若华的小时空直播间 - xp1024.com
《若华的小时空直播间》


楔子

这是个几乎全民皆修行的年代。

全联邦三百二十六颗主星,一千九百个登记在册的仙门,帝国三百九十颗主星,一千零八个在册仙门,容纳了超过百亿的顶尖修行人士,可是已经有整整三千年,没有任何一个修行者修成正果,联邦和帝国研究了从古地球时代至今所有的关于修行的诸般资料,最后得出一个结论。

因为现在条件太好,而且物质极大丰富,所有人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尤其是身为修士,更有漫长的生命,数之不尽的资源,大部分已经失去了上进心,也没有作为一个人类应该有的七情六欲,喜怒哀乐,身为修士,若不先成人,又怎能超脱?

于是,星历九十八万六千五百六十六年

联邦和帝国同时下达命令,所有年满十八岁的成年公民,每一百年,必须通过位面穿梭机,穿梭到古代凡人的位面修行一次。

但即便是最权威的命令,肯定有些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去遵从,各种小手段就应运而生。

联邦圣德门的小弟子就哭着喊着绝不接受这所谓的历练,溺爱她的师父,师母,师兄,师姐们,只好另想法子。

第一章 一起

寒冬腊月,大雪纷飞,街面上行人寥落,车到是依旧密密麻麻,只是大雪天,也不敢太快。

方若华拢了拢围脖,有点儿心不在焉,一直到看见那个颀长的身影下了车,朝着她走过来,这才振奋了下精神。

现在结婚,离婚都容易得很,成本越发的低了,从进民政局,红本换蓝本,从三年夫妻到变成陌路人,一共也就用了二十分钟,九块钱,这还是因为来办离婚证的人数不算少。

出了民政局,方若华简单打了声招呼,也不让高飞送,匆匆忙忙拦了辆出租车走人。

临走,她扭头看了眼,见高飞的表情有些惊讶,还有点儿不自在,他旁边好友郭宇整张脸上都写满了不可思议,拔高声音急道:“离了?就这么简单?我靠,那咱们愁这大半个月,甚至连我都想牺牲牺牲出卖色相,全做了无用功啊!”

高飞嘴角抽了抽。

方若华脸上暗了暗,随即苦笑,高飞他们大概是想不到她会这么痛痛快快地答应离婚,也难怪他自视甚高,两个人实在是差别太大了。

高飞,全国著名大学H大博士生,品学兼优,容貌俊朗,社会精英人士,俗称男神。

方若华,普通二本大学毕业生,容貌只能算清秀,平凡普通,扔到人群里找不出来的小女子一个。

两个人结婚那才是惊爆眼球,离婚再正常不过,唯一可虑的就是抓住金龟婿的平凡人士愿不愿意撒手而已。

唔,现在平凡女士一点儿都不讨价还价,要多通情达理,有多通情达理,反而迫不及待,立马就催着把离婚证给扯了,他们反而可能不太习惯。

方若华其实以前也有一些问题想问一问,到不是不愿意离婚,婚姻到如今的地步,进了家门只剩下一室冷清,她别管怎么找话题,都得不到任何回应,不赶紧离婚难道苦一辈子?但都做了三年夫妻,即将离婚的关头,她还是想要认真聊一聊,从小到大,她一直知道自己是个很普通,很平凡,性格也腼腆害羞,没有太多出众之处的女孩子,唯一冲动一次,就是在好友鼓动下做网络直播,做了两年还是个小透明。

可她到底是和高飞结了婚,对待自己的婚姻也曾无限憧憬,如今离婚,难道不该去追问几句?

奈何时间不等人,她耽误不起了!

方若华叹了口气,揣上房产证,把家里值钱的几样首饰收拾好,打车飞驰回家。

“这就是……离婚?”

身边陡然传出一个声音。

“在我们那儿,夫妻结婚要订立契约,离婚要请德高望重的前辈帮忙破除契约,很困难。”

方若华咬了咬嘴唇,看了眼前面的司机不好说话,只是转头看了一眼忽然立在她旁边,容貌迤逦,看不出年纪的贵妇人,她面上冷冷淡淡的,眼睛里到是隐约有一点儿好奇,只是这好奇也显得漫不经心,并不多打探,只是淡淡道。

“你还能在这里停留四十一个小时,要求我都答应了,我再复述一遍,你看看可有遗漏。”

“你可以携带的物品,功能齐全房子一套,父亲一个,母亲一个,你现在的职业用具,高科技直播设备一套。你使用直播设备,需遵守规定,不能让大众(大部分地球人)察觉出异常,一旦被发现,管委会收回设备,给予惩罚。”

“为了方便你使用,你的收入将由地球货币,直接兑换为宇宙币,可在宇宙商城消费。”

平平淡淡把这些话说完,那人才转头问道:“你都同意吗?”

“同意。”方若华假装使用手机,低声道。

不同意就要去死,和死相比,她当然什么都同意,按了按还有些疼的头,她闭了闭眼,也顾不上前面的司机,轻声问:“我只要代替你说的那位小姐,离开地球,去所谓的虚拟位面生活就行?没有别的要求了?”

“是。”

“我能带我父母一起走?”

“是,你父母也会被安排次级身份,而且会一直陪伴你左右,在小时空中永存,当然,要是遇见意外,你父母被杀,那也是会死的。”

方若华倒抽了口冷气,好半天,怦怦乱跳的心,这才稍稍稳定一些,虽还慌乱,但总算是有了一丝热气。

今天早晨她出车祸濒死的那一刻,真的是满心绝望。

她还不能死,放不下自己的爸爸妈妈,在这个世上,她只有两个亲人,爸妈也只有她,把她当成心肝肉一样,一朝失去自己,父母哪里还有活路!

只要一家人能在一块儿,无论去哪儿都一样,再者,若能延长父母的寿命,她愿意长长久久,永不停歇地穿梭下去,反正她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小女生,没有雄心壮志,也没什么理想,唯一的愿望就是和父母高高兴兴,快快活活地生活在一起。

下了车,方若华一眼看到站在楼梯口使劲向外张望的父母,眼泪顿时落下。

“宝贝儿,别哭,别哭。”

夏芬搂住女儿,泣不成声,完全不知该说什么好,还是方肖作为一家之主更镇定自若:“别哭了,正事要紧,你王叔叔做房地产生意的,我们的两套,还有你那一套房子,都便宜卖给他,还有家里的金银首饰我也拿去处理,阿芬你拿着银行卡,带着宝贝儿去买东西,无论买齐全买不齐全,钱花完花不完,后天晚上八点以前,一定要去滨湖咱们看好的那套别墅,我已经交了定金拿了钥匙,等一会儿我卖了房子就去付全款。”

方肖其实不是特别不知道变通的,要是能租,他也想租,反正据女儿所说,他们带走房子之后,地球上还会留下一个复制的,不会让人察觉出什么,也不会给别人带来损失。问题是不行,他们能带走的,只能是她女儿拥有的东西,当然,父母赠予也可以。

看着父母匆匆忙忙,方若华欲言又止,心里难受的厉害,既想让父母长久的陪伴自己,可又觉得自己自私,离开这个世界,对爸妈真的是好事?

她知道这是最好的选择,占了大便宜,可因为太在意,还是不免忐忑。

那是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闺女,夏芬还不知道她的心思,登时就笑了:“好孩子,你爸爸和你妈妈只有你一个女儿,有你的地方,才是我们的家,只要和你在一块儿,去哪儿又有什么差别,就当是你带爸妈出国了。”

“噗嗤。”

方若华失笑,那怎么一样,出国还能回来瞧瞧,还能和亲朋好友通电话,也没什么危险,安安全全,可这一走,谁知道未来如何?

但,她还是要带父母一起走!

第二章 到达

夏芬头也不抬,一边看手头的采购清单,一边冲着满腹心思的女儿笑了笑道:“我以前常常忧虑,闺女结婚了,就算在同一个城市,可毕竟要工作,很多事情要忙,一周能回来看妈妈一次,能呆上二十四个小时,就算不错,妈妈今年五十,活到九十岁,还有四十年,差不多只有两千多周,也就是只有五万多个小时能和我的宝贝闺女在一起,五万多,听起来多,可真正一想,又有多长?现在好了,大家一直在一起,能够长长久久。”

方若华浑身发冷,心中大痛,她往常也总想多陪陪爸妈,却没想到,妈妈更想念她!如今算得这么清楚,能随口说出来,想必她老人家时常这般计算,常怀忧虑。

如此一想,这果然是一桩特别特别好的事。

一家人满脑子思绪,方若华跟着母亲各大商场转,心中觉得荒唐得很,今天她刚离婚,要是按照正常情况,爸妈肯定是不停地安慰她,私底下又愁容满面,这会儿到谁也想不起当初那位男神来了。

唔,果然不是坏事!

争分夺秒,连觉也没怎么睡,一切准备妥当,终于到了要离开的时候。

夜,漆黑,没有一丝的亮光。

方若华搂着妈妈的胳膊,一家三口坐在沙发上长久没动。

也许是看出女儿潜藏的不安,夏芬笑了笑:“宝贝儿,妈特别高兴,你不知道,当时医院里打来电话说你……”

她甚至说不出那两个字,想一想就浑身发抖。

“要不是看见你平平安安地站在我面前,妈真得活不下去。”

方肖叹了口气,轻声道:“只要你好端端地呆在我们身边,你说什么我们都信,你想怎么样我们都随你去。”

他没说出口,当时听方若华说,有人救了她,条件是要离开地球的那一瞬间,他以为自己和妻子已经疯了,看到的,听到的都是自己的幻觉,可他还是高兴,觉得要是剩下的时间,一直活在幻觉里也没什么不好。

方若华轻轻点头。

那日她身死,被贵妇救活,告知她必须离开之后,第一反应就是和父母坦白。

以前看小说,好多小说里的主人公有各种奇遇的时候,大多偏向瞒着自家父母,大概那些人都是成熟的大人,已经独立,脱离了父母,她却不同,她觉得自己就是到了八十岁,还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他们是一家人,但凡是父母有的,也是她的,她有的,自然都是父母的,或许她是独生女的缘故吧,一家人亲密无间,想到她要离开父母,再难相见,她都宁愿死了,也不想将来日日惦念亲人,担惊受怕,再说,她便是结过一次婚又离过一次婚,却还是觉得自己依旧不曾长大,别说这么紧要的大事,便是哪天要买身贵一点儿,上万的衣服,那也要和爸妈商量,商量。

一道光亮起来,方若华看着父母倒在沙发上,也昏昏沉沉地睡去。

……

“呕!”

方若华刚一醒来,尚且来不及去思考,迎接她的便是钻心剧痛,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疼得魂都飞到天边,就连喘气儿的力气也没有了。

“怎么回事儿?主播被绑架了,报警,报警!”

“明明是直播中好吧!”

“三妹这是上哪儿直播去了?”

“哎哟喂,好惨啊,这伤看着可是逼真的很!”

“视频也好清晰,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啊,三妹换直播设备了?挺专业的样子!”

“习惯性打赏10点萌币!”

“100点萌币走起!”

“500点萌币!”

“……”

感谢春之花打赏10点萌币!

感谢1314打赏500点萌币!

感谢三妹是我的打赏500点萌币!

……

半弧形的,有点儿熟悉,却又陌生的视频界面出现在眼前,方若华抹了把汗,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面孔扭曲,根本没力气看弹幕,也不去看漂浮在周围的一堆摄影工具,只有一个念头——止疼药,给她来一打止疼药!

半晌,眼前才晃悠悠出现一小界面,上书宇宙商城,一闪而过,界面很简陋,一点儿也不高大上,很配不上‘宇宙’这么大的概念。

不过弹出来的提示框却救了方若华一命——速效无痛胶囊(实验版)。

一共0.2元宇宙币,折合人民币两元……好便宜!

直播间观众瞬间就打赏了三千多萌币,折合人民币三十元,买一堆无痛胶囊都绰绰有余。

至于介绍中鲜明的大金字,标明此药还在实验中,很可能会有强烈副作用什么的,眼下哪里还顾得上,再疼下去她都想死一死了!

黑色的药进了嘴,感觉到痛苦无声无息退去,浑身轻松,方若华才松了口气。

没想到直播间赚到的这点儿钱就这么有用,看来这项福利真是要的很划算,念头还没起,一大篇复杂至极的说明就从眼前闪过,方若华再是个宽心人,也不免悚然。

这直播间可不是那么好用的。

第一,只要直播间动用,地球上的时间就会和小时空同步。

方若华捂住怦怦乱跳的心,先没害怕,到庆幸不已,这种提示要求,说明他们一家子还有机会回去,否则担心什么时间同步!

第二,不允许让观众粉丝察觉异常。

这到是早就知道,一开始方若华也没太当回事儿,现在仔细一想,这可是个大难题。

大家都不是傻子,只要继续直播,肯定会出纰漏,而且还得考虑直播内容太离谱,有可能会被直接河蟹封杀的问题,但是不直播,赚不到钱,无论如何都太浪费。

方若华叹了口气,在商城里面搜了搜,到是看到一个可以利用的道具。

万用合理化卡片。看介绍,这东西能让一切都变得合理,比如说直播这件事,使用了卡片,别人会自动把自家看到的东西合理化,绝不会往超自然的方向去想。

虽然不知道怎么去合理,不过想必商城卖出来的道具,不会坑人坑得太厉害。

就算坑了,她现在除了接受,也别无他法,除非她真狠下心,不做直播了。

不过这个直播,不光是钱的问题,还是他们和家乡唯一的联系,若是连这个都没有,方家就再也无法接收到地球的消息,那该何等可悲?

无论如何都要试一试,可惜,和上面药品的廉价比,这边卡片相当于10人民币包月的价格,简直让人欲哭无泪。

好在一时半会儿貌似还用不着。

第三章 身份

方若华叹了口气,努力放松,清空脑子,这才打量周围的环境。一回过神,又腥又臭的刺鼻味道扑面而来,她一个忍不住,弓起身体干呕,半晌,才犹豫着抬头四顾。

满地稻草,虫蝇乱飞,几个蜷缩在角落的人,穿着灰扑扑的囚服,铁栅栏上也不知道是锈渍还是血痕,看着怪吓人的。

这明显是一座监牢,而且应该还不是现代的监牢。

方若华一时有点儿懵,不知所措,她从小到大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刺激的事情,好在这姑娘平时就比较迟钝,性子有点儿大大咧咧,并不细致,本来这是缺点,这会儿到成了好处,至少没那么容易被吓坏,哎,船到桥头自然直,担心也无用。

就是不知道爸妈在哪儿,不过想来爸妈比她安全,按照送她走的那位贵妇说的,她的父母则无论现在是什么身份,都会直接呆在自己的房子里。

对了,房子!

刚一想到房子,他脑海中就出现一个小地图,绿色的房子的标识图案清清楚楚。

方若华眨了眨眼,有一位数学系教授的老妈,她学习一般,理科到还行,很快就计算出房子距离自己应该并不很远,步行的话,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大概需要二十分钟左右。

正迟疑间,屏幕上的弹幕又密集起来。

“君心似我心直播中……什么鬼!”

“难不成是最近在网络中特别火爆的那个玛丽苏小说!”

“咱们三妹的直播什么时候改演戏了?我看这妆容似模似样,布景也很真实。”

“不是吧,怎么挑这种小说?我小表妹昨天还逼着我陪她看了一晚上,弄得我差点儿没一头撞死!”

方若华看屏幕上闪过一连串的字,再看了看自家直播间的名字,本来她的直播间叫今天我在看电影,平时她主要就是靠毒舌评价一些影视剧骗钱,挺冷门也挺另类,不过直播了两年多,到也有一些固定的粉丝捧场。

可现在,直播间到底名字变成——‘君心似我心直播中’。

方若华强自镇定,揉搓了下有些发白的脸,她脑子有点儿乱,却也不至于太过无措,毕竟早就有心理准备。

看弹幕,君心似我心大约是一本小说,也就是说,她来的这地方,有可能是一本小说的世界。

至于是有人感应到这个世界,所以写出小说,或者是小说映射出的世界,或者这个世界是真的还是假的这种永远不可能有答案的问题,在方若华的脑子里存留不过三秒。

她只想和爸妈一起高高兴兴地活下去而已,其它都不重要。

“呼,我没看过这本书,谁能去我空间挂一下原文和梗概?”方若华用意识和粉丝们交流。

像这类小说,她的这些观众粉丝们,大部分显然不大喜欢,不过还都挺有兴趣看看她到底想做什么,不多时,方若华就弄清楚整部小说的大体情节。

其实就是披着架空民国外皮的玛丽苏言情。

女主角谢冰心是一个商人家的小姐,一次外出无意间遇到被追捕的革、命、党项君,救下了他,两人相恋,后面还搅合进深爱女主的大军阀家公子,某某喜欢上项公子的贵族千金,革、命同志等等,情节堪称跌宕起伏,虐恋情深,惹来无数小女生的眼泪。

方若华结合脑子里含糊不清的记忆,又仔细钻研剧情,终于弄明白自己被安排的身份是个什么人物。

她是项家的童养媳,什么都不知道,连丈夫的身份也不明白,莫名其妙就被抓住,原主本是个农家女,被弄到大牢里过刑,哪里又熬得住?一开始还为了丈夫闭嘴沉默,熬了三天,终于忍不住把知道的都说出来,结果项君经常去的一个联络点儿被抄,死了很多人。

因为这个,哪怕后来军阀内部叛乱,革、命党趁机劫狱,救援被捕人士,监狱失陷,她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逃出去,也被项君视作叛徒,后来还被万人唾骂,拉去游街之后,公审处决,就这么白白丢了性命。

说白了,就是一个没怎么露脸的炮灰,最多算是男女主爱情路上的小小绊脚石,还是颗小石子。

“哎!”

她到来的时间不算太好,可也不至于差得离谱,如今被抓才第三天,还没有招供,只要能在牢里再熬一阵子,她就能借着有人劫狱的机会逃走,这一次她当然不会多说什么,自然更不会成为所谓的叛徒!

其实,那个小童养媳只是一个没有见识的小农女,便是说了什么,又怎能怪得了她?

一点点把脑海里填充的记忆规整一遍,方若华不禁皱眉,小说剧情里对于她这个童养媳只是一笔带过,着墨不多,似乎项君没和原主相处过似的,但在她的记忆里可不一样,原主也叫方若华,从十二岁落难,进了项家大门,到十六岁嫁给项君,一直到今年二十岁,那是任劳任怨,辛辛苦苦做工养家,供项君读京师大学,前两年闹灾荒,还因为劳累加饥饿,流了一个孩子,是已经成型的男婴,身子骨一下子就败坏掉,这事原主都没有告诉项君,怕影响他学习。

思绪翻滚,越来越恶心,不知过了多久,蹬蹬蹬的脚步声传来。

方若华睁开眼,一动不动,扫了一眼屏幕,直播间里好多观众因为无聊,都散得差不多,只剩下寥寥几个闲来无事,还有一下没一下的刷屏。

砰!

“我的妈呀!”

“什么动静!”

一声枪响,屏幕里躺尸的被炸起来好几个。

方若华浑身一哆嗦,背脊发软,身上冒出一层冷汗,隔着屏幕的那群观众们到没觉得什么,但她可不一样,是真有一颗子弹打在距离她的脑袋不远的地面上,震得耳朵轰鸣,她甚至觉得自己可能会聋掉,脑子里一片空白,极力振作,才没让自己昏过去。

“你现在想说了?”

像毒蛇吐信一样的声音传到耳朵里。

方若华低下头,闭上眼,紧紧闭嘴,任凭滚热的枪管在自己的头上,脸上敲来敲去。

良久,站在她面前的人也仿佛有些意外,轻笑一声:“模样像只没毛的小兔子,可这骨头,到不算太软。”

静了片刻,方若华感觉自己被拖动了一阵,鼻子里闻到的血腥味越发的浓重,身体也被冰冷的锁链绑在一个架子上,左右仿佛听到有人发出惊恐的抽泣,随即又戛然而止。

第四章 硬骨头

方若华没有睁开眼,她真有点儿害怕,怕自己一睁眼,用不着这些人动刑,她就吓得把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现在只能祈求止疼药管用,如果不管用的话——她真得会变成‘叛徒’!

只有身临其境,才能真正知道,呆在眼下这座大牢里,究竟是什么样的感觉!

直播间内的气氛越来越凝重。

屏幕上连字幕都变成了‘高能预警!’、‘弹幕保护’。

“……”

高寒放下手里的零食,看书都顾不上了,他今天上班,正好领导不在,抽空躲一边儿上会儿网,他关注三妹的直播间也就一个多月,不为别的,只因为三妹的直播干净的很,适合工作之余放松一下,没想到今天到被直播内容吓了一跳。

其实影视剧里这种刑讯场面不少,有的拍得好的,也会让人感觉到恐惧,但这一次不一样,高寒明知道里面的内容肯定虚假,可看见的一瞬间,汗毛直立!

里面道具的细节,甚至连牢房角落里坐着,趴着,蹲着明显是龙套演员的表情细节,都给人一种真实到极致的感觉,明明连背景音乐也没有,偏偏让人胆寒,如堕冰窟。

“……苏哥,给你看个好玩的直播!”

…………

鲜血喷流,皮开肉绽。

感觉到温热的鲜血流入双眼,方若华浑身颤抖,默默数绵羊,数星星,当然不可能睡着,至少让她的情绪平静一些。

这也幸亏小说里大军阀孙兴志手底下的人,心狠手辣归心狠手辣,却很守规矩,遵守如今的律法,监牢里用刑时,只有鞭刑,火刑,水刑,而且有分寸,要不然,即便不疼,她吓也把自己给吓得半死了。

事实上,屏幕外一众粉丝,被吓到的不在少数。

高寒和苏行紧紧盯着屏幕。

“这是真枪吧,听声音,绝对是真枪,而且是正经的毛瑟C96。”

苏行笑起来,“真有意思,这还是把新枪,也就是说,眼前主播为了直播,专门找人做了把……不对,是很多把民国时期的旧式枪械,说不定弄了条生产线。”

“话说,咱们国家允许这么干?这要是被发现,一准河蟹封禁。”

高寒也哭笑不得。

不过,他们俩还没那么无聊去举报,现在这点儿观看直播的人里,目前还没有注意到这方面问题的军事发烧友,最多大概是觉得气氛很严肃认真,特别真实罢了。

不过吐槽主播演技的到是一大堆。

其它的每个细节都做得特别好,演员的演技更是炉火纯青,就是主播一个,受了那么重的酷刑,却连一点儿表情都没有,只闭着眼,低着头,未免虚假。

方若华这个一向还算合格的主播,这会儿却实在没力气关注观众们的心思,就算没有什么痛楚,光是惊吓就够她受的,再说,来了之后,还未曾与父母谋面,岂能不挂念?只盼着早点儿脱身,去见爸妈。

不知道过了多久,从微弱的阳光还能照到头面,到一片森冷寒气袭人。

方若华很害怕,可她眼前站着的那位孙少帅的副官谢言,心里却也是五味杂陈。这会儿他都累得气喘吁吁,而且有些不敢,也不愿意再继续下手,淡淡吩咐人把方若华拖回牢里,一转身出了牢门,就揉了揉手腕,冲身边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随从苦笑:“我都有点儿佩服这女人,能在咱们大牢挨过三轮刑讯的不是没有,硬骨头咱也见过几个,可那些是什么人,她又是什么人?”

小随从也浑身冒冷汗:“哥,我看她脸上的表情,我都瘆得慌,好像一点儿都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儿似的。”

“就项君那德性的小白脸儿,也不知道哪来的好福气,娶了这么一房对他一心一意的好媳妇。”

谢言咬牙,想他在少帅身边也有头有脸,在这座阳城算是有权有势,可年近三十,媳妇还不知道在哪儿:“我看得跟少帅说说,不用再审了,我调查过,项君一点儿都看不上这女人,虽说是他媳妇,可平时过得跟老妈子似的,还时常被打骂,没必要因为项君牵连她!”

一想到这个就更可恨,要是项君对他媳妇好也就算了,就那么一个白痴,平日里估计都不肯跟媳妇说话的主儿,也能让人倾心对待,这还有没有天理!

“呼,呼,呼!”

方若华靠墙而坐,一动不动。

“来,喝点儿水。”

本来一直缩在角落里的一个头发花白的女人,艰难地爬过来,给她喂了两口水。

碗很破,水也浑浊,不过方若华出了很多汗,喉咙里火辣辣的,也就顾不上这么多。

“好孩子,你别怕,咱们一定能出去。”老女人的声音一下子变得温柔。

原主进来这几天,一开始没有一个人和她说话,可今天一过,一个牢房的这几个女人都是一脸的怜惜和敬佩。

“你放心,项君一向仔细,肯定不会被抓,到时候你出去了,老太太我亲自给你们当大媒,让他八抬大轿来抬你过门,要不然也对不住你这份儿心!”女人似乎和项君很熟悉,看方若华的表情十分慈爱,到像是把她当成正经晚辈对待。

方若华:“……”

她知道,这些人大部分都是革命者,或者是家属,根据书中记载,地位都还不低。

但是这些人都很好打交道,哪怕身处绝境,大部分都还是特别有精气神,看方若华精神不好,还会给她唱歌,逗她哄她,一点儿也没把她当外人。

那会儿她刚看过小说,对项君那些同伴们真是一点儿好印象也没有,毕竟原主死得那么冤枉,足见这人之冷酷无情。如今这么一接触,却不得不承认,真不能一棒子把所有人都打死,项君可做不了这群人的代表。

方若华放松精神,和她们也渐渐熟悉,她年纪最小,受伤看着也最重,这帮人都怜惜她,经常省下食物喂她,连一墙之隔的牢房那边,都偷偷摸摸地往这边偷渡食物。

墙壁上只挖出来一个两个拳头大小的洞,还得避人耳目,能赛过来的东西有限,可有这么一个洞,双方能沟通一下,好像大家伙儿的心就更定了。

第五章 团圆

牢里这帮人的保密意识到是很不错,但方若华手里有一整套高科技设备,不光能直播,还有隐形的功能,拿来偷窥也是利器,没几天就看出来,这些人中最重要的人物,是隔壁牢房一个年轻人,看着也就二十左右,脸上还带着稚气,别人都叫他小少爷,气质斯文,一看就是读书人,似乎是富贵人家出身,性子到是有点儿活泼,端着一碗水也能当酒喝。

就这会儿,她就从屏幕里看着那位小少爷一只手撑着头侧卧,一只手拎着破碗喝粥——“遥知湖上一樽酒,能忆天涯万里人!”

表情可是惬意的很,和周围的人与环境格格不入。

时间一日日过去,方若华这几天连直播都没敢开,一来怕时间长容易露馅,二来让粉丝们看她一天天呆在监牢里,也是无趣,再说,一直直播,和地球时间就会一直同步,并不好。

等啊等,今天,她终于感觉到一点儿异样。

监牢里来了几个医生护士,给犯人们检查身体,大部分犯人多病多伤,就经常会有红十字会的人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义务服务。

孙家是军阀,但也是打着自强民主旗号的,红十字会的要求,无伤大雅的多会答应。

“医生,你给方妹子看看,她好像有点儿发烧——小少爷怎么样?”

“有可能转成肺炎,危险。”

一直坐在方若华身边的大娘也不避着她,直接压低声音和医生打扮的男子,细弱蚊蝇地说话。

方若华脑子昏昏沉沉,或许是失血过多,身体有点儿飘,如今到因为狱友看得紧,她反而不敢从商城里买药吃,这具身体遭受不少折磨,根本没有精力去探听。

伤口被上了药,清清凉凉,渐渐昏睡过去,方若华怀疑这药里可能有安眠的成分。想想也是,既然让她知道了这么多,就不可能一点儿措施也不做。

轰隆隆!

方若华再一次醒过来,是被热浪熏醒的,睁眼就是遍地硝烟。

已经出了大牢,她被拖着踉踉跄跄,眼角的余光能看见一个人背着小少爷跑在前面,后面无数子弹飞舞,脚步声紧跟其后,不一会儿一阵轰鸣,火光冲天。

这是——要逃出生天了?

方若华努力伸出手去:“家,我要回家,爸妈在等我。”

…………

房间里只亮了一盏床头灯,略有些昏暗,却很温馨。

方若华偎依在妈妈夏芬怀里,显得有点儿呆愣,从越狱到现在都过去十几天了,还是有些后怕。

幸好她爸妈比她镇定自若,不过数月时间,就在本地扎根,先买了妈的香水还有首饰,爸的机械表,购买了一大片土地,雇佣了些佃户,更是救了一帮从外省逃难来的灾民,很快安身立命,在本地有了些声望,可谓是短短时间就如人生赢家一般,比他们女儿做得好一百倍。

“不对。”

趴了一会儿,方若华忽然想起什么,猛地站起身,“这是阳城外吧,我记得……”

她赶紧去扒拉粉丝给出的小说剧情。

“妈,那本小说里,男主角可是带着人把阳城周围的村子都给横扫了一遍,还说批斗了好多土豪劣绅,均分田地什么的,咱们可别被人当成小BOSS给刷了!”

看小说的时候还没觉得有什么,就是一扫而过,估计真正的读者还觉得男主颇为威风,又很善良,救了多少老百姓,可是个伟岸的好人,但现在方若华处在这个位置上,知道她爸妈可能变成人家刷威望的道具,那感觉可是,非常不好。

方肖皱了皱眉,也有些忧虑,半晌才笑道:“放心,咱们又不做亏心事,不必怕那些人,再说,人心都是肉长的,知道好坏,咱家给佃户的条件,保准他们不会有一点儿不满。”

一转念,方肖又蹙眉:“你身体怎么样,你说你买的那止疼药,有没有副作用?”

“别的也没什么,只是吃了之后,一点儿痛感都没有,而且持续时间很长,这要万一受了伤,怕是容易忽略过去。”

“哎,紧要关头,救命用的便用了,以后万不可乱吃药。”方肖略放松些,见气氛凝重,不由挑眉笑道,“让我们若华吃些苦头,有些历练,其实也未尝不好,以前我就总担忧父母故去,你这个小丫头自己在世上活不好。”

“哪里来的那么多废话,我到宁愿闺女娇养在手心,一辈子平平凡凡,到现在了,不说这个,如今日子还要照过,不能说不是在家里,就稀里糊涂的。我看啊,最要紧的是若华和那个什么项君的问题,这个婚,到底要怎么离才合适!”

说起这个,夏芬一脸的凝重,“哎,咱们还不知道要在这地方呆多久,那个女人不是说,有可能你得在这儿过一辈子才能走?那样的话,这名声就很重要,如果坏了名声,简直是寸步难行,怎么得了!”

他们两口子到没什么,就怕女儿受委屈。

方肖以前是大学历史系教授,虽然这个小时空和他知道的历史完全不一样,但大体的进程却差不多,眼下已经算是民国,渐渐有了男女离婚案例,可女子依旧处于劣势,便是离婚,大部分也是在公婆家伺候公婆。

夫妻两个和女儿碰头以后,先是被她遍体鳞伤给吓得不轻,完全想不起这一桩,如今女儿身子养得差不多,到又为这个发愁起来。

“只盼着这些人,念在咱们对他们还算照顾的份上,公道一些。”

“我瞧那小少爷到不像不讲理的人。”方肖给女儿递了一块儿点心,小声道。

夏芬无奈摇头:“你这人,还是老毛病,见了长得好的小伙子就心里喜欢,哎,记得当年我们宝贝儿和你那个学生分手的时候,咱们宝贝儿还没怎么样,你到难受了好几个月。”

方肖一本正经地板着脸:“这是说到哪儿去了,再说,我学生可比后来那个高飞好一百倍。”说着说着,他噗嗤笑出声,“当年我有好几次在图书馆看见许默,他借了一堆言情小说,表情特别严肃,还一边看一边记笔记,笔记本都用去大半本,后来他和咱们闺女谈朋友,我才问他,他说老看见咱们若华读这些言情小说,一边读还一边笑,他就想研究一下,奈何研究许久,还是没研究出哪里好笑来!”

这下子连方若华也大乐:“怪不得!那家伙有一阵儿老稀奇古怪的。”

她笑,只是觉得书里全是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让人好笑,大家都忘了,灰姑娘也是贵族千金,这王子啊,只能配公主!

说起小说来,方若华按了按眉心:“我觉得,咱们还得刷声望,不能让别人提起我,只知道我是某某人的前妻,把我和那个项君永远联系在一起,至于这声望怎么刷……我别的不会,到是能写点儿东西。”

第六章 善人

这个年代的文人,还是很受人尊重。

方家二老想了想,也点头答应,他到不觉得他们一家三口在这个小时空,就当真除了舞弄文字之外没别的能做,这样的大时代,方肖虽老,女儿虽幼,心中同样有一股气在,若不做些什么,哪里对得起这一场奇遇!

当然,如今初来乍到,外面的情况还不大清楚,若华又是个女孩子,还是写点儿东西最为安全。

方肖知道自家女儿以前喜欢写小说,还时常去杂志上投稿,也写过几篇网络小说,文笔还不错。

“好,说不定咱们家现在住着的那个小少爷,也能帮帮忙。”

这位顾少爷可是个妙人!

方肖一笑,莞尔道:“咱们家的人都没有架子,那是应该的,但顾少爷一看就出身不凡,却也能和苦哈哈们说到一块儿去,那就很不容易了!”

四月花开,春雨浇透了灰黄色的土地,连山脚的碎石也显出几分清冽的气息。

顾长生围着紫色的大衣,坐在山脚的石头上,嘴里叼着根草叶,盯着下面那一片片高低起伏,却也齐整的农田若有所思。

“小少爷难不成还对农活儿感兴趣?”

花大娘笑眯眯地往他怀里扔了一大块儿烤地瓜,转头同样看过去,赞道,“方老爷真是好心思,也是个善心人。”

“唔。”

顾长生若有所思,目光直直地盯着那些正在辛苦劳作,而且毫不吝惜力气的农夫,轻声道:“不光善心,还思想开明,能力出众,要是有他老人家加入,对我们来说,是一大幸事。”

这位到是难得有这么一本正经的时候,花大娘却不觉得奇怪,还一脸期盼地点点头:“所以,我们得赶紧帮若华姑娘找到项君。”

她有句话没说,不过彼此心里有数,项君是自己人,那么项君的妻子,当然也是自己人,现在阳城的情况不好,孙家那边动作频频,他们实在很需要方家这种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开明乡绅的帮助。

尤其是方家的佃户,还有家丁简直堪比一支军队,而且是正规军,不对,应该说比正规军更守纪律,可以说直接给他们配备上枪械,稍作训练,绝对能成精兵。

顾长生他们在阳城人手紧缺,哪能不眼馋?

可惜……

一声哨响。

两个打扮齐整的妇人,赶着牛车不紧不慢地过来。

正在做活的农夫,农妇们纷纷放下手里的工具,撒开牵着牛的缰绳,陆陆续续走到树荫里。

“阿牛嫂,今天吃什么?”

“大饼卷酱肉,配冰糖绿豆汤,管够啊,快点儿来吃,吃完了我们还得赶回去。”

阿牛嫂大笑道,脸上的褶子都舒展开。

一群人蜂拥而上,不过到还知道排队,嘻嘻哈哈地拿了各自的美食,狼吞虎咽,吃得半饱才凑在一块儿说话。

“如今这日子,当真是给个神仙也不换!”

“……”

听着乡言村语,顾长生先是叹气,转念又有些欣慰,叹气是可惜了这些人恐怕不会抛家舍业地加入他们,毕竟日子过得这么让人满足!

这些老百姓,不是真过不下去了,大概都不乐意去做那等杀头的勾当。

再说欣慰,他那日被同伴们救出,为甩脱追兵,迫不得已,真稀里糊涂听了项君他夫人的话,到她家避难,本来以为就是个普通的农户,项君媳妇要是好人家的女儿,也不至于给项家当了童养媳,却不曾想,外面看着到是不显山不露水,方家竟然是相当殷实的豪富之家,至今顾长生还记得一进方家大门,看到的那种低调的奢华,简直连他都觉得自己很土气。

且方老爷文采出众,方太太也是知书达理,性格豪爽,和普通的农妇大有不同。

不光如此,只他看到的方家佃户过得日子,就不比寻常地主家差了,方家地租只收三成,且还无偿教导佃户们识字,免费将各类书籍借出去给大家伙看。

顾长生是外人,没敢开口要进人家那小小的阅览室读书,当然,一开始他没把所谓的阅览室放在眼里,他十三岁出国留学,读的书也算浩如烟海,哪里会看得上寻常乡绅家的藏书,但偶然一次,见过半本佃户抄回来的农书,到让他大开眼界,从此开始觉得方家高深莫测起来,别的不说,如今那位大地主会只收三成地租?

方家显然并不靠这点儿租子过活。

“小少爷,你说项君媳妇怎么就成了方老爷的闺女了?不过,她和方老爷长得有六七分像,肯定是父女没错了。”

那边的佃户已经吃喝完,继续下地干活,花大娘也学着顾长生找块石头坐下歇脚,“项君媳妇在项家可有好些个年头,以前老听项君说,他那媳妇是父母给他养的童养媳,他并不喜欢,没把人赶走,一来是好心,怕那姑娘离开项家会活不下去,二来也是为了父母,还老说等父母故去,要和那姑娘离婚……”

说着说着,花大娘越发迷糊,“可若华姑娘是方老爷的女儿,一看就知书达理,才学也好,哪里是他说的那个样子!”

花大娘是不好说的太难听,以前他们这些人听了项君的说法,还以为项君媳妇是那种大字不识一个,什么都不懂,见识短浅的寻常村女,还想着项君读书那么多年,文采出众,配这样的媳妇有点儿可惜,现在看看,若华姑娘不光为人有情有义,还有担当,宁死不屈,实在是个好姑娘,项君到显得薄情寡义了些。

“哎,女人要是不得自家男人喜欢……”

以前也就罢了,她没见过方若华,对项君却熟悉,纵然不赞同他这种想法,但如今的年轻人追求进步,不接受童养媳这类‘封建糟粕’,她也不会说什么,但现在可不一样,人家若华姑娘,无论如何也不能与糟粕联系在一起。

花大娘摇了摇头,一脸不悦,“找到项君,我得好好说说他,做人可得对得起良心,若华待他一心一意,他要有担当才好。”

第七章 文字

“我打听过,方老爷夫妻早年遭过难,有一个大仇家,为了保护女儿才任由女儿在项家当了童养媳,后来方老爷一家子熬过来,也没背信弃义,还许了婚事,只是怕自己牵累项家,没敢和女儿来往,多年下来,骨肉分离,也是苦!”

顾长生神色间也带出几分敬意。

他这样的身份,住在方家这么久,怎么可能不详细调查!不是不相信方老爷夫妻,那两个人一看就是一身的正气,自信昂然,绝不是卑劣小人,但他不是一个人,必须为他的同伴们负责。

以家里的地位,很快就查清楚方家这些年的情况,他们当年与人结仇,说起来还是为了保护组织里的一位同志,结果不得不背井离乡,还害了女儿。

幸亏方老爷夫妻能力出众,实力悬殊也全身而退,看如今到更是家大业大了,只是可惜了若华小姐。

一直在田边坐到太阳渐渐西落,顾长生才回了方家,方家不像如今的大户人家,不养下人,偌大的房子里就住着一家三口,方太太自己做饭,方老爷打扫卫生,他一开始看见,总觉得不可思议,后来见人家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到因为他以前在家那种穿个衣服,洗个脸也有下人伺候的日子觉得脸红了。

他们这些人一直追求的都是民主、自由、平等,如今在家里都不能放下架子,达成平等,还怎么好意思说这六个字!

换了拖鞋,抬头就看到方若华趴在沙发上奋笔疾书,旁边琉璃桌儿上一盏很洋气的台灯,亮着并不刺目的光。

方若华没有什么仪态,但那种随意和自在,一点儿都不会令人觉得她的仪容有什么不妥。

她的容貌似乎也有了些变化,肤色越发晶莹,五官清清秀秀的,不是多美,却也渐显精致,一点儿都不像当初在牢里见过的农妇了。

顾长生略有些怔愣,方若华一见他,到是落落大方,浅笑道:“顾公子回来了,正好,且来看看我写的小说。”

“荆衣记?”

顾长生挑了挑眉,拿起方若华手中的稿纸看去,只见她字迹到是十分清秀,用的是钢笔,硬体书法别具一格。

小说女主人公秀娘,本是书香门第的千金小姐,为报恩情,进了农门做童养媳,丈夫温文有礼,是个读书人,一家人本生活和睦快乐,纵然秀娘卸下钗环,穿了布衣,日日辛苦劳作,用自己的双手供丈夫读书,养家糊口,但丝毫没有抱怨。

前半截文章温馨感人,女主角情深意浓,从不吐露半个字,可一读,便能从一举一动中品味出来,看她为省钱不肯点灯,寒冬腊月坐在门外借着月光缝补衣服,看她谎称自己吃饱了饭,就为省下一把米粮。

各种细节描述得详细逼真,让人瞬间带入其中,可能是大部分贫寒人家的家庭妇女都做过的,就越发让人感动。

到了后半截,剧情急转而下,丈夫犯案逃跑,凶恶的官差抓了秀娘,严刑逼供,秀娘奄奄一息,凭着对丈夫的爱,硬生生撑过各种拷打,终于等到丈夫平反,冤案洗清,接她回家。

整个大牢里这一段情节,真实到让人觉得毛骨悚然,出了一身的冷汗。

文笔不错,故事也好,顾长生一下子就看了进去,几乎入了迷,半晌才深吸了口气,抬头看向眼前的女子,文字是骗不了人的,只从这小说里就看得出,方太太对子南情谊深厚,对方家付出了巨大的牺牲。

这本来就是原主经历过的点点滴滴,方若华又是读书万千,有真情实感也有技巧,煽起情来连她自己都落了泪,何况是别人!

顾长生眼眶微微泛红,脸上表情严肃认真。

项君以往还说他的妻子大字不识一个,这等诋毁,怎么说得出口,他心里一闪念,到对项君有点儿不满,满嘴谎言,一身骄矜,不知惜福,这等人……不值得结交!

方若华一看这位的表情,也吐出口气来,这十几日,她除了养伤,就是想着要在此地博一才名,先通读了市面上各类书籍,各种刊物,到发现这个时空和她所知的时空到底有所不同,朝代更替到差不多,著名人物也都有,但她所知的那些名著,居然一本也找不到。

似乎他要是想成就才女的名声,绝对不难,家中地下室里放着好几块儿硬盘,里面全是书籍,各色各样都有,而且和当下民国不同,她生在网络畅行天下的二十一世纪,每日接收到的信息当下的人连想都不敢想象,随意拿出点儿东西,对民国的人来说,肯定算得上相当新鲜。

她不会矫情说什么尊重版权之类的话,毕竟时空不同,但她也不可能乱抄乱写一气,先不说各种著作都带着作者的个人印记,著名作家熟悉的读者只要一读文章,就能把作家猜个八九不离十,一个人的作品要是风格太杂乱,让人看起来绝对会显得特别违和,她写东西,必须是自己能理解的东西,也得有自己的风格。

而且这个时代,写文章也不算安全,实在需要仔细,还有,所谓跨越时代半步者,是天才,跨越一步,便成了疯子,这个时空推行白话文刚刚开始,人们的审美眼光还没那么开放,她到底一开始要写什么才合适,不能轻易决定,这几日从诸多杂志报刊里选了《小说月报》。

还是得让这个时代的文人帮忙看一看。

想了半天,和父亲商量过,方若华就决定先写出一些偏白话的中短篇小说试一试,一开始就长篇巨著,恐怕没多少人去看,便是想成名,也该一步一个脚印,一点点积累。

就说这篇小说,几乎算是改编自原主的亲身经历,一边写,她灵魂中仿佛有另外一个人在悲泣,此时写来,简直就像原主在借她的手来倾诉,文思泉涌,一气呵成!

让顾长生看过,方若华这才觉得妥当。

顾长生捧卷细读了好几遍,不禁眼睛微微发红,半晌击节称叹:“方太太文笔绮丽,写出来的东西却质朴可爱,真实感人,着实难得,以前到没听子南提起过,他的夫人居然是位才女。”

一句话未说完,顾长生便住口,轻咳了两声,不免有一点儿尴尬,别人不知道便罢了,他早听说过,项君对自己的夫人相当敷衍,并无多少深情。

但看方夫人笔下的文字,爱意从笔尖渗出,但凡看过,谁又感受不到?

他不免有一些忧虑。

第八章 直播

方若华第一篇小说写这个,要的就是读者们这样的反应,她就是想看看以后她和项君离婚证后,项君再看这篇小说会有什么反应,谢冰心又是什么反应。

顾长生心中叹息,一转头,看了看墙上挂的名画,架子上安置的古琴,整个房间古意盎然,居然和周围西式的布置相得益彰,颇为契合,让人看着便觉得很舒服。

“这琴看起来是一把古琴,保养的真好。”

方若华心下好笑,唔,别墅布置得好,那是设计师和她老爸的功劳,脸上到浮现出一丝甜蜜:“顾公子也知道,子南向来喜欢读书写文章,他喜欢的,我自然也喜欢,哎,可惜子南总觉得旧式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调弄琴棋书画,远比不上如今的洋派小姐文明开放,我到也有十多年没碰过这些,早就不会弹了,到可惜了这把好琴。”

顾长生摇摇头:“子南性子的确有些古怪。”

方若华莞尔:“如今子南不在身边,我到想放纵一二。”说着,她便拍拍手,一本正经地看着顾长生,“顾公子,听闻您师从梁先生,极为擅长水墨工笔,外交大使许先生曾在一小画廊中,花三百元购得一幅顾先生的佳作,十分得意,逢人便说捡了漏,还为其召开宴会,请国内名流士绅赏鉴,小女早年也画过几笔西洋画,对于国画到是一窍不通,不知小女可有幸得公子指点一二?”

顾长生一怔,失笑道:“照顾之情,无以言谢,若方太太喜欢,顾某自然倾囊相授!”面上带笑,他心里却叹气,方太太对子南情深意重,自己喜欢的东西,若是子南不喜欢,便一点儿不碰,显然十分爱敬他,却不知道子南懂不懂什么叫惜福!

方若华这会儿心里轻松得很,她一句谎话也没说,项君那人性子清高孤傲,的确不喜欢旧式的千金小姐,不懂也不爱什么琴棋书画,他家境并不算好,后来项父经商,才有钱给他读书,但需要长时间才能培养出来的技能,他就完全没有了。

不光如此,记忆中他确实常常在人前大放厥词,批判如今那些所谓的名门千金,觉得他们又矫情又做作,偏偏就是那副姿态,到真能让好多女学生觉得不俗。

此时不必想他,省得糟心,方若华是真心想沉淀下来学点儿东西,难得有这么好的老师,不学着实浪费,虽然她所谓的画过几笔,就是简单素描罢了,却认认真真地做出向学的姿态,引着顾长生进入书房。

一开书房大门,闻到满屋子的墨香,顾长生也不禁眼睛微微发亮,高高的书架,密密麻麻的书墙,只这些书籍,就能看出一个家族的底蕴来。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三妹!”

“我也想找个帅哥教我画画!别说水墨画,油画,就是素描也成啊!”

“求三维,求果照!”

刚用一看就属于未来科技的投影仪,放过剪辑版本的生活视频,就是方若华没开直播的那些日子的浓缩视频,勾搭来一群只当是看高质量电影片段的粉丝,正热闹着,这会儿视频结束,大家还是看直播看得津津有味,没几个人退出去。

方若华扫了一眼屏幕,上面一堆说顾长生盛世美颜的字幕,不觉扫了一眼过去,这人确实长得极好,主要是气质好,可是有那么夸张吗?或许是见过真正皮骨皆美的美人,她到觉得还能稳得住。

唔,当然,顾少爷的美貌有人欣赏是大好事,还有人垂涎他的手,很随意地把摄像头调整了一下,照了近景全身——顾长生仔细端详了下桌面上的宣纸,仿佛有些不满意,随手拿起毛笔,在茶杯里蘸了蘸,信手挥洒,晶莹的水珠落在纸面上,纸上桃花晕染,仿佛次第盛放!

“……”

屏幕上顿时空了一片,半晌才让——“啊啊啊啊啊!”无数‘尖叫’给糊满了。

“居然没用替身,没用替身啊!”

“为什么你有如此美貌,却还要有如此才华!”

“比现在电视上的小鲜肉们可要好看多了,三妹从哪儿挖出来的?”

“你们这帮不识货的颜狗,就那一手,我老师恐怕都要甘拜下风,知道我老师是谁吗?咱们华国著名国画大师赵紫阳!”

弹幕狂飞,方若华扫了一眼打赏,她就忍不住吞了口口水,现在她是真缺钱,为了保住直播间,也为了自己一家将来回地球不会被人切片研究,使用万用合理化卡片绝对有必要,偏偏还不是一次性投资就算完的,得次次充值,在今天她主要靠卖顾公子的颜值和才艺,终于积攒到第一个十万,马上就使用了道具卡片,算是能放轻松了。

方若华努力了半天才把注意力从弹幕上拉回来。

现在项君找不到,剧情没展开,她有点儿无所事事,就按照老爸的要求,找了顾长生当老师,学一些琴棋书画之类,方肖一直觉得,只有知识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任何时候都不能忘了学习,以前在现代社会,因为娇宠女儿,到没把自己大学教授的本性往闺女身上用,可如今未来变得完全不可知,他就不免对女儿愈加严格了。

方若华到也不反感这个,尤其是发现直播一下自己学习的场景,居然还能让打赏飙升,劲头自然更足!

“你们这帮颜狗,就知道欣赏美色!”

“桌子上的镇纸,正经的冰糯种翡翠,而且是古物,雕工精湛,价格至少在八十万以上。”

“看看博古架上那灯笼瓶,我要没看错,珐琅彩的,应该是雍正御制,底价得在三百万以上。”

连方若华都回头看了一眼,博古架其实只照到左角的灯笼瓶,上面还有很多其它摆件,没办法,自从来了这地方,她老爸喜欢文玩古董的心彻底复活,整天出去逛逛逛,买买买,花钱如流水,连她老妈都肉痛,严厉制止,这几日才戒掉这毛病。

“厉害了大神,奈何我是颜狗,我还是只看美男!”

“厉害了大神,奈何我是颜狗,我还是只看美男……的衣服,你们就没发现美男身上穿的,腰里系的,都精致的一点儿都不像道具?”

“那是羊脂白玉的玉珏,看起来不起眼,也不是战国的,而是宋代的仿古玉珏,但质地极好,价值估计能抵一辆车。”

“我们三妹什么时候变土豪了?”

“目测,以前咱们三妹太低调!”

第九章 掉马

高寒一边窝在沙发里听爸妈和苏家的叔叔阿姨聊天,一边抱着手机看直播。

最近他才关注的这位主播还真是有些意思,看起来好像是直播的小说真人版电视剧,但剧情到没看见,先被正正经经的民国风情给吸引到,还有那些细节里的精致,简直让人觉得惊心动魄。

前天他闲来无事看直播,主播就走在一条民国的商业街上,也不知道在哪里搭建的布景,非常真实,连路人的衣着打扮,表情神态,甚至用的钱币,乘坐的马车,说话的口音,小摊子上的货物,都透着古风古韵,真实可信。

高寒好几次都觉得时空错乱,要不是主播家那房子家居摆设一看就是正经的现代家居,他恐怕真陷进去不可自拔了,不过,现代的数码电视出现在民国,那感觉还真是有点儿出戏,最近字幕里也一大堆吐槽这个的。

他好哥们儿苏行到是挺理解。

“这主播一看就是长时间直播,要是连自己住的地方都仿民国设计,短时间还成,长时间谁能受得了?”

想想也是,别的也就罢了,民国那些欧式别墅比现代那些奢华的有很多,可电脑、网络、手机、电视一样没有,现代大部分年轻人肯定活不下去。

“高寒,你又看什么呢,整天拿着个破手机不撒手,有那么好看?”

“……相当好看。”

高寒当然一点儿都不期待一部言情小说的剧情,可是跟着主播每天都有新鲜感地看民国风貌,哪怕就在小小书房里呆几个小时,也半点儿不无聊,一不留神,时间就顺顺当当地溜走了,连同荷包里的钞票。

“随你吧,对了,你堂哥前几天过来了一趟,说是想借你在学校附近那个公寓用一用。”

高寒不觉皱眉,“哦。”

他不大喜欢这个堂哥,当然,他这个堂哥长得帅,学习好,博士毕业居然没有选择从事自己专业的工作,反而加入了娱乐公司做起了经纪人,而且很快就带出几个小有名气的明星,他自己还因为俊美的相貌颇得观众人缘,看起来应该是个人生赢家了,奈何高寒就是和他玩不到一起去,老感觉那家伙脸上带着层假面具似的,别扭!

不喜欢归不喜欢,借点儿东西到没多大问题。

提起高飞,高寒忽然一蹙眉,抓住手机又拿起来看了看,眨了眨眼,转头冲自家妈妈道:“我堂哥他……”

一句话没完,又吞了回去,“没事,我先回屋,苏阿姨,你们慢聊,我去找苏哥去。”

一屋子大人一起瞪,最后也只能无奈一笑,高寒妈妈摇头道:“算了,年轻人哪爱跟咱们在一块儿?”

出了门,高寒打算去找苏行一块儿打发时间,脑子里还是转过三妹的容颜,以前就觉得在哪儿见过似的,现在想来,他上次看过一眼高飞的结婚照,三妹挺像高飞的妻子,一摇头,失笑,怎么可能!

这位女主播一看就是富家千金,要不然也不能像现在这么玩,高飞的妻子就是普通人家的女儿,要真有什么身份,高飞肯定忍不住不说,他那人惯爱显摆!

“大概就是长得像。”

“什么长得像?”

一只手忽然拍到高寒肩膀上,吓了他一跳,猛地回头,一眼看见一个从头包裹到脚,只露出两只大眼睛的男子,假假地伸手抹了把汗:“苏哥,人吓人吓死人的!”

苏行一把搂住高寒的肩膀,神神秘秘地凑过去:“跟你说件新鲜事,咱们衡市有人撞大运了!”

“嗯?”

“某位世界级大富豪,当然,福布斯那种榜单上肯定没有,据说是黑白两道通吃,富可敌国的大人物,今年逝世,根据遗嘱,他的全部财产,由咱们衡市一个方姓女子继承!”

高寒:“……小说吧?要不电视剧剧本?”

苏行翻了个白眼。

“好吧,哎,可惜走狗屎运的不是我,也不知道对方结婚了没有,要是没有,我到有那么亿万分之一的希望娶了她,去少奋斗几十年去!”

苏行一笑,咳嗽了声,一本正经地拍拍高寒的肩膀:“其实,希望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小。”

声音越发显得古怪,“你知道,我这人没别的好处,就是交游广阔,昨天晚上,我从我一个朋友那儿扫过一眼那位幸运女士的资料,没看太清楚,只看了眼照片,我那朋友就急急忙忙把资料藏起来了,不过,这人我正好认识,你也认识。”

高寒愣住:“啊?怎么可能!咱俩一起认识的女孩子,除了你妹妹,我两个堂妹,再有就是那帮女同学,好像里面没有姓方的吧?”

苏行哈哈一笑,干脆也不卖关子,压低声音道:“就是咱们最近刚关注的那个美女主播,叫方三妹的那个。”

高寒:“啊?”

“绝对没错,我看美女的眼力,你该相信。”

“……”高寒到不是不相信,只是忽然忍不住想,难道三妹是大众脸,特别容易撞脸?

他刚才还觉得三妹和自己那个堂嫂,不对,应该是前堂嫂长得很像,不过他只见过一次照片,还是根本看不太清原本模样的结婚照,再就是婚礼上远远见过一次,并不熟悉,也不敢保证自己没看错。

苏行可不管自家哥们儿在想什么,拽着他去网吧,也没开游戏,直接开直播,现在他对这个主播更感兴趣。“这位可是真真正正的女土豪,不过突然发了大财之后,不去花天酒地,可着劲儿造,到是玩起直播来,到挺健康的,值得鼓励。”

原时空有人被忽悠到,方若华一家三口也昏头转向,若华接到万用合理化卡片的提示,看过解释性文字,登时无语——接受遗产变富豪什么的,未免太魔性了点儿!

方肖到是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摇头:“就算是戏剧化了些,到肯定有用。”

他好歹比闺女多吃几十年的饭,比女儿更理解金钱的作用——你要是个有钱人,无论你做出多么不符合常理的事,看见的人最多也就是嫉妒一下,觉得你钱多得烧得慌,不会往别的稀奇古怪的地方想。

第十章 将见

钱这种东西,有时候的确万能!

“要真有这么一大笔钱就好了,马上给我萱萱姐买房结婚。”

方若华鼓了鼓脸,叹气,萱萱姐是她发小,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睡在一张床上,吃一个碗里的饭,老大不小了衣服还混着穿,不是亲姐妹胜似亲姐妹,前阵子萱萱姐谈了一个对象,两个人都是北漂,感情越发好了,想结婚,但房子是个大难题。

她把自己这几年赚来的积蓄数了数,呃,连个厕所都帮衬不上。

可惜,这笔遗产能看得见摸得着,就是除了用于慈善方面之外,绝不能使用,就是有一分钱被私用,卡片立刻消失。

在他们一家三口没有回家的时候到无妨,宇宙商城负责善后,但他们一旦回去,肯定有人得到风声,一家子或许就不得安宁了。

要是这笔钱真能用到还好,到时候安保方面可以用钱来补足,问题是,他们面上是富豪,其实还是普通小市民,这事儿就颇为麻烦。

而小时空的物品,全部不能拿回本时空,连想做点儿倒卖生意都不成,他们回了家,还是一穷二白,不对,至少直播收入能用,父母也有退休工资。

夏芬哭笑不得:“你们爷俩未免愁得太早了,现在还是想想怎么让咱们闺女顺顺当当跟那个叫什么项君的掰了才是正经。”

方肖也笑:“咱们一家,老夏你入戏最深。”

虽说在这儿呆了已经有好几个月,他也知道,他现在身处不太靠谱的民国,还是一部小说当中,可是却丝毫没有真实感,就是女儿再一次面临离婚这事儿,他都一点儿感觉也没有,到是女儿遍体鳞伤的回来,让他着实心惊胆战,过了这么久,才稍稍缓过劲儿。

幸亏当初那个贵妇人承诺的都做到了,方家二老的身份安排得很周密,背景干净地很,早年留洋美国,后和一个张姓小军阀因为救人而结仇,背井离乡四处流浪,到几年前张家被孙家灭了门,这才安定下来。

二人有一独生女儿,自幼娇宠,落难时流落在外,不知踪迹,这个女儿,就是方若华了。

不光身份,连同他们生活的一些痕迹也都齐全,连照片都有,全家福足足有一整本儿,虽然只是他们家本来的全家福做旧修改而来。

这些东西可省了方家好大的力气,也只有第一个小时空有这等福利,以后恐怕要从宇宙商城里买道具想办法弥补了。

方家一家,最近的生活过得平淡,也就夏芬念叨那个项君几句,方肖和若华父女两个,几乎要把他忘在脑后,但顾长生一行人,却托了各种关系寻他,顺便也要平事。

顾长生不是一般人,他是海内名士梁中奇的得意弟子,就连现任大总统对梁中奇,也要敬上三分,孙家虽然在阳城强横,不怎么给大总统面子,但明知道顾长生和那群所谓的革命党沆瀣一气,也不敢光明正大地逮捕他,只能密捕,否则就是顾家也要说话。

以他的身份实力,现在回过神,缓过劲儿来,自然不会坐以待毙。

月余过去,孙家讨到了好处也松了口,他们的人终于在一个秘密联络点儿等到了项君。

这日,天气正好,顾长生难得忙里偷闲,坐在方家庄一处凉亭里喝茶。

茶叶还是方老爷自己炒的,只是寻常的野茶,味道却很好,顾长生想到自己曾在书房里看过的一组照片,方老爷那么大一个大男人趴在地上,小小的,肉墩墩的女儿骑在他背上意气风发,温馨至极。

在当下照相是件极为严肃的事情,人人都一本正经,忽然出现这样的照片,还真让人觉得有趣,他都想以后成亲生子,也要多照几张。

正品茶,好友乔军气冲冲冲到半山腰,坐在长椅上大喘气,脸色涨红。

“怎么了?”

乔军这一脸愤怒,欲言又止的模样,到把顾长生逗乐了:“谁惹得咱们乔大总管不高兴?”

乔军哼哧了半天,向来憨厚的脸皱在一处,气道:“那个项子南,他居然不顾组织纪律,把外人带到联络点儿去,万一要是泄密,出现问题,以咱们现在的情况,说不定要连累其他同志们。”

“哦?”

顾长生略微蹙眉。

远远山坡下,夏太太夏芬正半蹲在地上和两个老农说话,她穿了一身素色的旗袍,头发用花布包裹,言谈举止斯斯文文,对着自家的佃户也没有丝毫高傲,浑不在意地抓住一把泥土细看,一见到有几分自己老师的风采。

乔军显然也看到这一切,脸上涨红,叹了口气:“不说这些,总之找到项君就是好事,人家方老爷,夏太太一直在担心……”

“找到项君了?”

忽然一道女音传来。

乔军吓了一跳,猛地低头,就见方若华一只手提着裙子的一角,一只手挎着一个藤篮,篮子里还搁着一把小蘑菇。

正值春寒料峭,山上的雪还没有全部融化,方若华一开口口中便吐出一团白雾,到衬得她双眼朦胧模糊。

“不知道……他有没有受伤,还请乔大哥带我去见他!”

方若华的声音有点儿哽咽,脸上没有露出多少表情来,眼睛里却晶莹闪烁,显然颇为担忧。

“噗!”

屏幕上一大群粉丝大笑。

“咱们三妹还挺能装的!!!”

就在刚才,方若华还和粉丝互动,说要把项君那个渣男的老底掀干净,看他还能不能和谢冰心做光明正大的神仙眷侣,这会儿到成担心丈夫的好妻子了。

小说中虽然项君也和谢冰心暧昧不清,时不时秀恩爱,但当时谢冰心替项君报信,说项君的妻子方若华被抓,做了叛徒,提醒大家小心,还帮伤患包扎伤口,帮人做饭,又温柔又和气,很是刷了一大波好感。

和谢冰心比,区区一个叛徒自然不被放在眼里,项君和谢大小姐恋爱,祝福的人还挺多。

但现在可不同,方若华受重刑却一字不吐,任谁听说也佩服不已,要是项君还露出点儿爱慕别人的意思,肯定招人不满。

第十一章 套路

“支持三妹!”

“三妹先甩了项君才对。”

“我只要三妹过得好,项君和谢冰心才不自在,根本不必多做什么。”

“大家入戏够深的,哈哈哈,我也入戏了!”

“同入戏!”

一群粉丝代入感极强,简直要忘了这只是直播,项君和谢冰心也仅仅是小说中的人物。

方若华也不看屏幕,面上显出几分急迫,连片刻都不肯等待,直接叫人驾了辆马车过来。

如今马车,黄包车什么的,在阳城还是属于主要的交通工具,汽车很少。

“我想见他!如果不方便,我可以找地方等,等他过来。”

顾长生笑了笑,轻声道:“好,放心,人已经住到阳城酒店了,很安全。”

乔军犹豫了一下,欲言又止,却终究没有多说什么,他总不能说,项君冲到聚丰茶楼那个联络点,背上还背着一个女人,而且对那个女人关怀备至的,虽然只说是朋友,是救命恩人,可他本能地觉得,让方若华和那个女人见面并不妥当。

阳城酒店是一个法国商人建造的,虽然现在的老板是个中国人,但装修风格还是偏向欧式,方若华在光洁的地板上稍稍迟疑,放缓了脚步,似乎有些情怯。

顾长生并不催促,乔军到是有点儿不自在,尴尬的很。

“套路啊套路!”

“三妹套路很深嘛,这是等那个项君做出更离谱的事好去捉、奸?”

“我不关心这个,我只关心美男子顾长生的联系方式,手机号有木有?微信报一报!”

“高能,高能,开始了,开始了!”

大屏幕分成两半,一半由方若华带着参观酒店,另一半则显示的是一间酒店客房里的情景。

深吸了口气,方若华举步向前走去,顺着顾长生的指引走到3803客房,忽然僵住,一动不动。

屏幕上弹幕也为之一清,仿佛所有人屏息等待。

乔军脸上抽搐了下,张了张嘴,到底低下头去没敢出声。

半开着的屋门里传出轻轻的抽泣声,隔着门帘,只看见一高大,一柔弱的身影相偎相依,拥在一起。

男子高大,身材颀长,面容俊朗,一双眼睛带出几分怜惜,女子娇小玲珑,米黄色的长裙,配上细高跟的,银白色的鞋,衬得雪白的肌肤晶莹剔透,确实是个美人。

“呜呜,子南,你在我心里就是经天纬地的大英雄,我爱慕你,是我自己的事,为什么相遇这么晚,我真想在你很小的时候就遇见你,我们两个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可现在不行了,我只能低在尘埃里,在尘埃里仰望你……”

项君似乎忍不住,用力把谢冰心抱在怀中激、吻。

门外三人目瞪口呆,乔军本来想推门的手都停下来。

“我们,不能,不能这样。”谢冰心一咬牙,握住项君的手,“你,你,嫂子还在牢中,我们不能……”

项君一手捂住她的嘴,一脸的痛苦绝望:“她不是你嫂子,别这么喊,当年我是为了爹娘娶的她,娶她的是我爹娘,我和她说不上话,完全没有共同语言,她那样守旧的女人,只会让我窒息,和她在一起,还不如和一块儿木头在一起痛快,我只喜欢你,只愿意和你在一起,你放心,我马上要娶你……哎呀,见到乔大哥太激动,最要紧的事居然忘了说,不行,她被孙家抓走了,聚丰茶楼那里再不能呆,以前我经常到这儿来她也知道,那个人什么都不懂,到牢里别说受刑,被稍微吓唬吓唬,什么该说的不该说的她都会说!”

谢冰心被吓了一跳,浑身发抖,楚楚可怜:“那可怎么办!”

“别怕!”项君抬起头,一脸的狠意,“如果那个女人真当了叛徒,就不要怪我大义灭亲!”

顾长生:“……”

乔军愣住,简直尴尬地恨不得地上有条缝,他一头钻进去再也不出来,连看都不好意思看方若华一下,恨恨道:“可恶,有辱斯文!”

“咳咳!”

顾长生轻咳两声,板着脸,心里叹息,可不能再让向子南继续丢人现眼!

方若华低着头,纤细的肩膀垂下,一动不动。

乔军心有不忍,皱起眉,满腔愤怒——子南简直太过分!

“啊啊啊啊!”

“好酸,好酸!”

“三妹小心,可千万别笑出声来,对对,把嘴角收回去,板着脸,眼泪可以保留!”

这么一闹,本来粉丝还因为项君污蔑三妹义愤填膺,这会儿到只剩下可笑。

鸡皮疙瘩起了一身的方若华无奈的很,是她自己挑的时机,自己主动要受这份儿罪,闭着眼也得熬过去。

项君一侧身把谢冰心护在身后,满脸警觉,双手握拳,肌肉紧绷,看到顾长生和乔军慢慢一起走进门,这才松了口气,苦笑道:“修齐,乔大哥,你们可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孙家的人找到了我们!对了,我刚想去找你,现在发生了紧急状况,咱们聚丰茶楼那边绝对不能再去,哎,说起来也是我不好,以前出入没刻意瞒着方若华,她……”

说到这里,他面容严肃,目中略带几分狠厉,“她知道我常去的几个地方,现在她落在孙家人手里,聚丰茶楼说不定已经被监视起来,我是冒着风险来报信,可惜咱们在孙家没安插人手,否则做掉她还能保住这几个据点,现在恐怕只能撤退……”

乔军一脸气愤,张了张嘴,一句话还没说出口,项君就把谢冰心拉到身边:“这次谢小姐为了救我,付出很多,恐怕也暴露了身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孙家很有可能盯上了她,我们必须保护好她,保护好谢家的安全,否则我便是罪该万死!”

方若华:……

他怎么就不想着保护好他妻子的安全?项君的父母是被他送到舅舅家去,却把妻子随手扔下,完全不理,要不是他漫不经心,原主也不会那么倒霉,被他连累,还让孙家的人抓了去,但凡他对原主有对谢冰心一分的心意,哪怕只帮原主求求情,那个可怜的女子至少就不会死不瞑目。

心中腹诽,面上到显得心如死灰。

第十二章 怒怼

听了项君一番话,乔军登时气道:“你胡说什么,又是什么样子,怎能如此诋毁弟妹,枉费弟妹她,她,哎,你可是有妻子的人,别在外面胡搞……”他终究是敦厚人,有口德,没有指着谢冰心的鼻子骂。

不等他说完,也不能那人反驳,方若华已经慢慢走上前,站在项君和谢冰心面前。

项君一愣:“你是?”眼前的女人实在很眼熟,只是想了半天,也没想起在哪儿见过!

乔军:……

谢冰心本能地扯住项君的衣角,也不知为什么,忽然有一种危机感,这其实是件很奇怪的事,她是阳城名媛,家世虽然一般,但论起才气容貌,整个阳城也找不出几个比她更强的,不知多少年轻的贵公子以和她约会为荣,什么时候和女人站在一起,会轮到她有危机感?

来到民国以后,方若华很喜欢如今常见的上衣下裙的服饰,但更偏爱旗袍,她以前在家里时就喜欢,但那时候家境只能算普通,买不起手工订做的高档货,现在可不同,他们一家子,三个人都痛痛快快地过了把瘾,各种传统服饰尽情穿戴一回,今天她就穿了件改良的旗袍裙,银灰色的,一直拖到足踝,腰身细得很,上面绣了大片大片的鸢尾花,配她脖子上的鸢尾花吊坠,越发显得身段窈窕。

真正比容貌,方若华的确没有谢冰心那么漂亮,但女人的美,有时候并不只在皮相。

谢冰心身穿洋装,但她是娇弱的,卑怯的,容易让人怜惜,却并不像眼下的西方女子那般放得开,于是这洋装便成了噱头,不说不伦不类,也不大切合。

方若华穿旗袍,但她穿得大大方方,就站在那儿,腰梁挺直,身上有一种奇怪的气质,说不出来,和现在大部分的女子不同,不是传统女人的守旧,也不是西洋女子那种豪放,很独特,是自然而然地自信大方。

顾长生想,似乎方家人都一样,和别人比,他们活得痛快,没有国内老百姓那种压抑感,像自己这样出身的人,自以为见识高远,但依旧看不清前路,迷惘而痛苦,可他们不一样,他们的眼神明亮透彻,永远充满自信,对待地位卑下者并不高傲,对待身份尊贵的也不自卑,仿佛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是安全的,温暖的,让人向往!

因为有这样鹤立鸡群的气质,人们的视线总会追逐他们的身影。

方若华叹了口气,这会儿项君已经反应过来,“你是……方若华?你出来了?”

说到底,他和原主做了多年夫妻,不知是什么缘故,方若华和原主看起来便是同一人,气质再不同,容貌分毫不差,项君乍一看没认出,也不可能永远认不出。

这一认出人,先是惊艳,他大概没想到自己的妻子还有这么漂亮的时候,随即警惕,目光湛湛地瞪过来,不自觉护谢冰心护得更严密些。

“不必紧张。”

方若华轻轻笑了声,似乎有些薄愁,有些落寞,却是腰梁挺直,颇有一些铁骨铮铮的味道,“子南,你我二人夫妻多年,可惜你还是不知我,你说和我在一起,就像和一根木头在一起一样……多可笑,木头能日日夜夜照顾公婆,还有项公子你,能为了给你筹学费,生活费,日日做针线活,寒冬腊月还帮人洗衣服,劳累过度落了胎也不敢说,只怕耽误你读书……仔细一想,到还真像根木头,也罢,你说什么是什么好了,谁让当初我落难,得了婆婆一饭之恩呢?”

项君平日也是能言善辩之人,可不知为何,面对眼前的方若华,却不自觉有点儿心虚气短。

“有一点,我却不敢苟同,我方若华虽然只是个普通的女子,但也有骨气的,知道什么是是非曲直,更做不出背信弃义的事来,不为你项子南,只为大义所在,孙家便是将我扒皮抽筋,不该说的,我自认为也能做到一字不漏,这一点无需你项子南相信,凭心而已!”

乔军眼睛一红,越发无地自容,高声道:“方小姐高义,我们都铭记于心,你放心,要是子南对你不好,伤害了小姐,我就是豁出命,也要为你讨回公道!”

“乔大哥言重了。”

方若华摇了摇头,看项君一脸木然,目中露出几分愤怒又看了一眼谢冰心,只觉得她再怎么装怎么忍耐,那股敌意却还是隐藏不了。

谢冰心轻咬着嘴唇,抬起头,满脸的坚定:“方小姐,你肯定是误会了,你被孙家的人抓了去,子南也很担心,可他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就是再担忧,也要为组织考虑,只能痛下决心,舍己为人……”

“嗤!”

方若华一张嘴笑出声,眼角眉梢间也不免露出一分轻蔑,只淡淡地道,“是,他顶天立地,所以哪怕他连累我被抓受刑,日日苦熬,看不见天日,看不见未来,我也心心念念想着他,只盼他平安无事……他也的确是平安无事,一边谈情说爱,和谢小姐互诉衷肠,一边还要考虑怎么暗杀了我这根木头,以绝后患!”

项君登时满脸通红,瞠目结舌,谢冰心脸色也变了变,还想说什么。

不等他们开口,方若华就抢先道,“行了,项公子也不必多言,君既无心我便休,既然你已经和我,不对,是从来和我没有感情,那咱们就离婚,如今都民国了,男女离婚不算常事,却也不是什么说不得的丑事……还请顾公子和乔大哥,为此做一个见证。”

说着,方若华从手提袋中取出笔记本,拿出钢笔,递给顾长生:“不知道能不能请顾公子为我们二人写一封离婚书?”

她对此时的规矩,到底是不怎么清楚。

顾长生盯着她半晌,抿着嘴唇,始终一言不发,低下头慢慢写道:“方氏若华,自十六岁嫁项君为妻,至今四年,期间孝顺公婆,操持家业,绝无过失,今项君移情别恋,故二人协议离婚,从今以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第十三章 离婚

方若华面无表情地拿过笔,认认真真地写下自己的名字,然后递给项君。

项君一愣,略有些迟疑,他以为自己应该欣喜若狂,很早以前他就想过,无论如何都要和方若华离婚,那是他的枷锁,是他最厌恶的人,只要能离婚,让他做什么都愿意,只可惜他项君不能不顾老迈的父母,不敢违背父母的意愿。

现在如愿以偿了,可却感觉心里涩涩的,有些古怪,尤其是一转头,见乔军一脸愤怒,顾长生眼神冷漠,他就不免心下一沉。

事情不对,怎么会变成这样?

他不是应该高高在上地休掉方若华,告诉她,他们两个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方若华不是该痛哭流涕,苦苦哀求?

……她都被抓了,为什么不去死?

这些心思都见不得人,项君一点儿也不想承认,他心里有一种隐秘的期望,就是方若华挨不住刑,在大牢里招供,出卖了自己,那他现在就能占据道德制高点,和冰心之间再无任何阻碍。

“你要还是个男人,就赶紧把离婚书签了,看看谢小姐,眼泪都要掉下来,你就放任你的救命恩人一直做一个勾引别人家男人的贱、货?”

谢冰心脸色煞白,呜咽了声,浑身颤抖,大声吼:“你胡说,我不是!”

说完转身就跑。

项君咬牙,脸色难看之极,怒瞪了方若华一眼,飞快地签下自己的名字,拔腿追了出去。

乔军脸色大变,气得简直想把这混球痛揍一顿,绞尽脑汁想安慰安慰若华,却实在没法开口。

方若华自然没有他们想象中那么伤心,长长地吐出口气,同样认真地签名。

幸好一切顺利,很简单的离婚书,只剩下登报,二人婚姻就算彻底终结。

她忽然觉得有点儿好笑,似乎她这阵子一直在离婚,刚才那一通怒叱,把早就积压在心里的憋屈,郁闷都给发泄出来,痛快极了。

她也没想到,自己能这么放得开,可能是离开原本熟悉的环境,身上的包袱都被卸掉,自然就变得放得开,也敢大声说话了!

“呼!”

以前老觉得生活平平淡淡,像她这样平凡的人一辈子也不会经历大风大浪,现在却觉得以后说不定要狂风骤雨都享受一遍。

也没有不好,平淡的日子过得,不平淡的也能过,一家人在一起,什么样的生活都很好。

从酒店出来,方若华顺手买了一份报纸,两份杂志,从刚才开始,直播间就安静得很,静悄悄一片,此时忽然一下子就爆炸了。

“好爽,好爽!三妹威武!”

“明明知道是假的,可看得我就是咬牙切齿,恨不得自己冲进去把那个项君暴揍一顿!”

“我只觉得每个人的演技都一流,这可是直播不是录播,一次就得过!”

感谢方家阿默打赏三妹100000点萌币!

感谢方家阿默打赏三妹100000点萌币!

感谢方家阿默打赏三妹100000点萌币!

…………

“别怕,我养你。”——方家阿默。

忽如其来的飘红打赏,又让直播间静了三秒钟。

“土豪,三妹家第一只土豪现身!”

“没想到我们家三妹有一天也混到有土豪临幸的地步了!”

“三妹一看就知道也是个大土豪好吗?”

方若华扫了眼屏幕,视线落在方家阿默这个名字上面,不用猜都知道这人是许默。

在直播间看到他这个大奇葩,方若华也不得不承认,虽然没有半点儿让他那简直如情话般动听的语言打动,谁知道那家伙又犯哪门子毛病,看了什么催泪言情跑这儿找存在感来了,但心中着实踏实许多。

看,这个直播间沟通的,的确是地球,是他们一家三口生活多年的家。

她和许默是初中和高中的同学,一开始也没什么交集,她学习中游,信奉勤能补拙,许默那是最出类拔萃的尖子生,学神,上课睡觉,下课发呆,考试从来不守规矩,答题有时候一口气写上七八种解法,有时候懒洋洋地就写个结果,照样全年级第一,全市第一,能把第二名比得想举刀自杀!

说来也是孽缘,老师眼瞎了,偏偏让她和许默同桌,同桌好长时间,发现这小子顿顿只吃半个馒头,加一小袋咸菜,或者两块儿红豆腐。

这孩子肯定家境困难,方若华不觉得自己是个圣母好人,但做人基本的同情心肯定有,眼看着他这样,心里不好受得很,于是难得地努力套近乎,天天带大份盒饭,辛辛苦苦帮许默补充营养还得顾及他的自尊心,说自己减肥,吃不了那么多。

许默也不知道拒绝,方若华给他什么,他就照单全收,后来还学会点餐了,再然后就登堂入室,晚上回家一起和夏芬煲的上好的汤。

再之后嘛——看看他今天打赏的利落劲儿就能明白,哪里像是家里穷的。

有一回隔壁班的班花跑过来说了一大通话,说什么天兰集团有个助学计划,能帮助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出大学学费……

说的虽然是这个,但瞧班花通红的耳朵,缠绵的语气,她们一帮吃瓜群众一致认定这是班花春心萌动,等着他们共谱一段儿纯洁的校园恋情。

许默却一脸茫然地道:“你没钱上大学?需要多少?”一边说一边转头冲方若华道,“给我纸笔,让她写张欠条,大学四年四万差不多,凑个五万,不用利息,不谢!”

全班同学都愣住,那班花也傻了眼,到是没有生气,只有些尴尬,转身跑了。

许默还莫名其妙地很,也是从那之后,方若华才仔细探究了下,弄明白这家伙一点儿都不穷,似乎有很多大公司都上赶着给他送钱,要买他手里什么东西,他稍微漏一点点儿就比工薪阶层赚一辈子还赚得更多。

只是钱多钱少对这人来说还真没多大意义,从来不穿名牌衣服,不注重口腹之欲,身为一个男生,还不喜欢车,连懂都不懂,而且一年到头就住在学校附近的出租房。

第十四章 稿子

方若华知道这人不缺钱,也没有戒掉给他带饭的习惯,许默还是家里的常客。

等到上了大学,两个人因为时常在一块儿,就自然而然地被情侣了,许默少根筋,人家一说,他就真当自己是她的男朋友,当时方若华也有点儿虚荣心,就没说破。

但是,让她和一个上了大学还一本正经地告诉别人,他的父母正在星星上旅游,每天都看着他的人真正交往,她还真有点儿压力,而且或许是两个人太熟悉的原因,方若华觉得自己不爱许默,也爱不起来,到是高飞这么一个大学风云人物忽然出现,而且对她很有兴趣的样子,没多久她就挡不住糖衣炮弹,高高兴兴和人家谈起恋爱来。

即便现在想想,方若华也没有觉得后悔,谁还没做过美梦?高飞可是天才,从个二流学校考到名校博士的天才,全校一半以上女生的梦中情人,远看就闪闪发光,手段也高,各种花样能让幸福得像公主,换别人也不会不答应。

至于后来冲动过去,婚姻失败,那得另说,就是门当户对,看起来特别匹配的夫妻,也可能离婚,眼下离婚还是什么稀罕事不成?

“三妹,你被土豪吓呆了?”

“发呆的三妹也美如画,话说刚才我好像看见只帝王绿的镯子,是我看错了吧?”

方若华回过神,干脆笑道:“今天再发发福利,带你们转一转民国的街巷。”

不看屏幕上一群嗷嗷嗷的叫声,让高智能隐形摄像头飞到半空中,随手拿起杂志来看,其中一份就是小说月报——也不知道她的小说现在如何,编辑应该已经看到了吧?

方若华带着一群粉丝漫步在小巷内,时不时就找到小饭店,甚至小摊去吃一点儿美食。

街对面就有一家酒馆,酒到是不怎么样,下酒菜却是颇为地道。

糖排骨最妙,颜色鲜艳,汁水十分香甜,方若华吃了一口忍不住眯了眯眼,一脸的餍足。

眼下这样的时代,人们大概才更珍惜一丁点儿的平安喜乐,至少方若华觉得,同坐在酒店里一边吃饭,一边喝酒聊天的老少们脸上的笑容惬意又温暖,好像把生活中那些痛苦忧伤绝望都暂时抛下了。

吃完这一顿,下一顿就没有着落!

方若华伤春悲秋一下,隔着屏幕,所有的粉丝们却只觉得女主播这是赤裸裸地炫耀!

“好饿。”

苏行肚子咕噜噜,转身去泡方便面,没办法,做饭的阿姨还没来,他只能凑合了。

只是吃着方便面看人家啃排骨,吃螃蟹,那滋味简直不要太酸爽。

还有几个好美食的刷屏帮方若华继续拉仇恨——“虽然没有尝到,但看色泽,看三妹吃的这个样儿,绝对天然无污染,有一回我们家家宴,我三舅弄到据说是特供的好东西,比起这种也好不到哪里去!”

“三妹,需要群演吗,不要钱的那种。”

“能暖床,会卖萌,上过大学,物美价廉,只管饭就行了,三妹,求包养啊!!”

“三妹,女神!我的女神啊啊啊!”

“你们也太夸张了,这女的长得也就一般般,有钱了不起啊,有钱不去整整容,污染社会!”

“喷子,滚!”

“哪来的无脑黑,滚粗!”

世上永远不会缺少黑子,一群观众三下两下就把人给轰走。

隔着屏幕,许默盯着若华的脸,他一向分辨不出人的美丑,只知道若华是美的,和若华不一样的都是丑的,轻轻巧巧地点击键盘,很快就追踪到那个黑子的电脑,唔,若华说这样不好,不过,他也许可以说自己是为了救人才这么做?救人总是好事!

方若华一点儿也没被影响,这会儿摆脱掉项君,轻松得很,又因为知道屏幕后面有一个许默,心情更好,一边享受美食,一边显摆逗弄这帮观众粉丝,从来到这个小时空以后,一直不安宁的情绪也渐渐稳定了许多。

此时此刻,位于阳城通万巷里的小说月报编辑分部内,老编辑徐峰进了门,照例搓了搓手脚,练了一套拳,把外套搭在衣服架上,慢慢坐下来开始审稿。

他今年四十有五,当编辑才当了八九年,早年不是从事文字工作的,是个武夫,专门为人押镖的趟子手,不过后来受了伤,又蒙贵人看重,这才找到这么体面的工作。

也该他有福气,幼年时家境还好,上过私塾,后来拜的师父又是京城赫赫有名的‘儒将’,虽然习武,却是书香门第出身,要不是没了科举,那也是能考进士的主儿,他收的徒弟,各个都是上午习武,下午和晚上读书,文武并重,徐峰不成才,书却没少读。

别看他曾是武夫,但徐峰在编辑部里面,却是个出了名的温吞人,感情还很丰富,当了八九年的编辑,审稿还是不紧不慢,再幼稚的稿子,别人看得心烦,他也能认认真真看下去,只要有一丝闪光点儿,就不吝回信指导,所以整个编辑部,他审阅的稿件最多,当然,也最慢。

可是就算再慢……

整整三个小时捧着一份儿稿件看,还看得一会儿微笑,一会儿咬牙切齿,那就有点儿奇怪了。

前前后后编辑部七八个编辑,找了各种借口往他办公桌前面晃悠。

终于,徐峰擦了擦眼睛,把稿子收起来装到信封里,笑道:“陆先生,这儿有一份儿稿子给您看看。”

一群编辑:……

陆先生是谁?

那是柳半城的原配夫人,身为一个女子,在丈夫另娶小夫人之后,没有怨天尤人,也不肯留在柳家,还顺顺利利地把孩子带出来单独过,除了娘家家大业大势力大之外,她本身的能力也不可小觑。

陆先生在他们编辑部当总编,那是看在和报社老板是世交的份上,编辑们心里也有数,不是特别好的稿子,很少劳动到她,可是但凡她赞一句的新人作家,不多时都会功成名就。

最近的新锐诗人,名满江南的才子戴信芳,当初穷困潦倒,四处拿着小说投稿,陆先生无意中看到了他的稿子,就笑说他更适合写诗,不过还是收了他的稿子,还给他比给新人更高的价格,说是买他的未来。

没过三年,戴信芳果然成了著名诗人,到现在也对陆先生感激不尽。

“看来徐峰是淘到宝了!”

众人纷纷感叹。

第十五章 生活

方家别墅

夜幕降临,周边一片漆黑,方家却是灯火辉煌,房顶上的大吊灯五彩斑斓,方肖隔着窗户向外看去,能看到满天的繁星,偶尔也能听到远处传来的鸡鸣狗吠声,墙外边隐约还有嬉笑声。

不少人领着孙子带着孙女,在墙外席地而坐,借着方家透出去的光亮,或聊天或下棋,还有年轻人津津有味地读书看报,有孩子拿着纸笔做功课,妇女借着灯光缝缝补补,好不自在。

其实庄子里铺设了电线,也有电灯,这地方原有一所教会中学,后来出了点儿事,学校搬迁,渐渐荒芜,不过各类设施还算齐全,方家庄正好建在此处,就占了个大便宜,虽然处于阳城近郊,各种设施却齐全的很,要不然方家恐怕还不敢这么灯火通明着,现在这电线可不好拉,没有门路,光排队就得等待漫长的时间,而且电费非常贵。

也正因为电费太贵,这电灯整个庄子上愿意用的人寥寥无几。

方家的别墅不知道是个什么原理,家中一应电器都能自如使用,这电费也用不着交,到是省了不小一笔钱。

也幸亏地处偏僻,外人难至,否则这不交钱就能用的电,恐怕会很惹人眼!

“岁月静好。”

方肖幽幽道。

夏芬抬头看了他一眼失笑:“你这文人的酸臭气我看是一辈子也改不了,看看你闺女,多知道珍惜时光,每天时间安排得密密麻麻,你到悠闲,天天去街上闲逛。”

父母逗咳嗽,方若华充耳不闻,端端正正地坐在桌前练习绘画。

以前是没有时间,没有精力,还没那么多钱,而且当年正适合学习的时候,她年纪又小又爱玩,对什么都是三分钟热度,书法班上了一个星期,绘画班上了半个月,到是读了大学以后自学了一点儿素描,还很一般,连业余也不大算得上。

现在来了这类小时空,身上再也没有乱七八糟的担子,又不能上网,而且脑子似乎比以前好使许多,学习不光不是负担,还成了乐趣,不学习做什么?

如今趁着无事,方若华的生活趋于规律。

每天早起五点起床,锻炼到六点,吃早饭,吃过饭到十点,将近四个小时读书写作,十点到十二点出门逛一逛,看一看这个已经消失的时代,十二点多吃饭,有时候在外面,有时候在家,下午如果顾长生在家,就是教学时间,顾长生不在,就接着读书,看报纸,写作,最近顾少爷很忙,三天里到有两天总看不见人影。

至于晚上,吃过晚饭后,则练习绘画,一直到十点半进入睡眠状态。

她喜欢画画,从小就喜欢,奈何小时候贪玩没有毅力,长大了后悔却找不到那样好的学习机会了。

这些时日,她过得相当充实,连开了几天的直播,那帮粉丝不光不觉得无聊,还钦佩至极,好多人都说要是上学的时候能有这种韧劲,说不得也能读名牌大学走上人生巅峰了,当然,想努力什么时候都不晚,以后可要改变改变生活状态,整天除了上班就是打游戏,看电影,玩手机的日子,未免太颓废了,健康的生活有益于身心!

叮叮咚咚,叮叮咚咚。

方肖和若华慢吞吞把视线收回,落在夏芬摆弄银元的手上,张了张嘴都没说话。

罢了,她喜欢就让她玩,老太太来到这个时代到是重返青春,越发的年轻活泼起来。

前两天若华收到了稿费,千字两元,一共得了八十块银元,连方肖都惊了,民国有些老百姓过得是真苦,饿死的不知凡几,可文人,读书人,过得也确实是滋润,同样是写文章,方肖当年在杂志上,报刊上发表,也就赚个烟钱,酒钱,女儿赚的不少,不过也多是辛苦钱,想赚得多,就要辛辛苦苦,日日夜夜地写作,看看现在,自家闺女轻轻松松写了四万多字而已,赚来的按照现在的购买力,足够普通人家一家三口滋滋润润地过上许久。

其实他们不太清楚,别看那些知名作家动不动千字五元,八元的,瞧着千字两元不算高,但千字两元这个价格,在阳城来说已经绝不是新人作家能拿的,一般新人能拿千字七角八角,那就是前途无量,方若华算是特例了。

“明天小说月报发行,咱们姑娘的小说应该要发出来了?”夏芬脸上露出一点儿古怪的笑意。

方若华还是低头画画,充耳不闻。

她这篇文写的时候确实用了心,但写完修改好寄出去,马上就淡忘了。

毕竟这篇小说不是为了她自己而创作,而是为了原主。

想到原主,方若华这么个冲淡平和的小姑娘也不免叹了口气,她不知道那个在大牢里‘出卖’丈夫的小女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却知道作为项家的童养媳,方若华很敬重自己的丈夫,她不懂什么大道理,可她知道丈夫是读书人,读大学的,按照以前的说法,那就是个进士老爷,自己就是再苦再难,也得让丈夫安安稳稳地把书读完。

项君拥有的一切,全是原主连求都不敢求的东西,可她费尽心力想要抓住的丈夫,却轻而易举地舍弃她,恐怕没有半分不舍,在小说中,原主死去的时候,项君正在陪着谢冰心买胭脂,听到消息,也只是唏嘘了声而已,谢冰心到说了声可怜。

小说月报算是国内比较出名的刊物,读者很多,不少政商名流都有订阅。

阳城首富柳家,老宅坐落于城东开明路,可以说多半条开明路都是柳家的。

柳东来穿了件儿长褂,坐在躺椅上,左边石桌上摆着一残局,手里拿着杂志,细细看上面的一篇小说——“荆衣记?”

他向来没有附庸风雅的毛病,读书不多,也没有读报看杂志的习惯,因为小说月报现在是阿青任主编,他闲来就不免看看,男人嘛,年轻的时候贪花好色,到了半老的年纪,心思淡了,还是怀念原配。

老婆,老婆,那是老的更好!柳东来近些年才终于明白一个道理,原配才是真正的妻子,你有一房子的钱,她是你的妻子,你一文不名,她也是你的妻子,后头的那些年轻的,漂亮的,柔情蜜意的,说得再好听,对你好,看得也是你的钱!

第十六章 感怀

柳东来读了一段儿,觉得写得不错,他是没读过太多的书,可他觉得,这篇小说就是不怎么识字的老百姓听了,也会觉得好,里面有一股让人心动的味道。

能从一介白丁,一手把柳家发展成如今的模样,除了早年靠了外家的势力以外,他本身也能力出众,性情坚韧,却惯常不懂什么叫伤春悲秋,这回读了这篇,居然也掉了三两滴眼泪。

他想起以前了。

阿青也是名门闺秀,阳城淑女,当年求亲的人能从阳城东边排队排到西边去。

他身份不够,打阿青的主意,手底下那帮人没有一个看好,就他那种大老粗,而且还是刚刚显露出点儿手腕,远算不上能耐的小商人,凭什么娶人家陆家的小姐?

可他也不知怎么了,还就是心里跟猫抓似的痒痒,那会儿真觉得要是娶不到老陆,以后的日子就再也没有滋味。

结果还真让他抱得美人归,阿青在家里是个说一不二的,她爹娘疼她的很,拗不过女儿,还是让女儿下嫁。

犹记得当年新婚夜,柳东来意气风发,得意得恨不得抱着媳妇狂奔三百里。

她是个贤惠人,嫁给自己之后吃了很多苦,他生意失败,她咬紧牙关自己动手做各种家务,伺候他穿衣吃饭,把他打理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那双拿笔的手,因为做针线活戳得伤痕累累,还跟着他去跑生意,去求家里的兄嫂们帮忙,后来民国了,开放了,她也离开家门,在饭局上替他挡酒,替他招揽客人,堪称贤内助。

有那么一段时日,他那般地努力,其实心里头最大的念想,是有朝一日能给阿青买一套配得上她的首饰,只是等首饰越来越多,钱也越来越多,阿青就老了,皮相再不是那么美,嘴也不那么甜,又来了能说会道的小姑娘,他也学会了在外面逢场作戏,恩爱夫妻的感情也就变了味儿。

在金思思出现之前,他并没有想过把外面的女人带回家去,更没想过让阿青难堪,但那会儿他被迷了眼,被金思思的美貌,被她洋学生的身份,还被她众多的年轻追求者堵住了心,蒙上了眼,于是他就失去了阿青和孩子。

“呵!”

柳东来摇了摇头,挤了挤眼睛,又恢复悠闲自在的模样,把杂志扣在桌案上,低声呢喃,“秀娘是个好女人,只可惜是个傻子,就不知她这个男人是精明还是愚笨了。”

“呵,毕竟是小说,虚幻的很,没准儿能有个好结局。”

小说月报上只刊载了上篇,写得温馨唯美,但他能从里面读出一股说不出的悲凉来。

柳东来笑了笑,男人的劣根性他知道,像秀娘那么任劳任怨的女人,男人一开始能念一点儿好,将来恐怕要嫌弃了。

“老何,下个月的小说月报别忘了给我拿过来。”念叨了一句,柳东来沉下心,又去看后面的评论,阿青给写的,足足写了两页版面,显然是爱得很,也是,他们夫妻生活多年,口味向来一致。

谢家大门前,项君牵着谢冰心的手,恋恋不舍,谢冰心也不舍得:“项郎……”一句话未完,泪水便滚滚而落。

项君伸手捻去晶莹的泪珠,脸上露出一抹森寒:“放心,我不会让你受委屈……”

谢冰心连忙掩他的嘴:“别说!我就是有点儿难受……其实,跟她计较什么,她一个村姑,脑子里都是封建思想,又没读过书,是你们家的童养媳,如果不紧紧抓住你,她还怎么活,说起来,都是我不对,那天我不该避走,要是好好安抚她,跟她说清楚,她也不会那么绝望,绝望到连离婚这种话也说出了口,她跟你离婚,以后可怎么办,我们,我们不能害了她!”

项君脸上露出一抹苦意,用力把谢冰心拥在怀中:“你放心,我虽然和她没感情,可我也不是无情无义,以后她就是我的亲妹妹,我们项家有一口饭吃,就不会饿着她,就让她在我爹娘身边吧,我爹娘也习惯了她的陪伴和照顾,我不能给她爱情,可还是能给她一个家。”

两个人偎依在一起,窃窃私语,如胶似漆。

“对了,我写了一篇小说,就是写……我和你的爱情,等会儿你帮忙看看好不好,要是好,我就给报社寄过去,发表出来,让大家都看一看。”

项君顿时失笑,点头道:“好。”他终究还是舍不得走,两个人悄悄进了门,溜到谢冰心的院子里,院子里的花树都冒了绿芽儿,葡萄藤架子下面还放着画架。

“看什么呢?”

“……我在想,那天我帮你画的画,还是不够好,什么时候咱们再画,我帮你画一辈子!”

项君笑道。

谢冰心脸上一红,随手拿起小石桌上的杂志翻看,本来只是假装的,这一看,挑眉道,“陆老师居然也作评了,这是哪位大家有这么大的脸面?方三妹?没听过。”

蹙了蹙眉,脸上隐隐约约闪过一丝不快,她谢冰心算是阳城名媛,也曾托人给陆先生带过话,想要拜她老人家为师,可惜,一直以来,连陆先生的面也没见过一次,递过去的稿子,一向是有去无回,毫无音信,现在忽然冒出一个没听过的新人,一出现就是小说月报最好的版面,陆先生还亲自作评,她怎么会舒服?

面上却只是长叹一声:“看来陆老师也沦落了,这不知是哪个权贵家的千金写东西玩呢!”

带着几分嫌弃,谢冰心很随意地靠在项君怀里,读了起来,项君也贴着她的后背看。

这一读,两个人都有些不自在,不过,小说写得很好,两个人都要承认。

文章这种东西,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

谢冰心有点儿不服气:“我要写,写得比她好,她这东西,都是些下里巴人的玩意儿,文笔是不错,可没有道理,还童养媳呢,这不是宣扬老封建思想?女人难道只能在家里伺候公婆,照顾丈夫,难道就不能有自己的生活了,这都什么!”

项君半晌没有说话,不知为什么,他忽然有点儿不自在起来,总能从小说里看到些莫名的影子。

第十七章 读书

小说月报每月发行一次。

《荆衣记》的上篇发表出来,读者们对其评价很高,就连很多大家族的夫人,太太们,平日里读报刊多为附庸风雅,对这一篇小说也是极为看好,还难得写信给杂志社,编辑部这边光各种信件就收得手软。

陆先生又一次写了长篇的评论,还邀请了好几位大家来作评,对小说的评价都很高。

当然,私底下也有些评论家对这篇小说很不看好,说是什么开历史倒车,宣扬封建传统思想,赞美童养媳什么的,还说是在女***的紧要关头,这篇小说别有深意,让人不得不警惕。

此种言论还挺有市场。

编辑部那边到不怎么当回事儿,徐峰经验丰富,一看就笑道:“由着他们吵,吵才能吵高了销量嘛。”

真正读懂了荆衣记的,都不会说这种屁话,不说故事情节,只是品位书中细节,他就读到了作者的博学多才,还有超乎想象的进步思想。

比如说小说女主在监狱里做得那个梦,在梦中对菩萨吟诵的那首诗,梦中秀娘一首致橡树,她向往的平等,独立,尊重的爱情跃然纸上。

“等咱们下篇出来,这种话就不会再出现,如今吵得越热闹,以后方三妹的名气就越大,大家可以准备庆功宴了!”

编辑部里的众人登时都笑,回头忙忙碌碌地准备下一期的发行。

这日,谢冰心和项君参加个读书沙龙,是项君和一群学生朋友一块儿组织的。

前些时候项君出事,好长时间都心神不宁,躲躲藏藏,现在平安,这类聚会他还是非常热衷参与进去,这一次,更是带着谢冰心一起。

都是年轻学生,正是慕少艾的年纪,谢冰心是个美人,还是个很有气质的大美人,一出现立即便成为焦点。

“这是我写的小说,还请各位雅正。”

谢冰心自以为写得不错,一篇爱情小说——《我和他》,讲的就是她和项君的爱情故事,描绘得非常唯美,她那种想被珍视,想被爱怜的感情都表现得还算深刻。

一帮学生纷纷吹捧,谢冰心的文笔虽然稚嫩了点儿,可这种文艺范,文青们还是愿意读一读的。

一边读一边说话,互相搭台捧场,说着说着就说到小说月报的《荆衣记》来,没办法,最近就是这篇小说最火热,喜欢的不喜欢的,总要看一看,不聊这个话题,就好像落伍了似的。

谢冰心本来还很矜持,一提起荆衣记,心里就有一股火,勉强压下去,到底还是压不住,话里话外不免透露出几分轻蔑,脸上却还有十分的担忧:“方三妹写这些东西,因循守旧,若让老百姓读了,怕会有不好的风潮,哎,陆先生一世英名,是我们女子追求进步的领路人,可别因为这个方三妹,再名声受损!”

周围几个年轻人登时面面相觑,噤若寒蝉,没一个人再吭声,唯独项君应和了两句,项君钟情于谢冰心,自然不会反驳自己喜欢的人的话。

两个人说了半天,转头看别人都躲在一边窃窃私语,项君不禁皱眉:“怎么了?”

“呃,没什么……”

几个同学对视一眼,想了想,还是把一份今天新出来的小说月报递过去。

“项君,不知道你看过没有,先看看再说!”

项君神色一动,接过来,还没有打开,脸色就变了变,封面上大大的‘荆衣记’三个字,出现在最显眼的位置上——沐丝小姐强烈推荐!当代女青年必读书目!

无数夺人眼球,夸张至极的评价,让项君和谢冰心都变了脸色,强忍着不悦,打开报刊,翻到荆衣记下篇,读了起来,一开始,项君的表情还算平静,但读着读着,脸上就浮现出一抹惊愕。

谢冰心的心里更是五味杂陈,十分古怪。

别人也就罢了,她和项君心里有鬼,一读这篇小说就浑身不自在,上篇还好,秀娘这样的角色数之不尽,但是到了下篇,项君实在忍不住要对号入座——这分明写得就是方若华的故事!

“不可能!”

谢冰心深吸了口气,“是巧合罢了。”

是啊,方若华哪里有本事写小说,还写出这样能让陆先生几位大家都交口称赞的小说!

别管项君二人怎么想,反正小说月报这边发行量大幅度提升,读者们普遍反响很好,因为这个,方若华的稿费还提升到了千字五元,这是相当不错的稿费了。

编辑部

徐峰哼着小调洗了把脸,刚刚练完拳,身上的汗水还没有下去,脸上就显得红光满面,一群编辑嘻嘻哈哈。

“徐哥,你今天去见那个方三妹?你要带小姚去吧?太偏心了。”

“就是,我们也想出公差啊!”

编辑部这边工资还可以,但是出公差有补贴,而且伙食费,车马费还给报销,尤其是这回不用出远门,大家伙都想去。

而且做编辑的都有了经验,看作品不说十成十知道未来前程,但也总能八九不离十。

像方三妹这般的,就是有前途的那种,文笔才华足够,更要紧的是有贵人相助。

就说如今,不过月余,方三妹之名就在阳城传开了,她就是远远算不上什么大作家,也在这个作家圈子里留了一点儿名声,不至于让人一问三不知。

当然,主要还是陆先生的功劳,否则文人相轻,她这区区一篇小说,还真算不上什么。

可幸运有时候对一个人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方若华也挺高兴的,四个飞行摄像头飞出,一家三口坐在餐桌上看直播,足不出户,就能知道各方面的反应。虽然没有网络,这会儿到也有点儿能直接和读者交流的氛围。

“不得了,我们姑娘说不定能流芳千古了。”

“流芳不流芳到无所谓,看见项君的脸色,我就想喝上一杯。”

方若华以前很少发脾气,可性子再好,也不是个木头,冰块儿,在大牢里受了那么长时间的罪,这会儿看到项君不痛快,她就高兴。

一群粉丝也看得挺开心——“演员演技都不错嘛!”

“看看谢冰心那副孔雀开屏的小模样,演的真好,怎么样,你们这帮男人难道看了就没有心痒痒的感觉?”

“咳咳。”

“咳咳咳,朕表示想看三妹掉马甲!”

第十八章 会面

方若华说要喝一杯,此时心血来潮,果然取出一瓶酒,浅蓝色的酒液,一打开瓶盖,淡淡的果香飘来,一入鼻腔,口水自然分泌,光是气息就让人觉得五脏六腑为之一清。

“呼,好酒,而且还不怎么贵!”

方肖忍不住抢了一杯,细细品尝,露出一脸陶醉,就着西湖醋鱼,清蒸鸭子,炝炒蛤喇,颇有些快活似神仙!

这酒水是方若华从宇宙商城里买的,别看宇宙商城中那些高科技物品,还有一些奇怪的技能类物品价格高得让人连看都不敢多看,但这些满足人口腹之欲的东西,真是便宜得很。

就说这个不知名果酒,加加减减,买一瓶只需要人民币六百元左右,似乎不算特别便宜,但看看效果,能养身能美容,据说还有瘦身效果,区区六百,大白菜价了。

方肖和夏芬一喝就上了瘾,恨不得每天都喝上两瓶,奈何方若华的收入紧紧巴巴的,还有一个消耗钱财的大户——合理化卡片在吞金,这种好东西,只能偶尔尝一尝。

到是美食能放开来吃。

完全不用去商城购买,本地的美食就极好,肉类都是纯天然粮食喂养,蔬菜绝对没有农药残留,尤其是家里现在掌勺的大厨,那是精通南北菜系的好厨子,当年御厨的后人,方肖当了一辈子教授,就是去五星级大酒店腐败,吃得东西也有点儿比不上如今的家常菜。

叮咚,叮咚。

门铃忽然响起来,方若华搁下筷子出去开门,一开门,就看到一个穿着长褂,一脸憨厚的中年男人,还有一个穿着旗袍,留着学生头,脸上还带着几分稚气的女孩儿。

徐峰还好,小姚特别紧张。

“请问,是方三妹,方老师家吗?”

“我就是。”

小姚顿时瞪大了眼,闭上嘴不让自己叫出声来,果然,方三妹就是自己想象中那种形象,典雅大方,气度雍容,温柔中透着坚强,要不然也写不出秀娘那样好的女人来……只是,未免太年轻了些!

徐峰笑了笑,也不管小姚那傻样儿:“您好,方老师,我是徐峰,小说月报的编辑。”

他比来之前更谨慎三分。

没来之前不知道方三妹的身份,但他觉得方三妹可能是家道中落的人家出来的,能吃得上饭,可家中绝对不会富裕。毕竟现在写文为生的,虽然穷人肯定很少,穷苦人家的孩子也读不起书,但真正富贵人家的子弟也不多见。

当然不是没有,不过那些富家公子,千金小姐写出来的东西,像他这种经验丰富的编辑一看就能看得出来,文字再优雅,也透着一种风花雪月的浪漫,有些编辑说那是情调,也的确很多人喜欢读,可他一读,能感觉到的总是伤春悲秋,总是无病呻吟,反而是那些中等人家,苦读出来的文人写的东西,或者质朴些,却很有内容。

方三妹的文字,在徐峰看来,即便还稍显稚嫩一点儿,却是瑕不掩瑜,非常的有力量,而且文字中有一种残酷,但残酷之后,却是温暖的坚定。

怎么说呢,就像是作者站在未来,俯瞰这段儿历史写出来的东西,再多的苦难也没把读者吓住,看过之后心头一紧,过去就是海阔天空,觉得一切都会好起来。

没想到能写出这种文字的女子,居然还真是个千金小姐!还没进屋,只遥遥看一眼园子里的布置摆设,就知道这是大户,而且是很有品位的大户人家。

“请进。”

方若华可不知道这两位心中所想,对他们的到来却不意外,她本来觉得得再多写一些东西,才能小有名气,谁想到一篇《荆衣记》居然很有运气,得那位陆先生的青睐,一下子地位拔高许多,编辑部不来人才有鬼。

徐峰和小姚被请进书房,和方若华细谈了三个多小时,最后满意而归。

一出方家庄,徐峰松了口气,得到方老师许诺,下一篇文章还在小说月报发表,他就安心了,小姚眼睛却一红,啜泣了声:“方老师好可怜!”

徐峰哭笑不得:“你这小丫头,别胡说八道,方老师多潇洒的人,可怜什么!”

虽然方若华没有明说,但他们有心,还是从方家庄那些佃户口中了解到一点儿东西。

比如说,方老师真得蹲过孙家的大牢,前阵子才遍体鳞伤地逃回来,几乎一只脚踏进了地狱,比如说,方老师离婚了,在她为丈夫坐牢受苦的时候,那个男人喜欢上另外的女人,嫌弃她这个糟糠之妻。

“你这小丫头回去以后别什么都乱说,方老师的意思你还看不出来,对她来讲,相爱便在一起,夫妻之间没有感情了便离婚,没有什么对得起还是对不起,她看得清楚,也不为此伤怀,你就不要挑事了。”

“知道。”小姚郑重应下,但心中却还是有不平之气。

她其实知道方老师的前夫是谁,好像是叫项君的,也写过一些文章,虽然没在小说月报发表过,阳城其它报纸上多有他的文字。

那人好像去年还被称为阳城四才子之一,看着人五人六的,满嘴仁义道德,没想到私底下也是这种人!

“方老师多好的女人,你没有看致橡树?这首诗出现在这么一篇小说里,有点儿可惜,它本身就很好很好,值得我们大家去读。”

如今新诗到底还是比较少,优秀的更少,忽然出来一篇,着实让人眼前大亮。

至少小姚这样能在眼前的环境下,还出来工作的事业女性,没有一个能不被吸引的。

小姚愤愤不平地哼哼,满肚子闹心,徐峰忍不住笑,还是太年轻,这个傻孩子,不论方老师的前夫是什么人,他离倒霉的日子恐怕不远了,等方老师真正名扬四海,她的前夫说不定会被从里到外被扒了皮,就是不知道这人的心性好不好了,要是心性够好,到也无妨,心性不好,也许就再也爬不起来。

“小姚,以后你就负责方老师,注意些,别咋咋呼呼的,永远长不大。”

“我知道啦。”

小姚笑眯眯应了,低下头上下看手里的盒子,透明的玻璃壳,里衬是暗红的呢绒,看起来颇为奢华。

徐峰看了一眼摇头:“你这孩子也真厚脸皮,这种巧克力是洋玩意儿,贵着呢!”

“人家方先生诚心给,我要是不要,拉拉扯扯地也难看,唔,好吃,拿回去给我们家妞妞,她肯定喜欢。”

第十九章 想法

送走了徐峰二人,天色也就晚了,方家三口又说了会儿话,就回房休息,这次徐峰过来,还送了陆先生的名帖,邀请她去参加陆先生五十大寿的生日宴。

方若华想着陆先生,还有点儿睡不着,虽然到这个小时空时间不长,但陆先生的大名,她也是如雷贯耳。

陆先生出身江南陆家,家里父兄都是外交官,常驻法国,外祖是燕大的教授,祖父曾任京师大学的校长,她自己也是著名作家,京师女学的名誉校长。

可以说,自从陆先生离开前夫之后,人生才真真正正地重新开始,在柳家,陆先生洗手作羹汤,只是个家庭妇女,但离开柳家,她就是受人尊敬的社会名流。

当年方若华在学校那就是小透明一个,从小学,到初中,高中再到大学,从来都是中不溜,老师,有名望的教授什么的,说不定连认识她都不认得。

还有原主,原主的心底深处,向往着那样自由的,洒脱的,让人尊重的生活,可惜她短短二十年的生命里,永远只是一个卑微的姑娘。

面对公婆,面对丈夫,她始终低着头,丈夫嫌弃她没读过书,没有文化,那种嫌弃和冷漠,就是从来不说出来,只要是人都感受得到。

原主其实有一颗敏感的心,项君心里有没有她,她自己明白,只是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只能牢牢地抓住那个男人,又因为那个男人,对文化人越发的向往。

或许就是这等情绪混合在一起,连方若华都不免有点儿忐忑。

忐忑地吃了一大碗水果沙拉,这才洗洗睡了。

天气渐渐炎热。

夏芬找到了新的乐趣,在地边上教方家庄一群小孩子读书,她好好的数学系教授,精通的是数理化,做了一辈子的学问,教的都是大学生,现在逗弄起小孩子来却也是一样高高兴兴。

“我高兴,我乐意,这儿的孩子们多听话,又认真又刻苦,可不像家里那帮小兔崽子,一个看不住就给我出幺蛾子,知道吧,你孙吴师兄还当着我的面跟我说,现在搞研究的没前途,有钱的才是大爷,想要评职称,要论文发表,可以花钱买,没有钱什么都没有!你瞧瞧这话,这都什么玩意儿,怪不得如今高校里风气都那么差……”

“师兄那是开玩笑呢。”

方若华哭笑不得。

幸好自己没什么天分,没落到妈妈手里,当她的女儿那是被娇宠着,疼爱着,当她的学生那才是吃苦受罪,明明大学应该轻轻松松,老师教授们只管上课,哪像自己这个,管东管西的,比人家亲爹妈事儿都多。

在这方面,她爸爸就和妈妈的性格截然相反,方肖学历史,讲究中庸,讲究无为而治,学生们愿意学,他就倾囊相授,学生们不想学,他也绝不勉强,在学校里是出了名的好好先生。

就说现在,夏芬来了小时空也不肯歇着,总想找点儿事情做,方肖就乐不思蜀,逛街混茶馆,摆弄文玩古董,家里随便卖个什么手表之类就能得不少银钱,古董又不贵,他玩得高高兴兴,丝毫不觉得空虚寂寞。

方若华想了一回爸妈,深感这二位适应力都很惊人,干脆坐下来继续写东西。

她这回想写一本书,桌子上各种资料堆了一大堆,厚厚一沓,看起来到像是要写什么鸿篇巨著,实际上,她只是想写一部通俗小说——《上官婉儿传奇》。

这也是方若华看过这个时代的诸多书籍之后做得决定,这个小时空没有专门写传奇人物的小说,人们也不关注,也就是读史的时候偶尔读到一点儿,仅仅一扫而过,很少有人专门去写。

其实不是上官婉儿也可以,她只是想写一写历史上的女子而已。

前几天花大娘过来,跟她抱怨了件事儿,说花大娘一个远房侄女,本来好好一姑娘,因为父母疼爱送去读了几天书,就变得莫名其妙起来,穿着暴露,打扮得花里胡哨也就罢了,还整天跟着一群不着调的女孩子们出去玩,甚至看上了早有妻子的先生,还口口声声说什么追求真爱无罪,爱情和婚姻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她们女子要解放,要摆脱封建思想的束缚……几乎要把她娘给气死!

方若华也发现,现在女孩子们真是有点儿奇怪,好多人都觉得西方的一切都是好的,女子追求解放也一切向西方看齐,还学得很不到位,不去学好的地方,到把那些糟粕当真理,就说阳城这边,那几个所谓的交际花到成了争相效仿的对象,女学生们勾引已婚男性,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都什么和什么!

也没办法,这就是一个混乱的时代。

她就想着让这些女孩子们知道,就算是封建王朝,女性地位低下的时代,也依旧有女性不沉溺家庭,走在了时代的前列,即便她们的命运可能很不好,但她们绝不缺乏反抗的精神,绝不是没有思想。

方若华稳稳当当地坐下来整理大纲,她打算写的上官婉儿,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真是历史中的上官婉儿,而是她心中的一个女性形象,聪慧胜过男子,能力胜过男子,心性也丝毫不比任何人差的一个女人。

写作对方若华来说是熟练活儿,但是写一本符合当下审美的长篇,就不那么容易了,一连好几天,她都在调整大纲,直到陆先生的生日到来。

给陆先生挑选礼物,一开始方若华打算送本书,后来想想,书这种东西私下里互相赠送借阅便很好,作为礼物就不大合适。

陆先生生日宴,宴请的都是社会名流,礼物中规中矩比较妥当。

方若华想了想,翻找了下,找出一个钻石胸针,这还是当年新婚的时候她去买的,那时候流行佩戴胸针,她手里这一个是国际名牌,做工极为精致,再让人出去买一个红木的盒子来配,想必陆先生会喜欢。

第二十章 宴会

去参加陆先生的生日宴,方若华难得没有穿旗袍,换了一身浅绿色的连衣裙,九分袖,白色的棉袜,半高跟儿的红色凉鞋,上了淡妆,粉红的唇彩,显得很年轻靓丽。

她以前很少化妆,就是当年和高飞约会的时候打打粉底液,画画口红什么的,平时都是素描朝天,主要是长相一般,自然没有美妆的欲望。

再者也是没办法,化妆技能没有点亮,普通淡妆还行,画稍微正规一点儿的妆容非把自己画成妖怪不可,连睫毛膏都不会用,假睫毛更不会戴。

好在她一向安于现状,随遇而安,也没因为自己没长成个大美人就怨天怨地怨社会。

此时稍微装扮一下,对镜自照,居然感觉还不错。

“妈,我皮肤是不是白了?”

夏芬凑过去看了看,轻笑出声,伸手摸了把女儿的小脸蛋,果然娇嫩,好像真正又回到了她青春无敌的二十岁,这孩子刚过来的时候,面黄肌瘦,他们老两口心疼的不行,如今总算是苦尽甘来,至于是不是变得漂亮……因为女儿在她心中一直很好看,到也没觉得有特别明显的改变。

好吧,问老妈这种问题,从来不可能得到正确答案。

阳城大酒店

“这是哪儿的酒店,求去围观!”

“同求。”

……

方若华并不回话,只端着杯酒,接受身边主人的指点,四顾看着周围衣香鬓影,客似云来,觥筹交错的场面微笑,只是不知道,她也是别人眼中的一抹风景。

衣衫虽不奢华,气质却独特,容貌虽不绝美,可也秀气可人,不得不说,在二十一世纪算不上多特别,可来到这个小时空,她还真有些不卑不亢的现代女性风范,当然,更主要的这是一具新鲜面孔,而且陆先生还满脸慈爱地拉着她的手说话。

“本来不想大办的,奈何身在红尘俗世,朋友多了也有烦恼。”

陆先生眉眼间从容疏阔,大大方方地让方若华挽着自己的手,“一会儿给你介绍几个老朋友,你写东西的时候,可以和他们笔谈一番,或有益处,不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你自己要心里有数。”

方若华认认真真地点头,陆先生一下子就笑起来,“哎呀,看我,到底是老了,啰嗦得很。”

“得了陆先生的这几句啰嗦,我都怕一会儿出门被人敲闷棍。”

一句话逗得陆先生又笑起来。

周围的宾客都有些意外,不知道那个女子是谁,看样子真合了陆先生的眼缘。

她老人家性情和善,很少拒人门外,曾经扶持过许多贫寒的文人,但她与人交往向来有分寸,再提点那些文人墨客,也是疏淡有礼,很少像今天这样笑颜如花。

五十岁的女人,似乎应该已经没有美貌,但任何一个见到陆先生的人,都不能说她不优雅美丽。

那帮正看直播的粉丝们都眼冒红星儿。

“忽然发现这确实是在演戏了。”

“就是,真实世界里怎么可能连个老太太都有这么高的颜值!”

“今天忽然想烫个大波浪卷儿!”

“今天忽然想把压箱底的大红口红挖出来试试!”

“吾觉得三妹有可能带起一波复古妆容!”

“什么叫复古,所谓流行三十年一轮回,没准儿现在又该流行民国妆了。”

“三妹用的哪个道具师,强烈提议推荐给现在那些民国剧的剧组。”

粉丝里面纯粹看热闹的多,可观看的人数直线上涨,总会有懂行的人,这个宴会大厅里,从各种摆件,杯盘桌椅,到客人们身上穿的,戴的,头型妆容,完全的民国范,一点儿都不差。

方若华直到现在,听粉丝们偶尔提一句这个,都有点儿别扭,好在习惯了也就不至于心惊,幸亏第一个小时空是民国,时间近,能布置得很像,只要肯花钱,也非不可思议,以后要是去了别的小时空,那才真得仔细些。

“来熟人了,那是项君和谢冰心?”

“主角终于露面了啊!”

方若华本能地回了回头,可惜人太多,没能看见,当然,她也不怎么想看到。

项君却是心里一咯噔,实在没想到会在这样的场合看见自己的……前妻。

他几乎不记得自己有几个月没见过方若华,仔细想一想,好像印象中,这个女人的脸早已经模糊不清,她到底是不是长成现在这个样子,他也不大清楚,有时候,他甚至有一种感觉,这个人只是长相相似而已,并不是自己那个村姑前妻。

谢冰心也有点儿烦躁,实在不明白,怎么哪里都有这个女人!她怎么能混到陆先生的宴会上来!

自从上一次被这个女人指着鼻子挖苦之后,事情虽然没有传扬出去,当时在场的人没人多话,但她总有点儿不自在,感觉她那些朋友们看她的眼光有点儿奇怪,只要她们一提到项大哥以前娶过妻子,她就浑身不自在,再也找不回当初的不以为意。

幸好她的朋友们都知道项大哥以前的童养媳,是家里给安排的,普通的农家妇女,根本配不上项大哥,都觉得两个人离婚很正常,项大哥和她在一起,那才是天生一对儿,让她觉得舒服多了。

只是,终究有影响,似乎连和项大哥在一起,也没有以前的甜甜蜜蜜。

谢冰心深吸了口气,回过神来,努力微笑,胡思乱想什么,她快和项大哥订婚了,他们两个人会高高兴兴,快快活活地在一起,根本没有那个方若华的事儿。

项君这两个人究竟藏着什么小心思,只有他们两个知道,方若华沉下心,干脆好好享受宴会,毕竟有美食,有美酒,但凡能让陆先生引着她过去说话的人,还都是字字珠玑的大师级人物,自己只是旁听,也受益匪浅,虽然藏拙,到底生活在一个网络发达的时代,论底蕴和人家没办法相提并论,光看见识,到也颇有可取之处,对这些大师来讲,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能时不时能有振聋发聩之言,纵然稚嫩,也很值得培养,于是大家都很愉快。

第二十一章 暗潮

到生日宴结束,方若华也没和项君说话,项君到犹豫了下,仿佛打算过来,只是身边有谢冰心在,以谢冰心的能力,只柔情似水地撒撒娇,就让人难以招架了,自然没可能让项君脱身,到省了她的麻烦。

陆先生虽然待她亲近,可先生忙得很,她也不能不知道分寸,宴会一结束,便告辞而去,不好打扰陆先生送客。

到是那几个陆先生的老友,对她的印象很好,听说是家传渊源,方若华读书识字都是父母教导,还相约要登门拜访云云,就算是客气话儿,周围人看过来的眼神,也着实让方若华有那么一丝飘飘然。

一离开阳城酒店,黄包车还没有叫,方若华就看见顾长生和乔军立在道路对面。

顾长生一身长袍马褂,像个旧家族的少爷,乔军粗布短打,到像他的伴当,远远看着,看不清楚表情,只方若华似乎觉得顾长生扫了她一眼,随即转开头,像是不认识她似的。

“美人!”

“三妹,摄像头对过去,对过去,我要看美人!”

屏幕上登时热闹起来,这帮观众到比刚才在酒店宴会时更添活泼。

方若华哭笑不得,顾长生的容貌真有那么好?的确是不错,尤其是气质与众不同,但在现代社会,电视上的小鲜肉们好看得不知凡几,怎么都跟没见过世面似的!

“三妹啊,你还小!”

“三妹啊,你不懂,这是纯天然,无添加的美男子!”

好吧,还是满足他们的欲望,谁让这些粉丝们此时是她的衣食父母?指挥摄像头飞了过去。至于她,她可没那么不知趣,谁知道顾大少爷是不是在做什么,万一是不该她知道的,岂不是惹麻烦?

伸伸手叫了辆黄包车,回家。

陆先生的生日宴上,千金名媛们有小轿车接送的也不是没有,她这样轻车简从,没有男伴儿的属于另类,让一众揣摩她身份的人心生意外,只是陆先生在那儿看着,也没人趁此时过去献殷勤。

顾长生看见方若华径直走了,也松了口气,沉默了下,低声道,“查实了?是蒋菲?”

“没错,她就是孙家那位少帅的人,要不是这一次咱们损失太大,让她露出了马脚,我们不会怀疑她,谁能想到那么一个弱质纤纤,每日都要吃药的小姑娘竟然是个职业间谍。”

乔军压低声音道,“其实按照纪律,善后工作不该你来做。”

“别人更危险,尤其不能让项子南知道!”

“呵。”乔军冷笑,“项子南向来怜香惜玉,咱们那儿就他对蒋菲上心,一点儿警惕性都没有,要不是项子南执意要收容蒋菲,还过从甚密,什么都不避讳她,事情还不至于这般麻烦!也不会有那么多同志牺牲……哎!”

按说他不该对子南心存怨念,毕竟子南是他们志同道合的同行人,也的确出色,组织想重点培养的精英,即便有一点儿傲慢,冲动的小毛病也无伤大雅,是人总有缺点,可近些日子他的种种作为,实在让乔军看不过眼。

顾长生轻轻取出怀表,打开看了看,伸手压住帽檐,并未转头看身后的咖啡馆,举步就走,两个人堪堪走到对面,轰隆一声,随着地动天摇,咖啡馆里半面墙倒塌,一时尘烟四起,迷蒙一片。

周围行人尖叫出声。

咖啡馆里的客人们四散奔逃。

外面巡捕吹着哨子跑过来。

项君和谢冰心刚离开酒店,就被爆炸声惊得出了一身冷汗,他一手护住谢冰心,转头就跑,一边跑一边回头看过去,仿佛看到废墟旁边半趴着一个熟悉的人影,身形单薄,满身血污,挣扎着抬头,只谢冰心手脚冰凉,连站都站不住,他也就没有细看。

方若华同样吓了一跳,还没反应,摄像头应急程序,飞速转动拔高,只照那一片废墟,略去血腥场景。

也不知道……有没有牵连无辜,方若华心里一咯噔,陡生惶然!

屏幕里也一片静默。

“好大的场面!”

“直播……真炸?”

“好浪费的样子!”

“这是布景吗?应该是布景,影视城?能看出在哪儿不?正经大制作电影的手笔了!”

粉丝们五花八门的说法,方若华却没有力气在意,随心说了几句,就关了直播,即便她已经在大牢里走了一圈,但还是有些不适应这类场面,以前只是听人说哪里又发生枪战,哪里又在杀人,毕竟没有亲眼目睹,冲击力不大。

转头四顾,方若华忽然发现大街上的行人也就慌乱了一下,该做什么还做什么,仿佛习以为常。

回到家,方若华再次见到顾长生,表现得平平淡淡,只当任何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只是转天天还没亮,顾长生便匆匆过来,一见方若华便道:“方小姐,我记得您家有一种伤药,效果特别好,不知道能不能割爱一点儿?”

他蹙着眉,神色焦虑,略带歉然,显然也知那等药物必然昂贵,可还是开口讨要了。

方若华什么都没问,把自己治伤的药膏都翻出来给他,连庄子里花大娘家忽然来了一个走亲戚结果卧病的后生,也当不知道。

直到一天后,见他面色平静,眉眼凝和,又变成温文尔雅的公子哥儿,心里才放松,果然是纷乱的年代,不可能只有自己打人,而自家不会挨打!

夏至将临,暑气渐多。

方若华怕热,懒得出门,一直窝在书房中写作,上官婉儿传奇已经开始在小说月报上连载,反响很好,不光有女性读者,连很多男性读者也纷纷来信交流。

她这本小说写得很细,也写得很慢,查找了非常多的资料,对于大唐的风俗文化,政治民生,都有详尽真实的描述,还有人,千古一帝和她身边的那些人,那些皇室宗亲,大唐名臣以及他们的私生活,要不是有身为历史专家的父亲在,恐怕她真不敢下决心这么写,不过,方若华的文风绮丽,适合写这样的文字,娓娓道来,读者眼前不觉展开一幅盛唐风光。

区区一部通俗小说,到被评为读起来有读史书的厚重和味道,未曾写完,方若华已经被尊称为先生,名声日盛。

在家里,这几天方若华忙碌,一向清闲自在的方肖,也忙了起来。

就是当日在陆先生生日宴上,方若华结交的那几个老先生的缘故,他们都是文人墨客,性子自由,不懂客套,说来拜访,果然转天便至,方肖自然要出面接待。

第二十二章 大学

方肖居然和他们很能谈得来,夏芬都感觉有些奇怪,别看自家老头子在大学校园里呆了大半辈子,可却是个很时髦的老男人,衣食住行俱讲究,用的手机,电脑,都要最好的牌子,最高的配置,姑娘到要捡他用剩下的东西使,还爱玩个游戏。

网游那种年轻人才喜欢的东西,他竟然还有大半年不睡觉,爬起来开电脑呼朋唤友打副本的时候。

这么一个时髦老头,竟没几天就与几个‘酸文人’称兄道弟,熟络得不行,成日一起喝茶聊天,探讨学问,凑在一块儿一整天也不觉得无聊。

几个老头子谈天说地的,越发熟悉,因为方家庄地段偏僻幽静,环境也极好,又有以前的小藏书楼,现在的小图书馆,茶水点心吃进口中都熨帖的很,没过月余,到是日日来报道。

其中一个李老,李修齐,到得最勤快,称呼一个老字,其实四十有八,放在二十一世纪,尚且是中年。

不过如今看,泛白的长衫,整整齐齐的半长胡子,花白的头,言行举止到真有几分老先生的气派。

这日李老过来,正好看见方肖洗手作羹汤,亲自煮了一大碗牛肉面,捧了给媳妇送去,登时大笑:“看来女性的地位真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他是老派作风,家里妻子,儿媳,宴客时上不得桌子吃饭,但本人却不排斥那些新派人,可遇见方肖这样,愿意给妻子烹茶倒水做饭的,也有点儿意外。

夏芬此时正坐在书房里给两男三女,几个十四五岁的孩子讲化学,讲得兴起,干脆摆弄简单的试验用具,给他们来了一次‘火山爆发’的小实验。

不光男孩子,连女孩子们都眼睛亮晶晶,听着她徐徐道来,全神贯注。

李老怔了下,视线落在桌子上,上面有几套手抄本的书,上书初等化学,初等物理种种字样。

还有一些教学大纲,上面勾勾画画,修改的痕迹很多。

在旁边,就是一个小小的实验台。

李老不懂这些个东西,但也看得出,眼前这位半老徐娘的太太,对这个很是精通,若非如此,也不会有眼前的教材出现。

“不得了,贤伉俪都是大才!”

不光是这两夫妻,连他们的女儿也见多识广,很有些能耐。

他老人家是京师大学的前任校长,早前身体不好,已经退下来,如今在阳城安度晚年,后被阳城大学聘请,去学校任教,结果到仿佛找到了第二春,越发兴致高昂。

这也正常,阳城大学的教学环境和资金都不是京师大学能比的,虽说京师大学建校时间早,可这几年风气坏了,校方迂腐守旧,如今更是只注重教国文,靠着几个以前翰林院出来的,年过七十的老先生撑门面,至于化学,不对,在京师大学叫格致,完全不在意,生源一年比一年少,到是各地的新学校陆续有几家越发办得好。

李老如今在阳城大学,待遇高,受人尊重,学生们也活泼有生机,他怎么可能不喜欢?

只是阳城大学就是新学校,建校时间不足十年,校长心有沟壑,更注重理工教学,但有一点儿,在国内理工方面不成系统,还没有专门的教材,老师很不好找,目前学校里只有一个美国人,还有一个留美学生暂时充任,他们这些老师偶尔提起来,也隐隐叹息。

即便李老是教国文的,也是个脑子清明的国文教授,往日他自己还常常和学生们谈:“国文不可不学,那是咱们国家的根,但不研究西学,我们国家还不知要落后多久!”

他时常为此忧虑,听说校长打算在学校里筹办化学实验室,材料实验室什么的,正在四处寻找人才,今日见到夏芬的表现,心下吃惊,愣是在书房门口席地而坐,侧耳倾听。

他自己不懂这个,津津有味地听半天,却也觉得好像懂了许多,慌忙写了张龙飞凤舞的便条,找人送去学校,把他们学校的教师给招了来。

黄头发绿眼睛的外国人,西装笔挺,斯斯文文的洋学生先是不以为意。

外教查理有点儿兴趣,但因为一开始夏芬教的都是初级的东西,也只是觉得她上课很有水准,深入浅出,非常专业,但越听,两个人的表情越严肃。

查理还拿出笔记本飞速地速记。

至于曾经留学欧美的张若桐张先生,满脸不可思议,总觉得别看眼前这位女士讲解的简单,但这种化繁为简的能力中透露出来的底蕴,完全不会比他在欧美遇到的那些教授差,他不敢说,他甚至觉得,可能人家夏先生水平更高?

当然,这大约只是错觉!

李老登时大喜,惊为天人,强自按捺才没有冲过去拉人家的手,勉强让夏芬在几个学生面前保持了自己的风度。

“夏先生,您放心,只要您答应来我们阳城大学教书,我亲自去找校长,给您谈待遇,保证让您满意。”

其他人也纷纷应是。

夏芬哭笑不得,没成想兜兜转转,来了这个小时空,居然还有人让她去当老师。

她和方肖当了一辈子老师,到不排斥这个,只是要教这个时空的大学,恐怕不能跟以前在大学课堂上一样讲课了,教导的学生毕竟底子太浅,不过也无妨,夏芬别看风风火火的,却是个好姓儿的老太太,平时工作清闲,时常给亲戚家,邻居家带孩子,由浅入深地教导学生,不比正经的中学老师差。

哎,当时美其名曰是为了将来带外孙外孙女做准备,如今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一个外孙了。

想了想,她也就答应,至于待遇,那到也无所谓,方家如今不差钱,而且有了大学老师这样的身份,在当下就算有了社会地位,不是坏事。

李老也是个有趣儿的,一看夏芬答应,干脆一网打尽,连方肖,甚至带上方若华,都要他们去学校讲课。

阳城大学因为钱够多,校长还承诺愿意供优秀学生赴美留学,他在美国也有人脉,已经和几所著名大学谈好了留学生的问题,今年吸引到很多报考的学生,老师就不大够,正经的才学高的好先生,不会轻易跳槽到他们学校,老校长又宁缺毋滥,到现在教师也不多。

这回李老推荐方肖,方若华,可不是一拍脑袋就决定的,方肖水平如何,他心里有数,方若华只凭现在手中的作品,让她来讲一课试试,以他的面子,应该没问题,至于之后能不能任教,相信明眼人都会心里有数。

至于学历,这个到没被安排好,不过如今通讯不畅通,方肖说自己曾经留洋海外,也没人较真,至于夏芬,就说是家中父兄都是这方面的专家,她自学成才,也不会有人非要刨根问底。

第二十三章 事业

阳城大学

一楼最大的教室里,再一次座无虚席,门口窗外都站着些人。

方若华一只手撑着书桌,侃侃而谈:“物理学是一门十分有趣的科学,它研究的是声,光,热,力,电等诸多生活中可见的现象……”

“现在给大家看一个我自己制作的小玩具。”

随手从背包里拿出一个仿古木制的八音盒,轻轻打开,登时有音乐响起,两个小人翩翩起舞。

教室里学生们屏息凝神。

方若华笑起来:“有趣吗?这就是物理科学的力量,我现在拿工具把这个音乐盒打开,让大家更直观地看一看它的内部结构究竟是什么样子!”

……

整个教室里鸦雀无声。

“别看这只是一个小玩具,要制作它,却需要我们了解并且能熟练运用很多的物理学知识……”

方若华以前最多就是当过家教,还是第一次面对这么多的学生讲课,好在她做了几年的主播,只要把台下的学生当成屏幕后的粉丝,讲起课也是游刃有余。

“怎么样?”

李老心里惊讶,面上到得意洋洋,冲着老校长周耀华一挑眉。

周耀华立在后门处,活动了活动有些麻木的大腿,笑道:“是,李老的眼光就是一等一的好。”

话虽如此,他心里还真有些复杂。

夏芬女士的水平如何,已经验证过,不必多言,反正以周耀华的眼光,到觉得国内的教授们没几个能比得上她,虽然那只是一位女士,还是一位没有正经读过大学的女士。

方肖也还好,老校长和他见了一面,聊了一会儿,就发现他史学功底深厚,即便不是什么有名气的大师,到学校来任教也没多大问题。

可是方若华?

区区二十岁的女子,比学生们年纪一点儿都不大,即便是有些文名,到学校里来读书也就罢了,怎么可能让她任教?那岂不是令人笑话?

本来他说什么也不会答应李老的建议,但既然想招揽人家的母亲,又有李老的面子,连试讲都不许,就未免不近人情,谁曾想,方若华不试着去教国文,反而要教物理,而且在所有人多少有点儿看笑话的目光中,第一次只在能容纳二十个人的小教室里开课,就收服了一众学生,如今第二次开课,更是连老师们都要被她征服了!

老校长是不明白,方若华要真敢教国文,那说不定会被人扔臭鸡蛋的。

这个时代的大师可绝对是大大的不一般,上课的时候那是信手拈来,风趣幽默得很,绝对不是她这样刻板的教学能相提并论的。

再说,她即便研究了这么久,敢写东西,却不太相信自己的国文功底,所以还是藏拙的好。

教物理、化学就不一样了,再怎么说她也是正正经经义务教育出来的学生,又读过大学,做过四年的家教,从小学生到高中生,都给辅导过,连这点儿初中生水平的知识都搞不定,她妈妈再疼爱她,恐怕也要给她一顿排头吃!

而且学生们知识底子浅,她只要讲一点儿有用的东西,大家就很满意。

老校长抬头看去,今天大概是知道自己要上讲台,方若华穿着干干净净的素面旗袍,盘着头,什么首饰都没有佩戴,打扮得成熟稳重,可再稳重,那也是一张年轻的,朝气蓬勃的脸。

“哎,这个时代,终究是年轻人的时代了。”

“你感叹别把我给包含进去,我还想老夫聊发少年狂,再拼搏一回呢!”

什么也不必多说,方家一家三口就多了一份工作,每天要到学校上课。

物理和化学这一块儿,夏芬教高年级,方若华教低年级和预科生,说是高年级,其实也远讲不到大学的程度,不过,夏芬是好教师,善于因材施教,讲课的时候,尽量讲一些实用的东西,例如机械什么的。

虽然还是理论居多,但只要是眼光长远的,就绝对会感兴趣。

不光是夏芬,连方若华和方肖的课,也有很多人喜欢,或许他们中有很多都说不明白,为什么会喜欢,也许是托现代教育的福,方家人讲课技巧更娴熟,更能让学生理解,也许是因为方家人上课时,经常会脱口而出一些发人深省的小知识,小故事,让人耳目一新。

无论因为什么,他们三个都变得特别忙碌就是了,夏芬实在没想到,她有一天也会看到如此爱学习的……大学生。

当年教书的时候,最好的学霸,对学习的积极性也没这么高,当然,做老师的也不会强迫。

都是成年人,能为自己的未来负责,学不学的全看自己。

可这里的学生不一样,那是真正的废寝忘食,而且也非常尊师重教。

方若华这么年轻,走在路上,所有学生都会站立,行礼问好,丝毫不会怠慢。

不得不说,教导这个时代的学生,非常有成就感,能让人身心愉悦,即便方若华非常忙也不缺钱,她还是尽力去争取了这个当老师的机会,没想过放弃。

“方老师,快来喝口水,润润嗓子。”

一晃月余过去,这日下课,方若华回到办公室,胖嫂就赶紧过来给她倒茶。

客气地道了声谢,灌了两口解渴,方若华才松了口气。

胖嫂大笑:“你们当先生的,最要紧的是保护好嗓子。”她絮絮叨叨地又说了几句闲话,一拍大腿,“看看,我都把正事儿给忘了,那个叫蒋菲的女学生不来上课了,她家里人今天过来给她退学,说是病了,跟你说一声,别惦念。”

方若华点点头,也没在意,她就是见每次点名蒋菲都没来上课,所以才问一句。

今天课多,下午还要代一堂数学课,教数学的金老师肠胃炎,腹痛难忍,实在上不了了,方若华喝了点水,匆匆吃了些东西便去整理教案。

最近学校要招生,昨天校长还说,欢迎校外人士来试课,方若华估计今天讲课人少不了,可不能关键时候掉链子丢人现眼,她如今好歹也有些名气,算是个知名人物。

第二十四章 得意

阳城大学位于阳城东郊,风景不算独秀,却也是山青水静,适合学习的好地方。

右边草丛中树立一巨石,有半人高,上书——‘自强不息,知行合一’八个大字,用的是端端正正的楷书,并无多少棱角,却极有气势。

谢冰心按住帽檐,抬头看了看阳城大学的大门,心中雀跃不已。

“冰心,听说你的分数很高,早过了阳城大学的录取分数线,哎,你这么年轻,太难得了!”谢冰心身边一个胖胖矮矮,穿着粉红色洋装的小姑娘,满脸的羡慕。“我成绩差了好多,勉强能读预科,也不知道明年能不能正式入学。”

她们两个都要读预科,只谢冰心是因为报考的科目是格物,按照规矩,都要先读一年的预科,圆滚滚的小姑娘谢若兰,那纯粹是成绩不太够。

当然,阳城大学每年录取的女学生也是少之又少,但凡能读预科的,都算得上相当了不起了。

谢冰心莞尔一笑,挽着谢若兰这个远房堂妹的手,慢慢走近校园,步子婀娜,体态优雅,享受着旁人看过来的惊艳目光,她喜欢这样的目光,所以惯常爱和这个小堂妹一起出门,每次和谢若兰走在一起,她给人感觉总会更美丽些。

阳城大学她一定要读,和外地其它学校,甚至京城的那几所学校比,阳城大学一点儿都不差,今年更是有好几位声名远播的大师加入,而且听说今年柳,李,孙,赵,顾几家嫡出的少爷都要读大学了,除了李家的那位要去英国,其他几个可全选择了阳城大学。

阳城大学的学生,那是身份的象征,说不定还能有机会出国留学。

想起那日,她在陆先生生日宴上见到的那几位留学归来的名门淑媛,只能远远看着,连搭话都不敢,想她谢冰心在阳城也受过众人追捧,但那一日,追捧她的人,连和人家说句话的资格都没有。

谢家虽然也有些家底,却远不能和那几个名门相比,谢冰心叹了口气!

身为谢家女,自然要为谢家考虑,人脉关系何等重要,万万不能轻易错过,如今能和名门少爷读一所大学,说不定就有机会拉上关系,再说,项大哥从京师大学退学了,又惹上了麻烦,前几日他想找工作,没想到偌大一个阳城,竟然都是谄媚权贵之人,没有人敢接纳他,那个顾少爷又袖手旁观,真是气煞了人!

这种时候,项大哥需要的是一个贤内助来帮衬,她必须能帮得上忙才好,如果和那几位少爷交好,难道还愁一份儿工作!

谢冰心又是一叹,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有些不自在,在她心中,项大哥应该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是个英雄,此时见他竟有些焦头烂额,总让人……不舒坦!

爱情应该是甜美的,不染世俗的,奈何人生在世,想生活下去,需要的还是些世俗的东西。

眯了眯眼,谢冰心拉着谢若兰,举步向学校里走去,一进校门,绕过林荫环绕的小径,便见好多学生步履匆匆,向着同一个方向快步前行,他们有的三五成群,小声交流,有的抱着书本,一边赶路一边读书。

目光闪了闪,还没开口问,谢若兰已经双眼冒光地道:“我打听过了,最近来了几位讲课特别好的先生,每次教室里座位都不够,咱们也快点儿!”

谢冰心让她拖得一趔趄,略略蹙眉,心下暗道:也太粗鲁了些,不知道为什么太爷爷那么喜欢她,难道就因为她爹是嫡出?都民国了,哪里还有什么庶出,嫡出的说法!

一转念,谢冰心连忙收敛了心思,皱眉,这么想可不好,若兰是个好孩子,自己这么多年来,是和她真心交好,不该因为大人之间的事情不愉快。

太爷爷自己老糊涂了,满脑子封建思想,可不关谢若兰的事。

闪念间,已经踏上石阶,进了教室,教室里果然人山人海,座位早就没有,后排还有几个站着的,谢冰心的容貌出众,又会打扮,又洋气又俏丽,来听课的女生很少,大部分都是男生,这一群新青年,还是很有绅士风度,不多时就有两人给她们让座,谢冰心客客气气地道谢,脸上露出一抹微笑,心下又是得意,又是发愁,这些男生献殷勤的手段越来越厉害,怎么不动声色地拒绝,到是个大问题了。

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半撑着脸颊看书,谢冰心的仪态极漂亮。

谢若兰左顾右盼,兴致勃勃,半晌扭头笑道:“咦,难得啊,记得去年咱去文汇中学参观的时候,耳朵根可没现在清净,那些男孩子只知道围着你转呢!”

谢冰心嘴角动了动,神色不变,轻声道:“说什么呢,这可是大学!”

谢若兰连忙用肥肥嫩嫩的小手掩住嘴,瞪着圆滚滚的大眼睛,憨态可掬。

教室里并不安静,有人口中念念叨叨,有人奋笔疾书,还有三两个人凑在一起,表情严肃,低沉着嗓子争辩。

谢冰心忽然有一点儿尴尬,看着谢若兰厚着脸皮凑过去搭话,还借人家的笔记,不一会儿就仿佛融入其中,时不时发出惊呼声,她到被孤立在一旁,沉吟了片刻,她也微微倾斜了身体过去,可居然半句话也插不上,完全听不懂他们口中什么定理,什么函数,她往日只要一出现,向来就是众人的中心,像现在这样没人把她当一回事的情景,让她又难受,又尴尬。

只是,谢冰心看了一眼不远处坐在窗边,倚着窗户和人交流的那个年轻人,他是柳家的二少爷,柳家唯一嫡出的男孩儿,即便现在跟着母亲,没有在柳家生活,依旧十分受宠,项君就很想交好他,不只是他,还有他那几个朋友,只是严少爷的圈子很小,轻易不和外人打交道,要是能和他成为同学,拉上关系,那……项大哥一定会很高兴,而且,对自己也有好处,等一会儿项大哥来接她,要是能凑在一处聊一聊就好了。

第二十五章 不痛快

谢冰心抿了抿嘴唇,抬头悄悄看了柳二少爷柳谦一眼,目光又落在众人的课本上溜了溜,轻声道:“同学,请问这堂课是……数学课吗?这就是课本?能不能借给我看一下?”

柳谦连头都没抬一下,拧着眉头不知道正想什么。

谢冰心脸上登时一红。

旁边正拿着笔龙飞凤舞的一少年,飞了柳谦一个白眼,笑道:“哟,漂亮小姐,你可别和我们谦子一般见识,那白痴除了读书,就不会别的,哪里能了解美人的妙处!”

这人话语轻浮,却并不让人讨厌,只引来几声善意的轻笑,谢冰心前座的戴着眼镜的学生,转过脸把课本递过去:“看吧,你要感兴趣可以抄一份,我都背得差不多了。”

谢冰心愣了下,那课本是手抄本,有点儿潦草,用的纸张也不好,灰扑扑的不厚,也没有编著的名字,还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她稍有些洁癖,还真不想碰,连忙一笑,客气道:“我看学校挺缺少教材的,不如我找一找解……解几何学的教材给大家看看?”

“噗嗤,究竟解几何啊?”

前面戴眼镜的同学失笑,随手把自己的课本拿回去,其他人也哄然大笑,笑得前仰后合。

谢冰心脸上登时涨红,恨不得时光倒转,她真是糊涂,明明不怎么懂数学,知道的只是一鳞片爪,为什么非要多话!心下又恼恨不已,这帮人未免太粗鲁,哪能随便嘲笑一位淑女?

一开始搭话的小少年忍住笑意,咳嗽了声:“笑什么!”又转头安慰谢冰心,“别多想了,他们是课业压力太大,逮住个机会就胡闹,你别搭理他们!”

谢冰心努力做出一副淡定不在意的模样,只是她脸皮再厚,也实在插不进话去,好像她和每一个人说话,对方都是带着一股子戏谑。

一时间心中委屈,想她谢冰心什么时候受过这种轻慢!

周围一群年龄大到二十七八,小到十七八的学生们却完全不知道这个小女生的想法,他们青春洋溢,热情、单纯、开朗、活泼,没有特别去关注谢冰心,却也没有针对她的意思,不过是更关注自己的学业,更关心数学罢了。

吱呀一声,清脆的脚步声响起。

整个教室霎时间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反射性地正襟危坐,谢冰心都被这紧张的气氛弄得心下一震,抬起头,就见教室的木门推开,从外面走进来一年轻女子。

她怎么来了!

谢冰心蹙眉,心里有点儿不痛快,难道她还想读大学?开什么玩笑,真以为学校是那么好进的!

方若华全然不知教室里还坐着一个谢冰心,连那些观看直播的粉丝也没太注意,每天教书,还得抽空写作,还要学习,每天的时间都安排得满满当当,她都几乎要忘了自己穿的这个小时空还有主角在。

“上课!”

“起立——老师好!”

一句废话也没有,开始上课。

方若华如今也稍稍改变风格,争分夺秒,只努力把更多的知识灌输到学生的脑子里去,不想别的,没办法,学生们的底子有点儿薄,但向学的热情绝对浓烈,进度也是十分快,接触的时间并不算太长,她已经完全明白,这个时代的学生和她所在的那个时代是多么不同,也许他们不那么古灵精怪,不会故意提出难题为难老师,但他们都是精英。

这个时代,能读大学的,几乎都是一个时代的佼佼者,给他们上课,压力真的挺大,要不是有自家老妈帮忙准备教案,还有那么多二十一世纪的书籍,习题以供参考,方若华真没有底气来给这帮人尖子讲课。

但是,成就感满满堂堂!

教室里清清朗朗的声音弥漫,除此之外,四下只有奋笔疾书的刷刷声。

谢冰心整个人僵硬地坐在椅子上,脑中一片空白,她不敢置信地抬头看着在讲台前任意挥洒的那个女人,那个人似乎在发光,自己身边,到处都是她的信徒。

柳谦柳公子多么傲慢?但此时此刻,他就和最寻常的学生一样,认认真真,全神贯注,对讲台上那个年轻的先生,由衷的尊敬。

不知道过了多久,下课铃声响起。

谢冰心跟被刺了一般,猛地一震,想站起来,脚还没动,就发现在座的学生都保持一个姿势,没有任何人任意行动。

方若华顿了一下,把一张纸交给第一排的一个女学生,道:“这是今天的作业,传抄一下,下一堂课讲解。”说完,下课,起立,问好,方若华从从容容地离开了教室。

这时,屋子里的学生们才松动了下,喧哗声四起,几个人小步跑着去上厕所,还有三五成群地聚在一块儿抄写笔记。

“呼!”

谢若兰眼睛放光,“原来国内真有人教数学教这么好,我要上阳城,一定要上,冰心你看到了没有,那个先生好年轻啊,她有二十岁吗?”

激动得直转圈,谢若兰从小就弄不懂那些之乎者也,从来都被当成脑子愚笨,但她知道她擅长什么,她擅长算数,算盘打得比她爹和娘都好,家里的账本有什么漏洞,娘看不出来,她一眼就能看个七七八八,她还是个小不点儿的时候,就自学过九章算术,真得很有意思!

“我一定要读阳城大学!”

谢若兰大声道,活力十足的模样逗得周围几个学生都笑起来。

谢冰心面上和和气气地跟着笑,可心里就跟有什么东西钻进去一般,搅得她心口疼,头也疼,几乎不愿意在教室里多呆片刻,甚至顾不上叫谢若兰,便步履匆匆地离开。

走到校门口,她的心情依旧没有完全平复,抬头看到项君,精神才好了些,何必去在乎一个失去丈夫的女人,她能混入阳城大学教书又怎么样,能写点儿破烂东西又怎么样,还不是没有了这个男人?外表再光鲜,心中还不知如何腐烂,谢冰心目光微转,忽然想,不能让这帮单纯的学生傻傻地相信那个女人,要让大家都知道,她是多么可怜,多么不堪?

项君全然不知自己身边的女孩子再想什么,他显得有点儿心不在焉,当然不可能是因为方若华,让他忧思甚重的是另外一个女人。

第二十六章 女孩儿

夏日的阳城,满城翠色欲滴,绿草如茵。

项君的脸色苍白,神思不属,他不知道该不该告诉顾长生他们,不行,不能说,否则菲菲会有危险。

顾长生不会相信菲菲是无辜的,菲菲也是被人利用,是孙家那帮无耻之徒骗了她,她也很绝望。

那位顾少爷只相信他自己的判断,从不听别人的规劝。

那么柔弱的女孩子,经不起半点儿风雨摧折,他项君必须保护她,那是自己的责任,要不是自己把她牵连进来,她还是那个身体虽弱,却聪明伶俐,惹人怜爱的普通女孩儿,也不会落到如今的地步!

换了其它时候,谢冰心肯定能察觉出自家项大哥的情绪不正常,可今天,她也满脑子复杂,莫名不愿意在学校里久呆,更不乐意项大哥在这儿多呆,什么兴致也没有,两人到是相安无事了。

方若华活动了下僵硬的肩膀,拿着茶杯给自己灌了一杯温水,然后才慢慢小口小口地啜饮润喉,喝了几口,倚着窗户,打算小憩一会儿,还没闭眼,办公室门前就有几个穿着黑色校服的年轻学生出现。

坐在对面教英文的金老师一下子笑起来:“周栋你们又来补数学?”

李老难得也在,闻言笑道:“不行啊,得交补课费,起码得给你们方老师,夏老师一人二斤蚕豆吧!”

其他几个人嘻嘻哈哈地起哄,不过一边开玩笑,一边起身帮忙把桌子椅子摆一摆,摆完也安静下来,不耽误学生求学。

这办公室比较简陋,桌椅板凳都没有太多富余,有时候学生想来补补课,老师们就得让座。

阳城大学的资金其实挺充足,但需要花钱的地方也多,听说老校长还打算再多招一些大师过来,没有大师,大学就不可能成为名校。

钱再多也永远不够用,只好尽量都用到刀尖上,办公用具简陋些,老师们也不介意。

方若华打开课本,挨个给学生解答疑问,见这些问题没太多重复,才稍稍放心,看来不是她上课上得哪里有问题,这就好,至于某个知识点儿没听懂,那不要紧,学生那般多,总不会每个人都能全神贯注一整节课,偶尔精神迟钝,漏掉一两个知识点儿,没有什么不正常的。

花了半个多小时把知识点讲完,周栋进度快,对数学也特别感兴趣,方若华这样的文科生是没办法理解人家的思绪,再教下去,估计过不了多久肚子里的东西就要被掏空。

方若华心下叹息,脸上却是笑容温柔,拿出便签写了张条子,递给周栋:“方家庄有一座小图书馆,那里面有一些最新的数学资料,你要是感兴趣可以去转一转,看看能不能看得懂。”

周栋眼睛里星星点点,全是霞光,逗得方若华也一乐,要是换了二十一世纪,哪个老师给学生留这种课外作业,恐怕不是被敷衍了事,就是被私底下怼一气,如今到是只能得到学生们的感激。

做老师,还挺有成就感。

送走了学生,方若华精神不少,也不再想休息,干脆看会儿书。

其他几个老师都坐在一边批改作业,金老师合上一份试卷,愣愣出神,忽然落下几滴泪,把周围的老师给吓了一跳,方若华也怔了怔。

金老师今年三十有五,早年曾跟着丈夫在国外呆过两年,别的不好,英文很地道,自从丈夫去了,并未再嫁,如今就靠在学校教英文赚来的薪水,养活公婆和丈夫的弟弟妹妹,一大家子,独独靠她一人,不过,金老师却不以为苦,是个很温柔仔细的女人,像她今日这般落泪,可是从没见过。

“……看见这份作业,我想起了邵萍,那孩子居然马上要再嫁,这怎么行,她那么聪明有天份,只要能读书……我愿意援助她读书!”

她情绪稍稍有些激动,这么一说,方若华也叹气。

邵萍是学校附近农家的姑娘,因为学校在他们村子里买菜,她常常来送,一来二去就熟悉起来,老师们也会让她到教室里去旁听,那孩子长得漂亮极了,一点儿也不像村子里来的孩子。

还记得前几天一个中午,有点儿闷热,方若华坐在学校凉亭里乘凉,邵萍那孩子躲在旁边的树底下,用手指在泥上写写画画,嘴里还念着英文。

阳光大好,即便那孩子的皮肤并不白皙,身体也瘦弱,但五官都在发光,眼睛那么明亮,实在漂亮得让人转不开眼,方若华就忍不住过去投喂,塞了她好几块儿巧克力吃。

到现在,十四岁的小孩子捧着巧克力,小口小口,特别珍惜地吞咽,像只小仓鼠一样的表情,还在她脑子里像一幅画似的存在着。

因为邵萍,直播间那群爱美色的粉丝被萌得嗷嗷叫,吵着嚷着让给萌妹子买巧克力吃,个个钱包大幅度缩水,到都便宜了她方若华。

提起那个孩子,办公室里登时变得很安静。

他们都知道,邵萍今年十四岁,可是已经守寡一年了,去年她父母收了一口袋面粉,把她嫁给一户李姓人家的儿子冲喜,结果人刚进门,新郎一命呜呼,夫家说她已经进了门儿,不许她回家,从此以后,那孩子就起早贪黑地伺候公婆,不过,邵萍也不以为苦,偶尔来学校也是笑容满面。

方若华还记得她曾经说过的话——“婆婆是好人,现在也不比以前了,我丈夫死了都不用殉节,那年我姑父去世,我姑母就上了吊,娘说姑母那是殉节,要是朝廷还在,要颁贞节牌坊给我们家,我不想要贞节牌坊,我也不要死。”

她只想活着!

最近邵萍要再嫁,她夫家说给她找了个好人家,大户,主母没儿子,要抬一个二房!

趴在窗口,隐隐约约能听到外面操场上,有学生在演讲,声音洪亮热烈,不知为何,方若华忽然觉得生活在二十一世纪那样的社会,其实真的很幸运,世上最难得的,不过太平二字罢了。

她就是觉得自己的时代无聊乏味,但至少这一生,若不出意外,就能衣食富足,安安稳稳地活着,可眼下这个时代呢,所有人都身如浮萍,女子尤其艰难。

她曾经跟邵萍开玩笑似的说,你可以读书,以后也能工作,自己养活自己,等到将来,咱们国家会人人平等,男女都一样了。

邵萍有没有相信过?

她能不能帮一帮那个孩子,那孩子又需不需要她的帮助?

此时此刻,方若华觉得自己忽然想写一点儿东西,说说未来,即便到了未来,女孩子降临于世,还是有很多很多的限制,但至少,她们拥有了机会。

第二十七章 喜字

邵萍出嫁之前两天,金老师带着学校里几个年轻老师,包括方若华,一起到她家去探望。

到了六月,暑热难挨,即便是傍晚,因为没有什么风,金老师圆圆胖胖的脸上掉下来大颗大颗的汗珠儿,方若华到还好,她以前就不怕热,身体冬暖夏凉,连她萱萱姐那么个丰胸细腰的大美人都羡慕她的体质,常常说她被老天爷钟爱,不让她受苦,其实当然没有那么夸张,不过比较耐热到是真的。

说是邵萍的家,其实是‘婆家’。

邵萍那个病死的夫婿李志,早前也读过中学,能供得起读书人,李家当然不很穷,有二十多亩地,租赁出去赚的租子够一家人生活下去。

方若华到李家门口,李家大门上贴了喜字,里里外外显然打扫过,干干净净,邵萍的婆婆穿着旧式的旗袍,脸上涂了粉,眉毛很细,嘴角到带出一抹慈祥的笑意来。

“哎哟,贵客临门,贵客临门,没想到阳城大学的先生们居然能脚踏贱地,到我这儿来,快请进,萍儿在屋里呢,真是谢谢先生们关照了。”

那么客气,金老师要说的话一口给憋在嗓子眼儿里,憋得她满脸通红。

不一会儿,邵萍也走出来,脸上说不上高兴,到也没显得忧虑,隐隐的一点儿忐忑,说是每一个新娘出嫁前的担忧也无不可。

她看见几个老师,眼睛一亮,笑得露出几颗小碎牙,浑身都透出喜气来。

金老师一时竟不知该说什么好,半晌还是咬牙,低声道:“邵萍,现在不讲究包办婚姻了,婚姻自由,你要是愿意就给老师走,老师给你在学校里安排个工作。”

邵萍一愣,回头去看她婆婆,李家婆婆也愣住,皱眉,神情很不好看,气道:“这位先生,您这是什么话,我给萍儿找的可是好人家,城东徐大老爷,那可是粮商,这世道,做粮食买卖的哪能不赚钱,萍儿嫁过去是正经的二房,生了儿子后半辈子就有了依靠,你别给我们萍儿出那些个馊主意,过了这村,以后上哪儿找这座庙去!”

金老师气得直哆嗦:“她才十四,你说的徐大老爷,今年都五十了。”

“五十怎么了,老一点儿才知道疼媳妇。”

李家婆婆这会儿也没了那谄媚劲儿,表情平静得很,伸手拢了拢邵萍的头发,“几位先生,我是为萍儿好,她在我家一年,贤良淑德,也很能干,我是不想耽误她,才给她找人家,你可以问问萍儿,我对她可有哪里不好?地里的活儿都舍不得让她做,也就煮煮饭,洗洗衣裳,没饿着也没渴着她,这回徐大老爷给的聘礼,我拿一半给萍儿当嫁妆,剩下的那一半,打算给我的儿子再买一个妻子,好让他在阴曹地府也有人照顾,也别惦记萍儿了。”

金先生一众老师面面相觑。

邵萍眼睛有点儿红,身体僵硬,却是点点头:“婆婆对我很好。”

方若华从进屋来就没有说话,直播间本来挺热闹,渐渐也没人吭声。

金老师还想说什么,邵萍忽然抬头:“老师,我知道你们是为我好,可婆婆对我可好呢,比我爹娘还好,以前在家,爹娘不许我读书识字,每天下地做活照顾弟弟,我大姐前年忽然不见了,我知道,肯定是爹娘卖了她,我,我比我大姐幸运,婆婆说,我这样的长相,小户人家养不住,再大一点儿,会招祸的,进了大户人家的门,才能保平安。”

老师们再也说不出话来。

方若华胸口憋闷,在小说里,她只读到了风花雪月,可是现实中,所谓的风花雪月,是何等的渺小。

她伸手拉住邵萍的手,轻笑起来,从袖子里摸出一个特别厚重的金镯子,戴在她手上,凑过去压低声音道:“你说过,你想活着,永远记住这句话……还有,等哪一天你忽然觉得有勇气想改变自己的生活,就去方家庄找我,别的不敢说,我也许帮不了天下所有的女孩子,但帮你一个,到还尚有余力。”

邵萍的眼睛红润,咬着嘴唇笑道:“先生是好人,先生们都是好人。”

金老师来李家之前,甚至想过找人把邵萍抢走,哪怕被告了,她也不怕,但是真正来到李家,见到邵萍,一口气就散了去。

她还能怎么样?人助自助者,那个孩子认了命,愿意顺从,别人想做什么都不行!

方若华回到家,就忍不住跟夏芬说了这件事,夏芬沉默半晌,只是叹气:“再过很多很多年,女孩子们的思想可能才会有所改变,别多想了。”

“嗯。”

方若华回书房去,摊开纸笔,想写点儿什么东西,写一写自强不息的女孩子们的故事。

至于邵萍,她想,虽然她跟那个孩子说,如果想改变,就来找她,但她不知道自己希望还是不希望那孩子找来,如果她不找来,那她一辈子恐怕只能做一个富贵人家的二房太太,唯一的职责就是为人家生孩子,但那也代表,她还没有绝望。

方若华摊开笔记本,认认真真地在上面写——“是任人在黑暗里沉沦,还是做那一个惊醒众人的清醒者?”

她忽然想到鲁迅《呐喊》的那篇自序——“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方若华再也没有比现在,更能理解这一段话了。

她也许做不了那个惊醒众人的人,但她也许能惊醒一两个,救出一两个!

这世上很多人深陷苦难,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她身为女子,自然更怜悯女孩儿,能救的不多,只是眼前能看见的,能想得到的,她伸伸手也好,只为自己心安。

一连数日,方若华除了上课,就是在屋里琢磨文字,日子过得颇有点儿昏天暗地。

陆先生看了她最近写的几个短篇,都是短小精悍,充满讽刺意味的小故事,写当下女性的,没有说不好,只是叹息:“行,发吧。”

有陆先生插手,方若华在自由谈上有了一个小小的专栏,有时候发一些文章,有时候是一些新体诗,还有时候是一些评论,关于时政的,关于民风民俗的。

几乎很短的时间,方三妹收到的来信就自己读不完了,陆先生建议她请几个助手。

第二十八章 义愤

请助手的事,方若华到不着急,她有学生能用,除了阳城大学的学生,庄子里还有不少读书识字,急着找活儿干的小丫头,人手方面不缺。

不过现在还用不着。

这日早上有课,方若华拎着课本,算算进度,正想着要找老妈帮忙准备新教案,一进教室,气氛却有点儿不一样,她眨眨眼,就见前座的几个特别熟悉的面孔都有些莫名的义愤填膺。

“嗯?什么事?”

“……”

“方老师,是不是有人欺负您?”

“那些小报上登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项君是谁?他是不是欺负您了?”

叽叽喳喳,一派嘈杂!

方若华:“……”她最近过得分外充实,可也忙得很,连顾长生那样丰姿俊雅的美男子都没力气去欣赏,更别说项君,早把这人抛在脑后去,忽然听到这么个名字,还真有些不适应。

一帮弟子委屈地红着眼,把皱皱巴巴的一叠报纸送到方若华的案头。

方若华翻开来看了看,登时有些意外,上面居然有一篇写她的文章。

平平静静地读下去,虽然话语中透着讽刺,但比起二十一世纪的小报,这一篇到也不算荒唐,就是说她本是阳城大才子项君的童养媳,项君为反对封建压迫,为了自己的爱情,已经和她离婚云云。

大体的意思就是她只是个粗鄙无礼,思想封建落后的旧社会童养媳,结果居然敢去做大学老师,实在是让当下的大学生们脸面都丢尽了,学校的脸面也丢尽了。

言语轻佻,隐隐还损了阳城大学一通。

“咳,行了,上课。”方若华一笑,把报纸扔在一旁,“我们这一堂是物理课,不是文学赏析,都不许读报纸了。”

一众学生:“……”

方若华不紧不慢地把这一堂课上完,看学生们委委屈屈地不肯走,失笑道:“我上课的第一天不就说过,离异单身,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至于人家说,因为我离婚了,所以不配当这个老师,这是完全讲不通道理的糊涂话,何必放在心上,有这个工夫,你们多读几本好书,多做几次实验,哪怕是去操场上跑一跑,踢踢球,和小女朋友,小男朋友约约会,都是好的!”

众人一愣,哄然大笑。

“对对,不理他们!”

学生们到底单纯,或许有那么一两个看方若华的眼神有些异样,可大部分都是义愤填膺,为自家老师鸣不平。

阳城大学的老师们大部分都很好相处,看过报纸,只私底下骂那些小报生事,可是天底下闲人无聊,爱八卦的也多,眼下女人离婚,说起来并不好听,遇见这等事,难免被人指指点点。

方若华离开教室,发现老师们多不说什么,有些聪明的,更是连安慰的话也不出口,省得让人难堪,到是学校里一些工作人员,做清洁的和园丁,见了她都避着走。

这些人,居然还是女子居多。

方若华心下叹息,也有些不悦,不过到也不特别在意,对着自己那些同事,也大大方方地说自己的经历,并不避讳。

她心里明白,越是表现得在意,那些说小话的人越来劲儿,相反,她要是表现得云淡风轻,丝毫不放在心上,那些人自然而然也就觉得没趣儿了。

方若华没当一回事儿,李老却当场气得摔了茶杯:“什么玩意儿,说人家若华家境贫寒,又离过婚,不配当先生?什么时候我们学校的先生不挑学问,挑出身了?女人离了婚就不能当老师?哪有这样的道理,我们若华离十次八次的婚,她也是一位好老师!”

一群老头儿赶紧劝:“看看你,一大把年纪了,和这些龌龊人置什么气!”

“说咱们若华家境不好的,那才是胡说八道,就方家这一屋子书,便是最大的财富,若华是最富有的姑娘!”

“不行,这事没完!我看,就是那个项君,要不就是那个叫什么心不心的丫头搞出来的!”

李老气哼哼,连棋也不下了,起身就走。

他老人家一生气,连家都没回,直接奔阳城晚报报社,就在人家主编办公室里,洋洋洒洒,痛痛快快地写了一大篇文,扔下才走。

主编哭笑不得,不过心里也高兴,李老都有一年多没动过笔,他的稿子,哪个报社都不敢等闲视之。

第二日,阳城晚报一个上午卖到脱销。

尤其是各个学校,别管中学还是大学,包括周围省市,几乎人手一份儿。

李老在文章里写的是女性意识的觉醒,把方若华作为当代新女性的代表好好夸奖了一通,写她出身名门,说她品性高贵,知识广博,富有爱心,简直连她自己看了都要脸红。

至于她和项君的离婚,在李老笔下,那是合理合法的巨大进步,代表了女性能独立自主,能走出泥潭。

一篇文章就让全城三分之二的小报闭了嘴,剩下的那点儿胡搅蛮缠,也不足为虑。

谢冰心也看了报纸,为此一整天没吃下饭去,实在弄不明白,为什么李老这般护着她,转头看到项君阴沉的脸色,心下难受,连忙过去抱住项君的胳膊:“子南,这些人再无聊不过了,随便对别人的家事指手画脚的,个个如长舌妇,咱们不理会便是。”

项君眯着眼睛,半晌才点点头:“我不愿意和方若华在一起,她有怨气,我不怪她。”

他声音很低,目光在阳城大学教师那几个字上逡巡徘徊,心中充满疑虑。

她怎么会做老师?她不是不识字吗?只是,印象中的前妻形象过于模糊,项君到现在也说不清楚,她究竟识字还是不识字!

李老一带头,阳城大学的老师们也纷纷发言,眼下在报纸上发言辩论的事情很常见,每日报上都是唇枪舌战,刀光剑影。

陆先生也开了口,只一句话:“方若华,方三妹,此篇《荆衣记》,结尾看样子需要修一修。”

语气沉重,又有一点儿悲伤。

众人这才得知,最近在阳城文人圈子里被讨论很多的女作家方三妹,居然就是最近几日处在风口浪尖上的方若华!

霎时间议论四起。

第二十九章 不耻

即便是在这个消息不很畅通的时代,方若华的经历还是被扒了出来。

出身书香门第,家境富贵,落难于乡野,为向家童养媳,后和项君结合,为丈夫连累下狱,老天怜悯,保下性命,却又遭遇离婚!

议论归议论,不过这一回,众人心中方三妹是那忠贞刚毅,自强不息的受害者,项君则是那糊涂的负心人。

《荆衣记》写得极好,真情实感,还有陆先生的推荐,读过的人,大部分对其评价很高,其中主人公秀娘,既贤良淑德,又有几分侠气,属于极为讨喜的形象。

男人爱她贤良,少女羡她浪漫,少妇赞她坚定!

本来只是个故事,大家读一读也就罢了,现在方三妹便是方若华的消息一放出来,大家都是明眼人,看看方若华的出身来历,哪里还能不知道秀娘的原型便是她自己!

众人一想到秀娘对自己的生活充满了憧憬,熬过了苦难,结果全心全意保护着的丈夫,给她的却是迎头一击,痛彻心扉,就忍不住伤感。

《荆衣记》这本书登时又火爆起来,付梓印刷之后,销量极高,远销全国。

方若华不管这些,照常该去上课就去上课,该在家读书写作,便在家读书写作,连学习绘画,练习大字也没有搁下,纯粹当功课做。

另外还添了一个活儿,阅读回复读者来信。

她在自由谈的专栏如今的读者也越来越多,以前愿意分享心事,希望她能给予指点帮助的读者还是少数,但她闹了这么一出,不少或者婚姻失败,或者生活惨烈的女子,都快把她当偶像了,毕竟有那么悲惨的经历,还那么乐观向上,一点儿都没有被苦难打倒的女人,很是少见。

方若华还收到过一封感谢信。

湖南的一个女子来的,她说自己不幸被拐卖,困在山窝里七年,后来被父兄千辛万苦地找到,带她回了家。

可是她却害怕,她已经为那个畜生生了孩子,还有这样的经历,哪怕逃离了地狱,但周围人的嘲讽耻笑,还是让她倍感痛苦,那些人责骂她,说她连孩子都生了,哪怕不为别的,为了孩子,也该忍受,就是要走,也要把孩子带走,作为一个母亲,怎么能舍了自己的骨肉!

可她恨,她恨那里所有的人,恨冷眼旁观的路人,恨把不把她当人的那一家子,更恨那个欺负强迫自己的畜生,还有那个孩子,那些人妄图用孩子捆住她,她却连见那个孩子一面都觉得痛苦,那根本不是她的骨肉,那个男孩儿会和他的父亲一样打她,拿石头砸她,对她吐口水,那哪里是个孩子,在她眼中,那就是个恶魔!

“我不敢出门,不敢见人,我想过死,直到读了您的文章……方老师,我觉得我还有机会,我还想活着,我熬了那么多年都没有死,现在我解脱了,又怎么能屈辱地死去!”

方若华读过读者的来信,倍感欣慰,也许她的文字很渺小,并不可能拯救很多人,但哪怕只救下那一个,她也是功德无量!

在她本来生活的年代,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也能去做点儿什么有意义的事,可是来到这里,看到,感受到这里的一切,她身上的桎梏仿佛松开了些,她开始觉得,即便平凡如她,也该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写作本来只是为了她自己而已,她要名要利,所以写作,但现在,或许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了。

“为了你自己,那也没什么不好,若是她们的感激能让你觉得满足,那你也有了继续做下去的动力,一举双得,再好不过。”

方肖揉了揉姑娘的头,笑眯眯地道。他把这几日的变故都看在眼里,也不动声色地帮自家的女儿处理掉了些麻烦。

其实,只要他和妻子在,就不会有人轻侮女儿,这时代女子艰难,有一个好家庭至关重要。

名门千金落难与穷小子成亲后又离婚,和乡下女子被丈夫舍弃离异,那绝对不一样。

虽然,他家若华并不是那个原主,但女儿替原主受了那一回牢狱之灾,接下来的人生也是他女儿的,总不能让女儿被人提起来,永远只是项君的前妻,是一个失败者,败给了那个谢冰心。

现在女儿活得洒脱至极,那就很好,旁人中理智的看了也会觉得,和项君离异,及时止损,那是聪明的选择,离开项君,离开项家,若华会更光彩夺目。

项君的消息有点儿滞后,他从自己租下的宅子出来,和老同学吃饭的时候,方强生才躲躲闪闪,旁敲侧击地问他,有关他前妻的事儿。

“她?她有什么好说的,不过是父母给选的女人,为了父母,只能从命,如今得遇冰心,自不能委屈了心爱的女孩儿。”

方强生瞠目结舌,半晌才半复杂,半嫉妒地叹气:“你这小子真是,连那位方先生都看不上,你那位冰心小姐该怎样兰心蕙质啊!”

像方先生那般女子,自己连多看一眼都不大敢,觉得是亵渎,人家却弃之如敝履,简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他把报纸摊开在桌子上,又去看上面的介绍,阳城大学的老师,学子们不说视若神明,却也是言呼老师,尊之敬之,阳城著名女作家,才气逼人,而且家世不凡,还温柔可亲,贤惠孝顺。

能娶她为妻,简直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吧,恐怕现在阳城的未婚男人们,真得有三分之一以上想诚心诚意地求娶这么一位小姐回去,离过婚怕什么,娶回家绝对是贤内助,还是能让自己少奋斗三十年的那种。

项君皱眉,看方强生的眼神不大对,心念一转,落在报纸上,细细看,越看,身体越僵硬,他努力让自己不失态,还轻声笑了笑,做出混不在意的模样来:“无论报上怎么吹捧,我的生活是自己的,我喜欢的是冰心。”

方强生耸耸肩——人家为你在监狱中苦苦坚持,你在外面和别的女人情投意合,别管怎么狡辩,总让人不耻,当然,这种话心里想想就是了,也没必要说出来让他难堪。

第三十章 不好过

好像忽然之间,项君就觉得自己的日子有些不好过。

写的文章,报纸,杂志都不收,以前他不算大名家,但也是薄有声名,算是熟手,十篇里面,到有七八篇能过稿,可如今却是一篇都过不了!

他知道是因为什么,怕那些杂志社,报社,都欺软怕硬,不愿意得罪方……家,自然不肯收他的稿子。

心中郁闷,愤恨,只是一想到,旁人欺软怕硬,自己竟成了那个软,他心中更是不是滋味。

前些日子,报纸上满篇都是方若华,他不想看,他觉得那些全是虚假不实,全是阿谀奉承,但又管不住自己,总在不知不觉间把报纸上的内容记在心里。

项君曾去了阳城大学两次。

第一次没有赶上方若华讲课,但也听了一耳朵方家一家三人的‘英雄事迹’。

第二次到是碰上了方若华上物理课,他本是抱着挑刺的心态来听,结果听了一整堂课,到有八成完全不懂,当时坐他左边的那小子跟他讨论……自己不搭理他,他到还嘲讽起自己来,说什么让让他先去预科班跟读一年去!

听了半天天书,方若华始终对他视而不见,那一瞬间,项君觉得自己几乎快要气炸了,要不是涵养够好,都想冲过去撕碎那张云淡风轻的脸!

要是若华听到他的心思,肯定要大喊冤枉,她是真没看清楚项君。

虽说老师站在讲台上,对下面的情况一览无余,奈何项君不知是什么想法,缩头缩脑,抽抽成一团,还耷拉着脑袋,方若华讲课,光是学生们就坐了满屋子,连老师们都在,再加上校外慕名而来的旁听生也有那么几个,密密麻麻的人头,她也不可能把每张脸都看得清楚。

天上落了雨,雨水淅淅沥沥,屋里也在下雨,地上一片潮湿,歪歪斜斜的桌角下面垫的黄历糊成一团,让人看了便心烦气躁。

项君有些懊恼地按了按眉心,随手把桌上的稿纸团了扔一边。

他父母暂时都送去了舅舅那儿,连他也不敢轻易回到自己的家,一开始还好,顾大少给他定了阳城酒店,住的好,吃的好,又有美人作伴,潇洒惬意,可他不可能无限期地住酒店!

最近他还不太敢去见顾长生和乔军,一来顾少爷的意思,暂时少见面,目前情况有些不明,二来,他私藏了蒋菲的事情,还瞒着顾少爷,虽然他从不觉得自己有错,菲菲是个弱女子,组织里对她的怀疑,简直滑天下之大稽,可私自行动,总是违反纪律的,而且要让顾少爷知道,说不定菲菲连命都保不住。

没人贴补,他那教书的工作又因为那帮同事妒贤嫉能而主动辞职,单靠写作维持生计。

当日辞职的时候,他可一点儿都不在乎,只要一笔在手,在阳城就绝对饿不着,但现在却有了一丝紧迫感,如果再不过稿,那他恐怕连房租都交不上。

项君叹了口气,摊了摊手,呵,他们以为自己会妥协?会委曲求全地回头找方若华,开什么玩笑!那些人别想打压他,总不至于全阳城的人都是瞎子,杂志社也不只是阳城才有!

方若华要是能钻到项君的脑子里去,一准儿会哭笑不得,真是到项君这儿就要躺枪,都已经离婚,再不相干,最好连相见都不要……好像有一个倒霉的前夫,她会觉得很光荣似的!

慢慢拿起桌子上的退稿信,一摸就皱眉,连看也不看,一点点撕碎,扔进旁边的垃圾篓里。

“还剩下一份儿!”

就在此刻,阳城晚报的编辑部内,一个年过半百的老编辑随手把一份废稿扔到旁边的盒子里:“拿去退了。”

站在桌前的小编辑皱眉:“这篇稿子也不行?我记得南山君子是老作者了,以前写的稿子到大多能用。”

老编辑叹气,“就是因为他是老作者,所以才不用他的。”以前这个南山君子是新人,写的东西即便稚嫩些,但他们作为编辑愿意给对方机会,这也是鼓励的意思,但是这人文章越写越不成熟,不光内容越发空洞,不知所云,思想说愤世嫉俗,甚至近来还带出些敷衍的味道。

他从业这么多年,什么人是认真写作,什么人是应付了事,还能看不出来?

“不知道这个南山君子最近在做什么,是不是遇见事儿了,希望他别虚耗时光,浪费才华。”

说着,老编辑还是摇摇头,把那篇简直看不下去的稿子拿过来,执笔再给他写一点儿意见,稿子毫无诚意,没有改的必要,但是提醒一二,也许下一篇就是好文章,虽然他已经提醒过好几次了。

项君可不知道自己垃圾篓里的信件中藏着一位老编辑的期盼,听见外面传来清脆的脚步声,转身回头。

“项大哥!”

谢冰心撩开门帘,展颜一笑。

项君神色顿时柔和下来:“冰心。”

“城西开了家新的西餐厅,咱们去试一试好不好?”谢冰心偎依在项君身边,整个脸都在发光,眼中流光溢彩,项君看得几乎入了迷,伸手一拢,把美人拢在怀里,双目相接,心荡神摇,“好,只要有你作陪,去哪里都好。”

谢冰心顿时喜笑开颜,挽着项君的手臂,大跨步地向外走去,两个人一出门,正好看到小贩在道边卖杂志,最上面一层的杂志上有一大幅照片,十分显眼。

项君脚步顿了顿,神色间忽然有一点儿恍惚。

那是方若华吗?

她的形象再一次模糊起来,以前她是害羞腼腆,任劳任怨的普通乡下女人,后来初见,她神色黯淡,却是腰梁笔直,气质优雅,即便没有倾城色,也自有傲骨在,现如今,她端庄优雅,身上更是有了些特别的东西,说不好,但那种感觉,着实微妙。

项君闭了闭眼,把那点儿复杂的心绪抛开,他心爱的女孩儿就在身边,怎么能去想那……再也不相干的人!

专心致志地陪伴美人,一顿饭吃得极美,也几乎花干净了口袋里的钱。

项君心里叹了口气,瞧着谢冰心无忧无虑的脸,隐隐有点儿不是滋味,随即就暗暗唾弃自己,她一个大家闺秀,本就是天真烂漫,无忧无虑,若是自己把那些忧愁烦恼都加在她的身上,那才是真正无能,又怎么配和她在一起!

第三十一章 无奈

谢冰心牵着项君的手,垫着脚,轻轻盈盈地向前走,粉色的连衣裙被风吹得荡起,嘴里哼着小调,那么轻快,几乎很短的时间,就把项君那点儿异常的小心思给打压了下去。

“哎哟。”

忽然撞上个硬物,谢冰心一蹙眉抬头,就愣了一下,脸上不禁一红,还没说话,就有一双手扫过来,随意一推,她就踉跄后退,趔趄了下,几乎摔倒。

“你!”谢冰心气鼓鼓的,却只是抿着唇瞪过去,并没有大声吵闹,声音细弱蚊蝇,“明明是你们撞了我!”

她撞上那人却只是扫了她一眼,微微一笑,脚步并不多停留,携着一众人等远远而去。

即便如此,谢冰心的视线还是忍不住追了过去。

这一刻,她甚至忘了项君在哪儿,为什么不开口说话……这不能怪她,任何人,尤其是女人,看见这样的男人都免不了要失态一会儿,那人比自己几乎高出一个半头去,身材修长,尤其是腿足够长,好像除了头就是腿似的。

谢冰心自负才女,此时却很难形容一个男子的长相,只知道,即便没有那张俊脸,他被十几个手下簇拥而来时那种风度,那种气势,也足以让任何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子倾心。

项君的脸色惨白,甚至没有察觉自己的女人一瞬间的心动,他恨不得自己变成一块儿石头一样不起眼。

那人是孙家的少帅,在阳城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人们也不用名字称呼他,只叫他少帅。

在阳城,孙少帅就是太子爷!

项君的牙齿咯吱咯吱作响,他以为自己不害怕的,他怎么会害怕?但真正看见那个人,他才发现他怕得厉害!

他其实并没有真正见到过那位少帅,那日他仓皇而逃,只远远地看了一眼那个人的侧影,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一眼居然那么的清晰——他一只手拿着一方雪白的手帕在擦拭自己的手指,一个身高两米的大汉,蹲着身子擦拭他靴子上的……脑浆,就和擦一丝灰尘也无不同。

那一瞬间,项君生平第一次感到抵抗不住的恐惧,后来虽然逃过一劫,可一想起那一幕,依然心有余悸。

即便如此,在今日之前他始终觉得自己当时便是不幸被抓,或者就此死去,也不会后悔,但是现在,他的脑子一片空白,甚至连想都不敢去想一下,他也不知道,自己的手和腿都在微微发抖,那种恐惧,潜藏在心底深处,不经意之间才会陡然冒出来……

身体僵硬,浑浑噩噩,项君如今什么心思都没有了,谢冰心也有点儿心不在焉。

不远处,谢言谢副官又回头看了谢冰心一眼,转身低声对孙少帅道:“应该是意外。”

孙少帅面上毫无表情,嘴角的微笑都像是刀刻的一般,没有丝毫改变:“有点儿意思,阿言,你这位堂妹,我们也许能用得上。”

谢言:……

还堂妹,早就出了五服,远到天边上去的亲戚,早些年他家境贫寒,那些所谓的亲戚嘴脸之丑陋,让他第一时间认识到什么是人情冷暖。

说起来也该感谢他们,要不是那些人苦苦相逼,他也不会一咬牙去当兵,更不能做到现在的位置上。

孙少帅的副官,在阳城也是说一不二的人物了。只是他们家这位少帅看起来彬彬有礼,却不是个好伺候的,跟着他,那有三颗心脏才能勉强够用。

“项君只是个小人物,但他很幸运,和那位有过接触,又是一个天真单纯的学生,那位向来对这样的学生很有好感,想必有几分信任,上一次让那位逃了……”

少帅的声音平和又温柔,谢言低下头,只觉得手心发汗。他口中的那位,可是个了不得的人物,革、命、党的千里眼,顺风耳,手下三教九流都有,却个个是精兵悍将,可以说杀了他,那帮革命党的损失就大了,怎么也能让那帮人疼个三年五载缓不过劲儿。

目前他就在阳城。

可惜,孙少帅布局一年多,连蒋菲小姐这步棋都用上了,上一回差一点儿抓住对方的尾巴,奈何顾长生在阳城的势力也不小,死命相保,又接连出意外,最后还是让对方逃出生天。

“虽然逃了,但他伤得不轻,而且还没等到他要见的人,怕是绝不会轻易离开阳城,只要他在阳城,我就不怕他永远销声匿迹。”

只不过,既已打草惊蛇,再抓那条蛇,总是有些难度,孙少帅把手上的手套摘下,搁在口袋里:“让蒋丫头加快点儿速度,区区一个项君,想抓他的把柄还要做三五个计划不成!”

他只一句话,轻轻松松地举步前行。

谢言被小噎了一口,心下叹气,好吧,区区一个项君……

方家庄

天气越发的热。

地里的庄稼人戴着斗笠辛辛苦苦劳作,虽然又热又累,脸庞晒得脱了好几层皮,心里到个个都很高兴。

方家庄和别处不同,大善人方老爷如今只收一成的粮食,够方家自己人一年的嚼用就好,而且他老人家和夫人在种庄稼方面都是行家里手,稍微指点几句,就让他们这帮睁眼瞎们受益匪浅,再加上人家有钱,愿意花本钱,又是改造沟渠,又是打水井的,他们这一片一直都没有缺水,庄稼自然长得好,算得上大丰收。

方若华也坐在茅草搭成的亭子里画画,就是画这些丰收景象。

黑白线条细细勾勒,画出红得发黑的皮肤,雪白的牙齿,柔顺的肌肉线条。

她觉得自己学了几个月的水墨画,素描技巧居然没怎么生疏,还有些长进,至少线条勾勒得更细腻了。

记得以前一个学油画的水友说,他完全看不出那些水墨画的意境之类,也看不出那一幅好哪一幅不好,最多和普通欣赏的人一样,知道自己觉得好看还是不好看,国画和西洋画,泾渭分明的很。

不管这位水友说的对不对,素描却大约和所有艺术的基础,即便是国画,也要重素描的。

她素描就不错,是不是很有艺术天赋?方若华决定自恋了一会儿。

直播间里粉丝们都在慢慢刷屏,纷纷喊三妹大触!大神!画漫画我们一定追一类。

最近直播内容新鲜的不多,大家就习惯性追看一下山野自然风光,美食,还有那些文玩摆件,或者跟着方若华去上看,看她装那什么!

“咳咳。”

身后忽然传来两声咳嗽声。

方若华一回头,就见一个似乎见过两次的中年男人,总觉得这人神色抓狂又纠结。

“啊啊啊啊,顾美人终于被拉出来遛一遛了!”

随着一连串的打赏飘红,方若华就看到顾长生难得苦着张脸,浑身都写满了无奈二字。

第三十二章 灵魂

“好萌!”

“好可爱,顾少不哭,姐姐抱抱!”

“你们这群色女!”

方若华不动声色,就当看不见屏幕上一群疯狂的女人们,别管男人还是女人,欣赏美色都是人之天性!

当然,为了银子,四个摄像头都对准顾长生,给他正面,侧面来了好几个特写镜头。

不得不说,顾长生长得是真好,不愧是言情小说文里的男配,这颜值足够高了,每一帧都能当桌面用。

顾长生叹了口气,冲着若华做了个很痛苦的表情。

他身边那个中年男人却好像终于压抑不住一般,大跨步地冲过去,强力压制自己不去夺人家的笔,气急败坏地道:“你,你,你这是画得什么玩意,你自己看了难道都不难受?”

终于忍不住,他劈手夺了一张纸和一根削好的铁皮铅笔,一撩长衫坐在石头上,低下头全神贯注地开始画画。

方若华吓了一跳,走过去看着他画。

他也是画的素描,同样是画的丰收场景,但是形体和结构却显得那么漂亮。

方若华学画时间不长,也不觉得自己的欣赏水平有多么高,但这一刻她得承认,有些人画的画好,即便他只是画了一幅单色素描,哪怕是一个不懂艺术的普通人站在这儿,也能看得出一个‘好’字!

那人一边画,一边对着方若华的作品指指点点,这里线条太硬,那里的阴影难道就不觉得别扭,尤其是形体都要歪了,怎么画的!

方若华:……

直播间里都一时静默,随即一长溜的哈哈哈哈!

还有人瞎起哄:“怼回去,怼回去!”

“三妹不必尊老爱幼,不要怂,就是怼!”

方若华:……怼什么怼,这人一看就是进入状态了,和人家一艺术疯子较劲,那不有病吗?

顾长生一看方若华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更是无奈,咳嗽了声,叹道:“先生,您现在吃人家的,住人家的,好歹悠着点儿!”

而且,您这样的人,现在被别人当成有病的神经质艺术家了,要总这副样子,工作还怎么展开?

顾长生已经见过好多次金先生这种痴迷于绘画的表现,但还是无法适应,真不知道乔军大哥他们那些人,亲眼看着自己的精神领袖,会在某些时候突然变身,变得酸腐气十足,是什么样的感受!

罢了,谁也不能说,他这样的人不能有自己的爱好。

如果有一天,他能整日安安静静地坐在画室里,画自己最喜欢的风景,那该有多好!

想着,顾长生忽然有一点儿哀伤。

不知道为什么,直播间居然慢慢清净了,没有人开口说话。他们追三妹的直播也有一阵子,大部分时候都是当成一部制作精良至极的电视剧看,可是有时候,比如说现在,真有一种身临其境,陷入那个时代洪流中的感觉。

他们口口声声欣赏顾长生的美色,此时此刻的顾长生,却让他们觉得,他就是一个悲壮的,看不清楚前路,却拼尽全力想要抓住未来的殉道者。

“……这演技,简直连影帝都比不上!”

好半天,顾长生才回神,慢吞吞地走过去坐在方若华身边,小声道:“请你多担待,他身体不大好,体力不佳,在外面折腾不了多久。”

言外之意,请你忍忍吧。

方若华叹气,唔,看在顾长生帮自己赚了许多钞票的份上,忍就忍。

好吧,其实也不是很难忍受。

这位金先生是个很有趣儿的人,他在绘画方面,是真有大师的气象,一说起绘画来滔滔不绝,也很有韧性,一点一点地矫正她在素描方面一些错误的习惯,哪怕脾气不大好,一生气就急躁,一急躁就要骂人,也不能不说,这应该是一位名师。

直播间里那帮粉丝们都看得目瞪口呆。

还有个打算考美术专业的高三生,同样吓了一跳:“现在三妹牛了,找个演员还找真正的美术大师,教导的这东西,我们老师可教不出来!”

“仔细看他的素描,不像当代素描,到有些徐悲鸿时代的印记。”

现在方若华的粉丝里,渐渐多出一些成年人,经济条件好,成熟稳重,有欣赏水平的着实不在少数,这会儿发声的就是一个书画爱好者,家中藏画极多。

“哎,现在好的素描很少,经典的几乎没有,我很少在现在这些素描作品里看到灵魂,没想到今天居然看到了。”

方若华也逐渐被金先生的画作吸引,简直觉得自己的审美眼光似乎也有了那么一些拔高,灵魂这个词眼果然精确,他的画的画,简直像是活的,有生命力!

从这日开始,金先生就成了方家的常客,把顾长生赶到一边去,自己教导起方若华来。

顾长生似乎有些忧虑,却也没说什么,只让方家人多担待。

这人好为人师,方若华占了大便宜,一点儿代价都不用付出,就有大师教导自己绘画,心中当然高兴,也不管这人的真正身份,自顾自地做自己的事情。

当然,既是顾长生带过来的,想也知道他是个什么人,无论如何,方家只当他就是花大娘一个后生的老师,家里落难陪着后生来投亲戚的,其它的全当不知道。

一日日熟悉,金先生和方肖还有夏芬都很谈得来,尤其是和方肖,两个人堪称臭味相投,谈古论今畅想未来,说当下时政,说未来的发展。

说到激动时,金先生总是会热泪盈眶,似乎是个感情很丰富的男人。

方若华每天有空就在他们身边听两个人畅谈,还挺有意思,有一点儿看电视节目的感觉。

这么枯燥泛味的谈话节目,直播间的观众们,有几个做网络写手的,居然都觉得不错,还私下里联系联系,一到时间就三五成群,备齐茶水点心,跟着一块儿聊,你赞同,我反对的,热闹的很,好像真是回到了那个纷乱的时代,面对那个纷乱的世界,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美其名曰,为写作做准备,看样子下一篇都要开颇为冷门的民国文,不知道会不会扑到天边去!

第三十三章 专栏

金先生就这么轻易成了方家的座上宾,本来他是深居简出,如今有方家这样的地方供他消遣休闲,到恨不得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黏在这儿。

方若华和夏芬时常在家里给学生们补课,有时候他也站在门口听,还听得特别认真,明明是个浪漫的文人,还一肚子的之乎者也,对这些理工科的东西应该很不感兴趣,也听不懂,但他似乎就是特别喜欢,时不时的和夏芬套套近乎。

有一回,方若华就听他别有深意地感叹:“现在咱们的国家,需要的还是夏先生这样的人才,琴棋书画诗酒花,已经无用了……”

也只有这一刻,若华觉得这个奇怪的艺术家,真正有点儿像顾长生他们那样的人!

随即,金先生却又苦着脸,显得有些难过,呢喃道:“……只盼来日,人人弹琴作诗,喝酒赏花。”

哪怕心里知道这个金先生恐怕不是简单人物,方若华这会儿也猜不出来他究竟是什么来历了,反正瞧着不像那种能做很细致工作的人,可看顾长生的态度,方若华觉得自己看人的眼力,也许不大好。

金先生的表现,当真很符合他现在的身份,一个略有些才气的中学老师。

他很喜欢读方若华在自由谈上写的稿子,似乎每一期都认真看过,和方若华聊天的时候,字字句句都能说到她的心口上,完全不是评论她书画作品时那种尖利和刻薄,到让人如沐春风。

方若华跟他聊天时并不觉得,但方肖一笑就道:“要是去了二十一世纪,这位能做个心理学者,而且是大学问家。”

被自家老爹一提醒,方若华才恍然大悟,出了一头的冷汗,可不是,跟那位聊天,全程都被引导,这幸亏不是敌人,否则遇见这么个主儿,那可够她受的。

……

“先生,您这是想从方小姐身上下手,诱拐人家母亲?”

顾长生指了指桌子上的报纸,轻笑道。

金先生笑眯眯捧着花大娘给他备好的红豆汤,一口一口地啜饮,摇了摇头:“别胡说,我是真觉得方小姐的文章写得有意思,现在不能离开阳城,我劝不动你那位先生,他一定要博一回,我就只好尽量帮他一把。”

说到这里,连顾长生都有些忧虑。

他们组织里那位先生,决定武力斗争提前开始,也是因为孙家做得太过分,让人忍无可忍,可是,现实困难重重,敌人阴险诡谲,内部也不平静,此时不是好时机。

金先生说了这么一句,就仿佛忘了,只盯着报纸笑道:“你看看这一段儿,方若华在写一场关于男女平等辩论会的时候,虚构了《宪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看看这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还有《宪法》‘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等等,这些条规的遣词造句都非常严谨,虽然是虚构的,但我感觉得出来,方小姐对法律很精通,是个人才。”

顾长生也收回心思,挑了挑眉,仔细一读,也只好点头,确实如此,虽然只有只鳞片爪,但还是能从中窥视到一些东西,而且……

“方小姐这种理所当然的气质,尤为独特。字里行间都让人觉得,她就是生活在一个男女平等的开明社会中一样,似乎在她的意识中,女人真的能和男人一样,从政,经商,自己赚钱养活自己。”

这话若是方若华听到,她也许不会承认,会大声地去反驳,哪怕到了她那个时代,女人要想获得和男人一样的地位,也要多付出很多很多的努力!

金先生含笑点头:“看来方小姐的确不是什么农家女,身份确凿无疑,方家也没什么可疑的地方,他们那般人才,想必不会有哪一方人马舍得送过来给我们下套。”

这一点儿顾长生早就确定过,可金先生却比他更仔细,尤其是看到方家那两位老人的能力之后,对他们期望很高,期望越高,就越要提前把方方面面都调查清楚。

“项君言之凿凿,说他的妻子是他母亲从逃难的人里救回去的,普通的村姑而已,穷苦人家的女孩儿,她母亲可怜方若华,才把她留在家里当了个童养媳。”

他一边说,一边摇了摇头,“这小子还真是没有阅历,他若仔细看看,也知道方小姐不可能是乡下的女孩子,不说气质言语,单看她一口牙齿雪白隐有芬芳,明明是大家族里娇养的女孩儿,哪个乡下姑娘能有那么白的牙?”

如今乡下的女孩子不可能有清洁牙齿的习惯。

“还有她的手,虽然可能劳作留下的痕迹还没有彻底消除,但她手指上的茧子,说明她以前没少拿着笔写东西,大户人家,才会允许女孩子读书学习。”

所谓居移体,养移气,一个人的出身,不可能真的看不出来。

金先生想到这些,挑了挑眉,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也许当初项君的母亲把人家姑娘领回家,就是看出对方出身不一般,想要奇货可居?

当然,这些都是无根据的揣测,也无所谓了,他转了转脖子,坐得更舒服些,拿起今天的新报纸,开始阅读:“今日逢六,应该是知心姐姐方老师的谈话时间,看看今天又有什么难事需要这位知心姐姐出马。”

方若华在报纸上开专栏,着实有些辛苦,毕竟不是网络写作,写一篇小说的速度可跟不上每三天一期的自由谈,她还要教书,自然不能每一期都是小说,其它什么读者来信,时政评论之类,也不是每天都能有新鲜话题,方若华想了想,干脆就让读者们来信说一说自己的心里话,遇见的困难什么的,她即便不能给出解决的办法,让对方发泄一下心情也好,然后从中挑选有代表性地刊登出来,说白了大部分都是纯粹的心灵鸡汤。

别说,这个栏目特别受欢迎,也有读者能从中获益,一举多得。

第三十四章 打拐

就说半个月前,有个女性读者来信说,她家对门一对老人把自己的孙女丢了,丢孩子那日,她正好下楼扔垃圾,好像看见有个留着一嘴络腮胡的男人,抱着个孩子从胡同里出去。

当时她没有想太多,只是回家没多久就听说邻居家丢了孩子,她便一直怀疑可能是自己大意,放走了人贩。

邻居那两个老人家一年多以前儿子病逝,儿媳妇一开始还好,后来不知怎么的,脑子就出了问题,总以为丈夫还活着,一天到晚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不可自拔。

如今家里只靠他们老两口一个在外给人补鞋,一个去做帮佣,养活儿媳妇和只有五岁的小孙女,现在失去自家的孩子,两个老人整日以泪洗面,左邻右舍都非常同情,女读者因此特别不安,几夜都睡不着觉,看了方若华的专栏之后,忽然有倾诉的欲望,就写了封信来。

方若华收到来信,亲自去见了那个女读者一面,按照她的描述速写了一张那疑似拐子,还有那小姑娘的画像,就然后在专栏里写了专题报道,号召全阳城的老百姓们帮忙寻找。

若是那人还没逃离阳城,说不定真能找到孩子。即便找不到,他们总是尽了心,想必那位女读者能好受一些。

却不曾想,这个时代的人比方若华自己时代的人还要热心,也可能是她写作的水平有长进,会煽情,把众人心中的同情都给激发了出来,自从报纸刊登之后,有好几份报纸跟着转载,无数民众纷纷来信,还真收到不少有用的消息。

那个拐子确实没离开阳城,只不过那人似乎是个老手,逃跑的功夫一流,还会乔装改扮,在本地黑道上也有点儿人脉,差一点儿就让混出了城去!

能抓住这个拐子,方若华还有直播间里一众粉丝,那还真挺骄傲的,虽然那帮粉丝并不知道他们抓住的是一个真的拐子,只是凭着那股不服输的劲儿在帮忙。

方若华当时灵机一动,把手里的摄像头都放了出去,按照收集到的消息去寻找,尤其是阳城几个城门,更是每个城门都安排了数个摄像头监控。

监控录像一大堆,人头密密麻麻,光靠方若华一人去看,累死她恐怕都看不过来,可在屏幕后面,还有整整三千多个活跃的粉丝。

如今关注方若华直播间的只有两万余,其中有三千多个算是铁杆,每天都要跟进,实时互动,这帮粉丝也是有趣儿,听方若华要求让他们帮忙找人,还真就去做了,还自己组成小组,分工合作,还拉了好多亲朋好友一起帮忙。

没两日,也不知道许默是怎么看的,竟真就把那拐子从东门排队出城的老百姓中,给搜索了出来。

方若华赶紧找陆先生帮忙,终于在对方马上要逃跑的下一刻把人按住。

那家伙手艺确实不错,把自己化得估计连他亲娘,一眼都不一定能认得出。

许默做好事不留名,一句话都没说,到是一个叫苏行的到骄傲得不行,在直播间显摆了一大堆看着就头疼的理论知识,弄得一帮粉丝纳头便拜!

说了一大堆,苏行其实心里直嘀咕,冷汗滚滚而落,“这个方家阿默是不是人啊!那脑袋绝对能跟计算机比了吧。”

他当警察有七八年了,算是个专业人士,比任何人都清楚能从那么复杂的环境中把一个乔装打扮的人找出,还是根据一幅不知道有多准确的画像,那到底需要怎么样的分析能力。

至少他们警局哪位专家也没有这样的好本事。

“这小小直播间里居然卧虎藏龙!”苏行按了按眉心,决定以后要更关注方三妹的直播。

无论如何,一群粉丝很是心满意足。

“呼,还真挺紧张!”

“那小姑娘演技真好,老人家的演技也好,弄得我都相信自己是真帮忙抓了个拐子,救了人家可怜的女娃娃。”

“同相信,现在我还激动得浑身发抖呢!”

“什么情况,这打拐行动不是真的吗?我还以为你们真帮警方打拐呢!”

……

金先生每一期的报纸都看,这会儿也和顾长生说起方若华曾经做过的事情。

“她应该有自己的消息来源,这事儿,嗯,很有意思!”

也不怪他好奇,他本身就是从事情报工作的,虽然表面上看不出来,而且他在阳城的底子被人掀翻了大半,现在留下的人手也只是能蛰伏的蛰伏,蛰伏不了的尽快撤出去,能用的寥寥无几。现在隐约猜测方家的势力也不小,就不觉更为心动。

没办法,能用的人着实太少。

“方家庄如何,长生你也是亲眼所见,方肖夫妻二人都是开明人士,值得我们争取,此时既然有此渊源,就不能错过。”

他们讨论得兴致勃勃的时候,方若华正看着一封信叹气。

信只有半页,背面还有污渍,是邵萍那日去裁衣服,正好碰见金老师,让金老师帮忙捎带给她的。

信上的字迹歪歪扭扭,很是稚嫩,像是刚刚学会一点儿,上面多是问好的家常话,一个‘苦’字也不提,奈何字里行间,都带着忧虑,让人读了心中不免郁闷。

方若华默默把信塞在盒子里收好。

时间一日日过去,夏日快要结束,也即将到开学的时候,方若华趁着还有空闲,又有个名师时不时教导,连写作也缩短了时间,每日就坐在山坡上画画。

说起来还是受了那日‘打拐’的启发,她手里的小摄像头们每天都散出去不少,在整个阳城里逡巡徘徊,拍拍美景美食,行人络绎不绝的街市,黄包车夫们蹲在地上拉活聊八卦,下雨天打孩子的父母,穿着大褂拎着鸟笼的闲人,烟雾缭绕的大烟馆,灯红酒绿的歌舞厅,收保护费或者斗殴的混子……

拍照,截图,方若华一点一点儿把它们都画下来,各种奇形怪状的社会现实跃然纸上。

一开始画得不好,整日被金先生喷,后来慢慢的,金先生的话越来越少,变得很沉默,终于有一天,他板着脸,叹气跟若华说:“你在绘画上不够努力勤勉,灵性还是有的,只是如今这世道,画画没用,好好写你的文章,教你的书……哎,可惜了,可惜了,你没生在一个好时候。”

方若华也不理他,反正这位就是说说而已,该指点还是愿意指点。

第三十五章 忙碌

“啊?这个女人是谁?项君另结新欢?”

正在直播中,屏幕上忽然闪出好几行这样的字眼。

方若华把手中书本合上,抬头看去,正好看到小屏幕放大的脸。

脸色有些过于苍白,有点儿瘦,眼波却温柔含情,嘴唇是浅粉色,看着像是透明的一般。

方若华品了品,反正现在那些漂亮女星中,论姿色能比得过她的不少,论风情还真不多。尤其是有一种楚楚可怜的娇弱味,是个男人恐怕都会恨不得把她捧在手心里疼爱。

看来智能控制系统效果很好,拍摄效果极佳,把画面拍得十分有味道。

现在拍到的应该是个戏园子,大概有名角登台,台下坐满了客人,项君也在,和那个女子坐在最前排,两个人并不显得特别亲昵,甚至可以说,那女子还有些端庄,但那种撩的感觉,隔着屏幕,一帮粉丝都能看得出来,还有几个男粉丝被撩的嗷嗷叫,然后被‘暴力’镇压。

项君想必也不可能一点儿都不心动。他现在瞧着就很怜惜那个女孩子,温柔体贴,是真关照,看他给人家倒茶时,那小心翼翼的样子便知道。

就是不知谢冰心知不知道这个女人的存在!

那日在酒店,方若华顶着肉麻,看他和谢冰心耳鬓厮磨,缱绻温柔,说的情话让人面红耳赤。她是听不下去,但换了这个时代的人,恐怕还要赞叹一句情深意浓。

“谢家小姐也是可怜!”

女儿坐在书桌前开直播,方肖坐在对面读报纸,此时听闺女感叹,忽然扬起头道,“昨天我和你李叔叔去听戏,看见那位孙少帅正陪谢冰心玩。”

可不就是玩,孙少帅请那个小姑娘看戏,那小姑娘一脸倔强,嘴里不答应,行动到自觉得很,半点儿也没走人的意思。

方肖阅历多丰富?别看他在妻子面前像个傻白甜,看个小姑娘的心思,那是一眼就足够。

“巧了,也是在这个戏园子,赵彦荣唱《昭君出塞》。”

方若华:……

方肖看着女儿神情略带些诧异,失笑道:“没什么稀奇,恐怕项君不觉得自己喜欢谢冰心,和再多一个红颜知己有什么冲突,这时候有名望的男人,哪一个没有三五个红颜知己的?项君也觉得自己是怀才不遇的君子,怜惜女儿家很正常。”

他又笑,“既然项君如此,谢冰心和别的男人一起去听戏,岂不是也公平的很?”

方若华:……算了,别人家的事没必要多理会,他们忙着呢。

只是,因为观众们特别喜欢新出现的小美人,方若华也就从善如流,分出个摄像头去盯着对方,等自己没有什么有趣儿的直播内容时,干脆就让粉丝看美人舔屏,省心又省力。

其实想一想,自己这行为要是换了现代,没准儿都有人要说她是变态跟从狂了,不过她只是在街上拍拍美女,好歹没有无缘无故地贴身盯梢,窥探人家隐私,到也没必要上纲上线。

暑气一退,逍遥的假期也就结束。

方家一家三口,继续去学校上班。

夏芬最积极,她不像方肖,是个悠哉不起来的,便是放假也没有闲着,整天窝在实验室里带学生。

最近她还有一篇有关放射化学的论文在《自然》上发表,召集了一帮学生帮她做实验。

这一折腾,夏芬才感觉到人手不够用,太不够用,以前她从来觉得自家姑娘笨,不是搞自然科学的料,还是让她安安静静读她的文科去吧,但和手底下的学生一比,顿时觉得自家女儿也不算糟糕,至少她受过高等教育,懂一点儿科学知识,不必她一个字一个字地去解释就知道该怎么帮她做实验。

假期里,只要若华一有空闲,她就把人抓到自己那儿当助手,弄得若华焦头烂额,到开始盼着早点儿开学了。

只是开了学也不消停,夏芬在学校里要办杂志,还是科学杂志。

不光如此,她还打算把国外最顶级的,比较有价值的科学论文之类,通通翻译过来,让学生们学习,她自己一个人,当然完成不了这么大的工程,可学校里这方面的人手本来就短缺,老校长是拿着大笔的钞票,一时半会儿也招不来人,夏芬又是个急性子,想办什么事儿,恨不得明天就给办好的那种,方若华就很倒霉的再一次被自家老妈给拉去打白工了,好在她比她妈妈精明也幸运,有一帮粉丝可以求助。

于是,连续十多天,方三妹家的粉丝不光要追直播,还得帮自家的主播当翻译,翻译那些他们看来很陈旧的国外文献,帮她搜集各种符合民国时代需求的科学论文资料,甚至还有几个在杂志社工作的,帮忙处理杂志排版之类的琐事,更有几个可怜的理工科大学生,研究生也接了任务,自己来写符合这个时代需求的论文,不能超出时代太多,还要有价值,平日里连教授布置的功课都不乐意做的几个,几乎拿出做毕业论文的劲头了。

忙活许久,猛然回神——“我发现我好像追了个假直播!”

大家面面相觑,都哭笑不得。

不得不承认,三妹这直播太真实了些,他们中有那么一小部分,甚至真有跟随三妹穿越到那个时代的感觉,于是被三妹一鼓动,还真做起傻事!

只是仔细一看空间里挂的帖子,并不是自己一个笨蛋,水友们稀里糊涂做事的一大堆,也就心理平衡了。

而且,看着自己署名的论文,或者翻译稿件,出现在杂志上,还真能看见不少人去借阅,购买,感觉也挺有趣儿。

方若华笑眯眯安抚:“等这次直播告一段落,大家都有礼物,我保证礼物和你们的心意。”

一群粉丝嘻嘻哈哈地答应,也没太当回事儿,虽然自家追的直播跟别人家的大有不同,可是这点儿不同,想一想还挺带感的,有几个学生打算毕业论文就写关于民国的社会生活,说不定能得一高分。

第三十六章 害怕

方若华真打算给自家直播间的众位粉丝们准备些礼物,可惜小时空的物品都不能拿回去,至少现在还不能,要不然挑选些古董之类保证人人喜欢。

而宇宙商城里到不是没有便宜又有趣的东西,例如一些药品,化妆品之类,但科技含量太高,自家人享用到无所谓,真要流传出去也许会招来麻烦,她还没想好这些东西要不要在二十一世纪出现。

既然如此,方若华就打算多画些画作。

她当时来的时候出去大采购,差不多搬空了半座小超市,里面也有不少本子画笔,正好又在学画,画一些民国的风土人情给那些粉丝做纪念,不是再好不过?

咳咳,而且她自觉学得很好,难得学会了这么一门技能,也想找机会显摆显摆。

于是最近的画作练习,方若华就越发认真,不光认真画,还挑选自认为好的,出去找师傅装裱,挑选的都是比较大的书画店,装裱师傅也是熟手,哪怕只是一幅水彩,装裱出来,竟也十分高大上。

“这几天粮价上涨的厉害,阿芬,你跟咱们庄子里的庄户们提醒一声,粮食别卖了,多藏一些。”

“哪里用得着我说,刚才花大娘还提醒我来着。”

夏芬一只手拿纸巾夹着鸡蛋饼咬了一口,另一只手翻开一本杂志看。

方家一家这些日子都忙,很有些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意思,终日不是在家会友,就是去学校教书,但阳城的气氛越来越紧绷,他们还是能够感受到。

好像孙家的军火让人劫走了一大批,孙大帅大怒,下令严查,各地戒严,这些日子光是那些当兵的出出入入,一天要经过附近七八趟。

再加上不远处的桐城忽然起义,宣布独立,起义军自称革命军,正四处招兵买马。

人人都传说要打仗了,有头有脸的那些大人物们没少携家带口地逃出去。

虽然这几年各地大仗,小仗,年年打,月月打,大小军阀今天出现,明天消失,老百姓们见怪不怪,也不大当回事儿,可这一打仗,别管是谁和谁打,打着什么样的名义去打,粮食就总不够吃到是真的,一见风头不好,家家户户首先开始藏粮食,所谓手中有粮,心里不慌,至于外面打个天翻地覆,只要不打到自己头上来,小老百姓们的日子还是要照过。

方若华却有点儿担心,金先生最近神龙见首不见尾,这两天更是连人都消失不见,还好几次提醒他们小心门户。

小说里也曾提起过,方家庄附近的村子被起义军占领足足三个月,不少土豪劣绅受到镇压,穷苦老百姓们得了不少实惠,这就说明,战争的确会发生。

方肖对这方面的事情也是极为关注,还想过带着妻女离开,但如今哪个地方又算得上安全?各地是一片混乱,道上土匪横行,阳城还算好的。

而且还有这座别墅在,虽然没有他们三人同意,无人能够闯入,即便毁损,也能重塑,她们绝不至于失去家,但这是房子,根本带不走,要他们离开家门去闯荡,不是万不得已,谁又舍得!

这日刚下过雨,大雨倾盆,山上树上,雨水滚滚而来,整个方家庄都仿佛要被淹没了一般。

下雨之前,方若华正给十几个学生补课,这雨一落,也不敢让他们走了,庄子里空房子不少,到还能安置。

“虽然天气热,可下了雨不能贪凉,一人喝一碗姜汤驱驱寒,今天晚上我多烙几张大饼,剩下的在厨房里热着,就不熄火了,炖着骨头汤,正长身体的时候,晚上肯定会饿,到时候往汤里下一把挂面,再荷包个鸡蛋吃就很好。”

夏芬也是热心肠,做了那么多年的老师,尤其喜欢有上进心的学生。

很快,晚饭就上了桌,金黄色的煎蛋,熬到出油的大米粥,香喷喷的油饼,烫了的小白菜。不是什么多好的吃食,却也适口,柳谦一本正经地捧着碗细嚼慢咽。

旁边几个学生看了他一眼,目光闪烁,心中感动,那可是柳家的少爷,可在方老师家里的待遇,和他们并无不同,方老师和夏老师,待所有学生都一个样,连他们自己都是吃同样的晚餐,方先生吃得更少,只喝了一碗稀饭。

这几个可不知道方肖是被自家媳妇逼着减肥,最近体重增长太快,都开始压迫膝盖,弄得自己腿疼了,夏芬注重养生,可不会放任。

学生们自然想不到这年头还有人因为体重太重而烦恼,明明大部分人都营养不良,一边感动,一边大口大口地吞食。

这几个家都不在阳城,是来求学的,家境比较一般,和学校里那些有钱人家的学生没法比,都是全家人辛辛苦苦才把他们供出来,平日里住学生宿舍,吃食堂,别的都好说,衣服鞋帽学校里有发,只是半大的人,正吃得多的时候,实在不饱,每次到方老师家补习,到是连吃带拿,饱足一餐。

吃饱喝足聚在一起继续挑灯夜读,方家庄的房子比教室和宿舍舒服得多,桌子宽敞,有老师专门辅导,有茶水点心享用,灯光明亮,半开着窗户,凉风习习,听着窗外雨声,却倍显静谧。

轰隆!

一声闷响,几个学生差点儿跳起来,桌上的茶杯尽数落地。

“打雷了?”

柳谦皱眉,还以为是雷声,但很快所有人神色惨淡,脸色苍白,吓得瑟瑟发抖。

不是打雷,是……打仗了!

窗外的雨水还在下,远远能看到阳城上空一片火烧云一样的光亮。

方肖二话不说,先去敲门把若华给叫醒,三个人穿上防刺服,叫上那几个学生还有留宿的花大娘一起,把门窗都锁好,灯也关了,点起蜡烛。

花大娘叹息:“都别怕,外面别管是谁和谁在打仗,将来都要咱们老百姓纳捐纳税,不会随便祸害咱们,方先生是教授,读书人,没人敢胡来!”

这话在理,而且害怕也没有用。

第三十七章 查问

外面的枪炮声响了一阵子,渐渐远了,又断断续续,能让人隐隐约约地听见。

方家庄的人都紧闭门户,整个庄子悄无声息,炊烟消散,灯火熄灭,不只是方家庄,周围的村子也仿佛瞬间失了不少人气。

不过也还好,到底都是些久经风浪的,兵灾战火也没少受,尤其是方家庄,多为逃难而来,一路上风风雨雨,该见的不该见的,差不多都见过了。

而且庄子里还有护庄队,虽没有枪,但每日都进行训练,吃的也好,身体健壮。

一整天过去,到是没有人来骚扰,人们的精神就渐渐放松了,外面也能听得见小声说话的声响。

明叔家的翠儿还偷跑出去不知道从哪儿弄回一把黄澄澄的子弹,到让他爹吓了一跳,抓住她恶狠狠地打了一顿屁股,翠儿嚎啕大哭,连方若华都给惊动了,一听前因后果,恨不得再把这小丫头逮住教训一顿。

“也忒大胆儿!”夏芬都瞠目结舌。

雨断断续续地下了好几天,终于放晴。

外面的枪炮声也终止了几日,究竟是什么情况,眼下消息闭塞,家里并不知情,不过老百姓们貌似不大关心这事儿,眼见着太平了,大家也就如常过日子。

学校暂时停课,夏芬和方若华一连几日都没事做,夏芬就干脆在家里大扫除,把被褥都拆洗一遍,拿到外面曝晒。

方若华陪着方肖就坐在门口,一边摆弄棋子,一边看牛叔带几个后生帮忙清理大门口的泥污。

他们家房子的位置不大好,有些偏低洼,晴天时无妨,一下雨门前便是一片泥泞,大风刮来的枯枝败叶混合着泥水,一脚下去能没过脚脖子。

“过两天让他们去山上弄些石头来,垫一垫就好了。”牛叔灌了口凉水,笑道。旁边几个后生嘻嘻哈哈地答应:“明天就去办,夏天雨水多,省得次次忙活。”

正说着话,不远处走来三个年轻人,都穿着粗麻布的衣服,面孔黑得发红,却神采飞扬,眼角眉梢都透出一股精气神,左顾右盼间却带着警惕。

牛叔登时眯了眯眼,使了个眼色,几个后生都不着痕迹地移动脚步,隐隐把方肖和若华护在后面,他们两个一看是生人,不想被打扰,干脆往旁边的树底下避了避。

“老乡,我们路过,能不能讨碗水喝?”

那三个年轻人轻巧地走过来,扫了一眼这处一眼看不到头,被高大树木掩映的院子,就笑着冲牛叔道。

牛叔也很客气,连忙让自家侄子去拿了一壶热茶,烫过茶杯才给客人喝:“不过是壶粗茶,还请客人不要介意。”

几个年轻人连道不敢,都很是随和,一边喝茶一边和牛叔几个说话,问问田里的收成,问问日子过得可还好,说了半天话,其中一个抬头看了眼方家的大门,神色晦暗难明,笑道:“这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吧,瞧着就朱门绣户,堆金积玉……听说周围所有的土地都是他们家的?”

牛叔一愣,眼睛微微眯起,脸上到越发显得憨厚老实,笑道:“我们庄子就叫方家庄,周围的田产当然都是方老爷一家的。”

那年轻人眼睛一亮,不动声色地开始套话,磨磨蹭蹭半天才走人。

他们一走,牛叔就板起脸,转身去找方肖:“方老爷,我看这几个人不怀好意,说不定是来踩盘子的哪路强梁,这几天让小四儿他们给您老守守门吧。”

牛叔是一路从东北逃难过来的,走遍了大半国土,遇见的事也算得上是车载斗量,别看像个憨厚汉子,实际上心眼儿一点儿都不少,那几个毛孩子想从他嘴里套话,再长三十年恐怕还有点儿希望。

“这些日子不太平,早几日还听我阿姑说,南边山上那伙儿土匪又蠢蠢欲动,估计是想趁火打劫,弄些好处,咱们方家庄最为富裕,一定被他们给盯上了。”

一说起这个,牛叔全身肌肉紧绷,大家伙好不容易过上安稳日子,可不能这帮宵小之辈给破坏了。

方肖也郑重应下,交代村子里的人都加倍小心,光看史料也知道这个时期匪患严重,不是闹着玩的。

方若华一开始是没反应过来,回到屋里一想,不觉失笑,哪里是什么土匪,八成是项君那些人。

革命者驻扎附近休整,项君等人为民做主,清理了一批土豪劣绅,就是小说中的剧情。就是好像时间上有些差错,不过这一段儿在小说本来就只是提了几句,并未详细描写,毕竟只是一本言情小说,一切剧情都为男女主之间的爱情服务。

那三个年轻人确实如方若华所想,是刚刚来到附近村庄休整的起义军,上面下了令,要求铲除一批为富不仁的大地主,既得民心,也能筹集军费。

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他们的钱粮有限,总要想想别的法子。

“项大哥说阳城周边的地主老财有很多,咱们一路看了三个村子,到还真有几户很了不得,就说刚刚那户方姓人家,瞧瞧那宅院的规模,估计雇佣了不少长工,光今天帮他们家清理门口淤泥的,就是五六户,我看,可以四处问问,瞧瞧方家有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儿。”

“我看用不着问,现如今有几个大户手底下没几条人命!”

听两个同伴说得热闹,旁边那个年长些的却摇头:“你们不要先入为主,不能因为人家富贵,就断定人家不是好人,要说富贵,咱们同志里富贵人家出身的就不少,难道个个家里都残害乡邻了不成?”

他皱着眉想了想,“我觉得刚才那几个老乡对咱们很警惕,不像是对方家有什么怨言,相反,话里话外还护着方家。”

“你想多了,那些老百姓们大多都是不被逼到死路上,就个个跟鹌鹑似的,哪里敢去反抗?又在方家大门口,他们就是有怨气,又怎么会直接说出口?等咱们回头私下查问,总能查问出结果。行了,回去商量商量,看看怎么整治这帮蚕食老百姓血肉的害虫!”

第三十八章 丢人

学校还没有复课,村子里却有了点儿变化,从外面来了一支军队,就在东洼村驻扎,和方家庄隔着一条无名小河遥遥相望。

说是军队,其实也就不到百人,和那些如土匪,绺子一般的士兵不一样,这些人大部分都很和善,遇见老百姓也客客气气的,一开始大家伙还很担忧,心存警惕,没过两日听闻那些当兵的不砸不抢,还给老百姓们分米面粮油,布匹衣物,分的不多,也都不是什么多好的东西,可是老百姓日子过得都穷,这些东西就很让人高兴了。

而且队伍里有医生,免费给老百姓们义诊,还挨家挨户地帮着修理房屋,挑水耕地,干了许多实事,不过几日,老百姓们就放下心,如常地和这些人交往起来。

方若华也听花大娘他们说了,这些人也跑到方家庄来开展工作,不过庄里的人多少有点儿排外,对他们虽然不说喊杀喊打的,到底有一些警惕排斥,反正到现在也没见有哪一家跟这些人熟络。

到是夏芬的几个学生组织的一个读书会,这几天组织读书活动时,有一男一女两个人参加。

“听翠儿丫头说,那两个后生都挺有学问,书读得好,说话文绉绉的,还看了小姐的《荆衣记》,特别喜欢,说想要排成什么话剧。”

“哦?”

方若华失笑,到是不意外,上个月学校的学生还在大礼堂演话剧来着,演出时,观看的学生全都泪流满面,激动不已。

这个时节,年轻学子喜欢演话剧,也喜欢看话剧,就和他们在街上随时随地都能扯起旗子演讲一样,是个很时髦的事儿。而且演话剧安全,演讲说得激烈了还可能遭到镇压报复。

只是不知道项君和谢冰心在自己人那儿,看到荆衣记上演,心里会是什么滋味。

这日,正值午后,方若华带着几个学生一起帮夏芬做实验。

虽然学校还没有开学,可夏芬却不忍心让学生们荒废学业,老校长也是这个意思,与其放任学生们四处乱跑,再惹出是非,搅合进眼前的纷乱中,还不如放任他们在夏芬手底下学习。

做完实验,正听夏芬一条一条地解释他们犯下的错误,外面忽然传来一阵急迫的敲门声。

方若华推门出去,就听到一阵锣鼓声,喧闹声阵阵,转头又见明叔媳妇一手拿着根烧火棍,另一只手拎着自己的菜刀,急声道:“庄子外来了好些人,有十多个,马上就冲到家里来了,快,快去躲一躲,万一伤了小姐和太太那可怎么得了!”

方若华皱眉。

这会儿方肖不在,他出去逛街了,略一沉吟,方若华急问:“婶子最近看到金先生了没有?”

明婶儿一愣:“金先生?没啊,都有七八天没见到人。”

几句话的工夫,花大娘一溜小跑,蹬蹬蹬地跑过来:“躲什么,躲什么,方小姐有什么好躲的,我,我到看看谁那么大的胆子,敢对方家动手?”

她一吵吵,几个在小图书馆读书的学生也匆匆过来,一脸义愤填膺。

“方小姐,是不是有人闹事?你别怕,有我们在,一定保护你。”

一帮学生最大的都快三十岁,最小的才十七八,齐齐护在方若华身边,全神戒备,方若华哭笑不得,摇了摇头,心下奇怪,她还以为这段剧情波及不到方家,毕竟现在她和金先生,还有顾长生都很熟悉,不算一条船上的人,到底也算是朋友,那些热血青年再怎么样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把自家给抄了,真要那么做,才叫荒唐!

“都别急,我们先出去看看。”

方若华当先就向外走去,花大娘紧跟其后,脸色铁青,其他人一看拦不住,也都紧紧跟上。

一出门,用不着指路,只看不远处桥口那儿,密密麻麻全是人影,就知道这热闹到底该去何处看。

“私人领地,不许靠近!”

“你们都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找方大善人的麻烦!”

“爹,刚才那小子说方老爷欺压良善,强抢民女,罪大恶极,要审判他!”

“呸!什么东西,敢说方老爷都欺压良善,我看这帮混蛋心黑眼瞎,少说废话,他们人多,咱们也不怂,一人打断一条腿给我扔出去。”

“扔出去!扔出去!”

花大娘扑哧一声,先是笑,又黑了脸,摇了摇头。明婶子松了口气,拍了拍胸口:“还好,咱们方家庄可不是好欺负的。”

几句话的工夫,一群穿戴齐整,全是黑色布衣短打打扮的汉子匆匆而来,差不多有十七八人,还有两个骑着马。

“明叔他们来得好快。”方若华笑了笑,心情放松许多,

因为最近南边的一伙儿土匪派了人下来要村子里交保护费,让打了回去,恐怕他们不会善罢甘休,护庄队的人都到南边去守着,她还担心,这边忽然出事,即便鸣锣示警,队上的人也不一定能及时赶到,没成想速度居然这般迅捷。

此时被人民群众包围的这一伙儿人,却是个个手足无措,面面相觑,脸色煞白!

情况和他们想象的完全不同!

这种事情,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做,算得上是轻驾就熟,以前对付这等大地主,也会遭遇打手的阻拦,但他们从来不惧怕,因为老百姓们最多冷眼旁观,大部分都是鼓掌叫好,心中快意,只要看到老百姓的笑脸,他们就充满动力!

可是现在……头发花白的大爷大娘,还没有半人高的小孩子,梳着长辫子的年轻姑娘,人人横眉怒怼,义愤填膺,好像他们罪大恶极!

再一抬头,薛彬和叶志飞腿都有点儿发软,后面人更多,一转脸,正好看到穿着阳城大学校服的学生,簇拥一个年轻女人怒气冲冲地冲过来。

叶志飞一缩头,躲过一只草鞋,耷拉着脑袋再也不敢吭声,还是薛彬支支吾吾:“方肖他强抢良家妇女,我们是来主持公道的……”

“我呸!”

飞来横祸,一口吐沫喷到脸上,叶志飞气得眼睛都红了,几乎忍不住破口大骂,就被一连串的痛骂声喷了回来!

老百姓们骂人的花样可真多,也就片刻工夫,就连叶志飞也觉得自己就是猪狗不如了。

薛彬实在受不了,也顾不得保护受害人的名誉,高声道:“方肖强抢了朱大志的媳妇,人家苦主守着一个瞎眼的母亲,求告无门,整日以泪洗面……”

话没说完,在他面前张牙舞爪的长辫子姑娘就一爪子挠了上去,差点儿没戳瞎他的眼睛。

“你才是朱大志的媳妇,诅咒你当他媳妇十辈子!”这姑娘眼睛都红了,要不是旁边的人拦住,看样子她都想扑上去撕咬。

薛彬脸上一白,隐约也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儿,这些老百姓不像是故意捣乱的刁民,看神情言语,是真心把方肖当好人,应该不是对方雇来的。

他们正犹豫间,花大娘已经看不下去,这等闹剧,简直……连忙大跨步上前,一把把秀芬抱住,转头对叶志飞道:“你们别胡闹,也不嫌丢你们领导的脸,回去好好查查,秀芬的确被她爹卖给了朱大志,可是现在都民国了,谁规定当爹的能卖闺女的?真以为还是封建王朝!”

叶志飞和薛彬都一愣。

秀芬眼睛通红:“我就不孝又怎么样,有本事你们抓我去浸猪笼,浸猪笼我也不嫁逼死我娘亲的仇人!”

周围老百姓你一言我一语,大体说了些事情经过,秀芬的爹好赌,被葛家村的混混朱大志坑了一回,女儿都被卖掉还债,结果朱大志来抓人,嘴里不干不净的,秀芬娘本来身体就不好,这下又惊吓又生气,一口气上不来,不幸离世。

当时方肖和夏芬刚来不久,还没寻回自己的姑娘,路遇此事,想起女儿,心生不忍,就领着庄子里刚刚整合的青壮,把人抢了回去,也替秀芬爹还了赌债。

那会儿方家立足未稳,不想多生事端,也只是给了钱息事宁人,但秀芬是个倔强姑娘,脾气硬,私底下可能找人教训了她爹,还有那个朱大志一顿!

听了始末,薛彬和叶志飞脸上又红又白,半晌叶志飞才哼唧了声,讷讷道:“葛家村周华同志的十亩地……”

“那是他媳妇温英英的嫁妆。”

花大娘皱眉,“你们难道不知道葛家庄周华酗酒打老婆?温英英整日被他暴打,前些日子被打断了一条腿,两根肋骨,头破血流,她邻居狗剩怕她被打死了就帮她回娘家传了个口信儿,温英英的大哥和舅舅这才去把妹妹和外甥女接回家。他们都是我们方家庄的人,现在两个人正巡逻呢,你们要是想见,又不怕挨揍,我就找人帮你们去找。”

“可是!”叶志飞咬着牙,欲言又止,那可是项大哥亲自去查的,项大哥说的话,难道还会有错?

“跟他们废话什么,地里还有活儿没做完呢!”

“就是,给我打!”

一群人一拥而上,连推带打,又是抓又是挠,叶志飞和薛彬带的人不少,这会儿一看情况不好转头就跑,总不能真跟老百姓动手,他们不能犯纪律!

再也顾不上问什么,叶志飞和薛彬扯着嗓子解释也没人听,一行人只能夺路狂奔而去。

方若华:……好像闹得有点儿大!村子里的人什么时候这般彪悍了?

花大娘却笑:“没事,一会儿我跟过去看看,应该有几个熟人,解释一下就好。”她到是高兴,别管方家庄的老百姓是不是过于鲁莽冲动,至少他们没有一个麻木不仁,也说明大家心有底气,无畏无惧!

第三十九章 教训

一河相隔,东洼村。

项君面无表情地在墙上画宣传画,略有点儿心不在焉,眼睛总忍不住向对面的方家庄张望,现在薛彬他们应该已经去了……不能怪自己狠心,既然方家的人做错了事,就要付出代价,欺负老百姓的人必须受到惩罚,为了他们的理想,他们的追求,他不得不大义灭亲!

想起一身优雅的方若华,项君叹了口气,如果方家的情况真特别糟糕,他不会放下那个女人不理,再怎么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他并非无情无义。

就让她和父母一起生活,相信冰心也会理解自己的,冰心那么善解人意,肯定能理解他的苦衷。

周围的老百姓们叽叽喳喳,环境嘈杂的厉害,小孩子追猫逗狗,时不时跌跌撞撞地撞在梯子上,撞得他摇摇晃晃,项君的眉宇间露出一丝忧郁,他其实……不太喜欢这样的生活,想象中,他应该是个无畏的战士,应该做更重要的工作,而不是窝在这样的小山村里,做这些随便哪个人都能完成的工作。

虽然说工作无分高下,但能力有大有小,他这样有知识有文化的年轻人,本就该承担更重的责任!

哐当!

剧烈的撞击,项君扑通一声落地,浑身剧痛,随即就被嘈噪声吵得脑袋快要裂开。

抬头就见叶志飞狼狈地向前面冲去,临走还瞪了他一眼,项君皱眉:“叶志飞,你怎么回事儿!”

这都什么素质!

话音未落,不远处的吵闹声更大,他慢吞吞地把梯子扶好,看了看袖子上的油漆,脸色更难看,还不及说话,便看到王队长大踏步地冲出来,一阵风一样狂飙而去,叶志飞也垂头丧气,气喘吁吁的,慢慢向这边走,居然一路走到项君身前,脸上露出几分愤怒:“都是你,你怎么也不调查清楚,都胡说什么,人家方家是出了名的良善之家,周围几个村子的村民无不夸赞人家有情有义,好多人都受过方老爷的大恩!”

啪一声!

一块儿石头砸在叶志飞的胳膊上,疼得他脸孔扭曲,回过头正好看到虎子冲他呲牙咧嘴,“坏蛋,欺负夏婶婶,坏蛋!”

虎子娘一把抱住孩子,扭头就跑。

叶志飞憋屈地不行,虎子活泼好动,本来和他们的关系特别好,连忙陪着笑脸追过去:“虎子别生气,如果是我不小心搞错了,回头我就去给你夏婶婶磕头赔罪,好不好!”

项君半天回不过神,许久许久,背后的汗水冷了,一阵风吹过,打了个寒颤,他陡然发现,自己也许做错了事!

“项君!”

王队长好不容易赔礼道歉,把从方家庄过来的那些老少都劝了回去,要不是花大娘过来收拾残局,这事儿恐怕还完不了,他累得身心俱疲,一看到项君,怒气上扬,“你到底怎么回事,还懂不懂纪律了?没有经过调查研究,就随便让人去查抄一个善良乡绅的家,你这是给组织抹黑……说,你这是不是公报私仇!”

“绝对不是!”

项君脸上一白,“王队长你可别冤枉我,哪来的仇?我,我大概是被人蒙蔽了,方若华是我的前妻,我对她,她们家要求更严格些,也是,也是……”

王队长冷着脸:“严格些?人家和你有什么关系,你哪来的脸敢说对人家严格?行了,跟我来,你的问题也不是一个人能解决的。”

项君闭上嘴,血色顿失,等进了临时的会议室,看到那么多张严肃的面孔,听到一句接一句的批判,一直到被关于禁闭室,他的心还是慌的,脚下发飘,强烈委屈,浓浓的屈辱,让他恶狠狠地咬破了嘴唇!

一天,两天,三天……呆在禁闭室里,听着外面的人来去匆匆,大家都很忙碌,唯独自己无事可做,项君默默地坐在窗边,拿出一封信,借着昏暗的光线读,脸上的表情终于柔和了一点儿,还好,他还有朋友,菲菲和冰心的消息都没有断绝,若非如此,他怕是要担心得心力憔悴。

窗外大树下,端着个茶缸子吃饭的老人家,漫不经意地看了关着项君的禁闭室一眼,默默把一封信塞在袖子深处,蒋小姐快把这个人给掏干,估计很快他就再也没有用处。

项君这边发生的是非纷扰,惊动不了方家这边,方若华正陪着大家伙儿,呃,盘点收获。

方肖和夏芬也特别好奇,难得都放下手头儿的事,齐聚在院子里看那七八口散乱的箱子。

说起来也活该南边那帮土匪倒霉,他们把方家庄当成这些年勒索过的所有村子一样,以为几十个人,几条枪,一拥而上,来动手都不用就能把一帮顺民吓得乖乖交钱,交粮食,可惜,盯上的肥羊露出獠牙,居然是披着羊皮的熊,让人一路追杀剿了老窝,一年多的收获全成了别人的盘中餐。

方若华看着箱子笑:“不算富贵呢!”

牛叔道:“不是什么悍匪,也就收收保护费,打劫个把商队,大部分时候要钱不要命,但也不都是多么老实的人,估计有些手上有血债。”

方肖点点头:“处理这些事,还是牛哥有经验,你看着办。”

钱粮拿去各村分一分,剩下的这些古董字画之类,就都便宜方肖了,方肖也没有矫情不收,这年头都是如此,不过,土匪中有文化的不多,手头这些东西保存的不太好,好些需要修复整理,算是个不小的工程。

“对了,还救回来两个人,都是被绑上山的,其中一个还是个洋婆子。”一说起这两个人,牛叔的脸红了一下,“咳咳,毕竟是女人,咱们都是大老粗,照顾人家不方便,还是请花大娘去看看。”

方若华也跟着去,目前两个人被安顿在客房里,打开客房的门,方若华便站了站,忽然有一种眼睛被灼伤的感觉。

坐在椅子上小口小口喝粥的那个女孩子,实在很美,漆黑的发散着,垂在肩上,小巧的,粉嫩的耳朵形状极好,若隐若现,鲜红的唇,雪白的脸,才十四五岁的模样,却让人看了都觉得不像世上人。

花大娘瞪大了眼,失声道:“有些像小姐文中的艳鬼!”

不怪花大娘想起这个,方若华这几日有空,新写了一篇小说,就叫《艳鬼》,迷惑人心的鬼怪的故事,花大娘他们都说看了之后不敢一个人走夜路,虽然故事中害人的从来都是人,不是那一个只求一缕温暖的艳鬼。

方若华眨眨眼,笑道:“这些年看到的美人,比我一辈子见过的都多,以前也没觉得自己丑陋,如今和他们比,简直有点儿不敢见人。”

美人总能让人心中怜爱,方若华的声音也温柔许多:“小妹妹,你家在哪儿?”

漂亮的女孩儿慢慢吞吞地喝完粥,抬头就露出一个纯洁至极的微笑,大大方方地道:“就在红安书寓。”

一口吴侬软语,分外动人。

方若华:……

“你们不要送我回去了,我是自己跑出来的,回头你们处置了刁三儿跟我说一声,他要活着我还跟他过日子,他要死了,我陪着他就是。”

方若华:……

这小女孩儿说的话平平淡淡,不像是十五岁的姑娘说的,到像是饱经风霜的老妇人。

只说了这么几句话,从此之后小女孩儿便一言不发,花大娘她们企图做她的思想工作也毫无用处,别看这孩子年纪小,到仿佛极为成熟,很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好在她并不要死要活地闹,该吃饭时吃饭,还会拿桌上的书读,见她识字,方若华就指给她小图书馆的位置,由着她去看书。

没过几日,查明那个刁三虽然是这帮土匪的老大,但为人单纯得很,寨子里大事小事,到多由老二,老三做主,他坐得稳位置,人家纯粹是看他功夫好,也好糊弄,身上并没有血债,相反,但凡他带队出去抢劫,到还宽容些,肯给别人留下路费,想了想,方肖就没把人送官府,直接拘了他去村子里修路,村子里的路不好走,坑洼泥泞,出入很不方便,早就应该修,只是先前光顾着庄稼田地,如今正好白捡来一些壮劳力,到替方肖省钱。

方若华把小姑娘也送到了那人身边,小姑娘高高兴兴地去,临走还大大方方地朝方若华要了一叠旧报纸。

“我喜欢读方三妹的文章,以前在书寓,阿娘不让读的。”

过了些日子,方若华偶然看到刁三背着那小姑娘,给她铺上茅草,又铺上担子,小心翼翼地搁在上面,低眉顺眼,温顺至极,终于明白为什么绝色美丽的女孩儿,愿意跟一个把她抢上山去的大老粗了。

后来熟悉起来,小姑娘气色越来越好,待人处事都大方得体,并不因为身世自卑,别人劝她再找个好人家,跟个土匪又有什么前程,她也不生气,只是笑:“土匪配娼、妓,都不清白,谁也别嫌弃谁。”

私底下喝醉了酒,却跟几个相熟的,不鄙弃她的姐妹说,“是他抢了我,我除了他,十五年没有一个人把我当人看,他们都当我是个玩物,闲情逸致地时候拿出来看看,显摆显摆,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没了,如今他当我是人,愿意保护我,我也要回报他这片真心!”

第四十章 救援

方若华听完这个叫曾经叫过陈素云,如今又叫回素云的小姑娘的故事之后,想落笔写下来,却又迟迟不曾动笔。

小姑娘的故事并没有波荡起伏,她也没有把她卖了的父母兄弟,她本就是个孤儿,很小的时候家就毁于战火,无亲也无故,流落街头,让书寓的阿娘捡回家。

从小在书寓长大,出落得一日比一日好,略大一点儿就学说书,学唱京戏,吹拉弹唱,无一不学,从七八岁就随着阿娘敬酒,十二岁便有恩客相中,做了两个月的临时夫妻,从此正式作为书寓一员混日子,也就是一个混字,和所有人一个样。

甚至连她自己跑出来,也是轻轻松松就跑了,她阿娘没派人找她,还托人寻到她,给她塞了个包袱,里面装了十个银元,至于剩下的,就算养她十几年的生活费了。

可就是这样的平常,让方家一家,心中酸楚。

都说陈素云配一个土匪头子刁三,还是个体大腰圆,面容丑陋的,那是明珠投暗,可在她看来,想必已是足够的幸运,能得一真心人,呵护怜爱,悉心照料,当她是个女人,她还有什么可求?

方家庄的人大部分也是饱经苦难,如今生活得好,便越发养成宽容豁达的心性,对这一对儿也是视若寻常,由着他们该赎罪受罚就赎罪受罚,除此之外,却并不苛刻薄待。

却说陈素云是个意外,牛叔口中的洋婆子凯瑟琳.约翰逊女士,就是纯粹倒霉。

说她倒霉也不尽然,被抢上山的第二天就让人救了,到也没受多少苦。

她的身份可不一般,丈夫是驻华大使,本身家中也富贵,一开始方若华一见她穿着打扮就吓了一跳,觉得这帮土匪要倒霉了,说不定别管该死还是不该死的都得死一茬,而且要倒霉的恐怕还不只是土匪,阳城上下政府官员,还有孙家都要跟着吃挂落,受牵连。

却没想到,凯瑟琳这人很有点儿意思,在她看来,这一次的遭遇是一场奇遇,除了一开始害怕了一下,后来那帮土匪也没为难她,到让她难得参观了一回山寨。

“方小姐,宋慈可真厉害,中国人也懂解剖学吗?”

方若华头也不抬,随口道:“早在宋朝我国法医学家宋慈就著有一部法医学著作,叫《洗冤录》,比菲德里的法医著作早三百多年。”

“My god!”

凯瑟琳一脸惊叹,她今年三十岁,却是个很活泼的女士,家里人来接她回去,她却三五不时地跑到方家庄玩,不爱和夏芬聊天,偏偏喜欢缠着方若华。

当然,方若华怀疑是自己刚把人救回来,为了怕对方胃口不好,给她做了一桌色香味俱全的美食的缘故。

花大娘他们也都觉得,没什么恐惧是美食治不好的,要是治不好,再加一桌。

这位外国女士喜欢来玩,可不能只为招待她就不做正事,方若华干脆也就随她去,自己在书房里写东西,准备教案,给她一壶茶,一些点心,由着她在书房里坐着,反正她这书房目前没什么不能见人的东西。

没想到凯瑟琳到对书稿特别感兴趣,甚至可以说是痴迷,她一个外国人,说中国话很熟练也就罢了,居然还能读得懂中国的文字。

“我外婆是中国人,从小我就会认中国字。”

凯瑟琳抱着方若华的稿子不撒手,“方小姐,您真是个天才,写得太好太好了,啊,对了……这个画中的幽灵是真的吗?世上难道真有幽灵存在?”

方若华:……

当然没有,她这一篇写得是古代推理小说,又不是灵异故事,小说套路对她来讲有点儿老,就是为了躲避债务,男人假死,他的情人帮他故弄玄虚,制作他死亡假象的小故事。

那位漂亮的女情人为了让自己的爱人已经死亡这件事很自然地暴露出来,弄出一个画中显灵的把戏,就是魔术师的绝活,欲水则显出男人身影,且不同角度的男人表情动作都有所不同,仿佛真正的活人,让人以为爱人的灵魂附在画上,给她带话来了。

虽然若华觉得这手法太复杂,在真实环境中轻而易举就能拆穿,应不会出现,但这个后世人读来,觉得似曾相识的故事,此时到让人倍感新颖。

只看凯瑟琳的表现也知道,这篇小说应该写得还是很可以,虽然只能做消遣。

和凯瑟琳越发熟悉,方若华也很喜欢她,这人难得是个中国通,很尊重中国人的习俗,即便是面对方家庄里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她也客客气气的,从不表现出一点儿傲慢。

只从这一点儿就看得出来,这是个十分有修养的女士,连方肖和夏芬也对她印象不错。

这日,凯瑟琳难得不在,方若华可以安安静静地读一点儿不适合让外人看到的书。

那位女士和她的朋友们去参加舞会去,她特别喜欢舞会,还想邀请方若华一起,可惜,跳舞这个技能点儿,方若华是真没有点亮,也就当初读大学的时候,在学校里学了一些交谊舞,实在算不上喜欢,如果是需要应酬,没有办法,方若华偶尔参加一下到无妨,专门为了玩而去舞会,那可没有必要。

正看书看得入迷,花大娘忽然过来,步履匆匆,神色焦虑,在外面时她还勉强保持镇定自若,分毫不漏,一见方若华,神色就骤变:“方小姐,刚才接到了紧急联络暗号,让大家伙儿撤走,刚收到信号,金先生和小少爷就联络不上了,我怕,我怕……出了事。”

一开口,她才发现自己的声音里带了哭腔,话语也是语无伦次,不知道说的都是什么,她向来是个很坚强的女人,自己男人死的时候,她也没有哭,把儿子送走时,她也没有哭,此时却被恐惧抓住心神。

方若华脸上一白,脑子里嗡了声,一时间不知所措,她有什么时候遇见过这等大事?

一抬头,看花大娘满脸的期待,她甚至没有去找自己的父亲,母亲,直接找到她这儿,方若华知道,那是因为花大娘真心真意地把她当做自己人看待。

“别急。”

强迫自己冷静,方若华脑子中还一片空白,她本来就什么都不知道,脸上已经有了很郑重,很沉稳的表情,“我来想办法找到金先生他们,你们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他们这样的人,想必都有自己躲避危险的方法,无需别人置喙。

目送花大娘慌乱离去,方若华就先翻开宇宙商城,把能买的各类伤药买了一些,想了想,又一拍头去看屏幕,她都忘了,因为顾美人足够吸粉的缘故,她特意选了一个摄像头跟着那位采集素材,要找人大约不太困难……

一地的猩红的血。

方若华第一次觉得有一回牢狱经历也不是一点儿用处都没有,至少她看到这种场面没有恶心地吐出来。

漆黑破旧的老庙,外面一点儿声响都没有,金先生看起来还好,腿上可能受了伤,正靠着墙大口大口地喘息,低着头,脸上雪白,仿佛没有呼吸。

花大娘那个假侄子程强蹲在门口直抹眼泪。

这是月老庙?

方若华一眼就认出地方,连思考都来不及思考,翻箱倒柜翻出她父亲的旧衣服穿戴整齐,戴上帽子,围上个灰扑扑的旧围巾,想了想终究还是喊上牛叔,要是牛叔都不可信,那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一路直奔,风驰电掣,冲进月老庙,金先生抬头看她,第一时间叹了口气,摇头晃脑,满脸唏嘘:“道路阻且长!”

方若华:……

行了,也别瞎酸,捋起袖子来,先看顾长生的伤,肩膀上的伤好像还好,胸口上那一枪真是够受的,她又不是医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相信宇宙商城的药。

“必须马上走,我们的人引开了追兵,但是糊弄不了他们多长时间。”

方若华叹气,再一次感叹自己怎么就不是个大力士,她和牛叔连拽带抗地把两个人都弄上马车。

“有内鬼,所有据点都不安全……东洼村那边恐怕已经失陷。”

“那就只能回方家庄。”虽然和东洼村毗邻,但最危险的地方,岂不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再说,她很笨,想不到更好的藏身地点。

方若华叹气,都已经插手,也就顾不得连累不连累,可是她还是很害怕,心里直打鼓,是不是应该和爸妈商量一下?是不是应该通知爸妈一声,让他们离开阳城避一避?

她几乎没有考虑,就下定决心救顾长生和金先生,不只是觉得他们是胜利的一方,不会有事,应该提前抱大腿这等功利的想法,更是她自己愿意。

爸妈想必也愿意救人,这是个真实的世界,不是虚假的,人和人之间有情义在,当然,方若华不觉得孙家会对自家动手,方家如今是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了,身为阳城大学的教授,方家三人都有名望,有地位,孙家不会毫无必要地得罪他们,至少不用担心有生命危险,这本是社会上约定俗成的规矩。

可即便明白这一切,她还是免不了害怕,手也发抖,腿也发抖,心里直哆嗦,果然,她承受压力的能力还是太弱,说白了是本身不够强大,于是就会恐惧。

第四十一章 试探

方若华一路抄小道儿回家,把两个人藏在了自家的地窖里,地窖还有一个隐秘的出口,通往后山一片枣树林,出了枣树林就是下山的小径,外人都不知道,还算安全。

从一来到这个世界,方肖就带着人挖的地窖,他也不知能不能用得上,想着有备无患罢了。

半空中阴云密布,雷声未至,雨水将落、

方若华特别害怕,可她家爸妈都十分镇定,一点儿异样也没有表现出来,方肖还照旧出去逛街看各种古董文玩,去看戏,做一桌色香味俱全的美食招待他的朋友们。

“凯瑟琳来了,姑娘陪她去看看新给你做的那几身衣服和首饰。”

夏芬正领着学生在院子里侍弄青菜,一看凯瑟琳进门,便轻笑道,在她这儿,是真把学生们当子弟使唤,当年在家都没让跟她的那几个研究生帮着端茶倒水,这回连种菜都要拎着学生们一块儿。

按照她的话讲,这也是锻炼,不能教出四体不勤的懒学生。

方若华只能应了,领着凯瑟琳去看衣服。

别看夏芬不讲究穿戴,但在女儿身上却是破了例,特别喜欢打扮自己的女儿,这些日子和学校里的老师们熟悉起来,被介绍了好几个老裁缝,还有一个听说祖上给宫里的娘娘做过衣服,都是好手,干脆就带着女儿去量身定做,里里外外,上上下下,旗袍袄裙西装,做起来一发不可收拾,手头有钱,这也是个败家的,还去搜刮了好多金银首饰。

对于这些首饰,方若华也很喜欢,虽然暂时不能带回家,但放在家里看看也欢喜。

凯瑟琳更是一见就移不开眼,抱着首饰们对镜梳妆,一套一套地换过去,半点儿不嫌麻烦。

方若华一边看着她臭美,一边担忧地窖里的人,那位金先生是个厉害的,居然不要医生,自己给顾长生动刀子,要不是她留下了许多药,恐怕顾长生的小命真保不住。

“若华。”

夏芬忽然推门而入,神色淡淡,“项君来了。”

“啊?他来干什么?”方若华挑眉,以那人的性格,应该不会乐意到自己家来才对,先有些惊讶,却陡然间心中一跳,半晌才道,“我去打发他……金先生和顾长生在我们这儿的消息,先不要暴露,若是需要通知他,等金先生做决定。”

夏芬失笑:“我们姑娘也长大了,知道谨慎。”

现在谁敢不谨慎?

一到客厅,方若华看见项君,心中更是不确定,这人的衣着整齐,特意修理了胡子头发,靴子也擦得雪亮,好像特意装扮了一番似的,以现在的情形,他怎么还有心思装扮自己?

项君也看到方若华,嘴角动了动,扯出一个干巴巴的笑容来,他神色古怪,似乎愧疚又后悔,纠结抓狂,犹豫不定,种种复杂,让人不知该说什么好!

夏芬嗤笑一声:“奇怪,你不是挺振振有词,挺理直气壮,一点儿也不觉得家有贤妻还另结新欢哪里不对,还说是追求进步,现在还装出这副德性,装给谁看!”

项君讪讪一笑,低声道:“伯母说笑了,是我对不住若华,这次过来,也是想问问若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没有,听说我们那位顾少爷给您几位添麻烦了……哎,虽然做不成夫妻,但我可以一直把她当我的亲妹妹!”

“滚蛋,我们可不敢要你这样的儿子,怕九泉之下没脸见祖宗!”

夏芬难得爆粗口。

方若华到是客客气气地笑了笑,还大大方方地安抚了他几句:“其实我当初嫁你,也是稀里糊涂的,为你坐牢,为你付出,不过是作为妻子应有的本分,不是有多深的感情,如今和你分开,才知道咱们本就不适合,强行扭到一处对双方都有伤害,这样很好,来坐下喝杯茶,以前的都过去吧,虽然再做朋友很尴尬,可当成普通认识的人,还是能相处。”

亲自给他倒了茶,方若华又笑,“说起来,那位顾少爷可有些时日没到我这儿玩,连我画画他都不教了,对了,你和他相熟,知道他家中可有亲眷,成了亲没有?”

一边说,方若华故意做出一点儿小女儿的姿态来,项君一愣,咬了咬牙,半晌才低声道:“为了你好,你仔细想清楚,有些事情千万不能沾,你什么都不懂,更不懂政治,这不是闹着玩的!”

“什么意思?”

方若华一脸的懵懂无辜,“他不是你的朋友?上次他被孙家抓了去,也是因为误会,后来误会不都解除了?我记得他说过,孙少帅还请他喝了回酒,两个人关系不错,难道是忽悠我的?”

项君愕然,神色凝重,欲言又止,却终于转了话题。

方若华陪他东拉西扯了半天,还是项君自己屁股跟有针扎似的坐不住,没多一会儿就告辞离去,她一走,夏芬都略微变了脸色:“这人可能有问题。”

“……他可是男主角!”

方若华无语,哪怕项君如此生疏的套话,自己连假装不知道都难,还是不敢相信这位会出卖他的那些同志们,毕竟是男主角,哪个男主能做出这等事?但项君的愧疚是真,而且不可能是给她方若华的,这点儿自知之明她还算有,项君那样的人,怎么可能对一个他自己甩掉的女人心存愧疚?

回过神,摇头叹道,“我去找金先生,让他和顾长生赶紧走……”

走了两步,方若华又顿足,“不对,现在不能动,太危险。”

她生平第一次面对这般复杂的事情,也是生平第一次进退失据,恨自己不能智商超群。

“要不是我腻歪这人,从来不关注,说不定也不会如此被动!”

方肖登时笑起来,眼睛眯起:“闺女,咱们方家庄上下青壮五百,个个以一当十,就是硬杠上,也不是没有一战之力,至少逃跑问题不大,何况那位孙少帅又不是傻子,疯子,何苦跟我们一介平民百姓计较,再说,真非逼迫我们,还要平白得罪一众社会名流,何苦来哉?”

话音未落,夏芬往茶几上放了一大盆面,笑眯眯地喊:“若华,过来帮妈包饺子。”

最后包饺子的不只是方若华,夏芬的几个学生,几个闲着无事的村妇,还有凯瑟琳。

凯瑟琳不会包,但擀得一手好皮,又薄又圆,速度也极快,水饺下了锅,滚滚热气蒸腾。他们人多,手脚都很利落,一煮就是一大堆,就家里这几个的战斗力,肯定远远吃不完的。

方肖乐呵呵地让人端到门口去,请路过的乡亲们一起吃。他自己到盛了一大碗饺子,溜溜达达出去找人下棋。

香味一飘,大家伙就三个五个的结伴儿过来,拿碗来吃饺子,连汤一起吃。

“羊肉大葱的,还是白面,实惠!”牛叔笑道,吃得满嘴流油,他们村子里的日子好过了,可别说肉,就是细粮也不能时常吃,不是没有,纯粹是舍不得,他家攒下的细粮,除了尝尝鲜,剩下的都拿去换钱攒起来,他媳妇还打算再盖两间大瓦房,给儿子娶媳妇用。

正好刁三背着陈素云从外头回来,方若华就喊了他们一嗓子。

眼看着刁三吹凉了饺子,往素云的嘴里投喂,她吃着一个,他就吹着一个,认认真真,好像再做一件天大的事,方若华忍不住一笑,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起许默。

许默可没这么有眼力,但他会因为自己说一句学校的包子难吃,就一个人大半夜坐四个小时的火车去天津买,也不知怎么拿回来的,送到她手里时还是热气腾腾,他什么都不说,自己也只知道吃。

还是好几年之后,许默那个小迷弟开玩笑说,当年他神仙老大发了疯,天南海北,坐火车坐飞机,买回来了半屋子的包子,一份一份的尝,一天三顿地吃,最后挑出一份据说最好吃的,再去买来送给他的小女朋友,当时小迷弟都无语,有这工夫有这钱,钻戒都能买一打,居然就送个破包子!

方若华正想着这些琐碎,隔着屏幕,许默正在切牛肉,动作舒展优雅,不急不缓,眼睛却盯着屏幕上细嚼慢咽吃饺子的女孩儿。

唔,集市上没有新鲜羊肉,要不他走一趟内蒙看看?

一个饺子尚未吃完,方若华就听见不远处传来的脚步声,军靴踩着青石路,踢踢踏踏,富有韵律,刁三猛地站起身,全身肌肉紧绷,牢牢护住陈素云。

“牛叔,孙少帅带了人过来,护庄队的兄弟们都到位,只是方老爷刚才在呢,没让全拦着。”

方若华看着孙少帅一身军装,腰上别着枪,身上披着黑蓝的斗篷,不疾不徐地迎着晚霞走来,只当看不见他身边跟着的项君,估计换了别的女孩子,会真的看不到旁人。

“孙少帅,我女儿方若华,您有什么话,自可直接问她。”

方肖是跟着这位少帅一起来的,慢慢走到女儿身边站定,看也不看项君一眼,不紧不慢地道。

孙少帅尚未开口,项君就抢先一步:“若华,你和这些事情没关系,快把金先生交出来,你也别心存侥幸,强子已经跟我交代,就是你昨天下午亲自去带走的金先生。”

第四十二章 从容脱身

“啊啊啊啊啊!”

“大反转,大反转,我错过什么了,男主什么时候变反派的?”

“不过两天没看直播而已……”

“本来不是一直在看街景,看街景,看街景?这什么意思!”

“别管是什么了,有美男子还堵不上你们的嘴?”

方若华对屏幕上的字幕视而不见,一瞬间希望自己影后附体,略略一蹙眉,静静地看着项君,面露疑惑:“什么意思?金先生?哪个?就是你那表叔?”

项君一愣,一时懵懂,难道金先生说他是自己的表叔?一晃神,随即又看着方若华,厉声道:“别顾左言他,我刚刚见过强子,他总不会对我说谎,你马上把金先生交出来,想必看在你父母的面子上,少帅愿意给你一条活路!”

一开始神色迷惘,半晌,方若华的视线一点一点地转移到孙少帅的脸上,又看他身边的谢言,登时脸色骤变,仿佛从心底深处冒出一股怒气,转头死死盯着项君,恍然大悟。

“项君,我以为你好歹是个君子,还想着咱们做不成夫妻,最起码能做熟悉的陌生人,不至于有深仇大恨,没想到你竟是如此卑鄙小人,我又没有妨碍你和谢小姐,你何苦还要牵连我,把我扯进你那些烂事里面,告诉你,我方若华不是傻子,不会让你一次又一次利用!”

她声音尖锐,目光如刀,语速飞快,“你说我藏了你表叔?什么时候?怎么藏的?”

项君心里一颤,不知为何,一听这卑鄙二字,便心慌气短,连声音都带了些微颤抖,勉强道:“昨日你去城南月老庙,救了被少帅追捕的金先生,强子亲眼所见,你不必多言了……”

“哦?我去的?亲自去?”

方若华似笑非笑。

项君皱眉,犹豫半晌道:“当然不是你一个人,你肯定带着人一起去。”

她身为弱女子,显然很难孤身一人去完成这场救助行动。

方若华也不理会项君这点儿小心眼儿,沉默片刻,状似伤感,趁着低头的机会,迅速小声道:“昨天下午四点左右有人看到孙少帅在做什么?快找!”

她这是第一次觉得自己脑子转得飞快,比以前二十多年转得都快,也是第一次感谢自己女人的直觉,幸好她昨日去救人时就感到不安,一直开着直播没有关。

瞬间字幕刷屏。

无数粉丝叽叽喳喳起来。

孙少帅的脸辨识度很高,又是方若华重点盯梢的人物,想找他的行踪,还真不算很困难。

……

方若华慢慢抬头,面上的波动渐渐消失,冷硬无比。

凯瑟琳一开始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这会儿也猜出形势不妙,连忙扔下碗筷,走到方若华身边,握住她的手臂,低声道:“若华,怎么了?要不让你姐夫过来看看?”

孙少帅从始至终都漫不经心,也未曾开口,这会儿看到凯瑟琳出现,不觉挑眉。

在阳城,比较重要的人物他无一不认得,眼前这个外国女人,上个月来阳城游玩,丈夫是驻华大使,属于最不好招惹的人物之一,没想到,居然会和方若华相熟。

这就有些不好办!

孙少帅尚未开口,项君到还想说什么,方若华已经伸出一只手止住他:“好吧,你觉得我有本事,你们那些人找不到所谓的金先生,孙少帅的人也找不到,偏偏就我能找着,还能及时把人救走……”

项君一愣,一时竟不知如何开口,当时孙少帅的人追得那么紧,金先生他们放出信号立马转移,根本不敢和任何人联系,连据点也不敢去,方若华怎么找上去的?

“不知道强子是不是真和你说了什么,但是昨天下午我就是想像你说的那般,辛辛苦苦去救人,我也没有那个空闲。”方若华深吸了口气,似乎强迫自己心平气和,再不看项君,好像已经对他无话可说,只是转头盯着孙少帅,轻笑一声,“而且我还有证人,还是个很有说服力的证人。”

这帮粉丝也是厉害,没用多长时间,就已经有了答案。

“想起来了,他带着谢冰心在戏园子里听戏,就是在春色满园,谢冰心还被一个大美人给撕了衣服!”

“我也记起来了,咳咳,想不记得都困难,难得看见那么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露肉。”

这说的可不是谢冰心!

“赶紧的,三妹你找视频回放。”

粉丝们无权限录制视频,到是方若华把所有视频都存下来,可以回放。

“什么证人?”

孙少帅一挑眉,笑问。

方若华犹豫了下,叹气道:“您是少帅,位高权重,想必当着您的面儿,也没什么不好说的,我说的证人,正是少帅你自己!”

“哦?”

“……赵德芳我的儿休要悲痛,近前来听叔王把儿来封,孤赐你金镶白玉锁,加封你一亲王,二良王,三忠王,四正王,五德王,六静王……”

“噢噢噢噢!”

“行啊,三妹技能点儿又加了,什么时候学会唱京剧的?还真有那么点儿味道!”

方若华不看字幕,只盯着孙少帅,停了唱腔,轻声道:“昨日下午我去听程老板的贺后骂殿,程老板登台,客人满座,可我注意不到旁人,少帅端坐二楼,我是想看不见也难。”

她目光流转,眸中含笑。

孙少帅本来是个不知道什么叫羞的人,此时也不觉轻咳一声,却没说话,只挑了挑眉示意。

方若华似乎没办法,只好继续说:“孙少帅陪谢小姐玩得到是高兴,却差点儿让若华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可不敢不记得。只是我听闻曲小姐出局,少帅还送了车和房,做了花头儿,场面很大,您在谢小姐身上一点儿血也不肯出,就邀人解袷裆,欲尝口脂香,也难怪人家别扭。”

一番话说完,方肖瞠目结舌,方若华也脸上一红,似是知道自己口不择言,这般岂不是把少帅比作嫖客,把人家谢冰心与娼、妓作比,实在是不妥,声音便低下来,“不知道少帅的那位女中豪杰未婚妻,有没有赔偿谢小姐的损失,弄坏了人家的衣裳,总应该还一身才是。”

孙少帅嘴角一抽,轻轻站起身转头就走,再不走,让这位继续说,那他的脸面也别要了。

项君神色惊疑不定,整个僵立当场,谢言不动声色地抽了他一下,抽得他一踉跄,却连看也不看他一眼,只跟着少帅。

孙少帅走了两步,脸上含笑,回头道:“今日登门,唐突小姐,改日必有厚礼奉上,以示赔罪。”

方若华也笑:“少帅放心,我什么都没看见。”

昨日这位的未婚妻,撕了谢冰心还不算,照样把少帅抽了一顿,还口口声声说,手要让别的女人碰过,她就剁掉他的手,脚要让人碰了,她照样剁掉脚,要是心口让人摸过,一刀戳进去,死活不论,那股子泼辣劲儿,外人都要惊吓,也难为孙少帅半点儿不生气。

谢言忍不住瞥了方若华一眼,心下佩服,这种事看到的人也不是没有,但他敢保证,这些人一个字都不敢向外说,这位可好,居然当着自家少帅的面儿开了口,难得难得!

项君脸上发白,眼看着一行人越走越远,心中不觉慌乱,大喊一声:“少帅,冰心她,她……”话音未落,人已经不见,他不觉茫然无措,又看向方若华,甚至连他自己都分不清方若华所说是真是假,按理当时强子不知他,他……不该撒谎,但也许他看出来了?如今强子自杀身亡,他想再问,也无处可问。

一时间,心如刀割,好像身上的骨肉都被一刀刀割裂,疼痛入骨。

方若华冷淡地冲牛叔道:“我们方家庄是清净地,方家更是干干净净,清清白白,你送这位项公子走了,别忘记好生洗一洗地面,省得污秽气留下一星半点儿,让人不痛快。”

项君几乎要喷出一口血,掩面踉跄而走,他几乎是豁出命去,拼命追赶,追到村口,终于追到了孙少帅的车,可一对上孙少帅的眼睛,却是驻留停步,再不敢上前,浑身瑟瑟发抖。

为什么方若华不怕他?为什么方家人都不怕他?项君害怕得脑子里一片空白,不对,他不是怕他,他之所以会出卖……同伴,全是为了冰心,冰心柔弱善良,最是无辜,怎能让她因为自己而受过!

孙少帅倚着车门,略有几分嫌弃,打了个呵欠道:“这人看来是废掉了,真是白浪费时间。”说完,那语气,就和丢掉一兜垃圾一般漫不经心。

项君扑通一声坐倒在地,不知为何,脑子里嗡嗡作响,心里发慌,又恐惧,又羞愧,终于丧失理智,大喊道:“不是我的错,是你们威胁我,是你们拿冰心的命威胁我,不是我的错!”

谢言比他们少帅好心,想了想,慢慢坐下来:“别把错处都算到我那远房堂妹头上,总不是她鼓动你什么话都跟蒋小姐说,把你们组织内的机密卖了个干净,你会答应我家少帅合作,起码有八成是害怕吧,害怕你们组织知道你是个泄密者,害怕你那些同志们鄙视你,你这种人,太好看懂,又自私自利,最适合老老实实呆在象牙塔里读书,和文人墨客去勾心斗角,别搀和旁的了,放心,我们少帅有一点儿好处,绝不平白无故去杀人,尤其是杀没有价值的人,浪费力气。”

这位副官嘴里说的漫不经心,心里却不觉同情起项君来,那位蒋小姐哪里是好相与的,连自己都不愿意出现在她面前,那就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女人,别看病病弱弱,却奸诈如狐……好像她还是高材生,前阵子刚说在实验室提纯了鸦片,弄出一种奇怪的药来,这项君脑子这般不清楚,可别是让她废物利用,拿来试药了!

谢言打了个哆嗦,不敢再想,连忙离去。

第四十三章 未悔

一直到谢言走了许久,项君完全不知自己是怎么离开的方家庄,更不明白自己怎么就陷入了这等境地。

他为何会背弃信仰?明明曾经满腔热血,不惧生死!

在这之前,若是有人告诉项君,他有朝一日会做一个叛徒,他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他绝不会相信,多年苦读圣贤书,他胸中有志气,坚信自己将来会是个大英雄!

可那日在蒋菲的地方,看到那位少帅,他一瞬间整个脑子都是木的,眼前飞过一片又一片的血红色的影子,腹中搅动,恶心欲呕,一次又一次看到朋友在自己面前倒下,脑浆迸裂!

孙少帅用自己已经泄露了诸多机密的事情威胁自己,他还担忧冰心因为自己受到伤害,于是就范,这应该是标准的答案……可他有一种隐秘的感觉,这一切都是借口,真正的原因,也许是因为他害怕,死过一次,所以再也不想面对死亡!

呆在那间黑暗的,充满血腥气的牢房里,看到那十八般的刑具,血肉横飞的‘犯人’,他就本能地害怕。

一时怔愣,项君手忙脚乱地从口袋里掏出药瓶,往嘴里倒了两颗药,才把心慌勉强压住,又忍不住咬了咬牙……为什么方若华不怕!

项君不明白,最害怕的应该是那个女人,她在大牢里呆了那么久,受了那么重的刑,一个孱弱的女子,为何不怕!

如果若华知道他这般想,肯定无语,怎么可能有人不害怕?至少她很害怕,非常非常害怕,有一瞬间都觉得自己会被吓昏过去!

其实,这只说明项君也是一介凡夫俗子罢了,没什么可惊讶的。

方家人这会儿哪里还记得项君,方肖都出了冷汗,后续问题数不胜数,要马上进行处理,而且处理这些事,最好不要让女儿插手。

发生过这么一桩对于方若华来说,颇有些面对惊涛骇浪的事情之后,生活就平静下来。

没过几天,金先生和顾长生都不见踪影,临走,金先生特意留给方若华一大本手工画册,全是他自己的画,有简单的素描,也有水彩,有油画,除了水墨画,其它的一应俱全,方若华一看就觉得十分喜欢,特意收在自己的书柜最顶层,每日都要看一看,算得上时时勤拂拭了。

村子里也变得平静,战争有开始就有结束,孙家仍然是阳城地面上说一不二的孙家,但却也多了几分急迫感,国**乱纷扰,国门外也是举动频繁,上个月才发生了震惊阳城的间谍案,因为追捕倭国间谍,孙少帅的二叔三叔不幸身亡,这下子,就连普通老百姓,都感受到一种风雨欲来的气氛。

方肖和夏芬也变得忙碌,他们两个人没有瞒着自家姑娘,方若华知道,这两位把家里很多能卖钱的东西都卖了,还通过凯瑟琳疏通了国外的门路,开了一家药厂,一家化肥厂和一家投资公司,估计赚钱不少,只是赚的钱,恐怕没有一分落在自家,都进了那位金先生一行人的腰包。

如果不是自己一家人都不是军事发烧友,也不懂武器,估计连武器他们都想造。

不得不说,二老在二十一世纪,都是本本分分的教书先生,结果来到小时空,居然有点儿放飞自己,变得活力十足。

时光倥偬,悠悠而过。

“方老师,有您的信。”方若华把收拾好的书箱贴上胶布,抬头一笑,迷得可爱女学生眼睛闪闪。

接过信,是汇款单,她也没看,直接揣到风衣的兜子里面去。旁边金老师就笑:“妹妹的才名流传国外,吾等也跟着风光。”

方若华失笑摇头:“早得很,吾辈仍需努力。”

办公室里一行人都笑,这也是难得的一点儿欣悦,自从去年战争爆发,世道不平,学校里的学生们一小半都要奔赴战场,战火将要波及,他们这些老师们,也不免抑郁。

“对了,凯瑟琳不是说,普林斯顿邀请你去交流,你为何不去?”金老师叹气,“我早年一直想去留学,只是家中事务繁重,实在是难以成行,你有这等好机会,错过着实可惜。”

“不是不去,现在有些事情要做,没有空。”方若华轻声道,她还是想去的,想想她在二十一世纪,不算学渣,也不过中平之资,如今靠着自家父母加班加点地辅导,还有那些远超这一时代的学习资料,能得世界名校垂青,又怎么可能不高兴?

奈何最近老爸的生意做得极好,他的小举动却不能让太多人知道,还是自家人可信,即便方肖不大乐意让女儿卷进来,方若华还是无可奈何地被拉了壮丁。

不光是生意,夏芬除了忙实验室,还和一帮学生,朋友,组织了妇救会,方若华也参与其中,一开始没想那么多,只想做些小事,但事情一开始做,就变得越来越繁琐,事情越做越多,而不是越来越少……

“再等一等,只要有心,什么时候都能去深造学习……就是可惜了凯瑟琳一片苦心。”

两年前凯瑟琳随丈夫回国,什么也没拿走,她自己说的,只带清风明月,与若华的笔墨书香,其实就是方若华自己写的稿子,所有的长篇,包括推理小说,还有短篇合集——《念红尘》。

说是短篇合集,其实都是一些小故事,小段子,拿来当人生鸡汤发在自由谈上的,付梓印刷,也是有人找上门,方若华觉得无可无不可,就应了,凯瑟琳却是爱得很,还给翻译成英文,翻译完,光是修改就修了七八回,据说请了两个她相熟的,大名鼎鼎的评论家看过,说很好,这才罢了。

凯瑟琳待若华真心实意,殷殷期盼她能过去,知道她不去,想必很是失落。

说起来,这些年她方若华名声日盛,成了国内外报纸上的熟悉面孔,除了她写作日渐娴熟,更有凯瑟琳的功劳在,凯瑟琳是名门贵族,熟人多,她吹捧的作品,总能让更多人读到,虽然不想说,可当下的环境,人人都重视外国,外国人说好的,中国人多也要研究研究,无论是捧还是批,有关注自然就有知名度,她方若华的名声,自然是水涨船高。

名气大,也有名气大的好处,一来即便做事出格些,没有触碰到旁人的底线,众人总会对她多几分宽容,二来,也得人信任。

上个月一个年轻的单身母亲就找到学校,向她求助,因为丈夫怀疑孩子不是他的,对她又打又骂,几乎要把她打死,她往日遭受暴力,全都忍了,因为丈夫是真心爱她,对她没有二心,可如今她不敢继续忍,女人为母则强,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她不得不反抗。

母亲满脸泪痕:“我本不知道该去找谁,谁又能管得着男人打老婆?只是看了方老师的文章,我就想,我要保住我的孩子,我必须拼一把。”

方若华把人送到了妇救会,那个丈夫也去闹过,一看妻子真不跟他回去,就哭喊下跪,看样子对妻子还有几分真心,方若华很担心那位母亲原谅他,跟他走,这种事很常见,夏芬就遇见过好几次做了好人还被受害者埋怨的恶人,幸亏这个母亲不糊涂,愣是躲着一次也没见面。

因着夏芬的妇救会和很多流于形式的组织不同,规模不大,要求却严,不轻易招工作人员,每一个来工作的都要受各种培训,也不是白做事,照样拿工钱拿补贴,所以都很有耐心,应付起这种事到还算得心应手,要是换成没有经验的,恐怕真会不知所措。去年夏芬刚开始做这活儿,好多工作人员就做不长久,多是受不了自己救了人,那人还要继续往火坑里跳,一次两次无妨,次数多了,便让人绝望。

办公室里,几个老师齐齐把书籍整理好,叫了人高马大的学生进来,搬去图书馆,这就是当先生的好处,使唤使唤学生,总不会有任何不妥。

预备上课的铃声响起。

方若华走向教室,拂去肩头沾染的几片落叶,教室里窗明几净,所有的学生就如嗷嗷待哺的小燕子,那种期待的光芒,能让任何一个人倍感欣慰。

她如今是真想多教几年书,多做一些事,哪怕都是些许小事,也是好的,至于刚来的时候,偶尔想的什么游览大千世界,不负少年时光的雅事,恐怕暂时只能心中向往,留待明日。

教学楼前面那一片梧桐树都已然高耸入云,金灿灿的叶子铺着天,盖着地,散着芬芳,能入诗,堪入画,如斯美景,人人流连忘返,恨不得看上一世。

方若华忍不住笑,这大好河山,风景独好,只望它永远都好下去,学校里的莘莘学子,能用一生来慢慢欣赏,不必急迫,不必伤感。

矫情了些,可到了这个时代,才能理解那种情怀。

就和自家父亲大人说的一般,既然来了,若不做些什么,不在这一片土地上留下一点点痕迹,那必然要留下许多遗憾。

上课铃响了。

方若华整理了下衣冠,慢慢走进教室,一眼就看到柳谦坐在书桌上,高声朗诵——‘……亦余心之所向兮,虽九死其犹未悔!’不觉一笑。

第四十四章 怀念

这日,方家庄这边收到了孙府少帅的喜帖。

家中三位主人皆有事远游,老爷,太太出国去了,小姐到是没事,可前一段时间受金先生邀请,随军半年,刚刚回来,说要写一部军旅日记,正忙,而且小姐和孙家说是有些仇怨也不为过,负责打理方家一应事宜的花大娘几人,干脆就当没看见,连礼也不曾备上一份儿。

反正到时候估计到时候不知有多少人会去孙家献殷勤,自家去不去的,根本不显眼儿。

“兜兜转转,这位孙少帅娶的还是他那未婚妻,那位谢小姐要怎么安置?”

别看花大娘轻易不离方家庄,可她消息却灵通,说白了就是够八卦,对阳城内外大大小小的绯闻逸事颇为了解,想当年孙少帅横刀夺爱,谢冰心誓死不从,她也是从头听到尾。

最后谢女郎没抵挡得住少帅的柔情蜜意,和那位项公子分了手,成了少帅身边的红粉佳人,可又和项公子藕断丝连,纠纠缠缠,三人之间的热闹赚足了众人的眼球,简直养活了一大批阳城小报记者。

不过从去年起,孙少帅又回了未婚妻的怀抱,如今看来,是真要修成正果。

至于谢小姐,估计和那些飞蛾扑火的红粉娇娥一般,很快就会被这位少帅忘记。

孙府

孙家如今不比以前,吃了两次败仗,损失惨重,不过他们家那位少帅虽说凶狠毒辣,但在民族大义上绝对不糊涂,坚决不与倭国勾连,这几年时常领兵出征,拒敌于外,守一方水土,阳城老百姓们也感念其恩义,对他们家的印象到比旧时还好些。

今日孙少帅与未婚妻江珊桐成亲。

两家是世交,少帅与这位阳城赫赫有名的彪悍女郎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争争吵吵,纷纷闹闹十余年,终于修成正果,可谓普天同庆。

谢冰心就站在人群后面,从前丰盈的脸颊形如枯槁,身上早早添了风霜,怔怔伫立良久,泪流满面,终于转过头去,踉踉跄跄地走了。

她不知走了多久,从天明到天昏,双脚生疼,一回神,已经到了郊外,眼前的风景很是熟悉,仿佛昨日她刚刚陪着少帅一起骑马同游,今日便物是人非,故地重临,满心绝望——她还活着做什么!

树很高,取下腰带,甩了三次终于甩了上去,谢冰心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盯着那条灰扑扑的带子发愣,耳边忽然有人咳嗽了声,她吓得腿一软,扑通一声坐倒在地,回头看去,就看见了一个她说什么也不想看到的女人。

方若华也没想到会遇见谢冰心,一看谢冰心的脸色,她就觉得自己最好什么都不说,不过,临转身走时,仍旧忍不住回头轻声道:“如今这世道,死很容易,为心中理念,为家国正义,死也就死了,若是为了旁的事,却不大值得。”

谢冰心表情隐忍,呆呆地看着她。

方若华收了声,终究没再继续说下去,这话,本也不是说给谢冰心听的,只是前不久刚说过一次,此时又见到一个自杀的,干脆又唠叨了一回。

到是一直跟在方若华身后的邵萍,走过去帮谢冰心整理了下衣领,顺手又把腰带摘下来塞在她手里,笑道:“去年我被徐家太太陷害,说我偷人,让乱棍打了一顿赶出家门,遍体鳞伤,流落街头,无人收容……当时,我也想过死,可正撞上阳城烈士陵园落成,方老师找到我,带我去看,就在那儿,她说这些人为了家国大义,捐躯赴国难,死得其所,劝我要是连死都不怕,就别怕做事,要是不知道做什么好,就干脆让自己有理想一点儿,为这片土地尽一尽心力,如此一来,或许不会得到太多物质上的幸福却能填满一个人的心,让人再也不想去死了……我被老师牵着一步一步走,到如今果然不再想死,没办法,每天累得一黏在床上就想睡到地老天荒,自然没心思去胡思乱想。”

邵萍的声音一点点钻入谢冰心的耳朵里,可她脑子里一片空白,完全听不懂,直到这两个人都走了,才回过神,看着头上枝繁叶茂的大树,到底没有继续寻死。

寻死这种事,一旦第一次被打断,人就很难再去做第二次。

“项大哥,我去找项大哥……”

谢冰心呢喃,一脸迷惘,可是,项大哥在哪儿呢?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再也没有项君的消息,他就和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

也是,项君做出那种事,偏偏还没成功,孙家不肯庇佑,组织那边若不是腾不出手,估计会第一时间杀了他这个叛徒,哪里还有脸见人?

他从此隐姓埋名,才是真正聪明,也是唯一的选择。

……

很多很多年以后。

项青青趴在书桌上,使劲抓自己的头,“啊啊啊啊,我讨厌方若华,讨厌方若华,讨厌方若华!”

她妈妈正勾毛衣,闻言忍不住抓了本《荆衣记》敲她的脑袋:“是谁晚上偷偷打着手电看若华全集,不肯睡觉的,这会儿又说这种话!”

“一码归一码,妈啊,我苦,你知道方若华一生有多少作品?你知道她换了多少个笔名?你知道她的作品被翻译成多少个国家的文字,在多少个国家出版过?偏偏每个版本还都有略微不同,译本多得让人抓狂,一考近代史就出方若华的知识点,一考语文也要出,就连考英文阅读理解也要出方若华的文章选段,这也就罢了,居然连选修课中国美术史也有方若华的事,还让不让人活了!”

她妈妈顿时无语,她爸爸洗完衣服进门,听了半天,脸上露出几分惆怅,叹息道:“你太爷爷最喜欢方先生的文章,她的每一篇文章都有收集,当年他去世,还留下遗言,陪葬只要她的书,可惜,方先生寿数太短,三十多岁就魂归黄泉。”

项青青也不好意思庆幸,鼓了鼓脸继续去背书。

项爸爸看了女儿一会儿,笑了笑,终究没有把自己的怀疑说出来。

历史书上,每次提及方先生,多多少少也会提到一个人物,就是方先生的前夫项君,毕竟先生后半辈子一直未婚,人们能说的也只有这个项君,虽然是个反面角色。

他早些年就一直怀疑,自己的爷爷就是项君,虽然名字不对,爷爷叫项遗,但他无意中看过爷爷以前的手稿,上面的署名多被涂黑了,到有那么一两个漏网之鱼,正是项君二字,而且,他老人家谈起方先生时,神态很是不正常。

犹记得那一年他才六岁,陪着爷爷坐在院子里那个斑驳的躺椅上听评书——《谢安生讲民国》。

当谢安生讲到方先生的时候,他爷爷就流了泪,又癫狂大笑:“为什么你要写作,为什么你要画画,为什么你要做那么多那么多的事情,世人为何赞你,敬你,为什么……让我这一辈子都摆脱不掉你,不对,不对,方若华是我的妻子,是一介村妇,我才是英雄,我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我有娇妻美妾,有理想有信仰,有别的男人羡慕的一切……”

那话疯的,连他这个孩子都给吓了一跳,他知道,爷爷的精神有问题,听父亲说,他老人家早年被人灌了药,从鸦片里提炼出来的,幸亏当时遇见了好人,强迫他戒断,他也没有价值让人家一直盯着,别管怎么折腾,终归是没被彻底毁掉,奈何还是发了疯,整日迷迷糊糊的,身体也越发的不好了!

哎,老人家一生凄苦,不知受了多少罪,现在老人家都去了,无论自己猜的对不对,就让这一切随风飘散了去吧,虽然最近网络上刮起一阵为历史人物翻案洗白的风气,但要刮到项君头上,恐怕有一点儿难,谁让他老人家唯一留下的印记,就是方若华的前夫,除此之外,再也任何可以言说的价值。

“对了,爸,明天我想去方先生的纪念馆参观,听说顾总理的后人会去呢,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给补贴个路费钱呗?”

项爸爸哭笑不得:“纪念馆里除了些书稿外也没太多东西,用不用每年都去,方先生的军旅日记不是要再版了?有那钱,还不如买一套支持。”好歹还能收藏,将来一准儿能升值,现在方先生的书,尤其是错印收回的那一批,都给炒到两百万了,其它的民国版本,也很贵。

话虽如此,项爸爸还是没舍得让自家女儿失望。

第四十五章 回家

阳光从落地窗中照入,给米黄色的地板镀了一层金光。

距离与高飞离婚,过去了六个月零十八天,如今正值暑期,天气闷热,方若华趴在沙发上,抬头看自家爹妈。

方肖和夏芬也懒洋洋的,虽说是回了家,但一点儿真实感都没有,毕竟别墅依旧是这座别墅,家居摆件还是他们看了十多年的那些。

嗤啦一声。

方若华主动打开窗帘,遥遥看去,外面一个老头儿一个老太太牵着一只哈士奇在花园中漫步。

他们家买的这套滨湖小区的别墅,当初挑选的时候只注重房子,如今再看,却都十分满意,毕竟是高档别墅区,环境很好,安保措施得当,周围居住的人也多很有修养。

静坐了片刻,还没来得及回神,电话就响了。

方若华刚一接通,里面就传来爆炸一样的吼叫声:“若华,是你吗?若华,若华!”

“是我……”

“你这几个月去哪儿了?叔叔和阿姨呢?怎么也找不到!你个死孩子,不就是个男人,高飞他算什么东西,离婚就离婚,用得着你为了他玩失踪?”

“……我找人套麻袋揍了他一顿,你要是还不解气,他不是马上要订婚了?我找姐妹抱个孩子去闹他的婚礼,就说他始乱终弃,要不花钱找几个人,说他嫖、妓不给嫖资,再不然……”

方若华脑子里嗡嗡响,赶紧出声打断,用尽力气安抚了半天,才让萱萱姐稍微顺了气。

呃,要不是萱萱姐这一通电话,方若华几乎要把高飞给忘了,到不是因为时间太久,事实上他们三个一回到家,关于自己世界的一切事情就清晰地浮现在脑中,丝毫没有因为远离这十多年而模糊。

不知道是什么原理,但很有用。

只是毕竟经历了那么多事,不知道遇见过多少次的生离死别,便是记得她刚和高飞离婚,也没再当回事儿,当日还想着要问一问他冷漠的缘由,心中有一些怨念,现在连想问什么都有点儿记不得。

不光方若华,她爸妈也心平气和,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再见到高飞,能不能很快认出他,既然如此,到没必要纠缠这些陈年往事。

“哎!”

方肖叹了口气,终于还是从沙发上起身,把地上的大箱子打开,从里面拿出厚厚的,足有半人高的资料和报表。

方若华凑过去看,登时以头撞桌面:“要不要这么认真?”

合理化卡片运用的副作用终于到来,只能说送他们一家去小时空的人实在是神通广大,把一切做得十分之逼真,所谓遗产继承,不光是名头,在这世界上,真有一个大富豪死亡,不知拐了多少个弯,最后确定方若华作为遗产继承人。

至于到底有多少财产根本不必多说,反正如果那些钱确实让他们一家子拿到手里,再奢侈无度,八辈子也花不完,当然,其中不动产,各个公司的股份什么的,占了大多数,都不是现金,可光看现金,能随意调动的估计也不下十亿美金,听起来好像和动不动几百亿美金的大富豪们比就不怎么起眼,却也是一个相当了不得的数字。

可惜,钱再多,方家也不能花,再精确一点儿就是,这些钱不能用在为方家自己人身上,一点儿也不行。

现在的钱,和以后靠这些钱赚取的每一分钱,全都不能用在方家人的生活上,他们非要用也行,只要不怕惩罚措施,可方家三口都不是疯子,也不是见钱眼开的那种人,或许更多的是因为钱太多了反而没有真实感,好像一场游戏似的,还能做到心如止水。

“不用太担心,那位爱德华.方先生有自己的运作团队,他的产业这些年一直都良性运转,不用我们管,唔,当然,我看看,这三个多月给你的分红?零花钱?别管是什么,一共一千三百万……而且你仔细读读规则,这笔钱也不是不能用,只是不能花在我们身上,不能直接用来买车,买房,买衣服,吃吃喝喝,等等。但花在别人身上就没什么问题,要是不想钱放在账户里变成死数字,可以成立一个慈善基金会什么的。”

方若华点点头,坐在桌前,随手取出本子开始简单地写一下计划。

首先要做的是真正赚钱,建一个影视城。

如果从此不回主时空了到无所谓,但他们能回来,就要安排好后路,短时间内无所谓,但世间一长,粉丝们肯定会奇怪她直播用到的布景之类到底在哪儿,建一座真正的影视城可以掩盖这一切。

而且他们一家常常会不见踪影,手机什么的都不通,和熟悉的环境保持一定距离也很有必要。

这到不是难事,眼下社会,别说几个月不露面,就是几年不露面,也没什么好奇怪。

方若华写着写着,不觉停笔,笑着摇头,居然是一笔繁体字,而且写得比以前不知道好上多少倍,完全可以作为楷书的临摹本卖钱了。

还有……她为什么不用电脑?

当初去小时空,有电脑却时常不用,一是担心成为习惯,不小心露馅,二来还想练习书法……没想到回到家,手写居然成了习惯!

接着来,答应粉丝们的礼物也要准备,她早些年一直在画画,有一部分用的正是从这边带过去的笔墨纸砚,这一部分都可以拿出去送粉丝,她们陪伴了她六个多月,她承诺的事情,当然每一样都要做到。

方肖看着女儿坐在那凝思苦想,摇了摇头,开始不停地打电话,消失这么久,要不是他早就提前打过招呼,估计那些亲朋好友们都要报警了。

这次回来,事情很多,要抓紧时间,那位送他们走的女士在他们回返的时候出现过一次,承诺以后他们每经历一个小时空,可以有一个月到三个月的假期,重新开启旅行的日期由他们自主决定,但这一次不行,他们必须在五天之后就马上出发,绝对不能耽搁。

第四十六章 挚友

那位女士向来优雅闲适,这次是难得形色匆忙,没来解释此次回返时间过短的具体原因,只说这一次是例外,有任务必须完成,时间紧迫,需要她们一家马上出发前往第二个小时空。

当然,也不是没有好处,下一次的小时空生活结束之后,他们可以得到一份奖励,至于此次事件的详情,在他们过去了再一一说明。

方若华想追问也找不到人,干脆就先抛到脑后面,反正该知道的时候总会知道。

方家的人也没有一点儿不满,事实上真正踏上这片土地的一瞬间,三个人都松了一口气,哪怕只有短短的五天,也是极好,极好的。

在他们当初离开的时候,甚至做好了永生永世不再返回,和所有的亲朋好友永别的心理准备,后来虽然隐约觉得他们还有回家的机会,可到底只是猜测,如今确定不但能回来,而且还不只能回来一次两次,心中的巨石彻底放下,充满了干劲儿,十分之愉悦,其它的都无所谓了。

吐出口气,洗了个澡,穿着舒舒服服的睡衣,开着空调,方若华把自己挑选的画作拿出来,再拿出田黄石印章,这一方印章是陆先生指导她自己刻的,只是一方书画闲章,刻的是异乡客,随手题字,分赠给各位抽奖抽到的粉丝,再印上印章。

“呼,可惜这些东西都拿不出去。”

方若华看了看手上因为长时间把玩,越发温润有光泽的小印,都说一两田黄三两金,黄金易得,田黄难求,光是她搜集的田黄石,鸡血石,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可惜,这些东西只能呆在自己的别墅里,供自家人赏玩,拿出去就会化作飞灰,再找到解决办法前,就别打从民国带回来的,这些宝物的主意了。

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整理画作,大部分都是回来之前刚刚画完不久的新画,那些古老的都能看出时间留下的痕迹,不太合适。

吃过午饭,下午方若华先挂了个预告在自己的空间,晚上十二点开始抽奖,顺便稍微晒一晒画作。

挂完,她就穿戴整齐打算出门逛一逛。

再一次站在满是高楼大厦,钢铁洪流的街道上,她忽然有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和平真美好,站在街头和男朋友吵架的小姑娘很好,年过三十被父母逼婚,气得离家出走的白领女士很好,努力把顽皮孩子从商店门前拖走的父亲很好。

方若华站直了身体,拢了拢头发,轻声而笑,固然还有很多很多的不美好,但是这一点儿美好,已经足够让人感到心中安慰。

矫情过了,她又去最熟悉的咖啡馆喝了一杯咖啡,英俊的服务人员六个多月没见面还是认识她,不等她点单,就奉上她常吃的美味小泡芙和巧克力慕斯。

咖啡还没喝完,萱萱姐就追了来,方若华一眼看到气势汹汹,满眼冒火的大美人,就忍不住鼓了鼓脸,抢先开口:“恭喜萱萱姐订婚,跟我姐夫说,实在对不住没参加你们的订婚宴,结婚的时候我肯定到。”

砰!

一巴掌拍在桌子上。

韩萱的手不是传统意义上美人的手,骨头过于粗大,手掌也大,显得很有力量。

方若华再一次抢先开口:“结婚礼物,不要嫌弃!”

一幅画放在桌子上,如梦似幻的古堡,美丽的女王头戴王冠,坐在华丽的王座上,英俊的骑士半跪在她的膝前,虔诚地亲吻她修长的手指。

呃,好吧,方若华去了一趟民国小时空,最大的收获就是习得一门书画技能,而且技能点儿点的相当高,如果满级是一百级,她自认为怎么也有八九十级那么高了,反正后来和那些能够名留青史的书画名家们互相赠画,人家也没笑话她画的不好,反而夸赞她颇有灵气来着。

既然如此,当然要充分利用一下,方若华眨眨眼,见萱萱姐一脸的满意,心神都被画给吸引过去,轻轻吐出口气笑了笑,看,自家好姐姐满意的,就是好礼物。

欣赏了一会儿画,韩萱的火气终于稍稍降低,心情也略微平复,方若华才犹豫了下,缓缓跟她解释:“离婚是我先说出口的……”虽然当时只是一时气话,因为高飞没有反驳,于是就变成真离婚了!

“闭嘴!”

没想到刚一开口,韩萱又大怒,“你就是傻,笨蛋,你为什么提离婚?还不是因为高飞渐渐变得冷漠,他那是对你冷暴力,懂吗?”

深吸了口气,韩萱闭了闭眼,她虽然不是律师,但未婚夫是做律师的,接过很多离婚官司,对冷暴力这种事分外敏感,又因为这种暴力行为实在很难界定,取证更难,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约束,现在有些男人就拿它当成自己的武器了。

“高飞和你离婚不到三个月就和他们公司的总经理千金交了朋友,六个月就决定要订婚……你难道不觉得,他离婚前就已经喜欢上了别人,才故意对你冷暴力,逼着你跟他离婚?”

“这事还是你先提的,他一口就答应,到后面你就骑虎难下,想暂时不离,再掰扯掰扯都不行,他到干干净净地脱身,在舆论方面还占了理,没有一个人能去指责他!在财产方面更是占便宜,他自己的工资存款一分钱都不用拿出来,房子是给了你,但那本来就是你爹你妈给你凑钱买的,而且这几年还是你买菜做饭,用的都是你赚来的钱,他一毕业就不用租房子,不用操心饮食起居,只要全力以赴去奋斗就行了,好吧,现在他功成名就,是众人眼中的金龟婿,你这个高攀了他的妻子也下了堂,人家又娶白富美,妥妥的人生赢家,谁还想到你的付出?”

方若华几次想插话都没有插进去,这会儿才抓住机会,握住萱萱姐的胳膊,拽着她看向自己:“姐,你看我的脸,皮肤白了吧?细腻了吧?是不是精神焕发?”

韩萱一愣,别说,没仔细看还不觉得,仔细一看,她家小妹妹好像漂亮了。

“说明什么?说明我没把离婚这件事放在心上,我和高飞的确没有感情了,离婚很正常,无论他有什么小心思,他怎么想的,他又去娶谁,可我要不和他离婚,再纠缠下去,他有可能会难受,但我也跟着难受不痛快,浪费时间浪费生命,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哪里有工夫跟他去纠缠?”

方若华笑眯眯,怎么看怎么心平气和,“萱萱姐,这没什么,当初和他在一起,是因为他英俊有才华,又温柔体贴,那会儿他对我的好都是真的,我对他动的感情也是真的,我从中得到了快乐,这和现在我和没感情,所以离婚,并不冲突,也没必要后悔。”

韩萱一脸懵懂。

方若华又笑了笑,细声细气地道:“你就别老想着是我吃了亏,像高飞那样的容貌,那般身段,光是看一看,也让人身心愉悦,我把他拢在手里这些年,欣赏了人家的美色,还能同床共枕,多有面子,你去外面找个同样质量的牛、郎试试,看我花的这点儿钱够不够!”

韩萱:……还我软萌可爱的小妹妹!

第四十七章 抽奖

高寒:“……”

他本来想过去打个招呼的,现在看来还是不要露面的好,万一这位堂嫂恼羞成怒再杀人灭口,眼前发小是警察也救不了他的命!

苏行:哈哈哈哈!

好吧,不该幸灾乐祸来着,可高寒那位堂兄弟,他是真不怎么喜欢。

两个人在这儿撞上方若华和韩萱,其实不算什么巧合,方若华知道这家咖啡店,还是当初无意中听高飞提起过,说是咖啡好喝,服务态度也不错,算是相当有水准的咖啡店了。

高飞也是听家里人说的,他自己不怎么来,但他家里的堂兄弟姐妹们,都是常客,隔了这么长时间才撞上这一次,已经很难得。

俩人缩头缩脑地等着人家两位女士悠闲喝完咖啡离开,这才松了口气,老老实实站起来买单。

“去杀一回?”真人CS玩起来,高寒向来被苏行虐的不要不要的,偏偏就是喜欢玩。

苏行想了想,看了下时间:“速战速决,晚上我要回去等抽奖。”

高寒叹了口气:“你肯定能抽着,从小到大,你的幸运值都高得离谱,我就难了,一共有二十幅画,参与抽奖的人数两千三,百分之一还不到。”

抽奖到不都是按照打赏多寡来的,不过全是较为活跃的粉丝,发弹幕至少也得发过几十条的那种,事实上但凡是三妹家直播间的粉丝,很少不活跃,实在是三妹的直播和网上大部分直播比,纵然小清新了一点儿,可是处处都透出一股高大上来,质量极高,不喜欢的根本不会进入,进来的绝对不会失望。

这两位去玩真人CS,方若华就带着韩萱回家去,方肖和夏芬都不在,如今时间紧迫,他们两个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一见二老不在,韩萱也松了口气,歪歪扭扭地踢了鞋子换上拖鞋,越看这别墅越觉得好,一共两层,每层有四个房间,房间都自带卫生间,南北通透,客厅装修得典雅大方。还有一个小小的院子,不大,可也足够用了,能种花,能种菜。

“哎,还是咱们衡市好,这么好的别墅,两百多万居然就能搞定。”

可是在京城呢?再翻一倍,估计才能勉强买套差不离的。

韩萱向来是个大大咧咧的人,这会儿也添了一丝薄愁,她和方若华不同,她上面有一个姐姐,下面还有一个弟弟,而且她嫁了人,也不能和父母同住,总不能要求爸妈把存款全拿出来,房子全卖了好给她在首都买房子结婚!

“别急,我想办法给你凑,我保证,一准儿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你凑出买房子的钱来。”

方若华笑眯眯地凑过去喂韩萱吃火龙果,一下子就把人给逗笑了。

“傻姑娘,我贴补你还差不多,哪里舍得让你贴补我?”韩萱笑起来。

方若华也笑,忽然想起她经常看到,听到的那些话,说再好的朋友,谈什么也别谈钱,如今这社会便是如此,交朋友不走心,用得着你,你才是朋友,用不着你,没人搭理。

这话好像挺有道理。

唔,要是碰见不熟悉的所谓的朋友,她貌似也会如此对待,可要是连一个至交好友,真正的好朋友都没有,她一定会觉得很遗憾。

如今就有这么一个特例,方若华觉得,要是有一辆车朝着她萱萱姐撞过去,只要自己看见,那本能地反应一定是扑过去救人,完全不必思考……

这也算得上是至交,比亲人还要亲密了吧。

现在她萱萱姐需要一套房子结婚,虽然没有房子也不是结不了婚,但如果没有家,在那样的大都市就如无根的浮萍,总会让人感到压抑。

“赚钱!”

方若华一把搂住自家萱萱姐,“姐,你再多等一阵,我一定赚够钱给你买房子。”

“……洗洗睡吧。”

韩萱翻了个白眼,拖着缠在她身上的小姑娘去浴室洗漱,还赚钱呢,小时候两个人出去玩,陈文斌那个坏人趁着自己去帮若华买棉花糖的工夫,就把若华兜里的零钱全都给骗走了,害得她追着那个坏蛋抓下他两把头发这才把钱又给抢回来。

自家这小妹妹,从小不说视金钱如粪土,可也真不怎么在乎,总说够花就成,连和高飞那人离婚,也没在财产分割方面多想一想。

指望她去赚钱,还不如自己多辛苦辛苦,攒多一点儿,不光要买房子,还得疏通疏通关系,看看怎么托人给若华找一份安稳工作,方叔叔和夏阿姨是指望不上了,两个人教了一辈子书,也没有让自己的脑子变得灵活些,脾气还死拧,为了心爱的宝贝疙瘩也不知道去求人帮忙……总之,还是得靠自己。

方若华洗白白被塞进被窝,顺便抱住萱萱姐当大抱枕,忽然就有点儿不想把萱萱姐让出去了。

她们如今这般亲密,可是一旦萱萱姐结婚,和她最亲密的就成了她的丈夫,将来还有她的孩子,哎,明知道不应该,想起来还是满心酸楚。

哀叹了一会儿,方若华猛地坐起身。

“嗯?”

“差点儿忘了大事!”

说好了午夜十二点抽奖,一群粉丝熬夜等着呢,方若华爬起来,不管别人家的主播怎么做,她是丝毫也没有徇私,正正经经地用了抽奖轮盘抽出二十个人,直接把id挂在网上,挂完也不看底下的评论,扭头就抱着萱萱姐继续睡,全然不知网上她那些粉丝们整整叽叽喳喳了一晚上。

韩萱到从没有看直播的习惯,自家小妹妹的直播也是一开始给捧场了几次,后面就不再看了,此时扫了一眼若华空间里一张在戏台上的打扮,不觉笑道:“你小时候就喜欢演戏,还披着床单装白娘子呢,等再过几个月,姐攒点儿钱就辞职不干了,带你去横店玩,让你正经地追追星!”

方若华:……

……

“呼,希望是那幅五米的长卷,五米的长卷,五米的长卷,是真的,不是印刷的!不要油画!”

苏行坐在办公室里念念有词。

旁边一漂亮女警花盯了他几分钟,扭头和同事咬耳朵:“咱们小苏今天不正常。”

其他人都笑,钱队长摇了摇头:“他等快递呢,等了好几天,好像是一个女主播送的礼物。”

办公室里难得有闲的男人和女人们,统统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来。

苏行刚想怼他们几句,手机响了……是快递!

这下子哪里还有心思和他们胡扯,一溜烟跑下楼去,不多时就抱着长长的纸筒回来。

第四十八章 静候

看着端端正正放在桌上的长筒,呼啦一下,一群男女老少都围拢过来。

苏行翻了个白眼,也不理他们,拿多功能刀子,拆掉胶带,拆掉包装,去除塑料泡沫,终于取出一个长长的画轴,随着画轴打开,刚刚开到三分之一,苏行就大笑起来:“我的运气果然逆天!”

小桥流水奇石,乌篷船在河中穿行,身段窈窕的船娘轻声叫卖,岸边行人如织,酒楼林立。

一帮同事们没有苏行的情怀,他们没看过直播,也说不出这里面的典故,没看见小姑娘拿着糖葫芦飞奔,没看见女学生当街演讲,没听到漂亮的船娘唱的那动人的小调,但是还是忍不住赞叹:“真是抽奖得的?好像不是印刷的画,这要是卖,恐怕不少钱,几百块都不一定能下来吧?”

“真有五米长?那几百可下不来,说不定要上千!”

苏行懒得理会这帮没情调的,心满意足将画收起,打算回去送到爷爷那儿,让他老人家也欣赏欣赏,然后就挂自家书房,肯定很显得上档次,有品位!

说来巧合,这回高寒居然也抽到了,不过他见到苏行得到那幅,还是嘴角抽搐,面露嫉妒。

苏行一看他的,忍不住大笑:“挺不错,挺不错,你这一幅才是真正有典故,好好收藏吧。”

高寒嘤嘤嘤,在自己朋友圈里晒了一下,又直接贴抽奖轮盘下的评论区里,底下登时多出好多‘哈哈哈哈’来。

他这一幅画只是一座峻岭高峰,上有凉亭点缀,半空中还有人字大雁,虽然画纸不太方正,乍一看到也没什么,可但凡是三妹直播间的铁粉们,一想到这幅画的来历就忍不住好笑。

那是三妹最后一次直播,可能过于劳累,画着画就睡着了,结果画纸落地,在地上被一只小奶狗叼着滚来滚去,滚来滚去,等粉丝们一脸懵地看着三妹睡了三个小时起来,从狗嘴里夺过画纸一看,黑乎乎一片,结果三妹还是个强迫症,怎么看怎么别扭,干脆把边边角角被咬坏的地方都给裁掉,剩下一幅两尺见方的‘画’,随手潇潇洒洒,涂抹勾勒,统共花了一分钟不到,就成了这幅画。

那天顾美人还露了个面,大赞三妹此画已经脱去形的束缚,画风越发飘逸灵动洒脱!

现在这一幅飘逸灵动的好画,就成了高寒的,唔,其实想想,也挺让人嫉妒!

“总比我这手黑的,什么都没抽到的好!”

一群粉丝热热闹闹地吵嚷了半天,好多抽到画的都现了现,招来一堆羡慕嫉妒恨。

高寒看了会儿评论,再看此画也就不尴尬了,其实也很好看的。

下了班去爷爷那儿蹭饭,结果正好撞见高飞,还有高飞现在的女朋友,高寒不觉愣了愣,看着高飞矜持地把他女朋友夸来赞去的,忽然有点儿不舒服,眨了眨眼,就挤过去缠他爷爷,拿出画来显摆。

“爷,我今天运气不好,没抢到好画,不过这一幅也很不错了,您看看这线条,这用墨,这笔法!”

老爷子从善如流,自然而然地把高飞那位小女朋友给扔到脑后,笑呵呵地顺着孙子的语气,夸赞起来:“虽然似是涂鸦之作,但确实能看出功底不凡,好好收藏。”

高飞皱眉,心下不悦,看看爷爷爱答不理的,只能草草结束探望,带着女朋友离开,出了门,见他女友生气,连忙安抚道:“我这个弟弟在家年纪最小,最得长辈宠爱,不懂规矩,你也别和他一般见识,反正关系不算亲近,以后也不用常见。”

房间里,老爷子敲了敲高寒的头:“高飞的性子孤傲,你和他处不来,就不用勉强自己,但也没必要针对人家。”

高寒哼了哼,凑在自家爷爷耳朵边小声嘀咕了几句,老爷子愣了下,半晌才叹气:“原来如此……哎,我老了,当初你堂哥结婚我没管,他离婚,我也不好插手,人家有爹有妈的,哪用得着我这老头子多事。”

说着,他老人家又摇了摇头,“只是高飞性子好强,功利心也重一点儿,若是你的猜测为真,他不知道还好,知道了恐怕要很是生一番闷气,好在他这人还要脸面,知道他前妻如今家财万贯,重新去死命纠缠的可能性也不大,出不了什么大事,不用理会。”

高寒失笑,点了点头,装模作样的道:“我堂哥现在找到真爱了,两个人一定感情好,为了这感情,他肯定亿万家财也不放在心里。”

还感情?那位白小姐刁蛮任性,长得虽然挺漂亮,可是跟个孩子似的,哪里是他堂哥的口味儿,他堂哥的口味这么多年都没变过,要的是温柔贤惠体贴入微。

当然,如果白小姐的父亲能一直做自家堂哥的上司,她的刁蛮任性就是小情趣,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而且,他那人假仙的很,肯定不会做出让人指责他贪恋钱财的事情来,自不会牵连高家……随他去吧!

“我记得小时候,高飞还挺可爱的,有点儿小别扭也无伤大雅,这几年变化真不小。”

高寒也就和爷爷说几句闲话,没力气去探究堂哥的精神世界,有这工夫,还不如多吃点儿好吃的。

高家如何,方若华自是不知道,五天时间倏然而过,方家一家准备开始新一次的旅行了。

方若华有些留恋不舍,此时才觉得时间太短,她这几天刚从网上挑选了几个声誉很好的慈善组织,稍作考察,最看好郑华的长春花联盟,是以保护妇女儿童为目的的民间慈善机构,郑华经验丰富,做事认真,就是资金短缺。

如果考察过,这个有很俗气名字的长春花还不错,她就把自己能动用的所谓遗产慢慢都投进去,也省得浪费。

自家老爸好像还接到不少电话,都是客客气气拐弯抹角地探问投资的,这些人消息这般灵通,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人,还真得应付一下。

计划很多,奈何时间有限,只能留待下次了。

“还好萱萱姐的婚礼明年才举行,怎么也耽误不了,下回我问问,怎么才能延长休息时间,最好能有三个月……哎!”最后整理了下上个小时空留下的书稿,这些书稿大部分放在如今都不算新颖,但她后来写的像军旅日记等几篇军旅题材的长篇,她觉得,其实可以发表出来与人共赏。

“下一次吧!”

第四十九章 烂牌

时至七月,绿树荫浓,水面风来。

方若华按着眉心,倚在窗边,眼角的余光看到一个穿着绿色褙子的小婢女正坐在门口打瞌睡。

目光四顾,整个房间像是古时女子的闺房,乍一看,到能称得上是‘帏幙帘榻,焕然夺目;粧奁衾枕,亦皆侈丽’……显然原身在家颇为受宠。

书桌上放着几本书,都是簇新的,显然很少翻阅,到是旁边一些话本隐约黄了纸页。

“哎!”

方若华拿起书来扇了扇,扇去额头的一抹汗,几乎是一刹那的工夫,她就知道自家这次是到了哪儿。

愁眉苦脸地把头搁在手心里:“哎呀,如何是好!”

此地正是北宋,她目前身居开封。

现在穿越的这个小时空,是包青天,七侠五义的同人小说,说是同人,其实就是借了一下背景而已。

小说里女主名为陈双宜,是一粮商家的嫡女,自幼生得明媚动人,且聪明伶俐,可惜命不好,母亲早亡,父亲又娶继室,继室待她寻常,这也就罢了,十六岁那年,竟还被冤枉杀死一周姓秀才,虽只是被幽禁在家,等待结果,却很是吃了一番苦头,幸亏婢女忠义,去开封府击鼓鸣冤,这才沉冤得雪。

只是到底名声有损,她爹爹怕她带累家中其他女儿,匆匆把她送给太傅家的次子赵允言为妾,那赵允言性格暴躁,动辄打骂家中女使,侍妾,陈双宜性子刚硬,不堪受辱,但也奈何不了他,只能趁着去上清观祈福的机会,假死脱身,逃了出来。

自此她改名换姓扮作流民,后嫁给一穷秀才为妻,本是一片赤诚,没成想再次所托非人,秀才竟杀过人,事发之后还想毒死陈双宜,硬拉着她共赴黄泉,幸亏女主机警,到底躲过了一劫。

这一劫后,陈双宜便苦尽甘来,与男主相遇,二人感情极好,相互扶持,男主终成一代名相,女主也兴办女学,成为赫赫有名的才女,世人敬仰。

方若华回忆了一遍剧情,又长长一叹,女主相当了不起,容貌倾城,智商也高,情商同样不错,悲天悯人,心中毫无戾气。

她当初读这本小说的时候,大半夜打着手电窝在被子里读,后来还屡次翻阅,十分喜爱。

偏偏这回穿越的这个原身……原身父母双亡,目前跟着姑母生活,她姑母嫁给了一陈姓粮商为继室,没有生育子女,把原主视作亲生,十分宠爱。

结果就把她宠得不知天高地厚,骄纵任性,与粮商原配家的女儿不和。

一日她和原配女一起随姑母去一员外家做客,因原配女大出风头,她很是不高兴,就生出阴狠心思,找了一认识的秀才,想让对方毁掉原配女的名声,没想到那秀才当日正好喝醉了酒,对她动手动脚,她暴怒,抓出一根簪子痛戳对方,一时失手,竟扎到对方心窝上。

这秀才也是确实倒霉,瞬间一命呜呼!

就她找的这秀才,功名都是买来的,本人根本是个无赖,还贪婪好色的很,家境败落以后整日在街上游荡,仗着秀才的名头四处混饭吃,是谁沾上谁恶心的人物。

这得多么蠢?真不知道原身一个娇娇姑娘,怎么就敢孤身一人溜到街上和这等混账玩意儿打交道!

更别说她扎死了人不说,还转头就跑,用的簪子还是想作弄人家原配女,从人家那儿顺手牵羊来的,偏偏原配女恰好路过,受到惊吓,一时惊呆,阴差阳错,居然就这般成了替罪羊。

原身顿时松了口气,心中窃喜,还做着美梦,觉得自己能安然无恙,还能把原配女给除掉,动了好些怎么落井下石的小心思!

想得很美,奈何她这人不是主角,就是个炮灰,真正的主角是那原配女陈双宜,人家虽然吃了些苦头,但有青天包拯稳坐开封府,自是让她沉冤得雪,原身也被揪出,审判过后,属于过失杀人,但事后逃走,罪责不轻,她姑母拿出所有嫁妆来赎她,还是判了徒三年,而姑母却被她连累,让陈家休弃,毁了名声,得了疯病,她知道之后,也一头撞死。

“拿的这都是什么剧本!”

方若华脸上愁云密布,她上一次穿越,虽然是被称作叛徒,可这叛徒的水分不小,而且去的及时,挽回的也及时,可这一次却穿了个真小人,还特别愚蠢毒辣,而且蠢事已经做过,那个秀才已经死透了,陈双宜进了大牢,她的忠义丫鬟也已然奔赴开封府……

怎么算,自己也是十死无生!

“那就……只好去死一死。”

方若华摇头,整理好衣衫,揉了揉脸,使劲搓眼睛,弄得双眼略显红肿,然后一点儿没惊动睡着的丫鬟,出门直奔开封府了。

绕了两圈,根据原主的记忆,从后门溜出去,方若华还是不得不感叹一声,陈家的规矩还真是松散,家里的小娘子想偷偷溜走居然这般容易,碰见的那些仆从连管都不管。

不过,也可能是因为故事背景的原因,毕竟是七侠五义同人,侠义小说,对女子的约束自然轻些,闺秀们并非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是按理说,一般千金上街,都该是仆从成群,团团围住,否则万一遇上个拐子,那还得了!

根据记忆中的路线,方若华在街上加快速度走,幸亏自己没有缠足,当然,这时候缠足还没有大兴,而且记忆中陈双宜是缠足了的,不过仅仅是稍微缠的纤细些,并没有想象中那般畸形。

“三妹,这是哪儿?横店影视城?你去横店了?”

“停一停,停一停,好好吃的样子!”

“三妹又放毒,大夏天的!”

停是不可能,方若华把摄像头调转过去,对准冰雪甘草汤的摊子,红木桌椅干干净净,汤水更是透着无比的清凉,大姑娘,小媳妇尽皆驻留停步。

街市上一派悠闲。

方若华挑了挑眉,示意大家看直播间的名字。

名字改了,如今叫——开封轶事【七五】。

一大票水友根本就没读过小说,赶紧过去翻找,另外一些也没读过,可看到七五两个字就兴奋起来。

“开封府!”“包黑炭!”“公孙竹子!”

“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展小猫,白老鼠啊啊啊!”

“陷空岛那五只老鼠都很可爱!”

“不知道有没有庞太师,其实我萌反派来着!”

“拜托,历史上庞籍乃是耿直忠臣,当时孔子四十五代孙,都曾赞他‘言事官多观望宰相意,独庞醇之,天子御史也’……”

“庞籍不是庞太师的原型好吗,他的原型应该是张尧佐!”

呵呵。

方若华哭笑不得,她现在要去赴死,如今哪里有心思理会什么原型不原型的!

也幸亏这小时空是本同人小说架空的,要真是宋朝,女子哪里敢惹官司,一闹出官司,别管多么小的事,怕已经当即吓死了,便是自尽,也不肯受辱。

原身若是在历史上的宋朝,做出这等陷害人的事,估计死后下十八层地狱,也不足以赎罪。

“好在这次属于半出公差,有技术支援,否则拿这么一手烂牌,还是早点儿死了读档重来更妥帖。”

第五十章 开封府

展昭撑着伞,进了开封府大门,和守门的衙役打了声招呼,觉得腹中空空,干脆又折去了趟厨房,勉强吃了一碗孟婶婶做的汤面。

开封府的伙食向来不大好,到不是待遇不佳,陛下仁厚,对官员也体贴,俸禄很高,就是上个月陛下还赐了不少贡米,平时更是米面粮油样样不缺,奈何开封府花钱的地方也多,又经常要周济百姓,而且包府台并不嗜好口腹之欲,随意招了孤寡的孟婶来给做饭……大家只好凑合着吃了。

一开始家中老仆总因为他能在衙门当差感动得热泪盈眶,后来因为他时常受伤,又开始劝他赶紧回家,娶妻生子,反正家中有田有产,生活无忧,功名利禄再好,也得有命在,才能享受得了。

他到不以为然,他当差不是因为那些功名利禄,全为匡扶包公罢了,自然无畏无惧,可最近却常常觉得,唔,要是能稍稍满足一下口腹之欲,说不定他当差会当的更快活些。

不过,反正也不是常常吃,凑合凑合算了。

吃完面,展雄飞就去找包拯和公孙先生汇工作,虽然伙食不大好,不过,臣子们还是要竭尽全力,为君分忧,表现在他展某人这里,便是全年无休,任劳任怨,文事武事一肩担,还要按时去宫里当差,做他的御前侍卫去。

包拯和公孙先生都在书房,刚刚才升过堂,还穿着紫色的常服,神色间略带几分郑重。

“那陈小娘子不似说谎,她的使女阿郑更是忠义之人,也并非妄言之辈,此案还需详查。”

说话间,展昭进了屋,坐下喝了杯茶,又接了公孙先生递过来的荔枝剥开,才慢慢仔仔细细把自己查到的东西说清楚。

“陈小娘子的风评极佳,那日在徐员外家,几个小娘子赏花作诗,陈小娘子的诗文被评为第一,随后多喝了几杯酒,因为酒意上头,这才借口更衣,退出去休息……至于那凶器,到真是她的。”

像这些专门打造的首饰,上面通常都有标记,该是谁的就是谁的,不会有假。

公孙策若有所思:“但她说簪子虽是她心爱之物,可那日一早不小心给弄丢了,同席而坐的几个小娘子,也说当时没见她佩戴。”

“陈小娘子有一个表妹,是继母的侄女,带回陈家小住,据说刁钻任性,与陈小娘子有些龃龉。”展昭皱眉,犹豫了下轻声道。

包拯一挑眉,“雄飞怀疑那个表妹?”

“若是陈小娘子当真并非凶手,能拿到她发簪的,恐怕只有亲近之人。”

这话,差不多就说明他怀疑那位表姑娘了,不过,展昭说时多少有些遮掩,公孙策不觉一笑,叹道:“雄飞乃真君子也。”虽在公门也有些年头,展昭依旧是菩萨心肠,因为对方是女子,若无证据,便说怀疑的话,总觉得不妥,毕竟那是个女孩儿,万一有一丁点儿差错,毁了名声,就是毁人终身。

在自己人面前讨论案情,说一说也就罢了,在外确实需要谨言慎行,万不可随意透露,不光是为了案子,更重要的是担心若人家清白无辜,却遭此怀疑,惹来流言蜚语,实在冤枉。

“下官再去徐员外家一趟,当日人来人往,下人仆从无数,或许能查到些线索……还有,许秀才并非应邀而来,究竟是私自潜入,还是别的原因,为何会在徐员外家出现,都是疑点!”

正说着话,外面鸣冤鼓声声响起。

包拯神色一肃,起身,带着左膀右臂升堂去。

要是在别的府衙,老百姓们想告状那绝对是难事,得里外被扒三层皮,也不一定能见到知府,可在开封却不同。

一来此地乃是东京,东京骄民们连皇帝的面子都不卖,个顶个的有心气,二来包拯颇为亲民,别管真实历史上他是不是也推崇严刑峻法,但在此时,他却是个亲切的市长。

前一阵子还有某个东京居民家里丢了只狸花猫,也跑来开封府求帮忙,结果不得已,展昭带着四校尉,张,赵,王,马,拿着公孙先生给画的狸猫相,四处张贴,折腾了好几天,终于从一粮商家的仓库里把这只猫抓了回去。

由此可见,别看包拯身份高,开封府的门槛却不高。

包拯高坐于上,等了半天,击鼓鸣冤之人居然还不见,公孙策看他一眼,刚想起身去探探情况,就见看守鸣冤鼓,兼守门的小吏一溜小跑,跑上大堂,结结巴巴地道:“府尊,外有一女子,击鼓鸣冤……”

“传上堂来。”

包拯心下奇怪,面上到还不动声色。

小吏哆哆嗦嗦,脸色灰白,半晌才迟疑道“……那女子不肯进门,只说要相公手书一封,准她进府衙,她才肯进。”

包拯:“……”

这要求挺奇怪,不过坐镇开封府这些时日,包拯和手底下的几个对于东京小民的诸多要求,也算见怪不怪,不能满足的一笑了之,要是无所谓的也就,咳咳,真无所谓了。

包拯想了想,公孙先生过来给他铺开纸张,拿了笔墨,他就随手写下允许击鼓鸣冤女子进门之类的话,交给小吏,小吏似乎有些欲哭无泪,却还是拿了纸,恭恭敬敬地退了出去。

堂下无人,左右都是亲信,包拯也就不端着架子,笑道:“今日这鸣冤之人,举行特别,没准又是一件新鲜事!”

便是开封府尹,相当于东京市长,掌管京畿要地的民生,公务繁忙,却还是有一颗热衷八卦的心,简而言之,在处理大案要案之余,偶尔处理一些奇奇怪怪的小案子,其实可以算作休闲。

也不能怪包公不够庄重,实则是若总绷着一根心弦,不利于身体健康,在开封府当差,本就应该学会调剂心情。

不多时,一女子款款而入。

包公正了脸色,低头看去,这女子身形纤细,削肩细腰,只穿一袭柳绿长裙,粉色的绣鞋。肤色白得透明,面上带些哀愁忧虑,眼睛红肿,心下就一软,身为女子,尤其是未婚女子,多不愿意上公堂,前日陈家小娘子的义婢,也是在门外徘徊许久,才鼓足勇气来了,想必这位小娘子也有不得不来的缘由。

“堂下所立何人,报上名来。”

包拯的声音也低了三五度。

那女子细声细气地道:“小女姓方,在家行三,蜀中人士,现随姑母居住,姑父姓陈,在汴梁做粮食买卖。”

哦,方家小娘子……哎?

第五十一章 自首

包拯默默听小姑娘细声细气地说话,一开始没反应过来,一晃神才听明白,这不就是他们刚刚谈论过的那一个表姑娘?

轻咳一声,包拯神色变得严肃凝重,挑眉道:“你来我开封府,所为何事?”

连展昭和四个校尉,脑中都纷纷乱乱,想了诸多理由,然后就听那女子平平静静地道:“小女前来投案自首,许秀才实为小女所杀,与我家表姐毫无干系,还请府尊明察!”

包拯、公孙策、展昭:“……”

投案自首的女孩子叙述十分详细完整,有理有据,让人挑不出半点儿错处,而且人家也没有撒这种谎的动机,虽然许秀才的出现很突兀,但人已经死了,死无对证,而且与他交好的一个也无,到是惯常胡说八道的混混们和他相熟,再查他为何会出现,恐怕不大容易。

至于那簪子,人家说无意中捡到的,谁也不能反驳。

包拯看着伏在地上,默默无言的小娘子,一时心中感叹,要是所有犯人都有这般觉悟,那该多好!不过,府衙中的捕快们估计不乐意。

犯人们都自动自发地来投案,他们哪里还有用武之地,开封府不养闲人,这些捕快们没差事,怕要丢掉差事没俸禄了。

包拯想了想,若真如这小娘子所言,许秀才要调戏她,她一时失措,反抗中无意杀人,应以过失杀人论处,罪责到不算重,可以赎,只是尚不能轻易下定论……

哐当!

大堂上本一片寂静,其中一个衙役去忽然失手,落了廷杖,扑通一声跪下,瑟瑟发抖。

包拯皱眉,还没有开口叱责,就听公孙先生一阵咳嗽,再一转头,展昭的面色也有些不对,怔了下,略略蹙眉,顺着公孙策的视线看过去,身体登时一僵。

此时正值午后,太阳沿着大门照入,给略有些阴暗的公堂镀上一层金彩,地面上斑驳的人影,显得有些扭曲。

包拯揉了揉眼睛,仔仔细细地看了半天,又抬头四顾,终于还是不得不承认,堂下女子,这个自称姓方的小姑娘,的的确确是身前无影,阳光毫无滞碍地从她的身体中穿透,她纤弱的身躯看起来虚无一片,就像是透明的一般。

明明艳阳高照,公堂上却忽然吹入了一股阴风,寒意刺骨,仿佛有鬼哭狼嚎声钻入人的心里,明媚的阳光也似乎透出鬼气来。

包拯甚至能听见左右牙齿咯嘣咯嘣的动静。

一时静默,良久无言。

透明的屏幕上也一片静默,好半天才有字幕悄无声息地出现——

“谁看明白了?”

“今天直播鬼片,鉴定完毕!”

“三妹怎么做到的?”

“强烈要求弹幕护体!”

……

包拯和公孙策再看堂下女子,忽觉得她神色寡淡,面孔稍稍有些僵硬,皮肤过于惨白,这么大热的天,却丝毫无汗,周身透着一股阴凉!

尚未来得及整理思绪,就见跪着的女子幽幽叹息,轻声道:“吓到诸位官人,实非小女本意,只是在望乡台看到表姐受屈,不忍她因我的罪过而遭难,只得来此一趟,还望府尊明察秋毫。”

包拯:……

民间传闻,包青天乃文曲星下凡,日审阳夜审阴,但他要为自己分辨一句,他是不是文曲星自己不知道,可是真没有沟通阴阳的本事,身为儒门子弟,信奉孔圣人的话,子不语,怪力乱神,对神神鬼鬼,从来没当回事……可现在呢?

公孙策为府台分忧,心中再没有底,还是慢慢走过去,想给堂下女子诊脉。

“得罪了。”

一伸手,只捞到一片空气,眼见女子在那儿,却连一片衣角都不曾摸到。

“……”

“你们看看公孙竹子的脸?”

“哈哈哈哈,三妹这脑洞开得好啊,有意思!”

女子盈盈抬头,眼泪将落未落,唇瓣轻启:“抱歉,小女来阳间未久,尚不能与人接触。”

公堂上一干人等:“……”

只能暂时退堂。

回到后衙,包拯和公孙策面面相觑,这案子要怎么判?

杀人偿命,过失可赎,可看样子,这位凶手到像是变成一缕幽魂,已经死了,难道还能让一个死人偿命抵罪?就是让人家家人来赎也不合适,人家要来赎,他们怎么还给人家一个活生生的人?

“等等,是不是应该先找到方小娘子的……尸身?”找到尸身才能确定这真是……鬼吧?

公孙策苦笑,他号称医卜星相无一不精,可碰到这种事情,照样挠头,明明是一桩再简单不过的案子,结果犯人成了女鬼,还到公堂上来投案自首,他们是阳间的衙门,难道还能去审阴间的鬼去?

包拯很光棍地一摊手:“先查清楚,然后上奏陛下圣裁!”

公孙策:“……”

好吧,这个锅陛下能背。

以前都是自家府台的对头,动不动就去陛下那儿求情,请陛下做主,现在开封府有事,学学他们也挺不错的。

方若华端端正正地坐在客房里,低眉垂头,目不斜视,心中却是松了口气。

不管水友们怎么兴奋怎么炸毛,还是关了直播。

她这次来小时空,属于半出公差性质,那位步履匆匆的神秘女士交代的任务,要她在这里尽可能多的培养一批幼儿园合格毕业生!

没错,人家就是这么说的!

方若华一开始听的时候,也是满脸无奈,完全听不懂什么意思,幸亏神秘女士不靠谱,给找的外挂,却是细致又温柔的生意人,对生意人来说,顾客就是上帝,对方若华是言无不尽,特别体贴。

“……对于方女士来说,这次任务其实应该算好事。”

宇宙商城简陋的界面上出现一个金属制的房间,里面坐着的是个中年男子,五官无一处不是恰到好处,给人的感觉十足的温柔亲切。

“我看方女士对圣德门的许笙真人不是很了解,她是圣德门门主许山岚的养女,一向负责门中杂务,性子有些冷,不爱说话,想来并不是故意让您糊里糊涂的。”

“最近的一次历练,门主的小女儿到了年纪,但她说什么也不肯去,哎,这孩子向来骄纵任性,年纪最小,门中都是她的师兄师姐,要不就是长辈们,惯的她不成样子,没办法,许山岚只好踏遍大千世界,去找命格合适的人代替,方女士于是雀屏中选,如果不出意外,等到历练结束,圣德门最多给您一笔报酬,从此再无关系,就是联邦的门派一向厚道,方女士从中能得到的好处也很有限。”

“可执行过门派任务的就大不一样了,以圣德门一贯以来的作风,你接的任务,是门中弟子的任务,那就会把你当门中弟子对待,好处数之不尽。”

方若华:原来如此!都经历了一次小时空,居然才弄明白自己遭遇的缘由。

好处什么的,她还真没多想,有自然更好,没有也很满足,不是机缘巧合,得圣德门相助,她连命都没了,又怎么好强求别的。

也正因为心存感恩,对于那位许笙女士提出的要求,她愿意尽可能地做好。

第五十二章 因由

现在最要紧的还是想想,这次任务是怎么回事儿,有什么要求,怎么才能处理得更妥当些。

方若华叹了口气:“哎,也不知道在包公面前装神弄鬼,能不能糊弄过去。”

商人笑道:“我很佩服方女士的巧思,化解危机的法子十分新颖。你就放心吧,我这化虚散是登记在册的正规炼丹师炼制,绝对让你化为无形,不会露馅,往日我们这紫微星幼儿园的小朋友们,时常拿它恶作剧,逗弄老师,谁让紫微星的园长是个老古董,说是要让孩子解放天性,不允许设拦截神识的结界。”

其实化虚散根本没多少用处,在联邦和帝国,因为修士众多,到处是神识不许经过的结界,化虚散能让肉身化为无形,却隐藏不住神识。

方若华哭笑:“其实一开始是想直接去投案自首,然后在公堂上吃假死的药物假装自杀,那样更震撼些,更容易把包公弄懵,可时间赶不及了,只能退而求其次。”

制作一具假尸体到不是不行,可至少要花费十日的时间,包拯又不是那些尸位素餐的官员,哪里能等她十日?

现在这法子也还可以,虽然惹人疑虑,却能争取时间。

她这‘一死’,可谓一举多得,至少能保住名声,都成了鬼,开封府想必会主动帮她遮掩,此事不会有人知道,又能不必那位姑姑花光自己的钱财,导致无立锥之地。而且,对完成任务,也是大有裨益。

本来她还打算假装复活一下那个许秀才,商人很愿意帮忙,还说无论是制作肉身,还是雇佣灵魂佣兵,都可代劳,后来想了想,到底没执行。

起死回生这等事实在太敏感,她就是装神弄鬼的,最好也有一个度。

“好了,您还是赶紧给我详细讲一讲任务要求,许笙女士说的不大清楚,幼儿园什么意思?”

“哎,纯粹是出了个意外,让人措手不及,这才紧急找人帮忙。”商人也是一脸的无奈,“圣德门此次去历练的弟子中,有一个确立的目标太高,他要在小时空建立联邦圣德大学分校……这当然不可能。”

“在联邦,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大学,每个学校建立都有严格要求,不窥腾云境,绝对没有入大学的资格,决不允许有任何例外。”

“要知道,联邦和帝国的子民,数亿年来改造血脉,如今个个都是钟灵毓秀,天才中的天才,就这样还自胎中起,便沐浴灵气,饮用开窍露,数十年苦修,一个个的都不敢说有资格考大学,圣德门再了不起,再是联邦十大门派之一,在小时空建立大学也是做梦,读大学主要是身体资质问题,又不是只要智商够就能上,我猜那个弟子也许是喝酒喝多了,才出现这种意外,但话一出口,就被联邦智脑记录,作为题目上交,等历练结束,还要评分,评分不及格,影响很大。”

“在这一点儿上,那位小师妹到还算稳重,不肯去历练,也不给家里人找麻烦,提交的题目就是两个字——生活!宽泛又简单,这么一来,他们门中为她操作也就容易得多,为了分数更高,多选一些小时空进行,也不是什么麻烦事。”

中年商人笑了笑,似乎觉得自己说的多了,有些崩人设,连忙把话题拉回来,“圣德门也不能一点儿努力都不做,眼看着自家弟子倒霉,就托了人作弊,返回他的历练时空近千年前,想从千年前就开始打基础,到了千年后,大学还是不可能,小学或者还有希望,也不至于分数太低。”

方若华挑眉:“于是选了我?”

商人叹了口气,面上露出一丝烦恼:“一开始到没有,圣德门是联邦名门大派,历练的弟子不少,互相帮助也应当,许笙真人先遣派一外门弟子前往,奈何因属于偷渡,路遇风暴,不光狼狈而返,还丢了买给自家妹妹的养宠瓶。”

“……养宠瓶?”

方若华怔怔抬头。

商人眨眨眼,到不怎么当回事:“都是些养给小孩子玩的小妖宠而已,才三百来只,不算多值钱,圣德门不至于让您去找,当然,您要找到了可以自己留着玩。”

本来还稳稳当当坐着的方若华,伸手按住额头,良久无言,半晌才道,“看来我是想不开个……幼儿园,也不行了。”

不行,得马上去封信跟爸妈商量商量,幸好现在联系无障碍。

说起幼儿园来,她还是觉得别扭,但想必这位口中的幼儿园,和她认识中的不同。

所谓的养宠瓶,可能在商人眼中就是玩物,但方若华有一次好奇,翻阅过宇宙商城,看了看里面的商品,当时见养宠瓶属于幼儿玩具区,还挺好奇,说是瓶子,其实和微小型房屋差不多,又华丽又漂亮,精致得不可思议,她差一点儿买下来,结果看过介绍,尤其是看过里面的养的,所谓的小宠物之后,登时把这心思抛到九霄云外去。

里面什么噬魂蚁,铁齿兽,听着名字就凶悍的还不算,就连什么鹦鹉啊,鸾鸟啊,鹿蜀之类听着不大凶残的,也个个不好招惹,这东西当宠物送给孩子们玩,未来的修行人士果然够大气,方若华却不觉得自己能有这么坚韧的神经。

一想到有三百多可怕的‘宠物’现在就在各地潜伏,她就浑身发毛,要知道,她和爸妈可是要在这个小时空生活很长很长时间。

对方说的幼儿园,大概就是培养修行人士的初级小班,建起来多培养一些帮手,好歹先把小宠们抓回来再说。

商人看她发愁,不明所以,只当她觉得建个幼儿园很难,连忙安抚道:“方女士可以放心,本公司承办类似任务已有多次,经验丰富,而且您属于出公差,一切合理需求都可以找圣德门报销,而且是先消费,后付款。”

好吧,这算是唯一的好消息。

“那就请1275先生好好帮我装神弄鬼。”

想培养修行人士,哪里还有比神鬼妖仙更好的招牌,一个接地气的小神仙,想收一些弟子,肯定不难。

正思量间,太阳落山,下人来请,要她去花厅。

第五十三章 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上)

这下人大约知道点儿她的‘底细’,远远立在门外,不肯进门,等她莲步轻移地迈过门槛,还打了个寒颤,连头都不敢抬一下。

方若华装作不知,一进花厅,便见包拯,公孙策,展昭都在,自然而然开了直播。

直播一看,屏幕上先出现展昭修长的身影,一时间方若华竟能隐约听到吞口水的声响,当然不是真的,可满屏静寂,显见众人之震撼。

展昭长得实在是好,瞧着大约有一米八五的身高,身材修长有力,五官清秀有侠气,器宇轩昂,让人说不出来的好,几乎移不开眼睛,所谓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无外如是。

方若华不好多看,盈盈拜倒,包拯看起来到没有恐惧,闲话了一会儿,开口问道:“小娘子因何魂归黄泉?滞留阳间,可只为……投案自首?”

这些话当时在公堂上都忘了问,实在是震惊太过,毕竟鬼来投案自首这等事,自有开封府以来,便无人见过。

方若华幽幽一叹,目中含泪:“当日小女见那秀才死了,心中害怕,脑中一片空白,慌不择路逃回家中,后听说有人疑我表姐是凶手,一时着急,便出了家门想去寻表姐说话,谁知道再一清醒,人却到了那阎罗殿,至于怎么死的,小女着实没有印象,许是一病而殁。”

尚不等包拯和公孙策这些聪明人仔细琢磨,方若华双目含泪,轻声道:“师父,师娘见我寄魂的玉佩断裂,知我出事,奈何已晚,追到阎罗殿把我截住,幸亏小女本九世善人转世投生,功德不小,又并师兄弟姐妹们情谊深厚,也愿同出功德,助我一臂之力,这才上达天听,希望小女能留在人间,做一方土地,好修功德登天梯。”

包拯、公孙、展昭都听得入神。

(某水友:嘤嘤,九世善人什么的,好羞耻!)

方若华苦笑:“奈何阴间办事实在是喜欢拖延,师父花了好些银两,疏通关系,让我加塞儿,排到前面处理,可恐怕还要等上三五十年。”

众人:……

大家伙从没想过有生之年能真听到阴曹地府的八卦消息,只是这会儿听了,却听出满腔的红尘气,闹了半天,阴间办事也拖延,也要花银子疏通,和这阳间也并无多少不同。

公孙策一时惊愕,脱口而出:“土地女子也能做?不都是土地公?”

众人:“……”

方若华眨了眨眼,一本正经地解释道:“并非如此,土地公只是人间习惯性的称呼罢了,天庭女仙众多,各司其职,比男仙官还要多些,世间土地,女子占了一多半儿,就是地府里阴气重,女子多不愿意呆,这些年只有孟婆姐姐一个女子当差,前些时候刚递了本子给阎罗,希望能增加一些**差,让她好歹有人能说说话。”

公孙策愣了愣,良久才叹气:“原来如此。”

天庭地府,到比人间开明。

方若华全然不管这些人的心思,长叹一声:“我有一好友,是河间那边的城隍,前些时日得了一消息,特来知会我一声,让我告诉朝廷,好立下一小功,最好能求陛下为我下一道圣旨,夸赞我一二,也好让上面多加重视,早点儿定了我这土地神位。”

包拯:……还有城隍?哦,阎罗殿都出来了,那肯定要有。

收看直播的一众水友也无语。三妹这一本正经忽悠人的本事,真见长,演技越发出众,也许将来不做女主播,去当个电影电视剧的女主,女配,同样能胜任。

“……什么消息?”

包拯干巴巴地问。

至于皇帝下的旨意居然能影响天庭阴曹,他固然惊讶,也不至于奇怪,毕竟皇帝乃天子的说法,已然深入人心。

“边军已有半年未见粮草,将领不得已,率军去打草谷,如今已然失控,不光辽人,就连我宋人的村落也有好几个被屠杀殆尽,有村民想逃走喊冤,还一路被追杀。”

此话一出,花厅登时静下来,包拯脸色骤变,“怎么可能!”

朝廷边军的粮草,自来是按时发放,绝不会拖延,自古兵事无小事……若是真的,恐怕是大案。

展昭脸上不觉露出几分厌恶,他向来嫉恶如仇,最恨这等伤害老百姓的恶官,可惜不能手持三尺青锋,直接斩杀之。

欲要详细问,方若华却摇头只道不知,只能请朝廷派人详查。

她知道这些,还是因为看过书,印象深刻,后来有边民进京刺杀大将,这件事闹得特别大,皇帝严查,好多官员都被牵连进去,抄家流放,就连原身的一个叔叔,她姑母的嫡亲弟弟,因为在兵部做一小吏,也受到牵累,不光丢了差事,还被杖刑,回家不久就丢了性命,要不然原身姑母被休弃,也不至于无家可归,一身狼狈。

现在案子要是能提前暴露,提前处理,也许不至于牵连太广,也算是救下许多人命。

方若华轻描淡写,包拯却不敢视若等闲,等不到早朝,就匆匆忙忙进了宫。

剩下的事,就不是她这小小‘女鬼’能管的,她只老老实实等着皇帝陛下的圣旨嘉奖就好。

包拯在宫里待了半日,回来就把方若华暂时安置在开封府的客房里,还特意交代府中一干人等不要打扰。

不打扰到容易,开封府的下人们本不算多,方若华又是女眷,本来就没什么人敢去打扰,可一连三天,饭食怎么送进去,还怎么端出来,‘不明真相’的下人连忙报给公孙策。

公孙策也傻了眼——这鬼,要不要吃饭?

还是方若华懂事,主动跟公孙先生商量:“若是先生能给小女准备些香烛,就最好不过了,小女不挑嘴,什么口味都行。”

“……好。”

香烛好贵……太差的也拿不出手,不合开封府的待客之道,不知这位一天要吃几根!

这日,公孙策迎接包拯下朝归来,两人刚打算问一问,方若华吃的香烛合不合胃口,就见半空中飞落一蝴蝶,夏日有蝴蝶不稀奇,可这蝴蝶形如小儿涂鸦,不似真的,而且有巴掌大,左飞右飞,半晌,直直钻进方若华所住的客房。

展昭一皱眉,护着包拯和公孙策上前,从敞开的大门看过去,便见方若华坐在窗户旁,那蝴蝶落在她手边,随即就变成了一个一尺多高的虚幻人影。

包拯、公孙策:……

第五十四章 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下)

那人影瞧着大约四十几许,一身蓝色宽袖长袍,银冠束发,仙风道骨,脸上的表情却颇有烟火气,正对着若华落泪。

若华也一脸娇嗔:“师父,您和师娘还不快帮我催催,赶紧让我承了土地神位,小徒身为鬼身,见阳光都不自在!”

那人长叹:“不是师父不心疼你,只是师门最近出了事,你的大师兄又大部分时间在闭关,两个师姐也出去办事,根本就没空,你师父和师娘这么一把老骨头了,整日和上面的人扯皮,也不容易!”

“何事?”方若华蹙眉问。

那人摇摇头:“不知是什么人破坏了养妖塔的结界,有几只大妖逃了出去,恐怕会祸乱人间。”

包拯:什么意思?

他还没开口问,就见方若华玉面愈发惨白,惊问:“大妖逃了?那可怎么是好,小九姐姐没跑吧,她可是九尾狐,最能魅惑众生,要是苏妲己重现,咱们可承担不起因果!”

扑通扑通。

包拯心跳加速:苏妲己?

“一本正经胡说八道技能加点!”

“顶楼上。”

屏幕上登时字幕闪烁,众人表示自己已经完全看不出这到底是哪部小说!早已经脱离原著了好嘛!

“怎么演怎么看吧,我觉得挺带感。”

“就是,你们看看方肖那身衣服,像不像紫胤真人的打扮?好像更华丽一点儿。”

“哎,咱们三妹的直播,道具从来都是精益求精。”

包拯、公孙策、展昭都屏息凝神,竖起耳朵倾听。

那蓝衣人咳嗽了声,笑起来:“你这孩子想什么呢,九尾怎么可能跑得了?再说,她就是真跑了,当今陛下是世所公认的仁君,又不是帝辛,谁能魅惑的了?”

“呼。”

众人顿时松了口气,跑出来妖怪虽然挺吓人,但这位一看就是个高人,看样子门下还有不少弟子,应该能把妖怪都抓回去,在刚一放松,又听那蓝衣人道:“我数了数,一共跑了三百六十八只大妖,你留意些,别让妖怪叼了去。”

方若华蹙眉应了,满脸忧虑。

那蓝衣人却仿佛并不把这些妖物放在心上,笑眯眯地道:“这都是些闲事,毋庸多想,现在你的尸身让师父收在寒玉棺里,准备过两日修好坟墓就让你下葬,你是想和你祖师爷住在一块儿,还是想和你师叔祖住在一块儿?墓想修成什么样的?要不然你自己画个图样送过来,为师再找人帮你修?”

方若华心不在焉:“……师父看着办吧。”

包拯:“……”

公孙策:“……”唔,看来这姑娘的尸身不必再找。

良久,那蓝衣人终于唠叨完,身影消失不见,方若华一脸无辜地坐在椅子上叹气,包拯才咳嗽了声,举步进入,怔怔问道:“小娘子,冒昧问一句,你们师门……弟子多吗?”

“很多啊。”

方若华笑道。

包拯轻轻吐出口气。

“我们师门上一辈我师父和师娘两个都在,下一代更多,我有一个师兄,两个师姐呢!”

包拯:“……”

公孙策捂住额头,小声问:“不知像令师门这样的门派,有多少个?”

方若华摇摇头:“已经没了,千年前到是修行门派林立,不过听说,六百多年前天庭那边就下了旨意,修行门派都迁移走,不允许干扰人间秩序,我师父和师娘贪恋烟火,是走了后门留下来的。唔,不过不成气候的山精鬼怪好像还有些,反正我师门驻地挺多的。”

看着花厅里几个摇身一变,变成塑像的千古名人,屏幕中水友们也聊得热闹。

“三妹这么说不合适吧,我记得包青天的传说故事中鬼怪故事不少啊,他能那般没见识?”

“只研究布景的飘过。”

“只研究道具的飘过。”

“考古专业毕业生飘过。PS:怀疑三妹找人盗了宋代某贵族的墓,要不然哪里来得这么多古董,别跟我说是高仿,我不信不信就不信!”

“……”

公孙先生迟疑了片刻,小心翼翼地问:“我想,小娘子的师兄,师姐,一定是修为高深,所谓的大妖,他们出马,必然能手到擒来?”

方若华一愣,迟疑道:“也许,大概可以?我记得师父说过,上一次有只小妖跑了,我师兄、师姐下山追捕,好像才花了一年两个月而已,现在三百多只,最多也就三百来年肯定能抓完的,唔,只要它们藏的不太深?”

公孙策:……

包拯叹气:不知道朝廷该不该从现在开始,成立一个专门的衙门负责捉妖事宜,大宋崇道,也许得道高人有不少,区区一些妖物,应该掀不起风浪……吧!

没过两日,万岁就下了旨意,先是褒奖方若华,她举报有功,使朝廷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还要御前侍卫展昭,御前侍卫裴振,领二十人一起护送方若华返回师门。

方若华自然不会反对,她多多少少猜到了,赵祯也好,包拯也罢,听了这么富有刺激性的言论,肯定很想去探探她的根底,本来做局就是想让北宋朝廷见识以下,好占据一个较为超然的位置。

孤身一人在东京生活,和有师门撑腰的感觉那是绝对不一样。

要去师门一点儿也不难,很不必千里迢迢。

原身毕竟是个闺秀,还在女私塾里读书,不可能有时间神隐到外地去学艺,为了不露馅,‘外挂’1275就在陈家开了一道直通方家的房子,也就是所谓师门驻地的门。

方若华自己没去见原身的姑姑,实在是现在这副‘鬼’样子有些吓人,那位姑姑的身体不大好,万一受到惊吓就不得了,只拜托公孙先生去安抚一下。

她失踪这几日,虽说留了封信,但她那位姑姑是真吓坏了,寝食难安,想想一个姑娘离家有多危险!可家里所有人都为陈双宜的事情奔走,郎君焦头烂额,她家华儿说到底并非陈家女,又有谁肯在这种危急时刻还关注她?

此时公孙先生亲自过来,并没有说方若华‘已死’,只说包拯有事情寻她帮忙,要过一阵子才能回来,以这位的舌灿莲花,糊弄糊弄她老人家一点儿难度也没有。

方若华却是暂时顾不了原身这姑姑,要替原身孝顺,也得先把麻烦处理好。

不过,好歹朝廷提前知道边军之事,事情没有闹得太大,朝廷还握有主动权,想必不会像小说中那般牵连甚广,原身那位叔叔能平平安安,姑姑也不会绝望。

第五十五章 通往神仙居

一行人进了陈家,直奔后院,园子再美,也无人有心思观赏。

“在这儿?”

同为四品侍卫的裴振,脚下有些迟疑,此地乃是陈家的怡美园,园子不大,却是风景秀丽,正是陈家表姑娘客居的地处,女儿家的居所,一群男人贸然进入,总有些不妥。

方若华整个身形被展昭罩在伞内,叹息一声:“事急从权,还请诸位不必介怀。”

裴振一低头,额角冒出一丝冷汗,轻声应了,连呼吸也放轻了许多,侧目看展昭,心下佩服,他和展昭乃是同僚,关系很不错,平日也有一起喝酒的时候,却不曾想,这位还真是胆子惊人,连鬼都不怕。

他可是,唔,有点儿怕的。

“……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的大美人,胆小也可爱。”

屏幕上默默飘过一排字。

貌似皇帝也是颜控,贴身的侍卫无论武功如何,长相都相当好,裴振也是个中翘楚,相貌俊秀得很。

进了园子,方若华引路,绕过荷花池,来到假山前,向前一步,把手掌印在山壁上。

登时,众人眼前的假山就伸了个懒腰,山壁上出现两双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打了个呵欠,瓮声瓮气地道:“小四怎么这会儿要回去?听说你师父那儿出事了,这会儿回去还不被抓住干活?”

裴振浑身僵硬。

不光是他,展昭木着一张脸,觉得从此以后,他再也不敢直视那些园中假山了!

展昭和裴振有志一同,轻轻后移了一步,退到方若华身后去。

方若华:“……”

这二位好歹名义上都是来保护她,如此做合适吗?

她能说她也很懵吗?

心下胡乱想着,脑子里一片空白,差点儿忘词,好在方若华如今也算有一点儿演技,并不是一开始的傻白甜,再加上展昭和裴振都被惊住,也看不到她的脸色,还能忽悠过去。

努力微笑,默念,这是1275手下员工客串,相当于智能NPC,后面还有一大堆,不必怕,不必怕!

方若华柔声道:“石爷爷也看到我现在的模样了,哪里还顾得了那么多。”

假山浑身抖动了下,就像一个老人初初醒来,活动身体,只是动静大了些,轰隆轰隆的,颇有地动山摇之感:“咦?真是老了,眼神不好,难道小四寿数尽了不成?看你没去阴曹,这是打算谋个神位?”

“是,城隍到是好谋,毕竟是地府的官位,小四和孟婆姐姐交好,可是城隍事情多而杂,小四怕自己办不来,还是土地清闲些,且土地为社神,适合我们一门的修行。”

两个人闲话家常,裴振和展昭板着脸听,心中着实崩溃,要是他们知道什么是三观,一准儿要来一句——三观都炸裂。

方若华一边说台词,一边想1275手底下负责编台词的编剧也太入戏了些,不过……她玩的其实也挺高兴。

屏幕后面一干吃瓜群众,拿零食,嗑瓜子,也都笑赞这回方若华找的编剧很不错,三妹演技也见长,对着一块儿大石头也能说出这般羞耻的台词来,配音演员更是很靠谱。

没办法,毕竟是直播,不可能有太离谱的特效,真要让他们看到假山变成石头妖怪,有很大可能要露馅的,毕竟场面太大,直播器就自动自发地给规避了。

虽然方若华很想让大家见识见识,实在是特别震撼,可惜她没那么大的胆子,如今也只能在空间里挂个视频当福利,聊胜于无。

终于说完了话,假山张开大嘴,方若华带头向它的嘴里走去。

裴振和展昭,带着二十个侍卫,做了好半天心理建设才跟上,方若华也有一种钻到妖怪肚子里的奇怪感觉,但是进入之后,这种紧迫感,危险感立时一扫而空。

“呼!”

足下全是雪白的玉带,透着荧光,能照出人影,四壁雕刻了龙腾凤飞,烟云翻滚,鲲鱼化鸟的场景,栩栩如生,眼前都仿佛有了幻觉,好似当真置身东海之滨。

一群水友也目瞪口呆。

“我听到了经费在燃烧!”这种布景需要花费的金钱,绝对不是一笔小数目。

(经费的确在燃烧,各种意义上的。)

可惜,再壮观的场面也不可能让他们看全景,接下来更多的只能昏暗朦胧。

“前面注意了。”

方若华也几乎被迷住,一想到1275说,这只是制式建筑,随意选用的模板……她就不觉心驰神往,不知未来宇宙中藏的那个,全民皆修行的文明,会是什么样子。

不用方若华提醒,展昭和裴振忽然驻足,一时间连动也不敢动一下。

刚才只是踩在玉带上,因为上有顶,左右有靠,只觉得壮观漂亮而已,虽然震撼于这位小娘子师门的大手笔,却也只当时寻常机关。

此时此刻已然出了甬道,眼前一片开阔,全是雪白色的烟云,低头一看,脚下悬空,仿佛万丈深渊,看不到底处,抬头看去,只能隐隐约约见那烟云中有两条长长的,不知尽头的长带,五彩斑斓,半空中浮现出无数陡峻的山峰,山峰间亭台楼阁露出只鳞片爪。

“是海市蜃楼?”

展昭吐出口气,额头上虚汗淋漓。

方若华也有点儿恐高,幸好不严重,以前玩过玻璃栈道,和这个也差不多。

“跟我来。”

回头安抚地笑了笑,方若华扫了一眼小地图,心中也是吃惊不已,上面红点儿密密麻麻,所有的红点都是机关,连她这个知道机关只是吓唬人的,心中都一跳,架起十二分小心,“请大家排成竖排,牵在一起,一定踩准我踏过的地方。”

说着,就向着虚空走去。

很奇怪,她每一步踏出,脚下就会浮现出东西托住,有碧绿的荷叶,有长着藤蔓的葫芦,随机出现,都是仙气十足。

她也没说踩不准会出现什么情况,但所有人都屏住呼吸,一步也不敢错,脑中不知道脑补了些什么东西,手脚都有点儿发抖。

“啊!”

中间忽然有个侍卫,无意中低头向下一看,身体发软,竟不小心摔倒。

展昭猛地回头,只见半空中陡然出现一个巨大的,简直遮天蔽日的……黑色花朵,俯冲下来一口就把那倒下的侍卫给吞了进去。

裴振:“……”

众人都呆住。

第五十六章 道路阻且长

一群人不知所措,展昭一迟疑就听见花朵打了个饱嗝,晃动了一下,花瓣里居然有一圈尖锐的牙齿,稍稍转动,直直冲着他们一行人,一瞬间,所有人觉得自己仿佛被可怕的凶兽盯住,全身都僵硬无比。

“救,救救……”

方若华也被唬了一下,半晌才响起剧本,莲步轻移挪动过去,在展昭等人的惊悚注目下,伸手挠了挠巨大的藤蔓,那花瓣就全身抖动个不停。

噗嗤,噗嗤——阿嚏!

骨碌碌,那个小侍卫就被喷了出来,在云端上打了个滚,懵懂茫然,半天才白眼一翻:“啊啊啊啊啊啊!”

裴振一脸茫然,本能地揪起小侍卫安抚了半天,总算让他抽抽搭搭地镇定下来。

展昭:“……”他真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也有这般不知所措的一天。

方若华揉了揉眉心,歉然道:“抱歉,阿花也是职责所在,还请各位千万不要怪它。”

“啊呜,噗噗。”

三个人伸开手臂也不一定能抱得住的大花瓣,巨大的嘴巴冲着人们,所有人背脊升起一丝凉意,裴振讪讪一笑:“不怪,不怪,肯定不怪!”

“那就好了。”

方若华一笑,这一下,所有人更是架起十二万分的小心,一步不错地跟着她,半点儿也不敢轻忽,战战兢兢地走了许久,方若华终于停步笑道,“接下来不用步行,不必再担心机关了。”

众人闻言,这才吐出口气,裴振一只手悄悄搭在展昭的肩膀上:“展兄,以后再有这等差事,你可千万别太看得起我,我真做不来。”

展昭:“……”明明是这位自己好奇,努力争取了半天,陛下从善如流而已。

方若华听不到这两位的心声,眨了眨眼想了想,根据小地图指引伸手一拔,拨开一片迷雾,握住一个半人高的大角,轻轻拖动,就有一只龙头露出云面。

展昭慢慢抬起手,揉了揉眼睛。

方若华笑道:“黑爷爷,麻烦送我们一程如何?”

龙头动了动,金色的大眼睛睁开,展昭竟然从那大眼睛里看到一丝慈祥之意。

“是小四啊,上来吧,坐稳。”

方若华笑应,抓着鳞片,呼哧呼哧向上爬,爬上去,扭头冲展昭招手:“来,还有不少路,天黑了不好走。”

众人:龙,龙??

半晌,展昭一咬牙,当先轻身一纵,跃了上去。

不知做了多少心理准备,侍卫们都上了龙头,二十多人上去,居然半点儿不见拥挤。

方若华特别熟练地把人安顿在奇奇怪怪的鳞片做成的大椅子上做好,又拿铁链把人固定:“一会儿速度快,抓着铁链安全些,掉下去不是闹着玩的。”

哦。

所有人乖宝宝一样由着她施为,被捆住也不敢动,目不斜视,神色严肃,满脸紧张。

坐在龙首上,才真正看清楚,这的的确确是一条龙,身体看不到尽头,在云里若隐若现,黑得发亮的鳞片,冰冰凉凉,让人不得不由心敬畏。

方若华被他们严肃的表情弄得都不好再多说话。

“走了。”

随着嗡里嗡气的声音,陡然风起,巨龙游动,越来越快,越快越快,盘桓而行,忽上忽下,周围所有的东西都飞一般地退后,渐渐模糊起来……

狂风吹得人睁不开眼,整个身体紧紧贴在椅背上,要不是有铁链束缚,恐怕早就落了下去,死死咬住嘴唇才没有尖叫!

方若华也觉得颇为刺激,这一关是她参与设计的,正经的云霄飞车,估计别管哪个游乐园的,也没这一个好玩。当初她和许默去做过几回,只是和他玩没意思,别管多快都没有反应,后来就只跟萱萱姐去,唔,和萱萱姐玩最有成就感了。

许久,许久,终于停下。

方若华享受完御风而行的完美,深吸了口气,心旷神怡,慢慢从龙背上落下来,扶着身边的树伸了伸腰。

上一个小时空,空气就很不错,但是和现在比,却还差得远,如今是真正的山明水秀,呼吸进来的空气都带着芬芳,心肺透彻,舒服极了。

“呕!”

一排人有志一同,抱着树呕吐。

展昭还好,可脸色也有点儿发白,忍不住弯下腰吐了两口,神智到还清明。

不过吐一吐到也有一样好处,至少乘龙御风的那种飘飘乎的感觉都退了下去。

乘龙听起来很激动人心,可身为凡人,还是少乘坐几次为妙。展昭叹了口气,强压下继续干呕的欲望,看人家小姑娘脸色如常,丝毫不当回事,心中对她最后残余的那么一丁点儿怀疑也消失不见。

这姑娘一看就不知道多少次坐在龙头上来这么一回,否则哪能如此驾轻就熟。

其实从假山开口说话时起,就不该再怀疑什么。

展昭撑着身体,举目四顾,脚下是陡峻的山峰,远处望去,似乎能看到波涛滚滚。

“我们到了?”

“嗯,沂州。”方若华看着这帮可怜孩子的模样,心中十分快活,这一段儿说什么也得全录下来播给大家看,虽然在水友们看来,大约和电影差不多,可是相信还是会挺爽的,那是展昭,多少人心中的男神!

“咳咳。”笑意盈盈,身上都透着活泼,方若华抬起手来挥了挥,黑色的龙就瞬间隐没在云层中,消失不见。

一群人看着黑龙远去,长久无言,方若华像是回了家一般,整个人放松得很。

展昭侧头看了她一眼,不觉想——和她刚到开封府的时候大不一样,原来竟也是个娇俏女子,到和传闻中不同。

方若华听不到展大侠的心思,走了一小会儿,就盯着小地图,默默催促代步工具快点儿出现。

山路崎岖,展昭和裴振这种会武功的男人走起来到没多大问题,方若华自己可受不了真坐11路。

叮铃叮铃。

一只雪白的老虎从山林中出现,比寻常老虎大一倍还多,老虎背上还坐着一个半身赤、裸,裹着兽皮的少年,虽是少年,但五官粗犷,身材高大,虎背熊腰,目光却很纯然,宛如稚童。

方若华知道这是人家1275的‘人偶手办’,暂时由员工远程控制。

那些未来人玩个游戏也向来能玩出各种花样。

展昭和裴振可不知道这人的底细,瞬间戒备,裴振更是忍不住低声道:“荒山野岭,能驾驭猛虎,别不是哪里的山精水怪吧?”

白虎在一行人身前停下,少年疑惑道:“小四你不是死了?昨天方真人让我爹给他三十罐猴儿酒,说是要祭拜你。”

方若华:……

这个策划和编剧脑洞挺大的!

第五十七章 神仙居

1275也很无奈,叹了口气‘千里传音’:“最近生意不好,手下人自己组团接了个私活儿,参与联邦一小公司的全息游戏制作,听说背景是古代风……大概是编写游戏剧情上瘾了。”

方若华翻了个白眼,继续说台词忽悠展昭他们:“嗯,回头儿我就找师父要酒,反正是祭拜我用的,赶紧捎我一段儿路,累死了。”

说着,便爬上虎背。

展昭、裴振一行人木然跟上去。

有白虎开路,穿山过林仿佛变得很容易。

展昭觉得他一辈子遇到的玄奇古怪,都集中在了这一日之内。

一路上,一行人见到过能捕捉鸟兽的大树,端坐如观音的黑熊,还途径鬼市,当真看见奇形怪状的鬼物。

从震惊两股颤颤,到视若平常,也不过是几个时辰的工夫,毕竟连龙都出现了,等到乘坐玄龟渡过大海,举头望去,看见悬浮在半空中的仙岛,震撼反而不那么强烈,到有一种果然如此的笃定感。

裴振叹气:“我怕自己以后再也不敢走夜路。”

方若华莞尔一笑:“放心,只有我师门附近有灵气凝聚,又是阴阳交汇之处,而且我带你们走的都是捷径,你们才能看到它们,如果正常来沂州琅琊郡,你们什么也见不到的。”

裴振叹气,也不知该庆幸,还是该遗憾。

方若华也有点儿遗憾,这些美景不能和直播间的水友们分享,太不幸了,不过可以后期制作视频,即便被当成特效大片,也比完全让人看不到要好。

展昭举目远眺,看那云雾中的仙岛,觉得或许天上会有仙鹤落下,载着他们飞往‘天宫’。

不过这一次展昭是猜得不对,没有仙乐,也没有仙鹤,更没有仙娥领路。方若华带着一行人走到一块儿奇奇怪怪的大石头上面,听她对着虚空笑道:“麻烦电梯婆婆了。”话音未落,展昭忽感一丝轻微震动,然后身体就越来越高,越来越高。

很快居然进入了云彩之中,裴振四下摸了摸,摸到一透明的罩子,心下惊奇。

“啊!”

罩子外面忽然出现一张脸,吓得裴振踉跄退后,方若华反射性地一巴掌抽过去,拍在罩子上,啪的一声,拍得手生疼,外面那人也被吓到了,后退了两步,满脸委屈,怒瞪了这边儿一眼,嘤嘤一声,扭头背对着蹲下,不肯吭声了。

这么一闹,云雾登时散开些,裴振也一时呆住。

周围居然十多个透明的罩子,罩子里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人居然不少,个个穿着打扮十分正常,有人穿绫罗绸缎,也有粗布麻衣。

但长得却是人模样。

展昭不动声色地扫了一眼,就发现所有人都不着痕迹地看过来,目中却无恶意,纯粹只是好奇。

方若华失笑:“不用紧张,这种梯子有很多,浮空岛上干活人都乘坐它上下,不过我坐的这个梯子直通到我师父家,外人不允许乘坐,轻易不启动的……大家可能有点儿好奇。”

裴振一脸懵懂地点头。

时间很短,也就片刻工夫,电梯缓缓停下,罩子闪烁了下,消失不见。

一抬头,方若华就看到自己的家,熟悉的地板,熟悉的家居摆设,霎时间驱除了所有的不安和孤独,

此时天色将暮,屋子里有些阴暗,方若华领着一群不知所措的侍卫进了门,随手开灯,在沙发上坐下,吐出口气。

“师父,师娘!”

毫不矜持地扯开嗓子大喊了一声,只是爸妈变成师父,师娘,叫起来真不大顺口。

方肖和夏芬连忙从卧室里出来,两个人都打扮得相当郑重,高冠蛾带,广袖大袍,看造型应该是哪个游戏里的,也难为他们俩一大把年纪居然还敢这么穿戴。

也是,方肖大老爷向来喜欢玩游戏,也玩得溜,如此有才的想法,他想出来到不奇怪。

方若华强忍着笑,一本正经地看着他们在那儿装高人,意思意思地行了礼,就过去搂住方肖的胳膊撒娇:“师父,猴儿酒呢,你不是说要祭我?我在这儿,赶紧拿来祭!”

方肖眨了眨眼,咳嗽了声,捋了捋胡须,装作没听见,转头一本正经地冲展昭道:“可是展侍卫当面?真是失礼了,我这丫头最是淘气,想来给开封府添了许多麻烦,哎,也该她有这一劫,还望展官人转告,请包府台放心,国法威严,我圣德门不敢违背,虽然小徒已死,但开封府的判决,我等一样接受。”

展昭心里松了口气,客气道:“陛下已下了旨意,方姑娘举报有功,功在社稷,理当赦免,还请真人安心。”

没来之前,他还有些担忧,大宋崇道,历来少不了求仙门道的人,但他总觉得,那些人和眼前所见的两位,应该完全不同,像这种真正的高人,若是嚣张跋扈之辈,必然会给朝廷百姓带来许多麻烦,所幸,眼前的高人很是平易近人。

放下心思,展昭和裴振才把陛下给准备的礼物奉上,代皇帝说了些尊崇圣德门的话,传的是口谕,并没有圣旨。方肖和夏芬也只用道家的礼仪拜谢过也就罢了,展昭没觉得有任何不妥之处,还对方肖和夏芬的印象大好。

说实话,大宋的这位皇帝陛下和不少化外之人打过交道,但这一次听了包拯的奏报,还真有点儿不知所措。按照包拯所言,人家下能通阴曹,上能连天庭,徒弟死了也能从地府把人带回来,还想谋土地神位,显然修道有成,不履红尘,是真真正正的化外之人,很可能完全不想和朝廷,官府打交道。

皇帝自然不至于忌讳这些修道的,但要是对方心性好,他是真心希望和对方处好关系,这种机会可遇而不可求。

他是皇帝,却也得承认,他还是个肉体凡胎的凡人,照样会生病,照样会死亡,和高人关系好点儿,又有什么不好?

这次会遣展昭一行人过来拜访,一半是因为好奇,另一半是想笼络人心。

“时间不早,我看众位远道而来,心神疲惫,都早些休息,明日再让小徒领诸位四处逛逛。”

方肖一脸慈爱,拍了拍若华的肩膀,“你给人家包府台和陛下添了那么多麻烦,真是该打,可要好好招待客人们。”

“知道。”

方若华笑眯眯地应下。

第五十八章 居神仙

等把展昭一行人都安顿好,由着他们满脸震撼地去欣赏神奇的客房,方若华才一头扎在沙发上,大口大口地喘气。

“要是每一次都要应付原主留下来的麻烦,我,我非累死不可。”

夏芬失笑,给女儿倒了杯茶,“我看我们姑娘到玩得挺开心。”她和方肖可比女儿清闲自在的多,也很舒服。

有宇宙商城中最大的商会做幕后支持,还有1275全力扶持,他们几乎什么都没做,纯粹是享受。

方若华打开窗户向下看去,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我到今天,才有一种我们也有外挂金手指的感觉。”

这回他们的房子直接浮在半空中,除了房子之外,还有这一座浮空岛,虽然属于最小最简陋的,但还真有那么一点儿仙气。

从半空中俯瞰地面,景色壮丽,如在天宫。

“不知道一座浮空岛多少钱?”

这种浮空岛是未来修行者中,专攻炼器的修士前几年才研发出来的一种低端法宝,刚刚批量生产,没有大用,往常只是宗门大比的时候,给别派弟子暂住,但毕竟是法宝,价格昂贵,反正要是光靠若华直播赚钱,直播个一年半载的,可能也就够租用一下。

“多攒点钱,咱们以后也买一座。”

方若华挺震撼,展昭一行人就更心神震荡。

展昭到算得上淡定自若,他自来心性如此,遇见这等奇事,也能做到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奈何裴振还有跟来的那些侍卫,却没有这份定性,客房里那些堪比夜明珠的灯烛,一按便自动出水的铁管,柔软的仿佛云织成的床垫,享受了一晚上,反而享受出两个黑眼圈儿。

裴振坐在沙发上,小口小口地喝茶,茶水清澈透明,和往常喝惯了的茶完全不同,但他心存敬畏,只觉得香甜如甘露。

窗户是大块儿琉璃所做,价值连城,举目远眺,整个岛屿仙风缭绕,“展兄,我们不会真到了仙境吧?”

展昭:“……”

第二日一早,方若华亲自请这一行人吃完馄饨当早餐,可怜她自己还得偷偷摸摸吃,谁让她目前还是只鬼。

享用完,便带着展昭和裴振四下里游逛。

浮空岛她都没见过,可全凭小地图和简介,也是每个景致都能说出一套一套的好处来。

“这座通天塔高八丈七尺,共只六层,由秘银制成,顶层能观全岛。”

第一层是高山幽谷,第二层是海底龙宫,第三层是万里黄沙,第四层是琼山碧草,第五层是火海刀山,第六层是宇宙群星。

每一层都仿佛广阔无垠,足不出户就能遍游山河风光,寻幽探密。

“可惜,我将来的土地庙恐怕不能建成这样。”

带着一群傻了眼,从此再也不觉得自己见多识广的侍卫离开塔楼,方若华叹气道。

展昭回过神,咳嗽了声,没好意思说他其实很心动,这样的地处,谁不想长留于此?可惜开封寸土寸金,陛下想扩建下皇宫都扩建不来,他们开封府可没钱盖这种塔楼,更别说这一看就是人家圣德门的法宝,想必不能轻易获得。

慢慢欣赏,方若华也毫无倦怠感,因为浮空岛是制式产品,都是未来风格,建筑大部分是金属质地,人工创造,没有此时园林的自然美,可在这个时代,想看纯天然无公害的美景容易,这样的科技感十足的岛屿,却绝对是独一份儿,就是在现代时空,方若华也没见过。

走着走着,裴振忽然停下:“前面不能走了吧?”

一大片雪白大珍珠做成的建筑物前面,松树,柏树成片,绿树成荫,树前画着一条长长的白线,白线前方的树枝上挂了个木牌,上面有两个楷体大字——‘禁地’,写得清清楚楚。

裴振盯着那两个字,很是敬畏,使了个眼色给自家手下,想这仙岛虽然瞧着宛如仙境,十分平和,可这是什么地方?这里的禁地怎么可能不杀机四伏?

“嗯。”方若华皱眉,“可不从这边走,原路返回太远了。”想了想,声音清朗地喊道,“禁地能不能少禁一会儿?等我们过去再禁。”

展昭:“……”禁地还能想禁就禁,想不禁就不禁?

“过吧。”

房子里也不知谁应了声。

“阿——阿嚏!”

裴振猛地捂住嘴,一手抓手帕,把鼻涕眼泪都给抹去,讪笑,“呵呵。”他怕自己以后去了哪个江湖门派,看到禁地两个字就失笑出声!

方若华眨了眨眼,大大方方地把禁地牌子一摘,跨过白线,招招手,示意大家都过来。

展昭小心翼翼地跨过白线,才让众人跟着进来,方若华数了数,大家到齐,又反身把牌子挂上:“继续禁地吧。”

说完,领着一行人进入珍珠房,抬头就见几个宽袍广袖的男子,和几个身着长裙的少女,人人头上戴着怪模怪样的罩子,围坐一处,中间堆着柴火,柴火上是烤鱼,烤螃蟹,烤虾,烤海星,还有各种奇怪海味儿。

只是所有人没有一个吃的,全都端端正正地坐着看。

展昭想,也许这是一种神圣的仪式?在给哪位神仙上供?

还没想完,方若华顺手拿了托盘,铲了一托盘递给展昭:“分着吃。”

展昭愣了愣,一时没接,方若华笑道:“吃吧,别客气,反正他们吃不到,就是闻闻味,不吃也浪费。”说着笑眯眯地指点每一样海味怎么食用,哪一个直接吃,哪一种要蘸酱料,说得头头是道,一看就是常吃的老饕。

事实上不用多说,那浓郁的香气,看着就诱人的浇汁,已经让人垂涎欲滴,展昭还是忍不住吃了一口,瞬间瞳孔陡然放大,眼睛亮得惊人。

“真像只猫!”

不光水友们这般想,连方若华也觉得像。

裴振领着其他侍卫也分而食之,一开始还矜持,奈何这种丰富的滋味,他们从来没有尝到过,实在有些忍不住。

正吃着,外面忽然有歌声传入,珍珠编成的帘子一飞,众人回头,瞬间大惊失色!

展昭的嘴唇都有些发白。

一只形似麒麟的怪兽,身上驮着水晶寒玉棺,棺中的女子,他们都是极熟悉的,正是和他们一起言笑晏晏的少女。

展昭甚至顾不得害怕,身形一飘,就落在棺上,十分失礼地去碰了碰方若华的身体,的确冰凉,但除了冷,宛如活人。

“小心点儿,别乱碰我!”方若华一脸无奈,冲着展昭翻了个白眼,又扭头去看牵着麒麟的中年男人,这回1275倾情演出,自己跑来客串。

“幺叔,用不用这么急着让我下葬?没看见师祖们还挂着禁地牌子呢,别打扰师祖们享受人间烟火啊。”

“我们不介意。”

房子里一直悄无声息坐着的一个女子,莞尔笑道,“小四挨着我住吧,想要住什么样的坟自己设计设计,只是千万别跟你龙师祖学,坟设计得太大,自己又老迷路出不来,经常一消失就是一年半载,坟地不是越大越好,小巧精致住起来也极舒服。”

“行了,行了,跟小四唠叨什么,阿夏哭着喊着要给她谋个土地神位,以后回不回来住都不知道,老幺去吧,一会儿下雨,别淋着小四了。”

“哎。”

老幺应了声,牵着‘方若华’,渐行渐远,消失在树林中。

展昭半晌无语,裴振忽然抱住肩膀,小声道:“我忽然有一个很不好的预感。”

其实,展昭也是。

然后预感成真,方若华叹了口气:“这几位是我家祖师爷们,轻易不能出珍珠林,吃起美食来还寡淡无味,哎,要不然我不愿意真变成鬼,还是当土地好,至少还能留在人间。”

一行坐着的祖师爷回头轻笑。

展昭:……

“走吧,珍珠林是我师门祖坟,阴气重,不好多呆,而且养妖塔一直都是交给祖师爷们守护,反正他们闲着没事,可师父说养妖塔的结界坏了,指不定什么时候又有妖物出来,我可受不了。”

展昭、裴振:……

两个人忽然觉得背后阴风阵阵,刚才的美食也变得很烫嘴。

忽悠完这一圈儿,方若华觉得大家该返程了,别看岛上仙气十足,但假的就是假的,这是红尘凡俗地,不是人间仙境,他们呆得久了,说不定哪里露馅。

纵然十分不舍,方肖和夏芬也没有留客,依依惜别,送走了爱女,唔,这个小时空大家不当父女,当师徒了。

“多带点儿礼物回去,你姑姑身体不好,别忘了给她拿点儿补药,人情往来要注意。”方肖叹气,“回了东京,别忘了请陛下为你美言几句,有个由头,师父就能逼他们快点儿办事。”

“知道了。”方若华失笑,“就是回程还坐黑爷的头,展护卫他们恐怕有些不适应,师父给我拿点儿止吐药吧。”

展昭:……

一群侍卫花容失色。

仙岛虽好,还是想来,可赶路方式能不能换一换?

一行人带着惊奇又有点儿惨淡的心情,颠颠簸簸,终于重返开封。

第五十九章 准备挖墙脚

“七娘,怎么又做这些,还要不要你的眼睛了,说了多少回,陈家哪里用你做这个。”

“以前都是阿郑做,阿郑病了,只能我来。”

陈双宜略一抬头,微微笑了笑,“中元节将至,我想给娘做身衣裳……还有十一郎,他不穿我和阿郑做的里衣就闹腾,云姐儿,你别担心。”

云姐儿一愣,她家小娘子生得可真好,明眸皓齿,肌肤雪白,哪里像商户家的小娘子,就是东京城那些赫赫有名的贵女,也不一定能有她的好模样。

“可惜,娘子去的早!”

她家娘子也可怜,早早去了,要不然有七娘和十一郎在,以后的日子才是一个好。

外面忽然有小婢女叽叽喳喳的笑闹声,云姐儿皱眉,起身就想出去训斥一番,陈双宜连忙拦住,摇头道:“华儿妹妹回家,娘子高兴,特地赏赐了下人,连咱们这几个小丫头也跟着受益,大家伙儿也是该热闹热闹。”

云姐儿的脸上登时有些不自在。

表姑娘老是欺负自家小娘子,她甚为不喜,一个外八路的亲戚,谁给她的底气嚣张?可这一次,小娘子竟然说是表姑娘跑去开封府,为小娘子洗雪冤屈,还了小娘子清白,而且包府台还严禁四处乱传,好生保全了小娘子的名声,说起来,到要跟人家道一声谢。

“谁知道她想什么!那德性,整日只知道欺负人!”

云姐儿终究不敢全相信表姑娘是好意,可又不知详情,也不想再提起此事,只能私底下酸几句,“怡美园那边好生热闹,娘子大张旗鼓地送了好些东西过去,简直快把库房都给搬空了,不知道的,还当她才是陈家的嫡长女。”

陈双宜有些无奈,哭笑不得:“你别老和华儿妹妹过不去,说了多少次,她年纪还小。”而且,什么叫欺负,华儿单纯,手段粗暴,喜欢还是不喜欢从来表现在脸上,自己在她面前,什么时候吃过亏?只是自己从来不乐意跟她计较,所以才会显得委屈些。

“小什么,不就比小娘子小上一岁,凭什么衣服料子胭脂水粉都是她先挑,旁人都要用她捡剩下的,稍稍不顺意就又闹又哭,折腾个没完没了。”

云姐儿气哼哼地咕哝。

陈双宜摇摇头,不与她说这个,眼睛有些累,便停下手里的针线活,凭窗远眺,见外面两个小婢女嘻嘻哈哈地逗弄池子里的鲤鱼,不觉一笑,心情好了许多。

她其实也很羡慕方若华,那孩子比她的命还不好,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可偏偏活得那般鲜活快乐,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天真纯然,因为被她姑姑保护得极好,所以才有底气去骄纵任性,像她,外人只说她聪慧伶俐,说她端庄大方,却没有问一问,她有时候会不会也想任性一下……哎,希望这孩子将来能嫁一个简单清贵的人家,一辈子都这般天真无邪。

如果方若华知道女主的想法,一定叹气,如今的女主,即便有些早熟,可也还是个最正常不过的小女子,对未来充满憧憬,最大的愿望,也许只是嫁一个好人家,相夫教子,平淡一生,哪里想得到自己的未来那般波澜壮阔,要不是被逼无奈,想必她宁愿普普通通,也不要如此精彩绝伦的人生。

她现在不知道,也没工夫去琢磨女主,面对嘤嘤嘤痛得很柔弱,很漂亮的姑母……简直恨不得真去死一死了。

早知道就听了包拯和公孙策的建议,一直瞒着这个姑姑,可方若华明白,姑姑外表柔弱,仿佛一阵风就吹倒了,其实是个相当精明的女人!

自己有很多事情要做,若不跟姑姑交底,恐怕做什么都不方便。

“好姑母,合该华儿有此一劫,可老天垂怜,现在华儿马上要做土地神,姑母该高兴,人生在世,谁无一死,能成神成仙的,又有几个?”

方若华细细劝慰,一点儿也不觉得摇身一变成了土地,就会吓到姑姑,笑眯眯摊开带来的礼物给她瞧,颜色鲜嫩,比贡品都好的布料,调养身体的药方,上好的药材,除了这些还有无数的奇珍异宝,用匣子装的大颗珍珠,龙凤红水晶摆件,一人高的玻璃镜子,精致漂亮的梳妆盒,里面的化妆品能让所有女子兴奋不已……

一样样数出来给姑母看,总算哄得她收了眼泪,半晌无言,长叹一声:“姑姑都喜欢,华儿费心了……好孩子,你别担心姑母,姑母知道这不是坏事。”

她只是不知所措,在陈家,她老感觉自己一直是个外人,无论怎么做,都融不进去,而且她的丈夫也靠不住。只有华儿一个和她贴心贴肉,是她捧在手心里长大的,要是失去华儿,她恐怕连活下去的勇气都不再有,如今华儿走上一条她看不懂的路,她也只能努力不要给孩子拖后腿了。

方若华沉默下来,忽然有些伤感,原身杀了人,惊吓过度,又想算计女主,以至于思虑过甚,竟就这般魂归黄泉,一命呜呼……她怎么就不想想自己的亲人。

哄好了姑母,送她回去休息,方若华点亮烛火,默默坐在镜前揉了揉眉心,这才从枕头底下取出一本十六开的书,搁在桌子上细读。

这是本用小牛皮做封面,四角镶嵌金箔,看起来华丽,又很普通的书籍,上面写着教育大百科全书,圣德门专用资料。

看起来简简单单,只是一本书,但却是一件法宝,里面囊括了从幼儿园到大学的所有修行资料,就连硕士生和博士生,也照样要继续读,是圣德门的亲传弟子专属,即使在各种修行秘籍泛滥,平民百姓也不会缺少的联邦,这也是秘传,外人轻易得不到。、

怪不得1275老说她运气好,这次任务十分划算,如今看来,的确划算得很。

方若华有时候都怀疑,自己怎么就有这样的好运!

土地庙快建好了,就在开封府附近,周围学子众多,国子监和太学离得都不算远,简直是风水宝地。

要知道,幼儿园招生可不是什么学生都能要的,学生要有资质才能修行,资质不好,怎么教都不管用。

在东京,汇集了天下英才,而进士,无一不是千里挑一的好苗子,想必想满足自己的招生,早一点儿培训出人才,早一点儿得到劳动力,最好还是要打进士们的主意,直接在这些未来进士们还在书院打转的时候,就敲敲边鼓,打打埋伏,应该能事半功倍。

“宋朝官员那么多,冗官严重,我帮着消耗消耗,有何不可?”

只是要吸引进士来学习,既要彰显能力,也得要朝廷认可,最好朝廷给发俸禄,才好忽悠人,这可是个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的时代,她要是不想浪费时间辛苦折腾去造反,最好从善如流些。

也不知赵官家要是知道,方若华竟然想挖朝廷的墙角,脸上究竟得黑成什么模样,或许能比包公还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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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土地神的请柬

“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辨忠奸,江湖豪杰来相助,王朝和马汉在身边,钻天鼠身轻如燕,彻地鼠是条好汉,穿山鼠铁臂神拳,翻江鼠身手不凡,锦毛鼠一身是胆,这五鼠义结金兰,七侠和五义,流传在民间!”

两个梳着小辫的童子坐在凳上,一边拍手一边唱歌,歌声嘹亮,虽然是童音,还怪模怪样的,可还是悦耳动听。

行人路过都不由一笑,再铁石心肠的人,看见稚童也不免要欢喜一下。

白玉堂立在酒楼门前,僵着一张脸,看着那两个孩子,两个孩子一点儿都不怕生,扭过头来,同时张开嘴,笑得见牙不见眼。

没办法,谁让他长得实在好,眉清目秀,年少焕然,任谁看了都会喜欢,就是板着脸也是个漂亮少年,只让人羡,不让人怕。

站了一会儿,孩子们蹦蹦跳跳跑走,歌声渐远,白玉堂才转身进酒楼,倚着窗户看对面开封,虽说眉宇间犹带几分桀骜,气性却不那么大了。

他一向不喜欢御猫展昭,这次途经开封,本想教训对方一顿,现在真到了地方,在酒楼里坐下,到心平气和起来。

“算开封人知道好歹!”

白玉堂挑眉一笑,看来他们五鼠的名声比展昭大得多,东京这些老百姓们都知道,连孩子唱的歌谣里也有他们的名字。(若是方若华知道,自己哄着孩子们玩的恶搞歌曲,竟也能给展南侠减少几分,来自白耗子的小麻烦,一准儿要得意洋洋。)

不过……点了壶酒,白少侠舒舒服服坐下,他们兄弟可没那么想不开,去给官府卖命……好像包黑子还算能做点儿实在事儿,偶尔帮帮他到不是不行。

唔,忽然这般吹捧他们兄弟,不会是有疑难案子需要他们帮忙?

也是,展昭那货能顶什么用!

旁边跑堂的店小二,看白玉堂笑颜如花,一时差点失手打碎了酒壶——阿弥陀佛,这不知是哪里来的山精水怪,长成这副模样!

展昭可听不到白玉堂的腹诽,他今天带着张龙和赵虎巡逻,刚刚回来,同样听见了歌声,脚步停顿了下,这首歌最近好像老听见,都是些孩子们在唱,据说连宫里的陛下都知道了,还打趣他们开封府来着。

张龙叹了声,忍不住咕哝:“怎么只有王朝和马汉?我和赵虎在哪儿呢?”

赵虎也叹气:“咱俩也就算了,明明展护卫和公孙先生才是官人的左膀右臂。”

这歌也不知是从何处流传来的,好像最近老听见附近的童子们唱,因为调子简单,朗朗上口,连他们听了都有一种跟着唱几声的欲望。

“听这歌的意思,难道五鼠想进府衙当差?听说他们武艺很好,也是侠义中人,咱开封府正缺人手,他们要是有心,让咱们府台引见引见,到也不是不行,皇上求贤若渴,也许还真能谋个一官半职。”

展昭不为区区一首歌多费心,目光从开封府后衙对面绕了一圈,看到高高的青砖围墙围起来的那一片地方,神色纠结。

“……自陛下降下旨意,于此修土地庙,差不多有小半个月了吧?”

张龙闻言猛然回神,还心有余悸,点点头小声道:“可不是,大家伙儿都关注着,昨天陈大官儿还亲自来了一趟,但一直没有大动静。”

他们几个身为府台的亲信,大都知道那方家小娘子的事,那日展护卫和裴护卫回京之后,第二日陛下就让府台给方小娘子送了一封圣旨,只是并未召见她。

陛下本来是特别好奇,非常想召见一下,但府台不同意,毕竟当时都知道方小娘子乃是一介女鬼,传说中与女鬼接触,会被饮食阳气,陛下身份尊贵,不比寻常人,谁敢让他冒险?

“官人。”

展昭沉思间忽听人喊,一回头,就看到个长得玉雪可爱的小男孩儿,努力板着脸,昂首挺胸走到他面前,展昭心中好笑,半蹲下身,柔声道:“小郎君唤展某何事?”

“这是请柬,请官人代为转赠皇帝陛下,包府台,公孙先生等人。”

一叠请柬递过去,小娃娃神色严肃又正经,好像在做一桩大事。

展昭先是失笑,接过帖子一看,到愣了愣。

帖子材质充满了金属质感,花纹繁复,相当华美,封皮上的字更是铁画银钩,到像是刀刻,打开一看,清香四溢,而且每封帖子的香味都有不同,展昭只选出自己的看了看,愕然无语。

居然是方家小娘子下的请帖,大意是七月十五,中元佳节,受封土地,特此宴请贵客同乐云云。

除了这些请柬,还有一封信,是方若华写的,字迹飘逸,极有风骨,展雄飞自己的字都远远比不上人家,可见这位方家小娘子绝不是传闻中那般不学无术,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信中语言诙谐,说是诚邀他们开封府众人过去吃顿便饭,庆祝一下,以后要做邻居,总得打好关系,至于陛下,送请柬只是礼貌,陛下日理万机的,不想来只送礼也挺好,到把展昭逗得莞尔。

“……呵呵。”

这土地神可真亲切!

七月十五,中元节

展昭天还没黑就进了宫,接陛下出来,又回开封府捎带上包拯和公孙策,一起去土地庙。

土地庙被高墙围拢,看不见里面,朱红色的大门前面挂着两个大红灯笼,这到不像是庙,反而像是大户人家的住宅。

赵祯遥遥看去,难得有那么一点儿激动,虽然身为皇帝,可也从来没见过土地神,列祖列宗们估计也都没见过,他算是大宋开国以来,第一个会见到神仙的皇帝了吧,也不知会不会青史留名。

当然,他心中也不是没有疑虑,纵然深信包卿,但这种事,不亲眼见一见,总是不敢全信。

思虑间,大门洞开,门上走下两个门神,齐齐开口:“神荼、郁垒,见过陛下,请贵客入内。”

赵祯:“……”他终于知道为何展卿说起那一次行程,总是满脸古怪。

稀里糊涂地进了大门,一进去,就看到光华万丈,于小小庙宇中映照出来,耳边仙乐缭绕,外面一丝一毫都不可见,不可闻,好像一扇门隔开了两个世界一般。

进入庙宇,一切都很寻常,就是普通土地庙的模样,只是定睛一看,灿烂的光芒便刺痛了人烟,一条五彩斑斓的光汇集在一起,成了蜿蜒而上的长梯,上面居然站着好些人,还有小孩子跑来跑去,时不时发出兴奋的声音。

第六十一章 土地神的晚宴

赵祯一行人满心震撼,不自觉也跟着踏了上去,也不知是不是错觉,瞬间身体一轻,神清气爽,好像多日来的疲惫都一扫而空。

展昭甚至觉得前些日子肋骨的伤,一点儿都不疼了。

身体不用动,就被长梯带着上行,梯子上不少人互相拱手,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穿着打扮都很奇特,他们还看到两个弓腰驼背的老人家,穿着珍珠串起来的长衫,长着绿色的头发。

认识的都在窃窃私语,说的话古里古怪。

包拯低声道:“陛下还请小心些,我看这都不是些……人,都挺奇怪的。”

也就那几个小孩子看着比较正常,有的衣着都打着补丁,破破烂烂,小脸到很圆润干净,其中一个还是陈家的十一郎,是陈双宜的亲弟弟,刚刚五岁,正是可爱的时候。

看来方若华和陈家姐弟的关系并不算坏,也不知为何传言中他们表姐弟犹如寇仇。

赵祯点头,更是好奇。

不多时,长梯停住,赵祯愣了愣,就见一座金属质地的原型高台之上,一女子身着彩衣,头戴金冠,两只手交叠于胸前,微微躬身。

似有霞光从天上来,直直照在她头上,仙乐声声,半空中还有仙娥起舞,空中浮现出斗大的金字,只是不知是什么字,赵祯不认得,却觉得那女子本不算多美丽的脸,居然逐渐变得神圣起来,有些像庙中的观音,仙气十足,超凡脱俗。

女子忽然樱唇轻启:“小女方若华,上启诸天万神,今承继土地之位,必然竭尽全力,佑护一方,不敢懈怠。”

话音未落,天上就落下一金册,一玉玺,飘在那女子身前,徘徊良久,竟化作一道金光,飞入她的眉心,女子头上的金冠也瞬间变化,更为鲜亮夺目,身上的彩衣笼罩上一层金光,秀发陡然变长,竟拖在地上。

等金光散去,周围客人纷纷兴奋交好,恭贺声无数。

赵祯目瞪口呆,瞠目结舌,还没回神,就听左边一人道:“汴河龙王恭贺方小友,今奉上薄礼,还望小友笑纳。”

所谓薄礼,竟是珠光宝气,不只有珍珠玉石,还有无数首饰。

其他人也纷纷送礼,不多时,高台上竟然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箱子,赵祯,包拯等人,一时间竟不知自己来的这是土地庙,还是藏宝阁了。

说话间,一阵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地下一阵震动,升上数个玉石桌子,上面放着诸多托盘,香气正是由此而来,无数美食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桌上,还有各色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水果。

赵祯不觉享受地眯了眯眼,他的生活虽说比较质朴,可到底是皇帝,算是吃过无数珍馐美食,可此时此刻,还是忍不住腹中馋虫翻滚,口水横流。

“诸位,食物都是食神的新作,水果也采自天宫,请尽情享用。”

方若华当先敬一杯色如金黄的葡萄酒,众人就纷纷开始享用美食。

赵祯带着包拯一干人,到有些不知所措,见众人都仿佛极为习惯这般场合,各个拿着托盘,用公共筷子夹了食物来吃,干脆也学着自己去夹菜。

陈大官张口语言,想了想到底没有扫陛下的兴致,他已经确信这里的主人不是凡人,又怎么会莫名来害陛下?只是规矩还要守,他只好自己抢着先给陛下试菜。

方若华拿着酒杯慢步过来,笑着和赵祯见礼,并无半点儿拘束,到是颇有仙风道骨:“陛下能来,实乃小仙之幸,还未谢过陛下,若无陛下援手,小神还不知等到何时才能享这人间烟火。”

赵祯也显得很是轻松,朗声一笑:“朕反而要谢方姑娘给朕机会,让朕长了见识。”

他此时显出几分少年人的心性,对于一切都很好奇,探问了许多关于天宫,地府之类的事情,还想看看方若华刚刚收入体内的金册和玉玺。

方若华半点儿不为难,从善如流,很是满足了一番皇帝的好奇心,还柔声介绍:“前面那几个都是地府公务人员,坐着喝酒的漂亮女子是孟婆姐姐,穿白衣的是谢必安,黑衣的是范无救,今天城隍们都没来,他们几个也不能久呆,毕竟是中元节,全忙的很。”

包拯和展昭听得入迷。

赵祯更是兴致勃勃,听方若华挨个介绍,简直看得目不暇接,盯着那些‘神仙’瞅个不停,不知道脑补什么去。

包拯都有点儿担忧自家这位明君也会闹着修仙问道去。

方若华全不知包卿家的烦恼,“……也就这种场合大家能来人间一趟,天亮就要离开,仙凡有别,隔着重重阻碍,有这般机会,就不免放浪形骸,还请陛下不要介意。”

当然不介意,事实上,皇帝觉得很是有趣。

正笑闹,孟婆款步走来,看了赵祯一眼,含笑行礼,却未曾搭话。

在场的众人,除了小孩子等凡人,仿佛都很忌讳和赵祯深入交流,不说避而远之,却也小心谨慎。

“若华。”孟婆搭上方若华的肩膀,低声道,“今年你是第一年受封土地,又得允准,可常驻人间,大好的机会,多做出些功德,以后升职还便利些。”

“我知道的,孟婆姐姐。”

方若华莞尔,“小妹也想过,打算看看有没有资质不错的年轻人,教其修行,不为别的,先把我师门放出来的三百多妖怪抓回去才是正经。”

赵祯闻言,眼睛都开始放光,一个土地神亲自教人修行,皇帝也要心动的,可惜他没有儿子,只有一女,身子还不好,不知女儿能不能跟着学一学,哪怕学不出什么结果,强身健体也是好的。

***歌燕舞。

到天放光明,赵祯一行人亲眼目睹那些客人们,说说笑笑,便羽化登天而去,消失在半空中,半晌,赵祯双目迷离,摇头失笑:“真像做了一场大梦。”

包拯也笑:“醒来酣畅淋漓。”

方若华彬彬有礼地送皇帝他们走,一直送到大门前,冲展昭笑道:“展护卫,我看你身上有些不妥,如今七月半,鬼门开,每逢此时总有孤魂野鬼误了时辰,不肯回地府,你这几日务必小心。”

这回可不是忽悠,她只是转述1275的话,而且,自家那本百科全书也有提示。

展昭登时通体寒凉,总觉得这几天他会很不想值夜班。

送走客人的方若华,却是无事一身轻,长长吐出口气,连皇帝都忽悠了一遍,看样子忽悠的很成功,从今日开始,立足东京,当无问题。

唔,花费是大了点儿,可既然能报销,自然无所谓。

这些美食佳肴都是名厨做的,价格高昂,对身体也大有好处,再多打包一份回去让姑姑尝尝好了。

第六十二章 十一郎

陈家

陈双宜倚在榻上,看桌上的一碗睡莲,睡莲是十一郎给她拿回来的,米白色的花瓣儿,娇嫩可爱。

看着睡莲,想到十一郎迈着小短腿儿,也不要奶娘抱,一小步,一小步,稳稳当当地走到她身边献宝,她心里就安稳了许多。

正想到十一郎,十一郎就来了,手里拎着食盒,一溜小跑,跑来献宝。

“这是鸡油卷,杀乌骨鸡制的鸡油,阿方说了,常吃能让姐姐的头发又黑有亮,对身体也好……”

粉面玉雕的小人儿,板着一本正经的小脸,脆生脆气的说话,陈双宜爱得不行,忍不住抱在怀里好生揉搓。

姐弟俩说了好一会儿话,陈双宜就放了他出去玩,回头就见阿郑怔怔地看着十一郎的背影,面色忧虑。

“阿郑?”

阿郑早些日子受了些惊吓,身体还没完全康复,陈双宜心疼她,让她歇着,只这也是个闲不住的,一缓过来就到小娘子身边伺候。

“七娘,咱们小郎君这几日是不是和表姑娘走得太近了些?”

她脸上忧虑的神色更浓,隔着窗户看过去。

陈双宜顺着她的视线向外张望,登时笑起来。

方若华坐在蓝馆外的大青石上,十一郎也学她的模样,坐在石头上,两腿悬空,却是坐得笔直笔直的,特别肃穆端正,只是总忍不住拿眼角的余光去瞄方若华,还要努力不让自己的急切表露出来……真是可爱极了。

“我的好七娘,你可别只顾着笑,小郎君最近嘴里老念叨表姑娘,表姑娘长,表姑娘短的,你也不怕……不怕她带坏了咱们十一郎。”

陈双宜又笑,她知道阿郑是什么意思,也知道阿郑是为她好,自从母亲去了,父亲又再娶妻,她对父亲的观感本也不算好,如今相处时更像隔了一层,她与十一郎,才是真的相依为命,阿郑一心为她,自然害怕别人把十一郎笼络过去。

阿郑似是也觉得自己这样,好像在挑拨姑娘和表姑娘的关系,不大妥当,连忙掩饰道,“表姑娘是个小娘子,一门心思爱玩也无妨,咱们小郎君将来可要读书光耀门楣的,和一个小娘子总在一处,哪里妥当?我还听小丫头们说,表姑娘老讲故事给小郎君听,迷得他吃完晚饭就往怡美园跑,功课都不肯好好做了……”

自家小娘子只有十一郎一个亲弟弟,父亲又是个靠不住的,阿郑觉得怎么在意都不过分,终于顾不上规矩体统,小声咕哝,“小娘子,您也到了年纪,马上要说亲,将来嫁了人,怕是娘家只有小郎君能给您撑腰,可不能和咱们十一郎生份,您就管束着他些,别让表姑娘把人拉拢过去,您是亲姐姐,怎么也比一个外八路的表姐亲的多。”

拉过阿郑的手,打断她的忧思,陈双宜轻声一叹,笑起来:“自从十一郎跟华儿妹妹玩在一处,活泼了许多,我尤其喜爱他此时的眼神,明亮有光。”

实在是没想到,华儿居然和十一郎处得很不错,十一郎和她交好,也变得快活多了。

她是疼爱十一郎,可也只会关心他的饮食起居,教他写字,可也做不了其它的,那孩子羞涩腼腆,一天到晚的一句话也不说,对着她这个亲姐姐还好些,却没少被那个当父亲的责骂,说他蠢笨,不堪造就。

十一郎一天比一天更沉默,她却束手无策……如今这样就很好,她喜欢淘气的十一郎。

“你该相信我们十一郎,他最疼我这个姐姐。”陈双宜幽幽道。

隔着大门,隐约传来男孩子细声细气的声响:“我也要学画画,画米老鼠,画唐老鸭,画好多好多,三胖子想要就给他,不用他抢的。”

方若华大笑:“你真可爱。”

“我是男子汉,不能说可爱!”

陈双宜弯了弯嘴角,嗯,确实很可爱。

方若华从大青石上跳下来,远远地望了陈双宜一眼,做了个口型:“我带十一去吃饭。”

陈双宜含笑点头,一脸欣慰。

方若华就这么相当大气地牵走了人家的宝贝弟弟,和姑母说了声,领着他回土地庙,至于他爹,孩子多得很,对这个相当不待见,所以也无所谓。

不是她脸皮厚,是这孩子一眼就能看到她那本百科全书上有字,虽然还看不清楚,但他年纪小,很有发展潜力,为了这么个好苗子,她也只能厚着脸皮拐带女主的弟弟了。

刻意近乎了几日,方若华才发现十一郎有点儿自闭,应该是后天造成的,尚不是特别严重,但若放任不管,很容易出大问题,当年方若华在民国的时候,曾经开了一家孤儿院,遇见过不少因为各种原因患自闭症的孩子,在这方面还算有经验……要是把这孩子养好了,估计能刷高女主的好感度。

唔,这对她吸引力蛮大的。

当然,孩子本身也极讨人喜欢。

土地庙外观很传统,二层这会儿没了那日宴客时的神秘,不过还是专门按照未来的格调装修,除了两间客房,一间书房,一个小花厅,还有一个吧台,一个游戏娱乐室,一个大厨房,两个卫生间。

哪怕在战火纷飞的民国生活了十多年,方若华还是没有改掉自己的宅属性,总想把家弄得舒舒服服,要有那种能让人住到地老天荒的魅力才好。

十一郎也不是第一次来了,自动自发,乖乖巧巧地走进书房,到他专用的小书桌前坐下,一脸期待地看着方若华,方若华笑眯眯:“今天先画画,然后吃东西,再讲故事。”

“阿雾和童童不来了吗?招娣姐姐也不来?”

十一郎没有抗议,画画也很好,他很喜欢,只是转头看了看,小伙伴们没来,不免耷拉下脑袋,有点儿不开心。

“也许一会儿就来了。”

方若华眨了眨眼,想了想,推开窗户,向外张望了张望,没有看到招娣。

招娣是开封书会会长王全德的女使,说是女使,其实是当亲孙女看待的,直接让她叫翁翁。

王老丈经常带着她去勾栏瓦舍说书,虽说有些上不得台面,但贫寒人家的孩子,能有一口饭吃就该知足,哪里有那么多讲究。

第六十三章 这样的锦毛鼠

方若华在开封安家以后,最常去的也是这些娱乐场所,毕竟整日窝在家里看电视,看电影也无趣,这可是繁华的东京,至此一游,若不见识见识汴梁风月,那才是遗憾,于是经常带着几个使役出去。

说起来,大百科全书上的术法,方若华现在还没学会,如今用的都是制式法术,充值使用,其中‘使役’算是最简单的法术,能力不高,却可以用来打扫做饭当跟班,经济又实惠。

未来人可真会玩,连法术都能定制模板贩卖出去,怪不得人们都不大重视自身修行,都要什么有什么了,普通人也能享受修行的成果,谁还在乎自身实力?

方若华一边也享受各种便利,一边还不忘吐槽几句。

没多久,她就发现十一郎特别羡慕,眼巴巴地盯着大门,渴望的不行,干脆就领着他一块儿去。

姑母疼她,又很乐意她和家里的小郎君们亲近,所以也不肯多管,至于那个姑父,自方若华来了之后,竟从未见过,那人也对十一郎毫不关注,自然不会介意。

从此方若华就多了一条小尾巴,十一郎也变得开朗许多,还在外头结交了些小伙伴,其中就有王招娣。

招娣是年纪最大的一个,十六了,比方若华还大两岁,温柔体贴,又会说书,很讨人喜欢。

方若华也极喜欢她,相熟以后,也把她和另外几个小孩儿当班底培养,展示了些许神奇之处,小孩子们还好说,尚怎么明白,却把招娣给吓了一跳,不过招娣也是个极喜欢幻想的姑娘,如今幻想变成现实,到兴奋不已。

现在她盯着的目标只有小猫三两只,且尚不知成效如何,可万里之途也要一步步走,不能着急。

自从上次宴请,还有皇帝和开封府那一大家子给背书,小伙伴们就越发从容起来,很有些骄傲的心态。

不过,法不能轻传,不光要看资质,资质够的,也不可太容易,容易得到的东西,人们多不会珍惜。她和父母商量过,开办幼儿园,也打算要和科举考试一样考一考,通过考核才能入园。

当然,在这之前要先刷威望,刷皇帝的,刷开封府的,刷朝中大员们的,总不会让幼儿园籍籍无名。

方若华神思飞驰片刻,看十一郎面色不愉,就让他靠着窗户画画,登高望远,一眼就能看到整条街,连开封府后衙门前的老黄狗都瞧得一清二楚,守门的小吏们懒懒散散,蹲在墙角阴凉处闲聊。

看着十一郎摊开画纸,认认真真研磨,方若华就准备去做饭,民以食为天,怎么也要吃饭的。

“要吃肉,招娣姐姐喜欢吃肉。”小孩子扯着衣角,鼓着脸哼唧。

“好,吃肉。”

方若华笑应,站起身走到厨房,利索地取出一大块儿小羊排,肉质鲜嫩,煎烤烹炸都合宜,她的手艺就算是比不上那些知名大厨,可比一般的名厨却是不差的,在民国最后那几年,四处游历画画,享受各地的美食,也学着做,手艺算是很好了,至少在眼下这样连炒菜都是秘不示人的秘方的地处,御厨都没办法和她比。

一边做饭,方若华又向外看去,多少有一点儿担心,前两日招娣她翁翁生病,在她这儿求了些药回去,可也只能稍稍延寿,药这种东西,能治病,却不能治命,八十七岁的老人,到了年岁,怕就剩下这一两天。

……

晌午时分,天上飘散着几块儿阴云,凉风袭人,开封府后门前面,两个守门的小吏正当值。

阳光暖和的很,两个人忍不住齐齐打了个瞌睡,半睡半醒间,浓稠的肉香味忽而扑鼻而来,二人登时口水横流,腹中如擂鼓。

吴小九叹了口气:“小乙哥,一会儿弟弟去买几个炊饼,咱们哥俩填填肚子。”

“也好。”

小乙哥木着脸应了声。

张龙从门里探头出来,深深吸了口气,吞了口口水道:“给我也捎带两个……嗯,肉馒头吧,要老张家的,他家的实惠。”

吴小九连忙应了,揉了揉脸,苦笑道:“哎,天天闻这香味,闻得我老觉得饿,可别管吃什么,都是味同嚼蜡,不吃却更难受,哎,这日子没法过了。”

自从换了邻居,开封府内从上到下,每到饭点儿,甚至不到饭点儿,都被折腾得欲哭无泪,那滋味,不真正去试一试,谁也没办法理解。

说起来还是公孙先生最不好受,他作为包府台的左膀右臂,还管着开封府一大家子的开销,往常一切都好,最近却常常被拐弯抹角地催问俸禄,好些小吏本都没俸禄,平日里只拿些柴米就很满足,现在竟对工作环境不大满意了。

哎,徒呼奈何!

说了几句话,小乙哥便转身去买炊饼,张龙替他当值。

展昭立在寿春楼二楼,凭栏远眺,远远听自家兄弟唠叨些琐碎杂事,莞尔一笑。

往日这时候他都忙,不是忙着查案,就是在宫中伴驾,不过前两日陛下和包府台听了某个小土地的话,觉得他不大安全,有可能招来鬼魅,一致决定给他放两日假,躲躲灾难。

偷得浮生半日闲,展昭却也无事可做,只登高望远,看看这太平开封城,听听寻常百姓闲话家常,哪怕是口角是非,也有一种奇特的满足感,即便是这样平淡的幸福,也值得我辈中人,拼死以护。

“救命,救命!”

一街之隔,忽起纷乱,好些老百姓蜂拥围观,展昭转头看过去就一蹙眉,掩面苦笑。

下了楼,来到府衙后门,和自家兄弟们会和。

张龙也垫着脚看过去,一看之下大惊失色:“展大哥,可不得了,陷空岛的小霸王什么时候来的开封?”

展昭叹气:“月余前卢方大哥就给我来信,说是白五爷要离岛收账,或许途经开封,嘱咐我小心些……如今是真来了。”

张龙顿时觉得背脊发冷。

展昭整了整衣冠,下了楼,不紧不慢地走过去。

白玉堂坐在太师椅上,形容懒散,一手持茶杯,一只脚踩在一团头粉面的年轻人身上。

这年轻人一张脸涨红,呼哧呼哧喘着粗气,抬头看见展昭——身上的衣裳,登时大喜,两个肿眼泡里含着泪,嘶声裂肺:“官爷,救命!快帮我抓住这狂徒!”

展昭扫了一眼,装作没看到,冲白玉堂拱了拱手:“五弟,一年多未见,别来无恙?”

白玉堂皮笑肉不笑地哼哼:“反正没死呢。”

地上那人见二人寒暄,脸上涨红,恼羞成怒:“你个官人,难道还要徇私舞弊,包庇这个凶徒不成!还不快救我!”

第六十四章 这样的开封骄民,这样的南侠展昭。

白玉堂脚下骤然用力,地上之人嗷一嗓子,门牙磕在地上,眼泪飙飞。

展昭还是不看他,只笑望着白玉堂:“五弟仔细脚疼。”

白玉堂这才有点儿满意,嗯了声,拿起酒杯来慢慢啜饮,地上的人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一见不好,立时做出可怜巴巴的模样,四处张望:“父老乡亲们,大家快来看,官差仗势欺人了……这还有没天理,开封乃天子脚下,首善之地,我堂堂一个秀才,就这般受人欺辱不成!”

他哭得越发可怜,形象颇让人同情,心中很有些得意,官差又怎样,他也不是没见过!

默默等了半晌,哭啊哭,哭叫得嗓子都哑了,居然还没有老百姓站出来打抱不平!

四下扫一眼,总觉得周围人脸色奇怪,到像是在看热闹,这人心里奇怪,不是都说东京骄民们与外地人不同,并不怎么惧怕官府势力的,毕竟是天子脚下,当官的尤其要顾忌民间声望。

“噗嗤。”

有人忍不住失笑。

其他人终于憋不住,还嘻嘻哈哈地笑起来,冲着他指指点点,没有半个人义愤填膺,同仇敌忾。

“这人也不知犯了什么事?”

“调戏良家妇女了?还是偷了人家的东西?”

“我看他一脸贼像,没准儿就是个小贼!”

年轻人登时气得眼斜鼻子歪!

旁边卖栗子的老丈笑道:“你也别不服气,你要没犯事儿,五爷怎么有时间搭理你?”

正抱着孩子玩耍的老婆婆也道:“你身上有什么案子早点儿招了吧,我们展护卫休假呢,哪里有空儿和你纠缠!”

年轻人:……这开封的人都有病!

晾了他一会儿,眼看白玉堂的气小了些,展昭才笑道:“这人犯了事,不如让张龙带走处置了,些许小事都要劳动我们锦毛鼠,岂不委屈了五弟?”

“哈哈哈哈!”

“没想到一开直播就看到大戏!”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展昭!”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御猫!”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南侠!”

“话说,谁看见那倒霉催的小子怎么惹到白老鼠了?”

“谁知道!”冷漠脸!

“谁知道!”冷漠脸!

“展昭也不知道,不过我五弟揍你,肯定是你犯了事嘛,哈哈哈哈哈!”

“编剧剧本错了好不好,展昭怎么可能是这样的展昭!”

“怎么不可能,我觉得编剧很好,展昭那么聪明,明知道白老鼠傲娇,难道还学不会顺毛摸?”

“顺毛摸+1”

“顺毛摸+1”

屏幕上刷刷刷地刷新字幕,方若华也看得轻笑起来,随即又有些惆怅,从二楼探头出去,冲着一直站在道边,苍白瘦弱的女孩子招招手:“招娣!”

那女孩儿轻轻抬头,看了方若华一眼,她穿着孝服,瘦弱无骨,咬了咬嘴唇,竟然猛地冲过去,冲着白玉堂脚下之人就是一通狂踹。

她姿势太生猛,竟连白玉堂都被唬了一跳,不自觉滑动椅子,退开两尺。

年轻人被一通暴打,疼得呜呼哀哉,一抬头见打自己是招娣,却是陡然怒起,怒向胆边生,身下用力,蹭一下蹿起,朝着招娣就是一巴掌打去:“你个死妮子,胆肥了,居然还敢打我,今天我不弄死你,我就不姓王!”

他是个男人,怎么也比招娣力大,招娣也不硬抗,见他巴掌打来,低头矮腰转身就跑,一溜烟钻进后头的土地庙去。

这男人紧追不舍,跟着追过去,横冲直撞地使劲摔门,震落了门上灯笼,火苗蹿起老高,烧着了一丛草,燎到了门上贴的门神。

白玉堂怒笑,起身就要过去,却被展昭一把拦住转头见展昭脸色古怪,皱了皱眉。

展昭吐出口气,捂额长叹,别人可能没有注意,他却看到神荼神色狰狞,正皱着眉头很不满意地拍打衣服上的火苗。

有好戏看了!

他仅代表自己,对这倒霉孩子表示深切同情。

“五弟,稍等一等。”

展昭振了振衣袖,恭恭敬敬地冲着土地庙的大门行礼,低声道,“展昭前来拜访,不知方便不方便?”

白玉堂:“……”

神荼笑了笑,朝后面看了一眼,就做了个请进的手势,展昭这才一笑,转头对白玉堂道:“主人有请,我们进去。”

白玉堂:“……”展昭莫不是疯了!

他忽然有点儿犹豫,要不就先顺着展雄飞些,莫要刺激他,万一真刺激出毛病,岂不还要浪费银钱去医治,不划算!

迟疑间便举步随他进去。

土地庙普普通通,只是台上泥胎塑像模样和寻常不同,竟是一少女,容貌不算多昳丽,却是一派慈悲,且宽袍长袖,仙风道骨,看得人几乎入迷。

白玉堂特别喜欢,甚至有一种题诗的欲望,只是有脏东西聒噪,让人不耐。

“人呢,死丫头,王招娣,你给我出来,别以为你躲起来我就拿你没办法,你能躲,你那瘸子妹妹能躲吗?再躲,我就烧了这间破庙!”

油头粉面的年轻男人仿佛看不见展昭和白玉堂似的,怒气勃发,面孔狰狞。

正吵闹,忽有一浅碧色罗裙的少女从侧门而入,手里携着王招娣。

白玉堂眯着眼睛看过去,总觉得这少女有些眼熟,又转头看看那泥塑的土地神像,可不正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登时瞠目。

土地神像虽是泥塑,但做工极好,显然是大师的手艺,活灵活现,栩栩如生,那种神仙韵味尤其浓厚,偏偏这少女立于人前,形容神态竟也不遑多让,甚至还多出三分生气。

年轻男人可顾不到这些,一见王招娣,就恨不得扑过去撕扯,但此时他到恢复了一点儿理智,瞥见展昭那身官服,终究是不敢过于放肆,尤其是现下四处无人,不觉瑟缩了下,眼睛一转,脸色一变,露出几分哀痛:“官爷,您可要为我做主,就是这个女人拿走了我爹的珍藏的宝贝,那可是我爹的东西,凭什么让她拿走!”

王招娣面无表情,一言不发。

方若华笑了笑,神色温柔:“你先别着急,据我所知,你不是开封人,你义父生病的时候你到是来了,却被王老丈赶出门,根本不肯见你,你又怎么知道招娣拿走了你义父的宝贝?”

“这,这……我听别人说的!”

第六十五章 天上掉馅饼

年轻人先是略有几分心虚,随即又理直气壮地抬起头,“邻居们都说,爹藏了一辈子,从不让别人碰一下的那口小箱子,让她搬走了,那可是我爹一辈子的积蓄。”

王招娣还是不说话。

这人登时越发底气十足,指着王招娣怒道:“而且她自己都承认,是她拿走的东西!官爷,您可得为我做主,这女人只是我爹买回去伺候人的小丫头,他老人家心善,才让她叫一声翁翁,爹的家产都该是我的,凭什么给她!”

“箱子啊!”

方若华若有所思,不疾不徐地道,“哦,这个我到是知道,她确实拿了王老丈的箱子,放在我这儿了。”

年轻人登时大喜,眉毛一横,拍了拍大腿,冲展昭一瞪眼:“官爷,您听听,您听听。”

展昭抿着嘴唇笑了笑,一脸纯良无辜,就是不说话。

方若华笑眯眯的,神色明朗,轻声道:“可我怎么听说,王老丈的螟蛉义子眠花醉柳,嗜赌成性,动辄惹王老丈生气,他老人家那一身病,都是被气的,早在一年多以前,就把这不肖子给逐出了家门?”

“谣言,都是谣言!有人看不得我好,胡说八道!”年轻人登时火冒三丈,眼珠子通红。

不等他生气,方若华就朗笑一声:“别急,我也觉得不可能,王老丈那么好的人,怎么会有个和病重的父亲动手的蠢儿子?”

年轻人被噎住,眯着眼,脸色不善。

方若华却是笑容满面,温柔得很:“看看我,客人来了半天,居然忘了招待。”说着拍拍手,侧门就走出来两个容色艳丽的姑娘,手中一托盘,有酒有菜,笑意盈盈地凑过来给年轻人摆上。

两个姑娘长得细眉凤眼,樱红小嘴,身段极好,该丰腴处丰腴,该纤细处纤细,妩媚动人,尤其是一笑,满室生辉,瞬间就把年轻人给迷得魂飞魄散,晕乎乎傻笑着就着美人的手喝酒,哪里还记得刚才在生气,别说生气,就是已经气死了怕都要活过来。

白玉堂:“……”他脸色古怪,身体不自觉僵硬,嘴唇抿起,握紧手中的长剑。

展昭的脸色也不大好,可到底沉得住气,悄悄往他手里塞了个酒杯,不知从哪拿来的酒,倒了一杯给他喝,酒色纯净,味道香浓。

白玉堂:“……”

虽然没喝美酒,居然也难得耐下性子,没多说话。

方若华柔声对年轻人道:“你先喝着,我让人把箱子拿出来,可好?”

“好,好。”

色授魂销,哪里还顾得了其他!

方若华点点头,不多时,后面又来两个青衣小厮,一人搬着一口小箱子。

左边那人的箱子古旧,斑驳破烂,右边那人用的是上好的红木箱,雕文精致,还镶嵌有宝石,光是宝石就不知值多少钱!

年轻人的目光都直了,死死盯着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宝石,口水横流,满目贪婪。

方若华的声音更温柔:“哎哟,我这记性实在不好,都忘了招娣拿来的是哪口箱子了。”一边说,她一边分别打开箱子,旧箱中是一箱子书籍,还有手稿,宝石箱子里装了整整一箱金条,银锭,各色珠宝。

“到底是哪一个,招娣,你可还记得?”

不等王招娣说话,年轻人就扑过去抱住宝石箱子,口水都滴下来,“是这个,是这个,我认得的。”

招娣怔住,目露薄愁,若华轻轻拉住她的手,又去看那年轻人,莞尔一笑道:“可看清楚了,没错?”

“没错,没错,肯定没错!”瞧他抱着箱子的模样,到像比对待亲爹妈还亲得多。

方若华一本正经地点点头:“那就好,这边有官爷给作证,你可别挑错了,回头再回来找我们要。”

“不会,绝对不会。”

听了他的保证,方若华似乎很满意,笑道:“那你就早点儿把东西带回去,一会儿天色黑了,路上不安全。”这话说得别有深意,可惜,年轻人魂都不在,哪里又听得懂。

他只知道连连点头,眼角的余光还时不时瞥向那一对花枝招展的美女,恋恋不舍,垂涎欲滴。

招娣气得嘴唇发青。

方若华也知趣,笑道:“阿淑和阿瑶都是可怜孩子,若你喜欢,不如也一同带回去吧!想必你会让她们两个很满意?”

哪有不好的道理,年轻人满脸意外的惊喜,两个美人也满面柔笑,一左一右,扶着他,齐齐向外面走去,年轻人怀里抱着箱子,却还顾得上调、戏美人:“香,真香,全是香美人!”

三个‘人’前脚踏出门,展昭才轻轻吐出口气,刚才一直秉着呼吸,胸腔憋闷,只见两个美女同时回头,咧嘴而笑,嘴唇几乎咧到耳朵后面,露出一口雪白尖利的牙齿。

展昭猛地闭上嘴,抹了把额头的虚汗:“……那是什么?”那根本就是纸人,纸做的美人!

可纸人又怎会走路,怎会嬉笑?

白玉堂也一脸木然。

不光人是纸人,他拿走的那一箱子珠宝,全都是纸做的,纸箱装着烧给死人用的金条银锭。

有一种置身于纸扎店的诡异感,看那人抱着箱子使劲舔的模样,还挺……恶心人。

方若华莞尔:“是他自己要带走的,又不是别人逼迫,怪得谁来?”

自然谁也不能怪。

“哎呀,我本一直觉得,话本里总有些蠢人,会觉得天上掉的都是馅饼,觉得自己人见人爱,有美人会自荐枕席,有人会心甘情愿地奉送金银珠宝,这很是不合常理,现在看来,艺术源于生活,现实中的蠢人也不少。”

展昭和白玉堂都无话可说。

方若华眉眼含笑:“那两个美人可不一般,是盛唐时的名、妓,到了地府怨气不消,最恨风流读书人,中元节的时候逃跑,孟婆姐姐和她们有点儿渊源,让我顺手把她们给送回去,可怨气不消,以后还得闹出事端,倒不如稍稍放纵,也让蠢人都长长见识!”

一句话,阴森森的寒气陡然而生,令人不寒而栗。

第六十六章 酒后

白玉堂:“……”

方若华莞尔:“别担心,人怕鬼,鬼也怕人,再说,人人家门有门神,神荼和郁垒寻常都不爱翘班,只要不是运气特别糟糕,不会有事的,在我这儿,就更不会出事。”

白玉堂咳嗽了声。

展昭苦笑摇头,那得罪了门神的,岂不麻烦的很?

他叹口气就罢了,更惊悚的场面他也不是没见识过,这算什么,他知道方姑娘懂分寸,便不在理会,只揉了揉额头道:“还请土地帮展某再看看,身上阴气还重不重?”

方若华扫了他一眼,煞有介事地道:“还是重,眉心带煞,这几天千万别去坟地,宗祠,唔,皇宫也少去。”

展昭登时皱眉:“难道就不能给化解化解?”

“不划算,也不算大事,展护卫身在官门,又是满腔正气,邪佞不亲,即便染了些许阴气,鬼门开的这些日子谨慎些便是,专门去化解,反而要结因果的,麻烦。”

好吧,听专业人士的话。

方若华一笑,抬头看到十一郎在二楼探头探脑,冲着招娣挤眼睛,便一只手牵了招娣,由着她怀抱木箱,领着众人登楼。

白玉堂僵着一张俊脸,故作轻松,神色却有些慌,展昭知他性子傲,此时便是满腔疑虑,也不乐意让人觉察,干脆只做未知,到客厅里坐下。

方若华招呼人上了饭食和美酒,这才转头看着招娣,笑着安抚她:“别怕!”

招娣在那年轻人面前,一丝眼泪也不落,这会儿眼睛一红,泪水滚滚。

“我是翁翁买回家的丫头,翁翁教我识字,教我说书,就是我的亲翁翁,亲爹娘,也没有对我这么好过,我明知道自己没资格,可还是不想把翁翁的书稿留给王二狗,王二狗他就是个畜生,他不是人!”

“招娣姐姐不哭。”

十一郎懵懵懂懂,却知道拿了手帕给招娣擦眼泪,招娣的脸颊上飞起一丝晕红,忍住抽泣,摸了摸十一郎的小脑袋瓜,心绪也稍稍平缓了些,才抬头看若华,一矮腰跪了下去,“多谢土地神!”

方若华捂住额头,一手把她拉起:“你叫我声方妹妹,要不叫我声华儿都好。”

土地神什么的,私底下被人叫,真心耻度爆表!

招娣一笑,却是不肯如此失礼,也只肯呼一声真人。

几人徐徐说话,不紧不缓,虽是夏日,屋内却是凉风袭人,窗明几净更显清爽,白玉堂的脸色也渐渐恢复红润有光,心中唯独残余几分惊异。

招娣也过来拜谢:“多谢白义士仗义援手。”

白玉堂‘唔’了声。

展昭失笑道:“姑娘不必客气,我辈侠义中人,自不会见人受辱不管不救。”

白玉堂看他一眼,这会儿到没故意作对,也应了声:“不必客气。”

客套几句,桌上的美食美酒滋味都浓,展昭一连下了几筷子,吃得心满意足,白玉堂也是个相当好口腹之欲的,更是不知道矜持二字怎么写,一共八道菜,六盘点心,全部吃得一点儿不剩。

还喝了小半瓶的飞天茅台。

白玉堂脸上浮现出一抹晕红,目光迷离,展昭也有些醉意,实在是酒水喝起来极香,极美,劲道却足得厉害,也就他们内力深厚,还能勉强支撑。

“呼,好烈的酒,好香醇的酒,清澈透明,玉液琼浆,可惜,寻常人怕喝不了。”

展昭吐出口气,苦笑,“失态了。”

方若华笑道:“下次给你们尝尝猴儿酒。”说着,拿了解酒汤过来,一人喝一碗,极为管用,此时的酒水都十分淡,她没敢尝试,着实太浑浊,看着便不好,不过闻起来没什么酒味,想必度数很低,很难醉人。

展昭登时想起那日在岛上的精力,仙人骗了人家的酒去,不知方姑娘这儿的猴儿酒,是不是她师父拿来‘祭’她的那些?若真是,可着实值得一尝。

招娣也浅饮了一杯,酒气上头,话就不免多了些:“翁翁是好心肠的人,五年前我才十一岁,又瘦又小,什么都不能干,爹娘要的钱又多,翁翁还是买了我,没舍得让我入贱籍。”

她不怨她爹娘,他们那地处,女孩子被卖了还是好的,更何况虽然也有人出的价更高些,爹娘还是把她卖给了翁翁,不就是看翁翁面善,是个好人。可好人没好报,老人家竟没个亲儿子,连族里都没什么人,过继都不成,认下个义子,想着后继有人,却又不是个东西!

“他老人家也是秀才,后来家贫,写话本为生,一写就是这些年,丝毫不以为耻,还十分喜欢,每写一篇,他都是用了极多心思,义子王二狗不乐意写,翁翁也不生气,他知道写话本比不上正经读书出息,便出钱供他去书院,还想着若他都考上了秀才,自己再攒点儿银钱,也就不再写了,省得让人笑话儿子。”

“偏偏王二狗不知好歹,学了一身坏毛病,翁翁很是心痛,身体也越发不好,可即便如此,翁翁还是盼着他能浪子回头,甚至跟我说,家里那一套小宅院,地契让我攥着,若他还能上进,就赁出去拿钱继续供他读……”

招娣心里难受的厉害,“如今到好,翁翁马上要下葬,我就只盼着他别太糊涂,认认真真给翁翁摔盆,好好把翁翁的葬礼办了。”

方若华一扬眉,眨眼笑道:“放心,王二狗肯定会是个最好的孝子贤孙。”

招娣一愣。

王全德在开封,其实是个颇有名气的人物,别看只在勾栏瓦舍这等地处厮混,结交的三教九流都有,上不得台面,可他习惯与人为善,当年得他资助的同窗,好几个都当了官,即便不是大官,也是官员。

又是秀才出身,别看后世里动不动有穷酸秀才这类说法,可实际上,在北宋能考上秀才很难很难。

再者,那些个衙内们,学子们,哪个能不流连勾栏?哪个能不听说书,不赏歌舞?只要听,就免不得知道王全德的名字。

他老人家下葬当日,许多人来送,一片唏嘘声,招娣披麻戴孝,抱着翁翁的书箱,跪在棺木前。

第六十七章 拜谢主人

王二狗也来了。

他表现得很不像他,身披麻衣,形如槁木,脸色苍白,仿佛心如死灰,浑身颤抖,哀哀啼哭,哭得几乎要昏死过去,手里紧紧抱着盆,除了一脸的惊惧,再无任何不妥帖。

周围人看了都叹,都说王老丈命不好,养了个白眼狼,大不孝,现在人都去了,看着这个儿子到还知道些廉耻,许能挽救挽救。

招娣忽然有些酸楚,为了翁翁,她再明白不过,这人哭得再伤痛,也不是真心,不过,只要翁翁丧事办得风光,好好下葬,她也就安心。

回头看了方若华一眼,招娣心中踏实,如今连土地神都见到,想必真有阴曹地府,翁翁一世好人,来世必能投个好胎,可惜土地神说,阴阳两隔,相见不祥,易让阴间人不安宁,错过投胎的机会,否则她真想再见一见翁翁。

该起棺了,王二狗用力一摔盆,盆落地,骨碌碌滚到招娣的脚下,丝毫不裂。

众人一愣,却只当没看见,摔盆不裂,绝对不能再来第二次,王二狗瞬间颤抖了一下,浑身瘫软,嘴里也不知念叨什么,好似站都站不起身。

这会儿也顾不上他,负责抬棺的四个后生,齐齐皱眉,双目赤红,浑身冒汗,肌肉紧绷,用尽了力气,棺木却是纹丝不动。

众人都惊。

招娣也愣住,咬住嘴唇。

一连三次起棺,棺木依旧不动,四个抬棺的后生都已经用老了力气,此时吓得两股战战,明明是艳阳天,天朗气清,愣是让人觉得阴风阵阵。

王全德昔年老友老泪纵横,扶棺而泣,长叹一声:“老友,老友,你可是还有心事未了!”

咯嘣一声,棺材盖竟然无风自动,落了地,这下所有人都吓住,好些人撒腿就跑,只剩下几个关系亲近的勉强还站得稳,王全德躺在棺材里,不知为何竟然睁着眼。

方若华也吓了一跳,猛地攥紧手里的大百科全书,颇不敢置信地挑了挑眉,居然出了身冷汗,这世上竟真有神神怪怪的事情发生?

但仔细一想,又似乎不必很惊奇。

她和爸妈都穿越小时空了,未来修行者一大堆,妖魔鬼怪还当起了宠物,又还有什么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

就是在她所在的现代,难道她没见过,她信奉科学,就能保证世间无神怪之事?就能保证那些稀奇古怪的传说都是假的?就敢保证人死之后,不能留一点儿灵智未灭?

招娣心中大痛,走过去摸了摸翁翁冰凉的脸,并无半丝惧不怕,轻轻把他的眼睛合上。

但只合了片时,众人尚未放松,竟又开了,招娣终于忍不住大哭:“翁翁,您看看,王二狗这不老老实实来给您披麻戴孝,他会改好的,您放心!”

王二狗脸色青白,想起这几日的遭遇,吓得三魂七魄散了一多半,连滚带爬爬到棺材前面,扑通一声跪下,重重磕了七八个头:“爹啊,都是儿糊涂,儿就是个蠢货!”

啪给了自己一嘴巴,打得吐出一口血,嚎啕大哭,“儿有罪,儿不是人,竟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和爹爹动手,儿就是个畜生,儿再也不敢了……”

王老丈依旧睁大了眼。

“也不敢欺负招娣。”

他肉痛的很,一咬牙,还是道,“房子儿也不要,全给招娣做嫁妆,儿再也不敢打纳招娣为妾的主意,爹爹尽管安心。”

众人:“……”

没想到这孩子如今变成了这副德性!

大家都是王家熟人,大部分唏嘘感叹。

“当年我就说,王老兄还是过继个知根知底的孩子好些,要不然年纪小点儿的,也容易教,王二狗当时七八岁了,在街市上厮混,一身的坏毛病,油嘴滑舌,竟哄得王老兄收了他当义子,对他掏心掏肺的,哎,现在看来,真是好心都让狗给吃了!”

历朝历代,孝字为先,像王二狗这样敢对父亲动手的,真是连恶人里头也没几个。

“还秀才呢,我看这功名别想要了。”

“哎,可怜王老兄死不瞑目!”

王二狗瑟瑟发抖,赌咒发誓,什么话都说尽了,棺木就是起不动,若不是已经插手,撤手实在不吉,恐怕负责抬棺的后生都要退避三舍。

招娣匍匐于地,失声痛哭:“翁翁,您到底有何心愿未了,告诉招娣,招娣一定帮您办到!”

哭着,她忍不住抬头看方若华,一脸祈求。

方若华也苦笑,这真不关她的事!

她也连忙和1257联系,沟通了半天,才稍稍有底,说起来,这也是圣德门那些走失妖宠搞出来的是非。

“招娣,把你的书箱给我。”

招娣一愣,迟疑片刻,还是把紧紧搂在怀里的书箱递给了方若华。

若华一伸手,手上就出现一金册,摇身一变,衣服便化作青蓝色的长袍,头上戴一银色小冠,虽然素雅,却是仙风道骨。

周边王家亲朋都大吃一惊。

慢步走过去,在棺木四周点了香烛,方若华又打开书箱,把所有的书稿取出,在棺木旁边一字排开,刚一排好,书页无风自动,居然轻轻翻开。

众人屏气凝神,忽然有一少年惊呼:“呀,什么人!”

大家伙这才发现,棺木旁竟围着好些人,有青衣书生,有美貌少妇,有的高冠蛾带,有的粗布麻衣,还有两只长尾巴的灵狐趴在棺上,眼睛灵动得仿佛在说话,这些人大家都不认识,却似乎和王老兄很是熟悉一般,围拢着他,言笑不羁。

方若华走过去,打开一册尚未翻开的书,拿出书箱里的一支笔,点了点书面。

瞬间,只见一个削肩细腰的少女凭空出现,浮在半空,但一张脸……没有五官,根本就没有脸。

少女到不会让人害怕,可是大白天骤然见到无脸的女子,就让人免不了心惊胆寒。

众人登时惊呆,有脚软的萎靡倒地,胆大的也瑟瑟发抖。

方若华心里也抖,面上却不怕,拿了笔,随手在空中勾勒,说来也怪,明明没有画纸,可用空气做画布,居然也能行,三两下就画出了弯弯的眼眉,圆润的眼,朱红色的嘴唇,还有两个小酒窝儿,生动又可人。

少女微微一笑,脸色红润,柳绿的罗裙轻轻摆动,莲步轻移,走到棺材旁边,转了一圈儿,竟樱唇轻启:“多谢主人写出了奴,让奴能降临于世。”

其他围着王老丈的那些人和兽,也齐齐退开一步,肩并肩手携手,拜倒,轻声道:“多谢主人!”

第六十八章 千金不卖

周围刹那间鸦雀无声。

回过神的王家亲朋们简直惊呆——难道王老丈写的话本活了,不对,应该是话本里的主角们都活了!

方若华笑道:“你们家招娣很有天赋,她会把你没写完的书继续续写下去,让红杏儿能顺利出世。”

红杏儿就是最后一本未写完的话本里,命途多舛,却大团圆结局的女主人公。

王老丈眼角仿佛渗出几滴泪水,但也只有一瞬间,再一看,他躺在棺木中,双目闭合,脸上略带笑容,很是温柔宁静。

他周围的那些人也消失在阳光中。

方若华挥挥手,示意继续。

棺木合好,起棺!

这次十分简单,棺木轻轻松松就被抬了起来。

一场葬礼,开始的惊天动地,结束的平平静静。

王老丈八十七,是喜丧,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大吃大喝,并无多少悲伤,招娣也从悲痛中挣脱出来,乖巧地坐在方若华身边,方若华笑道:“你翁翁写作时是真用了心思,耗费了心神,他笔下的文字有灵,又因为他年纪大了,一只脚踏阴阳界,到在临去之前,居然看到了自己文中的角色,实是难得的奇遇,可也正因为看得到,就不免挂怀,没写完的话本让他不安,去了不安,自能安稳转生,你就不要担心了。”

方若华和展昭坐在角落里喝酒。

那些来参加王老丈葬礼的客人们,蠢蠢欲动,似乎很想和方若华拉拉关系,可最终还是心有顾忌,到底没敢上前打扰,他们两个也就乐得自在。

王二狗失魂落魄地跪在一边,无人搭理,展昭准备回头儿就回禀府台,革去他的功名,秀才不光要有才,德行不够,自然也不行。

招娣正忙,今日能来的宾朋,大部分本来就喜欢王老丈的作品,要不然也不会结交,经历了刚才那一出,简直像在做梦,个个都恨不得把他老人家的作品抱回家珍藏供起来,毫不吝惜地出高价收购。

一册亲笔书稿,价值百金,都能在开封比较好的地段上换一小套宅子。开封房价只升不降,这些年好些正经的官员都不怎么买得起。

王二狗听着那些人的报价,看着那破破烂烂的书箱,跪在地上,陡然失声痛哭,哭得撕心裂肺,一脸扭曲,早知道,他为什么要选那些可怕的东西,要是选择了义父的书稿,他后半辈子都不缺钱使,肉痛的他捂住胸口直哎哟!

果然是狗改不了吃屎,这么一会儿工夫就忘记恐惧,垂涎起书稿来。

招娣可顾不得他,也是哭笑不得,心中痛苦到少了些,当然,让她卖翁翁的书稿,那不可能,这都是翁翁的心血,她还想再磨练磨练,就替翁翁把未完成的文章继续写下去。

方若华也不得不佩服古人心大,书中文字成精,主角化人,这等事也能接受良好,还心向往之。

“这是什么?”

展昭正准备起身离开,转头就见方若华举着手,正对着阳光看什么东西,白得透明的手指上竟缠着一只小兽,只有拇指大小,模样又点儿类似狐狸,身体却要圆得多,小腿很短,通体雪白,像一只毛茸茸的小球儿。

“它是字灵,一种妖怪。”

展昭按住额头,转身就走,“先走了,开封府还有公务。”妖怪什么的,坚决不听不看,他跟随包府台老老实实办案就好,那些妖魔鬼怪,魑魅魍魉,还是交给新任土地神去理会吧。

方若华也不介意,轻笑了声,从衣服袖子里摸出一个只有巴掌大的小屋子,屋子用玉石雕刻而成,触手温润,十分精美,小圆球伸了个懒腰,就蹭一下钻进去,舒舒服服地打起小呼噜来。

1275失笑摇头:“还真有这小东西,哎,圣德门不愧是联邦名门,连政府明令禁止的‘字灵’都随便养,也不怕弟子玩物丧志,还一不小心打碎养宠瓶让它给跑了!唔,我什么时候也有这等威风自在,那该多好!”

方若华一点儿也不觉得它危险,只觉得可爱得很,哪个喜爱文字的人能不爱它?

这种字灵妖怪,是未来修行者纯粹为了娱乐培养的一种小妖。

它们寄托在正处于创作中的书本上,作家用自己的心血,灵感,各种贯注于笔端的感情来培养它,她也会让作家的作品充满生命力,拥有字灵的书,会渐渐变成活的,主角,配角,文字中的一切都是活的。

若是作家写得好,读者读这么一本活书,甚至就如读一个生命,真正代入进去,或喜或悲,不能自拔,读书犹如阅读一整个世界,那种刺激感,绝对让人欲罢不能,简直比吸毒还要过瘾。

按说纵然如此,也只是娱乐而已,在修行界,不该引来过多重视,一开始也确实没人在意,只当是个玩物,只是后来发生了好几十起案件,养了字灵的书籍因为各种原因夭折,没能写完,书的读者因此而成批量的自杀,无数人罹患忧郁症,就是精神坚韧的大能,也抑郁许久许久,不能释怀。

好多人吓坏了,于是才下了禁令,再不允许私人养这种小妖。

1275叹气:“其实养了字灵的书,绝大部分都不可能不写完,作家都是要耗费很多心血,才能把它养活,哪里舍得让心爱的孩子夭折?扼杀掉那些已经有生命的角色们?不是万不得已,大家都舍不得。”

可不是舍不得。

方若华想到王老丈,字灵在这个小时空,必然是被王老丈的文字吸引,依附在他的笔端,被他的心血滋养,慢慢成长,令老丈书中的角色活了。

字灵只是本能行事,却让王老丈死去了也放不下他的那些书稿。

如此一想,这还真是一种很危险的小妖,可但凡是爱写作的人,哪个能抵挡得住它的魅力?谁不想辛辛苦苦创作出来,心爱的文章变成活的?

想想吧,我们笔下的主角,拥有自己的生命,多么的神奇?

小心翼翼把‘字灵’塞回新买的一个养宠瓶,打算妖宠们捉完了都给圣德门送回去。

第六十九章 嫉妒

不是方若华不喜欢,对这类小妖不感兴趣,只是她还算有理智,某些妖怪在未来修行者眼中只是小宠物,可对别的小时空,尤其是对地球来说,却是再危险不过的东西,若非在这里执行任务有人善后,她连看,恐怕都不敢多看这类东西一眼,人贵有自知之明,她没那个本事,就不会随便去做危险的事。

几乎一夕之间,开封四处多了一传闻。

开封府的包青天,清正廉洁,乃是文曲星君下凡,日能审阳夜能审阴,这一段是老生常谈,现在又多了下一段——上天还指派了土地神相助他辅佐陛下,至于为什么是土地神,谁知道!

相传连陛下都接到神仙托梦,知道了此事,特意在开封府附近建了个土地庙,供奉神仙,土地神以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子模样的化身,跟在包府台身边,有两腔热血加慈悲心肠,具有大神通,能为包青天斩妖除魔。

各种各样的传闻五花八门,大体上到都是差不多的意思,前阵子还有朝臣拿这个打趣包拯,本来只是玩笑话,没想到,这位包青天的神色颇为古怪,一时竟不曾反驳,所以这传闻到越发半真半假起来。

能有一个半真,就足够开东京的老少们相信七八成,毕竟连包拯洗过澡的水能使人耳聪目明这等话都有人信,还真去偷来给自己即将考科举的孩子们喝!

还没想到怎么提高知名度的方若华:“……”

她今天算是弄明白,众人都说的北宋言论自由,这究竟是自由到哪个地步了,东京骄民们连说说皇帝老儿和宫中娘娘们的荤段子都不怕,更别说旁的!

只是包青天的威望竟这么高,好像连土地神都要为其奔走一般,老百姓们对这位包公可真够好,也就是碰上自己这样的假土地,还有赵祯那样的仁君,并不多在意罢了,换个皇帝,非得气死不可!

……

夜幕降临

李志扛着一袋子米糠回到家,眼角的余光扫到隔壁关紧的大门,脸上露出古怪的神色。

他看不起王二狗,虽然王二狗是个秀才,他只是个街上混饭吃的混混,可至少他心里有他爹,有他娘,知道好歹,没吃爹的肉,喝娘的血。

隔壁又传来奇奇怪怪的动静。

“也不知道那小子又干什么坏事,这两日访客到多。”

这几天,每天晚上隔壁都不消停,弄得他半夜老睡不好觉,连犹豫也不犹豫,李志贴着卧室的墙坐好,在墙上抠了抠,抠出一团草团,露出一个洞,一只眼睛对上去,几乎能看到隔壁整个屋子。

租来的房,一间房隔成两间,墙壁单薄,哪边有什么动静清清楚楚的。

那边只点了一盏油灯,有些昏暗,王二狗呆呆地跪坐在地上,一左一右,两个美娇娥相伴……

两个!

李志哼了声,嫉妒得眼都红了,这美人简直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一般,那日远远看过的青楼头牌师师姑娘,估计也没有这般姿容。

美人似乎瞥了他一眼,妩媚迷人的眼波勾得他骨头都酥了,脚下一软,整个人贴到墙上去!

哎,老天不公,像王二狗这种混蛋,竟也能靠着秀才功名,坑蒙拐骗来俩美人。

或许是因为美人的缘故,今日李志精神头足得很,愣是撑着精神不去睡觉,一看就是一宿。

说来也怪,这王二狗仿佛新近做起纸扎的生意来,还挺虔诚,时不时有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登门买他做的纸扎,每人拿走的数量都不算多,多数也就一两个黄纸折成的金元宝,或一根金条什么的,生意瞧着不怎么样,却是源源不断,到是个不错的买卖。

李志想,他背井离乡,离开爹娘到开封混日子,要一直这般下去,如何有颜面回去见爹娘,若是这种‘死人’买卖好做,他不如也试一试?

正胡思乱想,隔壁忽然传来一声惨烈的痛呼,哭声迭起,李志吓得身上一哆嗦,再看过去就见一个身体粗壮的汉子,脚下踩着王二狗怒骂:“明明是三个金元宝,怎么只有一个了?你敢糊弄老子!”

“不敢,不敢,我马上帮您去买,去买!”

“买个屁,知道这有多珍贵,土地庙里供奉过的,你能买得着?老子托了多少人,用出去多少人情,才求了土地送我这么点儿金子,你还给贪墨了去!”

说着,就一顿拳打脚踢,打得王二狗呜呼哀哉,满地打滚,李志吓得缩头,咋舌不已,好家伙,东京人可真厉害,为了俩纸糊的金元宝就把人打成这模样!

王二狗平日里是个混不吝,今天到老实,只趴在地上喊疼,抱着脑袋,一个劲儿说软话,连还手都不敢,还不敢叫太大声的样子,硬生生憋着。

那两个美人也不管,坐在一边嗑瓜子,一边嗑一边笑:“下手知道点儿轻重,这人方妹妹要活的!”

李志摇了摇头,不知多久,痛呼声渐渐停下,他再看过去,壮汉已经走了,只是不知为何,竟没听到开门关门的声响,说起来,隔壁的客人们到个顶个的脚步轻盈。

王二狗像瘫烂泥一样趴在地上哭。

李志觉得在那一盏灯下,这人竟骨瘦如柴,衣服空荡荡的,脸色灰白,到像生了一场大病。

也是,整日携二美胡闹,不被掏干了才怪!

这时,左右两个娇娥齐齐打了个饱嗝,伸了伸懒腰,伸出舌头来舔了舔嘴唇,笑道:“好没滋味。”

王二狗浑身颤抖,一声不敢吭。

咚咚咚。

忽然有人敲门。

王二狗似乎惊呆,僵坐在地上,半晌不动。

李志也有点儿奇怪,说起来这些日子王二狗客人多,可却从没注意到有敲门声。

还没回过味儿,就见那两个美人齐齐长叹,不甘不愿地站起身开门,门外进来一少女,打着蓝色的油纸伞,看不清楚容貌,只知道身形细弱,看身量年纪应该很小,最多十四五岁。

两个大美人冲着少女盈盈一拜,少女笑道:“看样子过得很是滋润。”

美人嬉笑一团,挽着手立在少女身后,面颊羞红,挤眉弄眼。

少女再不看她们,弯腰去看王二狗:“小哥,美人好不好?”

王二狗整个人瘫在地上,哆哆嗦嗦,半晌才挤出一个‘好’字。

“你拿的金银,可还受用?”

这下子,王二狗连话也说不出来。

第七十章 唱戏要唱完

李志听得身上火热,火热的,简直想骂人,怎么这个混球能走狗屎运,他却没这福气!

少女自不会知他的这点儿小心思,只静静看着王二狗,一扬眉,笑出声,又咳嗽了下,温温柔柔地道:“看来小哥你很满足了,是不是?要是不满足,我再给一箱金银也不是不行。”

“不要……不,我满足,很满足,绝对,绝对不打招娣的主意,以后招娣就是我姑奶奶,是我祖宗!”

王二狗语无伦次,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哭得不能自已,伤痛欲绝。

就因为接了一箱子纸钱,当晚便有鬼登门讨要,他还让一只淹死鬼舔了一身的水,登时被吓得三魂七魄都飞了。

这几天,简直不是度日如年能评价的,他要能逃过这一劫,以后看见纸扎店,棺材店一定躲八丈远!

他哀哀痛哭,李志看得可笑,忍不住笑出声来。

那少女瞥了一眼墙壁,又是一笑,转头看了看两个大美人道:“既然如此,那我就送她们两个回家?”

“好,好。”

王二狗这下是喜极而涕。

美人到不满意起来,伏低身道:“郎君,我二人日日与你大被同眠,欢愉无限,你就这般嫌弃不成?明明前些时候还叫我姐妹娇娇儿!”

王二狗满头大汗,哆嗦了半天也不敢说话,气得美人娇哼一声,飞了他一个大白眼。

李志暗恨,你个银枪蜡像头,没用的东西,有美人投怀送抱也享受不了,远不如我!哎,怎么美人都瞎了眼,自己这样的好人美人青睐,像那德性的混球,到有人上赶着喜欢!他恨不得这会儿就钻墙而入,跟美人说说,自己愿意明媒正娶,娶她们中的一个回家,不在乎她们的出身来历!

要是王二狗知道他的想法,一定会期盼着他也试试滋味,正被翻红浪,怀里的美人脑袋折了,折掉了脑袋偏偏还能张嘴说话,非笑盈盈说他用劲太大,还要他帮着正脖子,再拿胶给黏住,看他还硬不硬得起来!

反正王二狗觉得,自己恐怕从此以后连多看女人一眼都不大敢!

此时此刻,王二狗强忍着害怕,鼓足勇气冲方若华哀求:“仙子,小的知道错了,以后一定老实本分,再敢招惹招娣,不用您说,我自己就把自己剁了!”

死了都比受此折磨要强!

方若华失笑,觉得也算差不多。

当然,最主要是人家1275的员工玩游戏玩够了,人家也要休班,还想去旅游,哪里有工夫整日陪这么个蠢货好费时间。

指使王二狗取来一铜盆,里面放上无数金银元宝纸钱,方若华亲自拿火折子,一把火点燃。

两个大美人冲她再拜一拜,又朝王二狗挥挥手:“下一次中元佳节,再来找你玩。”

王二狗瞬间面如死灰。

两美人嘻嘻哈哈一笑,携手走进火盆里,明明只是一小盆的火,可一见人气,火苗却瞬间爬高,大火席卷,烧焦了美人的肉,美人的骨,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

王二狗整个脑袋埋在地上,连看都不敢看。

扑通!

李志翻了个白眼,倒地不起,浑身抽搐。

方若华无语,转头看1275:“会不会吓出毛病?”

“没事,人可没那么脆弱,你看看王二狗,吓了这么多天,还不是没疯没癫的!”

1275笑道。

也是。

方若华没以前善良,也不觉得吓一吓旁边住的混子有什么不好,要是吓掉一身恶习,还是积德行善。

李志还真被吓得魂不附体,也不想着四处混着赚大钱,老老实实打工,千辛万苦地积攒了点儿银子,回家去整修房屋,让爹娘享了几年清福,就是从此养成了逢庙拜佛,遇观进香的毛病,很是虔诚。

王二狗还在地上趴着,满脸惶惑,方若华也没想着真把他给吓死,反正他的罪过有开封府包青天秉公处置,到无需她费手脚。

终究是朝廷法度下,这人受罚,更能警示世人。

起身准备走人,方若华又低头道:“好好摆三牲祭品,祭一祭门神!”

王二狗连忙答应。

方若华压低声音继续吓唬他:“你可别忘了,那日你在我的土地庙烧了两个门神,哼哼,他们都小心眼,记仇的很,要是不消气,但凡有妖魔登门,他们或出去溜达,或装睡觉看不见,倒霉的也是你自己。”

王二狗泪都流到了心里去,闹了半天,他这么倒霉,全是门神不尽职尽责,奈何他就是想告状,也是求告无门。

方若华笑眯眯走人,出了门就笑,接连吓唬他,是为了戏更圆满,她这是后天强迫症,改不了。

有前因有后果,这戏文才完整。

至于是不是真有门神,反正土地庙门前的那两个,一直有1275派人当差,再真不过了。

七月过了,天气还是热。

展昭没等到土地神说的鬼魅,夜晚无女鬼自荐枕席,白日也无妖狐谈天论地,到是有只白老鼠颇不消停,招猫逗狗的,他老害怕那位在开封闹出事端。

再不当差就有些不合适,而且此时正是三年一度的科举举行时期,满开封学子书生汇聚,这读书人一多,其实也容易生事,开封府着实有些忙碌。

张龙愁眉苦脸地蹲在墙角处啃从外头买来的肉馒头,肉馒头已经有些硬,不说咯牙,可也不那么好吃。

“哎!”

“怎么,又去关扑,挨府台训了?”展昭从门口路过,见状不由笑道。

开封关扑盛行,老百姓们不光年节,闲来无事都喜欢扑一扑,府台其实也喜欢,不过张龙玩心重,有时候会因为贪玩误事,府台和公孙先生就时常要提醒几句。

“那到不是。”

张龙鼓着脸,“还不是马行街的那个李志,大早晨天没亮跑来报案,一会儿说什么隔壁死了人,一会儿又说什么女人被烧了,被烧的不是人云云,颠三倒四,我一急就骂了两句,让公孙先生逮住,罚我抄律书。”

展昭愕然:“可查清楚了?”既然有人报案说是死了人,别管多么离奇那都要查一查。

“怎么没查?李志隔壁就是那个叫王二狗的混子,被白老五找麻烦的那个,我们去他家看了看,他死活不开门,我怕出事,就叫房东开了大门,进去一看,他正睡得昏天暗地,衙役们把人叫醒,也不知这家伙是不是有案底,一句话都不肯说,只裹在被子里哭,不过他房里干干净净的,除了有个小铜盆烧了些纸钱许是在祭拜,并无异常。”

第七十一章 油炸小公主

展昭:“……”

恐怕和开封府的那位邻居有关,不过,王二狗也早该处置,这两天府台忙,竟没顾得上。

“此事无需多理会。”

张龙叹了声:“府台也这般说,不管就不管吧,反正也是疯话。”真以为人那么好烧没?更何况还是两个,焚烧尸体时,大火烧上一天,也不可能烧干净。

随即又一转念,莫不是和那位方姑娘有关?张龙吐出口气,说实话,他有些犯怵,没办法,任谁一开始见一女子,知道那竟是个鬼,哪怕后来鬼摇身一变成了神,也不能不让他怵头。

说了会儿话,夜色降临,展昭就穿戴整齐进宫当差。

进了宫门,和裴振汇合,就见这人眼睛红肿,一口一个呵欠,使劲揉眼睛。

“困。”

“不如让程旭来替你?”展昭哭笑不得,“又去陪王爷下棋?”

“嗯,不换,缺钱娶媳妇。”裴振耷拉着脑袋点头,咕哝,“他不肯找棋待诏。”

展昭又笑,八王骑射一流,才高八斗,唯独一样,是个臭棋篓子,真和人家棋待诏下棋,能把人家给为难死,他也不是看不出来,只是确实爱得很,干脆就叫裴震和他下。

裴振和八王半斤八两,差距不大,到能斗得很是痛快,只是一下棋就废寝忘食,这毛病不太好。

两个人刚进了后宫,陈大官就亲自过来:“陛下口谕,着裴护卫去小憩片刻。”

裴振似乎就等这个,登时一矮身,就倒在旁边凉亭里闭上眼呼呼大睡,陈大官还给他盖了件衣服,又让展昭和一众侍卫喝了汤水,这才退下去。

多么体贴入微!

“要不怎么说仁宗的臣子们幸福感最高!”

“我看是臣子习惯欺负人家皇帝才是真的!”

今天的直播正好是皇宫三日游的最后一天,方若华直接让智能摄像头跟着展昭,前两天看了不少后宫嫔妃的戏,估计大家也看得没有新鲜劲了,今天就看帅哥。

结果开头就这般温馨,到让不少粉丝们感觉很不错。

展昭不像裴振那般不敬业,他是尽职尽责,守卫皇宫,到后半夜,忽然有小太监直入紫宸殿,然后整个宫室就都亮了灯。

不过片刻,皇帝匆匆忙忙出门,连衣服都没穿好,展昭连忙跟上去,只听陛下急声道:“小公主病了。”

一行人匆匆赶去,进了宫室顾不上默默垂泪的嫔妃李氏,一看小公主的模样,展昭第一个反应:“找方姑娘!”

皇帝反应了下才回过神:“土地神!”

……

陈林骑着马,气喘吁吁地在街上狂奔,此时已是深夜,可勾栏瓦子正是热闹的时候,远远就能听到丝竹声阵阵,人群欢歌笑语,他往日出来为陛下办差,总免不了要去沽一壶酒,买几个小菜吃吃,陛下宽容,还曾专门为此赏赐银钱,要他带回去给陛下也尝尝。

但今日,他却是什么也顾不上。

开封府旁的土地庙,香火鼎盛,大半夜的还有人烧香,祈求家宅平安,出门在外的家人顺顺利利,陈林大老远就下了马,努足了力气拼命跑,冲到土地庙里,急得团团转。

上一次他和陛下来时,这里有一道直通二楼的直梯,可现在一看,一楼就是普通土地庙,哪里有什么梯子?

他一咬牙,张嘴就喊:“方姑娘,方姑娘!”

地上跪着拜神的老百姓愕然抬头,可陈林一想到很不好的小公主,就什么都顾不上。

他喊了好几声,心跳如雷,怕方若华生气,又怕她现在不在家,就在陈林想要不要架梯子爬到屋顶上看看能不能找到出路时,前面那个泥塑的神像打了个呵欠,伸伸腰,挤挤眼:“陈大官?”

陈林一愣,忙跪下来匍匐于地:“是,是。”

虽然他平时出入都代表皇帝,寻常不会下跪,但是进了土地庙,见了土地神,跪一跪也理所当然,估计连陛下都不会介意。

‘土地神’嘴里咕哝:“大半夜不睡觉?怎么就轮到我来当值?”说着,从怀里拿出个奇怪的板子,板子上有光,在略显昏暗的土地庙中十分显眼。

下一刻,板子里就传出声音来——“让御膳房找个大锅,准备柴火,就架在公主的屋里,一会儿我就过去,过去了再生火。”

陈林不知准备这些作甚,到能听出那是方姑娘的声音,只当是什么神通,听着便是,只他隐隐约约还能听见好多人在说话,好像还有音乐,一会儿狂风咆哮,野兽狂吼,一会儿兵器相交,显然在打斗。

他心中更是敬畏,或许方姑娘根本不在土地庙,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与人斗法,降妖除魔。

动静如此惊人,想必是很厉害的妖魔。

也不知他有没有惊扰对方。

怀着各种忐忑不安,陈林也不敢多嘴,骑上马匆匆回宫,他一心忠于陛下,陛下仁厚,对他也好,往日见了王孙公子,朝廷重臣,都是大大方方,不曾卑躬屈膝过,但在这儿,他却不敢有一丝不慎重。

赵祯抱着孩子,盯着众人支起油锅,准备好柴火,完全不知方姑娘打算做什么。

可心爱的女儿在他怀里,全身僵硬,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不哭不闹,眼睛里一点儿亮光都无,他心痛如刀绞,只盼着孩子无恙,这会儿是方姑娘怎么吩咐,他就怎么做,半点不打折扣。

方若华来得很快,并没有耽误,只是衣着打扮有些奇特,到不是不好看,很是素雅简洁,只是身上毫无配饰,衣服看着到十分便于行动。

赵祯一时间想到,或许方姑娘刚刚经历了一场战斗,战斗时宽袍大袖太影响行动,自然是穿成这般更方便些,看她略红的眼,疲惫的神态,也知道她辛苦得很。

方若华追电视追得有点儿困,打了个呵欠,根据1275的指示亲自去御膳房拿了油出来,灌了半锅,道:“生火,把油烧热,把公主扔进去油炸。”

话说得斩钉截铁,绝对的简单粗暴!

赵祯:“……”

陈林扑通一下,倒地不起。

展昭也无语。

不得不说,要再一次赞我们这位陛下真心仁厚,居然没有气得下令把方若华抓起来扔油锅!

第七十二章 太子的东风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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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殿内,上到赵祯,下到小小宫女,人人屏息。

方若华又打了个呵欠,揉了把脸,勉强让自己精神起来,冲赵祯道:“陛下对我有大恩,此等大事上,若华绝不敢胡乱作为,还请陛下允准我便宜行事。”

赵祯登时犹豫起来。

他自然不信方若华会在皇宫大内,众目睽睽之下害死公主,他活下来的孩子很少,现在连个儿子都无,只有两个女儿,平时爱如珍宝,如今孩子得了这等怪病,那真是让他心疼的厉害。

小女儿脸上的血色都没了,药石罔效,太医连糊弄都不敢,伏地不起,瑟瑟发抖,一口咬定才疏学浅,救不了人!

赵祯咬牙,轻声道:“那就拜托姑娘,你等,听姑娘命令行事。”

一众內侍面面相觑,还是抖着手把小公主抱起来,按照方若华的指示,走到油锅旁边。

大火滚滚,油咕噜咕噜地泛起油花,明显滚得开了。

赵祯心惊肉跳,嘴里默念,女儿,女儿,不是爹爹心狠,只是如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今天方姑娘别说油炸了你,就是她要加姜加蒜加你爹的心头血,爹也认了。

奈何一众內侍手抖个不停,就是不敢放手。

赵祯就那么眼巴巴看着方若华很是不耐烦,自己走过来,抢去了他的宝贝女儿,走到油锅旁边,一撒手!!

“……”

砰砰砰砰!

赵祯几乎强迫自己忍着,这才没有冲过去硬夺回闺女,他的亲闺女哎!

“哇哇哇!”

小姑娘没落到油锅,半路上一转弯,轻轻柔柔地飘起来,方若华手明眼快,伸手一捞,把孩子捞怀里,顺手又塞给旁边的內侍,內侍捧着孩子,一时不知所措。

赵祯镇定地把孩子接过来,抱怀里一看,小姑娘眨巴着眼睛,掉着眼泪,小脸粉红,浑身热乎乎,软绵绵,健康极了。

“呼。”

方若华也松了口气,指了指油锅旁板着脸,很是生气的半人高的鸟人。

“呐,她就是害小公主生病的那个,夜行游女是吧,你的事发了,跟我回去!”

一群內侍万分紧张,死死瞪着那边不知是人还是鸟的怪物。

方若华困得直迷瞪眼,还是解释了几句:“陛下不用担心,这种妖怪本不会伤害小孩子,我们师门有时候专门养来看小孩儿用的,她对孩子极好,只不过她现在不在师门,控制不住自己的能力,对皇宫又不适应,所以才会只带走孩子的魂魄,弄得小公主失魂生病。”

“但她本心爱怜孩子,一看我们为了给公主治病,竟要油炸了她,即便知道我们是逼她现身,她也不会放任小公主身处险境。”

照本宣科完,方若华也不管赵祯一行人是不是能懂,照旧拿瓶子收了夜行游女,随手揣到袖子里。

赵祯此时回过神,一颗心总算落下,一看方若华如此疲惫,连忙请宫女服侍她先去往偏殿,多少休息一会儿,有什么话等休息过后再说。

方若华却是不肯睡宫里的硬床,让內侍端来热水,擦了把脸,又看着太医给小公主诊治完,赵祯放下心,才大大方方地道:“陛下要赏我,金银珠宝不嫌多,还想麻烦陛下一事。”

赵祯:“……”

宫内众人:“……”

“赵祯的心里话:好清纯好不做作,比那些妖艳贱货们强一百倍!”

一群看戏的水友一边嗑瓜子一边嘻嘻哈哈调笑。

方若华哼哼:要是他们知道,刚才差点儿掉油锅里的是真小孩儿,不是道具,看看他们还有没有心思嗑瓜子!

赵祯也是一下子就放松下来:“好,方姑娘尽管开口,只要朕能办到,一定给你办。”

皇帝这种承诺可是相当不得了,当然,他也是看出方若华知道分寸,不是那等蹬鼻子上脸的人,不对,神,才会说这等话。

而且土地神所求,无论是香火还是其它,他觉得自己都能办成。

然后赵祯就听方若华说:“那就恳请陛下,把您的天子门生们借给我用用。”

赵祯:“……”

方若华叹了口气,很是无奈地道:“陛下也看到了,像和夜行游女类似妖怪还有三百多只流落在外,光靠小女一人,抓一辈子恐也抓不完!”

赵祯打了个哆嗦。

展昭也脚下发虚。

赵祯苦笑,一想到大宋的土地上,潜藏着这么多只妖怪,他就有一种无颜面对列祖列宗的绝望,奈何他也不好去骂人家师门,而且骂也没用。

方若华又叹:“所以我就想,不如由我挑选人才,学习一些术法,让他们一起来追踪妖怪,总比我一个人做要快得多。”

好主意!

赵祯痛快点头,这是好事,他那日在土地庙就很惦记此时,只担心方若华反悔,没想到竟是人家先提出来。

“只是,修行也要看资质,大宋英才,多被陛下收于囊中,三年一度科举,雀屏中选的无不是天纵之才,想必能修行的人一定不少。”

赵祯点头,颇有些志得意满,身为帝王,看到天下英才应试而来,成为天子门生,也很是欣慰。

看他脸色不差,方若华才细细道来,比如说,科举的时候加一套附加题,从中遴选有资质的,再比如说,等过一段时间培养出一批人手之后,甚至可以大规模招考。

到时候落地的举人可以来考,女学出类拔萃的学生也能来考,就是考中了进士的同样能来考,就连已经在朝为官的也可以考一考。

考中的人陛下亲自宴请,且马上授官,最小七品,执行捉妖任务之余,还得不影响对方接受朝廷的正常任用,只要有才有能力,想施政一方也可以多给机会。

听她说来说去,说的大内侍卫们都想考一考,估计包拯在这儿,没准也要心动。

皇帝想了想,答应下来,福利待遇给的好一些到也无妨,若让人家做事,总不能不给好处,妖怪这么可怕,急需人手去抓,还是多开些方便之门比较妥当,再说,能学习术法,怎么也是人才,本该大力笼络。

当然,一口气吃不成胖子,一开始,方若华只是想选一些有资质,有缘分的先培训培训,要大规模招生,还得需要好先生,而且,物以稀为贵,总不能任何一个人,随随便便就能入读圣德幼儿园,真如此,也太廉价了些。

终于达成大体意向,方若华困得不行不行的,赶紧告辞,迷迷瞪瞪地拜谢:“多谢陛下体恤,等明年二月初二,小太子降生,我捉一个哄孩子玩的小妖怪给他玩。”

赵祯:“……”

你等等,等等,送妖怪是什么意思,他不想要,不对,小太子降生是什么意思?

第七十三章 修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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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若华一个激灵,骤然清醒,呃,她总不能说刚看过,上面写过太子降生的事,赵祯还为此大赦天下,所以印象深刻,一不小心就不知现实与虚幻?

心思一转,只能继续装迷糊:“唔,小女到忘了,昨天跟孟婆姐姐,几个城隍和土地聊天,好像有谁提了一嘴,陛下要有小太子什么的,当时累得不行,也不知是不是听错了。”

你可千万不要听错!

赵祯暗地里吞了口口水,欲言又止,可见方若华丝毫不当回事,一脸无辜纯然,到不知该怎么去问。

想了想,还是没多说什么,只着人送走了方若华。

虽然想儿子想的厉害,可他是皇帝,脸面还是要的,做不出追着小姑娘问自己是不是真能生出儿子的事。

方若华出了宫门,也被水友里的一众考据党给嘲笑了一回。

不过,这个锅她可不想背,真实历史上仁宗三个儿子都夭折,后只能将宗室子抚育宫中,后立为太子,但这并不是历史上的北宋。

在这里,包拯头上有月牙疤痕,当开封府尹时还很年轻,有公孙策,有四大门卫,有南侠展昭,有陷空岛五鼠,江湖上还有北侠欧阳春等等江湖奇人。

于是,书中记载,皇帝有太子的事,自然也有可能是真的。

“想那么多做什么,就算我说错了,或者因为什么蝴蝶效应,此地的仁宗没把太子生出来,大不了就说记错了便是,赵祯当然会因此不高兴,可再不高兴,他难道还会为这个杀了自己?”

方若华不知道,她一走,赵祯这位陛下就各种胡思乱想,甚至还想到,如果明年太子不出生,他是不是能问问方若华,有没有求子的方子!

虽然太医们都说,子孙缘分天定,所谓求子方,不是骗人,就是对身体有害,谁也不敢给帝王开。

可是,如果从一个土地神口中说出来的求子奇方,难道还能有假?

她既和城隍相熟,也许和送子观音也能说得上话?

赵祯的神思飞驰,方若华自是不知,她现在多多少少有一点儿小兴奋,为幼儿园的考试和招生做准备,也不知第一次招生,能招来多少个学生!

当年在民国,她也做过老师,说起来名牌大学教授,怎么也和如今太学的先生身份差不太多,早不该期待被学生们包围的日子,虽然当年在民国的那些学生,就没有一个有资格当熊孩子,即便最后走上弯路的那几个,求学时一样一片赤诚,对她这个老师敬重有加。

在民国做老师很幸福,在这个时代,做老师应该更幸福,不过,责任也重大。

可惜,兴奋了半日,方若华忽然发现在学生入园之前,她无事可做。

考试的试题都用不着她来出!

人家教育大百科会自动生成试卷,考试当日,她只要发下去就好,但凡有一点儿资质,无需能修行,只要可以使用制式法术的,读到的题目都很简单,绝大部分能答出来,但要是没有资质,便是才高八斗,也照样看不懂试卷上的半个字。

这却是容易得很,方若华自己弄出一套试题来试了试,结果通篇都是一加一等于二这类,差点儿没把她给烦死!

1275也哭笑不得,至少在这个小时空,她是百科的主人,百科也不是没有灵性,肯定一门心思想着讨好主人,别说方若华穿越时空之前肯定被许山岚改造过,就是以前没有资质,如今也要有的,就是她当真没有,百科也会假装她资质卓绝。

方若华一笑也就罢了,资质好坏都无妨,她有此机缘,已是邀天之幸,必要勤修。

最近这些日子,虽说杂事烦身,但人怎能不向往腾云飞天,终得大自在的美好,她又知道在未来几乎是全民皆修行,哪里会不动心?

而且,离开了北宋小时空之后,恐怕百科全书她就不再拥有,想要把这次机缘转换成自己真正的实力,就得抓住能留在这个小时空的时间。

方若华已经确定了目标,炼气成功,达成凤初境,然后学炼器,复制一本教育大百科,真正属于自己的。

只是随即又有些丧气,根据1275的资料,在未来各种手段齐用,胎儿时便修行,资质好的炼气成功一般要二十年左右,到四十岁能筑基,达琴心境,便是天资卓越,八十岁可以金丹腾云,入读大学,那就是世间佼佼者。

她到是不缺时间,但所有在小时空的成就,都无法带回家去,在地球她的家,属于她的一切都是静止的,这是保护,但对修行来说,却也是约束。

不光是她,便是其他在小时空历练的那些未来修士们也一样,他们历练为炼心,别管有过多高的成就,回去之后,不过黄粱一梦。

心念一动,大百科全书上瞬间列举出所有短期修行有成的例子,方若华顿觉辣眼,赶紧合上书。

这类修行一看就弊端一大堆,很是吓人,只看最后结果便知道,一百个里早早死了九十九个。

正常大道修行者,就连魔修,也只是初期稍稍快些,到后面还是要按部就班,还有神道,以信仰修行成道,看起来很好,很适合身在地球的她,光中国就有十几亿人能助其一臂之力,但只看百科介绍,说这是小众修行法,便知肯定有弊端。

方若华也算是阅遍网络,都说那些香火信仰成神,成道的法子会因为众生杂念而陨落,她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捷径谁都想走,也要看有没有命去,修行还是靠自己最好。

“算了,在小时空能有自保的能力已然很好。”

方若华到底不似以前那般浮躁,而且,按部就班地修行,是为了自己能变的更完美,又不是非要追求什么修为,什么境界,她享受修行时全身宛如返回母胎的感觉,按照心意去做便是。

1275听了方若华的话,对待客户如对待上帝的他,也不禁好笑。

没办法,他实在不能理解方若华的那点儿忧伤,在未来,修行就和在二十一世纪人们的学习一样,学习好的读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学习不好的难道就没有别的出路?人总有自己的才能,只要愿意努力,机会到处都是,即便学习不好,也没有本事,终归一生百年,平淡度日,饿不死人!

在这方面,方若华和1275这种享受无尽资源,时时刻刻有人把最好的修行条件拱手奉上的人,是没办法沟通的,她也没必要让人家理解,修行对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女人来说,有多么难,又有多么大的吸引力。

收了百科,方若华此时到闲下来。

土地庙里日日有人烧香,怪乱怪烦的,若华干脆就去瓦舍勾栏闲逛。

逛着逛着,她到动起了闲心。

第七十四章 小旦白老鼠

招娣裁了新衣,还选了几样素淡的银制首饰,她打扮好,到不为别个,只为让人高看一眼,莫要小觑了她,连带着也小瞧了翁翁。

走到门前推门而入,里面只听见有男女老少在争论,琵琶声,锣鼓声偶尔响起。

她吸了口气,压下紧张,推门而入,看她进来,两个古稀之年的老人连忙扯着她坐下,齐声问:“招娣快来听听,看我们二人唱的如何!”

招娣连忙应了,翁翁不在,可她不能丢翁翁的颜面,更何况,方妹妹出了大价钱办这个‘戏社’,要是办不好,把她卖了都赔不起。

方若华前些日子无聊,去勾栏瓦舍之类的地方耍,可那里的说唱艺人们不合心意,说的极为老套,总慢悠悠的,说给老人听还好,她却不喜欢。

正好,招娣整理了王老丈写的话本,当初得了字灵,方若华也是心痒,手也痒,简直文思泉涌,整日扑在桌案前写话本,一口气写出好几个很精致的本子。

现在本子都在,就差有人来说。

如今的说唱,不过是从唐时俗讲发展而来,很是粗陋,想要说自己写的本子,还需要一定的培训。

还有戏文,此时只有写说唱,缠令之类,形式颇为单调,京剧之类,还不知什么时候能出现。

想一想,市井繁华,没有宵禁,人民安居乐业……这娱乐圈,其实大有作为,她出资,招娣出力,不必她多费心劳累,就能赚出一笔,虽说不缺钱,她做什么都能报销,但谁又嫌钱多?多赚的银子都是自己的,不能报销的物件也能随意购买了。

方若华如今大气得很,到了北宋也很能土豪一把,说做就马上开始。

招娣果然不错,性情坚韧,又有能力,做事利落。

她有王老丈的关系,邀了不少勾栏瓦舍的名艺人过来,还有些虽然过气,却徒子徒孙众多的老人,很快就按照方若华的要求,说了几回书,人家有经验,其实只要稍稍提点,就能说得极好,方若华自己听过两次,很是满意。

不过戏文到要麻烦些,毕竟现在连弹词都只是有个雏形,好在这个方若华懂,当年她在民国,那也是戏园子里的常客,京剧、昆曲,张口就来。

而且,眼下的艺人们基础功都有,很扎实,至少比她扎实得多,稍作点拨便行,再说,这是闲来打发时光而已,并不着急。

并不急的方若华,优哉游哉,结果短短半月不到,土地戏社的整个班子,就名动了大半个开封城。

那日,天气略阴,天上落下细雨,雨水打在青石绿瓦上,方若华坐在凉亭里赏雨,桌子上铺着宣纸,宣纸没有裁,一层层折叠到巴掌厚,纸是宫里送的,都是好纸,闻起来清香扑鼻。

正冲着大门的台子上,两个艳装彩衣的女子轻吟浅唱:“你道翠生生出落的裙衫儿茜,艳晶晶花簪八宝钿。可知我一生儿爱好是天然?恰三春好处无人见,不提防沉鱼落雁鸟惊喧,则怕的羞花闭月花愁颤……”

方若华听唱腔,觉得还不错,有那么点儿味道,她在民国多年,早听惯了这个,爱得很。

眼下这座用来养戏班子的宅院,就在土地庙旁边,是她把两处宅子买下来打通改建而成,用最好的石料,最好的工匠,一处一景,相当舒适。

东京人生活悠闲,此时门外就有不少闲来无事的老少或蹲或坐,蹭戏听。招娣很不喜欢,其他艺人们也琢磨着用些法子制止,只是人家又没到家里来,他们也没办法去轰赶。

方若华也却不怎么介意戏文提前泄露,反正准备排很多出,而且正式演出时服装,布景,各类道具的作用才是最大的,并不是光看唱腔。

再者说,练习的时候都是反反复复来,一段排演得不错,再来下一段,有时候一天就只是一小段,在外头听一耳朵,又能听出个什么?

至于屋顶上那位武艺高强,风流倜傥的白少侠,方若华就管不了了,人家踩着开封府府衙的屋顶来去自如,包拯都不管,哪里有她置喙的余地!

今天下着雨,也没挡住白少侠的兴致,一壶清酒,一叠糖醋鱼,边吃边喝边看戏,今日正好是安娘的杜丽娘,白玉堂最是喜欢,其实张三七唱得也好,只是身段比不上安娘柔,毕竟安娘是真正的女人,又擅舞。

张三七和安娘是师兄妹,都是招娣玩得极好的小伙伴,早年他们师父故去,留下两个孩子,是王老丈帮衬扶持,这才熬出头,有些许名声,能混碗饭吃。

此次招娣相邀,两个人二话不说就投了方若华,按照戏班子里那些老人们的话,这都是知恩图报的好后生。

今日安娘发挥得很不错,算是多日彩排以来最好的一次,方若华点点头,其他老人也笑,觉得可以正式登台了。

白玉堂显然听得入了迷,略略打着拍子,相当悠闲,品一口酒,隔着雨雾一低头,正好看到展昭也立在门前,不少大姑娘,小媳妇都找各种借口与他说话,各色菜蔬鱼、肉,也堆了一地。

“呵。”

翻了个白眼,白玉堂不屑一顾,盯着展昭脚下看了两眼,不禁皱眉,一伸手从身边扯了个瓦片,轻轻一弹,瓦片嗖一声飞过去。

展昭登时抬头,见是白玉堂,遥遥一笑,向这边屋檐下走了两步,笑道:“下雨了,五弟仔细天凉。”

他也就没看到,地上有一团黑乌乌的影子瞬间就爬上了房檐。

“阿嚏,阿嚏。”

白玉堂刚想说话,张口就是两个喷嚏,一阵阴冷,登时觉得丢人,恼了,扭头不肯看展昭。

展昭知他好面子,便提也不提着凉的话,只恭维道:“昨日还听方姑娘提起,说五弟的舌头天下第一,菜有半点儿不新鲜便入不得口,看来今天老于叔的鱼做得极好。”

白玉堂神色缓和,也露出一丝笑意:“那是自然……”话音未落,他却静下来,半晌,忽然长身而起,一甩袖子,一扭腰,长袖遮面,露出个凄清婉约的表情。

展昭:“……”

只见白玉堂目光流转,媚态横生,朱唇一启,柔声唱道:“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答儿闲寻遍,在幽闺自怜。转过这芍药栏前,紧靠着湖山石边,和你把领扣儿松,衣带宽,袖梢儿揾着牙儿沾也。则待你忍耐温存一晌眠。是那处曾相见?相看俨然……早难道好处相逢无一言”

第七十五章 风华绝代

一边唱,他一边在屋檐上跳舞,身段窈窕,动人心弦,尤其是姿容仪态之美,让人只觉得这就是天下罕见美娇娥,不似在人间,任何人都不免目眩神迷。

展昭:“……”

岂止是展昭,方若华也无语,台上的杜丽娘愣住,下头围观的戏班子成员,个顶个惊艳。

“好身段!”

“好唱腔!”

“这是哪位大家的弟子?”

方若华连忙调整摄像头。

这几天都是戏曲专场,观众们看得都有些厌烦,毕竟喜欢昆曲、京剧的是少数,一开始看个新鲜还会起哄,看多了便没意思,露面的都少了,但此时此刻,白玉堂一露脸——

“我的妈呀!”

整个直播间先是安静三十秒,然后炸了。

“舔舔舔,舔舔舔!”

“男扮女装扮得这么好的,我还是头一次看到,咱们三妹从哪儿找的演员,好炫目!”

“在房顶上唱呢吧,这是布景还是真房顶,可小心点儿,千万别掉下来,有防护措施没有。”

“你们仔细看看,这人是不是演白玉堂的那一个?连衣服都没换,就是他!”

“还真是。天啊,这么一想……白玉堂扮女人唱戏,脑洞大破天也大不到这儿去!她唱的是什么,谁听得懂?只觉得好污!”

“牡丹亭。”

“我知道,是游园惊梦,跟着我奶奶一起看过,梅兰芳梅大师演的杜丽娘。”

方若华一边看屏幕一边笑,各种截图,打算截完P一下当屏保用。

顺便录像,小视频先给自家亲爹方肖发过去看看,在他们家,身为妈妈的夏芬比较严肃,方肖则和闺女喜好类似,追电视剧,追电影,玩游戏,通常能玩到一处,而且方肖每每比方若华会玩。

想当年某位小鲜肉在京开演唱会,她自己都嫌票价高得离谱,从没动过心,结果她爸一声不响地去了,回来还说演唱会开得不够热闹,唱歌水平太次,没法听,结果下一次还照样去,简直让人无语。

那边白玉堂越来越嗨,他轻功又好,此时在屋檐上腾挪移转,简直像在半空中跳舞似的。

方若华赶紧收起胡思乱想,招呼1275出来帮忙。明显很有问题,要是没事,打死白玉堂他也做不出这种行为,这根本不符合人设,同人文再另设,也不可能设定白玉堂喜欢唱戏,还唱旦角。

展昭焦头烂额,想飞上去阻止,让方若华一把拉住:“你可别去。”

1275也笑:“没错,是个女子的阴魂,一开始是跟着展昭来的,现在缠上了你这个姓白的朋友,再上去一个,只能有两个人一起丢人,别担心,拿秽物泼他,自然会好。”

方若华:“……”她一点都不敢想象,1275口中的秽物是什么东西!

最后还是选择百科给出的替代方法,让招娣帮忙捉了一只大公鸡,杀鸡取血。

鸡血也不大干净,可两害相权取其轻,还不至于让白玉堂发疯!

就这么折腾的工夫,外面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此时此刻,方若华终于见识到开封的繁华,别的不说,人口众多,闲人也众,无数人聚集,叫好,还有人大把大把地往放上扔铜钱,小碎银子,甚至有大款扔金子的。

所有人都陷入一种癫狂状态,痴迷不已,很是不大正常。

方若华一看这个,干脆也就不着急,事已至此,急有什么用,不多时,公鸡血到,直接把装血的铜盆递给展昭。

展昭一脸不敢置信。

方若华顿时笑起来:“祸是你招惹来的,都跟你说过,最近晦气阴气都重,别去那些不合适的地方,你肯定去了,现在白玉堂替你挡灾,难道不该由你来救他?”

展昭犹豫着不肯接手。

方若华又笑:“在场只有展大侠能跟得上白玉堂的速度……您可别指望我,我虽然是个土地,但我不会武功,在人间又不能随意显露法术,做不了什么的,您可快点儿,虽然白玉堂是个大男人,阳气重,但让女鬼缠得时间长了……”

哗啦啦!

展昭二话不说,飞身跃起,一盆子血泼上去,白玉堂先是一愣,浑身上下都被血红的颜色沾染,双目发直,晃悠了晃悠就倒下来,从屋顶上滚落。

一只手拎着白玉堂的衣领,展昭转头四顾,看着老百姓们激动的脸色,再看大家指指点点,喊着再来一次,使劲拥挤,若非张龙他们一看不好,过来维持秩序,恐怕这些人都杀到了眼前。

他顿时头痛欲裂,只想着怎么才能保证,今天在这儿的老百姓不被白玉堂给杀人灭口。

方若华施施然笑道:“放心,他不会记得自己做了什么。”

展昭这才松了口气,一只手遮住白玉堂的脸,转身便走,连问清楚都顾不上,最幸运的便是今日下着雨,又是黄昏,亮光不足,白玉堂身在屋檐上,大家能看得见他的身影,可大约看不太清楚他的五官,好像可以忽悠过去!

方若华看了看照下来的高清照片,白玉堂的仪态甚为美妙,比她前两日在大街上见过的名妓更有风情……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儿掉节操,唔,就不随便往网上发了,私下里收藏便是。

差不多过了小半个时辰,展昭才一脸焦虑地过来找她,方若华先声夺人:“白玉堂明天能醒,这次捣乱的真是跟着你过来的阴魂,它本来就很虚弱,又非要用尽力气唱这么一回,已然魂飞魄散了。还是就请展大侠自己想一想,这几日都去过什么地方,可见了新死之人。”

方若华没说,这一缕残魂之所以唱得那么动人心魄,还能迷人心窍,是因为她生前养了一只灌灌,从养宠瓶里逃走的灌灌,她死了,灌灌也绝食而死,一点儿灵光助其死后还能留有些许意识,可惜,消散得也快。

这事没必要让别人,尤其是白玉堂知道,看着白老鼠对着别人傲娇很好玩,要是因此让这位主儿记恨自己,日子可就真没办法过了。

展昭叹了口气,在开封府当差,和死人打交道是常事,就是最近几日,便见了两个自杀的,一个意外惊马而亡,终究不再多说什么,只叮嘱了两句,让若华千千万万别把真相透露过白玉堂知道,干脆就让他以为自己喝多了便很好。

方若华好声好气地答应下来。

第七十六章 白娘子

这日,白玉堂照例去听戏,手里拎着食盒,这回没有带酒,前两日喝酒喝多了,头疼了好几天……

“咦?”

一到地方,他不免一惊,这才几天工夫,居然大变样,大门洞开,不少男女老少出出入入的。

他一时贪看新鲜,就没有上房顶,跟着人群进去,走不远,便是一座高台,高台对面有一阁楼,看起来应该是招待客人看戏的地处,从窗户向外看,正好能看到高台全景。

不过此时窗户紧闭,一个人也没有,到是楼外戏台下面,安置了零散的方桌石凳,石凳上坐满了人,还有不少人站着,蹲着,或者席地而坐。

台上有一花白胡子的老丈在喝茶,这老丈白玉堂见过,好像姓孙,在瓦子里有些名气。

白玉堂心下奇怪,四处张望了两眼,没看到主人,刚想转身离开,就听旁边有人叹道:“可惜了,我等了足足三天,白娘子还是不露面。”

“是啊,真想再看一看白娘子,瞧人家那身段儿,那唱腔,绝对是咱东京城头一号的角儿,杜飞若,沈莹莹都别想相提并论。”

白玉堂扬眉,也有些期待起来。杜飞若和沈莹莹是教坊司头牌名妓,容颜秀美,擅歌舞,尤其是舞,杜飞若能在人的手掌上翩翩起舞,沈莹莹还精通杂技,从小练功,身段极为柔软轻盈,两个人出台,开封的衙内们送的缠头,能让教坊司关门歇业大半年也不亏。

能比她们两个还好的白娘子,也不知是个什么模样,白玉堂一笑神往,暗道:回头找展昭问问,开封是他的地头,别看平日这人蔫头蔫脑,其实消息灵通的很,想必知道。

也不知他真去问展昭,展昭要多么崩溃!他要敢说出大家口中的白娘子,正是白玉堂本人的话……也许他几年的俸禄可能都保不住了。

白玉堂肯定要撒毛气,两个人若打起来,打坏了开封城的砖砖瓦瓦,瓶瓶罐罐,想必陛下不会愿意让户部那边出银子修,肯定要罚他!

至于白老五,他出门向来不带钱,天南海北都有陷空岛五义士的朋友,无论白五爷去到哪儿,花销肯定有人负责,银钱方面缺不了他的,他那视金钱如粪土的模样,朋友们都见识过。

例如现在,他人在开封,展昭难道还会不负责白五爷的开销?

更麻烦的是打完之后的后果,要是白玉堂赢了还好,要是自己一不小心失手,白玉堂再输个一招半式,那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好在还有个缓刑期,展昭尚且不必担忧。

此时锦毛鼠可不知道所谓白娘子就是他本人,他正听台上孙先生讲《越女剑》,而且听得入了迷,如痴如醉,遥想越女阿青的风姿,那一招牧羊剑法,那一招神剑的影子,也不知自己手中之剑,与其相比,相差多远,想着想着,不禁心驰神往!

《越女剑》不长,天色还没有全黑,孙先生就说完了,退下去喝茶休息,底下客人们才吐出口气,兴奋不已,议论纷纷。

白玉堂也收回心神,此时才觉得口渴,四下看了看,竟无茶水售卖,到是旁边就有一个大瓮,翁中有清水,可以随意取用。他登时皱眉,只要有条件,他一向不在吃喝上将就,此地乃开封,在这里难道还喝不着好茶!

随手甩出两块碎银子扔在桌上,朗声道:“小二,好茶好水,赶紧上来。”

旁边小厮似是很习惯客人如此,连忙过来,好声好气地安抚道:“主人家上午不备吃食茶水,若下回客人有需要,可以自备。”

还不等白玉堂生气,左近就冒出一伙头脸手脚都干干净净的小乞儿,说他们是小乞儿,只因衣衫破烂,但浑身上下,就无一处肮脏,看着到比寻常人家的孩子还要干净些。

“官人,您可有什么想吃想喝的,小的这就替您去跑腿儿,胡饼,杂煎之类,应有尽有。”

白玉堂看他还算干净,也没为难,别处酒楼也常有这等替人跑腿的闲汉,只是这帮孩子年纪极小,居然也能做这个,到有些奇怪。

他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很清楚江湖上的道道,那等闲汉也是拉帮结派,各有地盘,丝毫不能乱的。

白玉堂不管这些,转头细细叮嘱,要哪里的茶,哪里的酒,哪里的点心:“……老张酒楼的鱼,要四斤以上的鱼,老张亲自来做,跟他说,不要糊弄,做不好仔细他的皮。”

小乞儿颇为伶俐,三言两语就复述了一回,清清楚楚,拿了银钱,不一会儿就把一切置备停当,白玉堂仔细看过,分毫不错,心中满意,把身上的钱全赏了出去。

他好酒好菜吃喝,便听旁边有客人叹气:“这里的吃食才是最好,而且别处吃不到,可惜上午说什么也不供应。”

“这你就有所不知,可不是这里的主人家不想赚茶水钱,是赚不了,听说写《越女剑》的先生名为金庸,不是此方人士,没有得到授权,主人家本来不好擅用,可招娣姑娘无意中就把本子放混,孙先生就登台说了一场,结果很多人爱听,听了一遍都不足够。”

“主人家闻知此事便道——‘幸好只是越女剑’,大家也不明白什么意思,不过主人家就松了口,让孙先生随便说,大家随便听,不卖票,也不借书卖吃食茶水生财。”

客人笑起来,私底下大约觉得这主人既可笑,又很迂,开封的说唱艺人多得是,一个本子传开,便是满城皆说,里面哪里有什么规矩忌讳!

不过有书听就很好,别的都无所谓,后来不知从哪里起的习惯,但凡听了免费书,有条件的客人就去隔壁土地庙上一炷香,土地庙的香火,到是越发鼎盛,可怜方若华被熏得都不大愿意下楼,还不能跟人说她这个土地神不吃香火,哪里有不乐意吃香火的土地?

“不过,孙先生再说两天就不来了。”

客人长叹,“可惜,但没法子,他家的大孙子马上要参加秋试,若是中了,便是正经举人,这是正经大事,他老人家要回去照应。”

第七十七章 金榜

七月一过,就是八月,秋试即将到来。

孙学文从书院里出来,去接他翁翁,翁翁今天就不去‘土地戏班’了,他以前也不愿意翁翁太劳累,但最近他老人家丝毫不见辛苦,反而很开心,他到开始觉得翁翁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很好!

身边忽然传来一声嗤笑,还有窃窃私语。他知道那些人嘲笑他穿旧衣,用秃笔,学习也平平,还非要在书院占着位置不走……

他没回头,平平静静地走过去。

家里供他读书很难,爹,娘和翁翁省吃俭用了这些年,不过是不希望浪费他的天分。

是啊,天分。

家里人都说他有天分,小弟背一篇文章,三天背不好,他认认真真琢磨个几遍,就能背下三五成,这天分不能说是神童,但也很是不坏,就是进了开封比较好的书院,他也不比旁人差,

奈何读书这种事,只要不是那等绝世天才,都需要时间去苦读,还得有书才能读。

家里爹娘和翁翁已经下了大力气,但他能读到的书,还是少之又少,即便但凡能得到的书,他都背得滚瓜烂熟,可那又怎么样?别人有更多的书,启蒙比他早,家里有先生专门教导,他一个十三四岁才开始认字的,怎么跟人家比?

想要书,就要有钱,而没有书,他就很难去和那些士子们拼。

还不只是书,学字可以用竹筷和沙土,练字的纸张可以正面反面反复用,虽然可能比不上人家用好纸好墨的写得字好,但也能勉强应付过去,可是总不能一点纸也不用,再节省,笔墨纸砚还是要花很多钱。

上学还要交束脩,就他一个人一个月的束脩,都能超过全家人一年的嚼用,早年还好,如今翁翁年纪大了,弟弟也要娶妻生子,妹妹要出嫁,他不能那么自私,让全家人一直供养自己。

孙学文面无表情,可是心中却有了答案,他靠着天分读成了秀才,已经很好很好,所以他不能奢望太多,只给自己这一次机会,如果中了,邀天之幸,如果不中,那也就罢了,他会认命,反正身为秀才,最不济也能去做个教书先生,家里人这些年的辛苦并没有白费。

秋试如期而至。

无数学子们等待这个鲤鱼跃龙门的机会,一场艰辛的考试结束,有人离开考场,欣喜若狂,有人痛哭失声,还有白发苍苍的老人家唉唉叹气不已,他们这样的,考了一辈子科举,到了今天这地步不过是一执念罢了,纵然当真金榜题名,恐怕也做不得官,甚至没有几年好活。

陛下体恤,像这种屡考不第的,大部分会给一道恩旨,赏赐一个出身资格。

这些都是好的,其实只要平平安安出来,那就很不错,无数人是被抬着走出的考场,甚至,每年因为科举命丧黄泉的都不知凡几。

孙学文走出考场时,头晕目眩,扶着墙站了好一会儿,被他爹一把搂住,这才回过神,慢慢坐下,勉强道:“爹,我,我……”

他咬咬牙,终究还是把话说完,“我怕是这一次不能中!爹,对不起,你骂我吧!”

他爹呆了呆,扶着儿子活动活动腿脚,轻声道:“爹不骂你,我儿已经是秀才,是咱们孙家最有出息的。”

孙学文嘴唇动了动,没再多说,上了驴车,让他爹牵着驴,父子两个各怀心思,慢吞吞回家。

这一次题目颇难,他策论写完,自己都觉得有些干巴巴,言之无物。到是今年多了一个附加试,他居然觉得还可以,比正题要简单些,自认为答得不错,但从一开始考官便说了,附加试题可做可不做,并不计入成绩……也不知道考官忽然多出这几道题是为了什么。

秋试时间有限,正经的题目都恨不得再检查个十遍八遍,估计很多考生不会太在意所谓的附加题。

孙学文离开考场的时候,还听左边房间里的小少年抱怨,说最后一页完全看不懂,一道也没答,周边人就安慰他,说那是附加的,并不计入成绩,没答的占了大多数,大家都一个样。

时间一晃而过,很快到了发榜的日子。

孙学文忐忑不安,可全家老少还是一起出动,前去看榜,穿过人山人海,一行人终于来到贡院附近,无数人翘首以盼,终于见贡院的人拿了红榜出来。

刹那间,几千人屏住呼吸,这一瞬,连风都不动了,很快,有人狂喜大笑,有人嚎啕大哭,孙学文沉默地看着三叔挤入人群,良久良久,等得他腿脚都僵硬,终于看到三叔气喘吁吁地出来。

他爹冷静地问:“怎么样?”

三叔有些纠结,脸色古怪。

他翁翁叹了口气,却扬起笑脸:“不怕,考不中也不怕,咱们阿虎还年轻,再等三年也一样。”

大家都应是。

孙学文眼睛一红,想告诉翁翁,他不考了,可话还没出口,翁翁就笑道:“咱们可比别的考生容易,至少咱们不用千里迢迢进京复考,家就在开封,而且如今条件好了,翁翁的东家是慈善的主儿,为人大方,每个月咱都有五两银的月俸,将来开始正式登台,听说还有大笔的赏金。”

他也不去贪求赏金,就现在得的银子,很够供他孙儿读书,再说,家里人多力量大,众人心齐,劲往一处使,难道还供不了一个读书人!

“呼,红榜上没咱们阿虎。”

三叔大喘气。

孙先生气得恨不得捶他小儿子,这话一看就知道,还用说第二遍!

“可是,金榜上有!”

“啊?”

孙学文也愣住,“金榜?什么意思?”

“今天贡院前面不光张贴了红榜,还有一张金榜,共三十人上榜,咱们阿虎就在二十九名,人家让过去,说了好多话,三叔我也弄不明白,不过人家说,从今天开始咱们阿虎不光是举人,还是准进士,说是再参加一个考试,若能考中,陛下直接赐进士及第,官居七品。”

孙家人齐齐呆住,只听见七品两字,孙先生就差点儿昏过去,别说七品,就是九品,他家也算改换门庭了!

孙学文也恍惚,有种做梦的感觉,一个小吏亲自过来,满脸堆笑,客客气气地给了他一张什么通知书,还叮咛:“千万别误了考试,还有一场要考。”

他长出了口气,心中激动,耳边骤然听到嘈杂声一片。

“怎么回事,这金榜是干什么的!”

“什么叫进士及第,御试得明年才有,而且还不是进士出身,而是一甲,二甲才有的进士及第,凭什么?”

“这三十人都是干什么的,有没有人认识!”

不光是开封,此时议论声遍及大江南北,不过,开封得上金榜的人最多,足足有三十个,其他很多地方一个也没有。

第七十八章 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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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郎抱着一叠试卷,穿过怡美园的小径,拐去蓝馆,见了姐姐,就着姐姐的手吃了一碗蛋羹,他以前不爱要姐姐喂,后来阿方说,做弟弟的应该满足姐姐喜欢投喂的小兴趣,唔,那他就满足姐姐吧。

啊呜,好吃!

阿郑看着身边搁着的一叠折子样的东西,笑问:“小郎君拿的什么?”

十一郎一本正经地擦擦嘴,无奈道:“是要送去吏部入档的卷子。阿方偷懒,拉着我,阿雾和童童一起做考官,帮她批改科举考卷,哎,紧赶慢赶,昨天才赶出来,今天贴了金榜事情还不算完,我选出的三十个开封的,再加上其它各处报上来的,共有百十人,以后必须再考一次,还得帮着去布置考场,烦!”

陈双宜:“……”

看姐姐不说话,十一郎以为姐姐怕他累到,连忙把抱怨收了,细声安慰:“其实没多少事,阿雾他们现在就负责布置呢,阿方说我改试卷最认真,放我两日假,可以好好休息。”

阿郑被逗得笑起来,小郎君好可爱!

她此时虽然对方若华还是很警惕,怕她把小郎君哄过去,不过,最近到觉得那人就是孩子心***玩爱笑爱热闹,自家小郎君只和她玩而已,真正的至亲,还是自家小娘子,想开了些,到不那么抵触。

阿郑虽然是个丫鬟,没多少见识,但也看得出来,这些日子他们家小郎君开朗活泼许多,比以前一整天也不说一句话的时候,好太多太多。

只要小郎君好,她就不去计较方若华的讨人厌。

今日难得有闲暇,陈双宜陪着十一郎吃过饭,本来还想带他一起读书,没想到十一郎吃饱喝足,就很是一本正经地道:“时间不早了,我约了吏部的刘侍郎。”

陈双宜:“……”

眼看十一郎当真整理衣冠鞋帽,出了陈宅的大门,和姐姐道别,上了一辆朱漆马车,陈双宜连忙跟上去:“十一郎,姐姐也要上街,咱们一道。”

小家伙才五岁多,走路都走不太稳当,陈双宜从没有想过,他居然自己一个人出门。

当然,也不算一个人,车夫戴着斗笠,身材高大健硕,腰悬长剑,看着是个靠谱的人。

“车夫从来不跟我说话,但可厉害呢,有一回一只手就托着惊马,救了童童,只要出门,阿方就让他跟着我们。”十一郎与有荣焉。

陈双宜这才松了口气,幸好华儿妹妹懂事!

马车出门东行,一直去往吏部,远远就见刘侍郎亲自到门口迎接,未语先笑:“十一郎,来得好快。”

“一会儿还要玩去!”

陈双宜愣了下,没想到刘侍郎对十一郎如此亲昵,一看就不是第一次见面,也不像对待孩子,到好像是很平等的交流。

陈双宜和阿郑眼看着十一郎和刘侍郎做交接,还把那些所谓的试卷点好数,入档记录,又聊了好一会儿,迷迷瞪瞪地被送出吏部。

刘侍郎还邀了十一郎一起去国子监画画,说是最近新来了一个画学的先生,有两下子。

十一郎一本正经地应了。

阿郑觉得自家小娘子很是淡定,从头到尾都没有流露出半点异样,看样子连刘侍郎也觉得她什么都清楚,智珠在握,根本没怀疑她从一开始只觉得十一郎在玩闹。

回到家,陈双宜满脸迷惘,阿郑也稀里糊涂的,盘问了十一郎半天,他说的话还是很像神话,即便陈双宜自以为还算聪明,依旧有些不大懂。

虽然不懂,但有一点,陈双宜心里明白——方若华,已经不是以前的方若华。

今日陈双宜约了几个朋友,在家办一小宴聚一聚,她们女孩子在家的时候还能自在些,能欢聚便欢聚,准备茶水点心,准备鲜花盆栽,一忙,暂时就把这事抛在脑后。

不多时,小姑娘们齐聚,谈诗论文,十分开怀。

“哎,你们都知道了没有,今年科举取士与往年不同,除正榜、副榜外,还多一金榜,听闻金榜上有名的士子,陛下亲自赐宴招待,还赐进士及第。”

“错了,只是有可能,听说他们还要加试一场,我弟书院里就有人中了榜,正到处打听究竟还要考什么。”

所有人的心思瞬间被这新鲜事吸引住。

她们女孩子,十五六的年纪,已经到了要说亲的时候,正好秋试,不免多关注一番,以后榜下捉婿也是一桩美谈,科举高中,又称金榜题名,可以想见,忽然冒出来的所谓金榜多么让人侧目。

“我叔叔说,此事乃是陛下和几位相公商量过后定的,相公们闭口不提,但私底下也说,此乃大事,金榜上的人,朝廷都要委以重任,要大用!”

本来这等朝廷大事,她们议论议论也就罢了,和自己是毫无干系,但想起今天与十一郎出去那一遭,陈双宜无论多么不敢置信,还是不得不承认,这等朝中要事,竟和他们家那位寄人篱下的表姑娘,扯到了一起。

送走客人,陈双宜洗漱休息,半躺下,拉着阿郑的手,轻声道:“阿郑,以后要对表姑娘尊重些,不要每次见到人家,都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表姑娘懒得跟你计较,可是我们不能不知礼。”

“……是。”

阿郑沉默半晌,应了声,又一叹,“表姑娘……了不起。”她也知道,现在的表姑娘,已经不是那个骄纵任性的女孩子,“小郎君总麻烦人家,我记得表姑娘喜欢苏绣,以前娘子身边的苏姑姑就是这方面的好手,新近不是想再出来找个活计,好给女儿攒嫁妆,不如荐过去看看?”

“也好。”

陈双宜笑应。

此时方若华受方肖的命令,也在磨她的姑母,“您就帮侄女收一些嘛,上好的药材,名贵的绣缎,只要绣工好,小件的也要。还有好料子打造的家具,料子一定要好,做工也要精致,还有点翠的凤冠,有多少要多少。”到了古代,就得赶紧收集这些,以后肯定用得着!

她姑母却是浮想联翩:“华儿长大了,知道攒嫁妆了?别怕,姑母的嫁妆不少,到时候都留给你。”

她这辈子可能都不会有孩子,只有华儿一个,自己的东西,哪个不是她的!

方若华讪讪一笑,没提醒这位,如今她土地神的名头都在陛下那里挂了号,总不能再给自己找一个土地公回去,这辈子,注定了还是一个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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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漏题

“对了,姑母。”

方若华依偎过去,挽着她的胳膊,“叔父还在兵部呢?”

她姑姑点点头,也是叹气:“虽然托关系给他找了这么个差事,可你也知道,你叔父人老实,不知道变通,比不上人家那些个八面玲珑的,干了这些年,也没大出息。”

方若华眨眨眼,就打算把那个叔借调到幼儿园帮忙,别的不好说,至少能保证他太太平平,别出岔子让姑母担忧。

那就是一个小吏,调动也方便,甚至不用去求陛下,她现在和说句话也能给办了。

寻常官员可能不太清楚缘由,但陛下专门下旨,着各部配合方若华,让她便宜行事,肯定都很清楚,几个相公也知道内情,对她客客气气,当官的最能看清风向,如今别看她只是一女子,可在小官们眼中,她也是手能通天的大人物。

说起来,方肖分析过,她还需要再展示一些土地神的能力,真正让皇室,还有宰相等人清楚,她的确非凡俗之人,才可能一切顺利,否则必然有人觉得她在装神弄鬼,妖言惑众,方若华都做好了杀鸡儆猴的准备,没想到到今天,居然都没有人来充当那只鸡。

果然,自己一家拿现代人的眼光去看待此时的人和事,还是有些偏颇,不能理解。

一直到多年后,她教出不少学生,圣德教育中心的大名诸国皆知以后,偶尔开玩笑似的说起这个话题,赵祯才道,他那时候还年轻,心软,心疼身边臣子,怕臣子们得罪了土地神再惹来祸端。

别的不说,若一方土地寻几个孤魂野鬼夜半敲门,就够自家臣僚们受的,所以,他对几位不以为然的相公反复叮咛,各种谈心,又找包拯来作证,还私底下偷偷把他们扮作侍从,坐着神秘的升降梯,去土地庙那神奇的二楼看过好几回,这才算是替方若华了结了后顾之忧。

不过,从那之后好些大臣都不大敢走夜路,总觉得背后有什么东西跟着,别扭了许久。

这都是后话,此时方若华的幼儿园,连驻地都还没有修好,甚至连地方都还没挑选出来。

目前时间最紧张的,还是入学考试。

科举考试顺带初次筛查,反正能参加秋试的,至少都读书识字,最低也是秀才,和广大不识字的平民百姓比,已经相当具有优势。

方若华从陈宅出来,便径直去了一趟开封府,跟包拯说了一声,过几日考试,征用开封府的后衙,到时候请府中衙役小吏帮忙维持下秩序。

包拯笑眯眯就应了,特意把最大的正院让出来,方若华就在里面捣鼓了一个多时辰,然后直接拿封条封上。

办完正事,顺路又去处理了下她那位叔父的事,兵部那边很好说话,顺顺当当就给办了。

只是方若华从兵部这边出来,总觉得这里的人看自己都跟看毒蛇猛兽似的。

事实上,兵部消息灵通的几位,都知道方若华给陛下的投名状,那个劫掠村落,顺便杀良冒功的小将军,和兵部这边还有那么一些关系。

这些人可不知道,此事若是放任不理会,会造成什么样的恶果,他们只知道自己在陛下面前丢人现眼,今年的考评肯定不会太好,但又不敢抱怨,更不敢报复,只能在心里藏着那么一点小不自在。

方若华只看结果,至于这些人对自己的想法,那到不怎么在意。

事情办完,干脆就去听戏,戏园子从前天开始正式开业,绝对是日进斗金,客人爆满,二楼所有的雅间都要预定,而且一票难求,就是站票也不那么好买。

到了戏园子门前,就有个胡子花白的老人家偷偷摸摸地凑过来问:“要票吗?前排座,视野最好。”

方若华哭笑不得,客客气气地拒绝,

前几天她过来时,就看见有几个小乞儿抱着被子直接睡在戏园子门口,就等着售票,一买就买好多张,竟在北宋当起了黄牛党。

招娣觉得不妥,方若华就给她出了个限购的主意,一人一次最多五张,一开始是定的两张,可仔细一想,两张实在太少,如今一家子人口多,不说仆人替主人家买票,就是中产之家过来买票家里人一起看场戏,别说两张了,五张票都不一定够。

现在看来,限购也挡不住黄牛的热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他们肯定有他们自己的法子。

摇摇头,方若华也不理会,进了园子先去后台,后台乱糟糟的,好些人正在上妆,也就孙先生比较悠闲,正坐在椅子上与人闲聊,脸上带出些许得意,语气到谦虚:“可别这么说,还不能确定,人家说小五还得再考一场才能授官。”

周围的人都是一脸羡慕。

虽然大家没有明说,可暗地里都在传,说是金榜上有名的士子,都是陛下看重的,若是能考过,必然重用,这话是从包拯,包府台嘴里传出来的,必然不会假。

“孙先生是交了好运,您那孙儿将来一定有出息。”

“哎,我还是担心我们小五考不好,都怪家里穷,小五虽然聪明,却和人家世代书香的人家没办法比,又不知道这回考试都考些什么……”

方若华笑眯眯走过来,众人一看见她,连忙起身行礼,不过都知道她性子和善,不喜欢虚礼,也都不过于约束,还有个老人家神神秘秘地问:“咱们都知道,方姑娘您手眼通天,知不知道金榜士子几日后要考什么?是不是四书五经?和考进士一样?”

不怪他们这么猜,朝廷最重视的就是进士科,但凡进士出身,肯定会委以重任。

方若华耸耸肩,笑起来:“我知道!”

“啊?”

一群人震惊。

方若华轻轻松松地道:“根本没有考题,只要老老实实在考场坐一晚上,不跑出来就算合格。”

众人失笑一声,都扭过头去继续说话,方若华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哎,怎么实话都没人相信!对了,还要胆子大才行,昏过去也不过关。”

时间眨眼而过。

第八十章 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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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到了考试的正日子。

各个房间都已经准备好,征用了所有客房,还有仓库,还准备了三十七个小帐篷,一个房间一个考生。

考生们分配了房间,都很乖巧,并没有人因为别人住厢房,自己只有帐篷而大闹生事。

展昭从宫里回来,绕侧门回自己的屋子,坐下喝了杯茶,缓缓吐出一口气。

自从那场不说万民瞩目,也集聚了开封众多目光的考试,确定他们开封府衙为考场以后,府衙内外就很是不消停。

半路老百姓拐弯抹角地探问题目,官场上那些和包府台关系比较亲近的官员,也不免好奇,想问问这一场究竟考些什么,人家并非想偷窥题目,只想知道考试范围罢了,究竟是考明经科,还是进士科,甚至是明法科,明算科?总要透露一点消息,大家才好做准备。

包拯无语,他是真不知道,被缠得不行,也只能犹犹豫豫地道:“陛下亲自下旨,应该算是制科,只是不知选拔的是哪方面的人才!”

总算包府台的黑脸,还是有人怕,既然他已然开了口,就不敢太过逼迫,只是府衙的垃圾箱又不知被翻了多少遍,传闻纷纷。

连皇帝都听了这些笑话,同样觉得很好笑,他到有些恶趣味,故意放出似是而非的风声,例如考试题目很难,不光要考才学,还要考人品,德行,若德行不佳,也万万不能过,但是只要考过,必得重用什么的,逗得大臣们心痒难耐。

有大臣揣测万岁的心意,既然是考德行,肯定不在考场上,说不得空余这十日,就是各处打探考生的品行如何,家中有后辈子弟榜上有名的,连忙四处寻人吹捧,今天张衙内跪着喂母亲吃饭,可谓大孝,明天李衙内亲自去设立粥棚,舍粥施药,可谓大善……

真是好一通热闹!

今天开始考试了,考生却个个懵懂,房间内干干净净,枕香被软,桌上有茶水,有点心,还特别贴心地放置了一张花纹别致的素笺,上面有暗香浮动,用大大方方的楷体写了无数个菜名,酸汤肥牛,酸辣鱼,灯影牛肉,大盘鸡,京酱肉丝,大部分连听都没听过。

不过牛肉可不好吃得着,不少人口水横流,只是大部分考生还记得这是考试,生怕里面有什么道道,都端端正正坐着,谁也不肯动手。

忽有丝竹声阵阵。

不知哪里来的美人登门而入,杏眼桃腮,舞姿动人,通晓音律的更是被乐声迷得神魂颠倒。

……

方若华和展昭,还有不请自来白玉堂坐在花厅里喝酒,酒是低度的葡萄酒,但是甘醇香甜,连展昭都没办法拒绝。

他们这里也有美人载歌载舞,反正考试要用,自己享受一下也无妨。

看了看时间,方若华笑道:“也差不多了该开始了,两位,低头闭眼。”说着,她就把头低下去。

“啊!”

只不过片刻,白玉堂一声惊呼,随即闷哼,硬生生把呼声给吞了下去。

展昭吓了一跳,猛地睁眼抬头,正好看到一截长长的,鲜红的舌头卷起他饭桌上两块儿牛肉,吞了下去,看他抬头,那舌头的主人还朝他妩媚一笑,青肿的,长了黑毛的脸,没有皮的血肉抖动。

对比太强烈,让人越发难以接受!

展昭:“……”

呕!

白玉堂侧过身去,勉强压下恶心感,连说话都顾不上,脸色雪白。

方若华偷偷开眼一看,见一切消失,这才咳嗽声,略有些歉意:“抱歉,抱歉,我就是想看看考题设置得难易程度,没想到这般重口味,哎,不知道有几个考生能撑下来……看来下面十几道题不用考了,以后再随堂测验好了。”

不知为何,白玉堂登时就恼意消散,连告辞的话也不说,更不再碰桌上的美酒,一撑窗户,蹭一下上了屋顶。

这一夜,开封府衙鬼哭狼嚎,有人惊吓昏厥,有人痛哭流涕,有人两股战战。

第二日,所有考生除了被抬着出来的,都脸色木然,双眼呆滞。

不过,方若华在饭菜里放了安神定气的药,是1275根据这边的草药开的方子,据说很管用,只要好好吃过饭,大体上都不会对身体造成什么影响,只是今日一看,貌似没吃的有好几个。

幸好有准备,一人一包药塞过去,“别怕,都是幻觉,假的,就当免费逛一次鬼屋,以后再想尝试,都要花钱了。”

所有人:“……”连为什么是个小女子出来给他们通报结果也顾不上,现在只想回家。

“回家三碗水煎成一碗,定定神。”

考生浑身哆哆嗦嗦。

方若华失笑:“诸位算是通过了考试,放心,以后待遇会很高,最小七品,之后保证升迁速度,封妻荫子不在话下,以后每个月能拿二十两以上的俸禄,东京最好地段的宅院一人一套,衣食住行通通免费,都配有侍从丫鬟。”

越听,考生们的脸上渐渐恢复了血色。

这回大部分考生都是贫寒学子,就有那么几个衙内,家里有权有钱,但也不可能不对这样的条件感兴趣。

“当然,你们还要学习,而学成之后,要为陛下效命,不能保证完全没有生命危险,如果怕危险的,现在放弃还来得及,只要在接到之后通知之前,来开封府放弃资格,你们中有中举人的可以继续考进士,有没中的也可以三年后再备战科举,不受影响。”

众考生多多少少犹豫起来。

方若华一点都不急,送他们回去慢慢考虑,这一批凑不足人数不要紧,毕竟是第一次,考生里也不乏中举的,落第秀才,落地的举子多得是,皇帝在背后站着,还怕招不来人?

展昭苦笑:“题目太难了些!”

“不算难。”方若华不以为然,“他们以后要和妖魔鬼怪打交道,那些个妖怪可不是傻子,智慧不比人低,而且手段多种多样,胆子小的,定力不够的,尽早别来,就是撑过这一关没昏过去,没慌乱,以后还得继续训练。”

方若华数了数,这次通过的居然有三十九个,光开封就有九个,最起码也有一半以上能进幼儿园大门吧,开头算不错。

第八十一章 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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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

强子小心翼翼地问。

孙学文打了个饱嗝,吐出口酒气,笑得见牙不见眼,勉强还有几分矜持:“人家说我……过了!”他兴奋不能自已,有满肚子的话要说,却因为稍有酒意,晕晕乎乎,泛起困来。

强子已经热泪盈眶,连忙扶着他上车,哪里还顾得了其他!就在刚才,已经有人传出话来,说这回通过考试的,最低也能得七品官。

从此以后,他们族里就出了个七品!以后再也没有人能欺负他们,田地能免税,劳役也能免,从此改换门楣,后代子孙都能受益。

放松下来,强子连忙递上毛巾,让他擦擦脸,又扶着他躺下歇着:“好好歇歇,刚才我看见好几个被抬出来的,脸色煞白,看着连气都要没了,可把我吓得不轻,阿虎哥肯定累坏了吧,咱赶紧去酒楼,你翁翁定了一桌上好的席面。”

孙学文摸了摸肚子,摇头:“我可吃不下,好饱!”

“啊?”

强子有些意外,家里人都知道,别看孙学文斯斯文文的,是个读书人,可饭量却大,从小就大,往日为了他这饭量,一家老少都没少发愁。

别人不知,他和阿虎哥走得近,可是清楚得很,有好些年了,阿虎哥就没吃过饱饭,只要不饿得难受也就罢了,今日却说了一个饱字?而且还是刚考完试出来!

“阿虎哥,你们都考的什么,题目是不是很难?”

他送阿虎哥去考试,也非第一次,知道考场简陋,考试艰难,还有很多考生考到半截儿就挨不住,阿虎哥家里不宽裕,没钱疏通,在这方面也总是吃亏。

他觉得这一次肯定更艰难,毕竟只有一晚上,可被抬出来的考生就有好几个,走得出来的也虚浮无力,一出门就让人或背,或抬,这才走了。

听强子问,孙学文也从兴奋的情绪中挣脱,疑惑了半晌,摇头道:“不难,根本就没有发试卷……大概就是考定力?”

他当是待了半天,实在忍不住,把桌子上的点心茶水通通吃光,还厚着脸皮另外叫了一桌子菜,当是就想,别管考得中还是考不中,反正吃了一顿好的,也不算亏,结果吃得太香,太美,又还没有发试卷,一时就沉浸其中不可自拔。

他隐约记得确实有人进来,看了一眼,还是个大美人,又是跳舞,又是唱曲,但他只顾着埋头大吃,对别的都没上心,甚至都忘了那美人有没有哄他出去。

美人是好,但肯定不会是自己的,孙学文有自知之明,他从小就知道,唯独吃进肚子里的东西,读到脑子里记住的书,那才真正属于他。

既然考前就被郑重说过,不能离开房间,那就是有神仙在外面招手,他也哪里都不去!

这一场考试,是他考得最舒坦的一回,至于其他考生为什么惨兮兮,他真不明白。

负责孙学文的考官,跟着1275来给方若华赔罪时,方若华正最后一次校正圣德幼儿园的图纸。

考官也有点儿不好意思:“他就在那儿一直吃,一直吃,就是不看我,凭我有十八般手段,按照规定,又不能直接凑到他身边去,实在无能为力。”

而且看人家吃得香甜,他都不好意思打搅,就是想抢食,都有一种那家伙护食到,能把去抢的妖魔鬼怪通通按下的感觉,就不大敢行动了。

他很是无奈,当时屋子里的气氛,想把它变作恐怖场地也不是不行,但肯定要出格,这是考试,又不是真要把学生吓死。

“哎,虽说他待在厢房里,隔音不错,可外面的惨叫声,还是隐隐约约能听得到,他怎么就能做到充耳不闻的?”

孙学文要是听见这话,一定会感激他家翁翁,他家住宅狭小,一家子挤在一起,翁翁和爹爹都要练习说话,家里一向是吹拉弹唱,热闹得很,如果他做不到全神贯注,对外界一切声音听而不闻,恐怕这秀才也考不来。

方若华忍不住一笑,边笑边点头:“罢了,缘法如此,你们修行的不都讲究这个?”

好像很久很久以前,是有这些讲究。

1275讪讪一笑,就翻过篇去。

一晃眼,月余已过。

孙学文板着脸,拎着食盒去书院,他一进门,左右学生便窃窃私语,虽不至于高声喧哗,却也是别有意味。

坐下来默默吃饭,他面上不显,可心中也有一丝丝忧虑。

“阿虎,你也别担心,这才一个月而已,你看看那些考中了进士的,好多也是得等许久才能等到实缺。”

孙学文没有说话。

他也不信朝廷会哄着他们士子玩,但一直没有消息,没有一个说法也是真的。

秋试之后,榜上有名的新近举子们,朝廷都派出专人报喜,在家乡铸碑文,还会写入县志,记录本县学子的风姿,大家也都三五成群,或者衣锦还乡,或者参加聚会,好生热闹,唯独备受瞩目的金榜士子,到仿佛被扔到一边,再不予理会,没有任何消息,朝廷无明旨,也没人通知去何处任职。

可以说,一月前金榜有名的士子堪称万众瞩目,如今却差不多快成了笑话。

孙学文心里心里明白,这些人也许是嫉妒,才会越发幸灾乐祸,毕竟只是一个进士及第,就足以让大部分学子求而不得。

他们巴不得那所谓的金榜根本不代表什么,只是陛下一时兴起,无论是什么计划,如今已夭折。

他本不怕的,可家人的担心,他却无法视而不见,只希望早一点知道结果。

不光是孙学文,就连那些本来还在犹豫,不知道是不是该接受朝廷的任命的,心中都犯起嘀咕,也把那些犹豫抛在一边!接受,肯定要接受,只盼着朝廷赶紧下旨,先把七品的帽子戴上,让他们做什么,他们都认了。

“孙兄,我的提议,你可以考虑考虑。”

孙学文正沉思,就见高杉缓步走过来,冲他一扬眉,笑道。

虽然带着笑,可这人下巴微抬,目带戏谑,言行举止间都显出一股子高高在上。

他皱眉摇头:“不必多言,吾妹不给人做妾。”

高杉登时冷笑,轻蔑道:“一个抛头露面,耍杂耍的女子,要不是有一副好容貌,又八字合适,想给我们家做妾也没那资格,你到是还好意思挑?实话跟你说,若是你不答应,我保证,你的妹子只能青灯古佛一辈子了,我看上的人,无人敢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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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卖了!

孙学文脸色骤变,死死咬紧牙关,恨不得一拳过去打掉这混蛋的门牙,但他到底不是好勇斗狠之人,性情里的冲动早就被消磨殆尽,即便要教训对方,也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

学堂里瞬间安静,好多学生都侧目,只高彬之父乃是学官,对他们这些学生的威慑力着实大得很。

“哎,孙兄这回要倒霉了。”

不少人心生怜悯,哀叹不已,有几个和孙学文交好的,正想劝一劝,别和这人来硬的,服个软,大家说和说和,糊弄过去罢了,大门忽然被打开,一股风吹进来,就见先生立在门口,轻声道:“行知,快来。”

孙学文抬头,只见一身着紫色官服的年轻人立在门口,他登时一惊。

紫色官服,最起码是三品。

他赶紧起身,整了整衣冠,过去行礼:“孙行知见过官人。”

“免礼。”

对方也很客气,笑道,“我是刘英,字行舟,正好路过你们书院,就替你真人跑一趟腿,捎带些东西过来。”

说话间,旁边小厮已经拎着一口箱子过来。

箱子有点儿奇怪,是绸缎做的外皮,底下还有四个轱辘,可以拖着走,到是能省些力气,不过大概是书院的小径不太齐整,小厮是拎着箱子过来的。

刘英又递给他一封信:“这是清单,现在就点一点,万一漏了哪样,还需要补上。”

孙学文连忙双手捧过来看。

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图书借记卡,校徽,学生手册,钥匙,绿色官服一套,墨色校服一整套……

孙学文一样一样看,又按照刘英的话,打开箱子,仔细对比,却是满脸迷糊,直到看到那绿色的官服,终于忍不住露出一抹灿烂至极的笑来。

周围的学生也哄了一声,眼睛都红了,满脸羡慕,这人至此一步登天,好多人心中后悔,为什么不早和孙学文处好关系,当然,现在也不晚!

刘英看了看四周,也很理解,笑道:“从今天开始,你就算圣德幼学的学生,要入学三年,至于补官的事,不要急,陛下会根据你的能力予以考虑。”

孙学文唯唯诺诺地应下,脑子里一团浆糊,完全弄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去幼学,可现在谁还管得了这个?

“三日后幼学那边会来接你去报道,安排住宿,你的父母可以一起去看看,学校里有很多有趣的东西,只有学生才能购买,可以让你父母带回家一些。”

刘侍郎也就是照本宣科,还有卖弄他在十一郎那里‘骗’到的消息,不过,不愧是年纪轻轻就能做到三品高官的世家子弟,言行举止竟没有半分露怯,到像是他在学校里不知出入过多少次似的。

没一会儿,孙学文就把他当做知心前辈,和他推心置腹,连书也顾不上读,匆匆忙忙就回家。

一家老小就等着这个好消息。

三天后,圣德幼学。

孙学文坐在大礼堂里,脸色苍白地看着前方白色的墙壁,还没有从惊吓中回过神。

其他三十八个学子也同样的表情,他们没有昏过去,那是因为高高在座的,除了那个自称土地神的,不知道是真是假的方姑娘,还有陛下!

大宋朝的皇帝陛下!

所谓学成文武艺,售与帝王家,他们都是十年苦读,期望有朝一日金榜题名的学子,现在陛下在前,即便心中害怕,又怎么敢,怎么愿意表现出自己的惧怕。

丢脸丢到陛下面前,以后哪里还有前程?

断人前程如杀人父母,他们可不想做自己的刽子手,再害怕,也得表现得镇定自若。

方若华把该交代的,按照剧本都交代完,笑着起身挥挥手,就见前排高台上出来一连串,奇形怪状的东西,有头上长角的人,有像人又不像人的鸟……

“这些就是你们以后会打交道的妖怪!”

一只独脚鸟忽然吐出一大团火,高温过地,地面寸寸龟裂,方若华看了一眼,轻声道:“它叫毕方,如果在外面见到它,客气些,用你们的嘴来说服它跟你们回来,它们的智商不比你们低,也还算和善,不会轻易伤人,当然,你们要是想当勇士,偏要硬碰硬,记得提前通知同伴去给你们收尸……收骨灰。”

众人:“……”

“将来的三年,你们会学习一切对付它们的手段,把它们从我大宋的国土上一只,一只地找到,送它们回应该去的地方!”

方若华一笑,轻描淡写地道,“当然,我还是那句话,你们依旧可以拒绝,陛下就在这里,明旨未下,一切都不是定论,你们现在就能带着家人朋友离开,继续你们本来的人生。”

所有人面面相觑,都不吭声。

孙学文几乎下一刻就想逃走,但是他的双腿连动都不能动一下。

就在那一日,他从书院匆匆回家,给家里人报告这个好消息,全家都欣喜若狂。

官服被小心翼翼地拿出来,家里人看它的目光,简直像是在看满屋的金银珠宝,比看他家新出生的小堂弟还要热切得多。

翁翁志得意满,就连胡子都比以前精神,母亲腰都比以前直了,一门心思想着给他裁新衣,做新鞋,怕他去工作让同僚瞧不起。

还有妹妹,再也不说愿意给高彬当妾的话,高彬也不敢再在他面前趾高气扬,更不敢打妹妹的主意。

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现在坐在这里。

孙学文呜咽了声,爹,娘,翁翁,为了你们,孙儿这百十斤肉,就算卖给人家了!

所有人都选择留下,方若华并不会觉得很不奇怪,有陛下在,只要妖魔鬼怪没有冲到他们面前把他们给吞了,所有人都不会退缩。

学生们都被临时调来帮忙的衙役带去看宿舍,赵祯才扶着陈林起身,活动了下有些僵硬的腿脚,苦笑问:“朕表现得如何?”

“很好。”

方若华恭维,反正没人敢直视圣颜,就是流几滴冷汗,脸色发白,也没人会注意到,“回头小太子出生,我不食言,捉两只小妖怪陪他玩。”

赵祯一下子就熨帖的很,身心舒畅,不过,妖怪什么的,还是必须谢绝。

第八十三章 女人家

陈宅

秋高气爽,今年天冷的分外早,陈双宜披了件雪白的猞猁毛斗篷,领子立起,可以稍稍护住耳朵,内衬柔软细腻,几乎是和皮肤一样的触感,穿在身上很是舒服。

这斗篷是方若华送的,家里几个姐妹,一人一件,猞猁白的极为少见,就这几件,到比那些狐裘更珍贵些。

阿郑扶着她,穿过花园,进入正院。

一进来便闻见一股香甜味,几个小女使搬着藤条编织而成的筐,在小径上疾走,筐里装满了水果,最上面的那些五颜六色,分外好看,大部分都不是本地的水果,可能是从南方运过来的。

想必又是表姑娘送的,他们这位表姑娘,如今越发神通广大,连陈父都时常提起,还跟家中女儿说,要和表姑娘处好关系。

小女使都穿着鲜嫩的衣裳,脸上堆笑,叽叽喳喳。

“这院子变得都有些不认识。”

陈双宜笑了笑,以前院子即便打理得好,可也显得冷冰冰,没有活气。

娘子的房间也一样,家居布置都中规中矩,没什么特别,就是少生气,她每次来给娘子请安,请过安便走,不愿意多待,除了与对方关系平平,恐怕更多的还是不适应那种死气沉沉的氛围,不过,想必娘子对她也不大喜欢,既然相看两相厌,那最好少见面。

但最近几次过去,到觉得娘子柔和许多,也显年轻,到和她初来陈家时的模样有些相似。

房间也有不同。

摆设还是那些摆设,娘子向来节俭,家具好些年不换,摆设也是如此,但现在多了条地毯,蓝黑格子的,虽然是冷色,铺在地上却意外让人感到一丝暖意。

窗上多了一层细纱,窗前软塌上散落着几本书,有些凌乱,墙上还有一幅画,画的是娘子和方若华,两人手谈一局,神色灵动,娘子神情间的纵容欣悦,一览无余。

照例请过安,说了几句闲话,陈双宜就告辞离去,只是一离开正院,不免幽幽长叹。

阿郑也叹气:“小娘子,这是人生大事,要慎重些。”

陈双宜笑着摇头:“也就那么回事,无论哪个都无妨,娘子是好心人,不会胡乱挑。”

她过了年就十六岁,陈方氏身为继母,关心她的婚事很正常,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了年纪,谁也躲不开这一遭。

好在父亲虽然拎不清,可对看不入眼的子女的事,向来不太插手,她两个庶姐成亲,都是继母操持,一个嫁入门当户对的商户之家,选的是中了秀才的庶子,成亲便搬出去自己住,去年姐夫中了举人,谋了个官,夫妻二人离了京城,听说日子过得不错,还生了一对儿女。

另外一个嫁了个四品武将的鳏夫,是她自己选的,那鳏夫也是未婚妻没过门就逝去,说是克妻,迟迟不曾另娶,年岁大了些,却知道疼人,上个月见这个姐姐的时候,姐夫刚给她请封诰命,如今是诰命夫人,以前看笑话的,也都说她命好。

从这就看得出,她这个继母是个好说话的,只要你不出格,一般的要求她都愿意满足。

“陈家富贵,但家风不好,嫁给他们家的嫡次子,又不是宗妇,不划算,还是王家好,王家本是世家大族,虽然落魄了,但这一代的子孙都有出息,以后只会越来越好,王璞虽然是庶子,但今年中了举人,不怕以后没有出息。”

当然,最重要的是她见过王璞,王璞也见过她,彼此印象都不坏,她有信心以后把两个人的家庭经营好,过上舒适自在的生活。

至于其它的小户,即便是子孙嫡出,很有出息,更是表现得一往情深,甚至一人愿意为她遣散通房,她也没有选择的意思。

在这个家里待得久了,她很清楚男人的劣根性,不偷腥的男人不是没有,但需要很幸运才能遇到,与其去期待那些不怎么可能的东西,还不如就一门心思奔富贵,把自己的生活过好。

陈双宜刚才还和自家使女说,挑哪个都无所谓,此时到毫不羞涩地盘算起自己的婚事,而且考虑了半日,就大大方方地去找继母说了自己的决定。

陈方氏自然答应,她对自家这个继女颇为满意,而且越来越满意,这么聪明理智,永远不用担心她会因为个人好恶做出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她这个继母当的,比别人家轻松得多。

幼儿园开学,方若华一连忙了两个多月,回过神来拎着礼物哄姑母,然后就知道陈双宜定亲了,定的王家的庶子王璞。

方若华:“……”

对王璞她到有印象,里提起过,算是女主角的爱慕者旨之一,性情沉默,在算学上颇有天分,后来还成为算学大家,朝野闻名。

这人在中最起码是七八线以外的男配,现在可好,摇身一变娶了女主。

也不知道以后女主角那跌宕起伏的人生还有没有?

她也没纠结,想必若是有朝一日,陈双宜知道自己本来的人生,反而会觉得现在的人生好极了,外人看她上辈子过得精彩绝伦,但身在局中的她,肯定不会喜欢自己的生活里有那么多悲惨与不幸。

陈双宜的事情和方若华无关,这到底是真实的世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

和姑母说了会儿话,方若华就顺手拎着十一郎,带他去写生。

十一郎读书只能说还可以,中平之资,读下去考中秀才的可能性很大,努力一把,举人也不是不能想,但进士的话,若无大运气,大机缘,恐怕不能得,但在绘画上,他却灵气十足,一点就通。

得见良才美玉,自然要精心培养,方若华想拐人家孩子帮她做事,可捉妖这种工作,肯定做不了一辈子,一共就三百多只,说不定眨眼工夫就能给捉完了,那之后,总不能全部学生都去充当江湖骗子,再说,他们可没有人家江湖骗子们会忽悠人,一定要有正事可做才算好。

第八十四章 春、宫

大相国寺外人流如织,不光是国人,方若华带着十一郎支着架子画画的时候,就看到不少外族人,金发碧眼的竟也有几个,还有海外的和尚。

十方香客,伴随着百年古刹,一起入画,所谓金碧辉映,云霞失容,不外如是。

方若华都有一种笔力不足,画不出这座古刹风姿万一的感觉,好像每一天画,这都是一座崭新崭新的大相国寺。

哎!可惜了!将来这里毁于战火,繁华的大宋,也没有几年能见!

好长时间直播中都没有什么特别的内容,毕竟很多东西不好给人看。

现在让大家领略一下千年前的人文风景,即便被当做影视基地的摄影棚,到不算坏。

分享历史上会彻底消失的风景,那种满足感,很难去形容,

举目遥望,大相国寺仿佛有了生命,甚至能听到它的呼吸!

“十一郎,你就踏踏实实地画上十年此地风光,认真体会,必能功成。”

叮嘱十一郎好好画画,留下两个使役,还有陈家的几个家仆照看,方若华就自己进寺庙上香。

既然都来了,入寺不进香,多少有些不合适,方若华如今也半只脚入修行一门,对神佛也是心存敬畏,该做到的,尽量处处做到最好。

进完香转一圈出来,水友们忽然从讨论美景,古董中分神,纷纷笑刷字幕:“你家小孩被怪蜀黍诱拐了,还不快看看!”

方若华吓了一跳,连忙调转屏幕,安全起见,总要有个摄像头专门跟着十一郎。

这小家伙长得漂亮,还会画画,人气也是相当相当高!

十一郎还在那儿作画,旁边使役神情警惕,几个家仆更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在这尽职尽责方面,陈家在规矩上向来严格,下人绝不敢怠慢主人,像甄英莲看花灯被拐这等事,不大可能发生。

只见有个形容猥琐的年轻人,低着头立在十一郎身边,也不知在跟这么一个小小孩童说些什么,说到兴奋处手舞足蹈的,差点掀翻了桌上茶壶,惊得仆从频频看他。

“做什么?”

方若华溜过来,俯身看去,就见十一郎一脸的严肃,像对待正经功课一样,使劲盯着桌上一幅图看。

那张图用的纸极好,隐约有暗香浮动。

那年轻人到是一惊,见方若华过来,忙一伸手按住桌上的画,整个身子都倾了倾,尽量挡住视线,急声道:“小姑娘家家的,不能看!”

“呵呵!”

“呵呵!”

屏幕里顿时一排呵呵!

方若华也呵了声,有高清摄像头在,哪里又看不见了,分明是张春宫图,只不过画得人都走了形,模模糊糊,也就这人当回事,想她当年读书,在宿舍里一群女学生凑在一起,也是什么图都看过的,这么个画,还能让她害羞?(所以说,萱萱姐口中清纯可爱的小妹妹,其实只是个幻想。)

“话说,我以前很期待看看古时候的春宫的,后来一见恨不得自戳双目,都什么玩意!”

“别一言不合就开车好吧!咱们可是小清新直播间,有孩子在的!”——我爱郭芙。

“阿芙,要不要来找我,我告诉告诉你,究竟什么才叫老司机开车?”

“上面太污了,都是男人乱开什么车,话说,请的特效化妆很厉害,摇身一变就是粉嫩粉嫩的小女孩儿,三妹这会儿看起来还没有十五,我也想返老还童一下!”

方若华失笑,把视线收回来,假装没看见顶上蓝字,蓝字非要仔细看看那张图,还硬说是古董!

幸亏古董在自家的直播间里也不怎么新鲜,没太多人关注,要知道这图可是新画的,但着墨落款什么的又很真,被过分关注,再招来考据党堵门,岂不是大麻烦!

重新把注意力回到眼前的猥琐男人——给个小童看这种东西,此人好大的胆!

那人似也是个人情练达的,一眼便看出方若华的心思,登时有些恼:“莫不把小童子当男儿,当年晏相公不也是五岁能诗,七岁能文?小童怎么就画不得这春宫避火图?就是不画,多看一看,也长了见识。”

听他一嚷嚷,方若华才弄明白,这人是看十一郎人物画得好,有骨有肉,非寻常人可比,就想着糊弄他帮着画春宫图,偏偏还这般理直气壮,到也是个人物,自称书肆掌柜,不过说他猥琐,实际上衣着打扮怎么看怎么是个衙内。

方若华也不与他计较,看着十一郎懵懂无辜的眼,笑道:“他这避火图太过粗陋,并不好,回头我给十一郎找些好的来……确实该让你长长见识,不说旁的,只咱们学校里鬼室幽居的小倩,不就比这个好看得多?”

“……”

屏幕上水友们嘻嘻哈哈笑起来。

“三妹看我,我在你空间贴东西了!拿给他看,保证大触手笔!”

“滚,直播间被封,就杀了你!”

水友佯装暴怒。

方若华眨眨眼,低声道:“要不要回头送你们几幅美人图,避火图,看看究竟谁才是大触?”

论女子,还是妖女,神女,鬼女最为迷人心窍,非人间美女能比,别说几幅春宫,有1275在,就是正经的妖女,神女,她也能一口气弄出一群环肥燕瘦的来。

水友们:“……嘿嘿,嘿嘿!”

“为了直播间和谐,我闭嘴!不过请看我真诚的眼,很期待,真的!”

“同上!”

十一郎看不到屏幕,一直很认真听方若华说话,半晌点头,把视线从乱入的春宫男身上收回,很是严肃地道:“他画的这幅确实不好,可阿方把小倩和它比,未免委屈了小倩。”

方若华登时又笑,点头称是,答应回头就去找小倩道歉,十一郎这才脸色回暖。

事实上,她和父母商定的课程,幼儿园第一课先教学生们能不为外物所诱,这一回所有学生都是男子,要过的关卡自然是酒色财气。

其中色关最为要紧。

1275都说,圣德门里养的那些妖宠,别看在圣德门的时候,都乖巧听话,行为举止也极有涵养,但挣脱约束,个顶个的会使媚术,不好惹的很。

方若华便根据他的说法,在幼儿园里塑造了些美人出来,或者清丽如仙,或者妖冶迷人,先让学生们适应适应。

这些可不是只有一张脸皮的花瓶美人,每个都有其设定,小倩就是倩女幽魂的小女鬼,只是未曾遇到宁采臣,依旧是清冷绝艳。

十一郎也常去,自是对这些很不陌生,只想到一个五岁小童,也懂什么是好看难看,方若华还是忍俊不禁。

这边说得热热闹闹,那边年轻人就有些不乐意,随手藏了春宫,哼了哼:“毛都没长的小屁孩儿,也知道什么叫美人!”至于方若华,却是连看都不肯看她一眼。

方若华失笑,没必要和他多说这个,身为女子,在这样一个时代和一个男人谈论这些本也不合适,拉着十一郎的手,便打算离开。

十一郎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点头:“快回吧,我的小白还等着吃饭。”

小白是只小妖怪,尖耳朵,长嘴巴,化人时耳朵和尾巴还收不回去,因为毛皮雪白,被取了个名叫小白。

幼儿园里如今已经回收了十几只小妖,都是那种没有多大杀伤力,性情温和的,据说是圣德门里的真人养的小动物成精,是真是假不知,反正都有些宠物习性。方若华干脆就交给学生们驯养,都知道知道这些东西的性情,以后再去抓,见到厉害的也不至于因为害怕而失措。

一边说话,一边收拾东西,还没收完,就见寺里飞出一小沙弥,当真是一飞而出,只是似乎控制不了力道,哐当一声,撞倒了煎饼摊,连滚带爬站起来还想跑,却是有十几个衙役蜂拥而出,手持钢刀,把他团团围住。

这人东看西看,眼见不能走,一咬牙,长身而起,脸上忽然闪过一抹狰狞,身体鼓胀,张嘴一声大吼!

轰隆隆,一阵气浪,吹得那些衙役七倒八歪,栽在地上爬不起来,他转身一个纵跃,钻入人群不见踪影。

(屏幕上字幕顿时一清,全是省略号,良久才有人大笑——“哈哈哈,狮吼功乱入!”

“好吧,三妹怎么演,我就怎么看!”

“终于回归正常,刚才还以为进错了直播间,小学生都不敢说话。”)

那衙内从头看到尾,目瞪口呆:“这是什么功夫!”他也不是没见过飞檐走壁的高人,家里还养了几个供奉,都不比御前侍卫差,可这般一声大吼,众人退避的功夫,着实没见过。

十一郎也惊呼,捂住嘴偷看面沉如水的方若华:“阿方,毛毛肯定不是故意的,它好乖,一定是吓到了。”

话音未落,只见刚才逃走的那小沙弥高手,又垂头丧气地溜达回来,双手抱头,蹲在地上,眼泪吧嗒吧嗒地掉,一脸的委屈,抬头瞪一眼衙役,又复抽抽搭搭。

衙役们一时惊讶,不禁踌躇,一时竟不敢上前,毕竟见识过这人的功夫,不光内功了得,还力大无穷,他们手里的锁链,都让对方一把扯断。

第八十五章 小妖

“它犯了什么事?”

迟疑间,就有个穿着奇怪墨黑色短衣短裤的男人从人群里钻出,满头大汗,气喘吁吁,抹了把脸,瞪了地上那小沙弥一眼,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个项圈,套在小沙弥的脖子上,这才看着衙役,似乎也有些害怕,小声问,“它干什么了?”

衙役皱眉,为首的那个厉声道:“你是什么人?和这小沙弥什么关系?”

男人一愣:“我是圣德幼学的学生,孙学文,字行知,是它的驯养员。”

字幕:驯养员……

“一看到幼儿园云云就好想笑,三妹好厉害,居然能一本正经的演戏!”

“演员们好严肃,半点违和感都无!”

“咳咳!”方若华看水友吐槽,差点板不住脸。

衙役们都没听懂孙行知的话,为首的那个颤声道:“这小沙弥抢……我家官人的酒喝,必然是个假和尚,我等要抓他去开封府问罪。”

这话着实底气不足。

其实刚才打起来,他们心里就一咯噔,远不是对手,若非对方似乎有所顾忌,一开始好像不想闹出大动静,就他们几个,恐怕连人家的衣服都抓不到一角。

刚才打了半天,他们也是后悔不迭,为了一壶酒而已,何苦跟这么个强人作对,万一要是他以后记恨,再报复自家官人那可怎么得了!

也是他们太过自傲,觉得在自己护卫下,官人还差点丢东西,实在丢人,这才冲动一把,如果能回到过去,他们肯定装不知道,护着官人才是正经。

孙行知却不知这些衙役的后悔,登时愣了愣,眼眶一红,欲哭无泪,整个人都蔫蔫的。

地上那个小沙弥鼓了鼓脸,冲那男人道:“阿虎你别怕,我根本没敢抢,远远就看见那个红衣服的了,哪里还敢动手!一会儿去开封府,最多被打上几杖,你去跟包拯商量商量,让他别跟园长说,不会扣你的平时分。”

说着,他就转头冲衙役道,“赶紧的,不是要抓我去开封府?速去,速去!”

“小师傅说笑了,不过小事一桩,哪里又需要这般严重的,是我的不是,没及时喝止,到让小师傅受了委屈。”

一长得略有些圆润,面容和善的中年人从后面绕出来,轻声笑道,“在下徐丰,任祥符县知县一职,生平为好杯中物,没想到竟遇到一位同道中人,就让在下请小师傅喝上一杯,权当赔罪了。”

“官人。”

衙役低头行礼。

小沙弥眼睛大亮,刚想说什么,一眼看到展昭抱剑立在一边,眼睛眯了眯,转头就冲徐县令道:“你当真不怪罪?”

“不怪,自然不怪。”

小沙弥登时高兴起来,冲着展昭龇牙咧嘴:“你不能抓我,他说不怪罪呢。”

展昭不禁一笑,经过各种折磨,他对眼前这些东西到逐渐熟悉,避而远之的心思也少了,摇头道:“你确定不要我捉你?”

“当然不能抓。”

小沙弥抬头挺胸,得意洋洋,满脸窃笑,还说点儿什么,忽见展昭脸上闪过一抹异样,分明是幸灾乐祸,未曾回神,便听身后传来一轻咳。

瞬间,小沙弥浑身僵硬。

孙行知恨不得哇一声,痛哭流涕。

展昭笑道:“既然无在下的事,在下这就告辞。”

小沙弥吓得猛地蹦起,滚到展昭腿边,使劲抱住他的腿,嚎啕大哭:“不要,展大哥,展大哥,求求你抓我,我犯了错,包青天铁面无私,一定要打我板子啊!”

幼儿园一错不二罚,挨几板子可比关禁闭好一百倍!

那知县愕然无语。

方若华也哭笑不得,闷哼了声:“你们要是再继续丢人现眼,这学期的德行分……”

几乎是一瞬间,孙行知甩手掀开自己的外套,兜头罩脸地把那小沙弥一裹,抗在肩上夺路而逃。

肩膀上的小沙弥嘤嘤嘤一个劲儿地哭,远处不知内情的,或许还会以为这是人贩子拐了人走。

展昭大笑。

方若华叹气,重新又给人家可怜的知县道歉,转头对展昭道:“你们开封府负责发准出证,可不能滥发,就说毛毛,它是狮子习性,不是猫,又那般贪杯好饮,一旦驯养员控制不住,让它醉了酒,便是不伤人,吓到人,也是我们的罪过。”

展昭也沉了脸,点头道:“的确不能大意。”

其实一开始,方若华没想把妖物放出幼儿园,为安全起见,甚至打算直接关在养宠瓶里不让见天日,但不知道的时候也就罢了,等熟悉之后,开封府的人才发现,这些所谓的妖物,个顶个都有类人的智慧,而且大部分并无伤人意,还与人特别亲近,很喜欢和人交流,一来二去,感情滋生,尤其是他们的驯养员,简直对它们疼爱得不行,它们也的确懂事乖巧,戴着项圈,即便性子野的也容易控制。

把和人有一样感情的活物关起来,未免过分,估计包拯,甚至那位皇帝陛下,还有别样的顾忌,不约而同想采用刚柔并施的手段,便规定驯养好,性子好的小妖,可以在驯养员的带领下出门,当然,规则很多,方若华还把责任扔给开封府,让他们自己决定哪些能出门,哪些还需要封闭训练。

试行一月多,进展还算良好,虽然因为小妖们懵懂无知,出现过各种各样的小事故,例如吃饭给人家金珠子被盯上追踪,喜欢跟小孩子玩被当成坏人……但都属于可以轻松解决的那类,而且只要出事,立马严惩,连驯养员一起惩罚,近来情况越发的好,小妖们都很守规矩。

刚才那只小沙弥,就是一只小妖,活泼好动,又爱玩闹,和开封府的人关系很亲近,竟也混了张准出证出来玩,只是明显还很淘气,需要管教管教。

方若华和展昭打了声招呼,便带着十一郎回去,展昭自去招呼回京述职的祥符县知县,到是那个私藏春宫的小衙内,看了这么一场大戏,什么都没看懂,却因为小妖那一身功夫,激动不已,竟跟着方若华和十一郎不肯离开,非要去寻小沙弥。

十一郎到是不讨厌他,拉着方若华的袖子求请:“他好有意思,画画也好,我能不能带他去我家玩,不让他在学校乱逛。”

“好。”

方若华失笑,“他想去逛,该担心的也不是咱们。”

第八十六章 生人莫入

方若华和十一郎肩并肩,手牵手,带着三五仆从,几个使役,也不骑马,也不坐车,一路溜达,街上见到书肆、秀坊,也多停一停。

连十一郎都知道阿方爱好不少,尤其钟爱刺绣,也爱古籍,还喜欢把玩些文房四宝。

也就是十一郎年纪小,不笑话她,还跟着买些上好的画纸,笔墨,换了她姑母,总说她眼界不够,好东西见得不多。

事实上,市井街面上,就是有好物件也很难碰见,不懂行的人,多数要吃亏。

方家虽为商贾,但也是巨富,陈方氏未出阁之前,身为家中独女,深得宠爱,衣食住行无一不精,就是贡品在她看来也只道寻常。

“你们是桐花门里人?”

刚到幼儿园大门口,衙内陡然一惊,两股战战,眼睛发直,要不是转头就看到开封府的大门,再一侧头便是土地庙,旁边还有人气十足的土地戏园,估计他已经拔腿就跑。

方若华:“……”

她家幼儿园又不是龙潭虎穴!还有,桐花门是什么鬼?

“这是童话,不是桐花。”

十一郎鼓了鼓脸,指着大门上画的小美人鱼,白雪公主,七个小矮人,脆生生地道。

他和童童他们每次和人介绍自己家,都说是童话门那儿,也不知怎么传来传去,人人皆道是桐花。

显然不是第一次解释,轻声说了一句,看这人一头雾水也就不再多言,只转头冲战战兢兢的衙内问:“你要不要进去?”

衙内迟疑。

他自以为是个好衙内,虽然不喜欢读经史,但也不是不学无术,至少会画画,以后科举不可能,想想办法,吹嘘吹嘘,也能吹个名士出来,即便不行,也不至于给他爹丢人。再来,虽然也喜欢美人,但绝对不到眠花醉柳不着家的地步,他还年轻,不想身体亏虚,而且他不欺行霸市,不打架斗殴……

最重要的是,他很听爹的话,由此可见他绝对是一个再合格不过的小衙内!

合格的衙内,生活在开封城,当然要随时牢记开封生活守则。

就在一个多月前,守则里新加了一条——桐花门,阴阳界,生人莫入!

这话可不是什么市井流言,正经是他爹口里传出来的,纨绔衙内奉为圭臬,绝不敢违背,他从没有靠近过桐花门一步,虽然它就在开封府旁边。

不能进!

方若华一眼就看出这人的心思,她也好笑,这话是她说出去的没错,话也不错,所谓生人莫入有什么错,她不乐意让陌生人进入学校,再正确不过了,但好像传着传着,就变成了活人不许进的意思!

她觉得好玩,也就没特意去辟谣,反正开封谣言已经多到完全没办法辟的地步。

“十一郎,你自己回去,我去教室看看。”

十一郎乖乖应下。

一直到方若华走人,衙内都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半晌才一咬牙,闭上眼,紧紧跟着十一郎身后就迈进了大门,是人都有好奇心,他早对桐花门好奇得不得了!

里面或许连接十八层地狱,里面也可能遍布刀山火海,恶鬼成群,那又如何,他做好了心理准备!

结果扯着十一郎的衣服走了半天,终于做好心理准备睁开眼——“鬼呢?”

遍地鲜花绿草,假山池沼,凉亭长廊,青石板的大道,鹅卵石的小径,左右都种着高耸入云的大树,一派和谐景象。

来来往往的人,有些穿着和十一郎差不多的墨色短衣短裤,外罩金边白斗篷,还有人身着官服,也有些比较熟悉的开封府衙役们出出入入,有些人步履匆匆,还有几个懒洋洋地坐在草地长木椅上不知在干什么。

唯一引人注目的,也是东西两座高耸入云的大楼,也不知是如何建起来的,难道不怕被风吹倒?

可是——“鬼呢?”

“你要去鬼屋?”

旁边路过的一绿色官服少年闻声过来,看了看十一郎笑道,“十一郎的朋友?你顺着这条路走就到了,旁边有指示牌,跟着走。”

说完就从从容容离开。

十一郎眨眨眼:“我要回家……回宿舍,你去哪儿?”

衙内看着指示牌上什么游泳馆,休闲广场,体育馆,教学楼,宿舍楼,宠物活动中心,试炼鬼屋,试炼饕餮馆……满头雾水,却还是抓住十一郎不放。

眼下一切都陌生,他可不敢自己待着,再好奇也不敢。

也不知怎么一钻,一绕,绕过月亮门,就进了个花园,花园里也有一座高楼,还有一些二层的小楼,小楼独门独院,绿瓦红墙,花木扶疏皆很精致,整个院子十分精美漂亮,很像名家手笔。

衙内注目看过去,只见刚才裹挟了小沙弥走人的那个孙行知也在,陪着一位老人说话。

十一郎打了个招呼,就扯着他进了大楼,一进去,衙内登时觉得自己少了十双眼睛。

地面光泽的能照出人影,头顶居然是脸盆大的夜明珠,进了一个小房子,不必自己走,竟也能自动向高处走,莫不是天宫里的仙人们都无需自己走路?

现在不是鬼,变成仙人了,只是仙人不飞,还得坐电梯,未免接地气了些。

孙行知陪着翁翁去串门,进了宿舍楼,听见那衙内咋咋呼呼的声音,也不禁一笑。

其实也没必要笑话人家,自己和翁翁刚来的时候,也被吓得一愣一愣的,手足无措,甚至过了七八天,还当是做梦,等到确定了这房子真的属于自己,三年内不退学,之后再住五年,它就永远属于自家之后,翁翁每日都走路生风,瞧着比以前年轻了好多。

孙行知想,这么好的生活,别说还教神仙术法,就是什么都不教,让他卖命他都心甘情愿。

可是想有卖命的机会也不容易,先生们一直强调,外面比较厉害的妖物也就三百来只,学生们越来越多,还不知道够不够分!

衙内追着孙行知看了半天,没看见那小沙弥,登时有些遗憾,不过转头就见露台上五六个年轻人挥笔作画,他只是扫了一眼,却不由入迷,对方笔下,女子美极了,也像极了,不知道看了多少美人,才能画得出来!

十一郎瞥了自己新结交的小伙伴一眼,忽然有点犹豫,他看起来傻傻的,胆子也小……还让不让他去鬼屋参观?要不只让他看看小倩姐姐她们就罢了?

第八十七章 食鱼

衙内一直到傍晚时分,才步履艰难地从‘桐花门’出来,满脸恍惚,回到家之后,抱住他一向威严的父亲嚎啕大哭:“爹,我一定好好学习,科举取士,以后认真做官。”

哪怕将来就只一辈子做一个七品知县,也绝不进桐花门当什么驯养员!

十一郎挺喜欢这个朋友,带着他好好把自家的幼学玩了一圈,逛过鬼屋,看过诸多宠物,可惜他运气不大好,没看见小倩,正赶上画皮在……画皮,没赶上卖萌的小妖宠,到看见毕方放大火烧得地如火焰山!

这人怎么受惊,十一郎还小,根本不知道,只知他不喜欢读书,就哄他说:“别怕,你要读书不好,科举不成,我就托阿方让你进我们幼学当学生兼任驯养员,以后也从七品做起,升官快!”

衙内大惊失色,回去就好好学习,可不知怎么的,害怕归害怕,却还是心痒难耐,每次十一郎邀请,他次次忍不住赴约。

实在是十一郎画的画太好。

尤其是在画室看到一幅八美图,仙女仙气扑面而来,鬼女的清丽让人失魂,妖狐他一见就怦然心动,就连凡间女子也是人间绝色,自有风情。

不光女人,连上面的美男子,都让人忍不住一看再看。

骨肉匀称,形神具备,若画此美人的,肯画一画春宫,一定是绝世珍宝,价值千金。

不去管十一郎和小伙伴怎么玩闹,方若华坐在办公室里,陪她爸妈说话。

方肖和夏芬这些日子可没闲在浮空岛,除了需要配合自家闺女演戏的时候,其它时间都在大宋各地转,四处收些古董文玩,偶尔也会结交一二妙人,谈天说地,热闹一番。

“说是盛世太平,其实强盗横梁多得要命。”

方肖一路上不知遇见了多少回匪徒,若非这次有1275随时候命,他恐怕只能老老实实待在家里。

“很正常,以后都逼得皇帝不能不颁布《盗贼重法》。”

聊了会儿天,方若华就去图书馆看书,半路上遇见孙行知,还有孙行知的祖父。

孙先生见了方若华,想起那日方若华开玩笑漏题,还被他打趣了一回,谁曾想这姑娘居然是自家孙儿的顶头上司,此时多多少少有那么几分不好意思,却是毕恭毕敬的,不只因为这位算是他的东家,更因为人家给了他孙子大好的前程!

在孙老丈的心中,当官那就是一步登天,方若华对孙行知,恩同再造!

孙行知到是低眉垂首,乖乖巧巧,一脸憨厚,看方若华的目光躲躲闪闪,把她逗得一乐,笑道:“行了,这回不扣你的分,以后小心些,看好了毛毛。”

“是!”孙行知松了口气,他宁愿扣月例银子,也不乐意扣分,放松了才想起正事,连忙道,“园长,路上碰见了白五爷,他老人家说请您去吃鱼,开封老字号的鱼铺又开张了。”

方若华应下,想起白玉堂,不禁好笑。

到现在为止,过了这么长时间,白玉堂还不知道所谓的白娘子就是指的他自己,每每到戏园子,必要寻白娘子,屡觅不见,甚至怀疑有人金屋藏娇,尤其疑心展昭,谁让展昭脸皮不够厚,听白玉堂问起,便神色异样。

不管这个,到是吃鱼,方若华很感兴趣,一想,口舌生津,论起吃,白玉堂那是绝对的老饕餮,舌头极为敏感,为他烧菜,哪怕烧的时候走一下神,他也能品得出来。

虽然是个煮碗粥也能煮焦的主儿,可是想吃美食,找他介绍再靠谱不过。

随手点了两个使役,换了身衣服,就去寻白玉堂,要是好吃,打包带回去给父母还有姑姑尝尝。

正好孙行知也无事,还想让翁翁尝尝美食,便自告奋勇为方若华赶车,一起出了大门。

1275其实也想吃,可他们有规矩,不能乱拿小时空的东西,只能过过眼瘾解解馋了。

顺手开了直播,每次有美食时,直播一下很能报社!

州西安州巷,原有一老字号的鱼铺,后来改为酒楼,但还是做鱼做得最好。

鱼铺的主人外号大厨林,是御厨的后人,年轻时时运不济,穷困潦倒,人到中年才痛定思痛,得亲戚帮助,练好了家传的手艺,又有贵人提携,去公侯之家做了几年厨子,出来了就在老宅开了鱼铺,只是到底亏了身体,没几年去了,留下一孙,据说得其真传,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如今手艺到比祖辈还好些,只是为父守孝,已经三年没有开张,这才开门做生意,就被白玉堂闻香寻去,可见手艺的确是没有放下。

方若华到了地方,下了车,带着孙家子孙过去,远远就看到酒楼门前围了一群人,还有人在哭,白玉堂就立在不远处的石阶上,袖手旁观,到是一眼就看到方若华,招呼她过去。

看直播的粉丝本来不太多,这阵子方若华因为不急需钱,对直播不大上心,掉粉不至于,但活跃度真是差远了,这会儿白玉堂一露面,立时就惊起一滩鸥鹭,许多人刷字幕打招呼,各种求颜值。

“三妹终于诈尸了!”

“我家白五爷好帅!”

“闭嘴,别挡屏!”

白玉堂微微一笑:“我刚从张秀那儿买的馒头,一会儿配鱼吃。”

张秀是个厨子,白案做得好,去年白玉堂途经开封,就说他是开封第一白厨,只是此时在别人家吃鱼,还惦记张秀做的馒头,也不怕挨打!

方若华失笑:“怎么不见展大哥?”

“还不是开封治安不好,强盗多,开封府的人都忙,听说前几日有个小童跪包府台的轿子,称自己的娘亲丢了,虽是个小童说的,展兄担心拐子作乱,正查问此事,今天似乎出了变故,刚才还在,没等到鱼,人就走了。”

他显然有些不满意,盯着前面吵闹的人,纵了纵眉头:“还没吵完,烦死人。”

方若华一笑,同样转过头去看热闹,别看人这般多,但想必不是大事,以白玉堂的脾气,最好打不平,若有大事,他不可能站在此地看热闹。

果然,是有个书生缠着一个衣着打扮很华丽的男人祈求,想买那男人新得的大鱼。

男人显然不缺钱,自然不肯卖,偏偏这书生不知犯了哪门子的毛病,苦苦哀求,目中含泪,甚至愿意倾家荡产!

周围看热闹的忍不住奇怪,这书生未免太好吃了些,一条鱼而已,何苦来哉!

“是高彬?”

孙老丈眼睛有些花,还是一眼看出来,那个衣着华丽的是自家老熟人。

高彬一转头,也看到她们,登时沉了脸,恼羞成怒,冲跪地不起的那书生怒叱:“滚蛋,实话跟你说,那条鱼我已经宰了。”

瞬间,书生脸色雪白,如丧考妣!

第八十八章 贤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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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彬也不知为何,心里有股戾气,盯着那魂不守舍的书生叱道:“那鱼很是鲜美,鱼肉煎烤,焦脆可口,鱼头熬汤,汤汁雪白,香飘三里,就是鱼鳞,炸的金黄酥焦,也是美味至极……”

书生大怒,瞪着高彬,眼睛赤红,竟整个人扑过去厮打,明明是文弱之人,两拳就打得高彬眼角青黑。【猫扑 更新最快最全的免费】

小厮这才回神,连忙帮忙,周围一团乱。

白玉堂都呆了呆,刚想出手,遥遥看见展昭,高声道:“喂,开封府的,打架呢,没看见啊!”

展昭哭笑不得,他刚来,完全不了解状况,还是剑鞘伸出,压在书生肩膀上,压得他跪下不能动,才问:“李秀才,你娘子失踪,不见你报案寻人,怎在此地和人争执。”

书生呆了呆,嚎啕大哭,伏地不起。

高彬挨了打,脸色难看,又见孙家祖孙不远处看着,更感丢人,想他和孙行知同学多年,处处比对方强,没想到他考不中举人,那小子到一步登天,不想留下让人看笑话,一言不发,哼了哼扭头便走。

孙行知早就懒得理会他,到不是消减了怨气,主要是没空搭理他。

知道在幼学里,他学业有多紧张?不光要学习,还要在翰林院编书,更别提还要打工赚钱养毛毛。

毛毛很挑嘴,一天除了正餐,至少吃三十斤肉当零嘴,还不吃猪肉,鱼肉最佳,牛羊肉也可,至于人肉什么的,他到是想吃,可谁敢让他吃!

幼学里有补贴,这群妖宠们有自己的口粮,但这些口粮只保证身体健康,毛毛一撒娇,他哪里舍得孩子忍饥挨饿,别的做不到,总要让毛毛吃饱吧!

想想,一只狮子妖,每天都处于饥饿状态,睡觉做梦都磨牙吃肉,你还不给他吃饱,他就睡你床旁边……

孙行知打了个哆嗦,浑身直冒冷汗,打定主意一定要把毛毛关瓶子里,至少晚上得关!

“想什么,去催催菜,让他们上茶!”

白玉堂敲了敲桌子,孙行知陡然惊醒,连忙起身去催。

鱼是活鱼,现杀现宰,一时吃不到,不过为了美食而等待,本也是理所当然。

方若华闲来无事,干脆听听案子,来这个有包青天,有展昭的世界,没兴趣和人家正经女主角一起参与案子,听一听总是无妨。

展昭舒展开眉,也不瞒着她,轻声道:“报案的是刚才李秀才六岁的儿子,说是母亲,李秀才的继室失踪。”

“我原本以为是一桩失踪案!”

如果是在二十一世纪,失踪个把人,根本没人在意,警方也不会很重视,但在此地有人失踪,官府不可能不管。

“但刚才查问过后,到觉得自杀案的可能性更大。”

“李秀才早年妻子难产而亡,留下一子,多年未娶,直到三年前才买了一个女人回家,虽然是买回来的,但那女子长得花容月貌,温柔贤惠,到了李家,相夫教子,操持家务,一家人其乐融融,左邻右舍都羡慕得很,说李秀才得此贤妻,怕是时来运转了。”

“只是前几日不知为何,从不拌嘴的小两口忽然吵了一架,吵得也不算很凶,并没有动手,邻居们就看到那位娘子负气而出,一出家门就投了河,邻居吓坏了,忙下去救人,可那河水也算不上湍急,娘子一下去,却是登时没了踪影,遍寻不着。”

“据邻居而言,那李秀才当时沉着脸,还气鼓鼓的,丝毫不顾妻子投河自尽,居然扭头就去喝酒,人皆道是看走了眼,没想到斯文俊秀的小秀才竟是这种人,别说是娇妻枕边人,就是看到陌生人投河自尽,也要触动一二才是。”

“可不是。”

旁边一客人想来知道内情,听这边说起,便插嘴道,“可见负心薄情读书人这话再正确不过了,金娘子多好的女人,又那么漂亮温柔,只因着得来容易就不珍惜,妻子才死,瞧瞧那李秀才,竟还惦记着吃,非要买高郎君新得的大鱼。”

一说到这个,客人们就转了话题。

说是高彬爱吃鱼,尤其喜食大鱼,前几日鱼市上有鱼王出现,是一条泛金光的大鲤鱼,足足有百十斤,按照规矩,这么大的鱼不该吃,要放生的,可让高彬撞上,一眼就相中,高价购得,就让林大厨给烹制了一桌活鱼宴,请四方八邻大吃了一顿。

按照高彬的说法,放什么生,别说是鱼,它就是化身成龙,那也是照吃不误。

“李秀才却不知从何处得了消息,非要买,他一穷秀才,还想着跟人家高郎君争,不自量力!”

客人们嗤笑,方若华一行四人,只当听个热闹,他们也爱吃鱼,同样爱大鱼,只也不强求。

正等着,张龙忽然匆匆而来,压低声音道:“出事了,李秀才持械行凶,致使高彬受了点伤。”

“啊?”

展昭愕然。

李秀才白白净净,瘦瘦弱弱,瞧着斯文,高彬却是人高马大,身边还随时有小厮在,这两个人冲突,也该是李秀才吃亏。

因着高彬和李秀才刚离开不久,高彬又只是擦破点皮,不算大事。

案发地就在附近,张龙干脆把李秀才拎过来,让展昭当面问一问,最好能调解一二,若高彬不告,也就省得再走一趟开封。

这等调解纠纷的事情,他们做惯了,并不是大案小案,什么案子都要升堂问审,若真如此,恐怕包府台坐在公堂上一整天都下不来。

而且斗殴,一经官府就是大事,反而是私下和解,更便宜些。

李秀才被拎过来,神色恍惚,双目红肿,一见高彬,还恨得咬牙切齿。

高彬也是不可思议:“你还敢瞪我?”

李秀才痛呼:“杀妻之仇,不共在天,我拼去这条性命,也要让你偿命!”

高彬满头雾水:“胡说什么,我何时见过你的妻子,又怎么可能杀人?你再污蔑我,我可跟你不客气。”

李秀才却仿佛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默默垂泪,哀叹道:“金儿,都是为夫的错,没成想你竟成了这畜生的口中物,盘中餐,我连为你收尸都做不到,都是为夫无能!”

高彬:“……”

直播间一众水友:“今天是鬼故事专场!”

“聊斋,鉴定完毕!”

“总觉得……细思恐极!”

【 ..】

第八十九章 猫儿从此不食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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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彬懵懂无知。

白玉堂也没当回事。

可展昭和孙行知,齐刷刷冷汗淋漓,他们不由自主地想到,难不成那条大鱼,就是李秀才的妻子?

对于三观已裂,整日与妖物打交道的二人来说,很自然地这般想。

鲤鱼成精,上岸嫁人,因吵架投河,化为圆形,却被渔夫捞起,让高彬给吃了……

“客官,您的鱼!”

此时,店小二已经端来大盆,里面是嘴还微微蠕动的大鲤鱼。

白玉堂眯了眯眼,十分欢喜,一尝就道:“鲜,火候也好,该赏。”

随手戳了下展昭。

展昭拿一串铜钱赏了人家,店小二高高兴兴下去,白玉堂也满意,就着张秀的馒头,慢慢吃起来,虽说吃鱼配米饭好,可配馒头也别有滋味。

他吃得香,展昭和孙行知却是谁也不肯下筷子。

白玉堂会吃,尤其爱吃鱼头鱼脑,一筷子皮肉分离!

“呕!”

孙行知还干呕了声,怕白玉堂不高兴,连忙退开,再也不肯看一眼。

方若华假装仔细想了半天,一拍手:“确实有条锦鲤丢了,听师门的师兄说,这条锦鲤从来是被当成吉祥物用,能让人心想事成,很有些道行。”

展昭:“……”

1275还在那儿炸毛:“天啊,居然连它也跑了,知道有灵的锦鲤有多贵吗?知道吗?我家主人花五百万买,愣是没人卖,人家圣德门丢了就跟没事人一样,连找都不往回找。怪不得以前听人说,圣德门门主爱吃锦鲤,门人专门养了一池子给他吃,我看八成是真的,要不然那么贵的东西,也不会没人在意。”

一撇头,1275都维持不住温文尔雅的面貌:“仇富了!”

方若华咳嗽了声:“若真是我家师门跑走的锦鲤,即便被人吃了,好歹也让我收尸,送回去安葬。”

“开什么玩笑,怎么可能让凡人吃掉!”

1275呵呵两声,几乎快忍不住要翻白眼,幸好还记得自己在工作,维持住了面子。

“要真是那条锦鲤,被人吃,那只有一个可能,可怜的人让它咯掉一口牙。”

方若华放松下来,脸上却一本正经地道:“都别这副表情,毕竟是鲤鱼,锦鲤也是鲤鱼,有灵的还是鲤鱼,就是被人吃的,谁吃不是吃?”

她扭头看孙行知:“你家毛毛就好吃鱼,说不定在我师门的时候,它就没少捞锦鲤吃。”

孙行知:“……”

简直毛骨悚然!

展昭也不忍心再听下去,要是什么都不知道,可能还没太大的感觉,但他见过圣德门那些妖物,个顶个的和人一样,性情各异,而且多数都很温和,爱与人亲近。

相处久了,甚至觉得它们与人也无甚差别!

那锦鲤他虽未曾见过,可听李秀才左邻右舍所言,是个温柔缄默的姑娘,很会织锦缎,做家务活也是一把好手,既然如此,必然是能化为人形的好姑娘,看李秀才的儿子,就对它感情很深,现在知其成了他人盘中餐,就是展昭见惯了人间疾苦,也不免有一种悲悯的情感。

一念及此,展昭再看李秀才和高彬,劝和时,便不免有三分偏向。

高彬是什么人?别看和孙行知相处时和个二百五差不多,但商户人家,最擅长看人脸色,一见展昭如此,也就故作大度,口头上骂了两句就算了。

孙行知到有些奇怪,这人跟自己相处时,可没有这般欺软怕硬,就是知道自己如今做了官,他最多是没再来找麻烦,见面还是视而不见,头都不曾低一下!

想想也是,在开封府,论起名气,孙行知怎能和南侠展昭相提并论,人家是开封府包府台的左膀右臂,官居四品,陛下的贴身侍卫,能通天的大人物!

这边能通天的展昭,心中忧虑,也不知该如何劝慰李秀才,只能吓唬他,若再行凶,就真抓他问罪,他不为自己想想,也要想一想儿子才好。

李秀才愣了下,虽还是哭,到底听了进去,他儿子才六岁,离长大成人还有很长时间,再恨得厉害,都不能自私到不管不顾。

白玉堂还在吃鱼。

他吃东西时一向专心致志。

展昭和孙行知却是半点胃口也无,方若华自己说的轻松,还知道一切都是误会,但照样吃不下去,至于李秀才,简直欲哭无泪,眼见对方咬一口鱼肉,他就打个哆嗦。

几个人就这么看着白玉堂干掉了一整条鱼。

“……”

直播间水友们:“……”

大家不停地刷省略号。

“求问我家猫儿的心理阴影!”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完全看不懂!不过好帅,这是cos展昭吧,真是好帅!”

“来了个新人,没事,三妹空间里挂了不少录播视频,感兴趣可以去追看一下。”

说实话,方三妹的直播间还是有点儿小众,虽然粉丝的粘性特别高,但喜欢这种风格的就是特别喜欢,觉得很是高大上,光看土豪砸钱也很好,不喜欢不感兴趣的同样不少。

这么长时间过去,连自家粉丝们都觉得,真不知道什么时候三妹才能变成特别热门的主播了。

“咱们家三妹不卖萌,不求粉,互动还不多,人家就默默演戏,咱们默默追就很好。”

他们这帮粉丝也不知为何,心情有一点儿复杂,好像怀揣别人不知道的珍宝,既想炫耀炫耀,又不太愿意让别人也看到其中的妙处。

终于吃完,白玉堂伸了个懒腰,十分餍足,打算找个地处歇一歇觉。方若华失笑,冲其他人道:“走吧。”

展昭惊问:“去哪儿?”

“去李秀才家……门口的河。”方若华轻叹。

于是就去了。

到了地方,方若华不知从哪里拎了一口锅,里面加展昭买来的油,放了许多小鱼小虾,慢慢煎。

不多时,河里就游上来一人,长发披肩,身裹薄纱,五官清秀,眼角还有些细细的纹路,有些像鱼鳞。

李秀才喜极而涕,大叫:“娘子!”

展昭:“……”

女子却不理会李秀才,只怯怯地看了方若华一眼:“我不是故意的,瓶子倒了,毛毛追我,不得不跑。”

她也委屈,红了眼睛:“好饿呢!”

被养熟了的鱼,真不怎么会自己觅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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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鱼难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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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狼吞虎咽吃饭,一口气把一盆子的鱼虾都吃了,还嚷嚷不够,没办法,展昭亲自出马,又下河捞鱼捞了四五次,柴火也去砍了三回,这才让美人吃吃饱喝足,打了个饱嗝。燃文书库

她伸了伸懒腰,舔了下嘴唇:“哎,总算是见到正主,赶紧带我回去。”说着,就乖乖地要和方若华走。

李秀才大惊,扯了美人的袖子哭道:“娘子,你怎能离我而去?是不是还怨为夫因为你,因为你不是人……你放心,为夫绝对不嫌弃……”

美人愕然,半晌才弄明白他的意思,诧异道:“你想娶我?”

李秀才懵了懵,这话到也没错:“是该三媒六聘,抬娘子进门的。”

“那可不行,你不好看,鳞片都没有,我不喜欢,再说,我离成年还有三百年,不能成亲,将来就算要成亲,也要选一个鳞片闪亮的。”

李秀才:“……”

美人一脸嫌弃:“你这人真奇怪,别人养我,只是看看罢了,就你不好伺候,又要与你说话,又要被你抱着睡,而且还不给我吃鱼肉,更是不许我下河,我鳞片都要变干枯,回去不知道要怎么保养,才能恢复。”

方若华咳嗽了声,也不看木然的李秀才,领着锦鲤赶紧回学校。

孙行知半天没反应过来:“它吃同类?”

美人翻了个白眼:“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再正常不过了。”

一行人于是返回。

李秀才猛然回神,追在后面痛呼:“千防万防,不许你靠近河边,终究防不住,还是成一空!”

方若华不免叹气:“这人到是个情种。”

一个秀才,知道妻子乃是鲤鱼精,并未声张,一切如常,恐怕还自以为很体贴,从此家中不食鱼肉,就怕妻子物伤其类,又不许它靠近河边,恐怕担心它恢复了原形,再让人看到,便不能再和他做夫妻。

展昭也叹气,看了眼鲤鱼美人,自从遇见方若华,这人间到仿佛变得鬼魅横行似的,前半生没有遇见的新鲜事,短短数月便尽数见了,可他宁愿面对的还是他熟悉的大宋朝,熟悉的江湖,熟悉的人生。

“对了,高彬遇见的鱼王,只是普通的鱼?”这么看来,高彬也是遭遇无妄之灾,白白被李秀才纠缠。

美人扬眉:“还说呢,我的储备粮他们都抢,你们人可真霸道!”

方若华连忙笑道:“我听师兄说,以前锦鲤就喜欢自己养鱼自己吃,还觉得自己最美,最好,总爱照着自己的形象选要入口的鱼,每每选好,用灵气滋养,养得皮鲜肉嫩,细细烹调,慢慢品尝……”

众人:“……”

“还是瞒着五弟好些。”

展昭觉得,从此以后再也吃不下鱼,可白玉堂无鱼不欢,让他知道鱼在水里也能成精,以后到底是吃还是不吃?不过,他又觉得五弟若知,说不定会囚禁锦鲤,让它天天替自己养鱼!

“哎。”

方若华觉得自己以后可能也会有这种烦恼,可最好还是尽快适应,否则有可能没过多久,她就只能吃素,不对,万一圣德门走丢的妖怪里面,多几个萝卜精,油菜精什么的,她连菜也下不了嘴。

不过,她到觉得根本无需担忧,口腹之欲,乃是人之大欲,应该没有东西能抵挡得住。

锦鲤就在学校里的莲花池安了家,她性子疏懒,在学校里到不常使用人形,只是好吃,从此之后,池子里再别想养其它的鱼,到是它自己养了好些鲤鱼,个顶个的身体肥硕,学校里猫习性的几只小妖,每每眼馋,折腾起来便是鸡飞狗跳,闹得‘驯养员’们不得安宁。

不过,到麻烦不到方若华头上,她只管盯着学生们的学业就好。

可惜,到今天为止,所有学生还满头雾水,只能使用百科提供的制式法术,修炼来的一点气,能支持他们一天使用一次,按照1275的说法,这很正常,正常的刚出生小婴儿水平。

方若华:“……”

仔细看看现在能使唤的制式法术都是什么样的,举个例子,学生们最常用的法术之一,牵制——凭空生出一五颜六色的绳索,捆住身边的小猫小狗,不让小动物远离,抓妖必用,绳索能自动寻找圣德门的妖物。

唔,要是学生们生在穷苦人家,生活困苦,用来打猎也不错。

还有群星术,点亮了会有很多颗星星浮现在半空中,特别闪烁漂亮。

主要是哄孩子用,还能照明。

浮云术,凭空造一云床,浮起半米高,适合野营睡觉,还自动生成防护罩。

签名术,显示自己的名字,年纪,还可以定制一个特有的标记符号。

比较有用的,使役术,有几十个各有擅长的现成仆从。

等等等等,多数都是这种小法术,1275也说得明白,未来制式法术包含了各个方面,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但也不可能连幼儿园的孩子都让随便用,别说幼儿园,小学也不行,总要有些限制才安全。

就本地学生们的那点儿修为,能使用这些,还是他们公司想办法作弊来的。

过了这么久,方若华心里很明白了,这回她纯粹就是过来忽悠人的,真想开宗立派,不大可能。

好在学生们没有表现出任何一点不满意,在他们看来,能使用法术已经是神仙中人,相当了不得!

不光是他们,便是那些学生的亲人一样与有荣焉。

还有前些日子招新生,陛下下旨,女学学生也能报考,就有一女子在考场上得中,失声痛哭,朝她磕头,说若不是这次招生,给了她一条生路,她这一生就要青灯古佛……凭什么只因为不小心被男人闯入,看了肩膀,不肯嫁他,就要去庵堂终老,她想活,还想好好活着,不愿意生命从此寡淡无光。

这么一想,到也很有价值,也许会有更多人因此能看到更辽阔的天地。

女子也能和男子一样,有了能力,就能走出家庭,去看看大好河山,拥有另一条路,还是得到家人祝福的一条路,绕开很多的麻烦和阻碍。

【 ..】

第九十一章 小嫉妒

时光如水,天越来越冷了,年节也越来越近。

陈双宜赶在年前出嫁。

陈家不是第一次嫁女儿,陈方氏也不是头一回操办婚事,不过这次到底不同,毕竟是嫡女,还是要重视起来。

十一郎特意和其他正式的学生一般,一本正经地写了请假条,报给方若华签字,连着年节放假,共休上三十天,说要替姐姐准备嫁妆。

方若华这几日改成了室内直播,窝在屋里一下也不出去,没办法,直播器提示,直播时间没有把控好,双方季节有些错位,如今现世还是秋末,可她这儿已经下起了细雪。

若真是电视剧拍摄,各种特效下,别说秋末造出个冬日,便是盛夏便成酷暑寒冬都没多大问题,奈何直播条件还是有限,限制稍稍大了点,这方面要小心在意。

“陈双宜要成亲?”

苏行扔下手里的卷宗,一下子坐直了身体,高寒也侧头看,失笑道:“你还看女频?”

“怎么了,我不能看?”苏行哼了哼。

他口味向来杂,古典名著喜欢,世界名著也读,好的网络同样照吃不误。

男频的精品他爱的很,大气磅礴,读起来痛快。

女生写的,尤其是历史,他也喜欢,总觉得文笔更细腻,叙述也让人舒服。

当然,他本来没读过那本七五同人,但三妹直播到了,他当然要读一读,没想到一读就读了进去,大半夜的抱着手机不撒手,文中那被命运捉弄,又与命运抗衡的女主角,在他眼里有无数的闪光点,很是让人感动。

“哎,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只有强者,才无论何时,顺境,逆境,都能掌控自己的命运。”

苏行的工作,让他大部分时间都面临人世间的恶,时常感慨良多,时,便尤其钟爱愿意与命运抗争的主角。

说话的工夫,屏幕上好些人叽叽喳喳地讨论,要给陈双宜送贺礼。

“这应该叫添妆对吧,咱们都当娘家人,就是要添妆!”

方若华:“……”

这帮人打赏自己都不积极,这么长时间了,在平台也就是个中等热度,和人家那些热门的直播间没办法相提并论,这会儿说起给女主的贺礼,到各个兴奋,也不管这婚礼在他们眼中,根本就是假的。

“嫁给王璞很好啊,我读书的时候就萌王璞来着,爱在心头口难开的木讷男,多有爱!”

“晕,我们大男主还没出现呢,这就被出局,三妹,你牛!”

“话说,三妹直播的这个剧情,和我们家铁妞写的开封轶事,真的有关系?”

“说起剧情……过年呢,你们记得不记得有什么大事发生?我记得太子好像出事来着。”苏行掐着下巴,噼里啪啦打字,“我忘了,快看一看,太子的母妃是苗氏还是杨氏?”

“书中明确说,是一宫女产子,后被苗贵妃抱养,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年关,应该没错,除夕夜之前,二十四,苗贵妃的艺兰苑失火,被藏起来的怀孕宫女差点被烧死,幸亏被人发现救出,闹出好大一场风波。”

方若华有一眼没一眼地看字幕,这边展昭正吃茶,舒舒服服地坐在暖风底下,长出了一口气:“二十四了,离除夕没几日,希望能平平安安度过去。”

“二十四了?”

方若华转头看了看展昭,挑眉道,“我差点忘记,前几天孟婆姐姐约灶神搓牌九,听他说好像二十四你们皇宫里要闹一场火灾。”

展昭:“……”

二话不说,扔下茶杯就走。

方若华也不追,等他三两步出了屋门,才又道:“正东方位,艺兰苑啊!”

展昭脚步一顿,幸亏轻功够好,没摔到。

方若华等他飞得远一点儿:“……对了,似乎这一烧,要把太子给烧出来!”

展昭:“……”说吧,他轻功好,颜值高,摔也能摔出美姿仪。

陛下为太子之事,已经焦虑许久,新近又有几位嫔妃有孕,他老人家十分之期待……一念至此,展昭飞也似地消失在夜幕中。

屏幕上——“……”

水友们齐齐抹汗:“这是编剧强行剧情呢!”

“三妹,你家编剧是不是跟我们展小猫有仇?”

“我看编剧不止一个,也许咱们今天轮到和展昭有仇的!”

“你们跑题了好吗,不要水剧情,眼下最大的戏,是我们家双宜的婚事,结婚都陪送什么,我是双宜她二姑,二姑该陪送什么?”

方若华看了一屏幕的乱七八糟,这帮人摇身一变,成了人家的七大姑八大姨,陪送东西从洗脸盆,水壶,数到车子,首饰,看得她头都大了,哭笑不得,摇了摇头,一转念,忽然想举办个活动,打开空间,里面挂上个征集陈双宜新婚贺词的标题。

她想,她能为粉丝做的很少,现在既然粉丝喜爱陈双宜,那么就顺他们的心意,由他们给那位女主角送去一份祝福,又有什么不好。

自从来到此地,她与那位表姐并无交集,但原主其实得过那位的照顾。

原主性情傲慢,又是个草包,没多少学问,在外与人交往,时常要吃亏,但每每与陈双宜一起出门,总是能得到维护。

无论陈双宜维护她,照顾她,是不是因为二人同长在陈家,长在陈方氏之手,她丢脸,陈家女跟着丢脸,可维护就是维护了,这个情,至少方若华不能不领!

当初原主还害人家差点承担杀人的罪名,担惊受怕许久,现在对方成亲,大喜的日子里,她也该给添上些喜气,也是祝福,希望她这一生圆圆满满。

粉丝们不知方若华的心思,不过看到征集活动,各个反应热烈的很,不到半个小时,方若华就接到了八万萌币的打赏。

方若华都不知道该生气还是该高兴了,说了好几次她会自己动手为陈双宜制作礼物,用到粉丝们的贺词,不必粉丝花钱,但这些人还是热情不减。

说是自己动手做,就是亲手做,离陈双宜成亲,还有将近两天时间,方若华把自己关在学校实验室,不见外客不听任何消息,把1275支使地团团转,花大价钱定制各种零件,全力以赴!

整整两天不眠不休,好多粉丝从头跟到尾,陪着她熬夜,终于紧赶慢赶地,将将把礼物完成!

方若华松了口气,随即苦笑,真没想到,她有一天会为了个不怎么熟悉的人,如此热血冲头!

其实,这应该是技术宅属性间歇发作了吧!

虽然就是当年在民国时,也没自己动手做过什么,最多给爸打个下手什么的。

第九十二章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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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二十六

宜嫁娶

陈家出嫁的队伍还没走出长街,虽说算不上十里红妆,到也颇为丰厚的嫁妆尚在路上。

此时正是清晨,漫天红光蔽日,云彩像火烧一样。

陈双宜忽然有一点忧伤。

马上就六岁的十一郎送她上了轿子,就开始掉眼泪,怎么哄都哄不好,这般孩子气,她有些担心。

家中两个庶出的妹妹,虽说因为宋氏受宠,也跟着被爹爱屋及乌,可被宠得过分,不知道尊卑,在家还好,但到了出门的年纪,去到婆家,也不知会不会闹出事来,都是一家子姐妹,一个出事,剩下的很难不被连累。

爹爹一门心思想买个官做,不想继续当商户,可官哪里又好做了,生意上他不上心,前几日都传出陈家以次充好的传言,一个不小心,生意败落,毁了家业,那该如何是好!

还有继母,她老人家对爹爹那般不上心,对自己庶出的兄弟姐妹也不看重,可她毕竟是个女子,将来若是老了,难道真指望表姑娘给养老送终?

至于表姑娘,哪里都好,她也羡慕其潇洒肆意,却忍不住为她隐隐担忧,如此痛快的活着,自然是好,只是,可真能长长久久?

陈双宜叹了口气。

还是太急了些。

她本不用这么急着出嫁,本朝女孩子订了亲,多数会在家多留些日子,以示家中看重,女儿到了夫家不受气,奈何王璞的生母病重,撑不下去了,虽然王璞从小是养在正室膝下,可毕竟是他生母,生母亡故,他还娶妻,恐怕心里不自在,两家就商量,干脆把婚期提前。

继母一开始不大乐意,总觉得婚期这么急,有点儿冲喜的意思,她自己劝住了,既然要结亲,尽善尽美才好,早些,晚些,还不是要嫁过去!

可今天,坐在花轿里,她却忽然有了一种掉头跑回家的欲望。

在那个家里,她步步走得小心,算不上肆意,可那还是她的家,她的避风港湾。

花轿终于停下。

陈双宜努力让自己的胡思乱想平复下来。

轿帘掀开,陈双宜慢慢走下轿子,从今以后,她要在另一个家庭中生活,要重新去适应新的规则,她从来都是自信的,但这会儿,不知为什么,忽然惶恐。

“咦?”

轿子外本是吹吹打打,十分热闹,可她下轿的瞬间,竟静了静。

陈双宜略一蹙眉,还没有回神,耳边忽然传来由远及近,很是缥缈,却带着几分喜悦的声音——“恭贺陈姑娘新婚大喜!”

她轻轻抬头,放低了些扇子,远远看去,只见前方不远处有一道彩光光团。

光团以大红色为主,还有其它颜色点缀,十分喜庆,慢慢上升,升到半空,忽然爆开,爆出无数的金花。

陈双宜一下子呆住。

周围也传来阵阵惊呼。

每一朵金花都在空中滞留,里面闪烁出无数的字迹。

“新婚大喜,百年好合!”

“陈姑娘,你一定会很幸福,很幸福!”

“今日共结连理,若姓王的待你不好,兄弟姐妹们会打上门去为你出气!”

“永结同心,甜甜美美!”

“……”

许多许多的祝福语,慢慢飘过,各种字体,都十分之美。带着笑意和喜悦的声音在半空中穿行。

陈双宜愣住,双目忽然忍不住发红,咬住嘴唇,咽下哽咽,脸上露出笑意。

她明明知道自己不可能有那么多的朋友,也没有那么多的人喜欢她,可得到这些祝福,在大喜的日子里,她还是忍不住高兴。

方若华这才驾着车到她眼前,如此众目睽睽之下,还真有些害羞,努力镇定,慢慢把手里捧着的一大块儿水晶圆球递过去,递到她手里,让她轻轻捧着。

“希望你能喜欢。”

水晶圆球里有一艘精致的船,镂空雕刻,花纹精美,上面立着一男一女,男女都穿婚服,相携而立,亲昵又和谐。

球体轻轻转动,便光华流转,每转动一下,便有不同的色彩和字迹浮现在半空中,简直神异至极。

陈双宜很想客气几句,说这份礼物太过贵重,她受不起,可面对眼前的方若华,她却一句虚伪的话都不想说,只是一伸手,抱住她,笑道:“表妹,谢谢你。”

方若华咳嗽了声,很是不好意思,脸都有些红,还是用力回抱了一下。

她不是原主,即便是原主,对陈双宜的印象也特别不好,但她又觉得,即便是原主在这里,此时此刻,恐怕也除了拥抱和祝福,不会给这个女孩子其它东西。

陈家这场婚礼,余味悠长,很久很久以后,还有人诉说。

它虽然只是商户家一女儿的婚礼,却比公主大婚更引人注目。

后来又有很多人找上门,想要一个水晶球,可方若华再也没有送过别人,哪怕是皇帝受不住宠妃的恳求来说项,她都不曾松口。

到是成亲前,亲朋好友送祝福成了定例,众人还因此爱攀比,哪个姑娘得到的祝福更多些,便会让人羡慕,若是得到的不多,总是不够有面子。

这是后话,此时,方若华被那些追问婚礼各种细节规矩的粉丝们折腾得头痛欲裂!

她怎么知道那些细节!

别说她了,就是今天的新娘子恐怕都不清楚,只知道跟着人去做而已。

那些礼仪,真要说一遍,能把她的嗓子给说哑,说干,谁那般神经不正常,会去记那种东西!

一场婚礼,炸出不少古文化学者,方若华也不去管,爱考据就去考据,反正考据半天,也确定不了什么,最多是觉得她财大气粗,雇了十几个顾问来把关。

陈双宜就这般成亲了,没人来抢亲,没有发生任何事,女主角平平安安地嫁给了三线男配。

有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方若华带着一众水友欣赏完婚礼,吃吃喝喝,结束了便去哄哭哭啼啼的十一郎。

粉丝表示小演员很敬业,居然真从早晨哭到晚上,什么时候镜头过去,他都在那儿哭。

“别忘了给人家准备保护眼睛的眼药水,否则儿童保护协会要找你麻烦的,三妹!”

方若华:“……”好烦!嘤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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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美味

转眼便是新年,即便漫天飞雪,也挡不住年节的喜庆。

铁树银花不夜天,大宋的东京,一夜鱼龙乱舞,处处歌舞升平。

大太监们骑着马飞驰。

侍卫紧随其后。

开封骄民们数着今年得赏赐的家家户户,盘算着哪一家又是步步高升,哪一家逐渐沦落。

虽然其实和他们一点儿关系也不会有,就是逐渐沦落的那些人家,照样不是清贫百姓们能比的,一时半会儿,依旧能高高在上,可看看这些人的热闹,到是一年辛苦到头后,难得的小乐趣。

不过,得了赏赐的人家里面,今年有两户比较特别,一家是粮商陈家,一家是布商方家。

两个商户而已,在东京城和权贵们挨不这边的人物,可今年陛下不光赏了菜,还赐了许多财物,因为什么,却是无人可知,也许朝中那些相公们知道,却没传到下面来。

无论如何,这两家很有可能会成为明年的新贵,陈家的家主陈青一直想谋个官,以前不得,或许马上就能如愿。

显然陈青也是这般想,不免志得意满,年上广开宴席,请了所有陈氏宗亲一起吃酒庆祝。

陈方氏也不理会,由着他去闹,自己只一心享受侄女陪伴左右的好日子。

至少每年过年的时候,方若华怎么也要陪姑母过的,不光要陪姑母,还要回方家,否则就太不合适,就算人人都知道原主是姑母养大的,可她终究还是方家的人。

方肖和夏芬两个到不至于吃这种飞醋,笑眯眯给备齐了礼物。

不光是方若华要回去过年,学生们辛苦了这么久,大年节的一样放假,方肖和夏芬也特意给备了好些年货,每一个学生一个年货大礼包,不是从宇宙商城买的,用的是方家在自己房子里的存货。

每人五十斤大米,五十斤面粉,两桶油,五十斤干果,一个年糕礼盒,一个点心礼盒,一个零食礼盒。

除此之外,因为这会儿正冷,方肖又做主一人给准备了一百块蜂窝煤,加一个半人高的小铜炉。

说起来东西不算多,可架不住现在新老学生有近五十人,加起来就是一笔大开销。

其实现在在宇宙商城买东西更合适,毕竟现世的物资购买不容易,他们在现世,有退休金在,不说穷困潦倒,可也真没多少能用的活钱,奈何宇宙商城这边,每逢过年运费贵得要命,商品大部分也是价格飞涨,早些时候没想来要存货,1275还非说送礼属个人行为,不给报销,夏芬就小心眼起来,不肯让商城占这份儿便宜!

今年天冷的邪乎,开封的炭有些不够用,别说贫寒人家,就是富贵人家都用上那些次一等的凑合。

开封府这边就免不了要忙活忙活,整理出各地庙宇,道观,收容房屋破损的百姓,各地富户捐赠的粮食药材,也要盯着用在刀刃上。

展昭皇宫和府里两头跑,累得气喘吁吁,还要应付陛下一连串莫名其妙的问题——太子当真会出生?苗贵妃会产下太子,还是那日贵妃宫中的人会产下太子?

此时宫里忙,陛下不可能亲自来找方若华,就拿他当跑腿的使唤,那是陛下,他也只能认,只是自己累得气息不平稳,一转身就闻见土地庙里传来浓郁的肉香,一点都不腻,只是香滑,再冷的天,都能从中闻出浓浓春意暖。

方若华坐在窗户口,身上围着雪白的貂裘大衣,远远望天上的烟火,手里抱着手炉,旁边还有两个宫装美女,一人奉酒,一人捧肉。

“你这会儿不是该在方家待着?”

展昭吐出口气,向来好脾气的他,语气里也不免带着一点酸味。

方若华轻轻一笑:“早退席了一会儿,家里几个土地,城隍,约好了去地府过节,今天阎王征调诸多名厨过来,给我们烧了一回菜。”

她掰着手指数了数。

“彭祖烧羹,伊尹做汤,狄牙烹肉,太和公的灸鱼,浊氏的胃脯……”

展昭大部分不怎么知道,可也还是馋的很,哼了哼,故意道:“狄牙?连自己儿子都敢烹饪的主儿,你们也不怕吃坏肚子。”相处久了,听得了妖神鬼怪的事,他惧意渐少,听方若华提起这些,也能应付几句。

“他人品不好,手艺却是与时俱进,比以前好得多,就是在十八层地狱待得久了,脑子有些木,烧出来的东西都带着陈腐味,我不大喜欢,还好,有很多菜可以挑,到用不着非吃他做的。”

方若华叹气道。

旁边屏幕里的水友们:“……”口水横流三千尺,想想吧,要真能史上名厨齐聚一堂,那该是何等美味。

抬头,看展昭和他们一样被鼓动得腹中空空,眉头微微蹙起,一时心疼的紧。

“总觉得我们御猫一碰上三妹就被欺负。”

“哎,我也想过年的时候能逗逗猫,还是御猫,为什么我们往年过年,只能碰见一群极品亲戚。”

方若华挑眉一笑:“说不定我真能弄来一群鬼做的菜?不如尔等的年夜饭我请你们吃?相约半夜十二点,伊尹举汤锅,狄牙送幼子,如何?”

这话一说,竟是鬼气森森,好些水友都打了个哆嗦。

“……三妹是不是因为什么事生气呢?好像最近不是对我们爱答不理,就是老吓唬人!”

还能因为什么,因为说服不了她那位姑母,离不开开封,不是开封不好,北宋东京,最是繁华热闹,可要她羁留于此,不能看看外面的天地山川,也太浪费她宝贵的生命。

方若华想出去走走,和父母一起去欣赏各地的风光。

一生如此漫长,她想修行,还有很多很多东西要学习,要见识,只留在开封,和皇家这些人玩,未免过于无聊了。

但姑母一听她提,便连连落泪,她又不是那等狠心肠的人,实在做不到随意让一个关心爱护她的女子伤心绝望,那位姑母的身体还不大好。

正沉思间,裴振气喘吁吁地冲到展昭面前:“陛下召见,速请包府台进宫。”

“这时候?”

展昭愕然,随即变色,转身便走。

方若华慢慢关了直播——大半夜的叫人,还是叫包拯,是哪里叛乱?哪里闹灾?闹灾的可能大些,后人提起北宋,多是提它的繁华,却不知道,其实两宋时期,灾难频发,即便是盛世,也不能避免。

第九十四章 飞吧

果然是闹灾。

整个淮南一地,米斗千钱,饥荒遍野。

更要命的是,为了至少在年前瞒住朝廷,当地的地方官造了孽,死了不知多少人。

那些地方上的官到是上折子请了罪,朝中颇有不少官员以其忠心为借口,劝陛下宽宥。

皇帝登时大怒,他向来体恤官员,很少杀官,这一次却是动了火气,流放了一群,死了的也不少。

包拯奉命前去赈灾,展昭随行,临走之前,方若华去送他,见他一句多余的也没问,本来不想提起,不禁叹了句:“我以为陛下可能会问问鬼神。”

展昭没说话,包拯却摇头道:“陛下不会。”

方若华就笑了,那到是省了她不少事,不只是因为这次灾荒,她和父母早就商量过,装神弄鬼有装神弄鬼的好处,可一旦装得像,麻烦就会很多,所以从一开始,她就有意无意地灌输过一条准则,神仙不理俗事。

陛下果然是聪明人,没有做出事事问鬼神的事情来,除了太子这一桩。

就是这一桩,还是方若华先说漏了嘴,才闹得那位心中发痒吧。

“人间的灾难,百姓的疾苦,在人看来,是天大的事,可对那些神仙来说,这符合万事万物的运转规律,与潮起潮落,也无多大区别,说句难听话,便是朝代更替,也与神仙无关,天助自助者的意思,还是要人来自助,在天给一线生机时,才能抓住那一线生机罢了。”

说是神仙不管人间事,但方若华是人间的土地,身在凡尘,还是包拯前脚出京,她后脚就跟着去。

这一去便是一月有余。

新年的喜庆味还没有完全消散。

陈方氏撩开车帘,向外看去,乌云遮住苍穹,细细密密的雪花随风飘零。

女使心下担忧,频频向后看去,忍不住低声道:“娘子,咱们还是回吧。”

虽然有护卫跟随,表姑娘也着人守着,但娘子何曾离过京城,如今远赴淮南,又是闹灾的地处,她们想一想心里就发寒,再想郎君的臭脸,就更害怕。

陈方氏根本没把话听在耳朵里,只一心一意想着自家侄女。

侄女大年初一离了京城,只留下一封手书,这些日子,每每有口信传来,只道都好,可她哪里放得下心。

早知道这孩子性子野了,也知道她,她如今不比以前,很不必担忧。

“哎。”

但她看着那孩子从小长大,捧在手心里还怕摔到,一日见不到,心里就想念得很,既然那孩子出了京城,她干脆也就咬咬牙追去看看。

至于陈青,谁管他!

这些年,她给陈青当继室,也自认为做得不差,反正他爱的是宋氏的美色,一年到头不来正院,就是自己走一阵,恐怕他也不在意。

再漫长的路,终也有尽头。

陈方氏几乎不知道自己这一路是怎么熬过来的,一道上担惊受怕,路遇灾民无数,一开始她犯了傻,还敢送些吃食,与那些枯瘦如柴的小民,后来被围攻了一次,要不是护卫们行动果断,出手够狠,怕是连命都要丢下,从此就再也不敢了。

好几次她都害怕地想打道回府,只是因着掉头回去也不一定安全,又担心方若华,这才硬挺着继续前行。

终于到了地方。

陈方氏四处探问,问了不知多少人,始终找不到自家小侄女的行踪,又不敢盲目乱走,只能把粮食交接给官差,自己在粥棚附近坐下,慢慢按摩腿脚。

坐了起码有一个多时辰,耳边忽然听见熟悉的声音,登时抬头看去。

不远处,方若华一只手拎着斗笠,一只手拎着一个老妇人的胳膊,拖着她走过来,走到粥棚附近,交代衙役给她装两斤粗粮,又从她手里接过那一片碎肉。

老妇人抱着粮食嚎啕大哭。

方若华叹了口气,也没说什么,就打发她走了,蹲下身,就地挖了坑,把那碎肉埋掉。

陈方氏浑身一颤。她当然知道那是什么肉,必然是人肉的,她在街上也看到了,有人在卖人肉,人肉比粮食贱,居然有很多人买。

腹中沸腾,一阵阵犯恶心,陈方氏红着眼睛看过去,只见那个女孩儿面上有几分悲悯之情,神色严肃,低声吩咐了几句,衙役就应声去了。

她才没走几步,后面却立时补上一个衙役,两人又低声交流起来。

华儿距离自己很近很近,陈方氏看着那孩子的眼睛,却又觉得她离自己很远很远,鼻子一酸,几乎要落泪,不只是因为她没有看到自己,而是因为些别的,说不出来的东西。

“我点的人都到齐了?设计图还有没有哪里有问题?模拟试验做过几次?”

方若华是当真完全没有看到她的这位姑母。算是从民国时期养成的习惯,工作时全神贯注,不为任何外物分神。

不得不说,有过在乱世里的经历,方若华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如果她还是当年那个平平常常的失婚小妇人,也许她无论走到哪里,都不会有精彩的人生。

“学校驯养员们都在路上,三日内应该能到齐,还有一个人现在就在淮南,通知的人派出去,明天就能赶来,他身边养的小胖,一口气能吞吐三十吨土,金花赶水路走,应该更快。”

方若华吐出口气,静了半晌,转头看着公孙先生,苦笑道:“水利河工,我是外行,但朝廷有的是内行人,若有需要,尽管开口,反正现在都乱成这般,到不如趁此机会彻底整修河道,以绝后患。我们学校的学生们,都会愿意帮忙。”

陈方氏张了张嘴,没有喊她,她这一瞬间,真正有一种侄女已经离她远去的感觉。

她心爱的女孩儿,娇生惯养,纯真又有些残忍,只是个长不大,不在意别人的孩子。

她一直以为,觉醒宿慧,只是一种说法,没有切身的感受,现在才明白,死过一次的小姑娘,觉醒宿慧的小姑娘,已然不是她那个小姑娘了。

“算了,就让她飞吧。”

陈方氏叹了口气,揉搓了把脸,举目四顾,人人忙碌。

“娘子?”身边的女使担忧地看着她,忐忑不安,“我们什么时候回去?”

“放心,我不添乱……等送来的这批粮食安排好,我就回。”陈方氏再一次回头看她家的小姑娘,神色骤然间温柔下来。

第九十五章 功德

青羊村前面新修造的河堤旁,立了一排石碑,造型独特别致,听说都是开封那边来的大家给设计好的。

村里大字不识一个的老大粗,也觉得好看。

齐家的大妮和小囡并肩坐在草坡上,把食盒搁在一条金色大鲤鱼石雕的尾巴上。

慢慢分食盒子里的点心,你吃半块儿绿豆卷,我吃半块儿栗子糕,你吃两个虾饺,我吃一小碗玫瑰卤。

齐家的婆娘一边和媒婆聊天,一边慈爱地看过去,摇摇头叱责:“二哥,你别惯着她们两个,那么好的东西,难道还能让她们当饭吃!”

两个丫头嘻嘻哈哈地笑起来。

齐子谦也笑:“不过是些点心,以后由着她们想吃就吃,别拘着。”

这话一出口,齐子谦不禁有些骄傲,真想不到,他有一日也能说出这么痛快的话来。

齐家的婆娘也有点儿愣。

如今日子真是过得好,好极了,谁能想起三年前,他们曾经过的是什么日子。

齐家祖祖辈辈都是河工,齐阿大卖力气干活,赚一点辛苦钱,养活老爹,老娘,还有四个娃。

家里实在穷,四个娃只有两套衣服,一套新一点的,给儿子换着穿,因为儿子是男丁,时常要出门,另外一套破旧的,两个女娃娃倒换着穿。

一家人每天吃一顿半干的饭,混合了野菜,麸皮的米饭,大碗的给齐阿大和大哥,二哥,三个男人先吃饱,剩下的女人,老人,孩子再分一分。

三年五载的,闻不见半点儿肉味。

直到三年前……那一天,齐家的二小子齐子谦,听说朝廷下旨,特招什么学生,连不识字的也能去考,被人挤兑了几句,一时脑袋发热,就冲动地报名参加。

他一去就后悔了,可还是咬着牙没退缩,当时是真没想到自己也能中……可村子里唯一的秀才公没有考上,他却莫名地中了。

“那几年考试容易得多。”

只让盯着一本书看了一会儿,按照上面的图案,歪歪扭扭地描了几个字下来,就算过关。

齐子谦轻轻一笑,现在他还能想起当时自己那副蠢样儿,估计负责监考的几个同学,肯定背地里笑话他许久。

齐阿大跟村子里的人说完话,转过身就听婆娘数落闺女,皱眉叱道:“二哥如今什么身份,难道还少块儿点心给你们吃,少说些废话,别让二哥丢脸。”

他婆娘也不怕他,翻了个白眼,转头故意大声道:“二哥,你记得没,你去了之后的第一年过年,你拿了年货回来,你爹嚎啕大哭,哭得差点儿没厥过去!”

齐阿大脸一红。

齐子谦顿时失笑。

怎么会不记得!

那是他上学第一年,放假了,那一车子的年货就摆在他面前,是两位真人专门给准备的。

他盯着那些年货,浑身发热,出校门时,差点儿没同手同脚,一路上都害怕遇见劫道的,现在想想,身边带着二十几个穿着盔甲的护卫在,哪个劫道的敢下手?

他回来的时候,家乡闹灾,父母亲人们差一点就要给饿死,等他哭着把熬煮了一大锅米饭,家里人不怕烫,热气腾腾地把所有碗舔的一干二净。

大哥有一点儿力气,就跟被什么追赶一般,把所有粮食都藏到了地窖里头,生怕让旁人看见。

他拿回来的,简直不是年货,而是救命灵药,救下了自家一家人的性命。

爹愣了许久,失声痛哭,齐子谦也后悔得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他在学校吃得好,穿得暖,有钱拿,还分了宅子,怎么就没想起爹娘?

其实是一切都像在做梦,他不识字,和别的同学不一样,要先读预科班,认认真真学识字,忙得厉害,竟然连给家里去封信都没顾得上。

如今想起来,齐子谦还是愧疚难当,在他享受的时候,爹娘正饿肚子。

但很显然,父母完全没有一丝一毫要怪他的意思,想起当年,全是幸福。

“那一年,年没过完你就被叫去干活,当时好些人吓唬咱们,说要拿你们去填河,你带回来的东西,都是买命钱,娘还为此差点儿跟人家裴官人拼命,也是人家脾气好,连连说绝对保证你的安全,也没有怪娘!”

齐子谦失笑:“怪不得娘,我们学校福利待遇好的吓人,刚去学校,我也以为人家是要咱们卖命呢,当时儿都想了,人家给了这么多钱,别说买我一个,就是买十个二十也够了,立时死了都不算亏。”

他去了圣德幼学,福利待遇是真好,不光不交钱,还给发俸禄,俸禄高得很,他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家子,前半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的银子。

而且衣食住行都是朝廷出负责,逢年过节,幼学里还给发米面粮油,点心瓜果。

人家学里给的东西,都是些金贵的吃食,寻常别说吃,见也没见过。

到现在,每逢方真人给他们灌输,自己的命有多珍贵,遇见危险不要硬上的思想时,他还是想,他绝对愿意为幼学拼命!

耳边忽听小妹清脆的笑声,齐子谦扭头一看,登时睁大眼,两三步跨过去提溜起妹妹,把宝贝妹子往身后一扔,瞪着那个穿着锦衣,容色端庄秀美的美人:“金花,不许打我妹的主意……乖,一会儿给你买鱼吃。”

美人吞了口口水,瞥了他一眼,幽幽叹息,双眼眼波温柔如水,黏糊在小囡身上,充满爱怜。

她长得好,很明显,小囡喜欢她,贴着二哥的耳朵,低声道:“二哥,金花给我当嫂子吧。”

齐子谦:“……不行!”

“为什么!”

“物种不同怎么谈恋爱!”

“啊?”小囡满头雾水。

齐子谦一把把小妹妹推给大妹妹,“去吃水果,我刚带回来的。”

两个小妹欢呼一声跑了,他才擦了把汗,一转头,又看到母亲充满暧昧的眼神,更是按住眉心恨不得跳河里一了百了。

金花冲着他笑,笑得温柔可人,齐子谦却一点都不感动,他又不是新入学的傻孩子,还会被这条食人霸王鱼那美丽的皮相诱惑。

难道不知道,越是外表美丽的妖怪,越是凶残,不够凶残的,都不敢那么美。

“肯定是孙行知家的毛毛又胡乱教她!”以前金花饭量大,但让她垂涎的好歹都是妖怪,不吃人的,结果毛毛骗她人肉好吃,偏偏她又吃不着,这些日子老对年幼的孩子们,尤其是女孩儿特别感兴趣,弄得自己疲于奔命!

第九十六章 小太子

“我刚才看过石雕,居然还敢雕我,雕也就罢了,还特别不好看,我的鳞片这般熠熠生辉,哪里是灰扑扑的……人真是特别讨厌!”

金花完全不明白驯养员的心酸,嘟嘟嘴,很是不高兴。【猫扑 更新最快最全的免费】

齐家的婆娘没听明白,却是很满意这姑娘,她儿子有出息,当然不能娶乡下女人,还是开封的女儿家长得好,又温柔贤惠,听说还是儿子的同学,那就更好了,此时听人家姑娘抱怨,眼睛一亮:“小娘子也有碑?”

“有呢,在最前面。”金花笑道。

婆娘的脸上更是慈爱。

只有那几个为青羊村的新河堤做过大贡献的,才能在最前面立碑,这姑娘真是了不得!

“我儿子也有!”

那年闹水患,造成大饥荒,朝廷的赈济迟迟不到,饿殍遍地,青羊村里所有老百姓差一点挨不下去,都快绝望了,朝廷竟然派来了人,以工代赈,让大家伙为自己修河堤。

这河堤一修就是三年,不只是自家村子,听说连绵不绝,穿行好几个州。

她男人也懂河工,回头还感叹,修河堤的时候,朝廷恐怕是请下来天兵天将,他干了半辈子河工,就没见过昼夜不停,像没事人一样干活的人,也没见过一夜之间就能修好的河堤。

“肯定是能移山倒海的神仙出手了,咱们东头的石头山,白天还在东面,到了晚上,居然移到西面来,不是神仙,还能是什么人做的?”

齐阿大满脸感叹,“去开封做买卖的阿安不是说,陛下下令在东京修建了土地庙,年年都亲自去拜祭,可灵验呢,说不定就是土地神怜惜百姓疾苦,出手相助。”

他言之凿凿,到像是真相信。

齐子谦眨了眨眼,没反驳说,那天动工的时候,他是监工,学校里连夜赶过来好几只水中的妖宠干的活,老百姓们只看到了一个‘快’字,觉得很神奇,却不知道为了让它们顺利干活,自己等人差点没给累死!

金花还兴致勃勃地想参与讨论,让齐子谦讪笑一声,抄起一盘子大虾给堵住嘴。

齐阿大满心想着神仙,还琢磨着以后去开封一定也要去土地庙磕头,婆娘却不怎么信这个,不过也不去反驳自家男人,远远看着河堤不远处密密麻麻的石碑,长叹道:“石碑立了足三千,咱们青羊村百年来就没这么风光过,还有二哥的。估计我们二哥,不,我们整个青羊村都能青史留名了。”

说起碑,齐阿大又想起来,转头瞪儿子,“哎,二哥也算是中了进士,其实能立进士碑,可他说什么也不在街口立,还嫌丢面子,这是光宗耀祖的好事,哪里就丢面子了,真是傻孩子!”

千万,千万,别在说这碑的事儿了,行不行!

齐子谦觉得知道真相真是一件痛苦的事!

满河堤的石碑,老百姓们都当是朝廷褒奖,毕竟自古以来就有立碑夸耀自己的传统。

可这些石碑,根本就是家里一个妖宠,咳咳,拉出来的……大便。

那家伙吃进去的是土,拉出来的都是石头,造河堤挺有用,偏偏当时闹肚子,拉的到处都是,实在难看的要命,全清理了又是大工程。

朝廷那边的人就出了个主意,找来几个能工巧匠,稍稍修饰了下,立下碑文,当做河堤建成的纪念。

为了凑内容,去帮忙的妖宠都随便填了个名字写上去,或是干脆简单雕琢一下,雕刻成它们的模样。

外人还无所谓,他们这些知道内情的简直……简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

圣德幼学十年校庆,欢迎广大校友!

红色的招牌迎风招展。

闫露露和闫文文昏昏沉沉地醒来,偷偷凑近了车窗看过去,旁边本来面孔狰狞的青衣汉子,来到这里,都仿佛多了几分收敛和戒备。

使了个眼色,闫露露偷偷拉紧妹妹的手,一咬牙,猛地撞向车门,撞开就地一滚,挤开人群,用尽所有的力气,向那扇朱红色的大门冲去。

以前到是隐约听过这圣德幼学的大名,不过她们从没有出过门,家里人也不怎么提起外头的事,除了知道一个名字,知道里面的学生颇有脸面,便是七品小官,和外面四五品的官比,也不差到哪里去。

不光是美名,还有凶名——桐花门,阴阳界,生人莫入。

现在别说什么阴阳界,它就是十八层地狱,该闯,自己也要闯一闯。

两个人横冲直撞,什么都不理会,冲进大门一路狂奔,闫露露只有一个心思,那就是逃,飞快地逃,只要不让他们抓住,逃到哪里都行。

“小心!”

展昭一只脚踩在石阶上,略略一挥袖子,拂了拂,阻住两个女孩子栽倒的势头,“两位姑娘,何事如此惊慌?”

闫露露凄惶地抬头,浑身颤抖,看到展昭这一身官服,先是一喜,随后又变了脸色,努力不让自己流露出异样,小声道:“我们……”

她脑子一团乱,胡乱道:“我们约了家人,让在里面等,让我们进去吧。”

说着,她拉着妹妹就要走,展昭哭笑不得,赶紧一把拦住,闫露露立时变了脸色,小心翼翼,充满戒备地偷看展昭,展昭很是无奈,转头看了一眼背后,一时纠结迟疑,眼见这两个姑娘更加紧张,无可奈何,只能装作没听到她们方才的话,大大方方地喊不远处的方若华过来:“方真人,这两位,你不来接待一下?”

方若华莞尔笑道:“不知展大侠觉得,今年校庆最美的姑娘是哪一个?”

展昭挑眉,扫了一眼她身上的宣传条幅,登时了然,这是为学校里的神女,鬼女们做宣传吧,还不知是和什么人在打赌,随即轻笑道:“自然是妲己,一会儿一定投妲己一票。”

方若华这才满意,过来牵着一身刺的闫露露的手:“你们想方便?随我来,那边是男卫生间……男厕所,女厕所在这边。”

闫露露愕然,一反应过来,瞬间脸上通红,羞得连抬头也不敢。

方若华今天开着直播,从刚才两个姑娘想冲入男厕所开始,就一堆人吃瓜子看戏,还继续打赌,就赌这俩姑娘有多拼,会不会真冲进去。

他们最近赌性重得很。

也有些只嚷嚷要看主播例行逗猫,当然,方若华很有节操,逗猫这种事,也不是说逗就逗的。

展昭就当没听到方若华对人家姑娘说的话,很是绅士地道:“无论是什么人,都不会敢在我们圣德幼学闹事。”

闫露露一愣,目中露出几分震动,又是庆幸,又是伤感,却只低头道谢,拉着妹妹进了旁边的女厕所。

展昭这才看方若华:“方真人去年一年都没在京城,今年还出去吗?”

“姑母过完寿就走,刚刚和几个女侠约好,去泰山走一遭。”方若华笑道。

展昭不禁叹息,自己身在公门,却是很难像她这般自在,随意交谈,就见方若华叫过几个学生,吩咐下去。

刚才那两个女孩子遭遇的危险,自然有人去解决。

闫露露和闫文文从厕所里出来,展昭和方若华都已经不在,到是有两个穿着打扮和周围人差不多的女子,迎上来笑道:“你们是附近人家的姑娘吧?来,我们送你们回去。”

两个女子特意带她们绕了一圈,看了看开封府的后门,这才亲自送她们回家。

一直到看见自己的家门,两个人才有一种从噩梦中惊醒的后怕感。

闫露露一看到自家焦急万分的娘亲,扑倒在她怀里嚎啕大哭,心中惊惧。

自己和妹妹被拐走的事情,会不会传扬出去?传出去了,她们姐妹可怎么活?祖母会知道吗?若是知道,一定会打死她们!

两个人越想越害怕,闫家规矩特别严,祖母就无数次说过,女子贞洁最重,若有不贞,宁愿自己死了,也不要活着回来使闫家蒙羞。

前年大堂姐不过是无意间让一泼皮冲撞了去,愣是被祖母打了一顿,责令她出家,要不是伯娘拼死反抗,宁愿和离带着女儿走,也不愿意屈服,还不知大堂姐会怎么样,就是如今,大堂姐和伯娘还在自家庄子里待着,根本不敢回来。

娘亲抽泣,痛骂:“我要杀了她,她怎么敢!怎么敢对你们两个出手,要是你们两个回不来,让娘怎么活!”

闫露露想,就是杀了那个恶毒的女人也没有用了……她可以出家,但是妹妹不行,妹妹还小!

“娘,要不是女儿们天生体质特殊,不怎么怕迷药,这次恐怕真要不好了,您说,爹为什么要让那个女人留在家里,她就算是爹的表妹,也不是咱们家的人!”

正哭喊,父亲进了门,闫露露咬住嘴唇,不再说话,偷偷看他,他的神色到是还算和缓,看见两姐妹,露出一丝愧疚,随即又有些喜悦,伸手揽住妻子,笑道:“别担心,刚才来的女先生说了,今天的事,绝不会有人知道,敢抓我们女儿的泼皮,已经让人扭送到开封府,放心,他们一句话也漏不出去。”

母亲的脸上这才恢复了些许血色。

闫举人眉眼含笑,看着女儿:“女先生说,你们都有资质,应该去考圣德幼学,爹爹已经答应了,这几天你们好好温书,下个月是考试的日子,都去试试。”

闫露露登时愣住!

娘亲愕然,略有些不安:“圣德幼学?就是这几年传言纷纷的那个,一入学就七品官?难道人家也招女孩子?”

“许多年前就招,不过招的人数少,一旦招了,待遇和男子同样。”

闫举人笑道,因为听开封的同窗说,圣德幼学招生十分严格,根本不知道标准,很多才高八斗的进不去,寻常秀才举子到有不少进去的,女学生就更稀罕,他真是没敢想自家女儿也能去。

看妻子还是担忧,轻轻叹道:“我们只有这两个女儿,要是没有这个机会,我自是想着她们平平安安,嫁人生子,但是现在有另一条可以走,我必须支持她们去。”

第一次,闫举人抱住女儿,轻声道,“爹是男人,比你们女儿家更清楚,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机会,好孩子,去吧,你们不会后悔的。”

其实,闫露露没有害怕,虽然不安,却很期待,她的妹妹也一样。

两姐妹晚上睡一个被窝,满脑子混乱,想那座圣德幼学,可想半天,唯一有印象的,居然是那一座干净得像女子闺房的厕所。

“厕所里的味可真好闻,我都不想出来了。”

闫露露呢喃,她妹妹把头埋在她的臂弯里,小声道:“姐姐,我有点害怕!”

她姐姐只是一下接一下地摸着她的后背。

很多很多年以后,闫露露和闫文文已经是正三品,兼任公主少师,出入宫廷时,连太子都能说得上话,再想起两姐妹躲在被子里评论学校的厕所,到是能会心一笑了。

此时的方若华,自然没有多关注两个女孩儿的心思,到是嘲笑了下展昭,开封府门前居然也不大安全,还有拐子横行,官差们未免无能。

展昭也不反驳,陪着方若华去了一趟土地庙,今天陛下带着太子去拜土地,土地神要是不在,只让太子拜那尊泥塑的神像,未免不大好。

方若华很不想跑一趟,“有人值班,陛下要是想让太子见见土地,我现在就捎封信,以我的面子,让值班的现现身,给太子看看也无妨。”

展昭只当听不见,方若华也只好鼓着脸过去,让爱子心切的陛下安安心。

自从当年的二月初二,太子降世,一切都如方若华所说,没有因为蝴蝶效应出现意外,皇帝就深切觉得,太子肯定能平安长大,但还是要提醒神仙们多看顾,于是每年都带着太子拜土地庙,念念不停。

“哎!”

她家的土地庙就越发变得不清净,烧香拜神的人数不胜数,烦得很。

“好在小太子可爱得很,陪他玩一会儿也无妨。”

很快接到人,方若华施施然行了个礼。

小太子扭头看看方若华,又去看泥塑的神像,满头雾水。

赵祯大笑:“儿子,土地神从座上走下来了,还不赶紧扑过去抱抱,沾沾喜气。”

方若华瞪了陛下一眼,当然是偷偷瞪,到不怕他恼,只是怕别人觉得他丧失威仪。

小孩子可比大皇帝可爱得多,方若华拉着小太子的手,陪着他说了好一会的话。

小太子悄悄道:“土地神,二郎神真的和孙悟空是好朋友吗?他们两个一起合伙忽悠佛祖?”

方若华失笑:“你也看连环画?还是去看了土地戏社的戏?”

“嗯,都喜欢,都好看。”小太子一本正经地道。

“你爹也喜欢,可以问你爹去。”

小太子迟疑了下,点头:“我问爹爹,爹爹说,因为土地神信道,所以土地戏社就胡乱编排佛祖,让我随便看看,随便听听就行。”

土地神……还信道?这都什么跟什么!

方若华摇头大笑,没再说什么,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坐下给他讲已经面目全非的美猴王大战二郎神。

第九十七章 阎王宴(两章合一)

夜晚,浓云密布,天边飘起细雨,淅淅沥沥的,青石板的地面一走一出溜,连繁华的夜市也没了人烟。

王伟酒意上头,迷迷糊糊地在街上走,偶尔到能碰见几个夜行人,也幸亏这是东京开封,他也是身无长物,否则早被那些劫道的给搜刮干净,说不定连命都保不住。

风有些凉,王伟越走越累,周围树影斑驳,不知不觉,连最后一点月色也不见,他打了个冷颤,背后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不知怎么的,他忽然想起几个同窗说过的话。东京的夜里,单身一个人出行不安全,会有鬼魅随行。

王伟吐出口气,他从不相信世间有鬼,可是大半夜的,孤身一人在外……

一只冰冷的手忽然搭在他的肩膀上,王伟浑身颤抖,就听后面有人笑道:“哥们儿是新生吧?怎么不穿校服?小心让纪检委员逮住扣你学分。”

王伟听不懂,迟疑了下,回过头,一回头就吓得双腿发软。

后面有一人,看起来三十几许,身上披着红色镶嵌金边的连帽斗篷,脸上带着笑,旁边蹲着一只到人肩膀那么高的金毛大狮子。

看见人,他不怕。

看见狮子,他只是有些怕。

可是,开口说话的不是人,而是那只狮子……冷汗哗啦啦地冒出来。

“今年新生有七十多个吧,听说学生会那边考虑再增加学生人数,估计到明年咱们就清闲多了。”

狮子嘀嘀咕咕。

孙行知点头:“我年底得请个假,回去看看翁翁。”

说话间,一人一狮就携着王伟向前走,王伟默念老娘交代的话,路上与鬼怪,不可害怕,需淡定从容,他努力做到。

“现在的新生真不得了,这么快就能摸到门路,寻到阎王宴,当年咱们可没这般精明。”

“要不怎么说,新生的素质越来越高。”

一人一狮一边闲聊,一边溜溜达达地走,没多久,后面居然又来了十几个人,男男女女,年长的年幼的,三五成群,有的穿着和身边这位一样的衣服,有的穿着寻常,有些彼此认识,笑眯眯打招呼,也有的比较腼腆。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大狮子不见了,一个秃顶小和尚,跟在与自己搭话的那人身边。

“到了。”

一行人终于停下,前面居然是个土地庙,王伟精神恍惚,好像看到土地庙门上两个门神走下来,和他身边的几个人寒暄了几句,还帮着开门。

里面灯火辉煌,照得庙宇亮堂堂,就在神像前面摆着一张大桌子,桌子是朱红色的圆桌,上面放着的盘子特别大,最中间已经摆放好一条大鱼,鱼有一人多长,金色的。

众人都很不客气,纷纷落座,王伟也被拉着坐下,这么多人围着桌子,竟也不显拥挤。

“开吃,都别废话。”

所有人眼睛放光,一挥手,身前就出现了碗筷盘子,筷子一伸,夹住一大块儿鱼肉。

一时间,碗筷飞舞,汁水四溢。

王伟傻愣愣地看着自己的盘子一时着急,居然自己跳起来围着鱼肉转圈,他的筷子也飞过去抢那些菜,抢到了就往盘子里扔,还专门去撞别人的筷子,乒乒乓乓的。

孙行知呵了声:“谁又把这一套贪食给放出来了,说了多少回,别用它们吃饭,每次用别人都别想吃了。”

说着话,那小和尚不知从哪儿拿出来一个网兜,朝着那些飞舞的碗筷罩去,碗筷跳起来想要逃走,小和尚半天抓不住,忽然摇身一变,变成一只金毛大狮子。

瞬间,碗筷老老实实地停下,瑟瑟发抖,大狮子这才得意地变回和尚,动作利索,一下子就网个正着,笑眯眯地把网兜往旁边一甩,任凭那些碗筷钻来钻去,也钻不出来。

“吃吧,来,给你换套新碗。”

王伟眼前真冒出一套新碗,他木然地听话拿筷子夹菜,这回碗筷比较老实,最多就是他手抖,不小心掉落食物,人家轻轻盈盈地给接住。

菜是真好吃。

王伟醉酒,胆子比以前大得多,害怕居然渐渐小了,不知什么时候,也埋头苦吃,食物不等变成残羹冷炙,就瞬间又有新的摆上来。

酒过三巡,有人头上冒出了角,有人露出了尾巴,还有一个一不小心嘴上长出一层毛,甩了半天变不回去,特别碍事,他身边的人只好拿剪子给他剃毛。

“一贪吃就原形毕露,这出门带着你们,都不敢大白天赶路了,长点心行不行!”

王伟木然地吃法,吃饭。

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大厨,才能应付这些人的胃口,对了,厨房在哪儿?

土地庙一眼看去,就这么大的地方,哪里有厨房?

他的听力极好,隐隐约约能听到屋顶的方向传来一阵阵盆盆碟碟,碗碗筷筷碰撞的声音。但是毫无人声,没有人在走动,没有人在说话,仿佛在这座土地庙,刀叉案板,碗筷锅盆,都有自己的生命,主动为客人们奉上丰盛的晚宴……

一瞬间,王伟身上的冷汗浸透了衣衫。

许久,众人进食的速度终于慢下来。

孙行知看了看时辰,高声道:“时辰到了,下班,下班,快来吃饭。”

瞬间,桌上又恢复如初,食物冒着香气。

王伟一愣,就看到土地神像蠕动了一下,上面竟然走下来一个人,那人穿着打扮都很奇怪,袍子特别宽大,只一步,就跨越高台,到餐桌前落座。

“兄弟辛苦。”

孙行知含笑替他倒酒。

那人神色疲惫,叹气道:“这几年烧香拜佛的数不胜数,前阵子还有好些痴男怨女到此求姻缘,还有人找过来合八字,简直是连月老的活儿都要咱们干,上班就够辛苦了,回头还要去补课。

拜托,不是所有人易经都学得很好,也有学渣完全弄不明白。”

他一边说话,一边扭头看神像,长叹一声:“方小姐,就算……总之,您可不能这么压榨劳动力!”

方若华换了身衣服,见过学生们,翻了个白眼:“……你们不会偷偷懒,别那么上心!又不是我要你们整日显摆神通的!”

她还想抱怨,要不是这帮人神通广大,弄得土地神特别灵验,她也不至于还得从开封府开了一个小门回家,没少让开封府那帮精明过头的‘敲诈勒索’。

“这是职业道德好不好,我们有职业操守,再说,还有年度考评人员盯着,谁敢不尽力?”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好了,吃饭吧,我们金花养的鱼里,出了十条鱼王,够咱们好好大吃一顿。”

方若华笑了笑道。

一句话,登时没人再抱怨一句,上班很累,可是妖宠养出来的鱼,他们也舍不得常吃。

王伟迷迷糊糊地看着这女人,总觉得眼熟的很,再一抬头,只看到土地神的神像宝相庄严。

啊,是土地神!

他心里的惧怕到渐渐淡了,怕什么,这些并非妖精鬼魅,恐怕是神仙一流。

一直到吃饱喝足,离开土地庙,眨眼间,周围不知哪里来的各路神仙纷纷散去,他的酒意才退了,艰难地回到客栈,迷迷糊糊地睡过去。

一夜醒来,只觉得昨晚做了一个奇奇怪怪的梦。

王伟决心把这当成奇遇,牢牢记在心里,绝对不说出去。

最近三年一度的科举正在进行中,京城人流如织,各地的举子齐聚,客栈酒肆里多填满了人,连寺庙道观也差不多拥挤得几乎再也挤不进去。

王伟家住松江府,幸亏早早就跟同乡结伴儿进了京,这才能找到住处,若是耽误了,怕是真要和人去挤那些大通铺。

今天没有读书,两个同窗叫上他,打算约出去玩一圈,好歹轻松一下。

“到了京城,当然得去见识见识,那据说到开封不能不去的土地戏社。”

戏社一票难求,他那个同窗花了高价才买到了几张高价票,还是前排座,位置很正。

一看菜单,王伟就不觉倒抽了口冷气,好家伙,这一顿饭的花费,他在家可能吃半个月也吃不完!不过,一下嘴他就知道,人家贵有贵的资本,确实好吃,让人欲罢不能。

尤其是这一道红烧鲤鱼,再普通不过的菜,这味却鲜得让人恨不得连舌头一块儿吞进去。

“好吃!”

这滋味怎么那么熟悉!

王伟觉得自己可能在梦里吃过,算了,好吃就行。

三个人埋头苦吃,王伟忍不住想,一会儿问问店小二,看能不能打包,带条鱼回去犒劳犒劳大哥。

这回是他大哥陪他来科举的。

换了以前,他当然不愿意浪费这份银子,但如今不比往常,苦读十年,中了举人,如今家里景况比以前好得多,有不少人送田送地的,年年月月也能吃饱穿暖,偶尔给妹妹买两样漂亮首饰,也不像以前那般还得再三思量,现在只是偶尔奢侈一下,吃点好东西,算不上什么。

这回进京赶考,爹娘都分外重视,把家里压箱底的钱通通给他带着,就怕进了京城开销大,他向来节省,有这些很够用了。

可惜土地戏社的黄金鲤,也不是那么好买,即便是想现做现吃,那也只有最前面座位的几桌,能享用得到,至于其他人,也只能从他人陶醉的脸上,想一想那究竟是何等滋味!

王伟舔了舔嘴唇,意犹未尽,颇为遗憾地看着盘子里的两片姜片,还是夹起来搁在嘴里慢慢咀嚼,在座的同窗也没笑话他,只叹道:“希望以后能常吃!”

这话说的吉利,黄金鲤只有此地有,要想吃,就要入京定居,那肯定是金榜题名,且还得身居高位。

王伟笑着摇头晃脑,拿了一盅酒,慢慢品尝。

土地戏社的酒之醇香清澈,也是他从没有见过的,“要说鱼,鲤鱼终究比不上鲈鱼,土地戏社的大厨手艺这般好,我看到应该去我们松江府,尝试做一下鲈鱼。”

两位同窗尽皆失笑,也没反驳他,王伟却忽然觉得有人在看他,回头看过去,只见东南角一张大桌上,坐着一个女子,容貌秀丽,只是气哼哼地瞪他。

王伟连忙低下头去,京城的女子们他可不敢招惹,也招惹不起。

吃完美食,欣赏了一场特别精彩的戏文,王伟和同窗们继续回去读书,可惜黄金鲤还是没买到,只能以后再找机会请大哥去吃。

王伟靠着窗户,翻出书本,沉下心读,他来得早,选了一间上房,外面就是荷花池,水波荡漾,透着凉气,让人容易静心。

风吹树叶,沙沙作响。

“喂,你说我们不如鲈鱼?”

忽有一娇俏女声响起,王伟愕然抬头,就看到一条很娇小玲珑的锦鲤,趴在窗沿上面。

王伟用力揉了揉眼睛,锦鲤还在,鳞片在阳光下一照,金光闪烁,十分美丽。

“问你话呢,口是心非的家伙,说我们不好吃,昨天晚上你一个人就吃了我家小九的鱼头,鱼肚,连骨头都舔舐干净了,哼,本来我家小九是要送给白五哥吃的,白五哥居然为了松江府的鲈鱼宴,不理会我,太过分了!”

王伟:“……”

他头发晕,身体发虚,忽然很想跳到池子里清醒清醒。

可是他没有晕过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条锦鲤嘴巴一张一合,声音又娇又柔地抱怨。

他从来不信鬼神,没想到一朝赴京赶考,居然逼得自己以后再也不敢不信这些了。

就在王伟都想到,他能看见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说不定就要死了的时候,就听外面有同窗惊呼:“包府台!”

他探头过去,就见开封府的包府台亲自来了,正特别和气地与学子们说话,也许是感觉到他的视线,包府台转头看了一眼,竟交代了几句,和身边一个形貌很端庄的女子一起走过来。

王伟登时紧张,也不知怎么脑袋一热,伸手抓住椅子上的外套一把把锦鲤给罩住。

“噗。”

那女子远远笑了,笑得王伟更是紧张。

两个人越走越近,王伟绞尽脑汁想着怎么才能让锦鲤不让别人发现,万一要是被当成坏妖怪除掉怎么办,听说包青天很厉害……

还没等他想出什么,那条锦鲤一纵身,落到那女子的肩膀上:“方若华,好主人,齐子谦说不能娶我做媳妇,白五哥明明说最喜欢我们鲤鱼,可又为了鲈鱼跑了,可见也是个花心的,人家没人要了!”

王伟:“……”

方若华伸手捧着鱼,安慰她:“你成年还早,再说,不是想找个鳞片漂亮的,过几天给你介绍条龙。”

锦鲤登时就很满足地甩了甩尾巴,嗯了声。

方若华这才松了口气,转头冲王伟笑道:“你能来阎王宴,就是缘分,等下个月,再去请阎王让伊尹、狄牙他们上来一次办个小宴,到时候你要有空,就再来吃。”

王伟:“……”

等送走了包府台,他抹了把汗,坐了好半天才缓过气,慢慢走到桌边,取出笔墨纸砚,挥毫泼墨,下笔如有神,画了一幅《阎王宴》。

‘梦中’的一切,清晰可见,这是他读书学画十几年来,画的最好的一幅。

千年后

开封土地庙经历了无数次的水淹,火烧,兵祸,屹立不倒,只是陈旧了许多。

《阎王宴》在国家博物馆展出,据说很多土地庙研究人员,以此为依据,重新修复了土地神的塑像,塑像建成当日,参观者无数。

第九十八章 抠门

长夜当空,万物俱籁,刹那间斗转星移,现代都市夜空的灯火,居然也不比大宋梦一般的东京强出多少。

方若华整个人瘫软在沙发上,放空思想,任凭那几十年的光阴淡去,现世的记忆充斥脑海。

夏芬拿玫瑰精油一点点给她按摩,揉开肩膀,揉开修长的大腿,又扯了一条毯子让她去睡。

其实,她的身体并没有疲倦,可是精神上却有一种剧烈运动后,酣畅淋漓的痛快。

客厅里的座钟敲了十二下。

此时是午夜十二点。

但在返回家之前,她正在泰山顶上最后为自己的百科收纳东来的紫气。

方若华整整花了三十年的时间,贴出去好多钱购买宇宙商城的各种材料,好为人师的1275手把手指导,终于让她成功复制了一本。

现在,形象变得朴素的大百科就好好地摆放在博古架上,独占一格,傲视群雄,一架子的古董珍品,也不能和它相提并论。

坐起身来,伸了伸腰,运转灵力,一丝也无。

方若华叹了口气。

方肖失笑:“不是早就料到了,很正常!”

小时空所得的一切,都不能带回现世,但是知识可以,为了修行走过的路,绝对会留下痕迹,她是真正步入凤初境,练气入体,身轻如燕,百病不生,现在虽然依旧是肉体凡胎,可是再次修行,想来不会像第一次那么难。

方若华一伸手,大百科震动了下,却是停滞不前,并没想像以前一般,以最快的速度落到她的手里,没办法,她只好站起身自己去翻看。

所有的制式法术全部冻结,等待着主人用灵力,或者买灵石启动它们。

“哎!”

方若华愁眉苦脸,真不怎么习惯,现在茶几上扔了一堆瓜子皮,都没有特别有眼色的使役给她收拾好。

以现世这种自然环境,各类条件,她要是不花钱嗑药,或者想别的副作用很大的速成办法,恐怕能继续修行的可能性很小,最多也就是能强身健体,想额外有灵气用,那做梦还快些,至于买灵石,那是万万舍不得,一块儿灵石最起码要上万宇宙币,她家万能的大百科,在现世怕是真只能老老实实待在博古架上吃灰。

一边胡思乱想,修长的手灵活地捏着刻刀,几个呼吸间,一个面白无须,头上却有月牙瘢痕的包拯,一个长身玉立,手持宝剑的展昭,一个面容秀美,眼神睥睨的白玉堂……就立在了桌子上。

虽然是木头的,也没有上色,可是线条极美,栩栩如生,宛如活人。

方肖戴上眼镜,看了看,笑道:“好,若华这手艺是真正练了出来。”

方若华也意外,惊喜道:“真是意外之喜,主修炼器还有这等好处,真是没学错。”她居然觉醒了心灵手巧的技能,太不容易了。

为了修行,学习炼器,几十年来走遍山河,一边画画,一边拜访那些一直被当做低人一等的匠人,求教各种手艺,她当真是吃了大苦头。

要知道,在那个时代可没有这么方便的交通,不知多少人一辈子都没离开过自己家乡那一亩三分地。

要是小时候能有这份毅力,她肯定也是名校光环加身,做哪一行都是状元。

可惜,要是没有一个大目标在前面吊着当胡萝卜,又有漫长的时间可以消耗,又有哪个庸人愿意放弃清闲自在,去痛苦地学习,磨炼自己?

对自己狠的,那都是人中龙凤。

一把把展昭扫到木盒里盖上,扔架子最顶端,方若华揉了揉手腕,神神秘秘地道,“还有一件大事!”

奖励啊奖励,这回属于执行任务,完成了自然要有奖励。

奖励一时还看不到,不过,茶几上面多了一张纹理精致的便签。

上面是钢笔字,简体,可能写字的人有些不熟练,字体稍显僵硬,不过,方若华也算是练了有些年头书法,可一眼看上去,那字之大气磅礴,还是远非她所及。

不光是她,在北宋这么多年,见过的术法大家不胜枚举,写的比这个好的有很多,可是字里有这份气势的,当真一个也无。

只是这字再好,好得没边了,方若华还是按着眉心叹了口气。

所谓的奖励,第一,给了她一个道具设计制作大师称号,后面有注解,从此以后,方若华双手灵活度可无限制增强,拥有短时间内精通道具设计和制作的能力。

方若华表示:完全不懂,也不知道这种能力要用来做什么!

方肖笑起来:“总会有用,而且这是圣德门的奖励,想必所谓的道具制作,和现在所说的道具,应该有些不同,最起码……你这一手雕刻技术比以前还强。”

方若华挑眉,原来如此,也是,她在北宋炼器多年,木工也学,锻造也会一些,可现在这具身体却很普通,即便她有知识,要不是得到了这类奖励,还是不可能上手便可以雕刻。

算了,虽然鸡肋了一点,好歹还有用。

至于第二个奖励,就很让方若华感到满足了,居然奖励了她一个‘清明上河园’。

也有注释,当然不可能是现在开封的那个风景区,而是一座园子,其实应该算是一个小型的北宋风情影视基地。

所有的文件,连同产权证一类,都已经好好躺在邮箱里,在别人看来,这是方若华继承下来的遗产之一,只不过,别的遗产她不能用,这一个她可以随意使用,可惜,还是不能卖的那种。

“确实很有用,但是还不如直接给我们钱!”

方若华鼓了鼓脸,圣德门给的奖励,那肯定是最高档的,看了一眼介绍,说这是影视基地可以,但也是真正的园子,里面都不是布景,而是真实北宋风格的园林建筑,所有的古董摆设,都是真的。

她用来糊弄直播粉丝,根本用不着这种规格,如果把打造园子用的钱变现,她估计能建几百个能用的基地,至于古董不见了,那很正常,谁家古董还真随便乱摆乱放。

“换成钱多好啊,建个基地,再买房子给萱萱姐结婚。”

不是方若华没出息,有这般的经历,还只想着她答应过,给萱萱姐筹钱买房,而是,萱萱姐要结婚,这就是当下最大的事!

她是真不想让萱萱姐裸婚!

第九十九章 许默

愁了一会儿,方若华就把乱七八糟的想法扔到一边,慢慢来,难道靠她自己,这点事就坐不成?至于现在,推着爸妈回屋睡觉。

这一回不用急,三个月内,只要他们自己不想,就能踏踏实实地待在现世休养生息。

一睡到天明。

方若华爬起来,吃过饭,随手拿起手机来看了两眼,扫过无数未接来电,皱了皱眉,又翻看了下短信,无语地捂住额头,连忙帮爸妈把早餐用保鲜膜包好,来不及等他们起床,留下一条微信,就拎上行李,上网定车票,去首都。

下了火车,连停都没停,一路赶到朝阳派出所,今天派出所里出乎意料地热闹,连警察们都仿佛有一点儿浮躁,交头接耳,嘀嘀咕咕。

方若华找到值班民警,笑道:“您好,我是方若华,昨晚有一位齐警官给我打过电话,很抱歉,我当时睡了,没有接到。”

那民警登时露出一脸的不敢置信,看方若华就像看什么奇怪生物,半晌才反应过来,连忙朝里面叫:“齐哥,方小姐来了。”

很快,一位身穿制服,三十多岁,国字脸,看起来沉稳的警察走出,见到方若华,点点头:“你好,我是齐青,是这样的,昨天晚上,您的朋友和您的……另一个朋友高飞高先生打架,因为您朋友一句话都不说,我们也不知道他的姓名来历,手机通讯录里还只有您一个人的电话号码……”

他的脸上也露出几分好奇。

事实上,这些年办的打架斗殴的案子多了去,争风吃醋也不是没见过,但像昨晚抓的那两位,竟然会因为一个女人打起来,实在有些不可思议。

当时他就想,那得是个多漂亮的女人?现代的妲己,褒姒,恐怕才有这般魅力。

没想到今天一看,居然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子,也算平头正脸,气质不错,但就是自己这样的,也不可能为了她打架。

好吧,齐青想,爱情这东西本来就不可思议。

方若华板着脸,大踏步地走过去,都不必人家警官带路,只要看到女警们的眼神往那边瞥,许默肯定就在!

果不其然,他舒展开一双修长的大腿,靠着暖气片,满脸严肃,嘴角略有一点淤青,闭着眼睛,似乎在睡觉,但方若华还是知道,他没有睡,只是在神游天外,鬼知道他的脑子里正转悠什么莫名其妙的东西。

高飞居然也在,只是形象更不佳,左边脸略有些肿胀,正拿着冰块热敷,一看到方若华,登时目光锋利如刀,方若华不等他开口,就道:“你在许默面前骂我了?”

一句话,高飞闭上嘴,心中也有些尴尬,虽然也算不上骂人,但背后说人长短,结果让人家知道,总是不妥,他并非那种厚脸皮的,一时间竟有些理亏。

方若华不等他回神,就皱眉道:“许默的性子闷,他待在这里不肯走也就算了,你留在派出所干什么?”

高飞一噎,登时也觉得自己脑抽!只是那会儿堵着口气,总想要许默好看!

方若华吐出口气:“行了,警察同志们调解了没有?你怎么说?想告他?那随便,你要是不想,我替你打电话给郭宇,让他来接你?”

“……不用,我自己处理。”

高飞深吸了口气,乖乖跟警察过去处理。

打架斗殴,没造成严重后果,警方大部分都是调解一二,能息事宁人最好。

高飞有些身份,应付这个比较容易。

只是他一向品学兼优,现在居然因为打架进了派出所,恐怕得让他不自在一阵子。

方若华走过去,解开许默的衣领,把他的毛衣拉上去。

周围登时一片倒抽冷气的声音。

方若华:“……”

她甚至觉得那些女警看过来的目光都烫人。

有什么好看的,毛衣里面还有衬衣,又露不到肉,露到了……那就真好看了。

许默长得好,属于那种你一看就觉得那得书里,画里,虚幻世界里才存在的美男子,并不是冲击力特别强的长相,可任何审美的女人看到他,也不得不夸赞一句,真俊!

从衬衣口袋中把他的证件一一掏出来,递给齐警官:“他也是警察,在市局档案室工作,要是有什么需要,你们直接找他领导,这是他领导的电话。”

齐青:“……”

因为这家伙总是丢钱包,丢手机,丢各种东西,所以方若华交代他,所有重要证件必须贴身保存,他很听话,这习惯一保持就是许多年。

方若华抓着许默,拖着他站起来:“齐警官,他也是一时冲动,以后再不会,高飞也同意和解,我想,这件事就到此为止,批评教育一下,让我们走吧。”

高飞在对面站着,脸色复杂,到底没有反驳。

方若华拽了许默一把,他就一脸神游天外地点头。

齐青:“……”

终究也不是多大的事,一帮警察关心这件普普通通,每天都在发生的斗殴,说白了就是看两个男人长得太好,衣着打扮又有品位,不像一般人,再听高飞一开始气急,口不择言,知道这两个人还是因为女人起冲突,就更有戏剧性了。警察也是人,也有好奇心,肯定想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现在好奇心得到满足,虽然冲冠一怒为红颜的那个红颜,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大美人,这么个性的美男子许默,又是自己人,那自然更要留几分颜面。

没到中午,许默就被方若华给牵着出了派出所,直接买车票回家去。

至于高飞,起冲突的时候他还有些朋友在,只是他不好意思牵连朋友,所以进派出所的只有他一个,这会儿出来,就有人在门口接。

那些人抬头看见方若华,目光都躲躲闪闪的,显得很是不好意思。高飞的目光也落在她身上,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古怪,又看许默。

一瞬间,高飞背脊发寒,想起昨晚,许默站在阴影里,那般冷淡,连挥拳时都不疾不徐,那种感觉,似乎自己理所当然地就该被他打,甚至连自己也觉得自己就该挨揍,怕是他几个朋友都有同感,否则也不会噤若寒蝉。

顿时觉得刺骨的寒风从头顶上吹过,高飞低下头,避开许默的目光,转身而去。

第一百章 可爱

方若华没搭理他们,拉着许默走人。

两个人安安稳稳坐在火车上,方若华才盯着他,哭笑不得:“你是不是听高飞他们说什么了?有什么好介意的,谁人背后无人说,那些流言蜚语,也不是第一天存在。”

许默蹙眉,没有开口。

方若华知道他的性子,并没有多劝,不必许默开口,她也能猜出这场纠纷的原因。

高飞那帮狐朋狗友一直看不上她,觉得她高攀了自家好友,动不动就说些小话,跟长舌妇似的,她也懒得应付他们,人家不给自己脸,她也没给过对方好脸色,当初和高飞是一家子的时候,就把那一帮全当讨厌的陌生人,什么时候会在意他们的胡言乱语。

“哎,我也是糊涂。”

可不是糊涂,要不是糊涂,怎么会看不出高飞这人早就变了,一个由着朋友对自己的妻子说三道四,竟然不知道阻止的男人,怎么还能对他有所期待?

早就应该一拍两散,各自安好。

只说了一句,后面的话都没说完,许默就听懂了,认认真真地低下头来看她:“那你来做我老婆。”

方若华一愣,有那么一瞬间,她很想应下,开口说一声好。

怎么不好,那是许默,不光长相出类拔萃,智商高到令人发指,而且还绝不会去勾三搭四,他生命里的女人,只有自己一个。

可是,许默真的懂什么叫结婚吗?

他可能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

要是和自己结婚,那么,他一辈子就不会再多看其他任何女人,无论那个女人有多么出色,可他万一要是也不能爱上自己,那该怎么办?

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男人,怎么舍得让他一生不识情滋味!

如果她还是以前的方若华,也许寂寞了,会不管不顾,骗许默娶自己。

但现在却没有这个必要,她的生活很精彩,没有婚姻,也不会寂寞,更不怕流言,那么,就留下一些余地。

“……金爷爷和林奶奶菜该卖完了,不如你去接他们回家。”

许默漆黑的眼睛,盯了她好半天:“……哦。”

下了火车,两个人当真去菜市场接人。

金爷爷和林奶奶是许默以前的邻居,后来也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老两口就算是收养了许默,三个人虽然没有一起生活,但许默有什么事,例如学校开家长会之类,都是他们两位老人家出面,可以说,不是一家人,胜似一家人。

方若华当年和许默过家家,谈恋爱的时候,经常去许默家帮忙,自然也就认识了这两个老邻居,不过,二老性子有些闷,沉默寡言,和方若华也算是相处了很多年,依旧不是特别熟,但都是好人。

一路很顺利,像里,电视剧里,通常情况下可能发生的那些狗血剧情,一件也没有发生。

呃,好像最狗血的已经发生过。

两个人去菜市场接到老人家,方若华把他们二老和许默一起领回去,至于许默是自己在家继续宅,还是老老实实去单位档案室宅,她就不打算管了。

方若华临走,许默低着头,眉宇间带了一点困惑,很随意地牵着她的手,掰来掰去,把玩不停,轻声道:“你难道还喜欢霸道总裁?可你当年明明说那都是神经病?喜欢暖男?但你不是说暖男太普通了,在里多是当备胎的命。”

“当官的好像不错,却应酬多,麻烦多,嫁过去太累。”

“……还是喜欢穿制服的?医生整天忙碌,有一个医生丈夫,跟没有区别不大,军人很帅,可嫁了之后聚少离多,也烦,一线警察危险,你要担惊受怕。”

许默眨着眼睛,盯着方若华:“你究竟想嫁一个什么样儿的男人?我穿制服不好看吗?再穿给你看看?我是文职,在档案室,不出外勤,很安全的!”

方若华:“……”

不知道为什么,特别想笑!

然后她就不忍了:“哈哈哈哈哈!”

许默真可爱。

明明他是男神,那种让人遥望,伸长手也够不到的那一种,可……还是可爱。

能把她年少青春时说过的疯言疯语,一记就是这么多年,还一本正经地去思考琢磨,恐怕也只有许默了。

怪不得这小子当年不知哪里有毛病,随随便便去修了个法学专业,不接研究所的橄榄枝,到考去做了警察!

方若华再一次想,以后若是许默真得遇不见一个让他想结婚的人,自己就嫁了吧,只当幸运值高,捡了一个大便宜。

若是真成了,确实是个特别特别大的便宜,看着许默这张脸,方若华不可抑制地又想起自己青春无敌的年纪。

她初中的时候学习就比较一般,等升高中,市一中连自费都上不了,只能读二中,不过二中也很好了,她爸妈都很满意,别看二老是学霸,却从不给女儿压力,尤其是夏芬,总觉得笨一点的姑娘日子才过得轻松快活。

方若华就这么没心没肺地去上了二中。

再然后,当年衡市的中考状元,超过第二名三十分的许默,踢了一中投奔了二中。

想当年在二中,她的衣服,袜子都是许默给洗的,因为听说洗衣粉伤手,女孩子不能碰,所以她连拒绝都拒绝不了,许默非洗不可。

扣子掉了,许默给她缝。

高中三年的面包,牛奶都是许默给她买。

宿舍里专门放着矿泉水,都是许默一箱一箱给搬进来,那时候还没有电梯,她又住在六楼。

方若华叹了口气,她爸爸老嫌女儿对当年的男朋友好,整天给男朋友带饭,跟照顾大婴儿似的照顾那个人,可现在想想,真说不清楚究竟是谁在照顾谁。

记得那一年去看电影,电影剧情特别感人,女孩子早年遇人不淑,吃了很多苦,后来第二任丈夫对她极好,就是婆婆不喜欢她曾经嫁过人,有一回吵架甚至口不择言,骂女主角是个破鞋,女主角伏在丈夫怀里哭,丈夫一下一下地哄她,说自己不嫌弃,让她别担心,也别与婆婆计较。

许默当时就很困惑:“什么叫不嫌弃?娶她为妻,生命可以托付,灵魂可以托付,从此命运相连,理当共死同生,还有什么嫌弃不嫌弃?”

那会儿方若华只当许默又发痴,他这人,在她的心里,一向是个痴人。

此时再想,她忽然感动,忍不住去抱了抱许默,把脸贴在他宽厚的肩膀上:“阿默,我就这么瞎了一回眼,好冤!”

说完,留下一脸懵懂的男神,方若华打道回府,只是刚打开手机,还没叫到出租车,萱萱姐的电话就来了。

“若华,江湖救急,马上来横店,速度。”

方若华:“……”

她还没来得及细问,那边就挂了电话。

哎,去横店不容易,还得转大巴。

第一百零一章 打杂

韩萱萱从人山人海的汽车站,一眼就看到了她家小妹妹,拉起她便风风火火地直奔影视城。

“来给我打打杂。”

果然是打杂,方若华还没搞清楚状况,就被拖进了一个小剧组,一会儿充当助理端茶倒水,一会儿充当化妆师助手帮着拎箱子,一会儿化身保洁员,老老实实扫地拖地,一会儿又成了打印员,打印一大堆文件……

“呼!”

方若华累得气喘吁吁,养尊处优了这些年……好吧,就是她还未曾养尊处优的时候,也没这么辛苦过。

萱萱姐也心疼她,到了中午,大家去吃盒饭,赶紧把她塞椅子上,摸摸头,又给她拿了瓶可乐:“喝吧。”

看她喝了可乐,又找了个大藤椅出来,让她躺下,给她掐一掐肌肉。

萱萱姐按摩的手艺不错,当年她外婆摔过一回,一年多不能动,为了给老人家按摩,专门去学过一次,没一会儿,就把方若华按得浑身舒坦,疲惫顿消。

按摩完,翻身坐起来,姐妹两个吹着电风扇说说话。

一向爽朗大方,从来没有苦过脸的萱萱姐,面上也不觉多了几分愁苦,看着周围一团乱,她叹了口气,有感而发:“拼事业可真不是人干的事,好孩子,姐再也不嫌你不知道上进了,咱就不上进,以后找个清闲工作,安安生生地过日子。”

方若华:“……”

絮絮了差不多有二十分钟,她才弄清楚,自家这位姐夫终于进了一个比较大,比较有前途的剧组,只不过说是导演助理,其实还是打杂的,但导演是赫赫有名的导演冯旭东,能跟冯导演学习的机会十分难得,她这个姐夫能有这次机会,简直跟天上掉馅饼也差不多。

可惜,姐夫余诚为人太老实,进了剧组才一周多,就被人坑了,如今被发配到眼下这个草台班子当副导演,简直倒霉至极。

萱萱姐叹了口气,无奈道:“《我家郎君是捕快》,剧本还不错,改编自网络,算是轻喜剧,老导演刘思成执导,投资商是‘天娱乐’,可惜,算天娱乐倒霉,钦定该剧男女主角,力捧的小鲜肉和小花带着各自的团队跳槽,公司被闹得焦头烂额,哪里还顾得上眼下这个小剧组,导演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都有心放弃这个小剧组,住院休养去……你姐夫这却是第一回自己做主,导演一部戏,如今提着一口气挑大梁,可现在是什么都缺,尤其缺人手,姐姐我只好把妹妹你给卖了,咱俩这就同甘共苦一回吧。”

方若华:“……”

嘤嘤,果然是有了男人就不要妹妹!

好在韩萱萱真不是舍得把方若华当牲口使唤的人,今天上午的忙碌,纯粹是意外,只因为剧组几个工作人员一看没前途,干脆都走了,一时措手不及才闹出这一出。

下午就缓过劲,韩萱萱再也不肯折腾方若华,押着她去化妆间,拆了一瓶新买的雅诗兰黛精华小棕瓶,帮她涂脸。

“好不容易保养得这么好,千万别晒黑了。现在没你的事,这次让你过来,主要是为了省下道具钱,需要用到的道具里面,有几幅画很特别,得定制,这是要求,拿去看看你能不能做,行了,顺便四处逛逛,横店有好几个剧组,说不定能遇见你喜欢的明星。”

方若华无语地看着萱萱姐风风火火地又不见了人影。

算了,就当是旅游。

她本来也想看看人家正经的影视城是什么模样,自家建立真正的影视城可能性不大,也不可能有人家这么完备,但为了掩盖直播内容,迟早要拥有一家影视基地的,哪怕是微小型。

“哎,三妹,是三妹吧?”

方若华正盯着河里的画舫,看周围杂乱的拍摄用具,一个个辨认,就听身后传来呼声,扭头一看,是个身着盔甲,手里提着丈二长枪的年轻人,看到她,一脸兴奋。

“嘿嘿,就知道我没看错,双眼视力都是1.5呢。”

年轻人看方若华迟疑,连忙道,“我叫孔维杰,id是‘一万年路人甲阿姨’,呃,三妹可能不知道!不过我可喜欢展昭了,一天也没落下,追着看完的……对了,你是不是到横店来取景?这回在横店直播吗?”

还真不记得,不过猜也知道,这是看她直播的粉丝,别说,方若华还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遇见活的粉丝,也有点高兴,不过不等她开口,孔维杰看见她手里一叠纸,眼睛大放光明:“有新剧本了?”

方若华:“……”

好不容易才解释清楚,她只是来帮朋友忙而已,即便如此,这人还是很高兴,他似乎对影视城的情况非常了解,拉着方若华一路走,一路介绍:“前面是《新美人鱼》的剧组,这会儿正拍摄呢,杨颖也在,想不想要她的签名照,别看她是大明星,可是挺和气的,尤其是对粉丝,特别温柔……”

话音未落,脚下一踉跄,正好和对面匆匆过来的人撞在一起。

噼里啪啦,一堆东西落了地,还有个匕首跳起,正好砸在方若华的脚上,咯嘣一下,断裂成四瓣儿。

“该死,你做什么!”

那人手里捧着一幅长卷,看到上面糊成一团的墨,欲哭无泪,半晌,恶狠狠地瞪过来,“孔维杰!”

孔维杰顿时脸上发白。

那人冷笑:“这是杨姐定制的道具,她磨了十多天,才磨得林先生给她画这一幅《寒食图》,现在让你给毁了,你可真能耐!”

孔维杰的脸色越发难看,转头低声对方若华道:“对不住,三妹你先自己转转,我去跟杨姐道歉。”

方若华眨眨眼,想了想没开口问他,需不需要自己替他画一幅。

就那幅画,构图并不复杂,修复不难,就是重新画一幅,大约二十分钟能完成。

不过,这画墨迹犹新,想必画画的人就在附近,贸然出声说要帮着画,似乎有些不妥。

想了想,方若华还是没有多言,只是把自己的号码给这个孔维杰:“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找我。”

孔维杰再也没有刚才的兴奋劲,不过还是很感激,耷拉着脑袋,亦步亦趋地跟着那个挨撞的倒霉鬼一起走人。

第一百零二章 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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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闲逛,好好把清明上河图逛了一圈,孔维杰也没打她的电话。

那边大概已经很好地解决了问题,用不着她来出这个风头。

方若华不是的主角,在现实中,她丝毫没有名气,也不可能有大明星求到她头上来,追着要她作画,一幅道具而已,要是不小心毁坏就没有东西代替,这影视圈子里的人也就未免太无能了些。

逛得心满意足了,方若华就回去找萱萱姐,乖乖披着萱萱姐的衣服,咬着奶茶的吸管,和道具组的人一起,对着要求挥毫泼墨。

是一个案子里面需要用到的,案子里的凶手是个疯狂画师,痴迷于作画,画的人物比真人还要美,因为希望自己画的一幅美人图,成为世间唯一,所以把美人图上的那个美人给毁容杀死,烧成了焦尸。

这幅美人图算是相当重要的道具,余诚找了好些道具师,也画不出他满意的来。

“唔,美人啊!”

方若华想了想,挥毫泼墨,画下了小倩,容貌倾城,清纯唯美,鬼气森森。

不是不想画苏妲己她们,苏妲己更妩媚,更有诱惑力,主要是小倩老在学校里逛,她见得最多,画得最好。

而且,剧本中的美人是清纯美女,和苏妲己不搭调。

余成过来看了一眼,忍不住抱着肩膀打了个哆嗦,总觉得有一丝幽幽鬼气扑面而来,偏偏还是看了第一眼,又想第二眼。

良久,旁边的摄影师也呜呼哀哉:“就算演美人的演员只是一个影子,出镜也是远景,背影,可……咱们还是找不着这么风情的背影吧。”

方若华耸耸肩:“不是说画师为了画疯魔,那画当然比人更美,要不然他去杀人做什么!”

“……也是。”

余成脑子里灵感迸发,一把拽过编剧来,要小小地改一下剧本,改成这个凶手认为真实美人的存在,对画中人来说是一种侮辱,看到真人,就觉得真人和画中人一比,丑陋不堪,不配活在人间,所以杀人。

这么一改,画师多了三分癫狂,多了一分冷厉,好像更神秘,也更像一个凶手。

画完了画,方若华干脆跟着道具师一去帮着布置道具,只是她看了半天,实在是下不了手。

这布景未免太粗制滥造了些,道具也太凑合,王爷的住所,随便摆了几个颜色俗烂的花瓶,这简直没办法看!

方若华觉得这场景真是惨不忍睹!

其实也不能怪她,换了以前,她恐怕还看不出那么多,可在北宋生活了一辈子,情感抽去,记忆尤存,那是锦衣玉食的一生,衣食起居,无一不用珍品,现在再看这个,自然觉得很出戏。

韩萱萱拍了拍方若华的头:“行了,你以为你姐夫不想要好,要是不想好,我至于让你辛苦这一趟,可钱呢?钱上哪儿找?现在场地没租金,可是道具需要钱,员工要发工资,群演的钱就不是一笔小数目!想要得用的人才专家,更要出大价钱。”

方若华:“……”

韩萱萱眼睛冒火,继续数:“天娱乐不可能继续给注资,刘导演也不重视,这部剧就是拍不好,也是有客观因素,坏不掉人家的名声,你姐夫这几天都急钱急得口舌生疮了。”

方若华鼓了鼓脸:“姐,我给你省点钱如何?”

她还没去自家新得的那个清明上河园里看一眼,但想必用来给萱萱姐拍戏,绝对算得上超级奢侈豪华。

姐妹两个正说着话,孔维杰在外面探头探脑,纠结着一张脸转圈,地上的落叶都被他踩得乱七八糟,丈二长枪断成两截,一截拎在手里,另一截揣在腰间,模样古怪,周围行人游客路过都免不了侧目。

方若华有些意外,伸手招呼他过来。

孔维杰近前就很是不好意思地挠头,支支吾吾地道:“三妹,那什么,你能不能帮我画一幅寒食图……我知道三妹的画很贵,我暂时买不起,请给我宽限一个月,就一个月,我肯定能还上,我哥去法国出差去了,等他回来我先找他借……”

方若华失笑,她也知道,因为上一次的抽奖赠画之举,到弄得她的画在自家粉丝圈子里十分出名,id苏行的一个粉丝,还出了五万购买。

五万看起来不多,但正经出道的画家,一开始能卖这么多的也少。

不过,她的画又不会拿来卖,又有什么好议价的。

“你来。”

方若华一笑,正好剧组也是古代剧组,道具里面笔墨纸砚都有,“没什么好纸,不过也能凑合一用,既然背景是宋朝,又是初期,唔,一开始绘画并不受士人重视,苏轼以后才受士人推崇,算了,这里无需较真。”

她展开画纸落笔,很是轻巧简快,不多时,一片春林跃然纸上,林木劲硬而清疏,他这不怎么懂的,也要说一个好字。

“你拿去吧,看看能不能用。”

孔维杰十分欢喜,迟疑了半晌,还是没问出多少钱,却是下定决心,一定尽快筹钱,至少要筹五万。

不得不说,在粉丝眼里,偶像的东西多少钱都不能说贵!

把画送出去,方若华也没太当一回事,只是影视圈的小八卦也传得快,还不到晚上就听说孔维杰得罪了人,毁了人家的画,还随便拿了一幅乱七八糟的过去,就说要赔偿,结果被赶出剧组去,这会儿不知所踪。

韩萱萱气得火冒三丈,还怕若华伤心,只能憋住火,努力平和下来,细声细气地安慰:“那些不识货的,咱不去理会,为这个生气,不值当的。”

方若华:“……”自己的画被人批评为乱七八糟的东西,她当然不舒服,不高兴,只是恐怕还没有萱萱姐生气,如今这般忙碌,能抽出个五分钟气一气也就不错。

“好姐姐,咱们赶紧走吧,姐夫的网剧更要紧。”

没错,这部剧是网剧,排完后网络上播放的,也算赶时髦。

韩萱萱叹了口气,把拒绝的话又给吞了回去,怎么都是若华的一片心意,决定一会儿跟若华去看看她说的地方,但凡比这边好一点儿,她就答应把剧组拉过去拍摄!

但实际上,她没报多大希望,人家横店影视城能接待那么多的剧组,自然有其道理,这地方拥有影视剧需要的一切,不光是一个布景问题。

换了别处,找群演都是麻烦事。

第一百零三章 奢侈

方若华自己也不知道自家那园子在哪儿,不过她这园子极大,本身有工作人员在,联系方式也都整整齐齐地记录在手机里,打了个电话过去,没让那边派车来接,只发了一个手机定位,开导航过去算了。

韩萱萱一看定位,登时无语。

论起园林景观,一推苏杭二州,二来便是首都,像这么个穷乡僻壤,离衡市不过十公里的偏远小镇,难道能有什么好园子不成?

只是自家小妹如此热心,一片赤诚情义,她总不好连看都不看,就否决掉若华的心意。

人生在世,能有这样一个真心真意的挚友,已是极为难得,她这辈子,也没想着还能有第二个,既然如此,能让小姑娘高兴的事,她都是乐意去做的。

天将暮,终于到了地方。

一抬头,至少高达七八米的大门洞就在眼前,勾梁画栋,气宇不俗。

“……”

韩萱萱不是没去过杭州,不是没见过开封的清明上河园,但她发誓,即便是那座园子,那座上善门,也没有眼前的景观更令人心旷神怡。

那是种说不出来的感觉,隐藏在幽谷山涧,被绿树遮挡,远处望不见,一入目,就是骤然开明,冲击力十足。

而且,人家那是国家建造的旅游区,真正的斥资巨大,眼下这一个,可是自家小妹妹能借到的园子。

“呼,我怎么不知道这里还有个清明上河园?”

她甚至不必方若华说,不用看那巨大石雕上的草书园名,也瞬间就认出这是什么地方。

“虽然肯定比不了真正的那么大,小个好几倍,唔,好像还不是完全一样,可只从外面看,看到这只鳞片爪,也看得出来造价不菲。”

方若华也觉得震撼。

在见到这座园子之前,她还觉得圣德门的奖励不贴心,很小气,可真正一见,闻见那种熟悉的味道,连空气都是北宋的空气,终于心满意足。

脑子里回想了一下介绍中的资料,方若华轻声道:“占地六十八亩,七十多个房间,十二亩的水面,十艘大古船,两艘小古船……大家进去看看吧,看看合用不合用。”

韩萱萱身边那些工作人员们都傻了眼,余成倒抽了口冷气,一个劲儿问:“当真给我们用,一个园子都给我们用?不要钱?不会弄错了吧。”

他都有点儿不敢把车开过去。

方若华眨了眨眼,还没开口,工作人员已经出来迎接,个个都是大宋汴梁的服饰,两个女子手臂上都戴着玉镯,穿着宫装,模样俏丽,笑道:“方小姐,大管家交代过了,您请随便用,若有什么需要,直接告诉我们服务人员就好。”

说着,指挥司机帮忙停车去停车场,换成观光车。

一群人都十分兴奋,叽叽喳喳地说话,摄影师恨不得现在就开始取景,宫装的少女领着众人进去,一点点介绍,随着众人的脚步前行,大家反而安静下来,面面相觑,都有些迟疑。

半晌,韩萱萱端着人家送上来的点心,摸了摸那盘子,“这是汝瓷的盘子……是不是假的,肯定是假的,只是比较真?”

说了半天,韩萱萱一捂脑袋,苦笑道:“想骗自己也骗不了,别的我看不懂,也许是高仿,可是这东西当年被老师逼着学得都想吐,怎么可能认错?”

不光是她,她两个师妹也认出来了,连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浑身僵硬。

所谓纵有家财万贯,不如汝瓷一片,前几年一件天青釉的花洗,拍卖卖出了两亿多的高价!

这一件纵然可能比不上那一件,但卖个大几千万,也是没多大问题。

韩萱萱这次去给自己未婚夫帮忙,拉了一大堆自己的师兄弟,师姐妹。

她大学读考古学,拜了一个老师,是古董鉴定方面的专家,师兄弟们在这方面都有造诣,被弄到剧组,也是做道具方面的工作。

“桌子是正经的黄花梨,椅子也是……连这个灯笼都是红木的……”

这些家具值多少钱,多少钱,多少钱!

韩萱萱脑子里一片空白,完全计算不出,抱住自家小妹妹,“好若华,咱们赶紧走,拍戏是麻烦事,弄坏了一件,卖了咱们,咱们都赔不起。”

她这会儿算看出来了,别看这不是国家建造的那个清明上河园,这里小的多,可是一砖一瓦,用的都是真正的古砖古瓦,那种古物特有的气场,绝不是现代建筑能有的,更可怕的是,这里的用具不知道有多少真古董。

抬眼看去,很随意地铺在桌子上的桌布,是正经的缂丝,织中圣品。

就是那些不起眼的,细小的摆设,她随意弄坏一样,下半辈子就得卖身还债,还有可能还不起。

方若华哼哼哈哈,没仔细听自家萱萱姐说话,反正她一开始就看过规则,园子是奖励给她的,她能使用,只是不能卖,任何一样东西都不能卖。

既然如此,何必多想,因为今日碰到的那个小粉丝,这会儿她空间里特别热闹,一群人都在催促她开直播,琢磨了下,方若华抬头笑道:“姐,你们拍摄的时候,我能不能开直播?放心,不泄露主要剧情,还能给你们做宣传呢。”

韩萱萱:“……行。”

直接拍拍摄过程也没什么,电视剧拍摄,又不是从前到后连着拍,是要看场地安排的。

“若华,咱们走吧,你,你别坐了。”

看到自家小妹妹屁股底下那至少八十万向上的椅子,韩萱萱就有点儿晕。

“走?去哪?”

方若华完全不理解自家好友的心酸,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深青色,一尺左右的哥窑香炉。

韩萱萱看着那香炉,心里一跳一跳,有一种置身博物馆,她家好友拿着人家博物馆的藏品玩的感觉。

还没来得及拉着方若华出去,宫装的工作人员进来笑道:“晚饭准备好了,不知道各位是现在吃,还是要先安排住宿。”

“先住下,虽然带的设备不多,可也挺沉的。”

方若华很淡定地道。

也怪不得她,她刚从北宋回来,像这些用具,韩萱萱看了心惊肉跳,可她随随便便用了几十年,打碎的都不知道有多少,怎么可能还会在意?

方肖一开始到喜欢收集这些东西,但收集了好些,除了有一部分封存在地下室,后来就随便用了,热情消减殆尽,再也没有一开始的兴奋。

难道真有人会珍爱自己的日常用品?

将来赏玩古董文玩,恐怕也刨除掉北宋的文物,以后若是各个朝代都走一遭,方肖就再也没精力在古董上花钱了。

一直到被安排好住宿,交了钥匙,介绍了各种隐藏在古意中,设计成古典造型的现代用品,韩萱萱还是没把要说的话说出口。

第一百零四章 无微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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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没说出口,人家准备得妥妥当当,连他们用的一次性毛巾都是熏过香的。

睡衣,睡帽,拖鞋,都不是那种酒店用的,虽然也是一次性,可质量好得惊人!

到了晚上,吃过丰盛的晚餐,休息一会儿,再去正经的温泉池子里泡一回,上来被拉着熏蒸按摩,赏月喝茶,一群人就说什么也不想走了。

韩萱萱一样不乐意走,谁受到这等无微不至的招待,她还能想走。

再说了,想想看,一应道具不敢说全是真古董,但是能拿在手边用的,近景拍摄的,至少看起来就像是正经的北宋时期的物件,这样拍出来的网剧,光宣传的时候就占了大便宜,只要演员不是特别差,肯定出精品。

事实上,演员置身在这样的环境里,本身就染上了北宋风月的颜色,哪怕几个新人演员,也很容易就入了戏。

一部小成本的网剧,任何可以宣传的机会都应该好好抓住。

方若华可不管,也果真把手机翻出来,准备直播,不过,一上直播间,那些刷屏的全是吐槽。

“……渣画质!”

“三妹,几天不见,你可不能这么敷衍我们!”

在小时空直播,用的直播设备什么样,和如今随便拿个手机直播的画面,那怎么能比!

方若华笑眯眯当没听见。

事实上,没多久水友们就不去关注清晰不清晰的问题,眼看着他们也算看熟了的景致中出现穿着香奈儿,背着驴牌,画着猩红眼线的现代靓妹,那种感觉,真是说不出的穿越。

“在哪儿,在哪儿,这是哪儿,强烈要求去参观!”

“啊啊啊,为什么他们能去,我们不能去,三妹,求抱,求罩,求收容啊啊啊!”

方若华眨眨眼,还真发了地址上去。

空间一片安静,随即炸了锅!

“衡市湖镇?湖镇在哪儿?没听过,有知道的吗?”

“我知道,我知道,离我家一百公里,离首都不到两百公里,求组团,有去的没有!”

“……”

“学生党没放假去不了!”

“上班党请不下假要骂领导!”

方若华也没太当回事,这些粉丝们多数都不在附近,难道还真千里迢迢赶过来,到这么个一听就是穷乡僻壤的小地方转上一圈?

“咦,这是正经的拍摄现场吧,是不是三妹家拍的那些影视剧,真出现一部能正经上映的?”

“那一定是投资最大的影视剧了,看见没有,他们使用的那些家具,一点现代工艺都没有,那么地道的榫卯结构,如今用得太少了。”

…………

孔维杰眼眶发红,鼻子发酸,耷拉着脑袋,沉着脸,慢吞吞向家走去,手里小心翼翼地捧着一幅还没有装裱的画卷。

走到家门口,看到鞋架上多了一双皮鞋,脚下登时犹豫,半天没有掏钥匙开门。

到是屋里人听见声音,开门看了他一眼,皱眉道:“进来,站在外面像什么样!”

孔维杰缩手缩脚地进门,“哥,你不是去法国了?”

“去了难道还不能回来?”

孔维杰这位大哥和他不同,身高一米九,比他高一个头,面孔刚硬俊美,压迫感十足:“说吧,又怎么?谁欺负你?”

他大哥这一问,孔维杰登时更委屈,哭哭啼啼地把今天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齐崧混蛋,肯定是他捣鬼,不知道说了什么,把人家林毅气得连杨姐的面子都不给,说什么也不重新画一张出来,当天就离开剧组走人,我是好心,才去另外求了一幅画回来,这幅画多好,给剧组做道具还委屈了它呢!”

“哼,说什么杨姐打定主意,要制作一部精品电影,和国外大导演学习,道具精益求精,要寻一幅正经国画大家的画作来配,现在让我毁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求一幅来……怎么就都是我的责任,明明是他走路不看路的。”

“我看,他就是故意整治我,我好不容易混进杨姐的团队,就这么让他找茬赶出来,我,我都没脸见人了!”

孔维杰抽抽搭搭,翻来覆去地夸赞自己得的寒食图怎么怎么好,三妹绝对算得上大家。

他大哥全当耳旁风,并不信弟弟能拿到手的画能不错,不过,既然说他弟弟弄得他们剧组没有好的画可用,那还是一直没有下去吧。

承担了罪名,总要把这罪名落实。

勾了勾嘴角,俊美的年轻男子笑起来:“既然是电影道具,那就用电影道具,我看很好。”

这当哥哥的明显不是一般人物,那个欺负了他弟弟的齐崧,这几天一扫当初威风八面的模样,急得满头大汗,连杨颖也皱眉:“大家再想想,还有哪位画坛新锐有时间帮我们?”

众人脸色阴沉,良久才有人道:“不知道为什么,林毅,辛红,温岚,甚至今年刚打出名头的那几个,本来已经意动,却忽然改了口,不肯给我们画。”

其实找一幅寒食图再简单不过,随便去哪家道具库,就能翻出一大堆合适的,精挑细选也没问题,若是想更好,那就去买一幅也无不可,可问题是,他们为了宣传,早在半个月前就打出剧组特意邀请国内新锐国画大家,专门为这部影片作了一幅画。

第一强调大家所作,第二强调专门制作。

杨颖打造这部电影,至少有三分是为了洗刷上一部戏道具布景粗制滥造,明明是正剧,却只能把人逗笑的恶名,这回打定主意,从开拍开始,就把大制作,高成本,道具精益求精,绝不敷衍了事当卖点,拿来宣传,她也确实卖了大力气,没想到在这么一点儿小事上闹出幺蛾子来。

“哎,要不然就算了,观众都善忘,咱们淡化处理,等开播的时候谁还记得宣传里的几句话!也许没人去刨根究底,不是大事。”

杨颖有些遗憾,却还是蹙眉道:“行了,就这样吧,去画院买一张原创寒食图凑合用,不能老拖延,影像拍摄。”

拍电影可是耗费钱的活儿,一天拍不完,就多花一天的钱,而且她这回是大制作,大牌演员齐聚,各种话题不断,像道具这等小事,的确无需太介意,出一点儿小错,大家都能理解,哪部电影不出错?

只是,杨颖心里有些不安,她是香港人,在大陆根基浅,这一次居然出高价请人来画一幅画,居然都请不到一个人,若当真是意外,这些人都没空也就罢了,如果是无意中得罪了什么人,那恐怕要有麻烦。

第一百零五章 赞美

去画院买幅国画,那再是简单不过,很快拍摄就继续进行,一切顺利。

没几日,比较知名的几家网络媒体都不约而同,吹捧杨颖这一回的电影,说其制作精良,还说杨颖为了电影中几个重要道具,乘坐飞机飞遍了五湖四海,下了大工夫。

其中着重提到拍摄花絮里出现的一幅画,虽为道具,却是珍品,乃是著名的国画大师所作。

媒体给了那幅寒食图一个大特写,上面的落款印章被拍得清清楚楚。

大部分网友都不怎么懂画,国画画得究竟好还是不好,他们也分辨不大出来,就算心里觉得这幅画好像也就那么回事,算不上多漂亮,可媒体吹嘘,他们也就跟着夸赞。

到是一些懂行的看一眼,都哭笑不得,线条僵硬,基本功差也就不说了,可既然打原创的招牌,还什么专门为电影创作,那能不能不要东拼西凑?

就那幅画上的月亮,是去年艺术节上获奖作品里出现过的,还有那竹林,也似曾相识。

“哼。”

就是这帮商人害得国画一直在国际上被看低。

好多行内人摇头叹气,不过也没人多说什么,人家吹捧一下,也和别人没关系,没必要挡人财路。

杨颖看到各类新闻消息,也有点懵,真不是她自己找人宣传的,不过看网上评价不坏,想了想,到底没有特意去澄清,自然也没有专门再去拿这个话题炒热度,越关注越麻烦,只当是一心拍摄,不关注这类消息。

其实,她也不大懂国画,还存着点心思,也许自己随便找来的这幅寒食图,真的很不错,之所以不出名,只是画家低调,宣传不够的缘故。

大明星杨颖的种种心思烦恼,和方若华她们无关,这边的拍摄的准备工作也做得差不多。

横店那边剩下的剧组工作人员也通通搬过来,虽然只是个小网剧,但也有足足八十人的工作团队,所有人驻扎在园子里,一点也不显拥挤。

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厢房内,食物精致,晚上下了工,还可以游园,或者去泡泡温泉,滋味实在很美。

这些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娱乐圈底层,往日跟得剧组多了去,哪一回不是累得眼眶乌青,有时候在荒郊野外取景,连饭都吃不下去,像现在这种高规格待遇,那是一次也没遇见过,一下子跟打了鸡血似的,工作积极性大增。

剧组拍摄开始,方若华也开启直播,自从出事以来,她还是正经第一次在现世直播,如今把自己以前的各种直播装备又给翻出,弄得一众粉丝十分无语,纷纷调侃三妹如今是怀旧呢。

最古老的粉丝们,有的是从当年还是小透明的方三妹时代跟过来的,忍不住感叹:“很长时间没看到三妹这么规规矩矩地直播了。”

方若华笑眯眯记下最活跃的几个粉丝,这回没弄抽奖,直接赠送了几样小礼物。

收到礼物的粉丝一看就双眼冒星光,简直太可爱了,是开封府众人的Q版人像。

威严中透着慈爱的包青天,一本正经,实际上怎么看怎么觉得腹黑的公孙策,俊秀的展昭,傲娇的白玉堂,唔,展昭身边还围着一群猫,白玉堂和一只黑白花的小奶猫隔空对视。

每个人得到的都不全,一个个拍照片,视频挂上来显摆,勾得人心里直痒痒。

收集癖们简直不能忍,全部都想要啊!

这回苏行没得到。

他们局里最近出了几个大案子,忙得焦头烂额,直播都追得断断续续,自然够不上活跃,不过他那个损友高寒得了一个展昭的雕塑,虽然他一个男人,对展昭不感兴趣,却极喜欢三妹的雕工,挂在自己的钥匙上当了钥匙扣,非常好玩。

不光是雕像,方若华还信守承诺……咳咳,给几个闹腾得很欢的女孩子,画了几幅春宫图,当然,特别含蓄,特别唯美,用的是春秋笔法,男俊女靓,柔情蜜意。

这东西正经的不能给别人看,收到的人都藏得好好的,没暴露出来,不过,粉丝们心照不宣地上网发帖子,问一问三妹的画里面除了春日游,还有没有别的,那边就回一句,我这张是满江雪,一会儿又来一个古琴怨,琵琶泪,嫦娥思凡,巫山神女……

她们自己嗨得不行,让看到的人满头雾水,怎么追问,那边都神神秘秘,一句话也不肯多说,到让人抓心挠肝,难受的很。

方若华只管把东西送出去,心意到了便好,也不管空间里那帮粉丝把画炒到什么价去。

别看她这些小粉丝打赏起来好像比较冷静,很少有特别高的打赏出现,却真有几个不差钱的主儿,还有一个id是我不信邪的,连方若华送出去的是什么画都不知道,就开出整整十万的价码。

别看国际市场上,似乎那些名家名作们动不动就几百万几千万什么的,可实际上,国画在国际上几乎卖不上什么价,只能排在末流罢了,能被认可的也就那么几个,大部分还是画油画的,现在国内国画名家,也只是在国内圈子里出名罢了,放在国际上能享有盛誉的很少。

方若华这样胡闹般,信手而为,送给别人的礼物,居然也有人花这么大价钱要买,还真挺不可思议。

反正方肖和夏芬知道之后,都忍不住调侃了女儿几句,说她们姑娘若是找个画廊炒作一下,至少在国内肯定能小有名气,到时候一幅画有个二十万,还是能期待的。

“我们家姑娘油画画的也好,虽然没专业学过,但现在还不算晚,不如找个学校学一学,冲击冲击国际市场,到时候也成了大画家,爸妈可有面子!”

隔着手机,方若华嗤笑了声,拍清明上河园的美景给他们看,结果人家两个一点都不稀罕,笑道:“帮我跟你萱萱姐说,他们家奶油要是生了,抱一只给我,母的吧,我养闺女养惯了,养个小子怪别扭。”

方若华:“……”不知道活物能不能带走,许是可以,上回穿越的时候,客厅里的热带鱼就活得很好,而且还越活越滋润,在可怕的老爸手里都没死!

手机刚挂断,萱萱姐就笑得一脸张狂,举着平板扑过来,凑到她眼前:“瞧,是不是你画的寒食图?哼,那个什么丁,丁什么都说你画得好,看看那帮白痴还敢不敢说你画的乱七八糟!”

方若华满头雾水,凑过去一看,也有些意外,丁老虽然算是享誉国际的国画大师,但他的画作西方元素多,似乎非议不小,自己的画却是很纯粹的国画,怎么会被他夸赞?

第一百零六章 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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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脆接过平板,从头到尾捋一遍,看完,方若华失笑摇头:“这里面有猫腻!”

她直播间一些相熟的粉丝们照例聚会,本来是打算组织一下到她这清明上河园参观,没想到还没来,到先显摆起各自新得的画作。

孔维杰也去了,特意拿了寒食图过去,不过这幅画没有独特的来历,一开始到没多少人关注。

唔,得了春宫的那几个小姑娘私底下偷偷摸摸聚在一块儿欣赏,没把画拿出来显摆,都是女孩子,这种东西本来只适合私下看,不适合展示。

方若华翻了翻,网上到没有提到春宫图的事。

她到不是羞涩,事实上画小黄图的不知有多少,就她画的那画,直接挂在屋子里都没有任何问题,可毕竟拿到画的是一些女粉丝,年纪还不大,想必脸皮更薄些,哪怕只算是标题党,可有‘春宫图’这三个字,就够让她们羞赧。

至于自己的寒食图会被丁老会看到,那纯粹是意外。

孔维杰这帮小粉丝聚会,正好撞上他大哥宴请文艺圈的几个朋友。

他大哥经营了几家画廊,在国外也小有名气,时常举行宴会,这日来的人里,就不乏艺术家,早就功成名就的名画家也有好几位,都是带着弟子们来的。

还有不少记者出席。

那些粉丝自然十分好奇,艺术圈离他们真是有点远,就忍不住混进去看,正好他们手里也拿着画作,便被当成某位大师的弟子,让丁老点名上前展示了一下。

阴差阳错,寒食图被拿去给丁老他们欣赏。

这些人都是正经画家,不是不懂装懂的那些人,自然一眼就能看出来,这幅画虽说简单,似是游戏之作,但是水准相当高,这功底骗不了人。

丁老当时就乐了,大笑道:“哪个老朋友改变画风跑这儿捧弟子来了,可不能这般溺爱,孩子们还是要勤摔打才能成才。”

其他人也纷纷应是,都以为是有哪个老家伙,故意自己画了幅画,让弟子拿来出风头。

那落款异乡客,谁都不认识,不过,这画怎么看也不像是新人画的。

新人再有灵气,也不可能有这般成熟的画风。

结果丁老一追问,知道这画真不是成名画家所作,作画的人只是个女主播,很年轻,不是圈子里的,也不禁十分震惊,连连说此人若出道,国内新秀都要被她压一头。

“肯定是得了真传,应该是有师父手把手地教导出来的,学校里学出来的可能性不大。”

丁邵,丁老,可以说是当代成就相当高的华人画家,他老人家称赞一句,不敢说能送一个新人直上云霄,但也差不太多。

孔维杰他大哥也不说画画的人是谁,笑眯眯拿了平板过来,给丁老看另一幅画:“您老瞧瞧,这幅画和您手里的寒食图比,孰优孰略?”

丁老还以为又是哪位大家之作,很郑重地接过来看,结果看了一眼,嘴角抽搐,恨不得捂眼睛,白了孔维杰大哥一眼,哭笑不得:“闹什么,别乱说话,让人家异乡客知道,这辈子都跟你没完没了。”

虽然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对画作,也是一个人一个看法,有人觉得这幅形体最美,有人觉得那一幅意境最佳,但那是同一个档次的画才能相提并论,你把一个成名五十年的大家之作,拿去和小儿涂鸦比一比,还非让人家品评一下优劣,不是糟践人玩呢!

一众画家都摇头笑,数落孔维杰他大哥胡闹。

记者们也比较有兴致,能吃到美食,拿到不错的礼物,现在还出了条新闻能拿去交差,很是心满意足。

方若华在这儿看完新闻,却知道这里面肯定有事,那个孔维杰的大哥要搞事情!

别看现在似乎只是一条小新闻,也许艺术圈子里的人比较关注,普罗大众都不在乎,可是这里面藏着东西呢,之后里里外外一联系,不敢说让人家大明星伤筋动骨,至少也要丢一点儿面子。

别小瞧面子两个字,不当吃不当穿,但对杨大明星这般,想要进军内里,四处刷声望,而且打造的是才女,贵女形象的女星来说,真不算是不起眼的小事。

杨颖是什么人?

国内鼓吹她名牌大学毕业,家境优渥,有艺术修养,擅长绘画,曾拜国内名家赵琴为师学习国画……

“可别闹大了!”

方若华咕哝了句,扔下平板给萱萱姐,又去看拍戏,她到不觉得杨颖会应付不来,想必最多就是出一点小丑,现如今娱乐圈那般混乱,各种新闻层出不穷,只要不是什么吸、毒之类原则性的大错误,各种小事闹一闹,只会让明星话题度更高,还能炒热度,不至于有大问题。

也确实如此。

正如方若华料想的那般,网友们也不知怎么就扒出来,杨颖说丁老先生盛赞的新人异乡客作品,都是垃圾!

底下还有一堆杨颖的粉丝吹捧,说他们家阿颖说什么就是什么。

还有说丁老先生是哪儿冒出来的,不认识,我们阿颖说是垃圾,那就是垃圾!

可惜这种言论实在站不住脚,粉丝们也不是傻子,不知道丁老先生是谁,不是还有百度,还能搜来看看,只要看到人家的成就,就再也没办法闭着眼大放厥词。

尤其是有有心人把前因后果调查得很清楚,从请林才子作画,到画怎么被污,林才子没时间再画一幅,又有孔维杰去求画,却被侮辱赶走!

总而言之,杨颖没有错,最多是替手下背了黑锅,顺便把这一连串的寒食图都展示出来。

包括一开始林才子那一幅,虽说被毁了,可当时工作人员里有不少人拍了照片,高清的。

画作放在一起对比,高下立现,即便是不怎么懂画的普通民众,也能分辨得出,那一幅更让自己觉得愉悦,更让自己喜欢。

而且以丁老先生的威望,就是杨颖自己都不敢得罪,哪里能背这等罪名,无奈,只好召开记者会,诚恳道歉,开除掉齐崧,做出一副很惋惜,很后悔的模样,说自己错失了一幅好画,是剧组的损失,是《新美人鱼》的损失。希望孔维杰和异乡客能把大作再借给他们剧组使用,价钱不是问题!

第一百零七章 长春花

以杨颖的名望,都做到这个地步了,粉丝肯定会觉得她一点错没有,就是倒霉而已,只能怪齐崧没眼光,傲慢无礼。

就是丁老先生,也不可能真和一个女明星计较太多。

孔维杰他大哥也算勉强满意,欺负他弟弟的人是齐崧,只要这人倒霉也就是了,没必要真和人家大明星不死不休。

再说,他那蠢弟弟一心一意要进娱乐圈,当群演,打杂,为了混进圈子,那简直是什么都做了,他冷眼旁观这么久,到是看出他的决心,既然如此,那就进吧。

孔维杰还特不好意思地来问过方若华,那幅画能不能借给美人鱼的剧组用一用,方若华到不至于因为这点事情记仇,就随他去了。

一场风波,就这般化为无形。

唔,异乡客到是因此一战成名,让直播间的一众水友们挺骄傲。

别管是媒体吹嘘,还是别的原因,方若华这幅展示出来的画,炒出的价格都不低。

不光是寒食图,她那几张胡闹之作,居然也大受好评,当然,是众人私底下欣赏。

可越是神秘的东西,越会让人好奇。

有个小姑娘特别不好意思,偷偷摸摸给她留言,说是那一幅《古琴怨》,不小心让她发小看到,发小十分喜欢,开价开的七万,不过她没敢卖,到不仅仅是舍不得,纯粹是她那发小刚从外国读书回来,性子特别……活泼,要让她拿到手,肯定闹腾得众人皆知。

方若华虽然不介意,可作为粉丝,还是不愿意给自家主播添麻烦。

更主要的是,三妹送的礼物,哪能随便卖出去?她觉得这幅画留下来,以后肯定还要继续升值。

身为女孩子,她们很少看直播,这还是第一次觉得追直播追得特别值,别人追那是大笔大笔的花钱,她们追,可是竟占便宜!

对网上这些杂事,方若华没太关注,既然姐夫这边拍摄进行的顺利,她便去做自己的事情。

虽说这一次休息时间长,该做的准备,也要做起来才好。

最近还约了长春花的郑华。

长春花并不是衡市最大的非盈利的妇女儿童救助机构,但却是坚持时间最长久的,至今为止,已经有六年,六年时间听起来好像也不算长,但在衡市,任何一个援助机构,能坚持三年以上就相当不容易。

资金缺乏,人才缺乏,公信度不够,种种原因,民间组织很难发展下去。

郑华今年四十五岁,衡市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她很努力地维持长春花,可是也日益艰难了。

他们的驻地在衡市东南,濒临外环,有些偏僻,向西便是一个大型的猫狗市场,味道不是很好,空气污浊,不过,到是不难找。

方若华到的时候,郑华正和人说话。

那是个中年男人,脸庞黝黑,脸颊到是有些晕红,皮肤粗糙,手指粗大,像是常年做重体力劳动的那类,立在郑华面前,唯唯诺诺。

“……她十八岁了,本来就该给她找个婆家,那孩子不听话,只知道闹,还给你们添麻烦……”

郑华也不跟他解释,说十八岁的女孩子不能结婚,农村里别说十八岁,十六岁就嫁人的,也不是没有,更不提父母包办婚姻违法的话,这话已经不知说过多少次,只冷静地道:“如果你一定要求林冬退学,马上和别人结婚,我们只好去学校交涉,林冬的成绩很不错,考上重点大学的可能性非常大,现在又马上升高三,是关键时刻,学校方面一定会替她排除一切困难,送她去大学。”

那人登时低下头,讷讷道:“我没钱给她继续读。”

花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男人才被打发走,郑华才过来和方若华说话,叹了口气,苦笑道:“这属于好解决的,女孩儿自己性子硬,愿意读书,而且她和她弟弟在同一所高中就读,在学校她读书好,人缘好,又靠着打工攒了学费,每次她父亲折腾她,她都故意把事情闹大,弄得全校皆知,她弟弟受不了风言风语,自己就去和爸爸说,不让他闹。”

方若华默然。

“你也知道,包办婚姻这种事到现在也很敏感,大部分人不认为这是犯罪,就是法律方面也是规定,只有被害人告诉的才能处理,外人无法干涉,可是,无论父母怎么逼迫,儿女们能去告父母吗?光是社会舆论,谁又能受得了?”

也是,天下无不是之父母,就是方若华自己,因为爸妈把她当珍宝,她自己甚至连命都愿意给了爸妈,如果哪天看到什么新闻报道,儿女状告父母的,恐怕第一反应先是厌恶,不能理解,可是,一样米养百样人,即便总说天底下的不孝子,比狠心的父母多,可任何人也不能就此定论,舆论这种东西,有时候很可怕。

郑华对这些事见怪不怪,也没多提,就带着方若华参观,驻地是一个小院子,很破旧,房屋狭小,昏暗,但是院子,屋子,都整理得特别干净,布置也非常雅致,每一张桌子上都摆放了一盆花,不值钱,却显得欣欣向荣。

两只肥肥胖胖的猫趴在院墙上打盹,两只油光水滑的大金毛,蹲在墙角眯着眼睛躲懒。

“隔壁是我们长春花另外一个投资人,姓莫,叫莫林,他还开了个流浪宠物收容中心。”

怪不得隔壁有猫狗的叫声。

“我们什么都缺,缺人,缺资金,这里下半年就待不下去了,要拆迁,房东说不收我们这几个月的租金,但要马上另外找地方。”

可是衡市的房价越来越贵,尤其是年后,和首都的城际铁路开通,二十分钟一趟列车,不到一个小时就能到首都,再加上有炒房团出没,房子的租金水涨船高,简直让人崩溃。

“驻地差一点无所谓,但是人手方面,全靠志愿者不现实,我们救助的妇女多数没有知识,没有文化,帮她们重新走上社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政府在这方面能给与的帮助和补贴都有限,至于孩子,纯粹的孤儿到好说,可以送孤儿院,但是大部分都是有父母如无父母的那类,他们遭受家暴,需要救助,可救助起来非常困难,也需要长期关注。”

第一百零八章 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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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若华认真翻看各种材料,也是叹气,原来如此困难,怪不得她不过是在网上联系了一下,说明想要投资,对方就这般重视,恐怕真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

想了想,她郑重道:“物质上的困难,我都可以解决,请你列一张表格出来,有什么困难,需要我做什么,咱们一样一样解决它。”

郑华一笑,点点头,不过并没有太放在心上,眼前这位投资人很年轻,穿着打扮比较艰难,看得出来,家境不错,像这样的投资人,他们六年来见得多了,一开始都是满腔热情,但通通做不长久。

不过,不长久也没有关系,就是因为有无数个不长久的投资人,他们的长春花才真能长春至今。

方若华却不知人家的想法,她给自己越来越多,看得心里发慌的零花钱找了个好去处,心中高兴,打电话回去,找方肖准备运作团队。

既然想做事,哪怕她只提供资金,也应该自己拥有一个成熟的团队,不能全靠人家郑华,起码的资金流向监督总该有的,其实她使用合理化卡片开始,就有一整个团队全程为她服务,她没见,自家老爸见过几个团队高层,据说这些人隶属于宇宙咨询服务公司,被派遣过来工作,他们所谓的公司是一个庞大的组织,至于有多庞大,连他们这些工作人员都不清楚。

方若华一听名字,心里就有数,肯定是宇宙商城的公司,貌似挺正常,万用合理化卡片是宇宙商城开发的商品,一切连带服务,当然也由它来承包。

用他们的团队,其实也不是不行,相反还更安全可靠,方若华他们一家自己能找到的人手,也肯定远不及人家专门培养的,不过,她还是打算自己来做,也算是稍稍锻炼一下自己的运作能力。

方若华给长春花选择的驻地,也是她继承的‘遗产’之一,算是遗产里很不显眼的,不是写字楼,而是永恒小区的住宅楼。

是六加一的旧楼,每层全部打通,重新装潢过,简单装修。这样老旧的小区,住得多是一些退休老人,绿化很好,别看楼层不高,却是安装了电梯的,旁边就有派出所,这样的地方看起来有一种特别的安全感。

一楼还有小院子,连在一起就是大院子,还能种一些瓜果蔬菜,很是不错。

方若华看过报告,当初那位给她留下遗产的大富豪,买下这块儿地是要拆迁改建娱乐中心,但是因为这里住了些退休职工,老人们不愿意离开老邻居,有一部分合约谈不妥,富豪也心善,干脆就放弃拆迁。

当时听完这种说法,她只有一个感觉,真不知道这样的人是怎么能创造那么多的财富的!

来做交接工作的团队人员似乎也能理解方若华的想法,只笑道:“我们总裁在大生意上从来不糊涂,小生意上则是难得糊涂。”

方若华:“……”

原来这种大面积拆迁,居然是小生意?

人都去世了,也别背后说人是非。

郑华到对这样的驻地很是满意,不奢侈也足够使用,还很安全,只是搬迁的时候,却出了一点小麻烦,驻地收容的几个有残疾的孩子,低着头垂泪,不愿意离开。

穿着花裙子,一只左手光秃秃,没有手指的小姑娘,怀里抱着黑白花的猫,很认真,很倔强地瞪着方若华:“我答应过大花和二花,我们要永远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大花和二花是隔壁流浪宠物救助中心的猫。

大花是猫妈妈,二花是它女儿,被救助的时候,大花已经生产,可是只活下来二花一个,而且有眼疾,当时莫林费了好大的力气,带着长春花的几个孩子,忙了大半个月,才把二花给治好。

如今已经一年多,孩子们把两只猫都照顾得油光水滑,感情自然深厚,现在说要走,又哪里能舍得?

还不只是大花和二花,流浪宠物救助中心,这些年救助的宠物多,能有另外主人的宠物少。

一来毕竟都是流浪猫,流浪狗,想养宠物的人家也有顾虑,又都是成年猫狗,不那么容易养熟,中心这边筛选也严格,猫猫狗狗越来越多,莫林是长春花的股东,又是邻居,长春花这边救下的小孩子们,就时常过去玩,就帮着照顾这些宠物,一来二去的,对宠物们很是舍不得。

看着几个小孩儿抹眼泪,方若华叹了口气,“一起搬如何?”

其实,还能喜欢小动物的孩子,心理健康应该没什么问题,为了孩子们好,也该一起搬过去。

郑华琢磨了下,也没有反对,这不算纵容孩子,而且莫林最近想出国去看女朋友,就因为放心不下救助中心,已经拖延了许久,现在看方若华是认真的,不嫌麻烦,也不是那种做事三分钟热度的人,就商量着把救助中心托付一下。

他自己也很不好意思,方若华却知道他做流浪宠物救助,已经有十年之久,十年来光自己贴的钱就有七十多万,却从不曾宣传自己,是个稳重又沉默寡言的人,现在愿意对自己开这个口,说明他是真相信自己,也就郑重应下。

但还是和这些小姑娘,小小子们说好,是他们要带猫猫,狗狗们走的,那么照顾这些猫狗的任务就交给他们。

“洗澡,喂食,清理猫舍,狗舍,都是很繁琐的工作,你们要是能做,就允许你们带走大花它们,你们要是做不了,就不要提这样的要求,好不好?”

小孩子们认真答应。

搬迁不难,不得不说,方若华现今的团队非常优秀,一个电话过去,住宅小区那边就改造出一个现代化的猫舍,狗舍,各类设备都准备齐全,消毒除菌也都做完,甚至连猫粮狗粮都找好专门负责的公司,门户网站也建起来,如果有人想收养猫和狗,完全可以在网站登记。

长春花也搬到新驻地安顿下来,真正住进房子,郑华忽然咋舌,她算是相信,方若华是真真正正的有钱人,而且非常,非常有钱。

第一百零九章 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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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这房子看起来低调,里面装修也简单,几乎没什么摆设,但里面用的每一样东西,质量都高得吓人,涂料绝对高质量,纯天然,孩子们的童装,再朴素的都是高端定制,工作人员的休息室,布置得非常温馨,随便一把椅子坐上去都特别舒服,有人拿手机查了一下——力学工程座椅,六万五!

一日三餐吃食堂,食堂的菜有专人送来,全部是绿色食品,外面买都不容易买到的那种。

员工高工资,高待遇,各种补贴拿到手软……

郑华忐忑不安,觉得完全没必要这样,她们长春花做这项工作,是本着帮人去的,不是享受来的,可方若华其实也不知道这些,里面的布置装饰,全是人家准备好的。

一问才知,每一样家具都是自家家具厂定制,玩具,学习用品,还有衣服也一样,连地毯都是自家生产的,闹了半天,自家公司捐助自家的慈善机构。

至于员工待遇,也是按照他们团队普通待遇发放,长春花的人觉得高,可在人家看来,已经很寻常。

方若华一想,干脆也不要乱改,当然,主要还是不用她来出钱。就和郑华说,这也不算奢侈,自己吃自己用的东西,用好一点也无所谓,只要教导学生们不浪费就好。

郑华也就没多说什么了,唯有笑叹:“没想到金主自己穿百十块钱的衣服,做慈善却这么舍得,难得!”

呃,她也想华服美食,可惜,华服也有,美食也有,就是穿不出门,也吃不出门!

方若华花了足足有半个月的时间,组建了专门的团队,和大富豪留下的团队,还有长春花这边一起工作,自己也学习各项事务,她哪怕不精通,该知道的也要知道。

做慈善她不插手,那是长春花团队自己的事,但是资金流向,她肯定要审核。

这也理所当然。

只是想学会这些,恐怕还需要漫长的时间,她的团队在那儿讨论问题,她只能当个摆设,到是照顾一下被收容的小宠物们还有点儿意思。

毕竟是宠物,虽然大部分都流浪了一段时间,可是依旧很可爱,有些生了皮肤病,被剃光了毛抹药,一个个的居然害羞起来,钻到狗窝里死活不肯露头,每次医生给它们上药,都要折腾出一身汗。

方若华觉得挺有意思,还从宇宙商城顺手买了它们那儿的宠物饲料,口感好,能美容,营养全面,增长智慧,反正商城里吹得样样好。

别说,给猫猫狗狗们吃了几天,作用真有点儿明显,收容的两只十多年,准备给养老送终的狗狗吃了狗粮之后,竟然脱掉那一层老毛,又长出一层新毛。

两只狗都是金毛串串,长得和土狗有点儿像,没成想到了老,居然养了一身金灿灿,明艳艳的毛,还变得十分机灵,到显得比其它狗要稳重聪慧。

中心里几个饲养员,喜欢这些小东西喜欢的不行,都舍不得让它们被领养了。

莫林的这家救助中心,既然是救助,自然也是要让人收养,官网那边有专职的小网编,拍了许多宠物照片,还一个个给编写一些心灵鸡汤一样的小故事,吸引人们来领养。

以前中心一年几乎都碰不见几个领养的,如今一拍视频,宠物们个个机灵漂亮,还特别萌,就是那些正经卖的宠物,恐怕也没有它们可爱,登时吸引来好多人过来领养,甚至还有不少外地人开着车千里迢迢而来。

别看如今弃养宠物,导致小宠物在街头流浪的事件不断增多,可是想养宠物的人也一抓一大把,要不是这类救助中心对于领养人的要求挺多,还要对方接受定期回访什么的,恐怕也就没那么难办下去。

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当当,方若华这慈善事业第一枪,就算是正式打响了。

韩萱萱和她未婚夫的网剧也拍得还算顺利,因为剧本改编自网络,自带粉丝,到也有一些书粉很关注。

原著就是一篇很可爱的小萌文,并不严谨,却带着几分戏谑搞笑,吸引到的年轻人不少,网剧的主要目标人群本来也是青少年,一时间自发宣传得挺热闹,暂时来说,前景很不错。

不过,书粉一多,很自然就有一些担忧的言论出现,什么担心毁原著,粗制滥造,再一听成本不高,粉丝们更加不安。

方若华闲来无事也看看微、博什么的,偶尔也看到几个粉丝唉声叹气,总之,不大看好的声音挺高的,就是那些力挺的粉丝,同样不觉得这部剧能有多高端。

第一没有明星小鲜肉加盟,第二投资公司还遭遇各种倒霉事故,要不是导演还能加点儿分,恐怕唱衰的人更多。

不过,剧组这边到一点儿也没受影响,剧组工作人员热情高涨。参加了几个网络综艺节目,还拍摄了不少花絮在网上传播,又紧急剪出来一些片花啊,预告之类,勤奋得很。

夏雨桐就是《我的夫君是捕快》的忠实书迷,从连载开始,追到结束,一章不落,打赏,长评,就没有断绝过,后来出版也买了两套精装版,一套自己看,一套送朋友。

这次发现自己喜欢的书本拍成网剧,自然是有一点期待,可心里其实也很抵制,别管是期待还是抵制,反正总忍不住要时不时上网搜一搜消息。

可惜大部分消息,都不是好消息,什么投资商有撤资倾向,剧组资金不足,什么演员更换等等。

哎!

今天一开电脑,照例看看官网微、博,一看,居然冒出来好几个花絮和预告,登时眼睛一亮,又忍不住有些紧张,点开,先拉上去看下面的评论。

“……”

“……是谁说剧组没资金的?”

“不是说只有五百万预算?”

“说预算低的过来看一看,这还叫预算低,我家大《盗墓》是不是要全剧组一起去自杀?”

夏雨桐看得满头雾水,眨眨眼,连忙迫不及待地点开视频……

“呼!”

盯着预计寒假播出那几个字,忽然觉得时间过得太慢了,为什么寒假还不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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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粉丝

青山碧水,红砖绿瓦,天青色的元宝炉,香烟袅袅,细碎的纹片闪闪发亮。

布景绝佳,服装一流,完全不是寻常影视剧里那种粗制滥造的道具,隔着普通的电脑屏幕,那种古韵也让人心动,有一种纪录片的细腻感。

也许是期待太低,所以才显得这部网剧如此与众不同。

所有的视频看了好几遍,夏雨桐期待寒假,刚伸了个懒腰想去上课,同宿舍的林雯就扑过来惊道:“快看看……老古董疯了吧?”

夏雨桐扬眉看过去,就见林雯手机里有人发了条朋友圈,说是约着一起去《我的夫君是捕快》剧组。

她登时也来了兴致,仔细看了看才知道,原来有人在直播,顺着链接点进去,果然有这么个直播间,要去的到不都是书粉,有好多都是为了这个直播想去。

林雯口中的老古董也给点了赞,还问什么时候出发,他也要去。

“……”

看到这条消息,夏雨桐登时给吓了一跳,“被盗号了?”

所谓老古董,是他们系的老教授,教古代文学的,性子到是很开朗,因为平时喜欢收藏古董,又爱在课堂上吹嘘他和古董的故事,于是学生们就给取了这么个外号。

但他再活泼外向,那也是个年过五十的老先生,像这类小萌文,哪里是他会看的?还专门请假去探班,跟学生们一起胡闹。

夏雨桐想到什么,又打开视频,然后就看到老古董惯用的头像出现在评论区。

他写评论也给上课一个调调,一看就知道是真人,品评了一番布景摆设,古董家具,反正言外之意,说剧组里用的道具,他看不出假。

那些跟着评论的人到没觉得有什么,最多就是说明剧组这边道具做得好,几可乱真,但是夏雨桐他们心里有数,虽然他们这帮学生话里话外总嘲笑老古董,但对他在鉴定古董方面的造诣,还是相当信任,能让他说一句看不出假……夏雨桐相信,剧组那边在道具方面绝对是下了大工夫!

方若华接到萱萱姐电话,知道外面来了好多粉丝,说要探班的时候,已经回到清明上河园,正坐在凉亭里画画,底下就是剧组的拍摄场地,登高望远,一览无余。

“……咱们这又不是摄影棚,是私人的园子,让人进来随便参观,真的合适吗?”

韩萱萱皱眉,心中忐忑。

可是粉丝千里迢迢而来,要是不让人进入,好像更不合适,“也不知道是谁泄露了我们的拍摄地点!”

方若华听着自家发小气急败坏的声音,讪讪一笑,连忙道:“无妨,无妨,招待粉丝们,那也是宣传需要,我跟园子主人说过,把这些粉丝当正经客人招待几天。”

韩萱萱这才放下心,她着急,也不过是因为这回拍摄用的是人家的私人地盘,连张合同都没有,一切都是借的,乱做主张着实不妥。

她现在对自家小妹妹忽然冒出来的土豪朋友,可是相当感激,不说别的,就是那些特意借给剧组使用的服装首饰,就相当了不得。

服装分毫不错,虽说有些为了美观需要,做过一些细小的改良,但这些改动只会让服装变得更美,而不会给人这是戏服的虚假感。

至于首饰……还是别想了,再想下去,他们都不敢继续拍戏,这玩意弄丢个几件儿……呼,连想也不要去想!

不管怎么说,一群粉丝被服务人员好好地安顿在客房里,任凭他们在园中游览。

真正看到这座园子,住进这里的客房,粉丝们瞠目结舌之余,到也安静了许多,举手投足间不免束手束脚。

不过,粉丝里面夹杂的几个明显画风不对,有头发花白的老头,有一脸严肃的学者,这几个一进房间,满眼放光,还有一个整个人都趴在桌子上,恨不得去舔桌面。

还有一个抱着食盒,食盒里的点心盘子,和得了帕金森似的,浑身发抖,还哀嚎:“暴殄天物,还有那些瓷器,就是在宋朝也属于珍品,贵人们才能用的,以为随便一个路人都能用不成!”

“一群买椟还珠的神经病!你管人家,人家乐意!”

其他人可不管这帮有病的,吃饱喝足就追着演员跑,没一会儿听说有温泉,可以随意去玩,立时扔下一切飞奔而去。

方若华连忙在空间里挂了条消息,大意就是拍摄基地人手有限,实在不能接待太多游客,从现在开始停止招待,下次可以招待的时间另行通知。

空间里登时哀鸿遍野。

“呜呜呜,我就犹豫了一下,没跟那帮小学生们去!”

“上班党真是太惨了,要给孩子赚奶粉钱,再想去也去不成啊啊啊!”

“只能舔屏幕过过瘾了!”

“……”

虽说吵吵嚷嚷的不少,不过,到没多少人抱怨,方若华直播间里的粉丝,还是理智粉比较多。

想也知道,人家好好的私家园林不可能接待太多人,真要随意开放,任凭外人进出,那园子里得需要多少工作人员?光是保镖,保安估计就能让个亿万富翁破产。

再说,一看就知道里面安置了许多价值高昂的摆件,不说丢失,损坏几个也够受的!

只不过,几个已经在园子里的粉丝各种显摆,有的坐在宽宽大大,舒舒服服的实木长椅上,手中托着精巧可爱,以前只能在直播里过眼瘾的漂亮点心,还有人穿着古装,带着玳瑁的假指甲,装模作样地坐在古琴前面,一副古代仕女的模样……

一时间吸引了无数羡慕嫉妒恨!

还有一张,拍的是蔚蓝的天空,还有游走在竹林深处的几只丹顶鹤——泡温泉中。

“哎,以前只知道三妹壕,但是看三妹不拍戏的时候,穿着打扮,吃的用的,和咱们也没大差别,现在才明白了,人家是真土豪!”

方若华一边画画,一边看空间里的粉丝逗趣,也有些想笑,琢磨了下,以后可以定期举行个活动,就在清明上河园里,包吃包住,不过,路费就不包了,吃住不花她的现钱,可是让她掏路费,嘤嘤,她掏不起。

手机忽然想起来,是她前表舅妈的电话,方若华把画笔放下,一接通就听见那边的舅妈焦急的声音。

第一百一十一章 亲朋

“若华,怎么联系不上你爸妈,他们手机号码换了?快帮我问问,他们没给你表舅钱吧?”

方若华一怔:“啊?”

前表舅妈嚎啕大哭:“你们可不能借给他钱,他有钱那女人就不会放过他,再这么下去,他就真完了!”

“呜呜,多大的人了,怎么还离家出走,这要有个万一,我怎么对得起公公、婆婆!”

方若华满头雾水,赶紧劝了几句,赌咒发誓说弄不清楚情况,自己一分钱都不借给表舅,才把她老人家给安抚住。

挂了这位的电话,方若华赶紧联系夏芬,夏芬一听也挠头,有点儿担心。

“你表舅早年就去青市闯荡,这都几十年了,他那边的情况咱们也不清楚,也不知道闹什么,一大把年纪还要离婚。”

方若华的表舅,其实和夏芬只是远房亲戚,没多少血缘,但夏芬和他关系最近,当年夏芬读书上学,都是她这个表哥给出的钱,后来结婚的时候,家里一贫如洗,也是这个表哥掏钱置办的家具,布置的房子。

连方若华出生以后穿的衣服,吃的奶粉,营养品,甚至尿布,都是表舅给准备的。

她表舅是村中出了名的能耐人,当兵转业回家,在村子里呆了几年,结了婚之后,就离开村子去了青市,创办了渔业公司,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这人为人仗义,交游广阔,就是他生意上的对头,也佩服他的很,好几次在他生意陷入困境的时候,几个对头也没落井下石,还处处帮衬着,没让他公司倒闭。

“对了,表舅为什么离婚?”

结婚三十年,儿子、女儿都大了,临到老,表舅和表舅妈居然还离了婚,要不是没多久方若华就出了车祸,不得不奔赴小时空,恐怕也不会这般轻易地把此事忘在脑后。

夏芬叹了口气:“具体情况我也不大清楚,只知道是因为一个女人闹的,你表舅把家里的房子存款,还有那家化妆品公司给了你表舅妈,自己留下了渔业公司。”

这会儿前表舅妈打过电话,夏芬就连忙找人打听去,打听完,依旧是满头雾水。

现在表舅‘失踪’,公司那边只有一个副总撑着,一直抱怨说他们老板离婚没半年,公司就断了资金链,现在连员工们的工资都发不出去。

“也就是你表舅的公司,到现在大家都硬撑着,没工资也没几个人离职,要不怎么说,做人仁义些没有坏处,或许你会遇见不少不记恩的那类,但一百个你帮过的人里,但凡有一个在你遇见事时帮你一把,那就是善有善报了。”

夏芬想了想,带着方肖和闺女一起去青市。

见到表舅妈的时候,方若华才松了口气,表舅妈看起来还好,虽然生气,脸色阴沉,不过身体丰盈,肤色也亮,一看就是养尊处优,没有多少烦心事。

表舅住的一百二十平的复式公寓楼,也是前两年儿子结婚,一块儿换的新房,现在只有表舅妈一个人住,不过,房子里依旧留有表舅的生活痕迹。

他的拖鞋还好好摆在鞋架上,书房里连他看的那些经济类的书籍也夹着书签从未动过,桌面干干净净,一丝灰尘也无,看得出来,表舅妈每天都帮他打扫。

表舅妈拉着夏芬,嘴唇抿得死紧:“阿芬,不是嫂子多事,你知道的,国强这几年身体大不如前了,胃不好,高血压还高血糖,他一个人在外面,让我怎么放得下心?”

“都是那个女人的错,离了婚,带着个女儿,一大把年纪了,一点脸面都不要,就仗着国强心善,一粘上来就不撒手,装疯卖傻,什么离开国强就不能活,哄得国强把公司都抽空了给她花钱,让她拿去还她前夫的赌债,养她前夫的兄弟姐妹,那就是个吸血鬼,只要国强一天有钱,她就不会愿意撒手!”

表舅妈脸色发青:“咱就当那些钱打了水漂,不要了,最近谁都不要接济国强,公司先关门也无妨,国强没钱,我看那个女人还缠不缠着他!等那个女人走了,国强回心转意,以他的能耐,还怕生意做不起来!”

夏芬摇头叹气,挨个给她表哥的战友,朋友们打电话,一直没找到人,到是知道表哥去找几个朋友借过钱。

这帮朋友都以为他可能是周转不灵,多多少少帮衬了些,气得若华表舅的这位前妻,眼泪都飞出来。

方若华也无语,要说她表舅和表舅妈的感情,那绝对没什么好说的,三十年的夫妻,少年夫妻老来伴,早就不分彼此,和一个人也没多少不同。

当年表舅妈刚和表舅结婚一年多,就被人拐走,卖到了山里,表舅追查了整整五个月,整个人掉了三十多斤肉,才找到表舅妈,一个人跟人家一个村子的人拼命,被打得头破血流,差一点死了,才把表舅妈给救回来,后来表舅妈因为各种流言蜚语,在村子里过不下去,表舅就带着她去青市闯荡,别管富贵贫寒,两个人都不离不弃。

也正因为如此,去年俩人离婚,亲朋好友都以为是开玩笑,愣没一个人相信。

虽说如今男人有钱就变坏的情况多得很,富易妻很时髦,可金国强的操守德行都很好,三十年来无外心,怎么会年过五十,反而抛弃妻子?

一家亲眷坐在沙发上发愁,表舅妈皱眉叹气,看了看时间:“不行,我得出去一趟,这两天妈老嫌口淡,整日偷摸去超市买咸蒜吃,那东西不能吃多,我还是过去给她做饭,妹子是自己人,别拘束,自己随意弄点吃的得了。”

表舅妈家里早没了人,她口中的妈,自然是婆婆,婆媳两个关系好,和母女也差不多,哪怕离了婚,表舅妈也不曾改口,日子还和以前一样过。

站起身刚要走,就有人按门铃,夏芬主动过去开了门,一见来人就笑道:“刘明睿,你这个老小子什么时候来的青市?”

进门的是个五十左右的老男人,羊毛衫,黑色西裤,外面罩一浅绿色风衣,很洋气,身材也好,和二十岁的小伙子比也不遑多让。

他手里拎着黑色皮箱,进门先把箱子放在茶几上,喝了一汽茶水,这才解开领口的扣子,喘息道:“赶在银行关门前刚提了二百万,嫂子,老金怎么回事,是不是生意上遇见麻烦了,忽然说要五十万现金,我看他催得紧,也别让他到我那儿拿了,我跑一趟还方便。”

夏芬、方若华:“……”

表舅妈啪一声把箱子合上,往刘明睿怀里一推:“拿走,拿走,不许借给他!你们谁敢给他一分钱,我跟谁急!”

方若华叹气:她家不算宽裕,父母都是赚死工资的人,亲朋好友里也没大款,实在想不到,有朝一日,这么土豪的举动会在自己眼前出现!

第一百一十二章 老小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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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睿被弄得满头雾水,哭笑不得。

老金忽然打电话要钱,还要现金,他正开一个挺重要的会,事关一个大项目,偏偏那老小子说话不清不楚,很快挂断,他打回去又占线,没办法,战友比较重要,扔下那一摊子生意就赶了过来。

过来了可好,反而受埋怨!

“老金呢?”刘明睿四下找不到人,皱眉道,“究竟怎么回事,我这儿忙得很,要是没事,我就赶晚上的车回去了!”

夏芬连忙下厨煮了一锅臊子面来,先把刘明睿糊弄饱,他从中午坐车到现在,一口饭也没吃,喂饱了他,表舅妈就送人上火车,至于钱,带着路上走不太方便,银行都关了门,也存不回去,就先放在家里,回头儿再给他汇款。

刘明睿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走了。

夏芬想了想,听前表嫂的话,老老实实给金国强的那些战友,朋友们打电话,叮嘱他们,谁也不许给表哥打掩护,更不许借钱给他。

从这些人的口中,时不时能得到金国强的消息,显然他活得很是滋润,并不是真失踪。

也是,他这人为人冷静,脑子清明,还交游广阔,朋友多,受过他恩惠的不知凡几,全国各地,走到哪儿都有熟人,什么都不必担心。

那些战友们纷纷保证,下次看到金国强,只管吃好喝好住好,招待好,一分钱不给,最好能留住他的人。

留住什么的,夏芬和他媳妇都没抱希望,金国强那人性子倔,还能说会道,那帮战友们可降伏不了!

方若华自己从小到大没几个朋友,真心交好的只有一个发小,有时候还挺羡慕自家表舅。

表舅不是烂好人,本身精明能干,却相当讲义气,善于交友,而且结交到的,大部分居然都是肯知恩图报的那种,说起来,这也算是一个了不起的本事,当然,也有可能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慌乱了一阵,夏芬回过神,拍了下桌子苦笑:“咱们都傻了,既然知道你表舅跟一个女人在一起,先查查那女人的底细要紧,你表舅妈说话不客观,问半天也就问出一堆没用的!”

想让一个失去丈夫的女人,去客观评论抢走她丈夫的小三,这才是有毛病!

“你表舅真是晚节不保,我记得当年村子里的二赖子和媳妇离婚,口口声声说本来就没爱情,你表舅还骂了他一顿,告诫他婚姻不只是爱情的问题,那更是责任的问题,现在可好,他竟然玩起这一套来!”

前表舅妈自己骂自己前夫没事,听夏芬说他,就有点儿不自在,讪讪一笑:“看我,听妹子这么说他,这心里还不痛快了!妹子也别生他气,哎,什么爱情不爱情的,咱们一辈子就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可我知道老金,我和他都在一块儿三十二年了,三十多年,养条狗都能养得亲,何况是个人,他就算不是我丈夫,也是我家人,绝对不能眼看着他被人整得家破人亡!”

表舅金国强这事闹得挺大。

那个女人是满族人,祖上姓爱新觉罗,汉名叫云朵,今年……五十七岁了,身边带着一个十八岁的女儿。

五十七岁,五十七岁……

和想象中小三勾引有妇之夫的情况可有些搭不上!

方若华看过资料上记录年纪,也是无话可说,比表舅大四岁,比表舅妈大五岁。

这要是表舅妈冲过去撕小三儿,那场面能看吗?

而且对方这么一把年纪,处理起来轻不得,重不得,非常麻烦!

资料很是详尽,方若华的卡片钱花得实在是值得,虽然所谓的遗产她不能花自己身上,但只要不涉及金钱,使唤一下管理遗产的团队,还是相当方便,比如这些资料,让她自己去调查,查个一个月也不一定能查得这般详细。

云朵以前家住中心街南头,原乡小区,就光前年一年的时间,小区民警接到了七次邻居报警,说是云朵他们家总是出现惨叫声,很是扰民。

民警们去了解情况,才知道那家的男主人嗜酒,而且喝醉了发酒疯就死命打老婆。

方若华一点点翻看,越看越头痛,难不成她表舅这是……英雄救美?

美什么的,这个字眼用的有点别扭。

云朵的前夫不只是嗜酒家暴,还赌博,欠了大笔的钱,而且还有两个弟弟还有一个妹妹,弟妹都不是勤快人,没钱了就到他们家要……这样的家庭,简直就是烂泥潭,陷进去的确让人崩溃,云朵也确实可怜。

可她表舅真不是这么拎不清的人,救人可以,但也不能把自己搭进去吧!

云朵老太太一大把年纪了,要是遭受家庭暴力,警察肯定不能不管,事实上也确实有人管,民警,社工,好多人调解纠纷,甚至还考虑过法律援助,是她老人家懦弱无为,自己被打得半死不活,眼看着女儿也被磋磨得连话都不怎么会说,十八岁的大姑娘,内向寡言,没有半分朝气,可她大把年纪了还只知道哭,完全没有反抗的意识。

他这个表舅的做法也和以前大不一样,完全失了分寸,几年下来,就知道给钱,那些精明能干全部不见了,一直到前几个月,才忽然雷厉风行起来,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让云朵和她丈夫离婚,带着云朵和她女儿一走了之,从此不见踪迹。

方若华:“……”

现在有了表舅的住址,并不远,就在胜利路上,是个小居民楼。

但是,夏芬和方若华都犹豫起来,不知该不该去,去了又能说什么,像这种别人的家务事,至亲骨肉也管不了,更何况他们这些外八路的亲戚朋友!

还没等母女两个做好决定,金国强自己登门了,还带着他的小三。

方若华:“……”

好,她表舅的脸皮果然厚如城墙!

伸手把夏芬手里的热茶杯接过来,换成冷一点的白开水,省得她一不小心失手泼过去,再给人家烫伤了,还得赔偿医药费。

金国强笑了笑,像以前一样温文大方:“妹,你不记得了,这是云朵,云朵,这是阿芬。”

快到六十的老太太,穿着打扮却很鲜艳,头上还戴着一顶粉红色带蝴蝶结的小帽子,莞尔一笑,居然流露出一点儿单纯天真来,腼腆地抬头:“阿芬马上要读小学了,好几年不见,肯定不记得我。”

夏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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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对不住

客厅里有镜子,夏芬对着镜子看半天,她近来确实显年轻,看起来能年轻个十岁,但是再怎么年轻,也变不成小学生。

怪不得表舅妈老说这人装疯卖傻,看着还真有那么点儿意思。

金国强扶着云朵坐下,纵容地看着她四处张望,像个孩子一般对什么都好奇,四下看了看,见方肖不在,松了口气,轻声道:“阿芬,她是云朵,你应该记得。”

“哦。”

夏芬翻了个白眼儿。

的确有点印象,以前村子里有一座白色的小洋楼,楼外还种了许多漂亮的花,在当时那个年月,美的像另一个世界,云朵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曾经住在里面,家境富裕,穿着打扮都特别可爱,村子里的小孩儿都不敢和她玩。

再后来……也就没有后来了。

后来小洋楼让里面住的人自己放火烧成平地,大人们都死了,到是那小姑娘在外面玩没回家活了下来,被人送走,之后就没多少消息。

那时候夏芬太小,就是有消息,也不是她能知道的。

“反正我小学的时候肯定不认识她。”

金国强的目光恋恋不舍地从沙发上的老少女身上移开,瞪了表妹一眼:“好了,不和你贫,阿芬,你帮我和周老先生约一下时间,我想见他。”

夏芬一愣:“你找他干什么?”

金国强目光复杂,脸色沉郁:“我要求医,你只管帮我约人。”

周老先生他老人家是衡大中医学院的教授,今年八十有七,早就退休,但在衡市医学界地位依旧很高,底下的徒弟们全是省内名医。

他老人家和夏芬是同乡,算是有一点交情,能说得上话,但是也没多亲近,而且老人家年纪大了,有些年没有接收病人,上门求人,还真有些难为情。

不过,表哥难得的请求,夏芬还是打了电话,和周老先生约好时间,就让方若华借了一辆车开着,领金国强一起去。

金国强也不知要做什么,连自己的车子都卖了,他那车是奥迪Q5,买的时候几十万,还是新车。

周老先生虽德高望重,性情却温和,并没有摆架子,见到夏芬这么个晚辈,还非常开心,特意拿出儿孙给的好茶招待,弄得夏芬很是不好意思,苦笑道:“这是我表哥,金国强,就是他想见您老人家。”

金国强登时紧张起来,手无足措,一时竟说不出话。

周老先生一生行医,看多了这样的情况,心下叹息,却没有露出一丝表情,主动让云朵坐过去,一边给她诊脉,一边神色宁和地问金国强她的饮食起居。

巨细无遗地问完,周老见云朵无聊,就让保姆带她去玩一会儿,才对金国强道:“你应该心里有数。”

金国强脸色木然,一样样掏出各种检查报告,放在桌子上。

周老先生拿起来仔仔细细地看过,才郑重道:“我能给你的意见,想必其他医生都已经给过你,这样吧,我开个方子,你拿去抓些药给她吃,别的不敢保证,能稍稍缓解头痛,改善生活质量。”

金国强默然无语,只是整个人好像矮了一大截,身体佝偻。

夏芬这才看出来,云朵是病了。

周老先生没再留客,金国强也没有继续纠缠,其实大家隐约看得出,他初进门时,就没有抱多大的希望,但是拿了周老的药方,他还是郑重道谢。

扶着云朵离开,金国强忽然落了一滴泪,只有一滴,擦了擦眼睛,他笑道:“当年云朵被送去孤儿院,我每年都去看她,直到她出去打工,没了消息,后来我们再重逢,都是三十多岁的人,我已经结了婚,她也嫁了人,自然不敢再对她有什么想法,别说想法,我连话也不怎么敢和她说。”

金国强眼前漆黑一片,似乎没有一丝的光亮。

“她爱读书,有咱们市图书馆的借阅证,我也有,每个月十五,我都去图书馆还书,偶尔能见到她。”

“别管隔了多少年,别管她怎么变,我还是一眼就能认出她来。”

金国强摇了摇头,也不知道是愧疚还是悔恨,“也是这几年,我才知道她过得不好,婆婆不容易相处,年轻的时候做多了体力活,累坏了身体,后来又被她丈夫打……我,我一开始并没有想做什么,我们有缘无分,最好远离,可她快死了,一知道她得了脑瘤快死了,我就再也不想顾忌什么,不想自己背负的责任,不想儿女妻子的痛苦,我一心一意,只想着她,你们骂我也好,不屑也罢,我都不在意。”

“我爱她,我想陪伴她走人生最后一程。”

夏芬几乎吐血,她是想痛骂他,这都什么玩意,只想着自己,想着他那个白月光云朵,他的妻子呢?他的儿子和女儿呢?难道一起生活了三十多年的妻子,他就没有给人家爱情?

“你混蛋!”

可是即便气得浑身疼,夏芬到底妥协,把手头剩下的两万多块钱给了他。

“我对不住嫂子,回头我去给嫂子赔罪!”

等金国强带着云朵走了,夏芬忍不住叹气,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表嫂。

方若华一缩头,表示她想去找萱萱姐,表舅妈那儿,还是不见为好。

表舅做出这等事来,他们这些当亲戚的,还怎么去见表舅妈?人家和他当了一辈子夫妻,现在还伺候他妈呢,他到好,冒出一个初恋白月光,还跟白月光跑了……

反正方若华没那么厚的脸皮,绝对不去报告这么恐怖的消息。

也不知道为什么,送走了表舅和云朵,方若华一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她想,表舅错了,他要是年轻的时候就一直惦记云朵,那就不要娶表舅妈,都和表舅妈过了一辈子,儿子女儿都生了,临老又来这一出,以为拍电视剧呢!

方若华按了按眉心,手机震动了下,反正也没睡着,就摸出来看了眼,微信里传过来一张五彩斑斓的水果沙拉的照片。

出了门,坐在水池旁边的长椅上吃水果沙拉,方若华看着拿着一个一看就是特别制作,应该价格高昂的笔记本玩俄罗斯方块的许默,耳边回响表舅最后灿烂的笑容,还有他说的那句——‘下辈子,我再也不做这种糊涂事了,但是现在,我想和她在一起,付出任何代价,我都不后悔’!

一瞬间,她忽然想到很久以前,她还是天真无邪的少女时,曾经问过这小子的那些问题。

第一百一十四章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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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不记得,高三那年我问过你,为什么要我当你女朋友,你怎么回答的?”

许默瞬间变得有些慎重,睁着圆鼓鼓的眼睛,抿着嘴唇,目中露出几分惊疑,谨慎道:“记得。”

然后他更谨慎地道:“……因为我喜欢你,所以让你做我的女朋友。”

方若华失笑,看来这小子情商也不是特别低!

他当时可不是这么说的,当时他低着头一边很随意地刷奥数题,一边道:“高中同桌男女,变成男女朋友的概率百分之十九点七,我们变成男女朋友,符合本地人的行为规律,可以尝试。”

……其实这也无妨,开始交往时有些奇怪的理由,又算得了什么。

方若华叹了口气,再一次笑问:“许默,你明不明白,什么是爱情?”

这个问题,她大学的时候同样问过。

许默瞬间坐直了身体,脸上放空,方若华再了解他不过,这是他以前遇见那种值得重视的题目或者实验的时候,经常露出来的表情。

“爱情是奉献,爱情是牺牲,爱情是……”

“好了。”

看来那回问过之后,他又去做过功课,这回不说什么爱情挺有意思,听说是多巴胺造成的,虽然不知道真假,不过也许可以进行深入研究,看看能不能制作一种爱情药之类的话了。

当时的许默,不对,应该说一直以来,许默都给人一种,他根本就没有七情六欲的感觉,这肯定不是真的,但他确实不太能理解人们复杂的情感。

方若华咳嗽了几声,“其实爱情是什么,我也说不出来,但是至少前提要有一种感觉,思念,怜惜,憧憬,无论那是什么,至少需要有。”

许默蹙着眉,特别认真地保证:“好,思念……以后定时思念,一个小时给你发一次微信?就说我想你……不过做实验的时候不能分心,一个小时不够用,偶尔三个小时行吗?”

方若华:“……”

她实在忍不住,去揉了揉许默的脸颊,看他难得如此端庄地坐在那儿,也难得露出这般呆萌的模样。

“千万不要,会烦死我的!”

看许默瞪大眼,方若华失笑:“别乱想。我也相信,你肯定有感觉,至少有喜欢我,就像我喜欢你一样。”

只是,这份喜欢和喜爱人世间美好的事物,喜爱一个贴心的朋友,恐怕也无太大不同。

吐出口气,方若华伸了伸懒腰,“既然都问到这儿了,那我们上一次分手之前最后一个问题,我就再问一次——你为什么想和我结婚?”

许默坐直了身体,手指轻轻敲击膝盖,目光游移不定,方若华看着他权衡利弊,认真思索,小心措辞,一下子放松下来,大笑:“好了,这种事,真没有答案让你翻。”

那一年,他的答案很古怪,也很老实,他说了一个词,‘适合’。说自己灵性足,适合他,这话虽然听不太懂,她也不觉得平凡普通的自己哪里有灵性,但不管怎么说,这都不是一个爱人求婚时会说出口的。

方若华叹道:“如果是别人,可能我脑袋一发热,就真嫁了,其实很多人结婚,就是到了年岁,怕寂寞,怕晚来无靠,搭伙过日子而已。”

偏偏对方是许默,是她特别特别了解,也特别特别珍惜的一个人。

许默很好,做丈夫也一定好极了,方若华想,爱上他一点都不难,只要结婚,自己一定能爱上他,即便到最后都没有爱情,生活也一定会顺心舒畅。

但是他呢,会不会有朝一日,让他错过真正喜爱的人。

许默一直认为,结婚很神圣,他是那种一旦缔结婚约,就可以把生命都交给妻子的男人,离婚这类现代人不当回事儿的事情,在他的字典里根本不存在。

所以和他结婚,和同别人结婚,是两个全然不同的概念。

“哎。”

方若华叹了口气,忽然道,“我知道你不着急,我们都不要急。”

再等等,再等等!

许默在这方面向来少根筋,不过,他的确擅长等待。

方若华一块儿接一块儿,和许默分享水果沙拉,看他吃水果的模样,不禁莞尔,虽然后来和许默分了手,但是如果能回到过去,她还是会和他谈恋爱,而且要更用心,更努力些,在他提出结婚之前,就让自己爱上他,也让他爱上自己。

奈何这时间,永远奔流向前,无法回头。

吃完水果,许默收拾一下盘子就起身走人,方若华看着他修长的大腿,细细的腰身,好半天才忍住没上去摸一把,真不是她色,只是有点可惜。

在她可以光明正大地去摸的时候,居然傻的从来都没动过念,现在好了,那长腿,那细腰,都成了空想。

送走了许默,回屋的时候,方肖和夏芬都端端正正地坐在客厅里,似笑非笑地看她。

方若华挑挑眉,半分羞涩也无,甩着头发回房间去看那浩如烟海的资料。

她现在可是正经管理一个团队,即便什么都不懂,也要开始学习了。

没多久,寒假来临,《我的夫君是捕快》也正式上映,在网上好评无数,还被引入三家电视台同时播出,不说网上点击,光是收视率就破了2,在如今来说,已经相当来不得,要知道,同时上映的还有几个大成本,大制作,全明星的剧。

其中服装道具这一块儿,最受好评,就连媒体宣传其他电视剧的时候,居然都要把这部剧的道具服装拿去对比一下,到让它又吸引来一波观众,重播的收视率也不算低,口碑还很好。

可惜,这一切成绩,其实和萱萱姐还有姐夫都没多大关系,最多为姐夫增加资历,顺便也得了一个大红包。

红包虽大,能在首都积攒一个厕所出来,房子依旧不要想,结婚依旧不要想。

萱萱姐她爸妈,韩叔叔和小杜阿姨,绝对也不可能放任女儿去裸婚。

除非萱萱姐用出未婚先孕的大杀器来,不过,这种事,想必萱萱姐不会做,就是她想,姐夫也不敢。

第一百一十五章 初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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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闲来无事,方若华就跟着长春花的那些小孩子,还有几个新救助的妇女一起做了些事。

长春花虽然是救助机构,但是一向不主张里面收容的人不劳而获。

郑华更是连一丝她们可以不劳而获的意思,也不肯流露出来,所有人都必须是忙碌的。

她自己为小孩子们请了一个退休的小学老师来讲课,老师年纪大了,六十多岁,但是温柔慈祥,是调查过不少老师之后才选择的,不光是要求经验丰富,而且还要有一颗柔软的心肠。

像长春花这些孩子,有很多都有心理疾病,虽然郑华已经尽力去疏导她们的情绪,但是心上的伤痕,比肉体上的伤痕更难痊愈。

这时候,他们需要一个有耐性的老师慢慢把课补起来,至少去读书的时候,不要落下太多。

小孩子们上课之余,还要打扫卫生,做手工,织手套,照顾小猫和小狗,比大人还忙。

这很好,很快小孩儿们就渐渐忘记曾经受过的苦难,身上也多出一些童趣。

方若华还跟这帮小家伙保证,谁完成学习任务,劳动任务完成的最好,她就带她出去玩一个上午,可以去游乐场,也可以去图书馆,可以去享受美食,只要她们喜欢。

小孩子们也许根本就弄不明白那些奖励是什么东西,却都很向往。

跟了郑华几天,方若华看着她为想要自立的妇女介绍工作。

有些不需要太多的知识,例如家政服务,客服之类。但也有一些需要培训。

郑华也是难得得到大笔的资金,还拥有了想也不敢想的人脉关系,以前有想法却不能实现的法子,全被她用出来,她让那些脱离社会很多年的妇女们,重新穿上职业装,去学习英语,去学习护理,甚至去学开车拿驾照,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学各种技能,然后帮助他们找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哪怕这些工作很累人,一点儿都不体面,但她还是支持这些人去做了。

当然不可能所有人都能适应。

不适应的总是占了大多数,很多女性已经完全不知道怎么面对社会,既没有勇气,也没有信心。

好些女人哭着喊着来求救,但是她们的丈夫只要过来,或者骂几句,或者赔礼道歉,她们就乖乖跟着回家。

方若华只在长春花呆了不到半个月,就看到五花八门,各种各样的人,到比她当初在民国办福利院时,见到的状况还要多出很多倍。

“我们能拯救的,终究还是愿意自救的那一小部分。”方若华不禁叹气,“可是有很多人,身处地狱越久,越是麻木,咱们就是在下面托着,捧着,她也迈不出来了。”

郑华只是笑了笑,转头摸了摸方若华的头发:“哪怕只救一个人,也是功德无量。”

无论如何,长春花步入正轨,投资人很靠谱,看样子真能顺顺利利地发展下去。

…………

就在不久之前,方若华刚从长春花的驻地回来,坐到桌旁去整理自己的日记。

她习惯记日记,最近更是勤奋,穿越之后的每一天,她都老老实实记录下来,即便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也要记录一下天气情况。

妈妈给她熬煮的冰糖雪梨散发着一丝丝甜香味,鸡汁味的豆腐皮点心的滋味,还在口齿间回荡。

可是现在,她觉得呼吸有些困难,头上直冒冷汗,肌肉紧绷,眼睛干涩,嘴唇发抖。

她很紧张。

也有些饥饿。

“丫头,吃饭了。”

吱呀一声,破旧的木板门开了一道缝,一个面上沟壑纵横的老太太走进来,掀开被子,往他被子里扔了一个热烘烘的东西。

“你病了,别起来,就这么吃。”

“嗯。”

方若华不敢多说话,从嗓子眼儿里哼了声,就闭上眼,粗糙的大手伸过来,摸了摸她的额头,老人叹了口气退了出去,关好门,方若华这才松了口气。

呵,这次穿越够匆忙的,三句话没说完,人就被扔了过来,那位女士到是越发随意。

床铺特别硬,被子带着汗臭味,让人恶心,老人家塞进来的团子是一块儿菜饼,有点硬,没有多少油,方若华把饼子搁在一边,想着应该又是古代,虽然还不知道是哪个朝代,老太太的衣服是麻布的,有点像褙子,打着补丁,露着手腕脚踝,衣服显得又瘦又短……

先不去想这些,方若华闭上眼睛,开始整理记忆。

下一刻,骤然睁眼,方若华的眼角一抽……这是什么鬼!?

足足二十年的记忆在脑子里回荡,然后她恨不得抓住那位女士咆哮一通。

能不能给她一回平平淡淡的穿越生活!

就一回,行不行!

努力把几乎要爆发的怒气平复下来,方若华叹了口气,打开直播间,和颜悦色地向那几个在线的粉丝要剧情。

几个粉丝本来热热闹闹地猜测三妹这回的直播内容,等三妹一出现在屏幕上,到是都收了声,屏幕一瞬间就显得干干净净,一点杂乱的字都没有。

私底下大家伙心里打鼓,三妹是不是大姨妈来了,表情有点小恐怖的样子。

好半晌,才有人小心翼翼地提醒一句——“三妹,《踏碎星辰》的原文和简介我都帮你挂空间去了。”

方若华冷淡地点点头,一转脸就关了直播,难得高冷得让人不敢吭声。

等直播间都关了,粉丝们才私底下咕哝一句:“好可怕,三妹原来也会发火!”

“……我只想说,为什么人家的主播美如画,我家的主播连脸都不肯洗!”

“……”

《踏碎星辰》是一篇相当神奇的文,背景应该虚构的中国古代,和明清类似,但是皇帝已经属于名义上的最高元首,是君主立宪制,华国议会掌握权力,世界上国家众多,大部分都是类似的制度。

而文明发展,却仿佛更接近近代,工业、农业方面来说,大约有六七十年代的水平。

总之很是混乱神奇。

这些都是背景而已,这篇的重点是这个世界最引人关注的一个职业,叫颂星师。

所谓颂星师,就是自己编写一些故事,然后用舞蹈的形式表现出来,表现得足够好,感情足够丰沛,就能吸引天上的星辰落下光芒。

至于这些光芒到底有什么作用,到也没有那种了不起的大作用,反正就是一种能量,人类衣食住行,做任何事情都少不了它,它能用来催熟食物,能用来人工降雨,能驱动各种器械,甚至能治病,能养生……可以说是一种价值非常高昂的一般等价物,比金银可值钱多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烂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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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颂星事业,每年都要举行各种颂星比赛,国际赛事,国内赛事无数,但凡能在这些赛事里获奖的,个顶个都是明星,待遇极好,社会地位也高,各行各业都要捧着他们。

但是颂星师的培养却很难,几乎从五六岁,能表现出颂星师的资质以后,就要去专门的颂星协会的基地特训,一百个有资质的人里,到三十岁成年,也许只有一两个能走上这条道路,而想取得名次,获取奖牌,世界闻名,那更是只有有数的,顶尖的那么几个,大部分人到了年纪就会退下来,去读书,或者去做别的行业。

没错,这个世界的人均寿命是二百三十岁,大部分人能活二百多岁,三十岁才是成年。

这本书,讲的就是一个天资不俗的女人靠着辛勤努力,横扫国际联赛,成为顶级颂星师,获取世界冠军头衔,顺便俘获男主的故事。

星星不是只能反射太阳光吗?

星星上的光怎么会落下来,又怎么能变成能源?

这都什么奇葩世界!

她宁愿去那些魔法世界,修真世界,巫师世界,哪怕有神奇的力量,可是读这类读的多,至少有一定的概念,而且还能学到些东西,眼下这算什么!

“哎!”

方若华叹了口气。

罢了,像这些颂星师什么的,冠军什么的,星星什么的,完全和她穿越的这个原主无关,原主是一个小县城出来的女孩儿,在那样的小县城里,真正的颂星师寥寥无几,到是按照规定,拥有颂星师协会。

可是颂星师何等尊贵,那个协会对于平平常常的小女孩儿来说,就像天边的云彩,只能看得到,根本摸不着。

他们就连看一场颂星比赛,也只能等别的大城市轮播过后,才能从电视上看见。

二十年来,原主都是普普通通,父母离异,她跟着父亲生活,但是父亲心中只有继母和妹妹方文星。

在那个家中,方文星是方家的希望,品学兼优,能考到京师国子监,能出国留学的才女。

至于‘方若华’,蠢笨无用,在家中只是个可有可无的存在。

原主的母亲也改嫁了,而且在原主的记忆里没什么存在感,好像从小到大就没有出现过。

这也正常,虽然如今君主立宪,国家开明许多,又因为颂星师不分男女,女子也能走出家庭,进入书院,参加科举取士,进入社会,做很多工作,甚至当官,男女和离,也仿佛不至于丢人现眼,但是到底还是男强女弱,女人不容易,再嫁的女人哪里敢让自己的家人知道她还惦记和前夫的女儿。

原主的父亲到是时常表现得非常厌恶她的母亲,还老告诫她,不能学她母亲水性杨花,不要脸什么的。

可能正是因为原主家庭环境的缘故,才造成了之后原主性情懦弱,对父亲和继母百依百顺的性格,也造成了她的悲剧。

在整部《踏碎星辰》里,原主可以说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炮灰角色。

女主叫冷兰,出身京城冷家,乃是庶女,因为嫡母陷害,被拐卖到一个小山村里,那个小村子贫穷落后,根本就没有女人愿意嫁进去,整个村子里,到有三分之一的女人是被卖来的。

冷兰和另外两个姑娘,就被卖给了一个老寡妇家的三个儿子,这三个女孩儿都是大城市出身,二十岁左右,尚未成年,人生才刚刚开始,正如初升朝阳,有无限希望,又哪里肯就这么认了命。

尤其是冷兰,从小就倔强,在家里也绝不吃亏的主儿,此时自然是努力想办法逃走。

当然,她要冷静得多,轻易不肯向那些村民们求助,想也知道,人家是一个村的村民,乡里乡亲,怎么可能为外人出头?

而且她还有一样本事,自幼就有,她能看到自己的身体属性,就和玩游戏一样。

小时候不懂,后来长大了,她就有意识地锻炼自己的身体,增加各种属性,尤其是在敏捷方面,她似乎颇有天分,加起来非常快,现在已经到比较高的程度,身手灵活,所以虽然紧张,到是有一定的信心能够逃出去!

但是被拐的姑娘里,有一个年纪幼小,性子也绵软,单纯天真,因为见到邻居家的一个女孩儿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看着也不像坏人,就跑去和对方哭求,想让对方救她离开,没想到对方避之唯恐不及,甚至失声尖叫,害得她被抓回去毒打一顿,看管更严,哪里又还能逃走?

冷兰到是咬紧牙关,装乖卖巧,趁着这些人不注意的时候逃了出去。

为了名声,冷兰逃回京城后,也只说自己去母亲家走亲戚,并没有提到被拐卖的事,反正那个家里也没什么人在意她,她随便糊弄一下便糊弄过去。

没成想,之后她遇见了男主,才知道原来和她一起被拐卖的女孩儿正是男主的妹妹,不禁黯然神伤,就想办法提点帮助男主找到了那个村子,可惜,男主赶到的时候,她的妹妹已经受不了折磨,疯了。

男主伤痛欲绝,冷兰也大恨,尤其深恨那个冷漠邻家女,便处处为难原主,搅得原主成绩一落千丈。

原主在学校里备受欺负,却是半点不敢反抗,后来因为身体柔软,有一点儿颂星师的天赋,被收入协会,只是进协会的第一天就无意中撞到有人给冷兰下禁药,她心中害怕,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冷兰已经利索地迎头痛击,把下药的几个轰出协会,顺带着也把原主当从犯一块儿教训了一顿赶出门去。

还有男主的一个好兄弟,叫肖一辰的,因为爱慕冷兰,想要冷兰高兴,就故意和原主谈恋爱,又在对她最好的时候,把她送到仇人的床上去,还拍了她的裸照,整得她无立足之地,退学之后也找不到工作,身陷绝境,流落街头行乞十年,才悲惨死亡。

方若华又叹了口气。

没错,她穿越的这个原主,就是那个见死不救的懦弱邻家女。

这个流行拐卖女人的地方,就是原主亲生父亲的家乡,正值秋末,书院放假,父亲和后娘带着她那个妹妹去拜师学画,自然不肯带她,就把她扔到老家来陪祖父母。

方若华按着额头,而且她穿越过来已经晚了,现在这个时候,原主刚刚搅合了男主妹妹的求救,害的原主妹妹被暴打一顿,她自己也又惊又怕,生了重病,竟一命呜呼。

如今可好,烂摊子留给了自己!

以前她穿越的世界,即便一开始总是处境不好,却很少面对这种纯粹的恶意,像这个连三线男配都算不上的肖一辰,真是不知道是不是脑子有病,作者怎么就创造出如此莫名的人物,他喜欢冷兰,折磨原主一个无足轻重的小姑娘做什么,就是冷兰自己,也不过是打压原主出出气,没下过真正的毒手。

算了,这会儿什么也别想,得先把人救出去,哪怕不是原主的锅,作为一个不久前在二十一世纪,还属于让人赞一句功德无量的救助者,也不可能看到被拐卖的女人无动于衷。

再说了,她可不乐意被男主和女主一起报复,就算不怎么怕,可和男女主对上那绝对是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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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敬业

只是救人并不容易,小山村位置偏僻,没有安装星能通讯器,唯一的警察是村里自己人,自然偏袒村民,她们求助无门,连出山都要翻两个山头,全凭脚力,要走七八天。

那几个女孩子身体又弱,没有计划就乱跑,怕是跑不出去先折在山里了。

方若华自己还好,那两个被拐的女孩儿可没有女主的金手指!

“起来,起来,来人啊!”

骤然间锣声响起。

方若华坐起身,趴在窗户上向外看,却正好对上老太太的眼睛,老太太瞪了她一眼:“回去睡,别管闲事!丫头,那个女人怕是恨你不愿意帮忙,昨天还偷偷骂你要下地狱,你可不许乱掺和……哎,我到盼着她被抓回来,省得出去了再报复你。”

“……”

一听就知道,女主冷兰已经逃跑,满村子的男人蜂拥去追人,能不能追回来她不清楚,反正她知道,剩下的这两个姑娘,肯定被看管的更加严格,还会遭更多的折磨。

村子买来媳妇之后的惯例,要是媳妇不听话,就要先打掉她们的骄傲,折断她们的脊梁……

方若华头痛欲裂,强迫自己镇定。

一直到吃饭的时候,她才找到机会去外面喘口气,顺便看那两个被拐来的女孩儿的情况。

两个女孩儿都被捆在墙角,挤在一处,头发蓬乱,满脸乌黑,其中一个身上全是血淋淋的伤疤,眼睛里流露出恐惧和深深的恨意。

方若华站在篱笆外面,面无表情,一口一口地吃米糠加小米的米饭,就像吃毒药一样。

篱笆里面身高和身宽差不多的男人,呲着一口黄牙,一脸猥琐。

计算了不知道多少回,能顺利把人偷出来的可能很小,要是一个可能还好一点儿,但是现在有两只迷途羔羊在。

“投毒啊,投毒!”

“三妹有迷药的吧。”

“三妹威武,不要怂,正面杠,救出美人,给你发锦旗认证!”

方若华看着屏幕上的粉丝们刷屏,这帮家伙一个个的到是认真的很。

也怪不得他们,实在是这环境非常真实,村民们的表演也入木三分,真实得让人几乎要分不清虚实。

看到屏幕中的一切,他们就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被拐卖的女孩儿是真的很害怕,非常痛苦。

那些村民,甚至连他们的头发丝里,都仿佛能看得出麻木,看不到一丝的希望。

“……三妹弄这帮演员去拍真人秀,说不定会很好看。别的先不说,就大家伙儿这拼劲儿,绝对是感动演艺界的好演员!”

那些野菜显然不是假的,还带着梗呢,这又不能做特效,那些灰不溜秋的米糠也不是假的,可演员们个个都能吃得香甜,丝毫不见勉强,方若华摄像头盯着老太太的碗,半点儿米糠也没有剩下,全被吃得连个米粒都不剩,绝对不需要刷碗。

“好像都看不到拍摄仪器似的,换成我肯定不行,绝对做不到这么自然!”

方若华装看不到粉丝们的惊异——投毒成功的可能性不高,村子里穷困潦倒,对粮食看得特别紧,厨房可不是外人能随便进的。

至于水源投毒,村子里没有井,要去很远的山边打水,有一条小河,河流湍急,下毒也只会让个把人中招。

想来想去,还是在少数人身上动手脚更容易。

啪一声。

方若华很随意地一抬手,一团不知从哪儿来的,黑乎乎的泥投到被铁链子拴住女孩儿们头上,泥水滚滚而落,糊了她们一头一脸,身上的伤口被泥水一浇,疼的厉害,两个人忍不住齐声哀嚎。

屏幕里的粉丝们一起刷屏。

“呵呵!”

“呵呵!”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三妹。”

方若华低下头,不去看女孩儿惊恐的眼神,她祖母皱眉叱道:“好好吃你的饭,脏不脏,再闹病没人有钱给你看……”

话音未落,耳边就传来一个粗嘎的笑声。

“哟,阿东婶子,你这小孙女变化挺大啊,够调皮的。以前都没见她抬过头!”

大黄牙讪讪一笑,到也不生气,目光溜溜地在方若华身上划过,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垂涎’。

屏幕里顿时炸了锅!

“呔,哪来的黄毛怪!”

“我的妈呀,三妹快跑!”

方若华:“……”她也有点儿恶心。

原主还是和她自己很像的容貌,清秀有余,美丽不足,而且因为饥饿,营养不良,显得更瘦弱,完全和漂亮这样的字眼儿无关。

但是即便是原主这样的容貌,放在这种小山村里,也颇为出挑。

山村的男人们,年过五十还打光棍的不知凡几,只怕连母猪都能赛貂蝉,何况是女人。

就如现在被拐来的几个女孩子,在村子里也只有寥寥几户人家能买得起,隔壁寡妇到是个例外,在原主印象里他们家特别有钱,老寡妇出入脖子上的金项链,手腕上的金镯子都粗大的很,原主以前特别羡慕,一直希望自己出嫁的时候,能有那么一个金镯子做嫁妆。

因为财大势大的,别看是一个寡妇带着三个儿子,却是村中一霸,村里男女老少都怕这一家子。

要不是村子里的规矩,新妇进门要酬谢星神三日,否则家中会有血光之灾,恐怕这姑娘们早就遭了难,又哪里能等着她来救?

“啊,啊!”

众人正吃饭闲聊,拴在墙上的女孩儿忽然从喉咙里发出阵阵嘶鸣,蜷缩起来,整个身体摇摇晃晃,打起摆子,匍匐于地,还有一个甚至翻起白眼儿。

一开始人们都没当回事,还笑个不停。

“大狗子,你这是把你媳妇吓到了吧,等成了亲可别老打,打坏了多浪费,你要不想要了,还不如匀给我们呢!”

其他人也哄笑。

笑着笑着,渐渐就觉得不对劲儿。

“看她的脸?”

“这是,这是……疠星娘娘降罪!”

那女人的脸上几乎是很迅速地,爬升了一堆红色的疙瘩,泛着黄,非常可怕。

所有人都瑟瑟发抖,但是面上却是凶相毕露,连老寡妇家都顾不上心疼,几个壮年男子捂住口鼻,抓起草席来一拥而上,卷起两个女孩儿就走。

方若华低下头去没吭声。

她外祖母叹了口气,难得有些温情忧虑地道:“丫头,一会儿你去洗个澡,多烧些热水,里外的衣裳也换换,刚病过一场,别染了疠气。”

“嗯。”

方若华扭头看大屏幕,大屏幕里一片安静,好半天才有人弱弱地道:“其实演员们没必要这么拼,怎么看怎么像真过敏了,可别留下毛病。”

第一百一十八章 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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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妹需不需要野外工具?我觉得东西也不必太多,最好有一把匕首,带一些驱虫的药,有一块儿纱布,还能用来稍微净化水源,有打火机,一个不锈钢的碗,吊床也最好准备一个,有时候在高处休息更安全……”

常驻的粉丝现在也知道了,自家主播设定的金手指挺厉害,有一个宇宙商城。

方若华到不是想要粉丝们的建议,只是想看他们说说话。

此时一团乌云笼罩长空,目之所及,山民们神色狰狞,就连这大山,仿佛都鬼气森森。

大颗大颗的雨点打在地上。

方若华神色不动,回屋就躺在床上,晚饭还是在床上吃的,一直到夜幕降临,翻出一块儿旧布料,拿菜汁画简笔画,大意就是自己回家去,让祖母不必担心。

没办法,老太太根本不识字。

就算她真关心孙女,着急要找人,也得雨停了之后,到时候一切已经结束。

粉丝们仔细检查,顺便通风报信:“三妹,老太太睡着了,村子里大部分人家都熄了灯。”

从宇宙商城里花大价钱买了各种工具,用外表灰扑扑的布包装好,背上,穿上雨披,全副武装,然后才出门,绕小道出村子,向山上爬去,她拼命想快一点儿走,可是路上还遇见了两个喝醉了酒才回来的醉汉,要不是有夜间摄像头探路,有粉丝们提前预警,恐怕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

用了差不多有一个多小时,方若华才到达坟地。

说是坟地,其实是一片乱葬岗,有好几个大山洞,村子里的规矩,但凡是病死的病人都往这边扔。

一到这一片儿,粉丝们一个个都一惊一乍的,一会儿因为一块儿白骨吱吱叫,一会儿又被树影吓得要求弹幕护体。

方若华嘴角抽动,她本来到有一点儿害怕,让这帮一惊一乍的粉丝们各种搞怪弹幕给弄得完全没有恐惧情绪了。

加快脚步,终于在暴雨中找到了两个女孩儿,看了看呼吸,摸了摸体温,方若华才松了口气,虽说有原主的记忆,知道病人会扔到什么地方,可她还是怕出意外,万一村民半路就把人扔了怎么办?万一她们提前醒来自己跑了怎么办?这种荒山野岭,不熟悉路的人只有一个死字。

又是拍打,又是呼叫。

女孩儿终于睁开眼,一见方若华,登时吓得呻吟出声。

“不许哭。”方若华瞪了她们一眼,把解药均匀地涂抹在掌心,用力搓两个女孩儿的头脸身体,搓得皮肤发红,那些小疙瘩刷刷地掉下来,铺了一地。

弹幕:“……”

说实话,有点儿可怕。

“不过我还是坚持支持三妹!”

处理完身上的毒素,方若华才一手一个,拖着两个姑娘避到附近的山洞,从背包中翻出一块儿压缩饼干,掰开泡在不锈钢的餐盒里,灌纯净水,然后递过去:“抓紧吃,吃完咱们马上走。”

两个女孩儿打着哆嗦,连看都不敢看方若华一眼,尤其是因为她挨打的那个,满脸惊疑,缩成一团。

方若华叹气,不顾她们的抗拒,一下又一下地摸她们的头:“结束了,都别怕,这就送你们回家。”

可事实上,原主比这两个姑娘还小两岁,两个女孩儿都是二十二,这个年纪,在这个世界还是未成年的小女娃,方若华自然显得成熟得多。

“哇!”

挨打的女孩儿大哭,一边哭一边狼吞虎咽地吃泡开的饼干,吃得满脸都是糊糊,衣服也乱七八糟,明明一看就是好人家出来的姑娘,这会儿狼狈至极。

方若华就拿出毛巾和伤药,趁着她们全神贯注地吃东西,给她们擦干净身体,仔仔细细地上药。

不得不说,这药绝对是好东西,宇宙商城出品,品质有保证,一擦上去,伤口立时就好了,绝对不会留下疤痕……要不是宇宙币难得,而且人家还有专利,严禁山寨,开个制药公司也能赚一大笔。

等姑娘们吃完饭,方若华就带着她们向山下走。

脑海中的小地图显示周边环境,只是她家的房子根本就不在国内。

方若华看着图示上的汪洋大海和国界线,暂时绝了找父母的心。

这可不是交通便利的现代,虽然也有用星能驱动的火车和轮船,甚至还有飞艇,但那都不是平民百姓能用得上的,大部分的老百姓还是坐牛车,驴车,使用牲口,星能难得,十分宝贵,无论哪个国家的政府,都不会舍得随便让老百姓们使用。

山路崎岖,两个女孩儿都咬紧牙关向前走,她们心里又惊又怕,担心后面那些恶魔追上来,连路上各种枯骨也顾不上,但有的时候,意志力真的不怎么管用。

两个人浑身酸痛,气喘吁吁,越走越慢。

方若华转头看去,山村里有火光闪烁,虽然她觉得村里人不会去关注两个得病的姑娘,可是万事都有意外,万一有村民反应过来了怎么办?万一有人去看看女孩儿们死了没死怎么办?这很有可能,要知道两个女人价格昂贵,属于珍贵物品,说不定就有什么人动了坏心思,想去找一找!

即便放出摄像头监视,也不敢保证万无一失,万一粉丝打个盹,就有可能出危险。

“上来,我背你。”

一咬牙,方若华把挨了打的那个男主妹妹背在背上,又让另一个抓紧自己的腰带。

“不许松手!”

女孩儿一惊,抬头看方若华的脸,只觉得她的脸在昏昏夜色中闪着冷光,吓得她低下头,细弱蚊蝇地应了一声。

三个女孩儿深一脚浅一脚,在山林里狼狈穿行,冷风呼啸,偶有野兽的叫声传来。

一群粉丝们彻夜不眠,精神紧张地帮自家主播站岗放哨。

接下来一连数日,粉丝们还分成好几组,轮流指挥方若华在荒野里生存。

那般枯燥乏味的长途跋涉,他们竟然玩得很是开心,有一种身临其境的真实感。

苏行正好有一天值夜班,一晚上精神紧绷,到第二天一个呵欠接着一个呵欠,弄得他们领导都于心不忍,还夸苏行值班认真,明明没案子,居然还硬撑着没睡一会儿。

第一百一十九章 可贵

峡山镇公安局。

天还没有亮,大门忽然砰砰作响。

顾延平猛地坐起身,连衣服都没有披上,就从值班室里出去开门。

他是个老公安,自来警觉,这么大半夜的有人敲公安局的门,必然是有大事发生,顺手把枪掏出来,谨慎地走过去打开门。

哐当。

一个人影扑进来跪在地上,却是硬撑着没有倒下,护着她怀里的另一个人。

顾延平连忙打开院子里的星灯,只看了一眼就惊得目瞪口呆。

跪在地上的是一个瘦瘦弱弱的少女,还没有成年,看起来只有二十岁左右,个子不高,衣服破破烂烂,全是泥浆,脸上到处是划痕,她怀里抱着一个少女,也是二十多岁的模样,背上还背着一个,披头散发,不知是生是死。

“救护车!”

顾延平连忙拿起话筒呼叫急救。

救护车一路飞驰,方若华很冷静地半坐着,由着那些护士给她清洗身上的泥污。

“先给她们两个做检查,全身!放心,两个人都没有受太严重的伤害。”

顾延平登时心领神会,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公安,他一看就知道这是什么情况。

现在给她们做一个检查,也安她们父母的心,对她们的名声也有帮助。

两个获救的女孩儿都疲惫不堪地睡了过去,方若华却十分精神,向护士要了纸和笔,特别仔细地画出山村的地形图。

“我是半个月前去的村子,这半个月,村里只买了这两个女孩儿,但是以前买的加起来,起码有十几个。”

方若华一个一个地在纸上记录。

哪个人在哪一家,具体情况,被买来了几年,还详详细细地画了山上的山洞位置:“有时候遇见突发情况,他们会把女人藏在洞里。”

“在昨天下午,有一个女孩儿逃了出去,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滞留在山中,麻烦你们去搜索。”

虽然相信女主光环,到底还是要提醒一句。

顾延平登时更加严肃。

其实他们早知道这些穷困山村的情况,只是拯救被拐的女人却是个非常困难的事,村民不配合,甚至可能杀人,在山里杀个把人,把尸体往山底下一扔,谁又能找得到?

“不要惊动村子里的警察。”

方若华说完最后一句话,轻轻吐出口气,慢慢放松身体,闭上眼睡过去。

顾延平看着她青黑的脸,心中震撼,想起刚才那一路走出来的血脚印,再看护士们不忍看的表情,他忍不住心中酸涩,一个还没成年的姑娘,究竟吃了多少苦,才带着两个女孩子从魔窟里逃了出来。

小心地调整了一下女孩儿的睡姿,下了救护车,目送医生和护士把人带走。

顾延平深吸了口气,目光严肃,起身去向领导汇报情况。

最近上面正换届,像这样的拐卖人口大案,一定要严肃处理,做得好了是功绩,做不好,不知道多少人要倒霉。

折腾了一天多,该汇报的都汇报完,顾延平才活动了下身体,坐在办公桌前开始吃自己的盒饭。

“顾哥。”

哐当一声,大门被踹开,顾延平的饭盒差点儿被吓得扔了,不禁皱眉:“冒失鬼,赶着去投胎不成!”

闯进门的小警察眼睛发红,咕哝了句什么,才讷讷道:“那两个受害者的父母已经赶过来,只是……”

顾延平一瞪眼,他急忙轻声道:“救人的那个小姑娘,家里恐怕有些状况!”

…………

不知过了多久,方若华睁开眼睛,墙壁雪白,应该是病房,周围没有人,她定了定神,转头看屏幕。

“三妹你好样的,看你睡觉我们也高兴!”

“我家三妹转行做户外主播也一样出色,话说,在山上吃的那野菜是什么菜,我也想吃!”

“应该问问,这种青山绿水的小山村是从哪儿找的吧?那古老的房子,有点儿像明清时期的建筑。”

“我到是好奇,三妹你播不播那些颂星比赛,比赛究竟是什么样的?里描写,到高级别的比赛场地,是在万丈悬崖的高台上,到时候演员要不要吊威亚?还有,星光怎么来?难道用灯光凑合?”

一阵脚步声传来,方若华的视线从屏幕上转开,扭转头,遥遥看过去。

进门的是顾延平,他脸色复杂,眼睛里好像有无数话要说,却说不出口。

方若华灿然一笑。

顾延平有一瞬间,仿佛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星光,美丽得不可思议,脸上也不禁露出温柔的笑容,不提那两个女孩儿,也绝口不提方若华的父母亲人。

“感觉怎么样?还有不舒服吗?你足足睡了三天,医生们都吓得不轻。”

女孩儿的身体虚弱,营养不良,在这之前似乎感染风寒,尚未痊愈,这一睡三天,医生们都开始担心她熬不过来。

一个病病弱弱的姑娘,居然能从深山里,花了整整六天,把两个女孩儿带到警局,简直是奇迹!

摇了摇头,方若华轻声问:“那些女孩子都怎么样了?”

顾延平的目光越发柔和,声音压低,仿佛怕吓到她似的,小声道:“行动很成功,女孩子们都被救出来了,能回家的,我们会送她们回家,放心,一定会安排妥当。”

他心里也发颤,要不是这个女孩儿应对措施好,让村子里的人都不知道她们是逃跑了,恐怕公安这边的行动还不能如此顺利,想到那些人一看不好,举刀要杀人的举动,他就后怕不已。

“之前逃跑的那姑娘,我们也联系上对方的父母,为了她的名誉,不曾对外声张。”

顾延平的声音低沉,他不能怨这女孩子自救逃走之后,不肯报警,保护老百姓是他们的责任,身为女孩子,名声何等重要,又有谁愿意和拐卖这样的词扯上关系,何况,那个逃走的女孩儿尚未成年。

可他越发觉得,眼前的姑娘的人品可贵,奈何命苦!

转头看自己的大屏幕,方若华一扬眉,问了问发生什么事,这位老警察的脸色可是很不对劲。

她昏睡前直播器可一直开着,而且是智能直播,按照一般情况,这帮粉丝应该是通观全局。

第一百二十章 回去

一众粉丝静了静。

半晌,大家都恨恨不已,义愤填膺:“哼,这都什么剧情,编剧也太不走心了,就三妹救的那两个女孩儿,完全不懂知恩图报,她们父母接了人就走,问都不问你一声,看那模样恨不得把女儿藏起来!”

“还有三妹你的那个爹,知道警察联系他的时候,他说什么?你那个爹说,他女儿要去拜师学画,想拜的老师德高望重,不能失礼,他人在外地,没空来接你,要你自己回去。”

“那副不耐烦的语气,你是没听到,听到了非得气死!我恨不得隔着屏幕去抓花那老混蛋的脸!”

一众粉丝总算知道,为什么以前老演坏人的演员,在现实中也会被人砸臭鸡蛋,丫的是真可恨!

“哦。”

这到可以预料得到,也在情理之中。

方若华再清楚不过,拐卖这种事情对女孩子的伤害,女孩儿的家人想要抹去一切,只把自己的孩子藏起来,那是绝对正确的选择。

只有疼爱孩子的人家才会这么做。

对于这些,方若华反而要庆幸,说明这两个女孩子回到家之后,会有一个好的未来。

至于原主的父亲,那实在是不必期待。

和某些家庭一样,所谓有了后娘就有后爹,原主的亲爹,在和她母亲还没有离婚的时候,对女儿就很一般,那时候她爹年轻,还没有当父母的概念,只是一时情迷,铸下大错,不得不成亲,心里恐怕多多少少觉得原主的母亲不够矜持,连带着也看原主不顺眼。

后来有了娇妻爱女,这是他自己的选择,妻子是大家千金,出身书香门第,容貌美艳,身份高贵,女儿也漂亮聪明,他当然就更不把前面那个女儿放在心上。

这次方若华在原主她爹老家闹出事来,可以想象,那个爹会觉得有多丢人。

人家恨不得洗去自己身上所有的痕迹,安安心心当一个城里人,一个正正经经的读书人,好不容易考中秀才逃出那个泥窝,将来还要科举做官,怎么可能愿意让旁人想起他的出身?

这样其实很好。

要是那个爹找过来,她才觉得麻烦,到时候无论怎么应对都不妥当。

不认爹不行,不孝是大错,绝对要影响她的声誉,可要是认,她真叫不出口。

这可是件麻烦事!

为什么这个世界要到三十岁才算成年……

又在医院里住了两天,方若华才出院,顾延平带着一个小警察,还有一个穿着长袍广袖,打扮得和世家公子哥差不多的年轻人,一起过来接她。

“这是你的背包,伯伯给你洗干净了,钱帮你放在最里面的兜里,三百块,一定收好,包要放在身前……”

钱是警局这边给的,虽然因为案件性质,方若华见义勇为的事情不能曝光,但还是奖励了她钱,三百块不算很小的数目,要知道,现在好多人一个月的工资才二三十块,这就算不错。

顾延平絮絮叨叨。

他身边的小警察使劲往包里塞东西,烤的焦黄的饼子,煮熟的鸡蛋,还有一小块儿熏肉。

警察们都很同情这个姑娘。

小警察忍不住又看了方若华一眼,她还那么小,一个人在外面,经历了那么可怕的事情,父亲对她不管不顾,可是她却镇定又从容,明明瘦弱无骨,却有一股巍然气度,让人更加怜惜。

那公子哥儿到是很冷漠,好像满腔心事,立在门外,神色凝重。

顾延平摇了摇头,轻声道:“他叫吴珂,你叫他吴哥就行,正好他也去云坪镇,和你做伴儿,路上也有个照应。”

方若华乖巧地点头。

顾延平叹了口气,依旧是百般不放心,不过到不去跟方若华说,省得她难受,只抓着吴珂,神色严肃地叮咛:“你是大人了,别再像个小孩子似的胡闹,一路上多照顾人家若华,如果有事,别忘了联系我……成熟一点。”

吴珂哼了哼,漫不经心地应下。

顾延平也拿他没辙,要不是还得上班,他就亲自去送,司机都是熟人,一路不用下车,到也安全。

他回过头,看了方若华一眼,方若华坐在病床上,正捧着一本数学基础,眉宇间透着一股认真,一看就是那种乖巧可爱的好学生。

顾延平不禁觉得可惜,生在那样的家庭,也不知道这孩子能不能熬出来。

奈何不能不送她回去,她母亲联系不上,祖母那儿又绝对不能呆了,那样可怕的地方,这孩子多呆一天都危险,她还没有成年,除了父亲又能依靠谁?

顾延平亲自送两个人去车站,目送他们上车,又叮嘱了司机好一会儿,目送车辆驶出车站,才忐忑不安地返回。

可事实上,任何意外都没有发生,云坪镇与下山镇毗邻,只有二十公里罢了,星能车的速度又不算慢,即便走走停停,两个多小时就到了地方。

一路上,方若华只顾着和粉丝们一起欣赏美景,听她们咋咋呼呼,到是没来得及有什么不安。

“好美,好美,景色太美了,简直一步一景,山也清,水也秀,蓝天白云,美不胜收,我的三妹,你到底在哪儿直播呢?中国还有这种原始美貌?”

方若华视若不见。

她总不能说,因为这里的主要能源是星能,不烧煤炭,不烧油,比真实历史上的明清时代环境还要好。

下了车,走在古色古香的小镇上,无数粉丝发誓,此地堪比周庄、乌镇,甚至比那些小古镇还要有韵味。

方家的房子还算可以,是一个小两间的独门独户,院子里还种了一圈玫瑰花,很是典雅漂亮,以前原主和妹妹住一间房,夫妻两个住一间,后来方文星长大了,老说住得拥挤,都不敢请同学回家玩,怕站都站不开,时常为此不高兴,‘方若华’就有了自己的房间。

大门外对面的小屋,本是储藏间,后来从外面废品收购站弄了一张破旧的小木床,一个瘸腿的凳子,拿纸箱子糊了一个桌子,这就成为方若华的居所。

第一百二十一章 做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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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什么破地儿,真能住人?”

吴珂一路都没怎么吭气,却还是信守对顾延平的承诺,亲自把方若华送回家。

他抬头看了看蜘蛛网密布的房顶,又低头看了看地面上坑坑洼洼的积水,门裂开来,缝隙很大,虽然还不太冷,但晚上风已经凉了,而且这也太不安全,而且头上的木头都朽得厉害,万一下场大雨屋顶坍塌,要死人的。

半晌无语,吴珂无奈道,“要不你先回屋住,我找人给你拾掇拾掇?”

方若华摊摊手:“没钥匙。”

说完,她一转身去敲了敲邻居家的门。

邻居家住的是附近书院的老师,方若华如今也在那座小书院就读,虽然不是自己的老师,到也算照顾她。

老师姓赵,今年六十岁,有些胖,此时看到她,不禁意外:“若华,方秀才不是去京城了?你怎么在这儿?”

方若华摇了摇头:“我没去。”

说着便从贴身的小腰包里拿出一纸包奶粉,“这回回老家,在路上正好看到一家供应局里有奶粉卖,想着小妞妞恐怕要吃呢,就给她捎了回来。”

赵老师登时喜上眉俏,却还是推拒道:“哪能白要你这么贵的东西,好孩子,婶婶也不瞒你,妞妞没奶水喝,身体不好,婶婶正愁买不到这东西呢,来,给你五块钱,不许不要,你也不容易,买这个怕是打工赚的钱得花出去一大半儿。”

他们这些邻居谁不知道,若华这孩子虽然不喜欢说话,有些腼腆内向,却很是勤快,经常出去打工,还孝顺得很,打工赚钱都是为了给父母和妹妹买各种礼物。

方若华落落大气,并不推拒,这么一纸包奶粉,市场上标价是五块钱,但是这类营养品是用高级食材做的,都是有价无市,非寻常能买到,黑市上价格要翻个三五倍。

幸好她随身的腰包没人动过,否则恐怕还拿不出东西,没有东西走人情,提要求就没底气。

收了钱,方若华回头看了下,略有些犹豫,低下头,腼腆地道:“……老师,我能借用一下通讯器吗?我想跟……我爸通个话。”

赵老师连忙去把通讯器拿来,连上一小块儿星能结晶,还帮她拨了号才递过去。

那边很快就接起来,方若华看着上面那张威严的脸,木然道:“爸爸。”

虽然声音干涩,叫得很费力,可还是叫出了口,只当是演戏,也不很难。

对面那人显然对她没有什么感情,一听是她,便不耐烦地道:“你自己回家,还有脸要我去接不成?不愿意回来就回你奶奶那儿去,真是,出去一趟就知道惹是生非,轮得到你来多管闲事,你以为你是谁,自己要死自己去,别给我和你妹妹惹麻烦,要是你惹的麻烦,追到家里来,你就给我滚,我还有老婆孩子要养,没能耐给处理那些烂事儿!”

话里话外,都透着说不出来的嫌弃。

方若华张口结舌,愣是没找到插嘴的机会,还来不及说一句话,对方便挂断。

赵老师愕然无语。

方若华揉了揉眼睛,露出微笑来,似乎全然不当回事,如果不是她的眼角发红,恐怕大家都看不出她受了多大的打击。

抬起头,冲赵老师轻声道:“我住的屋子漏水了。又没有家里钥匙,等我……爸回来,他要是问起,麻烦您帮我和他说一声,我暂时先去书院那边租房住。”

这会儿还开着直播,一众水友:“……”

“咱们家三妹涨了新技能!”

“哎,当初看书的时候没什么感觉,现在觉得作者的脑子有病,编剧也是,为什么给我们三妹安排这么惨的角色!”

一群吃瓜群众都看不过去。

其实,方家说是一家子,可原主连大门钥匙都没有,她的储藏间没有锁,也不需要钥匙,原主总是胆战心惊,老因为住处而自卑,生怕让外人知道自己住的地方,可如今换成方若华,她哪里会担心什么丢不丢面子,就是丢脸,也是原主的父亲和后娘丢脸。

赵老师心中有些不是滋味,以前也不是不知道,原主住的是外头那个储藏间,不过如今建房子很贵,家家户户都困难,有储藏间住也算不错的。

可这会儿一听方若华的话,再一看那储藏间的情况,里面堆满了各类垃圾,又低又矮,就是狗窝也比这个敞亮,心里就有些堵得慌,不是很自在,还秀才呢,把女儿扔一边不管。

那个后娘更狠毒,面上表现得大大方方,仿佛多慈爱,可私底下还不知怎么整治前面的女儿。

到底是别人的家务事,她也不好多说,只是笑盈盈应了:“那若华可要小心点儿。”

“这位是公安局来的朋友,陪我一块儿找房子,就在书院附近找,安全有保证。”

吴珂:“……”

谁是公安局的?不对,谁要陪她租房子?他又不傻,帮着修补修补房屋容易,可要帮人家的闺女在外面租房,万一出点儿差错,那可说不清楚。

只是扭头看了眼破了一大块儿的木门,他终究还是没说出反对的话来。

方若华叹息,只能按部就班慢慢来,先租房,以后有正当赚钱的借口再来买房。

她如今是有钱也不能花,一个孤身女孩儿,毫无缘故地拿出宝物换钱,不要命了!

她的命很珍贵,半点不想浪费在这种地方。

不光要有钱,还要有地位,否则在这样的时代,有那样一个家庭,肯定会过得很痛苦,短时间也就罢了,她可不乐意吃一辈子的苦!

或许应该庆幸,虽然是个有皇帝的时代,但这里并不是真正的明清,女人虽然依旧是弱者,却可以走出家门,拥有工作的机会。

她已经做好了在这个世界,面对一群非正常脑瘫患者的心理准备,好在她不是那些缺爱小孩,也并非弱者,心平气和些,自己端得住,自己有钱财,有事业,有名望,有地位,外人就添不了太大的麻烦。

方若华脑海中各种思绪飞驰,面上却是云淡风轻,拎着背包,轻轻松松在街上走,穿街走巷,吴珂跟在后面,一言不发,也不问她要去哪儿。

穿过一条小巷,入目的便是个石拱桥,石拱桥桥头树一碑石,上书‘四象’两个字,过了石桥便是四象街。

这是个十分阔朗的街道,也算是云坪镇最大,最繁华的街。

原主就读的四象书院,就在这条街上,立在门前站了一会儿,也就差不多十几分钟,有个人从大门走出,头上戴着方巾,身着褐色曳撒,却是个女子。

方若华轻快地走过去:“齐老师。”

第一百二十二章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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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子回头一看,不认识,上下打量她,一身旧麻衣,虽然没有补丁,但是料子浆洗的发白,看起来很硬,穿在身上一定不舒服,袖子短了一截儿,显然是自己接起来,手艺还可以,看不见线头,鞋子略有些小,脚趾蜷缩,家境显然不太好。

“齐老师,我想加入院颂协。”

这位老师第一反应,好像有二十多年没人自己找上门,跟她说要入颂协了吧。

不过,还是很温柔地笑问:“你进行过几年颂星师训练?有品级没有?”

方若华平铺直叙地道:“没有训练过,只自己读过几本颂星基础,很感兴趣,希望能试一试,我记得书院的颂协,并不要求成员有基础?”

齐老师:“……”

“咳咳咳咳咳!”

吴珂差点把心肺都给咳嗽出来。

还颂协?这小妮子知道什么叫颂协吗?她还想当颂星师,不对,就是相当颂星师,加入这种小镇上的小书院里的小颂星师协会,又能有什么用?

好像也不是一点用处都没有,要是成绩够好,刷几次市联赛,取得前十二名的成绩,等到统考时能加二十分,也许她就能读省学,甚至还是排名比较高的省协。

再不济,成绩好的话,出来可以开个颂星培训班,教导幼童,应该也满赚钱的。

好吧,这一切的前提是,她要先能成为一个颂星师。

人家都是从四五岁开始,就表现出天赋,然后集中培养,先参加未成年组联赛,一路刷上去,刷到成年组,然后才考级,考到九品颂星师,就能参加省级以上联赛……

像她这样,今年都二十了,从来没有接触过任何训练,还想有成就?

做梦更快一点儿!

显然齐老师也这般想。

但身为一个老师,却不能轻易打击学生,这是职业操守,所以,齐老师只是笑了笑,很温柔地道:“虽然不需要基础,却需要资质。”

“我五岁的时候进行过容星测试,当时能容五颗星的星芒。”

齐老师一愣,这资质不算顶级,但也中平以上,就是在京城,有这资质的孩子至少也会接受三到五年的训练,确定一下有没有晋级高品的可能。

可惜了!

齐老师心下叹息,轻声道:“即便有资质,也得经过考核,这样吧,你先回去,如果能在一天之内画出四象街中隐藏的星图,我就做主收你入协会,如何?”

“呵。”

吴珂冷笑了声。

齐老师说的很小心,已经做好了安慰哭泣小姑娘的心理准备。

方若华脸上却丝毫没有变色,打开背包,拿出纸笔,顺便开屏幕,把四象街的高空照片截图。

“帮我找找,这条街道上应该有一些独特的规律,都帮忙,快点儿,起来干活。”

苏行扫了一眼手机,偷偷摸摸把照片下载下来,导入计算机,噼里啪啦开始处理。

粉丝中藏龙卧虎,可不只他一个高手。

这帮人全把这当成主播和他们玩游戏,一个个的分外积极,没一会儿,街道就被分成好几块儿,很多标志性的建筑物被圈出来,连成一线,线路看起来复杂,但明显很有规律。

方若华到底有原主的记忆,读过颂星师基础书籍,仔细看了看,就从杂乱中看出星图的痕迹。

一手拿笔,一手托住纸张,迅速勾勒。

齐老师有些想笑,慢慢靠过去,这孩子装模作样的还挺像那么回事儿……咦?

越看,齐老师的脸上就越是严肃,不自觉露出些不可思议,四象街修建的时候,是她帮忙制定的图纸,从国家颂星师协会找到的星图。

那张星图还是四品天才颂星师师宇文,颂星时记录下来的,从没有对外公布过。

后来看她喜欢,师宇文就随手给了自己,设计街市图纸时,她就有意无意地用在了上面,二十年来,能看出四象有星图的,只有自己的好友薛乐,那还是因为她天生过目不忘,尤其是面对各种图形的时候,记忆力特别好。

方若华画得十分轻松,脑子里还在走神,教材上记载,颂星师按照星图编舞,得到星芒的机会会大得多,大部分颂星师都是购买成品星图,然后请人编舞。

这么说来,编出符合当日星象规律的舞蹈,应该极为重要。

真要如此,自己还是挺占便宜,这个世界根本没有专业的天文学,人们都是靠记录颂星时落下的星芒,来绘制星图,再按照星图重新编舞,从没有人敢想去通过观察天空,找出星芒的规律。

也许是因为在这个世界的人看来,星星是神的居所,星芒是神的恩赐,他们都要通过讨好神灵,得到神的赐福,自然不敢想着窥探那些星星的运行。

可是在地球,天文学历史悠久,地球人很早就探索星空,观察星星,光是各种观星工具,就比这个世界古老的捕捉星芒的工具,不知道强出几千倍,唔,看来当颂星师是个好主意!

齐老师看不出方若华脑海中的弯弯绕绕,她看着完完整整的星图,真心惋惜,幽幽一叹:“你很有天分,要是早一点开始训练,说不定我们这小小云坪镇,也能出一个可以加入国家颂星师协会的高品。”

可惜耽误到如今,实在是太晚了。

也不知道家长是怎么想的,这么不关注孩子,简直是毁了孩子一生。

虽然如此,齐老师还是惜才,神色越发柔和:“跟我来,我帮你登记,即便没什么成就,学一些基础也是好的。”

这孩子可能有希望定品,即便只有九品,在云坪镇来说也相当了不起了。

吴珂:“……”

他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一个可怜巴巴,爹不疼娘不爱,长得还那么难看的小姑娘,被人家老师领走了。

方若华回过头冲吴珂摇摇手:“吴哥等我一下,回头完事我去租房,很快的,有目标了。”

吴珂:“……”

喂喂喂,你哪来的那么大的脸,还让我等。

吴珂叹了口气,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到真开始对这个大言不惭的小镇姑娘好奇起来,老老实实地站在大门外等候。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百二十三章 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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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着方若华穿过那些正在活动身体,做基础训练的女孩儿们,看着她目不斜视的脸,笔直笔直的背,齐老师心情却好了不少,让她认认真真地填写登记表,登记入档,只等着办法协会证书,她就是书院颂星协会的一员了。

齐老师今年五十岁,七品颂星师,还很年轻,对于颂星师来说,其实尚在当打之年。

现在的女子颂星世界纪录保持者,一品颂星师,美国的妮可-加西亚,就是在五十三岁的时候走上她事业的巅峰,成功使三十八颗星落下星芒,此纪录保持至今已经有五十六年。

在二十年前,齐老师刚刚成年,正是出成绩的时候,却急流勇退,来到云坪镇这样的小城镇,在一座小小的书院里任教,听起来好像特别可惜的样子。

可事实上,像她这样明明不是没有资质,却坚持不下去,没有走上职业颂星道路的女孩儿,在华国不知有多少,虽然没有坚持下去,但是她永远也不会后悔自己曾努力过。

齐老师看方若华站在那些面色红润,穿着打扮又鲜亮又美丽的女孩子面前,半点不自卑,案首挺胸,那种气魄,到瞬间就把所有人都压了下去,不禁一笑:“对,必须有舍我其谁的气势,想成为颂星师,第一点要有绝对的自信,相信自己不输给任何人。”

她也不知为什么,好像忽然看到了几十年前的自己似的,不,自己可没这么自信,心思一动,笑道,“来,上星台走一圈儿,不要怕,就当上去感受一下。”

方若华笑了笑,把记忆里关于走星台的内容调出来,挽起袖子,略略一提裙角,轻轻盈盈地跳了上去,站得稳稳当当。

齐老师微笑,能站得住,看来身体素质还可以。

星台上到处都是尖锐的凸起,如果不熟练,或者身体不够轻便柔软,不要说走动,就是站立也不可能。

音乐响起,星图浮现出来,但只有片刻,浅黄色的光晕一闪而逝,在白日里肉眼甚至很难捕捉,不过方若华却记得清清楚楚,一抬脚,就踏在正确的方位上,迅速走动起来。

一开始还好,音乐舒缓,她的动作也从容,但随着音乐节奏逐渐加快,动作的难度也必须越来越大,一字型滑移,马字型回环,蛇形曲线,跨越,横飞,旋转,种种基础动作组合在一起,令人眼花缭乱……

旁边正踮着脚尖,跟着拍子迅速私下走动,做基础练习的几个姑娘,都忍不住转过头来看。

一般人别说走下一整套,就是能瞬间记住星图方位的,也没有几个。

“不是咱们这儿的,这是哪个协会的颂星师?”

“动作太不标准了,这叫什么,我的老天,简直不能看……是少年班的吧?”

“少年班也不可能动作这么惨。”

“我看不像,虽然动作不准,呃,是太差了些,可是很顺畅,踩点好。”

一群小姑娘都有些奇怪。

齐老师却是看得目瞪口呆,随即,底下传来惊呼:“有星芒!”

“真的?”

“啊,好可惜!”

确实有一丝星芒从半空中坠落,划过长空的光芒,即便是白昼也美得惊人,虽然只有一丝,大家还是心痛的不行。

齐老师更是叹气。

因为不是正式颂星,还是在星台上,没有准备晶石,只能看着星芒化作无形。

“哎哟,在星台上跟着制式星图做练习都有一丝星芒,那要是正式颂星,岂不是至少能点亮半颗星了?能达到一级预备颂星师的标准吧?”

“肯定能。”

“这是谁?要来我们学校吗?”

如果说小姑娘们还只是好奇,齐老师却瞬间下定决心,这个女孩儿要重点培养。

年纪大了,没关系,年纪大了理解力更强,颂星师还要懂艺术,通音感,不是那么容易成就的。

没做过基础练习也没关系,哪怕是连颂星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能穿着不适合颂星的服装,鞋袜,没有专门排演的剧本,没有专业的编舞,编曲,还是在星台上,用完全不成形的动作,就能点亮星星,获取一丝星芒,她也要抢她来协会,送她青云直上。

方若华从书院离开,齐老师亲自相送,立在门口,仔细审视了吴珂半天,还检查他的证件,一看他居然是京师国子监的学生,此次到小小云坪,只为游学,虽然一听就知道是借口,哪个国子监的学生会跑云坪这等小地方游什么学?但是好歹不必担心这是个歹人。

“走吧。”

方若华的确要去租房住。

齐老师到是说可以给她安排宿舍,协会里本来就有很多会员常年住在宿舍,每日晨练晚练,日日不断,也不缺她一个人的房子,不过,方若华还是想要一个独处的空间。

书院附近的房子都不算贵,她因为救下被拐女孩儿,被奖励了三百元,就只这三百块,别说租房,就是买一小套房子,也不是买不来,当然,好的不用指望,旧一些的,偏远一点儿的,还花不完。

方若华想了想还是放弃租的主意,决定买,只有自己的房子才住得踏实,也可以随意折腾。但是肯定不能买好的,毕竟她还没成年,理论上说,不适合拥有私产,家产全是父母的。

虽说印象中方父很要面子,不会主动管女儿要什么东西,但是她那个继母却是面上清高,心里很有盘算的主儿。

一个破一点儿的房子,想必不至于让人太眼红。

最后选定的房子和书院隔了一条街,位于小巷深处,杂草丛生,道路很不好走,斑驳的厉害,房子外表破破烂烂,而且形状古怪,是个三角形,只是足够便宜,全部买下来只要四十块。

吴珂简直不忍看:“你想住这破地方?”

方若华笑道:“已经很好。”

吴珂登时不再说话,一想也是,和垃圾堆储藏间比,这地方也算说得过去。

太好的房子,也不太合适,原主可是有爹的人,住的房子比家里的还好,岂不是让人戳脊梁骨,虽然想走的是颂星师这条路,名声不好也没影响,可是,能名声好一些为什么不呢?

第一百二十四章 即将开始的新生活

专门请齐老师,还有那个赖着不走,总在附近闲逛的吴珂来做鉴证,先付钱出一份契书,等她成年再去官府备案。

老师看了房子,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叹了口气。

斑驳的墙面,老鼠乱跑,蜘蛛密布。

方若华失笑:“附近有老鼠,说明人们家里有余粮,不错。”

直播间一众水友看着他们家的神奇主播背着破旧背包进了破木门,站在菱形的院子里,摄像头飞进去给这个特别别扭的房间拍照。

“我的妈呀,三妹不是真要住吧?”

“一瞬间豪宅便贫民窟,能受得了才怪!”

方若华大大方方一摊手:“行了,都别说风凉话,赶紧的,设计师有没有,帮我把房子变成能住人的地方,要求,设计要简单可行。”

这么一说,水友们到来了兴致,里面还真有几个专业人。一帮人你一言我一语,七拼八凑,费了好大的工夫,终于凑出来几张设计图,方若华也不犯选择困难症,直接拿了一张最简单的图纸,三两下画好,就开始自己动手装修。

墙壁上的墙纸都是从宇宙商城买来,天然无污染。

贴着墙壁的书架,尽可能地减少空间占用,她自己就能做出来,分成几个小块儿的衣箱,能组合成沙发,也能组合成床铺,这些太麻烦,自己到没动手,都是找人量好了尺寸,打造而成。

厨房放在屋外,用木板搭了一个屋子,简单弄一下。

尖角的卫生间下的工夫最大,不光铺设地板砖,安装抽水马桶,还在墙角种了一些花草,都是特别好活,又很漂亮的那种,瞬间整个卫生间就变得……嗯,能用了。

院子里铺上鹅卵石,种了葱蒜,还有几颗青菜,整了个葡萄架。

方若华很庆幸,她如今算得上心灵手巧,也许熟练度可能远比不上正经的木匠,但技术却不知高出多少倍!

齐老师看了她对房子的种种设想,失笑摇头,还是个孩子呢,那么多天真的渴望,不禁一笑,柔声道:“你用不了几个月就能达标,明年去参加市青赛,只要取得名次,不要说奖金,就是靠卖星能晶石也足够你在好地段买一套房。”

“切,市青赛是什么玩意儿,参加的人算颂星师吗?”

吴珂靠墙站在院子外头,冷笑。

方若华只当没听见,反正这位就是习惯嘲讽体,不说是不说,一张嘴便是冷嘲热讽,懒得理他。

花了七八天的时间,房子终于大变样,吴珂看了都不再说话,只是偶尔拿看怪兽似的的目光瞪着方若华。

他家中有一小妹,今年三十岁,已经成年,可是连衣服都要婆子帮着穿,别说做家务,就是让她略微收拾一下自己随手弄乱的桌子,那也绝不肯。

好像他们这些人家的小孩儿,都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未成年的,小镇长大的村姑,竟有如此强大的行动力。

方若华可不管吴珂怎么想,高高兴兴地请了书院颂协的几个小姑娘,还有左邻右舍一起来吃暖房饭。

刚一进院子,闻见屋子里传出来的香味,吴珂就瞬间闭嘴,再也没说出半个不悦耳的字,光把口水吞回去,不至于出丑,就很是耗费力气,说话什么的,完全不需要。

只有手指长的白虾,烧得透亮,浇上酱汁,一口咬下去,又香又鲜的味道在口中炸开,让人忍不住连盘子都舔的干干净净。

一尺长的羊肉丝,拿各种香料腌制过,大火炒熟,沾上孜然颗粒,很劲道,滋味十足。

还有奶汁炖鸡,烧鹌鹑,各种烤好的肉片,配上拿肉片焖的杂面,一顿饭吃完,吴珂都舔着肚子,齐老师也连连苦笑:“若华真是好手艺,以后开个餐馆,肯定客似云来。只是太破费了些,又买的供应局的高价肉吧?”

虽说云坪镇肉食较多,和别地比,供应局那边鸡鸭羊不缺,但价格肯定低不了,也就年轻的孩子们不想着攒钱,有多少花多少,能买的这般痛快。

方若华:“……”

她哪有空儿做饭,直接从宇宙商城定的,特意找的不那么奇葩的菜色。

吃完饭,一壶清茶,齐老师叮嘱那帮小姑娘们,晚上都别忘了继续做运动,拉开身体。

“一天不动,身体就又死了,再想打开还要费力。”话一出口,齐老师又住了嘴,笑道,“唔,对若华可能不太适用。”

“呜!”

一群小姑娘哀嚎,个个死命瞪方若华,好嫉妒的模样。

虽然还没开学,方若华已经开始进行基础训练,齐老师亲自带她,让她一边背星图,一边做基础动作,完全不去看其他女孩儿们跳的那些成套的颂星舞。

头去第一日,齐老师还担心方若华年纪大了,从来没有受过星芒锤炼,身体僵死,已经做好了花半年的准备,一点点把她的身体打开,筋骨都拉开,哪怕浪费再多的星能,还是划算。

只是没成想,方若华一下腰,手指触到背脊中线,一踢腿,脚尖儿直达头顶,一扭身,甚至还能把身体团成一个球,从狭小的甬道中瞬间穿出……

齐老师:“……”

干脆给她正经地测试了下,检查身体,检查完更是无语,这孩子的确是初学者,连皮肤都是硬的,空的,不够柔韧,明显还没受过星芒洗礼。

但是,她的五脏六腑,她的骨骼,却特别柔软,内里通透的很,别人都是先练皮,再练骨,高深处,五脏六腑自然跟着强健有韧性起来,像她这样的特例,反正齐老师没见过,到是听说像云庭,郭浩峰那几个天才,也是天生的五脏通透,气力强劲。

方若华到是心里有数,她来这儿时间不长,却也开始自己的修行,虽然用的始终是最基础的,连名字也没有的练气法门,速度最慢,基础最扎实的那一类,到底是修行过一次,进展还可以,五脏六腑被气滋补,肯定和常人不同。

“好吧,看样子能节省半年时间,不过,还差得远呢。”

齐老师想了想,扯着方若华往星台上一扔,“立桩吧,一共十八个姿势,一天一个轮换着来,十八天以后再选定最适合的动作。”

每个颂星师开始练习的时候,打基础都要立桩,但是立桩的方式各有不同,那些颂星师世家,还有省以上的协会,一般都会有人专门为优秀成员量身打造桩功,最适合自己的身体的那种,但小地方就没这种便宜可占,直接拿基础的,大众的桩功来练,适应哪个就练哪个。

第一百二十五章 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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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日清晨。

方若华换上轻便的衣服,徒步来到书院,进入协会驻地,已经有两个小姑娘再做练习,看到方若华,很随意地打了个招呼。

这两个一个叫宋喜妹,一个叫赵玲,都已经是预备颂星师,还差一临门一脚就踏入九品,最是勤奋,每天到的都很早。尤其是赵玲,颇得齐老师看重,算是重点培养了。

她也点点头,便自顾自地脱下外套,上了星台,左腿下蹲,右腿后踢上头,两只手合抱胸前,开始练习第四组动作。

地上铺了三层牛皮纸。

现在每天的练习量,就是汗水打湿,打透这三张厚厚的牛皮纸,以后还会逐渐增加。

齐老师说得清楚,等到无论立桩立多长时间,星芒自动护身,能锁住汗液,地上的牛皮纸丝毫不湿时,差不多就真正登堂入室,从九品入八品了,那才是正经的,能被称一句颂星师。

这哪是单纯的练舞?到像练武!

方若华深吸了口气,九品到八品是一道大门槛,挡住了不知多少颂星师前进的脚步,更不要说将来六品入五品,五品入三品,还有进阶一品。

真不知道穷一生之力,有没有达到一品,登顶世界的那一天。

其实,在进行这些练习之前,方若华根本就没把这些当回事儿,她想当颂星师,只是为了社会地位,为了摆脱现在的处境,可是真正进入到练习里,她居然发现,只要一立桩,不光是腰腿全身被锻炼到的部位隐隐发热,五脏六腑的气流都开始运转,无需她主动修行,气息便按照记忆中的法门运作,这简直不可思议!

修行是多艰难的事,她上一回在宋朝可是修行了一辈子,像里那些行走坐卧都运气修行的事儿,想也别想,太容易走火入魔,真那么干,除非是不要命的狂徒。

方若华有父有母有家,修行之后又带不回现代去,绝对不敢那么疯魔。

可是现在她立桩做颂星练习,竟然能引得气息自然流动,可见这个世界有多么特别,颂星师又有多么奇特,反正她是感兴趣了,非得认真尝试一下不可。

也不知道等开始正经练习动作以后,会是什么样?似乎也能带动气息流动,而且速度更快,进展更速。

可惜,齐老师叮咛,接下来半个月,她都得立桩,练习基础动作,腰身和胯都足够稳定了,才能真正开始学颂星舞,否则容易受伤。

那么多颂星师因为伤病提前退出来,再也不能颂星,大部分都是急于求成闹的。

方若华脑子里胡思乱想地立桩,底下两个做练习的小姑娘,都忍不住偷看她,看了半天,不觉低声叹气。

其实,她不知道,自己来协会才七八天,时间短暂,可是种种表现却很是打击人。

立桩一日就熟,两日便精,七日就能练第四个动作,十八个动作估计也用不了多久。

赵玲叹气:“明年的市青赛,我打算试一试团体赛,个人赛谢婷占一个位置,又冒出一个若华来,没我什么事儿!”

宋喜妹也心有戚戚。

这世上,天才和凡人真是天差地别。

自从方若华来了,本来协会那些懒懒散散,只是为了增加资历才加入的会员,好像都变得认真些。

齐老师从办公室出来,看着这些孩子们练习:“没错,我再强调一遍,基础,基础最重要,想要跳舞的时候能飞起来,你就得先学会抓地,想要动作优美,能让人看了心情愉悦,你们的动作就不能有一点儿歪斜,形必须准,必须正,一定要打好基础,大家可以亲自去看看联赛,那些好的颂星师,能引来更多星芒的颂星师,她们跳出来的舞蹈,必然从动作,到节奏,都特别特别的美,让人心驰神往,为什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基础够好。”

一直盯着,盯到基础做完,齐老师才叫方若华:“你父母回来了没有,我想让你尽快参加比赛,书院这边没问题,但你还没成年,要你父母签署一些协议才行。”

方若华:“……”

她居然忘了这事!

“他们……等快开学的时候应该就回来了。”

方父虽然不会高兴,不过,应该不至于不答应,他这人说脸皮薄,到也不是特别薄,但为人清高,面对文化人,尤其是书院的先生,很难说出反对的话来。

至于继母,按照原主记忆里的性子,面上也许不表现,大概会在心里生气,毕竟原主加入协会,肯定没时间打工,以前原主打工赚到的钱,都被这两口子拿来改善生活,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忽然少了一份进项,怕是不容易习惯。

齐老师皱眉,把未成年的女儿,一扔就扔一个多月,这都什么家长!

虽然腹诽,但到底没多说什么,毕竟是人家的家事,齐老师叹了口气,放小姑娘继续去做练习,心中打定主意跟家长好好谈一谈。

颂星师多么难得,他们做家长的耽误了孩子这些年,可不能继续耽误下去。

国家对颂星师可是极为保护,尤其是未成年的颂星师,要求家长,书院,社会,都要尽一切努力给她们的训练提供便利。

像方若华这样的情况,本来有天赋,却让父母给耽误了,不闹大还好,闹大了可不光是舆论苛责,要负法律责任的,当然,法理不外人情,这种事也不能避免,不闹大,大家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过去算了。

时间一日日过去,方若华每天按部就班地进行基础训练,还让水友们帮忙,纠正自己的动作。

有时候动作歪了,她作为当事人感觉不出来,可是旁观者却看得很清楚。

“这就是颂星舞的基础动作?我觉得有点儿像芭蕾,还有杂技的成分。”

“唔,是有点儿,不过真挺好看的,正式跳的时候,不还得配上音乐,还要表现故事情节,像歌舞剧吧。”

“三妹你牛,这么难的动作你竟然还真敢练,更难得的是竟练成了!”

“想兼职当舞蹈家?不如我介绍个舞蹈工作室给三妹,我邻居家的姐姐就是教现代舞的。”

“话说,只有我觉得这回三妹的灯光特效是世界级的吗?星芒可真漂亮,到底怎么弄出来的?”手机用户请浏览m.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百二十六章 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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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若华对这帮粉丝的调侃,充耳不闻,一心一意都放在自己的练习上。

目前依旧是最基础的训练。

练习的时间越长,她就越有一种感觉,这种颂星舞蹈,和现代的一些舞蹈,杂技,可以说殊途同归,说到底就是加强身体素质,身体各个部位的柔韧度,开度,力度,都要进行训练。

除此之外,还有速度,耐力,平衡力,控制力,总之尽一切力量改善身体机能。

那些桩功,基础动作练习,不光是强调腰和腿的力量训练,连肺腑内脏,都在改善。

方若华按部就班地进行,把自己练习的动作都拍摄下来,一点点矫正,还有粉丝们帮忙盯着,练着练着,到真进入状态,有那么一些疯魔的意思。甚至能隐约感觉到书上,还有齐老师他们隐约模模糊糊提到的东西,那种真正颂星师才能感受到的能量。

那种温柔的,全身被光芒包裹的感觉,确实很美妙。

这种便利,别人可是很难拥有,如今拍摄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摄录机很罕见,照相机也只有专业人士才能拥有,而且都非寻常人用得起,光是拍个十分八分的,差不多就要消耗一整块大晶石。

反正书院的颂协是别想此等没事儿了。

既勤奋努力,条件还优越,自然进步不慢。

方若华自己完全没有意识到,她的表现在齐老师,还有协会那些人眼中有多么出彩。

明明从没有进行过正式的训练,没有编舞,没有编曲,没有跳过完整的舞蹈,可所有人都默认她马上就能参加比赛。

毕竟身体素质的增强肉眼可见,这一点儿任何人都不会忽视,逐渐标准的动作也让人震撼。

每次她在星台上翻滚腾跃,一展臂,一踢腿,台下那些人状似不屑,却是个顶个地暗地里加强了练习,连最爱偷懒的小姑娘们也收了心思。

齐老师嘴上不说,背地里没少得意洋洋,弄得其它几个书院颂协的教练胃疼又牙疼。

好像一晃眼,一个月就过去了。

新年将至,方若华马上要开学,新学年交学费,一学年五十元,不算特别多,但也绝对不少,学费之外,还有书本费,资料费什么的,林林总总加在一块儿,每人差不多七十元左右。

说实话,就这些钱,那些一辈子务农的人家,可能一两年都赚不回来,原主却能读书,家里愿意给她出这份费用,方父纵然每次给这笔钱都给得很不痛快,除了必要的,一分也不多出,还每每提醒原主要感恩,但毕竟还是出钱供她读,也正因为如此,原主总觉得父亲不是不爱自己,只是没有爱妹妹那般多,也是她不争气,没有妹妹出色的缘故。

方若华把原主的记忆翻来覆去地又看了一遍,忽然有点儿奇怪,那个方父居然真舍得给原主交学费?那可是连原主生病发烧,都舍不得让她看大夫的父亲!

而且,原主被支使着去打工,时间排得满满堂堂,只要放学就没有一点儿读书的机会,学习始终有些跟不上,可没见方父心软,既交学费,又似乎完全不在意原主的成绩……就是今年,若非原主回了老家,怕是一个假期都要去打工。

“有意思!这一家子的烂事,怕是有古怪。”

方若华若有所思,随即失笑,琢磨那么多干什么,是神是鬼,迟早会露出来,她只管过好自己的生活就是。

…………

“爸,冯老师说我很有天分,继续画下去也许能考国子监的画院。”

方文星神采飞扬,从头到脚都透露出一股浓浓的快活,“我想考画院,将来做一个画家。”

方文青慈爱地摸了摸她的头:“好。”

辛丽丽笑着摇头:“咱们星儿国文也好,就是数学成绩差了点儿,我看别总想着画画,还是给她正经请个家教回来补补课要紧。”

方文青连连应是,掏出钥匙开门,让女儿冲进去,顺手从信箱里拿出一叠信,随手拆开,没想到拆出第一封就是书院的缴费通知,他不禁蹙眉,脸上露出一丝隐忍。

辛丽丽也不大高兴,叹道:“不是我小气,星儿成绩好,自然要继续读书,就若华那成绩,何苦再浪费这个钱,还不如去我大哥那儿学一门手艺,将来也好谋生。”

方文青没说话。

辛丽丽迟疑了下,轻声道:“其实,苏姐姐也不一定会注意这事……再说,是若华自己跟不上,又不是我们故意不让她读,苏姐姐向来温柔,肯定能理解!”

方文青沉默片刻,拍了拍妻子的肩:“算了,也就这几年,让她混到成年吧,好歹读些书,有点儿资本,也能找份糊口的工作,不至于成年了还吃家里的,用家里的……”

他到底是答应过那个女人,只要大丫头想读书,就一直供她读,这些年家里开销大,她的嫁妆已经被用了不少,那个奸、夫家又有些势力,万一关注统考名单,见不到大丫头的名字,怕是又要闹,闹起来多丢人,他们一家子还要脸面,少些是非才好。

“让大丫头参加完统考,我的责任也就算尽到了。”方文青叹了口气,摇头道,“她像足了她那个妈,笨得要命,还不知道统考能考几分,到时候想让她读,也没地方收她。”

辛丽丽有点儿不高兴,到底没再多说,反正那丫头的成绩在班里垫底,再怎么样也考不上省学,要知道,过了统考,考上省学,那就是秀才,自家男人算是附近最出类拔萃的读书人,读了十多年,也才得一秀才功名,那丫头可别想这好事,哎,只当是浪费两年学费,买个清净罢了。

柔和的目光追着女儿,辛丽丽笑起来,她的女儿可和那个野孩子不一样。

她的女儿会一路参加统考,考上省学,成为秀才,还会参加会考,考上国学,成为举人,之后再选拔入国子监,终能考上进士,光耀门楣。

方文星回到家,扑到床上打了个滚,叽叽喳喳地叫道:“妈,妈,快把我买的新衣服拿出来,我要穿,马上过年了,我要穿着新衣服去外婆家,还有那双小皮鞋,开学的时候我要穿。”

“好,好。”

辛丽丽登时把旁的都抛在脑后,走过去陪姑娘试衣服。

方文青失笑,娇妻爱女都在身边,只觉岁月静好,怜爱地看了看妻子,只觉得对不住她,她本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千金,却因为跟了自己,和家人离心,断了关系,嫁给自己时,竟是连一件衣裳都没有带出来,更别说亲人的祝福,自己若对她不好,那简直是畜生,幽幽一叹,转头便见邻居家的夫人立在门口,脸色有些古怪。

第一百二十七章 显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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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文青心里一咯噔,忙正了正神色,只盼着对方没听清楚他和妻子的对话,笑道:“哎,这不孩子得了冯大师的夸赞,奖励她一下。”

赵老师讪讪一笑,没吭声。

方文青有些心虚,也不与她多说,点点头就进门,到也没太纠结,对于这左邻右舍,他还是比较满意,都是文化人,清净,没有那些喜欢八卦的八婆。

再说,他们两夫妻说自家丫头几句,外人哪里管得着!

赵老师儿媳妇也探头出来,低声道:“妈,你怎么不跟他说,若华入了她们书院的颂星师协会,人家教练请他去一趟的事儿?”

“呵!”

赵老师翻了个白眼:“他也得给我开口的机会!”

刚才就听那两口子,嘀嘀咕咕,嘀嘀咕咕,说若华成绩差,琢磨着不想让她继续读书,她要是插嘴,那得多尴尬!

赵老师吐出口气,脸上多出一些感叹:“以前还觉得,方文青虽然疼爱次女,对长女也不算差,这年头肯有这般耐性,愿意供女孩子一直读书的,能有几个?”

大部分人家都是上个一两年,识一些字,面上好看就回家备嫁。也只有不差钱的大户人家,才一视同仁,男孩儿女孩儿都让好好地读书。

“现在看来,怕是他前头的媳妇留下嫁妆给女儿了,逼着他供孩子读的。”

赵老师冷笑,“可这些年,就看见若华那丫头四处打零工,整日给人家绣房,茶馆,饭庄什么的,洗碗,洗衣服,烧饭,打扫卫生,赚来的银钱恐怕大部分都花在那两口子身上,他们夫妻还好意思说那是提前锻炼孩子,怎么他们家次女这么大了,连个碗都不会洗?瞧瞧这次女的名字起的,不知道的还当是他方文青的妹子,可见有多宠爱?再看看若华,整日干那么多活儿,哪里还有时间读书?还四处跟人说若华成绩不好,成绩不好,你到是出钱请个先生来给补习补习,二闺女要学画,到舍得下本钱!”

现在好了,若华加入了颂协,只要努力一把,哪怕只得个预备颂星师的名头,将来想找好工作就容易得多,就是以后参加考核,入朝为官,也是个加分项,未来可期。

未来可期的方若华,这会儿正被齐老师拎着去镇颂协显摆。

“生面孔,没见过……怎么?想开了要收一个弟子?”

老教练董春伟笑眯眯看了看齐萍,上下打量了几眼方若华,觉得这姑娘气质大方,眉眼清秀,到是个好姑娘,事实上只要好友有收徒的意愿,那就很好。

齐老师摇了摇头,叹道:“这孩子有天分,我就是扶她一把,也为咱们云坪做些事,不过云坪镇和这孩子缘分不会深,她将来要走出去的。”

“哦?”

董春伟扬眉,“那你的意思?”

“让她去一组,参加几回表演赛攒资历,先给我们评一个预备,明年参加市青赛,争取后年入省协,参加省青赛……”

齐老师说得平平淡淡,董春伟半晌无语,预备颂星师没什么好说的,能点亮星辰,那是硬性标准,做得到,就是登记一下的事,市青赛以小齐的面子,也没多大问题,可是省青赛就那么几个名额,云海市更少,至于云坪镇,那真的很难争夺,要是有一个,不知道多少人要看着盯着!

“咱们云坪今年天才不少,你那儿的赵玲就是一个,有可能九品,我这儿还有王双,现在就有九品的实力。”

想了想,董春伟闭上嘴,还是不扫好友的兴致,眨眼笑道:“算了,别说那么多,先试试?”

齐老师摊摊手,失笑:“走着。”

云坪镇很穷,即便是财大气粗的颂星师协会,也一样显得老旧破败,后院斜四十五度角的星台上,一男二女三个预备颂星师正在准备,两个女孩子彼此帮忙压腿,男孩子一个人倒立,一条腿蜷曲,一条腿勾着尖锐的石柱。

“音乐准备。”

台子下的助教往匣子里安装晶片,几个助手检查场地,台上的人也停下训练,慢慢放松,活动身体。

即便他们的主教练已经走到台前,所有人都全神贯注在自己的事情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好奇这边的事。

随着指示台上教练手一落,所有人立即进入状态,音乐声起,孩子们一展臂,翩翩起舞,动作都很灵活标准。

董春伟连连点头,心想明年的市青赛,也许他们云坪不用垫底,出了几个好苗子,四强不敢想,八强还是能争一争的,也许还能输送一两个好苗子去省协。

齐老师使了个眼色,方若华也不怯场,大大方方地把披肩解下来,放在椅子上,走过去,一手撑在青石台上,一跃飞起,落在石柱上面,恰恰踩上节拍,一摆臂,踮起脚尖,舒展开身体,轻盈地飞了起来。

是真正在飞,整个身体像没有重量一样,如云如雾,淡青色的裙摆层层叠叠,一圈一圈地旋转,可是并非没有力量,那种张力,让人心砰砰直跳。

真美啊!

几乎一瞬间,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她的身上,气压全场,台子上其他的人越跳越心凉,渐渐手脚僵硬,拍子也乱了,脚步也错了,只能无奈停下。

天上亮了一颗星,闪闪烁烁,一缕星芒垂落,速度越来越快,一缕接一缕,没多时,竟然倾泻了一地,地面尖锐石柱上镶嵌的晶石越来越亮。

董春伟:“……”

她半晌才扭头瞪自家好友:“这绝对有九品了吧?”可是云坪圈子里的颂星师他都如数家珍,有天分的就那么几个,这一个明显没有见过,二十岁,这样的天分,早该出成绩了,省青赛上,这样的就算算不上夺冠热门,那也得是种子选手的标准。

“她多大了,练了几年?你哪找来的,这是想当秘密武器使唤不成?”

齐老师翻了个白眼:“咱们云坪出了名的没有颂星师,连个省青赛都好几年没人参加,还需要什么秘密武器,这是新人,才练了不到两个月,根本没练过成套的颂星舞,从头到尾,只会这个最基础的《仙鹤拜星》。”

如今台上跳的舞蹈,是颂星师的入门基础,三岁的孩子都知道,故事简单,一人因为母亲生病,独自夜夜在星下起舞祈福,吐血身亡,灵魂飞入天庭,化为仙鹤,衔来仙草救母的故事。

“啊!”

台上忽然惊呼。

董春伟也屏住呼吸,有一瞬间,他好像真的看到了一只仙鹤,那种感觉很是奇妙。手机用户请浏览m.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百二十八章 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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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白的长羽,挺直细长的双足,仪态优美至极,黑色的双翼展开,轻轻抖动,迎风而上……

引颈长鸣,飞上碧霄,泣血垂泪,灵草来投,星神为其铺路,月神常伴左右!

……

“呼,确实是新人。”

一开始被那些星芒所迷惑,董春伟也是不敢相信一个才练习了两个月的新人就能引来星芒,但他到底是资深教练,仔细一看就明白,这是个纯粹的新人,很多技巧性的东西都不明白,只是在照着书本上最普通的动作跳动。

但是,的确值得好好培养。

董春伟笑起来:“这样的水准,进一组肯定没问题,省青赛咱们努力争取,小齐,你这运气啊,从来都很好。”

不光是现实中众人看得目瞪口呆。

直播间里也瞬间安静。

“不明觉厉!”

即便是不太懂的粉丝,也有一种她们家主播跳的舞特别高大上的感觉。

“三妹肯定是学过,就算不是专业的,也是业余舞者中的好手,而且一看这舞台就很危险,倾斜角度大,普通人站都站不稳,也就杂技演员能做到了。”

方若华从星台上下来,接过毛巾擦汗,看了看屏幕,就看到一条特别长,特别长的评论。

看样子应该是专业人士,评论很犀利,批评的意味更重一些,指出了一大堆缺点,哪里哪里踩错了两拍,哪里处理的僵硬不到位,连表情都被讽刺了几句,最后说如果想进行专业训练,可以找他,他在京城开了一家舞蹈培训班。

“你跳的是什么曲子?很不错,作为舞曲很合适。”

方若华也不知道这位是不是打广告的,不过后头齐老师指出来的问题,到和他说的很有些重合度,应该水平不算低。

虽然说缺点一大把,不过,齐老师显然特别满意,带着方若华显摆了半天,最后敲定开年市里举行的新春表演赛上,方若华也去,不为别的,就为刷刷资历,顺便增加点儿舞台经验。

董春伟是一点儿意见都没有,顺手还塞给若华六块钱,这也是惯例,颂星师,哪怕只是预备的,登台跳舞,引来星芒,别管是哪一家都要给奖励。

通常情况下都是一两块,董春伟给这么多,主要还是看齐老师的面子。

“快点儿让你爸来一趟,马上要参加各种比赛,佷多文件都需要他签字。”

齐老师脑海中已经飞快地回想各种培养计划,但方若华未成年,至少要和家长沟通一下,还得签订几份同意颂协按照自己的方式,培养孩子的协议才好。

方若华轻声应下:“好,我和家里联系。”

说着就到旁边的话亭,拿过通讯器,跟方文青通话,一接通,方若华就十分亲热地喊了声:“爸,您二老和星儿从京城回来了,有没有给我带礼物,我还挺想星儿的,有空找她玩去。”

方文青登时皱眉:“多大人了,要什么礼物,你别去打扰星儿,你妹妹读书忙,没时间玩。”

星儿年纪小,还没定性,可不能让大丫头给带坏了。

“哦。”

方若华垂下眉,低声道,“我在外面租了房子,手里没多少钱了,爸,你给我点儿生活费吧,还有,我想买一套颂星师的专用舞蹈服……”

方文青浑身精神紧绷,一股怒气蒸腾而上,叱道:“不好好学习,竟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你还买舞蹈服?买来做什么,上哪儿学的这么虚荣!你自己要在外头住,自己赚生活费,我没钱给你,住不下去就滚回来!”

啪一声,通讯断开。

方若华似被吓了一跳,尴尬地看了看自家先生,小声道:“我搬到外头住,惹得爸不高兴,回头我再跟他详细说。”

齐老师叹了口气,摸了摸自家学生的小脑袋瓜,心想现在的父母可真心大,她当年离家,她妈差点儿把眼给哭瞎了,家里用度再紧张,也没紧过她。

“走吧,不急。”

这日,风和日丽,四象书院教师办公室里围了好些人,乌压压一片。

不少老师捧着茶杯看热闹,一边看还一边指指点点。

“哟,这个方便,还能躺下休息休息。”

方若华正蹲在地上给书院里的一个老先生,修他的椅子。

修长的手指灵活地滑动,最简单的木匠工具,在她的手里,几乎摇身一变,瞬间变成制作艺术品的高级武器。

众人就这么看着她轻轻松松把断裂的竹条接在一处,调整椅背,可以放平,还拿木头做了一个底座,增加了高低调节,外加摇摆功能,顺便接出一块儿可以搁腿的木板,最后打磨抛光,利利索索地收拾了一地碎屑,从头到尾做完这一切也就花了一个多小时。

她手指特别漂亮,骨节匀称,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到是比一张素净清秀的脸更引人注目些。

齐老师赶紧拿毛巾过来给她擦脸擦手,一边皱眉冲那边讪笑的老头道:“我们若华的时间有多宝贵你知道不知道,从外头找个木匠来不成吗?非要劳动她?”

今天协会那边大检修,通常过年之前都要进行一次,孩子们就干脆放了假,不用训练。

她本来打算领若华回家一趟,去见见她爸,亲自登门显得重视一点儿,没想到一个错眼看不到,若华就被别人抓了公差。

那位老先生今年一百五十二岁,年岁不小了,被能当他孙女的齐老师骂,也并不生气,捋了捋胡须笑道:“外面的工匠怎么能跟若华比?我们若华的手艺多好!”

齐老师摇了摇头,脸上也露出几分得意。

因着早些年受过重伤,后来虽然经过治疗,没留下残疾,但是齐老师的腰腿都不大好,这几日空闲时,方若华就替齐老师把她办公室的桌子椅子都给改了一下,变动很小,外表看不出来,一开始也没引人注意,后来还是有个先生坐齐老师那儿批改作业,坐下没多久就体验出不同,那种舒适,语言都没办法表达,反正从此以后她再去坐自己的椅子,怎么坐怎么别扭。

这下子可好,人人都知道齐老师收了个心灵手巧又孝顺的小徒弟。

方若华让人夸赞,也不脸红,只是笑道:“没什么,前阵子到一个老木匠家打过工,学了两手,回来自己琢磨的,肯定不能和人家正经的木匠比,也就凑合着用。”

正好有空,方若华干脆给其他先生的桌椅都修补修补。

四象书院是个小书院,没多少钱,先生们用的办公室,各种桌椅都是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淘换来的旧物,有些用了几十年,缺胳膊少腿的也能凑合,不是实在没办法用了,没人会想着给他们换新的。

方若华一动手,只是简单修补,居然就大变了样,不光用着好,看起来也别致漂亮。

这方面,方若华的手艺确实不是一般木匠能比,别看她当初完成任务,得到的奖励只是道具设计制作大师的称号,但毕竟圣德门出手,用这样的手艺做这种小事,完全可以说是暴殄天物。

办公室里一众先生正嘻嘻哈哈地说笑,表达对齐老师的各种羡慕之情,外面打杂的小工就带了个人来。

正是方文青。

他和二女儿方文星的先生,孙静孙老师一起来的,手里还拎着大包小包。

“小小礼品,不成敬意,都是我从京城带回来的特产,还请各位先生多多照顾我们家文星,我打算让她另外学一学画,孙老师在这方面是行家,还请您不吝赐教,我们家文星可是冯大师都夸赞过的,说她有天分。”

方文青相貌堂堂,说起话来也客客气气,斯斯文文,又是学生的父亲,一众先生自然不会不给他面子,都含笑应了。

齐老师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听了几句,才回过神,松了口气,可算是来了,她这几天日日惦记此事,连忙上前笑道:“是方先生吧,我是齐芸。”

方文青看了一眼她衣领上的徽章,登时眼睛大亮,神色恭谨起来,连声道:“原来是颂星师大人!”

而且只有八品以上的颂星师,才能佩戴这种星光的徽章,他登时就燃起十二分的热情。

齐老师急着谈正事,客套了几句便直入正题:“是这样的,您的女儿有很高的颂星天赋,我们颂协研究决定,打算重点培养,已经上报省里审批,因为她尚未成年,恐怕需要您签署一份托管协议,还请放心,协议里会注明我们给您女儿的待遇,即便将来她不成为职业的颂星师,只要取得一定的成绩,我们也保送她读省学,甚至……”

话音未落,方文青已经喜上眉俏,“星儿竟能成为颂星师?”

他眼泪都要掉下来,“我就知道,她那么聪明,以后一定能成气候,老师放心,我们做父母的肯定做好孩子的后盾,有什么需要,您只管跟我说,我……”

齐老师:“……等等。”

怎么越来越糊涂了。

“方先生,我说的是您的大女儿,方若华,她很有颂星师的天赋,我和咱们镇颂协都很看好她,镇颂协的会长,主教练董先生已经决定把她编入一组,如果不是在书院碰到您,我也想登门拜访,跟您好好谈一谈怎么培养好这个孩子。”

方文青一怔。

齐老师深吸了口气,满腔热情硬生生被冷水浇得熄灭,这才发现了一件事,眼前这位先生,从头到尾都没有注意到若华。

她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若华正给老先生往他崭然一新的椅子上刻字,只偶尔转头看过来的眼神,空茫茫的让人心疼。

呃,这一点儿是齐老师脑补的,事实上——方若华她也没认出方文青来。

真怪不得她,虽然通过话,也有记忆,可是记忆是记忆,把记忆中的东西和现实对应,那也需要时间,方文青来的太突然,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方若华又没注意看,怎么可能认得出来!

至于方文青一时间不认得自己的女儿,也并非什么新鲜事儿,一是原主在他们夫妻面前总爱低着头,又早出晚归,时常见不到面,他印象模糊,再正常不过。

方若华可和原主不同,气质面貌大相径庭,就是两个人面对面站着,恐怕也得仔细看看,何况现在一堆人在呢。

而且经过这两次小时空之行,或许是因为修行的缘故,她的容貌有些微调整,乍看还是清汤寡水的模样,但是眉眼多了几分精致,皮肤更是柔细,她穿越而来,也就渐渐褪去原主那种面黄肌瘦的模子,简直不像一个人。

方文青面色僵硬,不可抑制地露出一丝失望,他此时才记起来,确实,孩子五岁时统一组织测试,大丫头有点儿天赋……他心中忍不住迟疑,如果大丫头做了颂星师,星儿做不了,那星儿会不会伤心?不如再送星儿去测一测天赋,也许当初年纪小,没有测出来,也可能是小镇上的评测师傅不尽心,否则大丫头有天赋,星儿怎么可能没有?

一时竟走了神。

在场的老师们都是人精,又有哪个看不出他的心思,方文青这人,本也不是那种心思缜密,老成持重的。

半晌回过神,脸上便不觉露出几分为难:“不瞒先生说,我这大丫头性子孤拐,还不听话,根本耐不住寂寞,要不然成绩也不会那么差,怕不是做颂星师的料……”

话未说完,齐老师就沉下脸,凝眉道:“方先生是读书人,我华国律法,想必精读过了,凡我华国子民,子女有颂星天赋,必须全力培养,若有耽误者,徒十年。我相信,方先生一定不会至律法于度外,是不是?”

方文青皱眉,心中不悦,怎么动不动律法不律法的,律法无外人情,这点儿小事何必说的那般严重,那些有天赋没能学成的不知有多少!

只是星儿还要在此读书,不好说太难听的话,面上便做出一副为难的模样,轻声道:“先生说哪里话……只是方某家贫,还要养家糊口,且并非只有大丫头一个女儿,实在无余钱,恐怕供养不了她。”

众老师愕然无语。

齐老师眯起眼,心中对这个自家学生的父亲,失望之极,不由冷笑:“那也无妨,先生无力培养,我们颂星师协会却不能明知故犯,浪费国家人才,故意触碰律法,就请先生签署托管协议,在方若华同学成年之前,将抚养权转交我四象书院颂星师协会,我想,先生应该不会拒绝!”

第一百二十九章 谦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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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文青皱起眉,强忍住心中的不悦:“那好,就麻烦齐老师,只是还是那句话,我这大丫头愚笨的很,要是学不好,您也不必太操心,我和她母亲都不会怪协会……”

齐老师心中叹息,见过谦虚的,没见过这么‘谦虚’到把孩子往尘埃里踩的。使了个眼色,让人带若华出去,不乐意让一个孩子看到他父亲嫌弃她的模样。

方若华此时才反应过来,哭笑不得,也不反抗,就跟着老师出了门。

她还以为自己得费些力气,才能挣脱原主父亲的控制,没想到方文青竟是个稀里糊涂的,这也好,省得麻烦。

能有这等便宜能占,还是因为事发突然,方文青根本来不及仔细思考,只是本能地甩掉麻烦,如果他的妻子辛丽丽在这儿,恐怕就没那么容易。

辛丽丽不是个笨人,她若是知道方若华有颂星师的天赋,唯一会做的就是想尽一切办法毁了她,以免将来受到反噬,怎么可能轻易把她放在外头,脱离自己的视线?

这些日子,齐老师始终没联系上方文青,里面多多少少有方若华动的手脚,提前找他要生活费,要学费,要各种东西,折腾到他烦,让他不乐意听到自己的任何消息,到不是猜到今日会发生的情况,她只是揣摩方文青的性情,还是觉得最好打他个措手不及,不要让他提前做准备,或许对自己有利。

唔,到没想到会如此顺遂。

方文青从书院离开的时候,走到大门口,骤然回头,忽然有一丝心悸,却终究忽略过去,闭了闭眼,哼道:“好自为之……好自为之……”

却是连去看方若华一眼,都懒得去了,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这个女儿的性子,胆小,懦弱,人稍微多一点儿就浑身打哆嗦,就连出去打工,也只敢做一些完全没有技术含量的粗活,要是按照自己的安排,让她到大舅兄的绣房工作,有熟人照顾,还能学一点儿刺绣一类的手艺,怎么也能糊口,偏偏要挑战颂星师,颂星师也是她能做的,别半路做不下去再哭着喊着回来求人。

方文青一点都不记得刚才齐老师做出的保证,也忽视掉一个颂星师可以得到的优待,昂首挺胸地走了。

齐老师拿到转抚养权的协议,心中也并不喜悦,她自从当年受伤隐退以后,还是第一次碰见让她愿意再辛劳一回的女孩儿,天分奇高,自是希望她万事顺遂,如今家庭不和,实在不是好事。

一路上,方文青从气势汹汹,到略有些沉默,回到家,开门进屋,就听到女儿清脆的声音。

“画画好枯燥,好累,不过我会坚持的,我将来想当个大画家。”

方文青的心情也略微好了些,笑了笑道:“好,将来我们星儿当个大画家。”

辛丽丽款步走过来,挽着他一块儿回屋:“怎么样,给诸位老师送了礼物没有?这年头先生们也清苦,送些不起眼的东西,尽尽心意,省得他们再为难我们星儿。”

方文青面上一僵,努力做出若无其事的模样,轻轻点头,良久,忽然道:“……丽丽,我们再去一趟京城,再给星儿测试一下,看看颂星的天赋如何。”

辛丽丽一愣,莞尔笑道:“怎么忽然做这种决定,其实就算星儿有天赋,我也不想她走这一条路,我就这么一个女儿,自小娇养,哪里吃得了那个苦。”

方文青没说话,只是叹了口气,摸了摸妻子如云秀发,拉着她回去陪女儿说话。

这夫妇俩的心思,方若华可不在意,她已经累成了狗!

进入镇颂协的训练节奏之后,方若华才明白,原来在书院里那些同学是真的在摸鱼,现在就专业得多了,星台可以自主调换地形,星台下搁着秤,从早晨四点钟,到晚上十点钟,预备一组的小姑娘,小伙子们唯一要做的就是,基础动作练习,成套舞蹈分解动作练习,成套练习,休息时间零零碎碎加起来一个多小时,期间就听老师讲各种舞曲,默记各种星图,吃饭按照体重称粮食,吃全水果蔬菜,鱼肉,牛肉,羊肉,少量米饭,据说正式组的那些颂星师们吃得更精致。

一天下来,到床上保证没有一个失眠的。

方若华本来还想,都是一群未成年,自己突然到来,也许会招来侧目和闲言碎语,现在一看,哪里有那等工夫,有时间挤兑别人,还不如赶紧眯一会儿来得实在。

当然,生疏是有的,可各种勾心斗角绝对没有。

方若华想,也许是因为女主角不在的缘故,毕竟是个小镇,所有人都没想过要爬到更高的位置上,自然单纯得多。

一开始想起里那跌宕起伏的情节,她还做了半天心里建设。

“若华,来。”

方若华正压腿,听见齐老师叫,收拾了下穿戴整齐就跟着她一起出门。

“十天后有一个表演赛,云海市政府组织的,主要是市里几个书院的颂星师参赛,咱们算是陪衬,不过,这一回咱们这个陪衬得让他们疼一疼才好……”

齐老师想起市里那几个书院,鼻子孔朝天的先生,心里就憋气,脸色也不大好。

这个世界,自从三十多年前朝廷与西方接轨,因此从上到下大改制,实行新法之后,书院的作用就拔高许多,毕竟已经没有专门的县试,会试,过了三年一度的统考,考上省学的就是秀才,想再进一步,只有过了会考且考中国学的,才是举人,至于进士,每年也没几个了,还只优中择优,从国子监里出。

可想统考,就要先上书院,不读书院,连考试的资格都没有,也难怪比较出名的书院里,从老师到学生,个个傲气十足。

云坪镇是穷困镇,四象书院是小书院,也难怪齐老师怨气重,想必和别人打交道的时候受了气。

方若华失笑,到还是郑重其事地点点头,答应自家老师好好表现,保证不给书院丢人。

第一百三十章 舞台

今天过去是为了看场地。

除了方若华,还有赵玲,宋喜妹,郑媛三个一起去,这几个都是四象颂协比较好的预备颂星师,九品有希望的那种。

通常比赛会在开始之前十到十五天,会选一天邀请参赛者去看一看场地,适应一下,但是时间很短,每个团体只给十分钟,还不允许拍摄。

当然,现如今录影器材都很笨重,还要用到特制的晶石,价格昂贵,也不是寻常人用得起的。

有时候方若华觉得,颂星是项十分复杂的活动,不光考验舞蹈天赋,还考智商,智商低的人真不适合从事这一行,简直太难了,不是学霸,光背星图都会想去死一死,赛前适应各种各样极限环境下的场地,也是一道难关。

怪不得颂星师待遇那么高,待遇稍微低一点,恐怕有天赋的都不乐意做。

……

“齐芸来了?可有些日子没见,区区一个表演赛,你齐八品居然亲自领着学生过来看?”

“咱们小齐别的优点找不出来,唯独认真二字,你们这群棒槌是真比不了。”

方若华她们几个随齐老师乘坐公交到场地附近时,左近书院的都到得差不多,市区几个大书院排在最前面,后头成群结队的这些,大部分都是小书院。

齐老师翻了个白眼,也不搭理他们,大哥别笑话二哥,省青赛报名要求,可是要参加过十场以上的正规比赛,此时临近年末,正是新人刷比赛的黄金时期,表演赛,压力不大,距离又近,但凡手底下有几个可用新人,想争取一下省青赛的,肯定不会错过。

“若华,在咱们云坪镇,女颂星师里,你的对手不多,一个我带的谢婷,你还还没见过她,她上一次参加市青赛不小心摔伤了右手,这阵子回家修养去了,另外就是颐和书院的高亚男,她今年二十六,也未成年,天分出众,已经九品,表演赛大部分都不会参加,你这回看不到她,还有你董伯伯手下的王双,其他人都不值得注意,市里的,唔,能当你对手的也不多,也就八个种子选手可以一看,咱们云坪只出了一个种子,高亚男,排第六位。”

齐老师从来没和方若华说过云海市圈子的情况,趁着现在有空儿,干脆唠叨几句。

方若华也很认真地听了听,决定回头就飞出摄像头去,专门盯着这几个种子选手,看看她们究竟水平如何。

唔,男颂星师也要关注。

国内这边比较保守,通常比赛都是男女分开,不放在一起,但是国际赛场上却不同,不分男女,同台较量,华国最近也开始尝试和国际接轨,里,女主开始参加国家赛事的时候,已经男女比赛合并进行。

赵玲和宋喜妹对视一眼,都很无奈,可自身的水平差得远,也只好叹口气,不去多想。

宋媛还没到能正式参加比赛的地步,就是参加市青赛,她也只能做替补,到不怎么在意。

没多久,场地放开,众人依次进入,所有人都不在说话,全副心神都落在场地上。

不多时就排到四象书院,赵玲紧张得浑身哆嗦,宋喜妹也咬紧牙关,恨不得把每一秒钟都利用起来。

方若华清闲地多,四处走走看看,这一回的场地不算难,就是基本的颂星场地,平面的舞台,上面镶嵌了一些不规则的石块,凸起的砖头,尖锐的钉子,数量不算多。

齐老师也很轻松,笑道:“一般青年赛很少有太复杂的场地,最多就是倾斜角度之类,考验考验你们的平衡性,四年前,世界夏季联赛上,法国场用的场地是悬挂在半空中的冰面,高十米,一动就来回晃,还时不时有冰柱袭击,选手们还不是面不改色,照上不误。”

方若华:“……”

十分钟过去,赵玲欲哭无泪,扯着齐老师的袖子呜呜呜:“我忘了,刚看过就什么都不记得。”

齐老师笑眯眯拿袖子给她擦脸,一边擦一边哄她:“没事,没事,经验不足,以后多参加几次比赛就熟练了,大部分场地都是万变不离其宗,稍微改一改而已,毕竟设计建造新场地也要钱的,参加的比赛多了,什么场地都不觉得陌生。”

除了国际星运会!

齐老师笑着想,要是她带出来的这几个,有机会参加一回星运会,和世界顶级的高手同台较技,那真是此生无憾。

这些遥遥无边的暂且不去想,眼下的表演赛也不能马虎,选择参赛曲子,舞蹈,挑选舞服,都很重要。

齐老师叹气,她看过几次京师那边的表演赛,真正是诸位选手争奇斗艳,光是舞服就看得人眼花缭乱,这边差得远,通常场上的姑娘们穿着打扮都差不太多,别说大品牌的舞服了,就是专门量身定做的都少,拿以前的凑合一下是常事。

这也没办法,经费不足,变不出钱来,只好将就。

齐老师哄了半天,赵玲总算略略缓过些来,老老实实回自己的宿舍,听老师话,也不去想场地的情况,盖上被子蒙头大睡,睡一觉起来,痛痛快快地吃一顿美食,心情就好了许多,赶紧起身去训练。

出了宿舍,走到后院,远远就听见后院嘈杂声一片,抬头看去,只见几个教练助理,还有书院的好些老师,都围在大门口,冲里面指指点点的。

赵玲吓了一跳,连忙挤进去,钻进后院的门,登时愣住,不敢置信地揉了揉眼睛:“哈?”

她忍不住抬头看了看四周,没错,就是他们四象书院的颂星师协会。

想她赵玲五岁加入协会,至今已经二十多年,这些年来吃在这里,住在这里,再怎么样也不可能认错自己的家。

可是,院子里特别正规的,十米成八米的小型舞台是什么鬼?

再仔细一看,这不就是昨天下午她刚刚去参观过十分钟的那一个?

齐老师也很震撼:“若华去找了几个木工,石匠,做了一晚上才把它还原,呼,我到是觉得应该差不太多!”

还原场地这种事,以前不是没人想过,但是时间太短,能把场地清清楚楚记下来的人实在太少,万一要是在错误的场地上练习,形成固定习惯,比赛时反而可能发挥不好。

赵玲先是惊了半天,各种崇拜,然后才回过神,连忙扯着若华的手:“救苦救难的菩萨,你就是菩萨!不过这场地咱做参考就成了,到了比赛的时候可千万不能因此掉以轻心。”

方若华笑眯眯的点头,她当然知道自己还原的绝对分毫不差,毕竟粉丝里有计算机高手帮她拍照,建模,整出来的设计图,一毫米也不可能错,但这一点就不必跟别人说了。

第一百三十一章 化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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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玲她们三个跟着一块儿沾光,这几天都在熟悉场地,虽然心里提醒自己,这个舞台不一定和表演赛时用的完全一致,但大体总觉得差不多,跟自己记忆中没多少差别,好好熟悉一下,能减少许多突发状况的发生,算是占大便宜了。

每年颂星舞比赛时,不知道要出多少差错,闹多少笑话,那些有多年经验的成年舞者还好,青少年们本身心理素质就差些,上了舞台完全蒙圈,一开始就跟不上节奏,闭着眼瞎跳的都有。

虽说表演赛临近,不过丝毫没有打乱齐老师的训练步骤,表演赛那种东西,只是热身用的,齐老师只让大家平常心:“到时候就当训练,观众全当是木头做的,不要在意成绩,”

说是不在意成绩,齐老师实际上还是卖自己的脸面,专门找了妆娘来给三个学生试妆。

四象颂协常用的绣娘就在一边候着,她有了年岁了,自百年前书院刚办,她就帮着书院做衣服,那时候,学生们上学,还主要学四书五经,科举还是要考县试,乡试等等,国子监还仅仅是较为普通的官学,可转眼百年过去,连女孩子们都能进入官场,抛头露面去做生意,她这活儿到是越发好做。

如今这些女孩儿们,肯耐下性子来认真学刺绣,学做衣服的,真是没几个,能缝缝补补就算不错。

三个妆娘认认真真给女孩儿们上妆,画的特别细致。

方若华:“……”

呵呵。

她当初在北宋时,明明北宋的妆容绝对算得上是清新高雅,眼下按说也该差不多,怎么会冒出这种可怕的妆容来!

猩红的脸颊,猩红的嘴,粉敷得厚厚一层,哪里能看出人的模样?就是舞台妆比较浓,也不能画成这个样子……

趁着妆娘帮别人上妆,还没抓住自己的一瞬间,方若华迅速窜回屋去,拎着一个简易化妆袋出来自己鼓捣。

这到不是从宇宙商城购买,是自己平时用的东西,别看她不怎么爱化妆,可一个成年女人,怎么可能没有这些东西!

粉底液,眼影眼线,假睫毛,高光粉,腮红,一整套下来,方若华拿着细毛笔沾了眼影,在自己的额头上轻轻勾勒,很快勾出一朵绚丽的花。

不知什么时候,女孩子们,老师们,还有那个妆娘,都立在方若华身后盯着她看。

这一瞬间,自认为不怎么会化妆,全靠画画技巧硬撑的方某某,似乎也有一种成为美妆大师的感觉。

“你这些东西都是哪儿来的?”

齐老师看了看那一袋子化妆品,愕然无语。

方若华微笑:“以前打工的时候看别人有用,我觉得好玩,就找人做了一套,平时也不怎么用,挺浪费的。”

齐老师:“……”也许以后可以鼓励孩子们多出去打工,打工这种事,到也不全是浪费时间。

然后方若华这个二把刀就被抓公差,给颂协所有女孩子都化了个妆,还有一些没打算参加表演赛的,也要。

大部分到不好意思麻烦若华,不过还是使劲盯着她的化妆袋儿看,也许过不了几天,女孩子们就人人都有了,而且还会更精致,更漂亮,至于里面的东西,总能找到能代替品。

这舞台妆一出来,齐老师就赞了一句好,然后让人把她们的脸都给洗刷干净,又叮咛妆娘不许泄露,还拉着人出去‘威逼利诱’去了。

方若华:“……”

“这是秘密武器,等市青赛上再用,表演赛你们就老老实实给我上去混一混就成。”

方若华无语。

一群女孩儿们到是理所当然地点头,半点不觉得这种做法古怪。

到了正式颂星比赛,那可不光是舞蹈的比拼,妆容,衣着,都会影响评委们的判断,如果两个同样级别的颂星师,吸引来的星芒数目一致,靠什么分输赢?还不是要靠舞姿,考评委喜好?绝对是半点马虎不得。

也许到了四品以上,高品的颂星师们用不着这些外物为自己加分,他们本身就是靠星芒决定强弱,但在低品的时候,还有这些没有入品的预备颂星师,怎么修饰自己,让自己更夺人眼球,就显得分外重要了。

还有舞服,直播间里那一众的粉丝们,坚决表示要自己给方若华设计衣服,而且还乐此不疲,一口气设计出许多套来。

方若华其实觉得人家协会给准备的也不错,上白下青的长裙,还让绣娘给镶嵌花边,绣一些花纹,保证每个姑娘的舞服细节上都有不同。

只是粉丝们既然热情高涨,其中又确实有一些达人,能设计得很好,咳咳,当然,大家就是玩,没少借鉴那些大师们的设计。她就老老实实按照众人的意思,把设计稿画出来,她不懂设计,还被逼着改了好几次,那些粉丝才满意,画完,通通交给齐老师。

齐老师一看就乐了:“咱们协会的舞服都用了十多年了,一次也没改过,我早觉得应该变动变动,没成想我们若华画的花样子居然这般好,行了,我找人做几套试试。”

这边既然打算做,就不是那种普通的COS舞服了,正经的绫罗绸缎,由绣娘认真做成,没几日,齐老师拿出来给众人试穿。

直播间里一众水友都目瞪口呆,完全没有反应。

其中有一套黑色打底长裙,红色纱帛装饰的舞服,上面缀满了晶石,特别奢华,针脚细密,用的丝绸和布料看着就华贵,他们看了是真心忍不住吞口水。

而且这套衣服穿去舞会绝对上档次,可以当高档的礼服穿。

“……别想了,绝对买不起,也做不起。”

大家都不傻,不说别的,就这做工,绝对是做衣服几十年的那种老裁缝才能做得出来,正经的手工制作,高端定制,直播间恐怕也只有寥寥几个土豪能尝试一下。

衣服虽然好,表演赛也是不许穿的。

按照齐老师的说法,惊艳恐怕只有一回,这帮人模仿的能力强得很,人家大书院又财大气粗,她们的舞服一露面,对方就能做出比自家更好更漂亮的来!

第一百三十二章 真冤!

到了表演赛当日,方若华,赵玲,还有吴媛三个,就一身清爽的被齐老师拎去了地方。

抽号,排位。

方若华还不错,排第六位,赵玲是第二位,稍微靠前了一点儿。

赵玲没来之前,紧张得不行。别看她现在的年纪,比若华大个几岁,可实际上心理年龄那是正经的孩子,每到比赛前,必然心情波荡起伏。

不过一入场,看到那一片场地之后,立时就踏实多了,宋媛也松了口气。

她们这几日在协会训练用的场地,和这个一模一样,看起来分毫不差。

齐老师脸上没露出半点儿意外,心下却也佩服若华这孩子的记忆力,有这份本事,将来参加比赛肯定比别人占便宜。

“你们家这几个都很放松,心态不错。”

董春伟今天也来了,抬头先看方若华,见她坐在一边的长椅上,肩上搭着一件银灰色的小披风,正闭目养神,脸色平和,神情宁静,显然没被周围热火朝天的观众们影响。

“嗯,今天状态还行。”

齐老师心中得意,面上却是温婉和煦,谦虚道,“还是你们王双让人放心,也是,就这么个小比赛,也不可能吓到她。”

王双这会儿正吃水果,咯吱咯吱啃西瓜啃得汁水四溢,因为要保持体形,水果每天定量,还都是她不太喜欢的那种含糖量低的,西瓜很少能吃得到。

每逢比赛都是解禁日,王双次次都吃好多。

董春伟看她看得也脸上发红,叹了口气,只当没看见,扭头继续和好友说话。

两个人彼此吹捧了半天,旁人却没把这几个云坪镇上出来的放在眼里。

别看只是个表演赛,但各个书院都很默契地将有潜质的新人拿出来溜一溜,就是小有名气的种子选手也来了两位,云坪镇的高亚男,云海市内的吴悦。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云海书院里的一对双胞胎姐妹花,常欢、常乐。

听说云海书院的总教练王玉凤,把她们两个当眼珠子那般喜爱,藏着掖着一年多,今天终于拿出来现,自是受人关注。

“云海的几家报社都来了人,星日报的都来了,难得!”

星日报是云海最大的报社,报纸远销省外,在华国都算有名气,当然,报社记者也颇为高冷,不是大比赛轻易见不到,这回会出现,看来市府这边下了大本钱。

也是,云海市在全国最重视的颂星师这一块儿,都快十年没出过五品以上的颂星师了,省级以上的赛事更是通通折戟沉沙,就没有一个能拿得出手的名次。

好不容易最近青少年这一块儿发展得不错,省青赛上他们云海也出了几个能拿得出手的,自然要下力气宣传宣传,怕是没少给报社塞好处。

比赛开始。

观众们瞬间安静下来。

在这个世界,颂星舞比赛年年举行,可以说是全民狂热,大家看比赛看得多,都懂规矩,该热烈的时候热烈,该安静的时候绝不会给台上的选手添乱。

清风吹拂,白云虚空飘荡,音乐随风而起。

先出场的是个二十二岁的新人,选曲中规中矩,跳的也中规中矩,也没有点亮星,显然还不到一级预备颂星师的程度,评委们很温柔低调地打了个——低分。

下一个就是赵玲。

赵玲表现得不错,董春伟看了看就笑道:“明年可以让她试着冲击一下九品了,这孩子也不算没天分。”

坐在评委席后面的几个记者,难得也动用照相机器,略微拍了两张照片。

“这是云坪镇的选手?不是高亚男啊,我还以为云坪那边就一个高亚男还能看一看。”

说话的都是本市小报社的记者。

一个又一个,终于到了方若华。

齐老师不动声色地坐直了身,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家学生看,很好,神色淡定,举止优雅得体,不急不躁。

音乐响起,基础的百首舞曲之一《星月夜》,没有标新立异,唔,很好,跳得很从容,踩准了拍子,剧本也选择了星月夜最常见的剧本,夜色中三个好友走上梦想之旅的那个故事,积极向上,符合她的年纪,并无值得指摘之处。

不怪齐老师乱担心,事实上前几日若华发现所有的世界冠军跳的曲子都是新编的曲目,新编的剧目,很少有人跳现有的这种,她就问自己能不能编曲什么的,当时就吓得齐老师差点儿一头撞墙上,好说歹说才把若华这等念头给打消掉!

难道她不知道新曲子更讨喜,也更容易引来星芒?可是那也得是好曲子,世上能编出好曲子的大师,个顶个都是身价极高,别说他们四象书院,就是云海书院想请一个都不容易,还不如老老实实跳基础曲目,虽说没有新鲜感,但是足够经典!

齐老师放松下来,揉了揉有些僵硬的肩膀,顺手拿起水杯喝了口水,下一刻噗一声,喷出去老远!

不光是她,旁边惊呼声一片!

董春伟也惊讶:“你们四象发现新星图了,这星图可不错啊,点亮星辰点亮得很快!”

方若华明显跳的不是四象书院常用的老星图,而是新的,且是有用星图。

即便是白日,天上已然有一颗星亮起,闪闪烁烁,发出晶莹的光亮,很美。

齐老师:“……”发现个鬼!

懂行的观众们显然都兴奋起来,评委也精神抖擞,其实每年都有很多新星图出现,但是在云坪这样的小地方,四象这样好几年不换一次星图的小地方,新星图出现,就是比较不错的新闻了。

齐老师讪讪一笑,努力做出云淡风轻的表情,刚想说点儿什么回应,却愣了愣,终究没有说话。

董春伟也微微张口,没了声音。

满场寂静,只见天空中的星星一颗接一颗的亮起来,足足亮了有三颗,星芒倾泻而下,铺满了舞台,美丽如银沙,流光四溢。

半晌,欢呼声震天而起。

评委们也齐齐无语。

董春伟轻轻吐出口气,苦笑道:“三星那就是八品,她还有一颗较暗淡,尚不到,不过,未来八品板上钉钉了。”

有个老评委直接皱眉摇头:“八品的颂星师来参加什么青年表演赛,这不胡闹!”

齐老师:……真冤!

第一百三十三章 重点

接下来的比赛,观众们几乎完全看不下去了,只是多年的习惯让他们不至于此时就胡乱谈论影响比赛。

人人心里都在琢磨六号舞者是谁,连评委们也有些心不在焉,忍不住低头小声交流几句。

所有的舞者中,也就是几个市里的种子选手登台的时候还算镇定,至于其他人,根本跳得七零八落,完全没了比赛的心思。

种子选手中到是有两个,可能马上能晋级八品,但她们最小的也四十多岁。

齐老师自己算是天赋极佳,也是三十以后才晋的八品,后来受了伤,再无寸进,可是以她八品的身份,在小小的云坪镇也过得特别特别好。

方若华离成年还早,有如此天分,完全可以说前途无可限量。

她这会儿在舞台上跳的很轻松,也感到应该跳的还不错,真是没白瞎了这几天的努力。

差不多有七八天的时间,她每天练习到深夜,拉着一群水友都不许睡觉,除此之外,还自学了天文学的知识,请教了好几位有观星爱好的网友……最后,咳咳,也没学成,只能花钱取巧。

方若华从宇宙商城租用了个高级天象仪,弄出来一个人造星空,然后尝试着猜测标准来绘制星图,失败了十几次,总算摸到了规律,其实并不算难,只是此世界的人对于天文知识太过匮乏,也没那么多高级仪器,再加上根本不敢揣度,才没有人想过直接从太空中星体运行着手罢了。

跳完舞,行礼退后,评委自自然然都给了十分,算是满分退场。

比赛结束,方若华理所当然的第一名,拿了奖牌,第二名是一个叫金蓉蓉的女孩儿,第三名就是他们云坪镇的高亚男。

云坪镇这回表演赛算是大出风头,有一个得了第一的方若华,第三的高亚男,赵玲也超水平发挥,得了第六,云海书院竟被压了一头,只金蓉蓉得了第二。

金蓉蓉很是好奇,偷眼看了方若华半天,扭过头去和高亚男咬耳朵:“你们云坪镇的,以前没见过啊。”

高亚男摇摇头,面无表情:“不知道。”

她也不认识,转头看了眼自家教练,还有教练身边正满脸笑容的齐老师,犹豫了下:“齐老师带的学生,应该四象书院的。”

“呼!”

金蓉蓉惊讶扬眉,随即叹气,“明年市青赛又多了个对手,哎,不妙啊不妙。”

记者蜂拥而上。

各个书院的教练们都笑眯眯地挤过来打招呼。

齐老师领着方若华,应付了记者几句,把她护在身后,不让她多说话,完了事儿赶紧护着人从后门溜走。

要是再不走,她都要担心那些热情洋溢的教练们能把若华给直接抢回自家书院。

吴珂呆呆地坐在角落里,耳边听路十九高了好几拍的声音:“这是哪来的,哪来的?刚才介绍没听,她叫什么,有二十岁吗?二十岁的八品,唔,虽然比不上云庭和郭浩峰那种妖孽,怪物,可是比我姐也不差了,我姐二十岁的时候也才八品。”

捂住额头,吴珂没出声,二十岁的八品不是重点,重点是正式练习才两个月而已。

吴珂把手抬起来,按住太阳穴,用力地揉了揉,长长地叹了口气。

回到协会,齐老师很高兴,特意交代厨房加餐,平时不让姑娘们吃的水果也可以添几个。

“今天表现不错,不过也用不着骄傲,虽然在咱们云海,你现在的成绩很能看,可是放在省内,甚至华国,都还差得远,更不要说放在世界上了。”

方若华老老实实点头,不骄不躁地继续去训练,今天的量也认真完成。

齐老师这才心满意足,不过,虽然口中要求自家学生不许骄傲,她到是挺嘚瑟,忍不住去找董春伟几个吹嘘半天,第二天报纸一出来,就出去一口气买了好多份。

其实协会里有订,根本不用她去买。

云坪镇的相关报纸,方若华都是头版头条,云海市的也占了大版面,连星报上给的版面也不小,可以说一日之间,方若华名扬云海,在整个云海,但凡关注颂星舞的人,就没有不知道她的。

云坪出现一位未成年的八品,这绝对是值得大书特书的好事情。

当然,出了云海,方若华还是小虾米一只,没什么知名度,毕竟才是区区八品而已,在颂星师中,也只算是刚刚入门。

……

齐家

齐三太太捧着专门从云海寄送过来的星报,戴上眼镜,仔仔细细地打量报纸上立在领奖台上的少女。

少女很瘦,容貌也只是清秀,眉眼很像自己,她忽然忍不住落了泪。

齐渊走过去环住妻子的肩膀,轻声道:“别哭,孩子这不挺好的,八品颂星师了。”

“我对不住她。”

三太太心里难受,当初她没能把若华带走,她拼命拼命地想带走孩子,可她办不到……还不得不答应方文青,以后都不去打搅女儿,只求方文青能待孩子更好些,别因为自己迁怒她……可那是自己十月怀胎生下来的骨肉,又怎么可能不想念。

齐渊叹了口气,抱着妻子,跟抱孩子一样,一下一下轻轻地拍她的后背:“不怪你,我当时太年轻,没有能力保护你。”

齐家是华国名门,枝蔓甚多,遍及华国,上面老太爷在京师教育部做部长,如今已经到了退休的年纪,他们这一支乃是旁支,和嫡支的关系比较远了,但在云海,依旧不可小觑,当年齐家三少爷非要娶一个离异的女人,已经掀起轩然大波,女方还要带孩子进门,几乎不可能。

齐渊目光闪烁,心中也有些后悔,当初他只想着让妻子的心思都放在自己身上,少去管别人,包括那个小女孩儿,就没有尽全力出手帮忙,任凭方文青养了那孩子,当年和离的都少,能带走孩子的女人更是没几个,他也不觉得心虚愧疚,但是没想到妻子会如此痛苦,早知如此,不过养一个小女孩儿罢了,有什么不能养的。

“别哭了,你要是想孩子,有空咱们就去云坪看她,就当是出去走走散散心。”

三太太把头埋在丈夫的胸前,泪水滚滚而落,打湿了他的前襟,齐渊也没办法,只能抱着妻子,柔情蜜意地小声哄,都哄了这么多年,看来下半辈子还要继续哄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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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差距大

“你看,她就是方若华。”

“怎么长得这么丑?”

“小声点儿,别让人家听见。”

已经听见了!

直播间里登时炸裂。

“你才丑,你们才丑,我们三妹哪里丑了!”

“瞧你那眼睛歪的,再翻白眼半夜出门能吓死人了。”

“你的嘴那个臭,刷牙没刷?”

一群水友平时也调侃自家主播没有人家主播波涛汹涌,但是正经还是很维护自家三妹。

就是演戏也不许别人乱说。

在他们眼里,三妹也是肤白貌美,还有大长腿,小细腰,很好看了。

尤其是三妹的好看都是在自己的注视之下,一点点变得越来越漂亮精致气质好的,可不是外面那些妖艳贱货能比!

方若华跟着齐老师进入镇颂协的练习室,自家教练跑去找人家董教练说话,她两眼四顾,前后左右一个都不认识,她也不生气,眼前这一帮在她这儿,那都是小孩儿。

把外套一扔,开始练习。

等她一跃半米,满场飘飞,没有音乐也跳得气势磅礴,星光点点时,后头那些闲言碎语瞬间就没了。

所有人哑口无言。

齐老师在旁边办公室里坐着,探头朝着窗外看,董春伟就笑起来:“放心吧,说白了咱们颂星师,无论在哪儿看得都是实力,而且,你们家这个方若华,已经用不着在乎这些孩子们的看法。”

他这话不免有些伤感。

作为教练,这些孩子们都是从一丁点儿大,有的甚至走路都走不稳,就被他带在身边,尽心尽力地教导,自然是盼着所有人都顺顺利利,一直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可是天赋这种东西,有时候真不是努力就能有。

能进入颂协,能一直走到今天,自家这些孩子们当然也不是没天赋,可看看方若华,随便练习个两个月,转身就八品,真是让人有一种绝望感。

大约这些女孩子们也有同样的绝望。

方若华练习了一上午,没有一个人主动过来跟她说话,大家有意无意地忽视掉她,后勤人员来送水,有人拿了挨个递过去,却独独要漏了她的。

休息的时候,小姑娘们三五成群地聚在一块儿,都避着她。

这也就罢了,吃饭的时候也不坐方若华坐的桌子,她坐那儿之后,左右的人都主动转移走。

小孩儿们好像耍脾气似的,明明白白地表现出来——我们和你不是同一国的!

董春伟看了半天,摇摇头,咳嗽了声,见齐老师在那儿审方若华的训练计划,就走过去大大方方把自家小姑娘叫到一块儿,声音不高不低,不算轻柔也不严厉地道:“我直说,方若华的天赋好,两个月八品,放整个华国,无论在哪儿也是要重点培养,从今以后,她在我们协会期间,咱们颂协的资源肯定要向她倾斜,比赛先紧着她参加,营养师先紧着她用,按摩师先给她做按摩,连沐浴她都要有专用的浴室,她就是不在协会住,也会给她留一个单间。”

所有人鸦雀无声。

董春伟叹了口气:“这个待遇问题,没有公平可言,你们也不用抱怨,天赋摆在这儿,不服气不行,就人家方若华,最多一两年,你们就再也碰不上她了,她会出现在省级联赛,甚至全国联赛的赛场上,也许不到成年,她还会出现在世界赛场上,甚至四年后的星运会,也许都有她一席之地,能不能拿奖牌虽说不确定,但已经不是你们能比的层次。”

几个女孩子张了张嘴,脸上涨红。

董春伟笑了笑:“你们自己心里都有数,从五岁参加训练,练到如今,可能最终目标也就是成年时拿八品的证书,然后退役,找一份好工作,嫁人相夫教子。”

“好吧,更有追求一点的,还想向上奔,想在省里排上名次,想拿七品的证书,可这个目标,你们需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完成,方若华伸伸手就能够得到。”

所有人都欲哭无泪,脸色灰败。

“……天赋差距这么大,很可怕对不对?”董春伟笑得更厉害,“可是,知道你们差距大,你们也许永远追不上她,难道你们就不练习了?不想做颂星师了?想要把以前的努力都扔掉?你们当不了冠军,所以就干脆退出?”

几个小姑娘都急得跳起来:“当然要练。”

怎么可能不练?不练习,不当颂星师,她们还能做什么?

董春伟收敛笑容,板起脸,轻声道:“那就好好练吧,方若华是将来的全省冠军,全国冠军,你们能和她在同一个场地练习,见证一下未来冠军的风采,这是幸运,对你们也是一个激励。”

小女孩儿们半晌无言。

这边发生了什么,方若华完全没有注意,事实上因为马上要市青赛,齐老师很想让她惊艳亮相,挑战一下省内天才的光环,于是训练量非常的足。

光是各种训练,已经把她累到完全没有精力胡思乱想,小孩子们那些孤立的手段,在这样紧张的环境下,真的没什么作用。

不过,等中午吃饭的时候,两个大姐姐一左一右,走过来小声跟她说:“不要吃太多,要不然下午训练的时候容易反胃。”

方若华含笑点头。

好吧,虽然不在意,但是环境和谐一些,小伙伴们更体贴懂事一些,总比气氛紧绷僵硬要好得多。

“心真大!”

高亚男从二楼看到方若华和那几个平时最善妒的小女生心平气和地说话,不禁挑了挑眉,想当初有人说她坏话,孤立她的时候,她是怎么做的来着?

当时才十一二岁,记忆模糊不清,大概只记得从那以后,她再也没和孤立她的人说过半个字。

单纯天真的童年时代!

高亚男从二楼下来,走到方若华面前,一扬眉,“帮我压压腿?”

“好。”

方若华失笑。

其实高亚男天赋特别好,身体修长,腿也长,光看身体条件,比方若华显优越得多。

她人长得也艳丽,五官夺目,反正和这样的美人相处,还挺愉快。

于是方若华就有了个小伙伴,平时只要来镇协会这边,便和高亚男一起训练,又享受了一回连去厕所都要手牵手的初中生涯。

第一百三十五章 疼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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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眼年节将至。

方文青从谢家回来,脸上不觉露出几分笑意,一路转去王记,买了点儿点心,再去供应局割了两斤特级的好羊肉,谢家是好主家,他才做了半年多的教书先生,还是教的谢家的两个千金,到了年底,人家就给了一大笔奖金。

说起来,这个方秀才也有些本事,一身才学不是假的,硬是压过好几个去谢家谋差事的读书人,谋得了这么个好差。

其实眼下读书人工作的机会很多,甚至每年还有地方上的选试,省学以上的毕业生,不想继续读的都能去试试,方文青也有资格,但他尝试了两次都没有成功,主要是他只四书五经还算娴熟,数学等科目,一概很糟糕,选试偏偏很重数学,就是国文,也不大考四书五经,反而注重时务。

方文青自然不觉得是自己学问不好,考不上也没怎么难受,反正就是考上了,没通过选拔考试,没中举人,没读过国子监,没中进士,也一样当不成高官,不过是些底层小吏罢了,谁也不稀罕。

他觉得自己还能搏一把,去书院挂个名,考过会试中举,再过选拔考,就读国子监,也进士及第,做一高官显贵,让自己的妻女也享受一回官太太的风光。

至于现在,先做一份薪水高的差事,女儿学习画画要花钱,读书更是高消费,他要努力。

脚步轻松地回到家,还没进门,正好隔壁邻居赵老师出来拿报纸,一看到他就笑了:“这是准备年货呢,好丰盛!”

方文青连忙客气道:“哪里,过年,买点甜食让孩子们也甜甜嘴。”

“是,今年你们家可得好好庆祝庆祝。”赵老师满脸笑意,“看了星报没,你们家若华可真长脸,听说已经是八品颂星师了,星报都说她是云海之星!”

“不知道若华什么时候回来?办不办宴席?办的话可要请我和我姑娘去,到时候连妞妞一起带上,也好沾沾喜气。”

方文青脸上一僵,大好心情顿时不翼而飞,面上也冷淡下来:“哪里用得着大动干戈,报纸上都是夸张,我家丫头我还不知道,才练了多久,参加一个没名气的小比赛,侥幸赢了而已,现在就这般吹嘘……哎,如今连星报都不靠谱了。”

说完摇摇头,也没了再和赵老师搭讪的心情,转身进屋。

赵老师看着他咣当一声关门,皱了皱眉,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叹了口气,心道若华那丫头也是可怜,竟摊上这么个爹!

“爸,快来看,我给姐姐准备的福膏。”

方文青一进门,女儿就扯住自家爹爹的胳膊,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道,“我听学姐们说的,好些练习颂星的人,要是天分不够,或者参加考核之前,都吃这种神药,吃了之后有如神助,成绩能比以前高出好多。”

至于之后的那点儿副作用,和它能得到的好处比,简直不值一提,没人在意。

方文星想,她姐姐那么腼腆,面对陌生人连话都不敢说,也不知哪里来的底气加入颂协,还想成颂星师,哎,她这个好妹妹,只好求些外力来帮衬了。

心疼地看了眼包得极好的膏子:“爸,快给姐姐送去,这东西好贵的。”

方文青感动地摸了摸自家女儿的头,她家星儿如此善良,看来自己和丽丽要好好保护她才行。

女儿读书辛苦,夫妻两个都没有让她知道,方若华可能成八品的事,何必因为这个再让姑娘心绪波动,她读书够辛苦了。

方文青看着女儿蹦蹦跳跳的身影,又看了一眼包装精美的福膏,摇摇头,他终究还是个疼爱女儿,不忍心让女儿失望的好父亲,虽然可惜,既然是小女儿特意找来的,那就给大丫头送去好了。

辛丽丽从书房出来,轻声笑道:“还有我从娘家带回来的猪肉,最肥的那一块儿,你也带给她,孩子怕是不能回家过年了,咱们却不能亏待了人家,省得外人说我这后娘对两个女儿厚此薄彼。”

方文青肉痛!

哎,有善良的娇妻爱子,有时候也会有烦恼啊!

……

临近新年,协会这边也放了假,当然,放假归放假,各种训练还是要自己进行,训练计划人手一份儿,一群教练三令五申,耳提面命,绝对不允许减少训练,如果假期结束,发现动作生疏,哼哼,惩罚手段保准让她们这些小姑娘印象深刻。

高亚男抱着计划书,从自家教练那儿出来,就看见方若华立在门口,一脸无奈地翻白眼。

她家那个齐教练,面上表情严肃,简直如临大敌。

“你们有自己的食谱,不许乱吃外面的东西,知不知道外头好些猪都是病死的,老百姓舍不得扔,全都拿出来卖,别人也就罢了,你们能随便吃吗?不是不许你们吃肉,羊肉和牛肉中的精细肉,还是必须吃一点儿的,但是猪肉,不许碰!”

齐老师也顾不上什么隐私不隐私,直接拆外头送进来的另外一个小箱子,恨道:“你这个爸是怎么回事儿,给他拿回去的那一摞注意事项,他连扫一眼都没扫是吧,第一排就写着不必,也不能给女儿准备肉食,吃饭尽可能地在我们协会食堂吃,他眼瞎啊……”

小箱子拆开,里面有一张便签,方文青的字到是不错,大意就是爱女文星特意去问姐姐寻来一种灵药,有助于颂星练习,让她别忘记按时吃。

齐老师蹙眉:“还是读书人呢,哪怕贩夫走卒都知道,身为颂星师不能乱吃药,连生病了都要我们协会的大夫诊治,一切用药都必须报备……”

身为一个老师,随意批评学生的父亲,她也是心大。

包装拆开,声音戛然而止,齐老师浑身僵硬,脸上冷汗涔涔,半晌才冷静地又把盒子盖上,身体微微有些颤抖。

方若华吓了一跳:“齐老师?”

“走,给你去做身体检查,马上去。”

“啊?”

方若华让拉得一趔趄,踉踉跄跄地被拖着走,只来得及伸手和高亚男打了声招呼:“你先去食堂,一会儿我去找你!”

高亚男:“……”明显是出了事,哪里还有心情吃饭!

方若华扫了一眼,也看到那是什么东西,怪不得自家老师这般焦虑,连忙小声安抚:“放心,放心,吃了福膏的,哪能那么顺利引星芒,我都引来这么多回了,肯定没事,再说,福膏这么贵,我在家的时候平平无奇,家里闲着没事干让我吃这东西!”

齐老师这才松了口气。

也是。

第一百三十六章 有算计

虽然觉得自家学生没被喂了乱七八糟的药物,但是,还是压着她进行了一次彻彻底底的身体检查。

检查出来,当然没有滥用药品,可是,各项体征都非常不好,贫血,营养不良,过度劳损,种种问题让人看了心里发毛。

齐老师脸上都白了。

她也给自家学生做过检查,但那是为了测试资质,只看出她资质好,五脏六腑非常通透,身体柔软条件好,她怎么就忘了,应该好好给学生来一次体检。

“大夫,麻烦给她调养调养,我们若华的训练要不要先停下来。”

“当然要停,还在发育期,未成年,身体现在就这个样子,以后还想不想做颂星师了?”

方若华无语。

其实是因为来此时间不长,身体还没有彻底恢复成自己的,再过一阵子,她保证比谁都健康,现在这些训练绝对没什么问题,但是此时此刻,看着快要暴走的老师,她乖乖闭嘴不言。

眼见齐老师眼睛里火光直冒,看样子想直接冲过去和方文青对峙,方若华没敢说,这事儿总的来说,和方文青关系不大。

在方家,原主当然不可能享受方文星的待遇,可是吃饱穿暖,到没多大问题,就是有时候生了病,家里大人不怎么关心,懒得送医院,直接让她自己捂一捂就得,但如今好些人家都这般,家中无余钱,不喜欢去医院。

会把自己的身体弄成这般,是原主自己心理素质不行,总想着讨好父母,于是每日打工,没有半点清闲,还熬夜,不按时吃饭,经常随便凑合。

所以总体来说,还是原主自己作的。

但是此时此刻,在齐老师看来,方文青简直罪大恶极,他毁灭的不只是他自己的孩子,还是云坪的希望,云海的希望,甚至是华国的未来。

一个可能成为顶尖颂星师的孩子,多么的珍贵,怎么能让人折断羽翼,还未乘风飞翔,就先落入泥淖。

“不行,我要起诉他们,我要告到他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混蛋!”

齐老师快气疯了。

“光是一条给八品颂星师送福膏,就够他喝一壶的!若华,你马上给我把八品证书拿到手,咱们不等了。”

本来还想着将来在省青赛上一鸣惊人,借着对手不知底细的机会坑对手一把,这会儿也顾不上,意图诱惑八品颂星师的罪名,能让方文青直接进大牢。

此时此刻,齐老师完全不记得,她想弄死的那一个,就是她家学生的亲爹。

董春伟满头大汗,赶紧拦着:“先别忙,咱们若华到底还不是真正的八品。”

当时点亮星的时候,虽然是三颗,但其中一颗闪烁黯淡。

现在只差临门一脚,董春伟觉得不出意外,明年上半年方若华就是正经的八品颂星师,到时候再去拿证书,更顺理成章,虽然此时就拿,应该也不会有人反对。

“若华是颂星师,咱们颂星师和福膏这种禁药扯在一起,不是好事,当然了,众所周知,吃了福膏之后,引星芒会变得无比艰难,吃得多了,甚至再也引不来,会断送颂星师的前程,一旦开始服用药物,想九品还有一点儿可能,达到八品,是绝无希望,等到若华真正八品,也就没人敢乱造谣。”

齐老师心里一颤,安静下来。

的确,比任何人都知道谣言的可怕,比伤痛更能毁灭人心,若华要是和福膏扯在一起,将来就会被人不断质疑她曾经服用过这种东西,如果是一般的预备颂星师,恐怕会因为舆论压力而崩溃,即便从来没有服用过那种禁药,哪里还有更进一步的可能。

她现在无比庆幸,她的学生是个天才,凭借自己的实力就能让流言不攻自破。

“若华,福膏那种东西,绝对不能碰。”

早在几十年前,福膏刚出现的时候是被当成万能药用的,甚至有一阵,刮起颂星师服用的热潮,可不到半年,后遗症就出来了,当时不知多少颂星师痛哭流涕,恨这种东西恨得深入骨髓,朝廷自此禁用。

奈何那些有些天分,又天分不足,至少不足以让自己成为真正的职业颂星师,只能做预备役的孩子们,还是前赴后继地去吃,去服用。

实在是这条路太美,哪怕只有一丁点的希望,孩子们也不愿意放弃,明知道前面可能是地狱,他们却奢望自己是一个例外。

方若华郑重点头。

看这师徒两个都平静下来,董春伟才笑道:“这就对了,只要自己保护好自己,那些人不过是跳梁小丑,别太放在心上。”

转头又跟齐老师咬耳朵:“若华到底是他闺女,亲女儿,亲女儿告爹……”

“不让若华出面,我们颂协可以替她出头。”

“那也不能这般轻率。”董春伟冷笑,“手里捏着他的把柄,你还怕那个蠢货不成?放心,不用你出手,等若华到了八品,参加完市青赛,我找别人好好曝光一下这位好爹,保准让他吃不了兜着走,从此在咱们云海混不下去,若华还能当稳了受害人,他再作,也不会受到一丝半点儿的牵连。”

齐老师点头,对于自家朋友,她还是信得过。

“……”

“三妹,我觉得应该同情一下方文青。”

“……还以为颂星师的教练们应该个个单纯,毕竟一直生活在象牙塔里,又被哄着宠着,通常应该没什么心眼儿才对,看看董春伟董大教练这算计,啧啧!”

“傻白甜怎么管那么大的协会,那么多的颂星师,想也不可能好吗?”

直播间里叽叽喳喳,一群水友刚才还义愤填膺地想为自家主播出气,这会儿都转移话题开始夸赞起教练组来。

方若华哭笑不得,心里也有点儿感动,至于同情方文青什么的,还是别了,她不是原主,对那人没有多少情感,无论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可想想这些年原主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总有些不是滋味,所以她还是敬而远之,且冷眼旁观便好。

第一百三十七章 井水不犯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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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暗了,时间耽误得够久,方若华急着回家,齐老师自己亲自送她出书院大门,那架势,简直像恨不得这孩子不要放假,就在她眼皮子底下老老实实待着。

“还有半个月就是市青赛,在这期间,外面的食物一概不许吃,食谱以外的东西也不许碰,训练先停两天,我和大夫商量商量,给你重新制定训练计划。”

方若华:“……”

“颂星并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你今天才二十岁,离达到你的巅峰还有三十年,未来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五十年,甚至更长久,你都可以登台跳颂星舞,现在的舞台还太小,未来将来广阔的舞台,此时放慢脚步并不是一件坏事。”

方若华:“……”

明明前两天齐老师还殷殷叮嘱,出名要趁早,颂星师也是越小越容易出成绩,最好在三十岁之前就达到六品,甚至五品,那样将来成为一品的可能性会提高许多。

出了门,方若华认认真真地和自家教练保证,好好休息,按照食谱用餐,补充营养,不单独去见方文青,辛丽丽,呃,还有方文星,一旦和这些人见面,马上联系教练。

被当成完全无法保护自己的小娃娃,她也是无言以对。

真该让北宋开封府那群凶人们过来学习学习,那帮家伙个个当自己无敌铁金刚,但凡遇见解决不了的事,直接找到土地庙,害得她回回绞尽脑汁才能保住自己土地神的神格。

一边腹诽,方若华一边冲老师摇摇手,准备回家去吃大餐。

协会的伙食不算坏,不过为了保持体形,肯定是少油少盐,还有种种限制。

那些小颂星师们也着实可怜可敬,按照地球年龄来算,个个也就十四五的年纪,却已经十分自律,完全不必教练盯着,不能入口的东西再馋也能保证不吃。

方若华却没那么多顾忌,宇宙商城里的食物不算特别便宜,若是想要吃得健康,且绝不会增加体重,那还得更贵一些,可她现在也不至于去在乎这一点儿小钱了,贵重物品暂时买不起,食物还是能随便吃一吃的。

“方同学。”

刚离开大门,外面墙边就冒出一男人,身穿曳撒,足下踩着一双牛皮马靴,四十五六的年纪,很是精干。

齐教练本来已经要转身了,此时警觉地停住脚步,目光如刀,恶狠狠地割过去。

男人吓了一跳,不过随即回过神,镇定下来,柔声道:“方同学,快过年了,那什么,有人托我给你捎了些年货,都是吃的,你……”

方若华眨眨眼,心下惊讶。

齐老师一个箭步窜过来,强忍住怒火,客客气气地把男人推开:“协会新规定,会员不能吃外食,无论是什么,你都原样拿回去。”

男人:“……啊?”

齐老师警惕地瞪他一眼,推着方若华转身,绕过这男人,护着她走:“我送你走,不许乱吃东西。”

“哦。”

方若华应了声,也不太当回事,从善如流跟着教练走,今天教练受到惊吓,还是别太刺激她,万一刺激得过头就不好了。

后面的男人半晌反应不过来,满头雾水,眨了眨眼急着追了两步:“方同学,这是你妈妈特意给你选的。”

他着重强调妈妈这两个字。

方若华怔了下,齐老师也愣了愣,犹疑地看过来,方若华想了想,回头微微一笑,客气道:“替我谢谢她老人家,不过,协会真不让乱吃东西,就是我收了,恐怕也不能吃,实在浪费,还不如你再原样捎回去的好。”

小少女迎着夕阳立在那儿,神采飞扬,脸颊饱满,男人一时不知所措,甚至怀疑这一位是不是自己关注了多年的那个方若华。

他没少受自家先生的指派,跟踪这姑娘,一来监控,二来也是保护。主母毕竟疼爱女儿,身体又很不好,万一哪天这姑娘出了事,主母必然要伤心,虽然先生不怎么乐意这小姑娘冒出来显示存在感,但至少还是要关注一下。

只是以前见到的那个小女孩儿,总是低着头,不和人说话,步履匆匆,仿佛和这个世界隔着一层,如今再见,却是脱胎换骨,焕然一新。

哎,先生前些日子本来打算带主母出国去,毕竟她的身体到国外调养治疗可能更好些,主母也快要答应,没想到临行前主母又惦念女儿不愿意走,怕是先生也很生气,不知道会不会迁怒到这姑娘的身上去!

又感叹,这些年小姑娘过得辛苦,先生却是嫌弃人家上不得台面,懒得伸手去管一下,现在主母这般上心,夫妻两个不要闹矛盾才好。

他胡思乱想,不免走神。

齐老师低声咳嗽了声。

方若华脚步不停,笑道:“我……妈,这些年都没有露面,想必是已经有自己的家庭,何必再去打扰她?我不小了,不再是需要父爱母爱的小孩儿,我也不缺爱。”

她的爸妈可是方肖和夏芬,那是疼姑娘入骨的模范父母,原主或许会期待那些情谊,有一点儿温暖,就能让她幸福,而那些人该补偿的,也是原主。

可惜,一切都已经晚了。

现在换了她,小小欺负设计一下原主的生父,是为了撇清关系,对于没多少存在感的生母,还是见面打个招呼,平日井水不犯河水更好。

那人看方若华神色决绝,终究无言,略微有些头痛,他回去怎么和先生交代?估计这事是要瞒着主母了。

事已至此,多想无益,他转身离开。

齐老师也没说什么,默默送孩子到巷子口,小声叮咛了几句,目送她进去,这才转身。

……

吴珂靠墙而立,远远看着方若华轻快地踩着节拍,由远及近,心中一跳——她放假了?

也是,马上要过年,该放假休息。

怎么是她教练送她回来的,出了什么事?

吴珂皱眉,到底和这孩子有些交情,这孩子又孤身一个,只能独自拼搏,看见她,就忍不住想起他自己,不免有些移情。

他从来不愿意和任何人扯上关系,现在看着这个孩子,却觉得亲近些也无妨。

方若华有父如无父,连她陷在那般可怕的境地,她的父亲竟也毫不担忧,和她比起来,自己好歹还拥有一点儿父亲的面子情,就算父亲更爱他的幼子,也不至于完全不管他。

呵,人真是奇怪,明明很惨了,看到一个更惨的人,总会忍不住好受些,这种劣根性,怕是千百年也根除不掉。

第一百三十八章 好邻居

也许是因为快过年了,即便是他吴珂,也不免感受到一丝孤独,再坚硬的盔甲,也不能保护他每时每刻都锋利如刀,偶尔软弱一些,似乎无妨。

正犹豫着着要不要去问问,这孩子在颂星师方面有没有什么需要的,例如书籍一类,云海太小,训练方式也较落后,别训坏了才好,耳边就传来自家那倒霉发小的鸟语声。

“啊呸,呸呸呸!吴珂,我千辛万苦逃家来找你,你居然让我给你烧饭,你太残忍了吧!”

路十九蹲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在他背后,烟熏火燎,吴珂按着暴跳的眉心:“……让你烧个饭而已,至于把厨房一块儿给我烧了吗?”

“……饿。”

路十九可怜巴巴地蹲着,一掏口袋,一分钱都没有。

也怪不得他,身为长公主家的小儿子,虽说现在皇室没以前那么高高在上,但绝对是锦衣玉食,出个门也是成群结队的侍卫跟着,想买东西自然有下人付钱,哪里用得着他来操心衣食住行?

吴珂叹了口气,认命地带他出去吃饭。

“我钱也不多,你知道的,现在家里不管我,请不起你吃山珍海味,有碗面你就先凑合凑合吧。”

路十九这会儿哪里还敢挑,连忙应了,笑眯眯地多看了吴珂一眼,心里总觉得自家这个好友和以前有点儿不一样。

以前吴珂多傲啊,傲得都没边了,此时到像是黄了的叶子似的,蔫了吧唧。

吴珂拽着路十九走,和方若华擦肩而过,和平常一样,对方轻盈地朝他点点头,他目不斜视,如风一般滑了过去。

“哟,这破地方除了你,还真有人住!”

路十九倒着走,伸长脖子去看方若华,“这姑娘谁?有点儿眼熟,哎,你个不知道怜香惜玉的,人家女孩儿跟你打招呼,连理都不理。”

“……闭嘴!”

妈蛋!他也很懊恼好吗?高冷人设可不那么容易丢!

“噗嗤!”

方若华进屋忍不住笑了声,才慢条斯理地坐下,给自家倒茶喝,屏幕上一众水友都跟着哈哈哈。

屏幕上吴珂的脸纤毫毕现,他眉毛一皱,嘴巴一撅,眸内神光流转,懊恼的表情再明显不过。

“不知哪来的小帅哥,五官可真清奇!”

“话说现在的帅哥动不动就想当傲娇款,女人难道就真喜欢这样的?”

方若华瞪了粉丝们一眼:“明天见!”

“啊……”

先吃一碗香喷喷的肉丝面,保证天然干净没有热量不长胖。

熄灯,抱着软绵绵的蚕丝被团成一团,沉沉睡去,从现在开始,到过年还有两天时间,距离正式开学还有十天,这十天协会也放假,她完全可以想怎么睡怎么睡,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这可是她大学毕业之后极为难得的好日子。

方若华迷迷糊糊地睡过去,做了一个梦,梦见她爸带她去欢乐谷玩,结果半路上忽然冒出一大团火光,不知道有什么东西着了,浓烟滚滚,惊呼声一片,她爸推得她一踉跄……

然后,然后她就醒了。

隔壁传来可怜巴巴的呼痛声,声音尖锐高昂,和杀猪似的,这房子的隔音效果委实很有限,鼻子里还能闻见一股子焦糊味。

方若华把被子蒙在头上,那一声一声的古怪音还是往耳朵里面钻。

味道也很呛鼻子。

她只好站起身穿衣服出门,敲了敲隔壁的门,好半天,大门打开,吴珂一脸忍耐地出现在门口。

一看是方若华,脸上红了红,小声道:“吵到你了?我们马上就好……”

话音未落,屋里就有人大呼小喝:“吴珂,我不住了,这房子不能住了,有没有客栈,我要去住客栈,我要吃饱饭,我饿,给我钱!”

吴珂深吸了口气:“再喊,你就睡马路去。”

里面灯亮着,方若华张望了两眼,不知道谁在屋里烧东西,浓烟滚滚,有个小少年正跳着脚拿被子去盖火苗,被子底下全是烟火,他脸上一道黑一道白,气急败坏地跺脚。

“……”

这要是放任不管,没准儿会烧了他们自己的房子,连带着把自家也给燎到。

哎……

方若华捋起袖子,笑道:“都是邻居,别客气了,我来帮忙。”

吴珂眼睁睁地看着方若华进了屋,先看了看,见火已经熄灭,就随手推开窗户换气,又把地上乱七八糟三床被子捡起来扔到椅子上去。

地上摆着个火炉子,炉子上搁着一口大锅,锅里乱七八糟剁了好些碎肉,肉块儿或大或小,白沫翻滚。

方若华:“……”

“我饿。”

路十九委委屈屈地哼哼。

想他在家的时候,每日的宵夜都是精心制作,他哪道菜愿意多尝两口,厨子不知要多高兴。

现在,他想吃顿饱饭都得自己做,还做不成!

吴珂嘴角直抽抽:“行了,我找了个差事,去四象书院教国文,等领了工钱再说,现在先凑合一下。”

方若华:“……”

这意思就是,此人马上会成为自己的先生?

不过想一想,人家国子监出身,区区一四象小书院,能得这样一个先生,恐怕得把山长给乐死。

指挥路十九把炉子搬到厨房去,这位怕冷,不乐意出门,但是为了吃的,还是不甘不愿,委委屈屈地去了。

先回家拿了油和调料,这两位的厨房里空空如也,连锅碗瓢盆都不全。

肉块儿捞出来,沥干净水,加了一勺从商城里买来的酱料腌制,大火烧油,简单炸了炸,出锅码放在盘子里,又煮了面,加肉,两大碗摆在两个大男人面前。

“凑合吃,大晚上的也没别的可用。”

“好……油……”

路十九完全不怕烫,一边吹一边往自己嘴里填,吃得眯着眼,享受的不行,嘴里还咕哝着嫌弃,“这破地方,连青菜都没卖的!”

方若华顿时心有戚戚,其实她也这么想,云海小地,不比京城,冬天真没什么菜,连白菜都是限量供应,她反正没买到,协会里到是管够,可是做出来的不是白水煮,就是凉拌,不好吃。

现在她馋菜馋得厉害,可是一直在协会吃,连想从商城偷渡点儿青菜都没机会。

第一百三十九章 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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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他们吃,方若华出去叫了个婆子过来,就在巷子外不远处,就有一处牙行,二十四小时不关门,随时有人执勤。

方若华反正不给两个男人收拾房间,她一个小姑娘,就算在此世界还算未成年,可也要多注意了,要在这里过一辈子,就得入乡随俗。

让婆子帮忙收拾房间,做一点儿洒扫的工作,给人家说好,工钱一个月十块,每天过来收拾一下,顺便做个饭就成。

吴珂一脸被雷劈的模样,现在才知道原来可以这么干!他家里自然不缺人使唤,却不知道那些下人是怎么雇来的。

新年到来,父母却俱不在身边,这还是头一次。

方若华到不至于有多感伤。

如今他们一家三口能长长久久地待在一起,未来还不知道有多少个新年能共度,当然,也有可能有很多个新年不能一块儿过。

因为时间渐渐变得越来越廉价,少了几分一寸光阴一寸金的感叹,于是,短暂的离别也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了。

而且……

肉馅下油锅,一个个金黄的丸子装盆里,刚夹起一个来尝了一口,外头守通讯器的六婶子便扯开嗓子高呼:“若华,你们颂协教练找你呢!”

那声音拖得极长,还拐了三五道弯儿,好像生怕旁人听不见,他们这小胡同里住了个颂星师!

哎!

方若华过去接通,那边齐老师也忙得前后脚不着地,却还是追问:“在家行不行?过年一个人呢,要不然回学校吧。”

放一个未成年小姑娘独自过年,齐云想一想,心中就开始酸楚难耐。

方若华:“老师放心,邻居们都是好人,大家一块儿过年,热闹得很。”

她那俩笨蛋邻居,要是不盯着些,恐怕别说过年了,没几天就要把自己给折腾进医馆。

齐老师这些话已经不知道说了多少次,方若华每一次都很耐心地回复。

别人真心真意的关心,即便你不需要,也该心怀感激。

“那好,注意一点儿,不能吃的东西都不要入口,按照你自己的食谱吃,我和管大夫,金大夫商量了下,给你开了药方,等我熬好药,让人给你送去,每天按时喝。”

方若华:“……好。”

其实她也有药方,不过是用来泡澡的药浴方子,都是一些锤炼身体的药,当年从大百科里面找的,在宋朝时,她那帮学生都喜欢泡,泡了之后浑身舒服,一天的疲惫一扫而空。

如今每日的训练量那么大,即便是方若华已经开始修行,可是累还是会很累,泡泡药浴,第二天才能继续生龙活虎。

和往常一样,唠唠叨叨说了两分半钟,方若华才回家继续做饭,路十九早早地端着锅戳门口等,虽然现在有婆子帮他们两个做饭兼收拾屋子,但显然婆子的手艺完全满足不了路十九对美食的追求,反而若华家里的饭,他吃着哪里都好,时不时还跟吴珂笑:“我辛辛苦苦逃出来找你,也就尝到了方姑娘的菜,这才不大后悔了。”

“……滚!”

吴珂无语。

他一点儿都不稀罕‘青梅竹马’过来找自己好吗?要是只有自己,日子完全可以凑合着过,可是添上一个这家伙,花钱如流水,完全不知节约二字何解,才闹得他不得不去工作。

转眼就是除夕。

胡同里的几家已经熟悉起来,彼此送些吃食,一块儿在外面树下空地上拼起桌子,烧起火堆,你家一大碟,我家一大碗,你拿一盘甜饼,我拿一壶汾酒,嘻嘻哈哈,共迎新年,到也热闹。

吴珂晚上吃了很多肉丸子,他本身高冷人设,但今夜也许风太好,星空太美,人就显得柔和许多,稍稍吃撑了些,坐在树下,烤着火,围着披风闭目养神。

路十九和别人去拼酒,拼了半天,喝得醉醺醺,回来一头扎在吴珂的肩膀上,嚎啕大哭:“我可怜的兄弟,你明明比吴珲有天分,比他出身高贵,比他更得奶奶喜欢,比他长得好,比他高,比他脾气坏,比他……”

吴珂:“……闭嘴。”

连脾气坏都出来了,这什么跟什么!

“为什么吴相爷就不喜欢你,非去喜欢他,还说什么家业都是他的,让你不要沾,凭什么,吴相爷能有今天,有一半那是我宁姨的功劳,当年要不是宁姨求家里救了吴相爷一命,他早就死了,哪里还能一路顺风顺水地考入国子监,区区二十年就入内阁为相!”

“呜呜,我不甘心,非弄死他不可!”

吴珂眉心直跳,捂住路十九的嘴,连拉带拽把他弄回屋,扔床上让他睡觉。

方若华从头听到尾,扬眉:“……”

她一直没认出来,闹了半天这位高冷帅哥吴珂,在原文里也出现过。

他弟弟吴珲,就是本文男主。

也难怪她没注意,毕竟这个吴珂的存在感很低,也就几句话,交代了一下男主有一个兄长,一个妹妹,兄长与他不同母,是托关系进的国子监,不学无术,因为和议论副主席家的千金起冲突,被父亲流放了。

只交代了流放两字,从此再没有着墨。

方若华不着痕迹地扫了吴珂一眼,看不出不学无术来,当然,本来有没有学问这种事,也不可能用肉眼一看,就能看得准,但吴珂这人真不像男主空中那种纨绔子弟,这人沉默寡言,能吃苦,你做饭,他就去洗菜,顺便收拾桌子,刷碗,绝没有好像别人就该伺候你的王子病。

总之,方若华对他的观感还行。

不过也无所谓,反正吴珂在原文中也没怎么出场,和女主更无交集,和他做一做邻居应该不至于招惹什么大麻烦,该怎么相处,就还怎么相处便是。

过了年,就要开始准备市青赛了。

这回齐老师打算一鸣惊人,把方若华叫去问各种舞台妆的问题,还让她试着画了好几种。

至于舞服,方若华的设计图纸,又经过好几个绣娘修改,改得更符合当下的审美,前前后后做了好几套,光是这舞服的钱,估计就得把协会一年的资金花出去一大半。手机用户请浏览m.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百四十章 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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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老师心疼得很,交代绣娘要做长一点儿,先缝起来,以后可以放开。

小姑娘们都是正长身体的时候,没准儿过年舞服就不能继续穿了,多浪费。

方若华哭笑不得,就逗自家教练:“教练,咱们怎么能总穿一样的,我还有好多种舞服的设计图,不如一场比赛换一次?”

齐老师差点儿没晕过去,欲哭无泪,简直抓狂:“你以为绫罗绸缎不要钱?都是白来的不成,还一次比赛换一回,我的妈呀,那你们比不起了!”

方若华当然是在开玩笑,可齐老师回了办公室,心里就难受,叹道:“这些孩子在咱们四象,真是受了委屈。”

要是换了大城市,换了大书院的颂协,有若华这么好的设计,根本不用花钱请设计师,好裁缝过来专门做衣服,肯定觉得特别划算,不要说一次比赛换一回衣服,就是想训练时都穿新样式,估计都没一点儿问题。

“若华自己不计较归不计较,可她这设计费用,咱们不能给省了。”

新年一过,马上就开学。

方若华总觉得自己忘了点儿什么。

直播间里追看的一众水友也弄不明白。

“能忘了什么?”

“要不三妹你问问编剧,让编剧给你提示一下?”

“说什么,不知道咱们这直播的最大看点,就是三妹自己也不大清楚编剧的神剧情,只能顺其自然。”

“那就顺其自然吧。”

这日,刚做完两套基础训练,一扭头就发现高亚男和另外几个小姑娘都趴在石阶上奋笔疾书。

“这是做什么?”

“作业。”

“作业?”方若华愕然,半晌宛如晴天霹雳,连忙从原主的脑子里搜索。

“……”

她也有作业,而且量很大,她没来之前,原主是一点儿都没写,去奶奶家的时候,连课本都没带着。

直播间一众粉丝:“……”

“呵呵呵!”

“有没有没做作业的小盆友,赶紧去做!”

高亚男使劲咬笔头,绞尽脑汁糊弄作业。

别看她们都在颂星师的道路上一路前行,可是年纪尚小,一个个的都不能不读书,毕竟谁也没有把握自己真能一路高歌凯旋,登上巅峰。

这些女孩儿里面,大部分都打着成年就退役,顺便拿推荐进国子监,出来无论是做官,还是做教练,或者找别的工作都好,可这一切的前提是,成绩不能太坏。

她们到用不着和其他学生一样,头悬梁锥刺股,可是总不能连假期作业都给省了去。

一看方若华的表情,高亚男就知道怎么回事,失笑道:“找你教练。”

“啊?”

教练还管假期作业?

真管。

方若华联系了下齐老师,支支吾吾话还没问完,那边就干脆利落地道:“今天不训练了,过来吧。”

方若华溜溜达达去了齐老师办公室,桌子上,各科作业已经分门别类排放整齐。

“时务策十篇,比较有用的两篇你写写,其它的我准备好了,抄一下。”

“数学这部分答案给你,自己不会写就看看答案。”

“其它的科目都没什么要紧的,一会儿我找几个学生过来帮你写完。”

方若华:“……”

(水友们:“这样的老师给我们来一拨!”)

一看学生如遭雷劈的表情,齐老师笑叹道:“我这底线也是越来越低了,可是没办法,当个几年颂星教练的,心里都清楚,颂星师们想出成绩,那是要用时间来换的,每天光是练习就精疲力竭,作业那是什么鬼!”

“偏偏书院这边到没多大问题,可总有一些老师顽固不化,觉得学生就要做作业,不能找任何借口,我们这帮教练只好帮着糊弄了,有一些作业随便糊弄糊弄就成,有一些确实需要学生做,也就抽出几天来写一写。”

“那些老师们都心里有数,不会太计较。”

方若华:“……”

好吧,这会儿办公室新旧桌子旁边人都扎堆。

赵玲在,郑媛在,还有几张熟面孔都在,所有人对视一眼,彼此心照不宣,低着头狂抄一通!

话说,这还不如干脆不要做了。

齐老师笑道:“其实一块儿赶赶作业也很好,一来能让自己不要离普通的学生太远,好歹能记住一点儿知识,二来大家一起写,有助于增进感情。”

……得,教练说了算!

有老师帮忙,赶作业并不难,赶了一上午,就赶得差不多,方若华松了口气,却陡然发现——她需要补习!

原主已经很努力学习,但是平日里打工太忙太累,上课的时候就容易精力不集中,回家还没有时间去复习,功课落下了好些。

方若华本身到不惧数理化,可是有些知识此时根本不存在,还是要尽可能地入乡随俗,了解清楚此时的情况,否则万一用到什么未来公式,那可就不好说了。

另外,国文也是个问题。

无论是在宋朝还是民国,身为一女子,她从没有系统化地学习过四书五经,可眼下的时空,女孩子是和男孩子一起读书的,至少表面上平等,将来考试,考的也是一样的题。

幸亏如今学的还浅,还来得及赶上去,更幸运的是她现在是颂星师,只要成绩不太糟糕就好,不用像其它学生一样,非要把四书五经各类经典翻烂了,还不一定能取得成绩。

被假期作业糊了一脸,顺便清醒的方若华,假期结束,溜溜达达去上课。

按照记忆里的路线,进入四象书院中等三班,找到倒数第三排,靠窗的座位坐下,书包放好,书本摆出来,只当不知道左右的学生都偷偷摸摸地看她。

教室里都是一人一座儿,没有同桌能独占一张桌子到是不错,可是也缺少一个快速了解班级情况的途经。

原主在班内存在感实在很低,学习偏落后,沉默寡言,甚至连头都少抬,恐怕原本的同学们都不知道她究竟长什么模样。

但书院里各种八卦传得最快,别看是假期,可方若华成为八品颂星师的事,恐怕早就人尽皆知。

毕竟星报都报道过的,学生们不知道才奇怪。

第一百四十一章 成绩

此时一个八品颂星师就坐在自己身边,距离这般近,又这般遥远,一帮学生们真是有些不知所措,一时竟没人和方若华搭话。

不过,都是些小孩子,再内向也有一两个手帕交。

方若华从书包里掏了掏,掏出一罐子辣椒酱,伸手戳前座的后背,前座愕然回头,怀里就被扔了一个小罐子。

“刚腌制的辣椒酱,省着点儿吃啊,现在忙没时间做,下回做没准儿得一个月以后了。”

前座:“……”

同学们:“……”

方若华甚至听到特别夸张的倒抽冷气的声音。

前座抿了抿嘴唇,抱着辣椒酱笑起来,眉眼瞬间从紧绷恢复成原来的模样,压低声音跟方若华咬耳朵:“若华,你真的是八品颂星师了。”

“嗯。”方若华叹气,“总要努力一把。”

前座满是欣慰:“真了不起,那你现在放学,可不用去打工了吧。听说八品颂星师一个月给补贴五十块呢,比我妈的工资都高出一倍来。”

方若华看她圆润的脸上纯粹的羡慕,不由失笑,明明也有二十多岁,偏偏一脸稚气,还真可爱。

前座是个身高不高,略胖的女孩儿,叫郭倩,很普通的女孩儿,不像原主那么内向,也不怎么开朗,整个班里,她和原主的关系最好。

“听说方文星拜了一个京城的大师学画画,二班的人四处显摆,都捧着她,哼。”

方若华失笑。

方文星在二班好像还有个班花的美誉,男生缘不错,女生缘就差一点儿。

郭倩似乎跟她有点儿过节,就是郭倩的竹马跟方文星告白,让人家给奚落了几句,不是大事,不过从此以后郭倩就决定讨厌方文星。

在这般单纯的环境里读读书,实在不错,有一种回归学生时代的感觉。

很快上课了,一开始就是随堂测试。

教室里顿时哀鸿遍野。

假期刚刚结束,书院这边自然要测试一下给学生们紧紧弦,可一般学生,哪个假期不是疯玩,哪里会去复习,头一回考试可以想象,一定惨不忍睹。

方若华镇定地把所有题目都写完,考完了就收到齐老师的传唤,于是直接离开教室去颂协。

后头一帮学生都拿各种羡慕嫉妒的眼神看她。

方若华叹气,看来她能在教室里读书的时间,应该是很少很少了,还有点儿遗憾。

这份遗憾等人进了颂协,被齐老师拖着去拉开身体,登时就消失不见,哪里有这工夫胡思乱想!

马上就是市青赛,齐老师心里绷着根弦,接下来的事情多得很,首先要恢复性训练,还要确定要跳的星图,重新编曲,编舞,简直忙得团团转。

编舞、编曲,方若华都要参与其中,负责编曲的老师,还要教给她一些基础。

其他人都不需要,人家在协会十多年,该学的早就学了,方若华的功课就显得分外重。

“颂星舞到底还是一种舞蹈,是一种艺术,想要有成就,就要有艺术感染力,想要有艺术感染力,你必须先去理解它,吃透它,如果编曲,编舞的老师,编了半天,你连最基本的理解都做不到,又怎么能跳得好?”

齐老师语重心长。

于是,方若华不得不从头开始学习。

幸亏她直播间里藏龙卧虎,还有几个这方面的大触,没少提供帮助。

事实上,四象书院是个小书院,编舞,编曲的都是自己的老师,肯定是专业人士,水平也肯定不算高。

“第四节,慢一拍比较好。”

“第十三个动作,你旋转的时候应该再加快一点,否则不协调。”

“……”

“哪来的大能,耳朵真灵敏!”

“看看ID,唔,首都音乐学院孙教授?真的假的?”

应该不是假的,方若华根据直播间里的提示,稍微提点了两句,编舞编曲的老师们就惊为天人,认为方若华在这方面的天分惊人,毕竟她是真什么都不懂,提点的时候也就是说一句,我觉得这样更好一点儿,根本说不出个道理。

“哎,咱们若华天生就该吃这碗饭,齐老师好福气!”

一众教练,老师们凑在一起嘀嘀咕咕。

“知道齐老师怎么把若华给挖出来的?我也想去挖一个,带这么个学生,一辈子都没遗憾了。”

身为教练,最大的愿望还不就是自己教出来的颂星师,能在世界舞台上露一露脸?

方若华很有希望,有很大希望!

二十岁的八品,放在国协,也有做青年队替补,还得是第一替补的水准了。

再加上还是练习了两个多月,就八品……那完全没办法预测未来。

“切,齐老师就在咱们书院门口捡的,人家自己主动送上门来,一点儿都没用她费心。”

有知道内情的老师,眼红的不行。

协会里几个教练都想着,要不咱们也去书院门口转一转,没准儿能捡个大漏?

以至于之后来自荐颂星师的学生,得到的待遇比以前好了许多,后来方若华名动华国,还真有不少学生效仿,虽然大部分水平……咳咳,可是还是有几个比较有天分的,由此被挖掘出来。

星报评论——方若华现象!

这是后话,齐老师此时那是志得意满,对自家学生那是满意的不得了。

三班那边随堂测试的成绩都出来了,方若华的成绩居然不坏,在班里排第五,整个中等一级,竟也排到十六,前二十了。

“哎哟,一个假期不见,方若华不光成了颂星师,这成绩也提高了好多。”

老师们也不怀疑方若华是作弊,一来她周围没人比她考得好,试卷又是现出的,测试的时候,连老师们还没有印出答案来,她想作弊也做不来。

第二,谁会怀疑一个八品颂星师作弊?她也没那个必要,就是考最后一名,也没人敢小瞧她。

齐老师笑道:“以前若华都要打工赚钱,现在虽然要训练,可是我们训练也不会完全不顾她的成绩,肯定得给她留出读书学习的时间,读书是一辈子的事,不能马虎。”

第一百四十二章 酸味

“就是!”

几个老师立时就觉得,方若华其实是个被埋没的天才,人家本来能学好,只是以前各种杂事太多,这才耽误了。

老师们不禁叹气:“她家里那个毕竟不是亲妈,怎么会真心想让她好。”

“那个当爸的也是糊涂人,我就老听她爸说,让自己的女儿去打工,是为了提前适应社会,去洗碗,去刷盘子,算什么适应社会!”

方文青和辛丽丽就这么又被扣了一口锅,方若华就是知道了,也不可能闲着没事去给他们解释。

虽然是原主自己主动要打工,但辛丽丽的诱导,暗示,也起了主要作用,他们不冤枉。

开学测试只是小考,并不算多重要,但因为是开学第一次,还是贴了红榜。

“咦,文星,方若华不是你那个八品的姐姐,考得不错啊,二十名说不定能上省学了。”

方文星含笑点头,也很骄傲的模样,只是一转身,面上不觉露出一丝沮丧,她学习一向比姐姐好得多,只是这回假期画画耽误了时间,没有复习,竟连前二十也没有进。

不知为什么,姐姐考得竟这般好,她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感觉怪怪的。

便宜妹妹的心里变化,方若华既不知道,也懒得理会。

事实上,她在书院一次也没有见过方文星,即便对方的班级就在她隔壁。

方若华最近到不算太忙,每天甚至能坐在教室里上半天的课。

齐老师不顾她抗议,把她的基础练习时间缩短了整整一半,就是去协会,主要也是学习编曲,再来就是熟悉新的曲子,新的舞蹈动作。

每天立桩还是要继续,不过同样缩短了些时间。

今日照例被灌了药,慢吞吞地活动身体,闭着眼睛在脑海中构建星图。

旁边几个正休息的小姑娘凑在一块儿咬耳朵。

“她就是方若华?”

“嗯。”

“真八品了?”

“听说正式练习没多久。”

“可我看她基础不大好!”

这话一出口,就有一股子酸味。

方若华的基础其实特别不好,现在就是靠着身体素质,还有天分去硬撑,真看她的分解动作,不要说教练,就是随便哪个预备颂星师站出来,也能给她挑出许多不准确的地方。

这一点儿没办法,她开始颂星师训练,统共也就这么长的时间,天分再高,在基础上也不可能立刻就能赶上人家已经练了十几年的那些小姑娘们。

可她跳出来的舞蹈就是有灵性。

引来的星芒就是多。

就是随随便便点亮了三颗星,达到八品的标准。

一群小姑娘齐齐叹气,这种事,谁也没办法,不服不行!

没多时,小女孩儿们便不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都注定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了,嫉妒有什么用?她们这辈子最高目标,也就是个八品颂星师,可人家现在还没成年,刚二十岁就已经达成,还有什么好说的!

也许在一些大城市,在帝都,八品不算起眼,可是在颂星师荒芜的云海,方若华就是天边难得很明亮的星星之一,高不可攀,无法触及。

方若华活动完身体,齐老师就把她叫回休息室,剩下的训练暂时先省下。

“这回市青赛你肯定要参加的,咱们的目标,争取能能拿到前三名。”

如今齐老师的欲望也是无限度拔高,她还挺像回事儿,准备了好些对手们的资料,“哎,就是可惜,实在弄不到录像。”

“咱们云海的七品,以前还有一个姜红,不过今年她成年了,不能再参加市青赛,八品不算若华你,一共有三个,上一次表演赛你都没遇见,通常八品不可能参加表演赛去。”

齐老师想起自己闹的乌龙,还是忍不住摇头长叹,送一个八品去参加表演赛……

这个笑话够那帮人笑一整年的。

“咱们市的八品都出自云海书院,孙嘉,二十五岁,去年成就八品,丁慧,二十六岁,也是去年刚刚达到,尚未取得证书,还有老八品丁菲,丁慧的姐姐,今年二十九,很多年来,咱们市只有她一个八品,实力不容小视。这次市青赛嘛,你遇到这几个的可能还是很大。”

“比较出色的九品也有几个,亚男就不用说了,她今年参加团体赛,个人赛暂不参加。王双你在老董那儿也见过,金蓉蓉是当初表演赛的第二名,她一直是市里着重培养的新人,还有几个,一会儿我把资料都找给你,好好看看,全不能小觑,这几个也属于那种临门一脚,马上就能八品的,真算起来,不一定比你差。”

齐老师絮絮叨叨。

方若华也用心听了,点头应下。

剩下的几日,就每天抱着资料仔细看,在教室里也抽空看,一帮同学都特别自觉,连下课也悄无声息的,生怕影响到若华,整个三班的气氛格外不同。

其实颂星舞比赛,又不是颂星师格斗赛,最主要的还是自身实力,关注对手并无多大用处,不过,做到心中有数还是有必要。

云海市的市青赛,别看没什么外人关注,但在本地还算有点儿名声。

至少许多人扶老携幼来现场观看。

赵老师一家子老老小小齐齐出动,穿戴整齐,打扮一新,出门正好看到方文青和辛丽丽也走出大门。

“咦,您几位也去星光广场?市青赛若华也要参加的,确实该去给她鼓鼓劲儿,哎,你们家若华可真客气,送了我们六张票,都是头等席位的。”

方文青面上僵硬,却还是笑了笑,对市青赛避而不答,到是夸赞了几句赵老师家的小孙女聪明漂亮,转身便走了。

赵老师摇摇头。

她儿媳妇也是啧啧称奇:“我就奇怪,如果咱们家小冉和妞妞能成为颂星师,别说八品,就是九品我也得好好请客庆祝一下,换了他们家,到像是恨不得没这回事儿似的,真不知道这位想什么呢!”

还能想什么,不就是想证明,他没有看走眼,他以前把他大女儿当垃圾,老说他大闺女和她妈妈一样,又蠢又笨,上不了台面,他和前妻离婚,娶辛丽丽,那是慧眼识珠,从可怕的家庭中逃了出来,获得新生和幸福!

第一百四十三章 初赛(两章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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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是方家的老邻居,对他们家里那些事知道的门清。

以前也就罢了,方文青和辛丽丽装得好,虽然冷淡些,但也没虐待若华的迹象,若华也从没有说过父母半个字的不是,她也就只当方文青是更疼后来的妻子和女儿一些,人心有偏向,不算太过分,如今一见,原来就是个糊涂人,这么好的女儿硬生生向外推,也不知图个什么。

市青赛在星光广场举行。

方若华坐在休息室里,耳边放着这次准备的舞曲,高亚男带着参加团体赛的小姑娘们在旁边化妆。

这一回,四象全面升级,舞服是新的,妆容也是新的,就连编曲,编剧,都是新的,打定主意要一鸣惊人,学校那边算是下了血本。

齐老师一只眼睛盯着几个绣娘准备服装,一只眼睛还得盯着抽签结果。

很快抽签结果出来,方若华抽到十七号,一共有六十个人参赛,十七号算是不好不坏。

齐老师还算满意,又转头叮嘱方若华:“不要用全力,留着些力气。”

方若华点点头。

一场颂星舞下来,很是消耗体力,她可不想因为初赛用力过度,等到决赛的时候折戟沉沙。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外面欢呼声一片。

观众们的热情比上一次参加表演赛,不知道强出多少倍,坐在休息室里,方若华都觉得耳朵发麻。

直播间的一群水友都排排坐好,准备瓜子饮料,打算和看球赛一样欣赏一回颂星舞比赛。

“三妹,这回你们编剧有没有把比赛结果确定下来。”

“废话,三妹肯定第一,像现在这种小比赛,咱们三妹一准是一路走高,想要碰到对手,起码也得高一级的比赛才行。”

“我记得女主好像就是一路风驰电掣地向外奔,正式比赛的时候永远是第一名。”

方若华听得哭笑不得。

拜托,书里面虽然也写了一些比赛,应该是为了衬托女主的伟岸高大,全写的她第一的那些比赛。

但原文主要是言情,女主忙着谈恋爱呢,就算看起来她身为颂星师,非常出色,可世上比她天赋好,更努力,成就更高的,不可能没有。

永远第一什么的,现在的世界冠军也做不到。

就是这小小的市青赛,方若华都不敢等闲视之,先不说云海市的那几个八品,就是九品,也不一定完全没有赢她的希望。

初赛马上开始。

方若华起身离开休息室,她们比较方便,可以直接在选手台上看,举目望去,果然不愧是专业的舞台,比当初表演赛的舞台漂亮得多,还有不少隆起的石柱,十分壮观。

当然,也危险得多。

上一次参观舞台的时候她就发现了,别看市青赛的舞台中规中矩,就是普通的青石材质,但是里面的小陷阱一个接着一个,有活动石板,有特别光滑的板块儿,有会突然冒出来的机关木桩,随时可能打断舞者的节奏。

“就不怕受伤?”

方若华苦笑,实在弄不懂这个世界颂星师的疯狂,好像所有人都觉得,越是在险恶的环境下跳舞,越能表达自己的诚心,也才能打动星神,引来星芒。

每年因为场地缘故伤退的颂星不知凡几,虽然受人尊重,虽然地位很高,但这绝对是个特别特别危险的行业。

前面几个选手已经开始准备,抽到第一号的入了场。

方若华抽签靠后,还要等一段时间。

认真看,就连她这个不算资深的颂星师都发现了,云海的水平真是不高,很多颂星师跳的七零八落,节奏都不对,基础不扎实,而且特别谨慎,身姿僵硬。

大概很怕受伤!

可是怕受伤还跳什么颂星舞,还当什么颂星师!

只见评委们一个呵欠接一个呵欠的模样就知道,这几位如果还是如此糊弄下去,应该没多久就要离开颂星师的舞台了,绝对不可能参加职业赛。

也就是云海,她们还能混一混,换到大一点儿的城镇,恐怕业余选手也比她们好些。

观众席

吴珂和路十九一左一右,坐在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家身边,老人脸色有些奇怪,哭笑不得地瞪了一眼吴珂:“小吴,你什么时候堕落到连这种比赛都看了。”

颂星师不专业,评委不专业,初赛的小赛场居然离得这么近,难道就不怕互相影响?

明明吴珂这小子傲得很,有一年国青赛,他去看现场,一路都低头看书,直到云庭上场才抬头看了几眼,看完云庭的立马就撤,现在可好,拉着他来看这等比赛。

有什么好看的!

吴珂抿了抿嘴唇没说话。

直到王双出场,场面才变得热烈。

几乎所有观众的精气神都变得很不一样。

老人家也来了一点儿兴致,当然只有一点点,王双在云海算不错,放在华国来看……也就那么回事。

周围一片欢呼。

“滞空能力可真好啊!”

直播间里一群水友也出声赞叹。

齐老师叹气:“王双就是懒散了些,天分的确好,咱们云海能空中旋转三周半的,只有她一个,那几个八品都做不到。”

方若华吐出口气:“确实厉害!”

王双的表情特别自然,跳的舞蹈连她都被吸引得移不开目光,感染力非常强,画面感也好。

可惜,有一处落脚不好,差一点儿跌倒,幸亏她身段柔软,及时纠正姿势。

虽出了一点儿小差错,不过想必分数低不了。

果然,她的颂星舞结束,评委们一致给了挺高的评分,王双溜溜达达回到选手台,一把抱住高亚男的胳膊,另一只手扯方若华的衣袖:“饿,出去吃饭,吃饭,吃饭!”

方若华:“……”连名次都没出来,这位就急着出去吃饭,还真是信心十足。

高亚男见怪不怪,一巴掌把人拍到一边歇着:“等等,若华的初赛完了,一起陪你去。”

她是团体赛,要三天后才进行。

显然这位对方若华很有信心,觉得她直接晋级没问题,完全不把同组的对手放在眼里。

方若华就这么看着几个资深九品,自己跳完了立马不见人影,不知道跑到哪里玩去。

至于那另外三个八品,连露面都没有露。

在没参加比赛之前,方若华还把市青赛看得挺重要,真正过来参加,咳咳,原来大家这般轻松自在。

初赛也的确没什么好紧张的,所有人都留有余力,云海的比赛到底不怎么正规,提前退场的选手有很多,到了省级以上的比赛,没结束之前,选手是绝对不允许离场的。

没多久,马上就轮到方若华。

看高亚男很随意地挥挥手,赶她去休息室换衣服,方若华也就半点儿不紧张地去了。

齐老师还是有些担心,主要是这一次方若华用的是新的编曲,新的编剧,又是她第一次在正式比赛登台亮相,作为教练,肯定有些忐忑,但她也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挥挥手,十分潇洒地道:“去吧!”

……

音乐一起,评委们对视,都微笑:“哟,新编的曲子。”

市青赛上用新曲子,在大城市很常见,甚至大部分协会都是用新曲子,在云海却比较罕见,前几年到流行了一段儿,可是编曲的水平差,远远比不上经典的基础舞曲。

再一看资料,评委们更觉得有趣:“还是新剧本。”

“看看怎么样。”

方若华一出场,评委就愣了一下,观众们也静了静,随即惊呼!

好漂亮的舞服!

黑底白边,层层叠叠,红色的纱巾缠在胳膊上,晶石并不算多,却衬出二十分奢华,头戴镂空的金色簪花,特别专业,特别正规。

颂星舞虽为舞蹈,却是由祭祀发展而来,舞服也需要端庄,青少年比赛的时候,很少看到特别出挑的舞服,主要是即便请设计大师来设计,年幼的孩子们也穿不出那种肃穆庄重的感觉。

至于在云海的赛场上,这样的舞服就更罕见。

不知道眼前这位舞者,能不能衬得起她这身衣服,如果衬不起来,怕是会喧宾夺主。

评委心里,多多少少觉得四象书院的人急功近利了些,不管不顾地让参赛者穿这样的衣服,搞砸了既浪费又可惜。

音乐一起,方若华在华丽的舞台上飞了起来,星光闪烁,一地银芒,夹杂着无数金光。

她在讲述一个故事,一个女王的故事。女子登基,人道天不容,女王偏不信邪,披铠甲,上战场,平动乱,治国家,万星祝福,天下归心。

是个很激昂也很畅快的故事,她跳起来也特别流畅,人们能从她飞舞的身形中体会到那种君临天下的责任和压力,还有痛快和豪情壮志。

所有人渐渐安静,评委都闭口不言。

最令人心动的,还不是她的舞姿,而是她的气势,那一瞬间,有几个评委甚至有一种重回千年前,那个颂星师最光辉灿烂,颂星文化最为鼎盛,华国是天朝上国,万国来朝,无人不羡的时代!

“她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方若华?”

“四象这回算是挖到宝了,我看过不了两年就有希望在国家赛上取得名次。”

几个评委私下里嘀咕。

“呼!”

观众席上,被吴珂和路十九围住的老人,忽然长长地吐出口气,笑道,“明明身体僵硬,甚至还没有星芒透体,动作不规整,小错误不断,可是,我这还是第一次想从头到尾地去欣赏一个新手的颂星舞,吴小子,她这个徒弟我想要。”

吴珂没吭声。

齐老师也松了口气。

其他几个助理教练同时拿毛巾擦了把汗,其实他们这一行人,一开始也有那种评委曾有过的担心。

虽然得到新的舞服很高兴,舞服很漂亮,十分适合颂星时穿,但协会里那些小姑娘们,能不能穿出舞服的风采?有没有能力让这些华美变成自己的助力?

他们心里真的没数,别看练习的时候穿起来还算像那么回事,但是真正到了大舞台上,到了这样的比赛场合,和平时练习那完全是两个状态。

别人的也就罢了,衣服虽然华美,却比较符合少女的年龄,可方若华那一套,简直堪称奢华气十足,没有气场,绝对撑不起来。

“真好!”

齐老师微笑。

方若华是不清楚那些评委们,教练们的心思,跳完下舞台,洗完脸换上衣服,还没和教练说几句话,王双就像只麻雀似的叽叽喳喳:“出去出去,吃饭吃饭!”

董春伟把脸一板:“不能乱吃。”

齐老师到是笑起来:“去吧,周围正规的饭馆都和颂协有合作,不会有不能吃的东西,小心些。”

于是,方若华就被王双拖着一路小跑没了人影。

高亚男看她一脸纠结,不禁笑道:“初赛而已,真没什么好看的,走吧。”

王双早饿了,眼睛一扫,就钻进一家面馆,一看面馆排队的人便知道这家馆子不差。

三大碗牛肉面,还要加三个馒头,外加小菜若干,面一上来,连方若华都觉得饿,埋头苦吃。

没办法,颂星舞的确是消耗体力。

正吃着,耳边就传来特别洪亮的声音。

“诸位,诸位看过来,鄙人乃是朝阳颂星训练基地的陈度,我们基地乃是云海市颂协的合作单位,他们的教练每个月要到我们那儿去讲课,现在招收颂星师学员,我们将倾力培养,而且这一次不限年龄,十分难得!”

所有人都转头看过去。

方若华也有点儿好奇,一看面馆门口居然支起两个桌子,一个少年坐在桌子前面不知摆弄什么,说话的是个中年人,长得很端正,一看就很容易受人信任的那种。

“朝阳?我记得颂协这边合作基地里有一个叫朝援的,朝阳没听过。”方若华皱眉。

王双和高亚男都大笑。

“这种话听听也就算了,哪能当真?我们每次出来比赛,不碰见三五个说自己是专业培训机构,和颂协联合开办什么的培训基地,都好像少了点儿什么一样。”

方若华:“……”

王双哼了哼:“吃面,吃面。”

第一百四十四章 惊骇(两章合一)

外面的中年男人一脸义正辞严:“诸位,为了让你们更直观地了解我们基地的训练成果,请看这里,狄秋。”

他身边挺漂亮的小男孩儿就站起身。

“他是我们训练基地的新学员,练习也有一年多了,就让他给大家展示一下训练成果。”

狄秋点点头,一挥手,就有两个人出来,三下五除二,轻轻松松搭建起一个小星台。

属于便携式,很简单。

又开始安装一个怪模怪样的机器。

方若华眨了眨眼,低声问:“那是什么?”

高亚男也有些惊讶,挑眉道:“还挺下血本的。”

王双到没什么兴趣,随意道:“叫模拟颂星机,美国那边的产品,现在在大城市比较多见,咱们这儿少有,就是让人按照星图跳舞,跳的准确分数就高,跳的不准分数就低,这玩意儿要说一点用都没有,那到不至于,但是说有什么训练效果,那还真不大,顶多只算是个高级玩具。”

几句话的工夫,那个叫狄秋的小少年一脚踩上星台,音乐起,黄色的星图出现在台上,他就踩着星图开始跳。

王双看了两眼,点头评价:“在业余的里面算是不错,不过,想吃咱们这碗饭,不大容易。”

高亚男也道:“想考预备颂星师的话,他得认真找个专业老师纠正一下动作。”

她们几个低头吃面,不怎么在意,其他人却是看不出那么多,一阵阵叫好,反正觉得这小少年模样长得好,舞姿也很漂亮,跳动时活力四射,实在很专业。

一直跟了三分钟,少年的气力减小,踩得开始不准。

机器上那灰色的,厚厚的显示板上红色线条一路向上升,一直升到第五个刻度才慢慢停下。

小少年从便携小星台上下来,一脸的骄傲。

中年男人满脸堆笑,特别得意地道:“我们这个测试机器分为十个刻度,想要让刻度升起来非常难,很多颂星师试过,能升四五个刻度的寥寥无几,大部分刚一个刻度就眼花缭乱,看不准星图了,狄秋的天赋出众,是个好胚子,他能升到五,说明将来至少也能成五品颂星师……”

“噗嗤!”

王双喷笑。

中年男人皱眉,转头看过来。

王双赶紧低头,装作没看到,往嘴里扒拉面条。

那中年男人也就不理会她,对着一群已经几乎要被他洗脑,安安静静听他说的群众道:“我们这机器从美国运回来的,京城那些大城市才有人用,能测出一个人的颂星天赋高低,怎么样,有没有同胞想来试一试?”

方若华皱了皱眉。

高亚男有些不高兴,哼了声:“要是颂星师的天赋如何,那么一个破机器就能测得出,新入行的小孩子们都应该测一测,这些年也就不会有那么多颂星师走不下去,年纪轻轻就退役转行。”

今年和她一起训练了十五年的几个同伴,终于受不了无望的努力,决定退出协会。她们还年轻,现在退出还有机会学习,有机会去做别的事,如果再耽误,日子会更难熬。

高亚男心里明白,这选择不算错,可心里还是不能不难受,也物伤其类,担心有朝一日自己也会如此。别看她的天分似乎不错,但那是在云海,放眼全国,她算什么?

“来,来,来,那位女同学,你上来试一试,看看我们这机器好用不好用!”

中年男人直直地看着王双。

王双把脑袋一低,一屁股挪过去,将方若华挤下长凳。

方若华:“……”

“嘿嘿,若华你去,跟你说,他们这些人麻烦着呢,不顺了他们的意,保准搅得你吃不了饭!”

王双一捂肚子,“好饿,我能生吞一头牛。”

说着又叫了一碗面,她现在是第三碗,平时教练管得严,根本不能放开来吃,也就比赛之后能吃个痛快。

方若华摇了摇头,也不好意思和人家小姑娘计较,又见外头那中年人一脸执着,还真不好相与,干脆就缓步走出去。

中年人一看她和王双是同伴,到也不计较,笑眯眯请方若华上前,仔仔细细地交代机器怎么用。

“您看好了,星图一出现,您就按照它先后的规律跟着跳,跟不上节奏不要紧,尽量不要停,坚持得时间越长,评分越高。”

方若华点头。

中年人很肃穆地朝底下的观众道:“诸位请注意,仔细看,我先给定一个低难度的,像我们狄秋刚才跳的是高难度,你们将来要用这机器的时候,可要千万悠着点,调的难度太高,有可能会扭到脚,受伤就不好了。”

“好了,请准备,马上开始。”

中年人指挥若华上前,扭头冲底下的观众道,“因为这位小同学是女孩子,可能跳不太好,刻度也许会很低,不过不要紧,这些都可以练习……”

话音未落,音乐乍起,倏然又停下。

中年人愣了下,眨了眨眼,回头一看,方若华已经在星台之上,两只脚都立在星图边缘,端端正正地站着,见他回头,一耸肩一摊手。

莫名其妙!

中年人皱眉问几个负责调试机器的:“怎么了?还不快开始,我们一会儿还要赶下一场。”

几个助手面面相觑,半晌苦笑:“不是没开始,是已经结束了。”说着,其中一个指了指机器。

中年人回头一看,只见机器的显示板上红色的宽线条已经升到顶部,再也不能移动。

“啊?”

他第一反应,机器坏了?

助手也是满头雾水,诧异道:“音乐响起,这姑娘上来只踩了一脚,咱们这机器的指示线就飞速飙升,一路涨停,机器也跟着停下,现在就是开着的,你看看吧,不动!”

中年人:“……”

他忽然有一种不大妙的预感。

底下围观者大部分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也有寥寥几个懂行的颇为惊讶。

方若华却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主要是憋得慌,干脆走过去自己调试,把难度调到最高,冲中年人笑道:“我再试试?”

中年人还没反应过来,那边助手已经非常好奇地再一次按下按时的机关按钮。

这一次,所有人全神贯注。

只听音乐一起,方若华纵身一跃,星图还在恍惚中,尚未出现,她已经提前一步踩了下去,身体轻盈至极,姿态也极美,只用脚尖轻点星台,飘然若仙。

可惜还不过五秒,显示板上线条就跟打了鸡血似的,飞速狂飙,瞬间又到了顶,只听嗤啦一声,机器跟被快老老死的牛拉着的牛车一般,又停了下来。

方若华皱眉。

中年人浑身一抖,看方若华就像看一个怪物,又像看一个超大的大宝贝。

方若华却顾不上理他,若有所思半晌,一拍手笑道:“还挺有难度,再来!”

重新开始启动,方若华这回跳得很是尽兴,每次红线升到顶,机器未停,她就故意调整动作让红线降下来。

一开始还玩不好,不是过了头让机器停下,就是降下来的太快还是停了,差不多五分钟之后,才玩得颇为顺畅。

王双,高亚男也端着碗过来看热闹。

“这机器应该是吸收星芒促使红线升高,跳颂星舞的时候,我们足下会不自觉引来星芒,即便肉眼不可见,可也一定有,引来的越多,红线就越高。”

高亚男煞有介事地道,“只是这玩意毕竟是个玩具,能容纳一丝星芒就算不错,星芒过多它承受不住自然就停了。”

王双一边往嘴里扒拉面,一边道:“若华的计算能力真好,反正我玩这东西,肯定没她这么熟练。”

小姑娘凑在一处嘀咕,中年人在一边站着,看得眼前发黑,心里一跳一跳的。

他自己再清楚不过,他这机器可不是骗人的东西,那是真从美国来的模拟颂星机,他自己虽然不是特别厉害的颂星师,但是从事颂星师培训差不多也有小十年,见多识广,并不是真不懂颂星,一眼就看出来,方若华是个好苗子。

一瞬间心里火热起来,轻轻走过去,扬起脸,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朗声恭维道:“小同学,在下姓李,李伟忠,舔为朝阳颂星师培训基地副会长,兼任招生办主任职务,我觉得你很有天分,如果你愿意加入我们基地,学费我给你打五折,如果十年内无法成为九品颂星师,学费全退,你看怎么样?”

方若华:“……”

高亚男拉住她的胳膊就要走。

中年男人却尤不死心,“等等,小同学别急着走,你先看看我们的资料,李某这次过来,特意将我训练基地的训练资料带来了几套,乃是各大颂星协会不传之秘,内含十五套星图组合,还有资深教练的训练秘卷,寻常普通人根本就看不到,我们平时只对自家学员出售,一套要八百块呢,现在我看好小同学,白给你一部分基础资料,你拿去好好看看。”

他还真从手提包里拿出一叠资料塞给方若华。

高亚男无语,瞪了他一眼:“叔叔,转头看看,这么多人在呢,别盯着我们了!”

此时周围围观的人都对那个模拟机很感兴趣,好多人上去玩,只是果然很难。

红线能升到三四格的寥寥无几,但是大部分还都能跳得似模似样,让红线升起来。

李伟忠急着做生意,连忙转头跟围过来的人解释自家基地的情况,只能眼睁睁看着方若华走了,心中着实是可惜的厉害。

要是能逮住这么个好胚子,好好培养培养,说不定真能培训出个正经的九品,到时候他们基地还不被学生给挤爆了?

方若华走出一段,忍不住一转头,低声和高亚男咬耳朵:“他们这能招得到学生?这地方可是市青赛的赛场外面。”

他们就不怕万一碰见一两个颂星师,再丢人现眼!

高亚男失笑:“既然这种培训机构存在,肯定有生意可做,而且特别赚钱,你是新手才不大清楚,其实像这种机构每年都给颂协一部分补贴,会聘请颂协会员去给他们当教习,并不算是骗人,相反,说不定还比那些小规模的,私人作坊式的培训基地靠谱些,培养个把预备颂星师也不是不可能。”

王双噗嗤一声,乐了:“不过把主意打到若华头上,还真是,真是有意思!”

高亚男失笑,又摇了摇头:“不能怪人家,还是咱们没名气。”

方若华是新人,虽然上过一次星报,但是是远景,还是画过妆,穿着舞服的,认不出来很正常。

高亚男和王双虽然小有名声,却也不是随便能被人认出来的,哪怕是在云海。

几个人也不多想,还有比赛,吃完饭就赶紧回去。

回去了又歇着消了消食,睡了一会儿,初赛结果才出来,没有任何意外,方若华以零点五分之差,输给了老牌八品孙嘉,暂时名列第二,直接晋级决赛。

齐老师也不失望,笑道:“很正常,初赛还有评委们的印象分,孙嘉是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成长起来的,现在咱们云海颂星师第一人,你能追到她只差零点五分,已经相当了不起了,等决赛还不知道鹿死谁手!”

就在不久之前,她对于市青赛的希望,甚至连前十二名都能接受,但现在第一的位置已经在向她招手了。

市青赛的赛程安排得十分紧凑,第二日便是决赛。

晚上,齐老师没让方若华做任何训练,反而找高亚男几个没有比赛的陪她聊天说话,打牌还喝了些酒。

“明天别紧张,只要保持训练时的状态就行。”

方若华失笑,点了点头。

其实紧张的是齐老师,这毕竟是若华第一次正式的比赛,上一回表演赛根本不算,第一次登上颂星师的舞台,展示她的风采,身为孩子的教练,还真有些担心她的状态。

“没必要紧张,对我们四象来说,你站在舞台上就已经是前所未有的大成就,拿到名次就是胜利,像孙嘉,像双丁,她们都有包袱,我们没有。”

齐老师絮叨了两句,立时意识到不妥,赶紧把嘴闭上,“去玩,不要想了。”

几个女孩子顿时跟松了缰绳的野马一样,滚成一团,热热闹闹地玩起来。

第一百四十五章 更美 (第一更)

第二天,决赛场上。

方若华轻装上阵,脑子放空,什么都不去想,也并没有怎样用力,但是她一站在场上,顿时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她一个人在舞台上飞,空灵曼妙,让人如看一幅画,如聆听梵音,这一瞬间,她不是凡人,而是真正掌控人思想的仙神。

所有人屏住呼吸,场上一片寂静。

那么复杂的舞台,多少颂星师战战兢兢,生怕站立不稳,可她却始终昂着头,举重若轻,每一个纵跃都轻灵又飘逸,那漫天的星芒,阻隔了人们的视线,让观众甚至觉得自己只能看到一个缥缈的,优雅的影子,偏偏又是那么吸引人。

“太美了!”

台下,连自诩为见惯了顶级颂星舞的老人家,也不觉心中赞许,“她还能更美!”

现在的女孩儿,虽然美丽,却也稚嫩,如果她的动作更精准,基础更牢靠,接受更精细的训练……

老人家期待她完全绽放的那一天的到来。

但此时此刻,该让这个女孩儿去享受她的荣誉。

没有任何人意外,全场的掌声,几乎算得上惊天动地,这次市青赛的冠军,是属于她的,虽然她走上这条道路的时间短暂,虽然她的动作并不标准,有各种各样的缺点,但是这一刻,她站在领奖台上,没有争议。

孙嘉很无奈地冲自家教练一摊手。

没办法,别看都是三星,甚至方若华点亮的星还有一颗比较暗淡,但是人家吸引到的星芒铺盖了一地,看那大片大片的银光。

“也许她是星神的私生女!”

孙嘉的主教练也叹气:“其实方若华还是没有经验,她身上的晶石佩戴少了。”

佩戴晶石也需要技巧,佩戴太少,浪费星芒,佩戴太多,会增加负担,让舞者的身体沉重,影响发挥。

要知道,一颗空白晶石的价钱很是不低,如果不能一次性正好不多不少地装满星芒,那就作废了,变成了不值钱的劣质品,不可能有第二次机会。

而装满星芒的晶石,差不多有半斤重。

想想看,一个人身上要是佩戴十几颗晶石,颂星舞跳到最后,就可能增加七八斤的负重……

颂星师不好当!

孙嘉唏嘘一叹,起身去领奖,她今日只得银牌,立在方若华下首,看她眉眼平淡,不禁笑了笑,没关系,自己还不老,未来如何,尤未可知,有此对手同行,是好事!

“咦?”

远远看到站在高高领奖台上的女孩子,手里拎着一叠宣传资料的李伟忠,浑身僵硬,嘴角抽了半天,忽然抬手给了自己一嘴巴,“丢人!”

他旁边的小助手狄秋脸上也有些发红,眼睛里却十分热烈。

“叔,我也想做颂星师。”

想站在这样的舞台上,想让全场为我欢呼。

李伟忠顿时笑起来,满怀豪情:“好!”

观众们,评委们,都沉浸在激动的情绪里,齐老师眼睛也有些红,脸上带笑,长长地吐出口气。

颁奖典礼上,这回记者比上一次表演赛多得多。

方若华全程微笑。

“方同学,听说你正式成为颂星师还不到半年,请问你为什么二十岁才开始颂星训练。”

“是家庭条件有限吗?颂协这边难道没有给你补助?”

方若华不慌不忙,笑道:“以前太忙,也是最近才发现自己有颂星的天赋,颂协很关照我,补助高得我都不好意思拿了。”

一群记者还要追问。

齐老师赶紧拦住,当她的代言人,口口声声自家学生还未成年,有什么需要问的直接来问她。

云海市青赛,以前那都是云海书院的自留地,通常前四都出自云海书院,底下的小镇上,能露个脸就算不错,今天方若华是绝对的新面孔,报社这边挺兴奋的。

只是别管怎么诱导,小姑娘居然成熟稳重得很,半句不合适的话也没有,又有个特别护短的教练,记者们相视而笑,也不多为难,到底是他们云海人,家乡的颂星舞者后继有人,他们也觉得很高兴,只问了些关于未来展望什么的。

星报那边来采访的换成个年轻小姑娘,看着方若华时,眼睛里全是星光。

“方同学,我能给你做一个专访吗?”

齐老师使了个眼色,方若华就点头答应。

好不容易从一群记者的包围中出来,齐老师都出了一身汗,方若华收拾东西去洗澡。

高亚男她们几个也刚刚结束团体赛,却是无人问津,冷清的要命,此时又是震惊,又是羡慕,长叹一声:“我们也想要记者追着跑啊!”

齐老师和董春伟一个拍脑袋一个拿训练表:“光想有什么用,训练,训练再训练!”

“嗷!”

王双痛呼一声。

这次市青赛,王双还好,拿到了第六名,算是没有失去水准,但是云坪镇个人赛上,其他人都折戟沉沙了,尤其是男子组那边,连总决赛都没有进。

团体赛这边更是各种问题频出,几个女孩子接连出错,配合得相当不到位,连初赛都没有过,接下来就没她们的事了。

比赛一结束,赵玲,郑媛就掉了眼泪,齐老师也不劝她们,只是叹了口气:“哭吧,哭完了回去接着练配合。”

她转头看了高亚男一眼。

高亚男苦笑:“老师,我真不行,您就饶了我吧。”

齐老师没多说话。

这次让高亚男参加团体赛,其实是想带带赵玲她们,这几个也是四象的老人了,齐老师很希望她们能出点儿成绩,可是指望个人赛上一鸣惊人,实在不现实。

四象的成绩在云坪镇都中平,放到云海,更是不起眼,要不是出一个方若华,恐怕不知道等多少年,才能等到市青赛的冠军,更不要说省青赛。

在这样的环境下,赵玲她们天分不足的,就更别想有出头之日,几个女孩子年纪都不小了,再不出成绩,职业之路肯定会断绝。

当然,她们也没奢望去当一辈子职业颂星师,可就算转行,成绩好看的将来待遇也更高。

高亚男的水平不低,让他带这几个,本来以为至少能杀入决赛,运气好还能拿个名次,没想到根本没用。

第一百四十六章 搞事 (第二更)

“老师,这法子不行。”

方若华也觉得不大靠谱,苦笑道:“老师,高亚男的特点是速度,她跳颂星舞的时候,爆发力特别强,速度也快,比男生的舞蹈看起来还有冲击力,让她去配合赵玲她们,她只能压抑自己,最大的优点都要舍弃,能跳好才奇怪。”

大家都是年轻女孩子,经验又不足,不可能做到游刃有余,像大师一样云淡风轻的,随便跳跳就是高水准,几个以前从来没参加团体赛的个人赛选手,真以为随便练个三五个月,就能冲击团体赛了?

齐老师深吸了口气,冷静下来:“不要紧,离省青赛还远,我们不急,这事回头再说。”

她轻轻笑起来:“现在,我们四象该好好庆祝庆祝。”

出了方若华一个冠军,今年市青赛,四象就是最大的赢家。

齐老师目前真分不出心思太关注别人,差不多把其他人的事情都交给其他教练,她自己只盯着方若华,简直事无巨细,什么都想关心一下。

说实话,要不是高亚男几个心都比较大,不是那种小心眼的女孩子,就齐老师这样区别对待,还不知道闹出什么矛盾来。

现在也不一定就没有矛盾,不过是颂星师太忙,方若华又是单独训练,很少碰面,飞起的速度也太快,一眨眼的工夫,还不等大家嫉妒心上来,她已经远在天边,够不着了。

市青赛就这么结束。

后面还有一些庆祝活动,方若华却是没怎么参加,偶尔碍于面子出席一下,大多数时候都和教练一起,分析自己在舞台上时可能出现的错误。

齐老师陪着她分析了一会儿,看董春伟神采飞扬地冲她比手势,扬了扬眉,压低声音冲若华道:“这几天报纸上会有些报道,如果有人问你什么,你什么都不必说,只当什么都不知道,唔,你要准备省青赛,封闭式训练,家里人也不能探望。”

方若华:“……”

教练这是要搞事!

没办法,不知道为什么,齐老师特别有危机感,总觉得原主的家庭会给她带来很大的麻烦。

方若华到不觉得处理这些麻烦是难事,但是人家老师帮她操心,她又不是原主,对原主的父亲自然是不可能有感情,那就随她们去做,想来老师有分寸,不至于弄出太大的场面。

接下来几天,方若华果然心无旁骛,认真练习,只是接受了一次星报的专访。

专访也弄得中规中矩,只是让她介绍了一下出身来历,家庭环境,在书院的学习情况,原主的二十年平淡无奇,也没什么可说的,只简简单单按照提早给的稿子说了一遍罢了。

星报算是比较严肃的专业性报纸,不会有什么小道消息,花边新闻,齐老师要搞事,应该不可能在星报上折腾。

确实如此,星报第二天就登出专访,非常和谐,非常伟光正。

在专访中,方若华勤奋好学,友爱邻居,孝顺父母,疼爱妹妹,小小年纪就出外打工赚钱,几乎时不时地要给父母妹妹买各种礼品,成绩也很好,新学年的初次测试,数学成绩更是取得中等年级的第一名。

总之,方若华是五好青年!

报纸上是一片和谐。

但凡触及她家庭的报道,都显得很温馨,父亲方文青秀才出身,斯文知礼,母亲辛丽丽慈爱可亲,妹妹也是天真活泼,也是个高才生,还拜京城名师学画画。

邻居们只夸若华孝顺。

不只是如此,还提到市府今年评选五好家庭,他们方家获得提名,是星报提交的申请。

为此专门详细报道了方家,刊登了父慈女孝,和乐融融的照片在上面。

方文青和辛丽丽都发表了言论,大谈夫妻两个怎么辛辛苦苦把方若华养大,把她培养成才,简直是模范父母了。

方若华:“……”

真是半点儿搞事的迹象都没有,自家老师们神神秘秘的究竟打什么主意。想不明白也就罢了,现在每天这么忙,哪里有力气去东想西想的。

直播间里一众水友也是满头雾水。

“这和说好的不一样啊!”

“那个什么,方文青还能沾到三妹的光,不妥,不妥。”

“你们动动脑子,想也知道齐老师和董春伟教练肯定有后招,等着看吧。”

“也是。”

方文青此时却着实有几分得意,毕竟连星报上都夸赞他教女有方,谢家的家主还为此特意请他吃了杯酒,还特意让长公子也跟他读书。

那些同窗好友们更是各种羡慕,就连以前根本看不起他的,都不免客气三分。

只是有些遗憾,如果八品颂星师是星儿,那就更好了。

方文青低头看了看报纸上的方若华,她穿着月华裙,眉眼舒阔,笑容恬淡温柔,到好像长开了一些。

“星儿可以做得更好。”

目光闪烁,方文青盘算了下手里的银钱,觉得应该送星儿去参加颂星师的训练,云海太小,在这里接受训练,恐怕也出不了成果,若能拜在哪位大师门下,那才合适。

其实,虽然全世界都尊颂星师,可外行终究难以明白颂星师真正的价值。

就说方文青,他当然明白颂星师很了不起,受人尊重,地位崇高,但也只是模糊地有此印象罢了,毕竟他又没有真正接触过高品的颂星师。

此时此刻,在他心中,他的小女儿比大女儿聪明伶俐一百倍,既然连大女儿都有此造化,星儿起步时比她高些,岂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星儿一向运气很好,是个小福星,也许真能拜一位名师也说不定。他等着星儿出息了,他也好享享女儿福。

至于辛丽丽,她到是淡定得很,借此机会和那些贵妇人们交际起来,聊聊育儿经什么的,至于报纸上的赞誉,她到觉得自己很能担得起来。

想想看,她十多年含辛茹苦养育方若华,没少她吃,没少她穿,还供她读书,绝对没有半点儿对不起她,更没有害过她,谁家的继母能有自己这么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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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八卦(二合一章)(加更)

齐家

齐阳小口小口地吃粥,碧粳米煮得香糯可口,从喉咙一路烫到胃,暖洋洋一片。

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报纸,抬头就看到妈妈脸上温柔至极的笑容,鼓了鼓嘴,小声道:“我吃饱了。”

扔下碗,齐阳一路小跑,披上外套就要出门,三太太连忙拉住儿子的手,拢了拢他的头发,又给他整理了一下衣服,才放了孩子出去。

三公子哼了声:“你少理那臭小子!”

自从生了这个臭小子以后,妻子的身体就越发不好,早知道当初就不该生,麻烦死了!

齐阳可不知道他爸爸的腹诽,一路冲到小伙伴杜胖胖家,进了杜家的门,就看见杜胖胖可怜巴巴地站在屋檐底下,头顶上还顶着一碗水,抽抽搭搭:“小阳,我出不去了,我姐要我……减肥,今天得站一个时辰。”

“呃,那你站吧。”

齐阳打了个哆嗦,把报纸往袖子里塞了塞,唔,姐姐这种生物好恐怖,他能不能不要啊!

一时间,小脸上不免露出几分纠结,可是姐姐好了不起,是八品颂星师,比旭旭的姐姐还厉害,他又好想要。

“决定了,我要厉害的姐姐,不要可怕的姐姐,见了姐姐就跟她说,让她不要变得特别可怕!”

可是,他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姐姐。

这几天他一问妈妈,爸爸就好可怕,害得他都不敢问。

其实他也是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姐姐的,那天听爸爸和旭旭他爸爸说的,姐姐叫方若华,是个八品颂星师,目前在云海市。

也不知道云海是什么地方?会不会要走好久好久才能到,姐姐为什么在云海呢?明明旭旭的姐姐,杜胖的姐姐,都在自己家里住,他的姐姐为什么不在?

齐阳跑回家,不顾妈妈喊他,径直上楼钻到自己的房间里,从床底下把百宝箱拖出来打开,拿出一册厚厚的本子,小心翼翼将报纸上的姐姐剪下来,对整齐,贴了上去。

旭旭就很喜欢贴姐姐,有厚厚一大本,他也要贴。

“哎,好少啊!”

最近一段时日,市青赛的热潮还没有消退,报纸上报道的都是比赛相关事宜。

星报上的报道自然比较正经,但好些地方报纸的报道,就显得八卦得多,也有趣得多,还有人言之凿凿地说,四象书院重金从美国请来了好些人才,有设计师,有化妆师,有编曲,有编剧,花了大本钱要捧出一个全国冠军来。

高亚男她们一边看就一边乐,书院这边连吃饭都快要精打细算了,上哪儿去找钱,还重金呢?

别说他们小小四象,就是全国也没有几个书院有这份底气,再说,又不是国家颂星师协会,有钱也没那个人脉吧。

不过,小报上随便写写,大家伙也就随便看看,逗个乐子而已。

这日,天气难得不错,颂协这边放了一上午的假,小姑娘们都兴奋地跑出去玩,方若华被强制闭关,到是没能出门。

还不到中午,高亚男忽然气哼哼地从外头进来,一进门就啪一声,摔了张报纸在桌子上。

方若华一挑眉,走过去看了两眼,登时了然。

直播间里一众水友也叫:“这是你们那位教练组的老师们出招了?”

报纸上有一加黑加粗的大标题——严重抗议星报新闻作假——请看市青赛冠军真实的二十年。

方若华先看了一眼报纸,是晨曦日报,登时了然,不禁失笑,他们齐老师和那位董教练还真有两下子,人脉够广。

晨曦日报和星报不同,不是公办的报纸,是私人的,但是在省内也十分有名。

最出名的就是晨曦经常调侃星报,上面的专栏作者,特别喜欢挑星报的刺,几年前有一次,星报报道了一回国子监学生勇救落水老人,不幸牺牲的事迹,大加赞美,然后晨曦第二天就把这事大批特批,着重强调安全问题,游泳不行你不要随便去逞英雄,当时的情况,稍微动动脑子,岸边行人不少,找人帮忙是个法子,找东西把老人拉上来也是个法子,自己下河救人,是下下策,还国子监的学生,脑子都转不过来。

反正,晨曦和星报对着干也不是一天两天,老百姓们也喜欢看它们俩对掐。

方若华摇了摇头,把报纸展平,仔细看,只见上面居然有一幅特别特别清晰的照片。

就是原主曾经住过的储藏间。

当时她看到储藏间的时候,到没有觉得怎么不妥,可是在报纸上再一看,阴暗,潮湿,破败,纸箱子拼出来的床铺,简直连躲在桥洞底下睡觉的流浪汉都比不上的模样。

第二张照片则是方文青,辛丽丽,方文星,一家三口在大酒店里喝酒庆祝的照片。

三个人都光鲜亮丽。

“呼,晨曦还挺有钱。”

很显然,这是偷拍的,可是现在大部分的摄像机,照相机,都特别笨重,精致小巧的那些,不光耗能高,还昂贵,也就只有几个大报社买得起。

“接着往下看。”

高亚男敲了敲桌子。

方若华继续看下去,下面还详详细细地写了原主从八岁起开始打工,到二十岁停止的全过程。

有证词证言,还有一些打工地点的照片,堆积如山的脏衣服,脏盆子脏碗。

晨曦的记者功力不凡,愣是把小小的打工行为写得让人潸然泪下,好像方若华每天都受虐似的。

“我们二十岁的八品颂星师,市青赛冠军,为什么没有在五岁,六岁,七岁,甚至八岁的时候,就开始她的训练,而是把自己的才能埋没在这些无谓的打工上面。”

“如果能提前十年进行正规训练,也许现在我们已经有了一个省冠军,甚至全国冠军,也许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六品,甚至五品,四品,这是家庭的失职,这是政府的失职,我报认为,我市青赛冠军方若华的父母,应该为此负法律责任!”

晨曦一如既往的刻薄犀利。

“呃,其实打工什么的,都是我自己乐意。”

方若华失笑道。

可这报纸上的意思,明明白白就是说方文青和辛丽丽非让她去打工。

“你等着吧,有热闹看了。”

高亚男恨铁不成钢地瞪了方若华一眼,如果不是看到报纸,她也不知道方若华以前过得这么惨。

实在是不大像,因为这孩子从容淡定,仿佛比她们都成熟,又那么自信开朗,她到觉得,这应该是一个出身良好家庭的女孩儿。

今天的训练还没开始,外面就来了好些记者,非要给方若华做专访。

高亚男把她往封闭训练馆一塞,就跟着教练去看热闹。

几个教练当然不会让记者采访到她,不过,她们主动和那些记者聊了聊,就是使劲夸自家的孩子,夸得方若华天上有地上无似的,说她天分好,尊老爱幼,听话懂事。

高亚男她们也跟着夸,夸方若华友爱同伴,连比她大的同伴都习惯性地伸手照顾。

“那诸位教练知不知道,方若华同学的家里人,对她的态度如何?是不是很为她骄傲?”

一个年轻俏丽的小姑娘追问。

齐老师登时闭上嘴,面上的表情一看就是一言难尽,却是摇摇头什么也不肯说。

“听说过年的时候,若华并没有回家过年,请问是协会这边组织训练了吗?”

到是高亚男很口无遮拦地喊:“他们什么想法,你们去问他们,问我们做什么,哼,我到巴不得他们千万别找上门来打扰我们若华,虐待她,弄得她营养不良,到现在还天天吃药,训练都不敢加量也就罢了,居然连福膏都敢送来给她吃,这是要毁了我们家……”

记者登时眼睛一亮,她们都是专业人士,当然知道福膏是什么东西,顿时觉得逮住了大新闻。

“闭嘴,说什么呢,赶紧进去训练去。”

齐老师脸色一变,讪笑着把高亚男赶走,“诸位,我们还要训练,请你们不要再来打搅了。”

几个教练费了好大力气,终于把一群记者都给请出大门。

齐老师抹了把汗,摇头叹息,这事其实是她和董春伟折腾出来的,但是,并不能让人高兴。

“若非怕那一家子糊涂,将来惹是非,又何至于让我们若华来卖惨!”

事实上,无论哪个世界的小报记者,都喜欢各种耸人听闻的花边新闻。

区区一个市青赛的冠军没什么好报道的,哪怕她是二十岁的八品,哪怕她被称为云海之星,但是,如果这个冠军处境悲惨,曾经遭受父母虐待,那就很值得大书特书了,因为老百姓喜欢看。

一连十几天,小报上各种报道,花样繁多,有方家的邻居们现身说法,说十多年来,就没见过方文青给若华买新衣服,都是让她捡方文星的穿。

“你说他都供方若华读书,还算尽责?拜托,当初若华她亲娘把所有嫁妆都留了下来,唯一的要求,就是要让女儿读书,只要女儿愿意读,还找了好多人作见证,方家的长辈们都知道,可以说,现在方文青那点儿家底,全是用那些嫁妆置办的,他凭什么不让人家读书!”

“这些年若华打工赚的钱,全给他们三口子花用,一分钱也用不到自己身上,哎,若华就是太孝顺,愚孝,希望长大些能开窍,为自己想想,否则还不知怎么被欺负!”

“当初若华五岁就测出有颂星师天赋,换了别人家,肯定开开心心送人去培训了,就算将来不走职业道路,哪怕只做一个预备颂星师,对将来也大有好处,哪像方文青那样,生怕女儿有出息!”

“你们看看方家小女儿都过什么样的日子,穿好的,吃好的,清清闲闲,还花大价钱供她去京城拜师学画,再看看方若华,平时连一分零花钱都没有。”

“方文青和辛丽丽,整日在外面说若华笨蛋,学不会,上学没用,若华以前成绩是不太好,但那是没有时间读书,一旦有时间,稍稍用功,就不是方文星能比的。”

学校里一帮老师也各种夸赞,说方若华以前可惜了,一上课老打瞌睡,成绩不太好,幸亏醒悟得早,没耽误了孩子。

“她数学特别好,很有天分,如果早几年发现的话,完全可以去试一试竞赛数学,现在有些晚了。”

老师们都非常惋惜,连连摇头轻叹。

一帮只想抓个大新闻,好生赚钱的报社记者们,听了这些花样答复,都有点儿为那个女孩儿可惜。

一时间,满云海的报纸都报道这件事,简直成了社会问题,竟然还有个报社神通广大,不知道从哪里弄到了方若华体检单,还找了专业医师解读了一番。

总之就是方若华营养不良,身体受损,有可能影响寿元,如果不是发现及时,也许再过个一两年,被发现有颂星师的天赋,也不会再有成就。

“哇!”

方文星委屈的不行,哭得眼睛红肿,“爸,你和妈快去找姐姐,让她出去跟别人说,我们家没有虐待她,呜呜,璐璐她们都不肯跟我玩了,连我去画协,老师都不跟我说话。”

方文青气得脸色通红,浑身颤抖,用力抱住女儿,轻轻哄她:“没关系,别担心,不要怕,我这就去找那个不孝女!”

他心中一阵悲哀,这帮人知道什么,他什么时候虐待过方若华!他是不喜欢她,可他是什么人,堂堂秀才,会去虐待一个小女孩儿不成!

方若华自己不懂照顾自己,把自己折腾得凄凄惨惨,难道也要怪他不成?

连谢家竟然都人云亦云,他的差事被免了,多结了一个月的工钱,谢家的管事说,他们小姐已经不需要补习国文,挺客气地请他走人,可是,人家回头就又找了一个秀才进家门!

深吸了口气,方文青压下心中暴怒,不要急,没关系,事情很快就会过去,什么新闻也不会长久,谢家不行还有李家,李家不行还有王家,他总不会没有差事可做。

“星儿乖,你先在家画画,陪着妈妈,我去去就来。”

丽丽心里也难受,这几日都在床上躺着,起不了身,方文青心疼得不行,收拾整齐,就出门直奔四象书院。

结果到了书院,找到三班教室,居然没看见方若华那死丫头,他追问了半天,老师才不甘不愿地告诉他,人在镇颂协那边。

“还有两个多月就是省青赛,方若华是我们云海的招牌,肯定要认真训练,书院这边打算派老师抽业余时间去给她补课,上课就先算了。”

第一百四十八章 警惕(加更)

方文青揣着满肚子怒火,强忍住打这帮冲他翻白眼的老师一顿的冲动,扭头出了书院,直奔镇颂协。

“不气,不气。”

他是斯文人,不能做出粗鲁的举动。

终于赶到镇颂协,方文青深吸了口气,脑子里已经不停地思索,要怎么让方若华亲自去报社说明情况,他要告那些报社造谣生事!

“你是谁?干什么的?”

镇颂协守门的小子一脸警惕,上下打量方文青,目光如刀,方文青吓了一跳,皱眉,半晌才冷声道:“方若华在吗?我找她!”

“你是哪位?”

守门的小子更是警惕,不动声色地把大门关上半面,身后一些守卫们不自觉侧目看过来。

镇颂协的守卫都是军队退役人员,个顶个身高体壮,眼神冰冷,看人的时候都往要害部位看,方文青登时声音低了十八度,轻声道:“我是她的父亲,有事情找她。”

守门人眼睛一眯:“方若华在闭关训练,上面有规定,省青赛期间不允许她随意见人,你要一定找她,那就先去会客室等。”

方文青张了张嘴,终究没说什么,老老实实被领去会客室,坐在椅子上,一直等啊等,始终不见人出来,好几次他都闯进去看看,但是一抬头看到窗口,门前站着的守卫,登时就没了底气。

一直从中午等到晚上,才等到了方若华。

齐老师亲自领着若华到会客室,会客室大门洞开,她先看了一眼,才放方若华进屋,自己戳在门口:“去吧,十分钟,十分钟之后做下一轮的练习,一会儿还得吃药,不许耽误。”

方若华很无奈地冲着方文青摊了摊手,叫了声:“爸。”

方文青这会儿又渴又饿,还很气闷,像根打了蔫的老黄瓜,深吸了口气,初来时的雄心壮志早就不在,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咬牙切齿:“你跟我去一趟报社,告诉报社的人,咱们家待你好得很,供你吃,供你喝,没人打你没人骂你,还让你读书,你还有什么好不满意的……”

咔嚓一声。

晶莹的银光闪过。

方文青愣了下,转头就见几个挂着星报牌子,还有晨曦牌子的记者站在门口,他腿忍不住一软。

晨曦的记者头戴方巾,身穿十分传统的长袍,挑眉看了一眼他身边的星报记者,嗤笑道:“看看,这就是你们的五好家庭的大家长,没看见人家方同学累得都站不稳了,这么长时间不见面,也不问一句好不好,话里话外都是威胁,真当我们大家是傻子不成?”

星报那位没吭声,脸色也不大好看。

方若华连忙上前一步,轻声道:“各位,我不接受采访,还请记者朋友们去和协会工作人员交流。”

她顿了顿,不等教练把人打发走,犹豫了下又道:“我虽打工多年,但都是出自自己的想法,我的父亲并没有让我去打工,耽误学习确实是我自己的责任,年纪小不懂事,不知道怎么做才对自己最有利,谢谢诸位的关心,从现在开始,我会把所有时间都用在训练和学习上,不会在出去打工了,还请诸位多关心关心我们比赛和训练的情况,不必在我的家事上费心。”

方文青抿着嘴唇,轻轻吐出口气。

晨曦的记者冷笑:“方同学,你还未成年,尤其是年纪更小的时候,你能懂什么,你的父母居然放任那么小的孩子去打工,还一打就是十多年,真当自己没逼着孩子打工就不算错?如果真心为了孩子好,怎么可能发生这种情况?既然未曾尽到责任,差点害得我华国损失了一位有望高品的颂星师,他们自然要付出代价。”

说着,转头看协会这边:“我接到消息,说是方文青还试图给若华吃福膏,有没有此事?”

齐老师皱眉:“……你们可以去协会拿若华的健康报告,最近刚刚检查过,她没有服用任何违禁药品。”

晨曦记者啧了声:“官话到是说得挺习惯,不如请你们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齐老师不吭声,扭头问门外的助手:“协会的外联人员怎么还不来?我们要去训练了。”

那记者看到齐老师躲了,又转头盯着方文青,方若华上前一步,挡住他的视线,轻声道:“爸,你不是还要工作,我在协会挺好,不如您就先回去吧。”

方文青心下忐忑,努力笑了笑,做出特别和蔼的模样,摸了摸方若华的头。

恐怕他都不知道,他现在的表情有多么僵硬。

方若华忍不住闪了一下,才察觉不对,又把头挪动回去。

“若华你好好练习,等过几天我再来看你,你妹妹很想念你,你知道的,她从小就善良单纯,那些报纸上写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很可能会伤害到你妹妹,也会伤害你们姐妹之间的感情,你必须澄清这一切。”

方若华认认真真地摇头,冲方文青道:“我现在封闭训练,不能接受专访,不过……”

她又转头冲记者道:“你们也听到我父亲的话了,希望你们能实事求是,我再强调一次,我的父亲没有虐待我,从我有记忆以来,就没有挨过打,别人家的孩子不听话,说不定还要被打几巴掌,我父亲却从来没有打过我,连骂也很少。”

“是,据我刚刚得到的消息,你九岁假期期间,一个人被困在书院储藏室整整两天半,要不是有老师忘了东西,提前回书院,说不定你已经被饿死了,但是你的父亲两天半了竟然不知道你没有回家,接到书院的联络,也一句关心的话都没说,只说了三个字——‘知道了’,有没有这回事?”

方文青登时急起来,脸色涨红,气道:“你们,你们这是……”他想了半天,也没有想起究竟有没有这件事,“含血喷人!我,我要告你们诽谤!”

“尽管去,反正我们有人证,四象的老山长对此事记忆犹新,很多资历深的教师都知道。”

晨曦的记者哼了哼,漫不经心地道。

第一百四十九章 备战(加更)

方文青灰溜溜地走了。

方若华一路相送,送他到大门口,目送他远去。

他心里其实很不乐意和方若华并肩站在一起,可是此时此刻,却着实没有底气把人赶走,他自己都不能弄明白,这一刻心中是何等滋味,欲要恼羞成怒,终究不知道该怎么去怒,连干巴巴地说几句什么,都不太做得到。

“呼。”

方文青人走了,方若华也松了口气。

直播间一众水友给她配音:“……终于走了!”

“话说,三妹你尴尬个什么劲儿,看他尴尬才有意思。”

方若华把摄像头放飞,让它们去拍那些青春靓丽做训练的美少女,美少年们。

也不是尴尬,就是没话和方文青说,三观不同,站在不同的立场上,还要相处,实在别扭得很。偏偏自己现在这身份是人家的闺女,大吵大闹肯定不合适,而且以方文青的性子,还有她方若华的性子,根本就吵不起来。

“其实三妹不吵不闹,没有任何可争议之处,连方文青自己想骂一句不孝女,都找不出实证,好像更让他憋屈的厉害。”

“所以说,还是咱们三妹的策略高。”

策略什么的……方若华表示她现在只想回家大吃一顿,大睡一场!

可惜协会这边为了省青赛夺魁,那是下了大力气,光是出出入入的工作人员就好像比以往多了一倍,个顶个跟打了鸡血似的,高亚男那种训练狂都表示,可以放个三五天假轻松轻松,反正这等气氛下,方若华连正常上课都跟打仗似的,一到时间马上向协会那边跑。

据她家前座郭倩郭同学说,方文星这几天老来找她,可惜每每碰不到人。

郭倩撇撇嘴:“你是不知道,前天方文星就站在咱们班门口,班长去问她,她有什么事,她就再那儿哭,小声抽抽搭搭的,弄得好多人来围观,咱们班的同学都不知该怎么办好了,要不是上课,咱们老师把人给送回去,还不知道要怎么办!”

邻座的一个男生也探头过来:“好像方文星休学了,听说是要去京城专业学画画。”

“学画画也不错,国子监的画院比较容易考,考出来一辈子都不愁了。”

“可不是,我家有个姐姐就做画师的,前两年还被省颂协聘请过去,专门负责画星图,现在一个月能赚八十块还有多,奖金也高。”

“说的我都想学画画去了。”

“呵,你们想那好事,真以为好学不成,真开始学,家里一个月两三百的开销那是节省,更不要说给老师的束脩,逢年过节的礼品,一般二般的人家可学不起。”

“我听说方文星休学,不是为了学画画什么的,是被记者追怕了,前两天就有记者缠着她。”

“别胡说,咱们书院还是很靠谱的,根本没让记者进门。”

“她自己在班里抱怨来着,说那些记者没事找事,不知道情况就胡说八道,都该拉出去判刑,他们班上还有两个男同学为了她打了记者一顿,听说有一个能判定轻伤,让人给告了,结果让书院给开除,弄不好还要有牢狱之灾。”

“这事我也知道,是徐贲和王欢吧,他们俩纯粹是白痴,玩什么热血,现在好了,不能在咱们书院就读,以后还不知道怎么办,王欢还好,家里是盐商,钱方面不缺,估计能解决,可徐贲呢?他爹是佃户,掏出家底来供他读书了,他就这么回报父母?”

“方文星也是,连句求请的话都不说,跟不知道似的,一脸无辜相。你就是帮他们两个说几句好话,不是特别会卖可怜吗,怎么不去记者那儿卖一卖,说不定两个被打的记者让纠缠不过,自认倒霉,再不然去书院求求情,指不定咱们书院这边的老师们一时心软……”

“别阴阳怪气的,也不好怪人家方文星,人家自己说的,不是她让他们两个抱打不平的,她也很遗憾。”

“哈,这话可真漂亮,就是屁用没有!”

“徐贲他们还未成年吧,听说过两年立法会那边会重新考虑,将未成年的犯罪行为单独列出来分析,不会再和成年人一样量刑,只是争议很大,还不好说。”

方若华耳边听着他们絮叨,也有点儿意思,再趁着课间闭目养神,才刚合了一会儿眼,高亚男就在外头敲窗户。

“赶紧的,齐老师找。”

方若华:“……”

简直是半点儿不得清闲。

今天这一节是国文课,他们国文孙老师母亲病了,一班的老师负责代课,居然是吴珂那家伙。

这会儿他已经站在讲台前面整理教案,扫了一眼,直接拎着本教案过来,扔方若华桌子上面:“去吧,至于我的课,拿着课本自学一下,如果有不会的,直接记在教案上,回头我给你补一补。”

吴珂挺直了身体,摆出一张为人师表的严肃脸,交代完转身就走。

“哇,我们新来的国文老师真不错,孙老师就没这么细心。”

“……”

方若华表示,她到是从这位的神色中看出了几分幸灾乐祸,说不定有坑。

一进颂协这边的训练基地,方若华就看到齐老师一脸谄媚,正和一个头发花白,圆圆胖胖,穿了一身锦缎华服的老头说话。

“瞧那奴颜婢膝的模样,老齐这是怎么了?”

高亚男压低声音哼哼。

那边的老头居然仿佛听见了一般,目光唰一下转移过来。

“我的妈呀!”

吓得高亚男低头弯腰,飞去星台那边找其他人汇合,做练习去。

方若华:“……”

眨眨眼,见齐老师一时注意不到她,干脆也溜了,不过总觉得那老头的目光一直在她身上徘徊,就像看到一块儿即将叼到嘴里的大肥肉一般。

不多时,齐老师才领着那老人家小步过来,瞧她的表情,简直是捧着一尊大佛。

“若华,亚男,赵玲,郑媛,阿香,孙岚,高强,赵建宇……过来,你们都过来。”

一群男女齐齐立好,不知不觉也一脸严肃。

“为了备战省青赛,协会特意重金聘请了专职教练,以后,接下来的两个月,你们都跟随黄老训练,要绝对服从安排……”

第一百五十章 NPC(加更)

趁着这位黄老去休息室喝茶的工夫,齐老师各种威逼利诱:“跟你们说,黄教练是一品颂星师,求都求不来的,别说咱们四象,就是云海书院每年花重金,也不可能求到他这样水平的教练,就是见,估计都没见过,咱们云海市自古以来就没出过一品,要不然八十年前的三品颂星师董书,董前辈也不会到今天还是云海的招牌,这次黄老来给你们训练,那是天上掉了馅饼下来!”

她话没说完,小姑娘,小伙子们已经傻了眼。

一品,一品,一品……

脑子里只能想到一品两个字,还有两个小伙子腿发抖,站不住,扑通一声坐在了地上。

齐老师也没笑话他们,当初刚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听山长介绍完黄老的身份,她也耳朵里嗡嗡作响,起码有半个钟头不记得任何事。

“行了,先去做基础训练,明天开始,黄老就是你们的总教练了,我退位给你们当副教。”

一想到她居然是一品颂星师的副教练,齐老师就觉得自己身体轻飘飘,想要飞上天。

这里面大概也只有方若华比较镇定。

做基础训练的时候,她还是按部就班,按照自己的计划,一点点活动开身体,不紧不慢地琢磨新动作,间或上星台,踩星图看看流畅度。

高亚男半天心慌气短,扭头看她,登时无语:“你就不紧张?”

方若华眨眨眼,笑道:“嗯,挺紧张的。”

“……”丝毫看不出来好吗?

“那可是一品,一品颂星师,现在在册的一品颂星师,咱们华国加起来有几个?十个有吗?”

反正经常参加比赛的,不超过五个,都是世界级明星,众人瞩目,当然,也有一部分不参加比赛不公开,众人就不知道底细了,很明显,黄老就是那种比较低调的类型。

至于怀疑一品颂星师的身份,所有人都不敢,想不说颂星师能不能伪装,证书能不能仿造,就是能,谁敢这么干?

一旦被察觉,通常这种傻蛋都会很快被发现,直接从重量刑,绞刑,哪个有这胆子?

看她这般激动,方若华都觉得自己过于淡定了些。

可问题是——一斜眼就看到屏幕上一连串的品头论足,什么出现新NPC了,若华赶紧上去刷他,什么看着没有风采,演员选的不好,还有什么姓黄,是原作中出现的人物吗?自从看了三妹的直播,我都觉得自己以前看得是假。

眼睛里看着这些东西,还要强迫她紧张一下,真的很难。

“哎哟,三妹,姓黄的话,这可能是个大boss,我记得后期出现过一位华国颂星师协会名誉主席,叫黄唯一的,文中提到过,女主的师父特别怕他,见到他就跟老师见了猫,还交代女主见了他必须毕恭毕敬,不能有丝毫违逆。”

“我记得,番外里也提到过,女主的师父好像是黄唯一的师父的记名弟子,他算是黄唯一的师弟,当然,人家黄老不承认,好像他们师门挺厉害,黄唯一绝对属于那种能把所有强人压在底下的大Boss。”

“不过,没想到这位居然还去小书院里教一帮未成年?真是挺有童心。”

好吧,被科普了半天,方若华表示她知道黄老的厉害之处,保证很听话地在他手底下乖乖训练。

第二日。

方若华一大早赶到协会,一进训练场地就发现所有人已经到齐了,个个很严肃很认真地在训练中。

就是平时浑水摸鱼,已经不打算更进一步,就等拿了推荐去找工作,或者读书考学的那几个,也老老实实地立桩中。

方若华:“……”

高亚男恨铁不成钢地瞪了她一眼:“怎么这么晚?”

抬头看一看天,太阳还没升起来,她明明比以前还早到十分钟来着。

“我提前了两个小时,他们还有更早的,你怎么不知道积极,要是给黄老留下坏印象怎么办!”

提前两个小时……

昨晚做完练习回去十点多了,回去还得赶作业,复习功课,睡下都快十二点了,五点钟起床吃饭来训练还不行,真提前两小时,三点来,岂不是才睡三个小时的觉,谁受得了!

“小姑娘们,小伙子们,来,来,热身完了,咱们来说说话。”

黄老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再不是昨日那副很华贵的装扮,只穿了素色的练功服,头上的冠也摘下,裹了一条方巾。

一群小朋友乖乖在他身边站好。

黄老就笑了:“刚才你们的训练,我大体上看了一下,有些细节上的小问题,等一会儿……高亚男是吧,你去我办公室拿训练表,每个人都有,发下去给大家看看,先按照我的计划训七天,看看情况,怎么样?有没有意见?”

“没有。”

“那就好。”

黄老很是和蔼,又笑道,“这样吧,在省青赛之前,我打算搞一个提高班,有意向的都可以报名试训,当然,我不可能保证什么,你要是打定主意想通过一两个月的提高班,马上就能在省青赛上拿名次,还要拿好名次,那……做梦更快一点儿,提高班帮助不了你,我只能说,如果你能坚持下来,在你自身的基础上,我可以让你看到未来的方向,能让你有一个比较大的提升,别的,就不要想了。”

他看了方若华一眼,扬眉道,“唔,这个对方同学不适用,像方同学现在这样的……初学者水平,要是跟我训练两个月,坚持下来,改正缺陷,竟然还不能大幅度提高,拿不到省青赛前三,那我自己找块儿豆腐撞死算了,省得丢我们华国人民的脸!”

众人登时失笑,紧张感也不知不觉飞得没剩下多少。

方若华哭笑不得,完全弄不明白黄老这是夸赞她,还是嘲笑她,唔,夸赞的成分应该多一些。

好几个已经超龄,在协会里呆了有二十多年的老人,忍不住露出几分复杂,哎,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儿,接触颂星师这一行如此短的时间,各种动作尚来不及纠正得特别标准,就成了八品……天分这种东西,真的是,非常非常让人绝望。

可是让她们就此放弃,又是如此的不甘心。

黄老很平平常常地说不强制报名,但是谁会不报?

这可是一品颂星师,国内没几个,世界颂星师中,也是数一数二的高手中的高手。

他们能在小小云海碰到一个,真是邀天之幸,这事如果让云海书院那边知道,估计绝对连脸面也不要了,全都要贴上脸。

云海第一书院的脸面,在一品面前就是浮云。

方若华也老老实实从黄老手里拿了报名表,认认真真地填写自己的基础资料。

到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一些很基本的问题要写一写,例如现在最多能点亮几颗星,一次竭尽全力的颂星舞,能引来几晶石的星芒,星芒透入身体有多深等等。

方若华看了一下,像自己这样,星芒刚刚透入表皮,连骨头都没洗过的,估计在整个协会就她一人。

星芒的渗入,会让人的身体更轻便柔软,跳舞自然跳得更好些,不过,颂星师评品级的时候,到不强制要求星芒透体,事实上,任何人经过几十年的训练,就是不着重引导星芒深入身体,也有很大可能让星芒把自己的五脏六腑都给洗刷一遍。

方若华在星报上看过一篇新闻,说是曾经有一位只有七品的颂星师,在二百三十五岁寿终正寝,死去之后,体内积蓄的星芒通通溃散,竟亮了足足有一个月,后来亲朋好友才知道,虽然他老人家没有走颂星师的职业道路,但是每天坚持跳颂星舞,一日不间断,一跳二百多年,星芒早就占据了他的五脏六腑,如果他受伤流血,估计血液里都能看得到星芒。

挨个交了报名表,黄老爷子就溜溜达达,特别潇洒地走人,接下来整整两天不见人影。

包括齐老师在内,协会里所有人都半点儿不意外,好像那位老爷子拿着高工资,高福利,每天不做事,连面都不露,是再正常不过的。

齐老师照旧领着她们训练,只是训练间隙还是特别激动,一说起一品颂星师来就滔滔不绝,那个兴奋度估计没有个把月应该消不下去了。

协会的会员们也一个样。

这两天特别流行猜测那位黄老先生的来历,有说他老人家正在游历中,寻求突破,顺便教她们几天。

也有人说,也许这位老人家身怀秘密任务,毕竟一品颂星师很可能兼职很多行业,是朝廷中重要人物的可能性也很大,突然在云海冒出来,谁知道有没有什么特殊原因!

一帮小女生说起来的时候激动得两眼放光。

方若华表示,呃,虽然自己不激动,但是同伴们激动的时候,她也意思意思地应和几声,否则显得有些不合群。

好在大部分时间,大家训练更积极,更认真,到也没什么空说八卦消息。

然后又过了一天,黄老终于出现在训练场上,笑眯眯把报名的人,其实就是所有的会员通通叫过来上提高班。

好些教练都想报名,可惜很显然,人家黄老没打算来者不拒,大概,可能是……只肯教一教学生们的。

第一百五十一章 高强度

“我来看看。”

黄老笑眯眯地点了点人头,“看来大家还是很给面子,四象的颂协的会员,应该是都到齐了。”

所有人都笑。

不光是四象的颂协,还有镇颂协的几个,以前并不是四象书院的学生,这两天才转过来。

能在此时此刻转学过来的,不是天分足够高,就是背景足够深,黄老也没介意,像这种事,无论在哪儿都无法避免。

打了声招呼,然后黄老就一人甩了一份训练计划书,自己往旁边长椅上一坐,很是简单粗暴地道:“我相信大家都是职业的,不必监督,按照计划,练吧。”

众人:“……”

一看计划书,高亚男的脸都绿了,王双直接想转头就跑,可惜害怕她教练把他给剁了,终究没敢。

要知道,镇颂协那边只过来了寥寥几个,王双年纪小,资质好,才能得到这么个机会,不知道多少人羡慕,她敢逃走,估计连家里最宠爱她的老父亲都要生气。

今天的训练量,方若华比以前翻了三倍。

高亚男是一点五倍。

王双是两倍半。

当然不只是训练量的调整,还有各种各样,完全不知道是为什么而来的变动。

高亚男训练的时候,必须在右腿上,还有左手腕上佩戴铁环,铁环是黄老让协会的助理人员准备的,一个有五斤,她现在只佩戴一个,但是按照计划,十五天后就要求增加的三个。

至于方若华更复杂些,她要全天候动桩训练,完全不练习舞蹈动作,立桩时要求身上佩戴晶石,什么时候能均匀地让星芒充满晶石,无一丝泄露,那才开始练习动作。

高亚男咋舌:“这是做什么?初学者也没有全天立桩吧,若华你就是需要,也不至于一天都立桩啊?”

四象这边主要都是教的动桩,好像颂星师立桩,大部分都是动桩,立静桩的寥寥无几。

而且打基础的时候立得多些,按说,方若华这种已经拿过一个市青赛冠军头衔的,每天立一个小时已经很够用。

方若华也不知道,但论经验,她肯定不能和人家比,堂堂一品颂星师也不至于跑来消遣她们这一群孩子,所以,老老实实听话去做就是。

如今算是历经两个小时空,方若华觉得自己别的优点不多,但专门培养出来的耐性和专注力,到较常人要好些。

黄老仔细教过,她就上了星台开始立桩,差不多半个小时之后,便完全沉浸进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黄老慢吞吞地挪动到她身边,忽然一伸手,拍在她后背上,她登时一趔趄。

黄老笑眯眯道:“要稳,要稳。”

方若华:“……”

人家是总教练,爱做什么做什么吧,收回心神,继续训练。

一开始,黄老总是忽然袭击,拍一下她的穴位,一被拍,方若华立时惊醒,还岔气了两次,之后居然渐渐适应了,而且连呼吸节奏都变得有些不一样。

黄老拍穴位显然不是瞎拍,他拍一次,若华就觉得呼吸有些别扭,会自动去调整,再拍一次,立时又再次调整,调整过后,那种疲惫,浑身酸痛的感觉渐渐减弱,到是全身暖洋洋一片,真气流动的速度明显加快,快得几乎比当初在北宋的时候还要快一倍以上。

那种美妙的感觉,估计别人绝对不会有。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太阳从初升到树梢又到正中央,再慢慢西下。

方若华全身热烘烘,疲惫感过去,只剩下说不出的美好滋味。

她是没看到,星台下姓黄的老人家,看她的目光多少也带出几分诧异。

吴珂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缩在树荫底下,不肯晒太阳,一向高冷的表情也有些裂开:“……”

其他人早就受不了下去休息,有的已经休息了七八次,高亚男这么拼的,也歇了三回,都是实在受不了,不休息就倒的时候,才去休息。

想硬撑的也撑不了,黄老好像很清楚他们身体的极限,一个眼色过去,自然有助理人员把人拖去休息,顺便灌营养液。

可是方若华甚至连痛苦的表情都没有流露出来,神色平静,眉眼柔和。

直播间的水友一开始淡定自若嗑瓜子。

一个小时后,众人:“……呵呵,看得都累!”

十个小时后,众人:“……我是谁?我在哪儿?我要回家找妈妈?”

“三妹你悠着点,千万别累坏了,咱们直播而已,没必要这么拼啊!”

“拜托,哪里是三妹拼,她看起来还好,瞧瞧别人,角落里那个,已经挺尸了。”

“……没想到当演员这么凄惨!”

“是当三妹手底下的演员凄惨吧。”

“同情这些帅哥美女们,又有能力又有本事,那么极限的动作做出来都那么好看,干点什么不行,非要来受这个罪!”

“嘿嘿,没准儿我们家三妹的地位特别高,演员们不敢不听话。”

方若华偶尔看几眼屏幕,看这帮粉丝们闲聊,也是个消遣。

等到太阳快要下山,黄老都坐不住了,使劲盯着她的脸色看,就怕她已经到了极限,但是身体上没有表现出来,可左看右看,什么都看不出。

“咳咳,吃饭,吃饭。”

他声音不高不低,却很好地钻入方若华的耳朵里,方若华睁开眼,也觉得累,但却是又累又很爽,和以前立桩的感觉不大一样,以前立桩,体内的真气也动,却绝不能和被黄老指点过的现在比。

慢吞吞地从星台上下来,一个人活动了下手脚,招呼一声,一看叫不动高亚男,就晃晃悠悠自己去食堂:“一会儿给你打饭。”

高亚男瘫倒在椅子上,细弱蚊蝇地哼了声。

黄老:……没有虚弱,没有汗液喷发,没有星芒四散的迹象,看来没到极限!

怎么可能还不到极限,这不对啊!

想他做颂星师做了一百多年,出身名门,了解过不知道多少天才的情况,就他让方若华立的这桩,就是五品以上的颂星师,立到现在也够受的,何况是她这样的孩子,还是初次练习!

第一百五十二章 热血冲头

“咳咳。”

眨眨眼,黄老在自己的心里再给方若华记上一笔,这位还天赋异禀,身体恢复力,以及忍耐力都非常强大,在这方面已经能超出五品颂星师,可以挑战高难度的极限颂星舞比赛。

“啧,很难搞啊!”

他忍不住叹气,直接把方若华的计划书给撕了,准备回头熬夜加班加点重新计划。

虽然面上难受,可是他还是不由自主地激动起来,心情雀跃,良才美玉,能落到他的手里,被精雕细琢,焕发光彩,那是一件极有成就感的事。

唔,不过也要好生费费心就是。

黄老叹了口气,下马威没全立起来,也没有达成他想要的效果,不过,到也不是坏事,知道这姑娘比他想象中天分还好,怎么也是件能让人高兴的好事。

……

只过了三天……三天而已。

一群嗷嗷叫着求蹂躏的小姑娘,小伙子们,一个个的恨不得躺在地上再也不站起来。

不对,他们连恨不得这种想法都没有办法有,脑子木木的,完全无法思考。

齐老师都心惊胆战,生怕一不留神,自家学生里有个把崩溃失常,偏偏这群孩子就在崩溃的边缘徘徊,徘徊来徘徊去,就是不肯过线。

即便如此,最终还是有很多人撑不下去。

一品颂星师是厉害,一听就让人心潮澎湃,但是不真正去接受训练,不去受那份辛苦,永远不知道到底有多难!

好几个女孩子身体上还能坚持,心理上已经坚持不下去,跟教练说了一声,就悄无声息地退出。

黄老根本没说什么,点点头就算了。

方若华也累,她现在的训练强度绝对是所有人中排第一,那些比她年纪大得多,多练了十多年的,都比她训练的强度低不少。

不过她是又累又痛快,在享受自己的训练,并不以为苦。其他人就没有她这般的好心情了。

高亚男累得脸上发绿,嘴里吃的是一点儿滋味都没有营养餐,有一口没一口的,虽然肚子里很空,可是居然一点都不想吃,齐老师都有点儿担心她是累过头了,好在吃了两口,胃口慢慢有了,慢吞吞吃掉大部分食物。

齐老师这才松了口气,声音特别轻柔地去哄高亚男:“要不要按摩一下?你桑姐在呢,让她给你按摩?”

“唔。”

高亚男羡慕嫉妒恨地看着方若华像黏在星台上一样,好像钢铁打造而成,完全不觉得累,叹了口气,回过头又劝自家齐教练,“素素,郑媛她们几个坚持不下来很正常,您也不用上火,放心吧,我和方若华肯定坚持到最后,这么好的机会,死也要抓住!”

齐老师点点头,没再多言语。

确实正常,一品颂星师厉害吧?那是传说中的人物,现在居然真的出现在眼前,还要带自己训练,简直天上掉馅饼,无论如何都要捡起来!

可是激动过去,一连串的高强度训练压下来,身体精神双重折磨,如果不是心志坚定的,熬不下去才正常。

就算是一品颂星师在前,也抵不过自己的苦,自己的累!

若是吃过苦,真能一飞升天也就算了,但她们几个女孩子不傻,练习了这么多年,也不是外行,自己的潜力究竟有多少,能走到哪一步,心中都清楚。

她们在云海算是资质比较好的,否则也不能练这么多年,继续练下去,九品稳,八品希望很大,七品也有一点儿可能。

跟着黄老训练,挖掘潜力,也许七品会变成很大的可能,但是再想上升,应该没希望了。

如果不能达到高品,至少五品以上,那么她们是七品,还是八品,其实对未来的人生品质影响不是特别特别大。

至少没有大到非让她们吃这份苦的地步。

再说,她们就是全程跟下来,跟着黄老受了苦,也不能保证自己能成为七品,既然如此,又何苦非要受这份罪!

所以热血过去,小姑娘,小伙子们理智地选择退出,很正常,也不能算错误。

高亚男不同,她这辈子还想尝尝在更高的舞台上飞舞的滋味,还想看看自己有没有五品的命,黄老的出现,简直是一把火点燃了她的灵魂,再苦再累,哪怕累死的训练场上,她也绝对不肯放弃!

“哎!”

不过,再有决心,看到方若华的模样也得……有一瞬间的动摇。

也许真正能有成就的颂星师,都是方若华这样的怪物?她都这副模样了,云庭,郭浩峰,那些名满华国的天才们,究竟是何等模样?

云庭今年才二十二岁,离成年还远,却已经是公认的六品,虽然他还没有拿证书,但也就差一个证书。

郭浩峰年纪比他大一岁,也差不多是六品……

人和人真是很不一样!

抱怨归抱怨,但是高亚男还是继续——训练,训练,训练。能有机会站在这里,接受好教练的指导,被可怕的一品骂她连架子都是歪的,痛苦地纠正自己的架子……已经比很多人都幸运。

“停一停,来,姑娘们,小伙子们,今天的训练到此结束,跟我来。”

很难得,黄老今天格外慈祥和蔼,居然还没到傍晚就让停了,一时间,好多人不知所措。

高亚男也打了个哆嗦,一把抓住方若华的窄袖:“他老人家要干嘛?不会又想出什么新花样来折腾我们吧?”

方若华:“……”说的好像人家很闲似的,多少人重金苦求,也没机会受一回折腾。

众人慢吞吞挪回休息室,一进门就发现休息室里多了一个怪模怪样的机器。

机器很大,占了大半个房间,椅子都被堆到四周。

“咦?投放机?”

高亚男最见多识广,惊呼出声,“这东西咱们云海也就聊聊几个,好贵的。到是听说京城那边,这两年这玩意多起来,还有专门的放映店,专门的租录像晶片的店铺。”

方若华:……哦,老式的电影吧,不知道什么样子!

黄老指挥所有人排排坐好,笑眯眯从口袋里掏出一叠晶片,看了看抽出一片,塞进机器里面,按下开关。

第一百五十三章 格斗

众人都好奇起来,连方若华也不例外,结果一看到片子里的内容出现,她登时惊讶。

“哟哟哟哟……”

“三妹,你这是花了多少钱,小心把你再作下去,你家破产啊破产!”

“布置成这个样子,估计要花很多钱!”

“这次直播,我们三妹出血本了。”

直播间瞬间热闹起来,好些划水的粉丝也纷纷出声。

实在是这笨重得可怕的所谓投放机,投出来的电影,不光是不比现代电影差,技术层面还仿佛真正黑科技一样,要高出好多。

完全是全息投影,出现在眼前的人和真人似的,一点儿违和感都没有。

方若华:“……”

明明连照相机都没普及,拍张照片都贵得离谱,怎么会有这种东西,不科学!

幸亏不光她惊讶,周围其他人惊讶得更厉害!

高亚男甚至都跳了起来,瞪大眼:“这是什么!怎么可能!没听说京城的投放机能,能变出人来的,不是投到墙壁上吗?”

方若华眼睁睁看着一条长鞭扫过高亚男的眉梢,吓得她退后好几步,缩到最后面去,声音戛然而止。

黄老也很得意:“嗯,算是你们一个师兄的新发明,还是实验品。行了,重点不是机器,让你们看的是放映的东西,都仔细看看,谁知道这是在做什么?”

两个三十多岁,刚刚成年的男子,一人手持古铜色的长棍,一人手持长鞭,你来我往,交手对决。

在场的都是内行,看步伐,隐约能从两个人的步调中看出一点儿颂星舞步的影子。

但是这当然不是双人颂星舞,只看星芒乱飞的模样,就知道这是颂星师格斗。

高亚男本能地扭头看外面,见齐老师不在才松了口气,后头几个小姑娘都有些紧张害怕。

整个休息室安安静静,一丝声音也没有。

黄老先按了一下暂停,失笑道:“怎么?你们也是颂星师格斗的反对者?”

一群人都摇头。

唔,说实话,他们还没有到那种能对这些事评头论足的时候,但是华国几千年来,主流思想都反对颂星师格斗,那到是真的。

方若华的感触不深,高亚男几个却是正宗的,这个时代土生土长的华国人,虽然很好奇颂星师格斗,却也是把它当成毒蛇猛兽一般,从来不敢靠近。

高亚男想了想,小声道:“最近几十年,老百姓们到是对颂星师格斗挺好奇的。”

她这话说得小心翼翼,既带着一点儿小小的欣喜,更多的却是谨慎。

没办法,他们这些职业颂星师,对于所谓的格斗,多是讳莫如深,很多人甚至特别反感,给格斗套上许许多多的帽子,说他们亵渎星神,浪费星芒,是对颂星师这个职业的最大侮辱什么的。

如果不是亵渎神灵,为什么颂星舞可以引来星芒,而格斗却只能消耗掉星芒。

当然是颂星舞更得星神的认可,格斗是邪道,应该禁止,身为一名高贵的颂星师,怎么能去做那般粗鲁可怕的事情!

华国的颂星师协会,百年前甚至还规定,但凡参与格斗赛的颂星师,都视为自动退会。

现在到因为朝廷扶持,协会方面选择不赞同不反对,但正经在国际赛场上拿奖牌的那些职业颂星师们还是约定俗成,不去关注颂星师格斗,只当是看不见。

当然,格斗赛本来也很难看得到,至少在国内看不到。

前几年有传闻说,国家养着一批颂星师,专门培训成格斗师,暗地里去参加黑格斗赛。

还有人说,去年南海那边的争端为什么平平静静地就解决掉,就是在黑斗场上,华国的格斗师力压群雄,吓到了那几个国家。

这话当然不可信,个人的力量在国家层面的纠纷里能起到的作用实在是少之又少,但是顶尖的高手还真能起到特别的作用。

可能也正因为如此,华国多少年都是一面禁止颂星师被训练成格斗师,一面又要暗地里偷偷培训。

颂星师协会对此深恶痛绝,就在十年前,华国协会会长,蔡老先生还因为他的爱徒因为粗鲁的格斗受重伤,一年不到,便不幸身亡痛心疾首,每次提及此事,都要痛骂那些好好的颂星舞不跳,自甘堕落地去参加什么格斗的混蛋们。

谁也不想虎口拔牙,把颂星师的好苗子捞走,送去做格斗训练,还得罪这帮老资历的颂星师,毕竟这帮人哪一个不是门生故旧一大堆,就不说自己的实力,在华国也是位高权重。

可没办法,颂星师也许成不了格斗师,但想成为战斗力强大的格斗师,你首先得是颂星师。

身体不能容纳星芒,不能利用星芒,再去练功,也就是花拳绣腿,连强身健体的效果都不一定好,还可能因为胡乱练把自己的身体弄坏了。

数百年前开始,西方那些国家培养颂星师成为格斗大师,成为科学家,从事各种各样的行业,不再单纯地作为颂星师存在。

不说别的,光颂星师训练成的格斗师们,个顶个都是人形杀器,在战场上所向无敌,使用各种武器完全不需要耗费晶石,自带永远消耗不完的能量,但华国这边明明颂星师多到,别的国家加起来都比不过,偏偏在战场上屡次处于劣势。

要不是华国这边底子够厚,而且,也出了明主,还一出就是接连不断出了好几个,英雄人物也是越来越多,堪称群雄汇聚,慢慢从上而下开始变革,恐怕如今的华国已经不知道变成了什么样子。

格斗师的地位越来越高,在国际上,他们和正统颂星师不说平起平坐,到也相差不大,其中的高手,在人气方面,说不定还要稍稍高些。

但在华国却不同,公开的格斗赛到十年前还没有,现在虽然有了,却也是小圈子里的小活动,和全国赞颂的颂星舞比赛不能比。

因为圈子太小,就是有人好奇格斗是什么样子,也没门路看到,弄得格斗师们神神秘秘,在国内都隐藏身份。

第一百五十四章 不科学

“咳。”

黄老咳嗽了声,把众人的视线吸引过来,“唔,我提起颂星师格斗,当然不可能是想把你们培养成格斗师,我要真敢这么做,你们书院的山长,还有你们教练,一定会气得扑过来把我给吞了。”

他还故意做出一副很害怕的模样。

众人失笑。

别说书院的山长加教练,就是把云海的所有书院的山长教练们加在一块儿,也不敢碰他一根手指头好吧!

“至于为什么让你们看……我说也没用,你们就看吧,能看出什么,都是自己的造化。”

众人:“……”

好吧,其实有这等新鲜东西可看,还难得休息一下不用训练,大家都很满足。

说不定黄老的本意就是找个借口让他们休息休息,缓缓神。

而且女孩子也就罢了,一帮男孩子嘴上不敢说,实际上心里多多少少是真心向往那冰冷刚硬的格斗技。

于是开始放……‘电影’!

别说从没有看过电影的高亚男她们几个,就是方若华这个但凡有新电影,必然要去电影院的,也忍不住看得目不转睛。

长长的银色长鞭如蛇一般灵动,带着呼啸声,还有隐隐的金色星芒环绕。

星芒所过之处,遍地寒冰。

众人明明知道是假的,却从心头到脚尖,都透出一股寒凉,齐齐打了个冷颤。

另一个的长棍却很稳,从来没有多余的动作,似乎只有招架之力,但是那人脸上的表情却平平淡淡,冷冷静静,万物不盈于心,丝毫没有即将落败的痛苦感。

休息室里的小小颂星师们,都紧张地屏住呼吸,不自觉腿脚摆动,脑海中开始想象星图,后头甚至有几个男孩子脸色发白,摇摇欲坠,显然感受到极大的压力。

不得不说,真实和身临其境,实在是大杀器,方若华甚至觉得自己能感到那两个正在交手的颂星师冰冷的气息。

“四品?两个人最少也有五品吧?”

高亚男低声呢喃,虽然她其实从没有见过四品,五品,高品的颂星师,她见过的只有眼前这位黄教练。

一块晶片播放时间并不长,加起来也只有六七分钟,但等到屏幕黯淡下去,所有人都觉得……一天甚至两天,漫长的时间过去,腹中饥饿,口干渴的厉害,但是即便美食佳肴摆在眼前,大家竟有一种吃不下去的感觉,难受的厉害。

许久,黄老拍了拍手。

众人都看了过来,他才轻描淡写地道:“这两个都是准七品的颂星师,严格来说只是八品……看得出来吗?”

“噗!”

高亚男先一口水喷出去。

休息室里嗡嗡作响,好多人都交头接耳,显然是不怎么相信,应该说完全不信。

在场的都不是外行。

外行人可能分不出高品和低品的颂星师的区别,看哪一位都觉得很厉害,认为他们无所不能。

可身为颂星师再明白不过了,就刚才晶片放映出来的那两位,星芒能透体而出,还能控制住……七品、八品的低品颂星师,怎么可能做得到!

甚至他们在看到这些之前,甚至不觉得任何一个颂星师能做得到!

就说高亚男,她虽然现在是九品,但八品对她来说并非无可能,甚至说她隐约已经能够到门槛,所以她觉得自己心中有数,对于八品以后的自己,也有许许多多的预期,可这些预期里,绝不存在能如臂使指地去使用星芒。

刚才使长鞭的那一个,长鞭上星芒密布,不多不少,不薄不厚,就好像那些星光在听从他的吩咐一般。

怎么可能呢,不是都说格斗亵渎星神,那么星神赐下的光,又怎么能听一个渎神者的指挥?

一群未成年都快忘了对教练大人的敬畏,自顾自地嘀嘀咕咕,黄老心里头到有几分哭笑不得,哎,这帮孩子!

说到底还是见识少,格斗赛在国内始终做不到公开,只有小圈子里的人能去看,普罗大众对于格斗师有各种误解,到现在,那几个国家培养起来的格斗大师年纪都很老了,到了他们的年纪,在国际上早该是退休颐养天年的时候,可国内好胚子青黄不接,颂星师谈格斗而色变,即便是年轻的小颂星师,也是好奇却敬而远之……

随意想了想,黄老就收摄心神,他是来培养徒弟的,又不是为格斗师鸣不平的。

将来他家的学生,他也舍不得好好的,前途光明的孩子跑去做那种粗活累活,到老还得得一身伤病,又不受人尊重。

毕竟,他相中的孩子有世界冠军的潜质。

黄老不自觉看向还没有落到他的碗里,却注定不大可能再落到旁人碗里的那个未来学生。

小少女眉眼严肃,脸色略带几分红润,神情到是颇为平静。

黄老很满意她的稳重,笑道:“他们两个的确是准七品,不过千万不要小瞧他们,也许比起跳颂星舞,他们两个还比不上很多有水准的九品,可是说起使用星芒的能力,就是一些真正的五品,甚至四品,也许还比不过他们。”

“你们都是颂星师,应该很清楚,星芒是一种很难捕捉,很难感知,当然使用起来就更难的能量,只有颂星师能摆弄它们,它们都是星神的恩赐。”

“但即便是特别好的颂星师,想要做到控制星芒,也需要漫长的时间,坚定的信念,和一些秘传技巧。”

说着,黄老一伸手,一抹星芒便出现在他的指尖上。

“哇!”

银色中夹杂着金彩,虽然细弱,却很是灵动,轻轻跳跃,竟像是活的。

对于颂星师来说,星芒离她们最近,也最遥远,谁不想把这种小东西拿在指尖把玩?

黄老心下得意,笑眯眯把手伸出去,落在若华的头上,轻轻一点,星芒就悄然粘上了发梢,摇身一变,变成一只金色的蝴蝶。

一帮颂星师看得呼吸急促。

黄老笑道:“可惜到底不是真的,只要我一松手,它就留不……”

他松开手,那只蝴蝶还在方若华的发梢上面。

黄老脸上僵了一下。

也许是觉得佩戴的地方不大合适,方若华伸手捏住蝴蝶,调整了一下位置,又点了点翅膀,翅膀上就添上两条漂亮的纹路。

众人惊呼:“好棒!”她们也好想要!

齐刷刷转头看黄老。

黄老:这不……科学!!

第一百五十五章 小怪物

黄老脑门上的冷汗都要冒出来,再看他相中的这个小徒弟,越发觉得这就是个可怕的小怪物!

星芒脱离了颂星师,怎么可能还存在?

根本不符合常理!

又盯着方若华的头发看了两眼,蝴蝶还在翩翩起舞,一时失态,他忍不住想抬手揉一揉眼睛,看看自己是不是已经老眼昏花……很明显,他的眼睛还不瞎!

难道是他孤陋寡闻?

可是自己一辈子都和颂星师打交道,与星芒为伴,也没见过这种事……许是他忽然有了异能,自己的星芒是特别的?

黄老悄悄背着手又散出一抹星芒,小心翼翼地一松手——星芒瞬间消散在空气中,连让他多琢磨一秒钟的机会都没有。

休息室内,男男女女看一看若华头上的蝴蝶,围着黄老,虽然不好张口,脸上却充满了期待。

呵呵。

黄老装看不到,一勾嘴角,挂起和煦的笑容,“来,来,说正题。”

众人顿时都严肃许多。

“你们也看过片子了,都看出点儿什么?”

“格斗师能控制星芒!”

几乎是异口同声。

黄老登时失笑,点了点头,努力不去想方若华是怎么做到那种事情的,先把精力放在学生们身上:“没错,这一点最明显,对我们颂星师来说,也是一个最大的诱惑。”

虽然他想让学生们看得还有些其它东西,但那些东西都是用意识和思想去看的东西,虚得很,看得到就是看得到,看不到的话,外人想提点,也提点不了,因为每个人能看出来的都有不同,干脆闭口不言。

“这次我来教你们,时间肯定长不了,也可能没办法让你们在短时间内就有提高,但是,我将要教给你们的,却是很多颂星师可能一辈子也不知道的东西。”

休息室内一片静谧。

好几个小姑娘,小伙子都觉得一股热气汹涌而出,脑海中浮现的都是——控制星芒的技巧?各大世家珍藏的秘技?国家级颂星师协会才有的秘诀?

黄老叹了口气:“那就是怎么去强大你们的身体,从内到外。”

众人一脸茫然。

要锻炼身体,哪个颂星师能不明白?就是不到九品的预备颂星师也一样清楚,身体不强,容纳的星芒就少,吸引来的星芒更少,但凡颂星师,身体都比普通人好得多,也比普通人长寿,如果普通人平均寿命有一百七八十岁,颂星师就有二百五六十岁,世人追捧颂星师,也不只是为了受人尊重,切实的好处,同样重要。

黄老也不卖关子:“你们跟我来。”

推开休息室侧面的小门,就是个小庭院,以前是书院的老宿舍,后来废弃了,有些书院里打杂的小厮在里面种点水果蔬菜,还喂养了几只鸡。

院子还是那个院子,母鸡带着一群小鸡还在地上跑,前几天下过雨,低洼之处尚有积水。

但最中间的位置,却多了个巨大的灶台,灶台上放着一口能装两三个人,差不多有半人高的大锅,锅里的水很清澈。

黄老走过去,一挥手,轰一声,炉灶中大火烧起来,火焰发白,明显是用的晶石。

本来安安静静旁观的直播间瞬间炸裂。

“三妹,你抢了一手好剧情!”

“水煮活人训练大法怎么提前被搬到这儿来了,三妹,随随便便把女主家的秘密武器展现给整个协会玩,会不会不大好!咳咳,咱们自己私底下学一学多好。”

“上面的,水煮活人一看就不是女主那样的小辈颂星师能想出来的好吗?肯定是从别处知道的。”

“是女主师门秘传……原著第七十五章,大家去看一看,国家颂协征战文英杯失利,女主左思右想,决定插手训练,于是取出自己的大铁锅,当时她说,这是她小时候做颂星练习时,师门秘传,能大幅度提高颂星师能引来的星芒的数量和质量。就因为女主把秘传说出来给大家听,颂协从上到下,所有颂星师都对她观感大好,以前觉得她冷漠高傲的那些人也改了看法。”

“上面的,你看书不仔细,那话是女主说的不错,但在番外里有人调侃那个黄唯一,说他整天拿着恐怖的暴力训练法吓唬人,底下几个记名弟子还把这玩意奉为圭臬,当宝贝一样,所谓的暴力训练,可能就是指这个吧。”

方若华把眼睛移开,不去看屏幕,一转头,就见周围的同伴们都脸色煞白,目光古怪地盯着她。

“怎么了?”

方若华看了看衣服,很整齐,又伸手去摸了摸脸,“脸上有脏东西?”

高亚男:“……”

王双打了个哆嗦:“你不害怕?刚才黄老说让我们站进去,呃,跳颂星舞。”

别人腿都软了,就她一个人脸都没变一下。

“哦。”

看到大铁锅,方若华就是一开始没猜出,现在看‘水煮活人’四个字在屏幕上滚来滚去,也不可能不知道操作程序。

黄老一招手,点名:“方若华。”

王双浑身僵硬,就见她家这位神秘同伴随手摘下手上零零碎碎的负重,解下披风,走过去一撑锅沿,跳了进去,又把披风搭在外面,以免湿漉漉的不大雅观,还有心情对高亚男道:“给我去找换洗的衣服,王双,让人再去打水来,我们第一组进来的还好,下一组不好用我们的洗澡水。”

众人:“……”

黄老:“……”忽然觉得自己相中的徒弟有点儿不可爱。

“放松,不要闭眼,舒展开你的身体,就像你平时训练那样去跳。”

方若华轻盈地转了一圈,慢条斯理地开始活动身体,心无旁骛,果然和训练的时候一样,活动开脑海中自动自发地响起音乐,一抬臂,一飞腿,一蹦足,动作居然很是精准。

黄老点头笑道:“基本功如今算是练得差不多了。”

高亚男神色也略微复杂,她本来就跳得很美,即便有瑕疵,也美,如今如此快速地演变成一个真正的颂星师,不知道未来究竟会飞到哪一重天上去。

肉眼可见,水开始热起来,渐渐将沸腾。

王双吓得嘴唇都被咬出一道口子,紧紧抱住高亚男的胳膊。

第一百五十六章 占便宜

水雾弥漫,水汽遮盖了方若华脸上的神色,只是她的身体似乎在颤抖,动作也有些微走形。

高亚男一个箭步上前,几乎想伸手把方若华给扯下来,其他人也蠢蠢欲动,看向黄老的目光越发忐忑。

“教练!”

黄老笑了笑,自己走过去,伸手放在铁锅上面,好像热火烧起来的铁锅是自家的茶杯。

“若华,你要知道,星芒是这世上最强大的能量,没有任何能量能强得过它,它又能转化成这世上一切能量。”

“你如果能自如地去运用它,你可以在火山中跳舞,也可以在寒冰上享用热气腾腾的美食,你想做什么都能做到,你就是星神的使者,代表星神本身……”

一边轻声漫语,语气中充满自傲,黄老一边轻轻地敲击。

说来也奇怪,他敲击的声音特别杂乱,高亚男他们听得耳朵里轰鸣,一阵阵恶心难受,方若华的动作却仿佛轻柔起来,一开始的烦躁渐渐消除。

金色的光斑隔着水雾,若隐若现,半空中也有金光散落,就散在方若华的发梢上,手臂上,指尖上,雪白的脸庞上。

好像这些光特别特别的喜欢她,它们伴着她共舞,为她阻隔掉热气。

方若华的眉眼舒展,面上略有些白,似乎多了一层银霜。

高亚男她们这些人并不傻,甚至可以说,身为颂星师,她们在这方面的敏感度远超常人,几乎只一瞬间,所有人都明白方若华这是很神奇地掌握了控制星芒的方法。

所有人都转头看黄老。

黄老:“……”

他把自己百余年的定力全都拿出来,才勉强保住自己的颜面,没有咆哮着扑过去抓住那个小弟子疯狂地摇一摇,你在我课前准备阶段,就把我高级班才要教的东西都学会了,看样子还有一日千里的架势……接下来几十年,你让我教什么?

在今天之前,他怕自己年老,又伤又病,到死也培养不好看中的小弟子,今天之后,他要发愁提前退休养老享子孙福的日子该怎么过了。

黄老的眼神朦胧。

高亚男忍不住轻声道:“教练,我什么都不怕,也让我试试吧,我也想学会控制星芒,就像教练那样让星光在我的指尖飞舞,让它们变成蝴蝶,变成小鸟……”

你真敢想!

黄老回过神,心中苦笑,他跟一个格斗大师学习了二十四年,才摸到些门路,能让星芒透体而出,这些已经定了型的,经过十多年正统颂星师教育的孩子们,学会的几率……还是不说了,他的目前只是让这些孩子能感觉到身体里流动的星芒而已。

方若华忽然停下动作,低下头看黄老,脸上难得露出一丝惊喜:“原来它们不都是金色的,有很多种颜色,有红色,有青色,还有金黄色,和紫色。”

黄老一怔,惊道:“你会内视?”

方若华闭上眼睛,整个气息都沉淀下来,即便是翻滚的热气在她面前也变得温驯。

“内视吗?很形象,您不是给我看了那两个高手过招时的样子,每一分钟他们都有些微的停顿,停顿的时候气息内流,刚才热气相逼,教练亲自帮我调动体内星芒时,还刺激过我周身要穴,这样手把手地教,怎么可能还学不会,我又不傻!”

黄老叹气,好吧,是他傻!也许在这姑娘面前,他们这些老一辈颂星师都是傻子,也不知道云庭那小子与她相比,谁更妖孽些。

今天本来是想用外力逼迫出方若华的潜能,让她更快学会感应内体星芒,真没有旁的期待。

方若华到是很喜欢这种感觉,轻声道:“黄老不用控制温度了,我自己试试。”

“确定?”

黄老嘴角抽了抽,要是换别的小姑娘敢说这句话,他肯定劝她赶紧回去洗洗睡吧,想太多,但此时,他只是轻笑道,“一个弄不好,烧得满身燎泡,说不定会留下疤。”

“留下就留下,我又不是靠脸吃饭的。”

“……这哪是小姑娘该说的话!”

话虽如此,黄老还是一点点放弃了对温度的控制。

他当然在控制温度,哪个教练会真把学生往开水里面扔,只是故意做出水慢慢滚开的模样,吓唬吓唬孩子罢了。

黄老放开控制的同时,全神戒备,打算一个不好立马出手,他可不愿意自家爱徒变成疤脸,未免显得自己这个师傅无能。

但是,他憋得胃痛,也终究是没有他的用武之地。

即便一开始控制得不太好,方若华也不曾受伤,而且迅速熟练起来。

三天过去,她甚至能很随意地把水控制在一个温度上,对人体最舒适的温度。

已经没有练习的必要了。

高亚男那一群还在痛苦挣扎,无数不敢下锅,还有闭着眼,心一横跳进去,却在锅里待不到半分钟就崩溃的女孩子们,简直不相信世上还有方若华这样的人。

“我本来以为自己的天分够好了,想走职业颂星师这条路,但自从看到你,我觉得自己是智障!”

高亚男苦笑。

方若华递了杯水给她,心下有些不好意思。

其实论资质,原主到是有,但真不一定能比高亚男强,至于她能这么快掌握星芒,咳咳,纯粹是作弊了,她是把星芒当灵气来运转的,显然控制星芒,真比控制她体内积存的那一点灵气要容易得多。

黄老教练那日给他们看的晶片,并不简单,那两个颂星师显然不是普通颂星师,别人看不到,她却能感觉到很明显的气场,也能看出他们的呼吸节奏各有特点,还能看到他们脚下踩的星图正好对应当天的星象,外人看不到的细弱星芒永不止息地在他们身上出出入入。

几乎很本能的,方若华就进入了奇妙的状态,内息自然运转,灵气躁动,星芒入体,就连黄老释放的星芒,也被她身体的特意磁场控制住,不曾消散。

那种感觉非常好,也非常神妙,她能‘看’到星芒进入身体,在筋骨,在血脉中涌动的情形,控制它们,就和控制自己的手足没有多少区别。

一个修行者,哪怕是半吊子,不入门的那一种,在这个世界也很占便宜。

第一百五十七章 不着急

一个月后

经过强度大得离谱,方式多种多样多惊吓的训练之后,方若华成功点亮了五颗星,距离七品只有临门一脚。

高亚男和王双她们进步也很大,不光是自身实力进步,心理承受力也大大加强,如今两个人已然可以无比淡定看着比自己还小几岁的方家小妹妹,一路绝尘而去,丝毫不动容。

什么,她亮了三颗星,真正八品了,才五天?简直怪物!

亮了四颗星了,不错,回头大吃一顿,帮她庆祝庆祝。

五颗星?哦!这不还没到七品,有什么好大惊小怪。

现在哪一天老教练告诉她们,方若华摇身一变,变成五品以上,可以享受特级待遇,她们最多也就抬起眼皮来看一眼,该做什么还去做什么。

反正这种怪物是离她们越来越远,现在趁着能够得着的时候多勾搭勾搭,以后恐怕想要手挽手一起去吃饭,一起抱怨饭菜没有滋味,肉食都不香,恐怕还得预约时间。

“你看,方若华!”

若华无比淡定地坐在餐厅椅子上,披风解下来搭在一边,没穿练功服,因为刚刚随教练外出,干脆穿了身曳撒,男装还方便些。

周围那些看她的目光,她只能当没看到,那些窃窃私语,她也没办法。

高亚男失笑:“变成名人的感觉怎么样?”

“唔,以后少来食堂。”方若华努力把思维从刚才在深水中练功的奇妙感觉中拉出来,轻声道。

王双:“……”

独立办公室内

黄老正拎着吴珂一起喝药酒,酒味很大,看起来很烈,药味也很浓,两个人都捏着鼻子一口一口地灌。

“还有两个月边北省青赛,赛事结束,我就打算带我徒弟进京一趟,让她去正式的训练馆尝试正规训练。”

黄老一脸遗憾,“云海太小,云坪更小,埋没了人才,要是她从小开始训练……”

吴珂哼了哼:“还你徒弟,人家拜你为师了吗?”

黄老一愣,随即懊恼地呲了呲牙,他在私心里已经把若华当自己的宝贝徒弟,关门弟子,衣钵传人,折腾了半天,居然忘了赶紧把名分定下来。

“……我不着急。”

心里再不对劲,面上他是丝毫不漏,“马上省青赛,比赛完了去了京师,正好拜师礼一起进行,还省事些,难道有人敢来抢我的徒弟不成?”

说到后来,他也安了心,慢悠悠地嘬了一口药酒,眉眼舒展,对于自己,他一向是不缺少信心。

“我可是带出过世界冠军的人!”

吴珂神色复杂地盯了他半天,叹了口气,到底没说什么。

可惜那个世界冠军年纪轻轻就意外去世,黄老最后一个小弟子也没保住,从此蹉跎经年,直到如今才又相中一个方若华。

方若华很好。

她是初升朝阳,而自己已经迟暮……有时候见到她这样天资出众,还好运气的人,不免有些……别扭。

吴珂笑了笑:“等她拜师,我也回京城看看。”

省青赛快开始了。

四象书院十分重视,但教练组这边,反而没有往常那么看重,事实上自从有了黄老这位一品教练,九品如雨后春笋一般,一口气蹦出来七个,他们就再也不担心省青赛,别的不说,团体赛上拿名次,他们也有信心。

青年组里面,能找出两个八品,四个九品,全体成员都是九品以上,还从小一起训练,配合默契的,寥寥可数,顶头了有四五个大书院在这方面有优势。

齐老师小算盘啪啪响,这回高亚男肯定不用继续参加团体赛,他省青赛之前有望冲击八品,个人赛说不定能有所斩获。

团体赛上,赵玲、郑媛、高长雨、谢红、王艳芝五个人参加,孙蔷替补,连替补选手在内,所有人九品以上,算是绝对的强队了,连奖牌都能争一争,只要在配合上不要掉链子。

齐老师叹气。

年轻人定力不足,每次比赛的时候,成绩波动起伏特别大,以前还好,因为成绩落后,本来就是重在参与,孩子们到轻松得多,通常不说超水平发挥,保持自己在训练时的状态到没多大问题。

但是现在有了期待,大家反而紧张。

前几天她就发现赵玲一宿一宿地睡不着觉,训练的时候精神不济,舞步没有采准,弄得整个团体都错了拍子,跳得丢三落四。

没办法,齐老师也不能骂,孩子本来就紧张,再骂还能有好,只能让大夫给开了药,先把失眠这毛病治一治,然后慢慢进行心理疏导。

这方面,齐老师其实很有经验,到不至于惊慌失措。

这日阳光极好,前阵子连下了小半个月的雨,如今是难得的艳阳天,齐老师干脆放学生们休息一天。

说是休息,其实不让出去,怕出去之后乱吃东西再吃出病来,到时候比赛不能上场,那热闹可就大了。

“呵欠!”

王双抹着眼睛,趴在椅子上不肯动,嘴角嘟囔,“饿。”

“那就去吃食堂,今天陈师傅亲自掌勺,我想吃脆皮鸡。”高亚男站起身来,扭了扭酸痛的腰,“赵玲,郑媛,你们两个也一起去吃,别练了。”

赵玲汗淋淋地扶着椅子,扭头看方若华。

方若华两条大长腿倒吊在单杠上面,手里捧着国文课本,闭着眼睛一边训练腰部力量,一边背书。

“别看她,她是怪物,咱们是人。”高亚男翻了个白眼哼哼道。

方若华失笑,一翻身,从上面跳下来,落在地上,书本收好塞回自家背包,扭头道:“不好意思,我也吃五谷杂粮,从生理上来说,和你们没有不同,走吧,吃饭去!”

那就去吃。

王双拖着高亚男的胳膊,让她拎着走。

一行人直奔食堂,刚一进去,食堂的小厮眼睛特别尖,一眼看到方若华,连忙一路小跑过来:“方同学来了,这边,这边,专门给你留了位置。”

靠窗,能直接看到外面的园林景观,椅子上都铺着漂亮的坐垫,桌上还摆放鲜花,没一会儿,先上来冷盘,菜色明显不是大锅菜,个顶个精致。

赵玲一下子笑起来:“可是沾了若华的光。”

郑媛也笑,挪了挪椅子,刚想说什么就听后面啪一声,一个人蹭一下站起来,冲着郑媛大吼:“干什么,碰到人了没看见,怎么?以为你巴结巴结方若华,就很了不起是不是!”

赵玲都被吓了一跳,笑声戛然而止。

第一百五十八章 嫉妒

一行人齐齐转头看去,都愣了下。

大吼的这人叫孙亚,也是书院的学生,今年三十五岁,成年已经有几年了,本来按理说应该在成年前就决定自己的道路,她一开始也有上学读书的打算,可惜成绩不好,一直考不出去,身为颂星师,又卡在预备一品上,迟迟到不了九品。

到现在算是高不成低不就了些,也难怪有些火爆。

郑媛皱眉,轻声道了声抱歉:“不好意思,是我没注意……”

孙亚还要吵吵,旁边人连忙劝架:“算了,算了,都是一个协会的,一个书院的老同学,何必斤斤计较。”

被劝了两句,她就收起火气,坐下继续吃饭。

不多时,几个小厮一路小跑,端着盘子过来把方若华她们的桌子摆得满满的。

桌上的菜既营养又美味,全不是食堂里常供应的饭食。

一会儿,陈师傅的脆皮鸡也端上桌。

孙亚皱眉,冷哼了声:“也太会看人下菜碟了,咱们等了快半个小时,饭菜还没上来,人家刚来,饭菜就上了桌。”

说着,她就站起来去催菜,路过的时候身子一歪,正好碰上赵玲,她手里的茶壶一抖,热茶就朝着方若华的方向浇过去。

“啊!”

方若华抄起筷子,一端茶杯,另一只手扶住赵玲的胳膊,茶水正好注入杯中,一丝都没有漏出。

她抬头冷冷地看了孙亚一眼,也不知为什么,孙亚本来漫不经心的道歉,登时卡在嗓子眼里出不来。

赵玲轻轻松了口气,扭头看孙亚:“你干什么,别说不小心,你就是故意的。”

孙亚张了张嘴,她的同伴赶紧拉了拉她,陪笑道:“对不住,对不住,她最近心情不好……”

也不知为何,本来孙亚也没有发作的想法,可这会儿却有些忍不住,从牙齿缝里钻出充满怨气的声音来:“你们很了不起不成?真以为你们贴着方若华,将来就也能成为高品职业颂星师?别做梦了,过不了几年,照样只有退役一条路,照样相夫教子,一辈子被困在后院去!”

赵玲:“……”

孙亚眼眶发红,她个子很高,人长得并不算好看,对于一个颂星师来说,骨架有些大了。

高亚男皱眉:“孙亚你发什么疯,黄老教练的提高班,是你自己坚持不下去要退出,赵玲和郑媛能坚持,人家坚持住了,现在人家突破九品,也是努力出来的结果,你有什么脸去酸?”

一句话,孙亚的身体一软,瘫倒在椅子上,咬牙:“九品又怎么样?对于我们这些天赋不好的人来说,九品已经顶头了,又能有什么改变?”

赵玲嘴角动了动,看她现在的模样,心里也有些难受,忍不住递了手帕过去,让孙亚一巴掌打开,高亚男摇摇头,把赵玲拉回来:“别管她,她就是自己不敢再继续,又不甘心,才把火发在外人身上,有病!”

孙亚是四象书院的老人,赵玲她们几个入颂协的时候,正是孙亚最意气风发的时候,年纪小,资质好,教练重视,着重培养,只可惜终究没有培养起来。

像她这样,一年又一年蹉跎到不得不离开颂星师舞台的人,不知凡几。

以前,孙亚也没有那么难受,虽然不甘心,可是人人都如此,在云海这种小地方,颂星师最好的结果就是八品,可是自从方若华出现,似乎一切都不同了。

那种不同还是骤然而来,不是潜移默化。

有了新的教练,还是一品,传奇人物,同伴们都比以前更努力,比以前进步更快,以前爱偷懒的,娇气如赵玲,也学会了拼搏,高高在上,可望而不可即的八品,似乎唾手可得。

但这一切都和她没有关系,她已经三十五岁,即便再努力,也不可能成就太高。训练太辛苦,她实在不愿意为了注定没有未来的事情去吃这份儿苦,可是,她又不甘心就这么退出,从一个人人尊敬的颂星师,变成一个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当家太太。

情绪积压得太厉害,今天忽然就忍不住,一下子爆发,孙亚抬头,看着高亚男鄙薄的眼神,咬了咬牙,伸手捂住脸,痛哭。

众人都不知所措,赵玲更是无奈。

方若华慢慢吞吞地吃自己的东西,好像这一切闹剧她都没看见,吃得差不多,这才轻声道:“走了,回去训练。”

一行人连忙跟着站起身。

王双走在最后,想了想回头冲孙亚道:“我们看到方同学的进步,有时候也会绝望,但是我们教练问过我们,明知道怎么努力都追不上她,将来会成为两个世界的人,难道就要放弃做颂星师?不管别人怎么想,我反正做不到,就算到成年以后,我也要继续做颂星师,抓住一切机会,无论吃多少苦,我也要做下去。”

说完便走。

许久,孙亚才扶着桌子,轻轻落座,脸上的泪痕已经干了,面无表情,端起茶杯,一口气灌下去,冷静下来,轻声道:“走吧,不用担心,人家那么忙,没有时间来记恨咱们这些小人物。”

她的同伴都忧心忡忡地看着她,谁也没有说话。

孙亚想到王双的话,却只是冷笑,多么天真的孩子,她的那些话,自己年轻的时候也能说得出来。

“我要走了。”

她要回去结婚,父母已经给定了亲事,男方对她很满意。

因为她是预备颂星师,所以即便她长得不好看,家里没什么钱,男方却很富贵,但是家里人依旧不觉得是她高攀了对方。

人终究要现实一些,不能老是做梦。

此时,方若华对外界的信息吸收上有些缓慢,她脑海中有无数星图流转,目光不免有些呆滞。

高亚男担心她这是被孙亚的话影响到了,轻笑着劝说:“所谓不招人妒是庸才,虽然咱们四象颂协的风气好,可是风气再好,你这样的怪物也难免招人嫉妒,我还嫉妒的要命呢,现在才让你碰到一回,我还觉得你运气很好,行了,别放在心上,咱们赶紧训练,争取省青赛上再一举夺冠。”

一个月前,她还没敢想省青赛的冠军能落到他们四象,但是,让黄老用如此恐怖的手段操练了一个月,方若华居然还坚持下来,唔,高亚男觉得,区区一个边北省,确实拦不住她了。

第一百五十九章 进步

方若华,高亚男,甚至赵玲她们几个,其实都没把孙亚这事太放在心上。

四象书院的环境算是不错,颂协里的同学们相处也相当和谐友爱,可一群小姑娘,小伙子们待在一起时间长了,又岂会一点儿矛盾都没有?嫉妒这种情绪,那是人之天性。

高亚男摇摇头道:“没想到她们反应这么慢,而且不敢招惹你,到去欺负人家赵玲,赵玲招她们还是惹她们了,我还以为你得再被排挤一通。”

方若华是新来的人,来了没多长时间,其他人都在协会呆了十几年,彼此抱团,对新人本能有排斥,何况近来若华这般出风头,大家心里能不别扭才有鬼。

她甚至做好了准备,在这姑娘被小姑娘挤兑的时候站出来英雄救美,谁知道这帮人怂得让她无法理解。

王双翻白眼:“咱们忙成这样,还有谁有排挤别人的力气?”

郑媛难得开一次口:“恐怕只有那些不想也不能继续走在颂星这条路上的人,才有这等闲情逸致。”

像她们几个,论天分同样不如人,不光不敢和方若华去比,离高亚男、王双几个也很远,如果还不抓紧一切时间努力,那还不如干脆退役,趁着年轻去读书。

高亚男若有所思,了悟道:“孙亚的天分其实和赵玲和郑媛也相差不远,可偏偏赵玲她们在最好的年纪碰到了黄老,于是又有了机会,也许能去更高的地方看看,但她们却过了年岁,不要说一个黄老,就是十个黄老齐至,恐怕也无能为力。”

“哎,要是换了我,我也难受。”

王双一向大大咧咧的,但她二十几年的生命里,除了颂星,再也没有其它,如今眼看着孙亚不得不去选择另一条路,前途注定无光,还比不上那些因为天资不足,未成年就退出的,好歹还有更多的出路可走。

“孙亚是可惜了。”

“……到底是在咱们这儿生活了三十年的孩子,我们给她凑一份嫁妆,也算尽尽心。”

几个教练当天就去找孙亚做了工作,颂协这边办了退会手续,书院也办了退学手续,一起客客气气地把人送出书院大门。

孙亚也没闹,她其实是个聪明人,心里什么都明白,既然怎么也要走,早几日晚几日又有何区别,这种时候,她不闹才有好结果。

也不怪教练们急着送人走,虽然孩子们不大在意,他们却十分重视,为此还开了个碰头会,马上就省青赛,书院这边是下了大决心要一鸣惊人的,自然一心一意要保护这些孩子。

不光是保护她们身体上不受伤,也要注意她们的心理状态,本来大家伙就紧张,再来几个捣乱的,万一影响到状态还了得!

四象书院的师长们心中有数,以方若华现在的水平,她是还没有展示的机会,一旦在省青赛上露头,有很大可能会被京城的书院招揽,到时候还能留在云海这样的小地方?

估计方若华想留下,他们这些当师长的也要劝她赶紧走,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才是正理,作为颂星师,不去京城那永远是井底之蛙,永远无法登上世界舞台。

四象的颂协,其实每年都有颂星师离开。

如今走几个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没两天,孙亚的痕迹就完全消失,连赵玲、王双她们都不再多提起,至于方若华,每天的训练任务越发繁重,重到连她都有一点儿受不住,齐老师都想向黄老说说情,别累坏了自家孩子。

不过,繁重的训练的确非常有用。

傍晚,晚霞红灿灿,映得人脸庞也隐约发亮,星台上银光闪闪,方若华举手投足都在闪着亮光。

无数星芒围着她的身体,形成一大片的彩带,笼罩之下,连她的人也翩翩若仙。

高亚男震撼到一句话也说不出。

王双半晌才轻呼:“我的老天,她进步好快!”

如今是越发举重若轻,一看就一身的高手风范。高亚男也叹道:“我没见过云庭的颂星舞,可是我实在无法想象,还有颂星师能超出若华太多。”

“麻烦加一个前缀,七品颂星师。”

方若华一身汗地从星台上下来,一勾唇,也不谦虚,不敢说她就天下第一,但是有那么多便利条件,同品之中至少不会有人超出她一个档次。

“还有,人家云庭和郭浩峰都六品,我不能比。”

“可他们比你大两岁,而且还是男人。”

王双咕哝了句,刚说完,她和高亚男就对视而笑,笑得前仰后合,“哎哟喂,我的胆子太大了,我居然编排云庭!”

方若华不理这俩‘疯’了的小姑娘,在其他小伙伴的注视下,三个人就手挽着手去沐浴休息。

明日,便是奔赴省青赛赛场的日子。

一大早起来,方若华揉着眼睛迷迷糊糊地去食堂,进门就闻见浓烈的香气。

专门等着的小厮一路领着她进包厢,很快桌子上就摆放好各种美味早点,保证健康。

王双一边吃一边感叹:“为什么当颂星师?为了吃啊,在家一年也吃不了三两油,想吃肉,那要逢年过节才割一两斤,家里兄弟姐妹们拿着块儿菜饼子也藏好久。”

赵玲和郑媛埋头苦吃,美食填饱了肚子,那种紧张得头皮发麻的感觉,终于渐渐退去。

吃完饭,协会专门弄来一辆特别大,特别舒服的晶能跑车,整个云海可能也就有七八辆的样子,送所有参加省青赛的颂星师去赛场。

方若华的待遇绝对是第一流的,身边跟着七八个服务人员,还有人专门负责说话调笑安稳情绪,有人负责关注她的身体和精神状态,有人按摩,有人负责携带各种物品,有人只管盯着食物。

这一次所有食物都是自家自带,一出去不允许吃别人家的东西,哪怕是省里给准备的饭食也不许吃。

到了省这一级别的比赛,和市里的完全不同,全省都在关注,连国家比较要紧的媒体也会到场观看,甚至国家颂星师协会也会选派裁判过来监督。

颂星师比赛,即便只是省青赛,也不是能随便轻忽的。

第一百六十章 预选赛

吃完饭就出发。

上了车,黄老看了看若华,一句关于比赛的叮嘱也没有,到是絮絮叨叨说了半天她的衣着打扮。

“别老是穿男装,漂亮小姑娘,打扮得鲜亮些,我看你头饰都旧了,要是没有新的找我要,唔,我想想,你师娘早年留下来一套金头面,是以前大内的工匠打造的,特别精细,我想想放哪儿了,回头翻出来给你戴。”

方若华:“……”

把耳朵一捂,翻过身蒙上衣服准备睡觉。

黄老哭笑不得:“这孩子!”

他想带孩子回家去显摆,虽然内秀,但外表也不好太邋遢,否则让人见了,还当他苛待徒弟。

齐老师在旁边可怜巴巴的,很想劝黄老两句,别打扰若华休息,省青赛连上预选赛,一共要进行三天,可是耗体力的活,可这话又不敢说,只能讪讪赔笑。

高亚男和王双都闭上嘴,一句话也没有,看样子即便不表现出来,她们还是有些紧张。

赵玲和郑媛几个脸都发白。

方若华眨眨眼,也许不在这个世界长大,也不完全是坏处,至少她没有其他人的紧张感。而且到底比她们成熟,有民国和北宋两个世界的经历,让她站在星台上的时候,会拥有一种别人很难具有的气韵,也很少有惶恐不安。

车外忽然有纷纷扬扬的花瓣撒过来。

王双努力坐直身体,露出一副气定神闲的表情,高亚男也显得颇为端庄。

外面行人如织,好多人举着牌子,还有军警出动维持秩序,车速明显减慢。

赵玲激动得双腿发抖,小声道:“大家来送我们了,以前每次省青赛,我都是站在大街上送别人出征。”

郑媛也点点头,两个女孩儿当时特别羡慕那些能去参赛的颂星师,觉得他们真心是特别帅气,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也有这样的机会。

省青赛团体赛报名,第一要求必须是市县的正规团体成员,第二要求团队内至少有一位九品正式颂星师。

以往连高亚男都只是准九品,不是正式九品,再说,就算高亚男上了九品,也肯定参加个人赛,哪能带团队出征?

可是今年她们全都是九品,在省青赛上拿到一个好名次的可能性非常高。

关注省青赛的人比关注市青赛的人多很多,也许通过这个机会,她们能加入省协,征战全国,真正成为一名职业颂星师。

小女生们浮想联翩,就是方若华也有些震撼,只是一个省级的联赛而已。

在她那个世界,这种赛事没多少人会去看,也没有一项运动有这样的魅力,能让所有人都关注,就算是足球,在那些足球大国,相信也总会有人不是球迷。

直播间里的水友们也都愣住。

半晌才有人喊:“三妹,你请了多少群演?给多少钱一天?不如也让我去,我不要钱,免费给你帮忙怎么样?”

只看那密密麻麻的人头,水友们就有一种得了密集恐惧症的感觉。

水友们隔着屏幕都忍不住颤栗,方若华也不禁兴奋,在这样的世界,在这样的领域,如果能站在最巅峰,那感觉一定非常……棒!

一开始她还觉得来到这样的世界非常倒霉,现在看来,不光不倒霉,反而很幸运。

边北省不算时常出高品颂星师的大省,今年省青赛在玉津市举行。

此时正值春暖花开的季节,夏日将临,天气不算炎热,可也不至于冷,但一到地方,方若华一行人下车就被一人塞了件棉斗篷。

整个赛场都是冰天雪地的。

不少来看比赛的观众已经到了,呵着白气站在冰柱上四顾眺望吗,每每看到有熟悉的颂星师到来,就一阵一阵的欢呼声。

欢呼震得耳朵都疼,方若华她们作为选手,到是一路畅行无阻,好几个服务人员跟在她们后头给她们撑着伞挡风,可惜她们都是生面孔,观众们没有一个是冲着她们来的。

不过,当天的预选赛上,方若华一登场,就舞出一条星芒长带,天上星芒飞落,她周身都在放光,长带子灵活得像真的一样,还甩出去在观众席上飞了一圈,又回到方若华的手中。

一瞬间,全场皆静,随即欢呼声差点没有震碎顶棚的玻璃。

前台坐着的评委们都傻了眼,有一个甚至不管不顾,直接跳下评委席跑到星台前头去,要不是旁边有人及时拉住,他恐怕会登上星台去抓那条星芒缎带!

前前后后,几乎所有的记者,所有的摄像机,全部开始噼里啪啦地照相,别的选手都快没人关注了。

事实上,和方若华一起登台的预选赛选手们都停下舞蹈,齐齐看过来。

这种事情,多少年来头一次发生。

要知道,省青赛的预选赛,说白了就是热热身,让颂星师们活动下筋骨,连舞曲都没有,还是好几个人一起登台,让观众们看个热闹,那些记者从来不在意,像今天这种热闹场面,真是百无一见。

黄老得意地捋着胡须笑,哼,总不能只自己一个人受惊吓,也不知道那几个老家伙有没有看到,真该让他们也见识见识。

预选赛一结束,方若华登时被围住,左右各种声音交杂,她甚至没听见评委宣布成绩,就被教练们拿斗篷一裹,簇拥着狂奔而去,一路走,后面还有好多人在追!

市青赛时,也有记者来采访过,可哪里能有这样的热闹?

一帮教练也经验不足,弄得最后差点儿离不开休息室,要不是省赛委的人过来帮忙,还给开了一个后门,她们恐怕还不知道要耽误到什么时候。

“呼!”

高亚男这种粗神经都一脸惊吓,一回酒店休息室就关门关窗拉窗帘。

黄老老神在在,优哉游哉地喝自己的咖啡,回了屋之后才抹了把汗,哭笑不得。

实在没想到他家小徒弟,居然会在预选赛的时候突然控制星芒外放,他都给吓了一跳,也难怪那些观众疯狂!

不过,也挺好。

黄老已经能想象得到,那些老家伙们对他该是如何的羡慕嫉妒……哎,真想现在就看看他们的嘴脸。

第一百六十一章 新人

预算赛自然是很顺利地通过,事实上,省青赛的决赛还没有开始,方若华就几乎算是引起了不小范围的轰动。

好多颇有名气的报纸连篇累牍地对她进行报道,当然,也少不了小报四下挖掘她的出身来历,巨细无遗。

在此之前,方若华不为人所知,在此之后,她终于进入大众的视野,宛如徐徐升起的新星。

当然,她还没办法和世所公认的天才,云庭,郭浩峰这类人物相比,但是已经算是小有名气,甚至还有人无聊,分析了一下各省的新人,方若华赫然在列。

“看看,看看,他们说你是受星神眷顾的神眷者。”

因为方若华预选赛上临时改变舞蹈计划,弄得四象所有人都要被关在酒店,决赛之前谁也不许出去,闲极无聊,也不能老打扑克,自然要翻出一堆小报打发时光。

“别看你的课本了,快看啊!”

高亚男戳了方若华的胳膊一下,指着报纸上文字,啧啧称奇,“哎哟,以前还真没关注过,原来各省厉害的新人一大堆,看看这个,夏冰,边南省的,在去年之前一直不开窍,但是去年忽然一下子提升速度飞快,一年就从九品到了七品,现在是边南的种子选手。”

“还有这个,冷兰,京城人,听说是个大家闺秀,也是个新人,在去年拜师林玉生之前没进行过正规的颂星训练,到是有一个启蒙老师,人称神所钟爱的孩子,因为晋升速度快,且没有瓶颈,一路呈现出来的都是飞速上升的趋势……很厉害!”

高亚男特别羡慕。

身为颂星师,当然了解突破有多么难,九品到八品,八品到七品,每一次提升都不容易,甚至运气不好,都有可能被卡住,一辈子也迟滞不前。

就算人人都说低品的时候进步通常很快,但这也是一个相对来说,真要那么容易也就不至于每年都有无数颂星师,无望地被卡在九品,黯然退出了。

听到女主的名字,方若华抬头看了一眼,不过也只有一眼,时间那么珍贵,怎么珍惜也不过分,何苦去在意这些有的没的!

说起来,各省的省青赛前后举行,不差几日,每年这个时候,报纸上大部分多报道华国颂星师的新面孔,全世界关注的人都很多,毕竟年轻人代表的才是未来。

初赛,复赛,一路顺顺利利地过去,方若华一行人都按照齐老师的指导,没有太用力。

好像其他选手也一样,习惯性地在前面的比赛上保留实力,一来麻痹对手,二来保证自己的体力。

即便如此,方若华拿的分数也不低,初赛第一名,复赛和省城君澜书院的贺知并列第一。

至于高亚男……非常不幸复赛的时候没踩准节拍,脚下打滑出错。

三天时间过得飞快,一眨眼就到了决赛当日。

方若华一边背数学公式,一边穿舞服化妆,高亚男自己不上场,却紧张得嘴角发黑,看了看四周,惊道:“黄教练呢?”

“不知道,刚才不还在呢?”

按照他老人家的话说,区区一个省青赛都紧张,他那张老脸还要不要了。

方若华眨眨眼,想起那位老人家特别自然地跟她说:“别说什么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你去参加比赛,不想拿冠军,还比什么比?在边南的省青赛上,你要拿不到冠军,也别跟我去京城了,去了也没用,只能做陪衬。”

这话可真够招人恨的。

方若华听了都哭笑不得,哪个颂星师敢保证自己一定赢?世上那么多厉害的人,就是如今的世界冠军,也不敢保证每场比赛都赢下来吧!场地多种多样,影响因素那么多,就是有实力,都不一定能有夺冠的运气。

不过,边北和边南确实不是出颂星师的地方,和其它省比,这两个省的省青赛的成绩不算什么,估计就算得了冠军,放在中云,京师那些地方,一样泯然与众,不被人重视。

但黄老教练直接没了人影,也未免太放松了些。

事实上,此时此刻,这位黄老正和自己在玉津的老朋友通话,老人家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捋着花白的胡子,笑眯眯地寒暄半晌,故作不经意地道:“正好,我家小弟子在玉津比赛,我也过来了,抽空咱们聚一聚。”

那边登时传来一声笑,连连答应:“好,有七八年没见了,是该聚聚。”

黄老心满意足地关掉通讯器。

那边的老人家这转头和几个朋友通话,把前因后果详细一叙述,噗嗤一声,几个老人家都乐了:“这老小子,瞧他得意的小样儿!”

这几天,圈子里早传遍了,老黄跑到边北收了一个小弟子,看样子十分喜爱,别管跟谁聊天都要提一嘴,偏偏还装作不在意的模样,百多年的老朋友,谁还能不知道他那性子!

“看来这小弟子的天分不错,老黄很中意。”

“老牛,你人在玉津,千万要去看看,别看老黄面上不在意,可你要做得不够好,他能记恨你一年。”

“我可不敢不去。”和黄老通话的这位扬眉一笑,“老黄会咬人的。”

开玩笑归开玩笑,但其实大家都很高兴,老黄也不知怎么的,就徒弟缘分差,他又挑剔,不是品行好,天资高的,绝对不愿意将就,一辈子收了三个真传弟子,三个弟子都短命,让他白头人送黑头人,人一下子就垮了,好多年萎靡不振。

对于他们来说,徒弟那真是和儿女一样,而且自己的传承人,是徒弟不是儿女。真传弟子那才是真弟子,像老黄一辈子记名弟子没有五十也有三十,还有那么几个格外出息孝顺,但在老一辈人看来,没有能传承的真传弟子,他就是没了徒弟,恐怕老黄自己也这么想,要不然也不至于这些年放浪形骸。

“他现在总算能想开了,挺好。”众人都叹气,决定要是他收的小弟子不是太差,大家都扶持提携一下,别让那个老小子太操心了。

“老黄那脾气,收的孩子差不了。”

交流完,老牛换了身衣服,叫了辆车,就打算去玉津的天府广场,观看省青赛。

他也没惊动底下人,就带了两个助手,悄默声地出门,省得闹得动静太大,再惊动了孩子就不妥了。

第一百六十二章 得意

省青赛决赛当日,难得居然是万里无云的好天气,没打雷,没打闪,没下雨,没下雪,碧空如洗。

一群年年来的老观众不觉吐槽:“看来今天赛场上应该有老天的亲儿子在。”

往年可没这种好运气,十次里面有九次会赶上雨雪天不说,去年甚至还下冰雹,那些孩子们顶着冰雹跳的颂星舞,连评委都傻了,不自觉略微放水,就是有跳的不标准的,没引来多少星芒的也没被教练教训。

玉津这边的天气状态很古怪,有时候到了四月份居然还下雪,而且下得不小,省青赛的赛场通常在天府广场绵延六百多平米的冰面之上,今年也同样。

整个赛场简直是一个冰雪世界。

方若华她们的休息室也是个雪洞。

直播间里所有人都已经彻底无语,有几个无聊人士闲着没事干算了算搭建这样的舞台到底需要多少钱,反正最后得出来的结论就是——三妹是个有钱人!

说了跟没说一样。

为了保证身体适应决赛赛场,所有参赛选手都换上舞服做热身,比赛时用的衣服鞋子都送去赛委那边检查,现在穿戴的全部都是备用物品。

齐老师有点儿担心:“若华,你的鞋子能不能过关?要不行,咱们只能用原来的舞鞋了,你可别不习惯。”

“没事。”

方若华修长的大腿翘到高亚男的肩膀上,左手拿国文课本,右手拿数学练习册,听见齐老师的话,想了想,很郑重地道,“我这些日子两种鞋都试过,穿哪个都不会有问题。”

齐老师这才松了口气。

省青赛和市青赛不同,因为是特殊赛场,所以每年各位选手都会推陈出新,弄出一些小装备为自己加分。有些能通过审核,有些不能通过,教练们除了担心自家孩子们的状态,还时不时要为此担忧,真是操碎了心。

今年看过省青赛的场地之后,方若华就自己去找人做了一双冰鞋,装的是花样刀,为了练习很是费了一番力气,黄老出了大价钱,帮她制作的场地,她自己估算了下,备战省青赛的花费,要超出市青赛二十倍以上。

如果她的冰鞋不能通过审核,那自己的一番准备可真白费了,不光鞋不能穿,配套的舞服也要更换。

幸好很顺利,工作人员很快就把舞服,舞鞋都送了回来。

因为往年就有很多人在冰鞋上做文章,颂星舞比赛说白了还是要看能引来的星芒,装备这东西比较次要,有钱有势的颂协乐意在上面花钱,赛委这边也没什么不同意的。

齐老师松了口气,连忙指挥人给方若华上妆。自己去认认真真检查装备。

今年省青赛个人组,四象的颂协只有她一个能参加决赛,其他人都在复赛被刷了下来,团体赛到是突破重围,冲入决赛。

时间差不多,该方若华做准备,齐老师看着她慢条斯理地调整自己的鞋,越来越紧张,小声跟旁边的助手小王道:“要不还是换回原来的舞鞋吧,这鞋子看着就危险,万一摔了可怎么办?冰面上本来就容易摔跤,受伤可是大事,要影响她将来的。”

小王也不吭声,反正这位就是太紧张,自己想嘀咕几句。

果然,没一会儿齐老师自己又改了主意:“训练了那么长时间,还是该让她穿戴自己习惯的装备。”

董春伟看她的模样就好笑:“看看你,再看看人家若华,人家比赛的不紧张,你这个教练到在那儿瞎紧张!”

齐老师翻了个白眼:“你就不紧张你家王双?”

“我可没你那么多事,我们王双这次重在参与,刚才就跟她说了,只要能站在省青赛的星台上,安安稳稳地给我把颂星舞跳完,对于她来说,就是一场胜利!”

董春伟神色严肃,语气也很郑重,“能取得名次当然很好,但前提是要好好保护自己,一个一辈子都能跳颂星舞的颂星师,比在赛场夺冠的颂星师更了不起。”

齐老师:“……还是你想得开。”

她是担忧外界给若华的赞誉太过,如果她这一次失利,观众们会失望,书院会失望,她自己也会失望。

她到宁愿若华预选赛的时候收着些,发挥不要太好,初赛和复赛不就收得很好,为什么预选赛上非出那种风头!

当时那一条星芒汇聚的缎带,华美的不可思议,就连她也不由想,这孩子真是得天独厚,老天爷赏饭吃,天生的颂星师,忍不住把所有的期待都往她身上加。

边北有多少年没有出过这样有天分的新人了,整个边北的老百姓都等着有朝一日,自家的颂星师舞者能出现在全国,乃至世界舞台上。

可是这些期待有的时候也会变成枷锁,捆住孩子们的翅膀,让他们负重太大……

一路胡思乱想,脑子里乱糟糟的,手臂忽然一痛,齐老师猛然回神就看到董春伟嘴角都被咬出血,眼睛里冒出一团一团的金光,满场的观众静寂无声,上千人的观众席上,竟然落针可闻。

耳边舞曲悠扬,齐老师一抬头,就见若华在冰面上飞起,一个跳跃,优雅地旋转,特殊的冰鞋在冰面上划出漂亮的弧度,一个接一个星图在她脚下成型。

满天的星芒飞落,一点点地汇聚,渐渐竟成了一只金色的凤凰。

齐老师呆呆地看着。

“呼!”

满场的观众倒吸了一口冷气,这一瞬间,方若华仿佛骑在凤凰背上,飞跃而起,直冲云霄去。

那条让众人膜拜的金凤凰,就如她的爱宠,亲昵地和她耳鬓厮磨。

评委们甚至都站起身来,久久不愿意坐下,一直到方若华行礼,退场,验看星芒的评委还精神恍惚中。

轰一声,满场掌声顿起。

齐老师嘴也抖,腿也抖,激动得不能自已,却还是记得冲上前去保护自己被记者给淹没了的孩子。

“哇呜!”

直播间里水友们惊叹。

虽然只能看远景,还不怎么清楚,但是那种壮观的景象依旧十分吓人。

“三妹用没用替身,我怎么觉得花样滑冰国家级的选手,也就这水平了!”

直播间里热热闹闹,方若华只是微笑。

贵宾席上,牛老也咋舌,半天失笑:“老黄那老混球,这回运气不错!”

他当然不至于和边北的观众一般这么没有见识,不至于因为一个孩子能控制星芒控制得很好,就特别激动,说到底只是个还不到七品的小颂星师。不过得见良才美玉,也不禁心生欢喜,要不是这徒弟是那老混球看中的,他不好意思去抢,还真想拉到自己门下。

“哎,那老小子又要得意了!”

第一百六十三章 师父

黄老这会儿一点都不得意,仅仅是把他当年在国子监的时候,和媳妇一起称王称霸搜刮来的各种金玉首饰翻出来给自家爱徒挑选罢了。

“你们女孩子眼光好,看看喜欢哪个。”

方若华左看右看,也没客气,拿了一对珍珠簪花,轻巧地把头发散开,重新梳了双环髻,插在头上。

别看这首饰放得时间不算短了,保存的到还好,十分鲜亮精致,连珍珠都不曾暗淡。

黄老连连点头夸好。

“我们若华梳头梳得好,不像你师娘,自己梳个头能折腾两三个小时。”

方若华失笑,要不是经历过北宋这一遭,她也不可能会梳头,不过如今到算得上心灵手巧,什么样的头型也能梳得很好了。

收拾完收拾,黄老又叫了几个丫头过来,叫了裁缝给若华裁制新衣。

一边隔着屏风,盯着裁缝给小姑娘量体裁衣,一边道:“过两天跟我进京一趟,我有两册自己画的星图,现在在别人手里,还有你师兄留下的东西,也要拿回来,不能便宜了别人。”

他絮絮叨叨半天。

方若华从屏风后面转出,招呼丫鬟去取来一杯热茶,又让人拿来蒲团,接过茶杯,盈盈拜倒,奉上热茶:“师父在上,受徒儿三拜。”

黄老:“……”

他愣了半晌,连忙接了茶杯,四处找了半天也没找到红包,脸唰一下红了,咳嗽了几声:“起来,起来,红包回头补给你。”

声音里已经透出一股子喜意来,嘴上却还要嫌弃:“你急什么,我打算回京再好好举行拜师礼,不行,回京还是要正经办一次,请我那帮老伙计都来观礼,他们收徒,我送了东西过去,现在咱们不能吃这个亏。”

方若华失笑,点头应了。

其实她也没多着急,就是这几天看黄老翻来覆去地想说什么,又好像说不出口的模样,似乎满腹心事,怕他再急出毛病,干脆先顺了他的心意,也省得他整天惦记。

堂堂一品颂星师,想要什么样的徒弟没有,找比她资质更好的,也不是找不到,现在对她如此上心,那就是天大的缘分,这种时候她可没心思再去矫情一下。

这一次的省青赛,方若华依旧勇夺冠军,不知多少报纸报道,一时间好像天下人都认识了她。

但再想向上走,会变得很困难,很困难,边北边南,一个省的顶级颂星师,放在大城市里也掀不起太大的风浪,像她这样偏远地区的青年颂星师冠军,落到大书院,估计连免试入学的资格都没有。

每年省青赛都有一个冠军,通常不会有人连续夺冠三年以上,可这些冠军,能走出边北省的又有几个?

以前那些学长,学姐们,谁不是满腔雄心壮志,然后消磨在可怕的现实中。

他们中有些出去闯荡了几年,最后还是不得不回到自己的故乡,和大部分家乡的颂星师一样,平静地转行,平静退役,即便能留在外头的,也泯然与众,没多少名声。

方若华这一次没跟随大部队返回云海,黄老特意给方若华请了半个月的假,收拾行李准备去一趟京城,说是收拾,但都是黄老教练在忙活,方若华老老实实待在训练馆训练。

别管以后如何,今年她最出风头,光是那一场星芒盛筵,就让观众们兴奋不已,训练馆这边通通给她免费,她想用什么设备,都先紧着她用,到是好好享受了一回特权。

…………

京城的天灰蒙蒙的,其实没有边北清亮,城墙如此巍峨,让人一见就不免觉得自己太过渺小。

林东书院

颂星师协会

冷兰大汗淋漓地从星台上下来,结果助理递来的毛巾,用力擦自己的头发。

林玉生点点头,心下满意:“过几天你师祖要去参加一个老朋友的收徒礼,很多前辈都会去,我想带你一块儿去长长见识,等见了人,嘴巴甜一些,该端茶该倒水,要有眼力劲儿。”

想起他师父这几个老朋友的脾气,林玉生又打了个哆嗦,略微犹豫起来。

“别的几个大师还好,但是要收徒的那一位姓黄,脾气很是古怪……算了,你到时候不要随便说话,一切都交给师父就好。”

如果不带冷兰去露露脸,他觉得可惜,但黄老前辈是真不好惹,脾气大的要命,他每次见到他老人家,小腿肚就哆嗦,万一要是冷兰给他留下坏印象,那麻烦可就大了。

冷兰到不怎么在意,脆生生地道:“我的好师父,你徒弟这么乖巧可人,不说人见人爱,至少不至于人见人烦。”

她不说有意讨好那些大师们,至少不会去招惹这些人,能作为一个颂星师,得到这么好的机会,拜得名师,真是非常容易,家中嫡母巴不得她犯错,所以她不能允许自己有一步走错。

“师父,我想站在国际舞台上,告诉所有人,我冷兰是一个真正的颂星师,不是能让人随意折辱的小猫小狗。”

林玉生登时笑了,摸了摸爱徒的头发:“好孩子。”

他拉着徒弟坐下,翻出一叠报纸和资料,挑眉道,“我们冷兰的天分好,在青少年一代里面,你的颂星舞跳的也算数一数二,不过,咱们华国天才可不只你一个,看看,这一个是边北省的,叫方若华,我有内部资料,上面的人很看好她的天分,也许过两年你和她都是国家颂协的人。”

“听说我师父的老友新收了一个关门弟子,也是个女孩子,这次特意进京就是为了让对方正式拜师,能入那位的眼的,肯定有不凡之处。”

林玉生越想,越感叹,“好事,咱们华国年轻一代人才辈出,将来在国际上,你们才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

冷兰莞尔,伸手扶着师父的胳膊一起出训练馆,心里到对那些所谓的天才们没多少好奇,她只要自己按部就班,一步步走下去,相信终能站在世界之巅,若有对手,那她便一个个将对手打败,打服。

她蹉跎了这么久,才终于明白一个道理,一个人想要不受束缚,不被伤害,就要站得够高,让自己变得最强!

第一百六十四章 梦魇

冷兰的脑海中不断揣摩刚才训练中遇到的问题,一点点整理出来,打算回去再问师父,顺手接过林玉生手中的报纸,很随意地扫了一眼。

只一眼过去,她的神色就不禁一变,手脚顿时僵硬,背脊渗出一层密密麻麻的汗珠。

上面一张照片,一个少女盈盈站在领奖台上,神色淡定从容,虽然年轻,却有与众不同的气质。

是她!

冷兰揉了揉眼睛,仔细一看,嘴角的笑意一点点收敛,确实是她,她长高了,脸色变得红润,头发打理得更秀丽,神色恬淡,不复当初的孱弱,可自己怎么可能认不出来?

在那个地方的那几天,是她永远不敢忘记,也是她一想起来就痛彻心扉的记忆。

那是她的梦魇!

没关系,她逃出来了,没有人再能伤害她,冷兰咬了咬嘴唇,她也不怕闲言碎语,她已经成为颂星师,难道还会怕闲话不成?

话虽如此,冷兰心中却有些难过。

她其实很希望那一段日子不存在,可惜不行,那就让它永远消失在她的记忆里,不去提,不去想,最好永不要有人知道。

她想做一个高高在上,光鲜亮丽的颂星师,而不是曾经被拐卖的可怜女人。

冷兰眼角眉梢处,悄悄露出一抹厌恶,连星报都开始胡说八道,一个在烂泥窝里长大的人,还想做颂星师?

都是专业人士,谁还能不清楚,想跳好颂星舞,首先要有最强大的心智,坚定的精神,饱满的热情,那种烂泥里也能长出出淤泥而不染的纯洁白莲花之类的故事,也就骗骗小孩子罢了。

肮脏的地方,别管长出什么,都带着一股子腐烂的臭味。

“这姑娘也是边北省的?”

林玉生只当爱徒关注方若华,扫了一眼便笑道,“我师父的老朋友收的那个小弟子,听说也是边北人,世上年轻又有天分的颂星师本不多,边北就更少,没准还真是同一个人。”

冷兰一怔。

林玉生摇了摇头:“要真如此,你可就多出一个比你年纪还小的小师叔,她今年多大,快二十一了,比你还小两岁。”

冷兰轻轻笑起来,眉眼间颇为温柔:“那得各自论各自的,我可不乐意有个年纪小的长辈。”

怎么可能呢,边北那些人没见识,还有可能错把鱼目当珍珠,师祖的朋友却都是连名字都不好随便乱提的大人物,个顶个火眼金睛,怎么可能收那样品行不端的徒弟!

车站大门外

邢楠楠略有几分紧张,修长的大长腿踩着小牛皮的马靴,在平缓的大青石地面上踱步。

李峰李燕两兄妹一个人手里打着伞,拎着一罐子药酒,一人手里拿着刚做好的,还热乎乎的油条豆浆。

“豆浆一杯加糖,一杯不加糖,油条一根有糖,一根无糖,自己做,必须干净卫生……”

李燕小声咕哝了半天,心里还是发虚,抬头道,“邢姐,我听说有一年黄三爷回来的时候,家里一个弟子不小心弄坏了他的行李箱,那个弟子就被发配到……”

“发配到南疆去跟野人作伴。”

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很和气的声音。

李燕脸色惨变。

邢楠楠心一跳,表情却是丝毫不变,转身恭恭敬敬地道:“三爷。”

“嗯。”

黄老顺手把行李箱递给李燕,“你可小心些,弄坏了我的行李,说不定就把你也给发配了。”

呜……

李燕吓得一哆嗦,差点儿没哭出声。

方若华哭笑不得,伸手接过人家手里的早点,看了看标签,分了一份无糖的给黄老,自己叼着剩下的油条吃。

赶了一夜的路,伙食又糟糕,她真是有些饿了,邢楠楠姿态优美地替二人打开车门,一看黄老先钻进去,就伸手护着方若华的头,请她入座,自己才坐到副驾驶座上,示意司机开慢一点:“稳当些,让三爷歇会儿。”

说着,顺手又探出车窗,把李峰手里的药酒接过来,递给方若华,“这是孙管家给三爷准备的,说是没什么药味,让他老人家尝尝。”

方若华应了声,黄老就笑道:“若华你也可以尝尝,老孙别的本事稀松平常,酿酒的工夫那是一绝,而且他的药酒对身体好得很,你是女孩子,身子可要注意保养。”

说完,不等方若华吭声,他又冲邢楠楠道,“让老孙帮我准备的东西呢?”

“三爷放心。”邢楠楠从座椅下面拿出一个金属箱子,从脖子里解下钥匙,打开,才毕恭毕敬地捧着让黄老看了一眼。

黄老点头:“还行,作为我们家若华的拜师礼,还算能看。”

方若华:“……”

里面装的是一套兵器,都镶嵌了空白晶石,有软剑,长剑,匕首,弩,还有其它零零碎碎的,都很精致,一看就非凡品,但这都不是重点。

直播间内

苏行一眼相中那把匕首,虽然没上手,但他算半个行家,一看就知道这是好东西。

“我想要,多少钱买?”

其他水友一致捂额:“话说,编剧未免太不靠谱了,拜师礼这种东西,难道还有师父先给准备好了的道理?”

“没办法,我们三妹演的是穷人,这是人家黄老教练体贴人。”

方若华失笑,她当然准备了拜师礼,而且应该合自家便宜师父的心意,不过,师父愿意准备,她也乐意受着。

黄老闭目养神,完全当前面的邢楠楠不存在,轻声对若华道:“咱们在黄家不会呆太长时间,这次带你回去,除了正式的拜师礼外,主要是拜一拜你师娘,别和那帮小混蛋一块儿玩,都不是什么有出息的。”

方若华利利索索答应,黄老才满意:“等会儿安顿好,我带你去看几个老家伙,别怕他们,一群老不死,没什么了不起。”

邢楠楠嘴角抽搐,据她所知,敢和三爷交好的,除了那几位老前辈之外再无旁人,别人连见一面也难的老前辈,放到三爷面前,一转眼就成了老不死,真是让人无话可说。

不多时,车在一处院子前停下,方若华跟在黄老身后下车,一路溜溜达达溜达进去。

目送他们两个进了大门,后头的李峰和李燕兄妹才松了口气。

邢楠楠脸一板,再不复刚才的镇定自若,恨铁不成钢地瞪过去:“你们两个是不是傻,看得起你们,才带你们来接待三爷,巴结好了他老人家和小姐,一辈子都不用愁了……哎,不知多少人等着抢这机会呢!”

第一百六十五章 拜师礼

方若华跟着黄老进了院子,院内一片竹林,风吹竹叶,沙沙作响,鹅卵石的小径穿行其中,带出十二分的雅致。

十几个穿着打扮都一样的丫鬟和小厮齐齐出迎,迎着二人进屋,一进门,递帕子,端水盆,先简单打理一下,换上轻便的衣衫,若华就被送去后院泡温泉,泡完温泉,又有人过来特别专业地按摩放松,闭上眼睡到天将暮,方若华才打了个呵欠,出门陪黄老一起用膳。

桌子上的饭食琳琅满目,反正都是在云海时见也没见过的。

云海的老百姓们饭桌上能有一条鱼,那是过年,可富贵人家却是真正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美食珍馐做得再好,也就一两筷子的事儿,主人家愿意尝一口,那就是这些美食的福分。

方若华很随意地进餐,喜欢的就多捡两筷子,不喜欢就碰也不碰一下,丝毫不担心别人说她土气,享不了福,也不拘谨约束。

旁边那些侍女们的殷勤服侍,她接受得十分良好,没有丝毫不自在。

黄老失笑点头,本来还想提醒爱徒两句,富贵温柔乡要会享受,不能当回事,现在看来,他这个徒弟是天生的贵人,这些东西对她来说没多大影响。

“等会儿我带你去见见你师伯,皇家这一代当家人是我二哥,我大哥不在国内,这几年一直在美国……”

两师徒一边吃饭一边说话,简单说了说黄家的情况,饭也吃完了,换了新衣服,打扮齐整,黄老就带着方若华直接去老宅。

老宅离得不远,走几步路便到。

黄老的二哥,黄家当家人黄问章,正坐在书桌前面临摹一幅画,画中山水别有韵味,明显是名家之作,可惜他画的就比较一般,形还算可以,却是没什么神韵。

黄问章和黄老不同,看起来斯斯文文,身体瘦弱,脸色苍白,到像是大病未愈的模样。

一抬头看到弟弟,登时露出几分欣喜:“唯一,你终于肯回来了,哟,这就是若华吧,长得可真好。”

方若华连忙大大方方地上前见礼。

黄老脸上露出几分得意。

黄问章笑着觑了他一眼:“咱们若华要不要进家学?要的话让老孙把孩子的户籍转过来,直接在京里参加统考就是。”

“没必要,别让那群臭小子把我家丫头带坏了才是正经。”黄老摇摇头,“明天,我正式收这孩子做我的关门弟子,仪式想在蓝馆办,让老孙提前给我收拾好。”

“行,老孙什么时候掉过链子。”黄问章也不在意,这年头师徒如父子,过了这么多年,他三弟难得又动了收徒的心,别说在蓝馆办,就是想在他的听水阁办,他一样愿意给腾地方。

又说了几句话,黄老就带着若华回去休息,明天正式拜师,今天总要睡个好觉,万一有黑眼圈,实在不好看。

院门外,一个身形纤细,容色美丽的女子步履匆匆赶到门前,只看到了黄老和方若华的背影,不禁冲邢楠楠一挑眉:“你看见我三爷爷的弟子了?很出色?”

邢楠楠闭紧嘴,一言不发。

美丽女子也没强求,只是皱了皱眉,心中略有些不忿,暗道:“三爷爷也真是的,有我这个自家人不肯教导,到去外头收徒弟,外面的徒弟还不知道什么心思,哪里有家里知根知底的子侄好。”

黄家是大家族,家中子弟若是想做颂星师,只要有天分的,自然能做得成,而且起步都不会低。

但是像黄老这样的一品颂星师,全华国也没有几个,能成为他老人家的弟子,那绝对前途无量,黄家嫡支旁支一大堆,子弟更是不知凡几,要是不想领一笔银钱分出去混日子,就得有所建树,身为女子,去和家中男丁争夺科举资源,那得有很高的天分才行,如果还想站得更高,那成为颂星师是最好的选择。

他们黄家只有三爷爷是一品颂星师,地位尊崇,成为他的徒弟,得他老人家照拂,比自己辛辛苦苦努力十年都要强。

美丽的少女眼睛酸涩,耳边听着一群小侍女们诚惶诚恐地议论那位新来的娇娥,揣摩她的性情,希望这位主子的脾气能好一点儿……看吧,平时对自己这个正经的小姐,那些人也没这般巴结,一个听说是平民百姓家里出来的小姑娘,前面二十年就没见过富贵,如今做了三爷爷的徒弟,却是一步登天。

这般想,她就不免有些颓丧,可是还是要收拾精神,打扮得整整齐齐,准备好礼物参加明天的仪式,等她站到那位方姓师叔面前时,她也要是一个尊重长辈的好后辈。

清晨

天刚蒙蒙亮。

方若华就被人轻柔地从床上唤醒,在两个侍女的帮助下梳头,戴上银冠,上好妆容,披上银色的斗篷,在十二个侍女的左右陪侍下,一路前行,直入蓝馆。

一抬头,就见上面挂一匾,上面铁画银钩,四个大字——‘卓拔成均’。

据说蓝馆以前是黄家一位祖先,曾任华国宰相的黄道远的书房,后来连年扩建,一直是黄家最阔朗最漂亮的院子。

香案早就备好了。

黄唯一黄老教练端端正正地坐在香案旁边,一脸正经,到是难得显得严肃。

从里到外,无数乌压压的人头,黄家能到的都到齐了,来观礼的宾客也特别多,方若华除了黄家那位家主之外,一个都不认得。

只听家主洋洋洒洒地说了一通,不过是今有女若华,天资出众,品行高洁,黄家黄唯一,欲收为关门弟子,请列为祖宗允准之类的话。

方若华就一个指令,一个动作,拜了祖宗,又三跪九叩拜了师父,这就算礼成,众人都松了口气,好在没出现差错,要知道黄唯一收徒弟,每每要出点事,弄得他们这些登门观礼的都跟着提心吊胆。

黄问章轻轻吐出口气,笑道:“礼成。”

方若华盈盈站起身。

拜师礼结束,周围的气氛顿时轻松欢快起来,黄问章甚至特别夸张地抹了把额头上的汗:“好了,好了,赶紧的,若华把拜师礼给你师父。”

第一百六十六章 风头

方若华含笑点头,奉上清茶。

奉上拜师礼。

她的拜师礼一拿出来,周围的就传出一阵压抑的笑声。

年纪有小二百岁,满头白发白须的林岳翻了个白眼,忍不住吐槽:“又是兵器,又是兵器,他是颂星师,要什么兵器,每次都找老孙定制自己喜欢的,然后借徒弟们的手光明正大地拿去玩,还摆出一副没办法,我家爱徒送的,不喜欢也得喜欢的样子,也就能骗骗他自己。”

幸好这一次还有第二件拜师礼。

方若华送了一册自己亲自整理出来,画的特别漂亮的星图。

册子有半臂长。

众人都吓了一跳,几个老头,老太太凑过去一看,惊讶道:“居然是新星图?准确吗?”

只能在外头站着,连进内堂都不成的几个黄家小辈,齐齐撇嘴,其中一个还压低声音哼了声:“以为自己是云庭不成?还新星图,旧的那些能练明白了便不错,又是一个爱出风头的!”

方若华自然听不到这些议论,大大方方站起身,一举手,轻盈起舞,并无音乐伴奏,脚下踩的正是其中一张新的星图。

她的动作很是流畅,速度不紧不慢,转体时十分之优雅。

周围的看客先是一怔,随即都乐了,林岳笑睨了黄唯一一眼:“你们家这个小弟子真练不到一年?动作很标准,是不是又把你那一套恐怖教学用上了?”

正说着话,天空忽然亮了一下。

六颗星一点一点的闪亮起来,风在吹,云四散,星芒点点,随风而落。

众人抬头看过去,齐齐屏住呼吸。

几个后辈对视一眼,很是无奈,脸上也有些羞红。

他们耳边甚至能听到些微的,挠得人心痒的声音,成片的星芒飘飘扬扬,环绕在方若华的身边,越来越多,越来越亮,亮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睛,可又舍不得闭眼。

冷兰的脸色苍白如纸,忍不住伸出手去,由着温暖的星芒穿过指尖,落了下去,好像整个蓝馆在这一瞬间,成了星神的寝室,被星芒充斥填满。

星芒自动变幻,一时变成飞鸟,一时变作巨龙,一时是冰雪天地,一时是银色的湖泊。

怎么可能?

这个人……怎么可能做到这种事!

“好美!”

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冷兰的表情,几乎都痴痴地看。

在座的人里,能控制星芒的有不少,黄老同辈的老人家,个顶个都是高品颂星师,即便不是一品,也是三品以上,星芒对他们来说熟悉得就如自己的手足。

但今天这样的场面,不要说他们家的弟子,就是他们自己也不敢保证能轻易做到,应该说他们连想都想不到。

这些都是顶级的颂星师,不爱星芒,又怎能成就如此高,此时,所有人齐齐震撼——原来星芒齐聚是这个样子。

是不是星星也坠落了,才能有如此美景,此时此刻,他们所看到的真的不是梦游天宫才能见到的景象?

等回过神,师徒两个已然不见踪迹。

“……嘲笑了多少年,说这个老混球没有徒弟缘分,我看缘分在后头才是真!”

众人哑口无言。

有几个不是颂星师,不大了解,只会看热闹的也忍不住道:“真漂亮,你们也整天跳颂星舞,怎么就跳不了这么漂亮!”

“星芒不会变也就罢了,看看人家姑娘那长腿,一踢,连头都碰到大腿了,还转那么多圈,多好看!”

众人:“……”

真有些无地自容的感觉。

直播间里一众水友也跟着起哄:“这是芭蕾的动作吧?还是艺术体操的?”

……

方若华一脸无奈地盯着黄老教练趴在桌子上呜呼哀哉:“心疼死我了,哎呀喂,一百块晶石,用了一百块儿,能给你在京城买两套房子的。”

“……”

方若华哭笑不得,非要出这风头的,还不是他老人家,自己没想着拜师礼的时候闹出事,星图早就当礼物塞他手里,是他老人家看了之后非要来一出大的,让所有人知道知道,方若华拜师黄唯一,那是理所当然,谁也比不上。

为了最后这一场漂亮的收尾,师徒两个在蓝馆忙了一宿,一来借助蓝馆的地形条件,还废了一百多块儿晶石,才折腾出今天这一出好戏。

黄唯一哀叹半天,又笑:“值得!我这徒弟收的好,换了别人,就是有晶石帮助,让他试试能不能引来这么多星芒,折腾出这么大的场面,给我长这个脸!”

回到家数了半天别人送来的礼物,黄老肉痛的情绪才消散了些,这番表现弄得家里几个丫鬟小厮都很是莫名其妙。

谁不知道三老爷最大方?往日赏赐从来不吝啬,不说花钱如流水却也差不太多,再说,身为黄家的顶梁柱,大靠山,少了谁的花销也少不了他的。

黄唯一一眼就看出家里丫头的心思,哼哼了两声:“以前是没养女徒弟,你们知道养个女娃娃要花多少钱?我打听过了,如今女孩儿出嫁,嫁妆少于五千块那都是贫寒小户,会让夫家看不起,嫁妆还是小头,若华每天训练,要用好药材泡药浴吧,否则身体受不住,药材多少钱?伙食也不能不经心,四象的食堂在我们若华八品的时候还能支应,等她七品还吃这些,万万不够,更不要说训练,不练哪里能出成绩?如今好的训练馆,能模拟主要赛场环境的那类,一天就要花几十块,一个月下来,千把块都能随随便便就消耗掉,还有晶石的开销,林林总总加起来,我要是没有百万家资都养不好弟子!”

众丫头:“……”

方若华也是哭笑不得,心里却知道,师父花大价钱让她出这么大的风头,其实还是怕她在黄家被人慢待,也是想为她扬名。

京城到底不是云海,在云海一个七品颂星师身份尊贵,无人敢惹,在京城,七品却不算什么,即便是二十岁的七品,也只是被贴了个资质好的标签,天底下资质好的人数不胜数,人人都向往京城,可有多少是少时出色,长大之后泯然与众!

黄老和她相识未久,却中意自己做他的弟子,一接受便是掏心掏肺,疼爱有加,方若华不觉笑了笑,刚来时总觉得这个世界别扭的很,一点儿也不好,但现在看来,这是个神奇的世界,也是个有趣的世界,她这辈子或许会过得很痛快,很精彩。

晚上,黄老就领着她见一见他那些老朋友们。

“那几个老家伙都是有分寸的人,不过他们不像我,都是有家有业,背后乱七八糟,收的弟子众多,还良莠不齐,你和那些小娃娃说说话也就罢了,别跟着他们胡混。”

方若华很随意地应了。

第一百六十七章 聚会

一帮老家伙,都快有十几年没有凑在一起聚会,今天难得高兴,干脆没去那些所谓的,著名大酒店,只腾出来一个小园子,几个人在石桌前团团围坐。

就和年轻的时候一样。

黄老是东道主,又是他收徒的好日子,众人让他坐了主位,也由着他得意洋洋地把爱徒领到身边落座,嘻嘻哈哈地说好话哄他高兴。

林岳故意逗若华:“若华这么好的天分,做老黄的徒弟可太浪费,他们黄家不是颂星世家,不如来我们林家,林家有自己的星耀颂星联盟,去年入选国家颂协的就有十七个,其中六个已经参加国际赛事,你一进来,肯定排在一线梯队,着重培养!”

方若华笑着给自家师父夹了一筷子鱼肚。

黄老一挑眉,笑眯眯睨过去。

林岳本也是在开玩笑,到不以为意,只是这会儿看这老小子那股子得意劲儿,到真有些不忿,故意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你认了这么个师父,将来负担可重,他是一百多岁了,还跟没长大的孩子似的,要人哄着,要人惯着,哎,你说说,他又不是牛城,不姓牛,偏偏是一副牛脾气,不知什么时候性子起来就跟你闹一场……”

“你跟我们家若华胡说八道什么!”

黄唯一不屑地哼了两声,“林家就好?一大家人各有成算,你一口气收了那么多弟子,说好听的是桃李满天下,可事实如何你自己心里有数,这人一多,小心思也就多,现在因为你偏着那几个,多少人心怀不忿,长点心吧。”

这么一吵吵,一帮老家伙就开始互相揭短,你说他子孙不孝,他说你老眼昏花,这个家族后继乏力,那个家族只知道拖后腿,乱七八糟一堆杂事。

越说越起劲,越喝就越多。

方若华想了想,也没有狠劝,只是出去交代跟来的弟子准备好车马,又让厨房那边煮醒酒汤。

园子外

李峰,李燕两兄妹亲自去交代,一时间所有下人都动起来,准备车马,准备客房,忙而不乱,井井有条。

方若华见他们准备得不错,点点头转身进去,一眼看到好几个小伙子,小姑娘在对面假山凉亭处坐着说话,应该是黄老几个老朋友带来的后辈。

天寒风冷,园子里有活水流淌,到更显得寒气重,方若华想了想,冲小厮道:“拿一个火炉过去,有什么热汤,热食也送过去,别怠慢了。”

下人们急忙应下。

不多时,热汤热水,热气蒸蒸而上,登时将满园的冷气驱散一空。

几个人对视一眼,各怀心思,却是忍不住叹了口气——都是同龄人,境遇还真是天差地别,他们在外头吹半天冷风,只为了个能多说几句话的机会,人家已经是那些大人物的座上宾。

出现在这儿的几个,也有大户人家出身,但大部分都是因为自身天资不差,拜得名师,这才有幸爬到现在的地位,以往他们也没少把自己当成小厮,小丫鬟,鞍前马后,尽心伺候,只为了能让师祖,前辈们记住自己的名字,哪怕指点个一言半语,对他们来说,就可能拥有完全不一样的人生。

以前他们也没觉得自己的待遇不好,别人想来伺候人,还找不到机会,但这么一对比,就让人心中五味杂陈,各种复杂了。

别以为颂星师只要有能力就足够,用不着借力攀关系,除非你是三品以上,否则永远无法肆意妄为,能参加国家赛事的就那么几个,同样是七品颂星师,有的能上,有的不能上,能力稍微强一点儿的,绝对不可能比那些出身世家名门,背后有人的机会更多。

再说,有名师指点,和只能靠自己一步步爬,其中的差别有多大,所有颂星师都心中有数。

眼看着小厮摆放完吃食,退下没了踪影。

韩桥喝了一大口酸辣可口的鱼汤,吐出口气笑道:“她就是方若华?很有气质,不像小地方出来的人。”

“你们是没注意,我可远远看见了,拜师礼时那漫天的星芒,恐怕也只有‘华星杯’总决赛的时候能看得见,这个方若华了不得,她一个人就弄出那么大的场面,连我师父都说他一个四品颂星师也做不到!”

肖曦一挑眉,鼓了鼓脸故意唱反调:“不要说得太夸张,只不过是黄老爷子不知从哪个犄角旮旯找出来的弟子,准七品而已,咱们谁还没有七品不成!”

在座的小伙子,小姑娘们,大的三十多岁,小的二十三四,差不多都有七品。

每一个都被人称作天才,或者是曾经的天才,现在忽然又冒出一个,一来就特别扎人眼球的,实在免不了气闷。

冷兰一直没说话,此时此刻,手脚冰凉,心绪复杂,她今日彻底看清楚,那个方若华,就是那在恶魔小村中见死不救的恶毒女人。

怎么可能!

这种人也能当黄老的徒弟!

她其实并不在乎黄老收了谁当弟子,也不羡慕,她有自己的依仗,即便没有名师指点,她也不怕自己跳不好颂星舞,但她丝毫不想见到那个人,见到她让自己觉得浑身都不舒服,难受的要命。

幸好周围的人都有心事,她也没显得太起眼,只有寥寥几个比较关注她的人察觉到她神色异样,但也只以为她是吃味而已。

一直喝到月上树梢,酒席才散了,黄老果然喝得伶仃大醉,其他人也差不多。

方若华哭笑不得,除了两个家离得比较近的,其他人还是住一晚算了,半夜赶路终究不大保险,这会儿一折腾,可是差不多过了凌晨一点。

林岳算是比较清醒的一个,还能自己走路,笑眯眯冲方若华道:“看着你师父,他酒量浅,一喝醉就发酒疯,别磕着碰着,不是年轻时候了。”

方若华含笑答应。

“好孩子,趁着在京城这些天,别忘了去我们星耀转转,我们那儿有一座千刀星台,以后你去参加华星杯,肯定要在这种怪星台上跳颂星舞,多长见识有好处。”

这个可以有。

第一百六十八章 不认得

月色正好,微风徐来。

一行人蹬车离去。

冷兰一直跟在师父林玉生身边,她没有主动找方若华说一句话,可是方若华竟也像不认识她似的,只和林岳,林老爷子寒暄,言谈举止,落落大方,毫无异样。

离开黄家大门时,她终于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心中一片寒凉,世间竟真有这等人,遇见苦主依旧理直气壮,半点不为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情愧疚!

冷兰目中隐隐露出三分悲愤,用力收紧拳头,双目一红,落下两滴泪。

“你怎么了?”肖曦吓了一跳,“谁欺负你?”

“……没有,眼睛里进了沙子。”冷兰连忙转头拭去眼泪,轻声道。

她不愿意让人知道自己和方若华有联系,更不愿意让人知道当初的事,收拾好心情,抬头笑了笑,“回去吧,明天还要训练。”

肖曦特别夸张地吐出口气,伸了伸舌头:“也是,谁不知道我那个堂哥就是条疯狗,敢惹你的早被他给咬死了,给他们这帮小子一百个胆,也不敢欺负你啊!”

“怎么说你哥的!”冷兰白了她一眼。

“哼哼。”肖曦心道,也就在冷兰面前,那个人装出一副斯文相,实际上谁不知道,那是百无禁忌的疯子一个,就是自家人也不想和他打交道,她妈妈总是叮嘱她,最好离肖晨十万八千里,越远越好。

“说真的,这世上只有你能管得住肖晨,等你成年就赶紧收了他吧,要是不跟你成亲,没人管着,我都怕他迟早要毁了别人。”连带着也毁了他们肖家。

偏偏那才是嫡子嫡孙,上面的老爷子,老太太,只当他是淘气调皮,本性不坏,是个好孩子!

冷兰皱眉:“我和你哥只是朋友。”

“好,朋友。”一看冷兰要恼,肖曦闭上嘴,摊摊手不再多提,惹恼了这姑娘到不要紧,把那只疯狗惹来,以后的日子真没法子过了。

一拐弯,肖晨便在前面等着,见到冷兰,眉眼含笑,随即却皱眉,他一颗心都放在冷兰身上,虽相遇未久,却对这个姑娘再了解不过,她眉眼间的烦扰,别人看不到,他又怎会看不到?

虽然冷兰从不曾提过一句旧事,但他又怎可能不了解?几乎只一瞬间,他就明白到底是什么人惹得冷兰不高兴,脸色不禁越加冰冷——那种东西,凭什么出现在京城碍兰兰的眼!

肖晨这个神经病就不说了,便是冷兰的想法,方若华也肯定不知道,知道的话恐怕也只会觉得自己有点无辜。

原主确实见过冷兰,可是原主的性子本就懦弱,当时害怕又恐惧,连头都没敢抬,冷兰还是那么一副狼狈不堪的模样,和现在的光鲜亮丽完全不同,她怎么可能认得出她们两个是同一个人!

方若华自己,更是本来就不大记人脸,这会儿心思更是通通都在老一辈身上。至于老人家身后跟着的一连串小辈,加起来起码有十几个,大半夜的,难道她还每一个都认真看一看不成?

过了今夜,第二日在路上相遇,她还是照样不记得人,最多也就觉得有点儿面熟罢了。

冷兰要不是一开始看过报纸上的相片,有所怀疑,她方若华又是今天的绝对主角,万人瞩目,怕是也不大可能一眼就认出她便是当日故人。

伸了伸懒腰,方若华又去泡了回温泉,邢楠楠特意亲自去厨房给她端来了专门制作的点心,填饱她的肚子,才送她去卧房休息。

第二天,方若华和黄老打了声招呼,就直接出门去游京城。

京城的颂星舞氛围确实非同一般,各种培训班,兴趣班,提高班一大堆,热热闹闹,无数彩旗招展,挂出来的宣传画报满街都是。

方若华从街口就下了车,没让邢楠楠他们继续跟,自己溜溜达达地闲逛。

先去的星辰殿,据说星辰殿是前朝仁宗皇帝修建,为了招揽星神,特意选用的质量最好的晶石建造,现在晶石早被人造星晶替代,已经不复当初,但其巍峨壮阔,依旧世所罕见,不光在京城久负盛名,就是外国人来游玩,也必然要过来一趟。

方若华像普通的游人一样,去看了看当时颂星舞者跳舞用的星台,上面布满了钢刀和荆棘,看介绍一共有三百多处机关陷阱,一个不好就要受伤。

前朝还不像现在,人们对颂星师十分重视,保护措施得当,那时候都不会允许你提前适应星台,每次跳颂星舞,都是拿命去拼,全看运气如何。

如果生在那个年代,方若华就是有天分也坚决不会当职业颂星师,她对自己的小命还是满看重的。

星辰殿外就是金芒街,街上有一座星桥,十分繁华热闹,上面好多卖各种小玩具的商贩,还有人发培训班的宣传单,更有一些颂星舞表演。

不少京城的少男少女,但凡有空都爱来这边玩,方若华也驻足看了看,那些做颂星舞表演的,除了一些小孩子,初学者,居然还真有许多能力不差,起码有九星的颂星师在,一个个兴致勃勃,挑战的都是难度系数非常高的星台。

桥头上就有一个星台,号称仿造火山之丘所建,乃是历史上出现的最危险的颂星舞舞台之一,全部星台隐藏在烈火之中,行差踏错,落入火中,必然尸骨无存,而且毫无保护措施。

当然,虽然造得似模似样,火焰却是假的,用的是晶石造出来的假火,只是个噱头。

方若华看了一眼,虽然明知道是玩具,可是仿造得非常逼真,估计上去跳颂星舞还真要有一点儿胆量。

星台上,最顶端端端正正地坐着个小姑娘,看起来也就三四岁的模样,圆润可爱。

一个身量极高,一身鹅黄百褶裙,身材也好的年轻女颂星师正轻巧地做热身运动,脸上戴着一个猫脸面具,嘴角带笑,底下还有一个年轻俊美的男子朗声介绍:“这位是我们祺记工坊的星台设计师,冷玫,她本人也是一位预备颂星师,现在就由她给我们展示一下奇迹星台的优秀之处,她会穿山过海,登到顶峰,然后把我们的乐乐小公主接下来。”

顶端的小女孩儿还站起身,鞠了一躬,脆生脆气地道:“我是乐乐小公主。”

底下的观众登时大笑。

笑声未停,女颂星师一个跨越,跳了上去,轻盈地落在星台上,动作优美,音乐一起,她便翩然起舞,跳的是基础舞曲,但很多动作都有改编,让她跳来分外活泼,而且星台显得极其危险,坡度大,时不时还要出现翻转的台面,她还故意做出一副站立不稳,引得底下惊呼声一片。

方若华觉得她应该还不到一品预备颂星师,应该是三品,四品之间,在业余颂星师里面,算是相当不错的,看了两眼,这水平实在没什么值得看的,抬脚就要走,眼角的余光扫过星台底下,却忽然一蹙眉,隐约觉得哪里不对。

第一百六十九章 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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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的人群密密麻麻,好多人高声叫好呼喊,方若华仔仔细细地多看了两眼,略微迟疑,就见那个叫冷玫的颂星师,也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脚下一滑,一头朝着火焰栽下去。

“啊!”

一片惊呼声。

方若华想也不想,一跃而起,找准角度用力撞在冷玫身上,一把抓住她的胳膊,半搂半抱,用力将她抛回去,自己一点星台的侧壁,沿着侧面滑行了七八米,翻身落于星台之上。

一众人都惊呆!

冷玫一脸懵懂无辜。

星台下负责讲解的男子也是无奈,哭笑不得地道:“这位小姐好身手,不过我先说明一下,我们的颂星师身手也不错,不会真落下来,而且就算失手也无妨,火焰是晶石制作的假火焰,还有防摔伤的弹簧垫,保证……”

他话音未落,方若华一抬手,用力把自己身上背着的一个手包扔了过去。

轰!

一声巨响,火焰瞬间冒高了半米,眨眼间就把手包吞噬,只有一股植物烧焦的味随风飘来。

火焰半天退不下去,把星台映照成一片火红,众人离得老远就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炙热。

所有人都愣住。

负责讲解的男子脚下一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嘴唇直哆嗦:“怎,怎么回事!”

上面的冷玫呆了呆,花容失色,竟然吓得手无足措,脑袋发晕,浑身颤抖,疯了似的就要跳下星台,但她一不注意,行差踏错,星台陡然剧烈变动,低处升高,高出凹陷,冷玫身体瞬间陷进洞内——“啊啊啊!”

方若华伸手抓住她的衣领,很是无奈地看着她挣扎,一时抓不住又松了松手,冷玫才紧紧闭上嘴巴,不敢再乱动。

举目四顾,总觉得这星台不只是火焰有问题,有几处地方的星芒含量未免高得有些离谱。

顶端小女孩儿眼泪汪汪,方若华抬头看了一眼,笑道:“别怕,我这就接你下来。”

……

京师警察局

一大队队长莫秀成一脸凝重,指挥中心会议室内,无数警员出出入入,脸色严肃。

羁押室内,一个脸上有刀疤,年纪在四十岁上下的男子,戴着镣铐,坐在椅子上,目中似笑非笑,隐约有疯狂之色:“我帮人做了这么多个星台,从来没有做过这么带劲的,在里面夹杂了二十八颗爆裂晶石,只要踏错一步,轰一声,小半个京城都要为我陪葬,到时候绽放出来的火光,一定很美,很美……”

莫秀成气得要吐血,面上却是冷静淡定如常,转身关上羁押室的大门,还听到里面传来疯狂的笑声。

“哈哈哈,你们抓住我也没有用,我也拆除不了!京城完了,哈哈,京城完了!”

一个年轻警员步履匆匆,走到队长身边:“我们已经联系过祺记工坊,老板说确实刚刚验收了一个新星台,今天上午,他们的首席设计师亲自带人去做宣传推广。”

“马上派人出去搜寻,务必在星台投入使用之前找到。”

“……队长,有问题的星台应该在星桥,刘勋还预先联系了各大报社,现在记者们都得到了消息,正赶过去。”

莫秀成恨不得冲过去把那帮闲着没事干,就知道捣乱的记者通通抓去来关监狱。

“走!”

转身出了警局,呼叫防暴部队,通知上面,赶紧要求星桥附近的居民紧急避难。

莫秀成其实有十二万分的担忧,他很清楚现在局里关着的那个刘老幺究竟是个什么人。

那可是绝对的危险人物,在特殊部队里待过好几年,听说还是高品的颂星师,专门负责制作星芒武器,自从前年他妻子和儿子相继病死之后,他也病了,总觉得是有人杀了他的妻儿,非要让警方破案,但是他的妻子儿子,的确都是死于遗传心脏病,他妻子的母亲也是病死的,毫无可疑之处,偏偏刘老幺就是不相信,闹腾了许久,今年到是安静了,莫秀成还当他终于想开,还为此庆幸,好好一个人能恢复正常的生活,再好不过,谁知道竟搞出这么大的事来!

莫秀成赶到时,甚至无需别人提点,一眼就看到有问题的那一座星台。

实在是底下围观者甚众,连记者都辛辛苦苦冲过去,围观行人指指点点。

莫秀成牙都要咬碎了,着急大喊:“不要动,星台上的人不要动!”

他刚来,看不太清楚,只看到星台之上有三两个人影,其中一个正轻盈地在台上跳跃,动作不急不缓,避开地陷,避开飞升的刀尖,伸手一勾,勾住骤然凸起的圆柱,身体就轻飘飘地飞起来,落到高台上,伸手抱住哇哇大哭的小女孩儿!

说来简单,但星台变动得速度特别快,时不时冒出各类危险的小陷阱,底下人都不禁屏住呼吸,有一种看人到刀山火海中跳舞的紧绷感。

莫秀成更是心脏都要跳出来。

别人不知道,他们警察可知道,这哪里是星台,根本就是个巨型爆炸物,一个闹不好,在场的人活不下几个!

偏偏这会儿他还不敢说,万一喊出声,星台上的那几个人一害怕,再走错了一步……光想一想就要打寒颤!

记者们还一个劲儿地拍照,特别兴奋的模样,莫秀成无语——这帮人真是收到恐吓信才来的?都不要命不成,那个老头,多大年纪了当记者,还敢凑到星台底下去!

深吸了口气,莫秀成努力冷静下来:“请救护人员准备,防火队的人准备,马上疏散周围围观群众……”

旁边的技术人员此时已经检查过星台的状况,气喘吁吁地过来,满脸绝望,咬着牙,浑身颤抖地摇头道:“根据测算,晶石活跃度非常高,还有两分多钟就要爆炸,我们解除不了,爆炸可能波及的范围达三公里,现场有这么多人,恐怕连跑都没办法跑!”

所有警察心凉如冰。

有一个年轻的女警甚至忍不住呜呜咽咽地哭出声。

莫秀成深吸了口气,轻声呢喃:“兄弟们,是我没用,对不住你们,还让你们,让你们……”

他一吸气,把话吞回去,整了整衣冠,抬头闭了闭眼,还是有条不紊地交代下去,疏散人群。

他们是警察,即便是没有希望,也不能什么都不做!

京城的警察素质到底还是有的,虽然有些人崩溃麻木,但更多的很快应命而去。

第一百七十章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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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秀成闭上眼,默默数着,计算自己还有多长的生命,想象中父母妻儿的悲痛,越来越绝望,就在他取出便携通讯器,打算留下遗言时,一个技术人员忽然高声道:“你们看!”

众人顺着他的视线,看向矗立在旁边的测量仪器,都很惊讶:“能量反应消失了?怎么回事?难道被激活的爆裂晶石是假的?”

可刚才的的确确有很可怕的能量反应。

众人抬头看去。

此时此刻,星台之上,方若华一抱小女孩儿,另一只抱着冷玫,已经两步跳下来,随接过底下观众送的毛巾擦脸,把冷玫和小姑娘推到她们的同伴怀里去哭。

她伸了伸懒腰,活动了下肩膀,回过神也被周围的人群吓了一跳:“呼,好多人!”

莫秀成这才反应过来,一挥,警察们瞬间惊醒,冲过去拉警戒线,把围观的人群向外轰赶,方若华也被人带到莫秀成身边。

还不等队长开口,方若华就从袖子里掏出一大堆拇指大小,红色的碎晶石,通通堆在旁边的桥墩上,道:“这晶石有点儿奇怪,好像里面的星芒很不稳定的样子,我就先把它们拆了,给上一层保护膜,应该没把星台弄坏,再哪里拆除的我都记得,如果需要的话,完全可以恢复原状。”

莫秀成:“……”

一众警员:那是爆裂晶石吧,肯定是,那种颜色,那种纹路,呵呵,我们一定是出了一次假警!

爆裂晶石是火红色,但现在火红色的晶石外表却出现一层银色的光膜,冒着寒气,衬托得晶石越发美丽,美得惊心动魄,可惜,越美的东西越危险!

莫秀成吞了口口水,第一反应——刘老幺那老混蛋敢说谎,什么二十八颗,明明是三十二颗!

“马上让技术人员检查星台。”

四个技术人员穿戴护具,被簇拥着上了星台,里拿着各种仪器检查了半天,终于回过头,摇了摇。

莫秀成脚下发软,放任自己慢慢坐在桥墩上。

眼看着同事把所有爆裂晶石装进冰盒中,捧着越走越远,这才捂住额头笑起来。

好多懂行的记者都拼命拍摄晶石,周围议论纷纷。

方若华是真不知道那些是什么东西,不过,总觉得它们很危险就是了。

莫秀成看还有记者在周围采访加拍摄,也不怕曝光,干脆清清楚楚地说明:“我说明一下,爆裂晶石是一种非常不稳定的人工爆炸物,如果还有人在星台上发现这种东西,你们唯一要做的就是待在原地,不要动,屏住呼吸,闭上眼睛,等我们的救援,想和这位小同学一样,这般帅气地拆除晶石,除非你们也懂怎么将星芒转换成冰膜,不对,你们还要是一个出色的颂星舞者,得能一见星台就知道该怎么避开关陷阱,做不到的就老实一点儿,还记不记得十年前玉津的爆炸案。”

“大家应该都记得,整个港口都爆炸,波及到半个玉津,当时爆炸的是十九颗爆裂晶石!”

登时,星桥上鸦雀无声。

就连激动的记者也收了音,他们忽然发现,原来自己距离死亡这般近!

莫秀成心下叹息,闭了闭眼,忽然一转身郑重其事地冲着方若华鞠躬行礼:“小同学,我要感谢你,谢谢你救了我,救了我妻子的丈夫,我女儿的父亲。”

方若华愣住。

围观群众:“……”

“今天这样的情况,我们的技术人员根本就来不及拆除爆裂晶石,如果不是得遇高人,明年的今日,便是我的忌日了。”

众人无语,这话到不错,可是一个警察队长说这个合适吗?何况还是当着这么多记者的面。

邢楠楠这会儿才挤开人群,带着人冲到方若华身边,上下看了看,见她不曾受伤,登时松了口气,连忙护着她向外走:“我的好小姐,究竟怎么回事,真是吓死我了,咱们赶紧回家。”

方若华其实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多少猜到一点儿,转头四顾,见周围记者挺多,连忙和警察交代了下姓名来历,就低头跟着邢楠楠快速离去。

他们一路坐车回黄家,今天在星桥发生的事情,迅速四散传播开来。

一开始,围观的人们还没有注意到这事有多么危险,等回过神,大部分人都吓了一跳,好多人再也不敢在外停留,飞速回家。

虽说警方已经检查过,现在并无危险,但谁又敢保证?万一不只是这一座星台有问题怎么办?万一还有别的危险怎么办?像这种无差别的杀人事件,最难预防,引起的恐惧也最为强烈,因为你有可能在不知不觉间着了道,死了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

今天接到消息,赶到星桥的记者很多,好些报社都加班加点,一天尚未过去,头头条新闻就刊登出来。

要不是黄老一看不好,托人托关系打过招呼,要求报社方面对方若华的各种信息保密,恐怕方若华这一次要出大名了。

可即便人们不知道那天在星台上救人的少女,究竟姓甚名谁,但当时在现场,看到她漂亮姿态的却数之不尽,也有很多报纸提到此次事件,之所以有惊无险,全靠一年轻的女颂星师临危不惧,镇定自若,才在爆裂晶石爆炸之前,成功把晶石给拆除封存。

民众们议论纷纷,提起颂星师来,更多了几分向往,也多出许多传说,有些到神奇得让人哭笑不得。

方若华跟着黄老去华国颂星师协会见两个老朋友时,都听颂协的一个小男生在那儿吐槽。

“昨天回家,我表弟非让我给他表演一下放火,拜托,开什么玩笑,我是颂星师,也就会跳个颂星舞而已,还放火?我还放水呢!”

“你那个还好,我妈看了新闻,还以为我在协会不是跳颂星舞,反而整天和什么爆裂晶石打交道,她愣是把我舞服上所有晶石都给拆了,还逼着我回家跟她做豆腐去,说做豆腐也比找死强,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和她解释。”

这个一听就知道,母亲不太了解颂星师,好在在华国,不了解这个职业的是少数,像这种笑话不算多见。

“不过真的有颂星师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拆除爆裂晶石?听说警方都无能为力,可够厉害的,总觉得我这个颂星师,和人家报纸上说的那个像两个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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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拔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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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报纸上报道的这个女英雄究竟是谁?看照片到像是专业人士。”

“废话,谁看不出来!这么厉害的颂星师,起码也有六品……说起来,既然是个女的,肯定不是云庭,难道是毛薇薇?”

“毛薇薇没这么高好不好,别说只是脸遮住,就是全身都遮住,你和毛薇薇一起训练十八年,还能认不出她来?又不是瞎子。”

方若华坐在一边,手里捧着茶杯,肩膀上搭着师父的披风,低垂着眼眉,尴尬症都要犯了!

女英雄什么的,简直不要太羞耻。

好在自家师父明智,报纸上都没露脸,她是庆幸,黄老却有些遗憾,特意搜集了一堆报纸回去收藏,还直叹气:“不行,咱们若华不享受名了,利得有,救了那么多人,他们警局不得表示表示?”

说着又叹气,“罢了,安全为上。”

方若华失笑,她清楚师父的意思,是担心敢做炸京城这种行为的家伙,都不简单,警察能审出来的东西也不一定是真的,这事有可能是团伙作案,毕竟弄到爆裂晶石并非易事。万一泄露身份,自己再被人给盯上,纵使不怕也麻烦。

不远处,华国颂协的乔艺教练,远远看了方若华一眼,见她笑容恬静,温温柔柔,到也喜欢,不过还是摇了摇头,失笑道:“你也未免太急了些,弟子才二十一岁,就像你说的,跳颂星舞不足一年,何必拔苗助长,非要让她入国协,先在省颂协呆两年有什么不好!”

黄唯一叹气:“成名要趁早,看看云庭,看看郭浩峰,要不是年年来国协训练,年年都有数之不尽的高规格比赛供他们锻炼,能这么小年纪就名满天下吗?”

“我们若华既然有这个天分,我肯定得给她最好的,若华加入这一行,本来就晚,其他人都参加过各个层次的比赛,唯独她经验缺乏,我得让她适应适应,可不入国协,很多比赛就参加不了,实在吃亏。”

乔艺一听,心里顿时有数,了然道:“你瞄准了四年后的星运会?”

黄唯一理所当然地点头:“怎么,我们家若华没有资格?”

乔艺无语,哭笑不得:“方若华才二十来岁!”

不说别的,上一届星运会的世界名将,颂星师里的翘楚,哪个不是四五十岁以上,最小的俄罗斯四品颂星师茱莉娅,在星运会上夺取铜牌时,也有三十九岁。

看黄唯一一脸坚定,乔艺叹了口气,终究笑起来,点头答应:“好,你既然有心,就让她先去省协,然后提交申请,审核通过的话,我也不会拦着。”

黄唯一这才满意。

乔艺又叹气,这帮老家伙老觉得自己有偏见,不爱让年轻的孩子们加入国协,又哪里明白她的心,年轻的孩子们心性不定,国协的确有各种好资源,整个华国的颂星师舞者没有一个人不想来,可是竞争也厉害,层次分明,待遇更是天差地别,就连国协的助理教练们,对高品的,有背景的,资质好的颂星师舞者,那也是各种巴结,对其他人却只有‘无视’二字。

这种环境下,很容易让人起攀比心,成熟老练的颂星师能在这样的环境里稳如泰山,但年轻人却容易心潮起伏,有些人会因此力争上游,走堂皇正道,努力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可有些人却不知不觉便沦落了。

每年从国协离开,甚至永远离开颂星舞舞台的颂星师,不是个小数目。

乔艺看了,又岂能不心疼,那些孩子刚来的时候也是好孩子,在省内同样是天之骄子,人人羡慕,如果不是来了华国天才最多的地方,一定会被捧着成长,这不一定是好事,但绝对比早早折断脊梁更妥当。

所以她才越发严苛,轻易不想让年轻的颂星师太早体会这个世界的残酷。

不过,如果是黄唯一的徒弟,似乎也无妨,能在国协里的稳稳当当呆住了的,全都不是傻子,个顶个鬼精鬼精,谁闲着没事儿去招惹那尊大神!

国协最近也需要新鲜血液了,回头就敦促王宜胜给下面省协发通知。

黄唯一听了这位的保证,心满意足,这才带了方若华去协会的练习场地适应那些稀奇古怪的星台。

国协可比四象书院的颂协高级一万倍,练习室就足有四百多间,独立的固定大星台更有四十八座,都是仿照历次星运会上所用的星台建造。

除此之外,还有三十六座挑战者号星台,仿了世界各地危险程度前百名的星台建造。

黄唯一领着方若华过去时,她第一眼就看到一座倒悬星台,距地面足有十米,而且不停地做不规则运动。

此时倒悬星台前面围着十几个年轻人,个个身穿红色的国协紧身舞服,全神贯注地抬头张望。

台上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女子正在跳舞,一袭红衣,举手投足颇为潇洒,别管星台如何变幻莫测,她岿然不动,连一个节拍也没有踏错,虽然不曾有难度很高的动作,不过光看娴熟和流畅,就比高亚男她们高出好几倍去。

方若华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稳,又这样漂亮,毫无拖泥带水,干净利落的颂星舞,高亚男的颂星舞也利落,速度还快,但和人家比,却实在难掩小家子气。

黄老拍了拍她的肩膀:“想试试?”

别说,方若华还真有点儿跃跃欲试。

乔艺这点儿面子肯定要给,交代了几句,那边又开了一座倒悬星台,顺便叫了一位助理过来,让对方全程跟着黄老:“黄老怎么交代,你就怎么做。”

助理一脸喜色地应下。

他们这些国协的助理,本身也是颂星师,也要打比赛,对于黄老这般高品的颂星大师非常崇拜,哪怕多跟对方说几句话心里都高兴,如今有机会为他服务,自是十二分欢喜。

准备就绪,黄老掏出晶片,自己准备去放音乐,朝着爱徒一挥手,特别大气地道:“你去看看,想玩哪个就去玩!”

第一百七十二章 国家舞台

乔艺可是国协最好的教练之一,总教练年纪大了,只是挂名而已。

她算是国协的无冕之王,二品颂星师,这次她过来,还领着一老一少,对那位老人态度恭敬。再加上旁边助理那副模样,在场的颂星师任谁都看得出来。这人身份不一般,自是十分关注,此时见方若华要挑战星台,面面相觑之余,都乐了。

“哟,这位小妹妹好大的胆子。”

一个头发有些焦黄,身材略显饱满的女子失笑,“她不会是看毛薇薇在上面轻轻松松,就以为很简单吧,那可要闹笑话了。”

其他人也笑,看助理千叮咛万嘱咐,交代防护措施一定要做好,好几个高手严阵以待,看样子是打算只要那女孩儿出错,立时救人。

“这么巴结,什么来头?”

一行人面面相觑,其中一个压低声音,“一会儿人家出错,你们可注意点儿,别笑出声,咱们不是云庭,惹不起大人物。”

“就你胆子小,怕他干嘛,天王老爷也没有不让人笑的道理!”

“哎,估计又是一个走后门进来镀金的,想什么呢!”一群小颂星师齐齐叹气翻白眼,“真以为这条路好走不成?挤进来又怎么样,竞争这般激烈,立足有那么容易?”

“说起来,今年咱们的新人怕是不少,听说林家有个小弟子,叫冷兰的很可能来。”

“我也听说过,冷兰非常年轻,报纸上吹嘘得十分玄奇,说她进步速度直线上升,毫无瓶颈。”

几个人面面相觑,都有些羡慕,也有几分危机感。

“林家的弟子应该不差,再说,人家年轻,未来光明,哎!”

他们几个嘀嘀咕咕,暗自盘算,方若华站在会倒悬的星台前面,虽说有些蠢蠢欲动,但也的确有些紧张。

星台很高,也颇为复杂,她忍不住打开直播间吐槽:“颂星师们才叫用生命起舞!”

一众水友听了她的打算,个个面面相觑,一致阻拦:“三妹,咱别作死好吧,生命珍贵,万望珍惜。”

“这回咱们可不能帮你建模,提前适应星台,就算有防护措施不算危险,一个弄不好也要出丑的!”

方若华点点头,没错,要是在她的世界,自己可没有作死的爱好,那些极限运动一样也不感兴趣,问题是她在这里是一个颂星师舞者。

她将来要走上世界舞台。

原文里就提到过,华国也就罢了,国际颂星舞比赛时特别偏好惊险刺激的星台,就说星运会上,一年的星台比一年更危险,还出现过两次盲赛,在比赛开始之前,舞者们不允许看见星台。

她方若华顶替原主来这里生活,而且是生活一辈子,还做了颂星师,难道能一生留在国内这一亩三分地上,就算在国内,也免不了有危险系数高的赛场,难道她都弃权不成?

方若华摸了摸下巴,说了那么多,其实她就是感兴趣了而已,来到这样一个世界,既然做了颂星师,那就该尝试的都尝试尝试,别顾忌那么多!

仔仔细细地观察了半天,对旁边左右压低了三度的嗤笑听而不闻,一伸手抓住垂下来的,长长的缎带,舒展开衣袖,飞身而上。

等她落在星台之上,看到闪烁的,漂亮的星图,一切杂念尽数摒弃,心神放空,耳边只有遥远又缥缈的音乐。

台下的议论声渐渐小了。

好,双腿展开得真直,跨越飞桩的动作太美,太棒了,速度快得恰到好处,正好卡在星台倒转的瞬间飞到另一面,这个旋转做得很标准,这个动作以前没见过,应该是新编排的……

舞蹈动作很新颖,音乐很新颖,编剧很新颖,表现力也是一流。

在场的颂星师都是专业人士,跳得好还是不好,人人都能分辨得很清楚。

这个姑娘在各种小细节处,或许还有很多问题,动作方面只是标准,离完美尚有一段距离,但灵气十足,绝对有加入国协的资格。

“呼,不得了,现在的小孩子们真让人头痛!”

一个个的,简直不给老人活路!

黄唯一转头给了乔艺一个充满挑衅的眼神,乔艺哭笑不得,更不好跟黄老计较,摇摇头,由着黄老领着方若华把所有能用的星台都试了一遍。

自然不可能全都成功,在一块由冰柱组成的星台上,方若华就差点儿摔了一下,咳咳,最后屁股着地……出了个小丑,逗得众人哄堂大笑。

可即便出丑,即便他们这些颂星师连方若华的名字都是刚刚听到,即便他们心中五味杂陈,很多人并不喜欢再来一个年轻有为的颂星师挤占他们出头的机会,可所有人还是心里有数——一个能并肩的同伴,也是劲敌出现了。

第二日,国协就下了通知,要求各地方保送优秀颂星师入国协试训。

没几日大名单就出来,上面方若华的名字赫然在列。

虽说还有一个审查阶段,但所有人都确信,方若华过不了多久就会登上国家舞台,虽然她还年幼,尚且是个小姑娘。

冷兰果然也在大名单之上,既然关注这个名单,自然也就看到了方若华。

再看到这个让她不舒服的名字,冷兰只是叹了口气,到也不是不能接受,其实一开始就有心理准备——黄老的弟子,怎么可能入选不了?

甚至黄老偏偏这时候带她进京,为的是什么,谁还能不知道?

而且……又想起那日在黄家看到的那一幕,那个女人品性再坏,她也有资格入选。

可即便是心里有数,一想到要和对方同在颂协,不知道要在一起多久,甚至有可能十年二十年,长长久久地呆在一处,冷兰就恨得……少吃了两碗饭。

肖晨一眼就看出冷兰不痛快,再一联想最近刚出来的,入选国协试训的大名单,不禁皱眉。

他的冷兰一刻不开心,他都心痛,难道真让自家捧在心尖上的公主,去长久地忍受折磨,看来真要加快行动速度,想想法子绝了那个女人的颂星之路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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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 气笑 (两章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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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晨的心思,一时半会儿还影响不到方若华,她这几日玩得不亦乐乎,在国协混得如鱼得水,不得不说,方若华现在是老妖怪了,哄协会里几个小娃娃,还绝对手到擒来。

一开始还有人说她走后门,后来每次她挑战那些惊险刺激的星台,就一大群人围观叫好。

虽说最后的名单审核还未结束,协会里的人,差不多都默认了——这姑娘马上就能成为自己的队友同伴。

方若华也就越发把国协当自己家,他们师徒两个吃住都在这儿。

黄老好歹也是一品颂星师,乔艺不去管他,国协的那帮教练更是巴不得能多跟他请教,自然对现在的状况只有欢喜。

明明在国协还是像以前一般训练,可是方若华还真觉得自己进步变快了。

主要是现在跟她一起训练的,七品颂星师一大堆,六品、五品也有好几个,比她大也有限。

可以说置身于天才堆中,好歹她也能感受到一点压力,不像在云坪,整个协会连教练加在一起,都没办法真正比得过她,说到指导,一开始还好,现在也渐渐差得远了。

黄老这几天闲来无事,还帮她编了舞曲,让她跳新曲子。

新曲子并不是特别难,动作难度也不大,可是这一次方若华却跳得很别扭,好些动作感觉她跳出来特别怪异。

国协其他颂星师看了,也觉得有问题,偏偏却不知道哪里不对,方若华的动作很美,舞姿也算娴熟,动作也没有走形,甚至不是拖泥带水,黏黏糊糊,可就是不对。

好在黄老没骂她,半点儿不着急,她也不急,只当自己遇到挑战,慢慢克服就是了,她最不缺的便是时间,完全可以慢慢雕琢自己。

这日,方若华正打算忙里偷闲,和毛薇薇一起试试星台双人舞,黄老就溜溜达达进了训练场,也不拉着乔艺说闲话,叫了徒弟过来:“走,今天带你去见一个老画匠,让她给你看看最后那几个分解动作,你不是总觉得不够漂亮,很不对劲?那老太太别看不是颂星师,但论起审美,在全华国她也数一数二。”

领着方若华离开国协大门,想了想,干脆先去梧桐巷转一转:“我把你那幅《梅妻鹤子图》拿去装裱,也让那个画匠开开眼。嗯,顺便买点礼物,到别人家串门,一堆小辈在,总不好空着手去。”

所谓梅妻鹤子图,是方若华前阵子闲来无事消遣时画的,还顺口秃噜了几句,给四象颂协里一帮小孩儿讲梅妻鹤子的故事,结果这文艺范的小故事,小孩儿不喜欢,到把黄唯一给吸引住,感叹了半天。

方若华为了哄教练高兴,训练之余抽空挥毫泼墨,顺手给画了一幅出来。

黄唯一不懂画,不过既然是自家弟子画的,他自是觉得特别漂亮,来京城也不忘带着,就是想拿到老伙计面前显摆显摆。

方若华不好阻拦老人家的兴趣,只能盼着自己的玩笑之作,不至于太污人眼。

说起来,虽说父母和直播间的网友都赞她画得不错,可她自己对自己的画究竟如何,到是没有确切概念。

梧桐巷地靠国家颂星师协会,距离不过三百米,游人众多。两个人撇下那一串跟班,一路溜达过去,刚一进巷子,首先入目的就是各种杂乱的,打着国协的招牌,兜售颂星舞资料的小商贩,小摊子。

黄老失笑,却也没有生气,还当了一回冤大头,掏钱买了一套所谓的一品颂星师训练记录册子,打算拿来给自家徒弟长长见识。

随便砍了砍价,一共就花了五块五,厚厚一叠,方若华很好奇地翻了翻,不禁失笑:“这玩意有用?”

遣词用句故作玄虚,好像特别玄妙,但仔细品一品,根本都是些无用的废话,里面的星图也是大路货,桩功更是寻常,提到的练习方法随便找个正规的训练基地,都能拿出比这上面好一百倍的。

黄老笑道:“我买的这一份,还算其中比较靠谱的,人家好歹还搜集了一些市面上能找到的星图,费了功夫,不算全是骗人。”

“……京城人也会信?”

方若华翻了个白眼,她一直觉得,外地比较偏远的地方,可能会因为消息闭塞,或者人们有赌博的心思,所以不小心上当受骗,买这些东西回去。

但京城颂星氛围浓烈,老百姓们大部分都有些相关知识,应该不至于受蒙蔽,可看周围这市场繁荣状况,真不像是没生意可做。

黄老笑起来:“外人虽然喜欢看颂星舞,但大部分人都是看个热闹,真正懂行的当然不会买,可有兴趣却没有门路接触正规途径的,却占了大多数。再说,这东西多便宜,买下来怎么也不算吃亏。”

转头看了看四周卖各种学习资料的摊子,黄老叹了口气,“你以为大家不知道这里的东西不靠谱?可是有多少人能被选去颂协?一百个有资质的人里,连一两个也去不了,那再想走这条路,就只能去培训班,普通一点的,只要是正规培训班,一节课至少要八十元以上,请颂星师来讲课成本本来就高,价格太低根本做不了,有多少普通老百姓能掏得起这个钱?”

世上出身显贵,家中便有族学,只要想,伸手就能够到各种好资源的孩子,太少太少。

方若华一怔,长叹道:“我很幸运了。”

要不是她的资质确实好,打动了齐老师,以原主的身家背景,走这条路恐怕很难。

故事里,原主能入颂协,一定吃了很多苦,也足够走运,可惜她的好运还是抵不过厄运,最后落了个凄惨下场。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几步,黄老忽然顿了顿,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方若华也一怔。

没想到居然碰到方文青和方文星父女两个。

方文青一脸慈爱,带着女儿在一家培训班的宣传海报前面驻足。

方若华并不想和这二位碰面,可惜,巷子虽然宽敞,却是一条直道,此时一个不注意,双方碰面,方文青显见也看到了她。

黄老到能认得出方文青,他收徒弟不是随便收的,该有的调查肯定得有,自然知道若华和父亲的关系不亲近,如今连抚养权都转给了四象的颂星师协会。

以前也没觉得这算个事,反而感到比较轻松,毕竟他着实不大喜欢方文青那样的酸腐书生,很不乐意那种人仗着关系贴上来,到让他不顺心。

但真收了弟子,却也和别的宠爱徒弟的师父一样,希望自家弟子能得到这世间最好的对待。

父母之爱,对于子女来说永远都是人世间最宝贵的感情,他只要想到若华生父对她冷漠,便忍不住心疼徒弟。

方若华可没有多少复杂心思,只是觉得世界有点儿小!

“父亲,文星。”

既然碰见,方若华就不好置之不理,轻巧地上前一步,脸上含笑,略微疏离,却绝对有礼地问好。

方文青点点头,把一脸厌恶的二女儿护在身后,才抬头皱眉道:“怎么来京城了?逃学了?”说着,他不禁怒火上头,脸色越发严肃,“四象书院未免太不像话,对学生看管得这般松散!”

“父亲请不要误会,我已经请过假。”

“请假,请什么假?你们书院随便让一个小姑娘请假跑这么远,更不像话。”

方文青瞪了方若华一眼,“赶紧回去,别在外面乱跑,惹出事来,我可懒得给你收拾烂摊子。”

方若华也不辩解,轻声应了一句好,就示意黄老教练一起,绕过去继续向前走。

后面方文青瞪了她一眼,摇摇头叹了声大女儿不听话,就低头继续和方文星交流,父女两个对着海报指指点点,神情肃穆,似乎一转头就将方若华忘在脑后。

“星儿,你还要跳颂星舞的话,能分得出时间吗?画画已经很累了。”

“我不怕,现在我有两个师姐她们都跳颂星舞呢,不光不耽误绘画,连老师也说,颂星舞跳得好,能养人之精神,而且艺术都是相通的,一通百通。”

方文星把视线从方若华的身上收回来,小声道,“我也要跳颂星舞,她成了颂星师,那些人才骂我,害我不能回家,我也要成为颂星师!”

“好,等咱们从童老前辈那儿出来,就去报名。”方文青吸了口气,轻声道,“星儿真有志气,咱们也当颂星师,还要在京城当,一定把大丫头比过去,让那些只知道说嘴的八婆们都看看!”

越走离方家父女越远,黄唯一愣了半天才回神,一口气憋在心里,刚才想了半天才琢磨好的客套话,一句话也没用上!

他简直不敢相信——一个父亲,在女儿在人生地不熟的京城大街上看到女儿,居然只说了这么几句话就放女儿自己走?

刚才方文青生气,他丝毫不奇怪,任何一个父亲在这般情境下都要生气!

如果换成他,自己的闺女敢不打声招呼就四下乱跑,在街上时,或许他给孩子留面子,但肯定要拎回家去问清楚,要是闺女是一个人乱走,那非得教训一顿,训到她不敢乱来为止。

方若华一扭头,见黄唯一一口气上不来下不去,憋得脸都有点儿青,连忙给他拍拍后背顺气,想了想,还是张嘴替方文青解释两句。

“我这个父亲比较粗心,而且若华从小自立,以前放假也时常出外打工,虽然没到过这么远的地方,但忙碌起来,个把月见不到他,到也是常事,刚才他可能都没有反应过来。”

黄唯一听了这等话,登时就给气笑了:“好,好,真是个好爹!”

可不就是个好‘爹’吗?对于方文青的疏忽大意,方若华表示她很满意。这般正大光明的不当回事,恨不得自己不出现在他面前,总比明明不喜欢,还偏要故作关怀让人省心。

方若华感叹了一回世界真小,就把那父女两个抛在一边,陪着师父闲逛了两圈,最后去文房四宝转了转,买了几套笔墨纸砚。

自家师父管那位童老夫人叫画匠,其实能和这位交好,还让他老人家不辞辛劳,亲自登门拜访,肯定不是一般人,想必是位画坛高人。

送他们师徒出来之前,乔阿姨还叮咛了她几句,童老夫人是国子监祭酒,也是画院的掌院,地位尊贵,如今她的寿辰将至,去拜寿的人一定不少,鱼龙混杂的,她师父别看在她面前是好师父,其实脾气古怪,千万别在人家家里闹起来,给人家没脸。

出了梧桐巷,还是没坐黄家派来的车,黄唯一领着徒弟叫了辆驴车,一路直奔童家,还离得老远,车就再也前进不了半步,方若华扶着师父下来,左顾右盼,发现大部分都是开着晶能车来的,也有人坐人力车,马车,个个穿着打扮都尽显贵气,像方若华和黄唯一这样,坐着个驴车,穿着训练服就跑来的,还真只他们师徒。

走了两步,方若华:“……”

黄老也愣了下,脸上登时阴沉:“阴魂不散,他们来做什么!”

居然又撞见方文青父女两个,明显前后脚,那俩人也刚从晶能车上下来,手中提着礼品,衣冠楚楚,款步而来。

方文青一眼看到方若华,又看了看驴车,脸色发黑,拉着女儿两步过来,压低声音怒道:“你干什么跟过来?今天我和星儿去见拜见一位前辈,不是闹着玩的,行了,不许再跟,有什么事等我办完正事再说,赶紧走吧。”

说着,扫了一眼黄唯一又道,“你都跟什么乱七八糟的人物来往,别丢人现眼!”

他总觉得周围的人看自己的眼神古怪,也觉得丢人,连忙拉着方文星绕到另一边去。

方若华:“……”

黄唯一也气笑了,转头看四周,这才松了口气,还好大部分都是正常人。

方文青觉得黄老和方若华上不得台面,但实际上周围客人们个个眼明心亮,心里有数,对方文青也许还有那么点不屑一顾,对黄老和若华,却都十分客气,无半点骄矜。

第一百七十四章 叫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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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黄唯一和方若华刚才都在国协玩,黄老也亲自下场指点小弟子,换的是国协的训练服,普普通通的蓝底红边,不算好看,可大部分京城人都认得,也自然而然要高看一眼。

国协的颂星师,哪一个不是天之骄子?

再说了,只看黄老和方若华的气质风度,即便穿粗布麻衣,也没人会觉得他们身份低下,只会以为是微服而来的贵人。

方若华鼓了鼓脸懒得跟方文青计较。

黄老叹了口气,也觉得跟这种人计较丢人现眼,笑道:“算了,别费力不讨好地去叫一个装睡的人,叫不醒的。”

把胳膊交给小弟子,让她扶着,师徒二人大摇大摆地向前走,穿过人群,径直走去正门。

方文青别看躲得远,但方若华毕竟是他女儿,他也怕对方丢人再牵连自己,自是很关注,这会儿见二人去往正门,脸色立时变了。

他好歹是秀才,就算寻常百姓也知道正门不能轻开,童老夫人别看是女流之辈,却是国子监祭酒,从四品的大员,童家的正门,那也不是随便就能开的。

方文青心中气愤,脚步也不禁迟疑,想着要不要先带星儿走——这死丫头,可别惹出大事来!

思虑片刻,还是决定先离开,反正女儿算是拜在陆先生门下了,想和童老夫人拉进关系,以后机会还会有。

方文青一边琢磨,一边转头拉了拉女儿的手臂,结果竟没有拉动,反而手臂一疼。

“嗯?”

回头一看,发现女儿直愣愣地瞪着前面,不禁皱眉,顺着女儿的视线看去,这一看,方文青就呆了呆。

想象中方若华被童家守门的家丁轰赶的场面根本不存在,相反,正门大开,大门口一下子出来了七八个人,童家人亲自出迎。

虽然不认识迎出来的容长脸,高鼻梁的年轻人,但看对方的衣着打扮,显见并不是下人之流,可看那毕恭毕敬的模样,真不像官宦人家的公子哥。

方文青尚在犹疑,心中起伏不定,前面黄老已经领着方若华径直进了大门。

显然只有他一个人觉得奇怪,其他客人们只是隐约露出一抹羡慕。

旁边一个穿着花花绿绿长袍,看起来肥肥胖胖的中年人叹了口气:“童家老太太可真有面子,过个寿,竟能有一品颂星师亲至。”

众人都吓了一跳,惊道:“一品?”

“可不是,你们也知道,我别的不行,眼力却好,刚才那老人家手腕上戴的那个曲型重力环,晶能控制,造价高昂,且销售有限制,可不是什么人都能随便买,朝廷规定只有三品以上的颂星师能佩戴,三品的是黑色,二品的是绿色,一品的是红色,人家那个明显是红的!”

众人哗然。

也有人皱眉道:“你说的这个我们也知道,不过最近市面上有不少仿造的假重力环饰品,谁知道那东西是真的还是假的。”

他这话一出,自己就声音渐低,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

胖商人翻了个白眼:“开哪门子玩笑,那是个老人家,又不是嘴上无毛的轻浮小子,再说,他要是普通人,就算能随便佩戴个假重力环玩,还能让童家嫡出的长公子正门大开,恭恭敬敬地迎进家里?真以为童家人和你们一样是棒槌。”

一群人哑口无言,一时到也不知该羡慕童家有面子,还是羡慕人家高品颂星师到哪儿都畅行无阻!

方文星眼睛一红,几乎要掉下泪来。

她被姐姐连累,出了那么大的丑,好多人骂她,姐姐却一句话都不帮她说,不肯为她解释清楚,害得她不得不背井离乡。

京城一点也不好,她在云坪是小公主,人人羡慕,可在京城却是乡下来的孩子,没人愿意和她玩,她总觉得所有人看她的眼光都带着刺!

她生气了,再不要和姐姐好,以后也不理姐姐……可是,姐姐应该很伤心很难过才对,为什么自己和父亲如此冷淡,姐姐不光不伤心,还过得有滋有味,看样子不知认识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随便跑到京城,她不知道,京城不是什么好地方,自己有爸爸护着还很难过,姐姐一个人到这种地方,岂不是很容易被人欺负,被人骗?

“爸爸,我们送姐姐回家去好不好,她肯定是逃学了,一个人在外面多危险?”

方文星扯着方文青的手,悄声道。

方文青先摸了摸爱女的头,慈爱得叹了口气:“好孩子,你只管好好画画,好好读书,别管你姐姐,那么大的人了,早该知道怎么照顾自己,她不是能耐,到处跟人说在家受了委屈,就让知道知道,离开家是什么滋味!”

哼!

方文星跺脚,爸爸都变得不懂她的心思,真讨厌!

方文青这会儿却顾不上小女儿的小脾气,抬头盯着童家的大门,皱眉沉思:刚才跟大丫头一起进门的,难道当真是一位一品颂星师?不知大丫头和人家是什么关系?

随即摇头失笑,她家大丫头乡下地方出来的小孩子,怎么可能和什么一品颂星师扯在一处?

现在他也不是那种完全不懂颂星舞的人,知道一品特别特别难得。

“大概是路上碰见,暂时走在一起。”

方文青皱了皱眉,对他这个大丫头,他还是了解一些,那孩子其实特别会讨好老人,就连他家中那个顽固,没有文化的老母亲,对大丫头也很有几分疼爱,比疼自己还多,所以她不知怎么使手段讨好了那位老人家,跟着沾光也很有可能。

只是沉思的工夫,童家的侧门已开,去拜寿的客人们陆陆续续根据指引向前走。

周围所有人都停下交谈,整理衣襟,拎着礼物,脸上端出漂漂亮亮,恭恭敬敬的笑容,准备去贺寿。

方文青迟疑了片刻,拉着自家爱女,也跟着走了进去。

星儿拜陆先生为师,但陆先生的弟子极多,这次自己也是送了重礼,才从先生那里得到一张童老夫人的寿宴请柬,若是就这么放弃,未免可惜。手机用户请浏览m.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百七十五章 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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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三胖,还是你面子大,过个生日罢了,瞧瞧这大门堵的,我都差点进不来!”

黄唯一笑眯眯上前。

立在厅前,看起来只是中年的美妇人却是看也不看他一眼,直接伸手将方若华捞到身旁,笑道:“真是个漂亮孩子,来,你挨着我坐。”

黄唯一一把把徒弟捞回去,翻了个白眼,扭头大摇大摆地走到上手方向坐好。

一众小辈只能笑,实在不敢插手长辈们的纷争。

童老夫人今年一百七十五岁大寿,她的第一任丈夫是黄老的一位族兄,只不过后来那位族兄因病去世,童老夫人改嫁到柳家,偏偏柳家和黄家自来有些不对付,虽然也不是有什么深仇大恨,但扯彼此后腿的时候着实不少,所以这位夫人也就和黄家的关系淡下来。

可是再淡薄,京城圈子就那么大,现在黄唯一登门,他们也得好茶好水好酒好菜好招待。

童老夫人也知道黄唯一这会儿来是为什么,一来给自己做脸,二来就是为了他的宝贝徒弟,不禁失笑,压低声音跟身边的几个姐妹道:“黄三爷性子向来孤拐,平日里提一提他的大名,就吓得那帮小辈直打哆嗦,到现在林家的那个林玉生见到他就跟耗子见到猫似的,没想到对自家的徒弟却是温柔体贴的很。”

黄唯一瞟了她一眼,没搭理这等废话,自家徒弟和别人的徒弟,怎么可能一样对待!

童老夫人不和黄唯一置气,只对若华道:“你的训练视频,还有省青赛的视频,你师父都给我看过,对颂星舞我不大懂,可也能看得出你跳得极好。”

方若华既不太谦虚,也不大骄傲,只笑道:“最近师父帮着排了一套舞,以画仙为主题,其它还好,只是最后的动作总连贯不起来,感觉很别扭。”

她一提童老夫人便明白。

画仙是华国的传统故事,讲一个农家少年,聪明伶俐,尤其擅长绘画,画出来的果实能引来小猴偷吃,画出来的牧草,能招得牛羊垂涎,画中的花蜜,真能引来蜜蜂蝴蝶。

他整日在山野中游玩,有很多的好朋友,像小白兔,小山鸡,小蜻蜓什么的。

少年村中有一个恶霸,最喜欢欺压良善,有一日恶霸进山游猎,抓住了少年的朋友小白兔,少年便拿着一支画笔,在恶霸前行的路上画了许多可怕的场面,吓倒恶霸,救回了小白兔。

整个故事非常轻松活泼,充满童真,和若华擅长的或沉重或飘逸的故事完全不同。

“画仙这个主题极好,尤其受孩子们喜欢。”

童老夫人若有所思,转头看了黄老一眼,登时明白,笑道,“你师父是有心人,这个题选得好,尤其适合你,你好好排练。”

黄老一眼瞪过来,装模作样地咳嗽了几声,童老夫人一笑,不再多言。

明显有内幕消息,不过方若华也不大在意,她只要每一次登上星台,都竭尽全力,对待每一支舞,都很快乐地跳就算完成任务。

何况跳颂星舞对她来说,丝毫不觉得苦,她每一次练习都是在辅助修行,修行又让她身轻如燕,相辅相成,就是练一辈子,怕也只有快活。

几个人小声说着闲话,不多时寿宴开始,都是童老夫人那一帮小辈忙着收礼物,说客气话,主桌上这几个人只顾自己吃吃喝喝。

当然,以童老夫人的年纪地位,其他人也没那么大的胆子劳动她老人家。

主桌上坐着的几个,有童家的后辈子孙,也有童老夫人的密友,大部分都是画坛之人,别管有名气没名气,痴迷绘画的占了大多数。

童老夫人自己爱画画,自然是喜欢和同道中人交往,一谈起来就都是山水写意工笔之类,往常黄老特别不爱跟他们在一起聊天,没意思极了,今天却不同以往,不光听得挺认真,还自己拿出一卷画轴。

“小童,你可别老说我做颂星师也照旧是粗人,看看,我教出来的徒弟也会画你们这个劳什子的画,而且画得比你们更好,看看,谁敢说不好?”

黄老笑盈盈将画轴打开。

童老夫人也被逗乐了。

主桌上除了童老夫人,还有她的嫡长孙柳晏,如今在国子监画院读书,还时常入宫为陛下和皇后画画,算是新一代的画坛新秀,这会儿被黄老拉住袖子,非让他说一说人家弟子的画好不好,这还真没法说,因为就是小儿涂鸦,他也不敢说不好,可他要不是画师也就罢了,偏偏他自己是画师,若是轻易就去夸赞一幅小儿涂鸦,那他的脸还要不要!

方若华嘴角抽了下,忍不住抬手捂住脸,不去看自家师父使坏的模样。

童老夫人不能看着自家孙子被欺负,无语摇头,自己转头过去道:“小孩子能看出什么好坏,让我瞧瞧。”

她漫不经心地一低头,话音戛然而止,神色也逐渐严肃起来。

柳晏眨眨眼,心下惊奇,也连忙低头看去,这一看,同样惊愕。

黄老拿出来的画不光不是什么小儿涂鸦,甚至连相当不错这四个字都有些拿不出手,至少柳晏觉得自己就画不出这样蕴含山水灵性的佳作。

许久,童老夫人笑道:“疏淡清逸,好,画好,字也好,”

她认真去读梅妻鹤子的典故,看得双目涟漪,唇畔含笑,抬头认认真真地看黄老,又看看若华,轻声道:“若华,颂星舞你不能跳一辈子,星神娘娘只钟爱丰神俊秀的年轻人,可是画画你却可以画一辈子,不要丢了它。”

方若华一笑,尚未说话,黄老登时恼了:“你可别胡说八道,我们若华是颂星师,怎么不能跳一辈子颂星舞了,我都半条腿进棺材板的人,照样能跳起来,别勾引我弟子学坏。”

说着,盯着自家爱徒嘱咐,“休息的时候你要是想画两笔陶冶情操,那到无妨,不许太当回事!”

他声音高昂,周围人都听得到。

偏偏在座的大部分都是画坛之人,有些还把绘画作为一生的事业,现在听他这般说,还真有些不是滋味。手机用户请浏览m.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百七十六章 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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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若华心下失笑,眨了眨眼,轻声道:“唔,承蒙童老夫人错爱,我虽然喜欢画画,但此生既为颂星师,也只好把绘画纯当做业余爱好了。”转头又看着师父,“若华心中明白,一个颂星师,若想走上巅峰,不可能分出心神过分关注其它。”

这话就和缓好听得多,但也是坚定拒绝之意。

几个画家叹了口气,说的也是,只是可惜了这么个好苗子,若能专注于绘画,未必不能成名成家。

童老夫人却是哭笑不得,小丫头比她师父心眼多,终究摇摇头,叹了口气,没再多说,她也不是不知道颂星师的训练有多辛苦,虽然怜惜人才,却也不会去劝人家好好一个颂星师跑来兼顾绘画。

坐在偏远处的那些客人们,一个个的垂头丧气,他们巴结童老夫人,为的就是给后辈子孙寻一条出路,画画多好?清贵,有一技之长,一辈子不愁没有饭吃。

而且有很多颂星师专门重金聘请画师来为自己画星图,好画师也是千金难得,地位很高。

可他们努力想要得到的东西,人家却很随意地就能放弃,自己要是能得童老夫人一句赞语,还不得欢喜疯了,人家却只回了‘业余爱好’几字,如此这般,怎能不令人哀怨?

这些客人们的唉声叹息,主桌上的几个老人家都听不到不过,童老夫人到底对画画画得好的孩子更心疼些,很认真地看若华把黄老帮她编的舞蹈画出来,仔细想了想,就让若华到一边的房间里跳给她看,看完点点头:“有几个动作需要改一改。”

一个指点,一个修改,别说,修改之后感觉还真和以前大不一样。

不过童老夫人依旧不够满意,半晌才一拍手:“表情,若华你的表情不太对……你想象一下,你现在只有十岁,正和你的小伙伴们玩耍,你们捉迷藏,扑蝴蝶,嬉笑吵闹,无拘无束,想象那种快乐,然后再跳,不要过分认真,放松,随心所欲一些。”

方若华登时了然,黄老这回帮她编的舞曲好像有意偏向童趣,是不该太严肃了。

童老夫人并不是颂星师,却果如黄老所言,对于世间一切美都十分敏锐,不过几句指点,方若华一曲颂星舞跳下来,就仿佛多了几分俏皮活泼,让人看得心生愉悦。

寿宴不过半日,客人们吃过酒席,童家人便礼送众人离去,方文星脸色雪白,回头又看了一眼。

今日客人送礼,有很多都是将后生小辈的画作奉上,如今各种画轴堆了满满一桌子。

童家的下人并没有把这些东西随意乱丢,还相当小心地通通收好,贴了各家姓名的标签也没弄乱,可是,这么多画,想必不可能都让童老夫人亲自看,能让童家的人扫上一眼,就是运气了。

可方若华呢?

她靠着师父陆先生的面子,比其他客人离主桌更近些,又一门心思关注那边,自然从头听到尾,方若华画的那幅不知道是什么的画,让童老夫人珍而重之地妥善收好。

一开始那位老爷子还不乐意给,让童老夫人骂了他几句暴殄天物,许下诸般好处,允诺派出家中子弟免费帮国协那边画星图,这才把画夺了去。

方文星半点不相信自己那个姐姐能画出什么好东西!她究竟有什么能耐,难道自己这个做妹妹的还能不知道?那个人一天到晚除了打工,还是打工,又没钱去读培训连,上哪里学一身绘画技能去?

别的也就罢了,方文星自己学了这么久绘画,她很清楚画画不难,可是想画好,除了天分,还需要勤奋努力,她的那些师兄师姐每天画七八个小时,剩下的时间也不闲着,还努力学习。

方文星每天画画,手指都磨得生疼,她几乎要受不了这苦头,疼得她想哭,可即便如此,陆先生还是对她淡淡的,丝毫不见看重……

方若华真讨厌,她怎么这么讨厌!

童老夫人还夸奖她,那个老爷子也喜欢她,说她即将加入国家颂协,成为一名国家在册的职业颂星师。

怎么可能是真的?方若华要是当了职业颂星师,将来一次次登台比赛拿奖,那自己岂不是一辈子也别想回家了?

不要!

方文星愤愤不平地呢喃,拉着父亲的手一起走在大街上,不知为何忽然不大想去陆先生那儿继续上课。

师兄师姐们也可讨厌了,整天爱答不理的,尤其是这几天,不知道是谁四处传播流言说她是从穷山僻壤之地出来的,她老家根本就是个拐子窝,家乡男人娶新妇,都是从外地买媳妇,去年还发生了一起人口拐卖大案,特别恐怖。

因为这些莫名的流言,师姐们越发不和她亲近,还鼓动陆先生赶她走。

“爸,昨天有个小师弟骂我,说我老家的亲人们都是肮脏货色,我也干净不了,他们特别坏!”

方文青脸色骤变,嘴唇微微颤抖。

他其实比任何人更在意那些流言,他怕别人觉得他是烂泥糊不上墙,永远挣脱不了出身。

“疼!”

方文星瑟缩了下,用力夺回被父亲抓得生疼的手臂,眼睛登时红了一片,委屈地抽抽鼻子,却是不敢再多说什么,老老实实跟在父亲身后上车回家。

小师弟还说,像她这种出身,根本不配来京城,哼,当她喜欢来?

她想回家。

方文星目光闪烁,如果姐姐的出身被人知道,她是不是就不能加入国家颂协,是不是就不能继续比赛,继续拿奖牌,过一阵子大概就没有人关心她是不是在家不受待见,父亲和母亲有没有欺负她了?

其实京城一点也不好,不来京城也就不受罪,都说颂星师容易受伤,年纪大一些就不能继续,一百个里面也没有一个能出人头地。

姐姐现在风光,可是也得想想以后,她整天跳颂星舞,不读书不学习,哪里能考上省学,将来可怎么办,还不如老老实实回家。

看看那些成名的颂星师,哪个不是一身的伤病!

方文星眨眨眼,努力回忆师弟说过的话,举报地址是哪里来着?京城有几个小报社也经常报道些花边新闻,去年的人口拐卖案好像很有名?

方文青是不知道自家这个傻闺女的想法,要是知道,恐怕得先自己动手揍她一顿,揍到她明白为止。

山里家乡那些烂事再被翻出来招摇过市一次,对他们方家能有什么好处?

第一百七十七章 胡编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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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兰一踩星台,高高跳起,滞空时间是那么漫长,每一个动作都仿如教科书一般完美。

林东书院颂协的一干人等屏住呼吸看着她,一曲‘飞空’跳完,照例是满堂彩。

“好漂亮!”

小学妹金田樱子欢呼一声,眼睛放光,扑上去抱了个满怀,她身上的肉有点多,挤得冷兰有些喘不过气,只能无奈地点点她的额头。

“别只顾着玩,你今天的练习又没有完成。”

樱子脑袋登时耷拉下来,忽然想起什么,一把抓住报纸递过去:“冷姐姐,你快看看,今天忽然冒出来的新闻,也不知道是真是假,这一次入选国协的颂星师里面,有一个好像惹上了麻烦。”

冷兰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忽然身体一僵,从心底深处爬上一丝惶恐。

著名少年颂星师金牌得主——家中竟以拐卖妇女为生?

自私薄凉,见死不救——如此无德之人,如何能登上国家舞台?

耸人听闻的标题,简直不能更吸引人眼球,冷兰却只感到遍体寒凉,连指尖都是冷的。

为什么那些东西要一次又一次地被翻出来,难道永远也挣脱不了?

林玉生停住脚步,皱了皱眉,这孩子又不知道琢磨什么,跟她说过不知多少遍,不要紧张,放松一些,她的颂星舞跳的很好,只是不够快活,身为一个颂星师跳颂星舞时,不该是她这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吗?如果连取悦自己的能力都没有,又怎么去取悦星神?

冷兰的天分很高,特别的高,但是她最近每一次站在星台上,都仿佛用力过度似的,就像在完成一项任务,不接受任何不完美,每一步都必须做到最好。

追求完美不是不好,一个颂星师如果在星台上都不追求完美,她还能到哪里去追求?只是什么都有一个度,过度就要出问题。

林玉生也头疼的很,明明以前冷兰没这毛病,相当挥洒自如,难道是来到京城,发现了世界之大,天才之多,她自己的天赋,放眼世界也不敢再称第一?

“哎!”

他现在是真心希望自己的得意弟子能彻彻底底地放松一阵,哪怕主动偷个懒也好。

“阿兰,吴家的二公子想请两个颂星师去为他的妹妹跳舞祈福,你和小周一起去。”

冷兰皱眉,林玉生就笑了:“去,就当是去玩玩,吴家是世代功勋贵族,吴老爷如今还在相位上坐着,和他家处好关系没有坏处。”

沉默点了点头,可冷兰却真是一点兴趣也没有——报纸上为什么忽然又把那件事翻出来?

此时,方若华自然也看到了报纸,报纸上九假一真,多数胡编乱造的内容到对她造成不了多大影响,一群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冷眼白眼,对普通的小姑娘是大的打击,对她来说,完全可以当没看到。

只是国协这边,毛薇薇她们几人心下担忧,看着方若华的表情都带出一丝不忍,生怕她心里难受,一直拉着她在星台上训练,几乎不敢让她和其他人随便接触。

“走,走,陪我试试火焰山。”

毛薇薇顺把报纸团成一团扔到垃圾篓里毁尸灭迹,瞪了在一边探头探脑的小姑娘一眼,拉着方若华趾高气昂地朝着挑战星台的方向走去,昂首挺胸,气势十足,登时让那些小姑娘把各种怪话都给吞回肚子里。

方若华失笑,其实她心里有数,今天她去食堂吃饭的时候,周围就不少人窃窃私语,虽然可能是顾忌黄老和乔艺,说话声音很低,但明显是关于她的。

自己的天分不错,拜了个好师父,又从偏远地方来,实是一步登天的典范,不让人嫉妒才奇怪。

现在忽然冒出这样的新闻,写得似模似样,还有佐证,似乎不像假的,就算是不知真假,谁还有耐性去求证?自然要借此会发泄心中不满。

能踩一踩以前高高在上的人,对寻常普通人有时候真的是一种诱惑。

方若华从今日一起床,就明显能感受到那种冷漠的排斥,没人打招呼,去食堂别人自动走避,换成别的小姑娘恐怕早就惶恐不安。

她只是一耸肩,一搭在毛薇薇的肩膀上:“薇薇姐,听说你现在跳完三十号星图只用三分钟?我们一起试试?”

毛薇薇一脸敬谢不敏:“我可不跟你竞速,心脏受不了。”

一开始她还能占着熟悉星台的便宜,一起登台起跳欺负欺负方若华,每每让她大汗淋漓,忙脚乱,可这姑娘就天生该吃这碗饭,很快就变得游刃有余,还爱玩各种花样,把星图扭曲着跳,反而折腾得自己受不住。

方若华失笑,她有时候真觉得颂星师十项全能,能在各种极限环境下翩翩起舞的,那真不能是一般人。

两个女孩子快快活活地挽去跳舞,黄老远远看她自在的模样,总算松了口气。

只是吴珂却气得脸色发青。

吴珂是前阵子回的京城,只是他家的事一大堆,各种烦心,如果不是忽然出这种事,他还没有心思过来找方若华。

活动了活动身体,黄老最近按照营养师的交代给方若华补充营养,时间差不多了就把她叫过来喝牛奶。

看着抱着一罐牛奶跟喝药一样慢慢吞咽的小姑娘,吴珂叹了口气,声音低哑,一个字一顿地道:“别怕,顾延平会给你作证,一场人口拐卖大案,由你而破,你的功劳,谁也没办法抹消,官方不会坐视不理。”

方若华耸耸肩。

吴珂皱眉,迟疑片刻:“你认识肖晨?”

肖晨?

还不等方若华说话,吴珂冷着脸道:“他现在又叫肖一辰,是肖家的大公子,本名肖晨,他妹妹出生就跟着他起名叫了肖曦,结果他这人独得很,什么都要独一无二,连妹妹跟自己起名字都不乐意,非让家里父母长辈给妹妹改名,他爸妈自然不肯惯着他这坏毛病,他就整日闹个不停,闹得族里都不消停,他爸一气,干脆就给让他自己给自己改名,爱叫什么叫什么,没想到他还真缠着族长改了族谱,非叫肖一辰……不过外人还是叫他肖晨的时候更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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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 捣乱(两章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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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若华:“……”

她肯定是不认识什么肖晨,肖一辰的,但是书中那个害得原主落个凄惨下场的罪魁祸首,她可不会不知道,没想到……居然真是个神经病!

这年头虽说开放不少,可哪个人会因为妹妹跟自己起名字,就闹着非要改名的?

看方若华一脸迷茫,吴珂摇摇头,冷笑:“算了,谁知道那人又犯哪门子的病,反正就是个二百五,从来没正常过。我查了下各大报社,有这个混蛋插手的痕迹,不过他们肖家早就不行了,在京城还轮不到他们说话。”

肖一辰?

方若华扭头开直播间,让众水友帮忙翻原著,找这个人的信息。

自己可没招惹此人,连面都不曾见过,怎么又和他扯上了关系?

一众水友翻找了半天,真翻不出什么有用信息来。

“三妹,肖一辰就是个三线男配,原著讲的是女主称霸颂星界,男主宠女主,所有男配基本上都是炮灰,出场少的可怜,不过这个肖一辰挺恶心的,看做派不是正经人。”

消息还没有从吴珂那儿得到的详细。

吴珂想了想,郑重道:“你和肖晨没关系就好,肖家不太干净,本家都在玉津,现在还有做海面上的生意,一家子都心狠手辣,虽然在京城他的手伸不了那么长,可这种人不可打交道。”

方若华无所谓地点头,她也没想和那人打交道,最好老死不相见,如果真相见,她怕自己忍不住为原主报仇弄死对方。

一边说话,两个人一边向外走,国协训练馆里热热闹闹,今天是参观日,京城一些书院的学生被组织起来到国协这边参观,毛薇薇正带人在星台上表演节目,方若华也有表演任务,等下要登台。

吴珂把她送到后台,就匆匆离开,在门口转头,看她不显山不露水地混在小姑娘后面,轻盈地跳上台去,很随意很自在地跳舞,不由一笑,真羡慕这孩子,无忧无虑,永远不知愁滋味……不禁露出个轻松的笑容。

方若华在高台上轻轻旋转,踩着拍子,速度很快,有一种飞升的痛快感,耳边忽然听到一丝异响,身体已经本能地反应过来,长袖一甩,啪一声,把一个什么东西扫落于地。

红色的浆果炸开,把星台染成一片红色,所有人都愣住,拍子顿时乱了。

方若华也皱眉停步,众人还在不知所措,台下已经有人跳起来大喊:“凶手,贱人、你不得好死……”

在场的人都变了脸色。

吴珂也驻足回头,仔细看那小子,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黄老从贵宾席上站起,脸色铁青,大怒:“什么人!”

不等保安和黄老他们有所行动,方若华已经两步跳过去,随手抄起贵宾席上的茶壶,朝着叫嚣少年的头顶上倒去,温热的茶水伴随茶叶滚了少年一头一脸。

“你敢!”

“我帮你洗洗嘴,如果你再多一句,我就把你舌头割下来,反正你留着舌头也就是胡乱咬人,还不如没了它省心。”

方若华脸上漫不经心,眼睛里也漫不经心,可不知为什么,那少年却被吓得浑身一哆嗦。

连黄老都吓了一跳,没想到他这个向来温和的小弟子竟然也有如此凶残的时候。

吴珂更是捂住脸,继续脚步不停出了国协的大门,这姑娘能被人欺负那才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那少年心有不服,虽然退后了一步,却依旧愤愤不平:“你,你救死不救,害得……害得那么多女孩子饱受折磨,你还有脸站在国协的舞台上,滚,你该滚去监狱赎罪……”

话没说完,见方若华摸出一把小巧的水果刀,在指尖转了转,他就戛然而止。

周围鸦雀无声。

其实大家都知道,这几天报纸上新闻风气很不对,许多莫名其妙的人都冒出来痛骂方若华,好像她才是拐卖案的罪魁祸首似的。

而且昨天晚上国协这边还碰上了十几个来静坐的,打着各种要求惩罚方若华的旗号,只是黄老力主把一切都压了下去,没让人惊动若华。

现在看来想不惊动也不可能。

方若华冷冷地盯着那少年,扫了扫衣袖上的灰尘,随手从身上的荷包里拿出一张嘉奖状,打开,凑到那少年面前,冷声道:“认字吗?认字大声给我读出来!”

少年一怔,愣是让方若华的气势压得低了头,委屈地抽抽鼻子去看那张纸,可仔细一看,他却真愣住。

上面大红色的‘嘉奖令’三个字,不光是他,后面凑过来的围观者也看得清清楚楚。

少年声音中透出十二分的不可思议,那是一篇有朝廷颁发的嘉奖令,公章清清楚楚,作假的可能微乎其微,上面的文字虽然不是白话,反而艰涩难懂,是正规的朝廷行文,但是大体意思他还是看得明白,正是嘉奖方若华在明德三年涉及三省十八市的拐卖大案中做出的巨大贡献,里面还认认真真提到她为了救出两名无辜少女,忍饥挨饿,徒步走出大山,受伤昏迷的情况。

还没看完,他脸上又红又白,嘴里咕哝了几句什么,忽然一转身就要跑。

方若华一手抓住他的领子,少年挣扎了半天挣扎不开。

“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

少年被一惊吓,本能地开口,随即脸色涨红,耷拉着脑袋道,“是我弄错了,那什么,对不住,让我走吧。”

他几乎要哭出声,呜呜,要是让书院知道,他可能受处分,甚至可能被退学。

“国协的星台有多贵,你知道吗?弄脏了弄坏了你不赔?难道让我赔?”

方若华挑眉,似笑非笑地指了指星台上的浆果残痕。

少年脸上更苦——可他没钱,前阵子闯祸,零用钱都让他爹给没收了,哪有钱赔?

国协一众人看得目瞪口呆,这件事从发生到结束,完全没有他们的事,方若华一个人就把一切搞定,干净利落,漂漂亮亮。

黄老慢吞吞坐下,眼睛里闪过一抹笑,他知道以前若华胆子不大,在父母面前老是逆来顺受,到不是这样温吞的性子不好,但明显改变后的小徒弟更符合自己的心意。

乔艺也装模作样地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笑道:“真是个厉害姑娘,看来以后再也不用担心这孩子会吃亏。”

怕是能让所有上门来招惹的人都被蛰的满头包。

方若华哼了声,转头回去换衣服,跳舞跳得浑身大汗,很随意地交代周围的助理:“不许他走,让他把星台打扫干净,然后给我们干活偿债,敢逃跑就打断他的腿!”

“我,我还要上学……”

“那就放学之后来,如果不来……”方若华一回头,面无表情,只是眯了眯眼,“后果自负!”

那少年登时再也不敢吭声!

紧张的气氛一扫而空,协会里那一群颂星师都笑了,笑得前仰后合。

黄老和乔艺都松了口气。

事实上刚才他们两个心里都一咯噔,生怕事情闹大,若华以后在协会里不好与其他人相处,如果所有人对她的第一印象都不好,那即便以后知道是误会,也会不自在。

若华这一次处理得却非常漂亮。

乔艺轻声笑道:“我现在承认,这孩子很适合我们这个圈子,她会有很高的成就。”

…………

京城皇城边上,吴相公的宅邸算是第一流的宅邸,距离朝廷中枢最近,周围多王府,安全也清净。

今日一向颇有几分冷清的府邸却传出阵阵悦耳的曲调,招来不少闲汉打量。

长长的星台上,冷兰轻盈地转圈,她第一次脑子一片空白,只是想跳舞,展现出自己最美丽,最迷人的一面。

少女娇俏的脸颊上染了红晕,好像浑身都在放光。

小哥哥就坐在下面!

她实在没想到,有朝一日竟然还能看到小哥哥,她以为那是自己的一场美梦。

眼前再一次浮现出当时的景象,漫天雨后星辰,感恩寺的园林里有无数的萤火虫,她就坐在凉亭里,听小哥哥给她讲各种故事,有关星星的,有关人的,有关未来的。

只有一个晚上而已,可这一个晚上却那般弥足珍贵,是她人生中少有的快乐。

冷兰忍不住笑起来,她真庆幸自己没有拒绝师父,来了吴相爷府上,为吴家的小姐祈福,否则她也不可能再和小哥哥相会。

“什么?你说玉书去哪儿了?”

冷兰的小哥哥吴珲,这一次却连她的脸都没仔细看。

听了管家的话,他从长椅上站起来,看妹妹全神贯注地在看星台上的颂星舞,便走到一旁去,一向冷静克制的双眼也染上一抹红。

吴家的老管家曹二到还镇定,轻轻笑道:“二公子莫急,我已经派人去追,表少爷还是个孩子,国协现在主事的是乔艺乔大师,是个温吞人,不会太生气的。”

几句话的工夫,通讯器响起,曹二接起来一听,向来慈祥的脸上也露出几分不可思议,再也没有轻松自如,连忙低声对二公子道:“表少爷痛骂方若华,闹得很大。”

吴珲脸色骤变。

他这两天胃不太好,正吃药,管家也怕他气坏了,连忙道:“放心,人家方姑娘没吃亏,倒霉是咱们表少爷,现在被压在国协干活。”

曹二叹了口气:“让他多吃些苦头才好,要是全须全尾的出来,黄老要教训的就不是他,恐怕是咱们吴家,您也知道,相爷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黄老瞪眼。”

吴珲心里难受,最近因为报纸上胡编乱造的东西,他有点心烦意乱,和底下人说话时没注意,让王玉书听去只言片语,没想到他全误会了,真以为报纸上说的是真话,害妹妹吃苦的是方同学,一气之下,二话不说就去找茬。

“这死孩子!”

曹二眼睛里却露出一点笑意:“二公子也知道,表少爷和小姐最亲近,是真把小姐当亲生妹妹看待的,事关小姐,他方寸大乱也正常,不过表少爷心里有数,不会泄露身份,更不会让人联想到小姐身上,不需要太担忧。”

吴珲瞪了他一眼,他哪是担心那个死孩子,只是羞愧罢了,方同学被人诬陷,他本该立时出面澄清,但却不能不犹豫,事关唯一同父同母的亲妹妹,怎能不忐忑?

世人到现在还是对女子不公平,若妹妹和拐卖那些事情联系在一起,不知要招来多少闲言碎语,妹妹本就天真胆小,经了那么一次,已经被吓得稍有风吹草动就惶恐不安……他已是焦头烂额。

深吸了口气,不知还能怎么弥补?

可不等吴珲去打压各个胡说八道的报社,也不等他想出弥补的法子,甚至不等他把那个倒霉表弟给赎回来,京城的风向已经骤然转变。

华国颂星师协会主席毛怡雯,名誉主席一品颂星师黄唯一,主教练一品颂星师王平,代理主教练二品颂星师乔艺,以及国协一众助理教练一起发声,力挺方若华,称她乃是青年一代优秀的颂星师,品行出众,完全符合国协的选拔标准。

不光如此,皇室甚至下旨嘉奖,颁发一枚皇家二等功勋章。《皇室新闻报》中详细叙述方若华在星桥怎么发现星台不对,怎么勇往直前拆除爆裂晶石,救出冷家大小姐冷玫,还有小郡主路灵灵的故事。

众所周知,皇家新闻报的编辑和记者们都是家出身,以前是给皇室成员写话本的,每每新闻报道虽符合事实,却大部分都生动逗趣,富有传奇色彩,也因此读者甚多,全国乃至全世界都销量不菲。

一下子方若华就有成明星之势。

方若华在国协看过报纸满脸无奈,她觉得上面写的那个女颂星师简直都不是人了,哪里是她?

“郡主?那个小姑娘是郡主?”

蹙了蹙眉头,方若华心下惊异,堂堂一个郡主去做街头推广,似乎有些奇怪。

当天晚上,平亲王就亲自登门道谢,口称抱歉,没能及时过来,主要是消息被封锁得很严密,他们这些受害人居然都不大清楚恩人的底细。

至于这话是不是真的,那到也不必深究,反正人家现在客客气气来了,很是感恩戴德的模样。

当然,人家主要是来拜见黄老。

方若华离能让这些权贵人物毕恭毕敬对待还有很远一段距离。

第一百七十九章 国协(两章合一)

黄老到笑眯眯挺满意:“虽然一开始打算保密,不过,就是不保密我也能护住自家的学生。”

因为打拐行动完满结束,那件事更没有保密的必要,公安部旗下的报刊也刊登出方若华去年得到的嘉奖令,当然,具体被就出来的女子姓名都被隐去,不可能公之于众。

这一次的打拐行动是多方配合,行动虽然不太顺利,却是真正打掉了一个涉及到三个省份,人数达百多人的拐卖团伙。

公安部门对此功绩也是大书特书,还做了专题报道,报道前因后果。

公安部刊行的专门刊物,连篇累牍地报道了不少花絮消息,有卧底警察的故事,也有旁观者的故事,当然,也有关于方家所在的那个小山村的报道。

一位老记者专门详细描述了让无数少女噩梦连连的地方,那里穷困落后,几乎所有人都不懂法律,警察是全副武装,费尽千辛万苦才把被拐走的少女救出来,而那些男人们却个个觉得警察在抢他们的老婆,做出了凶猛的反抗。

无数凄惨的故事被揭露,不知多少人看得毛骨悚然。

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引导,有关方若华的报道,却全是正面形象,当然,她的行为也确实挑不出错误。

只是新闻闹得沸沸扬扬,害得方若华都没办法离开国协,好在颂协不像四象的颂协,一应设施齐全,要什么有什么,完全可以宅在里面不停地练习颂星舞。

一天二十四小时,方若华几乎有十七八个小时都长在星台上面,弄得毛薇薇毛骨悚然,忽然紧迫感十足。

她也还年轻,不想被后浪拍死在沙滩上!

很快国协这边公布了今年起加入协会的正式名单,方若华赫然在列,而且排在第一排,说明她会成为颂协重点培养的种子选手。

……

一连数日阴雨连绵。

方文星脸上泛白,坐在陆先生的小教室门口,等待爸爸来接她。

旁边师哥师姐们聚在一起激烈地谈论,讨论配色,用笔,空间结构,相约要去外面聚餐。

她没有插话,总觉得这两天师兄师姐们越发不喜欢和她说话了。

方文星想起昨天晚上,爸爸坐在床头抽烟,呛鼻子的烟味让她完全睡不着,她还为此大发脾气。

她知道,爸爸看了那些报纸,他看起来很难受,很恐惧。

报纸上还有人说,那么可怕的地方,方若华的父亲居然敢把女儿放在那里也是心大。

也有人说要感谢方爸爸,要不是那位心大的亲爹,恐怕那个村子还是无数少女的噩梦之地。

方文星皱眉,努力想把淤积在心口的那一口怨气吞回去,为什么事情不像她想象得那般?人人都知道姐姐姓方,来自云坪镇那个没有名字,只随便叫个石头口,最近却十分出名的小山村了,可是姐姐为什么没有回云坪?

国家颂星师协会还正式接收她做会员?

这怎么行,现在所有人都知道姐姐的出身,大家一定会像排挤自己一样排挤姐姐,姐姐性子闷,在复杂的环境里根本没办法生存!

“明明是小师哥说的,那些报刊之类,只喜欢大新闻,青年优秀颂星师品行高尚不是新闻,性情卑劣才是,这些报纸为什么这么无聊,竟报道些没有用的!”

“星儿。”

几日工夫,方文青就显得苍老虚弱,在京城生活并不容易,他一开始是不喜欢做那些没有前途,又很忙碌的工作,后来却渐渐连不怎么好的工作也找不到了,好几天下来,他们只能吃老本。

看到女儿,方文青心情多少好了点,好在他还有娇妻爱女,妻子贤惠懂事,女儿也聪明,他的将来,一切都指望自己的好女儿了。

“今天学得怎么样?”

方文星乖巧地抬头道:“很好啊,陆先生就经常说我特别有灵气,以后一定能考上国子监的画院。”

“乖。”

方文青满意地摸了摸女儿的头,把所有的愁苦都吞回去,方文星却有些烦恼——画画太枯燥了,一点都不好,特别烦人,她比较喜欢跳颂星舞。

绘画学得再好,将来不是当老师,就是去给颂星师打工,帮他们画星图。

那些颂星师站在舞台上风光无限,他们这些画师们辛辛苦苦帮助打杂,要记录星图,整理星图,但是却无人能知。

哎!

方文星叹了口气,犹豫了下,脸上略略带出一点浅薄的愁意:“爸爸,这几天师哥师姐们都不太喜欢我,不爱和我说话,陆先生也没单独指点我功课,我听说陆先生特别推崇童老夫人,你说,姐姐是不是对我有什么误会,在童老夫人面前说我的坏话了?”

方文青一怔,脑海中转过各种念头,冷下脸道:“别乱想,你姐姐不敢!”

说着,又摸了摸星儿的头:“好孩子,陆先生是名师,只要你画得好,越来越好,他不会因为外人的三言两语就误会你,星儿乖,什么也不要想,好好画就是。”

一开始也惊了下,但方文青对女儿的天分有信心,也知道像陆先生那样的海内名士,绝不会因为别人的某句话,就冷待自己的弟子,即便那个人是童老夫人也一样。

“哦。”

方文星垂下头,拉着爸爸的手一步一步离开。

他们刚走,后面拐角处就转出来两男一女,三个人对视一眼,哭笑不得。

“呵,这小女生真厉害!”

“浑身是戏!”

三个人都是陆先生的学生,也确实不大喜欢和方文星交流,只是他们都一门心思画画,不喜欢她不过是因为她连基础都没打好,就一门心思想飞。

“这女孩其实有天分,先生一开始也挺喜欢,没想到越来越不懂事。”

三人摇了摇头,都觉得还是离这小丫头再远一点为好,样貌乖巧可爱,却满嘴胡说八道,还随便给她姐姐挖坑,还这熟练劲,以前不知道挖过多少回吧。

“不用担心,这学期结束,先生不打算继续教她了,以后说不定永远见不着。”

方家父女发生的种种事故,方若华是一概不知,也一概不关心,她现在接到个好消息,小伙伴们要来了。

国协公布出来的,除了正式名单,还有一个大范围的名单,各个省里的精锐都保送来京城试训。

以前边北云海那边拿不到几个名额,这回却有不少,王双,高亚男,还有云海书院的姐妹花常欢、常乐,此次都有机会踏足国协。

可惜吴悦年纪大了,这一次没能入选。

颂星舞确实吃的是年轻饭,三十岁之前就能看出将来的成就,大器晚成的少见。

高亚男他们能来,方若华自然是挺开心,这么长时间不见,还真有些想念。

齐老师带队,别看他们离得最远,却是来得最早的,正式名单尚未公布,他们就提前得到了消息,当下买了车票赶了过来。

“若华,若华!”

王双一冲进国协,就给了方若华一个堪称凶猛的拥抱,气势十足地怒道,“哪个混蛋污蔑你来着?哼,姑奶奶把他脑袋捏爆了看看里面有没有脑浆,胡说八道的混蛋东西!”

高亚男捂着额头,半晌拿手指戳了戳王双的肩膀:“形象,形象!”

事实上,星台附近一个拿着墩布正干活的清洁工,正目瞪口呆地看过来,满脸惊悚。

王双一转头,颇为疑惑地看过去,对方居然吓得脸色惨白,踉跄后退了两步,双手抱头,转身就跑。

方若华:“……”

王双:“……国协的清洁工胆子这么小?”

呵呵。

方若华还能说什么?难道要说这小子胆子一点也不小,敢拿着浆果到国协来撒野,骂她骂到当面的只有这小子一个,现在是怕你把他脑袋捏爆了才这么怂!

边北的颂星师们到了之后,其他人也陆陆续续到来。

空旷的国协登时变得十分热闹。

国协里一干少男少女,也都个个显得矜持高傲起来,平日里打闹嬉戏通通不见,架子拿捏得恰到好处,让人一看就是正经的颂星师风范。

方若华眼看着外地来的小姑娘,小伙子们,怯生生像只小鹿,一步也不敢多走,一句话也不敢多说。

像王双这样的马大哈,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永远不知畏惧为何物的,也是少见。

也有会来事的,一来就前辈前辈的叫,对比自己年纪还小的小姑娘喊前辈,丝毫也不觉得丢面子。

当然,也有清高的,不主动和人说话,冷淡自持,对国协那些正式会员不屑一顾。

顿时之间,国协就从一个整体,被分割成各种团伙,其中夹杂着独行侠,热闹至极。

毛薇薇一过来,就看方若华左看右看,像看不过来一样,顺手给她一杯牛奶让她喝下去,笑道:“年年如此,早就习惯了,能进我们圈子的,以后自然会脱颖而出,进不来的也无需理会。”

她一开始也想着努力弥合,大家都是华国人,是队友,是同伴,将来在世界舞台上要守望相助,自然该和和气气才好,可后来发现就是协会内部还各派别无数,更别说再挤进一群从各地来的,想要众人一心,可能性不大,干脆也就不管了,反正能跳好颂星舞,有所成就的,没有一个是笨蛋,都有自己的坚持自己的路,道路不清晰,境界不够,也走不到高处,自然会被淘汰掉。

地方上来的颂星师初来乍到,自是和国协原本的会员有些隔阂,方若华却是个例外。

如今云庭和郭浩峰,还有国协几个顶梁柱都在外面游历中,暂时不在,毛薇薇是当之无愧的领头羊,她对方若华都爱护有加,至于其他人,对她却是一种束手无策的羡慕,反正面对这位,不可能和面对其他从地方上来的小姑娘小伙子一样高傲冷漠。

几乎在很短的时间,所有人都能感觉到这个只有二十一岁的小姑娘,离成年还要很久的小女孩儿,在还没有踏进国协大门前,就在这个地方站稳了脚步。

众所瞩目,无人不知。

方若华叹了口气,一扭头就看到了冷兰,这一次她很自然地将女主角认了出来。

她想不认识也不成,冷兰胸前挂着胸牌,屏幕上一众水友已经讨论半天。

“这就是女主?长得真漂亮,论容貌咱们三妹稳输。”

“胡说,三妹比她漂亮多了!”

说这话的,方若华也觉得是恭维,她自己和原主都属于那种并不丑,清清秀秀,但是比较平凡普通的容貌,换了以前可能还比较流行这样平凡女生做女主角,丑小鸭的故事,很多人都喜欢,但现实中却很少能真正发生这样的故事。

现在人们却实际得多,喜欢的多是那种特别精致漂亮,或者英姿飒爽也要漂亮,或者艳丽无双,总之要很有特点的女主。

很明显,原文女主冷兰就是个有特点的美人,容貌艳丽,气质冰冷,一看就很有气场,很夺人眼球。

此时此刻,这位女主就用特别复杂的眼神看着她。

屏幕里一众水友也被古怪的气氛弄得浑身不自在。

“我觉得冷兰可能要给三妹下毒!”

“三妹,要不咱们躲躲吧。”

“就是,瞧着很惹不起的样子,男主可对她特别宠爱,很不好对付。”

“男主还罢了,惹上那个神经病男配才倒了八辈子血霉!”

方若华:“……”

这帮水友未免脑补的离谱了些,她可没从冷兰身上感受到原主曾经感受过的刻骨敌意,当然,冷兰不喜欢她,这她感觉得到,可在场不喜欢她的人多了去,那边还有几个用各种刻薄语言骂她的,她都没放在心上,难道只因为这是原文女主,自己就要特别对待?

有怼原女主的力气,还是想想国青赛,再想想一队选拔赛的时候,怎么压下那些成名老将,努力夺取一个参加国家正规比赛,例如华运杯全国锦标赛的名额更好些。

首先要考虑的,还是国青赛。

全国青少年组冠军赛,简称国青赛,每一年都是在盛夏季节,今年的国青赛也近在眼前了。

第一百八十章 戳心

冷兰努力让自己的脸色平静下来,转过头,不再看方若华,强压下心头莫名的感觉。手机访问 m.

嗯,果然,她还是很讨厌这个人,这种讨厌已经刻在骨子里,永永远远也剔除不去。哪怕她知道,方若华并不是害她陷入噩梦的罪魁祸首,甚至她并没有真的见死不救。

方若华的新闻闹了那么长时间,她再不想关注,也还是看到报纸。

初初看到新闻报道,她的心情已经很难去一点点理清楚,只知道惊讶到了极限,脑中一片空白,五味杂陈,完全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其实打拐大案去年就有报道,但都是地方报纸,而且很不详细,只稍微提了提,具体细节完全没有出现,主要是案子牵连甚广,担心走漏风声。

冷兰自己又本能地不想去看有关这些的新闻,但凡看到就是戳心之痛,只要是有关这些的消息通通自己屏蔽掉,所以她甚至不知道那个村子里其他被拐的女孩子已经获救。

此时此刻因为关注方若华,到意外得到了这样的消息……冷兰心里忽然松了一点,身体轻飘飘的,浑身发烫,有一种眩晕的感觉。

原来……大家得救了!

她从来不敢回想那件事,一点也不愿意想起来,似乎只要忘记,那件事就不存在一般。

但现在那场噩梦再一次浮现在脑海中,清清楚楚,每一分每一秒都蹦了出来,再也不肯隐去,和她在一起的两个小妹妹嘶声裂肺的哭喊,鞭子打在她们身上,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冷兰如今想起那一幕又一幕的场景,依旧会瑟瑟发抖。

真的好可怕,比让她死去还要可怕,她当时只能想到自己,只有一个字——逃!她拼命拼命地逃走,什么都管不了,什么都想不起来,她只想逃!

她管不了其他人,她只能想到自己,但是午夜梦回,又怎能不去想那个地狱里,那些凄苦的,绝望的脸?

她救不了别人,她只能拼命拼命地救救自己。

冷兰本以为,自己知道方若华报警救了那些人的消息之后,也许会感激方若华,是她让这噩梦彻底终结。

但是今天站在国协的训练场上,看到那个一颦一笑,青春洋溢,那么活力四射,又那么有天分的那个方若华,她终于知道,自己一点感激的情绪也提不起来,虽然没了痛恨,心里却空落落的难受。

啊,本来以为的加害者变成英雄了。

可这就完了吗?

方若华的祖母,她的亲戚,和她流着同样血的那些人,她的家乡,给自己带来了那么沉重的痛苦,就因为她幡然悔悟,报了警,救了大家,就能将这些痛苦尽数抹平?就能让那些已经遭难的可怜女人们忘记一切?

怎么可能?

冷兰沉默地练习基本功,没有去找方若华说话,她本来已经做好心理准备,要去见方若华,道一句谢,谢谢她救了那些人,至少她救了大家,可临到头才发现,原来她做不到。

只要见到方若华,心中就会有恐惧,身体就会僵硬,心神就会动荡,脑子里的思绪会变得无法控制……她要费好大好大的力气才能克服这一切,让自己能做到淡然处之,但是让自己主动去道谢,那不可能。

冷兰的心思影响不到其他人,虽然来了不少新人,但方若华的生活并没有多少改变,还是每天训练训练再训练。

她的《画仙》现在跳起来和想象中不太一样,虽然确实多了一点童趣,但不知为什么,又有一种冷冽的味道,成年人看过也会心生触动。

黄老也不知道这样的变化是好还是不好,但他的目的算是达到一半,自从开始跳这一首新舞曲,方若华放开了许多,动作变得更随意灵活,脸上表情也好了,还消除了那一丝僵硬。

若华一个小丫头片子,在舞台上应该是最放得开的时候,跳得高兴就好,不必要每一个舞步都中规中矩。

这日,比较严厉的教练都在开会,训练场上只有助理教练盯着,颂星师们一个个懒洋洋,慢悠悠地在训练场闲逛,基础训练不敢耽误,但一些加练什么的,能不做就不做,都是年轻人,谁还不会趁着教练不在偷个懒?

就连几个老人脸上的表情也轻松不少。

方若华一个人霸占一个小星台,琢磨黄老给她加的几个小动作,怎么表现更好一点。

黄老就经常感叹:“当颂星师时间久了才明白,星神不会接受欺骗,你跳颂星舞的时候,有没有投入进去,有没有用心,有没有竭尽全力地表现你的美丽,星神都知道,然后按照你的表现降下星芒,现在好多普通人倾向于这种说法不明确,希望能通过科学研究找出确切的规律,能用机械性的方法得到星芒,降低人工作用。”

说着,黄老就笑出声:“反正研究了几百年,现在也没什么进展,我只能说,好吧,就让科学家努力去研究,但在机械让我们颂星师失业之前,还是要听老祖宗总结了几千年的话,好好表现自己,在星台上尽情地释放自己的热情,取悦我们的星神,得到星芒。”

取悦星神,取悦星神。

这个有点难度。

和这个世界的土著比,方若华很难去全心全意地侍奉星神,好在中国人在信仰方面向来讲究无所不信,对神灵基本的尊重还是有的,而这里的星神貌似对是否全心全意也没多大要求,反正她好好跳出来的颂星舞,也没不被接受的意思。

“师父的意思是,我要更投入?”

唔,她觉得自己已经很投入,因为每一次练习都是由身入心的享受,怎么可能不投入?

“姐姐,你要是不用星台,能不能不要占用资源。”

方若华正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看直播间的水友们列表评价各个星图哪个时间段的效率最高,得到的星芒最多,台下忽然传出一个特别娇俏的声音,她还没回神,直播间一众人立时精神抖擞。

“什么意思,哈哈,三妹,有人来怼你了?”

第一百八十一章 波澜

唔?

方若华把视线从屏幕上移开,低头看去。

下面说话的年纪看起来和方若华差不多,身量娇小,脸上还带着稚气,此时眉毛皱皱巴巴,小嘴撅得很高,一脸义愤填膺。

“训练场的星台不多,大家都要训练,你要是坐着休息,难道不能去休息室?星台让出来不行吗?我们都要排队排很久很久了。”

旁边还有几个差不多年纪的小姑娘使劲扯她的胳膊,却是丝毫扯不动。

小姑娘身后还站着两个年轻男子,一个一脸宠爱,一个满脸无奈。

方若华转头看了看,她确实在一组的挑战星台上面坐着,没去占用新手用的常规星台。

眨了眨眼,方若华懒得出声,抬手指了指柱子上的公告。

小姑娘哼了哼,扭头去看,看了会儿脸上一红,公告上禁止普通会员使用的标识非常清晰,却还是强词夺理道:“那你,你也不能老占用起来没完没了,其他国协一组的成员也要用的。”

方若华懒洋洋地抬头四顾:“你们谁要用这个星台?要用的说话。”

“我们可不用。”

“除了若华你,别人谁有能耐用那玩意。”

还有人冲着小姑娘喊:“小妹妹,自己一边玩去,别捣乱。”

说话的还有相貌俊秀的年轻男子,这姑娘登时恼羞成怒,气得眼睛里泪水都冒出来,一跺脚,怒道:“你们欺负人!”

说完,捂住脸转身便跑。

她身边的人面面相觑,几个女孩子冲着方若华鞠躬行礼,一转身也跟着跑了。

毛薇薇在旁边乐得不行,一翻身跳上去和方若华并肩坐:“现在的新人可比我们以前有勇气,当年我是新人的时候,见到前辈们都不怎么敢说话。”

“谁让我不是前辈。”

方若华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半躺下来躺在毛薇薇的膝盖上,继续琢磨。

像这种挑战星台,只允许一组的颂星师使用,还得是七品以上的颂星师,一般新人根本不让用。

就是毛薇薇她们也轻易用不上,大家不可能个个有方若华的胆量,大部分老人不提前准备个半天一天的,连上台都不大敢。

“时代真是不一样了,以前大家只一门心思跳舞,什么都不去想,现在的小孩子想法特别多。”

方若华哭笑不得,她也是毛薇薇口中的小孩子好吗?

“……你和新来的那个冷兰认识?”半晌,毛薇薇忽然开口问道。

“听过她的名字。”方若华耸耸肩。

毛薇薇脸上露出几分感叹:“天才真是层出不穷,云庭不在,如果他在的话,不知道会不会也感觉到压力。”

身为国协第一梯队的种子选手,毛薇薇以前从不觉得女子颂星师选手里面有人能对自己造成威胁。那些比她厉害的颂星师,年纪都比她大,她有信心也有时间去追赶。就是男子颂星师中,除了云庭,郭浩峰几个天才,国内她是谁都不惧。

但仿佛忽然之间,天才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方若华年纪小,有灵性,天资出众还运气好,拜在名师门下,终将绽放自己的光彩。

那个冷兰也让人羡慕,和方若华一样都是突然崛起的颂星师新秀,同样也拜在名师门下,林家的林玉生虽没有黄老那般德高望重,也是新一代的领头羊,正经的三品颂星师,还出身名门,掌握着无数资源。

颂星师的培养是一件很难的事,不光要编曲,编舞,绘制星图,锤炼身体也需要得法,名门世家在这方面经验丰富,人才也多。

冷兰无瓶颈直线爬到七品,晋升速度超快,如果到了高品她还遇不到瓶颈,那真是连一品颂星师都要羡慕嫉妒恨了。

“还有夏冰。”

毛薇薇的视线落在不远处跑步跑得满头大汗的女孩子身上。

夏冰年纪稍大两岁,她就属于比较接地气的天才,十分努力,从到国协开始,就吃在星台上,睡在星台上,拼命练习,她的教练似乎走冷酷风,训练强度堪称吓人。

而且她特别专注,就在刚才旁边好几个新手吵吵嚷嚷,说她占星台的时间太长,应该让出来让别人训练,吵闹的动静连毛薇薇都忍不住张望,夏冰就和没听见一样,一言不发,连看也没向台下看一眼。

“呼,这种专注力很了不起,如果顺利成长,她会成气候的。”

毛薇薇笑起来,心中其实有些高兴,伙伴们更强大些又有什么不好?

“希望新人们能让国协的风气变得好一些。”毛薇薇又有点愁,“天分都这么高,实在容易让人嫉妒,哎,千万小心,别半路夭折才好。”

方若华眨眨眼,可能因为所有精力都放在训练上,她到没发现国协有什么暗潮汹涌的情况。

“也许我天分高,人品好,所以大家都喜欢我?”

“哼哼。”

毛薇薇冷笑着翻了个白眼。

她没感觉到,那是因为她有一个一品颂星师的师父,如果没有这个师父,这妮子天分越高,倒霉的越快。

还因为去年刚出过事,会员们合起伙来欺负一个新人,各种小手段不断,最后那个新人疑神疑鬼,精神出现问题,在星台上跳下来摔断了腿,再也不能继续跳颂星舞。

乔教练大怒,一口气清除出去三个七品,两个六品,谁求请也没用,整个国协都傻了。

今年大家才变得安分许多,但是乔教练还是加强了管理,不大信任自己的会员们。

但大家又不是傻子,方若华是黄老的心头肉,他们只要还想继续当颂星师,谁敢随便摸虎须?

所以国协这边轻易接受了方若华,真不只是因为她的实力,当然,如果她没有实力的话,背景再好也无人会把她当回事。

两个人说了会儿话,都有点饿,就结伴去吃东西,方若华还从食堂拿了两个饼卷给高亚男。

高亚男自从来了国协,到把她当初在云坪的努力更发挥到十成十,日日苦修,此时拿了饼卷,一边啃着吃一边也不忘让若华帮她压腿。

“装什么相,区区一个八品,演得再勤快,再会装模作样也留不下。”

第一百八十二章 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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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拔高三度的声音,引得毛薇薇皱眉,高亚男挑了挑长眉只当没听到。

方若华扫了一眼,见说话的那群人里还有刚才那个非让自己让出星台的小姑娘,几个人懒洋洋地躲在休息椅子上面说闲话,还偷偷摸摸往这边看,一副傲娇样。

她到也没太当回事,笑道:“只知道勾心斗角,一到练习就偷懒,恐怕留不下了。”

毛薇薇点头——他们国协前阵子也流行勾心斗角来着,但即便再闹,一个个的紧迫感十足,训练任务保证能完成。

半个月转瞬即逝。

新人们在国协也算渐渐适应,有人适应得不错,能到国协受训的机会难得,大部分人都不愿意浪费。

当然,也有娇娇儿不大能承受国协繁重的训练任务,呆了没几日就各种偷奸耍滑。

可惜国协不是省协,不会惯着他们,捧着他们,对某些自高自傲,老子天下第一的新人,乔艺唯一的反应就是直接轰出大门,通知省协的人来把人接走完事。

至于这些小姑娘,小伙子们怎么哀怨,怎么后悔,就不关他们的事了。

估计乔艺都不记得那些离开的人究竟姓甚名谁!

“杨菲,罗鸣,李丹,方若华,冷兰,夏冰你们六个报名参加今年的国青赛,预选赛在一个半月之后。”

乔艺一脸严肃地出现,长长的黑色训练服,配上她蜜色的肌肤,让这位教练呈现出一种很健康的魅力。

面对这些新人,她气场十分强大,和以往冲淡平和的教练完全不同。

“是。”

所有人齐声应是,声音洪亮。

乔艺点点头:“冷兰,方若华,夏冰,你们三个准备准备,把身份证件给我,给你们办护照,三天后出发去伦敦参加伦敦青少年颂星师邀请赛。”

所有人再次应是,脸上不自觉露出一抹羡慕。

因为交通费用实在高昂,每年能出国参加竞赛的人很有限,像青少年组,参加国际比赛其实只要达到八品,低于五品即可,但各国选拔出去的中坚力量大部分都是七品,八品的和六品的十分稀少。

八品的很难得奖,出去了也是陪跑,至于六品,都要冲击五品,参加更高一级,正式成人组的比赛,国外除了比较重要的赛事,或者是想调整情绪以比赛为训练什么,否则没有必要参与。

“伦敦?”

方若华有一点失望。

她的小地图上,她家爸妈,她家房子呆的地方可不是伦敦,而是旧金山。

她看过赛程表,冬季国际大奖赛青少年组就在洛杉矶举行,到时候如果能参加,就能去美国,就有可能见到爸妈。

其实分别的时间并不长,但第一次离父母这么远,又怎么可能不想念?

思虑间,时间飞快,国协办出国手续也是轻轻松松,很快就收拾东西出发。

上了晶能船,晶能船速度极快,但是对晕船的人不太友好。

夏冰一张脸绷紧,神色凝重。

其他人虽说好些,但气色都不怎么样,显然晕船的占了大多数。

不过,他们的紧张可不是因为晕船,而是外头轰天的吵闹声。不知多少人来送行,人流拥挤,密密麻麻,其他客人们都不得不走另外的通道,把整个贵宾通道全都让给国协这些小姑娘们。

想想也是,凭颂星舞在华国的地位,连省一级的比赛也有无数人来诸位送行,何况是出国比赛?

乔艺失笑,旁边作陪的翻译官也笑:“看来你们国协这一次准备大练兵了。”

大部分都是新人,他一个都不认得:“云庭和郭浩峰去不去?”

乔艺指了指外头:“被拦在外面了,要等一会,这次男子组只去他们两个。”

翻译官贴着窗户向外张望了两眼,长叹道:“我也要签名,小侄女缠人得很,拿不回去她一生气,头痛的永远是我。”

话虽如此,翻译官脸上却是无可奈何的溺爱,显见那位小侄女也是他的心头肉。

方若华靠在靠椅上面,不多时就睡了过去,发出轻轻浅浅的小呼噜。

乔艺哭笑不得,顺手给她盖了一张毯子,不得不说,论心理素质,这姑娘半点不像新人,比协会里那一帮老手还要好得多。

旁边的助理也体贴地帮她放下遮阳板,省得被阳光晒得难受,却低声笑道:“昨天还说好奇云庭长什么模样,现在到都忘了似的。”

“若华姐姐,若华姐姐,加油,加油!”

助理一句话没说完,就被忽然而来的加油助威声惊醒,不光是她,方若华也迷迷瞪瞪地坐起来,隔着窗户,正好看到一个胖乎乎,还带着婴儿肥,看起来六七岁的小男孩正挥着手向这边跑。

工作人员围追堵截,好不容易才把扭来扭去的小孩子抓住,夹在胳膊底下。

小男孩还拼命冲着船的方向挥手,高声喊:“若华姐姐,你最棒了,最好了……”

噗嗤!

船舱里大家伙都笑起来。

所有人都看到云庭很尴尬地站在一边,事实上刚才云庭见小男孩拼命向里面挤,以为是想要他的签名,还特别温柔地蹲下身去:“你好,小绅士想要哥哥把签名签在……”

一句话没说完,小家伙就撞开他飞奔而入,吓了云庭一大跳,工作人员连忙追过来。

不过也有好处,这一惊一变,其他追来送行的百姓只顾着笑,到是没再拥挤混乱。

云庭和郭浩峰也终于脱身而出,此时已经进了船舱,可惜没人顾得上他们,大家都盯着方若华。

乔艺惊讶道:“没想到我们若华已经这么有名气了,你认识那男孩?”

“不。”

方若华摇了摇头,还是叮嘱了一声,“别忘了让工作人员注意,这么小的孩子太容易走丢,不是小事。”

乔艺点头,交代了一声,显然那些工作人员也不傻,目前牢牢地把孩子抱住,绝对不可能让他再溜走。

船终于离港,方若华她们三个这才松了口气,齐齐瘫下来,连吃苦耐劳的夏冰,都忍不住喊了一声好累,乔艺先不让她们回房间,而是把人叫到一起,千叮咛,万嘱咐,等去了伦敦,不能私自个人行动,无论做什么,必须向她报备,还有,不能做出有失国格的行为。

第一百八十三章 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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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船慢慢渐行渐远。

齐阳委屈地抹了把脸,他又没有看到姐姐,为什么总是见不到。

妈妈前几天一看到报纸就哭,不停地哭。

爸爸只顾着妈妈,他问一句姐姐爸爸就很不高兴,姐姐明明到京城来了,为什么他还是见不到!

工作人员一脸无奈,哄了半天,也哄不出这孩子家在哪里,家长的通讯号码,幸亏有个女性工作人员心细,翻查了孩子的荷包,里面到是有他的姓名,家庭住址,联络方式,这才松了口气,连忙去找他家大人。

齐阳哼了哼:“我不回去,我要等姐姐,我若华姐姐是国协最出色的颂星师。”

“哼。”

旁边一个小女生本来特别隐忍,一听这话可忍不了:“胡说,冷兰姐姐才是最出色的。”

一男一女两个小孩登时瞪眼,个个气冲冲,你一言我一语地争辩起来。

一群大人满脸无奈。

好吧,小孩子没有道理可讲,又不是大人,他们也不能说什么若华啊,冷兰的,在国协真算不上什么,最出色这三个字也不能乱说。

她们要是最出色,那国内最年轻的,六十岁便成二品的颂星师张柬放在哪里?

就是青年一代,还有云庭,郭浩峰,路流,王珉等等天之骄子挡在众人前面。

方若华和冷兰,两个新生代的天才而已,如果不能顺利成长起来,就和无数陨落的天才一样,掀不起风浪。

别看她们是七品,临门一脚,便到六品,可这个六品不知道卡住了多少惊才绝艳的颂星师,而且即便是六品又怎样?不到高品,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顺利迈过所有的关卡,作为一名职业颂星师走上巅峰。

这些话,跟小孩子们说通通无用,金田樱子和齐阳心里,他们认定的,最出色的颂星师就是冷兰和方若华。

“我也要去英国,我要去见若华姐姐。”齐阳咬着牙,一字一顿地道,小脸上满是严肃。

金田樱子白了他一眼,哼了哼,心里也想跟去伦敦看一看自家兰姐姐。

远在轮船上颠簸的两人,自然不知道岸上还有小粉丝为她们起了争执。

当然,冷兰一点也不想面对方若华。

方若华到没有故意避开,可人家避之唯恐不及,她也没有上赶着找不痛快的道理。

在船上几日,除了一开始,两个人愣是没有共处一室过,居然也没人觉得奇怪。

主要是作为天才颂星师,大家都挺有性格,云庭一天到晚抱着数学课本刷题做作业,郭浩峰见天在甲板上瞭望美女,那么冷兰只是待在房间不出门,方若华只是拿着画板到后舱画画,又有什么好稀奇?

乔艺叹了口气,每次带这些孩子,她都感觉到巨大的压力,孩子不是不听话,可是太有性格,太有主见,当教练的都会头疼。

就说云庭,他年纪轻轻就是六品,青年一代的领军人物,但当初入行时,人家为的就是考试加分,到现在还是一门心思参加统考,科举取士,目标是七十岁时成为华国的宰相。

一个看起来仙风道骨的小年轻,居然满脑子功利思想,还真是……让人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到是郭浩峰看起来粗枝大叶,但其实特别细心,也特别认真,现在略逊于云庭,将来的成就却没法预料。

到达伦敦港,云庭懒洋洋地伸手帮船上的姑娘们拎起背包,弄得几个小姑娘脸上通红。

乔艺瞪了他一眼,云庭摸摸鼻子,一脸无奈,要是他不伸手相助,又要被骂不懂事,反正乔教练就是看他不顺眼,怎么做都是错。

姑娘们齐齐偷笑。

方若华还是第一次见到云庭和郭浩峰。

没想到云庭能长这么好,当然,颂星师很少有丑陋的,至少身材都会特别出色,但云庭长得也太好了一些。

相貌气质有些像二次元出来的美男子,无一处不精致,偏偏生活上有点慵懒,有点粗枝大叶,但这种反差很可爱。

一众水友隔着大屏幕看到云庭的美貌之后,连枯燥的船上生活也不抱怨,一句说她播得没意思的都没有,要知道,以前别管直播什么,总免不了有人觉得不好看,说自己要看什么什么的水友存在。

至于郭浩峰,他当然也不可能丑,甚至他的长相符合长辈们的审美。

国字脸,浓眉大眼,一身正气。

水友里就有人调侃,换到八十年代,这是正经的主角命,演电视剧只能演伟光正的那种。

下了船,方若华自诩身体不错,也累得恨不得倒在床上大睡三昼夜,幸好伦敦方面赛委的人比较靠谱,来接船的人直接就到了门口。

一共三十多人的团队,径直上了晶能车,暖风一吹,还一人发了一条毛毯,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没想到英国这么冷,这都快到冬天的节奏。

接船之人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美人,叫赛拉.怀特。一头金色的,微卷的长发,雪白的肌肤,艳红的嘴唇,笑容爽朗,露出雪白修长的脖颈,这边几个男性工作人员忍不住面红心跳。

赛拉很热情,汉语说得还不错,只是略微有一点口音,一路把他们送到酒店,酒店足有十层高,这么高的楼房在国内根本看不见,方若华也就罢了,其他人多多少少有些好奇。

连云庭、郭浩峰这样有过几次出国经验的也不例外。

不过所有人都小心翼翼地收敛起自己的好奇心,生怕不小心做出有损国格的行为来,一直到安安稳稳,平平顺顺地在酒店住下,所有人才松了口气。

按说国内颂星有悠久的历史,应该比国外发达得多,事实上国内优秀的颂星师也确实不少,但早些年国内比较封闭,在竞赛方面做得不足,好多颂星师性情冲淡平和,很少愿意和别人比较,又有藏拙的传统,也就是近百年来,华国在世界舞台上才开始崭露头角,而且一出头便是世界瞩目,这样一个泱泱大国,底蕴深厚,一发力,无论哪个国家都能感受到无与伦比的压力。

但是时间尚短,目前各项世界纪录的保持者一直都是外国人,一个中国人也没有。

乔艺见大家多少显得有点谨慎,不禁失笑,咳嗽了声道:“行了,都回房间好好休息,休息好可以出去玩一玩,见识见识异国风情。”

第一百八十四章 轻视

说要出去玩,大家很兴奋,但都有点不大敢。

人生地不熟,英文虽然都懂一些,可日常对话真不行,全是哑巴英语,而且大家多多少少有些紧张。

方若华扒着客厅窗户向外张望,乔艺正和一个英国教练说话。

乔阿姨腰板笔直,挺胸收腹,和以前在国内要求的含胸弯背完全不同,气势十足,嘴角露出一抹矜持的笑,十分有派头的模样。

那英国教练看起来也很严肃认真:“乔,你也知道,青少年组的伦敦邀请赛是相当重要的赛事,好几界星运会的世界冠军,都曾在此次赛事上夺魁,向来有冠军孵化营之称,机会如此可贵,贵方却只让几个小孩子来参加,未免不大尊重吧?”

乔艺一手拿手帕掩住唇微笑,不卑不亢地道:“梅蜜,邀请赛本来就是为了练兵举行的比赛,为的就是各国青少年颂星师来到赛场上一决高下,你们国家作为东道主,却年年都是临到三十岁的老选手,未免太因循守旧了些,你们要多给年轻人机会才是。”

英国教练明显不大会耍嘴皮子,只是哼了声,冷道:“那我到要好好看看了,你们的这帮青年才俊究竟配不配站在我们伦敦的赛场上。”

夏冰蹙眉。

连冷兰都有些生气。

云庭完全不当一回事,笑道:“英国人就这样,自高自大,总以为自己天下第一,无人能比,实际上上一次星运会,英国进入前十名的选手只有两个而已,早不是当年横霸天下,无人能及的时候了。”

当然,华国成绩也一般,进入前二十强的到有四个,三男一女,一个青年组,另外三个都是成人组,前十,咳咳,一个也没有。

华国正式成人组的比赛并没有多大问题,国内三品以上的高品颂星师有很多,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有些青黄不接,小一辈中,六品到五品断层严重,远远比不上国外。

这也是没办法,国外加大了对颂星师的开发利用,国内却因循守旧,不光没有发展,而且连参加竞赛都不太乐意,许多人认为颂星师身份高贵,应该韬光养晦,颂星舞更是十分庄重的一种活动,应该沐浴更衣,花个十天二十天做准备,然后悠闲进行,当然,也不可能让普通人来观看。

颂星师就是靠国家供养,毕竟颂星能带来这么多星芒,为国家提供能源,供养也是应该的。

到也有一些人提出,如果颂星师不参与竞赛,不融入社会,有可能变成曲高和寡的小众活动。

但华国人多,颂星师也比别人多很多,国家在这方面颇为自傲,没想过有朝一日那些小国家居然还能追赶上来,不屑和他们玩,也就没什么人重视。

也就是近百年来,发现国外追赶得特别快,竞赛确实有助于颂星师的培养,国内才开始认真培养竞赛选手,在青少年的培养上到底还是有些落后于人。

好几次星运会上,青少年组的比赛都折戟沉沙,要不是人人都知道华国高品颂星师数量庞大,恐怕那几个国家都要不把华国放在眼里。

没一会儿,教练的声音越来越远,方若华打了个呵欠,径直去房间休息。

伦敦方面给她们安排的都是复式套房,一间大客厅,参赛人员每人一间房间,其他随行人员两人一间房间,环境还不错,房间里放着各种饮料,咖啡,牛奶,果汁,但是乔艺很严厉地叮嘱,谁也不许吃。

出去玩也不能吃外面的食物。

出国比赛就是这一点不好,不在自己的地头,食物安全方面就要加倍小心。

虽然有诸多限制,但睡了一觉起来,一行人还是打扮得漂漂亮亮,准备出去逛逛。

出国一趟不逛街,不买点国外特产回去送亲朋好友,那就太可惜了一些。

她们还算好的,那帮助理工作人员甚至打算大手笔地弄一堆东西回家。

“慢点,慢点,吸气,吸气。”

方若华从卧房出来,一抬头,目瞪口呆地看着乔艺给夏冰穿衣服,衣服是新买的,腰特别特别细,据说是伦敦十分流行的贵族服饰,普通人还不爱这么穿。

乔艺居然疯狂了一把,将零花钱都花了,才给方若华,夏冰,还有冷兰一人买了一套,包括花帽和鞋子。

方若华是抵死也不肯穿的。

至于冷兰,大家同船这么久,都出了国门,又只有三个女孩,真想打死不相往来也不现实,如今算是能说几句客气话。

可她还是不喜欢和方若华在同一个地方出现,此时就躲在房间没有出来,想必也是不肯穿这种东西。

见两个人折腾了半天,终于把一脸无奈加冰冷的夏冰给塞到了衣服里面,但是她现在只能慢慢的,优雅地走,小碎步,连呼吸都要放轻,嘴唇更是发白,脸上直冒汗,方若华讷讷问了句:“……穿成这个样子,还能跳舞吗?”

虽然是逛街,但身为颂星师,到伦敦肯定要去那些跳颂星舞的场合看一看,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该让自己被束缚住,不能起舞才对。

乔艺:“……噗嗤!”

夏冰更是连苦笑都笑不出来,赶紧再让她帮忙,折腾了半天又把衣服脱下。

方若华失笑:“耽误半天了,我们休息时间不长,不要浪费了,快穿衣服走吧。”

还是上好绸缎做出来的百褶裙更适合夏冰。

她身量够高,五官深邃,简直是个衣服架子。

一行人和领队说了一声,答应了诸多绝不乱跑,就在附近转一转,记住通讯器的号码,一有不对马上联系之类的要求,终于出了门。

行人如织,到处是雪白皮肤,五官深邃的外国人,郭浩峰睡眼惺忪,一只手搭在云庭的肩膀上,半个身体的重量都交给对方。

云庭也不生气,手里还拎着一个手提袋,准备帮姑娘们装东西用。

他们看别人,行人也看他们,在这里看到几个黑发黑眼的,大概这些外国人也觉得新奇。

“咦?你们难道也要去‘三色玫’练习?”

旁边忽然有人开口。

方若华转头看过去,左边走过来十二个人,都很年轻,最大的也不过二十四五岁,最小的甚至看起来才十五六,根本就是孩子。

所有人都穿着英国国协的制服,黑红色的斗篷,镶嵌金边,连队都排得整整齐齐。

夏冰和冷兰的英文不大好,听不太明白,一脸懵懂,方若华以前在民国的时候出国好多次,也有不少外国同事,英文口语到是很拿得出手,轻声帮着翻译。

第一百八十五章 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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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三色玫大会场是邀请赛官方管理的场地,大赛正是在三色玫的星台上举行,每次邀请来的各国队伍,都会提前三天在此练习。

说是练习,也是各国互相观摩的好机会,提前了解对手,对于他们来说很有必要。

方若华几个不知道,云庭和郭浩峰虽然没来过伦敦,却去过法国,到是知道这些传统习惯。

云庭当即点头,收起脸上漫不经心的笑容,表情严肃,好像他们就是要去练习场。

郭浩峰嘴角动了动,也没敢反驳。

方若华一看他们的表情,一时间也不好说我们不是要去练习,我们想出去逛街,我们要买纪念品,我们要去玩。

实在是对方声势浩大,人数多,队列整齐,面容严肃刻板,就好像随时准备上战场杀敌一样。

隐约都能感觉到对面射来的杀气。

他们这边,冷兰吊在后面,好像有心事似的,一脸冷淡。

夏冰低着头,默默想事情。

云庭懒洋洋,郭浩峰一副没睡醒的模样,就是方若华自己,都跟郊游似的。

要是在自己的国家也就罢了,在人家家的地盘上,被一群如此严肃的颂星师撞见,那感觉还真有点儿怪异,尤其是对方明显敌意深重。

反正连冷兰都不自觉挺直身体,向前靠拢,没再不自觉地游离在外。

即便内部矛盾再深,但现在她们身处国外,每一个人代表的都是华国,决不允许外人看笑话。

于是转道,一行人向大会场的方向出发。

人高马大的英国人人多势众,而且排成队列,简直是横平竖直。

华国这边只有五个人,却也要走出气势,一个个抬头挺胸,要优雅有优雅,要派头有派头。

方若华终于明白为什么乔艺在英国教练面前跟变了个人似的,这真是不变不行!

这下子可好,街别逛了,连闲话都不能说,方若华叹气,她还打算买些特产回去孝敬四象书院的先生们,一来国协,自然没办法上课,可是考试还是要考,她待在三班挺好的,在四象,一二三三个班级都是甲班,想要留下来还是很需要考试成绩,如果成绩太差,很有可能以后只能去后面的乙班,和一帮启蒙不久的小孩子们一块读书。

为了能顺利的,安安稳稳地考试,也要尊师重道,不能不敬爱先生!

任凭脑海中思绪翻飞,大家已经坐车走了许久,终于到了三色玫训练场。

一到这里,一行人便愣了愣。

到不是这个大会场怎么奢侈豪华,事实上国协是华国最大的颂星师协会,每年光是朝廷拨款就用不尽,所有训练馆都是国内最好的,世界一流,设施一应俱全,前辈们都说,在国协训练过之后,走遍全世界也不可能心虚气短。

众人愣住,纯粹是这个地方太古怪,位于伦敦近郊,沿河修建,规模壮阔,主题场馆在河流对岸不说,河上还没有架桥,而且观众密密麻麻,一眼望去全是人头。

十二个英国颂星师冲着他们点点头,领头的十分矜持,昂首挺胸,轻声道:“我们先过去了,你们要是过不去,可以掉头,从后面绕到东面,东面有专人负责撑船。”

方若华客客气气地笑道:“请便。”

一众人就看着人家大大方方走到河面上,连队形都没有改变,身体稳稳当当,轻轻松松就过去了。

周围一片叫好声。

虽然国家不同,可是观众们的热情到是都一样。

夏冰深吸了口气,轻声道:“河面有两条细线,特别细,不仔细看看不清楚。”

河水是活水,流动起波纹,那细线就是纯粹的细线,偶尔能看到一点,仿佛随时可能被河流冲断一般。

云庭咋舌:“我会游泳到不怕水,可是当着这么多外国人的面掉河里……”

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坚决不行!

郭浩峰抓了抓脑袋:“要不去坐船?”

灰溜溜去坐船?好像太弱气了……本来这些外国人看她们的时候就有那么几分嘲讽,昨天晚上吃饭,还有人说中国少年颂星师在世界上属于末流,不能看!

周围一群外国观众都回过头来看他们。

几个黑发黑眼黄皮肤,在这里自然特别显眼,如果此时当着如此多的围观群众的面,掉头回去,那脸面真是丢个一干二净。

方若华叹了口气,脸上表情却显得很轻松,转头看冷兰:“咱们两个带队?”

冷兰沉默半晌,一瞬间就明白方若华的意思。

她和方若华的颂星舞都是轻便灵动且快速,负责牵头搭桥再好不过。

夏冰基本功不错,但是身体有些重,滞空能力不太好。

她轻轻点了点头,再不喜欢那个人,此刻面对英国颂星师的挑衅,她们也必须合作,一致对外,哪怕只为了自己的将来。

方若华随手解下腰间的丝绦,随手把一头扔给夏冰,冷兰也同样作为,扔了一头给云庭。

两个人所有举动都大大方方,连看也没向后看,一前一后紧接着起步,方若华一点水面的石块,伸手给冷兰借力,冷兰在空中顺手一拉方若华,两个人就翩翩而起,长裙拖过水面,仿佛踏波而行,像飞一样,飞过水面,根本就没有踩英国人踩踏过的细线。

丝绦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夏冰,云庭,高浩峰对视一眼,下一刻同时跳起来,轻轻松松就踏着丝绦过去,一行五人落在练习场上,方若华一抖手,虚虚拴好的丝绦就被她收回手心。

直播间里一众水友惊叫:“像变魔术一样,三妹什么时候学了这一招。”

一群坐在一边围观的群众们也哗然。

不得不说,是真美!

如果说英国人过河时是规整严肃,气势磅礴,她们只有五个人,却翩然似仙,举重若轻。

反正,没人能说他们的光彩会比那十二个英国人暗淡,甚至因为少见的轻盈,反而更受人喜欢。

颂星舞到底是需要轻盈灵动的舞蹈。

方若华,冷兰和夏冰,三个女孩子今天都穿便服,上襦下裙,一蓝一白的小碎花上襦,一嫩绿,一香色,并蒂莲的罗裙,夏冰一身百褶裙,每个人手上,头上佩戴的全是精品首饰,如此鲜亮的打扮,又是异国风情,在英国哪能轻易见到,一时间所有观众的视线都盯着他们,各种赞叹声不绝于耳。

郭浩峰却是各种不自在,出了一头冷汗,那声音压得极低:“呼,好累,咱们真在他们的训练场练习?”

第一百八十六章 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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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四顾,也能感受到周围观众们热烈的气氛,即便语言不通,欢呼声却是全世界通用。

那几个英国颂星师虽不开口,神情却也有异,那点傲慢冷淡到减轻了些。

云庭忽然正色,轻声道:“昂首挺胸,三天后你将站在竞赛星台上,观众就是这些观众,星台虽不同,场地却不会差太多,现在就要提前适应。”

郭浩峰吐出口气,举目四顾,神色渐渐变得凝重。

三色玫大会场也是伦敦最大的颂星师训练场,在这里,她们即将代表国家参加一场世界性的,被称为小冠军赛的比赛,竞争选手来自多个国家,每一个人都是各国青年中的佼佼者。

此时此刻,冷风吹拂,观众们热烈的呼喊犹在耳边,左面的星台上是英国选手,右面的星台上是俄罗斯选手,后面不远处还隐约能听到有人用日语交流,日本国的选手也在。

这些人无不或者隐秘,或者小心翼翼,或者充满戒备地打量她们。

方若华一甩长袖,全然不看周围,自顾自地开始练习,飞跃腾挪,旋转踢足,空气自然地流动,清风吹拂她的发梢,每一个动作都那么轻松自在,脸上的表情也堪称愉悦。

浅浅的星芒凝聚在她的周围,半点不显刻意,到好像是星星主动从长空坠落,嬉笑打闹,只为了逗她一乐。

明明没有任何特别复杂,特别高难度的动作,甚至没有舞曲,但众人就是从如此简单的舞蹈中看出极致的美,耳边也仿佛响起动人的乐曲。

周围轰然叫好,声音之高昂,甚至比赛场还要热烈,华国观众们也热情,但是华国人向来矜持,在赛场上比较有秩序,有秩序当然好,但这一刻

夏冰板着脸不说话,只有微红的耳尖显示出她没有表现出来的淡定。

冷兰的目光落在方若华的身上,脸色稍冷,神情凝重,心中第一次认定,是的,这个人将成为自己的对手,也许会是她登上顶峰之前,最强大的对手。

观众们的欢呼声,她很是欢喜,没错,她喜欢的就是这些,站在世界舞台上,世所瞩目,天下人只看她,只关注她,她终有一日要代表自己的祖国立在最高最远的地方,看别人看不到的风景。

她生在冷家,从小就知道怎么努力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没有人会主动把她想要的送到她手边,她必须自己去拼,自己去努力。

“小哥哥,等我站在最高的舞台上时,你一定能看到我。”

可想要站在那最高的舞台上,必须要踩踏无数个颂星师,无数个天之骄子。

无论是谁,她都会寸步不让,一个接一个地踩下去。

冷兰想,这样一个相貌普通,没有家世,甚至连家人也无,出身于那么一个肮脏地方的女人,真能轻而易举地取得傲人的成就,她一定会觉得很悲哀。

自己可是从小到大,费尽心思才能得到眼前的一切,难道她冷家的闺秀,京城的贵女,上天钟爱的骄子,会连这种人也比不上?

真若如此,还不如死了算了!

方若华沉浸在舞蹈中,舒展身体,热流在从五脏六腑到四肢,唔,就是有一点很别扭,总觉得冷兰的视线冰冷,有点像当年在北宋野外出行,被饿狼盯上的时候一样。

罪过罪过,女主的性情不可揣摩,看来还是别离太近,好在她不打算练习团体舞,和这位冷小姐不打交道似乎也无妨。

很快,无论是方若华,还是冷兰,都没有力气再去关注对方。

云庭和郭浩峰也终于开始跳舞。

一瞬间,方若华都有一种其实自己根本不会跳舞的感觉,那才是真正的颂星舞。

云庭的舞蹈看起来像在舞剑,轻灵而又充满了力量,动作非常有张力。

尤其是他拥有强大的自信,由此而来的气势更加磅礴,和女人不同,男人的舞蹈更容易让人热血沸腾。

方若华直播间里的水友都屏息凝神,字幕空白一片。

甚至连那些欢呼的观众,此时此刻都停下声音,吃东西的也不再咀嚼,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云庭吸引住,再也分不出心神关注其它。

郭浩峰耸耸肩,自顾自地躲在一边练习去,他就知道,每次和云庭站在一起,自己这么大的个子就跟没有了似的。

不光是华国的几个,连英国,日本的颂星师都频频看过来,不专心到动作扭曲。

一直练习到天将暮,一行人启程回去,方若华总觉得那几位英国的年轻颂星师脸色不对,很是气愤的模样。

郭浩峰噗嗤笑出声:“哈哈哈,云庭,你太会抢风头了,一出场观众眼里就看不到别人,小心被人套麻袋。”

其他人也不禁笑起来。

他们心中有数,英国这帮人一开始绝对是打算看他们出丑的,没想到观众们这么不给面子,到是他们自己没多少存在感。

云庭摇头失笑:“别骄傲,正经的高手都没有出现。”

他是真不在意,十岁开始颂星师的训练,几乎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就让国内著名教练魏老相中,脱颖而出,十五岁以后,同级别的比赛再没有输过。

云庭可以说一直被叫天才这般叫大的,举目四顾,无一敌手,如果他的性子不够稳,容易骄傲,恐怕早被养成跋扈少年,也不可能有现在的成就。

他一直都相信,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就算在国内他也不敢说自己就是最有天分的颂星师。

今年的新人,方若华也好,冷兰也好,都是天下罕见的好天资。

何况世界这么大,高手如云,每一次比赛都该全力以赴,小心谨慎。

想到这个,云庭又转头瞪郭浩峰:“虽然这一次不是特别重要的国际赛事,但却是出了名的高手多,你别在赛场上捣乱,再输得莫名其妙,教练罚你,我可不帮忙。”

“哦。”

郭浩峰哼哼唧唧地应下。

三天一晃而过。

伦敦的邀请赛没有提前适应星台的习惯,都是比赛当日开放星台给选手们适应,不过适应时间到是长,比赛开始前半日,你长在星台上也没人在意。

这几日,伦敦的天气有些阴冷,风很大,吹得人几乎睁不开眼。

参加比赛的颂星师都抱怨连连,这种天气,真的很影响发挥。

第一百八十七章 想赢

乔艺也发愁,尤其是看到那座星台之后就更愁,这次星台是分裂的,巴掌大小的小块儿,拿细链子连接在一起,坐落河中,随河水漂流。

没有风的时候整个星台也摇晃不定,如今再加上狂风,浪涛翻滚,站在岸边冷气都能把人的双脚冻住。

“至少不会热。”

方若华失笑。

跳颂星舞是个力气活,对体力要求很高,就是方若华自己,一场比赛下来也是汗流浃背,浑身上下的舞服跟用水泡过一般,所以最怕的不是冷,而是热。

据说三年后星运会,星台设计人打算仿照岩溶湖的环境建造,去参赛的选手们估计都要做好掉一层皮的准备。

乔艺再三叮咛,让大家都放轻松,尤其是对方若华,虽然她觉得这孩子心性成熟,好像比别人稳,但是越是这样的孩子,面对大场面时越要谨慎。

“若华你连国家级的比赛都还没参加过,在这个赛场上你是新人,这一次重在参与,并没苛求奖牌。”

事实上想要奖牌也不大现实。

国际比赛,除了几个专门女子组的比赛之外,大部分是男女同赛场,云庭和郭浩峰如今都是六品,比若华足足高出一品,面对他们两个,若华要获胜的可能性不大。

虽然以往在低品阶段,也曾有低胜高的情况发生,但那大部分都是惊才绝艳的年轻人胜过华年已过的老舞者。

云庭和郭浩峰是什么人?

华国的天之骄子,世人称颂的天才,他们又年轻,再会想象的观众也不敢想方若华现在就能胜过他。

教练组这边到是也做过美梦,今年横扫伦敦,一举囊括所有奖牌。

这不是不能想,云庭和郭浩峰,再加上方若华和冷兰,夏冰也有竞争的希望,金银铜三块牌子拿回家,怎么就不能想一想。

但确实只能想一想罢了,各国的参赛舞者,虽然大部分都是七品,甚至还有几个八品,但是今年英伦之花,上一任世界纪录保持者的孙女,二十六岁的阿曼达.加西亚也参加,只是她上个月练习时伤了腰椎,这一回冠军争夺战应该没她的事。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六品,都已经小有名气。

方若华披着衣服坐在选手座位上,慢慢活动身体,远远就看到阿曼达脚下踩着荡起来的水波,一边飞舞旋转,一边朝云庭眨眼,天真无邪,美得不可思议。

跳得特别特别好,正练习的云庭平分秋色,一时间观众们的眼睛都快不够用了。

“有云庭在,咱们华国在这一次比赛上就不需要有压力,世界会看到我们的青年一代不比老一辈差。”

乔艺轻声道。

方若华点点头,半晌忽然笑道:“可是我还是想赢,就是云庭站在赛场上,我也一样想赢。”

“噗!”

郭浩峰一手扶着云庭,笑得牙花子都露了大半截。

他刚把云庭从星台上捞下来,给他披着衣服让他去换掉被水汽打湿的舞服,就听见方若华这么有志气的话,登时笑得前仰后合。

“好,小师妹说得好,我们就是要赢!”

云庭一脸无奈,灰溜溜地跺着脚钻回休息室换衣服。

这边说得热闹,冷兰也看过来,心里也不知道想什么,总之很不平静。

夏冰到是完全没有听到这边说什么,低垂着眼眉想自己的舞蹈,她有一个特点,只要看到比赛的星台,站在赛场上,耳朵里就会自动过滤声音,但凡对她比赛没用的东西,根本就听不见。

要不是有这种专注力,估计也做不到一年逆袭成高手。

方若华摸了摸胸口,她以前不是那种争强好胜,一定要短时间内争夺第一的人。

虽说在这个世界,成为了颂星师,自然也想有朝一日站在最高的地方,这才不枉此生,但她毕竟相当于拥有漫长的生命,习惯了不紧不慢的步调,力争上游的意志不该比别人浓厚。

但没想到,真正在国协训练了这么长时间,又离开华国站在这样的舞台上,她却如此渴望胜利。

也许原主的情感,到底还是对她有一定的影响。

原主一辈子中,唯一的亮色就是作为颂星师存在的那半年,在那短短半年里,她也是骄子,也被人羡慕,她得到了二十几年来没有得到的一切。

纵使短暂,依旧是难得的光明。

和方若华记忆交融的原主,还没做过颂星师,没享受过那唯一的暖光,但她也许活在方若华的心里,和她一起加入国协,甚至于今日,代表自己的祖国站在世界级比赛的赛场上。

这样的原主,难道不该有想赢的意念?

方若华笑起来,站起身,整理自己的舞服,原地舒展身体,她要保持自己最好的状态,唔,师父是怎么说的,要愉快,要快乐得去跳颂星舞,要先取悦自己,再去取悦星神。

比赛正式开始。

华国的舞者中,夏冰是第一个出场的,她跳的颂星舞锐气十足,赢得满场喝彩,这个不怎么爱说话的姑娘这一次的表现确实很不错,拿到了一个挺好看的分数。

下一个就是云庭。

云庭整个人就像一把利剑,利剑出鞘,锋不可当,那一片河水是他的敌人,也是他的战友,时而与他对抗,时而与他共舞,所有人都看得目不转睛。

方若华见英国那边的几个舞者都忍不住面露沮丧,乔艺也眼睛里放光。

不过,她没时间完全看完,下一个就轮到她。

乔艺觉得这一次若华运气不大好,紧接着云庭出场,观众们,裁判们都还沉浸在上一场盛宴中,不免分心。

而且历来星芒降下的速度都有高峰有低谷,云庭出场已经引来了一片星芒的速降,等方若华再上场,就可能遇到怠惰期。

“哎。”

乔艺有点担心,她总觉得那小姑娘气势正盛,在这么有气势的时候被打击一下,也不知会不会折了她身上的光彩。

方若华全然不知道教练的心思,她也没去想云庭,没去想任何一个场上的颂星师,她只想着自己。

闭上眼,脑海中音乐流淌,眼前仿佛浮现出真实的画面,稚嫩的女孩儿要穿上铠甲,手持利刃,浴血疆场,她将无所畏惧。

第一百八十八章 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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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若华一步一步走近星台,这是她第一次在华国之外比赛,即便是她,也不免有一丝的紧张。

水花忽然高起来。

狂风大作,星台摇摆,周围的观众们摇摇晃晃,忍不住鼓噪,窃窃私语:“这个小颂星师是华国的?小姑娘运气不好,恐怕连星台都上不去。”

“应该放弃了吧,你们看那边,日本国的几个教练去领自家选手了,他们大概要放弃。”

外界变得嘈杂,音乐渐渐听不清楚,方若华闭上眼,一抬手,飞身而起,风吹浪卷,水花冰冰凉凉,她一瞬间感到身体轻忽飘逸,五脏六腑的灵气瞬间活跃起来。

“啊!”

场外的窃窃私语声瞬间静了下去,半晌才传来一声整齐如一的惊呼,随即却又隐去,仿佛怕惊扰了月下仙子。

方若华脑海放空,什么都不去想,不去想旋律,不去想节奏,她好像进入一种特殊的状态,玄妙的,许多颂星师可望而不可即的状态。

星芒在足下汇聚,星台主动追寻她的双足,满天的星芒亲昵地围绕在她周围,那些风,那些浪花,那些大自然的磨难,在星芒的抚慰下变得平和而亲切……

……

比赛中途就回到休息室里的乔艺,面上淡定如常,眉眼含笑,有一句没一句地和旁边助理们说话,好似真不怎么把这小小的赛事当回事,也没有去前面看一看的意思。

不远处英伦的几个同样偷闲的教练却是忍不住频频张望打量。

“看起来是信心十足!”

“好像大半都是新人,乔哪来的底气?”

“……华国这一回出来的小将里,好像有那个云庭,听说去年法国大奖赛少年组比赛的金牌让他得了去,我看华国是要动真格的了。”

梅蜜冷笑:“去年法国大暴动,咱们几个国家的年轻人都取消了行程,那个什么云庭不过是猴子里称大王,也就华国人看重,不嫌丢人!”

乔艺冷眼扫了梅蜜一眼,梅蜜半点不收敛音量,别人都知道乔艺的英文不好,到也不担心起冲突。

可乔艺英文再差,猜也能猜得出梅蜜说的是什么,打了这么多年交道,谁还不知道谁?

云庭她不担心,成熟稳重,每次比赛只有超常发挥,不会失常,她担忧的是方若华和冷兰。

这两个姑娘都走得太快,太顺利了些,偏偏参加的赛事有限,经验不足,这种情况第一次出现在国际赛场上,通常会出问题。

一晃神的工夫,外面欢呼声震天。

小助理跑进来一脸笑意,低声道:“乔教练真该出去看看,云庭跳得好极了,星芒恰到好处地充满了所有晶石,吸引星芒,绝对满分。”

“嗯。”

乔艺也不是不高兴,只是心下叹息。

云庭跳得好很正常,但对排在他后面的若华,可不怎么友好。

待在休息室,她也能听到外面火爆的声音,无数窃窃私语,所有的观众兴奋度极高,恐怕很难在下一场比赛开始时就安静下来。

而且云庭造成的星芒降落正处于高峰状态,高峰过去,自然就是低谷。

此时外面渐渐安静,只剩下些微的窃窃私语,显然若华要登上星台了。

风哗啦啦地狂吹,休息室的窗户哐当一声巨响。

乔艺皱眉。

几个小助理也皱眉:“风好大,情况不太妙。”

在这里偷闲的英伦教练们也把不悦收起,露出半分幸灾乐祸,嬉笑道:“看来这个华国小姑娘,不太受星神看重。”

颂星舞比赛时,向来不介意环境的影响,狂风骤雨也不会停下,因为在大众认为,这些都是星神给的考验,要取悦星神,怎么能因为环境恶劣就退步。

当然,现在不比以前,没那么多讲究,有些颂星师遇见这种情况,如果星台比较危险的话,会主动找个借口退赛,比如说身体不舒服,或者哪里受伤之类。

毕竟跳颂星舞遇到危险的情况很多,一群要地位有地位,金钱也不缺的人生赢家,哪个愿意承担风险?

奈何没有进取心的颂星师,通常都走不到太高的地方,看不到最美的风景。

英伦的教练们已经猜测,华国那个不认识的小姑娘也许会在赛前提出退赛。

今天天气不好,风大,星台说不上危险也不好受,前面已经有一个俄罗斯的,两个日本的,一个法国的小选手退赛。

几句闲话的工夫,外面忽然变得特别安静,除了风声,隐约传来的音乐声外,再无其它。

渐渐的,轻微的抽气声传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时间仿佛变得特别漫长,乔艺越发坐立不安,忍不住想站起身出去看一看,人刚一起身,外面轰一声,震天的掌声,呼声响起,震得她几乎站不住脚。

其他教练也被吓了一跳。

大门洞开,华国小助理飞奔而入,满脸潮红,又蹦又跳,大喊大叫:“好漂亮!乔教练你真该去看看的,太漂亮了,满场轰动,我们若华刚才跳到浪尖上飞舞,金色的鲤鱼环绕,她简直不是人!”

什么话!

乔艺先是松了口气,随即翻白眼,伦敦的河里哪来的鲤鱼,还金色的!

其实是星芒笼罩下,给游鱼添了光彩,世上万物,动物植物和人,没有不喜欢星芒的。

乔艺慢慢地推开门,走出去,来到星台前,正好看到方若华优雅地鞠躬行礼,有一瞬间,她觉得自己看到了即将登基加冕的女皇。

满场的观众都起身站立欢呼,连裁判脸上也残余一丝震撼,脸上不可抑制地露出一抹微笑。

云庭咂摸咂摸嘴巴,轻声道:“她这是要以下克上,不过恐怕没那么容易。”

郭浩峰却是满眼金光:“天啊,引来的星芒数量可能比不上你,但是质量比咱们都高,你看到了吗?我从来没见过几乎成液态的星芒。”

“还有星星,她点亮了八颗星,真正的八颗,六品了已经,我都是刚刚六品好吗?”

郭浩峰长吁短叹。

方若华退了场,掌声还是迟迟没有落下。

乔艺松了口气,心下明白,虽然比赛还没有结束,但是练兵的目的已然达到。

为了让选手轻松比赛,通常情况下带小孩的教练都不看比赛,但华国助理教练中经验丰富的有很多,不禁出声:“没想到,冠军、亚军之争,居然在若华和云庭之间了,云庭得冠军的可能占八成,若华应该是亚军。”

大家都是专业人士,当然看得出来,若华的确出彩,也确实引来质量很高的星芒,但云庭境界比她稍高,这一点很难弥补,再不明显,差距依旧存在。

不是他们自傲,好像冠亚军已在囊中,而是究竟跳得怎么样,一目了然。

当然,后面还有名将阿曼达,但阿曼达旧伤未愈,这一次应该不能发挥出全面的能力,而等到明年,云庭一定在她之上,方若华也有可能赶超。

无论如何,华国可谓大丰收。

外面观众席上,齐阳激动地使劲抓他叔叔的胳膊,抓得他叔叔呲牙瞪眼。

“看到了没有,那是我姐姐,我家姐姐,我姐姐好厉害啊!”

齐阳叔叔哭笑不得,把激动得和条鱼似的小子按住,叹了口气,还姐姐呢,人家都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弟弟。

他哥自私凉薄,除了妻子以外,连儿子都不大喜欢,估计明的暗的,没少阻碍那女孩的消息往家里传。

那一家子,真让人无话可说!

接下来比赛还在继续。

不少舞者因为各种原因失误,其中多多少少有方若华的颂星舞太让人震撼,一时失措造成的,到不全是环境因素,但是说到底还是实力不够。

像英伦的那位阿曼达,跳舞时从头到尾都气场强大,显得雍容华贵,要不是最后风浪确实太高太大,她又有伤,相对保守,一定是个强敌。

第一百八十九章 赢

终于到了冷兰上场的时候。

她面无表情地整理自己的衣襟,一颗心砰砰巨响,脸发烫,身体发抖,脑海中还不可抑制地回荡方若华刚才高高起跳,站在浪尖上,浪花伴随金色的光芒,衬得她像俯瞰臣僚的女王。

那一瞬间,甚至连自己都有俯首拜倒的欲望。

能比得过吗?

方若华六品了,她居然六品了,前几天不是还卡在七品上,她练习颂星舞才多长时间?

冷兰的腿开始发抖。

她想,上天为什么要塑造这么一个人,已经有了自己,为什么还要有她?

明明知道上场之前不应该想这些,但是她控制不住自己的思想,她忍不住去想,自己会输给方若华吗?

第一次较技,还是在国外,会输给她?

一看到冷兰起跳,乔艺就皱眉,叹了口气。

其他助理也叹气——起跳早了,没有踩上节拍,虽然努力调整过来,但是这是扣分项,开头错了,恐怕引导星芒的节奏也会错。

乔艺摇了摇头:“还有,我记得咱们给冷兰选的剧本是春之声?”

像这种比赛,通常还是保守一些好,容易让孩子们积累信心,所以剧本通常偏向简单,大部分都是成名作。

方若华例外,她自己写出来的剧本自然能理解深刻,也更适合她。

助理脸上发苦:“如今哪还是是春之声,她这都快跳成寒冬腊月了。”

“很正常。”

几个五十多岁的老助理笑道,“没事,这次带新人就是为了练兵,新人参加这种国际赛事,出差错是正常的,不出差错的才凤毛麟角,要是个个都有云庭,方若华那种稳定,咱们还频频参加各项小比赛做什么,直接朝着星运会去多好?”

可惜,不经过比赛锤炼,直接参加星运会那是找不自在,真到了那种赛场上,就是成名老将也很难达到平时在练习场上的水准,只要能有练习时九成的成绩,就是圆满完成任务。

“再说,冷兰跳得还可以,这一点差错也不一定有大影响,或许能拿到名次。”

音乐结束,冷兰下场。

观众们的掌声还算热烈,甚至有人高声呼喊鼓励她,由此可见,她的颂星舞并不差。

但是,冷兰的脚步沉重得几乎要抬不起来,两个助理伸手扶着她,才把她送回休息室。

观众席上,肖晨满脸寒光,又是担忧又是心痛,一抬头,正好看到冷兰抱头痛哭,心中更是痛如刀割,旁边几个看热闹的观众嘻嘻哈哈:“这个似乎比不上前面那个华国姑娘,我看华国人都长得差不多,本来不大会分辨,可是前一个华国姑娘,那个方,长得可真漂亮,漂亮极了。”

其他人纷纷应是。

肖晨恶狠狠地瞪过去,深吸了口气,一字一顿:“瞎子,眼睛不用要了,方若华远比不上阿兰一根头发丝!”

他一生气就说华语,对方满脸莫名,根本没听懂,到让肖晨越发怒火攻心。

但他已经不敢直接把怒火发泄到方若华身上了,对方已经崭露头角,是正经的六品颂星师,以前她是八品,七品的时候,他就不好直接动手,上一次更是露出一点端倪,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断尾求生。

何况,她有好师父,有国协做后盾。

肖晨一腔怒火没处发泄,用力狠狠地砸自己的大腿,到是让周围的观众吓了一跳,还当他有病,连忙离得远一些。

比赛结束,成绩公布的时候却出了一点差错,一群评委激烈讨论,足足二十分钟,才结束争辩。

第一名:冠军方若华(华国),评分93

第二名:云庭(华国),评分92.9

第三名:凯蒂.贝克(英国),评分90

……

乔艺长长地出了口气,任由工作人员抱在一起欢呼,放任他们挥舞金色龙纹国旗。

唔,小比赛,没什么了不起。

虽然是小比赛,乔教练还是笑得一点都不矜持,牙花子都露了出来。

方若华被一大群记者包围,一时到回不来,乔艺本来打算找人去救驾,结果远远看她举重若轻,连翻译都不用,一个人也应付得了,干脆也就不费事。

“对,我这次能拿冠军是有运气因素,我比较适合今天的星台。”

“没关系,虽然看分数就知道,这一次亚军和我只有微弱的差距,下一次也许就是对方得冠军,但既然都是华国人,云庭得金牌我也一样高兴。”

方若华大大方方地应付英国记者和日本记者,同时娴熟得使用两种文字,把人家扔过来的砖头轻描淡写地扔过去,不愤怒,不激动,欢喜是欢喜,但也不曾有丝毫失态。

华国的记者绕到乔艺这边,看到这种情况也不采访了,个个笑得含蓄。

“你们这姑娘虽然年纪小,但很有大将风度!”

很有大将风度的方若华摆脱了记者的纠缠,冲回酒店躺在床上抱着被子开始睡觉。

乔艺也不让人打扰,自己带着助理们把报社记者给拦下,反正看国内记者们的套路,是打算把方若华好好吹一气,虽然不至于给吹上天,但引起一波热度没多大问题。

这一次比赛可是正经的国际比赛,华国的青少年组,好多年在国际比赛上都受到歧视,拿冠军奖牌的时候寥寥无几,此次自然是应该大书特书。

甚至团队还在国外,没有回过,风暴已经吹到了国内,好些个记者千里跋涉,追到云海,去四象书院采访方若华的老师,同学。

此时不用提醒,记者们得到的肯定全是好话,毕竟是为国争光的大好事。

方文星却是越发不自在,气不顺,因为连她爸爸都在看那些报纸,在家里的时候,对她要求越来越严格,不光让她画画,每天还要抽时间练习颂星舞,几乎没有玩的时间。

要不是小师哥天天带她四处玩,放松精神,她恐怕更难过。

小师哥叫肖明,是个好人,脾气性格都好,长得也帅气,和其他师哥师姐们不同,小师哥特别和气,对她很好,还愿意带她去参加各种聚会,都是那种成年人,上流社会才会有的聚会,里面的吃的,喝的,玩的一应俱全,还有很多高贵的宾客。

没错,就像小师哥说的,不趁着年纪小,好好地,快活地玩,难道还要等到长大了,没有时间没有精力了再放纵自己,何况这是拓宽人脉关系的好事,说不定还有能赚钱的机会。

没有钱怎么行,她已经很久没有漂亮的新衣服穿了。

大家看一下

今天我家小姑子不小心把旧稿传了上去,缺少了一小块,新稿居然还不知道弄到哪里去,我只好凭记忆补一补,也差不太多,看过一百八十八章的可以再回去扫一眼,也可以不看,不影响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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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章 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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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若华躲在酒店客房里噼里啪啦地赶作业,因为只带了课本,可好多作业光看课本根本没用,需要各种参考资料,还有课堂笔记。

云庭摊摊手。

郭浩峰苦笑连连:“别看我,平时我的作业,咳咳,大部分都是抄云庭的,有一部分是教练帮忙做,反正我是不认识作业,作业也不认识我。”

乔艺也是一脸不敢看过来的心有余悸。她又不是书院的先生,做了一辈子颂星师,功课什么的,怎么可能好?

方若华叹气,数理化对于公式可能不大好把握,毕竟不知道自己懂的公式,在眼下这个世界存在不存在,但是好在还可以只写结果。

反正她一个颂星师,别人也没指望她的功课有多么好。

英文在语法方面或许有些问题,但也能应付过去,至少对付这些作业没太难。

可是策论什么的,背写什么的,咳咳,她没带太多国文书籍,真做不出来。

郭浩峰再次叹息:“我都想卖个新闻给外面的记者,新出炉的小冠军一门心思死磕作业,是不是想退役重新科举。”

方若华不搭理她。

科举和颂星舞完全不冲突,她可是知道,自家师父黄老就是进士,还是自己考出来的。

乔艺也不管他们,这一回在伦敦,华国的确风光无限,除了囊括冠军,亚军之外,第四名是郭浩峰,夏冰居然也得了第九,所有来参赛的舞者,即便冷兰因为失误而失手,还是靠着自身实力惊人,排到了二十七名。

可以说,所有人都拿到了很不错的名次。

乔艺很满意,可惜冷兰就显得有一点失落。

对这姑娘的技术,乔教练并不担心,只担心她的信心,青少年组排名二十七,不是个很坏的成绩,但和同队的其他人一比,她很难不失落。不过这两天小姑娘能吃能睡,就是沉默一些,似乎无妨。

“别沮丧,你跳得很好,动作标准轻灵,这一次只是失误而已,哪个颂星师不在正规赛场上失误几次,那也成不了气候,就说当年的精灵妮可,还在星运会上把舞鞋都给甩掉了,引来哄笑声,结果人家还不是世界冠军,现在她的笑话已经成了趣闻,只会让她变得更有魅力。”

冷兰轻轻点头:“教练放心,我知道的。”

乔艺摸了摸她的头,就哄她回去睡下,心中却是苦笑,是啊,谁不知道!

那些因为在赛场上失误,钻了牛角尖,一蹶不振的孩子们,哪个心里能不明白?

乔艺摇了摇头,也没太担忧,冷兰还小,年纪小的孩子最大的特点就是情绪不稳定,容易沮丧,但好转得也快,睡一觉,吃一顿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一转脸就又活力四射。

出征伦敦,功德圆满。

一行人也没呆多长时间便准备回国,在此之前,方若华狂刷了三天作业,也没搭理外面嗷嗷待哺的媒体,事实上她连国内的报纸都懒得看,反正各种吹嘘赞美,以前那些唱反调的,总忍不住黑一黑的暂时都没有了。

但可以想象,只要她有一次在赛场上出错失利,报纸上的报道立时就会不一样。

像乔艺说的,既然开始参与国际赛事,那么就要学会正确对待外界评价。

报社的记者并不都是专业人士,即便是专业的,也有可能为了销量而胡说八道,可我们身为颂星师,自己心中明白,站在赛场上时,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一个颂星师一辈子不出错的几率太少太少,要是太在乎外界评价,那他绝对会有永远根除不了的烦恼。

像郭浩峰,这次得了第四,但因为有云庭和方若华珠玉在前,国内的记者就跟看不见他似的,但人家半点也不在意,该吃吃该喝喝,心态好的很。

回国前最后一天,方若华才出去逛了逛街,顺便接受了一下采访,秀了秀她的语言功底,虽说只是通英文和日文,略懂几句法语,和那些语言天才比也算不上什么,可她一个从未离开过国门的未成年,能有这份能耐,那就相当值得大书特书。

“没什么,以前打工的时候需要,就学了学。”

方若华轻描淡写,夏冰一脸的羡慕,她连英文都闹不明白,更别说还要学日语。

至于有小报上说方若华该感激生在方家,感激她父母从小就让她出去打工,培养她的能力,虽然是严父,但还是为她好云云,协会里所有人就当没看见,这话听起来像调侃,明白事理得读了只觉得讽刺。

一行人顺利回国,踏上华国的土地,连没有多少乡愁的方若华都松了口气。

还没下轮船,船长就一脸无奈地请她们走特别通道,要是让他们一行人和普通的乘客一起下船,估计真要闹出踩踏事件,好在船员和国协都经验丰富,大家顺顺利利地回到国协。

一进国协大门,方若华就被黄老抓住,拎去检查加闭关,外面的纷纷扰扰通通打扰不到她。

乔艺失笑:“有师父就是好。”即便这个师父龟毛爱操心,还是很好。

国内的媒体最近是有些兴奋,主要是若华身上有新闻,出身贫苦,一年便有此成绩,励志典范,换做其他人可能还真被吹捧得不知天高地厚,但拿了冠军奖牌还要担心功课的方若华,想必无需担忧。

此时,方若华的确没有力气关注外界消息,整个人都被所谓的加强训练,每天加训到十二个小时,持续十天的消息打击得还没有开始,就浑身酸痛。

吴珂抱着从云坪那边快马加鞭邮寄过来的国文作业,一样一样读给她听,不求她背过,好歹听一听耳熟。

读了一会儿,看这小姑娘蔫了吧唧,想了想道:“三天前方文星被抓了。”

“啊?”

方若华怔了怔,“她今年才多大?”

别看方文星和若华都在甲班,但其实方文星要小几岁,还远不到二十。

“为什么?”

吴珂想了想,才把自己得到的消息回忆清楚:“罪名是协助运毒,好像她本人不承认那是毒、品,只说是药。”

问题是,不能说她不认为那是毒、品,那就能不是的。

方若华简直不敢置信——原主印象中的妹妹没有这么蠢!方文星是有一点娇气,可是也算聪明,对自己的人生很有规划,而且辛丽丽对她管教颇严,怎么会出这种事!

第一百九十一章 义正辞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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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种种内情,报纸上不会刊登,方若华也没有认真去探究清楚的力气。

每天训练都快完不成了,哪里有工夫管这个!

反正按照国家规定,要排除一切干扰颂星师训练的因素,即便方文青是她父亲,方文星是她妹妹,也影响不到她,尤其是她天分显露,备受期待的现在。

方若华不关注,吴珂到像是很好奇,还派人去调查了一番,每每把最新进展都告诉若华。

方文星进了少管所,方文青托人找各种关系想把女儿接出来,而且死都不信女儿会去运、毒,追到公安局门口静坐抗议,逢人就说女儿冤枉,她是孩子,根本不懂这些,即便做错事也是被人骗了云云。

问题是警方派出去的卧底查得特别清楚,这孩子是主动找上门要赚钱,而且知道那是什么东西,还要帮忙运送,且特别积极,很有一股子‘上进’的精神气。

方文青还找到国协,想见方若华,不过乔艺去接待的,反正抚养权已经变更,现在方若华的抚养权在四象颂协那里。

不过,方若华到还是露了一面,穿着国协的训练服,大大方方地给方文青倒了一杯茶,就被乔艺以还要训练为由打发走了。

方文青相当爱面子,在国协教练面前,绝对不至于做出大吼大叫,破口大骂的举动,虽不太高兴,也没有过分纠缠,就是脸色不大好,沉着脸表达了一下想让方若华去公安局保释自己的妹妹的意思。

“公安局那边不允许我保释那孩子,可那孩子是无辜的,她还要读书,还要上学,再耽误下去,那孩子岂不是真被毁了?若华是她姐姐,该担负起责任来。”

“不是说方若华成了什么冠军?还代表国家出国比赛,她要是去的话,公安局会卖给她面子的。”

“文星是若华的妹妹,她有不好,若华面子上也难看。”

方文青昂着头,理直气壮地说了一堆话,乔艺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和这种人争辩都费力气,连告诉对方未成年没办法保释一个未成年的心思都没有,反正只一句话,方若华要备战国青赛,赛前闭关,不许外出。

乔艺见多识广,年少轻狂时和三教九流都打过招呼,对付这么个人不说轻而易举,到也不算难,花了一点精力很快就把人给打发走。

临离开国协大门,方文青木着一张脸,冷声道:“你们考虑考虑,若华有一个坐牢的妹妹,对她没有好处。”

乔艺也叹气:“哎,是挺不好,可我们若华命苦,就是有这样的妹妹,事实客观存在,谁也不能回到过去不让你二女儿出生。”

一句话,气得方文青夺门而走。

方若华叹了口气,没多说什么。

方文青老了好多,上一次见他,他衣冠整齐,风度翩翩,人至中年依旧面容饱满,但这一次见,却是老态毕现。

“奇怪,方文星就是想靠运、毒赚钱,她哪来的门路?”

这种事,肯定不能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参与,方文青好歹也是个秀才,颇为自高自傲,一心想把自己打造成出身书香门第的才子,绝不会和那等人打交道。

方文星是他娇养的女儿,看得和眼珠子似的,怎么会放任她和那些乌七八糟的人打交道?

原主记忆中,方文星每次上下学都是方文青接送,她的朋友,方文青也是如数家珍。

现在可好,家养的娇娇女竟出了这等事!

方若华总觉得太突然,而且提到毒、品,她就想起原著中的男配肖一辰,他们家以前就一直做这种生意,明面上虽表现出一副洗白的架势,可谁知道私底下如何!

这一次她却是想对了。

肖晨正处理家中一些尾大不掉的产业,还有一些不识趣的人,偏偏因为冷兰心情不好,他又处置不了罪魁祸首,顺手就坑了方文星一回发泄怒火。

实在是坑起来太简单,毫无成本。

当初为了压服方若华,他就利用了一下方文星,如今再想拉她下水,也就吩咐一句的事,反正肖晨的族弟早就和那小丫头片子混的熟了,很得对方信任。

转头肖晨就把此事抛在脑后,隔天没准都忘记曾经有这么一回事。

方文星生平第一次觉得害怕。

少管所并不阴暗潮湿,相反,建造得方方正正,阳光充足,但是她还是很害怕,特别特别的害怕!

她已经一天没有吃到东西,也没有睡到床铺,同一间牢房的女人特别恶毒,一听说她是因为运、毒进来的,就捂着她的嘴,使劲拧她,拧得她遍体鳞伤,她想求救,可是没有人来救她,那些女狱卒比这些犯人还要可怕。

“爸爸,妈妈,妈妈,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方文星脑海里闪过一个又一个可怕的念头,捂住脸嚎啕大哭。

旁边的人不耐烦地瞪了她一眼,也没理会,在这种地方,鬼哭狼嚎算什么,发疯的,自杀的也有,她们常来常往的这些,早就习惯得很,扭头盖上被子沉沉睡去。

黑暗笼罩,耳边仿佛有幻音,方文星脑袋发热,身体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啃噬一样,疼的厉害,神志模糊,眼前浮现出一个人的脸,是方若华。

“不是,我是小公主,你才是阴沟里的臭虫。”

方文星面孔扭曲,用头砰砰地撞墙,一边高声呼喊,“我是冠军,冠军是我的,你妈不干不净,是个坏女人,贱女人,跟很多男人睡过觉,我爸才不肯要她。”

“谁知道你是哪里冒出来的野、种,爸妈养活你,给你一口饭吃,你就该感恩戴德,该为我做牛做马,你凭什么要逃走,凭什么敢站在阳光下!”

哭嚎声震天响,这下子真惊动了外面,好些狱卒过来,没想到方文星一个又瘦小,又柔弱的小女孩,发起疯来竟好几个大人都制不住,到后头越发神志不清,高烧不退,满嘴的污言秽语,连他们这些人听见都觉得不堪入耳。

这小姑娘明显不对,连忙把人送往医院,通知病患家属,几个狱卒都叹气:“好好的人,为什么非沾那种东西,年纪这么小,以后可怎么办!”

第一百九十二章 母女(两章合一)

这日,天气略有些阴。

高亚男和王双天还没亮就守在大门口,一口气把国协附近的花边小报收了一遍,又把卖小报的都骂了一顿,骂得对方抱头鼠窜,总算松口气。

也不知道从哪里流传出来的小道消息,人人皆道方若华的亲生母亲私生活不检点,她是个父不详的孩子。

方父那边对此根本是缄默不言,弄得消息更是乱飞,越传越离谱。

王双气不过,皱眉道:“我就奇怪了,难道若华就不能好好跳颂星舞,怎么总有这乱七八糟的小报,乱七八糟的报道。”

“……若华出名,因为她是颂星师,她在伦敦拼赢了世界各国的高手,夺取金牌,难道大家就不能把关注点放在颂星舞上,为什么非要捣乱?”

这都几次了,简直烦死人!

可没办法,因为几乎人人都有窥视别人隐私的欲望,小报记者们不过是满足群众的需求。

她们两个的小动作,方若华都看在眼里,虽说挺无语,到也很感激两个姑娘的用心。

其实她真没多想,穿越之后的出身来历没办法选择,这些麻烦自然也就如影随形,她之后还不知道有多少次人生,自然也就可能有数之不尽的麻烦。

有过上两次经历,她觉得自己遇见任何家庭都能淡然处之。

报纸上那些关于原身亲生母亲苏云惠的消息,究竟是真还是假,究竟几分真,几分假,她都不关心。

话虽如此,不过方若华按了按心口,总觉得心里有一点堵,但是很明显,这只是一点同情心。

她在同情原主。

即便是现在,即便是父不慈母不爱,当原主听到有人污蔑母亲时,一定还是会为母担忧,痛心,焦虑。

那个姑娘懦弱胆小无为没有主见,她有诸般的缺点,可是她并不是恶人,她敬爱父母,也怜悯弱小,口中不说,心中却常常幻想一个正常的,健康的,美好的家庭。

方若华叹了口气,扭头就对守在国协大门口,被驱逐了好几次还是不肯走,口口声声新闻自由,满脸八卦欲望的记者道:“对,我的母亲是苏云惠,她和父亲光明正大地协议离婚,离婚原因我不知道,但是,凡是随意污蔑她的……”

一转头,看着乔艺和黄唯一步履匆匆,一脸怒火地走出来,随手把一叠报纸平平整整地叠起来,收好,交给身边的助理,“我会告你们诽谤,和对方打官司打到底,一年,两年,三年五年,无论多长时间,我都陪你们玩!”

方若华轻轻笑起来:“唔,刚在伦敦拿到五千元英镑的奖金,请律师打官司的话,打个一两年应该够了。”

几个记者:“……”

他们还没说话,黄老已经冷着脸,哼了哼:“哪里用得着若华费心,黄家养了三百人的律师团队,闲着也是闲着,打官司玩一玩很好。”

为首的记者脸色发青,心里简直拔凉拔凉的,他们就是追个新闻而已,用不用这么上纲上线的,他到是想硬气点,换了别人,也并不会怕这种打官司之类的威胁,背靠报社,哪会怕这个!

问题是,对方身后左边站着国家,右边站着一位一品颂星师,瞧那位黄老先生的模样,护犊子护的都要和老母鸡差不多了,谁要敢动他弟子,他能把人生吞活剥了。

记者们不得不败退。

一时间报纸都改了风向,不敢再提此事,但风向好改,造成的影响却需要时间来消弭。

京城八卦多,人们忘性大,奈何像这种丑闻一旦爆出来,却影响不小,不是短时间内能让人忘却。

黄唯一深吸了口气,和颜悦色地哄着小弟子回去继续练习,一转头就板起脸:“我本来不想管,若华是我弟子,和她父母是什么人完全没有关系,但是我不能让这些人来影响孩子,你们去查一查,当年她父母离婚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位一炸毛,京城好多跺跺脚天地动的大人物,也要心里惊一惊。

小辈们不知道,黄唯一老了以后脾气也变了,不像以前,可那些老一代的人,谁没因为黄疯子的怒火倒霉过,都形成条件反射,见他发怒腿脚主动远远避开。

方若华刚放了狠话,转脸却没事人一样该怎么练习还怎么练习,自家师父交代下来任务,分毫不少地完成,交代下来的舞曲,也认认真真揣摩。

“呜呜呜,呜呜呜。”

傍晚,夕阳还未曾落下,方若华浑身是水,慢吞吞从训练场回来,一进休息室就愣住。

王双和高亚男两个一左一右,围着一个圆圆滚滚,唇红齿白的小美男献殷勤。

高亚男剥瓜子,王双负责投喂,小美男一边哼唧,一边吃,一边打嗝,又可怜又可爱。

“姐姐!”

一抬头看到方若华,胖胖的小爪子一甩,扑过去就抱住了她的大腿,哭得更响亮,“姐姐,我好想你,爸爸坏,妈妈也坏,不让我来找你,我不要回家了,我要姐姐。”

方若华:“……”

这谁家的小孩儿!乱认亲戚也不怕被人拐!论斤卖出去也能值不少钱!

齐家

三太太平静地梳理自己的秀发,乌发如云,一片光滑,只是偶见白色。

仆人低声道:“三爷刚来了消息,说他带小少爷出去玩,不回家吃饭了。”

三太太随意地应了声,摸了摸鬓角,轻轻一笑:“到底显老了,岁月不饶人。”

她把自己收拾得妥妥当当,慢慢下了楼,一抬头便见辛丽丽就坐在客厅内,还是像二十年前一样,漂亮娇媚,女人看她,总觉得这人妖气重,不像好人,可男人看她,却总说她温柔如水,是个可人儿。

三太太叹了口气,慢慢坐下,喝了口茶,轻声道:“你居然自己来了。”

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辛丽丽就从来不肯自己亲自和她对上,无论想要什么都是让方文青出面,方文青就和保护自己的珍宝的恶龙一般,把辛丽丽这个珍宝护持在身下,不容任何人触及。

当年她和方文青离婚那一天,辛丽丽都置身事外,连露面也没有。

三太太沉默片刻,忽然一笑:“没想到你真能跟方文青过这么多年,而且扎扎实实地当了半辈子小女人。”

辛丽丽漫不经心地摩挲自己的指甲,脸上还是那么温柔娇媚的表情,轻轻叹了口气:“当年是没法子,苏家的案子犯了,表少爷到是脱了身,可他能脱身,靠得是娶到了鲁敏那个女人,自然不能给我这个丫头名分,苏家的人死得死,残得残,你苏云惠大小姐匆匆嫁了个穷山窝里出来小秀才,我本看不上区区一个小秀才,谁让当时没法子呢,我哪里敢回家,真要回家,那几个哥哥和爹娘转头就能再卖我一回!”

摸了摸自己到现在依旧光滑的脸,辛丽丽冷笑:“凭什么?我长得好,人又聪明,当初你是小姐,我是丫头,可苏家上下人人喜欢的是我,你脑子笨,读书读不好,我哪里比你差?就因为你是小姐,我是你们家买来的丫鬟,所以不管我多努力,多辛苦,永远也比不上你?”

三太太心下叹息,这么多年来,也渐渐学会不去和她讲道理,只是轻轻一扬眉:“你光明正大地跑到我这儿来……那么说,你要走了?”

辛丽丽神色也略有一些复杂,站起身来,不必人送,向外走去,轻声道:“你知道的,我怕苦,怕累,怕疼,方文青现在一身麻烦,养不起我了。”

她回过头,看苏云惠泪流满面,轻声道:“你不要再觉得亏欠我,也不必恨我怨我,当年我救你一命,是迫不得已,为了讨好苏家,为了上位,后来我抢你男人,也是迫不得已,谁让我实在找不到更好的,你把你女儿扔在了方家,我是没好好照顾,但我问心无愧,她又不是我肚子里掉下来的,和我没关系,连她亲爹亲娘都不管,我一个当继母的管她干什么?算了,不说这些,都是为了生活罢了,只当扯平,从此以后,永不相见。”

三太太愣了愣:“……你女儿怎么办?”

沉默片刻,辛丽丽冷笑:“你当年抛下女儿,远走高飞,你的孩子不是照样长大成人?她有亲爹,方文青自然会照顾她!”

一句话说完,头也不回地离开齐家,辛丽丽犹豫了片刻,终究还是没有回家去,她比那个傻女人更了解齐家的疯少爷,毕竟吃过苦头,自从知道文星在少管所胡说八道,再知道方文青这个白痴只为了自己的面子,居然缄默不言,她就明白,方文青完了。

齐三哪里会容得下敢给苏云惠泼脏水的人,何况那个人还是方文青!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别管丈夫还是女儿,都远远比不上自己更重要。

反正她这些年也私底下没少藏钱,足够她到一个新的地方重新开始。

如今这种吃不好,穿不暖,为了外在的面子,一天三顿饭稀米汤的日子,她也不乐意过下去。

苏云惠看着她走远,抹去眼角的泪,高声道:“管家,管家,给我找齐三回来,我有话要跟他说。”

齐三少刚派出人手去盯着离家出走的儿子,听到管家传话,三步并作两步冲到卧房,一推门,就看到爱妻回头,难得没有泪眼朦胧,轻声道:“去把,把我当年的日记交给记者,你知道该怎么做。”

话音未落,她幽幽一叹:“我躲在乌龟壳里太久太久,我可以一辈子躲下去,可我不能让我的女儿被人说,她的亲生母亲是个不检点的女人!”

齐三少点点头,走进房里,拥抱自己的妻子,陡然发现他媳妇对那个女儿的重视度实在不低,醋意一阵阵向外冒,却也有些心虚气短。

他都不太记得,自己究竟有多少关于方若华的事情,瞒着自家媳妇,反正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习惯做妻子的主,为她挡去所有的麻烦。

那个方若华在他眼中,其实也是一个麻烦。

……

方若华身边多出一个小尾巴,乔艺看小姑娘一脸无奈,笑了笑到也没强硬地赶这孩子走,瞧这孩子白白嫩嫩,穿着打扮都不像穷苦人家出来的,万一再走丢了,岂不是造孽?

在没有问出他家在哪儿,警方那边也没有消息之前,把他留在国协也无不可。

齐阳到是很懂事,方若华训练,他也不吵不闹,还会把毛巾一块一块,认认真真洗干净,然后折叠地整整齐齐,高高兴兴地递到方若华的手里。

助理想帮他做,他还不乐意,甚至对方洗干净的毛巾他也要重新洗,总觉得人家洗的没有自己好。

王双坐在一边,一手拿着蜜饯逗他:“阳阳,你要吃蜜饯吗?”

小美男忽闪着睫毛,一脸垂涎欲滴。

“可是你若华姐姐最讨厌油乎乎的东西,你吃了蜜饯,就不能给你若华姐姐洗毛巾了。”

小美男鼓了鼓嘴,头往前一凑,张开嘴啊呜一下,把王双手里的蜜饯吞掉,吃得心满意足,手底下照样给方若华洗毛巾。

旁边围观的哄然大笑。

王双:“……”

高亚男一身汗,气喘吁吁地下了星台,顺手就拿了条毛巾,不小心拿到了方若华架子上面的,下一刻就看到小美男瞪大了眼,气鼓鼓地看她。

“呵!”

高亚男笑眯眯拿着毛巾,慢条斯理地擦头擦脸,擦干净扑通一声扔到水盆里面。

一本正经的小人气得眼睛都红了。

方若华正好过来,从头看到尾,哭笑不得,这小家伙还不知道是哪来的,她们这么乱逗弄,也不怕把人家家长招来!

一行人说说笑笑,训练之余,到也快活,正笑闹,助理就拿了一叠报纸给方若华看。

王双没好气地道:“马上就是国青赛,方若华要上场,总不能去过伦敦了,就不把国青赛当回事,咱们国家的人比那几个国家加起来还多,就是青年组的世界冠军,在国内也不一定能拿到第一,你们消停点,让她好好训练,外面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别拿到她眼前……”

说着,接过报纸扫了几眼,半晌才道,“这记者一看就是写话本,写出身。”

方若华凑过去也一目十行地扫了几眼,看完很随意地把报纸扔到一边,拉着王双起来:“走吧,去训练,你今天的任务还多得很。”

国青赛真的快到了。

第一百九十三章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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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老少,向来热爱颂星舞,也最爱看关于颂星师的八卦新闻。

近来有人扒出刚刚拿到英伦青少年组赛场金牌的那位年轻颂星师,父母离异,且母亲行为不检,甚至连这个小颂星师都变成了父不详,经历凄惨离奇。

大家嘴里嫌弃地说小报就是不靠谱,竟喜欢挖人隐私,着实可恨,但实际上还是买,买,买,各种议论。

没想到今天早晨,大家照例先翻翻报纸,就翻出一整个版面的故事。

那位少年冠军的母亲终于出现了,而且竟然还是个让人瞠目结舌的女人,带来的也是一个不算很复杂,不值得大书特书,却颇为反转的故事。

方若华的母亲,名为苏云惠,提起苏云惠,京城人不知道,但是她还是齐家三太太,当年的齐家三少爷,现在的齐三爷的夫人。

齐家并不算世卿世禄的名门望族,但也非寻常百姓,家中弟子多进士,多举人,尤其是世代教书育人,开办书院,桃李满天下,算得上正经的书香门第,在整个华国来说,也是有一点影响力的家族。

在十八年前,齐家老太爷还没有退,惊才绝艳的经纶公子尚未因病离世,齐家可不是现在的模样,那是蒸蒸日上,一副要成顶级世家的架势。

当年齐家旁支的三少爷,不顾家中反对,一意孤行,娶妻苏氏,在当时来说,不至于惊世骇俗,到也掀起了巨大的风浪。

三少爷虽是旁支,到底也是正经的齐家人,还挺被主家看重,现在可好,一开口就要娶一个年纪老大,离过婚,生过孩子,还没有家世没有背景的女人,齐家怎么会愿意?

京城老百姓们年纪长的,还能想起当初齐家暴怒,三少爷携苏云惠在家门口长跪不起,坚持了三天,闹起很大的风波,后来齐家一看,这么僵持更容易让别人看笑话,再查一查,发现那个想象中的狐狸精到也是个正经女人,出身的苏家本也是大家族,虽行商贾之道,可家中祖祖辈辈都读书习文,正经的上学出来的,只是后来遭了难,如今落魄了。

苏云惠虽然是离异的女人,但那会正提倡女子解放什么的,这原因不好拿出来说嘴,他们家孩子着了魔似的,就是要娶她,闹大了再伤了情分,外人看着,颜面上也不好看,于是干脆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答应了这门婚事。

这热闹在当时没什么新闻的年代,足足闹了大半年,只是这十八年来,三太太深居简出,轻易见不到人,京城人才把她给忘了。

今日,齐三和苏云惠相恋的故事刊登在报纸上,笔者笔力不差,居然把一件真实的新闻描述得和差不多,不少女人读得热泪盈眶,又咬牙切齿。

如今一读报纸,好些人才知道,原来苏云惠和齐三身份地位天差地别的两个人,之所以能相恋,起因竟是英雄救美。

十八年前,齐三与好友一起去云海游学,路上正好遇见两个恶棍欺辱良家妇女,愤而出手救人,他救的那个女人,正是苏云惠。

当时苏氏和丈夫方文青回乡探亲,路上被人打劫,那些恶霸不光要劫财,竟还要劫色,方文青惊吓过度,扔下钱财和苏云惠撒腿就跑,连头都没有回一下,完全不敢伸手去救一救给自己生下一个女儿的妻子。

幸好苏云惠比较幸运,绝望之际,齐三公子路过救了她,还把她护送回家,没让她吃亏。

可是回了方家,苏云惠才发现,自己没有去恨丈夫不救自己,丈夫却开始疑神疑鬼,总觉得妻子不干净了,被人占了便宜,至少身体被人看了去。

方文青这个人自卑也自傲,他能从老家那种地方逃出来相当不容易,自是非常在乎自己的名声,自从发生那件事之后,总觉得左邻右舍都对他指指点点,忍不住觉得自己的妻子恶心,妻子哪怕跟外面的男人说一句话,他都会觉得自己被戴了绿帽子。

再之后,他和辛丽丽相遇,喜欢上了那个天真无邪,一心崇拜他,爱着他的单纯女孩,想要给心爱的女子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于是就闹者和苏云惠离婚。

苏云惠性子柔弱,刚受过一场惊吓,结果丈夫不光不怜惜,还各种冷暴力,她的状态越来越不好,在方家几乎待不下去,心理压力大,精神濒临崩溃,实际上要不是方文青提出和她离婚,再过几年这个女人说不定就会郁郁寡欢。

她从小就没什么主见,在家一切都是听父亲和兄长的安排,从小到大就没有自己拿过主意,厄运来临,她完全不知该如何是好,心里又难受,身体也不好,只能顺从地接受了离婚的现实。

一个女人离异,根本不可能带女儿走,她也养不了女儿,为了面子,方家也不可能让她带走孩子。

苏云惠只好生平第一次鼓足勇气,去跪方家族老的门槛,求他们给做个见证,她会把嫁妆留给女儿,希望方文青供孩子读书,只要孩子能继续读下去,就要让她苏。

这个女人别的不懂,但是她从小到大见识到的东西告诉她,女儿必须读书才有出路,才有希望将来掌握自己的人生。

方家答应了,但若非齐三少不知道是不是眼瞎,竟相中了这个女人,还拼命要娶回家去,恐怕方家轻飘飘的许诺,根本就不会有人放在心上!

这件事多多少少影响苏云惠的名誉,而且现如今的生活再幸福,当年的事情对苏云惠来说,也永远都是戳在心口的钢刀,她连想也不愿意想起。

一直到今日,她这个一辈子无所适从,没有尽过任何责任的女人,终于为了自己的女儿勇敢一回——至少不能让女儿因为自己而蒙羞。

她的女儿是天上的鹰,不像她,是躲在笼子里的金丝雀,她十八年没有管过那个孩子,那个孩子也再不愿意亲近她一下,可是眼看着那个孩子走出了和自己完全不同的人生,她还是特别特别的高兴。

“就这样吧,我也好,方文青也好,谁都不要再去打扰若华。”

三太太慢慢地把报纸折叠好,收在抽屉里,伸手整理了下鬓角的珠花。

那个孩子已经长大成人了!

第一百九十四章 国青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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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都第三体育馆

轻快悦耳的曲子随风飘荡。

漫天的星光化作憨态可掬的熊猫,稚气的雪兔,狡黠可爱的小猴,动作各异,俏皮又活泼,连那位身段窈窕,身量很高的女颂星师,也飞快地旋转飞舞,时不时伸展躯体模仿觅食的狐狸,虎豹,和这群小动物斗智斗勇。

整个星台好像一个漂亮的游乐园,尽情地展现孩子气的愉快。

台下几个颂星师不禁摇头。

方若华跳得到是不错,没有什么十分项目,可是未免太随意了些。

以她的名气,别的时候这么跳到也无妨,评委们哪怕给她师父面子,都不至于让她得太低的分数。

可如今是什么时候,竟然还如此大意!

几个颂星师对视一眼,其中一个讪讪一笑:“不算不正常,她才练了多久,我看这位自己都没抱什么希望。”

左右都是人,他们也不好说的太明显,只是免不了有那么一点幸灾乐祸。

这次国青赛,可是非常重要。

……

方若华从星台上下来,也没太注意成绩如何,就拿了瓶水一边喝,一边绕去后台的练习室,进了门,冲了个澡,出来就示意助理帮忙放音乐。

深呼吸,放松心情,脑海中任凭俏皮活泼的乐曲打转。

《画仙》的剧情在她的心中回放。

直播间一众水友指指点点地指点她的动作,有些说的有道理,有些就是故意瞎搅和,当然,也有一些专业大牛,提出的问题十分犀利。

方若华如今在分辨水友们话语的技能上,熟练度算是练到满级了,每一次跳舞都有一小部分改动,而且改动得恰到好处,连黄唯一也忍不住对自家小弟子这项本事深表羡慕——别的且不说,这得省多少事,省多少时间,省多少钱!

像他想修正自己的谬误,那不请好几个高旁观,就得录下来反复比较纠正。

师徒两个无论是谁,都没有太把国青赛放在心上,甚至方若华刚才上场时,都有一种自己在欺负小朋友的罪恶感。

黄老的意思,她最近什么都不要想,按部就班地按照计划训练,两耳不闻窗外事。

今年开始,国协已经准备挑选预备选加入星运会的预备组,冲击星运会。

星运会要求的条件很是不低,不光要在正式比赛中成绩达标,还有积分要求。下一次星运会已经取消了青少年组,所有人一视同仁,不是五品以上,想成绩达标,拿够积分完全不可能。

有意参加这一项国际比赛的颂星师,除了必须达标之外,大多还要提前好几年开始有规划地刷各项赛事,积攒积分。

国家每一次也会提前几年选择冲击星运会的预备成员,专门抽调团队负责培养,务必保证星运会的成绩。

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在这方面都一样,很早就已经有一套成熟稳定的培养制。

而国家挑选颂星师,当然要有天分,还要年轻,等参加星运会时最好在三十五六岁,数据统计显示,这个年纪的颂星师最容易出成绩。

和某些颂星师期盼的不同,方若华有很大希望入选,虽然她年纪相对来说有点小,但是她成长速度飞快,一年就六品,简直神迹,而且年纪小也有好处,顺利得话能参加数次星运会,会被列在考察范围之内那是理所当然。

寻常的颂星师根本得不到选拔预备组成员的消息,但有背景的颂星师多多少少都能提前探听到点什么。

最近整个国协有资质的颂星师暗地里都知道了,各种勤奋苦练,努力表现自己,就说这次国青赛,本只是青年比赛,虽然也算重要,可很多年近三十,已经开始走上正式舞台的颂星师们纷纷出场。

一时间赛场上各种高频频出没,大家跟打了鸡血似的,一个赛一个认真。

就是以前不知道消息的,此时看场上众人的表现,也不禁要恍然大悟——哦,居然又到了这个时候。

迎战星运会的骄子们要组团了,就是不知道这回是哪位颂星师负责选拔,好像每次预备组的选拔教练都很奇葩,而且通常会悄无声息地进行,不到最后,谁也不知道入选的究竟是谁。

这种时候,国内任何一场比赛都非常重要,说不定观众席上就坐着负责选拔的教练团。

不过,国协这边派出去参赛的颂星师,到是比较淡定,不说完全不紧张,也大气得很。

就说方若华,她国青赛上跳了《画仙》,跳得轻轻松松,五官生动活泼得很,又俏皮又可爱,还很自由自在,把那种少年的朝气活力展现得淋漓尽致。

不过这次国青赛参加的人数比较多,有好几个年过四十,将将要年龄超限的颂星师也来了,这几个都只差临门一脚便是五品,方若华本身没有想争奖牌。

她虽然挺在意成绩,却没有多紧张这次比赛,这次拿不到牌,下次再来,她还能参加很多个国青赛,总有一天只要她上场,就没有人敢和她竞争。

此时,方若华脑海中放空,慢慢活动身体,调整刚刚比赛时的动作。

眼前屏幕上也被各种颜色,各种字体的字幕给屠屏。

“我觉得三妹刚才跳得很好,就是眼神最好再调整调整,你们看看,三妹三十二号表情就很好,眼神妩媚迷离,虽然曲子带有童趣,生动活泼,可也不是说就不能有成熟的一面,介于少女和成年女子之间,青涩与成熟共舞,反而更有魅力。”

方若华调出视频看了看——呃,什么妩媚迷离,明明就是训练到晚上,又累又困,恨不得扑上床的表情……不过,到也不是不能尝试。

她一个人站在星台上,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冷兰推开门,怔了怔,迟疑片刻,终究没有出去,反而坐在休息椅子上看她练习。

许久许久,等方若华跳下来喝水时,忽然就开口道:“外界的消息那么混乱,你是怎么做到不被影响的?”

方若华左右看了看,唔,确实是在跟自己说话,仔细一看冷兰的表情,她顿时心里有数。

最近冷兰参加了几次外国的邀请赛,还有几次华国举办的比赛,成绩还可以,但都不是特别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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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五章 心灵鸡汤(两章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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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个,冷大小姐很是受了一点风言风语,也不算严重,只是有些报纸上的评论说,她的成长期过去了,日渐偏向平庸,很有可能会成为少时天才,长大后平平无奇的代表人物。

其实这才是胡说八道,虽然冷兰还没有突破到六品,好像有些迟滞的表现,但那是和之前那种直线式的上升相比,实际上她的水准完全没有退步,只是进入了平稳期罢了。

教练和熟悉颂星舞的专业人士,没有一个会认为冷兰的潜力耗尽,但好像这些新闻报道对冷兰的影响有些大。

方若华猜测,大概小姑娘是以前被吹捧得太厉害,所以心理压力过大,或者是过分在意外界评价。

想想没什么不正常,方若华未成年的时候,一听见别人的批评晚上就睡不着觉,翻来覆去地想,她小时候比较平庸,受得夸赞少,当然,批评也不多,就这样她都受不了别人的恶评,何况冷兰成为颂星师以来,一直顺风顺水,是被捧着成长起来的。

所以,自己需要给她灌心灵鸡汤?

方若华表示不大会,但好歹是队友,人家都开口了,哪怕礼貌上,不回应一下也不合适,想了想,认真道:“怎么会没有影响,当然有,练习量大增,每天累成狗,还不算有影响?”

冷兰:“……”一语不发地站起身,推门走人。

方若华叹了口气,外界的新闻,对她真影响有点大。

原主从小到大,是听着亲爹骂亲妈长大的。

方文青一直说他不要原配,他和原配离婚,是他的那个原配不干净,到处勾三搭四,几乎每当原主做错了什么事,或者说,方文青认为原主做错事时,他就会摆出冷漠到严酷的表情对她说,你随了你那个不要脸的妈,做的事让人恶心。

那种像看臭虫一样的表情,对于还是孩子的原主影响深远。

可以说,那个姑娘性格的形成,到有九成是因为亲生父亲施加的影响。

她在家中生活完全没有幸福可言,就不可抑制地想如果母亲还在会怎么样。可是母亲在父亲口中又是那样的形象,她不知道该相信还是不相信,可她不敢跟任何人说,她其实有印象,母亲是个很温柔的女人,她人生中仅有的温暖,几乎是从那个属于母亲的,模糊的影子上汲取的。

近日骤然得知,母亲并不是父亲口中的坏女人,她一个从不知反抗的柔弱女子,居然也愿意为了女儿把自己的伤口剖开,展示给世人看,那一瞬间,方若华仿佛听到了那个和她同名同姓的小姑娘,竭尽全力地恸哭声。

国青赛结束,果然,金牌和银牌让两个老六品的颂星师得了去。

方若华也不是没有斩获,好歹捞了一块铜牌。

冷兰这一次也参加了,评分略逊于方若华,只拿了第四名,其实能在这一次国青赛上拿第四名,在年轻一代中绝对算是佼佼者。

男子组那边,连云庭都只拿了银牌,金牌让给了一个四十四虽的老将。

国青赛是华国青少年组的比赛,年龄限制在四十五岁以下,说是四十五岁,以往连超过三十五的都少,到了三十五,即便还没有资格参与正式比赛,也不大好意思和年轻人在国青赛上竞争了。

今年是特例,大家一窝蜂来参加,为的不是国青赛,纯粹是星运会的名额。

“姐姐,姐姐。”

齐阳扑过来。

方若华一伸按住他的额头,止住冲劲,蹲下身顺一捞,把人捞怀里抱着。

齐阳趴在姐姐的肩膀上,冲着金田樱子挤眉弄眼,樱子一扭头,也把脑袋埋冷兰怀里。

冷兰:“……”

方若华到没看见肩膀上小东西的小动作,顺把铜牌挂他脖子上,去拿了奖金,就去请一票小美人吃饭,喝酒就算了,别看黄老自己无酒不欢,不肉不吃饭,对自家徒弟的饮食,可是万分精心,酒精之类,轻易不让她沾。

不远处,观众席,第三排和第六排的几个老头老太太凑到一块,看着方若华抱着一个小胖墩走人,齐齐失笑。

其中一个老头莞尔,瞥了一本正经,装没看到他们的黄老一眼:“那就是老黄的弟子?真可爱。”

“力气到是不小,很不错,颂星师虽然跳的是颂星舞,但弱不禁风可不行,一场舞跳完连气都喘不匀称,还当哪门子颂星师!”

军队那边参加训练的颂星师们,个个都是单能降龙伏虎的能耐人。

一群老人家夸了一通,很有默契地低头盯着坐在椅子上,一本正经喝牛奶的白发老太太。

“小柔,这次选拔组你是主评委,预备组的成员都决定好了没有?咱们的速度不能太慢,决定了就要开始培训,积累积分,事情多得很。”

老太太慢慢放下牛奶:“嗯,早就决定好了,这最后几个……刚才的《画仙》就跳得极好,那姑娘姓方?我看看资料。”

她把资料拿出来,仔细看了看,出身清白,有名师教导,年龄二十一岁,三年后二十四岁,唔,是小了点,但是七年后她二十八,十一年后,三十二岁……

“方若华算上一个,很有培养价值,不出差错能参加数界星运会。”

华国参加星运会的老将们,年龄平均竟然是七十九岁,这都快成了国际笑话,早该补充新血。

如果下一届方若华能拿到高名次,也许能打破星运会最小选的记录,到时候看谁还敢说他们后继无人?

老太太一抬头,就看她这帮老伙计一个个的神色诡谲,莫名其妙地瞪一眼过去:“怎么了?对我的决定有什么不满?”

“没有,没有。”

一群老头齐齐摇头,早知道肯定是这个结果,当初看见方若华的表现,他们就觉得这小姑娘已经提前预定了一个名额。

他们早就发现,小老太太年纪虽大,却有一颗童心,晚上睡觉不看童话故事都睡不着,而且尤其喜欢充满活力,充满童趣的颂星舞。

白发优雅老太太气定神闲地走人,剩下的几个不禁挑眉对视,噗嗤一声乐了。

“……那小姑娘的师父是黄唯一,肯定一早被提点过。”

“废话,谁不提点自家弟子,可提点有什么用,资格不够也入选不了。”

几个老头耸耸肩,转过头去继续帮着斟酌其他人选,预备组的人选也不是越多越好,少而精才容易出成绩,国家能倾力培养的,永远只有站在顶端的那么几个而已。

很快选拔名单出来,预备组的成员都接到通知,准备入组,几个颂星师一眼就看到上面最年轻的颂星师大名——方若华,登时气闷不已。

先不说方若华的年纪资历,只她在国青赛上那表现,跟个小孩子似的,半点不成熟稳重,凭什么拿到这个资格!

可他们气闷归气闷,却不知该去找什么人倾诉。

负责选拔的评委保密,选拔方式也保密,最后确定的名单不容置疑,只要他们这些颂星师还在体制内,就不敢闹事。

到是也有颂星师见他们古怪的模样,再一琢磨这几天他们话里话外幸灾乐祸,嘲笑人家方若华的行为,登时就明白过来,冷笑:“方若华入选理所当然,人家有那个资格,你们想酸,也出国拿个冠军回来,也一年六品试试?”

这帮人只能忍住不吭声,心里还是憋屈——难道想想都不成,要是方若华入选不了,自然多出一个名额,他们这些上不上下不下的,好歹也能有那么一点希望!

帝都人民法院

第七审法庭

方文星坐在冰冷的法庭上,听着法官宣判,她有点耳鸣,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听见,只听见了最后的结果,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缓刑一年。

眼前一片空白,脑中什么也没有,方文星努力寻找自己的父亲和母亲。

母亲没有来。

一向疼爱她的父亲,脸上一片冷漠,连看都不肯看她,到是隐约看到一张有点陌生,又有点熟悉的面孔,很苍老,她一时不记得这人是谁……踉踉跄跄地被押着离开法院,身上很难受很难受,心里也很难受,上了车,茫然地看着车窗外,不知过了多久,忽然被外面的呼喊声惊醒,定睛一看,只见无数人狂热地呼喊着众多的名字,其中一个好像很熟悉。

因为拥挤,车辆绕行,方文星努力看过去,看到虽并不奢华,却威严肃穆的国家颂星师一号基地,那是方若华,她身穿黑色的训练服,从车内下来,迎着无数的欢呼声,脚步轻灵。

“星运会预备组的颂星师今天进组?”

“可不是,哎,可惜我们有活儿,要不然真想带女儿去看看,听说今天还有一场表演赛。”

……

三年后

云海市

将近四年没回来,云海还是老样子,好像这个小城市已经被时光遗忘,永远被留在了旧日。

“冰糖葫芦嘞,冰糖葫芦,一角一串,来,尝一尝看一看,冰糖葫芦嘞!”

方若华挑了两串又大又圆的冰糖葫芦,一串递给齐阳,一串递给王双。

王双嘎吱嘎吱,先啃糖纸,吃完了又三两口把五个山楂吞吃干净,然后就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齐阳里的糖葫芦。

齐阳低眉垂眼,细嚼慢咽,只当没看见。

王双瞪了半天,见这小东西一点尊老的心都没有,气呼呼地蹲在地上不走了。

方若华:“……”

旁边卖糖葫芦的还没走,一见这等场景,不禁失笑,再看看他们穿着打扮,干脆又拿了一串糖葫芦递过去:“来,来,小老儿请颂星师大人再吃一串,要是好,就帮小老儿宣传宣传,让大家伙都来吃。”

王双脸刷一下通红。

齐阳含着自己的糖葫芦走过去,脆声道:“爷爷,你给我一串,我让绵绵,小妞,牛牛他们都来吃你的糖葫芦。”

老人家登时又笑,还真给了他一串。

方若华:“……”

显然这位老爷子不像是单纯以卖糖葫芦为生,要不然不可能这般大方。

齐阳拿着糖葫芦,蹦蹦跳跳蹦到方若华身边,举起笑道:“姐姐,我赚来的,给你吃。”

方若华登时哭笑不得,摸了摸他的头:“阳阳吃吧,姐姐不喜欢糖葫芦。”

齐阳眨眨眼:“我知道了,姐姐要去参加星运会,不能吃甜食,那等以后我赚了钱,给姐姐买房子,姐姐不是说要在京城买几套房?”

在这小少年心中,房子和糖葫芦也差不太多。

王双看着小男孩三年过去还是肉呼呼的脸蛋,心里都动了让她爹妈也给她生个弟弟的心,好可爱,好可爱,可爱得让人想欺负,忍不住伸出魔爪,一把夺过那串糖葫芦,恶狠狠一口咬下去,咯吱!

齐阳目瞪口呆。

王双还冲着他龇牙咧嘴地示威。

半晌,齐阳犹豫着把自己含了半天的糖葫芦也递过去,小声道:“王双姐姐你这么喜欢啊,好吧,那都给你好了,哎,你这么大的人,可不能随便抢小孩子的东西,让警察叔叔看到会抓你的!”

王双:“……”

方若华无语地提溜着王双站起来,又拍了拍齐阳的小脑袋:“别和你双双姐闹。”

旁边好些人指指点点,窃窃私语,好像有人认出她,满脸狂热。

方若华皱眉,戳了下王双的后背:“快回书院,还得复习呢。”

王双左右一看,也不敢停留,抓住小齐阳的胳膊拖着一路小跑,朝着四象书院的方向跑去。

如今可不比以前,方若华这三年里刷了国内国外大大小小的颂星舞比赛,虽然因为时间有限,积分不够,没有刷完最顶级的联赛,但在世界上绝对算是崭露头角,国外媒体把她和冷兰,日本的金田纯,美国的阿曼达.加西亚,俄罗斯的卓娅,并称颂星舞台上最美丽花朵。

方若华是菩提花,冷兰是迷迭香,金田纯是雪樱花,阿曼达是金玫瑰,卓娅是三叶草。

呃,真不知道这个称号是怎么来的,方若华估计和气质有关。

总的来说就是名气不小,哪怕云海消息闭塞,但方若华好歹也是云海出去的名人,而且年年要回来读书,参加考试,是正经的云海人,对于她,云海的老百姓当然更熟悉。

要是让人在街上认出,招来媒体,那他们偷溜出走逛街的消息一准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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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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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被认出以后的结果,王双脸上登时露出三分惊恐,奔跑速度飞快。

方若华顺手抱住齐阳,省得把孩子丢了,一路冲回四象书院,那边王双借读班级的白先生就揪着她的耳朵一路把人拖走。

“还有十天就是统考,你还想不想考省学了?别的不说,纯背诵的题目难道你还要丢分?”

王双疼得喳喳叫了半天,还是被拖进了教室。

方若华这边却是完全不同的待遇,齐老师完全不关心她的功课,只担心她吃得好不好,睡得好不好,虽然颂协有一支专门团队为她服务,住得是单间,吃的是营养均衡,由营养师开出来的小灶,但齐老师还是如临大敌,简直得了被害妄想症,恨不得招百十个保镖随身保护。

“怎么可能不谨慎?星运会马上就要到了,今年星运会在我们的帝都燕城举办,华国第一次召开星运会,你可是秘密武器,要是出了问题,我就是民族罪人。”

方若华:“……”

什么时候齐老师变成了这种画风?还民族罪人……酸得她鸡皮疙瘩都要冒出来。

“多么紧要的关头,你不在京城好好训练,非要回来,回来做什么!”

方若华:“……我要参加统考啊!”

对于决定广大华国学子未来的重要考试,齐老师不屑一顾,“你这孩子真不懂事,统考有什么好参加的,想上哪个省学,哪座书院,直接说一声,难道那些书院还敢不让你进?直接去国子监挂个名也没多大问题。”

方若华咋舌:“明明是齐老师说的,颂星舞很重要,读书也要紧,不能疏忽。”

她每年都这么努力地读书考试,多多少少也有想回报齐老师的想法,结果这位到不在意了。

齐教练哼了哼:当时她怎么敢想,自己启蒙的小孩有一天能作为国家重点培养的颂星舞选手参加星运会?做梦的时候到是想过,哪里敢当真?

让这丫头用心读书,是怕她将来做不成职业颂星师,还能有一条退路。

齐教练自己清楚那是一条漫长而艰辛的道路,很辛苦,也许若华会走不到终点,有一条退路能让人心安。

但是——星运会要开始了!

要去参加星运会的颂星师,傻了才会去关心什么统考,多少颂星师一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站在那个星台上,只要有一丝机会,哪怕仅仅站上去一次,在上面跳一次颂星舞,下了台便再也不跳,断手断脚,甚至折去大半条命,他们没准也愿意。

被齐老师抓着看管了十天,终于到了时间,方若华参加统考去了。

天气热得能烙饼,学子们个个汗流浃背,好在统考当日,大家统一穿薄衫,女孩子也不必繁琐襦裙重金饰,好歹能少几个被热昏在考场上的倒霉蛋。

往年统考时也少不了记者。

各大报社都很关注,老百姓们更是把这一场考试视作登天之途,又哪能不关注那些成绩出类拔萃的佼佼者,可今年云海的考场外,记者未免太多了些。

云海本是小城,一般统考当日,都是云海日报,云海周报,教育周刊之类的报社来转一圈,也就是入场和散场的时候采访一下考生,或者报道一些有关考试的新鲜事。

今天却有些异常,南岭书院考点外,密密麻麻站了一堆挂了记者牌子的家伙,听口音天南海北,连远在京城的大报社都来了人,而且瞧着彼此认识的居多,这种情况,要不是在场的多为考生家长,心里惦念自家儿郎,对外界一切事物都不敏感,非得被围观不可。

“方若华真的在这个考场?”

“应该是,四象书院的学生说的。”

“外面都传她的成绩好不了,来参加考试纯粹是为了面子。毕竟以前总宣传她会参加统考什么的,现在想不参加都放不下架子了。”

“我都听说方若华的成绩不差,在他们书院名列前茅的。”

“切,她又没去京城读书,在所谓的一个小书院里考试,成绩究竟怎么样,还不是她说了算,就是她想考第一,难道那些老师会不给她高分?”

记者们嘀嘀咕咕,心里都不大看好这位星运会热门选手的成绩。

当然,不看好归不看好,大家都是记者,新闻敏感度还是要有,要是能在考场外逮住那位,采访一下,保证自家报纸销量狂增,如今可正是星运会的紧要关头,国内几位积分足够,成绩足够,已经确定参加星运会的颂星师都成了香饽饽,几乎每天都被连篇累牍地报道。

方若华忽然从京城回云海参加统考,也算是个十分有新鲜度的大新闻。

连续一周,颂星师相关的报纸上都预测方若华的成绩,大部分都认为她恐怕达不到省学的分数线。

这很正常,近三年来这姑娘接受的都是最严苛的训练,隔一段时间还要在国内或者出国参加各种比赛,时间每一分每一秒都不能浪费,她就是脑子再好,上哪找时间读书去?

国协的其他颂星师,一开始也很有野心,想要一边训练一边读书,参加个统考,可后来还不是一个接一个放弃?

郭浩峰和云庭已经确定保送国子监。

冷兰冷姑娘去年也从林东书院出来,不再读书,竭尽全力准备星运会。

也正因为如此,不少报纸觉得方若华身为一个颂星师不合格,没有那种不顾一切的热情。

一场数学考完。

无数考生出了考场,个个精疲力竭,有的去旁边的茶馆休息,有的席地而坐,等着家长奉上安全可口的食物。

“呼,好难!”

“简直疯了。”

一个身体略显丰腴的女孩子靠在树上,戳了戳身边瘦高个的同伴:“今年似乎方若华也参加统考?呵,她可真有本事,我们兰兰从半个月前就开始闭关不见人,准备星运会,她还有这闲情雅致呢!”

“考就考呗,你又不是不知道,年年她回云海参加考试,报纸上就报道一波,什么天才学子,天才颂星师,听得耳朵都要长毛,谁知道她那成绩是怎么来的?现在好了,看看究竟统考能考成什么样,要是考个不合格出来,我到要看看那些吹捧她的粉丝们还能替她找多少个借口!”

“借口不随时有,因为星运会啊,人家要参加星运会,紧张过度,考试失利!她紧张还参加什么统考,兰兰多长时间没离开过训练馆了?”

正好在树荫底下乘凉,听见两个人的风凉话,常欢和常乐不觉皱眉。

这意思,好像方若华已经考砸了一样!

人家愿意参加统考,关这帮人屁事!

她们两个都是云海人,不说和那位多么熟悉,但不光是同乡,还一起在国协训练过,打交道的时间不少,自然知道那姑娘性格不错,现在听这话,不免有些不是滋味。

显然不是滋味的不光是她们,左边一个梳着马尾辫的姑娘就气得差点蹦起来:“感情你们两个是我们若华肚子里的蛔虫啊,连她考得好还是不好都知道?我们若华就是成绩好,就是能兼顾学业,颂星成绩还碾压别人,你们那什么兰兰再闭关训练,三年来也没赢我们家若华一次半次,有本事她压过我们若华拿个金牌回家?”

树下的两个也登时气结,一时间针尖对麦芒,吵着吵着差点要动手,若不是家长一看不好,上前镇压阻止,估计要在考场附近闹出打架斗殴的大事件。

常欢、常乐缩了缩头,对视一眼,嗤笑出声,对这种情况也算见怪不怪。

华国的女子颂星师里面,方若华和冷兰同样年轻,同样实力强横,同样升品晋级和喝水一样简单,简直让同在国协的那些颂星师们羡慕嫉妒。

一个国家出了两个这样的颂星师,就难免要比较比较,一开始只是报纸上记者们故意搞事,后来各自的粉丝们也不知怎么回事,越闹越僵,见面就掐。

方若华的粉丝说冷兰高傲,成绩不稳定,经常是这一次比赛拿个冠军,下一次就可能掉到十名以后,不像她们若华,成绩稳得很,只要是正式比赛,总能发挥自己最好的水平,在赛场成功升品是常事,力压高品也是常事。

冷兰的粉丝就说方若华爱作妖,好出风头,非要瞒着自己的品级,就等着比赛的时候暴露,还要假装爱学习,每年都要回书院读书,浪费资源,多少颂星师没有那样的机会,她什么都有却不用心。

不光如此,这帮粉丝私底下是什么都要比一比,什么我们冷兰比方若华长得美,我们若华比冷兰气势足,冷兰的裙下之臣能从国协大门口排到星桥去,若华的迷弟迷妹战斗力强悍,实力碾压那帮所谓的爱慕者……

常欢和常乐齐齐叹了口气,不再关心脑子不清醒的粉丝们,真要计较,累死她们也就两张嘴,又不是方若华的迷妹,费那力气做什么。

再说,没看见人家正主悠哉得很,完全不管那边的是是非非,还有心思画画。

方若华伸手扶了一下头上的草帽,寥寥几笔,打了个草稿,勾勒出考场前人山人海的场面。

回头闲下来画幅油画消遣消遣。

天气闷热,汗还下不来,有些难受,方若华站起身:“我去拿饮料,你们要不要。”

常欢、常乐对视一眼:“要!”

方姑娘的饮料可都是由专家特别调制,保证温和无刺激,也绝不会造成肠胃负担,寻常时候想喝一瓶,还不知道要花多少钱!

统考的紧要关头,谁都不敢乱吃东西,也就方若华那的食物可以尽情吃了。

方若华耸耸肩,溜达到国协派来的车旁边,顺手拽出几瓶饮料。

屏幕上忽然刷出一串字幕——“停,停,不能喝,仔细看看凉茶的盖儿。”

方若华一愣,抬手把饮料拿起来,好像没什么,又低头仔仔细细看,她眼力还不错,半晌,居然真从牛皮纸制成的盖上发现一个针孔大小的洞,非常小,不仔细根本看不出来。

屏幕水友:“……”

“牛人啊,怎么看出来的?”

“咳,职业素养。”

眼神犀利的苏某人只说了一句话就遁走,屏幕上的画风很快就变成各种阴谋论。

方若华第一反应是扫了一眼放饮料的筐子,转头冲着左边的酒楼高声喊:“饮料都不要喝!”

气沉丹田,一嗓子吼出去,考场外都安静了一瞬,要不是第一场考试已经结束,现在是休息时间,恐怕警察都要过来维护治安。

酒楼二楼的窗户一开,黄唯一和吴珂都探头过来,招了招手,方若华三步并作两步,直接上楼。

进了包间,四下一扫,冷兰和郭浩峰的桌前都摆着一瓶凉茶,看样子还没有开封,云庭抱着他自己的水杯喝水。

方若华这才松了口气,指了指自己的饮料瓶盖:“有针孔。”

黄老一怔。

吴珂吓得站起身,脸色铁青:“什么?”

他目前是一号基地的助理人员,负责预备组一群小姑娘,小伙子们的身体健康,两步过来看了看方若华的瓶盖,又去看冷兰和郭浩峰的。

竟然都有。

吴珂头上冷汗瞬间落下,抓起通讯器就开始吩咐,冲出门压低声音呼喊了两嗓子,左右房间顿时冒出好些人,乌压压一片就下了酒楼。

酒楼的老板和客人们都因为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得不轻。

黄唯一到还镇定,笑道:“小手段而已,怕什么。”他老人家活了这么多年,见识过多少鬼蜮伎俩,遇到任何事都能保持冷静。

看了看时间,黄老和颜悦色地冲若华道:“去考试吧,我们等你完事一起回基地。”

方若华耸耸肩,把麻烦甩给师父,不看冷兰和郭浩峰心有余悸的面孔,自己溜溜达达继续去考试。

常欢和常乐两个特别期待地等凉茶,结果一等二等,等到进场也没等到,只好一脸郁闷无奈地喝了些自带的茶水,收拾东西进考场。

考试开始,方若华心无旁骛,认真答题,外面却因为几个针孔而掀起无边风浪。

第一百九十七章 老太太(两章合一)

如果是别的时候,或许国协内部自查一下便是,毕竟这是丑闻,查出点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脸面上不好看,但这一次不同,星运会即将到来,举国上下关注,星运会选手可能被人下不干净的东西,那绝对不能不重视。

不光是这一批饮料,所有特制饮料都需要彻底检查。

吴珂心中更不是滋味。

黄老这两年一直是一号基地的主教练,负责培训星运会选手,这次是因为他家爱徒要统考,他非要跟着来了云海,老人家身份尊贵,辈分也高,没人阻止得了。

可如今是要紧的时候,训练最好还是在教练监管下进行,底下人开会商量了下,干脆整个一号基地的预备组选手们通通跟上。

云海这边没有专业星台,但不要紧,颂星师练习颂星舞,只要有心,任何地方都能练。

如果这些华国重要的财宝,预备组的颂星师们,外出期间,竟在云海出了问题……想一想就可怕,大家是因为方若华的缘故才不得不离开京城,大家心中可能本来就不满,再出这种事,人们不会敢去怪任性的黄老,却很有可能恨上方若华。

吴珂的小心思没人在意,云海上下都行动起来,所有人都没心思想该去责怪什么人,该担心的是华国颂星师们的安全,消息一传开,国协和基地那边马上开始自检,方方面面都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这一批出了问题的饮料更是通通拿去实验室严格调查。

一整天大阵仗地调查结束,云海这边总算松了口气——别的饮料没问题,只有他们车上这一箱被注入了些许药物。

这种药是一种比较新型的毒、品,能当兴奋药剂使用,国内、国外都有一些颂星师被骗服过,服用之后,先不说之后得到的诸如禁赛一类的惩罚,光是对身体的影响就根除不了,也许几年内,厉害一点的,甚至一辈子再也无法引下星芒,可以说,他们的颂星师生涯可能会被彻底毁掉。

但凡是想要有成绩的颂星师,对这种东西无不是恐惧厌恶至极。

上面重视万分,这件事很快就被调查清楚,一直到方若华统考结束,回到四象颂协的宿舍,安安稳稳地住下,黄老才漫不经心地提了一句:“别担心,下药的人被抓了,不是什么有组织的犯罪,纯粹是冲动行事。”

吴珂一边安排人手给小姑娘,小伙子们按摩,一边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警方没上手段,吓唬了一通,犯人就稀里糊涂地把一切都交代清楚。

下药的是国协颂星师钱荷花的哥哥,这次纯粹是气不过,为妹妹鸣不平,才脑子发热,犯了糊涂,并非是什么其它国家的阴谋诡计。

时间一晃而过,眨眼就是十几天。

统考成绩一般十天左右公布,如今已经到了关系到数万学子未来前途的关键时刻。

“呼呼,若华,我们去看,一起去看?”

王双一只手牵着拼命挣扎想扑去找姐姐的齐阳,高声喊了一嗓子。

左右正在基础训练的颂星师都停下,扭头看过来。

云庭摸了摸头:“啊,这么快!”

郭浩峰双手合十,转向方若华,一本正经地轻声道:“阿弥陀佛,佛祖保佑你!”

其他人纷纷放轻手脚,好像生怕方若华生气暴揍他们一顿似的,没办法,外面关于她参加统考的言论大部分不太好,好像已经确定小姑娘要考出一个惨不忍睹的成绩来了。

协会里的颂星师这几天都不敢提这一茬。

闷热的天气因为一场暴雨而多了湿气,身上黏黏糊糊,方若华都想住在泳池里不出来。

可王双又蹦又跳,活力十足,她也只好叹口气,上岸洗漱换衣服。

还没出门,冷兰摘下手腕上的负重,平平静静地道:“我出去走走,一起吧。”

方若华:“……好。”

王双也吓了一跳,小心翼翼地看着冷兰,欲言又止,这几日冷兰的低气压,真是让所有人都不自在。

实在是刚刚发生的下毒事件,说起来和她有莫大的关系。

冷兰平时并不高傲,只是偶尔有些目中无人,在国协算不上特别不受待见,但因为她这性子,好些人不舒服就是了,朋友没有几个。

只是冷兰天分足够高,又有一个好师父,林玉生在黄老面前是听话乖顺的小辈,可在外面那绝对说一不二,更是宠爱弟子,谁敢跟他的徒弟呲牙?不喜欢她,也没必要得罪,面上笑呵呵也就过去。

钱荷花也是国协的颂星师,但却是最平凡普通的一个,努力十年,达到八品,被送入国协,似乎永远不可能在国际大比赛上拿奖牌,可国内一些比赛还是有出场价值,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那种。

她是难得几个对冷兰比较友好的一个,见面会认认真真鞠躬行礼叫前辈,时不时想找冷兰说说话,好像特别崇拜对方,当然,冷兰可不关心她如何,对于天分不足的颂星师,她向来不看在眼里。

钱荷花也知道自己天分不高,所以特别特别努力,每天练习到深夜,比所有人都更拼命,上个月的时候,冷兰回国协拿资料,顺便去训练馆练习,结果想用的星台让钱荷花占着不放,她不耐烦,就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练习也没用,七品止步,下来吧,别浪费资源。”

只一句话,助理教练就和钱荷花商量让她让出了星台。

这是很小的一件事,冷兰转眼就忘了,钱荷花当时也没有反驳抗议,可没过多久,她练习的时候跑去挑战星台,偏偏还心不在焉,神思恍惚,不小心摔下来,摔坏了腿,粉碎性骨折,再也没办法跳颂星舞。

国协只好让她退役,把那孩子安排到她家乡一家小书院的协会去当教练,因为他们家里比较困难,钱荷花的哥哥待业家中,还让她哥哥进国协做了个助理,干一些杂活什么的。

像这种悲剧,虽然不算多见,可是也不少见,国协这边还好,安全措施足够,轻易不会受伤,在外面的小颂协,伤损率非常高,所以没有人太在意。

谁都没想到钱荷花的哥哥竟然把一切都怪在冷兰头上,也不光怪冷兰,他觉得那些天资出众的颂星师们一起压迫自己的妹妹,才导致了妹妹的悲剧,一时气愤,冲动过头,就拿出所有积蓄找门路买了药,趁着运送的机会偷偷下手。

查清楚前因后果,黄老没当回事,冷兰却是脸色阴沉了好几天,吓得大家都不敢跟她说话。

齐老师也跟出来,让人备车,方若华换好衣服,一手拉着齐阳上了车直奔教育局的公告栏。

车上气氛古怪,人人闭口不言。

齐阳小心翼翼地左看看,又看看,跟毛毛虫一般坐不住,扭啊扭地扭去自家姐姐身边。

方若华拍着拍子,嘴里哼唱最新编的舞曲,冷兰盯着她看了半天,忽然开口:“真羡慕你……”

一句话未完,方若华猛地坐起身,皱眉道:“停车!”

司机连忙靠边停下,众人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就见道路中央倒着一辆小推车,车上的筐子落下来,掉了一地菜叶,周围人指指点点的,还有两个环卫监察人员吹着哨子走过来交涉。

小推车的主人是个头发雪白,满脸沟壑,干干瘪瘪的老太太,一身打着补丁的灰布麻衣,身体佝偻。

推车上除了筐,还躺着一个蓬头垢面的人,看不出男女,身体干瘦,车子倒了,那人也一头栽在地上,可是却连动也不动,蜷缩成一团,除了微微起伏的胸口,都看不出死活。

方若华迟疑片刻,推开车门下车,慢慢走过去帮老太太捡菜叶,又把车扶起来。

老太太怔了下,揉了揉眼睛抬头看她,半晌叹了口气:“……好孩子,越长越出息。”

方若华沉默半晌,动手扶着老太太坐上车,自己推着车一转弯向旁边走去,也不问老太太住在什么地方,径直去自己家。

她第一次在云坪镇买的房子很小,却是她拥有的第一笔财产。

方若华安顿两个人住下,交代助理买新的被褥,锅碗瓢盆,又办手续把这套房子过户给老太太。

从头到尾,老太太都沉默,等一切收拾妥当,听助理拐弯抹角地催促方若华去看成绩,方若华起身牵着齐阳和几个同伴出门,老太太才开口:“不用找文青,你也走吧,不用回来。”

方若华一怔。

老太太粗糙的,充满沟壑,老态毕现的脸上终于露出麻木之外的痛苦:“这房子就算是方文青养你那些年的伙食费,从此以后你和他没关系,我收了这房子,也和他再没关系。”

她努力想笑,却笑不出,只能讷讷解释:“老家我不能回去,我一个老太太在那儿无妨,可这个孩子不能在那儿,她已经毁了,还留在那种地方,就真的一点希望也没有。”

老太太轻声叹息,“以后我活着,就给这孩子一口饭吃,谁让她是我孙女,等我死了,就听天由命,这些都和你没关系,不用你管。”

方若华轻轻笑起来:“好,我不管,不过,以后我的奖金攒给你养老,奶奶。”

老太太一怔,张了张嘴。

哐当一声。

开门声打断了话语,外面小助理一脸兴奋,两步冲进来也不顾凝滞的气氛,急声道:“方小姐,成绩有,有了,你是第七名,第七名。”

也不怪他激动。

别看边北穷,可是边北的教育却是华国最严苛的,书院要求严格,每次统考都能出现许许多多高分学生。

边北的前十名,很可能比其它省份的状元考的分数还高,别人也就罢了,可方若华一个专业颂星师,能在参加星运会的前期,拿到这么好的成绩,简直不可思议。

郭浩峰瞪着方若华,像在看一个小怪物。

云庭叹气:“不妙,我可能也要被逼着参加统考。”

方若华眨了眨眼,她也有点意外,没想到自己在这个世界还挺玛丽苏的。

不过,如今读书人也并不算多,她在二十一世纪呆了那么多年,受过专业教育,又历经两世,固然学习时间短暂,还有些不适应这个世界的国文之类的科目,但数年过去,这些也构不成太大的障碍。

要是不能考出一个还算不错的成绩,那就不是无用,而是太没用了些。

小助理激动不能自已,其他人也兴奋得很,齐老师更是一把抱住方若华,满脸喜悦,长吐出口气:“我就知道,我们若华肯定能考好。”

方若华:“……”

明明在今天之前,她还表现出一副完全不在意统考,甚至到处跟人抱怨,说小丫头不消停,不好好准备星运会,竟闹幺蛾子!

就在昨天,齐老师还跟身边人唠叨——参加统考有什么用,我们若华难道还要在乎统考的成绩?

现在可好,齐老师哭得形象都不要了,眼泪鼻涕乱七八糟地抹得到处都是。

一直沉默的老太太,看着这一切,忽然也落下两滴泪水,却笑出两颗门牙,轻声呢喃:“好,好。”

有那么一瞬,她仿佛看到了很久以前的影像,很多很多年前,她也和自家的大丫头一样,似乎抓到过世间最美好的东西,可惜一场灾难,身陷地狱。

她没用,陷落淤泥挣脱不出,一辈子沉沦,还生子不教子,养出了一个没担当,没志气的儿子,现在到了这等地步,她只能赎罪,替自己的儿子善后。

自从儿子生了大丫头,她心中就隐隐焦虑,这世道,女子艰难,那孩子又没投个好胎,也不知将来会如何。

没想到大丫头到是意志坚定,又有福气。

“哎,好孩子,你去吧,以后别回来了,我也好,方文青也好,没有给你一点福气,只有晦气。”

老太太终于忍耐不住,嚎啕大哭。

方若华也不哄她,只轻声道:“愿意哭就哭一哭,愿意笑就笑一笑,奶奶后半辈子,再也不用忍耐。”

第一百九十八章 成绩

老太太哭声震天,泪流成河,好像真把这一辈子想流却流不出来,以为早就干涸的眼泪通通挥洒出体外。

一直缩在床脚的方文星此时好像清醒,又好像没醒,嘴里呼噜呼噜地似乎再说什么,众人却听不清楚,老太太擦了把眼泪,熟练地拿婴儿用的水瓶塞在她嘴里,喂她喝水,怕方若华觉得不妥,连忙道:“不用怕,文星现在不吸那东西了,去年这孩子得了重病,保外就医,在医院里也不知怎么就烧坏了脑子,人傻了,反而不再闹着要吸食那种东西,哎,也是个好事,现在就跟个两岁稚儿一般,养活她除了费力气,没别的麻烦。”

喂好了方文星,老太太回过神,忙催促方若华离开:“行了,行了,不要耽误你的正事,统考成绩出来,赶紧想一想要去省学读书,还是进京,我听以前主家的少爷说过,京城好几家大书院,不比读省学差。”

老太太为了孙女离开村子之后,做过一段时间保姆,只是方文星的状况不好,导致她在哪儿也做不长,但多多少少,还是长了见识。

终于把方文星推出门去,赶他们走,一眼见到齐老师那些人,心里一跳,老太太忙解释:“我这大丫头如今的抚养权在四象颂协,等她成年就能自己办户口,和我们方家没什么关系,以后没人给她找麻烦,你们,你们多担待些。”

一群小颂星师面面相觑,呃,担待什么?谁担待谁?

离开小小的房子,曲折的小巷,一时间没有人说话,冷兰一脸木然地坐在车上,忽然抬头看方若华,是啊,她是从那种可怕的地狱里出来的,父不慈母不爱,一身即便想甩拖,似乎也永远甩脱不掉的麻烦。

“你不怕吗?和那个老太太接触,你的身世又会被人拿出来当笑话一样调笑。”

冷兰冷笑。

方若华平淡地擦了擦手指:“出身我不能左右,赡养老人是义务。”

她也是来云海才知道,方文青不知去了哪,消失不见,女儿也没不管不理,后来还是老太太负起责任。

“……你的老家让人恶心得很,你的亲人更是让人看见就想吐,我被一个从那种地方出来的颂星师压了三年,只要有你参加的比赛,我的成绩一直比你要差,从没有超越过,这是对我最大的侮辱,我宁愿自己输给国协那群白痴笨蛋,也不想输给你!”

方若华:“……你随意,愿意怎么想,是你的自由。”

难受就难受去,反正别管怎么难受,该输还是要输。

冷兰一口气憋在嗓子里,差点上不来,半天才哼了声,道:“这一次星运会,我会赢你!”

齐老师左边看看,右边看看,觉得这俩孩子都挺自信,瞧那模样,好像星运会是她们家开的一样,简直没把别国颂星师放在眼里。

星运会不是每一次都有青少年组,今年就没有,所有颂星师不分品级,同台竞技,她们还是先想想有没有入决赛的实力更妥当些。

离开家门,方若华还是去看了看贴出来的榜文,果然边北第七名。

成绩一出来,名字一出来,哗然一片,记者们也都无语——你说说你堂堂一个颂星师,马上要参加星运会的那种,参加统考力压全省百分之九十的人选,名列第七,你这是打了多少人的脸!

好多人甚至怀疑是同名,可是四象书院的方若华,只有国协那一个。

后来因为众人议论纷纷,方若华的试卷还被公布出来——数学150分的题目,她拿到148,扣除的两分一看就是疏忽大意的计算错误。

这一年数学难度难到第二名只有112分,足足差出三十多分,几乎让人崩溃。

英文150分满分,方若华得了146,有几个语法错误,但是看她卷面,看那漂亮的字,看那篇优美到满分多加一分的作文,就让自以为英文还不错,成绩也不错的学霸崩溃。

物理和化学都是满分,国文也还可以,139分,不算低,但是历史地理和生物,虽然也不算很差,算得上良好,可是绝对不在第一梯队,地理还好一些,分数主要扣在历史和生物两科上,单科成绩,数学,物理,化学,英文几门,她都是第一,且远超第二名,国文也能排在前二十!

看过试卷的一众考生,外加记者哑口无言。

记者们只能承认,方若华确实是天才,一边训练,一边比赛,一边学习,很能兼顾。

至于历史生物不太好,那也很正常,和其他考生比,她学习时间明显压缩到极限,需要背诵的那些知识,她比不上别人很正常。

就是有瘸腿的科目,人家拿到第七,碾压大部分学子。

不过——星运会在即,参加统考就是不正常!

身为颂星师,这种时候应该一门心思想着为祖国争光,怎么能分心?

统考对她来说又没有多大意义。

总之,照样有很多说酸话的。

不过这种酸话,方若华听听也就算了,别人也不怎么往心里去,四象书院上下都高兴得不行,四处张贴喜帖,还有学生甚至供奉方若华的名字,据说只要每天三炷香,就能头脑清明,读书变得特别容易。

方若华表示,这锅她不背,绝对不背,虽然上一个世界装神弄鬼来着,可她是活生生的人,不兼职文曲星君的活。

统考彻底结束,方若华请齐老师,还有书院的先生们,同学们一起吃了顿饭。

云庭几个也参与进来,痛痛快快地玩了一回,整日训练,十分枯燥,自然要抓住一切机会玩一玩。

可惜,他们颂星师的饮食严格控制,四象的同学眼看着这边大鱼大肉,还有酒,那边一水的清淡菜色,水煮的青菜,水煮的肉类,健康,但是一点味道都没有。

几个同学都咋舌,忍不住叹道:“颂星师不容易啊!”

宴会结束,方若华也把统考这件事抛在脑后,认认真真专心致志地进行颂星舞练习。

的确如那帮记者所言,现在最要紧的还是星运会。

第一百九十九章 跟班

星运会召开在即,京城万国体育馆,最新型的环形铁塔看台刚刚建成,全世界所有人的目光聚焦华国燕城。

黄唯一带着一群小孩却在云海滞留,京城那边催促他们返回,都急得要疯,乔艺,还有训练基地的一群专家,甚至连医疗组的成员简直想追来云海,把这一票人逮回去,尤其是发生下毒事件之后,基地的教练们晚上几乎睡不着觉,只担心万一这一伙颂星师被人给团灭,那华国未来几十年就要面临后继无人的悲惨局面。

偏偏黄老教练还是悠哉得很:“急什么,燕城现在才是是非圈,就算基地不给施加压力,可外界的压力也足以影响孩子们的心情。”

星运会万众期待,国民渴望世界冠军。

这种渴望是一种压力,既能促进颂星师的成长,但要是太大了,也会带来负面效应。

临近星运会,把孩子们带出京城,四下走走看看,云海靠近海边,去感受一下大海的壮阔,对孩子们是个好事。

反正颂星舞练习,在哪儿都能举行。

一直到星运会正式开始前十日,各国颂星师选手入场之前,黄老才带着人浩浩汤汤回京。

京城一时间万人空巷,无数男女老少齐集,乔艺也带着国协没有入选的孩子们过来迎接。

一见面乔艺就苦笑:“黄老,知道现在多少人骂我们若华?她要是星运会上取得不了好成绩,呵,那可热闹了。”

方若华一脸懵懂,牵着齐阳下车,让他赶紧回家去,回头蹙眉:“啊?还有我的事?”

“你看看。”

乔艺一脸无语地指了指周围。

方若华左右四顾,就发现体育馆门前国内的颂星师个个眼神古怪地盯着她,等她看过去,又一个个躲躲闪闪,不敢对视。

“现在你可是京城传说级别的大人物!”

“啊?”

“都说你和国协闹矛盾,一句话领着预备组的精锐,外加主教练离家出走,不打算参加星运会了,最后逼得高层妥协,全面提高国家颂星师待遇,接受无数不平等条约,这才回京。”

方若华:“……”

原来自己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王双也一脸崩溃:“咱们若华是去参加统考,云海的报纸,京城的报纸都报道了那么多天,在之前就快直接说若华不自量力,现在成绩都公布出来,若华边北第七,他们没看见不成?”

就算是传言,也不能这般无逻辑。

成绩出来以后,边北那边的报纸铺天盖地报道了好几天,即便京城所有人关注的都是星运会,有关方若华参加统考的消息,也不可能没人知道。

王双对方大小姐在华国的名气,还是很有信心。

估计不光是国内,就连外国人也知道她临星运会之前,忽然跑去参加统考!

这成绩更是惊爆众人眼球,绝对算遍地星运会消息中的一汪清流。

乔艺微微一笑,送上一块特别漂亮的晶石项链:“还没有恭喜你,若华,边北前十名,华国内所有的高级书院,省学,只要你想,都会为你打开大门。”

“噗嗤。”

云庭失笑,“不考也想上哪一座就上哪一座好吗?”

“参加统考,光明正大地考出来和保送特招可不一样。”乔艺一本正经地道,眼睛里也含有一丝笑。

“就算是成绩出来之后,关于若华霸气的传言也没消散,反而越传越离谱,都说你仗着成绩好,随便参加个统考也能考省内前十名,将来不做颂星师照样能科举取士为官,所以什么都不怕,敢和国协那边叫板!”

方若华:“……”

“还有传言说,你是星运会预备组一霸,国协的大姐大,你师父护短到极限,要是和你起冲突,闹矛盾,不问对错,敢向你呲牙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云庭和郭浩峰是你的左右跟班,只有冷兰不买你的账,可还是被你挤兑的遇见你就退避三舍,国际比赛但凡有你参加,她都不敢赢!”

乔艺笑得不行,“原来若华这么厉害,我还是第一次知道。”

方若华叹气,冷兰还不敢赢,那姑娘现在疯了似的训练,憋着一股气想着在星运会上一雪前耻来着!

训练强度把她家教练都给吓坏了,拐弯抹角,想尽办法让她放松,却毫无用处。

云庭和郭浩峰从车上下来,每人手里提着一堆包,齐齐茫然。

郭浩峰更是不可思议:“好吧,自从薇薇姐去年退役,方若华担我们国协的扛把子一姐,我给她当跟班,那也就认了,我是十四星,比方若华少一星,是她跟班就是,可云庭是十五颗半,比方若华还多半颗星,人家凭什么也是跟班?”

“比师父的话……”郭浩峰偷偷摸摸瞟了黄老一眼,凑过来不满道,“云庭家里爸是一品,妈是二品,姐姐和哥都是四品,爷爷,奶奶一个一品,一个二品,怎么也不输给黄老。”

黄老是厉害,可黄家又不是颂星师家族,黄老本人就是他们家最大的靠山。

云家却是世世代代出高品颂星师,比出身,云庭碾压方大小姐,比资质,两个人也相差不远。

“云庭,你就没什么想说的?”

“啊?”

云庭一口吞了一个方若华秘制,绝对健康,夹蓝莓提拉米苏,“哦,跟班就跟班吧。”

方若华养跟班养得很用心,瞧瞧吴珂和路十九,餐餐顿顿都让人羡慕。

郭浩峰:“……”

黄老一挥手,前面朝廷派出来的警卫人员立马放行。

方若华扫了一眼,直接用摄像头拍摄,没办法,想打草图的话时间不够,可这些警卫人员配上威严壮阔的大门,真是超级华丽。

据说今年星运会警卫都是从朝廷禁军中挑选,每一个身穿玄色曳撒,大红金边披风,头戴银冠,曳撒是新式的,据说是宫里的皇后娘娘曾经穿过一次,美人穿来尤其精致,换成男人如此装束也是英姿勃发。

此时此刻,成排成列,百多人的警卫穿着同样的衣服,腰佩长刀,个个是一米八七的身高,两条大长腿,匀称的肌肉,漂亮的线条,那种漂亮,只用语言实在无法形容。

第二百章 威武

直播间那一票水友们都看得口水横流,不光是女孩子爱得不行,男人也是双眼放光——如此威武,何人能不喜欢?

不光是守卫们英姿勃发,整个会场也着实引人瞩目。

长如卧龙的旋转铁塔,虽然不高,也就三四层楼左右,但却足以俯瞰大半个京城。

燕城不比沿海的城市,依循传统,高楼较为稀少。

整个铁塔虽然是铁质,但却覆盖金银色的晶片,反射阳光,在二楼和一楼还有一道彩虹桥勾连。

大门前灯火璀璨,漂流的塔楼上挂满了各色形状的晶石,里面充满了星芒,还大片大片外溢,不少行人忍不住走过去任凭星芒覆盖全身。

“呼,好壮观,光这布景得多少钱?我记得哪一年某位大富豪给自己的女儿打造梦幻家园,花了八千多万,好像也没有这么精致漂亮。”

这场面,几乎像是奥运会给人的感觉。

看北京奥运会,自然也是满心自豪,热血沸腾,可终究离很多平凡普通人有那么一丁点远,大部分人很难现场观摩,只能看电视,看视频。

现在和女主播一起,一边聊天一边近距离接触这一幕,有一种真在当地看异世界一场世界级运动会的既视感,非常奇妙。

方若华也驻足停步,抬头看着整个体育馆,她忽然有一点感动。

想当年她在读高中的时候,早晨起来跑个早操也是能逃就逃,去跑的话几圈跑下来累得气喘吁吁,头晕眼花。

上了大学每天睡到日上三竿,皮肤惨白,有气无神。

可现在呢,现在虽然是在另一个世界,可是她即将代表一个华国和全世界的高手较量,以前她做梦,恐怕也没敢做过这样的美梦。

方若华伸出自己的手臂看了看,纤细雪白,连汗毛都看不见,却有着特别漂亮的肌肉,摸一摸小腹,手感不错,嗯,很硬,陡然一震动身体,体内充裕的灵气蓬勃而出,起步大踏步地走进体育馆的大门。

大门口一个戴着环卫工臂章的年轻人骤然警觉,好像有一个极端危险的人物从眼前走过,浑身肌肉紧绷,差一点冲过去,拼命努力才没让外国人看了笑话。

下一刻,年轻人拿出通讯器郑重道:“呼叫指挥中心,编号A2申请核查我国颂星师团队情况,疑似危险人物混入,再次申明,疑似危险人物混入。”

“指挥中心收到。”

看不见的浪花开始波动,无数暗流跟随黄唯一带领的团队身后进入体育馆。

黄唯一扫了一眼身后左右,笑道:“不愧是咱们国家举办星运会,咱们自己人的安保级别真高。”

以前去他国参加,他们可没这么好的待遇。

别人也许看不出来,可他是老江湖了,有超过三分之一的特别安保部队是他一手训出来的,后面那几个不着痕迹跟在他们身后,挂着相机,戴着相同款式方巾的男人绝对是禁军的高手。

左边还有一个假装扫垃圾的。

方若华显然也看到了,一扭头,目光如有实质,盯在那人身上,一瞬间,打扫卫生的倒霉蛋同手同脚,扑通一声扑倒在落叶堆里。

周围行人观众:“……”

黄老咳嗽了声,拍了拍若华的头:“别盯着看,看来有新手,在外国人面前闹了笑话不好看。”

“哦。”

明明是对方再盯着她,她才礼貌一下。

屏幕上已经一水的哈哈哈。

“咱们三妹直播的一大特色,演员们一本正经地演戏太有趣了,个个都好认真。”

“可不是,你看那边两个路人,就露出半张脸,可嬉笑怒骂极尽妍态,个个都是影帝影后的水准。”

“还有衣服,我就想知道三妹的道具都是哪做的,也想做一身。”

“哼哼,去空间看大图。”

这位照了一大堆艺术照,都是按照直播里的服饰仿造的衣服,艺术了一下,居然十分漂亮大气。

不说那些喜欢汉服,喜欢cos的,就是对这些不感冒的粉丝,也不免心动。

直播间里热热闹闹,就这么片刻工夫,安保方面各处的力量都运作起来,五分钟之后,A2接到回复——一切正常,此人确为我华国颂星师方若华。

A2懵了半天,摸了摸胳膊上的鸡皮疙瘩,那种毛骨悚然的危机感确实出现过。

(这一点方若华似乎不该背锅,不过是体内灵气运转,才会触动敏感之人罢了。)

半晌他目光惊悚地扫向整个体育馆——难不成正经的颂星师们个个都是大杀器,这安保工作可不好做!

方若华一行人全然不知安保人员的紧张,已经轻轻松松进了休息室。

只是一进去,那就再也轻松不起来,休息室里一团乱,七八十个形象设计人员,带着礼服过来。

折腾了足足有四个钟头,所有人终于换完服装,踏上体育馆的红地毯。

所有人挺胸昂头。

乔艺和几个教练个个展现出模特的完美身段,宫廷女官的完美礼仪。

方若华:“……”

她好累,知道身上穿了多少件衣服?反正这一套华丽礼服她自己根本穿不上去。

光是换衣服就有七八个人帮忙,也幸亏颂星师们别管哪一个,体力都没多大问题,只当是负重训练。

“怪不得进场仪式晚上才开始,我们早起就得来做准备。”

方若华吐出口气,微笑,再微笑,挥手致意,把完美的形象展现在外国媒体面前。

云庭虚虚地扶着她的手臂,也微笑,嘴里哼哼道:“知足吧,咱们在自己的国家什么都省事,法国星运会那年,整个星运会结束,颂星师没怎么样,助理人员累趴下七八十号。”

方若华终于挪动到红墙旁边,寻了个阴凉处站好,开始观察她的敌人们。

但凡引起记者欢呼的,必然是好对手。

金田纯穿了一身樱花礼服,踩着木屐,挽着她家大胡子主教练的胳膊,笑眯眯地朝着四下招手。

郭浩峰哼了哼:“装什么嫩,都二十五了,还好意思扮小孩。”

冷兰蹙眉瞪了他一眼:“人家本来就没成年。”

郭浩峰翻了个白眼:“知道你那个小尾巴金田樱子是她妹妹,可金田纯和金田樱子可不一样,金田樱子的父亲是华国人,金田纯是正经的日本国人,还是条毒蛇,在赛场上遇到她,小心被咬!”

“滚!”

第二百零一章 开幕

郭浩峰不喜欢日本国的人,这在颂协不是秘密,其实也正常,他的师父和师兄是驻守黑省的驻军将领,和日本国经常起一些不大不小的冲突。

冲突不大,闹起来没必要,可是却特别膈应人,那两个又不是好脾气的,每逢回家必要抱怨。

郭浩峰当然站自家师父和师兄一边,提起那个小国就咬牙切齿。

偏偏冷兰家的小尾巴也随母姓金田,两个人没少因为这个闹矛盾。

云庭拽了拽方若华,两个人不着痕迹地站他们两个中间,把两只分隔开。

别的时候也就算了,现在这么多记者看着,自己人闹不和非成世界新闻不可。

冷兰看了眼方若华,终于不再吭声,一扭头往旁边躲了两步:“哼!”

好吧,不和小孩子一般计较。

方若华向红地毯的方向看过去,嗯,阿曼达.加西亚来了,还是老样子,雍容华贵,风度翩翩,明明还未曾成年,可气场比跟在她身后的几个成年颂星师还要强大得多。

卓娅来的较晚,差不多各国的颂星师都到齐了,她才压轴而来。

一身黑色曳地礼服长裙,金色的头发,雪白的脸庞,笑容温柔活泼又亲切。

说起来卓娅和金田纯外表是一个类型,温柔可爱,只是性格却大相径庭,卓娅有特别华丽的外表,内里却粗糙得很,非常平易近人,去年方若华去俄罗斯打比赛,略胜卓娅一筹,那位差点在酒桌上干掉三大瓶白酒,就为了酒桌上赢方若华一回。

奈何若华的酒量不佳,却没她那么实心眼,身边助理更是机灵,早把白酒换成了白水,不过谁也没想到这姑娘来这一出,闹到最后方若华怕出事,自己装醉算对方赢,结果那位还是要喝,教练笑哈哈根本不管。

没办法,只好也给卓娅换了白水,小姑娘却是喝到白水和白酒分辨不出来了,才迷迷糊糊被拖回去休息。

一场酒宴,云庭发誓再也不和俄罗斯的颂星师吃饭,真不是闹着玩的。

“俄罗斯的颂星师都不进行身体管理?”

这在华国看来,简直不可思议,颂星师是国家财富,怎么能随便乱喝酒?

黄老到不以为意:“国情不同,身体状况也不同,那边自古以来就是喝醉了酒上星台,估计连他们的星神也爱喝酒。”

方若华:“……”

原来星神还不只有一个,每个国家都有一个不成?

那样的话,星运会各国比赛,是不是天上的星神也要来掐一场架,最后才能定下输赢?

什么乱七八糟的!

万众瞩目的入场仪式终于结束,大家什么都不顾,赶紧奔回休息室卸掉妆容。

马上就是开幕式。

开幕式上,华国的青年颂星师们也受邀参与其中一个表演节目,不过想必为了不影响比赛,应该都是很轻松的表演,方若华他们还不知道节目究竟是什么,好像卖点就是突然和随性,不进行任何彩排。

唔,到是值得期待。

今天直播的内容很多人感兴趣,屏幕上时时有人刷新。

“三妹,入场仪式不是开幕式的组成部分?应该表演快结束的时候才举行?你们这编剧、策划还真特别,故意做得和奥运会开幕式不同?”

“这么折腾,难道对参赛人员没有影响?”

方若华闭上嘴,装起瞎子,表示她完全看不到屏幕上的字——问她?她问谁去?

世界都不同,有什么好比较!

无论如何……很好看!

一场三个小时的盛宴,直播间里只有粉丝加入,没有一个粉丝离开,都大半夜不睡觉,抱着手机,抱着电脑,默默窥屏。

值夜班的可怜人,没有ifi就耗流量,反正都不肯放弃,连看录播都不乐意。

各种节目,歌舞杂技,正经的充满了古风古韵,还有古戏法,明明没有现代社会的声光特效,可是效果居然不比现在的节目差,而且更让人震撼。

所有演员一看就都是真功夫,其中舞曲,歌曲都是新鲜的,舞蹈也并非现代的形式。

好些粉丝都感叹:“三妹一直都好认真,就是有时候老担心她哪一天血本无归,我们就再也看不到这么精致特别的直播了。”

三妹的直播,并不刺激,只有真实和精致两个特点,却容易上瘾,但凡喜欢的,关注的,总有一种再也戒不掉的感觉,时时有惊喜,永不会腻烦。

方若华却已然顾不上和粉丝们交流,到是华国颂星师们出场的时候,手中挂着长链,在高高的铁塔外壁上横飞,飞过屋顶密集的晶石,一颗颗点亮,星芒汇聚,整个铁塔宛如置身云中,仙气缭绕。

每个颂星师面上都是庄严肃穆,在庄重的曲调声中飞空,在半空中交替出没,点亮负责的自己的晶石,分秒不差。

底下贵宾席上惊讶的欢呼声,让所有人感到兴奋不已,

星芒汇聚成巨大的华国两个字,金龙环绕,龙目放出神光,落在主席台上,华国的皇帝陛下起身,向神龙行礼。

“诸位尊贵的颂星师,你们是世界的瑰宝,请你们,在这场盛会上,尽情地展现自己,为了世界,为了星神,起舞吧!”

欢呼声震天。

方若华和云庭一个交错,齐头并肩,牵引着巨龙环场一周,在无数相机闪耀下,飞向星空,汇入星空。

“呼!”

一落地,钻入休息室,方若华瘫在床上吱吱呀呀,“节目策划的是很爽,可明天下午就轮到我们上场了,考虑一下教练组的心情好吗?”

教练组那边,除了黄唯一黄老,其他人都在抓狂,拼命摇晃星运会组委会,简直快把他们当成叛徒给抓起来判刑!

感情不是他们去比赛,那些颂星师也不是他们的小辈,他们的弟子,他们不心疼!

别管教练组怎么恼,方若华一行人却没有受到任何惊扰,全部接受按摩,全身检查,诊断,泡澡,休息,连进食都是少量多餐,按时按点进行。

四年一度的星运会,在华国帝都举行的星运会,已经开始了。

距离淘汰赛——三个小时。

距离淘汰赛之后的决赛还有七个小时,七个小时之后,目前职业颂星师中的最强者,世界冠军将诞生!

第二百零二章 紧张(两章合一)

淘汰赛在即,外面还有很多国家的预备选手正在进行赛前热身表演。

这一届星运会被选出来的星台——天空星台也正在进行最后关头调试。

各国的颂星师几乎都已经到位,如今都在体育馆的贵宾休息间做准备。

外面不知多少人想象着这一批全国,全世界最顶尖的年轻颂星师们的活动。

也许他们正在进行最后的训练。

也许他们在准备漂亮的颂星舞服,调整妆容。

也许他们正在听教练分析各国颂星师的技术特点。

当然,也有可能竭尽全力地休息,保存体力,准备马上要开始宿命对决。

国际颂星师联合会刊的两个记者带着机器杀到各国颂星师休息室的时候,得到教练许可,拍到了正在品茶的日本国颂星师金田纯。

拍到了对月冥想的阿曼达。

还拍到了被教练拖去密室传授经验的几个参加过数次星运会的老颂星师。

当然,也有睡懒觉的,游泳的,吃东西的,休息室一应设施俱全,但凡是他们能想到的东西,这里都有,颂星师参加一次星运会,除了压力之外,真的是极好的享受。

记者们找到华国专用休息室门前时,先到练习室,冷兰和几个国协的颂星师就听教练助理说方若华他们在里屋聚餐。

既然是聚餐,又听说俄罗斯的卓娅也在,自是没什么不能见人的,助理教练很随意地打开门,记者们笑眯眯缓步进入:“诸位尊敬的……呃……”

向来口舌灵便的记者登时瞠目结舌。

方若华一手端着碗素面,一手捏着一叠扑克。

云庭双脚泡在热水里,头发披散,还有些许湿润,显然刚刚洗过头,眼睛有点红,胳膊上贴了几张红纸条,上面写着诸如——‘云庭是头猪’、‘云庭快去治痔疮’、‘云庭一辈子单身狗’之类的。

郭浩峰眼前的桌面上摆着一堆瓜子壳,水果皮,吃得只剩下一半的面包,点心,还有半截黄瓜,扑克牌很随意地瘫在膝盖上,面上却是得意洋洋。

至于那位俄罗斯的卓娅大美人,已经喝得双颊殷红,只知道傻笑。

这回的记者都是国内的,反射性唰一下关门,一把拽过助理,低声道:“这是战术?”

把俄罗斯的热门选手灌醉,他们就少了一个竞争的!

助理:“……”记者的脑洞真大!

“放心,我们这点觉悟还是有的,这一段肯定把俄罗斯的姑娘给掐掉。”

记者有点担忧,“门禁未免太松散了,不如就说他们在探讨战术,暂时闭门谢客。”

助理:“……”

正说着话,对面休息室的阿曼达大大方方走进来,用英文高声道:“方,你的美文手册借我参考参考。”

方若华随手拽过桌子上的本子抛过去,连看也没看,阿曼达特别灵巧地跳起来接过,还做出一个十分漂亮的诺曼两周旋转。

郭浩峰笑怼她:“悠着点姑娘,淘汰赛前扭了腰,那可就成星运会的大笑话了。”

可惜他怪里怪气的中文阿曼达听不懂,只看到他的笑容,就甜甜美美地回复了一个笑,优雅地转身离去。

记者目瞪口呆:“阿曼达?”他们看错了吧,这应该是金田纯才对!

“刚才不是还对月冥想?”

想起那个月下飘逸的仙子,一时间记者以为自己看到的是个假阿曼达。

方若华很意外地看了记者一眼,想了想道:“阿曼达还在读书,功课比较繁重。”

有什么不对的,明明就是文雅高贵的很,刚才的诺曼旋转多么轻松灵动,可不是一般人能到的!

云庭满腹怨气,却笑眯眯看着记者:“难道就优雅的大美女就不能来借个作业?”

记者懵懵懂懂地从东道主的休息室出来,这次负责星运会颂星师的采访,是他们千辛万苦,过五关斩六将才得来的工作,本是十分庄严肃穆,没想到……

要是没有录像和照片,恐怕回去吹牛都没人相信,谁敢相信比赛开始前颂星师们的状态是这个样子。

助理一看不好,赶紧描补描补:“因为马上就是淘汰赛,所有颂星师情绪都有些紧张,为了舒缓他们的情绪,我们教练组决定最后的时间里不提星运会的事,做些游戏消遣,刚才我们方若华还在画画,只是画画有些耗神,黄老才要求她搁下画笔打扑克。”

记者们连连点头,对,对,对,打扑克是最好的放松方式,我们的颂星师是专业的,目前的每一个举动都是为了以最好的状态应对星运会。

虽然记者们懵懂的很,但助理说的每一个字都并非虚假,教练组的确松了松弦,不想在赛前给孩子们压力,但是,所谓的放松是让他们少量进食,补充营养,保持充分的体力,还有泡温泉和按摩……打扑克这个,是颂星师们领会精神之后的自由发挥。

助理盯着秒表,看时间差不多,就整理了下衣服,和黄老对视一眼,轻轻敲了敲门:“姑娘们,小伙子们!”

云庭站起身。

方若华伸手开门,先把卓娅交给过来迎接她的助理们。然后化妆师,服装师鱼贯而入。

黄老笑起来:“好了,去吧。”

没有一句交代,淘汰赛什么的,他相信自家孩子们都能顺利通过。

化完妆,穿戴整齐,淘汰赛个人组的参赛选手,一共三十二人。

淘汰赛结束,成绩最好的十六人晋级,竞争最后的冠军。

方若华很随意地向水友们解说规则,因为每一年星运会的规则虽然大致一样,却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像今年就只分为淘汰赛和决赛。

一帮水友叹气:“如此世界性的活动,搞得那么盛大,结果观众们买票进来,就只能看两次比赛而已。”

也有人调笑:“现在每一分都在烧经费,太复杂了谁受得了。”

方若华失笑,把注意力转移回来,颂星师们已经挨个上去摇号,冷兰摇到7号,方若华是18号,云庭19号,郭浩峰30号。

黄老看了一眼,抽到的号到是都不算特别坏,乔艺脸却忍不住绿了绿:“云庭又和方若华挨着,这是让我们国家的颂星师淘汰赛上就对上么?”

说着扭头瞪赛委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苦笑:“摇号真不能人为控制!”

外面现在谣言四起,都乱传华国操控比赛,让自家颂星师占便宜,索性每次星运会总有这等谣言,也没人真会当一回事,颂星舞比赛不比其它,星芒数量和质量是输赢的决定性因素,想得高分,必然要有得高分的实力。

黄老还和助理闲聊,颂星师们已经一个个地上了场,轮到冷兰,这帮人才抬头关注,冷兰跳的很轻松,尽情地展示自己的技巧。

“呼!”

作为师父的林玉生紧张得连说话都有点涩。

乔艺笑道:“你紧张什么,这一届星运会普遍年轻化,老家伙们差不多都退役了,最高就是三品,只有一个日本的七十岁老将藤田茂,紧接着就是四品,全世界四品里单论技术,冷兰也能排在前十,过淘汰赛能有什么差错?”

可她心理素质真的有问题!

好在一切顺利,一场舞蹈结束,还没出分数,林玉生就松了口气。

接下来没多久就是方若华,她一上场,欢呼声明显比前面热烈得多,不光是主场优势的问题。

冷兰还在洗脸换衣服,听见欢呼声,哼了一声,这一次星运会结束,她得到的欢呼声,一定会比方若华更大!

淘汰赛很顺利地结束,华国方若华,冷兰,云庭,郭浩峰四人晋级,方若华还拿到了第三名的成绩,第二名是一个五十岁的老四品,法国的阿方斯。

第一名是日本藤田茂。

冷兰拿到第四,排在阿曼达之后,云庭和郭浩峰的成绩一个九,一个十,但是很明显这不是他们真实成绩,两个人都习惯淘汰赛保留实力。

当然,其他人也可能在保留实力。

至此,全世界职业颂星师里最强十六人出现。

黄老接了兴奋度有些过分的孩子们,先把他们带去洗澡,洗完了吃饭,饭桌上挨个稍微点评了一下各自表现,就和平时上课没什么不同。

吃完饭,大家渐渐平静下来,因为明天就是决赛,所以需要保存体力,没人在胡闹,全都回去睡觉。

夜幕低垂,只有幽幽的烛光闪烁,方若华翻来覆去地在床上辗转半天,终于坐起身,眨了眨眼。

星运会在华国举行,肯定不会委屈了自家选手,每个人都是单独的房间,睡不着到也不至于影响到旁人,可是睡不着觉还真有些别扭。

方若华出了门,去医疗组那边拿助睡眠的精油擦一擦,她们肯定不能吃药,但是温和的精油还是能用的。

她轻轻松松的,只是来要一瓶精油,医疗组上下登时吓了一跳,面上没多大在意,送了精油给她,实际上各个部门马上运作起来,暗中检查方若华的身体数据,联系上面,一瞬间,整个华国教练组都被惊动,黄老已经上了床,愣是被人从床上叫起来。

一群人坐在一起开会。

“方若华失眠?确定吗?”

“她的饮食怎么样?”

“快,看看这一个月的作息时间表。”

黄唯一托着下巴想了想:“食欲正常,今天淘汰赛结束后吃的稍微有点多,饭后安排她去做了二十分钟的舒展运动。”

医疗组的负责人也道:“我们给她开了一杯养胃消食的药茶送去,她喝了。”

“那么就是……紧张了?”

一时间所有人戒备起来。

明天就是决赛,决赛前紧张可不是什么好现象,医疗组的心理专家连忙把各个时间段的分析报告拿出来重新分析,交代助理们严密监控。

黄老想了想:“既然睡不着,安排个活动吧,让预备组的颂星师去练习室放放舒缓音乐,方若华耳朵好使,能听得见,叫几个助理随时盯着,她有睡觉的意思就停下。”

一行人立时行动。

安排好一切,剩下的人是真心没法睡了,好在除了黄老之外,其他人本来也没打算睡。

“哎!”

没想到最后出问题的是方若华。

这么多年了,谁都知道方若华每逢比赛状态都特别好,属于比赛进化型颂星师,以前从来没有紧张的表现,不曾想最关键的时刻掉链子。

林玉生为了冷兰,也研究过心理学,迟疑道:“越是心理素质好的,此时出问题恐怕越严重,她没有处理自己心理问题的经验。”

大家面面相觑,都开始发愁。

方若华却没想到外面这么多人因为自己小小的举动而纠结,她也知道自己有些紧张,可是却没觉得能有什么大问题,紧张不是很正常?

明天就是决赛。

星运会的决赛,她要在每个职业颂星师都向往的舞台上跳一场完美的颂星舞。

淘汰赛第二名不代表什么,决赛任何情况都可能发生,华国没有给他们任何压力,甚至连目标都只定在取得一块奖牌上。

以云庭和自己的实力,取得奖牌有很大希望,但是,奖牌足够吗?

师父对她期待很深,好几次都跟朋友们调侃,说他养出来的徒弟,已经预定了星运会金牌,迟早能得!

迟早这两个字很有意思,方若华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还年轻,之后还有很多很多机会,可是,她居然很想在第一次站在星运会决赛场上时,就拿到金牌。

方若华自己也没想到她竟然会有这么强烈的进取心,明明以前没有的,连参加学校的运动会时,她都没太在意过输赢。

轻轻笑起来,方若华躺在床上,倾听不远处传来的阵阵音乐声,也许正是因为在这里她得到了太多的光环,得到了以前从来没有过的荣耀,于是变得贪心了。

唔,那就去努力争一争,贪心有什么了不起?想想她见过的那些真正的学霸,一百五十分的题目,考一百四十五分,就要沮丧,觉得这属于考砸了。

她在这个世界,应该也算学霸,所以,她想要金牌是很正常的事情。

月上树梢,终于合上眼睛,陷入甜美的梦乡。

第二百零三章 闭幕(两章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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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一大早,方若华卡着点起床,洗漱完,换衣服,换鞋子,收拾床铺,出门去吃早饭。

进了餐厅,和小伙伴们汇合,一边吃饭一边四顾,惊觉今天工作人员个个都是黑眼圈,看起来萎靡不振,还努力表现出很精神的模样。

方若华叹了口气,有点同情:“大家好忙,好累的样子。”

一看自家师父居然也有些疲惫,连忙捧了一碗白粥过去,关心关心老人家:“师父没睡好?失眠可是大问题,这回比赛完去找个好大夫给检查检查吧。”

师父年纪大了,得注意身体。

黄老:“……”

他能说什么,决赛即将开始,进入倒计时,颂星师们已经都在做各种准备。

他也只能笑眯眯拍了拍爱徒的肩膀:“行了,快去准备,新的礼服还得换上。”

华国举办星运会,自家颂星师的舞服肯定要推陈出新,这一次一共准备了三十套,每一个人的穿着打扮都不同,淘汰赛和决赛更是不可能穿同一套。

一切准备好,黄老站起身,亲自揽着自家弟子的肩膀,带队入场:“醒醒神,接下来是你们的战场。”

进入体育馆大厅,先去摇号,方若华摇到了6号,也没看旁的,就径直去选首席。

四周坐满了观众,她随意抬头看去,听见周遭许多人的抽气声。

那就是星运会决赛使用的星台——空中星台。

半空中的星台方若华不知见过多少种,国协的挑战星台里面就有。

但是星运会选择的这一个,也许不算难度最高的,但却绝对是对颂星师最不友好的一个。

它残破且碎裂。

设计师的设计灵感来自十年前世上最大的飞艇高空坠落事件。

当时在伦敦市区,飞艇从空中盘旋而落,部件分离,碎片随风四散,落地着起大火,半空中无数的降落伞包裹着乘客们。飞艇上的艇长和空姐等工作人员,却义无反顾地企图挽救飞艇,因为上面载着一块世界最纯粹的星芒晶石,晶石足有半人高,星芒充满其中,不使用无一点逸散,是一位并非高品的颂星师无意中制作出来的,却再也无法制作第二块,很多国家想要对它进行深入研究。

可惜,飞艇坠落,工作人员围成一圈环抱晶石,形成人肉安全囊,却没有阻止晶石碎裂,碎片连带着飞艇的残骸,在大火中闪烁,那一幕之凄厉绝艳,令所有看到的人深感生命的脆弱和宝贵。

现在以这一悲惨事件为原型建造的天空星台就在眼前,星台浮空,碎裂崩塌,再加上气流,狂风,加速度,颂星师在上面估计连站稳都有困难,跳舞更是难上加难。

不能练习,没有彩排,技术自然重要,想顺利跳下来,还要有绝佳的运气。

方若华慢慢坐在选手席位上,认真看向天空。

乔艺有些紧张。

其实就连黄老都有些紧张,他的弟子第一次登上星运会的舞台,和世界级的高手同台较技,今天能来到这儿的,没有一个是善茬。

对手不容易对付,环境也如此恶劣,出错的可能性太大太大,每一次星运会,都会出现几个倒霉蛋,谁敢保证自家小弟子就是幸运的那一个!

模仿空中气流,风大刺耳,万一听不见音乐,乱了节拍怎么办!

星台又是如此危险,万一若华脚下不稳,摔下来怎么办!

黄老面上却摆出一副轻轻松松的表情,并不提比赛的事,随意捡一些基地的小笑话逗自家徒弟一乐,比如基地养的看门狗是黑狗,它媳妇是条白狗,没想到生下来的小狗居然是一窝花狗,没黑的也没白的,肯定是对面民居那边谁家的花狗来偷狗了。

乔艺:“……”

如此粗俗的笑话,怎么敢给女学生讲?你堂堂一品颂星师的脸面往哪儿搁?

方若华充耳不闻,此时心情十分放松,只是很悠闲地看屏幕里播放的自己跳舞时的视频,顺便看弹幕点评。

也就冷兰上场时,她仔细看了看,冷兰这一次特别冷静,她前面的3号是金田纯,金田纯一点失误都没有,掌声震天,金田纯更是故意滞留鞠躬行礼,最后谢别观众时几乎是卡着最后的时间。

冷兰却毫不在意这等心理战术,随着星台上浮,神色丝毫不动,没受任何影响。

起跳没有失误,很顺利地避过了几个危险地段,技术精湛娴熟,动作如教科书一般精准,却又有了自己的特点和力量。

黄老点点头:“行。”

乔艺也道:“发挥得不错。”

星运会的决赛赛场上能不失误,那就是胜利。

方若华却没有太过关注对方的成绩,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终于到了她出场之时,站起身,很自在地和身边的同伴们击掌,去后台最后的准备。

前一位法国的颂星师鞠躬行礼,退下去,主持人上前,朗声宣读方若华自成为颂星师以来取得的成绩。

“方若华,年仅二十四岁,四品,乃本届星运会上最小颂星师,淘汰赛第二名……”

台下掌声持续了足足十五秒。

方若华的视线落在贵宾席上,她来到这个世界,只专注于新鲜的颂星舞,好像和所有人都隔着一层似的,历经几世,她一直提醒自己,要把每一生都当成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人生来度过,那才能真正享受每一次的人生。

这是个真实的世界,每一个人都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真人,齐阳整个人都蹲在了椅子上,拼命挥手,却不敢喊叫,怕影响到自己的姐姐。

毛薇薇因为腿部受伤,不幸退役,这一次也受邀前来,她的神色宁和,显然已经释怀,看着方若华的目光期盼而又有一点遗憾。

音乐声起!

本能的,方若华一甩银色的长绫,卷住星台,飞身而上,翩然起舞。

长达三米的银色长绫轻轻地缠绕在她的手臂上,修长的玉腿上,腰身上,就如她身体的一部分,贴心又顺从,她在半空中旋转,跳出一朵又一朵绚丽夺目的花,那么的美丽。

她的表情庄重,又带着一丝奇异的,献祭一样的肃穆。

在场的观众都不知不觉地屏住呼吸,好像在享受一场绝无仅有的盛宴。

大家沉醉在方若华表现出来的情绪中,快活甜蜜,忧心忡忡,焦躁不堪,惊恐暴怒,随即绝望忧伤,紧接着平静下来,最后的最后,她懂得了牺牲……

砰一声!

星台碎开一大片,裂缝蔓延,美丽的少女一脚踏空,不小心失足,身体倾斜,倒着落了下来!

如堕星一样坠落!

“啊!”

满场的观众惊呼失声。

无数人站起来,黄老心里一跳,手指动了动,一瞬间甚至有一种冲上去的欲望。

乔艺咬住嘴唇,把到嘴边的惊呼声吞回去,没关系,安全措施没有问题。

星台工作人员已经最快速度冲上去,安全囊升起,十多个高品颂星师携手助阵,随时救援。

华国选手坐席上面,所有人却忍不住一声哀叹,他们再清楚不过,站在这个星台上有多么艰难,现在方若华的状态又有多么危险。

完了!

无数观众心中惋惜——可惜。

可惜这么完美的舞蹈不能看到最后。

下一刻,救援人员怔怔地停下,观众们惋惜的表情还没有收起,就换做惊愕。

台上的舞者居然不惊不乱,连表情都维持得恰到好处,反而借助这一瞬间的坠下,把美人绝望之情表现得淋漓尽致,让观众们心里都麻嗖嗖一片,刺激的感觉从尾椎一直蔓延上去。

她的确绝望,但又是平静的,心满意足的。

美人要为了更重要的东西,更多的人,更伟大的目的,牺牲了自己。

她那么年轻,那么美,还有漫长的未来,所以她的牺牲,她的献祭,足以让世上所有人动容。

舞者的身形完全没有任何走样,长绫飞起,又一次腾空,在空中旋转,一个节拍也不曾出错,轻盈地落在破碎的星台上,跨过裂缝,伴着碎片飞舞。

好美!

音乐终于停止,完美谢幕。

良久良久,欢呼声掌声才响起来,震天动地。

好多颂星师都惊叹,甚至来不及去看那满满的,发出晶莹莹润光芒的细小晶石,只盯着星台最中央,本来是作为装饰存在的巨大晶石,就足够震撼!

大晶石并没有充满了星芒,但是星芒的质量却极高,足以让它变得精美闪亮。

评委们情不自禁地微笑,低声道:“这个晶石拿去拍卖,也许会比星运会金牌奖金还要高得多。”

方若华下了星台,立马就被迎接英雄一样迎接回去,乔艺亲自拿着毛巾给她擦拭头发,脖子,胳膊,温柔如水地问她累不累,吓到了没有,哪里受伤了没?

黄老叹了口气:“别太拼,你还小!”

方若华:“……”要一直是这待遇那该多好,明明以前老说她比赛时太轻松了,哪有颂星师不拼命的。

不过,她也有一点后怕,谁都没想到这种星台竟会有前所未有的变化,以至于差点失足。

刚才的失足可不是故意的,幸好她足够镇定,这才没有出现失误。

这边絮絮叨叨地说了好久的话,方若华被浑身上下地按了一遍,抱着热茶慢慢啜饮,比赛结束。

一时间整个体育馆安静得落针可闻。

这一次日本国有几位颂星师表现得非常好,尤其是还有一位三品,虽然年纪大了,但是老而弥坚。

阿曼达也是有所突破。

华国这边大家都不自觉忐忑,云庭最后一个节拍没有踩准,应该会扣分。

冷兰表现得极好,但是标准归标准,总觉得少一点味道。

方若华……方若华……

黄老和乔艺不自觉有更大的期盼,他们一开始没敢想什么金牌,至少这一次星运会没有想。

他们家的小姑娘毕竟还年轻,可是这一次她表现得确实非常出色,就连最后那似失误却不是失误的失误,也只会给她加分,让她更引人注目。

这一次可是他们国家举办的星运会,如果作为东道主,能拿到金牌,那岂不是完美?

方若华到是觉得轻松下来,她能做的都做了,慢慢闭上眼睛,享受身体陡然静谧的松弛和舒适。

主持人站在高台上,各种煽情,天花板上落下雪白的大屏幕,赛委明显花了血本,各位参赛的颂星师精彩瞬间都在屏幕上播放。

只听观众们压抑的惊呼,就知道这一次星运会已经很圆满,即便没有金牌。

“现在我宣布,金牌得主,华国年轻颂星师——方若华!”

话音未落,音乐响起,华国的龙旗冉冉上升,大屏幕上瞬间出现方若华的身影,远景,近景。

无数人欢呼,无数人鼓掌。

方若华一怔,忍不住从心底深处浮现出一丝的惊喜,这惊喜似乎不全是是属于她,还有原主的,四顾左右,国协的同伴们都热泪盈眶。

以前和她关系好的,关系冷淡的,甚至起过冲突的,所有人脸上都充满了惊喜。

方若华觉得此刻她都有一种膨胀的感觉,任何一个人,只要她还有一点虚荣心,面对这样的目光又怎么可能不膨胀?

感觉真好!

冷兰远远看着被人们团团围住的方若华,心下叹息,有很重很重的遗憾,却也有一种尘埃落定之后的放松。

承认吧。

上天给了她眷顾,可是也同样给了别人,而且给得更多。

让冷兰承认,原来她不是天之骄女,或者说,让她承认她其实并不能心想事成,世界上还有一个方若华,偏要压在她的头顶上,她还没办法把对方当成给自己磨砺,让自己能走得更高,却随时可以踢开的绊脚石。

冷姑娘心里五味杂陈,慢慢退回休息室,这是别人的热闹,她不想加入其中。

方若华却是被围得头晕脑胀,还得作为旗手参加闭幕式,被人围观,被人恭贺,说话说得嗓子冒烟,面上的肌肉都要彻底僵硬住。

偏偏她要是抱怨几句,肯定会让‘嫉妒’的小伙子,小姑娘们觉得她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可惜,华国除了她拿到了金牌,银牌和铜牌都旁落,日本的藤田茂虽然中途失误,可人家是老三品,银牌终究入手。

不过也没什么可惜的,华国四位决赛选手囊括前十,已经是相当亮眼的好成绩。

暗地里揉了揉肩膀,一转头,方若华愣了愣,随即狂喜——两个特别特别熟悉的人影,就坐在美国的贵宾区。

“爸,妈!”

第二百零四章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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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国最专业最可信的报纸《颂星》头版头条——星运会冠军赛后失态痛哭,出现幻觉!

之后的报道简直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把方若华塑造成一个自幼得不到母爱,只能把自己的一切献给颂星事业的可怜孩子。

国协的自己人看了都忍不住掉眼泪,只要主人公不是方若华就好。

悠悠哉哉在星台上坐着,一双长腿垂下,方若华捂住头,躲开高亚男,王双,甚至还有云庭和郭浩峰那古怪的,不知该如何安慰,充满同情的目光。

她刚得了金牌好不好,人生赢家啊,同情个鬼!

至于冷兰恨铁不成钢的眼神,咳咳,忽视,赶紧忽视。

王双几个是真的很担心她,甚至怀疑她平时表现出来的落落大方,都是在假装,实际上心中对父母充满幻想。

平时还无妨,没想到一得到金牌,立时就原形毕露,所思所想一下子暴露出来。

几人心里难受的要命,她母亲且不说,她父亲是真的不好相与,躲得远远的还来不及,怎么能再扯上关系。

他们有心劝几句,千万不要和方文青联系,但仔细一想,身为儿女,哪有不憧憬父母的?这话便有些说不出来。

方若华哭笑不得,报纸上来劲,个顶个胡说八道,国协的伙伴们居然也不知她是什么人,没见她家师父只是有些讶异,却半句话也没提。

正想说什么,抬头就看到黄老还有经常在报纸上以照片形式出现的华国太子殿下——路惟臻,陪同自家父母一起慢慢走过来。

几人显然是相谈甚欢。

“方先生,方太太请不要客气,你们二位也是华国人,回国就是回家,有什么需求请尽管开口。”

路惟臻对这两个来自美国,世界级的大富豪很感兴趣,要不然也不会亲自作陪。

虽然他这个皇太子好像没什么实权,但是也很忙碌,自己还有生意,如果不是要紧的客人,他可没心情亲自奉陪。

“爸,妈。”

既然都暴露了,方若华大大方方走过去。

夏芬一把抱住女儿揉搓了半天,再也看不见其他人,母女两个凑在一起嘀嘀咕咕,说个不停。

方肖失笑,慈爱地道:“我们夫妻两个一生无子嗣,那一年去法国旅游,见到了若华,觉得特别特别有缘分,若华和我同姓,而且长相酷似,而且和我妻子特别投缘,这简直是老天开的玩笑,我和妻子就想要收养若华。”

夏芬也抬头笑道:“若华就是我的女儿。”

黄老本来满心疑惑,这才稍稍释怀。

至于那位皇太子,他可不关心别人认不认女儿,但是这一对夫妻和华国联系更紧密一些,他是乐见其成。

说了半天话,方若华才离开这几位回去继续训练,王双偷偷摸摸过来,拍了拍胸口,一副放松下来的模样:“呼,原来你说的爸妈是这两位,我还以为你还惦记着方文青和你那位母亲呢,哎哟,差点没吓死我!”

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自家好友才好,幸亏是个大乌龙。

不光是王双,其他人也松了口气。

这边正闲聊,外面的工作人员就进来,找到方若华:“方小姐,您的父亲找您。”

“知道了。”

方若华还以为是方肖摆脱太子他们,正在找她,结果一路跟着工作人员去国协外面的接待厅,一眼就看到方文青。

“……”

方文青瘦了,眼角额头布满了细细密密的皱纹,身体佝偻,脸色蜡黄。

许多记者围着他说话,很不吝惜晶石,不停地拍照。

方文青努力挺直腰板,理直气壮地道:“是,方若华是我的女儿,说我遗弃她根本就是胡说,我要追究报社的法律责任。”

“……之所以把抚养权转给四象颂协,也是为了让她专心投入颂星舞的练习中去,如今这不已经有了成果?现在她来了京城,抚养权还留在四象颂协就很不合适,我打算收回抚养权……”

方若华看了一眼扭头就走,工作人员登时吓了一跳:“方小姐?”

他一喊,方若华就回过神,交代了一句:“你去当着媒体的面,对那个人说,虽然星运会结束,但马上要进行积分战,我还要接受特训,离不开,顺便请父亲回乡看看老母亲和妹妹文星,现在老母亲一个人带着孙女生活,他们就住在我买的房子里。”

工作人员也不傻,心领神会。

方若华站在门里,不一会儿就看到方文青僵硬地立在当场,脸上阴沉一片。

方若华转头回去,始终不打算出面。

考虑到社会影响,她这个新出炉的世界冠军实在不好对‘父亲’太冷漠,但是不见面却没什么。

身为国协的颂星师,没时间见人,那是美德,再说,在这个时候,至少国内媒体方面该怎么报道,甚至不用上面出面,能把报纸办得举国闻名的,没有一个不知进退。

方若华权当不知,大大方方地携手方肖和夏芬出席媒体见面会,由黄老亲自说明二人已经办好了领养方若华的手续。

不得不说,财可通神,显然方肖和夏芬来到这里之后没闲着,短短时间就创办偌大的家业,连华国的这位太子都能拉上关系,如今想收养一个也乐意被他们收养的女孩,再简单不过,即便这个女孩如今名满天下,是天才颂星师,还拿到了星运会的金牌。

借着星运会成功举办,华国颂星师喜得金牌的东风,方若华又刷了一回存在感。

她这两位‘养’父母的身份更是被扒得干干净净。

美国旧金山华人新贵,还在英国获得过女王的接见,方肖更因为救治王子有功,被女王赐予子爵的爵位。

更别说两个人垄断了数个国家的高档特殊星台的生意,财富几乎无法计算。

方若华被这二位收养,绝对算是特大新闻,因为两个人没有继承人,方若华成为他们的女儿,很明显,他们两个百年之后,这位华国平凡人家出来的优秀颂星师,会继承二人的财产。

第二百零五章 物是人非

一时间新闻几乎爆炸一样,各种各样的言论数之不尽,好多人都觉得方若华很幸运,在事业上顺风顺水,现在都不必努力,就有一对家财万贯的父母自己主动送上了门。

看到方若华站在方肖和夏芬之间的一张照片之后,不少人忍不住惊呼——太像了!

真正看见现场版的记者更感不可思议。

确实很像!

不光是容貌,方若华的五官酷似方肖,眼睛像夏芬,简直是两个人的综合体,还有气质,那种相近的的气质尤其引人注目,三个人站在一起,似乎天然便是一体。

很多人都说这是缘分,上天注定方若华会成为他们两个的女儿。

一个堂堂四品颂星师,世界冠军的父母,正应该是他们这样的。

明理,睿智,拥有无尽财富。

报纸从京城向各地扩散,随着星运会而广为人知。

方文青还没有离开京城,手里的报纸几乎被捏得皱皱巴巴,心中说不出的憋屈难受。

“呸!嫌贫爱富的东西!”

看到方若华又陪方肖去哪里参观游览,看到所有人都说他们父慈女孝

他这几年日子不好过,事事不顺,作为一个读书人,名声非常重要,学识差一点还能补足,可是名声坏了,一辈子不可能选官。

当年方文星运、毒的案子闹得那么大,方文青作为他的父亲,监护人,逃不开关系,要是他负起责任也就罢了,偏偏他二话不说,扔下沦落此地步的女儿逃走。

他以为他走了就能一了百了?

要不是因为他的妻子辛丽丽先一步离开,他被妻子抛弃,好歹得了一些人的同情,大家才对他的作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多说什么,若非如此,这三年里他恐怕早被吐沫星子给淹在地里翻不了身。

方文青浑身颤抖,目中露出一丝恐惧之意。

想起他这几年的经历,在任何一个地方都呆不长,就好像有什么人故意盯着他似的,没多久大家就都知道他的过去,无数人朝他指指点点,大多数时候只能靠在街上摆摊给人写信,赚回一天三餐的费用,这种日子,吃够了白眼,每一天都是煎熬。

“哎!”

方文青叹了口气,抬头看向不远处的国协大门,他不能坐以待毙。

方若华是他的女儿,没有自己,哪里来的那个丫头片子,现在她风光无限,总不能不认父亲。

向前冲了两步,背后忽然一痛,方文青脸色惨白,回头一看,只看到一个蓬头垢面,身体干瘦的女子手里攥着一把血淋淋的刀。

“啊!”

这本是繁华地段,左近的人都被吓得失声惊呼——“杀人了,杀人了!”

“……你是谁?”

方文青满脸不甘心地倒在地上。

那女子也跪倒,气喘吁吁半天,又努力拿起刀,目光坚定地向着不远处的国协走去,可是明显体力不足,身体虚脱,走了两步扑通倒地。

周围人这才回过神,扑过来把凶手抓住。

还有人联系医院。

只是方文青心口中刀,等不到医生来救命,嘶声裂肺地想喊,却一声都喊不出来,终究还是不明不白地死去。

凶手被人按着拼命地挣扎:“还有她,她也得死,都是他们,他们害得我,所有人都要死!”

这个凶手明显已经神志不清,非常疯狂,也很吓人。幸好国协附近就有警局,警察来得足够快,否则路人被她吓到,恐怕还按不住她。

星运会刚刚结束,各国的贵宾尚未离开,安保等级还很高,虽然发生乱子,但是处理得也非常迅速,几分钟之后就一切都恢复平静。

方若华还是到晚上,才知道这件事,黄老特意来跟她说的。

方文星杀了方文青?

何等讽刺!

乍一听,她都有些不敢置信,前两个世界她很少遇见不合常理的事情,但在这个世界,她却感受了一回人生百态。

这个世上果然什么人都有,固然正常普通人占据绝大部分,但是总有一些人和事让你无法理解。

方文青死得悄无声息,她的母亲没有惊动任何人,直接运家安葬。

那个山村是这个男人出生的地方,也是他拼尽一切力气想要逃离的地方,可临终却终究还是回去了,如果他知道自己最后的结果,不知会不会死不瞑目。

方若华没有去拜祭,到是方肖和夏芬带她一起去看了看那个老太太。

一夕之间失去儿子,连身边的孙女也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治疗,可是老太太的神色到没多少改变,没有很痛苦,也没有表现出轻松来。

到是见到方若华,她很高兴,哪怕知道这孩子认了旁人做养父母,也没有半点异样,方若华给她钱,她就大大方方收下:“别操心我,身体好得很,可惜手坏了,要不然把刺绣的手艺捡起来,说不得也能得一时富贵。”

因为训练不能放松,方若华也没在老太太这儿多待,很快回了京城。

离开云海时,一家子忽然觉得有个视线很特别,回过头一看,见是个长相柔美,气质大方的中年女人,方若华扫了一眼,也没太在意。

她拿了金牌以后不知有多少人知道她,路上见了她特别激动的不知凡几,哪里会在意一个普通路人。

“三太太,咱回吧。”

中年女人沉默半晌,点点头,把手交给身边的丫鬟扶着,慢慢站起身。

“走吧,回头买串糖葫芦给小阳,他爱吃。”

三年里女儿和儿子经常来往,她却没有去见那个孩子一次,时至今日,她已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也许是因为觉得那孩子不愿意见她,更多的或许是恐惧。

那个孩子代表她的过去,代表她的不幸,她不是不爱她,自己的女儿,自己期盼她的出生,亲手抱过那样柔软的小生命,怎么可能不爱她?

可一别多年,物是人非,明知那个小生命变成了大人,无比滴排斥自己,还走上去靠近,对她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苏云惠苦涩一笑,上车离开。

也许,会有见面的机会,但她总觉得,自己不是特别期待那样的见面。

第二百零六章 没有假期

一百五十年后

方若华青少年颂星舞大奖赛颁奖典礼上,主持人按照历年惯例,展出公认的世界冠军,颂星舞世界纪录保持者,一品颂星师方若华女士捐赠的十块星运会金牌,以及数不清的各个世界级大赛金牌。

那位兴奋不已,有着漂亮容貌,可爱又娇俏的少年冠军,金牌得主,也照例捐出奖金的一半,给若华基金会,为华国少年颂星师的培养做出一份贡献。

方若华唯一认可的弟弟,目前若华基金会的管理者,齐阳先生出席新闻发布会,亲手将方若华慈善勋章,佩戴在少年冠军的胸前。

刹那间,整个会场掌声阵阵。

而此时此刻,在这个世界早就成为人生赢家的方若华,却置身于一间素白简陋的手术室里,恶心得要命,强忍着才没有吐出来。

她身前的手术台上躺着个已经胸腔被剖开的中年男人,不远处,本来在主持手术的主刀医生萎靡不振,倚在墙角大口大口地喘粗气,身边两个瑟瑟发抖的小护士。

脚下还有一颗微型炸弹,压力起爆,只要她稍微动一动,在场所有人就得一命呜呼,当然,恐怕也包括她自己。

若非早年在民国呆过,她怕是已经被吓得站不住。

门口戳着浑身紧绷,手中持枪,随时要杀人的黑衣保镖,还有一个同样脸色沉重的公子哥。

公子哥的声音却柔和得很,轻声道:“不要怕,我们现在没有别的法子了,只有你能救我阿叔,救救他。”

方若华镇定地点点头,四下看了两眼,就见整个房间里同样镇定的还有一个女孩子,梳着高马尾,脸色素白干净,脸很小,显得柔弱可人。

只是女孩随意扫过来的目光,隐约带着一丝嘲讽,这嘲讽掩藏得很深很深,要不是如今方若华眼明心亮,又被坑惯了,本能地体察一切不对劲,恐怕都发现不了。

当然,很明显,现在最重要的不是这些。

她来不及接收记忆,只扫了一眼直播间,直播间里一个人也没有,此时现世大约是深夜,水友们都不在,题目到是很清楚——《系统之魅惑》。

看这种名字,应该是个很玛丽苏的,十分不幸,方若华最近不大看这一类,主要是以前看得多了,有点腻。

“我的假期被剥夺,无缘无故地被紧急抓壮丁,扔到这里也就罢了,但现在这种情况……大姐,你是不是忘了,我根本不会医术!”

方若华难得无奈地在心里抱怨了一句,下一刻,她眼前一花,就出现在一个虚拟空间。

其实她的眼前还是手术台,周围还是那些人,环境并没有改变,之所以知道是虚拟空间,除了感觉之外,还因为她眼前浮现出的四个大字——‘虚拟空间’。

方若华正疑惑间,半空中浮现出一个视频,视频中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冷着脸,不疾不徐地讲课。

听了一大堆创伤急救基本技术之后,她彻底明白了,原来是让自己现学现卖,就在这里学会做手术,顺便做个十次百次的,成功率足够之后才回到现实中去!

呵!

脑海中自然而然浮现出关于虚拟空间的简单介绍,和她想的一样,她可以在这里尽情学习练习,无论待多久,出去之后也只是眨眼工夫。

既然注定了要耗时间,干脆不急着练习,先接收记忆,原主似乎是一个医生,先有了记忆好歹也能有一些基础知识,学习时事半功倍。

这次却和以往不同,完全没有代入感,翻看记忆的感觉,和看一本书,看一幅画一样,毫不真实,而且……获取完了原主的记忆,方若华半晌难回神,整个人都不好了,僵硬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胸口。

“……”

她还没有做好变性的准备!

现在她竟然是个男人……男人……

幸好这次是短期任务,说好了五年为期,还只是幻象,她自己也有感觉,好像身上被披上一层拟态一样,看起来是个男性,只是看起来而已,到不用担心哪一天自己心里出问题,患上性别障碍疾病。

也不知道直播间的水友们看到她现在的模样,会不会对特效化妆师惊为天人。

电视里也常常有女扮男装的情况出现,可那些扮相,哪个能和这个比?

呃,这个小时空,能不开直播还是不开的好,万一被看出破绽怎么办,毕竟女扮男装很少有能扮这么像的,又不是特工,万一被人肉怎么办。

没打赏就算了,反正这回不打算从宇宙商城里买东西,既然是任务,就只用圣德门提供的这个虚拟空间便行,省得浪费。

“哎!”

也不必太纠结,在生存面前,暂时变成个男人又能怎么样,再别扭也要忍下去,和活着相比,什么都不重要。

“以前到是幻想过变成个男人,比做女人方便得多,这也算某种意义上的如愿以偿。”

因为是被装了壮丁,服务到周到,接收完记忆,虚拟空间顺便就给他看过剧情。

原本果然如她预料的一般,是一篇玛丽苏文,女主名为郑晴,是古代名妓,穿越来时被系统附身,要求她攻略并惩罚渣男,给了她几个攻略目标,由简单到困难,各式各样的都有,攻略成功就有积分奖励,积分能兑换各种技能。

“又是炮灰?”

方若华代替的这一位……男性,正是女主来到此地以后,第一位攻略目标,是个医生,勉强算凤凰男。

原主是村子里出来的大学生,考上了医学院,他长得也和方若华像个双胞胎,只是因为是男性,所以五官更偏硬朗一些。

别看作为一个女人,方若华只是眉清目秀,但她这相貌长在男人身上,就很符合当下的审美,斯文俊秀,中性化,很漂亮,到了大学,他又有点虚荣心,衣着打扮渐渐时髦,在学校里很受欢迎,还找到了一个漂亮的城市里的女朋友,而且毕业后顺利结婚,靠着岳父家的关系进入一家医院,虽然只是一家私立的,不怎么样的医院,但好歹也是做了医生,不久更是生下一个女儿,家庭幸福,人生圆满。

如果不是这位攻略者小姐出现,原主一辈子都会平平顺顺。

偏偏郑晴出现了,这样的女人,可以风情万种,可以柔顺可人,套路一套接着一套,哪个平凡男人能抵挡得了?

原主当然也没抵挡得住,不到半年就被她套路得要闹离婚,这还不算,郑晴依旧觉得不够,至少惩罚度不够,原主对她的依赖度也不够,更不到深爱的地步,正好那日原主医院前面的街上出现了一场绑架事件,甚至很离奇地动用到枪械。

要知道在华国,禁枪令之严格,可不是闹着玩的,能动用那种东西,显然不是一般人,郑晴艺高人胆大,居然脑子一转,就冲过去帮忙,还忽悠人把即将死亡的伤患送到男主那里治疗。

郑晴也许只是本能地这般做,反正给原主找点麻烦挺好,都没有什么切实的目的。

但她这灵思一动,确是相当要人命!

原主所在的那家医院,别看起的名字很高大上,招牌瞧着响亮,什么聘请了多少位专家,有多么先进的仪器,治好过多少位病患,其实说白了还是一家为圈钱而存在的私人医院,经营者还是个富二代,什么都不懂,没两年就折腾得好医生都走掉大半,剩下的多为酒囊饭袋,只为混口饭吃。

至于原主自己,毕业没三年,不是什么著名医学院出来的,上学期间被花花世界迷花了眼,虽然不是坏学生,可也着实没多用功,自非名医,可以想见遇见这等情况,甚至脚底下还踩着一颗炸弹,他该多么害怕,惊吓过度,手脚不稳,手术刀差点戳瞎病人的眼睛。

幸亏那个公子哥扑过来自己压在炸弹上,这才没让炸弹爆炸。

但是医护人员鬼哭狼嚎,手术再也进行不下去,公子哥却露出凶暴的一面,即便大家一起死,也不许医护人员离开。

郑晴就在此时此刻骤然而起,冲过来一把握住原主的手腕,并且在男主实在没办法完成手术,病人垂危之际,义无反顾,‘为避免原主被贵人记恨迁怒’,居然自己‘鼓起勇气’,动手做了手术。

她当时就因为打压原主还有攻略原主获得不小的积分,系统便用积分让她神医附体半个小时,手术自是顺利完成,病患获救,她也得到众人赞誉。

原主就倒霉了,被医院开除,被那些讨好贵人的人打压,却对郑晴感激涕零,自然而然地更深爱上她,耗尽家产为对方买了房子,买了钻戒,郑重求婚。

可惜郑晴拒绝地彻彻底底。

她还有很多人要攻略,原主被攻略完没了价值,又打压得再也起不来之后就没用了,很快被舍弃,最后不知流落何方,但想必没什么好下场。

原主的妻子最无辜,心结不解,抑郁寡欢,两年后病逝。

“都是渣。”

方若华叹了口气。

她替代的这个原主,别管什么原因,为个女人抛弃妻女。

郑晴更是恶劣,再美其名曰考验感情,再说苍蝇不叮无缝蛋,她破坏了人家和睦的家庭是事实,让人家女儿失去父亲也是事实。

苦主绝对不会感激她的考验。

现在先不用去考虑以后,还是想办法把人救回来再说,方若华既然代替了这个人渣,当然不可能让他继续渣下去。

虚拟空间中,人待在里面会虚化时间这一概念,方若华用出比她高考还要加十倍的努力去学习。

也幸亏如今和以前不同,脑子聪明得多,体力足够,动手能力强大,当年得到的心灵手巧的奖励,让她想当外科医生的时候,会变得并不困难。

从手无足措,到正常手术,病人一共被她弄死,弄伤了三十多次,终于每一次都能成功。

深吸了口气,做好准备,方若华脱离虚拟空间,冷静地吩咐:“我一个人可以,大家退开,退到门口。”

他太理所当然,也不知为何,护士们居然当真拖着倒下的医生推了过去,一看就位高权重的公子哥也没阻止,甚至主动远离。

或许他也清楚,在手术室需要无菌操作,若不是情况危急,他都不该进入。

方若华扫了一眼,便不管这一切,全神贯注地,开始真正意义上的手术。

他的手飞快,动作甚至有一种韵律之美,神色肃穆,只一瞬间,即便是外行也能感觉得到,这是一位相当了不起,医术高明的好医生。

郑晴愕然,抿了抿嘴唇,心中多少有些不可思议。

不过她从没有见过原主动手术,觉得他医术平平,也只是打听到的而已,据说这座医院里所有医术高明的大夫都被人挖走了,既然他留下来,当然是不怎么样!

暗道了一声晦气,郑晴很不喜欢这种意外,不过也只是稍微别扭了一下,立时便重整旗鼓,充满崇拜地看着眼前的男人,充满了柔情蜜意。

方若华却专心致志,根本没看到,只用了不到十分钟,手术完成。

公子哥抬头,咬着嘴唇,一脸紧张。

方若华漂亮地打了个结,脸色和缓,轻声道:“放心,手术很顺利,病人会脱离危险。”

“呼!”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方若华示意了一下,小护士才过来小心翼翼地把病人退出手术室。

不得不说,私人医院水平不行,环境却是一流,手术室特别阔朗。

病人被推出门,公子哥也即将跟着离开,方若华抬起手招呼了一声:“麻烦打电话报警,叫防暴部队。”

公子哥诧异扬眉。

指了指自己脚下,方若华轻声道:“不知是谁安的炸弹,微型,自制品,压力起爆,我估计杀伤范围直径十五米,手术室有阻挡物,门口是最安全的。”

公子哥脸色惨变,不敢置信地瞪着斯斯文文的小医生。

护士脑袋一晕,扑通一声,摔倒在地。

所有人都不敢说话,周围鸦雀无声,还是公子哥见多识广,深吸了口气:“别紧张,救援早就叫了,马上便到。”

下一刻,手术室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警察,医生,防爆专家,无数人匆匆而至。

一直到防爆专家冷汗流了一地,终于成功把炸弹拆掉,方若华轻轻松松地从手术室里走出来,所有人才松了口气。

公子哥一脸不可思议,特别殷勤地给凑上去,笑眯眯方若华递了根烟,被拒绝也不生气,朝着他竖起大拇指:“方医生,你太牛了,我们的专家说就是他亲自动手,手术也不会比你做得更完美!”

这么完美的手术,居然还是在炸弹爆炸的威胁下完成,公子哥表示从今以后他人生里又多出一个值得佩服的人!

第二百零七章 工钱

方若华吐出口气,轻轻转头,看向公子哥,若有所思。

原文里提起过,这是个贵人,家族在政军两界都有人脉关系,原女主郑晴初期的攻略任务,多赖他的帮助。

不过后期时到没再提及。

唔,这人可以利用。

目前剧情已经进展到原主已经和自己的妻子签字离婚,但尚未和郑晴表白求婚。

当然,要是没有走到这一步,方若华觉得自己能做到不提出离婚,只要原主的妻子还想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她就愿意配合,最多装病不与对方同床。

这自然也算欺骗,但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了,她没办法说服自己和女孩子同床,也不能把自己的问题转嫁到人家身上,人家何等无辜?

不过既然已经离了婚……

还是想想法子怎么不让原主的妻子像里一样,郁郁寡欢,心结严重,没两年就病逝。

还有,他只能在这个世界五年,这一点也要考虑。

方若华的记忆中,原主和妻子夫妻恩爱,他妻子的痛苦,大约正是深爱的丈夫不再爱她这个事实。

正思索间,就听那位公子哥一点贵气都没有,很不认生地拍着他肩膀保证:“方医生,哥们,你救了我叔,就是我的恩人,有什么需要的你发话,别的不敢说,在国内真少有咱办不成的事!”

方若华一挑眉:“我还真有事要让你帮忙,就算是报答我了。”

“啊?”

“三天后我给你打电话,再告诉你。”

说完,方若华扔下一脸懵懂的公子哥,转身就走,连假也没有请,时间紧迫,他要办的事情真的很多。

对于这样的世界,他其实很不喜欢,看到扭曲,畸形的思想和人,让人难受。

出了医院,打开脑海中的小地图,打车左转右转,一直开到郊区一片别墅区,进入自家的房子,端起水瓶来灌了一通茶水,低着头不去看自家爸妈。

方肖:“……”

夏芬:“哈哈哈哈,好儿子,快跟妈去商场,妈给你买衣服去,活了大半辈子,居然多出个帅儿子来!”

方若华:“……呵呵。”

转身进入实验室,取出架子上放着的大百科,顺手拿了一块晶石,放在封面上。

瞬间,晶石消融,百科活了起来。

没错,在上个颂星师的世界,方若华和自家亲爹经过几十年的研究,弄出来的一大研究成果——晶石作为能源,竟然可以启动大百科。

虽然远远比不上灵气好用,但确实是很温和的能量,可以被大百科吸收。

方若华拿出一张白纸计算了半天,一共用了两块半高品质的晶石,使用了一种拟态法术,在自己身上伪造恶性肿瘤。

准备好一切,仔仔细细地研究原文剧情,不去看后面,把关于倒霉的原主妻子的信息认真分析,终于确定,那位女士最要命的心结就是原主背弃她们之间的爱情承诺,心病由此而起。

在脑海中把计划顺了一遍,伸了伸懒腰出门,一出去就看到方肖和夏芬两个蹲在贵到没脾气的黄花梨桌子上吃泡面,呼噜呼噜的。

“……少吃垃圾食品!”

好吧,上辈子存货不足,虽然吃得是纯正无污染绿色食品,但是,垃圾食品长久不吃也想得很。

长安大街

星巴克

微雨朦胧,整个店面都显得很有情调。

杨影缩在绿色的藤蔓墙后面,盯着坐在不远处窗户旁边的男子,心如刀绞,脸上到仿佛麻木了,一丝痛苦的表情也不曾露出。

她闺蜜王芳芳咬牙切齿,死命抓着桌子才没有扑出去挠那个渣男一脸,压低声音,一字一顿:“咱们等着看,看看到底是哪个狐狸精把姓方的给勾搭得抛妻弃子,你放心,我一定帮你打得渣男贱女连爹妈都不认得。”

杨影沉默,蜡黄的脸上一片木然。

怎么会忽然变成这样?

她和那个男人相恋七年,幸福甜蜜,还孕育了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天使。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也许她该放手,她不能不放,但让她怎么放下?

这件事根本不敢让父母知道,朋友劝她看开点,两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多得是,一次不忠,百次不用,这种事不能纵容。

说来简单,可那不光是一个丈夫,还是女儿的父亲,还是她的……亲人。

她实在弄不明白,那么一个温柔体贴细心的丈夫,怎么一夕之间就变得不认识?

再想到自己收到的照片,更是难受的几乎要昏过去,她的丈夫,原来有一天,真的会充满爱慕地看另外的女人。

一看杨颖的脸色,就知道她依旧看不开,王芳芳气得难受,抓出手机,打开直播,朗声道:“诸位,我和闺蜜已经到了星巴克,根据可靠消息,渣男和小三马上要在此约会,请大家跟我一起,好好教他们做人!”

杨颖蹙眉,急声道:“芳芳,你这是做什么!”

“你别管,放心,不会让你入镜!”

王芳芳一挥手,刚想再说点什么,大门前风铃叮叮咚咚,一个身量高挑,步态优雅,说不出动人的小姑娘就走了进门。

杨颖浑身一僵。

王芳芳眯着眼看去,不得不承认,这个小三确实有本钱,身上有一种特别迷人的风韵。

环顾左右,不少男人都忍不住偷偷看过去。

“哼!”

王芳芳冷哼了声,扫了一眼渣男,却发现渣男的眼神到清正的很,似乎完全没把那个女人放在眼中,不免有一点意外。

对于身后几乎刺得皮肤都疼的目光,方若华想当没看见都难,轻轻揉了揉脸,眼角眉梢带出一丝疲惫憔悴,抬头对上郑晴,很有礼貌地道:“郑小姐,请坐。”

郑晴登时有些意外,总觉得眼前的方若华和以前很不一样,心下惊异,面上却丝毫不变色,又温柔又娇俏:“方大哥吓坏了吧。”

她面上显出一丝愧疚,“都是我的错,要不是我,恐怕那些人还想不到要去新胜医院……”

新胜正是原主任职的医院。

方若华笑了笑:“这到无所谓。”说着,他轻轻把一张银行卡推过去,“这是给郑小姐的工钱,谢谢你屈尊配合我演戏。”

郑晴愕然。

不远处,王芳芳和杨颖都愣了下。

第二百零八章 教做人

方若华轻轻笑起来——多有意思,原文里写的,女主郑晴的运气极好,虽内心深处愤世嫉俗,充满攻击性,却一直扮演的是非常无辜的角色。

就如这次,她在众人眼中对一切都不知情,是原主脚踏两只船,害了自己的妻子也害了她,现在一切被揭破,也不知这位懊恼不懊恼!

此时王芳芳正在直播,她也算是个小网红,粉丝不多,但也有那么几个,直播间里的网友们好歹也有百人,平时不怎么热心,这会儿到来了兴趣。

“有意思!”

“芳芳姐这回的打脸行动好像不寻常!”

“是和别的时候不大一样。”

王芳芳沉吟片刻,皱起眉,暂时按耐下来,没有冲动到马上出去教训那两个人。

郑晴秀眉微蹙,一张脸上浮现出一抹薄红,略带几分异色和哀怨:“方大哥什么意思?”

方若华心下好笑,想起当年在北宋时,曾也开玩笑似的领着开封府众人去花船上看过那些花魁,似乎就是这样的调调。

唔,虽然远比不上那些首屈一指的名、妓,但明显也是从小调、教过,很有些风韵。

现代似乎很少有如此秀丽柔弱的美人,即便是被人叫什么白莲花的,也比不上她十分之一。

整个咖啡厅里,无论男女,都忍不住好奇起来,各种偷偷摸摸的视线扫视。

方若华淡定地举杯喝了口咖啡,又加了一块方糖,搅合了搅合,叹了口气,勾了勾唇角:“本来是觉得我利用你,让我妻子和我离婚,有些不道义,不过瞧着你也不怎么在意,还玩的挺开心的……也罢,你愿意要,就算我的补偿,不要也无妨,我总不至于上赶着非给你钱不可。”

很随意地把银行卡收回。

“还有,你派人送去给我家小影的照片我都看过,拍的不太好,把我拍的太好看了些,不过也差强人意。”

方若华发挥出自己全部的演技,神色黯淡地一凝眉,“我终究还是不乐意在小影心中留下太糟的模样。”

郑晴:“……”

她此时隐约也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却偏偏不知道哪里不对。

周围围观偷听的观众们更是满头雾水。

不等郑晴又想什么主意,方若华拿起手机看了看时间,笑道:“不好意思,我还约了人,郑小姐请便。”

虽然方若华的举动不明不白,不过,郑晴的人设就是善解人意,绝对不包括死缠烂打一项,她也还算沉得住气,只是微微露出一丝委屈和隐忍,站起身慢慢离开,一步三回头,欲言又止地道:“我不知道方大哥误会了什么,可是我,我……”

话不说完,那缠绵暧昧的模样,就让所有人都脑补出各种各样的东西。

王芳芳咬牙,使劲抓住桌巾,要不是杨影拽住她的衣角,她早就站起来挠人。

“呵。”

方若华冷笑,淡漠地擦了擦手指,“奉劝你一句,郑小姐要是不抢别人的男人,就浑身不舒服,那便去看看心理医生,你这次是正好碰到我……”

他一抬头,目光森冷,“换成旁人,也许有朝一日,你会尸骨无存。”

瞬间而来的铺天盖地的压力,让郑晴脸色惨白,此时此刻,她看到的仿佛是当年那高不可攀的王孙子弟,脚下站立不稳,咬破了嘴唇才镇定下来,只是再也不敢多呆,垂下两滴眼泪,匆匆而去。

方若华低下头继续喝咖啡,心想原著中这位女主角攻略的渣男,好像个个都有妻有子,也不知这篇文的作者想什么,非这般设定。

就是这种设定,让这个小时空变得十分讨厌。

不过,经过自己这一出,也不知道会不会让郑晴再去攻略男人时,有心理阴影!

半晌,方若华抬头招了招手。

那位在医院里显露出十足权势的公子哥就推门而入,一进门,坐在方若华身边,就摇头晃脑,唉声叹气,一点当初的气势也无。

“哥们,兄弟,方大神医,你说说你医术那么厉害,怎么就糊涂了,兄弟跟你说,老婆永远是原配的好,那些小三,小四的,贪图的不是你的人,都是你的钱,这红粉骷髅,最销骨噬魂,可全是害人的东西,你……”

方若华端起一杯热咖啡堵住他的嘴,伸手把一张银行卡推过去。

公子哥声音戛然而止:“啊?”

“这是六百三十五万,你想个法子,中奖也好,别的方法也罢,不着痕迹地给小影,唔,还有,我替小珊瑚,就是我女儿投了一个教育基金,反正你想个法子,不着痕迹地告诉我妻子。”

公子哥听得满头雾水:“大哥,你这是想干什么,又和嫂子离婚,又惦记着?而且这事你自己去给人家就是,找我一个外人……”

“是你说要报答我,那就按我说的去做!”

公子哥叹了口气,蔫了吧唧地点点头:“行吧,这事简单,保证给你办得干净漂亮。”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方大神医,走,请你吃饭,我今天是自己偷溜出来见你,最近家里管得严,哪都不让去。”

方若华耳力出众,隐约听到身后越来越急促的呼吸声,干脆站起身,反而比公子哥快一步,踏出门去。

杨影隔着窗户,呆呆地看着自己的丈夫一步步走远,眼睛赤红,可是精神明显和刚才不一样,虽然纠结难过,充满疑惑,却再也没有那种失去一切希望的麻木。

王芳芳头发都快要抓下来一大把,更顾不上回答直播间水友们各种古怪问题,关了手机趴在桌子上偷眼看自家好友。

“小影……还要不要教训你男人?”

杨影满腹心事,一时没听清楚,王芳芳蹭一下坐起身:“坏了,我,我找了几个朋友到外面堵他,手机,手机!”

抓过手机拨了好几个电话,愣是打不通,只能出门四下看了看,却什么也没看到。

半晌,终于接到朋友的电话。

那边声音都带着哭腔:“姐,王姐,大姐,您找我们教训的是不是传说中的某武术队成员?我们几个不知怎么的,就稀里糊涂地栽树棵子里头睡了仨小时,身上钱包手机全让人扒拉走了,这没被害了命,绝对算幸运。”

王芳芳:“……”

第二百零九章 骗局

艰难地转过头看自家温柔贤惠的好友,王芳芳叹了口气:“姐,你那男人什么人?”

她可是再清楚不过,自己找的那个朋友是以前学校体校的教练,寻常三五个人近不了身,现在居然被好友家的男人吓得要哭。

“我记得你男人在你们学校隔壁的医学院读书,挺斯文一人。”

这么一折腾,杨影的心情反而稍稍好了一点,她现在可以确定,丈夫并不是因为小三的缘故,非要和她离婚。

只要不是因为这个而背叛,无论他有什么苦衷,杨影觉得自己都能熬过去。

即便,即便家庭不再完整。

可是,究竟是为了什么?

杨影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其实已经不大记得当年在大学恋爱时的事情,只是尚残留着年少轻狂时的美好感受。

三年婚姻生活,也算不上怎么甜蜜。

丈夫是医生,身为一个医生总是忙碌的,她自从生了孩子后就没有继续工作,一个人操持家里的一切,生活就这般平平淡淡地过下去。

但是她很满足,一家人在一起,这点平凡的幸福,对她来说就是一切。

王芳芳亲自把杨影送回租住的房子,杨影和姓方的离婚之后,就从他们家搬了出来,一个人带着孩子住,周围还算安静,就是总免不了有老太太说些八卦。

杨影一个带孩子的女人,身边还没有丈夫,短短几天下来就招来不少闲言碎语。

王芳芳一看这环境,对那个姓方的越发恨起来,琢磨着无论因为什么,她非找人教训那混球一顿。

刚和杨影商量,今天由她去幼儿园接孩子,外面便有人敲门。

杨影愣了下,她离婚之后不敢回家,在这里孤立无援,一个熟人也没有,平时真不见客人。

王芳芳出去开门,没多一会儿,外面就进来一个衣冠楚楚的年轻人,自称是律师。

“杨小姐是吗?”

律师一脸严肃,特别认真地道,“是这样的,您曾在华谊商场购买了一台冰箱,留下手机号码参与抽奖活动,现在正式告知您,您中了一等奖。”

杨影:“……”

王芳芳瞠目结舌。

杨影沉默地签了各种合同,办完各种手续,获知她目前拥有一处一百平精装学区房,不大不小,三室一厅。

两个人实地考察了一下,地理位置很好,小区安保也不错,距离她女儿的幼儿园只有五分钟的路程,还是步行,周围还有很好的初中和高中。

就这个地段的房子,同样平米比别的地方贵一倍,杨影不说话,王芳芳查了查,这样的房子,装修好一百五十万。

“要真是中奖来的,那可美了!”

王芳芳呢喃。

从这开始,一连半个月,杨影好像成了幸运女神的私生女,一个不知道从哪来的叔爷爷,遗产不给她哥,不给她爸妈,居然给了她。

繁华街区两个店面,价值四百万。

还有女儿幼儿园里有某大富豪来参观,她女儿雀屏中选,得到大富豪的资助,得到了一份教育基金。

王芳芳:“呵呵呵。”

她现在再也不说好友的丈夫是渣男,但是——

“你前夫是不是以为你是三岁小孩?”

再一想,也怪不得那个姓方的,“也是,都是好事,又不要钱,一切办妥了送到手里,明显不是骗子,即便疑惑,最多也只当时运气来了,想多想也没处去想。”

要不是当日去抓、奸,听到姓方的安排,别说比较单纯的杨影,就是自己也绝不会胡思乱想。

“姓方的搞什么,先纵容那个女人送了一堆莫名其妙的照片,气得不轻,还闹起离婚,女儿都不要,直接扔给你,转头又为你掏光了家底,既然放不下,那就别离婚。”

王芳芳气得跳脚,可是——方若华找不到了。

他从本来就职的医院辞职,不知道去了哪里。

杨影一开始还忍耐,后来真的很希望能见自己的丈夫一面,去医院等了两天,等来的却是他请了长假的消息。

当时整个医院的医生和护士都议论纷纷,尤其是那一天卷进那件不能轻易说出口事件的小护士们,提起方医生个顶个竖起大拇指。

“以前真是没看出来,方医生的水平那么高!”

“可不是,帝都来的大专家不都说,就是他也不敢保证能把手术完成得那般漂亮!”

“小尹,那天你不是也被抓了壮丁,在手术室,我听说……有人在手术室里安装了个炸弹,是不是真的?”

“真的,你们是没看到,方医生特别特别镇定,一直踩着炸弹做的手术,在之前还让我们都退开,竟然连一个护士都没用,一切都靠他自己。”

女护士一想起那一幕,眼前直冒金光,深吸了口气,“当时他好镇定,太帅了!”

时不时听到一点有关他的消息,杨影的心情渐渐变得平静,每日认认真真地养育女儿,可是他们家却不会真的不关心女儿,不关心妹妹。

这种事也不可能一直瞒着,很快,杨影她哥杨显就气冲冲过来,敲开妹妹的门,气急败坏地道:“你和方若华离婚了?我听说他在外头有了别的女人?你这个傻姑娘,怎么也不说!”

进了门,气得咬牙,一直到注意到妹妹面色红润,虽有一点愁容,但气质平和,再看看周围,家里摆设布置十分温馨可爱,一看就很老实的保姆上了茶水,便熟练地抱着小外甥女去游戏室玩,这才平静,左右顾盼,心里松了口气。

看来虽然离婚,但妹子没吃亏。

不怪杨显着急,因为妹妹是女孩子,父母疼爱,从小到大不说娇生惯养,却养得她比较单纯,不注重金钱,他是怕那个姓方的小子欺负自家妹子。

杨影忽然抬头,轻声道:“哥,你帮我查查,查查他究竟为什么要跟我离婚。”

杨显:“啊?”

不是都说那家伙有了小三!

不过妹妹让查,他自然要去查一查,杨家不是什么有权有势的,就是普通人家,但扎根这座城市也有几十年,人脉广,要不然当初原主也没办法借岳家的势力进入医院。

杨显一查,再加上方若华本来就是故意做手脚,伪造了些病历档案让人查到,很快就查出一件事——两个月前,就是方若华开始冷落杨影,要闹离婚的时候,他去横滨市第一医院做过身体检查,疑似脑癌,已经是晚期。

第二百一十章 成果

天地空茫茫一片,山高水远。

方若华坐在图书馆,桌子上摆放了厚厚一叠资料,除了最前沿,最先进的医学资料,还有生物学的,计算机学的,等等等等。

慢慢地平铺开纸张,认认真真地在上面写下,智能便携式PET/CT诊断仪研发一行大字。

在她目前拥有的虚拟空间中,各种设备齐全,想要什么资料通通都有,现在的,未来的,还有不知从哪里来的教学视频。

用了六个小时的时间,写下一篇英文专业医学论文,对他来说再简单不过,这种技术虽然早就出现,目前发展得也好,可是一来昂贵,二来即便是专业医生也很难完美地使用它,进步空间还很大。

方若华收好论文,伸了伸懒腰。

虽然现实中仿佛在图书馆没呆多久,可是在虚拟空间那个没有时间概念的地方,却已然过去了不知多久。

方若华倒了杯水喝,撑着下巴休息,顺便想点事。

她估计自己安排的种种后手应该差不多该有效果了,只是具体如何,还是让两个不靠谱的爸妈持续关注把。

她这次被紧急投放到眼下这个小时空,正是因为原文女主的那个系统。

那系统已经被研究透了,本是一个炼器大家的小玩具,能给吸取灵魂能量,但是很不完善,稍微意志坚定些的人就不受影响。

后来那位炼器大家不小心把小玩具给弄丢了,又不是多重要的东西,干脆没去找。

没想到这么个小玩意坏了大半之后,居然生出一丝灵智,学习了不少东西,还附身人体来鼓动凡人耗费自己的气运,好吸收能量。

女主被附体之后,也不知为什么,内心深处最渴望的居然是把男人们玩弄于鼓掌之间。

于是系统就根据她内心的隐秘,顺势延伸出攻略和惩戒两种任务,一步步引导她的欲望,终有一日她被欲望埋没,系统也就能顺利抽取她的灵魂能量,以弥补自身的缺陷了。

这世上永远也不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得到想要的东西,必要付出些什么,一旦你得到的,远远超过你能力范围内的,那么你必然要付出不能承受的代价。

若没有什么变故的话,本来应该是郑晴前半辈子肆意妄为,尽情地去享受人生,然后红颜薄命,早早死亡,把灵魂贡献出来给系统享用。

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各取所需了。

“看来原文没多少价值。”

方若华苦笑。

可惜,不知是郑晴的幸还是不幸,圣德门的小公主前些时候不知哪根筋不对,忽然对各类系统道具特别感兴趣,虽然只要她想要,圣德门上下能满足她的,比这些所谓的系统不知多出多少倍。

可是,小公主既然开了口,那自是要派出人手收集,用他们圣德弟子又有些掉价,让别人知道圣德门居然抢夺小时空的东西,那估计一万年过去还会有人说闲话。

于是,上面就找了一些普通人出手。

因为系统虽然有灵智,却并不完善,尤其死板,只要一次次阻拦它吸收能量,它就没有再次附体的机会,过个几年,想抽取出来就会变得非常容易。

强行抽取也不是不行,但小公主要的是完好的系统,不是被破坏过的。

本不是什么多麻烦的活,只要那个被附体的女人的欲望实现不了,自然能保住灵魂,系统就无可奈何。

可惜选了好几个人来完成任务,一次也不能成功,后来总结分析了一下才发现,那位古穿今的女主花魁对男人有天然杀伤力,手段很高超,而且她只要成功一次,系统就能依据等价交换原则,吸取她一部分灵魂,拥有富余的能量就能开始武装她,那系统怎么也算大能亲手制作,还是相当有能耐,凡人和它对上,能胜的可能性当真稀少。

最后这活就落到了方若华头上。

一来她是女人,应该不会像前面那些男人一样,被一个花魁迷惑。二来她也有些能力,在上面的评价不低,怎么想,都是最合适的人选。

“然后我和爸妈就没假期了。”

好在只有五年。

“呵,任务完成不完成的,反正也没惩罚,那些奖励也没什么用,到无所谓。”但是既然来了,总要对无辜之人伸出援助之手。

至于谁无辜,那就要调查看看了。

在现代社会想要办成事,需要什么?有权有钱有名有势?

在图书馆里呆了足足有七天,又租用实验室半个月,方若华就把关于智能便携诊断仪的论文寄送《LANCET》。

然后很顺利地发表。

不得不说,这次附送的虚拟空间简直是最强外挂。

彭林再一次出现在方若华面前的时候,心里恶狠狠地将自己手底下那一群酒囊饭袋骂了三百遍。

这一回,那位曾在手术室中,露出过獠牙,深谙恫吓技能的彭大少爷,少了几分公子哥的轻浮做派,显得很郑重其事,身边还带着专业评估团队和律师。

面对眼前这位,有可能能给自己带来巨额利益的人,谁能不重视?

他确实是公子哥,平日在家也没做什么正经事,可也是家里精心培养起来的,眼力绝对在。

眼前这个文质彬彬,气质儒雅,一眼看去不说高高在上,却绝对有风度的男人,哪里是调查中肤浅淡薄的人?

再说,只他简简单单几句话,就忽悠得家族企业里从事医学研究多年的专业人才眼睛放光,只差纳头便拜,也知道人家不可能真是个成绩平平,没有天分的小医生!

负责调查的人全都是瞎子。

谈了两个小时以后,方若华摊摊手:“情况就是这样了,实物还没有出来,但是我有信心短时间内研究成功,至于推广,想必诸位看得出来,我研究的目标就是平民廉价且智能。”

“虽然在推广方面,正因为它太过智能,可能会有些问题,比如说对现有医疗体系的冲击,但这冲击绝不会太大,我们的产品也不可能一步到位,而且人才是最重要,最安全的,即便诊断仪普及,肿瘤科的医生也不可或缺。”

一群专家老老实实点头。

第二百一十一章 方大侠

“诊断仪只是牛刀小试,算是我的诚意,展示自己的能力,对我来说,它并不算重要。”

方若华很自信,在场的人竟然不觉得她的自信有哪里不对。

“我的要求也很简单,必须让我不为任何外务干扰,只要我想进行的研究,你们必须提供一切便利,该给我的荣誉,我也要,除此之外,别无要求。”

“在这个前提下,只要我的研究成果你们保证能做到利国利民,我可以长期为你们工作。”

“当然,在签约之前,你们可以对我进行考察,先进行初步合作,如果满意再进行深入合作,彭公子,想想吧。”

彭林听得眼睛发直,肃然起敬,总觉得眼前这个男人身上放出无限圣光。

方若华也是没法子,她就五年时间,虚拟空间的一大特性,时间结束,在里面的一切研究成果都会自动从她脑海中消失,就是五年后她还愿意留在这里不走,那空间也就浪费掉了。

找一个靠谱的势力投靠,就是性价比最高的选择。

按照他的调查,还有原文记载,彭林家族势力强大,投靠他们其实和投靠国家相差不大,又比单纯只为国家服务多出一点便利。

总之,综合考量,方若华和爸妈商量了下就做出这种,在别人看来实在不划算的决定。

…………

“小影,别出去买菜了,等我回家时给你捎带回去,我看天气不大好。”

微信忽然响起来,杨影看了看,心中有些复杂,轻轻叹了口气。

发微信的人叫吴兆明,是她以前的同学,人还不错,她和对方的关系也还好。

可以说,当时如果不是有自己的前夫出现,那自己和他恋爱结婚的可能性很大,可是人生哪里有那么多如果?

想了想,她还是回了条消息:“谢谢,不用麻烦,我想带女儿出去走走。”

说完不再看回信,就领着女儿出门,没成想刚买完菜,天上阴云密布,眼看就要下雨,杨影吓了一跳,忙牵着姑娘的手跑到遮雨的凉亭底下。

刚一进凉亭,大雨就哗啦啦落下。

这一下,整整半个小时过去,还是不见停。

此时姗姗医疗科技大楼前的凉亭里面,陆陆续续坐了好些行人,有的拿起便民雨伞离去,有的不赶时间,就坐着抱一杯姜茶慢慢喝。

半年前,这座不算大的中等城市石城里,最高档的写字楼大白楼易主,杉杉医疗科技落户石城。

这家公司的能耐不小,新闻联播里经常提到,技术水平是世界一流,就连外国政要都有人千里迢迢去我国首都接受治疗。

如此大的公司跑到石城建总部大楼,当时闹得很是热闹,不少人十分费解,但家里没有病人的普通老百姓都没当回事。

可是不过半年过去,好像石城老百姓们已经很自然地把这家公司当成自己城市的骄傲了。

尤其是公司的附属医院,评价居然短短时间内就超过市区唯一的,老牌子三甲医院。

这在国内简直不可思议,哪家私立医院不是用超高的消费吓得患者怯懦,再也不敢进门?

可人家偏偏不同俗流,服务至上,医务人员细心体贴,药费绝对不贵,医疗科技世界领先,而且还有五花八门的便民服务,口碑越来越好。

坐落于城市各个角落的避雨凉亭,就是这家公司的便民服务之一。

因为环境够好,即便没下雨,还是有很多遛弯的老头老太太们闲来无事便坐下休息片刻。

杨影左手提着一篮子蔬菜,右手牵着女儿,在凉亭里抬头看外面的雨雾。

四岁的小姑娘,长得圆圆滚滚,小脸肉乎乎的,正对着角落里一只喵喵叫的小野猫瞪眼睛,要不是妈妈牵着手,她已经冲了过去。

附属医院漂亮的玻璃门一开,里面就走出来几个护士,殷切地招呼避雨的行人去后面的休息室取暖。

这会儿风寒凉的厉害,因为杨影带着孩子,还特意有个小护士过来帮她拎东西,顺手还把那只小野猫抱起来揣在怀里。

虽然戴着口罩,但只看护士的眼睛也知道她年纪不小,差不多有四十多岁的模样,眼角都是细细的纹路,手却是干干净净,指甲一点也没有。

此时大概已经是下班时间,这几个护士都不值班,叮咛行人随意落座,年长的护士就到隔壁去给小猫检查了身体,拿干净的棉布包好抱出来。

杨影家的小姑娘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小猫,那护士一笑,就把猫抱过来给她看。

“小妹妹叫什么名字?”

“我叫姗姗,今年四岁,已经上了幼儿园,是大孩子了。”

护士登时失笑:“哎呀,姗姗你居然和我们的公司同名,真是好大的缘分,以后好好学习,大学毕业就来我们公司工作吧。”

她这话说得十分自然,好像从心底深处觉得自家公司就是宇内第一似的。

杨影不禁失笑,这位瞧着不像个护士,到像公司白领。

闲来无事,大雨也不见停,一行人就干脆听护士们唠唠叨叨闲聊。

说来奇怪,她们口中提到最多次的,似乎不是医院院长,不是这家大公司那位很有背景的老板彭林,反而是公司研究所的所长,还给人家起了个昵称——方大侠。

“大侠真是越来越不食人间烟火,我算了算,上个星期他老人家离开实验室一次,玉姐官司完了,他去问问情况,另外就是往外打了一回电话,交代米总别忘了送一张健身卡给刘特助,刘特助产假结束,马上要上班了。”

“他老人家要是再长实验室里,估计身上都要发霉长毛。”

这位方大侠在护士们口中,似乎是个相当厉害的人物,公司的宝贝,顶梁柱,大科学家,神医,一直在世界最高级的医学刊物上发表文章,数次被邀请去京大医学院上课,手下带的学生都是教授级别,堪称手眼通天,更难得的是,丝毫没有傲气,很尊重人,完全没有想象中科学家的怪癖,除了爱蹲在实验室之外。

其中年纪最大的那个护士拿出一张照片,笑道:“我拍的,回头拿去给我姑娘拜一拜,希望大侠保佑她高考顺利。”

第二百一十二章 三千佳丽

礼貌性地跟着看了一眼,杨影却随即一怔,抱着女儿的手紧了紧——这张照片?

虽然只是一个侧影,但是,但是她怎么可能认不出来,可她又有些不敢认。

那是自己的……前夫。

在她心里,前夫当然才华横溢,只是似乎他运气总是不好,没钱没势没有背景,怀才不遇,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在别人口中听到他的名字,还是如此陌生的形象。

杨影心中酸痛,想起那一日从哥哥那儿拿到的资料,她虽然嫁给了医生,却看不懂各种片子,但是结论还是能看得明白。

他快死了!

医生说,他即便接受最积极的治疗,活两三年有可能,再长一些,绝无希望。

她疯了似的去找那个人,可是这么长时间过去,却始终找不到,但是她渐渐平静,因为她能感觉得到,那个人还在。

虽然人不在自己身边,但他的痕迹却无处不在,总是敲到好处地安排好自己的生活,帮她解决各种困难,那种仿佛对自己的一切都了如指掌,却丝毫不给人束缚,只给人温暖的帮助,让杨影觉得,自己好幸福。

真奇怪,失去了丈夫,她反而有这种热恋期都不存在的奇妙感觉,幸福,甜蜜。

杨影脚有些软,她既想冲去找那个人,又挪不动脚步,只是忍不住竖起耳朵,想多知道一点关于那个人的事情。

他还好吗?

“要是能调到十九楼,给方大侠做助理就好了,人家过得多么安心,别的不说,至少不用担心因为自己是女人,所以各种机会都优先给别人,再去努力,也比不过对方天生的性别优势。”

在医院里,情况稍稍好些,女医生,女护士不可或缺,可其他大部分岗位上,愿意用男人的永远比愿意用女人的多的多。

“哼,算了吧,你这么年轻,去给方大侠做助理更要出幺蛾子,你们几个没去过都城那边,所以都不知道那些医疗科技公司为了抹黑咱们无所不用其极,还有胡乱谣传,说方大侠养了一大群后、宫,足有三千佳丽的!”

知内情的人都不屑一顾——方大侠之所以叫方大侠,是因为那就是个浑身上下风骨凛凛,甚有侠气的男人!

呃……三千佳丽平均年龄年龄三十六岁。

三十六岁当然不算老,好些姑娘还未婚,可要佳丽们是这样的年岁,那养后、宫的男人未免太淳朴了一点。

方若华当然不是故意想找什么女秘书,女助手,女研究员,纯粹只是不拒绝而已。

他给男女员工同样的待遇,也不介意女性年龄大一些,只要对方能证明,自己能够很好地完成工作。

于是身边自然就添了几个女性员工,和别的研究所比,确实显得阴气重了些。

尤其是方若华对人手的需求有点多,就更显得他身边的女人稍多。

没办法,虽然背靠彭家,一切闲杂琐事都不必理会,可因为他是第一次这般沉迷工作,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拿来做研究。

虚拟空间的力量非同小可,除了各种医学方面的成果,简直惊世骇俗之外,甚至还有一些生物学方面的,计算机方面的,都让人震惊。

只是目前尚没有显露于世,可即便是医药方面,就足够让方若华赚出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银钱。

彭家不管是为了什么,反正不愿意亏待这么一个天才,等到方若华展现出自己专门让彭林和他合办了公司。

方若华占百分之四十的股份,彭家占百分之九,国家占百分之五十一。

也不知道彭家怎么操作的,居然能让国家入股,目前来说,他展示出来的东西似乎不值得国家太在意,也许是因为他空口白话一般透露出来的那些东西?

比如基因技术,比如计算机技术,比如生物能源技术?但在没有实物出来之前,谁能相信他一个医生真懂这些?

当然,对于此,他是完全不介意。

钱财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他一个只在这个世界活五年的人,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

就算他什么都不做,敢稍微冒一点险从房子里拿两块玉石出来卖,保证五年都能活得自自在在。

可真混吃等死有什么意义?还不如多做些事情,而且,虚拟空间学来的知识会淡化,会消失,但只要学过,就永远不会没有意义,至少以后再想学的时候,肯定会觉得那些东西非常熟悉,事半功倍。

指不定将来方若华也能在某种意义上,成为超级天才。

只为了这个,他这五年就不算虚度,至于任务,那是附带的。

“您好,杨影女士吗?”

杨影正出神,旁边电梯里下来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女性,穿着职业套装,笑容和善,伸手递给她一件厚外套,看不出是什么牌子,但是面料极好,也是她喜欢的颜色和样式,还有一个粉红色的小斗篷。

“姗姗小美女有我们公司的医疗保健卡,是我们的钻石会员,这是送给小美女的礼物,已经清洗过,还请不要推辞。”

如果是其他人送的,杨影肯定不会轻易去收,可是此时却眼睛一热,几滴泪水落下,忍不住问道:“他……”

一抬头看到女士的脸色,又把话吞了回去。

何必呢,既然他不没有出现,那就这样吧,杨影也唾弃自己的懦弱,可她从小到大都是这样的脾气,当年,那个人也说喜爱的正式自己的单纯可爱。

外面终于云开雾散,大雨停歇,杨影轻轻一笑,点点头,仔细地给女儿穿戴整齐,就牵着她的手出了门。

结果没想到,刚走了不远,迎面就撞上了那个郑晴。杨影一愣,到没有什么愤怒,恼恨的情绪,毕竟郑晴想勾引自己的丈夫是真,但却没讨到任何好,反而被气了一通。

杨影觉得要是换了自己,恐怕能活生生被气死,当然,她也不可能去当一个小三。

郑晴一蹙眉,见到这个人,就不可抑制地想起那个失踪的家伙,这么长时间过去,但只要稍微想一想,她心里头就像有根刺儿似,怎么也拔除不掉,如果不能让那个姓方的栽在自己手里一回,似乎她就总觉得哪里不舒坦。

罢了,不过是个穷医生。

郑晴冷笑,系统也是,怎么当初就选了这么个人,倒霉!

系统:本系统一直遵循宿主意识选择最佳攻略目标。

第二百一十三章 男人

初生的智能本能地不去说难听的话——明明是宿主看到恩爱夫妻便不顺眼,一心一意证明男人永远三心两意,个个人渣,它才顺从宿主的意志。

系统遵循交换法则,展现出的一切表象都是为了满足宿主,顺带解除宿主的警惕心。

郑晴脚步轻盈,慢慢走了过去,朝着杨影身边的孩子一笑:“这个小妹妹真可爱。”

姗姗羞涩一笑,怯怯地道:“姐姐,你的睫毛掉了。”

郑晴:“……”

这个时代的化妆品她都好喜欢,小孩子就很不可爱。

杨影登时有些不好意思,忙轻轻道了声歉,拉着女儿匆匆离去。

郑晴深吸了口气,按捺下自己心中的不悦,不多时自己等的男人开着亮火红的法拉利过来,她扬起微笑,多少好受些。

瞧瞧这些男人们!

方若华这会离此地不远,就在隔壁十九楼,刚从实验室出来洗了把脸,秘书跟他说了一声,他想了想还是没下去见杨影。

话说,见那位一定很尴尬,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该有什么反应。

让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表达那种爱恋,不要说去做,想一想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方若华琢磨着,也许表达一下关心爱护没问题,他以前也没少关爱女孩子,就把杨影当成闺蜜就行。

她一直觉得,自己对萱萱姐,绝对比对将来的丈夫或者男朋友好。

身为一个女人,也比男人更了解女人的心思……好像有哪里不对!

方若华哭笑不得,按住眉心揉了揉,这都什么跟什么,她又不是要让人家杨影爱上她,只是既然来此代替了人家的丈夫,人家的父亲,哪怕对方的丈夫本来是个渣,他还是要照顾好人家,这是责任!

窗外风雨大作。

想起自家亲妈要求她今天陪二老去打球,便没再回实验室,只叮嘱一脸紧张焦虑的宋博士:“第三十七号培养皿注意一些。”

“是!”

看他额头上冒出细细密密的汗珠,方若华都笑了:“不用紧张,我们的实验进行的很顺利,会成功的。”

“是。”

方若华对自己手底下的研究员们如此诚惶诚恐的模样也很无奈。

三十七号培养皿里培养的菌种,有特别神奇的功效,能够增强人的体质。

至于增强到什么地步——研究所里的年轻研究员们给它起了个别名,叫超人一号。

这种菌种当然不可能塑造一个超人,但能全面提升人体素质,极大的增强免疫力到是真的,前面的实验表明,它甚至能让一个癌症病人恢复正常的体力,虽然它还不能杀死癌细胞,却绝对能控制癌细胞的恶化,晚期癌症病人长期服用,就能长久生存。

本来这种药是方若华为了治疗癌症才开始研究,没想到效果有些偏离,却更加惊人。

就因为它的出现,如今他们这家新公司已经得到上面的重视,就他身边出没的保镖明显和以前不一样,好在方若华也不在意。

其实现在这么严密的保护根本没有必要,时间还太短,他也并不是每时每刻都工作,再是利用虚拟空间,很多项研究都没有出最终成果,只是涉及到的方面多了点,才会让自己人惊讶。

到目前为止,他和彭家联合开办的这家小小公司,只有拿出来试一试彭家心胸的诊断仪,正式开始发售。

其它的成果都待在实验室里,不为人所知,就算自己开始有危险,需要保护,那也得等它们面世之后。

唔,这个世界又是难得的大外挂加身,可以过一把天才的瘾,挺好!

方若华一出门,居然看到郑晴,他脸色平淡,一扫而过,漫不经心,只当是并不注意,径直上了车。

郑晴正规规矩矩地和一个身材高挑,相貌英俊的年轻人站在车前说话。

很显然,年轻男子对郑晴很有心,只看他的眼神也看得出来。

方若华心下有些惊讶,没想到郑晴居然还这么活蹦乱跳的。

那日杨影的朋友直播时,他让郑小姐演了一出好戏,虽然没太关注后续,但按理说这位小姐应该很出名,出名到没心思四处乱跑才对。

也就一转念,方若华并不多在意,示意司机开车。

可他不在意,郑晴一眼看到他,忽然就觉得热血上涌,口舌有些干燥,眯了眯眼,轻声问身边的人:“你看,那人好像是从姗姗科技出来的,阿旭你人脉广,认得不认得?”

她身边叫阿旭的年轻人心下吃了一惊,低声道:“别指。”说着握住郑晴的指尖,只稍稍一握便松了手,心中却一荡,荡起阵阵涟漪,声音变得更柔和些:“那人不简单,你看他的车牌,那车牌可不是一般人用的。”

而且车也很有问题。

外表不显眼,和普通五十万左右的奥迪并无不同,换了别人绝对看不出异样,可他不同,身为一个专业的设计师,不知参与过多少款汽车定制,一眼就看出那是防爆防弹定制款。

这种车,在国内能买到的都不是一般人,至少不是单单有钱就行。

担心心爱的女孩惹事,他连忙压低声音详细解释了一通,大体意思便是离这等人越远越好,千万不要主动凑上去,万一惹了麻烦,不是闹着玩的!

“……”

郑晴皱眉,心中稍有一点不舒服,“他?”

“好了,今天大剧院有话剧演出,我们去看?”年轻人殷勤地笑道。

以往郑晴很喜欢这种带着几分谦卑的殷勤,可今日却觉得很是无趣,懒懒洋洋提不起精神,神色间不免显出几分敷衍。

系统:……不着痕迹地满足此宿主,当真困难的紧!

提示:宿主可攻略目标出现。

猩红色的箭头指向奥迪车远去的方向,郑晴伸手握住编起来的长辫子,在指尖缠了缠,端是风情万种,身边的年轻人自以为也不算没见识,却不觉有些沉醉。

郑晴一笑,到也没有扔下眼前人的意思,当年她作为名妓,便是心中再不耐烦,再讨厌一个人,也能让对方觉得在她眼中,对方就是自己的全部,应付个小男生有什么难的?

“薛哥,赵瑜姐姐进货去了?什么时候回来?我记得姐姐腰腿不大好,在庆丰街上有一家按摩中心,听说挺管用的……”

“哪有的事,什么腰腿不好,她就那么一说。”年轻人蹙眉,眼中露出一丝不耐烦。

郑晴轻轻笑起来:看吧,这就是男人,别管多么恩爱的夫妻,男人变心也拦不住。

第二百一十四章 主刀

方若华回到家,陪着自家爸妈吃了一顿香喷喷的饭菜,咳咳,没有自己做,叫的外卖,不是宇宙商城里那些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佳肴。

那些食物确实很好,可人有的时候就是古怪得很,居然会想念现代那些添加了各种食品添加剂的,所谓的很不健康的食物。

吃完饭,夏芬也没缠着变成儿子的姑娘一起去买衣服,她知道若华忙,时间有限。

方若华也的确有事。

他今天抽出一日时间,除了陪陪自家亲妈以为,还约了原主的院长,当初本来是要辞职的,可就是他给院长看过自己的病例,还有拍的片子,院长也没同意他辞职,只是让他放长假,工资照给,还特别同情,甚至想帮他联系首都的大医院,请专家会诊,见他坚决不肯,就给了一大笔奖金补助,千叮咛万嘱咐要他绝对不许放弃。

身为医生,应该尊重生命,即便是自己的生命也不能有半点浪费。

院长如此仁义,方若华自然也不会强行辞职。

而且当初原主一毕业就到那家医院工作,一连三年,也算受过不少关照,人家给的福利待遇都不错,他代替原主而存在于世,对原主有恩有义的,总要报答一二。

所以院长邀请,他再忙碌也来了。

离开这么长时间,如今再一次回到这个让方若华多少受了些惊吓的地方,下了车,抬头看了一眼上头的招牌,登时失笑——居然又换了名字。

如今医院叫——‘寰宇国际医院’。

这家医院的经营者富二代是个很讲究风水的人,做什么都要看风水,因为觉得医院名字不好,至今已经改过五次,估计连土生土长的石城人,也总闹不明白他的医院到底叫什么。

所以说,医院没有知名度,真是半点不奇怪,即便当老板的很舍得投入本钱。

那些跳槽医生们的选择也很有道理。

不过,即便半死不活的,看样子这家医院还是能很好地存在下去,没有沦落到原文中的下场。

在原著里,因为当初所有的医护人员对病患束手无策,表现得连柔弱小姑娘郑晴都比不上,别说名声越发臭,就是那富二代也对它绝望,干脆关门倒闭,剩下的医护人员都被打发走。

可现在一进医院,方若华就发现医院里别的不说,气氛很好,医护人员的精神气也好了许多,对工作更加积极,更加投入,那些小护士照顾病人的模样,堪称体贴入微,处处昂然向上。

“方医生!”

老态龙钟的院长一见到他,就眼睛发亮,就连这家医院的真正经营者,那位富二代董事长也来了。

两个人大踏步地过来,一把抓住方若华的胳膊:“方医生,这次你可要帮帮董事长,咱们医院绝对不能倒,大家都上有老,下有小,都要糊口吃饭,咱们水平不行,但没有病人,我们的医生去哪里积攒经验?我们水平再不行,我们大家也是真心实意为病人着想,大病我们现在不敢看,小病我们绝没有讹人的情况,咱们医院是良心医院,每个人的所作所为都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

方若华:“……”院长以前是政治老师?

不等他说话,院长眼泪都要流出来,好像憋了一肚子心事,不吐不快:“这些日子,大家都在进修,董事长打算送所有工作人员轮班去医学院学习,去美国实习,还聘请专家过来坐诊,只要给我们时间,咱们的医生也不比别人差,咱们的条件甚至比别的医院好得多,我相信照着这个势头下去,早晚有一日我们能成为真正的好医院。”

说了半天,还是富二代公子哥,于军于董事长三下五除二,几句话把事情交代清楚。

最近不知道哪个挂羊头卖狗肉的狗屁医院——富二代的原话。做事很不地道,坑病人的钱坑得太狠,让人既舍命,又舍财,结果被媒体曝光出来,国家要对各地的私立医院进行限期整改,还派出专家组来考察。

“这绝对是好事,我举双手赞成,可这回来石城的专家组里面有我们医院的仇家,肯定要挑刺,偏偏就在这个关头,有个胆囊癌晚期的病人,不知道受什么人蛊惑非要在咱们医院做手术,他家里子女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死活不走,说是所有医院都说他们爸爸没救了,不肯收治,要是咱们医院再不收,就等于让他们看着亲爹等死。一家子堵在大门口,正好撞上专家组!”

老院长欲哭无泪。

方若华哭笑不得:“那您就找我?”

胆囊癌晚期,找谁有用?

再说,他老人家是不是忘了,原主是心胸外科的,胆囊癌不找腹部外科的专家,找原主是个什么道理?

说实话,原主不光是一渣,还是个没什么上进心的渣,好逸恶劳,就是因为会装,看出他本性的人不多,他因为想偷懒留在这家医院不走人,在别人看来,居然成了忠诚的表现。

医院院长对他印象很不错,可即便如此,这时候找他,也未免病急乱投医了一点。

院长一愣,也回过神,也反应过来,心下叹气,他这是被传染得糊涂了,最近医院里的医生护士们对方医生特别崇拜,说的他似乎无所不能,自己这才……

方若华一笑:“院长帮我问问那个病人,还有病人家属,我们现在有最新的医疗手段和药物,但是尚且在试验中,而且刚刚开始临床前实验,如果病人愿意可以加入我们的实验计划。”

院长吐出口气,半晌道:“行,总比让他们堵门口要好。”

方若华这才接过病例来看,仔仔细细看完,笑道:“可以先进行姑息性手术治疗,我主刀。”

“啊?”

院长此时也犹豫起来,但由不得他犹豫不决,一来病人强烈要求手术,二来为了医院,他只能硬着头皮应付这一切。

哎,只希望别给方医生带来麻烦才好。

想到方医生的身体状况,院长越发不安心。

第二百一十五章 傲

那家石城出了名的某某医院,就是给纨绔子玩的那个,接了一例各大医院都不收的病号——胆囊癌晚期,没有救的那种!

而且还要进行公开手术。

这则消息一夜之间在石城医疗系统中飞速传播。

寻常不关心这些的人不在意,但医疗从业者却是不得不关注。

当然,大部分都是呵呵一笑,认为院长疯了,小部分觉得许老是不是因为专家组到来变得太着急,所以铤而走险。

亲朋好友都出面劝说,为了一家医院不值得,这么做一旦失败,对自己的声誉也有影响。

区区一家破医院倒闭,完全可以去别处,像他老人家这样医术好,德行好的老专家,到哪里都受欢迎。

专家组这边显然也听说了这件事,为首的头发略白,眼角有一块红胎记的老专家登时挑眉一笑:“丘海这是十年没上手术台,脑壳坏了吧,好吧,咱们就留下来瞧瞧他们这公开手术到底怎么个做法!”

其实专家组已经考察完,报告书都快写完了,明天变打算离开,其实并不像老院长想的那样,他们这家医院留给专家组的印象还可以。

首先,设备很先进。

第二,虽然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不予置评,可思想上却没什么大问题,对待病人细心体贴,费用也合理。

专家组伪装病人实地考察过,至少这家医院不像别的私立医院一般,为了钱让人做各种没有必要的检查,都在医院里做了这么多年医生,什么样的检查必要且合理,什么样的检查纯粹胡闹,谁还看不出来?

总体来说,这家医院评分在中等偏上,如果不是所有人太不靠谱,还能更好些。

现在到好,一切好印象一扫而空。

“丘海是疯了吧?”

疤痕脸的老大夫冷嘲热讽。

其他人却不好这般说一位长辈,不过心中却各有心思,怕是因为眼前这位疤痕脸的刘羽作为专家组的一员来了石城,丘老大夫才会进退失据。

刘羽也不是看不明白这些人的心思,冷笑:“为了当年那些陈芝麻烂谷子,做出如此不智的举动……呵。”

其他人都不说话,说到底人家丘老的作为并没有错,相反,还显得很有担当。

一个癌症晚期患者想求生存,谁能说是错?

人都有求生本能。

其他医院不敢收治,一是没能力,二是怕麻烦,现在有一个医院愿意冒险,作为旁观者便是再不看好,也不好乱说话。

最后所有人只能嘲笑一声——那个做公开手术的医生未免太自不量力。

手术当日,好多人围观。

方若华立在手术室里,到是没什么好紧张的,作为在虚拟空间对同一个人做了六十多次手术,把病人里里外外都仔细研究了一遍的假医生表示,他想紧张也紧张不起来。

手术开始,打开腹腔,所有人都一惊。

专家组那边更是阵阵叹息。

这手术没法做了!胆囊癌肝转移晚期,肝外转移严重……

老院长心里一颤,不禁对方若华十二分抱歉,再一看手术室里的护士们额头上滚落的汗水,更是难过。

各种检查虽然都做过,可是不真正站在手术台上,拿起手术刀,没有人能了解最详细,最具体,最真实的情况。

手术台上出现什么样的意外都有可能。

别人都特别紧张,就越发衬托出方若华的镇定自若,他仿佛早就知道病人的详细病情,就在所有人以为他会放弃手术时,他却丝毫不慌乱,甚至连下刀的速度也不徐不疾,频率完全无变化。

转头要离开观察室的医生们都停住脚步,渐渐看得入神,脸色从叹息到郑重,又到凝重。

没多久,众人忍不住拍案叫绝,好几个医生当时就开始讨论,还有的顺手抓学生过来教导。

方若华的每一刀都特别稳,每一个动作都教科书一般标准,如此艰难的手术,他轻松地像和情人共舞,那种自如,轻描淡写,每一个看到他手术的人都能感觉得到。

手术非常成功,好几个专家认真品评了半天,最后也不得不承认,这一场手术,精彩绝伦,绝对是目前能得到的最好的结果。

但这远远不是结束,方若华从手术室出来,轻声交代自己带来的助手马上和病人及其家属谈,他们若是愿意,可以加入新药的人体实验。

走了没几步,观察室里那群大佬乌压压围上来一群,盯着方若华,眼睛放光。

方若华身边一保镖登时紧张,伸手推开其中一个医生的撕扯。

另外的人簇拥着人,精致走专用通道离开,方若华连想回句话都没来得及,只好给丘老院长发短信交代几句。

“喂!”

“怎么这么傲!”

一群医生没反应过来,只能干瞪眼,忍不住暗自腹诽了两声。

还有人想追,却让刘羽伸手拦了。

“刘医生别拦着我,我非让这小子知道知道,什么叫尊老爱幼,有一点本事就这么傲气,还怎么追求进步,大家互相交流才能取长补短……”

刘羽翻了个白眼:“行了,既然是医生,你还怕人家跑了不成。”

他身边的保镖……

刘羽以前有幸为那位军中大佬治过病,当时见过这个保镖。

但是那位的保镖,这么年纪轻轻难道就退役?便是退役了,也不知有多少人等着聘请,怎么会来保护个小小医生。

刘羽靠在窗边向下看去,正好看到众人簇拥着那个年轻的天才医生离去。

前呼后拥,有车开路,有人殿后,只看这阵仗,此人的身份便不一般。

身为医生,名医,他真不算没见过世面,什么大人物也是吃五谷杂粮,也少不了要生病,自以为算得上见多识广,在他认识的重要人物中,能有此等安全级别的也绝不超过十个。

“真是……有意思!”

一回头看丘海那个老家伙志得意满的模样,刘羽不觉一笑。

算了,就让他得意得意。

老丘从年轻的时候就不走运,喜欢上三个女人,都成了好友的妻子,在医院居然给下属背黑锅三次,弄得连医生都几乎当不成的地步,临老竟流落这种三流医院去当院长,可怜!

第二百一十六章 名扬

可怜的丘海的确如这些人所想,十分之志得意满,意气风发。

不光是方若华一次公开手术震惊整个石城医学界,而且半个月后,后续的治疗结果非常神奇。

那位只能卧病在床,苟延残喘的癌症病人,居然神采飞扬,面色红润,胃口也不错。

这位还被记者采访,追踪报道了一周,去好几家医院检查都发现他的病情控制的很好,癌细胞居然每天都在减少,自身的体质也是肉眼可见的变好。

病人每天的状态究竟如何,视频拍摄的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消息瞬间向外辐射,丘海的这家三流医院一时间也是名声远播,不知多少癌症患者听到消息,千辛万苦来石城。

一般癌症患者都是四处求医,消息互通,一个人治好了,圈子里所有人都知道了。

一时间,石城这么个小小的,并非旅游城市的小城,竟连酒店都爆满。

奈何姗姗科技的新药还没有上市,目前是实验阶段,大部分病人根本用不上,结果闹得群情沸腾,好多病人堵住姗姗的大门,堵住医院的大门,警察出面也不管用。

一个濒危病人面对希望时爆发出来的力量很是吓人,就是警方也不可能使用激烈手段。

而且还不只是这一个病人,随着新药曝光,加入人体实验的病人信息居然也有那么几个流传出去,目前来说,晚期癌症治愈率百分之九十一,即便没有治愈,也在不同程度的好转中。

姗姗科技瞬间家喻户晓,一下子就有变身医药界巨头的希望。

方若华的知名度也跟着水涨船高,他的一些研究成果,终于有一部分被人知道,闹得他见天都上新闻联播。

这日,风和日丽。

杨影去幼儿园接了女儿,想了想,顺便去超市买点肉和菜。

超市的老板娘非常热情,因为店面如今可以说属于杨影,不光买菜是优惠价,还顺手就帮她送回家。

一路送到家门口,老板娘左手拎着两大袋子米,一袋子起码有二三十斤,右手拎着一大包牛肉,一大袋子排骨,还有西红柿和茄子。

杨影看得目瞪口呆,满心满眼都是佩服,连忙亦步亦趋地跟上,帮着开门。

“杨姐,你要是有什么粗重的活就叫我。”

老板娘赵瑜扫了几眼,顺手还把杨影洗衣机里的被子给甩了,晾晒好,速度极快,干净利落,杨影都来不及阻止。

“没事,别的本事没有,就是力气大!”

她其实才二十岁,很年轻,但皮肤略黑,很是粗糙,还有些细细的伤痕,手脚也粗大,显得比二十五岁的杨影还大几岁似的。

说了几句话,超市还有事,赵瑜就飞快地走人,临出门身体僵了下,使劲捶了捶自己的腰身,疼的咬牙切齿。

杨影不免有些担忧:“怎么了?快坐下休息休息。”

“没事,没事。”

赵瑜讪讪一笑,一边摆手,一边直起腰来溜走,刚出差回来,事情多得很,哪里有时间休息。

“阿姨,这个给你,爸爸给我买的,抱着就不痛痛了。”

小女孩儿抱着一个比她都要大的大白熊,拖着一步一步走过来,很认真地塞给赵瑜。

赵瑜登时笑出声,心中无限羡慕:“好可爱的孩子!”

要是她也能有一个,那该多好!

赵瑜心下叹息,面上却露出和善的笑容,溺爱地摸了摸小姑娘的头,见她满脸满眼的不舍,更是喜欢:“阿姨抱一抱已经不痛了,姗姗把大熊抱回去吧。”

抬头想跟杨姐告辞,结果却见这位温柔娴静的少妇愣愣地看着电视屏幕,眼泪滴滴答答地落下,赵瑜登时吓了一跳。

“爸爸!”

姗姗叫了一声,兴奋地原地跳了跳,指着电视喊道,“我爸爸!”

电视中身穿白大褂,一脸严肃,最近似乎十分有名的年轻神医方若华,静静地站在雪白的实验室门前:“我希望我的研究成果,能以廉价的价格走进千家万户,在不久之后,癌症会和感冒一样,变成最普通的病痛,无数家庭不用再因为这一病魔,失去自己的亲人。”

杨影忽然俯下身去,捂住脸,泪水不停地滑落,浸湿了衣领。

“妈妈?”

姗姗一脸疑惑。

赵瑜愣住,完全不知所措。

记者忽然追问:“听说方医生膝下有一女,刚刚和你的前妻离异?”

“……我确实有一个女儿,也的确和我的妻子离了婚,但都是我的缘故,我移情别恋了,我的错处,我的妻子善良贤惠,是这世间最好的女人,只是我的爱情已经不在他们身上,于是自私自利了一次,希望她们母女两个一生平安幸福,不被任何人打扰。”

方若华一蹙眉,冷声道。

一群记者登时明白过来,心里琢磨这位果然不在乎名声,明目张胆就说过错在自己,却十分有眼色地转移话题。

杨影直起身,抱住女儿,努力把眼泪吞回去,这一刻觉得身上的负担好像没有了,又好像更沉重。

这次接受采访,说的大部分都是场面话,虽然他确实这么做的,努力让自己研究的药品变得廉价,让仪器便携且便宜,能走进千家万户,但他其实只把这个当成工作,也是实现自我满足,此时并没有去想原主的妻女——话说,虽然他在这个世界只能活五年,可他得癌症这事,可是假非真。

记者们追问原主妻子和女儿的事,他到没有想到——不知道哪家的媒体这么没有眼力劲!

此时除了杨影在看新闻,郑晴也在看。

看到这种报道,再加上最近耳朵里时时刻刻都回响那个男人的名字,她都快连应酬男人的心思都没有。

眼前的男人也打扮得人模狗样,也像是社会精英,可和那个人比……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如今这个时候,她因为第一次攻略没成功,得不到满足,系统也没有能量来源,再加上为了处理上一次王芳芳直播给郑晴带来的麻烦,耗损的能量也很大,所以外挂不算厉害,自然没遇见上档次的人物,还在普通白领阶层打转。

可不是和如今的方若华一比,就个个显得不大如意,人多有一种奇怪的劣根性,越是得不到的,越是觉得珍贵。

第二百一十七章 怼一怼

一晃数月过去。

姗姗科技公司的发展简直快得离奇。

别的也还罢了,尚在实验中,连个名字也是暂定抗癌一号的药物,却是来求的人挤满了大街小巷。

这又是一家彻头彻尾的新公司,新公司的一大特点便是人手欠缺,如今就更缺了,不光实验室缺人,各个岗位都缺少。

招人自然是每天都在进行。

公司福利待遇好,一入驻石城便是大张旗鼓,开业时连省委领导都前来道贺,再加上现在名满全国,更是关注者甚多,如今公开招人,简直来者如云。

郑晴也去应聘。

应聘的职位是第一研究室助理。

她这人向来不打无准备的丈,这回也是先进行过调查,姗姗科技第一研究室的助理人员,女性成员不少,其中甚至还有两个初中生,想必对学历要求并不严苛。

好像大部分女性成员都有一个特点,曾经因为各种原因被迫离职,而且多数曾与前公司有过冲突,甚至为数不少的,居然在档案里留下过污点,数次求职不成。

就说方若华身边的特助高小凤,以前曾经在一家小公司做文员,后来不知为什么和总裁秘书打了起来,还万分不幸的有公安人员介入。

从那以后,她找工作处处碰壁,后来就让方若华捡到,领回公司,后来还备受器重。

郑晴挑眉一笑,虽然不大明白这是什么选人标准,可既然这家公司,还有那个人……挺有同情心,那自己想要入职便不算难。

看看她,柔弱纤细,出身贫寒,前不久刚从打工的咖啡店离职。

她因为和客人起了冲突,肥头肥脑的老板居然二话不说就辞退了她。

开什么玩笑,要不是咖啡店的档次不低,很多公司白领,甚至还有某些大公司的重要人物都是常客,真以为她会沦落到需要去那等打工的地步?

男人上赶着来给她送钱的,不知有多少个!

郑晴轻声一笑,认认真真写了自荐信,准备好简历,轻轻松松跑去姗姗招聘会。

从招聘会场出来,郑晴心满意足,这种小面试,她还不是手到擒来!

虽然不怎么喜欢辛辛苦苦去上班,身为一个女人,本该被珍藏在阁楼里,让人细细呵护,怎么能随意伤害自己的身体和精神,去朝九晚五地工作?

不过,她还是勉为其难地陪那个人玩一玩好了,不去他的公司,看来是很难接近对方。

想到此,郑晴又有些不悦。

手机打不通,去堵人也堵不到,杨影到是容易找的多,可找她做什么?

女人要对付的,永远只有男人!

三天后

一封——很遗憾,面试未通过的信函被送到郑晴手里,她不由瞠目:!!

自从来到这里,除了在姓方的身上栽了个跟头,她还没有想做的事情,做不成过。

眉毛一竖,抓住信笺就款步走出租住的公寓大门,拿出手机翻了翻,选了正吊着的某薛姓小哥的电话:“薛哥,我,我想你开车带我去一趟姗姗科技,他们,他们欺负人!”

这声音,即便是哭腔也和带着小钩子一样,薛劲松登时热血上头,只觉得自己一个人能打死十头牛,拍着胸脯保证马上过去保护佳人。

……

不多时,郑晴已经立在人来人往的姗姗科技大楼门前,神情沮丧,眼睛发红,楚楚可怜。

薛劲松立在她身后,蹙着眉头,略有几分忧心忡忡,他的女孩受了欺负,可这家公司……他心里犹豫起来,不自觉退后半步。

郑晴全然没注意身后这人,她生得的确很漂亮可爱,略低着头,一副娇弱模样,十分引人注目。

公司保安皱了皱眉,走上前去严肃问道:“小姐,请问你有什么事?”

郑晴连连后退,似乎被吓了一跳,一副被欺负狠了的样子,眼睛通红,连鼻子都红了一片。

保安才是真吓了一跳,手足无措,第一反应退后三步以示清白。

他这份工作可是好得很,完全没有更换工作的意思,要是让人误会,可是有嘴都说不清,连忙通知上面来处理。

姗姗科技在繁华街区,周围又有休闲地段,一时间众人侧目。

郑晴很有表演欲望,越是看的人多,她越是楚楚可怜,轻轻抬头看着保安:“我不是来捣乱的……”

嘤嘤嘤。

“我就是想问一问,为什么我没有被录取?明明,明明我……”

她欲言又止,一句话没说完,里面却流露出好些隐藏的含义——明明什么?已经被录取了,但是有什么幕后交易,所以又被淘汰掉!

女孩子长得很美,难道有潜规则?

周围围观的人登时议论不休,各种嗡嗡嗡的声音嘈杂一片。

保安通报及时,早就有人过来处理,刚一来就听到这种话,登时一惊。

任何一家公司都不可能不注重声誉,他皱眉,略微踌躇起来,不知该怎么处理突发事件,才能不让什么乱七八糟的流言蜚语传出去。

就在这时,旁边忽然有个很突兀的声音插入:“我记得你,142号,你笔试成绩不及格,不能参加面试,却强力要求面试官给你一次机会,面试官给了,但是你没有学历,不懂计算机,不懂病理学,不会说英文……还只应聘第一研究室助理,面试官认为你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只证明一件事,对方眼睛不瞎。”

这人声音很高,不疾不徐,吐字清清楚楚,在场的所有人都能听到。

“还有,面试官是女人,你暗示的潜规则不存在。”

郑晴抬起头,像只惊惶的小鹿一样看着他,目中充满祈求。

那人却完全领会不到她的意思,径直道:“至于有人顶替你的名额,那更不可能,同一组应聘第一研究室助理,并且成功的,有斯坦福的博士,有京大的硕士,学历最差的应该是我,我只有学士学位,但我的智商测试150,拿了六个学士学位,对方医生的研究很高兴去,已经得到他亲自面试的机会。”

郑晴:“……”

“噗嗤!”

围观的人里忽然有人笑出声,王芳芳不知什么时候混进来的,捂住脸很不好意思地道:“抱歉,抱歉,没忍住。”

这下好多人都乐。

第二百一十八章 追堵

郑晴一贯脸皮不薄,这会儿也被怼得有些下不来台,再回头找和自己同来的薛劲松,竟找不到人,一时间气得心血上涌。

一跺脚,转头拨开人群钻出去没了踪影。

系统差点没爆了!

只一瞬间,刚刚积攒起来的那点满足感一丝不剩,它又只能看着能量垂涎三尺,偏偏弄不到手。

系统若是智能更高些,估计要急得团团转,奈何它属于死板型,只能眼看着宿主带着满满怒气灰溜溜走人,什么都做不了。

王芳芳解气的厉害,特意拍了几张郑晴狼狈不堪的照片,发过去哄杨影。

杨影看了只是一叹,却不得不说,原来她也有劣根性,那人勾引自己的丈夫,即便没有成功,还被折腾了一次,可看到对方倒霉,她依旧有些快活。

姗姗科技这边人事部门的主管松了口气,见捣乱的人退散,还心有余悸地,连忙回公司豪华的休息间喝口咖啡压压惊。

“这是什么人?”

旁边同样看热闹的几个都笑:“我对她印象还挺深刻,这姑娘好像脑子有病!”

“就是,面试的时候一个劲的搔首弄姿,答非所问,还自我感觉良好,吓得老周几个都悄默声地退出来了,只剩下孙姐在屋里硬撑着。”

比较年长的几个见多识广,轻笑道:“没什么稀奇,以前见惯了这样的姑娘,仗着自己年轻漂亮,不想努力付出,只想索取,她想进咱们公司,不是追求事业,纯粹是为了面子好看,以求找男人的时候添一点分数。”

众人恍然。

“哎,那姑娘只看到咱们公司女人多,容易进,福利好,却没看到咱们的工作量和男人一样大,甚至更大,虽然福利待遇好,虽然不会被打压,可是不能干活的照样也不会收,公司又不是善堂。”

“就说咱们高特助,人家发烧三十九度,照样雷厉风行地给公司处理了法律纠纷,要不是咱们方大侠发现不对,派人押送她去医院,她还要逞强。”

“那是高特助知恩图报,当初她走投无路,要不是方大侠仗义援手,她可能现在都进了监狱,又哪里能有今天?”

“你说那小姑娘怎么想的?”

“还能怎么想?不了解情况而已,她那样的就是进了公司,没半个月也得走,咱们公司不养闲人。”

方若华在里间一边喝茶一边刷论文,听了外面的说法不禁摇了摇头。

自家员工还是太单纯了些。

也是,谁能猜得到郑晴的想法,就是自己也猜不太出来,只能大体知道——她怕是为了勾搭自己。

想起员工们闲话时谈到,郑晴面试时卖惨,连自荐信都写得让人心酸。

要不是如此,他家公司的面试官也不至于给她一次机会,毕竟笔试成绩糟糕到极致。

看来在这之前做过调查了,可惜系统比较呆板,只能看到表面。

方若华不禁失笑,那小姑娘提前做了半天功课,精心准备,结果全然没准备到点子上,也挺搞笑的。

到底是个古人,来到此地的时间不长,不明白现代竞争的残酷性,想进一家大公司,卖惨有用的话,那公司早就关门大吉,还等着她进?

身为一个商人,有善心不如去捐款做慈善,还能减税,哪会滥发善心拿自己的工作开玩笑?

他方若华本是女人,所以对女人更包容三分,就这几分包容,在事业心强盛,希望走一条和贤妻良母没多大关系的路的姑娘们看来,就是侠骨衷肠了!

一转念,便将郑晴抛在脑后,继续自己的研究工作。

外面很快也没人聊天了,最近大家特别忙碌,好像便携诊断仪家庭版本要正式开始发售,走进千家万户,目前只是初级版本,可以监控人的身体状况,一发现不对立即报警,并给出初步诊断,但还需要人去医院检查才能得到确切结果。

估计需要一段时间,这种小机器才能得到民众认可,毕竟是诊断用的。

方若华转头就把这件事抛在脑后,已经研究成功,开始商业推广的东西和他无关,他时间有限,只能专注于实验室。

……

“杨女士,你今日略感风寒,请喝一杯板蓝根冲剂,注意保暖。”

杨影从床上坐起来,并没有感到哪里不舒服,不过姗姗已经认认真真地冲了板蓝根,端过来给妈妈喝。

女儿如此可爱。

别说是板蓝根,就是毒药她也愿意喝下去的。

送女儿去幼儿园,回来的路上去超市买酸奶,刚一下车,杨影就觉得略有一点不舒服,风有些大,微冷,手腕上瞬间亮起来,脚心,手心都开始冒热气,不过片刻,通体舒泰。

杨影不觉摸了摸手腕上腕表样式的便携诊断仪,虽然只要是那个人送的东西,她都很喜欢,可是这一样却尤其喜爱。

如今诊断仪大热,但是市面上还没有穿戴式的,都需要连接计算机,安装在家里使用,她这一个,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实验室版本吧。

杨影轻轻敲了敲表面,液晶显示屏上便出现一个年轻俊美的斯文绅士,轻声道:“杨女士,您左手边这位女士体温38度,需要治疗。”

“嗯?”

杨影一抬头,就看到老板娘赵瑜坐在椅子上发呆,伸手摸了摸她额头,果然很烫。

连忙拉着人起来去医院,顺便关门关窗,挂上暂停营业的牌子。

“杨姐,我没事。”

“知道你没事,走吧,去医院打一针,拿点药,过一条马路就到了,这么近也不麻烦。”

以前杨影不是什么热心肠的好人,但现在不知不觉间,却对人多了怜爱。

押着赵瑜去打了针,拿了药回到小区,嘱咐这姑娘回去睡一觉,结果一抬头,就见不远处一群人指指点点,看到她下车,忽然蜂拥而上。

赵瑜都给吓了一跳,本能地拉住杨影的胳膊:“杨姐?”

“请问是杨影杨女士吗?请问你是不是方若华方先生的前妻?”

“方先生移情别恋,婚内出轨对不对?”

一时间长枪短炮,无数人拿话筒戳到杨影的眼前,赵瑜吓得连感冒都一下子就好了。

杨影本能地上车,点火,冲入小区,钻进房间里去!

第二百一十九章 免你苦

此时记者们围追堵截杨影,而方若华正在实验室里忙得昏天黑地。

还是彭林换上无菌服,扒着窗户把他喊醒:“咱们公司发展势头太猛,终于还是有人坐不住出手了。”

姗姗科技有方若华的技术支援,有彭家的钱,有国家的势,如今已经发展成庞然大物。

而且他们研究的东西,对国内的医药产业确实有一点影响,不过他们公司稳扎稳打,并没有冲动行事,又有国家保护,正经知道内情的大公司不会犯傻地来针对。

但世界大了什么鸟都有,就有一些医药公司看出姗姗的抗癌药物真的上市,自己花费巨资购买或者研究的产品说不定就都成了垃圾。

这阵子,这些公司小动作不断。

不过彭林是彭家的公子,公司这边能人不少,防备森严,那点小打小闹还没造成效果,就被按了下去,想在别的地方使些阴招,却陡然发现姗姗科技的背景很值得怀疑,居然疏通关系也疏通不了。

“大部分人死心了,就是还有几个蠢货专门针对起你这个人来,往你头上泼污水呢!”

彭林幸灾乐祸,纯粹是看笑话,还特地拿出手机给方若华看,“瞧瞧,网上煞有介事地扒你,说你是凤凰男,娶了白富美才能在石城立足,转头有事业,有前途了,却把白富美一脚踢走。”

“现在你那位前妻估计耳朵也不清净。”

彭林笑眯眯。

他是真不着急,那些人如今是病急乱投医,他们公司生产的都是垄断产品,只要方若华的研究能力一直这么保持下去,哪个客户会关心他的私生活?

一个癌症病人,都快死了,难道因为发明出可以治愈癌症的药品的是个渣男,他就不去买药?

真有这种人,死了活该!

方若华抬起头,叫过助手:“接下来的实验你们接着做,做好记录。”

“是。”

交代完,他就出了实验室。

彭林一愣:“干嘛去?”

“帮我叫记者,开记者会!”

“啊?”

彭林莫名其妙,又没有新产品要上市,再说,新产品上市的时候这位也从不到场,开哪门子记者会?

……

杨影被堵在家里出不去,她不着急,赵瑜急得满头大汗,忍不住偷窥自己身边斯文漂亮的大姐姐。

她隐约知道,杨姐可能没有丈夫,毕竟总是来往,家里有没有男人还是看得出来。

但是她想的都是也许杨姐的丈夫去世了之类的,从没有想过她是离婚。

主要是杨姐一点都没有怨念,还总跟姗姗讲她爸爸,可以看得出来,杨姐和她的……前夫,有很深厚的感情。

没想到她的前夫居然是最近声名远播的姗姗科技的股东之一。

诊断仪还是那个人的成果!

简直太不可思议,赵瑜是诊断仪的粉,尤其喜欢看网上那些人们和诊断仪的暖心故事。

但这会儿看到杨姐,她却有点心疼,脑补了一大堆女子有情,男人无义的故事。

杨姐这是让人给抛弃了,就算那是个特别有才的大科学家,她还是决定讨厌那个人。

这下瞒不住了,杨家那边很快得到消息,杨影的老父亲,老母亲和哥哥一大早就偷偷摸摸在保安的帮助下回了家。

“哎!”

老父亲愁容满面。

她妈妈更是咬牙切齿:“这都什么事,我好好的闺女,为什么要受这份苦!”

刚刚在家里,她接到好几个名为关心,实则看笑话的电话,那帮亲戚朋友都看他们家的笑话,老太太差点没气得心脏病发作。

“你三姑还说要给你介绍对象,一个带着十八岁儿子的拐子,混蛋!我要不是身体不好,恨不得冲出去打她一顿!”

“妈!”

杨影她哥沉下脸,皱眉。

老太太这才反应过来,闭上嘴不说话了,却急得一身一脸的汗,她的女儿,怎么这么苦命!

外面有记者不停地喊话:“请问一下杨女士,你对方总是怎么看待的?”

“方总和你离婚,是不是真的转移了财产?他有没有遗弃女儿,你会不会跟她打官司,需不需要法律援助……”

赵瑜仔细看杨影的脸色,急得额头汗涔涔,对这帮记者的嘴厌恶至极。

杨家妈妈更是恨的不行,使劲捶腿:“瞎嚷嚷什么,方若华和我们家闺女没关系了!”

这时,外面忽然有人喊:“快看,方若华开记者会,公开宣布他名下百分之六十的股份转给妻子杨影,还有,他当着所有记者的面做了遗嘱公证,死后所有财产,百分之三十拿出来建立养老基金,留给父母,剩下的由妻子杨影和女儿方姗姗继承,父母若已经不在,财产全部交给杨影和女儿。若二人出意外不能继承,则捐献给国家。”

所有人等静了静。

杨妈妈的话戛然而止,一家人面面相觑。

半晌,记者们瞬间哗然。

赵瑜都呆了呆,不敢置信地看向杨影,却只见她眼眶微红,一点都不见开心,只有满腔忧郁。

那个姗姗科技董事名下的股份,别说百分之六十,百分之一一辈子也花不清吧……

“真的假的?”

“都公开发布了,不会是假的吧?”

很快,所有人都不在追问真假,方若华只花了十分钟时间,做过遗嘱公证,又花了五分钟,转让股份,剩下的只是律师带着所有文件来找杨影签字。

而方若华本人又消失在实验室里,堪称神龙见首不见尾,记者们想找人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杨影手指略有些颤抖,看着那些文件半晌没有动,一掀开,却见里面夹着一张特别漂亮的卡片——我愿一生,免你忧惊,免你困苦,免你颠沛流离……免你无枝可依。

滴答,滴答。

杨影决定不哭,可眼泪还是止不住,轻轻落下来,打湿了纸面,她抬起手腕,慢慢一张一张,签下自己的名字。

赵瑜全然看不懂,却忍不住心生羡慕。

不是羡慕新诞生的亿万富翁,而是羡慕她有那么一个人,如此爱她!

一时间,赵瑜昨日还缠绕在心头,永远也退不去的苦恼都仿佛没了,其实薛劲松有什么好?他不要自己,自己难道就活不下去了不成?

杨影的爸爸,妈妈,还有哥哥面面相觑,作为丈母娘的妈妈一脸迷惘:“这孩子闹什么?”

看样子也不像对女儿无情无义,离哪门子的婚?

第二百二十章 想要一个吗?

这样的前夫,你想有一个吗?

某网新闻记者用饱含了私人感情,又神秘又期待又羡慕的笔调来描述了一场全程不超过二十分钟,被各种律师充斥,显得十分正经严肃的记者会。

文字之优美,感情之丰沛,完全可以拿去美文杂志上刊登了,可见这记者专业水平着实不差。

我想有一打!一打都不够!

网友们也特别捧场,愣是将新闻顶在头条一天一夜还没下来,这热度一时半会到仿佛降低不了的样子。

到也正常,此条新闻能给人无限遐想,延伸出种种奇奇怪怪的想法。

为什么方若华要和杨影离婚。

为什么离了婚的丈夫要把差不多半副身家白送给前妻,要知道,他现在的财产可绝大部分都是婚后所得。

这两个人之间的恩怨情仇究竟是怎么样的奇妙?

“啊啊啊,好想要一只方若华,真帅!”

女孩子充满憧憬。

男人们简直不可思议:“……想什么呢,你们难道愿意将来的丈夫莫名其妙要和你们离婚?就算他把全副家产都给了你们,这种做法也不值得提倡吧。”

反正别管是脑补的,憧憬的,陶醉的,反对的,觉得方若华有毛病的,别管是哪个,都对方若华这个名字很是熟悉起来。

顺便了解了一下,登时愕然!

原来方若华真的出身平凡,家中父母早年离异,各自组建家庭,他跟着爷爷在村子里生活,他能考上医学院出来读书,在村子里也引起不小轰动!

竟真是个凤凰男!?

不少人都觉得他是那种自强不息,努力挣脱贫困限制的励志青年。

方若华闲来无事也爱扫几眼网上的新闻,看了之后简直无语。

原主这回真没有特别凄惨,和正常的离异家庭一样,虽然父母都有些偏心后来的孩子,可并不是不关心他,历年的学费,生活费都没少给,后来他考上大学,学费给的稍有不足,但那也是因为两家生活都不宽裕,没有举债供他读书而已。

家里又不是只有他一个孩子,哪能为了他让一家子生活艰难。

再说,他又不是真掏不起,考上之后,村子里还特意给他凑了不少钱,大学生了,空余时间还能打工,怎么也能赚回来一年的学费。

反正方若华觉得,和上个世界比,这回这位原主生活算是普普通通,没多幸福可也不至于不幸。

至少方若华比较满意如今的状态,每个月按时打生活费,按照原主的习惯,定期通电话问候几句,不算冷淡,可也不腻乎,总比住在一起方便得多。

等网友们扒出,原来现在极负盛名,号称医药界革命性变化的抗癌新药,竟然也是这位方若华研究出来的,这个人就更富有传奇色彩。

就如那些在人体实验中得到未来高质量生活的癌症病人们说的一样。

从今天开始,人们将不再谈癌色变。

在不久之后,癌症会变得和普通的发烧感冒一样,随意去哪个门诊,最多花个百八十块就能治愈。

总而言之一句话,方若华这个人前半生不为人知,但他的后半生注定了是一个传奇!

可以挖掘的新闻这么多,但是网上最热门的话题依旧是他和杨影的爱情故事。

不得不说,人们总说爱情俗气,但这种俗气的东西,却让无数人憧憬且羡慕。

在方若华的新闻满天下之前的几分钟,郑晴正坐在咖啡厅里,对面就是她新勾搭到手的薛劲松,薛劲松已经决定明天就和他的妻子赵瑜离婚了。

瞧,多么有趣!

让一个人,一个曾经深爱妻子,让所有人都说家庭和睦,生活幸福的一个人,抛弃自己的家庭,原来只需要三个月不到。

可是到了手的男人却有点没意思。

郑晴有些心不在焉,侧耳听别人说话,她喜欢听人闲聊,总能从中得到许多乐趣,偶然间听到方若华的名字,本来并不想太注意,却……稍稍有些控制不住自己。

“呵!”

听了几句,郑晴挑眉一笑,方若华这是遇见麻烦了吧,也是,事业哪有那么好做,成功人士少之又少,没权,没靠山,便是有些许才华又能如何?

再听众人饱含同情地说起方若华的前妻杨影,还有人猜测,杨影会不会打官司告方若华,她的心情更是愉快起来。

杨影这样的女人,从出生起便平淡又幸福,出生长大嫁人生子,毫无波折,那样的人生能有什么意思,也该让她尝试一下痛苦,愤怒,仇恨。

人生在世,要是没有这些激烈的情感,那才是枉度一生。

现在不挺好,和那个人打打官司,每日处在紧张中,永远也不安生,体会一次以前的人生中从没有体会过的滋味,她这个被藏在家中的女人,也算是劈风斩浪,经历风雨了。

诸般念头一起,郑晴越发好奇,很想知道杨影这个人的后续。

等这位深受命运钟爱的杨女士,发现命运也开始玩弄她,她会怎样?

崩溃,绝望,变成另外一个丑陋的魔鬼?

郑晴满脑子的恶趣味还没有慢慢琢磨个满足,就听旁边乍然一声响——小姑娘抓着手机用力敲击:“啊啊啊啊,好帅,好帅!”

不远处的大屏幕平板电视上,方若华的身影一闪而逝,主持人也用一种略带几分激昂的语调——“五分钟前,姗姗科技董事,著名科学家方先生召开记者会,公开将个人财产之百分之六十转给前妻,并立下遗嘱……”

一瞬间,脑子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崩坏,郑晴面无表情地转头,看了眼身前一脸不可思议加嘲讽,对方若华大肆抨击,只说对方是傻瓜的男人,再一次意兴阑珊起来。

咔嚓,系统瞬间感到自己的身体崩坏中:哎,难伺候的宿主。

也许过不了多久,能量耗尽,它就陷入沉睡,慢慢的灵智消退。

可惜,系统本身懵懵懂懂,看不到未来,虽然本能地有一点烦躁,却不知该怎么去改变自己的命运。

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最后让圣德门给回收掉,未必不是一条……出路。

第二百二十一章 死亡 (两章合一)

新闻很是闹了一阵子,不过因为方若华所谓‘背后势力’的强力干预,到是很快就没什么记者敢再打扰方家和杨影母子。

生活就这般平平静静地过去。

很快,郑晴就消失在方若华的视线中,至于任务什么的,碰上了就做一做,碰不上就算了,反正完不成的也不会有什么惩罚。

不光郑晴,他忙得连杨影和原主的宝贝女儿,也实在顾不上。

一开始没想那么多,可是真正做事,却忽然发现五年时间根本不算长,他有虚拟空间,按理永远不可能因为时间问题头痛。

但是想要让科学研究变成能影响现实世界的东西,光他一个人在虚拟空间里努力根本没用,虚拟空间可以放飞想象,现实中却有无数的限制,材料,工具,人员素质,资金,等等等等。

再说,这种金手指用起来也要消耗精神,不是真正无限制。

五年,不对,还不到五年,想要尽可能地多研究一些有用的东西,即便是她这样带着外挂的,也不得不争分夺秒。

第一年,他成为著名科学家,著名医生。

第二年,他在彭家的引荐下,通过考核,正式加入国家科学院秘密研究所。

第三年,第四年……

1071秘密机场

方若华换上防护服,挂好身份牌,和三个专家低声交流,神色严肃至极。

一个满头白发的老教授手指都微微颤抖:“这种病毒如果是真的,那太危险了。”

“我们要做好准备,现在看来有很大可能是真的,情况已经有些失控,那个国家的疯子科学家不是一个,病毒如此成熟,至少也得有十几年的研究历史。”

“一旦这种东西泄露出去,人类也许会灭亡,呵,世上果然没有什么物种能够永存,包括我们人类。”

三个科学家说的话充满了冷酷和嘲讽,也很冷静。

军方的年轻将军神色焦虑,手里拿着文件,挨个分给他们四位,轻声交代:“这次行动非常危险,有人携带病毒乘飞机赴华,阻拦过程中病毒被打碎泄露,幸亏封锁隔离及时,但是我们必须尽快研究出疫苗,以免危害扩大……”

四个人还没做完检查,外面忽然嘟嘟嘟嘟一阵汽车咆哮声,彭林满头大汗,一身泥水,跳下车就扑过来,高声喊道:“方若华,你他奶奶的疯了是不是,真当咱们共和国没人了,你不老老实实在研究院研究你的发动机,乱掺和什么,快跟我回去。”

方若华扫了他一眼,一笑,只当没听到,转身登机。

他在这个世界,一晃眼便三年多,差不多快到尽头,好几次小时空生涯,她是什么都做过,这一次尝试一下尽情地释放自己的生命,让它灿烂的一次,岂不是很好?

多少回小时空生涯,他还没正正经经当过一次英雄,就是在民国时,也是幕后工作者,这次虽然是身为研究人员,但在离前线更近一些的地方转转,他觉得挺痛快。

登机,前往疫区,彭林气得头晕,只能叹了口气:“这么任性妄为,真怕咱们家公司要倒闭了。”

方若华一笑,给彭林发短信:“研究室的研究成果足够把国内的科技向前带动五十年了,现在需要的是积累和一步步让它们走进千家万户,这个我不擅长,是你的事情。”

彭林:“……”

其后三年,方若华时而出没高危实验室,时而化身医生,出没各种疫区,一年里到有三百天四处飞,不过,因为他研究出来的那些东西渐渐走入平民百姓的生活中,他的人大家见不到,名字到始终流传天下。

这些年,好多人都有一种自己一直在梦游的感觉。

老百姓们都笑呵呵地开玩笑——也许我们国家私底下和外星人进行了亲密接触,于是才会有如今这般大的变化。

可以说,社会变化的速度之快,如果有人在深山老林里隐居几年,出来之后恐怕会以为自己穿越了外星球。

如今,癌症马上要和感冒并列了,甚至对病人来说,癌症还要好些,能在自己根本没有察觉的情况下治愈,感冒还要难受几天。

人们在家就可以诊断自己的身体状态。

得了需要手术的大病,去医院只要吞服一个胶囊机器人,就能完成手术,甚至不用请假耽误工作。

医疗资源紧张得到极大的缓解,医生们再也不必每天加班加点,完全不知道正常下班时间。

病人们也不必为了一个专家号提前好几天就排队预约。

……网络上评选的最佳国民老公,方若华终于从第十名上退了下来。

话说,方若华被评选为国民老公,好多人都不服气,像他那样任性妄为,满心满脑都是工作的人,也就二次元中被萌一下还有可能,在现实生活中根本就活该是只单身狗,如今,哪个女人能受得了这种工作狂,根本就是和工作结婚了吧?

有那么多钱,那么大的名声,偏偏完全不懂享受,不和漂亮女人约会,不去享受大餐,不旅行,不买名牌,钱那么多全成了废纸。

更惹人诟病的是,他还不负责任,教养女儿只在网络上,一个月才见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次。

不要说他为女儿聘请十二位家教,不要说他为女儿建立世上仙园,不要说他每年女儿过生日都大笔大笔地捐款做慈善,而且全部女儿名下,为女儿积功德……

这些都是虚的!

如今这么个货终于把国民老公的头衔摘下来,还不许人高兴三分钟?

之所以只有三分钟,是因为接替入选的那位,是方若华的‘儿子’——他研究出来的智能诊断仪管家!

其实便携智能诊断仪初发售时,人们就对它的高智能很感兴趣,这些年总有人说智能管家通人性,温柔体贴可人,但是……入选国民老公也未免太过分了,置他们这些活生生的大男人于何地!!

智能管家再细心体贴忠诚,他能暖床吗?

别说,他真能。

姗姗从小睡觉就不老实,爱踢被子,自从姗姗科技的人亲自登门,给他们家装了一台最新的,没有型号,只有一个代码——‘颂’的诊断仪以后,没几天杨影就再也不用半夜起来给闺女盖被子。

小姑娘的公主床上永远保持最适宜睡眠的温度,被子从此成了无用之物。

“哎!”

杨影有点寂寞。

以前女儿要听她讲故事,缠着妈妈陪才肯睡觉,现在可好,连讲故事都没她的事,不要说像小时候一样娇气地哭鼻子,就是偶尔发点小脾气,大部分也是因为爸爸今天晚了十分钟开视频。

总之,杨影觉得,自己在女儿心中最重要的地位开始动摇。

不爽!

“发什么呆,死妮子,跟你说,小卢人多好,年轻又帅气,更难得的是人家早就对你好,不像现在那些人都是冲着钱来的。”

杨妈妈叹了口气,“我知道你惦念若华,那是个好孩子,就是命不好,命不好啊!”

杨影一怔,笑了笑,没有说话,哪里是命不好,命运这种东西要是真存在,真有功德二字可言,他怎么会……怎么会好不了呢?

换成古代,他怎么也得是万家生佛!

治愈癌症的药物是他千辛万苦地研究出来,大部分癌症都能治,为什么独独治不好他?

杨影有时候想,就真那么相信他根本不爱自己,已然移情别恋,是不是更轻松些,但又忍不住苦笑,要真是如此,她都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但肯定不会像今天一样。

在这几年里,她学会了豁达,学会了不去怨天尤人,学会了珍惜这每一日时光。

“总之,你跟小卢出去玩,姗姗我帮你带着,趁着这个机会,快把事情定下来,都老大不小了,难道真想孤独终生?”

杨妈妈从儿子那里知道方若华患了重病,脑癌,而且他自己研究出来的特效药,居然对他不起作用时,也难受的很,可到底还是女儿重要,总不能真让闺女这一辈子就这么孤独凄凉地过。

杨影一笑:“我有男人,看看,国民老公这不在家呢,还是最好的。”

杨妈妈怒叱:“胡说八道,小颂再好,能当男人使唤?”

巨大的挂式屏幕闪了闪,上面一个斯文绅士的年轻人出现在屏幕上,“妈妈,这话我听不入耳。”

杨妈妈登时换了张面孔,特别贴心地又帮小颂把屏幕都擦得干干净净。

“是,是,我们小颂最好,哪是那些臭男人能比的。”

一转脸,到把训斥杨影的话差不多都给忘掉。

杨影现在很忙,她自己经营了一家小小的服装店,不怎么赚钱,只是爱好,还参加义工组织,经常要去偏远各地去做义工,要教导照顾女儿……至于小卢,随缘吧,他是个好人,也该和个全心全意待他的好女人结婚。

刚想起身去接女儿,大屏幕瞬间黯淡下来,上面飘起雪白的雪花。

杨影一愣。

杨妈妈也愕然。

只见智能‘小颂’怔怔地落下一行清泪,特别严肃地道:“伟大的智能之父,天堂的大门将为您打开,愿您安息!”

杨影慢慢地坐下来。

铺天盖地的新闻疯了似的爆炸——国内著名科学家方若华去世!

就在同一时间,X病毒被攻克,三百多位感染者获救。

杨影以为自己会崩溃,会痛哭流涕,可是实际上什么都没有。

不远处,在咖啡店打工,笑容温柔,哄得客人们给许许多多小费的郑晴,面无表情地把视线从电视上收回来——他死了。

但是,自己一点也不觉得高兴,反而有那么一丝伤感。

“小晴,客人点单。”店长忙得团团转,到不大关注这种消息,一位科学家去世,他们这些人除了感叹几句,还能做什么?

“好,马上去。”

……

七月二十二日多云

天青大酒店

杨影坐在桌前,端着杯没什么度数的啤酒,听一帮高中同学嘻嘻哈哈地说笑,讲古。

这都多少年了,高中同学再聚,一时间彼此到都有些认不出来。

“小影子。”

杨影正在暗处看,一个个和自己印象中的形象对应一下,身后忽然冒出个圆球,她一扭头,顿时笑起来:“圆圆。”

那是个圆滚滚的姑娘,模样特别年轻,说她十七八岁都有人信。

“你和高中的时候一个模样,一点都没变。”

苏圆圆叹气,“都怪我妈给我起的这名,这些年为了减肥,什么法子都试过了,节食也好,运动也罢,该做的差不多都做了,还是胖,一直胖。”

“挺好看的。”

杨影失笑。

这话也不算骗人,谁说胖姑娘就不能好看,苏圆圆很健康,脸色红润,五官生的也好,整个人特别显年轻,年轻的姑娘,谁能不好看?

圆圆也就抱怨两句,本人早就习惯自己的身材,并不太当回事,叽叽喳喳说了几句话,转头见卢洐给杨影夹了好几筷子清淡的菜,登时偷笑,低声道:“哎哟,你俩还真走一块儿了,什么时候的事,竟然也不通知咱们同学。”

高中这俩关系就好,只是大家读的是重点班,早恋绝对属于禁忌,谁和谁也没仇没怨的,怎么可能挑破?

卢洐腼腆地笑了笑,他从来都是沉稳之人,寡言少语,细心体贴。

苏圆圆四下扫视,没看见王芳芳,嘀咕道:“王芳芳那小妮子肯定知道什么,每次向她问你的情况,她都神神秘秘不说话,你也是,不玩微信,不玩QQ,都快成老古董了,咱们同学里没有比你更神秘的。”

杨影失笑,刚想说什么,那边就轰然而笑,两个人抬头看去。

一个三十五六岁,看起来还是很漂亮的****,轻轻盈盈地走上台去,台下一片欢呼,鼓掌声,吹口哨的声音此起彼伏。

那美妇也不怯场,开嗓子就是一曲高歌——《同学情》。

唱得特别好,苏圆圆也叫好,低声道:“咱们这个班花江菲可不一般,如今正经的市长秘书,身为女子,难得。”

第二百二十二章 戾气 (两章合一)

杨影点点头,也很羡慕,她就羡慕那些自立自强的女孩子,这些年,她也做了些事,深切的知道身为女子,想做事有多难。

男人们做正经事难,女人要更难许多倍。

唱完歌,大家都累了,就端着酒杯凑在一起说话,吃饭,杨影不是爱热闹的人,也不像其他人那般喜欢巴结人,都围绕在前面那几桌上,她就和苏圆圆坐在后头,有人过来就说笑几句,没人过来就端着杯子喝酒。

笑谈间酒店的负责人专门过来了一趟,给他们加菜,加的还是限量版西湖鱼肉羹,据说是大厨的拿手菜,原料有限,每天数量很少,想喝到都要碰运气。

看负责人对江菲殷勤奉承的模样就知道,这又是一个来讨好市长秘书的精明生意人。

苏圆圆羡慕极了:“哎,我要是也能当个官,好像挺好的,每天就去大酒楼吃饭,都不用给钱!”

杨影失笑。

前面同学听见了也笑,江菲更是笑着拍苏圆圆的头:“那你替我去吃饭好了,要是愿意去,我每天给你开工资,吃一顿饭开个千把块都行。”

一群同学大笑。

苏圆圆鼓了鼓脸,哼哼唧唧:“哼哼,到时候肯定吃穷了你。”

杨影摇了摇头,圆圆心大,江菲大概也没多想,可其他同学们多多少少都有凑趣的意思在,毕竟江菲地位特殊,作为同学,能巴结她一下,对自己说不定有好处,就是没有好处,多条人脉关系也不错,便是搭不上什么关系,在强者勉强,人们本能也会应从。

哎,到底都大了,不复学生时代单纯。

就说她杨影,换成以前也绝不会想到这些,如今还不是一眼就能察觉出旁人的心思,终究是历经世事,不复当初!

其实都是人之常情,也没什么不合理的,杨影一笑,只静静享受这一场同学聚会,旁的不说,终究多多少少还是能感受到青春的痕迹。

周围不少似乎只是来蹭吃蹭喝的同学却不免有些羡慕:“这些年过去,瞧瞧人家,再瞧瞧咱们,人家位高权重,前途不可限量,咱们呢,两眼茫然,全不知未来如何,我连在家买套房子,那都得节衣缩食,月月按时还贷,老婆到如今还不知道在不在丈母娘的肚子里……”

正说着话,众人就见江菲接了个电话便起身,脸上浮现出几分郑重和严肃,轻声道了个歉:“抱歉,我们市长也在酒店,我先出去打个招呼。”

这种事肯定不能阻止。

没成想,江菲刚站起身,打理了一下自己,包间就有人敲门,打开一看——那位经常在电视里出现的郝市长居然亲自来了!

众人都一惊,不少老同学都暗自赞叹,江菲这个大秘还挺有脸面。

江菲自己却愣了下。

别人不知道,她自己很清楚,她虽然是郝市长的秘书,可并不是大秘,郝市长有好几个秘书,自己算是比较得力,也是亲信,但他老人家这般给面子,她可真是惊大于喜,一时到有些不知所措。

郝市长一进门,江菲连忙迎上去,还没迎到,就见市长两步跨过来,和她擦肩而过,走到……杨影面前,急声道:“杨女士什么时候回的石城?要不是老孙说在这儿看到您,我还不知道!”

一句话没说完,他便有些哽咽,“是了,忌日快到了,杨女士肯定得回石城。”

杨影一叹:“郝市长,也有快一年没见,你还是老样子。”

别说市长,她见的省长也有不少,独独对这位郝市长印象深刻,着实是因为他会哭,犹记得那日在那人的葬礼上,郝市长真是哭得嘶声裂肺,伤心欲绝,更难得的是一点都不假,特别真,最后在那场葬礼上,真是人人都认识了这位石城的副市长。

后来很多知情人都暗地里嘀咕说,石城市长上位这么快,多少是因为人家会哭,还背地里喊他哭脸市长,虽说心里酸,到底脸皮不够厚,做不到把一场正规的,国内最著名的科学家逝世的葬礼变成个人秀,也只好看人家借机上位。

杨影却明白,这人当时是十成十的真心,就是时过境迁,到了现在,怕也确实有八分感激方若华。

他当年病重,是方若华的药救了他一命,又不是那等习惯把医生与病人,当做买卖关系的人,一时伤痛,痛哭失声,到也正常。

“对了,能碰见杨女士也是天意,你快跟我走一趟,知道孙国泰吗?他这辈子只听那位的,那位如今不在了,您跟着去劝两句,也许有用。”

说完,市长一蹙眉,想到什么,急匆匆就带杨影出去,临转头才看到江菲,愣了下:“江秘书也在?正好,帮我把这一屋的账结了,回头我还你钱。”

“市长客气……”

江菲愣了愣,眼看着郝市长低声和杨影说了句什么,杨影皱了皱眉,就回来和苏圆圆打了声招呼,同人一起出了门,她还是半晌没有回神。

整个房间里,所有的老同学,都有些愕然,不知所措,半晌才有人惊呼:“好家伙,杨影这些年做什么去了,连市长看样子都像是在捧着人家。”

苏圆圆和她关系好,一时到成了香饽饽,不少好长时间不怎么联系的同学也不免过来多说几句话,问一问杨影的近况。

问题是——苏圆圆她也是满头雾水!

杨影这些年低调的很,听说是开了家服装店,生意还行,至少衣食无忧,还买了套挺好的房子,女儿很争气,读书特别优秀。

至于其他的……还真没什么。

她早年离了婚,之后没再找,就一个人过,小卢对她有心,近来杨影似乎有所松动,也许不多久,两个人能办一场喜事。

也不怪这帮老同学不清楚杨影的事,她早些年确实被新闻媒体披露过,但也只有片刻,很快就被方若华解决掉,从此就被特别关照,从没有让她的消息外泄。

一帮高中同学,都不怎么熟悉,杨影以前就稍显孤僻了些,交好的人只有一个王芳芳,便是苏圆圆,也是这两年才陆陆续续有所联系。

即便大家都知道方若华的前妻名为杨影,又怎么可能轻易和自家同学扯在一处。

即便到现在,他们也没猜出杨影就是直到今日,还每每在网络上被提起的那个杨影,那个被人称作最划算离婚事件的主人公。

有人猜测,她可能是富家千金,家里有财有势。

苏圆圆:“……”虽然这些年联系的少,但杨影的爸妈,她还是见过的,只是中上等的……普通人家。

但这会儿她也不确定起来。

也有人猜测杨影这些年自己生意做得很大,很有地位什么的。

不少人转头看小卢,卢洐还是平平静静,神色间十分柔和,微微一笑,闭口不言。

众人还待追问,有个女同学忽然咳嗽了声道:“那啥,你们看看这个人,是杨影吗?”

说着,直接微信群发了一个视频。

众人一看,面面相觑。

新闻算不上多么惊悚,如今不怎么常见,可也不是没有。

就是早些年根本不被当新闻看的医闹而已,只是这回医闹……闹得有点大。

……

和平医院的大门前,无数特警荷枪实弹,队长却紧张得脸色发青。

里面那个拿着枪挟持院长,还有一个病患的人,他认得,叫孙国泰,是他以前的战友,如今不知道在哪个部队,但绝对是一流的好手。

队长觉得要真到了冲突的地步,他们这些人还不知道要牺牲多少个。

孙国泰的老母亲被卷进一场车祸,结果右腿和右手因为耽误了治疗,被截肢,只差一点,只要能再及时十分钟,甚至连十分钟也不用,老母亲就不至于落到如今的地步。

而同样受伤,还是车祸罪魁祸首的另一个人,却好生活了下来,没有缺胳膊断腿,很快就能活蹦乱跳地继续祸害别人。

孙国泰是孝子,一时气急,竟然做出持枪来杀人的举动,登时就把整个公安系统都给惊动了,连部队的首长也出面。

可是谁劝都没用,摆事实讲道理,让他想想他妈,为了他妈也不该乱来,可对方听不进去,再有道理又能怎样!

“首长,我妈现在都快活不下去,她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也不想活,只是死也不能白死,非拉着这畜生一块走,让他付出代价。”

孙国泰眼睛赤红,怒道,“老天爷凭什么这么不长眼,我妈是好人,一辈子没有做过一件坏事,可老天爷偏要她受罪,反而是这么个吃喝嫖赌俱全的混蛋能平安无事?”

他拿枪管指着病床上瑟瑟发抖的年轻男子,厉声叱骂,“你自己喝酒驾车,自己在马路上玩漂移,玩得很开心是不是?仗着车够好,不怕车祸是不是,那你怕不怕报应!”

“哇!”

那男人吓得大哭。

外面的人一看他情绪激动,都紧张不已,杨影就在这时候,下了市长的车,从从容容地戴上扩音器,不徐不疾地道:“是啊,老天从来不公平,祸害遗千年,好人不长命。”

郝市长:“……”

那边的队长也愣住,额头冷汗直冒。

这不赶紧劝,怎么还上赶着添油!

杨影到仿佛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轻声道:“我也想杀人,凭什么,世人庸庸碌碌,于国于家无用,个个能活得好好的,方若华救了那么多人,哦,还有你母亲,那时候特效药还不能普及,你们家出不起治病的钱,若华自掏腰包,亲自出马做的手术,你太忙,回不来,若华平日也辛苦,在实验室一呆就是好几天,可还帮你妈妈倒过两次痰盂,你妈妈今年五十三,还活得好好的,丢了手和腿算什么,方若华死的时候三十岁,他人生最好的时候还没有开始!老天多不公平?他要是丢了腿和手就能活,我乐意一辈子伺候他……呵,如果能一命换一命,那些被若华救了的人都去死好了,让他活着。”

这话一连串,连个磕绊都没打,所有人都听呆了,里面的孙国泰也听得呆住。

网络上不知多少人被吸引过来看,也不禁失声。

酒店里一帮同学此时才慢半拍地回过神,咋舌道:“杨影……就是那个杨影啊!”

那个世上最值钱的前妻!

这下子,所有同学瞠目结舌,完全无法想象,曾经无数次挂在嘴边的名人,居然就在自己身边。

……

听杨影这么平静地说了一通戾气深重的话,孙国泰愣了半天,胸腔中沸腾的愤怒,似乎渐渐平定。

妈妈五年前得了癌症,很麻烦的那一种,家中无余钱,至少没有那么多的钱,而且妈妈为人固执,一门心思钻牛角尖,死活不肯治疗,越拖越糟糕,要不是方医生心善,说遇不上便罢了,既然遇见了就要让他救一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是积功德的事,恐怕老母亲早就没了。

如果是当年,让他做出选择,残疾的妈还是死去的妈,他想,他也只会庆幸,不会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宁愿让老人家一死百了,也不愿意老人家受罪。

只要老人家还活着,又有什么坎能过不去?

现在妈妈只是想不开,怕拖累自己,才有轻生之念,他要是跟着疯,岂不是……

孙国泰扔了枪,默默束手就缚,等待他的也许少不了麻烦,不过总算不是最坏的结果。

轻轻地走出医院大门,被特警抓住,孙国泰没有反抗,犹豫了下,忽然扭头对杨影道:“嫂子,方院士他……死的时候很满足,没有什么痛苦。”

杨影一愣。

等到孙国泰被带走,杨影没让郝市长送她,自己略收拾了一下,就去烈士陵园。

还不到他的忌日,但是墓碑前照旧是无数的鲜花。

墓碑上不是照片,是一张杨影手绘的素描,到不是没有他的照片,可是都不好看。

这些年那个人没怎么照过相,以前照的那些,过去看着还好,可是不知为何,如今看起来却有些精神萎靡,配不上方大院士的身份。

第二百二十三章 最后 (两章合一)

时光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天。

新闻播了一整日,到处是默哀,悼念,网络上好多网站都自发换成黑白的页面,病人,医生,许许多多认识他的人,认识他但没见过真人的人,都觉得很惋惜。

杨影也和一个陌生人一起,浑浑噩噩地混迹在悼念的人群里,直到她被军方的人接走,到了一个陌生的小楼里,拿到方若华给她留下的一个优盘,优盘里存着一些计划书,教学视频,还有一些其它杂七杂八的东西,有时候东一榔头西一榔头的研究设想旁边,居然冒出来一大堆女儿姗姗的培养计划。

还列出表格,很规范的模样。

当时那种氛围下,杨影竟有些想笑,想到他那般忙碌,竟还有闲暇关心女儿的学业,心中就忍不住软乎乎一片。

“呜!”

一回神,就听到旁边哽咽。

杨影回头看了一眼,是那位特型演员欧春梅,一个身高一米五,体重一百八的球,扑在他的墓碑前,涕泪俱下,抽抽噎噎,样子很难看。

是了,那年欧春梅被一个男人欺骗,耍了一顿,还在网络上出了一次大丑,被偷拍的各种丑陋视频在网上传播,被人羞辱,事业失败。

那个男人公开发言,说了好多特别恶心人的话,欧春梅伤痛欲绝,一时想不开就跳楼自杀,没想到正碰到方若华,及时救了她。

她当时体重就很重,方若华为了救她伤了胳膊,两个月不能做手术。

那之后过了两个月不到,方若华就去世了,在去世之前还惦记着帮她解决掉网上的视频,帮她打官司告了那个男人。

杨影笑起来——其实她这些年都没和自己的前夫接触过几次,但是,忽然感觉她拥有的这个人,特别特别的好。

他是个极好,极善良可爱的男人。

“杨女士,很抱歉过了这么多年,我们才能真正给方院士他应得的所有荣誉,后天就是若华九号发售的日子,我们决定就在这一天,召开方院士的表彰大会,请您无论如何都要参加。”

表彰大会啊,早就该有。

邀请她的这位年轻的,还带着几分稚气的工作人员脸上不觉露出几分愧疚,眼睛通红。

“拖到今天,是我们对不住方院士,他留下的东西太重要,我们没有吃透之前,实在不敢冒一丝泄露的风险。”

杨影笑起来:“没关系,现在也不迟,他向来不是什么急性子。”

嘉奖大会开得很顺利,很多人参加,高调得不可思议,杨影想,若方若华还在,这种时候一定又藏在研究室不出来。

要是有记者逮住他,那肯定能问出一堆让很多人无语又无奈的答案。

现在这样很好,无论怎么夸赞他,怎么评论他,他再也无法反驳。

主席台上,国内那位已经久不出现的大人物几次落泪,每一句话都说得很动人。

只是最该听到的那个人,早就身在彼岸。

迟到的嘉奖大会结束,彭林亲自送杨影回去,还进了杨影一直住着,不肯换一次的房子坐了片刻,喝了杯茶,坐在这般温馨的,充满家庭氛围的地方,他不可抑制地又想起那个人最后的那一段光景。

那会儿方若华已经病得很重了,虽然他甚至连一丝一毫都没有表现出来,他还是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吃住几乎都在研究所,可从助理人员,还有时常出没的医生们,严肃担忧的表情里,彭林还是有很不妙的预感。

但是他的主治医生,还有医院其他医生们都没有放弃,研究院也抽调了大批骨干,专门研究他的病情,大家众志成城,认为现在癌症不再是顽疾,特效药对方医生不可能完全不起作用,就算一种药没用,可是随着药品越来越多,治疗方法也越来越多样化,癌症这种病没什么可怕的。

彭林也被他们的信心感染,一点也不觉得方若华会死——他那种人,怎么可能轻易死去?

果然,他的精神一直很不错,一天二十四小时,他有二十个小时待在研究室。

等到那种直接破坏人体免疫系统的,可怕X病毒爆发,方若华就再一次主动请缨,参与疫苗研制。

彭林早前为了他总爱揽那些危险活的事,不知跟他闹过多少次,可次次闹不赢,这回就翻了个白眼,没多当回事。

半个月过去,彭林正和一个新交的小女朋友共进晚餐,上面来电话,让他立即奔赴长海,当时彭林还叹息,觉得刚到手的小女友还不知道能不能保得住。

下了飞机,转了几次车,穿上防护服,进入隔离区,就见方若华带着二十多个研究人员在院子里做体操,一问才知道,研究刚刚结束,疫苗已经做了出来,能不能成功,两个小时之后就清楚。

一群人还不能走,好几天没活动筋骨,干脆就做做体操。

彭林知道,那家伙其实是个爱活动的,平日里还喜欢跳舞,自己编的舞步,跳起来又潇洒又漂亮,显得身材特别好,连他这种在部队里训练出来的肌肉,都没人家一个书生的身材好看。

当然,这会儿穿着笨重的防护服,他是别再想臭美。

做完体操,方若华就拉着他在椅子上坐下等结果,一边扯闲篇。

现在想想,他们最后都说了什么?说方若华真是个大度的,对自己的前妻,不光给钱给方便,还负责给审查介绍帮扶男人。

还有什么?说回头给方家二老买辆车,他二弟想要搞运输,这活不好做,让彭林给介绍几个靠得住的司机,手续上也帮帮忙。

人人说方若华心里没有家,他看着也是,但有时候又觉得,有他这么个丈夫,这么个儿子,这么个兄弟,还挺靠得住。

再之后就真是闲话了,至今已经记不清楚,只记得说着说着,方若华犯困,交代一句实验结果给他说一声,便沉沉睡去,等实验结果出来,整个实验室狂欢,多少人惊喜大笑,方若华却再也没有醒。

不知道……他听见没听见这成功的喜讯。

想来,无论听没听见,他都不必多在意,反正他听见的各种喜讯多了去。

反正,他睡得……还挺安稳的。

彭林在公寓楼里坐了一会儿,喝了一碗大麦茶,又和杨影说了好一会话。

杨影是个很温柔的好女人,彭林想起最近和她走得很近的卢洐,笑道:“听说你和小卢是老同学?这可是缘分,小卢不错,如今在大学教书,名下又开了家公司,尤其是人好,脾气好,你可得好好把握。”

“我和杨影打算下个月结婚。”

大门洞开,斯斯文文的年轻男人把帽子挂在衣帽架上,换了鞋,熟门熟路地走过来挨着杨影坐下,扬眉一笑道。

彭林登时大笑:“好,恭喜!”

卢洐笑了笑,却收敛了笑容,叹了口气:“当初我们家公司倒闭,是方院士帮了我一把,当时我心里不痛快,总觉得欠了他的情,再追杨影就有些不安,还是他宽慰我半天,说爱情这东西,没有谁欠谁的,说他帮我家的公司,也是为了利益……哎,他是个好人。”

他以前不说嫉妒,却也不怎么喜欢方若华,谁让那时候自己喜欢了好久的姑娘,竟然选择那么个除了长得还行,看不出哪里好的小白脸?

没想到真正一接触,却发现那个人确实有十分吸引人的魅力。

“也许老天看他太好,所以才早早把人收回去,不让他在人间受罪。”

一场嘉奖大会,让差不多被大众遗忘的那个人,又一次占据了新闻头条。

这么些年,除了明星之外,恐怕没几个像他一样,都去世了好几年还有这么强大的影响力。

“若华九号培养液能改善多种脑部神经疾病,治愈帕金森综合症,阿尔茨海默病等疾病……它由我国著名科学家,方若华方院士率先研发成功,又经由多位继任者科学家完成各项药理实验,现已通过审核,将于近日上市……”

“方若华,方院士迟来的表彰大会,终于在今日上午八点整正式召开,我国多位领导人出席,上千名群众在会场外驻留,长鞠躬默哀……”

郑晴坐在花店里收拾那一簇一簇的鲜花,慢慢插好,包裹得漂漂亮亮,拿毛笔写上便签,装饰得十分特别,才交给送花小弟去送货。

看了一眼新闻,她心绪也略有起伏,“终究还是很讨厌这个人。”

但是不知为何,她现在却隐约觉得也许她该感激这个男人。

呵,感激个鬼!

似乎就是从这个人接连出乎她意料之外开始的,反正这几年她完全失去了往日找各种乐子的欲望,先是无所适从,还被她曾经勾搭过的男人的原配们折腾过一阵,只是她一能忍,二可以不要脸皮,到也没人对她下什么狠手,后来各处打打零工,过了好一阵子辛苦日子,有很多次,她故态复萌,又想去找男人,但每每刚注意到一个,方若华那家伙就出来刷存在感,然后他就觉得哪一个都无趣!

没办法,没有精神气,不怎么喜欢,似乎勾搭的手段也开始退化,每一步都不顺利,一次都没有成功,过了几年她才定下心,攒钱开了这家花店,日子也就这么不温不火地过下去。

如今她生意还行,但也得整日为生活奔忙,已经很少再去想以前,郑晴自己都没想到,原来有一天她还有用自己的双手赚取一日三餐的时候。

而且对这样的生活,还……渐渐乐此不疲。

“我好不容易有一个新的人生,在新人生里,女人努力也能活得很好很好,我不赶紧过自己的日子,哪有闲情雅致去应付所谓的系统任务?”

去年系统忽然消失,一句话也没有留下,她到是也惋惜了两天。

到底是自己的东西,说没就没了,让人不痛快,再说,这些年没什么人能说说心里话,她也很孤独寂寞,就不觉把系统当垃圾桶,时常跟它唠叨唠叨,如今连这么个能听她唠叨的东西也没了。

可郑晴向来看不起弱者,倾慕强者,如今也没打算丢掉这个优良传统,那个系统从没有半点强有力的手段来强迫自己去做事,最多就是引诱而已,她到也不怎么把对方当回事……没了也就没了。

最近花店里各种花销量都大增,看好些便签,都是献给那个人的。

“姓方的死了这么多年,居然还挺风光。”

郑晴最近满耳朵都是那个姓方的,什么全国学习烈士方若华精神,乱七八糟一大堆,她觉得要是那人还活着,非被这些会给烦死不可。

什么临死最后一刻,还心系实验,坐在实验室的椅子上在睡梦中去世……根本就是个患了完美主义疾病的工作狂,有什么可值得称赞!

郑晴腹诽了几句,抬头微笑,继续自己的工作,心里却空落落的难受。

她当然不是喜欢上那个男人,只是她见过的男人不知凡几,像他那般特别的,还真只有这一个,死了挺可惜。

郑晴慢慢写便签,忽然看到两个熟悉的名字——杨影、卢洐。

啊,对了,这两个人好像打算下个月结婚。

杨影如今也算不大不小的名人,她结婚的消息还挺轰动的,毕竟是世上最值钱的前妻嘛。

卢洐她也见过两次,似乎对杨影特别温柔,和这种人结婚,一定会很幸福,比嫁给方若华那样心中藏着大事的男人,好一千倍。

杨影这个傻女人,总算做了一回正确的选择。

方若华这回难得和原女主精神同步了一次,她好不容易恢复女儿身,回到别墅,一脸幸福地化妆穿裙子好好打扮自己,还泡了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虽然虚化了感情,却还是好奇地问了神秘女子一句,知道杨影和卢洐结婚,不免点点头,同样道:“挺好,挺好。”

说实话,对杨影她真有点愧疚,还有女儿姗姗。

不过她还没‘死’,姗姗就出国留学去,高材生,长得特别健康美丽,想必以后会过得不错。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不知道自己的假期还给不给补回来,要是不补,下次申请休息个一年半载!

第二百二十四章 不算太坑

雨水淅淅沥沥地落下来,一院子都是黄色的泥水,茅草搭起来的屋顶实在是不大结实,到处滴滴答答地作响。

“二宝,来,吃碗蛋羹,吃完了再读书。”

灰扑扑的布帘子撩开,一个手脚粗大,肤色也略粗糙的年轻女人小心翼翼地进门,往方若华的手边搁下一碗热气腾腾的蛋羹。

蛋羹很是稀薄,只有小半碗。

女人吞了口口水,低下头去不多看,只催促道:“二宝,赶紧吃,凉了容易肚子痛。”

说完转身便走,步履匆匆的,方若华叹了口气,隔着破败的窗户看女人冒着雨,踉踉跄跄地扒上屋顶去,和那些茅草较劲,动作还算麻利,显然做习惯了这些。

“哎!”

雨下了大半个时辰,终于停歇。

雨后,天蓝如碧玉,白云飘渺,水汽蒸腾,池塘里两三只野鸳鸯,地上一片绿草如茵,院子里几棵大树歪了脖子,到显得有几分颓废美。

“三妹……你啥时候学会的易容?”

“扮作男人真是帅!”

“这回直播是去了什么仙山大泽之地?”

“有什么稀奇的,咱们三妹选景,什么时候不是空气清新水透彻?”

“只是这回直播间的名字有点陌生——《欺上官》?没听过。”

“我也没听过,究竟是哪本书?百度也搜不出来。”

“呵呵。”

还有几个网友冷笑,神神秘秘地刷屏——“被和谐掉的,你们这帮小辈当然没听过。”

方若华也不应话,从椅子上起来,坐在窗户边上,对着屏幕慢慢吞吞地梳理自己的一头长发。

把灰扑扑的草稞子择下去,用手指梳通顺,再系上头绳,戴好方巾,没有用水,只使劲搓了搓脸,把上面的浮土灰尘搓干净。

如今穿越习惯了,到没有前几次的焦虑,虽说这回丢了一次假期,但假期总会有的,再说事已至此,还能如何?

变成男人也没第一次那么难受,事实上穿到古代,男儿身比女儿身要好些。

方若华没看过原著,不过听看过的网友简单一说,到也明白过来,这是一部种、马,男主是穿越来的,一路搞发明创造,踩各类boss,顺便收美人,小家碧玉,大户千金,徐娘半老的寡妇,从良的名妓,总之无所不包,而且一言不合便开车,作者描述十分之露骨,堪称放肆且嚣张。

咳咳,所以这本书没写完就被和谐掉。

从原主的记忆里他到是知道,穿越男主应该已经来了,因为已经有传言说东山村的小秀才林远南从古书里找到一个烧酒的方子,能制烈酒,如今整个东山村都因为烈酒发了家。

原主还很是不屑一顾,觉得对方做商贾之事,有辱斯文。

咳咳,要方若华说,别管这个穿越男是不是种、马,对方想着赚钱的心思还是值得学一学,原主家都快没有二两米下锅,还端着读书人的架子,真打算饿死一家老少不成?

顺便说一句,原主读书不开窍,今年十六岁,还没考中童生,这辈子怕是没读书的命!

一边细细揣摩记忆,一边看屏幕,读过书的水友们你一言,我一语,嘀嘀咕咕就帮着方若华把原主的身份给理顺,这回穿越到是不算太坑,原主是个文弱书生,读书人,家中父母慈爱,他本人有些拎不清,自高自傲,但也是这个时代普通没天分,没见识又有奢望的典型,很普通的一个男人。

之所以在书中被记下一笔,还是因为他的姐姐。

刚才来送蛋羹的,就是原主的姐姐,是第一个对穿越男情根深种的农家女,只是因为早已嫁过人,如今夫婿病亡才回家待着,除了给穿越男主送过一次自己攒下的银钱之外,再未出场。

男主追求女人来者不拒,但也要看质量,不求别的只求颜好,原主的姐姐样貌不差,但和男主身边的角色佳丽比就差远了,显然不符合标准。

方若华按了按眉心,视线看到桌子上的蛋羹,虽然不怎么喜欢吃,不过还是端起来吃了一口,然后就探头出去,挥手叫:“细妹,来。”

院子里冒着雨砍柴的小姑娘犹豫了下,还是迟迟疑疑地走过来:“哥。”

“吃吧,我饱了。”

方若华把蛋羹塞小姑娘手里,他要是不吃一口,这家里如今也没别人敢吃。

那小姑娘长得太瘦了,瘦骨嶙峋,轻轻一摸,全是骨头,堪称吓人。

听二哥这么一说,小姑娘明显有些不敢置信,随即想到什么,咬咬牙,抱住碗大口大口地吞咽,一边吞,眼泪鼻涕都落下来,看得方若华毛骨悚然,连忙翻出块帕子给她擦了擦。

原主家里一共四个孩子,上面一个姐姐,一个哥哥,下面一个妹妹,就是眼前的细妹,如今大哥远在诸城,给一个木工当学徒,家中只剩下他一个男丁,又是个读书的,所以备受宠爱,和他比,姐姐和妹妹到像是捡来的孩子,唯有大哥是长子,在家时还能受些重视。

半晌,姐姐从屋顶上下来,看细妹吃蛋羹,难得没有骂她,连在厨房里煮饭的方母也没有骂,只是走过来,愁眉苦脸地揉了揉细妹的头,叹道:“吃吧,回头跟马婆子去,马婆子是正经的牙人,让娘跟人家说说,把你卖个好人家。”

细妹低着头不吭气。

方若华却悚然:“……啊?卖?”

大姐一边啜泣,一边轻声道:“二宝忘了,不是你说今年先生的束脩翻倍,咱家一钱都无,要卖了细妹,哎,卖就卖吧,这也没法子,你是咱家唯一的男丁,你好,家里才能好。”

方若华:“呵呵。”

这般一提,脑海中才浮现出相关记忆,就在不久之前,原主一脸嫌弃,头抬得高高的,不顾他家小妹抱着他的大腿嚎啕大哭,只道:“就是现在不卖了她,过些时日我赴京赶考,难道还能不卖?不卖她咱家上哪里攒进京的银钱?莫要哭哭啼啼,大不了等我金榜题名,再把人赎回来便是。”

原来最坑的是原主……这种人渣,合该塞回娘胎里回炉再造,奈何人家这一家子一听他说金榜题名,个个精神大振,十足欢喜,就连哭得不能自已的细妹也不那么害怕。

“姐,是我糊涂,可不能卖了细妹……”

大姐叹气,眉眼柔和,笑道:“有你这句话,细妹就高兴,哎,卖了就卖了,在咱家待着,说不定哪一日就被饿死,隔壁孙姥姥的小孙女,前日早晨起来一看,身体都凉透了,与其等死,还不如到大户人家,说不得能求一条生路。”

方若华皱眉,家里这般贫困,竟还想着送儿子读书,也太过分了些。

大姐眼睛微微发红:“早些年年景还好,可连着两年闹灾,咱们真快挨不下去了,二宝,现在家里就指望你,只要能读书读出来,哪怕只考个秀才,就能去富贵人家教书,到时候还能发愁钱财?”

问题是,真要是原主在,这样的家怎么可能支撑到他考上秀才?

话没说完,牙人马婆子就登了门,进了院子,盯着细妹上下打量,挑肥拣瘦的表情,和挑选猪,羊也无不同,看得细妹瑟瑟发抖,刚鼓足的勇气登时泄了,不敢哭,只是拼命向方若华身后躲。

“啧啧,也太瘦弱了些,模样不好,你们又要卖个好人家,怕是上不了价,最多给你们一两银子,如果去楼子里就不一样了,即便模样不好,打扮打扮也能……”

方若华一把护住细妹,摆摆手:“我妹子还小,身子骨也着实弱,怕是做不了活,就不卖出去祸害别人家,你请便。”

这话一出,家里几个女人全都愣住。

马婆子也呆了呆,随即蹙眉,脸上露出一抹凶暴之色,厉声道:“你们这岂不是耍人?我辛辛苦苦从县城过来,你们最好不要让我白跑一趟。”

方家姐姐登时提起心,用力扯了一把方若华的衣角,别看马婆子只是个普通牙人,但是在县城里三教九流她全都认识,真想找他们普通老百姓的麻烦,着实不难,如今这太平日子都很难过,大家伙谁也不爱招惹乱子。

方若华笑了笑,忽然上前一步,凑到牙人马婆子耳朵根上,低声道:“你刚才可是去了什么不干净的地方?我瞧你身后跟着个红衣女人,还是别只顾着做生意,快去庙里拜一拜,去去晦气,否则……”

这话端是回味悠长,马婆子脸色登时一变,吓得差点一蹦三尺高。

事实上就在半个时辰之前,她新入手的一个好货刚刚拿刀割了脖子,才咽了气,此时还未曾下葬。

可这事发生在东山村,她从没跟人说起过,方家人不可能知道。

马婆子身上抖了抖,讪讪一笑:“小秀才说笑了……咳咳,老婆子我还有事,就先走一步,等回头小秀才想做生意,再吆喝我一声,一定随叫随到。”

方家大姐拦了两下,愣是没拦住,只好眼睁睁看着马婆子越走越远。

“二宝,这……”

大姐看了眼细妹,也心疼,却更头疼,“二宝,家里没粮食了,咱们就是能熬一熬,去山里寻些野菜,可是终究熬不久。”

此时方家的两位老人,还有他们爹娘都跟人去山里拾野菜,天黑才能回家,家中已经无米下锅,就那一小碗蛋羹,还是娘专门拿仅剩下的一点米粮换来给二宝补身子。

前日二宝不慎落水,至今都没有好利索。

方若华抬头看了看天色,终于雨过天晴,不过天边似乎还有乌云,不知何时雨又会来。

又算了算时间,神色凝重,不提粮食,反而长叹一声,幽幽道:“姐,咱们得尽快搬家?”

“啊?”方家大姐满头雾水。

方若华低头扬眉:“你弟弟我梦遇高人,得传神术,受了指点,要咱们尽快搬走,否则恐遭兵灾之祸。”

方家大姐愕然无语。

一群观众围观这几起几落,个个鼓掌叫好,哈哈大笑:“三妹真帅!”

“这是一言不合就装神棍!”

“咱们三妹装过鬼,装过神仙,此时装装神棍简直是小意思。”

“可不是有兵灾之祸,你们忘记原文了,穿越种马男救下窝藏了一个什么少华山十三寨的美女总寨主,对方犯下的案子就是屠灭了西山村三百多户人家,三妹这会儿就在西山村。”

“我也急得,说是八月十五月圆夜,美女寨主为兄长报仇,一口气屠三百余户穷山恶水里出来的刁民,浑身浴血,与官兵拼杀三昼夜什么的。”

水友们一时沉默,其实当时读时,因为作者的描写,对于那美女寨主的战力和潇洒都颇为喜欢,但事后回想,其实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无论她和村民有什么仇怨,但总不会是这三百多户都和她有仇,一言不合灭人全族……这女人不光是土匪,还是悍匪。

方若华说他梦遇神人,方家大姐却是不怎么信,她其实心里明白,自家这个弟弟有些糊涂,并不像爹娘盼望的那般聪慧,嘴里胡说八道,也不是头一次,虽说今日瞧着到知道疼妹妹……

方大姐想到二宝今天护细妹的模样,心一下子就软了,轻声叹息:“二宝别急,你读书的钱,家里怎么也要想法子给你凑。”

大不了她把自己卖了,签个死契,也能多拿几个钱。

方若华托着下巴沉思半晌,一伸手,手心里就躺了两大块牛奶巧克力,乳白色,带着甜甜的香味。

方大姐一怔。

“尝尝。”

方若华笑眯眯掰下一块,抬手塞姐姐嘴里,看着方大姐眯着眼睛,一脸陶醉加不可思议,笑道,“梦中神人给的,还有好些东西,凡人看不见,我唾手可得。”

真香甜。

方大姐一辈子都没吃过这么香甜的东西,她不可思议地看向自家小弟——难不成,小弟当真遇见了仙人?

实在是很难不信,这滋味,唯有玉液琼浆可比,一时间眼泪扑嗒扑嗒地落下,心中陡然而起的诸般情绪,让她唯独想大哭一场。

宇宙商城出品,质量肯定一流。

水友们也瞠目结舌:“三妹学会魔术新技能了。”

“话说那是什么牌子的巧克力,没见过,很好吃的样子,三妹,求投喂巧克力!”

第二百二十五章 遇仙 (两章合一)

如果是在别处,方若华还不敢这么明目张胆地显露这等奇怪技能,但这个小时空明显本身就很特别。

原著中具体怎么写,方若华没看过不清楚,但在原主的记忆里,这个时空时常有凡人遇仙,遇鬼怪,遇狐妖,遇龙女的传说出现,而且有鼻子有眼,能找到确实的人,这也许是一个妖鬼神狐真实存在的世界。

原主就亲眼见过一次,上个月在县城,天降九雷,一赤色皮毛的小狐狸钻进县令夫人的轿子里去,躲过了天劫,还伏地磕头,许诺报恩来着。

当然,虽然是这样的小时空,人类却是万物之灵,占据主导地位,妖鬼什么的,自有法度,不能轻易伤害人类,尤其是官员,贵人,大功德之人。

方若华轻轻吐出口气,幸亏不是第一次穿越就遇见这样的时空,否则她非要无所适从不可,看来还是要遵从原主心底的愿望——考科举。

到不是为了做官,主要是考上科举,金榜题名,那些异类就不敢轻易招惹,要是寻常百姓,万一碰见个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一不小心着了道,方若华都不知该去哪儿哭!

此时却还不是琢磨这些的时候,天色暗下来,原主的爹娘快要返家,还是……做饭吧。

日头渐渐归于西方。

方老爹和媳妇两个,跟在老父亲、老母亲身后,一脸颓废。

今日上山的乡亲们,神色都有点糟糕,还有两个青壮抬着一个遍体鳞伤的壮汉。

他们在山上遇见了野猪,那野猪比寻常的要大一倍还有余,横冲直撞,十分凶悍,不要说打死,能所有人一个不死,逃出生天,只有一个倒霉孩子不小心从山上摔下来,就是邀天之幸。

采集到的野菜野果子,一时也都顾不得,丢得差不多。

“哎。”

今天怕是又要饿肚子。

今年年景太糟糕,不知村子里要死多少人,年年这般挣命,月月煎熬,熬不下去的反而解脱。

方老爹自己身强力壮,到不怕挨饿,可让媳妇,儿女,和爹娘都饿着,那滋味真是不好受。

到了村子,送走伤患,方老爹叮嘱了两句,受伤最重的一个被野猪追的从山上摔下来,撞断了大腿,恐怕至少要修养半年以上。

方老爹心中忐忑,不知家中儿女有没有挨饿,艰难地推开柴扉,一进入院子,两夫妇和两个老人就愣了愣。

院子被收拾得干干净净,柴都劈好了堆在厨房墙角,树荫下的石桌上摆放着古旧的木碗,里面装满了菜肴。

其中鱼和鸡那自然是认得的,但好些菜他们连见都没见过,可香味扑鼻而来,还没有尝就已经口舌生津,方老爹连吞了好几口口水,还没说话便看到他那个向来肩不能担手不能抬的儿子一手一个巨大的水桶,正往水缸里倒水。

“哎哟,我的乖孙!”

老太太登时急了,话音都变了味,扑打了儿子几下,命令对方赶紧去帮忙。

“乖孙是读书人,手多要紧,可不能累坏了。”

方若华记忆里,这老太太对原主十万分娇宠,对孙女也还不差,是那种除了稍微娇惯孙子,别的地方十分精明的老太太。

被拉着手坐下,一边安抚道:“很轻,一点也不累,孙儿长力气了。”

一边也是松了口气。

老天,这回总算是遇见了不错的家人,原主家里,除了原主之外,都算好相处的。

不多时,方老爹追问之下,不必方若华开口,大姐就带着一脸还没回过神的梦幻表情,把她二弟梦中遇见神人,赐下神通的事情说了。

众人面面相觑,只当这孩子迷糊了,哪有那么多人能遇仙神?

一转脸便见方若华一伸手,指了指院子里的一方青石,上面登时出现十几匹各色棉布,眼色皆鲜亮至极,夹杂金丝,闪闪发光。

再一指,院子里又多出来几个不太符合当下流行的匣子,可瞬间就引来惊呼声,实在是这匣子竟仿佛银面的,上面的镂空雕文特别细腻,虽不认得是什么,可一看便知价值不菲。

方若华捡起来打开一个,递给大姐,里面的玻璃镜清清楚楚地照出她的脸庞。

“呼!”

所有人再不敢置信,却是只能信了自家儿子,孙子,弟弟,哥哥,的确有了大神通。

方奶奶沉默片刻,脸上渐渐露出惊喜,一下子爆发出巨大的行动力:“快,快,赶紧都收起来,布料拿来给我乖孙再多做几套衣服,大丫和细妹也做,这匣子收好,万不能让人瞧见了。”

老太太没读过什么书,却也见识不浅,自然知道财不可露白这样再朴素不过的道理。

虽然紧张,可一家子都兴高采烈,方老爹连胡子都翘得老高,笑道:“好,好,我儿出生时,我就做了个梦,梦见太阳入我妻的肚中,瞧瞧,我儿果然不是凡人。”

一般人哪能得了这等机缘。

早些年他们听说,县城的柳大官人得了龙王的看重,每每下海都能满载而归,渐渐发了家,那时真是羡慕的不行,如今他们家二宝也遇见了神仙,看来他们二宝马上就要飞黄腾达了。

说了半天话,肚子里咕咕叫,所有人忍不住,连忙坐下来吃饭。

众人简直不知道多久没有吃过一顿饱饭,拼命往嘴里,肚子里塞,要不是方若华盯着,怕他们吃坏了,一再要求节制,恐怕吃完这顿饭一个个都要进医馆看病去。

吃饱喝足,天色也黑下来,可方家哪一个人都睡不着觉,翻来覆去一整夜。

太阳初升,一抹霞光落在窗棱上,方母慢吞吞地睁开眼,静静地看着身上搭着的被单,眼角略有些湿润,昨晚吃饱了饭,原来吃饱饭的滋味竟是这等美妙,就是人容易犯懒,往常天不亮就起身,今日却不大想起,半晌,方母才挣扎着坐起来,推开窗户,就见到她的儿子坐在院子里读书,一瞬间,方母的手脚都放轻了些许。

读书好,读书才能出头,才有光耀门楣的一天。

方母甚至想,她儿子这么了不起,也许有一日能为自己挣个诰命回来。

若真有这一日,立时死了也心甘情愿。

方若华却不知自家这便宜爹娘的想法,正在脑子里盯着小地图盘算,看怎么走更容易回家。

应该不算难,爸妈和自家的房子离她不远,就在附近的山上,走得快一些,应该一两日的工夫就能到,只是路有些难走。

而且路上剪径的强梁无数,离开村子,走不出三里地说不定就成了强盗的刀下亡魂。

方家这一家子,无论他怎么劝说,连神仙都拉出来说项,还是对搬家犹犹豫豫,也不是没有道理。

但是不走不行,他肯定要去找爸妈,可原主这一家子,他也不忍心,更不能扔下。

一边想对策,一边调动灵气,还顺手从宇宙商城买了一瓶营养液,轻轻啜饮,喝着喝着,一低头就见不知从什么地方钻进来一只黑猫,通体黝黑,脸上十分严肃,却努力做出一副讨好的表情,还喵呜,喵呜了两声。

方若华:“……”

是了,这个小时空动物成精的好像不少。

在宋朝她抓过妖,但那些妖都是宠物,驯服过的,大部分不伤人,这个时空却全然不同,精怪是真精怪。

方若华摇了摇头,把脑子里杂乱的念头甩开,伸手拿了个木碗,将营养液倒出来一些,递给黑猫。

小黑猫伸出舌头,一卷就把营养液卷得一滴不剩,喝完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唇,竟过来蹭了蹭方若华的小腿,还伸出爪子,在土地上歪歪扭扭地写了几个字——逃,有土匪。

写得特别难看,不使劲猜,恐怕还猜不出来,方若华登时笑了笑,伸手想摸摸它的毛,就见小猫三窜两窜,眨眼就没了踪影。

方母和方奶奶,一个坐在窗口,一个站在厨房门前,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

方若华耸耸肩,知道这两位不识字,轻声把这几个字说了一遍,叹道:“娘,奶奶。”

穿越这么久,叫个娘都不必做心理准备,夏芬老为此笑话她。

“黑猫通灵,它都来示警,咱们是真不能不走,不光咱们要搬走,还要通知村里的乡亲们,大家伙肯不肯走,咱们实在无能为力,但知道有危险,总不能不吭一声。”

方奶奶张了张嘴,半晌没吭声,最后还是方爷爷咬了咬牙下定决心:“搬,二宝刚得了机缘,咱们不能冒险。”要是换了以前,贱命一条,他还愿意赌,可现在生活有奔头,昨晚兴奋了一晚上,他哪里愿意让孙子冒险。

既然说要走,方家立时就行动起来,先给在诸城的大娃捎封信,再收拾东西,破家值万贯,方若华无论怎么说,家里人都不肯扔掉任何一样东西,家里下蛋的老母鸡,破被子,破衣服,锅碗瓢盆,剪刀,甚至扫帚,簸箕,竹筐,恨不得连门板都拆走。

方若华哭笑不得,可也只能顺从,争辩肯定争辩不过。

为了这些东西,他想了想,难得发挥一次自己的能力,去山上砍下来不少木头,拼了一辆车出来,车不算宽大,实在是路难走,但能装不少东西,减震用的弹簧都是自己打造,至于牲口,那确实要买了。

家里人没让方若华去县城当东西,而是把宅子卖了,换了钱买了一头驴。

驴瞧着有些瘦弱,不过方奶奶特别仔细地给它浑身上下擦了一遍,又喂了些黄豆。

“是头好驴,别看瘦,好好喂很快就能长肉。”

说要搬走,却非一日两日能成行,好在也并非特别急,方若华每日照旧读书,看着家里人伺候那头驴,收拾东西,几乎什么都不必他帮忙。

方家动静一大,村子里的人就很难不收到风声,而且方家也没想瞒着,方奶奶和方爷爷两个,还主动去族里说了一句。

有土匪会祸害村子是大事,好歹也要提醒一二。

族长到没有一定不信,一起生活了几十年,也知道两位老人不是信口开河之辈,而且活得时间久了,也见过不少奇奇怪怪的事情,但搬家却不是个能立时做决定的事情。

不过数日,大半个村子的人都知道,方家的酸书生也遇了仙。

有好奇的,有半信不信的,也有人嗤之以鼻。

“就他?”

村子里好些人看不上原主,村东头的刘屠夫一听说他遇仙,便大笑,“如果他那样的能遇仙,我还能娶个仙女回家!”

刘屠夫算是村子里的富人,以前生活水平便不错,最近因为东山村出了个能制琉璃的秀才公,生活条件大好,吃肉也多,刘屠夫每日都去送些肉,不过月余就赚了钱,如今起了新房,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就是外面传得再邪乎,他也绝不肯搬家。

不少人都跟他是一样的心思。

对于这些人,方家自然不至于深劝,听不听全看自己,造化如何,也只能凭天定。

数日后,方家一切准备停当,一家人让方若华坐在驴车上面,其他人步行,艰难出发。

两日后。

无名山峰山脚下,完全没有上山的路,可是从山脚下向上看去,云雾缭绕,一片晶莹的白光闪烁,似乎有重宝现世。

方若华一行人到的时候,山下还有带着手持刀剑的护卫,乘坐马车,或者坐着轿子的人在,方奶奶几个心里都扑通扑通乱跳。

就是方若华也有点担忧,但见对方那些人似乎也有顾忌,还彼此之间都很戒备,这才稍稍放心,下了车,直接把写了一个方字的大被单挂到车顶上去。

周围的人见了他的举动,都有些惊讶,其中一个紫衣服,看起来很年轻的公子哥咳嗽了声,走过来笑道:“这位兄台,我看你这模样像是读书人?荒山野岭的,为何至此?”

方若华似笑非笑地瞟了他一眼,见周围人都竖起耳朵听,好笑道:“你们若是来寻宝的,还是早些回去吧,上面是我家师门所在,最近隐匿的阵法让几个泼猴给弄坏了,这才现世,没有什么宝贝,就是几个修仙之人而已。”

第二百二十六章 鬼故事

紫衣公子一怔,还要说话,只听石壁上嗤啦一声,竟开了一个口子,从里面钻出一个女人,看模样也就四十多岁,一身紫色长袍,头上束冠,穿着打扮颇为雍容,皮肤极为细腻。

那人一见方若华,便大笑几声,伸手握住他的胳膊拉过来看:“俊,更俊了,好孩子!”

念了几句,转身见方家一家子面有惊容,稍微一猜便知这些人的身份,莞尔一笑,柔声道:“此子与我夫妇有缘,我欲认他为义子,还望几位允准。”

方若华嘴角抽了抽,甜甜地叫了声妈,回头跟方奶奶他们道:“孙儿在梦中已经认了方仙师,夏仙师为义父、义母,醒来记忆有些模糊,不是故意瞒着奶奶。”

方家人瞠目结舌,回过神也只有点头道好。

这年月认义子很寻常,他们家麒麟儿能认神仙当义父,绝对是好事!

寒暄几句,夏芬不看其他人,给方若华使了个眼色,便领着众人慢慢走入石壁之中。

山下一行人神色诡谲,眼睁睁看着方家这一家子农夫农妇,个个衣衫褴褛,带着一大堆破烂,被那位一看便不是凡人的女仙领着,三两步便消失在山壁之内。

半晌,紫衣公子讪讪一笑,扭头道:“叔父,我就说神仙也不是那么好见的。”

这些年遇仙遇神之事,传说者多,真确实见到的少,他们高家一门是商户,正经的盐商,还经营些药材,珍宝之类,总五湖四海,四处做生意,去的地方多了,听过的神怪传说也就多,尤其是他这位叔父,根本走火入魔,这次行商至此,听一药农说月前无名山大放光明,似有神仙降临,他叔父二话不说,非来不可。

一开始紫衣公子想着,肯定是白跑一趟,不过当是孝敬长辈,白跑就白跑,却不曾想,到了山脚下,白天还不显,晚上山上的确光芒闪烁,不怎么像神仙,到像是有什么重宝出世。

可惜,一行人登山无路,别管怎么走,即便找熟悉道路的药农带着,绕来绕去还是从哪里进入,最后回到哪里,家中也有懂奇门遁甲之人,只能看得出这是很高妙的阵法,却破解不了。

再说,神仙之地,谁敢胡乱破解?

如今神仙露了脸,显见便是有宝,也是有主之物。

山下一行人,无论是甘心的还是不甘心的,也只有乖乖离去,但没多长时间,无名山有仙人降临的消息便传扬出去。

……

八月十五

天气又阴又凉。

屏幕上很多水友大晚上不睡觉,拿着瓜子,端着汽水,准备看三妹搞事情。

方若华坐在树墩上面,手捧书卷,细细读道:“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

月下读书,颇有意境,尤其是山青水碧,晚风徐来,那种感觉着实奇妙。

一群看直播的网友,也有几个学着宽袍长袖,坐在藤椅上,阳台上,跟着朗诵经典,意思懂不懂的,这种悠闲的姿态先做出来了。

吱吱吱,吱吱吱

两只小松鼠跳到石板上,绿豆般大小的眼睛好像在盯着方若华看。

网友们瞬间兴奋:“快看,此次三妹直播热点,建国后不许成精的萌宠精怪。”

方若华照旧从袖子里翻出一把干果递过去,两只小松鼠前爪一抱,就开始慢吞吞地啃,十分可爱。

“……嗯,好,我知道了,多谢。”

“好,替我谢谢你们爷爷,如果西山村人能得救,回头还有重谢。”

一众水友乐呵呵看三妹装模作样地和两只小动物交流,别说,小松鼠还配合着或者点头,或者伸一伸爪子,很像回事!

方若华塞了坚果,送走了小松鼠,一本正经地指挥摄像头升空,照了照周围。

这是个山脚下的小村落,房屋有泥瓦房,也有木屋草棚,小溪环绕,此时还有袅袅炊烟,山里人吃饭都晚。

“因为山上‘神仙居所’,人迹罕至,出入不便。”

最主要是方家一群外人住在自家不合适。

“所以,我们现在在无名小山村落户,刚刚盖起来三间大瓦房,开了两亩地,周围的乡亲是从南边逃难来的,多数姓王,不过还算好相处,并不太排外。”

“如今方家也正式在此定居,近日和左邻右舍算是相熟,原主,咳咳,我爹娘带着爷奶和姐妹正在老里正家里帮衬,他们家的春桃过几日要成亲。”

方若华絮絮半晌,幽幽长叹,“……众所周知,今夜会有贼匪血洗西山村等村落,所以我提前令几个小朋友去通知了留下的,周边村落的村民,还有官府,为了防止官府救援不及时,我还向我亲爸妈借钱,从县城雇了十几个力士,镖师,埋伏在山村周遭,一旦出现问题,立时救人。”

“所以现在我能做的,唯有等。”

方若华眨了眨眼,忽然觉得和里那些穿越者,尤其是穿越数次的穿越者比,她未免太无用,换了别人,区区土匪还不手到擒来?

其实他要是真出手,对付几个土匪未必没有胜算,他如今也练了几手,虽然模样是文弱书生,但终究还是她自己,如今算是体力充沛,力气也大。

可为什么非得亲自去冒险?

再说,一口气能杀那么多人,明显土匪也是成群结队,暗中通知官府,给官府之人一个立功的机会不是更好?

开解了自己半分钟,方若华就又低下头读书,轻声道:“要是我家的柴火都被劈好,堆叠整齐,家里的地扫干净,衣服洗干净,明日我便讲一节道德经,再供应两颗晶石。”

话音未落,左右就传来细细碎碎的怪声,仿佛有东西开始蠢蠢欲动。

周围环境幽暗,半空中乌云遮月,树影重重,一股说不出来的怪异感觉充斥人心头。

屏幕一时安静下来,好多水友激灵一下,打了个冷战,半晌才有人小声道:“三妹,讲鬼故事的话,先提醒小朋友们走开避一避。”

方若华失笑,合上书本,院子外面已经隐隐约约传来脚步声,显然是一家子人要回来了。

第二百二十七章 惋惜

起身从厨房端来简单的面饼,还有一只烤野兔,一盘凉拌野菜。

院子里一棵大槐树抖了抖身子,树身上开了一个小窗户,探头出来个梳着两个辫子的丫头,笑道:“方郎君,姥姥新酿了壶酒,给您品品。”

说着递了个小葫芦过来。

方若华接了酒,客客气气地到了谢,小姑娘就关上窗子不见了人影。

屏幕后面,无数水友不是自己嘻嘻哈哈地看直播。就是三五成群准备瓜果零食,准备欣赏三妹直播——聊斋版本奇幻故事。

方若华可不管这些,刚准备好,方家的老老少少就进了门,看到方若华,个个露出慈爱可亲的笑容。

几日过去,方爷爷和方奶奶脸上皱纹仿佛都少了许多,脸庞红润,腰梁也直了,精神头十足。

方老爹到是显得疲惫些,他是家里的主要劳力,整天忙着伺候那两亩地,还得动手打造家具,事情一件接着一件,的确是累了点。

方若华没从家里拿任何一样超过这个时代的东西给他们用,粮食和布匹之类到是拿出来不少,他比任何人更清楚,一下子彻底改变这个家庭的生活环境不是好事,至少他不想冒风险。

如今这一家子淳朴善良,因为不大会因为衣食发愁,又去了几分愁苦,这就刚刚好,得到再多的话,谁知道会有什么奇奇怪怪的思想转变。

事实上,方家这些人也没敢想着占神仙的便宜,甚至一个个的生怕哪里做得不好,神仙恼了自家二宝,下定决心绝对不给神仙添麻烦。

一家子吃过饭,早早歇下,唯有细妹还想缠着他再讲一回故事,却让大姐揪住耳朵拎走,家里人都指着方若华读书读出名堂,科举取士,如今更是信心十足,绝不乐意他为别的分心。

其实,方若华此时到不怎么想考。

当初打算考科举,只是因为初来乍到不了解情况,又来的是个妖鬼当道的小时空,心中戒惧,欲受一个官身,也好抵挡邪魅。

但他来了这一阵子才发现,此地的妖鬼和想象中不同,大部分都很有人性。

它们和人类一样,有好的妖,也有坏的妖,且自己也稍微低估了自己的实力,至少是对妖魔鬼怪的威慑力,就说他们现如今住的地方,本是出了名的荒芜之地,在他们安家之前,曾是几只老妖的居所,换成别人肯定要被捉弄个寄回,吓跑了为止,可那几个老妖一看到他,立时跑得比兔子还快!

安家落户之后,对方还送来安宅礼物,客客气气的,直呼仙人。

既然如此,还有什么考科举的必要?

而且这科举之难,他也不是一点都不知道,想考怕也不容易考上。

只是这话不能跟方家人说,方若华也挺喜欢读书,暂时就先这么混着。

一家子吃完饭就貌似安稳地睡了,都没提西山村的事,可一晚上,除了方若华之外,所有人都没睡着。

没办法,心里很难不去挂念,一个村子,即便不是同族人也是多年的老乡亲,祖上多沾亲带故,还有好些连五服都没出,怎么可能不盼着对方好?

三天后。

远远的山路上车鸣马嘶,小径几乎被踩踏成大路。

西山村五十来户村民拖家带口,大包小包,拿着所有家当迁徙过来。

八月十五那一天,太阳还没有落下,土匪就来了村子,幸亏县令是个很负责的父母官,遇见松鼠送信的奇事很是重视,带着衙役和兵丁赶到,成功阻拦了土匪。

只是那帮悍匪着实凶狠,一看不容易逃走就放火烧村,还打算抓几个人质。

当时西山村里留下的人并不多,即便有些村民不怎么相信方若华他们当初说的话,认为土匪不可能来一个小小的太平村子。

可既然人家着重提醒,要小心躲开八月十五,到了正日子,村民们心里也嘀咕,大部分为防万一,都出去躲了躲,有的进城去,也有的投亲访友。

当时土匪且战且退进了村,一看不妙,冲进看起来最富贵的人家,没成想一个人也没抓住,到是和官兵交手时,祸害了不少鸡羊。

带队过来的老族长叹了口气:“哎,村子被烧成平地,我们也害怕,想了想还是迁吧,反正也不远,等以后平安无事,我们再回去。”

故土难离,可他们更不想丢了性命。

“官府的人没抓住匪首,那帮土匪跑了不少,怕是要记恨的,我得为咱们全族上下这百十口人着想。”

方家所有人都松了口气,连方若华也轻松许多,真要是他来了,还让土匪屠灭整个村子,那他绝对得难受许久许久。

村子里起码有三分之一的人家,跟着大家伙搬迁到小山村,里面二十多户是方家人,有老族长这么个威望足够,人又拎得清的在,很快就安定下来,左邻右舍都是熟人,可谓是把背井离乡的感觉消除了七八分。

这日,方若华一大早便出了门,坐在后山的树荫里读书,因着村子这几日热闹的厉害,方奶奶怕影响乖孙,便收拾了些吃食打发了他上山,每天还派出大姐和细妹给他送各种食物。

今天还没到时间,大姐就气喘吁吁地过来,远远的,顾不得体面,扯开嗓子大喊:“快,快,县令大人来了,他老人家要见你。”

方若华:“……”

县令是带着师爷来的,本是来看一看村民们的情况,也不知听到了些什么,居然点名要见方若华。

“好!”

一看到方若华身量笔直,徐徐而至,县令捋着胡须赞道,“果然是一表人才,聪明灵秀,不愧是得了仙缘的少年郎,好孩子,这些年可进学?都读了什么书?”

方若华老老实实地答:“早些年跟从碧水县周秀才开蒙,如今只通读了四书。”

县令点点头,再问几句,一听连童生都不是,心里就明白过来。

也是,寻常贫家子,能认得几个字就算好,只跟着头发都白了的老秀才读书,哪那么容易考取功名。

县令不禁觉得有些惋惜,他虽然没有猜到那报信的松鼠是方若华支使,但看这孩子长得眉清目秀,尤其是一身气度非常人可比,就不免可惜他没生到书香门第,耽误了学业……十七岁,实在太晚了些。

本还以为,这又是一个碧水神童林远南似的人物!

第二百二十八章 狐狸

县令又安抚了下村民,四下转了转,跟里正说了会话,又叮咛方若华认真读书。

方若华不把他的话当回事,却也客客气气地赞县令大人爱民如子,麾下差役都是忠勇之辈,别看土匪猖獗,可还不是被县令大人一网打尽,想必匪首很快便能落网。

县令被他哄得多少解了些心事,捋须一笑,颇为自得。

他也觉得自己这回剿匪之事办的不错,报上去又是一大功劳,虽说走脱了女匪首,差事不大完美,但那日女匪首中箭坠马,想必逃不远,等逮住人,又是一大功劳。

送走了县令,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村民们过来安家落户,不是说安就能安的,村里里到是有些房子,可都是十几年前建的,破旧不堪,根本不能常住,都要大修,还要打水井,起灶台,开荒种地,事情数不胜数。

这些都和方若华没什么关系,自从知道县令都夸赞过,他再也别想帮着姐妹们做些担水烧饭的活,方奶奶唯一要求他做的,只有读书。

方若华到不讨厌读书,只是娱乐活动实在少了些,有点无聊。

这人一无聊,就得自己找乐子。

别说,这世上无聊的‘人’还挺多,并不只有方若华一个,尤其是一入夜的深山,万籁俱寂,寂寞的很。

方家的宅子在山脚下,与村子其它人家多少有一小段距离,后院临山,出了后门便是一茅草棚,早年猎人搭建起来的,偶尔有猎人留下过夜,后来山上老有怪事发生,渐渐晚上就没什么人。

这几日闲来无事,方若华把它拾掇了一番,超级豪华的沙发家具摆件,铺上米色的狐狸皮地毯,大部分都不是宇宙商城买的,而是这几个小时空搜集到的物件,商城里的东西不见得贵,可要用的是在哪儿都能花用的钱,能省一分是一分。

零食一堆,直接往茶几上一堆。

以前在家时,方若华是宅女,几个小时空逛下来宅属性被消减了不少,没想到来了这个奇怪的小时空,到是宅属性大爆发。

方若华摇了摇头,拨弄桌上的汤锅,一片一片削得薄如蝉翼的羊肉涮进去,沾着酱汁尝了尝,那一口鲜味,现代那些养殖的羊肉是真的没法子比。

选了一瓶度数很浅,适合女孩子喝的苹果酒,刚倒上了一杯,外面门缝里就伸进来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

屏幕一闪。

“来了,来了。”

“三妹的深夜怪奇会面即将出现。”

方若华失笑,这帮水友胆子不小,半月前他刚来,碰见这帮奇怪邻居们的时候,虽然面色不改,实际上吓得里衣都湿透了,感冒三天才好。

水友们到是一边喊害怕,喊着不要不要不要啊,偏偏准时要来看一看。

“胡老丈,进吧。”

方若华喊了一声,大门洞开,先进来一根拐杖,背脊略有些弯,年纪大约五十岁左右,头发到是乌黑的男子,手里牵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慢吞吞进门,脸上堆笑:“方小郎,叨扰了。”

屏幕上登时有人刷屏——“好漂亮的小狐女!”

确实十分可爱,小女孩有一条蓬松的大尾巴,居然是黑色的,十分鲜亮的黑,尖尖的耳朵,脸颊泛红,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一见方若华,就眼睛善良闪亮地想扑过去。

男人叹了口气,拎着小姑娘后脖子往软绵绵的沙发上一扔,自己也蜷曲着坐下,抄起勺子就舀了两大勺羹汤,抹了把脸道:“舒坦!”

方若华瞧他屁股后面的大尾巴都露了出来,甩来甩去,早没有一开始的戒备,失笑道:“胡老丈不是说去弟弟家串门,这么快就回来了?”

“哼哼。”

老丈哼了两声,“哪里还敢去!我家侄女看上一个野男人,正在家里闹腾,闹得天翻地覆了。”

说起这个,他瞥了方若华一眼,低声道:“那野男人你该认得,据说和你是同窗,姓林,名远南,尚未及冠,模样俊得很,不光是我那侄女,还有几个邻居家的女儿都结伴去看他。”

方若华失笑。

看来男主的魅力的确惊人,连女鬼、女妖也能降服。

“若是旁的时候到也无妨,我们涂山胡家,不学青丘那一家子老学究,女孩们喜欢个把人,不算大事,可最近林远南招惹了官家,听说他窝藏女匪,被官差扣下,哎,那小妮子居然还敢往前凑,简直找死,我弟弟吓得连夜带她回涂山去避一避。”

胡老丈一说起官府,满脸别扭,摇头摆手,“官家煞气重,我等碰不得,可是碰不得。看着吧,万一要是惊动了姥姥,我那小侄女怕是要脱一层皮了。”

方若华恍然,他到是没多在意林远南,但家里几个松鼠邻居却是十分尽职尽责,说盯着土匪就仔细盯着,一路把那女匪首的行踪通知官府。

于是官府追着女匪首不放,自然就找到了林远南的头上。

“哎,谁让我们这位男主的桃花运一向厉害,转化成桃花劫,那就更要人命了。”

方若华叹了声便不再多言,胡老丈一门心思吃喝,小狐女青凤伏在他膝头,小声咕哝:“讲故事。”

“你爹要我正经教你些知识。”

方若华失笑,翻了翻自己手里刚得的蒙学教科书。

一看有一本《小学》,随手扔到一边,他不怎么喜欢朱熹书里的某些东西,至少给不能真正体会的小狐女讲,他觉得不大合适。

翻找了半天,居然都是一些为了适应科举编写的书,这才想起,他早些时候打算科举,从家里图书室抄录的都是这一类。

“还是讲故事好了,嗯,就讲封神榜。”

方若华现在脸皮颇厚,往常当着人家亲爹的面,还稍稍掩饰一下自己的不靠谱,结果讲二十四孝,讲到连自己都晕晕乎乎,还是别误人子弟。

水友们:嗯,给狐妖讲封神没毛病,多讲讲苏妲己,苏妲己绝对是名正言顺女主角!

方若华不搭理他们,抱着小狐女,摸着软绵绵的尾巴,徐徐读封神的滋味,反正没正经这么做过的人是怎么说也体会不了。

第二百二十九章 舒坦

和两只黑狐狸混了半晌,消遣过了,看小狐女一个接一个地打呵欠,才打发父女两个离去,方若华伸了伸要,往窗户外的小食盆里一个装上营养液,另一个装上特制的零食。

拾掇好,也回家睡觉。

前几日他就发现,夜晚时常会有过路的小兽来茅屋歇脚,应该多是些良善之辈,因为但凡它们歇过,早晨屋中必会有一两野物作为谢礼。

涂山的这位胡老就说,一心修炼的山精水怪们最是吝惜名声,也最为谨慎,努力向着善人们学习,半点恶事也不肯做,就怕到时候渡天劫艰难。

人为万物之灵,上天对人类很是宠溺,对兽类却并不友好,兽类修行,首先要修成人形,且天劫难渡,十分不易。

此时万籁俱寂,寝室床铺虽硬,被褥到柔软得很,晒得一股阳光味道,还有清香味。

公鸡长鸣,太阳初升,方若华慢吞吞坐起来披上衣服去了外屋。

架子上,水盆里的水温度刚刚好,帕子洗得干干净净,温度也恰到好处。

显然大姐或者细妹又起了个大早来照顾他。

他以前从来没有这么让人伺候过,体贴入微,就是在宋朝时,她都没人照顾,至于丫鬟,怎么可能有?哪个土地神,哪个女鬼住在土地庙还要找几个丫头伺候?最多就是用法术变两个女使,到底是法术招来的,用来端茶倒水未免有些浪费。

这日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舒坦得他觉得自己都快腐化了。

奈何原主这等日子过得自在,一过十几年,他想改一改,都怕吓着原主的爹娘和姐妹。

出了屋门,细妹正呼哧呼哧地往水缸里担水,方若华过去接过水桶,轻轻松松就倒进了水缸。

细妹吓得缩头向屋里看,见奶奶和爷爷正说话,不曾注意到这边,才松了口气。

方若华失笑,竖起手指在唇边比了比,拉着细妹的手帮她把水缸挑满了,小声道:“等过几日家里打了井便好得多。”

“嗯,我不累。”

细妹是真不累,如今的活计,比起以前来轻巧得多,又能吃饱,还能一天吃两顿细粮,哪里会觉得累。

不多时方家人便坐在一处吃饭,方若华碗里照样是小米,细粮,还有煮熟的鸡蛋,其他人碗里也满,就是混了野菜煮的高粱面粥,拿筷子前后一夹,把鸡蛋分出一半给细妹。

方奶奶瞟了一眼,到也不生气,笑眯眯道:“我们二宝知道疼人了,以后家里多养几只鸡,多下了鸡蛋,大家都吃。”

说着上下打量细妹,点点头:“是该养点肉,要不然不好说婆家。”

方若华:“……”

细妹刚八岁!

方奶奶又扫了方若华一眼,严肃道:“二宝别急,现在给你说亲的都是些破落户,也只有碧水县的赵员外家的女儿还好些,但也是个庶女,且他们家是商户,我家二宝要考秀才的,跟商家女不般配。”

方若华:“……奶奶别着急才是,我打算专心考功名,过几日安顿好,正经寻个先生去读书,先过了县试,府试,再过了院试考中秀才……”

一提秀才,方奶奶登时把什么赵家千金,孙家小姐都给抛在脑后,又一门心思关心起方若华的学业来。

方若华也松了口气,这原主家中父母慈爱,自然是好事,但这一慈爱了,事情也多,他总不能真去娶妻生子,要真娶,几乎相当于骗婚。

但家里老人的情绪也不能不顾忌。

回头翻一翻大百科,看看里面的使役能不能弄出一个,制造个身份。

至于孩子,那便真没了法子!

隔天,方若华看方奶奶的心思还在那些配得上自家的女孩子们身上转,连忙收拾收拾说要去寻一个学塾,教馆什么的,出了门就赶紧偷偷溜上山,回家去。

结果方肖和夏芬,自家亲爸妈都不在,留下张便签,说是老邻居槐树奶奶嫁女,他们去做客。

又是嫁女!

方若华这几天被塞了一脑袋男女婚事,头都要大,不过槐树奶奶的女儿,好像都是她收养的孤魂野鬼,也不知是要嫁给什么人。

他不大喜欢去凑这等热闹,干脆坐下来,拿出《论语》读了两篇,原主的学问确实不怎么样,学四书也学得零零落落,他得到的记忆就更为稀少,抄完两篇论语,取出大百科,在上面放下一块晶石,眼看着晶石里的荧光徐徐注入书中,书皮泛起亮,晶石却白了,方若华也不禁肉痛。

他如今跳颂星舞的效率大为减弱,也不知是不是时空不同的缘故,跳舞汇集星芒十分艰难,跳个十几次,累得气喘吁吁,也才勉强装满一块晶石,可大百科却是个大肚子的货。

吃饱了晶石,一点大百科,百科虚化,隐匿身形,用意识翻开书皮,看目录找了找,选中识海空明咒的法诀,一道光嗖一下钻入方若华的眉心,一瞬间,刚读过的那两篇论语就清清楚楚地浮现在他脑海中,简直倒背如流。

“如果文科考生有这样的法术,那可方便得多。”

法术效果足足有一个时辰,在这一个时辰里,只要早前认真读过的东西都能记得特别清楚。

用法术作弊的话,其实他考个秀才应该问题不大,考秀才主要是死记硬背,但举人和进士什么的,即便‘过目不忘’,也着实有些困难。

方若华也就随意想想,并没有一定要去考进士的意思,有一下没一下地翻百科,读上面很有趣味性的法术介绍,正看着,外面一只翠鸟飞过来啄了啄他的手。

“方哥哥,西边的黑蛇又出来作怪,围了一个人呢,听虎哥说,那人像是京城来的贵人,要是在咱们山里出事,说不定会引来道士捉妖,翠翠不要被捉走,方哥哥快去看看吧。”

黑蛇……

方若华哭笑不得,是谁给这帮小家伙的错觉,觉得自己无所畏惧,无所不能,他也怕蛇好不好!

可这会真不能怂,谁让他是有仙缘的人!

“带路!”

第二百三十章 救人

碧水县贫困得很,不过这山水确实非京城之地可比。

唐小飞自幼喜欢游山玩水,此次来碧水看望他的启蒙恩师房先生,静极思动,就又上了山,这山果然不俗,水也透彻清凉,一进山,便是心旷神怡。

然后他就浪起来了,浪得没边没沿,带着几个仆人,拽着碧水县的地主盐商公子高秋,专门挑那些没有路的险地走,哪怕一早就有猎户向导提醒,很多地方绝对不能去,或有妖邪出没,他也半点不信。

唐小飞从小运气好,以前总听别人说各种妖邪传说异闻,可他去的地方多了,一次也没遇见过,心里只把这些当成愚夫愚妇们以讹传讹,从不当真。

可是现在……

大腿粗的黑,密密麻麻一大堆,蛇吐着蛇信子,蛇身上的少女长相到是昳丽,可一张嘴,蛇信子长长地伸出,在他脸上划一圈,扑鼻而来的腥气让他差点吐了。

唐小飞手脚发抖,浑身发颤,一动也不敢动,闭紧了嘴巴半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有牙齿咯吱咯吱作响。

“嘻嘻。”

那蛇女轻声一笑,眼波妩媚,笑眯眯地拖曳前行,众蛇相随。

她身子一扭一扭的,走到唐小飞身边,低声道:“郎君万福,吾乃黑姬,年方六十七,近来正欲寻一夫侍,观郎君眉清目秀,学识渊博,似乎颇为可口,便请郎君随黑姬回去吧。”

唐小飞:“……我一点也不可口,身上没二两肉,不爱洗澡,还有口臭,狐臭,浑身臭烘烘,大字不识一个,你看看阿秋,他长得比我肥多了。”

他口中的阿秋一脸崩溃。

上山之前,他提醒过这位京城来的贵公子无数次,这山里不太平,各种精怪传说就没有断过,对方不以为意,现在可好,出了事就让自己背黑锅。

高秋叹了口气,举起袖子擦了擦脸,一脸英勇就义的表情:“来吧,抓我!”

贵公子要是在自家的地盘出事,那合族都跟着完蛋,他就是拼了命……

“噗!”

忽然有人喷笑出声。

唐小飞和蛇女同时转头看去,一看之下,都不禁愣住。

高秋更是大惊失色:“是你!”

半山腰上下来一人,正是那日遇见的遇仙少年,却是大变样了,如今这少年一身鸦青色的鹤氅,琉璃璎珞,头戴金冠,映着一张素白的脸,在云山雾绕的山林里出现,端是仙风道骨,数不尽的风流气度。

黑姬呆了片刻,忽然蹦起来以手遮面,扫了扫袖子,座下的黑蛇一股脑地钻入山林不见,讪讪笑道:“原来是小神仙来了,那什么,我阿姆叫我回家吃饭,小姬先行告辞。”

说完看都不敢看方若华一眼,含胸塌背,一侧身钻入左边山林里去。

小翠鸟哈哈大笑:“活该,看她以后还敢不敢随便欺负我们。”

方若华无奈一摇头,穿这身夏芬给准备的衣服到没什么不习惯,就是太长了,拖地,走路不方便,也容易弄脏。

说起来,他偶尔使用一下百科法术,也只是为了生活方便,例如用春风化雨来浇地,用兽心通和小动物交流,行路时用一用羽轻术,因着不便宜,用的还不算多,至少从没有做出过滥开杀戒的事情,连野味都是邻居主动奉献,他拿小零嘴换。

就这样,山里好些原住民居然还是很害怕他,也不知是什么缘故。

大概是自家的房子出现的太突然,普通人感觉不到,精怪之类却能感到巨大的危险。

方若华放飞精神想了片刻,回过神就发现一身墨色服饰年轻公子一脸惊悚地瞪着他,见他看过去,磕磕绊绊地喊:“妖精……啊不,神,神仙!”

瞧那模样,到像是把他当成山里的精怪,还是大妖怪,没看连那么恐怖的黑蛇都怕他怕得要命!

方若华:“……”

高秋无语地拍了拍额头,讪讪一笑,拱了拱手道:“方小郎,失礼了。”

方若华摇了摇头,也不多说什么,招招手领着他们找到几个狼狈不堪的仆从,然后就带着人回家。

两个人都分外狼狈,着实需要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换换衣服。

等平平稳稳在方家坐下,换上方若华友情提供的长袍,唐小飞也听高秋说了一大堆关于方若华的事情。

高秋叔侄二人曾亲见有‘仙人’接这位方家小郎上山,虽说当下约定俗成的规矩,不敢过分冒犯仙家,但还是免不了好奇,自是要调查一下方若华这个人。

碧水县乃是小县城一座,读书人圈子不算大,原主虽不出名,还是能打探到的,他们这么一打探,更确定方若华的确为遇仙之人。

早年人们印象中的方小郎,形象颇为模糊,学塾里的同窗,还有他的启蒙恩师孙秀才,都只说此人性情孤僻,略微冷傲,不大起眼,自然也没多少天分。

和那位异军突起,才名远扬的林远南林秀才比,方若华什么都不是。

但他们那日所见,这位少年郎气度恢弘,言谈举止十分有气度,堪称温润如玉,满腹书香,说一句腹有诗书气自华绝无问题。

当下二人便有些相信,这少年的确有机缘,遇神仙点化,所以才开了窍。

今日在山上再遇,见他毫无疾言厉色,甚至连话也未曾说上一句,就惊走了那般可怕的蛇女,高秋自是对他更高看几眼,言语中推崇备至。

唐小飞受了这般惊吓,如今再一听高秋忽悠,对方若华感激之余,也是十分敬畏,和他说话时,简直算得上诚惶诚恐,不敢多跟他说话,到哄得方奶奶眉开眼笑。

“哎哟,你这小公子真会说话,我老太婆一个,再好的头油也用不上,那是大姑娘,小媳妇用的东西。”

“奶奶这话可不对,我瞧您年轻的很,以后方小郎考上进士,里里外外都要您操持,如今就要好生保养,到时候漂漂亮亮的,也是给方小郎长脸。”

几句话就哄得方奶奶对他掏心掏肺,家里的底细全泄露出去,唐小飞一听方若华正打算寻一学塾,当即拍板:“还要寻什么,高家的家塾在咱们碧水县那绝对是最好的,方小郎要是愿意去,那高家只有举双手欢迎的份儿!”

方若华:“……”

第二百三十一章 考问

住了一宿,第二天早晨临离开时,唐小飞还神神秘秘地拉着方若华的胳膊,一副哥俩好的模样。

“方小郎可莫要看不起高家家塾,高家虽为商贾,往年家塾也不能看,可去年塾中先生却添一高人,在帝都也是享誉盛名,方小郎若能得起青眼,被收入门下,日后入朝,必然多有助益。”

方若华:“……”

高秋简直也要崩溃,话说,他们家这么长时间都没敢和方家人接触,还不就是因为要慎重,怕惹那些神仙们不快。

身为凡人,哪怕他那个追求奇遇的叔父,真遇上神神怪怪的事情也不免要敬而远之,怎么唐家的小公子竟如此大胆?

以前只听说这位小贵人天资出众,乃是那位房先生的入室弟子,房先生二十余年不收徒,结果竟收了他一个小儿,于是人人皆道他将来有大出息。

如今出息没看见,只看到他给人添麻烦。

高秋扯着还有满肚子话要说的小公子离开方家,带上仆从,上了车回家,这才松了口气。

唐小飞失笑,轻轻叹了口气,他这位好友到底是商贾出身,即便境遇不错却还是把自己放得极低,处处顾忌,以往在帝都也是如此,却不知道他自己都把自己看低了,旁人怎可能再高看他?

那些个贵公子背地里说笑,没少嘲弄他,可真正想一想,高秋自十三岁就自己出门做生意,生意遍及大江南北,说话办事的能力比那等托庇祖宗福荫的贵公子们不知高出多少倍!

“方小郎此人性情疏阔,值得结交,只要我诚心交好,便是有几分功利心,让人家看出来又有何妨?反正我最多只是想结交一二能人异士,以便将来用得着的时候能找得到人帮忙,又不是要害人。”

唐小飞脸色平缓严肃,早不复在方家时的跳脱,“临时抱佛脚,哪有日日年年供着佛来得虔诚,无事时时时交好,将来有事,好歹有求助之地。”

高秋哑口无言,半晌才讷讷道:“我听闻方小郎这书念得可不怎么样!”

“所以才推荐他去你们高家的家塾。”

唐小飞笑眯眯地道,“你们家从去年起族长整顿家学,聘请了两个很有几把刷子的好先生,偏偏你家子弟能读书的凤毛麟角,他去了既学得到东西,也不会被衬得愚钝,说不得还能和你们家子弟有几分同窗情谊,一举多得,再妥当不过。”

他这一句再妥当不过,方若华就只好收拾东西去读书。

方家一家子都分外重视,翻出珍藏的布料来做衣裳,方家阿娘一向沉默寡言,不大爱说话,手艺却好,特意去成衣铺子看过新近流行的样式,给他裁了一套十分鲜亮,书生们穿的儒装出来。

被如此重视,方若华又哪里好意思不去,只好过起了每日太阳未出便起身,夕阳西下归家门的辛苦日子。

这日,天降大雨,方若华坐在高家家塾里,心思却在山上。

一脸多日打雷下雨,异象频频,每逢这等雷雨天,山上的精怪们便不敢出门,生怕是哪个大妖渡劫,再连累了小妖,却也有那一直以血食为生的恶妖,喜欢在这样的天气出来觅食……

“方若华!”

砰一声,戒尺打在桌子上,一抬头就见须发略有些黄,却仪表堂堂的先生冲他怒目而视,“你站起来,说说我刚才说到哪里了?”

方若华:“……”

他怎么知道!

左右环顾,一帮同窗看先生怒气勃发的模样,也只好摊摊手,爱莫能助。

前面有几个学生够义气,偷偷摸摸翻书指点,那先生自是看得到,勾起唇角冷笑,也不阻止,只老神在在地看着方若华。

方若华轻轻一叹,眨了眨眼,抬头道:“学生因数日奔波,学业落得厉害,昨日读四书读得晚了些,今日便有些犯困,学生知错,请先生责罚。”

这话明显是推脱之言,可他说得分外诚恳,一言一行柔和可亲。

先生却是见惯了不爱学习的淘气学生,似笑非笑地睨他一眼:“哦?你既然这般用功,四书可记得牢了?”

方若华也不故作谦虚,点点头:“记牢了。”

“那好,我便抽查你背一背,若能背的出,便饶你这一遭,若是背不出,那今日你就莫要上课,赶紧回家去,好生先把四书吃进去,什么时候背得娴熟,一个错字都无,再来吧。”

周围登时哗然,这明显是先生有意刁难,这背得好不好,还不是先生一句话?

方若华到一点不恼:“还请先生出题。”

老先生漫不经心地抽出书来,翻开道:“《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你接着背。”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诗》云:‘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有国者不可以不慎;辟则为天下谬矣……”

方若华不徐不疾,音律把握得也极准,声音朗朗动听,众人都听得沉醉,比先生的口音好许多。

先生捋了捋胡须,气也渐渐消了,点点头刚想说话,却见方若华一个字都不顿,竟然一口气接着背了下去,一直背到最后——“彼为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灾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一篇大学,一个字也未曾错漏。

先生心中惊诧,别说是高家家塾里这些整日只知道淘气的,就是那些中了秀才的好学生,怕也难如此流利顺畅地背诵吧。

方若华停顿了下,见先生不说话,只好把释义也讲了一遍。

只是他的释义和当下流行的版本比,多出许多后世思想,在先生听来,似有哪里不对,可仔细琢磨,却偏偏挑不出太多错。

等方若华讲完,先生神色已然和煦,还略有几分惊愕,再看他,便不再把他当成家塾中那些不上进的纨绔。

“好,我看你并非不上进的,以前在哪里读书?怎么至今未曾过了县试,府试?”

虽然只是简单背诵,但当先生久了,学生到底如何,那绝对能看得出来,方若华如今显露出的学识,不说生员,考个府试当无问题才对。

方若华是半点也不脸红地道:“学生家贫,早年只是随周秀才读了几个月的书,背了四书,并不曾学经,也未曾做过策论。”

先生一愣,随即愕然,紧接着便相当惋惜,暗道——可惜了这孩子!

若不是家境贫寒,怕传出神童的名声也不是不可能。

第二百三十二章 良才美玉

这位先生只当是方家家贫,以往没有能力供孩子读书,这才让方若华蹉跎至今。

只是这种事也不好多言,贫寒人家能供孩子去读书,已然相当了不得。

而且读了数月便有此本事,看来那位周秀才也是个被埋没的好先生。

碧水这般小,他也认得周秀才,今年七十有五,精力不济,已经不打算继续教书,现在看来,着实是可惜了。

先生暗下决心,好在时间不晚,现在开始严格要求,认真教导,如此资质的学生,将来金榜题名并非无可能。

方若华还不知道他这是无意中把自己坑了,只安安稳稳地坐下。

才一坐好,就看左右的学生个个瞠目结舌,半张着嘴瞪着窗户,顺着他们的视线看过去,方若华也无语。

窗上扒着两只巴掌大的小猴,都抓破了窗户纸,在上面吊着。

还有七八只翠鸟,个个羽毛鲜亮,一见方若华看它们到是都来了劲,脆生生地叫了几嗓子,或直接从半开的窗中飞入,或者从窗户纸缝隙里钻进来,长鸣一声,落在方若华头上,肩膀上,胳膊上,吱吱喳喳,吱吱喳喳。

先生:“……”

满室的学生们哪里还有心思读书?

幸而几只小动物胡闹,它们家爹娘却不敢放任,不过片刻便寻了来,也没露面,在外面叫了几声,小动物们便恋恋不舍地啄了啄方若华的脸颊,蹿出窗子消失不见。

一群学生还挺失望。

方若华隐约听到外面有积年的老妖怪吓唬自家孩儿:“人类最喜欢吃猴脑,抓住你们被开了脑袋喝掉脑浆,到时候爹娘想救都救不到,看你们怎么办!”

“没见人类喜欢烤了小鸟吃,你长得这么肥,一被抓住肯定被吃掉!”

方若华叹气,竖起书本遮挡些,朝着窗外做了几个动作,让这帮老妖怪回家再教训小孩,别闹出事端。

屋里的学生们却不知自己已经被妖精妖魔化了,交头接耳,兴奋不已,时不时还瞥方若华一眼,要不是顾忌先生,怕要扯着他的袖子进行一番深入交流。

到是先生镇定自若,略咳嗽了声,转头瞪眼便让一帮调皮学生收摄心神,老老实实把视线放在书本上。

不过老先生扫了方若华一眼,深觉此子不一般,说不定……应该说那鸟和猴就是他引来的。

听闻早年有圣人读书,野外群狼都匍匐倾听,如今方若华只是稚子一个,竟然有此异象,或许便是某种征兆。

老先生被挖来高家的家塾,本只是落了难,为寻一份养家糊口的差事,见学生多纨绔,还略有几分颓意,此时到是鼓足精神,盯着方若华细看,准备好生教导一二,若能教个进士,他这辈子便是终生潦倒,也不算不值。

于是再继续上课,他便不自觉对方若华严格要求,连续数日,时不时要考问一番。

而且提出的问题,对于他的要求越来越严苛,留下的功课也是越来越多,且越来越深入。

不光如此,老先生还喜欢让他留堂,说是他早年耽误的功课太多,要给他补一补进度,讲讲五经。

目前主要讲《书》,讲的确实好,旁征博引,就是着实有些深,像方若华这般没经过古代正规教育洗礼的人,想跟上先生的思路非常难,每日都都有种精疲力竭的感觉。

和留堂讲的这些比,正经上课到似偷闲。

直播间的水友一脸数日都是懵懂脸!

“被糊了一脸!这都什么鬼!”

“我觉得自己没上过高中语文课。”

“大学专业汉语言文学的表示,三妹,能不能把你做的策论集结成册拿去学校装逼?”

“高三狗就笑笑不说话!”

“何苦如此不淡定,三妹在民国就当过数学,物理,化学的大学老师,在北宋当过土地神,还跳舞跳成果世界冠军,更是刚从世界级科学家的位置上退下来,现在练习个八股文什么的,小意思吧!”

“……”

方若华没力气和水友们互动,如今直播是越来越敷衍,全权交托智能直播系统,反正交给机器比人为控制要省心得多。

他现在一门心思在读书上,觉得自己不开窍,还是要更努力,以前从没有正经读过古代的学塾,只以为在这个时代所有读书人都是如此努力,又不乐意丢脸,于是干脆把各种手段都用上,空明咒外加不少增强记忆力的法术齐上,暂时来说过目不忘,过耳成诵那是小意思。

便是如此浪费晶石,他还要废寝忘食才能勉强不在高家的家塾里丢脸,方若华私底下也不免哀叹:“古代的读书人真苦!再也不说高考难,至少面临高考的学生只需要读书,环境还是很好,冬暖夏凉,有人照顾。”

这里的读书人那真是寒窗苦读,艰难万分。

不过他还是第一次如此正经地研读古代经典,一开始还有敷衍了事的心思,但辛苦了几日,到稍微感兴趣些,反正人生如此漫长,来了古代,又很不幸变为男儿身,借此机会学学四书五经也是好事。

方若华想得很简单,他却不知道,高家家塾这个老先生,每次上完课回到家都出一身冷汗,回家歇半天才缓过神。

老妻心疼他,又是哭笑不得:“你跟你学生较劲有什么意思,还留给人家那么多功课,你批改也要费神的,看看你现在,给人家上一节课,光备课就得准备半宿。”

“夫人不知。”

老先生颇为得意,“方家小郎的确是良才美玉,我看他有过目不忘之能,若不是被耽误了,一定是个能上达天听的神童。”

朝廷重神童,每出现一个都要褒奖当地父母官的,算是功绩,如他这样的先生,更是会瞬间天下知名,不知多少人想自家门下出现一个。

奈何方若华被耽误得太久,年纪大了,再努力也和神童不沾边。

“哎,如今只盼我不要误人子弟才好。”

得意之余,有不免发愁,自己教他是越发吃力了,到底还是底气不足,不自觉想起在高家隐居的那位来,老先生并不清楚那位的身份,可寥寥几面,却有高山仰止之感。

只是想请那位来教方小郎,怕是不大可能,自从来了高家,那位一副要修仙求道的模样,就连郡守带着公子亲自来拜访,他也连见都不曾见一面。

方若华却是全然不知还有人为他的学业发愁,虽然也有一些累,可高家家塾的生活还是相当有滋味。

第二百三十三章 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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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又是暴雨倾盆,断断续续下雨已经下了大半个月,山路崎岖,一步一滑。

房玉山扶着老爷子慢吞吞向前走,绕过一石壁,不远处便有一凉亭。

凉亭里已经坐了避雨的人,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身穿鹤氅,看不清楚眉眼,但气质很好,他左手边还坐着个二十几岁的小妇人,右手边则拉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

脚步顿了顿,二人还是凑过去道:“叨扰了,不知可否让我祖孙二人躲一躲雨。”

少年合上手中书本,笑道:“此处本是为大家避雨所设,还请进来坐。”

说完,他便继续读书。

房玉山不大习惯和陌生人打交道,便不继续说话,只扶着祖父过来坐下。

此凉亭四面漏风又透雨的,可到底能遮挡一二,随手拿了毯子盖在老爷子的膝头,一脸阴沉。

房子杰失笑道:“你这个毛孩子居然知道生气了,行,有长进,比在京里强些。”

房玉山皱眉。

他祖父非要来小小碧水县养老,这种地方怎么能住人?别的且不说,衣食住行都能将就,祖父也非挑剔人,来了这边反而吃喝都觉得舒坦,可大夫呢?

在京城,老爷子三五日就有御医来诊脉,上面万岁挂念,御医也不敢懈怠,可到了这边上哪去找好大夫?他又不肯带御医出门,说是乡野村夫,不便受朝廷的恩典,人家万岁说一句,他就拿无功不受禄的话顶回去,幸好万岁爷是个心宽的,换成先帝,说不定何时恼羞成怒就把自家祖父给流配三千里了。

“您老腿脚又不好,还非要登山,登的哪门子山?”房玉山终究气不平,哼哼了两句。

房老扭头不搭理他,笑眯眯地哼唱小调,怪里怪气地唱:“我家娘子貌美如花,昨日二十,今日十八……”

房玉山嗤了声,到底没多说什么。

祖母三十年前生下父亲之后就去世,从那日起,祖父没再娶妻,一个人养育父亲长大,后面还带三个孙女,两个孙子,即便孩子大了,想给他送个知冷知热的人,他也不肯要,一辈子竟连一个使唤丫头都没用过。

房玉山想,怎么自家亲爹就没学了祖父一星半点,哪怕只学一点,他母亲也不会早早抑郁而终,小妹也不至于被养得刁钻跋扈,成个草包!

祖孙两个正说话,就听见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二人抬头看去,便见一满头乌发,只在头顶上别了个毛茸茸银白色绢花,模样俏丽的少女踏雨而来,身上略有些湿意,但分毫不显狼狈,半张脸被一条长长的纱巾裹着,纱巾垂在胸前,只露出一双含笑温润的眼。

房玉山一时间竟也看得呆了呆,耳根发红,目光闪了闪,不大敢看。

“老先生,小郎君,奴可否借个座儿避一避雨。”

房老目光悠远,到像是想到了什么,片刻才回神笑道:“请,玉山,给这小姑娘沏一杯茶暖暖手。”

房玉山讷讷应了声,顺手递过去一杯茶,那小女子含笑看他一眼,就把他看得脖子也红了大片,只觉得眼前的女子浑身都透出一股香味,味道醉人,一闻,他脑子里就变得迷迷糊糊,有一种昏昏欲睡的感觉。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耳边忽然响起读书声,房玉山猛然惊醒,神色一紧。

他自小读书,祖父要求得严,一听见别人背诵,就有一种张嘴跟着背的欲望,刚才那一点旖旎情思,瞬间就一扫而空,半丝不剩。

顺着声音看过去,就见读书的是那个一身鹤氅的年轻公子,他手里握着卷起来的书册,轻轻敲击手心,神情惬意,身边一大一小两个女子端端正正坐在一边,一点声音也没有,神情更是肃穆郑重。

好像对这二女来说,任何事情都没有眼前之人读书更重要。

房老也侧过头,笑眯眯看少年背书,神情惬意,虽然不多在意,却觉得这少年背诵时声音郎朗动人,十分娴熟,节奏感也好,此画面让人觉得颇为赏心悦目,在京城不算什么,在碧水县却罕见的很。

他一开始是真没当回事,在京城时,座下每一个弟子,哪怕只是记名弟子,那也是天纵奇才,非贵族人家顶尖资质的公子,也送不到他眼前来,区区一乡野少年又算什么。

即便见这少年信口背诵,四书五经随口就背,到像是每一篇都记得清清楚楚,他也只是暗地里赞一句了得,资质不错,举人可期。

但过了半晌,雨还是未停,少年似乎只背书觉得无趣,干脆叫过年纪小一点的女孩,给他讲起论语来,一开始还只平平,可听了一会儿,房老都不自觉被吸引住,实在是这少年讲课,旁征博引,天马行空,有一些观点让他也要琢磨许久,才眼前一亮,还有一些观点稍嫌特别,似乎不合时宜,但仔细想一想,却也不是没有道理,有一种也许多年以后那才是正理的笃定感。

房老目光闪烁,笑了笑,干脆也坐过去,时不时插上一句,不着痕迹地考了这小少年一下。

房玉山翻了个白眼,毛病又犯了,人人只说自家祖父的门难进,却不知他其实特别好为人师,遇见良才美玉就动心,只是京城太乱,才不敢放任,故意装出高冷的模样罢了。

不过这少年居然当真能一本正经地和自家祖父讨论论语,以他这样的年纪来说,即便祖父放水的厉害,也相当不得了。

半晌,雨渐歇,少年笑了笑,收拾东西示意身边二女起身,却并不急着走,回头看向最后来到凉亭的那少女,轻笑道:“狐小姐,你是来找我方若华的,还是饿了要觅食?”

房玉山猛然一惊,此时才发现自己居然把这少女忘在脑后,这么长时间,足足半日光景,那少女竟也一丝动静都没有发出来,连忙转头看去,一看之下才惊得脚下发软,整个人软倒在长椅上,咽喉里跟风车似的咕噜噜。

那哪里是什么少女,分明是穿着人的衣服,长着一个狐狸脑袋的……怪物。

第二百三十四章 狐仙

应该说,那就是只狐狸……通体发红,头顶上却又一撮银白的毛,嘴巴细长,眼睛黑亮,此时眯着眼睛,好像沉醉在什么美梦中不能回神,被方若华一声唤,登时清醒过来,左右四顾,一脸惊骇,缩了缩身体,用力摇了摇头,变回妙龄女子模样。

喘了口气,不禁眉心微蹙,狐女抬头偷看了眼方若华,耳朵抖动了下,似乎有些害怕,神情惶恐,可就这般走开,又有不甘,细声细气地道:“上仙容禀,小狐并不曾存了害人之心,只是想请这位老先生和小公子回家坐坐……聊聊他们家小姐的事。”

方若华挑眉:“他们家小姐?”

房玉山紧紧抓着自家祖父的胳膊,本来不动声色地躲到亭子外面,想趁机偷溜下山,荒山野岭,他甚至不知道那叫方若华的少年是人还是妖,身边还带着个老人,哪里敢停留,一听这话,到是怔了一怔。

房家小姐有很多,但是带来碧水的只有一个五小姐,本能的,房老脱口而出:“小五哪里得罪了你们不成?”

房玉山也这般想,主要是他那个妹子被继母养得不知天高地厚,惹下祸事让他收拾头尾已然不是一次。

那狐狸脸上隐约露出一丝不悦,犹豫了下,看了看那让她忌惮的人,咬着嘴唇,声音到还算平静:“我家妹子与林公子两情相悦,已然谈婚论嫁,偏偏房小姐每每缠着公子,房老先生来自京城,又是贵人,林公子为此时常烦恼,想要拒绝,又怕因此惹来祸事,可我家小妹情根深种,再这般下去,只怕她要做出错事,毁了修行,小女这才想引二位回家,商讨一二。”

方若华登时沉下脸:“常人如何能去你们狐狸洞?且还用上了迷幻术,老爷子一大把年纪,万一有个好歹,你拿什么赔?”

那狐女鼓了鼓脸,欲言又止,可抬头看一眼,缩了缩头,不敢吭声。

方若华摇了摇头:“行了,你是涂山胡家二房的女儿?先跟我回去,我与你伯父有点交情,回头让他来领你,省得再惹是生非。”

狐女整个人顿时萎靡,委委屈屈地看了方若华一眼,终究不敢闹事,半晌才咕哝:“我没有破戒,我们涂山之狐不随意招惹凡人,沾染因果,可他们一个半狐,一个妖气缠绕的,哪里是普通人来着?”

房玉山:“……哈?”

狐女说着说着,想到要是跟方若华回去,还不知会被姥姥怎么惩治,越发难受,哭道:“这老头身上的狐气经久不散,说不准就是哪个姐妹的情郎,大家都是狐女,哪能没脸没皮地跟同胞争男人!”

房玉山:??!!

方若华:“……”

屏幕对面,一众吃瓜群众本来只是调侃,说三妹挑的演员演技好,特效化妆师也一流,真不愧是正经的大土豪,舍得下本钱。

此时纷纷正襟危坐——“这剧情不同俗流,三妹,给你点个赞。”

“不如找那些电视剧的编剧们过来看看,说不定能汲取营养,拍出点新鲜东西。”

一众水友嘻嘻哈哈。

方若华差点忍不住嘴角抽动,仔细看了房家人几眼,叹口气站起身,左手携姐姐,右手拉妹妹:“走吧。”

大姐和细妹乖乖跟着起身,拉着方若华的袖子慢慢向亭子外面走去。

两个姑娘以前从没有遇见过这些神神怪怪的事情,但是自从搬了家,自家弟弟和二哥遇仙人点化以后,她们即便再不留心,也能体察周围的不同。

例如院子里的大槐树,居然会自己从东面挪动到西面去晒太阳。

例如大姐有一回回家,只担了一桶水,结果一桶水竟然就倒满了水缸,而且半点都不沉。

再比如,细妹床头会突然多出好多野果,甚至有些被咬过几口。

这么多的异常,就是瞎子也不会注意不到,何况他们本身就知道自家兄弟遇神仙之事。

一开始也是怕的,但因为方若华在,他们两个,不对,应该说方家一家子很快便适应下来,很有默契地对各类异常视而不见,日子久了,到也十分习惯。

就像今日,别人看见好好一个人变成狐狸脑袋,非吓昏过去不可,她们姐妹连头都不曾抬一下,就连方若华当初乍一见这些东西时,都吓得心慌了好久,只能说这个小时空的人对各类奇异事物听得多,见得多,于是接受良好。

眼见方若华要走,房玉山脸色都青了,还是房老镇定,看着方若华三人远去,捋了捋胡须笑道:“我就说碧水县人杰地灵,什么人物都有,这后生不一般。”

狐女大大地松了口气,小心拍了拍胸脯,到有倾吐的欲望,也不管这两个肉体凡胎的人怕不怕她:“当然不一般,他可是正经神仙的义子,那两个神仙初临碧水,天空撕裂了一个大口子,巨大的宝殿从天而降,我们姥姥修为堪比地仙,那日都吓得跪在地上跪了两天不敢动,幸亏这神仙不是动不动就打杀妖精的那种,就刚才走的那个方小郎,一身功德金光闪得吓死个人,山上最毒的蛇婆子不过偷窥了他一眼,眼睛就瞎了一只,现在还没治好,哎,姥姥发了话,谁要是敢主动去招惹方小郎,被逮住了就要被打回原形遣返涂山,也省得给族里招祸。”

听她俏生生的说话,房玉山渐渐收了些害怕的情绪,实在是小姑娘生得耀眼,若非见过她半个原型,像他这样血气方刚的小郎君……还不知要被迷城什么样子。

狐狸此时也没了生事的心思,语重心长地对一老一少道:“我来找你们,也没存坏心思,不要看我好说话,可我那妹妹却是个厉害角色,你们家的女儿要是再缠着林远南林公子,我妹妹恼了,做出犯忌讳的事情,即便事后挨打挨罚,你们亏已经吃过,又有什么用,早些管束下孩子,别给家里招灾惹祸。”

交代完这些话,狐狸女也没再找祖孙二人的麻烦,她对方若华还是心有余悸,不愿意在外面多呆,一扭头灰溜溜地走了。

第二百三十五章 比较

转眼就要过年,过了年便是二月,县试要举行了。

方若华在高家的家学里读书也有几个月,进度不错,这几日学生们的气氛到比往日要紧绷些,便是最不上进的,也难免多翻几页书,到没指望能过县试,可到底不好成绩太糟糕,省得回家还得挨一顿揍!

这时候道体现出……方若华到来对一帮学生来说,不是什么好事。

也不知道这位方小郎从哪里翻出一大堆题目,除了历年县试的考题,还有很多陌生的题目,整日就是不停地做题,讲题,然后再做题,再接着讲。

他们先生看了,竟觉得此法子还行。

“笨法子一个,用在笨人身上再好不过。”

家学里的学生们顿时倒了血霉,一个个灰头土脸,闷头做试卷,从太阳初升,到日落三竿,片刻不停,先生讲题便是休闲。

所有人欲哭无泪,呜呼哀哉!

方若华到分毫不以为苦,这算什么,不过是刷题刷几个月而已,当年高考题海战术,能一口气做题满三年。

别说,这法子确实有些用处,家学的学生们有的都学了七八年,以往想起县试就头疼,觉得好难,如此这般,折腾了十几天,家里再提起县试,脑子一转,想到自己去年县试的题目做了二十遍……竟然不怎么怕,还觉得也许,没准,大概,可能自己也能过?

家学的几个先生都笑,捋着胡须,偶尔还要调侃这帮小子几句:“你们这些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傻帽,好好学,机会难得,真以为你们做题很简单?不说别的,光是这些丰富的题目资料,就不是寻常人家能拿到手。”

这些资料,题目,还有方若华平日里指点这些人的东西落到书香门第之家,全是传家宝,而且只传给嫡子嫡孙,外人根本窥视不到。

“方小郎为人大方,竟愿意跟你们分享,不抓住这个机会的都是棒槌!”

学生们表面上怨声载道的,心里却也领情,以前他们和方小郎关系就不坏,都是同窗好友,如今更为亲近。

方若华的读书生涯过得还算不错,要是换成里,说不定这时候会遇见几次刁难,欺负一类,或者家学里冒出几个孤僻高傲的学子来找茬,但现实中,整个家学上下,虽说不是人人和气,也免不了有些小矛盾,可大体上气氛良好。

即便有些学生不喜欢读书,爱私底下看看闲书,做点小动作,说个小话,唠个八卦,或是相约出去喝喝花酒,那也是很正常的情况。

反正龙傲天之类的真没见过……呃,唯一有点画风不对的,大约便是原文男主林远南。

“你们说咱们方小郎和那个林远南比,谁的天分更高些?”

高家家学的一帮学生到是更相信方若华。

“虽说林远南早早中了秀才,可他爹本来就是秀才,林家也算大户,他启蒙早,方小郎早年家贫,进学晚罢了,真要是比,自是方小郎资质更出众,咱们亲眼所见,小郎君过目不忘!”

不只是高家家学的学生们好攀比,碧水县读书圈子里的人,都喜欢八卦。

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方若华就跟男主被扯在一起比较各不停。

方若华不是秀才,这一点输林远南一筹,不过几位见过他的先生都说,此子不俗,过目不忘,过耳成诵,秀才是囊中物,逢考必中,似乎也差不太远。

方若华有神仙点化,但林远南在年些前也传出来,祖宗庇佑,曾给他托梦,传授一些齐方。

这么看来,二人相比,谁更高一筹尤未可知。

但这些话大部分都是方若华的朋友们说,在外人看,尤其是林远南和原主曾经所在的学塾同窗们看,方小郎和林远南没办法比。

周秀才前几日还公开赞过林远南,说此子大病一场,经历磨难,到有凤凰涅槃之势,将来必有大成就,至于方若华,提起来也只是一句,再努力三年五载,或有考中生员的可能……

一番话出口,谁更出众,但凡听了的心里都明白。

林远南身边的几个书香门第的公子哥,听人提及最近也颇有声名的碧水才子方若华,还嗤之以鼻:“林兄是状元之才,至于方家小郎,还是先考过秀才再说,如今把二人放在一起比较,岂不是侮辱林兄?”

“就是,林兄最近虽少作诗文,没什么整篇传颂,那是他低调,但去年花舟上,一句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引来余美人倾城一舞,牡丹姑娘奉酒助兴,何等潇洒风流,岂是什么人都能比?还神仙点化?切!”

明显不屑一顾!

这话要是私底下说的到也罢了,高家家学里的纨绔们嘴上更不会把门,私底下聚会,叨叨什么的都有,偏偏那几人在文会上放浪形骸,说话不谨慎,听到的人甚多,一时间方若华的耳根子也难清净。

“你听听,你听听,他林远南哪里了不起?被人这么吹捧,不就是个只会胡乱勾搭小姑娘的混球!”

房玉山气得脸色通红。

这日,雨过天晴,山风正好,家学难得放半日假,方若华拿了些吃食去山上消遣,高秋,唐小飞,房玉山,还有家学里几个高家的旁支族人都跟了去。

说起来,房玉山居然和高秋,唐小飞都相熟,这点方若华到是没有想到,他本来没想和房家祖孙打交道,结果回过头没两日,竟与房玉山成了同窗。

说起来房玉山已然是举人,他们高家家学的先生们,最多也就是举人,哪里教得了他?

可人家就是来了,也不关方若华的事,他更不可能莫名其妙非要赶人家走,反而渐渐熟悉起来,时不时地被那位房老拎过去开个小灶。

方若华也没觉得有什么,到是家学那位德高望重的老先生特别高兴,好几日都对他和风细雨的,还殷切嘱托,让他好生侍奉房老爷子,认真读书,不可懈怠。

侍奉什么的,真有些难,幸亏房老的脾气到很不错,教书也确实细致入微,比在家学里学习更舒服。

第二百三十六章 乐子

“不行,林远南这个讨厌鬼给我惹了那么多麻烦,不能让他太舒服了。”

一行人围坐山头,房玉山气哼哼地捂着肚子叫嚣。

方若华失笑。

其实林远南没做什么天怒人怨的事,为人处世都还算聪明,在现代时,应该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毛孩子,当然,应该也不是太了不起的大人物,毕竟在女色上有些拎不清,尚存有天真幻想。

就说他吟诗作词,也只是推脱不过,随意吟诵一两句,完全能用妙手偶得忽悠过去,平时从来只说不擅长诗词,也从不在文会之类的正式场合出风头,为人显得谦逊低调,不怎么张扬,自然也就减少了被拆穿的风险。

到底是现代人,即便记得经典诗词,也不会记太多,除非像方若华这样外挂比较大的,经典诗词就那么几首,要是头上戴个名诗人的帽子,回头作的诗却只是平平无奇,岂不是丢人现眼?

再说,时空不同,诗词里的典故或许会有微妙的不一样,他就是继承了原身的记忆,滥用诗词也一样可能在某个地方阴沟里翻船,闹出笑话,林远南大概也提前想到了这一点,目前来说,他应付得很不错。

方若华觉得,他有可能是理科生,毕竟他弄出来个什么烧酒方子。

如果是文科生,多看些,知道烧酒方子到不稀奇,可若是家里不是制酒的,即便有方子,能顺顺利利,自己成功酿造酒水的可能也很小。

当然只是臆测罢了,琢磨人家林远南没什么价值,对方又没有招惹自己,离他远些为好。

身为男主,集大气运于一身,也是一身的麻烦,靠近风险太大,敬而远之最妥当。

房玉山琢磨什么,打算怎么和林远南林公子斗一斗法,方若华可不打算理会。

他的日子就在纷纷杂杂的混乱里悠然而过,转眼便是县试。

一大早,天还没亮,方若华就听见外面压低声音的窃窃私语,等他伸了伸懒腰起身,穿上衣服准备吃了饭赴考,开门就见家中老少齐齐坐在厅堂。

方若华:“……”

他那便宜爹正拿着一杆大烟枪吹云吐雾,一见他忙收了烟,咳嗽起来。

便宜娘一向不大说话,这会儿一次又一次地整理考篮,里面的笔墨纸砚翻来覆去地检查许多遍。

便宜爷爷和便宜奶奶两个一起闭着眼,念念有词:“祖宗保佑,保佑我二宝考中秀才,若能得中秀才,必定重修祖坟,多上香火……”

大姐和细妹两个到是还算镇定,就是一个端着碗,一个拿着筷子,看样子很想喂方若华吃饭,好让他得空再多看两眼书!

话说,多看两眼就有用?

而且考个县试就紧张,那要紧张到什么时候?

又多听了两句,方若华才隐隐约约反应过来,明明原主考县试都考过两次,可这一家子和他这个外来者比,居然完全不知道科举是怎么回事,在他们心中,秀才就相当了不得,根本不觉得自家二宝能考什么举人,进士。

至于县试、府试、院试的区别也不大清楚,估计还以为县试是顶顶重要的考试。

方若华解释了两句,见家里人紧张不改,干脆也就不多说,反正多考个几回,这一连串的科举考试考完,别管中还是不中,保准大家都能习惯。

吃过饭,一家老小齐齐出动,送他去考场。

房玉山和高秋居然还很重视,着人驾着车亲自过来了一趟,见这边一家子齐去,也觉得理所当然。

碧水县是穷县城,读书人不多,到了考场,方若华排队时扫了一眼,大约百多人,这还是朝廷如今文风鼎盛,小小县城读书人竟不算少。

房玉山到是完全不把小小县试当回事,四下扫了一眼,笑道:“如今朝廷人才多了,好事,好事,我听我爹说过,前朝战乱频繁,北地好些村落县城都是十室九空,每逢科举,能不能办得下去都未可知。”

高秋也笑道:“可不是,我叔父还说过一个笑话,前朝某年,朝廷曾规定童生考试,每个县至少要录取三名。可有个小县,一次县试,全县上下报考的竟然只有三人。考试完毕,主考官把试卷收上来一看,其中一个抄了一次题目,下面只写上——‘且去’;另一个考生,更是只抄了试题,什么也没写;至于第三个,干脆连考题也没抄。主考官看得无可奈何,想了半天,只好大笔一挥,把抄了题目并写了‘且去’二字的,列为第一,并批注——但观‘且去’二字,必定满腹经纶。又把抄了试题的,排为第二,批道:誊写毫无差错,足见其才可造。至于交了白卷那位,自然是第三,批曰:不轻易下笔,可见其行事慎重。”

方若华失笑,这大约是个乐子,不知是哪位促狭的,故意说这等话讽刺前朝科举。

以前和自家亲爹方肖谈论科举时,也听过前清有这类趣闻,只是奇闻怪事的传说而已,早不可考据,开玩笑的可能更大。

一番话,逗得大家都笑。

方家的人也不免去了几分紧张,实不能怪他们,方家祖祖辈辈都是穷苦人,如今出了一个能读书的,就和天上掉馅饼一样的性质,再加上最近村子里也有些闲言碎语,说方小郎前几年考试,没一次中,这回怕又是失望而归,如今不比以前,方小郎名声响亮,可若是连县试都考不中,恐怕连神仙都要觉得失望!

这世上什么人都有,盼着旁人事事不好的很多,虽然即便别人不好,他们也好不到哪里去。

排队去搜身,方若华十分熟练地施了个幻术,半点也不麻烦地过了关。

说起来有大百科就是好,施法都不必太费精神,若是靠自己修炼,练到能有诸多法门的地步,估计几千几百年都不足够。

不知道圣德门所在的世界是何等模样,听宇宙商人们的闲言碎语,似乎修行是日常,法术用钱也能买,想一想,那也是个令人神往的大世界!

第二百三十七章 试

方若华还是头一次进古代的考场,确实挺新鲜,可惜和现代考场比未免太简陋了些。

就在衙门后院,桌子斑驳,椅子冰凉,天寒露重的,风一吹冷气嗖嗖往脖子里面灌。

这只是县试而已,等到省试、会试,一准比这恐怖一百倍。

方若华自己到无妨,身上穿的衣服里贴了一块暖玉牌,保持恒定体温,外界风雨不侵,但看左右其他考生面色青白的可怜模样……啧!

要不说古代的进士们个顶个都是人才。

还有很多人才考试前一个个的文采斐然,考试的时候个个掉链子,不光是心理素质和运气的问题,身体素质差,撑不下来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上面考官唱名,拿完了卷子,方若华也不急着看,先喝一口热茶,搓搓脸,今日早晨起得过早,又累了,眼睛还有一点睁不开。

县试而已,他也不担心,更不着急,而且从县试到院试都不糊名,笔迹字体就显得相当重要,左边有两个考生哆哆嗦嗦,一拿到试卷就执笔开始写。

这一看就是个没什么考试经验的。

方若华别的能力没有,考试的能力绝对比眼下的人高得多,想想现代社会一年到头考多少回试?

左前方不远处,还有个高家家学的学生在,他到是镇定自若,铺开卷子从头到尾先细细审题,不急着落笔,看来考前几日方若华和先生们提点的注意事项,这位都记在心里,没有扔脑后。

休息片刻,方若华调好墨,先大体打了下草稿,就认认真真地一道一道把答案写在卷子上面,字字清晰,工工整整,就是正经的馆阁体,但每一个字都架子端正,如锥画沙,漂亮得很。

他这几个小时空,一辈子又一辈子地呆下来,别的不说,书法和绘画技能不至于刷满级,也至少有九十多级了,应付小小县试,和周围这些童生都不是小子比,那绝对如鹤立鸡群。

这也是他县试很有信心的缘故,光看他赏心悦目的试卷,成绩就不会差,何况县试考的大部分是考生的记忆力,他这个开外挂作弊的要是还考不好,真该找块豆腐撞死,一了百了。

也确实如方若华所言,考官本来只是例行公事,随便下来溜达一圈,结果一眼瞥见他的试卷,就不免挂了心,再来回走动时免不了老过来瞧一眼。

和周围冻得直打哆嗦,手脚发抖,字体发虚的考生比,看方若华答题,着实有洗眼睛的功效。

考完试,交了卷子,方若华就溜达出来,一出门还没反应过来,就见高家和房家两个公子一脸无奈,似乎受了很大的折磨,方家老少却是满脸激动,一拥而上,簇拥着他上了车,棉被捂上,火盆也点起来。

“……”

“哎哟,我的乖孙受苦了,快,吃碗面,大早晨都没吃多少东西。”

奶奶慈爱地给他端面碗,好大一碗,上面还有两个煎蛋,两大块牛肉。

这年头牛肉可不容易吃到!

方家大姐和细妹一左一右,嘘寒问暖,一家人一字不提,一字不问他考试的情况,方若华喝了口茶,哭笑不得地劝了姐妹坐好,干脆把要说的话给咽了回去。

别的县,县试大部分要考三场,碧水县这等小县,往常多数为一场,人数多时便是两场,今年也有两场。

第二日,方若华赴考就轻松多了,家里上下也不像第一次那般紧张,高房二公子更是只托人捎了话,说考完去聚一聚,并未露面。

到了县衙后院,连院子都显得空旷,显然第一次考试刷下去一批考生。

方若华顺顺当当地把县试给刷了过去,回家该做什么还做什么,照常上学读书,回家去后山休闲,偶尔和山上的邻居们办个聚会,聊聊四下的八卦。

不过从他考完县试,八卦内容就变了,变成碧水县还有州府考生的状况。

方若华就听了哪个县的考生不知怎么回事,县试时一个喷嚏接一个喷嚏打个不停,还有某某考生考完之后出了考场就大哭大喊地撞马车自杀,他自己到没事,反而吓到了被他撞的倒霉考生,害得对方请了大夫吃了好几天的药。

就在这一大堆的八卦中,县试发了案,方若华名列榜首。

他那便宜爹登时就坐在地上,老半天起不了身,便宜奶奶更是乐得嘴巴都快要合不上。

方若华左顾右盼,再看细妹小小年纪,瘦瘦巴巴的,居然拖着鞭炮去放鞭炮。

什么时候买了这么多?

方若华吓了一跳,连忙捂着额头抓了高家过来道喜的两个学生帮忙点,自己把细妹远远拖走。

别开玩笑了,看看过年的时候多少人因为放炮进医院?

大姐一把抱住方若华大哭,鼻子眼泪都抹在他肩膀上:“呜呜,人们都说今年县试特别难,咱们碧水县,几百人参加,一共才录取三十个,呜呜,我们都以为你考不上了,三姑还说让你出去躲躲,来年县试再回,要不然光闲言碎语就能折磨死人……”

方若华哭笑不得,一开始还劝,劝到后来干脆随她们去,反正后面还有府试,院试,次数一多,想激动也激动不起来。

果不其然,府试一考,考了个第二名,家里人这回镇定得多,虽然还是高兴,到底不曾过分失态。

方若华马不停蹄又去考院试。

先生到没说什么,背地里好些碧水县的学子到颇有嘲讽之意,戏谑道:“咱们这位遇仙的方小郎可真着急,莫不是怕神仙把他那颗开了窍的脑袋给收回去?”

也难怪他们戏谑,院试才是科举取士中正式考试的第一场,前面县试和府试只是预备而已。

县试和府试虽难,但只要用功,再有一点方法技巧,不是太笨,总能过的,可是到了院试,考过之后便为秀才,摇身一变,成为正经的统治阶级,那可不是只在家里死读书就能考得过。

院试要考杂文和时务策,若对朝廷政务没有一定的了解,根本作不出来,作出来也空洞无物,即便院试只考最简单的,那也很难,普通人家出来的学子,能过这一关并不很容易。

方若华到是不怕,对这个他比较擅长,何况……院试考的真的非常简单,没有偏题,怪题,就是正正经经出题给学生们答。

第二百三十八章 拜师

方家人这回到是都镇定自若的很,便是有些人‘好心好意’地劝说:“院试太难,最好过几年再试着考,要不然你们家二宝信心十足却不中,容易伤了锐气,看看咱们县那几个老童生,考到七十岁还是没过院试,成不了秀才,可他们年轻的时候也是要被人称一声天才。”

一开始听了,方家的人也忧虑,忍不住旁敲侧击地点一点方若华。

只是他既然都被赶鸭子上架似的,因为不好意思让这一家子失望,又念着原主的念想,没拒绝参加科举,那肯定想一口气快点考完,中就中了,不中就拉倒,外人的闲话又能奈他何?

院试要还过几年再去考,那他早没了考科举的耐心!

方若华在方家人面前还是很能装的,自没说如此直白的话,只说去考试试,考不中也算累积经验,便把一家子打发掉。

方家人对自家的宝贝疙瘩那是十万个有信心,尤其是方若华遇仙开窍之后,如今自是他说了算,面对或者真担忧,或者假挂念的亲戚

可他这漫不经心的情绪落到高家家学先生们的眼里,却让这些老人家忧心忡忡,私底下都议论,觉得方家这位小郎君傲气太过。

到是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房老,这回居然冒了头,对这等话嗤之以鼻:“没有傲气的都是庸才!”

果然没过多久,院试结束,方若华又是案首,那些先生们一个个心悦诚服,再见房老更添几分恭敬。

房老面上得意,回家就躺在椅子上抱着老妻的画像哼哼:“切,本来觉得那小子这回得栽个跟头,没成想居然顺利让他过了!”

房玉山:“……”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爷爷人前人后两个模样,但每每还是觉得……心口好疼。

房老转头看了眼孙子,笑道:“等过几日你把他请回家来吃酒,庆祝庆祝,这几日就算了,刚考上秀才,还有谢师宴,各类文会要参加,估计那位方小郎会很忙!”

方若华已经不是一个‘忙’字能描绘,光是他家,一向抠门的老太太就摆了足足三天流水席,宴请宾客,他那便宜爹更是红光满面,没白天没黑夜地招待各路客人,丝毫不以为苦。

大半夜的,方若华还听不远处正房传出来阵阵偷笑声,真有些恐怖。

对方家来说,方若华考中秀才,那是光耀门楣的大喜事,从此以后他们方家就能自称是书香门第,方若华就一再听老太太跟方母说,以后细妹的婚事要慎重再慎重。

以前她相看的人选,自动自发地被扔到脑后,前些日子时常露面的媒人还是登门,而且变得更加热情,如今提出来的人选那都是碧水县数得着的人家了,显见细妹的身价大增。

方若华叹了口气,忽然觉得自己还真得继续考,一个秀才根本不顶用——如果由着细妹就这么嫁给大商人的庶子,嫁给某员外家的某个儿子,他怕麻烦还在后面!

细妹还小,和他的关系也亲近,这些日子他虽说没太上心,却还是不可避免地影响了那个姑娘,细妹如今不光读书识字,对未来还有一些浪漫的期许,即便是放在眼下的小时空,这些期许也并不过分,如果是很好的,很有修养的世家子弟,肯定能满足她的期望,自己再教导这孩子两年,她嫁过去一定过得极好。

可是一个秀才的妹妹,家里还没什么底蕴,怎么可能嫁到那样的人家?

就如今老太太遴选出来的,所谓门当户对的人家,着实不太适合有很大改变,并且还会继续变化下去的细妹。

“看来还得去考个举人……”

方若华呢喃。

“方兄自是没有问题,不过时间早晚。”

房玉山轻笑,亲自俯身过去给方若华倒了杯酒,遥遥一敬。

房老也捋须而笑,咳嗽了声,轻声道:“诸位,今日我欲收一位入室弟子,还请诸位做个见证。”

今日房家文会,广邀好友,县令和几个主考官都到了。

主考官里面还有一位松山书院的大儒在,今年六十有三,德高望重。

一听他的话,所有人都愣了下。

大儒更是脱口而出:“难不成你真要收本次院试案首为徒?”

碧水县本地的文人才子到也罢了,虽知房老身份不低,终究不知道他的底细,羡慕归羡慕,还是好奇居多,可某些知他身份的人,心里都跳了跳,不由自主地去看方若华,简直不敢置信!

房老笑眯眯地点头,转身看向方若华,半点不觉得自己没提前和人家商量,就这般突然袭击,有什么不妥,更不在意若是对方不乐意,他会不会丢人现眼。

方若华也是哭笑不得,却不肯在此时让老人家下不来台,再说,认这么个先生挺好,他打算继续考科举,都想过几日去打听打听,替自己找一个靠谱的老师。

其实高家学塾里也着实有几位很不错的老师,就说今年县试,府试,整个高家学塾,一共四十七个学生竟然过了十多个。

十几年来这还是第一次!

这里面方若华多少也起到一点作用,但主要还是因为,最近高家请的先生靠谱,在碧水县绝对都是数一数二的好先生。

但不知为何,这几个全无收他为徒的意思。

如今房老开口,他翻了个白眼也就顺水推舟地应下,周围顿时大哗,对某些人来说,这件事可比什么院试要紧的多。

房老笑眯眯地道:“既然如此,那就一切从简,今日若华就行拜师礼。”

方若华奉茶,听了几声漫不经心地训,接了礼物便算拜师,至于拜师礼,如此匆忙,他当然没有准备,这时候也不可能有人挑理。

松山书院那位大儒长叹一声:“可惜,可惜,我审阅过方小郎的文章,堪称字字珠玑,还想让小郎君入我们松山,如今进了你房子杰的口袋,怕是掏不出来了。”

几乎只在一夜之间,方若华的风头就压过在此之前最出名的林公子,成为碧水县第一风流人物,当然,这种名头什么用都没有。

第二百三十九章 天命

房老这边春风得意,新收了一个合心意的弟子,虽说太精了点,每次逗弄都冷场,可房老还是意气风发,早些时日的抑郁一扫而空,颇有老夫聊发少年狂的意思。

他孙子房玉山房公子近来却憋气的厉害,每每来方若华山上的草庐里蹭吃蹭喝,顺便吐槽。

“不就是个色中饿鬼?有什么好的?我那傻妹子认准那混蛋就不放手,早晚吃亏。”

唐小飞和高秋齐齐失笑。

高秋摇头道:“算了,我看最近天命在那位林公子,你最好别和人家作对,否则一准吃亏!”

其实也说不上吃亏,不过是房玉山花钱找了个名妓去勾引林远南,一来坏了他的名声,二来也让自家妹子认清他的真面目,别在胡闹。

结果那名妓居然真动了情,倾心相许,自赎自身去林家给林远南做了丫鬟。

房玉山一想起此事,还是心中不痛快:“郭蓉蓉也不是第一次做这等事,我表弟那几个狐朋狗友都和她合作过,向来敬业,怎么这回……这回……哎!”

高秋和唐小飞看见他的窘态,不禁大笑。

这只是个乐子而已,想那郭蓉蓉就是再蠢,也不会攀扯房玉山。

以房公子的身份,如今吃瘪不过是不好意思动用什么正经手段欺负一个偏远穷县城的小秀才,而且这件事说起来,是他幺妹自己去纠缠人家林公子,说林远南勾引良家女子还算不上。

房家人向来立身持证,房老曾经便以‘忠直’闻名朝野,呃,对这一点方若华表示不怎么信,别管房老如何,房玉山确实还算君子,气急了想出这等阴招,还几天不自在,失败了也没敢去找那名妓的麻烦。

方若华一边烹茶,一边听他们絮叨,对林远南能哄了名妓也不觉得稀奇。

在此一段时日,他知道这个小时空礼教严苛,对女子尤其苛刻,那些妓女,即便是名妓有好下场的也是凤毛麟角,而所谓的好下场,也仅仅是嫁人为妾,老死宅门。

林远南到底是从现代来的,作为现代男人,只要不太渣,对女人绅士礼貌那都是习惯成自然,这种习惯在现代很寻常,可对这个时代的女子却有致命的吸引力,对妓女尤其如此。

林远南这样的种马男主,显然有一点收集癖,名妓在他眼中可不仅仅是个妓女……估计在家读,也没少幻想来到古代,做一个风流才子,名妓携所有身家,主动来投的美事。

如今美梦成真,他哪里还能想那么多!

只希望林大公子能保持自己的品性,保持得久一些,别被同化太快。

方若华略一沉吟,只莞尔一笑,也轻声劝慰:“我看,林远南确实有一点天命在身的意思,少招惹为妙。”

房玉山:“……哼哼!”

方若华见他气不平,想了想,伸手招呼他过来笑道:“也罢,你且等等看,说不定能看那位出一次丑,要是你乐意,再去救他一救,让他欠你个人情。”

这日,清风徐来,岸边红花已开,几个踏青的少男少女携手在山上放纸鸢,笑闹声传出老远去。

林远南弃舟登岸,非常客气地一弯腰,伸手搀扶一少女,那少女鹅蛋脸,杏眼桃腮,身形却细弱,很是窈窕动人,看起来十七八的年纪,芳华正好。

周围几个同样登岸的读书人频频侧目,不禁有些羡慕。

“碧水县以水得名,这山水虽比不得那些名山大川,到底还是有那么几分趣味。”

林远南长吸了口气,轻声道。

少女含笑点头,其他人也纷纷应是,一行人朗笑一声,大踏步便向山里走去,一个个潇洒自如,都是风华正茂读书人,连外人见了都不免眼前一亮。

船夫却吓了一跳,高声道:“几位公子,小姐,西边山里可去不得,有妖怪作乱呢!”

几个少年脚步一停,面面相觑。

林远南轻笑道:“在下只有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妖怪拐在下做什么?再者,读书人以笔为刀,以诗书为剑。”

说着,他举了举手中的《论语》一册:“若有妖怪,我自会以这一腔正气引孔圣人相助,再大的妖怪,难道还敌得过圣人!”

林远南这几句话着实漂亮得很,一众学子心中钦佩不已,相视一笑,便大踏步地去了。

操舟的老汉摇头长叹:“哎,可怜的孩子们。”

……

太阳西下,只残留一点余晖,风更冷了些,草丛里一阵晃动,一群少男少女狼狈地窜出来,连滚带爬,跌跌撞撞,半晌撞到一棵树上,靠着树枝喘息。

林远南也是一脸的惊惧。

“你们看!”

还没回过气,其中一个女生嘶哑着嗓子喊了一句,声音里充满惊慌。

众人抬头看去,便见树枝上系着半片衣袖,灰扑扑,脏兮兮,但只这么一个东西,吓得所有人面色如土。

他们走了不知道多久,不光围着这一片地方打转,怎么也出不去,还有,还有那些东西!

扑通一声。

一个少年跪倒在地,轻轻抽噎:“我不想死,我不想死!”他想起阿徐,刚才阿徐被吃的只剩下了半个脑袋,他才十七岁,还有大好的人生,可就这么死了,死在荒山野岭,悄无声息。

“呜呜!”

恐惧的情绪也会蔓延。

一时间所有人都惊恐万分,脚下发软,脑子里一片空白,不远处隐约传来阵阵嬉笑声,如烟雾一般,让人难以抵抗逃脱。

一条长长的舌头忽然从树后出来,卷住林远南的脖子,慢慢收紧:“该你了!”

林远南满脸惶恐,浑身虚脱无力,眼前发黑,呼吸短促,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不对,我,我怎么会死在这里?这不可能!

死亡一点点逼近。

周围的人甚至麻木地看着,他们前几次还试图去救,拼命去救,但每一次只会带来更大的伤亡。

就在这时,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清朗的读书声。

“……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

“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

“……”

第二百四十章 论语

声音并不高大,却一声声传入他们的耳朵里,清清楚楚。

林远南觉得自己脖子上的力度渐渐减轻,众人听草丛里有什么东西微微颤动,不多时,就有一个很尖利的声音叫道:“好厉害的正气,文娘,这几个瘦了吧唧的小东西别眼馋了,赶紧走,我看那书生带着人往这边来了,让他撞见,你还要命不要!”

话音未落,嗖一下,林远南身体一轻,被扫在地上,滚进草丛,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脖子上火辣辣的疼,嗓子也疼,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其他人呆呆地跪坐,听见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读书声越来越近,窸窸窣窣的声音越来越远,本来惊慌失措的情绪到底稍稍静了静。

有人不由自主地跟着背诵论语。

不多时,树叶晃动,有人当先而出,是个身着紫衣的贵公子,不过读书声未停,显然不是他震慑了那些……鬼魅妖怪。

紫衣公子很是惊讶,四下扫了一眼:“诸位这是?我们打扰诸位,呃,练功了?”

少年们拼命摇头。

“秋哥。”

后面又有一人开口,声音清朗,众人一听就登时抬头看去,个个眼睛放光。

这声音明显就是刚才背诵论语的那个,真正的救命恩人。

半晌,树林里又出来几个人,为首的那个眉清目秀,高冠蛾带,一身书卷气,未语先笑道:“叫你不要太急,可是惊扰了旁人?”

“没,没有。”

几个少年心中羞愧,不自觉低头,心里都想,人家背论语,他们也是手不释卷,日日背诵,可人家背几句就能惊得妖邪四下散去,他们刚才也再谈诗论文,孔圣人的文章更是背得最多的,可瞧瞧,居然招来了妖孽!

众人此时回过神,不可抑制地想到今天半晌,那只蛇精出现,一口吞掉一个同伴时所说的话,他说什么?他说远远听见有人念书,就知道可能是读书人,读书胚子身子都细腻,吃起来可口!

当时给大家讲课,讲解诗词文章的,可不正是碧水鼎鼎有名的林大才子!

又不自觉想起溪水边这位的豪言壮语,还真是……心绪复杂!

再看从树林里出来的这少年,年纪和他们差不多,可此时却只觉高山仰止。

那少年仿佛有些疑惑,轻声道:“在下方若华,乃是碧水县人,诸位,可有需要帮忙的地方?”

众人一愣——原来他就是方若华!

再仔细一看,其中几人也认得,果然是方若华。

这几人不禁低下头,十分心虚,就在前几天,他们还在文会上说笑调侃,说那位拜了名师的案首方若华是走了狗屎运,说人家学识不说差林公子远矣,就是和他们比,也多有不如!

却不知,说这等话的自己才像笑话。

“三妹,姿势不对,头向左转三十度角,这个位置最好。”

“笑容略收一些。”

屏幕上的众水友一个个的兴致勃勃,各种指挥,方若华也是哭笑不得。

他直播间这帮人大部分都太年轻,既然年轻,就比较中二,尤其是在电脑屏幕前面,那是越发爱热闹。

这次的行为设计也是他们临时设计,方若华本着‘牺牲’自己,娱乐大众的心思,稍微提了一句,唐小飞几个爱热闹的举双手赞同。

只不过一开始,方若华打算把这个,咳咳,出风头的机会给房玉山——是他想看林远南的笑话,想要出气!

偏偏房玉山这小子竟也是个叶公好龙的,一听山里真有妖怪,根本不敢出声,最后还是方若华上了。

唔,不过效果挺有意思,他玩完了居然也觉得,挺爽快的。

只能说明中二这种病,在他身上存在延迟发作的可能。

做戏做全套,方若华一行人就只当自己真是什么都不知道的路人,把这些不知遇见什么麻烦的读书人请到草庐坐下,喝了杯茶。

哪怕这些人纷纷说死了多少人,偏偏那些人一个不落,迷迷瞪瞪地又出现在草庐,他们也没明说这些读书人摔坏了脑袋。

当然,怀疑还是要怀疑一下。

送走了这些饱受惊吓,迷迷糊糊的少男少女,几个顺水推舟玩了一次的公子哥,对视一眼,哈哈大笑。

“有趣,真有趣,以后再多玩几次才好。”

方若华一本正经地给他们倒了杯茶,摇头道:“你们别这么猥琐,我们明明是救了人,做了好事。”

妖怪是真妖怪,也是真在迷惑那些读书人,他们只不过是出手救人晚了一点。

房玉山一怔,拍了拍头,哼了声,还有些不甘愿:“还真是咱们救了那家伙,啧!”

可到底做不出见死不救的事来,也只有叹了口气,半晌回过神笑道:“也罢,看到他的丑态也算痛快了,回家好好跟我妹子学一学,哎,真该让我妹子过来亲眼看看,他心目中的大英雄到底是什么模样!”

方若华失笑。

唐小飞也笑道:“其实这几个人的表现算不错的。”至少所有人拼命逃命,可再害怕也没有做出伤害别人的事情,相反,一开始他们还试图救人来着。

生死关头,危机一刻,最容易表现出人性之恶毒,他们这几个读书人,真算相当不错。

“尤其是林远南,数次躲过危机,虽然最后被堵住,但我有一种预感,就是方兄不出现,他也有可能脱险。”

方若华看了看唐小飞。

屏幕里一票水友已经刷屏——‘敏锐’!

紧接着下面又是一票猜测唐小飞身份来历的,目前出场的几位原文中不存在的公子哥,唐小飞第一神秘,房玉山也颇为神秘,唯独高秋乃是本地商户之子,身份清清楚楚。

“说起来,三妹,原著不是已经被封了?最近因为你的直播,咱们不少水友都去找,连淘宝上都出现盗版电子版卖了。”

“人家作者离开圈子有三四年,忽然冒出几个人找他约稿,作者都被闹得迷迷糊糊,说不定哪天也找到咱们直播间,呵呵,那可热闹!”

方若华:“……”

第二百四十一章 半狐

找就找吧,大不了以后给人家版权费……这应该是圣德门负责的问题,跟她没多大关系。

不过闹了这么一出,除了略微一点羞耻的爽快感外,到也不是一点好处没有,至少方若华在文人圈子里的名声好了不是一星半点。

消息传开去,以前那些说各种怪话的才子们,再提起他不说毕恭毕敬,却也高看一眼。

天底下能一篇论语吓退妖孽的读书人,又能有几个?

上一次有这种传说的,还是三朝元老,当朝李相爷。

据说他老人家年轻时进京赶考,露宿荒山野庙,一连住了三日,晚上总有读书人来请教学问,后进了县城才知道那庙是个鬼庙,里面住的都是鬼怪。

人们便说李秀才才高八斗,对经义的研读连鬼怪也钦佩,后来他果然仕途顺利,飞黄腾达,一路中举人,中进士,历经三朝,都受万岁重用。

没人敢把方若华一个小秀才和人家当朝相爷比,但是也都相信他读书确实好,而且心够正,是正经的读书胚子。

这日,方若华应了新拜的先生邀请,过去聚一聚,一进高家的大门,还没进屋就让高秋抓住衣袖:“快来,就等你了。”

他脸上露出一种牙疼的表情,“赶紧的,你师父已经吃了半天。”

方若华被拽着上了马车,走了差不多半刻钟就下来,穿过街道,便是一片大栅栏。

栅栏前面人很多,不少力工或者蹲坐,或者站立,端着饭碗呼噜呼噜地吃。

方若华:“……我记得你说去浩然楼的?”

浩然楼是碧水最好的酒楼,出入多为富商巨贾,或者是各个小世家。

当然,碧水也没什么大的豪门世家。

那种酒楼方若华不在意,方家人却是连靠近都没有敢过,听说他要去吃饭,方家上下还很新鲜,细妹偷偷摸摸问了一大堆。

方若华都打算回家时顺带着给细妹捎带几份点心。

虽然他心里明白,浩然楼的点心恐怕比不上自家亲妈夏芬做的好吃,更比不上宇宙商城出品,不过,这点心要的是那包装……

高秋叹气:“我也不知道最后怎么就来这儿了……算了,走吧。”

走了一小段路,方若华就发现左右好些人的视线不自觉向左面漂移,他也顺着一看,不禁也有点牙疼。

房老一身白色大氅,略有些白的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胡须也修剪得很漂亮,手脚干干净净,偏偏坐在油乎乎的木凳上,面前放着缺了一小块的大海碗,里面是一碗虾,他就用那一双一看便是读书人的,保养得宜的手剥虾吃,还剥得特别费劲,乱七八糟,可吃得却很美,只看他眼角眉梢间舒缓的自在便能看得出来,他很满意。

方若华失笑,自己坐过去替他剥,他剥得可要好很多,一撕一拽,完整的虾肉便落到房老面前的碟子里。

房老笑着瞥了自家弟子一眼,又瞪站在一旁,死也不肯坐下,还有虽然坐下,却和坐在火堆上一般的房玉山与唐小飞。

“看看我徒弟,再看看你们,一个个娇气的不行,房玉山那小子娇气也就罢了,娇惯一辈子也没人管,唐小飞,你自己说将来要上战场,要上阵杀敌,到了战场上幕天席地,就着污水坑吃喝的时候有的是,在这儿你都吃不下去,还上哪门子战场!”

唐小飞不为所动:“呵,那是我年纪小不懂事,如今我们大周四海臣服,无人能敌,还上什么战场,真有战事,恐怕也是内乱,我才不搀和。”

房老一伸手弹了下他的脑门,皱眉叱责:“你那张嘴牢靠些吧,你舅舅老了,换了别人可不会纵着你!”

就坐在小小的摊子上,房老叹了口气,指点自家弟子:“明年就是秋试之年,等你中了进士,不要轻狂,更不要轻易去结交那些士子,最近太子病重,大周五个皇子闹得很厉害,站队者众多,能不搀和,就不要去搀和。”

房老细细给方若华讲了讲朝廷现在的局势,“虽说好像现在就说这个,有些早,但早知道比晚知道好,你既然决定走科举这条路,这些都要了解。”

不光方若华和高秋,便是房玉山和唐小飞也听得很用心,能听房老亲自来讲一讲,那比他们自己琢磨三年五年还要有用。

方若华笑应了。

其实听不听都无所谓,他打算考了进士就回山开个书院什么的,做个教书先生,身为进士,在碧水县那绝对是数一数二的人物,没人敢惹,有功名在身,家里人也不会受欺负,细妹的婚事也不会差,这就足够,难道还真赶鸭子上架要他去当官?

别开玩笑,他真不会!

读一读当下的史书,想想这个小时空历史上各种死法的官员,他就绝了科举当官的心,虽然不怕死,但他也不想不明不白地去死。

房老也是许久没有吐槽朝政,一边吃虾,一边吐沫横飞:“咱们现在这位陛下是个精明能干的,可惜儿子生的太多,如今儿子长大成人,朝廷都乱作一锅粥。”

唐小飞几个也心有余悸。

方若华到没觉得有多乱,这才几个皇子,五个而已,想当年读清穿,看九龙夺嫡,那个热闹程度可远非如今大周能比。

房老唠叨半天,喝了两碗黄酒,已经有些醉,脸上泛红,对孙子长叹:“可惜你奶奶就是不肯来见我,哎,我也不敢见她,都一脸褶子了,呜呜,你奶奶不见我还好,见了我一定嫌弃。”

房玉山显然听这糊涂话已经不是一次两次,笑着摇摇头,哄他祖父:“祖母肯定在下面等你呢,别担心。”

“等个屁,肯定不知道在外头生了几窝野狐狸,呜呜,我的春芽,春芽!”

房玉山:“……”

方若华失笑,拍了拍师父的肩膀,笑道:“师父,师娘这几十年都在闭关修行,没有找别人,到确实养了一窝,不过都是她姐妹们留下的。”

房老一愣,脸上露出一丝不敢置信:“啊?真的?”

“真的。”

第二百四十二章 凡人

房玉山见方若华一脸的一本正经,十分严肃,使劲戳了戳他的腰,压低声音道:“他老人家醉了归醉了,可脑袋记得事,你这么忽悠他,等他醒了肯定找你麻烦。”

对于自家为老不尊的祖父,房玉山还是很有打交道的经验。

方若华失笑:“谁说我在忽悠他?他既然是我师父,那我自然要尊师重教,好生尊重他老人家,怎能哄骗?”

房玉山:“……”

唐小飞和高秋眨眨眼,都有些心惊,差点吃一颗虾压压惊。

方若华丝毫不以为意,笑道:“那日在山上,我与你你祖孙二人相遇时,你不是也听到了,那狐女说你是半狐。”

房玉山愣了半晌,身上渗出一层白毛汗,讪讪道:“我以为那是她故意找借口。”

方若华漫不经心地摇摇头:“也没什么好瞒着的,这个世界上的狐女,鬼女,但凡修行有成的,似乎和凡人结缘者甚多,我在山上都参加过七八次狐狸嫁女的婚事,狐狸女婿有异类,也有凡人,你们在大街上走动,也许遇见一千对夫妻里,就有一对其中一人是异类。”

房玉山:“……”

“据比较可靠的小道消息,你外祖母是碧水县西山上赫赫有名的狐仙,应属青丘一族,还是上古狐族,修为精湛,长相也是一等一的漂亮,当年她落户西山,还引起不小的风浪。”

“你祖母姓玉,闺名春芽,如今人称玉姑姑,在西山狐狸中地位极高,所以你完全可以在西山横着走,没必要战战兢兢,那林远南进西山被如此折腾,全是看你祖母的面子,并不像你想的那般是我支使的,我可没那脸面。”

自从在山中出事,房玉山除非是去找方若华,否则绝不踏入山中半步,连以前最喜欢的打猎都不去了,就是去找方若华,他也只是走到山外围,不往深山去。

这话说得轻轻松松,和闲话家常没有什么不同,方公子的表情也十分之淡定。

房老醉醺醺地叹气:“春芽是漂亮姑娘,漂亮姑娘!”

房玉山:“……”

他此时只觉得汗毛炸立,浑身上下都不自在的紧,有一种崩溃的感觉。

方若华见他是真不自在,心里其实也同情,可脸上越发风轻云淡:“你何苦不自在?传说李相公的母亲是一只报恩的玉兔,他自幼白头,便是因为传承自母亲的血脉太强大的缘故,还有历史上有名的胡枝子,不就是狐狸所生?哎,你祖母是狐狸,那也是修道有成的狐仙,可惜你只是对方的孙子,狐仙修为高,更难遗留血脉,可惜,看来你只能是个普普通通的凡人。”

凡人好!

房玉山吐出口气,他一点也不想做狐狸!

房老还醉着,丝毫不知道他孙子的惶恐,还抓住方若华让他帮忙送信,借着酒劲,挥毫泼墨写了一大堆肉麻到极致的情书。

方若华笑眯眯,好声好气地应下,房玉山在一边看得头都晕,努力阻止了半天,被他祖父骂了一顿,最后也只能把脑袋一缩,只当什么都不知道。

第二日宿醉苏醒,房老也知道他在徒弟面前丢了人,唉声叹气半日,只说师道尊严尽失,不过在方若华面前,他到是照旧若无其事,教了他两日,便发觉这孩子虽然聪颖,见多识广,时常有惊人见解,还有过目不忘的能力,但底子其实不算太好,于是接连几日都没有学新的东西,就是不知从哪里弄来很多的题目,让他翻过来,倒过去的做题,写杂文,写时务策,做完之后再讲解。

“你遇见了好时候,如今朝廷科举出题,不许出偏题怪题,像什么‘君夫人阳货欲’之类,再也不可能出来。”

房老笑道。

房玉山就在旁边冷笑:“上面虽然这么说,可题目照样不简单,那帮考官使出浑身解数为难考生,个个强截句读,破碎经义,都被人总结出来了,什么长搭、短搭、有情搭、无情搭,隔章搭,简直恼人!”

方若华被好生吓唬了一通,扎扎实实地做了半个月的题,一直到一扫题目,就知道出题人考的是什么,不用思索的地步,房老才开始正式授课,旁征博引,谈古论今,一天的课上下来,让人不愿意走片刻神。

听这位讲课,他才终于明白为什么高家家学的先生明明不知此人身份,却还是对他恭恭敬敬的缘故。

肚子里是不是当真有学识,瞒不了人,也骗不了人。

方若华的读书笔记拿回家,方肖都喜欢得不行,好几次立在门外蹭课。

他如今在某些知情人,还有知情的异类心目中,那就是神仙临凡,一举一动都特别引人注目。

房老一开始也不知道方肖的身份,交流了几句,觉得此人不错,还因为知己,后来听小辈提起,才知道这原来竟是位仙人!

因为这个,老头面上不显,实际上得意洋洋,方若华就撞见他老人家逼着房玉山给他写传记,尤其要加一句,大周永德二十四年,杰于碧水教书,因才华横溢,满腹经纶,引得仙人驻足,倾心相交云云。

房玉山也没法子,谁让那是自家亲祖父,写就写吧,却是打定主意死死捂住,绝不能让旁人看到,结果第二日,他家祖父就把身边几个后辈都叫过来,拐弯抹角要求人家给他作文!

美其名曰,提前先练习怎么拍马屁,将来入朝为官,拍上司,拍皇帝,马屁拍得好,拍得不着痕迹,比正经做出功绩来更重要些。

房玉山几个无语抱头,方若华到觉得这话很对,别说当下这样的时代,就是现代社会会拍马屁,那也是一项非常有用的技能……虽然他自己不会。

纷纷扰扰,日子照常过去,方若华成了秀才,方家来往的人家也多了些许改变,老太太如今结交的都是些书香门第的当家主母,忽然之间对大姐和细妹好了很多,甚至连方若华请了个女先生教导两姐妹读书,她也没反对。

一来方家虽然重男轻女,但也不是那等不把女儿当人看的人家,二来,也是为了将来方若华面上好看。

“人家书香之家的女儿都是识字的,大姐和细妹不识字,我们二宝当了官,被人笑话怎么办!”

第二百四十三章 考虑

眼看着八月将近,乡试的日子也近了,方若华读书进度不慢,基础补齐,房老点了头,让他这一场就下去试试,觉得有七八分的把握能中。

乡试有七八分把握,就很可以一试,便是天纵之才,也难有九分把握,实在是想中举,不光能力要足够,运气也占了十分重要的地位。

这几日方家来来往往的客人很多,拉关系,套近乎的有,想结亲的也有不少。

碧水是小县城,举人没几个,乡试有那么三两个能上榜,便是大幸事,今年有可能中举的几个秀才,一早被盯上,方家一开始还对推辞婚事犯愁,后来连方母那样面团似的人也能娴熟地打太极,推却地一多,人人都知方家小郎不打算早成亲,想乡试之后再说,登门的就少了。

但近几日,说亲的人家又多起来,而且都是大户人家的正经小姐,都是以前他们连想都不敢想的好亲,方家老太太就不免心动。

方若华马上就要二十,这个年纪不说成亲,定亲是绝对要的,再拖延怕是好姑娘都给了别人,她一心动,方若华就过得十分不自在,在家有些待不住。

隔着屏幕,一群水友看‘真人电影’,到看得很高兴。

“说起来,你们读过原文没有,三妹这个角色,方家小郎有官配。”

登时,屏幕上一片‘哈哈哈’。

方若华翻了个白眼,别说,原主确实有官配,不过只提了一句,说他娶妻王氏,王氏爱慕表哥,成亲三年后便随表哥私奔。

在这之后,原主就从文中消失,只在结尾处,男主回乡省亲时又出现了一次,穷困潦倒,以替旁人写信,赚钱糊口,看男主骑着高头大马,身后车辆随从无数,风风光光,十分羡慕,还与一起卖字的老穷酸吹牛,说当年他和男主也是同一个启蒙恩师,算是同窗。

方若华幽幽一叹,回头就支使方肖亲自跟老太太说去。

方肖正正经经到方家拜访一趟,亲自跟方家一众人说明白,说他的命里本来无富贵前程,但因缘际会,上天给了他这一场造化,可是一个人命里的好坏均衡,仕途顺利,前程远大,在姻缘上,子嗣上便很容易出问题,所以最好不要轻易选择亲事,交给他们来选一个,哪怕不能保证子嗣,好歹能保证寿数不受影响。

几句话把方家一家子都给吓得不轻,方老太太对两位神仙那是十二分的信任,更是二话不说,答应有关二宝亲事的一切,都交由他们两位做主。

回头还安慰方若华:“二宝别怕,便是你将来没有儿子,你还有大哥在,让他多生几个,到时候过继给你!”

方若华登时无语,感情那位便宜大哥就不疼孩子,人家亲的儿子,无缘无故的凭什么过继给别人,弟弟也不行。

却不能这么怼原主他亲奶!

一回家,方若华龇牙咧嘴,看着自家老爹哭笑不得:“你直接一句我不宜娶妻不就得了,说那么多做什么!”

方肖摇头:“没那么简单,在这样的小时空你不娶妻,那要不要女人?万一要是官做得大了,皇帝赐婚怎么办?官做得不大,或者不当官,同僚朋友送美妾,一个不要,两个不要,还没个借口,你还想不想过舒坦日子?有个妻子,便可将一切交给妻子处置,终生不二色那是你的操守,只会被夸赞,此事你不要管,我心里有数,现在麻烦一些,是为了一辈子省心。”

又不是三五年就能走,一呆几十年下去,方方面面都要考虑好。

方若华:“……”

自家亲爹想得真多,既然如此,他果然就甩手不管,一看家里乱,干脆带着大姐和细妹去庙里上香,躲个清净。

细妹爱热闹,喜出门,一出来就高兴,大姐却心中烦恼,忍不住道:“家里那么乱,可别耽误二宝你读书,这几日你就在后山草庐,别回家去,每天的饭菜我给你送。”

“好。”

方若华笑应,顺手把从家里翻出来的小珠花给细妹戴上。

这珠花都是他以前用过的东西,如今用不上,细妹显然极喜欢,大姐却看得直蹙眉,“这得多贵,二宝乡试后要去京城的,如今还是俭省些,仔细钱不够用。”

方若华任由大姐唠叨,到是说了几句,大姐有些不好意思,轻叹一声:“姐姐真是老了,话多……”

二十多岁的女子,守寡五年,终日都是黑色、灰色,茹素,没有任何欢愉。

要不怎么说,还是要科举,既然有缘分来到这一家,成为这一家的孩子,至少要保证一家人都好才行,他中举,中进士,他姐姐便是在家自在些,听听戏曲,吃吃荤腥,甚至若有意,再寻一夫家,也无人会说三道四,相反还觉得理所当然。

哪个世界都是如此,你若有实力,便能打破这世上束缚普通人的各种规矩。

皇家的公主守寡的也有好几个,哪个不是肆意快活得很,谁敢和公主们说,你既然丧了夫,就不要再去呼朋引伴,开赏花宴,不合适,不规矩!

敢这么说的人,坟头上的草都长了老高。

方若华亲自驾着车,刚一上山,天边飘来一片乌云,忽然落下雨来。

幸好因为山上有一座香火鼎盛的文化庙,山路上隔一段便置凉亭,方若华便拐了一下,结果走到凉亭前,只见三个书生打扮的年轻人,一个捂着嘴巴,另一个捂着眼睛,还有一个抱着肚子,站在雨水中,满脸怒气,其中一个高个儿的大声叱责:“你们做什么?为何打人?”

凉亭里坐着一少女,头发梳理得极为齐整,衣服虽是半新不旧,却针脚细密,料子也好,身后还跟着一个体胖腰圆的壮汉,身边带着一个丫鬟,一个奶娘,两个婆子,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小姐。

只是这个小姐的右脸上有一块儿灼伤,伤痕狰狞,很是可怖,她本来显是用纱巾遮盖,只是淋了雨,纱巾湿漉漉的,便是想遮掩也遮掩不住。

第二百四十四章 聪明

那壮汉上前一步,冷声道:“嘴臭,该打!”

他身体又高又壮,很有压迫力,偏偏那几个书生却是丝毫不怕,其中一个捂着眼睛的,冷笑道:“你们家那位小姐长得太丑,还偏偏出来吓人是真的,吓到了人同样不假,难道还不许旁人说不成?我兄弟哪一句话说的不对,你指出来给我看看,要是他有一句假话,我们就不计较了,要是你们说不出来,对不住,一人给我们一千两银子的医药费,这事就算过去,否则衙门里见,你们不是能耐,不是会打人,有本事疏通衙门压服了我们,你们要是势力大,有能耐,整死咱几个都没二话!”

这几个书生显然不是善茬,一个个也是口舌伶俐,噼里啪啦一通话,任谁听了都会不痛快。

凉亭里的婆子丫鬟们气得心口疼,满脸怒火,却也无可奈何。

屏幕上登时刷屏——“哎,世道就是如此,坏人做了坏事通常没有报应,有理也难走遍天下,弱小遇见糟心事,其实很难遇见抱打不平的好人,里那些很爽的桥段,之所以爽,就是因为现实中少见。”

方若华倚着车马,漫不经意地道:“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听,非礼勿动,你们读圣贤书,受圣人教诲,好歹也要明白事理,奸巧语,污秽言,不说为好,既然说了,被人教训,还不知错,恬不知耻,还读哪门子书,考哪门子试,不如回家受父母养,至少不会惹祸上身。”

他的话音并不高,却是徐徐随风雨传入众人耳中,其中一个书生还要叫嚣,却一下子被身边之人压住,高个的读书人一把拉着自家朋友,转身就走,一句话都没有回。

亭子里避雨的几人都愣了愣。

方若华丝毫不奇怪,牵着马车,慢吞吞走到凉亭外,客气道:“几位,忽然下雨,我这车里有家中女眷,不知可否在此避一避。”

那脸上有伤的女子轻轻抬头,笑道:“请。”

方若华这才伸手扶着两姐妹出来。

大姐和细妹低了低头,不好意思直视人家,方若华到是看了一眼,觉得那位小姐神色平淡,显然并没有因为容色上的缺陷而太过痛苦,到也难得。

细妹不敢看那位小姐,只略略占了凉亭一角,拉着方若华的袖子低声道:“二哥果然好厉害,几句话就把那些人说跑了,唔,圣人的道理确实有用,我也要好好读书。”

方若华失笑,拍了拍细妹的额头,也不因为她年纪小,就随意糊弄:“哪里是圣人的话厉害,那几个书生都是碧水县本地人,刚才在人家面前硬气,不过是欺负这几个人是外地来的,是过路客,他们见到我,哪能不知道我是谁?我就是一句话不说,他们也会走。”

“如今就要乡试,这个紧要关头,他们怎么敢让我知道,他们几个竟然在山上以言语欺辱人家过路的弱女子,坏了名声,对他们一点好处也没有,读了这么多年的书,谁也不是傻子。”

细妹似懂非懂。

方若华摇了摇头,也不详细解释,从车上拿了点心给细妹,让她坐在一边慢慢吃。

后世人总骂秀才是穷酸秀才,觉得古代读书人都是老学究,实际上一辈子读不出头,读傻了的当然有,可真正能读出名堂的,那都是万里挑一的精英,聪明人绝对占了大半壁江山。

就说刚才,如果是普通老百姓,一辈子没多少见识的那种,见了那个壮汉,不用接触已经被吓得战战兢兢,唯唯诺诺,哪敢惹是非?

可这几个读书人,从那小姐的穿着打扮,从她手中拿的算盘,从丫鬟仆妇的言行举止,都能看得出这一行人大体的来历,这些人都是外地来的,有些钱,但不会是世家贵族出身,正因为心里有数,所以才硬气。

方若华一出现,他们立时便退避三舍,绝不生事。

这只是个小插曲而已,没有必要多思多想,雨一时不停,方若华干脆就在石桌上,拿出画笔丹青,和大姐,还有细妹以笔来下棋。

两个姑娘学下棋才半年,是新手,瘾头正大的时候,最喜欢和自家兄弟下。

方若华一边琢磨功课,一边分出一点心思就能下好指导棋,根本不用动脑,下了半晌,雨一停,三人就收拾东西继续出发。

到是他们一走,那脸上有伤的小姐有些好奇,走过来看了看,一开始也没觉得什么,仔细一看,便不禁动容,到不是觉得方若华棋下得有多么好,他的确会下,可是对这位小姐来说,这样的水平,也仅能说一个‘会’字而已,但是他的棋风实在温柔极了。

小姐从没有见过哪个男人和两个不会下棋的初学者下,会把棋下得这般温柔,就像方方面面都考虑到,既让对手学到东西,又不会让对手觉得枯燥乏味,努力引导她们继续学习。

“真是个温柔的好人。”

小姐的目光渐渐柔和,唇畔也多出一抹笑。

她身边的丫鬟、仆妇低下头,都很是难受,他们小姐为那个家操碎了心,以一己之力担起家业,可在家里父母看来,却连少爷一根手指都比不上,老天何其不公!

山上一场偶遇,方若华没放在心上,带着姐妹上完香,大姐还为他求了一道平安符,就回了家。

没几日,便快到乡试的日子。

这一次方若华没让家里人送,提前半月,他就坐高家的商船一起去了明州府。

因着请了好先生,房老偶尔也提点几句,高家家学的实力大进,这一次乡试,竟有七个人要去,再加上碧水其他和高家搭上关系的考生,足足有十七人同行,方若华在船上到也难寂寞,一行人说说笑笑,什么问题也没碰见,很顺利地到了明州府。

方若华没觉得什么,到是几个老秀才不禁感叹:“还是坐高家的船舒坦,少是非!”

其他考过几次乡试的人也应和:“确实省心,吃住都好,而且没人骚扰。”

一下船,高家就把一行人都安排在贡院附近的院子里,比较幽静,周围都是大户人家宅院,方若华看了旁边的宅院一眼,在门口还看见一个认识的,正是那日在山上遇见的小姐,呃,身边的丫鬟,也算缘分。

第二百四十五章 第二

方若华没太在意,乡试在即,他自己不怎么担心外界环境的影响,但高家其他士子们却个个急着找关系,托门路,不为别的,就为考试时千万不要进入坏号,臭号之类的号房。

这年头读书人都娇气,每年因为外界环境影响,发挥不出真实水平以至于落榜的不计其数。

方若华到是觉得到了此时,放松放松很要紧,干脆撑起画架,坐在门口画画。

不远处便是贡院,来来往往的读书人无数,此种风景可不容易见到,现在画下来,简直能做传家宝。

“哎!”

还传家宝呢,她将来有没有机会再一次恋爱成家都不知道,在当下这个小时空到是为了能不成家,不骗婚,不祸害女孩子头疼的很。

隔壁的小丫鬟频频探头看他,不一会,就送了一坛子状元红,这也是规矩,乡试前有秀才应试而来,左邻右舍送些状元红,状元糕之类,算是取一好彩头。

方若华连忙道谢,也送了几样点心作为回礼,应酬完继续作画,落笔之前手指一顿——“姓罗?”

那脸上有灼伤疤痕的小姐,姓罗,老家盐城,早些年迁来明州,据说是商人,生意做得不小。

方若华想了想,上空间把水友们总结的剧情调出,从上到下一翻找,就看到种马男主林远南的其中一位‘红颜知己’,也是唯一一个虽然是很有存在感的女子,却是为了各种缘故借用林远南的身份挡去麻烦,自始至终没有真正被男主收入囊中的。

那女子姓罗,名为罗乐,自幼聪颖非常,十二岁父亲早亡,主动担起家业,三年便把家里的小生意发展壮大,五年之后罗家在明州就成了相当出名的大商户,后来明州知州家的公子欲娶罗乐为妻,这绝对是一门好亲事,罗家算是高攀,自然答应下来。

却不知为何,晚上罗乐闺房就起了火,虽然她逃出生天,可毁了容貌,这门婚事自然也就作罢。

方若华想了想,又翻到番外,里面有一小段写罗乐八月十五放河灯,在溪前说了一番话,她这一生,只爱了一个人,却是老天无眼,有情人难成眷属,终究蹉跎一生,她却是甘之如饴。

她的爱人是她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玩伴,姓凌,凌非,字无过,出身将门,早年因身体缘故来明州外祖家中休养,与罗乐相识,并且相恋,相许,但没多久,凌非便受皇命从军,与敌国柔然交战,三年后战死沙场。

从那以后,罗乐的心也跟着死了,所以那日知州公子求亲,她毫不犹豫地放火烧了自己,花容月貌对她来说,已经毫无意义。

“是个狠人!”

故事里看到没什么感觉,但真正见到这样的姑娘,方若华也不禁有些难过。

罗乐和她喜欢的男人分开时,也不过十三岁而已,在现代,十三岁还是个孩子,初恋到是有可能经历过,但是那种初恋,百分之九十九难成正果。

可是就这样的初恋,放在这个姑娘身上,便束缚了她的人生。

感叹了两句,到底和方若华无关,回头继续画画,晚上还陪高家家学的学生们玩了一个时辰联句游戏,然后就各自回房休息。

两日后,便是乡试的日子。

乡试一共三场,第一场考四书义,通常三道,要求两百字,要想取得高分,至少写三百字以上。还有韵诗一首。

第二场则是一道试论,剩下的还要考诏、诰、表内科一道,判语五条。

第三场就是经史时务策五道。

方若华对这些如今已经算是相当熟悉,其实早前在北宋时,她是没资格参加科举,却看过不少科举试题,还经常听老翰林讲课,后来摇身一变变成颂星师,照样要考试,考的和眼下的试题当然差别很大,可国文方面却又有类同之处。

如今坐在贡院里,正正经经的科举考试的考场中,方若华也没有多么紧张。

看了看题目,都属于比较熟悉的,方若华只用了半日便做完。

至于诗,应试诗要求五言八韵,说是作诗,其实更该称为填诗,方若华从自己准备科举时作的诗里,挑挑拣拣,选择了一首符合题目的写了上去,这种诗当然远远算不上好,事实上,考官们也没想从应试诗中挑出能传世的佳作,通常考生们只要作出来,符合五言八韵,没有错误,不犯忌讳,就能过关了。

一连三场考试考完,虽然第一场最为重要,但方若华觉得最走脑子的,反而是第二场,没有做官经验的秀才做这些题,有点难度。

而且这次的考官是个重视实务的,第二场就显得尤为重要,且要答得谨慎些。

就说判语,其中一个判语是‘举用有过官吏’。要求论举用犯过错的官吏的理由,题目不算太难,但是轻重把握必须要得当,走一走脑子,考虑考官的观点,如果什么都不想,就有可能碍主考官的眼。

方若华有房老给提供消息,答题答得很是顺畅,认认真真考完,甩甩袖子,轻轻松松离开贡院,也没等放榜,他就先回了碧水,回家该做什么还做什么。

那边一众考官们互相拱拱手,说几句闲话就开始阅卷,一连数日,吃住都在评阅所,先刷下一批犯忌讳的,有错字的,答题有疏漏的,最后每人挑选十份稿子,呈递给主考官。

这回明州主考官是个老翰林,姓米,今年年过七十,却还是耳聪目明,精神健硕,见人便笑,瞧着很好脾气,但阅卷却严苛的紧,半晌叹气:“哎,差强人意。”

审阅了半天,伸手捡起一份字写得最好的,再一看,脸上终于露出一点笑意:“不错!”

说着拿起笔,写下——‘纯雅切实’四字。

又挑了一份,想了想,评一‘得体’。

“嗯,这两份还算平实有用。”主考官眯了眯眼睛,“都好,不过这一份笔力雄奇,怕是沉吟书法有三十年以上,恐年纪老大,就排第二,把第一给年轻力壮的吧。”

众考官:“……”主考官真是清新脱俗,好吧,反正其实差不太多,非论出第一,第二还挺难的。

到了九月初,报喜的队伍敲锣打鼓进了碧水,方若华高中桂榜第二名。

呃,最近低调了不少的林远南林大才子也没得第一,得了十八,名次也算可以。

第一让一个五十有七的老秀才得了去。

第二百四十六章 周秀才

方若华不知道考官看了他的字,不小心把她当成了个中老年屡试不中的倒霉秀才,自然也就不至于因为自己拿了第二名而郁闷。

乡试第二,即便在明州这等小地方,也算是很不错的成绩了。

方家上下更是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方老太太的腰背瞬间挺直,愣是没看大夫没吃药,十几年的老毛病说好就好。

方母大半辈子下来,就没这么容光焕发过,一夕之间那头疼眼花的毛病一扫而空,看起来年轻了至少五岁。

流水席一摆就是十天。

方家族里的老少齐齐出动,帮忙操持,还找上好的石头,请人刻了碑文。

方若华被拉着去三个寺庙还愿,添的香油钱比方家一年的嚼用都多。

再加上重修祖坟,重修祠堂的钱,这么一大笔银钱几乎要把家里的家底都给掏干了。

方若华又绝不会做从自家掏钱贴补的事情,都有些担心他要继续读书,家里恐怕要举债。

结果这话刚跟方老太太一说,老太太就乐了,眼神柔和下来,笑眯眯地道:“我们二宝别担心,你都是举人老爷了,哪里还需要担心这个!”

方若华一愣,随即苦笑,也知道自己是在犯傻。

老太太又有些欣慰,自从自家宝贝孙子一路青云直上,如今顺顺利利考中举人,她高兴归高兴,却总有一点不踏实,在二宝面前也有些放不开,可今天这孩子犯一回傻,她的心到安定许多。

二宝已经是举人,可他还小,还用得着自己!

果然是不用担心银钱,不多时,就有不少碧水的小商户送银子,送地,携家产来投。

举人有免税名额,大周的赋税也是极为繁重,为了免税,免徭役,商户投在举人门下,相当正常。

这些东西当然不能真要,不过能收下的那些,方若华再读个十年八年的书,什么都不做,也照样花用不尽。

方家祭祖完了,在族谱上着重记上一笔,接下来还是不得闲,要举办谢师宴,各种文会,好在碧水中举的只有他和林远南,自从那日山上偶遇,林远南就不着痕迹躲着他,显见是有些怕,便是举办文会他只要不想去,那些秀才也不敢挑理。

方若华想了想,还是主动去拜见了一次那位给原主启蒙的周秀才。

虽然原主跟着他读书也没多长日子,且不受重视,在自己来之前,怕是周秀才顶多有些微印象,知道自己教导的一群学生里有这么个人,可到底是启蒙的师父,中了举人不去看看,怎么也不合适。

结果方若华拎着四色礼品,去见周秀才时,这位老秀才却是称病闭门谢客,没肯露面。

左右来看热闹的都不禁愕然。

方家的小郎君已经中举,周秀才只是个秀才,虽说要尊师重道,但人家举人老爷毕恭毕敬地登门,他却拿乔不见,似乎不妥当。

方若华也不生气,主动拿银子出来请人去叫了大夫,客客气气地敲门道:“我早些就听闻先生略感风寒,先生年岁不小,万望保重。”

里面不知传了什么话,门房终究还是不大好意思地开了门,请方若华进去。

周秀才虽然五十有三,是个老秀才,却身体康健,自然没病没灾,在客厅里端端正正地坐着,看方若华进门,也不起身,抬头扫了他一眼,冷声道:“怎么,方举人是来周某这里耀武扬威的,还是兴师问罪的?责怪我这个老秀才不会说话,竟敢说你堂堂举人老爷是个绣花枕头?”

这位老先生以前私底下编排的事,方若华到也听了一耳朵,却也只是初听时暗道一句居然背后说人长短,还是当先生的。

回过头也就忘了,当真没怎么放在心上。

却着实是真不大乐意和这等老秀才打交道,但是不打又不合适,只能摇摇头,叹了口气,转头对周秀才身边跟了二十年的管家道:“周叔,别忘了让大夫给先生开一副安神的汤药,再请他给老夫人请脉。”

不等周秀才继续刻薄,又平平静静地道:“先生教我一场,我总不能让外人说您老人家是个小心眼。”

如果他今天亲自登门,却进不了周家的大门,从今往后,周秀才怕是再也别想教一个学生?

谁会愿意把孩子交给一个刻薄无礼,莫名其妙给举人老爷难堪的老秀才!

周秀才一愣,随即气得吹胡子瞪眼,却一时说不出反驳的话,可不就是小心眼。

他自己说过,方若华远比不上林远南,还私底下嘲讽方若华就是一个死读书的笨蛋,考上秀才已经是万幸,绝难再进一步,偏偏人家不过二十,已经是举人,还是乡试第二,这脸简直要被扔在地上踩,他心里哪能舒坦,自然不乐意见这个让自己丢面子的家伙。

但这一切都不是人家方家小郎君的错,难道人家还会按照他的说法,不去考这个举人,让他得个有识人之明的评语?

想来想去,说白了就是他这个老秀才识人不明,糊涂的很,可他确实不明白——方若华怎么能考中举人?举人有这般容易考?

周秀才叹了口气,有些意兴阑珊:“罢了,是我老眼昏花,竟看不出你还是个人才,得罪了你,我以后不再误人子弟就是。”

方若华哭笑不得,连忙安抚道:“学生在先生门下时不开窍,脑子笨,的确平庸,先生并未看错。”

“但学生的底子确实是先生给打下的,若不是先生,学生便是以后开了窍,再努力,也不可能有今日的成就。”

周秀才脸色好看些,沉默半晌,却还是摇摇头:“……我看错了,你其实是个好孩子,到不必为我开脱,我这些年总觉得郁郁不得志,对你们这些学生也算不上多上心,教了这些人,秀才都没有几个,也罢,也罢,哎!”

说了这话,周秀才到仿佛看开许多,捏了捏胡须:“我听说这回乡试,榜首也有五十余?”

方若华:“……”

好吧,您老高兴就好。

从周秀才这里离开,也算是了了一桩事。

第二百四十七章 神仙宴

回过头,还得去拜谢真正的先生。

房老到是淡定,没把徒弟中举太当回事,只是随口给了他一个字——‘玉荣’。

这什么破字……

奈何既然认了师父,这等小事也只能顺从。

唐小飞,高秋,房玉山等人,却是很高兴,热热闹闹地给他办了个庆祝会,喝得酩酊大醉,还招来女妓歌舞助兴,把大周才子的风流做派表现得淋漓尽致。

方若华还得盯着他们喝醒酒汤,一个个安排下人把他们都送回家去。

临出门居然碰见几个女子自荐枕席,是真抱着枕头,抱着席子出现在他们身前,其中一人走到方若华眼前,盈盈一拜,不必说话已然是柔情似水:“妾虽蒲柳之姿,仰慕郎君才华,愿荐枕席,还望郎君笑纳。”

方若华也不惊慌,只是有些好笑:“我既非楚王,也非宣王,尔既不是巫山女,也不是钟无艳,还是算了吧。”

唐小飞迷迷糊糊清醒过来,大笑:“你说半天,人家懂吗?”

只看对方迷迷糊糊的眼神,恐怕连这么明显的意思都弄不明白,方若华不过是想说,你既然不是钟无艳那样德才兼备的女子,那就别玩自荐枕席这一套,对方不懂,显然不是什么正经的名妓,不过,碧水小县城,名妓也不是说有就有。

懂不懂的,赶紧回家。

参加完不参加不合适的各种活动,对剩下的,他算是能推脱就推脱,即便如此,还折腾了足足大半个月,才终于借口要读书准备会试,逃回了山里。

碧水西山如今和以往大大不同,因为有仙迹出现,这几年陆陆续续来了不少外来人,虽然因着各种原因没敢打扰山上的神仙,不过却在山里兴建了几个庄园,偶尔有人来此常住几日。

甚至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渐渐有流言,说西山已成一座灵山,山中有神仙在,在此常住有病治病,无病强身,寻常读书人在此多呆几日,脑子都会变得灵光,背书比往常要快得多。

一时之间,碧水西山,被传得真成了人间仙境。

虽然外来人多,显得麻烦些,不过好处也着实不少,附近的山民们都跟着受益,平日里给那些游人带个路,或者卖些药材,山珍野禽,再或者,若是能留客人住个几日,赚得的银钱过去一年都不一定能赚得回来。

方家所在的无名村村民们就没少沾光,方家这些年还算宽裕,除了方老太太有些家底,便宜大哥偶尔捎钱回来,便宜爹也能干之外,和这个也不无关系。

好长时间没回自家别墅,方若华痛痛快快泡了个澡,又到健身房锻炼两个小时,去舞室跳了半日的舞。

他在家唯一能做的锻炼,就是练练太极,五禽戏,就连跑步也不大敢,怕吓到方家老少,还有泡澡也是个大难题,他要是想,当然能,可挑水,烧水,再痛痛快快洗一回澡,小半日就下去,谁有那个闲工夫。

就是如今他好洁,每日擦一擦,洗一洗,便宜爹,便宜娘还背地里说自家这儿子是天生的贵人命,不该是他们这样人家出来的。

刚洗完澡,头发还没有吹干,方肖就推门而入,笑道:“咱们家是不是也该开宗祠在族谱上记一笔,你可是咱们家第一个举人。”

方若华:……

幸好爸不靠谱,妈还是疼‘闺女’,各种美食奉上,只是一边给孩子夹菜,一边也笑他:“你现在行情越发好,外面传你洁身自好,只求贤妻,不爱美色。”

“错了,我最好美色。”

方若华哼哼了两声,世上哪有人会不爱美色?看见好看的,别管男女,他都会多打望几眼。

夏芬笑意更浓,自顾自地道:“我儿不错,比人家男主风光得多,人就怕对比,以前人人倾慕林远南林公子,爱他温柔体贴,如今有你一比,他那体贴也显廉价。”

方若华:……

一个女人,和一个种马男比谁更受女人欢迎?

……

马上要进京赶考,方若华见方家上下掏家底给他凑盘缠,决定先赚一笔钱。

既然成了一名书生,那赚钱自然还是符合自身特色比较好。

方若华决定卖画为生!

方肖和夏芬都笑,没觉得哪里不妥,还兴致勃勃给他出主意:“别人都画什么美人图,什么风景山水,你好歹也是仙人弟子,不如画一幅天宫图什么的,多有特色。”

方若华一挑眉,从善如流,居然当真挥毫泼墨,画了一幅仙桃盛宴。

王母娘娘于天宫设宴,以蟠桃招待群仙。

画着画着,他到来了兴致,先画了一幅传统的,王母娘娘容貌美丽端庄有威严,很随意地落笔,人物形象,琼楼玉宇,融汇电视剧,电影,漫画,动画,游戏,加以想象,最后画出来的东西不说别的,确实非常漂亮。

就是一群出谋划策的直播间水友也说,这幅画完全能拿出去拍卖,至少他们愿意买回家装裱挂书房,很有格调。

画完之后,方若华大笔一挥,写了题记——天道一千三百六十七年,王母于瑶池设宴云云。

图画装裱好,方若华想了想,又铺开一张纸继续画。

这一次画出来,天宫车如流水马如龙,仙人们乘驾的不再是五彩祥云,也非灵禽异兽,而是没有马匹拉动的钢铁汽车,在天上飞的飞机。

天宫仙殿虽然还是雕梁画栋,却是真正高耸入云二十八层,每一层都有神仙来往,上下有电梯起降,楼顶是停机坪。

仙人们的穿着打扮也十分怪异,各式各样,而且所有仙人都很喜欢用法宝,人手一个镜子一样的平板或者手机拎在手里随意看。

题记——天道三千三百六十年……

竟是第一幅画两千年后的意思。

偏偏画中仙人的容貌,两幅画都一样,神色气质也相仿,瞧着分外有趣。

方肖一边看一边笑:“要是这画流传千年……”

夏芬也乐了。

方若华扬眉:“管那么多作甚,这个小时空本来就奇奇怪怪,神仙妖怪一大堆,谁知道千年后如何。”

到也是。

第二百四十八章 重金

把画画完,方若华就拿去碧水县城的书肆寄卖,他在碧水是名人,乡试又刚刚结束,虽说不是榜首,但那老榜首可没他风头大,书肆那边一看是他来,连手续费都不收,便答应寄卖,而且给定了一个一看就能吓退大部分凡夫俗子的高价——要价纹银三百两。

方若华一听这数字,登时哭笑不得不得,又劝不动那画痴书肆掌管,只能做好准备,这里两幅画恐怕要砸在他自己手里了,只要他不愿意让房玉山,高秋他们为了自己的面子着想,自己出钱购下。

三百两银子是多少?

这么说吧,在碧水县,良田价格算是贵的,一亩良田六两银子,三百两就是五十亩。

他只是区区一举人,在外界并无多少名气,并非书画名家,第一次卖画就敢要价三百两,简直是笑话。

“还得再想想别的法子赚钱。”

方若华叹气,要不去写书?

人人知道古今中外最好卖的是教科书,他现在以自己乡试第二名的身份,编写一部写给秀才看的乡试指南,哪怕偷懒些,只列参考书,再出一部分题,估计就能卖不少。

只是他考科举是应付事,真不大喜欢,如今好不容易过了乡试,居然还要琢磨这些,未免太惨了些。

房老听自家小弟子很随意地说讨厌科举,哪怕能赚钱也不乐意辛苦,登时大笑:“恐怕没人不讨厌,是人就好逸恶劳。”

方若华还没想出新的赚钱法子,书肆那边的掌柜就一脸不高兴地给他把钱送了过来,还一个劲喊可惜:“可惜,我还没看明白小郎君的技法,哎,临摹也才临摹了一次,可惜啊!”

方若华:……!?

居然还真有冤大头?

确实是个冤大头,方若华这两幅画刚一挂出来卖,就声名远播,至少碧水县读书圈子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即便没人买,却还是要夸赞一二。

首先,那画的确好,看起来至少有几十年的功底,色彩运用也是难得鲜亮,画法特别,像工笔,却又比工笔还要细腻真实。

再者,内容也有说头,穹顶之上的仙宫,彩霞缭绕,仙气纵横,仙人们欢饮聚会,表情十分真实。

看此画,都有一种偷窥神仙隐私的奇妙感觉,让人欲罢不能。

第二幅画,更奇妙,却也不是看不懂,而且讨论得更多,从中能看到东西的也更多。

说来也巧,书生们这么一讨论,就引来一人,此人乃是东宫的管事,出门办差,途径碧水,被仙人传说勾搭过来,想打探打探消息,虽说时间紧迫,没机缘面见仙人,却听了一肚子的传说回去,这日茶馆喝茶,就听到几个书生议论一幅画,夸得天上有地上无,他是个粗人,却知道自己干爹每次出外办差,都要给太子殿下买一两样文玩摆件,书法绘画,不拘好坏,有趣即可。

他不会揣摩上意,却也知道跟着学,脑子一热,就去把画买了回去。

别说,即便是他事后肉痛了片刻,结果他干爹却连道买的不贵。

“三百两,唔,还行,没被坑,这回出去有长进。”

夸了干儿子两句,东宫的总管大太监,转身把画献给太子,太子如今卧病,到越发爱起书画,见了也惊喜,竟然非常喜欢,喜欢到连前朝书画圣手,李奉节的寒梅图也被比了下去。

当天,这幅画就代替价值千金的寒梅图,挂在了东宫书房里。

大管家心下惊讶,却也有些欢喜,回头盘问了自家干儿子几句,发现这老小子实在傻得很,知道拿画回来,不知道详细了解画家的身份,只知道是个弱冠之年的年轻人,名为方若华。

不过这难不倒他,既然能画出太子喜欢的画,那肯定是名士。

没几日,太子在书房召见亲信,他虽抱病在床,却也不是不能理事。

那画如此显眼,又明显得太子喜欢,太子的亲信们自然擅长揣摩上意,就是不好奇,也会装出好奇的模样夸赞一番。

“是下面人的心意,有名士方某,隐居明州山野间,无意中梦入神仙宴,醒来作下此画。”

众人立时惊讶,纷纷道贺:“果然佳画,太子得之,乃是天意。”

太子怎么说也是储君,如今纵使身体不好,下面几个弟弟长大成人,斗得厉害,但到底还是半君,没人敢疏忽,东宫的消息也传得最快。

一时间,京城里各大世家私底下流传一则消息,远在明州偏远之地,又出一名士,年纪甚轻,颇得太子看重。

但因为没什么后续,大家伙也不过随意八卦一下而已。

不过太子却是无意中发现,只要待在这两幅画的旁边,他的病居然可能……要好了。

太子幼时便有些体弱,但也不是大问题,娇生惯养的皇室子弟,大部分身体都偏弱,但是长大之后自然就好了,若是身子不好,也不可能被立为太子。

可从八年前开始,他忽然夜夜噩梦,梦醒时并不记得,但是那种心有余悸的危机感却是时时刻刻都在。

于是经常彻夜不眠,身体一点一点地衰弱下去,如今八年过去,太子生病仿佛是习以为常的事,朝廷众人似乎已经默认他命不久矣。

但是那日在书房和读书,忽然疲倦,伏案睡去,居然再无梦魇,一觉醒来神清气爽,调查了半日,和以往并无不同,唯一的改变——恐怕就是这两幅画!

身体日渐好转,无论是不是这两幅画的缘故,太子都是十二分开怀。

远在碧水的方若华自然不知这一切,他目前最大的问题不是马上要进京赶考,而是方肖和夏芬这两个喜欢幸灾乐祸的父母,居然当真打算给他说了一门亲。

他自己当局者迷,愕然无语,但屏幕上好些水友早就猜到,半点不惊讶。

“多明显,这都看不懂,编剧的套路嘛,三妹是个假男人,正常成亲肯定不行,只有两个选择,做个古代不婚族,第二……根据原作显示,罗乐的大姐因为妹妹的婚事愁出病来,就是在男主乡试之后,可不正是现在,这正是个机会。”

第二百四十九章 离奇

原文中提过,罗乐和父母感情并不算特别好,应该说,比起女儿,她的父母更疼爱儿子。

连五指还有长有短,人心性复杂,偏疼儿子几分,在寻常人家到也正常,奈何罗家女强男弱,罗乐这个女儿自幼聪颖,家业大半靠她操持,可辛辛苦苦多少年,父母却只说那些家业通通属于儿子,女儿终究是旁人家的,只拿一副不算薄的嫁妆便是。

罗乐不是个软性子的人,父母如此,她固然不至于生气,可到底还是有些难过。

和父母比,罗乐的大姐罗喜虽说是个面团似的女人,对妹妹却掏心掏肺,姐代母职,便是去了夫家,也时时刻刻挂念自家妹妹。

当初罗乐烈性子发作,一怒之下居然烧了自己,以至于毁了容貌,罗喜听闻消息,登时就昏死过去,好几日卧床不起,还是后来听说罗乐伤势不轻,高烧难退,恐有性命之危,她不得不打起精神去照顾妹妹,恐怕真要缠绵病榻许久。

罗乐也被吓了一跳,她当时纵然心如死灰,脑子糊涂,竟做出伤害自己的事情,却没想着要害姐姐伤心,可惜事情已发生,后悔也无用,却不免愧疚,从此之后,她姐姐说的话,她大多都要听从。

但她不是冲动,她是下定决心,此生绝不嫁人,但她也不愿意出家,不光是为了姐姐,也为了她自己,她不嫁人,因为爱人已去,这世上再也没有另一个人是她心甘情愿想嫁。

可人生还是她自己的,她还是要好好度过,出家之后那种寡淡的,毫无热闹的日子,过一两个月还好,接下来几十年如此,她便很有些不乐意。

原著里,她当时已与林远南相识,也看出那是个花心之人,以后妾室应该不少,便与他商量,假作爱慕,请他收下自己为良妾,当然,只是假的而已,并没有什么纳妾文书。如果有朝一日林远南想要一心一意和发妻恩爱,她一定立马走人,不使他为难。

罗喜最疼她,虽不喜欢妹妹做妾,可妹妹容貌已经毁了,又是商家,人家林远南已经做了举人,想嫁给他为正妻,绝无可能,叹了口气,也就认了。

只要妹妹终身有靠,她自然安心。

方若华想起原文中的记载,还是有些不可思议:“作者写这般写也就罢了,现实中发生,也未免离奇。”

罗乐怎就能如此大胆?

万一林远南有歹心怎么办?

一个古代女子,到比现代大部分女子还要疯狂。

方若华听夏芬老神在在地道:“你在这个小时空便赶一回时髦,也来一次假结婚,罗小姐也需要一个丈夫,好让她能更自有。”

“……咱们可以把成亲当玩笑,当游戏,但罗乐是这个小时空的土著,她的人生是真实的,不是游戏……娶妻和纳妾还不同,一旦真办了婚事,她若有朝一日想反悔,即便我们给放妻书,那也是害了她,妈,你明不明白!”

夏芬也叹了口气,柔声道:“都是缘分,那日我教小黑胖变魔术,与那孩子偶遇,她到是聪颖,一看便看出底细,接触了几日,实是觉得这姑娘性子不差,十分讨人喜欢,既然缘分如此,我们就顺应一次。”

“那孩子脾气硬,即便我们不帮她,她转头就会去找别人。若是她还去找原主林远南还好,至少原文中她的一生还算平顺,不说幸福,到底并无太多波澜,但这一次林远南没有声名鹊起,似乎也未曾与她熟悉,罗家是外来户,又哪有另一个知根知底的能护她周全?”

“放心,我与那孩子约法三章,从今以后你们如兄妹一般生活,而且她要负责帮你挡去所有你不想要的桃花,保证让你表面看来幸福美满,让方家的老人家安心。”

方若华:“……”

他要是强硬反对的话,此事肯定不能成,不过,既然是他爸妈做出的判断,那还是从了吧,反正对他来说比较方便,好处比坏处大,至于对罗小姐,虽然不知是好还是坏,可人生本就充满了不确定。

罗乐这样的小姐,真像这个时代的闺秀一样,正经成亲生子,度过一生,就当真能快活?

既然一切都不确定,那就不确定好了。

方若华翻个身,从沙发上坐起,失笑道:“爸、妈,你们见过哪个穿越……女主,居然会娶妻,还是假结婚,假结婚也就罢了,还要担心一下对方将来会不会后悔,我混得也太惨了。”

夏芬:“呵呵!”

我家闺女要娶媳妇,到底是谁更惨?

明州,罗家。

秋日一至,天气就渐渐凉了,桌上一盆绿牡丹开得正好,罗乐却有些心不在焉,她想起那位夫人,又想起那个自己一口答应的提议。

当时心里堵着一口气,很是坚定果决地做了决定,如今也不曾有一丝一毫地反悔,她从来都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也愿意为自己做出的决定,承担所有后果,但这一次居然如此顺利……她到有些不敢信!

上天从没有给过她任何一点好运,所以她什么都没和大姐说,也没和家里说,就怕这件事不成,到让大姐难过。

吱呀一声,大门洞开。

香杏进门,给自家小姐倒了一杯茶,努力露出笑容:“小姐,今儿天气不错,不如去院子里坐一坐?”

罗乐看了看她的神色,轻声道:“又听她们说闲话了,早说过,不必放在心上,反正掀不起什么大风大浪,不要理会。”

香杏咬牙:“大房太太和三房太太,吃咱们家的,喝咱们家的,昨日来求小姐给智少爷找先生时,到是谄媚的紧,背后却四处编排小姐。”

那些话,她都不敢拿来污了小姐的耳朵,可也太难听,什么毁了容,怕是没人肯要,要砸在手里,还去老爷和太太面前说三道四,要太太看好家业,莫让小姐贪图了去。

所谓的家业,还不是自家小姐辛辛苦苦,不顾一切抛头露面给赚回来的,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想起连老爷、夫人都信什么,自家小姐抛头露面的,坏了罗家的名声,以至于罗家的千金不好嫁出去的屁话,香杏心里便难过。

罗乐一勾唇角,笑得温柔可人,轻声道:“弟弟年纪不小,的确可以操持家业,不要紧,再等两日就交给他。”

当年家里就剩下连家具都卖干净的一套祖宅,是她家江哥哥借给她的银子,让罗家有了今日,五年后,她给弟弟留下三套宅院,外加一千两银子如何?

再帮他赡养父母,自己这个当姐姐的,多么善良体贴?

第二百五十章 良配

方若华的亲事,定的很快,非常,非常快,快得都略有些荒谬。

方家老太太自从听方肖和夏芬两个人说,她家二宝的福分被过到了前程上,其他方面有碍难,若着意事事求好,不肯妥协,怕是随之大祸临头,便始终提着一颗心,私底下也辗转反侧,不是没想过请个高人来给二宝改运。

可真神仙就在眼前,天底下的高人哪个能比得上?

再者,她又担心这运改回去,二宝仕途前程就没了,方老太太到也不是非要二宝飞黄腾达,但已经走到如今这一步,举人也考上了,他哪里舍得让二宝从此开始科举不顺,而且还有可能倒霉。

真要一辈子郁郁不得志,便是娶个天仙,生十个八个儿子,子孙繁茂,难道当真就算好?

方老太太难受了许久,最后只能认命,在二宝的婚事上已经不想那么多,什么官家千金,豪门贵女,她都不想要,对官媒也避之唯恐不及,如今只盼着二宝能成个家,有个知冷知热的女人,她便心满意足。

现在方肖来提了一句,明州罗家此女罗乐,可为二宝良配。

方老太太立时便拍板,准备厚礼请一位官媒来,去罗家提亲,甚至没想到提前该去探听探听,至少要知道女方的脾气秉性才对。

人家神仙说好的婚事,难道还有不好?

这日,正是大好的日子,明州天气晴朗,风和日丽,罗乐去正房给爹娘请安。

罗母看到女儿慢吞吞地走进门,心里就开始发愁,等到罗乐漫不经心地坐下来吃茶,她就更愁,叹了口气道:“你大伯娘请了西城的王半仙给你算了算,说你命硬克亲,后半生命途多舛,一会儿你给她支二百两银子,给你化解化解,城东王家的夫人宴客,我去转了转,他们家三房有一公子,早年丧妻,但性子好,温柔体贴,我看王夫人对你有意,不如考虑考虑?”

罗乐轻笑一声:“三十八岁的老人家,我可伺候不起,怕赚不回给他的医药费,养不起他的小妾。”

罗母皱眉:“什么怪样子!”

她女儿怎么就变得如此惫懒,其实本来长得不错,又读书识字,性子爽利的很,当初还差点和知州公子成了亲,只是命不好,命不好啊!

罗乐搁下茶杯,坐直了身体:“母亲不必为我操心了,我已经为自己找了一个夫婿,过一会儿官媒登门提亲,你和爹招待一二就好。”

罗母愣了愣,随即大惊失色:“是什么人!”

难道是个看重罗家家财的破落户?

“我中意之人姓方,二十岁,名方若华,字玉荣,碧水县人,今年桂榜第二名举人。”

罗母:“……”她这姑娘难道疯了?但不及细问,罗乐就不见了踪影,逮住丫鬟问了两句,说小姐去整理账本。

一整个上午,罗母都心神不宁,坐立不安,她大嫂一等二等等不来银子,登时气恼,找上门,见自家这个懦弱妯娌好像完全不记得答应自己的事,眼睛一转,咳嗽了声,“我看王家是门好亲,谁不知道他们家的公子性情柔和,咱们家乐儿别的都好,就是脾气倔,得找个能弹压得住的好儿郎才合适。”

罗母唯唯诺诺,心不在焉,视线不自觉往外瞟——乐儿莫不是糊涂了,她一个内宅妇人,却也听过那位方公子的大名,据说在士子中颇有声望,人也年轻,相貌清秀,许多大户人家都在打听。

一个举人在明州有多金贵,任谁心里也明白,她家乐儿容貌完好时也没敢想过,就是那位知州家的公子,也只是一个庶子,而且腿脚有一点问题,科举无望,别看是知州公子,但将来恐怕也只是一点家产分出去的命。

见这位妯娌不搭话,黄氏略有些不悦,随即心里一动,便知她可能听说了什么,咳嗽了声道:“的确,王公子近四十膝下无子。”

眼珠子一转,她便压低声音道:“这女人嫁了人有了孩子,心思就在夫家了,要是她没儿子,自然偏着娘家,你们乐儿是个厉害的,亮哥儿又腼腆,姐弟两个一直相亲相爱才好。”

这话如此意味深长。

“咳咳。”

罗乐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门口,轻咳一声,登时吓了黄氏一跳,黄氏不禁心虚,讷讷不敢言,罗乐也不在乎她那点小心思,大大方方地推开门,叫她神游天外的娘亲:“娘,官媒到了!”

罗母一惊,蹭一下起身,捂住胸口:“方,方举人家当真来提亲?方举人要娶你?”

罗乐还没说话,黄氏差点笑出声来:“二弟妹做梦了吧!”一句话没说完,就见家里那个做了七八年的老管家,脚下发飘,走到门口,结结巴巴地道:“二夫人,高夫人来了,还带着官媒,说是要给,给方玉荣,方举人提亲,求娶咱们家二小姐。”

罗母还在发呆,黄氏蹭一下站起来,脱口而出:“听错了吧,方举人会要那个无盐女?”

再不信也无用,高夫人十分客气,说了一堆夸赞罗乐贤惠聪颖的话,把罗家小姐捧得高高的,她实在会说话,罗母心里的不自在一点点被抹平,实际上,她想不同意都不行,在罗家,别看他们更疼爱亮哥儿,可谁都怕她这个二女儿,尤其是近半年。

前阵子因着疼亮哥,说了几句不走脑子的话,让乐儿听了去,乐儿就把亮哥儿整治得去了半条命,他们做父母的竟束手无策……只能更怕了。

婚事就这般定了下来,即便黄氏跟弟妹嚼舌根嚼了半天,什么齐大非偶,什么罗乐真许给方举人,大半家业都要被搬走,谁让方家虽然出了个举人,可是底子薄,没什么钱,她说一千道一万,纯粹白说,别说罗母,就是罗父也做不了二女儿的主。

此时此刻,这一切纷纷扰扰,到是都惊动不了方若华,他的人,正在辛辛苦苦地赴京赶考的途中。

这还是方若华来到此地之后,第一次远行。

呃,行程苦不堪言。

第二百五十一章 享受

方若华也不是头一次来古代时空,但在北宋时也好,在颂星世界也罢,赶路都不是什么大难题。

北宋时她有宇宙商城的人保驾护航,扮演土地,扮演得十分痛快,别管去哪里,都有灵兽、仙鹤作为坐骑,在颂星世界,虽然也有些落后,可大体的现代交通工具并不缺乏,出国都是轻而易举。

现在可好……

一连六天的车马生涯,颠颠簸簸,整个人累得简直要怀疑人生,更不要说吃的,从第三天开始,方若华就只能靠方肖和夏芬给他准备的零食过活。

真不是他娇气,他自认为算不怎么怕吃苦,并非娇生惯养,是个粗糙人,锦衣玉食享受得了,粗茶淡饭也能将就!

但现在他才明白,原来那是没真正吃过苦头,如今吃的饭食,饼子硬的让人崩溃,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崩掉了牙,偶尔吃点热粥,也拉嗓子眼,更别说发臭长毛的熏肉和咸菜!

方若华叹了口气,再一次暗骂了自己一句矫情!

高家特意说派人护送他进京,随自家的商队走,走水路,既平稳,吃住也不愁,他偏偏要学古人餐风露宿,执意和明州,还有附近两州府的举人们一起。

想起当时房老那似笑非笑的表情,还夸他勇气可嘉,他就恨不得把那会儿的自己抓住摇昏了重新来一次。

“不行了。”

方若华一撩车帘,从车上跳下来。

后头跟着的商队护卫吓了一跳,旁边另外一个坐在车外透气的举人也愣了下,连忙问道:“玉荣,你这是干什么去?”

“吃饭。”

方若华指了指肚子,“我要吃天然居的鸡髓鲜笋,王嫂子的炸酱面,灌浆馒头,要吃烧鹅,要吃青虾,非要高家的厨娘烧出来的才好……”

护卫:“……”

举子:“……玉荣,你先忍忍吧。”

这孩子是馋疯了,就是到了京城,这些东西一样吃不到嘴。

方若华摇摇头,下了车径直走到道边一棵老槐树旁边,敲了敲树干。

此时没有风,树叶连晃动都不晃一下,他反手从兜里摸出一块晶石,又用晶石敲了敲树干。

下一刻,树干后面绕出来一个老头,须发皆白,灰扑扑的,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点头哈腰:“嘿嘿,原本是方小郎,玉姑姑还有树姥姥都说了,让小的们沿途照应,您有什么吩咐,尽管招呼小的!”

方若华翻了个白眼,要是没好处,这等奸诈狡猾的小东西肯露面?

把晶石递过去,那老头儿一把抱住,这回真是欣喜若狂,他虽然不明白这宝石究竟是什么东西,但是带着宝石修炼,效率翻倍!

异类修行艰难的很,千百年能有灵智,便是天资好,但是,他们的孩儿能顺顺利利修行的,十不存一,都是自家的孩儿,自己修行有成,眼看着孩子还是懵懵懂懂的小兽,那滋味如何,只有自己知道。

但是有了这种宝石,孩子们修行就简单好多,再不济,还能延年益寿。

“帮我准备车和坐骑,车要如房,坐骑必须稳如泰山,还有一日三餐,不求山珍海味,只要寻常家常小菜即可,但务必精致味美,菜单我写给你。”

“是,是。”

方若华交代完,总算有了一点念想,伸了个懒腰,吐出口气,转身回去,一转头,就见护卫和那举子一脸不可思议。

举子摸了摸头,心里还是觉得不靠谱,想着不知是哪里来的骗子,骗走了方家小郎君的宝石,不过再一想,既然认识方玉荣,显然是明州人,明州人谁又敢因为一块宝石就骗这位方家的公子?最后也只当是这小郎君家里不放心,给安排了人手随行照顾。

只是,就方玉荣那要求,除非是皇帝来了,着人快马加鞭,换马不换人,八百里加急,否则任谁也满足不了吧。

车队继续前行,好在这回方家小郎君没有再闹什么。

走了有小半个时辰左右,天色不早,前面正好有一小县城,车队便在此停下休息一二,才隐约能看到城门,不远处就有两个青衣小厮在一边候着,见到车队,立时迎上前,客客气气地请了方若华换车。

他们新带来的马车,车厢是上好的红木,窗纱不知是什么纱,瞧着细腻鲜亮的很,尤其是车前两匹马,雪白的毛,十分精神,就这两匹马,便是豪富巨商也不容易买到。

在大周,马属于战略物资,劣马到是容易见,好马却是十分珍贵。

尤其是看这马,虽说精神奕奕,却是一丝声响也不肯出,安安静静,一看便训练有素。

片刻工夫,方若华随身行囊已经上了马车。

身前被摆放整齐一套桌椅,一盘热气腾腾的桂花糕,一大盘各色水果就上了桌,再过片刻,桌上便摆起了大碗小盘二十多只,方若华想要吃的那些菜,一个不落,且热气蒸腾,香飘十里。

前前后后,那些商队的人,还有赴京的举子们个个目瞪口呆。

方若华这才出了口气,舒舒服服地坐下,喝了口茶,品尝了下鲜美的鲈鱼:“还好,总算活过来了。”

众人:“……”

几个举人苦笑,他们本来真没觉得苦,饼子硬了点,好歹有热汤热水供应,没有咸菜,却有一小碟盐,已然很让人羡慕。

可如今闻着香味,看看人家那一桌子美食,还有两个手脚麻利的小厮忙前忙后地侍候,眼前的饭食登时变得味如嚼蜡。

方若华一笑,他不是那等吃独食的人,低声交代了几句,身边跟着的青衣小厮含笑点头,不多时便招呼来了男女老幼十数人,人人挑着扁担,担子里瓜果蔬菜无数,还有不少熟食,吆喝着开卖。

这些自是比不得给方公子准备的妥帖,可对于这些赶考的士子们来说,这些可是十万分地足够,尤其是价钱还便宜,比在家吃也贵不去多少。

几个举子一边吃饼子配腊肉,一边看着男女老少们卖完了东西,个个走过去先给方若华行礼,才慢吞吞消失在小路尽头。

第二百五十二章 进京

接下来一路上,方若华享受的待遇恐怕只有达官贵人们,甚至皇室宗亲出游才能享受得到,甚至比这些人更舒坦。

马车平平稳稳,完全感觉不到颠簸。

每日能随意点餐,天南海北,但凡想吃的东西都能吃到嘴。

方若华也是听树姥姥说的,玉山上有一群鼠妖,族群庞大,遍布整个大周王朝,盘根错节,而且别的都不会,逃跑的本事却是天下第一。

在大周朝绕一周,它们总能找到各种特别通道,最多只需要两日工夫。

“方小郎也别因为它们是鼠妖就嫌弃,能吸收日月精华,修行有成的都很了不起,这些小东西的本体可比什么珍禽异兽都漂亮,你身边带一两只走在街上,大姑娘小媳妇都要羡慕的。”

当初树姥姥喝醉了和他聊天,为鼠妖们说了一堆好话。

方若华这回赴京,艰难痛苦地走了这些天,脑子一转,便想起他们来。

要说这晶石的诱惑力果真大,听方肖说,这一群鼠妖胆子小的离奇,有一点风吹草动就溜走,从不轻易和人类打交道,又生性狡诈,实不好相与,知道它们的无论是人还是妖,总是敬而远之,可现在却让方若华一块晶石,忽悠得言听计从。

到了京城,还没进城门,几个难得赶路一回,没变瘦,反而胖了几斤的举子,有志一同过来跟方若华套近乎,那股子亲近劲儿,奉承的模样,连方若华自己都无语。

临到会试,左近有不少举子进京,乍一见这种情况,只当方若华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

“徐总管,那人穿着打扮看起来也不是多富贵,什么来头?”

一身儒装的中年文士摇了摇羽扇,凑过去问他身边一面白无须的中年人。

徐总管莫测高深地一笑,不说话——他怎么知道!

中年文士却登时仿佛明白了什么,点点头:“太子近日身子好了,虽还不能过分劳碌,但大比之年,还是要费些心思,实在不宜让另外几位王爷拉拢太多人才去。”

徐总管:“……”

默默拿起碗筷,吃了一口炸得焦黄的素丸子,香!

果然还是城门口老孙头的素丸子最好,别的地方的,加再多油,也只腻,不香。

看了眯着眼,满肚子算计,斗志昂扬的文士一眼,徐总管决定就让他想去吧!

就算跟他说明白,今天我出来真的就是为了吃素丸子,这人也不会信,说不定想得更多!

哎,太子陪着太子妃养胎,他难得有闲暇,难道还不能出来吃口爱吃的东西?

东宫这帮人,心眼子忒多,也罢,殿下身边有几个多长心眼的,也不算坏。

美美地吃完了素丸子,徐总管琢磨着派去明州收字画的小子们也该回来了,他们做官船,速度不会慢。

最近殿下很中意明州那位方公子,今次科举,方公子也会参加,也不知殿下会不会召见。

方若华终于进了城。

明州来的几个士子都看呆了眼,大周京城之巍峨大气,远非明州能比。

方若华就淡定得多。

到不是这京城不够好,而是见识过东京之后,此地也就差强人意而已。

别看北宋的皇宫不怎么样,京城却绝对是繁华热闹至极。

大部分士子都寻了客栈住,或者借宿寺庙,方若华就不必,他一进城门,就被房老安排的人接上,直奔刑部侍郎孙风雷的府上。

孙风雷是房老的大弟子,如今官居三品,算是他弟子中官位最高的一个。

当然,不能算那一串皇亲国戚。

房老以前做过帝师,后来在御书房教导那帮龙子凤孙,至他告老之前,门下正经的弟子有十四个,一帮皇子王爷还都被他教导过。

方若华也是近些日子听自家那个便宜师父有一句没一句地说完了这些往事,听过之后只有一个感受,幸好他这师父明白事理,知道什么叫急流勇退,早早告老还乡,要不然就如今这局面,他怎么可能独善其身!

也不知道会不会给他带来麻烦。

现在想这些到没什么用处,一晃神的工夫,已经到了孙府门口。

大门洞开,孙风雷的小儿子孙岩正一脸好奇地等在门前,见到方若华未语先笑:“给小师叔请安了,师侄本该前去迎接,奈何正赶上刚才有恶客登门,只能应付了下,怠慢小师叔,恕罪恕罪。”

明显在开玩笑,方若华莞尔:“无妨,我这个做师叔的怎么也不好和晚辈计较。”

孙岩:“……”

师祖没事收那么多徒弟干嘛!

光是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师叔,就有四个,现在可好,又添了一个小师叔,年纪比他要小好些。

说了几句玩笑话,孙岩就带着方若华去拜见他二叔,三叔,见了一圈,才把人安排到沧澜院。

“这沧澜院不大,可是有一道门,可以直通外面,进出方便,小师叔要参加会试,少不了出门行卷,还是住在这个院子方便。”

“不错。”

方若华比较满意,一路上纵然没受罪,到也有些疲惫,孙岩是个体贴人,安排人烧了热水让他洗澡解乏,就早早退走让客人好好休息。

孙岩一走,就让他二叔抓回书房。

孙家二叔蹙着眉头盯着自家侄子:“你这个小师叔是什么人,你可弄清楚了?”

“不就是我师祖在碧水县收的学生,有什么不清楚的?”

孙二叔翻了个白眼,深深觉得自家大哥要面临后继无人的可怕处境。

“你个呆瓜,看不出那孩子身上的衣服是什么料子?上好的南绸,宫里也没有几匹,都在几位得宠的娘娘手里攥着,还有他脚下的靴子,身上佩戴的珠串,别看瞧着素淡不起眼,却没有一样来历简单,再者,你见过哪个长途跋涉赴考的举子,有他那么仪容完美,毫无缺陷?不说灰头土脸,至少也不该连点灰尘都不沾吧?”

孙岩:“……”

他真没看出问题来!

想了想,叔侄两个忙把房老派来照顾徒弟的小厮叫到眼前问一问。

那小厮一听孙家老爷们的问题,也不禁失笑,只恭恭敬敬地领着二人去看了看方公子来时乘坐的马车。

叔侄二人:“……”究竟谁才是有万贯家财的世家公子哥?

孙岩叹气:“二叔,来年我外放徐州,路上能不能也让我也享受一回这样的车马?”

第二百五十三章 改戏

“你爹都享受不着。”

孙二叔没好气地哼了哼。

他那个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跟师父学得娇气的不行的大哥,估计这一辈子出行也没受过这等待遇,否则也不会整日宅在家中,哪儿都不肯去。

孙岩和孙二叔对视一眼,齐齐叹息,人和人真是没法子比!

话说,三品高官家的公子也有此感叹,可见人心人性。

不只是孙家这叔侄二人对方若华出行之轻松自在十分羡慕,那些同行的举子就更加羡慕。

后来方若华牵头,鼓动西山的鼠妖们在各地开办快递加客栈之类的业务,专门在官道之类的地处揽客,可以代为送信,代为准备车马,代为置办天南海北的特色商品。

开办的客栈更是无一处不妥帖。

这群离群索居,狡诈狡猾的鼠妖,最后到成了所有妖物中和人类处得最近,混得最好的一个族群,也开创了后来妖与人混居的大时代。

这是后话。

到晚饭前,方若华才见到这位刑部侍郎孙风雷,孙大人,可他的名字不同,这是个很儒雅的中年男人,相貌清俊,行止彬彬有礼,待方若华也很亲近。

“师弟既然打算参加会试,如今可以开始行卷了,等下我列一个名单,你把最近几篇得意的文章整理好,我帮你送过去。”

方若华:“……”

三品高官替自己行卷,这风头可是不小。

孙风雷笑了笑,理所当然地道:“没什么不好意思,你上街看看便知,士子们为了扬名已经是手段频出,有故作恃才傲物的,有假作耿直的,手段脱俗,不拘一格。”

他摇了摇头,可那些士子手腕娴熟的少,生涩者多,朝廷里的老油条一眼就能看破。

可即便看破了,还是照样一年又一年陪着这些年轻人演戏。

“不光如此,朝中今年可能做主考官的几个大人,还有那些有希望当考官的大臣,家里的垃圾篓都被翻得干干净净,近年来,士子们要是不猜一番考题,不揣摩透了考官的心思,不提前在心里把各项禁忌背一百二十遍。”

“我当师兄的帮你行个卷,再正常不过,而且不行卷,才会让人觉得你恃才傲物。”

孙风雷一脸笑意,“我一个刑部侍郎,又不是礼部的,到无需避讳。”

方若华只好把最近整理的策论文章奉上。

孙风雷看了看,就点点头:“够平实,合尹大人的嗜好,今科应该差不了。”

也就几日工夫,方若华觉得他就从一个默默无闻的乡野少年,变成京城新贵,还有人列了个什么才子榜,品评今年参加会试的才子们,方若华也居于末位。

其他九个都是京城贵胄公子,和江南著名书院的天骄。

第一是唐方,宁远侯长子,这人是唐小飞的异母兄长,说起来当时大长公主的驸马爷,现在的宁远侯,居然越过嫡妻,正经的公主生下了庶长子,还没被小心眼的先皇给灭掉,顺顺利利风风光光地过了这么多年,一直是京城一大悬案。

更不要说,公主所生的小公子唐小飞,与这位兄长的关系虽然有点不咸不淡的,但并未交恶,彼此到还客气,公主虽说视而不见,到也没有打压的意思。

京城里爱八卦的贵族子弟,至今也啧啧称奇,都说宁远侯实在是御妻有术。

方若华到是偶尔听唐小飞吐槽,说他家那庶出大哥真让人提不起力气去为难,自己没有为难对方,对方就已经要把自己给折腾成木头了。

在这位小公子口中,唐方和他的名字一样,是个极为方正,守规矩的,甚至可以说迂腐,在家对嫡母毕恭毕敬,每日早请安,晚磕头,一日不落,自从他长大,对亲生母亲和妹妹的管束就十二万分的严苛,她们但凡有失礼之处,不必唐小飞和公主殿下计较,没闹出来就让自家儿子给压了下去。

“人心都是肉长的,我娘看他再不顺眼,人家规规矩矩,不惹事不招人,我娘也不会莫名其妙去为难一个晚辈。”

房玉山对唐公子可是十分羡慕,唐小飞有时候也觉得糟心,可和房家比,唐家简直是帝都模范家庭了。

这日,难得天气不错,不冷不热。

方若华开了直播,带着个小厮,就溜达出门去听戏,他在民国时就喜欢上听戏,后来在北宋,这个活动更是主要的消遣,如今算是正经的戏迷,私底下还偶尔自己扮好了唱上两嗓子。

大周的戏曲和民国的比,形式和内容上都略有不如,不过比较好的戏班子唱起来还是很有味道,方若华来京城以后,听了十多个戏班子的戏,最喜欢福德班的,因为比较正经,场面很大,只唱最拿手的精品,名角登台十分郑重,并不像其它戏班子那般,只要客人喜欢,点什么戏都肯唱。

今日福德班唱的是《王宝钏》。

方若华去的时候,前排好座差不多都满了,寥寥几个也是旁人预订的,他也不介意,寻了个后排的位置,叫了茶点,边吃边听,前面还好,是老戏文,一众水友里也有个把票友,也似模似样的点评一二。

当然,挑刺的多,这年头的戏,真不一定能比现代的大家好,不过,能在京城出名的戏班子肯定不差。

票友们听得还挺入迷。

结果到后面结局——王宝钏做了皇后,并没有十八天就病逝,反而和公主和乐融融,生了儿子,生活幸福。

“……这都什么?”

方若华无语。

票友也是满脸懵懂。

他们只是无语,福德班的班主已经气得火冒三丈,拎着竹条准备好,打算等戏一结束,立马让‘王宝钏’吃一顿家法!

这该死的丫头,因为个男人随意调侃之言,就随便砸自家戏班的招牌!

方若华左右的戏迷显然也觉得有些不对味。

“还真给改了?福德班这是犯哪门子邪?”

“您老不知道了吧,前天有个举人来听戏,听完随口调戏了下王宝钏,说这结局不好,共苦难,不共富贵,未免凄凉,应该改一改。”

这举子明显在说笑,没成想唱王宝钏的小姑娘却硬是当真把戏给改掉了结尾。

“京城难道还缺几个举子,何必这般奉承!”

“您不懂,那举子姓林,名远南,虽然来自偏远乡下,却是好相貌,好气度,姑娘爱俏,可不就给迷花了眼。”

方若华哭笑不得,摇摇头下了戏楼,还是赶紧回去做功课,嗯,准备会试。

第二百五十四章 会试

“……话说,好像那位男主,这会儿应该正和明霞公主玩欢喜冤家的戏码,打打闹闹,被欺负得疲于奔命,怎么现在到有时间和戏班子的小戏子勾缠?”

水友们面面相觑。

半晌才有人笑道:“呵呵,三妹直播的时候,咱们把原著剧情嚼吧嚼吧,吃了算了。”

方若华伸了个懒腰回去,就再也没有出门,一直趴在屋里刷题。

在京城刑部尚书的府邸里刷题,可比在碧水刷题容易得多。孙风雷自己也是一路科举考过来的,都不必方若华提,自己就主动把历次科举试卷集成册子,拿过来给他做一遍。

除了这些,还托人找了不少资料,会试的主考官都是考试开始前三日才下旨意,确定不了是谁,但在京城,宫里的消息也瞒不了太严,陛下会选谁做主考官,也是有迹可循。

孙风雷自己并不擅长分析这些,可他二师弟的脑子却非常好用,现在小师弟进京赶考,不用说,自然要出一把子力气。

方若华到京第二日,他二师兄朱平就托人给他送来几个文集,还有一封信。

信中大体总结了一些忌讳,要求方若华背熟,反正无论哪个人当主考官,有些忌讳都不能犯。

至于那些文集,一部分是有可能做主考官的大人们的,还有一部分时文,属于大部分人觉得不错,甚至还有陛下夸赞过的。

一连数日,方若华除了背书,读书,就是自己做文章,文章写完拿去给大师兄看,大师兄指点过,然后继续修改,前前后后作文几十篇,孙风雷还是摇头:“小师弟准备的时间还是太短,作文百千篇以上,把握才更大。”

随即他又一笑:“不过,天才总是例外,小师弟你天资聪颖,不能以常理论断,我觉得此次会试,中的希望很大。”

这个方若华还能理解。

就像后世高考,即便是普通人,只要肯努力,特别特别努力,也能考得很好,考个好大学,但是顶尖的,资质出众的学生,总会比一般人道路更多,也更好走。

那些实验班什么的,各种各样的竞赛,就是给天分高的学生准备的捷径。

科举也有类似的地方,有些士子寒窗苦读十数年,凭着运气考中了,不知吃了多少苦,有些人却年纪轻轻,轻而易举,顺顺利利地中了进士。

即便科举比较公平,所有士子一同应试,可那些的确天资出众的,家世够好的,有背景的,就是要比普通学子的道路更顺畅。

临近会试,京城各地的赌坊都开了赌局,方若华本来还想买自己中进士,结果发现人家根本就没他不中的这个选项。

也没什么人把他拿出来赌,人家赌的都是县里备受争议的几个,他方若华属于被默认能中的。

方若华:“……!”

为什么里主角每次都能靠着赌自己赢赚一大笔钱?

孙风雷听说了他的想法,登时大笑,还抓自己的儿子来给自家小师弟解解郁闷。

“这小子当初也想买自己中来着,结果也没有他的事。”

笑了半晌,孙风雷摇摇头:“在京城能开赌坊,还敢拿科举来赌博的,肯定背景深厚,实力强盛,绝不做赔本的买卖,小师弟你身为师父的徒弟,我的师弟,你几个师兄大部分在朝,就是不在朝为官,也颇有声望,你考中进士本就是顺理成章,不中才是新闻,可谁愿意冒险赌你不中?万一要是你真没中进士,他们没准会因为这个惹来一身骚。”

方若华:“……”

终于到了会试的正日子。

九天,足足九天时间待在号房里,被子里面的棉絮跟没有也差不多,床铺说是床铺,其实是两张长板凳并在一起,还有那恭桶……

方若华再一次觉得他真不该来考什么科举,家里的日子过得多滋润,要什么有什么,他哪里想不开,非要来受罪。

努力想想方家那一家人对原主的恩惠,再想想自己来了之后,一家人围着自己转,想想大姐和细妹。

咬牙忍了。

他的号房还算不错,不漏风不漏雨,想必是那位大师兄关照过。

先点上蜡烛,也不盖那棉被,直接盘膝打坐休息,因为时不时有人巡逻,他确实不敢从宇宙商城买什么吃的用的,万一被发现,呵呵,那可热闹!

休息足了,神清气爽,第二日卷子发下来,方若华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一意赶紧把题做完。

这回答题还算顺利,题目都似曾相识,没遇见不熟悉的。方若华答完题,誊抄好,吐出口气长叹一声:“还好,还好,应该不会有下一次了。”

如果这一次没有中,他或许会做出让很多人吃惊的选择——坚决罢考来。

他却不知,要是别的举子们知道他准备科举的情况,一准羡慕非常,像他这样,要什么资源都有人主动奉上,简直就和沉浸科举几十年的人生赢家,双手扶着他,托着他向前飞一般,这种幸运,一千个士子里也不一定能有一个。

最后一场考完,出了贡院的门,七八个小厮就不知从哪里钻出,一把夹住他,直接往马车里送,车里面早就准备好炭盆,热水,香糯的米粥,他喝了两碗米粥,还有心思从车窗探头出去和刚刚赶回来的唐小飞,高秋,还有孙岩说话。

孙岩:“……”

作为有过科举经验的前辈,孙岩表示方若华不大正常,左顾右盼看了看旁边,见到那些面色如土的家伙们,他才松了口气,看来自己的记忆没什么问题。

唐小飞也无语:“我们等了这么一会儿,就看见三个虚脱拉肚被抬出来,还有一个直接出门就没了气,你怎么这么悠闲?”

当时他真被吓得够呛!

方若华挑眉一笑:“我也很苦,非常之苦,咦?方公子人呢?”

唐小飞蹙眉叹气:“他可能遇到了麻烦。”

房玉山也回京了,他没参加这一回科举,刚一回京就被他爹叫去,也不知有什么事,两天没露面,一点消息也无。

“算了,不提他,便是有麻烦,也是一些狗屁倒灶的小事,走,咱们让方小郎君先赶紧回去休息休息。”

第二百五十五章 放榜

到了会试放榜这一日,方若华一大早没在孙家,唐小飞这一群贵公子竟然领着他去赌场玩。

据说唐小飞是此道高手,一行人逛了三家赌场,别说,还真十分尽兴。

就是家教最严格的的孙岩,似乎也没觉得去赌场有哪里不对的,很没脾气地跟着唐小飞各个赌桌上溜达。

方若华到是没下场,冷眼旁观,荷官过来奉承时,顺手给他捏了一把银瓜子,笑道:“辛苦了。”

荷官嘿嘿一笑,心里知道是遇见了明白人,客客气气地笑道:“都是小的们该做的。”

玩了一上午,唐小飞才领着众人出了赌场,回头笑道:“别以为我不明白,他们都是哄着我玩呢。”

一行人找了间茶楼坐下,唐小飞才叹气,“当初我年纪小不懂事,被人撺掇,对赌场这种地方十分好奇,就时常混进去玩,我娘知道了,一句也没骂我,反而专门带着我到各大赌场去赌,还找人认认真真地教导我各种赌术,一玩就是半年,半年以后我就一点兴趣也无。”

“不过这半年,我娘把京城的赌场都折腾得够呛,从那以后,但凡我来,他们都小心翼翼的很,生怕哪里不对又把我娘招来。”

方若华叹息,这也就是长公主家的公子,即便有人耍阴招,撺掇他学坏,可对人家来说,所谓的学坏,吃喝嫖赌那都不算事,人家想玩的话,随时能找出比这刺激一百倍,一千倍的玩法,而且保证尽兴之余,绝不会沉迷。

会沉迷于这些玩乐的,只有世间颓废人,像唐小飞这般,近赌场所有人都捧着,顺着,想赢便能赢,永远不用担心会输,而且赢的东西平常连看也不多看一眼,绝对沉迷不进去,也刺激不起来。

“带着诸位逛一圈,以后当了官,怕是不好名正言顺地出来玩,别说玩,便是在门口站一站,都有那好事的御史要参上一本。”

正说这话,孙家的小厮狂奔而来,还未登楼,已高声喊道:“方公子,方公子中了!”

一嗓子下去,左右都扭头看过来,方若华失笑,敲了敲茶碗,“不要急,中了几名?”

如果名次太靠后,殿试后再落个同进士,他到不会觉得怎样,但总有些不大好看。

“十六,方公子十六名!”

小厮气喘吁吁,“这一科一共中了二百二十一,方公子是第十六名!”

房玉山笑着摇头:“二甲当无问题。”

唐小飞也道:“哎,我也想考一考,奈何四书五经都没学全,还是罢了。”

方若华也是到了京城以后,相处的时间久了才弄明白,唐小飞乃是那位声名赫赫的长公主之子,自幼在御书房和皇子,皇孙们一起读书,学识自然不算差,不过真去考科举,恐怕力有未逮,学的根本就不是一样的东西。

大周的皇子教学和前朝不同,那真是认认真真地,按照教导皇帝,藩王的方法来教导,也正因为如此,皇子个个是人才,野心也大,太子病重那些年,皇子王爷们都动了心思,想要争一争那个位置,不过现在坐龙椅的那位是个厉害的主,有他弹压,到也掀不起大风大浪。

不多时,唐家的人也来报喜,唐小飞的庶出兄长唐方也中了,中了二十六名,名次同样不算坏。

唐小飞不禁叹道:“我这位兄长,书读得的确不错。”

方若华到有些奇怪:“前阵子他们还弄什么才子榜,如今我看这前十名的才子,虽然都中了,可名次到不至于数一数二,占了前面的好像都是江南几家大书院的学生。”

房玉山莞尔,他今日刚出现,依旧是神采奕奕,丝毫看不出家里有烦心事,众人也并不多问,照旧如常地相处。

“品评才子榜,看才之前先看名气,评出来的全是世家公子,名气稍低,大家就视而不见,就说你方若华,能居末位,那是因为你是房老的亲传弟子,住在刑部侍郎孙大人的府上,孙大人是你正经的师兄,没了这几层身份,便是才高八斗又有谁能看见。”

这边正说话,对面包厢里也是喧闹声阵阵,还隐约见痛哭声,显见同样有中了进士的举子在。

半晌还听到杯盘砸落在地的声音。

“中了,总算中了,整整三十年,家里田产全都卖了个干净,连妹子都被卖了,父母六十有余,我若再不中,再不中……呜呜!”

哭声凄厉的很。

几人收了声,都有些感叹,房玉山叹气:“咱们这等人家的子弟,也有参加科举的,但中与不中,到并不怎看重,往年偶尔听闻有人因中了进士,欢喜过了头,甚至有各种失礼之事发生,总觉得奇怪,现在想想,咱们不中进士,照样少不了前程,就说我,我爹不待见我,不会为我操持,祖父总还在,看在祖父的面子上,我便是不中进士,难道还没有官做?可他们却不同,想要改换门庭,唯有科举一途。”

既然发了榜,方若华还要回去应酬,回到孙家,孙风雷正在厅里候着,见了他也笑:“行,小师弟比为兄出息,当年我考科举,还差一点就落到最后去,将将上了二甲。”

别管成绩如何,反正是了了一桩心事,方若华出门野了几日,转眼殿试便到了。

所有新近的贡士们,一个个服装鲜亮,正经的贡士服穿在身,精神抖擞,互相拱手见礼。

方若华一到,也有不少人招呼,不过,他的风头还是比不过最前面几个士子。

“瞧人家那傲气的,连看都不看咱们一眼。”科举时和方若华打过几次交道的一寒门出身的士子,连连摇头叹气,“真麻烦,京城勋贵出身的士子瞧不上江南士子,江南士子瞧不起贵族公子哥,我们这些两不靠的,以后不知道做不做得到左右逢源。”

后面一人噗嗤一声乐了:“两不靠说的是你,人家方公子是房老的小弟子,将来在官场上,只有别人敬着他的份!”

“……也是。”

这人是个粗疏性子,嘿嘿一笑,半点不尴尬,“可方公子性子好,他这样的权贵公子多几个,我就安心了,哎,刚才去和张公子打招呼,人家连看都没看我一眼。”

“人家是会元,也有傲气的资本。”

几个寒门士子聚在一处,低声交谈。

第二百五十六章 殿试

方若华并不插言,只漫不经心地打量了几眼,为首的那一个就是会元,白鹿书院的张世奇,今年年不过三十,少有才名,若不是因为接连守孝耽误了科举,恐怕这个进士拖延不到如今。

注意到方若华看他,他还转头拱了拱手,到没表露出旁人口中的傲气。

再一个比较显眼的,便是今科第九名的薛宏,乃是定国侯幼子,今年才刚刚二十一岁,已经和明霞公主缔结婚约,若不是明霞公主性子跳脱,非要再多玩一阵,拖着不肯成亲,现在他已经是驸马。

在大周,驸马并不影响仕途,相反,皇室还有让公主与重臣结亲的习惯,可以说,尚公主绝对是一步登天,少奋斗三十年的最好办法。

此时薛宏脸上笑容和煦,看样子春风得意,到不像有什么不顺利。

原文中提起过,正值会试重要关头,薛宏却因为明霞公主的事情焦头烂额,这一科落第,而且从此一蹶不振,之后拖了十年,才重新振作,一举夺魁,高中状元。

方若华觉得虽说这次他顺利参加会试,也许中不了状元,但绝对比他蹉跎十年要好得多。

真正过了这个门槛,进入官场,是不是状元也就不怎么重要了,状元三年一个,数不胜数,又有几个能位极人臣?考不上状元,也不一定是坏事。

等了有一刻钟左右,太监便出来宣旨,令众贡士进入太和殿。

方若华跟着众人行礼,不着痕迹地抬头看了看御座上的皇帝。他离得不算远,视力也好,到是能看得清楚,这个皇帝相貌一般,肤色偏黑,不过到显得很年轻,有一个三十岁的太子,他的人却看着和四十岁差不多。

太子也在,和皇帝比,太子的模样要俊秀许多,甚至能称一句美男子,形容温文尔雅,一身书卷气,也很有威仪,看皇帝一招手,把他叫到身边说话,眉眼舒展,显然目前来说,父子两个的感情还可以。

至少皇帝应该对他的太子挺满意的。

士子们就坐,陛下略一沉吟,写了题目。读卷官宣读试题。

方若华略微思索,皇帝这是问兵事,这个问题到有很多可以说的,想起孙风雷提过,陛下近来觉得大周军备废弛,腐败丛生,意图改革。

略微沉吟片刻,也不学历年来贡士们比较习惯的四平八稳的风格,落笔就洋洋洒洒数千言,也并不多谈及当下,只从领导体制,思想宣传,后勤制度谈自己认为军制该是如何,还涉及一些军纪法规,训练方法,可谓另辟蹊径,和周围考生们揣摩上意,或者支持改革,或者反对改革大为不同。

他写得潇洒,写完了轻轻松松离开皇宫,却不知道读卷官看了他的试卷,几乎要吵起来,有的觉得文章作得不错,锋芒毕露,十分好,有的觉得纯粹是妄想,狂想,狂得没边。

结果试卷迟迟送不到陛下面前,太子就奉命过来看了看,一看之下,登时笑道:“别的不说,这一笔字是真好。”

而且很熟悉。

细细读过,太子击节叫好,一连说了三个‘好’字。

读卷官登时收声,也不吵了,面面相觑,想了想,把这份卷子放在偏向前面,呈到御前。

太子看好的,他们不能怠慢,可太子毕竟只是太子,要是他一说,便把这份试卷拔得太高,恐怕也非好事。

一帮大臣脑子里一瞬间就不知道转多少个弯。

皇帝却不像那般大臣们想的一样,他对政事的看法和太子还是很有共同点,看了这份卷子也笑:“好,这篇文章可以发下去给内阁的阁老们都看看,固然有些地方不合时宜,但朕读之也欲罢不能,深觉有理。”

想了想方若华的音容相貌和年纪,皇帝沉吟片刻,“太年轻了,风头太盛不是好事,就点他为探花。”

至于状元,还是点了会元张世奇,榜眼则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叫齐文渊,文章老辣,真正说起来到比状元还作得好些,奈何过于拙朴,且太四平八稳,殿试上不是特别讨喜。

三日后,谕旨下达,方若华知道自己被点为探花,孙风雷哈哈一笑:“众进士里小师弟相貌好,凤仪佳,确实堪为探花。”

方若华:“……”

他决定留画作纪念一下,看看吧,但凡正经穿越考科举的,十篇里面有八成不是状元,就是探花,榜眼很少,至于一甲以下,那是寥寥无几。

唔,最近好像二甲也不少。

他这回算不算也当了一次正经的穿越男主?

之后什么皇帝赐宴,什么跨马游街,一连串的程序走完,不必参加朝考,方若华就成了翰林院编修。

生平第一次当官,完全不知道该做什么,当年方若华可是连考公务员都觉得既不大可能考上,也太麻烦的宅女一名。

孙风雷接了自家老师的信,认命地找到小师弟把各种官场风俗,禁忌,掰开揉碎了给他讲:“圣上今年五十高寿,虽说立了太子,但太子前些年病重,很少理事,五个皇子皆封郡王,背后外家多是世家勋贵,各自有各自的盘算,至今已经对峙多年,最近太子的身体好转,他们才消停些,可是我怕这几个都不会就此甘心,还会有后招,你入朝之后,万不可搀和这些事……翰林院里是非也不少,我只能说,以后多听多看少说……”

交代完这些,还抓了小儿子的壮丁,让他操持置办各色礼物,好方便方若华回乡省亲,顺便成婚。

新科进士任职之前,都要回乡探亲,这已经是常例。

结果东西还没准备完,太监就来传旨,陛下赏赐了不少金玉,还有一百卷珍贵书籍。

不说方若华,就是孙风雷都有些懵,前朝到是有赏赐一甲,以示天恩浩荡的时候,现在这位陛下登基以后,却是一切从简,没那么多弯弯绕绕了。

孙风雷蹙眉,让人去打听了一下,听说状元和榜眼,还有几个殿试表现不错的士子都得了赏赐,这才放心:“别多想了,陛下赏赐就是体面,快些回去,家里肯定是诸多挂心。”

方若华颔首,翰林院那边一准假,他就直接坐官船离京。

第二百五十七章 明州事

明州府

罗母自隔壁古婆婆那儿回来,愁容满面,叫了贴身丫头丰儿过来:“二小姐又去铺子上了?”

丰儿还未开口,罗乐就推门而入,后头香杏搬着一箱子账册。

罗母吓了一跳:“你这是?”

“我马上要出嫁,家业自是要交回给小宝,我已经跟小宝说过了,母亲把账册拿给他便是。”

罗母愕然。

她刚才还和古婆婆说,女儿强势的很,又许给了方……公子,那位已经进京赶考,听说学识相当不错,很有可能考中,一旦考中,就是进士老爷。

她一开始也高兴,女儿有好归宿,哪有不高兴的,可如今事到临头,却总是发愁,前几日听嫂子嘀咕,说人家要是中了进士,在京城有不知多少官家千金等着他娶,又怎么会要二丫头。

罗母一开始不高兴,此时心中却不自觉有一点隐秘的心思,其实,齐大非偶,可惜这些话,她一个字都不敢跟女儿提。

母亲的小心思,罗乐全当不知道,交了账本,连交代也不交代一句就回去整理自己的嫁妆,独留下罗母默默垂泪,女儿一点不贴心,整日冷冰冰的,再不是当初那个会宽慰她,会照顾她的小棉袄了。

罗乐冲香杏一点头,香杏低声道:“小姐放心,咱们得用的管事身契都拿到手了,铺子也整理得差不多,回头立时便能拉起班子来,只会比如今更好。”

“嗯。”

当家这些年,罗乐对家里的生意了如指掌,虽然她强势,在家里也没人敢惹,但实际上还是多有掣肘,总有些莫名其妙的老人仗着爹娘的护持给她添堵。

“既然那帮人口口声声说罗家的一切都是我弟弟的,那就让他们尽心尽力地为我弟弟当差办事,劳心劳力好了,我到要瞧瞧,是不是个顶个都是忠仆。”

自己的弟弟,罗乐当然了解,就是个好逸恶劳的小纨绔,要说多坏,自然是不至于,却也是个让人头疼的玩意,让爹娘给宠坏了,且看将来没自己帮衬,他能不能改得正经些,懂事些,不过,家里以后的开销可没以前宽裕,怕是要经历一次阵痛。

罗乐到觉得,这不是坏事。

回到房里,随意地歪在软榻上,香杏先给自家小姐倒一杯热茶,自己坐在绣凳上绣荷包,心里却忍不住有些乱:“小姐……”

罗乐一瞧她的小模样,就不禁失笑:“旁人也就罢了,你怎么也如此作态?”

她和方公子定亲,本就是权宜之计,是为了自己方便。

未婚女子想自由自在地生活太难,她又不是那等愿意享受孤独,没有交际,永远受人白眼也无所谓的,能有舒服度日的机会,能有减少麻烦的机会,她便自然而然去抓住。

但并不是非方公子不可,只要是心性不错,愿意和她合作的年轻公子都可以。

“说实话,若不是夏夫人的确会说话,瞧着也十分靠谱,方公子也是可以相处大人,我还真不敢与他定亲。”

罗乐笑起来,“到不是担心被他欺负,主要是万一我瞧那位公子不顺眼,阿鲁鲁莽冲动,再打人家一顿,一准要招惹麻烦。”

香杏看自家小姐笑得轻松,自己却几乎要落泪,小姐的心思她不敢揣度,也不敢相劝,可是,小姐如此肆无忌惮,竟然连假成亲都做得出来,还这般轻松,似乎什么都不害怕的模样,她这个当丫鬟的,都觉得不妥当。

外面有些传言,说小姐配不上方家的小郎君,人家已经是举人,成为进士的可能还很大,这门婚事不合适!

她心里难受又气氛……可现在想想,到不知该期盼方公子信守承诺,不让小姐丢人,还是该盼着方公子想开些,莫要和小姐胡闹!

小丫鬟的想法,无人可知,时间依旧一天又一天地过去。

会试过去,会试发榜!

消息一早就传得沸沸扬扬,根本无需去打探,方若华方公子中了第十六名。

一瞬间,除了方家外,和方家定亲的罗家也成了众人侧目的对象,无数人猜测这门婚事还能不能成。

香杏的满腔心思登时都消失不见,每天晚上做恶梦梦见小姐被退婚,还做恶梦梦到小姐成了亲,和姑爷闹得不可开交。

罗乐到是心情不错,看丫头两个大黑眼圈,登时哭笑不得:“你听那些闲话做什么,我和方公子的婚事不能成这句话,从我们定亲前,一直说到方公子赴京赶考,又说到如今中了进士,我看,一日我们不成亲,这件事就会被说一日。”

没多久,方若华中了探花的消息再一次传过来,闲人们自己已经相信,方公子不会和罗家结亲,结果第二日,方家的长辈们就一齐登门商量婚事,顺顺当当地把婚期定下,定在六月初十。

一应礼仪很快走完,只等探花郎回来成亲。

明州府的众位闲人都哑口无言。

那些看笑话的哼哼两声:“你们当探花郎是你们?亲事已经定下,怎么可能退婚?以为结亲是闹着玩的!”

方若华这一回顺风顺水,舒舒服服地回到家,一进门就受到了……总统待遇。

就是有一点不大好,总觉得方家上下,从方奶奶,到方母,再到大姐和细妹,对待他简直吃诚惶诚恐,简直不知该如何是好,等他在床上滚一圈,痛痛快快地吃了一碗方母最拿手的牛肉面,又招呼人打开行囊,把给方母和方奶奶的头油,给方爷爷的拐杖,给方父的貂皮大氅拿出来,再把给大姐的江南贡品绸缎和一整套珠宝首饰,还有给细妹的衣物珠花,胭脂水粉通通拿出,气氛才恢复如常,只是方奶奶心疼得哎呀叫唤:“她们两个丫头片子,你给她们买这些做什么,这得花多少银子!”

方若华失笑:“奶奶不是要给细妹相看人家,如今慢慢相看吧,整个明州府,什么人家咱们都能结亲了,既然要选个好人家,她的嫁妆就该好生置办起来。”

第二百五十八章 灵通

如今小丫头的婚事可不着急了。

连方母都十分矜持,盯着细妹保养皮肤,护理头发,不许再出去疯跑,要学大家闺秀的修养,也不觉得她读书识字没用。

探花郎的妹子,怎么能不识字?

见到被拘在屋子里,苦着脸绣花写字的细妹,方若华登时哭笑不得,劝了好久才让方母明白,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做派,并不是正经书香世家的习气,相反,无论是京城还是江南,正经书香门第的姑娘反而自在,想上街带着婆子,仆从便能去。

那些个用各种规矩束缚女儿的人家,到多为附庸风雅之腐儒。

方若华的话,方母自然信了,她可想不到自己的‘儿子’根本就是对当下对女子越来越严苛的社会现实视而不见,只看自己想看的东西。

哄好了方母,细妹终于松了口气,期期艾艾地来谢哥哥:“二哥,细妹不是不喜欢绣花,可我也想和土妞她们一起玩,我……”

“我知道,没关系。”

方若华到喜欢细妹的脾气,便是家里再发达,她待那些小伙伴们的态度丝毫不变,这性子简直能说是宠辱不惊,将来福能享,苦也能吃,不会差。

反而是大姐,方若华下了好大的力气扭她的性子,却还是差强人意,到不是说大姐的性格不好,她温柔体贴细致顾家,还很善良,唯独一点不大好,就是有些多愁善感,总是把一切都往坏处想。

如今她自是为弟弟有出息而高兴,还特别高兴,但对自己的婚事,她依旧不看好,甚至有时候还觉得自己一个寡妇,若是再嫁会坏了弟弟的名声。

今天早晨,方若华还瞧见大姐私底下偷偷和东村的人打听,听说他们村就有两个贞节牌坊,两个年轻女子都是早年守寡,一直守在夫家,一声未曾嫁人。

还有一个也是年轻守寡,自己去家庙修行。

方若华:“……姐,咱家没家庙,你别想了,至于贞节牌坊,现今陛下鼓励寡妇再嫁,虽然也颁发贞节牌坊,但那是尊重习俗,实际上陛下并不高兴,要是咱们家里出一个,肯定会影响我的仕途。”

几句话,大姐登时不再想这个。

其实,她又哪里是真心如此,若是当真清心寡欲,在原文里也不会痴心于原男主了,现在如此打算,不过是为了弟弟,为了家里。

大姐忐忑不安,她的婚事还有些碍难,但细妹却是周围十里八村最出挑的好姑娘了。

当然,村子里的人也不再敢打她的主意,探花郎的妹子,哪里是一帮糙汉子能肖想?

方奶奶选孙女婿,也不再盯着那些商贾人家,反而想挑个正经的秀才。

家里只有二宝一个读书人,以后也没有人帮衬,若是孙女婿也是读书人,哪怕中了举人,将来入朝为官也能作为助力。

对于这类事情,方若华是没精力管了,他这会儿正在房老身前听训,房老交代的也和孙风雷交代的差不多,还要求他把自从入京以来,前前后后遇到的人和事都说了一遍。

可确实没什么好说的,方若华失笑:“我一直住在师兄府邸,行卷都是师兄帮我去,会试前准备会试,没参加过几次文会,参加也是只观望不说话,会试之后没多久就回乡省亲。”

房老点头捋须笑道:“炮仗那小子总算没有白瞎了他当这个大师兄。”

“师父放心,我明白的,最近朝廷局势不稳,我自当谨言慎行,不给自己和家里人招祸。”

方若华又简简单单说了一通自己在京城的见闻。“太子心性沉稳,虽然因为病重了几年,在朝中的威望下滑,但他到底是太子,只要他稳得住,机会最大。”

“剩下的五位王爷和皇子,二王爷庄郡王为人冲动鲁莽,母妃是贵妃,但已经年华老去,没有宠爱,父亲却是鲁国公郑智,可以说,大皇子的外家,是几个皇子中实力最雄厚的,但也正因为如此,他荣登大宝的机会并不大。”

“三王爷齐郡王,因为母妃是江南王家人,所以在文人中声望极高,可是为人糊涂的很,经常得罪人,他自己的幕僚都时时被气得吐血。”

“四王爷不必说,身体比太子还差,并没有争夺宝座的意图。”

方若华简单一总结,轻声笑道,“说是五位王爷各有势力,争斗的厉害,其实只有五王爷和六王爷两位,一个是宠妃云妃的儿子,且在宫中人缘极好,一个天资聪颖,自幼便是天才,深得陛下爱重,若是太子坚持不住,这两个的希望最大。”

房老瞪着自家小弟子:“你这只小妖怪,怎么消息如此灵通?”

别看这几句话简单,有些内容却也不是外人能轻易得知的,就说三王爷本性是个糊涂人,但这糊涂,平常时候却并不外显,要真显了,哪里还会如现在这般追随者无数!

说他糊涂,是他自己手底下幕僚们吐槽,总有些时候,自己人辛辛苦苦筹划半天,给三王爷长脸,结果交给他一做,立时就变了个模样,没效果算好的,反效果都有好几次,只能再辛苦拼命去化解。

但三王爷却有一张特别能欺骗人的好脸,随了他的母亲,温文尔雅,一身正气凛然,初次见到他,很容易对他有好感,他手底下那群幕僚就是这么上的贼船,到后面后悔也没用。

方若华轻笑出声:“唔,我身边喜欢八卦的朋友挺多。”

别人不知道,他虽然只待了几日,却发现在京城,尤其是皇宫附近,隐藏在黑暗里的小妖们居然不少,大部分时间它们都不肯显露于人世,却不乏爱凑热闹,爱八卦的家伙,方若华闲来无事,也参加他们的‘茶话会’,听它们说八卦,大部分都是皇宫里,王孙贵胄那些事。

到不是他想打听情报,纯粹是为了直播的时候有看点,容易骗打赏。

房老也知道自家这个小弟子身份不一般,得到的传承里,有自己现在接触不到东西,干脆也不多问。

方若华在房老这儿待了两日,就被方肖和夏芬叫走。

他是不得不在婚前见一见自己的‘未婚妻’了。

第二百五十九章 契约

身为一个直得不能再直,结过婚,有一个现在还藕断丝连,黏黏糊糊的初恋男友,出门在外,打望美男子的时候永远比打望美女的时候多的一个女人,现在要和另一个女人结婚……

“哎!”

方若华如今在别人眼里,再是一个男人也觉得有点不对劲,甚至一度打退堂鼓。

在古代做男人比做女人要自在,他总觉得自己一辈子不成亲,只要他成就斐然,也不是什么大问题,然后夏芬就告诉他,一开始夏芬和方肖给让他假成亲,大部分是觉得入乡随俗,少去麻烦挺好,结果时间长了才知道,不成亲根本不现实——男子二十五,女子二十,未嫁者官府会强制婚配,当然,男子三十之前,女子二十五之前,还可以拿银钱来赎,但超过之后就绝对不行。

大周朝在这方面管束尤为严格,即便是官员也逃不脱。

当年李丞相家的公子,因为早年未婚妻去世,不肯成亲,也只拖延到三十岁,最后被强制婚配,配了一个二十五岁的小姐。

仔细读了律法,方若华也只能妥协,大不了就当同居合租房子的闺蜜相处,没什么不好的。

结果见到罗家小姐之后,方若华那些个小别扭却通通一扫而空。

那日天气不错,夏芬请罗乐到山上的别墅里来,别墅置于云端,半边悬空,十分险峻,阳光落下,云彩环绕,即便不是夜晚,没有开灯,可是在古人看来依旧是神仙居所。

以前偶尔有过路的樵夫莽撞碰见,都会激动不能自已,甚至会吓得昏死过去,方若华还不得不花费晶石,召唤出使役送他们下山。

罗乐被夏芬领着,从树洞样子的电梯中下来,乍一见,也晃神片刻,却是只有艳羡,没有恐惧,轻声笑道:“有生之年能得见仙宫,也算万幸了。”

说着,她便冲方若华微微一福身,轻声道:“于神仙面前,奴立誓一生断情绝爱,若方公子不弃,可将小女当一姐妹,当一管家,小女必然忠心不二,保方公子无后顾之忧。”

方若华一怔,也不知夏芬和这可爱的姑娘说了些什么,只一挑眉,轻声一笑,想了想,伏案写下一张契约书,自己签字,按下手印,转身递给罗乐。

契约书很简单,只约定了若将来罗乐有心仪之人,除小姐嫁妆可自主带走,方若华附赠方家一半产业,若罗乐留在方家,方家一切家业皆由她做主,方若华一生尊重罗乐的意愿。

罗乐噗嗤一笑,也走过去,似模似样地照着写了一份,同样直白,约定忠诚。

两个人正正经经地签字画押。

夏芬笑得不行:“这大概是当下最直白的‘婚书’了,一个探花郎也写得出来。”

笑完便出去,留方若华和罗乐说话。

……

方家和罗家的从头到尾没有一丝一毫的波折,至少方家是高高兴兴,光是聘礼,方老太太就折进去大半家底,但这只是一个零头,方肖和夏芬很热心地准备了八十八抬聘礼,其中金银珠宝,明灿灿地堆积成山,其它的奇珍异宝也无数,都是些见所未见的好东西。

方奶奶整理聘礼单子的时候,几乎没被吓傻了,强撑着才保持镇定,没有丢掉自家乖孙的颜面。

可实际上,估计她老人家就是再失态,来方家帮忙的亲眷们也看不出来,眼睛盯着镶嵌金箔的红珊瑚盆栽,拳头大的明珠,精致至极的全套头面首饰,色彩绚丽的各种绫罗绸缎,已经不是花眼的问题,而是晕乎乎不知今夕是何夕!

方家都如此,罗家的人更是懵懂。

甚至连罗乐的大伯母黄氏,也没有敢说出半个字,想要留下这些聘礼的话,由着罗乐自己一点都不矜持地,随手就把聘礼加在了自己的嫁妆里面去,从头到尾淡定得很。

因为方若华请假不宜太久,婚期便有些紧张,可这聘礼一出,再也没有任何人觉得仓促。

整个碧水县,谁家的公子成亲能给这么一份聘礼?就是豪富如高家也不可能。

高秋好几次都在自家狐朋狗友面前吐槽:“探花郎这是打算让咱们都娶不上媳妇吧?”

一切都不是方若华自己操持,他自然也不背这种锅。

事实上,罗家小姐的嫁妆同样不少,这些聘礼是怎么搬过去,又怎么搬回来,且还加了五间旺铺,五顷良田,各色家具都是上好的材质。

很快就到了成亲这一日,方若华只乖乖地由着方家父母和奶奶给他披挂好,礼官领着他,他只管一个指令一个动。

虽说碧水这边有为难新郎官的传统,可方若华如今一个探花郎,到底有所不同,去罗家迎亲,受到了超高礼遇,顺顺当当地接到了新娘子,却不曾想,临走的时候,他这个便宜‘小舅子’一把抓住他的衣袖,压低声音道:“喂,罗乐是只母老虎,你当真要娶她?娶了她你一定会后悔!”

方若华:“……”

还是罗母吓了一跳,生怕方若华为难自己儿子似的,连女儿那边也顾不上,哭了半截就不哭了,一把扯了儿子,转身逃跑似的回屋里去。

方若华:“……”他刚才没反应过来,此时再看,总觉得罗家人有些奇怪,表情略显僵硬,连喜气都表现得有一点虚假。

咳咳,这种时候,什么都不要问,还是赶紧回家吧。

一直折腾到晚上,终于红烛高照,安安稳稳地在喜房里坐下。

方若华看着已经自己掀开红盖头的罗乐,忍不住一笑,干脆一弯腰,行了一礼:“美丽的小姐,请,我带你看一看我们从今往后要生活的地方。”

罗乐:“……”

心底深处压着的一丝丝紧张,瞬间就清扫一空。

便是再心大的女子,便是心里并不把眼前之人当做自己的丈夫,但是,身为女孩,穿着红色嫁衣来到一个新的家庭,又怎么可能不紧张?

跟在方若华身后,听他徐徐讲解为了成亲新建的小院子,哪里阳光最好,适合午休,下午喝茶要在葡萄藤下,若要读书,西面的飘窗上最为舒服。

听着听着,罗乐的情绪就渐渐稳定下来。

第二百六十章 财富

天蒙蒙亮,一层霞光照在被褥上面,染出一抹淡淡的粉色,方若华听见一声声仿佛隔着云端的呼唤声,半晌才睁开眼,迷迷糊糊地盯着屋顶出神。

“方郎,起身了。”

方若华:“……”

对,他昨天‘成亲’。

本来以为成亲一回,他晚上一时半会儿会睡不着,没想到睡得格外香甜,一觉就到天明,还让他家新娘子把自己给叫醒。

方若华蹭一下起身,当初新房修建时,方肖和夏芬就借口布置风水,特意给弄成里外两间,差不多的摆设,布置得十分简约,有一点现代欧式装修的味道。

罗乐早见识过别墅的模样,到也不觉得太奇怪,昨晚住了一夜,感觉还是相当不错,她琢磨着将来若是对方公子有妨碍,不得不离开方家,也许也能在庄子里打造类似的屋舍,旁的不说,就浴室和更衣室便极是方便。

她脑子里已经转了一圈,不知道更衣室里的一应用具能不能拿去卖,正好有两间杂货铺子刚被处理掉,正急于开张,卖这些东西虽不雅,可却是相当赚钱。

只是方公子是探花,这等事怕是不好开口。

她沉思的工夫,方若华已经洗漱完毕,收拾妥当,牵着她的手去拜见父母亲人们。

罗乐根本来不及不安,便发现家里从上到下,尤其是方爷爷,方奶奶老两口,仿佛对她都有一丝隐秘的愧疚,特别慈爱。

昨夜,老太太一宿没睡,就想神仙前些时候说的话,她家二宝恐怕已经绝了有子嗣的希望。

想罗家小姐嫁到他们家,却终身不能有一个孩子,即便能过继,到底不是自己的,何其可怜?只人皆自私,为了二宝不受人白眼,也为了他下半辈子有人照顾,只好委屈这个可怜的孩子了。

方奶奶想着,拉着罗乐的手细细看,爱怜不已:“好孩子,以后你就和二宝好好过日子,要是他欺负你,你就跟奶奶说,奶奶帮你教训他。”

说着,还把家里的账册都交给罗乐,“以后啊,家里就有你当家作主。”

罗乐推辞半天,根本推不掉,只好收了,其实方家没多少银钱,便是方若华中举,人家给的那点,连罗乐自己带来的嫁妆都比不上,更别说当初方肖和夏芬准备的聘礼,都让她当成嫁妆带回来了。

但是这种态度十分难能可贵。

罗乐这般性子,都不免有些懵懂。

方若华失笑:“乐乐别担心,虽然现在家里没什么钱,不过要是缺少家用,直接管我师父要,既然收了我做徒弟,养我也应该。”

罗乐:“……”

方若华笑眯眯携小伙伴去见正经父母,结果夏芬还真塞给罗乐一口小箱子,笑道:“拿着吧,没办法,我们家这孩子从小就是娇气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偏偏还不会赚钱,估计等他三十岁,五十岁了,还是得家里贴补,乐乐,以后你来管家,赚钱这事,靠他恐怕只有赔的份!”

“虽然我乐意躲清闲,但这话却没道理。”方若华托着下巴想了想,忽然觉得反驳起来底气不足,第一世在民国,她家赚钱主力是爸妈,第二世在北宋,还是爸妈,第三世跑到颂星世界,虽然离开爸妈了,可是当颂星师……衣食住行不必自己理会,单论赚钱,她也没赚过多少,连买房子都是靠奖金。

后来去现代小时空,做医生,做科学家,全靠金手指,呃,赚的钱虽然不少,但真不能算是他赚回来的,明明是和别人合作,他坐享其成。

至于没有这份境遇之前,她当比较清新脱俗的女主播,两年下来也只是平平而已,不温不火,没赚多少银子,家用同样需要父母贴补。

罗乐看着这师徒开玩笑,总觉得方公子和师父师娘的关系,到比在家里时更亲近些。

见方若华不在意,她也就随手收了东西,只是回去房间打开一看,却登时吓了一大跳。

旺铺三十间,上好良田十八顷,地契三十张,大部分是帝都的,还有帝都附近的庄子。

罗乐:“这得多少银子?”

方若华扫了一眼,嘀咕了句:“还是老一套,到一个地方先囤房产。”

抬头看罗乐还有些晕,不觉笑道:“你且收着,他们两个也不缺,而且这东西保值,以后想出手也容易。”

罗乐:“……”谁会轻易出手这些?回过神不禁发愁,自家事自己知道,这桩婚事根本就不真,虽然当初说好了要帮方公子管家,处理一切麻烦,可当时她想的是,用自己的银子,自己的本事赚钱贴补方公子,以换取庇护,可现如今看来,对方的信任未免过分,她压力好大。

正想着怎么与方公子谈一谈,方若华就轻轻松松挽着她的胳膊,拉着她出了别墅,很随意地道,“师父给的东西,别跟家里人说,到不为别的,你也知道我家家境不好,陡然有这些浮财并非幸事。”

这到是真的!

罗乐的心思一下子扭了过去,等再组织好语言,抬头却被半空中一道彩霞吸引了目光,转头四顾,登时心旷神怡——好美!

一路上只顾着欣赏湖光山色,实在没想到这景致如此之美,一时到顾不得旁的。

“……西山的风景什么时候变得如此之好?”

湖水竟如碧玉一般清澈,山溪流淌,几只小鹿在岸边饮水,半点不怕人,猴子也乖巧可爱,还有无数飞禽。

罗乐简直不敢置信,她们家虽说是外地迁徙而来,却也不至于消息闭塞,毕竟要做生意,在她印象中,西山只是一座很普通的石头山,荒僻的很。

方若华耸耸肩,牵着她到另外一个草庐休息,这个草庐可不是山脚下的那个,不待寻常客人。

刚沏好茶,树姥姥,西山的玉姑姑,鼠族的族长冯瞎子,还有几个熟面孔,便登门道贺。

罗乐回过神,一看有客人来,暂时就收了和方公子谈一谈的心思,反正不急。

结果在屋里看了会儿书,没多长时间,她这位假相公就推门而入,很随意地给了她几张礼单。

罗乐打开一看:“……”

好吧,原来师父师娘给贴补的那些,也不算什么!

第二百六十一章 舒服

罗乐整个人木然,好半晌,舌头干涩的厉害,不听使唤,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如果说,师父和师娘送的东西,诚然价值不菲,但也都是正常的财物而已,房产良田商铺,一般富贵人家给子孙留下的也都是这些。

可看看眼前这帮神神秘秘的客人送的都是什么——宝石十二筐,论筐送的。小臂大小的养殖白玉十五对,纯金的金砖两箱,红珊瑚摆件十六对等等。

当然,这是比较珍贵的东西,还有其它奇奇怪怪的,例如蜂蜜二十桶,虎皮三十张,狼牙二十颗,不知何种鸟类的翎羽两箱子,麝香,人参,鹿茸等药材五十箱,竹笋,蘑菇十袋子……

凌乱的礼单拿到手,罗乐也风中凌乱!

方若华失笑:“既然在下与小姐在没有意外的情况下,要相约百年,那小姐也该知道我的情况。”

罗乐点头,虽然很不可思议,但是那位神仙夫人的种种奇特之处,的确让人心惊。

倒不是她想象中修仙修神那种奇特,那位夫人一身的红尘烟火气,没有什么超然脱俗的表现,可是,真正看到她,就觉得她和世人完全不同。

更不要说,那神奇的,位于云巅的‘宫殿’。

方公子和那位夫人……师娘给她的感觉很类似。

方若华笑道:“这个世界上有无数异类,平时不可见,正常人完全能当它们不存在,但我到挺喜欢和它们打交道,以后恐怕也少不了,咳咳,人情往来。”

罗乐:“……”

所以,她只要把那些异类当做正常客人来招待就行?

“当普通客人就挺好。”方若华失笑,“我觉得这个世界的异类,大部分很人性化,那些不人性化的,也绝对到不了你面前。”

两个人收了一大堆礼物回家,还兴致勃勃地整理各种礼单,一整理就是一天。

明州各地有头有脸的人家都送了礼来,方若华翻了翻,居然还有——林远南的。

这位原文中风头正盛的男主,此次科举也中了,只是却位居末尾,只中了个同进士。

其实同进士也非常了不得,比这世上大部分的读书人都强,但对方可是男主!

方若华觉得很是有趣,翻来覆去地把礼单看半天,还兴致勃勃地自己来抄写记录。

罗乐心下惊讶,实在没想到方家的小公子,探花郎居然还有这份耐心,竟一点都不觉得麻烦,别的也就罢了,居然连上好的珠宝首饰和布料绸缎,他都能看半天,还如数家珍,显得比她还了解。

唔,方若华表示:女孩子喜欢拆礼物,再正常不过了。

至于珠宝首饰……他也很喜欢!

再者说,没看见直播间里一众水友,别管男士还是女士,对这东西都特别好奇,看一天也不觉得腻烦,还个个兴致勃勃,甚至有特别精致的首饰还有人想买下设计图自己定做一套。

唔,以前也有企图直接买,后来看三妹不卖,才动别的心思。

不过,方若华对此向来假装看不到。

新婚过后,罗乐彻底放松下来,未成亲之前她做的那些心理准备,居然一点都用不上,和方公子相处着实和谐的很,那种舒服的感觉,就像面对的不是一个陌生的男人,而是一个投契的闺蜜。

回门那日,罗乐听她母亲说了一大堆不动听的话,居然还是心平气和,没像以前那般不痛快,或许是人过得好了,就会自然而然变得宽容。

其实父母对她也不算特别差了,那两口子都是面团一样的软性子,固然容易受外人挑唆,私心里更偏疼儿子,时常闹出事端,气得她胸闷,气闷之余还得去给他们收拾烂摊子,但总归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这些年做生意,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把女儿当心头肉,疼爱如掌上明珠的有,不把女儿当人,只想着‘卖’出去的也不是没有。

她父母这般算是寻常!

舒坦平静的生活没过几日,方若华的假期结束,他该回京城了,翰林院的工作再清闲,也不能让他休假休起来没完没了。

这次回京和上次赶考不同,不说是安家落户,却也要常住,方奶奶简直恨不得把整个家都给方若华带上,行李整理了一回又一回,怎么也不放心。

可是让她老人家一家子都跟去京城,她却又不肯。

“我们都这么一大把年纪,等我乖孙安顿好,接我去住几日便心满意足,真要待在京城,怕是连话都不会说,路也不会走,不自在。”

方若华也是考虑到,老人家年纪大,恐怕去京城会水土不服,而且那等地处,说是天下第一等的繁华所在,可论起宜居来,真比不上碧水。

只看西山那些妖精也知道,如果不是环境特别好,哪里养得了这么多天地灵物。

再者说,虽然自方若华至此,从来没有见过他那传闻在诸城学木匠的大哥,可原主的确有一个大哥在。

嫡出长孙是原主的大哥,按道理讲,父母长辈跟着大哥生活才恰当。他把父母都接到京城去,小住几日还好,时间长了怕是家里人也不自在,两个儿子在他们心中同样重要,更疼爱小儿子些,可对大儿子同样会挂念。

本来男子出外做官,妻子该留下来尽孝,不过方家谁也没提这一茬。

罗乐到是有心留下,但她自己给自己的定位是方公子的管家,哪有管家不跟着的道理?

至于方奶奶她们,一想到乖孙一个人孤零零在京城,哪里还舍得留下他媳妇?

连收拾东西再加上各处道别,就又耽误了四五日的工夫,好在路上顺风顺水,半点也没耽误,总算赶在假期结束之前回了京。

孙风雷照旧指派小儿子孙岩去接人,孙岩骑着马来的,见过罗乐笑道:“没成想到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师叔最先成亲,走吧,师侄带师叔去参观下住宅。”

那是一座并不算多么豪奢的住宅,朝廷规矩森严,方若华既然入朝为官,有些宅子再好,他也不能住。

但是,这一座宅子却比很多深宅大院还要让人喜欢,位于御街东侧,毗邻翰林院,如果在后院开一小门,方若华溜达过去用不了半刻。

“我爹特意给你选的,以前是朱师叔留给他家儿子用,后来朱世兄不是外放到诸城了,看样子十年八年不打算回京,正好就给你用。”

方若华很满意。

罗乐:“……”话说,她这一路上花费三分之二的时间盘点能用的钱,还跟京城客商们打听京城好地段的宅子,想要尽快安家的小心思,是不是显得挺愚蠢?

第二百六十二章 戏本

罗乐轻轻一叹,她现在总算知道自己这位便宜相公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毫无背景的寒门子弟。

在京城能得着这样的房子,人脉之广,可想而知!

而且房子已经清理干净,家具一应俱全,处处妥帖,还有个管事看门,几个丫鬟下人帮衬,直接进来便能入住。

等安顿好,方若华领着她去正三品的刑部侍郎家‘拜见’,看到那些门房把他当自家公子一般招呼,再看他支使人家家的公子把他留在孙府的行囊收拾好,亲自给他送出来的做派,罗乐再一次觉得,自己也许没什么用!

她想象中那些为方公子出钱出人出力的情形,似乎不大容易出现。

不过方若华可不这般想,他如今算是体验到家中有贤内助的好处,他只用高坐,半点力气也不费,罗乐就把一切都安排好,家里的一应事物井井有条,婢女,小厮采买回来,厨房的饭菜全换成合口味的,家里上下规矩森严,连家具都是比着用惯了的家具重新打造安置好,住起来比在碧水时的感觉还要舒服。

家事一切顺遂,翰林院的活却不大容易做。

虽说在翰林院当差比较清贵,想成为阁老重臣,或是成为实权人物,都必须有这么一段经历,但正因为前途远大,受到的诱惑也就大。

方若华一入职,掌院冯大人就把他塞去编书,从四年前开始,陛下要求编纂大周国史,至今编了四年,离编好还有一段距离。

编书比较清净,方若华也喜欢,可惜,就是被掌院大人护着躲清闲,半个月之内他还是拒绝了六次几位王爷的聚会邀约。

这日,天气难得不错,方若华陪着几个老翰林一起把书翻出来晒一晒,一边晒书,一边在院子里席地而坐,几个老人喝茶吃点心。

点心都是罗乐新开的铺子里做的,不光色彩漂亮,味道也漂亮的很,一帮牙口不大好的老翰林,每天都要过来蹭几块。

没办法,方若华只好带一些少油少盐清淡些的,省得再把这帮老人家吃出毛病。

正偷闲,唐小飞和房玉山居然领着张世奇从拐角的小门里钻进来,一进来就撑着旁边一棵大树,弯着腰喘息。

方若华:“……”

旁边一老翰林失笑:“三王爷找你们一起游河?”

张世奇欲哭无泪:“不是都说三王爷温文尔雅,性情恬淡,乃是一君子吗?”

怎么跟土匪似的,还什么歃血为盟,还什么要拜把子?谁敢跟皇子拜把子?那不是认万岁爷当爹,就是自己想认,万岁爷愿意不愿意平白无故地捡一个儿子回去?

张世奇脸上发绿:“我张家只有我这一根独苗,如果我要是明天跌到河里淹死,我们一家老小恐怕都活不下去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掌院从后面溜达出来,瞪了张世奇一眼:“行了,别胡说八道,回去歇着,你祖母不是病了,我给你写张条子,去请刘太医和你一起回去看看,放几天假,这几日不必来了。”

张世奇登时闭嘴,老老实实答应,连东西也没收拾转身就走。

好多年轻的庶吉士满脸懵懂,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上面那些老翰林只是摇摇头,也不多话。

掌院冯大人在院内立了片刻,叫方若华过来,略微一沉吟道:“过几日便是皇太后的寿辰,皇太后爱听戏,你去翻翻旧日太后点戏的折子,选好了去教坊司,让他们务必上心,一定排练好。”

“是。”

方若华应了声,恭恭敬敬地退下,也没问为什么在大周朝,翰林院如此清贵的衙门,居然会和教坊打交道。

结果还没到晚上,就忽然发现翰林院好些世家子弟,有些变得特别忙碌,待在书库不出门,有些则是家中发生各种事情,请假回家。

别说方若华,就是翰林院其他庶吉士们,也隐隐约约感觉出有什么地方出了事。

“不是大事。”

回到家,孙风雷把方若华叫去喝酒,笑着安抚道,“齐郡王和五王爷一向交恶,最近五王爷与状元郎偶遇了两次,性情相投,他脾气上来,这才故意找事。”

“不过他这一挑衅,接下来恐怕消停不了,五王爷自幼得宠,也是个不管不顾的急脾气,每次两人对上,他二人到是不至于伤筋动骨,但和他们两个撞上的,却是非死即伤,这些年过来,朝中重臣都看明白,每逢此时自然约束自家子弟,尽可能避开麻烦。”

方若华登时了然,半晌苦笑道:“这纯粹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恐怕翰林院心思明白的几个,都会对齐郡王敬而远之。”

孙风雷叹了口气,摇摇头没说话。

方若华默默喝了口酒,其实,私底下都说齐郡王糊涂,他也确实做过很多件糊涂事,可他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还真分不太清楚。

“他外祖父是王家人,王家在前朝出过六个宰相,五个宠妃,一个皇后,即便到今朝也是声威赫赫,但若要让齐郡王选择,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宁愿自己的母妃只是平平常常的小户千金,也省得一入宫便是众矢之的,年纪轻轻便香消玉殒。”

方若华轻声叹息。

皇家的是是非非不必多理会,他如今担了差事,还是赶紧准备献给太后娘娘的戏本子要紧。

翻了两天戏本,别说,还真挺精彩的,尤其是太后娘娘喜欢的那类,虽然都是些男欢女爱,可无论文笔还是情节,都十分显露功底。

再一看写这些戏本的人,一个个的也是正经进士及第的人才。

怪不得掌院把这事当个正经差事认真交代下来,冯掌院也怕方若华想不通,低声叮嘱他道:“太后的事情是大事,只要沾上边就没人会打扰,是个好差事。”

方若华笑应了,既然要做,那肯定要认认真真去做,仔细研究了一番,他到发现太后娘娘自己是正经的世家女,却偏偏不爱那些正正经经大家闺秀的爱情,到偏爱那些离经叛道的东西。

略微一沉吟,便写了个狐女与书生的大纲,属于时下流行,但也大俗的那种。

第二百六十三章 出事

掌院扫了一眼就笑了,也没说什么,直接呈上去。

没成想不过两日,太子殿下居然派了人来,赏赐方若华一套文房四宝,还有两把太子亲自题词的折扇,一幅前朝大小双王合作的墨梅图。

“太子殿下非常喜欢探花郎的戏本,你们可要认真准备,等太后娘娘圣寿,这个本子就是压轴的。”

掌院:“……”

方若华也哭笑不得,还是恭恭敬敬地应了,一转头,整个翰林院上上下下,看他像看到一大块金子,人人垂涎欲滴。

太子殿下可和其他几个王爷不同,矜持得很,人家又是储君,行动本就受限,从没有主动拉拢过什么人,今日却着意夸奖了方若华,只瞧来传旨的管事言语表情,也知道太子大约对这位探花郎特别满意。

难道这位探花是个戏迷,对戏本子十分擅长?

“在下也是戏迷,早知道,我也去给太后娘娘写这个戏本子!”

榜眼齐文渊连连叹气,故作愁眉苦脸,抓着方若华跟他讲了半天新近流行的各类戏本,话本,果然是此道高手,方若华这种阅遍千万网络,流行的,也觉得他脑洞很大,若是能到了后世,说不定是一大神级人物。

掌院这阵子拘了这位榜眼去修史,想来也是看好他的将来。

一时间翰林院里,新科状元回家休假,榜眼躲着修史,但凡聚会一概不理会,探花也被拉去教坊,盯着给太后娘娘寿辰准备的各类戏曲节目,他们三个不在,那些王爷们挑事的情况也就少了,翰林院的老人们都松了口气。

话说,每三年闹腾一次,每一次感觉都渗人的很,一点都习惯不来。

方若华一天里到有大半日待在教坊,偶尔还带着罗乐一起去。

教坊的姑娘可以说是大周素质最好的一批了,毕竟是侍奉皇上的,姑娘们的来源也多为犯了事的官宦人家的小姐,偶尔有外面采买,质量也极高。

方若华这回写的戏本很简单,书生赴京赶考,半路上遇到打劫的丢了盘缠,本来打算露宿荒野,却看到不远处有一个亮着的灯笼,等走过去发现竟然是一户人家。

书生进去借宿,主人家姓张,只有一个老父亲带着一个小女儿,都十分客气,盛情款待,那家的小姐生得着实是花容月貌,书生一看便动了心思,半夜在人家绣楼底下徘徊不去,吟诗作对,吟诵了好些赞美小姐美貌的诗词,小姐也与他应和,偷偷丢了手帕,香囊,还有字迹秀美的诗文,时间一日日过去,两个人感情越发深厚,书生承诺等他金榜题名便来迎娶,没想到临行前却让小姐的父亲撞破,父亲大怒,实话跟书生说,他们本为狐,不是人,强硬地把书生赶走,而且还迅速为女儿定了一门亲,是一个鬼王。

书生知道佳人是狐,不禁大惊,却还是舍不得美人,奈何从此找不到张府,只好先去应试,一举考中了状元,那狐女张小姐的丫鬟知道之后,偷偷来找他,告诉他如果真心想求娶她家小姐,就于三日后在城东城隍庙处给小姐烧一纸婚书。

新任的状元果然照做,那鬼王得知狐女与陛下钦点的状元有婚约在前,沉吟片刻便做主退了婚事,张家老狐狸也妥协,把女儿嫁给了状元。

此事流传开来,传言甚多,后来连陛下都知此事,笑称他是狐狸女婿。

故事情节特别简单,方若华是怎么酸怎么写,不是他想这么写,纯碎是太后点的戏都是这类。

因为是献给太后的,教坊这边选了最好的班子来唱,一个个下了大力气,天天唱,日日唱,每次演练,教坊中有头有脸的教习还都喜欢围观,且拉着方若华给提意见,方若华看得都快吐了,第三遍的时候就没敢再让直播间的水友们跟着看,怕被骂,怕掉粉,偏偏这些教习们每次看还是又哭又笑,时哭时笑,非常投入。

罗乐居然也很喜欢,还缠着方若华给她画了一大堆狐女,回家就挂自己卧房,书房,花厅,客厅,到处都是。

方若华:“……”

还好狐女她是照着范美人的形象画的,挂着也没什么违和感。

就是偶尔招待翰林院那帮人,会被不着痕迹地求画,连掌院有一回都暗示了下——他老人家也不怕回去吃他夫人一记降龙十八掌!

事实上,掌院听方若华轻描淡写地说,自己带夫人去教坊,夫人看了戏特别喜欢,逼着他画了几张美人图时,差点端不住端了几十年的架子,几乎要咆哮:“你去教坊还带夫人?要不要这般惧内!”

便是他这个,出了名有妒妻的人,年轻时也没少风流快活。

“年轻人,宠爱妻子很正常,可万事都要有一个度,不能因为喜欢她就太纵容,否则十年后,甚至五年后,你就会吃到苦果。”

翰林院几个过来人笑着打趣了方若华几句,他也懒得和这些人计较。

太后寿诞越来越近。

教坊这边的彩排也越来越密集。

寿诞当日,方若华正穿戴着整齐,要去宫里当差,翰林院一个庶吉士就急匆匆登门,连茶水也没喝一口:“出事了,教坊司戏班子里的人都中了毒。”

“啊?”

方若华大惊,什么也顾不上,连忙穿衣服出门,去了一看,见有太医照应,且因为发现及时,吃过解药,到是没有性命之忧,可是却不可能登台了。

就是她们想登台,教坊也不敢同意,出了错倒霉的可不只是几个小戏子。

只好临时另外找人,但外面的戏班子实在是差强人意,只有一个时辰不到,她们就得登台,即便能找到技术精湛者,这么短的时间怎么练习?

方若华也发愁,目光扫过坐在墙头上的青衣小狐,沉吟片刻,低声问掌院和教坊的人:“临时在外头找人,安全问题怎么解决?”

没等掌院说话,在教坊做了三十年的教习就笑:“哪里用得着我们操心,这些年宣了多少外头的戏班子进宫给各位主子助兴,什么时候出过事?且不说各位主子都被里三层,外三层地保护着,这帮进宫的,有一个算一个,一步也不能多走,一步走错就出不了宫了。”

半晌她又苦笑:“要是万一真不幸出问题,那必然是计划好的,咱们只能认倒霉,到时候不光是我们,从里到外要被处死的决不下千人。”

第二百六十四章 好戏

掌院闭着眼轻轻敲击膝盖,半晌叹息,轻声道:“实在不行,余教习便与我一起去请罪,看看能不能临时更换戏单,外面寿春班有几出戏很知名,他们也是宫里常来常往,顶上去没多大问题。”

教习一脸的焦虑。

教坊司的姑娘们集体中毒,肯定要惊动上面,上面派人来调查她到不担忧,纵使查出什么来,终归也与她无关,她又不管膳食,但差事办不好,那就要人命了!

掌院吐出口气:“纵然是前程没了,但陛下仁慈,也不一定就要我们的命,可这次太后寿宴,各地的藩王也来,若是出了差错,闹得太后娘娘脸面上不好看,那可是大事,判我们一个斩立决也不冤枉。”

他一挑眉,神色到是放松许多,“宁愿去请罪,也不能随便找人应付。”

掌院果真带着于教习去宫里活动了下,结果回来时却阴沉着脸。

“明王专门请了江南大家柳如烟给太后娘娘弹琵琶曲助兴贺寿,陛下一早跟太后说了,教坊这边给娘娘排了出新戏,太子殿下看过,觉得极好,太后娘娘十分期待,看来……今天你们这戏,唱也得唱,不唱也得唱。”

于教习眼前一黑,几乎要昏死过去。

方若华咳嗽了声,皱眉道:“我到知道几个技艺好的,就是没什么名气,也许能唱这出戏。”

掌院一愣,摇了摇头长叹:“……当初十年苦读,一朝金榜题名,考中庶吉士,入了翰林,没想到做得却是这等狗屁倒灶的事。”

翰林庶吉士,那可是储相!

方若华嘴角抽了抽,让他老人家这么一说,确实挺别扭的,但即便是翰林院,又哪里来得那么多大事可做。

别说他们这几个初入朝廷,初入翰林院的小鱼小虾,听说上个月皇帝上朝,和大臣们讨论了一个月寡妇再嫁该补贴奖励一贯钱还是一贯半。还有官媒一个月该说动一个寡妇再嫁,还是必须说动两个以上,完不成任务需扣多少工钱。

再之前,还讨论过官员们发的禄米,该给多少新粮,多少旧粮!

这难道算军国大事?皇帝和朝中的阁老们,还不是要讨论处理?

掌院也就是矫情一下,最后还是让方若华赶紧把人召来,他去通知大内侍卫统领刘大人,给他们登记造册。

方若华速度极快,这边准备工作没有做完,那边一众小戏子已经到了宫门口。

于教习走过去一看,登时就吓了一跳:“好俊的姑娘!”

别的且不说,演狐女的那姑娘,可比他们教坊司选的名角更添几分温柔娇媚,还有一丝天真无邪,第一眼看过去,她甚至觉得这正是探花郎笔下的小狐女。

“……咱们探花郎莫不是按照这美人的形象,写的那狐女?”

如今顾不了那么多,只能相信探花郎的眼光,再说,只为这小女孩的音容笑貌,也值得赌上一把,教习甚至觉得眼前的姑娘即便是唱砸了,太后娘娘怕是也会有几分怜惜,舍不得惩罚。

一应程序都加急加快进行,总算赶在正戏上场之前,准备就绪。

掌院甩手走人,丝毫不关心后续,于教习却是紧张得浑身冷汗直冒,一直外来的戏班子登了台,一开腔,他才整个人瘫软地撑着椅子背坐下,脸上却露出一丝笑来:“……好嗓子!”

唱的是真好,而且真情流露,特别特别有韵味,唱到书生与狐女诀别时,不光是太后娘娘拿着帕子沾着眼睛落泪,就是平日里不大爱看戏的皇帝也入了神,轻声道:“我要为张女和柳郎赐婚,现在就下旨!”虽然瞬间就回神,但可想而知,这戏唱得有多好!

太后娘娘甚至又让复唱了第二回,第三回,这才心满意足,最后明王精心准备的节目都没有出场的机会,江南大家柳如烟又被好好地用轿子抬出了宫门。

一切结束,于教习一把抓住‘狐女’,还有这戏班子里的一众人,仔仔细细地询问他们身份来历,方若华简直捏了一把冷汗,生怕出什么差错,结果就听小狐狸和她爹细声细气地说自己是涂山人,家住京城柳树胡同,自幼爱唱戏,却只是在家里唱,从没有抛头露面过。

一番话说得严丝合缝,似模似样,谁也没怀疑。

送这小戏班子离开时,于教习还特别特别的遗憾:“哎,好人家的女孩子,我也不好让人家到我这教坊司来,便是来教教那帮小的怎么唱戏,怕是人家也不乐意。”

却不曾想,那青衣小狐女非常乐意,她爹还特意提着两串子腊肉来拜访方若华,说以后还有这种机会,别忘了还让青女去。

“青女与我等不同,她有奇遇,修香火道,贵人们一句赞语,顶她苦修一年时光。”

方若华:“……”

事实上,他到没搀和进去,可是没过几日,就听说这个小戏班子成了很多王孙贵胄的座上宾,青女的名气也水涨船高。

因为她并非真正的戏子,纯粹是玩票兴致,反而备受推崇,连太子也时常叫他们去给太子妃唱戏解闷,太子妃新生了个女儿,太子很喜欢,她却有些憋闷,好几日不开怀了。

太子妃也是个戏迷,许听了戏,能高兴一点。

方若华见这帮家伙没有露馅,过了几日也就渐渐安心,在这个世界,妖精鬼魅们虽然多数离群索居,但混迹人群也不是新鲜事,端看各自的性情罢了,狐女爱入豪门大宅,且由她去。

只是他尽量还是四下里澄清,自己和这小戏班的人也不熟悉,仅仅是偶然听过他们唱戏,知道青女有天分而已。

万一以后出事,他即便受牵连,也不会太严重便好。

方若华本也不是特别怕事的人,至于前程,他和那些真正十年苦读,一辈子只想当官的读书人不一样,还真不怎么在乎。

不过月余时光,青女就名声鹊起,便是京城最顶尖的戏班子也没她有名。

这也正常,一来青女容色出众,身为狐女,她的容貌远非世间寻常美人可比,二来一直出入世家权贵的府邸,还是太子妃的座上宾,别的戏班子哪有这等机会?

第二百六十五章 请见太子

方若华在翰林院,就偶尔听同僚们谈论,那位胡青女胡小姐又唱了什么新戏,可惜没机会去听,也不好意思重金去请。

涂山狐狸们自己组了小戏班,就叫妖社,广邀西山群妖给他们写剧本,偶尔还客串角色,玩得特别认真,不多时就誉满京城,连方若华有时候都喜欢带罗乐去听听,他本就是个戏迷,胡青女唱得好,妖精们的本子也写得特别,这帮妖精写起本子来,绝对是天马行空,写出来的妖狐鬼女的故事,特别真实感人,与人类胡编乱造的那些很是不同。

当然,涂山狐狸们心里明白得很,本子出来,还要拿去给在人世间生活多年,十分了解行情的妖们修改,改得合乎当下审美,若真原样唱出来,那可是不合时宜。

这日,方若华休沐,好些日子没出去逛逛,便约上罗乐一起,准备车马打算去山上吃一吃寂云寺的素斋。

寂云寺不是鼎鼎有名的大庙,里头的伙夫却是御厨出身,后来出家为僧,十几年钻研素斋,做出来的饭食比京城各大酒楼要好上许多倍,去他们寺院烧香拜佛的一干人等,冲着斋菜去的,到占了一半以上。

刚一出家门,外头涂山老狐狸就带着小狐狸青女溜达过来。

方若华转头四顾,见左邻右舍都没看到他们,这才松了口气。

胡青女还好,为人端庄矜持,模样也秀丽,瞧着和大家闺秀似的,但她爹却是个粗疏性子,刚才一路走过来,歪歪扭扭,像狐狸蹦着过来似的,尾巴还露出一截,毛茸茸地坠在身后,若让人见了,没准真要降妖除魔,灭了它这只妖孽。

眼下小时空可和现代不同,现代人见到这些,第一反应是衣服出新品了?第二反应可能是——cos??

但在当下,人们若是见到这等情形,肯定扯开嗓子喊——“有妖怪!”

然后无数道士,和尚蜂拥而至,降妖除魔不在话下。

“见过探花郎。”

那老狐狸讪讪一笑,随手把尾巴揪了揪,变不见了,走到方若华身边,期期艾艾半天,抓耳挠腮,似乎颇多为难之处,张不开口。

胡青女瞪了他一眼,叹了口气,转头对方若华道:“方小郎,我和爹爹这一回,怕是惹上了大麻烦,一个闹不好,整个涂山狐族都要跟着吃挂落,说不得咱们连这人间也呆不下去了。”

“哦?你们这是招惹了哪位道家高士?还是佛家大德?”

“哼,方小郎也太看不起我们涂山,哪个道士和和尚会来招惹我们?”

老狐狸吹胡子瞪眼,一脸怒气,只是随即怒气就散了,长叹苦笑一声:“这些日子,小女青衣得了太子妃的看重,每日晚上都要过去,有时候唱几出戏,有时候只是纯坐着陪太子妃说说话,前日青凤那丫头过来了,青衣干脆就带着她去长见识,没想到那小丫头不知怎么的,居然和小皇孙闹僵起来,还夺了小皇孙的夜明珠。”

方若华:“……”

青衣也气得跺脚:“咱们家缺她一颗夜明珠不成,她要是喜欢,百八十颗我给她扔着玩!”

涂山狐族人人家底丰厚,到真不缺那点东西。

方若华:“……太子殿下没那么小气,小皇孙年纪小,什么都不懂,你们偷偷把夜明珠还回去便是。”

老狐狸一拍腿:“哪是为了什么破珠子!”

破珠子他们又不是赔不起!

“是青凤跟我说,太子家的小皇孙不知让谁给封了灵窍,能让人渐渐痴呆愚笨,我的老天,青凤还说可能是哪家的狐狸做的!”

一提起这个,老狐狸就一身冷汗,青衣也脸色发白:“方小郎也不是外人,咱们也不瞒着你,我们异类在世间生存本就艰难,太子不光是皇族,还是潜龙,若是惹上他老人家,咱们这些异类就别想好了,这事事关小皇孙,若是被人发现,太子大怒,天下狐族岂不是都要被牵连,此事真不是闹着玩的。”

方若华无语,他此时也想起来,一直有传言说太子的嫡子,也是唯一一个儿子,小皇孙身体不好,还被怀疑痴傻,这也是太子的地位不稳的原因之一,毕竟太子的年纪不小,膝下却空虚,实在不是好事。

沉思片刻,半晌叹气:“胡九叔想我做什么?”

“只求方小郎引荐一下,让我等和太子殿下说明利害关系,请他允许我等施法,去了小皇孙身上的桎梏。”

此事不知道也罢,知道了肯定不能不答应,方若华点了头,沉吟片刻:“别急,此事还需徐徐筹划,不好冒然惊扰殿下。”

说着,他顾不得上街,回家休息了一晚,仔细斟酌考虑,和涂山的狐狸们商量许久,又和西山群妖通了气,才换了身衣服,回到翰林院,请人递个话,请见太子。

不知多少低级官员,一辈子可能只能见皇帝,太子一两面,就是考中进士的时候,不过翰林院的人却不同,就连庶吉士也要入宫轮值,见见太子到也不是什么大事。

第二日,方若华便进了东宫。

太子殿下显然对这位探花郎很有好感,在书房里接见的,一见他就笑:“听冯掌院说,我们的探花郎嗜画美人图,而且画出来的美人活色生香,让人见之心荡神摇,不如今天就……”

“太子殿下,太子妃传了话来,一会儿给您送羹汤。”

旁边一老太监一板一眼地道,话音未落,太子登时就闭嘴,咳嗽了声,“咳咳,来,玉荣过来坐,孤新得了两幅古画,咱们边看边说。”

方若华失笑,这还是第一次私底下正式见太子,太子的相貌极好,比当今圣上长得俊美,气度更佳,一身贵气,难得还言语温和,无一丝骄态。

要知道,眼前这位可是七岁就被立为太子,二十多年来都是陛下最为宠爱的孩子,当年皇后还在时,更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就这般也没被养坏,实在不容易。

方若华觉得,若是自己像他一样,也是这样的出身,即便没有骄横到鼻孔朝天,可想必也是傲气十足。

两个人一起欣赏了片刻古画,方若华正思量着要怎么开口,忽然有一小内侍急匆匆过来,进门叩首,欲言又止。

太子冲他一点头,内侍看了方若华一眼,才压低声音道:“小皇孙不肯喝药,砸了屋子,如今哭闹得特别厉害,您快去看看吧。”

第二百六十六章 封印

太子登时愕然:“啊?”

他自己清楚,唯一的儿子性子怪异沉闷,时常自己待着,至今都没有开口说话,甚至连反应都很迟钝,即便是对他和他母亲也爱答不理……哭闹?他从没有见过儿子闹过,一时间心下焦虑,一向温和的脸上也露出一抹焦虑,一言不发地起身便要走。

方若华连忙道:“殿下,下官略通医术,不如也让下官去看看小皇孙。”

“……也罢,玉荣一起。”

太子叹了口气,便没有拒绝。

两个人一前一后,急匆匆绕到太孙所住的寝室,还没进门就听见里面嘶哑的哭声,太子心下着急,推门而入,结果进门就被扑了个满怀。

怀里抱着沉甸甸的儿子,太子整个人都僵硬。

低头一看,自家这个一向沉默,从来拒人于千里之外,和他也不亲近的儿子,正红着眼睛,红着鼻子,一抽一抽地哭泣,任凭周围的宫人怎么哄都不肯从他身上下来。

太子的心瞬间软得一塌糊涂:“乖,告诉爹爹,怎么了?”

“呜呜,小凤抢了我的夜明珠,呜呜,她欺负人,欺负人!”

太子:“……”他儿子今年才三岁,可三岁了还是第一次说这么长的话,事实上在今天之前,他甚至怀疑儿子不会说话!

谁抢了这孩子的夜明珠,赏,大赏!

太子忍了半天,才没把喜色露出来,却还是忍不住稍微勾起唇角,十足温柔地拢着儿子的头发:“我儿想要夜明珠?来人,开库房把我的那些夜明珠都拿出来。”

底下的宫人连忙去办。

骨碌碌,骨碌碌。

宫人刚一出门,一颗夜明珠就滚到了桌子旁边,小皇孙瞪大了眼,伸手要去够,结果他还没拿到,那颗夜明珠瞬间又没了。

众人:“……”

“哇!”——这是小皇孙!

太子:!?

方若华捂住头,实在不敢相信居然会乱成这样,很是无奈地捂住额头走过去,一伸手就想揪住青凤。

结果那小丫头蹭一下,窜到桌子上去,他一把没抓住。

周围宫人和太子齐齐扭头看他,方若华气急,抬头瞪那小丫头片子:“你给我下来!”

“看不见,看不见,看不见……”

青凤不敢回头,伸出双手捂着自己的脸,掩耳盗铃一般嘀嘀咕咕。

奈何结界虽在,却掩不住声音,她细弱的,略有些尖,却很动听的小奶音清清楚楚地传入众人耳中,一时间整个寝室都安静下来。

唯独小皇孙指着那桌子跳着脚叫唤:“打她,打她,让她抢走我家的珠子!”

太子眉心突突地跳,儿子说话流利是好事,但回头要马上找人教他礼仪,说话如此粗鄙怎么了得!

方若华吐出口气,很无语地上前抓住青凤的长尾巴,抖搂了一下,想了想这事也瞒不下去了,直接把她从结界里面提溜出来。

众人此时才回神,齐齐盯着方若华的手,看看他,又看看他手里拎着的,一身大红斗篷,两只尖耳朵,一条蓬松大尾巴的小美人。

小美人一边在方探花的手里挣扎,一边去偷偷瞪小太子:“方哥哥放下我,不是我的错,是他,明明是他欺负小月姐姐,让小月姐姐给他端便盆,还因为小月姐姐弄脏了一颗破珠子就打人,他坏,我,我……”

“不管别人做了什么,你随便抢别人的东西难道就对?”

方若华脸一沉。

小狐女青凤委委屈屈地咬着嘴唇,低着头不敢说话,只是依旧委委屈屈地抽搭,眼泪滴滴答答地掉下来。

周围的宫人们看得都不由自主心疼,小狐女长得可爱,两只尖耳朵一抖一抖的,也许他们尚不知什么叫萌,却还是忍不住心软。

连完全弄不明白这一切,不知道该不该马上呼喊侍卫的太子,也不觉放轻了声音:“玉荣,这个小姑娘是谁?”

他声音压低了好几度,生怕吓到那女孩儿一般。

没办法,太子子嗣艰难的很,就在两个月前,太子妃刚刚给他添了一个女儿,他分外欢喜,如今对女孩儿正是特别好奇的时候,乍然看到如此可爱的小姑娘,不免浮想联翩,念及自家姑娘,也许过不了几年,他的小姑娘也会长得这般俏丽动人。

方若华见没吓到太子,别的宫人表现也还好,稍稍松了口气。

他这么做着实冒险了一点,可是,以青凤的可爱要是还能吓到太子,那接下来的话就要更委婉些才行,有些事情恐怕不能说漏,现在看来,太子的承受能力还算不错。

方若华叹了口气,朝着太子抱拳行礼:“太子殿下,这小家伙是我邻居家的女孩,因为是涂山狐族的小公主,家中长辈十分娇惯,自幼就被宠坏了,这次居然敢混入东宫,还惊吓到小皇孙,请太子殿下严惩。”

一边说,他一边拿脚尖蹭了蹭小狐狸的尾巴。

太子的脑子里还没有回过味,小狐狸登时炸毛,跳着脚怒道:“谁知道这是皇宫?我明明是好心,这小坏蛋身上被下了封印,我想给他解开才追来的,看看我的胳膊,都黑了,全是为了给他解封印,早知道他会欺负人,我才不管呢!”

说着,小丫头就伸出手臂,果然手臂上一片漆黑,看起来就吓人。

“不要训她,孩子知道什么……”太子一句话未完,陡然回神,“封印?”

方若华也故作迟疑,半晌才猛地站直了身子,揪住小青凤的耳朵,拖着她走到太子身边,厉声道:“这等事可不许胡说,什么封印?到底怎么回事,快快说清楚。”

小狐狸被吓了一大跳,身子一抖,一把抱住自己的尾巴,抱得紧紧的,也不敢哭了,左看右看,期期艾艾地道:“那日我随叔叔在街上玩,不小心和叔叔走散了,然后就看见这边有一点黑气。”

“方哥哥知道的,爹爹说我在兄弟姐妹里,成绩是最好的,叔叔都比不上我聪慧,怎么可能看错?那肯定是有人施展邪术害人,我一时好奇就凑过来看,然后就看到这个小孩子身上被下了特别可怕的封印,要是再不解除,以后他就变笨笨了,不会自己穿衣服,不会自己吃饭,一点用都没有……”

第二百六十七章 现身

向来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太子,嘴唇都略微发青,不自觉抱紧自家儿子,此时哪里还管眼前这个是不是异类,闯入宫中该不该获罪,一字一顿地道:“什……什么人,敢害我儿?”

青凤天真无邪地抬头:“我知道,我知道,叔叔跟我说过,我们涂山的狐狸修行正道,不能害人,但是有一些异类耐不住寂寞,走上了邪路,还有受人类雇佣做坏事的坏家伙,这个小坏蛋肯定是被坏家伙害了。”

孩子的话天真无邪,也说得并不大清楚,不过,在场的都是人精,只听了三言两语也明白过来,太子瞬间脸色阴沉,抱着儿子,深吸了口气:“玉荣,咱们回书房再详谈。”

……

东宫书房内。

方若华和太子,一人拎着青凤,一人拎着小皇孙。

两个小孩瞪大了眼互相对峙,你挠我一把,我拽一拽你的小辫子,时不时呲牙咧嘴,彼此仇视的厉害。

太子却只感欣慰。

在今天之前,他每天都要分出很长的时间陪伴儿子,教儿子说话,甚至为儿子选了七八个先生,围着他教导,但是宝贝儿子从来没有这般活泼过。

外人不敢提一句,但人人皆知,太子的独生子,嫡长子,脑子似乎不大好使。

如今小皇孙年纪还小,只有三岁,有些孩子天生懂事比较晚,会说话也晚,尚且还能支应过去,很多人也都说小皇孙认人晚一点,但没关系,过几年就会好起来。

太子也是这么和太子妃说的,可是他们夫妻两个又怎么可能不害怕?

这是自己的儿子,成亲多年才有的宝贝,如果竟是个痴傻的,那还得了!别的不说,太子的尊位怕是都坐不稳当。

现在好了,雨过天晴。

太子十分纵容地看着那个小狐女拼命招惹他儿,气得他儿子直跳脚。

方若华哭笑不得,明明青凤以前是个特别腼腆可爱的小女狐,怎么遇见这小皇孙就变得如此闹腾。

但现在最要紧的不是这两个小东西的玩闹,太子一想到有异类会害人,就浑身不自在,不自觉想起自己那些年的病,不禁抓着方若华详详细细地将自己的状况说了一遍。

“自从孤买下玉荣你的画作之后,夜里噩梦都没了,身体也大为好转,孤一直觉得玉荣是孤之福星,现在到觉得,或许孤早年生病,并非天灾,而是人祸。”

方若华有些意外,不过他什么都看不出来,自不会多言,就是真看出来,在这种事情上也要谨慎开口,好在太子并没有强迫他说点什么的意思,反而特别好奇地追问起异类的事情来。

“以前总听到各种传说,不过孤一直是信奉圣人之言,敬鬼神而远之,并不在意这些东西,如今看来,却是不得不在意。”

方若华想了想,笑道:“世间异类数不胜数,它们大多数只自己修行,并不涉及俗世,但也有一部分混迹人群,和人类没什么不同,陛下治下百姓中,也许就有几只山精鬼魅之流。”

太子听得入神。

略微解释了几句,方若华干脆来到书桌前,把自己知道的大妖的势力范围画出来,沉吟道:“凡是大妖,经过多次天劫,大部分醉心修行,并不会出来干扰人间,只要不去惊扰它们,其实完全可以当它们不存在。”

“就说下官所居的明州府,碧水县,却是人杰地灵之所在,异类很多,光是一座西山就有大妖百余,小妖更是数不胜数,这个小丫头,名为胡青凤,是涂山狐族的,西山还有一波狐狸,是青丘狐,在西山来说,这两伙狐狸势力最大,它们的首领被尊称姥姥,是有千年修为的老狐妖。再来就是一伙黑蛇,为首的是一条修行有成的蛟,马上能化龙,也正因为如此,轻易不露面,便是下官也不曾见过,还有一棵老槐树,也是鼎鼎有名的大妖,庇护着流落荒山的一些孤魂野鬼,这两个性子孤僻怪异,虽轻易招惹人,却并不是好相与的,山上的小妖们都不敢靠近它们的地盘。”

“不过这些妖怪都是正经修行的异类,大部分不轻易沾染血食,不去害人,还时常要做些善事,积累功德,偶尔有良善村民入山迷路,它们都会热情款待,送人下山,很多狐女,鬼女的传说,便是由此而来。”

太子听他娓娓道来,心中的恐惧,还有对儿子的担忧,到是渐渐消退,却还是忍不住问道:“那我儿究竟是被什么害了?”

“下官到是知道,有一部分异类忍受不了寂寞,混到人群中靠邪术糊弄百姓,赚钱糊口,这两年它们中甚至有胆大妄为的,组成了个什么青红会,会长是一只黑熊精,手底下都是精通邪术的妖孽,专门接受权贵人家的委托,胆大妄为,什么坏事都敢做,可是,这帮妖孽居然敢惹到皇家的头上,下官却是没有想到。”

青凤忽然插口:“我知道,前几天姥姥还跟我说,有只蜘蛛精坏了规矩,居然和一个皇帝家的儿子勾搭成奸……”

方若华一巴掌敲上去,打得青凤眼泪汪汪:“跟谁学的脏话,小心你爹揍你!”

青凤呜咽了下,耷拉着脑袋不敢再吭声。

方若华又拍了她一巴掌:“话别说一半,接着说。”

“哦。”青凤偷偷看了方若华一眼,到底还是乖巧,小声道,“是姥姥说的,那小蜘蛛糊涂得很,整颗心都捧出去,根本就傻了,谁知道会被哄着做什么,恐怕多年修行就要毁于一旦,我和小珠姐姐一起玩过,它们家的封印就是小坏蛋身上那个样子。”

太子大惊,急声道:“这可如何是好,那什么蜘蛛精,可会再来害我儿!”

方若华略微沉吟,敲了敲桌子,走到窗户旁边,推开窗户,忽然拔高声音:“你们寄居东宫这么多年,享受皇家的供奉,总不能一点事也不做,出来个人跟我说说,小蜘蛛现在躲在哪里,可在皇宫中?”

房间里一片安静,悄无声息。

太子转头四顾,宫人们也吓了一跳。

方若华皱眉,从袖子里取出一块晶石搁在窗台上:“我再说一次,都现身出来跟我说说情况,如果再不现身,别怪我不客气。”

话音未落,站在太子身后手持团扇的一宫女,立时身体一矮,跪倒在地,耳朵动了动,变成长长的白耳朵,眼睛也红了,小声道:“方小郎不要动怒,不是姐妹们不受宣召,实在是这会儿大家正当值,来不了呢。”

“碧玉?”

太子瞪眼。

小宫女期期艾艾地道:“殿下,小兔是正经小选进宫,当年还是徐总管亲自去选的秀女。”

徐总管:“……”他选的是身家清白的人,可不是兔子!

第二百六十八章 异类

太子沉默片刻,近乎绝望地问道:“孤这东宫……有多少异类?”

“并不算多,像小兔一样法术精进,精通变形术的姐妹没几个,殿下放心,在东宫做宫女的只有小兔一个,也是阴差阳错,当时小兔和爹娘还有兄弟姐妹们在县城生活,做点小生意,日子过得也还悠闲,没想到就赶上朝廷采选,小兔的姐妹们及时逃了,可我晚上睡过了头,没逃走,登记在册,疏通关系也疏通不下来,想不进宫也不成呢。”

方若华看太子松了口气,就笑道:“宫里宫女中异类不多,我就是上一次参加琼林宴时,看见一个文华殿捧茶的宫女像是青丘的十九妹。”

“方小郎真是好眼力,七个月前正好赶上采选,十九妹从西山回去路上,到她三叔家玩,结果就被选上了,不得不进宫来,为了这个,青丘那帮假正经简直吓疯了,听说开了半个月的会商谈对策,后来却是不了了之,真没行动力。”

太子松了口气……两个,还算可以接受!

放缓心情,叫了亲信的宫人过来倒茶,又把这位兔子宫女请过来,坐下,还像再问就听见一阵翅膀呼扇的声音,一转头,窗口上落下来七八只鸟,有黄鹂,有杜鹃,有喜鹊,甚至还有一只海东青。

外面不远处隐约有骚乱声,听见好像是兽园的方向乱了起来。

只听黄鹂鸟一开口,传出来一个略显苍老,但并不难听的声音:“哎,宫里的主子们真是越来越难伺候,叫得声音不高不亮,不行,太高太亮,也不行,早晨叫不好,中午叫也不好,真是,到底是谁说宫里好混日子,吃得好住得好,忽悠我进来的,烦死个鸟!”

太子:……难道这是新品种的巴哥,就是长得像黄鹂。

他还没开口,那边杜鹃鸟,海东青,还有其它五彩斑斓的漂亮鸟们都开口说起话来,有问好的,有互相打招呼的,有跟方小郎抱怨宫里伙食并不强的,当然也有说禽园的伙食不好,但是兽山的伙食特别棒,可以进去混吃混喝。

太子:“……宫里到底有多少异类?”

方若华失笑,咳嗽了声,解释道:“这些不算,大部分只是开了灵窍,并没有修成人形,说白了还是兽,但因为聪明乖巧伶俐,品种也好,大部分都是名种,得到的人自然如获至宝,其中很大一部分就被献到了宫里。”

“下官在翰林院,偶尔听几个八哥说八卦,说兽园一只白鼻子老象,经过这么多年修行,能成人形了,可怕吓到人,一直不敢变,大概过不了两年它就得假死脱身,事实上若是再不死,怕是不变身也要被人当妖怪,哪有一头象活起来没完没了的。”

太子:“……”

方若华从袖子里拿了晶石,让这群鸟蹭星芒,蹭了半天才收起来交代几句,让它们通通飞出去传话,约定晚上去兽山那里聚一聚。

“是下官考虑得不妥当,这里毕竟是东宫,若是鸟兽虫鱼都跑来,怕是要闹大。”

太子深吸了口气:“确实……不妥。”

虽然太子现在觉得,自己和父皇相处中拿捏分寸还算得当,但是他也不敢保证,万一要是东宫出现异状,会给本来就很不稳定的局面带来多大的改变,他那几个兄弟表面上再兄友弟恭,可实际上还是始终分出一只眼睛盯着他。

就说这次儿子的事,还有他以前的病情,他本来一直以为都是命运的安排,现在却疑神疑鬼,总怀疑有人为的痕迹在里面。

太子留方若华待到傍晚时分,才起身去兽山那边,兽山一众宫人也很意外,这等地处,可是少有贵人驾临,便是有贵人想要个什么玩物,通常也是由他们训练好了,好生给贵人送去。

“我陪方探花挑两只狗,你们不必跟着,都退下吧。”

太子一挥手,冷声道。

“小的……”

伺候的小太监还想说,自己帮着太子爷挑选,就让老太监一把拽住,行了礼毕恭毕敬地退了出去。

一出兽山,老太监就瞪了小太监一眼,敲打他:“哪来那么多废话,主子说什么就是什么,太子让你走,难道你还要讨价还价?”

在宫里伺候的,都得有眼力。

“这种时候,你要记住一句话,不多听不多看的人,在宫里才能活得长久。”

小太监老老实实地应了。

此时太阳尚未落山,兽山里的空气有些凉,气味到不坏,显见宫人们打扫得勤快。

方若华一边喝茶,一边托着下巴看飞禽走兽们溜溜达达地走过来。

一身通体雪白的狐狸,两只羽毛特别漂亮,一看就被精心照顾的孔雀,树上还趴着一大二小两只猴,猴子朝着太子和方若华弯腰行礼,尤其是对上方若华,头直接垂到了地面,谄媚至极地道:“今天太后娘娘想看猴戏,小孩子们都去凑趣了,还有几个没来,方小郎有什么吩咐,直接跟老猴说便是,万死不敢辞!”

太子:“……”

他忽然想起自己小时候,差不多四五岁,有一只通体雪白的大猴子每天中午都到自己寝宫偷吃水果,还会哄着他玩,给他披衣服盖被子,那时候他跟伺候的嬷嬷说,嬷嬷总说他是在做梦。

后来长大了,他真以为幼时的记忆是在做梦,可现在嘛,好像不那么确定起来。

太子面上十分矜持镇定,由着方若华把陆陆续续过来各种兽类模样的介绍给他,又看这帮禽兽里有那么几个摇身一变,变作人形,还个个仙风道骨,十分漂亮。

青丘的那位十九妹一直没来,到是文华殿来了只小八哥,一本正经,斯斯文文地道:“回方小郎,太子殿下,十九公主让孙嬷嬷带去教导规矩了,通常得跪一天,捧一天的盆,一时半会怕是过不来。”

太子:“……”

他忽然觉得,大周朝也许该做好准备,不光是要戒备那些蛮族,也要担心哪天青丘狐狸们杀入帝都!

方若华却不操心这个,笑眯眯和这一帮异类商讨东宫的安全问题。

太子回过神听了两句,闭上嘴不敢吭气了,总觉得方公子如今就是个奸商,谈生意的强调浓重的不行。

第二百六十九章 合作

方若华只花了小半个时辰光景,连忽悠带诱惑顺便吓唬一下,便搞定宫中一众异类,要他们务必时刻注意那只蜘蛛精,找到它的下落。

那些异类在方若华面前个个束手束脚,便是有些瞧着很厉害,很凶恶的,也不敢炸毛。

太子一开始还有些怕,后面到是看得津津有味,旁观了一阵,忽然觉得这些异类多数直来直去,有什么说什么,想要什么也直接开口讨要,比起人来还更可靠些,心思登时一动。

既然有异类在人间作恶,人类来对付它们,总是束手束脚,便是有大德高僧,修行有成的真人,也幽居深山,正经在俗世行走的,高人又能有几个!

反正他作为太子,见过的那些,有本事的不多,就是有,也不听朝廷使唤。

其实也不能怪这些高人,实在是当初太祖开国时,有感于前朝朝廷被道门、佛家控制,君王更是沉迷修道,弄得朝野上下乌烟瘴气,那些道门,佛门更是藏污纳垢,于是矫枉过正,天下有名气的佛道几乎都缩在山里不敢出来。

多年过去,情况好转,可愿意和朝廷合作的很是有限。

以前不大清楚也就罢了,可如今知道天底下并不太平,异类不光存在,还很是普遍,不赶紧想个法子,那还了得!

这会儿因为儿子好转,没有出事,出力又是一只小狐女,他到不至于恨上那些异类,到是动了心思,觉得它们很可以用一用。

那边方若华和宫里的群妖谈完,顺手抱了两只小奶狗,便和太子回到东宫。

结果还没告辞,就听太子迫不及待地说了一通话,什么让他问一问,这些异类修行都需要什么,要是有愿意的,能不能大家私底下组织在一起,定下规矩,惩戒那些在人间作乱的妖孽。

方若华:“……”

这事说来简单,可真要做……呵呵!

太子却似乎对这个提议非常看重,一边喝茶,一边沉吟道:“孤也知道,此事不容易做,可是这是合则两利之事!孤可以保证,至少我不管它们是异类还是普通人,只要在我大周,便是我大周百姓,我必然可以做到一视同仁。”

问题是,这位只是太子,而且便是皇帝,也不敢保证继任者如何。

方若华苦笑:“宫里这些到是无妨,它们本身进宫就是为了舒服自在的生活,便是让太子知道,万一有不妙,脱身逃走便是,但让您知道,跟真正现身出来,让所有人知道它们的根底,那可不一样。”

太子点头,轻轻一笑:“我明白,也不着急,双方达成信任不是容易事,目前来说,我只是想等以后万一再遇见这种事,也不至于束手无策。”

“幸而碰到方探花,听闻你受仙人点化,修行有成,想来能管束得了他们,也能得到信任。”

方若华:“……”

他犹豫着没答应,结果屏幕上无数人疯狂刷屏。

“三妹篡改剧情的手段越发娴熟。”

“这下子原文里男主的金手指更没了,他在原文就是靠着在异类中的好人缘混得风生水起,后来早朝中屡次帮各位大人的忙,还破了几桩奇案,一路高升,不光富甲天下,还是大权臣,后来更是架空了皇帝。”

“还有太子,原文里这个太子后来病逝,被男主查出是妖怪所为,皇帝大怒,朝野上下提妖孽而色变,到处都在诛杀异类,因此受牵连的凡人也不知有多少,现在看来,这些事是不大可能发生了。”

方若华:“……”

他这回真没有太仔细地研究剧情,主要是剧情大部分都是男主又怎么苏破天迹,怎么推倒绝代佳人,佳人里从朝廷公主,到小家碧玉,再到青楼名妓,还掺杂着无数狐女,贵女,妖女。

就那些美人们,数都数不过来,方若华很怀疑写到最后,作者能记住自己给了男主多少个美人!

居然有这么高的心气,能征服这么多各色佳丽,男主也是……天赋异禀了。

只是里也还罢了,现实中如果真有这等事情发生……呃,好恐怖的样子。

太子徐徐解释,方若华也只答应有机会再和西山那些老妖商量一下,看看定个什么章程,具体事宜却是滑溜得很,完全不肯应。

此时那蜘蛛精还未寻到,还要仰仗人家帮手,就是寻到了,太子也不大愿意得罪这么个能通鬼神的人物,只好笑着奉承他:“我们探花郎果然是个谨慎人。”

太子也并不生气,像方若华这等异人,能没有太多怪脾气,温和儒雅,磊落大方,已是极为难得,哪里还能苛求他和自家门下的客卿一样听话。

就是他那些客卿,不也一个个私心很重,他们效忠,不也是为了名,为了利,为了子孙将来?到是和这位探花郎一接触,觉得他生性淡泊,不慕名利。

等方若华告辞离去,太子一时间想了很多,幽幽一叹,莞尔笑道:“方探花是个难得的君子,换了旁人,有此际遇,非得好生利用起来为自己换好处不可,换到他,到宠辱不惊的很。”

徐总管也道:“可不是,前几天把明霞公主气得差点吐血的那个,最近在京城也是声名鹊起,听说恒郡王家的小妾中了邪,他去给驱的邪,闹腾得挺大,又是红公鸡,又是黑狗血,还放了一把火,结果被一只小女鬼整得头破血流,连衣服都被扒了,人人以为这人要倒霉,没成想最后虽然狼狈的很,却是成功了,只是最后他为那个邪祟求情,非说对方不是故意的,愿意自己来管束那小女鬼,不让她继续作恶,恒郡王到没生气,为此还赏给了他一个宅院。”

老太监这话说得怪里怪气,太子一听就乐,轻咳一声,想起前两日恒郡王憋了一肚子火气的模样,心下好笑。

以那位的脾气,遇见敢在自家作乱的鬼魅,一定是想打得对方魂飞魄散,奈何又有顾忌,担心真惹来这些东西报复,只能捏着鼻子认同那小子的做法,怕是此时心中难受的很。

“咳咳,这么看来,那位林公子在这方面还是颇有天赋,下次有机会见一见。”

徐总管应了声,也不当回事。

事实上,虽然没见方公子施展什么绝妙法术,但只看那些异类在他面前毕恭毕敬的模样也知道,必是高人,有这位高人珠玉在前,那位林公子实在算不上什么。

第二百七十章 送饭

太子殿下留方若华在宫里待了一日,之后还屡屡有赏赐,虽说表现得漫不经意,方探花自己也无骄狂之色,可到底能让人感觉到太子对其十分爱重。

一时间,翰林院众人对他都变得十足和颜悦色,以往几个说话不动听,总颐指气使的老学究也改了脾性,和他说话时多少加三分尊重。

再有一点,恒王一行人接下来还是闹,在争夺人才方面凶猛的很,在对待方若华时,却更慎重,拿捏分寸方面也更小心。

说到底如今太子依旧是储君,储君也是君,他们再是兄弟,也都是臣,不能和当面和太子作对,真要对上,落在陛下眼中绝讨不了好去。

这日,天上忽然降了雪,雪铺了一地,轮到方若华在宫里当值,便不免有些懒怠,围着个大斗篷,在文华殿里慢吞吞围着炭盆踱步。

宫里的炭火都有数,发下来给他们使唤的不说不够用,可绝对不算富余。

方若华还好,年纪轻,身上的衣服保暖效果不错,两个和他一起当值的老翰林冻得脸上都隐隐约约发青。

当了一上午的差,早晨离天亮还远便出来,谁也没吃饱早饭,此时已经饿得肚子里翻江倒海,偏偏不远处小皇子,小皇孙们正开饭。

浓郁的饭香隔着窗户传进来,一个老翰林咂摸咂嘴,呼出口热气暖暖手,轻声道:“这像是咕噜肉,小皇子们年纪小,脾胃弱,吃这等大肉不太好。”

一边说,他就一边吞了口口水。

每每这个时候,方若华就想,那些个王爷皇子们真不知事,讨好人也没讨好到点子上,要是这时候给他们这帮庶吉士,老翰林送几盆子热乎乎,香喷喷的羊肉羹,他们即便不至于纳头便拜,但保证对送羹汤的王爷多十二分的好感。

可惜,翰林们的伙食就是普普通通的馕饼,不算冷,有些硬,其它的什么都没有。

文华殿里书多,翰林们进宫当值,除了候着陛下召见,还要抄书,如果饭食里汤汤水水太多,一来收拾起来麻烦,二来容易污了书,到底不美。

“哎!”

几个老翰林没滋没味地啃馕饼,有一下没一下,食不下咽。

方若华……也不想吃,但有总比没有好,不吃的话还要熬一下午,几个人就凑在一处说话聊天,也算是消磨时间,正聊着,有个老翰林蹙眉,摆摆手,侧耳倾听:“你们听,好像有动静。”

方若华第一个反应过来,猛地转头,盯着后门,后门处丝丝拉拉的,几人面面相觑,起身走过去把门一开,门刚开了个缝,外面就挤进来两只白色的,圆圆滚滚的小东西。

老翰林的眼睛有些不好使,仔细一看才惊讶道:“这是……狗啊?”

可不正是两只小狮子狗,只有一点点大,毛又长又顺,在雪地里滚过,就跟个小雪球一般,两只也不叫,就是哼哼唧唧,嘴里还叼着一个比它们身体都大的黄色绸缎包,努力凑过来,想蹭方若华的腿,却走得磕磕绊绊,时不时要摔倒的模样,根本蹭不到。

方若华蹲下来,伸手接过这两只嘴里叼着的包,上下一看,上面的做工用料明显是宫里的东西,老翰林揉了揉眼睛,大惊失色:“这不是太子书房的桌巾?”

老翰林早年教过太子一段时日,对东宫也算了解,一眼便认出桌巾的模样。

宫里一应用品都要符合规制,东宫的东西更是有标识,绝不会出错。

方若华蹲下身随手解开——里面有各种点心,一片片切好的熏肉,果子,还有两个水萝卜。

“汪!”

一只小白狗蹭了蹭方若华的腿,又把东西往他手边推了推。

老翰林踉跄了下,瞠目结舌,不可思议地道:“你家的狗偷太子的东西?”

方若华本能地摊摊手:“不是我的狗,是太子的。”

众人面面相觑:“……”

方若华失笑:“你们吃不吃?”说着,他便拿馕饼,夹了两片熏肉,咬了一口,别说,味道着实不错,不愧是御厨的手艺。

老翰林沉默片刻,哼哼了声:“吃!”

一干人等很干脆地抢着分食。

在翰林院待得久,都不是新人,不至于一进宫就战战兢兢,进退失据,再说,今天这事便是太子知道,也只会一笑了之,说不得还会因此记住他们,便是记不住,此事说出去不光不是坏事,还是一桩逸闻。

反而要是不吃,到显得拘束。

几个人就在文华殿门口,就着炭盆和热茶吃了一顿香喷喷的饭。

饭后再吃两口水果,吃到嘴里是何等滋味,就只有自己知道了。

当天晚上,方若华得了消息,青丘的十九妹过来说有蜘蛛精的下落,他晚上就没回家,直接去东宫。

太子听他说完,先是紧张了下,连忙领着他转身向着儿子的房间走去,走了两步,忽然停了停,转身笑道:“以后玉荣当值,我让徐总管给你送饭。”

方若华:“……”

他真不是因为今天这顿饭,才找到蜘蛛精的!!

两个人一前一后,刚走到小皇孙的寝室门前,外面一众宫人就呼啦啦跪了一地。

太子一眼扫过去,所有人都出了一身冷汗。

方若华:“……”

小皇孙趴在地上,头上戴着有一双兔耳朵,身后还有一个短短的小白尾巴,嘴唇上贴了一张红纸条,变成了三瓣嘴,眼睛红红的,一回头,委委屈屈地喊:“爹爹!”

太子:……噗嗤!

忍了半天终究没忍住:“哈哈哈哈哈!”

“哇!”小皇孙大哭了一嗓子,随即又捂住嘴,抽抽搭搭地抽泣。

方若华一脸无语,青凤坐在床上,表情十分无辜,一只手拿着只大鸡腿啃得满嘴流油,看方若华进门,顺手就把鸡腿塞在被子里面,还拿自己油乎乎的小手在上面用力抹了抹,才裂开嘴笑道:“方哥哥,我有听话,没有离开小,小皇孙半步。”

小皇孙偷看她一眼,委委屈屈地拽着太子的衣角告状:“她让我扮小兔兔,还逼我吃胡萝卜,要是不扮,就要被挠脚心,呜呜。”

太子:“……”他养的是儿子又不是姑娘,怎么能怕什么挠脚心!

第二百七十一章 紧张

两个小孩子之间的恩怨情仇实在是没时间理会,方若华和太子等了半天。

随着外面清风拂过,窗户呼扇了几下,从窗户外面就跳进来一只通体火红的狐狸,九条大尾巴甩来甩去,一落地,身形拉长,很快就化作一窈窕少女,少女看起来十七八岁,大红的裙子,赤足,手腕脚踝上缀着一圈金叶子,乍一见方若华,本能地缩了缩头就想跑,半晌才回过神,讪讪笑了声行礼:“见过方小郎。”

方若华笑道:“十九公主无需多礼,敢问那个捣乱的蜘蛛精下落何在?”

“小蜘蛛乃是京城凤鸣山黑婆婆家的丫头,今日我探得消息,她已经回洞子里待产,小郎君若是想一探,小女乐意带路。”

方若华点了点头,看了太子一眼。

太子一愣,忍住牙疼,还是咳嗽了声道:“孤点齐了人马,与你们一起去。”

简单收拾了下,他也担忧自家宝贝儿子,不敢耽误,便打算出宫。

幸好大周朝皇子皇孙们离宫不算难,寻常皇子也只要找管着公务的妃子要对牌即可,目前管公务的乃是贵妃,贵妃卡谁的对牌,也卡不到皇子头上去,简单得很。

至于太子就更方便了,他自己就拿着对牌。

一行人刚走到大门口,正好和五皇子、六皇子两人碰见,这两个身穿猎装,大约是刚打猎回来,见了太子自然下车行礼寒暄。

方若华也得过去行礼,寒暄了几句,十九公主忽然从车上探头出来,恶狠狠地瞪了两个皇子一眼。

五皇子登时一愣,但也只是一晃神,随即只当没看见,六皇子也皱了皱眉,不过也没说什么。

太子和方若华的心思都不在这两个人身上,也就没多关注,很快就告辞离去,走了没几步,只听十九公主恶狠狠地磨牙,牙齿咯吱咯吱的,那动静十分渗人,方若华失笑:“怎么了?”

“没……事!”

十九咬牙切齿,那模样一点也不像没事的样子。

太子都好奇地瞥了一眼,十九同样抬头看了看他,气鼓鼓地捶胸顿足:“哼,太子殿下身上的狐狸皮袄子暖和不暖和?”

“……暖……不,呃,暖和。”

太子眨了眨眼,声音瞬间降低了几分。

十九似笑非笑:“当然暖和了,你身上披着的,没准就是我哪个妹子的皮,想想看,她有可能正值青春年华,偷偷溜出狐狸洞出去玩,探探花草,扑扑蝴蝶,结果忽然飞了一箭,就倒地毙命,这还算好,也许它还留着一口气,便让人剥了皮,抽了筋,皮毛都被做成衣裳,也不知道穿它的凶手晚上会不会做恶梦。”

太子:“……”

他做不做噩梦不清楚,但是现在浑身痒痒的很!

方若华:“……”哪来的那么大火气,明明当初青丘的姥姥给他送礼,还送了两张狐狸皮,都是上好的,说是其中一张是小的们送的,还有一张是狐仙化形飞升的时候脱胎换骨丢下的原身。

他都没敢穿,别扭!

太子显然也浑身不自在,却还是没说什么,不多时便到了凤鸣山。

远看雾气环绕的山峰,太子即便被五百禁军保护,心中还是忐忑的很。

他们就这般出来,是不是太过莽撞了些?也许可以再等一等,也许应该调集兵马?

此时他不禁有些后悔,万一一会儿交手,他一介凡人,该躲得远一点才好。

只片刻工夫,太子脑海中已然浮现出无数可怕的画面,一幅接着一幅,特别恐怖,身体发飘,微微颤抖。

“老婆子带徒子徒孙恭迎小郎君大驾光临!”

车马一停,还没有下车,隔着窗户便见一个满头珠翠的老太太,带着十几个颜色俏丽的女孩子,立在山口,齐刷刷拜了下去。

方若华下了车,简单地说了几句话,远远就听见老太太恭恭敬敬地道:“小的们备了薄酒,还望小郎君赏脸移驾。”

太子:……也许是鸿门宴?

一行人转去富丽堂皇的大堂,分宾主坐下,便有相貌秀丽的婢女摆好酒菜。

太子戒备地瞪着桌子,酒不敢多喝一口,菜不敢多尝,便是那些歌舞表演,他也总觉得马上会冒出只毛茸茸的大蜘蛛拿爪子掀翻他的桌椅。

结果酒过三巡,什么事都没发生,就听方若华平平常常地道:“最近去宫里闹事,怀了身孕的小蜘蛛是哪一个,还请姥姥请出来说几句话。”

太子心下一惊,默默抓住袖子里的匕首,想他骑射功夫可是跟舅舅学的,打起来他也不至于拖后腿。

老太太眼睛微红,叹了口气,点点头,转身示意了下:“哎,叫出来吧。”

太子:??

不多时,一个小蜘蛛盈盈而出,模样特别好看,十分娇俏可爱,一点也不像那些作恶的凶猛妖精。

方若华只是简单地问了问,小蜘蛛二话不说认了:“对,是我给那个小孩子下的封印。”

太子:?!!!

他觉得,眼下的大周已经不是他认识的大周!他记得青凤说这小蜘蛛不是被迷得神魂颠倒,完全不知东西南北,怎么这么容易招供?

那小蜘蛛叹了口气,脸上也露出几分无奈:“小郎君不是外人,小女也不怕实话实说,我们蛛女和别的精怪不同,修为比较差的,一旦发、情便会迷了心智,也正因为如此,总会惹下麻烦,招来祸患,往日也还罢了,不是不能应付过去,但那日小女忘了吃药,不小心就碰见了宫里的十二皇子,痴恋上他,成就了好事,又见到小皇孙身边的宫人都趾高气扬,随便欺负人,一时气不过,便朝那小皇孙动手,事后清醒也已经迟了……不必公子惩戒,小女妄自融了内丹,想生育孩儿,生产之后,千年修行必然毁于一旦,性命不保。”

太子:“……”我紧张了那么多天,你就跟我说这个,还有……十二皇子,他十二弟才十三岁!

方若华却是冷笑,也不看那小蜘蛛,只看黑姥姥,冷声道:“蛛女发、情时的异状一直是蜘蛛一族的秘密,我查过你们的资料,这件事只有很少一部分德高望重的老妖知道,这丫头又怎么会在最危险的时候外出,还偏偏遇见皇族中人一见钟情,更别提为了生育,主动消融内丹,连命也不要,姥姥若是不给我一个交代,别怪我让师父和师娘来问。”

太子瞬间又紧张起来,默默抓住匕首——这下是要打架,不对,施法较量的节奏!

黑姥姥扑通一声跪下大哭。

周围冒出来二十多个小蜘蛛,个个跪地嚎啕。

太子只好松开手去捂耳朵。

第二百七十二章 奉承

“方小郎,公子爷,我的神仙小祖宗,老太婆我真没骗你,呜呜呜,老太婆苦啊,一个人拉扯这么多个姑娘,便是我管得再严,她们哪能个个听话,我一不小心,这小丫头就让西边那位大妖给骗了去,为他害人,吸人魂魄增长修为,我这丫头被骗着做了两回,也知道害怕,就想着逃离,可那位大妖哪里是容易忽悠的,据说他占了大半个地府,便是神仙中人也奈何不了他,谁知道他使了什么手脚,我这丫头就稀里糊涂地做了错事,如今连内丹都保不住,呜呜,老婆子苦啊!”

方若华捂住耳朵,忍着听老太太诉苦诉了半天,总算差不多拼凑出内情,连忙扯着太子的袖子离开,这地方实在是片刻都呆不下去。

“黑婆子口中的西方大妖,我到听我师父说过,不知姓名来历,但是实力惊人,他控制了两个州县,在他的地盘上连山神和城隍都被赶了出去,地府却毫无反应,所以众人都说他在地府的势力也很大。”

太子皱了皱眉,忽然有一种马上回去告诉自家父皇,不要琢磨怎么和蛮族打仗了,在他大周家的地盘上,还盘踞着如此可怕的势力,哪里还有精神去管什么蛮族。

方若华显然也有些担心,想了想,从袖子里摸出一本书。

太子一愣,那书有半人高,也不知他是怎么塞在袖子里去的。

打开书页,翻了翻,翻出一张卡片,向上一甩,卡片便化作一团亮光,方肖一边吃面,一边出现在半空中,眼神略带一点迷惘,眨了眨眼看到‘女儿’:“今天你妈……师娘下厨做的牛肉面,要不要回来吃?”

“……你自己享用吧。”

方若华叹了口气,“师父,西边那个很有存在感的大妖的情况,你知道吗?”

方肖想了想:“好像查过,你等等。”说着他转身到自己的工作台上翻了一下,第一时间就翻出一叠资料,笑道:“正好在写妖怪志。”

说着,顺手找出一张卡片,往资料上一拍,瞬间,那一叠资料就出现在方若华眼前。

方若华和太子拿了资料,窝在车里仔仔细细地看,越看,太子越有一种紧迫感。

这大妖不好惹的很,这些年他做下的恶事,简直罄竹难书!

方若华也神情紧张,没回家,回到东宫继续和太子商量,想看看怎么彻底消除这只大妖怪的威胁。

他已经插手小皇孙的事情,如果里面确实有那大妖的手笔,那便已经对上。

方若华叹气,他本来真没想搀和,谁不想过太平日子?可谁又知道,只是帮太子一个忙,抱抱大粗腿,就会惹出那等庞然大物?

青凤蹲在一边,看着这两个人,一个堂堂大周太子,一个探花郎,正经的神仙弟子发愁,迟疑了半天,小声道:“如果我没听错,小郎君是想让那位老祖不要再来惹事,不要……报复?没想着一口气诛除它们?”

方若华:“……当然没有。”

资料上显示,西方那老祖手下光是正经的有几万年修为的大妖就上千只,至于它自己,没有人知道修为究竟如何!

方若华怎么可能冲动到去招惹人家!

“哦。”

青凤有点失落,“那那个老祖应该挺高兴的。”

方若华:“……啊?”

还没仔细问,外面忽然有一只小麻雀飞进来,小心翼翼地敲窗户。

方若华转身看过去,小麻雀就颤抖着声音道:“小的奉老祖之命,前来送信。”

战书?

一瞬间,太子和方若华全都精神紧绷,太子甚至抢先一步,接过信件,一脸认真地道:“玉荣别担心,京城附近有十万大军,便是妖魔鬼怪也是不惧!”

一封信打开,太子看了两眼,神色越来越古怪,声音也低下来,半晌咳嗽了声,把信塞给方若华。

方若华一看,也怔了下。

信中的措辞非常客气,可以看得出来,那位老祖的文学水平还不差,道歉道的非常委婉,既不至于太过谄媚,但是马屁拍得很舒服。

方若华专门研究过颂圣的文章,为了科举的时候写得文比较好看,但是那点微末伎俩,绝对没有人家十分之一的功底。

奉承完了,表明老祖绝不知道手底下乱接生意,居然碍了方小郎的眼,顺便还把事情的前因后果都写得详详细细,丝毫没有顾忌就把雇主给卖了。

的确如一开始青凤和青丘姥姥猜测的那般,小皇孙被封印,就是一桩生意——京城世家之首的赵家家主,拿着一块祖宗留下的令牌,找到京城西方老祖的据点,奉上金银十八箱,要求不着痕迹地让太子的嫡子神志不清。

这生意涉及皇族,本来是不该接的,奈何对方手里的令牌代表老祖,底下的人心里知道难做,还是想了法子,就使了阴招,利用了下蜘蛛,把事情给办了。

方若华和太子面面相觑。

“竟然是赵家?”赵家是六王爷的外家,到是有动机,只是不知六弟知道否?

现在事情差不多弄清楚,但是,方若华惊讶:“这大妖怪怎么这么好说话?”

青凤不可思议地看自家方哥哥:“很正常吧?当初仙师他们下世的时候,动静那么大,天底下大部分的大妖都赶过去了,一口气被掀翻,不知多少大妖吓得差点魂飞魄散,就是西边那位也被吓破了胆,大半年窝在家里不敢动,它怎么可能来找方小郎的麻烦,又不是找死?”

方若华:“……呵呵。”

太子诧异地看过来。

方若华偏过头,低声道:“当时那么多妖怪,我师父和师娘哪里记得住哪只是哪只?”

他是真仔细想了想,沉吟道:“听我师父说,那天刚来就看到一大堆妖怪,密密麻麻的,起码几百只,他正睡觉呢,迷迷糊糊本能就把它们一口气全踢了出去,也没仔细看一眼,真不知道都踢得是谁。”

太子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青凤到是委委屈屈地嘀咕:“那天我爷爷吓坏了,拖家带口的非要搬走,要不是后来看老神仙一直没什么动作,也不生气我们冒犯,恐怕我们连家都要丢。”

第二百七十三章 可怕

“……”

这真是……

三个人面面相觑,好半天,方若华站起身,“天黑了,想来一时半会不会再有什么危险,如果有事,殿下可以去找青丘的十九公主,便是西方老祖也要给青丘几分薄面,我就先送青凤回去。”

说完,就带着青凤离开。

徐总管亲自相送,一边送一边用特别奇怪的眼神瞥方若华,又看看小青凤,方若华还以为他有话说,结果一路送他们出门,也不曾开口。

既然人家不说,方若华也就不再多问,谁知道人家东宫的老总管肚子里藏着什么秘密,不问为好。

只是第二日,方若华去翰林院当差,就听左右的同僚嘀咕——太子殿下这么多年不近女色,终于沉不住气,纳了个绝色美人。

“听宫里的侍卫说的,太子很喜欢新来的美人,居然还带着一起出宫玩。”

“议论个什么,太子如今年过三十,膝下只有一子一女,除了太子妃,东宫就只有一个侍妾,还已经年老体衰,哪里伺候得了人,东宫早该进新人了。”

“我怎么听说,太子殿下口味比较与众不同,纳的是个小丫头,瞧着连十岁都不到?”

流言蜚语无数,方若华听得满头雾水,怎么可能?原文里虽未曾详细记载,但他对太子的印象比对其他皇子好,不就是因为太子身在东宫,却洁身自好?

不过宫里宫外离谱的传言不知有多少,他到也没放在心上。

东宫

太子妃坐在铜镜前面,静静看自己的脸,眉眼还是清丽精致,只是眼角眉梢处,却多少添了些许纹路。

“小公主呢?”

宫女连忙抱着小公主凑到她面前,说来这孩子也幸运,降生之日便被陛下册封为容安公主,便是太子的嫡长女,能有此等待遇已然是难得。

太子妃细细看自己面色红润可爱的女儿,心情舒缓了许多,轻声长叹:“委屈太子了。”

这些年来,太子从没有有过别的女人,当初那个侍妾,也是从来没得宠过,天底下的男人能像太子这般的,也没有几个。

太子妃神色略有些恍惚,闭了闭眼,在心里告诉自己——当初她嫁给太子之前,在家里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她要当一个贤良淑德的太子妃,当一个大妇,好好管着东宫,让太子无后顾之忧。

没想到,当年学的东西一点都没用上,太子身边的女人,比她爹爹后院里的女人都少得多,只有一个,还是个老实懦弱的性子,从不出来碍眼。

原来那侍妾是贵妃指过来教导太子敦伦的,除此之外,太子再没有主动纳过别的女人,长子出生时,也没有过。

“是时候了!”

以前太子身体不好,现在好了,东宫里当然不能少了人伺候,否则,太子颜面上也不好看。

“阿婉,我记得咱们这儿还有几匹皓纱?拿出来我要送人……”

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太子进屋,伸了伸要,自己端起茶杯来喝了一口。

太子妃忽然鼻子一酸,几乎要掉泪,这时才想起起身行礼,嗓子却不免有些干涩:“是,殿下。”

“嗯?”

太子一愣,转头仔细看了看妻子,见她眼眶微红,急道,“怎么了?这是……不舍得?那咱留着自己用,回头我再找找旁的缎子?”

“没的事。”

太子妃连忙侧过头去,心里也是有点别扭,哪里有这般委屈的道理,连忙大度道,“皓纱还有不少,用不完的,我这就让人拿来,太子是要亲自去送给妹妹?还是我让秦嬷嬷走一趟?”

“正好要见她,我自己去好了。”

太子舒舒服服地在软榻上躺下,把腿凑过去挨着自家妻子,等了半天,妻子居然不给他捶腿……算了,哪能老是劳动发妻,不捶就不捶。

太子妃沉默了片刻,努力镇定了下,轻声道:“殿下,您要是喜欢妹妹,不如给她一个名分,东宫良娣,良媛的位置都空着……”

太子昏昏沉沉地躺着,照旧和媳妇吐槽:“章敏那几个家伙最近送礼送的越发不走心,刚才居然一个给我送了一大箱子补药,连虎鞭都有,另一个送了两个舞姬,教坊司新调教的,难道他们不知道,我最烦那些靡靡之音……”

说着说着,太子妃的话终于进了脑子,愣了下,“啊?”

太子妃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特别严肃地规劝:“听说那位妹妹是文华殿的侍书,连陛下都赞过有才情,也是清白人家,正经选进来的姑娘,还是过了明路才好,省得委屈人家。”

太子激灵一下,打了个哆嗦,猛地扑过去捂太子妃的嘴,转头四顾,又去关窗户,吓出一身冷汗:“祖宗,这可别胡说,万一让人家听见了,以为,以为……”

他忽然想起那日十九姑娘和方探花聊天闲谈时说的话,说涂山一个小狐狸嫁了人,许配给一员外为妻,结果一年生了四次,一次九只小狐狸仔子,她们光是参加小狐狸的满月礼,就参加了好多回,累死人。

“一次九个,九个,一年四次?”

不对,不能这么想,和狐狸,狐狸……

太子缩了缩头,抱住太子妃,“娘子,还是你派人去给十九姑娘送点礼物表示感谢吧,坚决不能让她误会什么,万一要是,要是真要……我可没脸见人了!”

太子妃:!??

此时她也猜出自己大概是误会了什么,都怪五皇子和六皇子!

太子妃目光暗淡,想到那两个人最近在宫中胡说八道,诋毁太子,她心中就警惕起来。

太子受惊不小,连本来打算去和十九商量一下东宫的安全问题,也暂时搁置。

“还是让玉荣做中间人,来回传话吧,唔,不对,让他把十九公主赶紧带走。”

省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

这日,正轮到方若华去宫里轮值,刚坐下没多久,上面居然传来陛下口谕,让他去见驾。

方若华只当又有诏书或者折子之类要写,也没多在意,便去了文德殿。

陛下正歪着休息,一见他到,便让他读书,方若华就认认真真给陛下读史,读了小半个时辰,皇帝让人奉茶,上了点心,还温言道:“方探花辛苦了,来,内府新制的文房四宝,拿来给方探花赏玩。”

方若华满头雾水,却也只能叩谢皇恩,一直到读完书下班回家,他也是满头雾水。

就是大屏幕上那帮水友嘻嘻哈哈的,似乎看了什么好笑的笑话,而且看见他就笑。

可惜他这两日忙,只把直播交给智能程序,让摄像头四处飞,自己却没有心思看一看播的都是些什么内容。

第二百七十四章 狗粮

文德殿内

皇帝目送方若华走人,轻声一笑,转头看身边假装老眼昏花的老太监:“这孩子是个有志气的,敢和孤之太子争女人,居然还争胜了。”

老太监不吭声。

皇帝也好八卦,小声道:“我听说太子还不甘心,最近时常让方探花带那个美人去东宫,每次还留他们到很晚?”

老太监一本正经地道:“殿下和美人相处时,方探花都跟着侍奉,偶尔在花园,偶尔在书房,没让殿下和美人单独相处过,不过太子每次都亲自送方探花出门,看起来两人不曾交恶,关系还算好。”

皇帝大笑:“哈哈哈哈,还是孤的太子有气量!”

笑了半天,皇帝又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似乎也和他的伴读喜欢过同一个美人,如今已然忘了那美人是什么模样,反而把当时斗气的过程记得清楚。

如今他那伴读已经是一国丞相,子孙满堂,上个月还接连上书三次要求致仕。

他打算准了。

李家的儿子都做了四品,那老货不退,他那子子孙孙们怎么往上爬?

自己和他君臣相交多年,别的时候逗咳嗽,哄着玩,闹一闹也就罢了,事关人家家族传承的大事,可不好乱做手脚捣乱。

方若华虽然有些奇怪,但也没太当回事,谁知道皇帝脑子里想什么东西,对他这种并不指望升官发财的,揣摩圣意可没必要。

回了翰林院,照常抄书,他最近喜欢抄书,比那些专职抄书的庶吉士还要勤勉,偶尔趁着没人看见,拿出百科来复制。

每个小时空的书籍并不完全相同,翰林院囊括天下藏书,有机会混进来一次,不痛痛快快大抄特抄,那未免太可惜。

往日他抄书的时候,通常比较清净,少有人来打扰,今天坐下,却总觉得几个老翰林看他的目光有些不正常,他四下看了看,也没发现哪里不对,只当是众人好奇皇帝宣召所为何事,干脆不搭理,自顾自抄自己的书。

因为今天书库这边很是热闹,总有人来来回回溜溜达达,方若华一直到傍晚也没找到复制的机会,到累得手腕酸痛。

回家用找找哪种法术对症……

方若华看了看天色,收拾完东西准备回家,还没走,就让掌院叫住。

“冯大人?”

掌院迟疑片刻,避开人,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道:“玉荣,像你这样的年轻人,知好色而慕少艾乃是人之常情,少年人,风流只要不过分,并不是大罪过,但是,要守君臣的分寸,这一次也就罢了,太子身为储君,大度宽和,不与你计较,但绝不要有下一次。”

方若华:“……”

好像哪里不对!

掌院摇摇头:“你也不是不懂道理的人,行了,回吧,你新婚燕尔,别冷落了发妻。”

方若华:“……哦。”难道有人看出他和罗乐是假夫妻?谁那么无聊还听自家墙角不成?还是说,下人们人多口杂?

回到家,吃饭的时候方若华照例和罗乐说八卦,顺口就说起这些事。

“……家里下人的规矩还是要严些。”

罗乐噗嗤一声,笑出声来,笑了半天才道:“郎君难得有这么迟钝的时候,近来从宫里传出来消息,说你和太子二人争一女,那女子本是文华殿的侍书,相貌倾城,人也有才,深得太子喜爱,没想到让你见了一面,就横刀夺爱,愣是从太子手里把美人夺回家。”

方若华:“……”

“最近我出门交际,那些夫人们一个个的都指点我驭夫之术,当然,也少不了有人幸灾乐祸,有人特别同情。”罗乐想起来也是笑得不行,“连春杏这等知道内情的都担心我失宠,看她整日忧心忡忡的小模样,我都有点不忍心。”

方若华这才回过神,登时了然,大概是那日带着青丘十九出门时闹的,怪不得几日前太子忽然和他商量,让他把十九接出宫,说是太后娘娘寿辰,放出一批宫女,为太后祈福。

正好十九也不打算继续在宫里混,虽然吃喝方便,伙食不差,但太不自在,而且她长得漂亮,总被各个宫里的妃嫔们针对,动不动就被惩罚,那滋味实在不算好,既然能走,又怎么会愿意留下?

方若华也没多想,就接了她出来,结果到是惹来这等误会。

“挺有意思。”

方若华一笑,想一想也很得意,“说不定后世有我一笔记录。”

探花不算什么,三年就有一个,不一定能流传后世,但是敢跟太子争夺美人,还争夺成功的,必然寥寥无几,不说空前绝后,可也绝对值得史书上面记上一笔。

罗乐莞尔一笑:“那我是当个妒妇好,还是要贤惠大度些?”

正说话,两只小狮子狗连滚带爬地钻进屋子,罗乐登时顾不上自己的便宜丈夫,连忙过去哄自家的小心肝宝贝。

方若华也极喜欢,他也爱萌犬好嘛,凑过去撸了把毛道:“正好闲着,再给它做几份狗粮出来,以前做得好像没剩下多少,最近你们庄子上不是送来些鱼,拿鱼肉做最好,毛色长得漂亮。”

“……也不知郎君哪里来的那么多想法。”

话虽如此,罗乐还是兴致勃勃招呼人去准备。

方若华就这么陪着美人一起玩了小半日的狗,顺便捣鼓了半天狗粮。

狗粮刚刚出锅,十九就溜达过来,顺手抓起一块塞嘴里啃了两口,连声道:“好吃,好吃!”

方若华默默收回给两只小狮子狗送狗粮的手,哭笑不得:“你连狗的粮食也抢?”

“我们要遵循丛林法则,姥姥说的,丛林法则是什么?弱肉强食,它要不满意,也可以抢回来!”

十九顺手把一锅狗粮搬起来,笑眯眯走了。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小狮子狗狂吠。

方若华伸手按住它们两个的脑袋,叹了口气:“有本事追上去咬,人家走了你们才叫,算什么能耐!”

罗乐笑得歪倒在椅子上,一边笑一边喘气:“若别人知道,那么一个美人,你拿一碗狗粮就骗回家了,也不知会是什么滋味。”

第二百七十五章 想太多

别人怎么想,他不知道,但是自己吃了大亏是真的!

方若华哼了哼,捂着胸口肉痛的要命,鱼肉之类到不怎么值钱,庄子上自己养殖,可里面加的其它配料,营养品都是宇宙商城出品。

宇宙商城也是一样的德性,宠物食品贵的离谱,简直比人吃的食物贵个十几倍,如今每一分钱都是他辛辛苦苦直播赚回来的。

那只小狐狸到是不客气,连吃带拿,抢食抢得不要太顺手。

罗乐一手一只,抱着特别乖巧可爱,而且越来越聪明的小狮子狗,不想松手,只是张了半天嘴,还是说不出让太子把两只小东西送给方家的话。

那是太子,对于罗乐这样土生土长的土著来说,向太子提要求,也未免太为难她。

方若华失笑:“虽然太子殿下也很喜欢这两只小东西,但是有鉴于东宫实在不太平,他老人家恐怕得了一种看到任何小动物出没,都会毛骨悚然的怪病,下官自该为太子分忧,就勉为其难地收容它们两个吧。”

罗乐:“……”

方若华顺手把两只小东西拎下来,想一想,他帮太子背了黑锅,要他两只狗还算便宜的:“回头让十九给它们准备狗窝,就用她那狐狸毛当床铺,白吃了人家那么多狗粮,总该干点活补偿。”

于是,十九还真咬咬牙,把那一身华贵的毛剃了不少,自己变成了只小短毛狐狸,给两只小狗子搭建了个舒舒服服,冬暖夏凉,保证两只小狗子钻进去就不想出来。

罗乐还很好奇,难道身为大妖怪,青丘的十九公主,身上就没有一点威慑力?按说小动物们应该很害怕她才对。

十九一边往自己提着的篮子里塞用竹叶包裹好的狗粮,一边哼唧:“我们就是有威慑力,也不会去威慑灵窍都没有开的破狗,真那么干,丢人不丢人!”

方若华也笑:“青丘的狐狸野性还在,如果老远就把小动物都吓跑,它们怎么去捕猎?”

十九一点也不介意方公子把她当成还需要捕猎为生的小牲畜,只要有狗粮吃就好。

一连好几日,只要家里做狗粮,十九就带着自家姐妹来蹭吃蹭喝,青凤也喜欢带姐妹们过来。

方若华的宅子地段极好,是他大师兄孙风雷精挑细选出来的,周围住的大部分都是朝中官员,最起码也是世家的别院,书香门第,乍见这么多各具风情的美人登门,不免心下犯嘀咕。

但这些美人们并不多待,通常站一站便走,瞧着又不像是方探花风流好色。

传来传去,传言到是改了,不少人说方探花才学盖世,有许多绝色佳丽倾慕,甚至不顾一切,追至家中,但他本人却是洁身自好,至今未曾纳妾。

传言这种东西到是无所谓,花心不花心的,他区区一小小翰林院编修,热度顶多三五日,很快就会被人遗忘,没必要太关注。

没见那几位师兄,孙风雷也好,朱平也罢,连理都没理会。

这日,从翰林院出来,孙风雷叫他回家去喝酒,酒过半巡,提起这些传闻到是一乐:“小师弟这点名声算什么,你现在去外面找个卖话本的小书摊翻一翻,没准还能找到李相爷与陛下的二三事,里面的风月段子比青楼风月之地唱的曲子还要露骨的多。”

方若华:“……”

经历过这个小时空,他对封建朝廷官员们,还有封建社会的士子读书人的印象也许会自此大改,这帮人可不都迂腐,更不是只会拍皇帝马屁的应声虫,编排起皇帝,王爷来个个不嘴软。

就外面街面上卖的那些书,戏班子里唱的那些戏文,他这个现代人听了都浑身冒冷汗,生怕哪里忽然钻出个密探把底下听曲子的一口气全给咔嚓掉,可那些听众看官们却是茶水喝着,瓜子吃着,悠闲自在安然的很。

在这个小时空,即便女子受到的约束已经逐渐加大,即便皇权已经变得可怕又冷酷,但中国人还没有变成奴才,真希望这个时空不会像真实历史中那般,再经历一次把活生生的人打折脊梁骨的时代。

“咳……”

方若华失笑,他想得未免太多,就他和他爸妈这几个凡夫俗子,难道还敢有改变历史进程的野心?此时是太平盛世,又不是什么容易出英雄的乱世,乱世反而能尽情施展,盛世人心思安,反而做不了什么。

“唔,也不是什么都不能做。”

这可是一个神鬼并存的大时代。

方若华默默地端起酒杯,品尝了一口浊酒,漫不经心地把桌子上的杯盘扫到一旁,摊开无人可见的大百科。

里面有能种出灵稻的春雨术,春雨术不难,但凡有一点修为就能用。

如果不种灵稻,种扑通的稻米,自然没有充裕的灵气,也没有那么好的口感,可是有一大好处,就是产量多。

多到能让大部分百姓不会饿肚子。

方若华托着下巴想方肖的历史课——乱世的起因中都有什么?

一边喝酒,一边神游半天,做了片刻白日梦,酒足饭饱,方若华就甩甩袖子回家去,孙风雷怕他喝醉,还是照旧让小儿子去送。

方若华的确有些微醺,第二日还起得稍微晚了些,匆忙赶去翰林院,进门就发现气氛有些古怪,翰林院当值的人多凑在一起嘀嘀咕咕。

他也不多事,慢吞吞坐下来整理档案,偶尔抄几页书。没多久就听同僚们嘀嘀咕咕,原来是太子家的小皇孙到了年纪,该择启蒙老师了。

大周朝的规矩,皇孙三岁启蒙,启蒙老师从翰林院择一个,然后就算给了小皇孙,通常会一路跟着小皇孙长大。

按说这绝对是好差事,太子乃是正统,他的嫡长子到了年岁,应该有不少人想要争他老师的位置,毕竟翰林院出来的也不都是个个能封侯拜相,大部分还是普普通通,能做皇孙的启蒙老师,也是一条出路。

可是别的小皇孙也就罢了,翰林院里这一群,隐约知道太子的这个儿子怕是有一点问题,不敢说一定痴傻,也可能是故意抹黑的传言,但小皇孙认人晚,不怎么聪明那是肯定的。

第二百七十六章 大便宜

若华的小时空直播间 教导小皇孙,既是美差,也是难差,一旦皇孙出错,你教导的不好,陛下必然生气,生气就要受罚,惩罚还通常不会轻。

当然,很多人即便知道这些,还是想要搏一搏,小皇孙的先生宝座,争夺之人颇多。

毕竟如果从小皇孙这里入了太子的眼,也许就鲤鱼跃龙门,脱胎换骨了,与此相比,承受一点风险算什么,再说,皇帝和太子都不是那种动辄得咎的人,如果小皇孙当真教不好,最多也就是罢了他们的位置,不至于丢了性命,甚至连前程也不一定会受太大的影响,蛰伏个一两年,陛下也就淡忘了。

这些都有前例在。

冯掌院却是蹙着眉,略有些发愁,摇头道:“每次到这种时候,都不安生。”

因着历年给小皇孙们择老师,都是从翰林院选择,因着朝中几个皇子都本事不小,能力强横,在朝中话语权也比较重,好些年轻气盛的庶吉士什么的,都想走这一步。

“也不想想,当了皇孙的先生,那就是提前站队,难道还算好事?偏偏每次都勾心斗角,闹得好好一个翰林院乌烟瘴气。”

很快,方若华就见识到了这些文人士子们的口舌厉害之处,不过是和往常一样,普普通通地互相讨论文章而已,却完全没有往日的和谐融洽。

你说他的文章写得狗屁不通,他说你的文章作得离奇,错漏百出,甚至因为一个遣词用句,就之乎者也,引经据典,讨论不休,争得脸红脖子粗。

就连刚刚从恒郡王的围追堵截之下逃生,回到翰林院混得风生水起的张世奇,张状元也变成了缩头乌龟,老老实实钻到书库里陪方若华抄书。

方若华看他一脸汗,登时笑出声——刚才好像有两个庶吉士抓着他品评文章来着,幸亏自己有冯掌院照着,此时他老人家就戳在书库门口喝茶,镇得这帮人谁也不敢进来捣乱,否则自己也不安生。

谁让他是今科的探花?

每次一甲,状元,榜眼,探花,都是本科的领头人,在翰林院中最起码要显眼三年,等下一次的状元出来还能功成身退。

张世奇无奈地道:“不是我胆子小,实在是这会儿不好出风头,万一哪里再招了那几位爷的眼,我能躲一次,可不能次次都躲开。”

方若华笑着点头,四下看了看。

张世奇笑道:“齐榜眼大约还想争取这次机会,他可不会躲。”

也是,齐文渊和他还有张世奇不同,年过四十,虽然在进士中并不算老的,到底不是意气风发的年纪,而且出身寒门,并无背景,这辈子想要爬得更高,几乎不大可能,眼下这个机会便显得十分难得。

方若华和张世奇缩在一边看了阵子热闹,别说,只要自己不搀和进去,听翰林院这帮人引经据典地侃天侃地,还挺有意思。

这些可个顶个都是苦读诗书数十载出来的,还有的在翰林院呆了七八年,书籍涉猎极为广泛,对学问的钻研更是深得不可思议。

听他们说话,但凡是知识稍稍匮乏,恐怕都会听不太懂。

张世奇私底下也嘀咕:“跟他们在一块久了,我都觉得自己这个状元是假的。”

丫的根本听不懂这帮人用的那些稀奇古怪的典故,还有那些生僻词。

方若华叹了口气,他也一样。

为了应付科举,他们的功课已经够辛苦了,但进了翰林院却还是觉得在这里呆了多年的老学究们,和他们经历的不是同样的科举,一个个读书读得细致得要命,已经到了死抠字眼的地步,想要学到他们那种程度,方若华表示,他这辈子大约不可能了。

一连三天,还是没有定下,方若华都有些烦,整天吵吵闹闹的,看个新鲜还行,如果一直这般可是谁都受不住。

冯掌院到老神在在,看他沉不住气,还笑道:“别急,今天大朝会,陛下处理完了西北那边的事,应该能抽出时间关心小皇孙的教育问题。”

他看了眼吵得不可开交的老翰林们,有些怅然:“在咱们心中,为皇孙择一先生,是件大事,陛下可不会太在意,天底下所有大才都是皇上的,一个不好,就再挑一个,有什么值得费时间?反正无论是谁来当这个蒙师,也不敢不尽心尽力。”

方若华点点头,安安心心当差,不打算搀和皇家这些乱七八糟的杂事。

正值天气不错,春光明媚的,到了傍晚,干脆写一封帖子,就叫上孙家小师侄一起回家喝酒。

结果两个人刚上了马车,正商量要不要顺路去买几本书,还没商量完,家里的仆从便匆匆追过来传消息——陛下有圣旨到了。

孙家的小公子看着自家小师叔,长叹一声:“翰林院那么多待了十几年的老翰林,才接过多少次圣旨?小师叔您出入东宫和回家差不多也就算了,连陛下都整日惦记,时不时要宣召过去说话……不知这又是有何大事交给小师叔办。”

方若华叹了口气,有一点很不好的预感,也没时间陪师侄感叹,连忙回家正经地摆香案接旨。

老太监宣读完,道了声恭喜,玩笑了句:“探花郎这回算是捡到大便宜了。”

方若华:“……”

果然——新鲜出炉的,热乎乎,软绵绵,香喷喷,能跑会跳还很淘气的小皇孙,飞到了他的碗里。

……谁乐意要这大便宜,请尽管捡走!

可惜,这不是方若华不想做,就能不做的,他就是想辞职,那也不能现在马上辞,否则被安个藐视圣恩的罪名,他自己也就罢了,方家跟着倒霉。

前几天才感叹了这个时代也不是特别坏,此时就忍不住又跟直播间水友们吐槽封建压迫好惨烈。

一众水友都笑:“在古代,像我们三妹这般出身农门,没多长时间就考中探花,还和太子有交情,能教导小皇孙,绝对妥妥的人生赢家。”

“本来就是,对了,谁知道那位主角现在干什么?好像好长时间没在直播里露头的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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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七章 启蒙

若华的小时空直播间 显然,翰林院里一众庶吉士,也觉得方若华,这位探花郎很有心机,明明早就把皇孙教习的位置捏在手心,偏偏要表现得半点竞争之心都无。

私底下众人呜呼哀哉:“早知道他要争,咱们就不凑这个热闹!”

好在都是聪明人,此事尘埃落定,到没什么人表面上表露恶意,反而是奉承者多。

无论怎么说,别管乐意还是不怎么乐意,方若华成了东宫太子嫡子的先生,还是要认认真真干活去。

当然,去东宫当差,到也不是特别不自在,事实上环境还好了不少,至少冷了能添炭盆,热了有人打扇,吃喝绝对是宫里正经御厨烧出来的小灶,保准色香味俱全,不至于再让他啃冷馕饼去。

就是被太子和太子妃宠的没边的小皇孙,也不是个熊孩子,可比现代那些娃娃们好教得多,顶多比民国的学生淘气一些,但也很有限。

小皇孙以前在别人眼中,有些沉闷呆笨,总是莫名其妙地做莫名其妙的事,害得宫人受罚,在方若华这里,除了偶尔会跟时不时被太子邀请入宫的青凤闹别扭,耍脾气,别的一切都好,读书认真,交代他的事情只用交代一遍,下一回不用提醒就做得不错。

跟了方若华不到五天,小皇孙才三岁的小豆丁,居然学会自己穿衣服,自己吃饭,连刷牙洗脸都能自己拿着小帕子,似模似样地擦一擦。

东宫

小皇孙的书房和太子的书房只隔了一条走廊,只是略小了些,甚至还比不上方若华闲来无事看书的小偏房大。

一应用具也显得简朴。

天色刚亮,方若华被迎到东宫,太子去伴驾,他就在书房里坐下,没多时,一脸懵懵懂懂的小皇孙就被牵着手过来,迈着小短腿爬过门槛,毕恭毕敬地朝方若华行礼:“先生好。”

“小皇孙好。”

方若华一笑,看着小孩子自己主动挥退了宫人,爬上椅子坐下,抓住墨块,往砚台里面加上水,用力地磨起来。

左右的宫人,还有领着孩子过来的嬷嬷脸色都不太对,额头上一片冷汗,瞥向方若华的目光充满不悦,方若华也没理会,等小皇孙磨不动了,才伸手帮他磨一磨,顺便告诉他,墨磨成什么样子,比较适合写字,楷书该怎么磨,行书又该怎么去磨,说完,让小皇孙把纸张和笔都拿过来,有一句没一句地闲扯。

周围的宫人听得越发蹙眉。

当初方若华刚开始练习书法,学绘画时,那位长得特别俊美温文的顾姓公子,就是这么教她,很有趣,虽然小皇孙才三岁,还不让他拿笔写字,怕伤了手,但现在就开始了解这些,有助于培养兴趣,至少他觉得没什么不好的。

说闲话说了两刻左右,方若华就让人拿了水,把小皇孙的手洗一洗,再拿来点心给他吃,一边吃点心,一边背诵几句诗词,背完了,再讲几个成语小故事,一上午的时间就这么混过去。

中午,方若华不等太子回来,盯着孩子吃了些好消化的吃食,便哄着他回去睡觉。

小皇孙还有些懵:“现在就睡?”

“睡吧,下午带你出去练体操。”经过这几日的观察,小皇孙的毅力可以,身体状态也不差,练习一下应该无妨,方若华一笑,“青凤丫头也来,到时候你们比比看,看谁学得更快。”

“我快,是我快!”小皇孙志气高昂地喊了一嗓子,就让方若华抱起来搁在软塌上,顺便给他搭了条毯子,因为起得早,小家伙脑袋沾到床榻立时便睡了过去。

一睡就是一个多时辰,等青凤过来在屋子里跳来跳去的折腾,一会要喝茶,一会嫌点心难吃,这孩子才迷迷糊糊地醒来,下午方若华主要带他们玩,登高望远,东宫不大,但有人作伴,两个人在园子里也足够玩得好,还教了两个当初在颂星世界学到的锻体动作,活动活动身体。

锻体的动作虽然不简单,但孩子身体柔软,到也不是做不出来,不过,咳咳,不大好看,左右的宫人看着自家捧在手心里怕摔了的小皇孙,又是伸胳膊,又是踢腿,把身体扭成一根麻花,简直不敢看,有几个暴脾气的,要不是宫规在此,恐怕都要冲出去揍方若华一顿。

终于到了傍晚,方若华准备回家,宫人们一拥而上,嬷嬷立时把小皇孙抱起来,连客气话都顾不上说,转头就走,太子妃此时还在整理东宫的账册,没整理好,就见伺候她十几年的嬷嬷一进门,就跪在地上,啪嗒啪嗒地掉眼泪。

太子妃吓了一跳:“怎么了?”难道家里出了什么事?

“娘娘,您快看看咱们小皇孙吧,方先生太过分,就算他是先生,咱们小主子可是皇孙,凭什么被这般慢待。”

太子妃大惊失色,小皇孙可是她唯一的儿子,便是女儿都不能比,急得她账册也不顾,忙把一众伺候的宫人叫过来问清楚,这帮宫人早憋了一肚子的火气,你一句我一句,什么逼着小皇孙自己起床穿衣,自己洗脸刷牙,自己整理书本,自己磨墨……

太子妃:“……”

”咱们小主子才三岁,哪里受过这等罪,再说,我们小主子是什么身份,将来……哪里用得着他做这些。“嬷嬷气哼哼的,直拍胸口,”这也就罢了,可他不正经给咱们小主子启蒙,三字经也不学,就是带着小主子胡闹,这可怎么了得,咱们小主子的进度,本就比不上那几个!“

太子妃迟疑半晌:“呃,确实有些过分。”孩子的学业毕竟要紧。

想了想,她便把儿子叫过来,只是眼看着左右十几个宫人护卫簇拥下,小皇孙自己迈着腿,爬过门槛,认认真真地甩袖子行礼,一颗心登时酥软的不行,抱住儿子左亲亲,右亲亲也亲不够。

小皇孙兴奋劲还没有过去,绘声绘色地给自家娘亲描述自己今天都干了什么,捉了几只蝴蝶,背了几首诗词,学了几个字,当然,还有爬了多少级台阶,够了几个青涩没成熟的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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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八章 南巡

太子妃听得几乎热泪盈眶,想想以前,无论她怎么哄,怎么怜爱自己的儿子,她的宝贝都是一句话都不肯说,那时候她这个当娘亲的,恨不得把自己的一切都拿出去,只要能换孩子多说几句话。

“我家宝贝真厉害!”

太子妃越发喜不自胜。

周围的宫人们个个面面相觑,是一点法子都没有。

太子妃是一颗心都搁在儿子身上,哪里还能记得本来的目的。

嬷嬷也没法子,只能败退,等晚上太子回来,太子妃哄着儿子睡着了,才想起今天嬷嬷说的事,只是她到没了气恼,本来也没怎么生气,儿子的先生是父皇定的,太子正在拉拢的人物,她身为太子妃,便是再不懂事,也不会在这方面有意见。

再说,只要孩子健健康康,她是真不愿意去强求别的,不过这事还挺有意思,便闲话家常似的跟太子把此事一说,太子到大乐:“咱们这位探花郎和父皇大约能说到一块去……孤小时候,父皇教我们几兄弟,也是这么教的。”

太子笑容温柔,忆及此事,不免想起当年,当年他们几兄弟刚会走路说话,就被父皇要求自己穿衣服,自己洗脸刷牙,母后自是心疼,可父皇拿定了主意,谁又能让他改了主意?

“我至今也觉得,自己因此而受益,记得十年前我和三弟出门,遇见乱匪,随从都走差了,我们两个却是不慌不乱,从容扮了小商贩,混到商队里脱身。”

太子叹息,“现在想想,若不是父皇要求严格,如果我们离了下人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一看就是贵公子,那恐怕连小命也要丢掉。”

沉默片刻,太子又笑:“不过,我儿子可比我悠闲,当年我们读书,父皇可不像探花郎这么好说话,他老人家给定的教案,那是一天到晚地读个不停,还怕跟不上进度,我那时候就想,等以后我长大了,每天中午都要睡午觉,一口气睡到后半晌,谁敢吵醒我,我就砍了谁的脑袋。”

太子和太子妃两口子都不管方若华怎么折腾自家儿子,一众宫人也没了咒念。

太子妃身边的几个嬷嬷到是心疼的要命,可她们毕竟是下人,仗着太子妃的脸面,在宫里也算人人敬着,可再怎么样,她们也管不到方若华头上,谁让人家是陛下亲命,人家在东宫,代表的便是陛下,这几个甚至连到人家眼前说几句都不成。

宫里自来的规矩,皇子皇孙读书,一应仆从宫人都不许靠近半步,怕的是他们玩物丧志,便是三四岁的小皇子,小皇孙也是一样,并不能坏了规矩。

方若华一开始还紧张了几日,之后发现自己哄孩子的能力还挺不错,小皇孙也很懂事,日子便越过越顺遂了。

一晃数载倏然而过。

又值大考之年,陛下却准备御驾江南,巡视河堤,太子自然随驾。

罗乐默默地列出长长的单子,一点点给准备各种东西,衣食住行无所不包,显然,对于自家便宜丈夫的娇气程度,她心里有数的很。

方若华失笑:“你不是早说京城这边的南缎贵的离谱,现下去江南,想买多少都行。”

罗乐瞪他一眼:“是我门下管事想做绸缎生意,要是只自家穿用,哪里会在乎那几个钱。”

方若华轻轻倚在床头,吹徐徐晚风,含笑点头,确实,他们家是真不缺钱,当初成亲时不光是得了好些名贵宝贝,金银也不少,罗乐可是相当厉害,做生意的眼光更是好得很,这些年那些银钱岂止翻了一倍,反正方若华偶尔扫一眼库房或者账本,都觉得惊心动魄。

不过钱多到一个份上,就真只是个数字而已,连罗乐这两年也不大当回事,不像刚开始时,一门心思想做好方府的管家,生怕亏了,对不住方若华的信任。

“这次随驾的大臣,带妻子同行的怕是寥寥无几。”罗乐蹙眉道,“若不然我便不去了,也给你寻两个美貌婢女跟着。”

方若华哭笑不得:“随驾的大臣多不能携家眷,本来就是去侍奉圣驾的,带着家人算什么,只是太子体恤,我主要是照顾小皇孙,不必去陛下那里点卯,干脆便带你一起,我记得娘子本是江南人士,许久未回家乡,也该回去看看。”

几句话,罗乐便心动了,如今这个时代,背井离乡之后想再回去,却是不容易。

方若华轻叹一声:“这两年陛下的身体并不太好,年初更是一连病了十多日,连续罢朝,把太后和诸位大臣都给吓得不轻,好在天气转暖,他老人家逐渐病愈,但朝中怕是依旧不太平,此次南巡太子也同行,京中独独留下几位王爷,还都是心思不定的,万一出事如何是好……还是一起走更安全。”

罗乐神色也略有些忧虑,点了点头:“那我多准备些东西,你不是说,此次途径明州,可以回家看看,我也该回去看看了,好久没见姐姐。”

方若华到是不想家,他们有直通西山的特别通道,隔三差五就回去一次,回家比从卧室到厨房还要近一些。可惜,此事不好张扬,以至于纵然能回碧水西山,罗乐却从不曾去见过姐姐,最多书信来往频繁,消息不至于断绝,和别人比,已经是相当幸运,世上背井离乡出来做官的人不知凡几,多少女儿家嫁了人,一辈子再也见不到父母亲人。

罗乐有时候都忍不住感叹,也不知老天是钟爱自己,还是厌恶自己,若是钟爱,为何要夺走她的爱人,若是厌恶,又为何让自己拥有这么多别的女人一生也得不到的东西!

沉默半晌,罗乐继续折腾行囊,折腾完了还伏案写信,姐姐向来疼她,知道这一次她要回明州,必然开怀。

事实上,第二日天还没亮,远在明州的罗欢就接到了妹妹的信,之所以是第二日,还是因为她妹妹忙着整理东西,写信的时间有点晚。

第二百七十九章 姐妹

天色尚暗,风有些冷,罗欢半敞着帷幔,坐在床榻上发呆,手里的信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

李航进屋时,一股子冷气扑面而来,连忙关了窗户,顺手把妻子往床榻里面推了一把,笑道:“妹妹来信了?说什么?”

罗欢愣了半晌,脸上还带着几分犹豫,欲言又止半天,终于道:“妹妹要回明州了。”

李航也一惊:“是妹夫要外调?还是有什么事?”因为罗乐的信来的频繁,李航也知道,如今他这个妻妹不得了,夫婿乃是太子少詹事,正五品,又负责教导太子嫡子读书,在东宫的地位极高。

正因为有这么个妹夫,他的生意越发好做,前年更是搭上高家的大船,靠了唐家做靠山,做了盐商,真正的日进斗金。

早些年他身边还有几个妾,虽说尊重嫡妻,可他们这等商户,少有没妾的,出去应酬往来,人家送几个妾,不收也不大合适,但这两年他在这方面上的心思早就淡了,家里的妾年轻的都给了一笔银钱打发掉,年长的也只是供养而已,日日守着妻子一人。

“都不是……”

罗欢神色有一点恍惚,“妹妹说,陛下南巡,她要随妹夫同行,路过明州,可以回来看看。”

这话说得轻飘飘的,李航却惊得眼珠子差点瞪掉:“跟着御驾!?”

罗欢也不可思议:“这真是……没想到啊!”

谁能想到,身为区区一个小商女的妹妹,有朝一日居然能随御驾南下!

李航脑子里翻江倒海半天,回过神见妻子神色怔忪,笑了笑道:“这是好事,我上回去应酬时,听衙门的小吏们说闲话,也说起过陛下出行,身边带的大臣都是天子重臣,想必妹夫如今……很好,而且也疼妹妹,你看看哪家的当家男人出公差,身边不带美妾,反而带着妻子的,咱们妹夫,那真是独一份。”

罗欢顿时就欢喜起来,在家里只有这个妹子脾气倔强,她总担心她的日子过不好,如今这孩子也有了好归宿,她便可以放心。

掰着指头,数着日子,盼早日能见到妹妹。

“哎,乐乐都成亲这些年,竟还不能给妹夫生下一儿半女,真是愁死人。”

罗欢想起来就担心,虽然按理说应该劝妹子看开些,给妹夫找几个人,好开枝散叶,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她自己也未曾生子,可还是不愿意丈夫纳妾,又怎么舍得心爱的妹妹吃这份苦头,也只好装傻充愣,一句话不提。

显然,李航的心思没妻子那么细腻,想不到这一折,只盼着能见那位特别有本事的妹夫一面。

“说起来,这些年西山神仙村在咱们明州,当真是名声远播,据闻粮仓丰满,一年四季瓜果菜蔬不绝,每一户村民都识文断字,个个身具大神通,与妖仙之流也是常来常往。”

李航叹气,“真让人好生向往!”

罗欢却蹙眉,心中有些顾忌,都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圣人都说,要敬鬼神而远之,在西山上落户,与妖鬼之辈毗邻而居,又是什么好事!

“这两年不光是明州,便是外地人言谈中也知道了神仙村,虽然多以为是民间传闻,并不都信,却不是什么好事,哎。”

罗欢不怕别的,只怕自家妹妹吃亏,她是知道的,妹夫和神仙村的关系亲密,都说他是正经的神仙弟子,整个神仙村,也因他而来。

所谓身怀重宝动人心,有时候,拥有的宝物太珍贵,并不是好事,容易招人觊觎。

明州这边,夫妻两个各怀心思,罗乐却是一收拾便是整个月,才到了随圣驾南下的日子。

一大早天没亮,罗乐就匆匆忙忙起身洗漱,方若华撩开门帘,立在门口笑道:“别急,我们还有的等。”

让她安安稳稳地放缓脚步,吃饱喝足,甚至洗了个澡,又收拾了些小吃食,这才慢吞吞上了车,去和太子的车驾汇合。

到了地方,又从太阳高升,等到太阳将要落山,马车才晃晃悠悠地晃出了京城东门。

罗乐已经过了那股子兴奋劲,等得颇不耐烦,在马车里歪着和方若华下棋,幸亏太子也觉得他们会等得不耐烦,派人送了些茶水点心过来。

没走多久,便要扎营,马车一停下,太子身边的长随便匆匆而至:“方少詹,太子殿下让小皇孙上您的车。”

这到容易,太子这些年很看重方若华,不必叮嘱,底下人便知道揣摩上意,他的马车一直都紧随太子车驾,一看便知是东宫核心人员。

此时换车,方若华自己过去牵了小皇孙的手,不过走了十几步,便把小孩子举起来塞进了车里。

“呼,总算来了,师父,师娘,我要吃团子。”

小皇孙如今口舌便利,打了个滚,滚到雪白的垫子上,伸手就去桌子底下的藤筐里抓出两个巴掌大小的,紫色的小饭团,张嘴啊呜一声咬了一大口。

方若华几乎黑了脸,皱眉道:“又跟着青凤不学好,那是……”

那是狗吃的东西!

他叹了口气,正好太子偷空过来找他说话,不禁长叹一声:“殿下,哎!”

太子大乐:“我看玉荣把我家小子教的很好,淘气一点怎么了,他才这么一丁点,正该活泼淘气的时候。”

一边说,太子亲自把小皇孙用的东西,通通扔到马车上,特别羡慕地看了看自家亲信的车驾。

东宫的待遇极好,马车比方若华的大得多,可谓算得上行走自如的房子,但是论起舒适度,那绝对和这一辆没办法比。

人家方少詹事的马车,冬暖夏凉,永远是人感到最舒适的温度,连厕所也别出心裁,特别干净漂亮,床铺无论睡还是坐,保证无一点颠簸,就是陛下的车,也没这么好。

太子从知道底细以后,就想要一辆同样的,但因为关于妖怪的事情,近年才和陛下通气,陛下的想法犹未可知,为了不扎眼,他身为太子,却不好动作太大。

第二百八十章 国舅

“父皇召我去伴驾,虽说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可豆豆越来越淘气。”他说这话时,语气里隐隐约约流露出些微的得意,“咳……我实在不放心,就请玉荣帮我看着些,再过六七日,御驾应能到明州,父皇决定停留几日,到时会去西山一探。”

太子又压低声音,“孤也不知父皇的心思究竟如何,一切小心为上。”

方若华含笑点头,他到不担心,他只是个小小的东宫少詹事,五品官而已,西山是神仙妖鬼的地盘,若是陛下想要有什么动作,便自去跟那些神仙妖鬼们计较,想让他牵桥搭线自是没什么问题,除此之外,他可是一概不理会。

虽说此次的虎皮扯起来没当年在宋朝时大,可这是个神鬼人并行的时代,世间妖魔鬼怪数不胜数,身为本地土著的皇帝,想来对这些东西不会陌生,也不至于做出太过激的举动。

再说,他这回顾忌也少,一身轻松,并无任务在身,所作所为一切随心所欲,无论发生什么,他都应付得了。

太子这几年,却是已经尝到了和那些妖鬼们神交的甜头,方若华得的那些所谓的‘仙果’‘灵药’‘琼浆玉露’什么的,他没少享用,当然,也看过妖鬼们为祸人间的麻烦,比方若华可纠结紧张得多,偏偏还要在陛下面前做出云淡风轻的模样,也是一桩难事。

送走了太子,方若华便塞给小皇孙一个竹筒,让他抱着喝水,自己和罗乐继续打牌。

替太子看孩子这差事,他做了这些年,熟练的很,是绝对不至于为难的。

路上行程,枯燥而又单调,即便是随着御驾一起,走的都是官道,大体上吃喝也能供应,但赶路还是十分辛苦,荒郊野岭非常无趣。

方若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开直播,光是赶路没什么可播的,总不能一直让水友们看他逗孩子玩,就是偶尔会在直播间挂一些漂亮的风景视频,逗引得直播间还是老有水友出没,不至于完全长草。

进了城同样麻烦,幸好应酬那些官员乡绅们还用不到他,他只管带着小皇孙,安安静静,好吃好喝便是。

这一回唐小飞和房玉山也随同出行,这两个却是正经的大忙人,不比他清闲,路上居然没逮住机会说上超过五句话。

六天过去,车驾终于进入明州府境内,此时离府城还远,罗乐却已经打起精神,高高兴兴地探头出去看路边景致,数年不见,明州府外到没多少变化,不过,来来往往的行人好似多了些,还时不时有商队从旁边的小路上经过。

外面一阵风吹过,忽然有一阵鸟鸣声,其中有一只鸟,叫声拖得极长,略有些尖锐,小皇孙登时探头出去:“是小翠鸟,小翠鸟!”

巴掌大的翠鸟从旁边树林中飞出,半空中徘徊了两圈,便收起羽翅,落在了方若华的肩膀上。

小皇孙十分羡慕,忍不住伸出手去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它天蓝色的翎羽。

方若华一笑,伸出食指捧起小翠鸟,让它落在皇孙手中。最近几年他与西山那边传信,偶尔也由翠鸟送来,又总碰到小皇孙和青凤在他这儿玩,彼此也算熟悉,小翠鸟并不排斥,特别舒服地眯着眼睛,全身微微晃动,由着小皇孙抚摸孙梳理它的羽毛。

……

清晨,阴云密布,西山之上,一团云雾笼罩之下,朦朦胧胧,一眼看不到边际,隐约有一丝丝金光从雾气中透出,乍看之下,宛如仙境。

从西山往下,一条整齐的青石小径绵延而出,直接连通了大道。

道边不少货郎,小商贩,担着扁担,推着车,兜售各类商品,但凡人们能想得到的东西,无所不包。

叫卖声,吆喝声,各种招呼声此起彼伏,天色明明略显昏暗,此地的热闹却比府城最繁华的街道也不差什么了。

“这老人参瞧着不错。”

一个坐着软轿,探头左右张望的老者,一只手抱着个六七岁的男童,一边饶有兴味地左顾右盼,看着看着,忽然开口笑道。

他旁边拄着一根朴素竹杖的中年人也看得入迷,应道:“起码有八十年,在咱们那里也不多见。”

方若华牵着毛驴,跟着这父子两个慢吞吞向前走,太子爷不骑马,他也不好意思骑自己的驴,只能亦步亦趋地跟着这两个玩心很重,看什么都觉得新鲜的,大周朝地位最高的男人。

不过,唐小飞和房玉山两个比他还惨,唐小公子此次负责陛下安全,这会儿正带着一群侍卫紧张兮兮地四处检查,房玉山也不怎么轻松,正跟着大部队,陪伴那些随行老大臣们应付当地乡绅。

他虽然伴驾,不过一行人都化了妆,估计便是熟人见了一时也认不出他们,应该安全无虞。

“县太爷和刘县丞来了。”

一行人正走着,左右的小贩,行人忽然躁动,呼啦啦地朝着一个方向跑去。

太子愣了下。

皇帝从软轿上探头,笑道:“碧水县令,我记得上一任县令三年任满,已经调走,新来的是宁远侯的庶长子唐方?”

“可不是,今年年初,唐方和李相爷家的小公子打了一架,让您老人家亲自下旨,贬到碧水当县令。”

方若华:“……”

总觉得皇帝和太子才是开挂的能人,身为太子少詹事,他可是知道这两个有多忙,每天的事情多得让人崩溃,可连这么点小事,他们居然能记得清楚。

当然,这里面也有碧水这个地方,如今在这两位心中地位很不一般的缘故。

因着碰见熟人,皇帝也好奇,干脆驻足停步,找了个避风的茶摊坐下观望。

也就一会工夫,左右邻里乡亲们就你一言,我一语,把今天惊动县太爷的大案子讲了个七七八八。

碧水地处偏远,是个小县,又比较贫穷,虽然勉强能说是民风淳朴,可往日一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子也有不少,通常情况下这些小案子都是由族长,有名望的士绅就处置了,很少惊动县令。

上一任县令在任时,一年到头都碰不上几桩大事,今天县太爷遇见的,却是一件很要命的大案子。

在明州,真正手眼通天的大户人家不多,高家算一个,再有就是在本地扎根多年的商户刘家,刘家虽是商户,也是大族,而且上一次选秀,他们家精心培养的嫡长女被选上,入宫做了娘娘,本地私底下也叫刘老爷一声国舅。

皇帝:“……”

第二百八十一章 私奔

“娘娘?哪个?”

皇帝脑子转了三圈,也没想起自己的嫔妃中有哪个姓刘。

太子到是笑起来,不过没吭声。

近来他爹宠爱的都是一些年轻美人,身份地位不高,颜色却好,还给他添了两个弟弟,其中一个比较得宠的就姓刘,本来是采女,前些日子他爹刚给连升数级,做了美人。

不过,光和这个刘美人差不多的美人就有二十多个,想必他爹记不太清了。

当然,这并不重要。

刘家最近出了大事,他们家的公子和人私奔了,私奔什么的,是丑闻,本来决不会惊动官府,刘家也是要脸面的人家,可问题是,他们家从儿子到孙子,一个月之内,八个孩子陆陆续续全都私奔,一走就不见踪迹,四下遍寻不着。

方若华:“……”

旁边坐着喝茶的老汉说得吐沫横飞:“刘家是大家族,嫡出四房八个子孙,这一个月里,都先后遇见佳人,然后就留书出走,从此不见踪影。”

“听说到后来,刘家的老夫人都快哭了,一再跟家里的孩子说,只要他们中意的女子身家清白,即便身份再低,不愿意当妾,当正妻她也认,可该离家出走,还是要离家出走,到如今刘家上下都特别紧张,剩下的几个儿子、孙子们连门都不敢让随便出,就怕出事。”

“我看是报应。”

卖大碗茶的一个中年汉子嘿嘿一笑,低声道,“谁不知道刘家的儿媳妇难当,规矩也严,三年前徐家姑娘不是嫁进了他们家,日日得在婆母面前立规矩,丈夫进门要跪迎,就在去年,刘家的小叔子醉酒误闯嫂嫂的房间,看到了人家徐家女的脚,他们不罚自己的儿子,到把人家好好的女儿逼得上了吊,为了这事,徐家几个兄弟上门理论,还被打伤了,最后只罚了刘家几个钱……那刘家到好,还把这个说成是世家大族的规矩,呸!”

“就是,老汉不懂什么规矩不规矩的,我就知道人心都是肉长的,我家的女儿再不好,要是我女儿的婆家,我女婿敢这么欺负她,我现在就抄起刀去他们家拼命。”

一个月前,刘家的嫡长孙,从外面带回来一个女子,来历不明,只说是附近山民的女儿,扭伤了脚被刘家公子所救,长得的确妖娆多姿,看到这姑娘,他们刘家最漂亮的女儿估计都没脸见人。

要是刘家公子只想纳妾,那肯定没什么不行的,偏偏不知道这位小公子脑子犯什么浑,非要明媒正娶,八抬大轿娶这姑娘进门。

刘家的一帮长辈们怎么可能答应,登时大怒,把那女孩子轰出家门去。

人家姑娘到也没纠缠,刘家让走,她就老老实实地走人,一声不吭,但当天晚上,家中的公子哥就不见了,只留下一封信,说让父母只当没有自己这个儿子,他入赘去!

看到信,老太太登时昏死,家里的长辈气得脸色发黑,连忙点齐人马去追,结果一追好几天,根本就不见人影,老人在家里以泪洗面,整个刘家都不得安生。

这还不算完,只是开始,没多长时间,刘家大房的次子,幺子,还有二房的大儿子,三儿子,三房三公子,四房的小三,小五,七个男丁都消失不见。

“刘家出了这么大的事,怎么可能不严密戒备,可就是把门户看管得密不透风,三天前他们家二房五公子又不见了,在自己的房间里,门窗紧闭,人凭空消失,只留下手书一封。”

“刘家也是没办法,再不报官,怕是家里的男丁们都留不住……听说刘家人都相信是有什么鬼怪在作祟,为此招来不少道士和尚,现在墙壁上,门上都贴了符咒,可惜啊,没用。”

正说话间,就见一个头发雪白,却是满头珠翠的老太太从大门中走出,一出来,身体有些站立不住的模样,坐在门槛上大哭:“你说,你说,这不是山精鬼魅来勾引我们家的孩子,还能是什么!县太爷,你可要给老太太我做主啊,我们家的小九再不能丢了,他要是也丢了,可是要了我老太太的命!”

老太太怀里就搂着一个少年,少年看起来也就十三四岁,一身浅色的衣袍,面如女子,生得五官很漂亮,这会儿手足无措,满脸的尴尬,却也不敢用力挣脱。

唐方轻轻迈出门,脸色严肃,他本是古板之人,并不相信鬼魅之说,蹙眉道:“本官这就派人绘制人像,派出人手,四处搜寻,若刘家公子们还在明州,一定给您找回来。”

“哪里都不用去,只要大人您答应,放火烧山,烧死那帮精怪,保准能找回我儿!”

唐方眉心跳动,怒道:“胡闹,西山上还有许多人家,怎能行烧山之事。”

旁边也有围观的起哄:“老夫人您可别胡说,西山上是神仙村,惹恼了神仙有您好看的。”

“什么神仙,都是鬼怪,朝廷早该派人一把火烧死那帮畜生,省得我们这些老百姓遭殃,我家孩儿就是他们给勾了去,前天晚上我都听见了,她就是……”

一句话未完,老太太就闭上嘴,似乎觉得自己说错话,再不肯多提一句,只是翻来覆去地念叨,说西山上的妖怪勾走了她家的孩子。

街上吵吵嚷嚷,很是热闹,皇帝和太子虽说并不是特别好热闹的人,正好碰见了却也不肯走,干脆就在道边一间小客栈里住下。

别看客栈小,却是干净整洁,太子松了口气,笑道:“没成想如此偏远小县,客栈竟然不错。”

“几位爷这话可错了,便是和京城等繁华所在比,咱们的客栈也不会差,山上的姥姥们给立下的规矩,桌面要尘灰不染,被褥那是必须每日清洗更换,最要紧的是,咱们的伙食那绝对好,只要您开口,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南边的,北边的,但凡你想吃,咱们这儿就有,不过嘛,一需要银子,二来需要预约。”

店小二口舌便利,几句话逗乐了皇帝,还真开口点了两道御膳。

别说,速度极快,当天晚上便上了桌,而且别有风味,不比御厨做出来的差,而且还多了几分清爽口感。

吃饱喝足睡得也好,第二天一大早,皇帝起来时便觉得神清气爽,身体格外舒适,不禁轻笑一声:“果然是神仙宝地!”

话音未落,外面临街就闹起来,太子不必自家父皇吩咐,出去一打听,回来也无语——刘家最后一根独苗苗,家里四房的七公子,一个十二岁中秀才的神童,就是昨天被老太太抱在怀里不撒手的那个,于昨夜留书出走。

太子:“……”

第二百八十二章 长眼

“这事有点意思。”

皇帝也来了兴致。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不过是年轻男女私奔,没什么稀奇,不会引人注意,但是他们昨日可是看过的,整个刘家的家丁护院跟疯了似的,里三层,外三层,围得密密实实,说连只苍蝇都飞不出去,那是夸张,但大点的鸟雀也飞不出去,到是事实。

“刘家公子是怎么出的大门?难道刘家还有什么密道不成?”

就着吃早饭的工夫,皇帝和太子难得清闲,笑眯眯揣测一番。

太子莞尔:“也许真如那刘老太太所言,是山上的鬼魅把人勾了去。”

皇帝大笑:“那刘家的儿郎这得是多么出类拔萃,怕是得比狐狸精还迷人,要不然山精鬼魅别的不招惹,为何就喜欢他们家的公子哥?昨晚那个四房的老七,我看也就十三四,毛还没长齐吧!”

小皇孙正小口小口地吃粥,闻言抬头:“皇爷爷,我要改姓刘。”

皇帝大惊,一把把自己宝贝孙子捞起来搁在膝盖上:“为什么?”他们祖宗就姓周,身为皇室子孙,怎么能随便改姓?

小皇孙嘟嘟着嘴道:“我也要被狐狸精喜欢。哼哼,青凤要是喜欢上我,就不去和黑瞎子定亲,和我成亲,就能跟我一起玩,用不着回西山去了。”

皇帝:“……”

方若华:“……”

太子:“……”

幸好皇帝没问青凤是谁,最后此事以太子打了小皇孙肉嘟嘟的小屁股几下,又被他自家亲爹拍了后背两巴掌而结束。

招呼店小二准备早餐,吃过饭,外头就都说县太爷准备亲自带队去一趟西山。

“咱们如今这位县太爷够较真的,要我说,那刘老太太怕是糊涂了,那可是神仙村,怎么能轻易冒犯!”

“县太爷也是,真要去兴师问罪,还不等着挨收拾!”

客栈里议论纷纷,皇帝若有所思,吃完饭就笑道:“走,我们也去看看神仙村的风景,来到碧水,若是不去神仙村一观,未免可惜。”

他声音不算低,左右的客人都听到了,一长者不禁笑道:“我看这位老爷不是凡人,但有一句话您还是要记得,没有神仙贴,不过仙人渡,去西山游玩游玩也就罢了,千万不要闯不该闯的地处,否则过不去白折腾几日浪费时间,到还算好的,万一一不小心进去了,落到哪位仙家的洞府里,那可抓瞎。”

皇帝微微沉吟,到是挺客气的道了句谢,转头看向方若华,低声道:“探花郎,不知道咱们有没有这神仙贴?能不能过仙人渡?”

“陛下想去看看,咱们便去看看。”

方若华低眉含笑道。

皇帝失笑,一手牵了孙儿,招呼儿子启程,不再多说什么,虽然他觉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这世间确实有些人间帝王管不了的东西在,要是这些东西也能在他的治下安居乐业,恐怕真是一桩祖宗们都没达成的伟业。

“我听探花郎说,你跟太子提议,要在西山设立什么民族自治乡试点?”

方若华一本正经地道:“臣前些年在翰林院修史书,看到先皇在世时,一直都允许边民们自治,臣想,既然咱们大周朝还允许西疆,北疆的苗人,白族等自行处理本族事务,对于西山里一些……东西,不妨也把他们当苗人对待,只是,在咱们的地界上,它们要想活动自如,自然需得接受咱们的大周律,依照律法行事。”

皇帝眯着眼沉思片刻,终究还是没再多说什么,只是交代下去,一行人出发前往西山。

这回所有人都没坐车和轿子,实在是外面的道路固然平坦,可登山的时候马绝对上不去,山路崎岖陡峭,连人走起来也分外艰难。

方若华也是第一次从正经的山路上登如今的西山,几年前的西山外表看来还是一片荒芜,到处是裸石,如今却大为不同,颇有些名山气象。

往日登山的人到是寥寥无几,不过今天他们却有同行之人,县令唐方就带着一批人马一起上山。

皇帝和太子一行人出去的略晚,正好跟在县令的队伍后面不远处,远看唐方的随行人员,还有刘家家丁们拖拖拉拉,乱七八糟地向前走,太子摇了摇头,苦笑道:“唐方哪里都好,就是为人迂腐,且优柔寡断,不知变通,他到碧水县也有两个月,看样子根本没把底下的人控在手里。”

皇帝和太子是什么人,一眼就看出那一帮小吏,衙役怕是各有心思,瞧那眉眼官司打的,显然与刘家关系密切,也就唐方这种木头看不出来。

他们几个漫不经意地观察前面,前面不远处,唐方也注意到后头跟着的人,毕竟山路上行人寥寥可数,他总觉得这几人身形有些眼熟,一时却又想不起哪里见过,可他到碧水才没多少日子,想来不可能有故人。

一衙役轻声道:“不知哪里来的刁民,不如小的去赶走他们,省得冲撞了太爷。”

唐方心里有事,也不大在意,挥挥手漫不经意地道:“警醒些便是,无须理会。”

他不大介意,刘家一行人却正心烦气躁,不多时便有一个脸上略带三分骄横的年轻人,大步走过来拦住道路,冲着正左顾右盼,欣赏风景的方若华推搡了几下,很不耐烦地道:“你们几个,赶紧滚,此路不是你们走的。”

太子和皇帝齐齐转头看过去,都挑眉。

眼看这几人没有反应,年轻人更是不耐烦,“愣着作甚,长眼不长眼,没见这条路爷爷我在走,爷爷我走的路,也是你们这帮不长眼的东西,想跟着就能跟的?”

方若华到也不生气,上下打量了他几眼,轻声道:“我看这位兄台才是该长长眼,此地与你犯冲,你还是早些回转为好。”

年轻人登时气结,抬起手就朝着方若华的脸上扇过去,方若华登时无语,顺手一拉扯反手拧住胳膊,抬脚踢膝,扑通一声,此人便跪下,脸摔到地上吃了一嘴黄土。10

第二百八十三章 有数

年轻人大声咳嗽,咳得撕心裂肺,又是鼻涕又是眼泪,太子和皇帝都不自觉躲远了几步,想是觉得恶心。

方若华也无奈,一摊手:“和我可没什么关系。”

后头骚动起来,前面唐方一行人登时被惊动,显然唐方有些不愉快,蹙眉吩咐:“告诉刘家,他们要是胡闹便自己上山。”

衙役唯唯诺诺地应下。

唐方叹了口气:“跟后头那几个百姓说,他们有老有小的,若是想看风景,东边风景就不错,莫要往西边来。”

有这位县太爷发话,刘家到底再没有继续闹事,来了两个后生拖起地上的年轻人,瞪了方若华他们几个一眼,没好气地把县太爷的话交代完,也不等回话,转身便去,嘴里还不满地咕哝:“要不是公子们要紧,非要让这帮不开眼的瞧瞧,碧水是谁的地头!”

方若华转头看了一眼看戏看得挺欢快的皇帝和太子,一摊手笑:“反正碧水不是我的地盘,刘家就是想要列土封疆,那也不关我事。”

皇帝一噎,连连摇头:“朕还是第一次发现,朕的探花居然有这么厉害的口舌。”

几句闲话,前面唐方一行人已经转了弯看不到影子,他们也不急,天上总有一片乌云遮阳,不大不小,正好给几人遮盖出一片阴凉,走在路上不冷不热,感觉还行,便是皇帝这种很少自己走山路的,也没有觉得太累。

一路登山望水,一边赏风景,一边慢吞吞前行,偶尔看到山边的小兔子,小刺猬,还想着宝刀不老一把,可惜小动物们跑得飞快,不那么容易抓。

走了差不多一个多时辰,方若华有点饿,一看太子,也捂着肚子腹中如擂鼓,至于小皇孙,已经扒拉着皇帝的袖子大声嚷嚷:“饿!”

想想也是,在车上时这些贵人们都不大爱吃饭,比猫食还小,略略吃一口,到了碧水却是各种美食享用不尽,可饭这东西,有时候吃得太美,开了胃口,却总想着一吃再吃,走了这么久的山路,不饿才怪。

好在方若华准备得齐全,很快选出一个平整的大青石,把桌巾铺上,从随身的包裹中掏出食盒,各种饼子,点心跟大周的皇帝和太子一起分食。

方若华吃了两口点心,拿了颗鸡蛋握在手里,一抬头,就见皇帝和太子一起看着他,目中充满谨慎和好奇。

“这是什么?挺圆的!”

顺着他们的视线,落在自己手里的鸡蛋上,方若华:“……”

“哈哈,爹爹笨蛋,皇爷爷也笨笨,这是鸡蛋!”

小皇孙大笑。

太子愕然,瞥了一眼方若华那被剥开壳,白嫩嫩的鸡蛋,这才恍然,随即恼羞成怒,恶狠狠揪了揪自家儿子的耳朵:“你这几日的功课可都做了?回头拿给我看。”

小皇孙撇了撇嘴,不敢再多说话,默默无言地咔哒一声,磕开鸡蛋壳,剥出来放在嘴里咬了一口。

皇帝咳嗽一声,也装模作样,笨手笨脚地把鸡蛋给磕了,一转头看方若华不可思议的视线,也有些不好意思,笑着解释道:“御膳房送来的鸡蛋,都不是这样的。”

方若华点点头,表示理解,他也跟太子一起吃过早饭,那鸡蛋都是用高汤煨好,拿各种调料调制,配上各类肉丁蔬菜浆料等,吃进嘴里,根本就没有鸡蛋味,想让太子和皇帝把带壳的鸡蛋,和他们平时吃的鸡蛋对上号,显然是不大可能。

慢吞吞地吃着点心,鸡蛋,皇帝叹气:“前阵子玉妃还给我看过一篇文章,讽刺内府的,说他们记账,妃嫔的份例,一颗鸡蛋要一两银子,一两银子在外头不知道能买多少只鸡,玉妃非要我惩治内府的人,可她不懂,皇家内府哪是那么好动的!只终要给玉妃面子,罚了那几个管事便罢了。”

方若华失笑:“文章臣到是看了,虽说不无道理,可终究是外面道听途说的言论,史书记载,前朝内府贪腐很是厉害,但本朝内府到目前为止,还算清明,便是有贪污的现象,也在控制范围中。”

那文章是原文的男主角林远南的大作,好像因为这篇文章,他在宁远县县令的位置上又要再待三年,没办法,考核是中下,动不了。

大周朝立朝时间不长不短,当今陛下是第三任,朝政还算清明,内府也还过得去,并不像前朝末年时乱象频生,实在是当今天子不好糊弄,刚上任时又好生整治过。

“其实,内府记账时说一两银一颗鸡蛋,这价码自然是有些油水,却也不算太离谱。”

方若华拿着点心咬了一口,徐徐道,“一来皇室采买的鸡蛋,多是专门养殖,养殖价格本就高些,二来宫中妃嫔要了鸡蛋,御膳房却不能光秃秃地只送一只蛋,不说用人参鲍鱼来配它,到也相差不远,一两这个价,还算过得去。”

皇帝也笑:“确实,朕并非全然不知民间疾苦,记得前朝的账册里记载,内府糊弄前朝皇帝,说他每个月伙食要四百多两,鸡蛋十两银子一个,当年我父皇就把这事当笑话说给我听过。”

“如今内府可不敢把外面采买鸡蛋的价格,写上一个一两呈给朕看,目前管内府的皇子和我那位皇叔,更不是好相与。”

“后宫的账册记录,我虽不看,到也心中有数,有时候嫔妃们自己出钱加个菜,内府那边多要点价,赚一点油水,也是题中应有之意。”

皇宫里吃的东西,真没有白水煮蛋,或者单纯的炒蛋,这般清新脱俗的菜,便是嫔妃们要鸡蛋,御膳房都不知道做了多少工序,即便鸡蛋只是配菜,这颗蛋送上餐桌,还真不知得价值几何。

皇帝难得连宫中是非都说,表现得十分亲和,方若华也就笑眯眯应和,漫不经心地适应这种君臣和谐的气氛。

正说着话,前面忽然传出一声巨响,隐隐约约还有痛呼声传来。

太子猛然一惊,起身护住皇帝,方若华也起身张望,不过片刻,一个身形略瘦,穿着打扮和樵夫没什么不同的汉子便从山上飞奔而下,跪下行礼:“陛下,前面仙人渡那里,忽有落石,唐大人的马车翻了,他本人掉下山崖,暂时未死。”

皇帝一扬眉,嗤笑一声:“走吧,我们也去瞧瞧。”1910

第二百八十四章 仙人渡

小皇孙最兴奋,他这么大的孩子是正爱热闹的时候,第一个连蹦带跳地冲过去。

仙人渡是一条大河,河两岸都是高峰峻岭。

自从有神仙降世的传说以来,西山绝大部分被云雾笼罩,来往的行人甚至连看见山路都看不见。

两年前,周遭郡县大旱,左近的村落还好,到底尚且算得上繁华,村村水井不少,但西山脚下的无名村却是受灾惨重,神仙怜悯世人,便现身驱散了浓雾,接引山脚下的山民上山,并且划分了一块土地给他们用。

据闻神仙亲自出手,一挥手村落便起,屋舍俨然,村子变得冬暖夏凉,住起来分外舒适,不光如此,就连在此地种植的庄稼也长得格外好。

后来有神仙村的山民挑着担子下山卖货物,卖的五谷杂粮都比山下人食用的更香甜,品质极佳,偶尔还会有些很奇特的,传说中的吃食,用具出现。

山民们自称,自家的土地种出来的粮食还不算什么,在西山上有好多仙家存在,那些仙家能种出产量高一倍的粮食,冬季也有水果蔬菜可以食用,还坐拥无数珍宝,甚至有传闻,好像那些仙家随便摇一摇树,树上就能落下金银,随便跺一跺脚,脚下就有仙泉喷涌。

外来人探问,山下的村民却也说不出一二三,只能说:“仙家的金银珠宝到没见过,不过,偶尔有神仙村的村民下山吃饭,人家吃的盐都是雪白雪白的精盐,吃的糖也是雪霜糖,且丝毫不以为意,孩子们随便吃用,想来这等贵胄人家估计都罕见的东西,他们兵不当回事,说是神仙村是神仙地,富贵的很,总不会有错。”

正因为传闻众多,想登山去探一探究竟的人也就多起来,可西边是密林,山地也陡峭,但凡想深入的,总要出事,又不知从何时起,这片名为仙人渡的渡口,还有渡口上的大桥,就成了东西分界线,从此往东,一路通畅,山好水也好,而且还有山民们居住的村落,适合游玩,但是想往西面去所谓的真正神仙村,却是极为艰难,无论是谁,转一圈都狼狈而出,当然,出不来的也有不少。

没有神仙贴,不过仙人渡的俗语,也是由此而来。

皇帝和太子一行人赶到,远远就看见前面一团乱,吵吵嚷嚷,向下张望,唐方特别倒霉地挂在半山腰的树杈上,腿落在河水中,被河流冲击荡来晃去,整个人岌岌可危。

山上一众衙役,刘家的那些人也个个都头破血流,看样子是伤亡惨重。

其中一个一眼看见方若华,横眉怒目,又似乎有些忌惮,显然正是那个被方大公子说和此地犯冲的小子。

此时却没人有心情理会他的小心思,唐方还吊在下头,岸上这些衙役急得满头大汗,却你推我搡的,愣是没人去救人。

不过也难怪他们犹豫,底下河流湍急,山崖更是陡峻,别说他们只是一些普通衙役,就是有能飞檐走壁的高手,恐怕不带什么工具,再带着一个人也很难爬上来,说不定还会被连累掉下河一命呜呼。

“这就是仙人渡?”

皇帝见了这乱七八糟的景象到是丝毫不乱,津津有味地四下打量,一边看一边点头,“虽然是山地,来龙远,去水长,朕观之,的确是风水宝地。”

他们不远处,大河河面上有一座铁索桥,随风荡漾,看起来却颇有威势,桥前面是一座石碑,碑上刻着——‘仙人渡’三个大字。

皇帝一边看,一边捋着胡须,摇头晃脑,到有些像老学究,还把自家孙子叫过来,听他评点这些字,小皇孙却对石碑没兴趣,反而蹲在地上看立在岸边的那七八个大木牌。

木牌各种各样的都有,显然是山民自己立的,上面都写着类似‘没有神仙贴,不过仙人渡’的话,有些还描述了过渡口的危险之处,什么浪大船翻,什么过索桥时会幻觉丛生,以至于落水,还有什么福源不厚的,可能刚一挨近就被落石打下。

皇帝和太子顺着小皇孙的指点,一转头也看见了,被唬了一跳。

倒霉催的唐方可还在下面吊着。

皇帝半开玩笑地道:“咱们可别也陷在此地,朕身为一国之君,若是闹出事端,恐怕不好看。”

方若华却哭笑不得,小声和太子道:“再往西面有几个妖怪窝,都是那种不喜欢和人打交道,或者特别爱恶作剧的,恐怕是我师父他们担心村民无意中过去被折腾,特意弄的木板。西山上现在没有还在吃血食的妖怪了,以前还有一窝黑蛇,前几年听说也搬迁走,不见了踪影。”

话音未落,几个衙役纷纷呼喝:“那边的,快去把我们县太爷救上来,告诉你们,给我仔细些,要是县太爷掉一根汗毛,为尔等是问!”

皇帝蹙眉。

太子苦笑:“唐方这倒霉孩子,算是被坑苦了。”略微沉吟,小声道:“父皇,这小子到底是唐家的孩子,还是小飞的哥哥。”

皇帝没好气挥挥手,左右就冒出几个樵夫,不知从哪里翻出一条绳子,两个樵夫顺着绳子下去,小心翼翼地把唐方弄上岸。

太子还没交代怎么护送他下山,那几个勉强没受太大伤害的衙役就一拥而上,围着唐方嘘寒问暖,几个被砸得头破血流的刘家人也是抖擞精神,深谙抢功之术,早把几个樵夫给哄到后头压着不让露头,其中一个管事模样的刘家人满脸的义愤填膺:“太爷,您看看这座山邪门不邪门,要我说,一把火烧了干净,什么脏的臭的,保准通通清理一空,我家少爷们也能回来了。”

听着那高嗓门,皇帝都有些不可思议,失笑道:“老兄,要是你们家公子真在山里,你就不怕他们被烧死?”

“滚蛋!”

那管事暴躁得很,怒瞪了皇帝一眼,扭头再去劝唐方,“太爷,我们老太太请的天师说了,您是难得的火德之体,您出面肯定能烧死那帮妖孽,且还能保我家公子们平安……”

方若华低着头忍笑,不知为何忽然觉得挺爽——这位陛下恐怕还是第一次被人指着鼻子骂。

没想到,皇帝竟沉住气,没有当场派人斩了此人的脑袋,当然,此人的下场已经可以预料。8910

第二百八十五章 桃花源

此时天色已晚,铁索桥就在眼前,昏昏暗暗,明明落石已经停了,唐方一行人却心底发毛,迟迟不敢继续走,更别说踏上去。

向下张望,风急浪大,大片大片的浪花打着铁索,粗大的锁链晃来晃去,上面的大木板也显得不大稳当。

这会儿他们的马车也坏了,马也跑了,人狼狈不堪,入目之下大部分都是伤患。

偏偏唐方也是固执之人,同样不肯返回,刘家人担忧自家公子,这回若是无功而返,显然不会有好下场,自然是不肯轻易走。

方若华却不管这些,四下看了看,笑道:“陛下,太子殿下,可要过桥?”

皇帝抿着嘴唇,点点头。

太子没说话,方若华一扬眉,就大大方方地当先一步领着陛下和太子走了上去。

皇帝踏上去的一瞬间,后头就冒出起码有百十个樵夫,农夫,猎户,还有行商,小贩,对视一眼,呼啦啦一大群一拥而上,跟着他们身后踢踢踏踏地就一路小跑,跑过桥去。

整座看起来就很危险的桥面瞬间变得特别平静,一动不动,似乎连底下的浪花也变得安静许多,好像生怕惊扰到上面的行人。

过了桥,踩到踏踏实实的地面,皇帝和太子暗地里擦去额头上的冷汗,后头一群人忙不迭过来又四散而去……就是个个手脚都有点抖。

皇帝笑道:“也没什么,这铁索桥看起来还算结实,不像传说中那般恐怖。”

话音未落,只听后头一声惊呼,扑通扑通几声,显然有人落水。

太子扭头看去,登时无语。

除了唐方还勉勉强强抱着铁索在桥上趴着,匍匐于地瑟瑟发抖,其他人跟下饺子似的,一个接一个落了水,在水面上起起伏伏地挣扎。

原来这一行人眼看着前面那么多人顺顺利利通过,也松了口气,再无顾忌,就着急忙慌地冲了上去,却不曾想,在方若华足下安安稳稳的桥面却忽然变得飘忽,他们也跟犯了病似的,自己的脚不听自己使唤,主动往水下跳。

太子都心惊肉跳:“这……”

“无妨,船来了。”

方若华笑眯眯探头下去,打开直播器,让水友们也看看惊险刺激的画面。

一众水友果然被吓了一跳:“好家伙,天这般冷,演员们这是真卖命了。”

一时间打赏飘红。

她直播间里的水友们都不属于特别冲动的类型,比较喜欢按时按点给一些打赏,像这种一片红的场面并不多见,果然,还是灾难场面激动人心。

方若华咳嗽一声,把脑子里浮现出来的各种不大好说的思想按回去,对一脸懵懂的太子轻声道,“西山上的原住民们多心软,向来不喜欢看见死人,再说,这条河干干净净的,要是落了几个腐臭冲天的死人,河里的居民日子可怎么过。”

太子:“……”

河面上不知何时出现几艘轻舟,上面的船夫身手矫健,轻轻一网下去,就把‘水饺’们给捞上了船。

太子最后看了一眼唐方,觉得他没有生命危险,也就不去理会,他带着父皇过来一趟,可是冒了天大的风险,事实上,他也没想到父皇当真如此大胆,轻车简从地就来了。

要知道,这里可能是妖怪窝,不是说他们一个是大周朝的皇帝,一个是太子,就能轻轻松松踏足的地方。

诚然有禁军保护,可能父皇也安排了人手,但皇帝和太子同时出来,也未免太冒险。

太子不明白,方若华通过这些年伴驾时的接触,其实约略能看得出来,皇帝和太子的想法完全不同,恐怕有八成觉,得所谓的神仙村,是一些奇人异士隐居的地处。

前朝乱世几十年,不知多少人为逃避战乱,隐居荒野,偶尔也有装神弄鬼吓唬老百姓的存在,和这真的是神仙妖鬼所在之地比,显然这种想法更合理。

那些高产的粮食,神奇的器具物件,也许是能工巧匠,还有擅长农事的高人产物。

因着这些年,数量越来越多,渐渐向周围扩散,看来并非特别珍惜昂贵的物品,皇帝这才上心,身为帝王,又怎能不向往千古明君的声望,如果真有良种,能在他治下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当真让万万千的百姓从此再无饥饿,那他便有可能成为一呆圣君。

方若华也没有提醒过他,一来就是提醒,恐怕皇帝也不会全信,他这样的君王,若非亲眼所见,那是对什么都要存疑几分。

二来,方若华只打算认认真真地做自己的官,至于神仙鬼怪什么的,他不否认自己神仙弟子的身份,却也绝不肯表现出想让皇权接纳神仙存世的想法。

他一直以来的表现就是,神仙是神仙,朝廷是朝廷,他入朝为官,很避讳朝中大臣把他当一个术士,一个神棍对待,除了在太子面前,轻易不显露不同之处。

也正因为如此,太子更信任他,也隐约有一丝愧疚,总觉得方探花是因为忠心,才对他毫无保留,经常被逼无奈地接受他的种种想法。

“到了。”

几句话的工夫,一行人便来到一个小山村前,方若华指了指。

皇帝和太子一抬头,轻咦一声,脑中杂念登时都消散,禁军侍卫们扮的那些人也藏不好,探头张望,好几个人露了行藏。

随着炊烟袅袅,云雾散去,一个小小的,矗立在半山腰的村落便出现在众人眼前,看起来只是一个普通的村子,就是屋子的模样略有些不同,有高宅大院,有精美园林,有高耸入云的树屋,也有普普通通的青砖绿瓦房。

无数村民们来来往往,有的坐在树下聊天做针线活,有的扛着锄头立在田野间。

田野里的庄稼长得不是一般的好,麦子比人还高,麦穗大的离奇,因为离得远,还有许多蔬菜,水果都看不清楚,也认不出。

皇帝还看到村口两个黄口小儿,站在树下打树上的枣子,那枣子有拳头大小,落下来砸在地上咚咚响。

太子不禁赞叹:“好一副太平盛世景象。”

整个村子静谧安宁,给人的感觉特别美好,就像传说中的桃花源。10

第二百八十六章 妖怪窝

“陛下和太子稍等一等。”

方若华轻笑,伸手招了招手,那只跟着小皇孙玩了一路的翠鸟便飞到他手里。

“去,让村长来迎接贵客。”

翠鸟振翅一飞,转眼就没了踪影,小皇孙蹦蹦跳跳地要追,却让太子一把抓住按回怀里。

不远处,群鸟飞过,一个圆滚滚,长得很胖的中年农夫,连滚带爬,一路小跑向这边跑过来。

方若华打量了几眼,不确定地道:“好像他是三号村的村长,叫熊大?”

那熊大似乎特别着急,呼哧呼哧跑得特别辛苦。

皇帝刚想说他们自己走过去便是,忽然觉得哪里不对,仔细一看,不禁愣了愣。

不光是皇帝,周围所有人都惊呆,随着熊大奔跑,他脚下的青石板的小路竟然也跟着跑,他跑到哪里,路就跟到哪里,一直延伸,不多时,竟然延伸到他们眼前。

熊大一见方若华,跪下磕了个头,气喘吁吁地道:“方郎君,俺们三号村可没有偷税漏税,上个月,税钱就通通交齐,我家老大亲自送下山,送到的碧水县,可那几个小吏不给我们条子,我们只能又去交了一回……”

“行了,我不管查税,这些以后再说,今天带了几个贵客到村子里住一住,你给安排一下。”

“啊?”

熊大大惊失色,左右看了看,才猛然想起什么,使劲点头,“哦,哦,好。”

方若华看他懵懂模样,也有些无奈,转头低声道:“其实咱们一路跟着唐方那小子,走错了路,应该去东边的一号村,我爹娘都住那边,那里的村子都还算正常。”

太子不以为意:“我看着很好,和外面的村子比,还更繁华,也没多大不同。”

方若华哼哼了两声,没说话。

他是真有些后悔,他和父母一开始打的主意就是,让妖怪们有限度融入人间,妖怪的各种法术,和人间技术结合,促进社会发展,至少能逐渐做到所有人都吃饱饭,妖怪也更容易积攒功德,修行,获得资源,而且也管束一下妖怪,别弄得妖魔当道,乱七八糟。

想做到这一点,皇帝就是要攻略的大BOSS。

方若华把太子攻略得差不多了,可皇帝看起来不是那种马上就要一命呜呼的那种,年轻时又是个强势皇帝,攻略他显然也很有必要。

这几年,方肖和夏芬,还有有见识的妖怪族长们,也都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虽然这回陛下南巡有些突然,但也算是个突破口,他们商量好,打算直接把人带去妖怪聚集的村落里震慑震慑,省得皇帝动心思斩妖除魔,但又不能去那些野性重的妖怪的地盘,真去那等地方,就等着和朝廷大军来一场人妖大战!

选来选去,选中了这个村子,奈何自家亲爹还好,自家亲妈脾气暴躁,却是个特别好说话的,一帮小妖怪被她宠得有些不知分寸。

刚才翠鸟就来告状,说外村的一些小妖都跑到三号村子走亲戚,现在整个三号村特别热闹。

一晃神的工夫,熊大已经客客气气地领着皇帝和太子朝着村子里走去。

方若华干脆定定神,好在村子里的这些小妖们都属于天真活泼好相处的,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足下的青石小路受力均匀,踩在上面一点都不费脚,十分舒服,不多时,一行人就进了村子,村子里大部分的窗户都打开,好多人张望,还有人扒着墙头向外看。

“方郎君来了!”

“你起开,让我看看!”

“那些是外面的男人吧,不知道要在村子里住几天。”

“老六,你家几个丫头可别放出来,省得被拐跑了,老黑家的孙女不就让拐到外头去了。”

皇帝和太子听着满耳朵叽叽喳喳的声音,口音还很重,心下好笑。

熊大显然也觉得丢了人,气哼哼招呼:“该干嘛干嘛去,看什么看!老六,你家的房子挡住后面的客房了,赶紧给我让让。”

他一招呼,墙头上一个有一嘴大胡子的农夫摸了摸脑袋,哈哈一笑,露出一口和普通农夫不同的大白牙:“得嘞!”

话音未落,他那一座比较高的吊脚楼,就长了脚一样往左边挪动了几步,正好露出后面的——春华苑来。

皇帝愕然,仔细看了看,迟疑道:“这有些像是陪都的春华苑?”

熊大脸上露出些许不好意思:“方郎君交代,有贵客要到,让我们好好招待,嘿嘿,咱特意出去找了个教书先生问的,说天下最贵的房子就是皇帝老儿的,别的咱没见过,老汉就见过这一个,以前被里面的一个小公公带进去住过两年,保证一模一样,老汉的记性可好呢!”

皇帝:“……”

方若华一巴掌把熊大推一边去,就怕他再乱说话,皇帝要大举兴兵了。

咳嗽了两声,方若华当先带路,把陛下和太子,还有那一群侍卫通通迎到客房里安顿下,安安稳稳地坐在庭园中,他才松了口气,苦笑道:“陛下,太子殿下,咱们先休息,明天再带二位参观,若是时间够用,陛下想把整个西山参观一圈,想来也无问题。”

就他们说话的工夫,皇帝一杯茶没有喝完,就发现自己周围邻居的房子们一会跑到东面,一会儿又到了西面,风景似乎一直很不同。

他老人家身为君王几十年,养气功夫了得,但身边侍卫们却要抓狂——这怎么安排守卫计划!

方若华也被晃得头晕,一开始好声好气地劝了半天,让这房子别乱动,结果一点用也不管,心下登时也来了气,先跟陛下告罪,才扭头恶狠狠地道:“滚!”

嗖一声,房子全部跑走,四周一片空旷,只有熊大气喘吁吁地爬到墙头上,支支吾吾地喊:“贵客吃什么,要不要让小的们来上供?”

“……我自己去挑食材,不用你们管。”

方若华无力道。

皇帝到是很平静,深吸了口气:“一入此山中,朕觉得身体轻快许多。”他已经有好多年没有这般轻快过。

太子却盯着树上一个有一条毛茸茸大尾巴的小姑娘发呆,皇帝一转头也给吓了一跳,半晌长长地吐出口气:“原来,这是真进了……妖怪窝。”

一进村,村民都憨厚老实,只是有些怕生,那些房子,田地,和以前见得也无不同,不说皇帝,就连太子也怀疑这就是人间平凡的山村,只是富庶些,后来房屋竟会移动,他们自然惊愕,但也不排除或许有高人可以设下机关……10

第二百八十七章 幸福

树上的小姑娘愣愣地看了地上几个人半晌,尾巴唰一下竖起来,毛茸茸一大团,整个人坐在树杈上手足无措,努力了半天,也张不开嘴,眼眶里泪水晃来晃去的。

“呜呜!”

太子哭笑不得,皇帝也无语,心中那点害怕还没有彻底升起就消散一空。

皇帝柔和了眉眼,略微温和地喊:“小姑娘,你怎么在上面?”

那小丫头听见他的声音吓得更厉害,整个人缩在树后头,好半晌才缓过神,半好奇半迟疑地探头张望了两眼,怯怯的小模样真是让铁血硬汉的心也要化了。

墙外头显然有人察觉到这边的异状,吱吱吱吱冒出各种动静,也有人喊话,口音极重,皇帝和太子根本听不清楚说的是什么。

方若华正在门口和村民们说话,听到声音便转身进了大门。

树上的小姑娘一看到他,立时手足无措,扑通一声从树上跳下来,缩成一个球,尾巴着地,一晃身竟然变成一只小松鼠,从地上的草丛里探头出来。

方若华随手捡起来往墙外一丢,外面就有人接住,嘿嘿直乐:“小灰还没成年,化形化不好,回头我就把她藏家里不让她出来了。”

翻了个白眼,方若华摇摇头,终于折腾完,安顿好陛下和太子,顺便还得给那些禁军护卫安排住处,一直到月上树梢,他才随意选了个离太子他们不远的屋子居住。

一夜无眠。

朝阳初升,方若华睁开眼就隐约听到外面有人说话,起身出来一看,皇帝和太子早早就醒来,精神十足的模样,似乎刚刚晨练结束,坐在园子的石墩上和墙头上的几个小伙子说话。

墙头上人不少,男女老幼都有,个个好奇,不过肯和皇帝搭话的到只有一些年岁瞧着不大的小子。

那些小伙子不知道说起什么,个个眉飞色舞,说得激动时便保不住人形,动不动尾巴,耳朵,或者哪一块儿露了原型,他们却还不自知,大尾巴一呼扇一呼扇地拍着墙壁。

再看皇帝和太子两个,不说视而不见,到好像已经很能适应了。

他一出来,墙头上的一个小子就色变,连声道:“爹爹不许我们在小郎君面前晃,黄老爷,你下午来仙果园,我给你看看那棵奇树,真的一年四季都长果子,各类果子都有,是老神仙给的树苗,我们以前可没见过……”

“快走,快走,方小郎来了。”

墙头上一众男女老少一哄而散。

方若华:“……”

太子回头看了他一眼,轻声道:“听他们说,这村子里一个叫徐姥姥的人家一口气招了九个女婿,好像都姓刘……莫不是那些刘家公子?”

皇帝也扭头看过来,这年月,诱拐女子的到是不少,拐带男人的却不多见。

而且拐带也就罢了,居然还只朝着一家使劲,到也奇怪

方若华按了按眉心:“回头问问。”

一边说闲话,一边就带皇帝和太子先去吃饭,桌子上面各色美食已经摆放了满满一桌子。

天还没亮,村里人就拿了食材,皇帝身边带的人里有精通厨艺的,虽然比不上御厨,但还是什么都会,很快就给收拾出一桌美食。

现在闻见菜香味,皇帝和太子一时间把什么正事都给忘了,作为站在大周朝金字塔顶端的大人物,一顿早饭下来,居然难得的心满意足。

想他们父子,都多少年没有因为什么事情而觉得幸福满足了,有时候人站的位置太高,拥有的太多,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也不是一件绝对意义上的好事,至少他们得到的越多,能打动他们的就越少。

就说吃饭,别说万岁,就是这位太子殿下,一桌子菜,要是有哪一种能让他多下两筷子,御膳房的御厨就能得到大笔的赏赐。

他们吃得香甜,一群侍卫却是紧紧张张,皇帝可能看出来,也可能没看出来,但他们负责万岁爷的安全,却是片刻也不敢放松,自然看得出不知有多少双眼盯着这个院子。

也幸亏没感觉到敌意,否则就是再好吃的山珍海味,他们吃起来也要味如嚼蜡。

唐小飞到是久经考验,不大害怕,把伪装用的斧头扔在一边,慢条斯理地拆卸一只烤鸭,那鸭子也不知是怎么喂养,怎么烤制,鸭肉一点也不柴,非常嫩,也非常的香,用小博饼卷起来咬一口,鲜香的滋味在舌尖上炸开,简直不要太享受……

“那个县太爷叫什么,唐方是不是?好像徐姥姥家的姑娘相中他了,要我说,他要是想拿自己来换那几个刘,给他一个两个的也无妨,那几个刘加起来也没一个县太爷好看。”

墙外隐隐约约飘来各种声音。

有家长里短,也有的神神叨叨,再来就是……这等劲爆的消息!

唐小飞:……

没听见,他什么都没听见,现在身负重任,保护万岁爷和太子才是最最要紧。

皇帝显然也快把他亲自安排过来的县令给忘了,吃过饭,方若华就领着这两位贵人出门,一出门还没走几步,就远远看到了那一大片农田。

田里左边是麦子,右边是水稻,都正成熟中,眼看着就要丰收。此时正值秋末冬出,按说地里根本不该是这个样子,但此时和一人高的麦秸,瞧着丰硕而沉重,也许能达到小半斤的麦穗比,任何问题都入不了万岁爷的脑子。

作为一个以明君自许的皇帝,他自然懂农事,甚至在宫里现在还有悯农园,每年他都要亲自耕作,一眼看去就知道这一片农田的产量肯定很高,很高……

继续板着脸在田地间穿梭,看过成片成片的玉米,青稞,谷子,还有已经挖出来堆积成山,不知道是什么,但明显也是食物东西们,皇帝瞬间感到指尖有些颤抖。

和这些东西相比,很随意地长在山脚,村子的各个角落,珍贵无比的灵芝,人参等等名贵药材也不怎么显眼了。

药材再好,也不能当饭吃。

方若华一把抓住因为看热闹离得太近的一个年轻汉子,把他拽到眼前。

那汉子吓得嘴唇哆嗦:“不关我事,是徐姥姥想要那个官人入赘当女婿的!”

方若华:“……”10

第二百八十八章 不管

“行了,你给两位贵人介绍介绍咱们村子里的田地,还有那些新鲜作物。”

方若华按了按额头,对于自己在这些妖怪心中就是洪水猛兽的事实已经不想再解释什么。

汉子登时松了口气,脸上也露出几分兴奋,眼睛放光,手舞足蹈:“……自从有了老神仙给的仙粮,仙果,咱们这些不能辟谷的小妖们算是有了福,这些东西可比人间美食好得多,不光口感好,容易饱足,还有灵气……”

这汉子不是特别能说会道,好在外形瞧着憨厚老实,说出来的话也质朴,不让人腻烦,一路上皇帝和太子都听得入迷。

一整天,几个人不光是看了田地,果园,山上的草药园子,坐落在山林深处的奇怪作坊,瞧见堆积成山的精盐和霜糖,还欣赏了各式各样的华美建筑物,那些各色园林,简直比皇帝新修建,修了七八年的园子还要精致,所有的房舍,除了不够宽敞外,无一处比不上京城。

一路上,那做向导的汉子吐沫横飞,在左右一大群或者惊奇,或者羡慕的小妖们的视线中,得意洋洋地把自家的村子夸得天上有地下无。

“唱作俱佳,表情丰富,此位cos高手很有可能是相声界的某位学徒出身。”

大屏幕上最近冒出来各种考据党,方若华扫一眼,见水友们没吵吵着非要扒这些演员的真身,也就放了心,虽然说中国那么大,人口那么多,这帮人就是扒不出‘演员’们的身份,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整天让他们一惊一乍的吓唬,方若华比较心虚。

此时天色不早,正打算引着这两尊大神回去吃饭休息,只听咣当一声,不远处有大门关合的动静,隐约又有杂乱的脚步声传来。

方若华探头一看,忍不住捂住脸,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离他们十多米的小巷子内,一个年轻男子脸色发白,跌跌撞撞地飞奔,后面追着两只灰扑扑的大老鼠,都有半人高,眼见老鼠追近,那年轻人更是惊慌失措,高声呼喊:“救命,救命!”

左右的房屋,树木,甚至地上颇为繁茂的花花草草尽皆努力伸展自己的躯干,意图挡住方若华一行人的视线,那些房子更是不动声色地想合拢在一块儿。

方若华哭笑不得,看在唐小飞的面子上,也不能让他哥真成了妖怪家的上门女婿,忙轻咳一声,瞪了左右看热闹,爱八卦的路妖一眼,又去瞪那两只大老鼠。

老鼠的动作登时慢了几拍,由着唐方冲过来,呼哧呼哧地喘粗气,才犹犹豫豫地上前,摇身一变,变作两个粗布短衫的汉子,冲着方若华行礼道:“方郎君,这个小后生徐姥姥相中了,要给三妹子说个亲,槐树姥姥也说两个人看面相就当配为夫妻,八字也合得很,再说,这小后生自己也没有不乐意,他要不乐意,怎么去拉我们三妹子的手?”

太子:“唐方还会这个?他明明出去参加酒宴,对陪酒女也讲究以礼相待,不肯有一丝不规矩。”

唐方脸一下子红了,又羞又气,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了事。

那汉子登时更理直气壮:“小郎君你看,他明明就是勾引了三妹子,得了手到想跑,哪有这好事!”

唐方面红耳赤,咬着牙道:“本官,本官还未治尔等右拐刘家众公子之罪,尔等怎能如此污蔑本官。”

“什么诱拐!”

那汉子登时眯起眼,脸上略带三分阴狠,却冲着方若华拱手行礼,认认真真地道,“方郎君莫听这小后生胡说,且听小的慢慢解释,徐姥姥这几日的确给家中的女儿们招了几个赘婿,但可都是那些男人们心甘情愿地入赘,没有行任何强迫之事。”

他眯着眼冷笑:“说起来,两家还有亲,徐姥姥的曾侄女,就在三年前,成了他们刘家明媒正娶的孙媳妇,亲上加亲,有何不好?”

“小的还记得,当年徐家妹子去了之后,徐家兄弟们去讨说法,刘家不口口声声说,徐家妹子心甘情愿嫁到他们家,就是他们家的人,是生是死,都是刘家的事,和徐家没关系,不必徐家多管?”

“现在刘家的公子们心甘情愿地入赘徐家,是生是死也是徐家的事,这个后生来讨个屁的人,要来讨也行,咱们徐家不是刘家那等不讲道理的,等他们家的公子哥死了,尸体可以送回去入刘家的祖坟。”

唐方登时面色如土。

别说他,就是皇帝和太子也听出来,这徐姥姥和刘家那个被逼死的媳妇有亲,这是报仇来了。

太子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好,尤其是想到徐家一家子可能不是人,他就更不知该怎么处置。

那汉子盯着唐方,别看外表粗俗,说话到是慢条斯理,不疾不徐:“至于扣下你这个小后生什么的,那可没有的事,我们明明是客客气气地招待,你自己相中了三妹子,拉拉扯扯,坏我们家姑娘的名节,我们家自来要招赘女婿,让你入赘而已,有什么不妥的?”

唐方:……哪里都不妥!强买强卖不成,世间便没这道理!

但他这会儿又羞又气,还不清楚这村子讲不讲世间的道理,兼笨嘴拙舌,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方若华先不理会这一团乱麻,瞪了一眼,让那汉子闭嘴站一边去,冒着汗给皇帝和太子解说一下一干当事人的身份。

“……徐姥姥是西山的一位鬼修,虽然鬼龄不大,但因为生前就有资质,死后又葬在风水宝地,还受过帝流浆洗礼,修为高深,堪比千年大妖,她落户西山以后,收容了好些鬼女,还聚拢了附近的鼠族。田鼠,松鼠什么的养了一堆,建了徐家庄,在本地也颇有声望。”

皇帝和太子一早就想弄清楚西山之上的势力范围,却真没想到,竟然是在这么个情境下了解,咳咳,真是让人心情复杂。

“鬼修逆天,十分不易,徐姥姥这样有能耐,心肠不错,又护短的鬼修寥寥无几,也因此她老人家的威望很高。”

方若华一摊手,“即便是我师父在这儿,对于这等说不清谁是谁非的,恐怕也不会去管。”

第二百八十九章 徐家

皇帝和太子……也不想管。

他们来‘神仙村’做什么,为的是大周朝,为的是天下大事。

如今见了产量最少翻倍,耕种仔细可能翻个两三倍的良种,再看那些奢侈的精盐,白糖,还有那些神奇工具,最次也最吸引人的灵丹妙药,据说,老神仙那里有能治愈绝症的神药在……皇帝和太子,哪里还有心思管一个唐方会不会入赘。

不过,此时二人都想认真观察这座西山上的异类,看看他们的危险性究竟如何,此事虽小,却也值得一观,探一探这些异类平日的处事方法,只是要讲究一个度,终究不宜惹恼了那位徐姥姥。

此次难得来一趟,最好能让西山群妖归附朝廷,至少定下符合朝廷利益的规矩。

若是能如方探花所言,把西山上的异类当做苗人等对待,到也是个解决办法,真正说起来,这帮子异类和那些野蛮人也差别不大。

皇帝和太子肚子里一堆心思,却是丝毫不向外露,听方若华大略介绍了一回,就转头看向唐方:“唐县令,这事你想怎么办?”

“啊?”

唐方一脸懵懂,忽然若有所觉,仔仔细细地盯着皇帝,太子和方若华看,半晌才惊慌失色,“陛,陛……”

陛下为何在此?

不是说圣驾到了明州府吗?

要不是因为圣驾将至,他那么辛苦处理案子作甚?

要不是他急着让碧水地面上变得平平静静,给陛下一种海晏河清的观感,他何苦费力不讨好竟然孤身带人进山?

“别喊。”

皇帝摇摇头,看也不看唐方,半点不知臣子的抓狂,自顾自地转身与太子一起看着方若华,一副旁观者的模样。

方若华失笑,冲那汉子道:“这等家务事,按理我是不该管,不过,我与这位唐公子的弟弟是故交,又与徐姥姥交情匪浅,我身边的两位也是难得的贵人,今日不如便由我们为你们两家做个见证。”

那汉子登时笑道:“那自然是好,方小郎的要求,想必徐家姥姥也无二话。”

太阳西下,阳光渐渐暗淡,只余下一丝余晖,村中林木花草中,不知何时飞出无数彩蝶和萤火虫,身上带着荧光,成群结队穿梭飞行,为夜行的归人照着前路。

乡野间耸立的各个小房子,也亮起了灯火,点缀得村中的夜色美极。

“前面就是徐家庄。”

绕过两条细长扭曲的小巷,徐家庄便到了,皇帝和太子抬头一看,都不禁意外。

自从听说那位徐姥姥是个鬼修,他们着实做好了进去一个阴森恐怖的大鬼窟的准备,没成想如今一看,徐家庄再普通不过,就是个富丽堂皇的庄园,大门是红木的,很大,门前两个石狮子也威猛,门口的灯笼亮得很,屋子里也是灯火通明,树上都缠着彩带,随风招展,隐隐约约有娇俏少女的嬉笑声传来,好一派和谐景象。

唐方一走到门口,心情更是复杂,再一想自己遇见了这等事,居然被万岁爷和太子殿下撞个正着,更是羞愧难当,恨不得现在就一头撞死算了,好歹还能保一个清白的名声。

大门洞开。

徐姥姥立在门口,身后带着十几个漂亮女孩儿,一见方若华,都怯生生的低头微笑。

“早听说小郎君这回带了贵客回来,老身昨日还打算让秀姑,月萍这两个孩子去伺候贵人,只是贵人刚来,怕是疲惫得很,这些小妮子不懂规矩,担心唐突,这才没让她们去,没想到今儿喜鹊报喜,贵人竟然踏足贱地,来来,熊大那个笨手笨脚的,想来也招呼不好,不如就让我这俩丫头去照顾照顾……”

说着,她就一伸手,指了指身后的两个美少女,两个少女容色仿佛,一样的眉眼,十分秀丽。

皇帝和太子简直都有立时转身就走的冲动。

诚然,冲他们含羞而的笑的女子很漂亮,肤色在月色下显得特别白,形容弱不胜衣,换了别的时候,别说皇帝,就是太子这个向来不好女色的,怕也要多看几眼,但今日在徐家,咳咳,他们自是避之唯恐不及。

方若华失笑:“我师父到是缺使唤丫头,要不徐姥姥你送她们去我师父那儿?两个到是嫌薄了些,把你这一窝子美人都送去也无妨。”

“……”

徐姥姥讪讪一笑,“老神仙的仙气太足,我这丫头可受用不了,哎哟,看我,快请快请,贵客临门,哪能在门口说话。”

慈眉善目的老太太不再提送美人的话,规规矩矩地迎了一行人进门,分宾主坐下,上了茶,徐姥姥叹了口气,柔声道:“我这地向来少有客人,方郎君这次过来,我也知是为什么。”

她瞥了唐方一眼,只当没看到这个人,脸上却露出一丝怨恨,“方郎君也知道,我生前也受过朝廷的贞节牌坊,算是咱们明州有名的节妇,从十八岁守寡,到四十岁死,苦了这些年,夫家没什么值得我惦念的,也只有我娘家的几个孩子,个个都孝顺,逢年过节少不了我这个已经出嫁的老女人那点香火,尤其是我那曾侄女淑儿,温柔贤惠,又是难得的道骨灵胎,一看便是善人转世,一身的功德,谁曾想命却那般不好,进了他们刘家的大门,吃苦受罪不算,就因为没生个男丁,日日受婆婆白眼,最后竟受人污蔑,生生被折磨致死,那孩子也是傻,竟不知道回娘家说几句,我这些年也忙着修行,没有看护到,等知道了,一切都晚了,更可恨,他们刘家欺人太甚,竟让我那可怜孩子暴尸荒野,害得她差点魂飞魄散,我老婆子花了两年多,才补完她的魂气,这会儿还在修养,都出不了门。”

徐姥姥的眼泪都要落下来,擦了擦眼角,轻声道:“方郎君你说,这刘家人,我听说他们家还是什么皇亲国戚,还是什么国舅爷,就刘家那等人也能做皇亲,咱们大周朝的皇亲们还能出来见人?”

第二百九十章 相中

皇帝、太子:“……”这一砖头砸下来,他们还真有点灰头土脸的意思。

幸亏一开始就跟方探花说好,此次乃是微服私访,除了一些必要的人物,对旁的异类不能泄露身份,只说是和方若华有亲便是。

否则让人知道他们俩一个是大周皇帝,一个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子殿下……想想那场面就足够可怕!

徐姥姥擦干净泪,一脸痛恨:“方郎君您来评评理,刘家做出这等事,可气不可气!”

怎会不可气?方若华最烦这等人家。

皇帝和太子也觉得刘家可恨。

其实这等不把女子当人看的事,也不是发生过一次两次,皇帝和太子消息灵通,早不知道看过多少类似的人间惨剧,差不多也算麻木。

因着前朝战乱,直到如今大周朝也没有恢复底气,皇帝从懂事起,就不大喜欢某些束缚女子的各种规矩,更恨老百姓生下女儿就掐死,扔河里这等行为,甚至为此做出过种种措施,早些年还试图给生育子女者补贴,可惜国库空虚,下面手脚也不干净,这等政策实难持久。

但是鼓励寡妇再嫁,他也是常常做,每次颁下贞节牌坊,那真是捏着鼻子下旨意。

不下旨也不成,不下旨说不得寡妇会被逼迫死,殉节之事频频发生,谁又知道是怎么个殉节法,有个贞节牌坊护身,女子反而可能好过些。

见得越多,越不当回事,换了别的时候,皇帝和太子这等人怕是不会走心,在此时此刻,坐在异类的客厅内,听着一个积年老鬼说这些话,甚至还牵连到皇亲国戚身上,身为人间帝王,这心里还真不是滋味。

怎么说,有一种很丢人现眼的感觉。

问题是——刘家算哪门子皇亲?

这口锅他们是绝对不肯背!

方若华一看这两位的脸色,就知道刘家讨不了好,忍不住暗笑,徐姥姥这老狐狸,肯定是故意在他们父子面前痛骂,真比涂山家那一帮子傻白甜像狐狸的多。

“我老婆子话就放在这儿,刘家那些男丁是我招赘回来的,我还招赘定了,规矩咱可没坏,他们自己愿意和我的孩儿们成亲,愿意入赘我徐家,咱可没逼他们,徐家当初也说了,我家那小曾侄女自愿嫁去嫁去他们家,那生生死死都是他们家的人,如今他们家的小子们心甘情愿地入了我徐家,那生生死死,也是我们家的事,刘家要是再胡搅蛮缠,别怪我等不客气。”

徐姥姥冷笑,“当初他们可是把徐家去讨说法的好孩子痛打一顿,好几个孩子破了相,断了腿,绝了前程,他们家要是再来生事,也别怪咱们不客气。”

一番话下来,所有人哑口无言,唐方沉住气,此时总算从羞愤中回过神,皱着眉头道:“刘家或有错处,但并不是刘家的公子都有错,当初徐家姑娘嫁的是长房的大公子,误闯嫂子闺房的乃是长房的四公子,不是你们拐带来的这几个,怎能迁怒于他们?”

“老身乐意。”

徐姥姥轻轻一笑,别看年纪大了,这一笑,到也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采。

“那什么大公子,什么四公子,我家的姑娘们可不屑要,咱们也不是什么脏的臭的都能看得上眼,再说了,什么叫迁怒,我这千娇百媚的好女儿要招婿,招到他们头上,是他们的福分。”

唐方被噎得一口气差点没下来,偏偏徐姥姥还转过脸,十分慈爱地道:“老身并不是不讲道理的人,更不会欺负你这后生,你自己说,我这三丫头的手,你牵没牵,她的身子,你看见没看见。”

说着,她一伸手,从自己身后拽出来一姑娘。

太子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实在是那女孩长得太可人,不是多美,多媚,她的五官并不算多么漂亮,可是整个人的气质特别清纯,有点像西山上最纯美的灵秀之气幻化而成。

一看到这女孩,唐方的眼睛又要直了,一个字的反驳也说不出口。

徐姥姥叹气:“我这三姑娘可是个清清白白的好姑娘,生前清白,死后也清白,你既然看了她的身子,难道不该负起责任?”

唐方浑身抖个不停,脸上登时青白交错,却抿起嘴唇不能开口反驳。

皇帝登时心中有数,眉心不由得跳了跳:“难不成你当真和人家……姑娘?”

唐方身体一缩,脸色越发难看。

皇帝也是无语,他一直觉得唐方迂腐的过分,不像他那个风流爹,居然能笼络得住自家那位皇姐,现在看来,儿子比老子还强,他爹再怎么样也没去招惹女鬼。

太子摇了摇头:“唐小飞闹也没用,他怕是要有个鬼女当嫂子。”

徐姥姥到是一脸无奈:“你远来是客,我和孩儿们也好生招待你,晚上更是千叮咛万嘱咐,说不让你随意出门乱逛,你到好,你做了什么?在我的园子里四下里钻,折腾得天翻地覆,自己还钻了我们三姑娘的屋子,看到她洗澡,如今事已至此,难道老身还不能留你了?”

唐方张了张嘴,终究没话可说。

“老身要留你入赘,并不是非要为难你,你得明白,老身一家不适合去西山之外久住,我的三姑娘也不能去外处,好孩子,你就乖乖地留在我西山,给我当个女婿,亏待不了你。”

一屋子的人面面相觑,唐小飞戳在门外挤眉弄眼,跳着脚手舞足蹈,拼命做口型——我不要一个鬼女当嫂子,这个可绝对受不了!

方若华失笑,伸手端茶遮住脸,冲徐姥姥使了个眼色,差不多得了。

想也知道,唐方登门是为刘家公子,越不让他乱走,他必要四处探一探,如果当真想困住他,给他再长十八条腿,这小子也闯不到美人的闺房去,不过是一局而已。

徐姥姥一家子鬼女与旁的不同,修行需沾染人气,好些鬼女到了时候都找个男人嫁过去,可惜,有胆子娶个鬼女的寥寥无几,非得她们努力想法子勾搭才成。

显然这回是真相中了唐方.

第二百九十一章 和亲

方若华使了个眼色,便打圆场,笑道:“姥姥别急,想来唐县令不是那等会赖账的,必会给三姑娘一个交代,但人间的规矩,婚姻大事,终究讲究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好,刘家之事也就罢了,那属于你们两家的恩怨,我不好插手,但您徐家可和唐家没有恩怨,唐县令也是朝廷命官,此事不可轻忽,容我和唐方的长辈们商议一下如何?”

徐姥姥也不纠缠,很是给方若华面子。

“成,就依您之言。”

双方其乐融融地又说了好一会话,徐姥姥才毕恭毕敬地把方若华一行人送走,连他顺手也把唐方给捞出去的举动都没多说什么。

唐方灰头土脸,跟个小媳妇似的跟在皇帝和太子身后。

唐小飞也难得现身,一句话不说,就盯着自家便宜大哥叹气。

方若华到是笑得不行,一边笑,一边盯着唐方:“唐兄,咱们好歹也有点同年之谊,你跟我可要说实话,你当真不喜欢我们这位三姑娘?”

“怎么可能喜欢?”

唐小飞刚一句话出口,就见唐方的脸上五颜六色,那表情,明显就不是不喜欢,嘴角登时抽了抽,“……你行,有能耐,你这么重的口味,你爹知道吗?”

方若华轻笑:“你刚才在外面,只看得到唐方,瞧不见我们那位三姑娘的正脸,你要是看一眼肯定能明白唐兄的心思。”

唐小飞嗤之以鼻,别管怎么说,唐方名义上也是公主的儿子,表面上他娘亲对这家伙可没亏待多少,甚至走关系让他进国子监,还让他和那些宗室子弟一样去宫里读书,自小就有无数美人对他们投怀送抱,就这样,唐方还为美色所迷,未免太无用。

只是回神瞧见皇帝和太子的神色,唐小飞不禁意外:“难不成那个三姑娘真是倾城绝色,红颜祸水?”

皇帝和太子含笑不语。

方若华一拉他的胳膊,随手朝着不远处河边指了指,唐小飞顺着看去,半晌无语,目瞪口呆,半张着嘴巴,一副神魂颠倒的模样。

河中两少女坐在船头,手挽着手唱渔歌,两个人都是说不出的灵秀动人,就这种质量的美女,简直把宫中佳丽通通衬成了村姑。

“呼!”

“好看吗?”方若华循循善诱。

“好看……”

“要是这等美人让你一亲芳泽,小手也牵了,身子也让你看了,你能挥挥袖子当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转头走人?”

唐小飞愣愣道:“那肯定不能,哪个男人能渣成这般?”

方若华轻笑,一摊手:“哎,男人变成人渣负心郎很容易,但也要看他要渣的是什么样的女人。”

真正已经将将要到手的绝色,尤其是还没有彻底到手,你让他不要,那绝对是在挖他的心肝。

人人都道唐方是端方公子,难道他就不是男人?

“三姑娘那般美人,在西山众多绝色中也算得上数一数二,人家投怀送抱,唐方你当真不想要?”

唐方一时语塞。

唐小飞昏头昏脑:“可那是个女鬼!”

终于说到重点,唐方身体顿时僵硬。

方若华点点头,又摇摇头:“说她是女鬼,也不算确切,徐姥姥的传承特别,她身边的鬼女自修行开始,便先取一先天灵物,多为玉石,附着其上,再闭关三年苦修,驱除体内阴气,所以身上并无鬼气,也不惧阳光,能在白日自如行动,问问唐方便知,你摸到的这姑娘,是不是有血有肉,和常人并无不同?”

唐方苦笑,半晌讷讷道:“陛下容禀,下官家中还有亲娘要奉养,当真不能入赘。”

唐小飞愕然:“你只是不愿意入赘?”

看那意思,竟然真想娶一鬼女回去?

唐方垂下头,其实也不知该做什么决断,但三姑娘柔顺可人,待他也真心,他也确实很喜欢,即便知道对方是鬼女之后,也只心惊了一日罢了,今日再见,心动丝毫不减少。

方若华轻轻一叹:“即便再心动,你也不可能愿意入赘。”这就是男人,别说眼下的时代,就算换成二十一世纪的男人们,估计也不会心甘情愿地入赘。

想了想,方若华冲交头接耳的皇帝和太子道:“陛下,这三号村子参观下来,您老人家觉得怎样?”

皇帝神色顿时变得十分严肃:“方卿前些时候的折子朕已经看过,写得极好,见解精辟,条陈更是清楚明白,朕允了,具体事宜,你再与太子商议。”

他略有些苍老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个堪称温柔的表情:“许多人都觉得太子难做,时时刻刻把那些最终没有坐上这把椅子的太子记在心里,但他们不懂,史书上之所以对那些坏事的太子着力描述,恐怕多因为此事值得大书特书,太子登基,才是不值一提的常态。”

太子一愣。

皇帝笑起来:“朕相信,大部分皇帝与朕一样,立下太子时,都是寄予厚望,太子代表的是自家王朝命脉的延续,没有人比朕更希望大周朝从朕的手中,平平稳稳地交到太子的手中。”

一行人通通吓了一跳,跪下低头,连方若华也不例外,不过他到觉得,至少在此时此刻,皇帝说出这番话来,有那么七八分的真心,只要没有触及皇帝的底线,太子的位置就稳稳当当。

他们这位君王,着实是个明白皇帝。

感叹完,皇帝一扬眉,轻笑道:“那徐姥姥,在西山地位不低?”

“岂止是不低。”方若华面色沉重,“西山大族中,像涂山狐族,青丘狐族,虽说本族肯定非徐姥姥能比,但在西山,却还是徐姥姥威望高,主要是她老人家心善,这些年但凡遇到小妖,多施援手,而且对于修行人家有秘法,培养出来的弟子个顶个比别人家修行快,在整个西山,涂姥姥绝对算一号响当当的人物。”

皇帝一拍桌子:“好,唐方娶三姑娘。”

“啊?”唐小飞大惊失色。

皇帝到是不觉得自己的话哪里不妥当:“为西山诸族,顺利融入我大周,唐方,你就老老实实等着迎三姑娘入门。”

闹了半天……和亲啊!.

第二百九十二章 淳朴

和亲……唐小飞急得满头大汗,唐方,咳咳,也没那么不情愿。

虽然和亲这词用的有些大,但也相差不远。

皇帝和太子虽然没表露身份,却也把事情全权托付给方若华。

方若华这个探花郎,别看在朝中并不是什么阁老,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官,可人家西山上一众妖魔鬼怪,全把他当半个神仙供着,十分信任。

有他出面,他说什么,徐姥姥很轻易地信了,弄得唐方连连侧目,连皇帝和太子也忍俊不禁,只觉得别看他们是异类,却天性淳朴,到比人好打交道的多。

皇帝早就不像刚登基时那般单纯,真以为全天下都是良民,朝中全是忠臣,这天底下的人就没有一个是没有私心,私心轻些的,便能算得上忠良,私心重也是寻常,这般看来,和异类打交道,到比和人勾心斗角更容易。

徐姥姥就这么大大方方讨了诸多好处,例如说皇帝给一个正经的诰命封号,允许她老人家立一家庙,受众生香火,还有其它各类便利条件等等。

偏偏她占尽了便宜,还上下都很满意。

当然,有了这些好处,她也就不闹着要招赘,再也不说三姑娘出不得西山的话,打算正正经经地把三姑娘嫁进唐家去。

总之,皆大欢喜,什么都不懂的小皇孙对此那是最积极,一直试图从唐方那里套话,问他究竟怎么把三姑娘弄到手的。

“看脸。”

方若华失笑调侃。

这话到不错,如今的女孩儿们就是喜欢唐方那样的脸,端端正正,严肃认真。

唐方懵懂不已,小皇孙仔细观察了下,私底下觉得自己相貌不比对方差,于是心满意足起来,终于被他爹哄着去睡觉。

所有人都淡然无比,唯独唐小飞青着脸,总觉得哪里都不对味。

“你们怎么就……这么大胆子!”

诚然,他平时也喜欢看个妖狐女鬼的风流故事,什么书生夜遇女鬼女狐,他都爱得不行,但真正遇见个女鬼,他还是忍不住浑身发冷,所谓叶公好龙,正是如此,可哪个正常人不是叶公好龙?

唐小飞现在只是想一想,他们公主府将进来一个女鬼,就浑身直冒冷汗,腿脚哆嗦,这还是他与方若华交好,遇见过不少妖异事的前提下。

别的也就罢了,可那是女鬼!

太子只是笑,他总不能说,其实也害怕,只不过这几年渐渐习惯了,自从知道宫中潜藏着好些个各类妖怪之后,他就每天都在三观崩坏中,坏着怀着,也就不当一回事。

……

明州府

一大早官府就派出好些人,挨家挨户去检查叮咛,所有的大街小巷这几日不知被清理了多少回。

茶馆酒肆,街头巷尾,闲人们一张嘴就是圣驾如何如何。

“十年前咱们明州府也接过驾,万岁爷还宴请过我爷爷,那时候我爷爷就八十六了,是长寿老人,万岁爷还亲自让他带的御厨,给我爷爷做了一叠油炸臭豆腐。”

“我说老柳头,好不容易有个吃御膳的机会,你爷爷就吃个臭豆腐不成!”

“就是,万岁爷知道啥是臭豆腐!”

“哼,你们懂什么,一帮没见识的,万岁爷怎么了,万岁爷也是人,人家吃惯了山珍海味,难道就不能爱吃这一口臭豆腐?”

李航买了两盒老字号作坊的点心,听他们唠了一会儿,就溜溜达达回家。

回到家,也不去正房,只在书房里坐下,叫小厮把点心给送过去。

如今他那位来历不凡的妻妹正和他媳妇促膝长谈,他可没那么不长眼,跑去打搅,一想到外头那么多谈论圣驾的,他却在招待随圣驾一同前来的客人,李航这心里也不可抑制地升起一丝优越感。

因为罗欢自幼就喜欢花草,她居住的房子里花木繁茂,即便是午后,开着窗户也不见太浓郁的阳光。

罗乐缩在床上,和小时候一样把冰凉的脚揣在她姐姐的怀里,眯着眼特别享受地吃毛豆。

罗欢一边给她剥,一边皱眉:“都嫁人这么长时间了,怎么还和个孩子似的。”

瞧着妹妹无忧无虑的小模样,罗欢既欣慰又惶恐,欣慰是看这孩子这么多年越活越年轻,想必在家里没什么烦心事,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她家妹妹如今连个孩子都无,现在模样俏丽,妹夫自然是喜欢,可要是老了怎么办,所谓色衰爱弛……

罗乐多了解她姐,不用看也知道这位琢磨什么,一挑眉,顺口喊:“十九,给我杯茶。”

“是,夫人。”

门帘一掀,十九莲步轻移走进来,特别敬业,尽职尽责地给罗乐泡茶,动作舒缓优美,罗欢一时间看得迷了眼,目光直直地盯着十九那张脸。

罗乐失笑:“姐,好看吗?”

什么好看不好看,这样的祸水,怎能用好看来形容,根本就是个狐狸精。

“十九哭着喊着要留我们家,相公就顺手塞她在我这儿当丫头,至今也有两三年的光景,她还是我身边的丫头。”

罗乐笑眯眯的。

罗欢顿时恶狠狠,充满戒备地瞪过去,十九只觉一丝恶寒袭身,瞬间觉得毛骨悚然,尖牙都差点露出,手几乎要变成爪子,四顾左右,茫然无措,好像没有什么大妖在附近?

罗乐一把搂住她姐大笑:“好姐姐,我就是想说,我……相公不是好色的男人。”

罗欢心里更发愁了,这个天真的小妹子!

“再说,他早就给我请封诰命,如今我也四品的诰命夫人,在方家稳稳当当头一份,怕什么呢。”

罗乐果然了解她姐,这话一出,罗欢的神色立时便和缓许多,一车轱辘的好话夸赞起方若华,简直把他夸得天上有地上无。

“阿嚏,阿嚏。”

方若华一连打个几个喷嚏,秦公公很有眼色,一递眼神他干儿子就忙拿了一条厚披风,很殷勤地替方若华披在身上。

“少詹事,您可得小心身子。”

方若华道了谢,百无聊赖地戳了几筷子菜吃,就听不远处那位很久没出现的男主角身量笔直地戳在万岁爷面前,慷慨陈词。

第二百九十三章 野心

“……陛下,臣治理一县之地,三年遇见妖邪滋事十余起,此等妖孽,既生于我大周,也不该放任不管,由着对方肆意作乱,搅合得善良百姓不得安宁……”

“此次江南水灾,臣怀疑其中便有妖邪作孽!”

“臣提议,朝廷应该组建专门部门监管此事,大力打击,严密控制,以免妖物为祸人间,这是臣花费多年时光整理的有关妖邪的记录册子,还望陛下御览……”

林远南慷慨激昂,一番话说得铿锵有力。

那册子足足有半指厚。

看热闹的本地臣僚个个惊呼,不少人脸色惨变,也有的连连点头,乡绅们议论纷纷,那些跟随圣驾而来的重臣们脸色也颇为微妙。

皇帝和太子此次出行的一大目的,虽然没明说,可对于自家亲信臣子还是多多少少透漏了些许,他们多少知道一点神仙村的事,现在林远南居然也提到妖物,而且颇多危言耸听之词,看样子是恨不得明天天底下的妖怪都绝迹。

这到是挺符合朝廷利益,前提是当真能顺利压服那些妖孽。

皇帝点点头,赞了一句林县令忧国忧民,然后……然后就没了,只笑眯眯地道:“林县令提议颇有可取之处,此事我也早有章程。”

作为一个皇帝,不知多少臣子想要影响他的想法,想要让他顺着臣子的意思去做,当皇帝的,其实都要和臣子们博弈,若没有坚定的意志,他绝对就不是现在这个威望极高的明君。

在南巡之前,皇帝花了好几年的工夫和太子一起揣摩神仙村的事,自然也没少了解妖怪,他信不信的另说,但是各种资料绝对看了有一箩筐,权衡利弊更是不知道权衡了多少次。

从神仙村培养出良种,能让粮食产量增加不是一星半点开始,就注定了皇帝想老老实实地让这些妖物们给他干活,还得心甘情愿地来干活。

这可不是小事,关系到大周朝千秋万代!

别看林远南说得那么可怕,实际上,皇帝现在就当什么哪个恶妖出去吃了个把人,什么哪个妖孽强抢民女回自己的洞窟,在他看来,就和人杀了人,人强抢民女是差不多的性质。

管束是必须的,一开始还得严加管束教训惩戒,但那主要目的是为了制定秩序,让他能安安心心地使唤这些神鬼异物。

皇帝早八百年就打算听太子的建议,让方若华来专管此事,这会儿既然提到,也不曾藏着,直接笑着冲方若华一点头。

“朕的探花郎在这方面是行家,回头朕就让他拿一个章程出来。”

林远南:“……”

辛辛苦苦托关系,找人脉,准备了无数个日夜,好不容易得来的面圣的机会啊!

林远南还算能稳得住,虽然恍恍惚惚,到底不曾失仪,只是苦笑连连。

见过一干臣子和乡绅代表,皇帝就携太子一起回去休息。

为了接驾,高家献出来的是刚刚建好的新园子,在明州,风景绝对一枝独秀。

太子一回园子,就轻轻一笑,低声道:“其实林县令的野心挺好。”

他听了之后,也觉得十分向往,如果当真能驯养那些妖怪,让它们完完全全成为人类的附庸,听命行事,那该多美好!

林远南虽未曾明说,不过大体却是这么个意思,也不知道他是真心这般想,还是只打算拿一块巨大的馅饼来哄住父皇。

皇帝笑道:“世人都有野心,有野心的臣子也好用,端看我们会用不会用。”

但是,没有野心的臣子更值得信任。

就说他们目前要做的这件事,哪怕让皇帝选十次,他也只会选择方若华来做。

一来,那位方探花嘴里不说,他们也看得出,对方其实企图心并不强烈,野心也不大。

二来,这位是真正的有能力。

三来……身为皇帝和太子,掌管着整个国家多年,实在很难让自己变得幼稚。

林远南的说法诱人不诱人,那肯定很诱人,如果只是寻常野外野兽成妖,向他想的那般,驯养一二,也还不差,甚至赶尽杀绝,对皇帝来说,也是考虑一会便能做出来的选择。

但是,如今从方若华那里,他们接触过更深入的东西,知道这世间有无数神灵,有地府有天庭,妖怪们各有族群,有些还发展了不知道多少万年,在人类诞生之前,他们就已经抱团生存。

这种情况下,身为大周的皇帝,他要有多缺心眼,才会觉得这些异类能真正完全控制得住,别说异类,就是他手底下的大臣们,一个个嘴里说着尽忠,实际上却也不会当真乖乖听话,他还要玩各种平衡手段来着。

皇帝也好,太子也罢,连方若华都没把林远南放在心上,没想到小皇孙却不知听谁说了什么,给吓得不轻,对林远南分外敌视,暗地里朝他抛了不知多少个白眼,还缠着方若华哭:“先生,弄死他!”

方若华抓住这小子就揍了一顿屁股!

小皇孙耷拉着脑袋被抱回去睡觉,方若华拍了拍额头,深觉对不住太子。

人家好好一个孩子交到他手里,结果被养得这般淘气,好像青凤也没这么淘,十九也是个淑女,到底谁把这小子教坏的。

皇帝却是半点不觉得孩子哪里不好,反而循循善诱:“光嘴里说并没有什么用,你要下定决心要做某件事,不用说,做便是。”

方若华是不知道皇家的教育手段如斯凶残,打算回头给这小子多加功课,就是功课不够重,要是每天累得喘不上气,保证不会胡说八道了。

其实小皇孙如今早就正式进学,在宫里有正经的先生教导,不过他认的真正先生,还是只有方若华一个,既然收了学生,学生的身份又不一般,方若华还是做不到敷衍了事,这孩子,可是有机会继承大统,成为一代帝王的,万一不小心把他给养偏了,那得坑害多少人,耗损多少功德?他就算是个真神仙,也不好乱背这种因果!

第二百九十四章 礼物

方若华没在陛下跟前多待,宴席一结束,他就去了李家。

罗乐还在李家,身为一个无论表面,还是内里,都颇为尊重‘妻子’的‘好男人’,他自然要是去找罗乐的。

回书房慢慢悠悠地又写了一通教学计划,才出来躺在软榻上帮罗乐一起整理礼单。

“你一回来,我姐说什么也不在我这儿待了。”

罗乐轻轻叹息。

方若华失笑:“可我要不来,你怕是今天晚上都不要再想睡上一觉。”

罗欢整日对着自家妹子耳提面命,说的都是怎么想办法拢住丈夫的话,在今晚这等宴席上,下面准备了不少漂亮姑娘,都是清清白白的大家闺秀,一个来历不明的也无,除了给皇帝,也要送给太子,当然,这两位身边的亲信同样少不了,刚才回来时,他就见太子身边几个人身后都跟了一顶青色小轿子。

这世上,花边新闻显然会比其它八卦更吸引人,估计此时整个明州的闲人谈论的都是圣驾种种,他就不信,罗乐的那个大姐会不担心!

罗乐忍俊不禁:“那到是。”

方若华一夜不归,她姐能怀疑第二天自己就要下堂,给明州那些狐媚子让路。

“哎,可惜大姐不知,这狐媚子也不是那么好收下。”

方若华眯着眼睛,轻声道,“今日刘家上蹿下跳,四处送礼,不光寻了好些个绝色,说是自家义女,送给诸位重臣,还把家里几个女儿和侄女都送到宴席上跳舞,万岁和太子都没有点破,大约也是嫌丢人。”

但是让陛下丢人,刘家上上下下恐怕要丢命!

“今天收了他礼物的那些人,回头还不知道要怎么咬牙切齿地后悔。”

方若华摇摇头,故意哀叹一声,“家有妒妻,如有一宝,这妒妻才是正经的护身符。”

话音未落,就听窗户外面传来一声瓦片破碎的动静,随即又没了。

罗乐蒙着眼睛叹气,方若华也摇头,两个人都装作没察觉,凑在一处继续说说笑笑,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嘀嘀咕咕地看账册。

这账册看一宿也不会觉得烦。

罗乐细细盘点这一路上自己都收了多少好东西,不光有别人送的,还有她自己看着特别便宜采买的,像这种跟着御驾的车队,身边有禁军护卫的机会可是十分难得,一路上采买的物件别看便宜,回京城一倒手,至少能挣出两三套宅院庄子。

“奶奶戴这套玛瑙的首饰好看,颜色正,配这匹缎子再好不过。”

“细妹不是要说人家,给她选这匹大红的,再配这套珍珠首饰,小孩子戴珍珠显俏。”

“哎,给大姐的别的无所谓,金镯子,金首饰多些才好,大姐最爱这个。”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说得热热闹闹,外头十九瞥了一眼装模作样地摘菜,实际上一看就是趴在墙根底下听壁角听得认真的婆子和丫鬟,咳嗽了声。

婆子看她一眼,眉毛立了立,拉着丫头大模大样地走人:“你看看吧,这才是正经夫妻,什么事都有商有量,恩恩爱爱,可要记着,这宁为穷人妻,不当富家妾,做妾的都没好下场,色衰爱弛,容色早晚要败,谁也没本事今年二十,明年十八……”

十九眨眨眼,一脸纯良无辜,笑容更是温柔和煦:其实,她今年说自己二十,明年说自己十八,一点违和感都不会有。

“哈哈哈哈!”

屏幕上到处是‘哈哈’。

“……我却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想笑!”

好些水友追一追三妹的直播,都快成了习惯。

“三妹直播最大的特点就是真实,每一个演员选的都特别特别好,个个影帝,影后的水准,我就经常被一些莫名其妙的微妙细节或者逗乐,或者感动。”

“哎,真希望三妹大土豪永远败家下去,千万别有觉得无聊不想做的那一天。”

“我听说好些作者都拿了三妹的版权费,签了合同,真希望三妹再财大气粗些,把我爱的动漫啊,影视剧的版权也拿过来。”

屏幕上水友们聊的热闹,方若华间或扫了一眼,心下好笑,水友们的愿望大约会变成永久的愿望了,除非圣德门安排弟子历练的小时空全面大修正。

“其实我发现一个细节,三妹和罗美人商量分配礼物,别人的好像都想到了,连外八路的族亲,却少了一个人的。大家不要忘记,我们三妹扮演的穷秀才原主,在方家男丁里头排第二,他还有个大哥在!”

方若华:“……”

半晌,他慢吞吞扭头看罗乐:“要不,咱们采买几套木匠工具回去?”

“啊?”

“……我大哥在诸城给一个老木匠当学徒,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

罗乐僵住,半晌,慢慢抬手捂住自己的脸:“呜呜,我居然没记住!”

明明成亲时,当真是认真研究过方家的一切事务,立志要尽职尽责当个好管家,可她这个管家竟然连‘主人’还有一个大哥的事都给忘了。

方若华哭笑不得:“我也忘了。”

两个人面面相觑,齐齐缩了缩头,赶紧起来认认真真再给那位大哥选些礼物。

虽说那位大哥不在家,可该有的礼节却不该少,自家人不计较,也得顾忌旁人的看法。

在明州待了三日,圣驾启程,临走方若华隔着人群还看到刘家的人恭恭敬敬地跪在旁边,虽然只剩下老人和女人,不过瞧着还是个顶个光鲜,脸上那恭顺憨厚的表情,可一点都看不出当初骄横的模样,也看不出竟养了一群飞扬跋扈,横行乡里的健仆。

秦公公跟在马车边上,笑了笑,轻描淡写地道:“万岁爷下了口谕,赞刘家人很讲规矩,特意派了个女官教导教导他们,让他们知道什么是天家的规矩。杂家琢磨着,刘家的那老太太不是喜欢让孙媳妇跪着伺候她和她儿子孙子们吃饭?这回可好,她这个刘家最大的媳妇先学学怎么跪吧。”

方若华也笑,心下叹了口气,落下窗帘来也没多说什么,趁着万岁还要在带人在碧水西山驻扎几日的工夫,还是回家瞧瞧吧。

第二百九十五章 大哥

碧水县城

草棚大茶寮里头坐着好些短打打扮的苦力,人人捧着搪瓷碗,慢吞吞喝茶,偶尔凑在一处说说话,探问探问这县里有没有可以做的活计。

方大大口大口地吞着面,一边把桌子上的一叠毛豆往小师妹的眼前推一推。

小师妹瞥了他一眼,随手剥了一颗,笑盈盈递给大师兄,方大也不生气,憨憨一笑,继续吃自己的面。

到是他师叔有些看不惯,皱眉训斥:“你有点铜钱好好攒着,这么一大把的年纪,连个媳妇都讨不着,回去怎么见你爹娘。”

方大摸摸脑袋:“嘿嘿,上回老邹头给我捎了家书,说我弟早娶了媳妇,家里日子也好过了,不用我拿太多钱回去。”

“哼。”

他话音未落,小师妹就撇了撇嘴,谁不知道二师兄就是个穷措大,一身衣服穿不知道多少年,到处是补丁也舍不得丢,他们好歹都有一手好活计,赚钱的时候不少,比不上那等富贵人,却也都有几个余钱,就说她,跟着娘学绣活,一年只要能接一件大活,就能给家里置办个五亩良田,谁像二师兄那么抠门!

正吃饭,外面忽然闯进来一双目通红的汉子,目光一扫,看见小师妹,不知为何神色陡然大变,冲过去伸手就是一巴掌,恶狠狠扇在小师妹的脸上。

众人大惊失色。

这边坐着的全都站起来,大师兄怒道:“做什么!”说着就要向前冲,还没上前,外头呼啦啦进来一群膀大腰圆的壮汉,又是呼喊,又是劝慰,全围着发疯的汉子打转。

大师兄立时耷拉下脑袋,向后缩了一步。

方大急得团团转,努力挤开人向前,连声叫嚷:“放开我师妹,放开她。”

偏偏这汉子好像什么都听不到一般,只发了狠,冲着小师妹又是打又是踢。

最近因为圣驾至此,各地的破皮无赖都少了好些,街面上也干净,此时忽然冒出这么一群,周围老百姓也给吓傻住,眼瞅着小师妹呜呜咽咽地哭,连哭声都变得特别弱,方大再也管不了其它,顺手抄起大板凳,照着那汉子的脑袋,哐当一声……

……

“我儿!”

一回西山自家的无名村落,方若华那个向来没什么存在感的‘母亲’第一个冲出来,一把把他抱住。

方若华简直受宠若惊,转头四顾,周围大面上到还是没什么变化,和以前的无名村差不太多。

当然,现在改名叫神仙村,西山上所有的村子,无论是人类聚居地,还是妖怪们的各处窝点,如今一律都是神仙村。

即便是内里村民们都有了钱,个顶个的富贵,淳朴民风竟没有改变,着实难得。

“我儿!”

方母大哭。

方若华感动地张了张嘴,刚想哄几句,就听他‘母亲’吭吭哧哧地抽泣,“今天你三叔爷给送了封信来,说你大哥,你大哥让人抓到大牢里去了,呜呜。”

旁边方老太太也发愁,到底比儿媳妇镇定些:“哭什么哭,还不赶紧收拾些银子出来,去打点打点。”

方若华:“……”

唐方你居然恩将仇报!

“回头我就让青凤教唆三姑娘哄他去书房住上一年半载。”

至于冤枉什么的,碧水县令是唐方,衙门他做主,不找他找谁!

这会儿被方若华惦记的唐方根本不在县衙,县衙大牢空空荡荡。

身为碧水县衙门里最阴森的地处,大牢灯光昏暗,不过,打扫得到还不算太糟糕,虽然气味多多少少有一点难闻,可是比起别的大牢中的味道,已经算得上相当好。

方大蹲在墙角处,默默地盯着眼前的铁柱,努力在心中回想,自己究竟为什么沦落到这等境地!

师父说生意难做,和师叔一块带着他,大师兄,还有三师妹,小师妹一起去江南讨生活,只留下师伯看家,结果江南那边一片菏泽,到处是乱象,他们早早就没了胆子,半路上转道,也不知怎么走着走着,居然回了碧水县。

这是他的家,想到马上就能见自家爹娘,方大就激动不已,忍不住把自己最近攒下来的银钱数了一遍又一遍。

爹娘次次说让他自己花用,别惦记家里,还给他捎带了好些东西,爹娘说,自家弟弟中了进士,当官了。

他们方家居然真出了一个官,岂不是祖坟上冒青烟?他更要多赚钱,到时候给弟弟在京城花,他以前去大户人家给人打家具时,也听人说过,这当官要人脉,要背景,要不然就难。

他虽然不知道官应该怎么当,可他们方家没背景,祖宗八代都是苦哈哈的老农,弟弟想必也是艰难,要是手头宽裕些,总归有好处。

就在各种畅想中,他们遇上疯子了,疯子打了小师妹,他为了救小师妹又打破了疯子的头!

再然后……衙役竟把他给抓到了大牢里来,和那个疯子一起。

师父连管也不打算管他,小师妹连滚带爬躲得远远的,根本就想假作不认得。

方大腿肚子直哆嗦,也不知是生气还是害怕,转头看了眼和他当邻居的疯子,看那疯子神神叨叨地念念有词,一下接一下地撞墙,心中更是无语,长叹一声:“我可要被你给连累死了,哎!”

老百姓哪有不害怕官府的,方大做梦也想不到,他有朝一日会落到如今的地步。

外面一阵脚步声,方大腿肚子哆嗦得更厉害,脑袋发昏,生怕……

“阿大!”

“师叔。”方大一惊,吐出口气,“师叔您怎么来了?”他探头张望半天,师父他们却是没有跟着,连小师妹也没来,方大不禁有些失望。

他暴脾气的师叔一看他的表情,就恼了:“你师父那个软蛋,自家弟子出了事,除了害怕就不会做别的,对你这个徒弟哪里当回事儿了,自私自利的东西,什么时候都只想他自己!”

“你小子给我长点心眼子,别整天对他们掏心掏肺,看看你出了事,他们怎么做的,这会儿你师父早带着那几个怂货守在城门口呢,绝对打着赶紧出城的主意。”

第二百九十六章 送信

师叔满是恨铁不成钢。

“你知不知道,我去找你师父商量,拿点银钱出来给你疏通关系,他怎么说?”

“他说你笨得很,这些年下来手艺还是粗糙,有那个钱救你,费心劳力,还不如多添上两套工具来得划算,就是可惜没了你这个便宜苦力。”

“我呸!还你的手艺粗糙,他教你什么了,压箱底的本事一样不肯露,你那点手艺,还是我教的!”

师叔越说越觉得亏。

“那个老混蛋就不想一想,你要是不是为了救小四,能落到如今的地步?小四可是他的闺女,亲生的!”

方大眼珠子一红,将将要落泪,抽抽鼻子又把泪给忍回去,低声道:“师父教我本事,给我一口饭吃,都是恩德,这回就算我报了恩,以后,以后……”

这年头讲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就是做师父的不仁义,当弟子的也难说出绝情话。

他师叔叹气,其实他就是喜欢方大这个脾气,他师兄的几个学徒里面,他最中意的就是这孩子,仁义!

“别担心,师叔还有几个钱,到时候咱疏通疏通关系,肯定保你无事。”

“这本不是你的错,奈何偏偏碰上圣驾在这儿,小事也容易变成大事,衙门才这般紧张,等过去就好了。”

师叔也发愁,一进大牢,不把自家的家底掏个干净,那帮小吏们又怎么肯罢手,且他们人生地不熟的,就是想正经寻个门路,也不知道该去哪儿烧香拜佛。

师叔侄两个对视感怀,都有一种不知明日如何的绝望,齐齐叹了口气,还未说话,对面那个此事的罪魁祸首就嚎啕大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几乎要晕厥,话虽如此,到仿佛有点清醒,扑通一声跪下给方大磕了好几个头,那力度简直恨不得把自己脑袋给磕下来似的。

方大哪里见过这个,被唬得差点一蹦三尺高。

“我黑二犯浑,连累这位兄弟了,对不住。”那大汉眼睛通红,一脸颓废。

被害得这么惨,方大可不管他可怜不可怜,没好气地哼了声,转过头去懒得搭理这人。

显然这个人也不是真心想与方大说话,片刻过后就又陷入自己的世界里,神神叨叨地在那儿念叨半天,忽然直挺挺地挺着身子咆哮:“宇文媚,你不得好死,我一定要亲手拧掉你的脑袋!”

方大和他师叔齐齐捂住耳朵,方大叹息:“为什么非跟这货关一起?”

奈何现在连狱卒们都满腹心事,懒得搭理这帮犯人。

半晌,那汉子又露出极度痛恨的表情:“不爱我你直说,我黑二想要个媳妇招呼一声满黑山都是,用得着你假惺惺地装可怜,还和白天则那个混蛋勾勾搭搭,我娘不就是撞见了,数落你两句,你竟然,你竟然一不做二不休,和白天则联手,带人杀了我娘,甚至连我那马上要成亲的妹子也不放过!”

方大和他师叔被迫听了这么多,面面相觑,即便心中恼恨对方,却也忍不住多了几分同情。

师叔更是摇头,唏嘘一声:“都是可怜人!”

别人可怜不可怜的,他们能给一声叹就算不错,回过头来又是愁容满面。

没多时,外头老眼昏花的牢头就没好气地把师叔轰走:“赶紧走,赶紧走,等那帮小崽子回来,你给的那点孝敬够干什么吃的!”

师叔立时收起在自家师侄面前的嘲讽脸,一脸谄媚,吹捧的话是像车轱辘似的连绵不绝,一套接着一套,牢头却不吃这一套,一路赶他出去,冷哼:“知道眼下是什么时候?圣驾还在,敢这会儿闹事,不死也别想出去,不定什么时候塞那个矿上去当个苦力,告诉你,也别费那个事,就当下,你就是准备上黄金万两,也看看有没有人敢收!”

哐当一声,仿佛一铁锤砸在脑袋上,师叔头晕目眩,扶着墙壁心里难受的厉害,双腿发软,慢慢坐在哀叹一声:“你个棒槌!”

绞尽脑汁,头发都快掉光了,他还是想不出能救回自家师侄的法子。

这一段时日下来,他已经把能托的关系都托到,在碧水东奔西走,却依旧是毫无进展,反而遇到过几个骗子……可最近,连骗子都不见。

不知坐了多久,不远处忽然一阵喧哗,师叔抬头看去,就见不少狱卒乱七八糟地狂奔而来,慌乱得很,紧接着就是一辆马车,马车一到大牢门前,狱卒就呼啦啦跪了一地。

方大的师叔走江湖多年,见多识广,哪怕下来那人没有穿官服,他也看得出这是本地县令。

坏了!

莫不是要急事急办,这就把大牢里的那一票犯人弄去挖矿?

师叔一咬牙,目光微转,缩头朝着一边的小巷子里钻去,看来他得冒一回风险!

和他师侄一起坐牢的那个疯男人,身份也不一般,至少他身边有能人,当日二人被抓,这位师叔心里多留了一个心眼儿,叫了两个这几日混熟的小乞儿盯着那帮人。

那帮人看起来对大牢中的同伴十分重视,一旦不好,想必不会袖手旁观。

师叔的腿脚本来不大好,可此时担心自家孩子,一路小跑,不过片刻就到了一扇雕花大门前面,他也担心话说不明白,一咬牙,撕下自己一截袖子,直接咬破手指写了一封信。

幸亏他早年读过两年书,还认识几个字!

……

就在这扇雕花大门内,院子里十几个壮汉凑在一处,或者蹲在青石板上,或者直接坐在地上,到是布置得漂漂亮亮的石凳石桌没人青睐。

不多时,屋内出来一个须发花白的老者,扫了一眼,怒道:“有点人样,都给我起来!”

他显然威望不小,一吆喝汉子们三三两两地起立,老老实实地在椅子上坐好。

老汉叹了口气,捋了捋胡须:“哎,我知道你们着急,但再急也不许捣乱,这里可是碧水西山!”

说到此,老人家打了个哆嗦,“听说西山那位方小郎下了神仙贴,广邀西山各族族老去老神仙那儿开会,咱们是外来户,这种敏感时候谁要是敢捣乱,不用方小郎动手,我自己撕了你们的皮!”

一群人都唯唯诺诺地答应。

“族长,外面有人送了封信。”

正说话,一个汉子拿了信过来。

第二百九十七章 惊吓

老汉十分意外。

院子里的大汉们也面面相觑:“信?”这可是个稀罕玩意儿!

老汉咳嗽了声:“读来听听。”

一封信在几个汉子手中传来传去,大家伙你看看,我看看,传了半天没人吭声。

老汉气得恨不得拿棍子打死这帮不争气的:“说了多少遍,你们得认字,必须认字,不认字就是当妖怪也混不下去,丢人!整天闲着没事不读书干什么!”

老人家到是识字,拿过来读了读信,一边读,一边高高挑起眉。

底下一群汉子都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劫狱?

狱还用劫?

黑二那个小白痴想从大牢里离开,难道还需要他们去劫不成?

“去打发了吧。”

然后,师叔就被轻描淡写地打发掉,他看这人推脱的模样,心中大恨,长得人高马大,怎么这么怂!

心下暗恨,忍不住呸了声!

哐当!

身后的雕花大门砰一声砸在地上,溅起一大片黄沙,师叔愕然回头,就见那个出门来见他的大汉骂骂咧咧地瞪着大门:“又他奶奶的坏了,怎么这么不结实。”

说着蹲身下去,一只手就抓住大门,拎起来甩了甩:“换新的。”

说着,他咔嚓咔嚓几下,漫不经心地把大门给揉成碎片,随意一扔,扔到旁边的墙根底下,扭头走人,顺口招呼趴在墙头上吃糖葫芦的一个小胖子:“小六,跟我去弄个大门。”

师叔:“……”

仔仔细细地看过那碎片,确实是相当厚实的大门,红木的,非常厚,就这扇门,绝对属于两个人绝对抬不动,四个人勉勉强强的那一类!

他是什么人,木匠,要是连这个都看不出来,他早该被师父,师祖捏死,省得丢祖宗的脸面。

“……呼!”

师叔觉得,也许劫狱这种想法还是要收一收,人家这种猛人,一院子有十多人都不敢,他这类二把刀,还是别丢人现眼的好,否则救不出师侄,怕是还得把自己给填进去!

他耷拉着脑袋,慢吞吞先回租住的院子,打算再去找找自家那个倒霉师兄,看看能不能从他那儿扒出点儿银子,路上,他把自己给家里婆娘买的俩镯子当了,当了二十两银,再加上前阵子赚回来的五十两,一共七十两。

“我师兄那里,应该还有不少,他最会藏钱。”

结果几步走回租住的那个破烂院子,他忍不住揉了揉眼睛。

院子前面有辆大车,车上堆着他那师侄常用的衣服,箱子,各种工具,本来该在大牢里吃牢饭的师侄,正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吃饭。

桌上鸡鸭鱼肉一大堆,还有大个的白面饼子和米饭。

“师叔!”

方大特别激动地喊了一嗓子。

咕噜咕噜。

他师叔捂住肚子,凑过去吞了口口水:“先吃,一会儿说话。”

横竖这小子都出来了,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还不吃饭等什么,他这几日还没有好好吃过一顿热乎饭!

一口气把饭菜都消灭得差不多,啃着最后的鸡骨头,他才有时间详细问问:“什么情况,你怎么出来的?”

方大也满头雾水,悄悄指了指站在不远处,一身华服的公子哥:“听说他是碧水县令,把我带出来了。”

师叔隐秘地看了一眼,十分意外:“我看这人挺客气。”

怎么可能不客气!

唐方自己主动帮着方大收拾行囊,把各种箱子规整整齐,装上车,然后一样一样点算清楚,还过来问方大,小心翼翼地记录在册。

方大:“……”

不过破家值万贯,他自己的东西在自己心里都是好的,确实不愿意弄丢,仔细些好。

就是这么个贵人,做出这般举动,有点别扭。

方大满头雾水,迟疑道:“听说我弟弟当官了,和唐县令是同年,我想,两个人关系应该很好?”

他师叔吐出口气,彻底放松下来:“肯定关系差不了,哎哟,小子,你要发达了!”

方大抿着嘴唇,心中也激动,他早就知道自家弟弟当了官,但在今天之前,一点真实感都没有,直到此时此刻,才真正感受到,他那个弟弟,果然是出息了。

“我们家二宝从小就聪明,我就知道他能当大官!”

方若华要是听见他的话,肯定哭笑不得,就原主那德性,还出息,还当官,不把自己折腾死,能窝窝囊囊活一辈子就算幸运。

“回家,我要回家!”

回家的心情顿时迫切起来,连师父,师兄,师妹也顾不上。

收拾妥当,一行人立时就回村子,方大坐进马车,兴奋地撩开车帘四下张望,临出城,无数人马让路,他一眼就看见师父和小师妹。

显然那边一行人也看到了他。

这一堆男男女女被挤得一身臭汗,唯唯诺诺地被官兵驱赶,只能在一边等着开城门,此时却见那个他们瞧不上的二师兄坐着华贵的马车,扬长而去,登时个个目瞪口呆。

“呵,白痴!”

师叔显然也见到了,翻了个白眼,冲着方大道,“别搭理他们,你师叔我还一肚子火气没下去。”

方大张了张嘴,还来不及吭声就看到师父他们被甩在身后,隐约仿佛瞧见小师妹追着车跑了两步,却让官兵给推搡回去,师父好像还摔倒在地。

……可别摔坏了。

“那老家伙身子骨硬得很,别操这个心……行了,一会儿你安顿好,再去接他们就是。”

当人师弟的,就是再生气,也没真想不管自家师兄。

很快,方大就没有力气想这些,远远的,已经能看到村子的模样。

这已经不是他九岁时就离开的村子,很陌生,但是他还是压抑不住兴奋激动的心情。

村子可真漂亮,也真热闹,比县城一点都不差,行人来来往往,商贩众多,山脚下青石板路两旁,都是精致的小楼房……

等到马车终于停下,方大都有点不敢抬脚,真是个大宅子,那么大,比他在诸城见过的官老爷的宅院还要大。

门前的人他也不敢认,看那满头的首饰,看那衣服,看那细腻白皙的皮肤,比那些贵人们还显精神且富贵……

“大宝!”

“我的宝贝蛋啊!”

一把被奶奶搂在怀里,方大那些乱七八糟的心思一下子没了,“阿奶,阿奶!”

第二百九十八章 亲人

一家人抱在一起,哭成了一团,方若华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那位泼辣奶奶竟然和他便宜娘亲一样都这么会哭,好不容易劝开,好好地在客厅里坐下。

方奶奶擦了把鼻子,笑着把大孙子从头到脚撸了一遍又一遍:“壮了,高了,你出去的时候才那么一点,现在是能顶门立户的大男人了!”

说着,又让方大和家中的兄弟姐妹们见一见。

方大简直不想移开眼。

大姐好精神。

细妹变得好漂亮,不光长大了,亭亭玉立,还像个富贵人家的千金小姐。

还有大姐……当初大姐守寡归家,他得了消息简直没给吓死,每每做恶梦梦见有人让自家大姐守节,一辈子不能穿红戴绿,不能佩戴漂亮首饰,不能吃香喝辣……现在好了,大姐穿的衣服虽然素淡,但一看就好看,脸色也好。

方若华到是有些尴尬,不过,他这个便宜大哥是老实人,他这几辈子下来,也不至于不会交流,很快就变得相当熟悉。

“二宝真是出息,出息了!”

方大激动得热泪盈眶。

“我就知道二宝一定会出息!”

当初方大十来岁就出去做学徒,最大的原因就是想供原主读书,可见他多么盼望这个弟弟一切都好,“真好,这回要不是有二宝,我这条命没准都保不住。”

一番话,惹得方父,方母又是一通大哭。

方若华使了个眼色,罗乐连忙拿出那些替方大准备的各类礼物。

“大哥,你看看,我在京城从工部给你带回来的好东西,你瞧瞧有没有用。”

方若华面不改色地道。

那一箱子各式各样的工具,锯子、刨子、凿子、锤子、斧子等等,规整地装了一整箱,箱子也颇为精致。其中的各类量尺最是精巧,他甚至连认都认不全。

不光是方大,连他师叔也看得口水横流,连连感叹:“当年我和师父他们白手起家,要是能有这么一套东西,我都能卖了自己!”

把自家便宜大哥哄好,方若华才出去送一脸尴尬的唐方。

唐方讷讷无语,几乎不敢抬头去看方若华,一张英俊的脸上全是粉红色,方若华饶有兴致地看了他半晌,想了想,忽然从袖子里掏出个手机,咔嚓咔嚓,照下几张照片。

闪光灯一亮,唐方登时吓得脸上发绿。

方若华翻出照片给他看看:“回头我印几张出来,到时候送你一张!其它的拿给你弟弟,跟他换点好东西,他肯定乐意。”

唐方瞠目结舌,只是一想到这世上妖狐,鬼女无数,眼前这位小神仙身边多几个怪模怪样的法器又有什么稀奇……只要不是摄去自己的魂魄,其它的就随这位的意,只当他是赎罪了。

说起来,方大被抓,自然是和他无关,那会儿他人还在西山被迫相亲,但既然身为碧水的父母官,碧水的一切他都得负责。

终于送走了一脸纠结别扭的唐方,方若华失笑,唐小飞从树上跳下来,哼了一声,冲着唐方的背影怒道:“白痴!”骂完又满是怨念地瞪方若华,“方兄,你欺负一个笨蛋很好玩不成?”

方若华咳嗽了声,也有些不好意思:“其实是三姑娘和徐姥姥拜托的。”毕竟回了碧水,回家方便的很,顺手就拿了个手机,徐姥姥他们如今都知道‘老神仙’那里有留影的法宝,能一瞬间就把人印在纸片上。

徐姥姥就拜托方若华照几张唐方,具体作用估计绝对不会是留给三姑娘睹物思人,不过方若华也不在意,反正徐姥姥他们走得是正道,即便对唐方做什么,也不至于太过分。

“……回头那‘画像’,给我也弄几张。”唐小飞怼完了方若华,又笑道,“回头拿去给长辈们看看!”

在京城,那一帮子长辈们个顶个觉得唐方君子端方,才是正经的贵公子,他这个真正的公主嫡子,陛下的宠臣,太子的爱将,反而是教育自家子弟千万不能乱学的反面角色。

“哎,算了,反正也比房玉山好,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他好歹没有不省心的爹,也没有恶毒继母,母亲又疼爱,皇帝舅舅也看重,唯一给他添堵的唐方和他娘亲,每次在他面前,他还没说什么就自己缩了,弄得他想欺负唐方都觉得没意思的很。

“房玉山的婚事怕是艰难了。”

对于被扔下应付各种麻烦事的房公子,唐小飞和方若华都有那么几分怜悯同情。

房玉山很倒霉,有亲爹还比不上没亲爹,他亲爹耳根子软得很,当年让人一忽悠,愣是给他亲儿子定了个破落户的女儿当媳妇。

要是女方人品好,没有可诟病的地方也无所谓,房玉山和房老都不是那等嫌贫爱富的人,但那个女孩心有所属,一门心思爱慕京城赫赫有名的四君子之一的常山王世子郭令,而且闹得人尽皆知。

房玉山誓死反抗,偏偏他爹被他祖父抽了好几回,依旧不肯松口,闹得他的婚事拖延至今,而且还有可能继续无限期拖延下去。

“那是房兄的亲爹,怎么就这么坑儿子!房玉山也是倒霉,那个女人怎么也是他名义上的母亲,他要是反抗太过,名声就别想要了,而且他妹子也被捏在人家手心里,为了妹妹,他只能忍气吞声。”

其实,房玉山要真想娶妻,这些都不是大问题,有房老在,不知多少名门淑媛愿意嫁给他,可他见过那些姑娘之后,只是摇头,说什么也不肯吐口答应。

有一回喝醉了到是对着方若华他们叹息:“不行,那些女孩教养都好,可就是教养太好,正经的大家闺秀,哪里是那个泼妇的对手,真进了我家,说不定没几年就被折腾得不行,那个女人的手段并不高明,但她占着婆婆的地位,谁进了我家大门都得在她面前伏低做小,凭什么,人家好好的女孩养大了,到来受这等罪!我就是一辈子不娶妻,也不能祸害别人去!”

第二百九十九章 ……哦

谈及此事,方若华和唐小飞也是不胜唏嘘,人人都有难题,贵公子也不例外。

他们两个跟圣驾而来,在碧水也待不了多长时间,如今因为房玉山的事情,方若华到关心起方家这几个的婚事。

大姐的婚事且不提,细妹的却要提上日程,目前方奶奶和方母,主要操心的就是这桩事。

各类青年才俊盘点了许久,也挑中了几个,方若华一一看过,沉吟片刻:“不着急,我托人调查清楚。”

这种事,可不能只听媒人说。

女儿家还和男人不同,女孩子嫁了人,就是嫁到别家去,一旦出嫁,亲人们就很难去管,自然是必须慎之又慎。

和细妹比,方大的婚事就要省心一点,男人娶妻,到底是娶回自家,哪怕不懂事还可以慢慢教导。

当然,在方家几个长辈心里,大儿子的亲事却比女儿要紧得多。

方奶奶也道:“大宝是咱们家的长子,他的妻子可不能乱挑,得选个好的,万一娶一个搅家精进门,那日子可不要过了。”

这年月,一般都是长房长子奉养双亲,家里给大儿子挑媳妇,总要认真对待的。

而且方奶奶还有个念想,眼看二宝成亲这些年,并无一儿半女,想必老神仙的话要应验,二宝这辈子或许都不会有亲生儿子,那就得从大儿子的子嗣里面挑一个过继。

这样一来,长子的媳妇就更不能轻忽,得好生养,还要贤良淑德。

方若华偶尔听方奶奶念叨了几句,登时也不知是什么滋味,反正要是她未来的男人敢这么要求自己,她保准把人一脚踹飞,爱哪去哪去!

奈何,眼下所有人,连女人在内,也不觉得方奶奶的想法有哪里过分,甚至连罗乐也没当一回事。

方大的那个师叔,甚至还掰着手指头盘算相熟的人家里有没有合适的女孩子。

“你小师妹就不要想了,不是个会过日子的,长得再好又有什么用,何况她哪里算好!”

以前他这个当师叔的,一直觉得师兄的小女儿相貌很好,不像他们这等穷苦人家能养出来的,就是可惜给养坏了,总是莫名傲气。

如今到了自家师侄的村子,举目望去,居然所有的农户人家的女儿都秀丽可爱,个顶个长得相当好,比他师兄家的小丫头还漂亮得多,而且还没那么多的毛病,别的不说,个顶个身体健康力气大……

方大的师叔蹲在方家对面的墙根底下刨木头,一边和方大捞到,一边盯着不远处袅袅走来的一农户女,正好路边窜过去一只野兔,就见人家蹭一下钻进草丛,片刻之后出来手里就拎着只灰毛兔子。

再转头看一眼对面坐在槐树底下说话的女孩子,这一个到是弱质纤纤,模样清丽,不像能做活的,但是这长相简直和天上的仙女也差不多,有这样的相貌,哪个男人舍得她做粗活!

下一刻,他就见那纤细少女侧耳倾听,仿佛听见了什么人说话,点点头,颔首一笑,很随意地起身轻盈一跃——上了树!

嗯,上了树!

哐当哐当几巴掌劈过去,成人大腿粗的树杈就落了地。

从树上下来,少女还是弱质纤纤,小腰细得一只手都能握得住,肩膀上落着只小松鼠,更衬得她可爱,但是,方大的师叔却觉得,还是别打人家主意得好,要不然两口子吵架,没准他那师侄就能断手断脚。

回过神,方家师叔偷偷摸摸问了问方家负责做些粗活的老汉。

那老汉到是觉得很寻常:“这两年陆陆续续地从山上迁下来一些人家,听说是老神仙让搬过来住,别的也没什么特别,身体到是健壮,能做活,但是性子都好,别管男女老幼都是实在人,性子也和软,从不和人起争执。”

方大的师叔点点头,山里的姑娘都身强体壮,很正常,正四下聊天,一扭头就看到当初在碧水时那个疯子的同伴们。

他登时被吓了一跳,这帮人怎么来了?

一使劲,掐得一边做活的方大差点痛呼:“师叔?”

方大满头雾水,他师叔没心思理会他,眼前这一伙留给他的印象可是十分深刻,而且还将将要有心理阴影。

此时眼睁睁瞅着这群人大模大样地走到方家门口敲门,不多时竟被老胡头给领了进去。

师叔一把拽住方大,一猫腰,从侧门钻进去,一路小跑,顺便把这群人的事简单一说,方大听了也被唬得额头直冒冷汗——难道因为自己打了那个疯子,他们不敢招惹官府,就来寻自家晦气!

想到方家如今老的老,小的小,二宝还是个文弱书生,从小到大从没有打过一次架,大姐和细妹胆子又小,一时间方大胸腔鼓起,抓紧手中的斧子,加快脚步猛地向客厅冲去,啪一声推开大门。

方大:“……”

客厅里跪了两排大汉,个个弓腰含胸,脸上露出谄媚的笑容,地上箱子一字排开,里面露出金灿灿的金元宝。

二宝老神在在地坐在椅子上,漫不经心地喝茶,抬头看到他才笑了笑:“到吃饭的点?大哥略等一等,我马上就好。”

说着,转头看向地上跪着的那些人:“不必如此,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但你们按规矩行事,也用不着怕别的,黑二在了事台以外的地处打架斗殴,且被人围观,惊动官府,好在没有造成太恶劣的影响,按照新定的妖规,理该小惩大诫,罚他苦力三月。”

“是!”

地上一群大汉声如洪钟地答应,再磕了个头,起身排着队慢慢向外走。

方若华招呼老胡头:“这些箱子送库房,看看给我大姐打首饰用吧。”

老胡头完全不把那些金银当回事,随手就搬起来抗肩膀上出去了。

“大哥,去吃饭?”

方若华笑道。

方大:“……”

一家人加一个师叔,坐在一起吃到半饱,方大才犹犹豫豫问那些是什么人。

方若华也不在意:“新搬来西山的族群,好像从黑山来,所以都姓黑,这一家子大多是熊,其它还有猩猩,猿猴,老虎,豹子什么的,我也没记清楚。”

方大:“……哦。”

第三百章

方若华还是后来回了房间,陪着罗乐一起串珠帘的时候才想起,他这位便宜大哥好像不知道村子里的真实情况!

这些年,方肖和夏芬也没闲着,时不时出去玩一玩,要是看得顺眼,就拿晶石给一些小妖开窍启蒙,或者帮助某些不吃血食的妖怪晋升。

群妖终于不纯粹是害怕,多多少少都有了一点期待,有些精明的自然要来投靠。

当然,夏芬通常并不肯收,父母可都没有养妖怪的爱好,至少在拥有圣德门大能的能力之前可不大敢。

只是后来方若华打算做些事,又担心方家的安危,方肖才仔细研究了大百科,弄出一个颇为苛刻的契约书,主要是要保护方家族人,连带着包括村里人的安全。

看得顺眼的小妖们若是愿意签订,他们就负责提供晶石给小妖享用。

别说,用自幼换修为的妖怪居然还不少,足够方肖和夏芬挑到眼花缭乱。

一年两年下来,如今村子里就成了凡人和妖怪们一起生活的特殊状态,一开始村民们还各种害怕,到现在已经只把他们当成特殊的邻居。

到不是村民心大,实在是妖怪们的本事大才对,总之,不能搞定村民,得到认可的妖怪也住不进来。

到底还是担心方大害怕,方若华事后转弯抹角地给他介绍了村子里目前的情况,领着他和村中人好生接触了一番,事后黑家又来了两次,来参加会议,也是和其它‘人’打好关系,既然搬迁到西山,总要守人家的规矩才好。

一整圈转下来,方大只有一个感觉——也许他那点手艺,真要吃不上饭。

村子里无论男女,个顶个多才多艺,他就看到有个老头在窗户上雕刻出一幅江南水乡的美景,活灵活现,就那手艺,放在外头一千两银子估计都买不到!

方若华失笑:“大哥要是喜欢,就跟着他们学,这些,咳咳,保证不会藏私。”

妖怪们其实和心灵手巧是没什么关系的,大部分处于蛮荒状态的妖怪,还过着茹毛饮血的日子,但是正经化为人形多年,老于世故的,到多有那么几手绝活。

不聪明的修行不成,再说,就是不大聪明,时间也摆在那儿,一个人在世间过上三五百年上千年,无论学什么估计都是相当厉害。

方大自此算是进了福窝窝,天天用功,这年头能得一个愿意倾囊相授,不敝帚自珍的师父,比登天都难,连带着他师叔也跟着蹭好处。

到是方母心里不自在:“二宝都是官了……”他大哥还当木匠,实在不好看。

话虽如此,她到底怕大儿子伤心,又想着有一门手艺傍身并不坏,终究没有多说,只是更尽心尽力地给他寻摸个好媳妇,大宝有了媳妇,安了家,家里有了长媳,她也能彻底安心。

挑了许久,最后挑了明州一乔姓商户家的女儿,乔家不说家财万贯,却也十分富裕,家里的女儿没读过多少书,却也识字,能写会算,管家是把好手,方奶奶特意去打听过,乔家的女儿们还好生养……

定亲那天,方大终究邀请了师父一家人,怎么说也是他师父,他没打算背叛师门。

方若华忙得很,带着陛下和太子又去参加了两次西山诸族会议,然后就准备离开明州,除了让罗乐准备了一份厚礼之外,实在没时间管自家大哥的定亲事宜。

方大和女方那边到是都很体谅。

在明州待了十日,圣驾车队浩浩汤汤地离去,明州府衙上下也松了口气,虽然接驾利大于弊,可是心理压力着实太大,平日里他们都没人管着,痛快得很,头上忽然砸下来一座大山,哪里能舒坦?

罗乐还有些不舍得,叹了口气:“我姐姐还是运气好,姐夫疼她。”

想到姐夫对自家‘郎君’那副小心谨慎的模样,想必就是将来有外心,也不敢闹到姐姐眼前让她不痛快,罗乐就安心不少,回过神又笑:“大哥可别让他那小师妹给糊弄了去。”

方若华失笑:“我大哥又不傻。”

那日,方大的师父和师兄妹们来时,那个小师妹到没表现得怎么谄媚,却也和颜悦色,还口口声声说当初她希望二师兄上进,才总是说反话激他,让他莫要在意。

方大当时便说自己还挺喜欢看小师妹上蹿下跳,时不时一副鼻孔朝天的模样,这等乐子颇为稀罕,登时把人家姑娘堵得下不来台。

所以说,即便是老实人,也不一定个个都是傻子。

车队绵延数里,方若华和罗乐一路上也有些疲惫,周围的风景实在不算好,路也不平坦,便是他们乘坐的马车再防震,总防不住枯燥乏味。

也就一天不到,太子也溜到他们马车上来,很是无奈,罗乐只好避开去。

太子讪讪一笑,随即一本正经地道:“最近可能能抓到些证据。”

方若华低头只当没听见,太子也不介意,他也好,小皇孙也好,被害之事本也无迹可寻,尤其是小皇孙那事,仿佛就是个意外,和人没有太大的关系,就是有关,也毫无证据,但是现在和以往不同,如今群妖慑服,皇帝也知道这些妖怪,当年的事情就不免被抓住些许线索。

“我五弟的母家云家,以前曾出过两任天师,云妃入宫之前,也曾经在天地观修行,前阵子有几个小妖说漏嘴,当年他们在宫里时,曾在我五弟身边侍奉,就发现我五弟在这方面很有天分,至少能一眼就分辨出哪些是异类。”

太子的声音低沉,“当年,孤的身体是渐渐变得不好,到从没有想过不是天意,是人祸,也弄不清楚究竟是从何时开始,可前些日子听孤身边的秦公公说,十三年前,父皇得了头疼的病,一直是云妃伴驾,还亲自为父皇按摩,治好了他老人家的顽疾,那会父皇见五弟到时候最多,对他十分疼爱,还曾很随意地拿了自己的玉玺给五弟玩,说他是诸皇子中最类父皇的一个,记得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孤的身子便渐渐不妥,夜里噩梦袭扰,不得安宁。”

半晌,太子悠然一叹,“或许,言者无心,听者有意。”

第三百零一章 乌鸦嘴

皇族的是是非非,尔虞我诈,方若华连听也不大乐意去听一听。

太子也就是随便说说,主要目的是蹭方若华的马车和车上的美食,其实身为太子,待遇可要好得多,想吃什么,想用什么,也就吩咐一句的事。

奈何太子要贤良,总不好太麻烦地方上的官员们,毕竟他一句话说出去,地方上还不知道要延伸出多少个意思,掀起多大的风波。

上一次御驾南巡,皇帝赞江南米家村的绣娘们自己织的锦缎漂亮,结果就让一群绣娘差一点熬瞎了眼睛,好几个怕是以后再也做不来这等精细的活儿,皇帝还不好因为这个责骂那些官员,省得事情闹大不好看,只能叹口气,给绣娘们多多补偿些。

走了两天,就转了水路,这回沾万岁爷的光,龙船出游,平平稳稳,方若华还好,罗乐却是特别兴奋,一路上都扒着窗户陶醉于碧水蓝天的美景之中。

方若华想了想,到底还是没把去年到今年,江南水乡天灾连年,颗粒无收,无数人流离失所的事跟罗乐说,何必让她难受!

这日,阳光明媚,方若华和罗乐一人拿了一条毯子,披着坐在甲板上烤鱼吃。

负责给他们处理各类鱼的是个很年轻漂亮的小船娘,看到罗乐吃得香甜,笑得不行:“姐姐也就现在吃着好,再过几日,怕是闻见味也难受了。”

方若华失笑:“别说,别说,让她多享受两天。”

那小船娘有点不敢看他,在他面前还是显得腼腆,抿着唇不吭声,等方若华拿了鱼走过去和唐小飞他们喝酒暖身子,才低声道:“姐姐,你男人是好人呢,不花心,你有服气了。”

罗乐莞尔,哄她:“你怎么知道他不花心,没准就是个花心大萝卜。”

“才不会,别看我年纪小,可我见过的男人多了去,那些不正经的,看我的时候,我身上都发毛,你男人就不会,他看我,我没有一点不舒服。”

小船娘一本正经地道。

罗乐叹了口气,到不好再逗这孩子,如此年纪就要抛头露面,出来讨生活,大家都不容易。

方若华却不知那边两个女孩子的对话,拿着烤鱼一边吃,一边和唐小飞他们闲聊。

唐小飞可累坏了,短短时日,瘦了起码有七八斤,想想也是,受陛下的信任,监管禁军,多大的荣宠,可也容不得半点错处,稍微失误那都是要掉脑袋的罪过。

“呼,还是乘船方便,安安稳稳地在河面上走,左右有水军护持,咱们都省心,就是有哪个白痴敢行刺,咱们也不担责任……”

轰隆隆!

一连串的爆炸声响起,甲板从中间裂开,好好的大船变成了两截。

方若华努力控制住身体,一只手护住头,矮下身体,顺着波浪翻滚匍匐前行,顺便抓住脸色雪白的唐小飞:“找陛下!”

“乌鸦嘴,我这个乌鸦嘴……”

唐小飞都傻了,方若华也不管他,此时已经看不见罗乐,却也顾不上那么多,努力向陛下的舱房走去,不知为何,屋漏偏逢连夜雨,江面上波涛滚滚,疾风骤雨,一片混乱中,他抬头就见皇帝被一个浪头卷了下去,登时变色,急声道:“十九!”

十九翻身下船,一手拉住皇帝,又翻回船上,刚一落地就吱吱吱吱地叫起来:“痛,痛,痛,痛……”

她被吓得露出大尾巴,现在尾巴被太子踩在脚底下,可太子只顾着关心晕头转向的皇帝,哪里还管得了她疼不疼。

十九眼眶里全是泪,拼命忍住才没伸爪子挠太子和皇帝几下。

方若华松了口气:“护住了。”

十九咬牙点头。

周围一片混乱,上面有打杀声传来,岸边还浓烟滚滚,不时有乱箭擦着头皮过去,方若华伸手一抓,抓住大百科,从里面拿出一张契约书,一抖动,契约书变成一面黄色的龙旗。

“陛下,太子殿下,接着!”

他把龙旗团吧团吧使劲扔过去,好在太子镇定,一手抓住:“什么东西?”

太子大声吼。

“令旗,可以指挥水族,殿下,把它挂在船头。”

方若华镇定地回了一句,看太子欣喜若狂,可他自己心中其实没有底,这东西是修士们的玩具,确实能控制水族,就是不知道在小时空管用不管用。

那些修士们弄出这玩意,就是为了看新鲜,喜欢看成群结队的水族展示自己漂亮的外表。

心下叹息,方若华赶紧联系方肖:“救命!”

方肖正吃饭,一看情况,默默把碗筷放下:“等着,西山这边会飞的,会游的,我都让他们过去。”

几句话的工夫,船已经进了大半船的水,马上就要沉下去,太子和皇帝都被淹到腰,耳边忽然响起欢呼声,随着众人的视线看过去,河中不知从哪里来了好些游鱼,大大小小,密密麻麻,愣是训练有素一般,把大船托了起来,一直托出水面去。

皇帝脸色阴沉,闭了闭眼,举目远眺,只见左右跟随的水军船队已经被冲得七零八落,不少小船上乘坐的好些穿着水靠的好手,手执利器,气势汹汹,岸边也有人放冷箭。

自己这边明显落了下风。

但是下一刻,无数游鱼不要命一样冲撞那些围堵过来的船只,登时把好些人弄下水去,黑衣人顿时惊慌失措起来,一片混乱。

不过,那些黑衣人显然也知道这一次自己所作所为,都是诛灭九族的大罪,不成功便成仁,其中领头的高声大呼:“冲上去,不杀了皇帝,咱们都不要想活!”

他一刀砍掉飞出水面的大鱼,高呼:“冲!”

黑衣人登时气势高昂,无数人划着船,或者跳下水,围攻而至。

太子忍不住用力抓紧船板,咬住嘴唇,半晌忽然一怔,急声道:“父皇,您看!”

天边不远处无数飞鸟蜂拥而至,一只海东青像风一样飞来,一口叨在领头黑衣人的眼睛上。

“嗷!”

那黑衣人疼的大叫,不等他缓过气,无数飞鸟就抓住他的衣服,扯着他的胳膊,愣是把他带上了半空,哐当一声扔到皇帝身边的甲板上,摔得他昏头昏脑,让十九一脚踩在脚底,翻白眼昏了过去。

皇帝大笑:“好!”

第三百零二章 好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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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黑衣人失去领头人,再加上如此奇异古怪的场景,不免惊慌失措。

方若华大声道:“尔等听着,陛下乃真龙天子,不可损伤分毫,看在尔等受人挑唆,此次陛下只诛杀首恶,若你等现在弃械投降,陛下不予追究。”

黑衣人面面相觑,然后……继续拼命!

方若华:“……”

那就只好杀了。

现在是他们这边占据主动,而且时间越长,对他们越是有利。

片刻工夫,周围救驾的亲军也到了,太子咳嗽了声,哭笑不得地和自家父皇咬耳朵:“我们这位探花郎,还挺天真。”

方若华显然也听到,很是郁闷地回头:“明明话本身上都这么写。”

皇帝失笑,此时此刻心情到是比刚才好了很多:“这不是军队哗变,敢行刺自然都是不要命的狂徒死士,招降肯定没什么用。”

方若华扭头大声招呼‘人’快去找罗乐,只当没听见万岁爷的话,这种丢人的事情,还是早一点从脑海中消失比较好。

两只海东青带领着群鸟,飞扑向黑衣人,很快就把所有的黑衣人掀翻在湖里。

湖中有不少游鱼挨个把这些灌了一肚子水,再也没有抵抗力的刺客弄上船去。

到暮色当空时分,一切终于结束。

那两只领头的大鸟这才收拢了羽翼,落在船舷上,冲着方若华长鸣。

方若华赶紧叮嘱:“现在不许吃鱼,闹起来不好看。”

海东青抬头,口吐人言:“方小郎君莫要看不起我们,咱兄弟不是那贪嘴的人,再说,这些鱼有什么好吃的,早腻了。”

扑通!

船上幸存的小船娘白眼一翻,昏死过去。

皇帝和太子都有心理准备,却同样是大吃一惊,不过这会儿不是在意这些的时候,两个人都一身水,一身汗,河面上风冷,弄不好要生病,一声令下,诚惶诚恐的苏州知府就紧赶慢赶地赶过来。

两位贵人立时被迎入府衙,沐浴更衣,抱着热茶慢慢喝。

罗乐也平安无事,她身边带着护身符,水性也好,第一时间被两条鱼拖到岸边藏了起来,不过到底受到不小的惊吓,坐下来长叹一声:“哎,以后再也不跟皇帝的车一起走了,惨!”

虽然安全了,可剩下的事情却还是很多很多,皇帝和太子都暴怒,严令彻查,估计从地方到京城,不知要有多少人因此丢官罢职甚至没了性命。

方若华管不到这些,他得到的只有好处,太子私底下跟他说,皇帝对西山各族的印象大好,决定回京之后就处理他们的事情。

“我和父皇商量商量,封西山为我大周国山,西山诸族,至少享七品待遇。”

太子笑道,“此次救驾有功的,另行封赏,或许用不了几年,西山诸族就能融入我大周,在大周境内通行无阻。”

因为抓了几个活口,陛下亲自审问,方若华也过去旁听,本来他就是个躲在一边看热闹的主儿,没想到那个带头人满肚子不服气,到了这等地步还叫嚣:“哼,若不是主子养的那群畜生竟然临阵倒戈,宁愿受烈焰焚身之苦,也不听命令,你等安有命在!”

他还嘴臭,唐小飞上去就一巴掌,扇掉了他半颗牙。

方若华躲在一边吃瓜子喝茶水,十分无辜。

远在京城的五王爷,立在王府内,听着妻儿笑语,转头看向唯一留下的一个家奴。

家奴叹气:“主人,时也,运也,命该如此!”

“命该如此?”

五王爷蹙眉,“我外祖父临终前为我占卜,明明说我有帝王之相,他留给我的这些家奴,祖祖辈辈侍奉我云家,从无背叛,再是听话不过,为何这一次却在如此关键时刻不听命令?”

老家奴沉吟半晌,也只能道:“大约是,即便是畜生,也终归还是想当人。”

云家诱骗小妖们签订的契约,是要让他们生生世世做奴仆,懵懵懂懂的时候也就罢了,世易时移,妖怪们也长了心眼,一旦有更好的出路存在,自然要追求更自在的,更有尊严的生活。

五王爷整理好衣冠,远远看到禁军统领卢文中和恒王出现在门口,默默起身,主动走了出去。

恒王看着这个弟弟,冷笑一声,也不与他搭话,直接把人塞到一辆狭长的马车里,亲自驾着马车走人。

五王爷撩开车门帘,盯着他看了几眼:“三哥,你以为你不与我合作,就能落个好?就凭你外家王家的地位,太子登基,也不会容得下你。”

恒王冷笑,白了他一眼:“至少太子心软,不像我的好五弟,在京城惯会装好人,人缘天下第一,坑害起兄弟来到比坑敌人还用心。”

这兄弟二人逗咳嗽逗回了皇宫,皇帝却特意从江南回转明州,去往参加西山上盛大的庆典活动。

只是……

皇帝看着被放在餐盘里做装饰品的金叶子和各色珍珠,咳嗽一声,郁闷道:“方卿,朕的赏赐是不是有些不合时宜。”

“没有的事,至少臣再喜欢不过。”

方若华失笑,他总不能说,昨天晚上开会时,诸族的长老们还个个交代底下人,不能随便把万岁爷赏赐的东西到处扔,就是扔,也不能让别人看见,否则就是大不敬,只不过好些小妖根本就一根筋,记性不好,千叮咛万嘱咐也还是会出错。

想了想,还是稍微委婉一些道,“不过,您要是赏青丘和涂山两族,最好赏个一千只羽毛鲜亮,个头也大的大母鸡。”

“至于徐姥姥那一家子,宫中的好些调香的方子赏过去,她们必然是相当开心,最近她们家的小姑娘们老觉得香火不好吃,味道特别一般,想换一换口味。”

皇帝:“……”

“还有,底下送礼的人未免太不走心,给十九送了二十张狐狸皮,还是白狐的,就算十九是只玄狐,可她娘亲却是白狐,这个,不大合适。”

皇帝:“……十九姑娘好脾气!”

看来赏赐还真得注意些,他要施恩,又不是要结仇,“……方卿,不如在京城理藩院专门设一衙门,就负责与西山诸族联络,人选方面,你来费费心。”

“是。”

方若华笑应了。

因为遇到刺杀事件,南巡自然是匆匆结束,御驾返回京城。

第三百零三章 家事

三年后

京城

永安宫外,无数御医汗流浃背,皇子皇孙们一言不发地坐在椅子上。

桌子上的茶热了冷,冷了热,哪怕都变了味,也没有任何一个人有心思挑剔。

太子和小皇孙默默地坐在床边,床上缠绵病榻一个月之久的皇帝,今日看起来气色还算不错,就是脸颊上带了一抹病态的晕红:“……太子,大周以后就交给你了。”

“父皇!”

太子眼眶发红,声音有些干涩。

皇帝到是镇定得很:“以前我也怕死,可现在我不怕了。”这三年来,他亲眼见到另外的世界,那么广阔,那么神奇,他还怕什么?

虽然追求寿命的漫长,似乎失败了,但是,人死之后既然有另外的世界,那么死亡就是新的开端,何必害怕?

“也没什么好交代的……”

一日后,太子灵前登基。

一年后,改元致和,当日,太子唯一嫡子,被立为太子。

这一夜,夜色难得的美,月亮特别圆,皇帝和方若华坐在御花园里喝酒,酒过三巡,招来舞姬助兴,抬头看小皇孙和青凤膝盖捧着膝盖坐在一处,借着月色读书,突发奇想,小声道:“你说,要是朕的儿子娶了青凤,生出来的皇孙是人还是……狐狸?”

方若华:“……你想太多了。”

“也是。”

怎么可能呢!

这夜,皇帝回宫,缠着皇后笑道:“我忽然觉得,咱们还是在多生一个儿子为好。”

皇后:“……”

虽然皇后的身体有些差,太医们说不容易再怀孕,但也不是绝对的,这些年吃了那么多好东西调养,底子早就给补回来,早些年不生,是打着让孩子们年岁隔开大些的主意,现在大儿子都大了,他也成了皇帝,再生一个又有何妨?

……

大周天和二年

当年的小皇孙至今登基已经有十年。

他们都老了。

罗乐轻轻拔下一根白头发,瞪着它半天没说话,良久才叹了口气,转过头特别嫉妒地看了看方若华。

三十年过去,他到是显得成熟有魅力,一点都不见老,依旧有无数漂亮年轻的小姑娘倾慕他……

“咳咳。”

罗乐目光流转,颇有些得意。

虽然这个男人不真是她的,但那些小姑娘们的羡慕嫉妒恨,她还是很乐意接收。

方若华正和徐姥姥聊天,感觉到罗乐看他,顺手把桌上的葡萄扔给青凤,让她给拿过去。

青凤如今已经是窈窕少女,有一头垂在大腿的长长黑发,笑语温柔,再没有小时候的淘气。

罗乐一边吃葡萄,一把抓住青凤抱在怀里撸毛,青凤也只好一伸胳膊一踢腿,化成黑狐狸,两只前爪撑着罗乐的肩膀任由她撸。

今日是她那个冤家的忌日。

罗乐和往常一样,放了一艘小木船进入碧水,眼看着船随水流而去,轻声道:“这些年了,我好像都忘了你的模样,可你也别觉得我对不住你,我的日子这般快活,哪里有力气日日记着你。”

“早些年我还想,将来要是我死了,你要是还在奈何桥上等我,那我跟你一块投胎,下辈子做正经夫妻,现在我到觉得咱还是做一回兄妹得了,要是做夫妻,我怕以后成怨侣,实在你性子不好,脾气倔,也不会体贴人,我这一辈子让人温柔呵护着过来的,下辈子怕是要跟你过不下去,哎,我下辈子,恐怕和谁都难过到一块儿!”

罗乐对着碧水自怜了半天。

青凤:“……”

罗乐拍了拍青凤的脑袋:“你别当我矫情,如今不比以前,老大的年纪,即便没有正经跟过男人,难道还不知道男人是个什么样子,不说那些三妻四妾的,就是有从一而终的,对女人也不一定有你方哥哥那么好,那么体贴。”

青凤老老实实点头。

方若华在对面听见,失笑道:“傻丫头,等你真遇见个有情人就不这么想了,别管他是体贴还是粗心大意,在你心里,都是好。”

“用得着你说,好像谁没个有情人似的。”

罗乐翻白眼怼他。

自己可是有一个青梅竹马的良人,固然去得早,却是当真有情,方若华这辈子才亏,根本不知道情是何等滋味。

早些年,她还发愁,总劝着这人寻个好姑娘,不愿意委屈人家,把话说清楚自己下堂也无妨,反正手里攥着钱,人脉也有,怎么都能过得去。

偏偏方若华不乐意,现在成了个老头子,她也就不劝了,如今位高权重,被封了宁国公,飞蛾扑火一样的女人多了,真心却更难求。

正说话,翠鸟收拢羽毛落下,把一封信搁在方若华的手里,他拆开来看了看,随手折叠塞到袖子里去。

徐姥姥失笑:“又是那件事?”

方若华叹气。

徐姥姥摇摇头:“老太太都九十多的人,你就顺了她的心意,别让她惦记。”

终究还是点点头,方若华轻声道:“黑二家生了个小子,打算塞给我,就抱给罗乐,只说是我们养的孩子,让老太太放心。”

多少年下来,老太太一直希望方若华能认个孩子在膝下,方大也乐意把自己儿子过继给他,奈何他媳妇生产的时候伤了身体,也只一子,当然,他就是儿子多,方若华也做不出夺人子嗣的事,哪怕对方嘴里不介意。

即便没当过爹娘,可方若华当过人的女儿,不会不清楚父母的爱子之心。

为了弟弟,方大心甘情愿地让自家孩子过继是一回事,过后难过,又是另一回事。

问题是,老太太很想不开,既然大儿子只有一子,她就开始盼孙子,孙子多,过继给自家二宝也成,这回到是如了她老人家的意,方大孙子孙女都不少!

从方大第二个孙子降世,老太太登时精神大振,腰酸背疼的毛病全好了,九十多岁的人走起路来比三四十岁的还要利索,精挑细选了许久,挑中他的二孙子,今年四岁半的牛牛,准备开祠堂过继给方若华。

为了自家大哥的家庭和谐,也为了老太太高兴,方若华打算把黑二家的熊崽子抱回家扔给罗乐。

反正黑家的熊崽子多,让方若华挑一个教导,认作义子,黑二只有高兴的份儿。

第三百零四章 穿越

在家祭过祖,看过一家老少,再把黑二生的那个虎头虎脑的小家伙抱给老太太看过,方若华就带着罗乐,拎着青凤准备回京城。

方母也一把大年纪了,不过保养得好,在西山生活的村民身子骨都硬朗,到是眼不花,腿不疼的,手上的活还是像以前一样好,花了三天不到,就给方若华做了两身皮袄。

“都是你大嫂打听的,京城时兴的花样。”

乔氏在一边腼腆一笑,扶着自家婆婆。

方若华连忙道谢。

乔氏心里却是真心感激自己这个小叔子,以小叔子的身份地位,如果当真想过继孩子,哪怕不过继她的独子,只让方大再纳一房贵妾,想来也不算什么,而且他当真开这个口,没人会觉得不对,可他没有!

这么多年下来,小叔子从没有做任何一件让自己为难的事,娘家人都说,她嫁给方大,嫁到方家,简直就是进了福窝窝,逢年过节送回娘家的重礼,厚礼且不说,方大这些年独独只有自己一人也不说,光是她多年下来,比她妹妹还显年轻的多,就足够娘家所有人羡慕的。

她妹妹可是比她小十岁,如今瞧着却仿佛比她还大上好几岁的模样。

乔氏的满腔心思无人知,方母拉着方若华的手,细细看了好长时间也看不够,轻声叹息:“孩子们大了,到一个个的不在跟前,细妹子还好,跟你一块去了京城,你们兄妹有个照应,可大姐,大姐她怎么就这么倔!”

方若华缩了缩头不敢吭声。

大姐二十年前嫁给了一个从波斯来的商人之子,从此每年都有大半年的光景在海上漂泊。

当初大姐的婚事,是他答应下来,劝服了家里人,如今母亲见不到女儿,要埋怨他也只能受着。

好不容易脱身,终于回了京城,刚一进家门,那位如今都快四十的皇帝就从他卧室里溜达出来。

方若华:“……真是半点都比不上你父皇稳重。”

“青凤姐姐生日,她又不肯进宫,难道朕还不能出来给她庆祝庆祝?”

皇帝故意装嫩,“师父都不疼朕了。”

“你还叫青凤姐姐!”

“谁让我打赌输给她来着,师父当朕想叫不成,朕也觉得面上无光。”

方若华摇摇头,拿这位陛下没办法,四下看了看,见侍卫都带齐了,就干脆不多捞到,领着他回宫去,顺便叫上涂山的几个小姑娘进宫热闹热闹,正好今天妖社排了新戏文,他也想看看。

说起来,当年的小皇孙,现在的大周朝皇帝陛下和青凤之间天差地别,简直就是隔着天和地的距离,当年谁也没想过他们两个真能做夫妻。

狐女嫁人是不稀奇,但狐女哪有嫁给皇帝的,真以为是个狐狸精,就能做苏妲己?

奈何这小皇帝从小就主意正,不服输,想做什么非要做成不可,最后闹来闹去,还真就让他成了事!

如今青凤一只狐狸,正正经经地做了正宫娘娘,可惜狐狸就是狐狸,在宫里憋着根本就憋不住,动不动就向外跑,闹得后宫皇后娘娘体弱多病的传闻不绝于耳。

这两个还时不时要闹些矛盾,一开始别说罗乐,连方若华都各种担忧,毕竟不是小时候,小皇孙已经是皇帝,多少个皇帝对幼时的青梅竹马赶尽杀绝?可这些年下来,闹归闹,吵归吵,吵完了还是好的跟一个人似的,而且惯常只有青凤逗这位陛下,陛下占不到半点便宜。

……

暮色降临,京城街面上却依旧繁华热闹。

“大周天和二年……”

林良辰茫然四顾,转头看到不远处的告示牌上贴着一张陈旧的告示,默默握紧手中的弓箭,“这是哪一年?一千年前?”

他今年二十一岁,是长平大学三年级的学生,而且学的是历史专业。

“大周?”

大周到是知道,应该是萧国公林远南所在的朝代,可是天和这个年号有吗?

林良辰努力想了半天,还是想不起来,大约是他记性不大好,没记住?

虽然学的历史,可他并不是特别好的学生,学习一般般,中等而已,记错个把年号是极正常的,此时天色渐渐暗淡,马上要黑了。

林良辰怪不得思考自己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从自己的时代,回到这样古时候,万分紧张地抓紧长弓,四处打量。

他必须在天黑之前找到住所,安安稳稳地住下,举目远眺,不远处有一个客栈看起来寻常,不过他调整了一下眼镜,清清楚楚在客栈上看到结界的光。

就这种光度,虽然看不出是哪一种结界,但比起当初参观国内最好的修行学院时,看到的亮度还要高,想必相当了不起……

林良辰二话不说就向着客栈跑去。

他不敢不谨慎,晚上可是各类妖物出没的时候,是妖怪的天下,身为一个正正经经的凡人,身上戴着的护身符再多,也不敢露宿街头。

真这么干的傻大胆,被妖物拖回窝里生吃掉绝对是活该倒霉。

想想每年因为不小心卷入人类修士和妖怪,妖物和妖物,人类修士彼此之间的各种大小战争,而丢了性命的同学们,林良辰的脚步不自觉更快了。

他记得前阵子刚读过妖史,大周似乎算是妖物最活跃的时代之一,而且也是妖物们频频现身于人前,和人类之间的关系变得恶劣的开始,听说眼下这个时代,千年大妖数不胜数!

林良辰不是什么高材生,但因为自幼丧父丧母,到是独立性比较强,遇到变故,承受力也不错……即便如此,他精神也紧绷的厉害,一直到进了客栈,找了个空位置安安稳稳地坐下,这才松了口气,回过神看了眼自己的衣着打扮,登时咬了咬嘴唇。

他穿了一身短袖体恤加牛仔裤,在最后正常的记忆中,正在咖啡店等他交往了三个月的女朋友,似乎太困了,眯了一会儿?

沉默间,旁边一个店小二笑眯眯走过来,递给他一张菜单:“客官,看看您想要点什么?”

林良辰本能地接过菜单:“……”

第三百零五章 痛哭

这都是什么?

妖兽套餐,三两银每份。

人造灵气露,十两银一壶?

店小二仔细打量了他两眼,又打量了两眼,目光流转,笑道:“客官这是想扮作凡人?那该给您这份。”

这回菜单就寻常得多,什么咕噜肉,炒青菜豆腐,红烧鲤鱼等等。

店小二给了他菜单,也不催促,径直去忙乎别的,看样子一点也不好奇……似乎没人觉得自己的衣服不对劲!

这里模样像客栈,但也像酒馆,很大,很宽阔,装修得十分精致,最前面是一个大戏台,目前只有一个头发花白,脸上却很光滑的老人家坐在上面拉胡琴。

大堂里十来张桌子,有几个客人在,有的独自坐着喝茶,也有聚在一处嘻嘻哈哈地说笑。

林良辰忽然觉得有哪里不正常!

左边那个啃鸡腿的小姑娘,头上那两只动来动去的尖耳朵是怎么回事?

窗户旁边那个大汉,屁股后头甩来甩去的那是条尾巴不成?

冷汗涔涔地冒出来,林良辰脑海中浮现出上小学第一天,老师们千叮咛万嘱咐的出行守则,其中排在第一页的是什么来着?

在陌生之地,遇到妖邪,第一时间按下警报器呼叫警察救命。

丫的,他的警报器还管用吗?

林良辰按了七八下之后,最后决定做第二步,一旦警察无法及时赶到,赶紧写遗书。

“兄弟,你也来妖社听戏?胆子不小。”林良辰正紧张,身边忽然坐下个人,他抬头看了眼,见是个正经的书生,模样俊秀,这才松了口气。

“别紧张。”书生笑道,“京城这边管理严格,妖怪们不能寻衅滋事,他们要闹事,万一在档案上记一笔,今年就别想补充晶能,妖协那边也要管的,至少一年不要想找正经的工作。”

“哦,哦。”

林良辰满头雾水。

那书生似乎喝了点酒,谈性很高:“你这么晚还来听戏,醉翁之意不在酒吧……哎,咱们没赶上好时候,前几年想娶个狐女容易得很,我有个兄弟就娶了一位刚入世不久的小狐女,贤惠,漂亮,虽然娶了狐女不能纳妾,但一百个小妾也比不上她温柔体贴,还要妾做什么,再说,狐女生下的孩子大部分聪明伶俐,说不定还能继承母亲的天赋,会些法术,这叫什么,按照方爷的说法,这是赢在了起跑线上!”

“现在就难了,听说妖怪那边很多男性妖怪都抗议,说娶妻艰难,人类的小姑娘不爱嫁,女妖精又都嫁给了人,妖协看民怨沸腾的,就定了规矩,男妖娶妻之后夫妻之间的财产为共同财产,若有和离的情况,财产平分,还有其它什么乱七八糟的规矩,一下子最受欢迎的小狐女就变得不大乐意嫁普通人,以前随便哪个有心思的读书人都能勾搭上手的!”

书生絮絮叨叨,絮絮叨叨。

林良辰听得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狐女嫁给人类?妖物和人类能通婚?

原来千年前是这个样子?

明明在他那个时代,每年只听说妖怪们掠夺多少多少人口,抢占多少美女,什么时候听说过妖怪会嫁给人了?人也得敢娶才成!

“对了,今年徐姥姥那个老家伙好像不肯做妖协的主席了,青丘那边也不做,方爷提名了没有,下一任谁做?”

“方爷好像说以后不管,我们自己推举人选来着。”店小二笑应了一句,见周围一片哀鸿,登时笑骂,“方爷说得也不错,他老人家管了咱们三十年还不够,咱们还不肯断奶啊?”

“别吵吵了,上面好像说今年的主席让皇后娘娘的小姑娘做。”

众人一静,齐齐大笑:“好,这个好,同意!皇后娘娘的女儿来当咱们主席,一准能争取到更好的待遇,更多的经费,更宽松的就业环境。”

“可是皇后娘娘的女儿入的是人籍,没有入妖籍,而且今年才七岁不到。”

这句话明显被淹没在笑闹中,没掀起半点浪花。

妖协?什么东西……林良辰不着痕迹地套话,越交流,越不可思议。

原来在这个时代,人类和妖族混居,彼此之间虽说也有些矛盾,但大体上还算和谐,妖族甚至有人入朝为官,有人教书育人,还有人正当光明地在街上卖艺。

人类可以雇佣妖族为自己工作,也有人嫁给妖怪,有人娶妖怪为妻!

“萧国公没有发起第一次净化行动,没有组织朝廷军队血洗西山,诛杀群妖?”

“你说什么呢?疯了吧,还血洗西山,西山可是咱们圣祖爷亲封的国山,圣山,谁敢血洗?还诛杀群妖?诛杀个鬼!萧国公是什么东西?哪个国公,什么东西?”

林良辰发现自己居然把心里话说了出来,干脆破罐子破摔,直接问:“萧国公,林远南林公啊?当朝驸马爷,明霞公主的夫婿。”

“林远南,没听过,有哪个驸马叫这个名?”

“谁说林远南呢?”旁边一小姑娘转头过来,蹙眉道,“我到是知道一个林远南,登徒子,大骗子,专门骗妖族的小姑娘,我姥姥说有个玉兔一族的小妹妹差点被他骗到了手,幸好一开始就发现他一出门就遇见女人,遇见了就往家里带,这才及时抽身,否则可惨了。”

林良辰:……难道他学的是假历史?历史上最赫赫有名,人族的英雄,妖族最仇恨之人,大名鼎鼎的萧国公林远南,竟然只是个登徒子?

最后他也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浑浑噩噩地离开了客栈。

一连三日,林良辰在街头徘徊,他发现街面上和他衣着打扮差不多的人也有几个,虽不多见,却也不稀罕,而且其它奇装异服也有许多。

妖怪们真的很随意地在街面上走动,还会讨价还价,人和妖物自然也有争吵的时候,他还看到有妖怪偷窃,让人一个呼哨,叫来了另外两个妖怪,然后扭送偷窃的小妖去衙门……

震惊过去,他忽然嚎啕大哭,一直藏得特别特别好的蓬蓬尾巴嗖一下冒出来:“哇哇哇!”他为什么没活在千年前!

作为人与妖之子,他这二十几年过得苦不堪言!

第三百零六章 记忆

“我说的每一句都是实话,我真是从一千年后穿越过来的,您不知道什么叫穿越吧,穿越就是……真的,我没有骗人,在我们生活时代,妖和人势不两立,年年要大战个好几回,双方都占不到大便宜,妖族实力强横,人族人口众多……”

林良辰被提溜到方若华面前的时候,满脸激动,眼睛里全是泪光。

方若华:“……”

先让人给他倒了杯茶,又让人给他准备吃食,轻声安抚了几句。

“哇!”林良辰大哭,“方爷,我们这些半人苦啊,一旦暴露了身份,学不能上,找不到工作,人族不收,妖族不管,有父母的,父母负责任还好,好歹能勉强隐藏身份活下去,可是隐藏不住,每年不知道夭折多少个,呜呜呜呜!”

青凤和皇帝都特别好奇,凑过来看热闹,听他哭得凄惨,青凤最近特别感性,都忍不住落了泪。

皇帝更是不敢置信:“怎么会?朕还有两个公主呢,朕的公主也是半人半妖!”

青凤咬牙切齿地使劲拧皇帝的大腿:“肯定是你们这些奸诈的人类挑事,要不然我们这些正经的不吃血食的妖族怎么会这般对待子嗣?明明别管是哪里的幼崽,都要被好生呵护才对。”

皇帝:“……”

青凤越来越来劲,一时间妖族在她心中受尽委屈,纯真无邪,什么黑锅都往人类身上扣!

方若华咳嗽了声,也不提醒青凤,前些年刚有一批特别喜欢血食,且坚决不肯接受人类约束,敌视和人类和平共处的同族的妖怪出现,因为这帮家伙,从理藩院独立没几年的妖协压力很大,当时青凤还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把那群妖族都给吃了了事。

让他们两口子自己去闹腾,回头细细问了泣不成声的林良辰,心下也有些惊讶——没想到还能遇见一回穿越!

方若华自己穿越时空是圣德门那位仙子操作的,并不知具体方法,虽然穿越一大堆,却还是觉得这应该是一个十分有技术含量的活。

现在到有些疑惑,难道穿越当真很容易?

水友们不必分析就纷纷道:“这应该是从这个时空,正常的,没有咱们三妹修改的后世穿越而来。”

“没错,原文中男主就是做了国公,忘了是什么国公了,但人家娶了明霞公主,叱咤风云,上控制朝廷,下控制妖物绝对是真的,在后世很有名,人人羡慕也极有可能。”

方若华问了好些问题,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之后也就罢了。

这个林良辰来的地方,和他并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和青凤,小皇帝他们也无关,即便经过自己等人的改变,后世还是人和神仙妖怪有各种矛盾,彼此斗争,但那也是将来,身在这个时代的诸位,老老实实,认认真真做自己该做的事情便很好。

林良辰把该说不该说的都说了一通,压抑多年的感情澎湃而出,说完困倦至极,就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方若华还打算等他睡醒,让妖协给他安排个活,好让他顺顺当当地适应这个时代,没成想一晃眼的工夫,这人竟然消失不见!

“回去了?”

一千多年以后。

林良辰睁开眼,看着笑盈盈走过来的女朋友,扑在光滑的桌子上哀嚎:“居然是一个梦!!”

女朋友慢条斯理地喝咖啡,笑道:“过两天要考试了,一起复习去?”

“……你不是说要买新出的《萧国公传》。”

“什么萧国公传,你睡糊涂了吧。”女朋友漫不经心地转头看外面的大幅广告,上面有着尖耳朵,容光焕发的美男子深深吸引了她,“好帅!”

林良辰垂头丧气:“就是那个风流花心鬼林远南的传记,不是又出新版本,你昨天还闹着要买来着……”

“呵,果然是背专业课背得脑子不正常,历史上萧国公有好几个,没有一个叫林远南的,大周朝到是有一个林远南,在妖社笔记中经常被提及,属于万人调侃的对象,妖社排演戏文,但凡风流花心的丑角都叫林远南,想必这个人和妖社的人有仇。”

林良辰:……!?

三个小时后,林良辰在学校图书馆里,抱着一大摞各类史书放声大笑,笑得尾巴控制不住四处乱飞,让图书管理员抓住衣领拖出去扔到了外面。

他女朋友早装作不认识躲得远远的!

不过,林良辰还是好高兴,回到宿舍就把历史上最赫赫有名的小神仙方郎君的画像,从历史课本上裁剪下来,挂在墙上。

同宿舍的好舍友莫名其妙:“学霸,你还要拜小神仙?后天专业考试,对你来说应该不算什么才对。”

林良辰:“……”

专业课……历史……

老天爷,谢谢您老人家的慈悲,可是,能不能顺便也把记忆给我改一改!

……

方若华在自家别墅的大浴池里,痛痛快快地洗了一个热水澡,抱着茶杯跟爸妈一块围着电脑,连接投影仪,开始追最近热播的电视剧。

唔,一口气可以看好多,其实还挺爽。

追完了电视剧,出去吃烤肉自助,吃完了又去新开主题乐园玩了两天,玩得昏天暗地特别特别高兴,回家才发现好像还没有和自家那一帮子亲朋好友联系。

他们这一回失踪的时间还挺长的,不过,因为临去之前都交代过,他们一家人要去玩直播,也要旅游去,为了玩得痛快,各类通信断绝。

虽然亲朋好友们个个翻白眼,觉得方家两个老头老太人老心不老,竟喜欢玩花样,可这年头,即便是亲戚一年到头见不了两三回的,不也多得是,谁又会真去管旁人的生活?

到是有一件大事必须要处理一下——韩萱萱,萱萱姐不光怀孕了,而且即将临盆,预产期还有不到半个月!

她本来以为自家萱萱姐无论如何也不会做出未婚先孕的事,谁曾想计划没有变化快!

事情既然发生了,那就什么也不要多说,医院单间病房,好的产科医生,各类高档妇婴用品,月嫂,月子餐……

方若华抱着笔记本一条一条地查,她虽然没有生过孩子,但生孩子需要什么,到还是很容易就能查得到。

第三百零七章 撞上

衡市人民医院

今天一大早,妇产科的王护士长就很紧张。

昨天晚上她被叫到院长办公室,市委的化秘书,还有衡市首富,恒广集团的董事长乔先生都在,当时差点没把护士长给吓出汗来,结果说了半天,原来是一个大富豪托关系打算看看人民医院这边有没有单独的空病房!

开什么玩笑,就是没有也得有好吗?

各种VIP病房,想要哪个保证能顺顺当当空余出来。

市委化秘书千叮咛万嘱咐:“方女士是我市的纳税大户,也是位慈善家,长春花慈善基金会就是她在支持,为我市的慈善事业做出了卓绝贡献,无论她提出什么要求,你们尽可能地满足……”

于是方若华到的时候,登时感受到医院的热情,以后再也不背地里说医生冷漠,护士冷漠,一个个死人脸!

至于VIP病房什么的,呃,她是很想要,可是,住个四五天就要七八万……

算了!

方若华紧紧张张地趴在护士站上,和护士长一起看各种病房,丝毫没注意到护士长崩溃的脸色。

如今医院也是人满为患,好像大家都扎堆生孩子似的,连过道,走廊上都是密集的病床。

终于选到一个差不多的两人病房,包下来也不贵,一天就两百元左右。

护士长特别不可思议地看了方若华一眼,终于忍不住脱口而出:“我以为有钱人时间比金钱更宝贵!”

为了这么个病房,眼前这位特别特别有钱的大小姐居然愣是陪着她耗了半个多小时!

方若华:“……”

谁说她有钱来着?她在现代社会,不说穷的很,可也真没多少真金白银的钞票!

护士长给方若华办完了手续,还捂着胸口给打了折,送走了这位,回头就冲着小护士们感叹:“哎,看看人家,做慈善几亿几亿的掏钱,一个不字都不说,可平时生活却是如此节俭,要个单间还只要个普普通通的。”

小护士们也是纷纷叹息。

方若华是不知道这些小护士们的感叹,打个电话给萱萱姐汇报工作进展。

“嗯,病房定好了,提前一天入住。”

“让我姐夫忙去吧,他不是新接了部电视剧,我保证把一切安排得妥妥当当,他一个大男人粗心的很,本来也不知道怎么做准备。”

虽然方若华很不满意,觉得自家女人怀孕,余成居然还敢半截跑路,但为了自家姐姐的心情,到底什么都没说,要算账,事后再说!

韩萱抱着肚子躺在躺椅上嗑瓜子,闻言失笑:“说的好像你什么都知道似的。”

正说话,东面的窗户前忽然传来一阵吵闹声,就见一女人抱着个孩子,坐在窗台上呜呜咽咽地哭。

前面几个医生护士神色焦虑,急声劝导:“白女士,你快下来,孩子刚出生受不得凉,他会生病的。”

“你自己还在坐月子,月子里落下病,那可是要跟你一辈子。”

“一辈子!”

女人忽然激动起来,“哪里还有什么一辈子!”

她一低头,瞪着缩在后头的男人,厉声道,“高飞,你说,你是不是找了别的女人,那个萧静静是怎么回事?你敢背叛我!”

那男人用力揉了揉自己的脸,深吸了口气,神色疲惫至极,轻声道:“白悦,你先下来,咱们有什么话回家再说。”

“回家说?回家……”女人浑身颤抖,也不知想到了什么,面孔一点点扭曲,忽然毫无征兆地往窗户外面一倒……

医生和护士齐齐尖叫。

方若华一个箭步过去,一手拽住女人的大腿,向上一拉,另一只手瞬间抢下孩子。

孩子不哭不闹的,睁着一双大眼睛盯着方若华看,模样特别好,一点也不像才出生,到像是满月的娃,粉粉嫩嫩,白白胖胖。

方若华的心一下子就柔软一片,强忍住伸手摸一摸小婴儿漂亮脸颊的欲望,她没洗手,怕有细菌。

正看孩子,眼前划过一片阴影,抬眼就见那个女人一巴掌打过来:“是你?你也纠缠我丈夫!”

方若华没有躲避,目光转都不转一下,女人就被一大包护理垫抽在脸上,抽得她头昏脑涨。

许默默默地走过来,先盯着方若华的脸看了看,然后很不确定地道:“我应该先抱一抱你,安慰一下,还是应该先怼这个女人?”

方若华:“……好在你本能反应知道先救我。”

许默:??

方若华叹气,失笑道:“等你什么时候没这么多问题,做出来的本能反应都让我开心,再说咱们的以后吧。”

许默:……哦。

把孩子交给医生,让医生带去检查,方若华把地上的护理垫拿起来塞回许默怀里。

此时,那个发疯的女士已经被医生一拥而上,带去了病房,只剩下脸上疲惫和尴尬怎么也消除不了的男人。

这还是个……最好不要碰见的男人。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方若华也笑应了声,终究没有问出交际用语——‘最近如何?’

这个似乎不大适合问。

不咸不淡地和这位前夫打了声招呼,方若华便叫上许默一起出门。

许默主要是来当司机,方若华好长时间没开车,已经很生疏,最好别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伸手打开车门,护着方若华坐进去,一大包各种育婴产品,产妇用品慢慢塞进后备箱,许默看也不曾向后看,开车离开。

高飞目视这辆普普通通的雪佛兰科帕奇离开,半晌才转头回去,还有很多麻烦等待着他。

其实,高飞没有后悔,他和方若华离婚时,很大的原因是为了借助总经理的力量更进一步,他也的确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现在在丰庆科技,他绝对算得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知多少人奋斗二三十年也不会有他的成就!

至于现在他遇到的这些麻烦……虽然一开始没有预料到,可却还远不足以让他感到后悔!

一个人想要得到什么,大体上都要付出代价,只当他付出代价比较大便是了。

高寒接到电话,赶去医院替自家堂兄付罚款,也是各种无语,好不容易处理完一切,就听高飞道:“方若华温柔体贴可爱有情趣,当年确实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惜她的家庭和我的圈子离得太远,对我没有任何帮助,人,总要成长。”

“……”高寒眨了眨眼,决定把方若华现在的身家瞒一瞒,能瞒多久算多久,就当是为了堂兄的心情着想,家里已经够乱了!

第三百零八章 高手

“高飞品行不佳,白小姐自幼就患有精神分裂,还有一定程度的抑郁症,长年进行心理治疗,本已经痊愈,婚后却又再次犯病,肯定是高飞照顾不好。”

许默一板一眼地道,“身为一个丈夫,却不能让自己的妻子幸福安心,他不合格!”

方若华:“……”

许默这家伙以前怎么没有现在的好口舌!

当年她和高飞结婚之前,许默可是一句多余的话都不肯说的。

她见过那个白小姐,长得很漂亮,至少比她美丽,气质也不坏,不曾想竟然得了那种麻烦的病。

本以为高飞的生活很是志得意满,不曾想竟也这般凄惨不痛快。

“……买东西去!”

方若华嗤笑一声,她本来以为,自己会有一种你过得不痛快,我就痛快了的幸灾乐祸,没想到居然连这点小心思都没剩下几分。

摇了摇头就把高飞的事情抛在脑后,支使许默,两个人分头行动,花了半天时间把大包小包的东西通通买好,拿去韩萱租住的房子里。

余成的父母都在乡下,离得实在远,而且老两口不说过来,萱萱姐也就没有开口。

韩叔叔最近老毛病犯了,腰腿疼的厉害,根本不能下床,小杜阿姨一边顾及丈夫,一边惦念女儿,一时到不可能随时都有空。

方若华一家没在时也就罢了,如今既然方若华在,自是让小杜阿姨安安心心去照顾韩叔叔,别的她做不了,每天照顾照顾萱萱姐,到是做得来!

厨房里抽油烟机嗡嗡作响。

许默亲自操刀,收拾出一桌色香味俱全,营养丰盛,保证孕妇能够食用的美味佳肴。

只不过许默这家伙不大照顾孕妇,几条鱼,鱼腹上刺最少的嫩肉,都让他率先挑出来,去了刺,搁在方若华的碗里。

韩萱左看看,右看看,吃完饭,趁着许默去刷碗,一把抓住自家小妹子,笑道:“这小子有长进!”

当年可不一样,当初自家小妹和这小子刚刚开始谈恋爱,许默就是个二百五,恨不得让自家小妹子一勺一勺地给他喂饭吃。

还做饭,估计这位就不知道厨房长什么样子,如今做饭的手艺一流,堪比五星级大厨,虽然她也不知道五星级是什么水准,可自己一顿饭吃得无比舒坦,那绝对不错。

方若华:哼哼。

许默的耳朵居然很灵,人在厨房都能听见动静,扭头道:“男人不会做饭,娶不到老婆……书上说的。”

韩萱大笑:“哪本书?推荐一下给你们姐夫。”

方若华:“……你别逗他!”

结果余成远在横店,收到了一条长长的短信,因为太长,分成了好几次发来。上面一大堆书名,不用上网查,一看名字也知道书里肯定都是各种‘至理名言’,教导人怎么做一个丈夫的。

余成登时就流了一头冷汗,甚至来不及看是谁发来的短信,脑海中就浮现出自家媳妇似笑非笑的脸,难道媳妇不高兴了?确实应该不高兴,哪个女人怀孕期间,丈夫还在外面打拼,会高兴得起来?

再看一眼书名,余成再一次有了当初被自家亲亲老婆压迫着读书的恐惧感,下定决心回去一定熬夜把这些书都给看一遍,至少老婆拷问,不能答不出,更不能答错!

当天晚上,韩萱就接到自家男人缠缠绵绵的电话,一说就是两个多小时也不肯放下,最后还是她自己不耐烦,呵斥两句把手机给挂了。

一晃半月过去,余成紧赶慢赶,赶在预产期之前回了家,方若华端着碗鸡汤陪萱萱姐喝,一看见他,满腔怒气也就稍稍去了三分之一。

余成这小子看起来有些凄惨,黑得像从非洲来,骨瘦如柴,一见萱萱姐就同手同脚地来回踱步,搓着手紧张的结结巴巴:“我,我,我回来了。”

韩萱噗嗤一声:“瞧你那小样儿。”

打发余成洗完澡,方若华已经把东西都收拾好,小杜阿姨也匆匆赶来,一家人护送国宝一般,把韩萱送到了医院,安安生生地住下。

小杜阿姨看着余成忙前忙后的伺候,叹了口气:“哎!”

方若华赶紧送上矿泉水,笑眯眯凑过去给阿姨揉肩膀,笑眯眯道:“我姐夫有一千个不好,一万个不好,可我姐姐喜欢他,那就什么都好了。”

“傻孩子,贫贱夫妻百事哀!”

小杜阿姨苦笑,“罢了,事已至此,又能如何?”女儿吃了秤砣铁了心,非要和余成过,也只能庆幸余成这孩子人品还不错,家里是穷,负担重,底下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弟妹,好在家里人都和善老实,也算能将就。

伸手拉着方若华,细细打量,心疼完自己的女儿,又心疼起虽不是亲生,也是从小看到大,胜似亲生的丫头:“丫头也受苦了……我就盼着你们都太太平平,不要遇见任何糟心事。”

见许默站在门口,整个人就如一幅画,心下便有几分满意,“好丫头,阿姨不是非要你再婚,可还是得劝你一句,这小子不错,工作稳定,不是淘气孩子,最要紧的是对你好,心里眼里除了你,就再也没有旁人,别听你萱萱姐给你灌输乱七八糟的思想,什么爱不爱的,天底下哪有那么多的爱,我和你韩叔叔当年结婚之前,就见了三回面,他一个当兵的,哪里有空回家跟我谈恋爱,可还不是凑在一起过了这些年,平时连句口角都没有。”

“天底下有几个像你爹妈一样时髦的,相遇是奇缘,相识像看大戏,又是同生又是共死,简直吓死个人。”

小杜阿姨说话一快就冒出各种口音,方若华老老实实地听她唠叨,知道她老人家因为女儿的事,憋了一肚子火,却又没办法爆发,别扭的很,让她唠叨唠叨也是好事,省得憋出病来。

正说着话,半空中忽然传来一阵音乐声,快节奏,砰砰的架子鼓的声音,伴随着踢踢踏踏的跳舞声,一时竟吓得小杜阿姨差点割到自己的手,手里的苹果也啪一声落了地。

许默一瞬间没了踪影,下一刻,音乐声骤停。

随即,门外就传来吵吵闹闹的声音:“你干什么,为什么关了我们家的音响。”

方若华连忙推门而出。

医院走廊里除了挂了一大堆孩子的尿布,地上摆着音响,连接线密密麻麻,还有几个十七八岁的男孩穿着浑身上下挂满银饰的服装,钉子鞋,个个都是一头特别时髦,五彩缤纷的半长发,摆着姿势,显然正在跳舞。

“这里是医院,不能吵。”

许默静静地看过去,对面吵吵的男孩声音戛然而止,向后缩了缩。

方若华登时就笑了,她很清楚许默眼神的杀伤力,她家前男友很多时候想要达成什么目的,都不必说,只要静静地看过去,人家对上他漆黑的眼珠就自己怂了。

显然,这几个男孩也是怂货,虽然嘴里咕哝了几句——‘又不是你家’,‘多管闲事’,云云,到底还是灰溜溜各自搬着音响设备,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钻进隔壁病房里去没了动静,另外几个直接走人。

“哎,现在这些孩子,不懂事!”

附近病房的孕妇,产妇还有家属纷纷探头,两个洗尿布的老太太摇头道,“每天都闹,护士过来赶人就一哄而散,人一走又来闹。”

医生护士们非常忙碌,医院的病人又多,不说别的,光是电梯想进出一次就要等个二十分钟,由此可见最近生孩子的人有多少了!

像这种在医院里吵闹的,护士就是想管也管不过来,只能严肃批评,至于其它的,什么孩子哭闹,夫妻吵架,家属争执,那更是数不胜数,谁也没办法管。

“都这么乱了,那些孩子也跳的下去?”

这几个小孩都是附近中学的学生,其中一对双胞胎是隔壁病房一个产妇的弟弟,其他人据说都是他们的队友,好像是一块跳什么街舞,还组成了个什么光明队,整天和别人比赛斗舞之类。

“听说他们马上要参演一部什么电影,似乎是国外的大制作,还是世界著名大导演拍摄,就因为这个,这帮小孩激动的很,每天嘚瑟的不行,整天都要练习,也不管时间地点。”

“好像是美国大导演的作品,漫画改编,叫什么霹雳惊魂……要我说真是奇怪,美国的作品为什么到咱们这种二线城市来拍?”

左右有比较了解这方面知识的年轻人就给科普:“现在中国电影市场非常重要,很多国际大导演都要在电影里面加入中国元素……”

不多时,隔壁围着厚棉被,一脸惨白的产妇就过来跟附近的病友们道歉,被骂了也只是低着头,并不多话,看起来可怜兮兮。

韩萱向来是个直肠子,见这个女人头发枯黄,跟枯草一样,脸上没有一点血色,明明刚生了孩子,可瘦得厉害,一点也不胖,就有些不忍,也没责骂,轻轻放过了。

看到人慢吞吞离开,她才心有余悸地叹气:“还好咱们是单独的病房。”

他们路过这一整个楼层,三个人一间,四个人一间的算好,还有八个人一间的,整个病房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男人进出尤其尴尬。

产妇被送回病房的时候,可都是光着身子,只能用一床棉被盖住,男人出入着实不妥当。

当然,即便是八人间,也比那些在走廊里,厕所边上凑合的要好得多。

萱萱姐准备生孩子,别人家的事可没精力管,先顾好自己人要紧,只要对方别太打扰自家姐姐休息,方若华也懒得理会这类破事。

医院食堂的伙食实在一般,韩萱萱吃起来一点滋味也没有,家里带来的那些汤汤水水她也喝得不愿意再多喝半口,可怜巴巴地望着自家妹子。

方若华左右看了看,见小杜阿姨不在,揣上钱包准备准备去隔壁小区找一户人家借用个厨房。

不敢让萱萱姐吃外面饭店重油重盐,还保证不了食品安全的可怕食物,但自己去卖弄一下手艺,弄个馄饨,包个饺子之类,到也不难。

刚出了医院大门,一拐弯,就有几个在街边上跳舞的小子围了上来,几个人气势汹汹地一拥而上,一边放音乐,一边围着方若华跳舞。

为首的一个是个光头,高高大大,特别潇洒地一翻身,倒立,用头转了两圈,几乎要擦到方若华的身体,还特别猥琐地摆动臀部,做出十分下、流的动作来。

男孩子们哈哈大笑,围观的几个也吹口哨的吹口哨,鼓掌的鼓掌,仿佛特别希望看到方若华被吓得惊慌失措的表情。

咳咳。

方若华心下叹息,孩子和孩子真是不一样!

她连脚步都不停,脸上云淡风轻,一步一步,轻轻松松地走过去,每一步都踩在节拍上。

“哎哟!”

“啊!”

“我的妈呀!”

一帮街舞跳得娴熟无比的小子,本来张牙舞爪地吓唬方若华,此时却有志一同,齐齐乱了步伐,完全不知道因为什么,脚步凌乱,跌跌撞撞,你撞我,我推你,搅合在一处,噼里啪啦地摔了一地。

笑声,口哨声,把掌声戛然而止,只剩下呜呼哀哉。

方若华瞬间已经到了小区东侧十多级的台阶上,回头冷笑:“这也叫跳舞?”说完就走,几个男孩子迷迷糊糊地盯着她的背影,半晌也没敢破口大骂,为首的那个才说:“怎么回事?”

一群人面面相觑,谁也说不清楚自己怎么就错了步子撞人摔倒。

有个好奇的,直接去小区监控室,软磨硬泡,非要调监控看一看。

保安和他们也相熟,虽然是群人憎狗嫌的倒霉孩子,到底还是自家小区的人,再说,被他们缠上实在烦得很,干脆就让他们看一看。

放慢了十几倍,一群小孩终于发现问题:“这个老女人能预知?”

那个女人真的特别像能提前知道他们的动作,知道他们落脚的位置,连看也不看,每一步都踩在他们的行动路线上,自己的节奏完全被掌控。

小孩子们还懵懂无知,保安却是大吃一惊,深吸了口气:“好快的速度,好灵敏的动作!”他练习过二十几年的武术,从小练功,对于这些相当敏感,第一时间就觉得这姑娘似乎是有功夫在身,但看身体到没露出什么端倪,不像他,只看骨骼便知深浅。

第三百零九章 运气好

“难道真有高明的内家功夫?传说还能是真的?”

一时间,保安忍不住把视频保存,打算回头给自家那帮自视甚高的师兄们看看,当然,也要给师父看,自家两个自称飞毛腿的小师兄,怕是身体也没有这般轻灵!

一帮小孩子虽然不大懂,却也看出来自己被人家给秒杀掉,气焰顿时消散,讪讪笑道:“嘿嘿,没想到现在的老女人还挺厉害。”

方若华到没把这些小破孩放在心上,顺顺当当借到了厨房,一边烧菜,一边晃动身体。

别说,她还真有一点跳舞的冲动,而且是街舞。

在颂星世界里跳的颂星舞,是最正规,最庄重的舞蹈,可是培养出来的颂星师们,半点也不像天天祈福,侍奉神的神职人员,一个个都有热情奔放的内心,方若华也不例外,以前一直没有感觉,回到地球之后偶尔跳舞,却总觉得哪里不得劲,今天听了听这等自由自在的的舞曲,却觉得闲来无事可以个性化一回。

折腾了两个多小时,方若华提着饭菜,专门绕了一圈路避开这帮无法无天的毛孩子,把美食给韩萱捎带回去,结果刚到病房,就见许默堵着门,门外一个很胖的中年妇女正冲着门里大声叫嚷:“让我女儿住进去又怎么样,你一个人,占得了两个房间吗?不知道现在医疗资源紧张的不行,你们凭什么多占?让大家伙来评评理,让谁说也是你们不对,大家连走廊都快住不下了,你们还单独占一个病房!”

周围好些人指指点点的。

小杜阿姨不觉讪讪,心里也有些不自在。

余成面红耳赤,小声咕哝:“……我们多交了钱的!”

他声音很小,不过那位肥胖女士依旧听得清清楚楚,厉声道:“就显摆你们有钱不成,有钱不去占豪华病房,到这儿来挤什么挤!不就每天多交两百块,好像谁交不起似的,要不你搬出来,让我女儿住进去,我给你倒贴五百!”

余成:“……”

确实,现在病房紧张,他们能独占一个单间是托了关系,平时到也无妨,到底是人情社会,这种事多了去,别人最多私下里说两句,不会有人当面闹事,偏偏他们运气不佳,碰上脾气暴躁的。

余成讷讷道:“……我们定病房定的早……”

中年妇女全当没听见,一只手推着余成,左一下右一下:“你们要是还要脸,赶紧的,让我闺女住进去就算完事,要不然我天天到你这儿闹,跟你们没完!”

方若华:“……”

她家萱萱姐怎么这么不顺利!

没等方若华反应,许默叹了口气,伸手一把抓住这人的胳膊,凑过去低声道:“黄杰,三十三岁,长海集团董事长司机,十月二十三日在红海路洗浴中心被警方逮捕,涉嫌**!”

那中年妇女登时怔了怔,脸色大变。

许默把证件拿出来在她面前晃了一下:“要我在这儿大声说吗?”

他声音本来特别低,除了中年妇女,还有方若华这样五官灵敏的,别人想听到并不容易。

中年妇女一缩头,转身就走。

“咦?这就走了,不是挺厉害?”

周围不少看热闹的,还有举着手机拍视频,叽叽喳喳地议论了半天。

方若华溜达进病房,见她萱萱姐蹲在床头看热闹看得正高兴,还拿着手机噼里啪啦打字。

随手塞了个饺子到她嘴里,方若华凑过去看了一眼:“写什么?”

“记下来啊,这是什么,这就是生活,塑造剧本的时候出现这么一个角色,那这剧本就显得真实富有生活气息,接地气了。”

方若华:……呵呵。

自家萱萱姐就是个马大哈,估计人家就是当真闯进来,指着她鼻子破口大骂,她挺着肚子也能跟人家大战三百回合。

韩萱也不管自家小妹妹的腹诽,看了看许默,笑道:“我们许默现在是越来越本事。”

方若华失笑,他以前就有过目不忘的能力,看过任何信息,哪怕过去十年二十年也不会忘。

没过一会儿,许默就皱眉,把手机递给方若华,打开一看,刚才那一幕就出现在微、博上,显然刚才围观人群没闲着。

方若华:“……好像这也不算什么大事,至于吗?”

本来不至于,但是,方若华没想到她现在在小圈子里居然还比较有名气,虽然没有提到姓名什么的,她在视频里也比较模糊,但居然有人提出她本人是个富豪,前一段时间特别有名的清明上河园就归其所有。

一下子,虽然不说头条新闻什么的,但视频的流量到底大了不少,很多人都围观,不得不说,国人还是很爱看热闹。

方若华扫了一眼,底下不少人开玩笑,现在越是有钱人越节俭,不节俭就很难一直有钱云云。

也有人嘲讽,那么有钱了还挤占普通人的医疗资源,未免过分,说得头头是道,好多人支持。

余成蹙眉,气道:“有什么钱,我们哪里有钱了,再说,难道有钱人就不能定个单间?别人为什么能定?”

人民医院没有真正的独立单间,好多定单间的,都是一个人包下有两张病床,甚至三张病床的病房,这样做的并不算少,只不过需要提前一点预定,或者托托关系什么的。

方若华也没把这小事放在心上,现在新闻热点那么多,明星们都个个等着买头条,这点小事,不必一天也就没人去关心。

一转头,许默坐在床边,手里拿着手机噼里啪啦按个不停,扫了一眼,一堆代码,完全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不过片刻之后,她再看那条视频微、博,下面的评论风向就稍微转了一下弯。

不少网友发评,很快把说酸话,觉得富豪不该和平民百姓抢资源的评论都给挤了下去,有的说认出方若华是如今长春花的投资人,热心公益,热心慈善,还有的说既然人家乐意包普通的单间,你管得着人家有多少钱?

方若华扫了几眼,甚至看到了自家直播间的水友——“三妹,要不来我家医院,虽然是私立的,但是服务好,收费也不高!”

“现在的重点,难道不是三妹为什么会去妇产科定病房?”

“傻吧,反正不会是三妹怀孕,她一直直播来着,上哪找机会怀孕去!”

方若华:“……许默!”

恶狠狠一眼瞪过去,许默身体一僵,恍然觉察到自己做错了事,手下迅速动作,三十秒钟,视频微、博被删除!

方若华:……哼!

虽然闹了点小纷争,但并非大事,医院这边知道以后,却也出了一身冷汗,当天晚上护士长就悄悄和方若华沟通,希望他们能移动到VIP病房,费用打一折。

方若华当然……连想都没想,很没骨气地同意了。

那什么,虽然不大好意思,这才是真正的挤占别人的医疗资源,享受特权服务,腐败,该被鄙视,当年她就鄙视过医院的那种普通人有钱也住不了,必须院长签字才能入住的豪华病房!

但是……她现在还是老老实实做个俗人。

方肖知道之后也失笑道:“想当年咱们在民国时……算了,不说。”

护士长:“……”

韩萱也指挥余成收拾东西,高高兴兴搬病房。

咳咳,他们也都是俗人,这种关键时刻,什么托人托关系,完全不觉得不好意思,而且有便宜占,只有高兴的份!

VIP病房可完全不一样。

不光是独立房间,舒舒服服的大床,有投影仪,有电视,有浴室,住得不说和五星级酒店比,至少能比得上三星级,比底下各层清净得多,没有那些找上门的各类推销人员,隔音效果极佳,也没有吵吵闹闹的病患和家属,更重要的是有专门的护理人员,还有专门的育婴师。

方若华打量了下,笑道:“现在我姐预产期到了不生也没什么,孩子多在肚子里呆几天,也不算太受罪。”

以前萱萱姐每每提起生孩子,都是强烈要求剖腹产,结果真怀孕,到是说什么也要自己生。

自己生就自己生吧,反正年纪不算大。

方若华闲来无事窝在病房里上网看电视,完全把医院当酒店住,反正有专门人员照顾萱萱姐,也用不上她。

上着上着网,直播间一帮水友也不知道怎么把话题转移到评论国内国外诸多土豪的败家行为上。

其中有一个国内土豪的败家行为颇清新脱俗——富二代投资美国电影,重金五百万求高危险替身!

“嘿嘿,我把三妹颂星舞视频截屏过去刷初选,居然过了,嘿嘿!”

“你个二百五,咱们三妹可是大土豪,怎么可能闲来无事做这种白痴事!”

“就是好玩而已,谁想到真能过,那个富二代投资的电影可是大制作,史密斯导演的作品,英雄漫画改编,我瞧着有意思,就投了,投之前可跟三妹说了的,她说随我意。”

“……”

方若华眨了眨眼,顺着链接打开网页仔细阅读,忽然觉得——有点意思!

……

韩萱预产期过去两天,在护理人员的陪护下,慢慢悠悠地做了两天的运动,终于……进入产房。

院方照例过来询问,看看丈夫要不要进去陪产,结果……“啊啊啊,不要余成,若华,你来陪我!”

方若华:“……”

余成:“……”

医生、护士:“……”

好吧,这种时候,产妇最大。

方若华脑子也一片懵,不过她还是特别镇定自若地进入产房,抓着萱萱姐的爪子,听她絮絮叨叨地骂余成骂了一个多小时,直到打了无痛针才算好!

一连折腾了七个钟头,孩子终于出生。

是个红通通的小皮猴子。

方若华把昏了头的余成扔给萱萱姐,自己出去处理各项事务。

一通跑完,安安稳稳回到病房,方若华忽然扭头问盯着女儿休息的小杜阿姨:“我怎么忘了,小皮猴子是男孩还是女孩?”

小杜阿姨:“……男孩。”

方若华讪讪一笑:“男孩好,长得像妈,我萱萱姐多漂亮,要是女孩像爹可就麻烦了。”

小杜阿姨登时笑起来。

育婴师也笑:“一看就知道,这一准是娘家人!”婆家人要是在这儿,肯定一门心思盯着孩子,最关心的也是孩子是男是女!

余成给妈妈吴丽,还有舅舅一起赶到医院的时候,天色都很晚了。

小杜阿姨根本懒得理会。

方若华认命地下去替自家姐姐接人,许默老老实实跟在她后面。

吴丽是个看起来很老实的乡下妇女,但是她弟弟却打扮得似模似样,听说是跑运输的,非常富裕,在市里也算有些门路,很有体面。

一见方若华和许默,余成舅舅就笑眯眯散了烟,一个劲道谢:“我姐夫和姐姐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大好,离得又远,实在赶不过来,这段时间真是辛苦你们了。”

吴丽笑了笑,也不怎么会说话,愁眉苦脸的模样,她弟弟使劲一拍自家姐姐的肩膀,声音高了好几度:“咱们成子媳妇生孩儿,大事,可不能马虎了,姐你放心,我在医院有人,这就给咱们联系个人,给安排个人少的病房,哎,如今这医院人满为患,没人没关系,大人和孩子都受罪!”

方若华咳嗽了声:“没关系,萱萱姐现在住单人间。”

“哎哟,那够走运的,成子媳妇运气好,那也不能不注意,孩子得要个月嫂,这你们不用操心,我帮着找一个,咱们村子里就有伺候过好几个儿媳妇坐月子的,经验丰富,要价还便宜。”

方若华笑眯眯应了。

余成舅舅更是兴奋,絮絮叨叨地道:“成子跟他媳妇现在还租房子住呢,以后可不行了,有孩子就得有房子,没房子就没有家。”

“我知道他们不宽裕,舅舅别的帮衬不了,姐,你放心,三万五万的拿得出来,让成子他们两口子贷款买一套,哪怕只有一个小间,那也算是有个地方落脚,大家心里踏实。”

上专用电梯。

按下VIP病房标识的按钮。

第三百一十章 人脉

余成舅舅一时没注意,说得兴起,到忘了方若华,叹道:“成子也是,说领证就领证,连酒席也不办一个,不行,等儿媳妇出了月子,这酒席说什么也要办,咱们的规矩,不办酒席哪叫结婚,哎,在外面娶了个城里女人,也不知道能不能照顾得了成子……”

“大墩!”

一句话没说完,就让他姐姐踹了一脚,余成舅舅登时回神,咳嗽了声看了看方若华,“看我,这嘴上就是把不住门,大姑娘,你也别在意,我就是个粗人,不是真对成子媳妇有意见,只要成子喜欢,他们两口子好,我就高兴,咱别的本事没有,在衡市人面熟悉,以后你们要是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只管说一声……”

叮咚,电梯门开了。

余成舅舅一出来,走进八十平米的病房,看成子媳妇坐在床上正被一个小护士量血压,半晌说不出话来。

就是吴丽也被吓了一跳。

他们也不是没住过院,医院什么样子,大家心里有数,现在看到这样子的病房……

余成舅舅第一反应——莫非他们家成子娶的是个官宦人家的大小姐?

应该不对,真是千金小姐,难道能连房子都买不了?

心下惊疑不定,余成舅舅还是瞬间就闭嘴,变得有些拘束。

小杜阿姨本来特别生气,自家女儿都嫁了人,可生孩子男方父母居然不过来,女儿的孩子难道不是他们家的,难道不姓余?但是此时见他们尴尬,到是慢慢和缓了语气,与吴丽小声客套起来,说到底孩子已经嫁人,为了女儿也不好把两家的关系弄得僵硬。

至于韩萱……她个马大哈愣是完全没发现双方亲眷之间的暗潮汹涌!

方若华看过还不漂亮的小猴子,转身笑眯眯从背包里翻出房产资料:“姐,姐夫,你们两个来看。”

“套三,二百平,精装修,位置在京城,虽然不是核心地段,但是距离核心地段也不太远,我补的结婚礼物,怎么样,还不夸夸我?”

余成舅舅手一哆嗦,吴丽瞠目结舌。

小杜阿姨心下一跳,面上却丝毫不露惊讶。

余成喷水!

韩萱大惊失色:“发烧了吧你!赶紧退了去,咱不要!”

随即压低声音,凑在方若华耳朵边上:“不是你说的,那笔横财你只能监管,不能私自使用?你可别犯法!”

方若华:……就不能让我好好装个啥,这不是给你长脸,难得我想显摆显摆!

没想到没装成……“内部价,按照成本价给我的,是长春花的一位合作伙伴的房子,特意给我留了一套,非常便宜,至少首付我付得起,到时候你和姐夫还房贷吧。”

韩萱这才松了口气:“那还行。”

这才慢慢躺下,拉着自家小妹子的衣领,小声道:“你得了这么一大笔财产,到底还是有好处,别的不说,其实获取的人脉关系就足够咱们占尽便宜的。”

方若华给她塞了塞被子,又给她塞了一口热好的苹果,心中也不知为什么,反正就是特别特别温暖。

没什么缘由,忽然就想赚好多好多钱,多到让自己,自己在乎的亲人们想花的时候,不受任何束缚,可以随意去花。

方若华以为自己没装成,没给自家姐姐长了脸,却不知道,她这种做法实在是非常非常长脸的,至少余成舅舅整个人懵懵懂懂,看韩萱时,真正有一种余家走了狗屎运,娶回来一只金凤凰的感觉。

至于吴丽,到是欣喜更多些!

她到从不反对自家儿子娶韩萱,家里条件不够好,孩子能顺顺利利地娶妻就相当不错,哪有挑剔的本钱?可这些日子,却也没少为房子的事情发愁,在这方面,家里真是有心无力……可如今一眨眼的工夫,大胖孙子有了,房子也有了,天上掉馅饼都没有这么掉的!

吴丽还是有点不敢相信……也许她在做梦?

韩萱趴在床上盯着合同仔细看,每一条都看过:“贷款一个月还两千一?三十年还清……这么便宜?等你姐夫这次的电影拍完,拿到后期分成,贷款绝对能一口气付清,不过这么贷着也挺好。”

最主要的还是把自家小妹子提前付的三百多万先给她还上。

方若华心甘情愿给付款买房,可韩萱也不会当真乐意收,两家关系亲密,一般小利益绝不计较,但韩萱可不愿意让小妹子吃这么大的亏!

因为是现房,弄得韩萱几乎在医院里住不下去,心里跟长了草似的,特别想马上就去看一看。

三天之后,韩萱一家子,包括还在坐月子的萱萱姐,余成一家子,齐齐立在宽敞明亮,南北通透,格局一流,最要紧的是,地段实在是特别特别好的房子里面面相觑。

小杜阿姨叹气:“过年给若华包红包,看来要包个超大号的。”

这样的地段,说不是最核心的地段,可也相差无几,再说,如今核心地段的房子有价无市,有谁肯卖?眼下这一套就非常不错,绝对属于被房地产商握在手心里走人情的那种。

红包暂时看不到,方若华目前正站在衡市郊外,湖区湿地园林的园区大门外。

大门外早早搭起摄影棚,挂了横幅,起码有五十多个身形矫健的男女或者站着,或者坐着,神色紧张。

方若华也有点紧张。

如今房子钥匙都给了韩萱,可是,其实首付她根本就没有付,属于欠债状态,如今她必须努力赚钱还债。

就如她说的,长春花的一位合作伙伴,一个老先生和方若华关系不错,正好手里有房子,半卖半送地送给她那是人情。

这年头人情也不好送,很多人不是实在有必要,宁愿欠钱也不乐意欠人情,估计对方卖她房子还要收钱,也是因着怕方若华不自在不肯收。

那位老先生可不清楚,方家在现世的确不算富贵,如今方若华不是没有赚钱的手段,但是短时间内一下子赚到很多钱,却并非容易事,她又确实很想帮自家萱萱姐这么个忙。

孩子都有了,还不能拥有一座房子,一个正正经经的家,未免太不痛快了些。

也许对很多年轻人来说,租房也一样,但方若华知道,自家萱萱姐看起来什么都不计较,但在这方面却相当传统,从以前就希望结婚安家时能拥有一座符合自己心意的房子,哪怕它并不大,哪怕它位置不好,但总是让人心里踏实得多。

第三百一十一章 替身

想方若华和韩萱,二十多年的闺蜜,从小就在一起,方若华被欺负的时候,永远是韩萱为她出头!

如此亲密的姐妹人生中第一次,还是她衷心希望是最后一次婚姻,难道不该尽可能地让她欢喜?

方若华觉得,为了这座房子,她乐意来欠对方一个大人情!

人家卖房子的老先生由着方若华欠着款项,就很自在地把房子卖了,当然,正常来说,老先生也不会觉得方若华缺这点钱。就是听方若华说,她要先去参加一个富二代加一个国际导演的替身选拔,选上了拿到奖金再来付款,也只是耸耸肩,露出个不可思议地表情:“你们这些年轻人,真会玩,我老了,跟不上形势了!”

虽然不知道她这是耍什么花活,不过老人家一点儿都不介意,事后还和自家小辈们笑:“瞧瞧我这个年轻的合作伙伴,重情重义,节俭又谦逊,你们这帮小的能学人家半成,我也不怕将来死了咱们家败落。”

他自己身家远没有人家方小姑娘丰厚,人家小姑娘买个房子根本不去挑什么豪宅别墅,可自家孩子们闲来无事去哪个地方旅游,都不肯租房子住,非要买……当然,投资房地产什么的,属于投资,不算浪费,可他们随便捧个明星,网红的,都瞬间不下几百万,能回本也成,偏偏眼光不好,回不了本。

似乎很多很多年没吃过这种苦,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方若华,如果知道老先生脑补的东西,肯定呵呵他一脸——要是真能舒舒服服地做一个有钱富二代,坐享人生,谁还能不乐意?

一般替身都有自己的圈子,没有大张旗鼓地找的道理,只是这一次对替身的要求特别的高,目前圈子里有名的替身都不愿意接,也接不下来,这才来了这么一出!

十分之巧合,这部所谓的大制作,就是《霹雳惊魂》,需要替身的是女主角,一共有两幕,开篇第一幕,还有结尾的一幕,算是整个电影的最震撼人心的部分。

其中最后一幕最难,女主角,孤儿出身的希尔,报了仇之后孑然一身,再无牵挂,在世界最高峰的雪山之巅,纵情跳舞,在雪峰上领悟了她的使命,从此成为一个真正的英雄。

《霹雳惊魂》算是流行漫画的前传,漫画家是位女性,画风细腻,整部漫画虽然也符合美国漫画的主流审美,但是却更追求美。

导演非要改编这一部,显然也是赞同漫画家的审美,既然下了大本钱,肯定希望自己的电影能够尽善尽美,最后一幕,也是漫画中最经典的落幕,导演突发奇想,不要太多特效,要一个长镜头拍完!

这次他们选的女主是个中英混血,和漫画设定的一样,虽然也算是武打女星,但哪怕保护措施再完善,想让她拍危险镜头也不可能。

不说她自己不愿意,经纪公司也不敢。

大制作大导演选的女主演自然也是知名红星,就人家的身价,再敬业也不会拼命!

别说最难的这一个,第一幕也不简单,是女主角失恋之后一头扎入深海,在海中尽情地舞蹈,还和鲸鱼近距离接触,甚至有亲吻的动作,有伸手进入鲸鱼口中拔下尖刺的动作,总之都颇为惊险。

所以……绝对需要个胆大心细的好替身了!

可惜,这样不要命的替身没那么容易找,愿意为了钱冒险尝试的又没有这份本事,有这份本事在,做点什么不行,谁乐意去做替身?

当然,世上需要钱的,爱钱的人多了去,只要肯出重金,什么样的人才都不会缺少。

方若华啃着蛋糕左顾右盼,能站在此地的,仿佛都不是一般人。

左边踮着脚尖,念念有词的姑娘,一头黑长直的长发,身段窈窕,腰身柔软,即便没有跳舞,也能看得出来身体条件特别好,呃,原来黑长直是个瘦小的男人,好吧,替身而已,反正不用看脸。

右边墙角正蹦蹦跳跳,和几个四周的小学生一块跳绳的那个人,年纪仿佛有些大,有二十七八岁的模样,皮肤黝黑,五官并不起眼,但是身体线条特别柔顺,完美至极,要是换到那个颂星世界,她家那几位教练见到了说不得会一门心思把人拐走……

扫了几眼,方若华就翻出手机玩,不再多琢磨其它的,也没等多久,大家就进入场地,在湿地公园东边的海洋馆里。

方若华排在中间,抬头四顾,就看一个身体枯瘦的外国人皱着眉在和一个挑染了一头红发的年轻人争执,两个人嘀嘀咕咕地吵起来。

“陈,你要知道,你现在每一分钟,每一秒钟的浪费,浪费的都是真金白银,虽然这部电影有你的投资,但我们要为其他投资人负责,这种海选根本就不靠谱,还是按照我说的,在好莱坞聘请专业团队负责比较好,要知道,我们的要求很高。”

“对,就是因为你的要求高,太高了,找个替身找个三个月找不到,我才辛辛苦苦地赶到衡市来,搞出这一次大海选!”

一头红毛的公子哥声音到是很清越,“你不懂,史密斯,我们中国藏龙卧虎,真正的高手在民间,这里更是衡市,知道衡市吗?自古以来,此地就是武术之乡,高手如云,强梁辈出!我相信,你会得到你想要的!”

方若华:……

她怎么不知道自家家乡还高手如云?武术之乡,咳咳,似乎到可以这么说!

红毛轻轻叹息:“那年我才十五六岁,跟奶奶去京城,路过衡市,就在火车站上亲眼看到两个孩子,年纪和我差不多,一男一女,那个男孩一巴掌上去,就把一个特别胖特别壮的大汉扇飞了,真飞了,就擦着我的脸颊飞过去,起码有五六米!”

他深吸了口气,特别感慨地道,“从那以后我就相信,我的祖国的确是藏龙卧虎,尤其是老人,女人,小孩子,确实不能小视!”

外国人听得一愣一愣的。

方若华:“……”这哪跟哪?不过,这红毛说的这一幕,似乎有点熟悉?

第三百一十二章 值

海洋馆准备工作一切就绪。

听前面的议论声,似乎饲养员当真放出一只虎鲸,差不多七八米长,应该尚未成年,但也离成年不远。

周围一片鼓噪。

复选终于开始,每一个通过初选的选手跟随饲养员进入前方的大门。

隔着大门,外面的选手其实根本看不到里面的情况,到是有不少观众在里面发出阵阵惊呼声,有时候声音很大,外面多少能探知到一点东西。

方若华站在一边沉思时,前面陆陆续续有七八个人进去展示出自己的能力。

差不多一个小时过去,还有两位就轮到她,方若华忽然想起来——这个红毛说的火车站发生的事,似乎是许默做的。

那年,她和许默还是很单纯的同桌加好友的关系,周日有几个同学约了一起看电影,结果电影结束,许默那家伙就莫名其妙地陷入自己的思绪里,而且谁叫也不理会,由着自己的心思四处游荡。

有两三年的时间,方若华很习惯跟着许默去各种各样古怪的环境里等着他发呆或者发疯完,再把他送回家,当然,半路上要是到了吃饭的时间,通常还会照顾他吃饭。

那日也一样,不知道怎么就跑去了火车站,正好遇见有个男人抓住她的胳膊,非要拖着她走!

许默登时就一巴掌出去,那个大汉便昏迷了,到后来方若华也不能确定对方到底是不是真正的人贩子,警方介入的时候,那人断了两根肋骨,内脏出血,非常凄惨。

事情过去这么多年,这些事情早就淡忘了!

方若华看了看红毛年轻人,不禁心下惊讶,没想到这个世界竟然这么巧,当时那一幕,原来有人看到,还想了那么多!

说起来,许默当时力气好大,不过这些年到没见他表现出多么强大的武力值,到是出了名的高智商,也许当时他很着急,超水平发挥?

方若华失笑,这想法颇有些自恋……

一晃神的工夫,就轮到她。

方若华交了号牌,跟着工作人员进入大门,一进去就深吸了口气。

巨大的人工浪花席卷而来,冲击在白雪覆盖的山石上,整个环境纯净的不可思议。

方若华忽然有一种打开直播器,让直播间的水友们都来看看的冲动,别老说自己土豪了,她直播环境自然是真实无比,本来就是真实的,但和这种如此真实又美丽的布景,给人的震撼仿佛也差不太多。

她从小到大不知道来了海洋馆多少次,至少一年前海洋馆里还没有这样的布景,唔,也许应该叫丰容?既然已经不知成功,想必不可能再费力拆除了。

总之,为了一个所谓的海选,就下这么的本钱,这才是正正经经的土豪该做的事。

海选至今,导演和专业顾问团的人其实都有些麻木,虽然这些人都表现得中规中矩,水性不差,舞也跳得不错,有饲养员跟着,和虎鲸接触也不显得特别畏惧,但也就是差强人意,要拍出想象中的唯美画面,还是需要摄影师,剪辑师下狠功夫。

几个顾问团的中外成员,漫不经心地交流:“刚才那位十三号表现还不错,动作优美灵活,即兴舞蹈的完成度很高,是个有想法的孩子。”

“但他是男人,用他做替身,我们大部分近景就真的不能拍了。”

“那二十五号也还可以。”

说话间,方若华换过衣服,很随意地一撑伪造的浮冰,落在水中央。

真是很久没有在有观众的时候跳舞了。

跳颂星舞的基本要求,哪怕是初入门的小孩子也是一样,一进入状态,便是天上掉刀也要心无旁骛,首先取悦自己,再去取悦自己的星神……

史密斯本来在和陈说话,说着说着,声音就静下来,好半天,他忍不住身体前倾,整个人靠在护栏上,紧紧抓住护栏:“……我的上帝!”

身形纤细的女孩子立在海底,脚下踩着五彩斑斓的贝壳和珊瑚,双手张开,轻轻地旋转跳跃,漂亮的脚趾落在虎鲸的鼻头上!

虎鲸在她的脚下,温驯的像一只猫。

陈克吉使劲挥挥手,想把特别影响画面的训练师和饲养员挥开。

“她真像一个天使!”

在海底时,那个女孩子娴静优雅,舞姿曼妙,可是一旦到了滔滔不绝的海浪中,她就变得肆意奔放,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力量。

没有音乐,什么都没有,但所有人耳朵里仿佛都开始听到大自然赋予人间最美丽的音乐。

陈克吉觉得天使这种说法太矫情了点,好像不大确切,但却提不起精神去反驳大导演的话。

“她是个替身?你们的娱乐圈,就这么暴殄天物?”史密斯半英文半汉语,居然还说出一个成语。

陈克吉:“……”

“她应该成为一个艺术家,也许过不了几年,她就是个优秀的舞蹈家,非常优秀!”

眼看着方若华从海中和虎鲸一起飞跃而出,踩着漂亮晶莹的碎浮冰,做出同样的动作,再一次跳跃,入海,大导演的声音戛然而止,好半晌笑道:“是,我现在承认,你这笔钱花得很值得,非常值!”

这个古老的国家,的确藏龙卧虎!

方若华享受完一场舞蹈,换好了衣服,被陈克吉和那位金发碧眼,像六十多岁,又像四十多岁的热情导演簇拥着夸赞了半天,互相交换了手机号,听了不少暗示,觉得她拿到这份奖金十拿九稳,才终于脱身而出,又借机玩了玩海洋馆,到湿地公园去吃了一回最好最鲜美的鱼羹汤,又去不远处的园博园,欣赏了半天世界园林景观,看了看时间,打电话给萱萱姐问候了小猴子,电话刚一放下,许默就打电话过来,要来接她。

唔,正好,让许默送她回家去!

今天家里要请表舅妈……前任表舅妈还有表哥表姐们一起吃饭,她妈妈特意包了表舅妈喜欢吃的饺子。

表舅犯浑,当了个渣男混蛋,夏芬都看不过去,可她家这位表舅妈却是一门心思守着婆婆,按照表舅妈的话:“他要离婚那就离,可我无父无母没亲没故,反正我是不离开家,这个家是我的!”

方若华也不知道该怎么劝才好,也没办法开口劝,这人生,有时候真是比电影还戏剧化。

第三百一十三章 爱情

方若华赤足立在冰冷的土地上,从足心一直蔓延到心口的冰寒丝丝绕绕,纠缠不休。

疼痛缠绵入骨,并不剧烈,可是却比剧痛还折磨人,似乎永无止息。

前面不远处,本该茂盛的树冠变得灰白,毫无生机。

土地龟裂,红色的岩浆滚滚流淌。

地面上无数人惊慌失措,狼狈奔逃,惊呼声,吵闹声阵阵不绝于耳。

“我不爱方若华,我爱的是小秋,爹,你当年也受过不能和爱人在一起的痛苦,你当年没有勇气反抗,你是个懦夫,可是我不是!我现在就可以告诉所有族人,我不娶方若华,我要娶小秋为妻,带着她归隐山林,过我们自己的生活,我也不想耽误方若华,要是娶了她,才是真正的害了她!”

入耳的声音非常冷静且理智。

呵呵!

这话不是方若华说的,直播间屏幕上全都是呵呵,密密麻麻,排列得整整齐齐。

“想当年我读这本史上最糟心的前传,为男女主的悲情爱情故事流泪流了好多次,后来再复读,我真想一巴掌抽死男主这个不要脸的,就你的爱情重要,你的爱情天下第一,家都快没了还吵吵爱还是不爱!”

方若华把视线从大屏幕上转移回来,努力整理剧情和自己的记忆。

这一次穿越的小时空——《彼岸绝恋》,是一部仙侠复仇文的前传,也算是同人性质的,和原著不同,这就是一部披着仙侠皮的言情。

因为比原著还火爆,当年有很多粉丝喜欢,赚取了无数人的热泪,翻拍的电视剧,电影无数,铁杆粉一大堆,年年暑期放映,不知多少人只看前传没看过正文,如此大热,方若华自然是看过的。

大概就是在仙界以外,归墟之畔,有一座世外之城,名为彼岸,相传,城中的居民身体里流淌着真正的神之血,被偶然经过的外来仙人称为神民,神民一族中人,天生就有神通,不修炼也有漫长的生命,但心性多淳朴,生活安乐祥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无论外面斗转星移,各族交战,城内却从没有任何纷争。

他们世世代代供奉一棵神树,悠久的生命也是从神树中来,每隔数年,神民中通常会诞生一些特别的族人,他们可以与神树沟通,借用神树的力量,拥有比普通族人更强大很多倍的神奇力量,被称为神树选民。

这样的人通常每一代都会出现几个,族中会选出其中和神树联系最为紧密的选民,一男一女,男性被尊为圣子,女性被尊为圣女,二人约为夫妻,要世世代代侍奉神树。

这一代的圣子便是男主,乃是彼岸城城主的小儿子,名为韩宇,生来聪敏,一出生就能和神树沟通,很得神树的喜爱。

圣女便是方若华,是城中普通族人家的小女儿。

方若华和男主不同,生性腼腆,虽说也算很有天分,还很努力,不过跟男主比,那还是相差甚远,当然,她也不是女主。

这篇文的女主叫岳晓秋,是个外界凡人小国度越国的公主。因为是早产儿,女主自幼便备受宠爱,性子也不免有些娇蛮,但本性还算善良,对身边的人很好,不爱读正经的书,到是读了一肚子野史游记,最爱听故事,也爱跟身边的下人讲故事听,听了一肚子痴男怨女的爱情故事。

男主久居彼岸城,虽然时常也会随族中长辈外出,但也总觉得寂寞,有一日他百无聊赖之下通过城中法宝,窥探凡人世界,正好看到了女主,也不知怎么就被吸引住,日日观看,渐生爱慕。

整整十年,他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看着女主慢慢长大,可惜好景不长,女主的国家被邻国攻占,女主受伤濒死,男主竟然违背禁令,把女主带回彼岸城,而且逆天而为,抽取神树的力量起死回生,救活了女主。因而导致神树死亡,整个彼岸城崩溃。

彼岸城的族人们失去家园,不得不仓促迁往人间,但是迁往人间之后,族人们一来渐渐失去了能力,寿命反而比普通人还要短得多,也难以适应下届的生活,幸亏男女主满怀愧疚之下,齐心合力,再造家园,让神民们融入了普通人中,繁衍生息。

族人们渐渐很喜欢女主的性情,天真可爱,也不反对两人的婚姻,可上苍仿佛就是想折磨这一对有情人,就在一切都走上正轨之后,女主忽然被几个所谓名门正派的弟子杀死,男主顿时崩溃,以一己之力屠戮了三个疑似和女主之死有关的大门派,唯独其中雪山派的门主夫人刚刚临盆,生下一男婴,婴儿无辜,他屡屡下不了手,就把人带走,扔回了族人聚居之地,任期自生自灭。

接下来二十余年,韩宇潜藏暗处,带着彼岸族人暗杀各大名门子弟,直到二十年后才发现,原来女主只是遇到了青梅竹马的未婚夫,不忍心告诉未婚夫自己已经另有爱人,纠结之下,犹豫不定,后来听说韩宇已经有未婚妻之事,一时情急就与未婚夫走了,两人隐姓埋名,浪迹天涯,当然,女主还是惦记着男主,始终没有嫁给这个未婚夫……最后也是大团圆的结局!

方若华把剧情回忆完,简直崩溃,这都什么跟什么,似乎为了成全男主那悲惨的爱情,一个城市说毁灭就毁灭,几个名门大派,成千上百人说死就死!

别人也就罢了,在其位谋其政,都不是救世主,管不了别人,但方若华感受到原主的惊慌失措,悲伤痛苦绝望和无力……彼岸城的老老少少们,要因为男主非要救女主,所以失去家园,失去力量,失去生命,还要当男主的后盾,为男主自己的个人私仇舍生忘死,好不容易的平静生活都被破坏掉,成了整个江湖人人喊打的反派!

他们又不是卖给了男主,更不是男主的奴隶,凭什么!

此时此刻,男主脸色灰白,神色冷厉,一只手拽着方若华的胳膊,一字一顿地道:“若华,你自己跟族长说,咱们两个人虽有婚约,但是从没有感情,我只把你当成一个小妹妹,我不爱你,你也并不爱我……”

第三百一十四章 牺牲

脚下震动得越来越厉害,方若华心下暴躁,低头看到同为选民的几个少男少女慌乱的脸,深深地吸了口气,抬头看向为自己的爱情慷慨陈词的韩宇,厉声喝道:“够了,这种时候,谁管你爱谁不爱谁!”

众人顿时安静。

韩宇脸上露出一抹愕然。

方若华看都不看他一眼,此时此刻,正是神树崩溃的前夕。

原文中族长于危难之际,打算把族人托付给韩宇,要他和方若华成亲,圣子,圣女齐心合力共渡难关,但韩宇却坚决不肯,言明只爱岳晓秋一人,要和对方同生共死,当众解除婚约。

原主在之前完全不知情,真心把韩宇当成自己未来的丈夫,生命中的另一半,可如此危难之际,未来夫婿忽然决定退婚,她登时被纷乱的局面搅得精神不宁,完全不知道该做什么。

那个小姑娘,原主习惯了一切听韩宇的,依赖信任韩宇,这会儿被自己最信任的人打了个措手不及,完全进退失据,最后懵懵懂懂地跟着男主逃离,变成最普通的一名族人,泯然于众。

她这个圣女在这一场混乱中完全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族人们心性善良,并没有因此责怪她,只是大家疲于奔命,也没有人有精力开导她,以至于她渐渐钻了牛角尖,终日后悔难过,一生抑郁,落落寡欢,后来又作为反派角色出现了几次,在一次袭击中重伤濒死,韩宇为救他心爱的公主,抽取了原主的生命力,导致原主悄无声息地死了。

但是方若华不是原主,她一来第一时间就感受到了神树对她的羁绊和渴望,也感受到神树的痛苦,她也第一时间知道,圣子和圣女通过献祭自己的生命力量,也许可以帮助神树摆脱死亡。

即便这力量并不足够,还一定会给圣子,圣女的身体带来不可逆转的损伤,但是,这也是应该的。

享受了族人的优待,享受了神树赋予的能力和生命,难道不该付出?

方若华神色肃穆:“神树保佑!”

她转头盯着韩宇:“我们马上使用禁术,拯救神树。”

韩宇脸色骤变,咬牙道:“不可能成功,你不行!”

方若华的脸色却如钢铁一般冰冷:“禁术要求施术者心无旁骛,真心实意愿意牺牲自己的一切,但凡有一丝杂念,神树崩塌得更快,彼岸毁灭得更快……我有觉悟,可以做到,现在的问题是,你呢?”

韩宇登时语塞,神色阴晴不定,还没有等他收拾好情绪,下定决心,方若华已经转过头去:“算了,看来你没有做好准备,我们没有时间,更不能因为你而冒险。”

她扭头看着周围少男少女的选民们,声音扬高了八度,让整个彼岸城的人都听到:“你们也是神树的选民,是神树的儿子和女儿,现在告诉我,你们愿不愿意跟我一起,牺牲一切,拯救我们的家园,我们的母亲?”

少男少女们懵懵懂懂地看着方若华,但已经没有刚才看到圣子和族长争吵时的慌乱无措,齐齐上前一步,和往常一样祈祷:“神树保佑!”

“走!”

方若华当先一步,转头冲族长与族人郑重道,“约束好大家,看护好孩子,万一不行,保住性命,留下火种。”

族长嘴唇抖动了半天,重重点头。

方若华一转身,毫不迟疑,对着万丈深渊,纵身一跃,向着神树飞去,完全对那滚滚黑烟浓雾,吃人一般的烈焰视而不见。

十几个少男少女,也二话不说,带着殉道者般的虔诚,跟着跳了下去,被咆哮的火海卷了进去。

“啊!”

城中无数臣民们惊呼!

几乎很短的时间,也就几个呼吸的工夫,神树忽然散发出一团明亮的光团,震动渐渐减小,虽然还是地动山摇,但是大家却也再也感觉不到那种天塌地陷的威胁。

族长愕然:“禁术,竟然真有这种禁术?”

这样的术法,只有历代圣子,圣女们可以参悟修习,即便是族长也不得而知。

在原文中,根本连提也没提过禁术二字,也不知道是不是小时空作为一个小世界,自动补全出来的东西。

“愿神树庇佑!”

族长泪流满面。

“愿神树庇佑!”

无数彼岸城中的族人,默默祈祷。

……

“神树保佑,我生物竞赛得省一。”

“神树保佑,我相亲对象回去的路上摔断腿。”

“神树保佑,我妈忘了让我回家相亲!”

方若华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入目的就是一片璀璨的冰晶,阳光折射,宝光四溢。

“三妹你回魂了?”

“要不是直播还开着,真以为你昏迷了呢。”

好累!

方若华还是第一次感觉到深入骨髓的疲惫,身体似乎都空了,连掀起眼皮也要耗费全身的力气。

“圣女,您醒了?”

穿着彼岸城传统服饰的少女脸颊通红,扑过来一脸的心疼,“您怎么样,还疼不疼?哪里不舒服?”

不等方若华回话,就陆陆续续进来好些人,人人兴奋不已,外面无数人欢呼,喜悦的心情溢于言表。

方若华轻轻一笑,忽然觉得一颗心像泡在温泉里似的,暖洋洋,非常舒服,好像原主留下的那点情绪在欢腾。

“圣女在上!”

“圣女在上!”

什么乱七八糟的,好中二……

原来这是个中二的世界,方若华失笑,到挺好玩的。

不远处的树屋内,韩宇一只手揽着岳晓秋的肩膀,也听到外面的声音,不禁叹了口气,轻声道:“若华这孩子长大了。”

岳晓秋懵懵懂懂地抬头:“若华?就是那个你们彼岸城的圣女?小草一说起她就好高兴的样子,她是不是很漂亮,很了不起?”

韩宇一愣,神色不禁变得复杂,许久才道:“对,很了不起,非常,非常地了不起……”

他都没想到,那个一直跟在自己身后,听自己的话,性子软的不行,完全还是个小孩子的姑娘,竟然也有如此杀伐果断的一天!毫不犹豫地使用禁术,毫不犹豫地牺牲一切,如果是以前,他觉得自己也能做到,可是他有了小秋!

第三百一十五章 愧疚

休息了足足十天。

方若华才能勉强坐起来,这一段时间,陆陆续续见到了那天跟她一起跳下去的少男少女们。

“圣女,我们的神树保住了,是吗?她会重新长出叶子,对不对?”

少女只有十一二岁,自幼便是选民,每天唯一的活动只有呆在神树下学习各项技能,对他们这些孩子来说,神树是母亲,是家,是老师,是一切。

他们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们竟然会失去神树。

方若华笑起来:“对,她会好。”

其实那一日施展禁术,完全是按照原主记忆中的做法去做,能不能成功她也不确定,甚至自己会不会死,都不清楚。

“呼。”

吐出口气,方若华也是心有余悸,她也就仗着这么做的是自己,不是她家爸妈,自己在小时空半路意外身亡,大约也不至于真死去,最多有些损伤。

如果是父母,她可不敢让二老这般冒险!毕竟当初那位女士可是说过,父母若死去,便是真的死去……

少女咬着嘴唇,依旧是一派忐忑不安。

现在整个彼岸城的族人,都完全没有安全感。

因为神树虽然还没有死,但完全不是健康的状态,彼岸城没有继续崩塌,但族人们已经隐约开始感觉到体内力量在衰竭,他们的身体慢慢变得沉重,好像逐渐变成普通人。

“不要急,要相信族长,相信我们自己。”方若华摸了摸少女的头,慢慢起身穿上衣服,向不远处的大殿走去。

族长和长老们都在那里,这十日间,他们翻阅族中藏书,各类典籍,探寻一切救助神树的法子。

所有族人都处于焦虑的状态。

“据说东海一族有一口灵泉,不知道能不能找他们要些泉水,也许对神树有用?”

“我马上启程去东海。”

“如果不行呢,不行怎么办?”

“族长!”

族长和长老们正在紧急商讨,听见叫声,转头就见韩宇牵着岳晓秋的手出现在门前。

对于自己的小儿子,族长还是相当疼爱,即便气他胡乱使用神树的力量,才造成了这一次的灭顶之灾,但是彼岸城的族人生性善良,有怨恨也不会说出救人性命不应该的话。

最多,所有人都当岳晓秋不存在。

“韩宇来了,正好,你仔细想一想还有没有别的法子能改善神树的状况。”

他身为神树最宠爱的圣子,可以和神树沟通,得到的传承也最多,说不定能找到他们不知道的法子。

韩宇一愣,半晌终于缓缓摇了摇头。

所有人都一脸失望,韩宇叹了口气,犹豫了下,还是咬牙开口:“……族长,我这次来是想告诉您一声,我要离开彼岸城一段时间。”

族长登时脸上一红,捂住胸口坐下。

韩宇轻声解释:“族长,父亲,小秋的父母还不知生死,我想,我想……去找一找他们。”

族长闭着眼睛,甚至没有力气去叱责他,韩宇显然也觉得自己的做法很过分,一时间,大殿内安安静静。

方若华拖着脚步,慢慢地走在金色的路面上,对周围恭恭敬敬冲她行礼的族人们颔首回礼。

直播间所有水友都在截图,根本没人说话。

她一到,只当没有发现大殿内诡谲的气氛,推门就道:“我记得三百年前,圣女奶奶魂归神树之前,留下一颗山河珠,就放在咱们的仓库里,山河珠能让万物复苏,对神树一定有用。”

族长的眼睛登时大亮:“没错!上上届的圣女帮了天界一个大忙,天帝送给她一颗山河珠,那东西据说和神树同根同源,都是天界天河中孕育出来的,一定有用,东西呢,快,快去找!”

所有人都兴奋不已,唯独方若华注意到韩宇猛地哆嗦了下,瞪大了眼。

方若华心下奇怪,眨眨眼问水友们:原文剧情里有提到山河珠没有?

水友们纷纷摇头。

那应该和男主没什么关系……

就在长老匆匆起身要去寻神物时,韩宇犹豫了下,起身拦住,叹息道:“别找了。”

他闭了闭眼,小声道:“山河珠被我送了人。”

方若华:“……”好吧,也许因为韩宇是男主,所以一切都要和男主扯上关系!

族长愣住,半晌急声道:“你送了人?送给谁?还不快去要回来。”

韩宇闭上嘴,一言不发。

他这做派,气得族长恨不得掐死他了事。

半晌,方若华心念一动,看了看韩宇,又转头看了看岳晓秋,冷静地道:“族长,山河珠应该是被送给了岳小姐。”

“啊?”

岳晓秋一脸茫然,半晌才露出惊慌的表情,“是说那颗珠子?它很重要?”

四下看了看周围人的表情,岳晓秋眼睛一红,急得嘴唇都被咬破了一块,“可是,那颗珠子被我弄丢了,当时好多坏人闯进来,我随手抓住它砸了人!”

族长和长老们齐齐愣住,许久,族长神情复杂,转头看向韩宇:“好,真是我的好儿子!”

方若华轻叹了口气,柔声道:“不要紧,族长不要急,长老们也不用太担心,我和神树的联系并没有断开,它只是在休眠中,只要源源不断地提供给它力量,最多四五十年,一定能复苏。”

她笑得轻轻松松:“几年而已,我们等得起。”

族长看着方若华,眼泪几乎也要落下,所谓源源不断的力量,哪里那么好供给?消耗掉的是活生生的血肉,是这些孩子们的生命。

这孩子把力量输送给神树,要忍受巨大的痛苦,一般人连一天都受不了,更不要说几十年!

“韩宇,你是我们彼岸城的圣子,你该负起责任来了。从今天开始,你就常驻神树,用自己的力量灌溉她,直到神树复苏。”

韩宇也是满心愧疚,毫不迟疑,一口答应。

神树的状态不佳,方若华一日也没有耽误,当天就迁往神树之上,毫不间断地把力量灌输过去,力量被抽取的瞬间,身体仿佛被割裂,骨骼都被压迫得作响,疼痛缠在骨上,好像永远不会缓解。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理,吃止疼药效果都不大好。

方若华只能神游宇宙商城,浏览各种页面,和客服聊天,要不然就打开脑中小地图盯着自家父母的行动轨迹研究,二老似乎过得挺不错,房子和人也在归墟附近,能慢慢飘动,到了这个小时空一片混乱,父母的具体情况还来不及确定。

第三百一十六章 故事

就在方若华琢磨应该和父母联系一下时,身上压力骤然增大,神树吸取力量的速度快了一倍多,她登时呻吟一声,从神树上掉落,坐在树下大口大口地喘息。

守护在左右的族人一拥而上,扶着她起身,急声道:“刚刚圣子出去了。”

大家又气又急,心中不免埋怨圣子,明知如今是紧要关头,居然还这般任性妄为,到连累圣女伤了身体。

方若华吐出口气,听见外面有动静,扶着身边女孩子的手慢吞吞走出去,就见神树下不远处,韩宇低着头,单膝跪下,轻声道:“族长,请给我半个月的时间,我发誓,我只离开半个月,半个月内我一定把小秋和山河珠都给带回来,即便不行,我也会返回彼岸城,承担我该承担的责任!若违此誓,我将生生世世……”

“行了。”

方若华摇摇头,打断他,“既然韩宇哥有信心找回山河珠,就让他去,否则他人在心不在,留下也没什么用。”

昨晚听到岳晓秋留下一封信,偷偷离开彼岸城,说要去寻回山河珠时,就该想到韩宇待不住。

族长神色疲惫:“哪里用得着他?”

他那个儿子既不擅长追踪术,更不知山河珠特性,族中自由专研此道的族人在,根本不必他多事!

族长抬头看着方若华惨白的脸色,眼见她区区数日瘦了一圈,心疼的很:“韩宇背信弃义,并非良人,等神树复苏,另泽圣子,你弃了他便是。”

方若华不禁微笑,彼岸城中的子民离群索居,衣食无忧,且一直信奉十万年为世间众生万民,散尽元气的天后娘娘,遵守天后娘娘的教导,始终与人为善,个个都淳朴善良,便是族长,至今已经有五百多岁,历经世事,见识并不少,但眼下的情况也没有把责任都推给那位岳晓秋,反而肯正视儿子的错误,是个公正之人。

这样可爱的种族,方若华觉得他们应该长长久久地存续下去。

时间渐渐流逝,一天过去,两天过去,半个月,一个月转瞬即逝,韩宇一去不归。

神树一日都不能失去力量,方若华勉力支撑,越发病骨支离,肉眼可见地消瘦下去。

彼岸城的族人们心疼她,不光选民们齐聚在树下,拼尽全力地传输力量,就是普通族人也个个守在树下,片刻不离,日日祈祷。

太阳西斜,方若华终于站起身,舒展了下腰身,活动了活动,伸手摸了摸漂亮的树干,举目望去,头顶的树冠有半面是焦黑枯黄,但黑色的死皮上,却探出嫩芽,渐渐在恢复生机。

方若华一挑眉,转头对虔诚的跪坐在冰冷地面上的族人笑道:“美吗?”

族人腼腆地抬头看了眼,伸手扶住显得越发羸弱的圣女:“好看。”

方若华笑起来:“让兄弟姐妹们坐过来些,我给你们讲故事听……”

月上树梢,一片晶莹璀璨的星光中,方若华坐在藤蔓缠绕的树杈上,歪歪斜斜地靠着树干,声音和缓,不疾不徐地讲起故事来。

江湖美人,大侠名士,强盗中的公子,神偷里的元帅,有四条眉毛的大麻烦。

动人的故事听得男女老少眉飞色舞。

这之后,每天晚上,方若华都给这些漫长的岁月里,从来没有离开过彼岸城,单纯的孩子们讲故事。

有时候还鼓动大家空闲时跳舞练剑,有时候让人准备美食佳肴,大家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说些闲话。

族人的情绪就这么一点点放松,少年们脸上再一次恢复了笑容。

自从彼岸城出事,神树出事以来,所有族人的精神都紧绷,整个城内不见半丝欢愉,只有无尽的绝望,现在还算好,似乎在原文中,到后来城中居民都变得麻木,失去了七情六欲,甚至丧失了本性。

方若华想着,或许就是失去家园,压力太大,导致他们在男主和女主为他们带来一丁点改变,一丁点希望的时候,就万分感激,因为女主的几个笑容,和颜悦色的安抚,毫无逻辑可言的小故事,就接纳了女主。

甚至后来男主把他们训练成杀手,训练成复仇的工具,让他们去杀人放火,他们也没有反抗。

既然来了这个小时空,她就不可能让原主一心热爱的彼岸城沦落到灭亡的下场,这些族人也应该拥有自由和快乐,至少要顺顺利利地延续下去。

压力太大了不好,如今彼岸城还在,让这些孩子们松快些,不要把弦崩断。

“咳咳。”

方若华咳嗽了几声,放任那些孩子聚在一起玩闹,神树的枝蔓延伸,为她遮挡出一片隐秘的空间,翻出大百科,取出通讯卡片。

方肖和夏芬两个人正守着个不知名的果子,拿刀切下来一块慢慢吃,果子起码有七八斤的模样,两个人吃也绝对吃不完,一边吃一边看录好的球赛,很是悠闲。

方若华:“……”

方肖却吓了一跳:“丫头,怎么瘦了这么多?不过,皮肤到显好了。”

方若华松了口气,父母看起来过得挺不错。

她现在确实漂亮好些,不只是方肖说,直播间的水友们还调侃她现在是个正正经经的小仙女。

彼此交流了下双方的情况,方肖就叹气:“虽然人间界目前还算和平,但我和你妈还是决定呆在家里,尽可能不出去。反正这房子是飘动的,时不时能看看新鲜风景,有结界在,外面的人也进不来。”

这个小时空是真真正正有神魔存在,即便在原文中没有正式出场,可想想也让人心惊肉跳。

方若华点点头,就把自己在彼岸城能搜集到的各种秘籍,仙法仙术,还有很多其它种类的书籍,武功秘籍,一股脑都给父母传了过去。

“别的练习不练习的无所谓,养生功法,还有各类遁法一定要练一练,别偷懒。”

彼岸城毕竟延续了不知多少万年,居民们的寿命长达万载之久,即便很少出门,但世间的魔力强大,城中藏的各类书籍数不胜数,其中甚至有很多灭绝已久的遗族的秘传功法。

原文中一座彼岸城的毁灭,毁灭的不只是一个城池,还有这些宝贵的文明火种。

第三百一十七章 舍弃

文明火种啊!

这个说法似乎有些大,但像彼岸城这样的地方,延续了那么漫长的岁月,说它是个独特的文明,似乎也并非不可。

又是长达十个时辰的生命里的灌溉之后,方若华坐在树下,和直播间的水友们一起读书。

《彼岸绝恋》是一本同样知名的,《夜刀》的前传。

《夜刀》偏向于人间的爱恨情仇,它的前传偏向于仙神的情爱。

方若华其实不怎么喜欢,却还是反反复复地看两本书,看得很是仔细。

现在她正读的就是《夜刀》,一开始她到没有过度关注,这本书她以前也没有看过,但在彼岸城呆得时间越长,越喜欢这里的人,就很难不去关心这些族人的命运了。

翻开虚拟的页面,方若华细细看上面被水友们加粗画红的文字——‘那是个漆黑恐怖的洞窟,里面居住的不是有血有肉的人,而是魔鬼,灰白的头发,干枯的皮肤,形如鹰爪的手,人人视死亡如无物,他们没有感情,没有思维,只是恶魔的工具。’

‘在那里有魔鬼的诱惑,人活生生地进去,出来时已经被吸食完了血肉,人们在那里,会用自己的妻子,儿女,爱人,一切的一切,换取一些身外物,钱财,武功,消息,隐秘……’

‘为了拔出这个江湖上最可怕的毒瘤,穆血斩绝自己的情感,让自己变成一把随时能够出鞘的夜刀……’

方若华吐出口气,忽然一弯腰,掐了把蹲在地上抱着小兔子撸毛的小女孩。

小女孩红着脸看向圣女。

“没什么,我只是确定一下。”

她确定这些可爱的,单纯的,最多只会杀鸡,杀野兔的孩子们,不是恶魔。

《夜刀》里最大的反派,就是前传男主角韩宇带领下的,彼岸城的遗民所组成的势力。

当然,最后正义得以伸张,所有残余的人,无论老少,一把烈火焚烧得连骨灰也没有剩下。

“圣女很疼吗?”

小女孩儿完全不明白方若华的思绪,乖乖巧巧地站起来,趴在她肩膀上,轻轻吹了吹,“痛痛都飞走,痛痛都飞走!”

方若华失笑,一把抱住小姑娘掂了掂:“我可一点都不想为我洗衣做饭,为我唱歌说笑,只希望能为我减轻一丝痛苦的可爱的孩子们,变成什么恶魔。”

也要怪她来到此地之后麻烦太多,加上光是肉体上的痛苦就很折磨人,韩宇离开她也就没有多想,现在想来,放任韩宇离去是件很糟糕的事,谁知道岳晓秋会不会再一次被误认为死亡,那韩宇很有可能沿着剧情走下去,祸害人家那些门派,害死好多人,还要连累彼岸城的名声。

只是,这本书仅仅是一本言情,主要写的是感情,里面提到被灭门的门派,除了一个雪山派有名有号,描述还模糊不清,说本是位居昆仑的隐秘门派,如今究竟还在不在昆仑,具体位置,甚至还有门中弟子究竟有几人,已经不为世人所知。

“韩宇怎么就能找得到?”

方若华苦笑,“好吧,主角效应,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追踪追踪韩宇的踪迹。”

彼岸城的人手到是不算少,可惜,对于人间的一切,却是陌生至极。

当当当当!

清脆的钟声响起,这是彼岸城召开族老会议的信号,唯有发生大事件的时候,钟声才会响起。

方若华顺势倒在几个自愿做她的侍女,侍奉她左右的小姑娘抬着的轿子里,一路去往彼岸城最高处的明光大殿。

一进去,看到倒在地上,脸上被黑色的痕迹覆盖的三个族人,方若华就叹了口气,慢慢伸出手在三人的头顶上依次拍了一拍。

绿色的光芒随着她的掌心传入三个人的体内,几乎下一瞬间,黑色退去,三个人的气色都好了许多,齐齐脱离光芒,高声道:“圣女,还请不要为我们浪费力量,我等没事。”

他们也知道,他们的圣女现在要用一切力量复苏神树,身体本来就很脆弱,力量也被过分汲取,生命也无限度地在缩短,所以他们宁愿忍受病痛折磨,也不愿意圣女仅剩的力量浪费在他们身上。

方若华不禁一笑,语声柔软,充满安抚:“我心里有数,不会拿咱们的神树开玩笑。”

抬头看了眼脸色苍白,神情甚至带出几分怒意的族长,叹道:“山河珠没有追回来?”

族长抿着嘴唇,冷声冲三位族人道:“阿索,你们说。”

阿索咬牙,一字一顿地道:“我们施展追踪术,日夜兼行,片刻不停,终于在三日前追到了天山山脚下,追到了山河珠,它被天山雪洞的少主得去,就在我们马上要夺回来的同时,那个岳晓秋骤然出手暗算,纠缠不休……圣子,圣子竟然也对我们出手。”

他说得很是简单,可即便是这么简单,也几乎说不下去。

“……我等无能,再也感受不到山河珠的气息了!”三个人匍伏于地,泪流满面。

族长气得浑身都颤抖。

方若华只看这三个人的形貌,就知道他们一定吃了很多苦,身上,脸上都是细碎的伤痕,短短时日就瘦了好多,风尘仆仆,衣服,鞋帽都破破烂烂。

想也知道,他们三个虽然惊动追踪术,却从不曾在人世间行走过,又为了神树早日恢复,拼命想找到自己家的宝物山河珠,肯定是一时半刻也不肯懈怠,不知要吃多少苦头!

偏偏就在马上便要成功的时候,被自己万分信任的人横插一脚,一切努力都白费……换谁也要崩溃。

族长深吸了口气,心中也不禁绝望,他知道,族中法术修行最高深的唯有自己那个小儿子,如果是韩宇想要遮盖山河珠的气息,他们再想把东西找出来,简直难如登天。

“从现在开始,韩宇不再是我彼岸城圣子!”

此话一落下,别人没有感觉,方若华却感觉到和神树连接着的另外的东西,一瞬间消失。

“所有族人听令,一旦查知韩宇的消息,立即追回山河珠,若遇反抗,杀无赦!”

第三百一十八章 对上

“族长威武!”

“终于要让那个不要脸的男主狗带了!”

“……”

方若华:“……咳咳咳咳。”

大殿内本来静悄悄的,所有长老都没有说话,气氛肃穆,可让这满屏的幸灾乐祸一搅合……

算了!

族长一声令下,城内专门负责处置这等事宜的战司人员,就悉数出动。

彼岸城很和平,很多年都没有纷争,但是,作为一个在神魔斗争永不止息的世界存在多年的势力,它并不缺少雷霆手段。

这一次的灾难,除了圣子韩宇在里面起的作用之外,本质上是天灾,并非人力所及。

接下来长达半年的时间,族长始终没有放弃追查韩宇的行踪,派出去的人也数不胜数,但是对方就像在人间蒸发了似的。

族长终于有些绝望。

连方若华都很失望,只能让大家继续注意韩宇的下落,也关注人间的信息。

又是太阳升起。

方若华立在树冠上把自己的力量灌给脚下这棵承载着彼岸城一切的神树。

族长缓缓走到她眼前,显得苍老憔悴,轻轻抚摸渐渐恢复些许绿意的树叶,轻声道:“若华,其实我没想过韩宇真的会抛弃我们,抛弃他的责任,抛弃他的族人,我以为他只是一时糊涂……哎。”

方若华笑了笑,多日来和神树接触,忍耐自身的伤痛,她的身上也仿佛染上了某些特别的特制,宽容而平和:“我们不需要他。”

沉默片刻,方若华叹息:“我们彼岸城是天后娘娘遗留世间的明珠,所有族人都是天后娘娘的儿女,我们不舍弃任何一个族人,但是背弃彼岸城的,我们就再也不会相信他,从今往后,只当他不存在。”

族长轻轻点头:“好,当他不存在。”

虽然说当那人不存在,可是对方如果打着彼岸城的旗号杀人放火,那绝对不行!

方若华特意强调了好几遍,在外行走,一有韩宇的消息,事无巨细,立即上报,还有,务必多做功德,保护好彼岸城的名声。

“天后娘娘最是慈悲为怀,我们彼岸城不在世间行走也就罢了,若是出外,不能堕了娘娘的名声。”

战司的人个顶个也是极为崇拜自家圣女,自是把圣女的话牢牢记在心间。

三年后。

方若华额头上冷汗涔涔,一身厚厚的雪白色长袍湿漉漉地黏在背上,浑身直冒冷汗。

“呜呜。”

一只白色的大猫凑过来,两只前爪搭在她肩膀上,粉嫩的舌头出来一个劲儿地舔她的脸,小声哼哼着安抚,方若华一时间到真觉得身上稍微轻快了些许。

侍女邢双连忙上前为她披上大氅,脸上带着几分忧心忡忡:“三天前甲队的高云昌从青州那边传过信来,说是找到韩宇的下落,他在江西不知何故杀了青玄观的左道长,还要灭人家满门,幸好甲队的人赶到及时,和他交上了手,但咱们自家人也有十几个受了重伤。”

邢双脸色煞白,刚一听到消息,他们简直不敢相信,那可是……圣子!

便是当初族长把圣子除名,但在族人们心里,依旧惦念韩宇。

彼岸城的族人世世代代都居住一处,彼此都是亲人,即便亲人做了很多错事,可谁又能做到一把把自己的亲人给打死,不知多少人盼着韩宇能回心转意,没成想数年过去,这位圣子连自己人都要伤害!

邢双又是生气,又是担忧,口上却道:“圣女安心,韩宇恐怕是还不知道圣女的身体状况,他要是知道圣女如此辛苦,无论如何也会把山河珠送回来。”

方若华点点头,抱着怀里的大猫倒在软轿里,轻声道:“……尽力阻拦韩宇造下杀孽,能救人便多救人,天后娘娘慈悲。”

“天后娘娘慈悲!”

“有雪山派的消息吗?”

邢双摇头:“到是偶有传说,但雪山派避世隐居,传闻在昆仑山上,但我们打听许久,连山周围的村子都打听过,问有没有人送各项吃食进山,实在没有消息,不过昆仑山终年被积雪覆盖,又是万山之祖,便是有某个门派隐于其间,我们可能也查不到。”

她也不问圣女为何要寻雪山派,圣女侍奉神树,不知有何伟力,要做什么,他们听命便是。

方若华叹了口气,也只能认了:“还是没有岳晓秋的消息?”

“玄字的算师专门测算过,但当初韩宇为岳晓秋施术遮挡,谁也算不出什么,但韩宇一直认为岳晓秋已死,而且是死在那日泰山大会之上。”

方若华:“……罢了。”

“青玄观是什么鬼,连出现都没出现过!我的三妹,不会是编剧临时加剧情,就是要让男主杀人吧。”

方若华苦笑,谁知道!

这阵子水友们和她一起,靠着原文还有《夜刀》正文里三言两语的描述,猜出来十多个名门正派,都暗地里派人盯着。

还真防止了两个小门派被韩宇灭门,但是,血债依旧。

幸亏韩宇不知是因为愧疚,还是到底顾念亲情,见到彼岸城的人便自行退避,否则怕是更要血流成河。

只能说这本《彼岸绝恋》现世时,正好是那些邪佞男主当道的时代,似乎不是杀伐果断,杀人不眨眼,独独为女主一人去掉身上的棱棱角角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就做不成男主,就矮人一头一般。

可方若华是真不觉得这种人哪里酷,根本就是个神经病!

偏偏作者可能也察觉出这种性格有哪里不得劲,描写时便一笔带过,笔下被灭门的名门正派,最后连个正经的名字也不写出来。

“背景如此壮阔,世间九州,千余大门派,个个都以为自己是名门正派,不说天下第一,却不肯承认不如人……又找不到韩宇,即便是满江湖公告,让大家小心灭门狂魔出没,也没多大用处。”

方若华叹了口气,“只能尽量着人盯着韩宇。”

一众水友时不时瞥一眼大屏幕,纷纷道:“和玩游戏差不多。”

“玩什么游戏,好累的,我半个月来跟着甲队的高某某一行人,又是骑马,又是换船,露宿荒郊野岭,吃的是干巴巴的饼子,有时候连口水都喝不上,忙了那么长时间,最后终于抓住大BOSS的尾巴,结果让人家胖揍一顿……哪家的游戏这么憋屈!”

方若华:“……”

……

天地一片苍茫,枯草满地,大风呼啸而过,吹得乱叶飞舞。

孙捷扶着一个二十余岁的小妇人,妇人怀里抱着个尚在襁褓中的孩子,跌跌撞撞地向前跑,高云昌急声道:“快,只要赶到安城,我两个师叔祖都在,就安全了……”

轰隆一声。

一道火雷劈落。

高云昌一把推开孙捷,自己扑倒在地,呕出一口血。

孙捷肝胆欲裂,“怎么样!”

妇人也紧紧地抱着孩子,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一跤绊倒,剧痛袭来,一步也走不动。

孙捷叹气。

妇人哭道:“少侠,连累你们了,此事本跟你们无关,却累得你们招惹这个煞星!”

孙捷摇头:“我辈行走江湖,自该行侠仗义,否则习武多年,所为何来!只可叹小子我学武不精,没有帮上大忙。”

自从两天前他撞见有人行凶,灭人满门,又知道那一家人竟然是雪山派的后人,和自家师尊也算有渊源,就义不容辞地出手,奈何敌人凶恶,他这点道行真不够看的,幸亏仗义出手的不是他一个,否则连今日也活不到。

“高兄,你怎么样?”

高云昌摇摇头:“无妨,只是家门不幸,竟出了这么个魔头……”一句话未完,蹭一下站起身,举头望去,正看到那个人不紧不慢地走近。

他上前一步,死死地钉在地上,任凭锋利的剑气割裂他身上的裘衣,在他的手臂上,脸颊上,割出来条条伤痕。

蓬头乱发的妇人满眼赤红,咬牙恶狠狠地瞪着不远处的韩宇。

韩宇已经不是当初在彼岸城仙风道骨的翩翩少年郎。

他一身黑红的衣服,脸上线条越发硬朗,岁月在他身上染了风霜,也多了戾气,浑身上下杀意纵横,一把剑也是血红的,好像饮多了鲜血。

“你以为,你能拦得住我?”

韩宇冷笑,神色阴鸷,盯着高云昌,“你算什么东西,也敢拦我?”

高云昌眼泪都快掉下来,半晌冷声道:“天后娘娘慈悲!我便是命丧当场,也不许你用从我彼岸城习来的剑术随意杀人,为祸人间。”

他的声音很轻,韩宇却愣了下,蹙眉呢喃:“天地不公,天后娘娘又哪来的慈悲!如果天后娘娘当真慈悲,又为什么要让我的小秋死去,她天真善良,平日里连一只蚂蚁都舍不得踩,她又为什么一定要受这些苦!”

一时间杀意更重,高云昌满肚子的话,被破体而入的寒意逼得都说不出来,一时心中悲愤,觉得自己这一次真的要死,又庆幸兄弟们各处搜寻,并没有在一起,好歹不至于全都撞在已经入了魔的韩宇手里。

咬紧牙关,拼命冲上去,也不管有没有章法,只求拼命缠住韩宇,一边咬破舌尖,沙哑地喊:“走,去安城,去安城。”

韩宇冷笑,只一剑出去,轻而易举地穿透高云昌的琵琶骨,像扔一坨烂泥一般把他甩在地上,一步一步,头也不回,向前走去。

孙捷一咬牙,率先拔剑,飞身而上,他师父本是镖头出身,使枪的,后来无意中救了一位游走江湖的大侠,传给他三招剑法,虽然只有三招,劈砍刺,却是精妙异常,也让他师父闯下不小的名头。

韩宇脚步一顿,难得伸手招架,眯着眼冷笑:“有点意思!”

奈何孙捷年轻,天资也只是中等而已,怎么可能和韩宇比?

三招过后,韩宇一剑刺穿他的心口,若非他提起最后一口气偏了一寸,怕也是倒地气绝的命。

眼看这大魔头连连伤及无辜,妇人也许是惊惧到极点,反而不怕,抬头怒道:“我主人一家早就不涉江湖纷争,隐居都有三十年,从没有伤害过任何人,你口中的那个什么岳晓秋,我们连见都未曾见过,你个疯子!”

韩宇冷笑:“人为了活命,说什么谎话都有可能,当日在泰山之巅欺辱无辜妇孺,害对方坠崖的所有门派,都该死。”

“什么泰山,我们根本就没有去过!”妇人简直无法承受这样的无妄之灾,却又无可奈何,只能紧紧抱住小主子,闭目等死。

剑的寒气已经让喉头寒毛直立,下一刻便是血溅当场,耳边却忽然传来一阵音乐声。

乐声悠扬温柔,带来一股特别的暖意,席卷全身,缓解了多日的病痛。

高云昌也醒过来,失声道:“圣女娘娘!小的无能,竟劳累圣女娘娘亲临!”

韩宇一愣,回过头去,脸色也一变,只见夕阳下,十几个紧身黑衣,雪白披风的彼岸城战司侍卫,抬着一个软轿,远远而来。

方若华便坐在软轿上,多年不见,斯人容貌已经模糊,气度却超越以往,脸色虽白,连头发都泛白,骨肉伶仃的,却是气场强大,已然不是当初跟在他身后的小姑娘。

他似乎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想到彼岸城。

方若华不看他,停了轿子,慢慢走过去先扶起高云昌,手轻轻拂过他的胳膊,身上的伤口登时愈合了好些,脸色也变得健康红润。

高云昌心下却更难受:“属下,都怪属下等没用,无法拿下此贼……还请圣女保重自己,莫要再为属下耗费力量。”

方若华轻笑:“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哈哈,总觉得三妹好温柔,好高贵……”

“闭嘴,你个破坏气氛的,默默看三妹装逼!”

屏幕上一堆呵斥,随即就变得干干净净,没人继续发耽误,但是直播间看直播的人却是一点都不少——28964人。

方若华这个不算特别火爆的直播间,有将近3万人同时在线的时候也是很不算多见,虽然正经的关注人数已经过了五万。

第三百一十九章 见面

韩宇瞳孔收缩,看到方若华指尖金光,不自觉咬破了嘴唇,心神动荡,神色间又意外变得和缓了些,沙哑道:“恭喜若华,修为大进……想来神树已经恢复?”

他当了多年圣子,一直是和神树最亲密的人,但现在神树赋予方若华无穷的伟力,却收走了赐给他的能力,这些年,他连神树的气息也感受不到,心底深处也不是不失落。

方若华不理他,拖曳着彼岸城圣女特有的白底金边的长袍,慢慢走到那妇人身边,弯下腰,替她擦去眼角的泪珠,扶着她起身,走回自己的软轿,把妇人和孩子推进去坐好。

韩宇眯着眼睛,轻声道:“你要为这么个东西,和我作对?你觉得值得?随意浪费本来就不多的生命,说不定还要耽误了我彼岸城之神树?”

方若华这才转头看他,轻声道:“韩宇哥,记得我们当初被册封圣子,圣女时,跪在天后娘娘的神像前,我们都发誓,要秉持忠义,心怀慈悲,以生命护卫彼岸城的一切,只为了天后娘娘,我是宁死不能让彼岸城的声誉毁于一旦,相信神树也会支持我。”

抬起手,金色的光芒在指尖环绕,显然神树在温柔地抚慰她。

“韩宇哥可以把誓言当放屁,我不能!”

韩宇脸色一变,显然没想到有朝一日事事依从他的小妹妹,也会口吐恶言,一转头,所有彼岸城的人都齐齐握住腰间的长剑,看向他的目光充满戒备和厌恶,他一时也觉得聊赖,心中登时涌起说不出的滋味。

他再也没想过,原来有朝一日,曾经把他敬若神明的族人,还有那个一直跟在他身后,拿崇拜的眼神看着他的小妹妹,也会对他不屑一顾,和他刀剑相向!

难得迟疑片刻,韩宇沉吟半晌,思量良久,还是没有把握,终究未曾冲方若华出手,转头冷笑:“总有你护不住的那一天。”

方若华面无表情,轻声道:“韩宇,我不一定打得过你,所以不做无谓牺牲,等我能打过的那一天,会来取诛杀你这个叛逆,洗刷你带给我族人的污名。”

一众族人齐齐向前一步,护卫在方若华左右。

韩宇脚步一顿,脸色大变。

方若华叹了口气:“还有,你没有机会回彼岸城了,婚约我自己去天后娘娘那里解除。”

说完,再也不看韩宇,却回身向那妇人躬身行礼:“对不起,我打不过他。”

妇人登时手足无措,连忙伸手去扶:“如何怪得了圣女,主人家遭受这等无妄之灾,全是此恶人的罪孽,圣女众人仗义援手,小妇人感激涕零!”

不知何时,韩宇的身形已经如烟尘般消失不见,战司的侍卫们依旧不敢大意。

方若华叹气,先按照那小妇人的说法,去青州城找了找小妇人的主家。

看到那一片断壁残垣,焦黑的尸骨,混合了黄土的鲜血,小妇人嚎啕大哭,方若华都有些恶心难受。再一打听,这一家姓穆,在此地也住了有几十年,是积善之家,没想到遭此劫难,昨日一大早,尸骨已经让周围的邻居偷偷收敛。

那小妇人本是伺候穆夫人的,又是小少爷的奶娘,和左邻右舍都认识,仔细一打听才知,尸骨里面没有穆夫人在内的女眷和孩子,似乎女眷和孩子被藏了起来,已经被人救走。

小妇人听闻,几乎虚脱,泪流满面:“好,好,菩萨保佑,保佑穆家没有断了根苗。”

她也不敢大张旗鼓地去找,就怕韩宇那疯子在听到风声,害了自家夫人,只一头重重磕在方若华身前:“小妇人是生是死都无所谓,只可怜我家小少爷乃是夫人的嫡子,刚刚出生就遭此大难,还望圣女怜悯,给他一条活路。”

方若华伸手抱过那个孩子。

小孩子不哭不闹,特别乖觉,冲她一笑,露出两个特别漂亮的酒窝,可爱极了。

原文里这个孩子被韩宇随手扔到彼岸城遗族中,却得了全族人的喜爱,还被取名为开心,虽说后来族人多被韩宇训练成杀手,这个孩子却是天性善良,聪明伶俐,还被保护的很好,可惜,在正传《夜刀》中,却被当成认贼作父之人,万人唾骂,进不得退不得,最后为保护圣女方若华,也就是原主而死,死了也无人收尸。

“他与我有缘,便舍给我做弟子如何?虽然我日日侍奉神树,恐也难好生照料。”

小妇人却是大喜,重重叩头,几个头下去,头破血流,整个人瘫倒在地,方若华连拦都没来得及阻拦,想必是又惊又怕,连带着逃亡数日,身心俱疲,此时一放松,人就承受不住了。

方若华不能在外久呆,帮忙给这些无辜惨死的人重新修了坟,留下一些银子给左邻右舍,托他们帮忙照顾一二,便带着新出炉的大徒弟,另外还捎带了一个重伤的江湖少侠,无处可去的小妇人,一起回了彼岸城。

见到她顺利回返,族长才松了口气:“哎,都是我这个当族长的无能,居然还要劳动圣女。”

韩宇是彼岸城中天资最高之人,往日他身为圣子,城中一切资源都向他倾斜,他又是出了名的过目不忘,无论什么仙术秘籍,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这世上也唯独同为圣女的方若华,和他拥有同样的资源。

即便如此,方若华的天分较他也逊色地多,若非韩宇已经被彼岸城除名,失去神树的伟力,怕是族长绝不放心让方若华出面。

“喵呜。”

长毛的大白猫扑过来偎依在方若华的膝盖上,暖洋洋的,顺手撸了把,非常舒服。

方若华一边撸猫,一边看着族长有条不紊地吩咐下去,给包裹里的幼崽准备房间,各种小被褥,小衣物,找了擅长医术的侍女照应。

族长兴致勃勃,眼睛都在放光,连带着孩子的奶娘,还有那个被带回彼岸城治疗的受伤少侠,也得到很不错的待遇。

“咱们彼岸城,都有几十年没有迎来新生命了。”

彼岸城的人寿命悠长,个个天资高绝,但世间众生万物,大部分都是有优势就有劣势,他们也不例外,生育能力非常低下,很多彼岸城的族人一生可能只能生育一个孩子,甚至很多没办法拥有后代。

族长老是为此担忧,总觉得也许有一天,彼岸城会不复存在。

第三百二十章 山河

方若华笑了笑,温柔细语地问候了他的伤情,又问了问如今江湖上的情形。

“孙少爷既然知道,我也就不必瞒着,彼岸城中有一逆贼韩宇出逃,四处做下血案,实在让人忍无可忍,必须要尽快把他抓回来按照族规处置,只是我族人从没有离开过家乡,那韩宇又搜罗了不少好手为他做事,我实在有些怕我族中人出去和他对上,再吃了大亏。”

一提起韩宇,孙捷也是义愤填膺,再看眼前圣女脸色苍白,在阳光下瘦骨伶仃的模样,更是心生怜惜同情:“在下虽无多大能力,胜在有些江湖经验,若城中诸位在江湖中有些碍难之处,孙某一定鼎力相助!”

方若华一笑,灿然道:“那就多谢孙少侠了。”

见过孙捷之后,方若华便在彼岸城选了些人手,或者武功出众,或者文采一流,或者医术高明,或者擅长机关术,都是城中一等一的人才。

选好之后,聚在一起培训,培训完便放人出了城。

族长心中多有担忧,方若华只笑:“族长担心什么呢,我们不是那等要制霸天下的野心家,我们想要做的,仅仅是在这个世上留下些东西,仅仅是想天后娘娘的明光大殿有朝一日,也能让这天下人,天下的百姓,武林人士,或者别的什么,念上一句好。”

“这对我彼岸城和天后娘娘来说,只是虚名,但也许天地间无数生灵,都盼着我们能求这一点虚名。”

直播间一群水友们:“……”

“不得不说,我们三妹这一次真是玩得清新脱俗,特别像个神仙!”

…………

北风如刀,万里黄沙,乱石飞舞,雍州地面上近年来连年大旱,老百姓们到是遭了难,家家户户南迁的南迁,老弱病残也只能听天由命,混上一日是一日。

不过今年虽然还是旱,可地里到是有了收成,而且不算少。

雍州地面上到是多了些烟火气,家家户户的饭锅里也多了两把米,几只鸡蛋,偶尔还能吃上两口肉,一众老百姓脸上到是显出了些许红光,觉得有了奔头。

黄土坡边上立着个大草棚,不远处就是村子里的田地,棚子里架着柴火烧着水,几个老汉一块支起几张桌子,贩卖几壶凉茶。

不光是村子里闲着的老人,还有从地头下来准备吃饭的后生,买一碗茶就着面饼子能糊弄一顿,大家伙坐在一处聊聊天,到也热闹。

“秋妹,来,喝口茶水,等下我去给你买两个水煮蛋。”

冯云扶着岳晓秋坐下,看她脸色又灰又白的,也不免心疼,干脆就在村子里歇歇。

一碗茶喝完,剥开两颗蛋,慢慢吃,即便是水煮蛋,过了这么长时间餐风饮露生活的冯云,也觉得颇为美味,一边吃,一边左右四顾,见周围人大多数都是手脚粗糙,一脸沟壑的老农,到底放松了些许,柔声道:“我有一位义兄就在雍州三河县,我们去投奔我义兄,到时候就能安定下来,好好给你调养调养身子,这些年辛苦你跟着我东奔西跑,连一天安生日子也没过。”

岳晓秋摇摇头,岁月让她褪去几分少女的娇憨,可是一笑,还是温柔又活泼:“是我连累了云哥哥才是……其实我不恨梁国,两国交战,胜者为王败者贼,只是那一帮乱臣贼子,背弃我父兄,我实在不甘心,一定要看着他们遭了报应!”

冯云目光坚毅:“我受公主大恩,才能保住我爹娘的性命,不独是我,天山雪洞中人,必为公主,为我越国,讨回一个公道。”

一提起这些,岳晓秋脸上也浮现出一抹愧疚,当年她想找回山河珠还给彼岸城,却不曾想,山河珠是被青梅竹马的云哥哥得了去。

更没有想到的是,这颗珠子竟然关系到云哥哥父母的生死!

冯云父亲乃是越国大将,那年兵乱越国京城,冯父誓死抵抗,身受重伤垂死,幸好云哥哥学成归来,抢回了父母,又因机缘巧合,得了山河珠,山河珠的确有无上伟力,竟当真保住了二人性命。

她又怎能不顾二老生死?

当时甚至只来得及求韩宇哥哥两句,她就悍然出手,护卫云哥哥送走了山河珠和伯父伯母!

到现在她也不后悔,她绝不可能为了一个和她没多大关系的彼岸城,让冯伯伯,冯伯母去死,但是,她知道山河珠对彼岸城也很重要……

“不怕,彼岸城有圣女,还有韩宇哥哥,一定会好的,等伯父伯母的身体恢复,我就把珠子还回去。”

岳晓秋轻声默念,“到时候要杀要剐,都随韩宇哥哥的意!”

此时此刻,韩宇哥哥恐怕已经和那位圣女双宿双飞,没准连孩儿都有了,一念及此,岳晓秋心痛如刀绞,她爱着那个男人,但那个男人有他自己的责任,他是彼岸城的圣子,彼岸城危难之际,理应……自己又怎能如此自私,当真同意与他一起隐居山林,只顾自己的幸福!

生而为人,不能如此自私自利!

“来了,来了!你们看!”

岳晓秋正沉思,周围几个老汉就一脸兴奋地叫起来,她猛然抬头,却是吓了一跳——远处骑着怪模怪样的两个轮子的东西,远远而来的那个人,衣着装扮看起来竟是颇为眼熟。

素面的连帽斗篷不稀奇,镶嵌的银灰色的花边也并非多独特,可那人手上的泛着金光的绿色树叶编织而成的手环,还有那上面紫色的小碎花,她却是再熟悉不过。

当年在彼岸城,韩宇哥哥为了哄她开怀,亲自动手给她编织了好多顶花冠,那些花冠个个精美漂亮,即便没有带出来,她也是一时片刻都不肯忘记……

岳晓秋不自觉低头,戴上斗笠,遮住自己的脸孔。

冯云一愣,以为这是遇到了敌人,登时全身紧绷。

幸好那个骑着怪车的人丝毫没有注意到他们,已经让一圈农夫,农妇给围在一处。

“小鲁师父,今年该修我们赵家庄的水渠了吧,还有,要怎么打井?打几口啊?咱们村子的壮劳力虽然不多,可我们老头子身子骨也好得很,随便你使唤。”

第三百二十一章 车马店

“就是,去年大王庄可是享尽了福气,不光打了井,架起水车,修起了水渠,还有那什么滴灌管道也安好了,咱们可好,还得辛辛苦苦走两里多的路,才打到水来浇地!”

“这会你到抱怨,年前还一个劲地阿弥陀佛!”

一群人叽叽喳喳,十分嘈杂,那骑着车子的怪人却是心平气和,笑眯眯的,半点不恼:“大家都别急,我们圣女亲自派了人,已经把大王庄的地理地貌探测好了,大家来看,这是彩图。”

这人从车筐里拿出个画轴,平铺开来,所有人都一脸欣喜地凑到眼前欣赏。

“哎哟,这是东边那座土坡子,真好看,还是彩色的。”

大部分人都看不懂比较专业的数据,但是看不懂归看不懂,高兴还是高兴。

“工司的人这两天就来,到时候给出设计方案,咱们再施工,修水渠是大事,子孙后代都要用,提前计划好才事半功倍。”

“对,对。”一群老农连连应是,一会儿就簇拥着那人推着车子进了村。

冯云沉默片刻,小声道:“咱们经过前面那个小县城,看到侠义榜上最新的任务就是抗旱,后面任务完成的标识已经被涂绿了三分之一,想必接任务的便是彼岸城的人。”

岳晓秋笑了笑,点头,语气温软动听,十分之认真地道:“彼岸城的人都是好心人,都是我的恩人!”

冯云叹气,欲言又止,终究还是没有多说一句话——侠义榜最高金色的悬赏任务,排第二位的,绘制出的人像分明就是……公主心心念念的那个男人!

但公主为何竟认不出来?

也许是自己认错了?

冯云今年二十七岁,失去了少年时的冲动,却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看到那些江湖侠士每每为侠义榜上的每一个任务完成,每一份奖励激动,他自己是颇为心动,只是身为亡国之人,却不敢太高调,身边还带着公主,需要万事小心翼翼才好。

何况,还有山河珠这难解的官司在里面。

或许因为山河珠是天下至宝的缘故,侠义榜上并没有追回山河珠的任务,不知为何,也无人提及公主和自己,若非如此,恐怕这些年他们更是不得安宁。

冯云叹了口气,心中到有几分庆幸,便是公主,恐怕同样很是不安,虽然并没有表现得很明显,但他总隐约觉得公主也在逃避,她从不去看侠义榜,也显少听旁人提及此事,总是有意回避关于那个彼岸城的一切。

歇了歇脚,因着有彼岸城的人在,冯云和岳晓秋都没有多呆,立时便离开了村子。

他们却不知,他二人刚刚离去不久,就有几个黑袍人递上二两碎银子,在茶棚附近探问许久,又拿出纸笔,细细画出两人形貌,这才离去。

雍州南边,到少了几分大漠黄沙的孤独冷意,多了几分绿草茂盛,山河壮丽。

三河县便位于雍州一片草甸之上,乡民们除了开几亩地,还要放牧牛马,即便是苦旱之年,草到是还能生长得出来,养的牛马不说膘肥体壮,到底也还算凑合,只要能养得活,不闹疫病,总是不缺生意,大家日子过得到还滋润。

冯云和岳晓秋到三河县时,想了想,没先去找义兄,在街市上寻了个干净的车马店住下。

三河县也有客栈,但近日南北往来的行商特别多,多是贩运牛马的商队,各个客栈酒楼人满为患,口音复杂,天南海北的音色都能听得见,能找个住处就算不错,后面来的连漏风的草棚,偏僻的柴房也有七八个人要挤,别的不说,胜在便宜。

“委屈……秋妹了。”

人多口杂,冯云叹了声,也就改了口,岳晓秋一笑:“这苍苍暮色,风景极好,我从没见过,平生能得一见,又岂知不是幸事?”

冯云笑起来,他家的青梅竹马是越发温柔可人。

两人说话间进了大堂,说是大堂,可也是四面漏风,勉强能遮挡一二,此时已经是掌灯时分,好些客人在,虽然大堂不算好,可到底干净些,比挤柴房舒坦。

一看人多,冯云就不禁提起几分小心,左右环顾,第一眼先看到靠窗的桌子旁边坐着一英姿勃勃的年轻男子,瞧着三十岁上下,浓眉大眼,五官周正,穿着棉布的窄口骑装,背后还背着一张黑漆漆的大弓,光是那弓,一瞧就是强弓,他旁边还坐着个少年,少年瞧着也就十二三岁,唇红齿白,眼角处有几道细碎的伤痕,皮肤不算特别白皙,也不黑,趴在窗口上可怜巴巴地瞧着外头,让人一见就心生怜惜,是个极讨人喜欢的孩子。

说起少年,屋子里还有一个少年,到是跟这一位完全不同。

一身的黑衣,配上漆黑的发,漆黑的眉,脸色苍白,毫无血色,连嘴唇都是白的,极冷。冯云一看他,只觉得通体冷下来,冷得连骨头缝里都要结冰,想他终年于天山雪洞中练功,习练的还是寒魄刀,最是不怕冷,见了他却有一种不敢多看的感觉。

和这少年一比,黑衣少年周围那几个一看也不是善茬的中年汉子,到不怎么显眼。

冯云心下觉得不妥,怕这些人非善类,正打算招呼公主离开,便听最上面坐着的祖孙说书人一拨胡琴,声音拔高了三度:“……若论天下英雄,今年侠义榜榜首谢海棠谢公子,那绝对是义薄云天的英雄好汉,不说他至诚至孝,散尽家财给兄长和嫂嫂治病,也不说他为了不曾谋面,只听过名字的山东大侠胡一帆,千里跋涉,历经大小十三战,勇闯黄云寨,活捉背信弃义,毒杀胡一帆的马瞎子,把他抓去侠义榜下,历数罪行,交于金捕头送去衙门问罪,光是今年他一个人为三河县周围四个村寨,打了***,这侠义榜第一的名头,就实至名归!”

周围几个坐着闲侃的客人哄堂大笑。

“老瞎子,连打井这等粗活你都拿出来说,你这是给咱们谢大侠添面子啊,还是往他脸上抹黑!”

第三百二十二章 美人

老瞎子又一拨胡琴,哼笑:“怎么?看不起这打井的活计?瞧瞧贴在正墙上的侠义榜,今年咱们这一片,金色任务头一号就是打井,打好了通过审核,只要打够三百口,就能换取刀谱、剑谱各一,你们都不是初走江湖的雏,没见过那等刀谱,也该听人说过,换做十几年前,不说是掀起一片血雨腥风的神功秘籍,也是寻常小江湖世家,武林门派的镇派绝学了!”

一句话,左右都不吭声。

老瞎子又嘿嘿一笑:“当然,咱们这位谢大侠如此积极,”到不是为了那劳什子武功秘籍。”

客人们登时提起精神,纷纷道:“老瞎子你可别吊人胃口,赶紧说说,不为秘籍还能为了什么?”

老瞎子徐徐道:“这谢海棠,雍州地面上的人少有不知道的,乃是谢家庄的三少爷,他父亲就是二十年前名扬天下的天下第一神刀,谢十一,他大哥和二哥合称大谢小谢,如今也是江湖名侠,等到他十六岁初入江湖,那同样是很快就打出名头,毕竟家学渊源,人家那是名门子弟,谢家的武功足够好了,要说神功秘籍或许还能让他这位谢大侠动心,像这般略普通的刀谱,剑谱,那就差了些意思。”

见左右的客人全神贯注地听,老瞎子神神秘秘一笑,“这江湖上,除了武功,最动那男人心的,肯定是天下少有的美人。”

客人惊愕:“谢海棠谢大侠是为了美人?哪一个?”

老瞎子咳嗽了声,到卖起关子来,招呼人上茶,慢慢品了两口,等到周围七七八八地胡乱催促,才轻笑一声:“要说这美人,在江湖中却声名不显,知道的不多,但是,来头却是大得很,只要我提一句,人人都要承认她是天下第一的佳人,任凭是什么江湖名门侠女,江湖四大绝色,和这位比,都要黯然失色!”

众人一听就是不信,纷纷嗤笑:“你个瞎老头,知道什么叫名门侠女?像杨家那样的,才叫江湖名门,像杨大小姐,杨艳生那般,才叫名门侠女。”

“至于四大绝色,你见过吗?当年卢飞燕过雍州,多少人无意中见到她的音容笑貌,从此茶饭不思,害了相思病,那位赫赫有名的徒老爷都大赞其世间无双,这只是四大绝色里最不出名的一个,另外那三位,你想见也见不到啊!”

几个客人这么一呼喝,冯云登时定坐,按住桌上破了一口子的陶碗,一动不动。

很明显,车马店里这几个很不起眼的客人,居然都是江湖人,而且还是那种老江湖,他和公主初来乍到,到也想听听本地的消息,也就安下心坐着,一时不急着走。

客人们啰嗦了半天,那个瞎子老头只摇摇头:“名门侠女,四大绝色,那都是人间的绝色而已,我说的这个美人,人间见不到,天上才有!”

“这到越说越玄乎。”

几人失笑,“老头子你瞎眼这些年,说书的道道却多,至少把我们的兴趣勾起来了,就不要卖关子,赶紧说说侠义榜第一的谢海棠也要动心的,是哪位天仙人物?”

老头叹了口气,摇摇头,唏嘘半晌,轻声呢喃:“我不知道!”

客人们:“……”

好在这个老人家随即道:“但是我知道,她是侠义榜的主人,是天医背后的主人,还是天兵天将,鲁班神师们的主子。”

众人齐齐愣住。

最近几年,天底下名声最大的便是侠义榜,还有和侠义榜撇不开关系的医社,医社里的天医个顶个都是神医,能让阎王也退避三舍的那一种。

所谓天兵天将,都是接下侠义榜上最难的任务,且无论多么难,三日便能完成的,有神仙手段的高人。

至于鲁班神师,到是雍州百姓自己称呼起来,在雍州享有盛誉。

“这些人若真有一个女主人,那果然只能是天女了。”

客人们呢喃。

瞎老头手中胡琴横放在膝盖上,抿了口茶,低声道:“谢海棠谢大侠,就曾经有幸,见到过一次那位天女,从此魂牵梦绕,念念不忘……哎,可惜,那是天女,再想多见一面也不易。”

一直趴在后窗户上,百无聊赖的漂亮少年,闻言扭头回来,看了看身边的英武年轻人,微微一笑:“谢海棠是谁?还挺有眼光!我师父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大美人,天下罕见,无人能比……”

年轻人一头冷汗,翻了个白眼:“小祖宗,你可别胡咧咧,敢随意编排圣女,小心回去又被你奶娘打屁股!”

冯云听了这些闲话,心中也不禁对那位瞎老头口中的天女好奇起来,转头想和岳晓秋说几句话,却见她神色复杂纠结,似是有心事。

“秋妹,你怎么了?”

“没,没什么。”

岳晓秋忙回了一句,伸手抹去眼角的泪珠,她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就是觉得有点儿难受,心里忍不住想——方若华怎能和别的男人……

她是韩宇哥哥的未婚妻子,这一生,只该让韩宇哥哥一人惦记!

不,不对,是那个什么谢海棠痴心妄想!

岳晓秋用力握拳,她怎能乱想,圣女方若华为彼岸城做出了多少牺牲,她也是知道的,记得当年在天山,她脑子里迷迷糊糊,一刀伤了特别照顾她的阿索,她也被韩宇哥哥护在身后,从来沉默寡言,不多说一句话的阿索,哭着求韩宇哥哥,求他把山河珠拿回来——圣女独自一人,撑起神树的能量消耗,生命几近枯竭,只要能缓解圣女的压力,他说,彼岸城上下都愿意赴死!

直到今日,岳晓秋每每想起,依然愧疚,那样一位值得旁人敬重的圣女,又怎会做出背弃婚约之事,与别的男人纠缠不清之事?

脑子里乱糟糟的,岳晓秋觉得自己卑劣的很,她明知自己对不住那位圣女,在私心深处,却总想若是那个人,能不那么……高尚就好了,她也该自私一些,也该不那么尽职尽责,或许真如此的话,她会觉得自己和韩宇哥哥,还有一点渺茫的希望!

第三百二十三章 绝色

太阳偏西,大堂里渐渐更热闹起来,这三五个闲客一边吃饭,一边窃窃私语,听着那瞎老头有一下没一下的拨弄胡琴。

“……听说那江湖四美中,青城山的阮明秀阮大美人倾慕小谢大侠已久,谢大侠却是对其不屑一顾,连阮老爷子亲自提亲都不肯答应,我当时还说谢大侠真是不近女色,闹了半天原来不是不近女色,根本是眼光高,盯着更好的,哎,只是谢大侠心心念念的佳人,咱们恐怕真没福气看见了……”

“吃饭,吃饭,琢磨那些个有什么用!咱们这人生,二两酒一杯茶,日子潇潇遥遥地过才踏实,别的都没用!”

旁边的客人哈哈一乐,给他倒酒。

可不是,再是怎样的天仙神女,再是怎么跌宕起伏的动人故事,他们也就听一听热闹,打发时间罢了……终究还是吃饭更要紧。

“哼!”

两个客人话音刚落,一口酒没喝完,外面就传来声娇哼,两人齐齐回头,登时吞了口口水。

整个大堂都为之一静!

撩开门帘进来的,是个特别特别漂亮的姑娘,也就十八九岁的模样,两条乌黑的大辫子垂在肩头,头上还戴着银色的小花冠,面如皎月,明眸善睐,五官精致至极,就像瓷画上画出来的美人。

细腰上还系着一圈小铃铛,动时铃铛却并不响,莲步轻移,姿态优美。

这荒野之地,众人哪里见过这等美色!

岳晓秋也不禁多看了两眼,有一点自惭形愧。

少女四下张望,一转身回头,却是从帘子外面拖出一男人的胳膊,把人拖了进来。

众人再看这男人,也是相貌堂堂,身体颀长,面容英俊,和这女孩子到是般配,只不过男人一脸无奈,手一抖,就把姑娘的手臂轻轻甩开,找了个角落坐下,根本不肯看那美人半眼。

少女却是殷勤备至,任谁也看得出,那美人倾慕英雄,英雄却是个大木头。

一斯文如读书人的中年客人,摇头晃脑,低声叹气:“暴殄天物,也不知道怜香惜玉!”

少女被说得脸颊通红,一顿足,脸上露出一抹气恼,却不知是有什么顾忌,并不朝那男人使性子,反而左右四顾,娇蛮地扬眉:“你们刚才说,阮明秀比不上什么人?侠义榜的主人?那你们看,我呢,我比不比得上?”

客人们面面相觑,都不说话,心下只道这天下的女人果然都一样,容不得别人说自己容貌不如人,即便相比较的另一个,根本就是高不可攀的大人物,和自己不可能有什么关系。

少女两步走到那瞎老头眼前,趴在桌上,一脸娇憨:“老头儿,你说,我的容貌比你刚才口中的天女如何?”

瞎老头讷讷半晌,迟疑道:“老头子我是个瞎子!”

客人们半晌才回过神,谁也不傻,如此娇憨可爱的一个小姑娘就在眼前,对着她,哪里还能想到旁人去,那位侠义榜的主人再有天仙般的美貌,可人不在当下,哪有为了那云中月,让眼前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小美人生气的道理!

这种时候,但凡老江湖自然是绝对不肯说半句不好听的话,一帮客人争先恐后,纷纷赞道:“姑娘花容月貌,我等见了,就如见那天上仙女一般。”

被七嘴八舌地奉承了半天,这少女心情稍微好转了些许,但一扭头看身边那男人,却还是显得不大高兴,走到她的同伴身边,推了一把,压低声音,细弱蚊蝇地哼哼:“你说,我当真就差了她……那么多,让你这般不屑一顾!”

那男人笑了笑,声音轻如一条细线,只钻入少女耳中:“你很美,可你就是再美一千倍,一万倍,和我也并无什么干系,圣女在在下眼中,却是世间倾城倾国色,无人可及。”

少女登时气鼓鼓地鼓起脸,恶狠狠地拿起一根筷子放在嘴里使劲咬,一着急,音量便放开了些:“我非要找机会瞧一瞧,那到底是个何——方——神圣!哼哼!”

两个人说着话,本与旁人无关,可不知为何,岳晓秋忽然脱口而出:“她相貌其实很普通……”

话一出口,岳晓秋便觉不妥,连忙又咽了回去,她声音细弱,别人也没注意,少女身边的男人却猛然扭头,盯着她看了一眼,目光仿佛穿透她面上的白纱,刺破了她的头骨,直看到灵魂深处。

岳晓秋浑身都有些不自在,冯云忙侧了侧身,挡住对面传来的目光,心下也有点不可思议,实在弄不明白公主殿下今日为何会失言,连忙压低声音提醒道:“秋妹,慎言!”

抿了抿嘴唇,岳晓秋不觉有些难堪,半晌才拢了拢头发:“……抱歉,我这几天有点累。”

多年跋涉,她觉得自己已经老了,这皮肤再也没有当年细腻的光泽,甚至连手脚都变得粗糙,她也许已不再算什么美人。

但最起码,最起码,她不能比方圣女差!

圣女在彼岸城中自然是尊贵的,无人敢比一比,可是出了彼岸城,世人只要长了眼……

岳晓秋倏然蹙眉,按住自己的心口,吐出口气把杂乱的思绪都一股脑扫开,她这是怎么了?何时会因为一张皮相乱了心思,什么美不美,丑不丑,和她有什么关系!

打定主意再不多想,回头与云哥哥商量一二,回越国故地去瞧一瞧,父母的坟茔已是多年未曾整修,岳晓秋慢慢平缓自己的思绪,却依旧止不住好奇,偷偷关注这漂亮女孩子和那个男人——不知他们究竟是什么人!

幸好也不独是她,大堂中大部分人都好奇,她这丁点儿关注,也就不显得太引人注目。

此处是穷山僻壤,能见到像那少女般出类拔萃之人的时候寥寥无几。

一屋子的古怪气氛中,大家默默吃喝,只偶尔侧头瞧一瞧热闹,一转眼却忽然起了风,吹得门帘摇晃,窗户外轰隆轰隆作响。

那个被当做木头的男人眯了眯眼睛,端起酒杯喝了口酒,轻声叹息。

第三百二十四章 该死

美貌少女全然没有察觉他别样的心思,蹙着眉,一只手拉住她同伴的袖子摇了摇:“木头,最近雍州不太平,我听我哥说,雍州杨家一口气死了十几个人,虽然都是些下人,但杨老英雄在雍州那是说一不二了几十年,人人都要给他老人家面子,有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不是蠢货,就当真是强梁,我哥自己都停了雍州的生意,也不许我姐夫他们过来……”

叮咚,叮咚。

门外风声伴随着奇怪的异响随风而入,少女的声音戛然而止,好奇地扭头:“什么人?这声音好耳熟!”

冯云瞬间紧张起来,一只手不着痕迹地牵着岳晓秋的衣袖,另一只手握紧从不离身的刀。

下一刻,一声惨叫声响起,但也只一瞬间便戛然而止。

大堂里所有人都愣了愣。

弹胡琴的瞎老头子抱着胡琴,茫然转头四顾:“……怎么回事?”

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破破烂烂的木头门外,便是一阵阵极为整齐的脚步声,声音不高不低,不快不慢,冯云和岳晓秋脸色顿时更难看!

大门被推开,门帘轻飘飘一飞,从外面就钻进来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二人身上都带着重孝,白衣白袍,面如枯木,女人手里还牵着一条锈渍斑斑的铁链,铁链后面拴着一只……人。

这人看起来已经不像个人了,嘴歪眼斜,口水横流,木木呆呆,显见是个痴傻之人。

客人们都噤声,不自觉贴着墙根,雍州江湖上多风雨,他们也没少遇见这类情况,明哲保身的能力根本不用旁人教导,自己心里就明白的很。

义兄?!

冯云骇然变色——地上这痴傻模样的,正是他在三河县的义兄王博,而这两个人,他甚至不必去较量,一看双方的气场也知道,这恐怕不容易对付!

何况,他身边还带着公主!

一时间心急如焚,但他还是勉强按捺住自己,牢牢把瑟瑟发抖的岳晓秋护在身后,只装作不认识地上之人的模样,勉强道:“不知两位和这人有何仇怨,竟……”

那中年女人慢慢抬头看他:“我们和他无冤无仇,落到如此下场,也只能怪他信错了人,交错了朋友。”

这女子的皮肤粗糙黝黑,声音却非常动听,但这声音听在冯云耳朵里,却瞬间让他整颗心凉了下去,面上却露出个茫然却和善的笑容:“两位,怕是有误会,我与舍妹……”

一句话未完,冯云袖箭瞬间发出,整个人扑过去抱住岳晓秋,撞开后窗,腾云步法发挥到极致,几乎拼出全力,但下一刻,他和岳晓秋就又狼狈地翻滚回来,哐当一声撞在墙上,吐出两口血。

说来话长,却也只是一瞬间而已,大堂里的客人还迷迷瞪瞪,完全没回神。

岳晓秋尖叫一声,随即咬住嘴唇,抬头恶狠狠地瞪过去,浑身颤抖,嘶声喊道:“我兄妹二人从未曾害过人,你们为何苦苦相逼!你们都已经夺去了我父母性命,越国也已经成为历史,我,我一个女儿家更没想着要复国,难道姓萧的就当真要赶尽杀绝!”

冯云苦笑,他知道岳晓秋怕是有所误会,若是那位萧公爷派来的人,活捉他们的可能性到大,不会如此狠辣。

只是连他都不知,最近一年间让他们疲于奔命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难道是山河珠?若说他们两个亡国之人,身上当真还有什么值得旁人觊觎,怕真的只有这一样宝贝了。

身着孝服的二人并不去看岳晓秋,也不看狼狈不堪,大口大口血的冯云,僵硬着身体,慢慢坐下,男人伸手倒了两杯酒,两个人拿起酒杯,慢慢浇在灰黄色的石子地面上,酒液溅起,染得白色的孝服多了些许晕黄的光晕,面如枯木,完全不似活人的女人,双目中却淌下两行热流。

男人放下酒杯,站起身,从腰间拔除匕首,脸上完全无任何表情,一步步走过去一把揪住岳晓秋的头发,把她的脖子露出来,就像杀猪杀鸡一般,一刀划过去!

远处飞来一锭碎银子,匕首落地。

“啊啊啊啊啊!”

岳晓秋吓得闭眼尖叫,满脸狰狞的恐惧,使劲向后缩,双脚乱踢,冯云努力抱住她,用力拍她的后背安抚,好半晌,岳晓秋才抽抽搭搭地大口喘息,战战兢兢地偷眼看了看,羞愤欲死!

她从没有想过,有朝一日她会如此失态,她以为即便是面临生死关头,她也能做到视死如归!

她可是越国仅剩下的公主!

墙边上那个很在意自己容貌美不美的小姑娘的同行人,缓缓站起身,在小姑娘崇拜的目光下走到中年男人身边,弯腰将地上那个他的碎银子捡起,叹道:“我的钱也不多,还是别浪费了。”

中年男人看着他,并不说话,那目光实在让人不安,他想了想拱手行礼:“在下谢三,见过宁大侠,宁夫人。”

本来面上一丝表情也没有的中年男人,眼睛终于随着他的话转了一圈,声音如锯木:“他们不该死?”

谢三迟疑半晌,摇摇头:“似乎,可能,该死的不是他们?”

大堂内所有的客人都提起耳朵倾听,今天实在热闹,他们这些闲汉们也许几年也见不到这样的热闹,虽然担心惹祸上身,却还是免不了要好奇。

难道这该死不该死,还有似乎可能一说?

那被称为宁大侠的那人,居然轻轻点点头,神色丝毫不变:“或许吧。”

一众客人都愣住,实在是这两人一开始那凶神恶煞的模样,还有出手杀人的干脆利落,怎么看怎么像和地上这俩有深仇大恨,可既然有深仇大恨,又怎会觉得对方不该死?

一片古怪的气氛里,和这一切都格格不入的瞎眼老头咳嗽了声,居然有说起他的书来,胡琴一拨弄:“宁家堡的宁非贤伉俪,为何会抛家舍业,浪迹江湖十余年,江湖上赫赫声名的数个门派绝了门户,究竟是哪里来的无妄之灾,这一切的一切,追溯到底,却要追溯到十二年前去!”

客人们:“……”

第三百二十五章 无耻

“……神树将死,彼岸城瞬间崩塌,临危之际,族长担忧彼岸城未来,便把小儿子,也就是圣子韩宇托付给圣女若华。此二人早有婚约,值此危难之际,族长要求二人成亲,心情可以理解。”

“却没想到,圣子韩宇已经有了心爱之人,那人便是越国亡国公主岳晓秋,得知消息,立时便和父亲解释清楚,欲和圣女解除婚约。”

瞎子老头娓娓道来,把一个并不多复杂的故事讲得绘声绘色。

岳晓秋低下头,仿佛又回头那一日,心中的恐惧害怕似乎也渐渐小了。

“呵!”

一个须发皆白的客人听到此处,也忘了恐惧,嗤笑一声,“瞎子,你这故事是越讲越无聊,你说的,彼岸城十几万年前就已经存在,延续了这么多年之后,那什么圣子韩宇为一己之私,祸害了神树不说,都这种时候了,还想着美人,就这种祸害,要我是彼岸城的族长当时就掐死他,省得哪天把自己给气死了都没处说理去。”

岳晓秋猛地抬头瞪他,张了张嘴,终究没有说话。

瞎子老头被怼了一通,也不恼怒,笑道:“那一日,彼岸城的圣女若华连看也不曾多看那位圣子一眼,只当世间无此人……她一弱质纤纤的十六岁少女,携彼岸城天后娘娘的信众二十三,义无反顾跳下经天台,以自己的生命补神树……苦捱了七天七夜,神树终究恢复了半口气,彼岸城也终究勉强得以保全!”

“山河珠以往在彼岸城到也不算多么珍贵,但值此之际,却对神树大有裨益,可惜韩宇将之送给了心爱的女孩儿……”

“那个女孩偷偷出了彼岸城,不知为何,并没有把山河珠还回去,圣子也追着真心爱慕的姑娘的脚步,离开了生养他的城池,为了心爱的女人,两个人很是过了一段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好日子。”

老头似乎很会说书,一段故事让他讲得跌宕起伏,客人们也仿佛能身临其境,当真见到那一片天地倾塌中,纤弱少女拼尽一切,宁愿牺牲掉自己宝贵的生命,只为自己的家园能够好好存在!

也似乎看到了一对少男少女,正处在懵懂不知的年纪,不在乎一切,只在乎彼此之间的爱情!

别人还好,只是唏嘘,谢三的眼睛却有些红。

窗户旁边的少年客人不禁蹙眉,想了想到也没多说,山河珠固然珍贵,但如今便是消息传扬出去,彼岸城难道还怕旁人争夺不成?

其中一个客人忽然抬头,轻声咳嗽了声,笑道:“这韩宇确实寡廉鲜耻,还无情无义,自私自利,面对养育自己的家族也能这般无情,幸亏彼岸城还养了一位能舍生忘死的圣女,但和你口中宁家伉俪有何关系?我要是没猜错,你口中的宁家堡宁非,便是二十年前的君子剑,好像十二年前,君子剑一家人应邀参加泰山大会,至此未归,宁家的亲朋好友四处托关系寻人来着!”

那一双本凶神恶煞的中年男女,浑身颤抖,几乎坐不住,整个人都瘫软成一团,瞎眼的老说书先生也转过头盯着他们,轻声道:“韩宇和他心爱的姑娘过了一段神仙眷侣一般的美好生活,那姑娘却不知为何,有一天忽然留下一封绝笔书就不见了踪影,韩宇疯了似的找了许久,终于在泰山脚下找到一片染血的白纱,纱巾上绣了一朵梅花,正是那姑娘之物!”

岳晓秋身体微颤,低着头丝毫不敢抬一下。

大堂中嘈杂声渐止,连烧火的动静也停下,只有瞎子老头平平无奇的声音在空旷中响起:“绝笔书中言辞显露,似乎那姑娘受了一些不能承受的委屈,被人欺辱,所以存了死志,又正是泰山大会举行的时刻,泰山下武林人士众多,韩宇也不知从哪里找到的线索,抓住四方寨的少主逼问,这韩宇出自彼岸城,却全无彼岸城族人的淳朴,手段阴狠毒辣,不过半日,四方寨的少主就被他逼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竟开口胡乱攀咬,以求活命,老汉也不知他究竟牵扯了多少人,只知道那韩宇听信了一切,不光杀光了四方寨,一把火烧死了少寨主怀孕半年的妻子,还以一己之力,或者投毒,或者偷袭,不过区区数年,连屠数个门派,死伤无数,不知多少人因此家破人亡!”

所有客人即便觉得事不关己,依旧感到森森寒意。

瞎子老头叹气:“宁非夫妇携两子一女,当年也参加了泰山大会,可怜他们夫妻的儿女,本都快到谈婚论嫁的年纪,全是少年英杰,一家人和乐非常,却莫名遭此横祸,全都遭了毒手!”

众人登时大哗!

“宁大侠一腔正气,谁人不知,可不是会欺负老弱妇孺之人!”

一个客人摇了摇头:“那韩宇显见是已经疯魔,他的女人得是什么样的绝色,才能让那么多名门正派的好儿郎齐齐去欺辱?”

这些人也都觉得不可思议:“别的不说,那可是泰山大会上,名门正派多看重名声?别说名门正派,就是一些一正一邪,甚至黑道人士也不会在那种地方欺负个手无寸铁的姑娘!”

瞎子老头继续道:“如此明显的道理,韩宇全然不懂,不知有多少门派毁于他手,更可笑的是……那个留下绝笔书的小姑娘,根本就没有受到任何伤害,更没有死!”

众人大惊!

几个客人噗一声喷了口茶水。

瞎子老头冷笑:“那个女人心中闹着别扭,既念着自己的情郎,又迟迟不肯与他团圆,怕是依旧在脑海中想象有朝一日情人相会的情形。”

大堂中一片死寂,如果韩宇的女人死了,众人虽痛恨这人的毒辣,但好歹这毒辣事出有因,还能说因为他是个情种,可是若那女人根本无事,难道这累累血案,只是这么一双男女爱情故事里的小磨砺?

那一双中年男女,终于忍受不住,伏案痛哭,哭得嘶声裂肺!

第三百二十六章 金砖

哭声还未止,中年女人一个箭步上前,瞬间抓向岳晓秋的脖子。

谢三心明眼快,一脚踹过去,岳晓秋从地上滑行了两米倒地,脸色煞白,咬着嘴唇一声不哭,她年纪并不算小了,已经二十大几岁,却依旧还是有一股楚楚可怜的气韵,似哭非哭,脸颊肿胀,整个人缩成一团,麻木地抬头四顾,只见茫然。

客人们都不禁心里一跳,有那么几分怜悯陡然而生。

谢三却是看也不看她一眼,只道:“韩宇一直是侠义榜上排名靠前的头号金砖,我想摘这块儿金砖想了好些年,所以,这个女人必须是我的,贤伉俪还真不能杀她。”

中年女人泪流满面,默默坐下,呢喃:“侠义榜……”若不是有侠义榜,要不是他们也提交了任务,恐怕这些年连那个人的痕迹都捉不到,更别说报仇。

而侠义榜背后之人,能拿出无数神兵利器,武功秘籍,必然是天底下了不得的大势力。

谢三这般一说,大堂里的客人们到是个个恍然——原来是他!

“闹了半天侠义榜上飘了十二年的那块金砖,居然是有这般来历!”

众人只知道自侠义榜出现的第一天起,就有一个人在悬赏名单上高挂,时常排在第一位,偶尔落下来过不了多久又要飞上去。

任务完成之后会给出的奖励也非同寻常,一开始是金珠十斛,后来变成剑谱任选,后来又加上了赫赫有名的十全大补丹,再后来又陆陆续续地加,什么武功秘籍,灵丹妙药,神医出手一次,等等等等,所有人都看得垂涎欲滴,偏偏那人不光不知姓名来历,而且武功绝顶,且身边手下也是个顶个厉害,麾下死士无数,堪称江湖上最大的恶势力,到后来,这人几乎成了侠义榜上的一个符号。

没想到今时今日,在这么个破破烂烂的车马店中,那位不可说的大人物竟现了原形!

“没想到啊,没想到!”

所有人都能想得到,这人之所以被通缉,肯定是因为他有被人通缉的理由,却没想到,他竟做出过如此多的恶事,更没有想到,做出这些恶事的原因,是如此匪夷所思,让人憋屈的很。

岳晓秋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整个人委顿于地,好像脑袋中有一道枷锁被破开,乱七八糟的东西在脑子里东突西窜的,人也要炸裂一般。

“韩宇哥哥是好人,他是好人!”

大堂里坐着的客人们,登时都有些明白——中年男女就是宁非和他的妻子。

眼前这个哭得楚楚可怜的姑娘……居然是那个传说中的红颜祸水,凭她一人害得那么多门派被灭了门,难道还不算祸水?

一时间所有人闭上嘴。

宁夫人默默地看了岳晓秋半晌:“……我还是想杀了她,剥下她的皮,剁掉她的脑袋,四肢,拿盐水慢慢腌好,送到那个恶魔面前,让他亲自感受一下,那些被他毁去家庭,毁去一切的人,究竟是什么样的滋味。”

她的声音暗哑,语气也并不急躁,反而带出一丝古怪的安然,目光在岳晓秋的身上逡巡,那一瞬间,岳晓秋脑海中一片空白,再也提不起力气去想她的韩宇哥哥,去想这一切都不是她的错……只有一个冲动,离开这里,逃得远远的,躲开这个可怕的女人!

宁夫人把视线从这个女人的身上,转移到谢三身上:“从十二年前开始,我就再也没有任何顾忌,只要是想做的,再也没人能阻止。”

大堂里一众老江湖都不禁心生悲悯,这世上什么人能没有任何顾忌?唯独只有失去一切的人。

宁夫人毫无预兆,甚至没等谢三答一句话,骤然出手,带着血腥气的长刀瞬间落在岳晓秋的眉心正中。

二十年前,这位夫人的红袖刀虽然有名,可在无数江湖人眼中,她的名气来自于她的丈夫,她的家庭,而她手里的刀,其实只是金银堆积出来的玩具罢了。

但这一刻,这把红袖刀再也不好看,没有当年的珠光宝气,颜色暗淡,带着一股子腥臭气,可所有人都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杀意。

瞎眼的老头闭上了眼睛,长叹一声:“宁夫人,季女侠的红袖刀,终于成了真正的刀!”

但是包括她自己在内,她的丈夫,她的亲人们,恐怕宁愿她一辈子都只用一把玩具刀。

谢三迟疑了下,终究未曾出手。

冯云大惊失色,合身扑上去,却显然来不及!

岳晓秋的脸被刀光衬托得一片素白,脸上恐惧的神情清清楚楚地浮现在冯云的瞳孔中,他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后悔过,当年母亲教他轻身功夫,他为什么浑不在意,为什么非说男人要紧的是自己的武功刀法,轻功根本无所谓,反正他绝不会有被人追得狼狈逃命,需要用到上佳轻功的一天!

要死去了!

此时此刻,岳晓秋觉得自己不该太害怕,她该勇敢一点,应该和自己的韩宇哥哥说点什么,真到了此等地步,她发现自己竟然吓得什么都说不出来,连哀求讨饶的话,也说不出口!

岳晓秋身体一软,浑身说不出的痛,惊慌失措,涕泪横流,好半天,她还回不过神,只伸手捂着自己的脸瑟瑟发抖。

“终于……”

耳边忽然传来一声餍足地叹息。

那声音好像从很遥远很遥远的天边来,岳晓秋听不太清楚,睁开眼睛一看,整个人都愣住:“韩宇哥哥?”

韩宇双手环抱住岳晓秋,把她从地上抱起来,笑容和以前一样温软。

一排雪衣雪袍,面上覆盖面具的手下分成两排,阻隔在宁家夫妻和他们两个人中间。

谢三的神色终于变得凝重。

大堂内的气氛可怕的很,韩宇却全然视而不见,心里眼里只有他怀中失而复得的珍宝:“小秋,我终于找到你了,终于!”

即便宁夫人发了疯似的冲过来,甚至也吸引不了他半个眼神,他身边一个雪衣人长剑出鞘,便和宁氏夫妻交上手,宁家夫妇两个配合默契,也都是高手,面对敌人不曾有片刻失去冷静,甚至比任何时候都要冷静,可惜,实力上真真正正的差距,很难用意志力来弥补。

第三百二十七章 开花

周围刀光剑影,韩宇捧着岳晓秋的脸,温柔软语,诉说自己这些年的相思之情。

“以后,你再也不要离开我了,我会带你去泰山看日出日落,去东海泛舟,去雪山之巅寻觅真正的冰原灵药,也要去大沙漠……”

嘶嘶!

黑色的毒蛇擦着他的脸颊飞过去,岳晓秋瑟缩了下,韩宇皱眉,慢吞吞转身看着身上伤痕无数的宁非和季霞夫妻,皱眉安抚地拍了拍岳晓秋的后背:“本来不想让你看到血腥的东西,别担心,闭上眼,很快就结束了。”

话音未落,韩宇手中就多出一把折扇,下一秒,他人便出现在宁非眼前。

众人齐齐惊呼,眼看宁非便要死于非命,但众人眼前一花,宁非却倒退了三步摔倒在地,只脖子上多出一条血痕,鲜血滴落,但他的人却还好好地活着。

宁夫人紧紧握住丈夫的手,两个人眼睛也不眨一下,瞪着韩宇。

韩宇却玩味地挑了挑眉,转头看向立在他面前,一身漆黑的少年。

这少年年纪实在是小,也就十一二岁的模样,身形瘦削,脸颊泛着不健康的白,一双眼睛却不像他这个年纪该有的,犹如枯井般深邃。

此时少年的胳膊软软地垂在身侧,肩头染血,破裂的衣服处甚至能隐约看到白骨。

显然正是这个少年,挡下了韩宇这几乎不可能被人挡住的一击。

韩宇点点头:“你不错,再过二十年,也许能是我的对手,唔,看在你的武功能让我提起些兴趣的份上,这一次便放过你。”

整个车马店内,所有滞留于此的客人都惊惧异常,恨不得让自己消失,不要引起这个人的注意,但这被韩宇饶有兴致看着的黑衣少年,却是丝毫没有动容,他抬起头,认认真真,满脸严肃:“可是我不能等二十年,从我三岁习武,五岁练刀时开始,我便知道,我得杀了你,一切才能结束。”

少年平铺直叙,就像说一个既定事实,“等二十年太长,二十年后我娘可能会疯,我奶奶可能会死,他们看不到你的死期,听不到你的死讯,会不能瞑目,我不想让我奶奶和我娘不瞑目。”

这少年的声音虽然有些冷,却很清越好听,连韩宇都愣了下,脸上露出一丝复杂,神色间不自觉变得有些柔和,轻声呢喃:“那也不急于一时来送死,我要回彼岸城了,你可以来彼岸城找我……”

“哎哟喂,别啊!”

韩宇话音未落,不远处白衣服的少年也跳起脚,从他同伴的胳膊底下一钻,两步走过来,先不顾黑衣少年的冷脸,抓出一个药瓶往他的肩膀上撒药。

黑衣少年冷声道:“我没钱买。”

“算了,算了,咱俩老交情,这回就不要了。”撒完药,白衣少年正了正衣领,扭头去看韩宇,脸上又露出一点纠结,使劲扯了扯自己的衣服,转头冲同伴喊,“孙叔,以前觉得咱衣服挺漂亮,可你看看现在,看起来竟然和那家伙打扮得差不多,尴尬不尴尬,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咱和这魔头一伙的,那怎么得了,不想要名声也不是这么个不要法,就算咱们天后娘娘脾气再好,要是知道信众的衣服被这种人撞衫,一准也要生气的很。”

韩宇一惊,第一次露出异样的神色。

还不等他说话,少年就嘀嘀咕咕地叹气:“师父总说不光反派死于话多,谁话多都不是好事,能动手就别瞎**,奈何形势比人强,咱老的都没在,拼不过人家。”

嘀咕了两句,他就一本正经地抬头,神色严肃地咳嗽了一声道:“彼岸城前任圣子韩宇,十二年前我们族长已经发话,把你逐出彼岸城,从此以后你不是我族中人,记住了啊,上回见面我们圣女给忘了这一茬,特意交代底下人好几次,让族人们只要见到你,都要说清楚。”

韩宇蹙眉,奈何这少年的嘴皮子也不知怎么锻炼的,快的不行,根本就不容他插话,“你刚才说要回彼岸城什么的,还是算了,省得真把咱们天后娘娘给气得从天河里爬出来找族长的麻烦,你原来的亲爹,我们族长也不容易,现在彼岸城家大业大的,人口还多,吃喝拉撒全仰仗他来管,都快把他累得没了头发,你这个已经背弃家门的便宜儿子,还是别给他老人家找太多事的好。”

一通话说得理直气壮,韩宇心里陡然火气上涌,眯着眼睛盯着他冷笑:“白乐清教规矩到是越发松散,在我面前,区区一小辈也敢如此张狂,今天就让你受点教训,权当我这个做长辈的为彼岸城尽尽心……”

孙婕一直低头立在远处,此时也不禁冷笑:“居然还有脸把彼岸城的名字挂在嘴边!”

少年嘴角抽了抽,一把抓住孙婕的胳膊,苦着脸压低声音:“孙叔,你怎么也跟我一样冲动,这种时候你身为大人,难道不该冷静一些,赶紧溜走回去叫救兵!”

孙婕叹气:“……一时,没忍住!”

他这些年跟随圣女做事,做得还都是一些特别琐碎,特别需要细心和耐心的事,今天帮村里人打井,明天组织一回义诊,一开始彼岸城的族人都不通世事,可不得跟老妈子似的盯着,性格已经被打磨得颇为圆润,要换了十年前,他早跳出来跟韩宇拼命了。

奈何这脾气再好,见到这家伙也是满心愤怒,很明显,韩宇根本就没有认出孙婕这么个小人物。

心中各种抓狂,孙婕心下叹息,他十分清楚韩宇的张狂,哪怕小开心已经表明自己是彼岸城的人,这个家伙也不会太顾忌……恐怕真要一命呜呼了。

事已至此,孙婕反而不怕,身体一横,挡在少年身前,却是根本不屑看韩宇,只盯着岳晓秋冷声道:“你就是岳晓秋?据我所知,你的命几乎是用我们神树的命换回来的……”

轰隆!

孙婕话音未落,韩宇陡然大怒,一顿足,整个大堂登时摇晃,烟尘乱飞。

“不许——牵扯她!”

所有人神情瞬间紧张,被扑面而来的煞气压得几乎要弯腰下跪。

孙婕和他身边的少年齐齐色变——没想到这个人竟然如此恐怖!

就在少年站立不稳,将将要摔倒的一刻,翻涌的气浪忽然停了,韩宇脸上一僵,骤然回头,就见那破门帘开了花,绿色的叶子伴随着粉嫩的花朵,迎风飘摇。

少年长长地吐出口气,脸上露出个大笑容来!

第三百二十八章 圣女

动那种让人心悸无比的地动山摇,渐渐停了。

风仿佛变得特别柔和,还带着一股香味,大堂内本就气氛紧绷,所有人脑袋里一片迷惘,只以为是自己恐惧太过出现了错觉,只是扭头四顾,才惊觉原来是真的开了花。

斑驳的木头上透出了清新的绿意,灰扑扑的地缝里钻出了嫩芽,娇嫩的花瓣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跑堂肩膀扔着的破毛巾上,到衬得这毛巾都显出几分高贵。

韩宇先是不敢置信,猛然回头,许久许久,眉宇间渐渐流露出强烈的,说不出是嫉妒还是什么的情绪,似笑非笑,似哭非哭:“居然是真的,居然是真的!”

很多年前,他还是个孩子,就在神树之下,族长牵着他的手,把他交给前代圣子。

圣子就跟他说:“神树是彼岸城的母亲,怜爱它每一个孩子,当有一天,孩子全心全意地珍爱它,信任它,敞开自己的胸怀灵魂的时候,它会把自己的力量毫无保留地给自己心爱的孩子,所以,去信任它吧,总有一天你们也会和神树一样拥有伟大的力量,能让万物复苏,能让这天地间孤独的城池变得更美好。”

这话,他一直记得,可后来长大了,也只当是当年的先代圣子哄孩子玩的。

就在今日,这一刻,一颗心撕心裂肺的痛,他感受到了神树的力量,那力量依旧温柔,却已经对他视而不见。

他以为自己已然忘记,可又怎么敢忘,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也许他还未曾感受到父母的温暖,却已然被神树那纯粹的力量包围。

他以为神树会永远保护他,爱着他,原谅他……

韩宇回过头,用挑剔苛刻的眼神盯着那个破破烂烂的门帘。

门帘一掀,方若华走进来,轻轻一笑,掩住嘴唇打了个呵欠。

直播间屏幕上:“好有气氛!”

“这怎么做得特效,真漂亮!”

“还气氛呢,跟八十年代武侠片似的,明明一开始是华丽的仙侠画风。”

“现在也是好不好!”

“……如今不是该为咱们三妹担心一下,好像以前三妹演的角色都挺好混的,现在可好,她自己混成了个什么圣女,多中二!敌人里头还有这种一提就特别毒辣又武功高强的狠角色,咱们三妹应付不应付得了!她用的编剧可是向来不按常理出牌,三妹自己都承认,她也不大知道详细剧情,随时可能更改走向。”

“哎!”

方若华叹气,她今天刚去了一趟东海,没办法,她家别墅跑东海去了,爸妈跟着,那边又有点麻烦,她着实不放心,只好过去了一趟,没想到刚一回来,直播间一群水友就叽叽喳喳给她报信——小正太遇见了大麻烦。

于是,她也只能硬着头皮过来表演一回,圣女怼前任圣子的好戏。

方若华抬脚,五颜六色的鲜花便从她足下蔓延而出,铺盖在大堂斑驳的地面上。

目光所及之处,枯木逢春,百花绽放。

方若华本来没打算这么显眼,可她如今每天都难受的厉害,着实没有力气控制神树力量的暴走了。

说来也怪,为何那棵大树半死不活地苦苦挨着,偏偏还这般喜欢出风头,总弄出让人震惊的大场面。

谢三猛然起身,面上登时飞红:“圣女!”

方若华微笑颔首:“谢三爷,两年不见,风采依旧。”

一听她开口,谢三整个人都软下来,摸着头嘿嘿傻笑,再也无刚才的高冷镇定,特别殷勤地凑过去,使劲擦了擦地上放着的长板凳:“圣女快坐。”

方若华也没客气,慢吞吞地坐下,用手撑着桌面喘了口气,伸手招了招。

那怼韩宇怼了半天的白衣少年,老老实实走上前,恭恭敬敬地行礼之后,便站在她身边,“师父,开心刚和孙叔巡视过雍州的侠义榜还有医社义诊情况,郝大夫接了个病患,今年回不了城,怕是要多派几个天医过来,雍州地面上大部分村子都打好了水井,但有几个村子实在缺水,恐怕还要想点别的法子。”

方若华点头,神色柔和又认真地道:“再商量,不要急,从彼岸城多调集人手过来,明年雍州还要旱一年,水井不能少。”

少年笑应,说完正事,才拉着师父的衣袖撒娇:“圣女师父,幸好你来得及时,要不然你家小开心只好开嘴遁术,哎,小开心我这嘴遁术虽然练的还算不错,但毕竟是没办法的办法,成不成功全看天意!”

方若华以手遮面:“……别跟你方爷爷学这些乱七八糟的话!”

隔着大屏幕,看直播的一众水友哄堂大笑,观看人数直线上升。

要知道看小正太各种可爱的言行举止,本就是此次直播的一个小亮点!

大堂里一众客人们此时才回过神,不禁哗然——普通客人也就罢了,像宁氏夫妇,还有黑衣少年,漂亮少女阮明秀,再加上几个老江湖可都是知道内情的,一瞬间就反应过来,眼前之人便是传说中的那位侠义榜主人,让谢海棠谢大侠痴迷的天女!

问题是……

身体单薄,面色苍白,略带病容,五官只是清秀,皮肤瞧着到是细腻无瑕,比世间大部分的娇嫩少女还要好,可是光皮肤好有什么用!

这姑娘当然不算丑,甚至可以说气度过人,纵然懒散地坐在桌边,也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在,让人觉得特别舒服,相信几乎不会有人讨厌这样的女孩子。

可天女怎能是这般模样?

“长得一点都不好看嘛!”

娇俏明丽的少女脱口而出,随即捂住嘴,有些懊恼。

方若华到不介意,轻轻笑了笑:“确实远比不上小妹妹清丽可人,但这皮相是爹娘给的,凑合凑合看吧。”

阮明秀脸上一红,低下头讷讷无言,心里却想,虽然不喜欢谢大哥痴迷她,可她真不讨厌。

坐着歇了半晌,方若华听小弟子嘀嘀咕咕把前因后果慢慢讲了一遍,先不看韩宇和岳晓秋,起身慢吞吞在大堂里走了一圈。

受伤的人被绿色的光芒拂过,身上的伤立时便好转,连冯云的那位倒霉义兄,也恢复了神智。

第三百二十九章 不知道

点刚刚韩宇造成的损伤一点点消散,满大堂的客人都一脸不可思议。

方若华幽幽一叹:“力量越来越有限了,只好节约着用,各位别介意。”

一群客人愣愣不敢出声。

方若华这才看向韩宇和岳晓秋,上下打量了几眼,心下觉得岳晓秋成熟许多,瞧着到没大变,韩宇却早不是当初只是有些任性骄傲的少年,反而阴鸷的厉害。

也是,任谁杀那么多人,又不是杀鸡,身上都要沾染些戾气的。

“……我很奇怪,侠义榜上‘韩宇’的画像挂了也有十二年了,岳小姐,您怎么就没一点表示?”

岳晓秋一怔,脸色大变,瑟缩地抱肩,连连摇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我没看见……”

韩宇一手护住岳晓秋的肩,冷声道:“我什么都不在意,只要她回到我身边。”

方若华:“……”

开心呵呵了一声,小声道:“谁他妈的会管你在意不在意!”

“不许说脏话。”方若华瞪他一眼,终于转头看向韩宇,叹了口气,“你说话还是如此让人发笑。就如我这小子说的,谁又管你在意不在意呢,我只是有点好奇这个小姑娘在想什么而已。”

方若华是真没想到,也真是觉得不可思议:“我这些年不光派人四处找岳晓秋,咱们彼岸城传出去的消息,别人看不懂,难道她岳晓秋还能看不懂?她又怎么可能不知道你这些年为了个子虚乌有的理由,四处杀人放火,害了无数家庭毁于一旦?”

扬起眉,方若华神色冷淡,看着岳晓秋,只幽幽叹息,“你也是个亡国之人,当年国破家亡,你也不是不痛苦,既然那么痛苦,你又怎么能这么多年不露面,眼看着韩宇发疯?他一发疯,多少人倒霉,欠下多少血债,你眼睁睁看着,晚上真能睡得着觉?”

岳晓秋脸上越来越白,渐渐露出一丝绝望。

韩宇蹙眉,牢牢地收紧胳膊,把她拥在怀中,目光紧紧锁定方若华,充满警告。

方若华的脸色到是慢慢和缓,安抚道:“也是,不能把这血债砸在岳小姐身上,您只是留下封绝笔书离开而已,谁也没有权力要求你一定要留在韩宇身边,同样也没有权力要求你为了别人的生死负责,别人会不会被韩宇杀死,和你要不要回头和这疯子解释清楚没什么关系。”

她的话语缓和,可岳晓秋却半点也不曾被安慰,反而感到一阵冰冷,似乎置身冰窟之中。

小开心挠了挠头:“师父,你可别觉得不可思议,这种人是真有,去年我和孙叔在陇川那边遇见的那个卖菜的老头不就这么莫名其妙,他小时候和他娘生气,就一个人躲外头看着他爹他娘疯了似的找他,他本来只是想撒个娇,让爹娘着急一会儿,没成想他娘听信人言,以为他被马匪杀死,一急之下居然吐血而亡,他祖母中风,人眼看着就不行了,按理说,他应该马上跑出来,可谁也不明白他为什么就那么藏着没动,直到他母亲下葬,才有同村的后生无意中找到了他。”

“我看,岳小姐也是犯了同样的毛病,唔,好像不太一样,那老头死的都是自家人,后来落下了失语的毛病,从此不会说话,岳小姐可没这么惨,瞧着心安理得的很。”

话音未落,韩宇暴怒,一脚飞踹而出!

绿色的藤蔓从雪白的毛袖口里钻出去,恰到好处地点在韩宇的腿上,韩宇身体登时一滞,踉跄了两下,愕然抬头看向方若华。

方若华:“……”

她其实没反应过来,虽然在彼岸城呆了十二年,也没少研究武功秘籍,天分还算不差,但和韩宇这位原著中的男主比,那就是天与地的差别,真和人家对上,那是百分之百输得很凄惨。

不过此时此刻,她当然不能表现得很无知懵懂,肯定要云淡风轻,气定神闲。

事实上,她也确实特别潇洒,只看车马店里那些客人的目光,突然间变得跟看见神仙一样也能知道,如今她在众人眼中,绝对特别值得敬畏!

想想刚才韩宇一人就吓得大堂里所有人都觉得没了生路,如今方若华连身体都没有移动一下,就让这个魔头神色大变,怎么想,方姑娘也绝对是高手里面的高手!

可其实不过是方若华有外挂罢了,她家大百科别的法术都贵,但和神树沟通,滋养神树的法术到便宜的很,她一天用个十次八次的也花了十块钱的宇宙币。

这十二年下来,彼岸城最尊贵的神树已经被养得快把方若华当亲闺女般疼爱,绝对是捧着惯着顺着,细心体贴珍爱无比,连带着小开心就是徒孙,韩宇想对小开心动手,神树能不生气才怪!

换了别人可能不会这般敏感,能感受到神树的敌意,毕竟如今神树的力量有限,还半死不活地吊着呢,但是韩宇到底当了多年圣子,对神树的气息再敏感不过,而且他便是肆无忌惮,一旦真和神树对上,也自然要矮上三分。

韩宇略带震惊地看着方若华,第一次从心底深处忌惮起来。

直播间大屏幕上,无数水友们屏气凝神。

“三妹,你今天好帅!”

“没错,虽然以前直播的时候也帅,但是这一次特别特别帅!”

方若华……感觉也还不错,不得不说,在韩宇扮演里最狂霸拽的角色时,自己优雅地站出来踩他一脚,感觉,咳咳,很不错!

盯着大屏幕不眨眼的某高姓水友,正噼里啪啦地跟他死党讨论:“你妹妹最近喜欢看的言情,好像男女主就是韩宇和岳晓秋这样的,男主对一切都很冷漠,冷酷无情,唯独对女主掏心掏肺,你小心点,要咱妹妹也学这一套,干脆不要活了。”

呸!

他死党冷哼:“我记得你上初中的时候也读这种,怎么,现在你变韩宇了?”

高姓某人:“……”

有一个从小穿开裆裤一起长大的发小,就这一点不好,你的一切黑历史他丫的都知道!

第三百三十章 欺负

只“咳咳。”高某人转头只当这次的对话不存在,还是多看两眼‘前堂嫂’吧,可以长经验,长智商,还能让自己身心愉悦。

让人身心愉悦的方若华,把小开心叫过来,柔声道:“去一边玩去。”

“哦。”

小开心一缩脑袋就钻到后头,离韩宇远远的。

他向来珍惜自己的小命,要是他死了,师父,奶娘,方爷爷,夏奶奶,族长爷爷,孙叔,还有彼岸城那么多的叔叔,姨姨,小伙伴们都要伤心,他可是小开心,从来只会让家里人开心的!

仔细打量了一回,韩宇的攻击范围内没有障碍物了,方若华才把注意力集中到他怀里的岳晓秋身上:“我好像确实管不着你愧疚还是不愧疚,对那些被韩宇杀死的人有没有什么想法,可是……你是不是该把山河珠还给我?”

岳晓秋一愣,登时不知所措。

韩宇的脸色也变了变,沉默而坚定地握住岳晓秋的手,轻声道:“别怕,这一次,我不会再放开你的手,我会保护你。”

“韩宇哥!”

岳晓秋的眼泪登时落下,委屈地抽抽鼻子,咬紧嘴唇,整个人都扎入他怀中轻声抽泣起来。

方若华蹙眉:“山河珠是我们彼岸城的圣物,当年韩宇你身为圣子,借用一下到是无妨,但现在你已经不是彼岸城的人,我要回我族圣物,难道还委屈了岳小姐不成?”

“不是!”

岳晓秋心下一急,咬了咬牙,挣扎出韩宇的怀抱,扑通一声跪下。

“方圣女,求求你,我求求你,再把山河珠借给我一段时日,我保证,我会还的!”

她语声破碎,脸上露出羞惭痛苦纠结,啪一声,抬手给了自己一巴掌,“我知道是我,是我不对,但是求求你,不要夺走山河珠,冯伯伯和伯娘都不能死,呜呜呜!”

从一生下来,岳晓秋就是公主,备受宠爱,即便是自己的太子弟弟也没有她得宠,毕竟太子是皇位继承人,需要承担责任,而她只要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父皇和母后便心满意足!

十六年幸福快活,天真无邪!

即便是一朝梦碎,国破家亡,她受到的最大的苦,也不过是父皇为了她免受折辱的当胸一剑。

疼痛尚未侵蚀她的骨肉,韩宇便倾尽全力地救了她,因为她的境遇怜惜她,宠爱她,至于离开韩宇的这些年,她觉得自己心里很苦,很苦,痛苦到灵魂已然死去,但原来还不是最苦的时候,今时今日,屈膝跪在‘情敌’面前,奢望那一点怜悯和同情,奢望对方能高抬贵手一回,才是把她的尊严,把她最坚持的东西都打得支离破碎,从今天开始,岳晓秋觉得自己的傲骨已断!

岳晓秋萎靡倒地,几乎无法呼吸,面色越来越白,越来越痛苦。

冯云咬紧牙关,脸上羞红,欲言又止,他知道山河珠不属于自己,但……涉及父母性命,他认了自己卑鄙无耻,认了自己就是个恶人混蛋,即便死,东西也还不回去!但是看到公主如此卑微的模样,他也是心痛如刀绞。

方若华:“……”

大屏幕上所有水友:“……怎么有一种我们三妹罪大恶极欺负人的感觉,如果我没记错,好像是这个什么岳晓秋恩将仇报,偷袭得手,拿走人家的宝贝不还吧。”

“因为人家是女主,人家所做的一切当然都有原因,都有苦衷,都值得原谅……”

“你们看着吧,按照一般的套路,咱们三妹这么‘欺负’女主,男主要发威了。”

韩宇冷冷地盯着方若华,一字一顿地道:“你满意了?”声音里都带着冰渣。

“为什么一定要和我作对?难道我们的彼岸城圣女,沦落成要靠欺负一个女孩子来彰显权威?”

方若华一笑,伸手摇了摇:“你别提彼岸城三个字,我恶心!”

韩宇登时色变!

方若华静静地看着他:“既然难得相遇,便正式一点,我在此,代表神树再一次宣告,神树之上,你韩宇之名从此消失,无论其是生是死,永不得跨入彼岸城一步!”

说着,又看向小开心和孙捷,“彼岸城所有族人,子孙后代,都要牢记住此教训,绝不做下一个韩宇。”

叹了口气,方若华冷冷静静地道:“韩宇背弃彼岸城,犯下滔天血案,毁我族声名,上下族人,终有一日,必要诛杀此贼!”

小开心和孙捷立时下跪,双手抱于胸前:“谨遵令!”

屏幕上:“……好帅!”

韩宇恼羞的神色一闪而过,怒急,“你……”

偏偏隐约能感觉到身体里的力量流失得越来越快,一时又顾忌岳晓秋的安危,竟不敢如以前一般想动手就动手。

许久,韩宇只当没听到这些话,神色悲悯,伸手扶住岳晓秋,把她拖起来,温柔道:“别怕,山河珠你想用多久,就用多久,没人能从你手中夺走它。”

岳晓秋死死抓住韩宇的衣服:“真的?”

韩宇轻轻点头,目光注视方若华,难得放柔了声音,轻声道:“若华,你向来善良,山河珠既然已经在外这么多年,想来也不急于一时收回去,我保证,一旦小秋不再需要,立时奉还,你该信我,我从不说谎,咱们多年的交情,难道你就真要和我在这里分出胜负生死?”

他暗地里权衡半晌,终究还是觉得,能不出手最好,实在是辨不清方若华如今的实力。

这些年,他的身体其实渐渐开始不好,以往从不生病,如今也会病了,以前从来体力充沛,如今却时时会感觉疲惫,正因为如此,他才网罗大批手下为他效命,才一出手就雷霆万钧,绝不给人留下喘息的余地……

方若华叹了口气:“说实话,我确实不太想与你交手,毕竟我身负重责,我在,神树在,我若有所损伤,神树也许同样会受损,好在不是以前了,彼岸城已经培养出下一代圣女候选人,我亡了,她们也能提前背负责任,想来这些孩子都知道自己肩上的重担是什么,没有一个像前任圣子你这样的脾性,我很放心。”

韩宇:“……”

第三百三十一章 大团圆?

气方若华这话着实是有些气人,至少在韩宇听来,就仿佛把他的自私自利晒给天下人看!

韩宇怒气勃发,折扇一展,上面便露出一排钢刺,瞬间直逼方若华面门。

换做以前,也许韩宇还没有这么暴戾,但这十二年来,他在这个江湖上几乎无人能敌,不说天下第一却也相差不大,无论到哪里,人人畏惧三分,哪还能受得起别人的奚落,何况奚落他的还是当年不被他看在眼中的小丫头。

方若华飘身而起,长袖一甩,袖子里的藤蔓飞出,那折扇还未至眼前便仿佛卸去力道,仿佛陷入泥淖,攻势顿慢了三拍。

韩宇蹙眉,内息陡然像遇见什么阻滞一般,变得极不听使唤……

方若华心里也打鼓,她从不曾和人这般交过手,事实上,便是在彼岸城偶尔和人切磋,也是玩笑居多,志在让神树多活动一下,多些活力,她毕竟是圣女,彼岸城谁敢真与她动手?

偏偏直播间还有一大群看热闹的吃瓜群众。

“难得难得,虽然不是第一次看三妹打架,到是第一次见她像个正经的武林高手!”

方若华:……你们什么时候见我打架来着!

“像这种颜值一流,功夫也好的演员,为什么不往大屏幕发展……三妹,你暴殄天物!”

方若华:“……呵呵。”

心中再不确定,方若华面上也是气定神闲,还有心思转头对小开心道:“去吧,带你的朋友们去尝尝我新酿的酒,你奶娘在老地方等你。”

小开心一迟疑,孙捷已经使了个眼色,顺手拽宁家夫妻一起离开。

“哎,算了。”

小开心摇摇头,伸手把胳膊搭在黑衣少年的肩膀上,低声凑在他耳朵边:“你要是不跟我走,我就……”

一句话未完,黑衣少年当先一步先踏出大门,头也不回,脚步不紧不慢。

小开心:“……”

好吧,挺好的。

“谢某人,还有这位阮小姐,你们两个也别在这里添乱,走吧!”

小开心扫了一眼,四下已经空空旷旷。

车马店的客人早偷偷摸摸逃了,一发现韩宇带来的那群手下跟木头人似的,并不对他们出手,这帮人便能走的都走了个干净。

……

那个正热闹的车马店东南方不远处,就是一座古旧的宅子,宅子外面有两棵大槐树,槐树下平铺一榆木造的木桌,还有几个长凳。

小开心坐在凳子上,扭头盯着不远处的车马店,眼看着尘土飞扬,时不时有绿色的叶子疯长,不禁有些忧虑:“你说,我师父能赢吗?”

孙捷摇摇头:“不知道。”

此时,槐树下零零散散地坐了好些人,车马店里的那一伙,也不知怎么的,居然都这么跟着小开心到了这儿,就连那冷漠的黑衣少年也一样。

众人感觉时间很长,但其实也不过片刻工夫,方若华便提着裙角,慢慢悠悠地从远处晃了过来。

孙捷登时吐出口气。

小开心一蹦三尺高。

方若华只是呼吸稍显急促,面色平静,丝毫没有和势均力敌的敌人进行生死之战的痕迹表露于外。

“师父,师父,弄死他了没?”

砰!

“哎哟!”

方若华打了下小少年的脑门,由着他跳脚呼痛,才摇头道:“你如果再学不会怎么说话,回头就让你在明光殿内紧闭三年,哪怕装,也能给装翩翩君子之后再离开。”

小开心:“……”

“去,拿十两银子给你孙叔。”

“啊?”

方若华叹气:“赔人家车马店的维修费,咱们行走江湖,打坏了老百姓的东西难道不要赔!”

小开心:“……那也该韩宇赔吧!”

“他不要脸,你也不要脸不成。”方若华轻轻戳了戳小正太的脸颊,小正太终于没话可说,别别扭扭地掏银子递给孙捷。

“孙叔你节省些,我打工大半个月才赚了这些,你也知道,师父管的紧,族长爷爷给的零花钱根本不够花,我又没学会怎么炼药,赚钱难啊!”

方若华不理他,转头看向不远处正烧茶水的妇人:“没能杀了韩宇,不过我想,你下次见到他,一定会满意你看到的。”

她也没想到,原来韩宇和神树的联系会那般紧密,也是,如果不是联系紧密,当年韩宇也没办法如此简单地使用禁术,以害得神树濒死为代价,救活了岳晓秋。

联系越是紧密,一旦神树真正抛弃韩宇,把他身体里所有的力量都抽离,他就会越发难过,衰老加快,别人一个月,对他来说,就是一年,甚至十年,身体变得空洞,内息存留不住,会慢慢流失,渐渐变得像个玻璃人,动不动便会骨折,连大幅度的动作也渐渐不能再有。

方若华笑了笑,原来主角光环,终有一日会失效,并不会永远存在。

当然,也有可能是对于韩宇来说,她的故事要终结了,谁让他已经找到了岳晓秋,正常情况下便是退隐山林的大团圆结局。

方若华到底是有些疲倦,虽然刚才打得迷迷糊糊,主要是根据神树的指引出招,但是体力消耗比跳一场颂星舞可严重得多。

“小开心,好好招待你的朋友们吃饭,都累了,师父去睡一下。”

慢吞吞起身,便打算进张氏置办的这套宅子去歇一歇,大屏幕上却一瞬间闪过好多凌乱的话语。

“三妹,三妹,你仔细看看,你的小迷弟在盯着你。”

“话说,三妹什么时候有的小迷弟,我怎么不知道,漏追了?”

“楼上的,你早该习惯,我们三妹的直播就是这么任性,随时会出现隐藏剧情。”

方若华一扭头,正好对上谢海棠的星星眼,登时无语,这么一个大男人,用这种眼神看她,感觉还真是古里古怪的。

“谢大侠,两年不见,君到是风采依旧,等下我们喝一杯。”

“圣女!”

谢海棠完全不会说话,激动得手足无措,连站都站不稳,他身边的漂亮少女:“……”

想当初谢海棠英雄救美,救她的时候何等英雄了得,真是比她父兄加起来还要迷人,再看现在,跟个傻子似的。

第三百三十二章 谄媚

“咳咳。”

方若华轻轻一笑,再次把谢海棠迷得晕头转向,便莲步轻移,进了院子。

一进院子,方若华也挑眉,理了理头发,拿出一把手镜看了看自己。

嗯,眉清目秀,肌肤细腻白皙有光泽,比以前好看多了,如今也算漂亮。

再加上气质加成,那就是美女!

直播间水友们:“……”幸亏周围没什么人,要不然圣女形象掉得连渣都不剩。

方若华飞了个白眼——她可是难得碰见一个为她着迷的,就是自家那前男友,也只会老老实实说,你五官比例还算协调,不过不能算特别美,身体骨骼肌肉发育有很多瑕疵,不过不要紧,并非没有机会改进……

哎,身为一个从小到大没当过美女的女人,难道有人倾慕,还不能得意一下?

目送圣女离去,谢三也就是谢海棠特别遗憾,连瞎子都能感觉到,他恨不得追过去趴地下省得脏了圣女脚的那种‘谄媚’。

阮明秀左看看右看看,一脸的迷惘,转头盯着谢三这张很英俊的脸:“……你是怎么认识那位圣女的?”

她一开始真心不觉得圣女模样有多好,但是,那人竟然能和那个恶魔对上,连那恶魔,明显也是极顾忌此人,可以想见,这一定是位江湖前辈。

江湖前辈啊,要是这圣女和侠义榜上那金砖是同辈人,那怎么也得快三十岁了吧,看起来到不像!

再一看谢海棠还没有回过神,阮明秀嘴角抽搐,简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自己一心念着的男人,救命恩人,认定的大英雄,为一个比自己大七八岁的女人神魂颠倒,也太……太掉面子了!

“瞧你那德性!快点说说,你到底怎么和人家认识的!”阮明秀一脸的不忿。

小开心:“哼哼!”他也想知道!

谢海棠略微犹豫了片刻,轻声道:“那是八年前了,我初出江湖。”

任凭什么样的大侠,他都有初出茅庐,还是毛头小子的时候,谢海棠当然不例外。

八年前他才十六岁,父兄都已经成名多年,对他的教导都极为上心,所以他走江湖时,武功在年轻人里也算得上一把好手,当然,经验还是不免匮乏了一点。

武功够好,成名多年的老江湖也没办法和他比,谢海棠自然是有那么一些骄傲,也想着要行侠仗义,闯下名头,不让父母和兄长小看。

那日一路策马,行至幽州,正逢大雪天,他便被困在了一个小酒馆内。酒馆门脸挺小,却挂了五个酒幌子,显见大厨颇为骄傲,对自己的手艺还是相当有信心。

也确实不错,谢海棠走江湖这些日子没少吃苦,吃喝都不顺心,这回却吃到正正宗宗的羊羹,还吃了炸佛手,甚至喝到了上好的葡萄酒。

隔壁座位上坐着两个少女,都是桃腮杏眼,一红一粉的衣裙,模样娇俏。年纪略小的那个似乎因为什么事生气,一直拿脚去踩年长女孩的脚背,因着模样漂亮,这些小动作也显得活泼,到不让人生厌。

谢海棠也不禁多看了几眼,正是少年时,不免慕少艾,不过还是美食更吸引人,他正吃着,外面就进来两个老乞儿,其中一个身上带着一股子腐臭味,瘦骨嶙峋,胳膊上缠着的烂布条上都是黑色的血块儿。

店小二吓了一跳,连忙上去轰赶他们出去,两个老乞丐衣着单薄,当时是深冬,满地厚厚实实的积雪,两个人冻得连话都快说不出,若非如此,恐怕也不敢进来讨人嫌。

好些客人都捂着鼻子,满脸嫌恶,店小二同样还顾着家里的生意,随便收拾了几样剩饭剩菜就把人推搡出门。

谢海棠心里难受,可他虽然年少,到也能理解店小二的心态,估计换了哪个酒馆也不会让这等客人进门,他正打算多拿几两银子,让店小二给找个暖和的柴房,让这二人暂且安身,至少等雪停了再走,真让他们出去,恐怕又是两具路边骸骨。

只是他慢了一步,尚未起身,便见里边雅阁里出来一女子。

女子相貌清秀,眼圈发乌,似是略带倦容,眉宇间却相当温柔,徐徐走过去,解下身上的披风搭在一老乞丐的肩膀,低声说了两句话,便扶着二人去外面。

谢海棠心下好奇的紧,起身张望,只见少女轻轻撕开老乞丐胳膊上的烂布条,面容严肃,仔仔细细地观察伤口。

那伤口腐烂,看起来十分吓人,他都忍不住有些恶心,女子却视若寻常。

当时谢海棠就想:这姑娘好大的胆子!

“啊!要死啊,什么东西,恶心不恶心!”谢海棠邻座的娇俏少女不知去外面做什么,显得心事重重,很是心不在焉,此时一返回,不小心就撞到那老乞丐,抬眼看到他胳膊上的伤痕,登时吓了一跳,脱口而出。

一句话出口,她也觉得不妥,脸色骤变,为难地捂着鼻子躲了两步。

老乞丐瑟缩了下,连连鞠躬道歉。

谢海棠不觉蹙眉,站起身走到门口,尚未开口,便见先前那清秀女子并不生气,扶着受伤的老乞丐转身,轻声道:“走吧,我家有一妹妹,平日见到一点流血的破口都会浑身不自在,吃不下饭,心慌意乱,你伤得厉害,那姑娘乍见之下害怕也很正常,你别生气动怒,也不要介意。”

老乞丐连忙道:“不介意,不介意。”

谢海棠:“……”

他再一次觉得,这姑娘真是好脾气!

老槐树之下,已经功成名就的谢海棠遥想当年,神色悠远,轻声叹道:“我当时想,这姑娘一定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那种伤口,即便换做我娘看见,也不过是塞几两银子便罢了。”

小开心哼哼唧唧:“这是我师父?我师父自然是好人,不过,你不至于这么肤浅,见到有个姑娘心地善良就神魂颠倒吧?”

阮明秀也虎视眈眈地瞪着他,好像只要他多说一句,阮明秀回头就能去救个十七八个老人家让他瞧一瞧。

谢海棠:“……”这都什么话,天底下一见钟情那般多,他怎么就不能也钟情一回……不对,都被这俩小孩子弄糊涂了!

第三百三十三章 敬重

谢海棠按了按眉心:“谁跟你们说我对圣女有亵渎之意?我那是敬爱,是尊重!”

他确实觉得天底下所有女子,都没有圣女好,在他心中,圣女就是天下第一的绝色佳人,但那不代表他有那么大的野心,还敢妄想把天女迎回家里。

谢海棠难得瞪了这俩家伙好几眼,才接着向下面讲:“当然,我那会就只觉得圣女很善良而已。”

走江湖的少年都爱热闹,谢海棠也是一个爱热闹的人,当时心中好奇,就不自觉多跟着方若华和两个老乞丐走了几步。

“圣女扶着两位老人家,进入一个木头搭建好的屋子里,屋子外面挂着个牌子,上书——‘医社’两字。”

谢海棠轻笑,“你们大概也知道,八年前医社就已经有了,但是在江湖上还是没什么名气,到是平民百姓间多有传闻。”

“我当年并不知道医社究竟是做什么的,心中好奇,便和周围人打听了两句,老百姓们到是竖起大拇指连连称赞,说这医社每十天义诊一次,免费给老百姓们看病,开的方子全是便宜方子,能花三五文钱治好的病,绝不让人多花一文。”

谢海棠想起旧事,心中也有些温暖,“我听了之后,也觉得这医社里的大夫,真有些侠义心肠,连普通的大夫都如此仁义,我辈江湖中人,又怎么能不常怀仁慈之心?”

那一日下了雪,雪中的太阳显得温柔而明亮,谢海棠立在医社门前,斗志昂扬,一转身却见当初邻座的少女,竟然一头撞在那位温柔女大夫身上,然后就吓得花容失色,大声尖叫!

谢海棠觉得那叫声马上就要震聋了他的耳朵!

“这都是什么!好脏!”

娇俏少女甚至不及生气,跳着脚抖自己的衣服和身体。

方若华无奈地叹了口气,认命地招呼一声,叫出两个大夫一起把蛆虫收拾好。

谢海棠:“呕!”

“给这位小姐准备热水,沐浴更衣。”方若华淡定地吩咐了一句,就进屋子去给伤患治疗。

娇俏少女跳脚叫骂:“你们什么人,怎么这么恶心,养什么不好,养这种东西,蛆虫也能当宠物养的,有病吧!”

方若华到不生气,还有心情和直播间的水友们闲侃:“好歹认识蛆虫,应该是知道人间疾苦的那种。上回碰见的那公子哥就只知道喊恶心,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她和水友们聊天,眉目舒展,落在谢海棠眼中,就显得颇为可怕——手里拿着那般恐怖的东西,居然全不当回事,安然的很!

“那不算我一生中最丢脸的时候,也算是排在前五名的丢脸事件。”

谢海棠笑道,“当时我看见圣女端着蛆虫,慢慢往老乞丐伤臂上面放,登时就恶心地吐了,吐得昏天暗地,好半天喘不过气。”

小开心笑了两声:“是,医社治疗腐烂性外伤有时候动手术,有时候没有条件就用蛆虫,我们彼岸城养了好几千条蛆虫了,天天还都有大夫叫嚣不够用。”

孙捷也叹气:“如今九州各国开战的有好几个,整日打打杀杀,老百姓跟着受罪,咱们的大夫们整日疲于奔命,去年郝大夫不还叫嚣说不干了,说什么也不干了,要回家和白长老一起带孩子,可惜如今缺谁也缺不了他,真让他退休,咱们彼岸城再富贵也要破产。”

谢海棠咳嗽了声,不管这俩人怎么打岔,坚决把话题转回来,不让他讲完,他现在反而别扭。

“我在医社外头吐得虚脱,然后就被几个大夫扶进去灌了杯热茶。”

谢海棠摇头叹息,“那是我最接近圣女的一次,她亲自过来向我道歉,还给我开了药吃,那是一种药丸子,一点都不苦,酸甜味的,吃了之后神清气爽,半点也没有不舒服了。”

小开心:“……”原来他家师父这般敷衍,哄人只会用一招!

自己小时空别管是肠胃不适,还是不开心,只要一耷拉脸,他师父给他开的药就是酸渣薄荷丸。

好吧,反正也吃不坏人!

“离开医社以后,我听闻幽州有一伙人立地为王,杀人劫货,作恶多端,为首的还是个厉害角色,便单枪匹马去挑了这一伙,第一回开杀戒,杀了几个人,剩下的也废去武功,救了男女老少二十几人,算得上旗开得胜,意气风发,不成想,刚一下山就被阴了,原来那一伙中有个二当家,当时不在老巢,擅长用毒,也多智谋,而且长得相貌堂堂,不似坏人,我被人暗算,中了剧毒,以为自己这回怕是必死无疑,但几日后我却睁开了眼。”

谢海棠的眼神仿佛在放光。

阮明秀哼了声:“不用说也知道,你被你家那位至高无上的圣女给救了。”

“……那到没有。”

谢海棠讪讪一笑。

小开心也笑:“八年前我师父身体很不好,每一次出门至少都要跟三十个战司的好手随身保护,侍女也要带六七个才够用,就算救人,也轮不到我师父吧。”

一边说,一边摇摇头,“我奶娘爱看的那些话本,总有千金小姐救了个书生,衣不解带地亲自服侍,然后两情相悦的戏码,哎,要是个贫寒人家的姑娘也就罢了,千金小姐发发善心要救人,不知有多少下人会去帮忙,也许被救的人都到不了小姐眼前!”

谢海棠不搭理小开心,神色变得十分凝重:“确实,并非圣女亲自救我,我醒来时,幽州闹疫病,不光是人,连牛马牲畜都死得绝迹,那是齐国治下,朝廷下令焚烧数个有疫病爆发的村落,人人自危,老百姓们只能等死,圣女带着草药和大夫前去救人。”

慢慢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谢海棠的手有些抖,“你们也许不明白,因为你们没有亲眼看见,我当时一时热血上头,竟跟了上去,于是便看到了……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哭嚎绝望,到处是烧杀抢掠,人都失去了人性,因为没有活路,所有人好像都变成了怪物。”

第三百三十四章 天女

“换成任何一个江湖名侠,见到那种场面,若真想救人也只能暴力镇压,那样也许能救几个人,可那又有什么用?即便获救的那些,恐怕也……”

谢海棠斟酌半晌,也无法找到准确的用词,只是握紧了茶杯:“当时,我这个明明身负绝技,普通百姓对我毫无威胁的,也吓得腿脚发软,浑身冒虚汗。”

至今想来,依旧心有余悸。

“我特别害怕,拼了命地朝圣女一行人喊——‘快走,快走!’完全说不出别的话。”

“圣女一共有三十多人,都背着草药,脸上缠着白布,人人却是镇定自若,我眼睁睁看着圣女扶住一个冲到她身上,抢她的药篓的老婆婆,对那个老婆婆说了一句什么话,那老婆婆就愣住了。”

“圣女走到村口的一棵大树下,轻轻地开始跳舞,我都记不得那到底是什么舞步,只知道圣女当时看起来不像这人世间的凡人,就像个神仙,特别庄重,也特别美,也和今天一样,漫山遍野的花都为她盛放,树枝摇曳,叶子轻轻探下来碰触她的脸颊,风都变得温柔,那些已经疯了的老百姓,渐渐就在这样的舞姿下平静下来,一个接一个地跪下,痛哭流涕。”

“我就这么看着,所有人都把圣女当做天女下凡,都欢呼雀跃,觉得神没有抛弃他们,他们还有救!凶神恶煞的壮汉放下屠刀,扶起被推倒在地的老人,年轻的抱起了年幼的孩子,妇女们被指挥着煮药,病人都被集中到一起,被妥善地照顾。”

“即便还是有人死去,但是死者被焚烧,被超度,骨灰被安葬,人人都很平静,似乎他们不是死了,而只是去了……彼岸。”

“似乎就像一个遍体鳞伤的小姑娘说的,她娘亲去的那里,将没有伤病,没有痛苦,只有温暖的阳光,碧绿的草地,可爱的人。”

谢海棠神色间露出一抹说不出的震撼:“圣女有条不紊地做着一切,救那些人就仿佛捡起地上掉落的树叶一样简单,我当时真觉得她就是神,人间怎么可能有她那样的姑娘!”

槐树下一群人坐着静静听,小开心迟疑了下:“……我师父没说过,恐怕是已经忘了。”

孙捷也叹气:“十几年下来,哪一年不闹几次疫病,哪一年不是生灵涂炭,一开始我们还有详细记录,后来到是渐渐连记也记不过来,不过八年前的话,怕是圣女也印象深刻,那时候,我们家圣女也还是个小姑娘,而且神树的状态不好,她长年累月都要留在神树上,病痛加身,但凡离开,也必然是带着天后娘娘的信徒去救助百姓,终日辛劳,无一日安稳。”

谢海棠的眼眶发红,想起初见圣女时,她身体瘦弱,脸带病容,却从不露出半点痛苦之情,待人接物如细雨和风,温柔又稳重。

“后来侠义榜名气越来越大,医社的名声也越来越响亮,再想见圣女却渐渐难了,我时常追随,却是一两年才能碰见一次,两年前是我圣女最后一次见面,如今圣女越发威严,容色越发美丽,我心甚慰。”

小开心:“……好吧,我承认谢三爷你是我家师父的头号迷弟,比我眼睛,呃,明亮。”

他也尊敬师父,不过审美观还是挺正常的,彼岸城他那些女性长辈和同辈中,师父的容貌似乎排不进前十,当然,他们彼岸城圣女的容貌,也没人敢评价。

谢海棠却是真心觉得方若华是天下第一的美人。

“两年前那次,我终于完成任务百杀,都是高级任务,拿到了一年一次的侠义贴,坐船去了一回彼岸城。”

一句话,小开心无所谓,其它人都目光灼灼地盯过来,彼岸城在此之前还不为人所知,只有江湖上能在侠义榜上排名最靠前的几个侠士,大约知道一点底细,却从不与人细说。

江湖传闻,如果完成一百次侠义榜上最高级的任务,且每一次都获得好评,就会有人送来一张侠义贴。

持有侠义贴的江湖侠客能持帖子去请侠义榜的主人为自己做一件事,只要此事不违江湖道义,侠义榜主人会倾尽全力为自己解决。

想想都令人热血沸腾,侠义榜的主人能拿出那么多神奇宝物,势力该有多强横,这种承诺,绝对属于能掀起江湖血雨腥风的承诺。

阮明秀也不算江湖新人,仔细一想,心有余悸:“幸好!”幸好彼岸城并不是想要这个江湖纷争不休的野心之地,侠义贴也不愧这侠义二字,不光是专人送达,且还是实名登记,除了本人持贴有用外,别人拿着就是一张废纸,另外还有种种保密措施,保证持贴人的安全。

“彼岸城漂亮吗?”

“……你求了什么,难道……”阮明秀一咬牙,鼓着脸瞪谢海棠。

谢海棠:“我一点也不想知道,你的脑子里在琢磨什么!”

沉吟片刻,他轻轻笑起来:“我没什么想要的,就是想见一见圣女,当时我提出的要求,是想让圣女陪我逛一逛彼岸城,圣女答应了,还带去我参观了一次彼岸城的藏宝库,让我任选一样宝物。”

阮明秀只顾着隐藏自己那点小嫉妒,到没什么反应,小开心已经抓着谢海棠的袖子嗷嗷叫:“呜呜呜,我也要去做任务,我也想进宝库,你选了什么?”

谢海棠任由他扯来扯去,闭上嘴不肯回答,双目微微眯起,幽幽一叹:“这个世间拥有彼岸城,拥有天后娘娘的圣女,真是极好的。”

冷风阵阵,不一会儿,小开心的奶娘就捧了一口热气腾腾的汤锅,撤换了茶水托盘。

锅子是鸳鸯锅,一边乳白色的汤底,拿老母鸡小心翼翼地炖了一整日,汤汁浓厚适口。另一边红艳艳,浮着一层辣油,让人一看就觉得饿了。

小开心拖着黑衣少年坐到自己身边,不让他吃辣,只涮青菜豆腐给他放在调好的作料里。

“吃吧吃吧,今天师父请客,不收你钱。”

顺手也给一直沉默不语的宁氏夫妇也递过去干干净净的筷子:“吃,吃饱喝足才有力气报仇。”

雪还在飘飞,一行人吃得浑身冒汗,热热闹闹。

第三百三十五章 惊惧

小开心一边吃,一边漫不经意地说:“我师父既然平平安安地回来,韩宇肯定得不了好,他的一切都是彼岸城给的,如今我们彼岸城要收回来。”

孙捷叹气:“可惜,天后娘娘太仁慈,信徒第一戒,便是戒杀生,想开杀戒不容易,只希望老天有眼,该死的人早得报应。”

别看小开心动不动就让自家师父弄死那谁,可其实,他自己也不确定自家师父会不会开杀戒,毕竟天后娘娘的规矩,说不严格,有时候可以钻的空子挺多,但对虔诚信徒来说,那真挺严格的。

“哎,师父要也有三分像韩宇那魔头似的,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顾,无法无天,那该多好!”

孙捷一头把小开心的脑袋按在盘子里:“吃你的肉片去,少说废话。”

如今在彼岸城十多年,孙捷也自认为是彼岸城之人,城中除了韩宇那个混蛋,谁练习的功法不是中正平和,谁不是秉承天后娘娘教诲,从来与人为善,不轻易杀人?

他们这几个吃得热火朝天,他们口中的大魔头韩宇,此时却有那么一点不开心。

当然,只有一点而已。

已经找到了岳晓秋,再多的不适对他来说也并不重要了。

雍州如今多风雪,下雪也好,有助于缓解干旱,一场大雪过后,明年说不定能有一个丰收年,这几年干旱闹得雍州地面上民不聊生,不知多少人盼望着这一场冬雪。

韩宇轻轻拥着自己辛辛苦苦寻觅了十二年的女孩子,身体冷的厉害,心中却只有满足。

“咳咳,咳咳。”

胸口肺部像是憋堵了点什么东西,韩宇强忍下去,脸上露出极温柔的表情。

岳晓秋心事重重,却不忍心说出来让自家韩宇哥哥难受。

他做的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

默默念了这一句话,一时间,岳晓秋的心变得发烫,烫得几乎想从自己的胸膛中蹦出。

这一刻能和韩宇哥哥站在一起,能听到他的呼吸,感受到他的体温,简直是上天的恩赐,她为什么还要胡思乱想?

岳晓秋把头靠在韩宇哥哥的肩膀上,抿起嘴唇微笑,告诫自己不要去想,去在乎那些人仇恨,也不要去介意韩宇哥哥和圣女的婚约,不管什么彼岸城,如今韩宇哥哥吃了这么多的苦,他们终于在一起了,在一起的每一刻都该快快乐乐的才好。

冯云不远不近地坠在二人身后,用力搀扶着他义兄,却不敢回头去看义兄的脸。

这一次义兄受了这么大的委屈折磨,全是因为自己,偏偏他想为义兄报仇,都全无立场。

冯云眼见公主脚步轻快而雀跃,咬了咬牙,把即将脱口而出的质问又吞了回去。

问什么?问是不是就如彼岸城圣女和那少年说的一样,公主你因为太害怕被人指责,受人唾骂,所以干脆做了一个睁眼瞎,假装自己不知道那个韩宇正为了你,变成一个恶魔,搅合得江湖风波四起,无数人家破人亡?

这种话真的能问出口吗?问出来又有什么意义!事情已经发生了……

冯云叹了口气,就让这一切至此结束吧,也该结束了。

他父母从小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他在十七岁以前,也一直做得不错,怜贫惜弱,从不仗势欺人,但是十七岁那年,为了父母的生命,他坚决不肯把别人族中至宝还回去,还为此刀剑相向。

慢慢停下自己的脚步,冯云最后留恋地看了看岳晓秋单薄的背影。

公主会很幸福。

“义兄,我送你回家去。”冯云笑了笑,他安顿好义兄,就要去彼岸城赎罪了。

可他……还是不能把山河珠还回去,但是,自己可以认打认罚,被杀了也无怨恨,反正爹娘有慧儿照顾,那孩子心细,绝不会让爹娘受委屈!

冯云转身离去,岳晓秋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家青梅竹马已然走远,只挽着韩宇的胳膊晃来晃去,轻声唱歌,唱越国最流行的小调。

“咳咳。”

韩宇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头却忽然晕了下,勉强站稳,心口剧痛,忍不住大声咳嗽了两声。

“韩宇哥哥?”

岳晓秋诧异回头。

韩宇安抚地笑了笑,刚想说什么,身体骨髓处骤然升起说不出的酸麻痛疼,他一时竟忍不住,失声痛呼,面孔扭曲,整个人蜷缩在地上,一声连一声地呼痛,半边身体居然渐渐失去了知觉。

岳晓秋大惊失色,整个人扑过去,手足无措:“韩宇哥哥,你怎么了?对了,云哥哥,云哥哥你快来看看……云哥哥你在哪儿?”

回头四顾,周围一个人也没有。

韩宇心下也不禁惊惶——他怎么了?为什么没有力气,为什么提不起内息!本能地像以前无数次一样,朝着自己最亲密的伙伴,他的神树求救,可是这一次却是真的完全感受不到那种能温暖一切的温度,身体空荡荡的。

幸好也只是片刻,疼痛渐渐消减了去,韩宇大口大口地喘着促膝,紧紧握拳,心中惶恐,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他好像又听到神树的细语,而且这一次是清晰可辨的话语——十二年,我的孩子若华为了我能活着,为了彼岸城能存在,承受了十二年痛苦。也让你感受一下,你还觉得那不算什么吗?

韩宇打了个哆嗦,只愿意认为那是错觉,却不禁蹙眉,有些愧疚,前些年彼岸城的人疯了似的找山河珠,他遇见过一次,有一回心情不好便讽刺了几句——说方若华不是在呢,既然她能补足神树的力量,那就老老实实待在神树上便是,又不算什么,乱折腾个没完没了,也不嫌烦!

那话脱口而出,其实他也不是真心的,就是烦闷,故意找茬……

韩宇默默想了两次,他不是真心的,却还是颤栗不已,那痛苦是非常人能够忍耐,一刻都难熬,十二年要怎么才能熬得过去?

摇了摇头,把这些杂乱的思绪撇开,韩宇露出个极为温柔的笑:“小秋,别担心,我没事。”

轻轻把自己的女孩拉进怀里,“我还想陪你走遍千山万水,看遍大好河山,怎么会有事?”

岳晓秋喜极而涕。

第三百三十六章 罪

一方若华睡得很舒服,还做了个梦。

梦见她家神树伸出好多条树枝,把韩宇吊起来抽打个不停,抽得对方哭爹喊娘,四处翻滚,鼻涕眼泪通通流出,狼狈得不行。

“哈!”

然后方若华就笑醒了。

一醒来,小草和叶子便迎上前,先给她披上厚实的毛皮斗篷,又给她简单把头发一绑,洗漱完毕,送上一碗黑芝麻糊细细喝完,之后就是养身汤药。

如今方若华一喝,就能把里面的药材尝出来七七八八,将来回了现代,去中药店找个活计估计也能做得挺好。

要不然怎么说久病成医呢。

一连串折腾下来,方若华再闻见饭香,到也没了胃口,凑合喝了碗白粥。

小草赶紧上了一碟子酸菜上来。

方若华吃了两口城里的私房酸菜,眯着眼睛又添了大半碗饭。

哼,后来韩国泡菜横行一时,真该让大家都尝尝老祖宗做出来的酸菜是个什么滋味,一吃这个,估计等她回去,再也不肯吃半口韩国的那破泡菜。

吃饱了饭,方若华一问,自家那小弟子又不见踪影。

他奶娘到看得开,孩子小时候,跟保护眼珠子似的,恨不得日日守在身边,如今到不去多管,由着那小豆丁跟着孙捷在江湖上疯。

“他爹爹就是十二岁遇到的我家小姐,哎,真是冤孽,那就是个风流鬼,见一个爱一个,偏偏我家小姐吃了猪油蒙了心,一门心思跟着他,他有多少女人都不介意,心甘情愿做个大度的正室,把脾气全收起来了。”

张氏话里虽抱怨,其实还是怀念的意思多些,姑爷在她心中再不好,如今也为保护她家小姐母子两个死去,死人缺点再多,也总是好的。

“小少爷被圣女教得好,全不似他那花心的爹爹,以后会有好女子欣赏他,他爱上的姑娘也有福气。”

方若华没好气地摇头道:“就那小子的那张臭嘴,能讨到媳妇算他本事!”

也不知道小开心是和谁学的,明明彼岸城多君子,向来讲究万言万当不如一默,偏偏这小子从小就和八哥似的,四处学舌,长大一点更不得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哄得城中从老到少,无不爱他!

“指望他娶媳妇不容易,也许过几年,知交遍天下到是有可能。”

方若华失笑,当初给那孩子讲四条眉毛的陆小凤,他就对陆小凤评价很高,还特别孩子气地说,将来他也要有花满楼那样的朋友,当然,西门吹雪就算了,彼岸城四季如春,他可受不了冰块的温度。

“你看看,当初还说不和冷漠的人交朋友,才出去一年,这些话就忘在脑后了。”

张氏也笑:“缘分这东西,怎么说得清!”

但凡和韩宇有仇的,她都怜惜三分,小少爷和那黑衣少年交朋友,她就觉得极好,即便他们根本不知道对方真正的姓名来历。

可韩宇在江湖上凶名赫赫,他的仇人,又怎么敢报自己真正的姓名来历?自己做好了拼去性命的准备,也要为残余的亲朋旧友着想,真正像宁氏那般,什么都不在意的只是少数。

正说着话,外面忽然有个婢女进来道:“圣女,冯云来了。”

“哦?”

方若华有些意外,冯云这个人物在原文中只是个小配角,出场也没有几次,在原文里也没提过山河珠的事,也正常,当时彼岸城碎,宝库里的宝物早就不知流落何方,人尚一心求存,哪里还顾得了别的东西。

院子里积雪刚刚扫过,只剩下薄薄一层,方若华哈了口气,盯着一脸愧疚,跪在地上不肯起来的冯云,轻声道:“山河珠我们一定会拿回来……”

冯云咬着牙不吭声。

方若华叹气:“但是,你也没有罪。”

冯云登时一愣。

“想要救父母能有什么罪过呢?”方若华轻声道,“山河珠是你无意中捡到,发现它的用途也是意外,并非杀人越货而来,我们追回山河珠,是因为它是我族至宝,对我神树母亲至关重要,你不肯还,是因为你要保护自己的父母,这都没有错,只能说各凭本事罢了。”

冯云:“……”

方若华声音渐冷:“对我彼岸城来说,有罪的只是韩宇,他是我族之人,在我彼岸城中长大,自幼受神树恩泽,不思报恩也就罢了,擅自将重宝送给他人把玩不说,自称去追回重宝,却因一女子之故,打伤我族子弟,致使山河珠遗失十二年,罪在不赦!”

“更何况,说到底彼岸城之祸,也是因他而起。”

冯云满肚子想了好几个晚上的话语,一时间再也说不出口,他想接受惩罚,好让自己的心里好过些,但彼岸城的人居然如此……豁达理智,他着实是没有想到。

换了别人,谁还会站在‘敌人’的角度上考虑问题,为敌人开脱!

和冯云简单说了几句,方若华就扔下他回了彼岸城,也不管这位怎么纠结难受。

山河珠自然是要拿回来,冯云绝对不肯给,他自己都能来求死,却不能夺去爹娘求生的一线希望,其实,在方若华心中,真不觉得冯云有错,换了自己恐怕也要纠结,估计若是父母有事,只要能救爸妈,别管是需要她去偷还是去抢,或者做什么丧尽天良的事情,她都会去做!

当然,如今这般想,也不知道事到临头会如何,但若遇到的是冯云遇见的情况,她绝对和这位做同样的选择。

岳晓秋选择帮助冯云,也不能算绝对的错,她的确受了彼岸城的大恩,彼岸城需要山河珠,也确实和她有关,但人有亲疏远近,岳晓秋又不是彼岸城的人,她对这个城池甚至还算不上了解,更不要说有感情,冯云却是她的青梅竹马,冯云的父母却是为她的国家而性命垂危,她做出这种选择岂不是理所当然?

唯独韩宇,是真正该死!

他不但是彼岸城的人,还是圣子,全城上下,无数百姓,尊敬爱戴他,把他当做自己的神灵,而他又怎么对得起这份敬爱?

没有彼岸城,绝没有韩宇!

第三百三十七章 追捕

一“吩咐下去,我要那个人,在这人世间永无立足之地。”

方若华慢慢地抽出一张绿色叶子模样,镶嵌金边的令牌,把它交给阿索。

这些年她没真正逼韩宇逼到绝路上,就是怕他这个男主角作为老天私生子,一棍打不死再给彼岸城带来麻烦,那人在中是真正的天下第一,武功绝顶,百战百胜。

即便是如今失去了族人们的帮助,手下实力大减,也没有书中那般庞大的势力,可是他自己就是个大bug,方若华还老担心族人和那家伙碰上,那人狠毒起来,恐怕不会对曾经的族人手下留情。

如今却已然无所谓。

阿索顿了顿足,终究应了句:“……是。”

彼岸城向来守天后娘娘的规矩,可就是仁慈如天后娘娘,还有冲天一怒,暴打冥神的时候,何况是他们这些凡夫俗子!

韩宇已经惹了众怒,彼岸城上下人等一提起他的名字就暴怒,恨不得生啖其肉,自家圣女便是不下令,众人也会找自己的法子给那个混蛋添堵!

张氏自是比任何人都期盼韩宇倒霉,只是——“哎,小少爷出去玩,我别的也不担心,只担心韩宇那魔头被逼急了,再朝他下手。”

方若华慢慢品尝饭后的养身茶,轻声道:“有可能,不过也不能因此就把孩子关着真不让出去,我给了他几样防身的东西,咱们族人在外面不少,各项布置也有,便是那孩子着了道,咱们的救援也慢不了,别太担心。”

担心也没用,少年长大了要走江湖,只要从安全的港湾,长辈的羽翼下走出去,就再也无法保证自己不会受到伤害。

……

“……谢谢。”

岳晓秋感激地一笑,伸手慢慢拿起药包。

“不客气,不客气。”

她面前药铺的小伙计脸上登时红透了,连声道:“你哥哥的腿要紧,赶紧回去给他煎药吧。”

岳晓秋步履匆匆,脸上的笑一点点收起,露出几丝忧愁烦闷。

若是让爹娘知道,有一日她连这等乡下人的轻薄目光也要忍耐,不知会不会心疼!

让一个药铺的伙计在心里意、淫她,只要想一想,她就觉得很恶心。

远望着岳晓秋纤细的身影一步一步走远,小伙计红着脸想,这位小姐长得可真好,希望她哥哥早点好起来,要不然一个女孩子老抛头露面的,可不安全。

他在那摇头晃脑地浮想联翩,掌柜的看不下去,哼了哼:“你小子也别太心大了,那女人一看就不是个能过日子的,也不是你一个药铺的小伙计能惦记得了,老实一点,好好娶了红姑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才是正经。”

小伙计讪讪一笑:“瞧您说的,小子我难道还能心里没数,人家小姐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身,如今落了难,我就是帮衬一把。”

掌柜的白他一眼,心里知道这小子虽然有那么点怜香惜玉的坏毛病,却不是个拎不清的,拿一点子药材去买个人情,到也不是不成!

那小娘子瞧着不像一般人,她那个哥哥更不像,交好点没有坏处。若是将来用得上就是赚了,即便用不上,那也是善心。

绕开人群,拐了个弯,进了一扇破破烂烂的小木门,一进院子,便看到韩宇坐在石阶上,面如枯槁,死死盯着天空发呆。

“韩宇哥哥!”

岳晓秋吓了一跳,扔下药包扑过去,“你怎么起来了。”说着一脸心疼地去看韩宇的腿。

前几天他们遇到宁氏夫妇还有一群人,那就是两个疯子,都是自己心软,不想让哥哥多造杀孽,没想到却害得哥哥右腿骨折,差点就……

“韩宇哥哥,下次我绝不再让你对他们手下留情!”

虎落平阳被犬欺,她的韩宇哥哥受了伤,不知多少人看了侠义榜来追杀他们,他们只能四下躲避。

一开始还好,如今身上能当的东西也快当完了!

岳晓秋越发自怜自苦,没想到她有一日会因为这些阿堵物受人气!

韩宇猛地回神,怜爱地摸了摸岳晓秋的脸颊:“别怕,我没事,很快就能好。”

“……嗯。”

安抚了小秋,韩宇心中却有诸多无法说出口的恐惧,他总觉得自己的身体不对劲。

以前他也不是没受过伤,但伤痊愈的速度比常人不知快多少倍,小伤甚至连感觉都感觉不到便好了,这一次……他一不知自己的腿为何会这般脆弱,说伤便伤,二来,过了这么久,居然没有好转的迹象!

除了几个绝对亲信外,他甚至不敢召唤自己那群手下,当初他收人也是漫不经心,威胁多过利诱,他强势时,自然不怕那些人反噬主人,但现在……还是谨慎行事为好。

韩宇看了看小秋,轻笑着把她拥进怀中,也罢,找到了小秋,舍弃那些人也无所谓!

温存片刻,韩宇看着小秋小心翼翼地为自己煎药,半晌,忽然一蹙眉,内力激荡,单腿着地,卷起小秋的腰身,飞掠出门。

轰一声。

无数火箭夹杂着霹雳子扑面而来,院子里一片烟雾环绕。

外面十多个黑衣人面容冷酷,亲眼见到残影闪过,目送韩宇离开,为首的一人压低声音:“不要追太急,前面是街市,小心误伤,阿九,灭火。”

一行人有条不紊地分开,一拨人去追,另一拨人迅速扑灭了火势。

他们显然极为熟练,一场纷乱下来,竟然连道边的树木也没有误伤。

为首的黑衣人手腕上戴着一根绿色的腕环,显然是经常接侠义榜的任务,而且完成度很高的那种人,四下看了看,转头对同伴笑道:“不着急,袁明他们南边去了,谢海棠要回家给他祖母过寿,一时也赶不过来,这块儿金砖,肯定是咱们的!不过,到要小心,那是个硬茬,挂侠义榜上可有十二年了,宁愿放缓一些,也不要阴沟里翻船才好。”

身边剩下的左右扈从纷纷应是。

说完,他一纵马,朝着韩宇逃离的方向追踪而去。

韩宇额头上汗珠滚滚而落,明明是冬日,汗水却浸透了衣衫,低头一看,小秋的脸色也发白,他心下暗恨,缓缓停住脚步:“我们歇歇。”

第三百三十八章 弱点

一岳晓秋温顺地点点头。

左手边便有一茶寮,两人刚想进去,脚步却不得不停下。

里面的说书先生正在说一段江湖逸闻,说的正是彼岸城和侠义榜。

听着说书先生慢吞吞地讲韩宇如何背叛彼岸城,如何杀人越货,岳晓秋的神色一点一点地变得难看起来,双目含泪,整个人紧紧靠在韩宇怀里,搂住他的脖子:“韩宇哥哥,我知道的,你是最好最好的人,不要听他们乱说!”

岳晓秋忍不住失声痛哭,她其实是知道的,也听过这些话!

韩宇的身份来历还有他做得那些事,如今已经由一小小车马店开始向外扩散,江湖上消息流传的并不慢,如今算是人尽皆知,四处都议论纷纷,可谓人人喊打。

岳晓秋他们虽然躲着走,进城也是进偏远小县城,奈何韩宇名气太大,连偏远之地也少不了他的传闻。

无论怎么躲避,那些追杀的人都追踪而至,怕就是因为韩宇的图像已经传遍江湖。

可韩宇是什么人,他也有身为高手的骄傲,又怎么肯乔装打扮?

韩宇的神色也很凝重。

“……没想到,方若华做得这般决绝!”

看来要想个法子才行。至少侠义榜的悬赏,必须撤掉,否则他和小秋将永无宁日。

以往还好,虽然他在侠义榜上挂着,但是并没有详细描述,连姓名来历都没有提,即便众人想要完成任务,一时半会却也找不到他的人。

但现在却不同,方若华不知道做了什么手脚,似乎很短的时间内,天下人好像都知道他韩宇的相貌,连市井小民也能说出他的行踪,和这些年做过的事!

韩宇伸手握住岳晓秋的手,轻声呢喃:“别怕,我总会保护你。”

自己也罢了,方若华要拿他出气,他也认,可小秋不能过眼下这种颠沛流离的日子,更不要说,也许再不反击,就连这等日子也要过不下去。

他找到小秋,是想和她过神仙眷侣一样的生活,要让她像以前一样快乐,否则,他这些年的苦熬又算什么!

“方若华,也不是没有弱点。”

韩宇神色不定,身为彼岸城的圣子,他对彼岸城的了解可谓深刻,这些年城中族人在人间走动,各种习惯依旧不改。他虽然一直把心思都放在找小秋上,却也没少关注城中的一干事务。

所以他知道医社,知道侠义榜,知道永安酒楼,永安茶楼都是彼岸城的产业,如今也知道,方若华收了一个小弟子,那小弟子是雪山派嫡出的儿子,和自己……有杀父杀母之大仇!

……就是他吧,那个嘴巴很碎的小子!

若华也太不注重规矩,收了徒弟都不知道好好教一教,而且她可是圣女,收徒也未免太随意了些,随意不算,还纵容如此,自己就为她教一教徒弟,也算便宜她了。

……

遍地泥泞的雪,和黄土卷在一处,几成黑色的泥汤,好在阳光大好,小镇上到也多出几分活气,左右摆摊的商贩都出来做生意,铺子也开了门。

这座无名小镇别看小,也没什么名气,但因为处于交通要道上,往来商户众多,再者还出药材,出产茶叶,且当地官府清明,赋税不多,更无摊派,家家户户都算过得去,便是穷苦人家冬日里也有几身棉衣可穿,不会挨冻。

小开心搓着手蹲在面馆门前的石阶上,半长的褐色大氅拖地,百无聊赖地甩着一根碧玉竹杖。

这东西是方爷爷拿给他玩的,既能当拐杖,也能当武器,他剑法练得还行,按照族长爷爷的说法,那就是天资出众,连韩宇都觉得有点难的凤鸣剑法,他练了一年就入了门,堪称彼岸城年轻一辈里的第一人。

真论剑法,别看他小,孙捷比不过他,可惜和他师父一样,没有什么剑客的剑心,连把正经佩剑都无,武器找到什么随便乱用……

小开心做了个鬼脸,逗不远处吃糖葫芦的小胖孩儿,那小孩儿也不认生,软乎乎地朝他笑。

“孩子真可爱!”

让人特别想去拧一把,当年他小时候,师父就爱拧自己的脸颊,每每摸着舍不得放手,非要摸到他脸颊通红,眼睛泪汪汪,才讪讪笑着被族长爷爷抓去教训。

他有一点想师父,只是还不愿意回去,前些年他还小,总听师父和长辈们派出人手,四下救援让韩宇盯着的名门大派,每一次救援行动总有损伤,师父似乎很难过,老说什么天命难违的话,却似乎总心有顾忌,每每看到韩宇的消息,就多几分关注。

小开心以前听族长爷爷和长老们说过,韩宇和师父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从小师父就喜欢韩宇,一直跟前跟后地跟着他。

后来二人定亲,就更加亲密,韩宇对师父来说,是比族长爷爷他们还要重要的存在,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存在。

那年灾难发生,韩宇背叛了彼岸城,背叛了师父,婚约自然是不成,师父一肩担负起彼岸城的生死存亡,每日都为了活过下一日而努力,从此不再提起韩宇这个人,但是……那么深刻地爱过之后,骤然失去,师父是不是也会有些伤心难过,有些不甘心?

“韩宇当然配不上师父,岳晓秋能接手,那是阿弥陀佛了,不过,对付韩宇的事,还是我这个当弟子的为师父效劳比较好,省得师父也为难!”

方若华要是知道这小子脑子里转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一定拍着他的小脑袋告诉他——早点睡吧,你想太多!

“啊!”

一声惊呼,打断小开心的思绪,他刚一抬头就见一辆失控的马车,一匹惊马,朝着路边玩耍的小胖孩儿冲过去,想也不想,小开心飞身而起,抱住孩子,一个翻滚滚到一旁,把孩子好好放在一边,才一把拉住缰绳,顺顺利利地制服了惊马。

车夫早落在后头,灰头土脸,连滚带爬地滚过来,连声道歉加道谢。

“对不住,对不住,我这马也不知怎么的,忽然就闹起来,一时没控住,真是谢谢小哥了,要不是有您出手,真要出大事!”

第三百三十九章 卑鄙

一小开心心下有点小得意,叮咛车夫小心些,又安抚了几句,打发人走,再买一串糖葫芦,安慰了半天几乎吓呆的小胖孩儿,最后小胖孩儿那个和他长得一点都不像,特别瘦,也挺漂亮的娘亲塞了他一碗烧得色香味俱全,一看就美味的红烧肉,才把自家孩子给抱走了。

端着肉碗,小开心悠哉悠哉地回面馆,心下有那么一点小得意,轻笑道:“怪不得这么胖,整天吃美食,想不胖也难,来,来,给你分享两块儿。”

就两小块。

黑衣少年默默地看了两眼,夹起来吃了。

小开心又抢了他两筷子面条。

黑衣少年:“……”

“看什么看,我从小就知道,饭抢起来才好吃,一个人吃根本没意思。”

小开心笑眯眯地怼他。

黑衣少年还是不说话,不过……他确实比以前多吃了大半碗。

小开心一边吃饭,一边和他说话,半点不讲究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我听说各大门派要在泰山召开武林大会,商讨韩宇之事,我们也去一趟,韩宇那人心高气傲的很,手下又有不少人手,说不定能在泰山撞上他。”

黑衣少年安安静静地听。

“还有,过年你回家过年吗?去年好像你就没回去,今年要回去的晚陪我走一趟天山。”

小开心仔细掰着手指头算了算,“我师父身体不好,有好几种药在我们城里也没有,有几种天山比较多,只是郝大夫去了好几次都遇不见,你这人运气好,给我当个吉祥物,没准能让我碰见,拿回去正好给我师父做年礼。”

黑衣少年咬着一根面条,慢慢往嘴里吸,点了点头。

小开心登时高兴起来,又七嘴八舌地说几句闲话,什么江湖上出了个怪盗,不偷贵重物品,就喜欢偷什么张家的痰盂,李家的碗筷,孙家院子里的大门什么的。

“有点像司空摘星,你知道司空摘星是谁吗?他有个好友叫陆小凤,是个麻烦人物……”

说着说着,小开心忽然警觉,跳起来向前一扑,扑倒在黑衣少年身上。

泛着绿色暗光,细如牛毛的针瞬间铺满了他的后背,黑衣少年拖着他滚入面馆的后墙。

小开心先招呼一声:“都不要乱跑,关门,别出屋,外面的找墙角蹲下。”

一群老百姓也算是见多识广,没少碰到江湖人打群架,应对还算得当,瞬间大街上就悄无声息。

黑衣少年盯着小开心发青发乌的脸不出声。

小开心喘了口气,小声道:“我没那么傻,不是想给你挡,本来咱俩应该都能躲开,可忽然没了力气。”

闭上眼深吸了口气,小开心苦笑道:“你试试自己的内息。”

良久,黑衣少年缓缓摇头。

小开心脸上更苦:“那碗红烧肉里被下了药,唔,回头我师父得关我禁闭了……”一句话没说完,一口黑血喷出来,地面上都有一丝被腐蚀过的痕迹。

黑衣少年第一次变了脸色,小开心到还算镇定,指挥对方把口袋里的荷包拿出来:“还好我小气,就给了你两块肉……你吃红色药瓶里的药,把那个水晶管给我。”

吃了药,水晶管拿在手中,拧下一个严丝合缝的水晶盖帽,露出个针头,小开心咬咬牙,一针扎在自己心口上:“七个时辰,七个时辰分生死,走!”

他脸上的黑气居然褪去,力气骤然增大,一手拉住黑衣少年的胳膊往肩膀上一搭,飞跃上墙头,一拍屋顶,无数瓦片碎片横飞。

韩宇坐在两人抬的软轿上,走到面馆的招牌底下,掀起帘子向上看了眼,冷笑高声道:“你逃得了吗?”

小开心人不见踪影,声音却从四面八方传过来,不徐不疾,气定神闲,中气十足:“虽然远远低估了前圣子你的卑鄙程度,但是我师父早就交代,你这人阴险手段不少,在彼岸城的时候就是个使毒的行家,十岁那年就能配连族长都解不了的毒药了,我们这些少年出外行走江湖,最怕这些鬼蜮伎俩,所以出门前我师父把你以前用的那些毒药,什么七日醉,赤孔雀,美人心等等等等,都让我好好地研究了一遍,哎,只是没想到的是你韩宇韩大魔头为祸江湖之余,竟然还有力气研究新毒药,还真让我有一点狼狈,也许我师父给的万能解药不怎么管用?说不定我一会儿就气尽力竭,放心,我一定提前先宰了我自己,也省得死在大魔头你手上,我师父知道了追到阴曹地府再去削我一顿。”

韩宇充耳不闻,闭着眼睛由着手下抬轿向前追去。

但他心中其实有些急迫。他没想杀死小开心,红烧肉里的毒并不致命,事后真正染有剧毒的毒针,是冲那个碍事的少年去的。

如今他找到了小秋,对这些仇人自然不会放纵下去,他以前不怕死,也不怕江湖遍地是仇敌,现在却还想活得长长久久,这些人自是变得相当碍眼。

没想到小开心一个孩子,居然如此敏锐,连他亲自发出的毒针也能感受得到。

韩宇心中未尝没有一丝别扭,如果换做以前,他五感灵敏至极,便是闭着眼睛出手,也绝不会出现任何差错,现在却力有未逮了。

追逐半晌,不见对方踪迹,韩宇终于有些压不住心中的急躁,轻声道:“你乖乖跟我走,我为你解毒,那针上的毒,是当年的毒尊颜如羽的游戏之作,纵然只是游戏之作,如没有解药,别人也解不了。”

小开心这一次却没有回话。

韩宇声音变得柔和:“我出身彼岸城,就永远是彼岸城之人,这次只是想认认真真和你师父说几句话,我与你师父是自幼相识,情分非同寻常,她如今跟我赌气而已,如果不把心结解开,怕是她也不会高兴!”

“哼哼,不要脸。”

小开心登时有些很不开心,小声咕哝,“和这种混蛋青梅竹马,我师父怎么可能高兴,不要太丢脸了!不行,回去我给师父说,让她赶紧换个青梅竹马!”

第三百四十章 做不到

一嘴里嘀嘀咕咕抱怨,小开心内心一片火热,提了一口气,扶着黑衣少年使出并不大熟练的彼岸城最诡异的轻功,足不点地,看似拼命飞速逃跑,心下却是拿捏着速度,时而快行,时而缓上一缓,一抬头,终于看到一家挂着绿色幡子的客栈,惊喜大声吼道:“阿索,爆!”

几乎他的话音还没有落下,刚从窗户中钻进去,就听轰隆轰隆,连着几声巨响!

浓烟滚滚,火光四溅。

半晌,韩宇一身狼狈,嘴角渗血,胳膊扭曲,脸上又是黑又是灰地靠墙而立,目光阴狠地瞪着地上霹雳雷的残渣。

小开心大声喊:“宁叔叔,宁婶婶,王老爷子,老林头,赶紧的,抄家伙,你们最想要的那个魔头,我给你们牵过来了!”

瞬间,前方不远处的空地上,冒出来密密麻麻的人影,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人人披麻戴孝,静静地看着韩宇。

第一次!

毛骨悚然的感觉侵袭心头,韩宇觉得背脊上全是冷汗,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

明明眼前这些人论武功,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按理说,以他的功夫,其实也并不怕围攻,只靠围攻想杀死他这样的高手,那纯粹是痴人说梦,所以,他视天下英雄如无物。

可现在面对这些他从来不放在眼中的弱者,他却觉得……害怕。

所有人悍然扑上来,韩宇脸色骤变,拔出他佩戴了十多年的黑色长剑,剑光闪烁,一时竟看不清楚,他出手便是全力,每一招都是杀招,森森寒光直逼周围围攻者的周身大穴。

但这一次没有人退却,没有人恐惧,更没有人求饶,所有人不但拼去自己的命,还互相支援,彼此协助,竟然比同门还要默契,一人受到威胁,立时有三五人同时攻击韩宇的必救之处,逼得他一人也伤不到分毫。

此地位置也极好,显然经过精心挑选,适合围攻不说,这些人还相当了解地形,占全了地利。

韩宇心下一冷,竟有一种自己不是追捕猎物的猎人,反而是落入陷阱的猎物,可此时他竟连想也不能想,即便是他,也有一种疲于应付的感觉侵袭心房,只能把全副注意力集中到眼下的局面上。

他不得不如此,这些人简直是疯子,打起来简直全无章法,毫不顾忌自己的性命,甚至连指甲,牙齿,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变成致命的武器,似乎只要能杀死他,就再也不必要脸面,体面,也不在意自己的名声。

韩宇憋屈地要命,想起自己初出江湖的那两年,好像也这么让别人憋屈过。

此时此刻,他已经不想追到那小子,只想抽身而退!

小开心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汗水滚滚而落,靠着窗户朝镇定自若的阿索,阿索正站在最高处,手持一黑两红三面旗子,旗子一动,下面一众高手立时变阵。

他忍不住笑了一声,韩宇当真是犯了众怒,彼岸城的族人是手段百出,人人都拿韩宇当目标,估计已经设计了几百种方案,琢磨出几百种手段。

阿索头也不回,低声喝道:“还不回家!”

小开心点点头,一手拉住黑衣少年的胳膊,笑道:“不用指望韩宇给我解毒,他那人见了阎王都不肯掉泪的……走,回家,顺便叫救兵。”

别看眼前的人多,陷阱也算成功,但是韩宇如果只是想甩开这些人离开,或许还真不是没有机会。

那个人毕竟是彼岸城百年难遇的天才,据城中长辈说,他十三岁那一年就比前任圣子的武功更好些了,十五岁那一年,族中长老们四五个同时出手,竟也非他对手。

此人本该是天之骄子,沦落到如此地步,也让人不胜唏嘘。

小开心在墙上按下一排密码,有花纹,有数字,还有很多不规则图案,墙壁顿时咔嚓一声,开了一道门,门里放着不少零零碎碎的东西,他拿出来一本小册子,又翻出来一张半手掌大小的硬卡片。

黑衣少年站在他身后,脸上丝毫没有好奇。

此时他也中了药,虽非致命,却让他的身体如常人一般,内息全无,可即便如此,他的脸还是如一块完整的冰雕,没有一丝的动容。

小开心看了他两眼,嘴角抽了抽:“……伤眼睛!”连忙低头翻开手册。

手册是一页一页折叠起来的大地图,特别清楚详细,色彩也很鲜艳,九州俱全。

这厚厚的一大本,虽然不敢说把全天下各个城镇都囊括其中,但十之七八还是有的。

小开心翻了翻,终于翻到自己目前所在地,整张地图打开,平铺在桌面上,盯着看了两眼登时松了口气:“还好,不算远,冰块儿,来!”

说着,他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圈。

“看到没有,这里是鸳鸯湖,对面是小珠山,如果你能在六个时辰之内赶到小珠山,找到离我家最近的通道入口,那我就能活,你要是赶不到,那也去,顺路把我的尸体送回神树,我们彼岸城的人,死后都要葬在神树下的。”

小开心说完,笑了笑,毫无预兆一头栽倒。

黑衣少年由着他倒在自己脚下,先拿起地图认认真真仔细看了看,用手指在路线上略略滑动,看完把地图揣在袖子里,弯腰将小开心捡起来甩在肩膀上,然后一个飞纵出窗户,拔足而去。

他一下都没有回头,没有去看身后漫天烟尘中的仇敌。

他答应娘亲,亲手杀了韩宇。

眼下正是最不可错过的好机会了,也许错过去,他再也没有办法亲手杀了自己的仇人。

但是在这一刻,他没有做任何选择,没有任何迟疑。

小开心死了,他也不会哭,但是只要有一丝的机会,他就想要救他。

“呜呜呜,呜呜呜!”

“太惨了,三妹,你好残忍,两个小正太都还是孩子呢。”

“你现在难道不应该像神灵一样出现,大杀四方,怒怼韩宇一顿,把他弄死了事吗?”

视线从屏幕上收回,方若华哭笑不得!

摄像头可以跟着小开心飞,她又不会飞,真以为是拍戏,只要编剧和导演想让演员赶得及,那就赶得及,如果导演不想,别管观众怎么着急,保证只能擦肩而过,什么都做不到!

第三百四十一章 矫情

一“来,互动一下。”

方若华起身,走到神树下自己的房间内,打开配药室的大门,叫自家小侍女,吩咐她们去请几个留在彼岸城的神医长老一起过来。

然后转头对着大屏幕笑:“诸位,你们家小正太面临危难,我这边当然要积极地去准备各种解毒剂,还有,你们的打赏我也准备攒起来看能不能换到强力一点的医疗用品,现在大家可以去欣赏你们家小正太和他的小基友千里返家记,如果精彩的话,就请大家多多打赏。”

众水友:“……”

“好像还是头一次听见我们家三妹说要求打赏来着!”

“呃,好像是!”

直播间静了静,随即哄堂大笑,一片轻松。

方若华转过头去长叹,粉丝们只以为是一场游戏,是在拍戏,却不知道,这场游戏是真会死人的!

他们或许觉得,无论如何小开心都不会死,他就像电视剧里的男主角,可以随便受伤,但不到落幕那一日,绝对会活蹦乱跳地继续出现。

奈何小开心不是男主角!

方若华慢慢握拳,让颤抖的手指贴着冰凉的操作台。

她还是太大意了。

她以为小开心那么机灵,不会有什么大危险,即便有些小磨难,那也是正常的。

如今就是这样的世道,光是人间界便有无数的危险存在,只要想要在这样的世界活得精彩,不去找个没人的地方避世隐居,那就一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

所有能在武林中闯出些许名气的所谓侠士,都是这般成长,小开心也不该例外,他有一天会离开家门,会去遇到他的麻烦和他的机遇。

但那终究是她一手带大的孩子,虽然她只是负责逗他玩而已,可养一只宠物养十年那也成了家人,何况是个活生生的,又听话又懂事的孩子。

方若华忽然有些……伤感!

这一个又一个的世界,她来了,和一个又一个的人结下缘分,真心实意地生活,经历漫长的一生。

然后她又静悄悄地,那无数的,让人或喜或悲的感情,就那么被抛下,消退,不复存在,记忆永恒,那份记忆所代表的最重要的情感,却再也无法感受到。

所以,她想要更珍惜现在还拥有的一切情感和人……

“咳咳。”

矫情了下无所谓,真抱怨就是不懂事,总不能去怪人家圣德门,没有圣德门给的再一次生命,她哪来的机会在这里矫情伤感思考人生。

一回头,方若华又是一脸肃然的彼岸城圣女。

千里之外

灰褐色的马一头栽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小开心勉强伸手摸了摸马脖子,又往它嘴里塞了一颗‘糖豆’。

这马也颇有灵性,伸出舌头舔了舔小开始的手心,眼睛上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十分温润可爱,吃了药,它显然好了许多,挣扎着站起身。

“去吧,野外有很多草可以吃,说不定能碰见个好主人,跟着我和冰块以后可有罪受!”

小开心还没来得及继续发表一下感想,胳膊就被人拽住,然后脚下悬空,再一低头就看到一个后脑勺。

“为什么背我的不是孙明明小姐姐,不是我漂亮女师父,不是咱们那天看见的四大美人杨贵妃?不对,她叫杨什么来着,长得真好看!”

“……”

“冰块啊冰块,咱们再去吃一回李奶奶炖的大棒骨怎么样。”

“嗯。”

“冰块,回头你把你那把鱼肠剑送我如何,我快过生日了。”

“……嗯。”

“冰块,我快死了,居然没交上花满楼那样的好朋友,只找了个西门吹雪,可陆小凤好歹知道西门吹雪叫什么,咱们相识有一年多了,你还不告诉我你叫什么,等我到了阴曹地府定居,连给你托个梦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托。”

“……穆血。”

小开心:“缘分,竟然跟我姓,正式介绍下,我大名叫穆风,师父给起的,小名小开心,师父希望我一辈子开开心心,永远都没有任何烦恼。”

“嗯。”

方若华:“……”

穆血是原著之后那本正传里的主人公,他们家小开心真够厉害的,一出江湖就抱到了最粗的一根金大腿。

小开心喘了口气,声音略显得细弱,却还是带了几分笑意:“我师父从小就给我讲故事,我每次听都觉得,身为故事里的主角,最重要的不是自己的武功有多好,智谋有多深,最要紧的是能找到给自己解决麻烦的那个人,冰块,你有潜质,好好练功,等将来我专门负责惹麻烦,你就负责解决麻烦,咱们两个双剑合璧,闯荡江湖,一定……很好。”

方若华:“……”

看到这个,她连担心都快担心不起来了。

一众水友:“哈哈哈哈!”

“……这次直播的主人公不是我们三妹,也不是韩宇和岳晓秋这一对男女主,而是我们的小开心,小开心当之无愧第一重要角色!”

“嗯,男一,没毛病。”

“不过,三妹,你再不给他开个挂,我们小正太真要领盒饭了,不会是这小演员嫌你给的工钱少,不肯继续拍,编剧就把人家给写死吧。”

“别,打赏你300萌币,给我们家小正太买糖吃,让他留下。”

方若华叹了口气:“已经开挂了!”

小珠山银霜素裹,天上落下毛毛细雪。举目望去,千岩攒空,两峰特起,万山皆在其下。

“到了,怎么走?”

穆血提高声音问道。

小开心半天没回话,他僵直着身体立在一块石头上,只静静等待,许久,小开心轻声念道:“累累形胜隐苍烟,九曲谁将一线牵?神女倦游何处,双珠抛在水云边……上山,去最高峰。”

方若华看得牙疼,恨不得提溜着那臭小子的耳朵让他赶紧回来!

此时却只能低下头去,眼不见心不烦,转头安排身边的人迎接,顺便通知她父母。

迅速安排完,方若华又抬头跟几个长老商量:“一时恐分析不出毒药的成分,韩宇毕竟离开了这些年,也不知又长了什么本事。先吩咐下去吧,族中子弟出行多带解毒剂和神树叶子。”

第三百四十二章 过山车

一风雪大作,穆血停下脚步,把人放下,伸手把斗篷缠紧些,瞥了他一眼,不禁蹙眉。

小开心的脸色发青,一点血色也无,闭着眼,昏昏沉沉地靠着旁边的石壁,嘴里好像在说什么话,,穆血轻轻俯下身,只听他喃喃道:“杏仁佛手,香酥苹果,合意饼,芝麻卷,枣泥糕,金汤如意卷,桂花茶饼,凤尾鱼翅,宫保野兔,祥龙双飞……”

穆血略有些疑惑:“我没有……哪里卖?”

他到是猜到小开心说的大概是食物,但是他自记事起,生命里唯一的东西就是练功和报仇雪恨,吃东西只为了饱腹,为了活下去而已,又怎么会管塞进嘴里的是什么。

也就是出来之后,碰见了小开心,被带着吃了些各地的特产名菜,可他也只管吃,小开心给他吃什么,他就吃什么,从来不问名字,如今听到这么多五花八门的吃食名字,自然是满头雾水!

好在如今已知道,吃的东西各地都有卖,他只要有钱,就能买得到。他愿意吃小开心的食物,就愿意给小开心买食物吃,无论那是什么。

“你好了,我买给你。”

穆血认认真真说了一声,伸手拽着小开心,把他背起来,拿斗篷的长带在自己身上缠绕了好几道,缠得结结实实,这才起身向上爬去。

山路陡峭,时常有直上直下的路段,穆血此时一丝内息都调动不成,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差别,或许力气略大一点,可十二三岁的少年,身上还背着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扒着石块向上爬的模样,也着实让人心疼……

“话说,我半个小时之前就看小正太在爬山,这都多长时间了,有半个小时吧,他还在爬!”

“跟你说,根本就没有停。”

“看不见安全措施啊,肯定有的吧。”

“肯定有。”

“那是,贝爷估计也不大敢一点安全措施也没有就这么爬山。”

何况这是两个未成年。

“三妹你可小心点,没准有哪个未成年保护协会的瞧见了会找你麻烦。”

屏幕上乱七八糟的弹幕几乎要刷屏,方若华按了按眉心,幸好穆血如今是正正经经在爬山,要是连飞带跳的,怕是还不怎么敢给这帮水友多看。

叹了口气,回头就去宇宙商城里翻找一番,多找一些便携的双向通道。

因为双向空间通道比单向的贵二十倍,所以她买的大部分都是单向的,周围百里之内,通道又只能安一个,否则互相影响。

真想着省事,装上两个方向相反的单向通道,万一折腾出空间乱流那可不得了了,她又不懂原理,更不会修,还是老实一点,严格遵守规定比较安全。

小珠山山顶之上,除了一片银白色的雪,便是一座已经破败的无名庙宇,转眼望去,空空旷旷,冷风卷着雪花扑面而来,细细的冰渣打得脸颊生疼。

穆血四下张望,荒无人烟,不光没有人,连路都几乎没有。

时间不停地流逝,穆血完全不敢去估算现在过了多少个时辰,也许五个?六个?

他伸手摸了一下小开心的脖子,感觉到他浅浅的呼吸,喷在自己脸颊上的热气,心里却不自觉升起一丝绝望来。

如果看错了地图怎么办?

如果地图是错的怎么办?

如果他说的那个入口,如今根本不存在,由怎么办?

穆血以前从来不多思虑,因为他只有一件事是必须要做的,就是复仇,他也从来没有过任何担心,因为他知道自己只有两条路,复仇成功,或者死亡,成功了无需担心,死亡也无需再担心。

所以当各种古怪的念头在脑海中回荡,在他的手心里混合了鲜血、泥土还有汗渍的这一刻,他有些不知所措。

“跳下去。”

小开心好像睁开眼睛,好像说了什么。

穆血没有听得太清楚:“什么?”

可是小开心却毫无声息,手轻轻落下,垂在他的胸前,一动不动。

穆血向前一步,看向下面,下面是翻滚的云海,他平平静静地向前一迈,整个人瞬间下坠。

“啊啊啊啊啊啊!”

屏幕上一群恐怖刷屏,摄像头自动规避,拍漂亮的蓝天白云,但是水友们谁也说不出话来。

“我戴了vr眼镜好吗?知道多吓人吗?一点预兆都没有好吗?”

一群水友叽叽喳喳地抱怨。

“哟,云霄飞车?三妹你真是……好创意!”

他们挺激动,觉得挺好玩,却不知道,穆血跳崖的时候心情平平,此时却是恶心,难受,头晕眼花。

刚才从悬崖上落下,他想到可能会死亡,可能会忽然出现在小开心的家乡彼岸城,甚至想过也许会有什么奇妙的气流出现,让自己不会落地,他既然赌了这一把,就能接受任何结果!

却没想到这座悬崖好像深得落不了地,冷风如刀,刮得他脸颊上出现一道一道的破口,勉强睁开眼,眼前居然出现一个人,应该是人,只是背生黑色双翼,眼神没有光泽,声音也僵硬,看着不像活人,到像奶奶口中提到过的机关人。

“请跟我来。”

那人一开口,穆血就不由自主地向着他飞去,本能反应抓住小开心的胳膊。

一路走到一个奇怪的座椅前面,穆血被一股巨力推了下,推到里面坐好,小开心也被安置在他身边的椅子上,黑色的绳子把两个人牢牢捆在椅子上面。

说来话长,其实只有片刻而已,瞬间,穆血身体后倾,座椅嗖一下飞了出去。

穆血瞪大眼,紧紧抿起嘴唇。

屏幕上的一张脸看起来像是吓得花容失色,这么个漂亮的,冷若冰霜的小少年露出这样表情,真让一众水友怜爱之心大起。

“好可爱!”

“想抱抱!”

穆血却只觉得天地倒悬,生无可恋……上冲,向下俯冲,来回转圈,整个人悬空于天地间,只能随波逐流,任凭他人宰割,毫无办法。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闭上眼睛昏死过去。

方若华:“……”入口弄成过山车的模样,真不是她的主意,这口黑锅她可不背。

宇宙商城自己卖商品还整这类噱头,不关她的事。

站起身,带着长老们去迎接自家小弟子。

“你们给他治疗,如果无法根除毒素,就把他暂时先送回神树来,我先去……处理掉韩宇。”

第三百四十三章 无话可说

一方若华把头发轻轻挽起,让小草帮着她梳了一个干净利落的头型,脚下并不迟疑,走到族长的房间门前。

她还没敲门,族长便开门出来。

这么多年过去,但是族长不显老,还是白头发,白胡子,脸上却光滑的很,说他四十岁也不是没人信,谁能知道他光做族长就做了七十多年。

容貌虽然年轻,可是族长爷爷还是很和蔼可亲,伸手摸了摸若华梳好的小辫子,笑道:“去吧。”

若华有点迟疑。

“他的心坏了,去杀了他,也是解救他,不要让他再造杀孽。”

族长有点惆怅,“这孩子长坏了,是我们当长辈的对他太过宠爱。”

方若华蹙眉,说实话,别看她经历了这么多个小时空,其中甚至还有民国位面,但是,她尚没有亲手杀过人。

杀人这种事,有些里的主角,别管男主还是女主,似乎越过自己的心理障碍不是太难,可是她……做不到。

族长细细看了她一眼,忽然眉开眼笑,好像心情好转了不是一星半点。

“走吧,我跟你一起去。”

方若华一愣。

族长笑起来:“我是他的父亲,由我这个做父亲的,亲自送他一程,再好不过了,好孩子,你别觉得难过,十二年来我们已经难过了很多次,也该放下。”

披上衣服出门,领着方若华向外走,族长再也没有说话。

小开心和穆血来得慢,足足花了好几个时辰,他们赶过去的速度也快不起来,同样要花好几个时辰。

不过即便如此,族长还是心生感叹,笑道:“如今你们这些年轻人真是不得了,机关术竟如此登峰造极,便是仙界的传送阵法也不过如此了吧,怪不得云长老他们研究多年,却连皮毛也研究不透。”

方若华笑笑不说话,一说话嘴里灌风。

同样坐云霄飞车通过通道,穆血那孩子给吓晕了,她方若华难受的几乎要失态,自家族长却和没事人似的!

也许这位能和她亲爹交流交流,方肖就喜欢找刺激,爱坐过山车,还专挑刺激的坐。

一路分散注意力,方若华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地出现在彼岸城在幽州附近的据点旁边。

彼岸城设在此地的办事处,本是由城中最顶尖的大师设计建造的宅院,雕梁画栋,背靠山峦,每一块砖瓦都是独一无二,每一个建筑都是华美和实用并存,但此时入目的却是断壁残垣,一片焦土。

阿索面容冷酷,指挥人手有条不紊地救下伤员,包扎伤口,或者开启,或者闭合机关,不光是围攻,且交替人手车轮战。

战果斐然!

方若华远远能看到韩宇的身影,他本就身上有伤,右腿活动不便,仿佛瘦了十几斤,身上的暴戾气息更加浓重,显得分外疯狂。

给阿索使了个眼色,阿索挥舞旗子,底下围攻众人虽然恨不得生吃其血肉,但本身也是疲惫不堪,且聚在一起训练的日子已久,彼此顾念,自是不肯在这种时候自主行动,瞬间便如潮水般分散,只还牢牢盯着韩宇不放。

韩宇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凶戾地瞪着周围的人,显然也被打出火气,拼命压抑也压不住心中的痛恨,一转头看到族长,登时一愣:“阿爹?”

族长却显得平静,甚至没有反驳韩宇的话,虽然早在多年前族长就宣告把韩宇逐出家门:“嗯,我来送送你,跟你说说话。”

方若华扶着他的胳膊,只觉得他的胳膊比石头还要硬。

族长叹了口气,慢慢跪下,对着周围那些和韩宇有深仇大恨的人重重磕了三个响头。

韩宇如遭雷击:“爹!”

族长却不理会他,叹道:“虽然我这个逆子入了魔,必须要死,但在这之前,请诸位让我跟他说两句话。”

周围的人默默又退了一步,显然是答应了,他们恨韩宇,但彼岸城中人,却都是他们的恩人,这些年若非彼岸城四下提醒救援,连他们这些人也活不了,何谈报仇雪恨。

族长却有些为难,看了韩宇半晌,轻声道:“我觉得我该说两句,可又觉得无话可说,要是我的话你能听下去,也就不会有今天。”

“也罢,总要说的。”

族长想了想,说出来的话却是没什么气力,只显得无奈,“你当年最得神树宠爱,也最有灵性,背天后娘娘的教义更是背得最熟练,还总骂我们家若华笨,连个教义都记不住,现在看来,你是走口不走心,天后娘娘当年为众生投身天河,以自身神魂泯灭为代价,阻了天河水下流,免去人间天水灭世的灾难,她老人家一直有一颗慈悲心,对天下有大爱,你从小就信奉娘娘,我们大家都对你期许很深,哎,也不求你成个圣人,但作为一个人,你总该有人性,你自己说,你如此肆无忌惮,不把人当人看,只为了自己的欲望,为自己的一点私事便放纵恶念,害得千家万户家破人亡,欠下累累血债,你晚上真能睡得着觉?”

韩宇面皮抽动,一句话也说不出。

族长却没力气多说:“我这回亲自出来,就是为了给你收个尸,好歹尽了我这个当爹的责任……”

“韩宇哥哥!”

话音未落,岳晓秋从远处跌跌撞撞地狂奔而至,阿索身边一战司的侍卫登时过去,一脚踹倒对方,反手按住对方的肩膀。

韩宇猛地握拳,刚才族长出现时,他只是色变,这次却是真正的魂飞魄散,急声冲族长喊道,“阿爹,这一切都和小秋无关,你不能伤害她,更不能让这些人碰她,小秋是无辜的。”

族长一脸不可思议。

韩宇又看向方若华,第一次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若华,我知道我背弃婚约,对不起你,我是个混蛋,但这是我的错,你不要记恨小秋,她再善良不过,看在咱们以往的情分上……”

方若华瞠目结舌。

族长脸上也露出极为复杂的表情:“你真是我儿子?”深吸了口气,呵斥一声打断他的废话,“闭嘴,我彼岸城中所有人都光明磊落,身受天后娘娘大恩,做不出丢娘娘脸的事,没人会故意为难你的岳晓秋。”

韩宇的声音戛然而止。

第三百四十四章 击杀

族长静静地看了他一眼,转头对若华苦笑:“真跟你义父义母说的一样,遇见他不要废话,只动手就对了……跟他说几句,还不够气死人的。”

方若华转头四顾,严肃道:“诸位,我知道大家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都急着动手,可一想到这人死得轻轻松松,至死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有错,我这心里就很不舒服。”

她为难地看了眼韩宇,又摇头:“只是要让他后悔,我是力有未逮,没法子了,只能恳请诸位略等片刻,让我家族长把话说完。”

说着,她看着韩宇:“你也不要开口,虽然你亲爹要杀你,但我觉得,你要是还是个人,应该不想气死自己的爹……”

方若华迟疑了下,故意气他,“你主观意愿里,没有想气死爹这一项吧?”

“你!”

韩宇的脸色越发青紫,看样子好像受到莫大的侮辱。

岳晓秋拼命挣扎,一看挣扎不开,便冲方若华大声喊:“若华,我错了,是我勾引韩宇哥哥,是我不对,我不要脸,以后再也不敢了,他还是爱你的,他爱的是你,你救救他,你看在多年的情分上救救他,呜呜,他不能有事!”

韩宇登时心疼的要命:“小秋,你别哭,别求她!”

方若华浑身发毛,颇有些不太淑女地摸了摸自己的手背,懒得再和他们这两个神经病多说半句话。

可族长这个做爹的,却还想在儿子临死前点拨他几句,先让人把岳晓秋那张嘴给捂住,才平平静静地道:“韩宇,你取死有道,但你别觉得是你曾经的族人,我们的彼岸城,我们的圣女和你有什么恩怨,故意不放过你。”

“你背叛彼岸城,差点害死了神树,后来不追回山河珠,又伤了族人,这些我们都记着,却不会因此就要杀你,害你,最多就是逐你出族,咱们族中不兴杀人,至于你和若华的婚约,若华是个豁达的姑娘,你不喜欢她,就是平常时候直说,她大约也就伤感两日便忘了,何况当时是什么时候,大家脑子里哪还想得起所谓的婚约?你别说悔婚,你就是捅她一刀,她也要先顾着神树,懒得理你,所以,请你别整天把什么婚约挂在嘴边,更不要说什么爱不爱的,这事过去就过去,没人放在心上。”

族长神色冷酷,似乎已经完全不把自己当成一个父亲,“你的爱情,在我们眼里没有那么重要,你愿意把它给谁都可以,不过,你的爱情给了岳晓秋,就不要再把若华放在你的嘴边上,你每念她一句,都是对她的侮辱。”

韩宇咬紧牙关,受了这些侮辱,目光直直地看着岳晓秋,双拳握紧。

看他的模样,族长不免有些聊赖,转头苦笑:“若华,我知道自己来说这番话着实有些……无趣。”

这人的罪过在于杀人灭门,说什么情啊爱的,完全文不对题。

“罢了。”族长叹气,“若华,你身系神树安危,至关重要,这一次就听爷爷的,不要为了这等人沾上血腥气,我相信在场的所有人,还有我们彼岸城的孩子们,有信心给他一个终结。”

阿索一身雪白的斗篷,从远处屋顶缓缓飞落,二十几个彼岸族人齐齐落地。

方若华一眼看去,就见到战司的长老宋祁,还有几个往日慈祥和蔼的老长老。

韩宇显然也看到,露出一脸不敢置信,惊痛之情溢于言表:“……你们,竟要杀我?”

那些曾经怜爱地把他担在肩膀上四处玩耍的长辈们,居然舍得杀他!

他可是彼岸城十年难遇的第一天才!

“爹,虽然今日恩义两绝,但小秋……”

一句话未完,族长一掌劈出,势如雷霆,登时把韩宇的话憋了回去,无数人一拥而上,毫不留情,他不得不仓促应战,再也说不出半个字。

方若华停了停脚步,转身而去。

大屏幕上只余下一片黄沙翻滚,无数水友叹道:“……三妹这回居然没出手,编剧给减戏了。”

方若华还有心思胡乱想到,如果真有编剧,这么胡乱地编写剧本,她这个主角完全成陪衬,估计是没人愿意多看一眼。

转眼便是三天。

方若华坐在静室里,慢吞吞收拾自己的东西,不多时,外面侍女小草就低声道:“圣女,族长回来了。”

“嗯。”

方若华一笑。

小草脸上的表情也不知是高兴还是伤感:“韩宇此贼被废去内息,打落悬崖,应已伏诛,族长交代阿索带人去搜寻,收敛他的尸骨。”

“好。”

方若华点头。

这就是现实,哪怕是武功盖世的绝世高手,死起来也并不难,人的生命本就脆弱不堪。

小草和彼岸城的族人们却是肚子里有无数话语憋着说不出来,或者惋惜,或者感伤,或者痛快,总之五味杂陈的很。

“族长看着还好,但想必很是伤怀。”

“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小草也是从小和韩宇一起长大的族人,后来还给他当过两年的侍女,觉得自家圣子哪里都好,天资聪颖,过目不忘,无人可比,对其十分崇拜。

没想到多年后,却是族长亲自带人手刃亲子。

“……听说交手足有三日,才把他逼入绝境,族长亲自出手废去他武功,本来想公审其罪,不曾想却失手将其打落悬崖,不过公审还是照常举行,族长说要给那些苦主一个宣泄的机会。”

方若华伸手拢了拢小草那一头乌发,轻声道:“应该的,好了,你下去吧。”

直播间大屏幕上的弹幕,打眼望去居然都是不敢置信。

“这就完了?”

“应该死了吧!”

“话说追杀的场面没看见,你们家编剧不会玩什么掉崖不死,过几年又横空出世,白得一身绝学,还要找敌人报仇的戏码吧?”

方若华:“……谁家的绝学往悬崖底下扔?”

“电视上,里,到处都是!不说别的,穿去天龙八部第一时间肯定要跳崖,去抢凌波微步和北冥神功,这个最容易。”

方若华:“……”

她该回去看看小开心了。

第三百四十五章 苏

穆血睁开眼,入目的是夜明珠组成的星空。

彼岸城的夜明珠最得方若华和家里夫妇两个喜爱,那是真正的夜明珠,散发着动人的光晕,让人目眩神迷,可不是后世传说中的荧光石,夜光石一类。

想也知道,传说中的夜明珠堪比和氏璧,乃是人间至宝,又岂是区区荧光石能比之一二。

不过这样的宝贝在彼岸城却是遍地都是,早在百年前,街市上照明用的便是这类宝物。

据传,当年第一任族长跟随天后娘娘南征北战时立下过无尽功勋,但可惜双目受伤,视力减退,于昏暗处不能视物,天后娘娘怜他视力不好,便赐下一座由夜明珠堆积而成的巨峰。

千万年过去,传说是真是假已然不可考,但彼岸城不缺夜明珠到是真的。

方若华来了之后,便选了最好的几个送给自家爸妈照明用。

千金难求的珍宝挂在眼前,穆血却没有多看一眼,一转头却见小开心轻手轻脚地从旁边的床榻上起身,披上衣服,伸手拿着自己的鞋子,蹑手蹑脚地向门口走。

“……”

“啊?醒了。”小开心讪讪一笑,随即压低声音,竖起食指在自己的唇瓣上,“嘘!”

……

方若华很无奈地看了一眼族长,又低头看仿佛心如死灰,满脸怨毒的岳晓秋。

族长也很无奈:“她有一个多月的身孕,韩宇的孩子。韩宇有罪,但是……”

“但是您身为祖父,还是要照顾这个孩子的。”方若华捂住额头,有点牙疼,再看岳晓秋那副怨天怨地,恨不得与天下人为敌的凶恶模样,脑袋不由自主地抽痛起来。

她记得自己穿越这个小时空初初开始,就打定主意要让彼岸城能长久存在于世,不说发扬光大,却想让它人间留下一个好名声,如果有朝一日又遇见天灾人祸,族人们也能顺顺利利,平平安安地转移到人世间生活。

神树的状态如今越来越好,比起以前的暮气沉沉,到仿佛经过一个轮回,又获得了新生。

她打算等到山河珠被取回,便深入研究一番,看能不能借用山河珠的力量,让神树的触角延伸到人间去。

世上也许还没有物种能永恒存在,可是神树应能拥有漫长悠久的生命,她别的做不到,尽可能地延长它的寿命,让它健健康康地养大一代又一代的族人,一直到族人们即便脱离神树的庇佑,也能拥有未来的一刻,也许神树还能获得自由,进化成新的生命。

这些想法听着有点苏,但方若华并不是胡思乱想,穿越之后,神树留给她浩如烟海的知识,彼岸城的传承也非同小可,城中族人与其说是凡人,不如说已经一脚踩上仙途,毕竟,光是他们拥有漫长的生命,就非寻常普通人能够相提并论。

方若华琢磨了十几年,只觉得那些想法并非妄想,甚至和族长商量,和神树讨论,已经有了很系统的实施步骤,能不能成功不知道,不过一切求稳,总之没有坏处,他们有漫长的时间还一点一点实现自己的愿望。

这目标多么远大!

千百年后,没准她方若华的神位将被安置在天后娘娘之下,成为众人心中的神。

可现在的现实却是,她在忙碌伟大事业的同时,也脱不开各种繁琐的杂务,比如说现在,族长爷爷就要在她的地盘上安置一个恨她恨的要命的女人。

“咱们彼岸城的人最珍惜孩子,想求一个孩子也难,既然有了韩宇的孩子,族长请便。”

族长的神色也有些纠结:“问题是,这孩子怕是个选民,而且,资质极高。”

“……感觉到了。”

方若华更头痛。

不得不说,现实总是一盆接一盆的狗血泼下来,不像那么轻松愉快。

如果是一本,方若华自己是女主角,那一切让她不痛快的事情都不会发生,奈何现实却不会按照她的想法来进行。

岳晓秋肚子里的孩子,真不愧是男主和女主的子嗣,还没出生就特别神奇地可以沟通神树,神树的力量在他的骨肉中显得分外活跃。

“和当初韩宇出生前一样!”

方若华:“……”

“按照族归,若是个女孩儿,便是下一代圣女,若是个男的,圣子之位也许要在他和小开心两个人之间选择,我倾向小开心,问题是神树选谁,我们可不能左右。”

族长苦着脸叹了口气,“我就是提前让你有个心理准备,孩子生下来便要由你这位圣女抚养,因为神树尚未选出圣子,无论是男是女,都要拜托你。”

方若华:“……”

彼岸城的规矩,若是一降生便是圣子圣女的候选,那便要由圣子或者圣女来抚养,疏导他们的力量,指引他们和神树沟通,方若华身居此位,自然是无法推脱。

这都什么事,简直是狗血剧情,说起来原主和岳晓秋是情敌,她竟然还得给背叛自己的‘前未婚夫’和情敌抚养孩子?!!

她还没下定决心点头,就听岳晓秋惊恐交加的喊道:“休想,你们休想夺走我的孩子!”

族长一愣,蹙眉,还是耐着性子解释:“你别误会,彼岸城的规矩并非不近人情,你的孩子就是你的孩子,没有人会夺走他,虽然要交给圣女教导,可是你随时可以探望,父母如果愿意,甚至可以住进抚育室来。”

无论族长怎么解释,怎么说,岳晓秋都是一脸戒备,咬着嘴唇恶狠狠地瞪着他和方若华,那一股敌意,浓厚深重的让人万分难受。

族长无奈,只好道:“那好吧,还有另外一个选择,如果你一定不想让圣女抚育你的孩子,就只能在他八个月之前举行仪式,切断他和神树的联系,让他作为一个普通人出生,长大,那就无所谓了。”

岳晓秋低头,抱着自己的肚子打了个哆嗦,一声不吭。

方若华懒得多劝解:“孩子出生以后不能控制自己的力量,这是非常危险的事,不光伤人,还会伤己,如果出现力量的躁动,甚至可能残废,只能由圣子,圣女帮他疏导,你不把孩子给我抚养,那就只能让他的力量消失,你自己考虑,没人帮你做决定。”

说完甩手便走。

第三百四十六章 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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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晓秋一声不吭。

方若华出门之前回头看了一眼。

这个女主角的气质变得阴沉许多。

原文里,她其实就是个很坚韧的角色,能忍得下世间苦难,并非养尊处优的小公主,说是善良柔弱,实则脾气倔强,有主见,如今韩宇被他亲生父亲杀死,彼岸城便是她的仇敌……

呵!

方若华觉得她家族长恐怕要头痛欲裂。

念及族长亲手杀死自己的亲生骨肉,面上再不显露,实际上恐怕也是伤心伤肺,她在这几个月便少露面,少给族长找麻烦吧。

毕竟天底下不孝子不少,但真心狠毒的爹娘却还是能数的过来,族长先前也极疼爱儿子,如今竟到如此地步,怕是已然心乱如麻。

顺手提溜偷听的小开心和未来男主角两只,领他们先去吃饭。

小开心病恹恹地坐在桌边,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煮得绵软的白粥,即便是白粥也没有多少胃口,韩宇用的毒腐蚀性很强,如今长老们用药得当,解了毒,可惜他的五脏六腑都受到了严重损伤。

幸好年纪不大,用心调养几年,也许还能调养得好些,可想让他像以前一般,怕是不可能了。

方若华面上和没事人一般,就像以前叮嘱他每天该做的功课不要忘记一样,轻声道:“以后出门在外饮食需注意,清淡为主,让薛长老给你列一张食单,食单以外的饭菜就不要吃了。”

“哦。”

小开心应了声,到也没有特别介意,反而偷窥穆血一眼,“我说冰块,你也别太难过,虽然不能亲手报仇是挺不痛快的,但事已至此,韩宇都死了,你娘和你祖母要是不开心,你就努力去找找他的尸首,大不了鞭、尸……”

方若华:“……”

真不想承认这小子是自己的弟子!

一转头就看到穆血当真在认真考虑,方若华:“……”

还没来得及找机会把这两个小子有可能是亲兄弟的事情说出口,小草就匆匆忙忙过来,急声道:“岳晓秋逃走了!”

方若华愕然:“怎么走的?”

“谁也没想到岳晓秋居然有通行令牌,她换上侍女的衣服,拿着令牌离开了彼岸城!”

小草也是相当后悔,“因为她心情不好,一直躲在屋里,我们也就没有打扰,直到吃饭时去叫人才发现人不见了,哎,早知道我们该盯得更紧些。”

一调查却知,这女人竟‘逃’离了彼岸城。

“更可恨的是……圣女你看看吧。”

小草一向好脾气,这会儿也气得咬牙切齿。

方若华从小草手中接过血淋淋的手书,一时也不急着看,只是发愁:“行了,派人出城把人找回来,侠义榜上挂个任务单。”

“不必。”

族长推开门,神色冷淡,并没有多少担忧,“由她去,是生是死,是好是歹,由她就是。”

身为彼岸城的族长,拥有漫长的人生经历,即便身处的环境再单纯,族长也不是优柔寡断,单纯善良的人,岳晓秋肚子里的孩子,终究还没有降生,也谈不上感情。

“只当那孩子命苦,摊上这么两个爹娘,将来就看他造化如何。”

方若华叹了口气,到底还是打开血书扫了一眼,也只扫了一眼,随手便扔垃圾桶中。

岳晓秋戾气十足,短短一段话,足足写了二十几个恨字,恨彼岸城和方若华无情无义,恨所谓的正道人士都是伪君子,竟车轮战围攻韩宇,恨老天不公,有情人生离死别不能团圆……

通篇全是恨。

方若华想了想,转头对族长道:“要是找到岳晓秋,替我问她一句,当年彼岸城崩塌,我族人死伤惨重,我们要去恨谁?再问她一句,十几年来我日日受如刀割针刺一般的苦楚,要去恨谁?我小心翼翼照顾长大的弟子,中了韩宇的毒针,便是解毒恐怕也要影响寿数,且诸多后遗症可能会跟随他一生,所有疼爱他的人又要去恨多久?”

小开心看起来一切都好,但彼岸城神医多如牛毛,谁又能看不出他的身体状况。

族长没说话。

方若华又摇头失笑:“罢了,她肯定觉得肉体上所有的痛苦都比不上她爱情消散之苦,只可怜了那个孩子。”

可以想象,没有疏导的力量会给那个孩子带来多大的伤害,有这么一个把韧性用来恨和怨的母亲,会给他带来多大的麻烦。

身为韩宇之子,他的身份一旦暴露,在这世上又哪里还会有容身之地?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方若华随即将岳晓秋抛于脑后,盯着小开心灌了一碗补汤,就把两个人拎去给张氏。

小开心的身世,穆血的身世,合该由张氏这个当事人来负责解说。

方若华吃过饭便回神树上去午休,茂盛的树叶温柔地拂过她的长发,略遮住些照在眼睛上的阳光,只让斑驳的光点透过叶子洒在她的身上。

呼吸着香甜中带着清爽的空气,一觉好眠,醒来便听小草说,她家的小开心和穆血一起出了彼岸城。

“族长也不管,只说孩子已经大了,爱去哪里就去哪里,他可管不了。”

小草皱着脸,满是忧愁。

方若华也笑:“没吵没闹的,已经很好,如今难道还怕有人欺负他不成?”

江湖上彼岸城名声大噪,她这个圣女还被好事者称为天下第一美人,且不提这个没用,还全是水分的称号,光是彼岸城,侠义榜,医社,全都享誉天下,小开心就是把天翻过来,知他身份的江湖人也要让他几分。

方若华想了想,低头去问小草:“如今要是我们彼岸城再出些事,大家都不能在城里住,要搬到人间界去,你们怕不怕?”

小草迟疑了下:“终究还会有些伤心,但是大家不会怕了。”

方若华登时笑起来:“那就好。”

她在彼岸城这些年,已经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把族人也看作亲人,她可不愿意自家族人们在百年后,被人称作遗族,属于文人士子们读史书的时候才会随意想一想的一族。

第三百四十七章 心死

>X?Q?+?M??f?IFrn??B? ?A4?tc????O7?HO?h?pt?[G5??五,中秋佳节,关帝庙前的侠义榜上今朝的任务就是点缀花灯。

一时间豪门大户,贩夫走卒,人人购买了花灯去医社或客栈贴上五彩斑斓的罩子,罩子上坠着无数灯谜,每十个灯谜便是一瓶玉露丹。

这玉露丹到也没旁的作用,一来滋阴补血,二来养肾健脾。

若是破解二十个灯谜,那就可以选择一瓶补元丹,也属于比较普通的成药,可以调节小儿体弱,据说是圣女娘娘研究过无数丹方医书,耗费五年光景制作而成,药效温和,早产儿每月一颗,养到半岁上便能和常人无异。

这类药物一现世,一见药效,无论是世家大族,官宦子弟,还是江湖名门,人人争抢,如今孩子生下来难,养大更难,就连普通百姓家,都忍不住去接一些侠义榜上比较简单的任务,换上几瓶丹药备用。

“彼岸城的药可真好,去年老太太得了肺痨,她年岁不小,我们还以为……没成想医社一个年轻小大夫路过,给治了两个月,也没要钱,如今我家老太太那身体壮得,到比我媳妇还强些。”

几个穿着粗布麻衣的老人家结伴同游,脸色到还红润,神色也还悠闲。

近年年景还是不算好,但老百姓们家家户户到还过得去,村子里大部分都打了好几口水井,还修了渠,哪怕大旱连年,地里的庄稼也不是一点也不长。

且医社的医药都便宜,有个大病小灾的也不用硬挺,更不至于家人患病,卖房子卖地才能求一条生路,到了今时今日,侠义榜辐射之地,便是再穷困的村子,老百姓们春日还要典卖了厚棉衣来过活,可饿死的人是没了。

“对了,我听说来年彼岸城义塾要开始收学生,不要束脩,每日还包一餐,年末成绩好还给什么奖学金,只一点,每日读书之余要帮彼岸城做事……你们家大柱要不要去?”

“去,当然去,我知道,郝大夫去年来就说了,看重咱们盐城的风水,要在盐城建个什么分城,迁一部分族人过来,别说给读书,就是不用读书的那几个儿,我也让他们去帮忙,应该帮忙!”

说话的老者与有荣焉,一脸得意,“彼岸城为什么迁来咱盐城,郝大夫说了,咱们这儿风水好!”

几个老人走着走着,见路边倒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随手买了两个饼子递过去,看对方手脚残疾,到不是那些出来乞讨的懒汉,便叹气道:“哎,日子再好过,可怜人还是不少,喂,你别在这儿呆着,多冷啊,东面有几个侠士接了侠义榜的任务,正修慈善园,无家可归的孩子,还有身有残疾,无亲无故的都能去,你也去吧,别的不好说,好歹能熬过今冬。”

老乞丐低着头,缓缓点头,几个老人觉得自己做了好事,便心满意足地去了。

看到他们走远,老乞丐才气喘吁吁地靠着墙坐好,慢慢吃自己手里的饼子。

蓬头垢面之下,虽然瘦得脱了形,可竟然还能看出几分英俊。

彼岸城之人来来往往,恐怕也猜不出这人居然是韩宇。

方若华要是看到如今这一幕,也许会感叹几句,主角坠崖不死的定律竟有那么一点道理,虽然韩宇没有得什么奇遇,一飞冲天,但他还真没死。

当日坠崖,被大树挡了一挡,韩宇只去了半条命,若是没人看到,也许他连这半条命也很快就丢了,但那日有几个围攻他的仇人搜索而至,找到了他。

本来应该一刀结果掉仇人的性命,可动手之前,这几个人却心有不甘。

让他死得太容易,实在难消怨恨,几个人商量一番,干脆把他的手筋脚筋通通挑断,舌头也割掉,再喂了些药物保证他有活下来的机会,便把人扔到路边自生自灭。

要是韩宇幸运的话,死了还能少受罪,如果他一不小心活下来,就让他拖着残疾的身体这么过下去,以此人的骄傲,岂不是比痛痛快快去死要难过一百倍!

也不知道韩宇是怎么坚持下来的,可他到底活了,一熬就是十年,十年来他无数次想死,但是都没有死成,因为他有一个信念,他要找到他的小秋,再看小秋一眼,只要看她一眼,看到她安好无恙,自己便能结束掉这苦楚,若有来生,他还会找到小秋,和她双宿双飞,幸福快乐。

可是……小秋在哪儿?

“你个白痴,你不会跟他吵,让他赔你钱,撞了你就白撞不成,没用的死孩子!”

韩宇忽然听见一个略有些耳熟的声音,抬头看去,只见一身体肥胖,五官都挤在一起,头发蓬乱的老妇人,正劈头盖脸地打一个十岁左右的少年。

少年身上有点脏,头发油乎乎,看不清楚容貌,只是显得有些呆愣,戳在地上由着老妇人捶打,一声不吭。

韩宇慢慢把视线收回来,心下厌恶,这么一个恶心的女人,他居然会觉得对方声音像小秋!

小秋是他的仙女,这又是个什么东西!

“岳晓秋,你又偷懒,说了多少次,今天是中秋节,火不能熄,赶紧给我烧火去。”

穿着粗布衣裳的一个老太婆撩开一个小面馆的门帘,气呼呼地吼,“还有傻蛋,赶紧去劈柴,不要闲着,你爹要宴客。”

韩宇浑身一僵,不敢置信地扭头看过去,那痴肥的妇人一摇一晃,艰难地回了油腻腻的小面馆,他忍不住浑身颤抖,把头抵在地上,泪流满面,无声无息地痛哭。

他想要不信的,如果换了以前,他肯定连听都不去听,只会不悦这个痴肥妇人竟和他的小秋同名,可是十年煎熬,他已经知道命运无常,也知道上天并不会格外眷顾他。

那个妇人有相似的声音,变了形的眉眼还残留当年的痕迹。

她就是小秋。

韩宇木愣愣地坐着,怔怔地看着岳晓秋从自己的眼前走过,进入小小的面馆,被推搡了几下,便垂着脑袋向后院走去。

这就是他的仙女……

第三百四十八章 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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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的小秋变成了一个庸俗可怕的女人,在一家破破烂烂的小面馆里烧火做饭,那他又怎么可能还活着,他肯定是死了的。

整个人像一滩烂泥一样倒在漆黑的角落里,抬头看天上的彩灯,韩宇好像做了一个梦,梦并不清楚,模模糊糊的,时而能记得住,时而又好像一团迷雾。

隐约记得,在梦里他同样失去了小秋,同样以为小秋死了,伤心绝望,崩溃之下为了报仇杀人无数,杀得江湖血流成河。

十年,二十年……整整二十年过去,他还是没有找到小秋。但无数名门正派在他面前俯首称臣,人们连他的名字都不敢提起,只有夜深人静吓唬淘气的孩子时,他的名字才在那些江湖人士的舌尖上出现。

那个梦并不美好,可是却很痛快。

韩宇想,那样的人生才应该是他真正的人生。

也许……小秋不要出现,真正的消失掉,才是最好的结果。

中秋佳节,彼岸城新出品的水果月饼,冰月饼到处都是,好多穿着白色长袍的少男少女拎着篮子,推着小推车四处贩卖。

即便是普通一些的人家也买两块回去给孩子吃,沾沾彼岸城的福气。

在众人心里,彼岸城已经不只是一个地方,而是信仰。

一簇烟花闪过,从东到西,十几辆花车慢慢驶来,茶楼酒肆,好些富贵人家的千金们从家中走出,徒步追着花车行走,拿着精心绣出来的荷包等各类小物件,挂上车头车尾。

花车最中央便是一尊白玉雕刻而成的人像,背靠古老茂盛的大树,少女拈花微笑,笑容圣洁而缥缈,仙姿佚貌,只有神态上残留了一点他曾经见过的,那位彼岸城圣女的模样。

“呜呜呜,呜呜呜。”

面馆里也有几个女人出来,连岳晓秋也在,只是岳晓秋浑身发颤,捂住脸,咬住嘴唇,压低声音呜咽。

站在她身边的老太太皱眉怒道:“真晦气,圣女娘娘的花车在游行,盐城大户人家的千金都来了,大家都准备着沾一沾娘娘的福气,这等要紧时候,你又闹个什么,冲撞了娘娘,有你好看。”

岳晓秋麻木地被老太太拿手指戳得踉跄了下,慢吞吞地点了点头:“是,是。”

老太太看她不再说那些个疯话,也就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到花车巡游上面。

韩宇慢慢抬起头,看着他的……小秋,沉默良久,脸上不知不觉露出空空洞洞的怨恨,两行清泪流下。

小面馆里忽然钻出一个孩子,飞快地向前冲了几步,冲到花车旁边,把一个干干净净,很漂亮的碎步编织而成的花朵放了上去。

他的右手古怪地扭曲着,手瘦如鸡爪,伸展不开,可是那花却编得特别细致。

花车旁边装扮成侍卫的百姓也没有阻拦,反而露出和蔼可亲的笑容。

那孩子抿着嘴唇,黑乎乎的脸上也展露出一点细微不可辨的笑容。

岳晓秋暴怒,冲过去一把把他揪到身边,气急败坏,压低声音怒吼:“我说过多少遍,那是你的敌人,彼岸城所有人都是你的仇人,你怎么能,怎么能……”

她心中升起无限绝望,手越收越紧。

孩子被她掐得脸色发青,嘴唇发紫,眼看着就没了气,却还是一点都不挣扎,由着她掐,幸好旁边的老太太察觉出不对,一巴掌过去拍看她的手,把孩子拉到身边,怒道:“又犯病了,哎,早跟阿城说过,这个女人有疯病,那个傻小子就是不听,人娶回来,克死了自己也就罢了,还把麻烦丢给我这个当娘的!”

嘴里骂得起劲,老太太的心到不坏,看了看孩子的脖子,从兜里拿出伤药来给他涂抹,动作娴熟,显见不是头一次做:“你娘病了,离她远一些,别老招惹她。”

小男孩并不开口,老太太也是习以为常,自顾自地说自己的话,做自己的事。

岳晓秋被推搡地倒在地上,就在离韩宇很近很近的地方,可是韩宇却没有伸手去扶她。不只是手筋断裂无法去扶,也是怯懦不敢伸手。

肥硕的身体紧贴着地面,吃了一嘴泥水,岳晓秋有些恍惚,泪水滚滚而落,想起这些年的苦难,心痛如刀绞。

那年她怀着身孕,拼命逃出来,只想要保全自己和韩宇哥哥的孩子,她想去找冯云哥哥,可冯云哥哥不见了,根本找不到,挺着大肚子,江湖风波恶,各种可怕的事情接连发生,她拼命拼命地活着,只有一个信念,生下韩宇哥哥的孩子!

后来迫不得已,她只能跟了一个小小的厨子,想她堂堂越国公主,竟然沦落到如此地步,何其可悲!可是有什么法子,她不敢去大城镇,彼岸城的触角到处都是,她怕自己被捉回去,怕孩子回受到伤害。她本来想着,自己有手有脚,怎么也能养大孩子,好好活下去,可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在街边卖字画也那么难,原来随便一个苦读多年的穷书生,字写得便比她好很多,画也比她好得多。

想她一身傲骨,又怎么受得了那些庸人挑三拣四,指指点点,赚的钱只够糊口,而这个孩子……他更是天底下最大的灾难,出生时差点害死自己,生下来便整日整夜的哭嚎,一声也不停,有那么一段时日,她听见孩子的哭声就恨不得戳破自己的耳朵,有一次,她甚至一时错手,差点把孩子掐死!

实在没办法,她只好委身给一个小厨子,苟且偷生,可这个孩子越发可怕,他身上会发出绿色的,特别恶心的光,像个恶鬼,时常尖叫,鬼哭狼嚎一般,她只能拼命藏着他的异常,生怕给人看到。

可只哭叫声便让左邻右舍都跟着不安宁,三四岁时最是可怕,谁碰一下就打谁,一巴掌下去便是筋骨折断。

最后没法子,只能捆着他,一直捆到七岁,他总算安静下来,只是手和脚都变得扭曲残疾,岳晓秋却松了口气,哪怕残疾,好在不像以前那么可怕,她已经到了极限,如果再继续养着恶鬼一样的人,终有一天不是把自己逼死,就是逼迫得她去杀了亲骨肉。

第三百四十九章 方娘娘

v?XP+?G*???Xso???u0?6?Kl?b?7?53?oeJ?Tv?8??????tG4??辆花车做得最精致。”

小开心趴在窗沿上,手搭凉棚,视线远远追着花车跑,还扭头冲方若华笑。

方若华哭笑不得,伸手戳了下他的额头:“不许再吃月饼。”

小开心:“……”

穆血很自然地把对面盘子里剩下的两块月饼拿开,放到方若华眼前。

方姑娘就拿了一块,慢条斯理地吃,一边还颇为满意地点头:“小开心选的月饼不错。”

这孩子就是个吃货。

其实小开心已经不是孩子,如今二十二,凤眼修眉,削肩细腰,相貌精致,修习的是方若华请族长帮忙挑选出来的凤阳心经,如今小有所成,气质越发阳光,亲和力一流,便是没有彼岸城未来圣子的身份,他也绝对算得上江湖少年中的一号人物。

再看看穆血,多年下来五官长开,到还是以往的模样,冷若冰霜,身上森寒刀气却是渐渐内敛,看起来不似往常那般完全不可亲近。

屏幕上的水友纷纷都说三妹这演员选的好,小演员和大演员特别像,没有丝毫违和,一看简直像是亲兄弟!

幸好着意去找,寻个把相貌相似的演员并不算难。

正好又是一轮花车过来,水友们跟着看了一场精彩的花车巡游,再看方若华一口一个小月饼,吃得不亦乐乎,个个吞口水,明明现实中尚未到中秋佳节,却忍不住想去买几块儿月饼吃。

“话说,难道三妹不觉得有点尴尬,那花车上的玉像一看就是大师作品,雕得那么好,那么漂亮,美人简直堪称绝色,咱们三妹愣说是自己,合适吗?”

水友‘请叫我高某人’纯粹调侃,“虽然我也觉得三妹越来越漂亮,但做人得务实些,像变成玉像那样的美人,估计连去韩国整容都整不出来。”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那就是我们家三妹,其它的一概不听!”

请叫我高某人:“……”

方若华也失笑,铺开画纸,挥毫泼墨:“你们有兴趣的也去猜灯谜吧,猜中了没有药,但是可以选画。”

一瞬间,屏幕先安静了片刻,然后就被各种乱七八糟的话语覆盖。

方若华把视线落在不远处的岳晓秋,还有那个连个正经名字也没有的孩子身上。

这个女人这些年藏得很是严密,加上族长有令不许寻找,他们到有好几年没有这人的下落,可族长固然是一族之长,需首先为族人考虑,可他终究还是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岳晓秋肚子里的孩子是韩宇的血脉,也是族长的亲孙子,又怎可能一丝都不在意?

三年前有族人外出,便得了此人的消息,发现岳晓秋变成如今这一副模样,方若华到不觉得太奇怪,红颜本就易老,只是有些女子心性豁达,不为难自己,生活极好,年纪老了也同样优雅美丽。

岳晓秋却是被仇恨折磨,她又惯常多思虑,年轻时还好,年纪一大,便如大部分被生活磋磨的女子一般,褪去了年轻的美貌。

对于她,方若华没什么感觉,不至于幸灾乐祸,也没精神去同情,天底下如她一般的妇人数不胜数,哪里又同情得过来,只可惜了那个孩子。

找到他们时,孩子已然被体内的力量折磨得痛苦不堪,手脚都有残疾。

方若华亲自出手,为他抽去了体内混乱的力量,神树也彻底断掉了和他的联系,只是残疾已经留下,除非趁着年纪小,进行矫正治疗,否则这残疾会跟随这个孩子一生,可有那么一个母亲,医社的人想插手恐怕真有一点困难。

“只能看这孩子的运道如何。”

转头便将岳晓秋抛于脑后,估计这是自己最后一次看到这个人,方若华舒展开身体,拎着两个美青年逛完了街,欣赏完中秋的夜景,又去医社转了转,路过街市中央,还看到一座庙,方若华见香火鼎盛,便多嘴问了一句,结果领着女儿去求姻缘的妇人眉毛一扬,笑道:“你们瞧着是外地人?这是我们的娘娘庙,特别灵验,供奉的便是咱们彼岸城的天女方娘娘,你要是有心,不如也去上一炷香,没准明年就能给你儿子娶一房温柔贤惠的媳妇!”

方若华:“……”

“我这不也带我闺女过来,别的不求,只求娘娘给这孩子找个好姻缘!”

方若华:她百分之百肯定,自己肯定没有这功能!

小开心一下子就乐了,笑得前仰后合,连师父瞪他,他也不怎么怕。

离了所谓的娘娘庙,方若华也是哭笑不得:“就算供奉‘我’好了,求个家人平安,求病人痊愈,甚至求五谷丰登,好歹都有缘由,求什么姻缘?”

彼岸城这些年辛辛苦苦,赢得了大好的名声,一来注重农业,二来设立医社,几乎月月数次为老百姓义诊,得到名医神医名头的老大夫一波又一波。

偶尔还出几个擅长机关的能人,不光在江湖上享有盛誉,老百姓们也尊敬的很,毕竟打井修渠修河堤这类的活是年年再做,便是做到今天也还差得远。

就是方若华自己,客串过大夫,当过匠人,有些别人做不出来的机关,她就只能亲自出马,彼岸城的弟子几乎把她这半个学渣当成万能的了,但是,她绝对没给人做过保媒拉纤的活!

小开心也笑得不行:“我师父自己都没把自己嫁出去,还能保佑别人家的姻缘?”

穆血:“……咳咳。”

“她都多大年纪了,也就我师父功夫高,容颜不老,要看真实年纪,没准连祖母也能做一做,哎,不知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穿嫁衣!”

穆血:“小开心。”

“嗯?”

小开心眨眨眼,脸色骤变,猛然回头,他家师父温温柔柔地看着他。

“……师父,我跟穆血约好去天山给你采药去,等我,一定很快回来。”

话音未落,撒腿就跑,一边跑一边回头看,见自家师父没有追,这才勉强放下半颗心:“穆血,不过年不回去啊,过年不兴打孩子,到时候我师父估计也忘了这回事。”

穆血摇摇头:“不可能,以前从来没有忘记过。”

小开心:“……你少说两句实话行不行。”

第三百五十章 男女主角的结局

方若华坐在自家热气腾腾的饭桌旁边,老爸亲自下厨,烹饪出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来。

以前方肖可不怎么会厨艺,唯一会做的饭菜就是蒸米饭,煮面条,西红柿炒蛋,如今却是不同往昔,厨艺突飞猛进。

任谁经历这么多次人生,拥有这么漫长的时间,估计都有耐性下厨做饭当消遣了。

夏芬半躺半坐地窝在沙发里面打电话,先跟小杜阿姨聊了半天孩子经,再劝表舅妈出去消遣消遣,别整日在家闷着。

“不如报个游轮,让小俏陪你一起去,她大学毕业了,不用急着找工作,休息一两个月陪陪你也没什么,要我说咱们家小俏太腼腆,见了生人都不敢说话,一个大姑娘了,性子这么闷还了得,陪她出去走走,见识见识这大千世界……”

方若华一边吃饭,一边在旁边的笔记本上打字,打算把她刚刚结束的小时空生活记录下来,力争写得比原著精彩。

上个小时空那一生,方若华苦头吃了许多,但是也的确见识到十分罕见的风景。

她交了几个仙界的朋友,也见到了那个小时空真正的仙界,果然是祥云缭绕,宫阙壮丽,园林精美,珍禽异兽无数。反正比她以前在小时空里时时虚构出来的虚幻的仙境,还要更壮观三分。

从饭桌上转头望去,门口一左一右各放着半人高的玉石,晶莹剔透,虽非五彩,却是暗光涌动,动人心魄,这玉石便是从仙界带回来的,她那朋友听说她想练习雕刻,便亲往昆仑,取来各类宝石,这两块居然生得一模一样,天生如此,自然生成,方若华也觉得奇特,便没有扔到仓库,干脆放在门前做装饰。

窗台下面放着半人高的花盆,里面是一株小苗,小苗只有巴掌大小,葱绿色,很是可爱,看起来不知是什么品种,但这是神树送给方若华的枝丫,就连那位圣德门的仙子见了都说让好好养着,养坏了可惜,显见是好东西。

遥想了一回自家游历那方天地的美妙滋味,方若华又回过头,老老实实地写作。

唔,原作的男女主还是简单写一下结局。

后来方若华没在见过岳晓秋,到是听小开心说,有一年中秋过后不久,岳晓秋就发了疯,拼命去扑打一个老乞丐,后来也不知怎么的,就中了毒,那乞丐当时便主动撞在墙上,头破血流,很快死去,死前无声狂笑,只看嘴型,似乎连喊了三个‘悔’字。

岳晓秋木木愣愣地在床上躺了一日,呼喊着要见方若华,要把韩宇还给她,自己不要了,她只要冯云哥哥什么的,周围人只当她说疯话,也没有多想,等她死了,她儿子自己去埋了人。

小开心嘴里什么都没说,可方若华知道,他其实猜得出来,那个岳晓秋扑打的乞丐,就是韩宇。

方若华也知道,此事并不难确定,男主角最后果然是主角光环用尽,失去了运道,最后落到如此下场。

到是他们两个人的孩子活了,就是一直没有名字,他自己上过彼岸城的义塾,读书识字,就自己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韩赎。

那孩子读书不错,手脚上的残疾经过医社的大夫几年的矫正,还修习一些温和的内功心法,刮风下雨时仍是住不住酸痛,但是外表已经看不出有疾,至少能考科举,考中了进士,先是做了几年官,因为认死理,真正怜悯百姓,不与贪官污吏同流合污,后来被人构陷离开官场入了江湖,同样是一身正气,武功也不错,算是薄有名声,年过四十,那孩子竟然去娘娘庙当了庙祝,一当就是三十年,到是七十多岁,寿终正寝,一生安贫乐道,清清静静,只有每年中秋会出门,去给圣女娘娘的玉像添一朵花。

方若华觉得自己从没有给那个孩子任何恩惠,她甚至没怎么想起过那个孩子,初见时帮了他一次,除了正常人都有一丁点正义感之外,更多的是为了族长,可那孩子却是知恩图报,对她感激涕零,更难得的是这孩子被他母亲用那么可怕的语言洗脑,洗了那么多年,还受了那么多年非人的折磨,竟然没有长歪,从不曾迁怒别人。

“还真挺难得!”

方肖凑过来看了一眼她写的东西,也笑道:“确实难得,这就是歹竹出好笋。”

不过,当时的江湖,真正的风云人物应该是她家小开心,凤阳穆风,和影子刀穆血二人,兄弟两个至少有十年时间,力压群雄,把江湖上其他英雄少年都衬托得没有了光彩。

“只是小开心那张嘴一直都没有改,但凡是他的朋友,都挺害怕他那张嘴的。”

方若华一直觉得,江湖人没敢在明面上给他起一个特别不好听的外号,纯粹是有点担心护短的影子刀穆血找自己麻烦。

说起来,这两兄弟只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若非经此变故,说不定不光不能拥有这么浓厚的兄弟感情,说不定还要成为仇人。

小开心的母亲身为那位穆大侠的嫡妻,表面上自然是温柔贤惠,深爱丈夫,可一个女人越是爱自己的丈夫,越不可能对小妾还有小妾生下来的孩子有好感。

穆血是妾生子,如果不是穆家几乎被灭门,正室夫人的嫡子小开心和家里人失散,被方若华收养,这孩子绝不会有今日。

诸般假设都不用去想了,反正最终的结果便是他们两兄弟感情深厚,后来娶妻生子也没有分开,只要游历江湖,必然携手同行。

后来方若华还与这二人有一段很奇妙的经历,三人去仙界时,试验自制的传颂通道,竟一头穿去了没有改变过的正传原著世界……

吃完饭,不多想那一场冒险,合上笔记本,方若华穿戴整齐便去剧组,刚一回来就接了史密斯导演的电话,通知她海选的最终结果,她获得了第一名,也得到了这次机会。

当然,最重要的是奖金。

方若华直接去衡市近郊湿地公园,目前剧组就在那儿,到了地方,电话还没打,史密斯就亲自来迎接,这个大胡子导演特别热情,看见方若华笑得眼纹一大堆。

第三百五十一章 古镇

相比于以为自己见到未来的舞蹈大师,真正艺术家而昏了头的大导演,到是红毛公子哥陈克吉和他的律师很专业。

方若华也打电话叫了长春花的专属律师过来,仔细研究合同,合同再小,也不能轻忽,万一有个陷阱不是闹着玩的,再说,时间方面也要卡死,毕竟她实在不算自由。

结果一看到对方的律师,陈克吉登时愣住:“……”

他虽然算是个纨绔子弟,但是跟着他爹在商场上也闯荡了好几年,怎么可能不认识坐在对面的这位大律师?

这位被方小姐叫来的律师,姓袁,已经六十多岁,也有他父亲公司的股份,身价至少几千万,最重要的还不是他的身价,而是他在国内律师界的地位,那绝对是重量级的,就如今这么个小打小闹的替身合同,用不用劳动这位老人家出马?

有袁律师在,加上史密斯如今特别喜欢方若华,好说话的不行,合同很快签好,方若华也顺顺利利地提前拿了奖金,第一时间就把自家萱萱姐房子的欠款还上。

陈克吉回头却忍不住通过自家人脉关系打探了打探方若华的底细,这一打探可不好,风中凌乱许久,回过神登时有一点冲动,想赶紧委婉地劝方小姐放弃,做替身安全措施再好,那一样有危险,他可是非常清楚,每年娱乐圈里每年出意外,受伤致残的替身有多少!

万一要是方大小姐在自家剧组出点事,那说不定都能上国际新闻!

完全不知道陈克吉的纠结,方若华休息了两年,便收拾好东西,带着行李箱直奔剧组。

剧组目前没在国外,而是在距离衡市五百公里的一座古镇上。

古镇新翻修,还没有正式营业,属于陈克吉家里运营的项目,正好有国际大导演,大投资的电影,陈家就请对方到古镇取景,一来剧组省钱,二来对古镇也是一个宣传,两全其美。

这地方历史也有一千多年,建于宋朝,未曾翻修之前还显得破旧陈黯,如今却是焕然新生,置身其中仿佛踏过了千万年的时光,重回过去。

方若华没什么好感叹的,史密斯这个中国迷却是恨不得拿着个放大镜,把每一块砖瓦都好好看一看,他也不想想,这砖瓦早就不是原装,都是近年才烧制的仿古砖,再说,就是真古物,他一个正经美国人又能看出什么花样不成?

方若华戳在人来人往的古镇东门外,听史密斯夸了好半天中国文化,才等到他高声叫一个圆脸的小助理:“小戴,小戴,你过来带方小姐去宿舍。”

“来了!”

小助理手里还抱着一叠乱七八糟的东西,有小电扇,有蚊子贴,有化妆盒,听见呼喊撒腿就向这边狂奔,脚底下踩着起码四寸高的细高跟鞋。

方若华看得心惊肉跳,就是她自认为平衡力一流,也绝对不敢穿这等凶器。

“啊!”

还没感叹完,小助理脚下一滑,腾空而起向下扑去,周围来往的工作人员齐齐惊呼,还没等他们闭眼,方若华就一个健步上前,两只手一伸,托在小助理的胳膊下方一寸。

众人心道:完了!

就这冲击力,两个人都要倒霉!

史密斯甚至忍不住想高呼:方,你是重要财产,千万不能损毁!

只是还没等他喊出口,方若华就轻飘飘地托举着小助理原地转了三圈,才跟放下易碎瓷器一般小心翼翼地把她搁在地上。

小助理晕乎乎半天没回神。

周围目睹的人也是瞠目结舌,忍不住在方若华修长的腿,纤细的腰身上来回巡视。

史密斯愣了半晌,笑得眼纹比以前还多出许多,竖起两只大拇指,举到方若华眼前:“好,好!”

方若华的身体条件这么好,他怎么能不高兴,这说明他能尽情地发挥自己的想象,拍出更唯美的画面。

好不容易把扑通扑通乱跳的心安抚下来,小助理才红着脸连声道谢。

方若华看她即便摔了,手里的东西也不肯撒手,摇头失笑:“那我们走吧。”

“走,马上。”

小助理连忙叫了个同伴,把手里的东西塞过去,就抢着要帮方若华拿行李,结果伸手一提,身体登时下坠,要不是方若华及时托住,估计她都要闪了腰。

这下小姑娘总算安生了,乖乖巧巧地上前带路,不过却总忍不住拿眼角的余光去瞥方若华那个半人高的行李箱。

方大小姐也很无奈,每一个当亲妈的都有办法把超出三倍的行李塞进自己女儿的箱子里,全然不管她的宝贝闺女能不能拿得动。

当然,夏芬没有这样的困扰,方若华如今的力气足够让她的母爱尽情发挥。

穿过小镇的大街小巷,终于到了地方,显然不是只有这一个剧组在本地拍摄,她一路上看到的就有三个,甚至还有现代剧组。

“方小姐就暂时先住这里。”

小助理把房卡和联系卡递过去笑道,“您先自己安顿下,这房间的景色不错,小镇的夜景尤其漂亮,工作之余,欢迎参观游览。”

方若华登时微笑。

小助理有些不好意思:“我家就在小镇上,现在古镇开发,咱们这些居民不光占了一点股份,还能做做导游,开个饭馆,撑撑船什么的,我爸爸就在下面的运河里撑船,方小姐想夜游古镇,推荐坐画舫出行,我保证我爸爸撑得又快又好,作为导游也是非常称职。”

“你真敬业。”

方若华失笑。

小助理也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嘴唇:“坐船绝对不要您的钱,吃饭也给您打八折。”

敬业的小助理还有工作,着实是没时间和方若华多聊,交代清楚联系方式,开工时间之类,便告辞离去。

方若华四下看了看,剧组果然有国际范,财大气粗,估计包下了古镇上的一座大酒店,连她这样的替身演员的临时宿舍也是豪华标间,十分不错,最重要的还是她一个人住,没有室友。

她却不知道,其他人,别说替身演员和剧组工作人员,群演就更别说了,就是一些小配角也没有这样的待遇,至少两个人一间。

陈克吉查出她的身份之后,左思右想没舍得换人,咬咬牙只当不知道,自己认了,但是安排住宿什么的,他实在不好意思把方若华往二人间里塞。

第三百五十二章 被鬼追

完全不知道自己特殊待遇的方大小姐,放下行李,洗漱完,饭还没吃完就接到史密斯导演的电话,要她去和女主演见个面,彼此熟悉熟悉。

因为方若华以前没有做过替身演员,剧组方面才要求她提前进组,跟主演多接触,也安排几个人指导她一下,做替身可不是件容易事。

既然来工作,方若华自然要敬业,很快就赶到史密斯面前。

女主角是个黑发姑娘,因为是混血儿,长得很漂亮,五官立体,皮肤却偏黑,是很健康的那种美人,一见方若华便未语先笑:“你就是方?史密斯导演说你是东方艺术家,评价极高,很荣幸能请你来做我的替身。”

方若华失笑:“也是我的荣幸。”

女主角叫西格莉德.夏普,是个比较出名的女星,今年二十八岁,性格却十分活泼,一听方若华说话便竖起大拇指:“正宗的伦敦腔,比我说的还好。”

夏普的母亲是中国人,父亲是英国人,但是她母亲生下她之后没两年便去世,她固然是混血儿,中文只会却只会一些‘你好’、‘吃了吗’之类的客套用语,到中国拍戏全赖翻译,此时找到方若华这么一个英文说的很不错的,立时缠着她教导自己中文,片刻工夫便毫无陌生感,一口一个甜心,叫得十分亲昵。

别管是不是在演戏,反正人家表现得热情大方,完全没有耍大牌的意思,方若华到是挺喜欢,既然要接触一段时间,好相处的人自然比不好相处的更让人舒服。

说是要跟方若华学中文,事实上身为女主角的夏普非常忙,没多久就又被导演喊去拍戏,方若华则跟着一老一少,一个舞术指导,一个资深替身,一起研究动作和剧本。

方若华其实并不怎么会现代舞,当然,她身为曾经的颂星师,绝对属于那种让指导她的人成就感十足的类型。

当然,多少还有那么一点失落。

反正这俩被陈克吉和史密斯挖空心思挖来的高手,指点了方若华三天之后,就很不好意思地去告诉史密斯他们的工作恐怕该完成了。

和自己花费的精力相比,这一次拿到的报酬真有点过分的丰厚。

要知道他们一开始还以为自己得花费一两个月的时间,现在两个月的报酬只干了三天的活!

“方的身体条件出类拔萃,目前设计的舞蹈动作对她来说完全没有难度,我们建议可以尝试让她自由发挥,她的舞蹈蕴含一种神性,非常独特,如果不能在电影里展现这种特质,实在很可惜。”

史密斯连连点头,招呼一声就带着十几个人凑在一处嘀嘀咕咕。

完全被忘记的方若华:“……”

既然得了闲,她干脆就在剧组四下看一看,《霹雳惊魂》的拍摄主要是在国外,国内的戏份不多,但是为了打开中国市场,史密斯还是很重视目前的拍摄,摄影棚搭建得十分精细,道具选的也认真。

其中有一面自动流血的古铜镜,方若华看了看,居然还真是古董,看式样工艺应该是清朝的,应该还是官宦人家使用,价值不菲。

在这么好的铜镜上做手脚,乱涂乱抹化学药剂,剧组这边确实是心大。

“相传乾隆皇帝有一次看到了康熙皇帝的一个小妃子,一见钟情,十分喜欢,就忍不住私下里与其偷偷私会,奈何后来那小妃子又惊又怕,心虚愧疚,没多久便香消玉殒,死之前一口鲜血喷到一面古铜镜上,从此古铜镜每到午夜时分,鲜血便涌流不尽……”

“啊!”

两声低呼,充满惊惧。

方若华:“……”

原来康熙的后宫这么松散,妃嫔能随便见皇孙?乾隆也是能耐,在宫里被康熙养了只有七八个月,十二岁的小屁孩一个,竟然还有能耐看上康熙爷的妃子?

方若华转头看去,说话的是个油头粉面的年轻男子,二十四五岁的模样,相貌到是还算符合如今的审美,花美男一个,偏向中性,不过看五官应该进行过微调。

和花美男并肩站在一起的是两个小姑娘,长头发,身上都穿着戏服,应该是群演,但都长得挺漂亮,青春靓丽,看起来像高中生。

现在方若华不是什么傻白甜,一眼就看出来这男人居心不良,一个劲地在小姑娘面前展示自己的羽毛,表现得非常博学多才。

方若华眨了眨眼就打算走开,像这种事既然不知道详情最好还是别多管,结果她刚一转身,花美男居然靠了过来,很是热情地打招呼:“你是哪个剧组的?看起来眼生。”

说着,他凑得更近些,指了指那面铜镜,“你居然敢一个人过来,胆子真大,看到没有,我听说那铜镜是东边那位大导演亲自去一座道观里求来的,道观祖上的祖师爷知此物不祥,特意拿去镇压,里面确实有康熙妃子的魂魄。”

他故意压低声音,带着一点嘶哑,听起来阴测测,让人遍体生寒,旁边两个小姑娘就不自觉脸色发白,忍不住靠那男人更近些。

方若华点点头,神情肃穆,略一蹙眉,一本正经地道:“胡说,那明明是个老太太,你没看见吗,头发斑白,穿的是民国时期的旧式旗袍,紫色的,还是赤足……咦?你这人还真挺大胆,他说你老拿手摸她的脚,摸了好几次,弄得她痒的很……”

要是一般情况下,眼前的男人绝对不会信这种话,肯定知道一定是在开玩笑,但是此地环境幽暗,到处都是古色古香的古老道具,气氛十足骇人,方若华的神色还特别严肃正经,声音钻进男人的耳朵,带着说不出的韵律,让他忍不住恍惚。

再加上……他肯定自己没见过眼前这个小姑娘,那么,自己碰过古铜镜的事情,对方也一定不知道!

越想,心里越是发冷,花美男脸上煞白,双腿颤颤,借口尿急,也许是真尿急,连告辞的话也没说完就和被鬼追一样踉跄而去。

两个女高中生:“……”

第三百五十三章 不配合

这两个也给吓得不轻。

方若华一看暴风尾巴扫到了花花草草,笑眯眯地解释道:“我吓唬人的。”

女高中生:“……”

“他身上有一点化学药剂残留的气味,不浓,不过我天生鼻子灵敏,我就猜他可能是道具师出身,正好负责处理这个古铜镜。”

方若华失笑,“反正就是随便一说,猜错了也不怎么要紧。”

“啊,他说自己是演员!”

方若华挑眉:“也不一定不是,没人规定道具师出身的人不能做演员。”

想了想,方若华轻笑出声:“而且以他的知识水平,做道具师还挺难的。”

眼看两个漂亮的女高中生目光闪亮,方若华也难得好为人师,给她们详细解说下:“刚才那人讲的鬼故事,姑且算鬼故事吧,应该是他不知从哪里听来,印象模糊,或者听错了。”

“在《清朝野史大观》中有记载,乾隆还是太子时,有一次进宫看到雍正的一个妃子娇艳无比,正对镜梳妆,就忍不住和她开了个玩笑,伸手从后面捂住了那个妃子的眼睛,妃子不知就里,拿梳子往后击打,正好打到了乾隆的额头上。乾隆的母后见了,就说那个妃子调戏太子,将她赐帛自尽。乾隆觉得对不住这个妃子,就用朱砂在妃子的颈上点了一下,悲痛地说:“我害尔矣,魂而有灵,俟二十年后,其复与吾相聚乎?”

方若华不觉失笑,“后来咱们都知道的那位大奸臣和珅入宫做了侍卫,乾隆越看他,越觉得他像那个妃子,后来见他脖子后面当真有红色胎记,连年纪都与妃子死去的时间相合,正好二十五年,于是乾隆觉得和珅便是那妃子的化身,从此对他十分信任,处处袒护,回来和珅能平步青云,权倾朝野也全赖于此。”

“这说法肯定是荒谬的很,但总也比什么看上康熙帝的妃子更靠谱。”

方若华眼含笑意,和两个同样又是笑又是不好意思的小姑娘一起出了道具室,干脆一路送她们回临时住的宿舍,彼此还交换了微信号。

送完人,方若华继续逛了逛古镇就回去休息,只是想起那个说鬼故事哄人的男人,不免还是有些不悦,这个圈子里像那男人一样心思不纯,喜欢糊弄小姑娘的不知有多少,她还是叮嘱萱萱姐和姐夫小心些,可别跟这些乱七八糟的人打太多交道。

方若华只休息了半日,就重新忙碌起来,她到底是来做正经事的,最大的任务肯定是那两场最重要的戏,不过既然做了女主角的替身,其它场景里需要她上场的时候也同样不少,每日从白日忙到晚上,熬夜也是经常的事,若非工钱实在给的超级多,她真有点想不干了。

她腹诽自己实在不够敬业,越发娇气,却不知陈克吉天天心惊肉跳。

这日,有一幕是女主被人追杀,穿过一连串的爆炸现场,从屋檐上一步下来跳到疾驰的汽车上。

保护措施肯定是合格,却不知是哪个白痴出错,居然让炸弹意外提前引爆,眼看着火光四射,弹片乱飞直接把方若华卷进去,陈克吉脑子嗡的一声,头晕目眩,恨不得立马去死一死,心道:完了,完了!

结果方若华跟长了八只眼似的,顺顺当当出来,连点烟火都没沾上,面不红心不跳,轻轻松松按照计划跳下楼,落在车上的安全垫上起身。

陈克吉长吐出口气,再看方大小姐没事人一样,笑眯眯过去接了助理手里的茶杯喝水聊天。

转头看看史密斯,那傻货也一脸兴奋!

陈克吉:“……”

他拍完这出戏,说不定要老三十年,你说说,这么一个财富惊天的大小姐,如此拼命作甚,她的钱花几辈子也花不完,想要什么没有,想做什么不行,居然来当替身!

要是纯粹想体验娱乐圈,即便没有演技,拿点零花钱出来投资一部能让自己当主角的也很好,何况身体条件这么好,素质也高,没有演技也能本色演出。

更主要的是,她当替身也就当了,跑到自己眼皮子底下拼命,怎能不让他心惊肉跳。

昨天陪着他爹去参加个酒宴,就有三个他得叫爷爷和伯父的大佬提醒他,听说长春花的方董,方大小姐在你那里,小心仔细一点,别惹麻烦。

陈克吉能怎么办?他只能一改往日能偷懒就偷懒的作风,长在剧组,严密盯梢,力争不让方若华做太危险的事,偏偏……史密斯那家伙不配合!!

方若华却不知某个公子哥的烦恼,她今天也很烦恼。

那天见到的那个勾搭小姑娘的花花公子,居然再次冒了出来,对方显然也对方若华能进这个剧组感到很惊讶,一看她是替身才恍然,却是立时眯着眼睛凑上前,各种套近乎,还让方若华叫他于哥,拍着胸脯保证一定照顾她。

“你放心,哥在圈子里人面熟悉的很,回头给你介绍几个大老板,大导演,也让你拍几个露脸的角色,说不定能一炮而红!”

方若华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没事时和他逗几句咳嗽,也省得对方把主意打到别的姑娘身上。

这人叫于刚,以前确实是个道具师,不过其人能说会道,也有上进心,很快就演了几部电视剧,如今甚至疏通关系,在《霹雳惊魂》这种片子里拿到个有几句话的路人角色。

于刚从以前就有个坏毛病,好色,但他也精明,知道自己目前只是个小人物,不敢朝那些有背景有能力的女演员下手,只盯着做明星美梦的年轻少女,而且不找太漂亮的,太漂亮的前途远大,不知什么时候就入了大人物的眼,必须谨慎对待。

他还正正经经地跟人家谈恋爱,等没了兴趣再分手,最多说他花心,别人到说不出别的来。

此时近看方若华,于刚越发心动,看五官只是清秀,算不上多美,但美人在骨不在皮,瞧那身段,瞧那气质,谁敢说这不是美人?

于刚暗想,既然来当个小小替身,想必也是做着明星梦,只要有上进心就好说,凭自己的手段,还不手到擒来?

第三百五十四章 影响

于刚动了心思,自是更加殷勤,时不时地递个毛巾,说几句十足暧昧,却也让人心动的话。

方若华客客气气,疏离的很,绝不给对方任何亲近的机会,不过若是这人只是口花花,没别的举动,她也懒得和他计较。

整天忙得恨不得一口气把能做的事情都做完,如果拍摄没有完成时就需要入小时空,那恐怕整个小时空都不能开一下直播,连给萱萱姐她们报个平安的机会也没有了,该多悲惨?

一门心思都在自己的工作上,自然就没精力在意其它,奈何她不在意,于刚却是一门心思围着她转。

“方妹妹,今天晚上有个饭局,你不如跟我一起去,有好几个大导演,还有明城国际的苏总,陈氏集团的陈老总,陈少总,都是咱们等闲见不到的大人物……”

方若华随意摇头:“不知道有没有空,还是算了。”

于刚却依旧纠缠不休,陈克吉躲在一边咬牙切齿,一把把身边的秘书抓住,让他把那家伙的身份来历调查清楚。

他到不是有多关心方若华的感情生活,对一个认识还没多久的人能关心到哪去,纯粹是担心这位大小姐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吃了闷亏之后,他回头要被他老子扒皮!

秘书十分疑惑自家少爷的眼光,明明以前喜欢的都是那种娇俏可爱或者楚楚可怜的,什么时候换了口味?

别管如何,当天晚上就在那个于刚期待已久的饭局上,陈克吉让人把他叫到对门的包厢,跟他进行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深刻谈话。

方若华当日也到了,她本不想来,不过参加饭局的其中一个是打过一阵交道的长辈,既然人在古镇,到底不好避着,干脆就露个脸套套交情。

她还有点奇怪,那个特别讨人厌的家伙怎么不在,不过那个于刚身份地位不高,谁知道是不是随意扯来糊弄人,没必要在意。

于刚却被押着隔得老远,看到了方若华被几位老人家和蔼可亲地介绍给各方大佬的情景。

“做人要有自知之明,你如果再打这位小姐的主意,让她有哪里不痛快,后果你可以自己去想。”

陈克吉连威胁人也威胁的有气无力,心情巨不爽,于刚自是噤若寒蝉,心中是一千个不可思议,怎么可能,方若华那样只是清秀的女人也有公子哥争抢,现在的大老板们到底什么口味。

他都觉得自己要有心理阴影,以后再也不知道要去勾搭什么样的女孩子才安全了!

反正无论如何,陈克吉的手段了得,方若华接下来的替身生涯过得非常和谐,再也没有见过于刚其人。

花了一个半月的时间,还随剧组出国旅游,痛痛快快玩了一回,方若华终于结束工作,荷包塞满钞票,心满意足地回家去。

陈克吉也松了口气!

他顶着巨大的压力,忍受那些国内国外明星的侧目,坚持先拍方若华需要做替身的戏份,总算把这位祖宗给送走了,阿弥陀佛,万幸万幸!

史密斯那老混球还嫌时间不够长,要再拖一两个月,他非原地爆炸不可。

一身轻松,陈克吉刚想摆脱剧组繁琐的工作,享受一下众星捧月的美好滋味,比如去公海办个游轮趴什么的,就看到史密斯自己动手剪辑出各种漂亮的幕后花絮,一边看一边碎碎念:“我的缪斯女神真是太美了……”

那些花絮的女主角可不是正经的霹雳惊魂女主,而是他特别熟悉的那位方大小姐。

陈克吉眼睁睁看着他把各种视频通通上传脸书,再看刚上传不多时就冒出来的各种名流的评论,以手捶额头,只希望夏普是真大方,别太计较,不过被正经的大导演亲口说女主角比不上个替身,那心里能舒服恐怕是不可能的。

叹了口气,他把脑子里凌乱的想法通通赶跑,一闭眼只当什么都不知道。

夏普却没他想象得那么小心眼,还特意也传了几张自己和自家替身的合影。

这位女星确实也没必要太介意,方若华的容貌不能算坏,但是她自己也是一个明艳漂亮的混血儿,两个人出现在同一个画面里,她绝不至于被方若华压下去。

不过,好多自称颜狗的粉丝忽然发现,自家爱豆身边那似乎容貌平平的替身,居然看起来十分舒服,也说不出是怎么回事,反正几乎没有任何一个人是第一眼只看到爱豆,注意不到她旁边的方若华的。

国内国外到底相隔甚远,霹雳惊魂这部片子虽然是大导演,大制作,却还没有进入宣传期,除了圈子里某些专业人士会关注史密斯之外,普罗大众还是不怎么在意他的,他的脸书内容一时半会可影响不到国内。

方若华自是更不会受影响,她去参与了一把拍摄,仅仅是当了一回替身,工作而已,目的纯粹是赚钱给萱萱姐买房,好让自家可爱的,漂亮的,世界第一好玩的小猴子一个安安稳稳的家。

进了别墅大门,久未露面的那位圣德门漂亮的许女士就出现在他们家的客厅的大理石茶几旁边,坐姿端正又优雅。

方若华总觉得许女士今天有点奇怪,盯着她看的时间略长,不过这位永远是温柔又冷淡,寡言少语,心思不显于外,没办法揣测。

许女士只是坐了一会儿,喝了一杯茶,顺便告诉他们一家人,三天后他们会进入下一个小时空,可以做一点准备。

方若华大吃一惊,除了第一次之外,这位许女士可从没有提前通知旅行开始的时间。

许女士临走,忽然扭头对方若华道:“修行路漫漫,爱情不重要,一个道侣却很必要。”

方若华:“……”

什么时候圣德门居然关注起她的修行来了?

一回神,许女士已然消失不见。

剩下的三天时间,方肖和夏芬出去走亲戚,顺便通知大家他们一家子要出去玩,联络不上无需着急,至于方若华自己,蹲在电脑边上看了三天。

虽然小时空可能涉及到的浩如烟海,时间跨度也极长,碰到没有看到过剧情的小时空再正常不过,她就是认真读上三天,也不一定能正好赶上需要的那一部,而且到了地方,有那么多水友帮忙,总不至于缺少剧情,只是即便如此,多看一看到底没有坏处。

第三百五十五章 到达

枯草丛生,一看便是行人踩踏出来的小径,黄土飞扬,坑坑洼洼。破旧成这种样子的路,其实国内的村子里也不是一定没有。

山边连根野菜都没有同样很正常,毕竟野菜也不是哪里都看得到。

这蓝天白云,清新的空气城市里的确罕见,但或许荒郊野岭之地偶尔也能见得到。

方若华蹲在道边,摸了摸自己的衣服,比较复古,是一件陈旧发黄的蓝色罩衫,胳膊肘打着补丁,脚下踩着双灰褐色的老布鞋。

这种打扮,呃,其实现代社会上似乎好像可能还是存在的,没准村子里的姑娘还有人喜欢这么穿。

“哎!”

方若华叹了口气,也不嫌脏,躲在树后头,坐在青石上面,先不开直播间,第一时间准备吸收原主的记忆。

十分钟之后,方若华轻轻抬头看了看天色,忍不住想对送她来的女士抱怨一句——既然是这样的时代,您老人家好歹提前说一声,我往别墅里面多塞点吃的也好。

不过抱怨一句也就罢了,如今方若华算得上是饱经风霜,眼下这点小风浪还真不会让她有多少困扰。

再说,看脑海中的别墅位置,远在千里之外,看方向应该是京城附近,就算那里有再多的物资,一时半会她也享用不了,爸妈应该不会太难过。

此时在村东边不远,不知何时有人经过,方若华考虑了片刻,还是找安全的地方再和父母联系,默默打开宇宙商城,买了一个香甜可口的大面包,细嚼慢咽,仔仔细细地吃下去填肚子。

方若华懂医术,知道如今这具身体饿得太久,不能一下子吃饱,吃过一个之后虽然觉得胃口一开更饿了,她还是忍下来不再进食,想了想在宇宙商城里挑挑选选,买了一卷灰蓝色的棉布,又买了两卷卡其布还有的确良,都不算贵,两身绿色的军装式的单衣,又买了一桶没有商标的油,一袋小米,一盒麦乳精,一袋奶粉。

再选了个土布的大包,往里面塞了些没有标签的挂面,罐头,香肠一类。

这些已经很多,再多她也拿不了。

原主方若华,大王庄女知青,去年嫁进村子里一个姓徐的人家,不过不用担心,她读过这本,原主的便宜丈夫不会成为她的大障碍,有点小麻烦也容易解决。

目前原主嫁的这一家的大儿子徐茂林,正在冀安县公安局当公安。

按照记忆里,还有原著中的记载,这是个面容英俊,身强体壮,自身条件好,吃公家饭,十分孝顺爹娘的男人,家里也还算宽裕,至少在谁也吃不饱饭,肚子里连点油水也没有的时代,他还能从自己的口粮里省出点玉米面养活前妻和前妻的娘家一家子。

在当下看来,实在是个好得不能再好的丈夫。

只是目前这个丈夫正把所有心思都放在他的前妻身上,因为他前妻误伤了邻居家的军属,被人盯着一日按三餐找麻烦,如果他不守着不护着,说不定就活不下去。

当然,这就更好了。

“哎!”

好什么好!

方若华想到她马上要回徐家去,便忍不住也有点头疼,虽说经历过几个小时空,但要说环境复杂,还要属当下!

原主在婆家的日子是真不好过。

徐茂林目前住在单位宿舍,不住老家,也没把原主接过去一起生活,而是留下她在家里伺候公婆,顺带照顾前妻给他生的一对龙凤胎。

想原主高中毕业就下乡插队,至今也有三年多,吃不饱穿不暖,日日要下地干活挣工分,风里来雨里去,日子难熬的很,简直恨不得死一死重新投胎,若非如此,她好歹也是高中生,在当下算是非常有文化,怎么可能嫁给一个离异的老男人?

奈何嫁了之后,生活也不像她想象的那般舒服,公公、婆婆老防着她,总觉得她要害自己的大孙子,整日像做贼一样被监视。

嫁了人照样还要下地干活,不但如此,甚至更忙碌,一个人做全家的饭,洗全家人的衣服,侍候公婆,照顾孩子,主要要照顾好公婆的长孙。

原主哪里受得了?她能读高中,当年在家自然也是颇为受宠,只是父母早些年意外身亡,不得不跟着叔父生活,等到知识青年下乡时,为了让她表哥留下,她就只好下乡插队做了知青。

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她是一天也过不下去了。

方若华过来的还算及时,在她过来之前,原主正打算独自一人逃回城去。

就在昨天下午,她刚刚做了一下午活,累得腰酸背疼,想起爹娘在的时候,自己连个碗也没洗过,登时难受的不行,正好邻居家的陈二妞过来找她玩,顺便说八卦,说前面哨头村的一个女知青连夜逃回城去了,从此就没回来,言谈间颇为羡慕。

言者有没有心,暂时不清楚,不过听的人却是辗转反侧良久大半夜就偷溜出门打算逃回家。

方若华想了想原文中原主那一连串悲剧,心里再一次肯定这姑娘没有脑子,要是逃跑就能回城,村子里还能留下几个知青?

一路慢行,在脑子里整理记忆,方若华进了村,慢步朝着家走去。

刚走了没几步,前面就乌压压冒出来一群人,呼呼喝喝,手里还拿着擀面杖,菜刀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最前面的带队的赫然正是原主的婆婆赵玉兰。

赵玉兰大声呼喊:“快,快,千万不能让那婆娘跑了,她还拿走了我家存下来的十块钱,那可是要村给老三娶媳妇的……”

一句话没说完,抬头就看方若华懵懂地立在眼前,手里抱着一堆东西,肩膀上还背着个包。

赵玉兰一愣,伸手就去揪方若华的头发,破口大骂:“你不是跑了吗?你想跑哪去,做了我们家的媳妇还不安生……”

幸亏她妹子觉得有点不对,一把按住姐姐,小声道:“先问问,先问问。”

这一看就知道有问题,如果真是半宿就逃跑的媳妇,这都好几个钟头了,怎么可能还安安稳稳地在村子里站着。

方若华也做出一副迷茫的表情,愕然道:“您这是怎么了?什么我逃跑?我逃哪去?”

一群人大眼瞪小眼。

第三百五十六章 解除危机

僵持了片刻,还是被不情不愿地搅合进来的生产大队大队长主动上前一步,简单交代了几句。

今天一大早天还不亮,方若华的婆婆赵玉兰就大呼小叫地喊,说自家儿媳妇偷了自家的钱,偷偷跑回城去,当即招呼亲朋好友,左邻右舍跟她去追人!

方若华故意瞠目结舌,半晌才道:“怎么可能?娘,您听谁胡说八道,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那是最高指示,偷跑回家算什么?我又不傻,没有介绍信我怎么回去?真回去了不也还得回来,说不定还要连累亲人,再说,我都嫁给你们家茂林了,能跑到哪儿!有茂林在,我早晚也是城里人,总不能两口子一辈子分居,我一个人当两个人用,又要下地,又要操持家务,照顾小龙和小云两个,辛辛苦苦整三年,连一天闲暇都没有,就是发烧生病了都没耽误过干活,如今一点福还没有享,吃的苦到是一大缸,傻了才这时候走人!”

方若华这话一说,一群人登时都觉得有道理,这肯定是个误会。

虽然话有点别扭,赵玉兰却也暗地里点头。

别的不说,她对自己的儿子那是信心十足,在她眼里自家儿子千好万好,没有一处不好,方若华嫁进他们家,绝对是高攀的,都嫁进来了,傻了才跑!

赵玉兰蹙眉,转过身把邻居家的陈二妞拉出来:“二妞,你怎么跟我说方若华她跑了?这究竟怎么回事!”

一句话,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陈二妞身上,陈二妞立时傻了眼,愣愣地看着方若华,惊讶道:“你没走?怎么可能,我明明看见你从家里出来,出了村子的。”

方若华似笑非笑地盯着她看:“哦?我可没看见二妞姐,咱们两个关系这么好,你连个招呼都不打,未免太伤人心。”

众人一听,立时觉得古怪。

陈二妞脸色铁青,支支吾吾半天才哼唧:“我就是担心,担心……”

究竟担心什么,她半天也没说出来,一晃神,连忙拦住赵玉兰道:“婶子,你不是说家里没了十块钱?”她的目光往方若华手里拎着的那些大包小包上面转了转,“恐怕不是丢了,是若华妹子拿去买东西了吧。”

赵玉兰皱眉,注意力也被转移,目光不善,恶狠狠地瞪着方若华。

如果换成原主,此时不是被吓得瑟瑟发抖,就是气得心口疼,方若华却不然,想当年她枯守神树十二年,日日饱受折磨也没乱了心神,此时这点小风浪,还不至于让她多生气,温和地笑了笑,柔声道:“娘,我这些东西是托同学从京城那边捎来的紧俏货,咱们这边就是有钱也买不到,再说,家里的钱都是你收着,怕是连我公爹都找不着,我更找不到了,你还是仔细想想是不是藏在了什么地方。”

原主也许有不少缺点,但她向来清高,连她丈夫徐茂林的工钱,她都没有要过半分,更不会偷她婆婆的钱。

在脑海中翻了翻记忆,方若华笑道:“对了,我记得前天三弟和三弟妹不是过来借了些钱,我看到娘你把钱塞在窗台上的破瓦罐里了。”

赵玉兰一愣,也想起此事,却立时警惕起来,警告道:“你瞎看这些作甚,可别打歪主意!”

十块钱在当下来说,真不是一笔小数目,农民不比工人之类,赚钱的机会很少。

被人当贼防备,方若华也别扭,面上却不显,大大方方地把自己买的麦乳精和奶粉翻出来,递给大队长赵建国:“舅舅,丑儿是不是有两个月没有奶水吃,正好我一个同学在京城那边工作,这两天回乡探亲,就特意让她帮忙捎带了些奶粉和麦乳精,给孩子吃,怎么也比如今的菜粥好些。”

赵建国愕然,脸色顿时和缓,不好意思地道:“那可不行,这东西金贵的很,怎么能拿你一个小辈的东西!”

“您就拿着吧,我可是专门给我们丑儿买的,大人吃点苦没什么,孩子要是吃不好怎么长得好!”

方若华一脸云淡风轻。

周围围观的村民登时羡慕起来,一想这徐家媳妇可是高中毕业,正经的高材生,人脉自然是广,便是有些嫉妒的小心思也隐了去。

赵建国心下感动,想到外孙每天夜里哭得眼睛都肿起来,可声音细弱的比初生的猫崽子也大不了多少,也不禁心疼,咬咬牙收下东西,亲自推了赵玉兰一把,叫周围看热闹的都散了,“来,别围着胡闹,赶紧回去吃饭,一会儿还要上工。”

他亲自送妹子和方若华回家,还好生劝解了赵玉兰一顿,赵玉兰看了看赵建国手里的东西,心里憋气的厉害,暗骂方若华这个败家的东西,那得值多少钱,有这个给她三儿子吃不是更好,奈何当着人家的面,也不能乱说。

赵建国说起来还是赵玉兰的堂兄,关系不算亲近,却也没出五服,正是有这么一个亲戚,赵玉兰在徐家不说作威作福,也相当站得住脚,丈夫一直顺着她,只让她去做点放羊的活,重活从来不干,日子过得相当舒坦。

也正因为如此,赵玉兰不大敢得罪赵建国。

回到徐家,赵建国和方若华一起跟着赵玉兰,眼见她从瓦罐里翻出一毛一毛的毛票,凑够了整整十块,赵建国蹙眉训了她一句:“你都快五十的人,别老一惊一乍的,让外人见了笑话。”

赵玉兰撇了撇嘴,到底没吭声。

方若华一笑,又扯了一卷细棉布给赵建国:“舅舅拿回去给丑儿做里衣,这棉布软和的很,适合给孩子贴身穿。”

这东西是紧俏货,赵建国见方若华诚心给,实在舍不得推辞,就伸手接了。

主要是家里确实需要,早在半年前她婆娘就发愁,想弄一匹棉布给孩子用,但这东西要攒布票,大家都缺,他们一大家子人就指着那点布票过日子,儿子和媳妇都在家,如果全给舒兰用了,怕是要家宅不宁。

赵玉兰眼看那一卷布插着翅膀飞走,心疼的嘴唇都哆嗦,咬碎了一口牙忍下,送走了赵建国,才压低声音怒道:“你个败家的,不说给你男人多做两身衣服,竟让外人占便宜!”

方若华神色不变,笑道:“舅舅怎么能算外人?再说,不是娘你一天说八百遍,家里的钱我不能沾,徐茂林的钱都是小龙的,我想花自己赚去,不要打家里主意,没问题,我全答应,我向来是只用自己赚回来的东西,眼下这些都是我同学给我的,我当然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第三百五十七章 炮灰

赵玉兰登时被憋得大声咳嗽,想要摆婆婆的款儿,只外头赵建国还没走远,她这人要脸面,也没好意思继续吵闹。

方若华笑了笑:“孙姐姐要结婚了,我得给她添一对香皂盒,还有王婶子,她衣服都打了好些个补丁,挑几匹鲜亮的布料送去……”

几句话气得赵玉兰翻白眼,方若华只当没看见,慢吞吞进了自己的屋子。

屋子里十分昏暗,潮湿闷热的厉害,有一股霉味,只有一扇破门板当床,还有一个缺了半截腿的板凳,隔壁就是厕所,那股子恶臭简直让人崩溃,就算是方若华没有严重洁癖,还是忍不住拿毛巾捂住自己的口鼻,否则这种地方怕是一秒钟也待不下去。

此时她才打开直播间,盯着名字看了两眼——《月英与茂林》

直播间里的水友也有十几个在窥屏。

方若华一出现,水友们看到她的造型都乐,纷纷笑道:“三妹,辛苦你了!”、“三妹,我多给你小钱钱,做人要坚强!”“没有金手指,肯定活不下去的。”“赶紧多带点除跳蚤的药粉,要不然难为死你。”“应该不至于演的那么逼真!”

“哼哼。”

哼了两声,方若华铺了条单子在门板上,慢慢躺下,徐徐吐出一口气,开始翻看剧情。

别看书名很乡土气,但是剧情还是颇为曲折复杂,也挺吸引人。

男主便是徐茂林,退伍军人,有一手百步穿杨的好枪法,头脑精明,为人义气,上得领导看重,下得同事尊敬,破了许多大案要案,一路平步青云。

女主王月英,自幼父母双亡,从小跟外婆一起在乡下长大,和徐茂林青梅竹马,十六岁两个人就结了婚,只是她的婚姻却不大顺利,第一年还好,算得上如胶似漆,幸福和美,第二年生了一对龙凤胎以后,本该在徐家站稳脚跟,但反而日子过得越发不顺利。

赵玉兰在当下来说也不算什么恶婆婆,可身为婆婆,指望人家把媳妇当闺女一般,那怎么可能,说破天去媳妇那也是外人,还是跟自己抢儿子的‘坏’人,加上赵玉兰为人有点小气,说话总带刺,婆媳二人便免不了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闹矛盾。

其实家家户户无不如此,可王月英却是个暴脾气,从小到大因为无父无母,外婆又是知书达理,很是斯文,她就必须硬气起来,从小就发誓绝不让自己受委屈,婆媳关系渐渐紧张。

这时候很少有离婚的,离婚也困难,王月英却觉得长痛不如短痛,如果结婚后生活过得还不如结婚前,如果这样的日子要过漫长的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久,那她还是决定离婚。

一场离婚闹得惊天动地,但总算是离了,王月英走得痛快,连孩子也没要,主要是徐茂林这人也有些大男子主义,妻子要离婚,他绝不可能做出恳求挽回的事来。

方若华想到这段剧情,到觉得王月英很潇洒,随着年岁渐长,经验日丰,这一定是个人物!

但在成就自己之前,王月英先过了一段很艰难的日子,浑身带刺,四处树敌,不过她始终没有变得软弱,自己熬夜接工厂糊火柴盒的零散活计,闲暇还要读书,照顾身体不好的外婆,后来终于等到高考,没想到却政审不合格,因为她父亲曾因杀人被判处死刑,幸好这一切都没有打倒她,因为一场意外救了一位首长的小孙子,再加上徐茂林的帮助,终于进入公安局做文书工作,从此苦尽甘来,运气暴崩,帮着徐茂林破获许多大案,一路跟他升迁,后来复婚,二人工作上是好搭档,生活上也是好搭档,美满幸福的很。

“哎!”

奈何男女主幸福美满的路上永远也少不了牺牲品,原主方若华就是其中一个,原文中逃回城,又没有介绍信,又是步行,在半路上就被逮了回去,还坏了名声,赵玉兰夫妇越发看她不顺眼,丈夫也不着家,幸好村民还算淳朴,纵然不待见她,也没说过多少酸话,只是要一个在城市里读书生活的姑娘,日日劳作,辛辛苦苦,那日子也绝对好过不了。

等到恢复高考时,原主利用一切时间,抓紧一切机会学习,终于到了高考的日子,徐茂林难得良心发现,准备开车去送她,没想到刚出村口就被拦下来,说是王月英出了事,徐茂林一着急就急着去找王月英,原主想下车他却根本连听都听不见,满脑子都是王月英,不光如此,开车太急迫还跌下山沟,他虽没事,原主却昏迷不醒,硬生生错过了考试。

原主因此颓废许久,但既然恢复了高考,一年不行总还有下一年,到底没有彻底绝望。

“可惜!”

可惜原文里的那位方若华再也没有机会参加高考,徐茂林的仇人盯上了王月英,为了保护王月英,徐茂林不自觉拿原主做了挡箭牌,结果就在王月英救下首长家的公子,命运改变的那一天,方若华也被徐茂林的仇人报复,被人绑架,徐茂林做出取舍,先去办案救人,没有管自己的妻子,让原主凄凄凉凉地死在了阴暗的角落里,半个月后尸体才被发现。

徐茂林也因此入了首长的眼,成为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从此仕途坦荡,还和王月英重归于好,事业生活两得意。

侧了侧身,方若华默默又拿出一块巧克力慢吞吞地吃,心情到没因为原文剧情变得太糟糕,比现在还糟糕的情况她又不是没有遇见过。

如今最要紧的还是舒舒服服在村子里过下去,唔,今天特意讨好了大队长赵建国,也许离婚,分出去单过,最好再有一个比较清闲的活做,都要着落在他身上。

方若华也怕做农活,她真不觉得自己能做得来,一天两天的,也许靠着出众的体力能装模作样,表现积极,但长年累月去种地,她实在没有点亮这类技能点,而且她承认,她没有吃苦耐劳的好品格。贪图享受,偷奸耍滑也不会有罪恶感。

“还是别挑战高难度的生活方式了……大王庄的小学也该多个老师才好,唔,还是要先离婚再盘算。”

第三百五十八章 拉关系

赵建国看着丑儿贪婪地抱着碗,大口大口地吞食浓稠的奶液,眉眼舒展,又安详又可爱,忍不住长长吐出口气。

他媳妇黄素珍也抹了把眼泪,连声道:“多亏了若华,这孩子是个有心的,难得!”

奶粉和麦乳精如今都是稀罕物,便是县城供销社里也没有。

最近每天每夜,他们家的丑儿没有奶水吃,整日啼哭,哭得赵建国心都碎了,他托在百货大楼工作的一个亲戚打听过,奶粉这东西百货大楼也没有,到是能从大城市找到一些,可不光价钱高,主要是票证实在搞不到,对方到是想办法给弄到了一盒,花了足足十八块钱,可再节省着吃,也只够丑儿吃了半个月,后面只能用米汤顶着。

可丑儿是早产儿,身体本就弱,要是连奶水都吃不好,怕是难养活。

他和他家老婆子生了两个儿子,一个闺女,但这两个儿子加起来也没有闺女贴心。

闺女舒兰是他们的大女儿,生来乖巧可爱,从小就知道疼人,奈何命不好,去年冬天,女婿去供销社给怀孕的女儿买点营养品,半路上摔了一跤磕到了石头上,伤到了脑袋,也不知怎么的,醒了之后脑袋没事,腿却坏了,毫无知觉。

他们那个女婿本也是精挑细选出来,虽说是个知青,却是个踏实人,本分老实,又是高中生,和舒兰结了婚,小两口有商有量的,和和美美,哎,却是天意弄人。

舒兰一直责怪自己,心思郁结,不光早产生下了丑儿,身体也一直不佳,奶水只断断续续来了四个多月便一点儿都没了。

“以前觉得若华那孩子闷不吭声,阴沉的很,现在看,那孩子只是太实在,其实真是个好孩子。”

黄素珍连连感叹,“想也是,茂林不在家,徐家里里外外多少事要忙,她一个才十八岁不到的新媳妇怎么可能不手忙脚乱,确实是很难活泼起来,我听说你那个堂妹说是分了家,老两口跟着老大茂林住,但钱全给了老三不说,老三和他媳妇还天天去徐家蹭吃蹭喝,让若华一个做嫂子的伺候他们,也太不像话。”

这些事,以前黄素珍就知道,但只是嘴里念叨几句,觉得赵玉兰脑子糊涂,这么闹要起矛盾,可从不曾说出口,别人家的闲事实在没必要管。

至于现在,黄素珍手里拿着柔软的白色棉布,想着给外孙缝几件小衣裳贴身穿,神色柔和的很,心里当然就觉得赵玉兰为人不地道,方若华是好人。

这会儿徐家正准备吃早饭下地。

方若华掐着点,不等赵玉兰扯开嗓子招呼便出门,虽然是夏天,可是她身上还是捂得严严实实,脖子,手腕,脚踝全都护住。

赵玉兰到没说什么,只是稍微有点不自在。

以前方若华下地老是被虫子咬得浑身又麻又痒,红红肿肿,就想管她借些废弃破旧的布,好歹遮挡遮挡,那时候她舍不得,就说没有能给她用的,让她自己去找,现在人家自己有了,她总不好再说什么。

“妈,家里还有鸡蛋吗?”正打算出门,徐家的老三徐茂森就笑盈盈出现在门口,“今天太热了,玫子胃口不好,我说给她蒸个鸡蛋糕吃。”

赵玉兰蹙眉,还是回屋从自己床底下摸出个鸡蛋来给了他:“吃,吃,吃,就知道吃,到是下个蛋出来,也好让我抱个孙子!”

徐茂森嘿嘿一乐,到不生气,揣着鸡蛋,还客客气气地对着方若华叫了声嫂子才走。

原主从没有因为这个说过什么,虽然鸡都是她辛辛苦苦抽空余时间去找各种虫子,野菜回来喂,才喂得挺好,既然她不在乎,方若华也不说什么,揣着手跟在赵玉兰后头就出门。

赵玉兰到是知道自己这么做不地道,难得给方若华一个好脸,把比较稠的菜粥给她喝,还给了一块儿黑面饼子,绝对属于稀罕吃食。

方若华:“……”

她不想吃!

赵玉兰把剩下的饭盖在锅里,回屋叮咛她的宝贝金孙起来就吃,这才拎着锄头出门。

大王庄靠山,土地比较贫瘠,每年的收成都不算太好,几乎年年都要靠救济粮勉强应付。

此时正值夏日,暑气炎炎,今年雨水稀少,眼看着地里虽然不至于说是颗粒无收,可那秧苗让经年老农一看就不免灰心丧气。

到是玉米耐旱,他们村种了不少玉米,再加上点红薯之类凑合着也能糊弄过去。

方若华和两个女知青都猫腰蹲在玉米地里挥舞着锄头,汗水喷涌,前面一个梳着两条长辫子的姑娘,脖子显然腌了,通红一片,她老忍不住用手去抓,越抓越痒。

黄素珍也在除草,以前从没有往这几个知青这边看,几个知青别管男的还是女的,做农活都不行,尤其是女知青,有些到大王庄都好几年了,可一天挣工分也就挣个五六个,跟那些孩子差不多。

今天一看却有些意外,别人不说,方若华是真挺卖力,干活还仔细,动作虽说肯定比不上那些老农民,但是和村子里的年轻人比都算麻利的。

而徐家老三媳妇是从来都没有下过地,赵玉兰还天天把她三儿媳妇当菩萨供着。

黄素珍心下不平,咳嗽了声,高声喊道:“方若华,花小芳,何妮,你们来一下。”

三个人扔下锄头过来,黄素珍一本正经地道:“过几天咱们村里小学要开学,县里的中学也要开学了,今年孩子多,书本有些不够用,你们几个不是初中生就是高中生,过去帮蔡校长抄抄书本,给你们算工分。”

“哎!”

几个女知青连忙答应,脸上都露出喜悦之色。

地里好些做农活的都叹气,还有几个忍不住说了几句酸话。

赵玉兰蹭一下站起身:“说什么呢,我媳妇好歹是高中生,你们大字不识几个的酸个屁!”

别看她对方若华凶,但却是个护短的,自己嫌弃,自己骂可以,外人想让自家人吃亏,那没门!在村子里生活,也不需要什么温良恭俭让,退一步都会让人欺负到脑袋上来。

黄素珍也扭头冷着脸怼:“就是让你们去,你们抄出来的书,你们自家的娃敢用吗?”

第三百五十九章 进城

方若华默默翻开桌子上封面掉了一大块的语文课本,拿起钢笔在黄色的纸张上抄写——“……八年前风雪夜,大祸从天而降……”

大屏幕上水友们嘻嘻哈哈看热闹,纷纷把自己找到的语文,数学,英语各类课本挂空间。

方若华叹了口气,还真挺想拿正经课本出来抄一抄的,毕竟她熟悉,抄起来足够快,可惜只敢想想而已。

大王庄这边根本没有英语课,县里也没有。

如今各地的教材大部分都是自己编写,像大王庄这样的小村子,课本都找不全,但还算好,好些村子连个小学都没有,孩子想上学要爬山越岭,十分辛苦。

三个女知青闷头苦抄,全神贯注,认认真真。

在教室里抄书真比在地里干活清闲舒坦得多,虽然没有风扇,可周围有树,窗户一开,四下透风,很是凉爽宜人,而且一人一个搪瓷缸子,里面装的都是茶水。

自从来到大王庄插队,她们这些女孩子喝到茶的机会简直少之又少。

办公室的环境还真算不错,虽然桌子都是旧的,斑驳难看,明显找人打造,可她刚才经过教室,比起连桌子都是随便用砖头磊出来的教室,已经算是甚好。

蔡校长端着水杯立在方若华身后,目光微微凝滞,渐渐露出一丝赞叹。

方若华的字写得极好,连课本上的图画在她手里也轻而易举地被描绘出来,而且比课本上的印刷品显得更富有灵性。

蔡校长叹息,这孩子有天分,可惜如今是没大学可读,否则读了大学出来,也许会很有大成就。

村子里什么都少,纸张也要省着用,因为方若华抄得又快又好,字体工工整整,大小适中,没有错漏,也绝不浪费半片纸张,蔡校长看了更是满意。

然后赵建国就顺理成章地给她一天十个工分。这都抵得上一个壮劳力辛苦一天的。

赵玉兰知道了也觉得心满意足,晚上吃饭时还夸了好几句赵建国,说她这个堂哥真知道照顾妹子。

徐茂森笑眯眯顺着话跟着夸,赵玉兰自然是越发高兴起来。

徐家一早就分了家,当年徐茂林和王月英没离婚的时候,王月英总和老三家的媳妇方玫起冲突,后来徐茂林就力排众议分了家,不过即便是分家,因为赵玉兰舍不得,老三家两口子也不开火,每天拿点粮食过来凑一起吃饭。

今天晚上炊烟一起,徐茂森就拎着两颗红薯登门,方若华第一次见到方玫,果然和记忆里一样是个很漂亮的女人,鹅蛋脸,大眼睛,睫毛很长,未语先笑,瞧着特别和气,和徐茂森坐在一起,颇有男才女貌的意思。

方玫夹了一筷子土豆片放在小龙碗里,小龙甜甜地笑道:“谢谢三婶。”

一家子和乐融融。

小龙和小云这一对龙凤胎长得并不很像,小龙是男孩,反而眉清目秀,小云作为女孩,皮肤略黑,眉毛浓而粗,不过头发也黑,长相稍嫌粗糙,个子矮的很,看起来到像个瘦小的男娃。

两个孩子都挺脏,哪怕不是冬日,夏天里袖子上都油乎乎一片,又是鼻涕又是泥水。

方若华按照记忆里的模样,闷头吃饭,只吃自己碗里的菜粥,一点菜也不夹,只不过原主是矜持,被冷嘲热讽了两次就不好意思多吃,她是根本就不想吃。

饭吃得差不多,方若华漫不经心地开口道:“前天我同学送了一些布料过来,我打算给爹和娘做几身衣服,也给茂林做两套给他送过去,娘,你跟着一起去看看吗?都有快三个月没见到茂林了吧。”

赵玉兰一怔,嘴边露出几分笑:“好,好,是该给你男人做几身衣裳,茂林在县城住,穿得好些也有面子。”

徐茂森张了张嘴,有心讨要,方若华不等他开口直接就回屋拿了布料,给了赵玉兰三匹,一匹卡其布,一匹劳动布,还有一匹带斜纹的棉布,一看就鲜亮,虽然不是蓝色就是土黄色,颜色却比平常见的亮很多。

赵玉兰的目光一下子黏在布料上,再也没心思听别的话。

徐茂森目光闪烁,想了想也没多说,他最知道自家老娘,有好东西自己也舍不得用,肯定是给自己的,连提都不必多提。

东西给了赵玉兰这个便宜婆婆,方若华就不管她是自己用,还是给别人了。

说是要给徐茂林做衣服,方若华即便会做也懒得动手,她爸妈都没得过她亲手做的几件衣服,给别人做,别说门了,窗户也没有。

干脆都托付给赵玉兰,反正赵玉兰是兴致勃勃,一点也不觉累得慌,为此还大半天没下地,就窝在家里裁剪,两天工夫就给徐茂林收拾出一件衬衫,还有一条长裤子。

方若华看了一眼,呃,很辣眼睛,不过关她什么事。

“娘,你针线活做得真好,茂林看了肯定特别喜欢。”

赵玉兰心中高兴,换上件比较新的衣服,大包小包准备了好些东西,正好赵建国和他媳妇要去县城买点东西,顺便走亲戚,还有要买结婚用品的孙月香。

这年头出行不易,进城要走两个多小时的路,大家都喜欢扎堆一起去。

赵建国借了牛车,一行人浩浩汤汤地上了路。

方若华叹了口气:“哎,三个月没见到茂林,还真有点想他,也不知道他在县城过得怎么样,能不能吃饱穿暖。”

赵玉兰完全没反应过来方姑娘的险恶用心,和往常一样,习惯性反驳儿媳妇,吹捧儿子:“怕什么,我们茂林好歹也是吃公家饭的,在县城里哪能不好,他工资高的很,一个月有二十多块呢,绝对够花了。”

“也是。”

方若华点点头,沉思道,“他每个月得给娘三块钱,不过起码能剩下十七八,听说单位给发衣服什么的,应该够了,等过去我把我同学帮着淘换的粮票,肉票给他放下,他一个大男人吃的多,可不能不够吃。”

赵玉兰本觉得这话有哪儿不对,一听见粮票两个字,脑子里登时再也琢磨不了别的:“对,对,茂林饭量大,别亏了身子,多给他留点肉票。他向来喜欢吃肉,就分到的那些肯定不够。”

第三百六十章 孤男寡女

赵建国蹙眉,忍了半天才把喷自家这个侄子徐茂林的话忍了回去。

那小子都结了婚,不把媳妇接去县城一起生活也就罢了,宿舍住得紧巴,比不上村子里自由,钱不都给也没什么,他一个人在县城生活,又是个男人,要脸面不能缺钱,多留下点也应该,可一分都不给,实在不合适。

徐家的情况赵建国也知道,都分了家,徐老实和赵玉兰两口子跟茂林这个长子一起生活,但既然分了家就是分了家,茂林和若华是两口子,按理说茂林得想着自家媳妇,好歹给一点也是心意。

只是想了想,这话到底不好说,茂林是当家做主的男人,他要自己攥着钱,没准是为了将来小家庭攒的,自己也不知道具体情况,还是少插口。

黄素珍却比她男人心思更细,先不提工资,说不得徐茂林另有想法。

可是徐茂林一连三个月不着家,好好的如花似玉的小媳妇扔家里不闻不问,让人家守活寡,那就太过分了,结了婚,嫁个男人,还不就是为了有个依靠,如今连人都瞅不见,人家依靠谁去!

她实在是觉得若华这丫头委屈的很,好好的一个高中生,在村子里不知有多少好后生能选,当初媒人去提亲的时候说得天花乱坠,好像嫁给徐茂林之后立马就能去城里生活,变成一个城里人,吃商品粮,若非如此,人家凭什么嫁给他一个离过婚,还带着两个孩子的!

县城越来越近,赵玉兰的情绪也越发高昂:“先去找茂林,让茂林借两辆自行车,建国你去买东西也方便。”

她这些日子没见儿子,当妈的哪有不想的道理,一到公安局大门口,下了牛车,赵玉兰就径直奔过去。

门卫室值班的是个老大爷,戴着个眼镜正读报纸,一抬头看到乌压压一群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蜂拥而至,默默把眼镜摘下来,露出个和气的笑容。

“几位有什么事?”

赵玉兰抬高嗓门:“我们来找徐茂林,我是她妈。”

也只有这一句话说得畅快,剩下的一个字都吐不出来,方若华估计她还是有些紧张,这句话不知道背了多少次才这般顺溜。

守门的老大爷也不觉得意外,很快打了个电话进去,五分钟后抬头对赵玉兰道:“今天徐茂林没上班,他在对面龙兴古巷租了房子,大妹子别着急,我叫我儿子小魏领你们过去。”

这年代人们都热心。

小魏是个看起来很机灵的小伙子,穿着绿军装,一双解放鞋,腰板笔直,精精神神,一路上差点把徐茂林夸成一朵花,什么他身手好,局长都说是他们局里第一神枪手,还说他聪明的很,学什么都快,有爱心讲义气,经常请弟兄们下馆子吃饭。

“婶子你就放心吧,我们徐大哥好着呢,他这不在龙兴那边赁了房,那房子可好得很,特别大一间,足足二十平米,是咱们局里退休的老干部分的房子,人家住了一间,把另一间隔出来租给徐大哥了……”

听人夸儿子,赵玉兰得意洋洋,只是侧头看方若华,心道她那儿子这是想把媳妇接出来了。

她这儿媳妇勤快,是个好劳力,她真有点舍不得,不过儿子和儿媳妇要老不在一起,也不是个事,最要紧的是虽然有小龙了,但到底是多子多福,再添两个孙子那该多好。

这么一想,她就想开了,只是忍不住蹙眉道:“那么大一间房,一个月得多少钱,单位不是给分了宿舍,何必出来租?回头跟茂林说,可不能这么浪费!”

黄素珍到是比较满意,看来徐茂林这小子还过得去,不是一点都不知道疼媳妇。

闲话一说,很快就到了地方,小魏一指不远处坐北朝南的大瓦房:“就是那里,东边那间徐大哥住。”

此时胡同中好些人乘凉,有的拿着蒲扇,有的端着茶缸子,有的凑一处闲聊,一看到有陌生人到访,纷纷侧目。

赵玉兰早急不可耐,三两步蹿到儿子门前,拍了拍门:“茂林,茂林,我是妈,妈来看你了!”

拍了好几下,里面似乎有动静,却没人应声。

“这是怎么的,难道出门了?”

隔壁西边的屋子也没人在,到是外头有人探头探脑,嘻嘻哈哈地喊:“老徐应该在,只看见他进门了,可没看见他出去。”

正说话间,屋门咔嚓一声,从里面打开,徐茂林脸色有些阴沉,伸手半挡着屋门,神色意外:“妈,你怎么来了?”

“哎哟,我的儿,三个多月都没瞧见你人,知道你忙,妈还能不来看看你!”

赵玉兰顺手把方若华肩上的包袱拽下,从里面翻出新衣服,新裤子,“娘给你做了身衣裳,还给你带了点腊肉和罐头,还有两把干面条!”

方若华身上大包小包一大堆,她故意脸上一白,做出负重太大的模样。

黄素珍连忙伸手帮着拎了一把道:“行了,进屋再说话,让若华把东西放下。”

说着就去推门,徐茂林脸色骤变,伸胳膊拦住,黄素珍一怔,他抿了抿嘴,迟疑道:“我一个大男人住的地方,太乱了,妈,你先带大家在外头坐一下,我收拾收拾……”

方若华眨眨眼,不着痕迹用身上的大包抵着黄素珍的后背,稍微一用力,黄素珍的胳膊啪一下打在徐茂林的鼻子上,他本能地一捂鼻子,大门洞开。

只一间屋子,里面一览无余。

一个身体纤细的女人坐在床上,外套皱皱巴巴,还有一点湿,头发乱糟糟。

方若华:“……”

赵玉兰吓了一跳,跳脚就冲进去抓挠那女人的头发:“你,你都和我儿子离婚了,居然又来勾引她,你算什么东西!”

“妈!”

徐茂林皱眉,“月英的衣服湿了,我让她到我这儿烤烤火而已,快别乱说,让外人听见了再误会,你儿子还要不要做人。”

赵玉兰回过神,登时止住嚎叫,面上却是肌肉扭曲的厉害,磕磕绊绊地道:“对,误会,这不烤衣服呢,我儿子心好,他心肠好。”

第三百六十一章 不是第一次

这话说得干巴巴的。

赵建国和黄素珍怎么能信,就连小魏也噤若寒蝉,看向徐茂林的目光充满诡谲。

方若华心下好笑。

她虽然是来和徐茂林摊牌,要说清楚离婚,但是今天这一幕,她也没想到能看见。

眼下风气多保守,就是夫妻两口子在外面也不能牵手,真碰上多事的给举报了,就是了不得的大事!

像眼下这样的情形,真给他们两个定一个作风有问题那绝对是……

不过她相信肯定是个误会,原文中说的很清楚,两个人一直到方若华死亡三年后才开始在一起,现在是清清白白,只不过意外频发,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名为命运的突发事件出现。

徐茂林却是还算镇定,虽然脖子通红,还是稳稳当当地坐在椅子上道:“妈,你其实不用赶过来看我,我很快就回去看你了,路这么难走,可别累到了。”

他声音和缓,只当刚才的尴尬事没有发生。

赵玉兰死死拉住方若华的胳膊,就怕她不管不顾闹大了,手心发热,微微颤抖,七嘴八舌地说一些乱七八糟的话,拼命打圆场。

方若华面无表情地立着,把手里的东西挨个放下,一直到王月英低着头找借口离开,才指了指徐茂林衣服扣子上一团长头发。

“摘干净吧。”

徐茂林一愣,连忙把头发拽下来,小声解释道:“不小心撞了一下,她头发缠我扣子上了。”

这话在场的老人们没有一个相信。

唔,方若华信。

在原文里也是如此,应该说这算是小意思,命运总捉弄他们,给他们制造各种麻烦,让两个人时时刻刻都处于尴尬的状态中。

只不过在里面,这两个人只自己尴尬而已,而没有让外人察觉出什么,这一回……

方若华表示自己不打算说抱歉,跟她没什么关系。

赵玉兰心惊肉跳的,看儿媳妇的模样,生怕她闹腾,别看这位只是一位农村妇女,但也有自己的小聪明,小智慧,她很清楚如今的环境下,儿子闹出这等是非来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越想越害怕,忍不住瞪了儿子一眼,如果是当初方若华没进门的时候还好,可如今结婚证领了,酒席也办了,这算什么事。

当年赵玉兰是担心出变故,毕竟方若华一个高材生,嫁给自家儿子在外人看来实在不般配,她耍了个心眼,让儿子和媳妇先去领个证,领了证这婚姻国家承认,儿媳妇想后悔就难得多。

如今村子里结婚,能想起来领结婚证的是少之又少,徐茂林和方若华算是赶了个时髦。

赵玉兰不敢看儿媳妇,一行人面面相觑,尴尬的很。

徐茂林显然也有些不自在,但他自认为光明磊落,到还沉得住气。

方若华笑了笑,先谢过小魏,专门从包袱里拿出两罐子酱肉,硬是塞过去:“小同志,谢谢你带我们过来了,拿着吧,千万别客气,都是我们家自己做的,不值什么钱!”

肉哪里能不值钱!

小魏推辞半天,不想要,可方若华再不会说话,糊弄他一个十八九岁的孩子还是没问题,不多时小魏就揣着酱肉迷迷糊糊地走了。

赵玉兰心疼的咬牙。

方若华漫不经心地道:“人家领着咱们过来,还看了场热闹,总要给人家点东西才合礼数。”

赵玉兰登时不再吭声,这小魏是公安局的人,要是回去乱说一气那可要了命,如今拿点东西塞他的嘴,那也是应该。

其实方若华就是觉得酱肉是原主辛辛苦苦做出来,她自己一口没捞着,想必宁愿给了别人,也不想便宜徐茂林。

外人都走了个干净。

赵建国身为大队长这才冷着脸叱责道:“徐茂林,你也老大不小了,还是公安干部,廉耻二字应该知道怎么写,你今天这是做什么,你和王月英既然离了婚,那就老老实实地别再搅合到一起,你要是舍不得王月英,干什么要和她离婚,还要和若华结婚……”

赵玉兰脸色灰白。

徐茂林也僵着脸:“我和月英没什么,今天确实是出了点意外,具体什么意外,涉及个人隐私,我也不想跟外人提起,但是我徐茂林光明磊落,绝不做苟且之事,伯父你该了解我,这种话不要再提了,否则影响不好,月英和我离婚,本来就招了不少闲言碎语,我不能再让她受委屈……”

几句话气得赵建国脸都绿了——感情自己都亲眼看见孤男寡女两个人在一个屋子里,大门紧闭,窗户也不开,这还叫光明磊落!

他忍不住看向方若华,深觉这孩子委屈。

方若华叹了口气,拉了赵建国一把,轻声道:“大伯,什么话都别说了,我要和徐茂林离婚。”

众人:“……”

赵玉兰更是大惊失色:“胡说什么,胡说什么!”

如今她一听离婚两个字就浑身发毛,这年头离婚的夫妻那简直是屈指可数,再过不下去,大家伙也不可能轻易去离婚,但他们老徐家却是倒了大霉,前头刚有一个王月英闹得离了婚,这边方若华也要离,不知道的还当他们家茂林得多不好,妻子宁愿跟他离婚也不过日子!

徐茂林也冷声道:“胡闹!”

运了运气,沉声道,“我已经说了,我和月英没什么,刚才是误会,方若华,你别闹了,赶紧和娘一起回家去,有什么话,大家冷静下来再说。”

他今天本来就为了王月英疲于奔命,如今又被老家这些乡亲吓了一跳,心中不耐烦,再听方若华的话,以为她想拿捏自己,更是生气。

四下找了找,拿了两条板凳,自己坐下,也招呼便宜婆婆和其他人坐下,方若华才冷静地开口:“徐茂林同志,我不是闹,在刚才看到王月英同志坐在你床上的时候,我就想得很清楚了,我必须和你离婚,咱们现在和和气气,平平顺顺地去把离婚手续办了。”

不等徐茂林还有赵玉兰跳脚,方若华叹息,“我相信你说的话,但是我也看得出来,你们这不是第一次发生意外。”

徐茂林愣住。

因为真不是第一次!

第三百六十二章 离婚

方若华幽幽道:“我有几个同学在县城工作,她们早就跟我说,嗯……王月英的运气不好,最近总是倒霉,不是莫名掉河里被你救,就是被狗咬被你救,要不然就是从山坡上滚下来,正好被你救。”

徐茂林闭着嘴不说话。

“还有,他们说你这几个月往王月英家抬免费抬了两次,送面条送了三次,其它各类肉之类的也有几次,还带她去饭店吃饭好几次。”

赵建国和黄素珍:“……”

赵玉兰拼命捶腿:“这就是个,就是个……哎哟我的儿哎,她那是勾引你呢,你可不能上当!”

徐茂林脸色阴晴不定,忽然也有些不安,这些事明明只有他和月英知道,方若华怎么知道的?难道,真的有一些自己不知的传言?

方若华闭了闭眼,故作疲惫:“我当然相信你,而且那些确实是意外,为此专门求了我同学好几次,给他们买了不少东西让帮忙控制一下,别让那些乱七八糟的话乱传,徐茂林同志你尽管放心,我这几个同学很靠谱,事情都过了半年,目前你在你们单位应该也没听见什么吧?”

徐茂林:“……”

原主前些日子确实经常往外面跑,神神秘秘的,为此赵玉兰还很生气,现在一想,不禁有些愧疚,那时候自家这儿媳妇原来是去求人帮她儿子去了。

方若华说得很简略,没有提具体的详情。但是赵玉兰和徐茂林一下子就信了。

尤其是徐茂林,他和王月英的隐私让人拎出来说了一遍,心里再觉得清清白白也很不自在,恨不得赶紧转移话题,怎么可能细问。

方若华神色晦暗:“意外这种东西最不可控,我最近就觉得或许是老天觉得你和王月英是命定的夫妻,所以才要故意制造机会,人胜不过天,我觉得你迟早还得重新喜欢上王月英。”

赵玉兰急得满头大汗:“不会,不会,我们茂林没这么糊涂。”

可是徐茂林也不知为何,却恍惚了下,竟没有第一时间反驳,而他回过神要反驳的时候,方若华转过头去也不看他,只看着赵建国:“伯父,我方若华是个要脸面的人,我也不想我的丈夫,甚至是我的前夫有什么污点在身上,那会让觉得丢人,如今我已经考虑的很清楚,趁着现在还来得及,两个人赶紧把婚离了,以后徐茂林同志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和王月英同志在一起,即便接下来还有各种误会也不怕了,要知道意外这种东西,不可能每一次发生的时候都没人看见,万一之后它继续来,让好些人都看在眼里,到时候说是误会,也要看有没有人相信!”

一群人目瞪口呆地听着她说,居然还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

方若华冷笑:“再说,我也想明白了,我们结婚近三年,见了统共没有三次面,他把我娶回家以后就扔下不闻不问,我还得在徐家伺候公公婆婆,还有他和王月英同志两个人的儿女,眼下已经确定徐茂林同志的心不在我身上,我要多不要脸,还厚着脸皮不离婚非得留下!”

赵建国和黄素珍登时更同情若华,一颗心也歪了,虽然还不怎么赞同离婚,毕竟眼下这时代,离婚对女人的伤害太大太大!

一提起离婚,谁不当是毒蛇猛兽,大家都是劝和不劝离。

赵玉兰一拍大腿要哭嚎。

方若华冷静地道:“最好不要哭太大声,这事好说不好听,咱们悄无声息地把事情办了,能少几个人知道就少几个人知道,对徐茂林同志好。”

赵玉兰的哭声戛然而止。

徐茂林苦笑,他自然明白,离婚这等大事想不让人说闲话根本不可能,他要再离一次婚,能在单位闹半年笑话。

如果换做半年后,徐茂林肯定不会考虑离婚的事,因为那时候他立功受奖,很有可能升官,但是现在他只是小兵一个,还没有什么力求进步的心,至少还没有想的那么功利,那么深远,所以他当真犹豫起来。

说白了,徐茂林私心里终究惦念王月英,这一年里,他日日照顾王月英,感情比当年还是夫妻时都要深刻,也许是失去了才知道遗憾,才懂得珍惜,他只要想起王月英便心里发暖,脑袋发热。

方若华不等所有人想清楚,就在大家脑子里一团浆糊的时候,斩钉截铁地道:“这婚我离定了,我相信徐茂林同志也同意我们和平离婚,不要闹得领导们插手最好。”

她说话不带一点烟火气,却不自觉让人心惊害怕。

黄素珍连忙过去拉着她的手劝了大半天,能劝的都劝了,便是孙月香也急得满头大汗,赵玉兰更是第一次变得慈眉善目,方若华还是坚持离婚。

然后这婚到底还是离了。

徐茂林犹犹豫豫,既不肯轻易说离,又连句暖心话,保证的话也不肯说,赵建国看他的模样,心里都觉得方若华要是不离婚,以后的日子简直没办法过下去。

赵玉兰到是因为方若华不带烟火气的各种暗示,暗示要是不让离,就会闹得徐茂林在单位名声尽毁,或者不结婚以后她儿子还有可能因为作风问题出事,她心惊肉跳的也就没有哭天喊地。

一个月以后,离婚手续正式办完,方若华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老徐家难得也没为难,还分给她锅碗瓢盆什么的,甚至还给了她半袋子红薯面,甚至连家里那只老的快走不动的老公鸡都给了她。

这可是稀罕东西,眼下和粮食沾边的,就没有人舍得轻易给别人,何况是肉!一个月里,赵玉兰到越发觉得自家这个前儿媳妇好得很,一点也不跟王月英似的,戾气十足。

当然,最主要的可能是担心方若华出去以后乱说话,又忌惮她似乎人脉很广。

赵建国想了想,没让她回知青点那边去住,主要是怕流言蜚语让她难堪,专门给她找了个房子,虽说旧了些,靠着牛棚还很脏乱,又偏僻,但现在他觉得方若华需要的就是这份清净。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方若华神清气爽。

直播间里各种:“……”

方若华也承认,也就是在以为原本的小时空里,离婚才这么容易,如果换成现实,想离婚的女人要脱一层皮,离了婚之后还要脱两层皮,日子肯定特别难过。

第三百六十三章 搬家

不过,方若华被分到的房子确实是有点破旧,普通的土胚房,到处是蜘蛛网,墙壁上也有几道裂缝。

不是赵建国不想给她分好房子,实在是没有,而且方若华一个离婚的女人,还是外来的知青,又不是知根知底的本村人,赵建国也得考虑村民的情绪,万一村民嫉妒起来,对那可怜的姑娘并非好事。

可怜姑娘方若华正直播吃饭。

鲤鱼一条红烧,鲜美无比,绝对纯天然无公害。

大公鸡用油炸了,炸得骨酥肉烂,用剁肉的大斧子连骨头一起剁成碎肉泥,加玉米面,红薯面,白面,豆面,胡萝卜泥,土豆泥,唔,再加上野菜泥,做成丸子过一遍油再上锅蒸,最后调了汤汁一浇汁。

以前她在家吃的时候很少过油,但现在这么油腻,可还没有开吃,方若华却是口水横流。

她觉得自己做饭的手艺快要赶超方肖,有五星级大厨的水准了,虽然还是只有家常菜做得最好。

大米饭一大盆,配着各种美味的菜吃得喷香,把水友们都逗得又多吃三碗饭,吃饱喝足了大晚上也不用下地,方若华准备‘装修房子’,虽然她觉得眼下这房子她可能住不了多长时间,等她彻底适应了环境,肯定要建新房子,但是哪怕只住一个月,她也不愿意太将就。

打着手电看直播间上给的各种建议。

古风古韵的装修风格先给去掉,到不是不喜欢,相反还住得很习惯,问题是,咳咳,怕惹麻烦。

她总不能不让别人进屋门。

方若华一眼扫过去,选了现在简约的装修风格。

其他水友:“嘤嘤!”

方若华:“……”这些家伙简直把直播当成发泄自己设计欲望的玩具,谁都想亲眼看着自己设计出来的漂亮图纸变成现实,却不想想最终可是要她自己亲自动手的,就说里面那个墙壁连着博古架带屏风,带架子床,都要求构成一幅完整的风景图的那个,她要雕刻多久才能把活干完?

第二日,方若华端着一碗肉菜丸子,就去找赵建国请了个假,还准备去县城一趟。

“房子实在需要收拾收拾,我以前学过一点手艺,自己打造家具没问题,有个同学说能给我找点水泥之类,凑合糊糊墙,也省得自己花钱买。”

想到这孩子刚离婚,那房子和鬼屋似的,她一个女孩子住也为难,赵建国大笔一挥就开了介绍信。

黄素珍却是皱眉:“若华你以后一个人,可得俭省些,有点吃的也不能一口气全吃了,这些肉丸子赶紧拿回去,伯娘不能要。”

(直播间水友:“……还不够俭省?”他们简直不想知道,鸡脑袋,鸡皮,鸡骨头混在一起该怎么去吃!)

别看方若华和徐茂林离了婚,但赵建国和黄素珍都没有改口。

方若华笑道:“放心吧,伯娘,我知道的,就是这鸡也该吃了,我干脆连皮带骨头带肉加上红薯粉和各种菜做了一大盆,保证一丁点东西都没浪费,可这些如此多,我哪里吃得完,舒宁姐和姐夫身体都不好,和我就不要见外了。”

黄素珍面色和缓:“……也是,行,就受我们若华一回孝敬。”

徐家给若华分的那公鸡,个头到是不小,拎起来也有三五斤,已经养了好几年,十足十的老公鸡,赵玉兰就是想留着给他们家茂林吃,才一直没杀,如今确实该抓紧吃。

“对了,伯父我想自己打点家具,用工分换点木材什么的。”

赵建国本来想大包大揽,托人给她打造,不过看这姑娘信心十足,到也没反对,直接批了让她去库房里挑选,如果直接去山上砍树,一时半会还不能用,大队库房里存了些老木头。

大队长开了条子,方若华就大大方方去库房里挑选了好些预备好。

然后拿了介绍信,照旧坐着老根叔的牛车进县城,好几个乡亲坐一起,视线诡谲,不过她自己大大方方,也不把这些人的侧目当回事,大王庄的乡亲们到也就渐渐表现得自在了些,不知道是不是赵建国暗地里叮嘱过,竟没人说风凉话,当然,怜悯同情的目光是少不了了。

直播间各种出主意,神色激动地,准备帮助自家三妹应对即将到来的腥风血雨的水友们:“……”

“三妹,你家编剧不按情理出牌!”

“淡定,你也说了是编剧。”

县城也没什么好逛的,和村子里的人道别,方若华就朝着暗中打探了三天,才打探出来的黑市方向走去,临去之前翻出个灰扑扑的围巾把自己的头脸包住,只露出两只眼睛。又捡了个大包往里面塞了两把干挂面,两罐奶粉,两盒肉罐头。

方若华也是有点害怕被抓,她虽然自以为跑的不慢,却并不想在这地方来一次潜力狂奔,去到地方先散出去无数摄像头,叮咛所有的水友帮忙监视,这才直接找同样神出鬼没,偷偷摸摸兜售东西的卖家,把自己带的面条罐头什么的处理一空。

一共加起来得了一百六十七块。

这么卖确实比直接卖给买家赚得稍微少一点,可是速度快,相对来说比较安全,至少那些老油条举报她的可能比较小。

再说,方若华想赚点钱不过是留着备用,怕以后需要来不及淘换,她实际上不需要马上赚很多。

有宇宙商城在,难道她还要为赚钱辛苦不成?再说如今有钱也没用,布票,肉票,工业券,没有票据什么好东西都买不到。

“我的人生意义,应该去追求些更积极向上的东西!”方若华找了个没人的地方,一只手摆出八字,托着下巴做沉思状。

直播间水友:“……三妹好像忽然中二了。”

方若华眨眨眼:“没什么,就是身处眼下这种环境,忽然想中二一把。”

摆完架势,似乎挺蠢,方若华收回手慢吞吞地去逛了逛百货大楼,漫不经心地看这时候的各类服装。

款式实在是少得可怜,颜色也大部分都是蓝的,灰的,黑的。

方若华叹了口气,以后去大城市看看正经的流行服饰,县城太小,真不好判断什么衣服能穿什么不能穿,本着低调的原则从宇宙商城买了一套类似列宁装的衣服,大翻领,双排扣,加上一件绿色的布拉吉,再配了一双回力鞋。

第三百六十四章 能耐人

从百货大楼出来,方若华远远看到约定好了等牛车的地处,因着时间还早,村子里几个要搭伴回去的尚未到,这才放下心,寻了个巷子钻进去,绕了三圈,等慢吞吞一出来,手边便多出一个独轮车,独轮车做得非常精细,轮子是橡胶轮胎,两个扶手上还缠上一层小牛皮。

车上堆了一堆东西,几个包袱,一口崭新的铁锅,还有大半袋子水泥,两桶油漆,还有裁剪好的雪白的纸张和一堆废旧报纸。

除了旧报纸是刚从巷子深处一个废品收购站花了三角钱买回来的,都是残破废弃品。其它东西想也知道出自宇宙商城。

推着东西走到道边,拿了张报纸铺地上坐下,方若华心下感叹。

这商城的商人们做生意可真够体贴,也真是‘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这种不知落伍到什么地步的水泥和油漆都有,且物美价廉,加起来和买两个鸡蛋的钱也差不多。

她却不知宇宙商城那边卖东西的可怜商人是被她折磨得欲哭无泪。

就她要的那些东西,便宜是真便宜,但也确实不怎么好找,托了两个朋友才弄到货源,偏偏方若华身份特殊,挂着圣德门的招牌,绝对属于最高等级的贵宾,而且还有个特别护短的后台,但凡对方提出来的合理要求,尽善尽美地达成是身为一个商人的职业道德。

但是,明明有更便宜更好的粘合剂,偏偏要改造成水泥。明明有最新涂装材料,防脱落,可变色,可保空气清新,对人体有益,偏偏要弄成油漆……这不是为难人!

不多时,村里人陆陆续续过来,完全不知道自己为难了别人的方若华,微笑着和大家伙打了个招呼,也没上牛车,推着自家车子和大家结伴走。

她这一车东西,村子里的乡亲们看得啧啧称奇,多多少少都有些羡慕。

尤其是还有油漆!

那水泥到无所谓,村子里的土胚房内外也多能刷一层石灰水泥,可这油漆在大王庄却是罕见的很,仿佛只有县城里的房子才刷得雪白雪白的,一看就敞亮。

至于那口铁锅就更不用说,买这东西要用工业券,那得是正经领工资的才能得到,村民们可摸不着,铁锅这东西比粮食还金贵。

村子里再困难,再靠天吃饭,有一把子力气种田,粮食终究还是能见得到,铁锅却是一家子几房人能有一口便算不错。

要不怎么村子里的人分家,时常为一口锅争得面红耳赤,这东西不能吃不能喝,可你要没它,你就吃不了一顿踏实饭。

不光是油漆,铁锅,就连那个独轮车也特别吸引人的眼球,他们也形容不出来,但是一眼看过去此车就是顺眼,就是漂亮,比他们见过的村子里大部分独轮车都要好看得多。

面对众人的羡慕,方若华继续拿万能的同学关系打掩护,谁让原主是所谓大城市来的高中生,模棱两可地说个同学,最不容易被拆穿。

当然,一堆有钱也不易买到手的物件摆在眼前,大家伙也不可能想得到方若华在胡说八道,最多就是好奇一下大城市究竟是什么样子。

几个村民确实只是暗地里感叹——方若华是能耐人!只看能弄到这么多好东西,绝对是人脉广,路子野,绝对不是寻常乡野村妇能比。

不自觉村民们都变得更亲近了些,所谓远亲不如近邻,乡里乡亲的关系还是要处好,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智慧,结交这么个有本事的朋友肯定是好事,万一将来用得着呢?

甚至有人琢磨,如果家里要盖房子不知道能不能托这位淘换点便宜的砖瓦水泥油漆,能省下一分是一分,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要盖个房子不知要攒多长时间。

还有,别看独轮车不起眼,但去地里做活还真少不得它,家里没有的就想着人家不用的时候,不知能不能借用一下。

一开始他们还总同情方若华,徐茂林是多体面的男人,在县城工作,还是个公安,全大王庄上下也找不出几个比他更有出息的。

现在想想,人家方若华也不差,有文化,还是大城市来的知青,长得不说多漂亮,却也齐齐整整,清秀可人,至少打眼看去可比乡下的土妞干净漂亮得多,指不定是人家方若华后悔了,瞧不上那个徐茂林。

“我瞧着人家小方一直挺高兴的模样,这精神面貌比没离婚的时候强多了。”

“可不是,要我说没准是那徐茂林有问题,小方实在受不了他,这才追去县城非要离婚。”

“不能吧,小徐可是个公安。”

“表面上看着是人模人样的,可私底下是个什么鬼,你们真能清楚?也不想想,当初那王月英那丫头就死活闹着非离婚不可,现在小方又要离,这才几年,他都离了两回,咱们大王庄哪个后生像他似的,连个媳妇都留不住,身为女人,要不是他实在不好,谁愿意离婚?”

车上一中年妇人一脸八卦地叹道。

其他人越想越觉得就是这么回事。

回了村子,方若华暂时把全部精力都放在改造房子上,然后村中就莫名其妙地冒出来不少流言蜚语,虽然她多少也被提了名,但没被误伤的太严重,主要攻击炮火都集中在徐茂林身上。

不过徐茂林人在县城,还和王月英玩今天误会一次,明天误会两次的尴尬游戏,别管什么流言都奈何不了他,到弄得赵玉兰浑身不自在,好几次发邪火抓住一点小事就跟人吵架,吵得天翻地覆。

方若华对这一切却是过耳不闻,每天除了去小学那边抄书,回来就兴致勃勃地捣鼓房子。

先认认真真地修补墙壁,磨平,粉刷,刷完了就开始制作家具。

这还是她第一次把自己的动手能力发挥到极致,木质的沙发一个,吃饭的方桌一个,椅子四把,带书架的写字台一个。

再做一把躺椅,放在院子里的大树下,闲来无事乘凉时躺一躺也颇为舒坦。

随手拿干草编出来各种花样的草席草垫,拿毛线织成毯子,铺在桌子上,椅子上,沙发上,整个环境登时草窝变凤巢,至少方若华觉得等她改造完了厕所浴室,这地方就算勉强能住。

第三百六十五章 截胡

黄素珍拿起光滑的桌面上,小巧精致的蝴蝶纹路的原型杯子垫时,方若华正坐在沙发上轻巧的在绿色连衣裙的裙摆上飞针走线。

一眨眼的工夫,裙摆处便多出一个金灿灿的稻穗来,底下还点缀了一把弯弯的镰刀。

绣工精致,旁人看了仿佛一伸手就能抓下一把麦穗似的。

黄素珍越发啧啧称奇。

方若华到不觉得怎么漂亮,正好有闲暇,干脆活动活动手指锻炼一下而已。

这屋子里的一切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若华,这……这都是你一个人做的,才不到十天而已,我的天啊!”

黄素珍左看看,右看看,几乎看花了眼,忍不住用手轻轻抹了把沙发椅靠背上的凤凰花纹,吐出口气,不可思议地抬头看向方若华。

一开始赵建国看见方若华每天晚上在院子外面玩木头,还有点担心,怕她浪费太多再让人看见,影响不好,甚至把两个会做木工的侄子喊过去帮忙。

结果这俩侄子去帮了三天忙,吃得满嘴流油,白糖拿回来一大包,就帮着人家扫地来着,连锉木头他们都没有人家一个娇娇弱弱的小姑娘动作迅速。

赵建国就把这俩扣住,不让他们去捣乱。

两个小伙子还颇为遗憾,要知道方姐姐做饭可好吃了,同样的野菜丸子,同样的杂面菜窝窝,方姐姐做得就是比自家的好吃,何况还时不时的有一条鱼,一只兔子之类的小东西加餐打牙祭。

当然,他们也不傻,虽然村民们若是自己抓住个野兔,野鸡的,都会拎回家自己炖了吃肉,但是实际上这种行为不被允许,只不过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闷头吃便是,瞎嚷嚷那是傻子。

“以后需要个家舍什么的,可得托付给若华你!”

黄素珍满脸的赞叹。

方若华的房子收拾好,就办了一桌暖房宴,村子里相熟的人家都知会了一声,锅碗瓢盆拼一拼,吃了几道正经的大菜。

专门买了两条猪肉,还有几根大棒骨,大棒骨煮汤,一煮一宿下上面条,猪肉切成大块,各种调料加在一起红烧,一盆子红烧肉油汪汪的,不要说吃,看一眼便口水横流,腹中咕咕作响。

这年头吃宴席,要的就是大鱼大肉。

所有人都吃得十分满意,竖起拇指夸赞方若华的好手艺。

连徐家的人也来了几个,徐老实没来,赵玉兰带着三儿子和三儿媳妇,还有小龙和小云一起来吃的宴席,黄素珍登时紧张起来,生怕出事,偏偏赵玉兰的目光锁在白亮的墙壁,精致漂亮的桌椅上,连桌子上的黄铜打造的煤油灯她也使劲盯着瞧,脸色铁青,越发让黄素珍觉得不好。

其他村民一边痛痛快快地吃饭,一边也斜着眼等看热闹,可惜,方若华完全没有尴尬的表现,落落大方地走过去客套了几句。

她如此潇洒,赵玉兰干巴巴地道了句恭喜,也就无话可说。

方若华失笑,看来原主的记忆其实有点不对,在原主的记忆里,赵玉兰是个可怕的恶婆婆,但实际上此人很好对付,她固然小气、吝啬,自私自利,又有些粗俗,时常眼红别人,有自己的小心思,但是还是个要脸面的人,不是完全不讲道理,她要是恶婆婆的话,也属于那种会留下几分余地,好歹正正经经把儿媳妇当个大活人的那一类。

暖房宴过去,方若华的生活便归于平静,唔,总体来说比较平静。

最近大王庄的村民们致力于给她重新说一门婆家,好多老太太来敲边鼓。

方若华:“……”

直播间水友们也很意外,好多人挑刺:“你们编剧编写的剧情不合理,三妹都离了婚,哪里还能这么吃香?不都说那时候离婚的女人特别艰难,人们都看不起,要被说闲话?”

也有水友一本正经地道:“你们想的不对,当时的环境是男人娶不上媳妇的多,但是女人只要想嫁人,就没有嫁不出去的道理,别管是寡妇还是离过婚,只要想嫁,有的是人愿意给说媒,毕竟好些男人缺媳妇。”

一帮看热闹的真无聊,这有什么好讨论!

虽然有点意料之外的麻烦,不过方若华客客气气,却颇为坚定果决地推辞掉所有人,偏偏她言笑晏晏,语声柔和,就是被拒绝了也不觉得丢面子。

这日,方若华照旧去小学教室抄书,今日另外两个女知青去整理教室卫生去了,只有她一个人在抄,因为清净,抄着抄着就略略有些放飞思想,在数学课本上面,呃,胡写乱画起来。

蔡校长一向喜欢方若华的字,此时就坐在旁边的课桌前面写教学大纲,和往常一样转头去看,便看见方若华在数学课本上写——一个人买一只鸡花了八块钱,然后九块钱卖掉,觉得有点亏,十块钱买回来,又十一块钱卖掉,问他赚没赚钱,赚了多少?

“……谁家的鸡敢卖八块?莫不是疯了,买的人更疯。”蔡校长各种无语。

然后又看她画了个特别漂亮端庄,穿着干干净净工工整整列宁装的女士,问里面有多少个圆形,多少个方形,有多少个人头!

蔡校长:“……”

罢了,这种题目也不是不能出现,方同学抄写的课本质量还是满高。

趁着抄写间歇,蔡校长给她倒了杯茶水,笑眯眯地问:“小方同学,我听说最近很多人关心你的个人问题,你自己有什么想法没有?”

方若华同样笑眯眯:“我的想法就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啊!”

蔡校长:“……”

这天就这么给聊死了。

“好吧,咱们学校崔老师年纪大了,你这几天给代代课,试试看如何?”

方若华点头:“好。”

最近天天在校长面前刷存在感,光明正大的各种明示暗示,为的不就是这个?

大王庄上下都非常重视教育,即便是没多少见识的村民也会督促自家的孩子读书识字,在村子里做老师可比种地清闲得多,虽然工资微薄,比公办教师低得多,工作任务也重得多,但是还是比种地好,也就高考前几年过渡一下,方若华懒得再想别的主意,觉得这样的结果就不错。

蔡校长和方若华都想得挺好,问题是这一回方若华的光环没有笼罩到位,就在方若华代课代了小半个月,哄孩子玩哄得驾轻就熟,就等崔老师交接完工作正式上任的时候,赵建国就黑着脸领着王月英过来,把王月英塞进小学做了老师。

方若华:??

前面居然漏掉一章!

今天检查了下,前面三百一十九章后面竟然漏掉了一章,(也就是说,不幸的我那天只更了2000字,后面文章还不连续,嘤嘤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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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六章 这口黑锅谁也不背

赵建国心里很不痛快,若华这孩子离了婚,一个人过日子本就困难,他一直打算让她做点清闲差事,如今蔡校长亲自来提要求,要让方若华去小学教书,大家都心照不宣了,结果竟让王月英摘了桃子。

更过分的是,若华离婚和王月英脱不开关系!

这都什么事!

方若华到也没觉得尴尬,不过还是问了问原因,主要是好奇心起,王月英在原文里可没有回村,人家借着徐茂林的帮助,顺利拿到城市户口,然后参加纺织厂的招工考试,被选入厂办工作,做得风生水起,还吸引到一位大领导公子的注意。

现在怎么竟然回了村子?

要知道原主的记忆里都有,这姑娘离开的时候言语犀利,把全村上下所有人痛痛快快骂了一遍,骂得酣畅淋漓,发泄出心中积蓄已久的不满。

她当时肯定骂得舒坦,发誓自己一辈子再也不回这个地方,如今回来……

赵建国沉着脸叹了口气:“徐茂林求了我,他到底是亲戚,这点事也不好不答应……你放心,我给你另外安排。”

闹了半天,王月英会回到大王庄村,多多少少和方若华有点关系。

她那天要是不进城,就不会带着一群人撞见徐茂林和王月英‘拉拉扯扯’,就不会有误会,也就不会有流言蜚语,王月英就能在徐茂林,徐公安的帮助下安安稳稳,顺顺利利地在县城落脚扎根,又怎么会回村子?

可方若华一行人闹得那一出,又让徐茂林离了婚,离婚多大的事,领导要问,同事要问,那天连小魏都在,巷子里看见的人也不少,根本瞒不住,徐茂林即便仗着自己得领导信任,又是军人转业,身手好,人缘不错,还是被折腾得焦头烂额。

后来又有两次,他帮助王月英的时候撞见别人,以前别人看见他忙前忙后地照顾前妻,那要说他讲义气,心肠好,可现在却觉得古怪。

单位领导还专门为此找他谈话,要他注意影响,一个追求进步的好同志,可不能出作风问题,徐茂林一时顾忌重重,自然就没办法像以前一样照顾王月英,承诺的户口也不好立时就办。

但是王月英这姑娘莽莽撞撞,和人结怨的本事简直天下无敌,前阵子也不知怎么的,把附近邻居家的一个大娘给打下了下水沟,让人家吃了一嘴泥,那大娘的丈夫是烈士,儿子在军队,是现役军人,她就是正经的军属,这下捅了马蜂窝,见天有人找她麻烦,左邻右舍避之唯恐不及。

工厂招工更是没她的事。

如果没有徐茂林保护,王月英都快活不下去,实在没办法,徐茂林这才想到让她和她外婆先回村子避一避。

她的户口跟她外婆一起在大王庄村,回去到容易,但是让她种地,徐茂林可舍不得,他也消息灵通,知道小学需要个新老师,便打定主意让王月英来做这个活。

“哦。”

方若华眨眨眼,半点不觉得抱歉,无论怎么算,都跟自己没关系。

王月英就这么回了村做了老师。

赵建国在村子里开了个会,没两天就让方若华帮助蔡校长,一起筹备村中学。

村子里本来没有中学,去县城的中学读书,学费,书本费,伙食费,住宿费,各种费用很高,且交通不便,大部分村里的孩子都上过小学,认识几个字便算了。

赵建国这个大队长,还有一干村民一早就打算在村里办个中学。

蔡校长当年远赴欧洲留学,以他的能力,去大学任教也绰绰有余,另外知青里面,像方若华和花小芳就是高中毕业,何妮和另外几个男知青是初中毕业,师资力量在当下来说,比大城市肯定是差了许多,但和一般的小县城的中学比,那可不差什么。

就在方若华现在住的地方,靠东边三百米就有四间土胚房,可以给学生们当教室。

方若华和蔡校长一起统计了下,适龄该升中学的学生只有六十五个,这几间教室绰绰有余。

地方准备好,她就跟赵建国说了一声,叫了几个知青过来,一起收拾教室,墙壁不用粉刷,拿弄到的报纸糊了糊,因为方若华的手巧,虽然只是报纸,但拼接得当,居然做出很漂亮的装饰画。

几个知青看得都有点眼热,琢磨着回头也弄些报纸来装修自家的屋子。

方若华又找来木板和刻刀,刻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字样挂在教室前面,从赵建国那儿翻出毛笔和墨,在墙上写一些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之类的劝学诗词,再加上语录中的话,教室登时变得很像样。

玻璃此时却不好找,寻常村民家的窗户都是纸糊的,方若华的屋子里也没安,方若华干脆去废品收购站转了一圈,找了一些碎玻璃,有玻璃瓶上的,也有破碎的窗户,做了网格状的窗户,把玻璃镶嵌上去,薄厚不同,颜色各异,透明度也稍有区别,但是她这么一镶嵌,连她自己看了都觉得雅致的很。

其他人看了更是说好。

不得不说,方若华那一直派上多大用处的心灵手巧和道具制造技能,这一回终于建立奇功!

教室越装饰越漂亮,勾得村子里好些孩子跑过来围观,方若华干脆拿了一点糖块,哄着这帮孩子帮着干活,垒垒桌子,扫扫地,干得好的便多给几块糖,登时哄得这些娃娃越发爱往教室跑。

徐小龙和徐小云也跟着来,一开始他们看方若华的目光都躲躲闪闪的,后来看方若华柔声细气地和他们说话,并不可怕到莫名其妙地亲近起来。

尤其是徐小云,今年才五岁多,不到六岁而已,特别爱往她身边凑,小姑娘身材干瘦,却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乌黑明亮,盯着方若华的时候好像会说话,奈何方姑娘冷心肠,半点不打算和这一对龙凤胎打交道。

说到底,前夫和前夫家前妻的孩子,这关系太乱了,少掺和为好。

第三百六十七章 打骂

只是真让方若华冷漠疏离地对待一个小丫头,那她还真做不到,不过也无妨,孩子扎堆,她只要怎么对待别人家的孩子,就怎么对待徐小云也就是了。

平平常常,不生是非!

这日阳光不错,很是温和,方若华和蔡校长一起把书本都翻出来晒晒,以免生虫,一边晒书,一边坐在台阶上一人一本数学课本拿着备课,另一只手拿着木头块和石子当围棋,在画出来的棋盘上下棋。

一群小孩子围在一边看。

一开始这帮小东西都说方老师和蔡校长羞羞脸,那么一大把年纪了还玩木头,后来被拎着教训了好几次,顺便科普围棋知识,到有几个小孩子颇感兴趣,如今也能似模似样地摆一摆棋子。

赵建国家的大孙子菜瓜学得最好,此时便一本正经地当解说人,似模似样地评价:“方老师这是要斩杀大龙了,蔡校长危矣危矣。”

其他孩子都懵懵懂懂地听,露出特别惊讶崇拜的表情。

方若华笑眯眯逗他,就是不杀大龙,一圈一圈带着蔡校长玩,玩得菜瓜完全看不明白,眨巴着大眼睛,张着嘴凝神苦思,一脸执拗,似乎誓要看清楚方老师落子的目的。

作为被掐着七寸,一会儿让活,一会儿又被弄死的蔡校长:“……”

正玩闹,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啼哭声,夹杂着捶打怒骂声,那哭声凄惨的很。

蔡校长愣了下,连忙站起身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方若华也赶紧跟上。

哭得那个明显是个孩子,身为校长,对这种事可是相当敏感,万一自家学生受人欺负了,他明明在附近却没有作为,别说学生家长愿意不愿意,他自己就没办法原谅自己。

两个人走了几步,绕过牛棚,抬头就见王月英一只手拿着一根木棍,一只手抓着徐小云的胳膊,恶狠狠地打她,毫不留情,一道一道的血痕出现在小姑娘的脸上,胳膊上,小姑娘哭得几乎上不来气。

不光她哭,徐小龙也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拼命扑上去抢救自家妹妹,可他到底是个五六岁的孩子,哪里能抵抗得了大人?

方若华吓了一跳。

蔡校长也神色大变。

其实村子里少不了打孩子的时候,所谓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小孩子不听话,大人气急了捶两拳都不是事,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还会跟老师们说,不听话就打,使劲打!

王月英身为徐小云的妈妈,哪怕她和徐茂林离了婚,她还是徐小云的妈,她要打孩子外人可管不了,但是像现在这般往死里打……

方若华闭上嘴不吭气,她觉得自己开口没准会火上加油,只是用力踩了已经完全呆住,根本没有反应的蔡校长一脚。

蔡校长猛地回神,急忙冲上前抱住孩子,被发了狠的王月英照着胳膊也来了一下,疼得他差点松手:“别动手,有话好好说,小云做错什么事了,批评她就是,哪能这么打孩子,打坏了可怎么办!”

王月英抿着嘴唇,咬紧牙关,双拳紧握,死死盯着徐小云。

徐小云一脱离她的束缚,回过气哇一声哭得更厉害,转头朝着方若华扑去,扑到她怀里哇哇大哭,一边哭一边喊我疼,好疼。

方若华:“……”

这是哪?我为什么在这里?我在干什么?

王月英的视线追过来,方若华总觉得对方心情越发不好,看着自己的表情就像自己偷了她什么宝贝一样,嫌恶痛恨。

方若华苦笑,摊开手摆了摆,闭上嘴,表示自己就是个过路的路人甲,完全是个被坑的倒霉货。

她估计徐小云是委屈过了头才会这般,王月英扔下孩子离婚的时候,孩子才两岁多,原主接手时孩子刚刚三岁,虽然这两年主要是赵玉兰带孩子,这两个孩子对原主的感情也不一定有多么深厚,但原主对徐小云的照顾也少不了,孩子现在才这么点大,早就不记得王月英了,有现在的举动一点也不奇怪。

她还是第一次正面认真地看这位女主角,和通常意义上的女主不同,她的长相平平无奇,眉毛黑浓,到的确有一股很特别的,说不出来的气质。

王月英神色抑郁,看也不看蔡校长一眼,大步过来,伸手用力拖着徐小云的胳膊把她硬生生拖到自己眼前,“不许哭,我的女儿怎么能这么没用!”

吓得徐小云打了个哆嗦,抽抽搭搭地扭曲挣扎。

王月英冷眼看她:“你知不知道,你身为一个女孩子能上学有多么不容易?”

蔡校长:“……”没什么不容易的,村子里适龄的孩子都能送来,村子里应该不至于有人交不起那么一丁点的学费。

“你是女人,天生和男人不一样,你想要过得好,就要拼命努力,努力十倍,百倍,如果做不到你就没有未来,你就只能嫁个乱七八糟的男人,最大的价值就是给男人生儿子,伺候人家一家老小,受婆婆的刁难磋磨……”

这话挺现实,但是最好回屋去找个私底下没人的地方慢慢说去。

蔡校长满头冷汗,高声道:“谁说的,妇女能顶半边天,女人一样有出息!”

王月英眼睛红肿,泪水滚落,双手微微颤抖,此时似乎才开始心疼起孩子来,轻声呢喃:“……你不懂,妈是为了你好,你上学不容易,既然上了学,就必须努力,千万不要和别的学生一样觉得读书不重要,任何时候都一样,只有读书才能改变命运,才能让你不要一辈子被拴在农村,拴在这黄土地上。”

徐小云:“……哇!”

她今年五岁……能听懂才怪!

“你是坏蛋,坏蛋,撕坏了我的小人书,还给我!呜呜,痛痛!”

徐小龙比他妹妹精明些,知道找外援,抓住蔡校长的手哭道:“我和妹妹在看小人书,她一过来就抢了去撕了,还打妹妹,呜呜。”

蔡校长这才看到地上有一本变成两半的小人书,看了一眼封面——《三打白骨精》

方若华:“……”

蔡校长嘴角抽搐,慢慢道:“徐小龙和徐小云今年还不到上学的年纪,现在农忙,徐家上下都要下地,让他们在教室里玩而已,这两个孩子的主要任务就是玩,看看小人书也没什么。”

王月英脑子里嗡的一声响!

第三百六十八章 馋 (两章合一)

蔡校长叹了口气,并没有发火,在村子里呆得久了,他涵养越发好,脾气自然也好,温声细语地劝解王月英道:“小云是好孩子,听话懂事,就是胆子有点小,应该多鼓励,多让她接触新事物,你这个做妈妈的,要沉住气才好。”

王月英木愣愣地点头。

目光落在瘦弱的女儿身上,徐小云却怕得厉害,整个人拼命往方若华背后躲,王月英脑袋一跳一跳的疼,却是咬紧牙关不知该说什么。

她竟然忘了自己的女儿到底多大,这几日在课堂上看到孩子,还以为她的儿子和女儿已经上了小学,却忘了蔡校长好说话,农忙时节,家里人手不够,把孩子送到教室里待着的家长有不少。

这些孩子通常也懂事,知道上课不乱闹,老老实实。

王月英最近一段时间过得实在不好,她在村子里得罪了不少人,好多乡亲都对她很有意见,都是乡下妇女,本来就喜欢嚼舌根,就算人家不当面骂她,她这人比较敏感,总觉得诸多不自在。

教学生也是很辛苦的工作,大王庄适龄的小学生有三百多人,外村过来读小学的也有五六十,加起来近四百人,分成五个年级,一共却只有蔡校长和另外两名老师,一个老师要教好几个班,还要教好几个年级。

每天备课,教学,批改作业,王月英焦头烂额,越发觉得她必须改变这一切。

虽然现在没有大学开课,但是她听她外婆的话,坚信这只是暂时的,将来肯定需要大学生,需要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她要努力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

又忙又累,被一群淘气的小孩子闹得脑袋疼,还要抽空读书,再看自家那两个孩子,个个都不写作业,不回答问题,课堂上除了睡觉就是玩耍,她说也不听,竟然还拿看白痴一样的目光看自己,其他小孩子还暗暗偷笑,嘻嘻哈哈,王月英这日一看到徐小云手里的小人书,只觉得一股子邪火蹭一下就窜上来。

徐小云遍体鳞伤,连看都不肯看她一眼,在她面前一脸恐惧憎恶。

王月英的眼泪滴滴答答地落,女儿伤得这般厉害,她又怎能不心疼。

方若华把孩子往蔡校长手里一塞,使了个眼色就溜之大吉。

“校长,我去抄书。”

中学课本也要抄,时间紧任务重,方若华表示自己必须努力工作。

蔡校长:“……”

方若华能溜,他却是溜不得的,王月英的心情要顾忌,她可是自家学校的老师,带着情绪上课非出事不可,还要把徐小龙,徐小云两个小萝卜头安安稳稳地送回家去,否则出点事他可说不清了。

在教室里认认真真抄了一会儿书,花小芳就神神秘秘地凑过来:“外面可热闹了,去看看不?”

徐小龙飞奔回家,口舌伶俐地在赵玉兰面前告了一状,和小龙比,小云当然是根草,可是和王月英比,小云那也是心肝肉。

赵玉兰本来就恨王月英恨的咬牙切齿,对让自己儿子丢脸的女人,要是能的话,她恨不得拿擀面杖打死了事,现在还敢欺负自家孙女?

冲到学校,老太太使出撒泼的手段,又是吵又是骂,上手就把王月英挠了个大花脸。

王月英哪里能受这种罪,她要是能够忍耐,当年也不会和徐茂林离婚,毕竟两个人是正经的青梅竹马,感情深厚,登时也怒火上涌,抬手就推得赵玉兰摔倒在地,还冲上去踩了两脚。

两个人都火冒三丈,这就打了起来。

“蔡校长正劝架,不过我看一时半会劝不好,有人去叫徐茂林了。”

方若华:“……呵呵。”

原文里似乎没那么惨,不过也是,在原著中女主可没有回村,也见不到赵玉兰,以原主那位便宜婆婆的性子,在村子里撒泼很正常,让她去了县城,还是比较怂的,就算有矛盾,大约都打不起来。

等到原主死了,王月英已经得贵人青睐,进了公安局工作,有了铁饭碗,跟徐茂林堪称郎才女貌,复婚是正常合理的行为,赵玉兰别管是不是和她尽弃前嫌,反正是不至于闹得太僵硬。

学校里一团乱,校长看样子一时半会不得闲,方若华琢磨了三秒钟,决定干脆偷个懒,就伸伸懒腰起身出门,绕了一圈钻到后山去。

大王庄村背靠一座无名山,山上靠近村子的地处早就被扒了个精光,但凡能吃的东西全都入了村民的肚子,方若华完全欣赏不到美丽的风景,唯一的好处就是还有一些树和怪奇的石头,可以把玩一二。

往深山走,自然有景观绝妙之地,也有些野物,不过现在猎物也不能随便打,打来了比较大的,那只能送到大队算一点工分。

方若华不缺吃不缺喝,也没想花费太长时间专门去盯着野物较劲,还不够费事的,她时常进山,纯粹只是为了游玩而已。村子里没有太多消遣的方式,如今她比较清闲,老在家里待着的话,总会被黄素珍抓去一起坐门口聊天。

村民都如此,黄素珍不管干什么都拉着她,也是怕她一个人不自在。

奈何方若华着实对什么张家的婆婆和媳妇又打架,李家的小子居然被保送工农兵大学了,孙家的丫头和知青搞对象,她妈反对她要离家出走这类事情感兴趣,干脆就借口找野菜什么的进山去玩,好歹能躲开自己不大感兴趣的聊天娱乐。

慢慢悠悠地走了没多久,有一只笨兔子蹭一下从她眼前窜过去,方若华本能地两步追上,拿自己助力用的竹杖啪一声,把兔子给敲晕了。

方若华是不专门打猎,但她偏偏运气不错,几乎算是三次进山,两次都能弄到点小野味。

主要是身手利落,而且速度快,胆子大,深入山林,不在外围转悠。

“……”

刚把兔子提溜起来,抬头就看到一个一身军绿色的小年轻目瞪口呆地立在前面。

这小年轻头发上沾了一头灰,脸上也脏兮兮,裤子上都是尘土,气喘吁吁,显然一路上追兔子追了不短的时间。

咕咚一声,对方吞了口口水。

方若华挑眉:“你追的兔子?”

小年轻迟疑了下,似乎不知道该不该和一个女子抢兔子,不过最后还是点点头。

“那现在也是我的了。”方若华笑眯眯地道。

小年轻:“……”

方若华多看了两眼就认出这个小年轻是住在牛棚后头的,父子两个一起生活,姓申,叫什么不知道,虽然她的房子离对方不远,但是那父子两个深居简出,鲜少和村民打交道,她每天也忙得很,而且已经有了交际圈,还有几个小伙伴,暂时没有拓展朋友圈子的想法,面对总是冷着脸,避着人的父子两个,她寻常见面连个招呼都不打,自然就更说不上熟识。

拎着兔子,方若华优哉游哉地继续前行。

直播间水友:“亲爱哒,后面的小哥哥哇一声哭出来啦!”

申长胜鼓了鼓脸,心下叹气,方若华不认识他和他爹,但他们父子两个却是对这位女士印象深刻的很。

怎么可能不印象深?方若华每天变着花样做饭吃,什么时候都不委屈自己的肚子,只要吃饭就要四菜一汤,不止如此,什么红烧鱼,清蒸丸子,闷兔子,炸虾,香味四散,馋的他每天睡不着觉。

他们父子两个当年不说锦衣玉食,可做饭有保姆,从没有吃过苦,现在下放到了大王庄已经足足有四年,四年时间里不要说油水,就连肚子都填不饱,整天饿得嗷嗷叫,偏偏他爹京城的老战友们也困难,寻常给他们捎带个日用品什么的到是常有,粮食真不多见。

而且父子两个还不会做饭,每天闻着隔壁不远处传来的香味,申长胜在梦里都快要抱着自己的手当猪蹄啃,早晨起来一看几个牙印。

更过分的是,有一回他去房顶上辛辛苦苦地修自家漏了的屋子,看见方若华舒舒服服地躺在躺椅上,一摇一摆,手里把肉丸子掰碎了——喂鸡!

她拿肉丸子喂鸡。

为什么我不是那只鸡?

申长胜明知道不应该,可是他还是越发忍不住去窥视方若华吃饭,越看越馋,越馋越想看,然后他就看见吃了肉丸子的鸡被去毛下锅也变成了丸子。

哎!

方若华没有理会后面自怨自艾的小年轻,在山里转了一圈,又捡到两条蛇,一条有毒,一条没毒,有毒的清理的时候得更用心一些。

下了山,方若华照旧先去赵建国家串门。

今天来开门的是舒宁姐,一看见她手里拎着的兔子和蛇,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连忙把人让进来笑道:“等着,等着。”

她钻进厨房,没一会儿就拎出来一小碗白面,还有一大碗玉米面。

方若华笑嘻嘻地接了,又去孙月香家要了两个大萝卜,一篮子野菜,几个相熟的人家都转了一圈,等出来的时候,手里拎着杂七杂八的豆腐,土豆,蘑菇,粉条等各种吃食,甚至还有一碗鸟蛋,身后坠着两个小尾巴,一个是赵建国家的大孙子菜瓜,另一个是孙月香的妹子孙月如。

两个小尾巴亦步亦趋地跟着她,口水滴答滴答地落下来。

方若华拿了块肥猪肉炼油,把油渣检出来,足足捡了一碗,她自己是不大爱吃,塞给两个孩子就是最好的零食。

锅里抹上去一大块肥油,切碎了半肥半瘦的猪肉进去,大火烧起来,加香辛料,加处理好的蛇段,加高汤,扔进去兔子和鱼,各类菜也下锅,杂面饼子贴上,锅盖盖好,顺便拿湿毛巾堵住。

申长胜趴在院子里被老爹盯着背书,一看隔壁冒出来的白烟,登时就觉得腹中翻江倒海。

其实现在什么香味都没有,方若华的灶台垒的好,锅也好,香味都焖在锅里,不可能闻得见,问题是他知道方若华抓了只兔子回去,也看见方若华在门口的水缸里捞了一条养了两天的大草鱼走,不用闻,只凭想象也忍不住口水横流。

申长胜背书背得都心不在焉。

他老爹略显苍老的脸上到是露出一丝笑意,自从来了大王庄,他已经很久没看见儿子露出这样的神态,以前他媳妇秀珠还在的时候,每每故意招惹逗弄儿子,儿子都会露出如此可爱的模样。

想起老伴,申明风已然不痛苦难过,时间是最好的药,漫长的时间过去,残留下来的只剩微暖的回忆,人总归是要死,他有一天也会去见自己的老伴,但他现在还不想死去,他还想看更多……唔,要是能吃得好一点,那就更好不过了。

不远处传来阵阵的肉香。

也幸亏这地方偏僻,离村子不算近,否则整日闻着这种味道,再宽和的村民也要因为忍受不了举报方若华去。

方若华掀开锅盖,在两个小孩子垂涎欲滴地注视下,翻出两个大竹篓,一个里面塞了一盆肉菜,一盆玉米面饼子,让他们两个人背好:“别让人看见,快回去。”

两个孩子脆生生答应,撒腿就跑。

大王庄村穷困了些,但是本地的村民都沾亲带故,即便有几个容易犯红眼病,但总体来说还是太平无事。

赵建国这个大队长也有能力,有威望,他家就是偶尔有点肉香味,估计大部分人也觉得理所当然,毕竟是村子里出了名的富户。

剩下的菜还有很多,主要是汤汁鲜美,调料配得好,本身的肉哪怕不多,但烹制出来的菜肴还是很好,不只是在这个小时空,就是放到未来去也是极好极好,毕竟里面所有的材料绝对都是纯天然无污染。

方若华又装了一盆,虽然汤水和菜多一些,肉比较少,加一大张新烙出来的油饼,塞到篮子里,溜溜达达给隔壁送去。

申长胜:“……”

“这叫见者有份,当然也叫封口费。”

塞了东西,方若华也不等对方纠结着推辞,回院子赶紧吃自己的饭。

跟人客套,哪有享受美食重要!

第三百六十九章 傻孩子

申长胜愣了一会,终于决定——吃!

事实上隔着篮子那股勾人的香味都快让人受不了了,怎么可能不吃。

“不吃白不吃,我也有贡献!”

申老爹只是笑,一点也不纠结,高高兴兴地坐在餐桌旁边,还一本正经地翻出老战友给准备的一壶酒,珍惜地给自己和儿子一人倒了一杯。

一口菜进了嘴,父子两个简直热泪盈眶——多不容易,四年,整整四年,终于吃上一口正经的饭菜!

方若华也美滋滋地享受饱腹带来的幸福感。

直播间水友:“……”

“三妹,你好像真觉得特别好吃的样子,有那么好?”

明明就是家常菜而已。

“好吧,看在你一个土豪这么拼的份上,我们一定多支持支持!”

方若华吃了一口鱼,肉质鲜美的让人恨不得把舌头都给吞进去,一边吃,她一边也感叹,不得不说,人真的很容易被外界环境影响,她现在这么好吃,肯定是有原主的情绪在作祟。

当然,上个小时空的小开心也是个原因。

虽然在小时空中的感情会淡去,但曾经留下的东西,必然会有痕迹,当年小开心就特别爱吃,天南海北的美食他都爱,还喜欢和自己亲近的人分享,作为师父,方若华被带动着真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什么样的美食珍馐都试着做,试着吃。

小开心身体不好,她有怜惜之意,为此和城中的大厨研讨厨艺,自己也学了几手,几十年下来手艺远不是以前能比,加上食材更是集天地灵气于一身,吃起来便更是心满意足了。

照常享受完自己的晚餐,方若华就溜达出去消食,一出门,孙月香和黄素珍也溜溜达达出了门,三个人很有默契,一块绕着几棵大树转悠。

显然晚上享受美食的不是自己一人。

黄素珍看了若华一眼,叹气。她还想说说让若华节俭,以后逮住野味可别一口气全做了,制成腊肉可以吃很久,但是作为沾光蹭吃蹭喝的一员,她这话说出来实在是没有底气。

“……回头让你伯父去多淘换点精细粮,你还年轻,要长身体的,别老吃粗粮。”

她早就发现,若华这孩子仁义善良的很,做出来的饭菜,她专门挑着粗粮饼子***细白面的都留给自己和其他几家,肉也不肯多吃,每每只挑着什么萝卜,土豆,青菜,豆腐下嘴。

这孩子啊!

黄素珍不禁心生怜惜,真是个‘傻’孩子,从他们几家借去点高粱面,棒子面,各种菜瓜,甚至连野菜都要,就说是大家凑份子吃饭,做好了之后分过来的却有分量十足的肉,他们那点东西值什么,村子里再困难,精细粮没有,一点子别的粮食还是家家户户都能拿出些。

方若华:……嘤嘤,这全是误会,她就喜欢吃粗粮,当然,是经过她处理,掺和了宇宙商城中出产的面粉的粗粮,也不是真特别中意那肉,吃两块还行,多了就觉得腻!

可这话跟谁说,谁都不能信,又不是傻子,难道粗粮还能比白面好吃?而且肉怎么会腻,一年三百六十天,天天吃也腻不了,明摆着就是省给别人吃!

不知不觉间,方若华的人缘越来越好,村民再也不提她离婚的事,也不再在意她外来者的身份,只对她充满怜爱,还觉得她人品好,正直善良,反正就是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伟光正的色彩。

中学也开学了。

方若华的教学生涯还是非常顺利,中学生不比小学生,这年头能读中学的,大部分都是想要上进的学生,又比较乖巧听话,学习认真。

她教书也不是第一次,经验丰富,其他人也许感觉教百十个学生,几个年级一起上课,光备课就要累得够呛,在她看来这点小事真不算什么。

放到后世,一个班百十个学生一点都不算多!

当然,工作有乐趣,很顺心,可也有不如意的地方,虽然只是一点点的不如意。

一来,村里的老少们非常热衷于给她说亲。

二来,那位女主角王月英的日子过得却是暴躁的很,一开始只是和徐家人起冲突,后来和村民们也起了一些龃龉,到不是特别严重,都是些家长里短的小矛盾,每次闹矛盾,徐茂林回来都是护着王月英,然后一些小矛盾就会莫名的各种激化,再后来,村子里和王月英过不去的人越发地多,徐茂林就是有十三双手,七八双眼也顾不过来,王月英就越发抑郁,然后不知从哪听了些闲言碎语,竟然‘敌视’起方若华。

说敌视并不确切,只是有点别扭,每每不自觉想跟她争个高下。

方若华一直觉得自己把生活安排得非常充实,根本没有去招惹别人的任何举动,她这点竞争意识真让人无话可说。

黄素珍到是很生气:“也是那帮老太太闲着没事多嘴多舌,老说徐茂林是个呆子,有若华你这么性情温和,善良有能耐的媳妇不要,还和王月英藕断丝连,还有老赵那个倒霉堂妹,也整天胡说八道,说什么自己的儿媳妇只有你若华一个,她王月英什么都不是,呸,胡说八道,我们若华早和那一家子一点关系都没了,平日里见面连三句话都说不着,干什么老乱牵扯人!”

这位最近也有点暴躁,连赵玉兰这样的亲戚也看不顺眼,对王月英更是仇视的厉害,她总觉得方若华这些年形单影只,找不到一个知冷知热合心意的男人,都是他们这些人在里面乱搅合的缘故。

要不是担心影响方若华的名声,黄素珍都想好好和赵玉兰,王月英她们掰扯清楚,要吵架自己去吵,不要牵连无辜。

方若华也没觉得太困扰,反而围观一下徐茂林和王月英的虐恋情深,还有鸡飞狗跳的生活,到是枯燥乏味的时光中的一点点缀。

再说,她忙得很,没空纠缠琐事。

时间倏然而过,她如今是初中、高中一块教,初中生,高中生加在一起,学生足足增加到三百多,再也没了当初每天连课都不用备,照样把课上得颇精彩的美好时光。

第三百七十章 高考前

叮铃铃,叮铃铃

外面自行车铃声响起来,教室里孙月如低着头铅笔飞舞,抬都不抬一下,特别熟练地抬脚就踢前面的小胖子。

小胖子啊呜一声,狂奔出教室大门,正好赶在邮差停车时卡住他的二八大杠。

邮差大笑:“给你,给你,帮你们老师把包裹捎回来了,让她有什么要邮寄的东西下次给我。”

小胖子拼命点头,盯着一个巨大的包裹踉踉跄跄向教室里走。

邮差看得眼晕,连忙喊:“慢点,别着急!”

举目看去,教室里一片安静,所有学生都低着头奋笔疾书,偶尔交流功课也压低声音,一种奇异的紧迫感扑面而来,却让人觉得心情特别舒畅。

邮差显然不是第一次帮忙捎带邮包,看着小胖子进了教室,一蹬车子转身便走,明年他姑娘读高中,到时候想想法子,也送到大王庄来读,这才是正经读书的架势。

别看邮差自己文化程度不高,小学毕业,但是他很羡慕文化人,不会觉得如今大学不招生,学生就没必要读高中,读书多了绝不会没有用处。

他家里既然供得起孩子,肯定要让孩子上学,能上到什么时候就上到什么时候。

邮差走了不久,方若华也从初中的教室里出来,直接绕过一排学生们新种的竹林就进入高中校园,上了石阶,从后门看过去,所有学生都低着脑袋认认真真做功课,老师……也就是本校校长,也在讲台上趴桌子前面做功课。

大王庄高中一共有三个老师,教语文和政治的蔡校长,教数理化和英语的方若华,还有一个快三十岁的知青孙强,他主要教军事体育,其它农业基础什么的,谁有空谁就代一节课。

学生们林林总总加起来一百零七人,生源囊括周边十来个村子,比初中的学生少些,却也是不小的数量。

方若华从后门绕到前门,和蔡校长打了声招呼,就开始拆那个大包裹,包裹拆开,把里面用牛皮纸袋子装好的试卷拆出来,整个教室登时一片呜呼哀哉,学生们可怜巴巴地抬头看过来,几个淘气的双眼含泪。

“咳咳。”

蔡校长咳嗽了一声。

一群学生又老老实实低下头去写功课,最近半年多,他们高中毕业班的都不再继续讲新课,就是写卷子,不停地写卷子,各种各样的卷子拼命写。

好在这些学生大部分都是从初中开始就跟着方若华,在令行禁止方面的纪律性,堪比正规军队,即便是被‘压迫’得再厉害,学生们还是非常用功。

“月如,这三十套卷子你负责抄在黑板上,所有同学自己抄题目,后天我们各科老师再讲试卷,还是老规矩,完成最好的小组不用打扫卫生,分新得的酒心巧克力,奖金翻倍,完成最差的小组这个月扣除奖金积分,零食禁止七天。”

蔡校长在讲台上偷笑,看着学生们精神奕奕地瞪着讲台上的试卷,不像看功课,到像看一块大肥肉。

其实方若华奖励的零食真的很少,分下来一人能有一块半块的糖果或者其它就算极好的,奖金也不多,大部分还是方若华带领学生们自己辛勤劳动换来的。

两年前,方若华从她在京城的朋友那里得来了一大堆所谓的技术资料,鼓动了赵建国,然后赵建国向上面打报告,托了不知道是什么关系,又开大会商议,成立了大队的集体工厂,生产罐头和方便面。

这是副食品工厂,在以粮为纲的如今到是比其它副业产品工厂容易办些。

其实其它生产大队也办有各类厂子,只是大王庄这一片比较贫困,赵建国以前到是想过,但一没人才,二没技术,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现如今却是完全不一样,他们大队的工厂也算是相当了不起的大厂子,生产出来的罐头多种多样,不光是水果罐头,连肉罐头和菜罐头也有,方便面更是很受欢迎,乡亲们的收入明显增加,去年还被当做典型在报纸上宣传来着。

方若华是大功臣,她利用课余时间,还有劳动课,工业基础课一类的课程,就带着学生们去工厂帮忙,赚一点辛苦钱分发给学生,谁也不会不乐意,这帮能读高中的学生,哪一个都是家里看重的孩子,他们能自己赚个学费,书本费,家里人只会高兴。

学生们老老实实地抄书,蔡校长和方若华走出门透透气。

今日太阳不错,蔡校长叹了口气,神色忧郁。

方若华一看就知道他想什么,忽然开口:“马上要恢复高考了。”

“啊?”

蔡校长大吃一惊,“你从哪儿得的消息?”

方若华反而蹙眉,不可思议地瞪他一眼:“您老人家好歹也是高素质人才,难道就一点都不关心我国现状,多看看报纸,多了解时政。”

蔡校长被‘教训’得老老实实点头。

方若华才笑眯眯一扬眉:“肯定不是我胡乱猜想,是我京城认的义父义母告诉我的,至于他们怎么知道,我就不清楚了。”

蔡校长登时精神起来,不知道脑补了什么东西,嘴里念念有词:“我得和建国商量商量,这件事不能马虎,要注意,要注意!”

他脚下发飘,一眨眼的工夫就走得不见人,方若华失笑,心中也是有些敬佩。

蔡校长这是一心一意地为自己的学生们,也为生产大队那些知青们着想。

目送蔡校长走人,方若华才开始翻包裹里其它的东西,吃的用的先放在一边,最显眼的却是一条墨绿色的双排扣风衣,衣服一穿,配上里面的白色羊毛衫,黑色长裤,飘红的围巾,在此时看来,真是十分洋气。

王月英避开人,偷偷十分珍惜地把刚刚抄到的十几道题目折叠好,塞在袖子里,一看学生们要下课,有几个学生已经好奇地回头看她,急忙若无其事地转身走人,正好和回教室的方若华打了个照面,她连忙低头,装作看不见,加快了脚步飞速离去。

有三天了,老看见王月英在高中教室这边走动,似乎对学生们忽然感兴趣起来,总在后门处张望,不过不关自己的事,方若华也不在意。

第三百七十一章 敷衍

方若华脚步轻盈地回了教室。

王月英却忍不住回头看了她一眼,目光复杂,疲惫地揉了揉眉心,咬着嘴唇快步向小学的方向走去。

一进学校大门,花小芳就嘲讽道:“这都几天了,天天迟到,上课还越来越敷衍,要是不乐意做,走人就是,谁还求着你了不成!”

王月英心不在焉,不打算和她吵,抹了把汗,步履匆匆地进了教室,没多长时间就敷衍了事地把课讲完,不等下课便转身出了门,转头钻进自己的宿舍里去。

她要抓紧时间!

趴在床上,落下蚊帐,忍受着扑鼻而来的臭味,王月英的神色却越发坚定。

茂林和她说了,京城那边在召开大会,商讨大学的招生工作,这说明什么,说明大学快要重新开办,更说明需要学生!

王月英还是很迷惘,但是现在最重要的是把她丢下的知识再捡回来。

她一直知道学习的重要性,特别清楚,当年妈妈没有去世之前,耳提面命,让她清清楚楚地明白她一定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不能在乡下蹉跎一生。

她想不到别的方法,唯有努力读书,所以徐茂林跟她商量,暂时回村教书时,她想了想便没有反对,当老师正好可以找机会学习。

可是在这里的生活太压抑,太痛苦,那些泼妇们整日找自己的麻烦,学生也让她快疯了。这几年下来,一开始还好,她还能抽出时间,留下心思读书,但最近她却越来越不耐烦,站在讲台上讲课也是浑浑噩噩,完全不知道自己讲的什么,更是懒得备课,以前有的知识逐渐变得生疏。

当年和外婆一起生活,她家里并不宽裕,上的是村子里的小学,还有马王村那边的初中,老师们哪里教什么东西,她确实很努力,但哪怕是和同班同学们比,她也不占什么优势,毕竟她只是个普通人,不够聪明,如今荒废了几年,更是想读也力不从心。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王月英深吸了口气,她已经有八成确定,大学很快会开课,会开始收学生,既然有了希望,她就要牢牢地抓住这个机会!

她其实以前就隐约听说,方若华托人从京城那边找了不少教材,还有很多试卷,每天盯着那些高中生做题,但是她实在不想和方若华打交道,要说这世上有哪个人当她觉得最不舒服,那无疑就只能是方若华。

茂林可是和她做了好几年的夫妻!

明明……茂林是自己的!

王月英神色黯淡,她实在没想到自己和茂林一离婚,他就另外娶了妻子,他怎能如此?他们多年青梅竹马的感情,就这么容易消失不成?

想起幼年自己跟在他身后叫哥哥,少女时代的芳心暗许,再后来两情相悦,相约一生,王月英的眼眶一红,心痛如刀绞。

摇了摇头,把杂乱的思绪扫开,王月英红着眼睛拿出袖子里的纸张,摊开来平铺在枕头上。

这是她从高中教室里抄下来的题目,她并不傻,前几日亲眼看见几个学生凑在一起写试卷,她就一下子明白了,方若华确实有本事,搜集到的学习资料不光全面,而且高明,题目自然也出得好。

到了如今的地步,大学就在眼前招手,再看方若华不顺眼,她也不会拿自己的前程开玩笑。

王月英叹了口气,略略蹙眉。

她一开始本来是打算拿到学生的课堂笔记的,没想到借了一份看了一眼,就只好打消了主意,那课堂笔记她完全看不懂,除非让记笔记的学生给她一点点讲解,里面用了各种符号,还有一些字母她认得,应该是英文字母。

据说因为每堂课要记录的内容都特别多,为了快速记录,方若华教学生们用自己知道的简易符号来抄写,越是笔记记录得详细的学生,这种符号越多,就越发看不明白。

她在大王庄几乎没有熟人,和那些学生的家长关系不光是不好,还有很多矛盾,她想让人家给她讲解,人家却连搭理她都懒得搭理。

至于直接找方若华抄那些资料……她再怎么样也不乐意。

王月英叹了口气,有时候也为自己这莫名其妙的自尊烦恼,可要不是这般自尊自重,她也就不是王月英了,慢慢拿出一根铅笔,翻出一叠手抄本的教科书,对着课本琢磨题目。

宿舍离教室很近,大概到了放学的时候,外面的学生打打闹闹,声音嘈杂,王月英听得脑袋发胀,眉心一跳一跳的,总觉得胃火烧得她心口疼。

花小芳一进宿舍,就看到门口堆着的垃圾还在,登时恼怒:“喂,王月英,这是你第几次忘了扔垃圾了,既然说好了每人打扫卫生一天,你也答应了,好歹照做行不行,整天偷懒算什么!”

王月英充耳不闻,连蚊帐都不动一下。

花小芳终究还是不好意思直接去掀蚊帐撕她,只能念叨几句,最后还是摇摇头去扔了垃圾,心里却越发有气:“你外婆也回来住了,不是有房子,干什么非要住学校宿舍?宿舍本来就拥挤,你就不能回家住去!”

王月英依旧不说话。

不多时,宿舍里另一个女知青王丽也进了门,一看花小芳气鼓鼓的,一只手拍在她胳膊上笑道:“你还不知道她的脾气,装聋子的时候和真聋了也差不多,就像方老师说的,类似咱们这样的情况,和个混人住在一起,只有三种选择——要么狠,要么忍,要么滚!你狠不起来,也不乐意滚,那就只能忍了,什么时候忍无可忍再说吧!”

王月英使劲攥紧铅笔,咬住嘴唇,泪水滚滚而落,流到口中,咸涩的厉害,默默抹去眼泪,她以前还会和这些人吵闹,但是现在,她的时间宝贵,已经没有精力再和这些无聊人士起争端。

无聊人士收拾了垃圾,一拍脑袋哎呀一声,奔高中教室,坐在教室后面的桌子旁边,听方若华讲数学试题,已经紧赶慢赶了,可惜还是漏掉了两道,花小芳叹气:早知道就少说几句,怼人哪有做题要紧,小方老师可是说得清清楚楚,大学开学,高考在即。

之后半个月不到,恢复高考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生产大队。

第三百七十二章 准备

七点

太阳刚刚升起来不久。

昨晚下了一夜的雨,到早晨也没有停,淅淅沥沥的烦人的很。

赵建国打着伞,亦步亦趋地陪着女儿舒宁向村东头走去,刚走了几步就看见孙月香和孙月如姐妹两个,一人拎着个窝窝,顶着草帽从家里狂奔而出,立时高声喊道:“慢点,慢点,别摔了。”

“要迟到了,今天小方老师组织摸底考试!”

舒宁立时也神情严肃,父女两个不自觉加快步伐。

一路上,赵建国看见不少知青都坐在地头,戴着斗笠,借着朝阳的光辉看书,全神贯注。

他也没有多说什么,甚至很自然地给这些知青行方便,农活什么的,他们不想做也就不用做了,反正估计就是逼着他们劳作,他们也提不起精神。

一眼扫过去,这几个人拿的‘课本’虽然千奇百怪的,但他还是知道,他们手里的课本和自家姑娘包里的差不太多,都是若华友情提供的复习资料。

这年头复习资料十分难得,不光是贵的问题,还极为难买,蔡校长专门去县城盯着,找了好长时间才找到一套数理化自学丛书,拿回来印了一部分,可大部分学生还是要自己抄写。

他们大队的知青算是交了好运,不光有蔡校长尽心尽力,还有方若华这么个有能力得到资料,还不吝啬于分享的人在,至少大家不用像其它大队的考生一样抓瞎,哭天喊地,求爷爷告奶奶地就为求一份复习资料。

不多时,赵建国送女儿走到教室门口,教室里亮着灯,静悄悄一片,只看得见乌压压的人头。

舒宁脚步迟疑,回头看了父亲一眼。

赵建国失笑:“去吧,快三十岁了怕什么,三十五,三十六了也还有报名的。”

目送女儿一进门,就被若华抓住抽背成语,眼看两个人认认真真一问一答,立在讲台旁边,赵建国只觉得浑身都是力气,还能再干四十年!

不多时,舒宁去椅子上坐下,试卷发下去开始考试,方若华抱着一摞卷子出了教室,一眼就看见赵建国,连忙打了声招呼:“大队长,还有三个来月就要参加高考,到时候你选两个老实稳重,不用参加高考的村民跟我一起,我的学生里,所有考生的准考证我们要提前收起来,等到把考生送到考场再发回去,所有考生考试之前的饮食要有专人负责……”

赵建国:“……”

他听得迷迷糊糊,还是连连点头,一个劲说好,“还是若华你想得周到,我这就去县城借车,到时候请一个稳当的司机,绝不会出错。”

干脆打着伞送方若华回办公室,一边走,一边说话,正好碰到王月英去上课。

“大队长辛苦了,小心不要淋了雨。”

王月英一脸笑意盎然,客客气气地打招呼。

赵建国点点头,也和颜悦色地说了两句,分开之后忍不住有些纳闷。

“半个月了,王月英变得挺客气,怪事!”

也不怪他惊奇,实在是以前王月英对他这个大队长不说怨怼,到底是冷漠的很,总有一种大家都对不住她,她受了天大委屈的劲头。

尤其是她老因为不好好工作,和学校同事闹矛盾的原因被告状,身为大队长,难免要去调停,调停的时候就不免要说她几句,然后王月英就更不待见他这个大队长,总觉得自己给她气受。

“现在可是大不一样,最近半个月不光对着谁都是笑脸相迎,昨天还给你伯娘送了一件呢子大衣去,白色的,非常漂亮,就是太贵了,你伯娘没好意思要,推辞了半天才给推掉。”

方若华眨眨眼:“许是年纪渐长,改了性子?想和村里人缓和关系?”

赵建国莞尔:“就是改得太快了,有点吓人,不过知道要改总是好事,她那性子太得罪人。”

说了两句,两个人就没有闲情逸致讨论别人的心思,如今最重要的是高考。

方若华不担心自己,别说她在没到这个小时空之前就把高中知识都给捡起来了,直接高考都没多大问题,就算没有捡起来,她也有足够的时间去学习,不过既然做了老师,她就想把自己班上想考试的学生都带一带,不敢说都考上大学,但是还有大专,中专,已经占据这么大的优势,她家学生们大部分又不特别笨,也不是特别淘气不用功,全部考上学校的希望还是很大的。

赵建国当初听了她的话大笑,直说她聪明,知道一个好汉三个帮,独自一人做什么都不方便,但是如果笼络一批大学生帮手,将来必有好处。

这是事实!

不过方若华其实没有那么大的野心,只不过她有漫长的时间,完全可以放缓脚步,悠闲一点生活,她愿意在其位谋其政,不去多想,只做自己乐意做的事,就像现在,她当了老师,那就想要当最好的老师,就想要尽可能让自家学生成才而已。

时间一天天过去,高考的日子也渐渐临近。

按理说现在应该放松下来,但是教室里的气氛还是一天比一天严峻。

方若华教的正经高中毕业生们到不怎么紧张,从开学第一天开始,他们就是奔着高考来的,知识每天都在认认真真地学习,可是高考的消息传开之后,过来蹭课的这群知青们,却是深感时间不够用,恨不得不吃不睡,拼命学习,连带着正经的高中生们也更努力起来。

面对这种情况,方若华想了想,除了多加几次模拟考试,争取把学生们考皮实了,好像也没有什么别的法子。

“又模拟考试,又模拟考试,怎么一上线就看三妹你玩模拟考试,话说,整这么一大群年龄各异的群演,真把人家关考场里这么长时间,还得认认真真地答考卷……三妹你真狠!”

水友们都觉得,反正那些拿着微薄的工钱,在剧组蹭盒饭的群演们肯定不接这种活。

“呵呵,我帮三妹改了六次卷子,亲眼看了同样的演员做数学高考模拟题做了六次,次次不一样,看看那个孙月如,看年纪应该就是高中生,我眼看着她每次进考场都精神抖擞,从四十多分,考到八十多分,再这么下去,也许演完三妹的戏,这就是学渣变学霸!”

第三百七十三章 初试 (两章合一)

方若华和水友们逗了几句咳嗽,对一帮水友嘻嘻哈哈说要给她找高考题的话视而不见。

她自己就知道不少高考题目,只是经历的小时空多了,她心里清楚,小时空的历史在这类细节上和真实历史向来大不一样,知道高考题目,百分之九十九也白搭,到是她自己猜题,可能对要考的知识点猜得还能准确一些。

如今出题的规律,不光是她,估计蔡校长这样经验丰富的教育专家也能把握一二。

毕竟出题的都是人。

最近几次模拟考试,方若华就把自己和蔡校长一起猜测的一些知识点加在了里面,反正学生们只要基本功足够扎实,别管考什么题目都不必担忧。

孙月香和孙月如姐妹两个从考场上下来,都是一副虚脱的模样,使劲搓了搓脸,两个人凑在一起对题,其他学生们也纷纷过来,时不时发出哀叹呜呼声。

菜瓜到是趾高气昂的很,一副天老大我老二的嚣张样,不过他也确实聪明,这两年下来,每次考试都是第一,数学还竟考了满分。

要知道方若华出的题目,有时候是适应性考试,比较简单,贴合高考,有时候却是总出些拔高题,经常考得学生们只能把争取及格当最终目标,但是菜瓜别管什么题,成绩都特别好,这就非常厉害。

方若华也承认,自己如果有这小子的聪明,就算不够努力,当年高考也不会只考了个普通的二本大学了。

哎!

后面出来的年纪或大或小的成年人,神色间却没有年轻学生们的放松,一眼看到从办公室出来巡视的小方老师,登时一拥而上,紧紧张张地提问,恨不得在最短的时间把所有的题目都给弄懂吃透。

徐保毅缩在后头,犹犹豫豫,一直到方若华回答完了学生的问题,打发学生回家,收拾自己手边的书本打算离开,才上前一步,轻声道:“小方老师,这有两个题目,能请您解答一下吗?”

他都做好了准备,方若华不搭理他。

方若华到笑了:“是保毅兄弟啊?来,我看看。”

徐保毅这才松了口气,腼腆一笑凑上前去,他是徐家的二子,不过他是抱养的孩子,当年赵玉兰生下徐茂林以后,伤了身体,去医院检查人家大夫说她可能再难有孩子了。

此时村子里还是讲究多子多福,儿子不够多怕是要受人欺负,徐老实和赵玉兰商量了下,就托人打听,从外头抱了个儿子回来,有了二子徐保毅,没想到把孩子抱回来没两年,赵玉兰竟然怀孕了,又生了三儿子徐茂森,赵玉兰和徐老实自然是特别高兴,可徐保毅都被抱回来了,总不能再给送回去,再者说,养了几年也有感情,干脆就继续养下去。

不过两口子在这三个儿子里,最看重大儿子,最疼爱小儿子,中间这个抱养的自然是被忽视的一个,但是徐保毅懂事听话,以前在家的时候,照顾徐茂森照顾得很妥当,还是做农活的一把好手,后来分了家,徐保毅什么都没分到,一个人被打发出去,他也没闹,乡亲们有看不过眼的,他自己就笑呵呵解释:“我一个大老爷们,有力气,还怕不能养活自己?”

乡亲们同情他爹不疼娘不爱,虽然困难,但是你家一碗粮食,我家两个红薯,借给他一点吃的,总算把最困难的时候熬了过去。

两年前徐保毅还娶了自己的初中同学,也是同村的郭玲,两个人日子过得和和美美,从来有商有量,就没有红过脸。

徐保毅也是个爱读书,肯用功的,当年他和徐茂森一起上课,要帮徐茂森背书包,给他热饭热菜,给他跑腿,但是说起成绩,徐茂森远远比不上他,眼下马上要高考,他思来想去还是要抓住这个机会,最起码也得尝试尝试,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

方若华的高中教室,就是大队上下所有有志于高考的青年男女们紧紧抓住的一根救命稻草,整个大队上的知青,天不亮就到教室里挤着,没有空位坐在地上,屋子里没有地方,就站在窗户外面,寒风呼啸,大雨倾盆也绝不肯错过。

谁都不是傻子,方若华讲课讲得好不好,大家心里有数,徐保毅也是挤出一切空余时间来听课。

一转眼的时间,初试的日子就到了。

方若华从家里出来,就见自家那帮学生们和做早操时一样,背着书包在大门口排排站,整整齐齐。

赵建国从县城借回来的车擦得干干净净,上面还挂着红绸,上书——红星公社,第三生产大队的字样,他和两个三十多岁的乡亲,脑袋上戴着红色的布,穿着中山装,精神抖擞。

方若华:“……上车。”

一行人坐着车冲到县一小考场,不光考生,连监考人员都看得傻了眼,可方若华能怎么办?只能在一众人的注目下,特别淡定地把准考证分发下去,点名数着所有人进入考场。

一群学生恭恭敬敬地行礼:“老师辛苦了!”

等学生们都进去了,方若华最后进入,监考老师咋舌,忍不住道:“你这是带着……学生来考试?”

方若华微笑,再微笑。

初试顺顺利利地过去,回到学校,方若华自己估了估分,唔,满分是不大可能,但是任何心仪的学校都不在话下就是了。

那群知青考得怎么样,她不大清楚,自家学生里大部分还是很有把握,也有几个已经决定报考中专,不打算考大学,如果不出意外,失误的可能不大。

“小方老师。”

离高考复试还有一个多月,方若华正准备新的复习资料,就看到一个假王月英拎着两条鱼出现在她门口。

“今天茂林给我送了几条鱼,吃不完,给小方老师你捎带过来尝尝。”

她身上有一股奇异的蠢蠢欲动的振奋,说不出来,总之和以前很不一样,似乎竭尽全力地表达善意。

方若华还没开口,赵建国从后面过来,轻轻巧巧地把鱼接过去:“茂林送的?正好给赵玉兰拎去,让她娘也沾点光,中午吃鱼汤。”

赵建国笑眯眯地看着王月英,王月英一怔,随即抿起唇笑起来:“好,应该。”

“蔡校长今天带学生植树,王老师赶紧去吧,别迟到。”

赵建国眯着眼睛笑道。

王月英满肚子的话没说出口,只好乖乖走人,她一走,赵建国就蹙眉沉思:“虽然这个王月英最近脾气好了不少,可是你还是离她远一点,能不打交道就不要打交道,马上高考了,不要分心。”

“我知道。”

方若华也一头雾水,以前王月英和她打照面,绝对是扭头就走,一句话也不多说,这两天的确很奇怪。

王月英慢吞吞地从方若华的家门口离开,脚步迟疑,手心里冒出一丝细汗,脑海中拼命想自己初试的试卷,她觉得自己答题答得还可以,这两天打探到的,其他考生答对的题目不会比自己更多。

她能考得上,她能考得上……

王月英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脸色潮红,浑身热得厉害,手脚发软。

但是……她还有一丝恐惧!

走着走着,王月英拔足狂奔,冲到村公所去打电话,打给茂林。

县公安局。

最近高考在即,公安局方面对于治安问题也是严抓严打,打击一切犯罪行动,所有人员已经连续半个多月没有休假。

“据可靠消息,这一伙飞贼首领姓吴,在京城犯下大小案件三百余起,被老百姓们起了个外号,叫快腿老吴,如今,他们可能流窜至我县附近,茂林,你就组织……”

局长正交代任务,通讯员就来找徐茂林:“是王月英同志打电话过来,说是有急事,电话里都快哭了。”

徐茂林一愣。

局长蹙眉,还是挥挥手让他去。

等徐茂林一出去,局长叹了口气,对其他同志道:“好了,我们接着开会。”

徐茂林加快脚步,心中还是有一点担忧,一接起电话,就听见王月英压抑的哭泣声,登时更心慌意乱:“月英?”这是怎么了,难道她在村子里被人欺负?

他知道,月英在村内人缘不好。

“别哭,你不是很快就要参加高考,到时候考一所好大学,离开村子,再也不用回来……”

一句话,王月英的哭声更压抑,哭得一抽一抽的。

接线员坐在附近,听得都心有戚戚,觉得这还不知道是受了多大的委屈,只是老占着电话线只哭不说话算什么事!

王月英沙哑着嗓子道:“我害怕,你知道的,我爸爸他,他……”

她几乎泣不成声,已经连续有半个多月,夜夜噩梦不断,明明光明就在眼前,明明这一切已经要结束了。

“昨晚我梦到了,我爬啊爬,终于爬到了山顶上,那个人又一脚把我踹了下去。”

隔着电话,王月英的声音也艰涩的厉害。

“……你已经和他断绝关系了,他怎么样,和你没有关系。”

徐茂林沉默半晌,深吸了口气,“别担心,我会想办法解决这件事,你专心学习,其它的都不用操心。”

王月英的抽泣声一顿,咬着嘴唇:“……嗯。”

很多人都不知道,王月英其实应该是城里人,但是因为她的父亲犯下杀人重罪,被判处死刑,是个死刑犯,所以她和父亲脱离关系,回老家跟外婆生活。

这个巨大的污点就像永远都擦除不掉一般,捆着她,缠着她,让她夜不安眠。

徐茂林轻声安抚:“放心吧,不会有事,你就安安心心地考试。”

讲完这一通电话,王月英沉默地抹了把脸,总算镇定下来,不过,蔡校长带队的植树活动,她已然忘得一干二净。

方若华拎着一块腊肉去赵建国家蹭吃蹭喝去,半路上正好和王月英擦肩而过,见她一脸恍惚,也有点奇怪,不过,方若华给自己立下的规矩就是远离男女主角,也不可能主动过去问东问西。

到了赵家,把腊肉扔厨房,黄素珍笑眯眯去烧饭,赵建国坐在门口喝着一点小酒,两个人一边闲聊,一边等家里人回来再开饭。

赵建国心里藏着事,看见方若华就想和她念叨念叨,要说这村子里的知青哪个最有见识,还是要数若华,压低声音道:“前几天我们家门缝里让塞进来一叠钱,起码有两千,说是让我在王月英的政、审材料上动手脚,把她父亲的问题抹掉。”

方若华:“……”

赵建国按了按眉心:“我没碰,直接扔外头去了,一转眼东西就消失,应该又让人收了回去。”

方若华没说话。

“别的大队到底怎么样,我管不着,毕竟哪里都有老鼠屎,但是咱们大队如何,若华你也知道,我是什么人,乡亲们都清楚,我知道这些考生们不容易,熬了这些年,谁都不容易,我绝不会做出任何坏人前程的事,能夸就夸,能赞就赞,可是要我弄虚作假,说实话,我胆子小,不敢。”

半晌,方若华才笑道:“这一次高考录取,看的是考生本身,只要不是考生自己有问题,应该就不会出事,再说,以后会越来越宽松,即便是这一次高考没有被录取,下一次绝对不会再有影响了,这一点,我敢保证。”

赵建国也不问她凭什么保证,脸色登时便舒缓许多,笑道:“吃饭,吃饭。”

正吃着饭就有人敲门,黄素珍过去打开门,居然是徐茂林,徐茂林看到方若华,也是愣了下,随即脸色转为柔和,犹豫片刻,似乎有几分异样,轻声道:“若华,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方若华竖起手摇了摇,三两口把饭吃干净,站起身走人,徐茂林急忙追了两步蹙眉道:“我们虽然离婚,但是我还是把你当亲人,你如果有什么事……”

“没事。”

方若华翻了个白眼,“徐公安你可别恶心我,你愿意和王月英玩什么离了婚却还是亲人之类的游戏,你们自己去玩,我恶心,不掺和,以后桥归桥路归路,老死不相往来。”

第三百七十四章 异想天开

徐茂林眼看着声音未停,方若华的人便连个背影都看不清楚,也有些发懵。

被人嫌弃,还是被一个女人嫌弃,他……真没有这种经验,多少有些不知所措。

从小到大,徐茂林不说是人见人爱,但无论在什么人面前,入耳的绝对大部分都是赞叹,实打实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从读书到参军,后来退伍进入公安部门工作,就没有一点不顺心的地方。

说起女人,徐茂林见过不知多少要贴上他,讨好他的女孩子,别说这些乡下姑娘,就是大城市里的那些,见到他也多是温柔细语。

正是因为见多识广,所以他在女色上向无多少欲望,哪怕在外面有再多的诱惑,他也回来和月英结了婚。

即便后来月英受不了家里的束缚,非要离婚,但徐茂林也没有后悔娶她。

世上女子万万千,唯独这一个和他青梅竹马,也唯独这一个曾引动了他的心,他不知道自己和月英之间的感情是不是爱情,但那是唯一一个他想要的女人。

之后家里给他说了一个方若华,他却是无可无不可,既然父母喜欢,娶了便是,他不在家,自己一个人在县城拼搏,家中还有幼子幼女,父母已经老迈,他也不能任性妄为,娶个妻子回去父母才踏实,孩子才有人照顾。

虽然明白,可到底是意难平,所以之后出了那次意外,方若华提出离婚,他犹豫半晌也就默认……虽然他自己绝不会做出这种决定。

但他不是没有愧疚。

他不是那些不知道轻重的年轻小伙子,自然明白一个离异的女性在这年头日子不容易过,尤其是在村子里,离婚简直要被人戳脊梁骨。

可他总有诸多担心,不想招惹更多的麻烦,一直再没有见过方若华,也不大打听她的消息,不曾想今日一见,她与自己想象中却有一些不同,好像显年轻了。

徐茂林不得不承认,其实方若华不像他想象中那么普通平凡。

今天她穿了件白毛衣,梳着两条大辫子,皮肤白皙,坐姿端正,吃饭时慢条斯理,举止落落大方,一看就让人觉得特别舒服。

徐茂林有些吃惊,更吃惊的是对方面对自己时的反应,迟疑了片刻,他意有所指,轻声问道:“大伯,若华她这两年怎么样?过得还好吗?”

难道村里的那些三姑六婆们不会欺负她?月英性子算是硬的,一向不肯吃亏,还有好几次背着自己默默掉眼泪,方若华又怎能免俗?

赵建国只当做不知道这小子的小心思,笑眯眯回道:“怎么会不好?小方老师可是咱们大队的名人,性格好,才学高,学生们敬爱,谁要是敢说她半句不是,我带头吐他口水,那是和咱们大队所有人为敌!”

徐茂林:“……”

闲话家常半天,送走了徐茂林,赵建国叹了口气,黄素珍翻了个白眼,冷笑:“什么东西,我看你这便宜外甥也是个拎不清的,真以为人家若华离了他过不下去不成,他当他自己是个什么香饽饽。”

大儿子难得回家一趟,赵玉兰一早就烧了一桌子菜,不光叫上老三,连在家里没有存在感的老二也叫了回来。

徐茂林一进家门,就摆桌子开饭。

赵玉兰和天底下大部分当妈的一样,总觉得自己的儿子瘦了好些,拼命往他碗里夹菜,也免不了絮絮叨叨:“茂林,你可离王月英远一点,她一个克父克母的女人,八字硬,你离她近了一定倒霉。哎,你说说,都是这个倒霉女人,害得你和方若华离了婚,知道现在方若华有多本事,在厂子里兼职,一个月起码能赚三百块,这也就罢了,人家还有本事的很,没见咱们村子里那几个男知青,可是眼睛长在头顶上,很看不起咱们乡下人,但在方若华面前一口一个小方老师,毕恭毕敬,谄媚着呢!”

徐茂林听得脑袋疼,但他是孝顺儿子,从来不打断自家老妈的话,只好听了一耳朵‘方若华’,心里却盘算最近有几桩大案子,他要抓紧些,尽量办得漂亮,能立个功就再好不过,尤其是‘快腿老吴’这一伙人,无论如何也要抓住,否则真有点对不住看重他的领导。

上个月领导找他谈了两次话了。

蹙眉叹了口气,他最近确实是疏忽工作,上面不满意很正常,不过他一向是领导的宠儿,也有能力,一时半会还无妨。

实在是最近月英的精神压力特别大,她一个女孩子,面对人生中最重要的高考,心绪不宁可不行,还有她父亲的问题,确实不能不当回事,等熬过这一段时间,月英考上大学,他也就能放下心。

徐茂林按了按眉心,并不把领导谈话的事情太放在心上,像他这样的得力干将,当领导的也舍不得重责。

下了决心,又听他妈在那儿异想天开:“茂林,要不然你和方若华复婚吧,你看看她这些年都不找别人,可不就是念着你,跟你说,人家本事得很,这回高考要是她都考不中,我看咱们大队能考中的也不多,如果考中了,人家就是大学生,你娶一个大学生回家,那多体面!”

徐茂林哭笑不得,由着他妈妈胡说八道去。

他显然不当回事,不过这番话却不知为何传了出去,让村里人当笑话一般随口说起来,不过赵建国管得严,此时正是自家孩子们高考的要紧时候,方若华可是孩子们的老师,那里敢让她分心,流言不过瞬间就戛然而止,黄素珍亲自去找那些碎嘴的婆娘交代,绝对不能让这话传小方老师耳朵里。

方若华到是没听见这些,可王月英却听了去,一连好几天心烦意乱难受的厉害,碰见方若华就一副别别扭扭的模样,索性这回的女主就是这般别扭的性子,只是她和男主角一起时,别扭别扭是情趣,方若华可欣赏不来,自动自发远离为好。

眼瞅着初试通过的名单下来,方若华再没有半分精力分给那位女主角。

她家这群学生们,考中专的已经被确定录取,其他人居然全数通过初试!

第三百七十五章 不稀奇

一时间整个村子上欢欣鼓舞,所有人兴高采烈,红光满面,尤其是赵建国,激动得不能自已,抱着他姑娘老泪纵横,哭得衣服都快湿透了。

学生们皆大欢喜,知青们就有的开心,有的难过了。

王月英知道自己初试通过,又是哭又是笑,趴在蚊帐里面浑身颤抖。

这一次很难得,同住的几个也没有唠叨抱怨,反而还是挺理解她的。

知青们考过的人数,和别的生产大队比较起来也算多的,但是远不能和正经的高中学生相提并论,一时间那些没有通过的考生们不免有些心情复杂。

他们里面不乏大城市出来的知青,在学校时也正经读过高中,自以为学识不差,至少不是这群农村学生能比得了,即便不经意间,也不免趾高气昂。

平日里乡下的高中生们也有些自卑,觉得论读书学习,自己肯定比不上这些知青,尤其是那些大城市里来的知青们,个个天之骄子,哪是他们这些乡下学生能比?

没想到这回一考试,他们全都通过了初试,到是知青里有三分之一没通过。

一时间,知青们心里不禁五味杂陈。

后来想一想,这些学生学得好,还不是他们知青教出来的,这般一想,心态到是放平了,哪怕没有考过的,也有的想着明年再试。

一群乡下学生不过用了两年功就能考过去,难道他们这些本来底子就不薄的就考不过?明年全力以赴,认认真真复习,争取考取大学改变人生。

村子上下乡亲们却是兴高采烈,要不是还要参加复试,怕是家有考生的人家,都要搭起长棚,大宴宾客。

大队上所有人加起来,最令人羡慕的还是方若华,她的成绩全市第一,取得头名。

四百分的题考了三百八十五分,遥遥领先。

这一次高考其实不公布成绩,通过初试的考生,招生办那边给发一个复试通知书而已,但是无论什么地方,身为状元也很引人注目。

成绩一出来,消息自然传出,很快传到大王庄,村子里的村民们也是与有荣焉。

这一次初试,王月英也考过了,徐茂林特意请假回乡,邀请她回家庆祝。

因着王月英初试通过,赵玉兰虽然不待见她,更不想儿子和她关系太近,可还是按捺下脾气,没有当场发作。

不过眼看着徐茂林割了一大块肉回来,还杀了一只鸡,通通收拾上了桌,一点都不肯留下,看着桌子上摆着的肉块鸡块,再看儿子亲亲热热地往王月英的碗里夹各种肉,赵玉兰心疼得不行,脸也耷拉下来,冷声道:“哼,有些人别看初试过了,能不能考得上还不知道。看看人家若华那丫头,县里的领导专门过来看望她,还给了不少奖励,一叠笔记本,还有一个大暖壶,听说又给了一百块钱,人家是市里第一,考得不要再好。”

王月英抿了抿嘴唇,心里一咯噔,她今天其实收敛身上所有的尖刺,难得心平气和地再一次踏进徐家大门,可是赵玉兰无意中一句话,却是触动了她的心魔,一时间手足微微颤抖。

徐小龙到是不耐烦,拼命往嘴里扒拉饭,还顾着妹妹,把肉往她碗里夹,瞥了自家奶奶一眼,笑嘻嘻眨眨眼:“奶,小方老师考第一有什么好稀奇,她考不了第一那才是奇闻好不好,要不是初试就是市里出题,排名也是全市排名,我看我们小方老师考个全省第一,全国第一那也是没多大问题。”

赵玉兰:“……”

王月英心中不自觉更是难受,明明她才是徐小龙和徐小云的老师,但这两个孩子从来都是一口一个小方老师,方若华说一句话,比她说一百句都要管用。

不独是他们两个,学校里的孩子们都是如此,方若华不过是闲暇时给带几节英语课而已,也不知怎么收揽人心,糊弄得一群孩子对她敬若神明,开口小方老师,闭口小方老师,好像除了她方若华,就没有别人是老师了似的。

想起这些年下来,她王月英为了这些孩子,每天起早贪黑地上课,辛辛苦苦,连自己的学习时间都被耽误,却没得过半句好,还被他们取外号叫什么‘狼外婆’,她心中就难受的要命。

尴尬地吃完饭,徐茂林就送她出来,王月英心里难受,他也看得明白,安抚地拍拍她的头笑道:“行了,等上了大学,好好读书学习。”

一句话,总算让王月英多了几分笑容,轻声叹息:“这些学生难教的很,我可是再也不愿意继续教他们,绝对不考师范,不当老师。”

“噗……”

徐小龙两兄妹正好出来,听见这话登时忍不住笑出声。

“那感情好,狼外婆的三板斧,上课自习,下课扫地,不听话叫家长,我们受了这些年可受够了,为了后来的兄弟姐妹,赶紧走您的吧!”

徐小龙说完做了个鬼脸,拉住妹妹撒腿就跑,“奶,我们去找舒宁姐和小方老师问功课。”

赵玉兰追了两步:“慢点,别跑!”

王月英:“……”

让自己儿子这般怼,她差点没气疯,徐茂林叹气,赶紧拉着她走人:“走,我带你去县城转转,买几身新衣服,等去了大学要穿漂亮些才好。”

王月英这才稍稍高兴起来。

这边的热闹,方若华没有看到,也不清楚自己在一群小学生中也威望不低,她领着自家学生认认真真地填写志愿表。

不光学生们在,连家长都叫来,给他们分析各大学校的情况,再分析各个专业的情况。

如今从家长到学生,其实对怎么填报志愿完全不懂,都是瞎填乱填,方若华可不打算让自家学生胡乱上个学校就完事。

有几个学习好的,像菜瓜和孙月如,方若华都指点他们填最好的清大和北大,保底学校就填附近的天大,还有成绩比较危险的,商量过后也给他们填写了师范大学。

填写完志愿,查了查没有出错,报上去了方若华才放心,结果一总结,居然有二十多人报考的北京的学校。

方若华考虑了下,报了清大学物理,她一开始想考医学院,但是想了想好像她自己的医学知识足够了,这辈子还是想活得更单纯一些,研究研究自己的弱项也没有什么不好,始终待在实验室里也是一个选择。

第三百七十六章 送别

复试通知下来,志愿报完,离高考复试便只有半个月的时间。

所有学生都常住学校,有的甚至晚上就在教室里打地铺凑合一夜,全力以赴地复习。

如今方若华越发出名,人人都知道她初试全市第一,要知道这一次高考连老师带学生都参加了初试,所以她肯定是队上如今能找出来的,成绩最好的老师,无数学生家长耳提面命,要求自家的孩子一定要听老师的话,老师让做什么就做什么,甚至有几个家长每天追到学校给方若华打扫卫生,还想追到家里去帮他洗衣服做饭,好让她能把时间省出来教学生。

方若华:“……”

面对一群我家娃就交给您了,要是不听话,想打就打,想骂就骂,要是还不乖,回头我再接着削他的家长,她也是无话可说。

进入十二月,高考即将来临。

方若华拎着学生们进入最后的复习阶段,整天忙得连去厨房做美食犒劳自己一顿的时间都没有,也许久没有和直播间的水友们聊天,到了十二月,却是终于清闲下来,也让学生们放假休息,每天看看错题本,做两张卷子别生疏就行,不必像之前一般那么拼命,闲来无事,方若华扫了一眼直播间,看见不少水友刷屏,等着看王月英到底能不能参加成高考。

“……”

这帮人也真够无聊的!

不过,的确有点意思。

在原文中,王月英没参加成高考也算是一个小高潮,男女主之间的感情突飞猛进,终于从暧昧升华为精神苦恋,为什么说是苦恋,徐茂林已经确定自己深爱王月英,但是他当时不光不是单身,有妻子在,还害得妻子没有参加成高考,于情于理他都不能扔下被他祸害了的妻子,也就是原主不管,反而跑去和王月英纠缠。

至于王月英,她更是痛苦,心爱的男人不是自己的,高考也没有希望,天地间昏沉一片,人生毫无乐趣,痛苦到了极限。

可是现实不是,反正方若华没觉得现在有什么异常,蔡校长前两天还叹息,说要再找个老师回去教书,王月英把全副心思都搁在复习上,哪里还想得到学生!

“我也能体谅,不想碍了人家的前程,若华你看看哪个知青有时间,让他们来代代课,到时候把王月英那份工资给人家。”

蔡校长这话都说出口,显然王月英对于高考非常重视,到现在也没有消息说她不能考。

事实上复试通知都下来了,有王月英的名字,她初试通过,也不可能不让她参加考试。

这点事好奇一下便罢,和方若华没有半点关系,有空操心别人的事,还不如多做两顿好吃的。

说做就做。

浸泡好的糯米合着菜粒一起蒸熟,肉粒下锅翻炒,油花一溅,把糯米扔下去稍微炒一炒,调拌均匀,加入一点香油就出锅。

不用多长时间,一大锅烧麦就熟透了,透明的皮包裹着浓香的米粒,还没有吃只是看就让人恨不得吞了自己的舌头去。

方若华刚夹起来一个打算尝尝,外面大门就被推开,舒宁姐靠着门喊她:“若华,若华,你快来看看,村子里来了好几辆车。”

隔着门张望了两眼,方若华就看见好几辆卡车,还有吉普车开到她家邻居的大门口,眨眼间下来好几个人,不多时就把邻居家零零碎碎的东西都搬上车去。

方若华登时了然。

前阵子赵建国就说她这个邻居,申家这位老爷子可能马上就要回京城去,只不过申家一向低调,和村民们来往不多,这件事也就没有传得沸沸扬扬。

据赵大队长所言,申家在京城还是个不小的家族,亲人不少,如今恐怕是要发达了,不过发达不发达的,方若华也不太在意,拿起烧麦小口小口吃,也懒得去看热闹,村民们见到大卡车也新鲜,吉普车更新鲜,方若华可不觉得有多新鲜。

终有一天,很多人会因为在大马路上看到太多的车流而暴跳如雷的。

她不在意,申长胜却是拖拖拉拉地不想上车,忍了半天,终于忍不住凑过来期期艾艾地道:“……烧麦能卖我几个吗?”

方若华:“……”

到底还是没有卖,虽然交集很少,不过是饭友和点头交而已,可还是认识的熟人,如今熟人要搬家走人,送点吃的也理所应该。

方若华挑了挑,分给申长胜三分之一的烧麦,让他自己拿饭盒过来装好。

“一路顺风。”

申长胜这才心满意足地上了车,一脱离众人视线,赶紧吃了一口烧麦,眯着眼睛满脸陶醉,幸福得不行。

他表弟是个小胖子,也是吃货一个,看他吃得香,偏偏不敢从自己护食的表哥嘴里夺食,吞了口口水,又故意露出不屑一顾的表情:“乡下这破地方,哪里能有好吃的,申长胜你也太没品位了。”

申长胜懒得搭理他,叹了口气,稍稍有些遗憾,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品尝出自小方老师之手的美味佳肴。

美食虽然没人不爱,可每个人的口味都不可能完全一样,有人爱吃辣,有人喜欢甜,有人口味重,有人口味轻,申长胜,不,应该说申家人的口味却偏偏和方若华的口味同步,有时候申长胜觉得,他和他父亲也许因为时常厚着脸皮去小方老师那儿打牙祭的缘故,肚子就服小方老师的厨艺,一看见人家开始做饭,五脏庙就翻天覆地。

“衷心希望小方老师高考顺利!”

等这位考到京城去,没准他们还有机会再来蹭两……三,四回饭。

一转眼便是十二月十一日。

无数考生奔赴考场。

阴天。

徐茂林靠着车门抽烟,心下很有些焦躁,前几天他们终于发现了快腿老吴那伙人的踪迹,还找到了对方的老巢,只是动手时稍稍急迫了些,竟然让那帮家伙又给逃了,只抓到两个没什么用的小喽啰。

偏偏他妈还添乱,嘀嘀咕咕,唠唠叨叨,逼着他送方若华去考场。

第三百七十七章 拆车

学校大门口,方若华交代所有学生检查好该带的文具,看了看时间,指挥学生们上车。

乡亲们里三圈,外三圈地围拢在周围,到处是叮咛,嘱咐的声音。

学生们也有些激动。

赵建国满脸严肃,仔仔细细交代司机必须要小心谨慎,千万不能出错。

司机嘴里叼着带过滤嘴的香烟,笑道:“老赵,我的赵大队长,你就放心吧,我又不糊涂,知道轻重的,昨天晚上我天没黑早早就睡了,没熬夜没喝酒,车里油已经加满,检查了三次,看,我把小徒弟也带上,高考是学生们顶天的大事,保证稳稳当当,安安全全地把所有人送到考场去,看着他们进考场我再离开,如果有半分差错,你把我脑袋揪下来当球踢。”

正说着话,前面一声汽车鸣笛。

赵建国探头看过去,就见徐茂林冷着脸推开车门下来,轻声道:“方若华,走,我送你去考场。”

周围登时一静。

方若华无语地摇头:“不用,我和学生们一起走。”

徐茂林压下心里的不耐烦,盯着方若华蹙眉:“别使性子,你一个人在队上,父母亲人都不在,还是让我送你,虽然我们现在离婚了,但是不能做夫妻可照样是亲人……”

方若华:“……”

她记得她和这位说过,下次见面只当不认识,徐茂林是个极有自尊心的男人,按理说不该再搭理自己了才是,这又是犯哪门子毛病!

直播间里一众水友刷屏——“难道是命运的伟大力量!”

原文里原主,就是从上了徐茂林的车开始,倒了八辈子的血霉,人生境遇急转直下。

如今高考时间点来了,车也来了,一众水友登时精神紧绷,叽叽喳喳各种吵闹。

方若华一手拉住车沿,就要上去,没想到还没起身衣摆被拉了一把,登时一个踉跄,她不可思议地回头。

徐茂林登时也有些尴尬,他真不是故意伸手,叹了口气,拍了拍额头。主要是最近一段时间心情不太好,工作不顺利,又担心月英的情绪,各种杂事一团乱,弄得他是容易急躁。

方若华还没说话,学生们就自动自发把老师围在中间,目光警惕,就徐茂林那辆车,平时肯定遭人羡慕围观,徐茂林本身也是队上出了名的本事,人人尊重,这会儿却招来一堆不信任的目光。

不光是学生,赵建国就第一个先急了,乡亲们个个生气。

“茂林,你这是干什么,这会儿是什么日子,你跑来给若华添堵,不知道今天高考?行了,赶紧走,若华不愿意让你送,别打扰人家,她今天负责带队,是考生们的定海神针,你惹她生气,那就是毁咱们生产队里这些孩子们的前程!”

徐茂林被喷了一脸吐沫,晕头转向地看着方若华上车走人,又是长叹一声,干脆开车在前面带路,这人也有那么一股子执拗劲儿,想做成的事说什么也要做到,哪怕方若华这女人如此不领情!

要跟……那就跟着呗,还能如何。

方若华也不理会,只再一次叮嘱:“考试的时候不要着急,先审阅一遍卷子,看好都有几页,多少道题目,答题的时候从易到难,遇见拿不准的先不要浪费时间,等题目都做完了回头再思考,但也不要忘记,哪道题没有写一定要记清楚了。”

一群学生老老实实点头。

“我觉得你们不会觉得卷子很难,不过就算再容易,也不能疏忽大意,当然,要是题目很难更不用着急,你们觉得难,别人觉得难度更大,和别的考生比,你们经过了至少两年的正规学习,这两年来我们把能学到的东西都学会了,大家要对自己有信心!”

学生们认认真真地应下。

正说着话,旁边山坡上气喘吁吁跑下来一个人,叫停了前头徐茂林的车,也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徐茂林猛踩油门,蹭一下就窜出去,尘土乱飞。

众人:“……”

方若华蹙眉,冲前面司机道:“别管他,开车。”想了想又道,“有机会就超车……算了,咱们开稳当些。”

前面徐茂林开得飞快,他的车比起他们乘坐的卡车来速度本来就快,想超车估计不大可能。

司机失笑道:“放心,我要是闹出幺蛾子,赵队长回头得吃了我!”

方若华一笑,干脆领着学生们唱歌,好好放松一下,一片歌声嘹亮中,轰隆一声!

司机紧急刹车,几个学生跌跌撞撞,差点一头栽下去,幸好左右同伴紧紧把人拽住,烟雾散去,就看见前头徐茂林的吉普不知怎么回事,大概是撞到了山壁上,车头整个陷到里面,此时竟然横着倒下,徐茂林头破血流地从窗户里面钻出来,抿着嘴唇,一脸崩溃疯狂,呆呆地坐在地上,看着远方,浑身发抖。

他崩溃,考生们更崩溃。

山路崎岖,狭长又陡峭,从村子里去考场,开着车也要一个多小时,现在可好,一辆车横在中间,他们还怎么过去!

方若华连忙安抚:“不要慌乱,我们提前了三个多小时出发,现在时间绰绰有余。”

说着,领着学生们下车,让司机从车里拿出各种工具,又指挥学生把那辆吉普各个角落捆上绳子,还有一些地方拿石头垫高。

方若华自己拎着扳子,螺丝刀,各类器械,居然三下五除二把一辆吉普给拆开来,速度还不慢。

学生们登时松了口气,满脸崇拜,再一想,居然也没觉得特别奇怪,在这些学生心目中,他们小方老师根本就无所不能,会拆车也很正常。

直播间水友里两个专家,一边指挥方若华拆车,一边笑道:“真不知道三妹你从哪里找来的老古董,是粗糙了点,但是质量不错。”

“三妹的手艺也好,我早就发现了,我们三妹如果做个匠师,绝对是第一流的匠师,哎,可惜,要是三妹能加入我家的厂子就好了。”

虽然如今机械当道,可是真正有绝顶好手艺的手艺人,如今更是稀缺资源。

第三百七十八章 艰难

虽然方若华手法娴熟,但是拆开车,指挥若定地吩咐学生们把各种零碎件扔到后头,再现场做一个撬杆,把车身弄到山下去,看了看手表,时间已经过去将近一个半小时了。

学生们却是半点不慌乱,一个个地笑逐颜开,拆开水桶洗手洗脸,嘻嘻哈哈地把干活时脱掉的外套穿好,戴上电子表。

这电子表还是方若华给他们准备的,是从南边送来的紧俏货,每个考生一个,学生们特别珍惜,考试的时候齐刷刷都戴上,还故意把袖子挽起,漫不经意地露出表带,当初初试时,但凡看到的考生那是无不羡慕。

终于收拾好一切,司机松了口气,招呼众人上车,差不多三分之一的学生刚上去,徐茂林忽然像是被什么扎了下似的,蹭一下起身,冲过来抓住司机的胳膊愣是把人拖出来摔在地上,喃喃自语:“月英怎么会死……月英……不可能!”

他冲上车,一脚踩在油门上,轰隆一声,车骤然提速。

司机:“……”

底下的学生目瞪口呆,车上的学生先是吓了一跳,迷迷糊糊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东倒西歪地四处晃荡,有两个回过神来,心惊肉跳,紧紧抓住能抓到的东西,高声尖叫:“老师,小方老师,老师救命!”

方若华想也不想,沿着山坡拼命狂追,心里各种不可思议——原文里的徐茂林可是一个颇为冷静强大的男人,退伍兵出身,在单位人人敬佩,怎么做出这么没有理智的事来。

一群水友也傻了眼:“……”

“编剧疯了吧,这剧情走向不合常理,那可是主角,不是神经病!”

“你们看书看得不细致,徐茂林这个角色形象本来就很有特点,他为人自傲,能力强,又有些自大,非常相信自己的实力,有时候容易冲动,你们看一中他后面描述的几个案子就知道,他这人习惯做孤胆英雄,他不怕冲锋陷阵,因为他的勇敢和不按常理出牌,再加上一些幸运,从头到尾所有的形容他都成功了,没有出现大问题,可是再成功也掩盖不了他习惯贸然行事的事实。”

方若华可没有闲工夫看水友们千奇百怪的各种分析,拼命飞奔,抄小路终于追上了车,万幸现在的车车速不算快,万幸土路坑坑洼洼的,徐茂林再不要命也开不了太快。

一个纵跃上车,一脚把徐茂林踹下去,滑出几米停车,方若华虚虚地趴在方向盘上,警惕地瞪着摔倒的徐茂林,背脊上冒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这还是她第一次真正确定,原来她真变成了一个女汉子,速度快,力气大!

水友们:“……值了!”

方若华一边交代学生警惕徐茂林,一边大声招呼了几嗓子,半晌,后面的司机和考生才辛辛苦苦追上。

徐茂林此时也恢复了些许神智,闭了闭眼。

司机吓得几乎要哭,指着徐茂林破口大骂:“你这个疯子,大家可是要去参加高考的,你,你……”

大家都又惊又怕,各个汗流浃背,司机也嗓子沙哑,气喘吁吁,连骂人的力气都快没了。

徐茂林紧紧抿起嘴唇,神色间也露出一丝愧疚:“……抱歉,但我只是想借用一下车,绝不会耽误学生们高考。”

“呵!”

方若华冷笑,一挥手,“上车,都裹好衣服,把汗擦干,小心感冒。”

徐茂林神色痛苦,声音沙哑,再无以往冷漠强悍的风范:“月英她跳楼自杀,她竟然会自杀。”

方若华安顿好学生,本来连看也不看他,这会儿听他带着哭腔,压抑不住痛苦地嘶吼,终于转头看过去,蹙眉:“我和我的学生们现在就都只想着自己,不打算关心别人,就算王月英真的跳楼自杀,也不是我和我学生逼她自杀的,和我们也没有关系!谁给你的权力抢我们的车,你说你只是借用,什么叫借,谁答应借给你了,你到好大的脸,问问我的学生们,愿不愿意坐在车上被你连人带车借上这么一回!”

考试要紧,时间有限,方若华不和他多说:“叔,开车,走。”

司机已经怕得不行,片刻都不想和徐茂林待在一起,小心翼翼,稳稳当当地启动车辆。

他做司机也做了几年,几年加起来都没有今天刺激。

司机正腹诽,忽然又听方若华厉声道:“停车!”

登时浑身哆嗦了下,一脚踩刹车,司机和学生们齐齐扭头看向方若华。

孙月如脸上雪白,轻声问道:“小方老师,怎么了?”他们只是想去考场考试而已,可这一路上发生的这些事,简直让人觉得自己正在奔赴真正的的战场!

方若华静静地看了前面半晌,沉吟片刻,忽然道:“今天运气有点差,我们去考试之前需要转转运,现在时间还来得及,你们排队下车,闭上眼睛靠着山站好,心中默默背诵主席语录,背五分钟。”

她说得理所当然,孙月如和菜瓜居然觉得好有道理,一群学生听话听惯了,并不反驳,一个个排好队闭上眼睛默默背诵起来。

司机目瞪口呆地看着方若华三下五除二又是剪透明的丝线又是挖土,然后挖出来一个好像炸药包的东西,小心翼翼地放到旁边的草丛里。

一身冷汗哗啦啦喷涌而出。

方若华使了个眼色:“让这位小师傅留下,也看着点徐茂林,省得出事。”

司机:“……”

他徒弟:“……”

方若华压低声音:“报警。”

司机手抖,腿也抖,他简直不敢相信要是刚才不开车,就这么开过去,他们会遭遇什么!

但是现在面对笑眯眯的小方老师,司机冷汗淋漓地也露出微笑,看着她平平静静地把学生们重新招回车上,司机居然很平稳地起步,没有出现任何意外。

这一次终于,很顺利地到达了考场,再也没有发生任何意外!

司机眼看着方若华分发准考证,领着考生们进去,身体一虚,扑通一声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粗气。

第三百七十九章 停职检讨

方若华和一众学生安安生生地坐在考场里开始自己人生中颇为重要的高考。

司机坐了半天,屁股上长了草,蹭一下蹦起来开车就往公安局冲。

他小徒弟估计已经报警了。

左右几个陪考的家长都被他唬了一跳。

有人设陷阱,安装炸药包,还差一点就炸了考生的车,无论在什么时候,这都是惊天大案。

案子瞬间惊动上面,高考还没结束,上面就派了工作组下来。

赵建国本来又高兴又憧憬地在家等消息,司机回去把自己这一趟恐怖的经历一说,他简直傻了眼,好半天才拍着胸口长吁短叹:“呼,多亏了我们小方老师机警!”

先不要提真爆炸会造成多大伤亡,就是让考生们知道这件事,谁知道会不会受到惊吓,万一吓得答题时心不在焉,考砸了,那影响的真是一辈子,就算说是还可以复习,但谁知道是不是所有考生都能再来复习一年,谁又知道复习之后,来年还有没有考试的机会!

要知道,这次坐车一起赴考的人里,可有他们家舒宁,舒宁和那些高中学生不同,已经二十七岁,女婿又常年卧病在床,丑儿还小,劝她全力以赴地去考一回都不容易,哪里还劝得来第二次!

赵建国不知有多感激方若华,感激之余,又恨徐茂林恨得不行。

徐茂林也是快三十岁的成年人,往日看起来也并非不靠谱,怎么竟在如此大的事情上犯糊涂!

此时此刻,徐茂林在单位也是被领导训斥了一顿,让他停职反省,还要写检查,这处罚算是非常轻的,也幸亏他本身和受害者是同村的乡亲,彼此熟悉,既然没有真正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乡亲们也就没有一定要找他的麻烦。

如果换成方若华,非告得他进监狱不可!

从办公室出来,徐茂林一摔门就出去,忍不住摸出一根烟抽,吐出口气——幸好月英没事!

看他略带几分放松的表情,左右的同事都不敢吭声,私底下却是指指点点,个个叹息。

几个关系和他不错的不禁皱眉:“徐大哥以前从来没有犯过这种错,我看都是那个王月英闹的。”

徐茂林自己不觉得,但他这一群同事心里门清,王月英对徐茂林的影响太大,而且这种影响还越来越恶劣。

到不是说大家伙拦着徐茂林成家,成家立业是很正常的事,他想和自己第一任前妻复婚也无妨,只要他高兴,身为他的朋友,同事,战友,总会支持他。

可是局里成家有媳妇的不少,还有几个媳妇怀孕大着肚子,但大家也没在工作的时间整日想着家里的女人,就算想,也不会影响工作,家里的女人同样没有动不动就打电话过来哭天喊地,更不会轻易为了家里的事迟到,请假,甚至耽误任务。

徐茂林的老领导叹了口气,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劝慰道:“领导们这回是吓坏了,说话是重了些,但是上面严厉批评,也是对你的看重和保全,认真写检查,不许敷衍了事,你这次竟然企图抢高考生的车,知道影响有多恶劣?”

如果犯事的不是深受倚重的徐茂林,换了别人就不是写个检查能了结的。

徐茂林默默点头,没有说话,脸色发白,领导觉得他这是听进去了,也稍稍松了口气,心下又有些可惜,叹道:“本来去年就打算给你加加担子,现在看来还得磨练磨练,这段时间你在家老老实实待着,不要惹事,等风头过去再说。”

左右侧目的同事脸上多多少少有些异样。

徐茂林还是没有吭声,心中却是十分不自在,事后想起,他也觉得自己当时脑中一片空白,所作所为跟疯魔了似的,有一丝悔恨。

说白了,其实他内心深处就没有把村子里那些人太当回事,他就不觉得村中的一群土鳖参加高考能有用,认为那不过是白白浪费时间浪费精力罢了。

这一次高考,报名的考生不知有多少,大部分都是本着随着去考一考的想法,没有想着能考中,他始终觉得村里那些学生就是随便去考一考而已,没有一点考中的希望。

他还能不清楚,如今各村都办学校,这些年上面就要求学校办到农民家门口去,让学生们能轻轻松松上学读书。

可村子里那些破学校,招收的那几个民办教师能管什么用?别说是他们教出来的学生,就是他们自己去高考,恐怕都考不了几分!

前阵子回到家,他妈到是把方若华夸得天上有地上无,但他从来是左耳朵听右耳朵冒,根本不往心里去,在他眼中,方若华就是个笨蛋蠢女人。

她虽然读过高中,成绩大概还不错,有点底子,但却绝对是个死读书的,脑子不很好使,看她明明嫁给自己,因为一点小误会就闹离婚,离了婚自己打算照顾她,还使小性子不肯接受,就这样愚蠢的女人,自己成绩再好,又能教出什么好学生来?

蔡校长还是曾经出国留学的高材生,他当年教导的学生里,还不是大部分都扎根农村,种地卖力气为生,有出息的也没几个。

徐茂林这性格,说好听一点叫自信,非常相信自己,轻易不受外界环境影响,说难听点就是固执,不接受任何外部意见。

他认定了方若华傻,那即便人家初试全市第一,即便人家教出来的学生个个通过初试,他也不往心里去,只会觉得初试和复试完全不是一回事,既然连一群农村学生都能过,肯定是初试简单了些,等到正经复试他们就不可能再走运。

好在他这种固执轻易不外漏,只在自己心里这么想而已,面上还是很平和,即便是面对看不上眼的人也能笑脸相迎,就说他自己觉得自家妈其实只是个普通乡下妇女,没有多少见识,但他在他妈面前大多数时候依旧懂事听话孝顺,没有半点不好。

所以他愿意怎么想就怎么想去吧,也没多大的杀伤力,可惜这回遇见了急事,心中的那点毫不在意就惹下了大祸,如果他真从心里把这些学生参加高考当成大事要事,又怎么做得出临阵抢车的事来?

徐茂林离开单位,冷风一吹,心中郁闷愤怒一清,终于有些后怕。

虽然工作组那边没有宣扬,但他不可能不知道,那日车行不远,就遭遇了一次前所未见的大危机……如果他没有翻车,那撞上炸药包的,一定是他!

第三百八十章 录取

徐茂林后怕不已的时候,方若华一行人连续三天的高考也结束了。

从考场出来,就连班里成绩最差的几个学生,也不禁有一丝渴望。

题目也不算特别难。

他们就算考不上太好的大学,但是自己报志愿的时候报的那所大专,应该还是蛮有希望的!

一群学生兴高采烈的不行,方若华才有闲心找消息最灵通的黄素珍探问一下王月英的情况。

王月英在高考前,正准备去考场的时候被人叫出去说了几句话,回来就精神崩溃跳了楼,但是她当时在小学那二层筒子楼上,从二楼跳下来,地上还有一片灌木丛,除了扭到脚外并无其它外伤。

蔡校长还劝慰了几句,顺便叫了两个后生过来,送她去了考场。

方若华:“……”

直播间水友:“……彻底脱离剧情了。”

黄素珍叹息:“今天我见了王月英一面,以前怎么看她怎么不顺眼,如今到有点同情她,整个人失魂落魄,我琢磨着就是参加了高考,恐怕也没有多少考中的可能。”

方若华无所谓地耸耸肩,既然人没事,那她满足下自己那些微好奇心便好,没必要多问。

不过,不光是原文里写王月英这姑娘有一股子狠劲,在学习上下了一番功夫,就是现实中,她也偶尔听那群知青说,最近这几个月她十分努力,这次高考虽然报考的人很多,可是大部分是真没有底子,甚至连学习资料都找不到,在考生中间,王月英还是很占优势,既然参加了考试,被录取的可能并不算小。

高考途中遭遇炸药包事件,赵建国隐瞒得死死的,直到高考结束才亲自过去向方若华道谢。

乡亲们这才知道,登时也被吓得冷汗淋漓,万一要是真炸了……

“我的妈呀!”

好几个家长忍不住抱着自家孩子半天不撒手。

一时间方若华家门庭若市,到处都是人来人往送礼的乡亲。有的拎着只鸡,有的拎着块肉,有的拿着钱,有人扯了些布料。

方若华脸笑得都有些僵硬。

公安局那边还派人来了解了下情况,方若华镇定自若,丝毫没把自己能轻松找到炸药包,并且剪断引线当回事,有时候拥有知识,确实能检查很多麻烦。

徐家人却过得相当不好。

当时徐茂林夺车,那么多人在,想隐瞒也隐瞒不来,自家孩子差点被耽误了考试的家长们自然对徐老实和赵玉兰没有什么好脸色。

赵玉兰向来强势,被自己儿子坑了这么一回,有怨气都说不出,难受的不行,还是后来更惊悚的炸药事件爆发,大家伙的心思都转移到催促公安抓捕凶手上去,徐家众人才算松了口气。

上面对当下发生的,涉及考生和炸药的恶性案件万分重视,很快就查到线索,一路追查,很容易就追查到大王庄的邻村张沟村去,一查到端倪,立即果断行动,迅速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吴国庆。

吴国庆被抓了之后也比较光棍,一口就认了,冷笑连连:“算我倒霉,没炸死徐茂林那个王八蛋,我要是不死,哼哼。”

被关起来之后,吴国庆一天照三餐痛骂徐茂林,骂人的话丰富多彩到毫无重复,一群公安拿他也没多大办法,这人性子坚韧的很,什么直接动武,关小黑屋,不让他睡觉等等折磨人的法子都用上去,对方也还是不肯服软。

最后还是特别会做思想工作的一个老公安,跟他磨了两天,才让他肚子的滔天怒火稍微小了一点,却还是冷笑连连,丝毫没有觉得自己犯下的罪行有多严重。

“没错,快腿老吴我哥,他犯了罪该抓就抓,该判就判,但是我奶奶,我爸,我妈,我侄子总没有犯罪,他徐茂林想利用我妈,我们家人引我哥出来也就算了,可他不停地刺激我妈,连续一个多月,天天派人盯着我爹妈,当着我只有七岁的小侄子的面说他爸爸是个恶棍,该枪毙,很快就会被抓住带走枪毙!”

“知道这几个月,我们家里人是怎么熬过来的?我妈整日以泪洗面,自杀了两次,我爸在工厂的工作也没了,喝了酒回家半路上掉到河里就这么丢了命,我侄子在学校里天天被人痛骂,被人痛打,所有同学都说他是坏蛋的儿子,也是个坏蛋,该打该杀。”

吴国庆气得眼睛通红,“你们有本事杀了我哥去,欺负一群老弱妇孺算什么本事!”

一群公安听了也唏嘘不已,其实徐茂林的诸般手段不算过分,办案的时候哪有那么多讲究,只要管用,能抓住犯人就好,但是听吴国庆这一番话,众人的心里还是有那么一点不是滋味。

……

高考结束了。

录取通知书还没有下来,方若华就开始收拾东西准备进京,顺便把这几年打造的各种家具归拢一下,大件小件收拾好,有些喜欢的打包,大部分准备离开之前送给乡亲们,想必不会有人嫌弃。

蔡校长居然厚着脸皮提前就把几幅山水画给要走,还理直气壮地说,反正她这个小方老师离开队上之后再回来的可能性很小很小,他留下点东西做念想。

方若华:“……”

一片忙乱中,挂号信终于被邮差送到,方若华顺顺利利地拿到了她的录取通知书。

不只是她,她教出来的学生有一个算一个,居然没有一个落榜,只是有几个学生发挥得并不算好,最后只考上了保底的学校,方若华为此多少有些郁闷,可是这些学生连同学生家长,却已经特别特别的满意,对她感激不尽。

自家的孩子,自己还能不知道,在读高中之前那一看就不是块读书的料,年年考试能及格那就让他们很高兴了,如今居然也能成为大学生!

只要能上大学,哪里还管得了那是什么大学!

赵建国这个大队长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不光是他女儿考上了大学,他们大队上还一口气出了二十多个大学生,简直是风光无限!

第三百八十一章 男女主的奇葩事

每每有邮差出入,王月英便扔下手里的活拼命冲过去,一脸的期待,可惜最后却只能失望而归。

村子里家家户户张灯结彩,无数人高高兴兴,大队长红光满面,乡亲们逢人打招呼都是说——“打算什么时候出发?”“打探打探,一年要带多少学费生活费才够。”“哎哟,我家不宽裕,恐怕得借一借。”

可即便说着困难,说着借钱,众人的脸上露出来的也只有高兴。

王月英一颗本就绝望的心下沉,再下沉,她所在的宿舍里,花小芳考上了附近的一所师范,另外几个虽然没考上,但是知道自己的水平如何,从来没有抱希望,到也不大失望,该做什么还做什么。

每天看到舍友们没心没肺的样子,王月英不是死气沉沉,就是越加暴躁,说话夹枪带棍,舍友但凡说点什么,她都觉得是在……嘲笑自己。

整个村子上下其实都知道王月英没有考上大学,大概只有她自己还不肯死心,一直在等待。

蔡校长年纪大了,对小辈到是体贴,看她那模样也做不来工作,就给她放了假,让她在家里歇着。

可人能放假,她哪里又有休息的心思。

方若华本来还想着关注一下,但后来一忙就把女主角给忘了,到是县里领导来他们大队上鼓励这些未来大学生,兼给奖金的时候透露了两句。

王月英之所以没有被录取,除了她本身的分数不高之外,还因为她竟然在卷子上胡乱写东西,说什么大队上的人和她关系不好,故意挑刺,有可能诬陷她,还写了好多保证的话,什么她已经和罪犯父亲断绝关系,还有其它种种,写得乱七八糟。

像这种会透露出个人信息的留言,哪个阅卷的老师看到,也不可能让她被录取!

方若华:“……”

她真没想到原文里这位淳朴,倔强,又有几分聪明加好运气的女主角竟然会这么奇怪,真以为自己特立独行,在如此严肃的高考上做这种事,别人就会对她另眼相看?

估计如果她门门满分,考出一个特别亮眼的成绩来,也许还能引起一些关注,但她成绩本来就不好,即便光看成绩都不一定能有一所大专院校录取她,她又心高气傲,报考的全是顶尖名校,阅卷的老师没当她是疯了,还耐着性子给她阅卷就算不错。

徐茂林自然是担心他的青梅竹马,可他的工作也不顺利。

最近公安局新提拔了一位大队长兼任副局长,还有传闻说这是在储备人才,等过两年现任局长退休,这一位就要顶上去。

徐茂林自己本来没有当官的概念,在他看来,当官反而受束缚,还没有自己一个人自由自在,奈何新提拔的这一位,姓金,名为金宝军,和他一样,都是军旅出身,以前就经常被人拿出来比较,只是金宝军为人稳重,性子有些木讷,锋芒不漏,为人低调,在局里完全比不上徐茂林的风头,徐茂林不说看不起他,反正没正眼看人过。

那群同僚也都觉得徐茂林比金宝军有出息,可是现如今金宝军前进了一步,徐茂林却是刚刚经过了停职检讨,给人留下非常糟糕的印象,难免没有人说三道四。

其实就是别人不说什么,徐茂林自己也觉得有那么一点不舒坦。

这阵子他一直想做一番大事,立下大功业,好弥补如今他受损的声名。

徐茂林想的确实不错,但他所谓的下定决心就是不像以前一样动不动就请假,可却改成了每天都要霸占电话许久许久。

也不管是不是工作时间,不光王月英打电话过来他就要接电话,就是王月英不打过来,他也按捺不住他自己的行动,动不动就想关心一下自家青梅的心理状态。

他自己并不把这点事放在心上,毕竟这只是细枝末节,凭他在局里的威望地位,难道打个电话还有人嚼舌?

换了以前,也确实没人在意,可如今因为他刚刚犯下大错,众人正盯着他,便是再小的问题也无限度放大了,如今看他如此,一帮同事表面上不说,私底下也不禁叹息——真是英雄难过美人关!

可王月英那样的,真不算什么美女,为她神魂颠倒貌似……只能说确实是真爱。

不提王月英和徐茂林如何,一转眼的工夫,方若华他们就到了快要开学的时候。

几个根本不知道上大学要准备什么的学生四处打探情报,可在这方面,咳咳,方若华也不大清楚,她上大学的时候什么都不用准备,把学费打入学校给的账户,然后再拿着现金去学校办一张银行卡就行。

最后还是蔡校长这个老江湖出面,先领着一群新出炉的未来大学生,拿着录取通知书去换了一堆全国粮票,再去百货大楼采买各种东西。

脸盆,饭盆,毛巾,茶杯,香皂盒,床单,被褥,枕头,枕套,热水瓶……

一叠一叠的工业券,一大把一大把的钱花出去,村子里这些学生家长们恨不得把什么都给置办齐全,已经完全不知道什么叫节省,方若华看得都眼花缭乱。

她自己也挑了一点零零碎碎的东西的买,正好百货大楼居然有不少钢笔,她就挑了再选两支,也有手表,不过都是杂牌子,方肖早些时候给她邮寄过来一块万国牌的手表,哪怕在后世看来,做工也非常精细,用来收藏也是极好,也不知道他从哪里买的。

羊毛衫和呢子大衣质量也还行,最近百货大楼里衣服渐渐多样起来,他们身处小县城变化并不明显,不过有些从大城市过来出差的姑娘身上却开始穿颜色鲜艳的长裙,佩戴各种头花,烫出大卷的发型。

方若华在服装区转了两圈,几个学生简直挑花了眼,不过她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买,没办法,这些衣服的款式实在是不得她的欢心,到是蔡校长帮她买了个军用的绿皮水壶,样子一般,容量极大,保温效果一流。

明天更新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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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二章 赴京

采购完,早早买了火车票,方若华把自己的房子还给队上,里面的各种家具分别赠送村民,自己只背了一个灰色的帆布双肩背包,领着同样去京城的菜瓜,孙月如,还有本来成绩只是中等,却超水平发挥的王秀一起出发。

方若华对自己的学生都很熟悉,不过比起淘气的菜瓜,明艳大方会来事的孙月如,王秀由始至终只知埋头苦读,成绩到是不坏,但也绝对说不上特别好,存在感还是稍微低了一点。

不过这回考试,王秀居然考上了京城的一所师范大学,专业英语,这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菜瓜考的医学院,孙月如考上了人大,他们几个就算是整个生产大队考得最好的几个。

孙月如当时根本就不知道要报什么才好,她姐姐想让她报考师范类的大学,将来做老师,不过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不想当老师,当也行,不当也行的那一种,就来问方若华,方若华斟酌了片刻,又看了她估分的情况,就建议她可以选人大,保底学校再选择一所师范院校。

至于菜瓜,他一直想当医生,从没上高中的时候便逢人便说自己要成为一个名医,以后奶奶爷爷爸爸妈妈姑姑姑父看病都不用花钱!

方若华:“……”

索性学校还是不错,学医也很好。

春寒料峭,风有些大,方若华和菜瓜几个坐着牛车赶到火车站的时候时间还有一点早,一群家长帮着拎着行礼,谁也不肯先走,一直到火车进站,帮着把行礼弄上车放好,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他们人多势众,看起来就不好惹,整个火车上本来特别拥挤,方若华他们的座位上也坐了人,一见这架势二话没说就给腾了位置。

四张票都是挨着的,方若华找了个靠窗户的位置坐好,翻出本书来看,其他人却是第一次坐火车,一时坐不住,东看看西看看,各种好奇。

左右坐着的乘客看他们的样子就笑了:“这是第一次出远门?”

菜瓜一点也不认生,还自己伸手接了工作人员的铁壶给自家老师倒上热水,听人询问,登时一脸骄傲:“嗯,我们去京城上大学。”

“大学生啊!”

乘客们登时侧目,“咱们这趟车上,上大学的可真不少。”

就在方若华她们几个座位对面,也有两个结伴同行的女学生,不过这两个女学生显然是从南边大城市过来的,到不是说穿着打扮有多么洋气,而是那种优越感特别明显。尤其是听说她们也上大学,就轻描淡写地扫过来一眼,含笑点头,那高高在上的架势,就连王秀这样有些迟钝的姑娘都看了出来。

这两个女学生扫了一眼方若华,还有她手里的书本,凑在一起窃窃私语,时不时瞥一眼过来,眼角眉梢都带着一丝说不出来的嘲笑。

方若华耳力不错,隐隐听那两个女学生私底下嘀嘀咕咕:“看那人手里的书,是英文的吧。”

“土老帽看得懂吗?还装得挺像回事,真有意思!”

“到了京城跟我哥讲讲这笑话,他肯定觉得好玩。”

两个人嘻嘻哈哈地闹了一通。

孙月如皱眉,总觉得那两个人有些不尊重,心里登时有些不舒服,不自觉坐得更端正,还拉了菜瓜一把,不让他追着别人问东问西。

因为天还有些阴冷,方若华身上穿着黄素珍给她做的棉坎肩,用的是村子里自己的黑色土布,脚底下踩着的也是她跟着黄素珍学做的千层底的布鞋,看起来有点臃肿,但是的确特别舒服。

事实上大王庄的厂子效益很不错,村民们手里头其实都有钱,不像别的村子那么困难,为了孩子上学个顶个都是尽心尽力,不说菜瓜,连孙月如和王秀都置办了不少东西,手里头还拿着一百多块钱。

公社里办的罐头厂,并没有办服装厂,但是厂子里有自己的幼儿园,还有一个裁缝,专门制作厂子里员工一年四季的工作服。

裁缝就是赵建国家的女婿,别看他是男人,但以前家中父母都会做衣服,他自小也学了不少,在这方面很有天分,做出来的衣服不比正经服装厂差。

再加上工作服都是方若华给出的设计,样式新颖别致,厂子里的工人特别喜欢穿,穿上又漂亮又体面,这回家里的大学生上学之前,赵建国就做主给每人四套衣服,春晓秋冬各一套。

夏装,冬装方若华让做成中山装的样式,冬天外面再搭配一件军大衣类型的大衣,春秋男生是毛衫配长裤,女生是白毛衫,黑毛裙子,样式和颜色都很简单,但看起来就是一身书香,非常典雅漂亮。

不过,她也没让孙月如和菜瓜,还有王秀穿新衣服,主要是坐车的时间又长,人多还拥挤,穿太好的衣服一来不安全,容易被人盯上,二来也容易挂坏。

穿得土里土气,一路上果然太平。

菜瓜从兴奋地恨不得时不时站起来跑三圈,到萎靡不振地念叨——“为什么还不到站,我要下车!”

火车终于到了站。

方若华伸手按住蹭一下蹦起来的菜瓜,笑道:“不急,收拾好东西,看看别落下什么,这是终点站,我们等其他客人下得差不多再走。”

“哦。”

菜瓜别的毛病一大堆,到是有一点好处,听老师的话!

当年他爷爷让他跳了两级去读高中的时候,只跟他交代了一句——“万事都听你方老师的,只要你老师来家里告一次状,仔细你的皮!”

换了一般中二少年没准要起逆反心理,让他听话非要不听话,偏偏菜瓜就是两样,从此以后把方若华的话奉为圭臬,要多乖巧就有多乖巧。

方若华盯着自家学生慢条斯理地收拾东西,那边两个时髦女学生也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

其中一个个子高挑的扫了这边一眼,笑道:“我们到首都了,阿絮,我到时候让我哥带你好好逛逛首都,他有一辆自行车,挺大的,正好给我们驮行李。”

个子矮一点的女生一脸羡慕,叹了口气:“还是有个哥哥好。”

两个骄傲的女学生一边说话,一边趾高气扬地下了车,菜瓜眨眨眼,笑道:“老师,等我赚了钱,给你买十辆自行车,没事你就换着骑!”

方若华:“……”

车站上人流拥挤,两个女学生拼命挤出去,身上被蹭得乱七八糟,抬头看了半天也没看到来接的人,十分之心烦气躁,一扭头,到是看见一辆特别好看的小轿车立在车站口上,一对一看就一身书香气,特别高贵优雅的中年夫妻立在车门前,正低声说话。

高个的女学生不禁有些羡慕,偷偷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觉得这一头卷头发其实没有直发好看洋气:“不知道他们是做什么的,能开这么好的车,肯定是哪位首长。”

“你看人家穿的那衣服,应该是皮衣,也不知道从哪买的,真好看,哎,人和人就是不一样!”

矮个的女生也道:“可不是,那车我也没想着能有,就是,如果哪天我要是能坐一次就好了。”

说话间,她们就看到和她们同一个车厢,座位还挨在一起的几个土老帽,带着一大堆行礼挤出车站,径直朝着那辆小轿车走去,那对中年夫妻笑眯眯地拥抱了黑乎乎的棉坎肩,打开车门招呼他们上了车,那副亲热的模样,一看就关系亲近的很。

两个女学生:“……”

眼看着小轿车不紧不慢地渐行渐远,两个女学生面面相觑,都缩了下脑袋,闭上嘴再不多言,赶紧低头走人,心下却不禁嘀咕,难道现在首都开始流行黑色的棉坎肩,以前奶奶到是给她做过一个,让她压箱底没拿出来,回头要不要翻出来穿上?只是奶奶做的那一件,怎么好像没有人家身上穿的那身漂亮?

不过,以现在的天气,穿个棉坎肩挺好的,不冷也不热。

申长胜推着辆自行车,很低调地也来接车,准备拉上方若华,名为接风洗尘,其实是让她做一桌美食好让自己能打打牙祭。

他自以为略显低调,但是也很体面,不会让方老师在学生面前丢面子,而且本着吃货寻找名厨的本能,一眼就看到穿得和只熊似的方若华,结果大喜之下光顾着想小鸡炖蘑菇了,没能抢先一步上前,眼瞅着人家带着学生上了另外一辆车……

那车他貌似也认得,是专家楼那边方专家的专车,那位和他的妻子夏芬女士的来历,他其实不大清楚,主要没有仔细打探过,不过对方人脉关系广,且在最危险的时候也平平安安,从没有遭遇任何麻烦,应该是来头不小,且背景清白。

“小方老师怎么认得他?”

申长胜一时迷惑,眨眨眼也不多想,反正人都到了京城,想蹭饭总会有机会。

可惜小方老师考的是清大,两个人没成为同校的同学。

申长胜也是这一年参加的高考,考上了外国语学院,学习英语,他很清楚,最近国家缺乏外语翻译,大力推进英语教育,他学英语以后说不定能进外交部,做一个外交官也不错。

第三百八十三章 派头

方肖亲自开过来的轿车只是五座的,不过很宽敞,夏芬坐在副驾驶座上,方若华带着三个学生四个人坐在后面三个车座上面,居然也不显得特别拥挤。

当然,几个人都很瘦也是个原因。

菜瓜有那么一点拘束,更多的却是好奇,眼珠子滴溜溜乱转,摸摸车座,伸手去碰碰车窗,左边看一下,右边再看一看。

方若华拍了拍他脑袋才让他安静点。

方肖负责开车,夏芬好久没见女儿,也是想得厉害,事无巨细,把她这几年的生活问了一遍,才笑道:“我们在你学校旁边给你买了个四合院,不过破旧的厉害,被人拆得七零八落,还搭建了好些屋子,等回头给你修好了你再去住,现在就在宿舍先凑合凑合。”

几个学生都不太懂这个时候买个四合院是什么概念,方若华可是相当清楚,鼓了鼓脸失笑道:“爸妈混得还真挺不错!”

确实过得非常积极向上,方肖被安排的身份是归国专家,这几年做了很大的贡献,不说别的,光是给他配好几个保镖,配好几个保姆,就看得出来他受到重视的程度。

听自家老爸自己吹嘘,如今他是身兼数职,是中科院院士,拥有自己的实验室,是国内首屈一指的科学家之一,还参与国内国防建设,同样在轻重工业方面做出过杰出贡献。

别管这里面有几分水分,反正都是相当了不起了。

和自家爸妈比,她这几年几乎就相当于完全虚度掉了。

只是前几个小时空都奔忙的厉害,尤其是上个时空,那简直是没有一刻不受罪,如今来了此地,身份平凡普通,也没有几个原文角色会来打扰,男女主只要离得远一点,就不足为虑,所以哪怕是当下这样的时代,她还是想让自己的步调放得缓慢一些,按部就班生活便好。

方肖带着她们直奔饭店,一路劳累,大家坐下来美美地饱餐了一顿,吃饱喝足了就一起回家。

回的却不是方家那座别墅,方肖夫妻被分了房子,是一套二层小洋楼,红墙绿瓦,精致漂亮,还有一个小小的花园,周围大部分是同样的房子,还有一些高层建筑,安顿的多是专家学者,大部分还是国外归来。

孙月如扒着车窗看着三步一岗两步一哨的住宅区,咋舌不已,偷偷和方若华咬耳朵:“老师,以后我也要住这样的房子,让我爸妈,我姐一起住。”

方若华一下子笑起来:“嗯,好好学习,好好工作,肯定能行。”

行礼安顿好,安排几个未来大学生好好休息了一下午,第二天吃过早饭,才准备去去学校报到。

菜瓜几个一致决定先一起送小方老师,回头他们再自己去学校。

方若华想了想,干脆没让自家爸妈送,正好带着几个学生转转京城,让他们多走走,多看看,省得总有一种束手束脚的拘束感,似乎自己只是这座城市的客人!

这个时代的京城,人不多,环境好,就连方若华自己也很有兴趣四处逛逛。

京城古建筑无数,一行人看得简直花了眼,连方若华也痴迷不已,穿过各个胡同,欣赏这个时代独特的风土人情,记忆在脑子里,时不时拿出画册画几幅速写。

正好路边有个照相馆,菜瓜脚步黏在外面根本不想走,方若华哭笑不得,虽然觉得眼下这黑白照片实在有点没法看,还是满足学生的愿望一起去照了几张,有合照,也有单人照。

她还和摄影师商量半天,求着人家来了两张街拍,即便技术有限,但想必照出来的再差,也不会比那些刻板的不行的照片坏。

转了大半日,方若华领着自家几个学生终于过完了瘾头,方肖身边的保镖,身高一米八,相貌堂堂,一身英气,把军装穿得笔挺的孔尚,亲自开车做司机,顺便帮着拿行李,先送方若华去学校。

报完名,办完了手续,方若华拿着宿舍管理员阿姨给的钥匙,是三楼,三零二房间,领着人进入,一进大门就叹了口气。

当年她嫌弃她大学宿舍环境不好,非说那是六七十年代的建筑,如今正经看一看七十年代的宿舍,登时就明白了,原来她家那宿舍已经是好得不能再好。

一只老鼠贴着脚面嗖一下爬过去没了踪迹。

但进入宿舍的房门,抬头四顾,仔细一看,其实这宿舍也不是特别看不过眼,是四人间,上下铺看起来还算稳当,桌椅板凳俱全,竟然还有一个铁包皮的大柜子,能放个人用品。

床铺上已经提前贴上了名字,方若华的那一个是靠窗户的上铺。

孔尚看了两眼,特别有经验,先翻出胶布把窗户左右的缝隙都给贴上,菜瓜,孙月如和王秀已经习惯性地拿出扫帚,墩布,抹布,彻彻底底地帮着清理宿舍,王秀还手脚麻利地把褥子铺好,被子也收拾妥当,又挂上蚊帐,还把防虫子的香包塞在枕头底下一个,挂在床头上一个。

方若华:“……”

她现在这派头,还真有点地主家的千金大小姐指挥丫鬟和长工的架势,但是她是冤枉的。

要伸手竟然插不上手,方若华就是去擦了桌子,王秀恐怕还要帮着再擦一次。

她只好被推着坐在椅子上,手里被菜瓜塞了本书,孙月如还按照她的习惯把她妈妈新给她准备的,空白小牛皮封面的笔记本铺在桌子上打开,钢笔检查了一下看有墨水,给她放好。

最近买来的书更是整整齐齐地摆放妥当,连她用过的书签都没有被弄乱。

王秀一件件给她整理带来的衣服,分门别类叠好,里面放上樟脑丸搁在橱子里面。

菜瓜又去四处溜达了一大圈,回来就飞快地画出宿舍的地形图,哪里是厕所,哪里是开水房,开水房几点有开水,楼里有几个楼梯,几个安全出口,宿舍几个大门,哪个大门晚上几点关,清清楚楚。

不得不说,不愧是学霸!

方若华叹了口气,笑眯眯点头夸赞:“我们菜瓜的绘图技能真是有长进!”

孔尚拎着脚步被挤到门边,一向自以为冷静的他也不禁眨了好几次眼睛,看方若华的目光充满古怪。

方若华完全不想知道他脑子里都再琢磨些什么东西!

大门外刚刚过来的一个女学生,四下看了看,仔细看门牌号才确定自己没有走错,可还是迟疑不决,脚步没有跨进门。

她父母一人拎着一堆行礼,也站在门外,一时有些手足无措。

这几个穿着打扮都还算整齐,但是衣服质量,款式,还有发型,肤色都表明这一家人应该是农民,家庭环境不是特别好,当然也不至于太差,能携家带口一起过来送自家闺女上学,家境都不至于太糟糕。

孔尚第一个看见外人过来,向外退了一步,方若华转头,轻声笑道:“同学,你也是三零二的,我是方若华。”

“哦,我叫沈淑。”

“那你是我下铺,快进来吧。”

沈淑这才松了口气进门,摸了摸头笑道:“我听舍管阿姨说咱们宿舍是四人间,嘿嘿,还以为走错了呢。”

她父母看起来有些腼腆,不怎么说话,手忙脚乱地给她把床铺铺好,沈淑也拿起抹布来擦桌子,一边擦一边转头笑道:“你们好,您几位也是咱们宿舍的?”

孙月如一笑,菜瓜摇了摇头,只简单解释了两句,几个人也都是今年新考入学的大学生,一个人大的,一个师范的,一个是医学院的。

沈淑登时愕然,忍不住偷眼看坐在一边只能默默整理书架的方若华。

也不管沈淑的惊愕,三个学生十分娴熟地把方若华的桌椅床铺衣柜都收拾妥当,仔细检查过没问题,才心满意足地准备离开。

方若华就让孔尚分别送他们去学校。

王秀回头叮咛:“我准备了十个大袋子,就在柜子口放着,大件的脏衣服装在里面,我放假过来给您去洗,您千万别自己动。”

那些衣服料子都很好,还有一部分需要特别对待,无论是羊毛衫,还是皮质的风衣,还是真丝的裙子,洗起来都要十分小心,晾晒更是有讲究。

在王秀看来,这都是真金白银,花大价钱钱买来的好东西,买到手不容易,做传家宝以后留给女儿穿都行,绝对不能随便乱洗,万一破坏了要心疼死人,师生朝夕相处多年,她再了解自家小方老师不过,那就是在各种小细节上非常不在意,大手大脚地让人头痛的粗心人,来京城之前,她妈妈,还有黄婶子千叮咛万嘱咐,让她照顾好小方老师,还说菜瓜脑袋瓜是聪明,可这方面指望不上。

方若华‘唔’了声,把自己绘制的学习计划表递过去:“回头有了课表就填写好,需要的资料跟我说一声,我统一找人购买,你们买不到。”

王秀乖乖巧巧地答应,在她眼中,眼前这位就是自己的老师,学习方面的事情肯定要听话。

第三百八十四章 骄子

好不容易等王秀的话完了,菜瓜凑到眼前压低声音:“小方老师,零用钱都是放在你那个黑色的钱包里,大额现金不要放在外面,那几身衣服不是都有内口袋?睡觉的时候也要记得保管好,回头买一把大锁,必须结实的那种,把柜子好好锁起来,算了,还是我去买,听人说……”

方若华赶紧竖起手掌打断他:“……赶紧走。”

明明自己是老师,以前这些学生特别可爱,什么都听她的,奈何相处时间长了,有的是被家里压迫,有的是被方若华支使习惯了,一个个的全都成了现在这副模样,家务活做得好,人生经验丰富的很。

赵建国就夸了好几次,说他们菜瓜越来越懂事。

这要换成二十一世纪,哪个当老师的敢把人家好好的学生教成这般,估计家长要来拼命!

人家去学校是去学习的,不是去给你一个老师做丫头小厮!

菜瓜几个走了以后,没多时,沈淑也和她父母一起出去吃饭,顺便参观大学,宿舍里另外两个舍友也来了。

两个舍友一个是京城本地的,叫冯青,五官平平,穿着灯笼裤,黄色的衬衫,头发烫出来好多小卷,满头是卷卷,进门三句话里要有一句我们京城怎么怎么样。

另外一个就低调的多,也是外省农村出身,叫朱云,身材干瘦,很黑,性格腼腆,除了自我介绍之外就是捧着书坐在床上看书,一言不发。

不多时沈淑也回来,四个人彼此介绍了下,三个舍友就去打来热水,翻出水盆简单洗漱完就齐齐坐在床上或者课桌前面看书,一时间房间里除了翻动书本的声音,再无任何杂音。

方若华:“……”

没办法,她也只好翻出来方肖塞给她一叠资料,坐在桌子前面默默用功。

虽然在她的印象里,读大学应该非常轻松愉快,但是身处一个周围所有人都拼了命用功,特别珍惜学习机会的地处,方若华也不自觉入乡随俗起来。

好在方姑娘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宅女学渣,她现在自认为学习能力不比任何人差,自学能力更是超人一等,总算不至于被宿舍这几位比得不能看。

一边翻书,方若华笑了笑,学习气氛可真浓烈,她觉得自己的再一次大学应该会是一个特别特别好的体验。

……

“方同学。”

叫人的声音压得很低。

教室里学生们正紧张学习中,外面教导主任敲了敲窗户,方若华拿起笔记本轻手轻脚地从后门离开,不少学生还是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

讲台上老师讲课声也略停了停,不过也只是稍微一停顿,随即继续下去。

毕竟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整整半年时间,第一个月方若华和普通的学生一样,按时上课下课,第二个月方若华经常随教授出入实验室,第四个月起,据说是中科院的某位院士要了她走,加入某个非常重要的实验项目。

一众同学:“……”

清大的哪个学生不是天之骄子?将来前程都不会差,只要毕业,必然是各个单位无数人争夺的人才,但是这些未来牛人们面对刚刚开始学习半年,就不走寻常路,能参与进国家级别大项目的方若华,也……无话可说。

方若华从学校出来,很低调地从后门上车,接过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方肖实验室副手,递过来的资料仔细阅读。

“小方专家,您提交的几种新材料技术资料,有两种已经试验成功,还有一种实验中出现了问题……”

方若华点点头,一边看资料一边听他讲解情况。

这回来接人的不是孔尚,是个新司机,忍不住从后视镜看了好几眼。

实在是这位专家太年轻了。

虽然清大的学生肯定是天之骄子,但他今天来之前,姜院士非常着急,在实验室里连骂了半个多小时,孙研究员才抓了他让他紧急来接小方专家,说是接她去救火,难道那么多研究员,那么多专家都解决不了的问题,这么一个小年轻就能救得了火?

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研究员兼职司机,在这方面说不上什么话,到了地方,低头跟着孙研究院和小方专家进入实验室,一时间到被里面严肃到凝重的气氛吓得战战兢兢。

那些同样欲哭无泪的研究人员,一眼看到方若华到是松了口气。

果然,方若华走过去和姜院士低声交流了一会儿,姜院士的面色便越来越和缓,很快又露出让人如沐春风的笑容,两个人一前一后消失在众人眼前。

几个研究人员才吐出口气,拍了拍胸口,随即又苦笑:“……哎!”

被一个刚上大学半年的年轻学生给衬托成渣渣,那种感觉还真是有些不是滋味。

可其实方若华也很无语,因为她母亲的缘故,她对物理、化学这一块的理论性研究相对来说比较了解,后来经历了几个小时空以后,记忆力,思维能力都大幅度提升,又深觉得学好数理化,的确很重要,回家下了一番苦功,如今她的知识储备到是能达到二十一世纪普通理科本科生的水准,但也只是如此而已。

奈何如今的理论研究刚刚起步而已,就实验室里遇到的那些难题,还有目前只处于猜想状态的一些理论,在她眼中就是但凡一个合格的本科生随口就能回答的东西。

面对落后四十余年的理论,她表现得非常有前瞻性,随时随地能给这些研究人员提示,点破他们想了许久也想不明白的关键点,那简直再正常不过,又不是让她去领导整个项目组!

在实验室待了多半天,到晚上方若华才回到宿舍,宿舍里只有沈淑在,其他人大概都在上自习。

一看见方若华,沈淑连忙道:“传达室那边说有你的电话,你赶紧去看看吧。”

方若华应了声,便去学校传达室,问了问是赵建国打过来的,她连忙回了个电话。

赵建国大概也是担心浪费钱,根本不寒暄,一接通电话就道:“若华,你妈给你来了封信,送到公社,我给你转寄去你们学校,记得收一下。”

第三百八十五章 来信

方若华一怔,第一反应,妈不是昨天才给她送了一罐子酥鱼,寄哪门子信?随即一拍额头,不对,原主可不是天生地养的,人家有爹有妈!

只不过当初原主的记忆里,父亲早亡,母亲改嫁,她当初在家到是没受过什么虐待,从还能读高中就看得出来,但是和家里的关系也算不上特别亲密,尤其是母亲后来又生了孩子以后,纵然不是不爱女儿,到底有新的家庭,以前的女儿也就有些顾不上。

方若华:“……”

她是经验越丰富,越粗疏大意,这不是好现象!

以前她去哪个小时空,对原主的家庭都很在意,尽量做到尽善尽美,但是这一次一来就插队在远方,和原主的家庭离得太远,一时便疏忽了,连考上大学这么大的事,居然也没想起写封信通知一声,当然,原主家里也没来过信,不过原主的母亲认识的字不多,只有自己的名字写得比较熟练,电话费用又比较高,公社也是最近才安上电话,人家不联系并非没有理由。

方若华反省了半天,等了几日终于等到赵建国转寄过来的信。

信只有两页,字迹潦草,形如幼儿涂鸦,简单问候了方若华,说家里都好,不必惦记,另外就是……借钱。

这‘借钱’也写得干巴巴,大体就是原主的弟弟谈了个对象,是个女大学生,双方父母都见了面,两个人也谈的差不多,准备结婚。

女方家里打算陪送一个缝纫机,要求男方准备一辆自行车。

为此家里托关系到是弄到一张自行车票,钱也凑了不少,但结婚要起房子,还有别的零碎花用,最后到底还差七十五块八。

家里亲戚们能借的都借了,再要借就得找朋友,这个当妈的想了想,想起自家闺女来,就想问问看这几年有没有攒下一点,先借给弟弟结婚用。

方若华看完信,直接去找方肖要了封介绍信,然后拿着信去附近的红星机械厂,自己动手,利利索索地凿出一辆自行车来,而且样式别致,符合人体力学,骑起来很轻便,她还在上面按了一个小小的手电筒,晚上可以照亮。

手电筒是从二十一世纪带来的小东西,不用电池,摩擦发电,很精致,不过没什么大用。

放在如今却一定让人喜欢。

机械厂的领导就喜欢的不行,差点没把方若华给扣下来不让走,结果一问人家是清大的学生,领导叹了口气,心里就知道没戏了。

他们厂子也不差,但像这种高才生,有不知道多少比它们厂好一百倍的单位打破头了都想要,这又绝对不是个没有关系,没有后台的,哎,他们恐怕是没能耐留下人。

自行车弄出来,方若华本来打算按照地址给邮寄过去,正好方肖身边的孔尚要回家探亲,只要拐一个弯就能去原主的家乡,方肖干脆就让人把自行车捎带过去,私底下还多叮嘱了几句,让自家保镖好好看看原主的亲人们都是什么性子。

方若华也有这个打算,原主自己记忆里的东西没有多少参考价值,只能看出母女两个比较生疏,感情淡薄,但是当初原主下乡插队的时候,原主的母亲给她凑了不少钱,还有全国粮票,那时候大家都穷,能置办下来那些东西,对哪个不宽裕的家庭都不容易。

作为一个改嫁之后又生儿育女,有新的家庭的母亲,总不能真去要求人家把一碗水端平。

人的心本来就是偏的。

既然是原主的生身父母,她总要做些该做的事。

托人把自行车送出去,方若华就放下心思,不再多想,重新进入学习加工作的正常状态。

……

距离京城千里之外,南方一小城通城,即便是寒冬腊月天也不是特别冷,微风。

城西李家没有亮灯,一家人坐在院子里发愁,当家男人李兴在鞋厂,他妻子顾棉是棉纺厂的出纳,两个人都上班,工资不低,又只有一个儿子,虽然每个月还要出钱给双方的父母一部分,但是日子还是过得很不错。

但自从儿子找了一个刚刚考上大专的女大学生对象,这一家子都不免发起愁来。

高兴当然很高兴,儿子有能耐,能找这么好的一门亲,根本不用家里费事,简直不能再好,而且两个人谈对象的时候,女方还没有考上,后来考上了本地的师专,也没有嫌贫爱富,还是愿意和自家儿子结婚,这品行实在是没什么好挑的。

如今读大专的女学生,想要找个特别好的对象那绝对一点问题都没有,他们的儿子虽然也不差,相貌堂堂,为人也踏实,跟父亲一样在皮鞋厂上班,可和人家一比,那可没有多少优势。

女方家里也不是不讲理的人家,但是特别疼爱女儿,人家只有这么一个独生女,女儿准备结婚,人家特意凑钱给买了个缝纫机,因为那姑娘心灵手巧,特别会做衣服,有个缝纫机能当大用。

对方既然陪嫁,自然想让男方也准备些东西,手表和收音机人家都没提起,只说要辆自行车,有辆车小两口见面就方便,否则一个读书,一个上班,连见个面都不容易。

这要求提得挺合理的。

如果换成以前,家里穷得叮当响,这笔钱怎么凑也不可能凑得出,但这两年厂子效益好,钱还是存下了一点,买辆自行车肯定要借一点,可紧吧紧吧不是不行。

女方那边不是不清楚情况。

可去年的时候,李兴的二弟要起房子,管他们家借了一百,现在儿子娶媳妇也要花钱,就只能东拼西凑的,李兴的二弟到是还了几十,但他也拖家带口的不容易,让他立马全还上那也不现实。

一辆自行车,差不多的要小二百,但自行车票也花了不少钱才弄到,而且结婚也不是一辆自行车就能了事。

发愁了半天,眼看着女方家里都开始变得很不高兴,当妈的顾棉害怕儿媳妇就这么没了,脑子一热,便给自己的女儿去了一封信。

第三百八十六章 家务事

“你怎么能找若华借钱!”

李兴脸上通红,烦躁的要命,“你赶紧再给她去一封信,就说家里钱凑够了,用不着她的。”

顾棉嘴唇动了动,有些羞愧,却没有开口。

李兴翻出根烟,放在鼻子上闻了闻也没有抽,半晌叹了口气:“当初咱们留下德子,把若华送去插队,就很对不住她,前些年妈病了,家里紧张,一点都没帮上人家,现在日子好过了,不说想想法子让孩子回来,你到还有脸伸手管人家要钱,做人就没有这么做的!”

他和妻子带过来的女儿是没什么感情,为了儿子要牺牲若华的利益,他肯定会做,但他也不是坏人,做了这等事,不是不愧疚的。

顾棉这个当妈的,更不可能不愧疚,叹了口气,点头:“行,我明天再写封信。”

隔日,顾棉从厂子里回来,做好饭给家里的男人和孩子吃了,就准备去邮局,还没出门,未来亲家严家夫妇两个,还有他们儿子李宏的对象就登门拜访。

如今的规矩,其实谈对象双方父母都见了面,大体上不出大事,就算是成了,可这回严母的脸色却有些不对,坐下寒暄几句便道:“我们家莉莉和李宏谈对象,我看李宏老实厚道,是个良配,但我们莉莉是独生女,她的婚事我一早就决定不能太寒酸,家里不富裕,可我也不能委屈了女儿,就准备给她置办一台缝纫机,既然我们置办了,那男方至少也得买个大件才是,我看自行车最好,实用,不知道亲家公,亲家母觉得如何?”

李家夫妻面面相觑,顾棉一咬牙,笑着答应道:“应该的,应该的,亲家母放心,我肯定委屈不了两个孩子,回头就给他们买一辆自行车。”

看她答应,严母略蹙了蹙眉,才点了头。

李宏咬了咬牙,也松了口气,偷偷去看严莉莉,两个人一对视,都有些发愁,严莉莉使了个眼色,约好老地方见面就老老实实地闷声坐着,一言不发。

送走了严家几个,顾棉想了想,轻声道:“要不然等等看,也许若华……”

李兴脸色难看,一拍桌子道:“别说了,我再想想法子去借钱,总之,你别乱动心思,反正我没脸用那孩子的钱!”

李宏也连忙道:“妈,你别着急,咱们再攒几个月也就够了,我和莉莉商量商量,结婚之后晚一点再买,要不然把婚期延长都行。”

其实家里父母双职工,他也在厂子里工作,工资加起来不低,只是前几年家里接连有人病倒,欠下不少钱,这才显得捉襟见肘,再过两年一定能缓过来。

正说着话,外面传来一阵敲门声,邻居家的王大姐扯开嗓子喊:“李兴,顾棉,你家来客人了。”

声音里着实透着兴奋。

李兴应了声,就赶紧出去,顾棉也跟着探头,一出门便看到外面不远处停着辆军用卡车,上面还坐着几个年轻军人,其中一个站在车下正和王大姐说话,转头看到他出来,便转身几步上前,敬礼问道:“你好,请问你是李兴同志吗?”

夫妻两个对视一眼,都有些惊讶,李兴更是愕然:“是,我是李兴,解放军同志找我,有什么事?”

孔尚松了口气,把随身携带的大箱子拿过来,笑道:“是方若华同志托我给你送了辆自行车过来。”

李兴、顾棉:“……”

包装得非常好的纸箱子被打开,去除泡沫,里面就露出一辆一看就很高端的自行车。

和现在商场里卖的那些自行车不同,它的做工更精致,同时具备结实耐用和美观两个特点,李兴一时间几乎看花了眼。

孔尚简脑子里回想了下方若华让他说的话,一本正经地介绍道:“这是京城机械厂的最新试验产品,一号飞翔牌自行车。”

说着,指了指车把下面的银色翅膀的装饰,“你们看,这里的一就是它的标号,第一批自行车一共一百辆,这是第一辆。”

如今自行车在大城市中已经不算特别罕见,但这样精致漂亮特别的自行车,显然还是十分吸引人眼球,李宏此时便恨不得扑过去骑上走一圈,最好还能去接自家对象一起晃悠一圈。

一群看热闹的邻居啧啧称奇。

“方若华,是顾棉带过来的那个闺女吧!”

“看来如今真是有出息了,当初看着挺文静的小姑娘,真看不出来。”

“那孩子还和我们霞霞是同学!”

李兴和顾棉一时间手足无措,对着孔尚一个劲道谢,“真是麻烦解放军同志了。”

孔尚特意在左邻右舍处打探了下情况,又和李兴交谈了几句,三言两语就把两个人的现状,还有性格套了个干净,别看他是方肖的保镖,可也是个人精,对付个老实巴交的工人还不手到擒来?

该做的做完,他也就没有多呆,把方若华写的信递给顾棉,便告辞而去。

顾棉赶紧从家里拖出个大箱子,拜托孔尚带给若华,这些东西都是她一点一点积攒的,有布料,有鞋帽,还有她亲手做的酱,一直打算给女儿邮寄过去,但是一直因为各种原因耽误,今天脑子一热,再也顾不得什么。

孔尚也没拒绝,好声好气地应下,接了东西直接上车走人,他一走,李兴两口子勉强应付了邻居们的各种羡慕之情,回到家相对而坐,半晌,顾棉才慢慢地打开信封读信。

方若华的信只有一页纸,言简意赅交代了自己这几年的情况,在公社当老师,轻松得很,后来考上了清大,如今在京城上学,一切都好。

一边看信,顾棉就压抑不住心酸,眼眶发红,低声道:“好,这就好。”

李宏第二天就高高兴兴地骑着车子去接了严莉莉,如今有个新鲜事立时就能传得街头巷尾,人尽皆知,严家当然也知道李宏有个同母的姐姐考上了清大,知道他结婚,还给他送了一辆特别漂亮的自行车过来。

严母想了想,叹了口气,终于把一点不甘不愿给吞了回去,不再多说什么。

第三百八十七章 四年

当初严莉莉和李宏谈对象时,两个人门当户对,都是工人家庭出身,但是严莉莉学习好,能学得进去,一恢复高考就考了个好学校。

李宏却不是读书的料,也参加了高考,却名落孙山,即便在工厂里的活还留着,照样是个光荣的工人,但总觉得有点配不上他们家女儿了。

严家是厚道人家,女儿就是中意李宏,两个人感情好,严母也说不出不让女儿嫁的话,夜里却总是翻来覆去瞎琢磨,前阵子看李家连买辆自行车都推三阻四的,她便越发不痛快,一直到现在,总算是顺了气。

“李宏这个姐姐看起来还挺照顾弟弟,要不然也不会专门托人送自行车来,她有能耐,考上京城里大学的,将来都差不了,只要她随便帮衬一把,李宏也不会差,你既然喜欢,那就赶紧把婚期给定了,都老大不小的。”

严莉莉其实比李宏还大三岁,今年二十五,要不是考上了大学,都要让人说是老姑娘了。

方若华收到原主母亲的电报,知道原主的那个弟弟要结婚的时候,正和几个教授一起准备论文,等她把送给原主弟弟的贺礼寄回去时,她关于自动化技术还有计算机技术的论文已经在世界上引起不小范围的关注,在国内,尤其是清大,她的地位也是直线上升,如今不说自己拥有项目组,至少她再次充当重要助手,直接参与某些教授,甚至院士的重要实验项目时,学生们无论新生老生都视若寻常,不当新鲜事看待了。

…………

四年后

方若华坐在会议室最后面的沙发上,就如一个勤勤恳恳的助理人员一样低着头,腼腆害羞,默默把各种资料传递给前面负责谈判的领导。

三个小时过去。

领导抓住德方工作人员提供的资料里,一个又一个的漏洞,步步紧逼,成功以极为优惠的价格拿下一整套冶金设备。

德方的工作人员擦了擦汗,苦笑着竖起大拇指,摇头道:“厉害,厉害!”

他们中文不算好,但是只这四个字,还是让忙碌奔波了半月有余的冶金厂诸位领导都不自禁地流露出一丝丝得意来。

德方一众工作人员被招待去用餐,总工程师钱学进一把抓住方若华的手来回摇摆:“方顾问,您不愧是中央派下来的人才,真是太感谢您了!”

上个月省厅驳回了厂子这边关于引进设备方面的预算报告,给出的预算根本就完全不够,还派下来一个小年轻,甚至是个女的做什么顾问,中南冶金厂这边简直快要暴躁地直接把人打一顿轰走!

没想到这女人是相当不简单,花了不到一天就收服了总工程师,花了三天时间否决了数个提案,又花了十天时间从各个公司中选出来了一个条件不是最好,态度不是最好,价格全却最高的公司决定引进设备。

当时众位领导已经快疯了,就那报价,打死他们,他们也拿不出那么多钱,上面不可能给批下那么多资金,结果也不知道这位女士动了什么手段,居然成功把报价杀掉了十分之三不说,谈判过程中她远程遥控,竟然还逼得对方折戟沉沙,做出种种让步,给出的条件简直不是一般的好。

几位领导看方若华的目光简直像在看神仙,拐弯抹角地说了一大堆的话,企图探听出对方的底细,看有没有本事把人留下。

这种人才,要是能笼络到自家的锅里,花多大的代价也值得!

即便后来上面明确说明人家方同志还没有毕业,将要继续深造,而且还是中科院的重点培养对象,他们也不能死心,简直把挖墙脚的技术运用到了极致。

要知道,如今想找一个懂技术,又熟悉西方商业规则,还精通数国语言的精英人才有多难。

总工程师就差没有抱着方若华的大腿,死皮赖脸,耍赖也不让她走的地步。

方若华哭笑不得,好声好气地应付完,赶紧脱身回学校。

清大的毕业生即将毕业,一众同学们差不多都有了好去处,像他们这些名校毕业的毕业生,就业不愁出路,起点比别人高得多,此时自然是意气风发的很。

方若华宿舍里这几个还没有确定去向,只知道三个人都想留在京城,最差也打算去省厅,具体去哪里目前尤未可知,方若华回来一次不容易,沈淑提议四个人一起聚一聚,就在学校附近新开的一个小饭馆里,其他人也没反对。

回到学校,方若华进入小饭馆的时候,其他三个人已经到了。

现在条件虽然还是差了点,但是各地已经有了各种私人开的饭店之类,尤其是京城,只要有钱,即便是冬天想吃点蔬菜也不是什么大难题了。

四年过去,当年青涩的学生也多了几分成熟,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连腼腆的朱云也忍不住喝了两杯酒,话多了不少。

谈理想,谈未来,谈对生活的憧憬。

谈着谈着,沈淑看了看方若华,笑道:“方同学你这是打算一直留在学校里读书,一口气继续读下去了?没有考虑过个人问题?”

今年方若华同学跳过研究生考试,已经成了物理大拿杨旭教授最得意的弟子,正经的清大博士。

显然身为同班同学的几个,其实心中也不是没有一点酸涩。

方若华还没说话,朱云瞥了她一眼,也笑道:“你和你对象好好谈就行了,可别把我们方同学往沟里带,人家身兼重任呢,哪有时间谈什么对象,有那工夫多做几个实验岂不是更有意义!”

冯青也插了两句嘴,把话题带开,方若华隐约觉得这里面有点儿事,不过她也没放在心上,更不会去追问,稀里糊涂也就过去了。

说实话,这四年大学生涯和她一开始预想的有些不同,过得实在太充实,充实到一年到头在宿舍里也没待几天,也就头一年半和几个舍友相处的时间较长,如今几年过去,说是舍友,其实生疏得很,快毕业要聚会,聚一聚无妨,到是没有深入谈话的必要。

一顿饭吃完,方若华提前付账,起身准备把几个舍友送回学校去,临到学校门口,沈淑忽然叹了口气,冲她轻声道:“对不起。”

方若华:“……”

第三百八十八章 那些我不知道的

撂下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沈淑扭头就跑,眨眼工夫就远去没了人影,方若华满头雾水。

朱云和冯青对视一眼,冯青咳嗽了声,干脆拉着方若华到一边站住:“你还记不记得,咱们第二学年的时候,学校里传说你是资本主义千金大小姐,自己来上学,还带着两个丫鬟一个小厮,说你平时不自己洗衣服,每隔几天就有人来帮你收拾,打扫卫生也有别人做,出入还车接车送,说你思想不进步,经常旷课,不能给你评奖学金,更不能让你当入党积极分子。”

方若华一愣,连忙摇摇头,简直惊悚:“还有这事?”

她都忙得好几年没正经开过直播,偶尔开也是让人帮忙搜集资料,弄得水友们怨声载道,哪里有心思关心学校的八卦?

可是她自以为在学校里这几年顺风顺水,老师,教授器重,学弟学妹爱戴,同学们不说对她的事迹高山仰止,但至少也要有那么几分尊敬。

冯青噗嗤一声乐了:“就是你这态度,简直气死个人,这些流言一开始是沈淑传出去的,不过她到也不见得就是故意要闹大,只是心里不痛快,随便说说,抱怨几句,没想到越传越离谱,后来她也后怕不已,好几天躲着你走,又拉不下脸来给你道歉,纠结的不行,偏偏你根本就没把这些当回事,也是让人气得慌。”

方若华这下才真有些意外,她一直以为自己宿舍里十分和谐,不敢说一点矛盾也没有,但是她绝对和任何人都没闹过矛盾。

冯青咳嗽了声:“其实不关你的事,当年咱们班的班长蔡奋斗不是喜欢你吗?沈淑喜欢蔡奋斗,看见他对你献殷勤所以心里不痛快,嘴上就没有把门的,胡说八道了几句。”

方若华惊讶:“蔡奋斗?”

她到有印象,学习成绩不错,参加各项活动都很积极,毕竟是班长,可是自己和他可没有任何交集!

冯青仔仔细细地看了她好几眼,确定她是真没有察觉,登时无语:“……”

朱云也有点意外,诧异道:“你不知道班长喜欢你?怎么可能,全班都知道啊,不对,连外班的都有很多人知道!”

冯青也道:“他有一段时间天天帮你打热水,还请你去看电影,你做值日他都要帮忙,时不时要和你讨论功课,那么殷勤了,你还看不出来?”

方若华:“……”

眼见一群连男人手都没拉过的单纯小姑娘,把她当恋爱白痴,方若华表示自己有点冤枉。

打热水什么的,自己也经常帮同宿舍的,不同宿舍的同学打热水好吗?那不是同学情谊吗?

还有电影,明明是请了好几个人一起去,难道不是英语课的那位老师拿到的电影票,让学生们去学习一下?至于讨论功课,天知道找她问问题,讨论功课,借笔记的学生有多少?

冯青笑得不行:“算了,算了,总之你就知道,当初班长喜欢你,沈淑喜欢班长,所以才传了些你的坏话,不过都是过去的事,后来你越来越厉害,可没人敢打你主意,现在班长有对象,沈淑也另外有对象……”

“噗嗤!”

提起沈淑现在的对象,冯青又笑,“她现在的对象是老来打探你情况的那个潘潇,当年也暗恋过你,哈哈哈哈,也难怪沈淑几年过去又介意起来了!”

方若华登时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自己可是一向不怎么有男人缘,从小到大喜欢的人没几个,喜欢自己的那更是少之又少,怎么到这个时代到成了香饽饽。

冯青和朱云对视一眼,摊摊手故意吐出口气,拉着方若华慢慢向学校里走去,小声道:“真不知道你是真迟钝,还是故意捣乱,你难道不知道自己在咱们清大是何等的声名赫赫?”

不愧是清大,的确能培养人,这两个或者稳重或者害羞的,四年下来也活泼开朗了不少。

方若华眨眨眼,丝毫不谦虚:“我是有点名气。”

这个绝对不用谦虚,前两年不好说,这两年方肖身边的新助手过来找她,随便在学校里抓个人,上到老师,下到工作人员,都能问出她的详细情况,哪个班,哪个宿舍,现在可能在哪儿,清清楚楚。

如果换做网络发达的时代,她绝对有成为网络红人的潜质。

尤其是今年跳过研究生,直接考了杨旭教授的博士生,更是在校园内引来一片热议。

“若华。”

三个人正低声说话,申长胜步履匆匆地过来,略微有些喘息。

朱云和冯青本来都很大方开朗,一看见他立时红了脸,冲方若华摇摇手,转头就跑。

方若华:“……”

好吧,申长胜身材好,气质好,长相好,文质彬彬,难怪文青才女们喜欢。

“方专家让我给你捎来的资料,你看看。”申长胜把资料递过去,一时却不肯走,“听说下个月你要跟一汽的李工回H省,要回大王庄村吗?正好我也有点事要去那边一趟,一起走吧。”

说着,他就口水横流。

“你到是消息灵通。”

方若华扫一眼就知道这小子想什么,这两年村子里发展很快,新建的厂子就有三个,一个是本来就有的罐头厂扩展而成的食品厂,另一个是农业公司,建造生产基地,还有一个是录音机厂,同样是方若华提供的技术资料,这一回方若华跟着工作组一块儿回去,就是从自家亲爹那里拉了投资和技术顾问,打算和赵建国商量,扩建录音机厂生产随身听,还打算建一个实验室。

那个食品厂就是勾的申长胜一年到头总想回大王庄的,最主要的原因。

厂子里有方若华从京城找到的一个祖上是御厨的老厨师,专门负责研制新菜,所有的新菜里面,有的可以变成食品厂的锤头产品,对手艺要求太高,无法批量生产的则直接进入村食堂。

方若华觉得,以老厨师如今劳模一样的热情,将来总有一天,大王庄的食堂会变成需要预约一年时间的著名美食餐厅。

“去吗?”

申长胜死死盯着方若华。

方若华不去,他可进不去人家老厨师的私人小厨房,而且他更想吃的是方大小姐和他老人家双剑合璧做出来的绝鼎美食。

一下子笑起来,方若华忍俊不禁:“那就去。”

“嗯,我带胖子一起。”

第三百八十九章 大人物

吉州县城

天寒地冻,刚刚下了一场大雪,雪如飘絮,天地苍茫间一片寂寞的白,家家户户上班的人都尽可能地穿上厚实的棉衣,有那么个把踩着自行车来往的行人,总免不了招来诸般羡慕的目光。

好在如今也不比前些年,家里置办不起轻便的羽绒服,能买棉衣御寒的人家到是多起来,再不济,称些棉花早早做一身总是行的。

乔二虎裹了裹身上的警用大衣,还是冻得手脚僵硬,忍不住缩着脑袋向后面蹭了蹭,徐茂林看着不像样,一脚踹过去。

登时被踹得一个踉跄,乔二虎苦着脸:“又冷又累,等了快半个小时了。”

“等着!”

徐茂林却是精神抖擞,腰梁笔挺,又用力把自己身边的车擦得干干净净。

可不光是他们这些公安在等待!

今天一大早县城上下都活动起来,县高官,县长,齐齐聚集在车站门口,军区招待所昨天就做过彻彻底底的清洁,就连县城的卫生都打扫得比以前还要干净得多。

京城那边今天要有大人物过来。

上面打算迁一个汽车厂到本县,当然,候选目标不光是他们县城,还有好几个小县。和别的县城比,自家的优势不算明显,最多就是交通还算发达,位于几个大城市中间,算得上是交通要道。

县里的领导为此开会开了小半个月,下定决心务必争取让国家大型汽车厂落户本地。

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徐茂林关心的是,前阵子他给县委的人开车,无意中听对方说漏了嘴,这回同样来来县城的还有京城申家的人和秦家的人。

申家且不说,秦家老爷子是中央委员,地位颇高,底下的孩子们也是个个有出息,这回来的是秦家的小孙子秦明,虽然是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主,但是上能通天。

徐茂林本来不关心这些,但最近也时常看书看报,对这些事还是有点了解。

他这几年眼看着和自己一起退伍入公安局的那位,从队长的位置走到局长的位置,又去了省厅,平步青云,心里终于也长了草似的难受,奈何县城这种小地方,本来大案要案也不多,他那位老战友到是抓住机会破获了两起要案,累积功勋,上面愿意给他加担子,但是这里面没他徐茂林什么事。

熬了这些年,他熬走了老战友,结果上面指派了新的队长,年轻有为,还有学历,经验虽然不丰富却聪明踏实认真,做得也很不错。

如果继续这么下去,难道他要和那些不求上进的同事一样,混吃等退休不成?

他刚三十多岁,还很年轻,他的人生刚刚开始,总不能就这么一事无成。

正好他开车技术好,这一次抓住机会过来给京城来的那位开车,只要搭上关系,也不必说什么提携的话,只要上面知道他这个人,知道他的本事能力,难道还怕没人赏识?他徐茂林自信整个公安局内,能力可与他比肩的也没有几人!

正沉思间,绿皮火车哐当哐当地进了站,不多时,无数乘客拎着大包小包的行囊蜂拥而出,片刻工夫整个车站就被黑乎乎的人头堵得满满当当。

半晌,一行穿着中山装的男女徐徐而出,前面县委的领导登时凑上去寒暄。

徐茂林略略整理了下衣服,面无表情,却是直起身体,一副沉稳有度的模样,至少和他身后那些做警卫工作的同事比,他形容气度都要过人一等。

“李工,欢迎欢迎,赶紧先安顿下来,等一下我们一起去食堂吃点东西。”

李华笑应,转身介绍和他一起来的几位同事,比较重要的是人民日报的崔记者,计委的谢主任几个,最后又介绍方若华:“这位是我们聘请的专家,方若华同志,她现在是清大的博士生,那几位年轻同志都是她的助手。”

申长胜拽着小表弟秦胖子一起往后面缩了缩,都是一副助手模样,显然不打算应酬,李华就没特地点名他们两个的身份。

反正这俩就是蹭蹭吃住,没别的事可做。

县里的几位领导满头雾水,实在弄不明白为什么各路豪杰会汇集在他们这小小县城。

当然,奇怪归奇怪,耽误不了大家好好招待。

一行人慢慢上了车。

徐茂林盯着方若华那张似乎没有变化,又似乎完全不同的脸,身体僵硬了一下,也幸好他已然不再是当年总是自以为是的徐茂林,马上反应过来,并没有露出任何马脚,但心中的滋味却是五味杂陈。

方若华一身军绿色的皮风衣,里面是雪白的羊毛衫,护腿的长筒皮靴,仪态优雅,数个英姿勃发的青年男女如众星捧月般跟随在她的身后,县里领导客客气气对待的这些京城来的人,和她交谈时也是自然而然地垂下头,露出一种说不出的尊重来。

这就是他的前妻。

徐茂林到也不是后悔和方若华离婚,只是但凡是人,面对这般局面都会有些不是滋味,如果此时方若华生活落魄,哪怕只是不那么好,也许他都能轻轻松松地当眼前的女人是熟悉的陌生人,什么也不去多想,最多有一点怜悯愧疚,但凡有机会,都愿意做个不为人知的好人雷锋,暗地里伸手帮上一把。

当然,为了不让她难堪,他是绝不会主动露出什么来。

奈何现在他的前妻离开他之后,就腾翔于九天之上,变成了不可触也不可及的存在,他又怎么可能不觉得别扭?还有一点难以接受!

此时,徐茂林早就忘了一开始的心思,只想着不要露出什么破绽,只想着一会儿要表现得云淡风轻才好。

如果要交谈,该说什么?

说说家乡,说说乡亲们,对于别的,最好不要提,态度要平平淡淡。

徐茂林在心中想了无数个打招呼的方式,车开到招待所,他下车开车门,方若华领着一行人低声交谈,头也不曾抬,轻盈远去。

她身边一个年轻的,眉眼很眼熟的男子到是扫了一眼过来,轻描淡写地道谢。

第三百九十章 显摆

徐茂林盯着这一行人的背影,看着他们进入招待所,别人不知道,他却觉得脸上有一点热。

这一路上想了一肚子的话,想着怎么在方若华面前表现得淡定且从容,却从没想过,原来人家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他,也是,她怎么会注意一个下面县里的司机?

“茂林哥。”

徐茂林深吸了口气,就想跟其他司机,警卫人员一起到附近的茶馆喝杯茶暖暖身体。领导们都跟着进了招待所,还不知道要待到什么时候,在冰天雪地里冻着非冻出一身病不可。

他还没走,便听月英叫他,回过头一看,月英穿着厚实的棉袄,深一脚浅一脚地跑过来,气喘吁吁,走到他面前一脸无奈加气愤地道:“茂林哥,我又被姓王的批评了,他还要扣我工资,真是,厂子里的工资每个月都拖延,还要扣,扣什么扣,再扣下去,我外婆连想吃点肉都不敢去割一块儿了。”

徐茂林无奈地按了按眉心,安抚道:“你就用些心,不要三天两头地翘班,也别老把厂子里的碎布头拿出去用,他找不到借口,自然就批评不到你!”

“又不是我一个人这么做,再说了,那些碎布头谁不拿?不拿白不拿!我在外面做头花的小生意,到比挣个死工资来钱更快呢。”

王月英蹙眉,有些不满意。

徐茂林怔了怔,又劝:“你若是喜欢,那就干脆不要在厂子里做了,自己出来做生意也不错,缺少本钱的话我还有些积蓄。”

虽然他觉得还是安安稳稳地在纺织厂工作比较好,为了给月英安排这么个工作,他也是托关系,走人情没少费力气,但是如果月英一定不喜欢,让她自己做生意到也无妨。

如今不像以前,个体户虽然还是让人觉得不稳定,到是渐渐多起来,月英想做的话,也是一条出路。

王月英蹙眉,又有些游移不定,使劲按了按头,一跺脚:“再说,再说。”

看徐茂林一脸疲惫,她也有些心疼,轻声道,“茂林哥,我相信你,你一定能做出一番事业来的,不是说这一次接待的领导的里面有重要人物,好好工作,让他们都看看我家茂林哥的本事!”

这几年王月英的性子也不和以前似的,总那么倔,说话谈吐,待人接物都有些长进,至少知道心疼人。

只是此时此刻她的这番话,听在徐茂林的耳朵里,却只让他觉得无奈,遇见方若华的事,到底不想和月英说,徐茂林搓了搓脸,笑着拍了拍月英的头,让她去忙,自己一转身钻到茶楼里去了。

方若华进入招待所,打发了众人坐在沙发上一边看资料,一边看水友们在大屏幕上刷弹幕。

徐茂林以为方若华没注意到他,可实际上就算一开始没注意,这帮唯恐天下不乱的水友也在争先恐后地提醒她!

“三妹,看男主!”

“男主给你当司机,爽不爽,开森不开森!”

“快想想一会儿怎么装作不经意地认出他,跟他说话的时候别忘了显摆显摆,唔,显摆也要有技巧,不能太直接,最好是让别人来!”

就在一群想要看八卦的吃瓜群众注目下,方若华头也没抬,漫不经心进了招待所。

吃瓜群众:“……”

“唔,三妹这表现也挺帅!”

方若华关了直播懒得理他们这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

如今这火车实在慢得折磨人,赶了这么长时间的路,她也累得头晕,洗漱完连晚上的饭局都没掺和就睡下。

接下来一连三天,方若华和李工他们一起忙的昏天暗地,总算是把自己手头该做的活做完,申长胜自己已经直奔大王庄村。

方若华也抽了个空,没有惊动别人,只和李工说了一声自己就同样溜达回村子。

如今的大王庄村已和以前大不一样,赵建国做了乡长,现在的村长是赵永宁,算是赵建国的侄子,年轻有为,也有魄力,特别会抓机会,还会拉关系,方若华之所以为大王庄尽心尽力,提供各种技术资料,除了她自己和村民们相处不错,也打算赚一点零花钱之外,更重要的其实还是从赵建国到他侄子赵永宁都很会来事,和他们合作十分愉快。

数年过去,大王庄街道整齐,都铺上了油面道路,道边绿化漂亮,家家户户都盖上了整齐划一的小洋楼,村子里有商场,有菜市场,有医院,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一应俱全,村民们不出村就能享受到各种便利。

厂区环境也非常好,住宅楼,家属院,设施完善,乍一看简直像是一座小小的县城,而不是一个村子。

方若华也有好几年没回来,干脆慢悠悠在村中闲逛参观,正看她提供设计图纸建造的村图书馆,就听见后面有人争执,回头一看,也不禁有些意外。

王月英一手抓着一个棕发碧色眼睛的外国人,另一只手拿着一个拴着中国结的大葫芦,满脸殷勤堆笑:“十元美金,只要十美元,便宜,非常便宜,先生您买吧。”

那外国人一脸无奈。

方若华走过去两步:“费力克斯,你什么时候回国?等你下次回来的时候,我要的那一套数字控制的自动车床应该能帮我运回来了吧,你要是再拖延,关于我父亲实验室的新药问题,我就要考虑和保罗合作了。”

碧眼的外国人登时露出一丝无奈,再也顾不上和小贩说话,一张嘴就是一口正宗的京片子:“我保证不会再拖延,像我这么好的合作伙伴你上哪里找,保罗就是个棒槌,方女士,您要是和他合作一定会赔本的!”

王月英蹙眉看着方若华把人领走,终究还是没有追上去继续推销。

方若华使了个眼色,刚回了家一趟,抓着半个红薯啃的菜瓜就溜达过去道:“大姐,别人也就算了,那位目前是食品厂的技术顾问,咱们好歹要留点面子,而且那是个中国通,就你这葫芦,一毛钱能买三五个还算贵的,人家心里有数。”

第三百九十一章 不易

菜瓜甩下这句话扭头就走,他忙着要读书学习,可不想把宝贵的时间花费到外人身上去,和孙月如,王秀不同,菜瓜读的是医学院,本科五年,他还想继续深造,硕博连读,最好出国学习。

因为他确实聪明,也很努力,不怕苦不怕累,教授对他非常器重,前阵子带着他在协和医院实习,如今在神外,忙得不可开交,一门心思打算学成之后就投奔自家小方老师的亲爹,听说那位也打算开一家医院。

这一次他回家,只是因为想接他姑父去京城,找专家再做一次检查。

如果不是为了姑父,他绝对没有空回来。

菜瓜紧紧跟在自家小方老师后面,小声道:“老师,你说我的存款有三万多了,是不是真的?”

方若华翻了个白眼:“足够你姑父治病用,不够的话老师借你。”

菜瓜嘿嘿一乐:“我就是从来没有过那么多钱!”

前几年在京城,菜瓜,孙月如和王秀都把自己的零花钱,但凡能攒下来的钱全拿去让方若华存着,后来小方老师投资理财,也就连带着拿他们的小金库一起理财。

菜瓜是赚得最多的一个,当初读高中时,菜瓜就看到爷爷被小方老师带着赚得盆满钵满,是最信任自家老师赚钱能力的一个,不光是零花钱,就是平时赚的奖学金,他也省吃俭用都攒下来让老师帮着投资,数年下来果然翻了几十倍,简直和抢钱也相差不大!

师生二人和那位外国来的专家费力克斯施施然离去,王月英愣了半天,心口绞痛,脑子里也嗡嗡作响,太阳穴胀痛的厉害,困扰了她好些年的碎片式的记忆再一次左突右冲,让她额头上瞬间冒出细细密密的汗珠来。

“该死!”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么难受,只是看到方若华这个人,心里就突突起来。

或许是因为……茂林哥曾经娶过她?

“不对,她不该在京城,不该读大学……她应该,应该……”

王月英猛地一拍自己的头,皱眉,又来了!

已经忘了是从几年前开始,大概是她和茂林哥离婚之后不久,她偶尔会有莫名其妙的幻觉,经常夜不能寐,被噩梦吓醒。

尤其是看到什么人或者听到什么事,就会在脑海中冒出一些东西。

那幻觉很奇怪,像是一些自己的记忆碎片,但是模模糊糊,非常不清楚,偶尔有一点清楚的,她好像在和人打架,应该说很多人在痛殴她,那种痛楚特别清晰,但也只有痛楚清晰了。

可是王月英知道,她没有那么被人打过,而且幻觉里自己浓妆艳抹,花着一张大花脸,但事实上却是她从没有那么化过妆,虽然她的五官平平无奇,但她一点也不觉得长相妖娆是什么好事,人生短短数十年,红颜易老,长得再好看最终也不过是枯骨罢了,还是灵魂更重要。

她一直想做的都是一个真正拥有灵魂的女人。

那些像碎片一样幻觉经常时不时就出现,王月英渐渐适应了,但偶尔还是觉得非常困扰,这些东西总会让她在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变得很暴躁。

就像她每次出现在前任婆婆面前时,她有时候觉得应该和她和平相处,有时候却又从心底深处涌现出疲惫和厌恶,种种莫名的情绪让人崩溃。

王月英有些烦闷,深吸了口气,还是手忙脚乱地收拾地上筐里的头花,挑起来走人。

这一筐头花和各类小饰品压在肩膀上,沉甸甸的。

前两年她靠着头花很是赚了一笔,但是最近生意越来越难做,村子里富贵人家越发多,根本就看不上这些小东西,精致的她又进不起货,去年还被人骗了一笔钱,弄得捉襟见肘。

要说不来大王庄卖这些东西,她又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卖!

县城里有百货大楼,还如雨后春笋一般开起了不少小铺子,比她有眼光,比她会做生意的人比比皆是,唯独大王庄这个新近才富裕起来的村子,还没有被人重视,卖东西也容易。

没有见到方若华之前,她到还算满足,比起以前的日子真是好过太多,可今天见到她,她却忽然不甘心起来。

她不想汲汲营营地当个个体户,她是想要钱,但是更想要的是体面,她想读大学,以后坐在办公室里工作,人人敬仰。

但是,她终于知道考大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每日奔波,早就把课本知识抛到了脑后,而考题是越来越难,她却越来越没有精力读书,又考了两年,连连折戟沉沙,连个大专都没有考上!

王月英慢吞吞地走在村子里的小径上,有些忧愁,也有些无奈,举目望去,村民们到是乐呵的很,陶醉于现在的生活富足。

“哼。”

她可不会这么没有追求,自己终于回到县城,进入纺织厂工作,户口也迁出来,变成正正经经的城里人,这些大字不识几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们能比?

加快脚步朝着村口走去,公交车的末班车快要到发车时间,她必须抓紧。

行至村口不远处,忽然兜头罩下来一麻袋,王月英欲要大声呼喊,一时却呼吸阻滞,一声也发布出来,眼前一黑,就此昏死过去。

夕阳西下,云层浓厚,想来晚上是个阴天。

菜瓜回去和家里人团聚,方若华被想绝鼎美食想了许久的申长胜逮了个正着,只好陪着这两个表兄弟坐在混入食堂后厨。

三个人坐在石桌前面,连茶水也懒得喝一口,不多时,老厨子步履蹒跚地从厨房里出来,手里端着一个黑色的陶瓷大盆,直接往桌子上一放。

盆上的盖子一掀开,汤汁居然还微滚,鱼肉亮白,一丝丝不算浓郁,却勾人的香味从鼻子一直烫到肺腑,申长胜还没伸手,秦明就迫不及待地夹了一筷子进嘴。

那滋味在舌尖上炸开,秦明眯着眼睛满脸陶醉,申长胜瞪了他一眼,也赶紧吃了一口,面无表情地闭着嘴,一时不忍心咽下去,良久才道:“鲜!”

可不就是这一个鲜字!

方若华失笑,转头道:“赵老,这可是孙老的罗非鱼,你小心回头被套麻袋。”

“啊?你说什么?”

老厨子又变得老眼昏花,耳朵还聋,什么都听不见。

方若华挑挑眉,低下头吃鱼,唔,果然鲜美好吃。

吃饱喝足,告别了老眼昏花,唯独颠勺的时候比个壮年男人还孔武有力的老厨子,方若华就领着两个吃货溜溜达达地返回村里的招待所。

第三百九十二章 监视

狂风大作,北风呼啸,忽然飘起雪来,雪中还夹杂着冰渣。

山上伐木工们搭建的草屋早就破旧不堪,四下漏风,王月英脸色铁青,嘴唇上一丝血色也无,一眼看到火堆旁边四个身强体健的壮汉,身体便忍不住抖了抖。

其中一个汉子扭头看了她一眼,目光从脸上移动到身上,嗤笑一声:“身材干巴巴,脸更没什么好看,真不知道徐茂林那厮怎么就喜欢这么个女人,我呸,没眼光的怂货!”

“你管她什么模样。”

另一个汉子扫了一眼,恶狠狠地咬了一口烤羊腿,“回头先剁了这女人的胳膊给姓徐的送去,恶心恶心他,让他也尝尝咱们家人胆战心惊的滋味,再有,他要是顾念自己的女人,说不定还能给咱们找点儿别的乐子!”

王月英猛然低头,咬住嘴唇。

她其实知道,这几个人是当年‘快腿老吴’团伙里的头目,正是吴平安,吴建业两兄弟,另外两个虽然不知来历,但想必也是悍匪,她以前听茂林哥说过,吴家这两兄弟对他恨之入骨,总有一天会来报复,便是茂林哥心中其实也有些忧惧,她能看得出来。

无论如何,不能让这个人伤害到茂林哥!

她要自救,她要逃出去给茂林哥报信,不要怕,相信自己,她已经不是孱弱无力的少女,她可以一个人从满布荆棘的绝路中走出去。

王月英蜷缩了下身体,第一次把自己的演技发挥到极限,脸上一点表情也不露:“你们打错了主意,若不是徐茂林还要顾及面子,怕是早就和我断绝关系,我和他离婚那么多年,与其说他还喜欢我,不如说他这人为了表现自己的善心,随意施舍我罢了,说真心,他的真心或许给了那个方若华。”

四个大汉扭头,饶有兴致地听她说,到是没有打断的意思。

王月英压下心中的不安,只凭本能,努力想办法转移这些人的注意力,也许他们把注意力放在那人身上,会有所疏忽也手不定。

“你们要是在附近村子待过,应该知道方若华那个人,她四年前就考上了大学,正经的女大学生,有钱有学问,徐茂林早就后悔和她离婚,一门心思想复合,哪还会在意我?”

她这话一出口,竟是怨气十足,四个匪徒也不禁面面相觑,到真有些相信。

一人失笑道:“就这种货色,我到觉得她说的不错,徐茂林移情别恋又恋上了自己第二任前妻,到是很有可能,任谁看这两个人都明白,眼前这个土妞和人家方大小姐没得比!听说方若华家财万贯,有钱的很。”

“呵,管它真的假的,既然都说那个方若华那么有钱,绑来总是有得赚。”

另外一个汉子冷笑,脸上一片漠然,似乎不把绑票当什么大事。

说是要报仇,但是这几人经过多年东躲西藏的生活,实际上已然疯魔,更想要的其实是钱,大笔大笔的钱,足够他们改头换面,去别的地方开始新生活的钱。

吴平安一下子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摇头,盯着王月英的目光到有几分欣赏,轻轻叹了口气,目光闪烁——和别的没有文化没有见识的窃贼不同,即便如今身陷绝境,他也不肯认命,对自己的未来还是有一点模糊的盼望。

他想去美国,想成为人上人。

所以需要很多很多的钱。

想了想转头盯着王月英,轻轻一笑,“你这女人到有一股狠劲,而且能屈能伸,还很会说话,脑子动得也快,哎,可惜太两面三刀,实在信不过,否则拉你入伙说不定到能起到点儿有意思的作用。”

言外之意,居然有那么一点欣赏。

只是王月英对于这样的欣赏高兴还是不高兴,那就没人知道了。

吴平安盯着王月英的眼睛,笑着对自己的几个同伴道:“她说的话,我是一个字都不信,徐茂林为了这个女人疯魔了好几次。拿她当诱饵,给我把徐茂林吊出来,我们慢慢玩,我也要徐茂林尝尝无处容身,如丧家之犬的滋味。”

王月英瞬间抬头,愕然无语。

“走,咱们先找个地方安顿好,再来唱这场戏。”几个人麻利地收拾东西,消除一切痕迹,准备转移。

窗户上起了一层霜,今夜的月亮很大,窗外的雪显得尤其温柔,皎洁的月华瑟瑟而下,方若华漫不经意地坐起身,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喝过茶捏着茶杯就去隔壁敲门。

秦明一开门,登时惊悚,看了看时间,晚上十一点半:“你?难道?”

看看方若华,又扭头看手忙脚乱把被子胡乱堆叠的申长胜。

申长胜耳朵根都红了,拼命把袜子往脚上套,恼羞成怒:“就你手快!”

秦明嘿嘿一乐:“不如我去别处猫一会儿,你们需要多少时间?”

猫个鬼!

申长胜无语。

方若华四下看了看,见没什么异常,就道:“我觉得有人在监视我们,这几天你们不要自己四下走动,大家在一起别分开。”

“啊?”

秦明和申长胜都意外,“监视?”

一时间两个人浮想联翩,想起自己听说过,父辈们遇见过的各种间谍事件,也想起京城前几年出现的抓间谍事件。表情都变得严肃。

申长胜更是有些慌乱:“难道有人要窃取最新的冶金配方?还是察觉到你们那个什么cpu项目?”

他们两个都不是普通人,申长胜还好,他只是作为翻译参与一些外国文献的编译工作,不知道什么核心机密。

可秦明不一样,他在外人看来只是一个没什么作为的纨绔子弟,但其实在计算机方面,简直是不可多得的天才,这样年轻,就已经算是国内计算机研究中心不可或缺的高科技人才了。

两个人谁也没有怀疑方若华是不是感觉错了,似乎她说出口就自然而然让人深信不疑,一时间精神紧绷,万分戒备,秦明第一时间就想去军区接受保护,马上和家里人联系。

还是申长胜觉得别胡乱行动,打草惊蛇不好,这方面他们都是生手,不是什么专家,这种事,还是交给专业人士负责比较妥当。

第三百九十三章 抓捕

方若华不置可否,她也有点担心自己的安全,即便她如今有能力保护自己,但不怕一万还怕万一呢,不是逼不得已,最好不要主动往险境里走:“告诉孔尚,让他处理。”

孔尚一得到消息,也惊出一身冷汗,很快就行动起来,方若华他们表面还是照旧按部就班地做自己的事,全然不受影响,但是实际上几乎是很短的时间,孔尚就真的发现了有人监视。

于是,从县城到省厅,直通中央,都被惊动,安全部门立即开会,彻夜不眠,第一时间,方若华几个就被里三层外三层地保护起来,孔尚也开始自己的排查工作,监听所有内部通讯,还有人员往来,任何疑点也不放过。

……

还没到下班的时间,徐茂林步履匆匆走人,小卢吓了一跳:“徐哥?”

他勉强镇定了下,轻声道:“有点事,请个假。”

“哎?一会儿要……”

小卢话音未落,徐茂林就没了人影,周围看见的人都不禁摇头。

身为老警察的李副局也苦笑叹道:“可惜了,小徐刚来的时候多意气风发,我总觉得他终有一天能承担更重要的责任,没想到不过几年就这么堕落,哎!”

徐茂林却是全然听不见前辈们的议论,从公安局出来,头重脚轻,眼前恍惚,大片大片的光斑让他几乎看不清楚前路,深吸了口气,默默把手心里的汗液擦干净,按照纸条上的提示坐上公交向郊外去。

终于到了梅花乡,长寿村。

如今几个村子之间的公路都是通的,修的极好,还通了公交车,交通到方便的很。

徐茂林下了车,脚步飞快,脑海中却权衡利弊,既想和自己人通个信息,却又顾虑重重。

他终究还是不敢拿月英来冒险!

哪怕只有一点风险。

眯了眯眼,徐茂林下定决心,以月英的安全为重,再者说,自己难道还怕了那区区几个小毛贼不成,当年能逼得他们走投无路四散奔逃,如今也照样手到擒来。

进入村子,刚走不久,就有个穿着打扮和寻常农民没什么不同的汉子过来,一手搭上他的肩膀,嘻嘻哈哈地揽着他走动。

徐茂林浑身肌肉紧绷,伸手按住枪。

那农民打扮的吴平安轻声一笑,浑不在意:“知道你是神枪手,百步穿杨,勇武不可挡,不过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咱们哥们都是玩炸药的好手,准备这么多年,如今也是鸟枪换炮不比从前,这回要是炸了,可不是像上次国庆布置的那回一样,会那么小打小闹,连一个人都炸不死了。”

徐茂林脸色骤变,至今想起那次的经历,他还后怕不已,虽然没有真正面对,可的确是九死一生,从那之后,他听到炸药两个字就警惕性大幅度提升。

深吸了口气,徐茂林镇定下来,冷道:“真要爆炸,你们也别想跑。”

“我们本来就不想跑。”

吴平安一挑眉,“这几年大家的日子过得生不如死,就是那怕死的没有卵子的软蛋,经过这几年,也不知道什么叫怕了,小子,你也算是有点文化,好歹初中毕业,亡命徒三个字,会写吧!”

说话间,进入民房,王月英双手双脚被捆在柱子上,嘴巴被破布堵住,脸上红肿,眼睛也肿的老高,整张脸五彩斑斓,显然被痛打了一顿,鼻涕眼泪都流出来,腰里还帮着炸药包,一个汉子坐在她身后,又一口没一口地啃焦黄的窝窝头,头也不抬。

王月英一眼看到徐茂林,登时使劲挣扎。

徐茂林心疼的厉害,却努力不受影响,转头看向吴平安,冷声道:“你们想要我做什么,如果是要杀了我报仇,我已经在这儿,何必为难个不相干的女人,如果伤到她,你们就是罪加一等,被抓住之后数罪并罚,恐怕再也不要想离开监狱了。”

吴平安失笑:“不用担心,我没那么粗鲁,不打算要谁的小命,只要你做一件很简单的小事而已。”

徐茂林皱眉,没有说话。

吴平安依旧很亲热地贴着他坐下,还招呼人上好酒好菜:“事情很简单,对你来说一点都不难,我听人说,你最近负责给中央来的那群专家开车?”

他话没说完,徐茂林就有些疑惑:“你到底是什么人?”

“求财的人而已。”吴平安摇头失笑,“你们这帮文化人,就是喜欢想太多,别太担心,我真的只是求财,只不过在乡下这种破地方,来钱来得太慢,老子吃过大鱼大肉以后,就懒得再啃清粥小菜,你明天想个法子,开车把那个肥得流油的那个大肥羊拉到鸽子巷去,我相信,这一点都不难,你应该很熟悉那地方,那地方也确实会吸引京城来闲逛的公子哥,你应该看出来,那肥羊就是闲来无事过来游玩,不是什么重要人物。”

徐茂林愣了愣,怒急,正待呵斥,顺着吴平安的目光落在王月英身上,心中大痛,随即忽然起了一个念头,这几个人明显要谋划大案子,如果自己将计就计,顺藤摸瓜,把他们一网打尽,那么岂不是天大的功劳,还能让月英更安全些。

但他又有些犹豫,如今不比以前,徐茂林在局里已经没有任何可信任的手下,想做成这事,恐怕只能单打独斗。

徐茂林迟疑不决,一抬头看到月英流着泪,充满信任的眼神,瞬间就有一股勇气涌上心头,怕什么,难道他还怕这几个贼!

“好,我答应你。”

“这就对了。”

吴平安轻笑,又一手搭在他肩膀上,送他出村,徐茂林一步步向外走,越发坚定,腰背慢慢地直起来,他需要一个机会,也需要一件大功,此事如果马上和上面汇报,绝对轮不到他参与,也不会让他立下首功。

一时间,徐茂林到有些振奋,他早该去更高的地方,只是怀才不遇,总有人打压,但只要立下功劳,别人就是想要打压他,也没办法做到!

没到村口,徐茂林正想着自己要怎么干脆利落地将这些贼绳之于法,脖子一疼,眼前发黑,整个人便跪在地上被人拧住胳膊。

第三百九十四章 运道

小擒拿?

徐茂林立时肩头,腰背一起用力,奋起反抗,下一刻,却是整个胳膊软绵绵地垂地,脑袋也砰一声砸在黄土地上,吃了一嘴沙子。

整个身体被牢牢按压于地,连挣扎一下的力气也无。

一时间,他有些不可思议——怎么可能!

他怎么可能被人这么轻而易举地制服!

“孔中校,这人好像是部队出身,有功夫底子。”

一个颇为年轻的声音啧啧称奇,还有几分惋惜,“真是不长进,部队里出来的还干这等勾当。”

“押回军区,鸽子巷那边也可以收网了。”

徐茂林:“……!!”

肯定是有什么地方有误会!

但是至少现在,他连说话的机会也没有,被人堵住嘴按住拖走,隐隐约约,他仿佛听到月英凄厉的呼喊。

……

方若华窝在招待所,陪申长胜和秦明两个人看了三天的资料,除了接待李工以外也不见外人。

秦明到到还能宅得住,就是酷爱学习,几乎学到走火入魔的地步。

方若华身边别的不多,资料却是应有尽有,虽然她为了不拔苗助长,并没有把后世太过先进的技术资料拿出来,但是循序渐进,稍微先进个几年的却无妨。

尤其是在计算机技术这一块,更新换代的频率如此之快,几年也是相当了不得了。

秦胖子是懂行的,还是天才,居然啃资料还啃得无比艰难,他到不沮丧,只是私底下偷偷和申长胜胡说八道,什么方若华的义父方肖可能在外国有一个庞大的情报组织,专门窃取各国机密云云,还说得有鼻子有眼,颇像那么回事。

方若华:“……”

申长胜皱眉,一巴掌拍表弟的脑袋上:“你不知道方专家有自己的计算机研究所?别小看天下英雄,怎么,难道外国人有三头六臂,他们的技术就一定比我们的先进?你什么思想。”

秦明:“……”

方若华失笑。

两个人还没有为国外的月亮是不是一定圆这类事情开始掰扯,危机解除,‘禁足’结束,于是两兄弟再一次哥俩好,携手四处撒欢,寻觅美食。

孔尚也没多提所谓监视是怎么回事,简单说了说,然后方若华就知道——徐茂林涉嫌与绑匪勾结,对秦明绑架未遂。

方若华:“……”

调查了好几天,把徐茂林关了好几天,事情才查清楚,似乎确实不关徐茂林的事。

即便他说了答应绑匪,协助绑架之类的话,可语言并不能作为证据,也有可能他在敷衍对方。

但是无论如何,他这种行为还是让县里特别被动,几位领导雷霆大怒,当即决定开除其公职。

好像就连本是受害者的王月英也很倒霉,受了伤,吴平安的几句证言也令其十分被动,被折腾得不轻。

唔,不过后续发展方若华到是没有太过关注,在大王庄跟新乡长和几位厂长谈完正事,陪着申长胜和秦明混吃混喝地度过一段短暂的假日,她便又被亲爹拎回京城去,再一次开始自己的教室,研究所两点一线的学习研究生涯。

……

山村变成繁华的大城市,高楼大厦平地而起,时间流逝的仿佛比水还要快些。

“大娘,您慢点!”

一个学生模样的后生笑盈盈地让开路,王月英愣了下,还是道了谢,一手抱着雨生,一手托着一个大包袱,拖着残腿,慢吞吞地下了火车。

她的正脸一露,那学生登时被吓了一跳,这大娘脸上有一道疤,从眼角到耳朵边,应该是陈年旧疤了,也不那么吓人,只是贸然看到不免一惊,学生有点不好意思,也不好盯着人家细看,连忙下车走人。

王月英举目看日新月异的京城,看着那人流,还有外面渐起的高楼,眼前恍惚好像闪过了什么似的,让她有些惧意,似乎在梦里她很向往大城市,也的确去了一个大城市,最后做了一场荒唐的大梦,梦醒之后,孤独入骨。

“来了,路上没遇见什么事吧?”

徐茂林拨开人群,伸手接过雨生,轻声道,“小龙在他们厂子附近给租了房,我先送你和雨生过去。”

王月英点点头,略有些疲惫,嘴唇动了动,到底没说什么。

当年茂林哥被开除公职,她自己脸被划伤,虽然治疗的还算及时,保住了眼睛,到底留了疤。

为了这个,茂林哥很是颓废了两年,后来她和茂林哥还是结了婚,结婚之后日子凑合着过,只是厂子的效益越来越差,到最后更是连饭都吃不上,可她已经没有精力去闯荡,只是被逼无奈倒腾一点小生意,奈何最好的时候已然过去,生意做得实在不大好。

一开始好歹还是赚了些钱,但她大概着实不是做生意的料,又总有不知所谓的人来找麻烦,折腾到后来也赔了不少,年纪渐大,又生了个女儿,干脆就托人走关系在百货大楼找了个活。

茂林哥最近几年也沉淀下来,不再为以前的事自苦,他身手好,有一把子力气,跟了运输公司的大老板,当长途司机,日子也算渐渐好过。

芸芸众生,谁家的生活不是如此?

王月英年轻的时候,有一阵觉得自己有运道,甚至以为自己脑海中时常出现的碎片记忆是老天给她的,因她太苦,所以给她些福气,后来才明白,世间有些事便是提前预知一星半点也无益处,何况还知道的不清不楚,不知对错根底。

这些年,她已然把早些时候的好强倔强放下些许,日子反而过得踏实了点。

只是自己的运气仍旧不好,前阵子她的小女儿雨生忽然呼吸困难,昏过去,在县城的医院检查,说是心脏有问题,主动脉瓣关闭不全,好像一发病就已经很严重,只是他们都忙,女儿也能忍耐,竟然没提前发现半点征兆。

王月英想起此事,心头滴血,但现在不是后悔的时候,女儿一生病,到又把年轻时候的刚强找回来几分:“走吧,先安顿下,然后去大医院做检查。”

第三百九十五章 感激

徐茂林,王月英夫妻两个抱着孩子安顿好,到底还是没看到他们另外一个儿子,徐小龙。

小龙从小调皮,不怎么喜欢学习,越长大越是不求上进,但运气好,小小年纪就应聘到一家京城的大机械厂做销售,女儿还在读书,前几年也被她哥哥接到京城读高中,想必是打算考一考大学的。

想起那一对儿女,王月英心里难受,她和孩子们的关系生疏得很,到不是特别不好,只是彼此之间一直客客气气的,不像母子、母女。

可这也怨不了两个孩子,孩子小的时候她汲汲营营地去追求那些永远也追不到的东西,没有管过孩子,后来和茂林哥结婚,又只顾自己的家,只顾雨生,也没想过弥补,感情生疏很正常。

所以她只有雨生,她要雨生好好的。

吃过午饭,夫妻两个就抱着孩子去医院求医,经过漫长的等待,做了无数个检查,最后得出的结论却是情况不好,需要手术。

“国内目前做心脏瓣膜置换术比较好的医院,只有那么寥寥几家,你们有条件的话,最好去方肖方院士的生命研究所附属医院做详细检查。”

医生很有耐心,说的也很详细,语声温柔。

此时医院少,但是病人更少,尤其是小地方,医生们还有时间和闲心与病人认认真真地交流,不像后世,医生一天不知要看多少个病人,早就习惯从头到尾板着脸,能少说一句话就少说一句话。

可惜,王月英一点都不觉得安慰。

雨生今年五岁半,懵懵懂懂,只白着脸看着自己的妈妈,小声哼哼:“妈妈,我难受。”

王月英的眼泪瞬间就落下,忽然就忍耐不住,猛地伸手抽了自己一巴掌:“都是我……作孽!”

当初她和茂林哥复婚之后,也不是一开始就幸福的,那时候两个人几乎走投无路,而且赵玉兰也不待见她,她性子更是倔强,死也不肯回去住,为人更是好强,有了孩子还是四下奔波,直到差一点流产才警醒。

但现在她却忍不住去怀疑,是不是她怀孕的时候不注意,雨生才会遭受今天的折磨。

还是说她前半生做了太多的错事,没有报应到自己身上,到报应到了孩子身上。

徐茂林的眼睛一红,出了医院,蹲在大门口抽了一地的烟,叹了口气,终究还是给小龙打了个电话。

徐小龙沉默片刻,请了假,来医院接上父母和妹妹,直奔生命研究所附属医院而去。

坐在公交车上,徐小龙安慰道:“菜瓜哥现在就在医院当大夫,还是大主任,医术高明,再说还有若华阿姨在,医院肯定尽心尽力给雨生治病。”

徐茂林一愣。

王月英低下头,一时无言。

到了医院门口,一个小护士过来接人,一边领着人向里面走,一边笑道:“赵主任让我来接诸位。”

王月英紧紧跟在护士身边,一步路也不敢走错,这医院和他们以前在小县城里看到的医院大不一样,宽敞,明亮,干净,布置得非常温馨,没有那种冷冰冰的残酷感,诊疗室门外安放的座椅也精致漂亮。

领着他们做检查的是心脏内科的李主任和外科的夏主任,两个人看起来都不到三十岁,很年轻,王月英却没觉得有什么好不信任的,只看两个人诊室外面排队的病人便知道,这两个人一定是专家。

也许是看菜瓜的面子,医院方面动作很快,第一时间给雨生做了全面检查。

“情况已经很严重,必须马上进行手术,如果耽误的话情况会越来越严重,而且越耽误,手术风险越大。”

医生迟疑了下,“不过你们的孩子年纪还小,可以考虑一下不采用置换手术,而采用我们医院最新的一种治疗方法,成形术,成功以后不必终身服用抗凝药物,目前国内只有我们医院能做……”

听医生详细讲述之后,孩子办理了住院手续,徐茂林和王月英千恩万谢地告别医生从诊室出来,依旧忐忑不安,但是到底稍稍松了口气。

抬头看着丈夫,王月英刚想说点什么,瞬间脸色一变,又低下头去。

徐茂林顺着她的视线看了一眼,抿了抿嘴角,低头避开。

是方若华。

多少年不见人,但他们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对方,她看起来很年轻,眉眼还是温温柔柔,却自有气场,所过之处,所有人自动走避。

刘院长和几个在医院外墙上贴出照片的专家紧跟在她的身后,简直如跟班一样。

一行人不知道交流什么,很快出了大门,刘院长亲自给她开了车门,目送她上车,又目送她的车离去。

徐茂林离开部队很多年,但是眼力还有,方若华前后左右跟着的专业保卫人员都是军队出身,身手极好,佩戴枪支弹药,哪怕不看那辆见都没见过的防弹车,只看这架势便知道,她的身份一定不凡。

夫妻两个都有些不是滋味,但却连嫉妒的心思都提不起来,有什么好嫉妒的,他们凭什么嫉妒人家。

负责雨生病情的专家正好要去查房,显然也看到了这一幕,笑道:“你们和赵主任是亲戚,想必也认识方博士,别看她不太出现在电视上,但却是我国年轻一代最出色的科研带头人,国宝级的专家,前几年出的那桩十年来最大的间谍案,就是有间谍意图裹挟方专家出国,这才暴露,咱们国家用来换取国外先进技术的几种药物,还有合金材料都是方专家的研究室研发的……”

徐茂林木着脸,听了一耳朵方若华的丰功伟绩,到是渐渐开始没什么感觉了,现在在京城,他还不如赶紧出去找个活,打个零工,多赚些钱要紧。

上有年迈父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幼女,他还要养家糊口,没有多少时间能用来伤春悲秋。

而且,他还要感激方若华能有如今的成就,如果不是这位女士,菜瓜不会有今天的地位,自己的雨生更不能得到这么好的待遇。

第三百九十六章

方若华到没有看见徐茂林和王月英,不过菜瓜还是提了一句,也只是一句,师生两个都没大在意。

下午要去清大演讲,方若华比较给清大面子,通常自家母校邀请,只要不是当真抽不出时间她都要去的。

演讲完,感受过清大那些天之骄子们的热情和崇拜,顺手还签了几个名,鼓励了一番自己的学弟学妹,方若华回家跟已经办退休状态的方肖和夏芬吃饭,一边吃一边笑道:“我觉得我应该写一本自传,最好写得传奇一点,唔,就叫《我在清大当博士的那些年》怎么样?说不定以后会有很多考生喜欢读,要是成了畅销书,还能赚点零花钱。”

方肖:“……”

夏芬大笑,表示支持:“成,正好我现在退休了,闲着没事,替你捉刀,咱们娘俩一块写。”

方肖:老婆你要记得,虽然研究所什么的都挂的是我的名字,但真正的专家是你,我才是咱们家文学底蕴最雄厚的那一个。

方若华到底是没有写自传,不过到顺顺当当地上了几回新闻联播,大名人尽皆知。

头几年是因为拿到了诺贝尔奖的提名,后来却是正正经经拿了一回奖,这一辈子也算是值得。

得奖的那一年她还年轻,四十岁刚刚出头而已,对科研人员来说,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

……

方若华一家子都觉得,自己在上一个小时空过得挺有意义的。

自己未婚,到最后全部产业捐献给国家,还建立了一个方若华物理学最高成就奖,估计将来无数有志于在物理学方面取得成就的天才们,都会记住她的名字。

她也确实成了学生们学现代史时不喜欢的人之一,因为要背诵的关于她的知识点真是好多。

唔,方若华对此表示挺满意。

虽然到底还是和原主的母亲等亲人没有太过亲近,但那大部分也是因着太忙碌,实在是没有时间处理这些家长里短的琐事,但逢年过节的礼数是半点不差的。

顾棉自己也没有不满意,逢人就说自己的大女儿特别有出息,孝顺懂事。

方若华到是觉得,和顾棉还有李家人处得关系不算差,最主要的原因到是自己确实并非原主。

如果她是原主,怕是要多思多虑,会在各种细节上计较了,例如说顾棉过年时跟她通话,永远就是你好吗,别累着,好吃好喝几句话,她要是去李家,永远会被当成尊贵的客人一样妥妥当当地对待,但对李宏,却是想打就打,想骂就骂,从里到外地带着一股子亲热。

在方若华看来,这一切都很正常,顾棉有自己的家庭,对她来说,丈夫儿子和她才是真正的一家人,对前面的那个女儿,不敢说丝毫不挂念,但是会生疏是很正常的。

如果方若华愿意,‘收服’她,把她变成一个正常的有点偏心眼的母亲不难,奈何方若华她本身也不缺母爱,没这个打算,能像如今这般相处,在她看来已然是很难得。

李家人都是心眼比较正的,看她有能耐,有出息,也不会怎么琢磨她。

但这份生疏有礼,换成真正的原主在,必然是不可能释怀,说不定要经过漫长时间的阵痛和磨合,才能找到相处的窍门。

不过这些到用不着多想。

方若华没觉得自己这一次小时空之旅有哪里不妥当,安安稳稳地趴在桌子上,开始写总结。

她总结没写完,亲爹的饭菜也还没有好,窗边就出现了长裙飘飘的许岚女士。

方若华把最后两个字写完,回头笑道:“许仙子,一起吃?”

那就一起吃。

许岚居然也没有说什么凡间食物,毒素太多,不宜入口的话,姿态优雅地吃完了夏芬给她添的米饭,然后又加了一碗。

桌子上的菜说是浅尝辄止,但每一道都下了几筷子,加起来吃的并不算少。

吃完了饭,同样没有嫌弃普通的金骏眉香茶,小口小口地抿了一杯才道:“要考试了。”

方若华:“……啊?”

考试??

“别担心。”许女士一笑,“我有内部消息,这次会考试的小时空你还算熟悉,虽然不是你曾经经历过的,却也是平行时空,对你有利。”

……

久雪初晴,镇西侯府斑驳的城墙上也终于镀上了几许阳光的金彩。

吱呀一声,大门虚开,一股子冷风扑面而入。

“嘘!”

应娘吓了一跳,皱眉抬头,见是老管家贺叔,还未开口,眼见他老人家拿着一小碗枇杷进来,登时脸上一喜:“小娘子早就想吃这东西了……”

一句话未说完,泪已经落下。

方若华终于从床上起来,盘膝而坐,伸手捡一枇杷剥开吃了。

“应娘,拿笔墨给我。”

应娘一愣,用手背偷偷抹了抹眼角,还是进书房找出笔墨来,只到底有些担忧:“小娘子身子骨弱,还是要多歇息,若想写什么东西,不如让应娘代劳?”

她是夫人从难民里救回来的,跟着自家小娘子才一个多月,可是也时常见夫人担忧,说是小娘子不爱读书写字,养成了个粗疏的性子,怕将来夫家嫌弃,只好在年纪尚幼,盼着还有时间好好磨练磨练。

应娘自来侯府以后,就没见小娘子要过笔墨,便是看书,也多是看市面上那些话本之类。

方若华不答她的话,挥毫泼墨,简简单单写下一封信,信中只有寥寥数语——天狼谷一战,我父身中二十三刀,死战不退,气竭而亡,大兄千军万马中斩杀敌帅,身陷敌营,尸骨无存,二兄、三兄也于日前先后力战而亡,方家满门唯剩小女一人,昔年先帝将金山关托付祖父,殷殷嘱托,犹在耳边……君恩深重,国仇家恨,背负于身……西夏李元昊亡我镇西军之心不死,小女携方家军残余四千众,便誓死与镇西城同在,不敢拖累子熙兄,情愿退婚,还望伯父允准,恐后无凭,立此约为证,望子熙兄早日选聘窈窕淑女,成婚之日,小妹必遥敬水酒一杯,谨恭祝婚姻和美。

第三百九十七章 大案

应娘当年在家时也是饱读诗书,未成婚之前甚至还有才女之名,此时却是目瞪口呆,既不知自己是该叹夫人谦虚,小娘子的字极有风骨,哪里是不学无术的模样!

还是要大惊失色扑过去跪求小娘子改了主意。

如今侯爷和夫人,并几位公子尽皆阵亡,偌大的镇西侯府只剩下小娘子这么一个弱质女流,如果再失去可靠的姻亲,小娘子将来要如何是好!

方若华却在墨渍未干时,便急急装了信,着人快马加鞭送去京城宁郡王府。

再不送怕是要来不及了。

因为马上宁郡王就会想起儿子和镇西侯之女有婚约,也不知道是怎么脑袋一热,就进宫请皇上赐婚,然后由太后下懿旨,将她这个可怜女孩儿接回京城,在老侯爷夫妇百日之内,紧急为二人主婚。

可人家赵子熙有心慕之人,乃是他的祝英台,女扮男装同在松山书院读书的小师妹江若雨。

但他与原主自幼定婚,原主又是满门忠烈方家之女,无论如何也说不出退婚的话,结婚之后到也收了心,甜甜蜜蜜没有,相敬如宾却还算得上,若非后来有人挑唆,说破赵子熙的心思,原主自己钻了牛角尖,硬是为此抑郁而终,到也不是特别糟糕的结局。

当然,就是没有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方若华也不能结婚,不能回京城,她这一次不同以往,不能像以前一样自由自在,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一来,方若华不光是被直接灌顶注入所谓的剧情,还被扔入原主灵魂中,与其一起度过了仿如万载一般漫长的时光,不只是短短十四载,更是数十场苦战,亲眼看那累累白骨,血肉成泥,那种滋味,方若华从没有体验过,第一次觉得所谓的联盟和帝国的历练,是真的不大容易。

哎。

再者,谁让她是来考试的?

而且抽到的考题还是——‘武死战!’

别管怎么去解题,反正一回京城就难在出来,说不定要宣告她考试零分了,就算不是零分,也肯定不及格,想她方若华不是什么学霸,但也着实不乐意自己连努力都不努力,就考个特别糟糕的成绩回去。

方若华坐在床上,七情上脸,应娘只担心的战战兢兢,

夫人深恩难报,如今她是死心塌地忠心耿耿地侍候小娘子,就怕自家主子有半点不好。

千里迢迢之外的东京。

宁郡王接到镇西侯府递送来的信件时,也不禁幽幽长叹,叫来幼子子熙,把信递给他看。

“前些时候京城传闻,说那孩子骄横跋扈,大字不识一个,整日与武夫为伍,不配做我郡王府的媳妇,现在你来看看,能写出这么漂亮的字的女孩子,又怎能说人家粗鲁?”

赵子熙愣了愣,先是一喜,又觉得自己的喜悦实在不应该,只能低头。

“我本来想……哎,不过既然人家小姐不乐意,这门婚事确实该考虑考虑,现在想来,为父的想法也不大对,你娘的性子倔强,最是疼爱你,那孩子嫁进来恐怕不合她的意,到时候婆媳不和,为难也是那个孩子。”

宁郡王一向是个温柔的丈夫,深爱自己的王妃,一生无二色,但正是他的疼宠骄纵,到让自己的王妃半丝委屈也不肯受。

而王妃最爱的便是幼子,即便是五角俱全的好媳妇进门,她恐怕也要挑剔一二,何况是方家那个父母双亡,家中亲眷全无的孤女。

“哎呀,本王要马上去一趟开封府,见见包大人,当年他做的大媒,便是退婚,也要有媒人为证。”

“王爷!”

站在一边的老管家简直被这父子两个给蠢哭了,一把把人拦住,苦笑道,“人家姑娘还在孝期,解除婚约之事,人家能说,咱们王府可不好太着急,要不然多难看!”

……

秋日里天干气躁,好长日子没有下雨,忽然一下,这天气到是冷了许多。

官道上都铺了一层的黄沙,两边树林茂盛的地方还好,少树的路段走一趟就一身灰尘,即便如此,道上依旧有不少穿着皮夹袄,挑着扁担的小贩,还有赶着马车的货商穿行其间。

展昭一勒缰绳,放缓了速度,一袭蓝色长袍都被染得灰蒙蒙一片,脸上疲态尽显,唯独那双眼睛依旧清亮有神,握着巨厥剑的手也稳定如初。

半月前开封府接了一桩大案子,户部侍郎江朝夫妻二人于月圆之夜被一伙歹徒冲入府中杀死,歹徒杀人之后,放了一把火,侍郎夫妇皆成焦骨,独留下江朝的一双儿女。

朝廷要员被杀,陛下雷霆大怒,责令大人尽快破案。

开封府上下一干人等,日以继夜,查了数日,终于追查到那群歹人的下落,那些人进退有据,看起来到像是军中精锐,展昭亲自带齐了人马围堵,却不曾想人没有抓到,到是捡到了几把上好的弓弩兵器。

这一下,案子更是惊了天!

开封城内,天子脚下,有人私自蓄养兵丁,还暗藏兵器,这是什么性质?至少已经不仅是两条人命的事。

而且那些兵器上的印记,都是镇西侯府的印记。

展昭略一蹙眉,心中有些烦恼。

说起镇西侯府,那是满门忠烈,从祖上一直到现今,和杨家一样,全是大宋的定海神针,八年前天狼谷一战,镇西侯方贤方子良,在缺衣少食,兵器匮乏,士卒接连大战,人困马乏之际,率残余的六万镇西军与西夏李尚五十万大军交战,坚持三个月,终于等到朝廷援军,终于以少胜多,未曾让一个西夏兵卒踏入金山关半步,但也是这一战,镇西侯父子皆亡,只剩下了幼女方若华。

方若华不光是忠烈之后,也是陛下亲封的长平郡主,身份尊贵。

要说此次谋杀之事与镇西侯府有关,包大人是真心不愿意相信。

偏偏江家有一老乳母信誓旦旦地说来人就是镇西侯府的,是那些刺客亲口所说,还说长平郡主与他们家小姐江若雨有夺夫之恨,一口咬定那位郡主深恨自家小姐,所以才会杀人报复。

没办法,既然有人举告,那必然要查一查的。

第三百九十八章 奇怪

开封府上下这一追问,虽则有些不乐意说,江家这边到底还是说了。

原来镇西侯之女与宁郡王的三子赵子熙有婚约,而赵子熙却喜欢自己的师妹,也就是江家的小姐江若雨,两个人早就情根深种,只是种种顾忌之下,一拖再拖,尚未和方若华解除婚约。

犹记得当日赵子熙立在开封府的后堂,一身萧索,满脸寥落:“长平郡主乃是忠烈之后,地位尊贵,但子熙要的是能与子熙谈天论地,思想相通之人,当年在先生门下初见若雨,便已知她是女儿身,俏丽可爱,言语有趣,相处越久,感情越深,如今子熙是非卿不娶,若长平郡主怨子熙落她颜面,子熙甘愿受罚,可若雨无辜,江家无辜……”

展昭觉得为长平郡主为此事杀人着实荒唐,但案子胶着,悬疑重重,陛下催得紧,到底还是要仔细查一查,而且既然事涉长平郡主,即便是有人构陷,想来也不可能和她完全无关,他便奉包大人之命,奔赴北疆。

千里迢迢,夙兴夜寐,终于到了镇西侯府,结果却吃了一个闭门羹。

说闭门羹也不确切,镇西侯府的大门是开着的,可除了一个看门的老眼昏花,耳朵也聋的老大爷之外,里面再无他人,连个丫鬟下人也没有。

而那老大爷实在说不清楚府里的人都到哪里去了。

秋风瑟瑟,展昭立在镇西侯府的同门之外,举目远望,城内颇为繁华热闹,地上平平整整,道路两边酒楼茶肆林立,小商小贩呼和声此起彼伏,瞧这热闹劲,除去行人衣着相貌略粗犷了些,到不比江南一些繁华城市差上太多。

正迟疑间,东面三个军士走过,三人排成纵队,脚步一致,手臂摆动间都是丝毫不差,展昭心中一惊,管中窥豹,可见一斑,这镇西军绝对是极为精悍的强军。

只是当初在开封时,听人传言说现下那位镇西大将军方应选乃是个文弱之人,一门心思行商贾之事,把生意都做到了开封,如今开封各大酒楼赫赫有名的将军醉就是他门下的生意,朝中诸位大臣多有鄙薄,只是此人乃是方侯爷的亲信,除了他也无人能统领镇西军,便是朝廷派出的监军何记何大人也不好多管他。

如今看来,别的不说,那些什么方将军不顶事,镇西军军备废弛的话,恐不能当真。

正沉思只听哗啦一声,街边二楼兜头罩脸地扣下来一盆污水,正好浇了其中一个军士一头。

一股恶臭飘来,那倒掉的竟是个马桶。

“哈哈哈哈,好玩,好玩,真好玩!”

满大街的人都静了静,二楼探头下来一个头发乱糟糟的女人,肤色暗淡,瞧着二十七八岁的模样,神色间却和孩子似的又蹦又跳。

展昭心下一惊,默默握紧长剑,只待那三个兵士暴怒伤人便出手阻拦,这固然是那女子不对,但此人明显脑子有问题,似乎也不该因此便丢掉性命。

他一提气,待要动作,却见那个满头脏污的兵士一脸无奈兼恶心,却是苦笑起来,一边拿出手帕清理自己,一边抬头道:“柳叔,我知道你心疼芙姐姐,可她现在的情况,你得看住了他,这倒个尿盆也就算了,再恶心也死不了人,但要是万一扔下什么重物下来伤了人,你要负责任的,如果再有下次,芙姐姐就要送去疗养院治疗,你心疼也没用。”

此时,楼上才有一老人匆匆过来,把那蹦蹦跳跳的女子拖回去,探头苦笑:“都是我那婆娘心软,放心吧,回头请两个护工一天到晚盯着她,再不敢离人,小军爷赶紧进屋洗洗。”

“……得了,我要真这模样进去,你那酒楼里的客人不跑光了才怪。”

酒楼里一群客人看热闹看得起劲,都捂着鼻子嘿嘿一乐。

小军士自己塞了几个大钱给旁边卖水的老汉,要了一桶冷水直接连人带衣服浇了下去,三个人又默默把道路清理了一遍,临走叮咛:“柳叔别忘了去环卫那儿交罚款,你这是第三次了,要交二十文。”

“一定交,一定交。”

展昭就这么眼看着一场风波平平静静地过去,那三个军士继续整整齐齐地走过,还再路边挑挑拣拣,为了一文钱也讲价讲好久,买走了一堆菜。

他这心中忽然就对镇西军好奇起来,往年也不是没随包大人巡视过边疆驻军,但是像眼下这镇西军的军士这般和气的,的确是没遇见过几个。

展昭忽然觉得镇西城有些奇怪。

他今日初至,心中惦记着案子,快马加鞭直奔侯府所以还没有注意,现在沉下心再看整个镇西城,却只觉得处处和他想象中不同。

先不说繁华热闹不比诸多大城差,百姓个个面容红晕,举止有礼,完全没有想象中北疆人粗野的形容,单单是衙门口左边贴着大牌子,上书——‘缴税处’三个大字的小红楼前面排起来的长龙,就让人心下意外。

老百姓们排着队交税,这感觉怎么能不奇怪?

展昭压下心底的好奇,就近寻了个客栈打算住下,一进门却被吓了一跳,只见桌子边上横七竖八地倒着几个人,这些人说着黑衣,用半块银色面具遮面,这打扮到是有些像拜月教的人。

店小二连忙陪笑:“客官请进,请进,这几位爷累得紧了,就是找个地方歇歇脚,您不要介意。”

展昭:“……”

拜月教是西北第一大教,教中弟子行事任性放诞,在江湖上素有魔教之称,不过新任教主许义泽,听说是个身体不好有宿疾的白面书生,却不知为何在教中很有威望,自上任以来,约束教众,很少再涉及江湖纷争,拜月教的名声也不像以往那般糟糕,不过还是正邪难分就是了。

此时面对一地的人,来来往往吃饭喝酒的客人们看着并不觉得奇怪,该吃吃,该喝喝,展昭也就好好坐下来吃饭,他也是很久未曾吃过一顿热饭热菜了。

第三百九十九章 大侠

这个酒楼门面瞧着普通,菜色却极好,酒也好。展昭不是贪杯之人,却依旧忍不住小酌了一杯又一杯。

一边喝酒,一边听左右的老百姓谈些张家长李家短的琐事。

“宁郡王家的那个小公子要和咱们郡主退婚的事,你们听说了没有?”

展昭一听郡主二字,立时侧耳。

“呸,不知哪些小人胡乱造谣,你们也好意思干听着,再听见这种话,都给我打,打死算我的!”

一锦衣小公子登时大怒,气得呼哧半天,“郡主能看得上京中那等纨绔?早在八年前就已经写信回去要退婚,只是京里接了信就没有回音,这几年你们也知道,郡主多忙,哪有工夫管这个,一来二去可不就耽误了时间,现在到让人倒打一耙,说的好像咱们郡主上赶着想嫁似的!”

几句话说得极快,周围人纷纷应和,展昭一听就听出来,这些人对那位郡主爱敬有加,十分尊重。

没想到长平郡主在朝中低调的很,几乎所有人都要把这位忠臣遗孤忘记,可在镇西城却有如此威望。

看来还真是该拜见一下郡主才是。

“喂,大侠,能不能帮个忙?”

吃完了饭出了酒楼,展昭正打算直接去军营,正大光明地找镇西大将军请他引见郡主,便听一老人家抬手招呼他。

老人家气喘吁吁地弯着腰,扶着自己的腿,身前是一辆独轮车,车上放着两个大桶,桶里还冒着滚滚热气。

“帮忙推一把成不成?”

展昭连忙过去,别说人家老者开口,就是不开口,他看到了也不会不搭把手。

一看他利利索索地推起了车,老人家松了口气,脸上带着笑意连声道谢:“真是岁月不饶人,前几年别说这点儿分量,再加上一倍也没什么,这几日秋收忙,孩子们加班加点干活,我个老头子别的做不了,只能煮两锅汤水给他们解解乏。”

展昭听着老人絮絮叨叨地说话,忽然却觉得有哪里不对劲,仔细想了想才恍然大悟,是这老人的态度很奇怪。

开封府暂且不算,天子脚下,东京骄民们的心态向来很好,开封府的衙役包括他这个四品带刀护卫,都没少帮老百姓做点力所能及的小事,老百姓们信任他们,对他们也无畏惧之情。

但是在外面其它地方,寻常百姓对江湖人却是多多少少有几分戒惧。

江湖大侠便是有一个义字,并不祸害百姓,可只是那一身功夫就足够让人怕了,而天底下不讲道义的江湖人更是数不胜数,个个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绿林道上打家劫舍的事更是没少做,也怪不得老百姓们对江湖人敬而远之。

可眼前这位老者,口中称呼他为大侠,行动间却是十分随意,不说没有惧怕,到像是对待自己的子侄后辈,有一种特别的信任。

这种信任,感觉还挺不错。

展昭心里一热,多日疲惫一扫而空,稳稳当当地推着手推车一路走到一大片农田边上,抬头看去却是一惊。

镰刀飞舞,成片成片的麦子倒地,看镰刀行走轨迹,分明是极高明的剑法。

一穿着一身儒装,相貌英俊的男子肩膀上担着一人高的大筐,脚步如飞,留下一片残影,轻身功夫非常不错。

一对双胞胎姐妹唰唰唰地甩飞刀,飞刀所过之处,大片大片的麦子倒下。

展昭:“……”

镇西城哪里来的这么多高手?

身边老者高声喊道:“郡主,大将军,快来喝碗汤。”

展昭大惊,抬头看去,不多时就见麦地旁边的棚子里钻出两个人,其中一个身材高大,虎背熊腰,一身短打打扮,头上还戴着草帽。

三年前方将军进京述职,自己曾经在宫里见过他,这人的确是当初那位锦衣长袍,笑容和煦,斯斯文文,像文人雅士多过像武夫和商贾的方应选方大将军。

将军身边的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上身是短袄,下面穿一很宽松的棉布裤子,打扮得非常利索。

女子大约就是那位长平郡主,她一边走一边和大将军交流:“明年义塾的那笔支出,孩子们还是一日内必须保证一餐肉食,决不能省,若是不够你再想想法子,还有……谍营的黑羽已经确定于月前殉国。他那条线必须全部断掉……抚恤你看着办。”

展昭恨不得堵住自己的耳朵,大庭广众之下,就在这一片麦子地里,周围这么多耳力一流的江湖人士,这两位商量民政也就罢了,居然还说起军中机密,未免太不谨慎。

而且,看样子长平郡主的地位……果然不一般。

方若华抬头看了看他,脸色还是有些沉重,却到底缓和了些:“是展护卫啊,不用担心,眼下再也没有比此地更安全的,这一批粮食不仅关系到三路大军的粮饷,还关系到周围诸州两百三十万老百姓需不需要勒紧裤腰带过上这一年,小女不敢不重视,保证一只麻雀都飞不进来,飞进来也飞不出去。”

不等展昭说什么,话头一转,“展护卫可是为了江家的案子而来?”

展昭一惊,甚至来不及想为何从未曾去过京城的郡主会认识自己,脑海中瞬间闪过无数念头。

方若华挑眉,眼下这个展昭和自己曾经认识的那一个还是很像的,不光样貌几乎一样,气度也像,只是更容易七情上脸,或许是因着更年轻几岁的缘故。

一时间不免有些惆怅。

当年她去北宋小时空时,还会手足无措,装神弄鬼全赖旁人帮忙。现在自己孤身一人到小时空考试,父母不能相随,连那群吃瓜群众也见不到,却已然无惧无畏。

“不忙,先吃饭,吃过饭慢慢谈。”

展昭再是心急,也不可能耽误人家郡主吃饭。

一个郡主,一个从二品的大将军,两人就地找了个石凳坐下,石凳上湿漉漉的苔藓和泥土尚没有擦干净,他们两个也不嫌脏。

坐下之后,也不忙着喝汤,直接迫不及待地从随身携带的包裹中取出饭盒,埋头开吃。

不光是他们吃,地里干活的将士们也分拨轮流吃饭。

第四百章 绝代佳丽

展昭到是不算太饿,推却了郡主的邀请,坐得略远一点,郡主这饭吃得姿态优雅,但一点都不慢,一碗夹杂了蔬菜,熏肉,高粱米白米的米饭,一会儿就被吃得干干净净,吃完之后,他眼睁睁看着长平郡主捏着一块饼,把饭盒里剩下的米粒和油光都擦干净,塞进嘴里,再接了一碗汤喝下去。

“……”

那饭盒估计已经光洁如新。

展昭一时间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朝廷穷得连忠烈之后,堂堂郡主都苛待,让人家连饭也吃不起。

“你先看看这封信。”

方若华到是不知道这位大侠的腹诽,吃饱喝足,把饭盒塞回包袱,又翻找了一下,从里面翻出一封信递过去。

展昭却先看了郡主的手,这手瞧着也修长漂亮,但那是乍一看,仔细看一眼却是厚茧无数,到仿佛和做惯了粗苯活计的木匠农夫相差仿佛。

还没回神,那只手已经把信塞了过来,展昭接过来一看,神色不禁渐渐变得凝重。

来信之人乃是西夏当今的飞榷军统帅房远山的公子,房复,信中字句间颇为暧昧,光是旧情便叙了三大页,最后才提及对方深恨有人侮辱长平郡主,便派遣人手直入东京,掠来江氏夫妇二人,准备送给郡主出气。

展昭:“……”

站在一旁负责给在庄稼地里干活的一干人等舀汤水的老者叹了口气:“那位也不知道要做什么,这些上不得台面的小巧手段,难道还能起多大的作用不成?”

“不是为了恶心我,便是为了抢夺粮食时更容易些。”

方若华叹了口气,“只是和我那个便宜未婚夫有情的是江若雨,我就算要出气,找得着人家爹娘吗?”

她也就这么随口一说,随即微微一笑,冲展昭道,“我和房复打了七八年的交道,他这人向来不按常理出牌,无论行军还是做事都是想到一出就是一出,总让人摸不着头脑,也最让人头痛,好在无论他想做什么,江侍郎夫妇尚且活在人世,开封府应该还算好交差。”

展昭:“……”

他此时简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总觉得现在更严重的是这封信里透露出来的惺惺相惜,款款深情,那些甜言蜜语连他看了也忍不住面红心跳。

一个西夏的将军,一个一手掌握重兵,事关西北防务安全的镇西侯独女,堂堂大宋郡主,二人之间居然有这等暧昧的书信,难道还不可怕?

方若华看了看展昭的面色,一拍手,笑道:“好主意!”

她沉吟片刻,转头冲一直沉默不言的方应选道:“应选,你和那位飞榷军的大靠山,西夏第一谋士张观自**好,曾经义结金兰,现在他虽人在西夏,却还是一颗红心向大宋,你明白了吗?”

方应选点头:“是,我二人情分非比寻常。”

“那你还不速去写一封深情款款的信,交由小燕儿安排人手送去兴庆,不要忘记好好约定一番联络暗语,嗯,既然人家为我们传送情报,对大宋忠心耿耿,我们陛下自然也要酬功,等李元昊被押送东京之日,便是他张观封侯拜相之时。”

“是。”

“密信既然是密信,自然要藏得严密,密语既然是密语,总不能让李元昊轻轻松松便破解了,你说是吗?”

“确实。”

二人三言两语就把如今李元昊甚为倚重的谋士之一,变成了人在西夏心在大宋,忠心耿耿的仁义之士,到也真是轻而易举。

不知道为什么,展昭本为案子而紧绷的情绪,居然渐渐被平复,在长平郡主丝毫不在意的这张脸面前,也觉得户部侍郎被杀,不,被劫的案子,好像也不是想象中那么严重。

这日,郡主说了几句话,便又和大将军去田边草棚里议事,他远看十数名江湖人,无数银甲小将,还有那些老百姓们都辛苦劳作中,自己实在也在田边待不住,只能把巨阙剑背负身后,一捋袖子,加入秋收大军之中。

当日夜里被带回镇西侯府,客房中一躺下,展昭长长吐出口气,只觉得当年还在江湖时,为诛杀苗疆淫贼谢玉坤,连续三天三夜不眠不休,也没有今天这半日的农活更累人,一觉睡得极沉,第二日甚至是被人叫起来吃的早饭。

早饭是一盆小米粥盆上肉馒头,展昭吃完才发现自己居然吃得无比珍惜,连一粒米也没漏下,他总算明白了,果然是——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吃过饭,方若华漱口洗手,擦干净之后冲展昭一笑:“我已给房复回信,今日便去把江大人夫妇领回来吧。”

方应选还在啃鸡腿,闻言道:“郡主去换上那件雀翎大氅,可不能输了气势。”

方若华想了想还真是,便进屋去换衣服,方应选这才抬头看展昭,轻轻叹息:“展大侠,劳烦你回京时帮我带个话给赵子熙,我们郡主有的是光风霁月的好儿郎喜欢,根本不稀罕他,回头就是再忙,想必郡主也会挤出时间把婚事退了,宁郡王好歹是堂堂郡王,自己来不了我们镇西城,派个人把婚书送回,我们也不嫌弃。”

展昭:“……”

从这话里,真是听出了十二万分的不满意。

展昭听说方应选大将军当初是被老侯爷拣回家的,和方家的公子们一起读书习武,老侯爷当他是义子,一直带在身边栽培,天狼谷一役之后,他临危受命,接了虎符,挑起镇西军的重担,屡屡立下战功,擢升从二品,再一次重现当年老侯爷的威名。

但此时观他的言谈举止,他仿佛还当自己是镇西侯的仆人一般,尤其是在长平郡主面前,关爱不假,尊敬更真。

身居高位而不忘本之人的确有,但每每多遇到一个,总会让人心生欢喜。

等方若华一出来,方应选就赞:“郡主之美,见之忘俗!”

方若华:“……”

如今一天被夸三回,她考完试回家,也快要把自己当成一位旷世难得的绝代佳丽。

第四百零一章 挖墙脚

展昭心中却也一赞,五彩斑斓的大氅是人间富贵之极,落在郡主身上,却只显其风骨。

出门上车,大将军做车夫,除了一个地头不熟的御前四品带刀护卫之外,并无其他人跟从左右,他们三个就这么明晃晃出了北城门,远远望去,甚至隐约能看到西夏军营的模样。

巡逻的士卒们手持兵刃,瞬间站直身体,行了一个看不太懂的礼,马车便走入黄土道,上了草木枯黄的山坡,到了一个小小的凉亭前面。

凉亭外站着四个黑衣黑甲的士兵,凉亭内坐着一个锦衣华服的公子。

公子修眉朗目,一只手托着下巴,听见动静抬头,露出个灿烂的笑来。

他这一抬头,展昭才看出这竟然是个女子,她也并没有刻意隐瞒,虽然是男装,可窈窕多姿的身段掩盖不住,任谁也看得出这绝对是一英气十足的女孩子。

展昭还在疑惑此人是谁,那女子就开口笑道:“方妹子可曾考虑清楚,若你归附我账下,别的不好说,金山银山随你要,我敢保证,我们陛下保准不像你们那个软蛋皇帝一样,连军资都给不齐全,可怜武将们快连饭都吃不起,还要饿着肚子打仗。”

方若华也不生气:“光嘴皮子说有什么用,你这金山银山我也没看见。”

一句话,展昭就觉那女子脸上一黑。

方应选却是眉开眼笑,和和气气地道:“哎,房姑娘的金银我可是想念的紧,说起来老夫的生意本钱,还要多谢房小姐你慷慨解囊。”

说着,他是半点不顾忌,扭头对展昭道,“当年我们镇西军遭逢大难,百废待兴,朝廷军费又不足,还真是多亏了这位房姑娘好心,要不然镇西城想有今天的繁华,恐怕还要多费些时间,展大侠应该知道,无论有多大的能耐,多大的本事,也得有足够的本钱才能玩得转。”

展昭:“……”

房复慢慢沉下脸,到也不生气,冷声道:“我的银子却不是那么好收的,难道你们就不怕你们那个小心眼的皇帝多心?”

方若华笑起来:“一个人穷的狠了,到也就顾不了那么多。”

展昭心下叹气,几年前京城就有过流言蜚语,意指镇西城的高级将领和西夏方面有往来,当初还曾闹得沸沸扬扬,开封府受圣命很是整治了一番,才把流言压下去。

陛下更是疾言厉色,言称若有人再敢污蔑忠臣良将,有一个算一个,斩首示众。

也不怪陛下不信,换谁也不能信,着实是北疆这边,尤其是镇西侯与西夏那是有血海深仇,大宋的将领有一个说一个,长平郡主是最不可能投西夏的一个。

这位房姑娘竟意图招揽长平郡主,也未免太好笑了些。

房复忽然叹了口气,招了招手:“罢了,难得没在战场上见,不说这些扫兴的话。”

展昭于是跟着郡主下车,到凉亭里坐下,房复正色:“今年冬日你们镇西城粮草丰收,我出高于市价一成的价格收你们三千石粮草。”

“三千石绝对没有,八百石还勉强,你得高四成才行。”

“那怎么行……”

展昭:“……”

他这么听着两个女子锱铢必较地做生意,听到后头,他都快忘记自己是来办江大人夫妇失踪案的。

差不多一个多时辰过去,两个人终于一条一条地谈完了,方若华拢了拢衣服反身就走,那位西夏的房姑娘拱手相送。

展昭一回到车上,就发现车里多出来两个人,都是形容憔悴。

“江大人!?”

方若华一揖到地:“是若华劳两位受了这无妄之灾,还望二位见谅!”

江侍郎夫妇两个满头雾水,却也是劫后余生,只有感激,哪里会怪罪。

展昭觉得,自他退出江湖,追随包大人办案以来,这一次的案子却是他办得最轻松,也最稀里糊涂的一个。

方若华看他的表情轻声笑道:“白日你见的那人姓房名复,也算是个奇女子,说来我与她有一段缘分,昔年也曾交好过,只是物是人非,终究各为其主,不得不做了敌人,她这人表面不显,性情却着实古怪,做事没有章法,着实让人猜不透她的心思。”

“今年年初,她也不知从何处得知我与赵子熙婚约之事,也知道赵子熙心仪江若雨便动了心思,做出不少试探之举,大约是想看看有没有可乘之机,我为牵扯她的注意力,到是虚应了几句,她许是有几分相信我有情伤,正值秋收,房复意在粮草,我们光是这两个月变暗中交手数次,她始终不曾得手,没想到居然病急乱投医,劫了江大人夫妇,许是有几分是为了要挟我,也有几分是嫁祸。”

展昭脸色登时一变。

“还真是……出人意料!”

在外人想来,江大人上看下看,无论怎么看也与郡主毫无关系,怎能要挟得到她?

但仔细一想,若郡主当真钟情赵子熙,即便不是,二人却有婚,赵子熙如果真如他表现得一般,深爱江若雨,此事他不可能不管,无论他要怎么管,必然会牵扯长平郡主。

展昭不知目前镇西城与西夏方面的斗法究竟如何,但大约能猜到郡主必然是镇西城的定海神针,身为定海神针,便是有一刻思绪混乱,留有缝隙,对镇西都是相当不利之事。

但只为了这个便如此兴师动众……

方若华施施然一笑,摇头道:“我也实在没想到她会做出这等毫无用处的惊人之举,从东京劫走江大人夫妇,会暴露她在开封的许多布置不说,需要动用的人力物力也不少。”

“当然,她也许有另外的算计,不过我在西北事务繁忙,没时间猜她的心思,若展大人另有怀疑,尽管调查便是,若这案子还结不了,只能请陛下与西夏李元昊交涉了。”

展昭:“……”

他到西北以后,不知无语过几次,现在最重要的还是护送江大人夫妇二人立刻回京,其它的就只能先暂且搁置

第四百零二章 求生不求死

可说走一时也不能走,江朝和他妻子在房复手里到没有受刑,但一人是清流文官,另一人也是闺阁妇人,受此大难,既惊且怕,一被带回镇西侯府两个人就倒下了。

镇西侯府的大夫看过之后,只说是受到惊吓,外感风寒,给开了好些药喝,卧床调养。

镇西城地处北疆,距离东京路途遥远,而且沿途路很不好走,展昭着实不敢冒险现下就带二人回京,只好先修书一封,着人递送京城与包大人说明此事。

接下来一连数日,展昭再没见过长平郡主,但镇西侯府却再不如初见时那么冷寂,着实热闹的很,白天晚上总有各色人等出出入入,有军中高阶将领,也有本地官府的官员,偶尔还有寻常百姓和高来高去的江湖人。

好好一座侯府,看起来到和菜市场差不多。

展昭生性稳重,可还是忍不住对这位郡主起了好奇心,身在东京,见过的权贵子弟数不胜数,贵女们也见了不少,但着实没有哪一个像长平郡主这般让人看不清楚。

寻常闺阁女儿要是碰上退婚之事,多数都会伤心痛苦,久久不能释怀,但眼前这位郡主瞧着却是浑然不当一回事,甚至对自己的未婚夫没有半点好奇心。

这日,夜深人静,月上树梢,展昭一时睡不着,而且外面总有些奇怪的动静,忍不住披上衣服出门,一推门就见不远处站着十多个黑衣人,院子里生了火堆,郡主也在,迟疑一下,还是举步过去。

火堆上有一只半人高的烤全羊。

地上摆满了酒坛。

郡主同样是一身黑袍,一手拎起酒坛,略略倾斜,乳黄色的酒液慢慢渗入地里去。

“宝元元年,飞骑营被西夏的铁林军三千人埋伏,吃了个大亏,从那日开始,我谍组的顶尖高手黑羽就变装入西下,费心筹谋两年多,终于挖出房复埋在我们镇西的一条线,可也因此暴露,去年我就说过,不可贪功冒进,必须撤出来,可她到好,给我玩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她是一个间谍,算个屁的将……小燕儿,我问你,黑羽没的冤不冤?”

站在方若华身后一娃娃脸的男子冷声道:“冤!”

方若华轻声道:“我听说黑羽死之前直呼值得,说什么她守住了忠义,以一己之力,拼掉了五十余人,一换五十,值!”

一群黑衣人鸦雀无声。

“你们说值吗?你们去问问苦等黑羽过门的曹将军,去问问黑羽她爹娘,问问她未及弱冠的弟弟,甚至去问问她家那条大黄狗,拿黑羽的命,换五十余西夏士卒的命,他们觉得值不值!”

“……不值!”

无数人哽咽出声。

“别说五十个,就是一百个,一千个,那也不值!我们将士,城门外御敌,死守不退,死一千人一万人,哪怕只杀死西夏士卒几百人,只要城门不破,他们冲不过我们的血肉屏障,踏不进我大宋国土,老百姓们不用饱受战乱之苦,我们的死便是值得,可像黑羽这般蠢不可及的牺牲,不值得,没有必要。”

方若华叹气,“元儿,你马上要去西夏,我已经叮嘱了很多遍,现在我再叮嘱一遍,我要你去当我离间西夏君臣的棋子,你确实是一枚棋子,但我要你求生,不是要你去求死,你明白吗?”

“郡主放心。”

展昭看不到说话之人的模样,那人整个被包裹在黑色的斗篷之下,却听得出来,那声音很年轻,大概也就二十多岁。

他也不知自己怎么想的,只是有些不是滋味。

方若华说完话,沉默了片刻,笑道:“吃吧。”

展昭就见所有人都不知道什么叫客气,纷纷出刀割走羊身上鲜嫩肥美的肉,方若华也拿了个盘子,抢着把羊腿上最鲜嫩的肉片下来,举步走到展昭身边,递给他一双筷子。

“尝尝看,等你回东京,怕是吃不到我们西北最好的羊了。”

展昭自然不会推辞,方若华看着他慢慢吃,也放松下来倚在旁边的石头上,回想自己这些年的经历,只觉得不容易。又想到自家那道考题,更是有些无奈。

‘武死战’上面明明还有‘文死谏’,偏偏又给划去,据说出题者觉得文死谏或有沽名钓誉之嫌疑,去历练的修士大多年幼,无法把握分寸,便把考题简单化。

好一个简单化!

一点也不简单好吗,这题目难解的很,反正她每一个小时空的经历都认认真真过,当成自己的一生,她绝不会为了身后名,为了一座丰碑去死战!

且考试和以前不同,以前她世外人,但这一次入小时空,明明心中也知自己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地球,但在情感上却是真正的不知是梦是真,不知她究竟是哪一个方若华,眼前的一切,她死去的父母兄弟,死去的袍泽,在她眼前无半分虚假,所以,她如今已是不可能为了一道考题刻意地去做什么,她无论做什么,都只能是出自本心。

“怪不得年年考试,不及格者数之不尽。”

其实她顶的是圣德门小公主的名,比起其它考生,她这试题已经算是容易许多。

就同在这个世界参加考试的另外几位,就有个把比她困难得多的,补考了好几回还是不过。

方若华趴着出神,脸上便露出愁绪,她显得极年轻,又是这样的夜色月光,展昭无意间抬头看她,心里也不禁泛起一丝怜意。

这些时日瞧长平郡主行为举止俱是潇洒淡定,但在夜深人静时,她怕是也会愁绪满怀。

镇西城居于大宋北疆,城外不远便有西夏的驻军,离辽国边境同样不远,这等三界交汇之处,又岂能容易生存?她一个好好的女儿家,在这等地方坚守八年,不思恋东京的繁华安宁,也着实是难得。

展昭自己,自从离开江湖跟随包大人之后,虽然不悔,偶尔也不是不委屈,一入宫门,他必是少了江湖人的自由自在,必要每一步都谨小慎微,此时想来,这位郡主的负担之重,可是远在他展昭之上。

第四百零三章 姑奶奶

这日晚上,展昭稀里糊涂地吃了郡主一顿烤羊肉,结果隔天就上了火,嘴角上生了一燎泡,幸好他相貌好,便是嘴上生泡,也还是英俊潇洒器宇不凡的,到是无妨。

江大人夫妇又养了几日病,略好一些就打算回京。

事实上出来一次吃了大苦头,要不是前几日着实起不了床,他们根本不打算在西北荒僻之地久呆。

而且自家女儿与那宁郡王家公子的事情,他们就是以前不知,如今也是清清楚楚,在人家长平郡主面前,两个人多少有些别扭。

江朝这人能做到户部侍郎的位置上,便不是个刻板之人,寻常待女儿也是一片真心,若不然再不敢让闺女女扮男装去书院读书的。

他一直盼着女儿好,平日里最疼爱孩子,对于孩子的终身大事,固然是希望寻一门当户对的好人家,但最主要还是女儿喜欢,自然略放纵了些,这回知道女儿之事,却自己觉得没脸,深悔他当初不该纵容闺女。

昔年镇西侯与宁郡王结亲之事,在京城中并非秘密,那是正经写过婚书,开封府的包大人,还有王相爷都是媒证,虽未广而告之,京城官宦人家多知晓,江朝自然也知道,如今在长平郡主那是怎么都不自在。

江大人自觉大好,想要离开,展昭便准备和郡主告辞,奈何秋收之后,镇西城的县令钱瑞带着钱粮师爷,还有衙门各司的人算是把镇西侯府当成自己的府衙一般,整日不是聚在一起不知商讨什么,就是早出晚归,根本就见不到人,好不容易钱县令自己抱着个铁算盘,担着好几大箱子文书还有账册匆匆而去,展昭连忙求见郡主,结果郡主到是有空闲见他,可他刚一至花厅,外头有人来报,拜月教教主许义泽,副教主韩锦求见。

方若华也没让展昭退出去,便请了人进来。

拜月教是西北第一大教,在江湖上也是毁誉参半,只因历任教主都武艺高强,教众更是行事肆无忌惮,魔教之名并非没有道理。

今日一见走在前面的许义泽,展昭却是实在不能把他和魔教联系在一起。

一身青袍,身体修长,面白如玉,眸子清正,是个如芝兰玉树般的俊秀年轻人。

年轻人一张正气凛然的好脸上略带三分急切:“姑奶奶,他们要杀了那什么飞天蜘蛛,说是教规向来如此,姑奶奶,这可如何是好。”

韩锦无奈地看了自家教主一眼。

方若华想了想:“这是抓住飞天蜘蛛了?他半年前盗窃你们拜月教的烽火令,今日才落网,也算难得,唔,你查过他的底细了?”

“嗯,飞天蜘蛛,原名张彦,秀才出身,后拜一老道为师习武,武功三流,轻功一流,出道江湖五年,盗窃家财百余户,杀四人,都是罪大恶极的江湖悍匪,绿林强盗,并无伤害无辜百姓之举。”

“那就是能改造,老规矩,仔细算算他值多少钱,卖给我们西北罢了。要是你教中何人不服气,便让我家小燕儿带人去跟他讲讲道理。”

许义泽忍俊不禁,脸上的愁绪登时不见,笑道:“姑奶奶就是好啊,背靠大门派,有人撑腰,作弊没人敢管,就且容小子我抱抱大腿。”

方若华失笑,这才给他介绍:“这位是南侠展昭,想必你是知道的,不需我多说。”

许义泽转头看了看,叹道:“果然是温润如玉的公子,怪不得姑奶奶家那边有那么多小姑娘喜欢。”

方若华闻言更笑,对展昭道:“他是拜月教的教主许义泽,按辈分确实该叫我一声姑奶奶。”

又说了几句闲话,展昭见郡主和这位教主大约有私密话要说,便告辞离去,出了门,展昭也不知该如何评价这位郡主了。

数日下来,走遍镇西城,展昭看得出郡主在镇西城威望极高,在军中威望更高。

郡主在军中有一支亲军,一共五百人,却是个个都是好手中的好手,忠心耿耿,能文能武,其中有几个甚至是绝顶高手。

展昭以前也不知这所谓的绝顶高手,武功究竟有多么高,但听今天郡主与拜月教教主言外之意,郡主手下竟能压服拜月教中弟子,这便不能不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屋内。

香茗一杯。

许义泽叹了口气,幽幽道:“我已经是不打算考个高分出来,只求及格。”

方若华也是无奈:“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出的考题,‘天下第一’算什么题目,怎么才算是天下第一?”

许义泽也是这一回考试的考生,正好和方若华同在一个考场,当然,考生们的考题都不同,即便是一个考场,也绝无妨碍,往年互帮互助的时候还比较多。

联盟和帝国别看经常掐架,但在考试方面一向都是十分自由,如果考生能取得助力,别管是来自何方的助力,只要结果是好的,那便能得高分。

但几个考生撞在一起的时候也不多见,即便是在一处,可能考试都结束了,也不知道彼此的身份。

方若华是碰巧知道了许义泽的身份,他这人也是孤独久了,见方若华如见亲人,该说的不该说的说了个遍。

他是联盟一个小家族的修士,只祖父这边和圣德门有些关系,要不然他也不能喊方若华姑奶奶,靠着这个,在他们星球,他家族的地位很高,他也是从小受宠到大的,受宠爱的孩子大抵都不爱修行,他更是修了三百年刚刚筑基有成,达成琴心境,但是从此之后修为便无寸进,而且前些年遭遇一次意外,境界滑落到凤初境,但到了时间,该历练还是要历练,该考试还是要考试。

结果抽题目,抽到的考题是——‘天下第一’。

到了小时空,许义泽成了拜月教前教主的儿子,一来就是修罗场,教主父亲意外身故,教中长老准备篡位。

他就只剩下两个选择,第一掀翻准备谋反的十八位长老自己上位,做这个魔教教主。第二被杀了宣告考试失败重新补考。

许义泽当初在联盟,别看只是小家族的弟子,却是个正经的学霸,怎么肯努力也不努力就放弃?干脆杜撰出一教主宝藏的虚话,顺便装痴扮傻,糊弄了一帮长老,顺便借力打力,借助那些正道人士在外虎视眈眈的势力,暂时先登上教主之位,努力恢复修为,费了不少功夫终于坐稳了位置。

第四百零四章 大树底下好乘凉

许义泽的能力自然不差,但他窝在西北,做这个魔教教主,对自己的考试却是真真正绝望了,别管是哪个天下第一,也和他这人不沾边。

后来干脆就不去多想,爱怎么样怎么样,爱考多少分就考多少分。

只是自从遇到方若华这个邻居兼同场考生,偶尔就会不平衡一下,总觉得方若华得那么一个好考题,全因她是圣德门的弟子之故。

方若华:呵呵!

还圣德门弟子,她从来就不知道圣德门的大门往南开还是往北开!

一时想起许义泽那日一见她,登时花容失色,从马上摔下来五体投地砸到石头上,半天才抬头,百转回肠地喊了一句姑奶奶……方若华又不能不说,她顶着圣德门弟子的身份还挺有用,历练也好,考试也罢,大树底下好乘凉,遇见的人终究还是会客气几分。

哄了哄许义泽,让他心满意足地走人,之后便要送展昭和江大人夫妇。

方若华亲自送,身上还是穿着她那一身特别精致华贵的雀翎大氅,骑着一匹照夜玉狮子,孤身一人行至城门,照例客气寒暄了几句。

她表现得如此豁达,一句不提江氏千金之事,展昭心下叹息,却也无法多说什么,拱手行礼:“还望郡主珍重,展某告辞。”

方若华颔首,想了想,从袖子里取出一令牌和一封信递了过去:“展大人返回东京,不知可否替若华送一封信回去。”

这点小事,肯定是义不容辞。

方若华松了口气笑道:“那就麻烦展大人了,这封信请务必送到庞太师府,交给安乐侯庞昱。”

展昭:“……”

庞太师和他们家大人那是死对头,为人行事互相看不上眼,一年到头都死掐的那种!

嘴角动了动,展昭到底还是说不出什么,难道因为开封府和太师府有过节,就连替人家长平郡主送封信都不成?

正寒暄,展昭浑身肌肉紧绷,瞬间感觉到一股铺天盖地的杀气刺得他肌肤生疼。

一柄快剑,毫无任何征兆破空而来。

展昭自诩身手不俗,在江湖时被称为南侠,但这样让他惊艳的剑,便是他身在江湖时也没见过几次,若当真品评,不敢说世间罕有,也能排入第一流之列。

巨阙剑未曾出鞘便直接投掷了过去,险之又险地砸开剑锋,但展昭离得太远,欺身上前已经太迟,眼见剑光已经落到了郡主眉心,却见郡主眉峰不动,一玉色透明的手也不知从何处而来,竟然徒手捏住剑锋,几个闪烁间,刺客就被带离郡主身侧。

展昭目光落在出手之人宽大的长袍上,来人一身道袍,眉宇清淡,相貌更是宛如天人,只是太冷了些,冷得像天边云,不似凡间人。

方若华一笑:“他是狐苏。”

除此一句,便再无介绍。

许义泽那家伙说方若华作弊,这到不假,事实上联盟和帝国的豪门里,少见考试没有准备的,方若华顶下的身份可是圣德门小公主,上面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着她选了一样对她的考试大有益处的道具。

那道具便是狐苏,狐苏是圣德门天工长老亲手制作的一尊傀儡,与人毫无区别,修为更是不俗,最重要的是按照方若华所想,他精通兵法战阵,于战场上所向无敌,是一等一的战将和谋士。

当初方若华初来乍到,便是镇西侯的女儿,天然能得镇西军将领的敬意,但那时候镇西军只剩下四千残卒,将领也死伤殆尽,靠她自己,恐怕她只能老老实实回京城做一个安安稳稳的郡主,哪里有如今的威望?

可惜狐苏虽好,寿命却有限,最多只能存在二十年而已。

这也没法子,虽说上面不大计较,但是方若华也不可能带太要紧,太刺眼的东西过来,她来之前,还是许岚暗示她选狐苏最好。

刺杀行动眨眼间就结束,似乎从没有出现过一般,方若华回首看了隐去身形的狐苏一眼,不禁有些惆怅,虽是傀儡,在仙人眼中或许不重要,但在她看来,这就是个有血有肉有思想的人……最长只有二十年的生命,何其短暂?

方若华回过神,神色依旧温柔和煦,抱拳行礼:“展大人,江大人,一路顺风。”

展昭略有些迟疑,忍不住道:“不如让展某护送郡主回侯府。”

“展大人不必在意,哪天还不遇见几回刺杀,早习惯了。”

展昭:“……”

终究还是告辞。

展昭快马加鞭回到开封,先护送江大人夫妇回府,江若雨早早便在门口等着,赵子熙也在。

“爹!”

一眼看到父亲消瘦苍白的脸,江若雨既是喜悦,也是担忧,一声疾呼,眼泪就落了下来。

江朝皱眉,叹了口气,心疼女儿,此时也不舍得多说,更不愿意女儿在外面丢脸,看赵子熙却是哪里都不入眼,只当看不见他,拉着女儿便向门内走去。

江若雨对父亲的心思却是浑然不觉:“爹爹,娘亲,你们可算回来了,这些日子若不是子熙哥,女儿恐怕,恐怕……呜呜。”

江朝哼了哼,咬牙忍住不悦,哐当一声关门把赵子熙关在大门外。

展昭看他一脸惊愕,也没有搭理他的意思,径直回开封府。

南侠向来与人为善,从不轻易让人难堪,会有这般举动,着实让赵子熙摸不到头脑。

一路回到开封府,见到包大人和公孙先生,展昭多日来紧绷的心神才算放松了些许。

包大人失笑:“展护卫辛苦了,瞧着真是瘦了些,来,坐下喝杯茶,跟我和先生说一说此行的始末。”

前些时日接到信,知道江朝夫妇居然没死,包拯也是大为意外,虽然庆幸,可还是摸不着头脑。

展昭想了想,将自己这些日子在北疆的所见所闻徐徐道来。

一直到月上树梢,话才说完,包拯沉思良久,叹了口气:“长平郡主小时候,本府还见过她,是个挺娇惯挺淘气的孩子,当年老侯爷尚在,只说希望自己的女儿一生快活无忧,规矩体统什么的,也不大重要,他老人家和宁郡王定下儿女婚事时,本府和八王爷还是媒证,没成想多年以后,竟是如此的结局。”

第四百零五章 骄奢

一场秋雨一场寒,下了几场雨后,开封的冬日便要到了,街面上的行人也换上了冬装。

以包大人和庞太师的关系,展昭自然是很少到太师府,今天迫不得已,过来一看,果然还是受不了这府邸的奢华气息。

“等着。”

庞府的大管家庞福冷声冷气地哼了哼,很是不待见展昭的模样,扭头看了看天,板着脸招呼几个小丫头,“咱们侯爷漱口用的玫瑰露味不对,跟你们说过多少次,不要泉州那边进上来的,一定要杭州的贡品,你们要是再有谁记不住,自己去领板子走人。”

几个小丫头也不生气,脆生生地应了。

也是片刻工夫,屋里叮叮当当地乱响,大门哐当一声被推开,里面就钻出来一个十八九岁模样的小公子。

雪白的斗篷裹着一张粉面,眉眼精致如画,脖子里一圈狐狸毛,显得分外富贵,他一出来,大管家庞福就笑得连眼睛都要没了。

“侯爷您可慢着点。”

庞昱随手把手里镶嵌宝石珠玉的金弹弓扔到一边,一抖搂袖子,一地拇指肚大小的珍珠就滚到一边的花丛里,看他这一身衣服似乎也算不上特别繁复华贵,可不说料子如何,就是随意一针一线,一颗扣子,仔细看也是价值连城的珍品。

展昭心想,这位小侯爷可够奢侈,但人家父亲是当朝太师,姐姐乃是贵妃,自己还有侯爷的尊位,说家里藏着金山也不为过,奢侈点而已,总不能就把人拎去开封府问罪,只是到底不是一路人,展昭把信送到,眼看庞昱高高兴兴捧着信和令牌走,根本连正眼都没看他一眼。

“那什么,庞福,看赏!”

交代一句,庞昱就不见踪影。

庞福皮笑肉不笑地把人送出门,还没转头就交代下人赶紧打扫干净门槛。

“快,扫干净些,别沾了开封府的穷酸气。”

展昭也犯不着为这等小人生气,只回到开封府,却不免在包大人面前抱怨几句:“长平郡主一见便是女中豪杰,英雄人物,怎么到认识庞昱这种人。”

包拯失笑,想了想:“庞昱这孩子我也算是看着长大的,从小就娇气,宫里太后宠爱,陛下也宠爱,贵妃更是爱得不行,庞太师为人如何不说,却是一慈父,诸般溺爱之下,庞昱也只是好吃懒做,吃不得一点苦,娇气过了头,却也没有欺男霸女的毛病,更难得的是别管是见了哪个王府的小世子,还是外头平民百姓家的孩子,他都是一般无二的对待,所以我到不觉得这孩子哪里不好。”

既然包大人都这么说了,展昭也只好把那点闲气抛诸脑后。

开封府诸事繁杂,到没闲情逸致地去琢磨老对头家的小子养成什么性格。

秋去冬来,开封府街面上上了冻,包大人令府中衙役帮忙清理。

公孙先生手里抱着暖炉,冲坐在屋檐上打瞌睡的展昭道:“快回去歇着,小心掉下来砸坏了人家的东西,虽然展护卫俸禄不少,可用钱的地方更多,能节省些便节省些为好。”

展昭昨夜在宫里值夜,结果苗贵妃身边的宫女与侍卫有私,让苗贵妃逮了个正着,贵妃大怒,整个宫里一团乱,展昭忙了一宿,片刻也没休息,也幸亏他内力深厚,精力也充沛,到也勉强能熬得住。

“怕是歇不成了。”

包拯披上斗篷出门,招呼王朝马汉备轿,“本府要马上进宫,刚才王丞相过来说,今日一早,北疆八百里加急信件进京,近日该送到杨元帅那里的二十万两军费没有送到,负责押运的官兵在代州摩云岭被人发现,尸骨不全,死相极惨。”

展昭飞身而下,叹道:“陛下怕马上要宣召大人进宫。”

话音未落,来传旨的内侍便到了眼前。

公孙策目送自家大人的轿子远去,回头对展昭道:“敢抢劫重兵护送的军资,恐怕是硬茬,哎,京中多是非矣。”

……

中牟县

落了一夜的雪,白玉堂从东京出来也无大事,不过随意游逛而已,只半路上遇见展昭那只臭猫,就干脆追了他一路,闲来无事比比剑也是极好的消遣。

进了一家叫‘将军醉’的酒楼大堂,要了一壶酒,一盘鱼,几个菜,白玉堂就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顺手拢了拢身上的裘衣,正打算打算把窗户关上,一抬头却看见死猫正紧紧盯着一人,神色古怪。

顺着他的视线过去,入目的是个女人的背影,因看不到正面,到不知容色如何,白玉堂冷笑,平日里一副正经模样,一转眼就露馅,看女人也能看得呆了去。

虽说腹诽,白玉堂心中也有些好奇,因那女子身边还坐着一人。

他陷空岛锦毛鼠白玉堂,也自诩是风流人物,相貌不凡,多少美娇娥贪恋他这个人,但是此时看到那女子身边之人,不说自惭形秽,但也要承认单论样貌气质,不要说展昭,自己也胜不过人家。

“展昭怕是要得单相思!”

白玉堂登时心情大好,正打算过去打展昭几句,就见他竟起身向那一桌走去。

方若华夹起一块烹制的鲜美的鱼腹肉,细嚼慢咽,眉目疏朗个,,看到展昭,不等他开口便笑道:“西北苦寒,羊肉到是尽可以吃得饱足,我到有好些年头没吃过这么地道的河鲜,展大人快坐,来尝尝我这条黄金鲤入不入味。”

展昭苦笑:“您怎么回了开封?”

方若华失笑:“总不会是回来玩的。哎,北疆军务繁杂,房复那小丫头片子最近发了疯,就守在咱们边界,整日找麻烦。”

左边陪坐的侍从叹道:“郡主莫要抱怨了,咱们元儿那孩子把人家坑得那么惨,张观的尸首如今都凑不齐,房少帅那般聪慧,怎能不知缘故,没有冲过来找您拼命,就是人家涵养好。”

方若华充耳不闻,“而且钱县令那儿也有一大摊子事,离了我就要出乱子,若是这天子脚下少出几桩新鲜事,展大人三催五请,怕是我也没空回来。”

展昭:“??”

第四百零六章 饥荒

“叶镖头,劳烦您过来跟展大人说一说。”

白玉堂也跟着看过去,就见旁边桌子上一相貌寻常,短衣打扮的汉子起身,冲着展昭抱拳行礼:“在下叶平,见过南侠。”

这人他到认识,是少林的俗家弟子,乃是云威镖局的镖师。

别看云威镖局名字俗气,却也算得上是大宋数一数二的大镖局,叶平作为云威镖局的镖师,行走江湖十余年,性子疏阔,在绿林道上颇有名望,又背靠少林,很是有些名气,即便武功算不上一流,出外走镖却是向来无往不利。

白玉堂他大哥卢方,以前货运南北,就爱找云威镖局负责押镖,向来很少有失,就是偶尔出了差错,三五日之内也是能把镖给寻回来的,毕竟天底下敢打他们陷空岛主意的绿林好汉也不多见。

“近来陈州大旱,灾荒连年,我镖局奉郡主命,接了陛下的密旨,从京东、河北两路筹集了二十万两白银,十万两助朝廷赈灾,另外十万两要借给杨将军救急,不曾想押运途中,竟被劫了去……展大人,我这批镖银实在要紧,是北疆将士,还有咱们陛下勒紧裤腰带省出来的,如果当真就这般找不回来,不用郡主剁我的头,叶平自己也没脸面顶着它在江湖上混这口饭吃。”

展昭悚然:“又是二十万两?”

陛下也知道?

要知陛下向来节俭,往日便是夜里想多吃一碗鸡汤也会权衡再三,如今一口气丢了四十万两银子……

展昭瞬间觉得他这案子要是办不好,银子要是找不回来,开封府众人,包括包大人在内,加在一起恐怕也挡不住陛下的怒火。

“不急,我已经拜托江湖上的朋友调查此事,这么一大笔银子,不可能就这般销声匿迹。”

正好店小二又上了酒菜,撤换掉只剩下鱼骨的盘子。

方若华便很随意地招呼展昭坐下,“先吃饭,皇帝也不能差饿兵,不吃饱喝足,怎么有力气干活。”

一行人就坐下吃饭。

快到饭点,酒楼里的客人一下子就多起来,或者锦衣华服,或者粗布衣裳,喧喧闹闹。

“你们听说了没有,安乐侯庞昱奉命陈州放粮,那是个什么人,庞太师的爱子,京城有了名的纨绔,听说他在陈州的时候,强征民夫,克扣赈灾银子,修建什么阮红堂,强拉民女供他淫、乐,闹得民间怨声载道,都说他不去陈州,老百姓还有条活路,他一来陈州,百姓们简直是生不如死!”

“真的假的?”

“陈州那边传来的消息,还能有假?”

展昭蹙眉,不自觉转头去看身边这位郡主。

方若华却连筷子也不曾停顿,吃了半碗饭,拿出帕子抿了抿唇角:“我看展大人估计得走一趟陈州,去看看这位得了失心疯,搜刮民脂民膏,无恶不作的安乐侯了,在下还有公务要忙,这便告辞。”

说完一戳她身边那位,起身就走。

那神仙一流的风雅之士,最后扫荡了整个桌子,连半个菜叶也没有剩下。

展昭:“……”

方若华显然也有些无语:“狐苏,在叶镖头面前好歹要些颜面,弄得好像我老让你饿着似的。”

陈州

果然是萧条的厉害。

展昭举目四顾,满街行人面如枯槁,骨瘦如柴,行动迟缓,刚才进城之前,他也看了周遭的田地,条条干裂的裂缝,狰狞得像吞噬人命的猛兽之口。

朝廷搭建的粥棚里煮的都是汤汤水水,米粒不剩下几个,到是边上盆子里装的菜干,地瓜干,红薯干还有一些,显然硬的厉害,不少饥民抓在手中就着汤水使劲啃食。

到是道边都搭建起棚子,糊着厚厚的茅草,即将到来的东西里或许还能抵挡些风雪。

展昭眉头处一道川字纹,自从到了陈州,就片刻也不能消失过,他已经打探清楚,一个月前陛下接到陈州太守的折子,便派了安乐侯庞昱到陈州放赈,如今一个月已经过去,陈州还是如此模样……

“他奶奶的,这都什么狗屁吃食,又是汤汤水水,弟兄们,自从那钦差,那什么朝廷的侯爷来了咱陈州,就跟糊弄事似的给咱们弄了这些青草根子,皇帝老儿跟的赈米难道就是这个?他皇帝老儿也忒不把咱们当人看!再这么下去,老子的老娘和小儿子就要饿死了,弟兄们还不抄家伙,给我冲入官府,抢粮食去!”

展昭心下一惊,刚要起身阻止,便见一个黑衣人手下弹出石子一枚。

那大汉一声不吭,砰一声倒地昏死过去,瞬间冒出一队官兵拖起人便走。

其他起哄闹事的灾民也被弹压下去,老老实实地退到一边。

展昭忍了忍,见那些官兵并未大开杀戒地伤人,终究还是忍住没有动手。

当下像官差这般处置,的确是最好的处置法子了,总不能任由灾民闹事,若真惊起民变,那必然要血流漂橹,人头遍地。

绕开饥民,展昭打听清楚安乐侯目前就在驿馆之内,近前一看便不禁蹙眉。

安乐侯好大的声势,整个驿馆内外都有精锐兵丁护卫,其中几个看起来神完气足,显见是高手,便是门口守门之人,衣着打扮看似寻常,可仔细一看,太阳穴高高鼓起,显然是外家高手。

展昭飞身上树,举目看去便见驿馆里只有几处亮着灯,偶尔有丝竹声传来,声声入耳,颇有动人之处,还有几个艳妆女子嬉笑打骂。

刚想投石问路,进去瞧瞧,便见一道白影掠过,展昭心下一惊,紧追而上,瞬间靠近搭上白衣人的肩膀。

白玉堂:“哟,这回不跑了?”

展昭哭笑不得:“白兄夜探便夜探,不求你穿夜行衣,毕竟显眼,好歹把您这身衣服换一换,白成这般,岂不是活靶子一个?”

“呵,当我怕这帮酒囊饭袋。”

话虽如此,白玉堂其实也有一点后悔,没想到这破地方确实有不少高手,半晌蹙眉道,“刚才我瞧见黄河三毒也在,他们什么时候投靠了官府?现在成了安乐侯的人?”

第四百零七章 纨绔

展昭心下同样惊奇,那黄河三毒茅家兄弟,论武功只能算二流,但下毒的功夫却是厉害,江湖人皆知,陷空岛曾与这三人起过冲突,卢方曾当众叱责茅家兄弟背信弃义,对师父不敬。

可便是如此,以陷空岛的江湖地位竟然也没把他们三个怎么样,由此可见,这几人的确有些门道。

正说话间,驿站外面来了一行车马,车马奢华,不光那车看起来珠光宝气,就是拉车的那马,竟也是正经的大宛马,神骏得很。

马车在驿站门前停下,守卫的兵卒一时犹疑,根本不敢像以往一般驱赶,一个蓝衣的侍卫统领从门里出来,走到马车前,恭恭敬敬问道:“敢问来者何人?可有什么事?”

像这等马车,这等的富丽堂皇,想也知道是哪位贵人驾临,他们这些侍卫也不是没有眼力劲,不可能在什么人面前都耀武扬威。

马车帘子一掀。

侍卫登时直了眼。

侍卫统领腿脚都有些酸软,却连口水也不敢吞一下,眼观鼻鼻观心,身体矮了半截。

“敢问,敢问……”

“庞娘娘知小侯爷来陈州公干,怕他一路上无人照顾,特意派我等护送苏姨娘来照顾侯爷。”

跟在马车旁边的侍卫掏出腰牌给侍卫统领看了看。

统领脑子里却早就是一片浆糊,只有一个感觉——不愧是安乐侯,人家身边便是一小老婆也是如此的天香国色。

白玉堂和展昭背着车身,到看不到车内情形,心中只有好奇,尤其是白玉堂,一闪身就钻入车厢之下,展昭吓了一跳,只能跟上。

结果刚一下去,只觉得有什么东西勾住衣服,身体一轻,眨眼间人就已然宽大的车厢之内。

车厢确实大,里面坐了四个人不光不拥挤,还宽敞的很。

“郡主。”

展昭一抬头,入目的便是长平郡主,不过郡主打扮得颇为低调,丫鬟模样,另外一位衣着华贵的美人,面容苍白,显得有些冷,却是澄澈空灵,超凡脱俗,实为绝色佳丽,怪不得侍卫统领查问的如此疏忽就放了行。

在这样一张脸面前,就是御前侍卫也要疏忽大意的。

“狐苏,给他们也换换装。”

展昭一愣,就见那个大美人直起身体,居然极高,从座子底下翻出一口箱子,打开来里面胭脂水粉无数,还有不少衣服首饰。

白玉堂脸上登时露出惊恐之色,抬手就要推窗,可让那美人一按肩膀,身体立时酥软,竟是动也动不了一下,半点力气也无,登时露出几分羞恼,低声道:“偷袭!”

展昭:“……认了吧,就是不偷袭你也在人家手里过不了几招。”

白玉堂瞪他。

“我也一样。”

自那日在镇西城见过一次这位狐苏先生出手,展昭就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他自诩武功不错,其实还差得远。

只是没想到这么一个武功绝顶的宗师级人物,却对郡主言听计从,连这等事也做得如此娴熟。

展昭眼看着狐苏手如残影,挥舞极快,三两下就把白玉堂变成个眉清目秀,颇有几分颜色的小丫鬟,除了个子高些,再看不出异样,心下不禁惊异。

又过了片刻而已,马车还没走到头,白玉堂看他的目光也是充满了不可思议,显见他也没有逃开这一劫。

刚打点妥当,马车一停,郡主就扶着狐苏下车,展昭和白玉堂个个低头,老老实实地随二人身后下了地。

便是骄傲如白五爷,其实必要的时候也很看得开,并不是每时每刻都很在意自己的颜面。

扮女人又怎样?

大门洞开,里面笙歌燕舞,十几个舞娘围着一美貌公子言笑晏晏。

地上的酒坛子空了好几个,空间里充满了奢靡之气。

狐苏哐当一声砸了桌子,醋意盎然:“滚!”他这一声咆哮,吓得歌女舞娘花容失色,绊倒的绊倒,惊呼的惊呼,乱作一团。

庞昱鼓了鼓脸,也露出一丝惧意,小声道:“还不快走,她,她可是只母老虎。”

不多时,一屋子娇媚姑娘就争先恐后地钻出屋,最后出去的还好心把大门关了。

白玉堂隐隐约约听到外面有人担忧道:“刚才那位姐姐醋劲好大,不会打侯爷吧。”

就这种侯爷,身为钦差,不想着赈济灾民,自己到是享受得很,本也该打。

方若华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坐下,瞪了庞昱一眼。

庞昱鼓着脸,趾高气扬地也瞪着方若华。

方若华无奈:“你这是做什么?”

庞昱咳嗽了声,脸上一红,却硬梗这脖子支支吾吾:“我是安乐侯,京城里第一等的纨绔,自然是到哪里都要享受第一等的待遇,而且安乐侯庞昱不欺男霸女,不贪污受贿,那也没意思不是。”

方若华招呼展昭和白玉堂坐下,笑道:“赈灾不力,欺压百姓的庞昱都在这儿了,怎么也跑不了,大家劳累了一晚上,也坐下歇歇,喝杯茶。”

狐苏主动寻了一个干净的茶壶,翻出几个干净的茶杯,一人一杯茶捧过去。

便是白玉堂也只能起身来接。

方若华能坐着受一位大宗师级别的高手奉承,他们却是无论如何也没有这么大的脸面。

事实上现在狐苏立在方若华身后,很自然地帮她揉捏肩膀,动作又轻又柔,还很好看,可看得展昭就有些头晕。

方若华却全然不觉,蹙眉盯着庞昱:“到底怎么回事,不要告诉我你忽然见钱眼开,贪污了朝廷的赈灾银子。”

庞昱苦着脸,偷偷看方若华,一挥袖子抱着膝盖歪在软榻上,幽幽道:“为什么我不能见钱眼开?反正要是这次赈灾不力,任我说破天去那也是我的罪过,绝对没人会相信我这个庞太师家的小公子,京城赫赫有名的纨绔。”

说着,他却是委屈起来,“你看看外头那些传言?呵!”

方若华皱眉:“少废话,你从小到大知道银子是什么东西?朝廷的赈银是不少,但就你那懒散的性子,金山银山堆在你身边,估计你也懒得伸手去拣,会费这个心思贪污朝廷的赈银?到底怎么回事。”

第四百零八章 富贵乡中人

“不知道。”

庞昱一脸无辜。

方若华:“嗯?”

“真不知道。”庞昱默默抚平衣角,也不敢太刺激眼前这位,“你也知我是什么样人,一生立誓做纨绔,富贵乡里打滚的第一等糊涂人,像我这样的王孙公子,本不该接这般棘手的差事,还不是因为郡主你给的差事更麻烦,这才以小麻烦化解大麻烦来了陈州。”

“但我真没打算担这正经钦差的责任,只打算做个摆设,等赈灾结束回去领一份功劳便罢了。”

庞昱叹气,“可我也不敢真疏忽了差事,这次出京我从太师府借出来师爷六人,令他们押运钱粮,快马加鞭先行出发。”

方若华点头,这也确实是庞昱会玩的手段。

“别看我爹一碰上开封府就变成糊涂鬼,但他的确有手段,要是他派给我的高手都做不成事,我今天恐怕也不会是这天底下最上等的纨绔之一了。”

展昭听他一言一语,忽有所感。

庞太师位极人臣,又有一女为宫中贵妃,把儿子养成一副天真公子哥的模样,到也不失是一种政治智慧。

“可我一到陈州,就深感不妙,我那师爷只剩下一个露了一面,其他的都不见人,只说公务繁忙,下人也换去大半,陈州太守蒋完病得起不来身根本没法子拜见我。”

“这不是胡说八道,在太师府谁人敢对我这般不敬?那几个师爷就是爹娘死了,也得先来拜见我才对,还有蒋完,他是我父亲的门生,恨不得跪在我面前舔我的脚的人物,除非半死不活了,否则病得再重看见我也一准能好。”

“这还不算,来陈州数日,底下人只糊弄我自在享受,还冒出一个我太师府的侍卫统领,拿着我爹的腰牌,说要保护我的安全,二话不说就把我这驿馆给围了一个水泄不通。”

“更可怕的是我闹着要去看赈银,也就被人领着随意看了一眼,银子是镀的铁块,粮食只有最上面一层,底下都是沙土。”

庞昱简直哭笑不得,“还真把我当傻子了,我就算真是傻子,也是个过目不忘,过耳成诵的傻子,如此敷衍了事也指望能骗了谁去?”

方若华一巴掌把靠过来的脑袋推到一边:“你这么能耐,还不是只能在这儿腹诽,完全不去想怎么解决。”

庞昱也不生气,反而一脸理所当然:“那不是很正常?我从小到大包括我自己在内,谁也不指望我做事,我唯一的任务不就是玩?纨绔而已,会玩就行了,谁能指望我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而且敢动朝廷赈灾银子的主,那是我能对付得了的?”

“好在别的我做不了,做出一副贪花好色,鱼肉乡里的纨绔模样那是本色演出,我的人纵使出不了陈州,传些流言蜚语到也不算太难。”

庞昱得意得很,“陈州饥荒是何等要紧之事,我这个钦差大臣克扣粮草,胡作非为,岂不是要激起民变,开封城里有不知多少忧国忧民的大人物要来查看,到时候这里面究竟有什么猫腻,自有人能查得出来,再不关我事。”

“呵。”

方若华冷笑,“你觉得自己的手段很高明?你就没想过万一这口黑锅背实了,你的小命安在?”

庞昱眨眨眼,蹭到方若华身边,可怜兮兮地眨眨眼:“有郡主在啊,要不然郡主收了我走吧,我可以帮你铺床叠被,端茶倒水,再不成,看我长得多好,哪怕只摆着观赏也赏心悦目。”

“不必,我有狐苏。”

庞昱:“……”这个还真,一样都比不上。

开了几句玩笑,庞昱正襟危坐,取一杯热茶细品,笑道:“郡主放心,我这些年做纨绔也不是做着玩的,姐夫向来疼爱我,也了解我,再说,就是包大人和我爹不对付,对我还是有几分待见,不可能只听几句流言,不给我辩驳的机会就定我的罪。”

“包大人明察秋毫,我纵有小过,可既没犯该受铡刀之刑的大罪,他老人家怎么可能杀了我?”

这马屁拍的着实不错,在开封时他也没少拍,包拯就算多少有些厌恶庞太师,对庞昱到是观感不坏。

“再说了,太师府连扫地的那两个白痴都是皇城司的人,贵妃姐姐亲自安排,我们一家老少一天吃几碗饭,我拿我姐夫的字画糊窗户用,宫里都一清二楚,我的性子谁能不知,便是有某些大人物要让我背黑锅,也得看看我家家长们乐意不乐意!”

方若华心里还是有气:“你瞧着还挺得意!”

一个脑蹦过去,方若华站起身推开窗户,从缝隙中向外张望,只觉得区区一驿站却是步步危机,“你这小子实在胡闹,知道自己懒得动脑子,做不了什么大事,不老老实实在开封待着,非要出京,你落到这一潭浑水里也就罢了,可知我有多忙!”

“我也想老老实实待着。”

庞昱咕哝了句,苦兮兮地伸出手来给方若华看,他的手保养的极好,细腻粉嫩,比女子之手还要漂亮的多,无名指指侧却有一道血痕。

“小弟实在不知哪里得罪了姐姐家那只大疯狗,今年的县试一百名篇,府试提升攻略,三年科举五年模拟等等等等,居然都要我来编辑,我知道科举大门朝哪开!那资料浩如烟海,光是总结归纳也累死个人,我觉得自己连头发丝上都沾着一股子墨味,再不找借口出来,等姐姐回京城,就见不到这么漂亮的小弟了。”

方若华:“……也是,赵玉书是挺可怕的。”

白玉堂瞠目结舌,死死盯着庞昱。

当年他被大哥逼着读书的时候,各个州府出的什么名篇,什么模拟考题那简直做得他只觉天昏地暗,曾有一阵子恨不得把金华那边的书肆都放一把火烧个一干二净,只是实在不敢!

每年新书出来时,那些书肆门前都是人山人海,连他大哥大嫂都连夜排队去买,他这把火要是真一放,那就是金华府万千读书人的头号大敌,便是锦毛鼠白玉堂也不敢犯这种众怒!

第四百零九章 刁民

白玉堂脸上登时有点灰,即便他装作若无其事,但看庞昱的目光还是戒备且不可思议。

曾让他焦头烂额的那些书,竟然出自这小子之手?

谁不知庞昱是庞太师家的纨绔子,除了吃喝玩乐外再无用处,便是白玉堂人在江湖,但他和开封府众人多有联系,也知朝中清流御使,简直是照三餐参庞昱,皇帝面前参他的奏本估计比参他爹爹的还要多。

毕竟庞太师位高权重,哪怕有政治斗争,御使们也少见敢直接朝他下手。

展昭也有些惊讶。

近些年开封府以及各地出现一批有关科举的书籍,汇总历代三鼎甲的文章,历次科举考题,还有什么考题预测,或者是进士们的文章,考官性情分析,当年时政等等,深得考生之心,次次都是书籍一现世,登时脱销。

公孙先生还收集过一些,看过也说对科举确实有用,只是若读书人人人只研究这个,到有本末倒置之嫌。

包大人却对此赞誉有加,言道此等书籍面世,说不得能给天下寒士带来新的局面。

书中提及的一些科举要点,本是只有世家大族才知道的东西,只传自家子弟,寒士想以科举谋求进身之阶,比世家公子难上不知凡几,非天纵奇才很难脱颖而出,但有了这些书籍,只要不是家里实在贫寒的要命,广大考生在科举信息的获取上,便差不多能站在同等的位置上。

庞昱左边看展昭,一脸惊诧,右边看白玉堂,也是满脸愕然,对待美人,他向来有耐性,叹道:“我们家郡主姐姐早年穷的很,什么生意赚钱就做什么生意,拉拢了皇帝还有一批皇室宗亲,凡是世间能赚钱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什么生意都做,还把主意打到读书人身上,这世上最不吝啬花钱的,到不是女人和孩子,而是我大宋千千万的读书人。”

“一举成名天下知,若能中进士,花再多的银子也值得,郡主姐姐让礼部侍郎赵玉书亲自做什么总编,编纂教辅材料,可是赚老了钱了,听说我姐姐靠这笔源源不断的收入,养了三千重甲骑兵。”

展昭一时也不知该露出什么表情,他自然知道,赵玉书赵状元郎亲自编纂的书籍名扬大宋,各州县官学都会指导学生们购买,连太学,国子监也要买,不光如此,周边诸国也曾来求书。

理藩院前几年还上折子恳请陛下拨一批藏书,用于回赠诸藩国,据说各国君臣都十分喜欢。

方若华翻了个白眼,一手推着庞昱歪歪扭扭的身体,推他坐好。

“我那丢的银子先放在一边,如今最要紧的是陈州灾情,展大人,白大侠,请你们二位随我走一趟,帮凑些钱粮先安抚陈州灾民。”

展昭和白玉堂都点头应下,庞昱却是整个人都呆住:“啊?这两个美人不是我的?不对,这两个美……是展昭和白玉堂?”

白玉堂阴森森看过去。

庞昱登时闭嘴,他这些年活得快活如意,最大的依仗就是他足够识时务,低眉顺眼地盯着脚面,一本正经地道:“郡主姐姐放心,小弟绝对指哪打哪,绝不添乱。”

正说话间,方若华和展昭、白玉堂尚未离开,外面忽然骚乱,声音越来越大,展昭蹙眉,长身而起,厉声道:“有刀兵之声。”

如今陈州局势危险,由不得展昭不担忧。

方若华使了个眼色,庞昱一甩袖子,起身就向外走,展昭和白玉堂连忙低头装出一副侍女的模样,和方若华一样低头跟在狐苏身后。

一出门,两个侍卫面露戒备,急忙凑过来:“侯爷,外面有刁民闹事,小的们这就去处置,您不必……”

庞昱连看也不看他一眼,哼了哼,一脸骄横:“我到要瞧瞧,哪里来的混账敢坏扰了我的兴致。”

说着就不管不顾,一路横冲直撞地出了大门。

他身为安乐侯,京里赫赫有名的贵人,这些侍卫们不论是来自何方,显然并没有真要撕破脸的意思,更不曾真心打算得罪狠了他。

展昭四下扫量,就见这些人互相使眼色,派了人出去报信。

他和白玉堂都不好动,却见方若华镇定如常,只若不见,想来是派人盯上,也就放下心,一行人出了驿站大门,抬头望去,心中都是一惊。

只见驿站前街道上已是水泄不通,方若华轻轻吐出口气:“陈州四万三千九百的灾民,其中两万乃是青壮,青壮啊!”

这些时日屡次三番,都有人意图掀起民变,幸而庞昱不是真傻,他手头也不是一个能用的人都没有,只要不出陈州,就不至于打草惊蛇,还能动一动,好歹及时压制下去。

但是灾民一日得不到赈济,就一日不可能安稳,再这般下去,迟早要出乱子。

此时,门外一处大青石上,一个青年男子,短打打扮,脸色发黄,身形枯瘦,双目赤红,肌肉紧绷,满腔怒火亟待喷薄而出,喘着粗气,高声吼道:“大家看一看,前面就是驿站,朝廷那位来赈灾的安乐侯就在里头,知道他把朝廷给的赈灾银子如何了?都拿来自己享用,绫罗绸缎,金银珠宝,堆了一屋子,那个混蛋,整日欺男霸女,咱们陈州城好好的女儿家但凡有几分颜色,都让他家的豪奴抢了去,咱们在外头忍饥挨饿,卖儿鬻女,老子娘都要养不活,他到逍遥自在,兄弟们,是可忍孰不可忍,大家抄家伙,杀入驿站,剁掉安乐侯的狗头,把银粮给咱抢回来!”

庞昱一脚踩出门。

一群人义愤填膺,喊打喊杀,杀心就要要被激发出来。

无数侍卫刀剑出鞘,就要刀枪见红。

轰隆。

大门里面忽然炸响,仿如雷霆一般,一声叠一声的响亮。

霎时间,无论是灾民还是侍卫,脑子里都是一懵,就见驿站倒塌,不说成了焦土,却是乱作一团,火光中徐徐走出几人。

无论男女,皆充满了人间富贵气。

方若华不等众人回神,拉着庞昱上前一步,轻声叹道:“他就是安乐侯庞昱,大宋太师庞吉之子,贵妃之弟,陛下的小舅子。”

为首的几个灾民面色一变,阴晴不定。

第四百一十章 质押物

方若华一手扯开庞昱的斗篷,拉了拉庞昱的衣服:“这料子你们大约不认得,是江南的贡品,有个俗名叫‘嫦娥缎’,触手滑润,轻如无物,遇水不湿,纤尘不染,一年也只得数匹,太后和陛下都舍不得穿,咱们这位小侯爷却不稀罕,不知堆了多少压箱底。”

“还有他这双鞋,宫里七八个绣娘只负责给他做这一双鞋,用的是金丝银线,经心做上百十双里也不见得有一双能让他愿意委屈自己的双足穿一次,决不再穿第二次。”

“平日里小侯爷用膳,鱼只吃太湖白鱼的鱼腹,吃的鸡饮用的是极品的山泉水,必须千里迢迢从深山大泽中选取,吃的吃食更是精心调配,人参燕窝灵芝仙草无数。”

“还有美人,看见没有。”方若华指了指展昭和白玉堂,“这等模样的,也只配做个端茶倒水的小丫头。”

展昭和白玉堂相貌都好,妆容也画得细致,此时一看,不要说寻常人家,就是官宦千金里怕也没几个能比得上。

又一指狐苏,“唯独如此模样的,才配做小妾。”

“衣食住行和美人且不多提,我们这位侯爷更是出了名的京城纨绔子,当今陛下都趴在地上给他当过马骑,这样的人,是不是很可恨?你们想一刀宰了他,到是挺正常。”

展昭:“……”

不知道小侯爷一死,庞太师会不会发疯,当朝太师疯狂起来也很吓人。

白玉堂蹙眉——灾民里有几个躲在后面闹腾的很凶,他刚刚明明看见的,正想处置,但还未等他动手,就看那几人一脸惊慌失措,只有眼珠能动,显然是着了道。

展昭一开始还担心郡主这番话会引起无边怒火,随即又失笑。

长平郡主果然反应极快。

陈州但凡闹起饥荒的灾民,必然是世间最平常之百姓,那些乡绅一流都不至于因为这大旱天,就只得忍饥挨饿,既是百姓,小侯爷这一身的富贵气,到是最好的护身符了。

果然,百姓们面面相觑,都有一丝瑟缩之意。

方若华暗地里也松了口气。

其实还要说庞昱至此,虽说赈粮是真没了,但他应对到还得当,装痴扮傻瞎胡闹,闹着亲自操持赈灾,好歹让灾民还得了些水米,且不至于到真正的绝境。

若是当真被逼到绝地……

那方若华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大开杀戒,杀一批领头闹事的灾民,还得把庞昱真拉出来砍了。

甭管他是不是冤枉,他若不死,民怨不平,接下来肯定便真是一场浩劫。

转念间思绪复杂,方若华面上只盈盈一笑:“我可以保证,今日便于陈州两个城门处开设粥棚,三日之内诸位便能看到大批的粮食。”

灾民群里顿时喧哗声四起。

声音由高到低,好多人也是犹豫不决,不多时有人扯开嗓子喊道:“凭什么信你?”

方若华沉默片刻,反手一推。

庞昱一个踉跄,向前几步,正好撞到灾民前面,一脸茫然,回头看去。

方若华面不改色地道:“这是质押物,安乐侯庞昱,无价之宝,若我有一字虚言,你们尽可以烹了他来吃。”

庞昱:“……”

展昭咳嗽了声,嘴唇动了动,到底还是没有说话,心里第一次对这位小侯爷……有了几分同情。

驿站外围着的侍卫面面相觑,侍卫统领更是大惊失色:“小侯爷?你是什么人,敢拿小侯爷来开玩笑?来人,快来人,保护侯爷!”

一群身着铠甲,手持利刃的护卫齐齐涌上。

其中高手也很是有几个。

展昭和白玉堂都不必方若华提醒,便有意无意地挡住那几个武林人士的脚步。

方若华扬眉:“没看到侯爷在人家手里攥着,谁若是多上前一步,侯爷有个闪失,便是抄家灭族之祸,庞娘娘向来护短,耳边风的功力可是强得紧。”

护卫登时犹豫了下。

紧接着,冒出几个人来招呼几声,组织能力极强,竟然在非常短的时间内领着灾民们向城门口方向退去,这些灾民起码也有万余人,都是青壮汉子,手里还拿着武器,又都面临绝境,一时官兵还真不敢轻易做出什么动作来。

庞昱被裹挟而去,可怜巴巴地拉长声音:“姐姐!”

“赈灾结束,算你首功。”

庞昱:“……”

方若华又笑:“你也没别的用处,做质押物不是挺好的。”

看着这位郡主脸上云淡风轻的模样,展昭都稍稍动摇了片刻,若是庞太师事后发疯,就劝包大人莫要理会,还是让人家发一发好了,任谁知道自己的宝贝儿子被这么玩,也要疯的。

灾民退去,护卫们不知所措,统领愣了半天才领人去追,可也投鼠忌器,一时不敢强攻。

偏偏那些灾民一开始散乱的很,此时却好像有功有守的,好像似模似样了许多。

统领一见,心下也惊——这是有高人啊!

虽然还是乱,但这个统领也是行伍中人,一看便知这些灾民们的行动变得有条有理,是有人在用领军的法子带领这些人。

侍卫统领心中本就有鬼,一时便进退失据。回过神,转头去找方若华等人,“人呢?”

他一把抓住身边一个士卒,“那几个女人呢?”

士卒满脸懵懂:“走,走了。”

侍卫统领愣了愣:“怎么能放她们走?”

一众士卒面面相觑,他们仔细一想,也觉得有哪里不对,但刚才那位美人走得太理所当然,她的美丽又让人不敢有半分亵渎,所以……

统领立时眸子收缩,事情不对,此时也不是暴露的时候,不能等上面给命令,否则恐来不及,立时一挥手:“趁乱——速速撤离。”

马车行至陈州北门附近,直接进了一个两进的小院子,方若华几人下车,直接到客厅里坐下。

展昭叹了口气:“我便是立即送信至京城,包大人请旨来陈州,至少也需要五日。”

方若华挑眉:“放心,我早放出军中信鸽,此时京中便得了消息,包大人恐怕已在来的路上。”

展昭神色略略和缓,正色道:“全赖郡主深谋远虑。”

方若华咳嗽了声,扫了这二位一眼:“狐苏也就罢了,他穿女装也不会觉得哪里不舒服,但展大人和白大侠,是不是该去卸一卸妆容?”

展昭、白玉堂:“……”

第四百一十一章 投脾气

白玉堂洗了脸,换好衣服,又是风流翩翩佳公子一个,坐在椅子上摇了摇折扇,把袖子搁在桌上看了一眼。

他原本的衣服被划坏了,此时浆洗干净,叠的整整齐齐放在旁边的床榻上,目前身上穿的这一身,样式是自己最喜欢的样式,料子极好,做工精细,连各种配饰都准备得妥妥当当。

白玉堂眨眨眼:“总觉得五爷我今天表现实在不算好,没气派……我说展昭,那位是什么人?你称呼她为郡主,是朝廷哪个郡主?”

展昭:“长平郡主方若华。”

白玉堂:!!?

“就是那个锱铢必较小郡主!”

白玉堂捂住额头,长叹一声:“久闻大名!”

确实是久闻大名,他大哥卢方一向豪气,平日里江湖同道来访,求办什么事,或者手头紧张借些银钱,大哥从来是尽心尽力,慷慨解囊,大方得不行。

但是自从六年前长平郡主派了人过来见过自家大哥,大哥就让陷空岛和西北那边合作做生意,没几个月,他大哥提起郡主,时而恼怒,时而敬佩,一天一个样,再然后,他老人家是铁算盘在手,从此一时片刻也不松开,整日各种账册看个没完,简直犹如被洗脑,哪里还是仗义疏财的卢大爷。

白玉堂又叹了口气。

两个月前他回陷空岛时,还听大哥唠叨要开什么义卖会,要筹集钱粮,只是不知做什么用。

换好衣服,收拾妥当,外面便有侍女请他们去前厅议事。展昭和白玉堂走到前厅时,就见方若华面前已经堆放了尺长的册子,旁边空地处也摆放几口大箱子。

一个娃娃脸的少年跪坐在箱子前面,认真整理里面的资料,一抬头看到展昭和白玉堂,起身行礼:“见过展大人,白大侠。”

展昭看他有些眼熟。

白玉堂蹙眉盯着他的眉眼,居然也觉得有些眼熟,就是不记得在哪里见过。

到是娃娃脸身后立着的几个侍从,刚才便混在灾民中帮着吆喝。

他们两个内力深厚,眼力也好,最会辨识人之面目,这几个侍从也并未化妆,因此一眼便认了出来。

白玉堂一笑,深觉眼前这女子行事颇为周全。

方若华起身相迎,指了指娃娃脸道:“这是步军副都指挥使方燕。”

“方大人有礼。”

见过礼,分宾主坐下,方燕道:“前些时日我传了郡主令旗下去,严令各地燕羽营的兄弟追查失踪镖银下落,拜月教和江湖上的朋友也帮忙搜寻,目前追踪到京西路襄州一带。”

方燕顿了顿:“今日老铁传来消息,说他的孩儿们查到,襄州这几年有大批的钱粮布帛铁器买卖,且买家神秘,货物去处不明,前几日小的们收的银子乃是新银,新铸出来绝不超过半日,老铁亲自验过银子的质地,确定乃是朝廷的官银融后重铸。”

展昭精神瞬间紧绷,脑海中一时闪过无数念头,方若华却还是不紧不慢地翻看桌上的账册。

娃娃脸的少年同样不疾不徐地继续道:“老铁随即派人盯上,追踪到襄州刺史府,手下人又查到这几年附近有十个见不得人的黑铁匠被秘密招揽走,至今不知所踪,连家人也被接去。招揽之人便是刺史府的人。”

展昭头有点疼,举起手来按了按眉心。

少年继续道:“根据痕迹,燕羽营和老铁的人都肯定,四十万两的银子,还有陈州这边丢失的赈银,统计共八十七万两,去处乃是同一地方,正是襄州刺史府。”

“综合判定,九成以上,襄州刺史本人正在供养一支至少超过五千人的私兵,而且是精锐,朝廷并不知情。至于是他自己的私兵,还是为别人效力,还待追查。”

展昭以手撑住身前的桌案,已经想到这消息递送上去,陛下最着急的恐怕已经不是陈州饥荒。

方若华却只是轻描淡写地道:“查什么查,那是朝廷的事,确定银子是我们的,先给我拿回来再说。”

“是。”

展昭:“……”他一点都不想知道,眼前这位郡主打算怎么把那些银子拿回来。

白玉堂忍俊不禁,失笑道:“你这位郡主,实在投我的脾气。”

方若华也笑:“哎,别的我能不管,可我把小庞质押了出去,总要赎回来,刚才闹了那么一出,陈州官面上说不得已经知道我的身份来历,就是想丢下庞昱不管恐怕也不成。”

方燕从背后拿出一铁算盘,又拿了一叠纸张递给方若华,两个人也不管展昭和白玉堂,一人霸占一张桌子就开始盘账。

狐苏照旧坐在方若华身边,一双手轻轻地落在她肩膀上,一边按揉,一边张嘴吐出一连串的数据。

方若华和那个娃娃脸,显然极熟悉这一套流程,落笔把狐苏说出来的哪里能出多少赤金珠宝,去哪里能以最快速的方法,换成最多的银钱,哪里能直接出多少银钱,哪里的有粮草能及时调运。

各种复杂至极的计算出现在纸面上,出现在狐苏的口中,展昭和白玉堂连听都听不明白。

很快,纸张落了一桌子,方燕取出一张地图,直接贴在墙上,在上面写写画画半晌,叹道:“郡主,我们能够以最快速度调集的银子最多只有十八万两左右,时间有限,着实来不及,至于粮食更为紧张,官府这边几个仓的官粮都见了底,一时间恐怕指望不上,就是朝廷想再发下赈银赈粮,恐怕也有难度,时间上更来不及。”

白玉堂算了算自己能借到的银子,杯水车薪,不用想了。

方若华沉吟片刻,也不慌乱,笑道:“看来只能指望陈州这些士绅大户,还有商人们救救急了。”

展昭愕然:“怎么可能,少量还好,这么一大笔银粮,陈州士绅大户绝不可能愿意拿出来。至于商户,恐怕更不愿意。”

以郡主的身份,还有他的身份,若是真舔着脸‘打秋风’,少量银钱不在话下,没有哪个士绅会不愿意借,但是这么一大笔,谁也不傻,怎么可能轻而易举地拿出来,何况,也没有时间跟他们扯皮。

“哪有的事,展大人也太瞧不起人,我陈州士绅个个悲天悯人,都是大善人,商人也是忠肝义胆,怎么可能不为君父分忧?”

第四百一十二章 大善人

不去理会这两位的无语,方若华笑了笑,又道:“目前人手有限,狐苏要去调集粮草,还是要烦请展大人和白大侠陪我走一趟,借些粮食来救急。”

展昭虽然不信陈州大户真能拿出这些粮食,要知道如今粮食珍贵,有钱也难买到。但如今情势紧迫,安乐侯还在灾民手中,病急乱投医,也只能随方若华走一趟。

陈州钱家,现任家主的祖父曾做过封疆大吏,虽然后继无人,但钱家还是因此在本地士绅中颇有名望,且家中子弟在经商上十分有天分,论富贵,在陈州不说数一数二,排入前五也没多大问题。

展昭想着都是商场上的老狐狸,怕是难对付,结果方若华进去小谈了还不到半个时辰,钱老爷子就满脸堆笑,高高兴兴,没有半点勉强地奉送粮食三千石,另有黄金五百两。

白玉堂:“……”

展昭:“……”

难不成陈州士绅真这般仗义?

白玉堂甚至觉得自己也许没有想象中那么有正义感,否则为何他觉得就是自己有钱,贸贸然拿出这么一大笔银子,也要多犹豫一时片刻。

心中再惊讶,这两个人面上还是很端得住。

展昭此时被方若华要求换上一身官府,英姿挺拔,白玉堂也是护卫模样,高手气质尽显。

看到他们两个,钱家家主姿态更低,态度更好:“郡主放心,身为陈州人,哪里能眼看父老乡亲忍饥挨饿,别的能力钱某也没有,些许钱粮还是能借得出来。”

方若华笑道:“钱老爷高义。”

一直到从钱家出来,上了马车,展昭和白玉堂还一个劲看她。

白玉堂更是疑惑:“郡主恐吓他了?”

方若华失笑:“怎么会,我向来守法。”她也不卖关子,莞尔道,“其实说破了一钱不值,不过是投其所好四个字而已。”

“钱老爷年过六十,膝下只有一个爱子,乃是他发妻所生,在读书上颇有几分天分,钱老爷对其寄予厚望,一直希望能延请名师,助儿子成才,若能如祖父一般那便更好了,只是他如今到底是商贾,别说举人进士,就是一个有前途的秀才都不太容易招揽得到。”

“正好我与江南名士陆怀英相熟,便把他的名帖送给了钱老爷,还写了一封荐书,推荐他的爱子投入陆怀英门下,现在不要说是三千石粮食,就是要他钱家大半家财,他犹豫归犹豫,说不得也愿意给。”

白玉堂瞠目结舌,半晌才点头道了一声佩服!

可不是要给,家财万贯有什么用,还不都是为了儿孙,为了儿子的前程,愿意抛家舍业的不知有多少。

展昭却叹,郡主说的简单,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想到钱老爷的软肋,又能和陆怀英交好,一招便掐住对方七寸,想想也不是常人能给做到。

“前面就是齐家。”方若华从车厢里抓出竹筒,拔除塞子喝了口水润润喉,叹了口气。

展昭在脑海里过了一遍齐家的资料,便笑道,“齐家家主恐怕没什么弱点可抓,听说他孤身一人,妻子早死,也没纳过小妾,他儿子出外游学未归,一门上下只他一人,清净的不行。”

方若华笑道:“我就是去要口水喝。”

郡主被客客气气地迎入客厅喝茶,茶水都是用茶叶沫子冲泡的,而且冲泡了很多次,一点滋味都无,这位齐老爷还喝得有滋有味。

展昭老老实实当自己的侍卫,就听那位齐老爷子变着花样诉说自己有多么穷,日子有多难过,连饭都要吃不上了云云。

那位郡主也果然不提借粮的事,听他诉苦还应几句,一副觉得他说的很对的模样,要不然就东拉西扯地说闲话:“齐老爷别伤心,福分在后头呢,听说齐公子前些时候还在松江府买了宅院,想必是置办了产业,等着接您老去享福。”

齐老爷擦了把汗,脸上慢慢露出慈和的笑容,刚才的愁眉苦脸一丝也看不见,又唠叨了几句,居然让管家把粮库的钥匙拿出来,硬是塞过去,虽然一脸肉痛,嘴上却是好话一大堆。

出了齐家大门,展昭便道:“齐老爷的儿子和松江府有何关联不成?”

“松江府柳将军的爱女三年前意外坠河身亡,就在私奔途中。柳将军大怒,誓要找到诱拐他爱女私奔的那个混蛋,不过找了三年还没有找到。”

展昭:“……在下知道了。”

接下来,展昭和白玉堂就眼看着长平郡主出入陈州大户人家,诱之以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三下五除二就弄到了七千石粮草。

但是,这一点着实不够。

可剩下的大户人家却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恐怕是不那么好对付了。

展昭都替郡主发愁,叹道:“其实这些粮食也算能支应过去,朝廷知悉陈州事宜,必然会想尽办法筹集粮草,郡主您也不必太担忧了。”

方若华伸了个懒腰,笑道:“不急,先回去休息吃饭,估计用不了几日,其他人家想必也就该想通了,我说过,陈州多忠义之士嘛。”

展昭哭笑不得,好在事情虽说还是急迫,经过这位郡主的一番梳理,他也能稳得住,收敛了焦躁,果然回暂居之处,吃了一顿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佳肴。

吃完饭白玉堂照例走窗户钻他屋里闹着要比剑,不肯比就拼酒,其实不过是聊会儿天,说会儿闲话。

一连两日,方若华有条不紊地赈济灾民,她人在陈州之事,也算众人皆知,陈州一应官员都来拜见,不过方若华谁都不曾见。

展昭和白玉堂却看着那越来越少的粮食发愁,这日二人商议陈州目前的情况,便听外面有动静,方燕步履匆匆过来,点了几个人:“走,邱家和赵家送粮食过来了,你们拿好秤杆,务必点齐,请两位家主签名画押。”

白玉堂一推窗户,鼓起脸:“赵家也就罢了,邱家那抠门的老头子也送粮食?送了多少?”

“一千石。”

方燕笑道,“邱老爷也不算太抠。”说完就去干活。

第四百一十三章 丐帮头子

白玉堂和展昭面面相觑,都有些惊讶。

没想到还真如郡主所言,其他人不必她亲自登门去求,竟然就主动送粮食上门。

“这不合常理!”

白玉堂原地转了几圈,也弄不明白这帮人发哪门子疯,

闲着也是闲着,干脆趁着夜色溜去守方若华准备的仓库,找了个房顶一躺,一边喝酒一边盯着数都有哪些人家送了银米过来。

第二天一大早,白玉堂打了个呵欠,揉了揉略有些发红的眼睛,回到房间里一头扎到床上打了个滚。

展昭正擦自己的巨阙剑,擦得认认真真,白玉堂进来了也没有理会。

“知道昨天一晚上多少人送粮食过来不?反正你那位郡主的粮库都快堆满了。”

白玉堂困得直打呵欠,却还是拿石子去投展昭,“我现在才知道什么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去打探打探,那位郡主怎么做到的?”

展昭还没回他,外头就传来一阵嬉笑声,随手推开窗户,便见方燕和几个人靠墙席地而坐,一边用手扇风,一边说得眉飞色舞。

“咱多有眼力,哪用得着郡主直说,我和燕羽营的那几个小子商量了下,派了几个硬茬子去那几个大财主家踩点,还专门就让对方发现,尤其是那藏粮食的地处,都给他多踩几个脚印。”

“孩子们也机灵,故意换上咱们燕羽营的行头,专门去他们常去的茶馆酒楼侃大山,说说咱们郡主是怎么习惯先礼后兵,在镇西的时候,怎么一口气把那些不开眼的富豪大户们全给生吞活剥,一文钱都不给他们留下的,我不过讲到长平郡主三戏古半城的第二回,古半城还没有众叛亲离,枷锁在身,那些人可就受不住,主动乖乖把粮食奉上,一个一个的还深怕咱们郡主不收。”

“哎,就是有一点不好,他们一害怕,连个名字也不敢留,更不要说什么凭证,还得让小爷我挨家挨户给他们送郡主的手书去,都这么忙了,岂不是耽误事!”

展昭:“……”

白玉堂一拍桌子:“我想起来了,这个方燕是金华府那边的丐帮头子,怪不得眼熟。”

方燕在长平郡主身边时,一直正正经经,宛如君子,白玉堂就没认出来。

白玉堂当然认识他,当年这小子因为金华府一马姓员外一脚踹断了一个小乞儿的肋骨,就花了大半个月的时间连人家家有几个小妾,哪个小妾争风吃醋时说了什么话都查出来,又把各项消息汇总了递给马员外的死对头,整治得对方焦头烂额,家业损失大半。

要不是马员外那个死对头是卢方的朋友,白玉堂也和他相熟,知道此事特意打听,恐怕也不会知道此事。

“我当时就想把这小子带回陷空岛去,只因有些琐事耽误,后来就不知他的音讯,没想到却是根长平郡主去了西北苦寒之地。”

白玉堂多少有些感叹。

展昭也听得入神,半晌笑道:“若是当初他被你带回陷空岛,必不会有今日的成就。”

白玉堂:“……”

纵使不爽,但这话真没说错。

白玉堂一转身,准备回屋里躺下睡觉去,转头却见展昭要出门,想了想忍着困意跟着一起去。

刚才方燕还说,那位郡主亲自去陈州太守府见陈州各级官员去了。

本地这些官员最好的情况也要被安上个渎职的罪名,赈灾不力可不是小罪过,还不知道他们要闹什么幺蛾子,白玉堂虽说和郡主不熟,这几日相处下来对对方还是颇有好感,心中也挂念。

两个人刚一出门,还没有去衙门,就见郡主骑着她那一匹照夜玉狮子,低着头和几个衙门里的小吏说话,一大群兵丁都老老实实在马前列队。

方若华容色淡淡,毫无怒意,只简单吩咐了几句:“都是聪明人,该做什么你们心里有数,去吧。”

这段时日发生的事情十分诡谲,一众衙役兵丁本就惶恐无措,再加上心虚气短,立时去负责赈灾各项事宜,方若华身边几个侍从只监督便好。

白玉堂一转身就钻回屋子里去睡觉。

天气越发寒冷。

陈州城城门大开,包拯撩开车帘向外看了看,大门前面人头攒动,一股浓郁的米香味随风飘散,好多灾民或坐或站,有的拿着碗筷吃饭,有的抱着馒头大口大口地啃食,还有的栽在地上呼呼大睡。

数名衙役负责看守粮草,大铁锅里的糙米被煮得软糯,不说怎么精致,到也还看得过去。

纵使衣着褴褛,纵使骨瘦如柴,可陈州城安安静静,情况比预想中好得多。

包拯这才松了口气,展昭连忙迎上前,低声将最近发生的事情从头到尾书说了一遍。

一听说庞昱居然被当成抵押物扔给灾民了,包拯都不禁脑袋一沉。

登时顾不上前来拜见的陈州各级官员,也来不及去驿馆安顿,包拯连忙道:“展护卫速速带路,我们快去见小侯爷。”

他离京之前,庞太师堵着他家的大门拐弯抹角强调了不知多少遍,那意思,如果他宝贝儿子在包拯手上丢一根汗毛,包拯敢欺负儿子,庞太师绝不会干休。

包拯到不是怕他,反正这些年两个人也没少闹矛盾,但是要安乐侯真在陈州被灾民给活活煮了,他都怕太师一怒之下派兵屠了陈州。

太师早年可也是立下过赫赫战功的,领军这活他不陌生。

灾民所在之地,马车到过不去,包拯下了车一路疾行,远远便见百十个灾民拥挤在一处草棚附近。

展昭蹙眉道:“属下已经查明,灾民中带头之人姓孙,名为孙忠,世居陈州,祖辈父辈都是木匠,他也有一手好手艺,据说为人仗义,在百姓中颇有名望,庞昱自从被带走之后,就被关在那边的茅草棚内。”

包拯抬头看了看草棚,四处漏风,虫蚁无数,心里一突。

庞昱是什么人?他有一次在宫里见到那位小侯爷,陛下赐宴,庞昱嫌桌子上的鱼味道不正,还影响了其它菜色的味,愣是让御厨重新做了一桌。

皇帝一点都不生气,还招呼大臣们移驾再去商量商量河道之事,等御膳房准备好了小侯爷要吃的东西,再重新开宴。

这么个娇气小子,能住得惯草棚?

第四百一十四章 小侯爷请多保重

包拯在脑海中动了无数个念头,想着怎么劝服在场的灾民,至少让他先见小侯爷一面。

结果他们一过去,那几个灾民言语却毫无想象中的戾气。

包拯刚把来意一讲,对方犹豫了下,转头问道:“小侯爷醒了吗?”

“小米和小荷花在里面伺候,说是已经醒了。”

灾民轻手轻脚地把门打开,小声道:“小侯爷,有个自称开封府尹包拯的人求见。”

求见?

灾民一副戒备的模样到是挺正常,但是,还是好想有哪里不对劲儿。

包拯抬头向棚子里看去:“……”

地上厚厚的狼皮褥子,炭盆里的炭是银霜炭,上面夹着一只烤鸡,油水滴滴答答地落到火中,衬得火苗都隐隐发红。

庞昱被包裹在雪白的大氅里,只露出粉嫩的脸,身边坐着两个白白净净的小丫头,两个姑娘手里拿着草绳,一边编草鞋一边听庞昱说话。

不远处的地上还三三两两地坐着好些人,有老人有大人有孩子,手头都忙活着。

几个老人家把一种带着一股薄荷香味的药膏,装进木盒里。

还有另外几个人也不知在熬煮什么,味道浓郁,带着一股子药味。

“是日,看看近夜,天色清明,微风不懂,周瑜冲鲁肃道:‘我看诸葛孔明这一回是说错了,如今是冬日,怎么可能会有南风?’鲁肃笑道:‘我到觉得诸葛智谋深远,别说是有南风,他就算说天上要下刀子,我也会信。’”

“将近三更,忽听风声响起,旗幡转动,周瑜走出帐子,旗脚竟然真飘向西北,啥时间东南风大起,周瑜登时骇然失色:‘此人有夺天地造化之法,鬼神莫测之术!若留此人,乃东吴祸根也,及早杀了,免生祸患’说着他就点了帐前护军校尉,丁奉,徐盛二将,让他们各带一百人,前往南屏山七星坛前,休问长短,拿住诸葛亮便立即斩首,提首级来领功……”

庞昱摇头晃脑,笑眯眯继续道:“周瑜这人也真小气,不就是能预测天时吗,换成我,我郡主姐姐也会,让它刮风,它就刮风,让它下雨,它就下雨……”

“你再胡说八道,我就让你知道什么是刮风下雨!”

方若华一身疲累,走到包拯身后,阴测测地道。

庞昱顿时住口,若无其事地回头看坐了一地的人,咳嗽了声:“那什么……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说完就起身向着方若华走过来,一边走一边抖搂了下衣服,甩甩袖子,顺了顺头发,苦着脸道:“哎,生来十六年,真没受过这么多苦。”

庞昱走到方若华旁边,回头望去:“诸位,我要走了。”

灾民们都没有阻拦,却着实是依依不舍。

有几个小孩子抱着他的大腿不松手:“侯爷哥哥,你说会继续给我们讲故事的?”

庞昱笑着拍拍他们的头:“不要急,等哥哥把故事都印好,再让人送到你们手里,你们可要好好跟着孙书生学习,至少得读书认字,否则有故事也看不懂。”

几个孩子哭得满脸花。

一开始义愤填膺,叫嚣着要把他活生生炖了的那个,长叹一声:“小侯爷请多保重。”

言辞间真心有几分敬重。

不要说包拯,展昭都愣住。

许久,包拯才一笑:“京中那些嘲讽安乐侯不学无术的大儒们,真该让他们都来亲眼听一听,看一看,如此年纪,又有几人能有庞昱这份才学!”

从灾民们聚居的地处出来,方若华由着他先去驿馆洗漱,光是洗澡就花费一个多时辰,享用美食又花费半个时辰,吃饱喝足,庞昱坐没坐相地瘫在软榻上,很随意地拿起桌子上的点心,有一下没一下地吃了两口,侧耳听包大人询问赈灾的具体情况。

方燕汇报的非常详细,把一切都交割清楚,显然方若华不可能一直待在陈州操持这些事,包拯才是正主。

庞昱听了几耳朵就冷笑:“没用的。”

一众人都回头看他。

庞小侯爷早就习惯成为众人的焦点,被死死盯着也没有丝毫手足无措,抬头去看方若华:“郡主应该看得明白,陈州土地有限,能出产粮食的良田更有限,当年战乱,安定后人口锐减,粮食还算能勉强支应,但如今盛世太平,陈州这地处人口日增,土地却还是那些,粮食也只有那么一点,尤其是近年来天时不好,大旱连年,粮食产量越发不够用,想也知道,老百姓们以后闹饥荒的时候还多得很,不知道朝廷有没有能力年年赈济。”

包拯愣住。

方若华叹了口气,没有说话,半晌才道:“又岂止是陈州如此,不过是一个轮回罢了,历朝历代……算了,还是做好眼前之事要紧。”

庞昱有很多未尽的话没有说,他是聪明人,便是抱怨几句,也只挑不至于让上位者心头扎刺严重的话来说。

而实际上历朝历代的更替经过,不要说是后世之人,便是此时的有识之士,又有谁心中不清楚?

方若华提溜着庞昱,把他塞马车里快马不停,送回开封去。

庞昱这已经是第三次补考,难得抽中了一个简单题目,虽然他没说具体题目是什么,可想必只要求他吃吃喝喝做好自己的纨绔子弟便成,人家补考这般辛苦,方若华并不打算把他牵扯到任何麻烦中去。

包拯带着圣旨前来,有开封府一应人手盯着,陈州府衙各级官员也不敢再行扯皮之事,个个盼着戴罪立功,各项事务有条不紊地进行。

方若华把陈州之事都交割清楚,种种诡异细节都一一点出,突然冒出来自称安乐侯护卫的那些士兵,究竟是不是真的庞太师派来的。

驿馆前出事,事后方若华一摆明身份,这些士兵就趁夜退出陈州城,别看二百人的侍卫在城内显得不少,可一出去化整为零,方若华身边得用的人手又不够,确实不好追查。

还有,是谁不着痕迹地换走了庞昱身边的师爷,朝廷的赈银赈粮去了哪里?连庞昱唯一认识的那两个师爷,也在庞昱被当做质押物时,留书一封,言道自己没保护好小侯爷,心中害怕,只能逃走,然后便消失。

只怪陈州当时太乱,城内城外灾民无数,鱼龙混杂,追查不易。

这些事情,现在都该一股脑甩锅给钦差包大人了,当然,本来也不干方若华什么事。

第四百一十五章 忽悠

“狐苏。”

狐苏徐徐从方若华的身后走出,他的形容样貌甚至让包拯和公孙策都呆了呆。

默默从袖子里取了一叠账册和一张地图放在桌上,狐苏面无表情:“陈州太守蒋完等三年来贪污的证据,盯住蒋完大人或许会大有收获,还有,他贪污的钱粮有三分之二流入襄州刺史府,当然,区区一个襄州刺史没这么大的胆子,至于后头有什么人,那就靠包大人您火眼金睛辨忠奸了。”

包拯:“……”

狐苏顺手又抽出一份自家的情报册子,把手下人调查镖银的详细情报递过去。

方若华平平静静地道:“朝廷派下的赈灾银子,杨元帅的军饷,还有我西北筹集的银子,应该都和襄州那边脱不了关系,具体情况尚不可知,不过目前为止,那边应还没有察觉到自己漏了痕迹,如果朝廷行动迅速的话,说不定能打对方个措手不及。”

她一笑:“包大人查出始末,千万别忘了知会若华一声,我和杨元帅,还有西北诸军,可都是苦主。”

包拯哭笑不得:“郡主放心,抢劫朝廷军饷罪大恶极,本府必要查个究竟。”

当然,军饷被劫大案重要,此时陈州之事也极为要紧,两件事都不能放松。

那就接着交割。

交接完,方若华一行人却没有立时便走,反而霸占了大半个驿馆,把开封府一众人都挤到了边边角角去。

这日,阴云密布,眼看要下雨。

展昭抱着一叠账册深一脚浅一脚地挤到驿馆门口,驿馆前阵子刚挨了一通霹雳火雷,断壁残垣还在,焦黑的墙壁尚未修不好,但却没人在意,反而显得热热闹闹,他抬头一看,高高飘扬的黑色旗子上铁画银钩——一人二十亩地,终生免税。

再左边看一看,竖起来半人高的石头上铺了一层雪白的纸。

上面条条列明各种生意,什么精盐,烈酒,粮草,马匹等等等等。

再东边还有两个模样清秀,长得一模一样的侍卫高声呼和:“但凡有一技之长,或者精通工匠手艺,或者识文断字……只要来我镇西城,一月十两银子,分配住房,有家有业的负责养老人养孩子,没有成家的保证介绍媳妇,包吃包住,愿意去的快来报名。”

“给我吧,展大人,郡主说方燕在客房招待几个大商人,请您去撑撑门面。”

一小厮匆匆过来,接过账册就走。

展昭:“……哦。”

他整个人懵得不行,郡主这架势,简直是坑蒙拐骗无所不作,就为了招兵买马。

问题是北疆贫寒,且多战事,迁那么多老百姓过去有什么用?

方燕看他迷迷瞪瞪的样子就乐了:“咱们镇西军正向外开拓,幽云十六州那边还有很多三不管地带,咱们老百姓们的适应力最强,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能扎根,有我们郡主在,便是有些危险又怎么样,我们当兵的保家卫国,还不就是为了给自己国家的百姓撑腰,只要他们能扎根下去,我们就保证他们的财产安全。”

展昭还是游移不定。

方燕叹气:“你也不要太担心,忽悠人走之前肯定说清楚到底有多危险,不是走投无路的不会跟我们走,可真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不走留下来也熬不下去,与其拼命挣命,还不知道能不能活,还不如去冒险一次。”

旁边干活的侍卫哼了哼:“咱们不广招人手怎么办?朝廷的粮草永远就那么一点,还越来越少,经常不及时,身为武将俸禄那么少,咱们当兵的想吃饱肚子就得自己种田种地,种地不要人的?镇西城如今缺人手缺的厉害,缺种地的,缺做工的,连商人们都很重要,商人们不去,我们那永远是荒僻之地,要什么没什么。”

展昭让人忽悠半天,居然也有一种被洗脑的感觉,而且他也没办法阻止。

郡主做事周密,招人时虽然许诺的福利待遇极好,但也没有隐瞒西北的真实情况。

再说,西北苦寒之地,到底如何谁能不知?不是真过不下去的,估计也不会肯去。

你情我愿之事,连包大人都无法插手。

方若华正大光明地叮咛方燕等属下:“尽可能地招揽人才,咱们出来一趟,银钱损失那么多,如果不捞点本钱回去那就亏大发了。”

方燕也叹道:“为了钱县令少啰嗦几句,弟兄们,务必请尽心尽力。”

那位县太爷别看官不大,却是镇西的大总管,不要说他们这些小兵,就连郡主在他老人家面前也要听说听劝,没办法,掌管着钱粮的才是大爷。

方若华手底下这些人鼓动人心的本事的确不俗,别说那些已经失去一切的灾民,就是展昭都觉得,若是在他跟随包大人之前,没准会被郡主晓以大义,乖乖投去西北。

没过几日,驿馆前就来了好几辆大车,装人装行李,还来了两个大夫,在周围采购大批药材,一部分带走,另一部分直接卖给包大人。

“大灾之后恐有大疫,药材少不了,包大人不必给现银,您给开个条子就成,写明由陛下付款,他在我们那儿有份子,直接抵扣。”

包拯二话没说就工工整整地写了条子,还盖上开封府的大印。

不算崽卖爷田不心疼吧也差不多,陛下的私房钱花出去多少,开封府尹是不在意的。

不光是灾民,方若华还把陈州府衙大牢清理了一遍,但凡还能改造的犯人都给一锅烩,全都带走。

“与其让他们待在大牢里浪费粮食,不如到我那儿去服役,如果立下功劳,不光能减刑,也是一条出路。”

方若华冲着稍微有些晕的包大人道。至此,自己的事情办完,就与开封府一干人等告辞,启程离开,西北事务繁忙,她离开时间太长恐怕会生出事端。

展昭骑马一路护送郡主出城,临行告别,互道珍重。

“郡主放心,陈州之事,军饷之事,虽然千头万绪,但或许能归于一处,那些控制小侯爷的侍卫不好寻找,但展某认识其中几个江湖人,待陈州事了,展某亲自捉拿这几人归案审问,一定为郡主寻回善款。”

方若华一笑:“那若华就提前预祝展大人马到功成。”

第四百一十六章 襄阳

从陈州出来,方若华一行人却并未返回西北,只让方燕押送车队返程,护送那些灾民们回去,她和狐苏,带了几个侍卫直奔襄州而去。

虽说口口声声不管朝廷事,但那可是襄州,襄阳王的封地。

襄阳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襄阳王能得襄州,可见他当年深受先皇信任。

“哎。”

方若华在马上舒展了下身体,“区区一刺史到没什么动不得的,就怕……也没什么,有心算无心,又不是话本电视剧,应该发生不了惊天地泣鬼神的大麻烦。”

腊月十八,年节将至,冬日飞雪,顺风古道上泥土混合着雪块,一脚踩下去便没过了膝。

一队镖师押着辆车,深一脚浅一脚地由西北方向而来,两道车辙印子弯弯曲曲,蔓延而去。

再过两日便是襄阳王寿诞之日。

古道上的人流量忽然大起来,大雪也挡不住汲汲营营的芸芸众生对权力的渴望。

古道尽头不远,便是襄阳古城,城墙高三丈,足有两尺厚,护城河宽且阔。

整个城市都是张灯结彩,装扮得富丽堂皇,一砖一瓦都清扫得干干净净。

展昭撑着伞,护送包大人走到东城门口还未进入,举目便看到一个熟悉的人正盯着城门楼托着仔细看,看得饶有兴致。

这是个姑娘,二十三四岁的模样,身材修长,装饰简单,月白的袄裙,外罩一灰扑扑的旧斗篷,这颜色本来寡淡的很,但她却偏偏穿出几分雅致的锋芒来。

展昭还未曾走过去,那姑娘反而走近前,不待包拯行礼,便随意地摆摆手:“虚礼且免了吧,我是晚辈,还得叫包大人一声世叔。”

包拯也不推辞,只笑道:“郡主不是回了西北?”

“本来已经准备回去,只是听闻襄阳王寿辰将至,家父在时曾于王爷手下任职,我与他的独生女儿彩环郡主昔日也是手帕交,他老人家过生日,我既然入关了,哪有不到之理?到是包大人,展大人不过须臾光景便来襄阳,哎,让若华有一点担忧啊!”

包拯一笑不语。

方若华的视线还是未曾转移,只在这座城市上逡巡,半晌忽然语不惊人死不休,“公孙先生看这城池如何?”

公孙策沉吟半晌,只道了一个‘好’字。

方若华点头:“西为龙首,南北开阔,这么个藏风聚气之所在,便是皇城也做得,怎能不好?”

包拯顿时哭笑不得:“别乱说。”

不说就不说吧。

一行人未进城门,就见襄阳王亲自率队而出,摆齐了仪仗,他亲自步行至城门口,尚未看包大人这个奉皇命来搬旨的钦差,先向方若华一揖到地,面露敬意,郑重道:“郡主大驾光临,赵爵不胜荣幸,终有机会能谢过郡主,一谢郡主八年来驻守边城,三退西夏之恩。二谢郡主三年前援手之恩。”

方若华连忙还礼:“王爷客气,若华也要谢过王爷这些年的资助之情。”

包拯诧异:“王爷与郡主莫非……还有什么渊源?”固然刚才已听方若华提过,她大约认得襄阳王,但看来这已经不只是认得这般简单。

襄阳王年不过四十,英姿挺拔,今日未曾穿正装,只穿了一身半新不旧的黑色衣服,但是气质卓然,抬头笑起来,笑声清朗的很:“包大人有所不知,我与老侯爷相交莫逆,有袍泽之情,后来老侯爷去了,只留下若华这么一个苦命的孩子,我哪里能不担心,不免关注一二,哎,这孩子酷似她父亲,也是忠肝义胆,三年前本王出使辽国,回程竟然遭遇截杀,幸亏这孩子当日就在附近,身边侍卫不足百,却愣是将那些手持军中硬弩的千余高手杀退,但她的侍卫也是折损不少,人人带伤,真是让本王愧疚不已。”

“王爷哪里话,我为大宋子民,又受陛下大恩,得封郡主,不要说是王爷遇袭,即便只是普通百姓遭此横祸,我也必然会尽力救援。”

方若华笑道,“到是王爷年年接济我西北,不是粮草就是银粮,时常解我燃眉之急。”

“应该的,都是为了我大宋,为了太后和陛下。”

寒暄几句,襄阳王便领了众人进城,先去襄阳王府,王府比起这座王城来却是简陋的多,王爷的居所虽说不至于是什么草棚木屋,但也只是普普通通,毫无修饰,园子很小,不过有一片花园,里面的花草树木也很寻常。

摆起香案,襄阳王接了旨,受了陛下的赏赐,再叩谢皇恩,一应程序走完也不过片刻工夫,襄阳王赵爵就笑盈盈带着包拯和方若华参观他的王府,又去参观练武场,顺便他老人家亲自下场耍了一套刀法,连展昭都不得不赞叹:“襄阳王这一身的硬功夫着实了得,连展昭也看得出,若是到了战场上必然所向无敌。”

包拯和方若华都是一路奔波,赵爵说好晚上设宴给二人接风洗尘,便安顿开封府一行人在东面的偏院住下,方若华则住在西面。

方若华略作洗漱,换了身衣服,就溜达到包拯那儿去,笑道:“咱们既然来了襄阳,肯定要尝尝这地方的特色美食,东面诸葛面馆就不错,油泼面配上大头菜,味道一流。”

包拯笑应了。

一行人去面馆坐好,一人抱着一碗面慢慢吃,方若华漫不经意地道:“我听说前阵子展大人和黄河三义里的老三谢婷对上,还让对方跑了。”

展昭:“……郡主到是消息灵通。”

黄河三毒,老大李风,老二欧阳谷,老三谢婷,两男一女,是结义兄妹,虽然外人背地里叫人家三毒,可实际上当面还是要叫人家三义,在江湖上也算是享有盛名,三人联手,便是第一流的高手恐怕也难胜他们。

展昭叹了口气:“正好有庞太师给襄阳王送贺礼的队伍经过,谢婷的毒着实厉害,展某担心误伤,就没有追得太紧。”

“哦,然后谢婷就进了襄阳。”

展昭:“……展某什么都没说。”

第四百一十七章 清廉范儿

从一开始,虽然开封府里没有一个人点明,连皇上也没有明说,但既然怀疑襄州刺史劫掠军饷,就绕不开身为藩王的襄阳王。

这是个极敏感,也极危险的问题,没有切实证据,谁也不能给一位实权王爷乱扣帽子。

“我也什么都没听,吃饭吧。”

方若华笑眯眯地吃了个七八分饱,顺便劝道,“包大人也多吃些,别指望襄阳王府的接风宴,不要说接风宴,就是他老人家的寿宴也吃不饱的。”

包拯笑着指了指方若华:“郡主真是促狭。”

世人皆知襄阳王为人简朴,饮食起居都很节省,就是宴请客人也多是寥寥可数的几个菜,从不吃什么山珍海味,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襄阳王府的属官们多的是一身官服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主。

简直比开封府包大人还要清廉。

事实上说包拯清廉,不过是相对来说,大宋朝廷待官员十分优厚,官员们俸禄都不少,至少开封府的厨房三天两头的做一顿肉没多大问题。

接风宴如何也就不必说了,反正幸亏大家已经填饱了肚子,不过所谓的宴席也就那么回事,谁都没指望是正经吃饭,主要还是交际而已。

不多时便是寿宴的正日子。

便是包拯论品阶或许还不及一些来赴宴的封疆大吏,以及朝中勋贵,但他作为天使,代表的乃是陛下,身份不同,自然是坐在最靠前的位置。

方若华虽是女子,可一身甲胄,背后势力皆是武将,同样没有去女眷的席位,挨着包拯就坐。

包拯看了看,低声道:“狐苏先生没在?”

“襄阳王寿宴,肯定不能让他进来,万一要是遇见几个荤素不忌的混人,再闹事便不好了。”

方若华很随意地笑道。

包拯,公孙策,展昭顿时哭笑不得,却也不能不承认,其实郡主顾虑的还有那么一点道理。

狐苏先生的仙姿佚貌,天下罕见,几乎是无人能及。

说了几句笑话,方若华就挨包拯几人更近些,慢吞吞喝茶。

时辰还没到,有几位尊贵的客人,例如朝中镇国公齐公之类,必然要襄阳王亲自迎接才显得体面,也显得礼贤下士。所以此时襄阳王并不在厅内。

半晌,方若华四下看了看,低声笑道:“怎么样,包大人,您老人家要不要回去换身衣服?”

包拯咳嗽了声:“若华!”

方若华手指在嘴唇上比了比。

目前先到的客人,大部分都穿得破破烂烂,不说是乞丐装,可好些甚至打着补丁,有一些不想做得太过明显,却也多穿旧衣服,从众心理罢了。

反正和这些人一比,包拯身上的衣服就显得富丽堂皇,实在缺少了几分清正廉洁的风范。

方若华指了指正四下走动,十分活跃的一中年人:“那是襄州刺史张远。”

包拯点点头。

在陈州时,他们就不得不注意这个襄州刺史,不过张远的官声不坏,在本地老百姓中口碑还算可以,不苛刻百姓,虽说有几分好拍马屁,但做官尽职尽责,并不是尸位素餐,或者颟顸糊涂之辈。

而且他也不贪,有些清正的名声。

此时张远就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跟周围左近的人说:“王爷实在是太过辛苦了,夙兴夜寐处理政务,就连过寿也不得闲……哎,在饮食上还这般不注意,瞧瞧,王爷过寿,喝的酒水都是自酿的寻常米酒,听说厨房里买不到便宜的鱼,只好捞了王妃池子里养活的……”

左近官员纷纷应和。

这众生百态,其实颇有意思,方若华有点可惜,这回属于考试,父母不能来,直播不能开,若是能让一众水友看到,说不定会冒出无数段子手,编写出几个脍炙人口的小段子出来。

不多时,宁郡王大公子赵子谦,三公子赵子熙便到了,一来和相熟的官员们问好,抬头见了包拯,连忙过来问候。

宁郡王的家教不坏,这两个儿子算是守规矩,包拯往日对他们也很喜欢,但现在有方若华在,便多少觉出几分尴尬,面上到不显,笑着介绍道:“子谦来了,来,见过长平郡主。”

赵子谦:“……”

回头看了眼赵子熙,还有一直低头跟在赵子熙身边,女扮男装的江若雨,两人也是如遭雷劈。

有个熊弟弟真是天底下最倒霉的事,父亲正打算亲自去一趟西北,解决此事,但尚未成行就碰见,这真是……

方若华到是没露出半分异样,温和有礼地夸赞了两句:“两位公子都是龙章凤姿,宁郡王有福气。”

这语气,这表情,分明是把自己摆在和宁郡王同等的位置上,看他们二人就如晚辈。

赵子熙自认为豁达,心里也不禁一堵,却是苦笑,能不结仇,已经算人家郡主心胸开阔,难道还想拉拉关系不成?只如陌生人是最好的结果。

这下子赵子谦是决计不肯与包大人邻座,客气几句告辞,便绕去和张远几个襄州这边任职的官员说话。

江若雨也不去看方若华,努力让自己神情自若,低声道:“子熙哥哥,早就听说襄阳王廉洁奉公,为宗室表率,没成想却是如此没架子,过寿也不铺张不浪费。”

赵子熙也道:“我看这襄阳城百姓安居乐业,生活的极好,都是襄阳王之功,看得子熙也不禁羞愧,往日生活起居着实过于浪费……”

“安乐侯驾到!”

喧闹声静了静,好些人转头看去,却是目瞪口呆。

庞昱百无聊赖地晃进门,左边是个清丽窈窕的侍女,粉嫩的罗裙,精致的花黄,偎依在他身边,一脸娇羞,右边是个男装打扮的俏丽侍女,容色秀美,看着他时深情款款。

襄阳王宴客的厅堂,布置普普通通,菜色普普通通,就是吹拉弹奏助兴的那些伶人,也都是些容貌平平,技艺不错的,总之并无丝毫奢靡气息。

客人们不说灰头土脸,可都低调的很,但是庞昱一进来,却是让整个厅堂都多了几分亮丽。

第四百一十八章 奢侈

先不说庞昱生得好,年纪虽少,已经有了几分风流态,头戴紫金冠,冠上一宝石五彩斑斓,珍贵异常,两个侍女把他那身华贵披风一去,里面更是流光溢彩,一针一线都是精工细作出来,袍子寻常人不要说穿,见也没见过。

他一来,这一身的珠光宝气,才像是尊贵公子哥的模样。

客人们面上不显,私下里却不得不赞叹一声。

赵子熙侧目,脸上一下子就冷得异常。

江若雨浑身一颤,咬住嘴唇,恨恨道:“这个纨绔,居然也来了,真是阴魂不散,他这种祸害怎么就那么……”那么受皇帝和太后宠爱,到压过自家子熙哥哥一头。

她子熙哥,可是正经的皇室宗亲!

前阵子,安乐侯没少找她的麻烦,就连子熙哥哥都没有法子,如今想起,即便她向来坚韧,还是又怕又恨。

不独是他们,旁人也咋舌,张远就不禁蹙眉,颇有几分痛心疾首地叹了句:“未免太奢靡了些,这些公子哥,哎!”

方若华一扬眉,难得带着几分痞气和随意,朗声道:“庞昱,没听张大人说你奢靡,以后别摆这架势,省得再让人参你一本,给你爹添乱。”

庞昱一转头,盯着张远,把张远吓了一跳,他才晃晃悠悠走过去,一手搭在对方的肩膀上,笑道:“你觉得,我的生活奢侈?”

张远一愣,随即正色道:“自然!我辈中人,应心怀兼济天下之心,理当体念天下百姓之饥寒劳苦,想想天下有多少人为一餐一食辛苦奔波,我等如何能做那等朱门酒肉臭的纨绔子弟。”

这一番话端是义正辞严。

赵子熙高呼一声:“说得好!”

他哥差点没气得厥过去,一拉他的袖子,低声道:“闭嘴,给我老实待着!”

地方上的官员们也就算了,身在京城,难道不知京中什么人不能惹?

京城如果把不能惹的人排一个名次,安乐侯必然能列入前十。

赵子熙低垂下眼眉,终究不是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所谓清高人,固然瞧不上庞昱,按理说也是不该得罪他,但他前阵子所行所为,着实让人恼恨。

庞昱一点都不怒,朝着赵子熙冷笑三声,根本连理会都不理,转头问身边的侍女:“玲珑,张远张大人说的好不好?要不然我每天的鱼不只吃鱼腹肉了,一天只吃一条鱼如何?”

玲珑苦着脸,一抹眼泪:“侯爷万万不可,您要是少吃一口,家父家兄可就都没了生路。”

庞昱叹了口气,看着张远,一副悲天悯人的模样:“看见没有,本侯爷也是被逼无奈,近包括开封周遭各县,远至江南,不知道多少人盼着我比现在奢侈一百倍,张大人,你要节俭,那么那些因为我的节俭而失去生计的老百姓们,你花俸禄养着不成?”

张远愕然:“你……真是,真是岂有此理!”

“怎么没理了?就是说到皇上面前去,我也是一腔慈悲心,世人可见。”

庞昱慢吞吞地坐下,很随意地拨了拨桌子上的菜,“要都跟襄阳王似的,吃的鱼都要自己媳妇养,那天底下那么多的渔民,怎么做生意,靠什么生活?我吃一道鱼羹汤要一百条鱼又怎么样,就是要一千条鱼,他们那些渔民才觉得高兴,有我这么个大主顾,无论他们打多少鱼,都不必担心卖不出去,我的衣服只穿一次又如何?不知多少绣娘就靠我的衣服吃饭。”

张远:“……”

方若华暗笑,低声道:“张刺史还差得远,咱们这位小侯爷狡辩的能耐天下第一,死的都能说成活的。”

包拯莞尔,心下到觉得庞太师能养出这样的儿子,也是福气。

“小侯爷说的还有几分道理,只要是不欺压良善,自家有钱想话,别人确实管不着。”

不要说张远,就是其他人,尤其是赵家兄弟和江若雨,脸上都有些难堪。

庞昱却是十分之得意,三言两语怼得张远半句话也说不出,一转身走到方若华身边坐下,舔着脸邀功:“怎么样,郡主姐姐,给你提气不?”

方若华失笑:“你和张大人斗嘴,关我何事?”

“要不是见郡主姐姐对那个姓张的看不顺眼,我哪里耐烦跟他多费口舌,还不够累的,有那闲工夫,跟我家玲珑亲香亲香多好?”

庞昱笑着摸了一把身边小侍女的脸颊。

不过这回小侍女却不肯配合,正襟危坐,当着方若华的面,都是一副再端庄守礼不过的模样。

庞昱也没辙,叹气道:“郡主姐姐的威名,我庞府上下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

方若华也叹气:“……可怜我一世英名!”

当年她和庞昱初初相认,陌生的小时空,又能遇一同路人,即便不相识也不免有几分感叹,一时失态,便显得过于亲昵了些,当时庞昱家中美娇娥无数,个个娇惯,竟以为她是小侯爷新得到手的佳人,居然敢来挑衅,一个个的举止轻浮。

方若华当时正为自己的事情焦头烂额,身累心也累,又根本弄不懂这些女人到底是怎么回事,毕竟当时庞昱才只有十二岁,谁能想到这样稚嫩的小孩子居然会勾来芳心无数?

她生气之下心念一动,狐苏与主人心意相通,也不知用了什么技巧,居然让这些丫头片子们但凡有轻浮娇媚的举动,便浑身剧痛不止。

足足大半个月,庞府的玉面娇娥们见庞昱就色变,看她更如直面洪水猛兽。

后来方若华了解了庞昱的脾气性情,也知他这辈子就打算要赏尽天下美人,食遍世间美食,做天底下第一等的纨绔子弟,一辈子只求开开心心度过便好,而且,说是宠妾,也不过是庞昱怜香惜玉,给那些女孩子一条活路而已。

心下清楚自己是闹了笑话,可她堂堂郡主之尊让人知道,便是解释也没办法解释清楚,到现在为止,她在庞昱那些宠妾心里还属于绝对不可以招惹的大魔头。

魔头就魔头吧。

她以前到没有做过魔头,这一次小时空到想放开来浪一浪。

如果哪天西北那些党项和契丹士兵,见她便直呼魔头,想来她会更高兴些,没准这代表高分。

第四百一十九章 初心

谈笑间襄阳王便进了大厅,一众人都起身见礼,赵爵笑道:“大家都不要拘束,能来参加小王四十岁寿辰的都是朋友,那就轻松些,自在些,来人,上酒!”

客人们轰然应诺。

庞昱失笑:“听说襄阳王年轻的时候,有一年过生辰,广邀各地官员和本地豪富商贾,士绅前来,让人家送上重礼,自己只准备大头菜一盆,小米粥一盆,馒头一盆,如此无耻的可爱的行径,如今他是办不出来了,虽然菜还是简单,但简单的菜最难做。”

方若华闻言也笑:“这法子不错。”

包拯蹙眉:“你们两个莫要嘲笑,这一座襄阳城,当年正是靠襄阳王如此耍赖得的银钱才建起来,有这座城池,无数百姓受益,不是坏事。”

方若华点点头,半晌叹了口气:“当年襄阳王怕是真有救黎民于水火的雄心壮志,他作战勇猛,带兵打仗身先士卒,深得将士敬重……只是不知道如今,他还记不记得当年的心情?”

一场寿宴,夜深人静十分才结束。

方若华回到客房,拆下身上的盔甲,换上柔软的便服,随口交代丫鬟准备热水洗漱。

外面忽然咔嚓一声,方若华推门,就见狐苏站在台阶上,月光铺在他略有些苍白,却俊美的不可思议的脸上,赵彩环脸上飞红,手足无措,拎着的食盒不知何时滚落在地,里面的鸡丝汤面倾泻而出,地上一片狼藉。

方若华失笑:“狐苏。”

狐苏一挥手,连泥土带汤汁一卷而起,落入花丛底下,食盒也飞入他手。

方若华这才下了石阶,拉着赵彩环的手,笑道:“不要看了,小心看到眼里出不来。”

赵彩环跟着方若华进门,却依旧忍不住频频回头,许久才道:“我好像看到了自己心底开出来的花,那必然是雪梨花。”

彩环郡主最爱雪梨花,不但用来观赏,每每到梨花盛开时节,都要采集许多,制成花茶,每日饮用,以至于襄阳王都道,他的爱女彩环上辈子或许是花仙子也说不定。

“你还是以前的性子。”

方若华回忆起原主记忆中的赵彩环,潇洒又端庄,既不任性,也不羞赧,比起朝廷郡主,更似江湖侠女。

赵彩环挑眉:“你到是大变样了。”

她记忆里的若华,骄纵任性,但也很可爱,无忧无虑,天真无邪,但此时再见,她已然有了喜怒不形于色的城府,身上仿佛背负了难以想象的重担,“也是,又怎么可能不变,世上无论是谁,都是会变的。对了,若华你什么时候回西北去?”

方若华觉得,或许是自己心里有事,所以听她这话,总觉得话中有话。

“怎么,这么急着赶我走?”

“……我到是想咱们姐妹长长久久在一起,永远都不分开,可人长大了,总是要分离的,西北多好,你在那里能当家做主,日子也过得逍遥。”

方若华失笑:“前些年你还老劝我回京受封,做个舒舒服服的郡主,还说西北苦寒,人呆得久了,皮肤会变糟糕,人也容易老。”

“啊——”

二人正闲话,外面忽然传来一声短促的惊呼。

赵彩环猛然起身,方若华本握着她的手,一时竟觉得她指尖都冰凉一片。

两个人匆匆赶过去,就见后花园的凉亭处已经围着好些人,襄阳王和开封府众人都在,亭内地上仰面躺着一女子尸体。

庞昱就坐在石凳上,白狐狸皮的鹤氅因为染了血污,被他随手扔在一边。

脚下还扔着一把匕首。

襄州刺史张远登时怒目而视,急声道:“小侯爷,不知王府的侍女如何冲撞了你,竟然下此毒手,再说,打狗还要看主人,你在王府杀人行凶,未免太不把王爷放在眼里。”

庞昱失笑:“你这人真有趣,我要真杀了她,唔,她是襄阳王府的奴婢,我大抵是不必抵命的,可开封府包大人在此,想必也不会让我太轻易脱身,可无论如何应该先收押审判,这才符合我大宋律法,你到只关注王爷的颜面,还装什么清正廉洁。”

“你!”

张远气结。

方若华使了个眼色,狐苏已经过去检查尸体,也只扫了两眼便道:“人非庞昱所杀。”

众人面面相觑。

襄阳王叹气:“算了,终究是一奴婢,或者取死有道,来人,收敛了厚葬便是。”

“别啊。”

庞昱笑眯眯地站起身,两只手指嫌弃地把地上的匕首捡起来,“事情不查清楚,让我这般不清不楚的,回头皇帝姐夫一生气,关我个十天半个月不让出门,岂不是冤枉的很?”

说完抬头看狐苏,“先生,您赶紧给解释解释。”

狐苏一言不发。

庞昱鼓着脸转头看方若华:“郡主姐姐。”

方若华失笑:“狐苏。”

狐苏这才道:“死者死亡时间不超过半刻,被一刀割断颈动脉,鲜血喷溅,瞬息死亡,以刀痕判断,凶手身高五尺八以上,惯用左手,肩膀有伤。”

他又低头看了看地上的痕迹,“凶手杀人之后跃上石桌,攀此树,向东而去,轻功不差,所以,不是庞昱。”

众人都愣了愣。

张远即便想要反驳,但是看着狐苏的那张脸,那通身的气度,一时语塞,竟是什么都说不出口。

公孙策和展昭去检查过后,也不禁心悦诚服,展昭轻声道:“看刀痕,凶手出手果决,身材比受害者高一头左右,庞小侯爷确实做不到。”

不等其他人出声,庞昱冷笑:“杀了人还在凉亭里睡觉,等着人来抓,我没有这种恶趣味,到是不知道哪个白痴给我用迷药,让我抓住非要灌他七八十种药进去,让他也尝尝滋味。”

“还有,要陷害本侯爷到是下点儿本钱,这算什么。”他两只手指捏着匕首甩了甩,“就这破玩意,本侯爷会用它,那得多掉价。”

说着,他从袖子里摸出一把漆黑的短刃,顺手向石桌上一插。

大理石的石桌便如豆腐一般被削下去一大块。

第四百二十章 睡不着

“郡主姐姐送给我防身的,须臾不离片刻,这一把才合本侯爷的身份。”

方若华捂了捂额头:“此乃仿鱼肠剑而成,确实还算锋利……。”

至于真的鱼肠剑,已经拍卖出去换了钱。

“你小子别在袖子里塞,割伤了自己再哭鼻子。”

说着,抬头看向襄阳王身边一很不起眼的侍卫,“这位侍卫的鞋子仿佛有些不合脚,襄阳王府的俸禄有那么低?”

那侍卫一惊,一缩身瞬间横掠而去,展昭袖箭直奔他落脚之处,阻了他片刻人已追了上去。

那侍卫轻功武功都算不错,但远不能与展昭相比,巨阙剑并未出鞘,展昭一只手未动,另一只手只是略微一扫一挑,便将他手中横刀打落,顺手上去按住他的肩膀,侍卫疼的一激灵,只觉得浑身劲力顿失,膝下一软便跪地不起。

包大人一笑:“王爷,不如检查一下这位的身体,死者刚死未久,下官想,凶手说不定来不及处理,必会留下痕迹。”

展昭随即道:“右肩上的确有伤。”

襄阳王蹙眉,上前一步:“徐进,你自己说,为何逃走,到底怎么回事,本王的婢女可是你所杀?”

侍卫恭恭敬敬地扣头:“是徐进对不住王爷,卑职,卑职与那婢女有私情,本已经缘定三生,今夜却无意中得知她竟与人通、奸,气怒之下,愤而杀人,以至于让王爷蒙羞,徐进实在罪该万死。”

他整个人大口大口地喘息了几声,五体投地拜了下去,可这一拜,就直接瘫倒,再未起来。

包拯猛地向前一步,蹙眉。

公孙策连忙上前仔细查看,缓缓摇了摇头。

襄阳王眉头紧皱,半晌才道:“没想到我府中竟出现这等事,还殃及小侯爷,哎,治下不严,是本王之过。”

他的表现确实很有真情实感,连方若华见了也有几分迟疑,半点不觉得他是在做戏。

张远吓了一跳:“怎能怪到王爷身上!”

众人蜂拥而上,连连安慰。

一场骚乱,王府的客人们,仿佛人人惶恐不安。

夜色已晚,襄阳王安抚了客人们,大家都回客房休息。

方若华很随意地跟着包拯去了他的住处,庞昱死死跟在她身后,片刻不肯稍离。

一坐下,狐苏便亲自泡了茶,一人奉上一杯,连包拯在内都起身客客气气地接了,到是庞昱大大咧咧地随手拿过来灌进去,很是嫉妒地道:“我也想要一只狐苏,颜值高,武功好,十项全能,懂事听话,多妙?”

包拯:“……”

公孙策咳嗽了声:“小侯爷居然学会了断袖分桃之事,太师会伤心至极。”

庞昱:“……”就算小爷我要断袖,那对方也得是个人,小爷可不是那帮泛性恋的家伙!

打了个激灵,庞昱歪歪扭扭地倒在桌子上,可怜巴巴地看向方若华。

方若华失笑,这表情如果能上直播,她收到的打赏一定不少。

“姐,襄阳王欺负人,当小爷我好欺负不成?”

“怕只是个意外。”方若华伸手拍了拍他的头,语重心长,“你一纨绔小子,只要老老实实,不要知道不该知道的秘密,人家堂堂王爷哪里会和你多计较?”

庞昱蹙眉,不再玩笑,正色道:“刚才我嫌屋里闷,便去后面走走透气,就见前面人影憧憧,不自觉就跟了上去,姐姐知道,小弟向来好热闹,当时酒宴刚刚散去,客人们酒足饭饱,正是该休息的时候,谁会闲极无聊大半夜的逛花园?只是我没走几步,眼前的人就都不见了,我还专门为了巡夜的护卫,那些人竟然都说是根本没人经过,大约是我酒醉,看花了眼。”

方若华沉吟:“换了旁人,许是真会以为自己花了眼。”

“我说我自己花了眼,姐姐回信?”庞昱嗤笑。

方若华摇摇头,低声对包大人道:“安乐侯自幼就过目不忘,过耳成诵,不光如此,他的记忆力与旁人完全不同,但凡看到的东西,听到的东西,都会牢牢记住,永远也不会忘记。”

开封府几人都不禁惊愕。

展昭轻轻吐出口气,只觉得透骨寒冷,一个人若永远学不会忘记,那他这一辈子不知该有多么辛苦。

方若华一时没有说话,她是知道的,别人一生不过百年,庞昱却不同,这一副皮囊之下藏的是一个近乎永生不死的灵魂。

“不说这些……襄阳王的侍卫徐进,杀了王府的婢女,此事应该不假,但杀人缘由肯定不是他所说的情杀。”

方若华按了按眉心,转头看包拯,“那徐进看到被杀的婢女,并未流露出任何感情,若是感情浓厚到要杀人的地步,即便是再凶悍之人也不可能无动于衷,何况他的言语生疏的很,恐怕连那婢女的名字都不知道,又怎么会是情杀?可惜人已经死了,想要追查还不知会耗费多少时间。”

主要是,她有一种直觉,追查无益,也查不出什么,而且事情已然很明显。

包拯颔首道:“也不会是仇杀,徐进武功不错,而且应该深得王爷信任,在王府地位很高,那婢女相貌一般,从穿着打扮看,应是王府普通的三等丫鬟而已,两个人身份地位相差太远,不会有结仇的机会,再者,纵然结仇,徐进又何必在王爷寿宴当日杀人?”

“至于劫杀之类,就更不必多说。”公孙策吐出口气,苦笑,“大人主动向陛下讨了来襄阳送贺礼的差事,皇上还打趣打人,说是您借机偷懒,现在看看,这懒偷的可真够失败。”

方若华起身,狐苏给她披上斗篷:“夜色已深,包大人多日来也辛苦了,早些休息为好,无论这小婢女是因为知道了什么了不得的大秘密,以至于不得不被仓促灭口,咱们胡乱瞎猜总不可能猜得出来。”

说完,她便轻轻盈盈而去。

包拯和公孙策对视一眼,也笑道:“本府到有些睡不着,不如先生陪我去借一副棋盘,咱们下几盘棋,也好打发这漫漫长夜。”

“好。”

第四百二十一章 夜探

夜深人静。

已是二更时分。

襄阳王府里安静的出奇,方若华坐在屋顶上,让自己隐藏在阴影中,从阴影里眺望整个王府,低头问整个人都被屋檐遮挡的展昭:“展大人,你看这王府如何?”

“大气,庄严,简朴。”

展昭沉默片刻,“在京时大人便道,襄阳王生活简单,不好美食,美酒,美色,几乎没有什么嗜好,当年为将帅,能与众士兵同甘共苦,深得下属爱戴。”

“不是圣人,便是奸雄。”

方若华苦笑,“你看看我,我在西北也和下面的人同甘共苦,但我这是没法子,西北穷,又随时随地会遇见兵事,将士们如果没有为国死战的心,终有一天我保不住我们方家的荣耀,我厚待他们,就是要他们知我的恩义,当我要他们献出自己的命的时候,他们能少几分犹疑,我这所作所为,不敢说全是私心,可终究还是有私心,我求的是身后名,是将来千百年后是书上记上我这一笔,后人想起我时,也能提一句忠肝义胆。”

展昭一时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那襄阳王想要什么?”方若华叹了口气,“我真心盼着他就是个圣人。”

说着,她从屋檐上一跃而下,落地之前让狐苏揽住腰身,平平稳稳地站好,“走吧,我们去瞧瞧他这花园里到底藏了些什么秘密。”

“只是今夜刚发生那丫鬟之事,纵然主人没有怀疑,可包大人既然在此,无论是谁恐怕都会有所戒备,花园里的巡查必然比以前严密许多。”

但他们不能拖延,谁知道拖延一日,对方会不会因为担忧而动作更大。

而且今夜正乱,襄阳王也最忙,过了今日,再想潜入王府,恐怕更难。

她话音未落,展昭已经一步跨出去,潜入阴影,低声道:“展某此时正陪大人和先生下棋,会有很多人瞧见。”

一句话说完,转头间便只看到一丝残影,显然狐苏的轻功好到让他带着一人,直接从巡逻的士兵身后晃过,那些士兵也只觉微风拂面,略有异样,根本看不到人。

耳边随即传入一声细语:“那么……只盼着此间主人有大定力,有大信心。”

他有定力,就不会急着确认什么,以免让人跟住,他有信心,便相信自己不会让任何人察觉出任何端倪,不会有任何无法收拾的局面出现,即便是今夜明显出现了一桩意外,也不会令他动容。

整个花园很小,展昭侧耳听着巡逻之人的脚步声,果然显得过于频繁,不过也还算好,他早把王府花园地形牢记于心,卡在两队之间的缝隙来回穿行,已经把每一寸土地都检查了一遍,一无所获。

如果白玉堂此时在此就好了。

白玉堂精通机关术,展昭最讨厌的就是陷空岛上那些烦死人的机关。

他正想着,肩膀忽然被拍了一下,展昭并不慌乱,徐徐回头便见郡主搭着他的肩膀示意,展昭顺着她的视线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异常。

狐苏已经伸出手去,把一个花盆向左边转了三圈,又向右边转了三圈,再向左边转一圈,咔嚓一声,展昭回头,就见旁边亭子里一石桌升高,露出一个黑漆漆的洞口。

展昭愕然,左右看了看,便起身要进入,方若华拦住:“稍等。”

狐苏走上前,将桌面上错动的茶盏,茶杯推回原位,这才点头,方若华一拉展昭,两个人轻飘飘地下去。

展昭进入密室,方若华轻声道:“狐苏在前引路。”

三人前行,并未遇到任何人,走了差不多有一刻钟左右,这一刻钟,展昭几乎保持骇然失色的表情一路走下来的,简直是处处机关陷阱,每一处陷阱不光是阴损,造价还相当高昂。

方若华指了指路中央陷坑里的火雷:“我们西北的东西,看数量配方和制作方法应该没有外泄,但光一成本算,这么一堆火雷就值三万两银子,我和房复一次小交锋都用不了这么多。”

展昭沉默半晌,目光落在狐苏身上,停了停。

“你怀疑狐苏和襄阳王有关联?也是,这么多陷阱他都能避开,确实很可疑。”

方若华话音未落,狐苏脚步一顿,停下。

展昭:“……”

这位前辈高人,不会这么小心眼吧?

狐苏一伸手,按住平平整整的墙壁中间,用力下推,墙壁居然左右分开,露出一条一人宽的缝隙。

展昭忍不住仔细看了几眼,还是看不出这一块墙到底有什么不同之处。

方若华莞尔:“狐苏的眼睛在我们西北就是十大不可思议之谜中最不可思议的一个。”

展昭眨眨眼,还是没有问另外九大是什么。

钻入缝隙之内,展昭楞了一下:“这里是个书房?”暗室并不是想象中那般,既不是什么阴暗潮湿的水牢,也不是暗藏刀兵的险要之地,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书房罢了。

一张木床,一套桌椅,还有两个书架子,桌上摆放着笔墨纸砚,书架上放满了书本,除了经史子集,还有一些话本游记,诗词集录,也有朝廷邸报,各类书信,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账册,甚至有几幅仿制的书画,角落里到是有些舆图之类,但也没有什么奇怪。

展昭翻了翻,并未看出什么,蹙眉道:“难道是襄阳王的书房?”

王府有暗道也不稀奇,有机关也不代表什么,毕竟是王爷,兴建这些东西或许只是为了安全的缘故。

方若华随手拿起一书信,冷笑:“是密码,呵,真不愧是曾经领兵的大将,原来寻常写信都用字验?”

展昭抿住唇,轻声道:“可有什么要拿走的?”

“什么都不能动,襄阳王为人谨慎,这里摆放的一切都有规律,连被挪动一下恐都会立时就被人察觉。”

方若华叹气,“若我大宋将军们都有这份谨慎,朝廷也不至于像筛子似的,每每和西夏交手,也不必总担心情报外泄。”

展昭:“……”

他如今都有如履薄冰的危机感,郡主还在这感叹这个?

第四百二十二章 怀疑

“展大侠,你左边我右边,把这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展开给狐苏看一看,小心,从哪里拿的,请必须物归原位。”

展昭:啊?

他便看着方若华随手拿起一本书,从第一页开始刷刷刷地翻页,不要说记住里面的东西,他连看也没看几行。

“快点。”方若华轻声道。

展昭默默走过去同样帮着翻书,一只耳朵竖着听外面的动静。

也许是襄阳王对密道的安全有十二万分的信心,一直到接近黎明,所有的书本,信件,图画,舆图等等都被翻了一遍,外面也没有任何声息。

方若华把最后一本书复归原位,抬头看狐苏。

狐苏闭上眼睛,沉默片刻,轻轻点了点头:“储存完毕。”

“走。”

两个人迅速清除一切痕迹,将整个密室仔仔细细地恢复原状。

展昭心下再疑惑狐苏先生这是干什么,人还是立在一边,尽可能地靠外些不给他们添乱,虽然包大人和公孙先生也总不着痕迹,明里暗里地夸赞他细心谨慎,但和这两个比,自己显然还差了些。

人贵有自知之明。

三人居然顺顺利利地潜回包大人的住所,没有遇见半点麻烦。

展昭进门就冲一直未曾休息的大人和公孙先生笑道:“我发现长平郡主的运气特别好,以至于连属下的运气也变好了。”

以前他出外执行任务,哪次不是鸡飞狗跳?

方若华却是坐下沉吟片刻,抬头叹道:“在襄阳,最安全的地方就是襄阳王府。”

说完,她拉上狐苏两个人霸占了包大人的卧房,打发人去外面采购襄阳城的特产,装了好几箱子,当然也少不了上好的笔墨纸砚。

方若华还直接与襄阳王府的总管商量,“本郡主难得出来一次,看这襄阳城里大商户不少,不知道能不能烦请大总管帮我置办些东西。”

“顺便也有些皮毛想要出手。”

总管自然不可能拒绝。

很快方若华要的东西就被准备得特别妥当,襄阳王府上下都是妥帖人,包拯眼看着这位郡主拿人家王府提供的笔墨纸砚,让狐苏把他从密室里看到的东西原样复制下来。

只用了一天时间,自己的床上,桌子上,椅子上,地上,就堆叠了各种东西。

包拯完全看不懂,公孙策也看不懂,只是不禁感叹:“什么时候过目不忘这样神童才拥有的神技,居然也是人人都能有的了。”

前有庞昱,后面这位天人一般的狐苏先生竟是更超人一等。

开封府这两位只看着方若华一开始只是好奇,之后神色却越来越凝重,从资料里翻出几封书信,蹙眉:“狐苏,鉴定笔迹。”

“房复的字,左手,确凿无疑。”

看她的脸色,包拯都不自禁感觉到沉重的压力。

方若华沉思片刻:“这些资料我没办法完全破解,但是也没必要完全破解,包大人,你说什么情况下,一个藩王才会忽然需要大笔金银,开始采购大批量的军用物资,并且和敌国的将领有频繁的书信往来?”

包拯:“……”

方若华想了想,抽出几张舆图,又拿出几封信,仔细看了看,沉吟道:“我记得陛下这个月打算亲去永定陵拜祭先帝?”

“的确如此,陛下仁孝,说是先帝托梦,思念儿子,又逢忌日,便想去永定陵祭拜,包拯离京前,御驾出行的准备已然做好了。”

方若华慢慢坐下,在心里盘算了一回——无论这个小时空是怎么发展,仁宗都应该是寿终正寝的好皇帝。

“……包大人,您还是速回京,与王丞相和八王爷商议,看看禁军现状如何,我和狐苏立时赶去永定陵,若有异动,便求兵符,兵符一到,立即着禁军去皇陵救驾。”方若华沉吟片刻,“禁军虽然人多,但是里面有不少襄阳王旧部,襄阳王做事周密,必有安排,而且纵然禁军忠心还在,可老迈占了多数,实在不知能不能用,还得有备选方案。”

说着回头道,“送信相州、齐州,让裴将军,成将军做好准备。”

包拯听了几句,已经长身而起,神色骤变。

方若华依旧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多想无益,无论猜测是不是属实,最好马上见到陛下,再行定夺。只若是真的,这繁花如锦的襄阳城,也不知如今是不是已经好进不好出了。唔,我们没有露出行迹,想必还不难,但为了完全,还是要有个理由才好。”

包拯此时才略有几分艰涩地道:“郡主怀疑襄阳王要对陛下不利?”

“信息不全,只是怀疑。”

不等方若华话音落下,包拯已是摇头,“永定陵乃是皇室祖灵所在,他怎么可能在永定陵对陛下动手?”

“襄阳王乃我大宋王爷,太宗义子,固然是义子,也是赐赵姓,封王爵,备受信任,不比亲子差上几分,他怎会做出如此犯上之事?”

方若华沉默片刻,指了指自己手头的东西,轻声道:“可是有谁敢赌?”

确实不能赌!

“提前做准备,如果什么都不会发生,自然最好,如果有事,那就是掀了天的大事。”

方若华转头冲狐苏笑,“身为武将,以死战为荣,我是打算做一个名留青史的英雄人物的,为保护皇帝而死的话,能不能及格?”

狐苏一脸状态外的表情:“数据不足,不知道。”

当日,还没过晌午,襄阳王府就来了一队镖师,押镖的正是叶平,叶平身边还抱着个两岁的小子,逢人就笑:“我新得的儿子,哈哈。”

叶平今年三十有六,才得了这么一个儿子,确实应该高兴高兴。

方若华笑着把那沉小子抱在怀里掂了掂,动作娴熟的很,那小孩子居然也不认生,甜甜一乐,就闭上眼睛睡去。

抱着这么个小孩子,方若华不禁想起她也是养过娃娃的,还养得很不错。

“叫什么名字?”

“我给他取的名,叫叶开,希望他一辈子开开心心就好。”叶平抓了抓脑袋,憨厚一乐,“也不奢望他有大出息。”

狐苏目光闪烁,忽然伸出手去,虚虚地戳了戳那孩子的眉心,小娃娃登时睁开眼,似乎有感应似的,眨也不眨地看着狐苏,伸手要抱。

第四百二十三章 暴打一顿

“咦?”

方若华一愣,仔细看了看叶平,忽然笑起来,“叶平,你会有大福气,你儿子或者会成为一代传奇人物,可要好好活着,活得长长久久。”

“承郡主吉言!不过,我可不指望这小子怎么有能耐,健康快活就好。”

叶平运来了好些皮料,安排人手下去贩卖,有襄阳王府的大管家介绍生意,想来这些东西也不愁卖,“对了,半路上遇见包大人的家人,还托我给包大人送了封信来。”

“那你还不快去?”

包拯接到信,匆匆便去与襄阳王告辞,只是襄阳王据说带人去准备给陛下的新年贺礼,并不在府内。

“包大人何故急着要走,可是我们招待不周?王爷交代,让诸位大人不急着回去,且在王府多住几日,他老人家前几日发现襄阳有祥瑞现世,打算等回来之后,邀请诸位大人都去看看呢。”

包拯叹了口气:“哎,下官也不想辜负王爷美意,可家中来信,长嫂病重,实在是顾不上别的了。”

世人皆知包拯是由嫂子养大,名为嫂嫂,实则母亲,这话一说,王府的管家也不能不通人情,只得让包拯离去,还派了两个大夫同行。

“这两位是襄阳名医,希望能尽早治好嫂夫人的病痛。”

包拯自然不能推辞,相反还得千恩万谢。

送走了包拯的车驾,王府大管家忙给自家主人报信,只是信还没传出去,便有小厮匆匆过来,急声道:“白总管,您赶紧去看看,宁郡王家的小公子赵子熙,被人在王府门前寻衅,还被打了一顿,似乎伤得不轻。”

“什么?”

总管吓了一跳,匆匆出来,就见王府门前好些人围观,赵子熙一只手捂住脸,浑身颤抖,他身边一小厮气得脸色煞白,一转头,正好见到方若华徐徐从王府中出来,怒火上涌,猛地冲上前拦住她的去路。

“方若华,你也是堂堂郡主,就这般没有教养?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偏要动手打人,我子熙哥哥不过是不爱你,难道就不行了?”

“闭嘴,敢唐突郡主!”

方若华还未开口,叶平勃然大怒,腰刀出鞘,猛然朝江若雨嘴上拍去。

赵子熙一用力将江若雨拉回自己怀中,避开长刀,抬脚就踹,正中叶平心口,他武功不错,含怒出手,一脚下去叶平就踉跄了两步,心血翻涌。

啪!

赵子熙尚未收回脚,整个人便忽然遭受重击,横飞出去,哐当一声撞在墙上,嘴角渗血,连牙齿都有些活动,愕然抬头,只看见狐苏一片衣摆。

江若雨怒气仍在,却是陡然呆住,呆愣愣地看向狐苏的那张脸。

无论男女老幼,任何人看见狐苏,恐怕都要呆一呆,显然有心上人的也不会例外。

赵子熙怒急,但看着狐苏,到底还是知道自己绝对不是对手,心中却是愈发羞愤,厉声道:“放肆!方若华,难道你就这般纵奴行凶不成?”

周围的人都愣了愣,说实话,大家看到狐苏,谁也不敢说一个奴字,这位打了宁郡王家的公子,居然也没人觉得哪里有问题!

狐苏此时才冷冷静静地一抬手,远处放在石桌上的茶盏自动飞入他掌心,热气蒸腾,温度刚好,奉给方若华:“主人,茶。”

方若华掩唇轻咳,无奈地把茶水接过喝了一口,也不看江若雨,到是难得正经抬头看了眼赵子熙:“狐苏往日里打了陛下,陛下也没说过处罚的话,你若不乐意,派人抓他去衙门便是,再不然,我给你个建议,你干脆回京告状去?”

赵子熙性格一向算是温和,这次也被气得心口疼:“你,你欺人太甚!”

今日他与师妹不过上街走走,刚一出王府大门,就被人兜头盖脸地打了一顿,来人还放话说,他再敢与郡主出现在同一地方,看见一次就打他一次!

这不就是要为方若华出气?

他自己到也能忍,可忍一次两次还行,总不能次次被人打脸,何况还是在心爱的师妹面前。

方若华轻轻一笑,转头扫了江若雨一眼:“还有,我平日里到不摆郡主的架子,但你的女人按理说在我面前是要行大礼参拜,她不拜也就罢了,管严些,莫让手底下的人见了不痛快,否则挨了打也是白打。我这些手下,只有狐苏一个不打女人,别人可没这么矫情,都是上阵杀敌杀惯了的,谁管敌人是男是女,是人还是狗?”

江若雨闻言,羞怒地几乎不敢抬头见人,鼻头一酸,泪水滚落。

赵子熙的神色更是难看:“我只喜欢师妹一人,方郡主……”

他的话,方若华是懒得听,左不过就那些儿女情长,随意道:“今日我便启程回京,向你爹要回婚书,八年前就说过,我们二人别说今生今世,就是再过八辈子也没有缘分,能得我方若华倾慕之人,必是英雄,多言无益,从此往后,你只当我是陌生人便是了。”

赵子熙听闻此言,本该喜悦,但身为男人被人嫌弃至此,却又难免失落。

一抬头,便见狐苏轻轻拿起臂弯间的斗篷,替方若华系好,拾级而下,慢慢远去。

走出极远,方若华才满头黑线地瞪她身边的侍卫:“是老铁他们下的手?我不过说让他丢一次人,好逼得他没脸在襄阳城待下去,老铁也是老江湖了,难道还不会办事,瞧他做的这个粗糙!”

“属下到觉得挺解气,他要是还要脸面,自然是会走的,他要是没走,那也不关我们的事,究竟是会平安,还是会出事,只能说都是他的命了。”小侍卫伶牙俐齿,“小的们总不能照直讲,连一点都不敢泄露,谁知他是不是人面兽心?”

“子熙哥哥。”

江若雨深吸了口气,镇定下来,先看了看子熙哥的脸,摸摸他的后背,见只是轻伤,这才松了口气,转头目送方若华离开的背影,叹道,“子熙哥别生气,咱们回去找王爷,你的这……婚事,不能拖了。”

能女扮男装去书院读书,江若雨本不是性子软弱之人,只是她足够聪明,所以在喜欢的男人面前该弱时,便不让自己太强。

第四百二十四章 瞧不上

三更时分。

皇陵重地,夜里静的厉害,连虫鸟也无异动。

赵祯腹中咕咕作响,略有些饿,干脆从床上起来倒了杯茶,又拿了盘子里两块残余的点心塞嘴里慢慢咀嚼。

陈林听到动静,进来连忙给换了一杯热茶,蹙眉道:“陛下连日辛苦,晚上饿了也正常,让御膳房去做些饭来便是,怎能强忍?”

赵祯苦着脸,伸手从枕头边上拿了一个盒子,打开让陈林看:“看看,我从前年到今年,该入私库的银钱是半分都没剩下,如今还倒欠了若华三千两银子,再不节省,下回见她,又被数落。”

往常陈林从不对任何涉及到大臣,政务之类的事插嘴,不过,谈谈郡主到是没什么的。

“陛下又说笑话,郡主明明说过,银子是赚回来的,省绝对省不回来。”

赵祯又叹气:“没法子,谁让我只会花钱,压根不会赚钱,这手里头没银子,说话都不敢大小声,自从我这私库托给了若华,我真是每花一分一厘都有罪恶感,没办法,钱让我花出去,那就是没了,可让我们家若华花出去,花一两能赚回来十两。”

主仆两个说笑几句,赵祯的饿劲儿也没了,主要是这些时日茹素,又比较辛苦,这才容易饿,不过少食也是养生之道。

“我记得若华今年也有二十五了?”

赵祯算了算,“可不是二十五了,十天前通信,她还叮咛我莫忘了她寿辰,得可着劲地表现对她这个长平郡主的爱重,要不然生意不好做。”

陈林笑道:“陛下库里还有一批珍珠,成色上好,正适合给年轻的女孩子使唤。”

“还年轻……”

赵祯叹气,“早过了花信之年,这可怎么办!”

都说皇帝的女儿不愁嫁,皇帝的妹妹也不愁嫁,只有有皇帝宠爱,郡主同样不愁嫁。

可但他家若华的婚事,却不是他相中哪个青年才俊,就能随随便便拉过来成婚的。

西夏李元昊就曾上书求娶长平郡主,这婚事,他敢许?

再说——“就李元昊那德性,难道别人说他一句英武,他就以为自己能配得上朕的若华?那老秃头,也真敢想,哼,做梦去!”

陈林侍候他久了,也不怕自己这位陛下,哄了他几句,终于把人哄回去睡觉。

皇上睡了,陈林却还不能睡,出来检查过陛下明日要穿的衣服配饰,连鞋子都亲自拿起来看过。

夜越发显得静谧。

天不亮,赵祯一时睡不着,便又起来,也不摆仪仗,只让陈林打了灯笼,去正殿写祭文,他这祭文已经写了十几篇,但总还觉得有什么没有写尽。

朝阳初升。

赵祯携一众皇室宗亲献上祭文,走完了各项程序,又独自呆了半个时辰才神思不属地出来,抬头看了看天色,叫住显亲王和宁郡王两个,一起到偏殿。

显亲王今年都有七十岁,德高望重,按照辈分,赵祯得叫他一句叔爷爷,先让陈林搬了椅子过来,让王爷坐下,这才沉吟道:“宁郡王,子熙也老大不小了,他的婚事,你有什么章程没有?”

宁郡王一愣。

他不过是个闲散王爷,无功无德,虽说陛下仁厚,极给赵氏宗亲体面,但他和皇帝的交情,真还没有到关心儿女婚事的地步。

但此时皇帝问话,宁郡王也不能不答,斟酌再三,犹豫着不敢欺君,只能道:“回陛下,小儿曾与长平郡主有婚约,但……”

“但长平瞧不上他。”赵祯蹙眉,“子熙虽无甚劣迹,可着实孩子气了些,又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功绩可以夸耀,确实与长平郡主不般配。”

宁郡王:“……”

“那就莫要拖着了,耽误了子熙也不好。”赵祯叹气,“低调些,两家把婚约解除,把婚书还回去,男婚女嫁,各自便宜。”

宁郡王:“……臣知道了,回京就把事情办了。”

赵祯点点头,心思一转,看向显亲王:“叔爷对宗亲们比较了解,可知哪家儿郎有比较出众的,到也没多大要求,不求对方文比状元,武能退敌,只要人品好,相貌美,仪态佳,家里环境简单,家人都是好性子就成,朕打算为长平郡主择一门好亲,叔爷把各家各户未成亲,年龄合适的儿郎列一个册子,呃,小几岁也无妨,朕拿回去详细看看。”

宁郡王:“……”

从皇帝这儿出来,显亲王还好,一直笑眯眯的模样,宁郡王这心里就五味杂陈,一时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回头就听下人说,赵子熙独自一人回京,进门就闹着要王妃给他退亲去,登时更别扭:“去,把那小子给我提溜过来,也让他给先帝磕头。”

赵子熙本来满腔愁绪,还没找到机会跟自家亲爹说,就一脸懵懂地让亲爹派了人抓到眼前训了一顿,训斥得他唯唯诺诺,满肚子想说的话是半个字也吐不出。

皇陵重地,他就是郁闷也不能表现在脸上,甚至还要谨言慎行,连半步路也不敢多走。

这日忽然飘雪,雪花乱飞,寒风冷冽,今天也是赵祯来到皇陵的第九日。

赵子熙跪在一群宗室亲贵之后,昏昏沉沉地听陛下念诵祭文,一边念诵,一边泣不成声,心中不禁想,好像陛下年年都要哭一回,也不知哪里来的那些个眼泪……

轰隆隆!

赵子熙一愣,一时回不过神,不知发生了什么,宗亲们显然也陷入迷惘。

片刻之后,所有人惊恐欲绝,只见祭坛忽然炸裂,浓烟滚滚,高台倾倒,颇有天崩地裂之势,无数亲卫们疯了似的冲过去护住皇帝,赵祯也是面露惊容,整个人摇摇欲坠。

众人还没回神,紧接着又是一声炸响,赵祯惊呼一声,眼见无数铁屑碎片朝着他的面门飞射而来。

底下宗亲大臣们有的抱头昏倒,有的疯狂向前扑去,想要救驾,可哪里又来得及?

一道黑色的影子由远及近,竟瞬间飞入祭坛,在半空中转身,一只手抱住皇帝,另一只手平平一推,无数气浪,火焰,铁屑就如撞上一块巨石,没有一丝一毫穿过屏障。

“狐苏!”

赵祯吐出口气,虚虚地抹了把汗。

第四百二十五章 不真实

狐苏何等风姿,他平平静静地在祭坛下一立,在场的宗亲显贵大臣都平添了三分冷静,谁会愿意在他面前,露出惶恐狼狈的一面?

把皇帝安放好,狐苏一甩斗篷,将身上的灰尘铁屑帅干净,这才伸手扶着方若华从马上下来。

在场的众人,此时也才看到这位疾驰而来的长平郡主。

看到郡主,愣了半晌,众人终于回神,齐声几乎:“陛下!!”

赵子熙被撞得一踉跄,在地上撑了一下才起身站稳,刚才发生变故时,他被冲撞地摔倒了好几次,此时衣服上到处都是泥泞,头上脸上也乱七八糟,狼狈不堪,扶着方若华的那人,却是世间罕见,绝世风华。

侍卫们此时才扑过来护驾,赵祯松了口气,抬头安抚:“众位卿家,朕……”

谁也没想到,陛下开口,大家刚一放松,变故顿生,几个离赵祯最近的侍卫,齐齐钢刀出鞘,刀光森寒,用力砍出,脖子,前胸,腰身,赵祯身上每一处都在威胁之中。

“狐苏。”

方若华很冷静。

狐苏平平静静地一伸手,握住身边一宗室子弟的佩剑,夺剑,出鞘!

这一剑看起来平平无奇,完全无声无息,也没有想象中的兵刃相击的声响,可下一刻,刺客脸上义无反顾,狰狞的笑容还没有消失,他们的刀,身上的甲胄,以及他们的人,就定在了半空。

似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噼里啪啦,刺客落地,刀碎裂成数片,甲胄滚落,人也四分五裂,唯独只剩下一个活口,已经吓傻了一般,呆呆地坐在地上一动不动。

那个被夺了剑的宗室子弟,满眼不可思议。

狐苏顺手又把剑插回他腰间的剑鞘里。

他不禁低下头,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这把剑珠光宝气,上点缀了红蓝宝石,佩戴在身上自然是显得英武不凡,问题是,那就是个装饰品,空心的还没有开刃。

一来开刃怕伤了自己,二来他力气小,实心剑拿一会儿还好,长时间佩戴肯定累得慌!

“这真是我的剑?”

左右几个和他身份差不多的狐朋狗友,害怕还是害怕,但因为什么都不懂,年纪也小,反而比周围的大人们稍稍镇静些。

“……老大,你这把剑让给我吧,多少钱都买。”

“滚!”

他决定把剑供起来,日日膜拜!

狐苏也不管这些闲人的心思,披风撩起,遮住漫天的血雨,温温柔柔地护着方若华转头:“太脏了,郡主仔细脚下。”

方若华哭笑不得:“又不是没见过,好了,快护送陛下离开。”

周围一团大乱,方若华带着赵祯和一些重臣,宗室亲贵,第一时间回到后殿内,不等众人回过神,方若华一连串下令,封锁消息,搜检皇陵,严查刺客。

“皇陵埋藏火雷,必有线索可寻,且分头去查。”

方若华镇定自若,三言两语,很快就安排好一切,皇帝身边的人她竟是都认识,也都吩咐得动。

一群大臣一时没反应过来,只觉理所当然,过了好一阵回过神才咋舌。

这长平郡主常在西北,一年也不一定回来一次,没想到竟如此得陛下宠爱吗?

赵子熙站在门外,腿有些抖,精神恍惚,耳边隐约能听到那位郡主冷静自持的声音,却只觉得有些发飘,很虚幻,很不真实。

没有哪一日,他觉得自己离自己的这个‘未婚妻’竟然如此遥远。

赵子熙忽然有一丝明悟,他所烦恼的,每日所思所想的一切,他那些儿女情长,他和若雨师妹的爱情,也许在对方眼中只是连处理一下都嫌浪费时间。

“……”

可是我的生活才是真实的,我想要和若雨成亲,恩爱一生,平静而幸福,那么方若华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其实与我无关。

赵子熙默默在心中思量,不要去胡思乱想,因为那一纸婚约,所以自己才会不自觉地去在意那位郡主,这是一个人天生而有的好奇心。

看到那位郡主光芒四射,他会觉得不自在,那是他身为一个男人,对自己拥有的女人,一种本能会有的天然强势,当这种强势显得荒谬时,他自会别扭难受,但只要想通了一件事,他就能获得平静——他与长平郡主的婚约很快就会结束,从此以后二人,毫无关系,仅仅只是陌生人而已!

赵子熙轻轻吐出口气,努力让自己不再去关注殿内那人,但他想的那些什么不去在意方若华,那又谈何容易,世上本就没有想怎么样便能怎么样的事。

他七岁便与那人订婚,在他青春年少时,也不是没有憧憬过,也曾暗中打探那人的情况,知她自幼得父母娇宠,知她相貌平平,知她好习武,不爱习文,为此自己还烦恼许久,总担心将来婚后二人连话都说不到一处去。

直到与若雨师妹相识,他终于动情,却不敢动情,等到情深,终于下定决心平和地解除婚约,尽可能不造成任何伤害,偏偏就在此时,镇西侯父子皆阵亡,朝野动荡,那人是镇西侯遗孤,他再不敢说解除婚约的话。

他赵子熙必须承认,他是个懦夫,不敢承受朝野上下的鄙视怨恨,即便心有所属,也要挥剑斩情丝。

谁知道身为孤女的方若华竟不想要这份婚约?

赵子熙苦笑,当年他只觉得那个小女孩任性冲动,思虑不成熟,不知道一个孤女在西北那等地方会有多苦,多难?现在想来,人家分明有凌云壮志,不肯入京做一个普通郡王家普通儿子的媳妇。

“哎,当年就该坚持退了婚书。”

当年他爹迟疑不决,犹豫不定,担心立时退婚太难看,于是一拖再拖,竟拖延到今天。

他也有负师妹,让师妹等了这么多年,罢了,罢了,回京便求父亲退了婚书,让他和师妹成亲。

思量间,就见方若华身边带着狐苏,从眼前走过,亲自端了御厨做的羹汤又回去,再一次没看到自己,到不至于让他难受,反正也不是头一次。

右边显亲王的孙儿赵子年趋前几步,一脸恍惚地道:“我也是亲王的孙子,和郡主比是差点,但也差不太多,怎么就没有一个忠心耿耿的天仙下凡来服侍我?”

赵子熙:“……”

第四百二十六章 烽烟起

方若华把羹汤搁在桌子上,递给皇帝一碗,自己盛了一碗。

一路披星戴月,头发掉了一大把,皮肤被冻得裂开,浑身肌肉僵硬,累了也饿了。

狐苏在指腹上涂了精油,慢慢在方若华的脖子上按压,不疾不徐,轻柔且又有力。

圣旨和兵符搁在桌案上。

赵祯盯着看了两眼,静静地坐在桌前喝汤,喝了一口,差点咬住舌头,苦笑道:“襄阳王智谋高远,他若谋反,必然已经算好一切,真是如此,若华你不回西北,还来我这里作甚?”

“你若回到西北,有方应选将军相助,便是他得了王位,又怎会对你不利?”

方若华叹了口气,示意狐苏可以停了,推过一盘点心去堵他的嘴。

顺手把兵符揣在口袋里,又抓住圣旨,出门直接交给叶平。

“我托了几个江湖朋友一路护送,别怕,他们都是一诺千金的好汉,必能护你周全。”

叶平一拍胸口:“我叶平一辈子平平凡凡,没做过一件大事,不是什么英雄人物,可我也是大宋的子民,也知道什么叫忠君爱国,再说,若不是郡主当年拼死救下我叶家十八口人,如今叶平早是白骨一具,如此大恩,岂能不报,便是死了,也不负郡主所托!”

“还死呢,真要是一命呜呼,你的鬼魂去办我交代的差事不成?”方若华哭笑不得。

叶平讪讪一笑:“那为了我这三十六年才得到的宝贝疙瘩,我这差事也肯定办妥,一定能活生生地回去抱我家的娃。”

方若华叹了口气,点点头:“去吧,回到京城之后把东西交给包大人,他知道该怎么做。”

叶平的宝贝儿子,路上就托付给一户农家,只希望当爹的还能再见自己的儿子一面。

送兵符乃是极要紧之事,自然不能只靠叶平一人,他这一路上绝对不会太平。

不过若自己是襄阳王,此时已经不会计较细枝末节,若真打算谋朝篡位,无论筹谋多久,最终还是要踩着无数鲜血和尸骨前行,才有可能成功。

叶平押着镖车远去,方若华拢了拢衣服,忽有一阵风吹过,她的裙摆还未被吹起,狐苏已经伸手轻轻按住,连一丝冷意都不曾渗透进去。

方若华忍不住笑起来,低声道:“炼器高手们竟能制出狐苏这样的傀儡机关人,他们以后肯定找不到男朋友或者女朋友。”

俊美漂亮,多才多艺,一心一意待你,永不背叛,拥有想象中伴侣的一切优点,有了这样一个‘人’,谁还能爱上别人?

狐苏一本正经地道:“不是男女朋友,是道侣,很重要的,灵魂相合,我们永远代替不了,而且我这一种,是攫取即将溃散的灵魂才能有灵智,最长只有二十年的寿命,二十年后,灵魂散去,我也不复存在。联邦和帝国的律法规定,修士不能捕捉完整的智能生命的灵魂为己用,触犯法律,关黑狱千年……”

“……我就开个玩笑。”

能玩笑的时间也不长了。

赵祯留在京中的皇城司密探居然一丝消息都没有,安安静静。

他又派出人手去查探,只是人还未归,方若华就断定已经来不及。

果然,当天凌晨,皇陵四门都有烽烟起,军中夜不收浑身浴血,仓皇而至:“陛下,山下遍地襄阳王的王旗,叛乱贼人铺天盖地,至少五万人,还呼喊着说要清君侧!”

赵祯愣了愣:“五万人?”

方若华叹气:“五万人大约没有,但绝对在三万人以上,只有人数足够,才能保证速胜。襄阳王领兵多年,军中旧部不少,这些年虽有削弱,但……”

赵祯苦笑:“但凤翔军刘承祐等,都是他的亲信,如今还掌兵权,且王叔当年领兵时,与将士们同食同卧,袍泽之情自是深厚,即便这么多年过去,军中不知多少将士还念他的恩义。”

“襄阳王若伪造兵符调动军队,相信他的人必然不少。”

这些已然是多说无益。

皇陵内随陛下而来的宗亲大臣们都乱了套,神色仓皇,赵祯到还镇定,毕竟早有心理准备。

“陛下,襄阳王既然下定决心,必求速战速决,但是我们提前得到消息,我已经令皇陵守军四下布置陷阱,应能阻他们一阻,现在只看京中包大人和王丞相能不能撑得住局面,援军何时能到。”

京中禁军即便这些年鱼龙混杂,没有多少战力,但人数足够。

方若华回到屋里,打开地图,拿笔圈出四门,“我们人数少,陛下禁军五百,皇陵守军不到两千,只能据险而守,才有获胜之机,外围布防没有必要了,收缩防线。”

伸手把已经画好的防卫图拿出来,递给皇陵守军的宋将军。

“所有大门全部封死,东门不必担心,出去不远便是悬崖峭壁,只要卡住关隘即可,西门和南门占据高地,宋将军,准备巨石火油,有多少要多少。”

“是!”

方若华自己伸手穿戴整齐,甲胄及身,回首笑道,“陛下,我大宋武将多年来过得艰难,和文臣相比,着实是憋屈得很,此次襄阳王能这么容易调动军队谋逆,恐怕和这些也有那么一点关系,唔,臣说这些,就是希望此事之后,陛下不要太迁怒才好。”

赵祯:“……”

大宋建国以来重文轻武乃是国策,如今军力如何,他心里有数,除了少数几支边军的战斗力还行,便是禁军也没法子看,他早有心改革,可襄阳王这一谋反……还想什么改革不改革,有没有以后都无人可知。

方若华大踏步地出了殿门,转头四顾,叛军的马蹄声,厮杀声隐约可以听见,宗室子弟们犹如惊慌失措的老鼠,四处乱窜,厉声道:“王统领,把他们送到后殿安顿。”

话音未落,人已经渐行渐远。

“狐苏,这一次你尽管杀人,无需顾忌。”

“放心。”

狐苏一笑,“狐苏明白。”

寒冬腊月,大雪漫天,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扑面而来,方若华忽然有些想念当年开封城的平安祥和,即便是妖魔鬼怪遍地的开封,竟也比这只有人的世界令人安心。

第四百二十七章 颜面

从天蒙蒙亮时厮杀起,到此时,太阳已经西去。

风在咆哮,可这咆哮声远远遮盖不住滚滚而来的战火轰鸣。

“杀啊!”

无数穿着同样甲胄服侍的士卒就如惊涛骇浪,一波又一波地扑向皇陵巨大的石墙。

一道墨色的身影从石墙上一飞而下,长剑如虹,所过之处,人头滚滚。

他已经受了伤,肩膀上,胸口处,脸颊上,到处是细碎的伤痕,满身的血污,可即便如此,他还是一点都不狼狈,一人一剑,并无睥睨之态,反而很沉静很温柔,但任何人看到他,都不禁会神思恍惚,低下高昂的头颅。

面对这样的人,这样可怕的剑,再悍勇死士都不禁思绪动荡,不知他究竟是身在人间,还是天上的神灵降下!

向前冲击的步伐一滞。

方若华神色不动,一挥旗,墙上禁军将士万箭齐发,甚至没有去避开那人那剑。

就在箭雨落下的一瞬间,那人同时飞起,竟比箭雨还快,直奔帅旗而去。

所过之处,断臂残肢无数,不知多少钢枪被折断,盾牌被掀飞。

“王爷!”

襄阳王左右的将军都骇然失色,马蹄不安地四处踱步。

千军万马中,他一个人竟然能带给统帅巨大的威胁,能让人心惊害怕。

“杀,给我杀了他!”

无数士卒拼了命地合围而去,不计生死,必要把此人围杀,虽然说再厉害的高手,也抵不过千军万马,可今天才有人知道,原来有时候,即便千军万马在侧,竟也没办法让人觉得安全。

墨色的人影就是插入敌军腹心之处的一把利刃,似乎打不败,杀不死,让人绝望,幸而忽有兵马杀上围墙,离方若华不足三尺。

狐苏一跃而起,踩踏在枪矛之上,盾牌之上,纵身飞起直扑过去,一剑横扫,十数人跌下墙头,他反身站在长平郡主身前,反手一剑掷出,竟拖着七八人倒退数丈远,直到帅旗不远才力竭,登时惊得战阵乱了一乱。

襄阳王都忍不住神色震动:“若能得此人,真足以敌过千军万马。”

远远看去,狐苏就稳稳站在方若华身后,在那个身形单薄的小郡主身边,他收敛了身为高手的傲气,就如世间最称职的忠仆,满心满眼只有自己的主人。

襄阳王振声高呼:“长平郡主,若你降我,本王保证,西北永远是你长平郡主的西北,册封大长公主,无论你要什么,都可以商量。”

高耸的石墙之上安安静静。

方若华失笑不语。

襄阳王显然也知,不该浪费时间,可他怜惜人才,终究忍不住一试,见方若华不答话,却抓紧一切间隙准备滚石,箭矢,又岂能不知她这是想尽可能地拖延,摇了摇头:“罢了,若你不死,本王就再给你一个机会……杀!”

……

这已是第七次冲锋。

方若华冷酷地看着下面,尸骨混着血泥,整个皇陵都被血气笼罩。

“郡主,火油都用完了,我们还剩下一百三十余弟兄。”

“报,郡主,西门破了。”

方若华一手执刀,下了高台,翻身上马:“走!”

西门一破,叛军一拥而入,方若华快马先至,一刀劈断绳索,门上巨大的,带着无数棘刺的铜丝铁网瞬间落下,棘刺刺入人的血肉之躯,哀嚎声登时响起,方若华一刀挑起长枪,飞掷!

“啊!!”

一枪将闯过来的一士卒钉死在铜网上。

剩下的士卒也被方若华身边将士尽数斩杀。

但是已经没有用了。

南门同样失守。

厮杀声一片连着一片传进殿内。

赵祯坐在桌案前慢吞吞地翻阅近几日的奏折,朝臣和宗亲大部分都聚在御前,屋子里便显得有几分拥挤,宁郡王抬头看了看外面的火光,心神紧绷,忍不住抓紧了自己儿子的胳膊。

嗖一声。

长箭刺入窗户,赵子熙也跟其他人一样,倒抽了口冷气,汗毛炸立。

皇帝把手里的折子一扔,起身,隔着门向外看去,凝神道:“传朕口谕,望诸位将士勠力同心,诛杀逆贼,若损伤皇陵,只是朕之过,与众将士无关,事后朕自会告祭太庙,下罪己诏,列祖列宗在上,当会谅解朕之苦心。”

“是!”

口谕传出,外面的情况听着仿佛稍稍好些。

这里毕竟是皇陵之内,外面拼杀的也多为皇陵守军,他们又不是叛逆,看到陵内战火起,即便杀红眼,也不可能一丝顾忌都没有。

不过,这一点其实并非全是坏处。

叛军也是大宋的军队,将士也是大宋的臣民,他们在皇陵内动手时,同样不可能全无犹豫。

一夜过去,天色再次亮起。

赵祯一夜未睡,朝臣们已经能借着天光,看到近在咫尺的叛军。

一天一夜,箭矢已经用完,刀也钝了,连长矛都折损严重。

终于,一猛将突破重重防守,冲入大殿,所有大臣狼狈地东突西窜,只能眼睁睁看着他面孔狰狞,一刀直砍向陛下。

方若华已追至殿前,眼看救援不及,顺手把自己的刀飞了过去,劈在那猛将脖子上,自己背后也被砍了一刀,回身夺刀,怒叱:“乱什么,关门!狐苏,保护陛下!”

狐苏出现在殿门前,周围登时一肃,便是叛军都不自觉想避开,动作慢了几分,着实是他给这些人留下的阴影太大。

方若华已经浑身浴血,她再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竟然会让自己变成现在这样的人。

她到不是没有见过战争,可是自己上战场,还是冷兵器时代的战场,那绝对不一样。

幸亏此时的她,已经是在边境战场上拼杀八年的她,否则她武力值再高十倍,恐怕一样连站都很难站稳。

此时此刻,被血腥气包围着,方若华脑海中已是一片空白,根本不去想考试,想分数,耳边传来殿内朝臣的嘈乱哭嚎,回首砰一声拍门,殿内一静,她才冷声开口:“你们有的是朝中重臣,有的是皇亲国戚,代表的是我大宋朝廷,我大宋天子的颜面,谁若是敢在此时丢人,我先剁了他来祭旗!”

殿内鸦雀无声。

方若华整理了下自己的甲胄:“襄阳王叛军若至,总要踏过我与众将士的尸首,才能看到御驾,我与众将士无一人惧怕,你们怕什么!”

第四百二十八章 平息

话音未落,方若华已经扑出去,她的刀法只有几招而已,战场上的功夫都简单,但是她力气足够大,于是招式也大开大合,霸气十足,完全不似女儿家能使出来。

狐苏更是剑气纵横,无人可挡。

一时闯过层层防线攻入此地的士卒皆被牢牢阻拦在大殿石阶之下。

大殿内静得落针可闻。

血水沿着门缝窗户缝渗透进来。

一具具尸骸堆叠。

方若华身上也是遍体鳞伤,虽则她一声不吭,手下也丝毫不慢,目光还是那般清亮,赵子熙咬破了嘴唇——但是谁都能看得出,她渐渐地气力衰竭。

赵祯慢慢站起身,整理衣冠,从身边架子上取下尚方宝剑,握在手中,提步向前走了几步,走到众人前面,轻声道:“众位卿家,朕身为天子,也能手执天子剑,上阵杀敌,你们呢?”

所有朝臣都愣住。

赵祯轻叹:“我朝推崇儒将,不知多少文人向往领兵作战,但是一个个的都远离战场,以为自己能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今天我就看看,面对近在眼前的战争,你们还有我大宋文士的风骨没有!”

别人如何想,赵子熙不知道,可他心中却是愧悔羞愤汹涌而上,他也自以为文武双全,但此时此刻,身体抖得厉害,连握剑的勇气也无。

他不知道当敌人冲进来的时候,他能不能找回自己的勇气,去和对方殊死决战!

“陛下,陛下,援军到了!”

外面不知是何人高呼。

赵祯神色倏然一定,大殿内吐气声也是此起彼伏。

方若华踹飞扑到自己身上的一士卒,远远就见展昭飞奔而至,一边高声呼喊:“八贤王,开封府尹包拯包大人,率八万禁军前来护驾,救驾来迟,还望陛下恕罪。”

赵祯大笑:“好!”

方若华一眯眼:“圣上有旨,尔等受人蒙蔽,犯下大错,若此时跪地投降,赦尔等死罪!”

赵祯转身回到案前,挥毫泼墨,一书而就,写下圣旨:“来人,传旨,长平郡主所言,正是朕心中所想。”

旨意传下,无数人高喊‘投降不杀’,外面的厮杀声,终于慢慢平息。

一个多时辰之后,方若华才拖着脚步走进大殿,把大门推开,让阳光照进略有些阴森的殿内,抬手拧了拧头发,汗水和血水混合在一处,滴滴答答的,味道不光难闻,简直让人恐惧。

她也不进去,反而是赵祯向前赢了一步,不等她单膝跪下行礼就牢牢把人托住。

“辛苦了,若华!”

方若华一笑:“陛下也辛苦了。”

包拯和八贤王也是一身狼狈,没坐车,但是脚步很是沉稳,一前一后进殿。

八贤王吐出口气,老泪纵横,泣不成声:“陛下,陛下!幸好赶上,幸好!”

他简直不敢想,如果来迟一步,那该是何等后果,这几日在京城,他与包拯是提心吊胆,小心筹谋,费了好大的工夫才保禁军不失。

期间危机重重,艰难险阻,如今想来,二人还是后怕不已。

方若华轻声道:“王爷,包大人,还有很多善后工作要做,襄阳王尚未落网,绝不能放他返回襄阳。”

“对,若华你去忙,不用管朕,现在已经安全了。”

赵祯话音刚落,外面一太监打扮的內侍忽然近前,轻声道:“陛下,襄阳王……”

众人本能地侧耳,那內侍猛然从腰间拔出匕首,朝着赵祯心口刺去。

包拯大惊:“小心!”

狐苏顺手拉住赵祯的手臂,把他托起,抬脚踩住刺客的脖子,才又把皇帝放下来。

赵祯惊魂未定,也难得大怒,怒瞪刺客厉声道:“你是什么人,襄阳王给了你多少好处,都这种时候,你还不忘刺杀朕?”

“呸!”

那小太监冷笑,吐了口吐沫,却是一言不发。

方若华仔细看了他几眼:“有点眼熟。”

狐苏眼前闪过一抹外人难见的光,半晌道:“他像李庆安。”

包拯,八贤王,连皇帝在内都一脸懵懂,想不起李庆安是什么人,就是那些大臣们也一脸的迷糊。

半晌,还是包拯蹙眉:“这名字有些印象。”

方若华叹道:“咸平六年,应天府李庆安等人,协同八千余名壮丁围攻府衙,拒不缴纳税款,先帝亲自派出钦差调查此事,最后虽处置了当地私自增加赋税,贪污民脂民膏的贪官,但是李庆安等人还是依律处置,这件事,诸位老大人应该都有印象。”

她这么一说,众人总算想起,包拯叹气:“先帝似乎也曾犹豫,但若不杀李庆安,岂不是将来无论是谁,都能聚众闹事?先帝的处置,并非不合理。”

方若华叹息:“大概因为父亲之事,他怨恨朝廷,怨恨皇室,于是被襄阳王利用了,看他手上的痕迹,暗设火雷一事,他也应该参与其中,只是或许他和他的同伙能力不够大,不可能大规模运送火药,否则我们麻烦可不小。”

小太监一脸的怨毒,恶狠狠地瞪着赵祯,赵祯心里一时也有些复杂,摇了摇头,挥手让人把他带下去。

他自以为是一位仁君,却还是逃不过别人的怨恨。

方若华交代禁军统领派护卫小心保护陛下安全,自己拉上包大人,做处理善后的工作。

出门看着那些被押送走的俘虏,再看看满地尸骸,方若华简直抓狂:“啊啊啊,襄阳王叛乱的这么轻易,他怎么不想想,现在朝廷养军队容易吗?这些兵器打造起来不要钱?损失的这些精兵,简直心疼死人好不好!”

包拯即便是满心压抑,听了这位郡主的呼喊,也是哭笑不得。

方若华喊了几嗓子,板起脸,又沉寂下来,吩咐军医尽一切力量救治伤兵:“缺少大夫,着人去周围找,请也好,绑也好,我要看到足够的大夫数量。”

“缺少医药,各地去买,高价收购。”

“……叛军有受伤的,也先治吧,如何定罪以后再说。”

一条一条吩咐下去,方若华抓了一把草药在嘴里嚼了嚼,可以止疼,回头看包大人也忙得大汗淋漓,叹道,“我们家钱县令在就好了,他最擅长做这等细务,我到没这耐性。”

第四百二十九章 挑拨

善后诸事,最难还不在追捕逃兵,搜索襄阳王,铲除襄阳王在朝中的势力,甚至不在检查皇陵毁坏的状况,着人修补,告慰亡灵。

事实上经此一役,襄阳王再无机会,朝中攀附于他的大臣恐是迟早会与他离心,即便是被抓了把柄,也会想方设法,下这条必然要沉的船。

至于皇陵,其实并未毁损多少,此时也无人去计较。

对方若华来说,真正的难,却是一个一个地把阵亡将士的名字登记在册,发放抚恤。

随御驾而来的禁军死伤大半,没剩下几个,皇陵守军也只剩下了几百残卒,且人人带伤,重伤的还不知几许。

叶平也死了。

他本来已经完成任务,包拯都让他接了儿子回家去,但他依旧跟援军一同来到皇陵,上了战场,最后的一刻,为救八贤王而死。

方若华其实早就该习惯死亡。

死又有什么稀奇,不知多少次,上午还在她面前插科打诨,闹着要田地,要媳妇,要金子,要银子的某个士卒,下午就在一场,根本引不起多少注意的,没有多大意义的两国小冲突里丧命。

方若华有一些理解安排修士们进行考试的意义所在了,平时去小时空历练,再全情投入,还是有些隔阂,修士们会自觉不自觉地站在旁观的角度看待那一切。

她还算好,因为本就是凡人,所以从没有用超凡的视觉看待过她所经历的世界,可是那些修士大概不会一样,在某些修士眼中,或许小时空里的人也好,物也罢,都和自家摆在屋子里欣赏的摆设和玩具相差不大。

也只有考试的时候,修士们被剥除大部分伟力,封印掉灵识,让他们真正变成小时空的人,融入原主的感情中,他们才能从天上落下来,变成人。

方若华苦笑:“可其实,变成人也没什么好,每个人都在求超脱,因为做人苦,生老病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五蕴皆苦。”

第三日,襄阳王就落了网,与其说是被抓捕归案,倒不如说他根本就没想逃走。

“就算要死,也总有些人要安排好。”

赵爵身带镣铐,面上却坦荡,轻轻一笑,在赵祯面前也是落落大方。

左右的侍卫都精神紧绷至极,他一看就大笑,“你们紧张什么,有郡主在,还有这么一位武功天下第一的绝顶高手在,不要说我这一身枷锁镣铐,就是手持兵刃,也伤不到你们皇帝。”

说着,他看向狐苏,目中露出十二万分的惋惜,“以你的武功,你的才智,若踏足世俗,本该封侯拜相,万人之上,若是逍遥江湖,也必然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怎就做了一女流之辈的奴仆,你就是不觉委屈了自己,问问其他人,会不会觉得你委屈?”

显亲王恼怒,叱道:“都到了这等地步,你不反思己过,到还想着挑拨离间。”

赵爵摇头:“就算我是挑拨好了,可你们知道长平郡主在西夏威名赫赫,因何而起?因为她师从狐苏,就是她身后这人,八年如一日,舍生忘死,尽心辅佐,才有镇西侯府不败的威名,他这等样的人才,难道不该享受些配得上他才学能力的待遇?”

屋里一静,一干人却不自觉去看立在方若华身后的那人,赵爵固然涉嫌挑拨,但这话也并非没有道理。

狐苏笑道:“我本职应该为主人叠被铺床,端茶倒水,奈何做得一直不好,老被丫鬟们抢了活去,我到觉得,委屈了主人才是。”

方若华挥挥手让狐苏站回去,莫要添乱,抬头平平静静地看向襄阳王:“我记得先帝时,我大宋与辽交战,满朝文武大臣多主和,襄阳王却是一心主战,为此还和几个大人在朝堂上大打了一架,不知当年豪情如今去了哪?你竟沦落到要为了权力,去与西夏勾结!”

赵爵一怔:“……没想到你竟知道!”

他沉默片刻,冷笑:“那又如何,等我坐上龙椅,区区一西夏小国,想整治他们还不容易?若我成不了事,赵祯的天下,我理它作甚,就算是让元昊小儿灭了大宋,也和我无关,哼,若真如此,千百年后也许没人会觉得是李元昊窃据中原正统,只当他与唐宗宋祖一般,都是开国皇帝,照样享万代祭祀。”

方若华:“……”

说的还真他妈的……有道理!

赵爵这思想可真够开放,比她这个正经后世人还要开放些。

皇帝和一干大臣都听得几乎呆住。

赵爵活动了下酸痛的手腕,略略放松了些,戾气也去了几分,抬头看方若华,笑道:“有一日我请庞太师吃饭,他带着他那个娇嫩的小儿子过来,聊天说起时偶尔提及,西北百姓们都说你和方应选方将军英雄了得,有你们二位坐镇边关,西夏就不要妄图越雷池一步,当时大家都有些感叹,唯独庞昱,到仿佛不怎么看得起你这个女中豪杰,还笑言千百年后没准世人会就长平郡主能不能称为民族英雄这件事,发起论战,也许会有人觉得,长平郡主的所作所为,阻碍了民族大融合的进程。”

“他好像是这么说的,真是有意思的说法。”

方若华:“……”庞昱这个嘴上没有把门的,一看就是经历过现代的小时空。

不过,赵爵还真是抓紧一切时间挑拨离间,他不像大宋的王爷,到像和先帝有什么深仇大恨。

“我到盼着那一天到来,如果能来,别说世人讨论我是不是什么民族英雄,就算他们怀疑我是男是女,是不是人,那也无所谓,有闲情逸致去探讨这些,必然是盛世太平,国力强盛,无饥无寒。”

赵爵沉默半晌,冷笑:“区区一女子,到是好心性,且看看你和赵祯是君臣相得,造就一段佳话,还是功高震主,落个下场凄冷。”

赵祯蹙眉,心下有些不可思议:“王叔,先皇与朕都待你不薄,你究竟为何怨气如此之大?”

襄阳王轻笑:“一言难尽吧。”

方若华摇头:“陛下,无需与他多言,还请尽快回京,主持大局。”

包拯也道:“陛下,京中也是动荡不安,还请尽快归京。”

第四百三十章 退还婚书

一提起京城,襄阳王终于有一种漂浮的心落地,他确确实实失败的切实感。叹了口气,脸上也不禁流露出一丝落寞:“我筹谋多年,在禁军中也是多做布置,没想到你们竟能如此短的时间内,就毫无怀疑地拉来援兵,看来那些布置,都尽数失效了。”

沉默片刻,他一张忽然老了十几岁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我本以为,你们便是回京求援,也会因不知禁军内有多少将军与我结盟,而进退失据,或者拉来的援军中至少有一半是我的人,那不光不足为虑,说不得还是我的助力,没想到……哎,奈何,奈何,天命不在我!”

方若华莞尔:“京中还有庞太师坐镇,论在军中威望,王爷还差太师些许。”

赵爵一愣。

方若华又笑道:“别看这些年庞太师一副心宽体胖的糊涂模样,可他不傻,对陛下也忠心耿耿,并不如你想的是个软蛋墙头草。”

“还有庞昱,你大约很是瞧不起他,觉得他是被他老子惯坏了的纨绔,但他其实有一张利嘴,能把黑的说成白的,白的说成黑的,而且眼睛毒辣,就是老江湖在他面前也讨不了好,有他在,别说禁军是陛下的禁军,就算是你襄阳王的亲军,没准都会被他说得弃暗投明。”

赵爵冷笑:“……你们是胜利者,便由着你们说。”

第二日,圣驾回銮。

赵祯乘车直入京城,文武百官出城迎接,禁军大部分解除盔甲兵器,等到查问。

方若华让前来救驾的禁军暂时接管京城防务。

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不过方若华先回了郡主府休息,刚一坐下,庞昱便找上门,本来亲亲热热地凑上前,一看到方若华身上的血污,登时躲开三尺远。

方若华:“……”

“别恼,别恼,想想我,我为了姐姐你,如今可是已经快要接受自己不及格,还得再次补考的命运了,毕竟您想啊,哪个纨绔会帮陛下稳定禁军的,都手长的伸到禁军里去,还能得个好?将来还怎么去安安稳稳地做一个纨绔,那真只有鬼才知道!”

庞昱一脸懊恼,“小弟已然这般可怜,姐姐难道舍得我再因为闻了过多的血腥味,从此牢记心头,以后日日夜夜吃不好,睡不好,失眠惊梦,长黑眼圈,白瞎了我这张俊脸?”

方若华登时笑起来,脑中那些尘世嘈杂,诸多忧虑,暂时也被扔去一边。

“小侯爷香醇如酒,可以解忧。”

“笑了便好。”庞昱浅浅地吐出口气,叹道,“姐姐好好养伤,好好休息,您在西北做好您的定海神针,我在京城才能踏踏实实做一个好纨绔。”

可方若华却没时间养伤。

襄阳王与西夏勾结,不知漏了多少情报,方若华怎么也要尽快赶回西北处理这些烂摊子。

赵祯认方若华为义妹,加封她长平长公主的圣旨还没有下,宝印金册还没有制好,方若华就轻装简行,离开了京城。

庞昱前去相送,他出来送一送人,到比方若华回西北还麻烦得多,有侍女在一边烹茶倒水撒梅花花瓣,有乐师吹拉弹唱。

光是装他寻常惯用的茶盏,茶壶,碗筷,脸盆,毛巾等等一应用具就占了一辆车,再有偶尔吃一口的点心,喝一口的茶叶,泡茶用的水,又是一大车,更换的衣服两箱子,同样一辆车。

方若华看他一来,出城的老百姓都只顾着看新鲜,拥堵的人群看不到尽头,登时失笑:“你啊,到是把这纨绔做派玩出花样来了。”

庞昱笑眯眯:“连姐姐都这般说,看来我这分数还是能抢救抢救的。”

说着回头看了眼,特别招摇地伸手招了招:“包大人,包大人,这边,这边!”

包拯远远看到他那架势,不禁转头笑道:“安乐侯好气派,不过也好,省得我们找不到人。”

宁郡王苦笑。

包拯和宁郡王驱车行至方若华面前,宁郡王迟疑片刻,板着脸叫赵子熙:“子熙,你去谢过郡……公主提点之情。”

赵子熙脚步一顿,还是深吸了口气,走到方若华身前,一揖拜倒:“……多谢公主。”

当日在襄阳,虽然他被教训了一顿,羞耻之下速速离了襄阳城,但如今这一场乱局之后,那教训便成了恩义,虽然他事后又卷入叛乱,但总比留在襄阳更好。

逆贼寿宴过后,那些没来得及离开的大臣们不是被逼着附逆,就是一命呜呼,剩下的也被附逆,顺便作为人质,平叛大军一至,真是生死不由人。

想起这些,他虽说牙疼,可确实有几分真心实意的感激。

方若华失笑:“手下人促狭了些,还望你不要介意才是。”

赵子熙心下叹气,就是介意,他也不敢说,以前还好,如今再看见狐苏,那是连头都不敢抬,只要想到这么一尊杀神,竟对自己出过手,而他居然还活了下来,他便顾不上什么屈辱不屈辱,只剩下满满的庆幸。

闲话两句,宁郡王沉默半晌,终于从袖子里拿出婚书,叹道:“子熙这孩子……哎,他这性子,本也配不上公主,只望公主早日觅得良婿。”

方若华大大方方地收了婚书,神色从容坦荡,丝毫不介意,宁郡王这才松了口气,庞昱轻声笑道:“好吧,既然若华姐姐大度,我也就不让郡王爷尝尝江侍郎尝过的滋味了。”

赵子熙身体一僵,不禁露出一丝苦笑。

安乐侯可是把若雨一家折腾得不轻,他本贵胄公子,也不知怎么竟能使唤得动东京城三教九流,各类人物,前阵子江家上下,在东京城三十里内,根本买不到柴米油盐酱醋茶,甚至连倒夜壶的都不挨他们家的门,轿夫不接他们家的生意,车马行的听见江府的名字就摇头。

江侍郎虽然如今身居庙堂,却是寒门出身,银钱上有些捉襟见肘,家里只养着一辆车,一个车夫,连马都没有,他们家就是想离开东京去买菜买肉,也经不起折腾,那几个月,真是生不如死。

想起这些,赵子熙心有余悸,一时间是半点不想看到安乐侯的影子。

方若华拍了拍庞昱的肩膀,互道一声珍重,策马扬鞭而去。

赵子熙注视她背影良久,心中也不得不承认,如斯英雄人物,他难望其项背,更不要说相配。

第四百三十一章 大胆

风卷起黄沙,在半空中打着卷,一团一团的吹得人脸颊生疼。

金山关。

钱县令刚随着方将军巡视完城墙,回了驻地大帐,蹲在地上拿着个烤得焦黄的馒头一口一口的啃,他一介文官,此时身上穿着的却是锁子甲,笨重的很,脸颊发红,一边吃一边叹气:“肉,肉,肉,什么平日一天一顿大肉,战时大肉管够,说的到是轻松,可你们这些将军啊,郡主啊公主什么的,不过动动嘴,我们这些底下人却是为难的恨不得一头撞死,肉不要钱的?养猪养牛养羊养马,又要占人手,又要占草场,还要防备人来偷,人来抢,花费的银钱大了,你们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我拼命往家里搂银子,你们家公主到是到处给人赊账,皇帝了不起,皇帝就能欠债不还?败家子,真是个败家子!”

方应选一边眯着眼睛打呵欠,一边听他唠叨,也懒得解释他这个大管家能把家业办这么大,其实都是他口中的败家子公主出方子,出技术,拉来的第一笔银钱,镇西城也是人家一户一户地去和商人们谈判,扯皮,才建起来的,他那条引以为豪的商路,同样是败家子的功劳。

两个人闲话了几句,昏昏沉沉地打瞌睡,还没合上眼,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嘈杂声。

“将军,将军,快看!”

方应选长身而起,出了帐子一看,远处金山关城墙烽火台之上,狼烟滚滚。

随即有战马狂奔而至。

“报——净水堡失守,暴前寨失守,魏副将于天狼谷被围阵亡,西夏二十万大军直逼金山关!”

钱县令一把扔了馒头,脸色骤变,方应选已经挥鞭提刀上马,疾驰而去。

方若华赶到时,正好和方应选撞在一起,她一句话不问,先道:“大将军,速带人去火雷地库,以防地库有失。”

方应选一愣,掉头边走。

“郡主……”

方若华抬手止住钱县令哆哆嗦嗦的话语:“不要慌。”

她平平静静地站在军营里,狐苏立在她身后,那些神色慌乱的将军士兵们,便渐渐安定下来。

“走吧,你们多来自周围诸州县,在我西北最短也有三年,估计没有人没见过这些党项人劫掠过后的村庄,是如何遍地焦土,生灵涂炭,我也不说大胜之后会有何奖励,你们先想想如果我们不能阻敌于金山关外,你们的父母,兄弟,乡亲父老,新娶的媳妇,嗷嗷待哺的孩子会落个什么下场!”

瞬间,杀气弥漫。

方若华伸开手臂,让狐苏为她缠紧绷带,掩去殷红的血迹,穿上银色的铠甲,遮盖住那一身伤痕,略带三分轻蔑,冷笑:“西夏如今内部不和,乱的很,房远山已不得李元昊信任,西夏此次借襄阳王叛乱之机扣边,以为掌握了些许情报就能打我们一个措手不及,她做梦!”

起身上马,方若华略一沉吟,“房远山此人确实是有些麻烦,若是他不在就好了。”

狐苏沉吟道:“刺杀他很难,李元昊也不会出临阵换将的疏漏。”

方若华一笑,“但张观失势,不知多少人想取代房远山的地位,我们大宋朝这时候若是弱势一些,想来会给一些人勇气,让他们更敢想,再者,管它管用不管用,试一试又不吃亏。”

骑马而行,方若华回首,郑重道:“骁骑营,陷阵营,飞羽营,重甲营,刀出鞘,箭上弦,战争,无论盘外招有多少,最终靠的还是将士用命,誓死杀敌!”

“是!”众将轰然应诺。

……

边关告急。

朝堂上气氛一片凝重,人心惶惶。

若是金山关失守,西夏铁骑一路皆是坦途,越过黄河便能威逼东京,由不得臣僚们不慌不乱。

议和之声愈大,渐成主流。

一向有整备军力,与西夏决战之决心的陛下,这一次到一反往日强硬,似有求和之意,次日,下旨册封八贤王爱女为昭容公主,准备和亲西夏。

据闻当晚赵祯前往八王爷府上探望,唏嘘感叹:“可惜朕的女儿只有三岁。”

满朝文武,有人哀叹,也有人松了口气。

江府

夜半时分,江朝书房中灯火通明,桌子上叠放着一堆账册。

江朝神色严肃,身上只穿了一件夹袄,算盘珠子拨得飞快,显见十分娴熟,他虽然贵为户部侍郎,却不是那些琐碎细务都交托师爷幕僚负责的清高官员,他本身在钱粮上就很是擅长。

“爹!”

江若雨推门而入,脸色雪白,她还是一身男装,看起来竟也有几分儒雅,神色间却暗含怒气,“朝廷打算让娉婷姐姐和亲西夏,是真的还是假的?”

江朝皱眉不语。

江若雨死死咬住嘴唇:“娉婷姐姐年方十八,若要和亲,太后的独女不是年纪正好?”

她这句怨气十足的话一出口,自己便毁了,“……我不是这个意思,无论是谁都不该和亲,觉得家国大事,本该是男人的事,满朝上下怕了李元昊那小儿,到让我女儿家去牺牲自己,何等可笑?”

江朝摇摇头:“享了尊荣,该牺牲时,便要牺牲,若是公主和亲,能带来几年和平,那不知多少百姓就可以不用失去他们的丈夫,儿子,也没什么不好。”

其实,江侍郎到不是主和派,只是到底对君王忠心耿耿,在女儿面前就免不了要为自己的主君分辨一二,何况他这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

江若雨神色黯淡:“……若父亲为钦差,押送军饷前往西北,无论如何请让女儿同去,女儿也知道自己做不了什么……”

她咬牙,“女儿只是想去问问那些镇守边疆的将军们,那些拿着朝廷粮饷的兵大爷们,他们是不是就当真这般没用,挡不住小小一个西夏的进攻,竟然让我大宋朝廷,沦落到要拿公主和亲求和,他们羞是不羞!他们对不对得起朝廷诸公,对不对得起陛下!”

人这一怒,便什么话都脱口而出。

左右伺候的下人们都吓了一跳,纷纷低头,心下哀叹,小娘子平日里还算靠谱,怎么如今胆子这般大!

第四百三十二章 糊涂

“若雨!”

江朝心下也生气,怒叱了句,连忙吩咐底下人闭口,这等话若传扬出去,不光是得罪人,说不得还会让人多想。

朝中文臣武将之间的矛盾已经够多,再说,如今领兵的都是文臣,自家这丫头这满腔的抱怨,可不只是得罪武将的问题。

江若雨却是更烦闷,一甩手离了书房,迎着冷风,举起手来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她没有告诉爹爹,可是她这会儿就是有一种冲动,站到那位刚封的长公主,先镇西侯的嫡亲女儿,方若华面前,当面问问她,你不是很了不起?你不是威风八面,眼睛长到头顶上去了?你不是纵奴行凶,想打郡王之子,随手就打?你这么厉害,怎么还要陛下拿朝中娇娇女儿去填堵西夏那个巨坑?

她心底深处有一股巨大的愤怒,愤怒于这几日子熙哥哥对那个人的愧疚和推崇,他虽然没说,可是自己那么了解子熙哥哥,又怎么可能不知道,不知何时起,她的子熙哥哥对曾经的未婚妻已经有了难以抹去的崇拜,他尊敬那个人,非常尊敬。

江若雨不能不承认,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去承认,她不想让自己深爱的人去崇拜另一个女人,尤其是那个女人还曾经和自己的爱人是那样一种关系,要知道,崇拜这种情感,有时候并不会比爱来得浅淡!

……

深冬酷寒,大雪漫天。

远远的,终于能看到镇西城高高大大的城门,江朝是第二次来这个地方,第一次来得稀里糊涂,走得也稀里糊涂,受了老大的罪,事后想起都不免心有余悸。

第二次来,还是满腹愁肠,离镇西城老远,他这心里就七上八下。

偏偏江若雨不肯坐车,只做男儿打扮,骑着马,腰悬长剑,嘴里不说,脸上的表情还是让人觉得她和个大刺猬差不多。

江朝向来拿女儿没办法,本来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让她跟着,战场上刀枪不长眼,好好的一个女儿家,哪有主动往那等地方去的道理。

奈何这孩子不听话,竟偷偷摸摸跟了出来,都走了这么远,总不能再分派人手送她回去,耽误了时间,可是要军法处置的。

“哎!”

江朝叹了口气,只能交代女儿跟紧了朝廷辎重车马,莫要远离。

“边关告急,按说此时大战正酣,可我这瞧着,到还算平静。”

镇西城是金山关内第一城,西夏越过我大宋和西夏交界处这最强大的屏障,首当其冲的便是镇西,此时见到城中百姓该卖货的卖货,该上工的上工,还是热热闹闹,并无仓皇之态,总让人稍稍有了些许安全感。

江朝是欣慰,江若雨却皱眉不语,心中对方若华起了些很不妙的揣测。

那位郡主,不对,长公主八百里加急急报京城,说西夏扣边,可眼下瞧着,一片风平浪静,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莫非,她……

押运辎重的苏将军并非京城那边调派而来,本就是西北人,看起来是常来常往,熟门熟路,一点都不惊奇,径直拿了腰牌让人开城门进城,避开人来人往的街市,直奔西北而去。

江朝不及多想,连忙催促车夫跟上。

穿街走巷,走了差不多有半个时辰左右,江朝脸色渐渐凝重,扑面而来的肃杀气氛,让他们这些活在太平盛世,繁华东京的文人脚底生寒。

便是江若雨早腹诽了不知多少遍大宋武人孱弱无用,此时却不禁噤声。

成队的士卒从马车旁边穿过,西北方来的浑身浴血,遍体鳞伤,东南过去的排列得整整齐齐,脚步沉重,表情严肃。

一个裹着白色裘衣,身量修长的文士本正低声和几个士卒说话,抬头看见他们,几步过来:“苏和,东西带来了没有?”

那位苏姓将军点点头,回身从车驾上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箱子,箱子打开,又从里面摸出一幅画卷。

文士笑了笑,摊开看了眼:“没错,玉书的观音送子图,正合用。”

江朝:“……”

江若雨远远看见,刚才闻见血腥味的恶心和惊怕都少了几分,几乎要破口大骂,使了好大的力气才把怒气勉强压下,咬牙道:“竟让押运辎重的将军,带什么观音送子图,呵,奇人啊!”

那位苏将军似乎全然听不到江若雨的话,笑道:“现画来不及,陛下从苗娘娘手里讨的,哎,估计陛下好几天要不敢回后宫了,就怕苗娘娘哭。”

江若雨:“……”

两人凑一处嘀咕了两句,苏将军过来跟江朝道:“江大人,长公主在城墙那边,您是先安顿下来休息,还是与在下一起去交接?”

肯定要跟去。

江朝带着女儿穿过军营,去往城墙,刚一登上,脚下登时软了软,若非苏和一把托住,他恐怕都要一头摔下去了。

江若雨同样身体肌肉僵硬,微微颤抖。

城墙之下,宽阔的护城河里冒着滚滚黑烟,不远处就是西夏飞榷军里最精锐的骑兵,精钢制成的铠甲在阳光下泛着冷意,人头攒动,密密麻麻。

血腥气伴随着战争的气息,扑面而至。

方若华抱肩而立,迎着风向下看去,她身边几十个士卒裹着衣服或蹲或坐地靠墙而坐,有的打瞌睡,有的一边烤火一边讲一些荤素不忌的笑话。

还有几个老迈的士卒慢吞吞地冲洗城墙。

“老刘,别洗了,这会儿洗了一会不还得染上血,你要冲就往下冲,天寒地冻的结了冰,也给这帮龟孙添上点麻烦……”

城墙上话音一顿,城下忽有一紫色铠甲的女将越众而出,抬头喊道:“方若华,咱们两个是打小的交情,以前黑胖子抢你的糖葫芦,哪一次不是我带着人揍他一顿,帮你夺回来,我对你怎么样,你自己心里得有数,只要有可能,我总是不愿意和你兵戎相见的,投了我吧,大宋能给你的,我主只会给你更多!”

江朝:“!!”

转头四顾,就见城墙上所有士卒都当没听见,显然见怪不怪了。

方若华打了个呵欠,小声道:“舌头都麻了,牙疼,真不想说话。老钱,你过来跟她唠三十两银子的,我歇会儿。”

钱县令:“……”

“愣什么愣,翻来覆去这几句话给她掰扯快三天了,一休战就要唠叨!”

第四百三十三章 战场

方若华抬头看到江朝,轻笑颔首,起身过来打算应酬几句,可人还没动,擂鼓声震天响起。

城下西夏飞榷军再一次铺天盖地一拥而上,前赴后继,猛烈进攻。

方若华猛然回首,一个健步冲上城头,厉声喝道:“飞羽营!”

江若雨四顾茫然,看到本来七倒八歪地扭在四周的那些士卒,瞬间就从懒洋洋病猫变成凶神恶煞的恶鬼,百十人军容整肃,整整齐齐地并列站在城头。

城下,成千上万的士卒狂奔而来,步兵手中的长矛大盾,简直铺天盖日。

江朝腿都是软的,这一刻,他简直有一种置身地狱的恐惧,好像脚下的城墙在不断地震动。

“来了,冲上来了!”

江若雨更是尖声喊道,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喊什么,只是嘶声裂肺地嚎啕。

西夏人的铁爪飞绳几乎贴上了江若雨的足踝,方若华顺手拎起她的后衣领,把她往江朝怀里一扔,踹了一脚还扒着城头向下看的钱县令。

“赶紧滚蛋,把江大人和江姑娘带走!”

说话间,一刀劈断城上的绳索,冷声道:“飞羽营准备。”

眨眼间弩箭上弦,所有人的脸冷的和冻僵了的枯木一般。

城下兵卒黑压压地越过护城河,跨过战壕,蜂拥而至。

江朝只是一介文官,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头一次见,只觉得一股冰冷的凉意从心底深处陡然而升,头皮发麻,却还是努力镇定,急声道:“为什么还不放箭?”

拽着他向城下走的钱县令诧异道:“急什么?总要他们进入弩箭最佳射程之内才好。”

说话间,箭雨飞射,密密麻麻地落入敌阵,鲜血和白骨在城下堆叠。

江朝终于下了城墙,脚踏实地站在金山关内的土地上,恍惚片刻,哑着嗓子嘶声道:“西夏人进攻了?我们,我们……”

我们能扛得住吗?

钱县令简直不可思议,愕然看他:“这回冲过来的明显是飞榷军的敢死队,大部分都是死囚和奴隶,没见飞榷军的重甲骑兵都在后面压阵呢,根本就没上,哪里算得上进攻,最多是房复拿奴隶消耗我们的战斗力。”

叹了口气,钱县令,“哪怕耗着不让休息也够受的。”

江朝愕然,转头四顾,就见军营里平平静静,并无任何异动。

军营之外,竟然还有几个小商贩挑着蔬菜过来贩卖,讨价还价热热闹闹。

钱县令一拍大腿:“我也去买点,哎哟,钦差大人到了,总得加点菜!”

说着一路小跑冲过去。

经历这么一回,哪怕只是旁观,江朝也身心俱疲,拉着女儿回了给自己安排的营房,才长吐出口气,“若雨,赶紧坐下歇歇,吓坏了吧。”

江若雨慢慢摇了摇头。

江朝看她脸色苍白,额头上全是细细密密的汗珠,也心疼,钱县令还是很靠谱,让军医过来一趟给看了看,开了一副压惊的药汤。

一晚上,厮杀声停一阵起一阵。

江家父女两个一夜都没有睡着,哪怕累得虚脱,可就是不敢睡踏实了,间或眯一会,也是一个接一个的噩梦。

江若雨一晚上都不敢宽衣解带,用来做装饰的佩剑一直握在手心,不敢放开一下。

一连三天,金山关迎来十数次攻城,有两次城门差一点就被冲开,还有好几次夜袭,有高手登上城墙,与守城的兵士肉搏,血肉成泥。

这三天下来,他们父女两个终于见识到战场究竟是什么样子,江若雨躲在营帐内,三天没有踏出去半步,这日午后,猛然从噩梦中惊醒,觉得身体里空空的,转头就看到外面有火光照进来,犹豫了下,还是咬咬牙出门。

不远处一排士兵手里推着推车,一具一具的尸体整整齐齐地排列在上面。

江若雨登时驻足,死死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吐,江朝叹了一声,伸手握住女儿冰凉的手指:“别怕,等会我去找长公主,托她派人送你回家。”

半晌,江若雨没有说一句反对的话。

这三天来,她不是没有机会见到方若华,虽然方若华一直待在城头,但偶尔吃饭时还是会下来和士兵们一起吃,就说现在,她就站在一个巨大的焚烧炉附近,挨个给尸体整理衣冠。

可是她却没有勇气走过去问一句,为什么你们这些武人不能御敌国门之外,还要让我朝的好女儿和亲,毁掉一生,面对如此可怕的厮杀,看着天天连吃一口热饭都要抢时间的士卒,她怎么可能问得出这等话来?她又怎么敢问?

等到方若华给所有阵亡的士兵整理完了衣冠,挥挥手走开,江朝终于吐出口气,慢步走过去,拱手抱拳:“长公主?”

“江大人?”方若华神色沉郁,却还是笑了笑,“最近几日人手不足,等过两天,我有几个江湖朋友会过来,到时候请他们护送江姑娘离开。”

江朝愣了愣。

方若华想了想,还是解释几句:“房复那家伙看着有几分正气,可实际上是个混不吝,做事完全不讲道理,这里是西北,房复的手脚伸得也长,没人护送,我不建议江大人让江姑娘自行离开,还不如待在镇西城里比较安全。”

江朝叹了口气:“给长公主添麻烦了。”

几句闲话还没说完,就有人急急找过来:“公主,方将军有请。”

方若华道了声歉,便随人离去,由始至终,她都没有和江若雨说半句话。

夜半时分。

江若雨昏昏沉沉地刚睡过去,只听城外轰隆一声巨响,她猛地坐起身,呆了半晌才连滚带爬地滚出帐子,出了门却见士卒们有条不紊地擦拭刀枪,分毫不乱。

她瑟瑟发抖,觉得自己简直不敢站着走路,在地上爬了几步才扶墙起身,抬头向高高的城墙上看去。

墙上无数火把点燃,把下面照得宛如白昼,城墙下传来气急败坏的大骂声:“方若华,你他奶奶的是不是早知道了?我身边只有三个人知道今晚的行动计划,知道我安排到你那儿的人是谁,你到是有本事,居然连这种隐秘都打探得到?”

方若华银甲一身,倚在墙上,笑眯眯向下张望,一言不发。

第四百三十四章 必胜 (两章合一)

房复更气,眯着眼试探:“今夜的行动没成功,你还发信号引我入陷阱,那么说,你早就知道了?只有刘将军三人是提前知道情报,那么说,他们三个中有一个是你的人?还是说,三个人都是?”

方若华拿刀背磨了磨指甲,笑道:“你猜!”

房复哪里还有心思猜,而且她也不真信自己身边会有叛徒!墙头上万箭齐发,她带来的兵士刚才落入陷阱,被一轮火雷乱炸炸得断臂残骸无数,死伤了至少一多半,剩下的士兵齐齐盾牌高举,护送她飞快地逃跑。

方若华高声喊道:“房复,你不如降了我吧,反正你爹在西北待不了几天了,飞榷军这块儿大肥肉,李元昊的那个小舅子萧云章等着吃呢,要落他手里,你还不如投了我。”

随即,房复狼狈的,气急败坏地声音传来:“你个混球,天天耍阴招,丢人不丢人,还放出你们皇帝要议和,拿公主和亲的假消息麻痹萧云章那混蛋,鬼才信你个小气鬼,会愿意让你们的公主过来和亲!”

方若华大笑:“你不信没关系,总会有人信!”

偷袭未果,大败亏输。

房复输的惨烈。

众将士齐聚大帐,大块大块的肥肉烧得通红,直接拿筷子插着就往嘴里塞。

方应选笑道:“萧云章毛病一大堆,但是疼老婆却是个好习惯,他妻子是屠户出身,年过四十无子,他却也不肯纳妾,夫妻恩爱。”

“当年盛传赵玉书亲笔所书观音送子图十分灵验,多少人千金竞价,求一幅而不得,毕竟赵玉书状元出身,清贵非常,谁也不能逼着他去画什么送子图,萧云章的老婆早就心心念念想要求一幅,咱们的人拿送子图当敲门砖,一敲一个准,不愁萧夫人不上钩,这枕头风的威力,果然非同凡响。现在萧云章正极力运作,估计房远山在飞榷军待不了太长时间了。”

“那是萧云章本就对飞榷军有心,咱们不过让他快点行动,顺便给他创造些便利条件。”

构陷张观,连带房远山也受到怀疑,放出宋朝软弱,意图和亲的消息,萧云章必然心动,欲抢功劳,偏偏房复谋划被提前得知,屡次失败,更让人怀疑她其实是有异心,最起码也要疑她养敌自重,故意不胜。

毕竟,若是不知道房复是被她方若华,利用房复自己的间谍放出来假消息迷惑,才带人前来送死,那她的一举一动就显得愚蠢无知,懂军事的人,都不会觉得她突然带了几千兵卒就敢夜袭金山关,是明智之举。

如今,房家在飞榷军确实坐不稳了。

方若华却并未露出轻松的神色,反而越发凝重,手指轻轻敲击桌面,闭了闭眼,“房复恐怕要破釜沉舟,全力一战了,来吧,开会!”

一整夜,大帐内灯火通明。

方若华与房家父女打了八年的交道,可以说比起了解自己,更了解这两个对手,房复此人,实不是个会轻易妥协认输的。

第二日,西夏的攻势果然变得凶猛而残酷,已成决战之势。

守城也变得艰难,无数攻城车架起,西夏重骑兵出动,冲撞城门。

城头上肉搏战后留下的血肉,再也清理不完了。

说来讽刺,浓郁的血腥气以下,却是雪过天晴,阳光看起来温和璀璨,到仿佛是今年冬日最好的时候。

战争越发激烈,江朝拉着女儿的手,眼看无数士卒来去匆匆,到觉得厮杀声比前两日轻一些,上午火雷声阵阵,如今更是如打雷一般,让人连说话都听不太清楚。

江若雨紧紧抱着父亲的胳膊,脸色惨白,神色凄惶,几乎站不住,耳边骤然响起锣鼓声,他们头一天来时见到的中年文士,镇西城的那位大管家钱县令,一边招呼人做饭送上去,一边招呼所有伤兵,还有任何不用参战的人集结后撤。

抬头看到江朝父女,钱县令抹了把脸上的汗水血污:“大人,下官这便送您回镇西城,城中百姓也要撤离……”

几句话没说完,又有人喊,他顾不上别的,只把江朝父女往一个瘸了一腿的士卒身边推了一把:“走吧,赶紧走,不要担心,咱们也不是头一回和西夏那帮龟孙子硬碰硬,哪回不是有惊无险,长公主和将军都在呢,绝对砸不了锅。”

江朝和江若雨稀里糊涂地就被送到了镇西城,城内县城的衙役,还有一部分士卒正劝说老百姓出城,但是老百姓们却是滞留不去,谁也不肯走。

县衙林师爷急得满头大汗:“情势危急,若金山关一破,镇西城首当其冲,你们别耽误时间了!”

“我们不走。”

一长得圆圆滚滚,穿着皮袄的汉子,肩膀上还扛着自己的儿子,“让我老子娘和媳妇儿子先走吧,我一身的力气,真要是西夏那帮瘪犊子敢来,用牙咬我也能啃掉三五个脑袋。”

其他青壮也纷纷嚷嚷着不肯走。

一老汉更是镇定:“怕什么,长公主没走,将军没走,他们在呢,难道还能让西夏兵进城?再说,我们走哪去?在家里我有三十亩地,还不用交税,日子刚好过些,一旦走了,我们吃什么,喝什么,就是不被西夏人杀,又哪里活得下去。”

江朝呆呆无语,眼看着不光是老百姓,竟然连那些向来只看重利益的商人,也不肯轻易离开,他们到不闹,还劝准备护送他们的士卒:“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别送我们了,咱们根基都在西北呢,生意靠着长公主和将军才做得起来,离了镇西城,谁也活不下去。”

钱县令匆匆赶到,一见这情况勃然大怒:“都什么时候了,你们在这儿添什么乱!都给我走,生意不会坏了,长公主的生意陛下有份子,你们走哪都有生意能做,还有老木叔你,就是你给我添乱,不就三十亩地,先避避风头,等咱们长公主把西夏打趴下,再给你添三十亩都行!现在不是让你们逃难,长公主说了,今日决战,有胜无败,令你们去城外暂避,不过以防万一,无需远离。”

这位老县令显然还算有威仪,百姓们总算安静下来,可江朝……却不打算走了。

他乃朝廷钦差,三品大员,西夏攻城,两军对阵之际,怎能因为惜命而退?

江若雨却是再也坚持不了,百姓都要迁走,说明,说明城破之日就在眼前,她亲眼看到过蛮子的凶残可怕,她绝不要落到那些人手里,不禁失声痛哭:“爹,我怕,我怕,我不要呆了,我要回东京,我要回家!”

“闭嘴!”

江朝大怒,深吸了口气,却还是让侍卫护送她出城,但他江朝身为钦差,把官袍穿好,打理得整整齐齐,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肯逃走,“我穿上这身官服,代表的是万岁,食君俸禄,为君分忧,下官别的无能为力,至少能让我军将士看一看,我这个朝廷三品大员还没有离开,朝廷绝不放弃镇西城!”

天色未明,朝阳初升之际,遥望镇西城,那万家烟火终于还是熄了,可为了它们不至于永灭……

这已经是飞榷军疯了似的总攻的第三日。

三天下来,虽然伤亡惨重,但是大宋西北镇西军,牢牢守住了金山关,没有让敌人越雷池半步。

方若华一手持刀,立于城头之上,狐苏在她身前,以一人之力,杀得三丈之内,无人靠近。

十万西夏飞榷军,倾巢而出。

金山关目前还有战力的守军,四万五,援军虽有,但其实难以依靠。有些新兵战力不足,边军还好,但每一支军队都要严守关隘,还要防备大辽偷袭。

真正能够依靠的,总归是自己。

方若华轻笑:“以少敌多,人数相差有点大,不过据险而守,到也没有太大的劣势。”

举头看了看天色,脚下是疯了似的汹涌而至的西夏飞榷军主力,她犹有闲暇抬头对身后几个年轻的士卒道:“哎,我也知道指着房复父女被自己人玩死,飞榷军知难而退,避开这场硬仗纯属做梦,打仗啊,别管战前有多少筹谋,终究还是得硬碰硬地拼上一场,打得他们痛彻心扉,打得他们害了怕,咱们才有太平日子过。”

阳光之下,城墙之外,两军将士的尸骨和血泥填满了城壕,攻城车踏着血肉一寸一寸地逼近。

江朝心中恐惧再重,也没有转移开视线,这些年在朝中,身为户部侍郎,他其实也有过领兵作战,运筹帷幄的雄心壮志,为此彻夜读兵书时,也不在少数,每每听到军队打了败仗,总和同僚们一起骂天骂地,恨武将无能,恨士卒羸弱。

今日,真正站在战场上,看到大宋朝那些粗鄙武夫们,用自己的身躯,血肉抵抗敌人的刀枪,前面一个年轻的小将,绝对超不过十八岁,抱住登上城池的敌人撕咬翻腾,纵身一跃,化作城外一枯骨。

城上正拼杀,一黑衣劲装少年,挥舞长刀,劈开撞在他身上的一西夏士兵,高声喊道:“公主,那房远山久攻不下,李元昊大怒,今日下了圣旨,萧云章代替房远山为飞榷军统帅,如今人已经到了五里之外。”

方若华深吸了口气:“等到了!”

这三日血战,总归是起到了最后最关键的作用,没有白费。

远处,西夏军营擂鼓阵阵。

方若华听而不闻,下了城墙,翻身上马,狐苏第一次披挂齐全。

三千军马,鸦雀无声,人人面戴狰狞的墨色面具,就像黑夜里的幽灵。

这是八年来,她一手训练出来的亲军,镇西军最精锐的钢铁战骑,名为‘红刺’。

方若华回首看了一眼:“这些年,大大小小不知多少阵仗,最难打的,都是你们冲在最前面,我镇西城危若累卵时,都是你们力挽狂澜,这一次和我们经历过的无数次战局一样,又到了你们出力的时候。”

“张继里,王洪斌,兵分两路,每人携火箭五十支,冲至敌阵三十步内,必须射完,未完成,军法处置。”

“得令!”

“项南,换刀斧,直逼中路,穿刺而过,不可恋战。”

“得令!”

深吸了口气,方若华转头看骑在马上,身量高大的方应选:“将军,飞榷军阵势一乱,剩下的就交给你了。”

方应选微笑,忍不住伸手去碰了碰自己发誓一生守护的孩子,也是他要效忠的主将。

“镇西军全体将士听令,听我指令,全体冲锋,有胜无败!”

方若华红色的长披风迎风而起,墨色的宽背重刀出鞘,厉声喝道:“开城门!”

三千铁骑,气势逼人,刀光漫天,杀气直冲云霄:“为我大宋,为我大宋!”

“必胜!”

城门大开,墨色的铁骑如风如火如雷,席卷而至,两支强军就这么毫无顾忌地冲撞在一起,刀兵相接,层层血雨如雾,遮天蔽日。

城楼之上,江朝猛地扑到边缘处,神色巨变:“为什么要出城?我们人数少,难道不该据城防守?这是冬日,西夏粮草跟不上,他们不敢把战争拖延太长,只要守住,我们就能赢!”

“还有,还有,不是刚才有人说李元昊临阵换将,只要拖延到那个萧云章到飞榷军,岂不是好对付得多……”

钱县令神色冷酷:“就是因为萧云章快来了,房远山已经身处绝境,他只能破釜沉舟,拼命一战,而且只能胜不能败,他拼死一击,若是我们只守城,谁也不敢保证一定能守得住,飞榷军兵强马壮,攻城器械也足,我们却是没了火雷,连弓箭也快没了,到不如在他气势最盛之前,抢先出击,反而能占据优势。”

“而且这一战必不可少,萧云章狂妄却又胆小,只要让他知道我们不好惹,他就能消停些日子,哪怕只有三五年的安定也好。”

钱县令的声音很轻。

江朝默然无语,静静地看着城下墨色的铁骑像尖刺一般,刺入西夏战阵之内,血肉零落,将军战死,战马依旧不停。

第四百三十五章 战后(两章合一)

江侍郎不大懂兵事,但当他真正看到西夏那些凶悍的骑兵被撕裂,被震慑,阵营凌乱,露出败相,再看城门内,方应选一马当下,率领数万大宋步兵,义无反顾地冲入敌营时,他终于有一股热气从心口蒸腾而上,眼泪滚落,却忍不住又大笑。

此时此刻,江若雨被带着避到了山上,脸色木然,不远处探马一趟一趟地飞奔而至,传递战报,她不敢听,又不能不听。

眼看着周围的百姓们紧张里带着决然,都道若是城破,他们也不肯独活,就是手无寸铁,用手,用脚,用牙齿,也不让西夏那些人轻易占了自家的城池。

江若雨却只觉得心中空茫茫一片,整个人无着无落,浑身冷的厉害!

她很害怕,却又比怕更多了些别的情绪,忍不住伸手抱住自己的肩膀,瑟缩成一团,把头缩在手臂里,不愿意去想任何事,她真希望自己没有蠢到来这个地方,如果时间能倒流,那该多好!

江朝却不得不把女儿暂时忘在脑后,眼前只有遍地的烽烟,不知过去多久,他都觉得已经撑不住,眼前简直是一片血红时,甚至想到过殉城而死,就见大宋军阵内,一黑色的身影脱离大部队,直直冲向房远山所在的中路,无数的西夏士卒冲过去围堵,被拦腰折断,黑色的影子就像无所不在的死神!

房远山这是第一次在这么近的距离,看到盛传中俊美无双的狐苏,他身边左右十几名亲卫目露恐惧,齐齐扑上,狐苏却连一句话也不曾说,剑光闪烁,房远山仿佛看到了幼时曾经看到过的,那一片最美的朝阳金光。

西夏的帅旗终于倒了。

阵势顿时混乱。

几个副统领惊慌失措,拼命地呼喊:“鸣金,快鸣金,走!”

房复被亲卫死死抱住,拖着狂奔而去,她没有哭,直直地看着半身浴血的方若华。

曾经的曾经,两个小姑娘也曾携手玩耍,那时候房复最大的烦恼,就是送给小姐妹吃的糖葫芦,其实自己也想吃。

……

西夏的使臣和朝廷派来的钦差到西北时,方若华还在床上躺着没能起身,她是真的伤了筋动了骨,一时半会地怕是难恢复过来。

朝廷这一回还是派了开封府包大人为钦差,不过身边带的人不少,方若华大体看了看,都是些有能力的,陛下也照的意思,把庞昱给派了过来。

其实一开始,赵祯打算让赵玉书跟包拯同行,吓得方若华浑身冒冷汗,幸好庞昱不是傻子,亲自进宫和陛下掰扯清楚。

赵玉书是什么人?

聪明自然是聪明,可那是真正的不食人间烟火,小商小贩卖他一百文钱一个鸡蛋,保准能骗他十年八年,就是后来他知道了鸡蛋的真正价格,也只会觉得是鸡蛋降价的那种。

你让他读圣贤书,做个教书先生,他很合格,而且还有一股子痴劲,文章写得很好,言之有物,至少从他的文章里,绝看不出他是那么超凡脱俗的人物。

反正赵玉书考完状元,方若华就把他塞到翰林院老老实实待着,实在不敢让陛下把人放出来。

这种人,让他参与和西夏的和谈?那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事?

当然,现在换成庞昱和包大人搭档,那就没什么好说的,方若华连叮嘱一句都不曾,老老实实在屋里歇着,听了一肚子庞昱舌战西夏使臣的八卦,旁观包大人和安乐侯与西夏左丞相李元贤大战三百回合,签订了议和文书。

无论这个和平能维持多久,反正现在感觉还是满不错。

这日雪过天晴,阳光明媚。

一转眼,年节已经过了。

过年的时候,西北这边在打仗,年自然过不了,但如今战争结束,却是满城张灯结彩,热热闹闹。

江朝打算与包拯一起回京,但这会儿不得闲,和县衙的衙役们一起计算损失,负责登记朝廷补充来的军资,看着入库。

百姓们自发修补城墙,他也监督置办伙食。

江若雨也早随着百姓们回到镇西城,被她爹安顿好,女儿平安无事,江朝也开心。

只是她心里说不出的抑郁,这几日吃不下去饭,瘦了许多,还总觉得口苦,还头疼,烦躁的厉害,可如今千头万绪的,她也不知该去找什么人倾诉,又倾诉什么,今日阳光还好,便努力提起精神,出门慢慢走一走。

一走,不知怎么的就看见了庞昱,对方蹲在炉子前面,盯着火熬药。他此时一身灰,嘴里叼着一块腊肉,手里端着一碗糙米,米上搁着一条咸鱼,可即便这些,他也吃得很香。

江若雨简直不敢相信——他是谁?京城有名的娇贵公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敢跟圣上说,御膳火候不对,他不吃,让圣上等他的主儿,如今吃这些乱七八糟的饭,竟也没抱怨一句。

庞昱扫了她一眼,江若雨忍不住抬头挺胸,不想显得太弱势,可对方却是全然当没她这个人,眼睛只盯着炉火,江若雨心里不禁有一点古怪,也有些难堪。

其实安乐侯其人,在京城闺秀们心中既是传奇,也是大家闺秀很不敢挂在嘴边上的一个人,他出身好,相貌好,圣上眷顾,太后宠爱,按说很完美,但是太多情了,他之风流人尽皆知,闺秀们口中若是提他一句,总显得不庄重,但明面上不提,谁又不好奇这么个人,不想看他一看,江若雨这种视他如毒蛇猛兽的,发现一位风流而不下流的贵公子完全不把自己当回事,也会觉得很不自在,那就像是彻底否定了她的才与貌,简直比他专门与自己作对比,更让人失落,江若雨自然不觉得自己失落,经历了这么一场纷乱的,可怕的战争,她也没心气去失落,却还是不着痕迹地靠近了几步,刚一靠近,就听他小声咕哝:“展大侠,你轻功好,去听听方若华把自己关屋里干什呢?”

江若雨一怔,这才发现东京城赫赫有名的御猫展昭,正平躺在屋檐的阴影里小憩。

因为他太安静了,连呼吸声都没有,自己一时竟没发现。

“……”

展昭一点回应的意思都没有。

长公主立下大功,陛下刚为其加封号‘安国’,为安国长平长公主,又赐延州大半为其封地,许其子孙,每一代一郡王爵位,至于方应选将军,自然也有封赏,升上正一品,为柱国大将军。

此时这两位没准正谈要紧事,甚至有可能是决不可泄露出去的机密,怎能前去窃听?

好在庞昱也就是随口说说而已,没一会儿便转移了话题:“我听说方若华是被照夜玉狮子驮回镇西侯府的,没出战场就人事不省,十几个军医在她房间里守了三天三夜,两个军医看了她身上密密麻麻的伤疤吓得直哭,所以,我来看看她也挺正常的是吧?不能因为来看看朋友,顺便玩一样坑一把西夏,参与参与谈判的事,就说我在做正事对吧?我可没做正事,我就是在玩。”

展昭:“……”

他觉得自己确实很驽钝,完全领悟不到小侯爷这些话的重点!

只是公主伤重,的确让人忧心。

“公主于西北至关重要,只望她能早日康复才好。”

听到那位公主的名字,江若雨不禁打了个冷颤,那日回城时,她远远看见了的,方若华浑身血红,脸上全是煞气,那样的一身血腥气,不知杀了多少人,染了多少血……她明明知道不该,可本能地还是有些惧意。

一回神,努力把那些许的惧怕扫开,她不能怕,也不该怕,方若华为国征战,杀再多的人,她也是个英雄,这点道理,她还是明白的。

即便再不想承认,江若雨心底深处还是明白的,自己永远永远都比不上方若华了,两个人天差地别,对方所做的一切,这个世间不知多少男儿也做不到。

“来人止步!”

“啊!”

江若雨猛然回神,脸上一红,刚才思索间心神恍惚,不自觉靠近了几步,立时有两个亲卫上前阻住她的去路,态度冷硬。

看到这两个亲卫戒备的神态,她登时有些手足无措。

展昭向来厚道,起身笑道:“江姑娘不要介意,目前整个镇西城戒备都森严,姑娘若是无事,还是不要乱走,再过两天你和江大人就能返回东京。”

江若雨一怔,讷讷无言,默默点了点头,转身而去。

一直到江朝父女随第一批钦差一起返回东京,江若雨依旧没有能鼓起勇气去见方若华一面。

她一开始确实是存了想见一面,但是自从她崩溃,逃也是的离开了镇西城,自从她亲眼看到那些断肢残骸,那些流血和牺牲,她就失去了心气,再也不敢去见那个人。

见了面又能说什么?说对不起,我误会了你,可人家方若华又怎会在意她一娇弱女儿家误会不误会?还是跟对方说,我害怕其实很正常,任何一个普通的女孩子见到战场,都会害怕,可这种话,不光人家听来莫名其妙,她自己想一想也觉得羞耻,毕竟,她以前从不觉得自己是普通的女孩子。

她怎么能普通?寻常女孩会如她一般去书院读书,还和那些文人才子们比一比谁作的诗文更好,谁写得文章更佳?

京城的闺秀里,便是身份比她尊贵的,却又有几个能如她一样有志气?

如今想来,这些志气又是何其可笑?

当西夏人打到眼前,她比那些粗布衣衫,大字不识一个的粗鲁农夫农妇还要没用,人家还有勇气说要与城共存亡,她却恨不得躲到天边,飞回家去,躲在自己最安全的避风港里,还当她那个不知忧愁的侍郎府千金!

江若雨幽幽一叹,又回头看了一眼镇西城。

百姓们就如往常一样行走坐卧,似乎战争从来没有存在过,每个人脸上的笑容都安详而平和。

落下车帘,靠在车上闭上眼睛,这是她第一次来到西北边陲,想必也是最后一次,回到京城,她想要和子熙哥哥成亲,过平静幸福的日子,她和那个有着锋利眉眼的女子,本就不在同一个世界,想必将来也少有交集,或许只有茶余饭后,和贵妇人们打交道时,会听见有人用提起传说的口吻,提到她!

那人会成为天边的云,会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神,她再不甘心,也只是一个小女儿,只能去过一些平淡的小日子。

此时此刻,方若华正披散着头发逼着包拯替她写催债信,写给皇帝的:“姓钱的死活不给我写,还骂了我一顿,包大人你好好写,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天子欠钱也照样不能不还,看看我的镇西城,眼下正需要钱的时候,我的包大人,将来你和我一样,都是要青史留名的人,可不能怕皇帝!”

包拯:“……”

虽然无语,不过包拯在长公主面前颇为好说话,果真按照公主的意思,认认真真地写折子,还专门誊抄了一回账册,写得极为认真。

钱县令:“……”原来开封府府尹这么厉害,连找皇帝讨债的事都做得如此顺手。

包拯表示,他怼皇帝挺熟练的,为了皇帝要给贵妃家伯父一虚职的事,都能喷皇帝一脸吐沫星子,如今为我朝大功臣讨债,那有什么不行,很行!

皇帝匆匆把包拯的奏折翻出来,急切地看了两眼,先是松了口气,很好,西夏服软,谈判谈得不坏,难得对我朝颇有利,不过紧接着就看见了讨债的书信。

“咳咳。”

赵祯挺想当看不见的,可一想起包公做谏官时带给他的巨大压力——“陈林,我那四菜一汤,唔,减一减吧,有一荤一素,再加上一道汤水便行了,汤也不必太将就,能解渴即可。”

陈总管:“……”

赵祯勒紧裤腰带咬着牙要还债,又一想,公主确实还缺一个驸马。

想想,他爵位已经许出,若公主没有驸马,又哪里来的子孙?宗室里除了纨绔,好男儿也有几个,现在开始选,总不至于一个若华中意的都选不出!

方若华远在西北,很快就接到一封皇帝来的,声情并茂的信,当然,钱粮也得了不少,对于皇帝显摆似的说出选驸马之事,方若华表示姑且听听就行了,如今大战刚结束,西北百废俱兴,她忙得很。

又是一年春日到。

堆叠成山的公务永远也处理不完。

外面呼呼喝喝的,方若华和狐苏坐在屋顶上看新兵们聚在军营里看骑兵们对抗大战。

方若华忽然叹气:“不知道再过多少年,我才能写完这张考卷。”

狐苏一笑:“狐苏会陪着主人,二十年不够,就再多努力存在二十年,拼命活下去。”

第四百三十六章 那些年后的江湖传说

寒风凛冽,大片大片的雪花给这本片灰蒙蒙的大地镀上了一层银装,到衬得这天地间干净多了。

天还没有大亮。

幽州地面上这两年的日子略好过些,老百姓们不说家有余钱,到底是每天都能吃上两口干饭,也有闲余的时间去茶馆酒肆打发时间。

茶馆的生意也便好起来。

老于头的茶棚在官道边上搭了二十多年,也就近几年生意做得舒坦,这日一大早就起来开了摊,生火,用巨大的铜茶壶烧了一大壶的山泉水。

今日他的生意特别好,只是他却忍不住有些担忧,因着茶棚里坐着的都是些带刀带剑的江湖人。

三五成群,个个神色凝重,偶尔聚在一处窃窃私语,似乎在筹谋什么大事。

老于头不禁一叹,看来应该早点收摊了,反正他其实也不是那么缺钱,如今年纪也大了,不比以前年轻的时候,该早点回家安享晚年,这人能平平安安活到他这把年纪,就该惜福。

傅红雪从蜿蜒的山道上下来,顺着蒸腾而上的白气走进茶棚时,一眼就看见了叶开。

即便是从不管他人闲事的傅红雪,看到叶开的一瞬间,也不禁瞩目片刻。

叶开身上的衣裳破破烂烂,头上的泥泞灰尘顽固成块儿,鹿皮小靴子只剩下了一只,还露着脚趾头。灰黑的脸上露出两个黑眼圈,神色疲惫,一个接一个地打呵欠。

傅红雪初见他那一次,他也是一身破破烂烂,但至少绝对没有露出眼下这等乞丐样,毕竟那时候他一脸微笑,神情惬意。

“哟!”

叶开自然也看见了对方,笑盈盈抬起手打了个招呼,能在身心俱疲时,在陌生的地方,看到一个熟悉的朋友,总是让人觉得心里熨帖。哪怕傅红雪只当没看到他,慢慢地拖着一条腿,找了个长凳坐下,他也并不生气,只是自己蹭过去,拽了老于头搁在桌上的茶碗,大口大口地灌了一通,吐出口气。

周围所有客人肌肉紧绷,气氛登时凝重,无数道视线集中到叶开身上,换了任何一个人,估计都会觉得锋芒在背,浑身不自在。

叶开却是纹丝不动。

傅红雪没有说话,只是低下头去,并不去看身边的人,不过,他也不是真如他表现出来的一般,那么不想看到叶开。

甚至,此时能看到这个人,他竟也松了口气。

十九年前,梅花庵外一场血战,傅红雪的父亲神刀堂主白天羽,在和朋友相约聚会时,遭人刺杀,被围攻而死,神刀堂从此消失,从那一天开始,傅红雪的生命里就只有深入骨髓的仇恨。

他如今只有一件事要做,杀死所有那天在梅花庵外的人,杀死在背后捅了自己父亲第一刀的马空群。

三天前,在白云山庄,他终于拔刀,杀死了他的第一个仇人,***客柳东来。

当时,他误以为柳东来的姻亲袁秋云才是仇人,但当夜袁秋云妻子生产,他一夜都没有离开半步,若非叶开挡开了那一刀,给了柳东来道出实情的机会,他就真的杀错了人,杀错人的话,他也会难过。

傅红雪不开口,茶棚中其他人却是蠢蠢欲动,一个身穿墨色衣袍,腰悬长剑的年轻人猛然起身,厉声道:“傅红雪,你杀了***客,是为了报父仇,理所当然,那么作为柳世叔结义兄弟的儿子,我为世叔报仇,是不是也理所当然?”

无数道目光直刺刺地穿过氤氲的白汽,死死盯着那张冷酷如岩石的脸。

傅红雪默默看着自己的刀:“是!”

茶棚里一共一十八位武林人士齐齐站起身,气氛登时凛冽,剑拔弩张。

这十八个人,都是江湖上有赫赫声名的人物,有后起之秀,也有成名多年的老江湖,但是面对眼前这个不足双十的少年人,却能感觉到面对生死搏杀时,才能感受到的危机重重。

老于头二话不说,就地一滚缩到角落里,抱着头趴在地上,才悄悄抬眼偷瞄。

正僵持间,门外忽然就传来一阵轻快的马蹄声,随即,茶棚外进来一人。

是个披着灰褐色斗篷的女人,头发略有些白,但是看容貌却显得很年轻,也很漂亮。

她一进来,面对这等架势,似乎也有点意外,莞尔一笑:“好热闹!”

随即却不多理会,抬眼看着叶开,露出个十分灿烂的笑容:“叶少侠可真是让我一通好找。”

她这话说出口,温柔又缠绵,还带着几许轻佻。

叶开愕然:“可是黄河三义的谢前辈当面?晚辈不记得与前辈认识?”

周围意图一战的武林群豪,不禁侧目,神态间立时警惕起来,黄河三义少年时便已经成名,至今也有近三十年,而且所谓三义,在江湖中却是被称呼三毒的时候更多,手段阴险,并非正道中人,很难不引人注目。

谢婷却并不多理会,扑打了扑打肩膀上的雪花,只盯着叶开轻笑道:“我到是与叶少侠神交已久。”

叶开更惊讶:“叶某不过江湖一浪子,应该无甚名声才是,究竟哪里能得谢前辈青眼?”

谢婷叹了口气,神色间略有几分复杂,就近找了一座位坐下,自己给自己倒了杯茶,众人尽皆走避,她左右三尺内,无一人敢靠近。

“叶少侠太自谦了,你怎么会是无名之人?”这话一落下,她神色复杂,竟悠悠然说起闲话,“哎……虽说江湖朝廷,井水不犯河水,向来不沾边,但是西北的擎天玉柱,安国长平长公主方若华的威名,恐怕这天底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在场的人俱是暗自点头,连老于头也好奇地支棱起一只耳朵。

安国长公主他自然是知道的,家里还供着她老人家的长生牌位。

三年前大雨连绵,黄河泛滥,龙津渡口堤坝差一点崩溃,若非安国长公主率领镇西军上下,二十余日誓死护堤,一旦大堤当真……那黄泛区恐怕至少也得绵延数百里,不知多少老百姓要流离失所了。

便是周围武林人士,也不禁关注,连傅红雪也眯了眯眼,默默抬头看过来。

那位长公主确实威望极高,她虽人不在江湖,但不知多少江湖好手,武林豪杰,心甘情愿供其驱使,俯首帖耳,魔教威名赫赫,近年来更是武林正道加起来,才能勉强震住其教主的威势,但在西北之地,却是遵纪守法,一个比一个和善,只有助人为乐的魔教子弟,没有欺压良善之事。

第四百三十七章 灵药

谢婷沉默半晌,神色复杂,幽幽道:“世人皆知长公主在镇西城爱使唤江湖人,对江湖中人也十分亲厚,并不像其他官府中人一般敬而远之,很多江湖豪杰也愿意供她使唤,镇西城如今真像是一片净土,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江湖人与百姓混居,江湖人若有恩怨,经仲裁所裁决,以擂台比武,甚至生死擂等方式解决,绝不会殃及普通百姓,但是,很多人也看到了其中的危险之处。”

在场的众人,不自觉先把自己的恩怨放后一些,心神分了一点在谢婷身上。

谢婷神色寡淡地道:“长公主这些年来受重伤无数,好几回濒临死亡,虽说上天庇佑,每每逢凶化吉,但身体也彻底坏了,她自己亲口承认,终生不可能生育子女,所以数次谢绝皇帝为其做媒的好意,不愿意拖累别人,至今未婚。”

“也就是说,镇西军,镇西城不久的将来,将面临后继无人的景况。”

谢婷冷笑,“这对皇室来说,大约不是什么坏事,免去了长公主功高震主的危险,但像镇西城这样复杂的情况,又岂是朝廷随意派一人接手,就能支应得过来?”

众人心下一惊,却也不得不承认,谢婷这话不错,如今镇西城如此祥和,全赖长公主一人,当然,还有那一位狐苏先生!

只听谢婷话锋一转,轻声道:“我们都看得见的危机,想必那位公主也看得到,所以近些年,总有传闻说长公主也着手培养继承人,如今座下就有几名小将屡建奇功,深得其信任,共同的特点就是年纪轻,能力强,武功高,如大家都听说过的,金算盘钱方惠,年方十五,却已经协助其父掌管西北钱粮大权,还有方帅养子方沛,今年也才只有十八岁,却已经是西北飞羽营的前锋将军,但最得方若华爱重的,却是其中最神秘的一个,众人只知道他姓叶,今年十九岁,镇西军中人称小郡王,乃是公主义子,至于师承出身,到不为人所知。”

“本来长公主正值壮年,又已经挑出了这么好几个出类拔萃的后辈,也不算后继无人了,理应不至于过分担忧,不过最近却有一流言传出。”

谢婷轻飘飘地扫了叶开一眼,眉眼也显得有些凝重,“传言说,西北那位天下第一人,身患恶疾,命不久矣!”

哐当!

刚才欲向傅红雪寻仇的少年人猛然起身,手中茶杯倾倒,愕然道:“怎么……怎么可能!”

只看他穿着打扮,就知他这人又是一个对西北那位十分仰慕的江湖少年。

这些年来,像他一样把西北的那人视作神仙人物的,不知凡几,江湖上很多人都是一身简简单单的墨色衣袍,低眉浅笑,神色温柔,说话时不疾不徐。

以至于许多人觉得,这一代的江湖少年,在修养上胜过父辈许多。

谢婷抿了抿嘴唇:“那一位,确实已经有十多天没有露面,半个月前,有人见他与辽国第一高手耶律重交手,虽然三招便击退敌人,却呕了一口血,想他是什么人,当年西夏女军师房复重金请了三十多位江湖上第一流的刺客杀手围攻他,狐苏先生竟是毫发无损,还把这些杀手尽数斩杀,如今区区一个耶律重,怎能伤得了他?必然是他本身患有恶疾,这才……”

茶棚内,数名高手脸上不禁流露出几分茫然无措。

叶开没有说话,但是他的眼睛里却流露出一抹压抑的痛苦。

傅红雪一愣,难道叶开真是镇西城的人?

谢婷显然也看着他,微微蹙眉:“那位是什么人?人人都觉得安国长公主能有今日,至少有一半是因为有那位倾尽全力辅佐的缘故,若是那位狐苏先生死了,就等于斩去长公主的最重要的臂膀,又岂止是伤筋动骨,根本就是让其濒临绝境,这些年长公主东征西战,西夏也好,大辽也罢,但凡有心尝一尝我大宋这块肥肉的,恐怕都日日诅咒,盼她魂归西天,如今长公主虽然没死,要是狐苏先生死了,那么那位长公主也就算了死了一大半。”

所有人都听得呆住,几个少年侠客也不知为何,竟有一种落泪的冲动。

叶开沉默:“谢前辈找晚辈,就只为了说这一番话?”

“我只想问几个问题。”

叶开蹙眉,轻声一叹,闭口无言。

谢婷也叹了口气:“我想知道,你是不是长公主的义子,那位镇西的小郡王?”

叶开沉默。

谢婷却并不等他开口,紧接着又问:“你只花了三天时间,从江南直奔长白山,入山半月,踪迹全无,可是为了传说中在长白山出现的千年灵芝和不死草?”

叶开还是没说话。

谢婷的语气却越发急迫:“是不是狐苏先生当真恶疾缠身,所以你想求取灵药,只为救他性命?”

叶开依旧无言。

沉默片刻,谢婷终于把颤抖的手搁在桌子上,慢慢握紧,一字一顿地道:“你已经拿到了不死草!”

话音未落,她又笑起来,“听说不死草生长在雪山绝壁之上,只有冬日能够采摘,而且若要保留药性,必须以人体至纯至阳的真气,连续不断,注入其根部七天七夜,它才能成熟,一日断绝,不死草就会化作汁水,不复存在,是不是真的?”

谢婷深吸了口气:“看来确实是真的了,哎,叶少侠真是赤胆忠心,只是如今你怕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叶开居然也笑了笑,轻轻摇头,依旧没有开口。

在场的武林人士齐齐抬头盯着叶开,傅红雪没有抬头,心中却也有些意外。

众人都没有想到,最近有一些名气的江湖浪子,就是那个独行侠叶开,竟然有这样的出身,怪不得他当初在万马堂第一次出现,就和从石头缝里冒出来的一样,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

他本不是纯粹的江湖人。

谢婷轻轻一笑,目光在叶开的身上流连:“不如请叶少侠把不死草拿出来,让我见识一下?我一生和药材打交道,到还没见过那等灵药呢。”

她轻轻地敲击桌面,桌子在她的手下,就像过了千万年似的,一点点腐朽,化为灰烬。

周围的人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出茶棚,一时又不敢动,世间最可怕的却不是天下第一的武功,而是这般阴毒的,神鬼莫测的手段。

第四百三十八章 可怜(两章合一)

二十年前,谢婷便名满江湖,二十年后,她的毒术已经到了比她武功高一万倍,一招都不用,便能杀死她的高手,也不愿意与她为敌的地步,谁知道她人死之后,会不会还是能轻而易举地毒死任何人?

叶开扬扬眉,懒散笑道:“谢前辈二十年前便是江湖上第一等一的高手,一身毒术冠绝天下,能止小儿夜啼,当年叶开幼时不爱吃饭,时常哭闹,乳母就常常拿谢前辈的恐怖传说来吓唬叶开。”

谢婷嘴角抽了下,径自忍了。

“哎,所以,如果我真有什么灵药,也是绝不敢给谢前辈看一眼的。”

叶开莞尔,“否则那是灵药还是毒药,谁还分得清楚?”

谢婷一噎,冷笑三声,仔仔细细地看了看叶开道:“你居然还敢如此嚣张,难道还想着要仰仗狐苏的势?他都要死了,等他一死,方若华还能活?盯着她恨不得食其血肉的,可不只是大辽与西夏,我奉劝你放聪明一些,西北已成绝地,不知多少人只等那人咽气……”

叶开轻轻一扬眉,也不生气,只是笑道:“你和你那一双结义兄弟,不是自称联手胜天三分?既然和西北有深仇大恨,又觉得狐苏先生患恶疾将死,还来找我这个小辈问什么?直接去西北指名挑战,上生死擂打上一场就是,换了旁的江湖恩怨,还要仲裁所裁决,可狐苏先生什么时候怯战过?早年谁来寻仇都接着,生死擂上连站三天三夜时也有,你若去挑战,他只要活着,必然迎战。”

谢婷登时无语。

她有几条命,赶去挑战狐苏先生?

叶开摇了摇头:“不要说只是怀疑先生身染恶疾,恐怕就是确定他已死,你也要犹豫再三,不大敢踏入西北边陲重地。”

谢婷这次到是没有反驳:“我承认狐苏武功冠绝天下,便是死了,也是虎死威犹在。”

她说着,心中懊恼,“如此英雄人物,还有方若华,女中豪杰,为何就不懂道理?当年我家王爷何等英雄了得,若他得了天下,岂容西夏小国嚣张?如今赵祯软弱至此,哪里能和我家王爷相提并论,难道就因为他命好,投了个好胎,就能压我家王爷一头?”

谢婷的眉宇间闪过一抹煞气:“你放心,我不杀你,不过你最好乖乖与我走,别自寻死路,我知道,你或许不怕死,但是你看周围,这么多江湖同道在,你当他们都能避得过我的毒术?更何况,我来前早有准备,以无心算有心,最利于我发挥……你想必也不想看到周遭土地三年内寸草不生,人畜皆死?”

草棚内无数武林人士脸色骤变,那黑色衣袍的少侠怒道:“你个疯子!”

所有人胆战心惊,生怕这人当真一怒之下不管不顾就施毒。

都说黄河三毒的毒术不着痕迹,有一年少林几位高僧中毒三个月之后,吃饭时笑着倒毙,同门才知道他们中了毒。

他们怎能不害怕?

一时间整个茶棚都慌乱起来,众人连寻仇也顾不上,恨不得脚下生风,可看到谢婷的眼神,又都不敢轻举妄动。

谢婷到笑了:“若我真是疯子,你们此时绝不会还能开口说话。”

她一拢头发,明明手足不动,可是空气中就浮现出幽幽暗香。

在场的江湖人明明已经是提起真气,万分戒备,可此时依旧脑子嗡嗡响,身体不听使唤。

叶开神色凝重,上前一步护在傅红雪等人身前,一伸手,指尖便出现一把刀。

看着他的手,谢婷也神色凝滞,眯了眯眼轻声道,“叶少侠的飞刀,奴家也怕,看样子叶少侠还不怎么怕我手里的毒,不过,你不如想想清楚,你自己能脱身,在场的这些人能不能脱身?你的朋友又能不能脱身?”

叶开未曾开口,傅红雪冷笑:“朋友?陌生人而已,谁会在意?”

谢婷闻言却莞尔,丝毫不信叶开会不顾别人死活,“叶开,狐苏将死,方若华也长久不了,西北崩溃,就在当下,不如……”

话音未落,遥遥就有声音传来:“就不劳谢女侠关心我西北的景况,至于叶开,便是我也有些年头没随意指点过,更不劳谢女侠费心。”

谢婷登时色变:“方若华!!”。

不只是谢婷,草棚这些都被毒药吓得魂不守舍的武林人士,也循声看去,便是傅红雪也不例外。

安国长平长公主在朝在野,都是个传奇。

她早年声名不显,但这近二十年来,却是一力扭转了我朝与西夏连战连败的战局,百战百胜,还布局天下,使得西夏与大辽不敢越雷池一步,更是于一年前收回幽云十六州大部,当今陛下为此泰山祭天,告祭列宗列宗。

就连李元昊都说,若能杀死方若华,他愿意以半壁江山相酬!

李元昊那厮背叛大宋,自立为王,可见是何等样的枭雄,被他忌讳至此的人,谁能不好奇?

要方若华说,这传言简直没谱了,要真如此,恐怕大宋朝的文武大臣得劝陛下宰了自己去换疆土。

一匹通体雪白的照夜玉狮子,一队银甲骑兵,为首的那个身体瘦削,头发梳得极高,露出宽阔的额头,眼角处已经有些许细纹,脸上也有几道伤疤,但看起来并不凶恶,反而一身书香气。

和众人印象中三头六臂,膀大腰圆,威风凛凛的女将完全不同,五官也显得平淡。

众人都盯着她看,谢婷却是全身颤抖,一丝声音仿佛像是从牙缝里挤出去的:“你没病?”

此时,大家才看到就跟在长公主身后的那人,人世间所有描绘天人的词,似乎都能用到这人身上,可是当他收敛锋芒,站在那个女子身后时,人们就几乎注意不到他。

傅红雪低头看自己的刀。

方若华看着谢婷:“我记得你是钦命要犯,唔,要不要让展护卫欠我一个人情?”

谢婷身体一颤。

方若华又道:“算了,展昭马上就到,让他自己处置吧。”说着便再不多看她一眼,一挥手,身边自有人上前替众人解毒,谢婷是连多看一眼也不敢,更不要说阻止,低着头,一步步退出去,转眼不见踪迹。

一众武林人士盯着方若华,热血沸腾,几个少侠跃跃欲试,竟都忘了报仇,也忘了害怕,只想多和这位江湖传奇说几句话,若是能面对面聊两句,便是将来面对子孙后代时也光耀的很。

方若华却有些疲惫,客气了两句便回过头盯着叶开,“擅自窥探谍组密报,就罚你打扫一个月镇西城以及军营的厕所,若受到投诉,惩罚加倍。”

叶开默然良久:“叶开甘愿受罚。”

方若华这才微笑,不等他继续说话,伸手去拍了拍他如今已经宽阔的肩,笑容清淡,并无太多惆怅:“你不要胡乱担心,既选择做一员武将,那么百战为国死,不是遗憾,而是荣耀,而我西北,无一人惧死,千千万万的兵士如此,我如此,狐苏也如此。”

“东京开封,繁华如梦,若是怕死早该回去享那荣华富贵,既然没有,还有什么好说的。难道你还真怕我镇西城死一个方若华,一个狐苏,它就不再是镇西城了?若真如此,那我这二十年夙兴夜寐,才真是一番白辛苦。”

“镇西城不是我的,也不是狐苏的,我们死一千回,它依旧能运转自如。”

叶开心中冰凉,扭头去看狐苏。

狐苏笑了笑,半晌终于轻叹,柔声道:“灵药是好,终究只能治得了病,却治不了命。”

方若华随手从马上拿下褡裢递过去,“又没带银子吧,我的先拿给你用,对了,把你得的药送去给阿凤,让他速配一批救急的丹药,给杨元帅送去,最近他那里战事颇多,伤兵都送我们那儿了。”

叶开一手接过褡裢,面上不显,心中却已大痛,此时才真正相信,原来大夫们说的都是真的,天下灵药,但凡世间有的,都有人愿意千难万险,取来献给狐苏先生,可没用就是没用。

也许上天太宠爱他,所以不肯把他留在凡尘俗世。

“别乱想了,我都没死,狐苏哪里那么容易死,他命里注定要陪伴我左右。”方若华轻笑,挥挥手收队,一扬马鞭,疾驰而去。

叶开轻轻地坐下,他知道,从数年前开始公主便在北边有所动作,尤其关注一个叫女真的小部落,他两个师兄都被安排去了会宁府,此次因为幽云十六州之事,辽与西夏有所勾连,公主此去北地,恐怕又是避不开的明枪暗箭。

目送公主远去,叶开回头看了看傅红雪,傅红雪和这些江湖人,也已然没有心气决战。

黑衣少侠看着同样黑衣白面,手持黑刀的仇人:“今天见到了公主,不适合染血,但终有一天,此仇此恨要以血来洗!”

傅红雪一步一步地远去:“我等着。”

数月之后,江湖雪狂风骤。

丁家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大世家,和芦花荡的丁家不同,芦花荡丁兆兰,丁兆蕙丁氏双侠一向是平民做派,寻常自己还出去打渔贩鱼,丁家却是良田千顷,珍珠满地,正经的富贵滔天。

富贵滔天的丁家,此时已是一派萧索。

湖中央,天心楼内,登场的各个角色神色各异。

“咳咳。”

叶开靠着墙站在地上。

一切仇恨痛苦绝望都在前一刻结束了。

白天羽是天下一等一的豪杰,因为负情薄幸,抛弃了已经怀有身孕的白云仙子丁白云,丁白云召集所有对于白天羽强势性格而痛苦的那些……白大侠的朋友们,于十九年前,梅花庵外,杀了他。

傅红雪身为白天羽的儿子,在他母亲刀白凤十八年如一日的教导下,进行了这场复仇,他本该手刃仇人,血洗丁家庄,杀死第一个动手的马空群,可是,江湖风雨如骤,恩怨情仇纠缠,杀死白天羽的人有大罪,但白天羽负了丁白云,毁了她一生,又岂能无罪?

可是,傅红雪本绝不会放弃,这场仇恨本来应该无休无止地延续下去,但是人世间的一切就是这么奇怪……

叶开苦笑:“没错,白夫人换走了你母亲刀白凤的孩子,所以,你不是白大侠的儿子,这些也不是你的仇人,你已经不必去恨任何人。”

怪不得叶开总是要掺和进这场复仇中来,怪不得叶开处处领先一步,戳破无数阴谋,好像无所不知。

傅红雪沉默许久,从天心楼的石阶上一步步走下去,叶开也走下去:“安乐侯庞昱觉得我很可怜。”

傅红雪的脚步顿了顿。

叶开怎么会可怜?

白夫人虽然嫉妒成性,不肯容忍白天羽和那些女子往来,但她却不忍心让自己丈夫的儿子一辈子平庸,她把叶开安排到一个幸福完整的家庭里,还给叶开找了那位小李探花做师父。

叶开极幸运,他得西北那位看重,是那位公主的义子,被呵护着长大,心性光明,聪慧而善良,武功高绝,小小年纪便有了如此成就,将来一定是一代名侠。

他若是还可怜,天底下还有不可怜的人?

“我难道说错了,你怎么不可怜?”庞昱已经人到中年,却把纨绔子弟这四个字做到极致,身边带着的下人把此地的布置摆设,园林园景,下人的衣着品味,茶水点心,从上到下,从头到尾批判了一遍,实实觉得委屈了自家侯爷。

丁家一众下人是敢怒不敢言。

哎!

此时,庞昱坐在柔软的软轿上,抱着手炉看过了一场好戏,带着一种轻佻的,让人生恨的看客心态,笑眯眯点评:“你从小连选择的权力都没有,就被剥夺了和母亲在一起的机会,该你报的仇,有别人一丝不苟地帮你去报,也不问问你乐意不乐意,和这些恩怨情仇纠缠不清的,本该是你,可你却硬生生成了一个局外人,更惨的是,你有一颗游侠浪子的心,偏偏遇见了方若华。”

庞昱哀叹,“用不了多久,你就会被你那位公主剪断翅膀,打断腿脚,绑在永远也没有终结的战场上,从此耗费心力去和西夏,和大辽,甚至和大宋的文臣武将勾心斗角,为的却永远不会是你自己,然后你有一天就会变成和他们一样的人。”

叶开笑了:“那可真好。”

第四百三十九章 救死(两章合一)

好个屁!

庞昱简直要哭了:“开什么玩笑,如果小李探花的爱徒叶开,自由自在,魅力十足的江湖浪子,居然驻守边疆,浴血沙场,说不定哪一天会脑袋一热,决定精忠报国,然后战死了,还要说一句此生无憾,那简直是……苍天无眼,怎么不劈下一道响雷来劈了方若华这死妮子,她把好好的江湖传奇故事给篡改成这样,她亏心不亏心!让我以后可……”可怎么去读那些有趣的武侠!

叶开哑然,可忧郁痛苦一扫而空,连身体都变得轻松了些。

“小侯爷,公主说您是开心果,让人忘忧,果然是没有说错。”

这位小侯爷给人带来的,永远只有欢乐,

傅红雪停了停,慢慢地走到大树下,弯腰将翠浓抱起来,这世上,他最爱的女人是翠浓,这也是他唯一爱过的女人,叶开也沉默,马空群是个很可怕的人,他把自己的女儿翠浓送往烟花之地,让她变成自己的眼线,这哪是人能做得出来?

翠浓中了剧毒,马空群下的毒手,本来是打算杀死傅红雪,没想到翠浓替他挡去一劫。

叶开叹了一声,两步追上去,拿出一瓶药丸往翠浓嘴里塞了一颗,又回头看庞昱。

“侯爷,我的救死令用完了。”

庞昱登时汗流浃背,哭笑不得:“……好吧。”这小子一点都不像他师父,和方若华一样,都是脸皮很厚的人物。

摇了摇头,叹了两声,他便从袖子里摸出一个金属圆筒,只有巴掌大小,非常精致,做工也特别精细,上面是镂空雕刻,雕刻的是一幅别致的舆图,握在手里感觉很好,一看简直像极为珍贵的艺术品。

庞昱用力把圆筒向地上一掷,圆筒立时喷出一道气流,飞上高空爆开,五颜六色的烟花朵朵盛放,出现三个金红色的十字。

“可千万别告诉你们那位公主,我偷了她几份救死令来装那啥!”

半刻钟之后。

傅红雪蹙眉,隐约听到一阵整齐划一,特别清脆的马蹄声,叶开松了口气:“来了,不慢。”

庞昱失笑:“算你们幸运,也就是最近你们那位公主把注意力转移到这附近来,北境上三天一大冲突,一天一小冲突的,救急队也跟着过来,否则就是有救死令,恐怕也得耽误个一天半天,到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一辆马车由远及近,直直冲入丁家,下来两个人,提着药箱冲到眼前。

叶开松了口气:“大夫给她看看,中了剧毒。”

傅红雪紧紧盯着这二人,只见他们身穿白色长袍,戴着面巾,手里巨大的药箱往地上一放,竟自己扩展开来,里面有各种药瓶和他不认识的小工具。

其中一人检查过后,拿出一个透明的,带着针的玻璃管,刺入翠浓的胳膊,里面浅黄色的液体也注入她的体内,傅红雪握紧了刀鞘,差一点出声阻止。

但是随着液体流入翠浓体内,她的呼吸渐渐变得平稳,青紫色的皮肤虽然还没恢复,呻吟声到是停了,傅红雪也不禁心下一松。

庞昱扫了一眼却道:“不成了,这还是最初级的解毒剂,不回你们镇西,让叶青士那厮亲自出手,恐怕这小丫头非死不可。”

两个大夫也摇头:“我们两个在镇西进修不足半年,在治外伤一道上到是入了门,此等剧毒,恐怕至少也要进修三年以上的中级医师才解得了。”

其中一个大夫回家拿了一个大牌子,挂在马车上,黑底红字,是个大大的红十字。

小心安顿好病人,抬头道:“走!”

一路上快马加鞭,所过之处,一片坦途。

路上两次遇见押送辎重的军队,都特意给他们让了路,还遇见几次商队,给他们补充给养,更换马匹,驿站上更是以最快的速度准备好一切。

傅红雪都不禁侧目。

叶开莞尔:“以前只在西北有这些便利,最近两年在北疆,人们看到我西北红十字,那也是人人愿意给几分方便。”

庞昱也道:“你们那位公主经营了快三十年了,要是连这点能耐都没有,她可真是白在世上走这一遭。”

的确一路畅通无阻,别管路上遇到的是朝廷显贵,还是地方豪强,甚至是那些强横不大讲理的绿林强盗,都退避三舍,只会给方便,不给麻烦。

叶开莞尔:“好神奇。”

“神奇什么,一来给公主的面子,二来他们也能享受到这等便利,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罢了。”

终于,镇西城到了。

这是傅红雪第一次到镇西城。

进了镇西城,叶开就变得有些不一样,不再是面露微笑,神态温和,对衣食住行都不讲究的那个江湖浪子,未进城之前,他便换上玄色束腰长袍,外披紫金色斗篷,脸戴一凶恶狰狞的鬼面面具。

不光如此,腰身挺直,坐姿端正,一双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腿上。

庞昱看了一眼就咕哝:“辣眼睛!你说说你们这帮小孩子跟方若华学什么学,她是女儿身,长得又那么寻常,上战场气势不足,镇不住敌人的气焰,这才每每在衣着打扮上不是华贵,就是别出心裁……你们凑什么热闹!”

叶开不理他。

很快就有几个大夫赶过来,接了病人去西北的中心医学院。医学院占地达百亩,一排十几栋三层的楼房,建筑简约,并不显奢华。

虽然面积大,但是有一点拥挤,人来人往的一大堆,耳边还传来各种口音。

傅红雪看着同样穿着打扮的大夫护送翠浓进入一栋小楼里略显空旷的房间,不多时,一个头发雪白的老大夫就慢吞吞地走过来。

叶开一看大喜,连忙迎上前:“还好您老人家在呢,我朋友的情况怎么样?”

“放心,我给她用了解毒剂,为了调养身体,再给她开几副中药,先吃吃看。”

叶开微笑:“叶青士老先生出面,哪里有不好的道理,陛下都说,老先生您医术天下第一,医德更是天下第一。”

老先生笑着摇头,“你这孩子最会说话,可你们家公主听见怕不服气,好了,只是我没时间盯着,今年我孙子轮值,要随军当军医去,他一个人我不放心,今年我也去,马上就出发。”

“不过,那小姑娘的毒伤不轻,是得找个靠谱的大夫盯一盯才好,可最近你家公主要用兵,听说最有经验的那几个老大夫都打了申请报告要随军,这样吧,去你们楼上找你展叔叔,好像白五爷请了洛阳神医闵子千那老家伙过来,给你展叔叔治病,治一个也是治,治两个也是治,找他去吧。”

叶开:“……”

事实上,既然进了医学院大门,随便抓个大夫过来也能治得好翠浓。

此地那是名医遍地,神医随手就能捞到一个。

翠浓的毒伤虽然严重,但西北这些大夫们到像是处理多了,并没有太当回事,很快,翠浓就苏醒,状况一日比一日更好。

傅红雪即便再没有江湖经验,还是觉得这里的小大夫放在外面,个个都是神医,都能被人供起来,要知道,无论在什么地方,无论什么人,都不敢不重视一个神医。

但是这些大夫却甘愿留在西北荒僻之地,每日无休无止地高强度工作,治病救人,多脏多累的活都要做,听叶青士老先生的意思,他们甚至要轮流去当军医,跟随士卒上战场。

医学院顶层有一陈列室,里面放置的都是那些死在战场上的军医的遗物。

所有的大夫无一人抱怨,尽职尽责。

傅红雪这等人也不禁惊奇。

叶开到看出傅红雪的心思,失笑道:“听说一开始医学院初建起来,只有三两个大夫在,这几个大夫还都是医术太差,在别处混不下去的。公主也不知从何处寻来各种医学典籍,无论哪一本落在任何一个医学世家,都属于只可传嫡子嫡孙的秘传,她却让人尽管借阅,一传十十传百,大夫自然就多起来。”

“虽然公主规定,所有进入医学图书馆学习的大夫,必须为镇西城工作十年,还要轮流去做军医,但是天下名医依旧趋之若鹜。”

傅红雪了然,对于一个从医的人,什么能比精妙的医书更有吸引力?

如果换做一个武林人士,有人要教给他天下第一的武功,只要求他为自己做十年的事,谁会不答应?

“一开始大夫们为医学典籍而来,到现在,却已经是真心实意,赶也赶不走,如今就是学成归去的大夫,依旧认为自己是西北医学院的人。”

叶开失笑,“我也不知道义母是怎么做到的,但是她总能做到别人觉得很神奇的事。”

……

镇西城真的很特别。

傅红雪自从过了五岁之后,就很少去羡慕什么人,什么事,也很少因为任何事而惊讶,好奇,他的感情一向压抑而内敛。

但是在第四次出手帮忙,背一个老大爷回家之后,手里拿着四枚做工精美,不知是用什么金属材料制成的所谓奖章挂坠,他就有那么一点理解,为什么那一次,他误以为叶开行凶杀人,欲要对他对手,叶开真气衰竭,无力抵抗时,却只是苦笑道,他若是死了,希望尸体能送回镇西城安葬。

如果他的家是这样一个地方,他也会一直念念不忘,希冀着死后能长埋家乡。

街面干干净净。

明明位于西北边陲,可是老百姓们都是斯文有礼,热情而又善良。

他们总是有很多很多的善心和同情心,在街上会照顾陌生的孩子,陌生的老人,会主动给外乡人引路,并不惧怕那些凶神恶煞的江湖人。

孩子们人人都能上学堂,穿着打扮绝无不同,豪富之家的孩子,和平民百姓之家的娃娃能轻轻松松地在一处打闹。

江湖高手遍地都是,和普通百姓混居一处,竟也丝毫没有违和感。

叶开一看到吃饭的点,干脆上街找他,顺便拉着人一起去医院的三食堂吃饭,再给翠浓带回去些不伤胃的米粥。

坐下要了四菜一汤,叶开咬着筷子看了看傅红雪,笑道:“我还以为你会很不适应,很多人初来乍到都不适应,尤其是江湖人。”

傅红雪抬头皱眉。

叶开轻声一叹:“你看着镇西城觉得好,可其实它规矩很多,也很严苛,只是不显罢了,这里不能没有规矩。”

“三十年前,它只是一座边陲小城,有寥寥百十户人家,党项人年年劫掠,以至于民风彪悍,家家户户都穷得很,好些人家冬日没有棉被,只能用茅草取暖,夏日连衣服都穿不上,遇见灾年,易子而食是常事,争相抢夺婴孩生吃的时候也有,长公主用了两年时间,修通了路,招来了商户,用了整整六年,招揽流民,吸引人口,率军保护百姓开荒种地,整顿江湖势力,清除三步一遇的盗匪,又花了近二十年,让大家吃饱了饭,穿暖了衣服,教导人们礼义廉耻,使得孩子都能上学,老人家都不愁养老,几十年的时光苦熬下来,才有如今的镇西城。”

傅红雪看着他,忽然想,也许就是因为身上背负着这么沉重的重担,所以当他知道自己的身世,知道别人夺走他的父母,他的身份,连他的仇恨都一并夺走,他也只是寂寞,没有恨。

一个心里被填满的人,总会更宽容,更平和。

饭菜还是热的。

外面便响起嘹亮的军号声。

这是只有西北特有的一种号声。叶开骤然起身,就见食堂里绝大部分的医生,护士,还有兵卒不约而同地扔了碗筷,一眨眼的时间便出门排列得整整齐齐。

叶开整理衣冠,低头轻声道:“傅红雪,等我回来再请你喝酒。”

北境大辽连同西夏,忽然犯边,杨元帅重伤溃败,圣上下旨增援,长公主亲自率军出征。

整个镇西城都动起来,就像高速运转的机器,每一个部件都有条不紊地开始运作,三个时辰之后,长公主的帅旗和三军将士,便消失在茫茫黄沙中。

第四百四十章 哀荣

断壁残垣,一片焦土,尸骨层层叠叠,战马倒毙,帅旗折断,旗帜在血水里浮浮荡荡,茫茫然四散逃亡的大军中,大辽耶律重抱着一截断臂,转头回顾,只见那位长公主直直地坐于马上。

大帅的头就挂在她的马前。

她一动不动地,静静地看着天地间的血污,看不清楚神色,身上这一回没有穿她那身雪白的盔甲,而是一身黑色。

黑色显不出血,到衬得她肤色雪白,还有一种很神秘的静。

一个杀神,让人看见,却有一种心安的感觉。

她为何还不死?

刚才她杀了大帅,但大帅拼死一搏,天下第一的高手也没有阻拦得了,那条长枪穿过她的心口,透体而出,便是有护心镜也是枉然。

诸般念头一闪而逝,无数人在哀嚎奔逃,耶律重忽然就有点伤心,他觉得大辽再也没有机会,也许这是他最后一次出现在战场上,伤心疲惫过后,却不禁想到父母妻儿,其实,从此解甲归田,也不是那么不好。

狐苏抱着方若华的腰,忽然笑了笑,轻声道:“主人,我说到做到了。”

一句话很轻很浅,话音未落,他就闭上了眼睛,把头搁在主人的肩膀上,依旧能感觉到一丝余温。

左右副将强忍着泪水,趋前一步,簇拥着那匹神骏的照夜玉狮子一起,昂首挺胸,静静地看着士卒们打扫战场。

要结束了,公主总要看到最后!

……

京城数日之间,无数次快马加急送捷报。

安国长平长公主率镇西镇,三战三胜,大辽、西夏俯首称臣。

但是这一日却是满城缟素,百姓痛哭,京城中酒楼茶肆都歇了生意,连青楼瓦舍也挂了白。

她死了!

那位在西北经营三十几年,那位不知救了多少人,被千家万户立长生牌位供奉的长公主,终究还是逃不过这一劫。

有诗云: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只要上了沙场,总有人可以满身伤痛,载誉而归,又有人永远也回不来。

公主征战十数年,所以当她的死讯传回京城,皇帝陛下痛哭失声,和满朝文武一起竭尽全力地让她获得最大的哀荣,谥号忠武,配享太庙,但其实众人心里也并不大意外的。

早在数年前,长公主的身体便不好了,陛下的身体也不好,年年下旨让她回京修养,却是年年不能成行,有好几次长公主都答应,可偏偏又出乱子,就好像老天爷极喜爱她,所以想让她战死在沙场上,死得更漂亮些似的。

她确实死的很漂亮,带着天底下罕见的那个绝色,杀了大辽前后两个元帅,人死之后,天下第一的绝世高手抱着她骑在马上,一直看着大宋的军队杀得辽军惊慌失措,阵势大乱,看着大宋将士趁胜追击,追杀得辽军狼狈逃窜。

直到死,狐苏遵守规定,没有让自己的主人露出一点狼狈。

主人死后,狐苏先生也气绝而亡,他们主仆二人,都未曾成亲,没有子嗣,恐怕留给后人的,只剩下凄美的传说。

安国长平长公主生前死后,都是传奇,想必这个传奇还会长长久久地流传下去。

公主出殡之前,已经快四十岁的皇帝,离开东京,亲至西北。

随行者甚众,皇室宗亲都来了,满朝文武也到得齐全,镇西城却还是那个样子,干干净净的。

县衙照常办公,各个衙门还是一样运作。

江湖侠客照旧按部就班地做自己的事。

百姓们也如往常一般出出入入。

只是人人缟素,个个重孝,精神气却还算好,算是哀而不伤。

方若华的棺木本来是普通的棺木,皇帝亲自要求更换,换了金丝楠木。

她穿着公主朝服,头戴冠冕,面上染了胭脂,手里握着一颗明珠,到比活着的时候显漂亮。

陵墓是陷空岛白玉堂带人修的,他精通机关术,只是为人修陵墓,到还是第一次,展昭替他打下手,两个人说说笑笑,不像是修墓地,到像是修一座普通的房子。

庞昱跟在后头看热闹,笑得见牙不见眼:“方若华留下话,让简葬,不放陪葬物品,我知道她怕什么,她就是怕招贼,切,不听她的,招贼怕什么?她人都死了,难道还管得了人家盗墓贼?嘿嘿,再说,不给她留点陪葬物,千年之后世人还当陛下苛待她呢,不是忠君爱国吗?干脆忠心到底,别给皇帝添麻烦。”

这位安乐侯的嘲讽却是好多人听不懂,几个帮着修陵的汉子抹了把汗:“……不怕招贼,以后俺们的子子孙孙就住公主的陵墓旁边,世代守着,俺们不绝了种,谁也甭想惊扰公主!”

庞昱愣了愣:“好家伙,那方若华就更招人恨了,你们家后世子孙还不得恨死她!”

“侯爷真会开玩笑,没有公主,哪来的他们!”未来的守墓人一脸理所当然,“他们能给公主守墓,那是他们的福气!”

出殡当日。

叶开跟在皇帝后面,随着皇帝扶棺而出,镇西城的长街之上,密密麻麻的都是人头,有老人,有青壮年,也有穿着整齐划一的校服的学生。

御林军挡不住,心惊肉跳的,索性镇西城大概是大宋朝规矩最严的城市,镇西城的百姓也是守惯了规矩,没人大声喧哗,也没人冲撞嚎啕,只是哭,哭声一声连着一声。

不少镇西军退役士卒,全身重孝,有人断臂,有人断腿,有人瞎了眼,全家老少相互扶持,一跪一磕头地跟着棺木前行。

皇帝抬首四顾,一时也止不住悲声:“不要拦着,让他们送一送若华。”

御林军担心陛下安全,但皇帝不怕,“这里是长公主的镇西城,朕的若华英魂还在,谁能在她眼前伤了朕呢?”

说着,转身抚了抚长公主的棺木,“你这些年辛苦没有白费,你放心,镇西城永远是镇西城。”

伸手把眼泪抹去,赵祯轻声道:“你老说朕优点和缺点一样分明,说朕性格太柔,无定志,没有自己的决断,老让下面的人无所适从,可你在,总能说服朕,让朕改了宽人少断的毛病,你不在了,你现在不在了……若华,朕欠你的债利滚利的,远没有还完,你难道就不惦记?你就不能再多给朕一些时间……朕舍不得你!”

第四百四十一章 故事(两章合一)

皇帝痛哭。

灵车一时停滞,难以前行。

道边压抑的哭声连绵不绝。

老刘头也忍不住抹泪,他是伙头军的,做了三十年伙头军,今年刚刚退下来,打算享享儿子的福,此时此刻强忍着不想哭,可又哪里忍得住:“当年西夏人打到城头上,我给公主送饭,怕得厉害,腿直哆嗦,她跟我说,别怕,我要是死了,她也让我穿上新寿衣,风风光光大葬,保准让我逢年过节有人烧香磕头。今天我想告诉公主,如今我老刘头有三个儿子了,不怕将来没人磕头,我那些老伙计们,死的入忠烈祠,没死的也有朝廷养着,不怕过不下去,公主您别惦记……”

钱县令一步一趔趄,他这些年腿脚也不好,忍不住叹了口气,可终究不能倒下,如今公主没了,方应选方大将军也没了,连狐苏先生都没了,只剩下他,他还得给那些孩子保驾护航一阵。

他没有公主那帮人那么厚的脸皮,说也不说一声,走得潇潇洒洒,只留下几个小辈撑着门面,哎,可有什么办法,他们家公主在别人眼里英雄了得,虽为女子,却比世间大多数男儿还要了不起,但自己这些亲信却知道,公主那个人,其实任性妄为得很,世俗的规矩,她向来没看得太重过,只不过大家爱戴她,所以她做再多坏规矩的事,人们都能脑补出一千一万个不得已的理由,对她也只有心疼,从不觉得她哪里不对。

赵子熙和江若雨本来没有打算来的,甚至赵子熙抱病的折子都写了三遍。

江若雨也忙,上要孝敬公婆,尤其是婆婆,一大把年纪了性子还和小姑娘似的,难伺候的很,下面还有两个儿子该说亲了,闺女也要说婆家,就是丈夫那一屋子三个妾,一个粗鄙,一个贪心,一个跟个木头似的,不看着盯着恐怕要出乱子。

还有好几个刚被送来的小丫头,叽叽喳喳吵得人头疼,不过那几个小丫头片子到是不足为虑,外面人送给丈夫的玩意儿而已,又不能生育。

谁家都是这么过来的,年轻的时候,她也醋过,也不想让子熙哥哥沾别的女人,但她醋又有什么用,天底下的男人,哪一个不偷腥?

女人这辈子,该糊涂的时候,还是糊涂些好。

夫妻两个再不乐意,可最后还是来了西北,别人都来,他们不来也不大合适。

和大宋朝所有普通的宗室以及命妇一样,恭恭敬敬地跪在道边,看着灵车在自己的眼前一寸一寸地过去。

江若雨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她本该觉得自己比那个公主过得好。

她嫁给了自己喜欢的丈夫,夫妻两个感情和睦,生育了爱人的孩子,老来有靠,一辈子算是平顺的,她有的,方若华都没有。

她就算位高权重,就算风光无限,可她作为一个女人,一直到死也没有出嫁,连个儿女都没有,难道不可悲?

已经很努力,很努力,让自己去这么想,但她心底深处其实还是清楚,一个女人活成方若华那样,死后配享太庙,满城皆哭,其实,有没有儿孙,有没有丈夫,真的就不重要了。

她陡然心中一空,说不出地失落,此时此刻,回忆过往,到开始糊涂起来。

当年她满怀壮志,一心以为不比男儿差,女扮男装去书院读书时的豪情壮志,如今还剩下几分?怕是一分都没剩了!

为什么人人都觉得,她这是正常的,是成熟了,懂事了,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了,连她自己也觉得的确如此!

如果这想法很正确,为什么她一点也不快活!

赵子熙忽然忍不住抬了抬头,去看了看方若华的灵车,又看了看周围的场面,心中不知是何滋味!

也许千百年以后,他的名字也会在史书上被留下一笔,人们会知道,那位长公主年幼时,曾与一个姓赵的宗室子弟有过婚约,但人们大约不会知道,那个宗室子弟,姓什么,叫什么,这一生都做过什么事,有过什么功与过。

……

“喂,你听说了没有,长平公主的墓被发现了,好像从她的墓里挖出来一些书信,还有一本残缺的自传,跟你说,那公主可有意思呢,她自己在自传里说,她姑且说之,我们姑且听之,信不信都无妨,就是非要相信她三头六臂,膀大腰圆,钢筋铁骨,她也认了,说她是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她也无所谓,说她不算什么英雄,那就说去吧,哪怕给她这个一辈子没成亲的女人编排出十八则艳史,也只当是逗人一乐……”

“还有一封告盗墓贼书,说她死后虽要求简葬,打算布衣澜衫,不戴珠翠,但是考虑到身边促狭者众多,说不定想法难以实现,若是盗墓贼们真能盗去些许珍宝,别忘了好生鉴定一二,以免被人鱼目混珠,白忙一次。”

“那位长公主可真有趣。”

“呵呵。”

苏正怎么可能不知道,下墓的时候他是作为领路人一起去的。

其实,他也不想,苏正的祖先乃是公主亲卫出身,名为苏和,曾做过镇西军的前锋大将,后来携全家为公主守墓。

他这么做,也怕列祖列宗从坟里爬出来剥了他的皮,抽了他的筋,想想先祖当时是什么地位,那是官居三品,可说不做官就不做官了,不管不顾,非要为公主守墓,若不是当真忠心耿耿,又何至于此!

先祖要知道后代子孙竟然帮着开了那位公主的墓……苏正心里也毛毛的。

可他是实在没法子,想当年他父亲,他爷爷,他爸爸,他叔叔,伯伯都赶走过盗墓贼,尤其是近些年,那些打大墓主意的人是越来越多,可守墓人却是人丁单薄,如今另外几家早就断了传承,他到是有个堂兄,一早出国走人,只剩下他一个,人单力薄,哪里又守得过来?再说,他也不想一辈子窝在大西北的山沟沟里,他还想见识见识外面的花花世界。

思来想去,终究还是把祖宗的话暂且搁置,把长公主的大墓给卖了。

这不挺好,正经的考古队考古一回,既能帮助世人了解当时的历史,还能保护这座大墓,省得担心后面再招来盗墓贼!

不过数月,宋朝最有名的那位长公主陵墓被发现的消息就成了家喻户晓的大新闻,据传棺木被打开,长公主的面色鲜活,便如睡着一般,保存得极为妥当,还发现了许许多多的文献资料,对于后人了解当时民生民情,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时间各种关于长公主的奇闻异事都流传出来,不知多少影视制作人抓住这股东风,拍出许许多多相关的影视剧。

“呵。”

苏正看得直翻白眼,哼,论当年的传奇故事,他们得的不过是些残本,哪有自己知道的多?

家里可是世世代代都是那位公主的守墓人,他的童年故事,全都是长公主,而且百听不厌。

所以越看这些影视剧,越觉得别扭,其中一部竟然说当时名满天下的狐苏先生,是长公主的情人,只是身份太低,二人苦恋,皇帝却不能允许二人结婚。

这简直是胡说八道。

“哎!”

苏正也不禁觉得悲凉,现代人都不明白那时候的忠义,狐苏先生认长公主为主,一生效忠,死而后已,又岂会和自己的主人有什么儿女私情!

再者说,狐苏先生是什么人,就他的人品相貌武功才学,但凡只要有一丝贪恋权势之心,只要参加科举,状元头衔绝不可能是别人的,封侯拜相,再容易不过,还什么身份太低,开哪门子玩笑!

但苏正还是喜欢看这些,一部一部地追着全看完。

看完恼过,又失笑不已,这些电视剧什么的,到也不是完全一点边也不沾,就说最新的这一部,同样给长公主安排了好多段情缘,不过都是点到而止,十分隐晦,这一点到有些意思。

事实上公主自然不至于那般风流,可是当时仁宗皇帝确实曾为公主的婚事日夜不安,听说还请人将宗室中的青年才俊画成图册,汇总一处,送去给公主品鉴。

那场面,简直与清朝时的选秀也差不多。

苏正想到此,不禁心下一热:“贴吧里调侃安国公主的艳福能排入史上前三,还真是有点道理。”

要是方若华知道这位苏正的想法,估计也得长叹一声冤枉!

那年陛下派人送了兵部侍郎赵元举的幼子到镇西镇,与她乡亲,那会儿,方若华固然没打算成亲,但西北是真缺人手,而陛下亲自挑选的青年才俊,别的不说,在能力上绝对不差,来西北哪怕只几个月,也能发光发热,她琢磨了琢磨,到是没坚辞。

反正陛下有分寸,哪怕怀着相亲的心思,也没把这事放到台面上。

结果也还算好,那小子一到镇西城就被钱县令抓了公差,做得不差,钱县令都有心卖了公主使一次美人计,好把人彻底留下。

还是方若华一看不好,赶紧劝说——“你要真把我卖了,那小鲜肉,呃,人才就只剩下这一个,你要是不卖了我,以后可能源源不断,说不定有哪个脑袋一热就留在西北不走了,咱们稳赚不赔!”

钱县令琢磨了琢磨,的确是这么个道理,这才罢手。

事实上,就是方若华乐意,人家小鲜肉也不一定乐意,那小子能耐不差,眼睛却瞎,来了没几天就被狐苏迷得神魂颠倒,不知今夕是何夕,连是男是女都分不清了,狐苏哪里像女人?之后又被党项人吓得高烧不退,让她赶紧把人送回去,再有人才缺口,这小子也不能留,真留下,不是让狐苏给削成人棍,就是自己把自己给吓死。

后来又来了一个,到是挺规矩,似乎比较想联这个姻。

那是个只有二十岁出头的小年轻,叫孙元祖,家里世代书香,他自己更是温文尔雅,说话未语先笑,有些腼腆。

这人瞧着不错,又是借口想去大儒明泽门下读书而来,明泽是被方若华从江南那边‘掠’来的教书先生,在镇西城八年间教导出一个状元,两个探花,十数个进士,从此声名远播。

方若华觉得可以把他留下做个几年的苦力。

“哎。”

到今日她还记得,孙元祖当时被忽悠到小学里教书,没想到正赶上开封府四品带刀侍卫展昭,追捕刺客来到镇西城,还让刺客冲入学校。

镇西城的学生们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单纯儒生,一看不好,个个机灵的不行,反应迅速,登时跑得无影无踪,只剩下孙元祖懵懵懂懂就被刺客抓为人质。

展昭因此投鼠忌器,被刺客偷袭,受伤中毒,方若华没奈何,只好扔下军务处理此事,和小鲜肉比,显然御猫更要紧些,至少表面上方若华甚是冷酷无情地表示自己不认识孙元祖,不关心对方死活,一声令下,镇西城的武林人士一拥而上,人海战术拿下了刺客,夺回了解药。

当然,小鲜肉虽然没伤到皮毛,还是被吓得脸色煞白,两股战战,当天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镇西城。

方若华叹了口气,本着不肯吃亏的原则,顺手扣下御猫给她打工。

御猫到也没有那么不情愿,而且留下这只猫,后头骗来了五只老鼠,划算。

要不是包大人写了信来,十分可怜地表示展护卫不在,他家开封府的大门一晚上让刺客踩了十八回,害得包大人不得不头一天躲王丞相府里,第二天躲皇宫中去,着实给同僚们添了大麻烦,方若华还不打算放过这般好用,能文能武,扔哪都任劳任怨的好劳力。

那几年的确挺苦,非常非常累,累得西北这些人看到人才眼珠子都是蓝的,坑蒙拐骗什么手段都想用,人才到手里就轻易不肯放走,以至于后来西北人才济济,连峨眉神算子欧阳伶都道,西北人杰地灵,气运独占七分,可钱县令还是抠唆的很,但凡入了他口袋的人才,有人想捞走就跟割他肉似的,奈何人终究要走,西北培养的人才,终究要走遍大宋全境。

第四百四十二章 奇事 (两章合一)

有关那位传奇公主方若华的热度经久不衰,虽然也有些牝鸡司晨的胡话,但没传起来就让一大堆男人和女人给怼回去,总体来说还是极风光无限。

没几日,一幅从陪葬物中被挖掘出来的画卷被传到网上。

那是一幅夜宴图,月色下公主宽袍广袖,宴请亲朋,赵祯皇帝和包拯都是座上宾,庞昱百无聊赖地趴在桌子上喝酒,展昭与白玉堂似是在吵架,画卷栩栩如生,人物用的白描手法,纤毫毕现,而且保存得极好。

画一出现在网上,就引来无数网友嗷嗷叫,尤其是站在长公主身后阴影中,只露出半张脸的狐苏,登时让网友们沉醉痴迷。

从此电视剧里演狐苏的那些以往也被称为美人的男演员们,个个都被批得灰头土脸,幸好后来大家一想,似乎也没有哪个演员能演的出狐苏先生的半分风姿,便是骂人也没了力气。

不过,一时间各种传闻甚嚣尘上,无数史学家都跟着凑热闹,开始更深入地去研究这一段历史。

苏正嘴里很嫌弃这帮人胡说八道,可其实他也很感兴趣,家学渊源嘛,他们家哥几个都喜欢听那位的传奇。

闲来无事便把各种书籍,传说中的自传残本,还有好多靠谱不靠谱的电视剧都看了一遍,看得上瘾,又去自家老宅的书房里翻看各种古籍记录。

要说为什么我们的国家被称为文明古国,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传承没有断绝。

无论古人还是后世人,用的都是汉字,于是,今人古人的故事才能千百年的传颂。

不过,苏正对自家祖先留下来的资料,有很多都是半信半疑。

比如说,宋朝开封出了名的纨绔公子,安乐侯庞昱,史书上记载,他风流花心,一生没做过一件正事,不学无术,但苏正的祖先却对其十分推崇,说其曾在镇西城县衙处理积年旧账,一年的账目他一个晚上就能理得清清楚楚,丝毫不出错,十几个老账房加起来也没有他厉害。

书中还说,庞昱是个正人君子,他身边美人虽多,但几乎都是走投无路的可怜人,而且大部分都被他出一笔丰厚的嫁妆,风风光光地嫁了出去。

他一生都没有娶妻,从始至终都是开封城大家闺秀,小家碧玉心目中的偶像明星,深受女儿家喜爱,年过五十上街时还是掷果盈车,颇有古时卫玠之风。

其它只鳞片爪的记载也颇为有趣,比如说当时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南侠展昭,正义的象征,白道魁首,其实和天下第一邪,魔教教主颇有交情,展昭数次惹下江湖好手追杀,都是魔教教主为其平事。

这些记载,都属于有七八成能信的,还有一些,苏正百分百怀疑是自家祖先睡糊涂了胡乱写下来逗弄后辈子孙。

比如说,八百年前,先祖苏依就写了一件事,当年他为公主守灵,曾遭遇一件奇事。

那会儿正值宋末明初。

方若华若看到这一句,说不得要笑一笑,因为‘元’似乎被蝴蝶掉,无论与她有多大关系,她都觉得不枉她去那小时空走了一遭。明朝大国师刘伯温,携御赐的天龙宝剑行走天下,路过公主陵,自要拜祭一番。

当时长公主威望极隆,难得是各地居然都为其立祠,建神像供奉,作为一女子,能得此待遇,也是殊为不易,文臣武将但凡路过,总要拜一拜的。

却说刘伯温置了两杯水酒,吟诗一首,长叹一声,又作祭文歌颂长公主,正祭拜,天忽然一阴,浓雾起,转头便见到了阴兵过境,那些阴兵都是宋时的打扮,一个个地穿戴玄色铠甲,脸上戴着面具,杀气腾腾,连刘伯温身边最得力的两个侍卫,丁冲、王凯二人都大吃一惊,连忙扑过来保护国师。

但他们武功再高,也身在人间,即便这些阴兵根本没有和他们动手的意思,只是路过而已,但光是寒气就让人难以招架,就在刘伯温三人通体寒凉,几乎要被冻成冰块,神智也渐渐不清楚时,便听长啸声由远及近。

抬头便见一圆形宝伞从天而降,金光四射,愣是把所有阴兵挡在了外面。

随即,一人身穿红色长袍,背负巨阙宝剑,踏空而来,落地先叹一声,苦笑道:“路将军,刘将军,你们身上阴气重,仔细别伤了人,还是随我回去吧。”

阴兵中为首一人慢吞吞转头:“回去做什么?我们在阴司黄泉路上找了几百年,也不见公主,想我家公主何等人物,何等的功德,便是不能立地成神,至少转世成人应无问题,可公主呢?公主何在?展昭,我们等得够久,身为公主亲卫,不能常伴左右,失职至此,何其可悲!既然阴间找不到,我们便去阳间找,一百年也好,两百年也罢,不见公主,我等绝不甘心!”

展昭一脸无奈,却还是好言好语地劝说,劝来劝去,这些阴兵却是个个怨气十足,戾气也重,完全不听他的,眼看就要打起来。

刘伯温也是精通五行八卦,奇门阵法,这等场面,却还是头一次见,心中不免有些忧虑,万一要是展昭不敌对方,放这些阴兵满地乱跑,不知多少平民百姓要遇害。

他着急,展昭却是始终不温不火,不急不躁,轻言细语,慢慢劝说,耐性十足,双方纠缠了差不多得有半个多时辰,就见公主陵墓里钻出两个人来。

一人披挂整齐,将军模样。

另一人白衣白袍,相貌俊美,神采飞扬,一手还拎着酒坛子。

白衣人出现便笑:“有完没完,每年都闹这一出,你们累不累?赶紧的,正值鬼节,大家难得在阳间聚首,该吃吃,该喝喝,热闹热闹。”

那将军也摇头:“小路,小刘,你们两个来给公主磕个头,叫弟兄们都过来,老夫请你们喝酒。”

两个阴兵头领居然当真平和了些,跪下冲那将军磕头,直呼大帅。

将军一笑,也有些落寞,转身见到刘伯温三人,看了墓前的祭文,便道了声谢:“国师有心了。在下方应选,这两个都是在下好友,锦毛鼠白玉堂,御猫展昭,如今他们在阴司包大人座下当差,至于那边那些孩子们,以前是安国长平长公主身边的亲卫,死后因不见主人,怨气难消,始终不肯投胎,但都守规矩,他们也不敢不守规矩,到是不曾祸乱人间,或许国师能通阴阳,才会在鬼节之日遇见他们,说来也是缘分。”

既然有缘,刘伯温也就受邀一起坐下来喝起酒。

酒过三巡,只听阴兵们一首接一首地唱军歌,人人痛哭失声,鬼魂哭嚎,居然也没让人觉得惊悚,只感悲伤。

刘伯温身边两个侍卫,丁冲和王凯都是感性之人,忍不住觉得这些兵卒当真可怜,死后几百年执念依旧不散,何等可悲,不禁问道:“难道就不能查一查,安国公主到底去了何处?”

展昭摇了摇头:“在下也追查多年,但连生死簿上都无公主的名字,似乎天上地下,再也寻不到公主殿下的一丝魂魄。”

刘伯温闻言愕然。

周遭阴兵,齐齐痛哭。

方应选伤感了这些年到是伤感够了,叹道:“哭什么,我家公主也许只是一抹来自天外的仙灵,投入浊世走上一遭便回了天外天之上……只是她记得带走狐苏,连小侯爷几个也跟了去,怎么就唯独忘了我,哎!”

这等记载肯定不真,若是真的,阴曹地府无公主下落,那苏家等守墓家族,千年来枯守大墓,难道守的只是一座空坟?

咳咳,越扯越没谱!

除了这神神鬼鬼的外,竟然还有祖先说,长公主的死敌,西夏房远山的爱女房复,在长公主死后,每年忌日都要千里跋涉来给公主扫墓。

开什么玩笑,就算当时西夏与宋之间已无战争,房远山可是死在方若华的谋算之下,说她来挖坟毁尸到还更可能些。

祖先们写的古籍,看来是多不靠谱,苏和笑了笑,把书本妥妥当当地收好。

也就当乐子一看。

回头一开电视,正好有新闻报道,昔年的镇西城,如今的公主市,要举行盛大的祭祀安国长平长公主的活动。

其实往年也每一年都要举行一次,每十年举行更隆重的活动,至于公主市的百年大祭,那是中外闻名,前年举行的时候,就连国内外重要领导人都亲自到场。

说起来,苏和还是小时候随父亲去过一次公主市,为了参加祭祀活动,他也每年都至少要去一次公主市,可这么多年下来,每次去都会有觉得那真是一个特别特别好的城市。

全国治安最好,全国辐射影响力最高,全国城市居民幸福指数最高……

还有那一座享誉世界的镇西医科大学。

那位长公主的生命不过四十余年,却比那些活到百八十岁的人要有意义的多了。

二十一世纪

别墅中的空调全开,热气蒸腾,方若华泡在水里舒舒服服地眯着眼睛听歌。

夏芬难得好声好气地给她搓背。

方若华好好享受了一回,吐出口气:“我的妈,打死我,我也不想再来一次!”

她这几十年过得有多苦,连她自己都不明白,自己究竟是怎么咬牙坚持下来的。

上战场,白骨累累,血泥满地,经常是一头一脸一身的血腥气,她这是战时要拼命,下了战场为了自己能百战百胜,还得拼命,很长一段时间内,一天都睡不够两个时辰。

幸好成绩全优,不必补考,方若华这一次考试完成得还不错,如果当真像一开始庞昱建议的一样,故意上战场找个机会求死,估计就不能及格。

想也知道,既然遣送修士去小时空,是为了修行,为了体会人间喜乐,那肯定是认认真真,努力生活过,在世上留下痕迹的考生成绩更好,敷衍了事必然不及格。

披上浴袍从浴室里出来,方若华再一次坐下来写自己的回忆录。

也不知道那位教主,和那位小侯爷如今怎么样,不过,听许岚说,这回但凡和她同一考场的考生,补考都过了,想必这几个如今还不错。

就因为她所在的考场一个补考的都无,修士们自己的圈子里还有传言,说她是考试bug,但凡和她一个考场的考生,幸运指数增加十个百分点。

方若华在宇宙商城里搜了搜,居然还出现考试必过福袋,相传乃送到她面前开过光的。

“……”

呵呵。

这群求大道,求超脱的修士还真会玩!

在家中修养了两天,方若华还有些提不起劲,考试和别的小时空不同,考过之后情感并没有完全淡去,虽然并不严重,但此时此刻方若华的确有一点,自己依旧是那个战场上并不以武力称雄,却肩负着无数人命运的安国长平长公主一样。

不只是如此,还有挂念和思念,她总是想包大人,想展昭,想陷空岛那五只老鼠,想他们的未来会如何。

更重要的,她思及狐苏,心下怅然,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几十年朝夕相处,狐苏在她心中,已如手足,今次一别,却成永诀!

夏芬:“……不然去看看心理医生。”

“那还不至于。”

方若华摇头,“真去看非吓到人家大夫不可,我自己静一静,慢慢梳理梳理便是。”

修士去考试,不是为了求心魔,不会有大碍。

方若华写了会儿回忆录,就翻看这次小时空的全程留影看。

留影相当于试卷备份,是方若华专门向许岚女士要的,到不是什么法宝,而是直接生成影视文件出现在电脑上。

方若华打开来看了看,居然还是剪辑好的,剪辑完了和漫长的人生比,到并不算多,但全部都是精华。

一共一百多G大小的文件,加起来总共将近三百个小时。

一连一个多月,她就没出门一步,守着电脑细细地看那些视频,剪辑得真好,方若华看到很多她身在小时空时,并不知道的事。

第四百四十三章 纪念

狐苏原来也很腹黑,喜欢仗着自己武功好,以指点为名欺压人家白五爷,每每看到对方憋屈的小眼神就笑得越发温柔可亲。

方若华失笑,好几次卢大爷因为生意亲至镇西城,看到她的时候都欲言又止的,说不定就是有点不满她家狐苏欺负人家弟弟了。

她与那些朋友是君子之交,相隔千里,彼此都忙,见一面很难,但南侠展昭会因为听到西北又逢战事,就彻夜难眠,辗转反侧,白五爷会因为吃到鲜美的鲈鱼,忽然就想让他们都尝一尝。

赵祯那般宽仁的皇帝,会因为御使弹劾她牝鸡司晨而大发雷霆之怒,把御使一口气贬到岭南呆个几年醒醒脑。

方若华深吸了口气,笑起来,心情忽然就好转了许多。

“若华,那是你吗?你什么时候去拍电影去了,还拍了这么……这么长!”

正好韩萱出了月子无事,到方家来串串门,一进门就看到电脑上银盔雪刀的方若华,再一转头,看到仙姿佚貌的狐苏,整个人都被震得晕晕乎乎。

再看到真真正正,十万人冲撞在一起的战争场面,韩萱萱更是倒抽了一口冷气,连话都说不出口,扑倒在椅子上,夺过鼠标,就不肯搭理方若华了。

方若华苦笑。

联盟那边‘剪辑’的时候已经算是非常注意尺度,完全不能见人的场面并没有出现,即便如此,看来对自家萱萱姐的冲击还是挺大。

“呼!”

韩萱萱眼睛放光,“若华,这是哪个导演的作品?”

方若华:“……”

被萱萱姐缠着问个不停,方若华也只能无语以对,好在韩萱萱以为这是要走神秘路线,对这部剧的一切都保密,便没有多问。

“好精致!这还没有剪辑完吧,主线是什么还不大明晰,但是实在太精致了,每一帧都无可挑剔,做它的剪辑师怕是要头疼的很,浪费掉一星半点恐怕都让人痛心疾首,我看干脆别胡乱剪,就这么让我看我也能痴迷,这是什么剧?安国长平长公主的一生?”

方若华:“……”

被萱萱姐这么一说,她忽然也有一点冲动,想让天下人都来看一看。

这一次经历的小时空,几十年下来,她几乎要分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真的只为了考试,才会那么拼。

也可能是拼搏久了,装自己有理想,自己忠于国家忠于百姓装得久了,便当真养出了一点情怀。

如今一切过去,那些人都从她的生命里消失,方若华一笑:“我便是把你们都搬到大屏幕上,让观众们评头论足一番,你们也不能把我怎么样了!”

试卷是属于她的,到是随她处置。

方若华笑了一会儿,居然当真兴致一起,自己凑过去缠着萱萱姐教她剪辑方法,然后帮着她一点点剪辑视频,很短的时间就剪出一个长达三个多小时的片段来。

没有选取什么精华,就是从头开始剪。

第一场便是方若华初到西北,瘦弱憔悴的十四岁小女孩,面对破败的侯府,一步一步走到灵堂,看着父兄的灵位和棺木,拒绝了回京的建议,决定担负起镇西城的未来。

方若华对那时候的记忆早就模糊,此时看这些视频,到有些羞耻。

其实当时她完全不是视频中表现出来的那么大气,反而沉浸在和原主的灵魂交融中,根本不在状态,既忧且惧,不知后路如何。

三个小时的精华,最后十四岁的小女孩站在城头上,远望西夏,一个宛如仙人的年轻男子单膝着地,跪在她的面前,轻声道:“吾乃狐苏,自今日起宣誓效忠主上,自此生死相随,忠诚不二。”

方若华看着自己笑起来:“今后请多指教。”

剪完,再看一次依旧觉得哪里都好,韩萱萱瞠目结舌:“你想直接挂网上让人看?”

方若华点头。

韩萱萱愣了半天,琢磨了琢磨:“先免费放出一部分,吸引人气,唔,到也不是不行,但是用不用找专业人士来帮忙?我这水平是业余里的业余。”

方若华已经开始上传。

别墅里网速特别快,不到中午,视频就上传好了,想了想,直接写标题——纪念我那四十年。

头一天,视频没掀起多大的风浪。

实在是名字不够吸引人,方若华并不在意,她就自己慢慢悠悠地从前往后开始很粗略地剪辑,隔三差五剪辑出一集,有长有短,来就传上去。

到了第三日,网上就忽然多了许许多多的留言。

“狐苏,狐苏,狐苏!”

“你们看到了没有,某讯网站上的那个预告片?是预告片还是片源被盗了?是不是片源被盗了?”

“片源被盗的那部电视剧是什么电视剧?拍得好像特别好,绝对是大制作,什么时候拍的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

许许多多大的影视公司网站上这类留言也多起来,大部分是询问是不是拍了什么新剧的。

各大影视公司也是满头雾水,看了那些视频,都知道肯定是大制作,但是是哪个公司的杀手锏,就无人可知了。

“我不想知道别的,我只想知道里面的演员是谁?我想知道狐苏是谁演的!!!”

到是有人认出里面的女主角是方若华来,大部分都是看三妹直播的那些人。

“三妹这是终于去拍电视剧了?”

“没毛病,不奇怪。”

一周过去,视频雷打不动地上传,网上到是不提什么资源外泄的事,如果真泄露了,资源真正的拥有者还不得大爆炸,哪能这般安静。

但是痴迷其中的观众却是越来越多。

“我每天早晨起来如果不看两遍《纪念》,不看看我家狐苏,不看看我们家公主,我连工作都提不起精神。”

薛皓是个快递员,每天起来送快递,这日早起左等右等等不到更新,只好磨磨蹭蹭去上班,结果刚送到上午最后一个快递,《纪念》的更新到了。

打开视频,正好看到狐苏三掌击退耶律重,眼看他遁走,一口血喷出来,染红了公主的袖子,抬头笑道:“不要紧。”伸出手去拿手指在她的袖子上画出一朵红梅,最后一笔还未画完,整个人便轰然倒地!

薛皓鼻子一酸,就听旁边哇一声哭出来,转头看了看,客户一手抱着包裹,一手拼命抹眼泪:“呜呜呜,狐苏好可怜!”

“……”

第四百四十四章 长大了

视频越来越火热,网站都开始和方若华联系,方若华也无所谓,别看她没钱,但手底下为她工作的人可是一大堆,连秘书都有,直接就交给秘书处理。

秘书们:“……”

实在没想到她竟然是这样的老板!

偷偷摸摸,悄无声息地弄出来这种大制作,然后话也没说一句,随随便便就上传,如果提前告诉他们,他们能获得的利益要比现在多得多。

老板不会忘了吧,其实她名下也有影视公司来着!

方若华却不管手底下的人有多么崩溃,她自己看这些视频,再看多少次也不觉得闷,这日正好上传在皇陵内与襄阳王的那一战,还有安乐侯庞昱在京城舌战禁军统领,一个人一张嘴,就把躁动不安的京城禁军给安抚下来,众志成城前去救驾。

网上一片热血沸腾的讨论声,好多女性观众都被庞昱给迷住了。

方若华自己的空间里,好多一直追直播的网友们的跟炸了锅似的,强烈要求下次直播要庞昱出场,当然,狐苏被提名的次数比庞昱还要多几十倍。

可惜,她是人不是神,恐怕满足不了这些水友们的心愿了。

不过……庞昱真是挺可爱的。

方若华叹了口气,又去翻自己视频中的最后一战后,看到自己死后的情形,也觉得略略有些伤感,能有此等死后哀荣,她那四十年也算值了。

在家里休息许久,方若华终于从略有些伤感的情绪中脱身,忽然有点想萱萱姐家的小宝贝,便稍稍画了个妆,对着镜子打量许久,还算满意,这才起身去萱萱姐家。

她化妆技术如今也是一流,稍微一画,五官就显得柔和了好些,像变了个人似的,连萱萱姐都愣了半天才把她认出来。

方若华一手抱住小豆丁,笑道:“我如今也是名人了,化化妆还保险。”

韩萱萱:“……确实。”

最近网上好像不谈论那部《纪念》就跟不上形式似的,热的不行。

小猴子一个月过去早就变得特别可爱,圆圆滚滚的,细皮嫩肉,瞧着到有七八分像萱萱姐,尤其是一双眼,继承了他妈妈的凤眼,清亮清亮的,方若华怎么爱都觉得爱不够,一天不见就想得慌,晚上睡觉前还要视频一下。

韩萱萱各种无语:“明明一开始你只看得见我,现在到好,我家那小子是你的心肝肉,我就成了老腊肉了是吧?”

方若华哼哼:“看你表现。”

也就随口说说,虽然有了新宠,可她疼余杭,还不是因为这是萱萱姐怀胎十月,辛辛苦苦生下来的宝贝,没有萱萱姐,他再可爱,再漂亮,那也和她方若华无关。

没错,小猴子有了大名,上了户口,就叫余杭,很文雅,有些文青气的名字。

“我也出了月子,咱们去看电影去,霹雳惊魂首映,你虽说只是去当了回替身,纯为赚钱,但我家若华第一次登上大屏幕,我可是怎么也要去看一看。”

首映礼到是邀请过方若华,只是她不过一替身,想了想就没去凑热闹。

一开始投资人知道方若华就是现在十分火爆的那部《纪念》的女主,还想以此做个宣传什么的,但是那位投了大钱的富家大少爷惊得满头大汗,愣是给压住了。

如果是方大小姐自己乐意还好,不经过她允许,谁敢随便借她老人家的风?

好在霹雳惊魂已经有很多卖点,并不太需要靠方若华这样甚至不算娱乐圈里的人物来锦上添花。

韩萱萱随手抓过毛衣来穿上,拽了拽,觉得胸口有点紧,“还得去买衣服,唔,今天咱们胡远一起去,我以前的衣服暂时怕是已经不能穿。”

方若华失笑:“我到是觉得穿起来更好看了。”

萱萱姐算是得天独厚,怀孕期间胖了二十来斤,出了月子便减下去许多,现在还是稍微有那么一点丰腴,但是丝毫不影响美丽,有一点肉反而讨人喜欢。

此时已是入了秋。

但街面上的姑娘们居然还有穿热裤配长筒丝袜的。

如今确实有些四季不分明,全球变暖到是真,冬天都不算冷,何况是秋日。

公交车到站。

两个人都没有开车,韩萱萱的车让余成开走了,方若华压根就没买,她爸到是有,这会儿正开着四处走亲戚。

方若华很自然地护着萱萱姐上车,动作温柔而娴熟,一双手臂显得肌肉匀称而结实,韩萱萱一挑眉,转头盯着自家小妹妹仔仔细细地看。

“姐?”

“没什么,就是觉得你长大了。”

以前韩萱萱和方若华两个人在一起,主导的多是韩萱萱,到不是强势,而是韩萱萱习惯照顾自家小妹妹。

从小到大都是如此,有小男孩欺负他们,韩萱萱冲过去把人家打跑,幼儿园里零食发下来,韩萱萱先紧着若华吃,吃饭的时候,若华不喜欢吃蔬菜,她即便也不喜欢,但还是会一口口吃下去,因为要求妹妹不挑食,当姐姐的首先也不能挑食,连上小学时,夏芬和方肖上班没空接闺女,都是韩萱萱自己下了学先去接人,上了初中,韩萱萱就骑着自行车,让方若华坐在自己的后座上带着她上下学。

一直到高中,韩萱萱考上大学走了,方若华才被逼无奈学会了骑自行车。

可现在,自家小妹妹却是长了大本事,也知道心疼人,若华替她想办法帮她拍戏的时候,给她准备房子的时候,给她安排医院的时候,她就知道若华已经变得成熟稳重,前阵子看她很自然地决定把质量极高的影视资源免费上传,都无需和别人商量,她又觉得小妹妹已经变得坚定而果决,但这种感觉还是模模糊糊,可在刚才,就那一瞬间,若华护在她身边护着她上车,只是这么一件小事,小妹妹长大的事实,才真正变得真切。

“噗嗤。”

韩萱萱一下子笑起来。

方若华满头雾水。

“没事,走吧。”韩萱萱咳嗽了声,戳了戳小丫头的脸颊。

第四百四十五章 淘气

公交车上人挤人,想找个座位是不大可能,韩萱萱和往常一样,一出门就看人,还拉着方若华让她一起看,“猜猜左边那个穿灰西装的男人是做什么的?我猜他应该是白领,他和咱们一站上车,咱们那地方住的大部分都是在周围几个国际大公司上班的白领,估计他也差不多。”

方若华一扬眉:“军人,至少五年军龄,没有退役,应该是兰州军区那边的边防军人。”

韩萱萱:“若华你发烧了?”

没发烧的话,怎么到说起胡话来。

那个灰色西装的男人,看起来三十上下,古铜色的皮肤,身材很好,是个衣服架子,手腕上戴的手表不算最顶级的那一种,但是也要五六万才买得回来。

领夹很精致,西装应该不是那种特级的定制西装,但阿玛尼的西装算是相当不错。

这一身打扮,怎么看都像是工作经年,财力不差的公司白领,至少和军人没有半点关系。

“你怎么说他是军人,有什么凭据?”

方若华笑眯眯:“他身上有一股子味。”属于那种别说换一身皮,就是在地方上磋磨个七八年,也不可能完全去除掉的味道。

杀过人,见过血,受过磨难,却依旧正义凛然的味道。

至于为什么不是特种兵,或者别的兵种,而是边境线上常驻的那种,那就是纯粹靠眼力,不靠直觉了。

方若华猜出来,自己也有那么一点得意,别看她从没有当过兵,可是她现在竟能一眼就把当兵的从人群里认出来,难道不该得意?

这话她没说出口,说出来非得吓着萱萱姐不可,所以此时韩萱萱只当她是开玩笑,连连摇头:“还一股子味呢,汗臭味还是男人味!”

反正只是个游戏,猜中猜不中,总不好走过去随便问人家。

“对了,高飞有没有再去找你?”

公交车一晃荡,韩萱萱忽然想起来,急声道,“前阵子我碰见高飞以前那个同事,就是那个包打听刘艳云,她说高飞现在状态不大好,在公司里几个项目都出了差错,如今被人从总经理的位置上赶下去,挂个副总的名头勉强混一混,和以前是大不一样了。”

“事业上不得意,高飞好像还打算离婚,婚姻上也很失败,要是他真离了婚过来找你,你可别吃回头草!”

方若华:“……姐,你想什么呢,你不能帮姐夫拍了两回电视剧,就以为生活中遍地是电视剧剧情。”

现实可没那么多狗血,和高飞一离婚,双方就没再联系过一次,手机号什么的,该换的更换,该拉黑的拉黑,从此以后就是不熟悉的陌生人模式。

“高飞那人多自高自大?他越落魄,越失败,越不可能主动出现在我面前。”

方若华翻了个白眼,“如果那小子过得特别好,生活幸福,事业走向高峰,那他或许哪天会冒出来跟我矫情地客气几句,说些什么有事可以去找他的话,现在他过得不好,那绝对用不着躲他,他肯定躲着我走。”

韩萱萱:“……到也是。”

高飞追求方若华的时候,韩萱萱也是认认真真考察过那人的,到是知道点那人的性子有那么点自大,只是韩萱萱虽然关心若华,但从不在若华的人生大事上指手画脚,她又没有前后眼,看不出高飞这人竟能闹出眼下这一出戏,她总不至于因为觉得妹妹的对象有点自大,就非逼着两个人不要继续谈吧!

而且结婚这事,本就是一个冒险,便是正正经经谈个十年八年的恋爱,最终修成正果,也不一定真能一辈子顺顺利利。

局外人在这等事上,其实不能也不该多管。

可是道理归道理,韩萱萱如今只要想起自己眼睁睁看着若华进了高飞那个火坑,她就恨得牙痒痒,要不是若华这孩子自己看得开,不当回事,也许一知道消息,她就得冲去好好教训一顿那个混蛋!

如今那家伙自己得了报应,韩萱萱一点也不打算掩饰自己的幸灾乐祸,天底下的人全知道了才好,但是若华可不能再让他粘上!

两姐妹闲聊了一会儿,电影院就到了,下了公交车,时间还早,离电影开场还有一个多小时,两个人先上美食城办了张卡,选着天南海北的特色小吃,韩萱萱忌口忌了那么久,现在可受不了,什么都想吃。

方若华笑眯眯看着她买这个,买那个,买了一大堆,等她往嘴里放的时候,自己凑过去一口给吞了。

韩萱萱:“??”

“萱萱姐哺乳期,为孩子呢,这些还是不能吃,不过没关系,我可以先替你享受享受。”

韩萱萱:“……”

好吧,她家妹子不光成熟稳重,淘气起来比以前还淘一百倍。

姐妹两个人逛了一圈,路过一法国料理的馆子,本来也打算进去尝尝,奈何方若华走进看了看桌上的成品,又闻了闻味,就决定还是不胡乱吃了,虽然餐厅看起来豪华,而且大厨还是所谓的从法国请回来的,奈何用的食材不新鲜,使用的调料太多太复杂,还是不吃为好。

只是临走,方若华目光一顿,居然看到刚才在公交车上被猜测身份的那个人,实在是有缘分。

那人面带微笑,正风度翩翩地和一个时髦女郎说话,他对面的女孩子相貌出众,用西方的刀叉餐具也很是熟练,和他的女伴比,他的动作就显得刻板而生疏,不过想来是提前练习过,到也不至于完全不会用。

虽然不打算吃法式大餐,不过韩萱萱还是要借人家餐厅的洗手间。

方若华觉得有些气闷,就出门又去对面卖炒冰激凌的小店里买了个冰激凌,有一口没一口地吃,她自己都有些奇怪,明明上个小时空身在北宋几十年,连宇宙商城都不能上,正经地吃古代的食物吃了这些年,一点工业制品都没尝过,她竟然提不起多少精力去想念。

或许这一场考试,是真让她精疲力竭。

第四百四十六章 职业习惯

“麻烦,给我一个香草味的,再来一碗菠萝炒冰。”

方若华正沉思,一个压低的,显得鬼鬼祟祟的声音响起,她抬头一看,就见那个疑似军人的某人借着装饰类盆栽的遮挡,悄悄隐藏身形,一只眼睛盯着冰激凌,另一只眼还盯着法式餐厅的大门。

他手里拿着一把羊肉串,用嘴一叼,瞬间就把十几串羊肉都吞了进去,扬手把签子扔到垃圾篓里,垃圾篓离他起码有七八米,开口又小,可他扔起来却是游刃有余,漫不经心,连瞄准都不曾。

似乎察觉到方若华的视线,他挑了挑眉,一点都没有不好意思,大大方方地接了冰激凌吃,还指点方若华:“小妹妹,香草味的最地道,别的味都太浓了。”

吃得眯着眼,享受的不行,半晌吐出一口白气,“呼,好吃!鹅肝,甜虾也不差,可是吃得不痛快,一会儿去大排档再混一顿。”

方若华一下子就乐了,这人挺有意思!

实在觉得有趣,便看着他偷偷摸摸却十分迅速地吃完了冰激凌,又吃了好些肉串,才擦了擦嘴,整理了下衣冠,风度翩翩地再进去陪美人。

时间差不多,方若华和韩萱萱径直去看电影。

中外合拍的大片,知名的史密斯大导演加上惊天动地的宣传,满座率起码也有百分十九十以上。

电影也确实拍的好,3D大片,其中方若华作为替身出场的那两段,韩萱萱简直是屏住呼吸看完的,不光是她,大部分观众看到这两段的时候,嘴里的零食都没有往下吞咽,整个电影厅内鸦雀无声。

片尾曲开始唱之后,韩萱萱才吐出口气,长叹一声:“可惜啊可惜!”

可惜这么好的电影,自家小妹作为替身完全没有存在感,演的再好,观众们欣赏的也是西格莉德.夏普,人家才是正正经经的女主角。

“不行,咱们若华这么好的条件,以后得多在大屏幕上露露脸。”

韩萱萱脑子里浮想联翩,又想到网上如今最火的‘电视剧’就是她家小妹主演的,若华很快就会成为大明星了。

方若华:呵呵。

由着她想去,但是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到不是说自己做不了演员,一个女演员也不是非要倾国倾城,她长得并不很坏。

但是,自己不算漂亮也是事实,上了大屏幕,露了脸观众们关心的也不会是她的这张脸。

方若华托着下巴想了想,其实演戏还是挺有意思,但是要她作为职业演员,没白天没黑夜的拼命,那还是算了,每次从小时空回来,时间都这般有限,休息都休息不过来,哪里还能去主动找累受。

姐妹两个手挽着手,拖拖拉拉地随着蜂拥的人流出了电影院,左右看了看,公交车到站,晚上公交车上居然人还是不少,人头攒动。

韩萱萱蹙眉:“还是需要辆车,好车!”

到站停车,方若华和韩萱萱刚下了车,就听后面嘈杂声四起,一个打扮得斯斯文文却显得有点臃肿的中年男子踉跄了下,挤开人群,使劲钻出车门狂奔而去,下一刻,一个挺熟悉的,就是那个非常有趣的男人一个箭步蹿出,顺手抄起一乘客手里的矿泉水,哐当一声子,正好砸在中年男人的脑袋上。

“哎哟!”

中年男人正好摔倒在韩萱萱高跟鞋底下。

韩萱萱:“……”

方若华眨了眨眼,走过来弯腰轻轻一扯中年男子的袖子,他的袖子很宽也很长,被扯了两下,里面居然骨碌碌落下来三个手机,十几个钱包。

中年男人欲哭无泪,扭头看砸他的那人,呜咽道:“呜,我都没敢动你的手机,刚碰一下就还回去了,怎么这么不依不饶的。”

他在这行做久了,什么人不好招惹,还是看得出来,刚才一摸那家伙的口袋,居然碰到两把匕首,什么人腰里带着刀子在外头乱跑?他当时就怂了,悄默声地又把手机钱包给塞了回去,没想到还是没逃过这一劫。

“咳咳。”

那人挠了挠头,“不好意思,职业习惯。”

一眼看到方若华,他也有些意外,心下暗道,可真是缘分。

同一个晚上碰上这么多次,岂不当真是有缘?

公交司机一早就报了警,不多时警察就到了,那人把证件拿出来给警察看,韩萱萱凑过去扫了一眼——居然真是军官证!

逮住个小偷,录了下口供,已经差不多快到晚上九点了,方若华干脆招呼了声有缘人一起吃顿饭。

这人叫龙鹏飞,三十四岁,兰州军区的中校军官,好像是个营长,这几年一直在新疆边境,打交道的都是毒贩,走私犯之类,今年请假回乡,一为探亲,二为相亲,顺带着帮几个战友去看看家里的情况。

他们这些边防军经年累月不回一次家,只靠电话联系家人,都担心家里报喜不报忧,但凡有谁休假,都免不了要帮大家伙跑跑腿。

不过是萍水相逢,吃了一顿饭自然分道扬镳,方若华和韩萱萱到是都给人家塞了张名片,不过虽说不至于立马被丢去垃圾桶,但用不着的可能性更大些。

把萱萱姐送回家,方若华就在她家睡了一夜,第二天又混了一天。

余杭很好玩,肉乎乎的,爱笑也爱哭,但是不淘气,好哄的很,方若华特别爱带着他一起玩,一点都不嫌他烦。

韩萱萱看得哭笑不得,这也就是有保姆阿姨带着,要真让若华自己带一天试试,别说一天,半天小妮子就要被吓得再也不敢登门。

玩了几天孩子,长春花的郑华郑老师就给她来了个电话,有急事找她。

如今要往长春花投入的资金越来越多,长春花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多,简直要成了庞然大物,总部早已经被迁到京城,而且在衡市,以及数个大城市都有分部。

全国范围内的慈善机构,包括公办机构在内,能像长春花这般制度严密,资金充足,运作成熟的也不多见。

方若华觉得,她眼中无比浪费钱财,只为掩饰穿越异常的道具,其实才是她身上最大的一个金手指。

第四百四十七章 真难

方若华赶到长春花总部大楼时,本来是上课时间,但只有几个义工带着‘学生’们进行职业培训,今天上的是法语课,外国语学院的两个研究生过来教导几个女孩子学习法语,郑华准备把他们介绍去几个法式餐厅做服务员,虽然是在国内,但餐厅每天都要接待不少国外来的客人,如果会几句日常用语,会给她们加不少分数。

平时只要一上课,郑华总会过去看着,哪怕什么都不做,她人在,就能让这些学员安心,但今天她却顾不上这些,早早到大门口等着,方若华一来,便把人拉到办公室,叹了口气:“有件棘手的事,我想问问方董有没有解决的办法。”

“说。”

方若华自己给自己倒了杯茶。

郑老师是老江湖,做慈善工作做了好些年,这种活,真正想做好并不容易,许多年下来,这位郑老师早就习惯面对任何事情都波澜不惊,今天却难得露出几分愁绪。

“一年前,我们长春花救助过一个小女孩,叫王媛媛,她被奶奶虐打,父亲视而不见,咱们的人劝解未果,最后迫于无奈,还是方董托人帮忙请的律师打的官司,让她妈妈和她爸爸离婚,孩子跟女方。”

这么一说,方若华就想起来了,她刚接手长春花不久,提供法律援助的次数虽然不算很少,但也不是特别多,这件案子里,亲奶奶下手特别毒辣,八岁的小女孩满身都是烫伤,掐痕,血迹斑斑,伤疤层层叠叠,简直令人发指。她自然能记住。

“怎么了?男方家里又闹事。”

郑华叹了口气:“王媛媛的爸爸,这几天天天到咱们这儿来要他的女儿,说王媛媛的妈妈吸、毒,把女儿给卖了。我们派人去家访,那母女两个已经不在原来的地方住,周围邻居也透露说,王媛媛的母亲可能真的吸、毒。”

方若华:“……”

郑华和方若华面面相觑,好半天说不出话来。

半晌,郑华才苦笑:“别难受,做事不可能一帆风顺。”

她想了想,终究苦笑摇头:“当初我们帮助王媛媛母女的时候,我就想过,家里出现家暴的情况,女儿遍体鳞伤,当妈妈的竟然会没有发觉,实在失职。”

“我那会儿犹豫很久,见了媛媛的妈妈刘梅几次,她温柔贤惠,只是有些身体很差,性格内向腼腆,在罐头厂工作,经常加班,没日没夜的,确实不能时时刻刻地盯着孩子,我想,她大概是想不到婆婆会这么对亲生女儿,所以没第一时间察觉出不对,在婆婆的暴力下保护女儿,这固然不对,但王媛媛很爱她的妈妈,当妈妈的看着也不是不爱女儿,再说,但凡有可能,我们终究还是希望媛媛能和亲人生活在一起,于是才如此处理整件事。”

郑华幽幽道,“我们处理的并没有什么问题,哪怕时间倒流,像这类事件,也只能这么处理。”

许久,方若华叹气:“……想做点什么可真难。”

这便是现实,现实中你想做慈善,有钱,有资源,有有能力的职工,你还有满腔的热诚,但是你也依旧不敢保证你想做的每一件事都能做成,做成了还不敢保证你的所作所为会带来最好的结果。

更多的时候,他们做的都是些无用功。

他们帮助受到暴力虐待的女人脱离她的家庭,但也许只用个把月,那个女人就会在各种各样的压力下又重新回去,任打任骂。

他们从各种可怕的境地把被拐卖的女孩子救了回来,但对方可能遭受了很多残酷的事,有各种心理疾病,已经完全没办法适应正常的生活,终有一日,自己走上死路。

其它的什么被施暴者堵上门破口大骂,受虐者被吓得噤声,他们这些助人的反而被告,各种各样的麻烦更是层出不穷。

方若华沉默半晌:“报警了没有?”

郑华点头:“听说王媛媛的父亲大闹,他们家的邻居就报了警,听说她父亲也跟警察说,孩子的母亲把孩子给卖了。”

“那我托人找门路探探消息,无论如何,先找到王媛媛母女再说。”

不是他们多事,既然王媛媛是经过长春花的帮助,才脱离家庭和母亲离开,如果她出了意外,于情于理,方若华都觉得‘长春花’不能不管。

两个人正商量此事,郑华的助理小金就敲门进来:“郑老师,方董,外面高丽丽的前夫又来了。”

方若华挑眉,看来长春花的业务很忙。

郑华蹙眉:“赵波?我不是说过,让保安把人挡回去,他要闹事就报警,再不行,请求法院下禁止令,禁止他接触高丽丽。”

助理有点为难,瞥了方若华一眼叹道:“我们本来自然是要挡驾的,可小乔看见那个赵波的朋友身上,有方董的名片。”

方若华:“……”

……

龙鹏飞:“……”

眼见本来一脸戒备,防范之严密,和军队比还强上三分的保安,一眼看到他塞在军官证里的名片,登时就有了松口让他进去的意思,龙鹏飞满脸的莫名其妙。

一天之内,这张陌生人的名片居然起到了两回大作用,这都什么情况?

就在昨天傍晚,也是这个时候,龙鹏飞第一次踏足高端的娱乐会所,也第一次知道什么叫脸红,什么叫羞耻,什么叫无奈。

五盏灯星级会所。

赵波扒着门前一颗小松树鬼哭狼嚎,一个劲儿喊:“亲爱的,亲爱的,你原谅我,我再也不敢了,我知道错了!我以后什么都听你的!”

服务员和保安人员其实还是比较客气,并没有采用太可怕的暴力手段。

不过五盏灯的深厚背景,就是他这个五年没回过家的人也隐约听说过,据传五盏灯的老板是那位红三代,没人敢在他的店里闹事。

大堂经理同样彬彬有礼:“这是账单,如果先生有什么疑问可以提出来,我们可以提供一切资料证明我们的要价是合法且合理的。”

龙鹏飞点头苦笑,“经理别误会,我们没有疑义。”

第四百四十八章 名片

对于这个五盏灯会所,龙鹏飞还算有些了解,人家这是正规的高档会所,据说里面的厨师还是御厨,曾经制作过国宴。

人家选用的食材都是最顶级的,聘请的厨师是五星级大厨,酒水都是他最多只能算听过,贵的咋舌的好酒,赵波这小子一口气点了一百多道菜,要了二十几瓶酒,还都打开给倒得满地都是,还点了人家这里的各种服务,按摩揉脚听歌,再加上其它乱七八糟的费用,人家打完折扣要价九十五万,总体看来也不算太贵,就是那酒水,其中有一瓶他认得,八万八,其它的不认识,据说档次稍差,也差不太多,一共加起来往少了说,也得几十万。

一切都没问题,可是怎么能拿得出来?

龙鹏飞这一身行头都是管人借的,摸了摸口袋,钱包里一共三百二十块钱,银行卡里有五万多。再转头看赵波,这小子不知是装的还是真糊涂了,只知道大哭,完全指望不上。

想了想,龙鹏飞叹了口气,把自己的钱包打开,里面掏空:“我只有这么多,银行卡里还有五万,先打个欠条行不行,这小子应该能凑的出,等他清醒了就让他还?”

赵波家境还不太差,不算什么豪富之家,却也是小康,这笔欠债数目虽大,挤一挤到不至于还不出,当然,肉痛万分是免不了的。

大堂经理皱眉,一时到无法抉择,只能道:“我打个电话。”

他转身就去打电话,却见不远处走过来一人,大堂经理连忙陪笑:“哟,这不是孙董事,可有两个多月没来了。”

那孙董事跟他客气了两句,伸手递过来一张名片,对龙鹏飞笑道:“这是您掉的?”

龙鹏飞接过来一看,点点头随手塞钱包:“谢谢。”

孙董事颇为奇怪地上下打量了他几眼,问过大堂经理事情经过,面上的神色更惊讶,随即又了然,挑眉道:“拿我的账号给这两位朋友结账,我记得我是铂金账号,能打五折的?还有优惠?”

大堂经理心下惊讶,但孙董事是贵客,自是一口答应,给了个极为优惠的价格,只要了四十万。

孙董事冲龙鹏飞笑道:“既然是方董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你什么时候手头松快,再把饭前给我就行了,不要客气。”

龙鹏飞:“……”

其实他现在很懵懂,但是毕竟也算有观察力,从孙董事的表现就看得出,大约是他手里这张陌生人送的名片起了作用。

龙鹏飞不傻,也没有各种矫情的小毛病,一眨眼便委婉地解释了几句,顺手抓住赵波,连问也不问,就帮他写下欠条,然后让他按了个手印。

没有印泥,直接拿钢笔水按的。

这种借条其实没多大作用,但是想来眼前这位孙董事真心想要账,赵波也不敢不还。

这家伙自己闯下这么大的祸,他不自己担着,难道还指望自己这个老战友帮他扛起来不成?

了结了这桩麻烦,他是半步都不打算在这种地方呆,拎着赵波撒丫子便跑。

大堂经理看着两个人的出了大门,才笑道:“孙董事,那两位什么来历?”

两个人都看着眼生,应该不是京城圈子里的人物。

孙董事一笑:“我也不知道,不过刚才那人手里有长春花方董的名片,你知道的,我们家老爷子对方董特别推崇,经常叹惋,怨家里的子孙没有一个有那般修养风度。”

说到这里,孙董事也是心下感叹,滔滔不绝,“方董方若华继承万贯家业,她手底下的产业在各个国家都有,涉及到能源,地产,高科技等等方面,势力之大,我们这些人简直无法去想象,所以这个人物一冒出来,就在圈子里十分出名,好多人关注。”

“要我说,换了任何一个人有这种际遇,恐怕不说立时吃喝玩乐把今生没有享受过的都痛痛快快享受一回,至少也要气焰嚣张起来,到处显摆显摆,所谓衣锦还乡,正是如此,偏偏方若华这人特别沉得住气,没有在自己身上花用一分,饮食起居一如从前,不见丝毫跋扈,待人接物也是和和气气,对待自家的亲戚朋友以前怎么样,现在还怎么样,甚至没有泄露半点自己现在是有钱人的意思,唯一做的就是资助长春花,经营慈善事业,人家经营慈善事业就是单纯地在做慈善,不像某些人目的多多,我们家老爷子说,人家这种身家,想给自己朋友买套房子都不去下属公司抽资金,而是自己做又苦又累的替身工作赚的钱。”

大堂经理:“……”

他到看不出佩服来,如果有钱人都这么矫情,那他简直没饭吃了。

他们会所为什么这么红火?还不是因为能让有钱有势的人更有面子?

“刚才那人既然是方董的朋友,我行个方面也是应该,没准也和方董一样,是个很低调的人。”

大堂经理:“……”

好吧,孙董事是贵客,贵客想做个好人,那自家就得让人家把这个好人做得痛痛快快。

龙鹏飞当然不知道孙董事脑补了那么多,他拖着老战友赵波回了他家,一生气,把人按到浴室里痛痛快快冲了一回,直接把人冲清醒了,交代他洗澡,喝了一碗浓茶醒酒,这才坐下把刚才的事情说清楚。

赵波一愣,苦笑:“回头我去银行取钱。”

他刚和老婆离婚,房子卖了,他也分了四十多万,正好全砸进去。

不过,老婆孩子都没了,还要钱做什么。

回过神,赵波一脸颓丧,想了想一咬牙,拔腿就向外冲,要去找他媳妇。

龙鹏飞从回家到问清楚赵波所在,再到把人揪回来,虽然也听说赵波和他媳妇离了婚,究竟怎么回事,到是不大清楚,但赵波跑了,他心下不放心,也只好跟上。

两个人就这么赶到了长春花的驻地。

只是长春花今非昔比,因为多为女子幼儿,安保措施一流,绝不可能随便放人进去,而且保安都认得赵波,一见他就头疼,恨不得直接上手把人轰走了事。

第四百四十九章 三观不合

龙鹏飞一看对方要动粗,赶紧上前拦住赵波,顺便出示自己的证件,表明自己不是什么不三不四的人,为赵波作保,担保他只是想去和前妻说几句话。

话说,他最近为了赵波,真是脸皮厚的够可以的!

保安一开始根本不听这一套,谁说也不行,没多时过来一个保安主管,看见他证件里夹的那张名片,居然换了副脸色松了口。

龙鹏飞:“……”

他现在真的很好奇这张名片的主人究竟什么来头了,一个二十多岁,肯定不到三十岁的年轻小姑娘,斯斯文文,还很和气,怎么就能有这么大的面子?

方若华和郑华心里有事,忙得很,但是,方若华从不喜欢参加那些酒宴什么的,也不是见人就发名片,既然对方有,她没说话,郑华就出声把两个人请到客厅里坐下。

不过,见到赵波,郑老师还是冷了脸。

这可极少见,郑华心理学教授出身,待人接物向来是令人如沐春风。

赵波看到她,心情也不太好,咬牙道:“丽丽人呢?我今天一定要见她一面。”

他深吸了口气,平静了下,“……就算我们离婚了,然然总归是我的女儿,我不同意她带然然走,我要带她回家。”

郑华摇头:“一个还算专业的心理医生的诊断是,最好不让然然见你的母亲,你母亲在她心中是一只会吃人的怪兽。”

赵波一怔,哑口无言。

郑华叹了口气,转头看向方若华,简单说了一下事情始末。

高丽丽是赵波的妻子,大学毕业后从事奢侈品销售工作,赵波退役后进入一家企业做安保工作,两个人是恋爱结婚,婚后头几年还好,夫妻恩爱,小两口有商有量,还生了一个女儿,日子过得很是不错。

但是没几年,高丽丽的公公婆婆就搬到赵波家,和他们小两口一起生活。

高丽丽其实有点不愿意,毕竟公公婆婆才五十来岁,远不到需要儿子特别照顾的年纪,没必要这么早就和父母一起。但是赵波是孝子,他妈说了句他们小两口不会过日子,再说,还有个孩子在,有长辈照顾还能省心,他就答应了,回头还劝了妻子几句。

既然赵波这么说,高丽丽也就答应了,没想到婆婆一到家,没多长时间就对高丽丽横挑鼻子竖挑眼,一会儿觉得她不够贤惠孝顺,不够关心自己的儿子,一会儿又觉得她一个做销售的,在外面整天陪笑脸,勾三搭四,很是丢人,非逼着她一定要辞掉工作,不许出门闲逛,该老老实实在家里做家庭妇女,还有,赶紧给她儿子再生一个男孩。

高丽丽当然不愿意,她工作正在上升期,还是紧要关头,她还报了法语培训班,准备进修法语,怎么可能毫无理由就丢掉工作?

虽说高丽丽精明强干之外,性子也和善,一开始下了大力气,费心思和婆婆讲道理,软的硬的法子用尽,奈何似乎婆媳还真是天敌,随随便便任何一件小事都能惹得婆婆不满,什么丈夫感冒了都不知道给端茶倒水递药,什么看见丈夫那么累,也不知道关心两句,还有其它种种,麻烦成堆,弄得她焦头烂额。

这还不算,她对自己的女儿然然也很不好,总嫌女儿烦,动不动就打骂。

因为各种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闹别扭,高丽丽心里不痛快,便免不了要爆发。

赵家顿时就乱了套,整天吵来吵去。

夹在亲娘和媳妇中间,赵波左右为难,又觉得母亲不让丽丽去工作,让她在家享清福,其实也不是有坏心,家里条件不算差,丽丽不工作也没什么,反正只是在一家他都闹不懂的公司做什么销售,根本可有可无。

而且赵波也不可能在妻子面前说自己母亲半句不是,只是一次又一次让妻子不要怪母亲。

“妈是关心我们。”

“妈是长辈,她说你听着就行了。”

“妈也很累,给咱们做饭洗衣服,多辛苦,她老人家做是情分,不做才正常,本来就该咱们伺候她老人家,让她老人家享福的。你有眼力些,尽量帮把手。”

高丽丽气结——好像她没干活似的,要不是最近几天每天加班加到半夜,她什么家务不做?再说,是她让婆婆操持家务的不成?她每个月赚的钱请三五个保姆从头到尾地伺候自己也够了,用得着劳动婆婆?

当初婆婆不在时,请来的阿姨干活就挺麻利,现在阿姨不来工作,还不是婆婆非觉得太浪费,为此她必须每天五点多就起来做早饭!

这些也不是不能忍,谁家居家过日子还不闹点矛盾?高丽丽是打算耐下性子慢慢磨,不过婆婆让她立时就再生个孩子,那不可能。

她今年二十六,然然才三岁,她打算过个几年,工作更稳定之后,然然也长大上学了,再考虑要不要二胎,生一个也好,无论是男是女,然然好歹有个伴,不寂寞,到时候请一个靠谱的保姆帮忙带,她接着上班也没有妨碍。

高丽丽并不觉得自己是那种心里只有事业的女性,可是总不能不管事业如何,真放弃大好前程一心一意和自己婆婆脸对脸呆家里吵架玩吧。

父母没来家之前,赵波也赞同妻子的想法,都有女儿了,再要不要孩子都无所谓,却没想到,高丽丽这种想法,让她婆婆一听,她婆婆就气炸了,破口大骂,非说她要是不生蛋,娶她回来还不如娶只老母鸡!女儿算什么,没有儿子跟没生一样!

高丽丽登时被气得发晕。

赵波先哄了母亲,再来哄媳妇:“我妈的性子暴躁,说话有口无心,她不是那意思,好丽丽,你别往心里去。”

高丽丽第一次怒火飞涨:“赵波,我嫁给你是咱们两个谈恋爱,我喜欢你,想和你过一辈子,但是我不是你们家养的母猪,嫁给你,不是为了给你下崽子,你要也这么想,咱们两个三观不合,还是离婚吧,好聚好散,不要成怨侣。”

怎么就能到了离婚的地步?

赵波吓了一跳,赶紧陪笑脸,说软话,保证听媳妇的,自己去和他妈妈讲道理,说自己忙,不想要孩子,过几年再生。

第四百五十章 好脾气

赵波和高丽丽两个人确实有感情,否则当初也不会恋爱,高丽丽气过了,想了想干脆就不多理会,日子总是自己两口子过,婆婆不好相处,那就交给丈夫,让他去伺候他妈,自己不吵不闹也不伺候便是。

就这么过了一个多月的消停日子——高丽丽怀孕了。

按说一直采用避孕措施,不该怀孕,不过她也没多想,只觉得是避孕失败,因为没有准备,又一直吃着避孕药,也没有忌口,总而言之,这个孩子来的,的确不是时候,而且高丽丽正值事业紧要关头,一旦怀孕休产假,一年多的辛苦就白费,她不免犹豫,不知道该不该要这个孩子。

没想到,决定还没有做,有一天晚上睡着,第二天一睁眼,看到的不是自家的屋顶,而是灰扑扑的房顶,再看四周,窗户大门都锁得紧紧的,身边手机之类全部消失,连衣服都还是自己的睡衣。

高丽丽吓了一跳,一时还以为自己被绑架了。

说到这里,郑华简直不可思议,方若华反应过来,也不禁惊吓:“高丽丽被赵家关起来了?呵,我应该没有记错,我们目前所站的土地应该是京城,不是什么落后的山村,这应该不是上演在首都之地的社会新闻对吧?”

赵波大喊:“是误会,都是误会!我妈担心她去打胎,才,才……”

他终究不是不明白是非黑白,解释的话也实在说不下去。

郑华摇摇头:“高丽丽就这么被她婆婆给关了起来,不让她和外界联系,手机都被拿走,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一直被关了七个多月,高丽丽装乖巧,演贤惠,说了一千遍自己没想打掉孩子,以后一定孝顺公婆,不出去工作了,好好照顾赵波和孩子,还说想去做产检,好歹确定一下孩子是男是女,她婆婆才终于让她出门,送她去产检,高丽丽趁此机会要求医生打电话报警,终于逃跑了。”

方若华:“……”

龙鹏飞瞠目结舌,左右看了看,十分怀疑自己是不是脑袋不清楚,在做噩梦!

郑华苦笑:“高丽丽的前任婆婆很是能耐,自作主张替她辞职,用她的手机发短信,说话特别不好听,把她主管给气得够呛。”

方若华:“她丈夫是死的?”

赵波咬牙不语。

郑华冷笑:“她丈夫就是帮凶,高丽丽家在湛江,距离那么远,她父母根本就不知道女儿的情况,赵波告诉丈母娘,说高丽丽要闭关学习,不能带手机,所以打不通电话。”

龙鹏飞:“……”

他觉得自己还是离赵波远一点,战友情谊这种东西,还是别给脑子不清楚的疯子了,容易出事。

赵波一咬牙,用力捶腿:“我妈说丽丽使小性子,自己躲去同事家了,我,我就是想帮她遮掩遮掩,别让丈人,丈母娘担心,他们二老身体也不好!我根本不知道我妈竟然会这么做!”

方若华觉得自己的脾气真是越来越好了,面对这种人,竟然还能稳稳当当地和他坐在同一个空间里,却是真懒得多费唇舌。

郑华也是无语,盯着赵波仔细看了看:“你是傻子不成?你妈说什么就是什么,自己妻子被自己的母亲关了起来,你竟然还敢说不知道?你不知道你难道就不去找?你妻子失踪六个月,你就不担心?”

赵波简直抓狂,哭道:“我妈说她知道丽丽在哪,丽丽好的很……我怎么可能去怀疑我妈?”

哪个当儿子的,会莫名其妙去怀疑自己亲妈!

方若华转头问郑华:“这算是非法拘禁,有没有报警处理?”

“当然得报警,目前还在审理中,我们会协助搜集证据,高丽丽很坚定,无论如何不肯达成谅解,估计能判刑。”

赵波闷闷不语,只是道:“让我见丽丽一面,我有话跟她说。”

郑华心知他是想让丽丽为他母亲说话,根本不搭理:“高丽丽说,如果只是关了她,她考虑到打官司可能造成的恶劣影响,自己可能会耗费的时间精力钱财等等,说不定她就咬牙忍了,只离婚便是,工作这些年,她早不是当初单纯的小姑娘,知道日子有多难过,可是……”

深吸了口气,郑华算是见多了人间惨剧,还是心有不忍,“她女儿只有三岁,生活在自己的父亲身边,居然被自己的亲奶奶虐待,她奶奶经常把她往箱子里一塞就是一整天,有时候爸爸心烦不愿意带着她睡觉,连晚上都被关在连坐都坐不直身体的小箱子里一关就是一晚上,六个月,让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得了自闭症,几乎是疯了。”

方若华心里一堵,也有些难受。

她忽然想起那年率军去龙津渡口护卫堤坝,当时从黄河上游飘下来一个老人,老人怀里还有个孩子,孩子已经死了,是老人的孙女,她老人家被救活以后,搂着孙女不吃不喝整整三天,谁也没看住,一头扎进河里就那么死了,连尸体都没留下。

为了救这个老人,镇西军中一个只有二十岁的年轻士兵永远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军营里许多人恨那老人恨得牙痒痒,到是后来有逃难的灾民听说这事说,她知道那老太太是谁,也是个可怜人,他们家里闹灾荒,老太太的儿女眼看熬不下去,就偷偷把女儿给卖了,她心疼的要命,那孩子是她一把屎一把尿给养大的,知道以后疯狂地追出去,千里跋涉追着人牙子追了十几天,还是人牙子不忍心,就把孙女还给了她,没想到半路上又遇到这等灾祸,不小心落了水。

对那个老太太来说,没了孙女,她也没什么活着的心气了。

对有些人来说,亲人就是命根子,失去了连活也活不下去,可有些人面对活泼可爱的孩子,轻而易举就能下毒手,何等可悲?

郑华冷声道:“现在然然就在我们的心理治疗中心接受治疗,幸亏她只有三岁,忘性大,我们的心理医生打算对她进行催眠,让她逐渐忘记恐惧,恢复到正常的生活中,但这必然会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在这期间,不能受到任何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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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一章 倒霉

赵波闭了闭眼,心疼的几乎要站立不住。

“你是不是也像你母亲一样要说,然然是她的孙女,她想怎么对待就怎么对待,是不是还要说,不打不骂的就是关一关她,算得了什么大事,用不用上纲上线的?”

郑华转头看他,“我想一想,那天警察去的时候,你是怎么说的?哦,对了,你说你女儿太淘气,整天哭个不停,哭得左邻右舍都抱怨,你妈妈没办法才把她塞到了箱子里?”

赵波羞愤难当。

郑华也没力气和他纠缠,摇摇头,“你要是还有良心,离丽丽和然然远一点,现在丽丽在我们长春花工作,是我的员工,我会保护她,如果你再骚扰她,我们有自己的律师,会帮助丽丽向法庭申请禁止令……我希望事情不要到那个地步,闹大了影响到然然,我怕丽丽一时冲动跑去杀了你,你死了也就死了,再让孩子失去了爸爸之后又失去妈妈,以后可怎么办?”

看着赵波呆愣无语,龙鹏飞此时只想转头走人。

方若华更是完全不想搭理这种人,低声对郑华道:“王媛媛母女的事我会托人打听,不用担心。”

还是失踪的母女两个更要紧,高丽丽既然‘脱离虎口’,又处于郑华的庇护之下,那就没什么问题。

起身整理了下外套,便推门离开。

赵波难得聪明了一次,似是看出郑华对方若华十分尊重,眼前这一位在长春花的地位不低,长腿一迈,挡住人深吸了口气,轻声道:“这位小姐,麻烦你告诉我丽丽现在在哪儿,我承认我妈妈做得太过分了,但是丽丽是我的妻子……”

“前妻。”

郑华冷声道。

赵波一噎,咬牙:“我听说她决定留下她肚子里的孩子,那现在都快到预产期了,我作为父亲,应该陪着她生产。”

话音未落,方若华一踢他小腿,赵波整个人跪倒,倒抽了一口冷气,半晌出不了声。努力挣扎着再抬头时,就见方若华嫌恶地在地毯上擦了擦自己的鞋,怒道:“晦气,什么东西!”

他还想解释点什么,可方若华却已经走远,龙鹏飞嫌弃地侧头,只当是没看见,叹了口气,完全不打算跟赵波说话,转头也走了。

出门正好看见方若华等公交车。

这地方出租车也不好打。

他想了想,还是走上前解释了一句:“我完全不知道赵波这小子是这样的混蛋,当初他在我们部队的时候,能吃苦,敢拼命,还立过一次二等功,真的和现在很不一样。”

方若华摆摆手:“我时间宝贵,实在不想浪费到他那样的人身上,而且咱们两个萍水相逢而已,你不必太关心我对你朋友的观感如何。”

龙鹏飞:“呵呵。”

他到觉得还是关心关心的好,眼前这位明显是大佬一个,要是被惹火了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再迁怒到自己身上,那他真成了窦娥。

方若华其实每次到长春花,还是心情变好的时候更多些。

这人也许内心深处,多有一种做圣母的欲望,帮助别人比受人帮助,更容易获取幸福感。

但今天她的心情却不怎么好。

一回家,扔了外套往床上一歪,郑华给她来了个电话,先简单说了几句——赵波家里闹了这么一出,左邻右舍都知道,他的同事们也知道,简直没人愿意再和他多说半句话,也再不愿意和他打交道。

如此可怕的一家人,谁还敢搭理?

尤其是楼上楼下家里有小孩的人家,都叮嘱孩子见了赵波绕着走,就那人连自己的女儿都不在意,由着自己的母亲折磨,对别的孩子能有耐心?

小孩子淘气的时候多,万一哪里惹到了他,再让他踹上一脚,谁又能受得了?

不光是邻居,他家小区是他们单位的家属院,同事一大堆,连带着在单位也被孤立,别说升职,能不能做下去都还不知道。

再加上他妈妈深陷官司,他前妻无论如何也不肯出具谅解书,这官司必输无疑,而且刑期恐怕还不短,赵波可谓焦头烂额。

郑华冷笑:“他还想找丽丽?做梦,回头我就让丽丽出差去,顺便带孩子四处走走散散心,下次开庭的时候再回来就是。”

方若华眨眨眼:“别管赵波这母子两个混蛋了,我记得王媛媛受父亲和奶奶虐待的案子,咱们长春花有全面卷宗,你把所有档案都发过来给我。”

等郑华发完电子邮件,她就开始翻看王媛媛和其母刘梅在长春花的档案。

从里面看不出什么异常来。

目前失踪,长春花的救助对象,八岁女童王媛媛是独生女,她母亲刘梅,是农村人,为人温柔腼腆,家境不算特别好,但也过得去,有一个哥哥。

她和丈夫王昆是经人介绍,相亲结婚。

在档案中记录,王媛媛小的时候,王昆还算疼她,至少和世间大部分的父亲没多大的差别,到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刘梅也没有说过,王昆忽然变得冷漠,经常在外留宿,他母亲更是对孙女变着花样各种折磨虐待,小女孩也好面子,再加上老太太只朝着看不见的地方下手,好长时间外人没有察觉。

长春花毕竟只是民间的慈善机构,能搜集到的消息大部分都是受害者自己讲出来的,光看这些,根本看不出究竟是发生了什么。

但是当时长春花一知道孩子的遭遇,就积极行动,帮助王媛媛的母亲刘梅和王昆离婚,并为她争取到抚养权,还拿到很大一部分家产,除此之外,长春花还请心理医生介入,观察了母女两个很长一段时间。

刘梅没有表现出任何一点不想要女儿的意思,十分正常,只是很排斥看心理医生,但国人多保守,不愿意看心理医生也是正常反应。

连郑华都不觉得自己当时的决定有什么问题。

谁知道这才过去一年而已,那个下狠手虐待女儿的王昆居然摇身一变,成了苦主,跑去报警说他前妻吸毒,还卖掉了孩子,这等反转简直让长春花上下都很崩溃。

偏偏长春花这边紧急派出调查员调查情况,的确确认了刘梅可能吸毒的情况。

长春花从成立以来,致力于帮助弱势群体,已经做成了很多案例,当然,失败的也有很多,可是像这一次一样,失败得如此严重的,却还是头一例。

第四百五十二章 没脑子

方若华叹了口气,这事的确是必须管,至少孩子必须得有确切的下落。

想了想,起身打电话给公安局的熟人。

结果转头到是许默给她回了电话。

方若华哭笑不得:“你不是在美国学习呢?”她刚回来的时候就听许默的同事们说了,许默最近改了爱好,竟然喜欢上心理学。

一知道消息,方若华差点没晕了。

许默和心理学哪里沾边?

事实上许默在别的方面天才的很,不光是理科,连文科也难不倒他,但这一次的确不开窍,只是他这人执拗的不行,说研究就要研究到底,据说一个人在图书馆扫荡了一书架的书籍。

每一本都倒背如流。

这还不算,不知道怎么折腾的,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一个心理学教授答应教他,那家伙就停薪留职跑美国读书去了。

方若华表示,许大神本来就是个神奇的人,从小神奇到大,用不着太奇怪。

许默:“身体还好吗?天气凉了,别忘了加衣服,我给你买了你说想要的化妆品,笔记本,快递回去了。”

方若华:“……”

她怎么不记得自己管许默要过东西!!

努力想了半天,终于想起来,那年她刚上大学,好像看见什么新闻了,就跟许默说过,等她哪天出国玩,一定要买点化妆品,再买个笔记本,便宜啊!

“买就买了吧。”

方若华叹气,“行了,关于王媛媛,查到她在哪儿了没有?直接把查到的写成案卷给我发过来,你那边是半夜吧,赶紧睡觉去。”

许默:“……哦。”

因为王昆报警,事情涉及到未成年女童,警方非常重视,立时便立案侦查,如今不比以前,到处都是监控,警方只要想查,只要肯费力气费功夫,那就没有查不到的道理。

现在刘梅已经被秘密监控起来,只不过不想打草惊蛇,所以并没有直接逮捕。

许默做事还算是很靠谱,写的资料非常详细,里面还夹杂了许多他自己的分析,字迹清秀漂亮,力透纸背,分析得也头头是道,似乎这家伙对于心理学还真是学有所成。

刘梅是农村人,村子拆迁,他们家分得了七百多万,家里她大哥得了一半,她得了一半。

忽然而来的一笔巨款,却没有给她带来好运,反而遭遇了厄运。

一个叫鲁强的毒贩子盯上了她,借口追求缠上去,三忽悠两忽悠就骗着刘梅吸毒。

刘梅生来内向,因为离婚更是自卑,有一段时间连房门都不想出,日日垂泪,鲁强又是同情她,还没有看不起她,处处哄着她,她一下子就上了心,轻而易举地掉到人家给挖好的坑里,毁了自己一生。

要方若华看来,离婚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但也不算错误,两个人过不下去,离婚不是很正常?

又仔细看了看刘梅的资料,方若华更是无语。

刘梅和王昆结婚之前,曾经交过一个男朋友,两个人已经有了关系,但是她男朋友后来一去不复返,走了再也没回来,她也找不到人,才经人介绍嫁给了王昆,当年王昆知道这件事之后就一直对刘梅百般怨恨,刘梅也自觉理亏,一退再退,不光在她丈夫面前抬不起头,在她婆婆面前也抬不起头,就连女儿都不敢保护。

方若华:“……”

清朝都灭亡多少年了,先辈们那么努力才让如今的子孙后代有好日子,女人们才算稍微自由些,怎么她们到自己往自己身上拼命缠绕枷锁?

就是方若华最没出息的时候,她也一样干脆利落地和高飞离婚单过,完全不觉得自己离异就低人一等,至于婚前性生活,那各人有各人的观点,她到觉得没什么绝对的对错,她自己没好奇过,因为兴致缺缺从来没做过,但是如果朋友觉得感情到了,想尝试一下,她也不至于觉得哪里不妥。

至于刘梅的所作所为,她简直不知道该从哪里吐槽,你要是觉得婚前性行为不对,那你一开始就不要去做,既然做了,想必是不觉得有什么,那你这会儿又羞愧个什么劲。

人一开始吸毒,那就陷入泥淖,再能上岸的几乎没有,刘梅的钱很快就被骗得干干净净,鲁强见她挖不出油水,又长得一般,卖不上大价钱,也懒得和他耗,到是看刘梅的女儿媛媛长得不错,年纪小更是优势,就想打王媛媛的主意,可刘梅这人有一千个一万个缺点,对女儿却好像还是有那么几分真心。

她可能是对自己没有信心,也怕鲁强打孩子的主意,有一日听到邻居说有一对夫妻四十岁了也没个一儿半女,特别想要一个孩子,一狠心,就托邻居把自己女儿送了人。

方若华看了这一段资料,也是无语。

只能说刘梅以前就没什么脑子,现在更没脑子,哪怕她把孩子送到她哥那儿,也比随便送给个陌生人好得多吧!

她哥能不打她的主意,没琢磨她分到的那笔钱,显然人品不差,对妹妹也不是没有感情,孩子跟着舅舅也不算什么好结果,但至少知根知底,这么随便一送,谁知道对方是人是鬼!

许默这人有百般毛病,却也有千般好处,好处其一,做事靠谱。

方若华知他甚深,颇有心灵相通之意,不必多提点,第二日许默便查到了王媛媛的消息。

许默连夜坐飞机回国。

一大早,天还没亮,窗外一地的白霜,方若华打开门让许默进来,他身上到是瞧着干干净净的,脸色红润,唇角含笑,温文尔雅。

方若华失笑:“你这回怎么没有冻个三两个小时,弄得自己脸色青白,白霜满鬓?”

许默愣了下,轻声道:“齐哥说,卖惨一次两次还好,次数多了显得矫情,而且,若华你不吃那一套。”

有那么一阵子,许默不知从何处听来,女孩子都有母性,总会可怜男生,他就想出各种让自己变得可怜的法子,冬日里故意一身寒霜,冻得身体冰凉,给若华捎带个早餐,晚餐什么的。

那时候若华也好哄,每次都心疼的不行,体贴又温柔,可最近几次,这等法子已经是渐渐不大管用了。

方若华摇摇头也不说他,把人让进门,直接进了方肖的客房。

第四百五十三章 浪漫

进了屋,方若华就安安静静地坐下来,看许默带来的详细资料。

据警方调查,带走王媛媛的那两个人,早在十天前就一路坐火车去往兰州新县,他们用的身份证到是真的,可是和人却对不上。

兰州警方已经确定,这两张身份证上的人,早在十年前就已经去世,不过因为是山里人,一辈子也没出过远门,身份就被拿去卖给了别人。

“新县那边最近传来消息,说是在磨坪村王大柳夫妻两个有点像警方找的人,至于他们有没有带孩子回去就不知道了,磨坪村地处深山,四周大山环绕,连手机信号都没有,要不是派出所正好有一个民警认得王大柳,恐怕连这点消息也查不到。”

方若华吐出口气,挠了挠头,略一思索就上网定了车票,去一趟磨坪村再说。

一个孩子落到陌生人手里,谁知是生是死,又会遇到什么磨难,没碰上也就罢了,长春花接过手,自然要一管到底。

许默沉默片刻,也和局里通了信,收拾东西陪方若华一起去。

先是十五个小时的火车,之后是三个多小时的汽车。

方若华到没觉得有什么,在上个小时空,尤其是头几年,那道路崎岖不平,下一点雨便是泥泞不堪,车再好再宽阔坐起来也一样难以忍受,还比不上骑马,而她那匹马再神骏,还是远比不上火车,汽车。

而出门赶路动不动就要个把月,那些日子是真难。

许默居然也没有半点不适应。

因为买票买的急,没买到卧铺,只能挤在硬座上,至于汽车更是连个座位都没有,许默却是连神色都不曾变一变,很轻巧地把行礼箱当成椅子,和方若华一人守着一扇窗户静静坐下。

他长得好,气质也好,捧着一本大部头的英文原文书,看得认认真真,汽车上的乘客挤到他眼前都忍不住放轻了脚步,放慢了语速,内心的暴躁也跟着减轻了些许。

等下了汽车,远远看到斑驳泥泞的山地,等了半天也没有车辆路过,再一问,磨坪村地处偏远,竟连辆公交车都没有同行。

许默沉默片刻,从行李箱拽出来两个小巧玲珑的折叠车,还是电动的。

方若华:“……”

“特制品,承重四百公斤。”

方若华哭笑不得:“车子这么小,又不能装大宗货物,世上难道真有八百斤的大胖子?”

秋风晚月,山林旷野间,暗香浮动,骑着自行车穿行其间,风吹起衣摆,撩起发梢,光凭想象到真是有那么一丝风雅气。

“呼!”

方若华扫了许默一眼。

许默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又拽了拽衣服,目光闪烁,似有一点懊恼。

“噗嗤!”

方若华忍不住笑出声,笑得前仰后合,“教你小子一个乖,下回再想着浪漫,别带两个折叠车,你应该带一个,到时候我坐你怀里,让你带着走,那才叫浪漫。”

许默若有所思:“那下次出门不带行李箱了。”

带着行李箱一个车子根本装不下,他反复确定了十几次,最终决定带两辆自行车的。

方若华哭笑不得,摇了摇头。

要是真如她刚才所说,现在两个人坐在一辆小巧的折叠车上,那恐怕都要欲哭无泪,许默不知道该有多难受呢,怀里坐着的哪怕是天上的仙女也受不住。

磨坪村远在山中,山路坑坑洼洼的,十分难走,骑着车子从日正当中,骑到深夜时分,借着手电微弱的光芒,才隐约看到前面似乎有个村子。

又走了一阵,方若华忽然楞了一下。

都说新县很穷,地处边境,没什么工业,她以为新县里的偏远小村落也不会富裕,没想到现实却和她想象的不大一样。

昏昏暗暗的夜色中忽然出现一大片璀璨的灯光,道路也不算好,都是黄土路,不过道边的房屋却是整整齐齐,修建的特别漂亮,全是独门独户,二层的有,三层的也有。

“你们,站住!”

“干什么的!”

村口一座石头屋子里忽然冒出两个男人,脸膛发红,差不多四十岁左右,身强体壮。

方若华两只脚着地撑住地面,拢了拢头发,露出个腼腆可爱的笑容来,一张嘴却是一口正宗的西北口音:“老乡,这里是老嘎达村不?我找牛冲。”

两个男人面面相觑,皱眉道:“你们走错了,老嘎达村离我们这儿还有六十多里路。”

方若华登时苦了脸:“六十多里?就这破山路,要骑到什么时候去,哎,一进山,手机没信号,导航都不管用。”

她一跺脚,唉声叹气,用力拧了把许默的腰,怒道,“都怪你,我说过,我爸妈不待见你,不会同意婚事,咱俩领了证就算完了,你非说什么必须上家里提亲,牛冲只是我表哥而已,他家哪里算我家?你说,你是不是根本不想跟我结婚,你就是闹着玩的!”

许默:“……”

他总觉得自己此时要是顺坡下驴,一口答应回去就跟若华领证,恐怕都有可能回不去家了。

方若华苦着脸,转头对两个村民道:“大哥,你们村子有没有旅馆什么的,我们先找个地方歇歇脚,天这么黑了,山路又差,再走下去不安全。”

那两个村民精神略微松弛,回头看了一眼屋里,其中一个就转头进了屋。

方若华用眼角余光瞄了下,里面至少有四五个人,有几个抱着酒瓶子喝酒,还有几个在打麻将,地上堆叠了好些瓜子皮,烟头,还有一些零食包装袋子,看得出来他们在这间屋子里呆了很长时间。

进屋的男人压低声音和里面的人说了几句什么,似乎有些争吵,不过,过了没一会儿,那男人还是出了屋子,冲方若华冷淡地点点头,答应他们留宿的要求:“旅馆没有,我们家只有我娘在,还有空屋子,你们要不嫌弃,就暂时住一晚。”

方若华连忙笑起来,客客气气地应道:“没问题,多谢大哥,多谢大哥。”

第四百五十四章 不许

男人也没耽误时间,很快领着他们两个到离村口最近的一座小院,果然如他所说,他这家里只有一个母亲在,他母亲生得富态,笑容温和,红光满面的,身强体健,保养得很好。

进屋收拾了收拾,对方就让方若华他们进去休息:“别出去乱跑,我们这是山区,经常有狼群出没,每年山里白骨累累,都是那些不要命的外乡人留下的。”

这话说得阴森森,方若华也故意吓得抱紧双肩,连连点头应是。

那人神色才略微和缓了些。

屋子也不像那男人说的那么简陋,家居摆设纯天然无污染,桌上的茶叶她只闻了闻,就知道至少是高档茶叶,吃的水果零食,都是进口的,价格应该很昂贵。

许默四下检查了一遍,蹙眉,伸手在嘴唇上比了比,不多时,几个窃听器都被翻出来。

方若华:“……累死了,早点洗洗睡。”

一张大床,许默直接把被子,褥子拖下去摆在地上,自己靠着床坐地上,方若华伸了个懒腰,默默躺倒。

方若华和许默睡一个屋,竟也没觉得特别不自在,不禁一笑,这对许默来说恐怕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自己跟他离得这般近,呼吸相闻,竟然没有心猿意马,要知道,许默可是相当英俊的。

“村子很富裕,村口那些人喝的是茅台,抽的是中华,穿的都是名牌,鞋子是鳄鱼皮的。”

许默转身趴在床沿上,轻轻在方若华手背上写。

方若华叹了口气,苦笑,一开始就不该进村子,本只是来找孩子的,根本没想过有什么大危险,她以为最多就是王大柳那两夫妻是拐子,把孩子倒手卖了,要不然就是他们两个死活不肯还孩子,起一点小冲突,可眼下一看,明显不是那么回事。

这村子里连窃听器都有,谁知道是什么情况?

她现在都有心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赶紧走人,可是来都来了,走得太急迫好像也不妥,而且如果这个村子当真有猫腻,那王媛媛岂不是羊入虎口。

“哎。”

一回头,许默从兜里掏出一部手机,摆弄了一下,轻轻递到她眼前。

上面的画面是磨坪村的卫星地图,特别详细,连人脸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方若华:!!

许默这家伙不会是侵入了我国的遥感卫星系统吧!

别管他是怎么在连信号都没有的地方,弄出眼前这一出的,可是方若华的确是忍不住有些敬佩。

许默勾了勾嘴唇,也有一丝隐秘的小得意,刚想说什么,忽然皱眉抬头。

外面大门被推开,踢踢踏踏地有人进来,两个人没起身,就听有人大呼小叫:“脏死了,脏死了,我要洗澡,我要睡觉,你奶奶个熊,孙子,都是你,玩什么不好玩骑行,就这破地方,连个酒店都没有,怎么住啊?”

“小祖宗,姑奶奶,我叫孙资,不叫孙子!”

“你还敢顶嘴!”

“不敢,不敢。”

这般嘈杂,方若华和许默也躺不下去,暗暗警惕,起身开门,就见外面站着个时髦女郎,方若华扫了一眼,有点眼熟,不过不记得在什么地方见过了。

再向外看去,外面还有七八个人,有男有女,穿着打扮都很讲究,不是本地人。

“喂,这屋子不行,臭的很,那间好,我要住那一间!”

时髦女郎一抬手,指着方若华的方向,蹙眉道。

方若华:“……”

这都什么跟什么!

方若华有些不可思议,事实上,除了里时常能见到这么不讲理的人物,那大约是艺术虚化,为了造成矛盾冲突,可现实生活中她还真是没见过这等嘴脸。

当然,要除去几个熊孩子。

当初读大学的时候,她隔壁宿舍里也有个女生挺娇气,有点趾高气扬,可人家看不上同宿舍农村的同学,那也是隐晦的,细枝末节上让人觉得略有些别扭,就是不喜欢自己睡的上铺,也没有吵吵嚷嚷非要对方和她换的意思。

事实上眼前女郎也没有那么奇葩,她显然是没注意到方若华两个。

两个人都关了灯,开门声音也不大,而对面那些人显然正处于暴躁情绪中。

身边叫孙资的年轻男人噗一声喷了口口水,只当没听见,挤眉弄眼:“祖宗你没眼瞎吧,那房子有人,好了,咱们先凑合凑合,天一亮咱就走。”

女郎眉头紧得能夹死蚊子,忽然察觉自己拿手指着人家陌生人的脸,一时也有些不好意思,却说不出道歉的话,把手一缩,却没再怼那个孙资,只是脚步迟疑,犹豫着不肯进门去。

“连浴室都没有,怎么洗澡!你给鹏飞哥打个电话,他不是在附近?让他来接咱们。”

孙资苦笑:“我早问过了,手机没信号,他们这儿电话线也断了,什么时候能修上还不知道,我的好姐姐,别乱想了,赶紧歇着吧。”

这一户人家是四合院,方若华他们旁边一间屋子,还有对面两间屋子都被这一群人占了去,对方是五个男的,三个女的,挤一挤到还够用。

方若华目光一转,看到这家的主人立在院门处的阴影里,神色怪异,轻声笑了笑:“大妹子,出门在外有个地方能舒舒服服睡个觉就很好啦,别太讲究。”

时髦女郎哼了哼,压低声音和身边的同伴耳语:“不知哪冒出来的乡巴佬村姑,她住过的房子我也不敢住,有虱子可怎么办,吓死人了!”

方若华:“……”

只能怪自己耳朵太灵。

话说前几个小时空,她有一阵子也特别害怕和人接近,因为虱子实在是多得不得了,杀都杀不完,用多少好药都不管用。

后来她得了镇西城,稳定下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全城大扫除,彻底剿灭虱子!

一转眼眼见许默的神色不对。

方若华盯着他压低声音:“不许往人家身上扔虱子,蛇也不行,虫子也不行。”

许默:“……哦。”

方若华想了想:“也不许去嘲笑人家一身都是高仿。”

许默:“……哦。”

第四百五十五章 逃跑

方若华这才放心,仔细想想也有意思,不食人间烟火的许默,不知不觉竟然变了许多,记得那年高飞带她出席酒会,她穿的礼服是随意从商场买的,不足一千元,碰上有两个小模特,小演员背地里嘲笑了她两回,她自己没在意,许默却不知从哪得了消息,从那以后就死死盯着那两位,一盯好几个月,只要对方出席正式场合,网上一有消息他就去一本正经地品头论足,把人家的品味说得一无是处,还特别有道理,后来方若华偶然发现才很无语地打断了他的业余爱好。

许默一个正经的理工男,以前哪知道什么时尚!

时髦女郎还一脸的不高兴,方若华叹了口气。

叫孙资的年轻人面上笑嘻嘻,很软和,瞧着谁都能捏一把,但他在这一伙人中显然是起到主导作用,只见他笑眯眯凑过去哄了时髦女郎几句,就把她哄得推开房门进了屋。

孙资笑着喊:“回头我给你打水。”

转过头来又给门口的主人家递烟,还走到方若华这边陪笑脸道了半天歉。

其实这一家的床品算是很高档了,隔壁的时髦女郎大约也很累,进了屋到没了大动静,只偶尔听见她抱怨几句什么没有信号,不能上网,以后再也不来了之类的话。

方若华给许默使了个眼色,直接在床上写:“报警。”

既然有窃听器,哪怕暂时没有别的证据证明这个村子有问题,也完全可以报警了。

许默点头。

方若华想了想,又写:“天亮时警察不到,咱们就大大方方离开再说。”

实在没必要留在村子里冒险。

两个人正笔谈,隔壁那位安生了几分钟的时髦女郎,又爬起来要吃宵夜。

主人家那位老母亲到是挺和气,还专门去厨房给他们煮了一锅粥。

只不过女郎喝了两口就不肯再喝,要了热水过来就着面包一点点往嘴里塞,一边塞,一边还有气无力地抱怨:“龙鹏飞要是不退伍,别想姑奶奶嫁给他,哼,还什么兰州军区中校营长,就算是团长,姑奶奶我也不伺候!”

她身边的女伴失笑:“别气了,明天出去通知他,让他开着军车,带着一溜人,让你风风光光地跟他去转一圈!”

方若华猛地起身。

许默到是还算镇定,默默地拿外套递过去,让若华穿上,又从腰里把匕首拔出来递过去。

随即,方若华就看到院子里有了动静,那个送他们过来的汉子护送这家的老太太出了门,又是人影晃动,传来细碎的脚步声,还有极为低微的低语声。

方若华端着水盆出去倒水,故作不经意抬头,遍看见两个汉子对着隔壁的房间指指点点,见她出来还多看了几眼才调头走人。

呵呵。

这下可热闹了。

显然这个村子是有大问题,听隔壁那人说自己亲戚是当兵的就紧张起来,方若华和许默本以为这帮村民就是心虚,可最多也只是要把人赶走便是,可现在看周围的动静却有些不对。

许默从窗户上转头回来,凑在若华耳朵前,细声道:“走吧,他们要杀人!”

方若华也不敢赌:“要不咱们装和里面哪个人有仇,去劫持两个逼着其他人一起走?”

说话间,许默拿出红外线夜视望远镜,看了两眼转身道:“差不多七八十人,手里有猎枪,朝这边过来了。”

方若华:“……呵呵。”

什么更妥当的主意也用不着想了。

方若华在小时空中一向平平安安,上一个时空,从完全不懂军事的小白,也能逐渐成长成精通兵法战阵的儒将,学到的东西里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相信自己的判断,行动果决,永不拖延。

她和许默一看四周无人,直接冲到隔壁破门而入。

“啊!”

时髦女郎一脸的惊恐。

方若华一笑:“一分钟穿不上衣服弄死你!”

五分钟不到,七个人被拖出大门一路向村外跑去,时髦女郎一脸愤怒。

孙资气喘吁吁地劝她:“别气了,别气了,你看看那些村民们凶神恶煞的样儿,咱们还得谢谢人家,人家又和你无亲无故的,知道想着救一救你就不错了……”

“闭嘴吧!”

时髦女郎憋得脸上通红,刚才差点没被吓死,都快哭了,被拖出门对方到说什么这村子是贼窝,村民们要杀人绑架……她生在人世近三十年,哪里受过这等罪!

即便从望远镜里看到村民们成群结队涌向院子的情形,她也终究还是心存侥幸。

“会不会是弄错了……”

话音未落,左右两边有两个身形彪悍的村民呼喝着从半山腰上爬下,手中砍柴刀锋芒闪烁:“站住!他奶奶的,早就知道……你们都给我站住!”

“早说直接绑去塞人笼卖国外得了,还非说再看看,麻烦了吧!”

另一村民冷哼。

女郎大吃一惊,花容失色,脚下一踉跄,瑟瑟发抖:“呜呜!”

下一刻,两边惨叫声响起,骨碌碌从山腰上滚了下来。

两个村民,一个抱着腿哀嚎,另一个头破血流,满脸懵懂。

那个抱着腿的,腿骨上一根树枝从前穿到后,枝上还残留了两片树叶,随风飘动。

众人静了静,这才看到方若华手里拿着玩的那根树枝没了,她顺手又拽了一根,拿小刀默默削尖,神色严肃,并未露出骄狂得意。

许默两步过去,一人一脚,两个村民就没了声息。

这边几个逃命的,刚一提声想尖叫,又给憋了回去,再回头看方若华,都有点局促。

许默取望远镜一看,蹙眉,拿出手机飞快拨打,那边一接通,就不紧不慢地道:“我身后现在跟了六十辆摩托车,他们手中应该大部分都是猎枪,但不排除有正规枪械的可能性。。”

那边不知道说了什么,他轻轻挂断手机,转头对方若华道:“路不好走,直升机方面出现意外,距离最近的赶过来最快也要三个多小时。”

“那怎么办?”

“我不想死!”

“孙资,孙资你想想办法!”

几个人登时乱了,慌作一团,所有人神色慌张,频频向后张望。

虽然乡土路难走,可摩托车怎么也比两条腿要跑得快,恐怕很快就要被追上。

第四百五十六章 自救

孙资也忍不住苦笑:“这下可完了。”

他约同事们出来玩,不过是想打好关系,多些人脉,结果却遇到这等倒霉事。

许默取出手机看了看地图,方若华扫了一眼,用手画了一个圈:“上山。”

山壁陡峭,哪怕是缓坡也荆棘丛生,时髦女郎哭声更响:“这怎么,怎么上得去?”

方若华四下看了看,向后退了几步,一借力蹭蹭上了缓坡,抓住藤蔓,两下就翻了上去,踩踏在略平缓的山道上。

她不知从哪翻出来一条长绳,系在树上垂直而下,慢悠悠道:“我就等十分钟,十分钟后我和许默走人。”

底下一众倒霉孩子:“……”

说完,方若华就坐下,正好旁边有棵树,她摸了摸觉得还行,挺有弹性,就是看不出是什么树,干脆简简单单地做了一张弓,弓弦就拿旁边的野葡萄藤凑合一下。

人被逼迫到一定的份上,确实能发挥自己的潜力,一众人愣是在远远能看到摩托车影子的一刻上了山。

方若华指了指略高出的一块平台:“都上去,躲在岩石后面。”

一行人慌手慌脚地躲过去,个个心慌意乱,浑身发抖,只敢偷偷从岩石上面扒头看去,就见方若华居然又下了山坡。

许默拿出腰刀砍了许多荆棘藤蔓下来扔下去,方若华蹲下,在必过之路上飞快地制作防护网,制作完了,眼看那些摩托车呼啸而至。她笑了笑,也不隐蔽身影,直接站在上面高声喊:“喂,注意了!”

搭上‘箭’,拉开‘弓’,笑眯眯看着远处。

骑着摩托车的村民一阵莫名其妙,当先的几个轰然而笑:“哎哟,这小妞挺有意思,以为拿把破弓就能吓唬人不成?”

嗖!

一箭穿过说话之人的肩胛骨,后劲十足,愣是拖着他倒飞出去半米滚到同伴的车底下。

哐当一声,摩托车横倒,摩托车队一下就乱了,横七竖八地倒了十几辆车。

剩下的骑手脸色大变,心有余悸地抬头张望,其中有两个拿出猎枪来。

可方若华哪里还在,人早就回了高处平台之上。

绕过岩石,打量了几眼这七八个人,笑道:“你们两个,站在这个位置,对面那两个,过来,过来。”

三言两语,把这七八个人安排好地方。

“一步也不许动,把你们身边的石头,树枝之类都捡起来放好。”

方若华脸上含笑,但神情间却有一股奇异的压迫力,“我说让你们扔,你们才能扔,敢提前一步,我宰了他,我下令之后,三十秒之内扔不完,我也宰了他!”

孙资打了个哆嗦。

那个一向颇说得上是趾高气扬的时髦女郎也欲哭无泪,忽然觉得,落到眼前这女孩子手里,其实也不一定就比落到那些村民手中能好上太多。

说话间,许默从东面过来,没有说话,山下就传来两声急促的惨叫和惊呼。

紧接着此起彼伏的枪声响起。

虽然只是猎枪而已,可是枪声一响,几个女孩子吓得哇一声,大哭。

方若华回身,默默地盯了一眼过去,哭声戛然而止,不知道为什么,她们一瞬间觉得如果自己再发出任何对方不想听到的声音,她们的下场会比死更惨一千倍。

“哎。”

方若华却是心下叹气。

想当年她率领千军万马,不说谈笑间樯橹灰飞湮没,但也相差无几,现在领着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怼一波村民,未免落差有点大。

……

龙鹏飞坐在直升机上,闭目养神。

这次行动他会来参加,其实有一定的私人原因,根据任务简报判断,那七个无意中被卷入磨坪村事件的受难者中,有一个可能是他的女朋友。

相亲恋爱不过两个多月,要说他有多么爱他的女朋友,那是有些矫情,但重视的确是真的,担心也是真的。

他都三十多岁了,谈了多少次恋爱都无疾而终,像他们这些年年月月枯守边疆,完全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家的军人,不知道有多少人留不住老婆。

两老婆都留不住,更不要说女朋友!

龙鹏飞也是人,还是个正常的男人,他也是真心实意地盼望着有一天能结婚,能有个家,能有个妻子和自己好好过日子。

一想到凌薇竟然会被卷进危险之中,他就忍不住焦虑担心。

“磨坪村,根据国际刑警方面的情报,这个村子很可能涉及大批量拐卖人口案件,十年前生意就做到了国外去,一年前磨坪村又开始涉毒,利用以前走私人口经营的渠道,进行大规模的毒品走私活动。”

“现如今,整个村子和西北S县的毒枭常老大建立起很密切的关系,全村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村民涉毒,有可能暗藏武器,对外来者十分不友好,根据调查,今年上半年在磨坪村附近失踪的外来人口有十七人,现在我们怀疑,可能和这个村子有关……”

“目前,有衡市一位文职的警察,还有长春花慈善基金会的董事长方若华女士都被困在磨坪村,方若华女士是我国著名慈善家,在国际上也有极大的影响力,所以,我们必须保证她的安全!”

龙鹏飞:“……”

原来和他一起去撸串的竟然真是这样的大人物,原来大人物也是喜欢撸串的!

“因为出现了一些意外,我们已经耽误了数个小时,数个小时前就和他们联络不上了,现在是什么样的情况,我们也不清楚,磨坪村的村民虽然并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但是因为地处大西北深山,民风彪悍,祖上世世代代都是老猎户,到现在他们还是有打猎的习俗,说白了就是偷猎,人人有一手百步穿杨的好枪法,杀人不眨眼,如今手上又握有人质,所以,这有可能是一场恶战,硬仗,大家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好了,按照规定,你们可以给自己的亲人留一封信,写好了统一交给我。”

龙鹏飞默默写了信。

不多时,终于降落。

特种兵落地,都非常谨慎,慢慢潜入村子,然后……和想象中完全不一样,他们并不是特别困难地把村子里的人都给抓了,从开始行动到结束就花了十五分钟左右,只是,被抓的全是些老弱妇孺,一个个神色麻木,还有好些身上带伤,猜也猜得出来,恐怕有不少是被拐卖来的女人。

第四百五十七章 个人崇拜

龙鹏飞亲自审讯,一知道村中青壮全部出去追捕别人了,登时蹙眉,连忙带人去追。

只要想到九个手无寸铁的平民正被一百多手中持有武器,杀人不眨眼的恶徒追杀,他就觉得自己脑袋疼的简直要爆炸了。

一路疯狂追捕,没多久就听见零零散散地枪声,顺着枪声过去……

捡到二十几辆破碎的摩托车,十几个灰头土脸昏倒在地的村民,终于碰见了比较像样子的抵抗,但是这些人也个个是遍体鳞伤,精神麻木,哪怕被抓了还是懵懵懂懂,其中七八个脸肿的简直看不出原来的模样,据说是被马蜂蜇的,眼看人都快昏迷了,抓住了也要先送医院急救。

一路披荆斩棘,度过千难万险,两次误入陷阱,差点断腿。

战士们终于找到了人质。

龙鹏飞:“……”

这些人质看起来到是挺累,头发也乱了,衣服也脏了,脸上全是土,但是一个个眼睛发亮,精神抖擞,面含笑意,还有一股凶劲。

看着这些人贼亮的眼珠子,龙鹏飞都有点脚软,尤其是看见自己女朋友的一瞬间,简直以为对方只是长了一张和她女朋友一样的脸。

那位方若华女士到是没多大变化,正坐在旁边的一个树墩上,手里拿着烤鸡腿斯斯文文地吃。

她旁边,一个相貌英俊,仪表堂堂的青年男子,正勤勤恳恳地翻动架子上烤着的野鸭子。

龙鹏飞:“……”

怎么说都是好事,最起码人平平安安,至于别的,到不必太计较。

把‘人质’好好护送上直升机,龙鹏飞派出两个人问了问经过,结果就听这些人满嘴胡说八道,什么方若华是神箭手,一箭一个,指哪打哪儿,可他们口中的弓箭,怎么看怎么就是一堆破烂木头。

事实上弓的质量确实不好,用了没多久就散了架。

龙鹏飞昏头昏脑地听了半天那位女富豪怎么运筹帷幄,怎么决胜千里,还有他们七个是怎么在女富豪的英明指挥下,力战群雄,把百多村民耍得团团转,让他们无法越雷池半步。

一群士兵都听得目光呆滞。

这帮人质对方若华,简直就像最痴狂的粉丝面对自己唯一的偶像!

方若华心下叹气:这都哪跟哪儿,要不是这些人太没用,她也不能只打防守战,最起码也要防守反击才算合格。

休息了片刻,她便过去说明了一下自己到磨坪村的目的,也顺利从王大柳夫妇身边找到了王媛媛。

王媛媛还算幸运,王大柳夫妻四处搜罗长相漂亮的女童,准备送去给常老板享用的,但这一批刚刚搜集得差不多,还来不及送走。

方若华松了口气,便与许默搭乘直升机回去了,至于剩下的善后工作,那自然有警方接手,事实上这案子远不算完,后面牵扯更广,但那就不是他们两个该插手的了。

目送这二位和那些人质们远去,龙鹏飞苦笑,他刚才表现得有些凶暴,似乎得罪了女朋友,哎,或许煮熟的鸭子又要飞。

不去想这些,四下张望,心中多少有些好奇,又重新复原了下现场,不只是龙鹏飞,其他人也啧啧称奇。

“如果不是方女士的来历清楚的很,我都要怀疑她是经年累月参与战争的战将了,不对,应该说是擅长冷兵器作战,颇有古风的战将。”

光是领着七八个连散兵游勇也算不上的家伙,挡了那些村民几个小时,还是就地取材,随手制作武器,设置陷阱,就能看得出这位女士,拥有超人一等的天分。

她若是从军,能不能为帅还看不出来,可说不准还真是一员大将。

方若华回家之后,直接去长春花,把王媛媛送到郑华的手里,这才松了口气。

刘梅肯定是要处理,她的事情还得一点点查清楚,最后即便不入狱,也肯定是得进戒毒所,被剥夺抚养权,但是王昆因为有虐待孩子的先例,孩子能不能交给他同样有分歧。

郑华觉得王昆之所以想要孩子,其实是看上了刘梅的村子拆迁,她分到的那一笔钱,所以才盯着母女两个,找机会分一笔,当然是不想把王媛**给对方。

事实上在磨坪村呆了这么长时间,王媛媛的情绪也很恶劣,可能要进行长时间的心理疏导。

方若华刚刚好起来的心情,就不自觉变得有些压抑。

郑华却是丝毫都不觉得麻烦,反而宽慰她:“我辈中人,建立长春花慈善基金,可不是为了享福,天然就是要吃苦的,遇见再大的麻烦,我们都不能急,不能乱,你想想看,那些可怜的女人,可怜的孩子,被我们从火坑里救出来,身心皆伤,还没有从困境中爬出,他们唯一的指望就是我们,他们依赖我们,把我们当救世主,我们怎么能乱?”

方若华苦笑:“可是我们不是救世主。”

他们长春花每年才能帮助多少人?和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比,长春花救助的根本就是九牛一毛,可就是救助的这些,还屡屡都是失败。

甚至……失败比成功更多。

“我能起多大的作用?”

郑华却已经因为那有限的成功而特别高兴:“至少我们再也不会因为缺钱这个因素,而救不了人,这世上钱买不到的东西是越来越少了。”

方若华:“……”

好吧,当运钞机当得很成功,也不是坏事。

接下来好长时间,王媛媛的爸爸王昆数次到长春花和郑华交涉,想见王媛媛,还在努力地争取自己的抚养权,据他所说,王昆当初觉得王媛媛不是自己的女儿,是因为血型的关系,他和刘梅都是B型,但王媛媛却是AB型,怎么可能,肯定不是她的女儿。

但是近来他再一次验血,发现自己是A型,他上一次体检验血时,根本就验错了。

知道之后就急忙去做了DNA比对,没想到,媛媛确实是他的女儿,货真价实。

方若华知道前因后果以后,也只能无语。

这现实有时候就是比还要‘精彩’,什么新鲜事都会闹出来。

王昆到底能不能要回王媛媛的抚养权,方若华实在是无法确定,纵然她觉得会对孩子受伤害视而不见,王昆这人就算是王媛媛的亲爹,也不适合养孩子,但这种事,终究不是她能做主的。

而且,她的休息时间要结束了。

第四百五十八章 作死

“啊啊啊啊!”

“南无·喝啰怛那·哆啰夜耶!”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经文咒语一出现在屏幕上,金光四溢,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登时躲开三尺远,方若华也偷偷松了口气。

水友们毕竟觉得眼前的一切是假非真,隔着大屏幕,跟看恐怖电影差不多,心中惊惧到底比她小些,也更快恢复正常。

这是一座光怪陆离的酒吧。

灯红酒绿,潮男潮女,醉生梦死。

方若华找了个安静一点的位置坐下,暂时先不去看屏幕,开始吸收记忆。

半晌,她整个人颓废地倒在吧台上,以头撞桌面,左右客人们还有那位俊美小酒保都见怪不怪,谁也不当回事,连多看一眼也不曾,深更半夜蹲酒吧的男男女女,除了那些来找刺激的,就是受了刺激的,出什么事都不稀奇。

水友们:“……节哀。”

“节哀!”

一排整整齐齐的节哀,个个不知道怎么来安慰三妹,毕竟,她这回扮演的角色确实挺白痴的。

“编剧越来越牛了,这么折腾老板,难道不怕咱们三妹被气炸了扣他们工资!”

屏幕上乱象纷呈。

这个小时空同样是由一部衍生而成,名叫——《帝都异事录》。

讲的是一个单纯可爱的神棍小女生周玲玲,本来做各种算卦生意只是骗人的,却因为遭遇了一次车祸,而能看到鬼魅邪物,还撞见一只厉鬼,得到了一些零碎的,旁门左道的传承,误打误撞地闯入都市里的灵异世界,和龙族的少年,白发的天师等等高人结缘,一步步成长,结伴处理天下灵异事件的神奇故事。

方若华穿越的原主,和女主周玲玲却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方家祖上是一个小教派拜龙教的人,家中世代供奉龙神,也有一些法力,不算什么大族,也不是太有名的门派,但是的确有一些异术,可传到原主这一代,早就没了祖上的能力。

现在的方家,只是这个世上最平凡的家庭之一。

原主自小就性情阴郁,和家里所有人,从爷爷奶奶,到堂兄堂姐的关系都不亲密,她姐姐却是性情温和,长袖善舞,十分讨人喜欢。

所以从小,原主就老是看姐姐不顺眼,觉得家里人个个偏心。

方若华:“……”

如果一个人不喜欢她,那可能是对方的问题,两个人不喜欢她,也可能是别人的喜好不同而已,但是她竟然觉得,一家子人都和她关系生疏,不喜欢她喜欢她姐姐,那她还计较什么,肯定是自己的问题好吗?

方若华当然能想得明白,事实上,生疏是生疏,但不喜欢她什么的恐怕是没有。

可是原主却身在局中,根本看不清楚问题根本,只会抱怨家人喜欢她姐姐,却没看到她姐姐同样在各种细微处对家人的关心爱护,人的感情本来就是相互的,付出的越多,得到的自然也越多。

有一天晚上,原主做了一个梦,梦到了未来,在未来,她姐姐考上了帝都的大学以后就去了帝都上学,毕业以后进入帝都电视台工作,后来做了新闻联播的主持人,还和帝都大家族杨家的长子杨文昌相恋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一女,十分幸福快乐。

可是她却特别惨,长得平凡,远比不上姐姐漂亮也就罢了,学习成绩还糟糕透顶,没考上大学,找工作又吃不了苦,最后遵从父母小时候给他们定的婚约,嫁给隔壁暴发户邻居种阳。

种阳家里有钱,他爸爸二十年前白手起家做生意,什么都做,很快就赚了不少钱,养儿子一辈子完全没有压力,所以他就是个啃老族,喜欢摄影,整天摆弄他的那一堆设备,偶尔在网上写写酸文,要不然就宅在家里打游戏,还和一群狐朋狗友玩什么乐队,原主特别不喜欢种阳的性格,两个人整天吵架,还离了婚,当时种阳本身没钱,钱都是他爸和他哥的,当然给不了原主多少赡养费。

之后原主又有过一次婚姻,但是同样出了问题,以离婚收场,一辈子孤苦伶仃,到晚年还得靠姐姐一家子接济才活得下去。

知道未来之后,原主简直要炸了,整天唉声叹气,更是怨天怨地,之后不知为何有了执念,觉得自己以后碰见的都是渣男,远远比不上自己的姐姐,她偏偏要嫁给一个特别特别出色的好男人。

原主想了很久,仔仔细细琢磨自己的梦境,最终想到一个细节,就在她家附近的乐海酒吧里,如今驻唱的一个年轻男孩,其实是帝都韩家的人,韩家可是首屈一指的大家族,比姐夫的杨家还要强出许多倍,她脑子一晕,就去酒吧打算勾引一下那个韩家的少爷。

可是原主这人,其实属于那种脑子里的想法不少,实际上在行动上却是个怂货,她暗地里YY了半天,结果一句话都没敢跟韩少爷说,心里也气自己胆小,点了一堆酒,越是郁闷越是痛饮。

却没想到,她没敢和那位韩少爷说话,韩少爷和几个同伴却注意到了她。

她一个女孩子在酒吧这种地方,打扮得格格不入,喝得醉醺醺,还一个劲偷偷朝着韩少爷看,怎么可能不引人注意,韩少爷一帮纨绔少爷玩得本来就凶,喝多了酒,呼喝一声叫了一堆人就围上去动手动脚。

这几个根本就是无法无天的主,又因为家里逼婚心烦的很,对上赶着找上门的女孩子深恶痛绝,污言秽语无数,吓得原主花容失色,再也没想到,她心中憧憬的东西和现实有巨大的差距,所谓的帝都贵公子,也并不是想象中冷淡矜持的好人,完全可能是人面兽心的怪物。

幸亏隔壁暴发户家的小儿子种阳正好也在酒吧喝酒,好歹是邻居,不能不管,只好冲上来救人,当时所有人喝的都有点多,打起来没有分寸,回过神种阳已经被打得人事不知,登时吓得那些人酒意全无,赶紧逃跑。

种阳就这么惨遭不幸,虽然送去医院抢救,但是没有抢救过来,挣扎了半天,还是不幸离世。

第四百五十九章 原罪

种阳的死亡,宛如晴天霹雳,一下子打垮了种家,方种两家的关系顿时破裂。

原主面对种家的人恶狠狠的目光,心虚痛苦,也不知道怎么去面对家人的排斥,只知道逃避。

她心中惊痛,却愣是装作根本没有这回事,半句认错的话也说不出口,浑身尖刺,见人就怼,整日在外游荡,不肯回家,也不学好,谁劝也不行,偏偏她因为体质的原因,特别容易沾染那些怪东西,在家还好,方家到底还是老牌家族,老宅本身就是一层防护,会庇护自己的主人,但她对家里越发不认同,又不着家,渐渐地就招惹了很多不好的东西,她的身体变得越来越差,运气也越来越糟糕。

有一日,原主正在街上倒卖些手机壳,钥匙串一类的小东西。

忽有人喊了一声:“客人等一等,我看你乌云罩顶,很快就有大难临头,不如坐下来让我给你消解消解,钱不用多,一万就好。”

正是女主周玲玲学有所成,继续自己家传的老本行,在街头摆摊给人算命,见她面有晦气,便开玩笑似的出声指点,可原主哪里是个好性子的人,听见这个怎么可能去信,再说她好几年不要家里的钱,为了生活也要忙着做生意,自然是听也不听一句。

周玲玲就叹一声:“哎,看来都是命。”

白羽也笑着点评了一番:“此人福薄,运薄,命也薄,不过,观她气象,她家里到有那么一点好东西,还正适合玲玲你,你毕竟练过邪术伤了元神,还是多学点正经的东西更好。咱们不如多盯着点,看看她命数究竟如何。”

两个人就吊在原主后面,原主果然如白羽所说,运气特别不好,总是招惹乱七八糟的东西,没过半年,竟然把麻烦招到家里来。

有一个女鬼不知道为何,特别恨原主,而且化作厉鬼,要害方家全家。

一时间,方家所有家人都遭遇了灾难,方父出门谈生意出车祸,生意没谈成还撞断了腿,原主的姐姐为保护原主被高空掉下来的花盆砸了一下,破了相,这还不算完,各种大大小小的灾祸永无止息。

白羽掐指一算,笑道:“时机正好。”

他就打扮一番,携女主周玲玲登门,两个人一副高人做派,笑眯眯不带一个脏字地骂了原主一顿,说这一切灾祸的源头都在她的身上。

原主悲愤羞愧不已,一气之下,又因为饱受折磨根本就受不了这一切,跳楼自杀。

周玲玲心中有点难受,默默为其念了一遍往生经,和白羽一起做法驱除了晦气,白羽又顺手收取方家的几本藏书,那些藏书其实另有乾坤,是白家祖上传下来的秘籍,只是白家人从来不知道罢了。

这些秘籍中记载了一些失传的聚灵阵法,能使修行事半功倍,对于周玲玲这样半路出家的除魔师来说,特别特别有用。

周玲玲也有天分,很快就吃透了秘籍,修为大进,渐渐也有了名气,不再是伙伴们的附庸。

方家失去了秘籍,也同时失去了祖辈们留下的福泽,日渐衰落。

数年后,周玲玲主持同道交流会,和国内各地的大师们交流时,还把原主的事情当做典型案例说了一遍,教导别人不要像原主一样作死。

把原剧情仔仔细细地回忆完,方若华还是有气没力,趴在吧台上苦笑。

原主的脑子里都是浆糊吧,什么玩意!

就知道抱怨,就知道嫉妒她姐姐。

可她不想一想,她姐姐是因为努力学习,所以能考上好大学,认真生活,所以生活才善待了她姐姐。

至于她自己,不正是因为她不爱学习,觉得看书远比不上多玩会儿游戏来得舒服痛快,学习成绩才那么糟糕,考不上好大学自然也是很正常的。

有机缘做个梦,梦到未来的片段,不去痛下决心,改掉自己的毛病,努力学习,认真生活,竟然觉得自己是因为没有嫁到好人家倒了霉,做的第一件事居然是去勾引有权有势的男人,这都什么逻辑!

你哪怕目标是嫁优质男,你自己也得是优质女才有机会,你自己半点优点都没有,人家方方面面都很出色的男人凭什么娶你?

事实上,原主怎么看怎么不好的方家,其实特别和睦,爷爷奶奶慈爱,大伯大伯母对她们姐妹两个,比对自己儿子一点都不差,她觉得自己备受忽视,那也是她自己性子闷,根本不爱和亲朋好友们相处,亲人们更喜爱爽朗大方的,又有什么好奇怪?

方若华觉得和这位比,她以前遇见的原主,个个都算是正常人了。

水友们:“呵呵。”

“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饕餮,欲望,都是人的原罪啊,三妹,你看开一点。”

方若华要了杯酒,慢慢喝了两口,搓了搓脸,叹气。

其实也还算好,那些奇葩事原主一件也没做,她来得特别及时。

她现在所在的酒吧,就是那个韩少爷呆的酒吧,这会儿韩少爷刚唱完歌下了台,正和那些狐朋狗友们说说笑笑,朝着方若华指指点点。

方若华一口气把酒喝下去,起身就走,她可没打算和这些人纠缠。

刚走了几步,人还没到门口,就见那位韩少爷优哉游哉地走过来堵住人,带着一身酒气,上上下下打量方若华,好像在打量一块猪肉:“看见没有,追求少爷我的,都是这等货色,模样长得不行,胃口到很大,一个个都把少爷我香喷喷的香肉,行,既然想玩,咱们就招呼人陪她玩玩……”

说话间,他就伸手去掐方若华的下巴。

方若华:“……”

很好,终于有了这是延伸时空的真实感,纨绔少爷百无禁忌,没毛病!

方若华笑了笑,眉眼十分温柔,“好,我陪你们玩!”话音未落,一记重拳,砸韩少爷的鼻子上,鼻梁瞬间塌陷,鲜血喷流。

韩少爷身边几个人一愣。

他们还没回过神,头上,脖子上,小腹处,就被无数拳影,腿影招呼。

完全没有反应时间,所有人都哀嚎出声,实在是太疼了,那种疼,简直是连骨头缝都在疼。

一直到所有人喊得都发不出声音,方若华才停手,整理了下衣襟,笑得依旧是温柔又缱绻:“舒服。”随手抓起一人,拿对方的衣服擦干净手,又哐当一声把人扔下。

整个酒吧里鸦雀无声。

第四百六十章 疼爱

方若华回过头,正好看到种阳站在不远处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朝着他勾了勾唇角。

种阳登时浑身僵硬。

就在刚才,他看见有人去围堵方若华,登时就急了,好歹是邻居家的小妹妹,从小就认识,他即便和那个不怎么说话的小丫头片子不算熟悉,也不能眼睁睁看着那孩子在外面吃亏。

结果他刚把外套脱了,正打算去英雄救美,然后美人两三下把那些人全给撂地上了。

种阳激灵一下,打了个哆嗦,就刚才方若华那凶狠劲,他在旁边看着就觉得骨头疼的不行,那架势,简直是把人往死里揍!

忽然想起他妈妈好像说过,小时候他老爱欺负隔壁小妹妹,不是揪头发,就是扯袖子——现在看来,他能好好的,安安稳稳地活到十七岁,真是邀天之幸!

一晃神的工夫,方若华整理好衣服,已经走到了他身边:“走吧。”

种阳:“啊?”

“走啊!”

种阳二话不说,扔下一干朋友,多余的话半句不敢说,亦步亦趋地跟在方若华身后蹭出酒吧。

方若华笑眯眯地看了他一眼:“下次再让我看见,你到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鬼混,我就卸掉你的腿。”

种阳连声道:“不敢,不敢。”说完才懊恼,“……你不是也去了。”

可最后一句话他只敢偷偷摸摸小声咕哝,方若华也不搭理他,只要把他身上那一劫挡掉,也就算对得起他对原主的恩义了。

说是走,方若华还是走到韩少爷面前,拍拍他的脸:“我知道你是谁,韩家的老三是不是?”

她扬了扬手机,“刚才你们的所作所为,我全录下来了,小子,不想给你爸和你大哥招祸,你悠着点,现在因为被挂网上最后倒了霉的高官不知凡几,你爸还没有一手遮天的能力。”

韩少爷:……很冤枉!

他从小玩大大,闹多大也没让爸妈给他出过头!

方若华也不觉得韩家会因为这点小事就真做什么,又不是中二的年纪。

想了想,扫了一眼韩少爷的背后,压低声音道:“夜路走多了迟早遇见鬼,那个穿蓝色泡泡公主裙的女孩和你什么关系?她可就跟在你身后。”

韩少爷浑身一颤,本来就醒了一半的酒意登时全等醒了,忍不住想回头看,却又不敢,只觉毛骨悚然。

屏幕上一群水友发各种瑟瑟发抖的图片。

“三妹,我都不敢回家了,直播这种重口味的东西,你亏心不亏心!”

方若华依旧很温柔地一笑,只盯着韩少:“给你一个诚恳的建议,去庙宇或者道观呆一个一年半载吧。”

说完,直起身离开。

韩少爷嘴唇动了动,愣是凭借自己小动物般的直觉,没敢再吭声。

此时已经是夜深人静,方若华站在酒吧门口考虑了三秒钟,决定先不去找自家亲爹亲妈。

根据脑中地图显示,方肖和夏芬两个应该在拉萨附近。她想过去也要找寒暑假放假的时候才行。

没错,原主今年十七岁,和种阳一个年纪,正在读高三,还有七个多月高考。

一路回家,先送种阳进隔壁的门,才上楼回自家的小院子。

方家的房子有几十年的历史了,是青砖绿瓦的宅院,显得陈旧些,原主很不喜欢,方若华却觉得还不错,在京城寸土寸金的地方,这样的宅子可比高楼大厦好得多。

他们家的老宅也在京城,不过在燕郊,比较偏僻,同样是深宅大院,方家人除了方若华,都比较偏爱幽静的居所。

小院里的灯亮着。

客厅里也留着灯。

桌子上一盘水果,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还有一碗原主最喜欢吃的孜然羊肉盖浇饭,孜然用的是自己手炸出来的,大颗的孜然,羊肉也是小羊羔身上最鲜嫩的肉,饭虽然简单,花费的心思却着实不少。

房间里静悄悄一片。

可是方若华明显能感觉到,主卧里,还有东面的次卧里还隐约有声息,显然家里人根本没有睡,一直在等她,直到她上楼开门,他们才放心。

但是没有人出来批评她深夜不归家。

方若华:“……”

其实,原主这是被家里人给宠得脑子不清楚的吧。

她那个姐姐,今年刚毕业,却不急着去工作先空下大半年来,打算辅导自家妹妹功课,直到妹妹高考完才回去上班。

宠妹妹宠得这么离谱,也难怪原主作天作地,反正怎么作死都有人给她兜着,自然就无所顾忌。

吃完饭,刷干净碗筷,洗了个澡,按照记忆回到自己的房间睡下。

第二天一早,方若华天没亮就起来,先去厨房给这一家子——爸妈姐姐做饭。

原主爸爸方东林吃稀饭,鸡蛋饼。

原主妈妈龙云的蔬菜汁,面包,烤香肠。

姐姐方若馨从来不挑食,但是其实更偏好西餐,牛排只煎四成熟,配上西蓝花,煎蛋一个,再加上一杯红酒。

一家子起来,龙云还没进厨房就被这一桌子食物给吓到了。

方若华一笑:“吃饭。”

她这会儿还有点叫不出爸妈,不过叫姐姐没压力,“姐,你都有黑眼圈了,回头我画张安神符给你。”

“好。”

原主姐姐略带几分迷惘,根本没听清楚自家妹妹说什么,但是妹妹亲手做的早饭吃在口中,那就什么都好,好,好了。

吃着吃着,这位方妈妈龙云眼睛就有点红,面上到还是一派严肃。

她本就是个严肃的性子。

方若华叹了口气,就在她来的那天晚上,原主就已经猝死。

这一家人的爱都是给原主的。

多么可惜,不知道原主死的时候,有没有察觉到这一点,想必是觉察到了的,家人待自己是好还是不好,又有谁能体察不到?

方若华总觉得,她附身的每一个原主,死亡的时候都留下了执念,所以,她才可以获取记忆,感受到她们潜藏在心底深处的感受。

吃完饭,方若华看了看还没到上学的时间,就去仓库里翻出一叠黄纸,然后打开大百科,点击符箓的目录,再取出自己从宇宙商城里淘换的定制版符箓画笔套装(幼儿专用),画了一个规规矩矩的安神符,递给方若馨。

“安神符,戴在身上试试看,应该管用。”

说了一句,方若华主动拎书包,出门推自行车上学去,她的人影都看不见。

方若馨一下子笑出来:“我真觉得自己精神倍增,跟吃了仙果似的,妹妹这安神符可真管用……不对,她什么时候学了这些乱七八糟的!”

第四百六十一章 秘术

“学就学吧,喜欢学学也没什么,当年公公不就喜欢研究这个,再说,古时候那么多人相信,现在即便都说是迷信,可谁又敢打包票,说那些是真的没用。”

方东林容光焕发,如今是哪里都满足,看什么都觉得好。

再说,他如今经营公司,作为一个商人,不迷信的少有,他办公室里还找过风水先生给看过风水来着。

半晌,轻叹一声,“咱们闺女多懂事,孩子平时就是不爱说话,你看看,你个死老婆子还整天抱怨,说什么二丫头都不知道心疼人,哪里不知道了,你这烤香肠都记得放足了酱料,还是沙拉酱配上番茄酱,多心疼你,连你这古怪口味都能记得。”

方东林一脸控诉。

龙云咳嗽了声,没有说话,心里也不是不熨帖。

方若馨却是忧心忡忡:“我说不要让若华住校,你看看,高中住了这两年校,做饭的手艺好了这么多,她以前也就能蒸个米饭,炒个西红柿鸡蛋,如今到好,摊鸡蛋饼也会了,微波炉也会用了,肯定吃了不少苦。”

方若华的高中,高三之前根本不让办走读,当时方若馨就不乐意,想哪怕掏一笔钱,让妹妹读更好的高中,离自家也近,还能走读,他们家又不是拿不出择校费来,偏偏她爸妈觉得女儿该学学独立,妹妹也吵着要住校,那么小的孩子就不住在家里,没人照顾,还不知受了多少苦!

方若华是半点不知道自家便宜姐姐的心思,到了学校,坐在教室里,按照原主的习惯坐在最后一排,眼前各种书本堆得高高的,把她整个人都护住。

如果是原主,这会儿不是趴下睡觉,就是偷偷摸摸拿着手机上网玩。

学校里自然不让带手机,可是学生们就没有那么听话的,私藏手机的从来不少,原主更是如此。

现在换了方若华,在自制力和耐性上却绝对不至于有问题。

咳咳,当年她读高中的时候自制力也不怎么样,上课走神,大半夜的熬夜看个什么的,那是时常有,也正因为如此,成绩自然算不上好。

不过如今不同以往,她好歹也走过数次人生,无论做什么都有定力。

方若华想了想,翻出笔记本,认认真真把每天的学习任务记录下来,列出表格,准备按部就班,通过这将近八个月的努力,考上第一流名校。

先不说别的,上一个好大学绝对是很长面子的事,想必原主汲汲营营追求的里面,最要紧的其实还是一个面子问题。

她想要风风光光,万人称颂。

虽然这是个脑子不清楚的二姑娘,方若华既占对方身份,满足她这么点要求,也无不可。

把原主当做废纸的那些练习册,学校里发下来的众多试卷都取出,按照日期排列好,方若华就埋头开始做试卷,遇见比较生疏的知识点,便翻一翻课本。

一开始做题还真是有那么一点难。

别看她当初在七十年代参加过一回高考,可一来当时的高考比现在不知容易多少倍,二来时间也未免过去太久了。

上个世界,她心力交瘁,全为了领军作战,可没时间也不可能闲极无聊去读高中那些东西,即便他们镇西城用的着的各类配方,也和高考没太大关系。

方若华蒙头学习,并没有引起多少人注意,如今高三了,知道学习的分秒必争,拼命读书中,不想学的,早就放弃,不来学校的不知多少,就是来了也各玩各的,只要不吵闹,打搅别人,连老师都不管了,放任自流。

很明显,原主就属于早就放任自流的那类,不惹事,不闹事,也没人当回事。

方若华上了一天课,没有一个人过来跟她说话,前后左右的同学都不搭理她,连她那同桌,都仿佛被一条楚汉分界线,分割开来,彼此互不搭理,也互不干涉。

就是她认认真真刷完两张数学试卷,三张英语试卷之后,对方颇为诧异地偷瞄了好几眼。

方若华也不在意,放了学,第一时间先回家去,进了方家大门,她没有像原主一样,径自回自己的房间去玩电脑,而是去小书房做了些准备,然后转头下楼到客厅里坐下。

方东林吓了一跳,连忙过来接过她手里的书包,方若馨递过来一颗大苹果,连龙云都赶紧放下书,想了想,咳嗽了声:“今天好像是《今生爱上你》首播,那个叫什么天的明星主演的,不如看看?”

方若馨点头笑道:“好,肯定好看。”

方若华:“……”

家里除了原主,谁会喜欢看那种偶像剧,更没想到龙云居然会关注这些。

而且因为原主高考,家里这些人都有半年没看过电视,也就看看新闻联播,还是因为看新闻联播说不定对考政治有帮助。

“唔,等会儿再看。”

方若华笑了下,随手从书包里掏出笔记本,把里面夹着的几张符纸拿出来,放在茶几上,她伸手点了点其中一张符纸,就见黄纸飘起,在半空中化作一片雨雾。

方东林:“……”

方若华毫无痕迹地蹙眉,做出一副不高兴的模样,“来,你看看我这云雾符到底有哪里不对,为什么老是变成雨。”

说话间,雾气全部成雨,滴滴哒哒地敲击茶几。

“嗝!”

龙云吓得打了个嗝,惊骇道,“若华,这是什么东西?怎么回事?”

方若华诧异地看了她一眼,第一次艰难地喊出一声妈来。

“妈,你说什么呢,这不是咱们家的秘术?我这张是基础符文里的云雾符啊!别的符我都画得还凑合,就这个总出问题,行了,赶紧给我看看,到底哪儿不对!”

龙云:“……”

方东林,龙云,还有方若馨,都如在梦中,几个人一起哆嗦了下,方东林才艰难道:“咱们家的秘术?咱们家什么时候……有这玩意的?”

方若华表现得比他们还惊讶:“爸,你装什么傻,我们方家祖上是异术师,地下室的书柜里都是祖传秘籍,你还说过好多次,让我和姐姐努力,也许有一天能变成超人魔法师之类的……”

方东林脑子一懵,使劲想了想,到是能隐约想起来,他的确是说过这种话,但是,当时两个姑娘才几岁,大姑娘十岁,小姑娘还不到六岁,他那不是哄小孩子玩呢嘛!

第四百六十二章 修行

龙云,方东林,方若馨三个,齐刷刷瞪过去,视线从化为灰烬,落在茶几上的粉末,转移到皱着眉一脸不高兴,还是以前那副傲娇模样的小姑娘身上。

方若华咕哝:“我知道我比不上姐姐聪明,但我也学得会,家传的秘术,我凭什么学不会!”

隔着屏幕,吃瓜群众们早就傻了眼。

“呵呵,真没想到,三妹啊,你竟然是这样的三妹。”

“果然是去娱乐圈培养过演技了。”

“我以前就觉得,咱们三妹的演技已经炉火纯青,现在看来,应该说走火入魔才对!”

方东林:“……”

几个人鸡同鸭讲了大半天,方东林几个终于弄明白,自家二姑娘若华,因为小时候自己讲的几句玩笑话,所以一直坚定地相信自家老祖宗是异术师,祖上传下来,几乎要发霉的那些古书上说讲的东西都是真的,于是从小就开始认真研读学习。

而且在看到方若华认认真真地画了好几张符,什么春风化雨符,什么驱邪符之类,终于也开始相信,若华不是在开玩笑,她是真全靠自学,从那些故纸堆中学到了这些神奇的异术。

方若馨:原来妹妹以前一个人闷在屋里,在人前也沉默寡言,不是因为性子闷,而是学习这些东西!

方东林:“我女儿果然聪明!”

只是又听方若华说,因为她笨,总觉得自己学习进步跟不上家里的情况,所有从来没有泄露过,如今一个人闭门造车半年多无寸进,终于厚着脸皮想向家里人请教了……方东林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好。

龙云也是哭笑不得,摇头道:“若华从小就这样,特别爱脑补!让人头疼。”

方若华做出一副茫然无措的模样:“……也就是说,爸妈,还有姐,你们不知道我们方家有这些东西?也没学过任何秘术?”

方若馨笑着摇头。

愣了半天,方若华瞪大眼:“那就从现在开始学,凭什么就我一个人吃苦受累!”

一家子都一愣。

好半晌,方东林才不确定地道:“我们也能学?”

方若华却是更不可思议:“方家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你们为什么不能学?不光咱们学,我爷爷也要学,大伯也得学,堂哥,堂姐同样不能跑!”

众人:“……”

眼下这个小时空到处充满灵异事件,尤其是女主学成之后,所过之处,厉鬼无数,妖怪频繁出没,任何和她有关系的人都免不了要遭遇几件此类麻烦事。

在华国,大大小小的驱魔世家,名门大派虽说不至于遍地都是,但也不在少数,虽说是末法时代,但确实是能修行的小时空,即便修行者能力并不算高,可是那几乎就是另外一个世界。

方家既然有些东西让人觊觎,那就躲不开这个世界,既然如此,最好的办法还是尽可能地提升整个家族所有成员的能力。

要说方家的秘籍再吸引人,也绝没有当世几个大派的秘籍更吸引人。

龙虎山的上清秘录,是公认的最中正平和,且最容易修行的上等秘籍,一样对女主周玲玲有莫大的吸引力,但给她一百个胆子,她也不敢去讨要,更不敢动歪心思,还不是因为人家龙虎山徒子徒孙众多,她再厉害,人家一人一口吐沫星子也能淹死她。

世道这么乱,如果方东林他们没有资质也就算了,但是他们的资质明显都不错,方若华又有不知多少手段能让他们修行更顺利些,无论怎么想,还是让方家变成真正的修行家族更妥当。

当然,学了异术也更容易招惹麻烦,但是,她觉得就是让这些人自己选择,他们大部分也会选加入这个神奇而危险的世界,至少真正面对异类时,大家不至于束手无策。

方若华招呼一声,所有人一起进她的小书房,随手把书架上密密麻麻的古籍都翻出来。

有些页面泛黄,一看就有了年头,也有一些是崭新的笔记本。

方若华递过去本——《方氏秘录——修行基础一》。

方东林看得两眼冒金星。

方若馨也有些懵,上面各种术语要求,她这个学霸都看得迷糊,简直不敢相信自家妹妹就是靠这种书籍,一个人自学成才。

方若华笑道:“一点也不难,走吧,一起去爷爷那儿,把大伯,三叔,堂哥,堂姐都叫上,我最近刚翻出一本挺有用的书来,讲阵法的,其中就有聚灵阵,正好可以试试看。”

大百科里也有特别全面的阵法方面相关记录,以前方若华都是直接消耗晶石使用,如今却学会找到替代材料,亲自动手布置,人总不能完全没有长进,永远只知道吃现成的。

方东林:“……”

他有点不知所措,但是想了想,既然是老祖宗留下的东西,肯定要和他父亲说的,再说,祖宅那边藏书更多,里面说不定还有好东西。

于是,一行人饭也没吃,全家一起直奔方家老宅,到了地方都晚上十点多了,可把方爷爷方春生给吓了一跳,奶奶都从床上起来,胆战心惊:“东林,怎么了这是?”

方东林沉默了片刻,组织了半天语言,扶着父亲,母亲坐下,让他们坐稳,才尽可能地,委婉地把今天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方奶奶瞠目结舌,方爷爷也被吓了一跳,不过,老爷子却还算比较镇定,叹了口气:“当年我爸还在时,其实跟我说过,我们祖上供奉龙神,修习秘术,还出过几个相当有名的大师,只是后来子孙不争气,也就失传了,我这一辈子都没把我爸的话当回事,没想到若华却有这等缘分,哎,看来是祖宗显灵。”

既然是祖宗显灵,那就没什么好说的,方爷爷拍板决定:“祖传的东西,丢了能再找回来那是邀天之幸,不要管老的还是少的,能学会的都学一学,将来我九泉之下,见了祖宗,也有话能说。”

这天晚上,老爷子把大儿子也叫过来,一家人聚在一起,方若华拿着大百科,取出一张有引灵作用的卡片,一个个手把手地帮助家里人引导灵气运行。

所有人一夜没睡,第二天,却个个都亢奋的不行。

就连快要八十岁的老爷子,竟都能感受到一丝气流在体内涌动,精神倍增,雪白的头发有一半开始变黑。

即便老爷子的发型简直堪称另类,花的不能看,他老人家还是高兴。

至于其他年轻人,进境更是喜人。

方家大伯家的方唯堂哥,忍不住笑道:“没想到这么容易,哎,怎么没早开始练习。”

方若华冷哼:“是容易,可是也得看看消耗掉了多少钱,以后的修行可没这么快了。”

第四百六十三章 按部就班

要知道,方若华可是装模作样地,把伪装成方家古籍的阵法详解拿出来给所有人看,自己动手置了一个聚灵阵。

所有人在聚灵阵中修行,一夜之后,统共消耗掉一块晶石,还有四十几块玉石,不算上好的玉,但是一块也要两万以上。

一晚上就消耗这么多,还是初开始修行,需要的灵气稀少,再往后只会越消耗约多。

方若华叹息,她还是想得简单了。

一开始还以为自己在颂星师的世界聚集的星芒,在这个世界可以当灵石用,那样的话只要努力一点,方家绝不会缺少灵石。

可没想到,星芒确实好用,但在这个世界引星芒却比其它世界困难十倍不止,她一个晚上才引满了一块晶石,根本连她自己修行都有些不够,更不要说支撑整个家族,好在聚灵阵用玉石也可以,但这就要要求一个钱字了,想修行要花钱!

方若华皱眉,略略计算了下:“第一次修行,消耗是大了些,也有所浪费,但是以后消耗的也不会少,所有人加起来,第一个月,每三天需要消耗,五万元左右的玉石,接下来消耗的只会越来越多,以我们家的家底,只出不入,肯定是入不敷出。”

方东林算了算,简直也要愁死了。

还是方老爷子失笑:“你们想那么多做什么,以后个个都有本事,不说别的,就是我们若华给我喝的这什么灵雾茶,只要运作的好,简直能秒杀大红袍,难道还要愁钱?先倾尽全力,认认真真修行,学会了本事,就有底气,钱是赚不完的。”

众人一想,都笑起来。

方若华也暗自摇头,的确不该想太多,方家现在学的所谓秘籍,全是她在宇宙商城里,专门找大能为方家人量身定做的,世上再不会有任何秘籍能比得上,他们修行起来,一定比那些有完整传承的修行者还要迅速得多,更是搜罗来不少适合这个世界的法术,要想生财,再容易不过,如今虽是异类横行,终究是修行没落的时代,方家已经占据极大的优势,不必有多余的担忧。

龙云亲自去学校替方若华请了几天病假,让她盯着方家所有人入了门,都能自主修行以后,方东林就说什么也不肯让她在家里继续呆下去。

诚然,自家祖宗留下来的秘法挺要紧的,可是孩子高考,也同样重要,总不能为了修行就耽误学习。

反正方东林还是认为,如今没有什么事情能比若华的高考更重要。

方若馨自觉与妹妹关系更亲密了些,也不再那么小心翼翼,忍不住就把自己当年高考用过的各种资料拿出来与妹妹分享。

正好两个人都是考文科。

方若华当然不像原主似的,一听姐姐说学习就炸刺,方若馨可是学霸,她的笔记比原主的好一千倍,用来复习再好不过。

盯着妹妹学习了不到三天,方若馨就松了口气,回头偷偷摸摸跟自家爸妈道:“我们若华以前成绩不好,肯定是只顾着修行,没认真学习,那些政治,地理之类的考点完全生疏了,可是看两遍就能记住,好几天也忘不了,可比我聪明得多。”

龙云又是微笑,又是皱眉:“以后少和你三姨,三姨夫来往,就是他们整天打击若华,让她老是没什么信心,才整天胡思乱想的,如今总算是想明白,千万别再让人把孩子给带坏了。”

方若华是没听见她这个便宜妈的话,要是听见了,也只能感叹一句,在当妈的眼中,自家的女儿永远是千好万好,哪里不好,也是觉得那是让别人给带坏的!

原来不只是熊家长是这般逻辑,正常家长竟也偶尔会有这等想法。

日子按部就班,一日日过去。

方家其实不算大家族,方爷爷方春生和妻子张翠生了三个儿子,方东林排行老二,老大方越泽,老三方修齐。

老三是老爷子五十多岁的时候才生的老来子,今年还不到三十,没有结婚,老大家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长子方兴,次女方桃,两个儿女都和方越泽一样,性格温吞,有点老好人的模样。

到是大伯母性格爽朗,大大咧咧,和方越泽堪称互补,她是孤儿出身,当年家乡地震,亲人们都遇难了。

方东林和龙云两个,就只有方若馨和方若华两个女儿,龙云到是有亲戚,奈何有真不如没有,几个亲戚早年就交恶,也就是这几年,方家的景况越来越好,龙云的两个妹妹才又和她有了来往,奈何情分实在已经所剩无几。

至于方春生,他也有一个大哥,一个弟弟,但是兄弟几个早年就失散,已经几十年没有音信,方春生只知道大哥去了国外,至于在哪里,那真是只有天知道。

一家子一共十一个人,刨去方若华,一共十个人,分成两组,轮番使用被布置了聚灵阵的房间,都陷入刻苦的修炼中。

方若华自己就再清楚不过,修炼会上瘾,尤其是一开始,能清清楚楚地感受到自己身体的每一分变化,那种感觉简直无法形容。

所有人都变得恋家成痴,各种聚会能推的通通推掉,大伯和方东林这些必须要上班的,也都是一下班就急着回家,一时间到让不少人笑他们恋家惧内,不过也因此口碑更好,爱家的男人嘛,总会给人人品也好的感觉。

一晃眼,年节过去,春去夏至。

距离高考还有不到一个月,方家人很有默契地不再打扰方若华,即便是修行方面有什么疑难,也多是自己讨论,还是弄不清楚就先放一放,谁也不愿意在这等紧要关头还让她分心。

学校里早就不上课了,学生们都是自己复习,这日,方若华正趴桌上刷题,转头就听见同桌压抑地咳嗽声,一声连一声,咳得整个胃都要吐出来的模样。

左右的学生都皱眉,躲得老远。

马上就要高考了,谁会愿意这时候被传染上感冒,同桌脸色青白,显然有些难过,把头低得埋得更深了些。

方若华扫了她一眼,略略蹙眉。

同桌捂住嘴道:“你换个位置,前面有空位。”声音嘶哑,带着点冷冰冰的漠然。

第四百六十四章 符咒 (两章合一)

方若华失笑:“一会儿去我家,给你熬一副药汤,祖传的,一剂保你痊愈。”

“……不用。”

她在家休息了一周,输液打针,折腾得够呛,实在好不了才强撑病体来学校复习。

方若华脸上笑意更浓:“来吧,你要是怕药苦,我给你准备糖,要是怕我毒死你,那我到时候和你对半分,反正喝一喝也没坏处。”

同桌:“……”

她终究没再多说什么,默认,她本就不擅长和人争辩。

方若华却是又多看了对方一眼,觉得她这身病来得有点蹊跷,不过当务之急还是先治好了人再说,高考近在眼前,同学病了,自己没遇见无所谓,遇见了总要帮一把,这是功德。

屏幕上一帮水友:“三妹,你别只顾着勾搭小美人,说好今天晚上带我们去抓鬼的。”

“就是,说好领着方家帅哥美女和我们一起去抓鬼来着!”

当初初来乍到时,方若华也是为了逗逗水友们,给直播间加装了一个花了七万块从宇宙商城里买来的法器,这是正经的法器,修士们也常用,能吸收集体愿力,干预现实。

如今直播间的水友们,只要真心实意地念诵一些驱魔驱鬼的咒文,咒语,百分之百会起作用,作用大小只看人多人少,心诚不心诚了。

水友们都以为是摄制组那边特意玩的花活儿,跟水友们互动,但是这游戏确实非常好玩,真实的驱魔驱邪的游戏,可比玩电脑游戏爽快一百倍。

但方若华这些日子,又是准备高考,又是盯着方家人修行,哪里有空陪水友玩?也就玩了寥寥两次,每次连二十分钟都不到。

即便如此,直播间水友们的在线时间还是无限制延长,打赏起来简直跟打赏的不是钱似的。

方若华给为此大方了许多,给方家人买了不少制式法术套装。

不过,除了符笔套装外,其它的要拿出来,还得稍作布置。

“游戏还真是吸金利器。”

方若华失笑。

也许以后可以找机会,从宇宙商城里购买点修士们玩的游戏,赚点小钱养家糊口。

下课铃声响起,方若华果然拖着同桌回家去,晚自习也没有上。

把人领回家,正好今天堂哥,堂姐都在,正帮龙云包饺子,顺便等方若华回来给他们留作业。

从半个月前开始,方若华就教家里人一些小法术,还有画符。

法术一时半会儿还难学会,画符就相对容易些,毕竟宇宙商城出产的符笔质量有保障,增幅效果一流。

如今已经教了三个最简单的符,一个是明光符,可以照明,虽然只有十秒钟。第二个是聚水符,能集水,只是目前用的普通符纸,还有家里人的能力,哪怕画成功了也就只能聚上一股细流,喝两口的量而已,不是在大沙漠里用,就只能变魔术了。

第三个,算是稍稍高级一些,就是初级驱邪符,佩戴上之后,一般的鬼魅会觉得不舒服,不愿意靠近。

这几个符,方家人如今都会画,方若华看他们能成功了,便每天准备一个高级符当作业,不求成功,只先死记硬背记住就成。

方若华指挥堂哥去抓药,自己亲自动手熬了一大碗浓黑的药汤。

同桌没有怀疑里面有毒,也不曾怕苦要糖,一口就灌下去,认认真真把碗洗干净递给方若华:“我可以走了吗?”

方若华:“……哥,替我送送人家。”

方兴:“哦。”

送了人回到家,方兴一屁股坐饭桌旁边吃饺子,一边吃一边可怜方若华,好不容易交个朋友,竟然是个闷葫芦,一路上半个字都不肯说,整个人都是一副神游天外的德行。

要是换成他跟这种人交朋友,非把自己闷死不可。

“若华,你在学校好歹也结交几个活泼一点的手帕交,你自己就够闷骚的,找她这样的玩,你们俩玩什么,大眼瞪小眼的游戏?”

方兴说着说着就走神,那小姑娘的眼睛挺大,可若华的眼睛也不小,谁是大眼,谁又是小眼?

方若华端一盘饺子,拿两个蒜瓣,回屋刷题去:“作业放桌子上了,所有人的都有,全拿回去。”

方桃紧着吃了俩饺子,老老实实去抱作业。

第二日。

方若华去上学,到教室一看,桌子被擦得干干净净,她挂在桌边的垃圾袋也被清空,略有些摇晃的椅子被换了一个,她原先的椅子正被同桌坐着。

她这个同桌叫食我姓,她爸姓‘食我’,她妈姓‘姓’,大概是组合了一下,便有了她的名字,这小姑娘家境应该还不错,别看平时沉默寡言,很是低调,可是吃穿用度都相当高级。

换成以前,方若华肯定看不出她那身衣服是量身定做的高档货,但是现在好歹也装过富豪,见过世面,纵然依旧是连世界名牌都认不全,一件东西好还是不好,确实是能看得清楚。

食我姓长得也不错,厚厚的刘海都这挡不住宽阔的额头,高鼻梁,五官深邃,肤色白皙,虽然有几个雀斑和青春痘,但年轻的小女孩,有几个痘痘也无妨。

方若华看了两眼,确定她不再发烧,病应该是好利索了,一笑道:“你口袋里的两块巧克力给我吧,当药费。”

食我姓:“……”

犹豫了半天,还是分了一块给方若华,认认真真地道:“只能给一块,我一天只有两块,不吃会馋。”

方若华大笑。

她一笑,前面一些同学忍不住回头多看了几眼,都有些好奇。

食我姓脸色登时红了,鼓着脸又塞过去一块:“好吧,都给你。”

方若华——拨开金黄色的纸,一口一个,吞了。

隔着屏幕的一众水友:“……”

“三妹,咱好歹也是土豪,别为口吃的欺负人家妹子!”

“三妹,你多大了,你好意思吗?”

方若华:年方十七,青春正好!

“咳咳咳咳!”

方若华正打算再和同桌逗几句咳嗽,就听前面有两个同学一声接一声的咳嗽,转头四顾,教室里竟有七八个同学都戴上了口罩,一副生病的模样。

还有好些学生请了病假。

这回到没人说是食我姓传给同学们的,主要是半个高三年级,文科的东侧楼,除了一班外,剩余四个班的学生都有不少病的,似乎是大规模流行性感冒。

只是这次的感冒很怪异,持续十好几天,完全没有好转的迹象。

方若华看了两眼,心下觉得异样,这些病号们的病情都有古怪,显然不只是她一个人觉得奇怪,前排一皮肤黝黑的男生就一本正经地道:“一班就没有生病的,听说他们班那个周玲玲制作了护身符,是开光的,送了自己班的同学不少,外班的想买,要花九百十九,戴一个就能祛病强身,小病能治好,大病也能缓解,贵是贵了一点,但好像确实很管用。”

周玲玲?

女主啊!

方若华也难得好奇,特意打听了下,班里好些同学都知道,一班周玲玲奶奶是神婆,爸爸是算命先生,家学渊源,她自己也精通五行八卦,熟读易经,很会算命,不过以前没听说她在学校里显过本事,到是最近出了次车祸,修养了一段时间,大概家里钱有些不凑手,才不算很低调地出售护身符,不光在学校里,好像前几天还有学生家长请她去看风水,算是名声鹊起。

原来周玲玲和原主高中时是同学校的。

也不怪原主记忆里没有这件事,她高中一毕业,连自己班的学生也不记得几个,没几年连老师都记不全了,何况是隔壁班的一个学生。

学校还是比较单纯,尤其是高三,即便周玲玲在外面开始崭露头角,她在学校里也不可能做得太离谱。原主对她没印象,再正常不过。

接下来半个月,学校里病的学生越发多起来,连校长都被惊动,甚至让生病的学生多的班级都放假,可是高考将至,能坚持,学生们还是勉力坚持。

在学校里复习,但凡有哪里有疑惑,既能问同学,也能问老师,总好过一个人在家读书。

这日,方若华刚到教室,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食我姓就赛过来一个——护身符。

“戴上,小心生病。”

方若华接过来看了看,大百科自动翻页,露出检测卡片,低头一看,半晌抬头,眨了眨眼道:“你自己也买了?”

“两个。”食我姓蹙眉,也有点肉痛,“近两千块钱,好贵。”

方若华哭笑不得,摇头道:“你还得更肉痛……把你那个给我。”

食我姓愣了下,还是老老实实把脖子上的护身符摘下来,递过去。

那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小水晶珠一样的东西,材质看着和人造水晶差不多,表面上有不少玄妙的纹路,方若华仔细看了看,把两个护身符握在掌心里,一捏,咔嚓一声,两个都碎了。

食我姓:“??”

方若华摇头一叹:“这东西不是护身符,是鬼符。”

“啊?”

食我姓吓了一跳。

方若华轻声道:“你有听过一个传说没有?相传唐时,东都洛阳有一慈眉善目的老和尚,在街头为善男信女中的有缘人治病,驱使病痛,因为特别灵验,但凡被他赐下法器,随身携带的有缘人身体立时好转,精神倍增,所以人称吉菩萨,可是一年不到,洛阳便爆发大规模疫病,武则天大怒,派遣医官治病救人之余,也让人详查疫病来源,后有朝廷供奉的高人认出那老和尚竟是瞒天过海,隐身人间的恶鬼,以害人夺取气运,存于世间,那些所谓的法器也是吸取人身上的病害,驱散到周围,以至于周围很多人都害了病,形成疫症。”

食我姓愣住,第一次说了很长一段话:“你的意思,周玲玲的护身符,就是造成我们学校病人越来越多的罪魁祸首?”

“十有八九吧。”

方若华道。

食我姓蹭一下站起身,夺门而出,方若华吓了一跳,还以为她去一班找周玲玲去了,结果站起来一看,她出了教室门直奔教学楼的大门,不禁一笑。

她这同桌聪明的很,也挺信任自己。

还没到晚上,校长就和一个很儒雅的中年人一起来学校,叫周玲玲出去,没多久,不知道校长和周玲玲说了什么,她阴着一张脸,退了护身符的钱,又说这批护身符她有大用,把护身符给收了回去。

好多学生都不大高兴,不过有校长在,到底也就是嘀咕几句,大部分护身符还是被收回了。

食我姓一句话没说,方若华都不必她找自己,就笑眯眯开了药方,让学校准备好汤药,用自己从家里带来的水熬煮好,全校的学生,有病没病的一人灌一碗,不过两日工夫,大部分学生的病就好了七七八八,至少症状算是减轻了许多。

校长这才松了口气。

方若华一直没有和周玲玲直接碰面,到是从远处看了她几眼。

屏幕里一群水友评论道:“长得的确很纯良,这演员挺像的。”

里描述周玲玲,也说她齐耳短发,脸庞圆,婴儿肥,眸子清澈,甚是纯良。

这姑娘从小就跟她爸爸一起走街串巷做生意,给她爸爸做搭档,向来无往不利,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长得又善良,又单纯,让被宰杀的肥羊们不自觉信任。

食我姓稳稳当当地坐回座位上,一点都不心虚地道:“周玲玲转学,去了一中。”

一中是帝都最好的高中,可不是说去就能去的。

方若华点点头:“既然她能拿出那样的护身符,别管东西是不是很邪性,终究有些能耐,能不得罪,还是别往死得罪的好,否则怕是要生事端。”

“人皆自私,我也有父母兄弟,总不能不为家人着想。”食我姓轻声道,“她保证不卖,且那护身符想卖也卖不出去,就足够了。”

方若华笑了笑,这孩子知道之后,不是自己躲得远远的,还能想到别人,已经很好。

毕竟,普通人面对那些神异的人,哪里能不害怕?

不过,周玲玲既然是女主,这次的护身符事件,怕也是阴差阳错,不至于是她想害人。

开头时,周玲玲得的是些歪门邪道的传承,后来才发现大有隐患,渐渐放弃那些术法,改修一些中正平和的法门。

第四百六十五章 忽悠

一场危机化解,方若华照旧每日读书学习,回家教导家里几个长辈,兄姐学习法术,一时间,方家上下还真有那么几分古老隐秘家族的架势。

这日,方若华晚上背着书包一回家,就看见屋子里灯火通明,咳咳,神魔乱舞!

方东林穿着一身定做的蓝色长袍,手执羽扇,腰上还挂着一荷包,两个玉牌。

玉牌是方若华自己削的,算是简单的炼器作品,能够储存一定的灵力,可以用来画符或者辅助使用法术。

龙云身边也放了一身大红的汉服,她到是没穿,可也不见不喜欢,实在是面料极为讲究,做工确实精细。

地上还堆了一大箱子,都是复古的衣服。

方若华:“……”

方东林笑道:“若华,我们去试手,穿这些衣服怎么样?外面其他除魔师之类工作时都穿什么样的制服?咱们不是道士,穿道袍还是不太好。”

方若华还没说话,龙云哭笑不得,瞪了他一眼道:“做什么,不是小孩子了,怎么比你女儿还淘气。”

转头拉过若华,脸上不禁有一丝忧虑,“若华,家里祖传的功法,既然对身体有好处,能延年益寿,那练习也就练习了,法术学一学,必要的时候能保护自己,当然很好,可是决不能放任他们的好奇心。”

一想到外面其实真的有妖魔鬼怪,龙云心里就不踏实,不深想还好,往深里想,好几个晚上都没睡着觉,还是安慰自己,大家这么多年都平平安安过了,想来那些东西也不算有多危险。

“你和若馨都是,也要交代方兴和桃桃,不许主动去做什么除魔卫道的事,更不许为了钱就去碰那些危险的东西。不阻止你们这些小孩子学习法术,是怕一旦真遇到危机,你们却束手无策,可不是让你们四下显摆玩的。”

龙云神色越发严肃,“爸妈年纪大,经验丰富,有定性,学会了东西也知道什么叫不显山不露水,可你们几个年轻人却正是好奇的年纪,若华,你虽然最小,但你修行的年头最长,对那个世界想必也最了解,要知道怎么约束你的哥哥,姐姐们。”

方若华失笑,点点头:“我知道了。”

其实方家这几个,包括方兴和方桃在内,都不是那些没有分寸的人,忽然接触和自己平时的生活截然不同的世界,兴奋归兴奋,却拥有足够的警惕心。

“我会带着他们几个,很小心地接触这个世界,妈妈别担心。”

世界确实危险,茫然无知危险,知道的太多也危险。

龙云一笑,又道:“都还年轻,正是有冲劲的时候,我也就一说,有分寸便是。”

年轻的孩子们哪个不向往冒险和传奇,愣是拘束着,也不大妥当。

方若华只笑:“那个世界也有自己的规矩,只要小心些,那并不是刀山火海,森罗鬼蜮,相反,有时候还很有趣。”

要说险恶,其实世上无处不险恶,不想冒险,除非一生碌碌无为。

正闲话,外面有快递送到。

方若华接了电话,出去开门,一打开院门,就见一个西装笔挺,戴着黑墨镜,从头到脚都收拾得整整齐齐,漂漂亮亮的男人,双手交在小腹上,略略一躬身,笑道:“顺丰快递,您永恒的选择!”

方东林:“……”

顺丰快递什么时候这么厉害?

快递车就停在巷子口,高起码有近三米,子弹头的,看不太清楚牌子,但是整辆车流线很好,一看就是辆特别好的车,方东林怀疑车窗是很高级的防弹玻璃,估计比运钞车还要显得结实些。

但是这么大,这么高,竟然还能在堵死人的大街上穿行,也没被交警拦下,也是相当了不起。

快递员从车里取出一个半人高的纸箱子,又拿出一叠厚厚的文件交给方若华:“您好,请您签一下字。”

方若华签了字,快递员还帮忙把箱子搬到院子里去,这才离开。

一家人围着大箱子转了一圈,方东林找了把水果刀,就打算拆开,结果刀子一用力划,咯嘣一声,断了!

方东林:“……”

方兴差点被让苹果崩掉自己的门牙:“什么东西?二叔你从哪买的水果刀?纸片做的吧!”

方桃把刀子捡起来看了看,日本大马士革削皮刀,没毛病,应该不是山寨货。

所有人面面相觑。

方若华也很惊讶:“别看我,我虽然不是第一次用顺丰快递,但是这种顺丰快递还是头一回用,快递费花了我小一万呢。”

说话间,她走过去仔细看了看纸箱子,就看到纸箱子正面封条上有提示,要求她覆盖掌纹,方若华拿手一按,箱子就悄无声息地打开,露出里面的黑色保险箱。

看着保险箱,方若华想了想,直接把自己真实生日按上去,咔嚓,箱子打开。

下一刻,一个圆形水晶球当先滚落到院子里,一个虚影凭空浮现。

方东林吓得一身白毛汗。

龙云硬生生把那个‘鬼’字给吞了回去,因为她听见自家二丫头甜甜地朝那个虚影喊了声:“亲爱的肖爸爸。”

方东林:“……”

方肖也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坐在别墅里,穿了身很是体面的唐装,带着温柔和气的笑容,冲方东林一拱手,笑道:“是东林吧,按照我们方家的家谱,我和你同辈,不过到我们这一代,都没有按族谱上的字再排名了。”

方东林:“……”

事实上他小时候听自家爸爸提过,他们家确实有族谱,不过后来世道乱,早就散轶,只剩下寥寥几页。

方肖笑道:“我也姓方,叫方肖。”说着,他便转身从身后的博古架上拿出一册族谱,打开给方东林看,那族谱页面发黄,但是保存的很好,外皮还做过修整,用金属线牢牢缝合在一起。

“我们祖上为商朝镇殿将军方弼,他老人家八十岁上就任御龙使,留下了传承,传到我们这一代,我们应该是一百零七代。”

方肖一笑。

只听了这一句,方东林脑子就有点懵,他那点族谱里可没有这个!

第四百六十六章 一家人

“我也是前阵子认识了若华,这才知道,原来我们方家还有一支有术法流传下来,真是不容易!”

“要多谢肖爸爸肯教导我才是。”

方若华一本正经地道,转头对方东林说,“爸,肖爸爸和夏芬妈妈没有子女,我自作主张,认了他们为义父义母。”

方东林:“……”

他觉得有点牙疼,好好的女儿似乎有一种别人夺走一大半的感觉。

但是眼下的情况太离奇,他一时到还想不起生方若华的气来。

方若华其实也很懵。

虽然她靠着脑海里的小地图,找到了自家别墅的位置,写了封信跟爸妈联系上了,虽然把两家定位成远亲,也是她自己的主意,毕竟定位都是修行世家,现代又早就没有族谱什么的,大家族也早就消失,这么一联系,再离谱也没有人能找出错漏来,但是,她真不知道她爸爸居然兴致勃勃地做了这么详尽的准备。

看那厚厚的族谱,方若华扫了一眼,以她超凡的眼力甚至能看到很多种笔迹,人人笔迹不同,都是手书。

另外,架子上代表族谱的那一格里,竟然还有竹简,有帛书,连这点都考虑到了!

这么大的工程,真不知道自家亲爸是怎么在短短数月内完成。

再看那墙壁上供奉的祖宗神像,绝对是真正的古物,不是现代工艺品。

一晃神的工夫,方肖已经和方东林认亲完毕,也不知道怎么哄的,两人就这么成了方家远房的宗族兄弟。

别看只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但因为都会术法,关系还是显得分外亲密,即便方东林也是刚刚才意识到自家祖上有这些神异的本事,也不阻碍他的自豪,还拉着方若华的胳膊道:“都是一家人,咱们不说两家话,肖哥你喜欢这孩子,那是这孩子的福气,她要是以后不孝敬你,我都不饶她!”

要让方东林说,他可不傻,看看人家方肖这架势,能虚拟投影来通话,这等鬼神莫测的手段,别管是科技的还是灵异的,绝对都是不同凡响,再说,一看若华就和人家关系很亲近,还受人家教导来着,如果对方是看上了他们家那点,几个月前都不知道的传承,恐怕早就被忽悠走了,人家明显是瞧不上,再说,方东林真不觉得自家那些古籍就当真是不能外传。

都什么年代了,难道还真要敝帚自珍?别的家族也许会把自家祖传的东西当成宝贝命脉,死也不肯泄露,但是方肖这个刚刚知道他家有传承的,却没有那等信念,法不轻传是真,可在他看来,哪怕是比较陌生的人,只要能拿出等价的东西来换,换出去似乎也无妨。

而且,按照若华所说,法术也不是什么人想练都能练得成,他们方家所有人都有资质,那是意外中的意外,再也不敢想的事,谁知道下一代的子孙会不会没了资质,要是碰见人品好,又合适的,收几个弟子又何妨?

稍微一琢磨,就能想明白他们家怕是没有半点东西值得人家觊觎。

而且方东林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自认为还是有点看人的眼光,虽然仅仅是隔空对话片刻,但看方肖此人,就是通透君子,不是奸恶之徒。

总之,关系亲密些也无妨,具体这是什么样的人品性格,之后慢慢接触,总会弄明白的。

双方亲亲热热地交流许久,方肖笑道:“若华拿贡献点换了不少装备法器,你们看看吧,检查检查,如果哪里需要修改可以告诉我。”

方若华此时才找到机会插话,转头对方东林道:“肖爸爸是炼器大家,我目前和他老人家学炼器,不过只能算将将入门,这些法器还炼不出来。”

方东林登时更放心了些。

就这一保险柜的各种法器宝物,他再不识货也知道绝对是很珍贵的东西,更何况炼器这么高大上的技术,人家说教导就教导若华了,怎么看,也不像是有坏心。

聊了会儿天,方肖也知道,方家像方兴和方桃这几个小辈们,肯定对新装备特别好奇,就笑着关了通讯器,虚影一晃,消失不见。

方兴和方桃确实早就着急,呼啦一下围上,眼巴巴看着保险箱。

刚才那位远亲在时,他们多少要顾及自家的颜面,好歹他们方家也是传承久远的家族,如今又得一身异术,高人的架子还是要有的,这会儿外人不在,都是一家子,那就无所顾忌。

“若华,这都是什么东西?”

方若华一笑,一样样拿出来给自家哥哥姐姐看。

“量身定做的防护服,防水防火防尘,上面刻画了两个防御阵法,能抵挡两次致命攻击。”

方桃惊叹。

作为女孩子,即便是比较成熟稳重的女孩子,她还是很看重衣服的美观程度,如今落在她手中的服装,就十分之美,到也不是特别繁复的那种美,只是很简单的一席月白长裙,略复古,腰间拿一条银带系住,花纹精致却简单。

“都是拿你们的尺寸量身定做,保证合身。”方若华把衣服分下去,瞥了方东林一眼,“爸,你定做的那些也好,只不过除了cosplay的现场之外,穿到哪里去都太引人注目。”

方东林:“……咳咳。”

他的防护服是中山装样式,但稍稍偏礼服一点,也很好看,哪怕穿着去参加酒宴也不失礼。

防护服很不错,功能完美,样式也完美,大家都很喜欢,方若华却还是叹息:“当初我设想的是加入变装功能,灵感来自暖暖换装,但是材料太贵,制作太复杂,失败率太高,不划算,还是以后再说吧。”

方桃忍不住有些憧憬:“……这才真有一种,异世界在眼前展开的真实感。”

不光是服装,其它法器也很惊人。

每人一套符箓套卡,黑色的卡套,里面装的卡片都是提前制作好的,类似符咒,只用一点灵力就能使用上面的法术,唯一的缺点就是全部一次性,属于消耗品。

还有每人一双鞋子,水陆空三栖,时速三百公里,唯一的缺点还是能量不太足,不可能让人把它当汽车用。

“可惜还缺少一个空间包之类的!”

方兴意犹未尽。

方若华:“……呵呵。”知道空间设备在宇宙商城什么价吗?

她至今都舍不得买!

第四百六十七章 说好的高能呢? (两章合一)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例如能在灵异磁场中指示方向的指北针,百宝药囊,里面有各种常用的灵药。还有一份小地图。

这小地图连方若华看了都十分惊讶,上面标注了国内各大隐秘势力所在,还有各个隐藏在都市里的商街,做的都是异类的买卖,让人一看便觉好奇。

另外很贴心很实用的,还有一册隐世界的常识须知手册,方若华这阵子要上课,还要忙方家人的修炼,不像方肖和夏芬那么闲,也没有两位老人家的机缘,这些东西她都没想起来要整理,此时看到手册,才不得不承认姜还是老的辣。

她爸妈和她是同一时间过来的,还身在西藏那么偏僻的地处,短短数月,竟能把眼下这个小时空的情况探查的这般清楚,实在难得。

其实方若华不知道,她爸妈能打探到消息,也是机缘巧合。

两个人所在的地方,正好和西藏那边的隐秘势力毗邻,还正好救了一个大和尚,彼此多有往来,一来二去的,自然就交好,也容易探听消息。

方东林瞧着孩子们兴致勃勃地捧着手册,一边看一边笑。

方兴还很惊讶:“这不是康宁街?我还以为就是个旧货市场,偶尔也见有卖些乱七八糟东西的小摊贩,没想到这街道竟然别有玄机?”

方东林叹气:“果然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我那位远房哥哥可算是解了咱们的燃眉之急,要是不知道这些,不小心冲撞了什么人,那岂不是自找麻烦?”

无论什么圈子,都很排外,既然有可能会进入,那之前自然该先做好准备,把圈子底细尽可能弄清楚,一旦有涉入其中的必要,自也是气定神闲,不会露怯,不容易遭人排斥。

方家几个小辈高高兴兴地看完了装备,各自收好自己的东西。

没多久,方家大伯,大伯母,还有方三叔都来了,方大伯第一眼看中的却是那个虚拟投影仪。

“这东西造价多少,能不能量产?”

方若华:“……不知道。”

方大伯最近在招商引资,他马上要调到闽县当副县长,负责经济这一块。

别看几十年不得升迁,做得是芝麻绿豆点大的小官,可方越泽一向对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明明看到的是法器,第一时间想起来的还是经济价值。

方三叔翻了个白眼:“大哥,不是我说你,就是能量产也没你的事吧。”说着,亲昵地点了点若华的额头,“我的乖侄女,这些装备肯定要不少钱,我都听说过那句话,修行四大要素,财侣法地,没钱怎么行,回头你三叔的银行卡给你办个副卡,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有想买的尽管买。”

别看在方家,方老大是公务员,方老二从商,经营运输公司,只有方老三退役之后就没去工作,但是最有钱的却是老三,这家伙暗地里偷偷摸摸打黑拳,还打出很大的名头,从小就武力值强横,也就近两年年纪大了,及时收手,全身而退,但是荷包鼓的很,不敢说和什么这个首富,那个首富比,但是他在投资方面也很有头脑,几年下来资产翻好几倍,而且还会越来越多。

一家子热热闹闹地说了会儿话,就坐在一起吃饭,吃完饭,还讨论了下忽然冒出来的远房亲戚的事。

时间一天天过去。

方家按部就班地修行,方肖和夏芬时不时联系一下,很真心地和这一家子交往,对所有人都不吝指点,还陆陆续续又送过来不少东西。

当然,方若华装模作样给了钱的。

而且,但凡时不时,方若华这边也装作研究出什么法器,或者淘换到某些珍贵材料,也邮寄过去。

虽说装亲戚,还要亲近,但是再亲近,也不能只付出不要回报。

有来有往,才能关系更亲厚。

双方都有意交好,尤其是方肖和夏芬,那是若华的亲爹,亲妈,隔得再远,也能感觉到那种真心的情谊,没多长时间,两家便亲如一家了。

这日,方若华早早从学校回来,准备带方兴和方桃去见见世面。

方若馨却不急着去,高考临近,方若华不紧张,她却是紧张得不行,这会儿正抓紧一切时间批改若华的试卷。

方兴和方桃兄妹两个耐着性子等了这么长时间,一听方若华打算带他们去,嘴里都说还是不要了,高考结束后再去也行。

结果,方若华一句——‘准备高考也要劳逸结合才好!’这两位就很矜持地,一口答应!

方东林:“……”

直播间的水友们也催促了好几天,准备了不少时间,打算热热闹闹玩一回驱魔游戏。

方若华也是闲着没事,居然还真和水友们商量了一整套游戏规则,把这本里曾经出场过的那些灵异事件,鬼怪妖物都整理了一番,碰见哪种情况应该怎么办,还胡编乱造出一大堆驱魔驱鬼的咒语,甚至还规定哪些咒语伤害值多少,都有什么声光效果等等。

好多人特别积极地帮着补充完善,明明是这般无聊的事,他们做起来也有模有样,认认真真。

算算时间,地球那边还没到暑假,没想到直播间里犯中二病的竟然这么多。

方若华也是有些意外,她一直觉得,关注自己的直播间的水友们,年纪更大些的白领应该占了大多数,现在看来,恐怕有待确定,大概中二期的少男少女也不算少。

扫了一眼屏幕上正在报数完的水友,方若华穿戴整齐,拎着黑色的手提箱出门。

一出门,方兴和方桃兄妹个个全副武装,神情严肃,乍一看去还真有一番高人气派。

就是太紧张了些。

方若华一笑,调侃道:“这回是肖爸爸给介绍的生意,京城首屈一指的房地产商,姬青玉姬老板的女儿中邪,咱们过去看一眼,在大老板面前要是太紧张,可是很丢面子的。”

几乎眨眼间,两个人就舒展开眼眉,面带微笑,平静有礼貌。

方若华忍不住一笑,大伯家的堂哥堂姐和他们父亲一个脾气,很能想得开,在权贵面前从来不怵头,说起去见识灵异事件,肯定要紧张,可如果换个概念,改成去看个大老板,那就要轻松得多了。

龙云蹙眉,千叮咛万嘱咐:“若华你要带他们去见识,见识,妈妈也不反对,但是千万小心,不能冒险。”

方若华认认真真应下。

……

姬青玉姬老板住的地方在帝都市中心,寸土寸金的地段,房子和她的身价比,到是并不太大,一个二百平的小别墅,院子里种的都是瓜果蔬菜一类,布置得相当温馨。

这位八十年代离婚之后,花了十年时间闯出偌大名头的女老板,此时身上还穿着西服套装,脸上却带着十二分的焦虑,神色惶恐。

桌上的笔记本正播放视屏。

视频里看起来很漂亮,大概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坐在床上,神色诡异,一只手抓着一大包薯片咔嚓咔嚓地吃,地上零零散散地扔了一堆塑料袋,瓜子皮,没喝完的雪碧,可乐之类的东西。

女孩儿一个劲地怪笑,对着空荡荡的地板挤眉弄眼,一张嘴就是一口说不出是哪里的方言,“哎哟,可乐死我了,这个孔雀舞跳的好,再多跳两个给我看看。”

“清清!”

姬青玉神色惊惧,浑身颤抖。

“老板,清清这肯定是病了,要不咱们请个大夫来看看吧,陈屏东老先生目前就在帝都,我马上备一份厚礼派人去请。”

“我看还是驱驱邪,上个月我在天桥上碰到一个大师,别看年纪小,还是个女孩子,但是的确有能耐,听说连家悦商城的齐总都把她视为座上宾……”

正说着话,外面一个干练的女秘书进门道:“姬总,佛协的裘理事介绍的人到了。”

姬青玉一怔,连忙道:“快请。”

秘书正要出去,她又叫住人:“等等,我一起去。”

站起身整理了衣服,裘理事是那位大人物看重的人,想必推荐的人也有本事,再者说,便是没本事,看在那位的面子上,自己也得好生招待。

姬青玉一身疲惫,还是努力振奋精神,一出门,就见大门口站着三个人,看起来都年轻,最前面的一个似乎和自己女儿差不多的年纪,大一两岁也有限,不禁愣了下。

不过姬青玉这人能把事业做那么大,早就明白什么叫不能以貌取人,只是一愣,便连忙伸手招呼这三位进门。

“是方若华方小姐吧,可算是等到您来了。”

姬青玉亲自拉开门,领着三人进屋,因为实在担忧,也并不多客套,叹了口气道,“从一个多月前开始,我女儿清清就跟变了个人似的,老是对着空空荡荡的屋子说说笑笑,昨天还说要开宴会,宴请她的好朋友们,真是让我,让我……方小姐,我只有这一个女儿,若是她出点事,我真的活不下去了。”

她这一生,什么苦什么累都受过,数次脚踩地狱,至今未曾倒下,全因爱女娇弱年幼,除了自己之外已是无亲无故,若是她不思振作,等待女儿的便不知是怎样的一种未来。

说话间,方若华一行人便上楼到了三楼。

大屏幕后,无数水友严阵以待,偶尔刷过高能预警,求弹幕护体之类的文字。

姬青玉敲了敲门,里面一丝动静也没有。

方若华笑道:“拿备用钥匙开门。”

姬青玉一愣,略微犹豫,但还是拿出了钥匙。

屏幕上唰一下,所有字幕都消失,紧张的气氛蒸腾而出。

大门轻轻被拉开,慢慢的,慢慢的——哐当一声巨响!

一个青瓷的花瓶飞至,方若华一把劈开,姬青玉心里一咯噔,抬头看过去,就见女儿恶狠狠地瞪着她冷笑:“滚,滚,再来招惹我,我就弄死你女儿!”

说着,对方一把抓住铅笔刀,死死抵着自己的喉咙。

姬青玉脑子里嗡的一声,眼泪飙出来,哭道:“不要伤害清清!”

里面的女孩使劲抓头发:“那就滚,给我滚,嘿嘿,你女儿的身体是真不错,送给我得了!”

姬青玉腿下一软,当即虚脱,站立不住,就要跪下去,方若华拉了她一把,轻轻叹气。

大屏幕——“说好的高能呢?”

“这是厉鬼附体?”

“怎么回事?”

“负责特效的员工掉链子了?”

水友们也跟方若华玩过两次‘游戏’,知道这次直播的套路,如果遇到鬼物,屏幕上会出现代表阴气的特效,一团灰雾。

说是灰雾,但这种形容并不贴切,只能说那是一种说不出来,但是让人起鸡皮疙瘩,毛骨悚然的特效效果,也不知道工作人员是怎么悄无声息地给弄出来的。

此时大家伙都默默抱紧暖水袋,或者女朋友,男朋友,等待那种刺激的感觉出现,结果——呵呵,掉链子了!

大家的屏幕上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房子还是那房子,除了乱没什么特别,灯还是那灯,色泽温暖,一派温馨气象。

水友:“……呵呵。”

这回特效组真是分外敷衍了事。

但是演员的演技还是相当高明,姬青玉瑟瑟发抖,那个不知道是不是她女儿的东西,凶暴地朝着她乱吼乱叫。

“方小姐!”

姬青玉使劲抓方若华的胳膊。

方若华忽然向前一步,正色道:“看来你是未经登记的孤魂野鬼?”

她声音很高,那小姑娘似是愣了下,随即冷笑:“你哪来的?又是坑蒙拐骗的神棍?劝你别趟这摊浑水,否则小心姑奶奶拿你开刀……”

方若华伸手从袖子里一摸,摸出一个玉色质地的巴掌大小的方块卡片,举起来,冷淡地道:“我是天都第三基地,一级驱魔师方若华。”

那玉牌本只有花纹,随着她的话,竟瞬间浮现出照片,编号,印章等,字体带着金属质感,给人极大的压力。

那小姑娘登时张开嘴,半晌说不出话。

方若华又是一笑:“你既然这么喜欢鬼,做梦都想着要看到鬼,被鬼附身,那我还是让鬼来教教你规矩好了。”

说着,她便回头对方兴道:“葫芦。”

方兴怔了下,表面很冷静地伸手把腰里的葫芦递过去,方若华接过来看也不看,打开葫芦塞子,下一刻,一股阴冷的气息从葫芦里冲出去,那小姑娘身前浮现出一只有半截身体的虚影,长头发,殷红的嘴唇,咧开嘴冲小姑娘一笑:“小妹妹,跟我走可好?”

“啊啊!”

“啊啊啊啊!”

水友们本来轻轻松松看直播,大屏幕上瞬间被空洞的血眼珠子填满,差点没吓死,失声尖叫,根本就忘了他们准备好的驱魔咒语。

他们叫也就罢了,那个被厉鬼附体的小姑娘也嗷地叫了一嗓子:“鬼啊!妈妈,救命!”

撕心裂肺喊了半天,一个飞扑,一头扎进姬青玉怀里。

第四百六十八章 警告

姬青玉一时反应不过来,她并无灵视,根本什么都看不见,但是还是本能地一把抱住女儿,哄着安慰着。

“清清别怕,没事了,没事了,妈妈在。”

其实方兴和方桃两个,也只能模模糊糊地感觉到一点什么,恐怕只有对着大屏幕的方若华和直播间水友们,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只有半截身体的女鬼,贴着姬清清的肩膀,伸出舌头来舔舐她的脸。

水友们害怕完,回过神:“……如果我没记错,这好像是上个月咱们跟若华去抓的第一只捣乱鬼。”

“没错。”

“呵呵。”

水友们反应慢一点的,此时才反应过来:“这小姑娘被鬼附身是装的?可她装这个做什么?有病吧。”

方若华冷笑:“有病的中二少年不计其数,碰上个把不稀奇。”

方兴贴过去,小声耳语:“天都第三基地是什么?”

方若华一本正经,同样小声:“我国最强的驱魔组织,等你和姐姐学成,我介绍你们加入,除不可为恶外,并无任何约束。等你们再考了等级证书和从业资格证,就可以成为正式的驱魔师了。”

方兴登时觉得热血上流。

水友:“……”

方若华轻笑,用意念在屏幕上打字:“有什么错吗?我决定,今天起我和我爸妈的驱魔组织天都成立,它必然会是最强的,也会是全世界所有驱魔人向往的圣地。”

好吧,他们就喜欢三妹这自信的小模样。

就是起名无能,都什么俗气的名字,可是随口起出来的,也就凑合用,凑合用吧。

回头就和爸妈串供,把天都的等级证和从业资格证落实,争取过几年驱魔师们都到自家门下来考证,那多热闹!

他们悠闲聊天,姬清清已经被吓得快要虚脱,瑟瑟发抖,死死地把头埋在妈妈怀里,呜呜咽咽地哭。

方若华失笑:“我看你做戏做得很开心,似乎当真喜欢看到鬼怪,现在满足你的愿望,怎么到哭了?”

姬清清死死捂着脸:“我不敢了,再也不敢装遇见鬼吓唬妈妈,救命!”

姬青玉愣了下,此时才明白,原来她女儿这些日子的怪异表现都是假的。

她不禁惊愕万分:“……清清,你为什么这么做?”

可她女儿这会儿吓得哪里还敢说话,方若华又打开葫芦,把‘女鬼’装回去。

姬清清这才好一些,可还是吓得直打冷嗝,抬头看了方若华一眼,更是害怕,缩在妈妈怀里,抽抽搭搭地哼唧:“我就是觉得好玩!前阵子淼淼姐她们带我去一个网站看直播,里面的直播各种惊险刺激,特别有意思,当时大家觉得生活好无聊,闲着没事做,我们商量了下,打算也玩直播,太危险的还不敢玩。”

“我看了半个多月直播之后,才挑了个简单的选择,直播父母遇到孩子的大危机之后有什么反应。”

姬青玉:“……”

方兴:“当年我叛逆期的时候,好像最多就是老怀疑我爸在外面有别人,做些小恶作剧,真不知道现在这些孩子们都想什么!”

姬清清红着眼睛,小声道:“本来是打算装自己得了绝症,吓唬吓唬家长,只是伪造病历什么的太麻烦,一检查就露馅,伪装精神病又太累,最后抽签决定的,我第一个尝试假装鬼附身。”

姬青玉心口一堵,一口老血将将要喷出。

想到自己这阵子为了女儿,放下工作,求神问佛,恨不得自己少活三十年,只想求女儿平安无事,她这心里就堵着一股邪火。

只是客人还在,她也要脸,才勉强把怒气压下去。

方若华摇了摇头,盯着那和她现在差不多大的小姑娘道:“你伪装遇鬼,惊扰我天都调查员,浪费资源,本该重罚,念在你未成年的份上,只做警告处分,小家伙,我提醒你一句,你现在已经在我们这儿留了档案,信用评价很低,如果再有下一次,以后哪天你真的遇到冤鬼索命,我们的调查员也会怀疑是真是假,不予理会,到时候你就知道真正遇见鬼是什么样子了。”

刚才见过鬼的姬清清忍不住抖了抖,眼泪吧嗒吧嗒地落了下来。

别说姬清清,连姬青玉都被唬得心里一跳。一路恭恭敬敬送他们出门,各种赔小心,说好话,直到方若华直言是吓唬吓唬令爱,让她少生事,这才松了口气。

水友们大笑:“咱们三妹装模作样的本事是越来越厉害了。”

离开姬青玉家,方兴就垮了脸:“原来是假的!”

他们好几天前就特别紧张,特意全副武装,做了不知多久的心理准备,没想到……居然是假的!

方若华失笑:“多正常,假的永远比真的多,但是你们不能因为这一次遇见的是假鬼就掉以轻心,你们的手册里每一页都在提醒你们,做这一行,最大的忌讳就是掉以轻心。”

离开姬家,方若华还试着登录了下姬清清说的直播间,结果根本搜不到,大概已经消失了。

不过是件小事,这类猎奇直播间本就很多,她也没太在意。

三个人一回家,家里男女老幼齐刷刷坐在沙发上等着。

连轻易不离开家门的方春生和张翠这两个老头老太太都端端正正地坐在沙发上。

方若华失笑,先报平安:“没动手,没碰上什么危险。”说着,招呼方兴和方桃坐过去,细细把今天的事说了一遍。

龙云先是放下心,随即又恼怒:“现在的小孩子们,真是不像话,还是咱们家的姑娘省心!”

方若华:“……”

呵呵。

眨了眨眼,转移话题:“对了,肖爸爸说咱们家的老宅位置不坏,只是如果以后我们想走修行这条路,房子像现在这般就有些简陋了,如今修行界老牌子的家族,哪家哪户都有几百年的历史,自家驻地都是各有特色,咱们既然要做隐世家族,在宅邸上也要有隐世家族的气派才好,就像爸说的,财侣法地,这地可不能轻视。”

方东林这人,自幼就相当爱面子,一听便浮想联翩,也不知道他想些什么,一拍桌子便决定:“看看家里还有多少存款,留出些购买玉石的,其它的全拿来改建老宅,我们先做准备,若华你高考结束再拿设计图,不着急!”

说是不着急,当天晚上他就拿着哈利波特全集过去蹭他媳妇,神神秘秘地道:“我听若华说了好多设想,老婆,你说咱们老宅建起来,能比得上这霍格沃茨几分?”

龙云:“……洗洗睡吧。”

不睡觉怎么做美梦!

第四百六十九章 无缘

高考一日**近。

如今学生们已经不去学校,都待在家里竭尽全力地复习。

天气酷热,已经大半个月没下雨,空气里都有一股子燥意。

‘在水一方’的小包厢内。

方若华和她同桌食我姓两个,一南一北都坐在桌边,一人占据半个桌子,桌面上堆着一大堆试卷,课本,练习册。

种阳缩在后面,偷偷摸摸向外蹭,刚蹭到后门,就听方若华轻咳了一声,他登时止住脚步,蔫头蔫脑地又蹭回来坐下,叹了口气。

“叙述武王伐纣的性质和过程。”

方若华冷冷道。

种阳反射性地开始背诵:“性质是奴隶主贵族领导的推翻暴君的战争……”

一边背,他一边呜呼哀哉。

想他种阳什么时候受过这种罪,此时此刻,他应该跟自家小伙伴们一起痛痛快快地玩音乐呢!

可惜,满肚子的抱怨,他是一个字也吐不出来,更是不敢。

自从那天他眼看隔壁邻居家的傻妞,摇身一变变成三两下就把几个大男人踩在脚底下痛哭求饶的女暴君,他对这个女孩子就有了十三分敬畏。

只是眼看着她装乖卖巧,硬是从学习比自己还差,变成数次模拟考名列前茅,全校师生侧目的优等生,这也就罢了,更可怕的是他爸妈亲自备了一份厚礼送到方家去,请方若馨和方若华给他补习。

明明自家不差钱,自己用不着上大学,照样一辈子衣食无忧,他妈妈以前也说过,不爱读书没什么,爱学什么就学点什么也很好,大不了以后家里的产业交给职业经理人,他只等着拿钱享受人生就行。

结果隔壁邻居家最没出息的二女儿,忽然上进的不行,说改邪归正,就和打了鸡血似的,成绩飞速提高。

他爸妈哪里会不羡慕,看自己的眼神就越发不对劲,偏偏方若华那死妮子,拿着自己的试卷直截了当地跟自家爸妈说:“种家不缺钱,孩子不上进也无妨,但是种阳很聪明,不是那种根本什么都学不会的,他年纪又小,没有任何压力,为什么不试一试好好学习?就这么几个月了,努力一回难道还有坏处不成?如果伯父伯母对我放心,这几个月就让种阳哥哥和我一起复习,看看效果。”

他爸妈还能说什么,当然是千肯万肯!

至于种阳,呵呵,自从那天晚上,亲眼看方若华大展神威揍了好几个人,其中还有几个身手很好的保镖,他在隔壁家的这小妮子面前就低了一头,根本不敢炸刺,身为小动物特有的直觉,总觉得不听对方的自己会更倒霉一百倍。

“哎!”

种阳叹了口气,缩在角落里低下头继续看书。

方若华失笑:“今天如果完成复习计划,晚上教你一套正宗的杨家枪,在当今社会绝对是第一流的枪法。”

种阳精神气立时上来,全神贯注继续背书,不得不说,这小妮子打一棍子给一甜枣的手段使的不错,至少种阳觉得自己很吃这一套。

方若华的本事,那可是他亲眼所见,哪个年轻的男孩子不向往学一身精湛武功,仗剑江湖,无人能敌?送到眼前的机会,他傻了才不抓住,不要说是学习背书,就是让他头悬梁锥刺股,那也不在话下。

扫了一眼,看种阳老老实实坐着,方若华也就不多管,她拘着种阳,到不是真打定主意要培养个学霸,纯粹是她最近学相术,看种阳的面相,到有些多灾多难的意思,尤其是最近,命犯煞星,会遇灾厄,想想他在原文中不幸惨死,到是挺像那么回事,还是拘在身边一段时间,看看情况再说,总不能自己让他避过死劫,他又去别处找死。

如果是别的小时空,方若华还不会操这么多心,眼下这一个,毕竟是灵异事件颇多的地方,谁知道所谓的命数会不会特别难以改变?

三个人正热热闹闹地温习功课,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嘈杂声。

种阳的耳朵支棱竖起。

这‘在水一方’是种家的,在帝都不算多么豪华的会所,但还有一点小名声,别的优点不好说,可幽静这个词还能称得上。

尤其是培养出来几个正经的好琴师,熟客们进来听琴,连手脚都会放轻些,眼下这动静,可是不太正常。

种阳起身把后门打开,外面的声音就更近了些。

“你们什么意思?我们大师年纪虽小,可是在这一行也是赫赫有名,是你们能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你们这么做,未免太不讲究了吧。”

“别生气,别生气,我们没别的意思。”一个略有些粗嘎的声音笑道,“韩少爷家里是真心诚意想找大师帮忙看看,但是您也知道,家人遇到这种事,肯定很害怕,前面又碰上几个神棍,不光不能解决问题,还越发的严重,自然要谨慎些,咱们也不敢让这位大师展示什么手段,只是想看看您的证件罢了。”

“……”

周玲玲和她惯用的搭档都皱眉,完全听不懂。

但是走江湖多年,周玲玲一向能装,即便听不懂,还是一副智珠在握的悠哉模样。

“大师,劳驾您出示一下驱魔师等级证书或者从业合格证可好?”

什么证?

周玲玲整个人都被整懵了,心中一惊,难道现在做这一行还要考证?

她虽说得了传承,但以前接触到的都是神棍圈子,圈子里全是骗子,没有真本事,对于那个真正的修士圈子,她隐约听说过,心向往之,可是绝对不了解。

此时一听,心下就一咯噔,登时冷笑,一甩袖子转身便走。

“哼,既不信我,便与我无缘,由你们去吧!”

她那搭档也连忙瞪了对方一眼,紧紧追在周玲玲身后脚步急促地离开。

这边叫了几声,见他们不停,想了想也没太认真去阻拦,摇头叹道:“恐怕又是欺世盗名之辈,哎,看来还得去找人探听探听,找正规的驱魔师来看看才好,那些不知道根底的所谓大师,实在是不能相信。”

第四百七十章 五百万 (两章合一)

“可是咱们去哪找正规驱魔师去?”

那个圈子隐藏在暗处,又不会在脑门上刻字,也不是寻常人说找就能找到。

韩家以前也没有过那种需求,从不曾和神秘高人们打过交道。

沉吟片刻,这人轻声道:“高等级的驱魔师恐怕难觅踪影,姬家又不肯泄露消息,我听说白云寺的雪斋小师傅,前些时候考了一级驱魔师,我托人再去探探消息,看看能不能请小师傅过来一趟。”

“恐怕不成的,我也是前几天得的消息,白云寺里几位大德高僧都闭关修行,不见外客了。”

“看来只好再去姬家问一问。”

声音渐渐远去。

方若华:“……”

食我姓都是一脸的茫然,又有些惊讶:“难道现在那一行也正规化了?驱魔师还要考等级证书?”

大屏幕上,无数水友:“……哈哈哈哈!”

方若华也好笑,她当时不过灵机一动,玩了回花样,让自家直播间的水友们更有代入感,说不定还能自己制作各种证件装备自嗨一下,就随口和自家爸妈提了提,让他们别忘了在别人面前,营造出一种背后有强横势力的错觉。

还有什么比让别人以为,自家的驱魔师想出师,必须考级,必须有从业证书,更能显示一方势力,实力强大,人多势众,且还正规。

却万万没想到,消息传播得这般快!

其实还是她不明白,大百科全书那是正经的,高度发达的修行世界的经验总结,里面的每一个法术,每一个修行方法,修行法门,都是经过亿万年的推演,即便不到最完美的程度,但也趋近完美。

她和自家爸妈即便只掌握了一点皮毛,又怎么可能是这末法时代的修行者能比?

方肖,夏芬一走出去,随意展示一下,都会让这个世界上沉浸修行者的所谓修士惊为天人,对于他们随口泄露出来的消息,即便自己以前没听过,多也当是自己孤陋寡闻,不会怀疑。

夏芬又出主意,那些等级证书都加持阵法,注入能量,可让修士静心,佩戴之后修行时会更顺畅,但凡见过的,只要是真正的修士,无不想得到。

方肖他们也没怎么宣传过,只是和几个交往比较深的同道说过一两句,可不过几个月,投拜帖,拿推荐书,想考等级证的修士就有好几十。

当然,想考也不是那么容易。

大部分人都让夏芬拿一叠资料打发走了,就那些资料便不比各大家族珍藏的,传子不传女的家传绝学只好不差,得到资料的人,怎么可能不在心底深处,把等级证神化?

越不容易考,越是心向往之!

至于不了解修行界的普通人,哪怕是那些有钱有势的,对于修行界的了解也不过是一知半解。

当初方若华登姬家大门,是被西藏那边非常有名的大德高人介绍去的,她说自己是一级驱魔师,姬青玉自然相信,她有交往的圈子,不免在圈子里说一两句,于是,一传十十传百,消息就渐渐传扬开来。

这一传可不要紧,却是坑了周玲玲一把。

周玲玲此时刚刚半只脚踏入这个圈子,什么人都不认得,只当是自己不知道修行界的隐秘,出了在水一方,就皱眉琢磨,不知道自己的能力,能达到驱魔师几级?最重要的是,她要去哪里考这个等级证书?

微微蹙眉,周玲玲转头看了看,心中略有些焦虑。

前一段时间她制作‘护身符’耗费了太多的力量,却没有得到多少回报,如今寄居在她心脏处的魂魄奄奄一息,几乎只剩下一团浅淡的影子。

似乎感觉到她的注视,那影子抬头,竟露出张慈眉善目脸:“那位韩少爷身边有鬼物跟随,那只鬼的质量很高,如果让我吸收便能恢复一些力量,到时候也好传授你真正的修行之法,修道长生,机缘难得,玲玲,你可明白?”

“好,我知道了。”

周玲玲顿了顿脚步,她虽然对自己遇到的这位自称紫薇神君的千年老鬼有一点戒备,可是她还真舍不得就这么让它消失掉,生于这世上十八载,这是第一次她看到改变命运的希望!

听了一会儿外头的热闹,方若华莞尔一笑:“关门!”

种阳赶紧关上门,三个人继续读书。

一边复习功课,方若华想着回头跟姬青玉说,如果是姓韩的少爷来探问,就跟自己通个信。

看在他们这么……诚恳的份上,给对方一个机会也无妨。

事实上,那位韩少爷家里人显然是真急得不行,当天晚上姬青玉就打来电话,小心翼翼,试探着问,能不能见方同学一面。

方若华也没拖延,甚至没有当面去看,一听姬青玉的说辞,她就知道这位韩少爷是谁。

正是她初来的那一日,在酒吧里无法无天的纨绔。

连大屏幕后的水友们都惊讶:“真是神展开!”

方若华失笑:“到是有缘分!”

原文里,韩少爷一行人失手打死了种阳,韩少爷刚好过了十八岁,又是主使,判了二十年有期徒刑,后来在监狱里病死。

自己到的及时,种阳没有打死人,韩少爷自然也平安无事,方若华还担心过这人坏习性不改,终有一日会闹出别的事故,到时候可能会换其他人替种阳遇害。

为此,方若华稍稍动了手脚……但是应该不算太严重才是。

“唔,且看他改还是不改。”

约了时间,方若华想了想,把种阳也叫上,再加上方兴和方桃两个,大大方方地去了约好的咖啡馆。

种阳一看到那位韩少爷,登时瞠目结舌,用了好大力气才把惊呼声压下去。

至于韩少爷,一看见方若华也是大吃一惊,扑通一声就摔到地上,张口结舌:“你,你……”

他早不是那日在酒吧里趾高气扬,鼻孔朝天的样子,瘦了起码有二十斤,脸色苍白,神色惶恐,惊吓过后,躲躲闪闪地低着头,很是委屈地哭道:“我去寺庙呆了一个月,没用!”

方若华看了看他身边。

大屏幕上:“……我们现在是不是该念往生咒?”好几个瑟瑟发抖的表情出没。

就在韩少爷左边,一个蓝色公主裙的小女孩微微一笑,神色平和,方若华从大百科里取出一张轮转卡片,拿笔在上面写了几个字——福禄双全。

写完,把卡片递给小女孩:“去吧,轮回转世,下辈子会投个好胎。”

看到凭空浮在半空中的卡片。

韩少爷脸上更白。

韩家几个人一早把咖啡馆包下,此时屋里空空荡荡,外面乌云遮日,一时竟也觉得寒气袭人。

方若华笑了笑:“韩少爷,你女朋友要走了,你和她说几句话吧。”

韩少爷哇一声,大哭:“是我错了,我不该胡闹,要是我送你回家,就不会出事,都是我不好!”

他这人爱胡闹,人不大,女朋友却交了不知道多少个。

一年前,他还在上高中,那蓝衣服的女孩儿叫吴晶,是他的同班同学,单纯可爱,又是班花,他也很喜欢,再加上觉得追上这样的女朋友才有面子,就费尽心思献殷勤,追了半个学年,终于把人追到手。

少年男女谈恋爱,其实并不是多么有感情,尤其是对男孩子来说,女朋友恐怕还没有游戏更吸引人,追到手以后,韩少爷还是喜欢呼朋唤友地出去唱歌喝酒,吴晶一个好好的乖学生,愣是让她带着各种纸醉金迷的场合都去了个遍。

有一天夜里,韩少爷喝多了酒,在外面玩到半夜还不肯回去,吴晶一个女孩子,却不愿意也不可能在外面过夜,叫了他好几次,他愣是不走,没办法,吴晶只好一个人回家,没想到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

吴晶过马路时遇到车祸,被一辆装载木料的大卡车直接碾过去,当场死亡,血肉模糊。

因为当时他们高三,学校担心影响学生们的高考,愣是把消息压了下去。

别人不知道也就算了,但是韩少爷也是半个月之后才知道的消息,他作为吴晶的男朋友,吴晶没有来学校上课,他却自顾自地逃学,四处玩耍,半个月下来联系不上人竟然没有想过去寻找一下!

等到知道吴晶是那天晚上车祸死亡,韩少爷也后悔难过了一阵子,难过完了也就完了,从此再也不提吴晶半句,而且变本加厉,一口气交七八个女朋友的时候也有,一看就是玩玩,对女孩子们完全不尊重,但凡是有女孩子主动些,他就觉得对方是看上自家的钱,要勾引自己,没少毒舌。

只看他当时在酒吧里,调戏方若华的熟练程度,就知道这人没少做这等招人恨的事。

韩少爷坐在地上,也不起来,抱着腿呜呜咽咽地哭,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那蓝衣少女拿着卡片,张了张嘴,似乎有些不习惯,但是一张口居然真说出声音:“行了,本来是恨不得吞了你,可看了你这几个月的怂样,到是渐渐消了气。”

这阵子少女没少折腾这人,让他夜夜噩梦,动不动就看到鬼影,吃吃不好,睡睡不好,已经让对方受了很大的教训。

“放过你了,但那是我脾气好,下次你再犯错,不知道被你害死的人还有没有我这么善良。”

韩少爷浑身一僵,一动不敢动。

大屏幕上,好些水友都笑:“小姐姐的声音很甜美。”

“我要小姐姐跟我道晚安,我要录下来。”

方若华:“……”

幸好其他人看不见大屏幕,要不然什么面子里子都没了。

蓝衣少女叹了口气,又向方若华道谢:“那日相遇,若不是同学点醒我,我怕只能浑浑噩噩,做一孤魂野鬼,或者消散于天地间了。”

方若华摇摇头:“我也只是想让韩少爷受点教训。”

那天在酒吧,她在韩少爷身边看到这小姑娘的虚影,本着让仇人不好过的心思,给这小女鬼渡了一点灵气,没多大作用,不至于让她害人,却能保她灵识清明,也能做一些小动作。

吴晶隐约感觉到冥冥中的一股吸引力,知道自己要走,连忙道:“对了,前阵子我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想吃了我,只是顾忌方同学留在我身体里的力量,没有得手,那东西很是邪恶,恐非善类,希望方同学多加小心。”

方若华点头。

吴晶一笑,身影越来越淡,渐渐消失。

韩少爷还坐在地上,把头埋在胳膊里,怎么也不肯抬头,方若华也懒得搭理他:“轮转卡五百万,折扣价,支付宝转给我。”

陪着韩少爷同来的两个年轻人,连忙抢着拿手机凑过来转账。

方若华得了钱,也不多废话,转头便走,回头还给方兴,方桃,连同种阳,一人五十万零花。

“这叫见者有份。”

种阳因为今天受到的震撼实在有些大,竟然迷迷糊糊接受,回家才一拍额头,懊恼的不行,他怎么能拿方家给的钱!

韩家人恭恭敬敬地送走方若华一行人,这才松了口气,拖着饱受折磨,至今精神萎靡的小少爷出门回家,韩家大哥,带着司机和秘书刚刚打开车门,周玲玲轻轻一摇手中金黄色的铃铛,声音清越:“……前有黄神,后有越章。神师杀伐,不避豪强,先杀恶鬼,后斩夜光……”

韩大哥隐约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本能地心中有些急迫之意,手机转账成功的提醒短信忽然响了下,他陡然回神,摇摇头示意司机开车。

一团汽车尾气扑面而来。

周玲玲:“……”

许久,她脑海中才出现个有气无力的声音:“看来他身边的恶鬼已经轮回转世,再想别的办法吧。”

周玲玲沉默无语,没有深究为什么恶鬼也能轻易轮回转世,咬咬牙,转身离去。

她不必太着急,这一身的本事,既然都是真的,不是在做梦,那个世界已经在她面前缓缓敞开大门,她完全可以慢慢来,总有一天,她能站在顶峰,过上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

第四百七十一章 天罚

韩家大哥带着自家萎靡不振的弟弟径直回家,心中总算安稳许多,全然不知他这个纨绔弟弟,差点被曾经天命所归的女主当做踏脚石。

回到家,两兄弟连忙去见自家爸妈,父母都惦念,事情了结,还是早点和父母说明白才是。

两人一进书房,就见韩父和一个穿道袍的老道正对坐着喝茶。

兄弟两个连忙收敛面上的神色,笑道:“爸,秦道长,我们回来了。”

韩爸爸抬头,板着脸瞪了自家小儿子一眼,冷哼:“回书房呆着,三个月不许出门。”

韩小少爷:“……知道了。”恐怕,他最近也没心情出去胡闹。

秦道长一开始漫不经心,抬头一看,却登时有些意外,起身上上下下地打量这位小少爷许久,惊讶道:“谁帮你们家小宴解决的麻烦?按理说,圈子里不会有哪位高人肯出这个手才对,大家不会轻易坏了规矩。”

他这话一出口,便惊觉说漏了嘴,咳嗽了声,苦笑。韩家父子三人都转头看过来。

韩父愕然道:“秦老哥这是何意?当初犬子出事,我特意请你过来看看,你那天只扫了一眼,就说解决不了,连试试都不愿意,我还当那厉鬼凶恶,你力有未逮,又好面子,怕不成功坏名声,也就没为难你……可现在听这话的意思,到像是非是不能,实则不肯?”

秦道长苦笑。

韩父登时就拉下一张脸,怒道:“老秦,咱们也有十多年的交情了,我自认为没有哪里对不住你,你不愿意出手救小儿,明说就是,怎么还在一边看热闹?”

“消消气,消消气。”秦道长叹息,“既然小宴身上的麻烦解决了,怕是他得罪的人已经不大在意,我说给你听听,到也无妨。”

“那日,你请我过来看看小宴,我一见他就明白,他这是自己做了孽,又得罪了人,被修为极好的高手下了天罚咒,咱们圈子里的规矩,天罚咒一旦起作用,天罚结束前,便是至亲骨肉也不许提醒,不许插手,只有天罚结束,才能另行处置。”

“那位高人似也没打算要小宴的命,天罚咒也只是最基本的,最多让那位苦主吓唬吓唬小宴,且苦主身有功德,灵智清醒,并非厉鬼,咳咳,所以,老道就没有多说什么。”

秦道长也略有些不好意思。

韩父:“……”

实在忍不住,又瞪了小儿子一眼,几乎恼羞成怒,“所以这几个月,老秦你和白云寺,上清观的人,就眼睁睁看着我为了这个小孽畜四处撞墙,撞得头破血流,到在一边看热闹,连提醒一句都不肯。”

秦道长又笑:“老道想,贤父子吃些苦头,让小宴得罪的高人出口气,比这口气憋在心里出不来,把麻烦留到以后总要好些。”

看韩父还是愤愤不平,秦道长越发语重心长,“老韩,不是我吓唬你,能用天罚咒,还用得如此轻描淡写,那绝不是一般人,得罪了这种人,你不让人家好好出口气,接下来你们韩家恐怕要不得安宁,子孙后代说不定也要受牵连。”

韩父脸色骤变,蹙眉道:“当真如此厉害?”

老道摇摇头:“老道我这一辈子,就用过一次天罚咒,那已经是二十年前了,我年轻气盛,仗着修为不俗,没少打抱不平,当时遇见一个连杀了三十多人的凶恶杀手,却伪造病历,装成精神有问题,顺利逃避制裁,进了精神病院。”

“以对方家里的权势,恐怕过个一两年,等事情淡去,就能从精神病院里出来,照样逍遥自在,我气不过,又怕牵连到亲人,不好明目张胆地动手,一咬牙,就耗费心血在那人身上用了天罚咒。”

老道士叹了口气,“天罚咒的确相当厉害,但也不是随便什么人用都能有效果,毕竟上天最公正也最无情,又怎么会轻易去关注渺小如蝼蚁的普通人?当时我想尽一切办法,拼尽全力,可天罚咒始终不成,后来还是师傅担心我心有邪念,走火入魔,和我联手做法,才终于成功,那凶手在精神病院饱受折磨,碰壁而死,我算是得偿所愿了。”

他的声音里透出一丝的痛苦,并不平静,“虽然得偿所愿,但我师父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灵力衰退,一直到病逝都没有好转,从那之后我再也没用过天罚咒。”

这下,韩父当真被吓得脸色雪白,怒瞪自家小儿子:“你个混账,就知道惹是生非,再胡闹我自己宰了你算了,省得被你害了全家。”

韩少爷瑟缩了下。

韩大少也很惊讶:“怎么可能,那个方若华是挺能打的,也有本事,可是她那么年轻,哪有道长说的那般厉害!”

“姓方?”

秦道长愣了愣,一拍手道,“那就不奇怪了,前些日子一个方姓隐世家族在西藏那边现世,听说不光修为精湛,让人看不清楚根底,还精通许多已经失传的术法,连西藏那位活佛都说,与其交流时间虽短,却受益匪浅,方修士的修为高深莫测,非人能揣度,而且家族中高人辈出,连仆从之流也堪称宗师。”

他也有些感叹,“如今这个隐世家族的名声还只有少数人知道,但以他们的能力,恐怕很快就会扬名。”

韩父心中更乱,仔细盘问许久,见自家大儿子处理得不坏,一直对对方以礼相待,这才松了口气。

确实如秦道长所言,有些人即便无权无势,那也决不能得罪,得罪一个懂术法的人有多么可怕,光想象一下,也让人毛骨悚然。

“你小子下次再碰上人家,给我老老实实的退避三舍,别去招惹。”

韩小少爷张了张嘴,没敢吭声,他实在不敢告诉自己的爹,这件倒霉透顶的事,起因就是自己嘴碎,跑去调戏那个叫方若华的所谓高人。

总觉得这事要是说出口,他很有可能就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哎!

还是忘记这事比较好,就当从来没有发生过,想必高人不至于那么小肚鸡肠,一直惦记着。

第四百七十二章 高考又算什么?

方若华确实没惦记。

唔,她对韩家的观感暂时从负数变成漠视状态,没办法,她讨厌韩家,所以狮子大开口,直接要了五百万。

这个小时空修士不少,一笔生意要价五百万的绝对凤毛麟角。

结果韩家人连讨价还价的意思都没有,干脆利落转账,咳咳,方若华自然不好意思揪着人家的错处不放。

方家正打算改造老宅,彻彻底底的改造,正急需用钱的时候。

因为用到的不少东西打算从宇宙商城进货,到也没办法计算具体的开销,可是光在本地可以搜集到的建筑材料,例如一些古老的砖瓦,还有质量不错的玉石之类,恐怕就要花费小几百万,上千万也不无可能。

方家家底不算薄,可是要拿出上千万来建房子,还是稍微困难些。

方东林的公司反正抽不出这么一大笔资金,真抽出来,他的运输公司就没法开工了。

如今这笔钱到账,实在是及时雨。

自从方若华把从宇宙商城里买的设计图,一本拇指厚的小册子拿出来,让方春生和张翠,还有方东林和龙云,这四个长辈看过,他们就满心满眼全是改造后的老宅模样,恨不得吹口气老宅就建起来了,张翠差点琢磨着变卖自己的嫁妆,龙云几乎没把丈夫的公司给拆卖了。

龙云觉得,那简直就是一座现代化的霍格沃茨,除了规模小一点之外!

真正的霍格沃茨造价得有多高?别说真的,就是一座高仿的,如果一千万能造出来,哪怕是微型版本,恐怕也有无数投资商愿意拿出大笔的钞票来投资了。

方若华跟父母一本正经地对着手册讨论哪里还需要修改。

直播间水友:“……别告诉我,三妹真打算造一个霍格沃茨!”

方若华翻了个白眼,她也怀疑宇宙商城里卖自己设计图的那家伙,看过哈利波特!外观先不说,内里各种布置到有那么一点影子在。

当然,她到没觉得把自家建得类似霍格沃茨有哪里不好,只要家里人喜欢,看得入眼,管它是西方建筑还是古典园林,她都觉得很好。

不过大概是觉得纯粹西方建筑和本地环境配合不上,会有点格格不入,设计师设计的时候就是中西合璧,反正只看3D图便让人分外喜欢。

方家人热切地期待着家族的新驻地,方兴,方桃和方若馨兄妹三个,甚至能就这个话题一说就是几个小时,说得口干舌燥还是兴致勃勃的。

方若华却迎来了高考。

高考这东西,次数一多也就不怎么稀罕,第一回高考,方若华紧紧张张地去,哭丧着脸出来。

第二次高考,方若华痛痛快快当了回学霸,进场的时候胸有成竹,出来的时候一样成竹在胸。

这是第三次。

唔,和上回模拟考试没多大差别。

反正方若华坐在座位上,蒙头答题,考英语的时候还出了点乱子。

有个民国学生打扮的小女鬼,哭哭啼啼地立在她正前方,就在隔了三个人的位置上,明显被什么人拘着,逼迫对方帮着考试。

方若华向来讨厌这种事,不光是作弊不应该,而且有个女鬼待在考场里,对女鬼不好,对考生同样不好,考生们离女鬼近了,容易受阴气侵蚀,就算一时半会儿无妨,但影响考试状态。

没准就会有几道本来能答对,结果因为头疼,胸口发闷等等症状而答不出来的题目。

高考多重要,差一分就能差出不知多少人去,也许因为差出那一分半分的,就让考生考不上心仪的学校,由此耽误一生。

所以,方若华想都没想,吹了口气把那小女鬼给吹跑了。

然后又冒出一个男鬼。

她又给吹跑了。

之后又过了好半天,又冒出一个中年老师模样的鬼,咳咳,方若华二话不说,还是给吹得飘飘然而去。

“咳咳咳咳!”

前面隔了三个位置上登时传来剧烈的咳嗽声,连监考老师都侧目。

方若华也没抬头,继续认认真真答自己的题目。

7号,8号两天时间嗖一下就过去了,8号考试之前,有鉴于自己遇到的鬼事件,方若华还特意通知了自家老爸一声。

也不知道老爸怎么折腾的,反正当天进考场,她就看见考场上空多了结界。

任何人都无法在结界内使用法术,当然,只能约束些法力不算太高的,真正的高手拦不住。

可是,正经的高手又哪里屑于在高考上做手脚?要真想做手脚,那也只好认了。

方若华也不知道那天在自己的考场里弄鬼的考生,有没有能力在无视结界,不过,看她那天连是谁把鬼赶走的都不知道,甚至召唤了第三只鬼以后就再也没了动静,想必能力不怎么样。

结果8号考完试,直播间水友大笑着让她看大屏幕,方若华看了一眼,登时挑眉。

考英语的时候,坐在她前面不远处招鬼的,居然还是个熟人。

考卷上明晃晃的周玲玲三个字,正表明这就是原女主。

方若华:“……原女主是哪个大学的学生来着?”

“B大!”

“……B大!”

一排密密麻麻的字幕刷过。

方若华:咳咳!

没准女主本身就有无限气运,不用外力也照样能考上B大。

反正修行之后,她就觉得耳清目明,记忆里大增,女主不是也修行?没准考得不错。

……

周玲玲离开高考考场,看了看她妈妈殷切的目光,嘴唇动了动,没有说话。

她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试卷上写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以前她学习还算不太坏,在普通高中里能排在中游,考上重本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上个一般的本科,到是没什么问题。

但谁忽然得了神奇的能力,还会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她这将近一年的时间,只想着怎么去增强自己的能力了,书本早就抛在脑后,反正她能随时召唤一只懂事的小鬼帮忙,又不怕考试,还学什么学!

谁知道高考时,竟然召唤不了!

一开始到是能召唤,可呆了没十几秒,小鬼就自行飞走,再也叫不回来,一次又一次,到耗费她的精神,弄得脑袋更是迷糊。

这次高考,算是彻彻底底地完了。

也没什么,周玲玲叹了口气,安慰自己,对自己来说,高考又算得了什么!

第四百七十三章 宅院

高考结束,方若华完全没关注自己的成绩,把全副精力都放在自家老宅的改建上。

方若馨到有点不在状态,总想妹妹这次该报考那个学校,把各种资料翻了好几遍,又因为普遍认为这次题目偏难,担心自家妹子万一考砸了,是凑合上一所大学,早一点毕业好,还是再复读一年好。

方若馨到觉得妹妹脑子那么聪明,再复读一年肯定能考得上更好的学校,可是耽误一年时间,不知道会不会对她的修行有影响!

在这等和未来相关的抉择上,亲人们总是免不了患得患失。

一直到成绩出来,方若华顺顺利利地上了学校的光荣榜,考了全省第三名,方若馨才吐出口气,乐呵呵地扭头打算和家里人一起准备庆功宴,结果一回神,找不到她家妹子了。

老宅里方春生和张翠都被‘轰’出家门,目前和大儿子一起蹭住老二家。

几个小辈和老三不得不出去住酒店。

为了改建老宅,方若华狠了狠心,直接从宇宙商城里下的订单,统共花了五千多宇宙币,宇宙币可只是靠方若华的直播才能赚,现在汇率改变,宇宙币和人民币的价值差距不太大,十比一而已,五千多宇宙币,就是五万人民币。

别看五万好像不多,但是现在方同学直播,一天平均也就差不多六七百块人民币,当然不算差,可是和真正的网红比还相距甚远。

攒钱很不容易,这笔钱拿出来,方若华也是十分肉痛。

毕竟房子建造的再好,等她离开这个小时空时也带不走。

方若华一边肉痛,一边等,然后就等来了一个工程队,等工程队一到,开始工作,方若华登时又觉得自己的钱花得十分值得。

整个工程队工作时不光是使用的机械先进,干活速度极快还不扰民,自动伪装遮挡左右邻居们的视线,而且人人都是精英中的精英,连随意一个瓦匠工都是文质彬彬,举手投足从容淡定,像艺术家多过像建筑工人。

老宅改造还没有完成,方东林就连工作都扔下,趴在地上拿着放大镜,特别痴迷地看进大门之前的那一段小径,上面刻画的一条巨龙,每一块鳞片都清晰十足,整条龙简直就像活的一般,好像张嘴便能吐出龙息。

走上石阶,踏在龙背上,甚至有乘龙游览天下的既视感。

看他的神色,方若华牢牢闭上嘴,终究没张口问工作人员,龙被踩在脚底下,还是正经的中国神龙是不是有点不妥当。

反正宅子看起来十分协调,愿意怎么装饰就怎么装饰好了。

方若华的五千宇宙币没有白花,等她的志愿报完,通知书到来,确定被国内首屈一指的B大法学院录取,整个宅子已经改造完毕。

穿过雕刻巨龙的青石小径,便是朱漆大门,门前悬挂两个镂空雕刻的灯笼,一龙一凤,嘴中叼着明珠迎客,门前竖立两个巨大的汉白玉雕像,都是一身铠甲的将军,应是门神。

雕工绝对是大师级别,换成那些痴迷艺术品的文艺青年,说不定能抱着雕像欣赏个个把小时。

进入大门,就是个刻绘许多神话故事的精美影壁,木质与玉石相结合,奢华又典雅,后面的廊道上从顶端到两边长柱,全是浮空雕刻了金龙和瑞兽仙草。

方东林乍一看都吓了一跳,总觉得金龙像是在长廊顶端游动似的。

不只是方家人看得心惊肉跳,左右好多常常在附近摆摊的商贩都没敢过来。

到是不少邻居离得远远的围观,窃窃私语。

方家左邻右舍大部分都是和这老宅差不多的古老建筑,左近的居民多为老人,年轻人大部分去帝都或者别的大城市打拼。

东面是一座大水库,依托水库还有一个度假区,因为有度假区在,周围的居民办个民宿,开个饭店什么的,都能赚不少钱。

一见方家大规模改造,还有人以为他们也想开个酒店旅馆什么的,只是就这架势,便是五星级酒店恐怕都没有这般奢华。

方家人可顾不上给邻居们解惑,反正如今左右认识的邻居也没几个,都是陌生人,犯不着拉关系,进了大门,过了游廊,便是园子。

老宅其实并不算特别大,和帝都那些传承千百年的古老园林不同,原先只是普通的二进民宅而已,且多年未曾好好整修,房屋瓦舍都显得老旧。

但如今一改造,却是假山池沼,亭台楼阁,一应俱全,尤其是当中一座三层楼高的正房,大理石的台阶,琉璃瓦,木质窗棱是完整的江南水乡风光,里面的家具布置类似明清时代,却明亮的多,房顶上用水晶镶嵌出一整幅江河湖海,灯光映照下,波光粼粼,宛如一个活的小世界。

每一间卧房都有不同的风格,有西式古典类型,也有奢华的中国宫廷风格,最大的特点是阔朗,明明外表看来不大,内部却特别宽敞。

厨房在地下室。

地下室除了厨房以外,就是由无数蔓延的石梯连接而成的修炼室,炼器房,演武场,藏宝阁等等。

最底下则是存放方家秘籍的书库,书库可以直通家里所有人的私人小书房。

至于园林就更不用说,布置了繁复的阵法,活水流淌,鲜花满地,冬日暖气融融,夏日清凉幽静,还有一个温泉池子,里面的泉水宛如灵泉,泡一泡周身疲乏顿时消除,能治病能强身。

新建造的宅院到底有多少具体的好处,一时半会儿的还细数不完,可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方若馨就死活不乐意去上班住单位给她分的单身宿舍了。

先不说刚工作,给她分的房子肯定不怎么样,就算是资深人员得的那两室一厅她也看不上。

一时间,家里最靠谱,最懂事乖巧的方若馨,竟然都有了宅在家里不去上班啃老的想法。

方若华失笑:“好好修炼,修炼入门成凤初境,一人发一飞行法器,可瞬息千里,转眼回家。”

她也挺满意的,这宅子修得好,法阵布置也比自己能布置出来的高明,让谁看一看这宅子,恐怕也要对方家是隐秘修行世家的事情,深信不疑。

第四百七十四章 庆功宴

老宅修好,高考也结束,方若华总算是闲下来,本打算去西藏看自家爸妈,结果方肖和夏芬受邀去布达拉宫参加一个小型交流会。

方若华想了想,没去凑这个热闹。

自家爸妈先把方家的名声打出去,越响亮越好,等这边这一家子修行有成,有心融入进去也就容易得多,至少出去碰见什么事,总能让别人顾忌一二。

既然不去西藏,方若华干脆就宅在家里,陪着家中老老少少认真修行。

如今老宅所有功能一应俱全,哪怕不修行也能找到无数有意思的玩法,光是那错落纵横,时不时会失踪的楼梯,还有隐藏在各个角落,功用各不相同,布置装修各异的小房间,就能让人玩得不亦乐乎。

反正宅上十天半个月不出门,绝不会感到憋闷。

方若华还时不时叫上自家兄弟姐妹们偷窥方肖和夏芬的聚会。

那两个人几乎每天都和修行同道们在一起四处游荡,时不时去哪个千年世家开个茶话会,喝着灵气十足的茶水,坐在古色古香的房间内,演法讨教。

要不然就邀请三五个好友,逛逛修行界知名的鬼市,看那千奇百怪的法器。

方肖那边只要开着通讯器,方若华这边就能通过他的眼睛,看到他所看到的一切,看着这些,还真能感受到人世间的奇妙。

不光是方桃几个年轻人,连方春生两位老人家都被深深吸引,向往的不行。

至于直播间的观众们,他们关心的多是三妹这些道具用完了以后要怎么处理。

以前有好几次,三妹可是都会把道具拿回去当奖品,抽奖大赠送来着。

方若华:“……”

行吧,回头制作几个高仿的拿回去给他们玩,至于真正的法器,这会儿被水友品头论足的那个金属骷髅,要真拿回去能让一个小区都变成鬼屋,还是别祸害人的好。

在家宅了没过几天,志愿都报完,录取通知书也顺顺利利地拿到手。

家里三叔方修齐拿着精美漂亮的录取通知书拍了好几张照片,在自家朋友圈里发了个九宫格,弄得他那一帮好友大笑不已,非让他请客不可。

方修齐当年读完高中就去当兵了,一直没上过大学,可他交游广阔,朋友里博士一大堆,专家学者成群,大家伙开玩笑,偶尔叫他被学神们抱大腿的学渣哥。

后来方若馨考上中传,非常棒的重点大学,方修齐就好生显摆了一通,如今他家若华又考上B大,方修齐更是高兴,施施然笑道:“有一个算一个,乐然楼走着,吃多少喝多少都算我的!”

家里人都特别高兴,方若华的老师们也很高兴。

她读的高中是十七中,算是普通高中里还算可以的,生源不算坏,学生素质也不错,当然,和一中比相差很远,往年文科毕业班,十多个班的学生们加起来,大约能考上五十来个211,958,再加上一百多的一本,一百多的本科,剩下的多为专科,连专科都考不上的,差不多也要有几个。

至于学生考上B大这类学校,那就只能看运气,有时候能考上三五个,有时候一个也没有。

今年,本来没人想过方若华能有什么好发挥,结果最后大半年,她突然异军突起,最后竟然考得这么好,她的班主任等于白捡了一个考上B大的学生,奖金还不知道能多拿多少,不高兴才奇怪!

庆功宴这日,学校的庆功宴结束,他们文科二班又找了家酒店开了个包厢,准备自己庆祝庆祝,班主任自掏腰包,还掏的特别心甘情愿,整个联欢会热闹的不行,不少男生围着女孩子表白,好不容易解脱了,憋了好长时间的话自然是趁此机会赶紧说出口。

食我姓趴在窗户口,拿着个DV偷偷摸摸拍屋里男同学们告白的场景,还拍得特别投入。

方若华:“……”

食我姓一回头看到她,一本正经地解释:“我要制作高中纪念册,拍下来标注好名字,省得将来忘了同学。”

方若华失笑:“挺好的主意。”

妥妥都是黑历史,十年后,二十年后,同学会上拿出来,肯定惊艳众生。

正说笑,方若华就感觉到一丝冷意,抬头看去,就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坐在后门的石阶上,脸色偏白,气色十分不好。

她身前站着的是个中年妇女,可能是她妈妈,眼眶发红,压低声音道:“不复习一年怎么行呢?玲玲你最近考试成绩都那么好,在一中名列前茅,老师们都说你最起码考砸了也能考个958,这,这怎么能不上大学?”

周玲玲有些不耐烦,但是毕竟是自己妈妈,还是叹了口气,耐心道:“我打算去读明川大学,那是私立学校,但也是贵族学校,培养的都是精英,学生们会定期去外国各大名校进修,是所非常好的学校。”

她妈妈愣了下:“能进的去?”

女儿这次高考失利,考了四百零五分,上个一般本科其实也不是不行,可女儿根本就不肯填报志愿,最后自然是没有被录取。

她为此愁得大把大把的掉头发。

“不难。”

周玲玲眯了眯眼轻笑,“一会儿我就去见明川大学的校长,自然有办法让他毕恭毕敬地迎我入学,还一分钱的学费也不会收。”

这几日明川大学可不太平,她若能让对方太太平平的,想必那位郭校长知道该怎么做。

说话间,大门口就停了一辆很普通的捷达车,上面下来三个人,其中一个人身材瘦高,很年轻,应该二十多岁,戴着一副很古老的黑框眼镜,手里拎着一个罗盘。

罗盘年轻人身侧还有个四五十岁的男人,一身灰色中山装,文质彬彬,像个学者,另外一人应该是这人的助理一类。

方若华侧目。

直播间水友们嘻嘻哈哈地笑道:“拿罗盘的那个,功德金光很厚啊,按照编剧的分类,这应该属于高人对吧?若华,之后是什么局面,是不是轮到你和他斗法了?”

方若华:……

她闲着没事干吧,没招谁没惹谁的,斗什么法!

“我看那些里,两个高人碰到一处,肯定要斗一斗的,主角不就是要踩着一个又一个高人的名声爬到高处去?”

方若华眨眨眼,笑道:“也有点道理。”

就是现实生活中同行之间彼此较量的场景也是很常见。

第四百七十五章 一盘大棋 (两章合一)

可惜,方肖和夏芬打探到的消息却和想象中全然不同,修士圈子里,目前来说,自不至于完全没有纷争,但是大部分修士出门在外都谨言慎行,碰到同道,只要是守规矩,立身正的,更倾向于彼此互帮互助,给个方便。

实在是如今乃末法时代,修行不易,虽则灵气少了,可修士同样凋零,多少家族面临后继无人的窘境,入门的修士就那么寥寥可数的几个,彼此说不定还沾亲带故,灵气再少也没到彼此争夺福地的地步。

大环境如此,要还争斗一大堆,岂不是坐等灭亡。

反正这几十年,修士圈子里大体上风平浪静,人人明面上都遵守规则,默默地做生意,教徒弟,好好修行,努力把自家的传承一代代传下去。

所以,水友们想看的斗法什么的愿望,恐怕轻易达不成。

当前的女主周玲玲还不成气候,就是她想踩着别人的名声向上爬,大约也要等一等才成。

方若华托着下巴和水友们闲扯,食我姓收了手里的DV,剥开巧克力糖衣,塞了一颗给方若华,自己吃一颗,看方若华盯着前面,便道:“他是明川大学的校长郭明川,四十六岁,妻子白蓉,女儿郭明珠,他是郭家唯一一个不从政的儿子,明川大学自主招生,学生多来自国内上流社会,近几年风头正盛。”

方若华:“……”

“我爸爸说最好不要去明川大学,郭明川到是个好人,奈何大丈夫难免妻不贤子不孝,他妻子如今担任他们学院的副校长,做事不太妥帖,这两年受了好些品质恶劣的学生,学校里风气也越来越坏,再不改正,恐怕要办不下去了。”

食我姓神色从从容容,一点也没有因为当着那位校长的面说闲话而不好意思,“高考刚结束不久,明川大学就死了几个人,我妈妈说那里阴气重,不让我去。”

方若华点点头,笑道:“是不该去。”

两个人闲话了几句,就见周玲玲忽然起身,和她妈妈说了什么,她妈妈便一步一回头地出了门远去,她自己站起来双手垂至小腹,等郭明川三人由远及近,走到她身边时,她才一步踏出去,挡住去路。

郭明川一愣。

周玲玲头略抬高些,下巴上翘,冷声道:“你周身黑气弥漫,想必沾染了邪物,如果……”

她话音未落,郭明川身边的手持罗盘的年轻人便道:“小姑娘,有一强大邪物暗藏你的心脏之中,我观你气色,恐怕你与那邪物融合已有数月,如果不尽早将其驱除,恐怕会伤了你自己,不如让我帮你驱了它?”

说着,年轻人就伸手去拍周玲玲的肩膀,周玲玲脸色骤变,痛呼一声踉跄后退了几步,恶狠狠地道:“你干什么!”

那年轻人似乎也有点意外,蹙眉道:“你竟然与它结下契约,这可不好,除了它怕是还要连累小姑娘你减寿几年,也罢,两害相权取其轻,还请小姑娘你屏息凝神,不要反抗,待我施法将其从你体内摄出!”

周玲玲哪里肯,一扭头避开这人的手,怒道:“不必你多事!”

说完转头就跑。

那年轻人登时一脸懵懂,呼喊道:“那邪物恐是在世间游荡许久的恶鬼,奸邪狡诈,非是好物,小姑娘,如果不尽快将其驱除,你的灵魂说不定哪一日都会成为其盘中之餐,不只如此,你的身体还会承受不住,说不定没有几年可活……你想明白了,便速速来一指斋找我,我一定帮你想办法!”

周玲玲听得见,却跑得更快,一脸晦气。

耳边悠悠传来一慈祥的老人声音:“好孩子,别听他胡说,这些所谓的正道之人满脑子迂腐心思,虽然老朽修的是修罗鬼道,但修仙,修魔,修鬼都是修行,如今末法时代,都像他们似的中规中矩修行,如何成就大道?这些日子以来,我何时让你做过违背你心意的事情,咱们二人是互利互惠,等有朝一日我们修为有成,那些正道中人也会把你捧到神坛上去供起来。”

周玲玲小声应了。

其实,她心中也不是没有一丝担忧,毕竟她不傻,隐约能猜得出来,这个慈眉善目的老人家可能不是善类,若真是善良之辈,怎么会以吸食邪气厉鬼为生?

可她从小就随父亲走江湖,受尽苦楚,时常跟着父母亲人颠沛流离,如今好不容易有这般奇妙的经历,又如何甘愿放手?

她会小心些,但是抓到手中的东西,绝不会轻易放开。

明川大学的事,她再想想办法,如果能和那个郭校长拉上关系,成功进入明川大学读书,她就再也不会缺少人脉,自己有真本事,难道还怕赚不到钱,赚不来名声?

想想现在,她身边都是一些庸俗平凡之辈,去天桥上摆摊做生意,也忽悠不了几个人,谁让自家金手指还没有补充完能量,一天到晚也没有多长时间能清醒,就是清醒着,维持自己不消散就很难,她哪里还能靠对方的能力赚到多少钱?

周玲玲如今最看重的其实还是钱,另外就是名气,只要有了名气,钱财自然会滚滚而来。

郭明川满头雾水地看堵住去路的小姑娘一溜烟似的没了踪影,回头就看到了食我姓,展眉一笑:“阿姓怎么在这儿?对了,庆功宴吧,听说我们阿姓考上了政法大学,打算接你爸爸的班?”

食我姓板着脸点头:“郭校长好。”

两个人正寒暄,郭明川身边拿罗盘的年轻人,就转过头盯着方若华看了好几眼,一提裤脚,跪下给方若华磕头:“秦律给师叔磕头。”

方若华:“……”

食我姓:“……”

郭明川:“……”

水友们:……!!

“秦律!”

“原来秦律长这样,三妹,你这演员选的不对好吗,书中的秦律秦大师明明是留了一嘴小胡子,染了一头黄毛的杀马特!”

“楼上的,秦律出场都快三十了,肯定是几年以后,眼前这只是初出茅庐的嫩秦律。”

“不对,现在的问题不该是,他为什么跪我们三妹?师叔祖是怎么回事?”

大屏幕上一提醒,方若华也想起来,这是原文中出场最少,但是却人气极高的男配秦律,唯一一个在女主光环下毫不动摇的男人,在重头戏血海鬼墓中,自己动手取下自己一根肋骨,让鬼墓女主人寄居其中,留给她七日生命,让她能实现千年的愿望,在阳光下生活。

秦律在中出身帝都名门,一指斋,是一指斋嫡系传人,修习相术,还拜武当妙真人为师,学了一手风水堪舆之术,在里出场的高人中,他的能力和女主身边最铁杆的支持者,天师白羽相差无几。

不过,天师白羽有机缘得到上古传承,为人风流倜傥,行为亦正亦邪,面上虽始终微笑待人,其实为人高傲,愤世嫉俗,还很乖戾,对世间庸人的不屑一顾,随意耍弄,喜欢他的读者到是觉得他是真性情。

秦律却不同,他守规矩,修养好,温文尔雅,从来与人为善,对人类慈悲,对异类也发慈悲之心,只要是有心向善,并不害人,不沾染血腥的异类,他总会伸手援助,并不喊打喊杀,愿意给有心向善之辈留一点机会。

也正因为如此,有几次女主与秦律碰上,不免冷嘲他几句,认为他心慈手软,不斩尽杀绝那是给自己留祸患。

不过,方若华到看过些读者的留言,读者们都评论说,秦律不是不分善恶,也不是对所有人都心慈手软,他的雷霆手段也有不知道多少邪物厉鬼见识过,要不然也不能秦律之名一出,鬼魅退避三舍。

方若华眨眨眼,看他刚才一照面,就打算驱除周玲玲体内邪物,根本不问情由,到似和书中此人的性格略微不同,把脑子里关于这人的资料通通扫开,只抬脚避开,笑道:“这位小哥快起吧,你再跪下去,我的同学们都要出来看热闹了。”

已经有人探头探脑地看热闹。

也幸亏她这帮高中同学们喝得有点多,个个晕头转向,且气氛正热闹,到没几个太关注这边。

唯有食我姓微微张开嘴巴,一副吞了一颗生鸡蛋的震惊样子。

秦律老老实实地起身,站在方若华面前轻声道:“师叔,弟子秦律,于两月前随师父前往西藏,师父受教于方师祖,正式拜师,被方师祖收为记名弟子,弟子初见师叔,理应大礼拜见请安。”

方若华愣了下。

秦律又笑道:“我已经考取二级驱魔师等级证书,还有从业资格证,上个月就正式出师,若是师叔有什么差遣,请尽管找我!”

方若华:“……”

水友们纷纷道:“方家好像在下一盘大棋!”

“我记得秦律是妙真人的小弟子,在江湖中辈分就很高了吧,我们三妹是他师叔,好家伙,从此在江湖上完全可以横着走了!”

食我姓左看看,右看看,她也没太听清楚什么证书,只以为眼前的年轻人是个大学生,考了什么证,更关注的显然是对方那一跪:“若华,你在你家辈分很高吗?”

方若华:“……还行。”

新出炉的师叔也有点尴尬,见秦律还有正事,也关心了句:“明川大学之事,可有什么麻烦?”

“请师叔放心,秦律已经查知始末,前阵子明川大学有一旧楼倒塌,底下挖出来一颗龙珠,应该是让某个学生捡到,只是龙珠曾被人动了手脚,染了晦气,有几个大学生神魂不稳,接触的时间长了便被异宝迷惑堕楼,等我找到龙珠,处理干净,也就无妨了。”

他说得轻轻松松,丝毫不觉得自己有必要隐藏消息,哪怕是世间罕见的龙珠,显然他也完全没放在眼里。

方若华同样没大在意,点点头,挥手就让人家安心去办正事。

班里的这场庆功宴,就这般平静无波地结束了,学生们从此各奔东西。

方若华径直回家,吃过夜宵睡下。

接下来数日,她都不曾出门,就窝书房陪家里几个兄弟姐妹一起读书。

唔,读的是方肖和夏芬捎来给他们的,虽然是,却也是修士写的,好歹有个百分之二十的真实度,当然,如今这一家子都是只当读,比起枯燥乏味的资料,显然这些好看得多。

方若华刚做了一份水果沙拉摆上桌,通讯器就亮起来,方兴和方桃齐刷刷扭头,眼睛贼亮。

隔着通讯器,那是一个装修很奢华的房间,一个长相富态的中年女人,一手搂着儿子,一手抹眼泪。

秦律站在她对面,手持罗盘,蹙着眉,并不看他面前的一男一女,只是对那中年女人道:“你儿子手中的东西是个麻烦,现在已经在学校害死了几条人命,我一位长辈祖上乃是御龙使,还是让我把珠子带回去劳烦我师叔处理一二,如果……”

他话没说完,就被站在不远处的女孩子打断,“呵,御龙使,好大的口气!”

女孩子正是周玲玲,此时早没了那会儿面对秦律的惊惶,一脸冷漠,略带几分矜持,扭头对她身边站着的,显得百无聊赖的少年道,“听见了没有,人家要把你们族人的龙珠带走,还要拿去给什么御龙使处置!”

那少年扬眉,似乎觉得很有意思:“御龙使?还真会往自己的脸上贴金,不光是我族中有个把不肖子孙,被人世间的富贵迷花了眼才不肯闭关清修,闲来无事去人间找个把人伺候自己罢了,还有脸称御龙使?”

说着,少年陡然一张嘴,吐出一口炽烈的火焰,脸上金色的龙鳞闪烁,“说说,你口中的御龙使呢?我到想逮个把回去,让我家兄弟姐妹们尝尝滋味。”

气氛一时凝滞。

秦律面无表情,神色间却有一丝凝重,周玲玲却显得十分轻松,阿琳可是金龙一族的太子,就算眼前之人是什么名门世家子弟,又怎么和龙太子比?龙珠她是拿定了,不光是宝物要得到,大学也必须上,就算她不在意读不读大学,可总不能让她妈妈没有面子。

第四百七十六章 吓唬

说起来也是上天有眼,前日,周玲玲路过陋巷,正逢一金龙与一人争斗,两败俱伤,化了原型,她脑子一热,冲动之下施以援手,救了金龙,还把它带回家照顾。

这是她生平第一次见到龙这种生物,实在是威猛又可爱,她周玲玲可不是叶公,既得此机缘,肯定要牢牢抓住,幸而这条龙也是知恩图报,明明身份高贵,是金龙一族的太子爷,却很乐意和她一起生活,天真单纯,很值得拉拢。

如今龙太子在身边,她还担心什么?

周玲玲冷笑一声,瞥了秦律一眼,轻声道:“你叫秦律?这种时候还是别多管闲事,赶紧回去告诉你那什么御龙使的长辈,有金龙真身在此,让他们洗干净脖子等着!”

秦律心中登时警惕。

一指斋曾经有过记录,八百年前一龙于东海翻滚嬉戏,造成巨浪滔天,大雨磅礴,千里菏泽,他祖上和另外两个朋友前去谈判,那龙却是只将人当食物啃噬,两位朋友身死,后来还是当时好几位大能修士出手才惊退了那条龙。

不曾想,却因此惹恼了龙族,时不时要有两条龙上来捣乱,人类修士不肯坐以待毙,只能反抗,还有很多修士研究专门对付龙族的法术,自称御龙使,双方交战,死伤惨重,仇怨也长年累月结了下来。

后来天地灵气越来越微弱,龙族自己觉得要缓和与人族修士的关系,人族修士中也有很多人对龙很有好感,且龙族多实力强横,并不适合真永远结仇。

于是,双方定下契约,约定和平共处,从那之后,许多年过去,就时不时有龙离开深海上岸,与人类结缘,签订契约,接受人类修士的雇佣,这些修士也自称御龙使,但已经没了杀伐之心。

秦律的祖父有八九成确定,神秘的方家祖上便是御龙使。

可如今的御龙使还有没有杀心,能不能控制得了上岸的龙,那谁也不清楚!

叮咚,叮咚。

正对峙,门外忽然有门铃响起,秦律转身就大大方方地去打开大门。

大门洞开。

门口,方若华一手拿着水果沙拉,吃得正香甜,身后,方家几兄妹都在。

秦律叫了声师叔,便退到一边。

他向来守规矩,哪怕长辈年纪比他小,那也是长辈,长辈面前不容放肆。

周玲玲蹙眉,话没痛痛快快说出口,不免有点噎得慌,转头看到方若华,上看下看,怎么都看不顺眼。

方若华却没看她,一边吃水果一边打电话:“放心,要是遇见别的大妖,我肯定不带桃桃姐他们,现在只是条小龙而已,正好让我姐和桃桃姐见见世面。”

周玲玲冷笑:“好大的口气!”

深吸了口气,她回头冲身边少年道:“小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御龙使了,还真不把你们放在眼里?夜郎自大!”

房间里静了片刻。

咯……咯咯咯。

忽然传来一阵牙齿颤动的声响,周玲玲愕然回头,就见龙太子浑身抖动,脸色雪白,一脸不敢置信地瞪着方若华。

周玲玲陡然一惊,连忙走过去扶住太子,轻声道:“小金,你怎么了?”

方若华失笑,抬头道:“别怕,自从四百年前我祖上诛除了最后一条做乱的龙以后,和龙族的几位长老见过面,双方达成过约定,从此便约束子孙,不再杀龙,如今除非遇见食人的龙,否则我们可不会放纵抽龙筋,扒龙皮的习惯。”

金龙太子:“……”

方若华看他脸上还是发白,也并不搭理,转头对这家真正的主人,那一脸懵懂的母子两个道:“那颗龙珠被污染了,不是什么好东西,留在你们手中,只会给你们带去灾祸,别看如今只是学校出事,但过不了多久,就要轮到你们家里人倒霉。”

想了想又道,“这样吧,我这龙鳞护甲,龙筋腰带,龙皮靴子,龙角冠冕……”

说着,她打开方兴手里提着的箱子,倒出来各种零零碎碎的东西。

“你随便选一样,我用来叫唤龙珠。看看这护甲多好,黑龙的居多,你要喜欢别的颜色也可以,金龙的,白龙的,还有粉龙的,应有尽有。”

宇宙商城里,就算是什么龙肝凤胆真不算稀罕货色。

早几十万年前还有专门养殖龙的,后来因为龙族抗议,如今到是销声匿迹了,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商城里卖龙身上东西的商户还是数不胜数。

不光有人造龙血之类,还有本体是龙的修士,自己倒卖自己掉下来鳞片,褪去的皮,削去的骨,修为到了他们那种境界,对这些已然全不在意。

但眼下的小时空,不是那个修行文明高度发达的大世界……

她每说一句,金龙太子就抖动一下,头越来越低,身体本能的后缩。

周玲玲脸色苍白,心下惊怒,欲要说方若华在胡说八道,可是看她身边少年龙太子的表情,对方怎么也不像是纯粹吹牛糊弄人。

一众水友:“……”

不害怕才奇怪。

“三妹,你这么吓唬人家小孩,合适吗?”

“有什么不合适的,他刚才不还说捉个把御龙使回去尝尝滋味,弱肉强食,丛林法则,没有毛病。”

“三妹,咱们不吃龙肉啊,谁知道有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寄生虫。”

方若华暗自冲大屏幕翻了个白眼。

因为这位龙太子和周玲玲都噤若寒蝉,秦律走过去很严肃地和这家的母子两个谈了半天,就顺利拿回龙珠,也怪不得那学生会捡这颗珠子回家,先不说它汇聚多少龙气,对修士有何作用,光是流光溢彩的外表,就足以把世间珍宝衬得黯淡无光。

方若华收起来塞箱子里,那母子两个也没敢要她说要给的补偿。

“其实,我们三妹也没打算给吧。编剧在细节上向来十分讲究,如果三妹这会儿送两样东西给这对母子,等时过境迁,这两个没准就成了失踪人口。”

龙身上的那堆东西听起来确实很能唬人,但眼前有一龙戳在那儿,他再顾忌人家高人,那也不是平凡的普通人能欺负的。

这母子二人出身富贵,并不傻,心甘情愿将龙珠给人,只道感激,绝无半点不情愿,最后恭恭敬敬把人送走。

第四百七十七章 取舍

方若华客客气气地道别,领着家中兄弟姐妹离开,并没有再和龙太子、周玲玲打招呼。

一直到他们排队上了公交车,周玲玲才一咬嘴唇,露出个郁闷难过的表情。

金龙太子身体还在微微颤抖,心中又是恼怒,又是恐惧,他怎么可能不害怕?就对方随便拿出来的一件龙皮上残留的威慑力,就比他老祖宗带给他的压迫力更浓厚,那样的龙皮,人家不是一件两件,根本就是堆积成山。

一时间,他几乎把方若华等方家人,当成杀龙无数的刽子手!

太子眼前好像浮现出无数龙族同胞,金龙,白龙,黑龙,被人剥皮抽筋,吞下入腹。

爹爹说岸上的人都是很好吃的零嘴,若是喜欢,随便吃几个也无妨,他听了那么多关于岸上人类有多么有意思,创造出好多好多的美食,还有好多好多值得享受的东西,既好吃又好玩,自然对人间心向往之。

可是爹爹没说,那些人还喜欢杀龙。

想一想就好可怕!

方若华表示——她还真没有点亮过杀龙技能。

不过,吓唬吓唬龙还挺好玩的。

金龙太子只觉得浑身的鳞片都不自觉疼起来,他想回家了。

他要告诉家里的兄弟姐妹,不要在惦记人间,他实在不想自家的兄弟们费尽千辛万苦,活蹦乱跳地离开龙族,可是等回去的时候,就只剩下一根筋,一张皮。

“不对,连皮也留不下。”

金龙太子神色凝重,脚步飞快。

周玲玲回头望了望身后的别墅区,她今日到时,只觉得用不了几日自己也能住这样的别墅,到时候接爸妈一起生活,让她爸爸不用再去外面跑江湖赚辛苦钱,让她妈妈过上梦寐以求的好日子。

此时从别墅区大门中出来,不免幽幽一叹,只觉所思所想全是做梦。

也罢,权势富贵总会来,却不能着急。

话虽如此,周玲玲心中还是难受的很,迎着风,努力将对那个居然能戏耍龙太子的女孩子的嫉妒抛开……神气什么,总有一日自己会站得更高!

现在,还是安慰一下小太子更要紧。

“小金,我看那个小女生也不像是真出自多么可怕的御龙使家族,不是你说的,当下的御龙使不过只剩下名头罢了,她手里那些东西,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得来,也许她家长辈有奇遇也说不准,没准进入一座龙墓才得了那些。”

小太子叹气——龙皮一看就很新鲜!

又想到这些,小太子毛骨悚然,周身发凉,眨眨眼,紧张地道:“喂,谢谢你照顾我啊,我要回家了。”

说完,刚想腾云驾雾,又担心碰见人间修士,他对人间实在不了解,完全不懂人世的规矩,唔,还是老老实实走一段吧。

小太子咬咬牙,拔足狂奔,无论如何也不想待在离那可怕的女人这么近的地方。

周玲玲一怔:“小金?”

“再见!”

小太子眨眼间就不见踪影。

周玲玲追了两步,哪里还看得见对方的影子,怔了半天,茫然失措。

再见?

最起码也应该留下个信物,交代一下,自己该去什么地方找他才是。

周玲玲心中失落不已。

相处了这几天,她已经觉得小金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可以长长久久在一起交往的那一类,为什么会忽然分别。

努力振作了下,周玲玲捂住心口,不必太担忧,也许小金是想把今天遇到的事情,尽早告诉族人,好让族人来为他出气。

慈眉善目的老鬼也是良久无语,咳嗽了声,和善地道:“小玲,如今最要紧的还是尽快让我恢复过来,要不然对你也没有好处,这样吧,我们先去些公墓陵园一类的地方转转,最好有些古老的荒坟,能让我进补一二。”

“好。”

实力,周玲玲一向早熟,很早之前就明白,实力才是最重要的。

“我回家跟妈妈说,我不上大学了。”

她终于下定决心,全力以赴地走上自己要走的道路,却又有些担忧,她妈妈会不会很伤心难过?没关系,她会好好安抚妈妈,会有一个好的前程,虽然有遗憾,可人生本来就充满取舍。

周玲玲想什么,将来会做什么,她和金龙太子又会怎么样,和方若华到没多大的关系,回到家,按照宇宙商城一相熟卖家的指点,把龙珠处理了下,顺手镶嵌到秦律的罗盘上。

这龙珠就送给他充当见面礼了。

方若馨,方兴和方桃三个小辈,再一次没有遇见真正的灵异事件,但是亲眼见了一回神龙,也是受到不小的冲击,回过神不免有些心惊,原来世间当真隐藏着不知多少异类,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修行绝对要努力!

总之,方家从上到下都开始了自己拼命努力修炼的新时代。

方肖和夏芬也乐见其成,时不时地也指点下,其余世间就轻轻松松地和圈子里德高望重的那些人处好关系。

因为他们两个不缺资源,不缺功法,从宇宙商城请回来几十个傀儡,个个都如人中龙凤,到越发显得方家蒸蒸日上,虽然进入这个圈子较晚,却很得人尊重。

方肖和夏芬也会做人,主要是不像修士圈子里其它人一样敝帚自珍,但凡遇见品德好,资质不错的年轻人,就免不了指点一二。

有几次主持驱魔师等级证书考核时,还因为看好某些年轻人,便把家中珍藏的秘籍相赠。

像这种本该秘不示人的家传重宝,都是拜师磕头,伺候师父很久,也不一定能得传授,方肖和夏芬两个人如此作为,怎么可能不令人钦佩!

一时间,他们两个人被扣上了各种高大上的名头,什么一代宗师之类,名声甚好。

反正如今就是名门子弟,出师之前长辈们都要打发他们先去考个资格证回来。

一来如今这证书不光是在豪门权贵中颇受看重,就是在圈子里也很受重视,二来,去考核的时候,万一要是得了方家两位前辈的青眼,那得到的可都是实惠。

至于小家族的子弟,连正经拜师的心都有,方肖也并非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那种冷漠高人,对待晚辈非常和善,没多长时间,方家就成了圈子里的知名家族。

第四百七十八章 三年

一晃眼,三年时光悠悠而过。

“帝都这几年,环境到是越来越好。”

方桃和方兴搓了搓手,抬头看了眼蔚蓝的天,又看了看手表笑道,“时间差不多。”

话音未落,方若华和食我姓手挽着手溜溜达达出了校门。

食我姓读的政法大学,离得不算远,干脆就先过来找方若华。

方兴顺手接过两个人的行李箱,塞进车,笑道:“我们两个商量了下,打算就选今年考二级证。”

方若华失笑:“有志气!”

今年的二级驱魔师可不好考。

方肖和夏芬决定选帝都方家老宅做考点,已经一年多,请了天南海北,各大门派里出来的十六位考官,都是久未出世的高人。

方若华一看就明白,今年的考核一定分外严苛。

不光如此,听说有几位要出师参加考核的年轻子弟,能力非常出众,出身或者是千年传承的名门世家,或者是大宗大派,人家从小就接受家族的培养,从会说话时起便开始修行,方兴和方桃固然天资不差,资源更多,但也不见得能和人家相提并论。

不过,方若华到不打击自家兄姐的积极性,反而笑道:“那正好,我和食我姓去凑凑热闹。”

食我姓略有些好奇,不过也没多问。

她们两个如今都读大三,虽然不是一个学校,但这三年来关系不光没有生疏,到越发亲密。

不过,食我姓以前从未登过方家的大门。

往年暑假寒假,她大部分时候会被她爸爸带去国外,接受各类家庭教师指导。

没办法,食我家只有这一个宝贝女儿,虽然没有打算给她太大的压力,哪怕她不能继承家业,以自家的势力,也能保证她一辈子平平安安,生活富裕,可姑娘有天分,又有定力,说不定是个从政的苗子,当然要在姑娘年纪还小的时候努力浇灌,如果孩子自己能立得住,有能力,真比给她留下多少权势富贵都要好得多。

一学就是两年多,今年当爸的总算觉得姑娘该轻松轻松,难得没给安排任务,本是打算带女儿四处旅旅游,放松放松,父女两个也能亲近一二。

结果他斟酌再三,缓缓将话说出口,没想到女儿完全不顾自家老迈的可怜父亲,包袱款款地跟小伙伴方若华‘私奔’了。

一路开车直奔郊区。

青山碧水,绿意盎然。

就是车不少,人也多。

方兴叹气:“这几年咱们那一块环境越来越好,尤其是水库那清透见底,鱼虾疯长,吃都吃不过来,如今生意人哪个傻?度假村的辛老板每逢节假日都举办各种活动,客人还偏偏很捧场,闹得咱们那偏远幽静之地,也快要变得和市区一样热闹了。”

方若华想了想,似乎也不大奇怪,方家人要修行,自然免不了设置各种聚灵阵法,几年下来,老宅堪比洞天福地,周围也跟着受益,环境是越来越好,眼下这样的时代,在帝都附近有个环境好的地处,肯定客似云来。

方兴特意把车开得慢一点,反正不着急,可以沿途欣赏欣赏自然风光。

几个人一边聊天,一边开着车,正说笑,旁边两辆法拉第跑车,一前一后唰一下飞驰而过。

卷起来的风沙差一点迷了车里几个人的眼,方桃皱眉怒道:“看看这都什么人,也不怕出车祸!”

不过,和前方路边不远处,正溜溜达达走着的七八个小和尚比,他们就好的多,毕竟开的是牧马人,地盘高,略沾了点沙子而已,那几个和尚里面还有个七八岁的娃娃,被沙尘盖了一头一脸,哇一声哭出来,抽抽搭搭的,十分可怜。

后面那法拉利还停下车,座位上的一个红发的女孩子探头出来大笑:“哟,一群和尚也出来旅游?哪个庙里来的野和尚?”

和尚们到是有涵养,为首的一个二十五六岁,眉眼和善,双手合十念了声佛:“阿弥陀佛,施主,还望你们小心驾驶,遇水则止,谨防车祸。”

座位上的红发女郎冷笑:“切,没意思,闹了半天是神棍!”

她一抽身坐回去,转头对司机道,“淼淼自从上个月到这边转了一圈,回去就跟得了失心疯似的,非说此地有好几个绝代男佳人,还和小米闹分手,我到要多转两圈,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绝色!”

话音未落,车瞬间启动,又溅了和尚一身土,那年轻和尚叹了口气,伸手抹了把脸,又道了声佛号,转身安抚身边的小师弟们:“戒躁戒怒,平心静气。”

方兴慢悠悠把车开过去,半放下窗户笑道:“雪斋,你到还是这么好气性!”

和尚平平淡淡地一笑:“小和尚我,只是不跟一群乌云罩顶之辈计较而已。”

方兴翻了个白眼,小声跟方若华道:“他是白云寺的雪斋和尚,去年来咱们家住过一段时间,说是要为长辈念经祈福,其实根本就是蹭吃蹭住蹭聚灵阵。”

他显然对这个小和尚有那么一点不满意,哼了声转头瞪过去,“明明我叔爷亲自去过你们白云寺,替你们设置了一个完整的聚灵阵,还偏偏要四处蹭。”

“我是和尚,化缘是必修的功课。”

雪斋和尚半点不恼,笑道,“而且白云寺家大业大,师兄弟们又多,聚灵阵再好,也不能天天都去。”

方兴:“……走吧。”

眼不见心不乱,老老实实启动车子走人。

正值暑期,郊区不说是车水马龙,人流如织,到也有不少游人四下走动。

刚一到湖区,就见道边有一排小饭店,古董文玩店,小超市之类,越发的热闹。

其中一家私房菜馆看起来古色古香,门前石狮子很精致漂亮,那花灯也做得特别美,方若华隔着窗户看,一眼就认出那是自家在开封时曾经挂过的走马灯,用上好的楠竹制成,雕工精美。

隐约记得自家亲爹说过,前阵子几个‘屡试不第’的驱魔师快要吃不上饭了,上清观的李道长实在看不下去,就花钱在自家老宅附近给租了个小饭馆,正好发挥他们家的特长。

第四百七十九章 气派

方若华还没提,方兴熟门熟路地把车开进一个角落停下,下车开门笑道:“食我小同学,你没吃过我们这儿的小馆子吧,别以为和普通苍蝇馆差不多,那大厨的手艺,比什么两万块钱一桌的白云素斋只好不差,尤其是特色全鱼宴,真是香!”

下了车正说话,后面传来无数声惨呼。

方若华骤然回头,就见湖边草丛里钻出来两辆灰扑扑的跑车,东倒西歪,吓得湖边漫步的几对情侣狼狈奔逃。

“停下!”

方兴一声厉喝,脚下特制的法器靴子瞬间加速,踩了下湖面一手一个拎起几乎要被卷入车轮的小孩子,顺手向后丢去。

方桃特别默契地出手一接,小声开始哄娃娃。

方若华靠着车门,直接将握在手里玩了许久的核桃丢出。

那两辆失控的车就改前冲为侧仰,扑通扑通都掉到河里去了。

站在湖边上看热闹的一对双胞胎小道士,都是十七八岁的年纪,齐齐冲方若华拱手行礼。

方若华也笑着还礼。

刚才这两个小少年道士,一个抱走了一个老人家,另一人救走了一只野猫,顺手还隔空踹飞一竹竿,免得竹竿被车扫出去伤人。

方兴看了眼还在湖水中浮沉的车子,回头朝着不紧不慢地走过来的雪斋和尚道:“你个和尚真不地道,明明看出可能要出车祸,怎么就不想想会不会牵连无辜,管都不管!”

雪斋还是不生气,笑道:“方宅乃福泽笼罩之地,但凡宅心仁厚之人必得庇佑,要是倒了霉,那就是老天爷打算让他倒霉,我虽是修行中人,但却不打算逆天而行,阿弥陀佛。”

大屏幕上一群吃瓜群众笑眯眯给雪斋点了个赞。

别的不说,这马屁拍的是云淡风轻,对他的高僧形象没有半分恶劣影响。

这几个起落说来慢,其实快的惊人。

道边,饭店里好多游人刚见到车祸,眼看湖边好些正坐着垂钓,悠然散步,亲亲热热的男女老少就要被卷入其中,惊呼声尚在喉咙中没有发出,心中的惧怕还不曾表露,就见惹祸的车一头扎进了水里。

转头四顾,一应游客平安无事。

其中一金发碧眼的客人正吃鱼汤,结果不小心一下子就给吃到鼻子眼里去了,擦了把脸,忍不住惊叹道:“老板,以前一直听说中国藏龙卧虎,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老板笑眯眯地应喝,施施然从袖子里掏出一团灰扑扑的东西,随手一甩,又是一拉扯,那两辆车居然就被轻轻松松地拖到岸上。

树上溜达下来两只大猴子,撬车门,砸车窗,把两辆车,两男两女四个人拖到岸边草丛处,吱吱吱吱地手舞足蹈,树下一唐装白发的老年人抓出一把花生递给它们两个,哄了几句笑道:“小旬,你还不给这几个后生瞧一瞧,如今各路英雄齐聚,方家几位师叔在侧,不好好表现一番,小心你那二级证,下辈子也考不过!”

他话音落下,正吃铁锅焖鱼的一年轻人就起身凑过去,拿出针给地上的几个扎针,一边干活还一边叹气:“我们没遇见好时候啊,三级证书也就罢了,现在二级证和一级证难考的要命,不光要本科水平的文化成绩,还要考法学,甚至不能有污点,档案得漂亮。”

“不光是文化成绩难考,这术法考核一样是越来越难,一年比一年难,前年考二级,只要能平安过迷魂阵者,便算过关,去年想考过,就要考实战,抽取五十个案例,在最短时间内给出解决办法……到了今年,还不知道要出什么幺蛾子!”

他一边碎碎念,一边扎针,没一会儿就让四个人吐出一口污水,醒过来。

其中一个红发的女生,一醒就大声咳嗽了半天,哭哭啼啼地骂:“都怎么开车的,还什么抄近道,不想活了别拉着姑奶奶我!”

本来还有饭馆的老板打算叫人去换身衣服什么的,见她如此暴躁,人人闭嘴,只当看不见这几个,反正现在正值七月酷暑,洗个冷水澡只有凉快,不至于冻着。

四个人打了个哆嗦,浑身难受,连忙翻出钱包把里面湿淋淋的人民币拿出来,到旁边超市买衣服换去。

既然有钱,那肯定是要赚,超市老板笑得见牙不见眼,特别贴心地赠送一次性毛巾。

方若华笑了笑,摇头,招呼看热闹看得眼睛偷偷放光的食我姓,转身去吃饭。

方家人刚坐好,菜还没有上齐,食我姓就戳了下方若华的手背,使了个眼色。

方若华一转头,心下惊讶。

外面一辆低调奢华的辉腾停下,副驾驶座打开,一个黑西装下车缓缓打开后车门。

然后周玲玲就慢慢走下车。

食我姓低声道:“我没认错人吧,是不是周玲玲,这几年开同学会,她好像都没去过。”

也不怪食我姓惊讶,周玲玲高中时家庭条件不算太好,打扮上只是干净整齐,也不爱化妆,为人到是比较和善,经常笑脸对人,虽然高三时有一段时间似乎心情不好,冷淡了些,但总体来说,无论问谁,都会说这是个很活泛,很好相处的同学。

但是现在这个周玲玲,身上穿着旗袍,高跟鞋,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脸上的妆容略显凌厉,面无表情地下车时,神色平淡,举目四顾间有一种迫人的强大气场。

下了车,冷冷淡淡地转头看紧随着她们停车,匆匆忙忙从车里跑下来的一个中年男人,冷声道:“我给你十五分钟时间。”

说完,转头就进了饭馆。

饭馆里从客人到服务人员都侧目,啧啧称奇,心知这人不好惹,个个放低了说话声。

方兴失笑,小声咕哝:“这姑娘长得是挺漂亮,可天底下好看的人多了去,估计就是那些明星们,私下里也没有这么,唔,这么气派?”

如今全民媒体时代,真要露出高高在上,视人如无物的表情,被人拍下来传到网上,那可热闹!

当然,也有可能被大叫好萌!

不过别人的事,他们管不着,关注旁人还不如多吃两碗饭。

第四百八十章 屈指可数

那中年男人一脸愁苦,却表现得非常客气,小声道:“大师,是马老板介绍我来找您,听说您学究天人,精通五行八卦,还望您千万帮个忙,只要能解我危难,您金口开个价,我绝不说半个不字。”

周玲玲手指摸着茶杯,冷冷淡淡,连看也不多看他一眼。

她身后站着的保镖样西装男却蹙眉:“你先说说你们家究竟出了什么事!”

中年男人抹了把汗,连忙道:“是这样,我叫宋志武,家里做一点建材的小生意,这几年世道不好,竞争大,生意不算多好,但也勉强能过得去。”

方若华他们闲来无事,也侧耳倾听,见只听了几句话,周玲玲就低下头,显得有些不耐烦。

但是那中年男人明显没有感觉,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神色越发凄苦:“我年轻的时候忙着挣钱,到三十四岁才娶了我媳妇,三十五岁上生了爱女,今年我女儿爱女十四岁。”

他说着话,声音都有些发颤。

“我女儿一向乖巧,从小到大从没有让人操过心,和我这个当爸爸的特别亲,十几岁了有时候不开心,还要我这个当爸的抱着哄,不抱就不睡觉,可是从半年前开始,她忽然变了一个人似的,老阴阳怪气,看我的眼神就和看仇人似的,还四处去和人说,我这个当爸爸的在外勾三搭四,和别人有一腿,对不起她妈妈。”

中年男人几乎要落泪,揉了揉眉心苦笑道,“天可怜见,我这人从小就木讷,不会和女孩子说话,老大一把年纪,要不是相亲遇见我媳妇,恐怕都成不了家,这些年我一心都只有我那口子,也不说什么爱不爱的,反正除了我那口子,我看哪个大姑娘小媳妇,都长得差不多,没差别,有了我这女儿之后,那更是恨不得每天都在家里陪他们娘俩,只是生意上确实有一些应酬,不可能日日在家,但我这十几年来,从没有在外面过过夜,就是出去出差,我也带着我媳妇一起,真没起过一点花花心思。”

“哎,说句不好听的话,我都五十岁的人,就是真有什么,我也是有心无力!”

他可能是真急了,声音挺高,周围人一听,都捂着嘴暗笑。

周玲玲心不在焉地看了看时间。

黑西装蹙眉道:“那你找我们周大师做什么?我们不负责给你教导女儿。”

宋志武连忙道:“不敢,不敢,要只是这样,我就只会以为姑娘是青春叛逆期到了,想着放个长假多陪陪她,多开导开导,过了这段时间自然就没事,可是没想到,那孩子偷偷在我的卧房里,办公室里安装针孔摄像机,这还不算,她不知道从哪儿学来的歪门邪道,我睡觉时一睁眼,房顶上居然挂着张‘人皮’,做得惟妙惟肖,吓得我报了警,去卫生间,窗户上浮现出血字,都是所谓的,被我害死的情人控诉之言。”

周围那些本来笑嘻嘻的客人们,都不禁感觉到一丝寒意,轻松的心情自然而然收起来。

宋志武叹气:“我自己是什么人,我很清楚,一辈子与人为善,从不负人,更不要说女人,我初中高中都没和女同学说过几句话,遇见这种事,干脆就在家里安了监控,一查不要紧,竟然都是我女儿做的!”

“她还把我的表现都拍下来,上传到一个什么直播间,让那么多人评头论足!”

他捶胸顿足,简直气疯,“我自己的女儿我了解,爱女是个好姑娘,看看她的名字,我的女儿,宋爱女,我给她取这个名字,就是坚定决心要一辈子疼她,这孩子也并没有辜负我的疼爱,忽然做这些事,肯定是中邪了,周大师……”

周玲玲蹙眉:“直播间?”

宋志武不明白周大师的关注方向,却是一脸殷切,双目含泪地看过去。

周玲玲喝了口茶,从桌上拎起手包,冲身后保镖道:“无聊,走吧。”

保镖却难得犹豫了下,严肃道:“大师,华国之内,能解决他问题的大师恐怕一只手都能数的出来,以他的身份,能接触到周大师算他走运,如果您不管,岂不是让他回去等死?”

他声音低沉,十分郑重,一脸钦佩地道:“周大师您也知道,国内现在自称大师的人不少,其中大部分却是坑蒙拐骗之徒,真正如您一般有能力的,寥寥无几,如今这个宋志武找到咱们门上,不得不说是一大缘分,要是真不去管他,再让他被旁人骗了,岂不是造孽。”

说话间,目光在屋子里穿着道袍的几个人身上晃过,见还有十七八岁的孩子,又看了看站在门外化缘的几个和尚,年纪更小的也有,冷笑一声,不屑扬眉示意,“您瞧瞧这儿乱的!”

桌边坐着的和尚、道士都哭笑不得。

双胞胎之一叹息,冲他哥哥一撇嘴:“让你老叫我小骗子,看看,被人喊骗子的滋味如何?”

他哥低下头吃鱼,根本不理他。

周玲玲转头四顾,也是皱眉,略带了三分嫌恶,回头看了看宋志武:“你印堂有八字纹,老来困苦无所依……还是想开些吧。”

说完便打算走人。

宋志武吓得脸色煞白。

保镖似是见他可怜,连忙道:“大师,毕竟有马大师的面子。”

周玲玲一时也似有犹豫,停下脚步,只摇头道:“命数如此,怕是不好解决……”

“噗嗤!”

“咳咳咳……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前后左右,座位上男女老少都失笑出声,笑出口,登时也觉得十分不好意思,露出几分歉意。

也就道士和尚身为出家人,定力不错,一直平平常常,没有流露出异色。

周玲玲心中不悦,眉头攒起,她身边的保镖更是气血上涌,脸上升起一丝怒红。

靠窗的一个老人家忍住笑,摇头放下茶杯,四处作揖,咳嗽了几声冲身边一鹤发童颜的男人道:“你刚说人家三停平均,福禄双全,下巴丰圆饱满,眼下卧蚕,父慈女孝,话还没说完就被打了脸,你这个李神相的颜面可真挂不住了。”

第四百八十一章 脏东西

鹤发童颜李神相一点也没有觉得颜面不好看,笑道:“相面准三分,七分在人为,我们李家人可不敢自称神相。”

几句话的工夫,饭馆里已然恢复平静,客人们三三两两地凑在一处说笑,偶尔看一眼周玲玲,都是目含笑意,彼此窃窃私语,带着一丝古怪诡谲。

周玲玲冷笑,自从金龙太子小金在她面前丢了个大脸,一去不返,她便歇了马上赚大钱的心思,大学也没读,离开家躲在荒郊野岭两年,日日逛那些阴森的荒坟,好不容易才让鬼爷爷养得差不多,吃了两年的苦头,如今苦尽甘来,她怎可能还会愿意受人鄙夷?

人生在世,习得一身本领,不正是为了再不受人欺辱,活得肆意?

眉头一动,一道阴气便从棉旗袍的袖口飞出,周玲玲默默抬脚便打算出门。

这道阴气最多让人受一点教训,头疼脑热的感冒两年,过几日便散去,并无大碍。

出了气,她便心满意足,她那保镖也对着宋志武摇摇头,转身帮她开门。

“哎,阿弥陀佛!”

她和保镖还没出去,身后便有一声佛号响起,中正平和,带有一丝奇妙的韵律,到和大部分和尚念经时给人的感觉不同。

周玲玲感觉尤其明显,只觉得周身肌肤刺痛,骤然回头,不禁愣了下。

她这才看到方若华,她的高中同校同学,方若华手里捏着两根筷子,筷子正好夹在一团黑雾上,那黑雾左突右奔,挣脱不出,似是十分害怕。

周玲玲瞬间怔住。

方若华看着屏幕上疯狂闪动的字幕,默默把大屏幕调远些,顺手找了个茶杯,把黑雾一扣,扣在杯子里。

周玲玲略略蹙眉,还没说话,就听旁边响起一少年音:“脏死了,这什么玩意!现在还有人笨到选择鬼修?太吃力不讨好了吧。”

少年孤身一人坐着吃饭,模样长得很乖巧,看着说他二十多岁也行,说他十四五岁也无不可,是张娃娃脸,正一手捏着鼻子,一手拿纸巾按着团黑雾,很是嫌弃。

“对不住,对不住,马上收拾。”

店家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小渔网,与他捞车时用的那个也差不太多,只是比起大渔网来显得金光灿灿,更漂亮更精致。

渔网在店家手中抖动,挨个去接了各施手段拿捏的黑雾,收敛完了往窗外垃圾篓里一甩,脸上露出几分腼腆,客客气气地对周玲玲道:“客人,小店是小门脸,又是饭店,您随手乱扔垃圾,让大家怎么吃饭,我看客人斯斯文文,也是个有身份有面子的,咱们可得讲文明懂礼貌才好。”

一个七八岁的小和尚一本正经地道:“师兄,她修习的是御鬼之术吗?师父说,修习御鬼之术也不是不行,石哥哥便修此术,但这种术法天然便有缺陷,想要修成正果,非心志坚定,大慈大悲,视鬼神与人无异的天才,多会走上邪路,这几年,各大门派的小辈们也都不肯再修习此道了,那个小姐姐随意以阴气伤人,似乎没有什么慈悲心的,为什么她还敢修习此术?”

雪斋咳嗽了声,摸了摸小师弟的头,冷酷道:“你的‘为什么’都存好,回去问你师父去。”

小和尚眨眨眼,乖乖地点头应了。

周玲玲脸上涨红,忽然觉得一股凉气从头顶直入脚底,脸上火辣辣的疼。刚才她身边保镖吹嘘了半天,吹得她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吹她是世间高人,少有人能及,换成普通不懂行的人听了,到也说不出什么不是,还会高看她一眼,却没想到,周围似乎全是修士,而且全没把她放在眼里。

她的所作所为,简直让她成了一个笑话。

周玲玲一时也有些无措,她这次到这边来,只因听一个客户说,这附近有几样法宝现世,传得似模似样,鬼爷爷说不似有假,所以她才想碰碰运气,现在看,或许消息早就泄露,不是她一人动心。

大屏幕上登时一片‘哈哈哈哈!’

“女主这性子可没错,她本是高傲之人,只不过原文里她高傲的时候,修士圈子已经日落西山,没有几个高手,她就算顶尖高手中的一个,别人吹嘘几句,也无人计较,可现在,她就是再傲气,恐怕也不敢说自己比这饭店里的高人们本事大,你们猜猜,她现在想什么呢!”

“还能想什么,就算换成我这个脸皮厚的,也会恨不得钻地缝里不出来,何况是人家小姑娘?。”

“没准我们这位原女主也和你一样,是个能沉得住气,脸皮够厚的?”

可惜,周玲玲的脸皮并不厚,此时不能不感到丢人。

她进门时眼高于顶,既要派头,又要架势,并未正眼看周围那些人,此时定睛一看,只觉得如面数座大山,压得她喘不上气,联系鬼爷爷才发现,她的鬼爷爷已经缩成一团,微微颤抖,连头也不敢抬,显然是察觉出此地不对。

她一时犹豫,不知该不该尽速离去,其实她也没有真以为自己一来,就能运气特别好的找到法宝,偏偏法宝还是无主之物。

罢了,她与此地犯冲,早走为妙。

宋志武旁观许久,看不太明白,但他也不傻,隐约察觉出周玲玲恐怕是吃了亏,可是他家女儿还等着周玲玲救命,也只能哭丧着脸恳求:“周大师,求求您救救小女,求求您了,只要爱女平安无事,多少钱我都愿意出,您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做。”

周玲玲抿了抿嘴唇,宋志武一开始找上门,那是正经的生意上门,她想把生意接下的心思更多些,此时到是真开始为难,恨不得把人轰走了事。

刚才宋志武阐述事情始末,她一听直播间几个字,便想起半年前遇见的一桩事,一个人,那个人能力强,只是爱玩爱闹,弄个直播间出来,鼓动人心,掀起些啼笑皆非的事端,只为逗弄人玩,不过是恶趣味罢了,想来不介意自己插上一手赚一笔钱。

第四百八十二章 看着办

思虑过后,周玲玲稍作考虑,就决定先拿捏架子,再正正经经地忽悠宋志武心甘情愿掏一笔钱出来,她要修行,要养家糊口,赚钱是理所应当。

但是,周玲玲转头四顾,眼下小饭馆里这么多不知根底,有些本事的人在,那些忽悠人的话她是半句也不好多说,她虽不觉得宋志武这人算什么优质客户,但走江湖的人,脸面要紧,不能丢了架势。而且,真要去解决问题,她的手段却是不好让外人乱看。

心中滴血,周玲玲却下定决心,只一言不发,摇了摇头,面无表情,做出一副高傲模样,甩手就走人。

宋志武大惊失色,追了几步没追上,绕了一圈,茫然回来,一脸绝望。

跟李神相同桌的老人家一手搭在他肩膀上,轻笑道:“别急,别急,那小姑娘既然不打算出手,不如就让我们在座的各位给你解决一下,你尽管放心,要是他们都解决不了,我亲自去请白云寺的智空大师,上清观的悔真人,龙虎山的张真人下山,亲自去你家帮忙,如何?”

“咳咳咳咳!”

周围客人们都喷茶,个个苦脸。

李神相都翻了个白眼,低声道:“别欺负孩子们,你口里那几位严师要是知道,他们这么多人连点小事也解决不了,竟然还在你这个老对头面前丢了脸,这群孩子不掉上一层皮才怪!”

老人不理他,只笑眯眯看了方若华一眼,轻声道:“老朽越俎代庖,方小友可介意?”

方若华失笑:“秦道长是监考官,若是想考试之前先摸摸晚辈们的底细,想必无人会说不妥。”

宋志武再不了解修行圈子里的事情,一听这些名头,也精神大振。

像白云寺,上清观,龙虎山,便是他也知道,那都传承千年,家大业大,又是高僧,又是得道全真,比刚才那位年轻的小大师,想必只强不差。

饭店里多是年轻人,有和尚有道士,最大的二十几岁,最小的七八岁,齐齐苦笑,唉声叹气,抱怨连连。

宋志武连忙道:“诸位大师,你们救了我家爱女,我宋志武愿意送上半副身家。”

“那可不必。”

一个小和尚敬谢不敏,“你要送我半副身家,那累也累死我们了。”

小和尚身边穿着寻常海军衫的小孩子笑道:“我们去年都考上了三级,拿了从业证书的,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必须合理,如果我们拿了你半副身家,你又没有造恶业,就要让你得到相等的好处,这可是个极麻烦的事。”

小和尚也道:“没错,若是不理会这些,只按自己的心意行事,你情我愿的交易到也不会有人管,但万一让别人知道,传扬出去,德行分数会降低,将来我们要是想求更高等级的秘籍,或者想买件趁手的法器,求个灵丹妙药之类,花费的代价可比德行分数高的人要多上数倍,也难上数倍。”

宋志武听得似懂非懂,却不禁对眼前这些大师心生好感,只觉得他们观之可亲,固然有能力,却没有丝毫傲慢。

一开始为他说话,要求屋内大师救他爱女的秦道长,慢吞吞放下筷子,起身挨个从大师们手中接过一块巴掌大小的玉牌,还有一个同样大小的金册,笑道:“宋志武是吧?这是那些娃娃的等级证书和资格证,你拿张纸过来抄录一下,我给你盖个章,如果他们没给你解决问题,你拿着来找我,我带你去白云寺等地请他们的大长老出山,如何?”

那当然好!

虽然没听过这还有等级证,但宋志武还是去找老板要了纸和笔,认认真真地开始抄写。

周玲玲僵硬着身体,在门外侧面倚墙而立,听饭店里热热闹闹,轻轻松松地说话,心中也不知是什么滋味,说难堪,的确难堪,说愤怒,也确实愤怒,愤怒和难堪中却又有一丝的自怜自哀。

她虽隐去姓名,可如今是信心社会,消息传播之快之广,简直让人不敢置信。

修行圈子本就不大,发生什么事立时便是人尽皆知,今天闹这一出,她表示对宋志武之事无可奈何,不肯援手,但在小小饭馆之内,如此多的年轻人却是随口答应,吵吵闹闹,并不当一回事,传扬出去,她哪里还有面子?

还有……等级证书是什么东西?又要怎样去考!

她这几年也不是完全没出来过,很需要钱的时候,同样没少出去做生意,只是能接触到的人多是普通人,即便算有钱,也不过是小小生意人,她到是试图与名流阶层接触,但这两年但凡有些地位的,寻找高人,解心中难题时,总是要求对方拥有从业资格证,还有什么等级证!

周玲玲只能叹一句,世间生活艰难,做什么都难!

有一张所谓的三级驱魔师的等级证,立时便被奉为上宾,车接车送,待遇极高。

要是有二级的,那便是大公司的总裁,大老板,也要亲自作陪,笑脸相迎。

至于一级的驱魔师,据说从没有人能请到过,那都是各大门派的掌门人,长老级别的人物,全都是不出世的高人一类,人间难寻!

周玲玲板起脸,心中难过,不知留在饭店里的那些人会如何嘲笑自己?努力让自己不流露出异样,目不斜视,缓缓上了车,心中却觉得,等级证书必须要考下来!

只是像考等级证书的要求,去哪里考,都考些什么,她上哪儿去知道?

传言多种多样,却不知哪些是真,哪些又是假的!

不过到也无需太着急,以她的能力,早晚能崭露头角,也会得到机会。

此时饭店里一众人,到也没像周玲玲怀疑的那般,嘲笑这位误入此处,给大家带来一点小麻烦的周玲玲,他们只关心自己被迫接受任务,去帮宋志武救他的女儿,处理完一切,会不会耽误自己考试的时间。

方若华失笑,一本正经地道:“反正考试时间不会变,一秒钟也不提前,一秒钟也不推后,你们看着办!”

第四百八十三章 魔怔

瞬间,两个道士双胞胎扔下碗筷,一拽宋志武的胳膊,笑道:“走你!”便把他扔出窗外,他们两个也一翻身便冲出去。

雪斋不急不缓地把最后一块豆腐吃完,脚下却不停,直接上了一辆跑车:“劳烦,搭个车。”

方兴,方桃同样叹了口气,起身快行,出门上车。

方若华也是要去的。

今天这一批人全是来方家参加等级考试的年轻子弟,出身名门世家者多,就是出身寻常,也有资深人士的推荐函,没有推荐函的,估计都不知道有等级考试这回事儿,总而言之,各个身份不寻常。

自家亲爸前几天刚和她商量,这一批大都是他考核了几年,精挑细选出来,认为品行不坏,心性也好,可以深入接触,培养成自己势力的少年英杰。

她方若华为了这些人,提前半年开始准备教案,她爸更是提前好几年就不着痕迹地做宣传,各种透露自家掌握了多少修行不传之秘,真正的秘传功法与现在末法时代的修行方法比,完全不是一个档次,另外,还要显示自家有多么大方,为人有多么仁义,造势许久,终于在万众期待下决定,由他的嫡系传人,也是他的义女,于这次等级考试之后,为通过者传法。

如果有人还想继续进修,也可进方家老宅学习一段时间。

就为了这个,好多久不出世的高人,都把自家心爱的,资质好的弟子派出来参加考试。

眼前这些人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被忽悠成方若华的班底,就算不是班底,那也是友军。

如今他们要去解决的事,和女主还扯上了一星半点的关系,方若华怎么也不可能不跟去,看着是挺简单,大家信心十足,不当回事,可但凡与女主相关,还是得多留一个心眼。

毕竟,女主身边总是会发生些稀奇古怪的新鲜事。

方若华拉着食我姓,上了车准备去看热闹。

小饭馆的老板抬头看了眼前方的小岔路,隐约看到刚才用阴气害人的那个小丫头,摇摇头收拾了自己的渔网,转身回厨房去。

“老板,你不跟着去瞧热闹?”

“算了,我还是老老实实当我的厨子吧,修行这么多年脑子都不开窍,这辈子就是个厨子命。”

周玲玲深吸了口冰凉的水汽,看着那些人张扬而去,心中的火是无论如何也扑灭不了,随手拿出手机拨打电话。

手机铃也就响了两声,里面便传出一声轻笑:“玲玲怎么有空打给我?不是说要雏凤初鸣,一展英姿,不靠我的帮助也要在这世间闯出一片天地?”

周玲玲把手机拿开一点,最受不了对方黏黏糊糊,带着调侃戏谑的声音:“你玩的那个直播间闹出事了,好像真有邪物害人,现在有几个愣头青的驱魔师正准备去调查,你最好小心点,别阴沟里翻船。”

对方又笑,漫不经心地道:“我无所谓,开个直播间也不过是玩玩而已,被灭了也无妨,不过,小玲玲你这口气……听起来可有些不开心,怎么,那些驱魔师惹到你了?哎呀,不好,不好,很不好,小玲玲这么乖,就是被欺负,也只能我欺负,哼哼,小玲玲你不要着急,且看我去给你出口气!”

周玲玲咬了咬嘴唇,最终也没反驳,心下冷笑,就让那几个害自己出丑的所谓驱魔师,尝尝被戏耍的滋味。

真以为有张什么等级证,就能有多么了不起!

到让他们开开眼,看看什么人才算高人!

周玲玲把手机塞进口袋,冲保镖点点头:“燕京路四十五号。”

她到要去看看,这事究竟有多热闹。

反正白羽那家伙就是性子恶劣,爱看人倒霉,到也不至于真去做什么太恶毒之事。

……

已经入了腊月。

最近气候偏暖,到了腊月竟也不至于特别寒冷,街面上还有不少随便一件羊毛衫,配上风衣和加绒的打底裤,穿上休闲鞋便四处闲逛的年轻男女。

燕京路四十五号,白色的小洋楼外,一片蔷薇花盛放,在如今的季节,除了暖棚内竟然还有能开得这般灿烂的蔷薇,到是让来往的路人侧目。

此时此刻,阳光不冷不热,一个一身白西装,相貌英俊,看起来二十五六岁的年轻男子,轻飘飘地坐在阳台上冲着下面笑。

他的脚下是个十四五岁,青春正好的年轻女孩子。

宋志武一眼看到,坐在这个西装男脚下的女儿,心惊肉跳,急声道:“爱女,爱女,你快跟爸爸回家!”

今天他带着这些高人急匆匆回家,却不曾想,妻子和老母亲都被打晕,被关在房间中的女儿也不翼而飞,幸亏一个小道长和周围派出所的人熟,丢的又是未成年的女孩子,他们很快就查找监控,摸着痕迹找到了爱女。

此时,雪斋带着三个师弟,双胞胎小道士秦笙,秦笳并肩站着,还有杂七杂八的好些人在,都立在蔷薇花丛外,谁也不敢轻举妄动。

宋志武看不到,他们却能看到蔷薇花丛中遍地白骨,黑气弥漫,还有两只神色狰狞的黑蛇盘踞,不要说进去,就连靠近也让人心惊。

宋爱女神态里流露出一丝妩媚,瞧着宋志武,眼神幽怨,哼了哼,呸地吐了他一口:“沐震,你好狠毒的心,都说戏子无情,婊子无义,你却比我这个戏子还要无情无义,你拿了我的全部身家,转头就去娶张将军家的小姐,还带着那小姐来听我唱戏,在我面前耀武扬威,哼,我会让你好过?不让你身败名裂,不让天下人都好好看看你的嘴脸,我怎能甘心?”

宋志武一下子哭出声:“女儿,你魔怔了,我是你爸爸宋志武,不是什么沐震!”

他一哭,她女儿神色更是哀怨,阳台上的那位哈哈大笑起来,像是看到什么笑话,满脸愉悦。

雪斋低声念了声符号,一伸手掌心的卍字符闪出一抹亮光,但光亮不及深入,便消失无踪,他不禁心中一滞,冲周围使了个眼色,让大家不要轻举妄动,才抬头看过去,沉声道:“前辈,敢问高姓大名……这里又是怎么回事?”

第四百八十四章 遵纪守法好市民

在雪斋等人眼中,前面整个房子都被黑雾笼罩,就是他们以前见到过的,全国闻名的鬼屋,也没有这么重的阴气,更不要说还养着如此多的缚地灵。

阳台上那白西装的年轻人,看着挺诡异,但气息很清朗,到不像邪道中人。

再者,如今也没有明显的正邪之分,修行邪派功法的那些人,他也见过两个,只要不为恶,别人也管不着。

所以雪斋开口便带着几分客气。

白衣人一下子笑了:“能怎么回事,我无意中看到这么一个好地方,又有几只有意思的小鬼,干脆哄着他们陪我玩玩,没什么大不了的。”

瞬间,所有人的脸色都一变。

白衣人指了指宋爱女,对宋志武道:“现在寄居在你女儿体内的是我刚找到的鬼奴,正新鲜,唔,借你女儿的身体用一阵子,放心,不会借太久,等我腻烦了就还你。”

宋志武大惊失色,哪里能听得了这个,喊着女儿的名字,疯了似的扑了过去。

雪斋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手指却一痛,愣是没有抓住,没奈何,眼看宋志武进了蔷薇花丛,他也只好跟着扑过去,刚一进入花丛内,只觉铺天盖地的怨气扑面而至,阴寒刺骨,神魂动荡,牙齿都被冻得咯吱咯吱作响。

外面其他人都吓了一跳,纷纷暗自戒备,但他们连法器都不曾取出,就见那白衣人一挥手,手中出现一把折扇,扇子一摇动,狂风骤起,所有人身体一重,只觉泰山压顶,一个个全盘膝坐下,暗自抵抗,却连话都要说不出。

白衣人噗嗤一声,眯起眼睛,笑道:“小子们,今天白爷爷我教你们一个乖,这世间认的还是拳头,拳头够大,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拳头没有那么硬,你们就老老实实地装孙子,不要随便逞能,去招惹不该招惹的人,还名门大派,切,如今这样的末法时代,养出来的都是些井底之蛙,别自以为是了……”

周玲玲立在楼顶,趴在天台的边沿处听白羽略带矜持傲慢的声音,心中陡然平静了许多,她不需要焦躁,鬼爷爷说,白羽来历神秘,他的那些手段,近三百年来都不曾见人用过,必然是得了奇特的传承。

自己能与他相遇,而且得到对方的好感,运气并不坏,福运都有,一飞冲天,只差时间而已!

“你们这些人让我的小玲玲不开心,没办法,我只好让你们也不开心一下,不要怕,我不是滥杀无辜的,也不喜欢杀人,杀人是最没有价值,也最没意思的选择……”

啪!

一块黄泥从天而降,糊了白羽一脸,正好糊在他嘴上,把后面半截话硬生生给逼回,这还不算,他还一时站立不稳,扑通一声落到花丛中。

“噗!”

雪斋身上压力一轻,登时失笑,连忙努力把笑意收敛,唔,他要做高僧,身为一个高僧,不能笑话别人。

白羽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慢慢举起袖子,擦去脸上的黄泥,冷笑:“多少年了,呵,真有趣!”

他擦干净脸,面上还是带着轻佻的笑容,心中却提起一口气。

就在他身前不远处,停着一辆车,站着好几个人,都很年轻,有男有女。

他一蹙眉,认出从副驾驶座上下来的一个,正是新近崛起的那个方家的方若华。

方若华一边下车,一边打开随身携带的书包,里面拿符纸折叠好的纸鹤一只只飞出来扑到蔷薇丛中,大火焚烧,一大团一大团的黑气消失,许许多多虚影,男女老少都有,排着队从大火中走出,脸上狰狞的,麻木的表情褪去,各自都恢复了神智,一个个从蔷薇丛中走出,飞到半空消失不见。

雪斋轻叹一声,冲着方若华行礼:“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大屏幕后面的水友们只能看得到雪斋等人发自内心的尊重,和毕恭毕敬的神色,纷纷惊叹:“做土豪真好,让这么多小帅哥心甘情愿地陪着演戏,一定很享受。”

被羡慕的方若华只盯着白羽,笑眯眯地道:“你说的,拳头大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唔,我不大认同,不过,既然你认同,那我也就不说什么了,现在我觉得这块地不干净,所以主动替你打扫打扫,你要是不乐意,那就不乐意吧。”

白羽心中一梗,咬牙切齿,他到不在乎这些,可是这都过去多少年了,他哪里受过这等闲气,折扇蹭一下展开,瑞气千条,朝着方若华飞去,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跟随他十年之久,一直为他立下赫赫战功的法器白羽扇,蹭一下脱手而出,缩到他脚底下瑟瑟发抖。

一瞬间,白羽就知道这是遇见了硬茬,一弯腰把扇子捡起来塞到袖子里,耸耸肩道:“无所谓,请随意,反正我就是开了个直播间,女鬼借着网络附身害人,可不是我指使的。”

他简单解释了一句,转身就走,还没回屋,便听见外面传来阵阵警铃声。

几辆警车疾驰而至,下来好些警察,拉开封锁线。

白羽骤然回头,就见方若华跟一个中年警官道:“警官,我们帮宋先生找他女儿,路过附近,无意中发现了这些白骨,您看看吧。”

大火烧尽了蔷薇花,花丛中却暴露出无数白骨,骷髅头铺了一大片,甚是吓人。

警官一看就变了脸色,赶紧上报。

这里可是帝都,即便离市中心远一点,还是帝都,忽然冒出这么多白骨,那可绝对是惊了天的大案。

方若华一指白羽:“他就是这家的主人,好像是独居的,警官您可以问问。”

瞬间,警察锐利的目光直直刺过来。

白羽:“……”

雪斋和尚一行人也是低头无语。

大屏幕上,一众水友沉默片刻,纷纷叹道:“三妹,你真牛!”

方若华失笑:“作为遵纪守法的好市民,见到这种场面,肯定要报警的。”

眼看着警察们把小洋楼围起来,白羽忍气吞声地被警察请回去协助调查,连屋顶上的周玲玲也没逃过去,同样被找到带下来。

第四百八十五章 好看(两章合一)

方若华看到她这位熟悉又陌生的老同学,稍稍有点意外,反正原文中没有这一幕,不过也无所谓,转头四顾,笑道:“你们几位,回不回去?考试快要开始了。”

雪斋转头看向宋志武。

方若华恍然:“对了,还有正事没做。”

此时宋爱女浑身颤抖,神色间略带惊惧,但显然附体的灵魂还未离开,脸上依旧残留有成熟女人的妩媚,方若华一看她,她腿都软了,哭道:“小女不是有意要害人,本来小女只是一片被困于此地的残魂,全因那位上师到来,才会,才会……还望姑娘明察。”

这小姑娘抬眼偷看众人,哭哭啼啼,一脸惊惧,微微颤抖,一副可怜的模样。

方若华笑看周围这几个少年子弟:“善始善终,你们处理?”

雪斋一笑,合十行礼:“谨领命!”

他是白云寺这一代最杰出的弟子,可因为方肖交往的都是各大门派里老祖宗那一辈,真按照辈分算,雪斋的师祖,要叫方肖一声师叔。

就算不是同门派的,年轻人之间不按照辈分喊,雪斋不叫方若华师祖,但说他是晚辈,绝对没错,他听从方若华的吩咐,没有任何人觉得哪里有问题。

水友们:“这些小家伙们这么客气,说白了还是看我们三妹不好惹吧!”

他们这些人对上那位白羽天师,落在下风,险些出事,当然可以说这里不是他们的主场,也可以说他们没有防备,更能说对方手中法器厉害。

可说得再多,人家方若华一来,白羽登时折戟沉沙,被折腾得惨不忍睹,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这么一对比,雪斋等人便半点不觉得自己这些人在一个年轻的小女生面前弱势些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了。

白羽说的话,大部分没什么道理,但是,能力强,本事大的人,总更容易受人敬重,这一点没什么好说的。

雪斋自己动手,念了一卷经文,又拿了符水给宋爱女喝,很容易就把一缕残魂从宋爱女身上驱除出来。

这一抹残魂来自民国,是个民国的小戏子,叫金奴,以前女人不能唱戏,民国时唱戏的女人也不多见,她同样没唱出什么名头,却喜欢上一个男人,叫沐震。

不过是个再平常不过的始乱终弃的故事而已,沐震后来娶了军阀家的小姐,金奴贫病交加,还很不幸地租住在一座鬼屋里。

小戏子出了戏园子,租住了一个特别便宜的小洋楼,只是便宜没好货,那小楼风水不好,不知是让哪个邪门的法师做过布置,能拘人魂魄,前几任主人都是住了没多久便病死,魂魄滞留不去,房子里的阴气也越发重,后来才渐渐荒废。

金奴此时身上的怨气也要散尽了,她害人不少,能不能入轮回尤未可知。

“不知为什么,小女似乎天赋异禀,比别的鬼物更容易影响人的神智,天师白羽觉得有意思,便拿小女做了好些实验,最后弄了那个直播间,让小女通过网络影响观众们的情绪,后来小女见到了宋志武,见他生得和沐震眉眼相似,气质也像,一时气急,动了歪念,这才占了宋爱女的肉身。”

倾诉一回,金奴就被雪斋送走。

宋志武抱着女儿有些害怕,忍不住去想,自己的前世,会不会当真是那沐震?这一切,是不是因果报应?

遇见这么一出事故,从此以后,宋志武恐怕是三观崩裂,估计还不敢走夜路了。

“好孩子。”宋志武心有余悸,“回头爸就给红十字会捐款去。”

雪斋一行人也不劝他,信一信因果报应也没什么不好,任何时候多行善事都是好的。

送走了宋家父女,雪斋几人就各显手段,飞奔回方家——考试的时间要到了。

方兴和方桃也把车开得飞快。

到了家门口,已经凌晨时分,还有四个小时便要开考,方若华打发方兴和方桃去前院的走廊里坐下,与那些要考等级证的少年英杰一样吃着茶水点心等时间。

方若华笑了笑,也不休息,带着食我姓在二楼凉台处一坐,一边嗑瓜子一边看下面的热闹。

食我姓举着DV全神贯注拍摄,她正准备参加大学生电影节,想要拍一个微电影,算是兴趣爱好。

今天来参加考试的考生,不说男的俊,女的俏,却个个都很有气质,修行能让自己完美这句话绝对不错,这些修为有成的年轻人,即便天生容貌平平,也一样气度恢弘,让人一看便觉出众,十分吸引人。

而且都是圈子里的佼佼者,在自家那是鹤立鸡群,现在撞在一起,不想比一比高下才奇怪。

这也是现今的修行圈子比较和平,不提倡争强斗狠,换了百余年前,这么多各门各派的骄子聚集,那还不得斗一个天昏地暗?

现在到不至于血斗,不过,方若华端坐在上面,看着淘气的小道士秦笙拿着他的七星剑,装作漫不经心地抖动了下,一道金光便飞去雪斋和尚的眉心处。

雪斋一脸微笑,特别和煦地念着经,连椅子一块后退半步,避开金光,转头冲秦笙吐出一口大光明咒,咒文劈头盖脸地砸了秦笙一脑袋,砸得他身上几道护符生光。

方若华笑眯眯看热闹,隔着大屏幕的水友们也是啧啧称奇,纷纷要求把摄像头推近些,太模糊看不清楚,也听不到这些人说话。

正热闹着,底下所有人互相挤眉弄眼,特别默契地转身抬头,刀光剑影,各种符咒,还有好些驱魔用的,捉鬼使的奇特法器,齐齐朝着方若华而来。

“哈哈哈哈!”

“三妹这是惹了众怒了!”

“嘿嘿嘿,我看咱们家三妹也早晚惹众怒!”

“没办法,这回咱们三妹自己给自己装了个主角模板,年纪轻轻修为那么高,确实挺招人恨的,恐怕还得一路更招人恨下去。”

水友们一通调笑,却也是个个手明眼快,处置地得心应手,各组按照约定好的同时‘出手’,应该说认认真真当好键盘侠飞快码出预设好的咒文。

方若华双手撑着阳台,似笑非笑,任凭直播间的水友们利用意念道具和这些名门子弟斗了个旗鼓相当,一时间大屏幕上的光影效果居然很是不错,至少比游戏中的对决场面要真实精致一百倍。

玩得正高兴,家里钟声响起来,这是考试的时间到了,方若华一扬眉,先一举手拉出一个光圈一样的防护罩扔下去,将雪斋他们整个罩起来。

一瞬间,雪斋等人的攻击手段,无不遭到反弹,要不是这些人都没下死手,也确实有能耐,说不定还真得有几个受伤见血。

大屏幕上的光也转为暗淡,水友们停下手,抓起杯子拼命喝水,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好些人都紧张到出了一身冷汗。

得,斗法如今看到了,果然绚丽的很!

方若华笑道:“我陪你们热身完了,考试时间到,各位都去吧。”

一群人面面相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上不动声色,心里都呜呼哀哉,他们眼下头发也乱了,衣服也破了,一个个和乞丐无异,可怎么见长辈!

再看方若华,面不红气不喘,懒懒散散,悠闲自在!

雪斋苦笑:“阿弥陀佛!”

他这二十载修行,真是不知道修到了哪里去,怪不得师父说,心理素质不够好的,还是莫要和方家人多交往。

其他人也多少有些精神萎靡。

不过到底都是心志坚定之辈,各门派培养出的继承人,还是方肖和夏芬两个人考察过几年的,别的方面不说,心性绝对不差,只是片刻工夫,就个个精神起来,雪斋还笑道:“若此次顺利考到二级,我欲在方家进修一年。”

其他人也没什么好犹豫的,如果有机会在方家学习,肯定要争取。

方若华挑眉:“我到是很欢迎,不过,要进方家的藏经楼,我肖爸爸可是定下了一连串的规矩,复杂的很,也很受约束,大师可别觉得受不住。”

“理所当然。”

虽说决定在方家进修,学人家的功法,那必然就要遵守人家定下的规矩。

但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就算是在自家师门,也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学高深的功法,就是师父只交皮毛,该守的规矩一样要守。

方家老爷子为了修行界的未来,心甘情愿地与众人分享秘术,不想自家的秘籍所托非人,定下点规矩又怎么了,完全没问题。

而且,那些规矩大家都守了两年多,一开始还觉得有些琐碎,可这些日子下来,没觉得有哪里不好,大部分规则和自家的家规,门规都无不同,不过是不愿意使修士走上邪路的一些必要约束。

像一些比较奇特的规矩,比如若以所学谋利,需坚持等价交换原则,这与其说是规矩,不如说是一种保护,真正修行入门的人都明白,一旦没有约束,对人予取予求,心性必然会改变,迟早要出事。

一众考生进入内院,考试开始。

像这样的等级考试,也看了有两回了,方若华已经没有旁观的兴趣,干脆和自家同学一人一本闲书,坐在天台最漂亮的绿树丛林中,赏景喝茶读书。

身着汉服,从头到脚,连头发丝都极为精致的服务人员现场给烘烤点心。

食我姓的视线总忍不住偷偷摸摸地转移过去,瞥了一眼,又是一眼。

方若华:“很好看?”

食我姓一本正经地点点头:“眼睛只要不瞎,谁都能看得出来很好看。”

方若华失笑。

她前几个月也听了江湖传言,说是方家是名副其实的美人窝,祖祖辈辈可能都是资深颜控,收徒大约要看容貌,连世代在家中服务的工作人员,也个顶个拥有超人一等的绝色姿容。

其实只是方肖的恶趣味而已,他这人年纪越大,越是孩子脾气,就因为开始装个世家,便想要要装得更像,身为世家,枝繁叶茂才对,从弟子,记名弟子,还有家族长老,甚或侍从,一样都不该缺少。

如今这时代自然是没什么侍从,死士一类,固然有管家,有保姆,也有跟着主家做一辈子的,也有忠心耿耿的,但子子孙孙,世世代代在一家工作,那可不多见。

修行界的世家却不同,好些家族都传承百年,甚至千年,培养自家的侍从,主要还是为了安全,世世代代都出身自己家族的,总比外面雇佣来的人更知根知底,也更值得信任,而且发展到今天,如果还有一心守在家里的侍从,那说是侍从,但其实可能比儿子,女儿还有受倚重,和亲人也相差不大,就像白云寺里还有杂役堂,杂役堂的人就相当于世家的侍从,但谁又真敢把杂役堂的长老当下人看待?

可以说,忠心且优质的侍从多寡,有时候都能代表一个家族的底蕴。

方家是突然冒出来的家族,凭什么让人觉得就是底蕴深厚的家族,不会让人怀疑?

一则,方肖博学多才,家传秘法无数。二则,就是方家长老无数,弟子众多,身边忠心耿耿的侍从更多。

这些长老,弟子,侍从哪里来?

咳咳,方肖交代,从宇宙商城里找专人定制的初级傀儡,有和人工智能差不多的智能水平,除了沉默寡言,没有什么多余的情感之外,和人完全没有差别,至少哪怕是像白云寺的方丈那样的本时代顶尖修士,也没有看出他们有哪里不对,相反,还觉得每一个都是修行的好苗子,修为深厚,心性也一流,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初级傀儡并不特别贵,方肖一口气定做了三十七个,都是高端制作,各有特长不说,容貌也都是往好看的方面调整,至少能赶得上帝国和联邦的平均水平。

这么一折腾,连在方家侍候花草的园丁,打扫庭院的保洁人员,做饭的厨子,从上到下,所有人都是姿容绝丽的高手。

可以说一入方家,便是自幼受人追捧的美男,美女,也再不觉得自己有哪里出色。

但凡稍微熟悉些,知道一丁点方家底细的修士,怎么会去怀疑方家这千年传承的世家底蕴?

只看方若华自己样貌平凡,但待在这等美人如云的地方,却自在的很,丝毫不失色,也能见几分世家的风采底蕴。

第四百八十六章 命案

方若华和食我姓,一边在美人的陪伴下,享受美味的上午茶,一边读着闲书,至于直播间的那帮水友,到是想看考试全景来着,奈何其中有些东西,真不是用近景魔术,声光特效就能敷衍得过去的。

还是等考试结束,把考试的场面以视频的模式传上去供水友们欣赏吧。

一本闲书刚翻了四五页,传送阵一闪,方三十一出现在天台上。

方肖实在没心思一口气取三十多个名字,直接撒手让他们自取。

然后,方家就多了三十七个以数字为名的侍从。

“小姐,外面有几个警察过来,您要见吗?”

方若华:“警察?”

食我姓也惊愕:“难道是刚才那座‘鬼屋’的事?”

可是她们只是路人,警察找她们做什么!

“去看看。”

方若华也挺好奇。

事实上,那座小白楼里说不定能挖掘出七八十具白骨。

方若华摇摇头:“希望那位天师白羽没有手欠到养尸骨的地步,否则,真的只能说一句,请他自求多福了。”

要是不做处理,那些尸骨即便被挖出来,大部分也有了年头,隔了有百余年者居多,白羽身上的麻烦应该不至于太大。

但是,如果对方自己‘翻新’过,那可就热闹了!

像这种几十条人命的大案,警方绝对会很重视,影响太恶劣,即便以白羽的能耐,也别想轻易脱身。

左右两排古色古香的红木座椅上,三加二五位警官,三个坐着两个站着,还有四个穿着打扮像普通市民的年轻人,所有人齐刷刷抬头看天。

半空中星河流动,群星闪耀,时不时还有奇妙的图案浮现。

这样的装修,恐怕也只有奇幻大片里见过一二,在电视电影里看这些,远不如此时这般震撼人心。

方十六走出来给他们倒茶。

坐着的那三个人登时都有些坐不住,不自觉就站起身。

没办法,就这位给他们捧茶之人的容貌,气质,哪怕旁边站着一个国际巨星,估计众人也要先来看他,让人家给他们端茶倒水,实在有点折寿的感觉。

方若华一出来,几位警官都感觉松了口气。

食我姓看到两个眼熟的警官,正是凌晨时分在小白楼处见过的。

“二位,是刚才那件,咳咳,白骨案有什么问题吗?”

两个警官对视一眼,苦笑:“确实有些事要问一问方同学,不过……”

他们两个目光示意。

前面坐着的三个警官起身,神色变得严肃,蹙眉道:“方同学,我们接到报案,说你们家有命案发生,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希望能检查一下贵宅。”

虽然说的客气,但看他们的神色,恐怕要是方若华不同意,对方估计会申请搜查令。

方若华:“……”

食我姓有些不可思议,她们前脚报警坑了天师白羽,后脚就有人说自家有命案?

方若华还没说话,警察身后站着的一位,她们早就见过两面的红发女郎便叫道:“别耽误了,快去救人,我看得清清楚楚,一个大活人被锁链锁进,锁进特别像水牢的地方,说不定这会儿已经死了!”

她声音尖锐,微微颤抖,显然是当真特别特别害怕。

警察们脸色都变得十分凝重。这几个都是老警察,办过许多大案,审问过不知多少或者穷凶极恶,或者奸猾无比的歹徒,经验丰富,自然能感觉得到,这个报案人不像是在说谎。

若非如此,他们不可能出警,要知道,这几年方家即便不至于位高权重,却也算是有头有脸的家族,老爷子方春生是位老干部,老大方越泽如今也在祁阳县做县高官,老二方东林算得上纳税大户,老三虽然没有正经的工作,但人脉广,三教九流里就没有他不认识的人,而且在局里内部关系也挺多。可报案人报的案子实在有些惊悚,他们不得不来。

而且,外面还等着一队兄弟,一旦察觉有问题,随时支援。

方若华听了半天,先是迷糊,随即失笑摇头,看来是刚才考试开始的时候,重新布置了下结界,就那么一个空隙,让外人窥视到点东西,她一扬眉,笑道:“小姐姐,我们家要是在后院里杀个把人,你是怎么看见的?”

那四个报案人脸色都不大好,使劲往警察后面躲避,红发的女孩子迟疑了下,小声道:“我们是用航拍机偷窥来着……警察同志,我发誓我说的是真的,他们家是贼窝,杀了人!”

红发女孩眼泪都要飙飞。

方若华又笑:“算了,警察同志和这几位小哥哥,小姐姐,你们跟我进来看看吧。”

红发女孩身上一抖,拼命摇头。

另外一个站在她身边的男孩也道:“不能进去,谁知道会不会被,被杀人灭口!”

方若华哭笑不得:“外面可有二十几个警察在,我疯了不成,还杀人灭口?”

食我姓也放下书本,探头过来,十分惊讶地道:“你们要是不想进去,跟进方家做什么?报了警走人便是。”

红发女孩一下子噎住。

方若华不等她开口,站起来带路,这四个人犹豫了下,终究还是跟着一起走。

到是因为白骨案和方若华打过交道的两个警察温和一笑,摇摇头拒绝同行。

一离开会客厅,所有人都不禁噤声,震撼感袭上心头。屋顶仿佛高耸入云,左右矗立的都是玉石镶嵌金箔的长柱,外面看不怎么大的房子,里面却仿佛没有尽头,流金溢彩的天鹅绒长地毯,踩踏起来飘飘然如在云端。

左右古朴的古董,随意摆放,简直像是进入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堡。

下楼梯,入电梯,穿行了差不多有二十多分钟,警察们静悄悄一片,终于进入后院。

红发女孩登时紧张起来:“就是那里!”

她指着后院一栋宫殿似的建筑,浑身肌肉都是紧绷的,警察们也登时严肃。

方若华耸耸肩,打了个响指,轰一声,宫殿大门洞开,一股寒气扑面而来,警察们齐刷刷打了几个哆嗦,搓了搓手背。

阳光洒进去,无边界的巨大泳池里漂浮着类似冰山的东西,晶莹剔透。

“啊!”

四个报案的普通市民齐齐惨叫。

第四百八十七章 三观崩裂

警察也忍不住去摸自己的腰间配枪。

进入大殿之后,他们终于看到游泳池底下,一大块冰块沉淀,里面竟有藏着人。

而且还不是一个人,似乎每一块冰石里面都有人。

警察们双手颤抖,这么凄厉的场景,他们却转移不开目光。

因为实在太美了。

十几个绝色的美男美女,同样雪白的肌肤,殷红的嘴唇,漆黑如墨的长发,修长结实的身体,在水面下闪闪发光,竟比钻石还要闪耀。

红发女孩眼泪都落下来,谁看到这样的美人蒙难,能不痛心疾首?

“我只看到了一个,没想到,没想到……”

一时间,她几乎把方若华当成了变态,那种收集美男美女的变态!

为首的警察简直惊怒,转头怒瞪方若华,厉声道:“举起手来,不许动!”

方若华一笑,还没说话,为首的警察手机就响起来,他一接通,没说两句便不禁蹙眉,惊道:“收队?怎么可能,方家有问题,他们这里有好多尸体,绝对是大案子,惊世骇俗的大案子!”

争执间,方若华轻轻又打了个响指。

警察们吓得差点走火。

为首的警察横眉怒目:“举起手来,如果你乱动,别怪我开枪了……”

哗啦啦。

一片冰块碎裂的声音,伴随着水流涌动的声响。

警察愕然转头,就看到冰中精致华美,宛如艺术品的美人们一个个睁开眼,冰层碎裂,他们也浮上出水面,走上岸来。

无论男女,所有人都是同样的贴身长袍,湿漉漉的,能看到流线型的漂亮肌肉,漆黑如墨的长发凌乱地披在肩上,洁白的肌肤略显得冷了些,却是周身仙气纵横。

咕嘟!

红发女孩猛地吞了口口水,根本就顾不上害怕,只有一个想法——淼淼那小混蛋从来胡说八道,这回是真说了一句实话。

美人绝世,见之忘魂!

美人们三三两两地走过来,冲着方若华恭敬弯腰鞠躬行礼:“小姐,我们去工作了。”

方若华点点头:“如果有人通过考核,请他们去偏殿坐一坐。”

“是。”

十几个或者艳丽无双,或者柔美多姿,或者冷峻如山,或者温柔如水,或者热情似火的绝色,行完礼,也朝着警察和报案人客客气气地点点头,就纷纷出了大殿,只留下一群目瞪口呆的……‘白痴’。

方若华咳嗽了声:“现在相信各位已经明白了,其实都是误会。”

呵呵。

为首的警察脑子都快炸了。

一句误会就完了?

从他们进入大殿,惊呆,好半天才开始有反应,接电话,到那些冰人出来,起码也有二十分钟,哪个正常人被封到冰里二十分钟还能活蹦乱跳地自己走出门去?

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手机没有挂,语无伦次地和他上司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他上司无语半晌,哭笑不得:“……所以我才说,不用你多管闲事。”

警察:“……”

方若华虽然时不时喜欢看个热闹,看个笑话,不过还是很体贴,先请这几位回会客厅。

“这里寒气重,小心着凉。”

回到会客厅,警察和报案人们才感觉到骨子里都是冷的,剩下的两个警察坐在一边闷笑不已,他们冻得快要疯了,只能冲对方翻了两个白眼。

方十一款款而来,一人奉上一杯姜茶,红发女孩看着他的脸,完全不知道身体里涌动的热流是姜茶的缘故,还是美人的缘故。

方若华看得出来,这红发姑娘是个暴脾气,骄纵且冲动,但是她这会儿坐在椅子上,简直再腼腆可爱不过,完全没有以前见到的那种种趾高气扬的做派。

“你好,我姓邱,邱玉若。”

红发女孩睫毛忽闪了几下,鼓足了勇气开口,“请问你,你们愿不愿意出道?我有一个叔叔是开娱乐公司的,如果你们愿意,我保证……”

“请喝茶。”

因为杯子空了,方十一又给她添了一杯姜茶,还放了两块小点心,完全没听到这位说什么,就斯斯文文,迈着很独特的步子退了出去。

半晌,邱玉若咬牙切齿,瞪着方若华怒道:“这种世间罕见的美人,你拿他们当佣人使唤?暴殄天物,暴殄天物!”

方若华失笑,也不去说什么没有佣人这种说法的话,转头对一脸崩溃的警察道:“警官,我们家的人世代练武,他们只是在练功而已,你不必太惊讶,那些冰层很薄,里面还有药材,他们闭气工夫一流,练习的功法又偏寒性,所以你才会看到这样的场面,也是我们门户不谨慎,竟然让外人看到了。”

现代社会到处是摄像头,航拍机也越发高档,果然是需要小心。

这三名世界观受到冲击的警官总算恢复了一点,不过还是努力接受新观念中,到是一直旁观的那两位警察笑起来:“哎呀,其实刚才应该跟着去看一看的。”

这两位显然和前面那三个警官相熟,一边笑,一边调侃他们,“让你们平时不关心局里的八卦,看看,又浪费时间又丢人!连方家都不知道。”

“一听你说有人报案,方家有杀人案发生,我就知道十有八九是有什么误会。方兴,方先生,还有方桃方女士,去年一年帮助我们警方破获过三起命案,警方对方家这几位也很了解,实在很难相信他们家会杀人。”

迟疑了下,又道,“而且听说方家子弟人人习武,都是高手。”

一边把习武两个字咬得更重些,他一边去看方若华,莞尔笑道,“再者说,如果方家真做出杀人的事情来,我觉得这四位报案人既发现不了,更不用说还能报警了。”

方若华连连摇头:“这话可不能乱说,没有的事!”

说笑几句,气氛才渐渐变得轻松,方若华心下也是一叹,自家爸爸果然是老油条,虽然一辈子都只教书育人,却知道和官方关系融洽些的好处。

不过,自家爸妈这几年也够辛苦的,竟然这么快就能和警方上层通上话,也幸亏这里是帝都,如果是下面的某些市县,恐怕还不会有这么顺利。

第四百八十八章 神魔乱舞 (两章合一)

其实,虽然以前方肖也一向很注意和高层打好关系,估计高层也知道一些修行界的事情,但时间毕竟很短,如今方家用功法秘籍,诱导修行者认同驱魔师等级证书和从业资格证,遵行方家定下的大规则,也仅限于在修行者内部名声大。

直到今年,方家在修行界站稳脚跟,方肖才有意试探性地跟官方接触。

过去,修行界因为功法失传,灵气不足,个人努力修行都提升不了多少修为,哪里肯涉足所谓的俗世,不说努力和官方保持距离,也是轻易不肯掺和。

真正能随随便便找到的所谓能驱鬼捉妖看风水的高人,不是半吊子散兵游勇,就是江湖骗子。

如今却有些不一样,聚灵阵现世,方肖还很大方,只要是正经的修行者,品德方面看得过去,求上门他都乐意帮忙布置,当然,布置的聚灵阵有多大,是上等的还是次等的,那一要看运气,二要看你家有没有那么多有灵气的玉石!

修行界灵气足了,各大家族精神上都松弛许多,也不必为了一点进步,把所有的精力和时间都花费在修行上,自也开始关心起自家基业的传承。

一来该好好培养家中子弟,让他们去社会上多走动,长长经验,二来也有时间,有精力琢磨下怎么发展壮大家族,多招收弟子,多扩充产业。

哪一条,都需要和世俗中人打交道。

于是,这两年修士们和官方接触的到越发多起来,尤其是白云寺,上清观这种大寺庙,道观,在这方面反应最是灵敏。

说了几句闲话,误会解开,方若华就笑道:“两位警官,那白骨案究竟是怎么回事,应该是弄清楚了?”

她虽说心中颇有些幸灾乐祸,觉得白羽会很倒霉,不过也就是想想而已,真实情况恐怕不如人意。

两个警察都笑着点头:“我们这次过来,就是想跟方同学解释一下情况。”

当然,更重要的是看一回同事的热闹,还想见识见识传说了几年的方家究竟是什么样子。

无论怎么说,这一遭都不虚此行!

先请那四位无辜的,受了一番思想冲击的报案人去旁边的小厅喝茶休息,这边才开始说话。

“这桩白骨案,还真是让我们长了见识,我们刑技中心的同事都快要怀疑自己十多年所学的科学,究竟科学不科学了。”

警察们摇头叹气。

事实上,虽说案子离奇,蔷薇园中白骨如新,数量巨大,惊世骇俗。

但警方如今也不是吃干饭的,白羽自己同样不可能束手待毙,第一时间就把来龙去脉说得一清二楚。

而且他自有一股理直气壮的气势,再不喜欢他的傲慢和轻佻,但人们依旧很容易会认同他说的话,不觉得他在撒谎。

像白羽这样的人,总会给人一种只要他做过,无论是什么样的恶事,他都不会逃避,一定敢承认的感觉,而他也确实是那样的人。

警方这边一发现这些白骨新鲜到每一具都和刚被剥出来的一样,而且挖掘出来,离开蔷薇园以后,没有过多久就化为烟雾般的灰尘,尸检都不曾完全完成,这古怪状态,再结合白羽说的话,公安局方面向上请示,上面二话不说,很利落地直接邀请上清观的两位道长,作为专业人士过来做过判断。

总之,扎扎实实地折腾了十一个小时之后,白羽的杀人嫌疑总算被解除。

不过,他身上其它案子却被挖得干干净净。

白羽这几年大恶到没做过,可是各种小错却没少犯,什么因为看中拍卖行一件古物,拍卖之前就提前换走,虽然事后给了钱,但是行为还是非常恶劣。

其它的诸如因为看自家父亲的私生子很不爽,就把对方剥光了扔到大街上让人家裸奔回家,把他父亲的秘书骗去公司股东的床上等等,简直数不胜数。

有些能找到具体的证据,有些早就没了证据。

几个警察听他不当回事地供认不讳,也只能无语,私底下叹气,要是自家的熊孩子,熊成这样,那还真不如塞回他妈妈的肚子里回炉再造一番来得痛快。

案子虽然多,但因为苦主们自己不不可能愿意上诉,估计白羽也就只能被关上几天,教育教育。

至于周玲玲,也同样没有大事,她身上到是有几起诈骗案,可惜,半点证据也没有,至于传播封建迷信这种罪名,估计也只是批评教育一番,其它的做不了太多。

两个人在不久的将来,都能够顺利离开公安局,但如果说毫发无伤,那也不对。

对白羽和周玲玲来说,就这几天丢的脸面,便足够他们难受许久了。

尤其是周玲玲,坐在公安局冰凉的椅子上,不免有一点颓丧。

她想得到的东西并不多,不过是和世间众生一样,渴求尊严,渴求权力,渴求高人一等的未来,她有欲望,可谁又能没有欲望!

她死里逃生,与鬼爷爷相遇,得到普通人求而不得的机缘,并为了这一份机缘,沉淀了数年,伤了妈妈的心,受了不知多少风霜雪雨。

最可怕的是,当鬼爷爷吞噬那些孤魂野鬼时,她感受到的却是刺骨寒凉,那是一种透入骨髓中的无助感,恶心又深觉恐惧,悲哀。

让她一个正常的,十七八岁的花季少女,住在荒郊野岭,与鬼物为伴,那种滋味,没有受过的人又怎能知道?

都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如今苦头已然是吃尽了,难道不该轮到她苦尽甘来,成就一番事业,被人奉若上宾,让那些瞧不起她的人后悔?

但是,现实和她想象中完全不同。

周玲玲不禁有些疲累,也许,她想象中的那些未来,其实并不存在,不过是她的一场妄想出来的美梦而已。

警察们可不清楚他们按照正常程序,询问下周玲玲,会给她带来这么大的冲击,事实上,警方们也忙得很,案子永远办不完,实在没时间跟她一个小姑娘掰扯。

“对了,还有一样东西,想请方同学帮忙看一看。”

聊完闲话,警察到想起件正事,从口袋中拿出一牛皮纸封,打开倒出一张十六开的纸张,慢慢推过去。

方若华打开仔细看了看,迟疑道:“像是张地图?”

警察点头:“原版是一张羊皮的老地图,像是古物,因为是白羽随身携带的东西,当初调查他的时候,顺便检查了检查,不过没查出什么来,不知道方同学知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

白羽这人有点意思!

身为警察,好奇心都重,虽然这张地图和他们的案子没有任何关系,但他们还是想查一查。

方若华表示这种好奇心其实挺让人厌恨的,至少估计白羽就特别不喜欢。

话虽如此,她还是接过地图看了两眼:“有些眼熟?似是一张古地图。”

大屏幕上已经齐刷刷刷屏——“血海鬼墓!!”

“我记得是在西藏吧!”

“书上可没有描写详细地点。”

“时间不对吧,我记得周玲玲毕业那年去天桥卖艺,路遇咱们三妹演的这个角色,然后去方家拿到方家的传承,之后一年都去刷杭州的几个副本,就是在这几个副本里改修了中正平和的法门,还结交到神相门,龙虎山的几个外门门徒,再之后才是刷血海鬼墓这个副本……如果越级打boss,谁知道会不会被boss给吞了?”

一群考据党叽叽喳喳。

方若华随意扫了一眼,耳边忽然传来一阵很响亮的警告声:“四十九号考生施法失败,触动爆炎阵法,警告,有错位术法反应,警告,有错位术法反应,启动防护阵法,启动防护阵法。”

声音未落,脚下忽然一震动,不远处轰隆一声,半个屋顶倾倒坠落,外面差不多十七八米处,滚滚岩浆翻涌,一下子冲上云霄,半面天空都被染成红色,热浪扑面,带着一股硫磺的辛辣味。

几个警察齐齐抬头,目瞪口呆,一时毫无反应。

任何人在京郊度假村旁,绿树成荫的幽静古堡中,喝着下午茶,轻轻松松地聊天时,眼前忽然出现活火山喷涌一般的场景,都不可能不惊呆。

方若华捂住额头,嘴角抽搐。

“啪!”

其中一个警察甩了自己一巴掌,脸上又肿又疼,“我没做梦?”

方若华咳嗽了声,抬手示意:“不好意思,诸位,呃,家里出了一点小麻烦,现在请各位……”

她四下看了看,此时一个透明的罩子将几个警察,连同方若华,只看热闹的食我姓,还有精致的桌椅,茶杯一起漂浮在半空中,觉得把这几个扔下不大合适,只好讪讪笑道,“麻烦几位跟我一起去?”

所有警察僵硬地把头低下,地面上纵横裂开无数道裂缝。

裂缝里隐约能看到红色的浆水翻涌,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总觉得里面似乎藏着一只巨大的怪兽,只要下去,随时会被吞入腹。

周围狂风大作,四周茂林瑟瑟作响,枝条乱舞。

如果这会儿找台摄像机,找几个拍摄人员,立时就能拍一出神魔乱舞的大制作特摄电影。

反正几个警察都不觉得,自己被扔在当地是什么好选择。

方若华一看没人反对,把半空中的茶杯一人分了一杯塞给几位警官,调整好座椅,透明的防护罩渐渐变形,变成飞梭一样的形状,不紧不慢地提速,从屋顶星海中穿梭,窗户里穿出,绕过院子里的走廊,穿入正殿漆黑而神秘的大门。

“灯。”

方若华口中吐出一个字。

左右登时亮起火把,火把照耀下,众人看着无数个样貌简直无法形容的美人从各个角落走出来。

右前方本来空空荡荡的,结果半空中忽然浮现出一个巨大的书架,架子上的图书每一本都有半人高,书架上一个少女坐在书本上飞下来,朝着方若华行礼,这才控制书本向外飞去。

还有前方看着什么都没有,却忽然多出一截楼梯,上面跑下来好几个人,一路小跑着冲去抱住因为震动不知从哪里砸下来的花盆。

不多时,那四个报案人哇哇叫着从房顶上落下,透明的防护罩还在地上弹动了两下,连忙有两个人走过去一前一后控制住。

穿过各种稀奇古怪的房间,甚至还有不该在此时,此地生长的热带雨林带,就长在房间里,连床铺都生着新鲜的叶子。

警察们麻木地看着方若华时不时地停下,或者被方家‘救援人员’追上,带着轻飘飘的笑意,并没有多少紧张地谈论两句,话语中充满戏谑,似乎一点都不觉得眼前这一幕是多大的事!

警察都如此震惊,那四个报案的人更是几乎快要疯掉。

“我们在哪儿?”

“我们是谁?”

“我们……穿越了吗?”

方若华失笑:“恐怕没有!”

而且刚才那只是开胃菜,随着飞梭样的防护罩从大殿内上到三楼,钻过一大片火海,进入一个高耸入云的尖塔内,他们看到了各种各样,以前漫长的人生里完全没有见过的东西。

真正的神魔乱舞!

一大团像海藻又像树的东西伸展四肢拼命从屋顶的裂缝里钻出去。

两个双胞胎道士一人手中拿着一把刀,舞出一道道残影,拼命剁那些树枝,看到方若华他们进来,立时鬼叫一般喊道:“前辈,救命!”

“方二十一。”

方若华喊了一声。

立在角落里,毫无存在感的美人才举步上前,伸手抓住那一团树,一拉一扯,把对方从紧紧扒住的屋顶上扯下,塞回自己手腕上系着的无数个布口袋里面。

“秦笙和秦笳第三关不得分。”

“呜!”

两个双胞胎假假的抱头痛哭。

秦笙哭着喊:“又来这一招突然袭击,前年那次考试就有这一招,然后除了雪斋他那个老师兄外,其他人全军覆没,能不能少一点套路,多一点真诚啊!”

方若华只当没听见,一边安抚了几句客人,一边指挥着家里的侍从们,从各种奇奇怪怪的地方,例如倒塌的屋檐下面,地上的裂缝里,不知是什么古怪的,和龟壳一样的房子里,挖出那些因为惊变受困的考生。

第四百八十九章 古地图

忽然来这么一出热闹,考生们苦着脸的居多,怨声载道。

不过遇到变故,好歹比别人应对方面强些,一时也是手段频出,法术的光芒在半空中乱飞,还有两个穿着打扮都特别不起眼的少年驱魔师,借着翻滚的岩浆在烤一条巨大的八爪鱼。

也有悠闲自在,似乎放弃考试过关,躲在安全地带,凑在一处聊天闲扯的。

几个警察抬头看这不着边际的混乱,把脚略略抬高一点,随着隔着防护罩,但是他一点也不想把脚搁在一群蜷缩的‘贞子’头上,想了想,轻声道:“需不需要通知警方,请求特警支援?”

还是应该打119?

方若华今天不知道笑了多少次,摇头道:“没必要,日常小事故。”

见他们还是一脸崩溃,咳嗽了声,也略有些不好意思:“快好了,嗯,我们这边经验丰富,很快就能复原一切。诸位就当是主题乐园一日游,看到的都是全息虚拟景象好了。”

的确快,从犄角旮旯被搜出来的那些考生都聚集在一起之后,方若华一举手,侍从们便两人一组,分工合作。

不多时,塌陷的房子自己拔地而起,屋檐上的瓦片,柱子上镶嵌的金箔都自动自发地飞回去复归原位,地上冷却的岩浆融化消失,裂缝闭合,焦黑的花草树木逐渐恢复绿意,伸展枝叶抖落黑色的外皮。

差不多一个小时以后,整个方宅就恢复了原状,还是那一座充满神秘气息的漂亮古堡。

评委们三三两两地从三楼探头看过来,齐齐失笑,一众考生都苦着脸。

辛苦一场,折腾了这么长时间,最后通过考核的一共十一个人。

秦笙和秦笳两个小字辈居然也险之又险地过了关,两个人都松了口气。

和别的考生不同,他们两个因为自身缘故,是一定要求见方肖方大师的,这次考试若是不过,那几乎就是绝路。

别看只有十一人过关,比例不高,但和以前比真的不算少了,但也看看今年来参加考核的都是谁?不是名门子弟,就是大派传人!

一群外人眼看方家的大厅成了菜市场,显然主人家正需要处理善后事宜,会变得很忙,而且他们也是个个心惊肉跳,出了一身的虚汗,冷汗,急着赶紧回家平复自己的情绪,谁也不好意思再继续呆下去,连忙告辞。

方若华也并不虚伪地留客,客客气气地把客人们送到门前,“几位慢走,路上小心。”

想了想又道:“那张地图我记在脑子里了,如果有什么发现,一定告诉两位警官。”

一左一右负责开门送客的年轻男女,微笑上前,奉上小小伴手礼,推开大门。

几个警察张了张嘴,目光忍不住在这两位的脸上逡巡,实在是长得太好了,放到大屏幕上,估计能吸引到上至八十,下到八岁,所有男女都成为忠诚粉丝。

至于那红发的女孩子一行四人,更是被迷得晕晕乎乎,看到这些人,竟连刚才的害怕都抛在脑后,还是忍不住缠着俊男美女说些不着边际的话。

这几个显然身价都很高,不是小门小户出来的,一个个拍着胸口保证只要他们点头,不用半年就能把他们捧出去。

“现在那些流量小生,小花,和你们比,绝对不够看的。”

被缠了半天,两个人都微笑,只轻声道:“金钱名利就如世间朝露,我等并不在意,只盼一生效忠主人,死后殉葬,再伴随左右。”

方若华:“……”制作他们的人大概没有好好看清楚这个小时空的时代!

四个人:“……”

他们差点以为这些美人脑子不好,竟然能说出这般羞耻的话来,齐齐叹息,到底还是垂头丧气地出了大门。

站在门外回首看,整个方宅的确巍峨阔朗,到也只是略显豪华一些的仿古宅院,丝毫看不出里面别有洞天,更看不出刚才有过天崩地裂的灾难。

举目望去,周围村民行人无数,闲散四处走动,遛狗的,溜孩子的,还有坐在湖边垂钓的,逛周边文玩古董小店铺的,形形色色众生万象皆如平常,也同样并没有惊慌失措。

这一切都表明,刚才发生的那一切,没有惊扰任何人,也没有造成任何影响。

“名不虚传!”

警察终于对在内部流传的小道消息,有一些相信。

方家人的确不寻常。

那三个接到报案,来方家查问疑似杀人事件的警察,齐齐叹了口气,对视一眼:“总觉得有点危险。”

他们身为警察,每年不知道要办多少件案子,其实能破获的不多,以后如果万一遇见像方家这一群人一样,精通法术的凶手,他们想一想都要心疼自己。

“没事,听说今年上面似乎要组建一个部门,专门处理不寻常案件,还会和一些特殊人才多联系。”

“很不错,唔,技术部门那边也应该进修进修了。”

当警察的,也要与时俱进才好。

送走了这帮客人,方若华叹了口气,身边一侍从替她披上一件外套,不知道为什么,忽然也有一点惆怅,同是傀儡,他们只是初级傀儡,没有灵魂,也没有感情,固然忠诚,但这忠诚显得有些冷。

他们和狐苏不一样!

也不知道狐苏被送回去之后,会不会还有复苏的机会,她没有把狐苏留下来,就是听宇宙商城的人说,它的制作人愿意收他回去。

把他还给他的‘父亲’,也许是个好选择。

方若华笑了笑,一转头,就见方兴和方桃,带着以雪斋和尚为首的几个年轻人,说说笑笑地走去了地下最大的藏书库。

扬了扬眉,她也溜达过去,一来答应过的,要讲课,二来此时这些年轻人的修行经验,其实也十分值得借鉴一二。

可得抓紧时间,天气越来越冷,马上就过年了,过了年她打算去西藏一趟。

来到这个小时空已经有好几年,明明交通便利,绕行地球一周也用不了太长时间,可她和爸妈都忙,不算通过电话,通讯器之类的方式,竟然从头到尾没有真正见过一次面。

反而方东林,龙云夫妇两个,和方春生老爷子夫妻,到是去过一回西藏,受到方肖夫妇热情招待,等方东林回来,明显变得对方肖两个亲近许多,说话也是直接叫我弟弟怎么怎么样,我弟弟如何如何,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了!

第四百九十章 藏地

三月初春时节。

前面是连绵不绝的山,一重挨着一重,积雪还在,虽然不似前几个月那样狂风怒号,冰雪乱飞,可照样还是没多高的温度。

旅游大巴缓缓在道边停下。

导游和乘客们陆陆续续地下了车,所有人都精神萎靡,就算来之前一个个的雄心壮志,不敢说要去攀登一把珠穆朗玛峰过过瘾,但是爬山,滑雪,去布达拉宫聆听活佛的梵音,恐怕人人都写好了旅游攻略。

奈何旅行社忽悠人来的时候,却没说过一路上是如此辛苦如此累!

方若华从车窗处探头出来,把身边自己的大手提包顺手向外一抛。

雪斋抬手接住往背后一背。

一众旅游团的乘客们,尤其是年纪大,四五十岁的两对夫妻,都忍不住冲着方若华和雪斋和尚指指点点,凑在一处窃窃私语。

雪斋和尚二十五六岁,唇红齿白,修眉朗目,气度卓然。

方若华也是五官清秀,身材匀称,举止温文。

论年龄,论品貌,两个人在一起没有一处不般配,也没有人会觉得奇怪。

可前提在于雪斋不能是一个和尚。

“看了这有两天多,那什么,我还是觉得挺别扭,雪斋和尚,你就不能换身衣服,戴个帽子什么的。”

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学生,觉得自己有点牙疼,半开玩笑半戏谑地道,“虽然我也知道现在好多和尚都是职业和尚,平时去寺庙上班,回家照样娶妻生子,但是您这样一看就是高僧气质的和尚也这般,未免太浪费了!”

说完,忽然觉得嗓子又热又疼,连忙抓过水壶灌了一通凉白开,还是觉得嗓子眼难受,有点说不出话。

周围人都嘻嘻哈哈跟着调侃了几句。

雪斋和尚也不生气,道了声佛号:“小僧自幼剃度出家,并无娶妻生子之事。”

其他人见他一本正经的,齐齐失笑。

这一路上大家同甘共苦的,整个旅行社的人都比较熟悉,知道方若华和雪斋和尚跟旅行团过来,是为了走亲戚,虽然一个和尚和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一起走亲戚也挺奇怪。

不多时,导游已经安排好了住宿,不远处传来越野车的咆哮声,方若华就和雪斋回头看了一眼,便与他们告别。

“我们亲戚已经来接我们,就先走了。”

导游有点担忧,毕竟西藏这地方很乱,不过一看不远处过来的车还有车牌,便笑了笑没有多话。

他们这团算是比较不错的奢华团,还是小型团,只有两对中年夫妻,四个魔都那边的大学生,还有方若华和雪斋和尚这一对奇怪组合。

能报得起这种奢华团,家庭条件都不错,最起码属于很愿意花钱的那类,他做导游也有几年了,见多识广,一看方若华和雪斋的架势,就知道这两个人很是不一般,对这些贵客,捧着顺着最好,既然早就说好到西藏人家单独行动,也签了合同,他自不会多事。

秦律停下车,帮着把行礼安顿好,打开车门先迎方若华上去,笑道:“桑巴尼玛仁波切吩咐我来接师叔,前面有一座小寺,可以暂时落脚。”

方若华吐出口气,瘫在椅子上有气无力地摆摆手。

秦律笑了笑,一脚踩油门,瞬间飞驰而去。

旅行团里几个人看着喷出来的汽车尾气,对这一个和尚,还有那四个年轻的学生都很好奇。

“你们说说这两个人是不是情侣?”

“别胡说八道,我问过,人家方若华是B大的,才女,会脑子不清楚,和一个和尚处对象。”

“先不说她说自己是B大的,咱们可不清楚究竟是真还是假,而且怎么和和尚就处不了对象。”说话的是个年轻女孩子,叫冯乐,音乐系的,身上带着把小提琴,为人却没有小提琴曲那般优雅,一张嘴就停不下来。

她到不是和方若华有什么仇怨,萍水相逢而已,不过确实不太喜欢方若华,也不是什么大事,在车上时她看出对方腰里挂着的玉葫芦是件古物,而且看玉质,那是上好的羊脂白玉,十分名贵,她向来喜欢玉,就想要看一看,却让人婉拒,她不免有点不痛快。

可这种理由,真表露出来就显得她自己小气,所以并没有表露,这会儿也只是调侃说笑而已。

“看看人家雪斋师父的模样,那眉眼,那脸盘,任哪个女人看了会不喜欢,那个方若华样貌也就那么回事,又不是天仙,凭什么不喜欢?反正我觉得就刘明清这样的,放在咱们学校里被那些女孩子追着捧着,可和人家雪斋师父比,从容貌到言谈举止,那是哪里都不如人!”

刘明清就是刚才戏谑雪斋的那个学生,此时嗓子还是有点不适,有一口没一口地抿水,听冯乐说他,不免翻了个白眼:“别扯我身上来,我可没心思和一个不务正业的和尚比,掉价!”

几个人吵闹几句,导游已经安排好住宿的地处,这种村子也没有酒店,只借宿在当地一户民宅内。

房间狭小拥挤,好在特别干净,屋主不是藏民,竟是个云南那边打扮的小媳妇,据说丈夫三年前去世,她就留在了藏地,如今偶尔靠着接待外地来的游客赚钱生活。

饭菜全是荤菜,却着实是香甜可口,众人匆匆吃过饭,就挤进屋子里睡了,这么多人挤三个房子,只能打地铺,不过也没人抱怨,这一路折腾的精疲力竭,不要说还有片瓦遮挡,还有铺盖卷可以用,就是把他们随便塞在哪个犄角旮旯也一样能一觉到天明。

一躺下,所有人都昏昏沉沉地睡了。

不知过了多久,冯乐忽然有些不舒服,肚子里挺难受,不得已只好哆哆嗦嗦地穿衣服钻出门去厕所,她正蹲在旱厕里堵着鼻子难受,就听窸窸窣窣一阵响动,抬头一看,登时失笑,月光底下,刘明清居然不知道什么时候也站在厕所门前,只是厕所不分男女就一个,他只能等。

“咱们俩居然做了一回难兄难妹,哎哟,可真不容易,别不是今天晚上的饭菜不干净吧。”

冯乐苦笑道。

“我看那个小嫂子挺干净的一人……”

终于穿好衣服从厕所里出来,冯乐笑道:“你去吧,出门在外,也别太讲究了。”

话音未落,就见刘明清双眼直愣愣地盯着她看了片刻,一伸手抓住她的胳膊,拖着她飞快地向外面跑去。

第四百九十一章 进门

冯乐吓了一跳,一张嘴吃了一口冷风,她出来的匆忙,只披着冲锋衣外套,里面空空荡荡的,因为速度特别快,偏偏又停不下,没多时就因为缺氧憋得双颊通红。

她实在受不了,只能破碎地骂出口,“刘明清你个疯子,神经病……”

一张嘴冷风如刀,割得舌头都生疼,她却恨不得骂得再大声一点,骂着骂着,冯乐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刘明清应该不是那种被骂不还口的人。

冷风呼啸,吹得她脑子也一冷,到清醒许多,气喘吁吁地一边跑,一边蹙眉,却陡然身体一麻,一颗心扑通扑通剧烈跳起来。

身后好像多出点什么东西。

冯乐眨了眨眼,一开始还觉得自己看感觉错了,毕竟跑得喘不过气,哪里还知道后面如何,但这会儿定了定神,就发觉地上的影子有些不对。

月正当空,自己的影子在脚下,影子半寸以后居然还有一个影子,显得飘飘荡荡,没头没手没脚,简直就是一件空空的衣服,时常被风卷得飞舞。

道边树木伸展枝叶,月色当空,深更半夜山道上一个人也没有。

冯乐心中发毛,努力笑了笑告诉自己,却是欲哭无泪,死活不敢回头。

她只能更紧地握住刘明清的手。

只是刘明清的手上比自己还冷,一点体温也无,跑了这么长时间,她累得气喘吁吁,对方却是体力好太多了,连点呼吸声也不见。

时间显得尤其漫长,冯乐头发也乱了,鞋子也丢了,脸颊几乎被冻得麻木,快要坚持不下去时,终于看到前面有灯光。

那是一座庙。

她登时大喜,一时顾不上刘明清,松开手猛地冲过去使劲拍门,狂呼一声:“救命!”

方若华正和秦律一人拿着一个水果玉米当宵夜,顺便说说闲话,听见外面的喧闹声,只好起身出去。

不过立了立,一时想起此时正是深夜,暂不开门,只冲秦律道:“拿一盏酥油灯来。”

冯乐敲了半天,明明听到有人过来,可门就是不开,身后奇怪的气息却是越发急迫,通体冷的要命,只觉得背上一沉,似乎有什么东西坐了上去,身体一下子矮下来半截,登时急得直哭:“鬼,鬼,救命,我不想死!”

就听里面的人戳在门口温温柔柔地道:“莫哭,莫哭,咱们说说话,你怎么过来的?前面好像有一座灵塔,你看见没有,有没有拜一拜?那座灵塔内供奉了十多位活佛的尸骨,在本地十分有名。”

冯乐哆嗦个不停,只听里面杂七杂八地说些废话,就是不开门,偏偏她连回头一下都不敢,背上又跟搁着一块巨石似的,只是蜷缩着身体哀嚎:“我拜,我拜,以后我见佛就拜,你说什么我答应什么,先让我进去成不成?”

里面却没了声响。

冯乐忍了半天,终于泄气,目光左右逡巡,一咬牙就要继续跑,只听咯吱一声,大门终于开了。

方若华左手拿玉米,右手拿酥油灯,笑盈盈而立,身上还披着一件皮质的小斗篷,从头到脚都写满了安逸与光明。

冯乐想也不想,一脚踩在门槛上,向门内一冲,却是脚下踉跄,整个人骨碌碌滚了下去,睁开眼一看,幽暗的山路还在眼前,她丢的一只鞋落在不远处的土地上。

“呜!”

她猛地捂住嘴,僵硬地回头,就见那座庙安安稳稳地立在她身后,她整个人,还站在庙门之外,方若华依旧拿着酥油灯,笑盈盈站在灯火下,普通的容颜此时却显得神秘美丽。

冯乐连心口的热乎劲都快感受不到了,一时想到各种恐怖的传说。

荒郊野外,忽然冒出来的陈旧而古老的寺庙。

寺庙里看起来熟悉,其实只是披着一张皮的恶鬼。

再看方若华的形容举止,真是无一处不可怕。

方若华:“……”

那七情上脸的模样,真不知道想什么!

咳嗽了声,方若华笑着安抚她:“抱歉,不是我不让客人进门,实在是庙有真佛在,佛光普照,虽则众生平等,但你毕竟是已入了酆都的户籍,不可能让你就这么进庙门。”

冯乐一脸迷惘,完全听不懂,却不由自主,本能地道:“谢谢小姐姐体恤,我也不想去西方极乐净土。”

话音一落,她又是吓了一跳:“谁在说话?”

方若华先不解释,取下腰间一串小玉瓶中的一个,递给冯乐让她握着,道:“请暂时入内避一避。”

冯乐此时才发现,原来极品羊脂白玉的玉瓶,她一口气在腰上拴着十几个。

来不及多想,只觉得身上一轻,好像有什么东西从身上脱离,手上的玉瓶却陡然重了一点似的。

一套灰扑扑的衣服落在地上,方若华让秦律收起来,这才道:“外面冷,进来吧。”

“我不!”

冯乐刚才那么想进去,此时却死活不肯进了。

方若华登时哭笑不得。

这时,庙里的僧众听见响动,好些人点了灯火出门张望。一时间冷冷清清的古庙热闹起来。

不光是沙弥,比丘,还有一对双胞胎小道士探头探脑。

冯乐:“……”

方若华上前一步,拉住她的手,笑道:“这庙也有几百年的历史了,香火鼎盛,不是什么鬼庙,放心吧。”

冯乐稀里糊涂地就被拉了进去,方若华回头看了看两个道袍的小道士。

其中一个笑道:“在庙里画符不合适,正好寺里也快做早课了,让她去听听诵经也一样凝神定志。”

听诵经好,她现在就想听和尚诵经。

冯乐心中翻江倒海,也不知自己这一个晚上究竟经历的是什么。

一迟疑,冯乐忽然警觉:“刘明清呢?”

刚才一到庙前,她光顾着害怕,竟然没注意到刘明清不见了。

冯乐心下越发恐惧,抓住方若华的胳膊急声道:“今天是刘明清把我拉出来的,他不见了!”

方若华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臂,柔声道:“别急,慢慢说,我敢保证,今天晚上拉你出来的不是刘明清,刘明清也不在这儿。”

冯乐愕然,怎么可能!

如果今天晚上她遇见的不是刘明清,那又能是谁?为什么要拉着自己跑?

第四百九十二章 大墓

冯乐只觉得有无数谜团扑面而来,本能觉得自己这是惹到了大麻烦,忍不住苦笑,她究竟为什么想不开,非要报旅游团,报旅游团也就算了,为什么非要来西藏!

这小姑娘还在混乱,方若华就拉着她去康村找了个屋子席地而坐,拨了拨炭盆,又让人端来一盆水,往水中撒入一些香灰,才把交给冯乐的玉瓶拿出来扔进去,水中立时就多出一个倒影。

是个很年轻的男子,穿的是西装西裤,坐姿端正,一出现便先对方若华行礼,又转头对冯乐道:“冯同学,不好意思吓到你了,可是在阿珠家只有你平安无事出了屋子,我总不能看着你留在那儿!”

“我化作你那位男同学的模样,是觉得你可能会信任他,化作他的样子更容易带你离开。”

冯乐:“……”

她一时也不知自己是该因为水里浮现出个鬼影子而惊骇欲绝,失声尖叫,还是应该安安静静地听对方诉说情由。

不过,好像她怎么决定,想要干什么,貌似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人家也不怎么在意。

水中的鬼影很明显更关注眼前这个与自己同行了好几天的方若华方同学,只和她交代了两句,就再没有搭理自己。

眼前这位方同学……她除了对方是B大的学生之外,对这个人一无所知。

唔,不过想想,人家与一个和尚结伴同行,那么如今在这样一个古庙里,面对鬼魅之物镇定自若,似乎也很能说得过去,不奇怪。

鬼影叹了口气,看着方若华轻声道:“现在这个小村子恐怕有些危险,如果上师不介意,能不能给我一点时间,让我慢慢说。”

方若华耸耸肩:“反正也是真睡不着,我们有很多时间。”自从她开始修行,睡眠是真越来越少,干脆叫秦律过来,给鬼影上一炷香。

被香气环绕,鬼影的状态看起来也好了些许,更凝实,叹了口气道:“我叫余伟洋,家在魔都,冯乐同学他们的旅行社借助的地方,就是我的妻子现在的家,我妻子叫阿珠……她这几年也是辛苦。”

他带着几分惆怅,徐徐道来,“三年之前,我们两个恋爱结婚,婚后第三天就决定到西藏来度蜜月。”

“西藏?”

冯乐失声道。

要说度蜜月,一则出国,二则去海南岛,昆明一类的地处,到西藏做什么,再是景色壮观空气好,可光一个高原反应,没准就把人折腾个半死,不是闹着玩的。

余伟洋苦笑:“一开始她到是想去巴厘岛的,可我这人那时候性子轴得很,非说人们都喜欢去度蜜月的地方其实没意思,我希望我生平第一次,也一定是最后一次的婚姻能更有趣些,将来想起能多一点美好的回忆,便拿出地图来投飞镖,准备投到哪里,便选择哪里,没想到一投就直接中了西藏。”

“如果我能想到我们的未来,恐怕宁愿被打断腿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也是不肯踏入西藏半步的。”

即便是已经失去生命,余伟洋的脸上还是露出极度恐惧的神色。

三年前,他们一对小夫妻高高兴兴来西藏旅游,准备去远眺一下那座世界第一高峰,珠穆朗玛峰,结果半路上汽车坏了,在平原与山地交界处,被堵了大半天才遇见一伙过路的。

“那一伙人差不多有六七个,开着越野车,说是常年出门旅游的驴友,正好路过,打算在附近宿营,顺便就邀请我们夫妻同去,我和阿珠当时只顾着激动了,哪里会多想,当然他们说什么,我们就信什么。”

已经做了鬼,可这余伟洋还是流露出强烈的恐惧和痛恨,似是对这一群人之入骨。

“我和阿珠把他们当好人,满怀感激之情,想着要不是遇见他们,还不知道会在荒原上等多久才能等到救援,自然和他们相谈甚欢,却不曾想,他们竟然在饭菜里下药,想要杀人!”

“阿珠是云南人,苗族,她父亲是个药师,她天生有一条好舌头,能品百味,一尝饭菜就尝出不对来,马上告诉我,我们两个就没有吃,只是也没办法逃走,到底是让他们抓了,当时我们实在想不通,不过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为什么对我们夫妻下毒手!”

“就在我以为,我们必死无疑的时候,他们反而没杀我们,还带着我和阿珠走了好远的路,当时眼睛被蒙着,也不知钻去什么地方,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些人是个盗墓贼,无意中发现一座古墓,而且明明古墓在藏地,可里面有一处机关,看碑文可知,是一位苗族巫师设立的,需要一位苗女的血才能破,他们那些人都迷信,而且事关重大,不愿意冒险,就想找一位苗女。”

余伟洋苦笑,“西藏的苗人可是寥寥可数,就在他们都想去一趟云南时,竟然碰上了我们夫妻,阿珠穿不惯汉人的衣服,从来是穿乌摆,佩银饰,可不就让几个人给盯上了。”

“我们夫妻被绑住蒙眼带去那座大墓里,怎么进去的我被蒙着眼,没有看见,只知道墓里竟然有一大片地下湖,湖水透着一种怪异的粘稠红色,他们让阿珠破解机关,阿珠也的确聪明,一路上破解了好几道,渐渐赢得这些人的信任,直到最后一关,是一座石桥,墙上爬着无数的蛊虫,有色彩斑斓的毒蛇,蜈蚣,蜘蛛之类,密密麻麻,竟然都是活的,阿珠说什么也让他们先把我放走,这才肯出手,还说她在我身上下了情蛊,如果我死,她必然会知道,那些盗墓贼没办法,就派人护送我走了,却没想到一离开墓地,他们就把我的四肢打断,还打成重伤,只给我留了一口气,却连自杀的力气也没有,不知过了多久,我好像听见阿珠的哭声,说什么一定为我报仇之类,再之后就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当然,最后肯定是死了,再一睁开眼,就附在阿珠脖子里的长命锁上。”

第四百九十三章 护身符

“我死之后,警方还把这事当成大案子,追查了许久,但能得到的消息不多,最终还是不了了之。阿珠办完了丧事并没有回家,我的父母早年离异,如今在国外定居,好些年没有联系,爷爷也去世了,至于阿珠,她比较独立,家里姐妹多,父母也不怎么约束她,到是没有人来找我们。”

“她就在这边的村子里安营扎寨,那一伙盗墓贼不知是生是死,阿珠也从来不曾提起过他们,我本以为这辈子也就这么过了,能陪阿珠到几时,便是几时,有缘分下辈子再结为夫妻。而且日日月月下来,也不知是哪里得了机缘,我能做到的越来越多,甚至能碰触到实物,但我从没想过在阿珠面前现身,毕竟人鬼殊途,还是不要给她再添烦恼了。”

“却不曾想,这半年来,村子里忽然开始出事,陆陆续续有不少人死去,可我竟没见到过一个完整的魂魄,人死之后,最起码有片刻还有魂留在人间,我通常能看得到。”

“阿珠的行为举止也变得特别奇怪,可我白日的时候大多不清醒,浑浑噩噩,也就入了夜才能恢复正常,完全不知道阿珠在做什么,直到今夜,我忽然发现阿珠家的这一群客人有些不对,他们说是长途跋涉而来,一路上风尘仆仆的,按说应该不好过,可他们身上特别干净,像是中了金蚕之毒,且神态有异,我仔细观察了许久,唯有冯同学得以幸免,所以这才贸然行动,把冯同学带了出来。”

方若华饶有兴致地盯着黑影,转头看秦律。

秦律若有所思:“像他这般三年下来,神志清醒,无一丝迷乱的鬼魂还真不多见,质量很高,如果拍卖的话……咳,我也听说村子里最近总有青壮年无疾而终的事,甘珠寺的桑巴尼玛活佛说,他们已经接到了消息,准备派出弟子前来处置此事,到不必师叔多费心。”

余伟洋苦笑:“前几年我离不开阿珠,一直到最近才变得自由,我觉得,阿珠和我之间的联系逐渐断开了……她该有新的生活,我不打算再回她身边去,就随意大师怎么处置好了。”

方若华失笑:“放心,不会真拍卖你的。”

自从来了这个世界,她身边留下的,不愿意被超度,或者超度不了的鬼魂还真有几个,不差余伟洋这一个。

冯乐从头开始听,心中越发惊惧,是半点不想在这里多呆半分钟,蹙眉道:“大师,还是请您送我离开西藏吧,只要回魔都,必有重谢。”

周围几个人都当没听见,继续说话。

冯乐说了好几句,没人搭理,到底还是不敢啰嗦,闭上嘴沉默下来。

此时天渐渐亮了,方若华向来精神旺盛,却也还是能享受睡眠的,一拍手,转头冲冯乐笑道:“冯同学,天亮了,你再不回去恐怕你的同学们该要着急,快去吧。”

“啊?”

冯乐大惊。

但她琢磨了下,的确不能把自家同学们扔到那什么阿珠家,总不能自己一个人躲在庙中自在,咬咬牙,固然不情不愿,冯乐决定还是回去,至少她心存戒备,说不定还能提点提点那几个白痴同学。

做了好半天的心里建设,冯乐拉开门走了两步,又一转头回来,苦着脸求道:“大师,您好歹卖给我个护身符什么的,我害怕!”

方若华登时失笑,这个到可以满足,转头推开窗户喊:“秦笙,秦笳,你们两个有护身符没有?”

“有啊,要多少钱的。”

“普通的就行了。”

“那好,五十块钱一个的。”

说话间,两个小道士一人拎一书包过来,打开书包,把里面的东西依次拿出来摆在桌子上。

冯乐:“……”

秦笙笑道:“有咒轮,有佛牌,这是楞严咒的护身符,还有这个,我看你应该属猪,戴这个生肖护身符比较好。”

冯乐大惊失色:“你是个道士,怎么还卖佛牌?”

秦笙一愣:“咦,我也有上清观开光的护身符,不过现在在寺庙里,咒轮和佛牌在此地应该有些加成作用,但也无所谓,不差那一点,要不我给你回去再找几个?你想要什么样的都有。”

“……不用了。”

冯乐各种牙疼,还是掏钱买了好几个,自己戴两个,再给自家同学戴几个。

虽然看着不大靠谱,但毕竟是能让鬼物现形的大师卖的,想必能有用。

冯乐跑出去一晚上,溜达回阿珠的住所,竟然没有一个人察觉到她不在。

幸亏刘明清平平安安地坐在外面刷牙,瞧着除了有些精神不济,到没有别的问题。

冯乐松了口气,旁边她的同宿舍同学高兰还笑她:“哟,这是瞧上刘明清了,那会儿还嫌弃来着。”

“……”

冯乐长叹,真羡慕这几个天真的小鬼头!

旅行团的导游叫了所有人起来,正准备吃早饭,小寡妇阿珠还很热情,准备了好几笼蒸饺,包子,烧麦,熬得出油的大米粥,各种炒肉,也有青稞面一类的吃食,但是比较少,显然是觉得他们吃不惯。

摆放好饭菜,阿珠客客气气地道:“多吃些,要出去玩,就得有好体力,不吃可不行。”

她长得漂亮,言语温柔,旅行团里无论男女都对她印象大好。

唯独冯乐脸色雪白地望着这一桌子饭。

“呕!”

一直到阿珠的背影消失,她才敢趴在地上狂吐,登时把在座的一行人都给吓坏了,尤其是导游,如果旅行团里的游客生病,他也要担责任。

冯乐摇摇头,哆嗦着把护身符抓出来,一人一个塞在旅团的同伴手中。

下一刻尖叫咒骂声四起。

幸好冯乐手疾眼快,扑过去堵嘴,低声道:“不要喊!”

满桌子的饭菜里都长满了怪模怪样,头大肚子小的虫子,甚是吓人,更是恶心。

冯乐压低声音道:“现在在人家的地盘上,人生地不熟,谁也不许喊,否则出了意外,大家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导游浑身冒冷汗。

做他这种活的人,终日天南海北四处走动,见多识广,终究还算镇定。

“我知道,这是云南那边苗人擅长的东西,应该是蛊毒,现在招待咱们的老板娘就是云南人,虽然口音听不出来,可她没准就是苗人。”

导游欲哭无泪,“问题是找我们做什么?我们一没钱,二未曾和她结仇,应该是没结仇吧?”

所有人都心惊肉跳的。

刘明清还算镇定,默默抬眼看向大家:“昨天晚上我们都吃过饭了。”

所有人:“……呕!”

第四百九十四章 鬼打墙

旅行团的成员们面面相觑,心里七上八下。

不多时,阿珠又给送了水果,一看大家都没吃饭,不禁蹙眉:“怎么?今天的伙食不和你们胃口?我可是今天天不亮就起来做饭。”

导游硬着头皮上前陪笑道:“辛苦老板,饭菜都很好吃,就是大家累过了头,反而不怎么饿,我们留着一会儿吃。”

“那记得要吃完,好几个年轻大小伙子,这点饭菜都吃不了,也太没用!”

阿珠微微勾了勾唇角,一脸和善,甩了甩手里的帕子走人。

所有人面面相觑,齐齐哀嚎。

这地方确实不能继续待下去,半分钟也不愿意多呆。

冯乐带着大家伙,装作出去旅游的样子,连行礼都没敢全拿着,一出门就领着所有人直奔那座老庙,可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回走得分外艰难,还数次迷路,绕半天又绕回原来的地方。

一行人都吓得脸上发白。

“不会是……鬼打墙吧?”

导游脑子里想到各种奇奇怪怪的传说逸闻。

冯乐也极害怕,她昨天晚上去时,一路狂奔到也没觉得有多远,回来的时候,更是似乎一眨眼就到了,但是这次却这般艰难。

第三次在村口打转,还看见阿珠拎着菜篮子跟他们几个打招呼时,冯乐手脚都开始发冷,忽然想起什么,一拍巴掌气道:“花钱买的护身符,难道还不管用?”

她拿出脖子里的护身符一甩,就见那个咒轮好像闪了闪,似乎眼前的风景都变得亮了些。

冯乐吐出口气,急声道:“都把护身符拿出来!”

导游带着两对中年夫妻,四个年轻学生,一副英勇就义的模样,人人高举护身符,悲壮地向前跑去。

偶尔路过个把村民都不禁惊讶。

这一次终于算是顺利,一路离开村子,走了大半个小时,隐约能看到依山而建的老庙了。

一直到日正当中,终于到了庙门口,几个人身上的护身符都变得颜色暗淡,还有两个彻底坏掉。

“……大师,您发发慈悲,救救他们。”

方若华正好就在大门口,被堵了个正着,冯乐看见她,总算放松许多,气喘吁吁地蹲在门口,浑身冒热汗,早没了一开始那种魔都大城市娇娇女的心气,把什么砸重金让大师送他们离开的小心思小心藏好,只求最基本成都的平安无事。

喘了几口气,冯乐苦笑:“大师,虽然这护身符也不是不管用,可起作用还有延迟,万一遇见紧急情况,我们都得跪了!您还是赶紧卖我几个品质更高些的符吧,只要管用,钱无所谓,您要多少都行。”

方若华还没说话,后面秦笙冒出来,一本正经地道:“喂,居士不要乱说话,我们做生意讲求等价交换,公平的很,说是护身符,就是护身符,不敢说能驱鬼降妖,但保平安肯定可以,你们用起来延迟,一定是你们自己有问题。”

秦笳也道:“就是,我们兄弟还想过一级驱魔师呢,信用评级可不敢降低,做生意绝不多赚半分,也不会少赚半分。”

方若华本来正打算出门,此时却也不急,到底是同行一路的有缘人,既入修行之路,无论何时都该讲究一个缘字,这些人与自己相遇便是缘,力所能及的忙到底还是该帮一帮。

秦笙帮着开门,笑眯眯站在一边做了个请的姿势。

冯乐赶紧爬起来进门,其他人也纷纷跟上,加上导游一共九个人,八个人平平安安地进了庙门,唯独最后一个站在门前一动不动。

“老公?”

他妻子愕然回头,“怎么了?走啊?”

秦笙抬头看了他几眼,笑道:“未免太毒,近百年来,我们还从没有见过你这么毒的。”

说着转头问方若华,“叔祖,您看呢?近年来有没有见过这东西?”

进门的那些旅游团成员面面相觑。

冯乐惊讶道:“王经理?什么东西毒?”

方若华盯着外面那人打量了下,伸手从地上抓起一把沙子,朝门外那人身上一撒。

那人没动,沙子一沾身就瞬间消失不见。

旅行团里一众人都吃惊不已:“怎么回事?”

方若华蹙眉,回头冲身后一个小沙弥道:“今天你们堪布可在?”

“在呢。”小沙弥点点头,遥遥向后一指。

“嗡啊哄班杂格热班玛色德哄!”

方若华一抬首,远处就有一喇嘛双手合十,念诵莲师心咒,一边念诵,一边冲方若华笑了笑,就朝大殿的方向走去。

老喇嘛越行越远,可莲师心咒的声音却是经久不灭,始终在耳畔回旋。

随着莲师心咒声,方若华顺手就把那位王经理拽进门,对方一进入寺门,登时松了口气,脸色也和缓许多,一把抱住自己的妻子大哭:“可算是,可算是平安无事,以后咱们再也不出来瞎逛,有闲钱吃点喝点比什么不强。”

秦笙嗤笑。

冯乐看他们哭得可怜,不禁叹气,安慰道:“一定是那个老板娘阿珠搞的鬼,你们别怕,让大师治她。”

方若华失笑,“我可没这本事,而且这事,也不能全怪到人家头上,是这位自己惹祸上身的可能性更大些。”

众人不禁惊讶。

方若华并不带他们远走,在树下石凳上坐好,才看向王经理,轻声道:“王经理是吧?你自己说说,是不是捡了不该捡的东西?”

王经理一怔,脸上便露出几分不好意思,迟疑了半晌,从怀里掏出两个金镯子,还有个银镯子,苦笑道:“要说捡东西,就是在村口东边的山上方便时,正好看见一个小竹篮,里面装了几件金银首饰,我虽然知道出门在外不该贪财,可当时周围真没人,我就把东西拎回去了。”

其实能顶住诱惑的的确不多见,普通人见到金银首饰,不要说金银,就是个铜做的,第一反应也是捡起来揣兜里,拾金不昧的优良作风为什么屡次成新闻,还不正是因为太罕见。

看着金镯子,旅行团的这几人都满脸迷惑:“这首饰有问题?”

方若华点点头:“西藏这边此事到是罕见,在云南境内,苗人聚居之地,路上见到金银,没人会去乱捡,因为有可能是有人在嫁金蚕。”

“金蚕?”

这听起来还真让人觉得有点瘆得慌。

第四百九十五章 嫁金蚕

冯乐觉得自己在听故事,但在这样的古庙里,吹着冷风,迎着沙尘,还经历了昨晚那如梦似幻的一夜,谁又敢把眼前的年轻大师口中讲出来的话当成故事。

“所谓金蚕,指的是金蚕蛊,从古至今,在云南那边就十分盛行,苗人多会养蛊。”

“金蚕养得好,能护家防身保平安,也有聚拢财气,还能治许多疾病,古时候苗人养的多,现在到是没怎么见了,就是养蛊,也很少有人有精力去养剧毒的金蚕蛊。”

“自古就有苗疆术士养金蚕,以金蚕杀人后,还可役使人的鬼魂做事,不过听说早在明末时,役使鬼奴的法子就失传,如今修习御鬼术的都不多,除了山西那边的石静斋之外,到不见有人能练出气候,像这等先杀人再御鬼的恶毒之术,更是要求严苛,即便有人想练,恐怕没练成之前就没了好下场。”

“养金蚕的人大多数也下场不太好,必须要在孤,贫,夭三字中选一个,如果养到一半不想继续养,金蚕的主人便会准备一包金银,一包香灰,扔在道边,若是被人捡去,金蚕也会跟着那人走,苗人多称为嫁金蚕。”

方若华说的平淡,旅行团这几个被吓得不轻。

那个王经理更是惊得将镯子一扔扔出老远:“我,我可不知道!”

他家中富贵,生活顺遂,儿女孝顺,半辈子都过去了,又不是少年中二病时期,没想过拥有高人一等的能力,更何况还是什么金蚕!

“我现在就把它们扔道边去!”

方若华哭笑不得:“别忙了,等下请大堪布帮忙处理了就是。”

金蚕蛊王的恐怖之处在于无形无影,如今既然现了形,庙宇如牢笼,金蚕想跑也跑不掉,大堪布自然能处置。

看这些旅客还是忐忑不安,方若华就叫了个小沙弥,请他们这些人去大殿听早课。

“去沐浴佛恩,佛祖面前,想必区区小邪祟奈何不了你们。”

这个绝对可以有。

目送这些旅客们离开,秦律便过来,沉声道:“师叔,我把阿珠姑娘带来了。”

阿珠神色平淡,在藏地三年,她如今脸上也有些高原红,皮肤到还莹润剔透,相貌也极好,可以看得出和余伟洋很是相配。

可惜好好的新婚夫妻,蜜月还没过完,就阴阳两隔,从此再无相见之日。

“你们想知道始末,也没什么不能说的,三年前在古墓里,我帮那一群盗墓贼破解了最后一关的‘金蚕’关,不知道是不是担心里面还有机关陷阱,这些盗墓贼并没有杀我,而是带着我一起进去,我们穿过几个墓穴,便到一片地下湖附近。”

“按照盗墓贼的说法,湖底下藏有宝贝,他们研究一张唐代藏宝图研究了十多年,怀疑当年松赞干布派出的一位求亲使臣遭遇意外,在此地陷落,他当时身受重伤,又被人追杀,便把宝物藏匿的地点画成地图,交托给亲信,想让亲信把地图送回藏王手中,却没想到亲信也出了意外,最后藏宝图究竟怎么流传千年,藏宝之地又是怎么变成一座大墓,那就无人而知了。”

方若华:“……”

“三妹,这一段好像原文里没有写。”

“原文里只写了那是一座古墓。”

“编剧这么一改编,到真是更戏剧化了。”

方若华一点也不想听这么戏剧化的故事,好在阿珠显得有些聊赖,平铺直叙,很快说到重点:“那湖水非常冷,还有暗流,又是血红色的,特别诡异,但是盗墓贼们还是决定下湖,却不曾想,他们刚触碰到湖水,外面竟然不知有什么人触碰到机关,整个地宫的顶部向下倾泻各种巨石,火油,还有其它毒物,盗墓贼惊慌失措,一时顾不上我,我虽然对这地宫不熟悉,可我天生五感超人一等,顺着空气流动逃跑,逃得到比他们快得多,我逃出地宫,一心惦记我的丈夫,根本顾不上想那些盗墓贼的死活,找了大半天,终于找到了伟洋,可是伟洋只剩下最后半口气,无论如何都救不活了。”

她终于流露出一丝悲痛。

“伟洋说带我回帝都,给我最好的生活,他死了,我哪里也不想去,就想在他死的地方安家落户,不知是活还是死的过这一辈子。”

“这几年,我到渐渐忘了那场噩梦,可最近村子里居然陆陆续续有人病故,病人的尸体我没见到,但开棺验尸,估计只能看到一滩污水。”

阿珠神色凝重,“我阿妈以前就养过金蚕,她跟我说,要是金蚕落到外人手里,尤其是金蚕蛊王,一个弄不好便会失控,一旦失控,整个寨子都难幸免,好在如今就是苗人里能养得出金蚕的也少了,如今村子里闹得这般厉害,必然是当初那些盗墓贼中有人幸存,还不怕死地把金蚕蛊王带出了墓穴。”

她冷笑:“也很好,一个金蚕蛊便让他们灰飞烟灭,也算报了伟洋之仇。”

方若华想了想,拿出手机给她看了看地图:“你看一看,你们那座古墓是不是这里。”

阿珠仔细看了看,蹙眉:“有些像,又有点不像,对,就是这里,我看到过的,那个盗墓贼手里就有这样的地图。”

方若华失笑:“天底下的能耐人可真多。”

就这么一幅图,还是唐时画的,想想大唐到现在地理地貌的变化得有多大,盗墓贼们愣是能抽丝剥茧,靠推断,靠查资料,找到正确的地方,简直神奇。

方若华觉得换成她,累死她也找不到地方。

大屏幕后面的水友纷纷点头:“我记得血海鬼墓这一卷,周玲玲体内寄居的鬼爷爷修成实体,脱离了她,她在地宫深处拿到两卷密宗的惠果祖师手书,金龙太子吞噬龙气,白羽误打误撞得到无字天书,后来在大法会上,周玲玲以惠果祖师手书中记载一卷《大日经》的注疏,得到几位大喇嘛的好感,大喇嘛圆寂前为她灌顶洗去身上污秽邪佞,圆寂后还吩咐弟子以舍利子相赠,我记得很清楚,那一段写得很动情,挺好看的。”

“唔,我们三妹是不是要拍这一场戏?”

“应该不会吧,那场景造起来花费可大的很。”

第四百九十六章 冷眼旁观

方若华扫了眼大屏幕,翻了个白眼。

想了想,翻兜子翻了半天,还没有找到那天那个中年警察临走时塞给她的名片,手机忽然响起来。

方若华看了看,是个陌生号码,是帝都那边的,她也不在意,随手接起来,就听手机里传出一声轻笑声。

“方大小姐,西藏风雪重,氧气又少,你可要多多保重才好。”

“哪位?”

方若华听声音显轻佻,随意应了句。

对面白羽白大天师登时一噎,沉默下来。

方若华等了几秒钟,见对面还不说话,蹙眉道:“哪位?不说话我放了。”

白羽:“……”

终究还是平了平心里的气,笑道:“我听说方大小姐去了西藏?还管了一桩闲事?”

“唔?”

方若华扬眉,“是在西藏没错。”

看来白羽是从公安局出来了,还不算太慢,方若华不得不承认,她对警方调查的能力略有些低估,当然,也是白羽有几分能耐,人脉够广。

方若华扬了扬眉,她来西藏看望父母这事,知道的人很多,当日考下二级证的那几个都清楚,但是白羽这么快得到消息,知道村子里出了事,再加上那张地图也落在他手里,这到有点意思。

白羽沉默片刻,也不多废话,直接进入正题:“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我知道你肯定也看到了那张藏宝图,它在我手里捏了三年,三年来我一直研究西藏那处大墓穴,对里面的情况比你了解得多。”

方若华默默听着不说话。

白羽蹙眉,“你如果想一个人进去根本不可能,你不知道里面究竟有多危险,而且想进去不容易,绝对是个大工程,弄不好惊动了某些不该惊动的人,那我们都讨不到好,这样吧,我这人从来不喜欢吃独食,你要是对墓穴也感兴趣,咱们就搭伙一起下墓,到时候里面无论有什么,我们都平分。”

“你应该听过我的名字,我白羽向来说话算话……”

白羽难得认认真真地说了这一通话,以前,即便是他还很弱小的时候,无论想做什么多数时候都是想到就去做,从不和任何人合作,绝不向任何人妥协。

只是对方若华,他确实高看了一眼。

“如果换做别人,我肯定懒得和他多费心思,但因为是你,方肖先生的义女方若华,我承认你不是如今圈子里那群嘴上天下无敌,手上没有几分本事的白痴,所以我愿意给出最大的诚意!”

方若华:“说完了?再见。”

啪一声,挂了手机。

白羽:“……”

大屏幕上一众水友:“……我都能想象得到白天师现在的表情。”

“没准儿这会儿已经摔了他的宝贝扇子!”

方若华又继续找,终于在钱包底层翻出名片,开始打电话。

大屏幕上一片省略号刷屏。

“三妹你想干啥?”

“三妹咱能不能按常理出牌下?”

“血海鬼墓可不能蝴蝶掉,一旦蝴蝶了本书精彩度大幅度降低。”

方若华失笑,耸耸肩:“那就抱歉了,我答应过警察同志,如果有那张地图的消息就告诉他,人不能言而无信。”

她一直觉得,考古也好,盗墓也罢,要是让墓地原主人看见,恐怕都要参与的人恨之入骨,当然,作为和墓地主人没什么关系的路人,她还是比较认同考古。

考古挖掘几个大墓,说不定能从陪葬品中挖掘出许多已经失传的东西,对后世人有利,换成盗墓可就除了破坏,还是破坏了。

好好的墓地封存千年,既然迟早要被挖出来,还是选择对大家更有利的,和谐一些的法子开始挖吧。

唔,如果墓地的主人还是很生气,想托个梦和自己谈谈心,方若华也不介意。

方若华在这儿很轻松地决定把附近藏有大墓的消息通知警察。

至于上面的反应速度,就不是她该关心的了,尽到自己的义务,万一上面反应太迟钝,还是让盗墓贼抢先得手,那也没办法,只能说是命运如此。

她是轻松的很,白羽被她挂了电话,却是给气笑了,愣了半天,心中颇不是滋味。

想他白羽,自小到大不说被人捧着长起来,但真没有受过这等气。

一回神,他立时定了直飞西藏的飞机,心下却不禁有些后悔,他其实早就知道古墓所在之处,只是里面有一些机关着实厉害,这几年他又忙,便打算推后处理,谁想到会有如今的变故,如果他想要的东西让旁人抢了先,那可是冤枉的紧。

方若华这边却是安抚完了旅行团的人,请阿珠配了药给他们都吃一吃。

若是身上有蛊毒残留者,可解毒,没有中毒,也算清清肠胃,没多大坏处。

旅行团是外来人,接触蛊王时间短,一副药下去,再在庙里修养一阵,自然痊愈,可那些村民们却是不同,他们与蛊王接触的太久,怕是不好处理。

没办法,阿珠不肯出手,由始至终对村民们都是冷眼旁观,明明早知道好几户人家都有大问题,却不肯做出任何反应。

“我到不是为了报仇,就算当时有个盗墓贼幸运,最后活下来,可他既然敢碰金蚕蛊王,那就是自寻死路,真以为把金蚕嫁出去就能平安无事?我阿妈说,我们苗人巫师早些年敢养蛊王的寥寥无几,真养了,十个有九个不得善终,他带了蛊王出来,自身运势已衰,哪里还用得着我做什么!”

阿珠神色很是轻松,“至于这些村民们,在我看来无论哪个都不无辜,明知蛊王可怕,为了自己还是随意把金蚕给嫁出去,既然如此,那也只能由着他们自作自受。”

方若华:“……”

连秦律这样心特别正的,都没有强迫阿珠做什么,她自然更不会强管。

反正如今蛊王已灭,嫁金蚕之事再不会继续,不至于酿成大祸,人家阿珠有什么想法,是救人还是不救人,都是人家自己的事,身为外人可管不着。

阿珠看她如此好说话,却不禁意外,失笑道:“我还以为这回我的命数到了,就要下黄泉和伟洋团聚,原来,你们不杀我吗?”

第四百九十七章 咬牙

方若华却更意外:“我在这个世界,从未杀过人,就是妖鬼也不会轻易去杀,再说阿珠小姐并未犯罪,村子里发生的一切说起来都与你无关,便是阿珠小姐当真有哪里做得不对,又哪里是我一个人就能评定裁夺?”

转头看了秦律一眼,方若华失笑,“秦律到是有心建立一套正规有效的制度,约束修行人士的一众行为,将来或许有修士做错了事,便会有人出来主持公道了。”

阿珠一怔,轻声笑起来:“希望这一日早点到来。”

她低头看自己粗糙的双手,神色间终于变得稍稍有些柔和。

“阿妈说过,我们苗人离开寨子在外面走,过得好不好一看运气,二在自身,有些孩子出门因为身上带蛊,被汉人忌讳,喊打喊杀,也有些孩子好运气,能遇上几个好人,但这都不是自己幸或者不幸的真正原因,真正的原因永远在于自己,秉持一腔正气,坚守自己的原则,人生就不会不好。”

“……这几年,我都开始不信阿妈的话,我从不害人,连花花草草也舍不得害,听阿妈的话,扶危济困不敢说,遇见有人落难,别管是汉人还是苗人,能帮一把的一定出手帮一把,好事也做了不少,而且我觉得自己的性格并不是那种会招惹祸端的,也从没有去奢求过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可自己不去招祸又有什么用?这祸还不是自己就从天上凭空而落?”

阿珠苦笑,“我也知道,我若总为这些乱七八糟的纠结,那就永远也消除不了烦恼,每日拜三遍神,神也救不了我,但能控制自己所思所想的,恐怕只有仙佛了。”

“今日秦大师来找我,我以为自己在劫难逃,到也没多难过,如今看来,却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方若华失笑:“我也不是什么君子。”

阿珠其实生得不算好,他们都见过余伟洋,余伟洋是真的相貌堂堂,属于那种男女老少都喜欢的面相,阿珠的眼睛略小,鼻子有些塌,到也不是说丑陋,只能说是那种道边随处可见的普通女孩子。

她与余伟洋结为夫妻,恐怕也有自己的故事,说不定那故事同样曲折离奇又缠绵悱恻。

方若华暗中问了问余伟洋,他想不想和阿珠见面,没曾想,余伟洋竟选择远离。

“不要让阿珠知道了,她总要有新的人生。”

方若华一笑,也没多说什么就让秦律送阿珠回去的。

接过秦律跑了一趟回来,就说山区那边来了不少的军警。

不光有军警,还有不少其它车辆,一时间周围几个村子都变得特别热闹。

“听说是洛子峰方向发现一座古墓,特别大的古墓,有说怀疑是唐代的,也有的怀疑是明代的。”

“哎哟,还真有墓啊,记得早些年有盗墓的路过,似乎就是冲那一片去的。”

大屏幕上无数水友兴高采烈。

“鬼墓,鬼墓!”

这一片村子里的村民,会说汉语的不多,水友里精通藏语的大神们,光做翻译就轮换了三回。

方若华表示,看直播的粉丝里还真是藏龙卧虎,不光驱邪抓鬼手段众多,连精通藏语的都有。

她也就感叹两句,并不把古墓的事太放在心上,到是白羽,千辛万苦,用最短的时间赶到西藏,装作旅游偷偷摸摸过去,结果抬眼远望,一片绿色的海洋。

白羽:“……”

眼见着考古队连简易房屋都搭建好了,各种工程器械到齐,现在没下墓,不过是正等待专家团那边考察好,各项审批文件通过而已。

白羽满心不可思议:“怎么可能!”

他再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这座墓好好的隐藏着,荒郊野岭也没人注意,藏了这些年没出问题,如今怎么会一下子就暴露了!

“难道警方这般厉害?”

那日他身上的地图确实让警方搜去看了,但他根本不当回事,毕竟如果什么都不知道,只根据那张古地图查找,根本就难如登天,不等警方调查结果出来,他一准已经把自己想要的东西弄到手。

后来他埋在这边的眼线说,方若华到了西藏,还陆陆续续有好些能人过去,上清观和龙虎山的人都有,而且一行人没去拉萨找方肖,反而在墓地附近的古庙住下不走,他当时就有点担心,随即知道阿珠被秦律带去见她,白羽登时惊觉不妙,再三考虑还是决定与方若华合作。

“白哥,会不会是方若华报的警?”

白羽失笑:“她为什么要报警……”一句话没说完,他脸色僵住,半晌才咬牙切齿地咒骂,“方若华你个神经病,报警报成瘾了是不是,你还算不算修士!”

别人若是找到宝藏,谁不是藏着掖着,努力想方设法据为己有,尤其是身为修士,超脱凡尘,更是少与官家打交道,偏偏怎么就出了方若华这个大奇葩!

她若是寻常修士,白羽只会把她当个笑话,绝不放在心里,但她偏偏出身来历都不一般,手段更是了得,让人很难不去敬畏三分。

反正方若华玩了这一手,好好一座大墓,他们也只能干巴巴地看着眼馋了。

人人都说国内盗墓团伙比考古队厉害,装备先进,人员个个是精英。

白羽他自己这几年也组了一批精英团队,不觉得自己比国家考古队差,但是,前提是这座墓不能暴露到明面上,一旦考古队介入,竟然不知道抽哪门子疯,还调动了军警,那哪怕他们这些人个个能飞天遁地,神通广大,总归也不敢太岁头上动土,老虎口中拔牙。

“白哥,怎么办?”

跟着白羽同来的两个小兄弟都咋舌。

白羽来来回回踱步,差点没把自己的鞋底磨穿,转头四顾,见好些村民好奇地探头过来,咬牙道:“先走,我再想想别的法子!”

他们是外来人,本就招人眼,万一惊动了军警,就更没有想头。

只是墓中有样东西他很想要,非常想,无论如何他都要得到。

“白哥,这个什么方若华也太气人,咱们就这么忍了不成?”

白羽心中叹气:“算了,不与女人计较。”

他确实自傲,可也不是傻子,方若华是谁?方肖的义女,方肖的天都组织神秘莫测,他本人更是交游广阔,与各大门派都有渊源,属于江湖上最不好招惹的人之一,有他在,谁敢动方若华?

第四百九十八章 仁波切

这几天风又大了。

天空上浓云密布,云气十分古怪,前几日如碧玉一般的晴空,也多出几分风云变幻。

“雪斋不肯走,我们什么时候去拉萨?”

秦笙蹲在门口唉声叹气。

他真是有点受不了寺里的伙食。

方若华一叹:“急什么,我们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他们一行人这一次来西藏,都是去找方肖和夏芬的,方肖要在甘珠寺讲法,消息流传的并不广,没有广而告之,只是论法时忽然有这么个想法,私底下关系比较亲近之人便传了开去。

正好方若华给那些通过二级考试的修士们讲完了课,好些人都没走,一听到消息便不禁心动,也想跟过来。

说是仓促,但是秦笙,秦笳两个为了能与如今号称修士界百科大全书的方大宗师会面,那是足足做了半年的准备,他们师父也是诸多催促,今年就出师,出发去考二级证书,如此急迫,其实最主要的还是想从方肖那里得到指点。

如今终于有机会了,本来应该直扑拉萨,结果秦律和雪斋两个人都要先来甘珠寺,还要去见桑巴尼玛仁波切。

秦律早年和仁波切有过一段缘分。

雪斋更是带着白云寺主持大师的任务来的,必要见一见桑巴尼玛。

秦笙和秦笳能不理雪斋,却不敢违背秦律的意思,秦律是一指斋秦家家主的嫡长孙,将来要继承家主之位,虽说如今这时代,宗族之类的早就没多少人在乎,即便在修行圈子里,他们一指斋也属于比较开放的,族中规矩不至于特别严重,像秦笙和秦笳这样和家主血缘关系十万八千里远,家中除了他们两个,三代都没有一个能修行的人的,可他们二人照样也和秦律这个长辈差不多的待遇,当然,能学的东西一样,能阅读的典籍差不多,可能得到的扶持和资源就不要多想了。

他们两个也没有多想,能靠着一指斋的推荐,拜入上清观,他们就已经觉得不只是幸运,照他们的状况来说,简直是救命之恩。

而且很大的可能,一指斋收不到回报。

十几个比丘在院内练功。

方若华和秦笙、秦笳蹲在门口看天看地。

秦律一出来,瞧见的便是这等光景,一时间都有一点捂脸的冲动。

“师叔,你做什么呢?”

方若华手里正摆弄一个五棱形透明的天女摆件,底座则是很奇怪的花纹,隐约有或明或暗的光芒闪烁,中间则是个八卦罗盘。

“秦律,你来看看这个。”

秦律凑过来看了一眼,只见天女翩翩起舞,耳边动听的童谣响起来。

虽然不知童谣的名字,却很是好听,但是,再好听它也只是个——“……音乐盒?”

方若华一拍头,失笑道:“呃,这不是玩具,不对……算了。”

这东西别看像个玩具,是个玩具,但却是方若华从宇宙商城里为自己量身定做的玩具,联盟小学生们专用卜算用具,就叫今天给你算一卦,昵称小卦。

在联盟,因为卜算之类的法术属于基础课程,固然有人学得不错,有人一塌糊涂,但是修士们对卜算术法的戒备也是一等一。

先不说那些能蒙蔽天机的大能,还在各处都设下结界,一般的卜算术法完全不管用,因此这种小道具确实只是个玩具。

不过在小学里到是颇为流行,百科全书里知识版面学起来多少有一点枯燥乏味,学校里便给孩子准备了这样的玩具孩子们多少会变得有些兴趣。

以方若华如今的水准,也挺适合用这类小道具的,这一点,宇宙商城的商人们没有撒谎。

“这卦很怪。”

方若华沉吟道,“我刚才心血来潮算了一卦,结果有点异常,颠三倒四的,既说今日为新生之日,又说是死期将至,刚才桑巴尼玛大师来电话,就得了这一卦……”

秦律失笑:“谁都知道师叔你卜算之术,咳咳,很一般。”一个玩具算出来的东西,何必在意!

转眼间风雨大作,雷电交加。

寺里比丘们到是不紧不慢地回去,方若华也连忙站起身,结果秦律的雨伞打上回自己的房间,刚走了几步,大门口就来了一红衣喇嘛。

一众比丘齐齐行礼。

喇嘛见过礼,笑道:“仁波切来了,想见见您。”

方若华扬眉:“好巧,我也想见见仁波切。”

红衣喇嘛浑身沐浴风雨,神色间却是丝毫没有狼狈相,转身客客气气地给他们引路,秦律只好撑着伞送方若华过去。

一出寺庙,走上村口的小路,便见无数村民低着头俯卧在道边,完全不在意铺天盖地的大雨。

仁波切坐在轿子上,前后左右随行的喇嘛十几个,这些喇嘛面无表情,神色严肃,其中有两个差不多十二三岁的小喇嘛,依次给村民们分发水喝。

即便天上落了雨,雨水都流入碗内,可那水看起来依旧十分清澈,闻起来却有一股香味,就像大殿里经久不散的佛香。

别看年轻的喇嘛们言谈举止十分庄重,仁波切却是满脸慈祥,看到方若华还笑了笑,一时却不与她说话,反而从轿上下来。

他一下来,无数藏民们都十分激动,好些离得近的,忍不住伏地叩拜。

仁波切笑眯眯地跟藏民们说一些闲话,居然连谁家有几个孩子,什么时候结的婚,都能说出个一二三来,但凡被他点名的藏民,瞧着激动得几乎要昏死过去。

“阿弥陀佛!”

雪斋不知何时也跟出来,轻声道,“桑巴尼玛活佛就出生在这个村子里,二十岁上才受具足戒,在所有活佛中并不属于威望最高的那一批,但在这个村子里却最受爱戴。”

仪式结束,仁波切进入寺内,神色和缓温柔。

方若华都觉得他身上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充满佛性。

秦律到有些生气:“仁波切也太任性了些,不过些许小事,请两位师兄来一趟便好,何必劳烦您老人家亲至。”

“哈哈,我也是静极思动,主要是想出来转转,尝尝特别的风味。”

仁波切眯着眼睛,他脸上很光滑,已经一百零八岁高龄,面上却没有几道褶子,面色红润,耳聪目明。

“小秦律去年在我那儿呆了三个月,还不是整日抱怨整天不是吃青稞,吃糌粑,就是吃净肉,难过得紧,这些伙食,我都连续吃了三十年。”

活佛眨眨眼,说出自己的一点小抱怨。

第四百九十九章 圆寂

秦律失笑,摇了摇头没再多说什么。

不多时,村子里的藏民中就有人前来供奉,不过供奉的只是很普通的吃食。

像烤肉,白粥,烧麦,拌菜,炒菜一类。

想来这位桑巴尼玛活佛的性子,本地人都清楚得很。

饭菜很快摆上桌,桑巴招呼若华几个也一起坐,“雪斋在这儿呢,给他专门做些素菜,唔,我们就不要喝酒了。”

雪斋也不介意,笑道:“小僧不喝酒,但看着活佛喝到无妨,今日是活佛寿诞,随活佛高兴就是。”

“哦?难道不觉难受?”

桑巴一笑,伸出手在雪斋的眉心处点了一点,又点了点他的心口。

“我记得三十年前,你一位师叔祖看见我喝酒就皱眉头,我说他两句,他还生气了。”

雪斋神色平和:“师叔祖说了,仁波切年岁不小,西藏海拔又高,还是少喝酒有益于身体健康。”

桑巴登时笑起来:“好孩子,你那位师叔祖啊,一定很疼你。”

秦律都快要板不起他那张正经的脸,活佛说得到轻松,但当时两位大德在饭堂内辩经三天三夜,可是相当大的大场面!

直到现在,西藏诸多佛寺和白云寺那位大和尚辩经的故事还广为流传。

细嚼慢咽地把一桌子饭菜吃干净,仁波切吃得心满意足,时不时还关照下这几个小辈。

秦律看得颇为意外,到后面忍不住劝了几句,说来这位活佛虽然好吃,但克制力也是相当不错,否则他就不是活佛了,如今年岁如此之大,每日进餐是越发的少,今天的胃口好成这般,他都担心活佛吃太多会伤了胃。

仁波切笑了笑,宽慰道:“偶尔吃一吃而已,不要紧。”

说话间,外面就有喇嘛来回报,说已经在村内各处都洒了福水,贴上了符咒,还挨家挨户地检查过,村民们有几个元气大伤,需要调养,但应该能调理得好。

所有人都没有提起那位云南的苗人家的小姑娘阿珠。

虽然村内发生的事情,说来与她无关,但她是第一个发现不对的人,如果在第一时间上报给寺庙,让僧人解决掉金蚕,之后嫁金蚕之事也就不会在村子里延续那么长时间,或许死得藏民还能少些。

换成心胸不是那么开阔的人,恨上阿珠或许不至于,但是怨念丛生估计免不了。

但这一伙喇嘛却连事情的始末都没和周围的藏民提一句,如果阿珠依旧想要在这里继续生活下去,想必不会有任何麻烦找上她。

桑巴尼玛听完点头,笑道:“那就好,说来还要谢谢我们小若华,要不是你在这儿,恐怕村子里的情况还没那么容易被发现。”

见他言语亲切,方若华不禁莞尔:“仁波切您难道也不全知全能?”

老活佛登时大笑:“你父亲方肖上师可曾全能?在修行上,他能做我的老师,他都做不到的事,唔,我就不为难自己了。”

说着,抬头看了眼外面的天色,柔声道:“无论是什么人把邪祟带入我村,害死了我们的兄弟姐妹,佛则都会惩罚他的……”

说着,便把头凑到方若华的耳边,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道,“小若华,替我向你父亲问好,告诉他,我这次要失约了,不能去听他讲法,不过还请他下次专门给我讲,还有,我答应给他一串舍利子,不过我现在决定不给他了,给我们的小若华,到时候你拿去做一串手串戴,嗯,我亲手给你刻经文。”

说完也不等方若华应下,便回屋内休息。

此时天色还早,不过外面阴雨连绵,方若华几个就没出去,干脆凑在一起斗法,不过属于文斗,方若华没掺和进去,给他们做裁判。

玩到月上树梢,大家才散了去睡觉。

睡到黎明时分,方若华忽然醒了,推开窗户向外看去,却见雨过天晴,漫天的霞光,地上也有一大片光晕。

“仁波切!”

方若华愣了下,由着外面的风卷来一树的落叶,洒了她满头满脸,门外紧接着就传来一声悲鸣,随即诵经声隐隐传来,越来越高。

秦律推门而入,脸色苍白:“……仁波切圆寂了,凌晨四点三十二分。”

雪斋的神色间也略有恍惚,呼了声佛号,轻声道:“死生同时,宛如轮回。”

方若华一行人整肃容颜,就见桑巴尼玛坐在床上,神色安详,一只手抬起,指向西方。

秦律压低声音:“活佛圆寂前就给他的两个弟子去了电话,如今两位弟子都在,马上要运送他老人家的遗体回去火化。”

方若华点点头,也没说什么。

说话间消息便传扬了出去,寺内外哭声一片,外面的藏民,僧人无数,俯卧于地,人山人海。

方若华叹了口气,心中也有一点悲伤,她虽然和活佛没什么交情,但明明刚刚一起吃饭说笑,转头人便没了,心中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一行人也收拾东西,在活佛的灵车离去时跟着护送了一段距离。

甘珠寺后门东侧十五里,有一座山,方家的小别墅就位于山顶云海上。

秦笙看着那不见尽头的小山路,气喘吁吁地道:“我的天,这路不会走错了吧。”

脚底下的道路蜿蜒曲折,有的地方还十分危险,远远望去,山上积雪皑皑,风景的确很好,但是根本不是开发过的山。

把家安在这种地方,那真是什么都不方便,就算能通电通水通燃气通网络,估计买个菜都要大半天的,日子可怎么过。

方若华哼了声,如果可能,他们家也没想在山里安家,问题是房子会飞到什么地方去,那真的只有天才知道,连许岚女士都不敢提前预测,他们除了适应,还能如何?

“西面有盘山公路,不过如果走那条路,要花五个多小时,走这条小路只用一半的时间,我想,咱们几个都不至于怕山路吧。”

方若华轻笑。

秦笙和秦笳眨眨眼,个个提起精神笑道:“不怕,当然不怕,我们走。”

他们一时间也想到,说不定方大师把家安在山顶,方若华还特意让他们走小路,都别有深意,指不定这也是一重考验。

若想得人家传授秘法,自然要被考验一下心性,连努力都不用做,就想让人家大师传法,世间哪有那等好事。

第五百章 提携

他们想太多了。

方若华走这条路,纯粹是觉得自己现在开车是生手,雪斋不会开,秦笙和秦笳根本没成年,开车走山路她有点不敢。

二来,的确是因为小路更近。

不过秦笙两兄弟这么一想多,以后到方家求法的男男女女少年修士,一个个的都开始走小路,有车的也不肯坐,甚至专门挑选那些难走的路前行。

没过几年,山上到多出好几条被人猜出来的小径,招来不少游客。

这地方本就离拉萨不很远,甘珠寺不算多知名,但也是古寺,吸引游客的能力还是有的。

后来甚至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传言,说想要从方大师那里得到更精妙,更适合自己的传承,必须经过苦行。

那些求道的年轻人,一个个的不带钱,不带过多的行囊,不乘坐交通工具,只用自己的双脚一步步走向方家,有时候方肖不在,他们还在方家门前搭帐篷宿营,个个都跟苦行僧似的。

方肖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但有一点,能耐得住寂寞,一步步走到方家来求法的人,的确更容易得到方肖的好感,教导他们时就不免更温柔细致些。

当然,也有可能是方肖不好意思了。

别管因为什么,每年独自,或者结伴而来的年轻人是越来越多,能坚持到底的,修行总会有些进益。

不过如今他们这几个人还没想得怎么深远,只感觉到累得慌。

花了将近三个钟头,终于看到白云高耸处那座亮着灯光的别墅。

门口雪松迎客。

大片的土地上长着青菜,翠绿的,生机勃勃,明明大雪覆盖,竟然没有一颗被冻死。

秦笙瞠目结舌,猛地转头看向方若华,低声道:“师叔祖,这地方有温泉?”

方若华累得没工夫搭理他。

秦笙和秦笳左看右看没看到温泉,而且,即便有温泉,眼前的情况也有些解释不来。

举目望去漫山遍野的树木和蔬菜,天南海北,春夏秋冬,无论何时何地的植物都能看得到,还有四处走着的兔子,山鸡,甚至有几只白鹤,孔雀,成群的飞鸟,个个神态悠闲,丝毫没有被冻死或者离开的征兆。

“上清观传承前年的洞天福地里或许能有这样的情景出现?”

秦笙忍不住深吸了口气,企图感受一下是不是灵气密度高到下人的地步。

唔,很明显是没有。

方肖亲自出来开门,看到他们的表情就笑了:“内室有聚灵阵,你们想修行就进去,外面可没多少灵气。”

布置聚灵阵是要花钱的,谁会这般浪费?

秦笙脸上一红,拉着秦笳两个人恭恭敬敬地给方肖行礼,取出自家师父写的信递上去,心中都有些忐忑。

“这是家师给方前辈的信。”

他们师父和方肖真没多大的交情,不过是为了自家徒弟的前程,厚着脸皮写封信推荐一番。

秦笙二人的生辰很特别,是阳年阳月阳时所生,纯阳之体,修道天才,问题是这等体质其实很折磨人,很大可能活不长。

他们的师父也是听一位前辈指点,想解决两个小子的问题,恐怕需要特别的功法,以前也就罢了,如今修行界出现一位大百科,再不厚着脸皮去求教一番,那才是傻子。

早在一年多以前这封信就写好了,只是秦笙和秦笳都不好意思拿出来,后来见方肖确实喜欢提携后辈,他们又是正正经经地考过了二级,这才有些底气。

方肖向来都和气的很,做了一辈子的老师,对待年轻的后辈那就更是温柔,打开信看过,心中也有些担忧,蹙眉道:“所谓纯阳不生,纯阴不长,你们兄弟的问题确实有些严重,我要查些资料,不过不用担心,世间万事都有解决之道,你们这么年轻,又天资聪颖,更兼性情旷达,怎么可能没有好结果?”

秦笙两兄弟被夸得都脸红,就此在方家住下。

方肖时不时地给他们检查下身体,问一些问题,然后就让他们自己去书房读书,在周围山上游玩,或者打理下药圃,除此之外并未专门指导。

一开始,两个人还有些不安,因着甘珠寺的活佛圆寂,方大师显然也有些伤感,还打起精神四下搜集整理桑巴尼玛活佛的书信言论等,还有不少前辈修士到访,显然是为了那位活佛的法事来商量,总而言之,最近方家上下都十分忙碌,他们两个找上门的时间实在有些不对。

不过,秦笙在方家住了没两天,就已经每日晕头晕脑,完全记不得什么叫不安,更没力气东想西想。

方家人住的别墅到是没什么可惊奇的,和世俗富豪们住的豪宅也没多少区别,除了里面的古董珍玩多一些,但是,地下室开辟出来的那个巨大的藏书室,却着实是能吓死人。

从古至今,各门各派的典籍一应俱全,还有很多是以前已经散轶的,失传的。秦笙甚至在里面看到一卷纯阳真人吕洞宾的手书,他们看到随意被插在书架上,封面普普通通的书本时,还以为是什么人搜集整理的残本伪作,但一打开,两个人读了不到三十个字,就眼冒金星,头晕目眩,被一道剑气给劈得后退十几步,登时心惊肉跳。

这明显是很不得了的一本书,即便不是吕洞宾的,想必也十分珍贵。

不只是藏书室,方家值得称道的地方,掰着手指头数都数不完,一个院子却是四季分明,传说中的灵药如野草,一个给孩子们玩的游戏室,赢了游戏获取的奖励居然是法器,那种能拿出来,能使用,在修士圈子里有价无市的法器,其他林林总总的小细节就更浩如烟海。

秦笙到是更期待方大师正式开课的那一日。

至于雪斋,他向来更耐得住寂寞,比秦笙兄弟可要有耐性的多,躲在有聚灵阵的藏书室中日夜不离,到像是修起了闭口禅,终日不发一语。

这日,外面传来消息,甘珠寺桑巴尼玛活佛的诵经法会要结束了。

方肖当时正和龙虎山的两位长老说话,沉吟片刻,终于还是叫上方若华,连带几位过来交流的长老一起,出发去甘珠寺。

第五百零一章 好重!

方家距离甘珠寺只有很短一段距离,如果等到山顶处,举目远眺,隐隐都能看到甘珠寺的塔林。

方肖和方若华,还有几位大师都换了素净的衣服,没有标新立异用法术或者步行赶路,都正正经经地开了几辆车。

方肖还有几位大师的车牌号码还有点特别,应该不是他们自己的车。

方若华看到这样的车牌就知道,她爸最近的动作应该很大。

一行人赶到甘珠寺,寺外已经戒严,里三层外三层,人山人海,藏民们有的默默垂泪,有的闭目诵经,人人都非常庄重。

不多时,寺门大开,里面出来两个红衣大喇嘛,正是桑巴活佛的两位大弟子,亲自一路走至,恭恭敬敬地把方肖等人迎接进去,安顿到偏殿。

说是活佛的大弟子,其实这两位一个七十多岁,一个六十多岁,都是做了祖师的人。不过面相都不显老,瞧着说他们四十多不到五十,估计也有人相信。

两个人和桑巴尼玛不同,都属于特别正统,十分严肃的僧人,见过礼之后,郑重道:“诵经仪式结束,明日开始,我寺要举行师父的荼毗仪式,根据师父生前的指示,并不大操大办,不必惊扰信徒,只寺内自行举办就是。”

话虽如此,但是得到消息的藏民还是跋涉而来,国内很多大德高僧也到了。

诵经法会还是举行了半个多月。

小沙弥过来送上一些茶点。

两位大师对视一眼,低声说了几句话,便道:“上师来得正是时候,就算上师没到,我们也要去找您。”

说着,便吩咐下去,不多时来了两个武僧,把一口小箱子抱进来,放在桌上:“这是师父早有交代,要送给上师的东西。”

箱子并不算特别重,却有两个武僧护送,显然是很要紧的东西。

方肖却随手就打开,里面是两串手串,一个护身符,还有厚厚的三本笔记本。

叹了口气,他忍不住摇头,“我和桑巴认识时间短,才不过三年有余,可却也得他是个知己,他上个月还跟我说,若是他圆寂,让我不要去送他,虽然他爱热闹,却不想看到亲朋好友难过。”

两位大师都一愣。

方肖沉默片刻,又笑道:“但我还是想去送他一程,所以就来了。”

两个大喇嘛面面相觑,轻声道:“上师亲至,师父一定会很高兴。”

他们的年纪比方肖大得多,可因为师父与对方平辈论交,两个人从来在方肖面前都以弟子自居,如今就更尊重客气——因为他们都没有想到,他们师父竟然将自己从不离身的笔记全部送给了方肖。

一位超过百岁的活佛,修行几十年的心得体会,全在笔记本内,这东西对修行者来说,几乎算是无价之宝,通常情况下都是给自己的嫡传弟子留着的,能得活佛赠送这些东西,当然是至亲至信之人。

不过,方肖又看了看这些东西,伸手去翻了翻,却摇摇头失笑道:“桑巴终究还是放不下,这是挤兑我呢!”

说着转头看眼前两人,“甘珠寺内恐怕有人不大高兴。”

又岂止是甘珠寺!

桑巴两个弟子到是没有觉得师父这么做有什么不妥,他们是被桑巴活佛一手养大的,那比亲爹还要亲,向来都是师父说什么是什么。

但是甘珠寺内大小僧众五百余,入门的修士也有大几十,这么些人,谁还能不盯着活佛的遗物?

即便是僧人,也没成正果,还说不上六根清净。

要是遗物给了活佛自家的弟子也就罢了,应该应分的,都在自家佛寺内,便是心有羡慕,也只限于羡慕,但是如今活佛最重要的遗物留给外人,他们心中会乐意才有鬼!

这也就是方肖威望正高,换了别人,恐怕会被藏地众僧围追堵截,还不知要闹出什么乱子。

要知道,在藏地活佛中,别看桑巴活佛不显山不漏水,一辈子潜修而已,但他辈分极高,修为也排在前列,不敢说数一数二,真算的话,当世活佛,前十名有他一个。

你来我往说了一会儿闲话,方肖才道:“荼毗仪式马上要举行,两位想必也是很忙,就不必陪着我们,自去吧。”

他们两个也不推辞,叫了几个小沙弥过来接待,便退了下去。

如今活佛圆寂,海内外来人无数,他们也确实忙碌的很。

第二日一大早,天还没有大亮,荼毗大典便开始。确实只是很简单的仪式,诵经的僧人都是甘珠寺自己的人,只有三位活佛参与,荼毗塔也没有特别奢华,据说是一个月前仁波切自己准备好的。

法会开始到一半,外面忽然来了十好几个喇嘛,活佛,人人面容严肃,整个会场登时就紧张起来。

方若华抬头看了一眼,见几个活佛看向他们这边的目光都有几分古怪。

她觉得应该是有点戒备的意思在。

更有一个活佛皱着眉,脸色严肃地与桑巴的两位弟子道:“上清观的几位道长在也就罢了,虽则分属佛道,终究和甘珠寺算得上缘分匪浅,可方肖的女儿也坐第一排,你们是怎么办事的!”

方若华懂一点藏语,而且擅长察言观色,一看就看出对方恐怕说的不是什么好话。

方肖更是在语言方面还算有天分,在西藏呆了几年,藏语学得不错,自是听了个明白,不过好友的荼毗法会上,他到底不愿意生事,献上哈达以后便和女儿坐在一边去。

到是活佛的弟子上前阻住对方的蠢蠢欲动,压低声音不知说了什么,那几位高僧沉默片刻,板着脸坐在了蒲团之上。

甘珠寺的几个武僧忽然走过来,有前有后,护在方肖父女身边,从早晨一直跟到晚上,一连数日,直到开塔之后,僧人把荼毗塔上的布幔拆掉,露出佛龛时,都始终寸步不离,算是给足了方肖面子。

荼毗塔上日月同辉。

几位活佛叹了口气,对视一眼,交流了下便起步上前去捡舍利子。

仪式到此,也就算是终结。

刚下过雨,风有些冷,方肖叹了口气,牵起女儿,轻声道:“活佛往生极乐,我们也该走了。”

两个人上前和桑巴的徒弟打了声招呼,大弟子想了想,还是起身相送,刚转身还没有走远,荼毗塔的方向就传来一阵骚动声,汉语夹杂着藏语,乱七八糟的。

方若华回头看了一眼,就听有人喊的是汉语:“舍利子好重!”

随即又有几句藏语——“捡不起来!”“怎么回事!”

霎时间,不少藏民都五体投地趴了下去,无数诵经声响起。

第五百零二章 狡猾

“必是活佛有所指示。”

“活佛显灵了!”

就在荼毗塔前的是丹珠寺大堪布江央,第一个起身伸出手去拿舍利子,只是这一拿,身体略一踉跄,向前走了一步,却终究没有把舍利子拿起来。

江央愣了下。

其他几位活佛都纷纷上前,差不多二十几分钟之后,周围忽然安静下来。

佛龛内外,零零散散地落着十八颗舍利子,不算多,但是这十八颗舍利子个个如大珍珠般,金色,质地极为通透精致,散发出一种奇妙的光晕。

这些不过是外表,在场的活佛修行都不算差,一看之下齐齐闭目双手合十,默默诵经。

许久,大堪布叹了口气:“桑巴仁波切一惯低调,没想到……不知何时才能得证菩提!”

一句话完,便又闭口不言。

无数僧人静静站着诵经,无数藏民俯卧在地,同样在诵经。

大屏幕上也是一片静默。

刚才还有人讨论法会壮观的场面,如今却是都没了言语,良久才有人道:“不知道为什么,刚才我也觉得心特别静。”

其实直播间好些水友不信佛,有的不光不信,还多少有些反感。

不过此时便是反感的也忍不住抱着手机,对着电脑,甚至连上高清投影仪,默默去看,去听。

别看方若华有如今的际遇,可她其实也是个最不信神佛的,严格说来,她对神佛没有多少敬畏之心,但此时此刻,也安安静静地站着,没再说话,不光是因为圆寂的活佛和她交情,还因为气场的缘故。

在一个周围有无数信徒的地方,即便自己不是信徒,依旧会不自禁地带出那等气场中。

诵经许久,江央睁开眼,双手合十行礼:“桑巴仁波切,且让江央为你收了舍利子,若还有宏愿未了,便请你尽早转世归来,到时我们再在一起辩经……”

话音未落,十八颗舍利子陡然飞起,悬空。

江央心惊也是微惊,呼了一声佛号:“南无阿弥陀佛!”

瞬间,舍利子齐齐打了一圈,嗖一下向北飞去。

一堆活佛整齐地扭头,就见舍利子飞过方肖时停了停,直飞到方若华眼前。

一众活佛简直不敢置信,有两个险些丢了多年修为,身体都踉跄了两步。尤其是其中有几个本对方若华会出现在此,百般看不顺眼,如今是眼珠子差点没落下,幸好反应及时,否则活佛的涵养气度真是半分不剩了。

方若华:“……”

周围的目光太惊奇,她也忍不住退了两步。

然后舍利子跟着向前又挪动了几寸。

方肖哭笑不得,轻声道:“我答应你的事一定做到,东西必会给你那几位徒子徒孙,你真是……”

一个六根不净的老和尚,连圆寂了都要让人不省心,又任性又轻狂,哪里像大德高僧的模样!

方若华回想了下,慢慢抬起手腕,那十八颗舍利子居然自行串成一个圈,套到了她的雪白的手腕上。

她也不禁摇了摇头,记起活佛说过,要送她舍利子,没想到便是圆寂也忘不了自己答应的话。

周围所有信众齐齐拜倒,狂呼,热泪盈眶,一时间气氛热烈的简直吓人。

众人完全没有半点悲伤,一个个的到和过节差不多。

桑巴的两个大弟子也念了声佛号,都笑起来,对于高僧来说,圆寂是喜悦,不是悲伤,他们的师父诸德圆满,诸恶寂灭,又有何可悲伤之处!

“呼!”

秦笙和秦笳两个本来特别低调地把自己当成随行人员,站在方肖身后,从头到尾一言不发,可眼下这刺激情况,还是让他们忍不住吐出口气,连忙严肃站好。

这些活佛们对于舍利子跑到方若华的手上,确实有一点意外。

有几个还皱眉,显得十分不悦。

但眼下的场合,显然没有哪个活佛会多嘴说话,更不会表现出任何一点异样,反而都对方若华很是友善。

就是大家心里有想法,觉得仁波切的舍利子是佛宝,不该落在一个外人手中,但在这种时候,却还是知道根本就不该提出异议,个个都能管束住自己的嘴。

只是他们面上表现得再好,其中某些人还是让人不舒服,尤其是看过来的目光,总让人觉得充满审视。

一直到方若华被方肖和武僧护送出寺门,回到自己家中,她还觉得很是不自在。

方肖叹道:“桑巴这人,简直没法说,他这样私心重,又狡猾的喇嘛竟然还能修行到如今的地步,果真是不太容易。”

桑巴活佛活着的时候知道方肖有几卷如今失传的大乘佛教经卷,但是真经难求,不是想看就能看的,即便方肖开放藏书房给他看,他也只能读数页而已,只是这几页,对他的佛法修为已经是大有助益。

以至于他一直想让自己的徒子徒孙们也来求真经,努力和方肖拉近关系,现在人都圆寂,还是免不了要做各种小动作。

方肖对此到也不是特别反感,主要是这位活佛着实是个有趣的人,他生前二人也是真心交朋友,这次被摆了一道,可人都死了,还能如何?

这舍利子可是桑巴百余年修行得来,是最上等的法宝,便是送到宇宙商城去卖,也能卖出很不低的价格,人家把如此重宝送给了若华,方肖还能怪人家不成!

方若华左看右看,只觉得这串手串特别漂亮,而且轻若无物,根本就没有分量似的,她以前觉得身上带舍利子的感觉肯定特别古怪难受,但真戴上之后,竟也没有很别扭。

唯一庆幸的是直播器摄像头都是智能操控,舍利子凭空飞至的场面做了虚化处理,让她不至于很头疼地去解释,直播的时候到底是怎么上这种特效的。

方肖拉着女儿的手腕看了一会儿,想了想还是没让若华把东西摘下来塞箱底。

“好歹佩戴几天。”

不是戴给桑巴看,而是戴给西藏这些大德高僧们看一看。

如果刚刚圆寂的仁波切送了舍利子手串,自家宝贝姑娘连戴都不肯戴一下,那未免显得太傲慢。

方肖以前可不是个这么周全的人,一辈子在学校,性格单纯的多,轻易不做面子工程,可自从爱女长大,他就变得圆滑多了,不为自己,总要为孩子多想一想。

就连性格相对来说更火爆的夏芬,如今也没因为能力越来越大,精力越来越充沛,而恢复年轻时的暴躁脾气,稳重多了。

伸手握着女儿的手腕看了看,夏芬也笑道:“不要多想,戴着吧,是很吉祥的东西,能保平安。”

第五百零三章 手段

“原文里女主得到一颗舍利子,视若至宝,始终随身携带,靠着舍利子,那真是在鬼物邪魅中所向披靡,现在我们三妹直接给自己整了十八颗……”

看着大屏幕,一众水友也都觉得有点意思。

“越发好奇之后的剧情进展。”

方若华扫了一眼,随手把直播器关掉。

最近她这回没正经开多久的直播,主要是如今的生活也不过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现代都市生活,根本没有介入任何剧情,除非是水友们想玩游戏,去捉妖抓鬼什么的,要不然完全没有直播的必要。

方若华正想着,这个小时空就少直播几次,虽然钱赚得少了,但是节省了现实中的时间,也说不上好还是不好,就听外面门铃响起。

一个年轻的黑长直三无型号的初级傀儡,领了一位光头,穿着一身‘民工服’的中年男人进来,对方显然认得方肖,见面就扬手道:“方大师,抱歉这么晚了还来打扰,我们考古队有两位教授出了点事……”

方肖指了指他。

那客人忽然觉得有些不对,转头一看,就见领自己进门的美女正用死鱼眼盯着他。

顺着视线,低头看了看脚下的红地毯,客人又是一怔,一时苦笑:“真是……我这就是换鞋也进不去屋了。”

不光是鞋子上,他浑身上下就没有一个地方没有土!

黑长直漂亮少女不知从哪个口袋里翻出一个巨大的鞋套,连鞋带裤子能一起罩进去。

客人愣了下,还是老老实实把鞋套穿上。

方肖忍不住笑起来:“哈,你就穿吧,都是这些孩子们在做保洁,我和我媳妇可从来不动手,这会儿也不好意思说让你直接进来。”

客人:“……”

方肖看着他那一张苦脸,对若华笑道:“他叫韩康,是考古队的人,去年就来过这边一次,我给他帮了一点小忙。”

韩康终究还是进了客厅,端起茶几上的茶杯子一连灌了两杯茶,吐出口气才苦笑道:“岂止是小忙,大师的大恩大德,韩康没齿难忘。”

去年,他和两个朋友来西藏旅游,有一个朋友买了一个小佛牌,回到旅馆就病得不省人事,送医院人都不行了,后来有个老医生私底下偷偷跟他说,让他去寺里求求高僧,请一位高僧来看看。

韩康根本就不信这个,当时急得浑身冒汗,只想赶紧转院,转到大医院去,哪里理会这些,结果方肖和夏芬去医院探望个老朋友,正好撞上这件事,方肖看了看,就请了院长过来,让院长说煮了一副特效药给病人吃。

他那朋友吃了药,果然没两日就恢复健康。

之后又陆陆续续发生了很多事,方肖数次出手,韩康才知道院长给自家朋友吃的只是一副普通的丹参汤,属于谁喝也没坏处,却治不了病的东西。

他朋友能好转,是那位方肖方大师使得手段。

韩康当时几乎觉得自己将近四十年的人生都是稀里糊涂过去的,真正的世界和他眼中的完全不同。

“好了,不说闲话,究竟有什么事。”方肖招呼韩康坐下道。

“大师应该知道,附近发现座大墓,还是令千金给指点的。”

方肖点点头:“不是说半个月前审批文件就都下来了,前两天那边动静大的,连我这住在山上的闲人都听到那些藏民的议论声了。”

这次在附近发现的这一个大墓,应该说是一片墓群,已经探查出来的就有六个墓,还都是大墓,看里面的碑文,应该多是吐蕃贵族的墓。

因为这座墓明显已经被打过盗洞,有盗墓贼盯着,所以审批手续办得很快,上面也很重视。

考古队一来就是好几个,器械齐全,立即就进行抢救性挖掘,如今都折腾了十来天。

“是,我们的考古队到了以后,按照专家的指点,都佩戴护身符和防身用药草,一人配发一件开过光的法器,手持酥油灯,进入墓穴尽量小动作,不开口说话,尽量不去碰任何看不懂的东西,先做标记,回头等待专家们处理,一切都是按照规矩做的。”

韩康一边说,脸上不自觉露出几分忧心,“一开始的确很顺利,我们带着人下了墓,虽然墓内机关重重,又担心造成大规模的破坏,所以进展很慢,可是也不算多危险,一共只有两个小子不小心崴伤了脚,并未受到大伤害。”

“就在昨天,我们终于过了令千金说的那一个血湖,在里面发现一个巨大的的墓室,墓室竟然用的是活人用的布局,里面的棺椁放在高高的石台上,整个墓室的布置,就如古代贵族女子的闺房,陪葬的器皿也都是活人用的,十分奇怪,我们两个教授一时激动,没听我们队长的话,非爬上去要仔细看那棺椁。”

他摇了摇头,苦笑,“这一看可好,出事了。”

“怎么说呢,两个教授好像一脚踏入了另一个世界一样,自顾自地说话,行动,围着棺椁转悠,听不见我们的叫声,也不和我们交流,如今都过去两天一夜,他们两个一个米粒都没吃,半口水都没喝,彼此之间到经常有些乱七八糟,让人听不明白的对话。”

方肖愕然:“那还不送医院?”

“就是送不了,才更让人着急。”

韩康苦笑,“我们试图强行把两位教授带走,但是他们根本就出不了墓室,一到门口我们能出来,但是教授们像被某种东西挡住一样,身体的任何一个部分都没办法离开墓室。”

他是真愁得快哭了。

“上清观的卫居士也在,他走到墓室前面说什么也不肯进去,说气场不对,折腾了这两天,实在受不了了,他才说自己无能为力,让我们来请方大师过去看一看。”

方肖:“……”

要不说,人一出名,自然有好处,但是麻烦同样会增多。

方若华更是哭笑不得:“这种事也找我们?”

不过,她到确实对那座大墓有一点兴趣,如果不发生眼下的事,她的兴趣也只是兴趣,不会兴起去看一眼的念头,但别人一定请他们去,那么去看一看,她也不介意。

第五百零四章 专家

方肖年纪大了,没有女儿的好奇心,把自己从宇宙商城里特别买来的几个护身符塞给姑娘,就放她自己出去闯荡。

小时空一个挨着一个,仿佛永无止境,每个世界都该认认真真,竭尽全力地去过才好。

方若华还叫上秦笙和秦笳两个。

再加上雪斋和尚。

本来没打算让秦律跟着去。

在原文中,秦律就是在这一座大墓**身受重伤,后来阴气缠身,又耽误太久,出了墓穴之后,不过十几日便缠绵病榻而死。

虽说原文剧情已经完全没必要在意,可是,总归是不吉利,至少方若华觉得既然知道可能有危险,那最好还是从根源上就斩断,不去便是。

问题是秦律已经接受了考古队那边的邀请,比方若华他们过去的时候还要早了半天。

一指斋是帝都名门,秦律身为继承人,自然也是有各种盘根错节的关系要顾及,方家如今声望不低,但来这里的时间还短,真要算的话,远不如一指斋这类名门大派人脉广阔,人家考古队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自然是向上清观,白云寺,一指斋这类大门派求助。

这日又是一个大晴天。

山上积雪未化,碧空如洗,白云缥缈,不似人间。

考古队里从头发花白的老教授,到大学未曾毕业,正在实习的考古专业的年轻学生,凑在一起神色间又是激动又是严肃。

好几个竹简的残片被分门别类地摆放在玻璃管内,还有一些已经氧化破损,气得老教授破口大骂:“这帮盗墓贼,个顶个都该千刀万剐!”

盗墓的可不在乎什么文物不文物,他们只爱金银玉器,好些重要的东西都给随手丢弃。

眼下这座大墓还算是好,只有外层几个墓室遭了殃,盗墓的并没有深入内部,而且大约来的几波盗墓的都比较有素质,并没有大肆破坏。

但是因为准备不足,还是触动机关,机关之下不知多少有价值的壁画,古建筑都被毁坏,几个老教授进去转了一圈就心疼的吃了两次药。

“小韩,小王,你们两个怎么回事?墓室里的情况怎么样,我们能下去了没有?”

一个老教授蹙眉高声呼喊,“真担心你们笨手笨脚,再给我造成二次破坏,不对,哪里是二次破坏,我看都不知道被破坏几次了!”

另一个年轻学生也苦着脸:“哎,我看报告上说,有十七八个盗洞在,看来这座雪山上藏了千年的古墓群,也让盗墓贼光顾过。”

韩康领着方若华一行人过来,见到这种场面也是无奈,低声跟方若华解释道:“困在里面的是陈教授和李教授,因为事情有点古怪,就没和外面的人说,现在这几位都不知情。”

方若华点点头。

韩康就拍拍手,把人都叫过来道:“我们再组织人手下去一趟,诸位,这几个是我从帝都请回来的专家,这一次下墓,大家都要听从这位方小姐的。”

所有人愣了下,面面相觑,半晌没人说话。

一个戴着厚厚镜片的老先生上下打量了方若华一行人几眼。

方若华也就算了,虽然年纪小,但好歹是成年人。

雪斋一个和尚,秦笙和秦笳两个,是少年道士,这种组合落在他们眼里那真是奇怪至极。

老教授涵养还不错,只是蹙了蹙眉,问道:“小姑娘,你是哪所大学的?跟的哪一位老师?”

方若华笑:“B大,蔡钰雯教授。”这话不算错,虽说她不是蔡教授的研究生,可是蔡教授当着很多老师的面都说自己是她的入门弟子。

老教授一愣,想了半天没想起这位蔡教授是谁!

在他看来,小小年纪就能参与社会实践,亲自来挖掘古墓,肯定是师承名门,这孩子的老师应该在圈子里非常有名气才对。

难道自己年纪大了,忘了哪个老朋友?

考古界哪个老家伙姓蔡?也不一定是老家伙,没准是最近崭露头角的小辈?

B大的,那应该是老朋友才对!

看着老教授凝思苦想,他身边的研究生先无语,嘴角抽了抽道:“蔡钰雯教授是帝都律师协会会长,是B大著名的法学大家,小妹妹,你学法学的?”

方若华心下好笑,一本正经地点点头:“法学,心理学双学位,明年就要毕业了,还请师兄多多关照。”

老教授:“……”

旁边一位老先生从头听到尾,登时就急了,火气上头,怒道:“开什么玩笑!”

韩康也是无语,对这位方同学的恶趣味十分头疼,赶紧进去把事办了得了,那么多话做什么,这些教授们说来年纪也不算太大,可有几个也六十几岁了,万一给气出点毛病,那还得了。

话虽如此,他还是赶紧上前小声解释:“方同学是家学渊源,真正的专家,虽然她不是学考古的,但是我们考古队,也有好几个专业不对口,不是也挺好,我的林教授,您可别生气。”

老教授一想也是,总算是平心静气,点点头道:“行,不过一会儿进墓,他们几个不能随便乱动东西……”

方若华也没想真气到人家一个老人家,笑着点头应了。

“师叔。”

秦律从后面一路小跑,跑到方若华身前,躬身行礼,“没想到您能过来?咦,秦笙,秦笳怎么不在?”

方若华指了指已经被固定好的洞口,笑道:“他们两个先进去探路。”

秦律:“……”

老教授蹭一下从地上蹦起,动作比二十岁的年轻人还灵活,抓起背包背在身上,想到有不知道底细的人先进了古墓,嘴唇哆嗦了下,运了运气:“还不快走!”

幸好早就准备妥当。

一组人立时进入墓穴之内。

老教授进入地宫,渐渐就有些痴迷,只觉得墙上明明颜色已经趋于暗淡的壁画,魅力比初见之日的老伴也差不到哪里去。

虽然痴迷,但是一路上他还是不免絮絮叨叨:“不是说墓室里机关多,你们可千万落脚小心,别碰到什么不该碰的,里面每一样东西都要仔细,能不毁坏就不要毁坏。”

唠叨了半天,抬头便看到两个少年道士一路小跑跑到方若华身边跟她咬耳朵,尤其是看到他们两个浑不在意地将矗立在道边的殉葬铜人扫到一侧去,老教授差点没惊出心脏病:“跑什么,小心!”

偏偏还不敢大声,怕动静太大再造成震动。

第五百零五章 太凶了

老教授唠叨个不停。

他身边两个研究生,还有另外一个老伙计对视一眼,苦笑。

这位搭档从年轻的时候起就喜欢唠叨,有时候能念到人头痛欲裂,也就近几年越发德高望重,在同事和学生面前要端着架子,情况稍稍好些,眼下可好,竟然丢人丢到外人面前了。

负责在最前方探路的考古队尤队长,本来是个很沉默低调的人,从头到尾都不说话,便是下达指示也多是做动作而已,此时却瞪了老教授一眼,冷笑:“不知道某人是真傻还是装糊涂,地宫里机关重重,上一次探索队伍到达这个位置,足足花费了七个多小时,七个多小时的路程人家二十分钟不到就走到了,还在人家面前装什么大头蒜。”

老教授一愣,登时气得跟青蛙一般,鼓了半天气,居然没反驳对方,闭上嘴喘息了两下,终究还是扫了方若华一眼,挑了挑眉:“小丫头……好大的本事!”

其实想一想都明白,上面不可能派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年轻下墓,还明说他们考古队的专家要听从人家指示,只是对方太年轻,一时让人很难信任罢了。

不过,老教授这会儿仔细一想,心里也是翻江倒海地闹起来。

熟悉古墓结构,提前阅读资料,对墓穴机关深有研究,等等等等,都能让人在地宫中更如鱼得水,但要说第一次下墓,竟然一点麻烦都没有遇见,就和回自己家一样顺利,那就未免太不可思议。

老教授一时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地方去……

方若华登时就笑:“老先生,我不是盗墓贼,也没提前来过,如今这座墓群,就是盗墓贼也不曾真正深入过,只是在外围几个墓室打转而已。”

脸皮再厚,如今让人猜出心思,老教授脸上也有点发热,终于改了话痨的毛病,只把目光放在周围的环境上,随便一块砖,一块土也能让他浮想联翩。

秦笙和秦笳莞尔,低声道:“我们和前面的探索队碰了头,白羽居然混了进去,还有周玲玲。”

方若华:“……”

白羽这人还真是不死心,能耐同样不小,这样的行动也能参与进来,而且还是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办成的事。

不过,既然是走正规程序加入的考古队,那么方若华也不多操心,只笑道:“盯着点,只要别出什么大乱子就行。”

“明白。”

又走了大约半个多小时,前面不远处隐隐能看到白雾弥漫。

韩康脸上发白,低声道:“前面就是血湖,我们在上面暂时搭起了一座浮桥。”

即使是他,想到那座阴森森,充满奇诡气息的湖泊,也不禁心生寒意。

方若华直播间里的水友们,也一个个地安静下来,整个大屏幕没有一行字幕,但是观看人数却有九万六千多,如今方若华的直播间的关注人数,一共也只有十二三万有余,几乎一大半的人此时都在看她直播。

一时间,她也不禁有些意外,不得不说,人们对于未知的东西永远充满好奇心。

眼见血湖就在面前,韩康一挥手,考古队的人纷纷戴上防具,从头到尾包裹得严严实实。

因为老教授身上防具太重,还有人专门负责拖着他走。

“过了前面红旗就是机关范围,我们试探过七次,但是一旦踏入依旧会有箭雨和火石落下,暂时找不到破解的关窍,上面又给不出爆破方案,不同意爆破,现在陈……反正最后机关没有破解,我们要经过,只能硬闯。”

一句话,林教授脸色都变了。

“这是胡闹!”

他一辈子从事考古工作,对于古代墓地相当了解,古人为防盗墓贼在机关的打造上从来不吝于阴毒,虽然大多数机关随着时间的流逝可能会腐朽,崩坏,但有的时候,时间反而让那些机关变得更可怕。

眼前这一片道路坑坑洼洼,焦土,断箭,巨石随处可见。一看就知道前面过路的队员们是何等的艰辛,几个队员受伤正是在此处。

也幸亏提前知道情报,否则恐怕就不是简简单单皮外伤的事情了。

所有人神色都紧张起来,一脚落地,就如落到了针尖上一般,个个屏息凝神,林教授的学生们都不自觉离自家教授更近一些。

一时间,整个地宫没有半丝声响。

一百米,两百米,三百米……

不过一千米的距离,走得再慢也渐渐过去了一半。

地宫里隐约的微风依旧从四面八方吹来,显得格外安宁。

众人:“……”

“难道机关坏了?要不就是火石火箭都用完了?”

反正一行人平平顺顺地到了湖边,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有个年轻的实习生转头,拖着沉重的护具向回走了三步,笑道:“真想扒开机关看一看……”

方若华皱眉道:“回来!”

“嗯?”

实习生本能地又向前两步,只听咯吱,如金属摩擦声一响——嗖!

一只巨大的弩箭从斜上方飞射而来。

秦律一伸手,险之又险地将人拖开,弩箭直直冲入地面,足足有半寸。

实习生:“……”

秦律也是一身汗,心有余悸地道:“咱们这防具,确实是质量一流,恐怕是最顶级的防爆护具了。”

这么可怕的机关都杀不死人,实在不能不说防具厉害。

韩康苦笑:“……都是因为咱们累积了足够多的教训,血的教训。”

那实习生却只觉得不可思议,愕然道:“难道我的运气这么糟糕?”

他们走了一路没触动机关,可他一个人才走了两步,箭就追了下来,未免太欺负人了些。

秦笙轻笑,低声道:“喂,我以前听长辈们说过,真正古代大贵族的坟墓,有一些用活人殉葬,一些忠心耿耿的亡灵,会为自己的主人维护机关,否则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机关丝毫没有毁坏,就是他们的功劳,也许这个墓群里也有这样的亡灵。”

秦笳也挑眉,很严肃地,压低声音,凑在那学生耳朵边上:“因为我们师叔祖太凶了,别管什么样的凶灵恶鬼,见到她就手软脚软,当然启动不了机关,所以,要是觉得身上不对劲,就离我们师叔祖近一些。”

随着他的话,整个地宫都仿佛抖动了下,到真像害怕的模样。

方若华:“……”

第五百零六章 闺房 (两章合一)

可怜的学生登时惊疑不定,看秦笙兄弟轻轻松松的模样,再看看他们身上那一身颇为精致的道袍,连防具都没有穿,转头四顾,方若华一行人到都没有穿戴护具。

偏偏他们如此做,领队的尤队长也丝毫不担心,心里到有五六分相信起来。

其他人面面相觑,个个纠结,居然也跟着有一点信。

队上连准备防具的时候,都没准备他们的份,显然对他们是信心十足。

方若华失笑,回头看了一眼,叹了口气:“秦笙你向来喜欢胡说八道,没成想还有说准的时候,不容易,着实不容易。”

秦律也笑得和蔼可亲:“看来阿笙,阿笳真是越来越有见识。”

登时,两兄弟抱在一起瑟瑟发抖,扑过去死死坠在方若华身后,再也不肯离开半步。

这么一闹,到让林教授回过神,登时大惊失色:“怎么回事!为什么他们不穿护具!”

他刚才是满腹愁绪,又被围堵在最中间,根本看不到带着探索队走在最前面的几人,实在没想到这帮小孩子这么大的胆子,气过了头到是没像以前那么唠叨,就是只要方若华出现在他面前,他就给人家死亡射线,死死瞪着。

说实话,就是方姑娘这么百毒不侵的,都有一点受不住。

幸好一转眼,韩康等人说的,困住陈、李两位教授的墓室,已经能远远看到。

“呼!”

所有人一眼看过去,心中都万分惊讶。

怪不得东面七个墓室,西面也有六个墓室,考古队第一个选择探查的就是这个墓室。

墓室之门是用一整块碧玉制成,只这一块玉便是价值连城。

珍珠宝石金线串成的珠帘很随意地挂在门上,左右两棵不高不矮的古树千年不死,如今还有绿意,地上铺着厚重的五彩斑斓的波斯地毯,这样的毯子想来在当年在贵胄之家也是罕见。

方若华扫了一眼,一推门,又盯着门看了看,才举目望去。

墓室内果然如韩康所言,宛如贵族女子的闺房,就那一个鎏金团花纹的金奁,便鲜艳的不像是古时候的东西,随意摆放的金碗银壶里,居然还有只出自帝王家的东西,好些物件地位稍低之人用,都属于僭越,闹不好要丢脑袋的。

“方同学。”

方若华正四下打量,考古队那边几个人和林教授他们就跟着进来。

白羽和周玉玲果然也在。

说话的是白羽,一脸戏谑,“又见面了,唔,希望合作愉快。”

方若华没搭理他,也没看低头站在一边的周玲玲。

秦笙和秦笳到是一点都不怕,秦笙还做出一脸迷糊的模样,提高声音道:“小笳,我怎么听这人说话有点耳熟?”

“我听着也是,不过看他脸黑似包公,布衣褴褛如济公,想必咱们是看电视看得入了迷,认错人了。”

白羽双目如电,直直看过去。

两兄弟连忙往方若华身后跑:“师叔祖,我觉得哪里都不安全,就是跟着师叔祖安全!”

周围有不知道多少荷枪实弹的官兵,白羽也没傻到在这地方闹事,只能忍了。

只是他和周玲玲跟着前面的考古队进墓,显然没占到什么便宜,一头一脸的灰土,看起来分外狼狈,不过他气场足够,再狼狈其实也没有很难看。

吸了口气,白羽冷声道:“算了,不做口舌之争,方同学,如今既然进了墓,那么大家都是同伴,我看这座大墓不简单,不如一起四处转转?”

方若华心平气和地摇了摇头,转头看向两个蹲在墙角处,正处于自己世界中,对外界的信息接受不了的两个老教授。

她没见过这二位,本就不认识,到是没多大的反应,但是林教授这会儿却顾不上对着墓室内的文物发表滔滔不绝的言论,只顾着盯着那两位教授看,急得满脸通红:“这才多长时间没见,怎么闹成这副模样?”

韩康其实也惊骇的厉害。

短短时间,两个老教授像是老了十几年,他们本是五十岁左右的年纪,当然不年轻,不过因为经常运动,到是肌肉结实,不怎么显老,可此时再看,两个人脸颊枯瘦,脸皮松弛,皱纹一层连着一层,到像是七八十岁的老人家了。

方若华蹙眉,神色略有些凝重,走过去给两个老教授把了把脉,这才松了口气,转头道:“不用担心,两位老先生陷入幻觉中,受到阴气的影响才会流失些许生机,不过墓室主人想来并无强烈的恶意,没有伤到根本。”

秦律闻言松了口气。

秦笙却是研究欲望暴崩,托着下巴若有所思:“这墓可是有千年了,墓室主人难道还有理智?竟能控制自己不把生人吸成人干?真有意思,两位老教授,不知道能不能让我抽两管血,我想看看你们是不是有什么特别之处……”

韩康大惊。

那几个研究生紧张兮兮地上前护住自家教授,神色惊惶。

秦律一巴掌镇压了自家族弟。

方若华莞尔,对护师心切的孩子们道:“不必太担忧,等出去拿上好的人参配药,吃个把月也就能恢复了。”

其实,这远远算不上是状况良好,但生人闯入亡者的领地,那么付出些许代价,也就无从抱怨。

韩康小声道:“能带走两个老教授了没有?他们需要去医院。”

说话间,林教授已经连拖带拽的拉着两位老伙计要出门,问题是一到门口,无论他怎么用力,两个老人家都和被一堵墙堵在里头一般,纹丝不动。

林教授急得满头大汗。

方若华想了想,打开腰间的荷包,从里面取出一块玉珏,一块黑色的石头,一个小巧玲珑的木雕房屋,还有一个核雕,蹲在地上翻出一个笔记本,找了找,找到一张图,用手指按照笔记本上的图纸画了一个图案。

这图案最中央的位置有些像大门,不过纹路十分复杂精美。

画完图,又调整了一下玉珏等物件的方位,方若华松了口气道:“唔,这里的灵气太弱,连我也没办法直接找到正主,只能用这法子试一试,不过正经的鬼门我是第一次画,只是知道一点原理,能不能成功可真不确定。”

韩康:“……”

他忽然就觉得眼前这位方肖大师的义女,传闻中无所不能的青年一代领路人,也不像他想得那么靠谱了。

一闪神的工夫,方若华点燃了符纸,扔到图案中的大门内。

下一刻,地上摆放的东西尽数消失,韩康心里吃惊,刚想问一问,就看到陈教授和李教授恍惚间回过神,陈教授抬头四顾,茫然道:“咦?老林你不是在外面等呢?怎么也……”

一句话没说完,登时头晕目眩,几个学生赶紧扑过去把两个教授接住。

“我好像有点饿!”

李教授满脸迷糊。

韩康哆嗦了下,总觉得周围有什么东西盯着他们,不敢看四周,但是总算相信人的名树的影,方若华这个专家找的非常值得,不自觉向着她靠近了几步,压低声音道:“走!”

几个学生簇拥着教授小心翼翼地出门去,这下却是平平顺顺,再无任何波澜,两位老先生顺顺当当地踏出了墓室。

韩康夸张地松了口气,连忙招呼所有人:“走,走,先出去。”

他是片刻也不想在这座墓里继续停留,如此诡谲的情形,还是留给专业人士处理为好。

考古队都是专业人士,令行禁止还是做得到,背起设备,迅速做好准备,立时就要走。

“啊!”

一行人还没走远,后面就传来一声短促的惊呼,很短,可还是让韩康腿都有些哆嗦,骤然回头,只见周玲玲站在墓室门口,蹙着眉,右手背后,肩膀略略发抖。

韩康吓了一跳:“怎么了?”

众人虽然没有看到明显的异象,但是都看得明白,周玲玲应该是不能顺利离开大门。

白羽蹙眉扫了一眼,冷笑。

方若华上下打量了下,摇摇头:“周小姐,我劝你在人家的地盘还是小心些,不该拿的东西不要拿。”

“不必方小姐多虑。”

周玲玲右手垂下,缩回袖子里,左手猛地化拳为爪,用力朝着身前大门的方向划下,瞬间,众人耳中仿佛听到一丝尖锐的叫声,但仔细听又根本听不到,仿佛错觉,只是感到有什么东西破碎了一般。

深吸了口气,周玲玲挺直腰身大步跨出墓室,这次再无任何意外。

白羽挑眉,冲着周玲玲竖了竖拇指。

周玲玲冷笑:“这种软弱的东西,我会怕她?走吧。”话音未落,她当先一步向外面走去,只是走了两步一转弯,钻入西面的岔路中。

韩康一愣:“走错了!”

白羽却莞尔一笑,回头扫了方若华一眼紧跟而上,两个人仿佛完全没听到韩康的喊声。

方若华笑了笑:“两边都能出去,不用担心,咱们也走吧。”

韩康立在岔道口,略有些犹豫。

方若华率先领着人朝东面走去,回首笑道:“我们最好还是不要与周小姐同行了,她接下来的路,恐怕不太受墓室主人的欢迎。”

秦笙、秦笳同时点点头,他们其实也不是说害怕,只是身边大部分都是不懂这些的普通人,虽然带着几个护身符,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总不能轻易拿着好好的人命来冒险。

何况,陈、李两位教授的身体状况还非常不好,实在是不该多耽误时间。

一行人迅速原路返回,都提了口气加快速度。

秦律听着周围粗重的呼吸声,不禁摇头:“何必一定挖掘这个墓群,千年前它建造成的时候,可不是为了让我们来挖!”

韩康没好气地哼了哼:“当我们闲着没事干愿意挖不成?”

谁不想踏踏实实在家里,老婆孩子热炕头,他闺女才两岁多,刚会喊人的时候,个把月不在家估计都不认识自己了,他能不想得慌?要不是这古墓群已经被盗墓贼给盯上,又如此偏远,规模巨大,难以防备,他们傻了才来挖掘!

现在不赶紧抢先一步处理好,难道等着那帮盗墓贼把里面的珍贵文物拿去国外市场上出售?

几个人凑在一处嘀嘀咕咕地说话。

陈教授的气色恢复些许,见那几人还有兴致吵闹,不禁笑道:“我看韩康这孩子精神上挺放松的,这极好,做我们这一行,该谨慎时自然要谨慎周全,可也不能绷得太紧,弦绷得紧了,也容易断。”

李教授也笑:“这出去的路可比咱们进来的时候顺当的多,也怪不得他轻松。”

林老教授看了看自家的两个老搭档,冷笑一声,“哼,这都什么话,瞧瞧现在这些年轻人的德性,哪里还有半点咱们当年的认真敬业,你们也是,不光不说他们,还什么‘极好’?怎么就极好了?咱们这是下墓考古,他们当是野炊游玩啊?是不是还想来一壶茶,两盒子点心,再叫两个会唱会跳的女孩子来表演表演?”

众人哄笑,此时救回了陈、李两位,路上又有能人保驾护航,的确是放松些许,还真有个研究生嘻嘻哈哈地应道:“确实该带两样点心,走了这么长时间,有些饿,唔,就算我们大老爷们能忍着,这不是还有女孩子在?”

话音未落,方若华一抬手,轻声道:“停!”

秦律三个立时戒备,瞬间各自拿出法器摆开架势,把考古队的人通通护在身后。

韩康心里一咯噔,压低声音问道:“怎么?”

方若华神色到还淡定,不去理会周围众人的惊疑,伸手指了指前面。

所有人定睛一看,登时心惊肉跳。

不远处忽然出现一张圆桌,几张椅子,桌上摆放茶壶茶盏,还有两盒点心。

茶盏中有茶水,茶水仿佛冒着热气,可是却感觉不到一点热乎劲,点心也精致,像是出炉的,却无一丝香味,甚至只是看一眼,都觉得很是寡淡。

甚至还有幽幽乐声响起。

幽暗的古墓中,忽然出现这些东西,任谁看到都要惊骇欲绝。

方若华一时也有些惧意,只是她如今已经很能控制自己的所思所想,即便害怕也不会表露出来,轻声道:“感谢主人家一路相送,不过生死界限分明,我们这些人怕是没福气享用你的赠礼。”

秦笙抓着秦律的胳膊,转头跟周围的人科普:“你们以后如果遇见像眼下这种情况,要记住两点,第一要认真道谢,第二要坚辞不受,必须说清楚,自己不要对方的东西,千万别不清不楚的,一旦受了鬼的东西,就有可能和他们建立连接,到时候被缠上了没处说理去。”

方若华最后一个字说完,前面的桌椅便消失不见,乐声也停歇。

周围的环境一时间变得正常多了,考古队上下都松了口气。

“快走,快走,这地方真古怪。”

第五百零七章 滋味

一行人都急着要离开,但是,方若华却没有继续领着大家向前走。

韩康顺着她的视线向前看,忽然发现不远处墙角附近,竟然却多出一个‘人’来。

他一时只觉心脏跳得飞快。

那是个纤细女子的身形,看起来极缥缈不清晰,却是穿了一身大红的凤冠霞帔,一身的珠光宝气,脖子上还有一个鎏金项圈,虽是镂空雕刻,却依旧显得沉甸甸的。

她似是抬头看过来,向着方若华遥遥一拜,轻声道:“贵人受惊,都是奴家的错,只还请贵人明鉴,奴家一介奴婢,如非万不得已,绝不敢惊扰您老人家。”

她似是对方若华有几分敬畏,目光只落在她身侧,不敢落在她的身上,贝齿轻抿朱唇,整个人盈盈一拜,轻声道,“还请贵人带了我这几个姐妹出去,送她们轮回也好,让她们服侍贵人也好,她们虽不如贵人身侧护法神将那般雄壮威严,但也个个文武双全,就连洗衣做饭也比旁人强些。”

护法神将?

方若华觉得她遣词用句有些古怪,一时到没说话。

那‘人’似是有些焦虑:“贵人容禀,这地宫里的物件想来也没有贵人能瞧得入眼的,不过,底下还有……一座藏宝库,里面有吐蕃当年搜集到的一批的无上至宝,说不定有贵人喜欢的东西,请让奴婢为贵人带路。”

她一见方若华没有阻止,才小心地从角落里走出,脱离白雾,现身人前。

“好漂亮!”

秦律也是一惊,一猜便猜到,她一定是那个特别的墓室的主人。

“我现在觉得,修建陵墓的人用那么多珍贵的宝物来为她陪葬,也不是不能理解。”

这样的女孩子,本来就很容易让爱她的人把世间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捧出来给她。

不光是在场男女老少考古队队员们心中忍不住赞叹,方若华直播间的大屏幕更是静默瞬间后跟炸了一样刷屏。

“小姐姐长得真好看!”

“也不能说是好看吧,形容林黛玉是怎么形容的来着,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

“三妹,这不会就是当初原文里描述的那个癫狂鬼母吧,她哪里是鬼母,说是仙女还差不多!”

“这提前了好几年呢,原文里也说,鬼母本是弱质女流,被拘在古墓千年,一直不得解脱,剧情开始之前数年内,又接连失去陪伴她左右的鬼女们,所以疯癫入魔,如今大概还不到那个程度。”

这个女鬼年纪看起来并不是特别稚嫩,也有二十三四的模样。

在二十一世纪,二十三四固然还很年轻,但是想一想当时千年前,这个年纪说不定早就嫁了人,已经有好几个儿女,说一句人老珠黄都不过分。

但是她即便在方若华面前,显得很卑微,略略低着头,神色忐忑,但只一双剪水双眸,便见清透可人。

连林教授他们都不怎么害怕,反而对这样的女孩子有几分怜爱。

“还请贵人同我来。”

女子向后退了几步,小心翼翼地转身,准备带路。

方若华想了想,既然心动,她就决定走一趟,抬头直接问尤队长:“我和秦律他们准备跟过去看一看,队长的意思如何?是一起去,还是考古队先行护送几位教授离开。”

尤队长蹙眉,按理说不该有这种冒险的举动,但他其实比韩康更相信方若华的能力,走过去和陈教授,李教授低声交流了几句。

也不知道考古队这帮人脑子里想什么,居然下决心跟去看一看。

林教授这会儿也不怕了,笑道:“活了这些年,遇见的怪事不少,但女鬼还真是第一次看到,不强制,反正我一个糟老头子不怕危险,是要跟去长长见识的。”

不得不说,能入考古队的这些家伙,对于冒险有天然的积极性,换做一般人遇见个把女鬼,不吓死也要吓晕,他们到好,还有几个学生躲躲闪闪地试图跟那女鬼交流,问她各种各样稀奇古怪问题。

方若华失笑,不亏都是一门心思做学问的家伙。

不过,鬼物能有如此清醒的神智殊为不易,有些就身在驱魔行当的专业人士,一辈子可能会遇见无数的厉鬼,像她和余伟洋这样有神智的,却是寥寥无几。

说了一会儿话,小女鬼也放松些,轻声道:“那个穿孝服的姑娘从我家拿了一根玉簪子走,我到不在意,什么金钗玉簪,戴上也无人看,她拿便拿了,只是我记得那玉簪是大法师所赠,还挺要紧,这墓里总有些……人在乎这东西,怕是要让你们的朋友吃些苦头。”

“孝服?”

小女鬼愣了下,小声道:“虽然很脏,但还看得出是一身白。”

秦笙挑眉:“周玲玲?”

她穿了一身雪白的长披风,只有腰带上的扣子是黑色玳瑁的,恐怕在这位小姐姐眼中,那应该算是孝服。

其他人面面相觑,一时都不知该说什么。

墓室内金银珠宝无数,难道没有人动心?动心当然是动心的,只是大家有职业道德,而且人又多,并不会为了钱财动歪心思罢了。

秦笙忍不住抱了抱肩膀,小声问:“我们几个,咳咳,应该不会受到她牵连吧?”

他们可没从墓室里乱拿什么东西,要是也被针对,未免冤枉的过分。

小女鬼莞尔,小心看了看方若华:“这位贵人身边有护法神,手腕上戴着金刚舍利,我那些同伴们加在一起,也不敢招惹贵人的。”

她说着,也有些好奇,忍不住道,“贵人是不是哪个国家的女元帅?”

秦笙愕然:“怎么这么说?”

“贵人身边护法神在我的神念里,就如成千上万的沙场将士的化身,围绕在贵人身边,忠诚不二,我猜,便是哪国的公主在世,也难得将士们这般敬意,除非是真正心悦诚服,否则是成不了护法神的。”

秦笙:“……”

他什么都感觉不到,也只能说这小女鬼在地宫里呆得太久,惯会胡思乱想。

方若华到有些意外,她自己是什么都没感觉到的,不过若这小女鬼所言是真,她……也不知自己心里是什么滋味了。

第五百零八章 珠光宝气

地宫幽暗,阴森,诡秘,有人开口说几句话,到让这行程显得多了几分安全感。

考古队的人心里其实都有戒备,不过一路上却并没有遇到他们想象中的危险,小女鬼对此地十分熟悉,所过之处不光没有机关陷阱,还总会亮起灯光,连周围摆设的那些陪葬品,墙上的各类壁画,矗立道边的青铜人像,都仿佛挣脱掉时光的洗礼,变得鲜活如初。

走了有一个多小时,小女鬼停下脚步,指了指右手边的墙壁,笑道:“就是这里了。”

看不出任何异样的墙壁被轻轻推开,露出古朴巨大的石阶。

考古队的人都不禁轻呼出声。

大屏幕上,水友们纷纷留言——“截图,截图,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壮观。”

“强烈要求三妹开发主题乐园,这些年直播的东西,有很多都特别适合游玩,开发成主题乐园,再过个二十年也不会过时。”

“顶!三妹你有钱也不能太浪费,身为有钱人,努力去赚接下来的每一分钱那是你的职业操守!”

“话说,我们三妹的正职应该是主播吧。”

“你们猜猜,现在镜头外面的工作人员都在想什么?”

韩康试探着踩上石阶,向下面看了一眼,立时被扑面而来的宝光弄得心惊肉跳,身体发软,整个人就如浮在云中央,再看看方若华,见她淡定的跟看到路边随意摆放的,三块钱两件的小商品也没多大区别。

“人和人真是不一样!”

要不怎么说,人家是高人,视金钱如粪土!

方若华其实也眼花缭乱,还有点激动,只不过她眼前正展开一张巨大的屏幕,屏幕上的水友已经激动得快要从屏幕中扑出来掐她,几万人同时散发的强烈意念,呃,其实比较起来,比石阶下面堆叠的几十个箱子,给人的刺激感更大。

小女鬼领着大家下了石阶,随着她走过,两边的油灯自动点燃,只是灯光是幽幽绿色。

水友:“非常符合古墓的气氛,不过,谁还记得剧情,这个和鬼墓的剧情有关么?”

一地的宝光璀璨。

小女鬼叹了口气,对这些金银宝石视而不见,走到最里面的两个大书架前面,取下一个卷轴打开,是一幅大唐宫廷夜宴图。

考古队的人虽然所学不同,但对于历史多少还是知道些,一看画卷便知,这大约是一幅古画,还是宫廷画。

林老对字画研究最深,看了看叹气道:“画功绝佳,堪称大师,只可惜没有落款,不知是何人的杰作。”

小女鬼把画卷抱在怀里,轻声道:“贵人,除了它,其它东西都送给您吧,我留着也没用了。”

“这边两个书架上的古籍,有很多都是大法师搜集的,这一卷是陆老神仙亲笔写的《洞真经》,我不懂,不过大法师说它很珍贵。”

小女鬼指了指书架旁边地上堆的一堆竹简,笑道。

秦笙看得星星眼。

他是懂行的,自然知道陆修静陆神仙亲笔所作的古籍有多么珍贵。

方若华看了看尤队长,挑眉示意:“这些古籍,在你们送回去修复保存之前,我要先抄录一下,不介意吧?”

尤队长板着脸把视线从小女鬼身上挪开,抿着嘴唇一字一顿:“不介意。”

人家主人送的,他们凭什么介意!总不能说人家死了,这些东西就必须要收归国有。

方若华莞尔,回头看一脸幸福的秦笙:“你既然这么喜欢,就负责登记造册,先拍下来再想办法运输保存,给你一个月的时间,下个月我父亲要召集大家开论法集会,到时候这些古籍的内容会被展出。”

秦笙:!!?

“当然,如果你做不好,估计我义父也不会拿你怎么样。”

方若华轻笑。

秦笙:……更害怕了有没有,哪怕拼命,不眠不休,也要把这活儿做到最好。

方若华和秦家这几位,所有心思都没放在那些金银珠宝上,他们心中只有这些古籍,走过去随意翻了翻,忽然有一册绸缎卷轴落下来在地上铺开。

众人都有些惊讶,李教授意外道:“空白的?”

卷轴打开,里面是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

方若华到是一下子反应过来,都不必直播间的水友们提醒便知道,这就是‘无字天书’。

白羽后来得到的至宝,无字天书的来历众说纷纭,究竟叫不叫这个名字也无人知道,不过功效到是很奇特,修士们以神念感悟,一定几率能看到些东西,有可能是秘术,也有可能是一些上古秘闻。

方若华怀疑它应该是古时候某位修士的日记本一类的东西。

这东西对现在这帮修士来说,好像挺珍贵,不过方若华自己却不怎么在乎,宇宙商城里一千人民币就能买一个小秘境的一个月时间。

所谓秘境,和打游戏时遇见的副本差不多,修士能进入其中,里面有奇山,有怪石,有传承之地,有妖兽,偶尔还会有些剧情片段,无论是能获取经验,还是功法,全凭自己的能力或者运气。

方若华从没有买过,纯粹是她用不着,大百科囊括世间大部分的修行知识,在知识方面,方若华只有没时间没精力去学习,却不会少了能学的东西。

至于法宝,宇宙商城里价高的,价低的,要什么有什么。

到了圣德门所处的世界,修行已如义务教育一般普及,不对,应该说比如今的教育还要普及,所以了解越多,方若华自然对人人向往的秘籍,法宝不怎么看重。

它们当然还有价值,却仅仅是只要有钱就能买到的东西。

方若华微笑:“整理好之后,回头我来写一个介绍词,省得秦笙你把宝贝当破烂。”

说完,方若华随手便把无字天书扔了回去。

大屏幕上,一众水友:“……”话说,本来大家以为这是捡宝游戏来着。

正收拾东西,忽然有一个声音四处回荡——‘有人在吗,救命!’

秦律抬头:“是白羽?”

一行人面面相觑,扭头去看尤队长。

小女鬼掩住嘴唇,有些不好意思:“你们那两个朋友掉到黄姐姐的粪……陷阱里去了。”

尤队长皱眉:“去找人。”

他身为考古队的队长,总不能真看到队员出事。

第五百零九章 徒呼奈何

小女鬼抬头四顾,莞尔一笑,盈盈起身带路。

这次很快,上了石阶,差不多只用了十分钟不到,众人就看见一个参差不齐的钟乳石群。

白羽平躺在前方不远,脸上有两道擦伤,修长的双腿向两侧伸展,中间是一巨大的尖刺由上向下直直戳入地底,也不知为何,他整个人都像是僵硬的,一动不动。

听见声音,只头略略一转,目光横扫过去,随即咬牙,小声道:“尤队长,我和周玲玲中了暗算,麻烦……麻烦你们帮帮忙。”

考古队的人走近了两步,这才发现他倒的位置,咳咳,有些不对。

身子底下竟然是陷坑,坑里是参差不齐的尖刺,有金属的,也有木头的,乱七八糟。

可以说,白羽只有两只手扒着一块凸起的石头,脚尖也勾着石块,全身上下再无有支撑之处,一旦懈怠,整个人肯定落到坑里,绝不会有意外。

其实掉下去也不一定会死,但那个位置来看,他身为男人的不可说之处,恐怕要受到重创了。

秦笙强忍着没笑出声,只是咳嗽了两下,想想够惨烈的,连骄傲如白羽都宁愿自己在他们这些人面前丢脸,也非要求助不可。

没办法,换成别的地方还能用用法术,可看看这陷阱,周围一圈符文咒语,在闹不清楚意义的情况下擅用法术,任何一个有经验的驱魔师也是不敢的。

尤队长蹙眉,冷声道:“坚持,我们看看情况。”

他一挥手,在救援方面颇有心得的考古队员们,就纷纷上前,以最科学的态度来调查情况,方便做出最佳救人方案。

正检查,底下一声轻哼。

众人连忙探头下去,就见周玲玲脸色雪白地倒在地上,头上是乱七八糟的东西,看不出是什么,但总之是污秽之物,闻起来都有些古怪的味。

她咬紧牙关,欲哭无泪,本来就一身灰尘,如今更是狼狈,头上,脸上,胳膊上都像是裹了一层泥似的,味道更是刺鼻的厉害。

鞋子丢了,头发也乱了,衣服更是破烂不堪,已经几乎无法穿,方若华使了个眼色,秦律直接把外套脱下来向下一扔,正好搭在周玲玲的肩膀上。

小女鬼低着头,小声道:“黄姐姐,放了他们吧。”

话音未落,就有个像小女孩儿一般,只略有些尖的声音响起:“凭什么?那簪子不是一般的东西,我们要献给贵人寻一条出路的,她要能答应接了姐妹们出去,离开这个鬼地方,别说一根簪子,要我命都给她,她要不能,就想也不要想!”

小女鬼一时不说话,看在贵人的面子上,她实在不好应黄姐姐这话,可是黄姐姐为她出气,她也不能不识好人心。

她不说什么,考古队的人却有些难受。

也就尤队长眼皮厚……呃,心性沉稳,声色不动,其他人纷纷想起他们这些年也没少把古墓里的物件往外面搬,虽然都塞到博物馆去了,可想一想,如果古墓主人有知觉,眼看着自己搬人家的家,怕是要气死了。

他们难受,周玲玲几乎要委屈得想哭!

墓中的东西本是无主之物,各自凭借眼力手段获取罢了,一个死人难道还有所有权不成?玉簪对她有用,她提前拿了又如何,难道自己陪着出入一次古墓,历经艰险,什么报酬也不要不成?

虽说难过,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周玲玲就低着头老老实实等待,完全没有爆发的意思,也没有发表高论。

尤队长研究了半天,一声令下,队员们分成几组,吊上安全绳,小心翼翼把两个人都给救了回来。

救白羽的时候,几个队员终于忍不住噗嗤,噗嗤,笑得止不住。

白羽这般傲气,竟也没有一点脾气,一声都不吭,连被拖上去之后也没吭气。

至于周玲玲,她这回安全脱身之后,到是安静下来,虽说显得有些沉郁,可那股子趾高气扬的劲头一散,比以往更讨喜了三分。

也是没办法,经历了好几次拖着,终究是磨掉了她身上些许棱角,到让周玲玲多多少少有些心灰意冷的感觉。

有主角的境遇,却没有主角的命,徒呼奈何!

如果方若华听到她的心声,说不得要劝两句,这个世界,修行圈子里但凡做出些成绩的,哪个不是奇遇无数?每个人单独拎出来看一看,那都是当主角的好胚子,她别把自己看得太重,平常心一些,说不定哪一日能时来运转,抓住几次机会一飞冲天。

绕了这么一大圈,考古队终于可以离开古墓,所有人心里都松了口气。

大家挖掘古墓也不是第一次,比眼下这座更大,更珍贵的也有很多,可是如这一次这般惊险刺激,到还真是从没见过。

小女鬼踩着方若华的影子,小心翼翼地送他们到血湖,眼巴巴地瞅着她。

方若华却是绝不会失信于人,也不会失信于鬼,取出荷包,拿出一个玉瓶,还没说话,余伟洋就急声道:“大师,我到不是不想跟别的兄弟姐妹分享地盘,实在是我身为男鬼,看她们中女鬼居多数,孤男寡女,恐怕不合适。”

小女鬼吓了一跳,惊呼失声。

方若华:“……”

没办法,幸亏她有备用的,又取出一个,顺便取出一个古色古香的火折子打开,笑道:“回头得再买些犀角,这个勉强也能代替。好了,古玉能养魂魄,是最好的容器,想跟我走的就都进去。”

小女鬼招了招手。

众人只见白雾氤氲中,忽然出现几十个影子,女孩子多些,也有些老人和身穿甲胄的男子。

考古队上下人等脸色隐隐发白。

周玲玲握住手腕,闭了闭眼才把鬼爷爷给安抚下来。

小女鬼微微笑道:“姐妹们,你们去吧。”

说着,她特意上前一步,挡在周玲玲身前,小声道,“别怕,不要怕她,去吧。”

那些女孩子却举足不前,十分犹豫,不过终究一步步走向方若华。

方若华以手为刀,用力向前劈斩,众人只见空气翻涌,好像有一条细细的黄色丝线被她一刀斩断。

那些女孩子们仿佛一瞬间变得轻盈起来,纵身一跃,飞入半空,融入玉葫芦之中。

第五百一十章 昔年

小女鬼眼看所有的女孩儿都进入玉葫芦,其他‘人’隐没在周围,不自觉露出开怀的笑容,语气也带出些许轻松:“多谢贵人了,我的那些藏品,若是贵人不嫌弃太过古旧,便请尽管拿去。”

考古队的一众人都低头。

周玲玲神色都不见半分动摇。

小女鬼看了看她,笑道:“那玉簪长佩戴能凝神,你要是实在喜欢,你就拿去吧。”

说着,又小声安抚道,“黄姐姐,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别太介意。”

这下周玲玲终于脸上有些挂不住,咬了咬嘴唇,略低下头去。

白羽更是叹了口气,忽然想到自己必须拿到手的哪一样东西。

但是这种时候,他就是再没有眼力,也不可能当众说出什么,想一想,那东西不起眼,表面看去不过是个空白的卷轴,想必也不会有人重视,只要知道在何处,总能找到机会拿到它。

方若华却是没多想,只看着小女鬼轻轻笑起来,一闪念:“你不想一起走?”

小女鬼登时愣了下,嘴唇动了动,摇头:“我走不了的。”

秦律几个其实也能看得出来,这个小女鬼已经被牢牢地束缚在这座古墓中。

虽然古墓被挖开,但她还是走不了。

“除非把古墓彻底夷为平地,让它消失。”秦律若有所思地道。

小女鬼吓了一跳,连连摇头:“不可能,它消失了我也不能走,我答应过秦将军,就在这里等她,哪里都不去……奴家虽为女子,也知道什么是一诺千金。”

说着说着,她就不免有些哀伤。

“我一直一直等他,可是他为什么没有回来?”

考古队的人配备齐了装备,准备再一次下墓,估计还要下去不知道多少次,才能确定处理这座大墓群的方案。

不过,如今有一位在墓中呆了千年之久,神智清醒的原主人在,听原主人介绍这座墓,恐怕比他们辛苦折腾个一年半载的还要更好些。

方若华干脆让人拿了桌椅,大家排排坐好,示意小女鬼说说她自己的事情。

听这位讲故事,就连林教授都愿意放弃墓中的壁画之类,先凑过来坐下。

到是大屏幕后面的水友们个个无语,哭笑不得,也有水友笑道:“虽然一群活人坐在墓穴中,听一个女鬼讲话,有点奇怪,但是既然是一群活人,外面还各种挖掘机的动静,吵吵闹闹,仿佛也没什么好害怕。”

“我觉得以后游乐场的鬼屋可以添加这么一个项目,让女鬼给游客讲故事。”

方若华已是没心思去看大屏幕,眼前的女孩子脸带轻愁,声音不高不低,却仿佛带着压抑了一年前的寂寞。

“奴家小字宁娘,九岁便入宫为宫女,十一岁那一年,吐蕃国主顿兵于松州,攻城十余日,大都督韩威冒然出城,惨败,幸好援军到的及时,牛将军夜袭敌营,斩首千余,打退了吐蕃大军……”

说到这里,仿佛陷入回忆,小女鬼忽然莞尔一笑,“牛大将军最怕苦不爱喝药,那次战后受了伤却死活不肯见陛下派去的太医,奴与两个姐姐奉圣人口谕前去探望,到是见了一次大将军花样百出不肯吃药的模样……往后好些年,也只有这些细碎琐事,能让人一乐。”

“……吐蕃虽败,陛下却还是准允吐蕃赞普的求亲,将文成公主,下嫁给吐蕃赞普,小女也被选做公主的使女,随行入吐蕃……从此就离开故土,再也不可能回到中原。”

林教授整个人都惊住……文成公主身边的使女?!一时间,他脑子中不知转过多少个念头。

小女鬼却全然不知,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异国他乡的日子实在是难捱的很,小女一介卑贱之身,也是度日如年,公主孤身在外,朝廷难以依靠,吐蕃赞普的王妃尺尊公主性情泼辣,又爱嫉妒,更得赞普尊重信任,时常为一些小事欺压公主,公主并不得吐蕃那个国主的喜爱,经常是一年半载的连面都见不到,纵然公主豁达,其实并不在意,可日子也是真难过,甚至有一个多月,王妃为拿捏公主,不让我等使女近身伺候,饮食起居,全赖公主自己。”

“那样的日子,一年又一年地苦熬过去,奴家十四岁那年,公主逢迎赞普逢迎的好,虽然也算不上多受宠,却好歹能说上几句话,那年吐蕃遣派使臣去天朝朝贡,公主借口思念家乡,求了赞普让我跟着一起回大唐。到现在我还记得,那天公主叫我等过去,直言说她一生恐难回乡,我们却不必都陪她苦苦煎熬,尤其是我,我年纪小时也就罢了,年纪渐大,相貌越来越娇艳,容貌好,不是福气,有可能给我带来很大的祸患,不如趁机会回家,还能保全自己。”

“公主的心意是极好,却没想到吐蕃的那些人胆大包天,对我天朝无一丝敬意,就在出行之前,吐蕃使臣贡觉杰布相中了小女,要小女伺候他,我一介弱女子,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后来只能下定决心,哪怕速求一死,也不能叫他得逞。”

小女鬼神色凛冽,“不是小女有多在意自己的贞洁名声,而是我奉公主之命回我天朝,不为自己,也要为公主考量,即便一死,不能丢了公主和我汉人的气节。”

考古队的人面面相觑。

小女鬼说得简单,但因为毕竟是她亲身经历,有真情实感,众人只觉千年前的那些寂寞,痛苦宛如实质,扑面而来,让人心惊。

林教授叹了口气。

他们做这个行当,自然要研究历史,其实心里明白,虽然史书上把文成公主和亲写得一团和气,什么松赞干布与文成公主是天作之合,什么藏民对公主十分爱戴,但是他们都明白,真实历史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

那说白了,就是一桩和亲,和历史上大部分和亲没有任何不同。

唐朝和亲的公主无数,真正能过得好的,寥寥无几。

文成公主在世时,吐蕃与大唐又起战争,由此可见,这位公主在当时的吐蕃王朝上下人等心中,也不过就是区区一个贡品而已。

别的且不说,哪个被求娶的公主,不为正妻,反而为妾的。

此时此刻,小女鬼就坐在众人眼前,一身的凄凉寂寞。

林教授苦笑,转头看几个心爱的弟子:“可写一篇论文了,回去就写。”

第五百一十一章 陪伴 (两章合一)

一群学生老老实实答应写论文。

林教授才对一脸好奇的小女鬼道:“你继续说吧。”

小女鬼莞尔,叹息:“他们都是先生的弟子?能读书真好,小女也想读书呢。”

感叹了两声,小女鬼就继续道:“贡觉杰布逼迫得越发厉害,就在小女承受不住,准备求死之前,使臣队伍里忽然闹起来,有人放火,还有厮杀声传出,听叫喊声,似乎有人寻仇。”

“小女又惊又怕,不敢出声,快黎明时分,那些厮杀声才渐渐小了,就在小女想出去探探情况时,忽然有个人闯入我的营帐。”

“那是个汉人模样的将军,似乎受了伤,小女一眼见他是汉人,再也顾不得别的,便把他藏在箱子里,躲开追兵,到天明才送走了他。”

小女鬼忽然沉默了片刻,露出温柔缱绻的笑容,“后来,他竟然没有逃,只是不知道躲在什么地方,每天夜里才来找小女。”

“时至今日,小女只知他姓秦,与吐蕃的使臣贡觉杰布有杀父弑兄的大仇,数年来找各种机会想要报仇,奈何始终没有成功,他是个很好的人,沉默,稳重,也很善良,熟悉起来,他说我像他的妹妹,就教我读书,为我念诗,还……还带我逃走了。”

“我们一路逃,一路受人追杀,我都不知道那些追杀我们的究竟是不是吐蕃使节团的人,毕竟我只是个小人物,为了我,实在犯不上这般大动干戈,后来我想,大约他们不是在追杀我,到是有可能是追杀秦将军的,秦将军似乎交游广阔,也有很多人帮助我们。”

“一路上数次面临绝境,但还是有惊无险,我们本来是想逃往天朝,没想到我的身体却不争气,半路上就得了重病,我觉得自己可能会死,就和秦将军说,希望能死在我天朝的国土之上,不要落个孤魂野鬼难回乡的下场,秦将军却哭着求我,说想让我活下来,他知道在一座大雪山上有一个古墓,里面住着一位大法师,那位大法师有一种药,我吃了就会好起来,想让我随他回去。”

小女鬼阿宁脸上露出几分哀伤,“我心底深处并不愿意,家乡就在眼前,家里有我阿娘,阿娘眼睛不好,当初知道我被选去,日日啼哭,眼睛更坏了,只要能去见我阿娘一眼,立时死了我也乐意,可是……秦将军会疯的,我从没见过他那么害怕,我就想,罢了,阿爹阿娘有哥哥侍奉,我这个早就丢了的女儿,不回去也好,不回去,我在他们心里就永远活着,比死在他们眼前,其实更好些。”

“一路上,我差不多有一多半时间是昏迷的,就是清醒过来,也是迷迷糊糊,秦将军带着我不知走了多少时日,便到了这里,当时这地方还不是墓室,也没有如今这么大,只是大法师的居所,我并不知道大法师是什么人,只知道他和秦将军是朋友,也是汉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十分厉害,也很和气。”

“和他们在一起,我觉得非常快活,秦将军把我照顾得非常好,总喜欢送我东西,金银珠宝,绫罗绸缎,即便是违制的饰品,在这座荒僻的雪山内,我也能尽情享用,将军对我百依百顺,温柔体贴,我一辈子没见过他那样的男人,可是好日子难长久,即便是大法师的药,也只让我健康了三个月,三个月之后,我还是又病了,病得特别重。”

小女鬼叹了口气,“死也无妨,若是能死在他身边,我并不怕死,我每天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自顾自地过着有生以来最快活的日子,从不与他说我的病情,但是,大雪封山的那一日,秦将军却要走了。”

“他说他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办,十万火急,临走之前,他也很不舍得,拉着我的手殷殷叮嘱,说在雪山的积雪融化之前,他必然会回来,要我无论如何也留在这里等他,他回来就会娶我为妻,天地倒悬,海枯石烂,也绝不违背约定。”

“我等啊等,等到积雪化了,又再一次大雪漫天飞舞,等到精疲力竭,也终没等到他回来,大法师说我的日子快到了,没办法,我只好自己穿上凤冠霞帔,天地日月为媒,把自己嫁给他。”

小女鬼笑起来,“虽然,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不知他的出身来历,但那又有什么关系,我愿意嫁,他也愿意娶,我们就成亲。”

“成亲那日,我一睡不醒,等再次醒来,一切如常,只是法师的居室变作这个大墓群,将军依旧没有出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沧海桑田……”

秦律眼睛发红。

他本就是一个很感性的人,想到千年时光,这个女孩子独自一人枯守在古墓里,见不到日月星辰,不知春夏与秋冬,他就觉得有些难过。

“一开始日子难熬,后来也就习惯了,这千年也不总是不见人烟的,遇见过几次盗墓贼,只是我这地宫并非只有我一人,大法师的护卫们都在,还有几个守灵的将军,我这些姐妹们也不寻常,她们有的是大法师的婢女,有的是为主人殉葬的使女,还有化作人形的灵兽,总之都比我有能耐。”

“通常在我不知道的时候,那些盗墓的不是化作白骨,就是狼狈逃走。”

小女鬼笑了笑,“我的故事没什么好听的,这些年姐妹们神智渐渐变得不清楚,陆陆续续有很多姐妹消失,如今也只剩下这十几个,托付给贵人,我也就了去心愿,能瞑目了。”

方若华心下叹息,轻声道:“你的秦将军可能早已经回来了。”

小女鬼一愣。

方若华笑了笑:“你自己或许没有发现,你的墓室不光是活人的布局摆设,用的还是活门,这代表替你修墓的人不想让你死去,想时时刻刻能去看你,或许等他自己故去,还想与你合葬。”

小女鬼抿住嘴唇,神色恍惚,忽然回首四顾,若有所觉。

方若华再一次笑起来:“这座墓群,尤其是你这一层地宫,树木是绿的,水是活的,千年绵延,机关却永不毁损,你房间里的首饰崭新如初,明明你并无亲眷祭祀,但你能享用人间难得的珍馐美食,你一个普通的汉族女孩,却让古墓中的护墓将军们俯首帖耳……怎么样,是不是觉得有点意思?”

小女鬼忽然抬手捂住自己的脸,轻声道:“我想哭,可是我已经没有眼泪。”

霎时间,整个地宫都摇晃起来,震动越来越大。

考古队上下所有人脸色骤变,方若华却并无半丝异样,转头四顾:“你留这个女孩子千年,恐怕也耗尽了你自己的力量,你如今也渐渐失去神智,再过几年,你便不记得当初的心意,面对这个女孩子,也只会剩下无穷无尽的,纯粹的欲望,那样的话,她也许会疯掉,也许会魂飞魄散,总之绝不会有好下场,这些是你想要的吗?”

地宫重新又安静下来。

秦律压低声音道:“师叔,难道那位秦将军也在这大墓中。”

方若华点头:“更确切些,秦将军就是这座地宫,不管是意外,还是他故意的,他的灵魂融入地宫,化身地宫之灵,所以地宫活了。”

“你们都不是外行,自然明白,墓室地宫或许会留下各种各样的东西,给盗墓贼带来许许多多的麻烦,可是,真正说来总归是盗墓贼更占优势,因为他们是活人,就说我们,我们进入这个墓地之后,遇见机关很正常,甚至遇见个把灵异事件都很正常,可机关随随便便就能重复利用,那绝对不正常,还有我自己知道,我并没有进入过地宫,都一切都不熟悉,也是需要摸索,可我这一路上如此顺利,就像这座地宫自己把可能阻碍我前进的东西都给驱赶走了,只剩下一片坦途,就算我本身灵力充沛,一看就不好惹,也没自大到以为这千年古墓中的东西能害怕我,再加上地宫里绿树成荫,充满了灵性,咳,还能让白天师那般狼狈,说它不是活的,我都不敢信。”

白羽板着脸不说话。

通常情况下,他自是一身傲气,不过,必要的时候,他的脸皮也是可以很厚。

小女鬼转头四顾,细细地描摹这座熟悉的地宫,虽然看了一千年,但此时的心情却格外不一样。

只听咔嚓一声,众人耳中仿佛忽然有什么东西碎裂开来。

方若华笑道:“你和地宫的联系已经断开,现在你能随我出去了,要走吗?”

小女鬼沉默,许久才道:“不走了。”

秦律心中一急,连忙劝道:“联系一断,过不了几年你就会失去理性,魂飞魄散。”

方若华没说话,事实上,原文里秦将军的灵已经疯了,比如今疯狂一千倍,杀人无数,还疯狂地阻止女鬼离开,不肯断绝联系,最后逼得秦律不得不献出自己的肋骨,施展秘法,才让她能在阳光下行走七日,七日之后,同样是魂飞魄散的结局。

同样是走向魂飞魄散,小女鬼此时看起来到是挺幸福,那种哀怨和愁绪终于从她身上褪去,千岁高龄之下,竟显出几分天真无邪。

“留下一块犀角香吧,如果你们有什么想知道的,都可以问我。”

小女鬼轻轻松松地看着这些拆家公司的人,主动帮着自家的房子,到是丝毫不介意。

剩下的都是考古队队员们的工作,白羽却是跟前跟后,整个人都显得谦虚又斯文,心明眼亮,还任劳任怨,什么吃苦受累的活都抢着做。

看着他帮着抬东西,帮着运送器械,甚至主动说明很多涉及宗教的壁画含义。

考古队一帮人对他的印象到也好了些,觉得这人也不是傲得没边没沿的那种人。

方若华可不会这么贴心,一直坐在一边闲聊,顺便吃吃喝喝。

当然,韩康和尤队长,甚至那几个教授都没觉得她这么清闲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严格意义上来说,地宫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人家的,人家都高风亮节没真下手拿走,这会儿别说是躲躲清闲,就是让他们捧一捧,供起来,那也没什么不可以。

整个地宫,最要紧的其实还是古籍。

一开始收拾古籍,白羽眼睛冒光地凑过去,不自觉地注意到其中一个卷轴,还没伸手,方若华纤纤玉指就先拎着卷轴起身。

白羽死死盯着她。

方若华扫了她一眼,直接就对秦律和考古队那些人说:“古籍整理好送我那一份备份,我找我义父和上清观的大师们一起写个简单介绍。还有,这东西是个法器,有点意思,里面大约有先辈修士的修行体验,博物馆放它不合适,回头我找人打个报告,找个地方专门存放,唔,以后有新出师的修士感兴趣都能来刷一波,说不定会大有收获。”

白羽:“……”

他简直快要把愤怒化作实质,喷出去刺方若华一脸,这种秘宝,谁知道了不赶紧捏在手里,亲爹亲娘也不给看,她到好,真是……高风亮节!

这人是傻子吧!

小傻子方若华带着秦笙,秦笳,和韩康派出的人手押运古籍直接离开。

白羽彻底石化,盯着这批人的背影半天,还是下不定决心直接诉诸武力。

不是他不想,纯粹是方若华这人太过魔性,一碰见她自己就走霉运,着实是不敢轻举妄动。

“算了,再想办法。”

白羽叹了口气,其实仔细想想,这种结果当然让他失落,但也好过东西落到别人手里,如今他大约还有机会分一杯羹,也算不幸中的万幸了。

周玲玲拢了拢衣服,默默伸手握住那根玉簪,她并不曾特别有骨气地把玉簪甩回去,而是真就这般收下了它。

考古队的队员过来说想拍照,她就沉默地拿出来让人家拍。

这个玉簪能梳理鬼气,还能滋养人体,周玲玲如今的状况的确非常需要它,她自己能感觉得出来,随着时间推进,她的身体状态越来越不好,畏惧阳光,总觉得冷,容易生病,偶尔还容易忘事。

玉簪来得算是极是时候!

第五百一十二章 民宗局

冰雪消融,春风化雨,天气一日暖过一日。

高辉是民宗局的小办事员,今天本该放假来着,结果被抓差,跟着几个领导在机场这边等了三天。

他都快数不清自己来来回回开了多少次车,送了多少次人。

拉萨的路并不算很难走,但是他都有一种自己一个月不想碰方向盘的感觉。

“小高,给我根烟抽。”

同事老洪忍不住跺了跺脚,要了根烟默默点上,飞机晚点,下一个航班恐怕得耽误很久,他们还不知道要等到几点去。

此时的拉萨还是有点冷,但是到底春暖花开,游玩和朝圣的人是越发多起来,整个机场摩肩接踵,连外国人都有好些个。

太阳落下,月亮升起,风变得冷冽,气温骤降。

终于有乘客出来。

老洪脚下已经堆积了一大片烟头,一眼看到那边一水的光头加僧衣,登时提起一口气,把僵硬的脸揉了揉,努力摆出笑意盎然,恭恭敬敬的模样。

那边小高也提了口气,远看几个老道士带着小道士出现,心想是不是他要接的人?

往年招待成群的僧人多,道士可没见几个,但这两天道士们也来了五六回。

心里胡思乱想,行动上到迅速,也是做熟了的,迎上去客气两句,把这些宗教人士好好地护送到无名山的山脚下,却并不去大路,也不走盘山道。

小高眼看着须发皆白,老态龙钟,或许有一百多岁的老道士,牵着只到他腰的小道士下了车,冲他笑了笑:“有劳小居士了。”

因这老道长得着实是仙风道骨,人又慈祥,说话也真是和蔼可亲,小高难免有些担忧,不禁道:“老道长,不如让我送您上山?这里有盘山路可以上去的。”

“不用,不用。”

老道士扫了紧随着过来的一帮和尚,“入乡随俗,处处皆是修行,还是走吧。”

说完,他牵着小和尚就向上山走去。

小高叹了口气,驻足看了一会儿,忽然就忍不住揉了揉眼睛,瞠目结舌,暗道:看来回头真该去庙里或者道观里多拜拜,这世上确有高人!

实在是老道士走得太快了些,眼睛一睁一闭,眨眼工夫就上去七八米,衣袂随风而飞,当真是一股子仙气扑面而来。

后面那几个大和尚,速度竟也是极快,动作还优美舒缓,估计他一路小跑也追不上。

老洪一看他那傻样,嗤笑:“做咱们这一行,有时候三观确实不容易保持,但凡上了四十岁的,每年不去烧几炷香,争个头香之类,那这一年都觉得不自在,哎,走吧,还有两拨人。”

小高皱眉又张望了几眼:“这是什么仙山灵地,竟来了这些高人?”

“我也不是很清楚,好像是个姓方的大师,在他们那个圈子里地位很高,是个手眼通天的大人物,反正咱们好好伺候着就行。”

老洪一笑,“大事也轮不到我们去管。”

说着,顺手指了指道边草稞子里的人,“看见没有,都是武警、特警,前面还封了路,再过两日还有几位活佛要来,藏民们能把周围的路全都堵上。”

小高缩了缩头,他是见过那种朝拜大场面的,但凡那种时候,都不敢让自家的女朋友还有亲人们出门,真是被踩死了也是白死。

说话间,就见不远处两队驴友背着大包小包,排着队,一路走到眼前。

小高看见连忙招呼一嗓子:“哥们,前面封路,不让过的。”

毕竟是来了好几回,他也看见过有游人驴友想登山,结果被特警拦下来不让去。

他一喊,那两队驴友怔了怔,前面那一队就停下脚步,领队的回过头去和大家交流。

却没想到,后面那一队却是脚下不停,很快就走近了,近处一看,一共也就五六个,都是年轻人,学生模样,有男有女,一路从他们面前走过去,直奔山道。

小高哎了声,高声道:“前面的确不让过,你们去别处玩吧。”

其中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回头一笑,没有说话,另一个年纪更小,长头发的男孩子则冲他抱了抱拳,却是没有一个停下脚步。

小高也没办法,只能摇摇头:“真是,走这一段也不近,还得碰壁,何必呢。”

说话间,却见这几个驴友顺顺利利地上了山,道边站岗的特警不光没有管,还抬手行礼送行。

小高:“……”

剩下的那一队驴友面面相觑,连忙背着包也一路小跑跑过去。

这次小高到没吭声,心下有些好奇,拉着老洪一时不忙开车,反正下一波客人还早得很。

这一队驴友人数也只有七八个,装备却更齐全,显得正规,一过去却让特警给拦了下来,嘀嘀咕咕地说了半天,领队的又是解释,又是掏烟说客气话,但对方就是不放行。最后没办法,他们只好垂头丧气地退出来。

实在是乍一看,山沟沟里密密麻麻的人头,人人面无表情,目光直射,还真是让人觉得发毛,反正无论如何不敢炸刺。

小高:“……”

老洪一扯他,笑道:“别瞎琢磨,走吧。”

两个人开车调头,后面又来了几个人,人人灰头土脸,看着和乞丐也没多大的差别,小高张了张嘴,也不知该不该提醒一声。

片刻之后,小高决定眼不见心不乱,再不去乱说话,这群‘乞丐’也顺顺当当地上了山。

小高无语叹气:“没准是随机的?”

老洪白了他一眼:“随机个屁,用你的屁股也该能猜到,但凡能过去的,都和咱们接送的大师们是一路人。”

说完,他到若有所思,“这几天没事可以多往这边走走,估计那些大师都属于寻常老百姓一辈子也见不到一个的那种,要是有缘分,让他们帮着指点几句,没准咱们也能飞黄腾达。”

不知多少人心目中的高人方若华,一进自家大门,入目的有念经的和尚,有设坛的道士,有摆弄稀奇古怪白骨物件的巫师,还有江湖神棍打扮,也做江湖神棍举止的神棍。

“……”

她登时有点进错门的既视感。

“若华你们回来的正是时候,这几位是天都的驱魔师,今天上清观的真人,有白云寺的高僧,世间英豪齐至,承蒙大家错爱,让我们天都来主持第一届论法大会,正好把你们这一次的收货也拿出来,大家一起看看。”

第五百一十三章 论法

方若华:“……”

她觉得有些古怪,可事实上,法会召开大受欢迎,能来的前辈高人都来了,而且很是重视,带来的全是各门各派里最重要的嫡传弟子。

每个人都相当精心地去准备论法大会时需要交流的东西。

不说拿出各门派压箱底的绝活,但是,每一个公开授法的大师神色间都是舒缓且认真,绝不敷衍了事。

方肖身边带着方兴,方桃,方若馨,后面座位上,方春生夫妇等方家长辈们也都在。

他们方家几个年轻小辈,个个穿着打扮都是低调中的高调,服装样式寻常,却是从头到脚都武装到极致,连手表和女孩子们随意佩戴的发卡都是法器。

好些江湖上的后起之秀围绕在这几个身边,显然是真正相熟的朋友,凑在一起低声交谈,举止之间都透着一股子熟稔。

方若华和秦律他们,同样也有不少江湖后辈们用殷切的,充满敬意的目光追逐。

大屏幕上,一众水友:“……”

“好像和想象中完全不同。”

“编剧又自己发挥了。”

“我怎么记得,原文中所谓的论法大会就是女主角装逼打脸的背景板呢。”

原文里,整个论法大会就是女主和男主的舞台,完全没有别人发挥的余地。

几次论法,前面是高门子弟歧视女主然后被女主从身到心,全部碾压,到后面就是所有人吹捧着女主,女主说什么都很对,其他人家传的东西完全和女主不是一个档次。

水友们想到原文,不禁感叹:“好像原文里修士圈子特别萧条,随便一堆骗子也能混进去,参加论法大会的,十个里面到有八个不成样。”

“应该不至于,是没有这么多大门大派的高人们去参加吧?”

方若华一笑,转头四顾,如今论法大会还没正式开始,但是这种生机勃勃的感觉还真让人心动。

在原文中,末法时代,术法萧条,便是高门子弟也多是修行多年还不入门。

周玲玲能冒头,一来她天分的确不坏,二来运气同样不坏,三来龙太子和天师白羽算是当时资源最多的两人,对她十分好,非常照顾,再加上探索古墓搜集了许多世间已然失传的秘法,挑选些自己用不着的,又换来对自己颇为有用的家族珍藏。

一来二去,周玲玲自是独占鳌头,深受修士圈子里年轻一代看重。

方若华听了一耳朵高人们论法,心下也有些好笑,她和她爸妈明明只是想让这个世界的方家,原主的那些亲人们能活得更好,让方家能传承下去,并无太大野心,没曾想几个小动作却掀起这般风浪。

不说将来,只说现在,方家也有了和修士圈子里名门大派比肩的架势。

不多时,方肖便从地下室小书房出来,招呼几个大派名门的长老,又叫上方若华,笑道:“刚从古墓里挖掘出一批资料,多为唐代以前的,许多已然散轶,失传,我们来整理一下,也好造福后世子孙。”

这话一出口,自然是应者如云。

一行人进入书房里,看到浩如烟海的资料典籍,登时就忘了一切,连吃饭都顾不上。

这可不光是从古墓里拿出来的资料,还有方肖自己准备的,足足堆了三个高耸到屋顶的大书架。

方若华先将从古墓中带出的小女鬼们安置一下,愿意超度的便送去寺庙道观超度,不愿意的便留在玉瓶中暂居,晚上出来打扫打扫卫生,整理一下书房,到还做得熟练。

其实当时古墓中还有些山精水怪,像阿宁口中的黄姐姐就是黄鼠狼成精,不过它们来去自由,到不必多费心。

安顿好,方若华就暂把这些事抛在脑后,眼下的事情还有的忙。

接下来一连半月,诸位长老们就没离开方家半步,抄录古籍,分析演法,忙得不可开交。

这些古籍毕竟晦涩难懂,一人读就有一种理解,每个人的理解都不免有些相悖之处,时不时便能看到两个年岁加起来快有小二百的老家伙,吵着吵着就要动手,弄得弟子们连拦都不敢去拦。

想想也是,小小的宅子里汇聚了四方英豪,有修佛的,有修道的,有儒学大家,就连同为道家和佛家,也要分出不知多少流派,儒学大家们更是思想各有不同,怎么可能不热闹?

换了别处,佛门子弟和道家子弟聚在一起,不打起来那就是邀天之幸。

不过,的确是很尽兴很热闹。

方若华一开始也就是帮着端茶递水,后来众人才发现她颇有些了不得之处,似乎过目不忘,又对所有的资料十分熟悉,但凡有人想找什么资料,只要提出来,她总能在最短的时间把相关资料全部搜罗到面前。

其实方若华只是把他们要找的东西直接在宇宙商城里搜索,然后按照卖家给的排列顺序,直接拿出来给这帮老头子看而已,但别人可不知道,一时都对她这一手能力惊为天人。

过了十几天,方若华就成了大家伙的百度搜索引擎,经常有人窜过来喊:“方小友,陈楠祖师的太乙金丹法诀帮我找一下。”

方若华就勤勤恳恳地给他们干活去。

干完活还负责誊抄记录,画图,总结出一套又一套非常有系统的学习资料。

照着她那百科全书的形式来编辑,清晰明了生动有趣。

直播间那帮水友们看着方若华用清秀漂亮又大气的行书,行云流水地写出一大篇一大篇的字,画出同样看着就像艺术品的图画,一时到觉得出自他们三妹之手的书籍,比真正的古籍还要珍贵些许。

唔,让人有一种看到之后,自己也想去修行的欲望。

可惜还缺些百科全书能储存法术的功能,或许只有符箓一篇中,能附上几张符箓作为示范?

书卷没有编写完,上清观的曲真人便开始想名字,写了十几个文雅有典故的名字还嫌不足,好不容易挑出满意的,白云寺的大师又觉不妥。

以至于到最后这套书有好几个名字,但人们却只因它封面是素白色,叫它白皮书,分大白皮书、小白皮书两种。

第五百一十四章 灵童

方若华也不理他们,要紧的是书的内容,叫什么名字却是无关紧要。

有这些多当下最顶尖的修士一起参谋,这一套大部头著作肯定会非常受欢迎。

不过,这回书成以后,恐怕不能是任何人都能读。

方肖虽说并不敝帚自珍,很愿意指点后辈,但是依旧遵从法不轻传这句话。

若是让不法之徒学了里面的东西,将来光是清理门户,也够让大家头疼的。

所以将来能阅读此书,资质一类也还罢了,唯独品行上必须过关。

方家门户紧闭,十几个当今世上修行圈子里最顶尖的大宗师,沉浸在书海中不可自拔,若有所得,便出去给后辈们上两节课,有纷争就彼此叫上志同道合的同伴,凑在一起搭个局辩论一番,每逢此时,总是围观者甚众。

一热闹,就足足有两个多月。

方若华期间都不得不回学校上了几节课,又被一个电话打过去召回,不得不再次请假。

年轻的,年长的修士们也是时不时去处理下自己必须做的正事,然后再急匆匆地赶回西藏。

估计在这一批典籍被梳理得差不多,大宗师们兴尽而归之前,方家是很难清闲了。

好在拉萨的风景不坏,周围有世界之巅,灵气充沛,最适合修行。

在此地修行一阵子,修士们到渐渐觉得,即便闲来无事,每年也该过来走一走,不刻意修行都有一种凝神定志的感觉。

这日,拉萨难得没有风,阳光也温柔的很。

方若华正坐在躺椅上,半躺着一边看天上的云彩,一边和食我姓通电话。

食我姓最近半个月忽然交了个男朋友,是他们学校比她大一年的学长。

方若华也就随便听一听,对好朋友的感情事宜,她还是坚决不打算干涉,就连她这个世界的亲姐姐,方若馨的感情,她都没有插手,更何况是食我姓。

不过能读政法大学这样的学校,想来最起码也是聪明有上进心的,能让食我姓喜欢,长得肯定也挺好,交男朋友有这几样也就够了。

食我姓显然挺喜欢她这个男朋友,那么沉默寡言不爱说话的姑娘,跟她打电话打一个多小时,到有四十分钟是说那个男孩子的。

什么学长家里条件不好,去食堂只吃馒头和不要钱的汤,什么学长很有上进心,也有耐性,在学生会做得很不错之类。

“……我挺心疼他的。”

食我姓轻轻道。

一听食我姓最后说话的语气,方若华就明白,至少在现在,食我姓是真喜欢她男朋友,既然如此,便是听描述总觉得哪里有点别扭,方若华还是笑眯眯地只道:“好,好,好,你高兴就好。”

反正那姑娘即便是变成个恋爱脑,那也是聪明理智的恋爱脑,再怎么样都不会太吃亏。

何况,她爸爸是个女儿奴,还精明到方若华觉得自己和爸妈加起来,也随时会在心眼上被人家给比成渣渣,那有什么可担心的。

想一想,食我姓二十三岁,才谈人生中第一场恋爱,唔,只有鼓励的份儿嘛。

正倾听食我姓的小女儿心思,秦笙忽然两步出来,一脸惊奇:“师叔祖,有件事,我想您一定也愿意听听。”

方若华一扬眉,挂了手机走进屋子,刚一入书房,就看到几个大喇嘛身边围了一群人,方肖也在,方肖抬头见她,便招手让她过去。

“这有什么新鲜,以前找转世灵童,一口气找到好几个的时候也有很多,究竟哪一个是,护法和活佛们自然会判定。”

一个大喇嘛不知说了句什么,旁边一武僧立时皱眉,摇头道。

“如今恐怕转世灵童尚是婴孩儿,暂且分辨不出也正常,可过几年不就得了,桑巴活佛在甘珠寺生活百年,究竟是不是活佛的转世灵童,甘珠寺里便是随意哪个小沙弥都能认得出,有什么好吵的。”

原来是甘珠寺那边的护法很低调地找到了三个转世灵童备选,出生日期都与活佛圆寂的时辰相差仿佛,且与我佛有缘。

准备先接入寺内培养,待懂事时再确认灵童究竟是哪一位。

没想到桑巴活佛的大弟子占堆昨日却背回来一个六岁的孩子,是个哑子,非说他才是活佛转世,而且当即匍匐于地,认了师父。

活佛弟子与护法在转世灵童的认证上有争执,这等新鲜事,别处不说常见,但也时而有之,可甘珠寺却几百年没发生过了。

甘珠寺并非大寺,桑巴活佛在世时只一门心思修行,寺内少纷争。

这武僧也是甘珠寺的,平时最讨厌心思不纯的喇嘛,总觉得一些喇嘛侍奉佛祖之心不够诚,还有名利之念,此时听说自家也出事,涵养再好,也生闷气。

不多时,便有大喇嘛登门,也是一脑袋官司,心情不大好,但是毕竟都是修为有成的高僧,还是很能沉得住气。

大喇嘛很是客气,请当日活佛圆寂时在场的修士,还有方肖几个活佛生前至交密友大驾光临。

“方上师与仁波切相熟,即便是仁波切转世再临,想来也会记得上师。”

方肖:“……”

要是换了在自己原本的家,遇上这种事他一定不瞎掺和,但是这个世界上的确有灵异世界,说不得桑巴活佛还真能转世再来。

他就无论如何也得去一趟了。

方家如今聚了十几个前辈高人,真算的话,竟然都与活佛相熟。

这也正常,修行圈子说大很大,可说小它也是真小,尤其是最顶级的圈子,统共也就有几十人而已,彼此不认识还真没多大可能。

一行人呼啦啦一大片,直接步行去甘珠寺,到把几个民宗局的办事员吓了一跳,差点一个电话直通中央,还以为方肖带着白云寺的长老,上清观的真人打算‘灭’掉甘珠寺!

实在是这里面随便哪个拿出来,那都是手眼通天的大人物,他们不能不谨慎。

眼下这个世界,与现代时空可不同,这是真正异常事件十分普遍的世界,上层不敢不重视这一块,对待修行圈子里的那些人,也是轻不得重不得,如今刚刚突破僵局,有望把修行圈子也纳入一定的规范之内,至少不至于大家伙都抓瞎,在这种背景下,民宗局肩膀上的责任也要更重几十倍。

幸好方肖为人谨慎,一接到民宗局那边的电话,就言简意赅地解释了几句,他们只是受邀前去甘珠寺做客,不会发生什么冲突。

话虽如此,民宗局那边还是紧赶慢赶地派了七八个人过来护送。

特警武警瞬间都戒备起来,顺便清场,严密封锁消息,生怕信众跟去凑热闹,万一出事,也好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局面不要恶化。

第五百一十五章 感应

小高和老洪两个,跟着自家领导开着车奋勇直追,在盘山道上开出赛车手才有的高速度来,终于将将吊在那十几个大师的后面,赶到甘珠寺。

他们自然是不能进去,冒了一身冷汗,气喘吁吁地下了车。

小高吐出口气,蹙眉道:“一群平均年龄怎么也有八十的老家伙,走这么快也不怕歪了腰。”

他一句话没说完,就见前面最后一个被迎进去的老和尚回头看了他一眼。

小高登时闭嘴,不知为何心里居然一怕。

老洪白了他一眼:“你到是不知死活,什么话都敢说。”

话音未落,秦笙从后面一路小跑,跑到眼前,凑过来拍拍小高的肩膀,笑道:“有什么不能说的,我也想抱怨,他们是快了,逍遥的不行,还有兴致较量呢,可看看我,我多惨,就知道压榨童工。”

他是有些惨,背上乱七八糟的摞了一堆东西,看着就沉得要命。

小高:“……”

秦笙也没想要小高安慰他什么,一溜烟似的飞奔而去。

秦笳紧随而至,略带几分腼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对不住,我哥哥性子有点跳脱。”

“没事,没事。”

他们还能说什么?

只能眼巴巴看着秦笙和秦笳一路小跑,气喘吁吁地进了甘珠寺的大门。

等他们两个进去,大约是和门口的小沙弥说了几句,不多时便出来两个比丘,合十行礼,笑道:“几位居士,天气越发不好了,还请寺里喝两茶。”

民宗局的几位面面相觑,还是老老实实地跟进寺内。

小高一进寺庙,不禁就心生好奇,其实他们局里的藏民还是比较多,但他却是汉族人,当初考公务员,也不知怎么就稀里糊涂地考了民宗局,反正就是哪个部门比较冷门就考的哪一个。

别看顺顺当当进来,脑子里填了一堆东西,但实际上,他对于宗教却是半信半疑,疑的那一部分还更大些。

局里的同事们却是个个神神叨叨,让他总有一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老洪和他走得近,见他这样的状态也不为他着急,反而总是神神秘秘地笑他:“别急,你进来还不到一年,我猜,再过个一年半载的,你就很能融入前辈们中间了。”

思索间,进入庙门,比丘指点他们,跟在那些高人身后慢慢前行,老洪瞬间严肃起来,神色郑重,压低声音:“不要乱说,不要乱动,从现在开始,你带了眼睛没有带嘴巴。”

小高登时有些紧张,却努力让自己表现得更专业些。默默念了三句——一切向领导看齐。

民宗局的人过来,方肖他们却只是扫了一眼,并没有太放在心上。

风沙打着旋飞舞。

方若华觉得甘珠寺哪里有些不一样了。

大殿还是大殿。

众僧还是众僧。

梵音依旧存在。

但是那种奇异的,让人安心的,舒适的感觉,还有那种游离于世外,不在红尘中的气场,却仿佛已然渐渐淡去。

这座甘珠寺好像开始失去自己的某种特质,而要养回来,恐怕还要再遇机缘。

方肖停下脚步,抬头看院子里两棵菩提树,树的年纪不大,是桑巴活佛二十岁时亲手栽种,如今外表茂盛,内里萧条。

不过,到是还有生机。

殿内佛香阵阵,沾染了衣裳,方若华一行人也是进了庙,上了香。

三个备选的转世灵童都由人看着在康村的房间里,几个孩子确实像是有佛缘的模样,额头宽阔,耳垂又大又厚,不爱哭,逢人便笑。

方肖带着方若华几个小辈走过去看了一眼,和几个喇嘛说了两句话,也没多说什么,便被大堪布叫住:“方上师,时辰差不多了,去仁波切那儿吧。”

见方肖应了,他又冲几个照顾灵童的小沙弥说了几句话,小沙弥便抱着孩子随着一起出门。

桑巴活佛活了一百多年,在甘珠寺呆了也是近一百年,他居住的地方却不简朴也不庄严,反而很生活化,落地窗,仿古的大床,茶几上杂七杂八地摆着围棋,茶盏茶壶。

红色的厚重大地毯,角落里摆着两个根雕作品,方若华扫了两眼,雕的大约是座佛像,但是线条模糊,形色完全不美,呃,实在是不堪入目,哪个人胆子这么大,敢把这种东西卖给桑巴仁波切?

方肖一笑:“怪不得从不让我进他的屋子。”

说话间,大堪布和几位喇嘛已经席地而坐,令小沙弥依次抱着婴儿进门。

第一个小沙弥,一手抱婴儿,一手推开房门,特意把孩子抱得高些。

“上师,回家了。”

小沙弥轻声道。

小婴儿登时咯咯咯地笑起来,转头四顾,手舞足蹈。

一个大喇嘛点头,神色温和:“看来有感应。”

其他人都笑了笑。

这边小沙弥抱着婴儿站好,后面第二个小沙弥就进了门。

“上师,回家了。”

小婴儿一声不吭,小沙弥便带着孩子慢慢地绕着屋子走,走到东面墙壁前面,小婴儿忽然一把抓住墙上挂着的五彩哈达,轻轻勾起唇角笑出声。

大堪布失笑,点点头:“站一边去吧。”

至于第三位,进门之后却是不言不动,宝相庄严,也不能说完全没有感应。

几个喇嘛都叹气:“这三个选中的仁波切的物品也差不太多。”

其实多一件少一件的,他们也不可能完全按照这些确定活佛的身份。

“我去电话问过央措仁波切,他老人家并未回应我,不然就再去几位活佛那里求教吧。”

这边说得热闹,方若华倚着窗户看向外面,一个看起来六七岁的小孩子,正被几个差不多大的小沙弥围在一起,那小孩子并不会说话,却是手舞足蹈地逗得几个小沙弥哈哈大笑。

周围的僧人看到了也只是冷眼旁观,并无阻拦的意思,毕竟这些都是普通僧人,而那孩子却是活佛大弟子亲自选出来,而且大弟子已然认定,这便是桑巴活佛的转世。

“他叫什么?格桑多吉是吗?是占堆大喇嘛带回来的那个?”方若华一扬眉,“为什么不让他也进来看看。”

第五百一十六章 欢迎回家

大堪布闻言一怔,道了声佛号,似乎觉得有些苦恼,又有些尴尬,半晌苦笑:“那孩子今年已经六岁。”

占堆闹出这一出,他们只觉得占堆是太思念仁波切,以至于深神智混乱,仁波切才去世多久,多吉那孩子都几岁了!

他们并未多言,也没有不让那孩子进甘珠寺,不过是因为其他寺的喇嘛们插手其中。

无论他们赞同还是不赞同占堆的举动,他总是桑巴活佛心爱的弟子,总不能活佛刚圆寂,他们就眼睁睁看着他的弟子就被人欺辱。

不过,没人相信那六岁的孩童当真是仁波切转世,实在是毫无征兆,护法也不曾预测到什么,只是此时方若华开口,他还是愿意给几分面子。

不说别的,桑巴仁波切的舍利子就在她的手腕上,可见她的确与仁波切关系密切。

不多时,多吉便推门而入。

他进门的一刻,大堪布愣了下。

前几日见这孩子,只觉得呆头呆脑,不会说话,还有些笨,但这会儿他走入桑巴仁波切的房间,到似乎变得有哪里不一样。

似乎,有点像桑巴活佛!

大堪布尚来不及多想,那孩子抬头四顾,一双雾蒙蒙的,始终带着一点呆气的眼睛,忽然就弯了弯,露出一片星芒,举步朝着方若华走过来,伸手握住她的手腕,忽然开口笑道:“我回来了。”

一众僧人齐齐惊呆。

这孩子被带回寺内,他们自然是调查过的,很清楚,多吉自幼聋哑,是天生的,根本不会说话。

多吉笑容甜美,又带着一点调皮,伸手按住方若华手腕上的舍利子:“我替你雕莲师心咒可好?”

方若华点头笑应。

就见多吉很自如地从房间的格子里翻出一套雕刻工具,工具都是非常专业且非常精致。

他手也稳定,只就着方若华的手腕,刷刷刷地落刀,速度非常快,不过二十分钟,十八颗舍利子,每一颗上都被刻上了完整的莲师心咒。

多吉很是满意,笑眯眯点头。

“我答应给你雕,自然是要说到做到。”

方若华看了一眼,却是慢吞吞把舍利子摘下来,随手塞给她爸。

“好东西,给我爸了。”

方肖看了看,又转头看地上的根雕作品,嘴唇动了动,转头问大堪布:“我觉得不用再考试,多吉便是桑巴仁波切的转世灵童,大堪布,你们可有别的意见?”

大堪布恨不得举起手把脸捂住,心中的激动一时都减去了三分,热泪还未曾盈眶,就差点咬到了舌头,只能叹了口气,率领一众喇嘛拜了下去:“上师,欢迎您回家!”

就这出丑都出到外人面前去的超级神奇雕工,谁敢说他不是自家的那位仁波切?

外面无数喇嘛,齐齐拜倒。

格桑多吉转身向外走去,一路上先摸了摸两位弟子的额头,依次看过去,轻声道:“我是桑巴尼玛,也是格桑多吉,极乐圣土虽好,我的修行却还没有结束。”

无数喇嘛齐齐呼喊佛号,一时诵经声四起,比丘沙弥尽皆为活佛献上哈达。

民宗局的一干人等个个目瞪口呆。

当领导的咳嗽了声,到是还算镇定自若:“快点记录,必须记录下来。”

小高只喃喃自语:“……教了很久吧。”却见那个虚岁只有六岁的男童一转头,盯着他看了一眼,登时,小高只觉得满头凉意,心思清明,那些杂念通通消失,忍不住有一种跪拜的欲望。

那双眼睛,绝对不是六岁孩子的。

小高打了个哆嗦,收敛了一切不合时宜的念头,也许今日之后,他要去替自家的父母兄弟女友求几张护身符回家,逢年过节,也该去烧几炷高香才好。

甘珠寺桑巴仁波切转世重临之事,很快就传扬开来,虽说其他几个活佛,还有别的喇嘛心存疑虑,或者有些不高兴,但既然已成事实,他们也不乐意再闹腾让别人看笑话。

如今方肖带着一大堆世上最顶尖的修士在此,西藏这边的喇嘛们也不可能闹事。

关起门来自己怎么折腾无所谓,如果让外人瞧了热闹,那可是整个藏族密宗的都跟着丢脸,没有人是傻子,不可能做这等吃力不讨好的活。

甘珠寺这边到是慎重起见,又派人仔细打探了一番,有人证明就在活佛圆寂后不久,多吉在学校读书时忽然从台阶上摔下去,昏迷了一刻钟。

因为这件事毕竟是发生在学校,老师们怕担责任,这孩子又是无父无母的孤儿一个,送医院检查没问题,学校那边也就不曾张扬出去。

活佛转世,选出转世灵童之后,还有典礼要举行,但都是后话了。

方若华父女在甘珠寺呆了几日,方肖陪着六岁的小友下棋聊天,方若华自己便包袱款款回了帝都。

顺便带走一套手抄本的‘白皮书’,研究一番,顺便收藏。

其实方若华他们自己的修行基础学等资料就是最好的修行资料,但是,这一册白皮书也有其价值。

例如其中记录的一些法术,其实并不高深,也不复杂,和方若华本身拥有的比起来差距巨大,却拥有很多节约灵力的小窍门,总能用最少的灵力来施展。

就这一点,就足以让方姑娘认真研究一番的。

再次回到校园,方若华还真有一些感慨,她学的法学专业,和别的专业比起来其实比较累,需要背诵的各种法律条文又多有复杂,案例也麻烦,属于易学难精的一门学科,但是也是越深入研究,越让人着迷的学问。

刚上学的两年,就是方若华如今的素质都认认真真,废寝忘食地苦学了两年,才算是入了门,但现在她都没有大把握真正站在法庭上,能真正担当该担当起来的责任。

“若华!”

销了假,上完上午的课,刚一出教室就接到食我姓的电话,食我姓还带了她的男朋友过来。

“这是我的好朋友若华,这是张磊,我男朋友。”

食我姓笑道。

张磊冷淡地点点头。

方若华上下打量了他两眼,皮肤比较白皙,鼻梁很高,眼睛漂亮,身上穿着打扮还算讲究,当然不能和食我姓那一身手工定制比,也算是小名牌,只是这人百无聊赖地靠着墙壁,脸上有一丝隐秘的不耐烦。

食我姓一笑,冲方若华道:“不用理他,他这人就这样的脾气。”

第五百一十七章 亲朋

方若华挑挑眉,不置可否。

两个人和往常一样,直接去校门口东头最熟悉的小饭馆里坐下。

食我姓点了七八个大份却比较便宜的硬菜。

方若华叫了几瓶雪碧。

两个女孩子就高高兴兴地吃饭喝饮料聊天,杂七杂八地聊到饭菜吃干净,又去压马路,买了各种零零碎碎,价格便宜的小饰品。

方若华和食我喜好习惯颇有些相似之处,即便不说正经事,不做正经事,甚至方若华一个人自顾自地聊天,得不到太多回应,也会觉得有趣又高兴,如此时间一久,自然是越相处越亲密。

只是张磊显然是越发不耐烦,陪了女朋友一会儿,见她不肯走,就随意地交代一声自己溜了。

食我姓也不在意,看着他走人,失笑道:“就是这么个人,不算多俊美,也不会讨好女孩子,唔,不过和我挺有缘分,相处起来还挺好的。”

她又是笑,“往常约会不是在图书馆,就是在各种学生会活动上,他可能不习惯这么闲逛。”

方若华:“……”

好吧,食我姓这姑娘一向冷静又淡定,话不多,但是一向更倾向于看别人的好处,从不把自己的意志加在他人身上,很能求同存异。

这应该算她的好处……吧。

方若华一笑,下午没课,自然继续扯着好友四处玩,玩到晚上先送她回宿舍,自己再回学校。

食我姓见了好友,心情不错,又按部就班地进入到自己的学习中。

这日,她照常约张磊到图书馆,帮他翻译一篇德文资料,往常说话不多,这回张磊到是蹙了蹙眉,轻声道:“咱们学习紧张,不趁着大学的时候多参加活动,积累人脉,攒经验,等大学毕业起点就比别的同学低了。”

“我们和人家官宦子弟不一样,都是普通老百姓,别以为咱们考的大学够好,出来以后就一定有好前程。”

食我姓诧异地抬头看了一眼。

张磊又轻声道:“所以,以后你少陪你那什么朋友去玩,看她穿着打扮也不像富贵人家出身,也不像是有什么大本事的,你能力不错,只这精通三国语言就比别的同学起点高了,还是多和齐班花她们接触,将来她们才是你的人脉。”

食我姓冷静地开口:“以后如果你不想见我的朋友,可以直接说,不去就不去,我朋友对你的兴趣不大,你不喜欢我的朋友,也同样没有关系,但是我要求你一旦出现在我的朋友面前,就谨言慎行,不该说的一字也不要说,我不想她有一点不高兴,你和我交往,可以不喜欢我的朋友,但必须要尊重她,就如我也不喜欢你宿舍里的那几位,但他们对你不坏,所以我绝不在你面前说他们半句不是,我也要求你做到。”

食我姓顿了顿,“如果你不肯尊重她,那我只能和你分手,这句话我只说这一次,决不再说第二次。”

张磊一愣,眼见食我姓平平静静地收拾东西离开,离开前还像往常一样叮咛了一句:“你要我查的资料,我列了参考书给你,便签夹在你的英语词典里了,再见。”

他一时也不知是什么滋味,只是略有些恼怒,气道:“还不是为了你好!”

又想自己这个男朋友还没有对方一个不知来路的老同学重要,他就更生气。

食我姓到是没多惦记,回宿舍开笔记本打网游去。

这些日子陪张磊研究的那些东西,实在当初大一的时候玩过差不多好几次的,她做起来也是有些没意思,还是偷闲打个游戏舒服。

她如今确实很喜欢张磊,如果不喜欢,也不会让他当男朋友,但是交往时间尚短,不过两个多月而已,如果慢慢交往下去,将来怎么样还不好说,但是现在想让食我姓把交往两个来月的男友地位,提高到自己多年好友之上,那不大现实。

食我姓和方若华都很有默契地没谈小姑娘这位男朋友的事,方若华到是又带她参加了几次家族聚会。

如今的方家和以前不同,个个都成了大忙人,全体修行入门,方兴和方桃更是被方肖赶鸭子上架,以天都第三基三级驱魔师的身份,和帝都新成立的特殊事务局取得联系,达成合作协议,暂时驻守特事局为顾问,帮助处理一些不同寻常的案子。

一开始两个人还觉得麻烦,几个月下来,这活到是越做越有滋味,成就感十足。

可即便如此,一个月最少也要举行一次家庭聚会,甚至数次,有时候方肖和夏芬两个也会参加,即便真人来不了,大多也要直接开通讯器,一家人在一起交流修炼心得,或者纯粹待在聚灵阵里修行,享受一下美食,放松心情,工作的压力和劳累自然而然就一扫而空。

这日,方若华照例躺在院子里的躺椅上,懒洋洋地等着若馨姑娘把烤得外焦里嫩的肉片,沾上不多不少的酱汁送到她嘴里。

三口肉片喝一口梨水,唔,美滋滋。

以前在小时空,方若华和女孩子们相处,多是照顾人,总去模仿下她萱萱姐的行为举止,这一次被若馨姑娘照顾,到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看她这位姐姐高高兴兴的模样,显然也是很享受投喂妹妹的快乐,于是,皆大欢喜。

食我姓也正好有空闲,此时正颇有几分痴迷地盯着方十一倒茶的手。

方兴失笑,小声与若华耳语:“不是说有男朋友了?”

方若华哼哼:“我大伯,我爸,都结婚这么多年了,年前参加联欢晚会,还不是一看见粟家那十二朵金花就精神倍增,再枯燥乏味的联欢晚会也能看得下去?”

方兴登时闭嘴。

好吧。

食我姓百忙之中还能抽空把目光落方若华身上一下:“张磊这两天作为志愿者,去义务帮忙接待一个华侨商人,是个老人家,叫方秋生,我听这名字很耳熟。”

方若华一众小辈没动。

方越泽,方东林,方修齐三兄弟齐齐转头:“我们大伯就叫秋生!”

方春生的哥哥和弟弟早些年背井离乡,不知所踪,后来到听说是去了国外,但至于具体是哪个国家,到不怎么确定,一晃这么多年过去,方春生这几年年纪大了,到有一点惦记起亲人来,偶尔也会和儿子们絮叨几句,省得将来老一辈没了,年轻一辈连自家亲戚都不认识。

第五百一十八章 通行证

“秋生啊!”

方春生一笑,“我那大哥可比我聪明,还有一股子狠劲,又有耐性,虽然算一算也有几十年没见了,不过他那种人,无论落到什么地方,估计也能奔出不小的事业,和我不同,他有上进心。”

食我姓带来的消息是挺让人开心。

谁不高兴以为永远见不到的亲人原来还有再见的一日。

方春生和他大哥秋生,年幼时也是亲热的很,固然后来总免不了有些龃龉,可几十年过去,曾经的小芥蒂,如今回想,早已经成了暖心的回忆。

不过,方家到没有多做什么。

方家人如今的养气功夫都还算到家,修行至今,方家已经没了毛躁人。

再说,也并不确定那个方秋生就是他们家的那个方秋生,如果是,既然都回国了,祖宅在此,终有再见之日。

“越泽,你就托人打探一下,看看这位归国华侨是不是你大伯。”

方越泽笑着应下。

方家大伯还没有打听出什么,他的大伯要回家探亲,顺便祭祖的消息却是传了回来。

这位归国华侨要回老宅探望亲属,是很正常的事情,安排这种活动,政府人员,招商办的公务员们,简直不要再熟悉。

国人的传统,就是讲究落叶归根,还讲究衣锦还乡。

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

如今,华侨归国探亲的热潮早过去了,方秋生回来的还算晚。

“方老先生,前面不远就是帝都桃园度假村,过了度假村,便是您老家所在了吧?”

一个满头银发,身体还算康健的老先生笑了笑,目中露出几分怀念之意。

“是啊,离家四十年有余,如今回来,到有点近乡情却。还好,老兄弟还在。”

方秋生大笑。

他孙子方宇,孙女方盼一左一右正玩手机,闻言都有些无奈。

和爷爷不同,他们却是挺烦的,说起来似乎是挺近的亲戚,但是几十年不见,根本与陌生人没什么不同,有什么好见!

爷爷想念亲人,自己去就是了,拉着他们做什么!

他们两个都是香蕉人,从没回过中国,在没回来之前脑子里对国内的印象还是外媒媒体说的那些东西,哪怕回到帝都,看到高楼大厦无数,印象被打破了好些,可是多年根深蒂固的思想哪那么容易彻底翻篇!

如今方宇想起克丽丝跟他们说的那个小笑话,当年有个归国华侨回家探亲,却被家里那些所谓的亲人吓得再也没敢回去半步,他这心里就有些别扭,反正就是提不起劲,一点也不想去旁观自家爷爷几十年亲人重逢的热闹喜剧。

再想想,说不定他们兄妹也得装作一副喜极而涕的模样,否则就是冷漠无情,不知亲情为何物,他甚至觉得自己的牙开始疼了。

“马上就到了。”

张磊脸上露出矜持有礼,并不谄媚,却令人如沐春风的笑容,“我们的车会开慢一些,前面是度假村,人和车有点多。”

方秋生笑着摇头:“只要不堵车就好。”

张磊莞尔:“不会,方老先生放心,帝都的车流量的确大了点。”

他只是个小小的实习生,大四毕业实习混入藁县的招商办,到不是想将来做公务员,更多是为了人脉。

张磊做得还不错,很得领导们喜欢,这次更是特别神奇地能随从领导一起陪同美国来的方先生回家,对他这个一穷二白,在帝都毫无人脉的普通学生来说,实在是一大机遇,他即便只是跟来长长见识,也要把自己能做的,做到尽善尽美才好。

方宇看了看他妹妹,他妹妹已经把墨镜戴上,又戴上耳机,假装听歌,心里到有点嫉妒起来,他妹妹能任性,可他身为长子嫡孙,却是不敢在老爷子面前弄鬼。

只希望老爷子的兄弟不是那等太没脸没皮的人,少生几个孩子,少有几个孙子,人际关系不要太复杂才好。

这么多年,老爷子都不曾打听留在大陆的亲人,还说什么不打听反而有个念想,打听了万一没了家,没了人,这心里岂不是难受。

可以想象,当年老爷子离开家时,方家得困难成什么样,听说太爷爷死了,太奶奶也没了,家里房子破如鬼屋,一床棉被一大家子用,一天勉强能吃上一顿饭,还只有水饱。

如今自家那个便宜二叔能活下来,也想必就是个普通乡下老农民。

他爷爷其实不该这么着急,招商办的人已经说了,可以提前帮他们打探清楚,知道那一家子的底细再上门也不迟。

心头的杂念一闪而逝,方宇探头看外面,只觉得天朗气清,风景极好,烦闷的心情竟好转了些,忍不住一笑:他想得未免太悲观,能住在山水如画的地方,旁边还是很有名的度假村,那位二叔家或许生活不坏。

就是很糟糕,或者碰上一群极品,难道他们家连拉扯下几个亲戚也要东想西想?看得顺眼,就多处一处,看得不顺眼,转身走人便是,他们又追不到国外去,不过是在大陆呆个把月而已。

要说财产,他们家不是什么世界富豪,但是家里的产业也足够他们花的,爷爷更不是糊涂人,即便分出一点股份钱财给他弟弟,又有什么大不了?

方宇自认为自己和家里那帮眼睛只盯着钱的堂兄弟姐妹们不一样,他相信凭着自己的能力,一定能闯出一片天地,用不着一门心思往自家的产业里面钻。

胡思乱想间,前面政府几个领导坐的车缓缓靠边停下。

方宇一愣:“到了?”

却是两个中年人拦停了车,低声说了句什么,不一会儿,招商办的章主任和他秘书就过来,对方秋生老爷子笑道:“方老先生,非常抱歉,是我们没提前做好工作。”

他想了想,心里其实也是七上八下,乱七八糟,面上却还端得住,轻声道:“是这样,您要去的地方比较特殊,如果不提前通知主人来接,就应该提前一天申请通行证,因为我们的疏忽,竟然没注意到此事。”

方秋生:“……”

章主任连忙微笑:“请您放心,方春生老先生也已经得到消息,特事特办,特别通行证十分钟之内就能送过来。”

第五百一十九章 福气

方秋生愣了半晌,吐出口气笑道:“看来我这位兄弟的身份很不简单。早知道,应该先通过你们和他联系上再说。”

其实他不欲声张,只想悄默声地见见亲人,更多是担心自己身上背的一桩大麻烦,担心有个万一,麻烦找到他弟弟头上。

再来,如今精力不济,还有些怕要应付乱七八糟的人际关系,不如来了看过兄弟,能帮忙的帮一把,看完就走,大家都省心。

他想了许多,却独独没想过原来他这个弟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见。

章主任面上只微笑,一副什么都了解,就是什么都不能说的模样,可实际上,他也很想痛哭流涕一把。

他章懋只是藁县招商办的一个小小主任,偶尔也来帝都出差,但是从来都是谨言慎行再谨言慎行,这次不过是陪人探个亲,多简单的事,怎么就半个小时之内接的电话从自己的上司转移到顶头上司那边去,竟然还冒出个什么直属总参的特事局,让他背了一大堆的保密条例。

他背完之后发现……背不背都一个样,因为以他的权限,什么都不必知道,只要记住一句话,从现在开始他没有长眼睛,更没有长嘴巴,就是个瞎子,聋子!

那位对他比较满意,很是喜欢提拔后进的头,还特别严肃地暗示,他回去以后可能要接受一次内部调查,会有心理评估专家来见他。

章懋:“……”

这回的工作他不做了行不行,爱谁做谁做!

幸好就在这时,他发现原来自己不是最悲催的,眼前这位方老先生,还有他的一对儿孙,也是惊讶地几乎要把眼珠子给瞪出来。

“我们难道要进入国内的秘密基地?”

十分钟之后,果然有一个中校军官过来,递给章主任一本证件。

然后他们这车又走了二十分钟,穿过度假村,绕过一片山路,穿过一个小村子,然后就忽然变了风格。

古色古香的岗哨那也是岗哨。

穿着军装的军人们个个荷枪实弹。

巡逻车一会儿一辆,一会儿又一辆。

他们的人和行礼被彬彬有礼地搜查了三遍,再彬彬有礼那也是搜查。

“我们究竟去什么地方!”

方宇登时开始怀疑,也许自家那位二叔,他爷爷的这位弟弟,其实有什么特别惊悚的身份!

其实,他们要是早来半年,那一切都会平平常常,兄弟两个平平常常的见面,叙旧,怀念当初,然后默默分开,绝对不会遭遇现在的事。

可是没办法,方肖和国家的交往越来越密切,方家老宅摇身一变,变成天都第三基地的其中一个训练中心,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在方兴和方若华商量过后,拿了一批批量制造的‘法器’替特事局的人武装一小支军队后,谁也没有说什么,方家老宅,还有它所在的村子就成了禁区,无声无息地有军警驻扎,设立岗哨,来往的陌生人员都要严密审查。

说实话,挺别扭,但是说不自由那也不至于,最多是出来容易,进入难,安保方面十分严格而已。

至少方春生,张翠,还有他那三个儿子,并不觉得住起来有拘束别扭的地方,看那架势好像已经和这些安保人员有几分熟悉,至少出入都点头打个招呼。

住起来体验如何且不说,到的确是高大上起来。

就像方家大伯方越泽,如今在小县城做了县长,大大小小的也算是个官,可他去政府上班,招呼个车来坐还要塞司机两包烟,可在家里想出门,那都是专车接送,保准不用他另外多费一点心思。

就说现在,经过一连串的各种检查,听歌的方盼也早早摘了耳机,坐得端庄又有几分矜持,眼露一丝好奇,总忍不住拿眼角的余光去看车外。

看她这副模样,这个小香蕉人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东方女孩子的品德。要是换成纯正的外国女人,恐怕早就叽叽喳喳问个不停。

汽车停下。

方秋生祖孙三人下了车,举目望去,一时间都是惊讶不已。

“爷爷,这就是家里的老宅?二爷爷现在就住这儿?”

和眼前这座巨大的,既巍峨壮观,又每一处都透着精致的古宅相比,他们家如今住的别墅简直和马厩也相差不大。

方秋生苦笑:“……我也不知道。”

一走将近五十载,昔日少年人,如今两鬓斑白,垂垂老矣,早忘了乡音。

他的家是什么样子?

印象中似乎是又脏又乱,一个院子分成好几户人家,让人住得憋屈又烦躁,可现在看到眼前这一座高大古朴的老宅,他的记忆似乎又回来了,他的家是青石与绿瓦,是一生之大美。

“别愣着了,还不赶紧进来?”

大门洞开,方春生和张翠带着三个儿子,四个孙子孙女,迎出大门。

方秋生嘴唇哆嗦了下,蹒跚两步,终究还是伸手一把抓住弟弟的胳膊,嚎啕大哭:“对不住,对不住,娘啊,娘!”

撕心裂肺,涕泪横流,拼命忍也忍不住,方秋生浑身直抽抽。

一众小辈面面相觑,被吓得连劝都不敢去劝一句。

还是方春生摇了摇头劝道:“哭什么,总归还是回来了,你放心,娘去的时候没受罪。”

其他的就全都不必再说,几十年过去,无论说什么那都是一碰就疼的伤疤,因为时间不能倒流,当儿子的再后悔又有什么用?

方春生一笑,把儿孙们叫过来,挨个介绍:“我和阿翠结婚以后养了这三个小子,老大叫越泽,老二是东林,老三是修齐。”

“就修齐这小混蛋,都四十的人还不肯结婚,比不上他们哥哥省心。”

“这几个是孙子孙女。”

方秋生回过神,这一看过去,便不禁意外,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来:“个个是人中龙凤,春生你有福气!”

方家人如今也算修行小成,修行入门的第一步,疾病不生,身体康健,第二步,返老还童,明晰自身,无论如何,身体都会一点一点趋向完美。

现在方家人就有这么点意思在。

第五百二十章 欢宴

今日风沙不大,柔和的风吹过,鸟雀声到让人想起几十年前。

方春生鹤发童颜,肌肤莹润,一丝皱纹也无,三兄弟个个都显得年轻,看容貌不超过三十,只是神态气度成熟稳重,至于几个小辈虽然容貌上变化不大,但是同样是风姿绝佳。

方秋生看了怎能不心生感叹,他看起来不像春生的哥哥,到像是他爸爸。

再想想自家那一家子不肖子孙,方秋生就更不是滋味。

他一生娶妻三次,生子九个,孙子辈更是足足十七个,可人数是多了,却都是满腹小心思,一个个的,眼睛里除了钱还是钱,早被荣华富贵迷花了眼,也被国外的风气污染,心性坏的厉害。

方秋生自己有数,他的儿孙们唯独长子家这两个孩子,虽然也有些纨绔习气,可是当初老妻还在时管得严,长子都是老妻教出来的,他养下的两个孩子也都是有良心的好孩子。

家里那一摊子烂事,他折腾了小十年,折腾得身心俱疲,是无能为力,也再不打算多管,唯独给这两个孩子,还是要安排好后路。

最后剩下的就是落叶归根,他和他老妻的遗骨要回乡安葬。

另外两个妻子就葬在美国公墓里,就省得其他孩子们麻烦。

哎,虽然老妻去的早,后头又娶了两回媳妇,但他要承认,结发原配在他心里终究不一样,后面的那些,也是相依相伴了十几年,可到底是半路夫妻。

说话间已经进了大门。

院内草木葱翠,风清水碧,色彩斑斓的鸟雀鸣叫,姿容绝艳的保洁人员动作优雅娴熟,仿佛带有奇特的韵律。

一路走一路看,方秋生还好,他的一双孙子、孙女,还有跟来招商办章懋章主任等人,却是相当拘束,至于张磊,几乎已经是不敢多说一句话,不敢多走半步路,一眼看到方若华,惊讶之余,不禁又是后怕,又是后悔。

他恨不得给自己一嘴巴!

为什么上次有机会结交,他却不珍惜,实在是愚蠢之极。

偷眼看过去,见方若华面无表情,似乎并没有记恨他的意思,一时想上前攀谈,却总找不到机会,张磊深吸了口气,仔细一想,自己也没有做过多么得罪这位的事,一转念,心里登时火热。

他女朋友和这位方同学可是老朋友,老同学,关系很是亲密。

马上就要毕业,该让小女友想想办法,看样子方家在帝都应该人脉很广,能量很强,如果他们两个都能留在帝都,落户帝都,将来在帝都安家,那他真是一辈子不用再发愁。

张磊如今这般拼命努力,抓住一切机会,还不就是担心毕业找不到好工作,赚不到钱,摆脱不掉原生家庭的影响,连带着影响自己将来的小家庭。

他是打算一毕业就尽快稳定下来,然后小女友结婚,组建一个稳定健康的家庭,所谓先成家后立业,这一点相当重要,没有一个贤内助帮自己,就是在外面闯荡也不能安心。

张磊年纪不大,可出身贫困之家,自然心性成熟对未来是很有盘算。

不过他女友的性子闷了点,得提点她,多哄着人家方若华,把关系处得更亲密才好。

一行人穿过美轮美奂的园子,进入客厅。

方宇偷偷看蹲下腰替他们拿拖鞋的黑长直美少女,一时间竟担心起自己昨晚洗脚是不是没洗干净,今天奔波了一日,虽然不是汗脚,但会不会有异味上!

哈,他也觉得不可思议,虽然自己的家世和美国那些豪门子弟不能比,可他一向认为,论才华,论能力,他要胜那些公子哥三分,恐怕只有哪天去白宫做客,他才会担心自己衣冠不整,让人看笑话!

一行人坐下喝茶,方春生和方秋生这些年没见,有一肚子说不完的话,方秋生一开始还因为强压着好奇,不太敢问自家弟弟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身份而略微拘束了些,可到底是久不见面的亲人,很快便只剩下满腔的思念。

两个一直说了许久,屋里亮起灯,还是方春生注意到两个人把客人扔在一边,摇头失笑:“看看我,光顾着说话,章主任,谢谢你照顾我哥,来,咱们一起喝一杯。”

章懋连忙道不敢,擦了把汗,有心走人但让方修齐一把按住肩膀,三言两语就给忽悠着踏踏实实坐下。

他觉得把这位方修齐方小同志招揽到自己手下,绝对是以一当十的将帅之才。

一行人去客厅坐下吃饭。

因为有客人在,章懋等招商局的公务员们,还有张磊既然护送自家兄弟到家,饭菜自然不能不讲究。

所有菜肴都是方家和上面合作的农场出产,不光味道绝佳,还充满灵气,外界绝对见不到。

从烟到酒,不见得多名贵,却全是特供的。

方宇和方盼以前也参加过上流社会的名门晚宴,一直觉得对方那种西装笔挺,美酒佳人,才是真正高贵且大方,在大陆吃饭,热闹的简直是土气。

但此时此刻,眼前是普普通通的圆桌,没有璀璨的灯光,没有舞曲,没有来来往往的贵宾,不是多么庄重的场合。

但是他们两个却觉得自己简直像刚从乡下走出来,第一眼抬头看到高楼大厦一样。

当然,吃了第一口菜,这些杂乱的思绪就一扫而空,只剩下——菜好吃,酒好香。

古老的房间半点不陈旧,充满了迷人的韵味,每一处都让人着迷。

两个小儿女觉得,香醇的美酒光看还没有喝,整个人便已经醉了,他们第一次觉得自己以往鄙夷的中国菜,真正是世界第一的美食。

牛排香槟那种东西,估计是野蛮人才吃的吧!

这两位其实还好,张磊整个人却都处在一种浑身炸裂的状态,看方若华,像在看一块金砖!

吃过饭,把客人们送走,两位老人家继续秉烛夜谈,至于两个小辈,已经稀里糊涂地被方兴和方桃他们叫去探险。

月上中天三更过,方秋生脸上明晃晃地带出困倦,方春生才放了大哥他们去客房休息。

第五百二十一章 国内已无人

夜深人静,屋顶上竟是星河灿烂。

方秋生躺了许久也睡不着,默默想自己的事,他已经年老,年轻时不懂事还惹来一个大仇家,前些日子已然找上门来,他带着方宇和方盼两个孩子说是要回大陆投资,实际上却是要避难,如今避到大陆,只盼着能在自己活着的时候了结掉此事,不要连累后人。

“哎!”

若当年能知道他也有年老体衰的时候,为人做事就该和缓些才好。

方秋生到不是后悔自己年轻气盛的时候敢打敢拼,若没有那股拼劲,也没有如今的基业,更没有这几十年的痛快,可老了,总归还是伤感。

第二日一大早。

方秋生伸了伸腰,坐了半刻,便打算拜祭过父母之后,就要走了。

结果还未出门,刚有些动静,门外便传来方春生的声音:“哥,你醒了没。十三,给你大爷爷换上衣服。”

“嗯?”

门一开,方秋生愣了愣,外面一男一女,两个长得只有画里才有的年轻后生各自捧着托盘而入,托盘里的衣服瞧着素雅,像是一身老式的中山装礼服,但是细节处很精细,料子也极好。

袖口都锁着花边,黑色玛瑙石做扣,衣服上暗处有花纹,总之,一看就是手工刺绣,顶级的料子,顶级的做工。

再看方春生,一身打扮很是精神,只在衣角上绣着他自己的名字。

方秋生扬扬眉:“这是做什么?”

“祭祖,方宇和方盼两个孩子也该入族谱吧。”

方秋生:“……”

如今这年代,谁家还入什么族谱!

他们方家确实也算是传承有年头的家族,但是小时候他爹娘都是讳莫如深,从不细谈,家里族人也没剩下几个,也就是家里地下室中确实堆积了一堆年代久远的破书之类,还算是留下些痕迹。

想起旧事,方秋生不禁笑起来:“春生,你这是想热闹热闹?”

仔细一琢磨到也不坏,修个祠堂,给爹娘修修坟,也是应当应分,而且热闹一下,也让两个孩子和二弟家的几个熟悉一二,将来他们要是多联系,遇见什么事,也能互相帮衬。

穿戴整齐,出门一看,他的两个孙子孙女也被打扮得特别整齐漂亮,不禁点头:“好。”

好好的孩子,还是这么穿让人看着舒坦,他们平时穿戴的那些衣服,看起来就不伦不类,总觉得别扭的很。

方秋生出门上车去后面自家祠堂时,心情还是相当轻松,带着几分凑热闹的兴奋感,等下了车却不自觉肃穆。

实在是这祠堂着实修建得二十分体面,飞檐斗拱,巧夺天工。

正感叹,方秋生电话响了,他拿出来一看,是陌生号码,不禁蹙眉,一接通,便听里面传来三声冷笑。

“旧时你欠下的孽债,也该还了。”

方秋生登时身体一僵,浑身抖了抖。

一股从心口溢出来的寒意,一点点爬升到眉心处,方秋生咬了咬牙,把心中的惊惧咽回去,下车时却不禁踉跄了下。

“爷爷!”

方宇和方盼都大吃一惊,连忙过来扶住。

方秋生摇摇头,高声道:“二弟,二弟。”

此时方春生正和方十一他们说话,听见喊声连忙回来,皱眉道:“怎么了?”

“二弟,我有急事要去做,你照顾下方宇和方盼,祭祖,祭祖我就不参加了,替我向列祖列宗陪个不是。”

说完,他转头便走。

方春生无奈,一把把人拉住,哭笑不得:“你可不能走,哪有长子不参加的,老祖宗们怪罪下来,谁能担待得起?”

说着,他上下打量了方秋生几眼,转头喊,“若华,你来。”

方若华只好扔下方若馨他们,一转身走过来,不用方春生说,看了两眼就笑了:“大爷爷安安心心祭祖,别管有什么事,等祭祖完再说。”

方秋生一脑门子汗水,心尖发颤,急着要走,可他被自家弟弟一把抓住,愣是半步动不了,急得几乎要哭出声,叹道:“快放手,我不走会给你们都招来大灾大难,会死人的!”

他也顾不上别的,再不想说也只能说明白:“你大哥我早些年争强斗狠,做生意的时候不知道留余地,三十年前收购了一家公司,那家公司的老板姓陈,一气之下心脏病发作死了,万万没想到他们家竟认识一个降头师,擅长驱鬼术,竟驱鬼物想来害死我,结果我没事,我媳妇却替我挡了灾,当时我也是怒急,一心只想报仇,调查清楚以后雇了人直接把那降头师杀了为我妻子偿命,可那降头师也有儿子,去年他儿子……哎,总之我惹下了大麻烦,那人心狠手辣,迟迟不杀我,不过是想看我狼狈奔逃的模样罢了。”

想到那人,方秋生怕得厉害,又不知道是后悔还是别的什么,心情复杂,“哎,我就不该回来,二弟你如今家大业大的,也没有哪里是我能帮得上忙的地方……我要是害了你,那真是死了也不能下去见咱爹娘!”

许是心理压力太大,方秋生竟然忍不住呜咽。

方春生:“……”

他印象中,他大哥那是铁打的汉子,连他爹死也没哭几句,没掉几滴眼泪,这几十年过去,竟然换了脾气。

“春生,哥哥我已经被他下了降头,无论我在哪儿,他想让我难受都容易得很,也随时能找到我头上,好二弟,你听哥一句劝,这种事你管不了,我在国外也请了好几位大师帮忙,但是都,都管不了。”

“到是有人说,国内有一位罗真人精通术法,心也慈悲,我才回国想要请他老人家出手帮忙,他老人家是上清观的高人,没想到我赶去求救,罗真人却闭关潜修,根本不见客,哎!”

“这月余下来,我是四处奔波,想要找能解我危难之人,但却无人理会,大约国内修行界的确凋零,已经没有几个有真本事的能人。”

这话出口,方秋生也是惊惧交加,宗祠外十几位不请自来,旁观方家祭祖的‘前辈高人’齐齐转头。

方春生:“……”

第五百二十二章 祭祀

“哥哥我也只能认命,万一要是避不开这一劫,最后能见你一面,跟你说几句话也算满足,等我死了,让我落叶归根,和你嫂子一起下葬,我家里那一摊烂事不用你管,可我这一对孙儿孙女却还是好孩子……”

方秋生说话速度飞快,一边说,一边使劲想挣开自家弟弟的手臂,神情越发坚定,到是有几分他年轻时闹腾的风采。

门口一群观众,上清观的也好,白云寺的也罢,什么罗真人,李大师,个个闭上嘴,背着手,躲到一边去,通常来说,在方家的地盘上,他们完全可以踏踏实实当个摆设。

方春生笑了笑,也不跟他争执,果然松开手,不过方若华和方若馨两个一左一右,轻轻松松架起他的胳膊,笑盈盈道:“大爷爷,马上要开祠堂了,咱们走。”

两个小姑娘的力气非常大,随便一拖,他人就被拖着向祠堂大门走去。

方秋生简直要哭:“你们不要不信邪,我知道,大陆如今信这些的人不多,但是春生啊,你别忘了咱爷爷也懂些这个,世间的确有不干净的东西,我等凡人,根本抵抗不了……”

说话间,宗祠大门已开。

巨大的蜡烛点燃,自有肃穆的气氛弥漫,连方秋生都闭上嘴,不敢再多言多思多动。

身为老人家,他既然信这些,当然也必须尊重先祖,只是着实是心中难安,神色不属。

但是程序一开始,方秋生就仿佛被什么驱动了一样,跪拜再跪拜,上香,耳边听方春生轻声道:“大哥海外归家,我兄弟五十年分别后首次团圆,特请列祖列宗与儿孙晚辈同庆贺。”

微风吹拂,灯烛忽亮。

方春生上过香,抬起手挥了挥。

方若华上前一步,走出殿门,登上门前高台,方兴一众兄弟姐妹也纷纷而出。

这种祭祖活动已经举行过两次,人人熟悉,并不需要提醒,方兴带着方桃,方若馨,还有方宇和方盼两兄妹,手持鼓槌,用力敲击安置好的大鼓。

鼓声如雷,气势壮阔。

方宇和方盼从没做过这种事,一开始就如赶鸭子上架,生怕丢人,紧张的不行,可一旦真手持鼓槌,站在兄弟姐妹之间,心中登时涌起一股热流来。

他们也不明白那是什么感觉,明明只是见面不久的陌生人,但就是心安,就是愉快,这是一种他们这些年身在美国,和十几个至交好友一起开趴,一起热热闹闹时绝对感受不到的东西。

“孤魂野鬼退避三舍!”

周围二十多个同样打扮的男女齐声呼喝,方若华踩着鼓点纵身而起,盘旋而升,似在跳舞,又似战斗,不说方宇和方盼,就是方秋生这个心中藏着无限愁绪的也不禁看得着迷。

他不懂舞蹈,可这孩子跳得真是好,哪怕让他枯站在旁边看一辈子,他也看不腻。

方秋生眼眶发红,心下叹气,能有这次机会,能拜祭一下祖宗,还多想什么,大不了就是一死,大不了他脸也不要了,跪地求饶,恳求那人把他碎尸万段都好,别为难他弟弟和孩子们。

这里是大陆,那人想必也不敢肆无忌惮。

方若华跳完祭祀舞,拂去额头上的汗珠,亲自带着一众小辈献上酒肉祭品。

祠堂里响起梵音。

一应程序走过,方春生上前请出族谱,一点点展开,拿出笔交给方若华。

方若华点点头笑道:“方秋生……方宇、方盼请上前。”

方秋生和两个孩子面面相觑,还是老老实实地走上前去,方十一过来,放下两个蒲团。

说实话,国外不兴这些,他们是真不习惯,可当下的气氛中,两个人一点也不觉得哪里不妥当,老老实实地跪下。

方若华这才开口:“我代列祖列宗问,你父子三人可愿发誓,从今以后秉持一腔正气,勤修苦练,明辨是非,守正辟邪,不违家规,不辱门楣。”

方宇和方盼都愣了下,不过在场的这几位脸色都很郑重。

就在祠堂外,悄无声息地立着几十人在观礼,一个个的毫无存在感,可是仪容整洁,神色庄重,这种场合,他们也不敢胡闹。

方秋生更是有点想落泪。

张了张嘴,一时却无语,好像有一种特别的东西在心口涤荡,半晌终于先后开口道:“我父子三人立誓,绝不违背家规,不辱没我方家门楣。”

方若华又连续问了几次,得到肯定答复,这才执笔在族谱上记录下方秋生三人的名字。

“以后若是你另外几个儿孙回国,审查过后,品德没有问题,可以再入族谱。”

方春生上前笑道,伸手招了招,方十二早捧着一个托盘过来,方春生打开让自家大哥看:“是族谱,制作好了的,哥你收好。”

方秋生登时点头,忽然就觉得骨头都轻了几斤:“好。”

收好了族谱,祭祖即将结束,方若华上前带着家人们恭送列祖列宗离开。

微风吹拂,香灰遍地。

方家整个祭祖活动从头到尾都简单而庄重,家里上下人等,包括方秋生的两个在国外长大的孙子,孙女,真正置身祠堂内,做出这种他们平时在电视上看,电影里看,总会觉得好笑的举动,才真正体会到那种从心底深处的认同感。

在这之前,方宇和方盼是这片土地上的客人,是方家的客人,在这一刻,他们到有一丝觉得,他们的根只能在这里。

方秋生出了祠堂大门,把方宇和方盼叫到身边,叹了口气,以一种留遗言的态度按着他们的肩膀:“我为你们一人建了一个基金,等回美国后可以去找你们肖特叔叔,他知道我的遗嘱在哪儿,也替我跟你们爸爸说,他不喜欢经营公司,就交给职业经理人,被太惯着你那几个叔叔,都是不省心的,我已经留给他们足够生活的钱财,他们是我的责任,不是你们爸爸的。”

深感时间短暂,方秋生还有很多话想说,却知道自己已经没有时间。

“春生,哥对不起你,当年家里那么困难,可哥一门心思要出去闯荡,一点都没想过把你一个人扔家里,你会有多难,都这一把年纪了,哥就是想补偿也……算了,长话短说,哥给你在银行保险柜留了点东西……”

方春生看他已经吓得将近绝望,赶紧拦住:“大哥先别说那么多,现在体会一下,身体怎么样?有什么感觉?”

“啊?”

方秋生愕然,“什么感觉?”

第五百二十三章 天罗地网

“你还觉得冷吗?”

方春生笑道,一边说,一边把方若华叫到身边,“你修为最高,看看你大爷爷,他身上带的那些东西还在不在。”

方若华莞尔:“当然没事了,我都跳了这么半天祭祀舞,别说一个鬼,就是漫山遍野都是鬼,也不敢在大爷爷身上呆半刻。”

说着,她抬起手抖了抖,食指和无名指之间仿佛夹着一团阴影一样的东西。

方宇和方盼完全听不懂,好奇地看了两眼,只觉得是看花了眼。

方若华的手机忽然响起,她漫不经心地接起来,听了几句,就点头道:“不用理会,放人进来就是。”

那边又应了几句,方若华挂断手机,才笑道:“大爷爷的那个对头,姓姜?”

方秋生愕然。

还不等他说话,不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冷笑,就见外面小径上走来一人。西装笔挺,身高有一米八,鹰钩鼻子,略有些胖,所以看着脸生横肉。

一张嘴普通话到是很流利,只略有些饶舌而已,“方秋生,这阵子你过得怎么样?”

方秋生一见他,脸色骤变,猛地向前几步把方家人护在身后,神色惊惶,咬牙切齿:“姜华,你究竟想怎么样!要杀要剐随便你,你要还是个汉子,就动手啊!”

姜华一下子笑起来,摇摇头:“直接杀了你多没意思?我想慢慢玩,让我想想,这回要玩什么游戏?”

他掐着下巴,若有所思。

方秋生这下又惊又怕,随即又是大怒:“你不要太无法无天了,世上能人众多,惹急了我,便是倾家荡产也让你不得好死!”

姜华似乎觉得有些好笑,也略带几分轻蔑:“你还没死心?唔,我记得你招来过全美著名通灵大师布雷恩,他还帮FBI破过很多案子,还有那位安吉尔,可爱的小姑娘,听说是位女巫?对了,这里是华国,也许会有很多和尚,道士,就和你在唐人街找到的那几个酒囊饭袋一样,尽管去找,多找几个来,我还真想见识见识。”

他语气十足轻佻,方秋生心生绝望,他并不觉得找高僧,找修道之人就当真有用。

这个世上或许有高人,但是高人也许都在高山大泽修行,至少不是遍地都是,不可能随叫随有。

方秋生神色黯淡下来,认命地闭上眼:“你还有什么花样,我都接着。”

是蛇虫钻心,还是浑身疼痒难耐……如果他要控制自己,让自己做出什么死也不愿意做的事……方秋生忽然有点后悔,他应该早些死得干干净净,如今姜华就在眼前,他怕是连死也轻易死不得了。

闭着眼,良久良久,一点动静也无,方秋生蹙眉,心道这人又在想什么恶毒的主意?

睁眼一看,便见姜南双手交握在胸前,拼命舞动,舞出一片残影,双目圆瞪,似乎有些惊愕,额头隐约间一丝青黑,汗水滴落。

方秋生怒叱:“你又耍什么花招?”

姜华嘴角抽动了下,死死盯着方秋生半晌,随即目光四下逡巡,厉声道:“究竟是哪位朋友要管这件闲事,站出来!”

周围悄无声息。

方家今日祭祖,祠堂内自然没有外人,但是周围不约而同过来观礼的人却不少,还有一些周围的村民,都和方家做过几十年邻居的那种。

此时祠堂附近也是有不少人站着看热闹。

姜华暗暗戒备,因驱使的三个鬼奴竟都没了联系,只觉心头不安,目光微动,忽然一扭头对上站在祠堂前离他最近的一个老人家,冷声道:“可是前辈在与晚辈开玩笑?”

那老人家愣了愣,眨了眨眼,摇头:“小伙子,我可听不懂你……”

话音未落,姜华瞬间提速,朝着老人冲去,他江湖经验丰富,动手干净利落,捣乱的就算不是此人,抓一人为人质,或者展现实力震慑一番,也算不坏的结果。

人刚走到老人家面前,兜头罩脸地就扫过来一个扫帚。

姜华竟然避不开,连续转了三个方向,那扫帚就是不疾不徐地扫到他脸上。

噗通!

整个人被一股巨力掀起,落地,就地打了个滚,姜华灰头土脸地站起身,浑身紧绷。

咕咚,方秋生吞了口口水,也跟着看过去——他认得挥扫帚的人。

昨天晚上就看到他在村子里穿着保洁人员的衣服,拎着铁锹铲地上的落叶。

今天早起来祠堂时,也看见他四处扫落叶。

方秋生还看见他特意把矿泉水瓶挑出来扔到另一个麻袋里面。

他还在思索,姜华却反应很快,整个人头也不回,飞速窜逃,而且不走大路,直奔不远处的湖泊。

他要是反应不快,以他这脾气,恐怕早就栽了,也不至于有今日的风光。

湖中有几个小木船,还有人钓鱼,姜华心中庆幸,后面的人并没有追赶的举动,直接扑到船上,一脚踢向坐在船头渔夫打扮的中年人。

没想到刚一出脚,就觉得足心一疼,兜头罩脸落下一渔网,渔网一罩下来,就紧紧黏住他的肉,指尖的刀片割了半天,刀片到是断了。

姜华咬牙,用力挣扎,越挣扎渔网越紧,勒得他骨头都隐隐约约剧痛。

渔夫摸了摸头,苦笑:“我就是来看热闹的。”

话虽如此,却还是拖着渔网溜达到祠堂前面,把人扔下,耸耸肩:“方前辈,您看看我这动手能力不坏吧?能不能给我个三级证?不要二级的,三级的就成!”

方若华失笑:“教给你一个诀窍,去找个学校,蹭法学课蹭一学期,肯定能过笔试。”

考二级又不是真要他们有多高的文化水平,肯定只是简单考核一下,确保综合素质不差,三观端正也就得了,从头学习也不会很难。

渔夫却是垂头丧气,他们家的人是天生不喜欢学习,如今连小学水平都够呛,想过关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去。

他们闲聊起没完,渔网中的姜华却是心中大恨,目中蹿火,恶毒地抬头看过去,满脸狰狞。

方秋生更是目瞪口呆,一时已经不知今夕是何夕!

第五百二十四章 有进无出

他方秋生在之前一刻,还在想自己肯定逃不过这一劫,想自己的后事安排还有些不周全,虽然发下狠话,可那几个孽子到底还是他的儿子,就这么扔下他们自生自灭依旧心疼,他三弟还下落不明,和二弟相聚时日尚短,总之,留有很多很多的遗憾。

结果一转眼,让他害怕恐惧的那个人就被罩在渔网里,跟一条死鱼似的拖到他面前。

方秋生一时有些糊涂,急声道:“小心,他能控制鬼怪!”

“……不说我还忘了。”

一直拿着扫帚扫地不停的老人家,从扫帚上摘下一团黑影。

他的扫帚乍看不起眼,乱糟糟的,但上面点缀的都是金丝银线,每一个结都十分特别。

“我这儿有一个,剩下的在谁那儿?”

渔夫也从袖子里摸出一个。

站在观众群中看热闹的一西装中年人冲着方秋生讪讪一笑,从口袋里也拿出一个。

方兴举着玉瓶走过去,把黑影通通塞回瓶子里,笑道:“月底一起结算,你们要钱还是兑换阅读权限。”

渔夫要钱,其他两个都纷纷要求兑换权限。

中年男人说完还有些尴尬,身为上清观的那个‘正在闭关修行’的罗真人,他需要极厚的脸皮才能稳稳当当地站在这里。

周围围观的人窃窃私语,盯着渔网里的姜华笑:“没想到有人在方家门口闹事,大意了,早知道也该带着吃饭的家伙才是。”

方兴这才走过去,拿出自己的证件打开,意思意思地给姜华看。

“我是特事局顾问方兴,你叫姜华?我查查看……没有你的入境登记记录。”

方兴蹙眉,“你身上携带三个鬼魂,等下我们会对鬼魂进行测试询问,如果你们是遵循双方自愿原则,平等签订契约,那么我们会释放鬼魂,你们的交易行为我们也不予干涉,但是如果你获取鬼魂的手段有问题,我们会提交公安部门另行处置……”

姜华的脸色灰白,神情恼怒,心底深处却不可抑制地恐惧起来。

还有大陆官方竟然已经强横到这般地步?

连他们这些人都要处于监管之下?

方秋生也不敢置信,半晌,勉强转头看了看自家二弟。

方春生没说话,心下感叹一声,姜华运气不怎么样,其实如果不是撞到自己门前,他的私人恩怨修士圈子里应该没人会轻易插手,否则方秋生四处寻求帮助,也不至于没人出手。

至于特事局,自然是职责所在,肯定是想要做到世界上所有修士都不能为所欲为,最好修士们都能做一下登记,让国家做到心中有数,一旦修士犯罪,立时就能抓捕,但目前来说,真是很难管得过来。

连方兴这个对掺和特事局事务很有兴趣的热血小青年也说,恐怕接下来漫长的时间,特事局都要和修士的圈子相爱相杀,既合作又斗争。

方春生举目四顾,笑着推了一把不在状态的大哥,一起回家去。

周围观礼的男女老幼,哄笑一声,大部分都散去,还有个把打算去借书,顺便喝杯茶。

方秋生一路恍惚,走到家门口,进了客厅,被他弟弟推着坐在椅子上,灌了一杯热茶,还是很恍惚。

他都如此,姜华脸上就更五颜六色的。

方春生看了看他,略微沉吟,“把渔网还回去。”

两个侍从上前解开黏着他血肉的渔网,就推门而出,送还回去。

姜华疼的一呲牙,目露凶光,强自按捺。

方春生扫了一眼,这人要怎么处理,还是要看方兴他们的调查结果。

想想这桩‘家事’,他这心里也有些古怪,如果一切依照法律行事,那可热闹。

方秋生是杀了人的,就算是三十年前在美国杀的人,那也是买凶杀了人,别管有没有证据,他自己说出口,绝不会假。

姜华抬头四顾,冷声道:“江湖规矩,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你们究竟是些什么人,为什么要管我的事!”

说话间,目光微微凝滞,悄无声息地打量左右看起来普普通通的一家子。

用力一咬舌尖,念诵咒语。

一连念了三遍,可是……

方兴扫了他一眼,没搭理,拿着平板随意滑动,偶尔写点东西。

方桃比她哥哥客气,走过去笑道:“打扫卫生的那位大爷给了一扫帚,接下来两个月就戒了咒语吧,念也没用。”

姜华:“……”

方秋生是恍惚,姜华就是精神崩溃。

在今天之前,他和猫逗老鼠一样拿方秋生取乐,让他寝食不安,受尽折磨,他出现,便是要让这个仇人由身到心一起下地狱,受人世间最残酷的折磨,可是他刚出场,诸般手段一样没用,手中最强的底牌就让人家一口气给弄了去,他连跑都没跑成。

怎么能不憋屈的要命,深吸了口气,姜华抬头睁开眼还是那句话:“你们都是什么人?”

他奶奶的那个扫大街的老头子,还有那个渔夫都是什么东西!

他父亲死后,他逃到香江,后来又辗转各地修行,国内也不是没来过,也见过几个同道中人,可三十年来遇见的,能有那么一点真本事的高手,不过屈指可数,而且都很谨慎。

如果今日,他是遇见某个管闲事的同行,大战三百回合,不幸大败亏输,那他当然生气,却不至于有多难过,走上这条路,就不敢保证自己平安无事。

可如今算什么?

应对并无任何差错,偏偏是这种莫名其妙的结果。

姜华几乎恼羞成怒,终于忍不住大声道:“你们有没有一点高人的气节在。”

说着,一指方秋生,“为了这么个小商人就设这种陷阱,又是扮扫大街的老头儿,又是扮渔夫,也不显丢人现眼!”

方家一行人面面相觑,方兴笑起来,摇头道:“这可是误会,首先,李大爷身为我们这边天都基地的保洁人员,拿我们和特事局两份工资,他的主要工作就是打扫卫生,保证环境的干净清洁,至于渔夫,人家家里世世代代都是渔民,不过他的正职是厨师,在度假村附近街道上开了家饭馆,生意红火,还挺赚钱的。”

“我们家旁边这湖是大家的湖,又不是私人承包了,也没有不许钓鱼的指示牌,人家要在湖里撑船钓鱼,谁又能管得着?”

姜华听得满眼小星星,可看方兴的神态,竟然不像是在说谎。

他陡然有一种荒谬感——难道大陆这边修行已经普及了?贩夫走卒都是修士?

姜华猛地摇摇头,把心思收回来,转头看向方秋生,一字一顿地道:“你很幸运,但是我不会放过你,你等着,终有一日,我要把你碎尸万段,告慰我父在天之灵!下一次,你绝对不会有今天的幸运。”

方秋生缓缓把身体靠在椅背上,蹙着眉,一时到不知该说什么,沉吟许久道:“我年轻时争强斗狠,不懂什么叫给人留下余地,但是当年你爹死的时候,求我绕过你,我想了想终究没有赶尽杀绝……”

那时候美国很乱,每天不知死多少人,姜华他爹又根本见不得光,身上不知背了多少件案子,他死了没有掀起半点水花,方秋生自然没遇见麻烦。

“既然当年留下祸患,我就做好了承受你报复的准备……”

方兴耸耸肩,上前一步打断这两个人之间的恩怨情仇,冲姜华一笑,盯着平板挑挑眉道:“你想报复的话,还是等你有命从监狱里出来再说,根据调查,我们有理由怀疑你以非法手段虐杀儿童,抽取魂魄,制成鬼奴供你驱使,无论是依照现行法律,还是天都基地的准则,等待你的都不会是什么好的结果。”

姜华咬着嘴唇,冷哼一声:“成王败寇罢了。”

说着便低下头去,再一言不发。

方兴打电话通知特事局的人来把对方带走,还有很多后续要处理。

如今对于修士这一块儿,松紧度的把握,规则的制定,还都很不完善,每一个案例都该谨慎处理。

方若华和方家几个兄弟姐妹一直坐在一边聊自己的闲话,并没有太关注这边,唯独方宇和方盼忐忑不安,时不时看一眼。

自从回到祖国,他们两个也算是随时随地都三观崩裂,感触颇深。

方宇叹息:“等回家我要和我爸爸说,咱们方家也是名门大族,历史比那些装贵族的小子们恐怕要长得多,也让他赶紧回老家看看。”

说话间只见本来虚脱倒地的姜华蹭一下蹿起,撞向窗户,整个人连同玻璃窗一起飞纵而去。

方盼整个人都惊得站起,尖叫:“他跑了,快追!”

一声喊过,转头四顾,就见客厅里说话的说话,聊天的聊天,连端茶倒水的侍从都没有什么大反应,也只有自家爷爷神色大变。

方秋生蹙眉:“姜华气量狭小,他一走,恐怕就不会只报复我,吃了这么大一亏,他不会善罢甘休的。”

方春生笑了笑,还没说话,秦笙抱着本书心满意足地从地下室上来,一来就看见这一出,饶有兴致地从窗户里向外探头张望:“我看看,那几个小孩子好像在那边玩堆城堡呢,对了,是上清观的那几位老爷子盯着他们呢吧。”

说话间外面就传来一声惨叫,很明显,是姜华!

秦笙一下子笑起来。

方春生也道:“瞧瞧,根本不必担心,咱家就算不是铜墙铁壁,也是处处天罗地网。”

秦笳也笑:“当初我们想尽办法破阵,另辟蹊径的主意不知出了多少,个个都闯不出去!”

一个过来蹭吃蹭喝的平凡脸少年也从二楼探下头来大笑道:“要是那么简单就能出方家大门,上次仗着隐身术耍滑头不肯进历练大阵,非耍心眼想出门绕行的那个徐家的小白痴,也不至于到现在还因为考不到二级证书整天喊没脸见人。”

客厅里本来只有方家一家子在谈事,此时有热闹看,到是三三两两从各个角落冒出好些人来。

方秋生吓了一跳。

不过方春生在,这些人也不肯放肆,一个个乖乖巧巧地凑过来给方老爷子见礼。

其中一个道士模样的老人家转头对方秋生一笑:“听闻方老板去上清观找过贫道那劣徒?”

方秋生登时一愣。

那老道士莞尔:“我弟子便是罗锋,这几个月,我们师徒都借天都方家的聚灵阵在闭关,没理观里的杂务,到是对不住方老板。”

方秋生连忙摆手。自己去找人家,有事相求,人家难道还非得老老实实等着他不成?没有这样的道理,哪里有什么对得住对不住的。

也就片刻工夫,姜华就又被提溜回来,只是他上一次没受多少罪,这回却不一样。

头发竖立,满脸焦黑,右手折断,好无力道地垂在身侧,下巴也不知怎么竟是扭曲裂开,恐怕要去医院做个手术。

方春生都有些心惊:“咱们家的那些防御阵法还是改一改。”

这种程度未免吓人。

方若华也点头:“是该改改,姐姐交男朋友了,以后家里可能会有小孩子,小孩子淘气,伤了人可不好。”

秦笙和秦笳本来想说不走正路的不速之客,和没有本事还自傲的小屁孩,倒霉活该,听了这话,也纷纷道:“改的时候务必让我们旁观。”

他们两个都对阵法很有兴趣。

姜华精神萎靡地倒在地上,闭着眼,头也不肯抬一下,显然这次是真正心灰意冷。

就在刚才,他虽然被抓了,但却远远不觉得自己真会栽,这帮人以为取走鬼奴他就再无还手之力,如此大意,他还暗自冷笑,发誓一旦脱困,必让方家鸡犬不宁。

可现实却是如此晦暗可怕。

他一离开客厅,遇见的每一个人都是张着血盆大嘴的妖魔,吃人不吐骨头。

如今才真明白,此地就是无间地狱,有进无出。

神相门的李老爷子一手拎着酒壶,一手拎着一罐子茶叶,进门笑道:“外面好热闹,这是唱什么戏呢?”

秦笙笑眯眯回道:“这不方老爷子的大哥归国,方家要祭祖,正好各大门派派出弟子来方家求书,长老们干脆也凑凑热闹,反正这几天师叔祖家里进进出出的驱魔师能不说独占国内半壁江山,占个三分之一还是绰绰有余。”

说着,他便瞥了萎靡不振的姜华一眼,莞尔,“这人也是走霉运,非敢赶在这个节骨眼上过来寻仇,喂,你要是还有活下去的机会,进监狱之前找人去去霉运,我可以给你打八折,看在你倒霉太过的份上。”

姜华:“……”

第五百二十五章 选择 (两章合一)

方兴打了几个电话,一个小时不到,就来了四个年轻人,开着车把姜华带走。

方秋生这些日子也是饱受精神折磨,此时事情了结,也是浑身虚脱,许久都缓不过劲。

他心中五味杂陈,其中也不无后悔,不是后悔为妻子报仇,杀那个降头师,只后悔当年性子爆裂冷酷,总想要做枭雄,却不想想,做了枭雄,年老体衰还是要还回去的。

但凡他当年知道一点分寸,讲究些和气生财,不要把人逼到死路去,又哪里会有今天这一劫?

他此次是幸运,弟弟竟然与这多么高人交好,让他能逃出生天,但是如果弟弟只是普通人呢?他不光要自己倒霉,还要连累亲朋好友。

方秋生越想越觉得自己糊涂,早些年他总认为大儿子性情柔和,做生意总要留下三分余地,虽然能力不差,但不是个能开疆拓土的天才,恐怕家业到他手里也是逐渐落败的命。

只是到底是自己儿子,其他儿孙更是个个不肖,他也只能把家业交托给长子,但经过这一次,他到开始觉得儿子比他强,感叹了一声,揉揉眉心,一转头,却见孙子孙女坐在沙发一角,抱着族谱和一大叠书本窃窃私语,时不时地惊叫一声,十足兴奋。

他这几日心里有事,祭祖的时候也没多注意,此时才惊觉自家弟弟居然不知道怎么补全了族谱不说,还搜集资料,整理出十二册族志。

随意一翻阅,族志里有祖先的趣闻,语录,山水笔记,有文言文,也有白话翻译,还有后人给先人的注释,十分生动活泼,因为是祖先自己所写,有些段落让人看了感慨万分,心生自豪。

例如有一段,一位祖先写他在江南路遇一龙王庙,便先去拜祭,见龙王庙供奉的龙女像骨肉匀停,肌理细腻,便写下诗词赞叹了两句。

后人就在他这一段旁边批注,问家里供奉的那个龙女是不是他下聘替自家的小龙聘回来的!

当然,祖先肯定没办法答复了。

这些段子一大堆,越看越有趣。

方秋生叹息:“二弟,你真是了不得,对族里的贡献比哥哥大得多。”

他还当自己赚了一点小钱,想回来造福家乡,现在看一看,哪里还用得着他?

“只这族志,我们要好好编辑整理,流传后世,让后世子孙都知道先祖的事迹。若是我将来也在上面留一笔,让我的子孙们都知道我这么一个人,也就虽死无憾。”

方若华听了一耳朵,也有些好笑,这些记录到还真有一部分是方家祖先留下的,只不过先人只留下只言片语,后面让自家亲爸亲妈发挥了下,胡编乱造也有不少,不过,哪怕是编造的,至少里面记录的所有知识都是有效且真实,也就无所谓了。

姜华之事了结,方秋生顿时觉得身体轻了十斤,彻底放松下来。

祖孙三代,都有些乐不思蜀。

方宇和方盼如今更是爱死了老家这座房子。

房子足够大,要是想静的话,一个人就能拥有数不尽的空间,不愿意时,绝不会有任何一个来打扰。

要是想热闹,随时可以见到无数个经验丰富,见多识广,擅长说故事的好朋友。

在这里能找到无数惊险的,有趣的,让人快乐或者让人震撼的游戏,也能安安静静地享受电影,香茗,美食。

不过两日工夫,他们两个就觉得这座‘古堡’,像童话中的存在,住在这里一点都不会有做客他人家中的不适感,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奢华的度假区都要舒服。

方秋生也很喜欢,但他们还是要走的。

“哎,一大家子人,脱不了手,恐怕也只有死那一天才能真正落叶归根了。”

说是海外游子想念故乡,但一去近五十年,他们的根就算还在国内,枝枝蔓蔓的却已然留在了远方,恐怕是回不来了。

方春生也不伤感:“反正来回一次用不了多长时间,住在哪儿都无所谓。”

送别方秋生祖孙三人,方家就再次恢复到往日的步调上来,方若华也老老实实地去上学。

她也快要毕业,唔,到了找工作的时候。

虽然方家如今的生活很精彩,但是精彩之余,照样还得柴米油盐酱醋茶,踏踏实实过日子。

……

今年四月的天气真是时晴时雨,捉摸不定。

周玲玲却觉得很冷,穿着厚厚的大衣,吐出口气还是带着冰寒。

发上插着的玉簪有些发黄,发黑,越发陈旧,很不好看,本是上等的玉,如今瞧着到像劣质的假货。

周围的人不自觉都避着走,周玲玲所过之处,连摇着尾巴的宠物狗都要绕一大圈,不肯接近。

“必须要做出选择。”

周玲玲蹙眉,按了按发簪,没去看越发阴沉诡谲,渐渐竟只用气息就能刺痛她的鬼爷爷,咬咬牙,终于下定决心,随手紧了紧衣服,上了地铁。

地铁通往帝都最南端。

在她心口安家的老鬼沉下脸,阴测测地看着她:“你想驱除我?你以为会有人愿意帮你?呵,别开玩笑了,人皆自私,你有什么东西值得别人帮?你以为驱除我这样罪孽深重,和你牵连又深的老鬼是件容易事?”

周玲玲不说话。

她知道不容易,她求白羽,白羽看她的目光简直像看一个傻子。

在白羽看来,自己简直是犯了糊涂,自断臂膀,老鬼是她的底牌,是她的外挂,是她的依仗,哪有自己要清除掉自己依仗道理!

以前,周玲玲也这么想。

可是,她上个月回了家乡,在踏进家门的那一刻,她竟然不敢抬脚,不敢走进去,因为身上阴气越来越重,已经到了只要走过,便形成污染的地步。

妈妈身体不好,又是阴年阴月的生辰,八字轻,沾染一口阴气,怕是要病上一阵子了。

她还是舍不得!

就那一瞬间,仅仅一刹那工夫,周玲玲忽然有点明白——她的确想出人头地,想风光无限,有永无止境的欲望,她也不觉得自己的欲望有什么不对,谁又能没有欲望?圣人也不能!

可是,她爸,她爷爷奶奶也就算了,反正她也不觉得他们亲,但等她登上高峰,俯瞰一切时,她那可怜的妈妈不能站在她身边,夸奖她,为她骄傲,因她自豪,分享她的荣耀,那这荣耀又还有多少价值?

母亲多年劳苦,已是病得很重,恐怕时日无多,若是带着鬼爷爷,怎么可能回家尽孝?

周玲玲默默从口袋里拿出一本巴掌大的小册子,看着上面方若华编辑几个字略略出神,翻开一个字一个字地阅读。

这册子是一个朋友特意找来给她,在修士圈子里并非多么难得,可也不是人人都能有。

周玲玲认认真真读下去,方若华的文笔很好,简明扼要地列明考取三级驱魔证,二级驱魔证,以及以及驱魔证的诸般要求,没有任何模糊不清的字眼。

三级不需要本科证书,但有审核制度,德行分要求正面分数六十分以上。

周玲玲咬了咬嘴唇,翻查附表,看上面德行分的积分要求,别的且不说,光是不欺诈,行等价交换原则这一条,她就不合格。

“哎!”

不过不要紧,她还没有超过永久去除考试资格的那道线,只要连续三年没有任何扣分项,也就能达到报考标准。

周玲玲默默盘算了一阵,看向手机的导航图,想那些还太远,现在最要紧的还是解除后患。

她有一种莫名的直觉,如果她再不下定决心,恐怕就真的没有修整道路的机会。

短短几年,每逢夜深人静,她都不敢去照镜子,总觉得镜子里面那个消瘦苍白的女人并不是真正的她。

到站,下车,举目望去,山间灵气扑面而来。

周玲玲寻着导航图,找到山间一个小小的寺庙,诚心跪拜菩提:“求菩萨保佑,若能渡过此劫,必定重新走出一条生路。”

这里是白云寺的分寺,不过没有挂白云寺的招牌,不显山不漏水,也没多少人知道。

主要是帝都南郊这边最近灵气越来越足,大的寺庙道观都不免想抢占一块地盘,好在大家也都不过分,挑的不过是荒山野岭,挑也就挑了。

不光是寺庙道观,还有几个消息灵通的大地产商都买了地,准备进行一轮大开发,这种事永远避免不了,唔,方东林也抽调了一部分资金,有意掺和一回。

说来也是巧合,方若华正让雪斋给她和食我姓介绍一位大师,要听讲经,静一静心。

其实食我姓信道不信佛,不过她们两个姑娘只是闲来无事进山避暑,顺便找个地方休息,寺庙还是道观便都无所谓了。

几个人刚坐下,寺里的人就过来通知,周玲玲前来求医。

方若华愣了下,随即轻笑,这到是难得,不过原文里的女主后来也不肯再修鬼道,她并不是个笨人,哪怕再钻牛角尖,也终知道怎样做对自己最好。

“按照正常流程走就是了。”

早在很久以前,白云寺和上清观就替被鬼物纠缠的善男信女们解除烦恼,周玲玲这事,说白了也是同样的事情而已。

半个月之后。

世上少了一位半仙周玲玲。

白羽正一门心思要去观想无字天书,用尽各种办法想把申请递上去,知道这个消息,也有半刻走神,叹了句可惜!

“本以为是个聪明姑娘,没想到也是蠢货。”

在他看来,那道行不浅的老鬼很有价值,便是修为再高,也不过是个鬼物,有数种手法能把他炼制成自己的鬼奴,解除周玲玲身上的麻烦,她却选了最蠢笨的一种。

周玲玲如何,并不在方若华关心的范围之内,她现在要面临的是即将到来的毕业。

方若华没打算继续考研,她想了想决定参加公务员考试,将来做一个检察官或者法官之类的,要不然进入公安部门工作想必也挺有意思。

唔,律师也可以,虽说在国内做律师这一行恐怕没有想象中那么有趣。

特事局的人听说以后,先是瞠目结舌,随之极力邀请,可以说给出的优厚待遇能让人趋之若鹜,不过,方若华对他们那儿还是不大感冒。

主要是没必要,方兴和方桃都在里面当顾问,这两年方家负责培训人才,里面百分之六十的工作人员都是方家培养出来的,她还去凑什么热闹。

这几个小时空,古代时空不说,现代时空里她还没当过公务员什么的。

再说,难得学了一回法学,也应该学以致用才是。

将来做什么之类,现在随意考虑考虑也就是了,还是先要报名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六月份开始报名。

方若华开始准备考试以来,终于能体会到雪斋那几个孩子想考一级驱魔师的痛苦。

天下第一考不愧为天下第一考,连方若华都觉得十分头疼,做一千道题,一万道题目,依旧会觉得有哪里不足,没有十足十的把握。

要知道,这几年每年都是好几万人参加考试,可合格率只有百分之十几。

就这比例,雪斋他们再也不该抱怨考了两年还是过不了一级。

两年算什么,不让他们二十年奋战不休,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否则哪里显得出资格证书的珍贵之处!

一级她自己都没考上好不好!

“方若华,你不觉得自己说这话很容易挨揍?”

方若华刷着题,一走神便随口念叨了几句。

图书馆里,她身前身后,左边右边同样准备司考的学生们齐齐转头盯过来。

方若华一笑:“复习。”

最后这半年多,她是决定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先把司考过了再说。

这是入门第一关,既然学这一门专业,总是要过了才算不负这四年辛苦。

吐槽归吐槽,虽说司法考试很难考,可毕竟还有百分之十几的录取率,方若华机会绝对很大,她要是还为此烦心,实在就该天打雷劈。

一转眼四年大学结束,同学们各奔东西。

方若华和食我姓一起考完了该考的试,拿到了该拿的证。

两个又一起报考公务员,最后挑来选去,还是顺从了食我姓的好奇心,考上了警察。

第五百二十六章 事业 (两章合一)

说起来,方若华一直觉得自己比较了解食我姓她父亲的性格,比如说宠爱女儿,心胸宽广,不是封建家长,但是这一回,两个人一起入职做了警察,她到开始认为,自己对那位的了解并不算太深刻。

现在就因为食我姓想,那位位高权重的食我先生,就活动关系,真把闺女塞去当刑警了!

哪家要是有食我家的权势地位,肯让独生女儿去从事这种高危行业?

方若华调侃了几句,也沾光跟闺蜜一起工作,办完各种手续之后却不由一笑:“如果我们变成电视剧里的角色,一定是那种特别让人诟病的关系户。”

食我姓点头:“对警察事业不尊重,带着游戏的心态当警察,不是活不过三集,就是没两年就转行败退。”

一字一顿地说完,食我姓又笑,“本来我们的职业规划也不是一直当刑警当到底,只是想拥有比较有价值的基层工作经验而已,以后还可以尝试做检察官,做法官,从政也在我的职业规划之内。”

方若华失笑。

食我姓这话说出去忒招人恨。

天底下多少大学毕业生寻一好工作都难,可在她看这儿,想要的东西唾手可得。

“你和张磊分手了?”

这两个月都没有见食我姓和张磊在一起,张磊毕业之后进入一家外企工作,一出来起点就不低,年薪二十万,很有发展前途。

“他不反对我考公务员,但是反对我当警察,希望我留校,或者考一个清闲的岗位,可以分出时间来照顾家庭,也能和朋友好好交往,拉近关系,再好的朋友长久不往来也要生疏。”

食我姓面上露出几分困惑,“他说做人要现实一点,踏踏实实地向前走,他想一两年内买一套大房子,把父母和兄弟姐妹接出来安顿好,但是要全力以赴地拼搏,需要一个能打理好家庭的贤内助,他头几年关注家庭的时候可能会少一些,跟我结婚以后,希望我能帮助他,照管好家里,让他安安心心地工作。”

方若华:“……”

食我姓摇了摇头:“这话我听不太懂,不过让我不舒服,唔,恐怕要分手了。”

说着又是一笑,“他好几次提到若华你,想让我介绍你们两个认识,不过,我有点担心他说错话被你给打死了,或者被吓死什么的,不好看,还是算了。”

方若华也有点气笑,“我可没兴趣认识这人!”

又不禁腹诽——真想拿着食我姓这些年的成绩单甩那个张磊一头一脸。

食我姓的成绩比那家伙好一百倍!

家里养出来稳重可靠的姑娘,读了四年大学,被倾尽全力培养,拜了不知多少名师,难道辛辛苦苦地学成之后就是为了找份朝九晚五,混吃等死的工作,全心全意给你当贤内助的?

忍了忍还是没多说什么,眼前这小姑娘清醒的很,没必要自己在人家的感情方面多嘴多舌。

不过,方若华还是问了句:“你很喜欢他?喜欢哪里?”

食我姓是真有一点伤感:“我也不知道喜欢张磊哪里,就是觉得挺心疼他,看他在食堂吃饭各种精细,看他为了争取奖学金废寝忘食,我就想照顾他,让他别那么辛苦。”

方若华:……可那苦孩子穿的衣服都是小名牌。当然和食我姓那一身打扮不能比,却也是大几千才能买下一件的那类。

这辛苦的可真是地方!

方若华失笑:“算了,不说这个,走吧,我们去试试制服,然后一起去报道。”

“嗯。”

年轻的女孩子们长大成熟,从校园里出来,走上工作岗位。

方若华觉得,她这一次的小时空生涯,也会是很好的体验,她会拥有很完美的一生。

……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

帝都公安局,刑侦三大队的副队长蒋进成,这日一大早就带了两个新来的实习生,和他们队上的小潘一起去郭村查通缉犯行踪。

调查监控摄像显示,半月前在逃的,涉嫌盗窃,绑架多项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郭大发,最近终于在帝都露面了。

局里就怀疑他可能会回乡看看他母亲。

当然,只是怀疑,做不了三分准,但他们干这个活,大部分时候还都是有一分可能性就得去查。

开着车吭哧吭哧地走在坑坑洼洼的小道上,小潘转头看了两眼,两个实习生都很年轻,二十三四岁的模样,全是女孩子,长得周正,英姿飒爽,不算多么漂亮,可瞧着就很舒服,但是,终究只是菜鸟实习生。

也怪他们刑侦三队去年损失惨重,严重人手不足,只好从派出所抽调了几个人,又搜罗了几个通过公务员考试考进来的。

如今人手算是补足,但什么时候能派得上用场,恐怕还要好好观察看看。

奔波两个多小时,终于到了郭村。

蒋进成和小潘叫了当地派出所的同事一起进村,在郭大发家附近挨门挨户地询问。

两个年轻实习生,方若华和食我姓老老实实,乖乖巧巧地跟在后面,只拿眼睛看,拿耳朵听,偶尔拿出笔记本来记录一笔,特别听话的模样。

小潘看了,到觉得这回两个姑娘很靠谱,也不吝指点几句:“……像这种村子,大部分都是同姓,沾亲带故,一向讲究一致对外,轻易不会泄露消息,跟他们打交道不能硬来,要学会旁敲侧击,你看咱们副队现在假装调查村里困难补助的发放情况,就很容易探问到郭大发他母亲的现状……”

说话间,那边和副队说话的老村长弯着腰,笑眯眯道:“我们村子里没有需要,大家都有钱,郭家是我们全村的大恩人,他家的老太太就是我们全村人的亲娘,要什么补助?她有我们伺候照顾,吃穿住行都不愁,病了咱们给她送医院陪护端屎端尿,不给国家添麻烦。”

他的孙女手里攥着一串柳条,很随意地来回晃动,时不时偷看一眼蒋进成,脸颊飞红,似乎很是害羞。

周围看热闹的男女老少也都跟着笑。

小潘叹气,他们副队别的都好,就是长得招人,容易惹桃花。

蒋进成:“……”

三言两语就已经被忽悠得头昏脑涨。

回过神,这位副队长也只能苦笑道:“真不能把老百姓当傻子。”

他刚才去问路边大树底下玩的小学生,那小女生只听他一开头就噼里啪啦给了一通话——“我知道你们是警察,你们要抓大发叔叔,要抓就自己去抓,我们村子里的人什么都不知道。”

前两天队长带着人穿制服过来,正正经经地询问,把权利义务都仔仔细细地讲解清楚,可是什么用都没有,老百姓装起糊涂来,他们能怎么样?

恐吓威胁?又不是黑社会,再说人家招呼一声百十人抄家伙,根本不怕!

蒋进成和小潘面面相觑,一时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其实他们两个工作经验还算丰富,到也不至于完全束手无策,这年头真想破案,就没有破不了的道理,但是郭大发不是一个人,他手里还攥着人质,而且他盗走了永盛科技公司十分要紧的资料,万一泄露出去损失会高达数亿元,警方这边并不想采用太激烈的手段,以防狗急跳墙闹出大事。

没办法,只好耐下心一点点做群众工作。

小潘也没什么心情带方若华和食我姓,也不可能指望他们,只吩咐了句:“你们四处去打听打听,看看郭大发有没有回村子。”

打发了两个小实习生,小潘和副队这才去找派出所的同志,看看能不能在村民身上打开突破口。

眼看快到晌午,两位老同志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依旧毫无进展。

转头见局里两个小姑娘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地坐在树荫底下,手里还拿着不知谁家给的红葡萄,一颗一颗吃得斯斯文文,皮和籽都随手拿纸巾包好。

小潘脸上扭曲了下。

“走吧,先吃饭。”

蒋进成掐灭了烟头,看了看时间,就近找了家饭馆坐下,一人要了一盘饺子。

几个人奔波这么长时间,也饿得狠了,坐下三下五除二先吃了大半盘饺子。

方若华和食我姓吃的一样不少,自己的一盘吃完了又叫了一盘,吃了八两,两个人慢慢放下筷子,擦干净嘴,特别乖巧地问蒋进成。

“副队,咱们进山?”

蒋进成:“……啊?”

方若华笑了笑,“也该进山去找郭大发了,天一黑,山路不好走。”

副队和小潘齐齐抬头。

方若华还是一副很低调很温柔的模样:“村长的孙女郭燕梅以前就经常去郭大发家玩,不过通常在吃饭的时候,最近十几天却变得很规律,每天上午十点准时去郭家一趟,然后晚上八点钟再去一次,我觉得有点反常。”

“今天见到郭燕梅,她的外套上沾了不少梨花花粉,手上的柳条很粗壮,村子里可没有柳树,到是听说后山上有。村东头的郭大爷每逢大集前便上山采集柳条编成提篮一类的出售。”

“我猜测,说不定郭燕梅刚从后山上回来,然后正好撞见副队,一看到副队她就腿脚发颤,忍不住刻意偷看观察,显见心虚,她又没犯罪,见到警察心虚什么?我猜她也许刚刚去见过郭大发。”

小潘:“……”

蒋进成:“……”

方若华一笑:“虽然像郭大发家的空调,灯具都是刚刚擦拭过不久,椅子上有一点脚印,那种鞋印,那个高度,肯定不是老太太自己擦拭,锅里热着的糖醋里脊不像大娘能吃的菜,但是我也只能是怀疑郭大发时常到村子里来见他妈妈,怀疑郭大发可能住在山里,就看这点怀疑值得不值得进山看一看了。”

食我姓抬头:“后山上离村子十里左右,有个养鸡场,是村子里集资办的。”

方若华眨眨眼:“其实郭燕梅身上的鸡屎味不一定是在养鸡场里沾到的,村子里的鸡不少,唔,如果我猜的属实,不知道郭燕梅会不会去通风报信?”

蹭一下,蒋进成站起来就向外面走。

小潘打了个嗝,也赶紧跟着出去。

方若华:“哎,等一等。”

副队回头:“什么?”

“饺子挺好吃。”

副队简直无语:“那回头咱们再回来吃,你们要想吃别的馅的,告诉我一声,管够。”

“我是说,饺子很好吃,不付账的话,下次说不定人家就不给做这么好的了。”

方若华笑了笑,很认真地道。

蒋进成:“……”

小潘嘴角抽了抽,哭笑不得地掏出钱包去付账。

付完钱出了小饭店的大门,蒋进成去找摩托车,又叫派出所的同志一起行动。

方若华笑眯眯道:“麻烦再派两个同志去村长家,陪村长说说话,聊聊天,别忘了让郭燕梅作陪,天气不好可能要下雨,小姑娘就不要出门了。”

副队点头:“去吧。”

一行人骑着摩托车向村子里外面山林里跑,一边跑,小潘一边忍不住扭头看方若华和食我姓,心里凉飕飕一片,哎,长江后浪推前浪啊,前浪可千万晚一点再死在沙滩上。

一路风驰电掣,用最快的速度赶去后山,闯入养鸡场,从头到尾搜了个遍,到还真搜出郭大发的一些东西,有他的外套,还有他的鞋子,但是人没有。

方若华也不奇怪,叹道:“现在咱们国家农村发展的越来越好,通电通水通网,在山里信号也不坏,通风报信已经用不着人亲自走一趟了。”

小潘:“……”

山里小路无数,植被茂密,他们是外来的,哪怕派出所的同志对山路也陌生,上哪儿去找郭大发的人去?

蒋进成又抽了两根烟,到也定下心,不太着急了,摇摇头道:“至少抓住了他的尾巴,他肯定跑不远。”

想着,蒋进成就一连打了好几个电话,布置警力,搜索抓捕。

山里也要搜,村子同样要布控,谁知道郭大发会不会打个回马枪?

又调警犬过来。

山里这环境,也不知道警犬能有多大的作用,但无论什么法子,总要试一试才好。

第五百二十七章 比警犬灵

很快警犬就被调过来,刑警队的人也到了。

整整两天,蒋进成几个在山里快要变成野人,身上说不定已经长了虱子,生了跳蚤,终于有所发现。

“副队,郭大发肯定去了东边的凤凰岭,有两个老乡确认今天上午还见过他。”

小潘按着眉心也有些暴躁,“但是凤凰岭那边封山,有咱们兄弟部队的人说是里面正在搞什么演习,不让人进去。”

“嗯?”

蒋进成也有点意外,连忙拽了辆自行车,和小潘带着两个实习生直奔凤凰岭,还没到地方就看到他们警队的人被几个穿迷彩的军人挡在警戒线以外。

他也算见多识广,一眼看过去就明白前面肯定是大场面,这些军人都是附近野战部队的精英,身上的枪子弹上膛,封锁严密,精神也紧绷。

前面正交涉,但是看得出来,一群当兵的根本没有放行的意思。

蒋进成肯定不能硬闯,连忙给他们队长打电话汇报情况,又通知局里,结果局里也弄不清楚,只说尽快向上面汇报云云。

“哎,麻烦啊!”

蒋进成为了这个案子都跑了半个月,有上班没下班,才两岁的孩子也许都忘了他长什么模样。

再耽误下去,他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要不是郭大发这人其实并没有太穷凶极恶,他都不会对人质生还再抱有多大希望。

刚放下电话,正发愁,蒋进成就看到他们的小实习生走过去,和持枪的军人说了几句话,没多时,山里就快步走出来一个中校,中校身边还带着破衣烂衫的年轻男人。

蒋进成连忙几步上前,只听方若华道:“让秦律分派下任务,全面搜索凤凰岭,给他们半个小时的时间,我要郭大发出现在我面前。”

中校应了声是,便拿对讲机到一边说话去,那个年轻男人却是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斜睨方若华冷笑:“方大小姐可真够出息的,沦落成个小卒子给人家当跟班,你也不嫌丢人……”

方若华挑眉:“听说白羽你的鼻子比警犬灵?”

白羽一愣,脸色大变:“你……”

“详细资料给林中校了,今天谁替我找到郭大发,我做主加二十分的贡献积分。”

方若华笑道。

白羽登时闭嘴,转头便走,越走越快。

没办法,他现在德行分数很低,贡献积分不知道攒多少,才能去观想无字天书,为了无字天书,脸皮算什么,别说替方若华抓人,让他给方若华当狗,他也乐意当个十天半个月的。

再长时间就罢了,不划算。

蒋进成:“……方若华,你认识他们?”

方若华回头一笑,特别温文可爱:“以前打过交道,里面也许有点危险,我们的人还是不要进去了,请兄弟部队进去搜索也一样。”

在这地方碰到特事局的封锁线,到也不算巧合,肯定是又有什么异类在山里闹出大动静,惹下了麻烦。

这半年来,或许是因为聚灵阵运用太频繁,以至于灵气外泄的缘故,帝都附近的山脉特受异类或者野生的修行者青睐。

就这两个月,特事局的特殊部队已经出动过三次,搜索刚刚开启灵智,还茹毛饮血,无意中伤到人的异类,处理它们留下的痕迹。

一般找到了,如果并不是穷凶极恶的那种,通常是关起来教导好人间世界的规矩,留下档案,登记身份,然后由特事局监管居住两年。

至于修行者那就更好说了,没有犯事,只是影响到附近居民生活的,批评教育。

犯重罪的按照正常手续逮捕审问。

只是轻微犯罪,就提交给天都这边记录在案,减少德行分数。

虽然刚刚开始,这一套程序还不完善,恐怕只能在执行过程中一步步让它趋向完美,但是,连修行者都不觉得这种管束是件坏事。

哪怕是修士,绝大多数也不可能愿意生活在一个没有规矩的环境里。

说话间,绝不超过二十分钟,白羽就领着个神色略有些惊惶,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大踏步地走过来,直接把人往方若华面前一推,白羽哼了哼,根本不愿意与方若华多说话,扭头就走。

方若华莞尔,决定不与一个马上要倒霉的人一般见识,事实上天都调查到,白羽涉嫌利用鬼物诈骗谋利,人证物证俱全,他或许会蹲七年以上的牢,如果甘愿付巨额罚款赔偿,或许能免除牢狱之灾,但是有生之年有没有希望去看他想看的无字天书,真是只有天知道了。

这是他间接害死人命的案子,都拿不到实证,不然他还要背上间接杀人的罪名。

白羽不乐意和方若华多说半句话。

方若华也不愿意与这家伙打交道,不是一路人,相看两相厌。

郭大发被抓到手,一行人连忙带人回局里,一路上先是自行车,摩托车,还不敢进村,郭大发这人在村子里声望很高,村民们都敬爱他,这也幸亏是他人没在村子里,要是在村子里,警察想拿人恐怕还要多些周折。

一路提心吊胆的,等汽车上了高速,他们几个才算松了口气。

小潘偷偷摸摸凑过来,神秘兮兮地问:“若华,你是不是有什么来历?你不是刚大学毕业的实习生吧?”

方若华失笑:“毕业证书要不要给你看看?”

小潘摇摇头,缩回身子,还是百思不得其解。

“在山里那一伙当兵的油盐不进,根本连话都不容我们多说,副队打电话给局长,局长都还要向上面请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指示下来,你一去,那边就客客气气,说话间郭大发就被抓了,唔,这里面要是没事,我可不相信。”

方若华失笑。

小潘相信不相信的,案子还是要办,工作终归最要紧。没一会儿,蒋进成就把小潘揪过去研究案子。

郭大发是被抓了,但是他身边并没有带着林老板的女儿林敏敏,身上也没有被窃取的技术资料。

人找不回来,东西的下落不彻底清楚,这案子就不能算结束。

第五百二十八章 惊吓

一行人回到局里时,已经是晚上九点钟,一人一盒方便面,或者两盒,解决掉肚子问题,没有一个人说该下班了之类的话。

一时半会儿,恐怕大家只能以单位为家了。

三队所有人兵分两路,一拨人由队长薛萍带领,顺着郭大发最近一段时间的行踪追查,顺便调查他的社会关系,寻找人和资料。

副队蒋进成带领经验丰富的专家负责审讯工作。

至于方若华和食我姓这样的实习生,所能做的只有整理资料,写报告等等文案工作。

食我姓写完了报告,干脆和方若华两个翻出围棋来下棋。

方若华下棋算不上初学者了,经历过好几次古代时空,像在明朝那一次,基本上围棋算是一门比较重要的选修课,而且当时的交际往来,往往都要一起下两盘棋的,毕竟有句话说得好,棋品如人品,别管这话对还是不对,反正古代士大夫们都很相信。

以至于方姑娘也下了一手好棋,棋风很正,方肖评价——攻势如虹,守势方正,有君子之风。

说这么多,只是想说一句话,方若华陪食我姓下棋其实是有点痛苦的。

食我姑娘不算什么天才,只是寻常的聪明孩子,因为资源雄厚,名师众多,所以她无论对什么感兴趣,就立时能得到名师教导,以至于和普通的学生比起来便显得博学多才,能考上名校,能平平常常地说一句,学校里教的东西太简单,没什么意思。

这么个普通聪明的孩子,对于围棋是初学而已,兴头正足,方若华和她下棋,能舒服才怪。

偏偏身边有刚学会下围棋的朋友的人,都能明白,这种时候对方的瘾头有多么足。

那真是三更半夜不睡觉,下个十盘八盘的还意犹未尽,再通情达理的好朋友,到想下棋的时候也会变得有三分胡搅蛮缠。

于是等蒋进成皱着眉头出来,方若华连忙一本正经地推开棋盘,特别主动,特别积极地上前去欲给副队分忧。

蒋进成摆摆手,直接给局长打电话:“孙局,郭大发开口了,不过他提了个条件,再过五天,他老母亲六十大寿,他要给他妈妈点九十九盏长明灯,就在白云寺,还要白云寺的昭明法师为他母亲诵经祈福!”

孙局长愣了愣,暴怒:“他以为他是谁,还敢提条件,我他奶奶的……”

怒火没发泄完就偃旗息鼓,沉默片刻,叹气道,“一会儿找林老板来商量商量,看他愿不愿意去白云寺添点香油钱,还有那什么昭明法师?去寺里问问,看能不能请他帮个忙。”

这案子拖延够久了,局里从上到下都很重视,时间万分紧迫,能让郭大发心甘情愿配合他们那是最好不过。

林老板一接到通知,立时就满口应承,直言无论花多少钱都无所谓,只要能把丢失的资料和他女儿找回来,以后他就是帮郭大发的母亲养老送终,他都心甘情愿。

所以点长明灯一点都不难。

“九十九盏要是不够,九百九十九盏我也不多说一句废话。”

说是去白云寺,肯定不能千里迢迢直奔洛阳,好在帝都附近也有白云寺。

白云寺是享誉国际的大寺庙,不敢和少林寺比,却也差不了多少,往来信众无数,点个长明灯都不必惊动玉字辈的僧人,苦字辈的小沙弥就能办了。

小潘和郭大发铐在一起,方若华和食我姓跟在后面,三个人一起跟着他一点一点地添灯油。

郭大发很虔诚,几乎是每一座大殿都进去跪拜,口中喃喃自语,求他的母亲健康长寿,求她的母亲能安享晚年。

小潘忍不住叹了口气。

郭大发这种人,毒辣阴险,别看学历不高,但智商肯定不低,要是低智商也不能混进林老板的公司,大半年就升到重要的位置,拐带走人家的女儿,还搜刮走他们公司研究所最重要的技术资料。

这也不是他第一次犯罪。

还有好几桩或大或小的诈骗案都和他有关系。

这么一个恶人,关监狱里关个二三十年绝对不冤枉,但他在村子里修桥铺路,对乡亲父老能帮就帮,能助就助,但凡谁家有个病有个灾,他绝对鼎力相助,不计代价。

对待母亲更是至孝,据邻居们说,他母亲早些年干活干得太多,伤了膝盖,总是腿疼,从他稍微懂事开始就学了一手按摩的好手艺,每天给他母亲按摩,只要他在家,就没有一日间断。

小潘摇了摇头,忍不住叹道:“你说说你,凭你的聪明,你的能力,走正道有什么不好?照样能过好日子,现在好了,等你进了监狱,让你的老母亲可怎么办!”

郭大发冷笑:“不用多说,我说过,我妈她老人家六十大寿,要请昭明大师为她诵经祈福,她老早就想见见昭明大师,我得满足她这个心愿。”

白云寺里人流如织。

林老板虽然没和寺庙打过多少交道,不过香油钱一出就是五万,很快便有人过来招呼,听说他要做法事祈福,也很是客气,一口答应。

但是林老板一开口要找昭明大师来做,负责登记的玉字辈玉清小和尚就蹙眉摇头,拿出笔记本来搜了搜:“抱歉,昭明师伯闭关修行,今年不打算为人做法事,几位可以考虑下别的大师,我师兄玉泽在这方面也很擅长。”

林老板登时为难,蹙眉转头向郭大发看去。

郭大发闭上眼,摇摇头。

蒋进成几个也皱眉,上前两步,拉着玉清小和尚仔细说了说现在的状况:“小师傅,你通融通融,我们这事很要紧,能不能请昭明大师来一趟。”

小和尚却是不为所动,念了声佛号:“师伯正在修行,不容打扰。”

说起来还是白云寺底气足,官方出面人家说不给面子,就不给面子了。

林老板急得都想哭,方若华抬头探看了两眼,忽然走过去一手搭在小和尚玉清的肩膀上,凑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句什么。

小和尚登时变了脸色,连连后退,连声道:“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方若华轻笑:“不知道你昭明师伯闭关修行,是不是真的不容打扰?”

“小僧这就去请,还请几位施主稍待片刻。”

小和尚白着脸,连看也不敢多看方若华一眼,转头就跑,脚步都有些踉跄。

第五百二十九章 辈分大

蒋进成、小潘:“……”

这是念了什么咒?

方若华一笑:“我们家平时和白云寺打交道的时候比较多,认识他们方丈的爱徒,雪斋大师,所以他们大概也愿意给我们家几分面子。”

蒋进成愕然:“雪斋大师?”

他本人不信佛,做他们这一行的也不能有这种宗教信仰,可家里爸妈都信这个,而且就算不信,白云寺雪斋之名,比较了解宗教这一块的,都不可能不知道。

那是方丈爱徒,声名远播的少年高僧,用时髦的话讲,就是白云寺的形象代言人。

也不过片刻工夫,白云寺山门大开,几个老和尚领着几个年轻的和尚慢慢走出来。

为首的监寺雪阑师父笑道:“方施主,数月不见,您可是清减不少,不过,这么吓唬我们的弟子就不对了,玉清还是孩子呢。”

玉清小和尚刚才做知客僧做得很是顺手,言谈举止一派佛门僧人的庄重肃穆,此时却是缩手缩脚地向监寺身后躲,连看也不肯看方若华一眼。

雪阑又是失笑:“您可别老吓唬他,施主有事,直接给老衲,或者给雪斋打个电话便是,不就是让昭明这孩子替人做个法事,方施主要用他,那是他的机缘。”

方若华挑眉:“怎么能算吓唬?玉清小师傅一看就有灵性,将来考级的时候本来就有资格被特殊对待,我们家最近新设计了一个考场,地狱……最高级别的,但凡能通过可以在等级证书上挂优秀的标识,也能直接去帝都博物馆那边观赏无字天书,多好的事,别人想求还求不来。”

玉清一个激灵,脸色惨绿。

雪阑大师哭笑不得,忙打发人去招待别的客人,抬抬手叫昭明:“既然这几位施主认同你,你便随施主们去,好好做,要用心。”

“是!”

昭明毕恭毕敬地应下。

不得不说,这位大师在寺里名望最高,还要说他长得好,四十多岁的年纪,言行温文,通身佛气,一看就是那种大德高僧。

因为雪阑发话,昭明自然是尽心尽力,老太太生日当日,他便带人随着郭大发回家。

老太太六十岁,身体还算健康,就是腿脚不好,为人并不糊涂,她儿子这么长时间不露面,隐约就知道必然是出了事。

这段时间,老人家一直提心吊胆的,见到郭大发才松了口气,再看到昭明师父,心中更高兴,脸上终于露出笑容来,使劲拉着昭明的手,长叹道:“大师,我这儿子最是孝顺,但凡我说句话,他都记在心里,其实我参加过您的讲经法会,从那以后就一直想请您替我儿做场法事消灾解难,他别的都好,就是脾气倔,他爸爸去得早,我又是个马大哈,在他小的时候一门心思工作赚钱,供他读书,却没怎么关心过他,如今总怕他走错了路,不知道大师能不能帮他看看,我儿子这一辈子有没有过不去的坎?”

郭大发脸色变了变,张了张嘴想把话岔开,可这一张嘴,眼睛就酸涩,险些掉下泪,一时到不敢说话。

昭明身为出家人,不打诳语,只轻声道:“人生世间皆苦,谁也逃不掉,劫难来时莫悲观,总有去时,只要常怀大慈大悲之心,存一点善念,菩萨一定会保佑的。”

他也不说特别艰涩的话,也不去说她儿子的罪,只认认真真地陪着老太太谈天说地唠家常,主要是倾听,听她老人家说话,一听就是一个多小时,偶有开解抚慰,为其诵经祈福,又做法事,居然当真说得老太太心胸都开了,连饭也能多吃上大半碗。

郭大发确实是孝子,虽说在别的地方说不上什么诚信,在他妈面前却是言出必行。

出了村子,在村口扎扎实实地磕了几个响头,撞得脑门一片红肿,回到警局,郭大发就把一切都给撂了。

林老板早年卖了父祖留下的两套房子,拿着钱先是做包工头,后来又涉足房地产,十年前才开始做实业,投资高分子材料研究所,摇身一变到成了儒商。

但是当年他做包工头,甚或做房地产商时,可是没少干找各种借口,耍各种手段克扣工人工资的事。

受害者中,便有郭大发的父亲。当时郭大发的父亲进城打工,就去的林老板的工地上,结果工作一年只拿到了一丁点钱。

没办法,为了给老婆孩子多攒下些,他自己省吃俭用,又打了两份工,每天都跟熬油似的那么熬,有一天累得太厉害,就在道边睡着了,没想到不幸遇见车祸,一命呜呼。

郭大发不说把父亲之死的原因全算到林老板头上,却也恨他,这次逮住机会就狠狠坑了他一回,不但盗走了一份重要资料,还因为林老板的女儿撞见他行事,就连人一起绑走。

幸好郭大发良心未泯,没想着杀人,反而好吃好喝地养着林老板的那个宝贝闺女。

“那份有关聚合纤维的制作资料我还没有来得及出手,目前分成三部分,分别藏在我三个老乡家里,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帮我保管东西而已,你们去找吧。”

“至于小林,我根本没带她远走,人就在我们村长家,你们别为难我们村长,他也不知道小林的身份。”

蒋进成:“……”

整个郭家村他们可是里里外外调查了三百遍有余!结果所有东西竟然都在郭家村,由此可见郭大发的群众工作做得有多么好了!

总归是松了口气,大家累了半个月,只想回家早点完事好回家睡觉,蒋进成一边派人按照他交代的去找人,一边准备提交检察院。

之后的事情一切顺利,人和东西完璧归赵。

“呼。”

打完报告,小潘忽然转头认认真真地打量了方若华好半天,啧啧称奇:“小方,我觉得你很有前途啊!”

天底下人脉广的人有很多,可像方若华方小姐似的,在军方有关系也就罢了,连白云寺这种国内首屈一指的大寺庙都能打得着交道,那可真是新鲜!

小潘脑洞大开:“小方,你不会是什么高官子弟吧?家里人有部级干部?难道……国级干部?”

方若华一本正经地道:“我江湖辈分大,按照辈分算,昭明大师要叫我一声师祖而已。”

小潘切了声,翻了个白眼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小丫头片子,回家做白日梦去吧。”

第五百三十章 人生

方若华笑眯眯准备放假,小潘算她师兄,师兄发话说,让自己回家做梦,那肯定要回家去。

食我姓缠着她一起走,准备也去方家蹭吃蹭喝。

“唔,不过郭家村的村民们又不是什么凶神恶煞,更没有把林家那小姑娘捆起来,反而待她客客气气,从无半点为难,她为什么不跑呢?”

当时警方的人出出入入,还有派出所的民警们,从一出事便去郭家村,蹲点蹲了好长时间,如果林小姐想要第一个消息出来,或者逃走,一点也不难。

郭家的村长或许猜测过她的身份,在警方面前隐瞒她的存在,可只把她当郭大发的朋友,从来就没有太限制过她的自由,可是她就是稳坐钓鱼台,什么自救的举动都不做。

方若华眨眨眼:“谁知道呢?”

也许她就是傻了。

也许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当然,更可能的是她很单纯地爱上了郭大发,在她爸的公司里。

郭大发那个人名字土气,人也长得忠厚老实,并不俊美,可是,的确有一种魅力在。

林小姐又是个单纯的姑娘,爱上对方并不会很难。

“和我们无关,我们又不是心理学家,没必要探究那小姑娘的心理问题。”

虽然方若华在小时空学过心理学专业,而且还学得似模似样,不算太坏,但她依旧没什么兴趣管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的心理状态。

这件案子并不算大案,不过方若华和食我姓的表现都还不错,案子一办完,似乎水到渠成一般,很顺利地就融入三队的大集体中。

两个人刚刚踏入职场,一时到是满心全是工作,方若华还好,方家兄弟姐妹们虽然在修行方面渐渐入门,但是这个小时空异常事件极多,她时不时要开个小差帮忙擦屁股,到没有特别工作狂的表现。

食我姓却一向是个很认真的人,从小到大专注一件事就会特别的认真。

工作一忙,她和张磊的关系就更紧绷了些。

一开始张磊就不怎么同意她当一名警察,因为此事两个人谈过好几次话。

食我姓从不与人争吵,但是也绝不松口说换一份工作,到是让张磊越来越不满。

不过或许他还有些功利心,总觉得食我姓和方若华交好,和她结婚自己也能借到光,若是就这般分手,不免太可惜。

而且,交往这么长时间,终究是有感情的。

食我姓大方得体,名牌大学毕业,在他看来,以自己的条件也很难再找到比食我姓条件更好的女朋友了。

奈何工作一忙,见面的时间少,关系转向冷淡,食我姓却是很难继续拖延下去,想了想终究提出了分手。

分手之后,方若华陪着小姑娘痛痛快快地喝了一回酒。

食我姓叹气:“也许我不适合谈恋爱。”

她挺喜欢张磊,却不肯为了张磊牺牲掉自己想做的工作,明明一开始也没有多看重这份警察的职业来着。

“上个月张磊提出想和我结婚,不过婚后希望我换个工作。”

食我姓按了按眉心,“他妈妈也说,我们两个应该趁着年轻,在最好的年纪要个孩子,女人一有了孩子,生活重心就应该偏向孩子了,以后两个人都是为了孩子们活着,什么工作之类的,也是为了孩子服务,当警察再好,可一忙起来就顾不着家,那就不是女人该做的事,不是不让你有事业,女人的确需要一份工作,让自己有交际,也可以打发时间,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家庭。”

“这话听着,是不是有那么一点道理?”

方若华一巴掌拍食我姓肩膀上,也不喝酒了,揽着她回家:“有什么道理?你刚几岁?人生是我们自己的,难道你要说,你有了孩子以后,就把自己的愿望,自己的人生全部寄托到孩子身上去?那才是有病吧,要这么说,你身上也承担着你爸妈的人生,岂不是更应该过得精彩绝伦,才不负他们生你一场?”

“呵,生你养你的爸妈都没对你当警察说三道四,他们有多大脸!”

食我姓被说得满眼蚊香圈,噗嗤一声,随即把张磊甩在脑后,很快就又让自己的生活重心偏移到工作上。

方若华也有点爱上自己的职业。

不得不说,做警察是个很新鲜的体验。

以前有一句话,身在公门好修行,她一开始只是好玩,但是真正做了警察,到渐渐觉得这句话颇有道理。

以这样一个身份,不去登高望远,只按部就班地做些与升斗小民们息息相关的工作,她慢慢也做出些许意趣,也有些满足。沉浸在工作中,似乎心更静了,整个人沉淀下来,洗去了上个小时空残留在身上的暴戾和颓废,也没了那点出世之心。

方若华做警察,数年下来也做得风生水起。

方家在修行圈子里,也是逐渐奠定了执牛耳的地位。

修士们修行的功法有正有邪,脾气各异,而且因为修士基数越发大,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冒出两个中二病,方家有同道信任,如今倾向传法天下,既然传法,自然要更加小心谨慎,总不能让恶人学会法术,再去害人。

与此同时还担负起与官方联络的重任,压力确实大,不过,到也让方家这几个小辈很快变得成熟。

看着孩子们现在忙忙碌碌的模样,方春生和他的三个儿子便半点不觉辛苦,只老怀大慰了。

在当今这时代,又有多少人能倾尽全力地做些什么,让这一生过得满足而有意义,百个人中能出一个,便已然不算太少。

他们方家的子孙后代,有机缘背负重任,作为长辈,实在是应该感到高兴。

即便方若馨的男朋友,帝都杨家的公子杨文昌,因为她的家庭,她的工作而产生了各种各样的误会,让他们这一对小儿女经过重重波折之后才能终成眷属,方东林和龙云,甚至方若馨自己,也半点没有后悔过全家人一起走上这一条漫长的修行路。

按照方若馨的话说,修行让她变得更完美。

虽然方若华觉得,原主这位姐姐,方若馨小姑娘就算不修行,也一样很完美。

第五百三十一章 真龙

帝都东郊十里坡。

这一块儿算是京城周边寺庙道观最多的地处,几乎是大庙连着小寺,道观更是数都数不过来。

听说是因为京畿要地,早年有妖邪作祟,皇城里的主人们便遣人建造寺庙以镇压,也有人说,这地方以前闹过龙,几百年前还有一个俗名,就叫龙坡。

当然,如今这名字也只有从古老的地方志里能窥到一点了。

“真的有龙?”

“我姐姐说,昨天晚上她和几个朋友路过这一片,就看到一大片水雾,电闪雷鸣的,闪光的雾里似乎出现了龙,龙头好大一个,眼珠子跟灯泡似的,她当时吓了一跳,只顾着逃跑了也没有看仔细……”

“那我可真想也看一眼。”

帝都十四中,五个高中生,两男三女,打着手电,嘻嘻哈哈地一路小跑,一边开玩笑。

他们又哪里会相信世间真有龙?

几个学生难得有假期,吵吵嚷嚷地四处闲逛,像他们这样的年岁,正是喜欢热闹,对什么都好奇的时候,猎奇心更强。

“喂,我是条恶龙,要抓你来熬汤!”

一路玩闹,身体略圆润,皮肤雪白的小姑娘忽然一转头,做出凶恶的表情向周围的同伴身边扑去。

同伴们纷纷嘻哈四散。

“哎哟!”

其中一个跑着跑着,脚下一绊,踉跄了下,起身扑打了几下膝盖上的尘土,暗道了一声晦气,刚想走开,却忽然顿足,低头看过去。

一瞬间,毛骨悚然。

硕大的……龙头!

不知何时地上出现一条裂缝,一浑身冒着金光,比巨蟒还粗大不知多少的龙静静地浮上来,冰冷的,金黄色的眼睛直视着他。

“啊!”

所有人看了一眼,腿全软了,却还是手足并用,拼命地,连滚带爬地逃走。

他们不敢回头,也不敢想象被龙追上,自己等人会是什么样的下场。

也许没见到之前,每个人都对龙这种强大的,令人着迷的生物充满幻想,但是真正看到,却个个都如叶公。

“前面有人!”

从山坡上滚下来,不远处好像来了一个车队,都是豪车,上面挂着红色的花朵,贴着喜字,显然都是婚车。

“救命啊,救命!”

一帮学生不要命似的拦住车,大声喊道,“有龙,龙在后面追,是真的!”

“相信我们!”

方若华按住方若馨不让她动,猛地推开门下车,很是生气:“哪条龙这么不长眼,不知道我姐结婚,要是敢这种时候闹出乱子,我扒了它的皮!”

一群学生愣了下,浑身直哆嗦。

后面车上送嫁的亲友团也纷纷下来,皱眉的皱眉,捋袖子的捋袖子。

今天可是方家大女神方若馨出嫁的日子,必然要太太平平才好。

没错,方若馨要结婚了。

秦律出马合的八字。

李神相的小弟子算的吉日吉时。

雪斋是释教的,自然是不能算命算吉时,他就不凑热闹了。

到不是那些长辈们不想插手,而是小一辈们争强好胜,总觉得若馨女神结婚嫁人,理应由他们这些晚辈们操办一切事宜。

为了这件事,可谓所有人全员参与,众志成城,务必要给女神一个完美的婚礼。

方若馨如今在大家的心目中,那是集人世间一切美好于一身的代名词,是他们在方若华大魔王的威仪之下得以幸存的主要原因之一。

每每他们被方若华师叔,方若华师叔祖,方若华前辈扔到绝境幻阵里炼体炼心,被虐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时,但凡若馨大小姐回家,就能顺顺当当地提溜走大魔王,好让他们有那么点喘息的机会。

虽然如此美好的女神要嫁人了他们有点伤心,可也不能让女神在这么重要的日子里不痛快。

绝对不能误了吉时!

李神相的小弟子云鸣蹭一下蹿出,抓住先冲过来的学生,不让他继续跑:“龙在哪儿?刚来的吗?没登记的?是原型?”

“帝都这边是禁飞区好吗?这里离城市这么近,按规定不允许幻化原型的,哪条龙这么不懂规矩?”

他们这几个驱魔师本来也不是初出茅庐的时候,没那么年轻气盛。

可今天这个日子特殊!

五个气喘吁吁,浑身冒冷汗的高中生都懵圈,一时到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不过害怕到是略略少了些。

“误会!”

周玲玲正在不远处焦头烂额地修手机,一听见响动,就知道可能是出事了,赶紧牵着小金向这边赶,好不容易赶过来,一眼看过去,数了数光是她能认出来的,就不下十个二级驱魔师,还有两个是特事局的人,额头上的冷汗登时哗啦啦向外冒。

顾不得别的,三两步上前,喘息了几声,苦笑道,“都是误会,有一位龙族的同胞受了伤,化成原型恢复不过来,我正想上报特事局处理,手机却坏了,没有想惊扰别人的。”

她现在已经和普通人没有两样。

鬼爷爷被超度,那之后她一身修为被废,虽然也重新读了一些白云寺公开的基础修行课程,但是身体亏虚的厉害,又被污染,即便是最中正平和,几乎只要有资质的人就能修习的功法,对她来说,也很难很难,坚持修行或许能强身健体,可想有什么成就,如果没有大的机遇,恐怕是不可能。

当然,如今这世上不缺机遇,奈何无论是合适的功法,灵药,法宝,聚灵阵,都需要德行积分,她在这方面却有短板,还不知哪年哪月才能补足了积分,让自己能踏踏实实地修行。

偏偏她这人也不知是什么命,屡屡会碰到各种异类,遇到各种奇奇怪怪的事情。

她能至今活蹦乱跳的,说起来还要感激特事局。

如今特事局在处理异常事件方面,那是相当有能量,数次都是靠着特事局的人发现及时,救援及时,周玲玲才转危为安。

也因此别看她淡出了修行圈子,对修行圈子里的各项事宜却是比以前知道的还要多得多,对于明星驱魔师们,也都很了解。

周玲玲苦笑了一声,拿出自己无数次遭遇异常事件而养出来的镇定自若,迅速把前因后果交代清楚。

不过是金龙族因为走丢了一只幼龙,疑似闯到附近来,所以龙太子急着寻找,赶路时没走正规通道,触碰结界把自己弄了一身伤,恢复不了人形,正好撞见了周玲玲,唔,也不幸撞见了无辜的高中生,还吓到人。

第五百三十二章 威武

方若华哭笑不得,忍不住低声骂了句:“这里是帝都,特事局的检测部门是吃干饭的,龙族过来起码两天了,他们的反应呢!”

方兴也咬牙:“回头再收拾他们!”

几个送嫁的驱魔师齐齐叹气,为负责帝都事务的同僚念一声阿弥陀佛。

其实真怪不到他们头上,不知是命运还是别的什么缘故,这两天因为天气异变,监控用法器失去灵力,目前瘫痪中,如今正在紧急抢修。

要知道,再厉害的法器,你也不能保证它每时每刻都好好的起作用。

再者,正因为是帝都,各处都由天都的人,和特事局的人布置了结界,也有两年,没有修士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在此地作乱,特事局那边稍微懈怠些,也无可厚非。

事情已经发生,再指责也没有意义,方若华笑着安抚了那几个学生几句,转头道:“擅长心理疏导的,给他们过一套程序,安抚一下。”

“秦律,你去处理那条龙,给它做登记,查明它想长住还是短住,目的是什么,如果龙族有幼龙失踪,你们转特事局处理,赶紧给它找到,发暂住证,身份牌……”

秦律登时摇头:“我要送若馨妹妹。”

送嫁的和迎亲的人数都有要求,有规定,少一个算怎么回事。

方若华一想也是:“那算了,先把龙牵着,咱们把我姐送去新房再处理。”

秦律这才点点头:“我马上通知特事局帮忙疏通道路,先清场。”

这龙既然受伤无法恢复原型,恐怕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养好的,障眼法一时片刻还好,现在这里离特事局的基地很远,派车来接要耗费不少时间。

五个懵圈的高中生也不知怎么就昏头昏脑地跟着这一队胸配红花,西装礼服的奇特送亲人马,走到那硕大的龙头前面。

“姓名。”

“#%¥%&@……”

“请说汉语。”

“金。”

“到达时间。”

“……”

高中生们忽然对自己的国家生出无限敬仰之情,看看,连龙大驾光临都要查户口办暂住证。

我大天国竟如斯威武!

登记完了,一时半会特事局的卡车也过不来,吉时马上要到,方若华想了想,干脆就在龙身上盖上红绸,挂上红丝绦,看起来也是喜气洋洋。

远处一观,到像金子做的一般。

打量了下,方若华到觉得有几分满意,扶着方若馨下了车,叫上姐夫一起。

“来,姐,你们骑上去。”

方若馨:“……”

金龙太子:“……”

“都别计较了,凑合一点,幸亏这龙身还不至于太大,我再给化化妆,看起来不大像活的就行了,结婚骑龙让人见到,也只以为是风俗习惯。”

总比拉着龙在大道上乱跑要安全。

金龙太子自然有一肚子的不满意,可他对方若华有心理阴影,而且面积大得很,满脑子都是自己被剥皮抽筋的各种惨相,张了张嘴,到底也不敢提出任何反对意见。

于是,车队重新行进。

高中生们懵懵懂懂地看着金龙越行越远,留了联络方式给对方。

但是,他们应该不需要心理疏导了。

一条驮着新郎新娘的龙,一条老老实实登记办暂住证的龙,好吧,即便它是龙,又有什么好怕的。

周玲玲没有和方若华打招呼,直接跟特事局的驱魔师交代了几句,便转身而去。

这件事调查清楚之后,她还能领取一笔奖金,顺便增加贡献积分。

特事局财大气粗,在这方面一向是相当大方,周玲玲这两年从特事局赚的钱,到比她前几年‘坑蒙拐骗’时赚得只多不少。

热热闹闹地送嫁,车队一直穿过大街,走到杨家别墅门前,杨文昌脚有点软,身子轻飘飘,背了两次才把媳妇背上,一路进了家里大门。

他爸爸还饶有兴致地笑道:“儿子,腿现在就软了,这可不行,让你妈妈好好给你炖一锅汤,补补身体。”

他妈妈也笑。

兄弟姐妹们也笑。

他那只有十岁的小堂弟,兴致勃勃地扑过去摸那条龙,一边摸一边拍巴掌。

杨文昌:“……”

呵呵。

任谁骑着一条金龙走了这一路,他要是脚不软,自己都愿意跟他姓!

我说小贝贝,你再拍下去,小心被那条龙喷口火烧着吃了!

幸亏他家的别墅在郊区,一路上行人不多,碰上个把也只是看个热闹,否则他们恐怕真要引起围观来,说这是仿生机器人,外行能信,内行还不三观炸裂!

杨文昌背着妻子进入婚房,和温柔贤惠的美人对视一眼,多年恋爱终成眷属,不禁一笑,好吧,别管是怎么接回来的媳妇,总之是接回来了。

现在最重要的是他的婚礼,他的婚宴,他的洞房花烛夜,天底下再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

方若华也高高兴兴地参加姐姐的婚宴,至于后续种种,那都是特事局的事。

秦律处理完了,凑到若华身边,小声咕哝:“师叔,方伯父让我问问,你什么时候找对象?”

方东林哭着送走了大女儿,万分不舍,可是小女儿也终究要嫁人……吧?

他如今可不是要操心这个二姑娘。

秦律指了指和朋友们闹成一团,如今也是小有名气的音乐制作人,摄影家,旅行家的种阳。

“方伯父说,你要是实在没有别的人选,可以考虑考虑老邻居家的这一位,至少彼此知根知底。”

秦律这话从舌尖上吐出来,生怕自家这位师叔暴起伤人。

方若华却笑了:“种阳这小子,还是抱着他的摄像机结婚去最好。至于我,至少在此地,三生石上没有我的名字,只好断情绝爱一心修行。”

秦律:“……好吧。”

方若华又笑:“这个世界有点小,或许在某一天,我一转身便踏足另外的大天地了,何必纠缠于情情爱爱。”

转头扫了一眼咬牙切齿缠着杨文昌的一干驱魔师,微微一笑,转移话题:“今天我姐结婚,他们要闹就闹一闹无妨,但是明天必须补上功课,月底要进行测试,测试不合格的吊销驱魔师执照三个月。”

秦律:“……”

哪个那么想不开,方前辈卸任之后,竟然还请大小姐继续做驱魔师总教官!

哎,无量天尊!

第五百三十三章 某某的小娇妻 (两章合一)

很多很多年以后。

帝都修士圈子里也是新人换旧人。

周云对着镜子上看下看,三十多岁的女人,还有二十岁的如花美貌,很好很好。

打量完了,笑盈盈地转头问自家母亲:“妈,看看你闺女我这身气派,怎么样,今年方家的论法大会,我够格拿一张邀请函吧?”

身为二十年来最天才的少年驱魔师,三十二岁拿到二级驱魔师证书,端是志得意满,至少比邻居家的白昊天要强出十八条街,这张邀请函,她是志在必得。

方家的大图书馆,她周云是觊觎很久了,偏偏各种基础修正版本的修行资料容易弄得到,方家的秘录却不是任谁都能看。

周玲玲失笑,和蔼地点点头,嘴里只有对对对,好好好。

她年轻时争强好胜,心比天高,总觉得自己无人可比,合该是这世上当之无愧的主角,以至于吃了大苦,落了满身残病,哪怕幡然悔悟也没免去母亲早逝,丈夫背叛,几乎家破人亡的下场。

老了之后,她到是成了和气老太太,对儿女很是纵容。

姑娘也比她运气好,生在了好时代,至少是不担心走错路的。

毕竟那么多驱魔师已经把所有能走的路都给走了一遍,哪种能走哪种不能,哪种好走哪种不好走,一目了然,就连自己,不也是走错路的经典范例之一?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错误这种东西,也不是没有价值。

阳光温暖至极,周玲玲不禁想起很久远的过去,她以前不怎么爱回忆,这两年许是当真老了,忍不住总想过去,想她经历的那些事,也想方若华!

周玲玲觉得自己好像没有得罪过方若华,至少不严重,也与她没有多少交集,却就是忍不住总想关注她,有一丝莫名的情绪。

最近几个月,她甚至开始做梦,做一个不算清晰,却很荒唐的梦。

梦中方家不是如今的方家,只是寻常而已,梦中她得到方家的传承,走上高位,意气风发……

可是,梦醒时分,她竟然不觉得惋惜。

甚至还想,若这个世界真是梦中那样的世界,可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怪物横行。

夜晚成为禁区。

每年数以万计的普通百姓成为牺牲品。

修士们能力平平,完全担当不起自己的责任,寥寥几个有些能力的,也是后继无人。圈子里混乱不堪,甚至让海外的修士嘲讽中华大地无真修。

那样一个连踏踏实实生活的权力都没有的世界,真不值得任何人留恋。

改变的起点是哪里?

周玲玲几乎一瞬间就确定,是……方若华啊!

电视一亮,正值人代会召开,仿佛从一号领导口中听到了方若华的名字。

不过周玲玲昏昏欲睡,到也没听太清楚。

反正最近几天,那个人总是会在各种场合被隐隐约约提及,虽然不为大众所知,但谁让天都修行者协会成立纪念日就在眼前呢。

……

方若华从没有像现在这么虚弱过。

就是当年大一,高烧四十度,虚软无力时难受归难受,好歹还有人坐在一边,平铺直叙地读着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现在她却连一根手指头都动不了,眼前一片模糊,脑子昏沉沉,父母不在身边,宇宙商城关闭,大百科也断开联系没带来!

唯独幸运的是,直播设备居然还在,而且坚持着联系了三分钟才彻底黑屏。

但总算让她能第一时间看到价值一万的金色的弹幕留言,方肖隐晦表示他们两个安全回到了二十一世纪,就是不知道怎么联系许岚,让她不要担心,保护好自己。

方若华松了口气,暂时把显示努力连接中的直播设备关掉。

那日她刚接收信息,得知此次历练功德圆满,可回现代时空,然后身体震荡,脑子一懵,许岚随手给她塞了个什么东西,顺便传声——联邦埃尔法六号行星遭遇宇宙射线,引动了一位历练管理局最高监察者的心魔,导致小时空门震荡。

让她进入小时空以后,尽可能地发挥作用,造成影响,辅助圣德门的修士寻找她的痕迹。

剩下的全是机密,不能泄露,反正差不多八成以上,正在转换小时空的历练者都只能自求多福了,遭遇什么情况全看运气。

便就此昏迷。

如今醒来……

“哎!”

很不幸,看来她没有成为幸运的两成中一员,而是很正常的加入倒霉蛋同盟军中。

大口大口地喘息了片刻,终于恢复一点力气,方若华挣扎着从被子里出来,靠在床头上,一口气吐出,形成一团氤氲的白雾。

方若华腹中空空如也,只觉如果此时开饭,她必能生吞一头小牛。

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时空!

艰难转头四顾,打量周围,她手腕上戴着一个银色的扣环,闪闪发亮,地下扔着件衣服,金属质地的,很有未来感,簇新精致。

这个房间也是个金属房子,四四方方,严丝合缝,不见门窗,偏冷,但是有空气流动,湿度也还可以。

方若华却登时觉得有些不妙——她莫不是到了未来星际时空?

要说对未来星际时空不好奇,那不可能,当年中二时期,方若华也做过星辰大海的美梦。

但是眼下如此狼狈的时候,无依无靠,孤身一人,她到是希望能不要开地狱难度的局才好。

虽然不确定安全与否,可她还是深吸了口气,认认真真地接收原主的记忆。

一幅一幅的画面在脑海中闪过,半个小时之后,方若华没有睁开眼,摸索了下抓住被子盖在头上,蜷缩着身体又睡了过去。

夜深人静,仿佛除了睡觉也没什么可以做的了。

这是星历1179年。

在许岚女士口中,未来宇宙虽不是一派和谐,毕竟偶尔也听她抱怨圣德门守卫黑暗星域的弟子受了污染,很严重,不知能不能治好之类。

想必那个大时代也同样有自己的麻烦。

但的确是早就没有了饥饿和寒冷,所有公民,即便不是修士,只是普通人,至少都能正常享受满足自己日常生活的一切资源。

但是这个星际时空却是大为不同。

到像是披着星际皮的封建时代。

不对,还是有所不同。

应该说是更加危机四伏。

这个星际经历过末世,甚至可以说是正在经历末世,历史文明传承只剩下只鳞片爪,大部分断绝。

人类并不是主宰者,全宇宙除了人类(智慧型生命统称人类),还有众多星际异兽,异兽数量不知道是人类的多少倍,生命力顽强,能力强横。

到现在,人类在异兽的围追堵截中只能说是疲于奔命,全靠好歹智慧方面有点优势,勉力还能维系正常的社会运转而已。

但人类能拥有的生存空间,一年比一年更小,几乎每天都有星球被吞噬,甚至时常整个星系都被异兽毁灭。

总体来看,人类面临着巨大的,恐怖的不过这危机如钝刀子割肉,一时半会还没有影响到大国中央星系民众正常的社会生活。

所谓正常的社会,差不多还是当权者拥有一切,占据最顶级的资源,平民为一日三餐奔波,有能力的高人一等,无能者活该寥落,到也是挺正常弱肉强食法则……就当下的形势发展,没什么可以指摘的,似乎。

可终究还是免不了让人觉得……很失望。

方若华想看到的星际大时代,应该比眼下这个时代更辉煌,更繁荣,更让人向往。

应该是许岚口中的那个大时代。

而不是一个末日仿佛就要来临的星际。

罢了,这回还是多担心担心自己的小命。

这个小时空人类势力为星际联盟,其中有海蓝帝国和紫罗兰联邦两个大国。

她目前所在的是个十分偏远的小星球,叫墨星,属于银丰星系,隶属于紫罗兰联邦下辖的国家——艾尔。

这个国家是由八百年前率领远征军战胜异兽的英雄之名命名,唔,整个紫罗兰联邦用类似的方式命名的国家,没有一百个,也有八十个,所以,并不算多稀奇,也改变不了国家贫困落后资源已绝的大局面。

艾尔星球上的成员构成,百分之三十的罪犯,百分之三十的星盗和宇宙商人,低级冒险团队,剩下的百分之四十才是贫民,没办法,因为紧邻异兽防线,时常会有各种异兽突入,但凡有些能耐,能搭上关系,想过正常有秩序的生活的,早就离开了这里。

原主就这么被流放到‘艾尔’这样一颗星球上。

身无分文,孤身一人,于是在这样一个夜晚孤零零的病死床上。

然后,方若华就变成了她。

“哎!”

她很努力地放空思想,让自己好好地睡着,但是依旧不能把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疑问给排除干净!

为什么洛严将军的契合者不是我?

我就是不想让一个乡下丫头好过,我就是要夺了她去联邦大学的名额,就是不能接受大学里有她这种人,这又有什么不对?大家眼睛都瞎了成?为什么弟弟也护着她?她长了三头六臂还是国色天香?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当契合者有什么好,原主记忆中的契合者一旦和一个战士进行深度同调,安抚其精神,那么她的精神力将完全贴合这个人,会变得只能为这一个人服务!

简直就是主动成为一个人的禁脔!

只是想一下,就足以令人崩溃!

原主是紫罗兰联邦一个落魄小家族的长女,精神力C级,也算是位契合者,被家里托关系送去参加联邦政府为一位少将军官,洛严洛将军举办的宴会。

就在那个宴会上,洛严对一众帝都主星球的美女视而不见,选了一个从偏远星球过来,误打误撞闯入宴会厅的乡下女孩作为自己的临时契合者,并当即把人带走。

于是,原主不知道被谁怂恿挑拨了几句,就得了红眼病,钻了牛角尖,脑子一抽筋,到洛家去自荐枕席被人家的管家挡回来也就罢了,居然一门心思地恨上被将军选中的乡下小姑娘,冲上去就是一通组合拳,还企图抢走对方得到的,进入联邦大学深造的名额。

最后人家毫发无伤,到把她自己坑得不轻,家里人怕她再闹出大乱子,得罪洛将军自家可吃罪不起,二话不说就把人扔‘艾尔’来了。

方家很久以前在‘艾尔’有一座房子,但如今早就破败不堪,不能住人,和鬼屋相差无几,原主会被坑过来,大约是在家时太嚣张跋扈,得罪了不少人。

既然睡不着,方若华干脆眯着眼盘算自己的出路,顺便稍微想下剧情。

刚才一接收完原主的记忆,她就已经知道这是哪个的衍生时空。

说起来,这本书还算是有那么一点的不落俗套,虽然名字很恶俗,似乎内容也……有些恶俗,不过或许因为作者写作方式的特别,也有更深度的思考,整篇通读下来到是酣畅淋漓,十分痛快。

原著叫《联邦少将的小娇妻》。

曾用名——《萌妞的美食俘虏》、《带球跑的三百三十三天》等。

唔,联邦上将洛严,身为第一男主,相貌英俊,能力出众,精神和体能都是双SS级,在紫罗兰联邦和他年纪差不多,实力差不多的强者绝不超过二十个。

他还功勋卓著,率领第三舰队曾四次镇压叛乱,两次破坏异兽侵吞联邦的阴谋,获得联邦最高成就奖一次,荣立一等功一次。

可谓是相当了不起的英雄人物。

然后很顺理成章地喜欢上从偏远星球过来,很有能力天分,会做各种美食,善良而不懦弱的可爱姑娘。

如果是正常的套路,这位钟爱女主的英雄一定说一不二,威望极高,或许再加上些对待除女主之外的所有人都冷若冰霜,其他女人在他眼中宛如无物。

不过,这本却不按常理出牌,联邦舰队里的大佬,绝不止是男主一个,另外的重要男配都没和女主有过多接触。

总的来说,男主的日常状态就是被他的副官,双A级,容貌平凡普通的文胆智囊,从各种层面进行碾压吐槽。

第五百三十四章 馈赠

比如说,为舒缓安抚洛严暴躁的情绪,联邦高层每年都举办盛大的宴会,将全联邦主星最好的契合者聚于一堂,让他尽情地挑选,想用哪一个就用哪一个,想深度同调整,绑定一个也无妨。

这个世界,精神力的运用方式似乎比较粗暴,常年征战的将军多数会得战争病,就是精神力暴走,而有一部分女孩子得天独厚,精神力虽然低,但是柔和温暖,特别擅长安抚男人,就可以成为契合者,高等级的契合者也属于非常稀缺的资源,只有高级将领才有资格任意挑选最适合自己的契合者绑定使用。

洛严参加宴会时严肃正经,一派铁血军人形象,一回休息室就洋洋得意,直言天下美女皆爱我。

副官深表赞同:“这些美女中,百分之九十八也去参加了前天为夏木中将举行的宴会,看来你和夏木是同一类型。”

洛严:“……”

夏木中将家世刚刚好比洛严高一点,地位刚刚好比他高一点,读书时成绩也刚刚好比他好一点,两个人从小到大都是面和心不和的死对头,如今又同样是联邦高级军官,年轻一代的翘楚,各种对立就更是屡见不鲜。

还有,女主,偏远星球出来的小圆姑娘,在男主眼中是圆润可爱,适合做抱枕,抱在怀里温柔怜爱,实在个可人的小东西。

副官当天就送了一只半人高的小猪进他的卧房让他抱着睡,美其名曰舰队出行,不能带不相干的女人,差不多的小宠物带一个凑合下,纾解洛将军的需求。

此类段子数不胜数,居然就这么把一篇外皮很俗套的变得很有新鲜感了。

唔。

原主在这本里,属于背景中可有可无的角色,关注剧情没多大意义,至少男主角根本就不认识她,唯一的作用就是衬托女主的运气有多好,反正在原主心中,偏远星球的乡下土妞女主,根本没有和她有任何正面对决冲突,她就被KO出局,死得无声无息。

书里甚至连她死的消息都没提半句,本也没什么好提起的。

和原主相比,原文中为抵抗异兽侵袭牺牲的男三号军医。

为救缓解带星球上的智障小朋友牺牲的男二号副官。

甚至十九个被异兽掠走虐杀的,身为联邦大学学生的契合者,那才是值得记忆,值得大书特书的死亡。

方若华胡思乱想了一阵子,努力去想怎么破局,许岚说要她尽可能地造成影响?什么意思?

对了,她好像给了自己一样东西。

方若华慢慢起身,四下打量,房间略显窄小,差不多有十五六平,很空旷,一目了然,所以她一眼便看到滚落在地上,只有花生豆大小,水滴样的银色金属箔。

目光刚一转过去,便觉一股强烈的能量汹涌而来,那东西直直飞到她眉心处。

方若华转头在光可鉴人的墙壁上照了照自己,眉心多出一水滴挂饰。

“……”

这东西……真实游戏制作器??什么鬼!许岚女士被人穿越了?

方若华陷入呆滞中。

三十分钟以后。

她游魂一般地倒在床上,笑了一声。

关于许岚塞过来的东西,长篇累牍的介绍都不必理解也不必看,只要知道几句话就够了。

编辑策划出的游戏,可由制作人选择某一部分,甚至全部,在现实中复原。

辽阔世界版图,活的NPC,可用的游戏技能。

都变成真实的存在?

一瞬间她想到创世!想到女蜗,想到盘古!

最奇妙的是,复原出来的无论是什么,都是制作人的天然盟友,好感度百分百,如果是人,会听从一切合理,甚至不太合理的要求……

虽然方姑娘一时浮想联翩,也知道不可能是真创世。

圣德门等大门派的修士大能便是能通天彻地,终究是人非神,创世还是做不到的,真要做得到,也不可能用来做游戏。

这个小小的水滴内有个由练器大师炼制打造的生长型小空间,可自动储能修复,可自行提炼外界资源,储存有无数的高级智能傀儡人,可以在瞬间打造游戏世界场景。

NPC由傀儡充任,设定好后输入记忆,技能,能成为任何一个游戏角色。

除此之外其它用到的法术等等,究竟怎么回事,那是机密,显然不可能泄露。

方若华也没有寻根究底的意思,我们整天玩电脑,也不至于非去学一学这计算机的工作原理。

大宇宙时代,那些大修士们都能随意穿梭时空壁垒,欣赏亿万个各种类型的小时空,他们制作的法器器灵应付凡人的脑洞,制作出来的游戏想必也会似模似样。

它大约是许岚的工作用具,想生成真实游戏的前提条件不算难,但也不简单,首先,游戏完成度必须足够,这个没多大问题,有制作器辅助,肯定能制作出完成度很高的游戏来。

难的一点是必须先出资料片,预告片,简而言之就是宣传,宣传期间要有足够多的玩家认可这个游戏,产生想玩的冲动。

方若华一开始没当回事,可闭上眼又仔细阅读各项条款,越读越觉得困难,身上不禁有些冒虚汗,别的都好说,这个认可度放在如今的小时空却不一般,换做许岚的世界,玩家几乎都是修士,一动念,觉得有点意思,器灵便承认对方认可游戏,游戏有存在的必要,准许生成。

可是按照制作器规则,换成普通人玩家,那必须沉迷其中,产生巨大的,强烈的渴望,日思夜想,完全把游戏当成一个真实的世界,认为里面的人事物都存在,才有可能被认定为这是认可游戏。

但是游戏宣传得再好,再卖力,这样的星际时代,又有多少玩家会沉溺其中?

方若华苦笑,耗费如此长的时间研究,看了半天,原来是个无用之物。

哎!

如果真能实现,真有这样的真实世界,那么就拥有丰富的资源,更多的生存空间,最好的安全堡垒,面对大举入侵的异兽时,至少也不是无力反抗……

第五百三十五章 探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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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想也无益,还是先赚一笔钱,填饱肚子再说,真把自己饿死,想什么都没用,方若华按了按肚子,想着要不要去找点吃的,还没出门通讯器忽然弹出一条休眠期间的通讯提醒。

她颇为生疏地打开看了看,是原主姐姐的弟弟的留言视频。

扫了一眼,她随手又给关上。

那位弟弟面孔扭曲,眼睛里饱含热泪,大叫大吼地像个疯子一样吼自己的亲姐姐。

“都是你,你为什么要欺负圆圆,你知道圆圆从那么一个小星球上出来,受了多少苦,你知不知道那里日日有异兽出没,随时都会死人,根本没有营养剂的配额,天天有人饿死,你知不知道她能得到进入联邦大学的机会有多么困难,你……”

方若华不知道,她什么也不知道,只知道自己好烦。该什么都知道的原主已经香消玉殒,她可不打算为那姑娘所做的事情负责。

虽然,确实占了人家的身份。

叮叮叮~

又是消息提醒。

一打开,里面弹出有一条红色的通告。

这是全‘艾尔’的通讯通告。

政府发出的,是说前线探索者,探索到异常异兽族群的靠近,要求全体公民提高戒备。

通告刚一出来,方若华甚至感觉到原主的身体在战栗,显然这个帝都主星长大的小姑娘,对异兽的恐惧也是根植于骨髓,无法剥除。

按了按眉心,既然开了通讯器,方若华想了想,略微生疏地打开星网,因为没有意识接入器,只能用浏览的方式看虚拟屏幕。

她还要感谢原主,如果不是原主的身份,她连接入星网的权限都没有。

墨星上绝大多数人因为是黑户,没有身份,或者缴纳不起其实并不高的费用,只能用通讯器登入免费的墨星局域网,无法接入星网,大部分边缘地带星球都有信息封锁。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异兽中有一部分属于没有实体,以暗能量形式,或者电磁波形式存在,千年前,星网刚刚铺设完成后不久,人类就因为这些异兽入侵星网而差一点就面临毁灭性的大灾难。

当时通过星网,甚至可以入侵人类的武器库。

从那以后星网的接入资格就被严格限定了。

方若华微微一叹,不去多想,拉开页面,扫了一眼,第一眼首先看到的是巨幅的悬赏菜单,每个人初入星网时看到的都是这个。

方若华仔仔细细地浏览了一遍,哪怕这些悬赏和她没关系,至少也可以看一看眼下这个星际大时代都需要什么样的东西,什么样的人才。

沉下心,扫了下悬赏标题,到还真是五花八门。

什么偏远星球求高级技师修理战舰。

什么求组队去诛杀边缘星球的异兽。

什么遗失文明探索比赛评选,欢迎各大探索者积极参与的广告。

什么空白地带冒险团招募。

等等等等吧。

不过其中悬赏金额较高,数目较多的,一是与文明有关的,二是组团探索星海空白地带。

如今宇宙中异兽众多,人类势力范围越来越小,各大国在星际探索方面,已经停滞了千年之久,周围有许多星系都处于异兽包围中,完全无法探查究竟,很多人都坚信,在宇宙中还有别的人类文明存在,只要找到,一定会成为很重要的盟友。

当年地球末日,人们在最后关头匆匆冲入宇宙,分散各地,与异兽争夺生存空间,千年下来,遗失掉的文明恐怕是车载斗量。

一个新的文明,新的探查清楚的星系,代表了无数的资源星,无数的人才,无数的抵抗异兽的战士,也是一丝微薄的希望。

要知道,星际联盟固然已经努力去争夺,开发了资源星,但是,资源还是越来越少,越来越不够用,估计永远都没有够用的那一天。

再者,根据联邦科学院的最新研究,古典文明,无论是歌舞,曲艺,文学,绘画等等,都具有能安抚战士精神力的奇特功效。

从百年前起,很多研究人员都进行过类似的尝试,成果斐然,于是人们对过往文明成果的追寻也就更热切。

刷了大半天的星网,方若华彻底明白,她在星际这样的小时空里真是百无一用了。

能有什么用?

原主是联邦大学新娘学院毕业的学生。

所谓新娘学院,其实就是专门为紫罗兰贵族阶层的女孩子设立的婚前培训机构。

呵,只能说哪怕再糟糕的局势,只要还没到世界末日那一天,终究还得有纸醉金迷的生活。

应该说,或许正是因为末日在即,人们总会想着法子给自己找各种乐子。

当然,即便这种新娘学院里面,如果原主愿意,其实也能学习到不少正经的谋生技能,哪怕不是药剂学,精神心理学一类的,只是艺术类,学出来也并非全然无用。

可事实上是,原主在学校里读了两年半,只顾着争奇斗艳,加争风吃醋,如今还闹到退学……真是不知所谓。

方若华就这么接手了一个烂摊子。

她没学历,没知识,身体孱弱,几乎没有谋生手段,和家人闹翻,完全借不上力。

当然,自己重新修行,把身体素质锻炼上去,在人类里面应该能成为身体素质顶尖的那一级别,那之后她可以去参军,没有背景只靠自己,在她对异兽没有什么压倒性的优势的前提下,大概要花上十几年的时间拼搏,立下功勋,可以爬到联邦中高层军官的地位,再往上走,怕是很困难……这一生也就过去。

这是幸运的话。

更不幸的……

方若华触摸金属墙壁,眼前出现一个透明的圆窗,举目望去,外面是钢铁丛林,远处还有一大片倒塌的建筑物,各种腐蚀后的痕迹,穿着联邦军服的职业军人,和一队队五花八门的冒险团成员在紧急清理。

原主的记忆中,昨夜一队全兽型异兽突破防线,冲击墨星防护罩,差一点闯入星球地表,一旦防护罩失去能量破裂,整个星球便是一颗死星。

所有的居民,能逃出生天的希望不足千分之一。

第五百三十六章 混乱

这样的情况在边缘地带几乎每天都在发生,每天都有星球被攻占,人们失去家园,失去生命。

方若华苦笑,原主记忆中这些灰白色,习以为常,并不大关注的东西,其实才是眼下这个世界的真相。

如果她还在帝都主星,还是落魄家族的大小姐,就算庸庸碌碌,死亡的阴影到不至于这么快笼罩,但是原主自己作死,被发配到边缘地带,她家里情况也乱,看来是不怎么容易回去。

这么看来,为了生存下去,生存的更好,终究要再研究研究,看看能不能真利用许岚女士送的东西当一回‘造物主’。

至于现在,还是先出去吃饭。

方若华看了看通讯器中的账户余额,只剩下三百二的信用点。

来到墨星以后租了房子,又混了半个多月,可不是没钱了。

一盒营养剂就要一百多!

区区三百二哪里活得下去。

这下她真忍不住要皱眉,翻出床底下的行李箱打开,里面只有几身换洗衣服,除此之外一无所有,唔,还有一条项链。

项链是家里每个孩子都有的东西,出生便一人一条,是黑星石项链,能给辅助精神力修炼,十分珍贵,哪怕在墨星这样的地方,找到好买家也能卖三万信用点以上。

卖了吧。

再没有钱,连星网都要断,如今星网能接入,还是原主离不开这东西,在主星时交足了一年的费用,如今至少两个月不必担心断网。

方若华一件件穿好衣服,默默地开门,第一次踏足这个小时空。

高耸入云的金属质感的大楼。

大楼破旧密集,扭曲,并不规则,时不时有飞车,飞梭在楼的缝隙中飞驰,速度很快。

空气到不坏,略有些芬芳,大概是星球防护罩的作用,内部生命内循环系统一直在辛勤的工作。

方若华拉起衣领,半竖起来遮住脸,和所有步履匆匆的人一样穿过街市,进入一家跟杂货铺差不多的商店,不过十分钟,就带着两万八信用点和三箱营养剂出了门。

这家商店别看门脸破旧,但是上面的标志和主星的连锁商店的标志一模一样,想必在墨星算是稍微值得信任的。

咬开一瓶营养剂,温热的液体流入咽喉食管滋润胃部,方若华终于久违地感受到了力气。

吃着营养液,回到家,方若华开始闭关,登入星网日夜不停地阅读各种资料。

不知不觉三天一晃而过。

要不然怎么说网络让人痴迷,二十一世纪人们都是宁可一日无饭,不能一日无网,更何况眼下的星网,更是让人欲罢不能。

方若华也是俗人一个,沉浸星网中,如痴如醉,不知白日与黑夜。

叮咚。

正浏览探索古历史的论坛,很是看到了点有意思的东西,脑海中也是灵光一闪,正沉吟间,门铃忽然响了一声。

“有——客来访!”

语音系统发出提示。

方若华蹙眉,起身慢慢走过去,显示屏还是坏的,看不到外面,想了想,稍微摸索了下才打开一条门缝。

从门缝里向外看,外面站着的是个一身墨星传统服饰,浅色头发,黑眼睛的年轻男人,到显得有几分彬彬有礼,和大街上那些凶悍野蛮的强盗到是有点不一样:“女士,请问需要香烟吗?”

说话间,他指头缝中便弹出细细的刀片,一勾唇角,露出一丝微笑,不过下一刻,他的笑容便僵在脸上,死死咬住嘴唇把痛呼声吞回去。

方若华不去看掉落在地上的两根手指和刀片,冷冷淡淡地道:“弄干净,脏。”

斯文男人小心蹲下身,捡起自己的手指,果真还拿袖子把地面擦得一尘不染,才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

砰一声,方若华关门,摇了摇头苦笑,真乱!

大概是原主去卖自己的首饰租房时被盯上的。

门外几个虎背熊腰的壮汉一拥而上,看了看年轻人的手指,大惊失色:“老大!”

“闭嘴,去老黑那儿给我接上。”

斯文男人心有余悸,转身用最快的速度离开。

掉两根手指不是什么大伤,只要马上治疗,很快就能复原,不会有多大的影响。

但是——“姓王的那小混蛋消息可不准,什么被家族流放至此的娇弱千金,精神力最多只有C,毫无战斗经验……是不是被流放的不好说,但绝对是个狠人!”

他的身手算不坏,体能C+,但是刚一动手就被对方察觉,而直到他两根手指都落了地,他也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栽了!

而且,他两根手指是被人硬生生给掰断的。

这可和刀削不一样,不是老手狠人,可做不到这么干脆利落!

他这手指指骨的坚韧程度,不敢说和B级以上的强人比,但手裂砖石绝对做得到。

哪怕用刀片,不是高手也难伤他分毫,那小姑娘却做得到。

还有那云淡风轻的态度。

这种态度在墨星不稀奇,世道混乱,每天刀头舔血的日子过得多了,看到死人都不当回事。

可一个帝都主星来的女孩子,脸色苍白,体质纤弱,一看就是那种好欺负的小肥羊,动起手却狠辣果决至此,他有一种感觉,不要说掰断自己两根手指头,就是把自己的头揪下来,对方也不会当回事。

“走吧,告诉底下的兄弟,以后见了这个女人躲着些。”

这种不知道来路的怪人,还是少碰为妙。

斯文男人是墨星里最常见的地头蛇之一,平时是普通商人,转过脸就可能变成强盗,甚至星际海盗,这一片是他的地盘,原主一进入附近区域,便被他给盯上。

也幸亏是这人向来谨慎,拖延到今天才动手,要是早几天,原主恐怕要尸骨无存。

方若华关上门,回到房间里,也因为自己的辣手苦笑了一下。

谁能想到,有一天她也能有这般强悍?

走过乱世,上过战场,经历过刀山火海,能如现在一般,到也不稀奇。

随之把这件事暂时抛在脑后,方若华坐下来全神贯注地盯着论坛里面远古历史的版块。

第五百三十七章 上网

她也是灵光一闪,做游戏让玩家觉得游戏世界是真的,那很难,几乎不可能。

可如果不是游戏,而是新发现的历史资料又回如何?她直接说她做出来的游戏世界就是真实世界的复刻版,是真实存在过的呢?

如今那么多遗失文明探索者,所有人都希望发现新的东西,她说自己做的东西真实,起码也要有一半以上的人相信,那么条件就能达成!

只一动念,方若华就越发觉得这种操作很有可行性,她脸皮足够厚,创造假历史骗人绝不会让她脸红一下。

想到这些,方若华就越发沉浸于历史论坛。

当下星网上热衷于还原历史的人很多,学者研究人员无数,资料其实也不算少。

只是真实历史,野史分不清,书籍资料稀缺,文化断层,剩下来的东西东一榔头,西一榔头的,非常不全面。

或许是黄种人,严格来说是中国人人数最多,生存能力最强,这个星际时代无论紫罗兰联邦,还是海蓝帝国看似都是亚裔的后代。

虽然很多是混血儿。

通用语言也是汉语,英语属于小语种,其它语言也存在,但会的人只有专门的研究人员。

历史这一块,中国以及亚洲的历史还是保留了相当一部分,西方历史文化保存更少,但也有些,当然,和真正浩如烟海的历史相比自然只是小溪与大海的区别,终究还是有传承。

如果连这点传承底蕴都没有,方若华觉得那八成以上能直接放弃许岚给的那个小玩意。

她再假造历史,也要有人看得懂,能明白,才会投入,才会激动,才会相信,要是没底蕴,她编得天花乱坠也是对牛弹琴。

方若华点开人流量最大的论坛,里面一个版块叫我们的远古时代。

讨论的多是完全没有考证的历史,比如说一首诗,一句词,一个人物,一个似是而非的故事,一本书的残本,多数都没有前因后果,不知道是不是历史上真实发生的,很多人只能通过其它现有的资料来考证,来猜测。

就这样放在二十一世纪,恐怕会冷得要命,也让人无语的学术类论坛,在星网中却是流量极大,不仅仅是学者进来研究,就是普通人也时常浏览。

更多的则是有志于成为探索者的少年男女们,整天泡在论坛里学习知识。

方若华也注册了一个号——佚名。

只是最简单的注册,没有身份证明,没有开辟个人空间,到不是她不想,纯粹是开辟个人空间要花钱维持,需要的钱还不少。

卖了项链赚的两万五,看起来似乎不少,但其实不多,在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之前,还是不要随便乱花钱的好。

注册完了便开始登陆留言刷经验。

按照热度,从上面开始向下一条一条地刷。

诗词章句,熟悉的写诗词作者名,偶尔点两句作者在什么环境下写出来的诗篇,社会背景。

不熟悉的——通常不太多。

虽然方若华不觉得自己对于历史这一块研究有多么深入,也不觉得她能精通上下五千年所有人文历史典故,但是作为一枚在古代生活过好几辈子,好考过科举,考过好几回高考的人来讲,能流传至今的诗词文章,她不熟悉的真不可能太多。

寥寥有几个,集中精力调动脑中的片段意识还是想不起来(这种情况更是罕见中的罕见,她如今只要想,但凡看过的听过的东西,都能记得起来),也可根据诗词的风格,猜测它的作者是谁,把里面的典故挑出来讲解一番。

反正这个版块里的大神们都深谙一本正经忽悠人的绝技,哪怕离题十万八千里也一副我说的是真理的架势,她难道还要担心误人子弟不成?

刷论坛刷了半日,还挺有意思,有一种高考时复习语文和历史的感觉。

而且可以尽情胡说八道,也不担心高考不及格。

因为方若华每一条留言都是寥寥数字,写个几百字就算多的,哪怕一时兴起洋洋洒洒写上一篇,看起来也是简明扼要,和别的专家学者大神动辄七八千上万字的分析,还不包括贴资料,真是有天壤之别,所以,她一开始刷论坛的行为到没掀起太大的风浪。

看见的人估计都以为这是新人小白跑来学习攒经验值。

可星网里的人有多多?

星际联盟海蓝帝国,紫罗兰联邦,加上依附于这两个大国的无数个小国家,众多星系,众多星球上,但凡不是特别落后的区域都能接入星网。

方若华泡的论坛又是出了名的热门论坛,不过两日,便有人发现文明探索者论坛里,远古时代版块中冒出个很有意思的人。

似乎对远古历史十分了解,怎么说呢,带着一种我说的就是真理,至此打住,不必继续讨论的笃定!

……

黄帝是在夜半时分,被自己的智能机器人叫醒,迷迷瞪瞪还没有在恒温仓里爬出来,就听见通讯器上弹出留言信息。

“你家那个残页上的文字,有人看了出来路,说得还挺……总之好多人炸了锅,你且来看看。”

黄帝叹了口气,艰难地伸了伸腰,洗了把脸,再喝一口水,才笑了笑登入星网。

差不多两年前他在黑市买了一页古籍残片的拓印,上面隐约能看出有一幅美人图,还有一行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其它的什么都没有。

朋友们都怀疑他是又受骗交了学费,这年头探索者多如牛毛,假货永远比真货多,骗子永远比买家多。

这造假的也太敷衍。

大家见过博物馆内陈列的远古珍宝,有一部分珍稀书画作品,能看得出来,远古时代人们作画提诗是常事……写个一二三四五算怎么回事!

不过,黄帝总有一种直觉,他觉得自己得到的残片有意义,确实是远古时期流传下来的东西也是家学渊源,他们家的人都痴迷于此,他更喜欢,看到这些东西总不觉想去探究根底。

这两年也有几个远古历史专家来看过,却说不出所以然,他都快不抱什么希望了。

第五百三十八章 刷名望

黄帝摇了摇头,熟门熟路登入论坛,一回神就发现自己空间居然很是热闹。

颇为意外地扬扬眉,先去浏览最新留言,说来,他这残页其实热度已过,自家这个星网空间里的访客很少,此时却略显得有些拥堵。

一目十行,看过没多大意义的留言,终于看到让朋友半夜三更惊醒他的东西。

一开始黄帝还带着几分戏谑去浏览,看着看着,却是忍不住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坐下,啧啧称奇:“这说得确实挺像那么回事,至少这个故事很似模似样。”

看过,他也就知道星网里为什么炸锅。

因为涉及到今年大火大热的远古历史人物——司马相如和卓文君。

去年年底,今年年初,著名的探索者贺老先生乘坐的飞船无意中闯入空白地带,发现一座废墟,从废墟里挖掘出不少古文物,里面有一些古籍资料,上面记载了一首诗,叫《凤求凰》。

当时这些古籍资料大部分已经破损,有一段故事却好像从远古时代直接来到今日,那是一小段司马相如情挑卓文君,二人相恋的故事。

贺老先生看了连连道好,尤其是诗词更好。

于是便认认真真地翻译出来,还写了一万多字的评论。

黄帝想到此,也不禁念了两句:“有美一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司马相如其人来历背景不可考,但因为此诗,文艺青年们无人不爱,歌星阿文先生谱了曲子,传唱这首《凤求凰》,被紫罗兰的老上将赵将军评价说,有安抚精神,治疗狂躁的奇效。

于是,歌曲瞬间就红遍了紫罗兰,蔓延到海蓝帝国去。

连带着司马相如成了情圣。

就连战士想求一个契合者和自己搭档,一般也要说几句自己愿意仿效司马相如的鬼话。

黄帝噗嗤一声笑出声。

现在这位情圣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爱情故事,被这什么,唔,佚名给一本正经地给添加上了后半段。

那司马相如做官以后,嫌弃起妻子卓文君来,当时的文人,都爱玩文字游戏,他更是个中翘楚,于是就写了一封信给卓文君。

信里面写的,就是这个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唯独没有亿。

卓文君是真才华卓著,一见便知,夫君对自己已是无‘意’,她却并未哭闹,只也写了一封回信——‘一别之後,两地相思,只说是三四月,又谁知五六年,七弦琴无心抚弹,八行书无信可传,九连环从中折断,十里长亭望眼欲穿,百相思、千系念,万般无奈把郎怨。万言千语说不完……’

这个佚名是一本正经,徐徐道来,言语辛辣讽刺,后面还略略提到司马相如字长卿,汉朝人,祖籍蜀郡,侨居蓬州。卓文君,原名文后,汉代才女,父为巨商卓王孙,还作有《白头吟》。

黄帝看了三五遍,许多典故都不明白,越看越有味,忍不住一个字一个字地品味。

不光是他,显然后面留言的问题也是五花八门。

什么汉朝是远古时期的朝代吗?相传远古时期有很多个朝代,比如民国朝,比如清朝,是不是真的?

黄帝翻了个白眼,这明显是真小白,他自己上去把‘民国朝’三个字画出来,写批注——民国因为皇帝不存在,不该称朝,应该说是民国时期。

朝代指的是王朝,在远古时期,如海蓝帝国般有皇帝在位的国家里,皇帝更替的时间间隔就是朝代……

他写了半天,后面一溜的看不懂,也有哈哈哈嘲笑的,黄帝也只能鼓着脸不与小白们计较。

好在还是有很多问题极有水平。

他又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方若华的这一条留言,因为牵扯到热门话题,一下子到是有点火的迹象。

她前面留言千千万,也比不上这个蹭热度的行为。

不少对远古历史感兴趣的人,因为这条留言,看了方若华的其他留言,无论认同不认同她的种种说法,却是无数人啧啧称奇,赞叹一声了不起。

至少所有人都立马就承认,这个佚名在远古历史这方面的造诣,十分的高,就算是著名研究人员,学者,也不能不同意这一点。

一日日过去,方若华渐渐在远古历史这一块,也逐渐有了名气,至少人们看到她说的关于历史这一块的东西,潜意识里便倾向于相信。

没几日,甚至还有人拿她写的东西作为佐证,与旁人辩论。

方若华松了口气,能这么顺利地把名望刷起来,这就是好事,接下来就可以开始写一些她想写的东西,掺杂私货,培养起读者忠诚度,再来构建游戏世界。

为此,方若华忍痛出钱建立了两个人空间,一个取名《史料笔记》。

空间简介也写得庄重却简单——还原遗失的历史,追寻远古的文明。

这种简介,若是没有一点干货,写出来不说贻笑大方,也会让人觉得口气大得离谱。

另一个空间取名为——《宇宙中沉默万载的他》

简介为宇宙浩大,智慧生物无数,祖先散落各地,目前人类未曾探知的文明,也许正在某个角落里默默默默等待。

这个就比较普通,星网中类似的资料数不胜数,大部分都是不靠谱的揣测。

宇宙里未探索区域广阔,谁爷不知道里面到底有什么,只能幻想。

方若华也有些担忧,下定决心要竭尽全力,发挥出自己这么多年来没少磨炼的文笔,怎么也要妙笔生花一回,让人相信自己写出来的都是真实无伪的历史。

不过,憋在这憋屈的小屋子里好几天,她一回过神,便觉得浑身难受,动笔之前忍不住收拾了下自己,洗干净脸,把头发整理好,穿戴整齐出门走一走,透透气。

走出房间大门,方若华抬头就发现整个街面上都戒严,巡逻的士兵一会儿又是一趟,气氛十足凝重,很多匆匆而过的行人身上,竟然也佩上了各种奇形怪状的旧式武器,甚至还有冷兵器。

她不禁顿了顿足,抬手打开通讯器的屏蔽,立时看到最显眼的红色警报。

第五百三十九章 发掘

前段时间发现的异兽族群,确定就是润拉巨兽,兽群已经靠近墨星地表,三次和护卫舰队发生正面冲突,因为主力舰队无法离开前线,护卫舰队中连轻巡都没有,遭遇这类巨兽简直毫无胜算,所以政府要求居民随时做好避难准备。

异兽包围之下求生存,人类自然也对异兽进行了深入研究。

宇宙中异兽种类浩如繁星,研究是研究不完的,但是对于瑞拉巨兽到是有所了解。

因为这种兽很特别。

它们以能量为食。

肉体更是可比人类最坚固的矿石。

目前人类开发的主要星际武器,即便不是能量武器,也全部需要安装能量柱,对它来说那就是优质美食。

传统的火药类武器,还有一部分不使用能量柱充能的武器到是能用,可是一来墨星根本没有装备,二来恐怕也难起到大作用。

巨兽身体庞大,肉体难以摧毁,还经常群体行动,着实是很不好对付。

但是这些巨兽最难对付的还不在强大到在宇宙中横行的身体,而是它们一群中至少会有一个王,王的身体非常小,只有正常润拉巨兽的百分之一大小,非常弱,很容易杀死,却拥有一定的智慧。

王时常藏在巨兽头部坚硬的毛发后面,和自己的族群一起行动,因为这个,这帮野蛮异兽都能排兵布阵了,一开始人类和它们遭遇,不知道因此吃了多少亏。

原主记忆中可找不到润拉巨兽的模样,不过方若华从星网上看了两眼资料,就不禁叹气。

很危险!

这几日吃着充足的营养剂,不用饿肚子,又能上网,方若华到有些当年宅在家里看电影,偶尔玩玩游戏的安逸,但是一出门就明白这安逸如那镜花水月,皆是虚幻。

方若华登时再也没有逛街的兴致,也没有精力去左想右想,总想着面面俱到。

没有时间了。

回到家,彻夜不眠,立时开始琢磨创造一个什么样的‘游戏’世界。

唔,应该说是远古历史中曾经有过,并且在宇宙的某个角落传承下来,存在着的真实世界。

游戏能量级别越高,制作难度越大,制作时间越长,达成条件越困难。

现在她最缺少的就是成长时间,所以只能选择制作级别比较低的游戏。

所谓级别——日常类,游戏中从头到尾,包括道具,没有任何超自然元素,例如恋爱养成之类,这种眨眼间可能就能成功。

问题是,这种方若华制作出来有什么用?连玩她都懒得玩!

剩下的超能类的,无论是武力侧,神秘侧,科技侧,都按照需要能量的多寡分级。

一旦开始制作游戏,一次性最多只能制作两个,而游戏达成条件,变成真实之前,根本无法重置,再也无法制作新的游戏。

所以再急,也要考虑清楚,谨慎选择才好。

目前她面临最大的危机是武力值不足,她当然想一劳永逸,制作出个抬手毁灭一星系,举足跨越数个宇宙的大世界,建起来到也不是不行,奈何恐怕她坟头上草长百年,这样的神魔才能在宇宙中现身。

这些想也没用的不提,目前,方若华倾向角色扮演类的,因为唯独这一种能呈现完整的世界观。

如果有一支强大的星际舰队?

恐怕不行,一来这类世界级别太高,哪怕只具现一星舰,她都担心来不及。二来巨兽在宇宙中生存,怕是在对付星际舰队上很有一手,乘坐星舰目标那么大,太危险。

换个思路想想,巨兽的食物是能量,紫罗兰和海蓝帝国的能量柱都是由一种叫黑晶的能量矿石提炼生产,属于此地的星级文明特有的物质。

那么武力侧和神秘侧的战斗力应该不至于被削弱。

又不是两军对垒,没必要一定要求实力碾压,再说,就是心里想,这不是还做不到呢。

方若华叹了口气,在桌面上写下‘DND’,又划去。

DND暂时不行,虽然奇幻瑰丽,能操作的地方很多,但是目前研究西方文化的人太少。

沉吟半晌,还是落笔写下‘大唐江湖’四个大字。

史料笔记,不是,不过方若华,咳咳,她还是要尽量写得动人。

不过,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本就动人。

方若华闭上眼,取出花大价钱新买的接入器,进入星网空间,在脑海中调阅隋唐演义,历史,野史,游戏剑网三的诸多剧情,沉吟良久,开始下笔。

还要感谢如今思维导入的写作方法,方便快捷,熟练以后瞬间成篇也不是不可能。

阴诡的朝堂。

瑰丽的江湖。

侠客与英雄。

秀水灵山隐剑宗,不闻江湖铸青锋。逍遥此身君子意,一壶温酒向长空的藏剑山庄。

长河落日东都城,铁马戍边将军坟,尽诛宵小天策义,长枪独守大唐魂的天策府。

……

黄帝揉了下略有些发红的眼睛,忍不住再一次翻开前页,去读慕容追风的故事。

天一教研制尸毒,以致于整个城市尸横遍野,慕容一家三口染上尸毒,妻子故去,儿子化身无常鬼,他固然有意识,却是半尸半人,不能融于人世。

为了别人不受他们一家的生离死别之苦,他发誓杀尽这些人间悲剧。

背负着棺材中爱妻的遗骨,孤独地走在满是毒尸的洛道上……

“我终于知道,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近在咫尺,却再也无法碰触你温柔的脸。我们相遇,便是死生契阔的相约,沧海桑田,至死不渝。我还有生命,猎杀所有的僵尸,包括我们唯一的孩儿……若你也躺在我的斧下,我的使命便已完成,到那时,我绝不会苟活于世。”

黄帝双目浸润,忍不住落了泪。

读了一遍,又是一遍,不忍释卷。

原来远古时代的国家是这个样子!

他知道大唐,那是远古时代的盛世王朝,如今留下的史料不多,只知经济繁荣,万邦来朝,还有很多诗词出自这个朝代,具体的历史卷宗却已然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难道这个佚名,发掘了远古的遗迹,复原了盛世大唐?

第五百四十章 深似海

黄帝完全没想过史料笔记里记载的东西都是虚构的,相信这是故纸堆中刨出的历史。

里面的诗,里面的人,里面的英雄,又怎么可能虚构得出来?

平静了下心情,正想再一次沉浸下去,便见通讯器闪烁不停。

不知多少个留言信息冒出来。

“黄帝,你在不在,快,快,快,帮我个忙,看看我哪里不对,什么叫我是无知小子,不懂礼仪?哪错了?”

“我这里接了一个填诗词的任务,要一分钟内填完,每一次诗词都不同,搜都搜不出来,黄帝你不是最擅长这一块了,赶紧的,帮帮忙。”

黄帝:“……”

最后留言的是联邦大学远古历史学讲师方正。

星网直接绑定身份,应该不能被盗号……吧。

黄帝嘴角抽了抽,耐下性子一点一点地处理通讯器里的信息。

花了一刻钟,终于把事情始末弄清楚。

自家好友圈子里的热闹,还真是和最近在远古历史版块名声大噪的大神佚名,以及尚未写完,四天前才刚刚上传的史料笔记有关。

黄帝顺着朋友的提示,直接翻阅史料笔记最后,佚名旁白留言。

佚名说,他多年来致力于寻找,复原古代文明,最近发现了一大批古典资料,从资料中还原出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希望能与同道者共享。

于是,他便在星网上,打造出一个远古时代的大唐,请诸位与他一起走进远古,探查大唐江湖的盛与衰。

另外,佚名还说有资料显示,大唐遗民,各大门派,或许尚有传人在世,文明并未断绝,只是亟待发现,他会继续自己的旅程,作为一个文明探索者,穷尽一切力量去追寻一个结果。

像这个圈子里的人都比较单纯执拗,说白了就是文青,黄帝算好的,但也忍不住点点头,赞一赞佚名这个人是真正的探索者,虔诚,勇敢。

感叹完了,黄帝就根据提示进入佚名的空间,一抬头就看到一块巨大的石碑,上面刻着远古文字——大唐。

一步跨越进去,眼前闪过一行文字,欢迎来到大唐。

然后扑面而来的就是无数的门派介绍,人物选择,五花八门,让人眼花缭乱。

他一时也不免觉得极为新奇。

星际世界的娱乐项目很多,角色扮演类的游戏却不在其中。

整个星网可以消遣的方式多种多样,想找刺激去参加个机甲格斗大赛,飙个飞艇,还不够刺激,不必登入星网,自己找一艘飞船冲出星球防护罩就能与异兽死磕,只要不吝惜自己的命就够了。

平常时候,放松心情的休闲方式多为阅读,听音乐会,连电影,电视剧都属于传说中的东西,估计只有考古专家知道看电影是什么意思。

总体想来,眼下这个世界,普通人或许还挺无聊的。

方若华绞尽脑汁想了几种宣传大唐文明的方法,最后想烦了,一回神居然发现制作器居然能接入星网,里面的器灵如人工智能,使用起星网中的各式工具竟还颇为顺手。

在星网中只要有充足的联邦币,可以随意控制私人空间,你在空间里创作个虚拟宇宙,把自己变成一颗星球都没多大问题。

星网里还有人专门把自己的私人空间改造成异兽巢穴,在里面宰杀异兽过一把瘾。

反正开辟虚拟空间,依托星网制作一款虚拟网游,不敢说瞬间可成,却远算不上困难。

她就本着试试也无妨的心态,把大半的钱投进去,制作了一款虚拟游戏,顺便拿远古历史版块里的专家们做个试验,算是内侧。

唔,也能赚点钱。

私人空间访客进入是要交钱的,停留时间越长,花钱越多。

‘玩家’人数多了,方若华说不定还能以此发家致富。

黄帝当然不知道方姑娘的心态,他却是怀着窥探佚名大神口中文明的虔诚心里,唔,稀里糊涂地根据提示随意选了一个叫什么藏剑的门派,一个成年男子的形象,就冲入了这个挺特别的私人星网空间。

几乎踏进来没三秒钟,他整个人便是目瞪口呆,煌煌大唐,江湖风雨,市井人家,扑面而至!

一天,两天,三天……

可真是一入大唐深似海啊!

黄帝的妻儿老小忽然就发现他们稳重可靠的丈夫,父亲变得时而癫狂,时而激动,好像被什么东西勾了魂一般。

等他们想要研究下黄帝为什么变成这副模样,于是也不幸入坑。

‘游戏’里进入一群刚刚新鲜出炉,什么都不懂,绝对小白的小白,方若华也忙得满头是汗,都快忘记外面危机四伏的环境。

知道整个游戏里全是玩了七八天,有全程指导还升不上10级的玩家,那是什么一种感觉吗?

方若华她本身也不怎么会玩游戏,最多只能算是玩过,如今贸然从2D/3D网游,直接突入虚拟游戏,连她自己都没想到玩起来居然这么难!

和键盘游戏不同,走位,施放技能等等全部需要思维意识来操控。

坐在电脑屏幕前看游戏地图,觉得就那么一块,很小,真正置身其中,那就是天大地大,玩家抓个NPC聊个天,喝个茶,看NPC泡茶都津津有味,问东问西,讨论茶道文化,消磨上一整天。

做轻功练习,这帮人愣是饶有兴致地一连两天围着一片悬崖跳啊跳啊跳,摔死、复活再去摔死!

方若华自己亲身上阵,引导了半天,写攻略,教做任务,之后就彻底放弃,爱怎么样怎么样,自己摸索去。

一开始担心的一百多人玩网游人数太少,玩不出真味,看来全是杞人忧天!

她很忙也很累,制作器制作游戏时,的确是全自动化,可也不是凭空就能来。方若华要提供材料,要琢磨文案,要研究音乐,选择配音。说白了她才是主导者,制作器再怎么智能,也仅仅是工具而已。

且这一款制作器制作出来的游戏,总会在一些小细节处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违和,方若华必须仔仔细细地审核校对调整才行。

第五百四十一章 唐门

忙了这么久,真顾不了太多,反正如今算是目的达到,制作器提示,真实游戏实现条件,进度条已经开始走,目前达成百分之五,具现出大唐全景或许还要等待一段时日,继续发酵,但是具现出几个侠客,已经没多大问题。

黄帝等一干文艺老中青,沉浸在对远古大唐的想象中不可自拔。

确切点应该说玩游戏玩得入迷的很。

墨星的情况却开始变得很糟糕。

这日,天还没黑,方若华一盒营养剂吃到一半,外面刺耳的警报声就响彻天际,异兽吼叫声近在耳边。

方若华半个月前就考虑过乘坐飞船离开墨星,可是买票很难,她是被方家流放到此地,家里使了手段,让她根本买不到飞船票。

后来渐渐适应以后,到想过在黑市上购买,奈何因为异兽的缘故,整个墨星的航线全部封锁,就是有飞船也飞不出去。

如今墨星正如宇宙星海中的一座孤岛,生死存亡全凭运气。

到了这个地步,方若华反而不急了,急又有什么用?

听着外面的警报声,披上件衣服,叼着营养剂,方若华推开窗户看去,就见左近的房子里大部分居民都开了窗户,一脸麻木地探头张望。

但是下一刻,所有人再麻木也不禁战栗。

防护罩轰隆一声,波动了几下,裂开一条巨大的缝隙,坚持三秒钟便化作星光碎片。

不远处两只巨大的异兽猛地砸向地表,两队地表部队的军舰猛地冲了过去,但也只阻挡了片刻,能量就被吸收殆尽,不得不撤离。

巨兽粗大的四肢踩在楼顶上。

高耸入云的大厦软弱如泡沫,轰然而碎。

这两只异兽就是润拉巨兽,果然巨大,有一丁点像放大版的野猪。硕大的头,背生双翼,鬃毛如钢针,四肢粗壮有力,一张嘴啮齿尖利,仿佛能咬碎任何出现在它们面前的东西。

能在宇宙中生存,甚至连星际舰队碰上它们,除非必要都要改道而行的兽类,想也知道有多么可怕。

其实如果是靠近帝都的大星球到也无所谓,润拉巨兽再可怕,也只是碳基生命,族群也小,在宇宙中那五花八门,动辄一次冲击就摧毁星球的异类中不大占优势,更不可能和战争机器对抗,联邦舰队出动一支星河级的驱逐舰队,绝对足以在巨兽吞噬完能量之前将其驱逐。

可问题是,这里是墨星,固然处于边缘防线附近,守备军队的战力却是很一言难尽……

“警告,警告——所有居民开启维生系统,所有居民开启维生系统!”

警告声没有落下,居民们便门户紧闭,都躲回屋子里去。

方若华却没有落下窗户,防护罩破裂,生命循环系统很快就会被打破,介时这个星球的大气对人体的伤害会变得很大。

但是都到了这个份上,该担心的事情那么多,谁还顾得上这些?

无数军人,雇佣兵,甚至海盗,冲出大门,向异兽突袭的方向奔去,所有人都很有默契,有志一同地没有使用任何能量武器。

用冷兵器,甚至用纯粹的肉体,抵抗这种宇宙异兽,宛如蚂蚁与大象,却无人退缩。

方若华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也不是特别坏。

墨星这种地方,平时十分混乱,随时会有杀人越货的情况发生,就是现在,港口那边估计也有无数的贵族,富豪,大商人,争分夺秒地抢夺飞船,希望能逃生,可是军人却有担当,人们也不是没有血性。

方若华刚这么想,一抬头就看到两个壮汉手持电磁枪,一枪轰碎一杂货店的大门,里面登时传出一阵惨叫声,一个声音很细弱,明显是婴儿的哭声响起。

隔着窗户就见壮汉抓住个襁褓随手就扔!

“他奶奶的,捞过界的混蛋!”

方若华一只脚尚未出门,那个曾经打劫过她的斯文年轻人就从墙角冲出去,一手接住孩子,一脚飞踹,把其中一个壮汉连人带枪踹出去三米远,撞在墙上。

斯文男人此时已经是毫无斯文气,恶狠狠地怒骂:“哪来的王八,这么不懂规矩,也不看看这是什么时候,打劫就打劫,杀个屁的人,还是孩子,真是就怕人类他妈的不绝种是不是!”

方若华扫了一眼,对比了下双方武力值,没再多管,出门逆着人流朝异兽的方向冲去。

冲出去的前一刻,眉心处水滴闪烁,一道黑色的影子投射到她的识海中。

“来自大唐的你,作为我的伙伴,我的盾与剑,请与我并肩同行。”

“……”

方若华意思意思地说了句欢迎词,身后便忽然间悄无声息地多出一个人影,远处金属尘埃漫天,她后腰被人揽住,速度瞬间加快。

前面不远处,两一个看起来七八岁的孩子嚎啕大哭,拼命扒地上的废墟。

方若华蹙眉,大楼倾倒,巨大的尖塔停机坪砰然坠落,眼看便要砸到孩子身上——“救人!”

话音未落,两个孩子瞬间被拖曳到眼前,方若华一手接住一个,骤然后退,停机坪掀起一大片尘埃。

周围还是一团乱,方若华松开两个孩子,由着他们趴在地上哭,转头看过去。

身后的是个修长体型的帅哥,深色破军套,全身上下每一件配饰拿出来都是价值高昂,也很致命。

正是她想象中的唐门。

“名字。”

“唐无念,长老大人。”

唐门小哥警惕地把方若华护在身后,目光落在远处的巨兽身上,浑身肌肉紧绷,显然外界的一切对他来说都很陌生,神色却还算镇定沉稳,只是一反手把千机匣托起。

方若华感觉到身体表层的寒意,叹了口气:“防护罩没有修好,地表开始降温了。”

短短时间内就降了好几度。

“快,快,普通居民马上去避难所!D以上能力者集合,快!”

一队穿着联邦舰队军服的士兵冲到眼前,分出一队人马从各个废墟,角落拆下能量柱一类的东西,另一队人高声招呼所有还在街面上四处逃窜的居民。

方若华带着唐无念,两个人老老实实跟着这一队杂牌队伍上了飞车,直接飞到‘前线’去。

第五百四十二章 战斗

虽然说是支援前线,所有人都做好了牺牲掉性命的准备,不过,有正规军在,显然没人想让他们去当炮灰。

众人举目望去,只能看到几架旧式的,略显笨重的机甲和飞船交替,艰难地拉出一道长长的封锁线,努力把巨兽们分割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但机甲和飞船一不注意就会被吞掉能源……

简直是一场没有胜利希望的战争。

所有人看着灰蒙蒙的天空,盯着巨兽的獠牙,脸色灰败,不用特意安排,都叹了口气加入附近的苦力阵营,负责拆除运送各处的能量装置。

“能量柱全部拆下来带走!”

一身军服的少校带着满脸血污,冷声高喊,“不用我多说,润拉巨兽会吞吃能量,留下任何能量柱都是资敌。”

更重要的话他没有说,但所有人心里都明白,防护罩一坏,需要能量的地方会陡然增加,失去能量,墨星估计真要变为死星,墨星居民能逃出生天的还不知能有几人?

“啊!”

说话间,一只巨兽瞬间撕裂防线,横冲直撞,在地表划出一道巨大的沟壑,地表战斗部队,墨星守卫军第九军团的战士们反应已经算快,但他们构成的防线还是一触即破。

巨大的蹄子踩落,眼看一小队六个士兵面临灭顶之灾,所有人骇然变色。

下一秒钟。

这六个人没有变成肉泥,却是接二连三倒飞出老远,被一黑衣人提在手中,扔在一旁,几个人踉跄了下站好,抬起头正好看那黑衣人似乎收起一钩子似的的东西。

还没有回神,便见对方一个纵越飞到半空中,众人瞠目解释,只见他身上多了一对很精致的金属翼,到像是生了一双翅膀一般。

“爆!”

轰隆一声,巨兽眼睛和耳朵同时爆开,眼睛血花喷溅,痛吼一声,猛地挣扎了几下,扫掉无数的建筑物,猛然向前扑去。

所有人心里都提了一口气,这二者一个是庞然大物,另一个瘦瘦弱弱,对比太过明显,发了狂的润拉巨兽哪有那么好对付?

虽然不认识这位人类强者,但是因为他救人的举动,大家显然对他印象大好,而且这么年轻的强大战士,实在不该陨落到这等地方。

大家提心吊胆地死死瞪着巨兽,它扑出去时凶猛万分,脚下却不知为何绊了一下,转瞬间身体便重重倒了下去,挣扎了半天站不起身。

一群人不禁愣住。

黑衣人却反应极为迅速,没冲上前反而抽身后退拉开距离。

动作特别灵活地飞落在一处高楼顶端,居高临下,与此同时,无数的奇怪兵器从他身上发出,各种光芒闪烁。

润拉巨兽就像东海星的蠢物蛮牛一般,被打得昏头昏脑,受了不知多少攻击才爬起身。

周围已是一片废墟。

这黑衣男人身上的兵器谁也不认识,却好像永远也用不完。

“呼!”

没有机甲,没有战舰,赤手空拳,正面进攻,硬杠巨兽。

幻想家们写出来的幻想中,似乎才会出现这类情节。

地表军队已经赶到,众多战士却惊觉自己的战斗力恐怕远比不上这位人类强者。

他们加入战斗,需要依靠机甲。

但是机甲要使用能量柱,而且是旧式的,不够坚韧,很容易被撕裂,一旦能量柱被吞噬,机甲与其说是助力,还不如说是累赘。

和这种类型的巨兽战斗起来,无论是多么强大的战士,恐怕都要束手束脚。

一时间除了几个对自己的能力有充足信息的高级军官以外,其他普通士兵都退出战场,和后备队聚合在一处……观战。

“这位应该是是A级以上的战士。”

“A级?布少将是A级,他能做得到?”

虽然看起来险象环生,但是这么长时间过去,那只巨兽竟然被黑衣人耍着打,哪怕再皮糙肉厚,眼睛,耳朵,关节等等处也是弱点。

黑衣人战斗技术娴熟,招式也繁多,身上的兵器多种多样,还招招都绕开防御,只盯着细小的,平常就是有人注意到也看不见,打不着的地处着手。

花样攻击,各种光芒闪烁,他的人也是神出鬼没,身法快得让人觉得开着机甲都远远追不上,简直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润拉大概从没有被弱小的人类这般戏耍过,越发暴躁,但是却慢慢开始摇摇晃晃,打着旋轰然倒地,整个身体抽搐不停。

众人:“……”

方若华,方看客瑟瑟发抖,身上裹着好几层废墟翻出来的厚布料,吐出口气:“终于倒了。”

通讯器提示时间。

战斗进行了十八个小时还多。

时间漫长,但是总算有用。

她为什么一开始选唐门,要的是远程攻击和剧毒。

巨兽是生物,虽然是星际生物,但既然是生物,那么毒素有用的可能性还稍微高一点。

整个‘战场’上所有人鸦雀无声。

半晌,惊天动地的欢呼声才响起来。

唐无念从摇摇欲坠的建筑上落下,收起滑翔翼,平平静静地走到方若华身后,慢慢坐好,从怀里掏出一包稻香饼,一包银丝卷。

方若华吃了一口,果真是有点热泪盈眶的感觉。

她以前总觉得美食文略有些夸张,就像原著,写到男主吃到女主亲手做的美食以后,顿时觉得女主是他的女神,一见钟情。

副官没少为此吐槽自己的长官,方若华现在到觉得,有一点能理解原著男主角洛严上将的感情了。

经年累月地吃营养剂,吃硬邦邦的能量块,战争口粮,吃饭纯粹是为了活着,从不知道享受是什么意思,忽然品尝到热气腾腾,香喷喷,美味可口的,真正的食物,不说一见钟情,但肯定好感度大为提高。

吃了一整个稻香饼,连寒冷都不在可怕,吃了一个银丝卷,她觉得自己能抓起一把大刀砍死十个八个异兽,抬头扫了一眼周围,她一开始救的那个小孩子,捧着一管营养剂,显然正想送过来,却踌躇不前。

孩子是偏棕色的头发,大约营养不良的缘故,略显枯黄,身上全是油污,脏兮兮的,衣服也像是大人的衣服改小版,空空荡荡。

但即便是这样狼狈,小孩子还是很可爱。

第五百四十三章 艰难

方若华收回视线,就看唐门小哥深邃的大眼睛盯着那孩子看了两眼,又转头盯着她,不禁又笑:“去吧。”

唐无念走过去,拿一包稻香饼换了一盒营养剂。

想了想,又拿出几包来,走向慢慢集合在一处的……难民们。

不多时,稻香饼不知道给出去多少,营养剂拿回来两箱。

方若华失笑。

“营养剂虽然补充体力,但是不能恢复气血值,你亏了。”

唐无念呆了一下,蹙眉,似乎略有些不甘愿。

方若华又笑:“侠义中人,自该救人危难,稻香饼能补人气血,大家吃一吃也很好。”

在唐无念的心中,方若华是天然的自己人,亲人,门中长老,该服从的对象,好感值恒定百分百,于是方若华说什么,他也就听什么。

不多时,守备部队已经把难民集中,方若华和唐无念也和难民一起,被直接送到避难所。

避难所是修建在墨星中央区域,行政街的地下,宽阔,但是简陋。只有简易的维生设备,储存有能长期存放的能量棒和营养剂。

几乎每一个靠近异兽侵扰前线的星球,都会建造很多个类似的避难所,就是希望有朝一日星球覆灭,救援人员到来时还能有人幸存。

打眼望去,里面到处是人头,密密麻麻,却是颇为安静,无一丝混乱。

营养剂数量有限,很多大人都不肯吃,勉强嚼两下味如嚼蜡,不知道放了多长时间的能量块,能量棒。

方若华看了一眼,到是有几个小孩子吃得很珍惜,自己吃两口,就传递给别的孩子,大人们接到手里,通常并不入口。

唐无念猛然转头,死死盯着左侧。

方若华也顺着看过去,就见曾经打劫过她的斯文男人吓了一跳,整个身体僵硬地贴着墙壁,不禁失笑:“是你来打劫我,又不是我去打劫你,怕什么?”

斯文男人拍了拍哆嗦不停的腿,哼了哼:“换谁能不怕!”

这人和润拉的战斗,他可是也看到了的,能赤手空拳干掉一头润拉,说不定碰自己一下,自己就死得不能再死。

方若华也不理他,学着找了个地方坐下,举目望去,就看到几个孩子手拉手在避难所里来回跑,偶尔被吼两句,也是有大人担心他们的安全。

唐无念忽然道:“他们中很多是恶人,该死,但是保护孩子,很好。”

方若华一时也无言。

这里面有相当一部分估计即便在这个颇为混乱的时代,直接扔到监狱里去也能蹲一辈子监牢,方若华很讨厌他们身上带着的那股子让人厌恶的气息。

或许是经历过的乱世多了,她颇为厌憎不守秩序,动辄杀戮的存在。

民国时,四面环顾,皆是死敌,国家如强梁的口头鲜肉,国民活不下去,不得不反抗,可即便是反抗者,难道还能真心喜欢那混乱的无秩序世界?

他们身在乱世中,最想要的恐怕就是和平与宁静。

那个斯文的年轻人肯定是个盗贼,人们辛辛苦苦靠自己的努力赚来的钱财,遇见他说不定会被毫无理由地给剥夺走。

他甚至不像古代某些劫富济贫,也不问问富贵人家愿不愿意让他抢劫的,所谓侠盗一样,好歹披上一层善良的外皮,他就是恶贼。

偏偏在原主的记忆里,很多星际海盗团背后的靠山,都是联邦或者帝国的高层。

哎!既然人类都冲向星辰大海了,可世界还是没有改变,未免令人失望。

方若华由着自己失望了三分钟,打叠精神把孩子们都叫过来,把手里的稻香饼分给他们吃。

至少会保护孩子的世界,总算还不至于腐朽彻底。

唐无念眨了眨眼,想了想,干脆挑挑拣拣从背包里拿出些材料,做了简单的吃食,一个一个往方若华手里塞。

于是,孩子,老弱妇孺,伤员,纷纷吃到了天然食物,还是那种色香味俱全,说不定只在贵族之家的餐桌上存在的天然食物。

众人感动得热泪盈眶。

可惜这些人没有内力,最多补充些体力,没有别的加成作用。

斯文男人吞了好几口口水,压抑自己的害怕,低声道:“润拉巨兽还不知什么时候能被守备军赶走,或者等到援军,我们的能量不够用,营养剂也不够用……节省些。”

方若华点点头,这是个大问题。

唐无念却蹲在一边开始玩电磁枪,这东西上手简单的很,至少对他来说很简单。不过摆弄两下也就没了兴趣:“威力可以,灵活性一般。”

“这些只是民用旧式武器,的确是笨重了些。”

方若华意味深长地道。

要是唐无念以为凭借自己的武功,就能瞧不起星际时代的武器,那可要吃大亏的。

不要说星际时代,就是到了二十一世纪,一个人武力再高,哪怕他就是个神仙,恐怕也要低调再低调,日子才能平顺安康。

不少难民吃饱了营养剂,就组团出去找物资,最重要的食物和能量柱,政府提供的物资着实不算多。

还要打探消息,看看润拉巨兽群的现状,如果确定打不退,那就要做好拼死逃离星球的思想准备。

“走,先去搜物资。”

方若华一笑,“回来继续策划……”

制作器一次性可制作两个游戏,还有一个名额也不能浪费掉。

唐无念眨了眨眼,沉默地起身,他面上冷漠寡淡,但从各种小细节处还是能看得出雀跃来。

显然对星际时代这样的新世界,他目前好奇心正重。

守备部队那边正处于紧张战斗状态,但唐无念诛杀巨兽的表现,还是震惊众人,他要出去搜集物资,不光是难民里的能力者自动自发地跟随其后,就是正规军表现出来的都是相当程度的敬意。

一日日过去,润拉巨兽和守备部队的交锋越发白热化,斗争时常会波及地表。

越来越多的人不幸死去。

能量不足,物资紧缺,难民们的日子也越发难过。

方若华和唐无念却在这样的环境下,迅速成长起来,熟练武器,熟悉这个时代的一切,也熟悉战斗!

第五百四十四章 有点眼熟

方若华正带着唐无念搜刮物资,抬头就看到天上一团火光,一架和军用制式机甲完全不同的机甲飞速坠落,直到撞入废墟内,竟然也没有解体。

唐无念瞬间飞跃,扒住机甲的外部装甲飞速上爬。

方若华伸手捂住额头,对唐门深深说了声抱歉——唐门什么时候缺过钱?

唐门子弟怎么能这么抠门?

都是自己害的!

……

脖子被卡住,有些喘不过气,左腿腿骨骨裂,肋骨直刺入肺。

洛严被紧紧锁在他家‘小薇’的驾驶舱内。

“洛严少将,建议您在三分钟内脱离驾驶舱,我受到冲击,系统紊乱,判断出错,三分钟后自毁程序自动启动,无法关闭,重复一次,无法关闭……”

研究院那帮老顽固,可算是成功害死我了!

洛严苦笑。

他的‘小薇’因为是最新型号的实验型机甲,研究院的人相当看重,死活要给装自毁程序,现在可好,他没牺牲在异兽防线上,到因为这种乌龙而死……以后墓志铭上要写什么?

谢非那混蛋一定会给他一个能让世人笑话十辈子的可怕葬礼!

其实也该怪他自己大意,前往大陀螺恒星星系途中,忽然接收到联邦舰队的求援信号,说是遭遇润拉巨兽群,因为离边缘防线特别近,他想也没想就驾着私人飞船前来支援。

却没想到这一群巨兽棘手的厉害,还会在轨道上布置陷阱。

偏偏他的‘小薇’居然还出了问题……

思绪虽杂乱,洛严动作却不慢,用力伸手够向弹出按钮,小薇的智脑失去对机甲大部分的控制权,只能手动操作。

用力按下去。

一阵火光弹射,洛严依旧被捆在驾驶舱。

“……”

洛严终于苦笑,“小薇,留一封短讯遗言在黑匣子里。”

生命的最后三分钟,他绞尽脑汁也只想出几句干巴巴的话,要留给父亲和兄弟们,偏偏小薇还努力倒计时——10,9,8,……3,2……

哐当一声。

右侧方塌陷。

洛严睁开眼,呆滞良久,半晌听小薇道:“一位英雄从天而降,徒手,不,使用不知名器具拆解掉了能量柱,这有悖逻辑,我想我需要返回试验基地,重新调试系统。”

说话间,驾驶舱内防护门被拆了下去。

洛严看到站在‘小薇’的身上,看到一个身着昂贵的复古贵族服饰的年轻人,手中拿着小薇的动力驱动装置,动作很温柔,就像一个孩子拿着自己心爱的玩具。

一转头,看到洛严,唐无念蹙眉。

下面有人喊:“死的,活的?”

唐无念略微迟疑。

洛严只觉风冷的很,忽然有一种直觉,这人再考虑要不要说自己是个活人,立时不走脑子地张口道:“送给你,随便拆。”

话刚出口,脸上一僵,就见那年轻人的神色和缓下来,对方带给他的似有若无的危机感也就此消失。

“活的。”

洛严哭笑不得,探头出去张望了两眼,黑衣人话音落下就转头而去,动作轻盈地穿梭在废墟中,一路拆卸,各种机器被拆了不知多少,那些守备部队的军人们眼巴巴瞧着,没有任何人上前去阻拦。

这颗星球叫什么来着,墨星?

难道边缘星球的治安已经混乱到这等地步了?守备部队正规军也不敢管人挖政府的墙角。

小薇颇为温柔可爱的女声响起:“少将,您应该对您的救命恩人表示感激,这是基本礼仪。”

洛严:“……”

“一架破烂机甲是不够的,即便它是研究院最新型号的超越型机甲。”

洛严:“小薇……你的性格需要调整了。”

“好的,通讯设备损坏,一旦修好立即联系吴总工程师。”

洛严张了张嘴,终究没有力气和小薇继续吐槽下去,昏昏沉沉间听外面有个沙哑的声音响起。

“上去看看,活的就赶紧弄下来,死了送去无害化处理,上一批好像还没走,速度快一点能赶得上。”

洛严:“……”

终于放任自己昏了过去。

方若华也停下说话声,看着高大的,线条流畅的机甲中那个人,脑海中关于原著的记忆沸腾。

原著,男主与女主关系更亲密之前,唯一一次受重伤,是在他受邀前往某星系剿灭星际海盗的旅途中,因遭遇星际异兽,机甲失控爆炸,他本人最后关头被自己的机甲智脑抛出。

洛严重伤流落偏远小星球,只能在上面养伤,好像还因为他的政敌,同为紫罗兰联邦少将的霍汶希故意透露消息,引来星际海盗追杀。

幸亏他的副官救援及时,这才幸免于难。

方若华也没想到居然这么巧。

因为他的缘故,星际海盗在小星球上肆虐,再加上异兽侵扰,死伤遍地。

不过也不是全无好处,似乎因为他得救之后,看到救命恩人就如这墨星上大多数土生土长的土著一般,没有知识,没有文化,没有去大学读书的资格,每天赚一点微薄的钱,连吃饱都困难,终日心惊胆战,遭受异兽的威胁,连他心目中不可或缺的星网都没有真正登入过,买不起一张星际飞船的船票,一生不能离开墨星……

他心生不忍,便疏通关系,替那颗小星球上还有心奋斗一次的人们谋求到十几个联邦各个大学的推荐书。

又负责找资料,找老师为这些人补课,对于老弱妇孺也有所安排,可谓尽心尽力,想得十分周全。

这到是个好人。

不知过了多久,洛严再次睁开眼睛时,人并不在无害化处理箱里,而是躺在还算舒适干爽的床上,身上的被子也很软和。

右边有个七八岁的小女娃正蹲在地上盯着一锅粥,眼巴巴的,不停吞口水。

还有个不算漂亮,但是精神力给人的感觉很舒服的女孩子,就坐在他身边不远处的书桌前,似乎在畅游星网。

用的接入器是目前市面上最普通的一款。

唔,女孩长得有点眼熟。

洛严精神力SS级,几乎可以过目不忘,但是却一时想不起这女孩是谁。

而且他在墨星也没有认识的人,所以大概是错觉。

他刚挣扎着想坐起身,一道黑影闪过,眼前就出现一人,那一身华贵的黑色衣服,精美的发饰,比他在帝都宴会上见到的贵族们修饰的还要漂亮,他就是想忘也忘不了。

第五百四十五章 好香啊!

“小薇的主脑是我的命,请务必让它活着,其它的都请随意。”

洛严立即道。

方若华:“……”

唐无念这倒霉孩子,这是给人家带来多大的心里阴影?

默默摘下接入器,挂在通讯器上,莞尔一笑:“洛严少将,您终于醒了。”

洛严一怔:“小姐认识我?”

方若华也没说原主的身份,只是笑了笑,起身出去,走了几步回头道,“吃点东西,粥比较适合伤员,唔,还有,请谨慎联络军方。”

洛严蹙眉。

飞船和机甲接连出问题,全部是意外的可能性不足百分之十。

思索间,眼前两个神秘人物都消失不见,洛严连忙起身,这才发现身上足以让他在有治疗仪的条件下,也必须卧床十天半月的伤势已经痊愈。

身轻体健,连很多年前腿上的陈旧伤,似乎也好了很多……

眼前小姑娘抬起头,咬着手指,一直拿眼角的余光去瞥铁锅里香糯的米粥。

洛严记得半年前回家的时候,他妈妈从绿垦星球带回来一种类似的米,细长,偏黄,煮出来的粥很有嚼劲,也很香,虽然没有这么白!

这一种不知道是哪个农业研究院研究出来新产品,似乎没有受过辐射,应该是原生态品种。

他肚子咕噜噜地叫起来,还是咳嗽一声,一本正经地道:“我的小士兵,请你务必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进餐。”

太好吃,他会忍不住想抢!

小姑娘抿着嘴唇看了他好一会儿,一猫腰嗖一下钻出去不见了。

洛严:“……”

谢非一个人养三个小孩,到底是怎么样的,小孩子明明就是最难弄懂的宇宙生物!

好香啊!

洛严扫了一眼,工作台上放着碗筷。

好香啊!

洛严再看一眼,外面嘈杂的厉害,很是热闹,但是看来那小姑娘是不会回来喝这一锅粥了。

他一手拿碗,称量了下舀了两勺,覆盖碗底,一口一口吃完,放下碗筷收拾好自己走出门去。

说是门,其实只是各种拆下来的金属残片稍微挡一挡风。

绕出去打眼一看,全是老弱病残,还有两个伤员蹲坐在一边喝黑乎乎的药汤。

本来身上都是血,但是一碗汤灌下去,不过片刻工夫伤便好得差不多。

洛严脑海中瞬间闪过他的军医说过的,药剂师们最近制作出新的止血药,因为材料珍贵,成品稀少,只留了一部分继续试验,另一部分送军部高层使用,不允许外泄,以免泄密。

不知道那止血药和眼前这种相比,效果能好出多少去?

洛严避开人钻出底下避难所,举目望去一片废墟,普通人感觉不到,但是他能感受到巨大的压迫力,无数星际巨兽正在向这里聚集。

冷静地抬手激活小薇.

“洛严少将,根据安全条令,我陷入休眠状态十三个小时二十七分钟十九秒。请问,需要我联系谢非副官吗?”

“联系谢非的私人通讯器,给他我的坐标。”

“好的。”

洛严顺着小薇的提示,终于找到自己的机甲,不过他的机甲已然被大卸八块,唯独主脑还完整,很妥当地摆放在一块清理出来的工作台上。

他刚想伸手去拿,脚底下就一量,低头看乐颜,洛严毛骨悚然。

好几个‘小机器人’顺着他的裤子向上爬。

还都是小猪的模样。

洛严浑身僵直,汗毛炸立。

方若华回头看到,喊了一嗓子:“唐无念,把主脑还人家。”

唐无念:“……嗯。”

一群小机关人又爬下去,一摇一晃钻入废墟中不见了。

洛严连忙把小薇的主脑抱起来塞背包里。

小薇提醒道:“你要赎回物品,需要付给方若华女士至少价值十分之一的联邦币,我的主脑价值一亿三千万联邦币。”

“小薇,闭嘴。”

小薇停了停:“遵命。”

洛严皱眉,正想说让谢非帮忙打钱,忽然停住脚步,惊悚道:“方若华?”

“是的,方若华,帝都商业部方主任的嫡次女,联邦大学新娘学院毕业,您的契合者候选人之一。”

不必小薇继续,洛严也想起来,前阵子小圆的联邦大学推荐名额差一点被夺走,肇事者就是方若华。

小圆为此还生了几天的气。

后来方小姐竟然跑到家里‘自荐枕席’,他当时在训练,到没多注意,只是感叹了下自己的魅力。

虽然魅力大挺得意的,管家还是毫不留情地把人给客客气气地‘轰走’了,当然,洛严也并不觉得可惜。

再之后,方家人来家里赔礼道歉,管家做主收了礼品这事也就过去。

到是听谢非八卦说方家人够狠心,竟然把女儿给流放到边缘星球去了。

边缘星球?

洛严抬头看了眼,就见黑衣年轻人和方若华两个,配合的十分默契。

方若华把拆卸好各种废弃的飞车,飞梭,机甲,各种金属片扔到一个巨大的台子上面。

黑衣人手持重锤,一下一下地砸在上面。

流畅的肌肉线条,俊美的脸,每一个动作都充满暴力,特别美。

金属在他的手中变成花纹精美的兵器,还有其它奇怪的东西,甚至出现一个巨大的机械,能自行走动,轻而易举地吊起废墟中的重物,很是智能的样子。

黑衣人的能力很值得探究,更值得招揽,最起码也要提高注意力。

洛严却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他的头还好好呆在脖子上,万幸!

如果是自己遇见坑了自己的人,不说上去砍两刀,至少见到对方倒霉要幸灾乐祸两天的。

“真的是她?”

他虽然不大了解,但也知道帝都养出来的小姐们是什么样子。

那些小姐来到这样的星球,恐怕用不了多久就连骨头也剩不下。

洛严的面容上稍嫌冷酷。

世界就是这个样子,在这些边缘星球,每天都有人死亡,不要说人,就是整个星球死去也不稀奇。

他不冷酷,又能如何?

洛严咳嗽了声:“方若华小姐?”

方若华点点头:“你好,洛少将。”她放下手中的东西,起身过来和洛严握手,“很抱歉,我前一阵子脑抽,做出很多不恰当的行为,希望没给您带来太大的困扰。”

“不,呃,没有。”

洛严哑口无言,绞尽脑汁去想他该说什么话才不显得失礼。

方若华也没有继续寒暄,站起身抬头看去。

洛严也一瞬间收敛了面上的温和,同样抬头:“兽群……”

第五百四十六章 战争

洛严话音未落,先是起浪翻滚,远处天空中的燃烧起一团火光,无数太空战机从地面起飞,穿过大气层,消失在天边。

随即警报声长鸣。

这一次比起以前的警报,还要尖锐刺耳,是那种直接能把耳膜震碎的剧烈。

所有人的通讯器同时弹出消息:“我是墨星守备军团陆明少将,三十分钟之前,我守备军飞鹰舰队遭遇星际海盗突袭……”

“十五分钟之前,星舰全部毁灭……润拉巨兽突至卫星防卫圈内。”

“墨星太空堡垒启动,这将是我们的最后一道防线。”

“现已向艾尔国中央行星求援,至今因通讯阻断原因未曾接到任何回复……”

“仅剩的十一艘星际飞船正在检查整修,平民可分区域前往星港乘船离开,前往距离我们最近的宇星要塞。”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

没有逃亡成功的先例。

每次最后的逃亡都是覆灭,乘坐飞船离去是最坏,最无奈的选择。

“我命令,守备军团全体官兵,墨星全体能力者,墨星决意死守的公民,悉数参战,直到援军到来……直到我们胜利,或者星球死亡。”

声音冷静而刻板。

周围一片死寂。

没有任何犹豫迟疑的时间,方若华和唐无念反应还算慢的,洛严一甩手就近从地上捡了一辆飞车,瞬间起飞朝着墨星中央塔楼的方向疾驰而去。

方若华转头四顾,所有人的飞船,飞车差不多都是向那个方向冲。

墨星不算大,属于小行星,只有一块大陆,四周海洋环抱,陆地面积只占百分十二十五,但是也有两个亿的人口总数。

远处区域先不提,中央区域附近,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的能力者起码有七八万人。

能量站,能量井,就在塔楼东面,高耸入云,是一座巨大的六边形无规则建筑,目前为止并没有损坏,但是周围的街区废墟多,障碍物更多,飞车行进路途中动不动就有可能触礁,一时就显出墨星人的彪悍来,人人把车开得像星网中的障碍赛车!

洛严都有些自己的驾驶能力还比不上平民百姓的错觉。

他刚艰难地穿过半空中突兀而起的障碍物,头顶上就飞过去两个人。

唐无念直接大轻功带着方若华一起飞。

一群能力者已经见怪不怪了。

洛严却还是花了几分钟才接受这个世上有人能像星兽一样在空中飞行。

也许他不是人,是一头人形的星际异兽?那就算不是噬星级,也要是毁灭级的。

洛严很快就没有时间放飞自己的思想。

天空中无数个黑点,直直坠落,中央区域的天空被整个覆盖,举目望去,密密麻麻都是润拉巨兽。

方若华都不禁心生恐惧,反手拽出两把宽背的,锋利无匹的军刀。

军刀上镶嵌了一排符文,是她最近积攒的星芒帮助绘制而成,没有别的作用,就是足够的锋利,即便是一块金刚石摆在眼前,也一刀能断。

唐无念直接把这些时日辛苦制作出来的四个机关人安置在她身边护卫。

异兽渐渐能显露出略清晰的模样,身上的毛如钢刺,皮肉比钢铁的硬度要高得多,就连骨头若是扒下一根,直接就能当最好的兵器来用。

守备军的战机在兽群中穿插,丝毫起不到作用,时不时便失去能量,或者被撞毁,跌落地面,驾驶员甚至来不及逃生。

这样的东西,人类能抵抗吗?

不知多少人心生绝望。

眼看兽群即将降落。

轰!

唐无念整个人飞身而起,机关抛掷出去,天女散花,天绝地灭,千机变……

无数的光影闪烁,巨兽哀嚎翻滚,跌跌撞撞,彼此冲撞,登时乱了阵型,连下坠的速度都瞬间减缓了许多。

所有人心里一定。

洛严抢下一架机甲,也飞跃而上,在巨兽中灵活得穿梭,攻击手段虽然单一,但是每一击都正中要害,身姿优美,显得游刃有余。

巨兽降落到十几英尺

守备军的机甲战队也和战机同样起飞,双方恶狠狠地冲撞到一起。

方若华终于冷静下来,一把抓住同样想驾着机甲升空的斯文男。

“不要乱糟糟的一起上,去,按照这张地图,帮我把这些东西安置好。”

斯文男终究还是对方若华的能力有几分信任,一咬牙,果决地把自己的手下都叫来,不过片刻功夫就聚集了百多个能力者。

和参战的人数比,他们这百多人能力不强,最强也不过C,弱的可能只有E,其实起不了太大的作用,聚集在一处也无人注意。

方若华没有准备太复杂的开场白,只简单粗暴地说了一句话:“从现在开始你们都不用带脑子了,一切听我的指挥,确定一下,有人有正规军事学院学习的经历,或者参与过大规模战争没有?”

斯文男耸耸肩:“我在联邦大学读的艺术史。”说着转头看了眼别人,却是连问都没问就翻白眼,“如果有,谁还他妈……咳,谁还在这种鬼地方讨生活。”

“那好,我有统领军队进行战争的经验,所以,一切听我的。”

所有人都没有意见。

如今六神无主的时候,估计只要是个强力人物站出来,基本上都能让人盲从。

方若华其实也没谱,她努力从脑海中把当年从战场上,从镇西侯府学到的一切都调动起来,结合原主那浅薄的知识经验来排兵布阵!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防线一寸一寸地被突破,数不清,密密麻麻的巨兽终于踏足大地,肆虐成灾。

房屋倾倒,人们惊慌失措。

星球上硝烟弥漫。

守备军的将帅们已经拼尽了全力,所有人全都打乱了,战场上一派狼藉。

砰!

在被巨兽的尾巴抽下去的同时,老肖一剑刺出去,刺中了眼前巨兽的眼睛,他是个老兵,战场经验丰富,本能地操控机甲险而又险地避开巨兽的疯狂袭击,砸在地上。

似乎逃过一劫,老肖却不禁叹了口气:“没成功……”

话音未落,却见侧面忽然出现一支队伍。

整支队伍全使用民用装备,机甲,飞艇,飞船,飞车,飞梭,全都是民用,但是他们竟然一路从外围杀入中央地带,速度飞快,虽然艰难,却效率极高。

他们时而分开,时而聚合,分工合作,有人突袭,有人侧面侵扰,有人作为诱饵,一人遇险,数人增援,很短的时间内就隔离一只巨兽。

下一刻,毫无预兆,电闪雷鸣,巨兽身下炸裂!

哀嚎声响起。

第五百四十七章 不划算

老肖没有看得太明白。

他猜测,大约是前面一连串貌似无效的进攻,引着巨兽进入陷阱。

来不及多思考,就见五花八门的武器集中轰炸,不知疲惫,没有一丝一毫的缝隙,不知过了多久,巨兽倒下,这些人便不多看一眼飞速转身去挑选另外的猎物。

另一群手持各种冷兵器的能力者立时卡位上前,宛如一群训练有素的白蚁!

很短的时间内,老肖就看出来了,这些人虽然是民兵,但是行动时有计划,有策略,懂战术,彼此信任,配合得很不坏,是一支相当优秀的队伍。

他们的武器居然也很厉害!

各种招数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不只是老肖,守备军的战士们都注意到有这么一支援军异军突起,很大的缓解了己方压力,抵抗起来似乎显得有那么一丝的希望,不再那般艰难。

墨星民风彪悍,其实并不缺少能力者,若是所有能力者都有这种战斗力,说不定他们真能打退这些可怕的怪物。

方若华却是心力交瘁,能力者组成的杂牌部队不是她如臂指使的亲军,唯一好的地方是通讯方便,能指挥到每一个人,调度起来难度比以前低得多,但是还是各种出错。

唐门的机关陷阱固然厉害,甚至极其不科学,加入她自己设计的符文之后,并不比如今的能量武器差多少,甚至在灵活性上还强出许多。

但是,在消耗上也是极为骇人!

唐无念估计以前从没有想过,他居然也会有机关不够用的那一天。

方若华苦笑:“再等等。”

星网上私人空间里的大唐江湖,游人无数,沉迷者甚众,美其名曰研究远古时期的历史文明,实际上更多人玩得不亦乐乎。

估计用不了多久,她就能具现出来下一位同伴,然后再下一位……

整整三天。

守备军的伤亡过半。

巨兽不见减少,不光不见少,反而越发的多。

只是第一天,太空堡垒便被攻破。

巨兽蜂拥而至,这种东西一个便已经是不知多少人拼死才能抵挡,如今却几乎填满了整个中央区。

能量井顶端。

唐无念挡在方若华身前,千机匣在手,弩箭飞射。

机关人的碎片扔了一地。

洛严退开一步,扔掉坏了的机甲,大口大口地喘息,喷出一口血沫子,终究没舍得喝分下来的半瓶药水,抹去额头上的汗水,神色凝重,“这一片防区应属第九舰队负责,援军什么时候到!”

所有人都没有说话。

天空中被血染出一大团的红。

“不会有援军的。”

斯文的黑道老大静悄悄地出现在方若华身后,一字一顿地重复,“连星网通讯也断绝了,怎么会有援军?”

方若华没有说话。

的确如此,她目前也无法登入自己的个人空间,要不是制作器提示真实游戏进度,她甚至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再具现化其他东西或者人。

幸好星网断开前她争分夺秒又写了一小段资料,仿照星际争霸等等星际游戏,还放出一小段资料片。

写宇宙中存在一个封闭星系,与宇宙联盟没有太多联系,但同样是高度发达的文明,遭遇亘古未有的异兽围攻,顺便编造了几段似真非真的小故事。

因为她没有玩过这类,也只能凭胡编乱造来策划,到不知道能不能达成完成度这个条件。

而且还没写完。

但还是希望靠着自己的名气,能有人愿意去读一读看一看,哪怕只有一点微薄的认可度,哪怕只让她能具现出一艘飞船也好。

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斯文男人神色晦暗难明,冷笑:“我在墨星二十年,基业这里,兄弟在这里,这就是我的家,援军没有,我也只能拼命为我家挣一条路出来。”

洛严脸色变了变,张了张嘴,“不要这么说。”

斯文男人默默地握紧自己的电磁枪:“二十年来……铁牛星毁灭了,没有援军,永恒贝塔星毁灭了,没有援军,双子星毁灭了,最后关头到是迎来了援军,援军挖走双子星最重要的瑰宝,那块享誉宇宙的双子宝石,然后炸毁了星球。”

洛严神色略有些难看,冲出去砍断一只巨兽吐出来的触须,翻身回来坐在地上:“因为……”

“因为不划算。”

斯文男人冷笑,“联邦舰队如今除却驻守防线的几支,剩下的简直就如各大元帅,各大家族的私军,就如第九舰队从上到下都是紫微星阳家的人。”

“要来救援的话,抽调防线驻军那不可能,谁也不敢冒险,联邦政府愿意,帝国方面也要抗议,可是抽调别的军队……呵,让自己辛辛苦苦培养起来的私兵去冒着巨大的,未知的风险救边缘几个没多大意义的星球?那些元帅,那些家族的长老们,谁会乐意?一个一个的扯皮,每一次都是各种意外,没办法及时救援,联邦政府表示遗憾!”

斯文男满腔义愤。

洛严苦笑:“这次不会……有我在!”

此话说出口都显得萧索。

但是他这个人在这里,亮出身份,把他那破破烂烂却依旧有洛家标志的机甲摆出来,守备军上下官兵士气自然大振!

连斯文男都觉得,有洛严在,援军就一定会来。

这位是紫罗兰联邦赫赫有名的少年将军,军中偶像,军部培养出来,有望十年之内成为元帅的天才能力者,谁敢担上害得他陨落的责任?

至少在斯文男的想法中,应该不至于有。

可洛严回过头就发愁,小薇和谢非联系不上,他真没把握……他甚至觉得……

有自己在,所以援军更来不了!

又是一天过去,巨兽冲击最猛烈的时刻刚刚过去,遍地是东倒西歪的伤员。

方若华稍稍松了口气,刚想说话,身后两个能力者面上露出惊骇欲绝的神色,齐齐扑上来把她推开,迎上忽然从下面冒出来的一条细长的巨兽断尾。

眼看两个人就要丧命粗苯的巨尾之下,唐无念如浮光掠影,瞬间出现在二人身前,一剑刺出,似轻实重,只一剑,断尾摔在地上便没了动静。

静了片刻,所有人都瘫倒在地,汗水滚滚而落,方若华手脚都在发抖,目光划过两个冲上来保护她的能力者,这两个人的名字她甚至都不知道。

那些死去的人,她同样不知道名字,不知道来历,彼此再陌生不过。

第五百四十八章 时间到了

“援军会来吗?”

终于有人问了一句,问过又是一片静默。

方若华心里忽然有点难受,她其实对墨星,还有墨星上的这些人并没有什么感情。

甚至一开始,她对墨星会不会毁灭也没有太大的感觉。

固然会同情,但这种同情就和当初身在二十一世纪,听闻非洲哪个国家又打仗了,难民们逃到邻国避难那种同情也差不多。

她会焦虑,那是因为她也在这颗星球上,她担心自己的安危。

所以她现在想尽办法立威,让人信服她,听她的指挥调度,自己也刀枪出鞘,奋战在第一线,表现得很勇武。

说白了还是为自己能活下去。

可是这生死存亡的战争打了三天。

有人毫不犹豫地因为她的指挥而舍生忘死。

有陌生人会在危险来临时连考虑也不考虑一下,就为她舍命。

总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她很难在去置身事外。

“星港的飞船到底能不能逃出去?”

斯文男忽然也问了一句。

就在一个小时之前,因为获胜的希望渺茫,陆明上将下令,整个星球上所有的孩子,老弱妇孺,还有一部分高科技人才,携带本星球的基因库登船。

守备军团分出两个大队,分别乘坐刚刚修复的两艘护卫舰护航。

飞船会在凌晨四点驶出港口。

根据这三日的调查分析,这个时间点是巨兽活跃度最低的时候。

介时,星球上剩下的能力者,以及守备军团所有官兵,都会发起冲锋,掩护飞船离去。

虽然没有人明说,但这显然应该是最后的对决,而且胜算不高。

“援军也许指望不上了,联邦政府可以不在乎我们墨星,军部那些老爷们可以视而不见,但是,我们守备军不行。”

陆明上将一向是个谨慎到近乎软弱,对上谄媚的人,估计直到今天,墨星人才知道这个老好人还有如此果决刚硬的一面,“墨星是生养我们的星球,我们的父母,我们的妻儿都在看着我们。”

“从加入守备军团的第一天,我们就应该知道,我们必将与我们的星球共存亡……”

方若华和唐无念听着陆明上将的讲话,守着打铁炉修复武器机关。

唐无念努力又制作了几个机关人。

方若华自己动手,替守备军团还有她带出来的这些人检修武器。

最后时刻一分一秒地临近。

斯文男有些抖。

方若华看了他一眼,忽然问:“你叫什么?”

“嗯?”

斯文男略微想了一下才道,“我叫原战。”最近十几年弟兄们都叫他老大,敌人们都叫他毒蛇,一时到还真不怎么记得自己的名字。

说了句话,他到有一点倾诉的欲望,要是不说,谁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说几句。

“我知道你是帝都主星来的大小姐,还有本事,瞧不起我这个作奸犯科的混子,可二十年前,我也是满腔抱负,一身英豪气,毕业于联邦建英学院,不敢和联邦大学比,也是排名前百的好学校,家里条件不太差,不是名门贵族,父母也都在政府工作,算是有些家底,凭我父母的关系,还有我的能力,毕业以后无论从军还是从政都不是没有上升的途经。”

他顿了顿,苦笑:“当时我有一个好友,从小一起玩到大的那种,他叫宋汉秋,家里和我家差不多,那年他大学毕业,满腔热诚,响应联邦政府号召主动前去铁武星服兵役。”

联邦政府刚成立的时候,就定下一条规矩,所有C级以上精神力者需去边缘星球,去前线为抗击异兽而服役,通常是两年或者四年。

几百年前这还是铁律,每个公民十八岁以后必须要尽到的义务。

不过如今不一样了,大部分有些家底的人家都会花钱换去免服役,还有些嫌花钱太多的,就是花费少量联邦币在帝都星附近服役两年。

原主就始终没有服役。

“当时轮到宋汉秋服役的时候,我们几个朋友都没当回事,还以为他也会出一笔钱争取免除,却没想到那小子天真的很,还说什么他想去前线,想去边缘星球看一看,想做出改变。”

原战冷笑,“可他这看一看的结果如何?他服役的第三年,铁牛星遭遇兽潮攻击,求援信号发出来,联邦政府扯皮了十三天,才派出舰队,舰队还没通过虫洞,就再也收不到铁牛星传来的一点消息,两个月之后星网上传言纷纷了,他们才平平淡淡地挂出一则公告,表示遗憾,哈哈哈哈,表示遗憾!”

“我二十年前来到墨星,就是因为有传闻说铁牛星的难民们有一部分成功逃脱,大部分到了墨星,毕竟距离最近,民用等级的飞船,原则上也是能在一天之内到的。”

也许……宋汉秋有幸逃生?

也许他受了重伤,所以才没有及时和家里联系。

也或许是边缘星球的星网封闭,他丢了身份芯片,无法接入网络?

当时联邦政府那种淡漠的应对,好像这根本就不是一件大事,以至于主星上事不关己的民众同样不太当回事,觉得虽然铁牛星被毁,可难民们总归是逃到了其他地方。

可是他在墨星的第三年,心里就已经明白,宋汉秋不可能逃到墨星来。

即便他很幸运地没有与墨星共存亡,也没有星球会随便接受难民。

不光是因为耗损自己的资源,还因为宇宙中有一种传言,但凡被星兽盯上的人,灾难之地出来的,身上都带有特别的气味,等于被星兽做了标记,一定会引来兽群。

有很多星球正是收纳灾民,甚至派出援军尝试性地援助过,后来才遭到灭顶之灾。

离星兽最近的这些边缘星球,都信这些,连原战都不觉得这种努力保全自己的做法有哪里不对,只是感到悲哀而已。

“时间到了。”

方若华起身,唐无念紧紧跟在身侧。

守备军团陆明上将的座驾‘飞翼号’升空的一瞬间,方若华只觉背脊一紧,四面八方传来无数的精神力,比一连三日战斗最紧张时感觉还要迫人。

第五百四十九章 痛快

从能量井向四周辐射,整个中央区域能力者散发出来的精神力,形成一大片密密麻麻的网络。

方若华以前的感受并没有这么明显,如今却好像摘去了眼前笼罩的一层薄纱。

唐无念也有些疑惑,转头四顾。

方若华轻笑:“也许是因为我们开始认同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开始接纳我们。”

他们从过客变成了自己人,于是感觉更敏锐。

抬头看向黑暗中影影绰绰的巨大阴影,唔,压力也更大了。

能量井停止工作,中央区域一片漆黑,下一刻,方若华握紧通讯器,轻轻敲了敲,瞬间光明大放。

穹顶之上所有的灯都亮起来。

能量井以最快的速度开始运作,加快再加快。

陡然冒出来的巨大能量,像甘甜的蜜糖,一群异兽瞬间丧失理智,疯了似得狂奔而来。

不知多少巨兽闻见了食物的滋味。

方若华叹了口气,勉强冷静,唐无念腾空而起,她则站在战场外看着无声无息,突兀之间便开始的战争。

第一次面对润拉,完全不在意会不会被吞噬能量,先是一轮炮火轰鸣!

即便只有短短的二十分钟,但是直到此时,方若华才真正窥视到一丁点星际时代的战争该有的样子!

唐无念抿了抿唇角,也不禁五味杂陈,面上隐约流露出一丝震撼。

巨兽越聚集越多。

大炮哑火!

军队被压制得节节后退。

战争局势越发不好,结果已经注定。

洛严满身血污,左手骨折却也没有多少精力去管它,疲惫地抹了把脸:“没有援军了,救生飞船还没有脱离危险区域,我估算,不受任何阻碍,到达虫洞至少要七个小时……”

而且,飞船似乎也不可能不遭遇巨兽。

护卫舰只有两艘,人手太少,战机更少,能力者最高只有B级而已,在成群的巨兽围堵之下,他们又能支撑多久?

再这么下去,即便自己等人拼命吸引火力,恐怕也没有用了。

坏消息一个接着一个。

一片静默中,运送难民的宇宙飞船通讯忽然戛然而止。

守备军团备战的战士们都沉默,半晌哀泣是四起。

能力者中一个接一个,跪倒在地,嚎啕大哭。

就连洛严这样性情粗疏且旷达的高阶战力,也良久无言,近乎绝望,可见局势糟糕到了什么地步。

守备军团战士们早已做好全体牺牲的准备。

散兵游勇一般的能力者也只是麻木地挥动武器,疲惫地等待最后的结局。

整个墨星被阴冷绝望的气氛笼罩。

“别急,即便没有援军,你们的赴死也不会没有意义,至少飞船上的人一定能逃出去。”

她话音未落,能力者队伍中不知不觉,悄无声息地多出一一身黄金,穿着打扮复古且贵气,动作优雅却凶暴姑娘,明明拿着冷兵器,却是转着圈轮出去就能拍飞一只凶兽。

左右的能力者简直看花了眼。

方若华一只手按着自己眉心的水滴,吐出口气,其实若是时间再早些,态势再好些,她该具现位精通治疗的过来,不过到了现在,正好能具现一艘医疗运输机,到是比单一治疗更合适些。

心念只是微动,紧急时刻其实也由不得她多考虑,一切稀里糊涂全凭直觉,眯着眼睛,掐算时间:“6、5、4、3、2、1……走!”

所有人按照约定,本能地以最快的速度瞬间升空,离开能量井,飞船、飞车四散开来,速度加至极限。

也许有十秒钟,也许只有一刹那。

整个能量井轰一声爆炸!

白光向周边蔓延扩散,一切都是白的,天空,大地,距离近的巨兽瞬间被碳化。

距离稍远的也有不少瞬间就被卷入其中。

方若华被唐无念揽着腰身坐在飞车上,低下头,白色的光辉从中央向四周画出一大片晶莹的结晶,狰狞的巨兽还保持凶恶的动作,就被凝固在原地。

“哈哈!”

斯文男大笑了两声。

就算最后没办法幸免于难,看到这一堆畜生遭遇这样的下场,他也痛快了!

飞车逃得再快,也还是逃不过巨大能量井的大爆炸,许多人微笑着被卷入莹白的光芒里化为烟尘。

就在所有人以为自己必要为墨星殉葬时,眼前一花,飞车便失去控制,呼啦啦一片被不知名的牵引力牵引上升,很多人险之又险地逃过灭亡,不知过了多久,晕头转向地倒在地上。

原战咬紧牙关忍受大腿上的灼烧和刺痛,痛入骨髓,也不知是不是断了。

下一刻,腿部被覆盖了一层凉意,疼痛迅速减缓,他勉强睁开眼,就发现自己倒在一艘奇怪飞船的金属地面上,周围有好多人,大部分都是自己人,还有几个穿着守备军军服。

“应该一艘是小型医疗运输飞船,科技相当发达,这得肯定不是紫罗兰或者帝国官方的飞船。”

“你看见了没有,看看外面,我们居然一瞬间就逃离了兽群控制的星系,速度可真快,兽群居然追不上……这简直是在做梦!哦,天!甚至连肢体残缺都能修复,它可真是太美了!”

随即,原战听到一个特别熟悉且欠揍的声音,抬头就看到老黑正两眼发光地四处打量,顺便拿手使劲戳他的患处。

原战脸上抽了抽,要不是一转眼就看到一个冷若冰霜,但是身材热辣无比的大美人,正拿着针管戳他的手臂,恐怕他都要一巴掌把老黑这混球给拍飞了事。

美女可真好看!

虽然冷漠,但是动作又轻又柔,皮肤毫无瑕疵,简直比服用过最高等级的基因优化液的那些人还要漂亮。

可惜他张了张嘴还来不及说话,美人就转身去下一个人那里。

原战压住胸口的激动,扫了一眼,所有活下来的兄弟都得到了很好的照顾。

其实活下来的也许就只有千把人,但他还是觉得足够高兴。

“诸位,我们的飞船还有四个小时的时间会到达艾尔国主星球——艾尔。”

原战一愣,和周围所有人一样,神色紧绷。

艾尔会接纳他们这些经历过兽潮,失去自己星球的避难者吗?

气氛一凝滞,随即声音又响起:“有洛严少将在这里,大家不必担心会被拒绝登陆,况且,我们大家还在一起。再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墨星的难民飞船很幸运地得到联邦第三舰队的救助,目前很安全。”

这话语从通讯器中传出,十分柔软,让人的心也不禁温暖起来。

洛严少将笑道:“三十分钟前我已经联系到我的副官谢非,谢非有一条能把死人说活的好舌头,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联邦军部第一舰队的卢训元帅说的,相信我,艾尔国的贵族们在他面前都是菜鸟。”

众人:“……”

话说,洛严少将竟然是这个样子。

第五百五十章 抱大腿

多少以他为目标,把他视作偶像,想报考联邦军校,成为他后辈的人,都有些说不出的别扭,也不是失望,总之偶像和想象中完全不同。

别管心中是何滋味,心情总是好了许多,虽然未来依旧艰难,虽然墨星还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但人活着就有希望。

他们已然比别的难民幸运很多。

原战目光闪烁,一把抓住老黑:“咱们的弟兄也死伤惨重,这些都是共患难过的,你排查排查,看看能不能拉拢一批。”

老黑:“……”

原老大就是有这股子冲劲,要是没这劲头,他也不能在二十年间就闯出偌大的基业,独占墨星中央区域最好的十三个街区。

只不过奋斗的意识未免太强烈了,如今他们还处在风雨飘摇中,不知能不能真挣出一条生路。

墨星上普通难民还好,像原老大这样的,难道就不怕联邦舰队祭出屠刀?

老黑使劲想他们这些年的经历,可真是坏事没少做,有机会能活着上联邦法庭最起码也得判一个终生流放边缘星球……

呃。

老黑闭嘴。

原战可不知道老黑怎么腹诽他,他目光炯炯有神,使劲盯着飞船上一脸茫然的乘客们。

高海涛是十九区的,听说是D级,但是精神力变异,在精细控制方面数一数二,甚至能在一定程度上完全模仿另一个人。

是把好手,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招揽得来!

独眼龙居然也活了,他这人也就体能能达到E,精神力恐怕没多强,别的本事也一丁点都没有,就是讲义气会说话得人心,这种人还是离得远些,实在不好驾驭。

事实上能在墨星留到最后,和墨星共存亡,还竭尽全力的。哪怕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哪怕明摆着就不是什么好人,却也不会没有可取之处。

原战盘点了半天,觉得凭着一起同生共死的交情,还有现下这情况,大家必须抱团求存,不报团绝对活不下去,他肯定能捞到一批好手,重新开始自己的事业,浮想联翩了许久,终于把视线落在一直站在窗前,遥望星海的那个女孩子身上。

“好漂亮的星海,要是能摘两颗星辰回去给二庄主就好了,一定能锻造得出好剑来!”

叶清音的师兄师姐们都是性情豪爽之人,于细务上没什么天分,她却是师承二庄主叶晖,连带性格也更为细致温柔,如今见到如此新鲜事物,心里第一个想到的,还是能为家里做出什么贡献。

一转头,方若华从驾驶舱的方向走来。

叶清音盈盈一笑,扑过去亲亲热热地抱住她:“华妹妹,我本来想带碎星来给你看看的,哎,奈何被明教两护法夺走,我家大庄主对上他们到是没落了下风,可惜终究也没能夺回宝剑。”

“神器化成,阳文阴缦;流绮星连,浮采泛发;飞光碎星,穷理尽现……还不知碎星何时能重现江湖!”

方若华想摸一摸她的头发,却是金钗玉簪无从下手,只得一笑:“宝剑配英雄,藏剑山庄的名剑,终究不会被辱没了的。”

她们两个人说话音律优美,语速也快,原战一时到没听清,不过脑子里疯狂的念头到是飞快地转动起来。

墨星灾民们自是要抱团活下去,他也要重建自己的势力,可是他到底有多大本事,他自己心里有数,再努力这一辈子也不过就是能有个落脚的地处,能过上几天吃饱喝足的好日子,若是换了以前,只是如此他也能认命。

现在他反而想要抓住更多的东西。

就眼前这位方若华方大小姐,从紫罗兰帝都来的,和洛严将军站在一处那是丝毫不落下风,身边更是高手如云,还有……

左右走过的,这艘飞船上的医疗兵和其他士兵,都会冲她行礼,虽然沉默无言,但是发自内心的恭敬任谁都看得出来。

这些士兵们冷冰冰的,就如战争机器,谁也不多说话,能说一个字不说两个字,冷的像石头,像木头,但是绝对训练有素,都是悍将。

这说明什么!

至少说明方若华手里攥着底牌。

做他这一行的,抱大腿有时候轻易又不轻易,不大真心的抱法那是时常会有,几年换一个也不是不行,可真心实意的投靠却不那么轻易。

但是在墨星上并肩作战这么久,朝夕相处,他又是出了名的火眼金睛,还能看不出方大小姐的性子?那绝对是仗义的好人。

一个好人,多么稀罕!

方若华正和叶清音说话,忽然一大坨东西飞出来抱住了她的大腿。

叶清音的重剑抬手就要拍下去。

方若华连忙道:“停!”

重剑只差毫厘,便砸到原战的脑袋上。

方若华:“……”

原战是什么人?虽然一肚子诡谲奸诈,可是却斯斯文文的,十分讲究,属于力战将死,也不肯失了风度的那一种,现在扑过来抱她大腿……

真是让人不忍多看一眼。

“方大佬,以后兄弟们就跟着您混了,您让我们往东,我们绝不往西……”

方若华蹙眉,没等他说完就摆摆手:“我厌恶一切无秩序的东西,尤其讨厌海盗,将来星海遇上,只要犯到我手里,有多少杀多少!”

“我知道不少海盗团的消息,连他们的窝点都清楚,马上给您默写出来提供情报。”

方若华:“……”

“大佬,我们很有用的!”

方若华:“也许你们中有很大一部分要先过一遍联邦法庭,或许监狱才是你们该去的地方?”

“大佬放心,上法庭我们保证乖乖任凭判决,像我们这种情况,大罪过没有太多,手上没有血债,通常都是流放边缘星球,有立功表现的还能酌情减缓刑罚,就是不减缓,把我们流哪儿都无所谓,我们会爬起来继续效忠大佬的!”

方若华:“……”没有血债?最多算是不杀平民,没杀过人才有鬼。

不过……也行吧。

这么千难万险地从墨星逃出来,这帮人要是真有心改邪归正,她就把三观暂时收一收,原战这批人也就罢了,别看跳得欢,其实用不着同情,在哪儿都能扎根,可墨星逃出来的还有一群老弱妇孺。

死了那么多人,他们留下的亲眷同胞们指望得上联邦政府吗?

也就一闪神的工夫,方若华想得不少,却只是笑了笑:“先起来,难道你不饿?马上吃饭了。”

于是转瞬间抱大腿,求投靠大佬的某人就不见踪影。

还能留下一条命,哪怕待在很拥挤的飞船上站着吃一顿饭,也没人不觉得安然。

第五百五十一章 压榨

洛严把自己泡在营养液里,还是探着头,眼巴巴地盯着窗外星海中的飞船,热切又渴望,满脸羡慕。

“你像垂涎肉骨头的巴多兽和小狗。和狗更像点,巴多兽有夜盲症,你没有。”

谢非板着一张脸更换营养仓里的营养液,换完了再塞一块能量棒给洛少将。

洛少将:“……”

刚才和方小姐通话,有个特别漂亮,特别精致,五官完美无缺的大美女坐在人家身边,正摆放餐盘。

餐盘餐碟像是远古时期的瓷器,十分精美,上面摆放的食物乍看是艺术品,只用眼睛就能闻到鲜香,琉璃酒盏内的酒水,不用喝都已经醉人。

再看看他,身边就一死人脸谢非,历经大难回来连口吃的都吝啬,一天三顿给他吃能量块和能量棒。

“给你换了几种口味,喜欢哪个直接说,下次照做。”

谢非很体贴地道。

洛严叹气:“我想吃稻香饼!”

谢非冷笑:“我只有能量块给你吃,短时间内补充你的消耗足够了,你也适合这种食物。”

洛严又叹气:好像上个月谢非还说三舰队的大块头李天适合吃能量块来着,谢非还说人家不长脑子就长肌肉,出个任务只知道简单粗暴地平推,消耗掉的资源超过预算十三倍,在吃方面到是很厉害,一天消耗三十斤营养剂只能多半饱,家养的猪猡兽都没他吃得多。

自己如今沦落到和猪猡兽比的地步了,好惨!

谢非已经调出有关方若华的所有资料,详详细细地审查,审查完也没有审查出多特别的结果,最后只能道:“帝都主星的小姐们不容小觑,下次要提高对这些小姐的关注度,也许她们表面是普通花痴,私底下各有底牌。”

他终于收到通讯,把自家长官接回来,心有余悸之下还不忘关注长官的救命恩人。

从方若华身边出现的两个人,再到那不知型号,外表朴素但是懂行的人一看便惊艳的飞船,还有飞船上工作的技术人员和士兵,都能看得出方若华此人很不一般。

不过如今帝都各大家族私底下养舰队,养私兵那简直再寻常不过。

在于宇宙中要做个生意,哪怕只是出个门,没有信得过的士兵护送,谁敢乱走?

不说兽群,碰上宇宙海盗那是常事。

在谢非眼里,现在人类唯一的大敌是星际兽族,只要是人,那就不必过于警惕,即便人家拥有一点自己不知道底牌。

不过要说一点影响都没有,那也不对,谢非立即更新曾经在宴会上见过的各个大小姐的名片,要求洛严务必记住,至少了解人家的姓名面貌,最好连家庭事业学业等信息也稍作了解,以备下次见面时不会让女士尴尬,又能留下好印象。

洛严:“……”

“对了,你可以休假一段时间,根据你的好爱,我提供行程参考。”

这一点到是值得看看。

洛严扫了眼谢非帮忙制定的休假计划,前面的美食之旅一类让他决定把炒掉谢非的计划再往后压一压。

“这是什么?星网上的私人空间?”

“远古历史探秘,目前在喜欢探索远古历史的圈子里还算出名,很多人痴迷其中,而且,痴迷的人里不乏联邦大学教授一类的大人物,你参与其中,可有效拓展人脉关系,用以保证下一年度远古技术研究中心对于我军方的赞助不会减少。”

洛严:“……”

他就知道,谢非不把自己所有的时间压榨干净就誓不罢休,终有一天他一定会炒掉那个混蛋!

愤愤不平地念叨了半天,可终于还是先进了那个佚名的私人空间。

进去不久也是一赞,别的不说,就这青山绿水,如画的风景,便的确值得流连忘返。

洛严走马观花地看了个遍,与人交谈,按照谢非给找的资料做些任务,看着自己升个等级,再看那些能纳百物的荷包,他都想问问研究院的老顽固们,人家远古时期的人随随便便就能制作出这样的空间包来,你们到现在还没办法生产大的折叠空间,更别说大规模商业化了。

这空间的确好玩,怪不得那么多人流连忘返。

洛严一时也有些停不下来,而且他脑子灵活,又敢想,还不喜欢寻章摘句,对考察风土人情的兴趣并没有太强烈,反而玩得比这帮老学究们痛快,做任务升级很快,尤其喜欢酣畅淋漓地战斗,玩了不过数日,便被一群人围着,崇拜不已,强烈要求拜师。

他就一下子变得更上心了些,每天早起一睁眼,饭还没吃,闭着眼就先去摸索接入器。

可怜堂堂军部少将,俨然成了游戏宅。

尤其是没几日,居然又弹出一条提示,佚名又开了一个私人空间,还有大段大段的资料片出现,虽说是在远古之前,但居然是另外一个高度发达的文明。

地球远古时期高度发达的文明面临毁灭,人类在天灾灭世时,乘坐宇宙飞船逃离家乡的时候,无意间穿过一个黑洞,来到另一个宇宙。

这个宇宙中有两个强势种族,神族和虫族。两族之间正在进行一场生死存亡的大战,人类被无可奈何地卷入其中。

“战争……永恒不变的主题。”

这个历史传说代入感可是非常强,空间一出现,洛严就差不多‘背叛’了上一个大唐江湖,加入到激烈的战争中去。

“洛严少将,您能不能动一动您那尊贵的脑子,这个文明中三个种族的飞船,武器,都是十分先进而特别,军队战士更是精锐中的精锐,你难道就没有想到什么?”

洛严刚爬出来想更换一下营养仓里的营养剂,就看到谢非这张死人脸,还被劈头盖脸地大骂了一顿,登时无语:“我怎么没想,我还想造个几十艘里面的战机啊,飞船啊,巡洋舰之类,对里面的技术也是垂涎欲滴,总觉得那技术比咱们联邦政府的还要先进些,但是人家有技术保护,咱们只能操作,关键部位根本就看不到,摸不着,我能怎么办?”

第五百五十二章 不爽

谢非冷静地道:“你就没发现,方若华小姐的朋友们用来救人的飞船,就是那艘大山茶花号医疗运输机,和你在这个空间里见到的很像?”

洛严一怔:“是有一点!”

随即异彩连连。

“那么说,这个文明还有遗民在?还有传承?呼,真是谢天谢地!”

多少文明毁于天灾人祸,多少文明在星际巨兽们的铁蹄下烟消云散,这种消息,的确是世间最好的消息。

“他们有多少人在世?是不是占据了某个星系繁衍生息,在空白地带吗?会不会主动出现和我们接触?会不会加入紫罗兰联邦?最不济也要结盟吧,在星兽面前,所有智慧种族都是天然盟友……”

谢非一向平板的脸也抽动了半天,最终只是道:“请你和方若华小姐把关系处的好一点,不许对人家无礼。”

洛严也不是个真傻白甜,闻言呲了呲牙,笑道:“就算以前因为我,让方小姐有所不愉快,经历过墨星那一出,我相信她的心胸足够宽广,不会介意的。”

谢非继续盯着他。

洛严举手投降:“好,好,我马上准备一份厚礼送到帝都主星去,给方家家主,郑重道谢,谢方大小姐的救命之恩,成不成?”

“孺子可教!”

谢非轻笑,主动过去给他还营养剂,“将军现在可以继续您的征战了,请记得多收集一些数据,尽可能的多。”

“……哦。”

洛严应了声就往营养仓里钻,刚钻进去,谢非又道:“对了,您和陈圆圆小姐的约会时间还有一个小时三十五分钟,请问需要我为您推迟吗?还是取消掉!”

“不,不,不,我会准时赴约。”

洛严登时一头汗。

谢非有些不满意地蹙了蹙眉:“我建议……”

“您别建议了,我第一不会直接对陈圆圆小姐发出契合者邀请,更不会直接要求她做我的伴侣,也不会马上另外找别的契合者,这是大事,我需要时间接触和考虑。”

洛严一口气把谢非的话全给堵回去,终于送走了这家伙。

约会去,不过在此之前,先叫夏木过来战一局!

谢非出了门,也并不多理会他,洛严单独外出,宇宙飞船出问题,机甲接着出事,最后被困墨星,还在遭遇兽潮的同时,遭遇星际海盗袭击。

这件事肯定不会那么简单。

谢非还不知道要忙碌多久,放任洛严修个假,在家里泡一泡营养液,或者在他定好的安全餐厅里陪美人吃个饭,很不错,希望能保持到自己把麻烦解决掉。

洛严回到紫罗兰主星,沉迷游戏,顺便等待与美人约会,方若华也和他前后脚同时返回。

以洛严的身份地位,方若华想回去自然也就是一句话的事。

不得不说,方若华在之前尝试了好多次,想离开墨星,但是遇到不少的阻碍。

除了买不到船票,还有很多中转星球都不允许她降落,因为原主的身份芯片已经被锁定。

她千难万难的,怎么都破不了局,但洛严一句话就解决问题……还真是让人很不爽快。

这种不爽快体现在各种各样的细节上。

其实她应该无比习惯这一切,她前面二十几年的平凡人生,在地球上差不多是如此,她后来的每一次人生都是同样的规则。

略文明些的社会,不说完全的弱肉强食,但总也就是那么一回事。

虽然她大多数时候都会成为那种一句话就能解决问题的人。

可这里是星际!

弱者只因为得罪了强者,就能毫无理由地被剥夺正常的,本该拥有的权力?

墨星上那么多的平民,居然还和地球上二十一世纪非洲动乱中的难民一样,而且更惨,如果不是有贵人出手帮忙,那他们祖祖辈辈就连上升渠道都找不到,连愿意同情庇护他们的人也没有。

人类都开始能够征服星辰大海了,竟然还是如此,难道不可悲?

方若华诸般思绪也只是一闪而逝,摇了下头苦笑,其实这点不自在,更多的还是她面对这一切无能为力,心中的落差感太强烈。

如果她爸在这儿,肯定要笑着摸自己闺女的头道:“傻丫头,你又犯迷瞪,想得未免太多,也太矫情,眼下是人类面临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你就是要悲天悯人,也先琢磨琢磨自己能为抵抗异兽,给人类一个安居之地做多少贡献,能为人类文明火种的传承做多少贡献,再不然你也想想你能为自己做什么,先去解决自己的困境!你想去思考哲学问题也好,别的问题也罢,可以等到闲着没事干,人类的敌人只有人类的时候,再来考虑这个问题。”

也许自己会驳他两句。

“可是我亲爱的爸爸,人类现在面临异兽的威胁,都一步步地要走向灭种之危了,不众志成城,团结一心抵抗异兽,还醉生梦死的醉生梦死,颓废的颓废,麻木的麻木,未免太说不过去!”

方若华噗嗤一声笑出声来,觉得自己将来可以去唱独角戏。

从独角戏里出来,方大哲学家看到墨星灾民在艾尔国被划分了一小片行政区,安顿了下来,便也先给自己定了个小目标。

协助从墨星出来,和她并肩作战过的这九百四十个难民安身立命吧。

于是,为了自己的这个小目标,方若华决定先要前往紫罗兰主星,上个学也好,或者找别的方法也罢,对现在的局势,各类知识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反正原主那点知识量不够用。

连在星网上,原主的身份也不足,不是什么知识都能获取。

叶清音和唐无念也表示愿意出力,叶清音还想把自己的黄金首饰什么的都贡献出来,看能不能给墨星居民换个星球。

方若华:“……谢谢,不过不用了。”

她还没有沦落到要大小姐典当首饰过活的地步吧!

洛严办好了通关手续,方若华就和他挥手作别,处理完自己身边的一些琐事,带着唐无念与叶清音直奔帝都主星。

她自己的那艘医疗运输机,还是暂留艾尔,也是个安全保障。

第五百五十三章 该打

帝都主星

方若华和唐无念和叶清音下了飞船,进入星港大厅,现在她终于看到想象中的星际该有的情形。

远望能看到无数高耸入云的金属大厦,纵横的航道既壮观又兼具美感。无数各式各样的飞行器穿行其间,偶尔还能看到个把怪模怪样的人,大头小身体的,小头大肚子的,八只腿的,等等等等。

据说这些大部分是很久以前冒着风险穿过异兽的封锁线,来到紫罗兰做生意的宇宙浪人们的子孙后代。身上多多少少的都有些纯人类的特征。

到今天为止,已经有几十年没有远处陌生星系的客人们大驾光临。

方若华眼睛完全不够用,一边还回想星网上的诸多讯息。

叶清音喃喃自语:“若华,一会儿我要自己去转转,好美……”

他们只顾着看风景,可是,方若华完全不知道,自己什么都没做,就把原主的家人们给折腾得不轻。

说起来也是巧合。

那日,方家的大家长方老爷子,照例坐在花园里欣赏他养的那一对,从农垦星球买回来的天绒羊。

方家如今也落魄了,家里大儿子没有考上学校,身体还不好,又因为闯祸丢了军部后勤处的工作,赋闲在家。

二儿子在联邦政府的通讯司做司长,为人勤劳肯干稳重,又很孝顺,已经被定为下一任的方家家主。

方老爷子就指望这个儿子替自己争气。

至于三小子不必多说,自己没出息,没本事,竟然还带着媳妇一起去给柳家的儿子当管家和保姆!

说是什么商业部的主任,可商业部上上下下,里里外外还不都是柳家的人,他三儿子人都住进柳家去了,这个主任和管家有什么区别?

他们方家是落魄了,比不上柳家,可是也不至于差出这么多!

生的女儿和儿子也不像话,大女儿满腔仇怨从不着家,二女儿只会给家里惹祸。

洛严少将那样天边的人物,也是她能得罪得起的?得罪了那等人,自己家还有好!

为了家里剩下的人,她也不能安安生生留下。

哎,自家就是想心疼她,想保她,保得住吗?不赶紧送出去避难,洛严少将不计较,还不知道想在将军面前露脸的那些人要怎么磋磨那笨蛋!

送得远远的,自家做出表态,再低调一阵子,巴着洛将军的那群人最多也就奚落几句,到不至于伤筋动骨。

就是家里的丫头,说不定也能有条生路。

方老爷子想起这事来就又是生气,又是心疼。

算了,本也是个没出息的,只当没这个孙女,眼不见心不乱。

除了这三个儿子外,他还有一个女儿,到是长得漂亮,也上进,新娘学院出来自己给自己找了份好工作,在联邦舰队当医生,又选了个好丈夫,还算不错,能撑起他们方家的脸面来。

几十年前开始,人们就都不怎么讲究生养子女,甚至一度要联邦政府强制每年捐献精子、卵子,由联邦政府的培养中心,培养孩子。

人们若想抚育儿女,也可以去领养一个。

哪怕这些年这样的情况大有改变,政府宣传让多生多养,但人们的生育能力反而好像弱了许多,一个家庭养一个孩子就算多的,像方老爷子这般,一口气生四个,下面竟然还有无数个孙子孙女的情况,可谓是少之又少。

子孙繁茂是好事,家里却是越发入不敷出,偏偏从老爷子私心里,就不想丢了体面。

老三嫌他要面子,可那笨小子也不想想,方家要是真连这点儿面子都端不住,呵,他以为他能得了好,连现在的日子他都过不上!

花园里暖意融融,方老爷子昏昏欲睡,正迷糊,就听外面跌跌撞撞的。

他那老妻一进园子伸手就是一爪,抓到方老爷子脸上,痛哭失声:“你个老混蛋,狠心恶毒的混账,若华丢脸丢人,她闯了祸,你打她你罚她都行,你为什么要这么狠心,要了她的命!她难道不是你孙女?呜,若华她才多大,她才十八岁,她大学还没毕业呢,好好的女孩子,就这么没了!呜呜。”

方老爷子让自己的妻子打得灰头土脸,来不及发怒,先是一惊:“什么叫没了?怎么回事,你说清楚!”

老妻也只是一时怒火上头,这会儿抹了把泪,打开星网让方老爷子看。

整个星网铺天盖地的都是墨星遭遇兽潮,洛严少将遇险的新闻。

从上到下看了一遍,又戴上接入器再看一遍,方老爷子手也不禁抖了抖。

“也许,没事的?”

“也许个屁,为了让那孩子老老实实待在墨星,安你的心,你让老二和老三去说了话,在她的通讯器上动了手脚,不允许她离开那一片星域,真当我不知道!”

方老爷子呆了呆,半晌没说话,按住扑通扑通乱跳的心脏,哑着嗓子道:“别吵了,只当没这个孙女,一切都是命。”

他老妻闭上嘴,瘫在地上坐了半天,终究还是平复缓和下来。

是,总不能让人觉得他们方家对洛严少将有怨气!他们也没有资格有怨!

方老爷子连地方也没动一下。

放老太太坐了半天,自己爬起来去招呼厨房的机器人调整食谱。

每天都是各种各样的营养剂,吃起来着实是难忍,农垦星球那边最近来了一批稻米,没有供应军部,他们也买了一些可以尝尝。

方家上下坐下吃饭,饭是难得的好,都是天然食材所制,平时他们家并不常吃,但气氛却有些沉默。

还是联邦大学今年的大一新生,三房的三儿子方正最是活泼,挑挑拣拣地一边吃一边笑道:“这些算不错了,可还是和我们大学小食堂的伙食不能比,圆圆小姐亲自去教了一回机器人,机器人做出来的饭菜那是大有长进,吃得人是吃了一次还想下一次。”

“说起来圆圆天生就爱做这些琐碎事,精神力也很高,刚入学时才C级,如今已经B+,或许用不了多久就能达到A级。到时候我建议她去读药剂师课程,她在这方面一定有天分,唔,不过听说学这门课很花钱,最近圆圆正攒钱捐助墨星难民,哎,她自己将来花钱的地方多得很,却还想着别人,真是善良可爱的女孩子……”

哐当!

方老爷子摔了自己的碗。

方正一愣:“爷爷?”

方老爷子看着他,半天没说话。

方老太太举起手照着自己就扇了一巴掌,方正惊愕起身,就见她老人家又一巴掌扇到自己的三儿子脸上。

方正大惊:“奶奶,您这是做什么?为什么打我爸爸!”

“我乐意。”

方老太太一字一顿地道,“我教出个畜生孙子,我该打,他教出个畜生儿子,他也该打。”

第五百五十四章 误会

老三低着头半天没说话。

他妻子却是趴在桌上无声无息地流了一桌子眼泪。

告诉自己一千遍,就当没生这个女儿,谁让她惹了祸,谁让她就是这个命,有这一避不过去的劫,可是,哪怕跟自己说一万遍,还是心疼。

方正手足无措,张了张嘴也不知该说什么,慢慢的,他终于变了脸色,猛地打开星网,仔仔细细地浏览。

墨星,墨星!

几乎只有一瞬间,额头冷汗涔涔。

“……我没想到,我不记得了,我……”

方正哆嗦了下,语无伦次,他上个月才考入联邦大学,就在刚才,他还跟着圆圆学姐满校园跑,帮助她送各种美食,募捐资金,救助难民,一直竟没想到墨星上还有自己的姐姐。

深吸了口气,低下头去又拼命在幸存者名单里扫视。

良久良久,他都说不出话来。

他妈妈连看也没看他一眼,幸存者名单并不齐全,有许多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肯登记,就是这一份残缺的名单,她已经翻来覆去地看了很多次,并没有看到女儿的名字。

而且,现在星网已然畅通,可女儿的通讯器依旧打不通。

她的芯片也失效。

她死了。

方正又抓起通讯器打了好几个,只有语音信箱,最后一条已读的语音信息,还是他方正留下的。

语音里满腔的怨愤。

他和二姐不亲密,他从小就不喜欢这个姐姐,连从小到大没见过几面的大姐,在他印象中也比二姐好。

姐姐被流放,他一点也不在意,只有对圆圆小姐的心疼,圆圆多可怜,遭受无妄之灾,莫名其妙就被姐姐针对,差一点失去改变命运的希望。

边缘星球上出来的孩子实在太不容易。

圆圆学姐能闯出一条路,那极难,也极让人佩服。

他恨死方若华了!

恨的要命!

因为方若华,他都不好意思出现在学姐面前,天底下怎么有她那么讨厌的人!

可是,他也没想让姐姐去死……

真不知道当姐姐听完了那条他的留言,心中会是何等的滋味。

方正不知不觉落了一脸的泪:“尸体找不回来,咱们怎么给她办这丧事?”

方家人都没吭声。

最后还是‘方若华’的亲妈发了话:“是死在异兽嘴里,那按照规矩办吧,把她的东西拣一拣,装棺,火化,撒入星海,不必惊动别人,我们去做。”

既不好让人觉得自家心存怨怼,也不能真让女儿死了还个结果。

方老爷子也道:“去办,大面上好歹得过得去。”

即便是现在,紫罗兰联邦和海蓝帝国这样纯粹的人类国度,依旧很重视人的身后事。

方家悄无声息地准备起来,也没有通知外人,只是挨个和亲戚打了招呼。

亲朋好友的反馈都略有些惊讶,也十分冷淡,所有人都知道方若华这位方家小姐闯了祸,如今死了就死了,到没多少人惋惜。

一家人正操办丧事,洛严少将的管家亲自登门,一进门看到这场景,登时一惊,还以为方家有老人去世,连忙道了句节哀。

方家人也没想到洛家的老管家会亲自登门,还携带重礼。

这位老管家可不是一般人,说是管家,人家也是小贵族,不按身份,也比方家的地位高很多。

方老爷子叹息,只觉得这是洛家也听到女儿罹难的消息,心里不落忍,但是他自己不能不明白事理,那丫头死在外面,真说起来与洛家能有什么关系。

死丫头片子先要抢走洛少将未婚妻的推荐名额,也不知她哪来的那么大的底气,还真找得到狐朋狗友帮她这个忙,后又丢人丢到洛家去,送上门想做人家的女人!

从头到尾,洛家都是无辜的。

老管家调整脸上的神情,轻声对方老爷子道:“您老节哀,一大把年纪,千万保重自己。我代表我们老爷,过来看看您,没想到……哎,我要向您道歉,那次若华小姐的事,是我们做得太过分了些!”

“多谢洛老将军关心,哪里的话,是那丫头自己不争气,害了她自己,与别人无关,更与洛家无关了,还请林管家您帮我转达对洛老将军和洛少将的敬意。”

“一定带到。”

老管家想,方老爷子到是比较通情达理!

不过,这是方家哪位孙小姐去世了?也没有提前察觉,实在失礼。

来得不是时候,人家家里有白事,想必不想让他一个外人戳在旁边碍事,赶紧客气了几句,奉上礼物,礼数周到地告辞。

方老爷子看到这么重的一份礼,摇头赞叹:“洛家才真是我紫罗兰联邦的顶尖贵族,看看人家的风度,明明不是人家的错,还这般……是我们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哎,不该赶那孩子走!”

说什么都晚了,人已经去世,再也活不过来,但是这丧事,却能光明正大,风风光光地开始操办。

洛家的老管家回去,把方家有人夭折的事情说了,但他们对方家没什么了解,也不知道去世的是哪一位,再重新打探,顺便还要补上奠仪。

很快就有下面的人来报,说去世的是三房的二小姐。

老管家一时也没有反应过来,这三房的二小姐是哪一位?

谢非确实把方若华从小到大,能调查到的资料都调查了一遍,但是这些资料可还没到老管家手里,他只是被谢非托了一句,所以帮忙去送个礼物,表达下自家的谢意。

毕竟当初方若华上洛家时,唯一见到的就是这位管家,下令把人‘轰’出门的也是他,由他登门表示谢意,顺便致歉,也是理所当然。

等老管家把调查的资料仔细看了一遍,猛然想起——方家的三房不是只有两女一子?方若华小姐好像就是他们第二个女儿!

“方,方小姐去世了?”

老管家一脸惊讶,连忙和洛严通话。

洛严上将刚闻过猪猡肉那鲜美的滋味,正想下筷子尝一尝,就接到了报讯!

“啊!?”

一口酒喷出来,酒盏落地,菜也没了滋味,洛严神色凝重,脑海中浮现出各种各样的想法,是谁要方若华死?帝国的人?还是联邦高层?

顾不得还在‘酒店’厨房的圆圆美女,起身连外套都没穿,上了飞车就疾驰而去。

第五百五十五章 安好

谢非得到洛严身边‘密探’通风报信时,正处理将军不耐烦处理的琐碎,听说方若华之死,也是呆了呆,随即失笑。

想也不可能!

洛严又脑抽了吧!

随即通知情报司,三分钟后追查到方若华的芯片动向,通讯接入。

“方小姐?”

方若华挑眉:“哪位?”

通讯器里的年轻人三十岁左右,银色军装,容貌普通,面带微笑:“我是第三舰队洛严少将的中校副官谢非,多谢您在墨星救了少将。”

方若华:“……不客气?”

谢非沉吟片刻,一时不知该不该暴露洛少将脑子不好用的事实,还是问一句:“您这是去哪儿?不如我派车去接您?”

“我回家,已经到了,不不必劳驾。”

方若华眨眨眼,笑道。

谢非:“……那祝您安好。”

“安好。”

于是通讯挂断,方若华还是没弄明白这个原文中存在感十分强悍的男二号联系她到底是为什么。

谢非挂了通讯就去继续做自己的工作,方小姐的芯片定位显示,她已经到达方家大门,洛严少将更是七分钟之前已经到达,他现在就是立即通知洛严少将,该丢脸还是丢脸。

方家里外一片素白。

灵堂内一艘巨大的战舰模样的棺椁,雕刻细致,每一处都泛着光。

洛严赶到时,拜别仪式正在进行,一眼看到正中央方若华的照片,他先是一呆,眼泪滚落,在所有人目瞪口呆地注视下慢慢上前,手抚棺椁,痛哭:“……你有唐莲的智,有韩瑞的勇,有司曼的善良……”

(注释:唐莲、韩瑞、司曼都是本时空传说人物,伟人。)

“你这么年轻,未来本能在星海中威名广播,本能成为我紫罗兰的铁血玫瑰!”

“我的挚友,你英年早逝,是整个人类的损失,我万分遗憾……”

方老爷子本正在致辞,看到洛严少将过来,虽则十分意外,虽则纳闷洛少将怎么会给自家这么大的面子,却也有些骄傲,正想过去迎接,结果就听到这么一番话。

便是经验老到如他,也不禁愣住,整个灵堂里上下人等连眼泪都没有抹掉,就面面相觑,尽皆无言以对。

为什么他们不知道,他们的女儿,侄女,姐姐,那位在主星贵族闺秀圈子里并无多少好名声,只知道舞会和寻欢作乐的方若华,一旦去世,竟然会成为人类的损失?

这说的和他们认识的那个,是同一个人吗?

洛严的表现却是真伤心欲绝,难以自制,拼命忍还是忍不住流泪。

众人:“……”

他们也伤心,可是现在都哭不出来了好吗?

也只有原主的亲生父母兄弟,被这么一引,到真是泪流满面。

“我的挚友……咳咳咳咳咳!”

洛严一嗓子还没哭上来,就看到他的司机,还有方家的一个小辈领着方若华出现在灵堂门前。

方若华:“……”

其他人:“……”

洛严勉强忍住没有尖叫出声,也没有伸手捂自己的脸:“这是一场误会。”

方若华:“……嗯。”

这误会也很好解释。

事实上洛严只是乍闻消息,震惊太过,这才混乱,即便方若华不出现,他过一会儿也同样能反应过来,方若华一出现,他立时就明白这是阴差阳错闹了乌龙!

问题是,还是很丢人!

洛严尴尬地起身,伸手整理了下凌乱的衣领,笑道:“欢迎回家,方小姐。”

方若华很自然地上前和他握手,笑道:“谢谢。”

对眼前这灵堂视而不见。

周围一群方家人这才回神,迎过来结结巴巴地说话,有的围着洛少将打招呼,有的拉着方若华,兄弟姐妹情深诉衷肠。

方老爷子腿抖了抖,眼不见心不烦,按着太阳穴让人赶紧把灵堂给撤了。

寒暄片刻,方若华一笑,送洛严出来,人家休个假期也不容易,总不能把时间耗费在这里。

洛严更是巴不得赶紧逃走。

两个人并肩出了方家大门,洛严才松了口气:“我先走了,欠唐先生的钱很快会转账到他的账户中,请唐先生注意查收。”

方若华也没客气。

按照当下不成文的规则,一方的战利品,或者捡到的东西,主人家找回去的同时,也要给与一定的补偿。

虽然其实,人家洛严的机甲和人家的智能主脑,并非无主之物,不符合这一条款,但是既然洛严和唐无念都觉得符合,她还能说什么?

说着话,司机下来为洛严开飞车车门,洛严一只脚踩上,心中却陡然警觉,猛地后退,但雪亮的刀锋已经逼到面门处,抬眼就看到司机狰狞的面孔。

洛严瞬间后退,一脚踹出,连人带刀踢飞三米,司机撞在车上张口吐出口血,以洛少将的能力,这一脚哪怕留着七分力气,也足以让对方内脏破裂。

但杀人却混不惧死,竟然又连人带刀扑至。

方若华和洛严离得很近,自然也被牵连在内,刀光的寒意刺得她浑身皮肤都起了一层疙瘩,反手抽出匕首挡了一招。

也就一瞬间的工夫,方若华挡下七八招,手腕酸痛:“好大的力气!”

虽然此时人们的身体素质大部分都很不错,力量大,速度快,精神力高,一些人精神,体能异化,变异之后身体素质更是大增,再服用基因进化类的珍贵药物,那真是能以一当百,可也绝对是肉体凡胎,一刀砍头上绝对要死,他们更强大的地方在于武器。

精神力高,体能高的人才能长时间驾驭机甲,使用各种怪异的能量武器。

光凭肉体力量,方若华不觉得自己会比眼下的人差太多,她要是现在去测一测,可能精神力能达到S,体能也有A。

连她都觉得这人力气大,一定是个高手,但联邦A级的高手可不是大白菜,谁会去做死士?

思索间唐无念一手拿糖葫芦,另一只手拿千机匣,一记穿心弩,死士就死得不能再死。

“这人服用了秘药,已经半死,留不了活口了。”唐无念无所谓地道。

洛严也无所谓:“即便是活口也没多少用,让谢非去查……”

话没说完,外面一队军队杀至,穿的是第三舰队的军装,把洛严往飞车里一塞,装了尸体飞速离去。

方若华叹了口气,转头看到目瞪口呆的原主一家子,只能笑笑:“抱歉,我的通讯器坏了,换了新的,没有提前联络……先收拾一下如何?”

一行人默默地把灵堂拆掉,收拾干净,也请方若华进了大门。

第四百五十六章 复学

父女,母女,祖孙相见,一时却是相顾无言。

所有人都有很多疑问,却不知先问哪一个!

你是怎么从墨星逃出来的!

你为什么认识洛严少将!

你们两个的关系……很好?

这是老人们想问的。

年轻一代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她怎么就忽然之间身手变得如此之好?

即便那个杀手比较菜,但是方若华本身是什么人,又有谁不知道?

在学校时,但凡是体术训练一概逃课,精神力明明不太差,体能却完全排不上号,大家整日在一起玩,谁还不知道谁,她怎么就能变成这样!

如果去一次墨星,受一回惊吓就能做出这么大的改变……那也没人去!

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原主父母想到这几个月下来,女儿可能在墨星遭的罪,对女儿忽然长进的事,到也有几分理解,理解之余,不免更心疼。

可这心疼又怎么说得出口?

女儿吃苦受罪,差一点死在外面,全因家里人为了自己把她当了弃子!

方若华如今算是脸皮颇厚的,都感觉到尴尬在满屋子蔓延中。

唐无念悄无声息地站在她身边,露出那张精致得不可思议的脸。这样的脸一看就是服用过基因优化剂,而且肯定是保密级别的高档货。

再加上黑发如泼墨,如此完美的样貌,绝对是大贵族嫡系子弟。

如此一人,立在他们家姑娘身边,安安静静的,显得那么乖巧,着实让人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方若华抬头打量了几眼,尽量把众人和原主记忆中的形象对应起来,一眼没看到原主那个喜欢大吼大叫的弟弟,笑道:“大家都累了,要不然咱们先进屋?”

方老爷子点点头,叹了口气:“走吧。”

方家人进了家门,洛严才把视线从后视镜上收回来,谢非也及时赶到,直接上了他的飞车,面上表情未免,心中却是惊怒。

他的排查还没有结束,到是有几个嫌疑人,却尚未查到证据,对方的行动竟然升级,敢在主星上对洛严动手!

“洛严,这件事不能算了!”

洛严咬牙点头:“当然不能算!”

他一把抓住自己的通讯器,使劲摇了摇:“小薇,我说过随时注意方小姐的行动,她到主星之前要通知我,我想去接船,为什么不听命令!”

小薇有一口特别有磁性的金属音:“洛少将命令,今天您只想知道陈圆圆小姐的消息,其它的,无论公务和私事都不必提醒您。”

洛严:“……我觉得你该升级了。”

谢非:“……我觉得最好也找一位技师,看看能不能把您的脑子也升升级。”

洛严与他家智脑和副官怎么斗嘴,方若华是不可能知道,进了方家客厅,她不着痕迹地左右打量,有点陌生,又有些熟悉,总觉得稍微有些不自在,但是既然用了原主的身体,对待人家的家人,总要多几分耐性才好。

一家人在客厅里落座,一时安安静静的,还是方若华开口打破寂静:“爷爷,奶奶,爸妈,好久不见,我一路上带了不少特产回来,都挺有意思。”

说着便拿出来给长辈们,晚辈们看,确实只是土特产,不值钱,新鲜而已。

方家人脸上懵懵懂懂,还是伸手接过,心里个中滋味,估计外人是很难体会得到。

方若华也不怎么能体谅这一家子的纠结,轻轻松松送完礼,和所有人打过招呼,就很随意地聊了几句,并没有提起半句自己被‘流放’到墨星的前因后果,对原主受的苦更是避而不谈,也没怎么说兽潮的情形,反而对一路之上的风景略描述了不少,言语有趣,诙谐幽默,一时到让气氛没那么紧张了。

聊了一会儿,客厅里的气氛终于回暖。

方二伯叹气,轻声道:“回来了就好,若华也是吃了不少苦,在家休息一阵子,看看想找份什么工作,不如到通讯中心?再不然去商业部也行。”

方若华轻笑:“工作的事情不着急,我总要先完成学业的。对了,我准备在联邦大学附近买了一套小房子,上学还方便,过几天便搬过去住。”

所有人怔了下,到底没人反对。

原主确实还没有毕业。

联邦大学作为紫罗兰联邦最好的综合性大学,向来讲究严进严出。

入学时困难,想毕业也有诸多要求,毕业考核非常严格。

原主就读的‘新娘学院’自然和别的学院不能比,可是想毕业也不是能随便糊弄过去的。

像原主那般,读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天天就想着玩,想着参加酒宴,要毕业就困难得多,她因为精神力C,十五岁便上大学,至今已经三年,年年所有科目都在及格边缘线上波动,这还是她本身精神力不俗,又是契合者,加分不少的情况下。

这对方若华来说到是好事,可以直接去学校读书,至于转不转专业到也无所谓,紫罗兰联邦所有比较好的大学都一样,门槛难入,但一进去便很自由,大部分专业的课都可以申请去听,想参加考试一样能参加,考试成绩好也能拿到学分,拿到专业合格证一类。

她只是想学点东西,顺带着对当下的环境更了解,并不介意顶着新娘学院的毕业证离开校园大门。

在方家呆了两天,和一群亲戚打过招呼,报了平安,方若华就带着唐无念轻轻松松地离开了家。

方若华潇洒利落地走人,方家老三去帮着办好了复学手续,回来了脸色就不大好看,到不是方若华对他这个父亲有哪里不客气,甚至他那个女儿言谈举止都颇为大度洒脱,似乎对此前种种并不在意。

可这种不在意,却着实更让人难受。

“她连我给她的钱都没要,说是有,她哪里有存款,我这心里……哎!”

还是方老爷子看得开,见他耷拉着脸便翻了个白眼:“换成谁经历了这么一遭,留下芥蒂也是必然,可终究是一家人,打断骨头连着筋,若华还能糊弄一下,给咱们留下个面子情,大面上过得去,已然很好,你要还想要这个女儿,以后多惦记着,慢慢也就好了。”

想想老三家的大姑娘,遇见的事远没有若华遇见的惨烈,照样多年不肯和家里往来,又能怎么样!

方家老爷子和方三脑补了一堆方若华的怨念,可实际上,方姑娘这回只是很难去模仿原主的性子而已,原主或者有怨气,方若华固然不赞同,却也多少能理解方家人的所作所为,说好听些叫心态平和,如果说句不好听的,不过事不关己四字。

从方家出来,让原主的父亲陪着走了一趟教务处,方若华便复了学。

还真是顺利得不可思议,连方三都觉得老师们太好说话了一点,以前曾经有过先例,有学生因为休学原因的问题,复学时光是时间就耗了一年多,走了好多道程序才给办下来。

所以联邦大学的学生们很少会休学。

方若华在心里记洛严一个人情,至于现在,自然是要好好读书。

不愧是最顶级的大学,每一科目老师,都是相当好的老师,教的东西也让她很是感兴趣,一时间那是沉溺学海不可自拔。

短短两个月下来,她就自觉颇有醍醐灌顶之效。

大学生活是如此的快活,方若华一时都有些忘记被甩在艾尔国的那一群人。

兢兢业业,很努力地把自己当成方若华的跟班小弟,下定决心选她做明主的原战要是知道的话,也不知会不会大哭一场。

……

“方若华吗?”

这日,方若华从图书馆一出来,通讯器就响了,她不禁便有点意外。

这也有两个多月,可没多少同学和她联系过,原主的记忆里,到是有几个朋友,但也就是能一起出去混的所谓朋友,她被送到墨星这么长时间,又休学留级,对方自然早把原主给忘了。

方若华心下好奇,打开一看,是个打眼望去挺陌生的女孩儿,白色的头发,雪白的皮肤,长睫毛,眼睛很大,长得特别乖巧,声音也很甜美。

她想了下才想起,这应该是原主所在远古绘画艺术班的班长,叫明雪,是帝都明家的次女,也是原主大姐的小姑子。

明雪似乎有点腼腆,看方若华应了声,欲言又止地小声道:“你有半个月没上专业主课,会不允许考试的。”

方若华:“……马上去。”

居然忘了这事。

方若华来读书,想上的都是什么机甲制作,药剂学,材料学,精神力基础一类的课程,反正她把各个学院认为有用的课认认真真抄录下来,列出课程表,带着唐无念和叶清音正大光明地去蹭课。

一开始,方若华想帮他们两个办个借读证什么的,后来发现非常难,又没打算因为这点事还麻烦人家洛严,干脆就直接去蹭。

学校里管是再严,很多教室都需要检查芯片核实资格,才准许进入,但以叶清音和唐无念的身手能力,蹭个课还是没多大问题。

最近还有一则校园传说四处流传,说是有联邦的顶级高手来我校考察,一时间学习气氛到变得更浓厚。

方若华也听到了,一开始同样以为是联邦政府的人到学校来选人才,但仔细听传言中的描述,说那高手神龙见首不见尾,相貌特别好,穿着打扮很复古云云,呃,咳咳。

反正方姑娘是一学得成瘾,就把自己正经的课程忘得一干二净,毕竟原主的专业是远古绘画艺术,选修课是药剂学。

药剂学她到一节不落。

但是专业主课却没想起来过。

好在原主本身上课就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她现在的举动也没多少违和感,但再懈怠,也不能一学期一堂课都不上,让老师想睁只眼闭只眼都做不到。

于是,方若华谢过班长的提醒,叫了唐无念一声,让他今天的机甲课别忘了做笔记,自己就溜溜达达溜达到主课的大教室,刷了芯片,找了个靠门靠后的位置坐好,乍一看,人数竟然不少,起码有一百多人,大部分是年华正好的女孩子,一个个坐姿优雅,妆容齐整。

方若华扫了一眼,既然进了教室,也认认真真听。

星际时代的教学方式竟与她那时也差别不大,也是教授站在讲台前,学生们坐在下面听,最多就是设备先进,全息教学,教授的话就在耳边。

别说,这一听还真听出趣味来。

这老教授讲起远古绘画,那也是引经据典,说得慷慨激昂,对于经典画作的品读,和在二十一世纪,大艺术家们品评著名画家画作时的滔滔不绝几乎差不太多。

方若华听了一段,只觉得自己挂科是挂定了,想得一个不太难看的分数恐怕不容易。

在这些小姑娘们听来完全没有问题的东西,她只觉得杀了自己,她也不能在一幅小儿涂鸦上看出画家的茫然痛苦的心境。

别看方若华能画出一笔不错的画,但她却绝对当不了评论家。

咳咳,所以,老教授给留的课堂作业,品评一幅名字为星空,作者不认识,只看得见一片漆黑的画,她瞪了半天,最后只能把自己都不知道她到底写的是什么的东西给提交上去时,方若华觉得讲台前的老教授看自己的眼神特别纠结。

别管怎么样,这堂课是勉强糊弄过去,马上要下课,教授收拾了手头的教案,笑道:“诸位同学,你们有空可以去佚名的私人空间看一看,佚名是一位史学大家,艺术家,也是一位非常慷慨的老师,愿意把自己多年的研究成果与公众分享,在他的空间里,真正能够体会到远古时期书画的魅力所在,你们有空都去看一看,也能沾一沾灵气,以后别随便把不知所云的东西提交上来当作业了。”

方若华总觉得这最后一句话是在说自己。

一群学生也是轰然而笑,居然还真有不少人知道佚名的空间。

这绝对是好事,方若华心情很不错。

第五百五十七章 挺正常

老教授说了几句,便道一声下课,准备离开教室,方若华也准备走人,结果还没起身,讲台上全息投影仪忽然闪烁了一下,一个画面就被投射下来。

方若华目光一凝。

居然都是原主的以前的画稿,说实话,那些画稿里的东西……确实是不怎么能看,非常粗陋。

教室里大部分学生到还是有点真才实学,一看就笑了,笑得前仰后合。

“你看那是什么?是猪猡兽吗?哈哈哈哈,嘴好肿!”

“噗嗤!人才!”

“……”

教室里哄笑了半天,有一个从四面八方传来的金属音响起:“这些画的作者是谁?我告诉大家,她也在我们这个教室里,和我们坐在一起,她就是方若华!”

一群学生愣了下,渐渐收起笑容。

这个声音更高昂了些:“看到没有,就她画的这些东西,也好意思继续上学?要是她还有一点要脸面,就该自己走人,别丢我们联邦大学的脸!”

学生们窃窃私语,觉得很有道理。

“同学们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没关系,我现在就告诉大家,这个方若华,可是个能人,她竟然敢明目张胆地觊觎洛少将,而且嚣张跋扈至极……啊!”

话音未落,东侧的学生坐席里就滚出来一个人,一路滚到讲台前面,老教授的脚底下,疼得龇牙咧嘴。

所有人:“……”

这人一时羞愤,猛地站起身,扔了变声器大声道,“谁,谁,给我站出来,方若华,是不是你……”

啪!

所有人都没看清楚,只觉得有微风飞过,这人的脸就红肿了一片,眼泪哗哗而落。

方若华隐秘地瞪了唐无念一眼。

那人却是一抬脚蹿到方若华面前,咬牙看着她:“今天无论谁想让我闭嘴,我都要说!”

他像一名斗士,勇气十足。

方若华点点头,退后一步,省得对方把吐沫喷到她脸上:“请讲。”

这同学登时一噎,有一种一拳打中棉花的无力感,深吸了口气,却忘了自己原本的话,只能重新组织语言:“你,你不要脸,只因为洛少将选择陈圆圆小姐作为自己的契合者,就使坏要抢夺人家的推荐名额,就是你这种品行的人,我不愿意和你当同学!”

方若华笑道:“我是挺想破坏掉陈圆圆的推荐名额的,就是看她不顺眼。”

一句话,那同学眼睛瞪大,气鼓鼓的张着嘴,差点上不来气。

其他学生也哑然。

还没见过把自己的恶劣心思这般直白说出来的人。

方若华叹了口气:“我给联邦大学教务处的监管部门去了一封信,表明陈圆圆不符合推荐资格,比她更出色,更优秀,也更值得同情的同学还有好几个,她获取资格的方式,我很怀疑,希望严格审核,把这个名额让给更需要的人。”

“其实我并不在意还有什么人需要,就是单纯看陈圆圆不顺眼,挺嫉妒她,想看她倒霉。”

“所以我品行就是这么不好,但是,因为无论我心里是怎么想,怎么恶劣,我的所有举动都是光明正大的,都是规则允许的,就是我邮寄一千封信给监管部门,对方至多不理睬,却不能阻止我寄信。”

众同学:“……”

方若华耸耸肩:“唔,说回正题,你不愿意和我当同学,你可以转学,退学,调班,请随意。”

这下连教授都哭笑不得地停住脚步,不知道该不该管一管,毕竟是在教室里。

说话的同学被堵得难受,大声道:“我凭什么走,要走也是你走。”

方若华叹了口气,很有耐性地道:“我对学校很满意,对班级也满意,对教授们同学们更没意见,所以一时半会我恐怕不会走的。”

对方被气得头昏脑涨,这么一气,反而回过神,怒道:“你这样的人,这样的破成绩,凭什么能上联邦大学?就凭你家世好不成?”

方若华轻笑:“这一点我可以解释一下,我能上联邦大学,是因为我家住在主星,有贵族的身份,精神力达到资格,还是契合者,唔,虽然我也觉得联邦大学给贵族的便利条件太多,但是规定如此,所以我就能来上学,你如果想改变这些对我这种人有利的规定,可以做出努力,加油,但是你的努力就是有了结果,我想,我大概也不会因此被驱除出学校,毕竟我入校是合理合法合规定的。”

众人:“……”

这话还真是贼有道理。

那学生静了静道:“你这破成绩,早该被劝退了。”

声音略有些降低,到没一开始的理直气壮。

联邦大学严进严出,但也罕有因为成绩不好就劝退学生的,最多不予毕业,只他心里憋屈,不禁咬牙。

一直沉默的老教授开口道:“这位同学不用着急,从明年开始,联邦大学重新实行末位淘汰制,每一年每月考试一次,每个专业,月考有三次是最后一名便会被勒令退学,三次都是后十名的学生留级一年,某专业特别出众者可免……以后在这所大学里,没有能混日子的学生了。”

这学生登时转头看向方若华,一脸的幸灾乐祸,刚才的压抑瞬间消失。

其他学生却是哗然一片,议论纷纷。

方若华沉吟片刻,还真有点紧张感,她可不愿意被退学,真退了,上哪里找免费的老师,还是全联邦最好的,又去哪里找免费的学习资料去?

老教授咳嗽了声,笑了笑:“明天你们就能接到通知了,从下个月十五号开始考试,至今还有二十三天,请诸位同学努力。”

说完,他就拎着教材一摇一晃地出了教室。

学生们面面相觑,哪里还顾得上看别人的热闹,呼啦一下全散了。

努力去用功。

到是这位不知名的,忽然对上方若华的同学斗志昂扬:“我就双眼盯着看着,看你怎么灰溜溜从联邦大学滚出去!”

方若华哭笑不得,根本没搭理他。

二十三天后。

所有学生紧张兮兮地考完这一次月考,考得好的登时松了口气,考得不好的呜呼哀哉回去继续用功。

和方若华别苗头的那个,盯着后十名的学生名单看了三百次,依旧没有看到方若华的名字,急得简直要抓狂,同他关系不错的几个还当他成绩不好,陪着小心安慰了几句,劝他一次考不好没关系,下回考好就是,结果就听他唠叨了一大通什么方若华肯定作弊了一类的话。

几个同学面面相觑,小心翼翼地道:“方若华学习的确不太好。”

学生咬牙切齿:“所以说她一定……”

“但是,陈赟,咱们似乎也没听说咱们大学学渣里面有她这号人,人家过关挺正常的。”

同学们犹豫了下,轻声道。

第五百五十八章 手段

这个叫陈赟的怔了怔,像被石化一样,半天没有说话。

他仔细想了想,因为他们药剂学院的学生和新娘学院离得近,学生们当然不可能全都认识,但哪个学院的学神和雪斋,还是都清楚的。

学神没有方若华的份。

学渣……也没有她的事。

就是原主整天只想着玩,成绩不怎么样,可每一门科目还是在及格边缘打转的,人人知道她学习一般,玩乐到是精通,但即便只为了面子好看,原主也不会让自己的学习糟糕到在一千多人的新娘学院绘画专业里,还会考到倒数第十名去。

当日在教室里看到那一出大戏的学生们,也都幸灾乐祸地瞪着看笑话,等月考成绩出来才回过味——三次倒数第一退学什么的,和方若华能有什么关系?一点关系都没有好不好。

一众同学:“……”

百忙之中还抽空兴奋地说八卦,等看笑话的自己,是不是有点傻?

“我还以为这次不是方若华倒霉被奚落一顿,就是方若华一口气考个第一名,光彩夺目闪瞎那谁的眼睛,没想到啊!”

回过神所有人都无语,不过也不是大事,联邦大学的新鲜事一天发生个十几二十件很正常,无论什么八卦也难长久引人注意,这都过去了二十多天,最引人注目的消息早不是两个学生的一场冲突。

陈赟却是不知为了什么,心里难受的厉害,无论如何都过不去这个坎。

他想了有半年多,做了很久的准备,才在大庭广众之下要方若华丢人现眼,为圆圆学姐报仇雪恨,在心里琢磨了这么久,一想就畅快,如何能就这般不了了之。

对着成绩单找了许久,终于找到方若华的排名,新娘学院远古绘画专业一共一千四百二十五人,方若华考了九十七名。

“九十七名……”

陈赟不甘心地挨个看分数,远古历史100(+20)、药剂学97、远古艺术品鉴63、当代文学史89、远古名画品鉴19……

“呵,就这破成绩,专业课程这么糟糕,哪里来的底气说我们圆圆学姐没有得到推荐的资格?圆圆学姐可是专业前五名。”

陈赟难受的厉害,对远古历史100,还要再加上20分这种神奇的成绩视而不见,直奔厨房要了两个香菇猪猡肉的汤包,一边吃一边咬牙。

圆圆学姐自从入学以来,大考小考成绩都非常好,性情温柔和善,又会做美食,还很善良,估计大半个学校的人,有个十天八天吃不到圆圆学姐的美食,心里便不舒服。

她那么好,还是洛严少将亲自选定的契合者,以后会成为将军夫人的人,凭什么让那人平白欺负,对方甚至没有付出半点代价,休学了一年照样还能来上学!

他就是为圆圆学姐不平。

“你们这些文人就会耍嘴皮子,你和个女人斗嘴,能讨到好才有鬼。”

看到陈赟这副德行,一进食堂就戳在他身边,叼着营养液的大高个嗤笑出声。

因为陈圆圆学姐有一手好厨艺,长得又很乖巧可人,联邦大学里各大学院,从教授到学生,不少人都很喜欢她,经常凑在一起在厨房里聚会,吃吃喝喝说说笑笑,放松紧绷的情绪,缓解压力,渐渐地自然有些情谊在。

虽然大部分人来食堂只为吃饭娱乐,却也有几个年轻学生,像陈赟,还有这个大高个,战术指挥系的王建章,嘴上即便不说,那也是把自己当陈圆圆的铁杆粉丝。

王建章摸摸下巴:“方若华这个女人赖在联邦大学不走,和圆圆学姐抬头不见低头见,就会导致小姐心情不好,圆圆学姐心情不好,做出来的饭菜就不免失色,要是吃不到绝品美食,我就会精神不好,精神不好就可能导致我学习效率降低,成绩下降,那将来毕业就拿不到好成绩,进不了我心仪的第三舰队,让爸妈失望,然后被扫地出门……这可是大事,不行,还是得按我的方法来,吓到她自己滚出大学校门去。”

陈赟侧头看了王建章一眼,有点犹豫:“新娘学院可不是你们战术指挥系,你们那儿打架斗殴那叫切磋,是校规明文规定许可的,你们要是去打其他专业的同学,属于违规行为吧。”

“谁说我们是去打人,我们明明是切磋过程中一时忘了分寸,打起来不管不顾,不小心波及到别人,当然,我们自控能力很强,绝对不止于让人受到严重伤害,最多是去一趟校医务处就能治好的小擦碰,哪天这种擦碰没有?法不责众,还能怎么我们不成?”

王建章冷笑,“都像你们这帮子文人一样文质彬彬的,做什么都讲规矩,联邦军部早就该解散。”

陈赟叹了口气,到底没再继续说什么。

月考结束,成绩过关,方若华确定自己还算能应付得来,就放下此事,重新按照自己的计划表去学习。

那日教室里发生的事,多少还是造成一点影响,毕竟陈圆圆和洛严少将的八卦人尽皆知,但凡和她扯上关系的必然备受关注。

好在联邦大学多天之骄子,心气高,到多不是那种为了讨好洛严什么都肯做的类型,方若华受到的影响不算大,一点调侃和白眼,都是不认识的人,她完全可以当做不存在,这是第一次来到未来时空,她有很多东西想学习,很多事想做,实在没时间没精力去纠结些细枝末节。

这日,方若华去蹭了一堂机甲维修基础的课程,可惜有些跟不上,虽然她已经很努力地补基础,可一些完全陌生的课程,却也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补上去。

以前在二十一世纪,世所公认的,机甲这种概念只能存在于科幻中,在现实世界重型机甲的可用性不强,但是真正体会到这个时代人形机甲作为武器的灵活性和可用性,她还是得承认,至少这个小时空,她见到的机甲并不是玩具,而是真正的战争兵器。

就说唐无念,像他这样不科学的高手一个人对付个把机甲不算难,但是唐无念夏练三伏,冬练三九,吃了多少苦头,练了二十多年才有他这样的身手。

但是一个符合要求,身体强健,精神力足够的人,只要花上三五年的时间认真练习,就能操控机甲和他这样的高手对决不落下风,想想着实是可怕。

第五百五十九章 暴起

方若华决定功课再难,有几门特别的,她也得拼命补上去,把能学会的都学会吃透。

可惜原主脑子里的知识实在是……哎,一言难尽。

但凡原主用功些,让她多了解些常识,她补功课也不至于补得这么疲惫。

不光是学习,真实游戏计划也决不能懈怠,墨星几万难民,还有原战那一千多愿意共同战斗的同伴们,不敢说全是她的责任,她心里却愿意为他们拼上一次。

这个世界如此危险,想保护一些东西,是真的非常非常艰难。

方若华自己也有点意外,她竟在不知不觉间变得有责任感起来。

想当初没开始小时空之行的时候,她明明是个最粗枝大叶,信奉及时行乐的姑娘。

方若华失笑摇头,一堂两个半小时的大课上完,按了按微微有些酸痛的眉心,把重点在脑子里过一遍,就抓紧时间出门直奔食堂去吃饭。

结果一到食堂就看到食堂门口好些学生窃窃私语,偷偷摸摸地张望,领了自己的那份营养剂都不肯走,脸上的表情十足兴奋。

方若华顺着人群的视线看过去,就看到了洛严,这家伙一身笔挺的将军礼服,戴着雪白的手套,足下的军靴锃亮,神情冷淡严肃,正靠在树下和他的副官说话。

周围还围绕着几个学生,看衣着打扮像战术指挥系的,也只有联邦大学的战术指挥系,学生们身上从头武装到脚,一身武器。

明明人家正经的军事学院,像第一军事学院,指挥系的学生们个顶个爱穿军礼服,行为举止颇为优雅,很讲究大将之风。

换成联邦大学的这一帮,却是人人皆是暴力分子,还不爱去星网格斗场,就是喜欢拳拳到肉,刀刀见血,一学期不换几次训练场,老师们都不习惯。

听说这是百来年的传统,连几位元帅也道,联邦大学军事指挥系毕业的学生,是又抱团,又彪悍,总让人又恨又爱,很不好驾驭。

方若华多看了一眼,洛严很有风度,神色肃穆,一点中二属性都没有外显,仔细看,似乎也有一点享受学生们的崇拜吹捧。

说着说着,还拉开架势叫上谢非,给一群学生表演格斗术。

两个人一交手,周围的学生们轰然叫好,远处还有学生赶过来看,人人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方若华一看人多,连忙向外面退了几步,一抬脚隐约感觉到有人窥视,总觉得有一点恶意。

虽然不大科学,但有时候还真要相信下自己的直觉,方若华暗自提高戒备,一转头,几个冲着她张望的学生就不自觉回避她的视线,回避了下,又故作无事地重新看过来。

方若华扫了一眼,见这几个只是三个学生,笑了笑也没在意。

她不在意,别人却是摩拳擦掌,蠢蠢欲动。

“王建章,咱们什么时候动手?”

“不是吧,洛严少将在呢?”

“怕什么,难道洛少将还会管这闲事?就是要让这人在洛少将面前丢个大脸,看她还敢不敢再动歪心,也让圆圆学姐出一口气。”

三个人互相使了个眼色,其中反手把腰里匕首掏出,对视一眼,便摆起架势,就要装模作样地动手。

较技是假,想要教训方若华是真,两个人的目光自然盯在方若华身上,算准时机,低声商量行动计划,刚说了几句,三人便见方若华飞起一脚踢飞身边一架重型垃圾机器人,机器人横飞出去十多米,砸在一个穿着校服的学生身上,众人才发现他手持利刃,显然是想暴起杀人。

他们三个惊呼声未起,前面就瞬间乱了套,左右围观的学生里还冒出四个人,挥刀向洛严和谢非劈过去。

这四人彼此配合得万分默契,一人独战谢非,丝毫不落下风,一人竟以一己之力愣是拦住十几个护卫,最强的还是攻击洛严的二人,一人攻上路,一人攻下路,刀法严丝合缝,每一刀挥出,都有风雷声起,显然这两个杀手身具异能,而且能力很强。

洛严在联邦算得上一等一的高手,这会儿也被杀人悍不畏死的打法,打了个措手不及。

一群学生瞬间乱了套。

他们毕竟不懂实战,到是想帮忙,却是越帮越乱,一时被刀气伤了不少,鬼哭狼嚎,横冲直撞,瞬间阻住其他护卫的前行路线。

洛严等人不能不顾及学生,杀手却只有杀人一个目的,比他要放得开也自由得多,片刻间还真让洛严有点手忙脚乱。

方若华反应极快,飞速穿过混乱的学生,顺手把手边的劈出战圈,一瞬间就到了洛严身边,横出一刀挡开杀手上路的攻击,猛攻而上,她刀法极为凶暴,大开大合,挥刀便是一片残影,完全是战场上的打法。

洛严大笑:“痛快,方小姐,一会儿咱们两个竞技场?”

“手痒去找唐无念、叶清音,他们两个乐意奉陪。”

话音未落,方若华凶暴地一刀砍掉杀手的手腕,刀势不停,将将要把人拦腰折断,还是谢非喊了句留活口,才瞬间改成刀背,劈断对方的肋骨,让人飞到半空中用刀背连续抽打腹部十几次,才让人落地,又一脚踩碎了肩胛骨。

这一连串凶残攻击下来,谢非的脸色都变了,忍不住去摸自己的胳膊。

洛严紧紧闭嘴,讪讪一笑:“我觉得我有点忙,竞技场……改日再说。”

方小姐今天好凶,不宜招惹。

短短时间,一共五个杀手,除了一开始让方若华踢起的机器人打了个措手不及,直接混蛋的那个,其他人都成血人。

“洛大将军,这里可是学校,让杀手在校园里出没,您就不觉得有那么一点丢人?”

方若华吐出口气,伸手抹了把脸上的血污,苦笑道。

洛严闭上嘴,可怜巴巴地低头:“是挺丢人,唔,事情未解决之前,我保证待在基地或者家中,绝不外出,免得再连累其他人。”

谢非看他可怜巴巴的样子,按住自己被划伤的手臂,翻了个白眼,也没再毒舌。

第五百六十章 名人

护卫们一拥而上,谢非领着人去善后,还得安抚周围的学生们,和赶过来暴怒的老师,校长们交涉,顺带着也要核实在场所有人的身份,以免还有杀手隐藏其间。

洛严小心陪笑脸,低着头和方若华说话。

谢非实在是……懒得理会这家伙人设崩坏不崩坏。

方若华笑着摇头,准备走了才想起之前有几个学生的表现有点异样,便与谢非说了一句,叫个护卫人员过去询问一二。

王建章几个不说瑟瑟发抖,也脸色苍白地被护卫翻来覆去询问半天,最后自家教授过来作证,几乎要发火,他们才算洗脱嫌疑。

回过神面面相觑。

“咱们这计划还实行不实行?”

实行个屁,就刚才那场面,自己等人脑子里一片空白,心惊肉跳,都快变成个傻子,人家三下五除二放倒两个刺客,别说是想殃及,就是他们几个拼了老命上去约架,估计人家连理都不会理,这也就罢了,看看现在,洛严少将那么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人物,在一个小姑娘面前伏低做小,竟还有几分谄媚,弄得周围围观的同学老师大受惊吓。

这比那几个刺客带来的刺激只大不小。

王建章几个倒霉学生,脑袋上冷汗淋漓,想一下对方那凶暴残忍的行径,看一眼倒霉刺客血淋淋的模样,他们几个实在忍不住要瑟瑟发抖,连抬头多瞥一眼都不大敢,还什么计划,早忘到十万八千里外的天边去。

圆圆学姐,只能对不住您了。

王建章叹气。

陈圆圆要知道他的心思恐怕也要无语,和她能有什么关系,从头到尾,其实她可能都不大知道有方若华这么一号人。

当初原主单方面生气,谋划夺了人的推荐名额,可还没等陈圆圆知道,略微有些伤心着急,已经从上到下好些人出手给按了下去。

这小姑娘,最多也就清楚有这么回事,估计真没怎么放在心上,只是为她打抱不平的人多,想借此巴结洛严的人也多,才闹出轩然大波,显得很是严重。

惊遇刺客,洛严按着隐隐作痛的头,脑子里一团乱麻,和美人约会的时间也只好压缩一下,与谢非等人匆匆离去。

方若华看了眼课程表,高能物理学马上要开课,她也步履匆匆跑去听,其实根本不怎么能听得懂,但是听不懂记录下笔记来,多背诵些参考书也是好的,说不定将来某一时间就需要用到,也有人能用。

联邦大学图书馆内藏书,有很多星网上不会有,外面也不会有。

不趁着还能在学校的这几年,努力去背诵记忆,将来就是还有机会,想学习都没时间。

方若华的背影眨眼消失,王建章他们就是还隐约有点想法,此时也只能败退,溜回食堂,美其名曰平复心理阴影,痛痛快快吃了一顿美食,又因为碰见‘罪魁祸首’,陈赟那厮,先是怼了他一顿,怼得对方满脸茫然——方若华从来是千金娇小姐,什么时候还能成个高手?

怼完齐齐叹气,还是忍不住偷偷摸摸埋汰了方若华几句。

“就是个无脑暴力女……不过,还真得让圆圆学姐小心些,那么凶残,万一要是让她恨上,可不是闹着玩的。”

王建章喃喃自语。

他两个同伴咋舌道:“幸好咱们没来得及实施计划。”

他们要真犯到方若华的手上,自己被打得头破血流,伤筋动骨也就罢了,万一牵连到圆圆学姐,小姐胆子那么小,被吓到可怎么得了!

三人脑补了半天,对视一眼,竟有三分庆幸。

王建章他们三个,再加一陈赟,叽叽喳喳说了半天,越说越热闹,对面坐的两个指挥系作战指挥学专业的学长,饶有兴致地听了半天,新奇地块连吃饭都忘了,看他们说得越来越激动,暗笑许久,终于忍不住拍了拍王建章的肩膀。

“那什么,本来我们没打算多话,咱们学校稀奇古怪的八卦多了去,再离谱的也有,没必要一条条追上去纠正,不过你们要是别的学院的,编排编排方若华,那就编排去,我看你们的校服,你们应该是指挥学院的新生?”

王建章蹙眉,一见是学长,也不敢放肆,连忙道:“学长好,我们是指挥系新生,今年刚到,第七舰队的委培生。”

学长登时了然:“怪不得,你们第七舰队的和我们第一舰队、第三舰队离得远,上课、考试都不在一起,所以你们不知道很正常……噗嗤,你们口中的那位方若华学妹,在咱们指挥系可是位大名人!”

时间不早,饭都吃完,大家训练了一上午累得很,一会儿还要上课,也不及说完便急匆匆离去,“自己要是感兴趣,回去打听打听就知道了,这事容易打听。”

王建章几个愕然无语,眼看学长们都不见踪影,心中却是着实好奇。

他们怎么可能没打听过,方若华是什么人,大家都很清楚,帝都小家族方家的小姐,也算是贵族出身,精神力C,体能很差……呃,好吧,这点存疑……为人骄横,典型的帝都贵族家庭出来的千金小姐……似乎还是哪里不对。

这么一回想,王建章觉得,他好像的确不怎么知道方若华是什么样的人。

人皆有好奇心,年轻人尤甚,王建章几个就打算回去打探一二,本来还以为挺难打听的,结果问了问同宿舍几个玩的比较好的哥们儿,这几个就滔滔不绝,连篇累牍地做了很长幅度的科普。

方若华,女,十九岁,联邦大学三年级生,疑似精神力A级契合者,于校内机甲格斗赛内,一路青云直上,连战连捷,最后胜指挥系双冠王罗凌,夺取当界冠军,因行踪成谜,时隐时现,人称‘影王’。

被科普了半天,几个人哑口无言:“我们怎么没听过!”

“机甲格斗赛,全名是联邦大学机甲格斗邀请赛,名声虽然大,但是因为选手都是邀请参加,新选手也是由老选手推荐,而且举办方比较低调,从来不喜欢大肆宣扬,影王是最近一个月才崭露头角,你们几个整天去第七舰队的驻地学习,大概没关注过这个,不光你们,咱们指挥系里也有不少人不怎么认同机甲格斗赛有举办的必要。”

第五百六十一章 不以为了 (两章合一)

王建章几人哑口无言,实在是说不出什么,只能咕哝道:“新娘学院的学生,去当一个机甲格斗高手,很……光荣吗?”

读新娘学院的千金小姐们最高目标是找个优秀出色的长期饭票,这般不务正业还能嫁的出去?

前座同学也听了一耳朵,此时回过头,一本正经地道:“她是新晋的校园奇人,怪异程度堪比罗凌,特点就是,你以为她是机甲格斗高手,实际上她每天不上格斗课,只上基础理论和维修技术,你以为她是身强体健的勇者战将,但其实她是战术理论高手,不喜欢单打独斗,更精通指挥艺术,课堂推演出了名的所向无敌,无论多少人参与,都能成功夺取指挥权,带领多么差的队伍,也只得第一,你以为……”

“我不以为了,我知道她了不起。”

王建章灰白着脸举手投降。

圆圆学姐是斯文人,不和这种狠辣人士打交道,有洛严少将盯着,想必学姐也不至于受欺负,最多就是咱们不计较,以前的事算了就算了,谁让形势比人强。

陈赟也道:“不过是个不务正业的暴力女,让我们圆圆学姐少搭理她就是。”

方若华除非转专业,否则凭她的专业成绩,不要想毕业了,熬上两年,等圆圆学姐毕业去了第三舰队,在洛严少将的庇护下,自然是什么都不用怕!

……

洛严少将遇袭的事情还是隐瞒了三天,三天后唐无念和叶清音才知道,都很不高兴,逮住方若华给她做了长达三个小时的特训。

所谓特训就是由两名高手陪练,不停地打。

据说无论唐门还是藏剑,特训都是这么干。

方若华很痛苦。

训练场上的学生们更痛苦,这三天训练场人数骤然减少,附近连只飞鸟也不肯路过。

谁受得了动不动就一片毒,或者一片飞沙走石,三天后训练也是不得不结束,没办法,人家管理人员冒着必死的风险来求这几个手下留情。

从训练场出来,叶清音想了想:“回去就开炉,给你打把长刀和盾牌,唔,长枪也可以打造一柄。”

唐无念也点头:“和你交手,与和天策和苍云交手比较像。”

方若华:“……”

这评价有点高。

她曾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宅女,如今被唐无念和叶清音这般高手自然而然地说出交手两个字,还是满有成就感的。

本来以为这两个人最多觉得自己是在指点三五岁的小晚辈。

总而言之,学生们之间这么一丁点小问题,就这般很不算波澜不惊地平息下去,陈赟这一伙儿人是无论如何也不敢再来挑事。

方若华就回归到正常的……学习生活中去。

这个正常是指像个影子一样‘流窜’在各大教室,出没各大专业课的考场上。

时光荏苒。

一眨眼竟是两个学年。

方若华也渐渐在联邦大学的圈子里扎了根,到不像以往那般总是独来独往,结交到一些朋友。

上到大贵族子弟,下到平民,远处有几个教授,近处有几个偏科的留级数年的学渣,反正都在学校里,身份地位的作用多多少少被削弱了好些,大家彼此熟悉起来,玩得还不错。

两年过去,方姑娘就成为他们这个小团体无可辩驳的领军人物。也没有特意做什么,就这么自然而然,好多人就愿意给她面子。

方若华有一回去图书馆找一位教授,把答应给对方的一册《远古大唐图集》送去,去的时候,老教授正和几个助教吐槽。

“前天我们班对抗赛不是赢了第三舰队的预备役,他们征兵处的李上校追了我两天,非要把那几个祸头子现在就要走,说是他们以后的学业可以交给舰队,在实战中成长进步,呵,我敢给他吗?就那几个白痴,不是后面有他们小学妹方若华遥控指挥,别说赢人家,不全军覆没就阿弥陀佛!”

“早让方若华那丫头转咱们指挥系来,偏偏她就是不肯。”

其中一个助教懵懵懂懂,“方同学不是我们指挥系的?我看她今年参加了十二次考核,回回遥遥领先。”

听助教这么说,老教授心里更不是滋味,转头去看联邦著名的艺术大家,所谓新娘学院远古绘画专业的教授,金思成老先生。

金思成刚从佚名的私人空间出来,让机器人给他准备笔墨纸砚,他要尝试复原远古画作,趁着等待的工夫,横了正翻白眼的老教授一眼:“你当我稀罕方若华留在我们学院?知道我每次改她的作业,改她的试卷有多痛苦?你赶紧把人弄走,别留下来碍眼,看见她我就来气。”

“呵呵,联邦大学三大奇人之最,新娘学院方若华,学习专业数量第一,获取各类奖牌数量第一,早晨成绩光荣榜前佩戴勋章,登台演讲,晚上荣登黑名单,达成补考四次不过之伟大成就,我们联邦大学新一代领袖级人物,爱怎么样怎么样,别琢磨了。”

一个有着红色波浪卷的美人助教笑道。

周围也是一片苦笑。

方若华缩了缩头,悄无声息地拦住个同学,让人把她整理的资料送过去,图书馆太热闹,还是不要露面了。

虽然不是故意的,但是这一年来,她确实在诸多成绩单,榜单上面,或者霸占头名,或者垫底到让人崩溃,让众多教授,老师们不是直言受不了,希望她别在和自己教的科目较劲,就是赞誉有加,却连声长叹,惋惜小姑娘不能专心致志,耗费自己的天资。

反正是折腾得好些人陪着她玩心跳游戏。

没办法,学校里蹭课容易,想要去正规地参加考试,检验自己所学,那就得正经地报上专业,取得旁听资格,既然要参加考试,自然得被人拿出来与他人作对比。

一开始还好,她大部分成绩都中等或者垫底,没人多关注,可几次考试下来,有些科目成绩直线飙升,提升速度之快,让人心惊肉跳。

这里是联邦大学,紫罗兰联邦最好的学校,能进来的全是天之骄子,怎么肯让一个半路进来的小女生把自己比下去。

一时间自是暗潮汹涌,可惜无论怎么努力,怎么奋勇抗争,只能看着人家的成绩一路扶摇而上,再也没有落下来,心中沮丧可想而知,不过沮丧了半天,忽然发现倒霉的不只是他们一个专业的学生们倒霉。

像什么药剂专业,远古历史,精神力精细操作……一大堆毫无关联的专业课她的成绩都很不错,有几门还是独占鳌头,无人可比。

天之骄子们无论做什么都要比一个高下,评一个优劣,如果评一评联邦大学内谁学的专业最多,那所有天才们都要对方若华俯首称臣。

知道大家面对这家伙都很无奈,不是自己一个人欲哭无泪,众位同学的心情很诡异地好了不少,从此学会无视。

旁听生考入前十名,旁听生成为某专业联赛冠军,校外人士不敢置信,校内同学云淡风轻:“哦,很正常,没什么大不了的。”

有一段时间,校外对联邦大学的评价格外妖魔化,尤其是对新娘学院,有很深的误会。

甚至有人说,想从新娘学院毕业,至少得有几个像机甲格斗,战争对抗一类的校级联赛冠军,再不济,像远古历史等等热门学科,不求你获取探索者称号,至少要考出九十分以上的成绩才行。

如此恐怖的传闻,差点吓得不少新娘学院的新生连购物美容参加宴会的心思都没有。

从图书馆出来,方若华就绕路准备去休息,结果刚走了几步,迎面正好碰上方正。

方正就读的也是联邦大学,在音乐系,是艺术学院的学生,早几年他还有些稚嫩,这两年却渐渐成熟稳重起来,在校内也是很排的上名号的精英,已经作出两首不错的曲子,被证明拥有安抚人心的功效,很得教授看重。

“那个……你毕业想去哪儿?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地方,请务必告诉我。”

方若华刚冲他一点头打招呼,就听方正略带几分尴尬地问了句。

“还没有想过。”

方若华一笑,心平气和地,很委婉地把干你屁事的意思表达出来,“我不急着做选择,多谢关心,不必挂怀。”

方正点点头:“我准备留校,从今年开始就要努力。”

方若华一扬眉,道了声恭喜,看了看时间便准备分道扬镳,正好对面走过来一个军事指挥系的学姐:“方学妹,你报名参加今年的毕业考?”

方正一愣,惊愕抬头,见二姐笑了笑,迎上那位学姐说了几句,走得毫不犹豫,完全不肯回头多看他一眼,心中也有一点沮丧,却终究没把到了嘴边的话说出口,他其实是想道个歉的,可这么长时间过去,如今道歉难道还能有什么意义?

也不是没有意义,至少能让他自己好过一些。

方若华的确准备毕业,到不是已经对这所大学不感兴趣,要是可能,她都想留在这地方一辈子,问题是墨星难民们的日子越发难过。

她如今也能说一句自己责任重大,总不能只想着自己痛快。

想了下毕业的问题,聊了两句,方若华就笑眯眯和学姐道别。

此时正值盛夏时节,联邦政府各大部门的招收办工作人员,联邦舰队各大舰队的纳新人员,纷纷齐聚,一时各种广告条幅,宣传标语遍布。

联邦大学各大热门专业,高年级的学生们,同样多数都在积极准备自己的毕业考,每年到此时,校园内都是一片血雨腥风。

一些低年级的学生没少旁观精彩绝伦的人才争夺战,不禁心生向往:“唔,要是我毕业的时候能有这么多人抢夺,那该多好!”

哎!

奈何联邦大学的学生是天之骄子没错,想找工作不难也没错,可就算是骄子们也要分个三六五等,对大部分学生来说,被人你争我抢什么的,那是做梦,他们还是早一点认清现实,考虑下能不能顺利毕业比较重要。

这日,新娘学院毕业考提前开始。

每一年都是先从新娘学院开始的,这个学院也是联邦大学毕业人数最多,毕业率最高的一个学院。

此时此刻,各大热门专业,打算毕业的学生们都坐在了各自的考点内。

别的专业且不说,今年远古绘画专业的考题一公布,所有考生心里就咯噔一跳,好几人当场收拾东西离开考场,决定来年再战,今年不浪费这个世间。

其实,题目和往年比,要直白得多,也简单得多,字数还少的多——请以‘古来征战几人回’一句为题作画。

考上没有摆放花架,没有开通星网局域答题系统,也没有放置习题册,就是有人一整套定做的笔墨纸砚,有人则是硬笔和正经的雪白的稿纸,分门别类,工工整整地摆在桌子上。

略高略硬的坐凳,考场布置得颇为复古,贴图都是青砖绿瓦,连特制软金属的门窗也换做类似玻璃的模样,窗台上甚至点了熏香。

考官一脸严肃地立在讲台前:“诸位同学,最近几年来我们的老师,教授,一直强调,远古绘画专业不是纯粹的鉴赏专业,我们要能写能画,能画出自己的东西,这才是主要的,不能懈怠,现在是考验你们学习进展的时候了,这三炷香点完的时候,考试即刻结束,请大家准备吧。”

联邦大学纪律严明,到是没人惊呼,没人喊叫,可心里却是各种抓狂。

早就有各种征兆,这一回毕业考试要考绘画,以自己的作品定成绩。

但是一帮学生都心存侥幸,毕竟联邦大学的传统,所谓远古绘画专业的前身是远古绘画史和鉴赏,每逢考试也是给出一幅作品,考作者是谁,有什么来历,绘画背景等等,从来没有真正让学生们画一幅古画的意思。

毕竟连他们能欣赏到的作品,也是残本居多,欣赏是没问题,真正的绘画技巧都是模模糊糊的,能画的人寥寥可数。

但是最近两年,他们在课堂上除了背各种理论,欣赏各种画作,也被要求选择学习远古东方绘画,还是远古西方绘画,同样要用漫长的时间进行练习。

因为上课的这些内容,早就有考试要改革的流言,现在流言成了真。

第五百六十二章 邪性

考场上的考生们欲哭无泪。

有些认为还有一搏之力的,总算是竭尽全力地去画了,更多的提前退场,决定来年再战。

考场外一众学生失笑:“你们真够倒霉的,唔,今年也许只有洪如,孙星,陈圆圆等几个学姐能毕业了吧。”

“陈圆圆才上了三年而已,她今年就要毕业考?”

学校里喜欢陈圆圆的人多,自然也有人很讨厌她,听到名字就烦闷的也不是一个没有。

但即便讨厌,也不得不说这姑娘斯斯文文,在这嘈杂的世界上像一朵静静绽放的春花,温柔细腻,在绘画上还算是有天分。

连要求最高的老教授也赞她有灵性,明明与别人一同学习,一起作画,画出来的画就是明亮又漂亮,让人看得心里舒服。

洛严少将不也说,情绪不好时,看看陈圆圆的作品,有平复精神的奇效,还说自己的客厅,卧室,餐厅都挂满了圆圆的画作。

只这一点,就足以让她顺顺利利地过关毕业,联邦精神力超过A的战士不知道有多少,绝大一部分很需要契合者安抚精神。

就算不是战士,普通人中也有不少人有精神力暴走的病症,哪怕没有暴走,谁又能不向往契合者的安抚,在新娘学院里这种地方,但凡能安抚精神,就是再有十门八门重要课程不及格,毕业也足够。

考试还在继续,考场外的学生们都有意无意地瞥几眼。

差不多两个小时以后,就陆陆续续有考生走出考场,大多数都阴沉着脸,还有的眼眶发红。

“你们看,方若华也出来了?”

“噗……你们应该说,她出来的未免太晚了吧。”

几个学生对视一眼,齐齐喷笑。

话说,绘画课上老教授拿方若华的作业当反面例子教导学生,都快成专业课一景,也就是方大小姐本身是能耐人,底气足,耐心好,心胸宽广,换了别人肯定有心理阴影,再也不肯来上课。

同学们说两句闲话热闹下便罢,谁也没把方若华考这一门当回事,不合格那是必然,合格才是奇迹。

但大约此时也再没人担心她毕不了业,联邦大学明文规定专业课不过关者不允许毕业,却也允许有例外情况,比如在某某比赛中获得优胜之类的。

百分之八十的例外条件,方若华都符合,她肯定能毕业,单看她愿意不愿意。防卫军九个舰队,从年初开始就互别苗头,盯着学校那几个尖子生,方若华似乎应该属于被招揽人才的第一序列。

又过片刻,陈圆圆也款款而出。

陈赟几个学生一拥而上,七嘴八舌地问道:“学姐考得如何?”

“学姐肯定过关!”

“咱们去吃顿好的庆祝一下!”

陈圆圆莞尔,略整了整衣袖,遮盖住手腕处一抹嫣红的颜料,轻笑道:“好,吃饭。”

方正也在,刚才方若华初来,他没好意思上前打招呼,此时一见陈圆圆,便不禁有些呆滞,陈圆圆穿着复古的长裙,裙摆落到足踝,双手交叠于身前,侧着头正与人说话,鼻梁高挺,眉眼温和,虽也不甚美,但那温柔风情不知胜过帝都那些名门千金们多少。

别说自家二姐,就是商业部柳部长家的姐姐,也稍逊她几分。

洛严少将果然好眼力,二姐凭什么和人家争!

想到这里,方正不禁有些羞惭,他在此之前,其实打定主意要对这个姐姐更好一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她照顾她,可这会儿却又不自禁地嫌弃起来。

也怪不得这两年下来,二姐与他越发生疏,见面少之又少。

周围学生们看他发痴,只当是又一个倒在毕业考下的倒霉孩子,到也没多在意。

这一次联邦大学的毕业考,新娘学院很多科目都有或大或小的改革,大部分提高了考试难度,不只是绘画专业独自倒霉。

不过,因为绘画这一块,改动最大,又是最难,自是最惹人注目。

好些人打探关注,就连负责评分的老师们也不禁紧张起来。

卷子收完,一众改卷老师齐刷刷介入星网,进入空间,彼此交流了两句就开始评分。

时间一分一秒地度过,老师们从精神抖擞,看到麻木,趁着休息时间就不免吐槽几句。

“老秦退下去,小黄一上台就要改革,就不想想他们改的这么着急,这帮学生能做得到吗?我看了七八十幅作品,能看的差不多也就十幅不到,有好多完全看不出是想画什么,不要说意境,连线条都不流畅,完全没有基本功……这该怎么去评?”

“不能全怪学生,老师们也是刚开始学习,以前有很多谬误如今在一点点纠正,又摸索着教学生,要我说,再过几年就好了,到时候再改革毕业考比较恰当。”

“行了,谁也别抱怨,早点改革好让学生们重视,这次考试之后,学生们就知道远古绘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这一次毕不了业,明年再努力。”

老师们啰嗦两句,又去干活,第一天先把完全就是抱着侥幸心理交上来的画作筛出去。

第二天,才正经开始评画。

郭老师喝了口茶水,也没太仔细看,大笔一挥,刷刷刷写了几个分数。

不是他不上心,实在是这画也没什么好看的。

“咦?”

终于看到一幅有点意思,那是一幅古典水彩画,一少妇白衣朱唇,挽起袖子在锅台前面舀一碗饺子,身后是炊烟袅袅,一派田园美景。

极远处,隐约能见到硝烟滚滚的场面,少妇眼眶发红,似有幽怨。

画技其实不算特别好,但也算合格,至少看了那么多不堪入目的画作以后,郭老师觉得看看这个真算能洗一洗眼睛了。

一看名字,是陈圆圆的,郭老师一笑,到也不觉得意外。

陈圆圆那孩子确实有一点天分。

想着,她便和其它老师分享了下,不多时,许多人留言夸赞。

郭老师就退出星网,倒了杯水喝,又吃了两块儿点心,才慢悠悠继续重新接入,继续去工作。

一进星网,郭老师就愣了一下,转头四顾,只见所有评卷的老师们都挤在东面一空间门前,却是安安静静的,一丝声响也没有。

静的有些离奇。

郭老师四下张望了几眼,连忙也走过去,在小张老师和小刘老师中间挤入,占了一个位置,抬头看了看,他登时也心里一颤,半张开嘴巴,倒抽了一口冷气。

那是一幅水墨工笔画,大部分是黑白两个颜色,似乎很简单,她一时却不知该去怎么评。

远古绘画专业的老师们在绘画上,水平不算多好,可是也不至于不会去看,一幅画是好是坏,他们绝对看得出来。

但是,总有一些画是他们不敢去评价的。

比如说最近佚名新挖掘出的名画——《洛神赋图摹本》。

很多不懂画的人,还能嘻嘻哈哈嘲笑一番,也不觉得哪里好。

可他们这些老师们敢去评一评吗?

“不至于吧!”

郭老师小声呢喃。

这幅画无论如何也不至于到那种地步,先不说那是远古著名画家所作,眼前这一幅只是如今的学生作品,单单一点,人家那是精心画成,这一幅却是为了应试,短时间内信手而作。

两者不能比。

可同样的,他们这样的水平,无论喜欢还是不喜欢,也不敢去做评价。

这就不是绘画专业学生们能达到的水平,甚至不是那些老教授们,老专家们能轻易达到的水平。

焦黑却巍峨壮阔的城墙,坐在城头叼着硬干粮的士卒,城下刷马的将军,还有堆在城门口的京观尸塔,铁锈斑斑的刀,染血黑红的土地,人们麻木的眼神……

郭老师半天没有说出话来。

如此简单粗暴,没有使用太多技巧,但是所有看到的人,都好像看到当时真正的战场,体会到一丝冰凉冷酷的绝望。

静了好久,负责排名的李老师没和任何人沟通,随手把这幅画排在了第一位,把陈圆圆那一幅压了下去。

没有人有任何异议,甚至没有人分出心神去看其他人的画作。

郭老师还努力在脑海中评价一下,其实人家陈圆圆的画作,那种隐晦的表达也很切题,甚至比这等粗暴直接的描绘更委婉更适合人们欣赏。

但这个念头只出现了半秒钟,本就没什么可比性,两幅画放在一起,她都看不见陈圆圆那一幅,还有什么好说的。

接下来改卷大家更是心不在焉,有几个模棱两可,本可以毕业的,都被一口气扫了回去。

试卷改完,提交给上面教授复审,他们几个老师还有点恍惚,一时都不怎么想说话,迟迟不能恢复状态。

郭老师尤其如此,她这人向来感性,此时也觉得满腔思绪无法诉说。

“小郭!”

老教授柳明正在学校空间里一边读书一边等下面的评阅官把试卷递交上来,就看到郭老师呈低头弓腰状态,越过公共空间,跑到他自己的私人领地里,就在自己眼前两寸的地方,晃来晃去,晃来晃去。

终于忍不住喊道,“你要是无聊,回你自己空间去玩!”

小郭茫然抬头,看到老教授那张满是褶子的脸,吓了一跳,讪讪一笑,赶紧走人。

老教授摇摇头,也不搭理她,眼下还有工作,没精力去理会小孩子犯哪门子病,正好有试卷被分过来的提示,他直接点了下,把排在第一位的画卷打开。

一瞬间,老教授猛地从椅子上站起,向前走了几步,手指几乎碰到半空中的画,才骤然停下,许久慢慢吐出口气,抬头去看作者落款。

“咳咳咳咳咳!”

方若华三个大字映入眼帘,老教授使劲揉了揉眼睛,“小郭,小郭。”

“啊?”

“回头你把方若华发给我的作业都给她打回去,让她重做,做好了我也不看了,你就帮着批改了就成。”

小郭:“……”

老教授叹气:“我都被方若华气得开始做梦,竟然梦见她画出堪比当世名作的画作,毕业考得了第一。”

小郭:“……”

别扭了一会儿,老教授最后还是不得不接受——这样一幅作品,的确出自方若华之手的事实。

“不可思议,不可思议!”

岂止是老教授觉得不可思议。

众人瞩目之下,绘画专业的成绩出来,优秀作品在校园中展示,红榜张贴出来,位列第一的不是呼声很高的那几位校园名人,竟然是方若华这个,咳咳,被所有老师认为在本专业上将毫无建树的校园奇人。

“噗嗤!”

“哈哈哈哈,海公子竟然也程序错乱了,百年来联邦大学最大的笑话吧。”

智脑海公子诞生百年来,从没有出现过任何差错。

很多人都以为这是开玩笑。

就算第一名不是呼声最高的陈圆圆,也该是孙星、洪如几个新娘学院的佼佼者。

海公子自然是没有出问题,很快校园星网空间就展示出这一届的优秀作品。

陈赟是来看圆圆学姐的画的。

只是第一眼看见的还是排行第一的画作,他是个很细腻的人,静静欣赏了片刻,明明是如此残酷的画面,却能感觉到一丝温暖,近来浮躁的,蠢蠢欲动的精神渐渐平缓,好像有什么东西清洗过他的心灵。

那种感觉难以言表,就像是灌了一瓶最顶级的精神愉悦剂。

“圆圆输的不冤……”

然后他一眼看到了三个字——‘方若华’!

陈赟:“……”

冷汗涔涔而落,简直像被星兽的大蹄子奔了一脚,眼前发黑,头昏脑涨。

方若华怎么能作出这种画来?

半晌,陈赟又苦笑,发现这件事虽然不可思议,但接受起来也不很难。

他都因为那个女……同学震惊多少次了,也不差这一次。

陈赟想了想,准备去小食堂吃饭,最好能喝到圆圆学姐酿的酒,平复一下心情。

和他同样想法的同学还不少,一行人聚在一起特别有默契地没提任何关于方若华的话题,吃饭,喝酒,吐槽,到也快和。

陈圆圆从来是和这场风波无关的,她看到方若华的画,忍不住道:“要是能拜师就好了。”

她喜欢绘画,就是星网上资料很少,唯独佚名的私人空间里有人教,可是拜师同样不容易,有很多考验,需要达到各种条件,还要好多钱。

嘤嘤,她平时太忙,至今也没有拜师成功。

陈赟几个看着陈圆圆星星眼默默许愿,希望能拜方若华为师,显然已经不大记得几年前让自己特别伤心难过的那人是谁。

算了,也挺好的。

方若华这人很邪性,不招惹为妙。

第五百六十三章 挑战

方若华却不知道在校园内,她已经成为要敬而远之的奇怪人物,事实上这几年的暗潮汹涌她都没感觉到,实在是比她在前几个小时空时,要迟钝得多。

看到自己毕业考过关,她就松了口气,转头径直走人,穿过大半个校园,进入休息室,看了看通讯器上的留言,找到兰花厅,推门而入。

大厅里横七竖八倒着七八个男男女女,姿态各异,都在认认真真地做自己的事。

唐无念和叶清音坐在东面角落里嘀嘀咕咕,看见她进门,也只是抬手打了声招呼。

方若华也找了个舒服的椅子坐下,接入星网,开始调整上传下一部分历史资料。

顺便也看看留言。

史料笔记中的资料,唐朝已经整理完了。

写隋唐乱世,写到乱世中的英雄,写李渊,太子李建成,秦王李世民,写凌烟阁二十四功臣,写一代女皇武则天和她的无字碑,也写一骑红尘妃子笑,六宫粉黛无颜色(如果有学生在阅读,可别这么背诗)。

写战争,写风月,同样写江湖。

李白不光是诗仙,同样是剑仙。

真实的,虚幻的,史书记载,野史留影,后人杜撰,胡编乱造。

方若华自己写出来,都觉得自己为了一己私利,做得过分,略有些亏心。

别人读罢,却是把无数的赞誉都贴在佚名先生身上,称他公开自己研究的行为是伟大的,无私的,称他是真正的,纯粹的探索者,为人类历史文明作出最杰出的贡献。

如今她的私人空间,《史料笔记》和《宇宙中沉默万载的他》,都属于相当热门的资料,每天有无数人浏览,她塑造出来的佚名,也被恭恭敬敬地称呼一声先生。

尤其是史料笔记,里面出现的每一个人物,每一个事件,甚至每一首诗词,都有无数人为此作出长篇大论。

方若华一开始还认认真真去看。

第一年时还好,好歹能浏览得过来,到最近一段时间,她已经放弃这个爱好。

实在没办法,星网远古历史版块本就是热门版块,但竟然被大唐江湖一类的名词屠版,无奈之下专门为‘佚名’开辟了一个新的版块出来,无数这方面的专家学者发表谈论。

在方若华开通权限以后,更是出现数以万计的评论文章。

好多专家甚至以此为题,著书论说,出版发行之后造成极大影响的也有好几篇。

不说全民议论,到底是在远古历史的爱好者心目中,佚名成了最伟大的探索者。

即便不特别喜欢远古历史,可佚名空间里的大唐江湖和战舰对决,那是特别的吸引人,所以为了这些,吹捧佚名几句也无不可。

好吧,传说中的伟人‘佚名先生’得名誉,方若华只想要高手,建秘境。

后面的资料,还能整理很多很多,中国上下五千年,无数历史都是瑰宝,但是目前来说,最重要的还是把现有的这一块补充完整,越完整就越真实,就会有更多人认同。

而且,唐无念和叶清音从来没有说过,但又岂能不想家,不想那个大唐。

她强硬的,不给人家选择的机会,把人家带来这个世界,大唐还不回去,总要让他们在这个世界也有个根才好。

方若华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坐下,拿出备忘录来,上面加黑加粗的字体写着——‘我们的理想家园建成中’。

估计等她把一些她脑海中幻想的世界从幻想搬到现实,家园建成进度至,少能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她考虑了许久,权衡利弊,还是决定按照这个世界的尝试,装作是在空白地带发现了大唐等文明。

唐无念和叶清音他们,总要有一个来处才好。

空白地带有无数的星系,星辰,能掩藏很多的东西,只有在那里,没有人会怀疑大唐这样古老的,似乎从远古时期走出来的文明是不是真正存在。

只是要达成这个目标,至少她本人要先有能力畅行无阻地进出才行。

挑挑眉,她低头一条一条地看关于未来的计划表。

“唔,功课进展还可以,想一口气吃个胖子也不可能,就是有心,我们也不能这么浪费时间。”

学问永远也学不完。

知道的越多,越觉得自己无知。

方若华他们几个也并不想去做纯粹的学者,有用的东西学得差不多就可以了,而且以后的整个人生,他们都免不了要继续学习。

目前来说,筹备已经够久,还是要真正开始行动。

方若华已经暗自盘算了好些日子:“想去空白地带,能拥有一支探索者团队当然最好,就算不行,至少要有本钱加入一支实力强大的成熟团队才行。”

身为探索者最重要的本钱,自然是自己的人才班底,自己的星舰。

“星舰我们不缺少,缺少的是人才。”

其实人才也容易拥有,难得的是这个小时空内部的人才。

方若华和唐无念他们进入联邦大学有两个重要目标,其一是学习,了解这个世界,其二就是招揽有用之才为己所用。

联邦大学的休息室是提供给校内比较贫寒的学子使用的。

真正的贵族子弟在学校附近都有自己的住宅,嫌麻烦还有服务特别好的各种俱乐部,再怎么样也不至于沦落到休息室这种地方。

方若华和唐无念他们两个,却很喜欢这里的环境,因为总能遇到一些有意思的人。

目前大厅里这几个人,差不多都是学校里对成为探索者最感兴趣的几个,家境不太好,负担重,但是也因此更渴望改变命运。

在休息室里消磨了小半天,忽然有人坐起来扬眉道:“现在是毕业季,咱们学校来了好多招聘人员,各专业都有哪些佼佼者,大家心理门清,听说谢寒,洪如,明雪,陈圆圆几个已经签了意向书,若华,有人找你吗?”

“唔。”

方若华想了想,“竟然没有?”

唐无念和叶清音齐齐失笑。

在不久之前,方姑娘还是人才市场上顶尖热门人物,无数同学都眼睁睁等着,看她花落谁家,没想到真毕业在即,却是无人招揽,到也奇怪。

“没有就没有吧。”

方若华叹了口气,怪不得这两天明雪和她说话都有些小心翼翼。

有没有人来招揽,于她来说并无多大关系,只是多少是有点没面子。

唐无念和叶清音最近可是一直被人觊觎,而且觊觎他们的人,从普通的联邦舰队,到联邦政府里的大人物,再到巨无霸大家族,那是应有尽有。

可是琢磨这无聊的事,还不如想一想后天开始的毕业旅行途中,能不能有什么收获。

听说每一次毕业季,毕业旅行都很有意思。

两天后。

帝都附近所有大学所在地都宛如一片花海。

特意从农垦星球移植过来的花木扶疏散发着淡淡幽香。

时常能看到别着各个顶级名校校徽,穿着校服,青春洋溢的年轻学生们成群结队地穿梭花间。

联邦大学,联邦第一军事学院,联邦红蔷薇贵族大学等几所学院,皆是属于紫罗兰第一梯队的学校,彼此竞争很大,可却偏偏特别喜欢扎堆,做什么都在一起。

入学考核在同一个月进行。

推荐入学名额总给予同一个星球的顶尖人才。

你今天举办个机甲格斗大赛,他明天就要办个飞船竞速联赛。

你今天因为某同学做出什么贡献给予奖励,他明天就推荐自家某优秀学生去联邦舰队参观实习。

反正永远在所有事情上都互相别苗头,如今毕业旅行更是故意赶在一起,所有学校同一天开始,都决定前往边缘前线,见证紫罗兰联邦为对抗星兽做出的贡献。慰问从各个学校出去,一直活跃在战争最前线的前辈学长们。

联邦大学成立之初的传统便是,毕业生不举行毕业典礼,经历过毕业旅行的洗礼之后,一个学生的学习生涯便宣告结束,从此他将成为紫罗兰联邦的一颗螺丝钉,融入到大集体中,为紫罗兰联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这对于学生们来说,是比成人礼更重要的一个仪式,没有人会不重视。

星历1182年,秋。

今天是多所顶尖大学毕业生旅行开始的日子。

路政署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检查联邦大学周边的各大主要道路,交通枢纽。

严格的交通管制虽然不至于,但是警戒等级也是无限度拔高。

方正也是今年毕业,他已经填报了留校申请,不出意外的话,他这次旅行结束,就可以成为一名大学讲师,但是他心中并不是特别高兴。

因为陈圆圆学姐要走了。

方正叹了口气,举头眺望,只见圆圆梳着两条垂在肩头,又粗又黑的辫子,抿着唇和围在她周围的女孩子们说话:“嗯,我想去农垦星球,这两年也稍稍赚到一笔钱,足够我去买一块地,种一些新品种的农作物,尝试开发能够让战士们心情愉悦的品种,再开一家小小的饭馆,招待各个星球的客人们,让所有人宾至如归。”

周围的女生们都有些羡慕。

谁不向往那样如诗又如画的幸福生活。

“洛严少将也会成为你的客人的。”几个小女生叽叽喳喳地笑起来。

其实,方正也更想过比较平静安宁的生活,很愿意追随陈圆圆学姐前往农垦星球,开一家小小的饭馆,和那些意图逃离浮躁的社会,想寻求一点心灵宁静的客人坐在一起说说话,聊聊天。

但是他并不是一个人,爷爷奶奶老了,父母在家里地位尴尬,两个姐姐有如没有,方正必须承担自己该担负的责任。

毕业旅行马上要开始。

各大名校的师生齐聚在帝都主星的中央广场,动员大会正式开始。

各个学校的校领导们,已经陆陆续续地登台讲话,马上就能轮到联邦大学。

方若华和唐无念他们却还在街市上乱逛。

其实他们本来有充足的时间,却实在没想到杀价竟然特别特别难,他们又长得太像肥羊,竟然在正事还没办的时候就惹了一大堆的麻烦。

“等等!”

唐无念一挥手,甩出一飞爪,瞬间有两个金属箱子落到他手里,转眼被塞到荷包里去。

叶清音也喊:“我的草药。”

瞬间又一爪,草药入怀,两个人终于消停,方若华哭笑不得,也只能装作没看到,转头四顾:“好热闹。”

联邦大学选址在身为主星卫星的图兰双子星,双子星两颗小星球完全属于联邦大学,几乎相当于一座很有规模的大城市。

方若华他们再一次看向上空,无数四通八达的通道,从双子星连接到周围的星球,来回一次只需要不到二十分钟,穹顶之上飞船穿梭时壮观的场面,他们看了无数次,还是会觉得震撼。

在二十一世纪老说什么地球村,但是从中国去往美国,依旧是很麻烦的旅途,不知多少人一辈子没有出过国,这里却是眨眼千里,也只有这个时候,星际才有一点星际的样子。

在联邦大学生活的两年,他们几个总是步履匆匆,各种忙碌,似乎从没有真正逛过整个大学区。

东面环形山地上便有一个住宅区,叫碧海湾,住的多为联邦大学工作人员或其家属,虽然不算核心区域,也比不上教职工所在的华府,但是价格可以想象一下……唔,反正绝对不便宜。

方若华他们趁着学校那边还准备举行动员大会的机会,抽空出来,打算买个房子什么的,毕业之后,学校的免费宿舍是不能继续住。

以前到是买了一个小套房,可是唐无念和叶清音的东西越来越多,确实不敷使用。

方若华自己也需要一个过得去的临时落脚点,哪怕装门面用也需要。

他们如今到不是很缺钱,当初唐无念坑洛严的那笔巨款还没有花多少,方若华这两年也赚了不少钱,在大手大脚地花了好多之后,依旧能掏出不少来充当购房款。

结果唐无念他们对房子到没多大兴趣,逛街的兴致却高昂的很。

“就碧海湾吧。”

方若华看了看时间道。

叶清音点头,花费三分钟,找到房产中介,又花了十分钟,挑选了两套毗邻的中高档的房屋,整体看起来,到比方家的老宅还要大些,尤其是两套房子中间打通,乍一看岂止是大出去一倍。

可在唐无念和叶清音眼中,看来还是完全不足够,叶清音蹙着眉幽幽叹息:“只怕我锻造时还要吵人。”

这两年她都是找荒山野岭去打造兵器,造就了联邦大学不知多少怪谈。

方若华:“……”

也是,想一想人家以前的居住环境,她也只能表示:“没事,也许过不了多久,咱们就能去空白地带选一颗最好的星球,到时候你想住多大,就有多大。”

唐无念和叶清音抿了抿唇角点头,也不知他是对房子感兴趣,还是对星球感兴趣。

……

整个动员会第一个环节接近尾声。

联邦大学的校长站在台上笑道:“有请优秀毕业生上台,由诸位校领导亲自颁发优秀勋章。”

整个动员大会也就这个环节更受这帮精英学子的关注,毕竟是在数个大学,几万学生的瞩目之下,若能登上高台,那荣誉几乎值得自己说上一辈子。

“……有请我校远古绘画专业首席方若华同学,上台领教……请副院长柳明教授颁发荣誉证书和优秀毕业生徽章……”

静了片刻。

一个长得特别乖特别可爱的女孩子慢吞吞走上台去,低着头,仿佛有些不知所措。

绘画专业的柳明老教授瞪着一双大眼盯着假装自己是方若华的明雪。

忍了忍,老教授只当自己老眼昏花,敷衍了事地说了一套赞誉言辞,就把勋章给她戴上。

校长却不大满意老教授的敷衍,特意站起身,当着各界来宾的面,展示了一番方若华毕业考的作品,骄傲之情溢于言表,恨不得把天底下所有的赞美都贴在自家学生的脸上去。

外校的老师们,学生们掌声轰鸣,或许有那么几个年轻人比较矜持,有那么几分嫉妒,闲言碎语不少。

可是至少对这幅画,还是绝对说不出不好来。

“小姑娘看起来挺乖巧,没想到画作如此有冲击力。”

“将来必是一代名家。”

“好像很腼腆的模样,也不知道会接受谁的橄榄枝?”

“有传闻说好像没人招揽方若华。”

“真的假的?”

“那这人是怎么回事,不会是出身来历有问题?”

“她就是帝国贵族也不至于没人敢用!”

“瞎猜什么,联邦大学大部分人都知道,方若华是帝都方家的人,以前在千金小姐们的圈子里很有名,还因为贴洛严少将没成功,弄得差点身败名裂,也就是洛少将脾气好,不肯和她计较罢了。”

一时间说什么的都有,有说她得罪了人的,有说特别嚣张跋扈,性格不好,没人敢收。不过说这话的人,一看明雪圆圆的脸,清亮有神的大眼睛,特别规矩有礼貌的举止,又觉得应该是谣言。

联邦大学的一众学生:“……”

真是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反正大部分人忍笑忍得胃疼。

方若华也是大学内小有知名度的人物,认识她的人可不算少,上面那个是不是方若华,他们还能不清楚?

就是去进行全身整容,如此短暂的时间内,也整不了这么彻底。

关系到我校名誉,此时便是有特别不喜欢方若华其人的,也都闭紧嘴巴做严肃状,以至于联邦大学的学生和别的学校比起来,显得特别稳重,还被各级领导们和应邀嘉宾在心里夸赞了一回。

动员大会的开场第一个环节,便如此轻松结束。

方若华三人赶过来时晚了差不多有一个小时,正好赶上明雪已经上了台,随即很低调地选了外围的空位就近坐下。

周围的学生瞪了她一眼:“方大小姐您可真行!”

普通学生逃动员大会的有很多,像这种作为优秀毕业生,需登台讲话,还敢逃的可不多见。

却也是无可奈何,只能帮着遮掩。

方若华也无语:“说我病了,或者有事请假,班长代劳一下又怎么样!”

同学们却更是不可思议:“后面有挑战环节在,你缺席属于临阵脱逃,咱们学校丢得起这个人?”

方若华登时无语,心知自己这回确实过分,主要是思想没有完全转变,还停留在二十一世纪,对这次的大会实在不够重视。

如果换做本时空的人,谁不是提前很长时间到场,怎会去做旁的事?

反省了回自己的思想问题,决定动员会结束立时就去找柳老教授郑重道歉,方若华才安安静静地坐好。

唐无念和叶清音两个一直没有去争取旁听生资格,可是在联邦大学两年,他们再能耐,也不可能一直躲藏不见光,而且也没有必要。

如今不光是校内,连校外都有人听说过联邦大学神秘高手的传闻。

一晃神的工夫,第二个环节——挑战开始。

其实这个环节通常情况下没太大的用处,就是各个学校的师长出面,把自家的优秀学生吹嘘一通,若是有人不服气,觉得自己比对方更优秀,便可提出挑战,但是通常能被选为优秀毕业生的,都是的确有能力的学生,威望通常很高,几乎没有人这般没有眼色,非得在毕业之际还要给人找不痛快。

所以,通常都是走一个过场而已。

这一回也一样,前面几个学校顺顺利利过去,很快轮到方若华,柳明教授刚敷衍了事地简单介绍了下方姑娘的成绩,等台下早就安排好的学生起身跟着夸上几句,流程就此结束……

结果——“方同学,我提出挑战!”

红蔷薇贵族大學的学生会主席余乔忽然起身,朗声道。

周围一静。

往年即便出现挑战情况,也多是各大学校自己安排的,为了热闹而已。

他校学生跨校挑战,还真有十多年没有发生过。

联邦大学上下人等:“……”

明雪:“……”

班长的成绩当然很好,在绘画方面也有天分,但是,和余乔没办法比。

余乔的父亲就是联邦鼎鼎有名的远古绘画复原专家,余冯教授。

迟疑间,余乔已经风姿绰约地登台,轻轻一笑,又说了一遍:“我提出挑战!”

第五百六十四章 甚远

方若华左右同学们齐齐转头瞪她。

明雪到是有大将风度,只是笑,神色淡定,谈笑自若,还扭头和柳教授低声耳语,从容的很。

余乔也很有风度:“今年联校作品展,我的《星海》排第二名,到也心服,可《星海》终究不是我最完美的作品,我终究还是有一些不甘心,依旧想再较量一下,希望方同学能够成全。”

明雪沉默。

方若华一瞬间感到周围的视线可怕得能灼烧她的肌肤。

在联邦大学读了这么长时间的书,她还是第一次感受到联邦大学,学生们这么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方若华一捂脸,戳了戳叶清音:“清音你去,客气些,留点面子。”

叶清音也无语,一拢身上的斗篷,站起身朗声道:“我,叶清音,联邦大学军事指挥学院,挑战红蔷薇大学余乔学姐,还望赐教。”

声音宏大,根本没有使用扩音设备,依旧满场都能听得到。

联邦大学这边的学生齐齐无语。

方若华身边几个学生登时哭笑不得。

红蔷薇的方向也一片哗然。

但是这是规则允许的,红蔷薇的学生挑战联邦大学的优秀毕业生,也不是你说想随便挑战,就能随便挑战,人家学校里的学生想让你过五关斩六将,那你就必须接着,接不下来尽早走人。

几个校长都笑了:“今年可真热闹!”

自从佚名空间的大唐江湖星网扬名,远古文明越发让人重视,人人都说远古时期上层社会人人皆精通琴棋书画,这些流传至今的古老技艺也瞬间绽放光芒,学习这些专业的学生们都再不肯胡乱混日子,很多大师也开始学习磨炼自己的技术。

今年甚至有人喊出,此时是远古艺术的黄金时代之类的口号。

余乔一笑,遥遥一举手,做了个邀请的姿势,她是没怎么把叶清音放在眼里,到不能说这位大小姐高傲,好比徐悲鸿面前,一个初学素描的小孩子要和他比一比,谁的马画得更好,他回当回事?

余大小姐在现今大学绘画圈子里的地位,绝对能排前十名。

方若华在毕业考画作面世之前,和她都相差十万八千里,现在一个军事指挥学院出身的‘莽夫’现身挑战,她能心平气和已经算有修养的。

可叶清音向台上一走,余乔就瞬间郑重起来。

不光是余乔,那些领导们也侧目。

女孩子身背重剑,一身华美,雪肤玉骨,气质清冽,藏剑的君子之风是刻在骨子里的,无人敢轻视。

叶清音一笑:“听闻余乔小姐很擅长画人物?”

刚才在座位上,左右的学生给他们科普,说红蔷薇毕业考时,因为题目的关系,余乔不能画自己最擅长的人物画,《星海》虽好,但离她的巅峰状态还远得很。

余乔点头一笑:“叶同学想画人物?可用我请人提供专用的绘笔和黑精华?”

黑精华是从黑晶能量石里提炼出来的一种颜料,据研究表明,可以提高画作的感染力。

叶清音却是听不明白,只摇头一笑,藏拙到底,徐徐抬足,坐在桌前,使了眼色,让人送上笔墨纸砚,很随意地拿起一毛笔,挥毫泼墨,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一大片巨石古树,落花翩翩,冷冽长剑,叶英坐于树下,白发盲目,素手弹琴,风姿气度,无人能比。

余乔一开始站得远,等她开始画,就不自觉走近了几步。

不只是她,柳明教授也走过来,一眼望去,只觉得她的画有灵魂,有温度,画中的人是个有血有肉的活人,你看着他,第一眼觉得他是个温文尔雅的读书人,第二眼,却感到肌肤刺痛,只觉被万剑穿心……

余乔忍不住想到自己所画的《星海》。

虽然她也口口声声说《星海》不是自己的最好水平,好些细节处理不到位,但其实她对自己笔下星海波澜壮阔的大气还是很满意。

如果不是意境足够,她的画也不能让父亲都点头说好。

叶清音的画,不光只是普通的水墨画,她亲眼所见,对方就在眼前完成,根本没有使用任何一种价值高昂的特种颜料,画的也仅仅是远古时期早就消失的一小片风景,那个时代再被追忆,也仅仅只坐困星球内,众生如蝼蚁。

如何能相比?

按说自己的星海带来的力量,该比小小一片风景要高出无数倍。

但是此时此刻,连她自己都能感受得出来,叶清音的画才是活的,能吸引人的精神融入其中,一看就不忍心移开眼睛。

以前余乔总觉得,现在的人们太爱追溯过往,把远古时的文明拔高得过分,实际上,我们固然被困在星兽包围的宇宙一角,固然遗失了很多东西,但是能被遗失的,自然是没用,应该淘汰的,何必去怀念?

就如她余乔,她是余冯的女儿,她努力去学习绘画,看重的是绘画作品带来的实际意义。

画卷能使人心宁静。

能帮助战士们安抚暴躁的精神。

至于画些什么,使用什么技法,使用什么手段,那都没有关系。

这两年随着远古大唐文明逐渐被人们了解,画家们绘画追求复古,不再使用特殊工具,也不使用特种颜料,画出来的作品着实普通,她是当真看不上眼。

前些时候自己的画被联邦大学的一学生压了一头,她去看过,确实好,这份好到激发了她几分斗志,积极性大为高涨,闭关作画数日,觉得精气神都提高了一个等级,甚至连精神力都有进境。

今日也是忽然心情激荡,贸然开口提出挑战,却着实没想到,正主没有见到,反而让一位军事指挥系的女孩子在回话上面,压了她一头。

叶清音轻声道:“余学姐请。”

余乔沉默片刻,摇摇头:“不必,我输了。”

叶清音站起身,按照习惯把笔墨纸砚都收好,画卷卷好,桌子恢复整齐,略一顿足,回头笑道:“我的画,与若华的画相距甚远,她的画已是入神入味,千金难得。”

余乔只觉得她这番话,发自肺腑,诚恳至极,一时到不知说什么才好。

叶清音已经大踏步地走过去和方若华,唐无念并肩而立。

动员大会第三个环节开始——登上星舰!

学生们要开始自己学习生涯的最后一段旅途,见证世界的真实。

第五百六十五章 星舰上

联邦大学的学生们乘坐的是一艘星河级战舰,夜影号,很古老,是英雄星舰,曾经做过联邦政府首脑的专用座驾,退役后翻新,被赠与联邦大学。

目前由第三舰队护航。

“相聚在双子星上,漫步在星月岛旁,我们为紫罗兰的荣光,共同学习,共同铸就梦想,我们重任在肩,我们是人类的希望,我们将同舟共济,披荆斩棘,化作炽热的火焰,在宇宙中奋勇向前,为人类的未来燃烧宝贵的生命……”

联邦大学校歌在星舰上飘荡,从一个舱传到另一个舱内。

方若华一边听一边打着拍子。

唐无念和叶清音几乎把眼睛都贴到星舰漂亮的落地窗上,余乔那幅星海画得不错,可又哪里能比得上真正的星海半分。

“就不能换首歌,好无聊。”

飞船刚刚出发时,船上的学生们都显得兴致勃勃,听校歌也情绪高昂,此时有好些已经累了,也没了在飞船上探险的心情,三五个聚在一起小声说着话,玩着无聊的游戏,也有的叽叽喳喳讨论起毕业之后的事情来。

大家联络感情的愿望极为强烈,都是联邦大学毕业的精英,将来无论去什么地方,同学也许都会成为自己最稳固的人脉关系,且质量上乘。

方若华他们几个身边也围着一群人,大部分是冲着叶清音和唐无念来的。

过来之后还要安慰方若华几句。

“你的才华有目共睹,无人不知,这帮人眼瞎了才看不到你的好处。”

“其实不在帝都也一样为紫罗兰做贡献。”

“若华你别太难过,你是个很好的契合者,将来专心做一名契合者也不错,辅助士兵战斗,同样是很重要的工作,像我们似的,加入联邦舰队,即便是在后勤部门也有可能上战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牺牲了,又有什么好?”

似乎所有人都觉得她在帝都招聘市场上不怎么受欢迎,至少没人看见有各个部门捧着巨额工资,特别好的福利,追到眼前求加入。

这种冷待和她如今在联邦大学的地位完全不相配,数一数校内的优秀毕业生们,恐怕只有她一个人,尚没有接到‘意向书’。

联邦大学的年轻学子们都是骄傲且斗志昂扬的。

他们每一个人在毕业之际,对未来都有无限的向往。

其中有百分之二十的学生意图从军,有百分之五十的学生打算从政,剩下的里面又有一小半要继承家族事业,即便是没什么背景的平民,也都早早选好职业定位,大部分会作为从者跟随富贵人家的公子小姐,属于对方的嫡系人马,一样有好前程在等待他们,又怎能不骄傲?

带着骄傲的情绪,再看被冷落的方若华,就不免有几分自矜。

甚至还有一点自己都不想承认的,看热闹的心态——她再了不起又怎么样?她能力再强又怎么样?还不是没有任何一个好部门愿意去用她!

方正坐得离方若华他们不远,却没有上前多说句话,他很体贴,总觉得现在自己这位二姐肯定很难过,还是不要去揭疮疤的好。

方若华莞尔,刚琢磨着是不是也让叶清音把他们写好的招聘启事宣传单在星舰里散一散,能捞到几个算几个,飞船忽然开始剧烈震动。

学生们登时吓了一跳。

还没回过神,整个空间都暗淡下来,警报声长鸣——“所有同学回原位坐好,系上安全锁扣。”

场面登时变得混乱,后面有人喊了一声:“难道遇见兽潮了?”

话音未落,飞船就左右摇晃,重力装置仿佛出现问题,许多人被抛起又落下,气流陡然加大,所有人感到呼吸困难,心中都不禁惊惧。

在宇宙中穿梭,最怕的便是遭遇兽潮!

“怎么会这样?”

“难道没有提前检查航道?”

“我们是不是要死了!”

“呜呜呜,我害怕!”

方若华蹙眉,转头看学生们慌乱中开始四处乱跑,一推身边几个脸色苍白,脚下发软的学生,把他们按回椅子上,扣好安全锁,朗声道:“别忘了你们是联邦大学的毕业生,镇定!”

声音极高,众人都听在耳朵里,终于渐渐恢复神智,但凡能行动的,都勉强回到椅子上坐好。

方若华这才道:“不是兽潮,都别乱。”

她一伸手,抓住挂在墙上的学生,把人摘下来安顿好,唐无念和叶清音速度也很快,三个人在大家还没反应过来,手足无措时就有条不紊地把所有学生都护送回座椅上。

方若华又冷静地拿出呼叫器,呼叫机器人:“给所有客人送一杯热茶。”

安全锁给了大家足够的安全感。

热茶氤氲的热气,足以抚慰慌乱无措的情绪。

洛严匆匆从驾驶舱赶过来,打开门抬头一看,便松了口气,轻声道:“因为有一颗恒星提前泯灭消亡,所以造成黑洞,给飞船带来一点小麻烦,不过大家都不必担心,我们的工作人员是紫罗兰最顶尖的技术人员,如今飞船已经脱离引力范围了。”

学生们登时松了口气。

而且看到洛严这么一位紫罗兰联邦的军中偶像,即便心里再害怕,面上也不愿意过多显露。

如今安了心,再一想自己刚才的举动,便不免有几分不好意思。

陈圆圆也是脸上飞红,一看洛严朝着她走过来,扭头把脑袋贴在座椅上,嘤嘤嘤地不肯转头。

洛严登时就笑了,大大方方胡撸了下她的脑袋:“没有什么好丢人的,刚才我都害怕。”

看小姑娘偷偷拿眼角的余光瞟方若华,洛严莞尔,回头看了看,方若华和叶清音一左一右站在飞船的安全阀门旁边,唐无念站在她们对面,三个人呈三角,左右视线无一丝死角,登时又笑:“圆圆可不要和咱们方大小姐比,你现在就很好了,我很喜欢,真摇身一变变成方大小姐,我以后恐怕连抱都不敢抱一抱你。”

唐无念默默转头盯着他。

叶清音唰一下抽出自己的重剑,轻轻放在地上,飞船就仿佛又抖了抖。

第五百六十六章 不服气

眼盯着那把重剑的锋芒,刺得精神力都瑟缩成一团。

洛严弯起眼睛,赶紧谄媚地朝叶姑娘笑了下,食指和中指屈起,轻轻扇了下自己的嘴巴,他可半点也不想感受叶姑娘劈山的力道。

眼看叶清音翻了个白眼,根本懒得理会他,才回头就擦了擦额角的冷汗。

又安抚了陈圆圆小美人几句,装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凑过去和方若华坐在一起,咳嗽了声:“工作的事情你不要着急,我听到一则小道消息,应该是和你目前没被联邦政府各部门邀请有关系,唔,这事不急,旅行结束之后再说。”

方若华扬眉:“……我怎么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总觉得会有个大麻烦。

洛严眨眨眼,收起嬉皮笑脸的模样,转头看向周围,叹了口气:“诸位,虽然我们脱离了黑洞引力范围,但是因为黑洞的影响,我们的航线也必须改变,我们的下一站,更换成第九防线罗马星系,请诸位做好准备。”

最后一句话,说得十足意味深长。

如果按照既定好的行程,那么这一次毕业旅行会是非常成功的,固然会面对很多困难,但是绝不会真正让这些优秀的毕业生,天之骄子们觉得太为难。

但是临时改变行程,开始一段没有计划过的旅途,洛严自己心里都没有底。

就在刚才,上面还有很多人要求取消这一次毕业旅行,先行返航。

毕竟飞船上的孩子们,有许多都是各大家族的宝贝疙瘩,谁也承受不了任何一点意外。

但学校方面还是坚持旅途继续。

学生们都笑起来。

他们对于改变航线这种事接受良好,还有不少觉得未知的旅途才有趣。

洛严挑挑眉,顺口又鼓励了几句,说些联邦大学学子们怎么吃苦耐劳,怎么不惧艰辛的话,把学生们吹捧得飘飘然,干劲十足,这才功成身退。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十六个小时之后,旅行的第一站,第九防线,罗马星系的飞马星球就近在眼前。

一众学生发出小声的惊呼,从宇宙中眺望,飞马星球色彩斑斓,非常美丽。

“听说飞马星盛产骑兽,帝都的宠物市场和斗兽市场有一半的骑兽都来自这里。”

闲话的话音未落,飞船驶入星港。

学生们满心雀跃地下了飞船,神色严肃,颇为兴奋地向外走,一出星港,却是所有人都愣了愣,有不少人忍不住变了脸色。

星港之外灰蒙蒙一片,建筑物破烂而扭曲,外面似乎刚刚发生了一场械斗,一地的飞车残骸,十几个人手持重型武器低声交谈,听见声响骤然回头,脸上的戾气简直让人心惊胆战。

洛严叹了口气,整理了下衣冠,交代学生们安静等候,就上前和飞马星的人交涉,不多时,他就带着负责迎接安顿学生的人过来。

对方是飞马星守备军司令部的少校参谋,谢兰生。别看名字斯文,长相却有些吓人,一米八的身高,很是健壮,胳膊足有大腿粗,右脸上有一片烧伤,不知为何没有修复,看起来很吓人。

一抬头,扫视了一遍,学生们本能地噤声,总觉这人看自己,和看周围的石头,建筑物没有任何区别。

挥挥手,一队士兵上前簇拥学生们上了车,飞车径直去往军营,到了地方,一众人下车。

谢兰生才再次出现,冷冷淡淡地点过名,把花名册交给身边的另一中尉,沙哑着嗓子道:“右边安全区域划分给你们,自己安营扎寨,不许胡乱走动,夜间不许出门,不许高声喧哗,但有违反,后果自负!”

“就住在这儿?”

方正愕然道,“可是我们的任务是慰问……”

“听明白了没有!”

谢兰生完全无视方正,厉声道。

方正心里一跳,怒气上涌,周围学生们也是犯嘀咕,尤其是几个校内尖子生,平时从主星出去,无论在哪儿都是天之骄子,让人捧着惯着,此次前往边缘星球,也是抱着对边防线上的战士同情的心态来的,哪里想过要受这等恶气?

抬头看谢兰生一点表情也没有的脸,心中越发难受,怒火不断酝酿。

“听明白了。”

方若华忽然应了一声。

一众学生齐齐转头看她,都露出几分不可思议。

方正尤其不舒服,抿着嘴唇没有说话。

谢兰生却对学生们之间的暗流视而不见,只当是自己的叮嘱到位,点点头:“很好!”

说完转身就走。

一眨眼的工夫,守备军的人都乘上飞车消失在道路尽头,留下一众学生面对光秃秃的黄土地,乱七八糟的帐篷,一堆也不知道能不能用的器具,面面相觑。

狂风吹过,乱了头发,地上油乎乎的,贴着补丁,半金属的手动斗篷吃啦作响。

天色越发昏暗,左右隐约能听到虫子的叫声。

几乎所有人的心都凉下来。

这可和他们想象中的毕业旅行完全不一样。

愣了半天,大家还是不甘不愿地过去收拾东西,联邦大学在教育方面还是很尽心尽力,学生们动手能力都不算特别差,虽然慢了些,好歹还是勉强能把帐篷搭起。

只是大家免不了要对强出头的方若华有点怨念,方正就忍不住走过来低声道:“在外面不要太软弱,我们联邦大学的学生,出来了也不能受人欺负。”

方若华也不辩解,挑挑眉就去帮忙做事。

唐无念和叶清音两个人都利索得很,三个人搭帐篷的速度比其他人加起来也不慢。

洛严笑了笑,到是提高声音,半吓唬半恐吓地对所有学生道:“你们都像方同学看齐,以后再遇见谢兰生这样的守备军军官,我对你们,不,连我在内都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服从命令!”

见这些学生愤愤不平。

他脸上笑意收敛了些:“不要看谢兰生只是一名少校,你们的父辈们肩膀上挂将星的人都有很多,就根本不在乎他,这里是前线,实话告诉你们,谢兰生手上有死亡名额,就是他开枪打死你们中的几个,只要上一封报告,说你们的死亡符合防线防守星兽的第一准则,他最多受一次申斥,不说不会给你们偿命,连降职都不至于,飞马星不是帝都,不要在这里使性子。”

学生们面面相觑,虽然心里还是不服气,可到底安静下来,默默做自己的事情,只是其中有几个性子傲的,面对方若华时,不自觉就有些冷淡疏离,颇有孤立她的意思。

第五百六十七章 大毅力

学生们别扭不服气,方若华却从洛严寥寥数语中听出一种莫名的紧张感。

联邦政府和诸多的,数以百计的边缘星球之间的关系,真有些不可言说。

边缘星球不少,守军将领的性格也是多种多样,但大部分即便是对联邦政府貌似非常恭顺的,彼此之间好像也藏着很深的裂痕。

联邦不把边缘星球上民众的死活放在心上,又要依赖他们坚守防线。

边缘星球上从军人到民众,厌憎主星贵族们高高在上的嘴脸,恨他们对星球上生命的漠视,却依旧要仰赖他们的拨款和武器。

彼此之间维持着脆弱的平衡,方若华到觉得迟早有一天这平衡会被打破,如果换成她方若华位于防线附近的星球上,每天都面对星兽的威胁,没有任何逃避的机会,为了防止边缘星球上的守军和居民迁徙,联邦政府制定了各种政策,一旦离开生养自己的星球,民众们将寸步难行,找不到工作,赚不到钱,没有落脚的地方,唯一能做的只有当一名流浪在星海间的星际海盗,同样要在防线附近打转,面对的危险半点都不会小。

“好了。”

唐无念把自己三人的帐篷搭建的结结实实,又顺手在周围布置了各种机关,散出去一片机关小猪,就推着方若华进去,顺手往她手里塞了两个稻香饼。

香味浓郁的饼瞬间把杂乱的思绪清理得一干二净,方若华失笑,三个人看了看天色,安安静静地坐回帐篷里抱着饼子啃,神态悠闲自在。

外面一众学生:“……”

不自觉就有一拨同学笑眯眯凑过去,先是道谢,然后拿出自己的零食,凑在一起吃吃喝喝,顺便舒展身体,一边休息一边欣赏夜晚的星空。

剩下的对方若华的表现很看不上眼,偏偏他们的孤立,人家什么感觉也没有,根本不在乎。

而且,他们累得气喘吁吁,对方轻轻松松。

他们啃能量棒,人家吃色香味俱全的美食。

到底谁在孤立谁!

反正难受的是自己。

几个倒霉学生忍不住拍了拍脸苦笑,小声嘀咕道:“还闹什么闹,回去睡觉去。”

风波就这么悄无声息地熄灭。

第二日。

一众学生起床之后打算大干一场,做了好多计划,比如说要给守备军团的士兵表演节目,做演讲,讲解联邦最新新闻消息等等。

奈何出了门才发现,他们被封锁在军营一角,四周防护网特别高,门口有听不懂人话的守卫,任凭你说到天上去,对方一言不发。

派出代表要与守备军团的人交流,人家到是派了个面相斯文的人过来,笑眯眯说了一通话,但中心思想只有两个字——没空!

战士们要巡逻,要训练,要打仗,没时间接受思想教育,让他们耐心等待,等有空再说。

接下来一连数日,飞马星守备军仿佛忘了还有他们这些人。

风寒露重,草木旺盛,日夜温差大的惊人,白天能晒到脱水,晚上能冷得结冰。

时不时有各种毒虫异兽在周边出没。

每天唯一能吃的只有营养剂,能量棒,他们都有一种自己不是来毕业旅行的,而是被幽禁,被控制关押了,气氛一天比一天压抑难过。

年纪较长,性情稳重的几个学生到还能耐得住性子,洛严带着几个第三舰队的护卫人员,只当是自己休假,可更多的学生终究是受不住寂寞。

他们出校门之前也打探过,往年毕业旅行,学长学姐们都过得无比充实,去前线探望守军,驾驶机甲来一场友谊比赛,观看星兽的标本,听知识讲座,给战士们上课,甚至还有人被带着逛了黑市,买了好多不容易到手的纪念品。

可他们呢?

他们却被严密监视中,什么也不能做。

“这个星球有古怪,守备军团里肯定是有些见不得人的东西!”

否则的话,究竟为什么把他们这些学生当敌人一样防备。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又不是星兽。

这日,一到夜里就开始淅淅沥沥地下雨,天马星的雨水发黄,带着一股异味,因为雨水的关系,营地里静悄悄的,学生们也早早躲回帐篷昏昏欲睡。

方若华和叶清音两个在帐篷里过招。

两个人都是大开大合的招式,偏偏动手悄无声息,过招速度极快,只划过一道又一道的残影。

最近两年,方若华才是真真正正花费漫长的时间,精力来提升自己的武力值。

即便是当初当颂星师时,恐怕在锻炼身体上耗费的精力也没有这一回多。

她往年在各个小时空,多数时候都很注重自己的生活质量,鲜少花大量时间练武,在宋时,她也主要是学习兵法,武功当然也练,可练武那么苦,她也有人心疼,军中比她厉害的高手无数,长辈们并不觉得她非要做天下第一高手,才能当得好镇西军的大家长。

人果然只有在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才能有大毅力,短短两年多的时间,方若华无论是持盾还是持枪,竟然都能勉强挡得住叶清音的重剑了。

汗水在脚下流淌,湿漉漉一片,叶清音收剑一笑,刚要说话,外面就传来一声尖利的哭声。

唐无念一闪身出去。她们两个也瞬间飞奔而出,帐篷里陆陆续续亮灯,好些学生探头张望,方若华神色一变,守备军团负责看护学生们的守卫都没有反应过来,三人便一道残影晃了过去,远远就听隐约有哭喊声响起,抬头便见东面山坡上六七个学生连滚带爬地向下跑。

谢兰生居高临下,眉眼冷淡,袖子里瞬间滑出枪来。

就在枪落在他手心的一瞬间,方若华甩手把盾牌飞出去,横在那几个学生身前。

只听轰一声,盾牌弹飞一簇光束,山坡上裂开一条拳头深的裂缝。

“啊!”

几个学生抱头尖叫。

方若华人刚走到他们身边,就忍不住伸手捂了捂耳朵,着实是耳鸣的厉害。

唐无念像影子一样跟在方若华身侧。

叶清音立在几个学生后面。

谢兰生抬头看过来,神色终于变得有几分郑重,目光在方若华湿透成绺的头发上划过,落在那面盾牌之上。

“什么金属?冷兵器竟能比得上能量防护罩的防护力度,不错。”

第五百六十八章 王法

方若华没说话。

几个学生有些发抖,不自觉紧紧挨在一起,嘶哑着嗓子道:“我们看见了,他们,他们和海盗勾结……”

谢兰生连眼神也没有给他们半个。

方若华也只当没有听见,笑道:“我知道谢少校不怕麻烦,不过,这位漂亮可爱的小姑娘是洛严少将的契合者,两个人关系非常好,不知道您愿意不愿意卖给洛少将一个人情。”

谢兰生沉默了片刻,一挥手,身后出来十几个黑色面罩蒙面的战士,手里拎着个密码箱,并不向这个方向看,踩着泥泞的土地消失在夜空里。

“七年前,洛严少将据理力争,赦免我父死罪,虽然他流放半年即死,但,这次我还是给他面子。”

谢兰生沙哑着嗓子道,临走,神色到是温和一点,冲几个学生道,“在这个星球上,最不缺少的便是死亡,我随手杀了你们,即使有人知道,也不会有能力来追究我的责任……乖一点,相安无事最好。”

几个学生一时都没有开口。

方若华走过去把盾牌一收,挡在几个学生面前,把他如毒蛇一般故意吓唬人的眼神挡回去,神色平静地道:“我也觉得相安无事最好。”

唐无念一招手,周围散落的机关陷阱飞回他手上,转瞬不见。

焦黑的痕迹一点点出现在那些戴面罩的战士们,走过的地方。

“解药。”

方若华小声道。

唐无念扔过去一瓷瓶,谢兰生一手接住,到是笑了笑,和气得多了:“看来必须要承认,联邦贵族们也不都是吃白饭的,走了。”

说完,转身离开。

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学生们才松了口气,奈何几个人都觉得腿软,根本站不起来,尤其是其中有两个学生,刚才对方那一枪差一点就穿透他们的头颅,死亡近在眼前,简直吓得整个人都虚脱。

方若华挨个把他们拉起,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笑道:“没事,没事,回去睡一觉。”

几个学生讷讷无言,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算了,再也没有比这更丢人现眼的。

他们都是联邦大学的精英,没出校门前满腔傲气,志气高昂,有成就伟业的决心,按说刚才应该视死如归,但真正面对谢兰生冷酷的杀机,却是特别的怕,只有一个念头——不想死。

要不是方若华来得及时,他们真的会死。

这个念头出现在脑海中,学生们心中更是惊惧,不觉打了个哆嗦。

陈圆圆脸上也一片雪白,但她到底还算好,摇摇头不必方若华搀扶,勉强笑了下:“我没事。”

她也是出身边缘星球,条件固然要比墨星、飞马星一类好些,又得长辈们宠爱,没有真正面临过太大的危险,但是耳濡目染,对于边缘星球的混乱,她心里有数。

而且,陈圆圆天生神经比较粗大,害怕过了也就过了,到还站得稳。

“是我的错,我阻止不了他们,就不该跟着胡来,应该去找洛严的。”

陈圆圆咬了咬嘴唇,道了歉,又郑重向方若华道谢。

“要不是方同学及时救援,事情一定不可收拾了。”

叶清音听这等寒暄只觉无趣,打开精致的油纸伞,撑在方若华头上:“快回去。”

几个学生也是又累又吓,看向方若华也只觉惭愧,羞愤难当,都闭上嘴,低着头小心翼翼地赶回营地。

他们一开始讨厌营地,觉得那地方跟监狱一样,现在却恨不得一头扎进去再也不肯出来。

只是尤不甘心,又很担忧:“刚才我们用了伪装迷彩跟踪后勤人员出去,确实看到谢兰生和海盗有联系,那几个人绝对是海盗,他们连衣服都没有换,打着黑十字海盗团的旗帜。”

方若华没开口,直接转头对已经在帐篷前面等了有一会儿的洛严:“你来解释。”

洛严揉揉眉心苦笑,他能解释什么。

总不能说军部从上到下,严格卡死边缘星球的军费,生怕他们叛乱闹事,或者带着军用物资逃离,各种顾忌,而且不管是不是故意的,因为他们不属于各大家族的嫡系,免不了连正常该给的军费也被克扣。

于是,防线驻军钱财不够,受不了诱惑,就和星际海盗交易,倒卖军用物资,也收购粮草,能量石之类。

飞马星守备军和海盗之间的猫腻,其实好多人都是装不知道,实际上大家心中都有数,也有默契。

而且,一些海盗团都是由联邦里某些家族扶持的,星海混乱,势力众多,很多地方联邦和帝国都插不进手,但是利益很大,会官方支持组建海盗团,并不是稀奇事。

这些话,实在不应该说给一些刚刚离开校园的孩子们听。

洛严沉默了片刻,闭口不谈,只提醒他们:“大家多睁开眼睛看,少说话,也不要随便乱走动。”

他也确实有些害怕谢兰生此人。

想了想还是稍微透露些底细:“别看谢兰生只是少校军衔,还紧紧是个小参谋,但那是因为联邦政府故意压制他,对他视而不见,不让他升职,实际上飞马星守备军团原本的底子出身联邦第一舰队,都是精锐中的精锐,这支部队可以算是早就打上了谢家的烙印,谢兰生在这里,说话比所有将军加起来都管用。”

“五年前黑十字军团突袭飞马星的事件,你们应该听说过。”

一众学生都点头。

好歹也是联邦大学的高材生,对于这一类消息知道的比普通平民更多。

“听说五年前第九防线第九军区司令的女儿被误杀,军团十几个士兵恼羞成怒,因此勾结黑十字,血洗天马星黑街报仇,死了很多人。”

洛严点头:“当时的第九军区司令就是谢燕,谢兰生的姑姑,她的女儿和谢兰生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谢兰生一怒之下,指使自己的副官策划了那一次行动,当时死了二百多人,血流成河,里面还有联邦军部当时的明星,比我还出名的夏桥将军,他是夏木的哥哥,前途无可限量,可就算死在飞马星上,联邦军部查了半年最后还是不了了之,拿谢兰生完全没有办法。”

学生们皱眉,怒道:“这还有没有王法!”

他们哪里见过如此骄横之人。

第五百六十九章 大美

洛严摇了摇头:“谢兰生拥有一种独特的能力,他能操控风塔,一个人就能做到成千上万的士兵,加上无数的能量石才能勉强做到的事,对第九防线来说,他无可取代,所以,别说他还算懂规矩,就是他真不懂规矩,但凡不是罪无可赦,联邦政府就不会碰他。”

学生们都气得不轻。

“那就让他为所欲为不成?”

洛严神色悠远,也不知想到了什么,许久才道:“好了,谢兰生和海盗之间的问题,自然有人调查处理,你们就不必多担心。”

劝慰了半天,哄得学生们不那么生气,又笑道:“明天我们要乘坐守备军的星舰去防线参观,航道已经申请下来了。”

学生们都精神一振,来了这么长时间,终于要步入正轨,做他们该做的。哪怕心里难受的很,藏着事,比较压抑,也都多了几分兴致。

第二日一大早。

洛严果然没有食言,飞马星守备军的人当真领着他们进入地面基地,先参观了各种对空武器,防空武器,还有好多最先进的,专门为防守星兽准备的大型粒子炮。

一群学生激动的不行,拿着通讯器各种拍摄,仔细听守备军派出的导游讲解,又去地下基地研究所看了好多星兽的标本。

唐无念扫了一眼笑道:“都在敷衍了事,真正的东西没给我们看。”

一进入地下,他就发现了超过二十个被封闭的密室。唐无念是个机关高手,换成两年前可能还因为对这个时代的伪装水平不了解,所以发现不了,如今和机关有关的东西,可骗不过他去。

方若华失笑:“本来也不可能都展示给咱们看。”伸手把唐无念拉住,让他跟在自己身边,这孩子目光逡巡不停,导游都被他惊得声音发颤,差点同手同脚。

人家基地里秘密一堆,都是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有时候要学会适当做个睁眼瞎才好。

草草参观完基地,学生们便登上天马星一号星舰升空,前往第九防线。

星舰是最新型的星河级,速度非常快,也很平稳,几乎一眨眼的工夫,宇宙就近在眼前,第一眼看过去就是绵延无际的星际堡垒。

“前面就是宇宙风塔,可真大!”

这一大片堡垒被命名为风塔,是用金色和银色两种能量结晶晶石塑造而成,异常的壮观漂亮。

因为终年向外辐射粒子,一般擅长在宇宙中作业的人员都不能时常靠近,星舰到是能靠过去,却依旧不敢闯入辐射范围内。

守备军的导游人员比谢兰生要客气一百倍,看学生们感兴趣,便命星舰稍稍靠过去了些。

一群学生眼睛亮晶晶地盯着壮观的风塔细看。

正小声议论,眼前忽然出现一架战机。

学生们登时精神紧张,脑子里瞬间划过各种念头。

结果战机在他们眼前滑行,飞出一个代表‘平安’的符号。

洛严和守备军团的战士也同时抬起右手,按住左肩回了一礼。

“那是帝国的‘战蚁’,今天轮到他们编队巡防。”

导游笑了笑。

“大家应该都知道,咱们联邦第九防线与帝国的第三防线接壤,分割防御中的最大星兽族群为蚁兽。蚁兽喜欢在潮湿的星球筑巢,而潮湿的星球大部分都是有生命的星球,是一种很麻烦的宇宙巨兽,不光单体力量大,而且群体力量更大,还精通伪装,它们会把自己变成一颗陨石,甚至一颗小星球,默默等待猎物的到来,做宇宙航行的飞船一旦碰到蚁兽,通常情况下连一片残骸也无法留下。”

“好在有风塔存在,蚁兽惧怕风塔辐射粒子,不会轻易触及我们的防线,近年来蚁兽的威胁也越来越弱了,将来也许有一天,我们能找到所有克制星兽的办法,让他们被人类圈养。”

导游到是好心性,志向也颇为远大,逗得学生们哈哈直笑。

气氛总算是略略轻松了些许,前几天的压抑也没了。

一行人正很轻松地说话,就听船舱尾部传来一连串惊呼声。

众人齐齐回头看过去,只见几个女孩子满脸不可思议地冲着舱外指指点点。

陈圆圆和洛严少将都在,尤其是陈圆圆,一双杏眼圆瞪,整个人都贴在特制的落地窗上。

舱外有一团粉红色的雾,非常明亮的粉色,有着让人炫目的美丽。

好多学生举着通讯器拍摄。

陈圆圆也不禁沉醉,轻声道:“好美!”

洛严愣了下,扶着圆圆的肩膀,难得在这个女孩子面前有些沉寂,许久才轻声道:“是星际葬礼,防线上的战士牺牲,他们的尸体会被气化,然后散去宇宙,因为常年接触一种奇特的矿石,有些就会亮起来,但是只能持续半个小时……马上就熄灭了。”

随着他的话音一落,远方的美景也悄然熄灭,隐约从别的舱内传来一片遗憾叹息。

洛严转头看向方若华:“那年我走得急,没有参加他们的葬礼……美吗?”

方若华:“当日,陆明上将乘坐飞翼号狙击兽群时,曾经留下过遗言,说他想要埋骨墨星,所以他的副官在最后时刻把他塞到救生舱里向墨星发射,守备军团所有牺牲的战士,心都在墨星上,他们的尸骨化为灰烬,暂时由同伴保留,等待回归的那一刻。”

洛严叹了口气,副官谢非走到他身边,贴着他的耳朵小声说了几句话,他蹙了蹙眉,终究点点头,站直身体露出温和却严肃的表情,侧面对着隐藏在两个副官领口的拍摄仪,故意笑了笑,对一帮学生道:“在飞马星上,向来有一种传说,只有最勇敢,最坚强的战士,死后在葬礼上才会散发出最美丽的光晕,我们很幸运,就在刚才,在场的所有学生都和我一起,欣赏到这个世间最美丽的葬礼之花!”

以前也有过好几次,毕业旅行各大学校会暗中跟进拍摄,星网上有专门的直播。

连学生们有的心里也有数。

不过往年都是到了边缘星球之后才有会开始,前面只播放一些花絮之类预热,今年居然碰见宇宙葬礼,到是让观众们提前关注起来。

第五百七十章 招揽

最近几年,军部颜值高,气质好,能力强的‘明日之星’们都会负责这类活动。

一般举行一次就能收到许多捐款,财政方便也会酌情下拨一些,洛严因此到是不怎么反感。

这类直播观众向来很多,属于绝不会出差错的节目。

紫罗兰各个国家,家中有子女想考联邦大学的占了半分之五十以上。剩下的也不是不想考,估计是根本不敢去想,当然,恐怕不敢想也照样关注。

就像二十一世纪,家有高中生的家长们,要是对儿女有大期望,看到那些高考状元,名校学生们谈自己的心路历程之类的书籍,说不定会掏钱给自家孩子买一本。

学渣们看到名校生毕业就倒霉的消息,同样会关注一二。

这都是人的本性。

时代进步到如今,人性依旧如此,并无多少改变,不少星球上的居民听说各个大学的旅行日直播,哪怕半夜三更睡眠正好,都要爬起来看一看。

黄帝也是凌晨三点,听说直播开了,所以爬起来去看。

他在半年前成为联邦大学新娘学院的院长,他今年才四十二岁,上一任院长秦合川是六十五岁上任,八十二岁退休,属于比较正常的任职。

他的资历相对来说就比较浅了,就是他自己都觉得他做这个院长,底气不大足,只是终究满腔热血,还是愿意承担责任。

联邦大学是紫罗兰最好的大学之一,所有学院在紫罗兰,以至于在宇宙中都享有盛誉,偏偏因为各方妥协,到弄出一个莫名其妙的新娘学院来。

新娘学院是什么鬼?

这名字一听便促狭,但教书育人,最基本应做到一视同仁,既然进了学校,那就是学校的学生,在教导上也该尽心尽力,不可敷衍了事。

身为一名教育者,他应做到问心无愧。

等什么时候,新娘学院的学生们走出去,不会让人侧目,与联邦大学其他学院的学生有同样的地位,受到同等的重视,那他才算尽到了自己的职责。

脑子里盘算了下接下来的工作计划,打开星网,正好就看到了星际葬礼最后的光辉。

黄帝看了许久,心有所感,忍不住想到他在佚名空间里看到的几句诗文。

其中有一句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据说这句诗是一英雄人物死前所留。

在他们这广阔无垠的宇宙中,不知多少人默默无闻地死去,他们本身并无多少豪情壮志,有的只是一点保家卫国的执念,自己写不了诗词,哪里又有人记得要为其吟诗作赋,永记史册?

黄帝看着直播视频上偶有夸赞这是世间大美之景色的评论,心下略有些感慨。

此时星舰内,学生们欣赏到星际葬礼,又听洛严把防线上的战士们夸赞了一个遍,都很郑重地起身行礼,齐齐肃穆祈祷。

“愿英灵永存!”

有些感性的女孩子不禁双目浸润。

方正低着头,拿指腹抹去眼角的泪光,一转眼见方若华有些心不在焉,蹙着眉和身边两个同伴低声交流,根本就没听洛严少将江湖,他心中登时有一点不是滋味。

二姐这人太独,以前也就不提,自从从墨星回来以后,性子越发古怪,这两年都没怎么回过家,家里不喊她,永远都不露面。

最近连爷爷奶奶也很少说起她了。

人的感情都是处出来的,像她这样冷漠,早晚众叛亲离。

就说现在,无论对飞马星守备军团有多大的恶感,但是他们都该感激这些战士们为我们守卫防线,当年二姐在墨星之所以能逃出生天,还不是全赖守备军团奋勇拼杀?

如今可好,今天这样的情况下,竟连装也不肯装出敬意,如此孤拐的性子,将来必然要为此吃大亏!

方若华不知道她这便宜兄弟的想法,就是知道也不可能当一回事。

洛严知道要直播,就暗示了下,和导游一起带着学生们参观整个星舰。

对于星舰,所有人都特别热情,学生们登时就四散开来,星舰狂热爱好者仔仔细细地研究每一处能给供给他们参观的地方。

要知道,一号星舰是最新型号的星河级,平时在星网中都找不到一丝半点的数据。

方若华和唐无念也很感兴趣,可惜,以方若华他们目前的水准,想靠自学知识就建造一艘星舰,那还是做梦比较快些。

三个人正默默跟在大家后面四处游荡,就听后面有人叫她。

“你就是方若华?”

三人回头看过去,走到身边说话的是个英气逼人的女孩子,一头利落短发,皮肤略黑,耳朵略短,瞳孔是竖立的椭圆。

正是联邦大学精英学生之一,洪如洪大小姐。

方若华点头。

她们刚才就隐约注意到洪如和她身边几个女孩子对自己一行人颇为注意。

方若华他们三人在学校时,几乎把大部分精力都用在学习上,虽有招揽人才之心,可行动力却不算强,两年下来也就和七八个人相处融洽,还都是平民子弟,像洪如这样出身联邦大族,从小受精英教育的大小姐,不会轻易和她接触。

“我听说你还没有填写工作意向书?”

这话就显得很委婉,实际上是根本就没有人向她提出邀请。

方若华扬眉:“还没有。”

洪如笑了笑:“那不如方小姐考虑一下加入洪家?我保证,你第一年年薪不会少于十万星币,从第二年开始,每年保证工资增长百分之五。”

方若华还没说话,后面的学生登时哗然。

有些躲在一边看笑话,按照学习成绩和知名度,方若华不比洪如低,但是没有背景,她就只有被人招揽的份。

有些却是心生羡慕,洪家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个极好的选择。

“方若华一直没人招揽,能进入洪家的光宇运输算是很好的选择了。”

“自然,除了加入联邦政府,或者秦家,洛家等等级家族外,洪家也算是第一梯队的选择。听说他们家待遇向来很高。”

方正闻言也松了口气,总算是不必为二姐担心了。

方若华到是有些意外,客客气气地道:“承蒙洪小姐错爱,不过恐怕专业不太对口,而且我也没有考虑好将来的工作安排。”

方正:“……”

一时间简直气得恨不得冲过去堵自家这个二姐的嘴!

第五百七十一章 变故

其他学生也哑然。

有些心里泛酸,忍不住就念了两句:“方若华可够傲的!”

最近关于方若华毕业无人招揽,联邦大学奇人受到冷遇的新闻消息甚嚣尘上。

好些学生都等着看这位的结果,人家到是不慌不忙,连洪家这么好的选择也能直接拒绝。

洪如到也不怎么生气,微微一笑道:“听闻方小姐手下养了几千人,都是墨星遗民,不过我到要劝方小姐两句,您要是有同情心,资助他们一二也就是了,就和洛严少将的那个小契合者一样,只当是发善心而已,若是想要一直养着他们,把他们当班底培养,怕是最后养出一群恶狼,要连累方小姐的。”

一群联邦大学的学生都哗然,不可思议地看向方若华。

别说是联邦大学的天之骄子,就是主星普通居民提起那些边缘星球的遗民们,也是嫌恶恐惧者居多。

在众人印象中,至少是大部分人的印象中,这些人奸诈,狡猾,恶毒,且没有信义,大部分都是海盗,小偷,诈骗犯,别说和他们打交道,就是提上两句也嫌污了自己的嘴巴。

“和那些人搅合在一处,怎么想的!”

主星柳家的大小姐柳爱英忍不住蹙眉,转头离方若华远了两步,一脸的嫌恶。

“真恶心!”

柳爱英祖父的长子,曾经因为商队途经边缘星球,遭遇海盗袭击丧命,当时守备军团就在附近,愣是见死不救,他的长孙也是失陷在边缘星球附近,新仇旧恨不少。

不只是在家里,即便是在联邦政府的公开场合,柳家家主也有数次失言,称那些地方的人都是些渣滓,就不该活着浪费粮食。

柳爱英对边缘星球遗民们的观感能有多恶劣,可想而知。

周围窃窃私语声四起。

“早听说这位方家小姐去过墨星,还在墨星灭亡之际逃了出来,但是没想到她还和那些遗民有联系。”

“瞎想什么,肯定是谣言,方若华怎么看也不是个傻子。”

别看方若华曾在墨星待过,但是联邦大学的毕业生,可不会认为她是墨星人,最多觉得她去旅游了一次,经历一点磨难,说得好听些,那是冒险故事。

她要是土生土长,真真正正的墨星人,恐怕就是再出色,在联邦大学也混不下去。

周围学生们紧张的很,方若华只当没听到对方意有所指地对话,不急不恼,客客气气地和洪如打太极,而且打得十分温柔:“多谢洪小姐提醒,墨星这些遗民的确是鱼龙混杂,恶人比好人多些,还是要多管束,才与人与我两得益。”

她这般客气,洪如的态度也不好如刚才那般夹枪带棍的。

方若华又吹捧了几句,什么听闻洪小姐十五岁时就得了机甲大赛的冠军,十八岁时接管家族企业,还曾三次与星际海盗周旋,顺利抢救回自家的货物,她很佩服之类的。

三句话说得洪如神色柔和,也不禁露出一点不好意思,唇角也弯起:“其实太夸张了,都是看家里的面子。”

若是庸人夸她,她自然不屑一顾,让一位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出类拔萃的女孩子夸,那感觉可确实不一样。

即便因为那件事,两个人不得不成为竞争对手,就在刚才她还意图给方同学挖坑,但她也同样还是忍不住对方若华的好感飙升。

“方同学才是前途无可限量,动员会上连余乔都心服口服,承认自己挑战失败,不战而屈人之兵,红蔷薇的骄傲就此俯首,哎,可惜我当时人不在主星,到是不能一堵方同学的风采,着实遗憾。”

方若华:……呵呵。

咱能不提那件事了吗,没有最尴尬,只有更尴尬好吗?

应该说幸亏‘动员会’只是学校之间举行的小节目,没有全星网直播,她也不至于尴尬到整个宇宙去。

终于打发走似乎来者不善,又看不出哪里不善的洪如,方若华也并不在意周围学生们或者泛一点酸气,或者有些幸灾乐祸的窃窃私语。

就算他们当真觉得自己最终下场不会很好,也许会落得高不成低不就的地步,将来或者与同期同学比,天差地别……那也是多年后才能确定。

至少目前为止,只看方姑娘五花八门的各科成绩,各个极有价值的联赛名次,再看她的武力值,还有她身边这两个不能深思的高手。

联邦大学的天之骄子们也就只敢背地里嘀咕,当面还是尊重的很。

方若华参观了一会儿星舰,驻足,托着下巴盯着星舰外,右后侧的护卫舰看,神色游移。

“护卫舰的左侧平行能量炮好像处于准备状态?护卫舰平时也这样吗?”

唐无念和叶清音齐齐露出一点茫然。

方若华失笑:“我怎么觉得外面的护卫舰不像是在保护一号星舰,到像是做好了攻击准备。”

叶清音皱眉。

唐无念却是本能一惊,心随意动,瞬间护在方若华身前,只听轰一声,脑海中炸响,眼前一片白芒,三个人当即提气定在当下,抓住彼此,随即又松开手,唐无念悄然隐去身形,叶清音和方若华瞬间找好角度倒在地上闭眼。

学生们完全来不及反应,星舰上登时一团混乱。

远在双子星上。

黄院长正沉吟着对自家老搭档道:“方若华这个学生有点意思,我看……”

话音未落,就见画面一荡,翻天倒地,他猛然起立,瞠目结舌。

懂行的一眼便看出来,星舰这是遭到能量炮攻击,而且一击就能量罩破碎,失去平衡,骤然下落。

直播屏幕上登时一片安静。

黄帝心里一跳,脑子翁一声,耳朵里什么都听不见了。

足足过了七八分钟,画面才模模糊糊地重新恢复,黄帝微微颤抖着睁开眼。

这一睁眼,却是恨不得自己是在做梦。

整个星舰内充斥着一股黄烟,大半学生倒在地上呻吟,大声咳嗽,怎么挣扎也站不起来,不知道是受了多么严重的伤。

更危险的还是屏幕上露出来的略有些陈旧的军靴,带着让人窒息的压迫力。

出事了!

黄帝扑过去抓住自己的通讯器。

明天下午18点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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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二章 抢风头 (两章合一)

不光是黄帝看得到。

这些画面最短时间内传遍紫罗兰各地,所有正在工作的,正在休息的,甚至正在睡觉的人们都被尖叫声叫起来,无数学生家长们焦头烂额地拿出通讯器与联邦大学联系,与政府联系,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飞到自家孩子身边。

能进入联邦大学的学生,大多数都是家里最看重的孩子,甚至有些平民之家,全家希望都搁在自己的孩子身上,眼看毕业在即,马上就熬出头,要是出点差错,那真是会让人疯狂。

……

星舰上的情况确实很糟糕。

右侧护卫舰骤然发难。

另外一艘护卫舰在第一时间就一头扎下去爆炸成一团火光。

一号星舰登时被强大的引力吸附,完全无法拜托,护卫舰与星舰瞬间完成对接。

幸亏一个星舰上的安全警卫人员警惕性高,瞬间锁死星舰所有对外通路。

两个黑衣的士兵并没有杀死警卫人员,任由对方倒在地上,警惕地瞪着他们,迅速走到安全阀门处,开始尝试开启阀门。

他们显然是专业人士,动作非常灵敏娴熟。

学生们有的完全反应不过来,反应过来的更是骇然失色。

想也知道,后面护卫舰内全都是敌人,一旦阀门打开,他们的处境想必会更坏。

当然,现在已经很坏了。

浓黄色的烟雾在船舱里弥漫,但凡呼入一点,就全身麻痹。

洪如半躺在地上,一只手抓住腰间的袖珍电磁枪,一时却不敢拿出来,只是冷着脸瞪向戴着防毒面具,走过来缴械的守备军士兵:“你们要做什么!?造反吗?”

“嗯,造反。”

‘导游’取下他的防毒面具在指尖上打了个转,挑了挑眉笑道。

学生们面面相觑。

这位导游是谢兰生倚重的副官,自称姓郭,中尉军衔,和飞马星守备军团大部分粗鲁蛮横的将士们比,他似乎读过书,个子高,人瘦,皮肤略白,很会说话,待人也温柔。

在飞马星这么长时间,联邦大学这些学生们到也只和这位熟悉些。

郭‘导游’拍拍手,并没有把洪大小姐放在心上,甚至没有去看依旧平平静静立在他面前的洛严少将:“这些货物很珍贵,都给我看管好。”

他身边的士兵便取出镣铐。

好几个舱室,这一届毕业的学生总共三百余人,人数颇多,但是这些士兵显然是熟手,动作迅速的很,不过短短时间内,学生们身上就被安上了这东西。

他们用的是联邦重型监狱制式脖铐,外形类似项圈,不大,重量却足有几十斤,内部有一圈锯齿,内含毒针,所有的脖铐都以韧性十足的特制金属绳链接在一起,便是用能量武器,也难破开。

这东西是用来锁重刑犯的,过去有资格佩戴者,无不是联邦政府的通缉要犯,不乏S级以上的高手,如今锁在孩子们的脖子上,算是杀鸡用牛刀了。

几个女孩不禁花容失色,因为皮肤娇嫩,脖子上渗出一层血,疼得眼泪直冒,只能硬生生忍住。

洛严看了陈圆圆一眼。

陈圆圆在女孩子中到算是镇定自若的,轻声道:“洛严哥哥别担心,我皮糙肉厚,不疼的。”

洛严就再没有看她,抬头看向这位直言造反的前联邦军人:“你说你要造反?”

他轻笑出声,“就算你能控制得了飞马星守备军团四十万战士,难道就以为自己能成功?靠那十艘星河级星舰?”

“唔,听起来似乎的确敌我力量悬殊。”郭中尉莞尔,笑意未落下,却忽然板起脸,“因为我们的力量弱小,所以,我们就要任人鱼肉,我们的战士就不光要为了帝都那些不知人间疾苦的贵人们抛头颅,洒热血,死都要死在这颗半衰的星球上,一直到星球死去,我们跟着一起死。”

“家里最重要的亲人们,还要被当成人质,被羞辱,被折磨,想打就打,想杀就杀?”

洛严愕然。

郭中尉摇摇头:“愚民们或许没办法,所以愿意做个不带脑子的顺民,可是我们不愿意。”

洛严一听就了然。

郭中尉的怨念也不新鲜,最近十年来,已经发生过好几次他都看不过眼的恶性事件,其中多次是涉及到防线边缘星球的,有两次已经差不多到了造成严重冲突的地步,联邦政府毫无策略,只一次又一次压缩边缘星球的生存空间,只知道控制,戒备,再控制。

他觉得这么下去,迟早会出事。

“其实本来也没打算这么快就动作,可谁让你们忽然就撞到我这飞马星来了,哎哟,简直是天降横财,不要的都是傻子。”

“多好,一个联邦政府之光,荣耀的象征,顶尖的将军,三百多个联邦大学的优秀人才,这些筹码足够我得到我想要的东西。”

郭中尉轻笑,“我奉劝一句,洛严少将您还是乖巧些,你现在只有第三舰队的两百多名护卫,大部分还鞭长莫及,我们有四十万受过最专业训练的守备军人,你的护卫毫无防备,我们是有备而来,你毫无胜算,而我也不想赶尽杀绝,毕竟哪怕是像你这样的军人,联邦政府也是杀一个少一个了。”

洛严冷笑:“我就不信,四十万守备军都叛乱。”

郭中尉耸耸肩,并不接话,拍拍手,对着联邦大学的学生们,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柳爱英同学,麻烦你出列。”

周围一片安静。

郭中尉叹了口气,声音还是很温柔,又道:“尊贵的柳家大小姐,如果你不自己站出来,那我只好一个接一个地杀过去,虽然联邦大学的学生挺宝贵的,死了可惜,但都是你的缘故,我是绝不会心生愧疚。”

还是没有人说话,柳爱英却是猛然站起身,踉跄了下,一个士兵走过去,把她身上的镣铐和别人的分开,一路拖到郭中尉身前。

她心中固然害怕,却是努力站直了微微发抖的身体,恶狠狠地瞪着对方:“你想做什么?”

郭中尉一下子笑了:“我的鞋子脏了,跪下舔干净。”

柳爱英一愣,脸上涨红:“你……休想!”她整个人都瑟瑟发抖,眼泪滚落。

郭中尉脸上露出几分快意。

洪如小心翼翼地瞥了昏迷不醒的方若华一眼,蹙眉,抿着嘴唇和周围十几个学生,互使了下眼色,几乎毫无预兆,猛然扑出去抢夺战士手中的枪械,他们的动作很快,一瞬间就摸到枪。

几人脸上都不禁露出一丝喜悦。

洛严浑身紧绷,神色骤变,心下苦笑——哪有那么容易!以他的能力,计算良久,都不敢保证能瞬间杀死郭中尉,或者那些至少一半以上的战士,稳定局面。

孩子们还嫩的很呢!

果然,几个学生的喜悦只持续了几秒钟,不敢说十拿九稳,也颇有信心的一击,竟没有夺下枪。

一晃神,他们扑出去的速度有多快,倒飞回来的速度就有多快,眨眼间所有人扑倒在地,无一幸免。

洪如抱住小腹,忍不住剧烈地咳嗽。

郭中尉扬扬眉,笑道:“这都多少年了,联邦大学竟然连暗语都不变一变,死板的够可以啊,暗中交流的小动作就是个瞎子也看得出来。”

洪如第一次感到如此强烈的挫败。

他们不是无脑行动,而是有根据的,根据计算,星舰目前露面的敌人一共二十一个,有两个正在操控安全阀门,剩下十九个。

十九个人里最强的郭中尉,也只是双B,大部分人是D级别能力者。

可他们几个同学,最差的也是双C,最强的洪如精神力有S,体能也有A,麻醉剂的效果也在一点点减弱,他们平时进行过抗药训练,平均来说,己方能力更强。

所以,他们并不是莽撞行动,可是结果却如当头棒喝,打得人不得不怀疑自己。

他们犯了多少错?

交流的暗语都逃不过人家的眼睛,哪里还有和敌人交手的资格?

柳爱英虚脱地倒在地上,茫然失措。

联邦大学的精英们不禁都感到绝望。

郭中尉一笑,不禁得意:“啧!”

他又重新把注意力转移到柳爱英身上,笑道:“好了,我们接着玩,给你两个选择,唔,第一,乖乖把我的靴子舔干净,第二,我把你剥光了吊起来,让全宇宙都欣赏欣赏你千金大小姐完美的身体。”

柳爱英登时瑟缩了下,有种干呕的欲望,隐约闻到对方鞋子上一股浓郁的血腥臭味。

所有学生们都义愤填膺,怒气冲冲地瞪着郭中尉,却是忍气吞声。

联邦大学用的拍摄仪器全是高档货,此时还在顽强工作中。

画面虽然恍惚,但是连看带猜,还是能猜到事情进展,眼看着自家同学受辱,远在主星和联邦大学内,老师、家长、学生,人人都倒吸一口冷气,只觉得遍体生寒。

学生们有感性的,已然暗暗啜泣。

黄帝气得蒙砸桌子:“联邦政府在做什么,军部在做什么!”

他疏通了许多关系,只知道上面也焦头烂额,通讯中断中,这一伙守备军反叛者根本就还没和联邦政府通话。

军部直接联系飞马星谢兰生,面对联邦政府和军部的命令和怀疑,谢兰生似乎也很焦躁,被问得急了,也只是冷冰冰甩回一句话:“守备军团严守风塔,防备星兽,其他一概不予理会。”

差点没把军部的长官们气死。

“我看你谢兰生就是最大的叛国者。”

商业部柳家,柳老爷子气得脸色惨白,灌了两次药,才勉强能撑得住,咆哮道:“想报仇,为什么不冲我来!”

……

郭中尉伸手毫不留情地抓起柳爱英的头发,柳爱英本也是体术高手,此时却完全提不起反抗的勇气,只有害怕,终于崩溃,痛哭出声。

洛严都看不下去,目光闪动。

中尉轻笑:“你也别太在意,带着这么多小屁孩,个个都是累赘,你又能做什么?我估计从今往后,联邦大学的学生再玩毕业旅游,你们第三舰队至少得全数出动护航,他们才会有点胆气,放心,我没有硬抗联邦大军,打生打死的意思,这些学生反正有家族给兜底,等我把他们卖了,他们的家族完全可以再花钱买回去……”

“中尉,安全锁打开了。”

就在柳爱英被按在郭中尉鞋子上的前一刻,忽然有个声音响起,连中尉在内,战士们本能地转头向阀门的方向看过去。

大门紧闭,两个正紧张工作中的士兵同时愣了下。

阀门并没有开,安全锁工作状态尚稳定,大门紧闭。

只刹那间,黑色的影子闪现,郭中尉一愣,劈头盖脸一把毒砂,他甚至来不及张嘴,整个人就软绵倒地,其他人抬起枪管的一瞬间,不是被毒砂糊了一脸,就是被重剑拍飞,方若华到是最凶悍的一个,直接甩镣铐当鞭子,一鞭子扫过去,剩下寥寥几个站着的也腿骨,手骨尽皆折断。

洛严的大长腿刚从两个正开安全锁的士兵身上收回,这边已经结束战斗:“……很抢风头好吗?”

叶清音失笑:“唔,我要承认,若华你对十八般兵器都感兴趣的习性,其实也不是那么糟糕。”

虽然唐无念和叶清音都劝方姑娘专注枪法,再不然刀法也不错,方姑娘到是很听话,就是时不时会因为其它武器也好有趣而分心。

为此,叶清音一直有点不满意,今天能说出这般鼓励的话,想来是对她这几鞭子颇为欣赏。

“好!”

黄帝不觉拍案起身,喜不自禁。

散在四周躺着的学生们也又哭又笑,大大松了口气。

柳爱英爬起来先是哭了两声,冲过去冲着郭中尉又挠又打,要不是她身体虚弱无力,估计这几下得要对方半条命。

方若华看着她出了两口气,就让唐无念提溜人提溜到一边去。

郭中尉可是个重要人物。

一群学生挣扎着坐起身,激动地有一肚子话要分说。

洛严颇为无奈,可惜这些的确不是他能倚重为臂膀的同僚战友,只是些刚刚毕业的学生,实在不好对他们要求过高。

他亲自过去,给每个反叛者补了一下,着重关照郭中尉,把他牢牢铐在椅子上,再把学生们身上的镣铐解开,扶着陈圆圆在椅子上坐好,又检查各个舱门,救起被打昏过去的护卫队护卫,还有星舰安全人员。

忙活一通,回头便见方若华,叶清音,唐无念齐齐坐在安全阀门前面,一人手里捧着一杯热茶,茶叶是农垦星球的新产品,偏一点清透的红,香且浓。

“你们干什么呢?”

洛严无语。

第五百七十三章 动摇

隔着星网,主星上从上到下都在行动,军部紧急联系飞马星附近的驻军,调动人马前去救援,一片纷乱中,无数观众心情紧张,生怕下一刻敌人冲进来,睁眼却看人质中的漂亮小姐和俊美小哥哥排排坐好一起喝茶。

真不知道该不该夸他们镇定自若有大将风范。

反正紫罗兰联邦主星上的头头脑脑们,按着头要求医生给开止疼药的成群结队。

洛严深吸口气,努力把嘴角弯上去,“小祖宗,您三位如果有闲暇,不如去前舱探探情况,还有驾驶室,指挥室,敌人肯定不只眼前这几个。也看看我们的星舰损坏到什么程度,有没有抢救的机会。”

现在离安全还差出不知多少光年去。

目前他们乘坐的这艘一号星舰,明显遭到破坏,如果无法抢修,那恐怕就更危险了。

外面那艘正攻击自家星舰的护卫舰,也是联邦最先进的型号,列装所有武器,有三千训练精干的士兵。

他们却只有几个人质,几个惊慌失措的学生。

洛严苦笑:“如果我死在这里,能不能算因公殉职?死后能给我追认上将吗?就是追认了也很丢人现眼,后人评论时把我和夏木一并列,夸赞人家是为人类抗击星兽英勇殉职,换成我,被叛军割了脖子。”

他这么一抱怨,到是又劲头十足,绞尽脑汁想出路:“飞马星一定也出了问题,否则不会到现在无人联络,无人尝试救援。”

方若华幽幽一叹,抬头看向通往前舱的门:“飞马星守备军团,兵力四十万,有多少能保证忠诚?”

洛严一怔,终究还是摇摇头:“不知道。”

他停顿了下:“谢兰生不会叛乱,以谢家在联邦的地位,他……应该可以信任,只要我们坚持下来,一定能等到救援。”

“呵。”

郭中尉忽然抬头,张嘴吐出一口血沫,冷笑,他也不说挑拨离间的话,只是一扬眉:“你认识的谢兰生,年纪不到二十岁,天才之名远扬,家世显贵,是联邦第一舰队的骄傲,比起你来,名声半点不小。”

“现在这个谢兰生,是失去父亲以后,一直身陷地狱的魔鬼,怎么可能还和以前一样?你以为他能有多重视那些剩下来的谢家人?现在的谢家,当家做主的那位和谢兰生之间,不光没有情分,恐怕还有仇怨。”

郭中尉冷笑,充满恶意地转头扫过一群依旧未曾缓过神的学生,“刚才护卫舰攻击星舰的场景,你们以为天马星上的人会不知道?如果现在当真有天马星的星舰前来救援,你们敢放他们登舰?”

学生们面面相觑,神情动摇。

远离紫罗兰主星,远离校园,远离父母师长,他们才惊觉自己是如此无用。

在眼前这片星域,他们学习到的手段,规则,完全不适用,光明早就退去,留下来的只有野蛮和血腥。

洪如咬住嘴唇,惭愧又难过,她本天之骄女,自认为在联邦大学能站在金字塔的顶尖上,学校里便是同为贵族出身的佼佼者,也少有人能与她比肩,可今时今日,面对以前从不正眼看的小人物,却是无能为力。

她忍不住看了眼方若华。

其实也只有今日落难,她才正眼看这个同学,联邦大学论坛里,学生们之间关于方同学的传闻数不胜数,但她只当个乐子看而已。

若不是因为那件事,她怎么可能屈尊降贵主动去试探一个小贵族家的女孩。

可就是这么一个不被她放在眼里的女同学,偏偏能做到她做不到的事。

洪如不禁问道:“方若华,你不害怕?”

这人由始至终都是一样的表情,一样的轻松,似乎眼前发生的,让她惊恐的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方若华笑了笑:“有点,只不过害怕没用。”

洪如抿住嘴唇,忽然道:“联邦政府高层透露出消息,说议会智囊团列举的年轻一代最有潜力契合者中,你排名第三位,所以,军部决定在你毕业后邀请你成为入军部三大元帅契合者备选。”

她深吸了口气:“身为一个契合者,加入为大元帅服务的备选名单,堪称一步登天,一旦真正成为大元帅的契合者,服役三年后可以转政府任职,迅速升迁至高层,历年来,大元帅的契合者出过三位紫罗兰联邦政府总理,其它高层官员更是无数,也只有大元帅的契合者,得到过这样的机会,能够实现自己本身的价值。”

“每年备选人员只有一到二人,我今年机会最大,也势在必得。”

洪如叹气:“就因为上面透露了消息出来,你毕业也是无人敢去招揽,但我还是想赌一把,看看提前让你签了长约,绑在我洪家,结果会怎么样。”

星网上,看直播的联邦大学的学生们,还有其他学校学生哗然一片。

“真的假的?”

尤其是众多契合者们,简直羡慕嫉妒。

紫罗兰每年新增九千万大学毕业的契合者,有多少是一毕业就被一个人绑定,从此一生屈从于家庭,有的甚至连人身自由都不能保证。

方若华也恍然大悟:“怪不得,谜题总算解开了。”她笑眯眯转过头去看叶清音,“我就说,像我这样的人才怎么可能没人看得上。”

洪如:“你不生气?”

那是一个能站到顶层的机会,谁能无动于衷。

方若华笑道:“唔,如果直接就让我做联邦政府总理,我肯定感兴趣。”

洪如愕然,许久才苦笑:“你真是个怪人,算了,说这些有什么用,我们还不知道有没有明天。”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安全阀门岌岌可危。

学生们仿佛听到外面叛军一下又一下,暴力破坏大门防护网的声音。

“呜。”

终于有人承受不住压力,低声啜泣,几个女孩子瑟缩成一团,小声哭着喊妈妈。

洪如皱眉,张了张嘴却还是没有劝说。

她也是怕的,这种时候,要求大家保留联邦大学学生的尊严,也只是一句空话。

看到天之骄子们就和被剥了皮的雪兔一样无用,中尉心中快意的很,笑道:“你们等不到援军了!”

他这句话,说到了联邦大学所有学生心中。

众人几乎绝望。

星网上看直播的家长不知多少昏过去被紧急送往医院。

第五百七十四章 警戒线 (两章合一)

方若华眨眨眼,拍了下手,迟疑道:“我昨天约了墨星遗民的星舰来飞马星系见面,按时间算,他们应该就在附近。”

洪如哭笑不得:“方同学,你还是别想太多。”

墨星遗民?

就算那些人真的到来,那也不是援军,是送菜的。

所有学生都没把方若华的话放到心里,大家情绪低落,根本没有听她开玩笑的兴致。

甚至连洛严都有些悲观,转头去看脸色雪白的圆圆,他到还好,身为军人,早已经做好牺牲的准备,但圆圆的梦想只是能享受美食,欣赏风景,当个平凡的姑娘,过最平凡的生活。

和这个女孩子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像置身于古人典籍中记载的世外桃源,他本以为自己能够保护这种简单,让她永远单纯地活着。

只是这宇宙的平静终究无比脆弱,人心的欲望和惶恐永远也无法消除。

洛严叹气,准备写封遗书,只是想了半天,却不知如何落笔。

以前写遗书,都是他定个基调,由谢非动笔,所以他都不知道,原来遗书并不好写!

“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两副忠义胆,刀山火海提命现……”

星舰里忽然有人大吼。

洛严呛咳了声。

所有人,包括敌人在内都愣了下,转头四顾,寻着声音看向一身金黄的叶清音。

“……”

叶清音拿着自己的通讯器,也因着里面忽然爆发出来的大吼声茫然失措。

方若华无语,缓缓抬起一只手,捂下半张脸,打开通讯器,半空中浮现出一大片投影。

打头的是原先斯斯文文,现在怎么看怎么像强盗的原战。

身处的地方应该是一艘战舰内。

方若华这两年来,赚了不少钱给原战他们用,还林林总总具现出些适合星际时代的战舰,武器,技术人员。

原战显然经营得极好,乘坐的星舰外表不起眼,但她一眼便认出,那是她这两年具现出的最强大的星舰,经过多重改装,绝对比紫罗兰和帝国宇宙级的星舰要先进。

此时,原战后面就密密麻麻一堆人头,人人全副武装,就是穿的不大正规,和海盗差不多,笔直站立,双手背后,磕磕绊绊,却十分认真地在那齐声高喊:“一支穿云箭……”

呃,墙上挂的标志是黑色的大骷髅,怎么看,也更像海盗船。

连外面绘制的图像也是相似的类型。

方若华这么厚的脸皮,都心虚气短。再一想到,目前似乎还一直在直播,就恨不得直接关了通讯器了事。

联邦大学的工作人员在坚守岗位方面果真是让人敬佩至极。

幸好里面偶尔夹杂出没军容整齐,神情严肃的正规士兵,才让这场面没有显得太尴尬。

事实上,星网上收看直播的人们也被吓了一跳,无数人猜测这是军方哪一支部队,军部接到上面无数的询问通讯,简直欲哭无泪。

要是联邦政府的舰队是这德性,军部高层恐怕有一半要羞得引咎辞职。

方若华堵住耳朵,原战一行人终于停下嚎叫,特别诚恳地道:“老大,我带着弟兄们接受判决,老老实实在艾尔服役,不偷懒,不抱怨,一颗红心接受您给我的考验……”

“立功三次,只花了半年就免除惩罚,弟兄们也都早早脱了身,从今以后,我们一定听从命令,服从指挥,为实现老大的伟大理想而奋斗……”

方若华:“我想,你更愿意走到我面前,面对面说你的感想。”

原战大笑:“遵命,立刻执行。”

话音未落,透过星舰四周的晶面窗户,就能看到紧贴着星舰的护卫舰忽然被一股巨力扯开,十几个身穿机甲的战士像下饺子一样掉下去,紧接着就是一连串的炮击声,枪声,爆炸声,窗外一大片闪光。

学生们不顾刺眼的亮度,谁也不舍得移开视线,哪怕什么都看不到。

九分二十五秒后。

方若华走过去笑道:“打开安全锁。”

星舰安全人员迟疑片刻,终究按下密码,随即安全阀门落下,原战带着一大票身上破烂,皮肤黝黑的壮汉大跨步地进入,满脸堆笑。

联邦大学的学生们十分惊讶,先是松了口气,却不自觉略略向后躲了躲。

“我的首领,我的指路明灯,您的骑士来接您……”

原战却不理会这帮学生,只特别颇夸张地揉着眼睛,冲着方若华地吐出一连串肉麻至极的歌功颂德话来。

方若华挥了挥手,让原战带人去清理一号星舰,尤其是驾驶室。

“我要绝对安全。”

“放心。”

原战嘿嘿一乐,他手底下这帮人其实和那位郭中尉的身份相差不大,彼此都很能理解对方的手段和想法。

方若华又转头对跟上舰,沉默不言的军装士兵们道:“检查星舰,看看能不能修复。”

这些人冷静行过军礼,转身各自去忙碌。

联邦大学的学生们忍不住偷眼去看那些行走坐卧都如一个刻度刻出来的军人们,再回头看看方若华,满脸不敢置信。

方若华今年刚刚毕业,居然就有这么厚的家底?

洪如轻轻吐出口气,喃喃自语:“怪不得联邦政府会选择你!”

她又一蹙眉,正色道:“方同学,我承认你手下有一批很优秀的战士,但是其他人……”

话音未完,考虑到自己刚被人家救下,她还是没有继续说不好听的话。

“你拥有这些班底,起点会很高,用不了十年,联邦政府最高层的席位就会为你敞开怀抱。”

方若华失笑。

不到十分钟,整个一号星舰就被清理干净,所有叛军上镣铐,铐在两边侧壁上,高挑漂亮,除了不爱说话没有任何缺点的医疗兵默默为学生们治疗,安全起见,麻醉效果不可能消除的太快,但是身上的伤口都在最短时间内复原,女孩子们脸上的伤被小心翼翼地对待,治疗过后,除了略娇嫩,一丝痕迹都没有留下。

原战带来的人接管星舰操作,发动机重新启动。

洪如和学生们却仍是心有余悸:“……我们要去哪儿?”

洛严蹙眉:“飞马星上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联络一直中断,飞马星肯定也有变故,如果回去,说不定就是羊入虎口。

学生们更是害怕,有些嚷着要立即返回帝都主星,要回学校要回家。

有些迟疑不决,担心遇见星际海盗。

“护卫舰都没了,我们只有一号星舰,能量不足,万一再遇到星际海盗怎么办?”

整个星舰上嘈杂声一片。

洛严简直一个头两个大。

方若华哭笑不得,指了指星网直播:“联邦政府紧急调动的救援军队,第一舰队别动队的星舰已经通过虫洞,很快就能赶到,诸位冷静一下,不必太担心。”

星舰中终于安静下来。

事实上星舰内的状况始终在全星网直播中,哪怕只是为了面子问题,联邦政府的反应都不会太慢。

哪怕边缘防线距离太远,政府要调动军队救援,还必须与防线各个要塞星球的守备军团扯皮,但是花费的时间同样不可能太长。

别看从事件发生到他们自己脱困,因为紧张似乎过去好久,但其实没多长时间。

洛严松了口气,此时,和飞马星的联络也被接通。

虚拟投影闪烁了下。

谢兰生出现在星舰内,他人坐在指挥大厅的正位上,一地黑红色的血,显然也是经历了一场变故,但他本人并没有任何异样,眉眼冷淡,看到一号星舰上的场景,也没有任何意外。

洛严冷静地询问了下情况。

谢兰生轻描淡写地道:“守备军团第三师叛乱,目前情况控制中。”

洛严苦笑:“您从一开始,就并不打算救援我们?”

谢兰生完全不觉得有任何问题,很随意地点点头:“我猜到郭中尉或将叛乱,但在打草惊蛇,造成更大损失,甚至动摇风塔防线,和牺牲你们,两者间进行选择,我当然选择按兵不动,引君入瓮,消除军中暗流,至于你们的死活……确实不怎么重要。”

一帮学生气得脸都隐隐发红。

谢兰生到是难得轻笑:“我早就说过,让你们待在营地,不要随便乱跑,老老实实地度过这几天赶紧回主星去,你们不肯,现在出事了要来怪我?”

洛严没说话。

洪如努力憋住火气:“我一定会向军部投诉你。”

“请便。”

谢兰生的心情到是很好,“如果军部质询,我会给出书面解释。”

学生脸色发绿。

原战偷笑了声,让方若华瞪了一眼瞪回去。

谢兰生看了看时间:“好了,接应你们的人已经到达,祝各位旅途愉快。”

说完,就关闭虚拟投影。

洪如一口气憋在心里,偏偏她是按照大家族千金小姐培养起来的,从小就没学会过骂人,想半天没想出什么词,只恶狠狠地道:“怪不得人们都说谢兰生就是个无赖。”

虽然怒骂,却果然如谢兰生所说,救援人员的信号很快就到了。

联邦政府显然对自家的学生十分看重,附近的第一舰队别动队在附近的三艘星舰,五千多士兵,百余架战机全部列队赶来,使用特别能量结晶,一块供能相当于一个中等星球一年的能量用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就到了飞马星系。

对接成功。

救援队的冷中校松了口气,仔细询问过,学生们都没有大碍,连忙派出人员接管了一号星舰。

冷中校的人显然是专业人士,一上舰,首先控制郭中尉这一干叛军,再安抚学生,又向方若华道歉,却并不去飞马星,反而控制星舰前往第九防线,飞马星系,前哨宇宙基地修整。

“我们马上给星舰补充能量,然后立即返回双子星,同学们,你们的家长,老师,都十分关心你们的安全。”

冷中校言谈举止都带着浓浓的关爱,一下子就让学生们痛哭。

这些日子在飞马星受到的冷遇,各种委屈袭上心头,大家抱头啜泣。

冷中校也能理解,送了毯子和营养剂,让学生赶快和家里取得联系。

舒舒服服地坐在柔软度适中的座椅上,吃着口味还算丰富的营养剂,听到父母亲人百般安慰,一群学生总算是踏实多了。

基地到达,学生们都被请下去修整。

原战那一行人却是刚一下星舰,就被星港的士兵阻拦在警戒线以外。

还有后面那艘击毁叛军护卫舰,救了一号星舰的‘骷髅星舰’,也被无数能量炮齐齐对准。

“警告,编码错误,审核不通过,审核不通过。”

星港响起尖锐刺耳的警告声。

学生们愕然回头。

只看到那艘不大,弧度很特别,也很漂亮的中型星舰委委屈屈地停在警戒线以外,无数能量光束笼罩在它身上。

洛严登时变色,怒急上前一步:“老子他妈的也是从墨星洒了一地热血回来的,是不是老子也……”

话没说完就被谢非拖下去。

洪如茫然四顾,回味过来,连耳朵都气红了,怒道:“是他们救了我们,什么叫审核不通过?”

连柳爱英都露出一丝惊诧,却是低下头去一言不发,神色复杂。

冷中校同样意外,随即反应过来,蹙了蹙眉嘴唇微动。

原战却丝毫不当回事,笑道:“早猜到了,没事,我们的船停外面就好,星舰上什么工具都有,自己就能修,只不过能量石给我们补充一点总行吧?”

冷中校深吸了口气,僵硬地回头对自己身边副官道:“把我们存的能量石分给他们一半。”

原战耸耸肩:“谢了。”

说完,一行人转身就拆走,连同那些刻板的像机器人的星舰技术人员,战士和医疗兵,以最快的速度离开武器射击范围。

这些技术人员并不在联邦政府禁令名单之上,本来他们可以登入基地的,但是没有人说话,甚至也没有人抗议。

联邦大学的学生们全都不知该说什么才好,自己身上的伤口,还带着那些温柔姐姐们体温,可转头自家人就对人家如此戒备冷淡。

从被冷中校接管就特别老实的郭中尉嗤笑一声,漫不经心地开口讽刺:“看到了没有,谁要是再问我一句我为什么要走到今天这一步,我都要骂他几句白痴,谁被这么恶心,还肯为你们这些人卖命?没人那么贱。”

学生们哑口无言。

方若华摇摇头,和唐无念,叶清音也没有进入基地,默默穿上防护服向外走去。

原战领着无数人,齐齐向她行了一礼,转身,跟在方若华身后走向属于他们自己的星舰。

第五百七十五章 道路阻且长

洪如张了张嘴,没有喊住人,心里忽然特别难受,她从没有这样的感觉,忍不住问:“边缘星球的公民,不能去各大国主星也就算了,连这种前哨基地也不能来?”

冷中校蹙眉:“不是不能,只是……需要很复杂的手续。”

学生们一时间议论纷纷,连多口味的营养剂似乎都不那么香甜。

也只有这种时候,他们这些远离边缘星球,一直生活帝都附近的学生们,才真正感受到政府对边缘星球公民的管束之严格,还有这些可怕的,苛刻的对待方式。

“这也太不合理了。”

洪如气道,“就没有人想过这么做不行,也不对,我们联邦政府什么时候,竟然对我们自己的同胞如此残忍。没有人抗议过?没有人提出修改政策?”

冷中校看向洛严。

洛严气还没消下去,却是冷静许多,没吭声。

谢非冷笑:“怎么没有,我们洛少将年年在议会上提出修改边缘星球政策的议题,希望能保证给与边缘星球上人民的成长和进步的机会,给他们和其他公民同等的待遇。”

“至少新生儿应该不区别对待,孩子刚一出生就被打下烙印,这不公平。”

“对于驻守边缘星球的守备军团,希望尽可能地资源倾斜,以促进他们防守星兽的积极性等等。”

“问题是,联邦政府和军部口口声声说我们洛少将是军部未来之光,对他的话却当放屁,呵。”

洛严:“……”

谢非的舌头是越来越毒,哎。

他们议论纷纷,星网上的观众们也是哗然,众说纷纭,各类想法都有。

有人觉得都是紫罗兰联邦公民,的确应一视同仁。

也有人直言边缘星球上暴民太多,不严格管束对紫罗兰的威胁太大。

柳家只冷笑三声,不予置评。

不管外界如何反应,方若华他们一回自己的星舰,整个人都轻松下来,叶清音和唐无念去做饭,原战得意洋洋地把自己这些年拉起多少人马,建起多大的事业显摆了一通,当然,也不忘继续吹方若华。

夸她身在帝都,还是心系他们,每年都送不少钱和物资来供养他们。

“绝对没有再作奸犯科,弟兄们现在都在做倒买倒卖的生意,偶尔也帮小商队护航,连雇佣军的买卖也做得少,只有军部的悬赏任务才去接。”

“咱们弟兄的人脉遍及九大防线,紫罗兰联邦和帝国的星域,咱们都有涉及,不过没有显山漏水,不惹人注目。”

原战一行人是真没有把今天被那边的基地拒之门外的事情,太放在心上。

“……嘿嘿,换成当初我刚去墨星的时候,每次碰见这种事都大闹一场,得难受个十天半个月。”

“可这么多年了,现在的情况比当初好得多,如果连这点委屈都受不住,日子早就过不下去。”

方若华没有笑,慢慢摇了摇头。

原战看她不高兴,连忙哄她:“老大,您不是说了,要建我们自己的地盘,重建我们的墨星,我们自己的家,要研究克制星兽的东西,总有一天我们的孩子都能快快乐乐地成长,再也不用前防备星兽,后防备联邦。”

“看看,咱们这才叫志向远大,千万不要和那些小人计较,白白生气,不值当的。”

“要努力。”唐无念从后面探头出来,平平淡淡地道,“不可让幼崽也坐困愁城,朝不保夕。”

方若华失笑。

“我并不想和庸人计较,但你们觉得憋气却是正常的。”

她这几个小时空之旅,一开始到也有惨烈的时候,但惨烈也惨烈的痛快,是她自己愿意的,可谓生死无惧,从来没让自己不痛快过。

在这里她也没有感到痛苦,只是稍稍有些寂寞,又觉人性复杂,还觉前路艰难。也许只有置身于宛如末日这样的环境下,人心才真正最难揣测。

原主的家人不是不爱原主,但这种爱却是如此的冷静且克制,让人遍体生寒。

联邦政府高层不是不爱他们的国民,只是这种爱却是如此的狭窄和吝啬,让人无能为力。

紫罗兰从上到下已是一团乱麻,有识之士知道必须改变,却迫于星兽威胁,担心动荡,或者是其它各种或自私,或自保,或掩耳盗铃,得过且过的理由,闭上双眼,堵住双耳,不闻不看,坚持保留现状。

小人物们随波逐流,清醒者置身绝望。

“还真是道路阻且长。”方若华轻笑,“想一想,我把无念,清音你们这些江湖逍遥客唤来此间,真是有点自私自利。”

唐无念嘴里叼着串糖葫芦,回头眨了眨眼,脸上冒出个问号。

方若华噗嗤一声,乐了。

联邦政府做得不地道,显然他们自己也知道羞愧,洛严和冷中校大批量地给搬来各种物资,光是营养剂能量棒就堆了半库房。

能量石运来的也不少。

加起来折合成联邦币至少要过千万。

洛严更是长在他们星舰上,天天找借口和方若华一起上星网,还是上佚名空间去玩星舰竞速游戏,毫不藏私地给了她许多在联邦大学也很难学到的专业类知识,后来还是看方若华确实听得一脸懵,这才罢了:“我还真以为你十项全能,原来也有脑子转不过弯的时候。”

方若华:“……”

这位少将和宣传中冷厉坚韧的军中明星,铁血硬汉并不同,和什么人都能说得上话,为人也很谦逊和气,颇有稚子之心。

原战这么讨厌主星贵族的人,接触之后也和洛严很合得来。

“若华,你等着,紫罗兰不会这么下去的,先辈英烈建立的文明之国,不能是眼下这个样子。”

洛严难得说几句正经话。

方若华笑了笑,也没反驳。

联邦大学的学生们都急着回家,前哨基地也急着摆脱这些大麻烦,同样加班加点地干活,很快就把星舰检查一遍,补充完物资。

学生们即将返航。

这些天之骄子们被折腾的身心俱疲,但真要走了,却竟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十分复杂,洪如,陈圆圆几个,结伴过来拜访方若华,方若华干脆邀请她们找了个位置最好,能欣赏宇宙美景的地方,几块点心,一杯葡萄酒,熏熏然欲醉,留在心里的小别扭也就很自然地淡去。

洪如笑道:“祝你前程似锦。”

方若华点点头,一只手按在窗上,向外看去:“那些是……流星体?”

第五百七十六章 蚁兽群

在宇宙中看到这些‘尘埃’,并不是稀罕事,可是方若华的眼力非同一般,此时入目的那些,数量和样子未免都不同寻常。

想了想,干脆叫了原战他们过来。

别看方若华在大学读了这么长时间的书,好像理论知识学的不少,但关于宇宙,还是原战等常年生于此,老于此,葬于此的人懂得更多更全面。

探测仪器放出去。

原战盯着大屏幕许久,倒抽了一口冷气:“是蚁兽群!”

方若华上前两步,搜刮脑海中所有知识,最后得出结论:“似乎直冲着飞马星球去的。”

“以速度来看,不出意外会在五六个小时之后进入星球轨道。”

唐无念和叶清音齐齐站起身,本能地开始检查身上的兵器,机关,星舰上的各类武器装备。

原战手底下的人,还有士兵们,也完全没有任何思量考虑,以最短的速度回到工作岗位上,几乎一瞬间,星舰性能就提升到最高,所有装备都处于启动状态。

方若华直接接通洛严的通讯器。

七分钟之后,洛严就坐在星舰控制室内,全部探测器放出。

大屏幕上渐渐浮现出全景。

乍一看,就是一堆不规则的流星体群,除了移动速度略有些快,没有其它异常。

“小薇。”

洛严轻声道,“接通生物探测仪。”

“收到。”

温柔偏向金属音的女生过后,大屏幕上闪过一连串完全看不清楚的数据,图像越来越近,也越来越清晰。

等狰狞粗糙的触角当真出现在屏幕上,洛严心里咯噔一声,闭了闭眼,通知谢兰生。

大屏幕上的画面清清楚楚,让人想要假装自己是在做梦也做不到。

谢兰生一愣,神色骤变。

这还是方若华第一次看到,这个奇怪的军人露出如此伤痛而奇怪的神情,但也只有一瞬间,他第一反应是去检查风塔的工作情况,随即又坐下,回头冲左右吩咐:“启动伪装防护层。”

下一刻,星球外层出现一道防护罩。

洛严吐出口气,简单和方若华解释:“蚁兽有特殊的触觉器官,针对这一点,研究院也研究了许久,研究出一种伪装防护层,可以隔离星球,让蚁兽很难发现目标。”

“但是这一研究进行的不是很顺利,有时候一种新的防护层只能管用一两次。”

“启动防护罩,也只是拼运气而已。”

一分钟后。

蚁兽群明显减慢了一点速度,但是也只是片刻,对方似乎停了一下,随即又提速直奔飞马星。

谢兰生吐出口气:“失败了。”

所有人一时间沉默下来。

半晌,谢兰生道:“洛严,你让联邦大学的学生马上进入星舰,立即返回帝都。”

洛严点点头,第一时间通知前哨基地。

冷中校显然也有心理准备,像他这样的军人,几乎每天做噩梦的唯一内容,恐怕就是某一天遭遇兽群的攻击,各种演习也不是进行过一次两次,更是远赴防线进行过真真正正的战斗。

如今就在前线,遭遇兽群的概率本就提高了很多。

冷中校一声令下,前哨基地的战士以最快的速度集合学生们,立即把他们护送入星舰。

此时学生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一看那些士兵的言行举止,就知道是出了很严重的事。

洪如心下也一惊:难道又有人叛乱?

他们刚刚经历过一场危机,在这方面非常敏感,不自觉提高戒备,连忙把所有同学集中到一起,枪支武器都提在手边。

不光是学生们,一直关注学生情况的家长,甚至还在追直播的普通民众都再一次提起一颗心。

星网上一瞬间出现了无数的相关话题。

冷中校也没有隐瞒情况,直截了当地告诉学生们:“没错,我们遇见了兽群,历年来各大防线遭遇兽群登陆的幸存星球,数量不及三成。”

“所以,大家做好马上撤离的准备,我会调集前哨基地一半护卫舰护航,让你们立即返回主星。”

学生们乱作一团。

家长们也一下子乱了。

主星上,很多观众其实还是第一次直接感受到兽群的威胁。

以前也不是不知道星兽可怕,那些苍白的视频画面,死去的星球和人,各种灾难现场,无不让人心惊肉跳。

但总觉得这些离自己还远,末日还没到,但这一刻,看着学生们惶恐的神情,大家真正体会到一种遍体生寒的恐惧。

洪如领着学生们匆匆在通道中穿行,看着冷中校他们换上机甲,神情冷漠,猛地拿起通讯器,打给方若华:“方若华,方若华。”

方若华正吃饼干,看到这位高傲女同学害怕的脸,挑眉笑道:“别怕,蚁兽的速度不快,你们能安全回家。”

“你呢,你也快回我们的星舰吧。”

洪如心里发慌,总觉得方若华现在呆的那星舰,不过是一帮墨星遗民的,恐怕不够先进,而且听说还没补充完能量。

越思量越害怕,她伸手去抓身边的一个军人,“接上方若华,我们是一起出来的,我们要一起回去。”

其他学生听见,也慌乱点头:“一起走,接上方学妹。”

旁边的军人连忙安抚:“请放心,快先上星舰,我们会安排,不会放弃任何一个联邦大学的毕业生,这是我们的职责,你们放心。”

洪如这才略有些心安。

和刚刚经历过的危机不同,上一次他们对抗的到底是人,虽然也可能会死,但他们并不是没有勇气去反抗。

可是这一次,遇见的却是让人无能为力的星兽。

越是读书,越是学习,越是知道的多,就越害怕如今宇宙中真正的霸主。

人类在星兽的包围下节节败退,在这种对抗中,完全看不到胜算和希望。

洪如有时候也很伤感,偶尔同样会和大部分同学一样去想:我们有未来吗?

可那时候也只是随意去想一想,此时真正和兽群离得这么近,看到冷中校冷漠地把大批量的探测仪器,从各个角度拍下来的视频,她终于感受到末**近的脚步,这种威胁是如此的清晰恐怖。

第五百七十七章 做英雄

方若华安抚了洪如,转头看原战。

原战托着下巴坐在最符合人体力学的椅子上,半个身体前倾,搭着柔软的,被他精心装饰过的小方桌。

一排排跟随原战多年的墨星遗民,沉默地蹲坐在各个角落,各自做各自的事。

右边洛严和小薇不知在鼓捣什么,看起来很忙碌。

前方大屏幕上,谢兰生双手抱头,在转椅上慢慢吞吞地转圈。

周围他们守备军团的将士们来来去去,时不时压低声音和他说几句话,他也只是‘唔、嗯、去吧、照办’,声音沙哑,刚才的惊慌已经从他脸上褪去,不过没一会儿,他就随手关了通讯仪,显然并不打算和他们大眼瞪小眼等待最终的结局。

从星舰太空望远镜上看那颗小小的飞马星,就会发现飞马星显得黯淡无光,土红色,并不美,有一种死气。

唐无念在整理自己的暗器。

叶清音在笑眯眯地缝荷包。

医疗兵们暂时看不到人,但是方若华能想象得到,他们正在把一批一批的药剂从生产线上搬运下来,分发到每一个人的手里。

众人眼睁睁盯着蚁兽不断靠近,气氛到不像当初失去墨星时那么慌乱无措。

原战就很想得开:“该来的迟早会来,我们不是第一个,飞马星不是第二个,这回咱们还算幸运,蚁兽和别的巨兽不同,它们对袭击人类其实不怎么感兴趣,只要不迎面碰上,它们主动攻击的可能性不大。”

是,蚁兽的危害在于喜欢筑巢。

它们占领一个星球,会把那个星球从头到尾挖通,会圈定地盘,把一切有用的东西都拖回自己的巢穴,包括它们地盘里的人类。

密密麻麻的蚁兽彻底吞噬一颗星球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只有数个小时。

第九防线之外,破破烂烂的死星像亡魂一样在宇宙里游荡。

洛严就看着探测仪的一角,蚁群过境,一颗小星球在他眼前崩溃。

“真像是命运的预示。”

他转过头看方若华,“我要回前哨基地,若华,送你们先走?”

方若华点点头:“走。”

原战老老实实起身,去安排最优航线。

洛严抬起手把自己的军装领扣系好,戴上帽子,在光滑的金属墙壁上照了照,形象还是很完美,刚要离开,就接到冷中校的视频通讯。

“洛严少将,谢少校要求郭建伟中尉……前飞马星守备军团郭建伟中尉和您通话。”

洛严吐出口气:“接。”

谢兰生先从门口进来,点点头,一挥手,一阵脚步声响起,很快,郭中尉那张带着轻佻笑容的脸就出现在虚拟屏幕上。

洛严冷着脸:“我很忙,你有话直说。”

郭中尉这回也没有卖关子,就是有点不甘不愿:“我的团队曾研究出一种能对付蚁群的办法。”

洛严一愣:“请说。”

郭中尉咬牙,瞪了谢兰生一眼,先冲他又吼了一句:“你这人真是个神经病,就这么颗半死不活的星球,有什么好留恋的,蚁群想要,让他们占去就是,你怕当星球遗民?你现在又比遗民好多少?”

谢兰生还是面无表情:“说吧。”

郭中尉摇摇头:“本来还想用这个法子换姓柳的丫头一条命,现在算了,和一群傻子有什么好计较的。”

“我的人发现蚁兽莫名其妙地去吞吃另一种不知名星兽,他们觉得好奇就调查了一下,最后发现这种星兽体内带有一种香气,香气能让蚁群兴奋。”

“只要蚁兽感受到这种气息,就会穷追不舍,决不放弃。”

郭中尉挑眉,“经过多方探查,我们才知道这种星兽应该是吃了一类香料,真正吸引蚁群的,是香料。”

“香料在哪儿?量有多大?”

洛严转头问谢兰生,“马上准备,派出所有机械人,智能飞船携带香料,把蚁群引走。”

谢兰生没有说话。

郭中尉翻了个白眼:“哪有那么容易,必须要活物吃进去之后才能起作用。”

洛严一怔。

谢兰生:“我们守备团志愿者七百零五人,愿意服用香料,承担这次引走蚁群的任务。”

“人数应该足够,我要求你上报联邦政府,给他们的家人发放奖励,给他们,他们应得的荣誉。”

洛严:“……好。”他顿了顿,“我亲自驾驶星舰,带他们去。”

谢兰生登时皱眉:“你没有必要非要跟着去送死。”

洛严沉默片刻:“我身为目前第九防线军事最高指挥官,身先士卒是我的荣耀和责任。”

说着,看着小薇,“这句话要记录下来,将来有人为我著书立说,我赴死前这一段肯定会是很重要的内容。”

小薇:“……好的。”

方若华叹气,一伸手打断洛严的慷慨激昂:“把香料运上我的星舰,马上所有人出发,捕捉一批兽类。”

说着,盯向郭中尉,“吃了香料的活物就成?”

郭中尉无语:“好吧,行,只是野兽可不会主动把蚁群引走,别指望智能操作系统,就算是你们洛少将最顶尖的智脑‘小薇’,也不可能完全精准操作一艘星舰,做宇宙航行时应急也就罢了,像这种要把蚁群引走,还必须引得非常远的事,智能系统办不到。”

方若华轻笑:“所以要加上人。”

紫罗兰的智能系统已经非常发达,但是星舰太复杂,终究做不到无人操作。

谢兰生一声令下,一千多只各式各样的野生动物装笼,和几箱从实验室翻出来的香料一起送上星舰。

方若华想象了下守备军团的战士们成群结队,驾着机甲,飞车,满地活抓野生动物的场面……

“生活在没有动物保护部门的时代,原来竟然也有点好处。”

洛严:“好了,接下来是我的事,若华,送你们去……一艘最新型号的星舰,你带着兄弟们回家。”

方若华头也不抬一下,仔仔细细地研究星图,研究航行路线,把有人生存的星球都圈出来:“原战,带兄弟们走。”

原战失笑:“老大去哪儿,我们就去哪。”

洛严蹙眉张了张嘴。

原战就翻了个白眼:“别争了,咱们都是些亡魂,活一天少一天,再说,瞧我们老大这意思,蚁群的事她要担起来,我们老大谁不知道,那是生来就只愿意当英雄,不肯做狗熊的。”

方若华:“……”

第五百七十八章 平安

原战讪笑:“我只有一句话,老大在哪儿我们在哪儿。”

被抛弃过无数次。

抛弃过别人无数次。

现在,再也不想被抛开,也绝不会再抛开别人。

唐无念和叶清音笑了笑,都没说话。

方若华叹了口气:“留下必要的人操作星舰,其他人都搭乘别的星舰先回艾尔。”

原战挠头:“怕是没人愿意走。”

艾尔毕竟不是他们的家,实在没有多么强烈吸引力。

大屏幕上,谢兰生神色平静,没有反驳,没有道谢,只是静静地道:“飞马星最先进的星舰也比不上前哨的‘不死之鹰’。你们如果乘坐不死之鹰,或有生还希望。”

原战哼了哼:“就你们联邦那些制式的玩意儿?我这个宝贝,论稳定性,论速度,超过你们那破船不知道几百倍。”

好吧,去赴死的人有决定权。

谢兰生闭嘴。

说话期间,准备工作一直进行,话没说完,一切准备就绪。

一号星舰上,冷中校平平静静地告诉所有学生,墨星遗民们会帮忙引开蚁群,在他们出发的同时,我们用最快的速度离开飞马星系。

“星舰离港,还有你们身上带着的气息,都有可能会吸引到蚁群,等他们成功和蚁群接触,我们再出发,才是最安全的选择。”

洪如:“……”

好多学生脸上的神色惶恐。

他们还年轻,还知道什么叫心虚,洪如忽然想到当时进入前哨基地,那些人在救了他们之后,被拦在警戒线之外,却没有丝毫动容,平静地离开。

他们这些联邦大学的精英,受了人家的大恩,在最关键的时刻,却对人家毫无助力,如今,忍受完屈辱,对方还要为了别人的星球,牺牲自己。

“究竟什么人才没有好好生活的价值?”

洪如心中难受的厉害。

洛严坐在方若华对面,说什么也不肯下星舰,只和陈圆圆联系了下。

看到圆圆嫩嫩的小姑娘,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默默看着他,洛严觉得自己刚才吃的营养剂变成最完美的甜粥。

“自己回家,注意安全。”

“嗯。”

陈圆圆低下头,轻轻应了一声。

洛严觉得她特别漂亮。

方若华扭过头去不看这人和美人互诉衷肠,一直到星舰上一切准备就绪才道:“其实这一次,人多人少都不重要,你根本用不着一定要留下来。”

洛严把谢非和身边的护卫都打发走,让他们护送学生们返回帝都,自己却是不肯走:“如果我真的只让一群平民去完成这一次任务,那么我回去就得自己脱军服,摘军衔,否则也没脸继续做紫罗兰的军人。”

“我不是跟你说过,紫罗兰不该是眼下这个样子,改变,先从我自己开始。”

方若华想了想,也就不去劝。

反正她本人没有赴死的想法,至少不是现在,现在许岚和圣德门还半点消息都没有,她怎么可能会想死?

一号星舰内。

学生们沉默良久。

联邦大学的十三位直播负责人小声交流了两句,其中两个站起身道:“我们希望能和洛严少将在一起。”

冷中校愕然。

这两个人神色到是有点激动,其中一个更是眼睛发红:“不是说笑话,我们也害怕,也考虑了很久,也想老老实实回家……但是我答应过校长,要把这一次旅行都拍给大家看。”

“这一次旅行中最值得让大家都看一看的,恐怕就是接下来要发生的一切了。”

洛严一收到消息,登时也笑:“好,有血性。”

登时让人,唔,微型把直播设备送过来。

“虽然很有血性,但是这个活我做得比你们好,相信星网上下到稚子,下到老人,都喜欢看我直播远胜于你们。”

两人:“……”

实在是哑口无言。

一切准备就绪,方若华起身离开指挥台,示意洛严坐上去。

洛严笑眯眯招招手,右手握拳,触肩,回平安礼。

几乎只是一瞬间,毫无征兆,星舰便在星港消失。

洪如完全没有反应过来,扑到窗边向外看去,只看到从眼前划过去的,漂亮的尾翼。

谢兰生摘下军帽,笑了笑:“这星舰的确很出色,比我们的好。”

郭中尉愣了半天,忽然挣扎着抬头,看向冷中校和那一干学生。

“去年十二月,我小侄子和柳爱英的弟弟打了一架,打赢了,回家后我爸连夜带着他去柳家门口跪着赔罪,跪了三天,没见到柳家的人,我爸想带着家里人离开主星,可是不允许通行。”

“我知道为什么,因为我犯了罪,被罚在飞马星系服役,所以他们就不能走。”

“后来,我小侄子就被人打死了,遍体鳞伤,死不瞑目,我爸也气死得吐了血,没两个月就卧病在床,再也没有起来。”

“凭什么?我小侄子和人打架,也不过是因为不想跪下,不想舔柳家那小少爷的鞋,有什么错?”

郭中尉嘲弄地扬了扬眉,冷笑,“我听说,政府要优待我哥和我姐,给他们在主星安排工作,多好,多少人求都求不来,这是优待,可我他奶奶的就不想要这份优待,我就是不甘心!”

一号星舰内,所有学生都没有说话。

柳爱英低下头,浑身发颤,一颗心好像被巨大的拳头握紧,剧痛。

郭中尉板起脸,冷笑:“我到要看看洛严和那帮墨星遗民们,最后落个什么下场,他们死了,联邦政府能记住他们几年,联邦那些道貌岸然的大贵族,究竟能有几分感激之心,这帮他们无论如何都想保护的学生,未来是个什么样子!”

星舰上沉闷的气氛蔓延。

所有人都好似听不到他的话。

郭中尉吐出口气,直接对冷中校道:“那种香料有可能让蚁群狂躁,让他们注意一点。”

谢兰生点头,让身边的副官通知洛严。

洛严却第一时间出现在大屏幕上:“还有一个小时,我们将进入蚁群的感知范围,你们坐好离港准备。平安。”

冷中校沉默片刻,轻轻地吐出几个字:“平安。希望诸君顺利返航,我在帝都等候将军。”

第五百七十九章 笑喷

“咳!”

洛严忽然一笑,收敛了一本正经的表情,显得轻松许多,“别那么严肃,直播呢。”

开两句玩笑,那仅有的一点悲壮的情绪,到又减弱了些。

洛严转头看到星舰工作人员标准的,完全超出教科书级别的操作,堪称心动神摇。

微型拍摄仪器摆弄了下,居然还真玩得似模似样。

认认真真拍了半天,还加旁白,提示收看的观众注意学习记录。

“第一舰队夏木手底下的星舰操作人员,号称联邦最优秀,我看比起我这帮同伴,还要差上三分。”

星网上一众带着悲伤,为少将哭泣的观众们一时也哑然。

他们好像从没有见过少将这一面。

他们也从不知道,洛严少将还会吐槽夏木中将……两个人熟悉吗?

似乎在正式场合,两个人只是点头之交而已。

唔,至于说矛盾,大家也没看出来过。

私下场合,少将从不对中将敬礼这件事,在广大民众眼中十分正常。

洛严少将向来高冷,他有这样的举动,有什么好奇怪的,要是他毕恭毕敬地对待长官,那才领人惊奇。

如今还有时间,洛严带着笑容在星舰里参观,好奇心十分旺盛,动不动就拐弯抹角地探听星舰的底细。

他这种放松情绪的方式有点意思,方若华到不是很意外,在联邦大学时便听谢非说过两句,洛严喜欢拍摄,也喜欢露面,每次他接受著名媒体采访时,都要化妆,彩排许久,光是为他写稿子,做宣传的,整个第三舰队就养着半百人。

他对外的形象,都由专人来涉及维护。

一号星舰上的谢非表示:“小爱好而已,好处比坏处大,反正就是哪天玩崩了,他也依旧是联邦杰出的少将,军部倾力培养的人才,他的精神力和体能等级也不会因此改变。”

方若华到是觉得,洛严变成今天这副模样,格外纵容他的谢副官也是难辞其咎。

星网上的观众们却是体会不到方若华的那点小腹诽,心里惶惶无措,好多人都忍不住一哭。

方若华站在旁边看了半天戏,忽然一拍手:“对了。”

众人齐齐转头看她。

方若华托着下巴,神色严肃,抬头道:“唐无念,你来给观众朋友们讲解一下我们星舰上使用到的前沿技术。”

唐无念怔了怔:“哦。”

他向来听话,在这方面下的工夫也最多。

虽然还是星舰上具现出来的技术人员在这方面有优势,可这些技术人员先天条件不足,技术出类拔萃,却是行为刻板,很难直接与人交流。

好在唐无念也够用了。

他长得比洛严还好,五官精致得像是画出来的一般,气质卓然,带着远古才有的一种静,衣饰精致,又很年轻,实在是青年才俊。

如今正在赴死的途中。

也许很短的时间以后,这个年轻的生命就要在宇宙中凋零。

人固有一死,宇宙中牺牲在巨兽魔爪之下的勇士不计其数,但有多少能让这么多人看着,一步步走向死亡,还是这么漂亮的少年,没有丝毫的慌乱,那么镇定,沉默。

观众们都快被自己的脑补给疼得心肝肺炸裂。

“好孩子,你有什么想说的就说吧。”

“我们一定认真听。”

“你有什么愿望也说出来,我们肯定帮你实现。”

唐无念不徐不疾地讲了讲他们星舰上用到的一些先进技术,他本来就是机关高手,如今学会星际这方面的知识,在技术水平上绝对不比真正的技术高手差。

方若华这艘星舰,也的确比当下最先进的还要先进许多。

星网上专业人士听得双眼冒光,听了一会儿更是痛心疾首。

“这么年轻,绝对是天才!”

“让这样的天才,这么好的星舰一起陨落,简直就是犯罪。”

“紫罗兰的耻辱!”

“……”

一时间军部接到了无数的投诉电话,帝都还有好多人到军部周围去游行,抗议,质问他们怎么能害死如此优秀的少年人。

军部也急,不说别人,损失一个洛严军部上下就都想去撞墙,可他们手不够长,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他们再严令洛严返航,对方不听又能有什么用?

要是可以,他们还想派出去百八千人敢死队,把洛严替换回来呢。

一个洛严,比一千个,一万个联邦士兵都值钱!

先不说他的家世,光是联邦政府和军部,每年花费在他身上的资源和金钱,都足够养一个小型舰队的。

哪怕不说洛严,方若华那是上面点名关注的重点人物,听说大元帅主动夸过她。

如果可能,他真想下令飞马星系不惜一切代价护送这几位回主星。

问题是这几个都是无论他说什么,全能当根本听不见的主!

隔着星网,众人的欲哭无泪唐无念一概不知,他老老实实按照方若华的指点把该介绍,该显摆的都显摆一遍,然后方若华借机挥毫泼墨写了招聘广告,让他在手里拿着亮一亮相。

“寻找与我们志同道合的你们,共同实现人生的意义!”

观众们:“……”

洛严都笑喷了。

“洛严少将。”

星舰里众人都笑,小薇默默计算时间提醒道,“马上进入蚁群的感知范围。”

洛严默默在指挥位置上做好。

方若华站起身,走到他身后坐下。

大屏幕上已经能清晰可见地看到密密麻麻的蚁群,漆黑的,巨大的眼睛,又长又密的绒毛,两根触角感觉比成年人的身体还要粗一倍有余。

镜头拉近,有那么一瞬间,方若华也毛骨悚然,总觉得蚁兽正盯着自己,看到了灵魂里面去,让人遍体生寒。

星网上无数观众同一时间静默。

多少人身体微微颤抖,恐惧袭扰精神,转移开视线,不敢直视。

原来这就是兽群。

看过多少次事后的报道,也没有今天这般震撼。

“坐稳。”

洛严沉着一张脸,轻声道。

根本不必他提醒,原战一行人,连同方若华,唐无念,叶清音,都把自己牢牢地固定在座椅上。

“加速!”

洛严一声令下,星舰陡然加速,朝着蚁群冲去。

一瞬间,蚁群似乎停顿了片刻,触角齐齐指向星舰,左右摆动,然后同样骤然加速。

“啊!”

学生们抵抗不了心头的紧张,好些人不觉小声惊呼。

第五百八十章 赌一赌

方若华转头:“动物们都已经喂食过?香料够吗?”

唐无念点头。

“我做的饭,挑食的滚滚也爱吃,它们都吃得很香甜。”

方若华:“……”

让唐无念这么一说,她恍惚间都有一点小小的罪恶感。

罪恶感就罪恶感吧。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为了人类,这些野生动物们就请去英勇牺牲一下好了。

方若华示意,操作人员便把她手中的星图放大到大屏幕上。

“等吸引到兽群之后,我们不能闯蚁兽的老巢,必须绕过这一片乱星云,远离飞马星系。”

方若华用手点了点象征空白地带的黑色区域。

“去空白地带?”洛严猛地把头转过来

方若华点头。

人人都知道空白地带属于紫罗兰联邦统治范围内唯一未知的地方。

未知自然伴随巨大的风险。

每次探险团队做了再多的准备,进去之后还会因为各种星团,星云,诡异的扭曲空间,辐射,奇异生物,黑洞等等,而丢掉性命。

就是经验最丰富的探索者,也不敢毫无准备进入一片空白地带。

不过有一点,很多生活在空白地带之外的星兽,到是有一种本能的危机感,并不喜欢踏足陌生的危险领域,尤其是蚁群这类组织性很强的群体,进入空白地带,至少应该能摆脱蚁群的攻击。

方若华轻声道:“我们去赌一赌运气。”

众人沉默下来。

原战都开始变得有点紧张:“我听说进入那种地方,肯定尸骨无存。”

别看星网上总有无数年轻人向往成为一名真正的探索者,去探索这个宇宙的未知,但在星海中闯荡久了的老油条,对于那样的地方却有着万分强烈的戒心。

叶清音莞尔。

唐无念也笑看了方若华一眼,别有深意:“别紧张,去那里说不定能找到我们的家。”

原战他们老是听方若华三人对空白地带充满向往,到也没深思唐无念的话。

大屏幕上,小薇不断地报告蚁群速度,星舰速度,所有星舰操作人员精神紧绷。

洛严甚至感到自己的精神力不可抑制地向四周探去。

星网上无数的观众,心脏砰砰地跳动,剧烈得仿佛下一刻便会从喉咙里飞出。

“来了!”

方若华深深呼吸,轻声吐出几个字,“不要怕,稳住!”

星舰骤然加速。

星网上所有的观众屏住呼吸,看到蚁兽群在大屏幕上不断放大,放大……铺天盖地。

星舰好像一条游鱼,擦着蚁兽粗糙的触须一闪而过,险之又险地避开无数探过来的爪子,滑出无数个漂亮的弧度。

军部收看直播的夏木坐直了身体,揉了揉眼睛,他的副官惊愕道:“这动作好有点像A组764联动。”

一群金星将军齐齐转头。

夏木解释道:“是佚名空间里,星舰竞速时出现过的一组高难度动作,很多人尝试过,很难做出来,一开始是在联邦几个军校的学生口中流传,后来咱们军部好多小年轻也去玩,能玩出来的寥寥无几。”

他的副官蹙眉:“我带着手底下的人试一百次,只能成功做出两次这样的动作,还做不了这么流畅漂亮。”

老家伙们完全听不懂。

军部一群小孩子却是叽叽喳喳议论起来。

登录佚名空间的的人数也骤然增多。

他们这些专业人士还能讨论讨论动作,其他人就只剩下紧张。

眼看着星舰险象环生,一次又一次虎口脱险,所有人的心也跟着起起伏伏。

“啊!”

眼看一根触角戳到尾翼上,让星舰的防护罩晃动了好几下,心理承受能力不强的观众都捂着心口倒了下去,再也不敢多看。

夏木也觉得心惊肉跳。

至于洛严,他到是因为身在其中,过于紧张,反而并不怎么怕,反而轻快地笑了一声:“痛快!”

一分钟,两分钟……

无数次地接触,无数次险险逃生。

小薇给出提示:“冷中校,到了出发时间。”

前哨基地,一号星舰内,冷中校和所有学生看着那艘漂亮的星舰越来越远,良久无言。

洛严笑道:“一路顺风,快回家去吧。”

一号星舰稳稳地离开星港,洪如忽然向前一步,抢过冷中校手中的通讯器。

“方若华,大元帅契合者备选的位置,联邦政府肯定会给你留着,我等你回来。”

方若华惊讶,指了指自己手书的招聘广告条幅:“可是我打算自己创业,唔,研究星舰,研究最先进的武器,研究远古的文明,给紫罗兰所有人带来最好的精神生活,控制星兽的危害,等等。”

“总之,想做得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恐怕没时间去当一个契合者。”

洪如满腔愁绪一下子被噎了回去。

“你这人……还真是,一点都不感性。”

方若华哭笑不得:“我感性的时候,您老人家还不知道在做什么呢。”

想当初她也是文艺范十足的小主播,小写手,伤春悲秋玩得不比谁差。

可如今和当初比,似乎过了好几辈子,再怎么刷绿漆,她也很难嫩一嫩。

洪如也没办法:“好吧,你要是安全回来,我给你满天下发招聘传单去,最顶尖的几所大学我都去,至于我,你就别想了,真跟你做事,我爸会撕了我的皮。”

一号星舰启程返航,返回他们的帝都去。

方若华的‘骷髅号’,带着蚁群驶向宇宙的未知地带。

谢兰生看着蚁群距离飞马星越来越远,依旧没有放松任何一点戒备。

星港上所有运输飞船都待命中。

守备军团全副武装。

警告信号一直在响。

逃生通道的地点,逃生计划一直在宣传。

一直到蚁群一点一点地调头,追着那艘特别漂亮的星舰,飞出飞马星系的边界,他才松了口气,脱下帽子,擦干净额角的汗水,轻轻吐出一口气:“危机解除!”

他想了想,连通飞马星公民的公共频道,静默片刻,只说一句话:“请诸位铭记今日,无数无名英雄的牺牲,换来的今日。”

飞马星上一片沉默。

直播的信号一直很顽强。

紫罗兰政府和军部直接与星网技术人员通话,要求他们务必保证信号畅通。

黄帝不太懂技术方面的事情,可是他昏昏沉沉地晕了片刻,只见那艘星舰就穿过了幸运乱流,绕过了第九防线的边缘。

他心里也明白,这艘星舰的速度很快,非常先进,心中不觉有一丝渴望,也许,洛严少将他们当真可以平安归来。

第五百八十一章 希望

星网之上,无数人都在祈愿。

黄帝忍不住大叫:“可以了,已经可以了,快点把那些野生动物都投放出去,马上逃生。”

不知道多少人都狂喊。

第九防线内所有的有生星球却是全力戒备。

有些有权限登入星网的都是忧心忡忡:“他们想把星兽投放到什么地方?”

“这方向距离我们很近了。”

“不行,守备军团干什么吃的,不能让那艘骷髅号接近我们。”

洪如看到这些言论,登时气急,直接接入星网,冲过去就想把这帮人痛殴一顿。

洛严却是丝毫都没有恼怒,竟还有闲情逸致风度翩翩地让自己在直播中露脸。

“第九防线,十四颗有生星球上的公民们都不必担心。”

他不觉一笑,转头看方若华,也让镜头转移过去,“你们可能不认识这个姑娘,我给你们介绍,她叫方若华,联邦大学最优秀的毕业生,精神力,体能都至少是S,这艘最高时速超过联邦宇宙级三倍有余的星舰,也属于她。”

“很年轻,很了不起,也有特点,也特别厉害,我就十分的害怕她,在她面前简直是连说话都要思量三次,才敢出口。”

“像这样年轻的,漂亮的女中豪杰,事情都做到了现在这一步,你们看看,她如此的镇定自若,坐在星舰上,身后是数以万计的蚁兽,她都让自己像坐在联邦大礼堂参加国宴。”

方若华:“……”

吹得她,觉得十万分羞耻。

洛严的人设这下子彻底崩塌,简直没办法继续看,估计不知多少迷弟,迷妹们都在崩溃中。

洛严却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有哪里做得不对,笑道:“你们说,像我这样的年轻将军,像方若华这样未来无可限量的优秀女性,如今事情都做到了这一步,难道还会让它有不完美的结局?”

“你们看看,我们的人很多,大家都不是不怕死,既然舍生忘死到了如今的地步,就不接受失败。”

他把镜头转移到原战那些人身上。

原战忍不住躲了躲,整理了下自己的衣服,脸上爆红。

洛严笑道:“他们是墨星遗民,失去了自己的星球,在宇宙中颠沛流离,没有安寝之地。”

“此时他们挺身而出,就是希望不会有其他兄弟姐妹,再遭遇和他们一样的事情。”

原战:“……”

他敢保证,自家那些直脑筋的弟兄们,绝对没有想这么多。

“我们要保下飞马星。”

洛严一字一顿,“我们也要保住第九防线所有的有生星球。”

“我希望从今以后,所有的联邦军人,九大舰队也好,各路守备军团也好,无论如何也要竭尽全力地保护所有的星球,所有的公民。”

“我希望,无论是帝都主星的公民,贵族,大商人,政府官员,还是边缘星球上的小市民,甚至是罪犯,都能够受到联邦政府的保护。”

“紫罗兰是永恒的爱与守护,我希望,紫罗兰能够永恒。我希望,有朝一日,星兽不会继续威胁人类。”

星网之上,鸦雀无声,不知多少人落了泪。

洛严停了停,轻轻一笑:“好像我不止一次地让谢非帮我写遗书,唔,这次似乎也没写……你们看,我们快要离开第九防线了,再向前,就是未知地带。”

话音未落,蚁兽追至,堪堪缠住了星舰的尾翼,所有观众屏息凝神。

星网直播的虚拟屏幕却是瞬间闪烁了下,眨眼间只剩下一片空白。

黄帝的心一跳,一个趔趄倒地,哪怕砸得腿青肿了一大片,竟是半点没感觉到疼。

不知多少人眼前发黑,无数人激动至极——“信号断了?”“出了什么事!”

夏木默默无语。

军部上下不知多少人急得,连冲星网管理中心拿枪把技术人员全都突突掉的心都有。

一号星舰上,所有人都没有开口的欲望。

陈圆圆死死咬住嘴唇,任凭血珠挂在唇角。

“呜!”

不知谁呜咽了声,洪如不耐烦地叱责:“闭嘴!人还没死,哭个屁。”

冷中校骤然回神,起身来回踱步,急声吩咐:“立即定位小薇,连通第九防线所有雷达站,通知帝国方面,协助寻找洛严少将。”

“所有探测仪都发射出去。”

冷中校神色还算镇定,但是心中却已经有了很不好的预感。

事实上,方若华星舰上的情况的确是险象环生。

蚁群的数量太过庞大。

幸亏一群操作人员都是高手,勉强还算可以应付得过去,如果单单只是想逃掉,恐怕还更简单。

问题是,现在他们是引怪的,目标是把这群蚁兽引开,让他们永远也不要找到回飞马星的路,更没有回去的想法。

这便只能自己给自己增加危险度了。

到是洛严,此时竟只是觉得有点刺激,没有感觉到太大的危险。

“我总觉得若华你这人天生幸运度高,和你一起行动,我生还的可能性很大,遗书什么的,肯定用不着。”

“只可惜直播在这么要紧的时候中断了,圆圆小姐也看不到我的英姿。”

洛严摩拳擦掌,“肯定是刚才的撞击造成的,借两个人,帮我修修这些设备,应该不难。”

说完,他就当真心大地跑去修他的仪器。

估计以前洛少将肯定不这样,这么年轻就少将军衔,那可不是平白来的,参加过不知凡几的战争,立下过赫赫军功。

方若华摇摇头,问驾驶员:“还有多久能进入未知领域。”

“根据星图显示,还要穿过前方的星云,再绕过一片碎星带。”

驾驶员声音有些刻板,停了停计算完,“全程需要四十九个小时。”

方若华缓缓吐出口气:“能量?”

“足够。”

“那就好。”

并不算太好,方若华虽然在此之前,看过十多万字,关于蚁兽和蚁群的分析报告,觉得自己做好了准备,但是真正遭遇,还是有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

星舰化作游鱼,性能提高到极致,方若华不自觉有耳鸣的头痛感。

坚持再坚持。

一天过去,两天过去……

终于,绕过了碎星带,大家已经能够看到远处扭曲的空间。

方若华轻轻呼吸:“货物装逃生舱,准备弹射,射程尽可能大。”

操作人员登时开始行动。

方若华却有些不甘心:“终有一天,我们不必再用这种权宜之计。”

蚁群一时被野生动物们引走,但说不定哪一日,他们会再次找到人类居住的星球,又是下一轮的灾难。

可下一次,还会有如今的幸运?

一切准备就绪。

弹射倒计时。

洛严慢吞吞扔下手里的工具,笑道:“正是时候,我们看看直播系统修好没有。”

“对了,士兵,帮忙连接星舰主脑,我要把这场战争,真正全星网直播。”

第五百八十二章 神啊!

黄帝拉着几个学校老师,自己的老伙计,一口气喝了三壶酒,心中抑郁难耐。

他的朋友连酒钱都不嫌贵,由着他喝。

一号星舰内。

洪如呆呆地看向远方的星海。

已经看不到那艘‘骷髅’的痕迹。

好像就在不久之前,她心里想的是要和方若华一争高下,要怎么把她压服,要在竞争中争取先机。

似乎还是在不久之前,她志气高昂,相信自己属于最优秀的那一批人,将来必然会走向辉煌。

可如今,不知为什么,好像以往想的那些,都变得特别特别的遥远,如果大家都能活下去,那谁先行一步,谁站得更高一阶,又有什么关系。

柳爱英把头埋在膝头,紧紧地抱住自己。

其实没有人指责她,没有人有心情骂她,也没有人跟她说什么不好听的话。

但是,柳爱英还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惶恐,她幼年时,祖父就把她抱在膝头,说那些边缘星球上的暴民有多么恶劣和残忍,说他们都是浪费粮食浪费空间的蛀虫,全杀了都不过分。

可是现在,她再想这些话,却似乎失去了方向,不知该相信什么。

陈圆圆反而是所有人中精神还算不错的,她嘴里哼唱不知名的小调,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摸自己长长的,乌黑的头发,就是贴着窗户,略有些恍惚。

其实,她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嫁给洛严。

两个人相隔太远,天差地别,自己向往的安宁与平静,洛严带不来。

洛严需要的刚毅果决,自己没有。

可现在她终于决定,如果洛严回来,她就向他告白,努力和他在一起。

在一起的每一天,她都给他煮最好吃的食物,让他开心快乐。

当有一天,他要奔赴战场,他要去做什么伟大的事业,他们再也不能在一起了,那也无妨,她还是同样会让自己开心快乐,高高兴兴的。

或许方若华那般强大的人,才适合站在洛严身边,但是,爱情哪里又有适合还是不适合?哪里又可以权衡利弊?

陈圆圆按住心口,把惶恐焦虑和着那点伤春悲秋的小情绪一起吞下去,到今时今日,她才明白过来,也不知晚是不晚。

无数人在努力,星网上的直播却始终还是乱码。

但所有人都没有离开直播空间,时不时就瞟一眼,连工作中的人也不免心不在焉。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

又是一个深夜,漆黑的夜色降临。

联邦政府甚至召集人员开会,商量洛严少将的……身后事。追赠中将军衔是题中应有之义,其它的荣誉也该给他,但连尸骨都拿不回来,却是不祥。

更重要的是,洛严祖孙三代就有七口人牺牲,洛严已经是他们家最后一根独苗,现在也搁战场上了,谁去和洛元帅交代。

“谁去交代?”

会议室里众人面面相觑。

“交代什么?”大门忽然被推开,洛风大元帅缓缓进入,摘下军帽递给服务机器人。

“洛严是军人,他做一个军人该做的事,你们用得着交代?”

“现在最应该做的,第一,确定第九防线的安全问题,给我接通海蓝帝国陆上寻元帅。风塔必须重新检修,请帝国军事研究员的几位专家与我们联手协作。”

第九防线是九大防线中最重要的一道防线,距离帝都主星最近,一旦被攻破,主星也会受到威胁。

众人还沉溺在悲伤和惶恐中,主星上,军部和联邦政府各个部门,第一时间高速运转起来,洛风元帅加班加点工作,终于抽出间隙喝了口茶,想自己的孙子。

可他想了半天,记忆里竟都是洛严小时候的模样,胖,贪吃,怕疼,怕苦,喜欢掀女孩子的裙子,咬女孩子的脸蛋。

但葬礼上他想亲自致辞,致辞时总不能怀念这些,要不要翻出他最近几年的任务报告来看看,还是找老管家问上一问。

通讯器忽然弹出通告。

星网自动展示直播。

洛严那张特别俊美的脸出现在直播屏幕上,一手拿着一串红彤彤的,应该叫糖葫芦的传统美食,另一只手端着一个很精致的白瓷碗。

声音到是还带着几分洛严少将本来的磁性:“……目前骷髅号已经弹射野生动物诱导装置,可以看得出来,效果不是特别糟糕,有一部分诱导装置向深空滑行。”

说话间,他整个人在座位上东倒西歪,隐约能看到操作人员目不转睛,面孔严肃。

“不过很不幸,我们没有完全脱离险境,依旧有一部分蚁兽紧追不放,但是未知领域就在眼前,只要骷髅号能顺利进入,应该……”

他身体猛地一阵,隐约有爆炸碎裂声传来,整个星舰飞行路线开始不受控,东倒西撞。

洛严叹了口气,冷下脸:“唔,显然,糟糕情况。”

会议室内,军部高层倒抽了一口冷气,他们甚至能从骷髅号的大屏幕中看到巨大的触须。

在场的多为专业人士,忍不住攥紧拳头:“发动机出现问题,防护罩破裂。”

恐怕完了。

最后几个字,没有人说出口。

此时,无数人从睡眠,或者彻夜不眠中爬起来收看直播,兴奋庆幸还没有从脸上褪去,就提起了一口气,不知多少人紧张得脸颊泛红。

如果一点希望都没有,绝望是绝望,但总能熬过去,可现在,明明是有希望的,却偏偏又陷入深渊,才最让人痛苦。

“神啊!”

黄帝忍不住喃喃自语。

别管是神仙妖魔还是别的什么,请救救他们,请救救他们!

星舰挣扎着,一点一点被破坏,先是发动机,防护罩,然后一条巨大的触角扎入星舰内部,戳到方若华眼前,叶清音一剑斩断,卫生系统也被破坏。

所有人紧急穿防护服。

但是又有什么用?在宇宙中,直接暴露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巨大的威胁,哪怕精神力再强大,也只是早死一时,和晚死片刻的区别。

陈圆圆闭上眼向后倒去。

洪如失声痛哭,一号星舰所有人嚎啕不止。

洛严猛地倒在地上,眼看一条腿就要踩到他的脸上,他却连抬抬手的力气都没有,恍惚中一个念头闪过——难道他坚持开直播,就是让全星网的人看到他毁容惨死?

嗖一声。

一个巨大的盾牌飞过来轰走了蚁兽,洛严艰难地看过去,好像不是若华。

他只听见安全阀门似乎有动静,好多或轻盈或沉重的脚步声传来,还有几声轻笑,紧接着飞船骤然加速,似乎被什么东西牵引了一样,在兽群里横冲直撞,强硬地撞了出去。

星网上,无数人惊呼,眼睁睁看着远处忽然冒出来几艘型号各异的星舰和战机,启动引力装置,然后……破破烂烂的骷髅号就瞬间加速,一头扎入那一片未知的空白地带。

只余下迷惘的蚁群四下打了个转,终于悄然而去。

第五百八十三章 喜悦(两章合一)

洛严觉得自己在做梦。

他好像看到了一个叶清音,两个叶清音,三个叶清音……

叶清音也就算了。

他竟然还看到了好几个唐无念!!

有大的,有小的,有高的,有矮的……都长得比他好。

呸!

方若华一脸温柔的笑,和平时对他那种总带着几分疏离的笑容完全不同,也不知说些什么,正与其中一个粉红衣裳的漂亮姐姐快速交谈。

声音压得很低,他听不太清楚,只听到只言片语——‘全都安顿好了。’

‘就是唐门的密室出了一点状况,或许是虚实变幻时造成一定的扭曲,天雷阵降雷的速度太快,自己人被砸得晕头转向的,这会儿正抢修。’

“……”

都是些听不懂的话。

洛严眨眨眼,按了按剧痛恍惚的头,伸手捉住一只带着黑手套的手,被拖着站起来。

然后他就明白了——不是做梦!

星舰中的确冒出一堆……唐无念来。

当然,不只是唐无念。

好多美人,好漂亮,不对,我有圆圆了,我不能对不起自家的圆姑娘!

可是,还是好漂亮。

数个粉衣少女,飘逸轻盈,手持双剑,面含微笑,哪怕一个侧影,也让人很心动。

洛严承认,他从小就有点颜控倾向,后来越长越大,艰难的在谢非的敦促下,勉强压抑本性,没有暴露,但是,他觉得自己之所以没有暴露,是因为见到的美人不计其数,免疫力大为增强,一旦美貌指数超过他的承受能力……

谢非不在可真好。

他去找美貌小姐姐,小妹妹们聊聊天,谈谈心,显摆一下自己的精神力和体能的优秀,至少不会再有人用死亡射线来瞄着他不放。

洛严稀里糊涂地被扶着走进通道,穿入另外一艘星舰内。

他稀里糊涂的。

星网上无数观众也是鸦雀无声。

观众们情绪还没从恐惧转移到狂喜,还没有因为洛严少将的幸存而欢呼,就先惊愕地不知说什么才好。

军部的人到没有反应过来,各大学校,尤其是联邦大学远古历史专业的老师,教授,学生们都不觉惊呼:“大唐!”

黄帝着迷地把头整个贴在直播屏幕上。

“佚名空间的大唐!一定是!”

他怎么也想不到,佚名空间里的史籍有一天竟然会真正出现。

一开始唐无念和叶清音两个人的衣着打扮,就有点像大唐的侠客装扮,黄帝和大部分敬仰佚名的人都觉得,也许这两位是在模仿远古时期的侠客。

而且模仿得特别到位,连武功也像,显然身体素质极好,天分很高。

黄帝甚至动过心思,想在远古历史爱好者中组织一批专业人士,试着还原远古大唐的一切,看看能不能造出那些精美的房屋,瓷器,兵器,机关。

唐无念和叶清音都是他名单上列出来的重要人物,可现在活生生的大唐高手竟然冒出来这么多。

不光衣着打扮,连同言行举止,使用的武器,都一模一样,没有一丝错漏。

黄帝叹气:“我怎么就不在呢!”

他身边两个研究生哭笑不得,这话真是有点招人恨。

方若华,洛严,原战等人,终于全部安安稳稳地坐在安全的星舰上,一人身上被披了一条毯子,手里拿着温热的茶水。

原战眼珠子四处乱转,默默盘算了下,他和兄弟们论才华学识能耐,看来只能屈居于下了。

不过不要紧,目前最重要的是老大的实力!

原战不禁有点沾沾自喜,老大实力强横,他们才有奔头,才有好日子过。

星网上静了最起码有十几分钟,人们才一声欢呼,所有人兴高采烈,呼朋唤友,兴奋的不行。

他们不在乎对方是什么人。

他们只知道这是援军,这些人救了洛严少将。

洛风元帅猛然捂住脸,两行清泪落下,沾湿了衣领,脖子里,背脊上都是汗水,冷汗,一双枯瘦的手微微颤抖,他抬起手用力咬了一口,咬出血丝才算镇定下来。

左右坐着的军部诸位将军,一时都仿佛得了失语症。

谁能想得到,洛元帅也会哭?

帝都主星,很多在军部门前静坐抗议的,游行的民众们也静下来,许多人不禁落泪。

连方家的老爷子,‘方若华’的父母亲人,同样齐齐出了口气。

方老爷子苦笑,摇摇头虚虚靠在椅子上,叹了口气:“这两年若华与我们生份许多,我知道,你们身为长辈抹不开面子,心里还怨她。”

“以后也别怨了,我看那孩子是个闲不住的,有自己的想法……彼此安好,就是幸事。”

方家其他人都没有吭声。

一号星舰上一众学生们长长吐出口气,就是洛严少将那一副明显犯花痴模样,也没有让大家太侧目。

其实这些日子,洛严少将的英雄形象早被毁得七七八八,便是再迟钝,再崇拜偶像,对于偶像的习性也难视而不见。

陈圆圆不觉失笑,这人离得近了,各自是个什么习性就很难瞒得住,洛少将爱看美人在她这里真不算秘密,连平时出门逛街,对上貌美的小姐,他也平添三分耐性,不过,很少能被外人看出来也就是了。

时至今日,对所有人来说,似乎如今无论洛少将是个什么性子,好像也都无所谓。

洛严此时一本正经地整理了下军装,偷偷把口水擦一擦,又恢复了稳重偏于冷酷的表情,默默等待方若华给他做介绍。

方若华却只回头看了看那艘被拖入空白地带的星舰,笑道:“骷髅号的模样可够凄惨的,不知还能不能修。”

原战也觉得很可惜。

当初他们什么都没有,老大不知从何处弄来的星舰,让所有人心里都变得特别踏实。

这艘大舰,是他们亲自动手修改,装饰,在上面生活了两年,和家一样。

艾尔是个陌生的星球,充满不友好的气氛,在宇宙中流浪的遗民,星舰就是生命里最重要的财富和归属地。

“不过没关系,我们会有更好的。”

方若华笑道,拍了拍手,把原战叫到身边,指着周围特别安静,非常有气质的七八个少年男女道,“这几位是唐门,藏剑山庄,七秀坊,苍云的少侠们,你们来认识一下。”

十七八个人虽然多年少,甚至有两个看起来竟只有十岁左右。

可站在那里,就如一个整体,优雅,宁静,神秘,仿佛从远古盛世的画卷中走出,超脱于世俗,甚至连多看一眼,都觉亵渎。

原战这么厚的脸皮,也不禁惊愕,手足无措,前后左右偷偷瞟了瞟,低声道:“他们就是唐、叶两位先生的族人?”

“衣着打扮有些不一样,但是好像确实是同类的服饰。”

其他人也暗自嘀咕,心里不禁有些激动。

不光是他们,短短时间,远古论坛上已经炸了锅。

佚名空间完全挤不进去。

就连好些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高级探索者,都在自家的私人空间里聚会,讨论的无不是这些人,这件事。

所有人都静静盯着方若华,等待她的答案。

方若华到是不急不缓地点点头:“我和叶清音还有唐无念,好多年前就认识了,那年是我考联邦大学之前,有一阵子特别叛逆,梦想成为一个探索者。”

这样的梦,估计很多年轻人都做过。

“十四岁那一年,我和家里人吵架,就自己溜出去做宇宙旅行,阴差阳错地加入了一个野生冒险团,去空白地带探险。”

方若华说得轻描淡写,星网上看直播的观众们,联邦大学的老师们却忍不住皱眉,嘀咕了句:“熊孩子!”

可不是熊孩子,十四岁,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独自做宇宙旅行就已经是十二万分的不靠谱,居然还跑到空白地带去。

每年多少资深探索者,花费数年时光做准备,冲入空白地带之后不是遇到乱流被卷出来一无所获,就是遇到各种意外再也不见踪迹。

“这小破孩儿,胆子太大了!”

别说星网上的观众,就是洛严也瞠目结舌。

想他十三四岁的时候在做什么?被自家爸爸揪着耳朵扔军队里去历练,还天天晚上蒙头痛哭,而眼前这个,可是在一开始被当成最普通骄纵大小姐的小姑娘。

方若华笑了笑,继续道:“很不幸也很正常,进入空白地带以后,我们的星舰被奇异的辐射影响,钻入旋涡,迷失了方向,竟撞上了一颗小星球,星舰解体,其他人都死了,我却是很幸运,无念和清音救了我,我就那么认识了他们还有他们的族人,唔,那到底是个什么地方,原战,你们跟我去见一见便知道了。”

她的声音不高,但一瞬间,星网上无数收看直播的观众隐约间似乎欣赏到一场比传奇更传奇的冒险,也明白一个令人心潮澎湃的事实。

空白的未知地带,无数探索者梦想千年探索不到尽头的地方。

某一个不知名的小星球。

小星球上有唐无念和叶清音这样的人类。

真的有一个远古的文明,默默地保存下来,恪守传统,但是并不拒绝进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在紫罗兰联邦不知道的地方,繁衍生息。

黄帝忍不住翻出自己做功课用的笔记本,翻开仔细看。

研究学术的一众大佬们心思复杂,大部分观众却只屏息凝神地看着星舰轻轻盈盈,毫不费力地扎入宇宙中那一片看不见尽头,被扭曲成一团的空间。

屏幕瞬间黯淡。

“啊!”

洪如忍不住挺直了身体,双手握拳,紧紧地抓住扶手。

过了也许有十几分钟,也有可能只有一两分钟,大屏幕再一次亮起,屏幕中央是瑰丽的星团,闪烁着说不出的银色的亮光。

良久,众人才反应过来!

“居然还有信号?”

“直播竟没有断掉?”

简直不可思议,要知道以前也不是没人尝试过拿探测机器人探索空白地带,但是无论投出去多少探测机器人,都像是扔了石头进去似的,收不到半点反馈。

至于探索者,他们见到的情形,景象却是各异,哪怕从同一个地点进入,能看到同样景色的,却是没有。

甚至有人稀里糊涂地被卷入一片黑暗,然后又稀里糊涂地出现在莫名其妙,离自己的进入地点相差数万光年的地处。

方若华都有点惊异。

她具现‘大唐’时,只是给出很模糊的选择,得到制作器的可行反馈,就没再多问,所以她现在其实什么都不明白。

身边一个秀姐小声道:“这里的人叫这地方空白地带,扭曲空间,确实有道理,我们做过试验,只有我们的人因为有小地图,到是没有迷路的可能,其他人出入恐怕很难。”

“不用想太多,累。”

方若华低声道。

短短时间内,收看直播的人数猛增,还有人调侃,说没准现在联邦政府高层都没心思办公,联邦大学可是大出了一回风头。

明年高校排行榜,联邦大学必然是位居第一位的宝座,以前对它构成威胁的几所学校,明年连争的机会都不会有。

几千年来,人类始终在和星兽拉锯战,兽潮暴起时,人类收缩地盘,步步为营。

兽潮一减缓,人类就拼命想办法拓展自己的空间。

各个国家,每年不知有多少青年才俊被鼓励或者被诱惑,步入探索者的行当,历尽艰难,深入空白地带,探索宇宙中的未知。

现在,平民百姓们人在家中坐,竟然能看到千年来宇宙中最大的秘密,难道不该激动?

星舰在无数星团,星云中穿梭,平平淡淡地度过了三天漫长的时间,也没有任何人觉得腻烦。

‘方若华’的母亲也一边和妯娌聊天,一边看直播,看着看着,忽然忍不住问她丈夫:“若华十四岁时,离家出走过?”

她男人竟一时愣住,良久才道:“……有吧。”

夫妻两个很忙,孩子一直在老宅跟老爷子他们住,十几岁时的确有过一段时间很是孤僻,时常十天半个月不见人影,只有保姆机器人照顾。

当时方家正处于低谷,上下一干人都不甘心,努力钻营向上爬,对孩子也是疏于管教,能记得月月给打钱,便算负责任了。

这会儿听妻子提及,他才惊觉,原来他已经完全想不起年少女儿是什么模样,到是儿子因为带在身边的时候多,更亲昵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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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四章 屠蛇 (两章合一)

七天后。

空白地带的风景终于让人看得生了厌,原战满星舰乱转,不是逮住几个星舰的工作人员跟人家显摆自己的那一点完全不专业,纯粹凭经验的技术水平,就是端着饭碗看这舰队里的雅人们,把枯燥的日子过得和花一样。

两个七秀坊的姑娘手持双剑对跳剑舞。

另外两个七秀坊的少女坐在花灯下一手吃针,一手持绸缎,穿针引线。

苍云对拼刀盾。

唐门凑一起摆弄机关。

原战是完全看不懂,但是也觉得这样的日子过得像诗,像歌,反正不像他们的颠沛流离,无枝可依。

星网上的人追着看这些无聊的东西竟也看起来没完,都七天了,劲头还没有过去,观众人数只见多不见少。

洛严的审美还是很值得肯定,反正他负责直播,拍摄出来的画面相当唯美。

有时候方若华随意扫一眼,都担心这位少将等回到帝都主星,追美人之路会变得异常坎坷。

如果她是陈圆圆,心胸再宽广,再爱这个男人,恐怕也恨不得把他两个眼珠子摘下,泡到盐水里面,内内外外的,好好洗洗涮涮。

观众们到是很喜欢少将的这种热情,夸赞竟远远多过对军部明日之星本性暴露的吐槽。

不过,这次的直播,影响最大的还是那一群远古历史爱好者。

黄帝就跟打了鸡血似的,要给方若华申请高级探索者称号,把报告都打到联邦最高探索者协会去。

协会那边也觉得这虽然是个例,方若华虽然似乎在资历上过于浅薄,应该说根本没有,但是她的成绩是实打实的。

现在也只等星舰穿过空白地带,带着全星网的观众一起看到实实在在的,和紫罗兰等大国同根同源,能追溯历史的文明。协会就立马给方若华加上高级探索者的称号。

至于大师级,那肯定是不能轻授。

反正闲来无事,方若华登入星网佚名空间去转了转,结果被那热闹劲吓了一跳,总觉得自己亏心。

那么多人对佚名深信不疑,奈何她自己清楚,写的东西说是史实,其实正史、野史、传记、、游戏,根本就是大杂烩,还私设一大堆。

固然心虚,方若华最近还是列提纲,认认真真在撸历史。

宋、元、明、清……一朝一朝地向下撸,这回却不仅仅是为了紫罗兰的民众们加深历史文化修养,好更能读得懂天朝的文学作品,弄明白天朝的传统思想,还打算夹杂些私货,以古鉴今。

多读史书,学学大天朝的海纳百川,哪怕只学学帝王的怀柔手段,对现在紫罗兰联邦那些只知道简单粗暴,以镇压手段对付边缘星球的政府高层们,或许也还是有些益处。

方若华很适应拿着接入器直接在星网上写字,不过有时候思索得一多,文字就容易乱,到还是拿着笔,拿着本子,手书来得更方便。

这日,洛严照旧装模作样地过去欣赏秀姐们的美貌,连比较喜欢的切磋活动都暂时放下,方若华趴在餐桌上一边吃饭,一边在自己的稿子里面加入各种食单,王孙贵族的高档菜谱,还有平民百姓的各色小吃。

正写得起劲,直播间里的观众们忽然失声惊呼。

洛严登时起身,调头走到星舰的指挥位置,举目望去,疑惑道:“什么东西?”

只见星舰右侧方忽然出现一道扭曲。

“是传说中的未知地带折叠点,有东西过来了。”

果然,右侧方先是滚出来一艘半残的星舰,后面焦黑一片,尾翼都消失不见,只剩下多半个舰身苟延残喘,不过这么危险的状况,发动机还能坚持不停摆,肯定是很先进的星舰。

上面还挂着海蓝帝国的标记。

看了眼舰身残存的图示,洛严皱眉:“看标记像是宗室子弟的座驾,怎么还挂着一星探险团的徽章?”

随即反应过来,哭笑不得,“肯定是那帮纨绔子弟又作死玩花样,真是……哎!”

都说紫罗兰联邦堕落,可其实海蓝帝国也不遑多让,只是因为最近做了皇帝的那位比较英明神武,所以帝国显得蒸蒸日上,比紫罗兰好些。

可到底也传承了很多年,帝国的贵族阶层纨绔子弟一大堆,玩的花样也特别离奇,每年要是评选个宇宙大作死事件,帝国贵族一定榜上有名。

洛严笑了笑,还没说什么,就看到对方后面跟了一条巨大的,身体看起来有两三艘星舰那么大的‘蛇’,除了身体圆润了些,真有些像地球上蛇的放大版。

那条蛇瞬间缠住对方,越勒越紧,众人仿佛能听到帝国那艘残破的星舰咯吱咯吱作响。

眼看着,那艘大舰马上就要变成一堆废铁。

星舰收到强烈的求救信号,只是通讯一接通,钻入耳朵里的只剩下鬼哭狼嚎。

一群收看直播的观众:“……有帝国的朋友没?能不能翻译一下。”

(帝国方面的观众表示:他们只想装不存在。)

唐无念收了手里的机关,走过来和方若华咬了咬耳朵,方若华一笑点头。

就见唐无念和叶清音,带上一个唐门,一个七秀,一个苍云,取出防护服轻轻穿戴好,走出去信手拉开安全阀门,一步踏出去。

洛严吓了一跳:“不用机甲?”

他自己刚把装机甲的箱子打开,连忙加快速度,甚至来不及调试便从机甲专用通道飞出。

宇宙的未知空间,和他看惯了的景色也没什么不同,明明是黑的冷色调,却并不沉重,反而像若华小姐喜欢的巧克力。

洛严认认真真地收起机甲上的一切武器,站在一边,轻声道:“捕猎是门技术活,我就不参与了。”

却是忍不住嘀咕了句——武力值增长未免过快,有点妖孽。

前方不远处,唐无念和他的同伴离得稍远,手中同时出现巨大飞爪,几乎一眨眼的工夫,那艘残破的星舰便脱离巨蛇,落在了不远处。

身形纤细,穿着防护服还是能看到秀美脸庞的姑娘,两只脚踩在巨蛇之上,细长的剑轻而易举地穿透粗大的鳞片。

无论巨蛇如何翻腾扑滚,小少女纹丝不动,三分钟不到,巨蛇终于停下挣扎,只轻轻抖动。

叶清音一步跨上前,反手把自己的轻重剑收回去,拿出一把有点像斧子,有点像刀的兵器,做了一个手势,蛇身上的女孩子收剑后退。

几乎只有片刻,所有人,连同直播间的观众都没看太清楚,刀光闪烁,巨大的大蛇竟然消失了,只剩下一堆蛇皮,蛇鳞,蛇肉,各类内脏。

叶清音想了想,按了按耳机问:“若华,你要不要蛇皮裙子?”

方若华失笑:“我就算了,给我靴子就行。”

“那好,我做一件护甲给我师父。”

唐无念想了想道:“鳞片给我些,做镖。”

洛严:“……”他是不是也该要点什么,不过,他好像没出手,要东西底气不足。

不要的话……他是不是被排挤了?

洛严生于人间三十年,他向来是众人焦点,什么时候这么尴尬过?

所以,洛严非常有存在感地走过去连通帝国星舰通讯装备。

“诸位,我是洛严,请问需要帮助吗?”

直播观众:“……”

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不需要!

洛严言语温和有礼:“如果你们需要的话,可以先请到我们的星舰上修整一下。”

对面星舰一点动静也没有。

方若华也带着人从星舰上下来,人多力量大,辛辛苦苦搬运蛇肉,十几个士兵到是手持武器,全神戒备,堵在星舰所有出口处,不敢稍有懈怠。

帝国来的残破星舰上,此时却是一团乱。

伤员遍地,能量耗尽,机甲只剩下两架,帝国三皇子真以为自己这一次要和很大一部分探索者一样,丧命在宇宙深处,此时貌似得救,却是完全回不过神。

事实上,任谁看到把他们逼得,甚至不得不主动被卷入扭曲空间的巨蛇,竟然让几个连机甲都没有使用的年轻人给收拾掉,都会有一种自己其实在做梦的感觉。

虽然这只是一条蛇,但那滑不留手的东西,这十几天下来,简直是他们的噩梦,三皇子无数次发誓,只要能远离这些东西,别说父皇让他和紫罗兰联邦的贵族千金联姻,就是让她和一头猪联姻,他也……至少不会为了逃避跟舰队一起来这么危险的地方。

什么没有爱情生不如死,真让人生不如死一回,爱情的珍贵程度没准要骤然降低。

“殿下。”

侍从官气喘吁吁地从断裂的金属板底下爬出来,扶着操作台看了眼正彬彬有礼地站在外面的那个高大机甲。

“机甲型号没有见过,不过看样式应该属于紫罗兰联邦,对方说自己是洛严少将,我们……怎么办?”

三皇子不禁犹豫,还是咬咬牙:“开门,我们下去,让大家戒备。”

就算对面的是星际海盗,他也只能认。

他们的星舰已经被完全破坏掉,不可能有远程航行的能力,进入未知领域之后,与外界的通讯全部断绝……他们需要帮助。

至于有万一,就抢星舰的主意,他到是想了三秒钟,但是此时此刻,大屏幕上还能看到漂浮得巨大的蛇肉堆,三皇子默默把这念头扫到垃圾堆里去。

生命宝贵,还是别随意浪费的好。

三皇子整理自己的礼服,把勋章整整齐齐挂在胸前,电磁枪装枪套,别在腰间,点了九个侍从跟随左右,还特意将象征身份,硕大的的宝石戒指戴在手指之上。

侍从官保证,虽然条件简陋,但是他们三皇子还是富贵逼人。

“就是数遍了联邦和帝国的世家贵族子弟,也没有我们三皇子这么漂亮,这么体面贵气的。”

“把我的支票拿出来,到时候给人家一张空白的,要多少钱,随便开。”

三皇子勾出最符合身份的笑容,“我海蓝帝国三皇子贺磊的命,价值连城。”

说着,推开星舰大门。

……

迎面少女头上典雅与精致并存,镂空雕刻玉簪三支,各类宝石明晃晃耀眼。

右面年轻女孩子从头到脚金光灿烂,两把古剑搁在膝前,镶嵌金玉,宛如艺术品。

地上面天鹅绒的地毯。

桌子上柔滑不知名的织造物做桌巾。

杯盘碗碟也就罢了,里面的食物他连认也认不出。

三皇子不自觉有些手足无措,只觉得身上的礼服板正的让他脖子难受。

他觉得,如果换了其他几个兄弟过来,也许还更能体现帝国的尊贵。

毕竟他们对远古文化,对古董认识不深刻,最多以为这些人挺有钱,也有心思,衣服好看,装饰漂亮。

不至于像自己似的,要万分艰难才能维持形象,把快要瞪出去的眼珠子狠狠地收回,保留身为海蓝帝国皇子的尊严。

虽然刚刚已经口头上道过谢,但这不足够,三皇子在心中默默盘算,等下怎么交谈,才能体面地提出请求对方护送自己回国的要求。

以金钱收买,似乎不太可行。

洛严看他发呆,想了想现买现卖,解释道:“三皇子放心,巨蛇肉可以食用,听说在路西法养殖星球上,已经开始大批量地养殖无毒小型号巨蛇,这种肉的肉质鲜美,入口即化,是上佳的食材,不是很多人说,它人称小鳝肉?”

三皇子猛地回神,就被洛严的话噎得心口发堵。

小鳝肉是帝国皇室成员最爱吃的极品美食,只有两个小星球能养殖,一向是贡品,每年所有的小鳝肉必须全部进贡给皇室。

几年前,路西法养殖星球上养蛇肉,然后竟然大胆地鱼目混珠,混在小鳝肉里给帝国进贡,连续数年没人能发现不对,直到新年家宴上盘子里冒出一条蛇的舌头,吓哭了才三岁的十二公主,这事才暴露。

当时此事在联邦和帝国也算是不大不小的笑话一则。

洛少将应该不知道这些详细情况,不是在奚落自己吧?

最近两国正处于蜜月期,年后父皇刚刚遣派大哥去紫罗兰访问,商谈战略合作等事务,应该不是国家关系问题。

还是说,他和洛少将有仇?

洛严觉得招待一位帝国皇子,自己应该更热心肠一点,面带微笑,亲自拿勺子为贺磊舀了一勺蛇汤。

三皇子嘴唇动了动,终究没说话。

第五百八十五章 和平勋章

谢非还在返回帝都途中,一边处理手头洛严留下来的各种公务,顺便看直播,一段也没落下。

看着看着,他就咯嘣一声捏断了手里复古的钢笔,深吸一口气。

“忍字头上一把刀,忍。”

一号星舰上所有人目瞪口呆,却多是不敢插嘴。

冷中校到耿直:“到了洛严少将的地位,他就是当着三皇子的面,讽刺帝国几句,只要不在公开场合,也就那么回事。”

“咱们和帝国,同看在老元帅的面子上,不会把此事上升到国际事件的,谢少校不必担心。”

谢非冷笑。

如果洛严就是想欺负人家一下,那也就欺负了,问题是那个白痴根本没这意思。

那混蛋永远不长记性,永远会在各种小细节上让人恨不得把他塞回元帅夫人肚子里回炉再造。

算了。

继续忍。

洛严只当自己能转行做一位完美的外交家。

他让小薇调阅过帝国喜爱探险的贵族子弟们,聊天时经常谈论的话题,拿出最完美的笑容为三皇子普及了一番空白地带的危险之处。

洛严其实挺有口才的。

“……如果三皇子喜欢刺激一点的玩法,其实除了直入扭曲空间之外,还可以试试时空节点,听说有一定的几率能见识到生人永远见不到的风景,迷航空间也有意思,进入之后说不定能到宇宙的另一端,再不然,陌生虫洞都能探探,还有……”

谢非瞬间捏断了自己的第二支钢笔,蹦起来冲冷中校道:“中校,给我小型宇宙飞行器,我要去杀了那个胡言乱语的混蛋。”

这要多么白痴,才能到现在还以为三皇子和帝都的纨绔子弟一样,是因为寻找刺激的缘故,才主动跑到空白地带玩的。

再明显不过了,三皇子肯定是误入,误入!

人家一个正经的皇位继承人之一,还排在那么靠前,又不是混吃等死的白痴,非常受到帝国皇帝的倚重,还是皇家学院的高才生,那得多么神经病,要跑到这种地方来求死。

就是正经的探险队,也不会只一艘星舰,三两百人,还大部分是侍从,连战机都不装备,就往空白地带钻吧。

这是吓唬人?挑事?威胁?

“冷静!”

冷中校一把抓住他的肩膀,其实自己也满头汗。

方若华这个虽然觉得哪里不对,但对这些事很不敏感的。

唐无念,叶清音这些完全不懂这方面常识的到没觉得怎么样。

美食当前,吃饭要紧。

原战却面孔抽抽半天,从另外一桌上过来,一把搂住联邦少将的肩膀。

“哥们,将军,来,陪我聊聊天。”

硬是把人从饭桌上拖走。

谢非恢复神智,慢吞吞坐下:“记得,回头我们要给原战申请一枚和平勋章。”

“难道不该是英雄勋章?”

冷中校觉得,那艘星舰上的人,从方若华同学,到那些墨星遗民,都值得一枚英雄勋章。

相信这一次联邦政府高层再怎么扯皮,也不会吝啬这点荣誉。

毕竟游行示威的民众快把帝都主星最引以为自豪的交通,变得岌岌可危。

谢非叹气:“因为原战的努力,洛严没有把三皇子气死,联邦和帝国的联盟依旧稳固,战争暂时不会出现,所以防线依旧安全,难道原战不值得一枚和平勋章?”

冷中校:“……”

这位洛严少将最为倚重的亲信,到底对洛少将有何等样的认知?

谢非大多数时候都是对的。

洛严一走,这边气氛很快就变得不一样。

三皇子是个很文艺的男人,肌肤雪白,五官深邃,一双眼睛清亮有神,很了解古典文化,甚至能陪叶清音聊诗词文章。

而大唐这些孩子们的风采,那无论隔着多少个世界也难以掩藏。

几乎很短的时间,三皇子看这一桌陪客的目光就从陌生,戒备,好奇到尊敬,崇拜。

再听说方若华等人会来到此地,是为了引走蚁群,拯救星球,三皇子贺磊就更是星星眼。

少年人鲜少有不倾慕英雄的。

别看这人生在皇家,比较早熟,可是他毕竟只是二十余岁的年轻人,同样做过拯救世界的英雄梦。

相谈甚欢,贺磊也就收起试探的心思,叹道:“我是跟皇家慰问团到第九防线上慰问的,没想到半路上忽然遇到乱流,和舰队走散了,又遇见一群特别难缠的蛇,万不得已,只好冲了进来。”

贺磊有些不好意思:“不知方同学有没有办法,送我和我的侍从们回去,我……我现在也没有什么东西能拿来感谢方同学,但是,我父皇一定会报答您。”

他一眼就看出,这艘星舰上做主的大概不是那位鼎鼎大名的少将,而是眼前这一位。

叶清音一把搂住方若华的肩膀:“要求支持,通商,买卖自由,给原战他们墨星遗民提升公民等级,让他们自由出入帝国……”

方若华失笑,小声道:“不急。”

随即抬头,眨了眨眼:“三皇子放心,帝国与紫罗兰联邦是盟友,助您回家,我们也是义不容辞。但是我们的星舰也毁了,想必您的星舰同样不能使用,能量也不足够,空白地带的危险性,我相信您也明白。”

三皇子心有余悸,脑海中不觉闪过刚才洛少将说的那些话,难以抑制地流了一身冷汗。

方若华一笑:“实不相瞒,我朋友们的星球,就在这附近,他们是以前未曾被探知,也没在宇宙联盟登记的新文明……”

三皇子猛地起身,一脸震惊。

叶清音笑着点点头。

方若华按着他坐下:“我们正打算前去做客,不知道能不能邀请三皇子同行?”

“等修整一下,再有我的朋友们带路,送三皇子返航。”

“当……当然!”

傻子才会拒绝一个新文明的邀请。

要知道,每一次新文明的正式出现,参与者必将被载入史册。

“恭喜。”

三皇子轻轻吸气,笑道。

“我想,我很快就会和一位高级探索者小姐成为朋友了。”

就是在方若华的目标和初来时,多多少少有些不同的现在,她对像探索者这样含金量极高的称号,也有很浓厚的兴趣。

别的不说,高级探索者能拥有星球作为私人财产,有资格购买先进的星舰和武器,甚至是买最好的基因优化液,就是千金难换的好处。

第五百八十六章 浮想

每年那么多优秀的人才前赴后继,去探索未知,又岂止是纯粹为了复原文明,为了增强抵抗星兽的力量,为了全人类那样的……崇高。

便是真正对未知空间的秘密感兴趣的理想主义者,也只是少数。

真实可见的利益,才是驱使着大部分人不怕牺牲,奋勇向前的主要原因。

三皇子与方若华一行人相谈甚欢。

只看叶清音,唐无念等人,想一想对方救自己时,徒手诛杀巨蛇,都没有使用任何能量武器的飒爽英姿,他觉得,这些人生长的地方,一定非常不一般。

没准和格瑞特民族一样善战,而且有独特的传承。

格瑞特文明,是帝国的高级探索者封齐,在未知地带旅行了十四年,无意中闯入虫洞遇见的一个古老文明。

在格瑞特生活了一年半以后,通过研究虫洞找到了离开的路,重新回到帝国。

那个民族的人生活在一颗小行星上,有自己的语言,自己的文化,文明程度虽然还没有达到可以随意星际旅行的层次,但是每一个格瑞特人都有独特的天赋能力,而且肉体力量非常惊人,天生就有A级以上的资质,武力值强悍,精神力也是特别出众。

性格上,英勇,忠诚,踏实。

短短百年,格瑞特就为帝国铸造了一条钢铁防线,守卫北方门户。

至今为止,他们的成年礼,还是组团猎杀星兽。

虽然因为格瑞特的传承不清晰,缺少历史,让它的发现者封齐最终也没有得到宗师的称号,但是,谁也不会否定这个文明的优秀之处。

三皇子坐在椅上浮想联翩,就算时常听不懂眼前这些人彼此之间的谈话,也不影响他的好心情。

星舰上发生的一切,收看直播的人,大部分也就是心有好奇,随意看一看。

经历一场生死浩劫,洛严少将能平平安安,这是最重要的。

若能随着这一群舍生忘死,救下飞马星球的人去看看宇宙未知地带的风景,再看一看他们发现的,即将出现在众人眼前的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文明,也是难得的幸运。

但联邦政府高层里,最擅长走一步看一百步的人们却是第一时间把方若华,还有墨星遗民们的资料提出来,认真分析。

“你们说,以方若华为首的这股势力,能不能发展得起来。”

“在联邦大学的这几年,这位方同学虽然比较低调,但是风头一点都没少出。”

“私底下关于她的言论很少,学生们似乎对她并不了解。”

“但只从那一点涉及到她的内容就能分析出来,此人意志坚定,有自己的目标,擅长结交朋友,且小范围内已然拉拢了一批底层平民中有天分的学生。”

“以前或许看不出,如今回头观她的行为轨迹,我总觉得此人所谋甚大。”

“……从今往后,名望,财富,势力,从此以后她都不会缺少,只要这个女人不太笨,又有一点运气,应该没多大问题,三十年后,我猜紫罗兰要新添一个大贵族之家。”

几个大家族里比较优秀的贵族子弟,凑在一处聚会,也不免聊聊近来的新鲜事。

能让他们挂在嘴边的,自然不会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大部分都是涉及到经济命脉,国家未来走向,高层变动一类的大事件。

方若华他们本来是没资格被人家谈论,可一次全星网直播,加上一个军部明星,如今,更是连帝国方面的高层也被她搭上关系,这个人,就很值得重视。

“有准确消息,方若华将被评定为高级探索者,这一点无可置疑。”

“按照对她的分析,她之后第一步要做的是拥有星球,安置墨星遗民,而且我相信以现在联邦民众对他们的好感,一旦她凝聚自己的势力,就会变得比较稳固,只要有一定的时间成长,她进入我们这个圈子那是迟早的事。”

“别忘了还有那位帝国的三皇子,他可是排在第三位的继承人,别看年轻又稚嫩,却是很早就被他父皇着重培养,手下势力不小,方若华与他合作,肯定能得到不小的利益。”

这边说得热闹,对面坐着的,夏家的一个小辈莞尔道:“你们也未免想得太多,她要是能一步步爬上来,咱们欢迎,如果不能,何必这会儿就浪费时间来讨论。”

几个贵公子齐齐失笑:“也是。”

“不过,没想到没落的方家,还能再出一个方若华。”

“那位方同学和家里的关系可不大好,似乎方家借不到多少光。”

“不能借光,也比出一不肖子弟强百倍。方若华如果能一飞冲天,别人总要给方家几分颜面。”

最近,因为飞马星闹得那一出,联邦高层动荡的厉害,政府搞了一出严打的好戏,闹得好多家族里出来,玩得比较过分的小孩子都被拎出来。

有好几个判了刑,还有几个因为手上确实沾染人命,尤其是那个郭中尉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把他们暴出来,怎么也掩盖不下去,被判处剥夺一切政治权利,吊销身份证明,流放第九防线服役终生。

判决一出,那几个小子里面就有两个人自杀身亡。

剩下的家里倾家荡产,找了许多门路,不光没把人捞出,家里还搅合进别的案子,拔出萝卜带出泥,一家通通完蛋,好好的家族不说至此覆灭,没个十年八年怕也缓不过气。

便是柳家,固然并未有杀人之举,但郭家人之死却也是别人为了讨好他们闹出来的。

柳家算是此事源头。

事情一出,好好的孙女尚未回来,家族已是大伤元气,来年柳家的商业部怕是保不住。

“要我说,这人还是软和些好,别太倔,要记得做事留三分余地,否则没有好处。”

“行了,喝酒,喝酒,再怎么闹也闹不到我们跟前来,吃吃喝喝,一会儿寻一美女乐呵乐呵。”

几个人嘻嘻哈哈地忘却这点小事,推杯过盏,品一品农垦星球特供食材制成的美食,日子逍遥快活。

第五百八十七章 到家了

紫罗兰帝都上闲人们的闲言碎语,凭空猜测,各类人看热闹的小心思,暂时来说,与方若华他们这些人没有太大的关系。

漫长的宇宙航行,有时候会让人失去时间的概念。

原战他们很是期待,几乎每天都和叶清音,唐无念等人打听一些东西。

“真的有一颗无人星球可以让我们暂住?”

不久前,原战和老大的这些朋友聊天,自然而然地说到墨星遗民们的困境。

目前大家都在艾尔星球落脚。

可艾尔本身就贫困,又很排外,哪怕看在洛严的面子上,明面上并没有太过分,暗地里对于外来者依旧充满戒备。

一开始原战也想过让大家放下心里的负担,真正融入艾尔,丢掉墨星的刻印。

有人能做到。

但是大部分人做不到,那种如影随形的孤独感让人绝望。

墨星人一见面,立时就能知道这是自己的老乡,是亲人,哪怕他们穿着联邦常见的衣服,可一张口,一出声,一走路,甚至不知不觉流露出来的一些细小的习惯,都让他们和夜间的萤火虫一样显眼。

“我早就想得明白,墨星人要有自己的家,要有一个根才好,哪怕和别人交往,有家的人就不害怕,就有顾忌,也容易让人接受。”

原战长叹。

他诉了半天的苦,一个七秀坊的小姑娘眨了眨眼就和她说,自家星球附近就有一颗小行星,特别小,但是是天然的宜居星球。

最重要的是竟然是无主星球,没有智慧生物。

原战:“……”

七秀小姑娘声音清脆又很温柔:“其实有家人的地方才是家,你们不如就把那颗星球打造成自己的墨星吧,一点点建设,用自己的双手,那一定是个很好的地方。”

那一瞬间,原战觉得自己沾染了老大的无敌幸运,猛地转头看向方若华。

方若华失笑点头:“挺好,看来我的领地是现成的,回头就在星网上申请星球所有权证书。”

这一刻,即便方若华让原战生吞了他最不爱吃的,紫罗兰监狱里非常出名的鱼生,他都乐意,而且让吃多少就吃多少,不打折扣。

那边吵得热闹,叶清音悄悄和方若华咬耳朵。

“我们是不能偏于一隅,但不能真正完全归属紫罗兰,在行政上,军事上都必须独立。”

“三皇子如今正好在,把他诓回去,最好能达成某些协议。”

叶清音在细务上比别人考虑深远。

“咱们还有别人不具备的优势,别人可能畏惧空白地带的种种神秘现象,但我们的人和星舰,天然免疫。”

也不知道游戏具现化时是怎么操作,反正具现出来的人,只要是到过的地方,都有自己的小地图,航线特别清楚,永远不会迷路。

就他们进来这么长时间,通讯依旧正常。

一次扭曲空间也不曾误入。

因为这个,不光是原战一口一个幸运的老大,外界也都快认同了方若华同学的幸运值。

“我们完全不必向空白地带之外迁徙,留在这里,周围就有天然屏障。”

其实现在各个国家对待新发现的文明,都有一定程度的优待,并不野蛮,相反还有一种保护的意味在里面,但是即便是那种保护,都隐约带着强者对弱者的怜惜。

叶清音可不觉得,自家若华姑娘会打算把双方的关系弄成这个样子。

当然,以前也出现过特别强势的文明,就像现在已经成为一个小国家的白国,他们的族人智商特别高,科技相当厉害,虽然并不比紫罗兰和帝国强,但也有自己独特的优势,拥有数种有威胁性的聚能武器。

他们被发现时,双方接触就非常小心,用了数年时间才和外界接轨。

后来因为他们族人所在的星球,周围环境实在是恶劣,不可能清理掉全部障碍,打通通道,让这一片区域被列入星表,脱离空白地带,在宇宙联盟中登记,又过了好长时间才决定举族外迁。

千百年来,空白地带发现的文明,有九成是举族外迁,只有一成是真正打通通道,绘制星图,星表,真正算是抹去了一块人类宇宙中的空白。

但这一成还都是和各个国家距离非常近。

白国迁徙到外面,也很好地保持了自己的独立性,人口不过数十万,依旧立国成功。

“白国成功的例子,我们要好好学习。”

“……咱们现在有多少人?”方若华在脑子里回想了下。

‘大唐世界’这个游戏的完成度已经非常高,至少有百分之七十以上。

所以可以按照她的策划,具现几乎完整的,庞大的世界。

人口却少,完全不能与真正的大唐比,只有七万八千人,有战斗力的江湖侠客,男女老少加起来一万余。

其他的高科技人才,先进的建筑和武器,因为能量层次比较高,虽然完成度比大唐世界还高,反而规模还要小得多。

人数算着不少,可放在星际时代,恐怕很难被正经当作一方势力对待。

不过,叶清音等人却是丝毫不怕。

大唐江湖英豪无数,无论面对什么,都不会生出恐惧来。

方若华自己都渐渐有一点忐忑。

她本人其实并没有真正看到过那个属于大唐的世界,就像她是现实中的游戏策划,在纸面上计划了一通,交给技术人员去完成。

但是完成之后的东西是不是她想象中的东西,那还真的有些不敢确定。

好在此时此刻,星舰上漂亮可爱的秀姐,唐门子弟,金闪闪的藏剑弟子,看着十分之可靠,给她带来强大的信心。

“到了。”

衣着打扮无不精致的女孩子扬眉一笑。

众人齐齐转头向大屏幕看去。

穿过星云,渐渐能看到一颗星球。

确实并不大,可能比起艾尔星那样的小行星来还要小上数倍。

但是这是一颗崭新的,充满盎然生命力的星球,高清的卫星云图上,隐约能看到高耸入云的巨大星港,壮观,瑰丽,奢华。

叶清音和唐无念同样心神晃动:“我们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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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八章 星球 (两章合一)

那是一颗蓝色中夹杂了些许金红的星球,清澈透亮,周围所有的星球都比不上它美丽。

方若华不禁心驰神往。

连玩个游戏,都能玩得如此惊心动魄。

许岚女士所在的那个时代,也不知是何等的模样,人们的生活想必很幸福很快乐,只要敢想,就能拥有一切。

人来传说中的天堂,天庭,灵山净土,想必在那个世界生活的人们是丝毫也不稀罕。

洛严少将即将到达新文明所在星球,星网上所有关注此事的人都很紧张,一时间议论声四起,到处是对那个文明的猜测。

“肯定是高等级文明,只看唐无念和叶清音就知道,方若华这回可真是走运。”

“我觉得也是,不过文明评定的时候能不能真正评为高等级,到还是未知数。”

大部分星网观众还是比较理智,新文明评定非常严格,究竟能得到什么样的评分,在没有真正考察完毕之前,谁也不敢保证。

“而且我听说柳家的当家,商业部部长柳岑晔当众发了话,说如果仅仅只是拥有远古时期文化传承的星球,应该只被评为中等,高等级文明,除了有完整传承之外,还必须拥有为全宇宙做贡献的实力,实力不够,只能成为高等文明的附庸。”

“别看柳家只管商业部,但是人脉关系极广,便是管不到文明评定,说出来的话也有分量。”

忽然间,议论声骤然停止。

流线型漂亮星舰终于下降,直入大气层,缓缓地停于星港内。

观众们追随者众人的视线看过去,星港中有些空旷,除了各种机器人在做基本工作,偶尔还有些神色严肃刻板的军人穿行。

洛严心中激荡,神情中却带着几分郑重:“宇宙联盟登记处,未查找该星球编号,智慧生物已经确认,确为新文明。”

“我,洛严,确认其文明等级与紫罗兰文明,帝国文明相当,可认定为高等文明。”

星网上没有一个观众插口。

便是柳岑晔在家听到洛严的话,也只是冷哼一声:“文明评定也不是洛少将说了算,即便评上了又怎么样,联邦政府还得分出精力去保护这么颗小破星球,能有什么好处。”

这位在家里说话刻薄,到底影响不了洛严他们的兴奋与激动。

四下张望半天,三皇子一脸惊讶:“……这些士兵真像是星港本身的一部分,每个人的行动都特别有规律,要花多大成本才能训练出来。”

方若华:“……”

不是像,他们根本就是星港的一部分。

一出星港,方若华抬头就看到一个皮肤偏黑,五官却是硬朗又帅气的男人露出一口白牙冲着他们笑。

洛严是负责直播的。

方若华都能隐约听到星网上的观众们发出的怪异惊呼声。

唔,似乎还有什么人在吞口水。

这帅小哥踩着双踏板拖鞋,露出后背和腰腹上漂亮的肌肉,手里还拎着个酒壶,手腕,袖口缠绕的红绳子随风飘动,还真有一股子说不出的味道。

方若华觉得星网直播最好分分等级,未成年的小朋友还是不要乱看的好。

看到捕杀星兽,最多做做以后也去宇宙中当猎手的美梦,要是看见别人裸露身体的装扮,觉得很帅气漂亮,以后也要学……

恐怕会有无数的家长暴跳如雷。

丐哥冲方若华一扬眉,笑道:“若华,打算去哪儿安顿?要不要打飞的?”

方若华:“……”

丐哥身边的里飞沙都好像冲他翻了个白眼。

唐无念忽然轻轻盘膝坐下,怀里抱一个机关小猪,默默无语。

叶清音失笑:“算了,先去唐家堡安顿,要不然唐无念一哭,我们哪里招架得住。”

唐无念默默抬头,弯了弯嘴角,露出个浅浅的笑容,眼睛里星光璀璨。

方若华:“好吧。”

先去哪里都无所谓。

其实……她想先去西湖,能一口气参观藏剑山庄与七秀坊。

三皇子一直很安静地站在一边等方若华和别人搭话,偷偷观察四周,越看,人就越谨慎。

星港上出入的人不算多,外面的人却不少。

有很多穿着打扮古色古香的人们在贩卖些他不认识的古董,食物。

还有不少人高来高去,不使用机甲,不乘坐飞车,自己就能飞。

有两次他感觉头上有什么东西晃过去,忍不住抬眼看了看,只看到绚丽的大袖子一晃而过,感受到一阵微风。

东面一个小孩子,本来在地上玩的好好的,穹顶上的通道处似是有人喊了一声,三皇子就看那个最多只有七八岁的小孩子扶摇而上,直接抬脚飞上去了。

三皇子:“……”

这不科学!

基因优化液有多贵,简直贵到一个国家也生产不出多少的地步。

只有服用过基因优化液的人才有万分之一的希望获得异能。

就算是异能,也不可能每个人都会飞。

洛严也闭上嘴,不再多话。

星网上收看直播的观众们,难得变得特别特别安静。

良久,有人忍不住小声咕哝了句:“早年上幼儿园,老师教导我们说,宇宙浩大,无奇不有,后来我不信了,不知怎么的,现在我又相信了。”

“我也信了。”

原来宇宙中真的会出现一个文明,人人相貌英俊美丽,身手强大堪比基因优化的贵族,还人人拥有异能,又如此富贵,如此优雅,如此和谐美好。

三皇子暗自下定决心,如果这些朋友邀请他去骑那种奇形怪状的,不知名的兽类,他一定不害怕,不腿软,不心虚,一定要维持帝国皇室的尊严和体面。

洛严一把抓住方若华的袖子:“我们去哪都不要紧,但是不要告诉我,我要骑着那东西去,那是什么?我记得大唐里说那是仙鹤?”

方若华:“……你想得美。”

她也不敢骑好不好。

丐哥笑眯眯招了招手:“飞的。”

一艘虽然样式不算眼熟,不是帝国和联邦常见的品牌,但是能看得出就是小型直升机的飞行器从上方缓缓降落。

洛严松了口气。

三皇子伸手整理了下自己的衣冠。

他们两个什么都不问,把藏在肚子里打算好,一到这里就开始考察的那些个想法通通打包埋好,不着痕迹地敦促方若华他们赶紧启程。

想问什么,等去到比较隐蔽的地点,单独问方若华,绝对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像个没见识的土鳖,太掉价。

于是,去唐家堡。

丐哥没上去,只出面讲好了价钱,就摆摆手自己骑着马走人:“若华,早点来丐帮做客,再见。”

小型飞行器从高空中横穿星港,穿过钢铁丛林,洛严很绅士地没向下看,但他好歹从军多年,一眼就看出下面有碉堡,有军营,军人们绝对的训练有素。

然后又穿过崇山峻岭,茂密山林。

转眼间目的地越来越近。

洛严等人都被惊到了,努力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其实方若华也很懵懂,她抬头一看,眨了眨眼,愣是没认出那是唐家堡。

当初在地球,她A游戏A的是有些早。

的确有七八年没玩过各种游戏。

但是,她可不仅仅是策划,这游戏分明是她自己设计的,那高耸入云的云车也就罢了,和金字塔差不多样子的高塔是什么东西。

上面穿梭飞行的,除了唐家堡的飞翼以外,哪来的机关小猪?好吧,机关小猪也不算太突兀。

但是,哪来的飞梭,哪来的飞天画舫,哪来的飞毯,一块毯子是怎么飞起来的?什么原理?

飞行坐骑到是挺正常,什么飞猫,飞鹰,凤凰,蛇和龙等等。

但是这些飞行坐骑里面夹杂着无数钢铁造物,就真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心也乱了。

幸好此时洛严他们这些‘外人’,被直接在星球大气层内飞翔的,身量巨大的动物们吸引了注意力,到没察觉出方若华的风中凌乱,到也不至于怀疑她是不是真熟悉这个新文明。

在竹林外宽阔的青石停机坪上,众人下了飞行器。

唐无念眉眼舒展,轻轻一笑。

前面就是一条疏阔的大道。

周围奇花怪石无数,偶有立着古色古香的凉亭,石凳,石桌。

桌上棋盘纵横。

偶尔还有老人坐着喝茶下棋。

无数的机关人默默打扫地上的垃圾,添茶倒水,顺便看孩子。

方若华就看着两个熊孩子一把抓住一大蔟毒花,抗毒能力还不够,手登时肿起来,一路向上蔓延。

青紫的痕迹吓得洛严手脚冰凉,还没喊出声,就见两个机关人特别迅速地一人一个,把孩子挟起来,敷药,喂食药丸,然后又一把扔了孩子。

两个娃继续蹦蹦跳跳嗖一下飞走。

前方不远处人声喧腾,左右下棋的老人家明显凑热闹看笑话,丝毫没有为孩子们担忧。

洛严:“……”

方若华转过头,一脸严肃正经地提醒:“我们要去唐家堡拜见主人,不过唐门的特点就是遍地机关陷阱毒物,无念带路,你们要牢牢跟着,不能走错一步,万一要是走错了……”

三皇子神情紧绷,猛地缩了缩脖子:“死了也白死?”

唐无念怒瞪:“我们家又不是魔窟!”

方若华笑眯眯地补充:“万一走错了,遇见机关不怕挣扎,等人去解救,中毒了不要乱跑,赶紧喊路边遇见的大爷、大妈给解药。”

三皇子:“……”

洛严咳嗽了声,觉得刚才的表情有些怂,略整理了下短发,笑道:“唐无念,你们家可真漂亮,我们好不容易来一次,一定要到处逛逛。”

这到不是恭维,星网上的观众们觉得自己盯着每一处风景都能欣赏一天。

不知多少人直接把那些美景复制到自己的私人空间,一个人静静享受。

只不过再高等级的用户,复制得再好,感觉还是不一样,那种天然的,原始的美丽,才让人没有能力抵抗。

一时间,星际商人们各种心动,都有心开辟一条新的旅游路线。

想想宇宙联盟里旅游业撑起经济的国家和星球,就知道开辟一个新的旅游点可以多赚钱。

唐无念沉下脸,一转头,不看洛严。

洛严噎了下。

方若华失笑,咳了两声,轻声道:“唐家堡的风景也极好,尤其是问道坡,咱们安顿下来,你们可以慢慢逛一逛。”

洛严默默点头。

方若华凑近他小声道:“前几天唐无念和叶清音聊天,一言不合吵起来,唐无念当然觉得他们唐家堡最是壮观美丽,凌空建造,其它门派都比不了。”

“可惜他实在说不过叶清音,不得不承认西湖藏剑,青岩万花,风景奇秀,不光不在唐家堡之下,犹在其上。”

“虽然他自己嘴上输了,心里自然还是不肯承认,今天你一提,可不就不痛快。”

洛严:……这混球是三岁小孩子不成?

一路上,三岁小孩子唐无念前方带路,总算是避开所有的机关陷阱。

也不算全避开,偶尔唐无念故意触动一下,让众人看乱箭齐发,火药爆破的大场面。

即便到了如今这个年代,这种陷阱依旧惊心动魄。

洛严一行人带着全星网的观众,进入半空中的唐家堡,见了无数精妙的机关,比机器人更灵活的机关人,看见了飞檐走壁的武林高手。

洛少将与高手过招,输多赢少,也就是欺负小孩子的时候能显出几分联邦少将SS的武力值。

方若华拿他来做了评估标准。

家里这些高手的武力,按照眼下星际的标准,平均应该都有SS。

无论是体能,还是精神力。

星网上一干人等不得不承认,他们着实长了见识。

大家还在唐无念的带领下,去了一趟唐家那座藏有无数珍宝的密室。

这到是属于方若华的小趣味。

当年她还是小白,在密室这么初级的副本里不知死了多少回,如今有了真的,不想看一看才有鬼。

可惜密室变成真的以后,里面的珍藏就成了真正的珍藏,开不出宝贝了。

不过能吓唬吓唬洛严和三皇子,到也还算不错。

一行人还享受了最正宗,最美味的远古美食。

唐门最顶级的厨子,烧出来最顶级的川菜,其美味程度让三皇子一口气签订了无数的不平等条约。

第五百八十九章 大唐

别的合作先不提,在美食生意方面,方若华一方算是占足了优势。

当然,这个合作要怎么去做,还需要再斟酌一二。

除此之外,也见识到唐无念引以为豪的问道坡美景。

风景之秀丽,着实是让人沉醉,只不过两只黑白相间的滚滚摇摇晃晃地抱住洛严大腿的那一刻,洛严几乎被吓得拔出自己的电磁枪。

方若华觉得幸亏这回自己的直播间没信号,否则让那群痴迷于云吸国宝的迷弟迷妹们看见,估计洛严得被制成小人,天天被打。

洛严和三皇子本来都急着回家,但真正到了这里,却忽然急不起来了。

有太多东西需要他们看。

也有太多东西需要他们了解和学习。

真正的高端武力,肯定是不能现在就让他们两个外人知道,可他们都是行家,光看一下大体上的东西,也能猜出七七八八。

洛严到没想太多,他虽然是军部明星,铁血战将,但他的心思都花在怎么对付星兽上,对于人类的武力,他向来是觉得越高越好。

这小子有一回还在联邦议会上提议,要宇宙联盟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组建唯一合众国,如果不行,也应该守望相助,分享科技,尽可能地提升全宇宙人类的武力,努力去剪除星兽威胁。

他这想法当然不能算很坏,恐怕大部分人心里有数,觉得他的想法比较适合当下的形式,奈何,绝对没有哪个国家会支持他。

方若华听了他的伟大言论,到也没多嘲弄,只笑道:“说到底还是没被逼到那个份上,也算好事。”

洛严仔细一想,到也不得不承认。

和方若华越发熟识,洛严就越发觉得这位方同学有点奇怪,有时候很冷静,说话一针见血,直插要害,有时候又会犯些常识性的错误。

他曾在谢非面前评论过这个姑娘,谢非只一句话就让他闭了嘴——“你要娶的是陈圆圆那种,何必去分析方若华这类。”

洛严就老老实实不去东想西想,反正当一个正常的朋友,方同学很可靠。

洛少将算是半个单细胞生物,可以不去把这个新兴文明当做对手考虑问题。

三皇子却是大半个政治生物,再喜欢这里,也要认真评估各个方面,拿捏对待它的态度。

好在目前来说,三皇子只是觉得此地也许够格和他,至少是和他,平等交往,互利互惠。

方若华带着洛严和三皇子,花费了十一天的时间,将整个‘大唐世界’转了一遍。

洛严是真正的乐不思蜀。

方若华说,以前有君王,如今的政府和联邦政府在形式上相类似。

洛严却觉得,一点都不一样。

人家的联邦政府官员从工作岗位上下来,就和老百姓全无不同。

人家也有贵族,但是人家的贵族承担更重的责任,每年分出自家子弟去猎捕星兽,接各种任务,任务里面甚至有帮老百姓挑水砍柴之类的活。

人家也有军人。

可人家的军人都是一样的,穿上军装,无论站在什么地方都受人尊重。

更别说这个地方山美,水也美,民风淳朴不说,人人好相貌,吃的都是千金难得的纯天然美食,道边路遇一童子,也是高手。

当然,他同样会遇到麻烦。

各大门派彼此之间有那么一点君子之争。

可是这争斗都显得可爱。

唐无念跟他说,曾经也有过黑暗和绝望,遍地战火,死伤无数,好在都过去了。

这里有过去的那一天,洛严不知道,紫罗兰有没有也能过去的那一天。

名剑大会真是好看又好玩。

擂台比武比星网格斗赛刺激得多。

星网上那些人的招式,可没有人家这么漂亮,也没有人家这么真实。

七秀坊的剑舞是如此迷人。

洛严看了三天歌舞之后,决定珍藏在星网私人空间里的娱乐节目通通扔掉。

谢非:“……用不着扔,如果你再不回来处理你留下的这一摊子事,我就把你私人空间里所有的东西都拿出去卖了,军费吃紧,卖的钱捐出来做伤员补助吧。”

洛严:“……”

这笔钱,他也不是掏不起。

谢非:“你还是还磨蹭,我就让陈圆圆当我的契合者,论讨女孩子喜欢,你不一定比我强。”

洛严:“……呵呵。”

你丫就一女性绝缘体,跟他比这个?

谢非:“陈圆圆几个好朋友都说,你肯定是看美貌小姐姐看花了眼,心里眼里已经没她。”

洛严:“胡说,我别提多专一了。”

不知怎么的,洛少将有点心虚,要不还是先回去,反正他和方若华关系好,以后必然常来常往。

“文明评定的情况如何?”

洛严眯着眼睛转移话题。

“嗯,有一点波折。”

谢非轻声道。

洛严蹙眉。

谢非一笑:“柳家施加了一点压力,认为这里的远古文明最多只能达到中级偏上,离高级文明还差些,毕竟是新出现的文明,能不能担得起高级文明的评价,还要再看一看。”

“到是有人认为他说的有道理,虽然看着科技水平不差,可是人口稀少,战舰也不多,不像是有丰富能量石矿藏的,恐怕无法进行持久战斗,整体战斗力不行。”

洛严一拍桌子,怒急:“高级文明的评定自有规则,到底是不是,大家眼睛不瞎。”

“你急什么,本来也没人是瞎子。”

谢非失笑,“虽然有波折,不过远古文明是我们追根溯源的希望,好多远古学者早在佚名空间里对这个文明了解很深入,这个文明绝对会评上高级文明,不是几个人说几句风凉话就能改变。”

“如今方若华的名字已经上了高级探索者备选的红榜单,只差走一下流程了。”

洛严登时松了口气。

整个宇宙联盟,千百年来高级探索者也不过三百二十五人,宗师级别的不过七十九人,大宗师只有六人,还都是做了古的。

从今以后,方若华算是一只脚踩在巅峰上,哪怕显得有些势单力孤,但绝对没有任何人敢轻视她分毫。

洛严轻笑。

“我再多玩几天,等一切尘埃落定了再回家。”

第五百九十章 天资出众

紫罗兰联邦

帝都主星

黄帝受邀参加高级探索者评定会,他以前没有这样的资格,近来成为联邦大学新娘学院院长以后,到是威望日渐提升。

这一次,他同样可以列席旁听。

大会议程有条不紊地进行。

参加会议的人们却是都心不在焉。

谁都知道,仅仅只是个过场而已,连高级探索者的徽章都在加班加点地制作,联邦政府早数日前就开会讨论奖励问题。

明面上是讨论奖励,暗地里谁知道是怎样的暗潮汹涌。

听说柳家的家主昨天还发话说,他不认为这个忽然冒出来的文明和族群,能担得起如今得到的盛赞。

但是哪怕是单纯如他们这些专业学者,也知道柳家那位家主其实就是针对那一伙墨星遗民。

谁让那些人如今和这个新文明再也扯不开关系,柳家不恨才怪。

搞学术的不管这些弯弯绕绕。

上面一项一项的提出来,分析,评定,热热闹闹。

黄帝还有他交好的那些朋友们,满腹心思却都落在前面巨大的屏幕上。

此时,洛严少将正携带直播设备,与方若华同学几人乘船游西湖。

没错,那片碧玉一般的湖,就是西湖。

相传仿照远古,复刻而成。

“这就是唐朝?”

黄帝旁边一负责记录的小秘书低声问了句。

“你这孩子,做学问要严谨,什么唐朝,刚才没听见方若华说,虽然这个文明还是唐朝风气,但是周边建筑物却是唐宋明清皆有。”

训了这孩子两句,黄帝盯着西湖水畔的亭台楼阁,和他的研究资料对比。

这里对远古文明保存得可真完美。

下面的人各自走神,上面已经非常迅速地投票结束,很顺利地把方若华的名字从备选名单中,提上正式高级探索者名录。

一时间各国发来贺电。

不光是发到紫罗兰探索者协会,还因为联系不上方若华,就在星网上公开。

黄帝心中有些羡慕:“真想去‘远古星’看一看。”

方若华他们拥有的那颗星球,宇宙联盟登记的名字,就是很不走心的远古星,主要是当初方同学根本就没想过星球名,其他人也没想过。

然后……负责写表格的洛严,就随便填了。

“佚名说不定也接触过那个星球。”

黄帝心里有些猜测,但也只是觉得方若华和佚名有很大的关系,绝不至于认为两个人能等同。

他现在到认为,佚名大师也许不是一个人。

浩如烟海的资料要整理出来,一个人做不到,有智脑帮忙也做不到。

再者,佚名空间里打造那样真实的场景,也不是区区一个新娘学院没毕业的女孩子能完成的。

“啊!”

黄帝正沉思,就听最前排探索者协会会长,九十七岁的老探索家白舟发出一声惊呼。

整个会议室里的讨论立时停下,所有人转头看向大屏幕。

大屏幕上,西湖不知何时已然消失。

出现的画面是一个巨大的会议室,从窗户里还能看到西湖的影子,应该就在附近。

会议室内,坐满了各个门派的江湖侠客。

如今他们已经知道,这个星球上门派挺多,各有特色,穿着打扮很淑女的是七秀坊。

特别有钱的是藏剑山庄等等。

除了侠士之外,还有些官员、军人。

唯独军人,里面多半穿着打扮非常现代化,沉默寡言,面孔严肃。

他们看到方若华走到正中央,坐在台上,很温和地笑着说道:“……那么,我宣布,远古共和国今日成立。”

黄帝听了半天,不敢置信地转头四顾,周围嗡嗡嗡的议论声无数。

“这意思是,方若华就任……远古共和国主席?军部元帅?”

“好像……是。”

其他人也很懵懂。

……

方若华施施然一笑。

就职典礼结束,很潇洒地起身,转头拉着叶清音和唐无念一起去吃一桌宴席。

紫罗兰联邦从上到下,先是安静了片刻,下一秒钟,哗然一片。

这一刻,柳老爷子正吃饭,一瞬间手一抖,咔嚓一声,饭碗断裂。

他死死盯着跟在方若华身后不远处,意气风发的原战,怒道:“不知所谓!”

柳爱英打了个哆嗦,低下头不敢看自己的爷爷。

柳家的人生气不生气的,没有人关心,显然大家此时此刻最关注的还是方若华闹出的这一场大热闹。

如果不出意外,如今方同学值得人重视的程度,比起柳老爷子,不敢说高出多少,至少也差不算同等重量的大人物。

谢非看到直播的一瞬间,先是一呆,忍不住抬起手使劲按压自己的眉心。

“洛严这个白痴!”

这么长时间,足足半个月,他们这些观众在干什么?

在看洛严游山玩水泡姑娘。

在看洛严和这个斗嘴,和那个比武。

在看洛严天天卖蠢。

人家方若华都把户籍迁到了远古星,做了这个星球的最高领导,他们这些按理说应该第一时间收到信息的直播观众们,竟然一点都不知道。

方若华究竟是怎么办到的?

她一个外人,凭什么能得到这种信任,她一个年轻女孩子,刚刚毕业,凭什么就能担当如此重任?

最重要的是,这个发生过程也未免太莫名其妙,没有任何前因,结果就变成这般。

在看直播的过程中,大部分时候方若华也跟着,游游山玩玩水,除了能隐约看出,她的确与此地很多人相熟外,完全看不出她涉足政坛的迹象。

谢非立即下令,无数视频素材被重播。

军部的智囊团,参谋团,联邦政府的智囊团都被惊动了,虽然大部分人是觉得这个案例非常有意思,并不是当真对新出现的文明中的一个首脑人物有多么重视。

不过,方若华本人,却上了各大团体首脑的私人记录簿。档案都被从头到尾研究了个透彻。

教导过方若华的老师们,甚至还被各个大人物请去做客,顺便问一问此人在学校的各类表现。

老师们:“……”

教过的学生不计其数,对于一个低调到除了成绩非常好,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之前,简直不大能记住脸的女同学,他们能说出什么来?

最后唯一的结论,也只有天资出众。

第五百九十一章 不容易

谢非算是相当了解方若华,也从不曾小视人家,毕竟是他们洛少将的救命恩人,武力值不低。

他必须承认,那是一位相当有魅力的女性。

如果洛严少将选择对方作为自己的契合者,而不是陈圆圆小姐,第三舰队所有人都不会反对。

问题是也仅止于此而已,她毕竟年轻,只是个刚毕业的学生,哪怕十几年,甚至只需要数年,她就能获得非常惊人的地位,却也必须加上数年后这个时间才好。

联邦高层里的闲人们讨论了一个多小时,到是讨论出一个结果——联邦政府智囊团成员的眼光果然一流的好。

方若华作为大元帅契合者候选人,但凡知道的贵族阶层,大部分都觉得不可思议,甚至有几个偏激的,认为这就是个笑话,摩拳擦掌等着去挑事。

人人觉得方若华其人,配不起‘大元帅契合者’这六个字。

但从现在开始,就成了智囊团高瞻远瞩,一眼就能发现谁才是人才。

星网上是彻底炸了锅。

洪如等人刚刚结束宇宙航行,回到主星,还没进家门,就直接在星网上看到了这样的消息,呆滞片刻,却也高兴的很。

他们这些同学,多多少少对方若华和墨星遗民都有些愧疚,和人家相比,他们简直像是逃兵一样。

如今方若华否极泰来,能有这样的际遇,他们自然是高兴。

洪如失笑:“……这下子还真得实现诺言,给她招聘去了。”

怪不得这姑娘连能成为大元帅契合者的机会都不肯要,闹了半天心气这般高。

说是成为元帅的契合者候选,人生起点会变得相当高,将来绝对有机会成为联邦政府高层,甚至爬到最顶尖的位置去。

可也只是有机会而已。

每年契合者候选至少都有一两人,可是能真正成为大元帅契合者的也只有一个。

而且可能数年甚至数十年都不变。

这样的高起点和直接成为一方势力首脑比,傻子也知该怎么选。

别说是视频中所见,远古星球那样发达有潜力的星球,就是普通的小星球,普通小国的最高军事长官,那都是中将一级。

这才是真正一飞冲天。

星网上都这般热闹,方家人自也是第一时间就得了消息,从老爷子,到几个儿子,再到下一辈,上班的,上学通通请假回家。

可一家人坐在一起,也只是如在梦中,怎么也想不明白,他们家里的这个小姑娘,今年才二十来岁的小女生,是怎么和远古星球的最高首脑联系到一起的。

众人面面相觑,终究相视无言。

方老爷子到还镇定,笑道:“总归是好事。”

虽然是好事,但方家人心中都有点不是滋味,尤其是方若华的同辈人,本来和自己没什么区别,甚至混得还不如自己的小姐妹,瞬间就变成那种只能在星网上看看消息的大人物……

“感觉很奇怪。”

几个年轻的小孩子讪笑一声,忍不住道。

“行了,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去。”

方老爷子摇摇头,把人都赶回去上学,上班。

“通讯器都做一下设定,别胡乱接收别人的通讯,小心些。”

老爷子又叮嘱了句。

家中出现在这等知名人物,恐怕有不少本来没什么关系的,也要套近乎拉关系,这种时候,家里必须稳住,一旦稳不住,若华的高位,便不是方家的幸运,而是灾祸。

方老爷子也曾富贵过,以前方家虽非顶级的贵族,到也有底蕴,他到没多大问题,不会因为周遭的诱惑和吹捧就飘飘然不知所以。

只希望方家其他子弟也能保持稳定的心态,借助若华的东风让方家再上一台阶,而不是因为这件事,反而让心态失衡,招来灾难。

星际联盟诸多国家国民们沸沸扬扬,方若华的晚宴吃的正美,并未把这些太放在心上。

这些煊赫与沸扬,也不过是大家对新文明出现的一种好奇心。

方若华忽然变成一个文明的领导者,自然有很多人重视,也有很多人好奇。

只是这点好奇,大约与二十一世纪某大国的普通平民,带领一批人出国去建立了一个小国家,还建立成功,于是,此行此举就变得十分引人注目,算是相类似的情况。

国家会不会重视这个建国的平民?

当然会。

因为重视一下说不定能带来更大的利益,再说,重视一下也无妨,不过也仅止于此了。

被大人物们抽调档案研究的方若华女士,一边吃饭,一边和左右的各派长老,政府官员商量来年工作计划。

这个小小的星球,人口不多,但是真心谋求发展也是千头万绪。

尤其是如今这外部情况实在不算多好。

至少具现出来的,这些大唐高手们多多少少都有那么一点无所适从。

曾经他们的目光所及之处,不过是本国疆域,固然有战乱,也仅仅是内部叛乱,人类战争。

且本国国力强盛,从占据主导地位,现在却要学会去看整个宇宙局势。

说实话,虽然并非难如登天,到底也不是那么容易。

方若华沉吟,低声和身边的人咬耳朵:“第一件事要做的,就是争取开放星网权限,越大越好。”

她曾经也想过,直接设定大唐国民们具备一定的星际基础知识。

可惜,这种不伦不类的设定不予通过。

好在不算大问题,参看叶清音和唐无念,他们两个这么短的时间,学到的东西也不比人家学了十几年的少。

叶清音点点头:“不难,紫罗兰联邦公民目前对新文明的兴趣正浓,远古论坛上佚名的名声也极大,我们申请星网权限,应该不算太难。”

方若华若有所思。

可是要拥有所有权限,似乎需要再提升下自家人的价值。

这边正说话,洛严抬头盯着方若华,顺手拿起筷子往自己碗里夹了两块鱼。

此地的厨师做饭有一手,也不知是如何做到,刚刚打完一架,精疲力竭,吃饱喝足登时就神清气足。

再加上美食之美,天下难寻。

洛严觉得自己都有迁来常住的心。

一边恶狠狠地咬鱼肉,一边用力瞪方若华的侧脸。

便是方同学心大,可吃饭时让人家这么盯着,还是会容易噎到。

唐无念默默拿起自己的千机伞。

第五百九十二章 睡一会

洛严连忙揉揉脸,换上微笑:“方同学,这将近半个月,我自认为没有脱离集体,也没有怎么出去浪,几乎天天,好吧,几乎五天里有三天和你在一处,我怎么就没发现你是什么时候谋取的首脑位置?”

方若华登时失笑:“要不你问问别人?”

洛严转头盯唐无念。

只看了一眼,就忙去看叶清音。

叶清音勾了勾唇角,一脸无辜:“若华来做我们国家的主席有什么问题?”

洛严:“……”

有什么问题?

问题很大。

他什么都没看明白,从头到尾被蒙在鼓里,就是最大的问题。

这让他回去以后怎么和谢……大家交代,别人肯定会问起事情始末。

难道他还能说,自己只顾着和漂亮小姐姐们谈天说地,只顾着去打擂台赛,只顾着欣赏山水风光,根本没注意方若华都做了什么!

他要是敢这么回答,谢非会逼他再去上两年政治课。

“……若华,你坑死我了。”

方若华笑了笑,外面有个漂亮秀姐款款而入:“孙师姐说,为了庆祝,姐妹们特意新排了剑舞,主席要不要看一看。”

“应该的。”

洛严扶了扶自己新换上的白玉冠,点点头,一脸严肃,“共和国今朝成立,在宇宙联盟登记,是大喜事,着实应该举行庆典,好好庆祝一番。”

方若华到不去想洛严的小心思,看了看叶清音,笑道:“本来不必麻烦,不过,举行一次阅兵典礼如何?”

“好。”

叶清音莞尔,“唐无念提议要开一片养殖区,专门养殖巨蛇,土孔雀,宇宙鼬,袋狼等星兽,这一类族群虽大,但是药用和实用价值都不错,唔,还有观赏价值……”

洛严愕然。

星网上好多人都倒抽了一口冷气。

“不过,这一点现在不现实,大家精力实在不足,要做的事情多,人手少,做这一行需要大投入的。”

众人都笑起来。

洛严也笑:“清音居然也这么喜欢开玩笑。”

叶清音又道“养殖我们抽不出时间,可是想吃肉,也不一定非要养,外面不是有现成的?”

“所以,既然要举行阅兵典礼,不如就来一次狩猎大会如何?”

方若华点头答应。

“传令下去,就在今夜,大典开始,自行组团,去吧。”

星网上的观众都笑起来:“确实是挺好的庆典活动。”

狩猎其实不算多新鲜。

先不说前阵子直播过程中,就出现过几次去宇宙钓星兽的活动。

就是其他国家,也没少狩猎。

以前被星兽逼得紧了,联邦就有几年,年年组织军队去猎杀。

使用最先进的机甲,最先进的战舰,堆叠成山,需要用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来储备的能量石,然后轰杀星兽,杀到他们不敢来犯,宣扬军威。

每个大国,之所以能建立,都必然是拥有可以对抗兽群的高端武力和充足的能量。

但这绝对是个亏本的买卖,可起到震慑作用,却不能持久。

如果兽群数量和判断的有误,或者交战中途,忽然有计划外的兽群出现,那么等待猎杀舰队的,便是从猎手变成猎物。

因此全军覆没者不在少数。

多少个国家消失在历史长河中,正是这个原因,所以,有时候国家舰队组团去参与狩猎活动,并不是军事实力的象征,而是代表了亡国灭种的危机。

宇宙太大,星兽太多,而人又是如此渺小,能量石的产出也是一年少过一年。

曾经也有人想过,如果人类拥有的能量石比现在多个几百倍,或者那些拥有天才头脑的科学家们,能够研究出不使用能量石的超级兵器。

到了那一天,或许星兽就真的算不上威胁了。

当然,宇宙中有几个战斗力极强的种族,像格瑞特等,就很会狩猎星兽,而且不必使用特别多的能量武器,他们去狩猎,绝对亏不了本。

但是,敢去做的,千百年也只有那么一小撮人。和庞大的兽群比又算得了什么?

洛严笑了笑:“不得不承认,叶小姐,你们的武力值绝对不比格瑞特差,恐怕还要高很多。”

对于狩猎,星网观众们很感兴趣,洛严也非常感兴趣,毕竟属于很罕见的活动,他喝了点酒,吃饱了就去星港瞭望塔赏赏风景,顺便睡一下,半夜起来再去看热闹。

通常狩猎的准备活动要花上很长时间,但是叶清音会这般提议,想必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估计他睡一觉醒来,正好能看到最精彩的部分。

……

星港外的瞭望塔,洛严每次看都能深刻感觉到有钱真好。

足足一千九百层的高塔,穹顶之上是十数个小行星,四周环绕的是近千颗明亮的星。

真不知道用了什么技术,竟能让远景无限度放大,坐在瞭望塔上,只要自己愿意,甚至能做到手握星辰。

好像星网上就没有人能有这么好的创意,在空间里创造这样的虚拟场景。

估计就是创造出来,也没有如今这般真实动人。

和这实用功能相比,那些镂空雕刻,精美花纹,养在宇宙里的成荫绿树,舒适的环境,到是也不那么显眼。

洛严其实也清楚,瞭望塔装修得美轮美奂,其实作用和星球的宇宙前哨基地完全一样。

左边星港驻扎军队,战士们常年在此站岗,肩负着侦查,巡逻的职责,一旦有兽群靠近,这个瞭望塔肯定是第一时间接触战斗。

它是星球的第一道防线。

只是因为太美了,就连走来走去,穿梭其中,携带各种武器的士兵,明明刻板如机器人,都显得有了几分人情味。

洛严觉得,自己应该提出一些建议,让那些拥有私人星球的超级富豪们,想享乐的时候就修建这样的瞭望塔,既能满足自己的需求,又能为抗击星兽做出贡献。

可惜,那些富豪们怕是绝对不肯出现在防守第一线。

洛严去最高层,找了个视野范围最广的位置坐下,拿了张皮毯盖在膝头,伸手要了一杯热茶,轻轻品一口,惬意道:“我先睡一会。”

星网上收看直播的观众们嘻嘻哈哈:“那我们也吃个饭。”

“洗个澡。”

“泡个美人。”

轰隆!

洛严猛地坐起来转头四顾。

周围穿着打扮古色古香的侠士,侠女们言笑晏晏,指指点点,神色平静。

轰!

洛严身体一震。

星网上无数观众:“……”

第五百九十三章 狩猎结束

静默半晌,洛严终于调整好直播工具,也抬头看向外面。

没看到成群结队出没的星舰,没看到重型能量炮调动的动作,没看到太多的机甲。

只有密密麻麻的星兽尸体漂浮在脚下。

几个机器人拖着一张大网,将尸体拖啊拖,拖到旁边的巨型飞车中去。

瞭望塔外,似乎忽然出现了数以千计的唐门子弟,藏剑弟子,七秀坊的漂亮女孩子。

一个防护服特意制成红衣银甲,手持长枪的年轻男人,座下飞车嗖一下从他头上飞过。

洛严:“……”

战斗是突然打响的。

洛严不知道外面布置了多少机关,不知道星兽是什么时候被引入埋伏圈,不知道周围埋伏了多少人,都是在什么地方藏着,也不知道这些看起来也不算认识的侠客们为什么配合那般默契,为什么受了伤瞬间就能恢复,更不知道星兽们死了有多少只。

星网上的观众是看了二十分钟之后,才回过神想着要数一数。

可是宇宙里又是光圈,又是幻影,星兽们一批一批地倒下,一批一批地消失,哪里数得过来。

星网上所有人都没说话,安安静静地看着这场猎杀盛宴。

军部的将军们把心神从公务中收回,盯着大屏幕。

一瞬间,洛严和所有观众仿佛被一阵风吹拂发梢,抬头看去,一人从高台上飞落,无数侠士齐齐后退让位,刹那间万剑齐发,人们的眼睛被晃得一时睁不开,明明离得遥远,却几乎能感受到面颊刺痛。

洛严勉强睁眼看去,那人一身金色,打扮与清音小姐仿佛,银色的头发只用一条缎带束起,容貌之盛,气势之强大,让人不敢去形容。

“这绝对不是基因优化的结果……”

基因优化不可能让一个人强大到如此程度!

宇宙联盟中,无数拥有异能,进行过基因优化的贵族们心神动荡。

最后出场的这一位实在是让人无法评说,便不去说他,单看其他‘士兵’,也足以让人惊吓。

这些战士们之间仿佛心神相通一般的战术配合,有多少军队能做到?

这样的武力值,有多少人真正能拥有?

应该说,拥有这么高的武力值的强者,为什么会愿意像一个小兵一样,听从指挥,参与到这种大规模的行动中去?

远古星球上的原住民们,武力高强这一点,在最近半个月的直播中大家看得都很清楚,文明评定时,把该文明的等级评得如此之高,也有一部分是看在这些人拥有巨大潜力上。

可所有人都清楚,个体武力高,不代表军队的战斗力强。

当年宇宙联盟也不是没有想过,将全宇宙的高手集合起来,组成一支特别的队伍。

至于结果,只看到现在为止,唯一一个能凑出绝对高手,对抗星兽的,唯有格瑞特族人也就明白了。

能进行基因优化,能拥有异能的人,必然身居高位,那又怎么可能去第一线和星兽拼杀?

他们进行基因优化,是为了更悠久的生命,更美好的生活,可不是为了去送死。

猎杀一直在持续。

所有的‘士兵们’都很沉默,偶尔开战舰出来支援的战兵和医疗兵,都安安静静。

只有一批又一批的星兽尸体被拖走时,众人才仿佛能听到微微的喘息声。

实际上,他们当然什么都听不到。

十二个小时之后,狩猎结束,洛严活动了下有些僵硬的大腿,甚至都没有看到这些特殊的军人们是怎么静悄悄消失的。

也没有看到差一点就让他纳头便拜的那位,是何时从战场上离开。

想了想,洛严轻声道:“还是……回去睡觉。”

第二天

洛严盯着黑眼圈,看到唐无念抱着饭桶喂一只叫滚滚的黑白色小动物。

他看了两眼,怀疑里面的肉羹很有问题。

“方……主席呢?”

“和三皇子开会,商量出售一批高档食材给帝国,算是三皇子私下购买。”

初一开始合作,怎么起头都无所谓,只要慢慢加深合作,总能找到合则两利的方法。

洛严:“……哦。”

他怎么觉得一转头去讨论食材出口什么的,有点违和。

三皇子自己都风中凌乱,脑子这么一乱,签过的合同拿回去估计会令他团队的人侧目,不过,最多也就是没占到便宜,不可能吃亏。

方若华还打着持久发展的主意,不会坑得这位再也不敢和她打交道。

再说,此时此刻,三皇子的心思还真没放在什么生意上。

远古星球建国庆典时这一场军事演习,在很久很久很久以后的历史上,被记录为星兽的覆灭之始。

当然,当下来说,它最大的作用到是方若华要求开放星网权限时,没有任何阻碍。

远古星球很顺利地获取了所有权限。

公民们将和紫罗兰与帝国帝都的公民一样,可以最大限度利用星网。

估计星网管理者们,也是看在远古星球人数少,又有相当程度潜力的份上。

开放星网给他们,他们必然也会在网上留下无数的东西,进一步丰富星网资源,怎么想也不是坏事。

一个月后。

洛严收到了第十三封催促他回帝都的信。

唔,浪了这么久,也确实该回去,洛严叹了口气,准备在送原战等墨星遗民们,成功安营扎寨后,就启程返航。

近一个月来,陆陆续续有很多墨星遗民们从各个星球,宇宙各处,被接回远古星。

这日,大家终于乘坐运输飞船,来到与远古星毗邻的那一颗小星球大气层外。

原战等人扒着窗户向外看,那是一颗土黄色的,比远古星还要小些的星球,但他们却觉得它很漂亮。

这是一颗生命只有十亿年的年轻星球,山清水秀,有自己的生态循环系统,非常适合人类生存,比农垦星球的空气质量还要好上数十倍。

“真好看!”

原战觉得自己搜干净肚肠,也说不出几个形容词来描述自己对这颗星球的喜爱。

这颗崭新的,一片空白的宜居星球。从此以后,就归原战他们墨星遗民所有。

它会成为他们的珍宝,即便有一天墨星能回来,它也依旧会是他们的家园。

第五百九十四章 画册

一年后

陈圆圆随手把桌巾上的一点油光擦去,顺手给两个吃饱喝足,满头大汗的客人倒了两杯青梅大麦茶,打包,让他们带走。

两个客人都挺开心。

“谢谢老板。”

陈圆圆莞尔:“路上小心。”

一整天的营业终于结束,关上门,陈圆圆拿出毛巾好好擦了擦脸,之后打扫卫生,打扫完卫生,便登入星网。

现实中店关门,星网中的虚拟饭馆却是开张之时。

如今她开在潘多拉星的这一家小饭馆,别看门脸很小,但是生意极好。

虚拟饭店都客似云来。

联邦大学新娘学院高材生开的店,只把这招牌亮一亮,生意就没有不好的道理。

而且陈圆圆人长得温柔漂亮,又确实好手艺,身为契合者,即便不专心为别人舒缓精神,言谈举止间精神力逸散,也会让人觉得非常舒服。

在联邦大学,陈圆圆更是精研药剂学课程,能调配出缓解精神暴动的药,如今被用在她自己开发的饮料上,很快就小有名气。

天然食材做出来的美食,加上漂亮温柔细心的女老板,还是名校毕业,一时间传遍了各大星球,在整个星网上都是小有名气的店。

方正不能天天去潘多拉星球,却每天晚上都忍不住到星网上,来到这家小小的饭店,默默坐下要一杯饮料喝,即便只是虚拟的东西,虚拟的味道,但是能看见圆圆学姐的模样,他就很开心。

今日照样如此。

方正坐下,点了饮料,拿出自己的笔记本,一边帮教授整理备课记录,一边偷瞄圆圆学姐。

圆圆学姐哪怕坐在那里,不言不动,也能让人感到很温暖。

“哈哈,买到了!”

左边圆桌旁两个十七八岁的年轻学生,忽然蹦起来三尺高,大笑出声,又抿着嘴唇一脸喜悦,装模作样地双手抱拳,向周围享受美食的客人们赔礼。

方正略微一蹙眉,不安安静静吃饭,吵闹什么,现在的孩子们越发不懂礼仪,跳脱的厉害。

其他客人到是没说什么,还有几个年长的老人不觉一笑,年轻的,朝气蓬勃的孩子们,脸上流露出那般认真的喜悦,纵然是吵了些,到也可爱。

黄帝吃完了营养剂,到自家学生的店里享受下新推出的远古时代——舌尖上的诱惑套餐,这会儿抬头看了眼两个年轻娃娃,眨了眨眼:“你们买到了新出的大唐江湖图录?是正册还是杂册?”

“还不知道。”

两个年轻学生一脸憧憬,“不过是第一次买到,不挑,不挑。”

年轻的客人们齐刷刷转头看过来,登时目含羡慕。

大唐江湖图录自从半年前正式发布以来,数月酝酿之后,全联盟大部分国家的年轻人都为之迷醉。

没办法,佚名的私人空间里新出现一个版块,叫王者联盟。

说的是宇宙中巨大的星兽肆虐,人类面临灭顶之灾,却依旧免不了争权夺利,彼此之间面对共同的敌人星兽,既争斗又联合。

因为这个版块实在是非常有意思,自由度也很高。

可以召唤不同的英雄和自己组队,挑战别的战队,可以通过猎杀各种各样的星兽来增强自身的实力,还会定期举行活动。

比如说某个星球突然遭遇兽群,各路英雄豪杰汇聚一处,前去增援,里面的每一个场景都非常真实,星兽们的能力也非常真实。

真正置身其中,的确会有一种热血迸张的刺激感。

一个月前星网做过一次统计,全宇宙中,下到十七八岁,上到三四十岁的中青年,有百分之十的人都进入过佚名的这个版块。

其中至少有一半长时间进入其中。

这个范围可是全宇宙,数量非常恐怖。

在所有可以召唤出来作为同伴一起战斗的英雄里面,因为佚名最早出名,是因为大唐。

再加上大唐真实存在,所以其中以大唐的英雄最为出名。

前不久,佚名就推出了一本画册,画册中便有王者联盟的各个英雄,主要是大唐江湖侠士。

不知是哪位画家绘制,不光纸张是仿古的纸张,画作更是惊人,任何一个人看到都能被上面蕴含的逼人的精神力气场影响,仿佛当真与英雄面对面,看到他们的风采。

一经推出,自然是大受欢迎,人人争抢,可惜,无论是实体版本还是虚拟版本,都是限量销售,而且并不出全册,一册一般只有三个人物。

偶尔会出现多一个的情况,那就纯属于运气,买到的人都会特别开心。

买家也不是不能理解。

这种等级的画作,画家肯定是花费了很大的心力,而且拥有独特的安抚精神的效果,属于罕见的宝物,数量少也很正常。

虽然很正常,但还是想要。

黄帝想到今天正好又有一批画册放出来,他的学生们就有不少等着抢购,自然就猜出这孩子如此兴奋,大约是抢到手了。

这画册原本也不叫大唐江湖图录,并没有名字,只不过目前画家推出的大部分都是大唐的英雄人物,买家们就自己叫着玩。

还把那些画给分门别类了下,大唐的人物多,便列在正册。

还有一些其它朝代的人,人数比较稀少,便被列在副册。

“我只想要聂小倩。”

一个三十几岁,看穿着打扮比较像是星舰驾驶员的男人,幽幽一叹。

黄帝也叹气:“佚名说聂小倩其人究竟是不是真实存在,他也说不清,仅仅是在故纸堆中翻出了这么个故事,姑妄言之,大家姑妄听之罢了。”

“聂小倩有什么好,既没有妲己妩媚,也没有玉环美丽端庄,还是六宫粉黛无颜色的杨玉环更得我心。”

旁边一个军人打扮,中尉军衔的客人笑道。

众人:“……”

黄帝摇摇头,笑骂了声‘轻佻’,到也看出来,他们在开玩笑,并不是真轻浮,笑过也就罢了。

他自己也不好意思和别人说,其实他想要一张,咳咳,琴魔高绛婷。

方正听着周围的热闹,忽然觉得有一点别扭,他也说不上来,就是不太乐意听。

正好陈圆圆走过来给他放上一杯果汁,含笑问:“不知道方学姐最近怎么样?”

方正一愣。

陈圆圆了然:“是不是很忙?应该的,她的事情多,不像我们这般悠闲。”

第五百九十五章 不自在

方正犹豫了下,笑了笑,敷衍过去,等陈圆圆的脚步走远,他才不甘心地握了握拳。

就在那一刻,他忽然发现,原来别人在他面前提及自己的二姐,他竟然会不高兴。

那种感觉就像是,二姐成就越高,他越是不舒服,不好受。

方正被自己的情绪惊了惊,伸手握住桌上的饮料,温度灼热了手指,才踏实了些。

或许是有点不真实的缘故?

也可能被家里浮躁的气氛搅得心烦?

近来家里多了好多亲戚朋友来串门,还有些几十年没怎么交往过的,一来家里,唯一做的一件事就是吹嘘他二姐。

有一次他几个同事到家里做客,谈话谈起远古文明,这些人居然也好生把他二姐吹了一通,吹得他浑身不自在,明明是对方在吹,他却觉得非常丢人。

明明是爷爷说,方家最好低调行事,不要惹麻烦。

“哎!”

想起一大堆烦心事,方正摇了摇头,通讯器此时响起,他看了一眼,是父亲,一犹豫,干脆没接。

最近他爸和他妈都愁云惨淡,实在是工作上不大顺利,被冷藏了。

两个人如今清闲的很,几乎都没有正经的工作,这一闲下来就喜欢管东管西,不知从哪里听到流言,说他不学好,欺负女孩子,对自己的学生动了歪心。

简直是……无法沟通。

最好赶紧另外找工作去上班,忙起来就不会胡思乱想了,父母还年轻,总不能现在就要退休!

方正胡思乱想了一阵,转头又听到不少客人都在谈论远古星武学训练营,心中也不知怎么的,颇不是滋味。

佚名的私人空间,从很久以前就是大唐的代名词。

现在方若华派了不少人进入其中,主要教导年轻人学武。

人人皆可以去报名,但是想要学武,还要经过一系列的考验,还要看什么资质。

一开始只能学到最基本的,等基本功练习顺利,可以学会,有天分的孩子,再做各种任务,完成之后才能考虑看拜入哪一门,学哪一门的武功。

远古星,大唐侠士的名字整个人类联盟上下,几乎到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地步。

近来王者联盟盛行一时,年轻人搜集画册成瘾,画册上每一个人物,都会配一行人物小传,以至于大家对于历史上,还有当下那些大唐侠客如数家珍。

年轻人哪里能受得了跟心目中的英雄,学习各种武技的诱惑。

不知道有多少人成了远古星大唐的拥护者,削尖脑袋想钻进去学习。

虽然现在还没有一个人能登堂入室,学到真正精妙的武学,但是好多开始练习基本功的,都是一口一个我大唐怎么怎么样。

这个国家,这个文明,还有方若华其人,前途远大,这一点,方正这类只一门心思留在学校,专注学术的人,心里都明白。

和自己又能有多大的关系?

方正默默起身,离开了圆圆学姐的小饭馆,他都好像有一辈子那么长的时间,没和二姐好好说过一句话。

以前没有过,那次之后没有过,现在没有,将来似乎也不会有了。

回到家,一进客厅,大伯家的那个小外甥女,正缠着大伯母哭闹:“我不,我就想学武功,学会了以后就能保护自己了,现在坏人那么多,旅行都可能碰见海盗,还可能撞上星兽,学一点功夫防身有什么不好!”

方家这位大伯母也无奈。

没什么不好,问题是这孩子吃不了苦,没通过考核。

一直到马上要吃饭,这孩子还是闹个不停,方正略有些头疼地按了按眉心,皱眉道:“她想学便让她去,远古星那些人不教,天底有能力的,也不只是他们。最近新崛起的紫罗兰第一武技培训学校,不就很不错?”

听孙子提起这个武技学校,方老爷子不禁蹙了蹙眉,略有些为自己的……那个孙女担忧。

星网上,大唐侠士带起了习武热潮,远古星球那边的规划部署尚未全部显现出来,但是,教导全民习武,显然是一项大计划。

宇宙中众多年轻人确实被吸引,因为想去习武,自然而然对远古星球上的一切都有好感,主动送去大笔的利益,物质上的,或者政治层面上的。

近来却有些不妙的苗头出现。

就如第一武技培训学校,听闻背景很深,广告宣传做得特别好。

星网上到处都是有关它的讯息,虽说暂时还不能与大唐相提并论,但是它明显就是想借着大唐塑造起来的,全民学武的东风在发展,而且所谋不小,肯定是打算压远古星球一头。

这所学校招生规模广大,男女老幼都招,其中以‘短期培训班’最受欢迎,短短时间,去报名参加训练的人数就比能正经去大唐学武的人多出几千倍。

实在是习武是很辛苦的事。

要打熬身体,要喝各种药物,要熟读远古经典,要了解穴道,经脉知识。

这些做完,也不是所有人都适合习武,能学得特别好。

就是有资质的,也照样必须花费漫长的时间,对普通人来说,一年两年都不一定能看出明显效果。

现在人们哪里有那么长的时间,消耗在习武上?

就是军校,或者体术专业的学生,恐怕也没太多耐心。

第一武技学校却不同,他们的短训班宣传的就是,最短时间内让人掌握杀招,掌握反抗能力。

号称学个三五个小时就能学会,普通的柔软小姑娘再也不怕走夜路。

正好不少年轻人都特别羡慕高手,一下子就有很多人蜂拥而去。

一眨眼间,短期培训班就遍及全宇宙,星网上更是数不胜数。

就最近几日,甚至还出现捧第一武技学校,贬低远古星球的事情。

一开始到也有人说,第一武技学校的老师们,全是特聘的军中高手,个个体能超过A,不一定比远古星球上那些侠客们差。

只是后来看差别太明显。

又开始说老师们实力略逊色也无妨,初次习武的学生,其实不需要太高深的师父,只要水平足够就好,更重要的是讲课时要让学生们听得懂,学得会。

远古星球上的人教人武功,故意说些艰涩的名词,属于故作高深,非常麻烦。

第五百九十六章 山河在

这一连串的组合拳打下来,其实也就是想借远古星球文明的东风,本来没什么大不了的。

至于借着踩远古文明,捧自己的那点手段,也不算多新鲜。

像方家老爷子这样的老江湖,一眼就看得出来。

问题是,再不新鲜的手段,它一样管用。

尤其是他那个孙女并没有做任何应对,就好像根本不知道这件事一样,依旧按部就班地宣传着远古历史中的英雄人物。

她手下那些人不徐不疾地挑选学生,挑的很认真,很仔细,数量也极少,放在整个宇宙来看,影响是挺大,却没有获取多少实际利益。

方老爷子叹了口气,去翻星网的新闻。

看了半天,心里才稍微踏实了些。

其实远古星今年的大动作不少。

比如,他们和佚名合作(应该说,佚名一定是远古星球上的某人)推出‘王者联盟’,推出远古英雄人物画册。

还有传闻说,他们可能和帝国方面有所合作。

目前知道的,就是帝国三皇子自己的美食小行星建设,他的小行星潘多拉上,开了一家美食城,推广远古美食,宣扬美食文化。

总之,方若华应该有自己的打算,似乎不用他这个老头子操心。

一晃神的工夫,大儿媳妇已经劝好了孩子,答应下一大堆不平等条约。

家里人纷纷落座,开始吃饭。

吃过饭,方老爷子又忍不住登入佚名空间,去看上个月新被录入《史料笔记》里的文章。

最近一段时间,可能佚名比较清闲,录入史料笔记中的文章很多。

方老爷子对于这些也是极喜欢,等方若华和大唐文明紧紧联系在一起,恐怕再也难割裂之后,那就更是喜欢。

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坐好,打开最新的阅读界面。

虽然依旧是远古历史,但是佚名这一次讲的,却已经不是冷兵器时代的事情。

当先一笔狂草,书下——‘国破山河在’,作为标题。

之后就是几封血泪斑驳的遗书,和染血的照片。

其中一张是一个英姿飒爽的漂亮女性,抱着自己的孩子,端端正正微笑。

后面还有一行特别流畅的行书——誓志为人不为家,涉江渡海走天涯。男儿岂是全都好,女子缘何分外差。未惜头颅新故国,甘将热血沃中华。白山黑水除敌寇,笑看旌旗红似花。

佚名的文笔,向来是感性与理性并重,这一次,却仿佛更感性些。

他写了一个故事。

军阀混战,外敌入侵,国破家亡,年轻漂亮的女学生,有着富裕的家庭,慈爱的父母,却抛家舍业,扔下襁褓中的幼子,投入战争。

红枪白马,英姿飒爽,敌人畏惧,被俘之后受酷刑不肯降。

临死给爱子留下两封遗书,拳拳爱子之心,跃然纸上。

方老爷子看得入了迷。

故事里的人很多,有保家卫国的战士,有懦弱麻木的民众,有自私自利只想自己的庸人,有凶恶的敌人。

每个人都被描述得有血有肉。

方老爷子看到其中一段,敌人在刑场杀人,老百姓嘻嘻哈哈站在一边看热闹,心头忽然升起一丝寒意,毛骨悚然,连忙深吸了口气继续读下去,才平缓心中的血气。

读到中间,女主角平平静静地对狱卒说了几句话:“我身为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也爱生,也畏死,我也想陪伴我的儿子长大,好好教养他,奈何家国不宁,没有一片净土,为了天下所有的孩子都能在父母的爱怜下长大,我辈此时赴死,心甘情愿。”

明明读得非常难受,心中悲愤,双目含泪,可方老爷子就是忍不住一读再读。

显然并不是他一人如此。

很多人读着读着,不自觉就联想到自己,帝都附近星球的居民们生活安逸,明面上还不到朝不保夕的地步,可到底是身处这样的世界,心底的不安从来没有消失过。

所有人在午夜梦回时,也不是没有想过,也许自己这一代,或者自己的下一代,很快就会在宇宙中消失,生养他们的星球会变成人类的坟场。

至于那些已经失去星球的遗民们,好些人感触更深刻,不禁失声痛哭。

大约是被真实大唐的出现吸引到,佚名空间的访客增加了很多。

里面各种资料都被写出超过一百篇重量级的评论来,大多是各大学校中比较著名的学者。

对于最新的文章,黄帝洋洋洒洒写了三千字的评论,盯着其中一幅名为‘焦土红花’的配图,一大片焦黑的土地上,长出一朵鲜艳红花。

那花有勃勃生机,十分可爱。

这画风,他绝对不会认不出来,现在联邦大学的优秀作品陈列馆中就有一幅画风和它十分相似。

画作融入人的精神力之后,个人风格会变得特别鲜明,何况,那是几乎是不可复制的风格。

“我这个学生,居然还画画?”

黄帝本来以为一国领导人,身居高位,事务繁杂,应该没有这些闲情逸致了,没想到到是还关注历史,甚至亲自作画。

静静地读书,看画作,去佚名空间哪怕只是坐下看一看风景。

黄帝忽然有一种感觉,人类发展至今,历史文明亘古流长,也是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的战火,多少次的灾难。

如今身在宇宙中,大家说到底都是同根同源,来自一颗古老的星球,多少年来繁衍生息,好不容易走到了今天,总不能连老祖宗们都明白的道理,现在反而不明白了。

现在还不团结,急需这么乱下去,等待人类的会是什么?

黄帝想着想着,不禁失笑摇头,他其实知道,宇宙之大,有识之士众多,并不只是他自己考虑这个问题。

人其实是最有韧性的一种生物,真正到了紧要关头,总会有英雄人物挺身而出。

麻木可以被清扫,障碍也一定会被搬开。

也许那个英雄是方若华和远古星球上的众位侠客。

也许是洛严。

也许是更多更多的人。

人类总不会失去希望,一定能突破巨兽的围剿,就是不知道,他能不能看到那一天。

第五百九十七章 采访

这日,主星上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雪花飘散,不少公民都穿上保暖衣物,三三两两搭伴出去吃茶看雪。

方正正好休假,干脆就被大伯母打发去接了她那外甥女回家。

小姑娘终于还是报名参加第一武技学校的短训班,听说还学得很不错,嘴里天天念叨。

因为那个什么佚名的文章,最近练习武技的人,尤其是女人,越发的多起来。

方正有好几次在路边就听到有女孩子嚷嚷,他们也要红枪白马上战场,不做娇弱的花,要变得和钢铁一样坚硬。

钢铁很坚硬?

方正哭笑不得,虽然他始终觉得,娇弱可人的女孩子很好,完全没有必要去练武,不过,他自己到是也有心训练下自己的身手。

他从小就不喜欢流汗,不喜欢运动,武力值着实太低了一点。

圆圆学姐似乎不太喜欢文质彬彬的类型。

第一武技的短训班如今大是火爆,选择短训班的人越来越多,近来星网上还有些人调侃说,远古星球开拓市场,自己没占据,到让别人占领了最高峰,到也真有趣。

星网上还有不少人信誓旦旦,说别看远古星球的武功很高大上,到最后,还得是像第一武技学校这样的,拥有更多的学生,更大的名气,更深入人心。

方正讪笑了下,说起来他也想报个短训班,不知道是不是拆了那位二姐的台。

撑起伞,走到学校门口,学校已经放学,学生们乌压压一片,吵得耳朵发烫,他都等得略有些不耐烦时,周围的声音忽然静了下。

前面有几个小女生停下脚步,转过头垫着脚看向左面高楼外侧的大屏幕。

方正也有点好奇,不禁回头扫了一眼。

是那个姓叶的女人?

大屏幕上的叶清音,笑得温婉,看起来颇为淑女,背后背着的重剑装饰精美奢华,如果没有看过那把剑真正的杀伤力,恐怕大部分人都会把它当成玩具。

但是这个玩具就是随手放在人的身上,只要不是体能超过A级的高手,肯定都不必开战,直接趴下。

她正在接受采访。

采访她的主持人是新闻直播间,远古历史版块的当家花旦,汪梅。

年纪已经有四十来岁,却是风趣幽默,名气比那些小花旦们高出不少,在新闻主持这一行,那是相当有威望。

能上她的节目的,那都要是享誉宇宙的大人物。

洛严少将,军部明星,资格按说也够了,第一次被媒体采访的时候,汪梅都没搭理他。

当然,如果是现在的洛严,汪梅应该多多少少要给他面子。

“听说叶大师,与孙玉清孙大师在星网上指点年轻人武学,是叫武学吧?”

叶清音莞尔,点点头。

汪主持人一脸郑重:“好多学生都因此很兴奋,以至于星网上各种武技培训班应运而生,最近最出名的应该是乔女士开的短期训练营,号召普通的女孩子们也去进行一段时间的短期训练。”

“许多女孩子都愿意去,我小侄女还说,等学完之后不敢说能马上杀星兽,遇见个把坏人也不怕了,直接冲上去怼死他。”

她轻轻笑道,“我觉得,侄女的想法还是可以支持支持……叶大师怎么看?”

叶清音叹了口气,到有些郑重,抬头道:“如果是去学习一些动作,锻炼身体,到也无妨,但是女孩子们去短期训练营,不要听教练的忽悠。”

汪梅一挑眉头:“哦?什么意思?”

这句话一出,观众们兴头登时起来。

最近大家隐约能感觉到,好像那个什么第一武技学校在和远古星球,佚名空间打擂台。

去武技学校报名的学生们更是很清楚,那些教练们没少说远古武学不切合实际,练武花费的时间太长,对于普通人没有大用。

但是方若华一方,却始终没有回应,态度高冷,似乎并不在意,也没把武技学校放在眼里。

此时叶清音一句话出口,底下就有人幸灾乐祸:“以前不当回事,现在人家影响力大了,赚钱赚得多了,坐不稳了吧?”

方正也摇了摇头,这应对未免太粗暴了些。

不是说不能应对,可是直接派出个小丫头片子,说这种听着就一股酸气的话,不大合适。

叶清音显然并不觉得自己的话哪里不恰当,笑容依旧温婉得不像一个武者,斯文娟秀,宛如天地灵气塑造出的,最可人的女孩子。

看着她,便是有心说几句风凉话的,也不免要口下留德。

“我昨天应邀去文化部做客,吃饭时看了短训班的教学,当时教练教了女孩子几招,都是常见的招式,如何用力,拳应该从哪个角度挥出,出脚时应该抬多么高,被人抱住要如何应对。”

几个女孩子轻笑,脸上露出几分骄傲来。

显然他们在短训班也学了这些。

叶清音摇摇头叹气:“还有,他们还给女孩子们分析星兽们通常的弱点,分析在面对星兽的时候,怎么做到一击致命,嗯,他们拿来做演示用的范例,是我一位长辈剑斗星兽的视频。”

观众们隐约觉得叶清音的声音显得有些沉重,都安静下来。

“先不说遇见星兽后的情况,只说女孩子们,千万不要相信你们的培训老师说的话,不是你们学会三两招,练习个三两个小时,就能跃跃欲试地去对付坏人。”

“就这么说吧,如果我是个身高一米九的壮汉,夜晚走在路边,忽然看到你,你长得很漂亮,我意图骚扰,从后面抱你,你吓了一跳,反应过来,想起自己会武技,懂防身术,于是转身想打我……”

观众们轰然而笑。

“我绝对不想打你,我肯定愿意让你随便抱!”

女孩子们笑眯眯起哄。

叶清音神色间却很严肃,并没有开玩笑的意思:“那最终结果,你们只会发现,我还没有动手,你们就已经伤筋动骨,头破血流。”

众人登时安静下来。

“你们的反击会很难奏效,因为你们根本无法让自己的动作标准,也没办法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好攻击的角度,就算知道男人的弱点是哪儿,也很难踢中。”

“最可能会出现的结果,就是激怒你们的敌人,导致丢掉生还的希望。”

所有观众哑口无言。

女孩子们神色骤变。

第五百九十八章 说不定

叶清音叹了口气:“女孩子们想保护自己的心并没有错,很好。”

“不过,你们可以去问问短训班的教练,他们都进行过多久的基础训练,光锤炼身体花了多长时间。”

“我认识其中一位教练,宁秀,是第一舰队的后勤官员出身,上过战场,后来退役后经常参加星网上举行的格斗大赛,还得过不少奖项,估计这些在宣传材料上都有。”

“但是你们一定不知道,她是家学渊源,从八岁起就开始习武,参军以后负责的是后勤,可因为一样要上战场,是和新兵一起训练的,不光是新兵期三年,日日苦修,新兵期过去了也一样没有一天间断。”

“这个世上要是有人说自己能训练三个小时,立即学会学通招式,上手就能撂倒比自己高一头,健壮得多的大汉,那么在这三小时前,她不学这些招式,肯定也能赢。”

“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们,我的女孩子们,别相信自己的花拳绣腿,能在面对凶恶敌人的时候起作用。”

“你们要是真心想学一些东西,保护自己,就耐下性子,拿出时间,锤炼身体,修习内功,认真学武。”

“这样过个三年五年,你们遇见先天优势比自己强的敌人,也许还是不能赢,但是你们学到的技巧,至少能完整用出来,伤到对方,争取一丝逃跑的机会。”

观众们终于沉默。

好多女孩子们陷入深思。

这道理,其实大家也不是不明白。

汪梅叹了口气,又问了叶清音几个问题,好些观众特别好奇佚名和远古星球的关系。

叶清音莞尔:“我就算说没关系,估计也无人能信。佚名是远古星球的人,但不是一个人,而是很多很多人,具体名字我也不说,各位也不必打听。”

“人数太多,说也说不过来。”

叶清音眨眨眼,轻声笑道,“不过,在佚名的私人空间里,做出最大贡献的那一个,到是没什么保密的必要,星网的管理者肯定能查到,佚名私人空间是谁的空间。”

说完,访谈时间也差不多该结束。

叶清音款款起身,和主持人握手致谢道别。

下面的观众忽然有人喊:“叶大师,如果我们遭遇意外,遇见星兽,应该怎么应对?”

“短训班的教练们教的法子,真的不行?”

叶清音沉默了下,良久才蹙眉轻声道:“……没有行或者不行,到了那一刻,你们尽可以绞尽脑汁,想所有的办法求生,只要能活下来,便是英雄。”

观众们一时无言。

叶清音似乎是想下线,想了想,却又连通自己通讯器,拉出一整个页面。

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了这些年遭遇兽潮的星球,死亡人数。

全灭的星球比例高达百分之九十八。

剩下的活下来的人数,和整个星球上的居民比,也是稀少的让人心惊。

所有观众其实都知道兽潮可怕。

如今整个宇宙,即便是个孩子,也照样会有一种面临末世紧迫感。

但是却很少去看这些详实的数据,媒体总是淡化危机,总是不想让民众们更恐慌,如今这一切血淋淋地被剖开,让所有人都有再也无法逃避的感觉。

叶清音到是笑起来,轻轻拍了拍手:“好了,虽然这些都是事实,但是我们人类拥有超凡的智慧,总会有能战胜星兽的一天。”

“我们的方若华女士,一直带领着远古星球上下所有人,倾尽全力去探索一条能真正解决危机的道路。”

“首先,提升我们个人的能力,聚集更多愿意和星兽作战的人,彼此配合。”

“全宇宙的人都联合在一起,消除纷争,把所有的资源,全部的精力,用在解决人类生死存亡的危机上。”

“探索未知地带,复原远古文明,最好能找到有能力真正克制星兽的办法,如果不能,那就打通航线,迁徙到星兽的包围圈以外,更遥远的地方,其次,铸造一条星兽确实无法通过的防线。”

叶清音掰着手指头数远古星球的人正在想的法子,“都很难,我清楚,但是我们别无选择,总不能消极地等待灭亡。”

说着,她轻轻笑起来,神色轻松,“我们那位方女士还说,实在不行就培养一群宇宙无敌的大吃货,把星兽都当做我们人类的食粮,扒它们的皮,抽它们的筋,制作成工业制品,远销全宇宙。”

“或者说不定哪天星兽们就都被驯化了,被人类捕捉饲养使用。”

“说不定有一天,星兽都能变成必须被保护才能生存,不至于绝种的珍惜动物。”

“到时候我们就划分一个星球给它们,精心照顾,谁想看一眼还要买门票。”

叶清音说得轻快。

观众们哄然大笑,明知道是开玩笑,星兽族群那么大,人类才有多少?

可还是忍不住向往。

有人一边笑,一边磕磕绊绊地道:“真有那么一天,它们绝种就绝种了吧,肯定没人救。”

访谈结束,叶清音下了星网,整个人瘫在长椅上,长长叹息:“累的很。”

她还真是宁愿去练功三小时,也不想上半个小时的访谈节目。

方若华正抱着一只滚滚慢慢撸,从头撸到脚,滚滚翻出漂亮的肚皮,嘴里呼噜呼噜作响,她的动作就越发轻柔起来。

叶清音盯着她头上的接入器看了半天,干脆也准备接入星网,去翻找方若华的书稿看看。

每次方大小姐露出如此轻松惬意的表情时,写出来的东西都会少几分沉重,意外有趣。

这一阵子,佚名空间的访问人数是不少,但绝大部分本身就是对远古历史感兴趣的那些人。

年轻人也有不少被大唐江湖吸引,可同样都是本来就对这一块历史有几分了解。

还是唐无念给做的调查报告,宇宙中中下等级阶层,边缘星球居民,一来星网权限很低,二来就是能登入星网,也不会去关注远古历史。

历史之类的东西,在他们看来还是太过艰涩,也没什么用处。

方若华考虑了下,要大幅增加认可度,大约还得培养更广泛的读者群才好。

想了想,就干脆开了个板块。

说到底,还是通俗文学受众更广泛些。

第五百九十九章 小说

其实,方若华写,就算不是老本行,也算经验丰富。

只是这里毕竟是星际时代,对于这个时代人们的品味,她确实不太了解。

原主关注的从来都是哪一款香水最诱惑人,哪一种保养品都适合自己,哪一个牌子的衣服最流行。

写一部,既要起到宣传传统文化,让人读了之后会有兴趣了解远古历史,又要能吸引这个时代的读者,适合他们的阅读口味,让其只要读了便欲罢不能。仔细想想,并不是特别简单。

方若华先去星网上找了些作品来读。

星际时代也有文娱作品,但并不是特别丰富,至少不像她想象的那般,因为科技的发达,所以会衍生出无数影视剧,等等娱乐项目,丰富公民的精神生活。

这类作品都属于小众,连个网游都没有。

星网本身就自带娱乐功能,而且因为资源太丰富,以至于人们能在星网上享受到自己乐意去享受的一切,堪称第二世界,自然就没多少人会去进行创作。

翻出几篇,方若华认认真真看了看。

真正一看,到觉得星际时代的人的阅读基因,貌似和二十一世纪相差也不算太大。

这些流行作品里面,有的写爱情,什么贵族与平民,契合者和他的契约战士,也有一部分写战争,不过这部分通篇都透露出晦涩,颓废的思潮。

想想也是,如今大规模战争都是和星兽之间打响,几乎不会出现真正胜利的战争。

每一次把星兽击退,带来的都是无数伤亡。

方若华自己看了,深觉像这类,拿到地球上去一定会让那些爱虐文,喜欢自虐的读者们勾搭得哭湿一床被褥。

在星际时代,可以看得出来,的读者到不是很多。

不过,她从来不觉得写就没有受众。

别的不提,看看佚名空间那一堆远算不上娱乐性超强,偏向历史文献资料性质的东西,还不是有无数人天天守着追读。

方若华翻了个身,又从滚滚的尾巴开始向上撸,脑子里闪过各种念头,历史本就很精彩,她上传的资料说是资料,其实也是。

历史就没必要写了。

考虑再三,还是决定写一部末日降临的。

这种题材,估计最能引起读者的共鸣。

二十一世纪的某一日,陨石撞击地球,辐射之下,无数动植物和人类变异,变得充满攻击性,没有理智,宛如凶兽。

环境变得恶劣,土地寸草不生,社会秩序崩塌。

男主角霍心,是一个高中生,普通人,却是心地善良,性情坚韧。

女主角未来,是个聋哑的孩子。

方若华先写好人物小传,撸出粗略的大纲,然后一条一条地撸细纲。

每一个比较重要的人物,都详细设定好性格,经历。

题材很普通,但是像这种写法却非常的费力气,就是方若华现在写作便利,资料丰富,查资料远不像以前那么难,一天老老实实坐上三四个小时,也只能写出一两千字。

这些还不是都能用,要删减许多,努力调整文字,增强阅读的舒适度。

至少方若华自己去读,得读起来流畅舒服才好。

写了一个多月,方若华把它上传到佚名的空间里去。

只不过这一次版块的作者,有了一个笔名——‘方’。

佚名空间里,会去关注文字的游客们,大部分都是历史学者,每天把精力花费在越来越丰富的远古历史资料上还嫌不够,一开始自然对忽然冒出来的不怎么感兴趣。

黄帝下了课,回学校宿舍坐下叼了一管营养剂,照例进入佚名空间下载资料。

扫了一眼,发现多出个版块,他到不是不怎么感兴趣,不过还是一起打包下载。

佚名空间的资料定价不高,在整个星网关于远古历史方面的资料库中,算是中低资费,即便黄帝平日在搜集远古遗物方面,花销很大,还是不至于心疼这一点钱,再说,佚名大师上传上来的东西,哪怕是空无一字,他也该支持支持。

黄帝向来喜欢白纸黑字的古老阅读方式。

他们这一代的研究者中,像他一样复古的也不多见了。

资料打印好,沉甸甸地搁在手里,其它工具书,资料书也都准备好,黄帝调整了下椅子,找了个最舒服的姿势,拿着笔开始学习。

多少年下来,从上学到工作,每天读书学习都成了习惯,一开始是辛苦,可确实感兴趣,到如今哪天不翻翻资料,就和少了点东西似的。

孙旭志出示通讯器,被智能管家放进来的时候,看到自家表舅那副吃过兴奋剂的表情,就知道他老人家又一次进入自己的世界,一时半会是出不来了。

他是黄帝的外甥,虽然不是儿子,但却是跟着黄帝长大的,两个人向来关系亲密。

孙旭志进自家救救的办公室就和回自己家也差不多,换了鞋,让服务机器人拿了各种茶点,坐下来慢慢吃。

黄院长这儿的茶点那绝对一流,都是特供食品,平时在外面可享用不到。

吃着饭,孙旭志就把黄帝交代他买的画册小心翼翼拿出来,摆在茶几上,这一套画册非常精美,复古的雕花木盒包装,看上去特别上档次。

这是一套限量版的纪念品,里面绘制的英雄人物还是那些英雄,但是每一幅图画都和现在外面售卖的有区别,绝对是唯一的作品,一出现,那些对画册痴迷的年轻人们就趋之若鹜。

黄帝都没好意思让他那好学生,方若华女士送,而是提前得到消息,就打发自家外甥早了三日就去排队,终于在发售当日,第一时间抢到手。

孙旭志辛苦了这么久,就算不让舅舅给奖励,至少不能不看看自己买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拆包装的事,还是要让舅舅他老人家亲自来做,要不然老头子一生气就可能咬人,索性孙旭志也不着急,黄帝这儿条件极好,舒舒服服地吃着茶点,等多久都无妨。

孙旭志先是去星网上逛了两圈,有点累,干脆随手从桌子上拿了一叠纸,信手翻开来看看。

不知道这些东西有什么好看的,舅舅竟那般痴迷。

第六百章 热潮

孙旭志先是漫不经心地翻看,看着看着,身体向后仰倒,靠在软靠垫上,目光发直,渐渐变得全神贯注。

“……”

“冰雪掩埋了平原上的一切,鲜血和白骨都消失在茫茫雪白中,霍心抓起一把雪,在心口搓了搓,小心翼翼地捧起缺了半边的茶缸,茶缸中的泥土渐渐渗出些黑雾,一朵娇嫩白茶花还鲜艳着……”

“……”

“霍心轻轻地拿食指和拇指,捏着茶花花瓣,把它一片片摘下,码放在手掌中,递给未来:‘你吃。’”

“未来笑,做出一个手势——‘很甜。’她吃的不像茶花,到像是霍心的那颗血红的心。”

“……”

房间里渐渐变得昏暗。

保姆机器人调整了光亮度,让最柔和的光线沐浴在主人们的身上。

黄帝有点疲倦,回过神,揉了揉眉心,调整了下靠背的弧度,一转头,就看见外甥坐在旁边,赤足,盘腿,脚趾头微微蜷缩,眼泪啪嗒啪嗒地掉。

“……孙旭志?”

这小子发什么疯?

黄帝都被吓了一跳,差一点联系医疗服务站。

孙旭志被惊醒,抬头露出一双红肿的眼睛:“呜呜,后面呢?舅,霍心有没有救回未来,小桃子找没找到她妈妈,我看那个二基地不太正常,会不会出事了?”

黄帝:“……”

完全听不懂,不知这小子说什么。

他顺着自家外甥的视线看过去,就见到从佚名空间下载下来的那部分没什么用的资料被堆在茶几上,想了想,黄帝干脆也拿起来看看。

孙旭志却是已经看完了,按着心口,只觉得一阵阵热流向上涌。

末日之下,人们活得太难太难。

人性善与恶的冲突也越来越严重。

但是,孙旭志读完这一部分文章,却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力量汹涌澎湃,让他越发觉得时不我待。

“舅,我去上学吧。”

他考了两次没考上大学,本来说什么也不愿意读了,家里又不缺钱,不缺他吃,不缺他喝,拿着大笔的零花钱整天玩多痛快,干嘛辛辛苦苦地读书工作。

以孙旭志父母的家底,再加上他这个好舅舅,还有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给他留下的钱,他一辈子什么都不做,躺着也能过得很不错。

前提是……这个世界必须存在,秩序不能崩塌。

想到未来才十一岁,又聋又哑,但是却非常非常努力地想读书。

就是正常的年月,她读书都难,适逢末日,稚嫩的女孩子连活下去都是那么不容易,却不肯松开邻家小哥哥给的课本。

能安安静静地读一会书,她就觉得特别特别地幸福。

“哇!”

孙旭志大哭。

他有这么好的条件,竟然还放任青春虚度,简直是浪费生命,可耻!

黄帝只看了一段,也觉得鼻头酸涩。

“写书的人,精神力很霸道啊。”

他不禁喃喃自语。

人人皆知,精神力能融入自己的作品,这方面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甚至有人说过可以用蕴含精神力的歌曲,画作等,来代替契合者的作用。

但是能做到的人却凤毛麟角。

黄帝心里明白,这篇固然写得不差,可是能让人如此被吸引,代入感如此强烈,必然是作者的精神力不俗,运用手段更是娴熟。

“呜,我要上学。”

孙旭志老大不小,哭得这般伤心,逗得黄帝都没力气感慨,失笑道:“好,去上学,你想考几次都没问题。”

黄帝他妹子为了这个小儿子操碎了心,孩子要是肯走正道,他妹妹说不定能把这个‘方’给供起来。

说是要读书,上学,但此时此刻,孙旭志只想看到完整的作品,先是问黄帝,黄帝苦笑,摇摇头说没有,便立即到星网上拼命搜索寻找,找啊找,还是找不到完整版。

显然他不是一个人。

看过佚名空间里这篇《凛冬》的人,无不疯狂发帖子求下文。

星际时代不流行连载,大部分发到星网上的都是完整版。

喜欢读的人,在读过介绍之后,都会全文购买下载。

他们本来也以为星网上能找到,还有人愿意出重金求购。

结果折腾许久,所有人都一脸茫然。

看着这么多人嗷嗷叫,打滚求完结版本,其他人也不禁好奇,被吸引入了坑。

结果自然而然地又多了一批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

整个佚名私人空间,简直被这些忽然找过来的凶悍小孩子们,弄得地动山摇。

反正好好的学术空间,一瞬间就变得画风诡异。

学者们让这些忽然冒出来的人吓了一跳,弄清楚怎么回事,也是无语。

好不容易弄明白,原来竟然还有这种连载的形式。

《凛冬》根本没有结局。

佚名空间的板块中,每天更新五千字,至于什么时候完结,没人知道。

一时间哀嚎声四起。

佚名空间里的留言各种各样,十分热闹。

方若华一点都不急,这点风浪算什么?当年她追文时,也恨不得作者一天写个十万字,好好读个痛快,得不到,也就只能慢慢追。

读者们早晚能习惯一天读一点的追更日子的。

她就这么按部就班,一点点地写。

也果然如她所料,所有入了坑的读者们,无论如何求不到结局,也就只能天天记挂,时不时地登录下佚名空间看一看。

有更新欣喜若狂,没有更新失望沮丧。

半个多月过去,满星网都是关于《凛冬》的评论,好多人平时说话,嘴里都时不时露出一句霍心,未来之类。

方若华对这个结果,还是比较满意。佚名空间因为版块的带动,访问量大增,读者们读不到,自然去关注下其它的版块。

她如今两个游戏,完成度提升速度是一天比一天更快。

方若华和大唐的侠士们,到是没有感觉到太大的不同,可原战一行墨星遗民们,却是深刻体会到远古星球,还有自家家园那日新月异的变化。

新建起了更壮观的星港。

不知不觉间多出一些战机,士兵,先进的武器。

连星舰都多出几艘新的。

原战甚至接到上面发下来的报告,官方组织新探索团队来探索空白地带,墨星遗民优先报名。

第六百零一章 榜单

其实因为各种变化都是潜移默化,而且远古星球上的居民们全都视若平常,似乎多出来的人很正常,多出来的星舰也没有任何不寻常之处,很快墨星遗民们就不怎么关注这件事。

说白了,他们这些人都是这个宇宙中适应性最强的人。

方若华还想了几套解释方案,结果全数没用。

“哎,有点寂寞。”

叶清音失笑:“寂寞你也别太欺负霍心了。”

方若华挑眉:“你们怎么都觉得我在欺负霍心?他从来高高兴兴,快快乐乐的,其他的男主角,还有比我的霍心更快活的?”

那到没有。

方若华挑挑眉,目送叶清音换上衣服去练剑,自己咬着笔头继续写大纲。

嗯,手写。

好不容易找到的一袋子甜玉米,还有一包常用药,却被一个异能小队给抢走。

霍心看着灰蒙蒙的天仔细考虑,他一个人冲上去夺回来,说不定会死,但是不夺回来,在陋居基地等着的老人,孩子,还有那只秃尾巴的猫都可能饿死。

于是他用尽了以前从没有想过的手段,诱骗,示敌以弱,设陷阱等,把东西夺了回来,想了想,又分出一半药品给那个异能小队里的伤员。

霍心遍体鳞伤,带着口粮和药品,又顺手顺走了一个老式的,早就淘汰不知多少年的MP5。

MP5里有几首歌,他放出来一手隐形的翅膀听。

……

方若华写啊写,就睡得有点晚。

早晨天还没亮,原战就从他们的星球出发,赶到远古星,坐在方若华那间特别漂亮温馨的餐厅里,等着吃樱桃咕噜肉。

酸酸甜甜的滋味,咳咳,其实他不怎么爱,可同伴中那几个年纪小的特别爱吃,一看见就流口水,他吃起来就分外有成就感了。

以前在墨星时,或者是在宇宙中流浪时,即便是腰缠巨款,不知有没有明天,也曾经觉得自己算是尽情去享受过,死了不亏。

可最近的日子才让他明白,什么不亏,如果当初死了,那真是亏掉了血本!

没吃过远古星的八大菜系,南北风味,特色名吃,海外美食。

没看过西湖美景,没欣赏过无双的剑舞,没见识过通神剑术,死了都是土鳖一个。

日子可真美。

方若华还在休息,他就一边吃饭,一边看《凛冬》。不光看文章,还看读者的评论。

就有一个读者留言说,他读到一段很轻松的剧情。

霍心吹着口哨,背着未来,在楼上荡秋千,两个人玩得开开心心,一个轻轻地吹口哨,一个反反复复编自己的小辫。

未来听不到口哨声,又好像能听得到。

描述整个场面,笔调非常轻松写意,可不知道为什么,读者就是想落泪,只要想到两个主人公怕惊动外面流窜的野兽,玩得再高兴,也不能纵声欢笑,这心里就酸酸涩涩。

还有一段,新加入霍心小队的两个同伴死去了。

那个世界上死人是再简单不过的,早晨能见到的人,中午就再也见不到,属于十分正常的情况。

霍心却坚持给两个同伴举办了一个小小的葬礼,葬礼上大家拿出一部分储藏粮分着吃了,到也挺开心。

原战看这些其实更多是为了消遣。

看着看着也笑:“读者们的留言还真是挺有意思。”

有读者说,看过这本,他决定每天多吃三碗饭。

还有个联邦政府教育部的官员说,看了《凛冬》,他打算提议,从现在开始,增强学生们的体能训练,每天每个人至少进行两个小时以上的训练。

别等到必须逃跑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竟然连只猪猡兽都跑不过。

原战好些年没有踏踏实实,平心静气地读过书。

在墨星时整日为温饱筹谋计较,和星际海盗勾勾缠缠,有空闲只想睡觉,哪怕有精力时,想做点消遣,也绝不会想到读什么书。

这一看却是入了迷,看到一些很温馨的小细节,却是眼眶一热,险些落泪。

方若华从卧室的大床上爬起来,知道原战到了,就忙收拾好,准备去问问,看是不是有要事。

墨星遗民们目前居住的星球还在开发中,大事小事一堆,繁琐的很,原战前几天还申请买一批工程机器人,估计为了这事。

结果一到客厅,左右看看,只有两个唐门小哥陪唐无念一起蹲门口摆弄机关。

“原战呢?”

唐无念抬头:“在休息室。”

“啊?”

再去休息室一看,原战正在营养仓里躺着,脸上的表情说不出的凝重。

方若华:“……他今天不是要去参加植树活动?”

叶清音笑道:“刚才请了个假,说有《凛冬》的书友在星网上聚会,他去凑凑热闹。”

方若华登时哭笑不得。

一直到中午,原战才出了休息室吃饭,饭桌上紧急扒拉了半盘菜到自己碗里,捧着就走,还叫叶清音和唐无念。

方若华:“……干什么?”

“去拉票。”

看原战的神色,还以为他是带队去和星兽血拼,再不济,也是去清缴海盗。

“今年最优万个作品评选,《凛冬》作为唯一一本,不是完结版的作品,竟然过了海选,排名在一百三十六位,看上涨的势头,今天就能入百强!”

方若华悚然:“万个?”

都排到一万,还叫最优,她怎么不知道宇宙中能这般多?明明就算不小众,也不怎么流行才对。

随即反应过来,应该是音乐,影视剧,,诗歌,散文等各类作品都算在内。

原战完全不知方若华的惊疑,拉着唐无念和叶清音就走人,还拿通讯器通知他手底下的那些人,甚至全远古星发讯息拉票。

方若华:“……”

好像有点作弊。

她这亲友团的规模太大了些。

接下来几天,原战和打了鸡血似的,天天念念有词,还排兵布阵,用起战术,召集远古星的几个漂亮的年轻少男少女要排凛冬的宣传视频。

甚至从参谋团抽调伶牙俐齿的小参谋秘密交代了好些任务。

方若华:“……基础建设还没完呢,兄弟,赶紧工作,假期结束了。”

要建工厂,要买机械,要打造工业基础,要关注农牧业,事情那么多,墨星遗民们的建设热情正高涨,哪有时间浪。

原战被拉出星网,一拍大腿,蹙眉:“那个白吉星的‘五十铃’是谁?”

这家伙居然也写了一部远古的末日,叫《苍穹》。

而且也是连载作品,没有完结。

第六百零二章 有病

原战在星网上一搜索,心里一咯噔,沉重道:“这是个强敌。”

五十铃是紫罗兰联邦一位家,作品多达二十余部,几乎本本相当畅销。

这位即便不算最顶尖的作者,也是小有名气的前辈。

在圈子里,‘方’绝对没办法和人家拼资历。

也确实如此,人家这书和《凛冬》同是新书,上传时间还比《凛冬》晚将近一月,字数还少,可是人气却很高,只看人气,已经有赶上《凛冬》的态势。

同在榜上的两本书,都是差不多的题材,肯定会被放在一起比较。

原战神色肃穆,默默道:“老大,这人写的这本《苍穹》,明显就是针对《凛冬》,要不要我带人去一趟白吉星,把他给……”

方若华眼看原战眯着眼睛做出个砍人的手势。

花费三秒钟,方姑娘还是不知道这是不是玩笑话,只好一巴掌把人拍去干活。

轰走了人,方若华干脆也下载了本《苍穹》来看,这本书和凛冬一样,同样是一天一章上传。

看来她到是给这个世界的圈子带来一种新的发行方式。

《苍穹》和《凛冬》其实除了都是远古时期,地球公元纪年,二十一世纪,遭遇末世之外,其它的并不相同。

方若华看了看,这本书文笔还算娴熟,风格是星际流行的那种伤痛文风。

其中血腥杀戮方面描写的细致入微,很能体现作者的功底。

这样的书如果放在二十一世纪,或许不能流行,很小众,少年不宜阅读,但绝对是比较高质量的作品。

而且怪不得原战会说,这篇文对《凛冬》是个威胁,通篇的黑暗,现实,字里行间流露出真实的恐惧感,十分抓人眼球,和《凛冬》比,更符合现实。

只不过,方若华读到一半就没继续读。

实在是读了两章以后,她都觉得人生无望,死了比麻木活着更容易些。

“写得挺好。”

方若华笑道,“看来我也该看看榜上的作品。”

为了写凛冬,她到是看了看那些流行作品,但是也只是简单阅读。

看类型,看题材,看思潮,实际上并没有认真。

主要是这个时代,不多见,而且流行的题材她都不大感兴趣。

今天看过这本《苍穹》,到是觉得这个时代的人,也是很擅长讲故事的。

而且,因为排行靠前的作品,作者大多都能熟练地运用精神力,塑造出来的文章越发能感染人。

哪怕文笔稍差,题材老旧,读者却能感受到作者的思想,那种感觉,比单纯文字上的享受更令人着迷。

方若华从来到星际时代,就整日都是忙,忙融入,忙学习,忙谋划,如今一切进入正轨,所谓远古星上的一切事务,其实用不着她操心,也该她清闲清闲。

起了兴致,她果然开始读,挑排行榜上感兴趣的题材开始读。

读了几篇,不得不承认,星际世界广阔,人口众多,再小众,写作的人也比地球上的作家多出几百倍,这么多人里优中选优,能冒头的作品都有可读之处。

只是类型的确是少了一点。

“呼!”

方若华吐出口气,失笑,幸亏她写主主要是为了宣传佚名空间,为了吸引人气,为了游戏完成度,并没有真想做一个超一流的作家,如果当真有此念,那绝对会很辛苦。

……

白吉星是紫罗兰联邦的文艺之都,星球上的人从事的大部分都是艺术类工作。

歌手,画家,影视制作人等等,数不胜数。

一般情况下,精神力在D级别以上,就算是有资本从事这类工作。

在以前,甚至只是十几年之前,其实只有实在在别的方面没有天分的人,才会专门从事艺术类事业,当时的主流观点,差不多能直接说唱歌的,跳舞的,那都不是正经人。

那些贵族子弟没事的时候消遣,叫的都是这些人。

写的到还好得多,但也只能作为业余爱好,利用养家糊口可能性不大。

直到前些年,精神力研究获得一定程度的突破,某些艺术类作品,能安抚暴走的精神,这一点,研究所的教授们都很认同。

艺术家们算是得到正名,也得到一部分人的重视,生活逐渐好转。

只是依旧是契合者更好用些,这些作品说有作用,但是起作用的速度很慢,也不是所有的艺术家都能创作出有用的东西。

五十铃坐在他新采购的,人体力学工程椅上,今天第三次打开万强榜单,他向来知道什么叫克制,心里再着急,也不像别的作者一样,一天到晚不停地刷新榜单。

《苍穹》在九百二十七名。

进入了前千的首页榜单。

很多读者都致信道贺。

《凛冬》在九十四名。

今天之内,《凛冬》就上升了几十名,闯入百强,五十铃不禁蹙了蹙眉:“这么荒诞的文章,怎么能进入百强?读者们不懂也就罢了,评委们为什么都给高分,都老糊涂了不成?”

满分十分,评委们给分数最低的,竟然也给了八分。

五十铃最近两年的作品,批评家和评委给分,最高的时候才有七点九。

想了想,他拿出通讯器,联系自己比较熟悉的评委李彩女士。

李彩正和几个评委聊天,一看通讯器上的名字,就有些头疼地按了按眉心。

旁边一个身体略显圆润的老人家登时笑了:“是五十铃?”

李彩叹气,认命地接通了通讯,露出个温和的笑脸。

几个评委都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听五十铃一个人演讲。

“《凛冬》的作者还是一位新人,他写下来的剧情经不起推敲,人物平庸,文笔稚嫩,艺术性也不强,我实在看不出,您给它九分的意义所在……”

“我认为,您应该仔细看看我的新作《苍穹》!”

李彩一点都不生气,不着急,慢条斯理地跟五十铃兜圈子,忽视掉没办法回答的问题,尽量说好听的。

“已经拜读过您的新作,确实又有了一定的突破,有所创新,我相信,它会很受欢迎。”

曾经的曾经,李彩也尝试过与这位作者深入沟通,探讨问题,不过很可惜,五十铃的作品算是相当不错,就是他这人有一种病。

他的耳朵里只能听见他想听的东西,你说话稍微委婉一点,他根本听不懂,你一旦不够委婉,他老人家就会抑郁。

所以,为了彼此都好,能和他交流的人都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兜圈子绝技。

第六百零三章 宣传语

一个多小时以后,五十铃说得口干舌燥,却也心满意足。

挂了通讯器,喝了一口水,拿出接入器开始认真调整自己的作品。

他要写得更出色。

《凛冬》那么荒诞不经的东西,怎么可能受欢迎,他该教导教导那个年轻的小辈,什么样子的才算是好作品。

写作可是一件严肃的事,不是随便什么阿猫阿狗就能写得好。

刚想动笔,五十铃又停下,拿起通讯器和他的编辑黑田龙之助通话:“你找人给我写一条宣传语,就说数位紫罗兰联邦,文艺协会资深评委认为,《苍穹》为远古末世第一书,开历史之先河。”

黑田龙之助愣了下:“啊?”

五十铃不悦道:“还不快去做,对了,还有,我写了一些批评,你找人给我发表到星网上。”

黑田龙之助按了按眉心,想了想还是应下。

其实五十铃老师看不顺眼的作者们有,但是特意针对的时候也不算多,而且,他资历高,这回和一个新人打打擂台,到也不是坏事。

每逢榜单更新,圈子里还不都闹出各种千奇百怪的新闻来,其实也是一种宣传手段。

黑田龙之助也只能这么安慰自己,要不然他还能怎么办。

他跟的这位作家,就是这种性格。

而且人家因为这种特别的性格,还挺受读者们待见,喜欢他的读者,不光是爱读他的书,还很拥护他这个人。

无论如何,五十铃老师的写作功力那绝对没人能挑出刺来。

黑田龙之助再腹诽,手底下动作还是不慢,很快就按照五十铃的要求操办好。

宣传语直接挂在作品简介页面,清清楚楚,加红加粗,保证每一个读到的读者,都能第一时间看得到。

五十铃是老作家,他的读者群中铁杆粉丝还是不少,一听说他开新书,立即就有人追去读。

看到宣传语,自然是不胜欣喜,个个都是骄傲的很。

李彩评委还不知道,自己,不对,不光是她,还有其他评委,都随随便便就被五十铃给代表了。

当然,五十铃肯定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就是李彩他们知道,也不应该太过奇怪。

不过此时,李彩只是松了口气,摊摊手苦笑道:“五十铃这性子,真是让人头疼。”

“也不知他怎么写出好故事来的。”

其他几个评委也是无奈。

说白了都是同一个圈子的人,评委既是作家,也是批评家,通常情况下并不愿意得罪一个热门作家。

“我没仔细看《苍穹》,五十铃最近几年的作品看起来太压抑了,好像故意去压抑,让读者难受似的,要不然再多吹捧几句,能让这家伙多消停一阵子。”

“你顺着他的话批评几句《凛冬》也可以。”

旁边的圆润评委笑道。

李彩挑了挑眉:“我脸皮还没有那么厚。”

她昨天晚上熬夜读《凛冬》,其中有几段剧情,反反复复看了三遍还嫌不够。

“再说,我也说不出来。”

不是没有能批评的地方,一些小细节的处理,语言上也有点问题,能指摘的地方不少,李彩都想沉下心,慢慢给《凛冬》写一篇长篇的批评文章。

但是那必须是在她安安静静的,能细细品读整部作品以后。

如今对着个明显带有恶意的竞争者,她绝不肯随便乱说话。

不得不说,五十铃的性格不怎么样,作品还是很吸引人,手段也高的很。

《苍穹》是排在千名内的,再加上老读者们四处安利,自然而然又吸了一波人气。

五十铃也发力,趁着新上榜作品的重点推荐,一天更新五万字以上,把存稿一口气都发了上去。

十天不到,排名竟然就升了几百名。

再过数日,竟然到了百名开外。

要知道,到了千名以内,再升名次就很困难了,每一部作品都很出色,甚至不能单纯意义上说,哪一个作品更好,哪一个更不好。

《苍穹》能有这么好的成绩,可是让忠诚读者们特别高兴。

五十铃都有两年多,没有能真正上排行榜前列的了,以前写得最好的一部《毁灭之都》到是上了榜单,就是排在六千多名,只算是中等而已。

有了成绩,黑田龙之助心中也不禁喜悦,连忙继续加大宣传力度。

他还找了星网几家全宇宙知名的广告公司,制作了广告,全宇宙推送。

《凛冬》是上传半月就进入排行榜百名,《苍穹》想必也不会差。

……

这日,方若华被几位长老请去会议室,商量怎么以技术换技术。

紫罗兰联邦和海蓝帝国,都属于拥有完整工业基础的科技大国,他们在某些高尖端的技术上,或许还比不上方若华将来能够拥有的。

但是人家那些涉及到人民生活方方面面的,工农业基础科技,方若华也是垂涎欲滴。

一行人认认真真地整理目前能拿出手的技术资料,小声商量什么样的引进方法比较划算。

正说着话,原战忽然一拍桌子:“老大,我要申请去一趟白吉星。”

像这类比较细致的工作,原战向来是工作超过一个小时,脑袋就发昏。

方若华看他可怜兮兮地,也不能逼着人家干活,毕竟效率不高。

这会儿他就坐在后排椅子上登入星网玩,忽然一出声,前后左右都注目。

方若华:“……怎么了?”

原战怒道:“我看这个什么五十铃就是想和老大你作对,什么东西!”

方若华一听就知是怎么回事。

《凛冬》一开始是在佚名空间传出去的,读者和五十铃的读者交集不大。

但是一上排行榜,读者圈子里小道消息也流传起来,五十铃那部《苍穹》和它是同样的题材,不放在一起比较才奇怪。

早有读者把《苍穹》的大条幅宣传广告,传佚名空间给大家看。

只是会来查找远古历史资料的,大部分年纪较长,比较成熟稳重,这才没有闹起来。

方若华摇了摇头:“还有这闲情逸致,看来你每天的工作任务量还是太少,要不再加加担子?”

原战登时苦了脸。

方若华看了看时间,又交代几句,所有人一起出门吃工作餐。

第六百零四章 热度

今天唐无念抢了厨师的活,据说是要试验什么东西,不过饭食还是挺正常。

一人一个双层,镂空雕刻的红木食盒,开胃菜,冷菜,热菜,主食,水果点心一应俱全。

大家踏踏实实坐下吃饭,方若华才笑道:“大家都这么忙,哪里有时间去琢磨那位五十铃先生的心思,你还是想想探索者团队,第一次探索开始,要提前做哪些准备工作更要紧。”

不要看远古星球好像已经在空白地带生根发芽,似乎对周围的环境十分了解,仿佛个顶个都是探索者里的佼佼者。

前阵子还猎杀星兽,搞得轰轰烈烈,全宇宙年轻人们向往不已。

但实际上,方若华和大唐的这些人,在这方面绝对是菜鸟中的菜鸟。

他们也就是仗着天生拥有小地图的优势,可以装出一副游刃有余的样子。

最近方若华打算重新编制一份星表,首先要把自家周围的星球们都探索一遍,深入了解。

组织探索者团队这个活,她想也没想直接交给原战,原战还挺受宠若惊的,为此没少下功夫,这会儿听方若华提起,心思也就不自觉转了回去。

方若华随口打发了原战,自己就接入星网去,继续写作,顺便和读者聊天。

她说公务繁忙,确实是公务繁忙,不过具现出来的这个国度,运转良好,成员各司其职,方若华自己还有精力琢磨文字呢,又能忙到哪里去。

上传完最新的章节,方若华又扫了一眼佚名空间的留言区域。

除了成熟稳重的读者群之外,居然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一些特别活泼的小读者。

有关《凛冬》的评论,竟然能和探讨学问的留言几乎平分秋色,弄得好些学者都迷糊起来,觉得自己有点跟不上时代。

小读者们撒泼打滚求下文,威逼利诱的手段也轮番上场。

有个叫‘我舅舅是大院长’的读者,别出心裁,留言给方若华说,如果‘方’把存稿给他看看,他愿意拍一张他舅舅‘抠鼻仰躺’的照片送给‘方’。

还信誓旦旦道:“我舅最爱面子,你拿这照片威胁他,没准能捞一个联邦大学的推荐名额。”

“别人不知道,我可是很清楚,联邦大学的各个学院院长,还有教授这一级别的老家伙,手里都攥着名额呢。”

方若华:谁这么倒霉有这么个外甥!

小读者们对于《苍穹》自卖自夸,说自己是远古末世第一书的事,也是气愤不已。

“我想去《苍穹》底下留言,让那什么五十铃删除这种不符合事实的宣传标语,结果根本留言不了。”

“当然留不成,人家的书评区,都有专人审核,任何不恰当的留言都过不了审。”

大家都气得不行。

《凛冬》正在打榜中,他们又不愿意去评委那边吵,闹得大了怕给评委留下不好的印象。

虽然说打榜过程中,读者投票很重要,可是评委评分也占一半的比重,最好还是别把评委牵扯进去。

但是读者们往别的论坛上发帖子澄清什么的,完全没多大用处。

星网太大,读者太多,靠几个忠实粉丝说话,像五十铃这样的老油条可不会当一回事,人家照样把宣传计划做得漂漂亮亮。

方若华送去几份虚拟的《凛冬》设定图,打算安抚下暴跳如雷的小读者们。

像佚名空间里,佚名的忠实粉丝们,已经把小孩子们给镇压住。

“你们急什么,让他宣传去,正好把热度炒高,我们才好运作。”

关注远古历史的学者,可不都是书呆子,也有人精,还是交游广,人脉广的人精。

‘方’这个作者是新人,但是,‘佚名’可是大神。

他老人家在远古历史圈子里的身价地位,远不是五十铃能相提并论。

一帮学者如今都等着看热闹,不过也不像《凛冬》的小读者们登台唱戏,三言两语就把人按牢了,安抚好。

时间一天天过去。

《苍穹》热度虽然没有一开始那么高,不过还是呈现上升势头。

眼看着就到了百名以内。

到了这个排名,所有作品都已经算是年度热门作品了,各种宣传都在加强。

五十铃对自己新作的成绩还是比较满意,这日,传完稿子,正想问问黑田龙之助,看看除了写作之外,还需不需要他做点事,他不是那种特别矫情的作家,挺喜欢参与宣传活动的。

结果,通讯器刚一打开,黑田龙之助的紧急通讯就到了。

“五十铃老师。”

黑田龙之助一头冷汗,显得有些慌乱,“您快看看星网的焦点快讯。”

五十铃蹙眉,想了想打开焦点,就看见一个写得非常工整的标题——万强榜评委将《苍穹》列为远古末世第一书?请先问问佚名先生同不同意!

看到这个标题,五十铃尚没有慌张。

他今年都五十多岁的人,早就不是小毛孩子,绝不会为了一点小事就着急。

焦点快讯算是星网比较正经的新闻评论类节目,不是最受欢迎的,却是受众最广的一类节目,但凡能上去讨论的,必然是有相当地位,很多人关注的热门话题。

五十铃笑了笑,漫不经心地摆弄了下古董钢笔:“这是好事。”

他到是想象过有朝一日,他能上一回焦点快讯,可没想过这事能这么快成真。

吐出口气,打开看起来。

这一看,却是脸色微变,快讯中极尽嘲讽,到是没有讽刺《苍穹》和他,而是直接把矛头对准了万强榜评委。

大体意思就是——知道佚名是什么人?远古历史圈子里公认的大神,无数专家学者都恭恭敬敬地尊称人家一声老师,联邦政府直接宣布,把人家的著作当作大学必修课。

你一个圈子里的小评委,人家空间里上传的就当看不见,好意思说什么《苍穹》是远古末世第一书?问问我们远古历史圈子里上上下下,答应还是不答应。

焦点快讯是很正经的新闻栏目,像今天这么辛辣讽刺的画风还真不多见,观众们乍一看,还以为自己看了个假节目。

看过之后,到觉得很带感,星网上一下子就炸了。

第六百零五章 口气大

佚名是什么人?

他要真是一个人,那就是要上百年名人榜的大人物。

即便远古星球上的叶清音已经明说,佚名是很多人的集合。

但是,这一点也不影响他的声望,甚至有更多人吹捧。

因为他代表了一个蒸蒸日上的新文明。

远古历史圈子,探索者圈子,大唐爱好者圈子,甚至是那些普通的,爱去佚名空间闲逛的年轻人中,佚名的铁杆粉丝无数。

一时间网络上说什么的都有。

大部分都说那个评委可真够心大的,在远古历史这一块,竟然还想和佚名掰掰腕子,真有勇气。

这话充满调侃和讽刺。

五十铃蹙眉,虽然没指名道姓地骂《苍穹》,但他心里比直接被骂还不痛快,深吸了口气,直接联系黑田龙之助,冷声道:“不用着急。”

不过他是真没想到佚名的名气居然这么大。

那个‘方’竟然有如此厉害的人脉关系。

其实他到不担心自己招黑,就是不大希望得罪像佚名这样的人。

想了想,沉声道:“帮我联系联系那位《凛冬》的作者,我直接和他对话。”

“你不必担心,我们这两部书都是同一题材,完全可以一起宣传,说不定还有促进彼此的作用。”

“虽然是竞争的关系,但是我们不是什么敌人,对方会了解怎么做才最合适。”

黑田龙之助渐渐镇定。

这到也是。

五十铃先生的心理素质果然不错,和这样的作家合作,真是比较愉快。

一天后。

黑田龙之助却是耷拉下脑袋,叹了口气。

他已经把所有能用的关系都调动起来,疏通到文化部官员那边去,可是根本就联系不上佚名。人家完全不搭理他们,佚名也就算了,连那个《凛冬》的作者都找不到。

五十铃也蹙了蹙眉,沉吟片刻,冷笑:“急什么,他们这么把评委拖下水,你以为就是好事?”

沉吟片刻,敲了敲桌子,“嗯,你就放消息出去,说我读了《凛冬》,有些想法想与‘方’交流一下。”

黑田龙之助愣住:“可是,我们没有对方的联络方式?”

五十铃瞪了自家编辑一眼:“就是要拿这个没有做做文章。”

“他是后辈,我是前辈,现在他这个新人刚出了一部书,就无视我约见的请求,谁能不说他不懂规矩,恃才傲物?保准他在圈子里待不下去。”

黑田龙之助:“……”

恃才傲物这个词怎么这么别扭,越听越像是在说五十铃先生。

不过,他还是老老实实去操办了。

动作很快,这天还没有过去,星网上关于凛冬作者对前辈不敬,高冷不近人情,恃才傲物,不把人看在眼里一类的传闻,便甚嚣尘上。

……

每一年万强榜单评选,提前选中的评委们都还是很认真,认认真真地看每一部作品,当然,也免不了会被公关。

别看文娱作品是小众,可也代表了不小的利益。

几个评委凑在一起时,总也免不了苦笑吐槽:“朋友多是好事,但有时候朋友太多,也让人头疼。”

李彩作为著名批评家,也是评审团的评委,最近接到的通讯更是数不胜数。

今天通讯器一响,见是联邦大学的一位老教授,姓曲,教远古历史学的,他曾经帮自己儿子的出版社约过他老人家的书稿。

李彩到有些惊讶,连忙站起身接通通讯。

老教授正坐在办公室里,手里捧着本古老的大辞典,脸色略有些沉重,一看到李彩,便沉声道:“小李,你这孩子,怎么也学会了胡说八道。”

李彩本能地一瑟缩,见这位老人家神色冷冽,心下疑惑,面上却越发小心,轻声问道:“曲教授,晚辈哪里做得不对,您批评就是,可千万别气坏了自己。”

“哼。”

老教授直接把焦点快讯的消息往他面前一推,“自己看,这上面说的那位李姓评委,是不是你!”

李彩愕然。

他们这些评委最近是最忙的时候,又因为必须减少受影响的几率,通常这段时间不怎么上星网。

此时连忙把消息从头到尾浏览一遍,看完差点没把眼珠子瞪出来,欲哭无泪,连声大喊冤枉:“曲教授,这可真是冤枉死我了,绝对没有的事,我要是真说过这种话,那我也不要做这一行,去八卦新闻当记者算了。”

他好说歹说,赌咒发誓,终于让曲教授消了气,他连忙接入星网。

一接入,真是扎扎实实地看了一回热闹。

往年这个时候,圈子里也很热闹,但像今年这样把他也拖下水,还真是头一次。

李彩正想发表个声名,声名《苍穹》宣传语中的那些话,绝对不是他说的,就又接到了五十铃的通讯。

这下,他差点挂不住温和的表情,真想像他外孙女似的,直接上爪子挠人。

“五十铃老师,《苍穹》是远古末世第一书这种话,我真不记得我说过,我也不可能说,就算有哪本书能担当得起这种赞誉,那也该是《凛冬》”

李彩叹道。

如果换做以前,五十铃听这话立马就炸,这次却是老神在在,脸上连笑容都没变形:“李评委这话就不对了,难道第一书,就是第一本该类型的书不成?徐敏被称为紫罗兰爱情第一人,难道她就是第一个写爱情的人?”

李彩:“……”

五十铃脸上的表情更柔和:“我觉得我的《苍穹》,绝对当得起远古末世第一书的评语,《凛冬》即便出现的稍早,但是,它远不算成熟,没什么好争论的。”

李彩:“……”

五十铃真不愧是大作家,口才相当好,几乎能把死人说活。

说得李彩觉得,他如果不认下自己曾说过《苍穹》宣传语上的那些话,就是向强权低头,就是不敢承认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就是不纯粹的书评人。

李彩:“……”

被绕了好几圈,李彩艰难地把自己的脑子又给找了回来。

沉默片刻,他才严肃道:“五十铃老师,你可以认为自己的作品非常好,比《凛冬》好,当得起什么第一书,但是,我是一个专业的评委,我必须真实面对自己的内心,说出自己真正的想法。”

第六百零六章 问鼎 (两章合一)

李彩记得那天他在家里读《凛冬》,妻子也跟着读,两个人彻夜不眠,细细品味许久。

妻子忽然说了句话。

“这个世界黑暗太久了,包括你我在内,民众们缩在乌龟壳里等待灭亡的日子,也过得太久了,读了这本书,我忽然觉得又有了勇气。”

“那是我十几岁的时候曾经有过,现在早已经忘在脑后不知多少岁月的东西。”

李彩想起妻子那一双含泪的眼,红润的脸庞,根本没有多犹豫,搁下通讯器,第一时间接入星网,发了一条澄清通告。

他也是老资格的评审员,又是今年的万强榜评委,很多人关注,看到他澄清通告的人自是不少。

不少人忍俊不禁。

好多读者都叹气,说《苍穹》这回是玩砸了。

五十铃是个不容易打交道的作者,圈子里有不少人被他坑过,此时也不免有点幸灾乐祸。

不过,李彩是厚道人,他写批评时,也不是那种文笔很辛辣,特别受读者喜欢的批评家,但他眼光独到,他的文字也总是非常质朴诚恳,属于作者很愿意认真去读,看过后会反思自己作品的批评家。

这一次也并没有指责五十铃随意拿他的名头乱用,只是表达了对《凛冬》的喜爱。

说《凛冬》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都是作者对远古时期,人们方方面面生活的熟悉感,就像作者就是不小心在现代复苏的,远古时代的人一般。

这是一本非常了不起的作品。

至少以远古历史为背景的,像《凛冬》这么细腻的,不敢说后无来者,却是前无古人。

而且最重要的是它融入精神力非常成功,对读者精神方面的影响,几乎能和紫罗兰联邦博物馆里藏的,远古时代重宝相提并论。

读者们都心明眼亮,一看就知道李彩对五十铃把他拖下水,曲解他的话的事,多少有点不满意。

五十铃略有些不高兴。

看完了李彩发的通告,冷笑:“傻子。”

像李彩那样的书评人,批评家,最要紧的是权威性,好名声。

现在他们占了时间上的优势,宣传语打出来都有很长时间,一开始李彩不反驳,不抗议,现在佚名一出面,焦点快讯一上,他到跳出来说自己全没说过那些话。

固然有人信他,但同样不知多少人要觉得他这是被佚名施压,迫不得已改了口。

像这种事,又没个证据,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当然是谁声音大,谁说的话就是真的。

“等会我写一篇感言,你帮我运作一下。至于宣传语,人家让去掉,去掉就是,嗯,就说,做宣传的时候我闭门写作,并不知情,现在知道了,觉得这种赞誉,我还承担不起。”

五十铃的文笔确实好,一段感言挥毫而就。

大体就是感谢一直支持他的读者们,暗示李彩评委也不容易,毕竟人家佚名势大。

至于什么评语,不过是随口一句话,完全不必放在心上。

整篇感言,都透露出一种豁达的气度,仿佛五十铃完全不在意名利之类,就是想好好打造一部作品。

黑田龙之助看了都羞愧得脸红。

他好好一个编辑,还没人作者自己会造势,会炒作,丢人!

顺便找圈内其他人再点一点,五十铃很想和‘方’谈一谈。

但是始终联系不上人,对方很傲气。

又叫了一些书评人,个个捧《苍穹》,思想深刻,刻画细致入微,各个方面都很优秀。

再踩一踩《凛冬》,不管对还是不对,逮住男主说软弱,逮住女主说矫情,再说些什么文笔很差,逻辑不通之类的话,反正说说自己的看法又不要钱。

这么一折腾,没看过作品的读者说不准还真就信了。

出了这样的事,李彩对星网上各种评论到开始重视起来,一看这状况就气得差点砸了杯子。

其他评委也苦笑:“怎么闹得这么难看,让圈外的人看了,都要笑话。”

李彩如此好的脾气,几乎被气到吐血。

“要是评时,加一项给作者打分的选项,我一定让五十铃负个五百分。”

但他们都是专业人士,一个作者的人品如何,都不能影响作品质量的评定。

这是必须遵守的规则。

“算了,李彩你也不要气,作品好不好,读者眼睛不瞎,心更不瞎,五十铃黑的再厉害,《凛冬》依旧是一部好作品。”

等原战抽空一上星网,登时无语,半晌气得差一点就点齐了兄弟直奔白吉星弄死五十铃。

幸亏他太忙,实在顾不上,五十铃才逃过一劫。

接下来大半年,远古星和墨星遗民们的新星球,都处于各方面高速发展的大建设时期。

可以参看所有历史王朝初建立的状况。

各种事务层出不穷,像方若华这样游刃有余,还有空闲写作的,那绝对值得所有累死在岗位上的领导人们羡慕嫉妒。

方若华一行人没有时间和精力关注星网上关于的争论。

不过,其他读者和佚名空间的那些人,却都是纷纷下场。

要说今年圈子里的大事件,《凛冬》和《苍穹》两本书打擂台,那必然是其中之一,还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苍穹》的读者把自家的心头好捧得极高,而且,大部分非常活跃。

《凛冬》这边,方若华虽然没有亲自下场,但是佚名空间里的大人物众多,读者们战斗力也不可小视。

一来二去,二者到是都有一飞冲天之势,两本书越掐越火,竟然一口气冲上了前十名。

眼看有问鼎的迹象。

今年的最优作品,说不定就要在这两部里选。

《凛冬》的粉丝们哭笑不得:“……虽然是吸引来许多新人粉丝,可还是很不爽。”

读者们主要是很腻歪五十铃这个人。

五十铃时不时地露面,明面上安抚粉丝,让大家克制,要文明礼貌,实际上动不动就露出一副很烦恼的模样,话里话外说他很欣赏‘方’,就是联系不上人,觉得可能是‘方’误会他了。

一帮读者就跟着摇旗呐喊,各处叫嚣,说方是不是仗着自己是远古历史圈子的人,就看不起作者,做人还是别太傲。

“我晕,这帽子也扣得太腻歪人了,人家‘方’自己就是作者,哪里就能扯到看不起上去?”

孙旭志缠着他舅舅黄帝,非让他老人家也加入自己的同好会,给《凛冬》摇旗呐喊。

其实黄帝还是挺乐意,就是怎么也不好意思在中二的外甥面前承认。

这一年时光,过去的很快。

到年底,《凛冬》完结三天后,《苍穹》完结。

榜单结果,也就算是即将出炉。

目前排名,《凛冬》第一。

《苍穹》第二。

平时在星网上,只能看到作品的排名,这个排名是根据阅读人数来排的,读的人数越多,位置就越高。

只有年终,年度作品揭晓时,才能看到具体的评委评分,和网友投票之后的综合评分。

真正意义上,不到最后一刻,并不能知道最终评选结果。

作品最后能得到的分数,第一要看评委评分,第二是读者综合评价。

评委评分,去处最高和最低的两个,然后取平均分。

这个综合评价,要看读者的利用率,评论数,好评率,投推荐票的数目等。

有一套很复杂的公式来计算。

究竟为什么有这规定,到现在已经没人能说得清楚,反正几百年前就是如此。

按照官方的话语来讲,年终之前星网上的榜单排名,不能代表最后的结果。

不过也就是这么个说法,大部分时候年终的结果和平时的结果不会有多少区别。

毕竟阅读人数越多,得到的推荐票自然也就越多,有更多人关注,人气肯定高。

而且在榜单上排名靠前,宣传效果就好,也能吸引到更多的读者。

不得不说,这作品评选,其实除了看作品,好像也得看运气和宣传力度。

五十铃现在就有一点野心,想要问鼎第一位宝座。

既然都这般不可思议地爬到了第二位上,把前面那个拉下来,不正是理所当然的选择?

目前距离结果揭晓还有三天。

星网上关于榜单上作品的讨论,也终于进入如火如荼的阶段。

就连很多并不大关心文艺界的网民们,也多多少少听了几耳朵。

《苍穹》的读者群非常活跃,四处拉票,看样子是对第一的位置势在必得。

事实上连五十铃都没有想到,他这本新书竟然还真有登顶的可能性,他一开始想的,也不过是前百而已,只要能达到前百,就算是他事业的高峰,一个至关重要的转折点。

黑田龙之助都大为喜悦。

“真没想到!”

其实他们两个心里多少有数,还是佚名的威力大,这件事宣传上一直扯着佚名的名头,好多读者都是冲着佚名大师的身份来看的。

看过《凛冬》,又见《苍穹》和它打擂台,别管是喜欢还是厌恶,总也要看一看。

只要肯去读,就一定会有读者喜欢,就容易引来高人气。

“我看这种连载的方式很好,以后可以多尝试这种方式。”

《苍穹》会后来居上,人气上升的特别快,恐怕也有原因在它每天都有新的内容,讨论的人数比较多,更容易吸引到新的读者。

事实上,也不只是五十铃发现这么做的好处,最近半年有好几位作者选择用连载的方式,发表自己的新作。

只不过再也没有出现像《凛冬》和《苍穹》这么成功的作品。

三天后。

官方宣布投票截止。

数位评委已经进入直播间。

“我们这十三位评委,分别来自十三个不同的星球,都是票选出来,非常优秀的批评家和作家,现在,请评委们上台。”

十三位评委依次讲话。

都是谈了谈对这些榜单上作品的期待,还有对作者的期待。

和以前一样的套路,通常评委们此时多是讲好话,个个和风细雨,当然,有时候也会冒出个言语辛辣的来,那估计就是为了节目效果。

每到这个环节,读者们都很兴奋,为了自己喜欢的作品摇旗呐喊,特别热闹。

孙旭志从他舅舅那里搞到了两张现场票,没带他女朋友,带了他舅舅的一个研究生,别的特长不好说,个子大,嗓门也特别高。

“哥,等下榜单揭晓,你就帮我把条幅打起来,喊出气势,喊出我们我们凛冬粉丝的火一般的热情!”

“等结束,我请你喝天然的米酒,保准你喝了一次,永世难忘。”

对方:“……”

米酒就算了,只要这小子消停一点,那就万事大吉。

旁边两个女孩子齐齐翻了个白眼:“现在就想着庆祝,太早了吧,没准我们《苍穹》后来居上,到时候你们可别哭。”

孙旭志冷笑:“呵,这么长时间,你们那什么《苍穹》有哪一天压过《凛冬》来了?”

将近一年的打榜,《苍穹》升的速度是很快,超过了不少优秀作品,可就跟中邪似的,势头再猛,竟然一回也没有压到《凛冬》上头。

两个女孩闻言更气愤:“那是你们作弊,仗着那什么佚名给你们摇旗呐喊,很了不起啊!”

孙旭志冷笑:“佚名大师一句话都没有说过好不好,可不像你们那位五十铃老师,上蹿下跳的都快上天去,算了,懒得和弱智争辩,影响我智商。”

倒计时开始。

紧张等待中,观众席上终于安静下来。

大屏幕闪动的频率越来越慢,越来越慢。

第一排,最大的红字——《凛冬》!

孙旭志猛地一握拳:“我就知道!”

现场登时掀起狂风骤雨一般的欢呼,那位孙旭志叫来的好帮手都没来得及打起条幅,就被左右狂喊的人吓得一屁股坐下。

好半天才道:“还打条幅吗?”

孙旭志左右看了看,左边是虚拟屏幕,上面是专门的凛冬宣传片,不是官方的那种,不知道谁做的,制作精良。

右边是一排《凛冬》里角色的机器人,个个栩栩如生,制作得特别好。

孙旭志委委屈屈地道:“……还是算了。”

第六百零七章 实至名归(两章合一)

现场实在是过于热闹了,热闹到主持人数次试图把节目继续进行下去,都宣告失败。

导演组的人和评委们都吃了一惊,最后没办法,愣是把后面的环节向后又推了十分钟,主持人才抹了把汗,心有余悸地道:“看来,我们的冠军……确实是实至名归!”

又是一片此起彼伏的欢呼声响起。

许久许久,现场才稍稍安静,主持人连忙上前继续揭露下面的优秀作品。

第二名《乱离人》。

是写机器人与人类爱情的爱情冒险游记。

第三名《朵拉》

是一部童话电影。

第四名《倾城之战》

是一首古风歌曲。

第五名、第六名、第七名……

一项项揭晓。

五十铃闭着眼睛始终没有睁开。

只是他的指甲太过尖锐,掌心都隐约被刺出一点血痕,心中显见是不大太平。

第一页榜单将将到最后,第八十九名,终于出现——《苍穹》!

几个在现场的读者,心情不禁十分复杂。

入选百名榜单,本来是件很让人高兴的事,全宇宙那么多作品,远不只是,能入百名,已经是非常不容易。

但是,大家还是很失落。

实在是和自己的心理预期完全不一样。

读者们都想过,也许《苍穹》没能狙击《凛冬》成功,落在了第二名,可是那也不要紧,在他们心里,《苍穹》就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可现在,未免相差太远了一些。

许久,《苍穹》的读者们沉下心,咬着嘴唇,继续看详细的数据。

《凛冬》高居榜首,评委评分为9,读者投票,好评票一共十九亿三千六百万票,差评一百零三票,推荐票八十七亿。

至于《苍穹》,评委评分4.5

读者投票到是很不少,比起榜单上大部分的作品来说,算是多的。

三亿好评,六亿七千万差评,推荐票四千二百万。

这是很正常的数据。

但是大家只要想一想,《苍穹》的读者们就在榜单正式揭晓之前,还自己加油鼓劲,说一定能压过《凛冬》去,一定要问鼎第一名宝座,大家就想笑。

还真有人噗嗤一声,乐了,却也不好意思多说什么,

五十铃的脸色瞬间阴沉。

他这人向来很注重在公众面前的形象,但这次也没有忍住。

那些摄像师估计也有自己的小心思,不约而同把镜头给了他,还好几个角度,全方位展示。

全息视频在这种时候到不是优点,反而是缺点,会展现自己脸上的每一处细微表情,一点瑕疵也能让观众看得清清楚楚。

节目收视率到是一下子提高许多。

本来只是冷门小众的节目,一下子也有热播的迹象。

会收看直播的观众们,比起风平浪静,果然还是更喜欢一些反转有趣的场面。

接下来就再也没有这样的高潮迭起。

颁奖礼马上要举行,颁奖之前,先由主持人选几个有代表发言。

估计是故意安排的,《苍穹》的排名并不很靠前,但是五十铃却是前几位接受采访的作家之一。

主持人笑意盈盈把五十铃的经历成就简单介绍了下,伸手邀请他上台。

五十铃轻轻推开黑田龙之助扶着他的胳膊,脸上还露出个很温和的笑容,言谈举止到是不露半点失望沮丧。

孙旭志眨眨眼,小声嘀咕:“可真够能装的,真是个狠人。”

不光是台下的观众,就连那些评委们,要不是大屏幕上还有刚才的回放,说不定他们都以为那会儿自己眼花,没看清楚,五十铃先生就是一位宽容大度,性子温和的大作家。

五十铃却是表现得很有风度,先给今天获奖的创作者们道贺:“……《苍穹》或许还有不足,我会接受批评意见,让它变得更好,另外,我将携作品参加今年的新宇宙文学奖评选。”

他表现得确实很不错,外表也是成熟稳重的类型,到是借机又拉回些许人气。

五十铃神色淡定在台上讲话,喜欢《苍穹》的粉丝们也松了口气。

纷纷都夸赞五十铃老师对事业认真。

别看《凛冬》问鼎,但是它的作者连露面都没有露面,根本不来领奖。

这更说明人家完全不把什么的放在心上。

如此一个作者,岂不是让读者们心寒。

窃窃私语声中,五十铃的声音越发高昂。

“希望朋友们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我也会努力为大家带来……”

他话音未落,右边坐席上好些观众忽然喧哗,动作越来越大,还有压抑地惊呼声,这是直播,一出状况全星网都能看得到。

导演组那边也是一惊:“怎么回事!”

每年的榜单评选典礼,都是文艺圈子里的盛事,不容有失。

助理们很快了解完情况,迅速和导演咬起耳朵来,导演越听,脸上的表情越是奇怪,终于一笑,连忙道:“连接大屏幕,转播视频。”

一群观众满头雾水中,就见大屏幕上晃动了一下,出现一座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

虽说是大楼,但是颜色灰败陈旧,看上面的标识,好多人惊呼:“是白吉星的旧街。”

所谓旧街,是白吉星上比较古老的老街道,里面的人大部分家境贫寒,没有正经工作,生活困难,要不然就是流落至此的孤寡老人。

算是整个白吉星上最黑暗的地方。

镜头拉近,大楼中间一层,狭小的外窗台上,站着一个头发蓬乱的女人,怀里还抱着一个襁褓,隐约能听到婴儿的哭声。

“这是有人自杀?”

观众席上哗然,一时间窃窃私语声无数,哪里还顾得上干站在台上没演讲完的五十铃。

紫罗兰联邦的人都很看重人命。

这话听来似乎很讽刺,民众们一边漠视边缘星球的生死,一边又对生命万分看重。

五十铃也被工作人员请到一边坐下。

他还有一大篇准备好的稿子没有说完,像今天这样的场合,利用的好,会成为极好的吸引读者的平台,此时不禁略有些懊恼。

不过表面上,五十铃到没流露出不悦的情绪。

主持人可没心情理这位的小心思,迅速了解情况,立即上前,简单介绍了下:“楼上欲自杀的少女叫霍小梅,是夜狼星人,三年前迁到白吉星,上个月她的丈夫因为遭遇兽潮不幸身亡,孩子也得了重病。”

“就在昨天,她去她的哥哥家想借一笔钱给孩子治病,却没见到人,被她嫂子赶了出来。”

“有邻居们说,霍小梅前几天总是自己一个人闷头哭,今天白天却始终没有动静,他们还以为这孩子想开了,没想到忽然要自杀。”

随着主持人的话,视频上的女孩子已经摇摇欲坠,无数警察飞车赶到,做各种准备,试图救援。

谈判专家说得口干舌燥,想安抚这女孩子的情绪。

霍小梅的脸色灰败,声音轻飘飘的:“你们不要救我,也别劝我,死了比活着要轻松,人活着就是受罪,死了就好了。”

眼看场面胶着,霍小梅的情绪越来越紧张。

有两次警察试图靠上去,但是霍小梅怀里抱着孩子,右手又紧紧抓着一把螺丝刀,神情坚定,眉宇间有一股绝望的疯狂。

警察们实在不敢轻举妄动。

哪怕隔着视频,所有人都能看得出来,霍小梅求死的心非常坚定。

她频频去看时间。

警方分析,霍小梅曾经听老人们说过,如果两个人死去的时间相同,那么死后还可能重逢。

像这种老旧的说法早就没什么人相信,但是霍小梅是从偏远星球出来的姑娘,她对这些还是有几分信任。

“晚八点三十二分是她丈夫的死亡时间。”警方的专家神色越发紧张。

“到现在为止,还有十二分钟,救护组注意,一定要在这个时间之前把人救回来。”

“心理干预人员到了吗?”

情况越来越不好,一群警察神情越发凝重。

……

五十铃低下头,掩盖住脸上的不耐烦,要真想死,直接跳下来就是,好好的活动现场,播放这些不知所谓的东西做什么。

他最厌恶这些寻死觅活的家伙。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直播间的观众都能体会到现场那种凝重的气氛。

只看着霍小梅的脸,人们就觉得这姑娘是真心不想活了。

气氛越来越紧绷。

霍小梅的神色也渐渐变得更迷离。

观众们隐约能感觉到自己一颗心怦怦乱跳。

就在大家几乎觉得,这姑娘恐怕救不回时,忽然听到有人唱歌。

“每一次都在孤单徘徊中坚强,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我终于看到所有梦想都开花……”

现场登时安静了下。

五十铃蹙眉。

观众席上登时传来一连串的惊呼:“是《凛冬》里那首——‘隐形的翅膀’”

“好像是远古时期的流行歌曲。”

“啊,是唐肃医生在唱歌,唐肃医生什么时候来的白吉星?”

星网上各类信息一应俱全,哪怕不知道唐肃是谁的,稍微一搜索也就知道了。

唐肃,现年三十六岁,二十五岁才从紫罗兰联邦大学精神力基础学毕业,然后成为联邦舰队第二舰队,登陆先遣队刘仲勋上校的契合者。

二十七岁被评选为紫罗兰最优秀契合者,二十八岁因刘上校阵亡,退出联邦舰队,成为自由心理疏导师,如今在紫罗兰和海蓝的契合者中都相当有威望。

大屏幕转播的视频中,警察的飞车上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平平静静地看着霍小梅的脸,轻声唱歌。

随着夹杂着强大精神力量的歌声,一点一点地钻进霍小梅的耳朵,她面上肌肉扭曲,猛地把孩子抱得更紧了些,小声细碎地哭出声来:“为什么,为什么是我……”

警察们轻轻吸气,使了个眼色,悄悄靠上去。

哭出来就好,有反应就很好,怕的反而是绷着那股子劲不松懈。

直播间的观众们简直不敢置信。

歌曲中蕴含的精神力非常温柔,一唱出来,像是挑动了人心头最柔软的地方。

四肢仿佛沉浸在温热的气流中,又像回到母亲的怀抱。

好多认认真真读过《凛冬》的人,看过宣传视频,听过这首歌的读者,都不自觉跟着清唱出声。

以前他们还没有这么深的感触,只觉得读《凛冬》之后,心中暖洋洋的,再深的疲惫也会消失,心中会无比的舒坦畅快。

宣传视频中也有几首歌曲,隐形的翅膀因为是男主角霍心听过,所以最受欢迎,这首歌非常温柔迷人,很多人喜欢。

但是,大家绝对没想到,它还会有……这样神奇的效果。

视频里,时间一点点过去,渐渐临近那个危险的时间。

想跳楼的姑娘一边哭,一边抱着孩子,却终于茫然地放松了拿着刀子的手。

警察一拥而上,把人抓住塞进飞车。

主持人连忙加入旁白:“大家应该可以看得出来,这是半个小时前的视频,现在正在星网上热传中……”

警察的飞车内,唐肃神色平和,随手塞给这小姑娘一本书,笑道:“拿去读,多读两遍,找一个早晨,有温暖风的地方,大声读出来。”

“是《凛冬》!”

直播间一群读者惊呼。

“唐肃也读《凛冬》啊!”

“那是我男神。”

“唐肃真是十年如一日的了不起。”

典礼现场,主持人正好接上话题,为获奖作品颁奖,第一名正是《凛冬》。

作者没有到场,但是现场的气氛依旧十分热烈,好多读者热泪盈眶,大声诵读其中最经典的章节。

主持人笑叹:“至少我个人觉得,《凛冬》是一部伟大的作品,很有潜力,也许不久的将来,孩子们会在课本上看到它的选篇,唔,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

“对孩子们,对紫罗兰,对所有人都是一件好事。”

五十铃远远坐在一边,听现场的观众们无脑吹那本什么《凛冬》。

听他们的吹嘘,那不像是一本书,到像是神仙降世。

现场还有不少观众,默默掉起眼泪来,激动得不能自已。

五十铃神色复杂——看来这位‘方’也是炒作高手,自己那点小花招,在人家面前完全不够看。

第六百零八章 典礼结束

前面主持人把各种赞美的话说了一通,笑道:“我知道,大家都很期待《凛冬》的作者能到我们直播现场来,与观众们,读者们见面。”

“不过,因为种种客观原因,她老人家确实不能来,我们的举办方之一,紫罗兰文艺联合会的几位理事,通过各种关系,走通佚名大师的门路,终于找到了我们这位神秘的作者朋友。”

“现在,我们就在典礼会场,和《凛冬》的作者方,直接连线。”

前面好几排观众蹭一下站起身。

孙旭志都忍不住想往椅子背上爬,抓住他准备的红色条幅兴奋得不行。

大屏幕闪烁了下,屏幕似乎有点问题,出现一大片的雪花,隐约能听到对面传来一些怪异的声响,半晌,雪花退去,众人就看到一大簇矢车菊,紧接着便是装修奢华的星舰。

“哇!”

星舰十分阔朗,和大部分牺牲空间,不讲究舒适性,只讲究性能的星舰完全不同,它的空间非常宽敞,每一处装饰都典雅漂亮。

“是远古风,远古星球的新舰?”

几个星舰发烧友忍不住窃窃私语。

随即,一个越看越眼熟的人影出现在视频上。

“噗!”

洛严这会儿也和陈圆圆一起吃饭,顺便看万强榜单的典礼直播。

他和陈圆圆两个都是很文艺范的人,尤其是洛严,他有时候在战争间隙,都会忍不住听个歌什么的。

陈圆圆还是《苍穹》的忠实读者,不过她只看书,不关心以外的东西,至今连作者是谁都不知道,看半天只顾着掉眼泪。

要不是和洛严在一起,陈圆圆连星网上有典礼直播都不知道。

洛严只楞了一下,就忍不住赞叹:“真是……都不像方若华了。”

陈圆圆瑟缩了下,被扑面而来的气势压得几乎站立不住,想要后退。

洛严不觉赞道:“好美。”

今天的方若华确实特别漂亮,头发束起,佩戴金冠,缂丝衮服更是十二万分的庄重又华美。

这样的衣服一般人根本就穿不得,穿上也不伦不类,方若华却穿得特别好,威严又华丽。

视频中,方若华一手抓住袖子,并不怎么端庄地靠着座椅,苦笑道:“今天我的探索队离港,参加了个小小的庆祝仪式,还没有来得及换下礼服,头有点重。”

说着,她笑起来:“我很荣幸,《凛冬》能有这么多的读者喜欢,我很荣幸。”

这一刻,方若华吐出荣幸这两个字的截图,被无数人下载收藏。

后世将这幅截图编入她的个人传记,把无数她穿衮服的画像收录进伟人图谱,甚至称她为最美主席。

当然,此时的方若华还不知道,她这张清汤寡水的脸,有一天竟然还能被无数人喊一声美。

更不知道,现场的观众们,直播间的读者们,个个都几乎失声。

“怪不得没来领奖……”

方若华最近一年,也是星网上的名人。

她的所有信息都被挖掘出来,一个娇贵的千金小姐,因得罪洛严少将,被家人‘流放’墨星,在墨星遭遇兽潮,却幸存生还。

紧接着以优异的成绩从联邦大学毕业,毕业旅行途中又一次遭遇蚁兽的袭击,为保护某边缘星球,心甘情愿率领墨星遗民充作诱饵。

再之后,神奇地突入空白地带,找到远古星球,成为史上爬升最快的国家领导人。

方若华这么一个人物,直接写本回忆录必然是畅销书,就这样的经历,坎坷的人生,完全可以和历史上的伟人相比。

现在,她竟然还能在繁忙的工作岗位上抽出时间写一本。

肯定是对文学有深深的热爱。

观众们一瞬间都被她感动得热泪盈眶,没来典礼现场又怎么样,来了才奇怪。

大家一瞬间就能给她想一千个太忙的理由。

坐在直播间,跟随方若华参观了一回远古风奢华星舰,又问了问关于霍心,关于未来的故事,问了问《凛冬》的创作背景一类。

所有人都心满意足。

方若华也看到了关于霍小梅的视频。

听过主持人对《凛冬》的盛赞,也只能摇头一笑:“一部并没有这么大的效果,第一,霍小梅这姑娘心中尚有一线光明。”

“第二,唐肃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心理干预专家。”

“由作家精心创作出来的作品,确实能影响人的精神,但最关键的因素在于人。”

“霍小梅自己愿意坚强起来,她才有未来。”

星网上许多人听了方若华的话,都觉得有道理,但是,大家还是更喜欢《凛冬》了。

“人的绝望有时候是一种冲动,如果能在绝望时,听一首充满温暖精神力量的歌曲,读一本让人心情温软的,或许真的可以获得救赎。”

就算霍小梅,她即便心底深处并不是真的想死,但当时的情况,如果不是唐肃手段高妙,也许一时冲动,生命已经终结。

如今,却获救了。

谁能说她能平安无事,不该去感谢《凛冬》。

一条自杀未遂视频,才在星网上传了很短的时间,但因为正好撞上万强榜单公布,涉及到榜首作品《凛冬》,在白吉星已经是家喻户晓,哪怕出了白吉星,也算是热个小点话题。

如今牵涉到方若华,关注的人更多,霍小梅一天之内就获得了三十多万联邦币捐款。

她一笔一笔地把收到的捐款记录好,发誓自己就算还一辈子,也一定要还回去。

但凡详细了解此事起因经过的,《凛冬》的读者们,都不免觉得有那么一点骄傲。

他们喜欢的,是一部这样好的作品。

一时间佚名空间的访问量,资料下载量又拔高了一大截,好几个出版公司都试图和方若华联系,打算出纪念版实体书。

星际时代,绝大部分都是虚拟版本。

虚拟版已是做得相当完善,在星网上同样能捧在手里读,就是要求特殊的纸张材质,也绝无问题。

想要实物,也可以下载电子书,打印纸质书,都无问题。

大约也只有某些珍贵教辅材料,还有实体版本,另外也有一部分畅销书会出实体纪念版,供人收藏。

不过,实体纪念版能卖得不错的,恐怕也只有那些传世名著。

颁奖典礼结束。

第六百零九章 忠告

收看直播的观众们以前都是直接掉头去看自己的节目,此时却有一点意犹未尽,留着又把花絮和片尾曲看完才收回心神。

有些情绪动荡的,忍不住又去佚名空间,里面的大唐江湖风月,宇宙星空中无数星舰,还有英雄豪杰们的竞技场,男女老幼,都能找到让自己沉醉其中的地方。

五十铃从典礼会场向外走,走得很慢,脑子飞速运转,最后还是遗憾地叹了口气。

不能继续攀扯《凛冬》了。

五十铃不是小孩子,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什么样的人能够随意对待,而什么样的人必须郑重其事。

他没想到‘方’就是方若华。

如果早知道,他的应对会比现在更漂亮得多。

不过不要紧,虽然略微丢了些颜面,但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他再清楚不过,像方若华那样的人,心胸都宽广,绝不会闲来无事和自己计较。

人家都能和洛严少将做朋友。

平时连方家也没给过教训,相反,方家还因为她获得了不少好处。

至于接下来在星网上被人骂几句,那也不算什么。

“这世上,得罪一个好人并不可怕,怕的是小人。”五十铃拢了拢衣服,盘算下准备新宇宙文学奖的报名。

《苍穹》肯定够的上报名条件,但是还要请一位重量级的批评家写评论,还要请德高望重的作家来为他作序。

李彩也退场,正好和五十铃撞上,他一蹙眉,五十铃到是若无其事。

想了想,李彩终究还是欣赏这位的能力,忍不住叮咛了几句:“五十铃老师,你也许不知道《苍穹》输在哪里,你觉得自己资历深,笔力强,写出来的东西更成熟。”

“你觉得《凛冬》太稚嫩,远比不过你创作的,你觉得你的《苍穹》才更真实,更符合当下的现实。”

“但是读者眼明心亮,他们知道他们想看的是什么。”

“《凛冬》的背景是残酷,但是它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是温暖的色调,强调的是绝境中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哪怕再是绝望,也终有一线生机。”

“但是《苍穹》从头到尾刻画的每一个人都只有恶,没有善。”

“你写背叛写得理所当然,写得没人能觉得不对,你的笔下没有人性,你的精神都是黑的,读者们又怎么会真的喜欢?”

李彩轻笑,“给你个建议,你去真正读一读《凛冬》,说实话,《凛冬》没有出现之前,你的《苍穹》读起来很正常,现在绝大多数的都是这个调调。”

“但是《凛冬》之后,我读《苍穹》,只会觉得哪里都难受。”

“五十铃老师,你还年轻,还能创作,可不要落后于时代。”

“你们遇见一个好的时代。”

“如今研究表明,不光远古时代的文学,艺术等拥有安抚人类精神的强大力量,而使用精神力,我们当代人也能创作出拥有这种力量的作品。”

“这是你们的机遇,当然也是危机,代表着你们的作品再也不能随心所欲,你们要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了。”

李彩说完便走。

他走得轻松。

五十铃却是难得僵硬了一张脸,忽然觉得有一丝恐惧。

越想,越恐惧。

他其实不是不知道吧,作品写得阴暗晦涩,让人读来毛骨悚然,浑身难受,绝不是正常的状态。

可是五十铃不确定,他还能不能写出能给人带来温暖的作品。

他想起刚才在直播中看到的方若华,眼睛明亮,气势十足,青春阳光,拥有一个国家,拥有无数身手强健,智力出众的手下。

“哈!”

五十铃苦笑。

李彩还让他想一想,他能想什么,方若华那样的人,自然能写出《凛冬》。

而自己呢?

拼搏多年,不说一日无成,可也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已然垂暮,只能写出《苍穹》了。

“算了。”

五十铃一甩手,背着手回家,一会儿给黑田龙之助说一说,看看怎么运作,能让《苍穹》卖得更好,再得个奖,好好赚上一笔要紧。

方若华是谁,远古共和国主席,人家关心着世界大事,他就一写的,和人家比什么比。

典礼结束半个月之后,《凛冬》完结。

最后结局,疫苗研制成功,变异现象终止,地球将会渐渐恢复,霍心和未来,还有许许多多人牺牲性命和一切换取的胜利,到底还是到来了。

第一批可爱的婴儿宝宝的啼哭声响彻天地,民众的欢呼声响彻长空。

这个终结出现在一个春日的傍晚,夕阳下无数读者落下了泪水。

当天星网都仿佛为此停顿了十秒钟。

一传十十传百,一本小众的带来了大批量的读者,不知道多少平时不读,不听音乐,被人称作机器的人都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翻阅。

有专业调查机构调查表明,这本书连载一年多的时间里,致力于从事星兽研究的科研人员增长了百分之四十二。

四十多家慈善机构收到了大批捐款,指明为边缘星球守备军团方面的军费支出。

明明只是一本书,但是确实从各个方面,对宇宙各个角落都有特别积极的影响。

不光是紫罗兰联邦科学院,就连民间几个著名的科研机构,在研究艺术作品的精神力量融入时,都要首先参考《凛冬》的各项数据。

紫罗兰联邦教育厅,已经开始考虑在最新教材的编撰中,将这本书的重要部分节选作为必考的考点,编入教材。

《凛冬》这本书是人人传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而《苍穹》,却也运作得不错,五十铃是个很擅长抓住机会的人,他得了李彩的指点,反而抓住《苍穹》最独特的特点。

他不会写温暖的文字不要紧,有时候残酷同样吸引人。

人性向善不错,但要真能把一本书写出让人惊骇欲绝的大恐怖,也是很难得的一件事。

五十铃确实是一位相当了不起的作家,笔力超人一等,《苍穹》接下来的情节中,简直每一个字都带着血泪和阴暗,让人读了,只会感到头皮发麻的恐惧。

正因为如此,到有很多人被吸引,别管是骂还是夸赞,名气渐渐大起来,但是评论家的评论普遍不好。

第六百一十章 噩梦

《苍穹》这本书还没有结局,好多评论家却着实不敢继续看下去。

有些心思敏锐,了解创作的批评家,甚至感到深深的不安。

李彩又读了一小节,在家中辗转反侧,忍不住又给五十铃通信息——“五十铃老师,你这是在玩火。”

五十铃冷笑:“反正我没有写任何违禁的东西。”

这个时代对文娱作品的管制并不严苛,五十铃写的东西,严格意义上也的确不违规。

李彩没有办法,只能号召自己身边的人,尽可能地不去理会。

连批判都不要,民众很奇怪,权威人士批判的东西,说不定会引起他们的好奇,尤其是这类。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

《苍穹》结局的那天上午,五十铃在白吉星广场上做宣传时,被一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的孩子,扑到身边,照着脸砸了一棍。

那孩子砸得极狠毒,五十铃的鼻子都被砸扁,虽然得到及时救治,却因为头部重创昏迷不醒,三天后正式宣告脑死亡。

这孩子也被判了刑。

他之所以要杀五十铃,正是因为《苍穹》。

因为一本书,他的姐姐毒死了自己,自己的儿子,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公公婆婆,还有邻居家的一家三口,这么多人,全数死于非命。

那孩子一口咬定是因为那本书。

他说他姐姐自从开始看《苍穹》,就变得很奇怪,以前她挨丈夫的打,就会哭着逃走,抱着孩子离开躲一躲,看了书她却连哭也不哭了,孩子也不去理了。

星网上消息一传开,登时哗然一片,所有读者不寒而栗。

一时间议论声四起。

还有很多人直接去讨伐五十铃。

《苍穹》登时就从星网上消失。

方若华也得了消息,想了想也只是说:“作品中融入精神力,确实能给读者带来更大的影响,我们创作任何文学作品,都要更加小心,这是所有作家的责任。”

“但是,我还是那句话,一个人会走到哪一步,主要还是看自己,男孩姐姐的悲剧,主因不会在《苍穹》,更不在五十铃老师。”

这个星际,悲剧无数无可不在发生。

方若华也只是感叹了两句,除此之外,她也做不了什么。

此时此刻,她正盯着自己的直播器屏幕出神。

大屏幕还是黑着屏,显示无信号,但是时不时地又有所波动。

“这是好现象?”

一直和家里联系不上,方若华也很担心。

甚至担心如果她有生之年,圣德门的人定位不到她,她就会在小时空进入轮回。

到时候即便许岚他们能找到自己,她还能回去,那么,她还是现在的方若华吗?

表面上稳重踏实,带领远古星上下人等,墨星遗民们,努力为新生活奋斗,实际上方若华心底深处,还是有相当程度的担忧。

如今有反应到是件好事。

只不过,到底为什么?

难道是她成立远古共和国,算是对世界造成了重大影响,引起波动,帮助了圣德门定位她?

可是,国家已经成立了很长时间。

“若华?”

“嗯?”

方若华正出神,叶清音轻轻拍了拍她道:“要是累了就去睡一会儿,探索舰队距离下一颗目标星球至少还有三天的路程。”

叶清音多少有些怨念,哪个国家的领导人会亲自带队探索空白地带,就是他们家这个超级能耐。

“主席,前面有星兽活动迹象,危险等级E,似乎有飞船遇难。”

方若华还没被叶清音从椅子上拖起,舰队的智脑便出声汇报。

叶清音神色一肃,即便危险等级只有E,她也认真对待。

方若华最近在编写‘宇宙守则’,是给远古星球上的众人看的。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在宇宙中遇到星兽,哪怕只有一只,也必须郑重对待,不可轻视。

一旦遇到智慧生物落难,不问国籍、种族,也不论是敌是友,必须尽全力救援。

在星兽面前,所有智慧生物都是天然同盟。

连通指挥室,问清楚情况,方若华一扬眉:“命令:唐门机动部队以最短速度集合,务必绞杀所有星兽,务必保证幸存者生命安全。”

“是。”

一瞬间,前方两艘战舰脱离编队,加速前行。

……

方正以为自己已经克服了恐惧,不会再害怕。

他是面对过星兽的男人。

他曾经无数次做过噩梦,也无数次从噩梦中挣脱,发誓下一次他一定会坚强勇敢。

两个月前,他在学校被人陷害,被人打压,受人指指点点,丢掉了荣誉和脸面,为了逃开那些莫须有的指责,他一时冲动报名,登上了学校和军部联合组织的,无人星球科考船。

每一年都有学生或者老师等,和军部一起进行这类科考活动,通常情况下很安全,鲜少出现意外。

没行到他第一次参加,竟然就被卷入时空乱流,还又一次遭遇星兽。

方正攥紧匕首,拿刀背用力割了下麻木的右腿,好让他的身体不再颤抖。

可是不管用。

周围十几个军人的脸色都不大正常,飞船上所有人都忐忑不安。

方正额角上渗出一层密密麻麻的虚汗。

他上一次遇见蚁兽时,也没有这么害怕,他一直觉得,比起他的同学们,他更有勇气,并不是那么惧怕死亡,那次遇见蚁兽,他惊慌之余,依旧有定力,不曾乱了方寸。

可他不明白,那次在飞马星系,他其实并没有真正和蚁兽碰面。

飞马星的守备军团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保护他们这些学生的安全。

墨星遗民们愿意牺牲自己,将蚁兽引走。

方正和大部分学生,一直处于相对安全的环境中,又有舰队精英士兵保护,他虽然也害怕,但远不到绝望的时候,自然可以表现的有一点定力。

此时,方正一抬头,就能看到模样狰狞的巨兽那冷冰冰的眼睛。

七八只比飞船还大的巨兽,围绕在飞船旁边,护卫舰和战机残破不堪。

仿佛能撕裂星兽的兽爪抓在飞船上,发出一声又一声尖刺的响动。

他一时间心神动荡,浑身瘫软如泥。

第六百一十一章 为什么不怕

用尽全身的力气,努力平复快要蹦出来的心脏,方正深吸了口气,不去看周围慌乱的人群,绞尽脑汁去想遇到星兽之后的逃生办法,可脑子中一片空白,当年他学过的东西,一点都记不清楚。

一种不可抵抗的恐惧在脑海中蔓延。

巨兽尖利的钢牙,嗜血的杀气,扑面而至,方正甚至觉得自己能闻得到它们身上那股浓烈的腥臭气。

此时此刻,他忽然想起自己刻意忘记许久的二姐。

当年二姐为什么不怕?

二姐敢和巨兽拼杀,方正以为……他也可以,在今天之前,他都以为他能做到。

飞船内混乱一团,军人们开始考虑逃生事宜,方正也茫然地被推去逃生舱。

逃生舱很狭窄,为了节约空间,储存能量,能呆的地方更小,方正个子高,有些伸不开腿,蜷缩着身体茫然四顾。

也许,这一次真的是终结?

“啊!”

方正瑟瑟发抖,一度绝望,耳边却忽然隐约听到一声短促的尖叫。

“后面是什么?”

“有救援吗?”

“是不是援军到了。”

“快,快,求救信号,打求救信号。”

方正愕然,隔着逃生舱向外看,就见两艘快如游鱼的战舰义无反顾地撞向巨兽。

愣是拖着离飞船最近的那一只飞出去两米多。

两艘战舰上都印着奇怪的黑底金面的金龙旗的标识,他想了想才想起来,是了,是远古共和国的军旗标记。

星网上有介绍,说远古共和国的军旗,和远古时期,华夏民族的国家象征是一样的,好像是他那位二姐偷懒,直接就拿来用。

方正迷惘地瞪着外面。

就见战舰灵动而活泼,好像还能听到驾驶员轻快的说话声,似乎在比赛。

穿着机甲的战士,只穿防护服的战士,不过十几个人而已,却发挥出他们数百人也没有的战斗力,仅仅一个照面,连方正一个外行也看得出来,那些巨兽竟被这些援军打得晕头转向。

“呼。”

包括方正在内,所有人都松了口气,神色和缓。

等回过神,众人想起应该去协助时,战斗已经进入扫尾状态。

巨兽被分割打包压缩,轻轻塞入飞船货仓,救援人员已经登舰,利利索索地为他们的这艘飞船补充能量,修复破损的部件,救助伤员。

方正没有特意去记时间。

只是备用氧气囊还没来得及显示消耗度——有八分钟?

最多也就是十分钟了。

十分钟解决战斗。

“诸位,请跟我来,做一下身体检查,登记身份。”一个粉红色衣袍的漂亮女孩子立在飞船的正中央,言语温柔,“大家不必担心,登记完我们会马上送你们离开空白地带,去最近的行星等待返航。”

方正低下头,忽然觉得很不是滋味,他这也算是,被二姐救了吧。

尤其是跟随一行人慢吞吞下了飞船,转入对方特意空出的星舰时,心中怪异的感觉越发明显。

方若华此时却有点顾不上这些被救的可怜孩子们,她的心思都放在自己的直播器上面。

自从上一次出现信号反应以后,这反应显得越来越强烈,有时候还能出现直播间的视频界面,但也只是一瞬间,要不是她一直关注,恐怕都发现不了。

方若华觉得,也许,圣德门就要找到她了。

不过眼下只能等待圣德门那些人的努力,她唯一能做的,也仅仅是按部就班地过自己的生活而已。

叶清音一脸无语地走上前:“救下的难民安顿好了,里面有不少联邦大学的教师和学生。”

方若华:“……”

既然是校友,那最好还是去见一见。

远古星球人手远远不够,刷声望的机会一丝也不好放过。

联邦大学的人,军部的人,从巨兽口中逃生,安安稳稳地坐在星舰里,一人被披了一件毯子,手里捧着热水,还有医生忙前忙后给他们治疗。

没有受伤的,也被灌了一碗药水,至少能安抚精神。

等方若华穿着她那一身,远古星球特意选定的衮服,慢慢走上前,和这些人的代表握手,亲切慰问之后,这帮幸存者已经被迷得晕头转向。

“我一辈子不洗手!”

方正就见前面不远处,隔壁智能工程学院最年轻的副院长,校园男神,一张向来严肃正经的脸上流露出如梦似幻的表情,还喃喃自语。

“……”

方正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他二姐从小到大,就没这么讨人喜欢过。

但是他周围的人,完全不明白方正为什么不激动。

“你刚才没看见?那些士兵多帅!”

“他们好强大,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今天。”

“如果我们的联邦军人,人人如此,我肯定再也不怕哪一天星兽会毁灭我的家园了。”

方正听了一耳朵类似的话,嘴唇动了动,终于慢慢低下头。

刚才二姐都没有认出他。

他终于明白,他和二姐渐行渐远,从此以后,恐怕再难有什么……交集。

其实,以前同样没多么深厚的感情,如此,也好。

一群小迷弟,小迷妹们完全不了解方正的心思,他们聚在一起努力压抑自己的兴奋,却还是免不了叽叽喳喳,看眼前的一切,觉得哪里都特别特别好,这里的每一个人,都特别特别了不起。

这些人回帝都主星没两个月,联邦大学校园内便兴起一阵远古风尚。

穿衣穿汉服,朋友相见多行握手礼,连军队这么重视规矩的地方,军人之间的礼仪也多出些奇怪的敬礼方式,注目礼,持枪礼等等。

“噗。”

一回自己的星舰,叶清音不禁失笑,“将来我们想吸收人才,把若华你放出去溜达一圈就够了。”

方若华哭笑不得:“你当我是滚滚不成。”

就是滚滚,如今在当下这世道,也不怎么好使了。

星海辽阔,远方还有无数颗亟待开发探索的星球,方若华的探索队永远向着下一个目标星球出发。

无数技术人员努力完成新的星表和星图。

方若华有一种预感,圣德门可能已经监测到了她的位置,也许圣德门的大能们,正在遥远的星空眺望。

不只是为了回家,她都想在在这个小时空,在每一个小时空,都留下自己的痕迹。

如此方不负她还活着的这些岁月。

第六百一十二章 送走了她的英雄

“最新消息,远古自然研究所,五毒教曲徐子凤,唐门唐无非等教授,已于近日抵达海蓝帝国皇家研究院,就最新3型诱导剂做最后的调整工作。”

“自远古研究所研究出第一批诱导剂,成功驯养瑞拉兽以来,陆续有五十九种星兽的驯养计划进展顺利,有十四种星兽已经驯养成功。”

“星兽种族名单如下……”

“星历1187年,12月27日,飞马星蚁兽灭绝中心成立,风塔之上,三亿飞马星系居民亲眼目睹蚁群成批死亡的场景……”

“远古星提醒,飞马星系必须严格控制灭绝药剂,另外,此药的生产流程将列为绝密文件,以密码形式保存……”

无数有关星兽被控制,被杀灭的新闻在星网上传播。

许多研究成果如雨后春笋一般出现,似乎只过了一瞬间,人们对抗星兽的热情就变得格外高涨。

其实大部分帝都主星的人还是有一种游离于世外的冷漠,并不关心外界。

但是很多人能够感受到那一点奇妙的变化。

变化也并不算很大,只不过大家发现,因为药剂学等的全面发展,因为那种不断进化的,广谱诱导剂的出现,遭遇兽潮必死,遭遇兽潮的星球必然灭亡这则铁律,正在被打破。

诱导剂使用得当,竟然可以控制星兽们的行为。

终于,宇宙的霸主渐渐在人类的智慧面前,显露出它们的短板,开始变得可控。

做星际旅行时,遇见星兽之后,原来的束手无策变成了时常有惊才绝艳的博学之人能力挽狂澜,让大家生还。

星球遭遇兽潮时,人们能够抵抗的时间从短短数个小时,延长到至少可以抵抗数月。

即便最后赶不走星兽,全星球居民一起逃离的把握还是有的。

离开自己的星球,自然不是什么好事,可是就算如果联邦和帝国容不下他们这些难民,去空白地带,去投靠远古星球,都是很好的选择。

而且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对兽潮难民们持公正态度,愿意接受他们的存在。

“插播一条远古共和国的新闻,远古共和国主席方若华女士,正式宣告,远古共和国将与海蓝帝国,紫罗兰帝国达成合作关系,两国公民皆可报考大唐进修学校,学习远古武学……”

潘多拉星

陈圆圆将视线从大屏幕那漂亮的女新闻主持人身上移开。

只想了几秒钟她的老同学方若华,便低下头去,把桌子上的两盆新种的小葱苗从北面,搬到南面,慢慢地擦了擦桌上的灰尘。

五年的时光。

说长不是很长,但是却已经可以把一个刚刚毕业的女孩子,琢磨成如今这副模样。

陈圆圆对着墙上的大面玻璃镜看了看,其实和读书时也没有太大的不同,只是眼角眉梢处悄然升起几丝疲惫。

她最近总有一种跟不上这个时代的寂寞。

到不是不喜欢眼下的改变。

她也觉得好像这个世界变得越来越好,哪怕是并没有切实感受到这种好,可是精神上变得安逸了许多,那种感觉不丰富的物质更让人愉悦。

就是忽然开始变得寂寞了。

似乎永远都不必想着分离的,志同道合的朋友们,都有了自己的事业,再也不能在一起,一壶清茶酒半杯,就消磨一下午时光。

大家忙忙碌碌,没有一刻清闲。

老朋友都渐行渐远了。

陈圆圆从来开朗,但她其实是一个很不喜欢改变的女人。

如果不是当年被父母师长们护着,阴差阳错地得到了离开家乡,前往联邦大学读书的机会,她完全能想象得到,自己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

安安静静地长大,嫁一个平凡又老实顾家的丈夫,开一家或许赚不来很多钱,但是却细水长流的小饭馆。

当然,在那样的星球上,也许少不了杀戮和血腥。

但她可以不去看,不去想,她人生的前十几年就做得很好。

她的心很小,从来装不下特别大的东西,她的记忆不好,从来记不住太多,她的眼界不够开阔,从来弄不懂那些伟大的事业。

她只想求一个岁月安稳。

叮铃。

陈圆圆一抬头,就看到洛严,不禁恍惚了一下,好像有两个多月没见到他了。

洛严难得来见陈圆圆,没有脱他那一身军装。

数日前刚结束一场战斗,既驱逐星兽,又镇压……叛乱。

他身上还带着些硝烟。

因为两个联邦贵族家的熊孩子作死,谢非为了救他们受了重伤,要不是方若华的探索队正好也在,抢救及时,怕是连命都交代了。

洛严并不害怕死亡,当军人的,他可以死,谢非当然也可以死,可决不能死得毫无价值。

陈圆圆把椅子拉开,让洛严坐下,给他上了一杯他最喜欢喝的清茶。

两个人相对无言。

陈圆圆也不知道,他们两个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渐渐变得……生疏。

洛严和谢非斗嘴,没有意义的话也能斗个半个小时。

他和方若华视频,总是世间不够用,连繁忙的间隙也要抓住那么一点世间讨论各种……自己听不懂的问题。

所以订婚的事,就这么一年又一年地拖延到现在。

直到今年,她再也无法将自己的精神力融入洛严的精神力中。

两个人的契合度终于低到了百分之二十一。

哎!

“新上映的《凛冬》全息电影,我陪你看?”

洛严温柔一笑道。

陈圆圆点了点头。

两个半小时后,电影结束,洛严整理了下自己的衣服,准备回去工作,走到门前,骤然回头,伸手抱了抱陈圆圆:“圆圆,我喜欢你。”

陈圆圆轻笑:“……我知道。”

不当你的契合者,你也喜欢我,我知道。

是我决定不继续追寻你的步调。

是我已经丢掉了当初那个勇气十足的我。

是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以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

洛严把自己的姑娘抱得更紧了些:“我还是我,你也还是你,我们都没有变。”

陈圆圆笑得更温柔了些:“……我知道。”

可是这个世界变了,你想想这个已经在慢慢改变的世界,变得更好,所以你把全部的精力和时间都贡献出去,留给你自己的很少。

留给我的,当然也就更少。

陈圆圆温柔款款地送走了她的英雄。

第六百一十三章 悲伤 (两章合一)

这日,晚八点钟,方若华正和紫罗兰联邦的夏风少将一起用餐。

夏风中将是夏木中将的堂兄,夏家和洛严少将的洛家,同为紫罗兰世家,同样世代出名将,祖辈既是战友,也多多少少有点竞争关系。

两家子弟之间,自然是关系复杂。

和夏木相比,夏风中将并不起眼,但那是和比洛严还要天才的夏木中将比,他本身风度翩翩,长袖善舞,在紫罗兰军部是个相当重要的人物。

夏风出身名门夏家,祖母是海蓝帝国的公主,母亲是洛严的大姑姑。

他这位母亲可是不得了,年轻时做过登陆舰队司令,后来虽然因伤退役,但是在军中的关系网十分强大。

而且还是洛家人。

紫罗兰联邦贵族们彼此联姻是非常正常的事,但是背景复杂如夏风,还是很少见。

“洛严那小子这几日没少给方主席添麻烦,听说前几天还吵着说非要吃了远古星球国宝的肉,哎,那孩子一向任性,难为您了。”

夏风年纪四十左右,长眉朗目,说话时习惯带上一点拐弯的音,有些像海蓝帝国贵族的口音,据说是因为他小时候和祖母一起生活的缘故。

说话时,语气态度又随性又温和,任何人看到他,估计都会心生好感。

方若华一扬眉:“洛严要是听了夏中将的话,恐怕是真要让我为难了。”

夏风莞尔:“怪不得那小子喜欢往远古星跑,找到机会就来蹭饭,有方主席这么风趣的饭友,换做我也想常来。”

两个人你来我往,说一了一通废话,方若华才终于把联邦这位大人物给打发走。

等人走了,方若华舒展了下懒腰,招呼后面:“再给我来份晚餐。”

叶清音拎着饭盒上前,给方若华摆放好,笑道:“这位应该不讨厌,不至于让我们若华吃不下饭才是。”

“没办法,明知道又是一个来试探的,就是人家一句不知趣的话也不说,我也觉得烦。”

方若华叹了口气。

远古星发展得越好,她具现出来的那些研究人员能力越强,研究出的东西越能促进人类世界和平发展,她身边的麻烦事也就越多。

而且还都是躲不开的那一种。

叶清音摇了摇头,替她把饭菜摆放好,方若华刚拨了两口菜,直播器忽然亮了起来。

方若华手微微一颤,随即稳住心神,抿了抿嘴角,露出个小小的笑容。

试了试,并没有信号接入,也打不开直播间。

宇宙商城同样亮了,就是打不开货架,联系不上商家,总是提示信号不稳定。

方若华默默把心里的那丝期待暂时压下,继续把饭吃完。

其实从数年前开始,直播器和宇宙商城就渐渐有了变化。

可它们一直没有完全恢复。

方姑娘一开始还是天天惦记着,每天都期待,但期待来期待去,这么长时间一过,它们还是老样子,总不能日日为这些烦心。

到今天,这两个失联很久的‘老朋友’重新上线,方若华总体来说,还算淡定自若,反应不是很大。

吃完饭,慢条斯理地处理公务,还与帝国的三皇子等几个合作伙伴开了视频会议,顺便去星网参加了一个小小的访谈节目。

最后又拿最新型号的防护服安慰了一下沉浸在失恋中的洛严中将。

洛严和陈圆圆的感情正式宣告结束,这会儿和方若华视频通讯,还神情抑郁。

估计有了防护服,他会感觉好些。

紫罗兰的访问团一直在远古星球滞留,恐怕有三成是为了这套东西。

新防护服与其说是防护服,不如说是足以淘汰机甲的高科技兵器。

没有机甲那样笨重,却拥有机甲的机动性和防护性,还能挂载武器,安装智脑。

是星兽研究所那边的新成果,充分利用了星兽这一可再生资源,还是概念产品的时候就让洛严垂涎欲滴,希望方若华专门为他的小薇打造合适的躯壳。

研究所那边忙得很,方若华一直懒得理他,弄得洛严连自己出重金,还能为新防护服打广告之类的话都说了。

现在防护服足以量产,大批量装备,洛严要还想要,给他专门打造合适的也无妨。

失恋的老男人怪可怜的。

对于洛严会失恋这件事,方若华一年多前就已经惊讶过了。

以洛严和陈圆圆的感情,当然不可能说崩就崩,两个人不说轰轰烈烈,海誓山盟,也是彼此知心,恩爱入骨。

可人家陈圆圆是一朵娇花,哪怕来自边缘星球,也是出淤泥而不染,干净又通透。

洛严杀了人之后,洗三遍澡还是不愿意去见她。

“哎。”

隔着星网,方若华看洛严略微有一点颓废的脸,叹气,“其实陈圆圆小姐,不是那种不会忍耐寂寞的女孩子。”

她不了解陈圆圆。

可是,陈圆圆和洛严在一起时,洛严就是长在军营的,最合格的军人,两个人一直聚少离多,陈圆圆从不曾抱怨过一句。

原文中恩爱甜蜜的男女主角,悄无声息,没有缘由地谈崩了,这事,其实挺玄幻。

洛严砰一下砸桌子上,神色幽怨。

一年多前,他为了诱出他怀疑的那个目标,设计让人偷看了他的行程单,为了保密,并没有告诉圆圆,没想到那天圆圆无意中也看到那张假的单子,想给他一个惊喜。

阴差阳错,惊喜没有,到是好一番惊吓。

要不是圆圆运气好,他的运气也不坏,恐怕两个人真要伤筋动骨。

从那以后,圆圆就好像和他越发疏远,那是一种让人无能为力,不知道该怎么去挽回的疏远。

不过,真正让两个人最终决定,把彼此从生命里割开,不再在一起,是因为圆圆再也无法成为他的契合者。

两个人的契合度太低,就是随意抓一个契合者和洛严匹配,也不会匹配出这么差的契合度来。

洛严以前以为,契合度不重要,他不需要契合者,现在有各种能代替契合者的法子。

他喜欢圆圆,就是喜欢,没有别的因素。

可事到临头,对他的姑娘来说,竟然是契合者这个身份,才最让她踏实。

失去契合者的身份,他的姑娘就只一心一意从他的手掌心里逃走。

洛严就着这一点可怜,磨着方若华松口,让远古星的研究所专门给他设计防护服不说,还要改良一套兵器。

顺便敲定下一年度的新兵培训计划。

他们第三舰队目前和远古共和国是合作关系,新兵入伍后,会挑选其中的精锐,送去远古星接受训练。

也许其中只有很小的一部分,能学得会武功,但是已经很足够。

方若华被敲了半天竹杠,也是无语:“宇宙联盟安全会议要召开,选新一任安全委员,还有紫罗兰联邦大选的日子也到了,你不是也打算插一脚?都这么忙了,怎么还有时间伤心失恋?”

以洛严的身份,还有他这些年立下的功勋,今年大选,升职应该不是问题,中部战区司令的位置一直就是给他留着的。

不过他还想谋划军部最有权力的那十人成员的位置,恐怕还有的等。

正事谈完,方若华忽然道:“我和你认识以来,你就一直被各种刺杀,身边还有情报泄露,现在有没有抓出内鬼。”

洛严愣了下:“去年设了个大局,抓到了几个,其中一个是我侍卫队,跟了我十几年的一个副队长,背后的人我也……有数。”

他略微犹豫了下,一蹙眉,沉吟片刻还是道,“反正想我死的,总不出军部那几个人,都是一门心思争权夺利的混账,以后慢慢收拾他们。”

像他这种身份,从小到大这么多年下来,早就不把刺杀当新鲜事。

也幸亏如今宇宙中明面上天下太平,紫罗兰并没有敌对国家,人类总归是一致对外,否则他遇见的暗算要比现在多好几倍也不止。

“其实我遇到的危险也不多,唯一比较严重的两次也有方大主席仗义援手,没闹出大事。”

洛严一想到自己倒霉的时候都让方姑娘看在眼里,他就觉得自己一辈子在这位面前也别想抬起头。

方若华微微一笑,漫不经意地道:“夏风是你表哥?所以你明知道他不简单,和刺杀你的那群人或许脱不了关系,也不肯对他动手?”

“咳咳咳咳!”

洛严一口气还没放下,被方若华这么一吓,登时咳嗽了几声,浓眉一扬,叹了口气苦笑道,“方大小姐,你这么吓唬我,我还以为你也在我身边安了七八只耳朵!”

方若华莞尔:“猜测罢了……那位夏风中将,待人接物哪里都好,可是对你未免太关注了些。”

洛严在帝都时的消息,对方知道并无不正常,可人在她们远古星,不过是开句玩笑,说要炖了滚滚吃肉,夏风居然没过几日便知……

他打探那么清楚做什么。

经历过这么多的小时空,方若华觉得自己的直觉越发准确。

有时候不需要确实的证据,一点灵光,便是真相。

这不是迷信,也不是胡思乱想,不过是经验而已。

洛严一时沉默。

夏风是他大姑姑唯一的儿子。

他姑姑早年丧夫,因为多次参加与星兽之间的决战,身受重伤,到如今,平均每年都要接受一次大型手术,已经是个老人。

要是让他大姑姑知道,夏风想杀了自己,最后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他只要想一想,都不寒而栗。

诸多杂念一闪而逝,洛严笑道:“方大主席不必担心,我有心改换天地,未来难测,总不会因为个人的心软,害了我的兄弟们。”

洛严自己清楚,他不只是一个人,而是一方势力,多少弟兄跟随他,倚仗他。

到了他这样的地位,已经必须要公私分明,就是他不想,也会有人逼着他一步一步走下去。

夏风是阻碍,那就让他变得不是阻碍,就是这么简单而已。

方若华一笑,挂断通讯视频,想到洛严最后藏在阴影中的那一点微笑,一时到觉得他和原著描述中的那个紫罗兰联邦大将军,似乎有些不一样。

原著中的洛严,貌似更风光无限,知名度更高。

他是联邦少将,军中偶像,大杀四方,百战百胜,无数少女为他痴狂。

在原著里,他似乎不必和军部扯皮,不必和联邦政府的官员们联络感情,不必处理各种纷杂的,繁琐的,让人心烦的事务。

他是一个纯粹的军人,一把被人珍视的刀,每一次出鞘都是惊心动魄的表演。

现在的他,打的仗不光不少,还更残酷,偏偏打仗之外,他还要涉及权力斗争,要向上爬,要去做他不太擅长的那些事。

和原著比,这一个洛严还丢了自己心爱的女孩子。

快要到手的老婆都没了。

何其凄惨!

方若华眨了眨眼,似乎和自己没什么关系,所以洛严就是某一天知道他本来命中注定的那个结局以后,也不至于跑过来打她一顿。

多年以后,有个夜幕低垂的晚上,洛严相亲完,到方若华这边蹭夜宵。

方姑娘就讲故事一样,把原著中洛严的故事讲给了这小子听。

这小子听完,幽幽一叹:“你这故事讲得不好,太悲伤了。”

“哦?”

洛严一向感性,眼眶都有些发红:“你故事里的将军百战百胜,但他每一战都是孤立无援,只能拼命。”

“他自己没有死,却是一个个地失去身边的亲人朋友,到还不如自己死了更痛快。”

“一生挣扎,又做成了多少事?”

“他那个世界,人类还是那个样子,国家还是那个模样,依旧是危机四伏。”

洛严一边说一边摇头,“如果他不是清醒的到还好,他如果很清醒,一定特别痛苦。”

方若华:“……至少夫妻恩爱,情比金坚,一生相守,生了四个孩子,三儿一女,儿女双全。”

洛严蹙眉:“就故事中那样的世界,人类还不知能有多少未来,不生孩子到也罢了,生了孩子,留他们在世间,真是死了也不敢闭眼。”

方若华就没再多说什么。

第六百一十四章 气运

三日后

方若华是在半梦半醒间,迷迷糊糊地被一片光给惊醒,一睁眼,就见她的直播间已经处于可以开启状态。

不过还来不及回神,整个宇宙商城就呈现出各种抓狂的状态。

里面有无数的弹窗乱飞,好多商人争相说话,显然宇宙商城一片混乱。

“神剑门现在找到了三百六十七个弟子,剩下的那十五个到底跑哪儿去了,知道的给回个信,重酬,绝对重酬。”

“圣德门的许仙子发出圣令,找到圣德门弟子者奖仙岛一日游。”

“我好像定位到一个坐标。”

“出售最新探测仪器,出售最新探测仪器,便宜出售!”

“话说,小门小派的反应不及时到还能理解,圣德门,神剑门,慈悲山庄这样的大门派,怎么也能把弟子弄丢,发现不对,直接拦人不行?”

“大能们的心思谁知道。”

“……”

方若华翻了个身,叹了口气,抬手点开自己的私信,是许岚女士给她的留言。

就是告诉她现在已经一切正常,她父母也很好,不必担心,只是为了安全起见,就不传送她爸妈过来了。

方若华想了想,确实还是别冒险,看宇宙商城的混乱状态,也知道这次的震荡不是件小事。

这一宿,方若华刷宇宙商城刷了六个多小时,找了一位很靠谱的宇宙商人,和对方商定,由对方根据当前空间的科技树的发展情况,全面补充技术资料。

目的,人类在星兽包围中获取生存权,再也不受星兽的威胁。

宇宙商人其实挺不喜欢这样的交易,因为很麻烦,甚至提议,如果方若华只是想让人类脱离星兽威胁,他可以提供基因武器。

保证一炮下去,灭绝星兽一个族群。

只要勤快,也许只花三五年的时间,保证宇宙中的星兽不剩几只,剩下的也不会出现在人类面前。

方若华很心动,但考虑了下,还是算了。

她如果真这么做,自己帮助这个世界的人类将威胁彻底拔除,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

这里的人,对他们自己世界的未来,应该参与进去,彻彻底底地参与进去。

宇宙商人也没办法,看在方若华背后靠山的份上,连高价也没好意思开一个。

一整夜,方若华一分钟也没睡,和那位商人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谈判。

第二天,她就顶着两个黑眼圈召开内部全体会议。

唔,因为随口说了一声内部人员最好没事的都到,滚滚就也来参加。

方若华:“……”

虽然唐无念那小子打量自己一下,又去看滚滚一眼,翻来覆去看了好几次,方姑娘表示自己心怀宽广,就不做让唐无念去各大学校做宣传大使,这么丧心病狂的事了。

样貌美,适合做宣传大使的人,她这儿一抓一大堆,唐无念这样的真冰山,用不着与洛严那般装模作样的假冰山比亲和度。

这一次的会议,开了三个小时零二十四分钟,没有一分钟是闲谈时间。

会议结束。

星历1188年1月1日。

方若华宣告探索队,在空白地带第二百二十三号星球上,挖掘出一个完整的,远古文明的文明种子,里面包含该文明系统的科技资料。

这在当天,虽然引起科学界的重视,但也不是太过重视。

方若华的探索队发现远古文明遗址,并不是第一次,挖掘出资料,并且得出成果,也不是一次两次,这一次也仅仅是星网上的人赞叹两句。

各个国家表达一下祝贺。

但是从这一天起,宇宙联盟进入科技爆炸性发展的第二阶段。

后世,人们称这一天为人类救赎日,并且每到这一天,都会举行盛大的,纪念先烈,纪念先辈科研工作者,纪念探索者……之类的活动。

……

星历1227年

洛严站在军部大楼最顶端,抬头看去,就见窗外巨大的飞船上悬挂条幅。

“这什么,飞马星艺术节全宇宙巡演,竟然闹到咱们军部前面的广场了?”

身边的两个年轻副官面面相觑,谁都没说话。

到是后面两个贵族出身的中校,气色难看,咬着牙小声咕哝:“一帮贱、民,如今到是气焰嚣张。”

这话声音很低,都不敢让别人听到,如果换成几十年前,这些人连帝都的边缘也不能靠近,现在却能开着飞船来走一遭。

不光军部前面的大广场,就连政府大楼那边,也是热闹的很。

联邦政府那些官员们竟然还批准,说什么丰富帝都人民娱乐生活,是好事。

洛严挑了挑眉,一眼扫过去,这几个贵族子弟都哑了嗓子,不敢抬头。

只是说几句酸话而已。

洛严一笑,如今这些贵族子弟,也只敢说几句酸话了。

紫罗兰如今还不算特别好,但是比起几十年前,却是人人都好。

洛严有时候仔细想想这些年,他们一步一步地艰难前行,竟然还真让他们走出了一条道,好像有神秘的力量,扶着他们前进一样。

每次遇到困难,好几次他都有一种前功尽弃的危机感,却偏偏遇难成祥,化险为夷。

方若华说,因为他洛严是天之骄子,大家借了他的气运。

洛严莞尔,这说法到让他高兴,可是假的厉害了。

明明是远古星球的地位越来越不能忽视,武力强横,科技发达,超过紫罗兰一百年。

远古星上下人等又是无比的团结,任何阴谋手段都拆解不开。

所以方若华想要这个世界改变,那这个世界就能改变。

洛严想一想这些年的经历,他们借着星兽的威胁,号召全宇宙联合起来共同求生存。

宣传要想取得最终的胜利,必须团结,第一步,就要恢复防线上的星球公民权利。

他从上往下,方若华扶持起来的那些人,从基层向上,一步步挤压贵族的生存空间,逼迫他们放弃到手的利益。

一轮又一轮的策略下来,又拉又打,开明者顺利上了远古星球的船,不够开明的都被打入尘埃。

十数年时光,紫罗兰联邦就旧貌换新颜。

海蓝帝国是被逼无奈,一样要跟着改革。

几十年下来,海蓝帝国如今进度,纵然比不了紫罗兰,却也和以前大不一样。

第六百一十五章 不用谢

到是这两年,或许是各方面一起施加影响,压迫那些贵族,压迫得太狠了,也或许是星兽的威胁越来越小,已经有七八年没人因为兽潮遇难。

军方那边还有新兵抱怨,当兵三年,做的都是些维护治安的活,立功难,升职难。

尤其是军方高层,别说大元帅,就是想再出一个元帅,怕是熬资历熬到死,也上不去。

毕竟到了那个层次,想升上去必须有扎扎实实的功劳。

连军人都难见到兽群,何况普通人。

星兽的恐怖,渐渐只在传说中出现,如今年轻一代的孩子们,已经不把那些宇宙中曾经的霸主放在心上。

那些贵族子弟们,自然而然地又开始怀念他们祖上的荣光。

因此,总忍不住要冒出一点小尖刺。

如果谢非在,肯定怼得他们恨不得钻到地缝里去,不过谢非不在,洛严也懒得与他们啰嗦。

谢非有点咳嗽,他让他回家歇了,没上班。那老小子如今已经是快七十的人,不比年轻的时候,病了可不能不经心。

洛严自己也觉得身体越来越笨重,有时候和小辈们较量一二,也开始力不从心。

他琢磨着,差不多也该退下去。

毕竟他不是方若华。

他当了大元帅,把军部接到手上,至今也有七年的时间。

自己坐到这个位置上,他才知道有多么难。

“真奇怪,为什么方若华不觉得难?”

他至今也想不明白,为什么方若华就能一边星际旅行,一边当着她的作家,写着她想写的东西,品尝美食,快快乐乐地就把她那一摊子事给办了。

为什么人家手底下的人,就任劳任怨,从不勾心斗角,所有人拧成一股绳,愿意向一个方向前进,绝对没有人故意拖后腿。

他洛严和谢非是最好的搭档,够默契,说一句心灵相通也无妨。

他身边那么多曾经并肩作战,共过生死的兄弟,不比她方若华和她那些手下关系更亲热?可是他们就是生死兄弟,有时候还彼此不能理解,还要出各种乱子。

“哎!”

洛严咬了咬牙,“还说我是天道所钟爱的骄子,我看,姓方的才是得天独厚,气运天下第一。”

最近读佚名的史书读得多了,他开始有点相信,一段历史时期,是真会有天生的天道宠儿出现。

也许,方若华就是最近这百年的那个天道宠儿。

想起那个女人,洛严给她发了条信息显示一下存在感。

方若华收到信息时,正和叶清音还有唐无念他们,在楼外楼中处理各类财务报表。

“最近教育方面开销越来越大,明年预算要增加。”

叶清音眼前的大屏幕上自动闪过各种数据,智脑时不时给出提示。

方若华摆摆手示意他们继续,扫了一眼通讯器,失笑,回了一声:“幼稚!”

洛严给她发的是一大堆从二十岁到六十岁的男人照片和简介。

大部分是军人,还有一部分是贵族子弟,剩下的虽然是平民,却也是精神力和体能都不差的佼佼者。

按照洛严的说法,他自己不是那种会给人做媒的人,以方若华的身份地位,她的婚姻本来就难,任何一个人和她结婚都可能承受巨大的压力。

但是方家的人可怜巴巴地求上门,当父母的特别担心女儿的婚姻大事,看在老人家的面子上,他还是让小薇精心整理了这么一份资料。

在这数年间,洛严给方若华发了好几次,一开始还算比较郑重,到如今再发,根本就是纯粹开玩笑,逗方主席玩一玩。

把通讯器关了,方若华和叶清音他们干完正事,相约一起去泡澡。

泡在热气蒸腾的温泉水中,舒展开身体,方若华到是想起方家来。

世家凋零,贵族消失,帝都主星无数不起眼的小家族,反而更能适应这种变化,有好些抓住些机会,渐渐开始兴盛,子孙后代发展得不坏。

方家却属于那种抱着旧日并不怎么样的荣光,无论如何也不肯向前看的那一类。

五年前,方若华的父亲,方家老三,还有方正父子二人,跟风与人合作,做起星兽相关的一些生意,一开始还好,只是做生意有赚有赔,他们运气不佳,竟然遇到了一个手段高超的诈骗犯,被骗了一个多亿联邦币。

方若华替他还上的这笔钱,但是受此打击,方老三一蹶不振。

方正受到的打击也极大,他早年结了婚,育有一子,但是常年忽视家庭,对妻子十分冷淡,最近妻子也带着儿子和他离婚,可谓事业家庭皆不顺利。

好在失去了亲人,他在事业上到是沉淀下来,这两年没那么浮躁,也知道认真对待学生,沉下心做学问,他的年纪说大,好像很大,但是对于学者来说,也是正当年,还有很多机会。

方家其他人做事也总有些不顺利,小一辈立不起来,矛盾重重,也是数年前,家里乱的厉害,最后方老爷子做主分了家。

到如今,方家在帝都只是最普通的家庭之一,再也不必顾忌什么贵族的颜面,不过,方家人的生活,大约能轻松很多。

方若华和叶清音为彼此擦了擦背,又围着浴衣去享受一下高质量的全身按摩,才舒舒服服地睡过去。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还有新的任务要去完成。

叶清音替方若华把被子盖好,忽然一笑,低下头贴着她的耳朵道:“晚安,还有,谢谢。”

谢谢你让我们有如此精彩的人生。

方若华迷迷糊糊地咕哝:“不用谢。”

叶清音关上门离开,方若华翻了个身,睡得更沉了些。

她为了自己,把叶清音他们都带到这个混乱的世界。

叶清音,唐无念,大唐的所有人,他们拥有记忆,拥有感情,就拥有灵魂。

既然拥有灵魂,又凭什么说他们不是完全自主的人。

如果他们能不讨厌他们的人生,那就好了。

方若华在梦中笑了笑,好像看到这个星球上扎根发芽的那些人,似乎都在笑。

就连数量越发多的滚滚,也在笑。

第六百一十六章 后来

星历2018年

十月十七日

联邦大学的新一届毕业生,遵循几千年来的传统,进行自己的星际旅游。

这种旅游和千年前不同,真和游玩差不多。

毕竟如今的说法叫宇宙村。

以如今的科技水平,整个宇宙,任何地方,不说瞬息可达,最多也就是三五天的事。

他们这一届毕业生,早晨完成了毕业合影,在傍晚时分,就来到飞马星。

下了飞船,出了星港,入目的是高耸入云的伟人纪念碑。

方艳青摸了摸手环,从里面调出一张据说是他们方家祖上那位大名人,远古共和国第一任****,方若华的留影。

抬头又看了看纪念碑上的雕像。

怎么看都觉得不太像。

他们方家记载中,方若华容貌略平常,不丑,但是也不好看。

看寥寥几张留影,也确实一般,就是个特别普通的小姑娘而已。

当年基因优化方面的技术还不成熟,远不到普及的地步,所以相貌平常的人还是占据了大多数。

雕像却雕刻得细致入微,还非常漂亮。

方主席身体修长,凤眼长眉,一身衮服略微宽松,下摆随风飘扬,整体都显得极有气势,举手投足间淡定自若,从容又优雅。

和方主席亲切握手的是洛严元帅。

哪怕到今天,洛严元帅还是无数少女心中的英雄,但这一位站在方主席面前,脸上的表情有点奇怪,到仿佛露出一丝谄媚来。

“做雕像的那个唐无念,肯定是方主席的脑残粉。”

方艳青嘀咕了句。

前面老师已经招呼人,他最后回头看了一眼,连忙跟上去。

一天的时间,他们参观了无数古建筑,逛完了星空文明陈列馆,最后一站,是珍惜星兽标本馆,还有和它建造在一起的星兽历史展览馆。

“珍稀星兽标本馆,星兽历史展览馆,都为远古共和国国家建造的,当时有些争议,很多人认为像这种展览馆完全没有建造的必要,更没有必要投入太多的资金。”

“还是方主席亲自拍板决定,私人掏腰包进行的第一期工程。”

“在一位远古共和国主席秘书团秘书的回忆录中记载,当时方主席和洛严少将开玩笑说,如果不建一座历史博物馆来记录,我们曾经和星兽们进行的,艰苦卓绝的战争。”

“也许后世的子孙们,有一天会抱怨咱们祖先下手太狠,把这些价值千金,珍贵无比的星兽都给打得快灭绝了。”

带队的老师开玩笑似的道,“方主席高瞻远瞩,不过,貌似就是建造了这些建筑,好像你们这些小年轻里,还是有人经常说这些抱怨话?”

学生们哄然大笑:“都是那些脑残说的!”

“对,跟我们可没关系。”

要说各大学校中最崇拜方主席的人,肯定是联邦大学的学生,毕竟是他们最知名的校友之一。

老师调笑了几句,就带着学生们继续参观游览,孩子们都毕业了,等到走上工作岗位,眼下这样的机会,恐怕会越来越少。

……

方若华回家时依旧是深更半夜。

夜色昏昏暗暗,一抹月光落在枕边,二十一世纪的空气里带着一丝涩意。

灯一下子亮起来。

夏芬坐在床边,把自家女儿从头看到脚,还上手去摸了半天。

方若华无语,却还是舒展开身体让她仔细检查完,才笑道:“妈,我已经自己检查过了,除了肌肉稍微硬了些,咳咳,该大的地方大了一点,该小的地方还小了一点,其他一切正常。”

夏芬哭笑不得,把被子掀起来将姑娘裹进去,笑道:“睡吧。”

其实对于夏芬和方肖来说,他们与女儿分离的时间大约也就只有最开始,有直播信号的那一小会儿,最多是一分多钟。

惊吓刚刚开始,便已经结束。

但是这一点惊吓,着实让方肖和夏芬心胆俱裂。

以前也不是没有,不能和女儿在一起的时候,但是那时候他们有心理准备,知道是怎么回事,不像这一次,突然间女儿就不见了。

夏芬长叹:“我可不希望还有下一次。”

偏偏他们无能为力,无法左右。

方若华看着父母离开房间,在床上翻了翻身,一时睡不着,干脆起身上网。

还是先去自己的直播间转了一圈。

因为是深夜,看直播的人很少很少,只有个别夜猫子刷屏问——刚才三妹是不是开直播了,时间太短,没太注意。

也有水友觉得是个挺高科技的房间,有点兴趣。

因为禁了回放,粉丝们也没办法仔细看,到没引起多大注意。

方若华也就随意回了一条,无意中开了下直播,然后便直接下线。

至于水友们因此而起的脑洞……大不了就是觉得土豪三妹在玩高科技,总不至于以为三妹穿越未来,跑到星际时代去,还是个可怕的星际时代。

睡了一觉醒来,吃过早饭,看了场电影,方若华就收到长春花,郑华老师的短信。

只有短短几句话——王媛媛可能被判给王昆抚养,长春花将密切关注。

方若华:“……”

她还是努力想了想,才想起,郑华说的是‘很久很久’以前,她在二十一世纪处理的最后一件事。

王媛媛是个八岁女童,因父亲怀疑她不是亲生女儿,惨遭虐待。

后经长春花的帮助,她的父母离异,她跟了母亲,没想到母亲吸毒,还致使她落入毒贩加人贩子手中,经历一番波折,总算平安归来。

如今刘梅被强制戒毒,王媛媛唯一的亲人只有她父亲王昆。

一个吸毒的母亲,肯定不能做孩子的监护人。

法院方面更倾向于抚养权归父亲,想一想也没有哪里不正常。

方若华盯着短信看了半天,叹了口气,最后也只能和郑华说,要长期跟进这件事,密切关注王媛媛的心理情况。

“这孩子将来会怎么样?”

家庭环境如此复杂,经历更是这般坎坷,这个孩子的人生,将和其他普通的孩子大为不同。

她会有一个地狱模式的开端。

方若华叹气,又回了条信息:“郑老师,既然我们正好碰上,那‘长春花’就护送媛媛这孩子一程,人生路漫漫,未来可期。”

第六百一十七章 同学

方若华老老实实在家,陪着爸妈逍遥了几天,缓过劲,又一点点把自己在星际时代弄到手的,各种科技资料,分门别类整理好,输入电脑。

可惜,她去星际小时空时,没带自家房子,孤身而去,只能孤身回,要不然带个智脑什么的回家,即便不能随便拿出去用,在自家房子里总是能使唤使唤。

诸多想法也只是一闪而逝,未来还长,经历过这么多小时空,她早明白,做人不能得失心太重。

她记忆中的这些科技资料,也并不准备马上就输入二十一世纪。

至少要认真分析,私下做一做实验,确认那些科技资料能与现代科技融合接轨。

像这类有可能导致主时空巨变的事情,必须慎重再慎重。

方若华的记性不错,在星际时代又特意训练过,此时脑子还很清晰。

虽然星际时代的科技资料浩如烟海,她不可能全都知道,但是至少把各个科目的,由浅入深的教科书,教辅材料背下一些,那还是没多大问题。

叫上爸妈两个,方家一家三口,认认真真折腾这些东西,没日没夜地折腾了一周,最重要的一部分算是录入完成。

但是,剩下的同样比较重要的东西,也必须尽快从脑子里掏出,否则她记性再好,也要忘的。

但是,呃,这是个不能着急的大工程。

在家里也呆得快筋骨生锈,方若华正想和萱萱姐联系一下,看能不能抽出时间出去逛逛,就收到高中同学米露的电话。

“若华,明天下午凯蒂饭店,同学聚会,你去不去?”

方若华一挑眉:“往年不都是暑假寒假,现在不年不节的,聚什么会?”

高中同学们天南海北,各地都是,不到逢年过节时,想聚会可不容易。

往年多数是暑假,方若华也去过几次,不过大多数时候不去,就是去了也只是和自己相熟的几个老同学,凑在一处放松放松,唱唱歌,喝喝酒而已。

米露笑道:“还不是咱们班男神贺司文从美国留学归来,薛南和陈廷宇他们张罗着大家聚一聚,错过这个机会,贺司文还会不会回衡市都不好说,没准以后都见不到人。”

“唔。”

方若华打听了下,她高中玩得好的几个都去,干脆也点头,“那就去吧,给我报个名。”

挂了电话,方若华忍不住想,怪不得各种里,作者时不时要写一下同学聚会的内容。

实在是反应的也是现实,现实中作为一个社会人,同学聚会什么的很难避开。

谁还没读过几个学校,谁还没有一帮同学?

如果工作之后,混得特别不如意,固然不太愿意去,可但凡生活没有很糟糕,恐怕都还是愿意去看看老同学的。

当然,那些特别优秀,站在金字塔顶尖上的一小部分,恐怕没时间参加这类活动。

不过,世上还是普通人占了大多数。

就说她方若华,不久之前在上个小时空,几乎算是站在一个星球的最顶端。

地位不可谓不高。

可是,回到地球,她照样还是过普通人的日子。

似乎也没有什么失落感。

方若华对着镜子调整了下自己的表情,试着微笑,笑起来还是温软优雅款,并不太锋利刺人。

衡市这个城市并不大,凯蒂饭店也只是准四星,算不上豪华,不过消费,和大城市的五星级比,也相差不大。

方若华打了辆车,按照约定好的地方,一进‘揽月庭芳’的包间,就见屋里已经有十七八个同学,大部分人簇拥着一个身材修长,五官端正,绝对能说一声英俊的同学说说笑笑,十分热闹。

她一进来,同学们先是一愣,随即都站起来迎接,好些人笑道:“哟,方若华,可是有些日子不见。”

米露当年和方若华有大半年住同一个宿舍,两个人最熟,故意露出一脸羡慕:“你漂亮多了,刚才一见你,我都有点腿软。”

她这话可真不是开玩笑,刚才确实莫名的……腿哆嗦了下。

这么多年过去,同学们有的变得时髦成熟,有的和学生时期比,就不免苍老,体型不好的多些。

高中时代,可是一个人最青春,最美好的时光。

方若华笑着打了声招呼,寒暄几句就和米露挽着手落座。

此时阳光正好,房间里都是些旧日的回忆,许多早年的片段纷纷又浮现在脑海中,确实让人怀念,方若华的心情也不免变得很好。

玩了一会儿,方若华去了一趟洗手间,刚一进去,便听见脚步声,有人拧开水管,大概在补妆,还很随意地说起话。

“方若华真变漂亮了,五官没变,就是人和以前挺不一样的。不过我老觉得她眼熟,啊,我想起来了,她像《纪念》的女主,那个女主也叫方若华,好巧!”

“呵,你到是真会联想,哪里像,一点都不像。我听别人说起过,她现在没正经工作,一直啃老,哪里有本事参与那种大制作的电视剧?而且她又不是电影学院的,有那么好演技吗?”

“也是。”

《纪念》完整标题是《纪念我那四十年》。

当初在宋朝考试完,方若华直接传去网上的剪辑视频。

一代女将的生与死,在网上引起过轩然大波。

方若华听自家同学提起,不禁莞尔,她上传的视频虽然火,但她可没曝露身份,直播间的水友们又很有默契,只在小圈子里讨论。

直到今日,外界也没有扒出这部火爆视频的详细信息,娱乐圈似乎很有默契,并不过度深挖。

方若华猜,应该是娱乐圈那些人把她的身份脑补过头,反而越发谨慎。

外面的人还在闲谈。

另一个声音有点哑,“哎,其实方若华挺惨,和许默吹了,听说嫁给一高知,最近又离了婚,如今一直在家呆着,几乎不肯出去见人。”

“你今天看她光鲜,实际上不知道折腾了多久就为不失面子。”

两个人口气里多少带出几分同情。

“咱们这些同学里面,有混得好的,也有混得不够好的,真要是去排排名次,方若华恐怕算垫底的那个档次。”

方若华:“……”

她觉得自己暂时不出去比较好。

“咳。”

门外忽然传来一声轻咳。

两个闲话的女孩子登时吓了一跳,连忙收拾好匆匆出门,脚步都有些凌乱。

方若华失笑,慢吞吞洗了洗手,出门。

一出去,就看到贺司文。

第六百一十八章 闹着玩的

贺司文显然也没想到她也在,脸上同样露出一点尴尬,随即和缓下来,轻声道:“人都喜欢八卦,无论多么离谱的话题也能说得言之凿凿,别放在心上。”

方若华一扬眉,点点头:“放心,我没放在心上。”

她光听声音,都没听出说闲话的两个小姑娘是谁,又有什么好计较的。

贺司文一愣,轻轻吐出口气,笑了:“你确实变化很大,咱们读高中的时候,碰见这种事你肯定难受。”

其实,方若华在高中是知名人物,她学习一般,长相一般,性格一般,却有一个学霸同桌,两个人还好得和一个人一样。

许默对任何人都爱答不理,校长老师都不在乎,唯独对她一人特别。

放在正常的青春里,这就是绝对男女主角的待遇。

贺司文和许默,当时都是校园男神,许默的成绩比贺司文好得多。

有许默在,可怜人家同为学霸的贺大佬,三年就没得过一次年级第一,从来是第二名。

从开始上学以来,恐怕这是他最惨的三年。

不过,贺司文是温柔款,通晓人情世故,暖男一个,在学生中,到比许默受欢迎。

两个人很默契地忘记刚才听到的闲话,一前一后回包间。

贺学霸受人瞩目,走到哪儿都有视线追随,方若华却是轻轻松松,溜回椅子上坐下,除了米露几个熟悉的同学打声招呼,别人根本不在意。

酒过三巡,菜上到第二轮,一群老同学熏熏然欲醉,都放松了许多。

方若华还看见薛南和陈廷宇,这两个大男人勾肩搭背,跪坐在窗边的沙发上,回想以前偷偷躲着,打望美女的日子。

正热闹,包间大门被撞得咣当一声,打开大半。

所有同学齐齐转头。

一个看不清楚脸,披头散发的女孩子倒在地上,挣扎了两下也没站起身,右手腕肿起来老高,耳朵流血,左腿上的裤子裂开一条大口,露出又青又紫的肌肤。

米露连忙上前搀扶,一扶起那女孩,她却是吓了一跳,尖叫一声倒退了三步。

门外登时传来嗤笑声。

“丑八怪,你丑不是罪,还敢出来恶心别人那就是罪大恶极……”

方若华这才看清,倒地的女孩子脸上有一大片烧伤,伤疤狰狞。只看半边脸,眉目如画,特别漂亮,可是看全脸却形如恶鬼。

她一只手捂着自己的脸,身形佝偻,眼神呆滞,但看起来很年轻,也就十六七岁。

这么年轻的女孩子脸上留下这样可怕的疤痕,真不知未来会如何。

除了这位脸上有疤痕的,外面还站着三个女同学,都是十六七的年纪,眼角眉梢充满恶意。

方若华不禁蹙眉,

“……还我口罩。”

女孩儿说话很艰难,声音沙哑粗粝,很难听。

“哈!”

对面一个身高差不多将近一米八的女同学,轻佻地拿食指勾着一个白口罩,表情玩味。

方若华忽然沉下脸,不轻不重地道:“口罩!”

那女同学一怔,抬头看向方若华,张口就骂:“你他妈的……”

骂声却骤然一止。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被方若华那双漆黑的眼睛的盯着,一瞬间竟有泰山压顶一般沉重的压力。

还没回过神,她居然就伸手把口罩递了出去。

等脸上有疤痕的女孩子像被吓到一样,用力夺过自己的口罩,把自己的脸捂得严严实实,瑟缩地抱着肩膀,微微发抖。

她才恍惚了片刻,反应过来,登时恼羞成怒,脸色涨红,抬脚就想踹过去。

但她的腿还没动,方若华漫不经心地向前走了一步,这一步就迫她不可抑制地倒退了足有好几步。

踢人的动作自然被打断。

方若华平淡地道:“一中的学生?逃课?”

这三个欺负人的女学生都愣了下,被方若华惊退的那位是真怒了,恶狠狠瞪过来:“关你屁事。”

可一看方若华的表情,声音又低了几度,色厉内荏道,“像这种贱、货,出现在我面前,就不要怪我弄死她!”

方若华并不跟这种小姑娘讲道理,直接拉住受伤的小姑娘看了看,拿出手机拍照,顺便打电话报警。

一看她真拨打110。

三个学生齐齐变色:“你干什么!”

说着就冲过来抢手机。

方若华轻而易举地避开三个人,拿脚尖轻轻踢了下这几个小姑娘小腿上的麻筋,三个人腿一软,踉跄了下,只觉得从小腿到大腿又酸又麻,半天站不直身体。

为首的女学生大怒:“你知不知道我是谁?敢招惹我,我让你后悔一辈子。”

方若华平心静气:“都录下来了,小心点说话。”说着,又指了指头顶上的摄像头,“逃走也没用。”

三个人撑不住劲,转头要跑,可方若华刚才踢他们的时候用了点巧劲,不动还好,只是麻木无力,一动膝盖钻心一般疼。

疼了好几分钟,浑身是汗,这才好转,但已经来不及离开。

凯帝酒店旁边就有派出所。

五分半钟。

警察和凯蒂的大堂经理都到位。

酒店方面也没想到,还真有人一言不合就报警,不过他们处理这些,也算经验丰富。

衡市是小城市,离首都却很近,勉强算是天子脚下,派出所接到报警之后出警很迅速。

警察一来,见到受伤的女孩儿就蹙了蹙眉,小声安慰了她几句,显然是认识,不过也没多说什么,直接先送到医院检查,另外三个学生也被带回派出所。

打人的几个女学生瑟缩了下,忍不住抬头恶狠狠地瞪着方若华。

两个女警察怒道:“瞪什么,打架伤人,拘留罚款免不了了,档案上留下一笔,你们将来就知道厉害,真是,才多大的年纪就不学好,看电影看多了吧。”

这几个女学生欺负人的时候凶悍,此时却似乎怕的厉害,眼睛发红,身体发软,小声啜泣:“我们只是闹着玩呢,吵架而已。”

“就是,我们闹着玩的!”

耷拉着脑袋被警察带走时,三个人都哭得厉害。

方若华做完笔录,目送警车远去,轻轻叹了口气,她不嫌麻烦,不怕事端,遇事先报警,可是报警有时候对校园暴力,其实并没有太大的用处。

第六百一十九章 失联

一个警察走之前,忽然走过来笑了笑,递给方若华一包饼干,颜色漂亮,是一朵又一朵的小花,还有一些小星星。

“是那个受伤的女学生给你的,她让我替她说一声谢谢,还有,她一点都不疼,不用担心。”

方若华愣了下,回过神,把饼干放入口袋,轻轻一笑,转身回到包间,就见老同学们看她的目光都躲躲闪闪,面含惊奇。

米露咋舌:“若华,你真是霸气十足……可和以前大不一样。”

处事果决,行动利落。

方若华苦笑:“在我们面前发生像这样的恶性事件,换谁第一反应,都该是报警。”

怕麻烦,觉得报警没用,害怕被报复,因为种种原因都不去报警,会无限度地降低暴力事件的成本。

可路人们不想因为别人,让自己卷入麻烦,陷入危机的心可以理解。

受害者因为诸般顾忌,同样不愿意把事情闹大的心,也能理解。

人世间的一切事,都复杂到最聪明的人也难做到两全其美。

老同学们凑在一处,说了几句闲话,气氛渐渐缓和,米露皱眉,“薛南,你不是留咱们母校教书?那被烧伤的女孩也是咱们一中的?到底怎么回事?”

薛南揉了揉眉心,叹了口气:“涉及到未成年女学生,怕影响不好,校方封锁了消息,我不是教她的老师,详细情况也不太清楚。”

“只知道她叫乔亚,今年高二,学习非常好,很优秀。”

“去年年底出的事,当时衡市金阳宾馆三楼发生火灾,消防员把这孩子救出来的。人出来以后,遍体鳞伤,完全说不出话,脸也毁了……听说是她自己放火烧的自己。”

薛南这几句话简简单单。

在座的几个听得毛骨悚然。

花季年华的少女,放火把自己的脸给烧掉,那得是……何等绝望之下才能做得出来。

一时间,老同学们都失了说话的兴致。

聚会也就此匆匆结束。

出了酒店大门,米露看方若华自己等公交,不禁笑道:“许默大神肯定不参加我们这种活动,不过他都不知道送送你,我看,你和他分手没什么问题,来吧,姐送你回家。”

方若华失笑,“那先送我去一趟‘长春花’,有点事。”

“愿为美女效劳。”米露轻笑。

薛南找了靠谱的代驾,送走了几个喝多的同学,一转头就见贺司文盯着方若华的背影发呆,登时失笑:“贺学霸,你是万年不动春心,一动就惊天地泣鬼神不成?”

“世间美人无数,只要你想,尽可以采摘,这一朵却是带刺玫瑰,碰也碰不得。”

贺司文转头给了他一张死人脸。

薛南叹了口气:“记得当年许默老压你一头,陈廷宇心下不忿,起哄说不如找几个帅哥勾搭走方小美女,给姓许的一个教训,看他还嘚瑟不嘚瑟。”

贺司文:“……”

“你什么表情,谁还没中二过。”薛南翻了个白眼,“而且他也没怂恿成,自己还特别倒霉。”

“也不知道许默是从哪儿知道的,从那以后,只要陈廷宇连续一学期不停地出事。”

“和米露约一起看电影,结果一场电影放了五十多个臭屁,一次比一次响。”

“体育课打篮球,米露就在看台上看,也不知怎么就被校队的那几个围攻,被削得恨不得当场死了算了。”

“还有诸如什么走着走着脚一滑掉到垃圾桶里,正好被米露给迎面撞上,上厕所正好没有纸卷,被数学老师连续点名提问一周,等等等等。”

“当时他只觉得是自己倒霉,后来才隐约觉得不对,那一年,每过一个月,许默都问他一次,和方若华道歉还是不道歉。”

“陈廷宇多牛气,怎么会理许默,直到每次倒霉,他都觉得自己看见许默在冷笑,终于受不了跑去找方若华道歉,那之后他的运气才好了。”

贺司文:“……”

薛南叹了口气:“你别觉得我牵强附会,把巧合往许默头上栽,这事靠形容根本形容不出来,反正陈廷宇一见许默就腿肚子发抖。”

“他不过平白说一句笑话,就这么惨,你敢把心思动到方若华身上,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贺司文莞尔:“方若华的前夫怎么没有‘死’?”

薛南一怔:“……呃,难道她前夫更厉害?”

贺司文摇了摇头:“就算你说的一切都是许默做的,他也只是恨陈廷宇平白拿方若华开玩笑,不尊重,我对待同学,一向有礼,就是和老同学走得近一些,又碍着谁?”

薛南摊摊手:“好吧,就算你说的对。”

他也把视线落在被米露邀请上车的小美女身上片刻,长吐出口气:“我本来一直奇怪,要说方若华这个人,要才,她不多,要貌,她也不出众,怎么先有许默痴心一片,后来分手嫁的也是高飞那种博士精英。”

“今天见到她,我到完全不觉得她在婚姻中是弱势的一方,和她离婚,是高飞的大损失,许默一直死扯着她不松手,也只能说大神的眼光永远独到。”

贺司文这一次到是点了点头,比较赞同。

他没和别人提,方若华身上有一种特别的东西,说不上来,当年也没感觉到过,但是现在的确存在。

方若华此时到把同学会抛在了脑后,搭乘便车,坐在车上,听米露有一句没一句地说高中时的趣事,再次听她提起许默,忽然就想起一件事。

她回家这么多天,许默竟然没给她打电话。

想了想,下了车目送米露走人,方若华也不进长春花的大门,连忙拨了一个电话过去,结果没打通,提示不在服务区。

方若华蹙眉,沉吟片刻,又翻出电话本,给市局拨了一个。

是市局的小温接的,一听她找许默,登时就笑了:“难得方大小姐还能惦记着我们许默。”

许默对他的前女友究竟有多么念念不忘,但凡是和他熟悉的同事都知道。

当初她没和高飞离婚时,许默还知道什么叫沉默。

可自从她恢复单身,那家伙便把不知从哪里学来的各种招数,通通用在她的身上,从来不知避嫌。

给他解释过好几次,他就是满头雾水,总不懂为什么他不该和同事们说,他不参加聚餐,因为方若华想要一张《妖怪拯救世界》舞台剧的门票,很不好抢,他要连夜去排很长的队。

也不该说,他不愿意值班,因为最近方若华晚上喜欢熬汤。

他要去喝一碗,不喝睡不着觉。

他不懂,像这些话,这些事,他做,太显暧昧,说出口更不合适。

第六百二十章 寻找

有时候,方若华都为此头疼。

习惯是种很可怕的东西,许默的这些习惯,会成为束缚的锁,他如果一直这个样子,怎么去理清自己的思绪,怎么去得到另外的机会!

方若华叹了口气:“许默呢?他的手机打不通。”

“他请长假了,早跟我们说过,去的地方偏僻,信号不太好,可能打不通电话。”

小温莞尔一笑,“没想到他还有出门旅游的兴致,到是难得。”

方若华:“……”

问题是那不可能。

先不说许默脑子里有没有旅游这个概念,就算有,他唯一会做的也只是跟着自己一起去。

联系不到人,方若华默默把手机搁在膝头,翻来覆去地摩挲了两下,心中有些许怅然。

深吸了口气,方若华往许默邻居家,还有其它几个可能去的地方都通了电话,得到的消息全是‘他就是请长假出去走一走’。

那么大一个人,又一向和人距离远,不爱与人相处,并无特别亲密的朋友,既然通知到了,才出去一周多,显然没有人在意。

当下这时代,出去玩个十天半月不露面,又有什么新鲜?

一个人即便忽然消失不见,他也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想要自己消失,不会有外人在意。

方若华蹙眉,穿上衣服去许默家,到后窗户下面,看了看那棵枝繁叶茂的石榴树,伸手从树杈上的小木屋里掏了掏,摸到一张纸,终于松了口气。

拿出来一看,上面只平平整整,和打印的一样,写着几个字——‘我带你回家,不用担心。’

方若华:“……”

这都什么意思?

索性现在可以确定,许默‘失踪’,大约是他自己主动失踪,和别人没什么关系。

“简直是个熊孩子!”

一生有许默这样的朋友,大概就永远都不了操劳心焦,自己能甘之如饴……也是不容易。

市局今天下午十分热闹。

刚破获一起走私案,抓回来的走私团伙中大头目、小头目加起来三四十人,几乎挤满了所有审讯室。

小温却依旧挤出时间,耐性十足地接待方若华,叫了技术高手追踪许默的行踪。

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许默最后能确定的行踪,是一周前他去了一中,正赶上学生放假,校门口车连车,人挨着人。

学校又在外环,挨着省道和国道,是本市的交通枢纽,实在不好查。

“许默他是什么人?他的手机,笔记本,根本无法定位,更不要想追踪。”

小温苦笑,“不过,方小姐你尽管放心,许默是特别谨慎的人,一定不会出什么事,咳,都是自己人,一旦有他的消息,立即通知你。”

一边说,一边护着方若华出门,目送她上了公交车,小温才转身回去。

刚一回办公室,几个新来的伙计就一拥而上,啧啧称奇:“温队,刚才那位小姐来头很大?”

瞧这位的德性,就差弓腰驼背,搀着人家直呼太后老佛爷万岁万万岁。

小温翻了个白眼:“少废话,干活去。”

那位方小姐,如今可是在市里是挂了号的人物,省厅那边专门跟他们打过招呼。

也就新来的几个可能还不太清楚,看来还是要专门开会通知到了。

不过,许默那小子不会就是想让人家着急,所以作死去了吧?

不能怪小温这么想,实在是许默其人,太让人无语。

那小子谈恋爱,竟然真靠去网上搜各种恋爱宝典,恋爱攻略,经常被忽悠得他都不忍心看。

就说这一次他忽然请长假,上面顺顺利利给批了,小温本来没太当回事,方若华找上门才知道,许默居然没和他心心念念的姑娘说。

不过,谁知道那小子又中了哪门子毒,无论他做出什么让人一言难尽的事情,都不用惊讶。

从市局出来,方若华直奔衡市一中。

她看得出来,市局的人并不觉得许默是出了事,之所以会愿意帮她找,纯粹只是看在大家是同事,还有她在别人眼中的身份上。

想想也正常,许默一个文职警察,又不用出外勤,甚至不必和犯罪分子照面,为人木讷沉闷,也就是老实,每天的饮食起居都十分规律。

他的同事们都觉得,他可能连每天什么时候吃饭,一顿饭吃多长时间,都有自己的规矩。

这样一个人,怎么会招惹到麻烦?

市局的警察们指望不上,那就只有靠自己。

微风吹拂,水波荡漾,碧绿的湖泊中游过一群野鸭,入了层层叠叠的水草就不见踪影。

方若华手动了动,半晌才按捺住辣手屠鸭子的欲望。

都是上个世界残留的影响太重,看到这些成群结队的小动物首先想到的是,速度逮住,扒皮抽筋炖肉吃。

绕过一片水泽,走过儿游乐园,再向前就看到——‘前方学校,减速慢行’的大牌子。

衡市一中的新校区便在此地,风景秀丽,依山傍水,是衡市环境最好的地段。

就是冷。

即便是烈日酷暑,此地也是凉意逼人,阴天下雨夜晚,甚至需加一身衣服。

方若华在大门前下了旅游车,登时感到一股冷气扑面而至,胳膊上起了一小层鸡皮疙瘩。

市重点中学,管理严格,外人根本就不允许进入。

方若华围着学校转了一圈,觉得这地方比监狱的防守还要严密。

围墙最起码有三米,上面横七竖八地竖着许多玻璃渣和铁荆棘。

她要是想翻墙到是不难,可是……未免太丢人了一点。

绞尽脑汁,方若华愣是没想起来自己高中老师的地址和联络方式。

她到是知道她班主任姓付,单名一个忖字,政治老师,家就在学校家属院,可这会儿上哪找?

还有,好像她哪个老同学留校当了老师?

薛南?

只是联系方式实在记不太清,米露一定有。

方若华叹气,可如果只是进去走一圈,恐怕不大容易能找到有用的线索。

略一沉思,还是果断掏手机,打电话给郑华。

她深刻地觉得,郑华老师才是自己最大的金手指。

“郑老师,我个人觉得我们长春花也该关注一下本市的教育事业,我决定给衡市一中捐一栋教学楼。”

听说现在一个班竟然有一百多名学生。

学生不瘦成纸片人,那真是没办法上课了,这栋楼可以捐。

郑华:“……”

第六百二十一章 该打

一个小时之后。

校长匆匆而至,方若华就一众学校领导的座上宾。

长春花如今早就不是草台班子,处理这种事更是驾轻就熟。

为方若华这种财大气粗,只为散财,什么都无所求的财神服务,长春花高薪聘请来的精英人士都表示,他们服务起来毫无压力。

嗯,工作非常爽。

只花了二十五分钟,双方大体上敲定,由长春花出资,捐助衡市一中一栋教学楼,一栋体育馆,另外,长春花基金会入驻学校,统计贫困学生名单,考核过后给予资助。

当然,细则还要慢慢商量。

此时此刻,方若华说出衡市一中是她的母校,她很怀念读书的时代,校方自然是打蛇棍上,一群校领导陪着她话当年,顺便介绍介绍眼下学校的情况。

因着方若华明确表示,不想惊动老师和学生,不开全校大会,不与校内师生见面,不做任何宣传,一切低调。

校长有点惊异,心情到是不错,遂强烈要求一起吃顿饭。

方若华其实想尽快进入正题,不过转念一想,还是顺着校领导们的意思。

定好的酒店就在附近,干脆没有开车,一众校领导作陪,方若华沿着绿树成荫的小径向校门口走,轻笑道:“不瞒诸位老师,我在学校时不是好学生,但是我男朋友在咱们一中,那是赫赫有名,为我们学校不知赢得过多少荣誉,每年得的各种奖金就足够他各种开支。”

“他叫许默,不知老师们记得不记得?”

她这么一说,到是有好几个老资格的老师都想起来。

当年许默是一中绝无仅有的天才苗子,哪怕再过十年八年,教过他的老师,也不可能忘得了这一个轻而易举,压得全省天之骄子,几欲看破红尘的天才。

“前阵子许默还在咱们学校开了个心理辅导室,说进修了一段时间心理学,想要长点经验。”

头发花白的教导主任登时笑道,“我当时就说,许默给我们的学生做心理辅导,恐怕是辅导一个哭一个,他还不知人家为什么哭,却不曾想他做得竟然不错,很多学生愿意课余时间找他谈一谈。”

几个老师都很感慨,学校以前也有心理辅导室,国家要求的。

但是,一般绝对不会有学生去。

一年到头从来空空如也。

许默那么一个快成仙的人,就愣是能让凡夫俗子愿意与他交流,也是奇哉怪哉。

按照规定,心理辅导室的档案资料,肯定是不能给方若华看。

但她随意和老师们聊聊天,也套出来七七八八,没发现有特别的事情发生。

每天找许默聊天的学生,所烦恼的最多就是学习太紧张,前途未知,喜欢某个女孩子不敢表白等等。

快到南校门,正说话,就见好多学生围在一个角落的布告栏前指指点点。

有个女学生,梳着条马尾辫,身材窈窕,容长脸,眉毛浓黑,很是俏丽,一边漫不经心地摸自己的指甲,一边和身边的同伴调侃:“切,我早就说过那就是个不要脸的婊、子,装什么清纯无辜,整天得了便宜还卖乖,遭报应了吧?”

“看她平时发、骚的样儿?她不出事,谁出事?”

“听说还装模作样地自杀了两次,真想自杀,怎么会死不了!不就是博同情,想继续勾搭男人,小叶,你还组织同学们给她捐款,也够好心的!”

话音未落,忽然有个学生从教学楼里冲出来,一脚踹翻了布告栏附近的桌子,双目怒红,抬手甩了说话的女学生一巴掌,吼道:“刘梦露,你的嘴再不干不净,我他奶奶的非弄死你不可,你犯贱不要脸,不要想的别人都和你一样。”

那叫刘梦露的女学生,被打得花容失色,哇一声哭出来,一边哭,一边打嗝,一边吼:“我说几句真话,刺着你了,你是不是也和她睡过,一个公共厕所,稀罕个屁!”

对方一下子静下来,忽然冲过去使劲掐女学生的脖子,周围的学生们都被吓到了,手足无措,竟没一个人上去阻拦。

校长和老师们齐齐色变。

教导主任厉声道:“吴年,你干什么!”

两个年轻老师连忙冲上去,拼命把学生拉开。

方若华:“……”

那些污言秽语,她生于世间二十余年,半句都说不出,即便气得再厉害,也不会这么骂人,同样身为女孩,一个学校的同学,何必戾气如此重?多么难看!

当年她高中时,同学们好像都很单纯,一中这种重点高中,哪怕是所谓的差生班级,所有人全副精力也都放在学习上,一心一意……究竟什么时候开始,学生们竟然变成了如此模样。

方若华走过去一看,布告栏上贴着好多乱七八糟的照片,竟然是她刚刚见过的那个被烧伤的女孩子,乔亚的。

内容简直不堪入目。

她都有一瞬间觉得眼睛必须要仔细洗一洗。

保安立即就到了,第一时间把照片清理干净。

布告栏上还用特别明显的笔写了一堆‘今晚和谁睡?’,‘加二维码,三百六十招床上技巧分享。’……

好几个老师气得哆嗦,冲上去把学生们都哄散,拿了黑板擦赶紧清理布告栏。

校长阴着脸,回头看了看方若华,简直要崩溃。

这是丢脸都丢到外人面前了。

事已至此,为了不让学生更丢人,交代教导主任继续去教育吴年,还有被他打的女学生。

校长叹了口气,对方若华道:“他们是因为乔亚起了争执,也是因为学校工作没做到位,不知道乔同学的家庭很困难。”

“那孩子申请了走读,结果去当夜班服务员打工赚钱,没想到工作中竟然遭遇火灾,受了重伤。”

“因为这孩子去的场合都比较复杂,学校里就有些传言,还是当老师的没重视起来,以至于越演越烈,造成她心理受创,还有自杀倾向,情况不太好。”

“不过,事故发生时,我们学校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免除她的学费,给与一定补助,老师们还捐款用于那孩子的治疗,积极为她争取了一大笔的赔偿金。”

“学校里的流言我们会重视起来,绝不让孩子受到二次伤害。”

校长这话明显避重就轻,不尽不实,方若华却也能理解,并没有继续追问,笑着与校领导们一起去吃饭。

她应酬校长时,她的一位老同学,薛南,正在办公室里批改试卷,听同事们八卦她这个捐教学楼的女富豪。

薛南也咋舌,随手捐一栋教学楼,还要捐体育馆,听说除此之外还有别的慈善项目,看来这是位真富豪。

第六百二十二章 关注

“咱们学校也不差钱,看校长那谄媚样,还亲自作陪,那么殷勤,平时对着咱们就是一张死人脸,我来学校快五年了,就没见他笑过。”

“我听教务处的黄锐提起,好像人家要给我们捐教职工家属楼,到时候也许咱们这些新老师也能买到内部的房子,成本价。”

“……校长太端着了,怎么能让人家土豪吃哪种三星级的破饭店,好歹上‘豪庭’才正常。”

旁边说的热闹,薛南想到房子的事,也有点心动。

他到学校也有几年了,但不属于资格老的老师,学历又不是特别高,分房的事,本来轮不到他。

但是如果多建一些,也许有戏?

衡市的房价也是越来越高啊。

他们当老师的近来也还好,工资不低,福利待遇不错,累归累,可是有寒暑假。

如果能成本价再买一套房子……

薛南浮想联翩,一边刷手机,正好教导主任发朋友圈,发了张照片。

下面十多人点赞了。

薛南顺手也点了一下。

然后才看照片。

校领导还到得挺齐,有两个已经快退休的副校长都在,不光是校领导,还带着夫人。

到也挺正常,听同事们八卦,说这回这位土豪手笔很大,教职工小区配置齐全,不吝于花钱,大家肯定都想住进去。

就是现在有房子的也想。

不过这人特别低调,到现在老师们也不知道人家姓甚名谁,只听负责端茶倒水安排接待的人说,是个很年轻的女人。

想接近,只能找这样的饭局……

嗯?

薛南仔细看了两眼。

这女土豪长得很眼熟,衣着打扮也很眼熟。

薛南愣了一会儿,把照片转发到同学群里,一个字一个字地打上去。

“方若华和女土豪撞脸,还撞衫了。”

这照片乍看也没什么。

方若华和学校校长等人一起吃顿饭而已。

几个习惯性水群的校友还点评了一番。

“咱们学校多年都是老一套,吃饭就只知道去旁边那个破金光。”

“就是,当年咱们校队参加大学生篮球赛,入选全国十二强,教练老师就领着去金光搓了一顿,味道差强人意,胜在便宜实惠。”

“方若华和校长关系好?”

“以前上学的时候没注意呢。”

然后就渐渐没了动静。

薛南:“……”

这一帮找不到重点的,他手指微微发颤,脑子里还有些懵。

半晌,才噼里啪啦打了一堆字!

“今天我们校领导宴请一女土豪吃饭,该女土豪在咱们母校,捐赠教学楼一栋,体育馆一座,另外筹划建造教职工住宅,成立慈善基金会,援助贫困学生,全部加起来,捐赠款项过亿。”

薛南叹了口气,“这就是校领导和女土豪吃饭的照片!!!”

这话有点意思。

群里先是安静了片刻,好多平时不露头的,也登时有了兴致。

“咦?”

“呵呵,有点意思,看来我们老同学发达了!”

下面立时又有人传了一张照片,不同角度,还有他们以前的老班,班主任也冒了头,到是什么都没多说,只是叮嘱了句:“方同学不太喜欢大家谈论这件事,照片就不要扩散了。”

一众学生:“……”

“看来确实是发了,抱大腿!”

群里一下午都热闹的不行。

薛南看其他人咋咋呼呼的样子,自己总算是心里舒坦许多。

总不能只让他一个人震惊。

其实也说不上多么震惊,这么多年过去,同学中有成就的人也不是没有。

只是他刚刚见过方若华,以前总听说有关她的坏消息,一下子冒出这种新闻,不免让人大吃一惊。

群里的同学也就热闹热闹,打趣几句,还有人开玩笑说,把以前和方同学的合影一类的都留下来,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用得上云云。

赞叹过也就算了。

大部分人并不会因为自己的某某同学忽然变成富豪什么的,就想着凑上去占便宜。

说不定还有个把就因为对方地位太高,反而要敬而远之,免得被人嘲讽要抱大腿。

不过,同样在群里,有两个女同学却是,先不敢置信,随即……又羞愧又窘迫。

两个人关系好,住得近,凑在一起面面相觑。

“……其实,我们也没说什么。”

“贺司文不是嘴碎的人。”

但是两个人还是觉得有点尴尬,那天同学聚会,她们没少说些很同情方若华的话。

现在想来,她们两个还在一家看不出什么前途的小公司努力当文员,为了能赚到一个月才四千多的工资辛辛苦苦奔波,有什么资格同情人家去。

“《纪念》的那个女主角……”

两个人齐齐打了个冷颤,不敢多想。

方若华还不了解现今社会消息的流通速度有多么快,尤其是八卦消息。

不过这点八卦而已,传播就传播。

她和校方的领导们吃过饭,事无巨细地打听完许默在学校里都做了些什么。

任何有用的消息都没有得到,就不禁有点烦躁,把这一摊子事交给‘长春花’她的御用团队负责,就打算自己动手追踪下许默的行动。

方若华如今白得的势力实在不算小,自然有常用的雇佣兵一类。

专职商业调查的精英人士,让他们负责找人也一样干练。

把人手撒出去,方若华依旧免不了有那么一点焦虑。

等许默那家伙露面,她一定好好跟他讲讲道理。

方若华除了关注许默的消息,剩下的时间就慢吞吞享受自己难得的度假。

逛逛街,看看电影,出去旅游。

到也很是逍遥自在。

这日,下面的人递交了报告上来,许默消失前,做的最后一件正经事,确实是一中的心理辅导。

学校内和他接触过的学生,都被过了一遍筛子,许默最后接待的一个学生,正是衡市一中——乔亚。

方若华沉吟片刻,正好最近长春花的人,要进入一中进行统计工作,她想了想,就打算接触一下乔亚。

喊上郑华,两个人跟着工作组直奔一中,正好是午休时间,她们就扔下其他人应酬,直接就去了女生宿舍。

乔亚虽然是走读,但是学校还是免费给她安排了宿舍,算是对资优生的照顾。

住的宿舍是四号楼六零一。

方若华走到六楼,学生们大概已经睡下,整个楼道里静悄悄的,偶尔能听到几声细微的脚步声,翻动东西的声音。

宿舍管理员笑道:“我知道乔亚,她有时候会帮我打壶水什么的,很乖巧的孩子。”

说话间就到了六零一,方若华她们推门进去,里面有四个女学生在,有两个在看书,另外两个正一边嗑瓜子一边低声说话。

乔亚不在。

第六百二十三章 死去

四个学生抬头看到她们,都有些意外。

方若华笑道:“我们是长春花的工作人员,想对学生们做一个统计。”

这四个女生一愣,连忙收拾东西让她和郑华坐下,笑道:“班主任刚提过,没想到你们来的这么快。”

“没问题,有什么需要我们做的,尽管说?”

显然学校要建新教学楼的事,在学生中已经传开了,虽然大概他们是享受不上,不过大部分还是挺高兴。

方若华莞尔:“只要填一下表格就可以了。”

郑华把表格分发下去,方若华转头四顾,看了看挨着门的上铺。

上面的被褥十分陈旧,和房间里其它用品对比,显得格格不入。

“对了,这个上铺是乔亚吧?她人呢?”

听了方若华问话,宿舍里其他四个女学生都愣了下,半晌才摇头。

“不知道,也许躲在什么地方去复习功课。”

“我们和乔亚不熟,平时都不怎么说话。”

“她是走读生,可能去打工了。”

“切,你们找乔亚做什么,那个烂货,肯定不是没钱,装相罢了,不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怎么勾引男人。”

门口忽然传来个声音。

方若华回头一看,就是那一天在布告栏前胡说八道的那个刘梦露。

郑华心下一叹。

刘梦露站在门口,逆着光,脖子上缠着一条看起来有点朴素的丝巾,身体紧绷,一张嘴不干不净的,神色间却似乎十分紧张,就像一只冬眠中被陡然惊醒,竖起尖刺,张牙舞爪的刺猬。

方若华蹙眉,抬头看过去:“你叫刘梦露,父亲是教育局副局长,母亲也在教育局工作,可他们连女儿都教不好,满嘴污言秽语,随意诽谤他人,看来是没有什么工作能力。”

“我们国家向来最重视教育,教育局的工作人员,选择标准一直是德才兼备,你爸妈这种庸人,怎么可能做得长?大概快要失业了。”

刘梦露吸了口气,恼怒地咬住嘴唇,哑着嗓子厉声道:“呸,你当你是老几,还教训起我,我怎么诽谤了,乔亚就是个烂货,怎么,她装得可怜所有人就得让着她?”

隔壁刘梦露宿舍的几个同学,听到动静,一时也觉得尴尬,连忙走过去小声安抚,用力把人推回隔壁宿舍。

她被拖着走,低着头,仿佛从骨子里都透出来暴怒:“我到要看看,是什么阿猫阿狗也随便吓唬起人,哼,我刘梦露会怕你们?”

这边宿舍的四个面面相觑。

“这人真是肆无忌惮,咱们学校的颜面都被丢尽了。”

对于自己的学校,学生们自己说起来那是咬牙切齿,似乎满腔怨愤,但是在外人面前,还是很注意维护学生的声誉。

毕竟他们和学校也是一体的,外人提起来,都会说一中的学生如何如何,学校的名声一旦不好,对学生们又能有什么好处?

方若华叹了口气,也懒得和这种拎不清的孩子计较。

她要是想教孩子,有多少品德好的学生可以选择,管这种做什么。

将来到社会上之后,这样的性格,迟早会被教怎么做人,用不着她方若华费心。

既然乔亚不在,方若华让她们四个填完表格,就和郑华离开了。

刚一出宿舍大门,舍管就接到个电话,说了没两句,脸色瞬间大变:“什么?乔亚死了?”

她一嗓子喊出来,方若华大惊回头,疲惫慵懒的情绪一扫而空——乔亚死了!

方若华愕然,想起她那一天见到的那个女孩,怯怯的,很怕露出自己的脸,可是指甲却修剪得整整齐齐,身上还带着香皂的清新气息。

那孩子一点也不讨人厌。

更不会让人觉得恐惧。

即便她有一张恶鬼一般的脸。

就在二十分钟之前,乔亚的尸体在衡市金钗街的小巷中,一个垃圾桶里被发现。

方若华沉默半晌,打电话给警局的几个朋友,小温他们也没有瞒着,事实上根本瞒不住,当时路过看见的市民数不胜数。

乔亚死得非常惨。

尸体浮肿,头破血流,身上有不少格斗伤,胸腹被刺了十几刀。

“你也知道,金钗街那地方乱得很,周围有很多棚户区,还有建筑工地,除了十字路口有摄像头外,其它地方都没有安装,为我们破案带来很大的困难。”

小温也非常难受。

“乔亚我们都认识,那次……给她做过笔录,这孩子不容易,特别乖巧,非常孝顺,哎,她父母可怎么办!”

方若华一整天都是低气压,回到家翻来覆去也睡不着觉。

第二天一早。

郑华就来了个电话:“若华,你赶紧看看网上,真是……真是世风日下!”

方若华打开网络,一看衡市本地新闻,心头就一跳,太阳穴隐隐发涨。

上面铺天盖地都是关于毁容女高中生惨死市区街头的消息。

不只是本地热点话题,这一条都上了热搜。

衡市是个不大的城市,一年到头也不会发生几起重大案件。

想这种血案,简直骇人听闻。

一中又是重点中学,学校的学生死亡更是件大事,网上消息传播得快,尤其是这种事,根本没办法完全禁止传播。

几乎很短的时间,乔亚的身世就被扒出来。

出身农村,父亲当年打工时不幸跌伤,导致下肢瘫痪,母亲在工厂工作,一时恍惚,操作失误,丢了半个手掌,家里的钱为了给得了癌症的爷爷治病,全都花得一干二净。

钱用完了,她爷爷也没多活几天。

乔亚之所以能到衡市一中上学,有这么好的机会,是因为她姐姐在一家夜总会打工。

也是做小姐的出身,后来赚够了钱洗手不干,嫁了人,如今花钱供着妹妹读书。

网上虽说暴露了很多别人的隐私,让人不耻。可大部分人都对凶手的痛斥,对受害者十分同情。

只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除此之外还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消息。

什么乔亚的姐姐不干净,她也干净不到哪儿去,和好多男人勾勾连连。

还有人说,她姐姐强迫她去卖。

她之所以毁容,是因为她碰上一个喜欢玩花样的客人,玩得太过火了,不小心烧了自己的脸。

还有她的死,也被人演绎出十八个版本。

方若华就看到几个网友在猜测——

“呵呵,死得可真难看,这什么乔某肯定和那些小混子们有来往,起了纷争,这才被害,如果是安安稳稳的学生,又怎么会遭遇这种事?”

“不害别人,偏偏害她,肯定是她有问题,苍蝇还不叮无缝的蛋呢,这道理谁不知道!”

“我知道这是谁,一中的,在一中名声就不好,听说跟谁都能睡。”

“真的假的,脸这么可怕,还有人能下得去嘴?”

“……”

方若华陡然觉得胃里翻涌,干呕了一嗓子,一瞬间恶心的厉害。

第六百二十四章 查问

当日在凯蒂酒店,方若华等人都见过乔亚与人起冲突。

和警方通过电话,方若华也没等警察上门询问,自己先去了市局。

她到的时间不太巧。

一大群记者围着市局的大门,长枪短炮无数,蜂拥而上,使劲向里面挤。

“请问,高中女学生乔亚是不是失足少女?凶手找到了没有?”

“乔亚的父母是不是逼迫未成年女儿卖、淫?”

“……”

方若华什么都没说。

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预料到。

外人看见,恐怕只是感叹两句,围着看看热闹,又有谁能明白受害者被二次伤害之后的恐惧。

好几个警察板着脸把记者们都挡在门外。

方若华叹了口气,忍不住想,无论是何等有能力的人,在某些时候,终究还是会无能为力。

生活便是如此,没有人能掌控一切。

其实媒体关注也不完全是坏事,至少警方因此会特别重视,加快破案的速度。

乔亚的母亲一大早从村里赶了来,就呆呆地坐在市局大楼外,有两个女警察陪着,跟她说话。

方若华打量了一眼。

乔亚今年十六,她妈妈看起来却如七十老妪,满头白发,身形佝偻。

坐在门口的石阶上,并不吵闹,只是喃喃自语:“我女儿好乖的,她有出息了,成绩好,老师们都喜欢她,同学们也喜欢她。”

“小亚是好孩子,像她姐姐,长得漂亮,特别聪明,她们都乖。”

小温出来接方若华,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看得也是万分不忍心。

已经有几个女警给她买了点吃的,盒饭快餐,一看就是从比较不错的大饭店订的,食材丰富。

只是这位可怜的母亲又哪里能吃得下去。

此时此刻,便是山珍海味喂到嘴边,她硬吞也根本吞不下的。

方若华伫立片刻,不忍心再看下去,叹了口气,跟小温进办公室,做了笔录。

小温看了看笔录,摇头:“没多大用。”

当时和乔亚起冲突的那些女学生,都是一中高二十六班的。

十六班的学生,大部分都是被家里父母靠钱财权势硬塞进来,还有一部分是找到门路入学的艺术类特长生,一中管得再严,他们说不上学就不上学,学校的老师们也并不怎么在意。

“那几个我们都调查过,全都有不在场证明,事件发生时,她们一伙人正和六中的几个学生打架,被值班民警发现,带去派出所教训了一顿。”

小温叹息道,“除了她们几个以外,经常欺负乔亚的人还有不少,其中一个便是她隔壁宿舍的刘梦露,案发当天,有人看到刘梦露伙同几个学生,和乔亚起过争执……虽然,这种争执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说着,小温冷笑,朝着对面询问室抬了抬头。

方若华看过去,刘梦露百无聊赖地站在门口抠墙壁,她身边一男一女,打扮时髦,光鲜亮丽,显然是她爸妈,还有一个西装笔挺,大概是律师。

“我们家梦露和那什么乔亚不熟,梦露是好孩子,可不会和那种人接触。”

刘梦露笑眯眯地吹了吹自己的头发帘:“你们警察也是无聊,就乔亚那样的,自杀都自杀过好几次,根本没想活着,谁知道她是不是自己去找死的,你们管这种人的死活干什么,一年到头没解决的悬案一大堆,要分得清轻重才好,别浪费纳税人的钱。”

给她录笔录的小女警年纪不大,显然还没有她前辈们老练,闻言怒道:“放心,我们清楚得很,就你这样的,出了我们市局大门,死在街头保证没人理会。”

她身边的搭档皱眉踢了她一脚:“胡说什么。”

刘梦露还没说话,她父母登时炸了:“你怎么说话呢,这像个警察该说的话吗?你叫什么?我要投诉你!”

小女警猛地站起身,向前一步:“我叫齐芮,名字记好,别投诉错了人!”

身边几个警察连忙连推带搡地把人推走,也劝刘梦露和她父母。

“……我们有证人证实,案发当天,刘梦露同学曾与乔亚同学在校门外起了冲突,请问你们当时在说什么?”

刘梦露愣了下,似乎有点恍惚,随即咬牙切齿道:“你们问我这些做什么?难道怀疑我杀了乔亚?她都成那么一副模样了,我就是跟她有仇有怨,也恨不得她长长久久地活着受罪,她死了,到比活着好!”

“……十二号晚上,你在哪里?”

警察们叹了口气,由着她发泄完,才问道。

刘梦露犹豫了下,低下头轻声道:“周五晚上放假,我和朋友去逛街买东西,不行吗?”

说着她不理会警察们继续追问,一头扎她妈妈怀里,“妈,我头疼。”

当妈的登时心疼的要命,抱住女儿,冲警察怒道,“我女儿还未成年,她马上要读高三,学习多重要,哪里有时间听你们问东问西,我们要回家。”

方若华蹙了蹙眉,实在懒得看这种戏码,还不够腻歪人,伸手按了按眉心:“就没有什么线索?”

小温苦笑:“我们怀疑可能是遭遇了意外,乔亚,她出事的地段你也知道,是咱们市区最乱的地方,高危人群的聚集地,遇见意外,并不奇怪。”

方若华不是警察,小温也并不能与她说太多。

只是从市局出来,一路回家,她都有些心不在焉,总忍不住去想乔亚那个女孩。

根本连认识都不算认识。

回到家,方若华翻了翻,把那天收到的点心盒子找到,点心已经没了,她只吃了两块,大部分进了她妈妈的肚子。

真的很好吃,特别香。

方若华起来灌了一瓶啤酒,这才躺下睡了。

接下来两天,她都很关注,许默不在,小温也半遮半掩地给她透露些,没必要保密的消息。

进展不大,主要是出事的地段非常复杂,外来流动人口多,找不到目击者,调查很困难。

小温也很着急:“我们已经发动线人找线索了,我就不信,好好一个大活人莫名死了,以现在的技术水平,还能破不了案?”

第六百二十五章 值得

警方确实很是用心。

方肖也听闻此事,叹息一声,劝了自家姑娘几句。

“现在不比以前,警方破案率很高,别担心,总会对死者有个交代。”

但事实就是,三天时间过去,查出的线索到是有一些,还有群众举报经常在金钗街出没的小混混,都差问过,并无他们作案的证据。

警方几乎挨门挨户地探问线索,但是居民居住的地方离案发地点太远,终究一无所获。

案发当天晚上,大雨倾盆,街面上没有一家商户开门营业。

就算有痕迹也早就被冲刷得丝毫不留。

到是有个住在附近,经营一家废品收购站的老夫妻,说半夜起夜,隐约听到外面有人哭了一嗓子,但是随即就没了,当天大雨,他们也没有出去查看。

说起这个,老太太后悔的不行。

“大概是不到凌晨一点那会儿,我好像是听见了,可一点都没注意,哎,早知道,早知道怎么也该出去看看!”

警方也是焦头烂额。

小温加班三天三夜没回家,和方若华说起这件事,身心俱疲,“受害者的母亲和姐姐家现在整天被记者盯着,一家人已经完全失去正常生活的能力,我们一个小女警去探望,回来哭得眼睛都肿了,简直惨不忍睹。”

衡市一中的学生中间,教师之间,各种群里,学校论坛,到处都是谈论这件事的。

虽然学校三令五申,不许乱说话,不许谈论,但现在这种网络时代,想禁止哪有那么容易?

方若华看了网络上各种胡编乱造的东西之后,万分庆幸受害者家属如今恐怕没有力气去上网。

一个当妈妈的,如果看到网络上这些东西,一定会崩溃。

金钗街。

地上干裂,沟壑无数,污水淤积,低矮的民房,破破烂烂,纵横的小巷,简直像是一个巨大的蚂蚁巢穴,阴暗潮湿,又有不少世代居于此的市民们过着自己的生活。

左右道边摆满了各种地摊。

卖的东西琳琅满目,竟然还有各色珠宝首饰。

虽然明知是特别假的假货,可看起来竟也精致的很,似模似样。

方若华大踏步地从小巷子口穿过,举目四顾,左边转弯,朝着还没有撤去的黄色封锁线而去。

虚空中一个差不多四十余岁,样貌十足英俊,头上长出两只角的男人,喋喋不休地在她耳边念叨。

“我可不是那些奸商,只想卖东西给你。”

“实话告诉你,回影机这东西是天机门少门主做出来。全联邦谁不知道,那就是个蜜罐里养出来的白痴少爷,制作的都是些华而不实东西,别看相对便宜,但是买那玩意根本不合算。”

“你看介绍觉得很不错,能将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回放出来,可你想想,联邦和帝国什么地方没结界?这东西破不开结界,碰上结界就没咒念。”

“至于没结界的地方,那根本就不设防,多少修士能掐算天机,算一算,一切可知。”

“你是正在历练中吧,在小时空用这东西更不划算,别看价钱不高,但是使用一次,需要上品的灵石十五块。而且也很不完善,出错率大,并不能完全回放所有发生过的事,又有时间限制,超过一个月也不行。”

“多少凤初境的修士,一年下来,使劲浪费着用,最多也就用个十来块好吗?”

“就是想巴结少门主的那些天机门修士们,都不肯买这东西。”

“小姐,听哥一句劝……”

方若华:“……”

她脚步未停,就听背后传来一声尖叫:“二丫头,二丫头。”

骤然回头,就见乔亚的妈妈狂奔过来,和她擦肩而过,扑去长臂一展,用力环抱住一个背着书包的女孩子,痛哭失声。

那女孩吓了一跳,惊叫起来拼命挣扎,却愣是挣脱不开。

女孩的爸爸脸色大变,一把拽住乔亚妈妈的头发,使劲撕扯开,用力一推:“别碰我女儿!”

乔亚的妈妈瘦弱无骨,轻飘飘的,刚才那一抱,已经耗尽了全身的力气,此时让他一推,整个人登时向后倒去。

后面正好一辆电动车飞驰而至。

方若华一个箭步过去,险之又险地双手抱住乔亚妈妈的腰,抱着她退后三步,让开了电动车。

骑电动车的男人手忙脚乱,差一点摔倒,惊魂未定,怒吼了声:“找死啊!”

翻了两个白眼,才又一溜烟地走了。

“二丫头!”

乔亚妈妈愣愣地看着那女孩子,到把对方父女吓得惊魂未定,爸爸连忙把女儿护在身后。

方若华叹了口气,手下轻轻一按乔亚妈妈的脑后,掌心吐力。

乔亚妈妈一阵迷糊,却是安静下来,她才小声和这一对父女道歉:“抱歉。”

这父女也是担心乔亚妈妈继续发疯,没再多说什么,匆忙离开。

方若华才打电话叫了警察过来,让警察把人送走,人送走了,她叹了口气,对商人道:“谢谢提醒,麻烦发货。”

商人:“……”

除了必要的道具,方若华很少在主时空买什么东西,毕竟在她的家,她只想享受正常的生活,并不需要什么她不能完全掌控的道具。

赚钱不易,还是留着等有需要的时候再用。

小时空千变万化,可能遇到各种危机,方若华赚的又不多,花的却不少,无论什么时候都是紧巴巴的。

可是这一次,花再多宇宙币,她也认了。

宇宙商城发货,始终可媲美闪电,回影机是一个小小的金属盒子,落在手里,可自动拟态。

方若华一抖动盒子,手中就出现一副普普通通的黑框眼镜。

拎着眼镜,走到封锁线外面,随手把眼镜挂在鼻子上。

十五块灵石,几乎能让她把这几个小时空下来,攒到的宇宙币花个七七八八。

值得吗?

也没有什么值不值得。

方若华读过说明,一次能回放三十分钟,校准时间。

天空骤然由明转暗,大雨倾盆而下。

一瞬间,她仿佛真能感觉到冰冷的雨水冲刷自己的身体。

啪!

“啊啊!”

“你们干什么!”

只能隐约听到些声音,好像有巴掌声,小巷子的尽头似乎有几道影子,方若华蹙眉,随着她的意念,似乎有镜头拉近的感觉,影像变得清晰可见。

方若华一怔,刘梦露靠着墙站着,手里抱着书包,一双眼睛中盛满了恐惧。

第六百二十六章 渣子

刘梦露?

刘梦露的左边还有一个人影,不是乔亚,是个爆炸头,满脸烟熏妆让洗得一塌糊涂,根本看不清楚脸的女孩子,半躬着身体,捂着脸,同样一脸惊惧。

爆炸头哆哆嗦嗦地道:“我们什么都没看到,真的,我发誓!我错了,我马上走!”

说着,她一猫腰就要跑,却瞬间被一男人抓住头发拖了回去。

碰一声,撞上了墙,头破血流。

“啊!”

短促的惨叫声响起。

刘梦露抖了下,高声喊道:“你们这群渣子,到底想干什么?告诉你们,你们敢碰我一下,我爸爸和我妈妈一定不放过……”

“嗤,渣子?”

一个头上戴着个猪脸面具的男人轻笑,声音有点尖,银光一闪。

刘梦露的衣服就破了一道大裂口,露出大片的肌肤,她的脸一下子惨白。

“你,你们……”

猪脸面具的男人把刀在手里耍了个刀花,笑道:“刚才不是骂的挺欢?不是还说,我兄弟的命都不值你那一双鞋?”

他低头看刘梦露的鞋子。

鞋子早跑掉了一只,只剩下另外一只,也满是泥水,看不出是什么牌子。

“呵,我到要看看,你到底有多娇贵。”

男人陡然一伸手,掐住刘梦露的脖子把她拖入旁边的小巷内。

爆炸头的女孩拼命要跑,却一个踉跄摔了一跤,同样被拽住脚,她吓得嚎啕大哭,使劲抓住地面:“救命,救命!”

可是女孩子的力气天生就无法和男人比。

何况还是好几个大男人。

她被一寸一寸地拖到巷子深处,嗓子哭得干裂,却也只能绝望。

方若华一颗心跳得厉害,沉下心,仔细看那几个男人,他们一共七个人。

所有人都戴着面具,大部分个子很高,超过一米八,其中一个脚略有些跛。

刘梦露被按在地上,掐着脖子,脸上铁青,四肢不停地抽搐挣扎,却一个字也喊不出来。

整个小巷内除了挣扎碰撞的些微动静,其实安静的厉害,只能听见笑噱的低语和呜咽。

下一刻,外面忽然撞进来一个瘦瘦弱弱的女孩子,手里抱着个灭火器,吃力地抬起手疯了似的挥舞,白色气雾猛地冲刷过去。

几个男人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连忙松手躲避,退了好几步。

那灭火器却显然不大好用,只喷了一下就再也喷不出任何干粉。

女孩儿一身狼狈,大声吼:“快跑!”

方若华轻轻靠在墙上,显然这女孩儿就是乔亚。

刘梦露和那个爆炸头一脸懵懂,反应却并不算慢,拼命站起来拔腿就跑,扔掉的包和鞋子都不要了。

乔亚眼看一个男人伸手去抓刘梦露,拿着灭火器砰一声砸破了对方的头。

三个人跌跌撞撞地冲到巷子口。

后面七个人紧追不舍,气得双目通红,显然已经完全失去理智,暴戾的气息让人心惊胆战。

乔亚一看这些人追得太紧,落后一步,随手抓住地上能捡起来的一切东西,垃圾,砖头,混乱地把东西往那些人身上丢,一边大声吵嚷:“救命,失火了,救命啊!有没有手机,报警,快报警,谁有手机,报警!”

她声音又粗又哑,特别难听,就和锯木头一样。

周围却什么动静也没有。

商户早关了门,住户离得远,很难听得到。

乔亚捂着大半张脸,却还是能够看得到她的焦虑和恐惧。

被阻碍了下,那些人追赶的脚步总算是慢了一点。

三个女孩子冲到了巷子口。

已经能看到路灯,不远处就是工地,虽然因为是烂尾楼,已经没有工人,偶尔却还有些晚上出来捡建筑用材的人。

工地外面便是夜间也有不少车路过的大道。

刘梦露她们两个虽然没有驾照,却是开车来的,连滚带爬地滚到车前,扑上去。

乔亚心中一喜,也连忙向车的方向跑。

却没想到,那辆黄色的帕萨特瞬间启动,喷出尾气,越走越远。

乔亚一愣,拼命地追在后面,嘶吼:“等等我,等等我!”

车似乎扭曲了下,稍作停顿,下一刻却加速,一瞬间消失了。

乔亚显然也失望,却还是哭喊:“报警,报警!”

方若华闭上眼,再睁开,乔亚已经被好几个人抓住,脸上的口罩掉落。

“鬼啊!”

她的头被猛地撞在墙上,好几只脚上去用力又踢又踹,然后拖着走到巷子深处,猪脸面具的男人一刀又一刀,扎在女孩的身上。

不知过了多久,乔亚不在剧烈地挣扎,似乎渐渐没了力气,一动不动地瘫在垃圾箱外侧。

这几个人显然也有点惊慌,四下看了看,转头逃走,其中一个还不忘把地上刘梦露她们留下的包和手机一类的东西拿走。

“……”

回影机慢慢失去作用。

方若华只感到遍体生寒,冷气一点点从骨子里头沁出来。

“生成……视频。”

深吸了口气,方若华转身离开,回影机能回放一地曾发生过的事。

那位商人知道买主目前的所在地,还帮忙改装了下,增加生成影音文件的功能。

方若华握着自己的手机,三秒钟后,决定不必换一次性号码,就拿自己的手机,给小温发了条短信:“给一个视频,看看。”

四十七分钟后。

小温一巴掌摔了被子。

两个女警察呜咽出声。

“混蛋!”

方若华在家坐不住,心里难受的厉害,干脆去找小温,到的时候,刘梦露和她父母刚来,她父母神色神色间有点不耐烦,没好气地道:“你们到底要干什么,我说过很多次,不要打扰我女儿!”

小温看着刘梦露始终缠绕在脖子间的粉绿色相间的丝巾:“能不能把丝巾解下来给我们看看?”

刘梦露猛地坐直了身,脸上的不耐烦收了收,隐约露出一丝恐惧。

她爸妈皱着眉头,气道:“我女儿戴个丝巾碍着你们什么事了?都说了多少遍,我女儿是好孩子,和那个死者没关系,她叫什么?乔亚是吧,好,看在她和我姑娘是同学的份上,我们给她爸妈也捐点钱?要多少?一千够吗?一万?”

小温胸口一闷,火气蹭一下就冒出来,有一瞬间,他连把这女人毙了的心都有。

一万?

人家好好一个姑娘的命,一条人命!

第六百二十七章 凭什么

刘梦露深吸了口气,显现出一丝说不出的焦躁:“妈,我要回去写作业,我作业还没写完,咱们回家。”

“好,好。”

她妈妈拉起她就要走。

小温伸手拦了下。

她妈妈大怒:“干什么,耍流氓啊!”

重案组的组长也怕自家人被气死,连忙使了个眼色,让人拖着小温去喝点水休息一会儿。

他也给刘梦露和她妈妈倒了杯茶,神色柔和地道:“先坐下。”

刘梦露的妈妈皱眉:“我不吃这一套,你们到底想干什么?我女儿还未成年,你们没听见,她还要写作业,我们忙得很。”

组长沉默片刻,不看她,只盯着刘梦露,轻声道:“刘同学,你不要有所顾忌,十二日晚上,你仔细想一想,有什么要跟我们说的。”

刘梦露登时露出一脸嫌恶,退后一步,不去看他。

组长并不太过催促逼迫,反而安慰她:“你放心,我们警方会严格保密,不会让任何人的隐私外泄,你不要有所顾虑。”

刘梦露一转身扑到她妈妈身边去:“妈,我想回家了。”

组长没办法,只好道:“那么请刘同学,还有赵女士,过来看一看我们警方取得的视频证据。”

刘梦露一愣。

她妈妈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什么证据?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组长叹道:“你们如果不配合,那我们只好继续找你们,赵女士,你想投诉也好,想怎么样都行,我们警方却必定会履行自己的职责。”

刘梦露母女终究有所顾忌,不愿意和警方扯破脸,只好跟着进入旁边的询问室。

不过数分钟,刘梦露尖叫一声:“啊!你们怎么有,有……不要看了,我不要看了!”

她一边吵闹,一边发出粗重的喘息。

组长示意停了停视频,低声道:“刘同学,那你告诉我们,那天晚上你为什么会去那里?对那七个人,你能提供什么线索?”

刘梦露猛地抱住头,闭着眼就倒在她妈妈怀里,刘梦露妈妈吓得脸色雪白,完全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紧紧抱着女儿:“怎么回事,露露?你们想干什么!救护车,快叫救护车!”

组长没说话,一个女法医一脚踢开门进去:“我也是医生。”

说着,她伸手一掐刘梦露的指尖,疼得刘梦露额头冒汗,蹭一下坐起来。

组长叹气,不继续播放视频,只对刘梦露的妈妈道:“我们有证据表明,乔亚死亡事故发生时,刘梦露就在现场,乔亚就是为了救你的女儿,这才不幸遇难,现在我们需要你女儿的证词,让我们尽早破案,让逝者安息,赵女士,我希望你不要继续妨碍我们警方破案。”

刘梦露妈妈满头雾水,完全听不明白。刘梦露却是崩溃一般,大声吼道:“她又不是我杀的,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我有权保护我自己的隐私!”

警察们一时间都义愤填膺。

刘梦露一边喊一边哭:“她早就想死了,根本没想活着,死了,死了也活该!”

砰!

组长用力一拍桌子,闭了闭眼。

刘梦露被吓了一跳,微微瑟缩。

连她妈妈看到组长的神色,都有些害怕,不敢继续吵闹。

良久,组长冷声道:“我是个警察,穿着这身衣服,所以我不能打你,今天我要是没穿这身衣服,杀了你的心都有。”

“十二号那天,你从小巷子里逃走,为什么不等一等,不带乔亚一起走?”

“你扔下她也就算了,为什么你连报警都不肯?”

其实,只看视频就知道,哪怕她们报警,百分之八十也来不及,但至少能抓住凶手。

刘梦露咬牙,一抬头,露出凶狠的表情:“谁会报警?被报复怎么办?我不后悔!”

组长沉默:“别人不报警,乔亚救的也不是别人,她救的是你。”

刘梦露冷下脸,沉默,一言不发。

小温深吸了口气,努力镇定,摇了摇头:“组长,算了,有这视频,她不说我们也能查得出来。”

这案子难在线索太乱,证据被毁,如今有了线索,又怎么会查不清楚?

刘梦露开口还是不开口,并不是大问题。

警方早在得到视频资料的第一时间就开始行动。

刘梦露的妈妈虽然还不知详细情况,但是她终于还是猜到一点东西,一蹙眉,脸色变了变:“你们这视频……从哪里来的?”

小温没好气地道:“无可奉告。”

说起来,警方的技术人员也很奇怪。

这视频的拍摄角度有点不好分析,就像是在半空中有一双洞察一切的眼睛,记录下发生的那一幕。

看小温的表情,刘梦露的妈妈一下子就急了:“你们能保证视频不外泄?必须保护我女儿的隐私,这些视频必须销毁。尤其是原始视频,你们得负起责任……”

小温冷着脸:“放心,我们警方不是八卦小报,我们不会泄露调查资料,如果你们没有什么想说的,就请离开。”

刘梦露的妈妈还在纠缠,方若华已经没有继续旁观这一切的兴趣。

回到小温他们的办公室里坐了好一会儿,几个警察一身疲惫地进屋,所有人都心情很糟糕。

“乔亚遇害前写的日记里还说,她会努力活下去,她想上大学,以后希望成为一名作家,她喜欢写作,也热爱画画,最好做一个旅行作家。”

“她还说,等她长大了,她父母就不用那么辛苦,她要带爸爸一起去旅行,给妈妈买她最喜欢的那一套湖边小区住宅,帮姐姐把小外甥女的抚养权要回来,让姐姐一家团聚。”

几个年轻一点的警察简直暴跳如雷。

“凭什么死的不是刘梦露那种混蛋。”

“好了。”

年长的警察们就要沉稳得多,毕竟做他们这一行,做上几年,几乎什么都能见识,时常也会有恨天不公的情绪存在。

“尽快破案,才能告慰……死者家属。”

可真的能告慰吗?

乔亚如果能少一点善心,她就不必死。

而她的善心,没有给她带来一丝的好报。

第六百二十八章 追问

黄丽琪已经有五天没有去学校。

她一直在发烧。

她爸妈都以为她淋了雨病了,还专门去替她请了假。

黄丽琪枕头边的床头柜上摆着一碗煮得很好看的皮蛋瘦肉粥。

这是她妈妈早晨专门给她煮的,火候正好。

房间里拉着窗帘,很是昏暗,黄丽琪从被子里爬出来,对上梳妆镜,她脸上没有上妆,苍白的厉害,眼圈浓黑。

那天……她的手机丢了,她妈妈的手机就放在电脑桌的边缘处。

盯着看了许久,鬼使神差一般抓在手里,犹豫片刻,终究没打电话,一则新闻跳出来,黄丽琪登时浑身发颤。

到处都是乔亚。

所有人都在谈论乔亚。

同情怜悯,疑惑猜测。

挖出乔亚的一切,她的身世,她的秘密,从头到尾,每一个头发丝都摆出来让人看。

“呜。”

黄丽琪捂着头痛哭。

外面响起敲门声。

“琪琪,你同学来找你了。”她妈妈的声音带点埋怨,“哎呀,你这孩子,大晚上的怎么也不开灯,同学你快进来,琪琪,妈妈开门了。”

大门被推开。

黄丽琪猛地抬头,看到刘梦露,双手收紧,脸上却挤出一丝笑容:“梦露。”

刘梦露斯斯文文地道:“阿姨,我陪琪琪说会话,不用倒茶,我自己来就好了。”

当妈的笑了笑,体贴地替她们开了灯,摆上果盘和零食,这才出去。

刘梦露拿了瓶百分百的果汁,喝了两口:“这饮料不错。”

黄丽琪一咬牙:“我,我们去报警!”

刘梦露看了看她,冷笑:“报什么警?那天你没报警,现在报有什么用?”

“惊动警察,你知不知道会有什么下场?”刘梦露目中也流露出一丝恐惧,她想到那个视频,浑身一抖,不要紧,不要紧的,爸爸妈妈会替她处理,会保护她。

“忘了这件事,不要再想。”

刘梦露冷笑,“你仔细看看网上的这些消息,惊动警察,我们也会成为街头巷尾议论的对象,你的邻居,你的亲戚们,会一直拿古怪的眼光打量你,窃窃私语,你一辈子都不干净,大家会把你钉在耻辱架上,永世不得翻身。”

“而且你怕什么,乔亚她自己跑过来的,她根本就没想着要活,想想她那张脸,都变成了那副模样,死了不是更痛快,活着也是受罪。”

刘梦露越说,越觉得自己说的有道理,冷着脸看向窗外。

一抹阳光洒落在窗台的金桔上,金光闪闪。

黄丽琪低着头,头发帘下垂,护着她的眼睛,嘴唇动了动,却不曾说话。

其实她知道的,乔亚不想死。

那天夜里,风冷如刀,她一边颤抖,一边看着乔亚在后面拼命地追车,跌倒了爬起来继续追……

叮咚,叮咚。

门铃声忽然响起。

黄丽琪一个哆嗦,没多久就见她妈妈带了一男一女两个警察进门。

她妈妈满头雾水,一边推开女儿的房门,一边惊讶道:“一中女学生的事我也听说了,哎,真是个可怜孩子,才上高中。”

“这几天我们琪琪一直发烧,没去上学,恐怕也帮不了你们什么。”

警察们摇摇头,抬头看过来:“恐怕,只有黄同学能帮我们了。”

那个女警察压低声音道:“十二号那天,你知道乔亚去金钗街附近做什么吗?”

黄丽琪死死地抓住自己的枕头。

刘梦露猛地站起身,蹙眉,还没张嘴,那女警就叹气:“她不是去金钗街,是想去民生胡同,去孙诚梅中医诊所拿药。”

黄丽琪呜咽了声。

女警的脸色冰冷:“你的皮肤越来越不好,总是长痘,乔亚四处打听了许久,知道民生胡同有个老中医在这方面很有名气,她请了假,没去打工,专门排了六个小时的队等着给你拿药。”

“可是没有病人在场,医生怎么可能给开药?她是糊涂了。”

女警叹气。

刘梦露脸色骤变,强忍着没有说话。

黄丽琪也没吭声。

女警轻声道:“我听说你们两个以前是朋友,很好的朋友。”

“乔亚现在死了,死得很惨,黄丽琪……把你知道的说出来,让警方尽早破案,让亡灵安息,不只是为了乔亚,也是为了你自己。”

“如果你依旧保持沉默,什么都不说,我们警方不会对你做什么,可是你还这么年轻,你将一辈子背负一条人命,永生无法解脱。”

她话音未毕,黄丽琪整个人就崩溃了,嚎啕大哭:“是我的错,我,我不该丢下她,呜呜呜!”

刘梦露一怔,随即大怒暴起,扑过去疯了似的掐住黄丽琪的脖子,双目赤红:“让你胡说,让你胡说八道!”

她本来站在那儿,身体削瘦,脸色苍白,看起来是个孱弱文静的姑娘,此时骤然发飙,两个警察都一时没反应过来。

还是黄丽琪的妈妈吓得惊声尖叫,扑过去抢救自己的女儿,两个警察才迅速上前去制服刘梦露。

刘梦露被女警拖着压在地面上,还疯了似的狂喊:“你给我闭嘴,闭嘴!”

黄丽琪的妈妈抱住女儿,满脸惶恐:“究竟怎么回事?警察同志,这是怎么了?”

她女儿瑟瑟发抖,全身都是虚汗,却是努力抬头:“那天晚上,刘梦露说要去买点有意思的东西,说有一种药,吃了头脑清醒,特别好用,能让人考试的时候精神百倍。”

“不是什么特别厉害的毒、品,说是在外国,这种东西就类似于兴奋剂一类,很多人都常吃,根本不上瘾。”

黄梦琪猛地捂住脸,“我一时好奇,就去了,没想到没找到地方,还不小心和一个男人撞在一块,梦露的鞋子被弄脏了,当时她特别生气,一直在叱骂,不依不饶的。”

“那个男人不吭声,也不想搭理梦露,只顾着自己往前走,梦露却怒气上头,追着对方跑到巷子里,一拐弯就看到好几个人在那边交头接耳,好像还有别人在,在交易什么东西,那些人看到我们,神色骤变,还都拿出面具……戴上。”

黄丽琪声音发颤,“我,我感觉不好,连忙拉着梦露要走。可是,可是……”

她牙齿咯吱咯吱地响。

“可惜那些人都是魔鬼!”

女警叹息,由着她哭了许久,才和搭档对视一眼,坐下来慢慢问细节。

第六百二十九章 落网

刘梦露被按在墙边坐着,一双眼紧紧盯着黄丽琪,指甲将掌心刺出两道血痕,胸口起伏不定。

为什么所有人都要和她作对。

为什么坏事一件连着一件。

人已经死了,为什么警察还要紧追不舍!

乔亚生前给她添堵,死后还不肯放过她?

她咬咬牙,瞪了这两个警察,还有黄丽琪一眼,转身就冲出门去,头也不回。

女警追了两步,让她搭档拉住。

深吸了口气,女警蹙眉:“这孩子才多大,怎么就这副脾气!”

黄丽琪既然开了口,到是没再继续隐瞒,还帮助画了犯人的画像。

虽然都戴着面具,但是当时黄丽琪和他们距离非常近,还记得很多细节。

其中一个人的右手大拇指上戴着个铜的骷髅戒指,指腹上还纹了一个蜘蛛的纹身,骷髅戒指到是寻常,不过这个纹身到是很特别。

还有戴着猪脸面具的那个人,一开始看到她们,就知道她们是一中的学生,还知道刘梦露很有钱,甚至知道她妈妈曾经是衡市三中的老师。

两个警察一对视,心中大喜。

女警笑道:“谢谢你,黄同学,你提供的消息非常有价值。”

黄丽琪半晌没开口,捂住脸摇了摇头。

警察们终于走了,她不敢看自己的妈妈,浑身还是冷的厉害。

一晚上,黄丽琪不停地做梦,梦见乔亚。

乔亚也不骂她,就是看着她。

半夜猛然惊醒,黄丽琪忍不住把所有灯都打开:“妈妈,妈。”

她刚一喊出声,她妈妈就推门而入,眼睛发红,显然一直没有睡觉,就守在门口。

“琪琪乖,妈妈陪你睡。”

母女两个抱在一起,一夜无眠,当太阳初升的一瞬间,黄丽琪失声痛哭:“她永远也不可能原谅我了,再也没有机会让她原谅我了!”

她是知道的。

有些错误一旦铸成,永远也没有挽回的机会,她后悔一千次一万次,终究无用。

警察们说的不对,她即便把知道的一切都说不出来,依然救不了自己。

这一生,永不会有能解脱的一天。

警方效率极高。

方若华把视频交给小温的第三天,四名嫌犯落网,第四天,七名嫌犯都落了网。

小温还特意通知了方若华一声,不好让她去旁观审讯,但是也没特意瞒着,到底还是漏了口风。

实在是方若华给他们警方的那个视频,省了警方许多事。

像这类突发的杀人案件,其实属于最不好破的一种,因为犯人和受害人彼此不相识,很难寻找方向。

案子进行的很顺利。

黄丽琪答应出庭作证,犯人也供认不讳。

事实上,他们身上不光有这一桩命案,每个人身上都背了命案,还贩毒,藏毒。

几个人心里都有数,一旦落网,只有死路一条,说不说都无所谓。

那个戴猪脸面具的犯人叫王瀚,年纪不大,二十四五岁的模样,落网之后面对警察,破罐子破摔,根本就百无禁忌。

“我们以前很谨慎,从来不随便惹是生非……那天我也是实在压不住火,看见刘梦露就来气,明知道要小心,可脾气怎么也压不住。”

“你们不懂,只要杀过人,就不在乎再杀人了,拿刀往脖子上割上一刀,干净利落,和杀鸡也差不多。”

“我是真想让刘梦露付出代价,让她那对爹妈好好尝尝失去女儿的滋味。”

王瀚自幼家贫,学习也不太好,到不是他不努力,实在是每天要帮着家里做事,时间有限,他的聪明劲还没有偏向学习。

“当年刘梦露的妈妈赵明珍是我的班主任,就因为我穷,她从来不把我看在眼里,我做什么她都无视,我考试成绩好一点,她就说我作弊,我是学习不太好,可我的成绩不是特别糟,考上个一般的高中没什么问题。”

“可是,赵明珍是怎么做的?初三那年,班里丢了一千多的班费,她当着所有学生的面说是我偷的,让我交出来,甚至还叫了我奶奶到教室里骂。”

“我奶奶被气得中了风。”

“中考时,我也考得一塌糊涂,读了那所中专,从此我的人生就彻底完了。”

王瀚一副完全不怕死,警察爱怎么样怎么样的模样。

方若华听小温转告了一部分王瀚的口供,只是摇了摇头。

到是郑华派到她身边处理琐事的一个小姑娘,齐多多有一点同情:“怎么有那么坏的老师,这人可惜了。”

方若华拍了拍小姑娘的肩膀:“世上的老师各种各样,有负责的,有不负责的,更多人确实长了一双富贵眼。”

“天底下读书时受过各种伤害的人,大约不会很少,这个时期留下的心理伤害,诚然会对一个人造成很大的影响,但是,克服这些困境,努力上进,让那些轻视自己的人后悔不迭的人同样多。”

“如果当时王瀚受到冤枉,直接报警,努力抗争,或者哪怕不报警,自己努力读书学习,不要自暴自弃,说不定能考上比较好的学校。”

“再不然,一切不幸已经造成,那也该努力让自己的生活步入正轨。”

方若华说完,吐出口气,“说这些已是无用,心里脆弱的学生,在人生中最重要的青春期,遇见了一个不负责任,非常糟糕的老师,于是悲剧造成。”

这样的悲剧,却连累了一个无辜的少女惨遭不幸。

方若华讨厌这样的现实,极度地厌恶。

案子进行得很快,法院决定公审。

因为是公开审讯,这个案子的始末详情,几乎一瞬间就传了出去。

在最短的时间内,案件就上了热搜。

涉案人员多是化名,有些敏感内容也没有在网上传播,可是,乔亚为救刘梦露和黄丽琪而死,这是事实,人尽皆知。

刘梦露和黄丽琪两个人明明能带着乔亚一起逃走,却把她一个人扔下,这也是事实。

网上那些网友们,哪怕不怎么关注这些新闻,了解真相以后也不禁皱了皱眉。

刘梦露两个女孩子遇到危险,别人拼死来救,她们却毫无顾忌地抛弃救命恩人逃走。

“这是明知道受害者会死,还是连伸把手都不肯,都什么人?受害者也是傻,就该让她们去死!”

“事后连报警也不肯,天底下竟然有这种人,太可怕了!”

第六百三十章 不知悔改

随着一些细节越来越多的曝光。

刘梦露和黄丽琪的真身也被扒出来。

外人可能不知道那两个扔下受害者逃跑的人是她们,本学校的人却非常清楚。

一时间,两个人连学也不敢上了。

到了学校,没有人肯跟她们说半句话。

就连好多学生家长也叮咛自己的孩子,像这种自私自利到这份上的,离得越远越好。

刘梦露还坚持上学,只是一进教室大门,感受到那种别扭的冷漠气氛,还有充满异样的视线,她就双手颤抖,忍不住咬牙切齿:“你们为什么这么看我?我就是害怕,我被吓坏了!”

“杀人的又不是我,怪得着我吗?”

满教室的学生惊诧至极。

刘梦露转身就跑。

一帮同学简直无法理解这人的脑回路。

有个学生忍不住掉了眼泪:“……乔亚已经死了。”

乔亚死了,再也无法为自己说话。

他们可都记得,乔亚死后,刘梦露没少说风凉话,那些话现在想来,简直让人毛骨悚然。

可是现在,她毫无愧悔之心,竟然还有底气怪同学们看她的眼神不对!

当天,刘梦露的表现就被公布到网上。

有她几个同寝室的同学,实名露脸公开指责她:“我不怕被报复,跟谁我都这么说,乔亚去世以后,警察到我们学校来调查,刘梦露对当日的真相半个字都不肯吐露。”

“不光不吐露,她到处跟人家说,说……乔亚不知道招惹了什么不三不四的人,才会被弄死,还说她都成了那副模样,死了也活该。”

这新闻一出来,全网的网友都炸了。

一时间叱责声一片。

郑华拿手机刷了一遍网上的新闻,看了看方若华:“我还以为以若华你的性子,不会在这件事上让人带节奏。”

方若华笑了笑:“如果是别的事情上,我肯定不用这样的手段,但忽然就觉得在这件事上,坏一次也无妨,刘梦露不是就喜欢义正言辞地说别人?满嘴污言秽语?不是就怕人指指点点?我偏偏也让她受一回。”

同样可以分担分担,乔亚家里留下的那些人受到的压力。

这么多人关注,案子审得非常快,也很顺利,七个犯罪嫌疑人,都供认不讳。

其中五个死刑立即执行,一个死缓,还有一个无期徒刑。

公审结束的这一天,方若华也来了,郑华陪着她。

两个人远远看着乔亚的爸爸妈妈,还有她的姐姐。

这一家人一脸茫然地站在台阶上,苍老的厉害。

记者们蜂拥而至,方若华觉得这些记者的脸上隐约藏着一种让人不舒服的东西。

郑华叹息:“身为记者,最基本的道德心,正义感,是最重要的东西,记者应该帮助民众了解真相,而不是借曝露真相之名,去伤害人。”

两个人正说话,法院门前记者忽然一乱,愣是被挤得推开几步。

“赵明珍?”

方若华愕然,就见刘梦露的妈妈忽然上了石阶,砰砰磕了两个头,哭喊道:“我的女儿要疯了,你们原谅她,你们原谅她,她不是故意的,她只是害怕!”

她使劲抓着乔亚妈妈的胳膊。

乔亚妈妈似乎眼神不太好,一脸茫然,好半天才把视线落下来。

盯着赵明珍许久许久。

赵明珍哭得一抽一抽的:“你们原谅我女儿吧,她还小,还是个孩子,她只有十七岁,我可以给补偿,所有钱都给你们,所有……”

乔亚的姐姐乔琯猛地一抬头,猛地扑过去,冲着赵明珍的脖子就是一口。

鲜红的血瞬间喷出来。

赵明珍尖声嚎叫。

警察们愣了愣,这才反应过来,冲过去连拉带扯地将人拖开。

乔亚妈妈呆了呆,失声大哭:“我的……我的女儿!女儿!”

方若华一劈手,扫开一群不停照相的记者,一手护住乔亚妈妈,一字一顿地道:“你还有一个女儿,你得保护她,好好保护她。”

乔亚妈妈这才转头看向自己的大女儿,乔琯披头散发,二十多岁的年纪,却和四十多岁的差不多,明明长得特别好,此时脸色却如死人一般。

当妈妈的心头一颤,匍匐过去抱住瘫在地上的孩子,“大丫头乖,妈妈在呢,咱们回家,咱们回家去。”

网上无数人都说乔琯做过小姐,是做小姐赚钱养家,说的有板有眼,有真凭实据。

当初她在夜总会的照片都被暴露出来。

“……是我害了二妹。”

乔琯喃喃自语。

方若华其实也没有去调查,乔琯过去究竟做过什么,但是她现在干干净净,靠着在菜市场卖菜养活家里父母,供妹妹读书。

她曾经也有个丈夫,如今已经离婚。

有一个孩子,却并不在自己身边。

方若华并不想探究人家的过去,但大概能猜得到,任何一个丈夫,知道妻子负担这么重,要养着娘家人,只要不是特别感情深厚的,都不会愿意。

长春花的保镖们一拥而上,挡开记者,护送乔家人离开。

赵明珍捂着脖子,追着在后面狂喊,一声又一声,让乔家人原谅她女儿。

“我女儿不是故意的,她就是害怕!”

在听周围观众议论纷纷,有那么一小部分,甚至觉得赵明珍可怜。

还有人说刘梦露是做错了,可她还小,心里害怕,人在危急关头只顾着自己,确实自私,也能理解。

小温看到赵明珍就头疼。

“她前几天还到我们警局去闹,说我们没尽到保密义务,让她女儿受到骚扰。”

刘家一连数日都被记者围追堵截,刘梦露是真快疯了,当着记者的面,他们一家怂的不行,只会哭,对着警察却是闹得厉害。

“那个刘梦露,真是半点不知悔改,昨天她们家报警说有人砸玻璃,我们苏芮去了一趟,那姑娘还直接就说,她没有错,法律也没规定她就非要等着乔亚,救下乔亚,既然没违法,用不着一帮吃瓜群众说屁话!”

一提起这人,小温气得脸色发白。

方若华长长吐出口气,只觉得怎么想,怎么不舒爽。

“不行,还得做点事。”

要是现在都不能痛痛快快,她真是白瞎了那一场场奇遇。

第六百三十一章 视频曝光

刘梦露坐在书桌前,眼前堆了一堆练习册和试卷,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她很有耐性,对着答案,把做错的题目挑选出来,再拿一本新的练习册,找到类似的题目继续做,一连做五道差不多的题型,确认该掌握的知识点掌握好了,再去看下一道错题。

父母疼爱她,对她学习也管得严。

刘梦露自己也知道认真学习。

她在班里,一向能考到前十名,有时候甚至能考到前三名。

这几天她压力极大,外面不知多少人叽叽歪歪,可是她的成绩单一曝光,照样有无数的学生家长对她好感大增。

学校也照样安抚为主。

刘梦露手里的签字笔越捏越紧,头上青筋毕露,努力去想没有关系,一切都会过去。

她成绩好,家世好,长得漂亮,将来会考上重点大学,出国留学,嫁给比吴年好一百倍的高富帅,找一份清闲又体面的好工作……

乔亚算什么!

她能影响自己多久?

事情总会过去,不说再过一年,就是再过十天半个月,就没人记得已经死去的乔亚了!

“我什么都没有做错,不要怕,我不怕,用不了多久就没事了。”

刘梦露咬紧牙关,努力去写练习册,抽出一打又一打的卷子来做。

赵明珍打开卧房的门看了一眼,心中略有些安慰,拿出包出去买菜,她女儿爱吃排骨,那种全是软骨的小排骨,她要多买些来。

女儿最近一段时间瘦了许多,要补一补才好。

赵明珍出了门,正好撞上邻居家张奶奶,两个人平时经常在一起打牌,关系还不错,说了几句话,约了过几天再去玩。

等赵明珍一走,左右两个带孩子的邻居就蹙眉:“张大姐,你可少和她说话,她家那梦露,真是让人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张奶奶也为难:“梦露那孩子其实挺好的,学习好,又乖,就是胆子小了点,那件事她是做得不对,但哪个孩子碰上那种情况不害怕?”

“明珍也说,她女儿不是故意的,根本就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给忘了,一心一意只想着回家,哎,还小呢,又马上要高考了,咱们还是少说几句话。”

“也是,总不能真一棍子把孩子打死。”

小区里好些居民私底下嘀嘀咕咕,网上忽然有一个视频,悄无声息地在好多论坛上置顶。

一中的几个学生偷偷躲在树林里玩手机,其中一个随手点开视频,先是不在意地扫了两眼,随即目光发直,满脸的不敢置信:“……我靠!”

无数人都同一时间看到了视频。

白领,学生,老师……

几个同学看到乔亚那么单薄瘦弱,却举着一个灭火器,拼命地驱赶那些压制刘梦露和黄丽琪的坏人,用尽全身的力气,努力去救人。

又看到她转过身为两个同学阻挡敌人,看到她勇敢地想尽办法周旋。

也看着她拼命逃跑,只差一步就能上车,只差一步就能逃出生天!

更看到她匍匐在地上,拼命地喊停下,喊着让对方——‘报警!’

年轻的学生,多数都很感性,看到的人无不感到一股凉气透骨而出。

“她想活,她那么想活下去,那两个人怎么忍心?还是不是人?这是人能干得出来的?”

“……看到这些,我们还敢让我们的孩子们去做一个好人吗?”

“善良的女孩子要死去,恶毒的人反而逍遥,世间还有没有公理正义可言?”

“像刘某这样的学生,她凭什么活着?受害者这样的女孩子,凭什么落到如此下场?”

“我从现在开始,就要教导我的孩子,以后要学会自私,绝对不去救人。”

“那个刘某,黄某还要不要脸,站出来说说你们怎么想的?我听说刘某的家人还去骚扰人家受害者的家属,非让人家家属原谅刘某。”

“我呸!我要是受害者的亲人,我就是拼着一条命不要,我也得弄死她给我家的孩子陪葬!”

“妈的,人肉她,把人找出来挖开心看看,到底是什么心肠什么肺!”

如果只是冰冷的文字,虽然也有许多人关注,但毕竟不直观,更多人不往心里去。

视频就不一样。

现实如此残酷地展露给众人看。

但凡是看到的都不免对刘梦露这样的行为深恶痛绝。

尤其是那些有女儿,疼爱女儿的父母,只要想到他们的孩子,就不免对视频中惨死的女孩抱有无限同情。

一瞬间,网上一面倒地将各种谩骂扔到刘梦露和黄丽琪的头上。

学校电话都快被那些家长们给打爆了。

老师们也是心里发颤。

家长们质问他们,你们学校就教出这样的学生来?她就不是人!

我的孩子怎么能和这种畜生当同学?

想到我耗费心血,用尽全力养大的孩子,和刘某那样的女学生坐在同一间教室里读书,我连班我都不敢上了,要是我的孩子也变成那样,那真是死的心都有!

学校领导们当机立断,什么也别说了——劝退。

老师打电话给赵明珍的时候,赵明珍和她丈夫刘鑫也焦头烂额。

刘鑫这个教育局局长肯定是做不下去。

赵明珍也很难继续工作。

学生家长都把教育局大门堵得水泄不通,各种举报材料让人崩溃。

女儿被劝退,赵明珍嘴唇抖了抖,浑身发颤:“你们不能这样,你们这么做,这么做不符合,不符合教育局的规定……”

砰一声。

刘梦露从房间里出来,低着头头也不回地冲出门去。

赵明珍吓了一跳,也顾不得和老师纠缠,一边喊一边追:“露露,露露你去哪儿?”

她追出大门,哪里还见得到女儿的踪迹,神色间登时一片空白,转头看向自己的丈夫。

刘鑫嘴唇动了动,头上白发丛生:“哎!”

他其实不善言辞,心里爱老婆、孩子,良久才道:“是我管教不严,是我的错,我去求人家高抬贵手,放过我们露露。”

孩子小的时候,他和妻子工作都忙,对女儿的管教,也只是盯着她学习,只要学习好就行。

露露也聪明,在学习上从来不用他们操心。

刘鑫想到娇俏可爱的女儿,一颗心都快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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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二章 惩戒

刘梦露低着头在道边疾走,越走越快。

她觉得周围所有的人,视线里都带着刺,只要别人看她一眼,她就如芒在背。

“乔亚,乔亚……”

这个名字在舌尖上吞吐,这人就似是生来克她的。

刚一入中学,自己学习好,长得漂亮,家世也好,班里女生唯她马首是瞻。

结果就来了一个乔亚。

穿得破破烂烂,为人腼腆害羞,吃饭连多吃半个馒头都要想一想,每天除了学习,还要出去打工。

偏偏成绩还好,不说压自己一头,但总归不比她刘梦露差。

这也就罢了,她人缘竟然还特别好。

男生喜欢她,女生也不讨厌她。

凭什么呢?

吴年看都不看自己一眼,明明曾经和自己做过半年的同桌,却不肯和自己说一句话,却每天都记得要给乔亚带牛奶,带面包。

凭什么呢!

她也不是喜欢吴年,吴年就是学习好,在他们年级考第一,是出了名的学神。

可是他家世不算好。

工薪阶层,普通人家的孩子。

就算以后能考个第一流的名牌大学,毕业也不一定能找得到特别特别好的工作。

她以后一样要考名牌大学,还要在大学期间挑选一个最好的男朋友,她的未来光明璀璨,她含着金钥匙出生,必将有一个别人望之不及的未来……

手机里各类论坛网友们的言辞出现在眼前。

网上的教育节目,综艺节目,甚至脱口秀,各种各样的人在谈论那件事。

所有人都说自己恶毒狠辣,所有人都说自己道德败坏,不配为人。

刘梦露打了个哆嗦,猛地一手撑住电线杆,瑟瑟发抖,脑子里一团乱麻。

她不要!

“呜呜呜!”

刘梦露终于忍不住,抱着肩膀失声痛哭。

她不敢想象……

手机骤然响起,刘梦露吓了一跳,猛地一滑动,到是开了机。

赵明珍的声音带着点癫狂和焦虑:“露露你在哪儿,你不要想不开,不要怕,千万不要怕,妈妈会保护你的,妈妈送你出国,咱们出国读书,就什么事也没了!”

刘梦露死死地咬住嘴唇:“对,对,我要出国。”

怕什么,只要她出国,只要出国,就没有人认识她,过几年,这一切都会风平浪静。

网上无数人要求害死救命恩人的两个学生,公开道歉赔罪。

“给乔亚下跪磕头!”

各种批判的声音越来越多。

黄丽琪一脸的麻木,公开在网上上传了视频:“我和乔亚以前是朋友,我们关系特别好,后来乔亚在金阳宾馆出了事,我就很怕和她在一起,怕被指指点点。”

“出事的那天,乔亚看见我跟刘梦露一起出门,她担心我,想过来跟我说话,却被刘梦露给骂走了,我一句话也没跟她说。”

黄丽琪满脸泪痕。

“这一生我都将背负着害死乔亚的罪名,我知道道歉没有用,我能救她,可是我没有救她,她就是我害死的,我知道道歉没有用。”

黄丽琪跪在那条小巷子里,一下一下磕头,满头的血污。

乔亚妈妈冲过去推得她一个踉跄:“滚!”

黄丽琪咬咬牙,一步一踉跄,渐渐走远。

她的道歉,确实没有什么用,受害者家属的伤痕无法复原。

网友们到是没再继续去黄家大门前围追堵截,好歹她让她自己的家人得到了平静。

刘梦露却始终不肯露面,对这件事特别暴躁,只要有记者敢靠近一步,她就疯了一样又是打又是踹:“你们揭人隐私,不得好死,别跟着我!”

刘家开始积极地想办法,要送女儿出国。

方若华看完这几天的变故,摇了摇头:“出国?”虽然国外也没什么好的,但是她恐怕出不去了。

很快,刘鑫贪污受贿,锒铛入狱。

所有家产充公。

赵明珍哪里还有能力把女儿送出国去安顿?

方若华到是又想到一件事,乔亚的脸,究竟是怎么伤的?

想了想,直接打电话给小温,她和小温有这么多年的交情了,到还愿意相信这个人。

“我想知道乔亚毁容事件始末。”

方若华声音很轻,“无论涉及到什么人,我都要知道。”

小温苦笑,捂住手机,压低声音:“我不能告诉你,有违法律规定,我真不能告诉你金阳宾馆三楼的302室让一个偷窥狂,安装了一个针孔摄像头。”

方若华挂了手机。

小温叹了口气。

他知道,那个案子涉及到未成年人,虽然犯人被判了三年,但主犯已经保外就医。

“真让人不愉快,非常不愉快。”

警方有保存视频档案,小温放水,方若华手底下的团队也厉害,很快就从警局把事件发生时的视频给找出来。

看完整个视频,方若华只有一种感觉,乔亚太傻了,真是个傻孩子。

其实很简单,就是三个小毛孩子精虫上脑,看到去收拾房间的服务员,脑子一抽,就锁了大门,动手动脚。

女孩子的力气哪里抵得过男人,哪怕只是未成年的男孩,乔亚都抵抗不了。

可这孩子有骨气,在逃脱不了的情况下,宁愿放火,连自己一起烧,也不愿意屈从。

怎么能伤害自己?

要烧,也要想尽一切办法烧死那些施暴者!

方若华心里难受的厉害,把这三个家伙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都弄到手,略一沉吟,就打电话叫了自己的几个保镖过来。

她的资金确实不能用到自己人身上,不过,漏洞也不少,比如说指挥员工干点私活,绝对没问题。

“这里有几份资料,你们拿去看看,把能挖出来的一切都挖出来,送他们回监狱,还有,我要这三个人尝尝被烈火包围,濒临死亡的滋味,让他们日日夜夜生活在恐惧中,宁愿去做一辈子牢。”

几个保镖没有任何一点质疑。

这日,回到家,方若华勾着方肖的脖子,缠着他小声道:“爸,我要是学会了威逼利诱耍手段欺负人,你怎么想?”

她爸爸以前对她的教育还算严格,方若华也比较听话,是个乖乖女。

可她现在憋闷的难受,就是不想当乖乖女了。

方肖笑了笑,拽过女儿摸了摸她的辫子:“我相信我的若华做事有分寸,有底线。”

其实方肖了解女儿,就是主动教她怎么为所欲为,她依旧变不成一个会为所欲为的女孩。

人的性格不是那么容易改变。

不过这么多小时空下来,他的女儿到是学会了变通。

在好些小时空里,连杀人也是一种常态,经历过那么多,若华总不至于永远是以前那个,单纯的,善良的,同样也有些幼稚的女孩子。

方若华轻轻一叹。

她最近这两天一直在想,乔亚去救刘梦露和黄丽琪,究竟是什么样的心态?

大概有那么一点,是想起了自己的悲惨遭遇,她受过苦,所以拼命想让其他的女孩子,不要去受这份苦。

真是个好孩子。

自己就算为她惩戒所有伤害她的人,可她终究还是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第六百三十三章 绑架

隔着别墅的落地窗,窗外两只彩羽的,膘肥体壮的大公鸡在修剪得精致漂亮的花圃狂奔。

后头两个小区的保安拼命追。

方若华知道,这两只鸡是隔壁瞿奶奶养的,她家条件很好,她儿子也孝顺,把自家母亲从老家接回来养老。

可有一点,在老家老太太养着一窝鸡,捎带着一起被运过来,于是小区就变得十分热闹。

这也幸亏小区里的住户都比较讲究,否则,这一窝鸡恐怕没几日就被抓住下了锅。

可如今这几只鸡却成了小区一霸,尤其是领头的大公鸡,那真是亿万富豪大老板,省市领导进了小区大门,也要避着走。

没办法,谁让他们家的小孙子,小孙女都把这大公鸡当宝贝。

一帮小孩子,小到三四岁,大到十多岁,整天都要跟这几只漂亮的大公鸡玩一会儿。

哪里是鸡,根本就是心爱的宠物。

当爸爸,当妈妈,当爷爷,当奶奶的,在这种事情上,谁还能不顺着自己的心肝宝贝。

方若华一笑。

这就是岁月静好。

可许默跑哪儿去了?

警局那边也开始有些担忧着急,很多人在寻找他。

方若华一口气测算了好几次,甚至花大价钱请宇宙商城的人帮忙测算。

最后人家高人只是深情地念了一句诗:“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方若华:“……”

好在最后结果到不坏,无论怎么测算,也是上上大吉,平安无事。

既然如此,也就不去多想。

方若华如今算是知道什么叫命也运也,不可捉摸,世事弄人,放平心态。

方肖和夏芬估算一下,下一个小时空来临之日怕是不远,带着女儿去亲朋好友家串串门。

虽然对亲戚来说,他们一家人离开的时间也许只有很短的时间,但是他们自己人在异乡,总还是不知不觉要挂念朋友。

说是一家三口在一起,便无所畏惧,可其他亲人,那毕竟也是亲人,在有机会时多见几面,总归是好的。

在家逍遥了几日,韩萱远在京城,却忽然打电话过来,一张口直接叮嘱:“你晚上可不要随便乱出门,我看了新闻,最近衡市乱的很。”

方若华叹了口气,知道萱萱姐也看到乔亚遇害的事,轻轻应了一声:“好。”

韩萱还是不放心,细细碎碎地叮嘱了许久,都是些要求她做事要多想想自家爸妈,亲朋好友,千万别一时意气上头,就做出让亲人担心的事来。

方若华只一个劲地答应。

韩萱苦笑:“若华,姐不是教你去当个坏人,只是,你是我妹子,我就盼着你顺顺利利,遇上一桩坏事,我宁愿一千个人,一万个外人倒霉,也希望你是平安的那一个。”

“你如果告诉我,你去做一件事,自己会遇到危险,但是能救一百个好人,我也只想跟你说,咱们不去管那一百个人怎么样,只要你好好的,我就安心,否则便是一千个人因你得救,你遇到了危险,我也会怨恨……”

方若华:“……”

她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

萱萱姐的话,入心入肺,不是不能理解。

但若人人如此,谁知道自己会不会是遇到危险的那一群人中之一。

若是自己遇见危险,总归还是希望世人多几分良心,于危难之时伸出手救自己一救。

罢了,方若华苦笑,她活在这个世上,并不奢求去做个英雄,但求不愧己心,也就是了。

只求这一生,她的每一个夜晚,梦中都不会愧悔痛苦,辗转反侧,难以成眠。

和萱萱姐聊了会儿天,方若华半躺在沙发上刷手机,刷了十几分钟就有些困,干脆把大衣披上,睡了过去。

……

刘梦露坐在花坛边上,盯着脚下一砖青瓦,眼角还有一点泪光,有些心不在焉。

她家三处房产都被充了公,如今一家三口住在租住的房子里。

那屋子到处是霉斑,卫生间又脏又乱,还是两户人家公用。

她根本就不想回去。

风真是冷,吹得脸颊生疼,刘梦露把泪吞回去,抱着肩膀,抬起头来大声背诵英语课文。

那些人想要看她的笑话,可她偏偏不如那些人的意,她就要好好的。

考好大学。

过上等人过的日子。

刘梦露背的声音越来越高,路过的行人都不自禁地瞥她一眼。

背着背着,刘梦露不禁有些忘我,不远处忽然有一辆车飞驰而至,在她身前停下。

车门一开,下来四个男人。

刘梦露楞了一下,还没反应过来,扫了一眼车,是一辆国产的杂牌子面包,她不大懂这些,也认不出来。

其中两个男人一看到她,就大声道:“可算找到你了,你这丫头,也太不听话,自己犯了大错,害死了人家乔亚,还不能说你几句,骂你几句了,怎么能离家出走?”

几句话的工夫,两个男人一左一右挟持着她就往车上拖拽。

刘梦露愣住,愣了足足几秒钟,才骤然反应过来,大惊失色,拼命挣扎着要挣脱:“你们是谁?我不认识你们,放开我,放开我。”

她满脸惊慌失措,左顾右盼,“救救我,绑架了,救命!”

左右有路过的行人,不禁停了停脚步,略有些迟疑,已经有人偷偷摸摸准备报警。

如今不比以前,网络发达,大家都知道街面上拽着年轻女孩子走,说是自家人的有可能是骗子。

这几个男人却是相貌憨厚,苦笑道:“自家侄女,她叫刘梦露,前段时间一中那女学生遇害的事件,大家可能都知道,我们家这孩子吃了猪油蒙了心,害了人家小姑娘,让她去道歉,她还不肯,闹着要离家出走,哎!”

这人如此一说,众人都回过味来。

一看刘梦露那张脸,果然是当初视频上出现过的,大家都摇了摇头,指指点点。

刘梦露已经被塞到车里,心中又惊又怕,瑟瑟发抖,哭喊道:“他们胡说,我不认识他们,我不认识他们,救命!”

可这样品行的人说出口的话,又有谁会相信,根本没人搭理,任由那四个人上了车,转瞬间开着车消失无踪。

第六百三十四章 失踪

乔亚的案子算是终结。

警方办这个案子,难不算很难,却是伤筋动骨,所有人都疲惫不堪。

其实,就像医生,普通人家家里人得了绝症,那真是哀痛欲绝,但医生碰见个绝症,最多也就说一句节哀顺变。这当警察久了,遇见的事情越多,同样也会越来越麻木。

可即便如此,这件案子依旧让所有人都很难过。

乔亚那么好的姑娘,是真可惜了。

小温和几个同事,默默整理完资料,归档,正说着话,外面就又传来吵吵嚷嚷的声音。

几个人对视一眼,齐齐叹气:“哎!”

“当警察真难。”

叹了几声难,几个人二话不说全溜了,出后门回宿舍,大门紧闭。

不是他们不肯承担责任,实在是来人太难缠。

最近这几天,赵明珍,就是刘梦露她妈,天天到局里来闹,说让封掉网上传播的那视频,说让公安局出面辟谣,就说那不是真的。

“……都是你们的错,你们要保密的义务,现在流传出去,害得我们家天天被骚扰,我女儿书都读不下去,你们就不管?”

“你们凭什么不管,今天要不给我个说法,我和你们没完!”

以前赵明珍上班,他们可以给她单位施加压力,她终究不敢过分。

最近听说这一家子惨得不行,刘梦露的爸爸即将面临的是牢狱之灾,到了这个地步,赵明珍已经疯了,什么都不怕。

他们一帮警察,能拿这样的人怎么办!

苏芮到是不怕她,暴躁脾气,能跟她顶回去,可是苏芮不怕,当队长还怕小姑娘吃亏,早早把自家的孩子打发走,别看见这些再来气。

自家的孩子大好的前程,没必要为了块烂泥再染上点尘埃。

一群小警察都没个担当,当老大的……更没担当。

一口气,所有领导都躲了,反正最近也没案子,干脆只留下几个内退的老前辈听赵明珍哭诉。

这一折腾,就没完没了。

小温心烦之余,都想和苏芮学一学,有事没事去怼对方几句出出气。

“噗!”

小温躲宿舍刚把刑侦学的书本打开做笔记,他们队的小齐就捂着肚子一边笑,一边进了屋,“哈哈哈,不知道谁想的馊主意,把居委会的张大妈叫过来和赵明珍怼上了,哈哈哈哈哈!”

“……”

小温彻底无语。

他们这边居委会的张大妈可是个雷厉风行的人物,按说在居委会,那必须是很细心,很会办事的人才做得下去,她偏偏是个暴脾气。

只是年轻的时候就相当厉害,能说会道,周围这一片,左邻右舍,乡里乡亲,都和她相熟,也都服她这个人。

如今做了居委会主任,群众工作做起来,自有她独特的办法,到也做得很好。

两个人对视一眼,小温轻笑:“走。”

偷偷摸摸出去,找到接待厅贴着大门,还没靠得太近,就听到张大妈不紧不慢的声音。

“……要说这天底下,像你女儿那样没心肝的孩子不多见,像你们这种白痴家长,也并不多,还是有人有满腔的侠义精神。”

“你说群众们骚扰你,你连家门都进不去,可知道你女儿的作为,要是大家都没有反应,不去你家堵门,那这个世界才没得救了。”

“他们警方不好说,要我说啊,天底下有点侠气的人越多越好,你女儿挨骂越多,你越该庆幸,庆幸咱们这个世界还没烂到底。”

小温死死捂住嘴,他都能想象赵明珍快要被气晕过去的模样。

别看张大妈说话不紧不慢,但她有一种能力,只要她一张嘴,除非她主动停下来,否则你就别想插进去半句话。

“你说那视频,警方肯定没有泄露出去,而且你也不看看,那视频怎么也不像是人间的技术手段能拍摄下来的,像是卫星拍摄。”

“也许是哪位大财主的私人卫星正好拍下了那一幕,还可能是老天爷也看不下去了,才让你女儿的所作所为曝光,让公众都瞧一瞧。”

“你别闹,也别怨,谁让老天爷此时此刻就愿意开开眼。”

“大妈好心,给你出个主意,你不是想给受害者家属下跪磕头?现在去吧,到人家门口跪着去,带着你女儿一起,没准公众看你可怜,还能给你们一家子一点同情心。”

“哟哟,现在想着你女儿高考要被影响了?一片慈母心肠,真让人感动,可你也得为人家大学想一想,要是让你闺女上了大学,那她的同学们还不人人自危,学校说不定得花钱装几千个摄像头就盯着你女儿。”

“别人家的孩子也都是宝贝疙瘩,谁敢让自家的宝贝接近你们家那道德败坏的,万一沾上一点你女儿的习性,大家还不哭死!”

“就是孩子品性好,不受影响,也怕你闺女给人家孩子下毒呢。”

小温从门缝里一看,赵明珍的脸上跟抹了一层锅底灰似的。

两个小警察实在受不了,笑得浑身乱颤,也顾不上看热闹,赶紧撒腿溜了。

张大妈说几句风凉话到不要紧,他们当警察的还是得维持自己的好形象。

两个人一出门,就抱着树一通笑,笑了一会儿,又沉默下来。

有什么好笑的。

现在张大妈能怼赵明珍一通,可是除此之外,还能如何?

他们没有能力杀了这个人,没有能力把刘梦露塞回到她妈妈的肚子里,让她根本就不要出生,也没有能力回到过去,告诉乔亚一声,你不要去救那个人。

“老天爷要是真有眼,怎么不早早落下一雷来,劈死这种自私自利的混蛋,省得祸害别人。”

小温恶狠狠地叹了一句。

……

第二天,赵明珍又来了。局里还没有祭出张大妈这个法宝,就见她整个人像从水里捞出来似的,浑身大汗,满脸惊恐:“露露不见了,露露不见了,你们快点把露露给我找回来!”

一众警察:“……”

方若华从小温那儿知道刘梦露失踪的消息时,也有些意外。

她刚找人给刘梦露寄了一封‘恐吓信’,说是恐吓信也不正确,就是一些刘梦露自己在很多人面前诋毁同学,侮辱同学的视频。

下一步还没有进行,刘梦露就失踪了?

第六百三十五章 报应

一开始,方若华和警察都没有多想,像刘梦露这种人,正好又处在眼下的乱局中,承受不了压力,做出什么事都不稀奇,只是离家出走很正常。

因为失踪的是未成年女性,高危人群,警方还是尽职尽责,第一时间,就派出大量警力开始调查。

很快就查到,昨天在永盛路中心街口,有一辆黑色面包车将刘梦露给……劫走了。

一群警察面面相觑,竟然是真有绑架案发生。

“……”

车牌到不是假的,就是车主三天前刚刚报案,车辆被盗窃。

警察们都不禁蹙眉,虽然使用的是被盗的车,可这伙劫匪看起来毫无顾忌,十分嚣张,完全没有易容改装,也没有避开摄像头。

尤其是对待刘梦露的态度也特别粗暴,完全不在意对方看到自己的脸。

这并非好现象。

赵明珍看过监控视频,整个人几乎崩溃,眼前一黑,倒在警局的大门上,碰得额头青肿。

方若华听到始末,觉得有点……没头没尾的失落,她的气还没出,到是有人抢先一步动手,还比她干净利落果决。

……

刘梦露被绑架的第十八个小时。

刘鑫目前还处于拘留中。

赵明珍直愣愣地瞪着那一群警察,半跪在地上,抱着刘梦露最喜欢的娃娃,满脸绝望:“你们救救露露,你们救救她……”

“为什么不救她,为什么……”

从监控视频就能看得出,出事时是下午,在繁华大街上,来往行人无数,只要这些人愿意伸手帮刘梦露一把,哪怕只是拦住人不让走,等待警察……

一切悲剧就不会发生!

赵明珍大恨,嘴里咬出一口鲜血。

小温也是唏嘘不已。

刘梦露被人绑走,她妈妈简直崩溃,仿佛失去一切。

“挺可怜的!”

年轻警察们终归还没有约会排解自己无处安放的同情心。

小温没说什么,只是心里未尝不想,这是不是因果报应!

刘梦露的自私,害死了乔亚……又害了她自己。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绑架事件的目击者很多,有两个行人就稍微有点懊恼:“我本来想报警的。”

他们没有说出口,因为刘梦露在衡市太出名,不说人尽皆知,可至少得有三分之一的人知道她的大名。

当时所有人都没多想,像刘梦露这种人,闹出什么事都不新鲜。

大家本能地不相信她。

警方确定四个绑匪,并没有用太长的时间,一接到报案,三个小时不到,绑匪的一切资料就摆在案头。

四个绑匪都是东营村附近的村民,王天武,李大路,齐向,张恒。

没有案底,身家清白。

他们和东营那边派出所取得了联系,也通知了村委会,但是这四个人已经有大半年没有回家,完全没有他们的踪迹。

银行卡没有用过,也没坐过汽车火车。

小温几个把资料翻来覆去,覆去翻来,都快翻烂了,都弄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绑架刘梦露。

第二十个小时,赵明珍的手机上收到一个视频。

赵明珍登时一愣,手一抖,差点把手机扔了。

小温连忙接过,直接打开视频,通知技术人员各就各位。

漆黑的房间,一束灯光落在地面上,隐约能看到地板上蜷缩着一个人。

“露露!”

赵明珍尖叫一声,死死咬住自己的嘴唇,泣不成声,“露露,我的露露!你们要做什么,冲我来,杀了我,放了我女儿吧,她还小。”

一群警察懒得理会赵明珍,仔细查看刘梦露的情况,这一看,心里都一沉。

情况真是不好。

刘梦露的衣服破破烂烂,遍体鳞伤,身上几乎是没有一块好肉的样子,嘴里全是血,疼得一抖一抖的,却一声都发布出来。

这是舌头被割掉了。

小温第一时间就确定这一点。

“人还活着。”

迟疑了下,旁边苏芮和周法医都道,“但是以她现在的伤势,流血的速度,恐怕坚持不了多久了。”

“呜。”

赵明珍死命抓自己的头,“没了露露,我也不要活了。”

视频全方位地展示刘梦露展示了差不多有七八分钟,才有一个低哑的,一听就是用了变声器的声音道:“第一,刘家所有财产,拿出去捐给红十字会。”

赵明珍使劲点头:“捐,马上捐,放了我女儿。”

小温几个警察面面相觑。

其实,刘家也剩不下多少钱,刘鑫都快要进监狱,他们家已经完了。

只不过这件事还没有曝光。

“第二,把我传过去的,刘梦露的照片贴到一中的宣传栏里去,由赵明珍女士亲自去贴,贴得数量不够多,不够显眼,那我可不认。”

“别忘了,告诉所有人你的女儿是个死了也没人肯给她收尸的烂货,要一直说,让所有人都听到。”

手机上出现的那些……完全不堪入目的照片。

赵明珍看了两眼,身体就抖动如筛子一般,脸色惨变,一句话也说不出,但她抬头看了眼自己的女儿,就什么都顾不上。

只要露露回来,她……她愿意做,她愿意去做。

“我不怕,露露也不怕,我们什么都不怕!”

警察们试图阻拦,但根本拦不住,赵明珍第一时间将自己剩下的钱全部捐出,一分都没剩。

连她的一些首饰,包,鞋子,全部通通卖了出去。

还咬着牙,拿着手机去打印了那些照片。

照片一贴到布告栏处,学生们一传十十传百,人人皆来围观,个个是目瞪口呆。

学校老师和领导们简直要疯。

赵明珍却是又哭又闹,跟疯了似的,不让人清理。

警方一时半会儿也拿她没办法。

小温简直担心,如果强硬地采用暴力手段把人弄走,赵明珍马上就能给他们惹出更大的祸。

而且绑匪如此肆无忌惮,警方确实有所担心。

小温指挥着所有人,一个个排查学校里的学生,老师,工作人员。

绑匪会让赵明珍把这些照片贴到学校的布告栏中,明显是和学校有关系。

曾经乔亚被P过的照片,就曾经在这个布告栏上被贴过,但是知道这些的,大部分都是一中内部人员。

这是封闭的重点中学,要排查,并不是特别困难。

第六百三十六章 目的

赵明珍跪在布告栏前,谁也拉不开,声声如啼血:“刘梦露,刘梦露是个烂货,呜呜,我说了,我说了,放了露露吧……”

学生们简直都说不出任何一句话。

一部分警察排查学校。

另一部分警察在网络上追踪敌人的痕迹。

技术人员将视频仔仔细细地分析。

“不对。”

苏芮皱眉,“把视频过滤一遍,清除背景音。”

不久,所有警察脸色骤变。

这个视频里被拘禁的,并不是只有刘梦露一个人,还有两个细碎的呻吟声。

声音很轻,是男人发出来的,所以一开始警察们没有注意,现在却听得清清楚楚。

小温一拍桌子:“该死,快,查一查最近几天还没有人报失踪。”

很短的时间,近期失踪的人口档案就摆在了他们的桌面上。

衡市这样的小城市,和大城市比到是有一点好处,人际关系比较亲密。

在大城市里,也许一个人失踪数月都没有人发现,因为很多人就是孑然一身,和任何人都没有真正亲密的关系。

也许某个人死在自己家,直到尸体发出臭味,才会有左邻右舍想起来找人查看。

在衡市这样的小城市,到少有离群索居,孤身一个的情况出现。

十三份尚未找到的失踪人口档案摆放桌案上。

小温翻了翻,忽然目光一凝,随手把两份档案抽出来,直接投影到大屏幕上。

不必他多说,所有人都发现了问题。

这两个人都是在金钗街的商店工作,是售货员,一个姓林,一个姓邹,全都很年轻,二十岁。

小温二话不说,把乔亚案件的口供调出来。

这件案子警方十分重视,整个金钗街,因为离案发地点最近,从里到外,所有的小商铺的老板,售货员都被问过口供。

失踪的那两个人的口供也被调阅出来,都是一问三不知,没有看出什么问题。

小温吐出口气:“再去问。”

几个警察直接去失踪人的家里询问,一开始问,到也没问出什么,只是问到第二个小邹家时,他姑姑犹豫了下,小声道:“其实小邹十二号那天晚上没回家,就是女高中生死亡的案子发生的那天。”

“因为他们店里新进了一批货,怕丢,他就住在店里了,还叫了隔壁店的小林,两个人作伴,打游戏来着。”

“那孩子没跟外人说过,乔亚案子曝光以后,到是告诉过我。”

“那天晚上半夜,大约一点左右,有人拼命砸门,还大声喊外面出事了,让帮忙报警,要不然借个手机用一下也行。”

“因为喊声忒难听,小邹和小林都嫌麻烦,没有搭理,还说了句滚,没空,打游戏呢之类的话。”

小邹的姑姑懊恼地不行:“哎,要是,要是……”

要是帮忙报个警就好了。

“我也说那小子了,事发之后,他还到处跟人说那女高中生真是个丑八怪,幸好那天晚上没出门,要不然还不给吓死。”

几个警察又在金钗街周围询问了一番,询问完之后,小温气得抽了两根烟。

那两个售货员在乔亚案发后都表现得很轻松,一点也没有自己当时应该出手相助的觉悟。

小林还和朋友们笑说:“这年头,谁还管别人的闲事,借手机?借什么手机,手机是老婆,能随便乱借?”

一帮人嘻嘻哈哈,完全都没有因为他们的不作为,害死了一条人命的概念。

按照这两个小子的想法,这怎么能怪到他们头上?他们就是报警,警察当时就能来得了?难道还让他们两个,大半夜的,冒着雨,去和歹徒拼命?

开什么玩笑!

警察们也是无语。

到不是说非要谴责这两个当时的不作为,那会儿谁也不知道具体情况,大半夜的他们不开门,情有可原。

可是,你事情做了,明显害了人家小姑娘,你难道不该有一点愧疚之心?

好吧,你不愧疚,你宽以待己,没问题,能不能别瞎叨叨,就当没这回事,你埋在心里别说出去!

这是什么好事不成?

小温叹气:“至少现在确定了,绑匪的目的就是为了……乔亚。”

苏芮等几个警察也很赞同。

“没错,这是报复。”

小温几个心里一沉,如果是如此,那别人不好说,刘梦露生还的希望,真是有些渺茫。

方若华也从自己的渠道知道了目前的情况,不禁怅然。

她眼前仿佛浮现出一幅画面,乔亚那天为黄丽琪拿药,正好遇见下雨,就在附近躲雨,却无意中发现两个女同学陷入险境,她很害怕,她想向人求助,可是附近没有人,也没有人愿意帮助她。

情况越发危急,迫不得已,她自己冲过去想要救自己的同学。

“哎。”

方若华忍不住叹气。

如果当时还有别人,提前报个警,哪怕是在外面吆喝几声,喊几嗓子。

也许,有那么一点可能把匪徒给吓跑?

如果刘梦露能有一丁点的良心。

她当时都上了车,稍微等乔亚一下,让她上车,实在不行调头去帮乔亚挡一挡,在那种情况下,她直接开车去撞那七个坏人几下,哪怕当真撞死了,又有何妨?

只要有一步能走对,乔亚就不用死。

可惜,这个世上没有如果。

方若华神色一动,低下头拿出手机发了条信息。

不多时,对方回信。

“唔,反而是我救了他们一命?”

她随手打开网页,上面三个男孩子跪在地上。三个人都是一脸青白,身上都是抓伤的痕迹,头发被烧焦,哭得不能自已。

“我们有罪,我们不该贪图美色,企图侵犯乔亚,我们混蛋,我们该死……”

三个人一遍又一遍重复这句话。

这视频因为涉及到乔亚,今天早上八点多钟上传,到现在为止,不过三个多小时,热议话题已经超过万条。

大概也正因为如此,他们三个反而逃过一劫?

方若华沉吟片刻,又发了条信息,让手底下的人严密监视这三个人。

现在他们三个惊魂未定,犹如惊弓之鸟,那是被吓的,以后会不会悔改,尤未可知。

第六百三十七章 找到

警方技术人员加班加点地分析视频,可是绑匪非常小心,视频里的房子完全封闭,看不到阳光,只有灯光,背景声音也没什么特别的。

他们这些警察也想像电视上经常演绎的那般,从一个视频里就能分析出人质所在位置,问题是大多数时候,根本就做不到。

三天后,警方束手无策,赵明珍几乎疯狂,那四个绑匪,到是老老实实地来市局自首了。

警察们:“……”

只是自首归自首,这四个人却没把刘梦露,还有另外两个被绑架的售货员交出。

他们四个跑到警局一坐,一言不发,警察们什么手段都不敢往这四个人身上用。

没办法,别看这几个长得彪悍,人高马大,劲也不小,却都是绝症病人。

一个脑瘤,一个肝癌,两个胃癌,全是晚期,没有救的那种。

他们四个查出来有病,就没想着治,也没告诉家里人,只一门心思赚一笔钱养父母,养老婆、孩子。

这四个绑匪自动投案自首,但是案情依旧没有太大的进展。

小温一干人只能彻夜不眠地调看监控摄像,下发协查通告,一边用最笨的法子,大海捞针。

另一边,调查所有和乔亚关系亲密的亲人同学朋友。

可这也不容易进行,乔亚的家境贫寒,没有多少亲人,她父母和姐姐就是恨刘梦露一行人恨的要死,他们也没有能力雇佣人手做绑架的事。

很明显,这四个虽然不说话,警察猜都能猜得出,这是收了别人的好处,替人去绑架刘梦露的。

四个绑匪也没有太过隐瞒,只是道:“我们不觉得亏心,要说绑架别的什么人,伤天害理,就是做了也担心报应到自己爹娘孩儿身上。”

“对付刘梦露,算个屁。”

“违法归违法,以后到了阴曹地府,阎王殿上咱也不心虚。”

警察们:“……”

他们怎么也觉得有点解气。

不对,不对,即便是刘梦露也不该遭此厄运。

方若华对此事也挺关注,主要是好奇,真是有些想知道,刘梦露未来的下场究竟如何。

警方的能力还是不容小觑,抓住绑匪以后,即便绑匪一言不发,还是从他们的踪迹下手,一步一步地缩小搜索范围。

三天后,小温在衡市地图上勾了一个圈。

“他们四个应该没有离开衡市左右三百公里。”

“面包车轮胎上检查出一种水草,还有一些红泥,技术部门排查了周围的水质,确定车辆应该经过了这一片区域。”

小温沉吟。

虽然缩小了范围,但是那也是一大片湿地,小的河流,湖泊纵横。

“不好找啊!”

到是方若华和他说有关许默的行踪问题时,笑眯眯提醒了几句:“城北牧马庄园的河道附近,有一大片仓库废墟,很是荒僻,除了个别拾荒人偶尔去转一转,鲜少有人经过。”

小温:“……”

这位女富豪可真是有些本事。

也是,任谁有人家那么多的财富,掌控着在国际上也不容小觑的势力,在区区一小城市里,也想知道什么,就能知道什么!

“许默未来堪忧!”

要是那小子最后不能抱得美人归,他自己痛苦,可是他要是有朝一日能如愿,恐怕也是夫纲不振的倒霉货。

小温也就是随便想一想。

目前最重要的还是找人。

警方在牧马庄园附近,搜索了一个多小时,就接到附近有人报警,说是仓库里发现大量血迹。

警察赶去,果然找到视频中关押刘梦露的地方,就是一废弃的仓库。

里面应该被人仔仔细细地打扫过,大体一看,没有留下犯人的脚印。

只是所有人根本来不及想犯人如何,一时间都怔住,毛骨悚然。

地上堆积成山的是各种让人想象不到的刑具。

带着倒刺的锁链,颈枷,铜锤,鞭子,铁刷子……还有种种让人看一眼都不忍心的东西。

警察们算是见多识广的,看了也浑身不舒服。

真难为那个绑匪了,这些东西也不知道是怎么弄出来的。

小温忍不住苦笑:“现在电视剧里某些剧情真该禁止,网络上有些东西最好不要传播。”

现在他们破案越来越难。

遇见的案子越发奇葩,也有犯罪分子们与时俱进,从网络上吸收了大量经验教训的原因在。

一个让人三观天塌地裂的案发现场。

就是没有被害人。

小温一群警察简直要疯:“这地上几滴血还没有凝固,应该是没走远!”

调集人手,就近搜查。

一群警察正一寸一寸地搜索,就听见不远处传来一声尖锐的惊呼。

小温抬头看去,就见远处道边的车辆越来越慢,渐渐都在路边停下。

好多司机下了车。

不多时,两个警察气喘吁吁地过来:“刘梦露找到了,被人……绑在九州雕塑上面,就是滨湖广场那一个。”

滨湖广场是衡市新建的广场,算是衡市人民休假度假最爱来玩的地方,每逢周六周日,人流如织。

广场上找名家设计,精心雕刻了一个金属雕塑,刻绘九州舆图。

经常有不少拍摄婚纱摄影的小年轻,跑到附近来摄像。

小温等一干刑警,连忙开车赶过去,赶过去的时候,警察们正想办法把人救下来。

只是,刘梦露双腿,双手都扭曲,衣服破烂,几近赤裸,只剩下一口气,还险之又险地被一条细绳子倒掉在雕塑最高处,想把人安安全全地解救下来,确实费力。

警方到是想驱赶看热闹的人群,可中国人看热闹的习性是自古就有,哪能驱赶得干净。

小温转头看了一眼,不知道多少人指指点点拿着手机拍摄。

还得说如今这手机是越来越强,比专业摄影的那些设备半点都不差。

“这是谁,在这儿玩无人机,赶紧的,收了。”

小温哭笑不得。

他到不同情刘梦露,可是这么折腾,影响真是不好。

刘梦露赤身裸体地吊着,谁都能看到她身上的伤痕,同情者少,幸灾乐祸者多。

小温不用去看网络上的评论,也知道现在这则新闻得有多么火爆!

果然,乔亚事件虽然上过热搜,可是,这热搜第一,碾压一众娱乐圈新闻的情况,今天是第一次出现。

第六百三十八章 为什么

在今日之前,还有不少人不了解情况,但是今天以后,估计大部分人,至少是喜欢上网的年轻人,就没有一个能不清楚事件始末。

“我从来不在网上说风凉话,但是今天真想说一句——活该!”

“天理昭昭,报应不爽。”

“敬乔亚一杯酒。”

“明天就拿着这视频去给乔亚上坟去,告慰她的在天之灵。”

一众网友,竟然没有一个肯同情一下刘梦露。

好不容易,终于把刘梦露从上面弄下来,还有一口气在,她没有死。

但是小温看了一眼她的脸,终于露出一丝异样的不忍心。

她的脸上不知道被什么横七竖八地割了好几道口子,血肉模糊,看这深度,恐怕就算去整容也很难治好。

直接上救护车开往医院。

小温转头看了一眼,苦笑:“等下还不知道有多热闹!”

媒体的反应速度那是相当快,他们赶去医院时,保证已经有一堆媒体堵住大门口。

救护车以最快的速度行驶至离得最近的,永顺医院大门前,医护人员抬着刘梦露一出现,义愤填膺的围观人群就一拥而上。

无数人围观。

无数人指指点点。

各种议论。

警察本来还护着,可人太多,实在是顾不过来,尤其是记者不知从何处得到消息,蜂拥而至,各种犀利可怕的问题一股脑砸过去。

刘梦露这个只剩下半口气的病人,被这么一惊吓,到是苏醒过来,迷迷糊糊地抬头四顾,满脸凄惶。

小温低着头小声道:“快点进去,真在咱们手里就这么出了人命,咱们要担责任。”

几个警察拼命护着医护人员加速。

还是几个医生皱眉大声呵斥,才打通一条通路,终于以最快的速度,小温彻底松了口气,瘫坐在椅子上,大口大口地喘息。

不多时,底下人来电话说,另外被绑走的小林和小邹两个售货员也被找到了。

他们到是没有生命威胁,虽然也被伤得不轻,头破血流,到底死不了。

“那两个人精神都快崩溃了,一直哭着喊着说对不起乔亚,说再也不敢了。”

“小邹的双手被拧得脱臼,到是能接上,以后也没什么大影响。”

只是多多少少可能会有一点不灵活的地方。

小温苦笑:“……问了没有,犯人是谁?”

“两个人只是哭,一问三不知,等刘梦露的精神清醒了再说吧。”

手术做了六个小时。

刘梦露的伤非常严重,左腿小腿骨折,身上多次软组织挫伤,肋骨也有折断的痕迹,手术做得还算成功,但是说不定会留下些后遗症,具体情况尚不明晰。

还有她的脸,之后要进行数次大手术,依旧无法确定能恢复到什么程度。

好几位医生看过后也只能摇头。

“最好的情况是恢复一部分,勉强能见人,但要经过多次手术,一旦不好,恐怕也就这个样子了。”

但是医生们并不太关心她的脸,更关注的反而是会不会留下很严重的后遗症。

“她复健方面最好找一个专家指导,多上上心,家属要做好心理准备,病人的左手可能会有一点不灵活……”

也只是简单说了几句,他们进行了这么长时间的手术,每个人都非常疲惫,说完便想离开,却瞬间被拽住,一动也动不了。

赵明珍一接到消息,就冲到医院,抱着女儿痛哭,此时听到医生的话,先是一呆,随即不敢置信:“怎么可能!”

她的女儿还没有成年,生命刚刚开始,怎会遭此厄运?

“你们,你们是医生,要负责任,不能不管我女儿,你们救她,你们必须救她!不能让她留下后遗症,治好她的脸,让她好起来!”

赵明珍想到刚才来时,那些记者和围观人群对她的呵斥痛骂。

她们一定会伤害露露。

这些医生也不会愿意尽心尽力地救治自己的露露!

赵明珍陡然一惊,猛地抬头,惊疑不定地盯着这些医生:“是不是你们对我的女儿做了手脚,你们要害我的女儿,你们想干什么!”

这些医生肯定是故意的,他们要害死露露。

一群医生也是无语:“……”

几个好心的医护人员也是有点同情,小声劝了几句:“你女儿伤得那么严重,能保住一条命,不留下终身难以痊愈的病症已经算不错了。”

赵明珍心乱如麻,死死的抱着女儿,此时此刻,谁来劝说也不肯听半句。

作为医生,他们有自己的医德,即便是面对这样的病人家属,还是尽心尽力地去安慰。

也幸亏他们当医生的,什么样的家属都见过,便是赵明珍再奇葩,到还能应付得过来。

几个年轻护士却没有那么好的修养,私底下没少吐槽。

“转院?尽管转好了,看人家搭理不搭理。”

赵明珍联系了帝都的大医院,但是所有医生听说了情况以后,都摇头。

医院甚至不同意转院,客气点的还听她哭诉几句,不客气地特别冷淡,直接就告诉赵明珍:“没有转院的必要。”

然后再也不搭理。

赵明珍去曝光,去投诉,去上告,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医院根本就不理会。

一时之间,满世皆敌人。

丈夫的审判下来,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刑,没收全部家产。

女儿躺在医院里,未来如何完全不可知。

赵明珍终于拖着疲惫的身体服软,折腾不起来了,开始研究最好的整容医院,准备办出国手续,去韩国治疗。

刘梦的情况的确很糟糕,非常的坏,断断续续发烧,持续了三天。

三天后,她终于苏醒,案子不等人,得知受害者醒过来,小温就叫齐了人,直接去医院找她做笔录,刚到门前,只见两个执勤的警察一脸无奈,苦笑道:“……你们自己去看。”

小温捂住额头。

大家都不用进去,就能听到里面嘶哑着嗓子,充满怨念的诅咒。

“滚,滚,不要碰我!”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要害我……都是你们,你们也想害死我是不是?为什么不救我,为什么?没了我,你的日子才好过是不是?我不要变成这个样子,我恨你们,我好恨!”

刘梦露的话语中充满了怨毒。

第六百三十九章 结束 (两章合一)

小温心里一咯噔,隔着窗户看去。

此时此刻,刘梦露躺在病床上,全身缠着绷带,一动都不能动,疼的满头大汗,咬着牙把世间最毒的诅咒倾泻到她看见的任何一个人身上。

赵明珍几乎要疯,抱着女儿泣不成声。

“露露,你这是戳妈妈的心肝,妈妈宁愿,宁愿……”她宁愿遭到这些苦难是她自己。

执勤的警察叹气:“医生和护士都不肯进刘梦露病房的大门。”

“就这样的状态,咱们恐怕难问出什么口供。”

小温几个警察面面相觑。

但是就算觉得很难问出来,可该去还是要去。

众人做好了心理准备,推门进去,赵明珍一脸麻木。

小温看到刘梦露的模样,心中叹息,她整个人枯瘦如柴,脸上缠着厚厚的绷带,就像一具木乃伊。

大概她没看到镜子,更大的可能是她本人不敢去看一眼镜子,心中还有希望,不愿意接受自己被毁容的事实。

连脾气最硬的小女警苏芮也没说话,皱了皱眉向旁边搭档身后退了一步。

她总觉得刘梦露眼睛里的戾气像是能把人吞噬掉一般,有一个巨大的黑色旋涡,会毁灭掉人的一切。

不过,这姑娘既然还有力气咒骂,问问口供显然没多大问题。

小温努力把声音放得和缓,板着脸,严肃道:“刘同学,我想你也希望,绑架你的犯人早日受到法律的制裁,现在告诉我,你知道犯人是谁?”

刘梦露浑身发颤,神色间流露出强烈的恐惧,嘴唇不停地哆嗦,良久才嘶哑着嗓子,一字一顿地道:“是吴年,是吴年,不对,是高天海,田浩,不对不对,是周安民,是他们所有人,他们所有的人……”

她神色越发恍惚慌乱,像是陷入了一个奇诡的梦境,牙齿咯吱咯吱作响。

心电图剧烈地响起。

外面医生护士一拥而入,把小温等几个警察轰出病房:“都出去。”

“镇静剂……”

刘梦露的情况显然不好。

花了差不多快二十分钟,她的情况才重新稳定,小温几个却是面面相觑。

“看来是问不到什么有价值的口供了。”

小温登时头疼,而且她这精神错乱的模样,就是有口供,恐怕也不可信。

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绑架刘梦露的的确不是一个人,她身上的伤痕绝不是一个人造成的。

“至少有三个人动手,还可能更多。”

好些警察都有那么一点抵触情绪,虽然也知道不应该,面上也不显露,但心底深处真不怎么愿意继续这桩案子。

小温私底下还和方若华道:“只要想到我熬夜加班,拼死拼活,就是为了刘梦露那样的人,真是……有种不想干的冲动。”

“还是许默潇洒!”

许默其人,在他们市局也是传奇人物,本来是档案处的文职警察,后来竟然成了他们技术部门的骨干,人人捧着,人人供着。

看看,他们警局这些人,人人忙成狗,单身狗一般很难找到合心意的对象。

再看看许默,人家还有闲情逸致泡女孩子,说要学心理学,局里就帮着协调,给最好的资源。

“真是羡慕。”

许默一消失,小温这个本来和方若华只是点头之交的小警察,到是和方若华成了熟悉的朋友,时不时通个电话。

真正和方若华接触,他到有点理解许默。

如果有一个家财万贯,大方豪爽,待人诚恳,气质还很特别,十分有能力的女性在自己面前出现,他也很乐意谈个恋爱。

这日,小温正和方若华通电话,想着许默这么长时间不出现,会不会真出了意外,多少有些忧虑,就听他们队上最年轻,也最倔强的小警花苏芮,一脚踏进大门,连灌了三大杯纯净水。

“温哥,有人来自首……说是绑架刘梦露的人。”

小温:“……”

来自首的是吴年,一中尖子生,向来是年级前三名,第一名的时候还居多。

可以说以一中的教学水平,只要高考不发生意外,全国所有大学由着他挑选,想读哪一所,就是哪一所。

他一到警局自首,可是捅了马蜂窝。

不光是父母亲朋关注,就是学校也十分意外,一中的校长亲自致电,说自己不信吴年会做出绑架的事。

而且性质是如此恶劣,手段是如此毒辣。

如果真是他做的,以他的作为,影响之坏,他这一生就彻底完了。

可是不信也没办法,吴年非常冷静,叙述详细,此时此刻,他简直不像一个单纯的高中生。

他说自己把家里他爷爷留给他上学的钱拿出来,又承诺以后给那四个绝症村民养家里人,就说服对方帮他绑架刘梦露。

吴年还专门找人一样一样地打造刑具,就是为了让刘梦露感受什么叫绝望。

警察们听完他的叙述,看着他的表情,瞬间就明白——这孩子已经疯了。

小温看到他的脸,心里都隐约发冷。

一次突发的事件,这是要毁掉多少人。

警察们经验丰富得很,到是确定这件事肯定跟吴年有关,但是绝不可能是他一个人做出来的。

这边正想办法打开突破口,又来了一个……来自首的。

是矿泉水公司的一个员工,经常去一中送桶装水,今天来投案自首,说自己是绑匪,言之凿凿。

还说为了绑架刘梦露,他策划许久。

“我自己没多大出息,但是爸妈给我留下好几套房子,当初拆迁,我们家一共得了六套楼房,我卖了一套,凑了钱雇人绑架的刘梦露。”

“……乔亚是个好姑娘,有一次我腰疼,她看出来,愣是一个人帮我搬着水桶上了十一楼。”

“其实我不缺钱,早就可以退休享清福,可我就是想多和人接触接触,想多见见乔亚这样好的孩子……”

“刘梦露她该下地狱!”

四十多岁的送水工面孔扭曲。

嫌疑人的话并不文雅,但却一听便能听得出来,是真正愤怒到了极致。

好几个警察都忍不住眼眶发红。

但是,现在有两个嫌疑人投案自首,都不肯承认除了自己之外还有同伙。

每个人都说就是自己做的,不关别人的事。

警察们个个头疼。

方若华听说以后心里有点不是滋味,其实警方想查清事实真相,应该不是绝对不可能。

事情发生过,必然留下痕迹。

虽然刘梦露被刑讯的仓库,算是让人清理了一次,但清理得再仔细,又怎么可能一点痕迹也留不下?

但很困难也是真的。

警方调查还没有进展,警局又来了几个投案自首的。

有学校的另外两个学生,有学校看门的那个孙大爷,还有学校小卖部的周奶奶。

他们的情况要比吴年好些,却也是憔悴苍白,一只脚踏入地狱的模样。

警察:“……”

方若华都无语。

说起来如今算是人情冷漠,邻居之间相处十多年,街上见面不相识的情况都有。

人们对于身外事多漠不关心,这些人的行为,连警察都良久沉默。

小温忍不住闭了闭眼,对吴年叹了口气:“刘梦露是错了,她该受到道德的谴责,但是,罪不至死,她现在却是生不如死,你的行为,和那些恶人又有什么不同?”

吴年冷笑,一言不发。

心里却轻嘲,乔亚死了,他已经置身地狱,不把刘梦露拖下地狱陪他,他如何能甘心?

消息一经传出,全网热议。

网友们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网上也是众说纷纭。

到目前为止,案子还未曾有一个确定的结果。

一中的学生们知道乔亚案后续,大部分人都难过的厉害。

方若华搁下手机,看过新闻,又看了看吴年的相关档案,不禁叹息。

档案中记录,吴年自己只是工薪家庭出身,在此之前,孝顺父母,友爱邻里,时常去流浪动物救助站帮忙给动物们洗澡喂食。

还会偷偷摸摸攒下零花钱和压岁钱,捐给山区希望小学一类的地方。

他和乔亚是在流浪动物救助中心熟悉起来,走得很近,渐生暧昧情愫。

两个人约定好,会一起考上最好的大学,然后就在一起。

当初乔亚毁容以后,整个人陷入崩溃,是吴年鼓励她去许默那里做了心理辅导,渐渐从绝望中挣脱。

两个经历磨难的少男少女之间的感情,并不是高中生之间萌芽的那种初恋,要更复杂深厚。

乔亚死去,吴年会崩溃,做出眼下这等可怕的事情,到也不是不能理解。

年轻的学生,本就冲动。

好多网友却忍不住叹息:“乔亚泉下有知,也该欣慰。”

这个孩子生前应是帮过很多人,她的善良不是全无回报。

就说绑架刘梦露的绑匪,他行径残忍,已然疯狂,的确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但就是这让人惊惧的疯狂,也能看得出来乔亚这短暂的生命,有人视若珍宝。

她在很多人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方若华看无数网友叹惋,深恨乔亚要救刘梦露,只觉不值。

她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可人们自己做不到,终究还是向往至善至美。

刘梦露一念之差,看似只害死了一个乔亚。

也许,她还觉得乔亚的死亡是解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这又岂止是毁了乔亚,像吴年,还有所有掺和进来的人,他们的人生都被毁灭。

刘梦露自己,更是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方若华觉得,刘梦露自己也不可能不后悔,只是她不敢后悔。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如果承认一切的源头正是自己,那岂不是连怨恨都无处安放?

像现在这般,恨这个世界,恨其他人,甚至连她父母都怨恨,总比自己一个人承受要轻松得多。

只希望这个案子,能让这个世上的人都来反思下自己的所作所为。

世上少去几个刘梦露,可以避免很多悲剧发生。

想这些无用,事情已经发生了,也就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正好负责调查许默踪迹的人又来了报告,方若华便不胡思乱想,静下心慢慢看。

因着找不着人,这报告反而是越来越长。

方若华扫了几眼,不禁失笑,不得不说,外挂给安排的这些人,确实是非常有能力。

连许默经常出入书店,买好些女人最爱读的言情的事都调查出来,连书目都给列得清清楚楚。

可惜,人还是找不到。

也只能相信大能们上上大吉的平安签,祝愿许默遇难成祥,平安无事。

过了几日,刘梦露绑架案还在纠结中,乔亚的丧事却终于办完了。

父母再是不舍得,姐姐再是痛苦,死去的亲人依旧已经死去,应该入土为安。

遗体送别仪式,方若华有到场,只是没惊动任何人,跟在成群的,来吊唁的人后面,奉上鲜花一束,祝福一份。

愿她来世幸福快乐。

送别乔亚的人很多,连乔亚的妈妈都没有想到,他们沉默中有些内向的女儿,居然有这么多的朋友。

虽然有相当一部分,是收到消息,特意来相送的网友,人人哀痛,个个肃穆。

乔家人心里的伤痕也许永远无法平复,但如今的结果,应该也稍稍能安慰他们几分。

听说吴年也想来,差一点自残,跪下求那些警察,最后还是上面特批的,让他也来送乔亚一程。

估计警方也觉得,应该给乔亚这样的孩子,一个相对好一些的终结。

方若华让人送了礼金,撑着伞遮挡阳光,慢慢向外走,刚走了几步,就看到许岚女士。

柔和的阳光下,许女士翩然若仙,风华绝代。

方若华有时候也很自恋地认为,自己越长越美,有句话是美人在骨不在皮,很是有些道理。

但看到许女士,她的自信就稍微少了一点。

以这位的颜值,若是显露出真容,怕是整条街道都要被堵得水泄不通。

“你该出发前往下一个小时空了。”

许岚犹豫了下,轻声道。

方若华眨眨眼,总觉得许女士有点欲言又止,不过去小时空也不是一次两次,她如今也算驾轻就熟,到不怎么当回事。

许女士叹了口气:“下个小时空有点特别,不过,也没多少影响,相信你应付得来。”

第六百四十章 动手 (两章合一)

永宁十九年秋。

又是一年冬日到,雪至,亭台水榭,银装素裹,纷纷扬扬的大雪下了七八日,天地间一片素白,乍一看洁净到让人心里发慌。

在富贵人家看来,到也别有风味,贫苦人家在这样的日子里,却是必须竭尽全力去挣一条活路。

这两年世道是真不好,大旱连着大涝,朝廷赋税也是一载重过一载,四境不安,盗贼横行,升斗小民们卖儿鬻女难度日。

便是还算繁华的南安城内也不太平,三三两两的茶舍、食肆都安安静静的,食客们脸上也多带几分愁绪。

道边一匹骨瘦如柴的驴拉着辆平板车,上面堆放着七八具尸骨,慢吞吞向城外驶去。

卖馄饨的曲老头叹了口气:“又是海寇闹的!”

路过的行人,面上都有些戚戚。

当然,外头再是尸骸如山,也影响不到南安城首富,许家的莺歌燕舞。

伴随着丝竹声,从头到脚只覆盖了一层薄纱,半遮半掩间极具风情的舞女,媚眼横飞。

许家大老爷许大福怀里抱着个活色生香的美人,背靠着貂皮的软垫,一张略圆润的脸上露出几分惬意,转头冲半躺半瘫坐,眯着眼打拍子的兄弟笑道:“听说弟妹前几日又给你纳了一个?”

其他人也纷纷嘻嘻哈哈地笑起来:“这都是第几个了?”

“光这个月就是三个,二哥你如今可是日日做新郎,了不得,了不得!”

“咳咳,夫人真是贤惠,贤惠的很!”

“老二,你真是好福气,我婆娘连我睡个丫头,都要醋上半个月。”

“听说前阵子想给你讨的那个方氏,好到老太太直接塞给老六当婆娘了,质量够高的?”

被打趣的那人连头也不抬,直接冲他们翻了个白眼,就因为此事,人人都以为许家兄弟争女人,天可怜见,他在之前,连那女人是黑是白都不清楚。

许大福莞尔,忽然想起来:“老六那小混球又不着家?娘刚给他娶了老婆,就把人家好好的女人扔家里守活寡,你们两个当哥哥的好歹也说他几句。”

正说着话,只听外面一阵骚乱,二老爷的长随周礼连滚带爬地滚进来,大声道:“老爷,二老爷,海寇进城了,快,快……”

“这个时节?”

冬日里以前少见海寇。

在座的几人脸色骤变,本来悠哉坐在藤椅上的大老爷许大福瞬间起身,把怀里的美人往地上一推,也不管她哭嚎,连声吩咐道:“各房紧闭门户,关上大门,许林、许建,你们哥俩带人去护着老太太。”

“老二,收拾那些要紧的东西,送去地窟。”

“老三,你去护着女眷,嫂子们,小嫂子们,还有你侄子侄女就都托给你。”

许大福自己一伸手,把腰里的长刀拔出来,以和体型完全不符的速度直奔正门,攀着石梯上了墙头,已经能听到外头鬼哭狼嚎地喊叫声。

东边起了火,一大团的黑烟笼罩了半个城。

许大福心里紧张,手心里汗津津的。

“老爷,外头来报,薛将军把大半的海寇挡在西门,北门破了,闯进来百十人……”

许大福目光登时一黯,别看只有百十人,可海寇凶悍,怕是要损失惨重了。

“薛将军肯定已经派人去谈判,海寇不过求财……不碍事,不碍事。”

许大福也不是个担不起事的性子,作为一家之主,没有能力,可撑不起这么大的家业,但是他不能不怕。

那些海寇根本不是人,比畜生还畜生,许家家大业大,根基就在南安城,是真招惹不起,好在城里也不是头一次应付。

往日,海寇每年也要闹上几回,只是少有闹得这么大的时候,通常是佯装攻城,要些好处而已。

正想着,许大福扫了一眼门外,眼前一黑,双手发抖:“那,那是不是夫人?”

身边又黑又壮的随从瞅了一眼,也不禁惊呼:“啊!”

就在外面不远处,一辆马车拐了弯,狂奔而至,眼看就要奔到门前,马忽然失蹄,瞬间歪倒,整个车都倒下,里面骨碌碌滚出好几个女人。

许大福一眼过去就吓了一跳:“夫人!”

满头珠翠滚落的那个,可不就是他的夫人。

别看他平时表现得爱沾花惹草,但是对明媒正娶的夫人,那绝对是放在心尖上疼。

在家里,他连半个妾都没有,也不睡通房丫头。

“愣着干什么,还不开门,出去救人!”

眼看着后面黑压压一片半秃的人头露出来,起码有十几个,许大福几乎一头栽下墙。

一群家丁手忙脚乱地开了笨重的大门,拿上刀就向外冲去。

但登高望远,在高处看下面,觉得很近,真正跑起来才知道厉害……家丁们使出吃奶的力气,也是鞭长莫及,根本赶不上。

眼看海寇已经大笑着冲到女眷们身边,跟戏耍耗子似的,把人团团围住,个个凶神恶煞,许大福浑身发抖,一个字都吐不出。

完了!

许大福强撑着不要闭眼,瞪大了双眼看过去,就见海寇们已经伸手要去抓地上满身泥土灰尘,跌得七荤八素的女人们,女人们嗷嗷大哭。

瞬间,一道光闪过。

地上一道黑影陡然蹿起,为首的海寇一惊,刚一低头,就见自己的马腹喷出一股血,登时控制不住,连马带人都栽在地上,他心中惊怒,刚一抬头,脖子就让人一扭,没了气息。

海寇们愣了愣,手中长矛一抬,定睛看去,竟没看到是什么人动手。

也就一晃神的工夫,又一个海寇被勒住脖子,连话都没说出,同样丢了性命。

他手里的长矛也穿透另一个海寇的胸口。

眨眼工夫死了三个人。

一群海寇满脸震惊,目光迷惘,个个戒备,这才才看清楚动手的人。

那竟是个外面罩着绿色棉坎肩,只拿一银钗挽起头发的女人。

身体极瘦弱,看起来绝对不超过十五岁,此时白着脸,神色却淡定的很,随手把断裂的金钗扔下,两膝一夹马身,她座下的马匹前蹄高高跃起,一下就把另外一个海寇的胸口给踩塌了。

“四个!”

还剩下六个。

到这时,许家的家丁已经赶到,拼了命地杀过来,个个悍不畏死。

这些海寇平日里也是极凶悍,但今天遇上这么个瘦弱的女子,就愣是被吓住了。

战场上被吓住,结果可不就稀里糊涂地丢了性命。

许大福管不了那么许多,气喘吁吁地冲出大门,一把抱起自己媳妇,上下检查了一遍,见只有膝盖和额头上略有点擦伤,这才松了口气:“万幸,万幸,你要是出什么事,岂不是要了我的命!”

庆幸完,他这才抬头去看自家媳妇的救命恩人,这一看,不禁意外。

救命恩人已然下了马,苍白的脸色,娇喘微微,眉眼柔和。

他怎么觉得,眼前这女人,有点像自家老娘给老六从老二那儿,抢来的媳妇?

不可能……吧。

方若华也希望很不可能,心下叹息,莲步轻移,一步三喘,缓缓趋向前去:“大哥有礼。”

许大福:“……?”

“外头情势不明,嫂子也伤了,不如先送嫂子们回去?”

方若华略低着头,斯斯文文地道。

家丁们这才回过神,连忙扶起女眷们进了院门,重新把院门合上,众人总算松了口气。

方若华默默接了丫鬟递过来的帕子,稍稍擦了把脸,颜色鲜嫩的衣服上也染了一点血,其实不多,她动手时避开了大部分的血污。

眼前这点小阵仗,她还应付得了,打得仗多了,杀人不沾血的本事,也就越来越强。

若不是眼下这具身体实在不行……

方若华幽幽叹息,院子里各色人等忙忙乱乱,她整了整衣服,默默跟在许大福等人身后,又踱步出了大门。

她的确是又穿越了。

她来的那日,也是这样……‘歌舞升平’的某一天。

……

园子里丝竹歌舞,欢声笑语。

许家东头的修英斋,大门上挂着红灯笼,虽是鲜艳,到也隐约透露出一丝凄楚,烛影摇曳,窗外隐隐约约传来一阵阵笑谈声。

伸手按着爆炸一样剧痛的头,半依靠在床上,深深吸了两口气,只觉得胸口也疼的厉害,浑身虚软无力。

她默默念了几句口诀,平心静气,这才稍稍好些,但还是觉得手脚都不是自己的。

隔着红盖头,不着痕迹地摸了摸身下的床铺,铺面上铺着的褥子还算细滑,铺了一床花生桂圆之类。

低头向下看,一双绣花鞋,红色的。

大红的袜子,大色的裙摆,手指纤细,手腕上还戴着一对金灿灿的手镯,镯子虽然不说多么精细,却是分量十足。

听外头两个碎嘴婆子的说法,这镯子似乎是从男方的聘礼里挑选出来的。她现在作为新嫁娘,今天刚刚被三媒六聘地抬到这一家。

嫁的应该不是什么贫寒小户,似乎也不是世家大族,应该属于暴发户一类。

方若华随手开了直播,扫了一眼直播间的名称,不禁有些意外。

上面是一片没实际意义的乱码。

直播间还有十几个水友闲来无事刷屏玩,看到她不禁失笑:“哟,三妹嫁人了?”

“这开篇有意思,三妹,好久不见,要不要我们给你添份子?”

“不过这回直播哪本?”

方若华摇了摇头,回了一句——“不知道,我胡乱播,你们胡乱看。”

一众水友:“……”

方若华眨眨眼,她确实不知道,只是,看来又到了各种不方便的古代,挺烦人。

慢慢接收了脑子里四处乱窜,蹿得她心烦意乱,只想打人的记忆,方若华轻轻吐出口气,幽幽叹息,忍不住暴怒:“混账王八蛋,什么玩意!”

门口守门的婆子吓了一跳,齐齐怔住。

直播间一干水友也给吓得噤若寒蝉。

私底下不禁腹诽:“是不是编剧们又随便耍咱们三妹玩?”

“编剧有没有那么大的胆子?”

“反正我是觉得这直播间的编导一类,个个吃了熊心豹胆,整日消遣老板。”

方若华却是懒得理会。

她这次穿越的原主,没有名字,家里人叫她大妹,原是南安城一豆腐坊小老板的女儿。

除此之外,她还有一个身份——重生专业户。

老天爷也不知道是太喜欢原主,还是就是想整她,给了她两次重来的机会。

豆腐坊小老板姓方。

方大妹是小老板的长女,自幼也养得精细,虽然也没有读过什么书,到是跟着身为童生之女的亲娘,认识几个字。

长到十四岁上,到了该说亲的年纪,就和南安城里一家小茶馆的小儿子,赵易寒定了亲,也算门当户对。

按照常理来看,两个小门小户的人结合,应该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一生或者平淡,或者有些波折,也就这么过去了。

但是事情的发展,却不怎么符合常理,颇为戏剧化。

当日定亲没过多久,赵易寒就到南安城的净峰寺里求了一个签。

有大师给他批命,说赵易寒命里不能早娶,必须要年过二十五,才可定亲,否则必然会折损福禄寿。

这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一开始赵家好似也不相信,可是又冒出一个算命先生,直接登门拜访,直言若是赵易寒早娶,恐怕活不过二十。

赵家万分抱歉,可是只能退亲,总不能耽误了大妹。

他们家姿态放得极低,聘礼全不要,只说给大妹当嫁妆,还私底下给了不少补偿。

这下子,确实不退秦不成,方大妹和赵易寒同岁,赵易寒二十五,方大妹也二十五了。

当下女孩子成亲都早,十五岁当娘是很正常的情况,别说二十五,过了十六岁还不成亲,就要缴纳大笔的罚款,交不出钱,官府会给强制婚配。

豆腐坊小老板既是舍不得因为这个给女儿交那么多钱,也怕女儿蹉跎成老姑娘。到时候让官府出面,那么嫁的可就不知道是黑是白,是人还是鬼。

方家权衡利弊,还是退了亲,重新备了厚礼去找媒婆,准备再给家里的姑娘说一户好人家。

第六百四十一章 纰漏

正好,南安城首富许家的二奶奶,要给自己的丈夫寻一良妾。

许家最近这一年,在南安城很是有名,街头巷尾人人议论,许家的二奶奶忽然喜欢给丈夫纳妾,今年一年,逢年过节要纳妾,一月纳个好几回,至今抬回去十一个小妾,良妾到还是第一个。

南安城里老百姓们纷纷感叹,私下里不禁调侃:“这也就是今朝,换了前朝,二奶奶就是贤惠,以二老爷的身份地位,也寻不到正经的妾。”

当下大周朝的规矩,不禁止纳妾,富贵人家寻个良民为妾没多大问题。

但是换到前朝,不是官宦人家,只能四十岁之后无子,才可有一妾,当然,私底下养些女人在家里充妾使唤,到无人计较。

二奶奶相中了方大妹。

方大妹本该一顶青色的小轿子,让人抬到了许家,给二老爷当小妾。

没想到,许家老太太见了方大妹的画像,她身边的嬷嬷最会相面,说方大妹是好生养的命,竟然动了心思,明媒正娶地许给了家里的好六。

这一下子可是喜从天降。

毕竟就是当妾,因着许家日子过得富贵,方大妹也没有多少不乐意。

这年头,普通人生活艰难,方大妹的家境也不算赤贫,可平日里也只能吃个三四分饱。

可能的话,任何一个姑娘都会想有风骨,有气度,奈何人要是吃不饱饭,穿不暖衣,每个冬天都要发愁会不会不幸熬不过去,那是真硬气不起来。

许家这样的大户,南安城首富之家,往日可是小门小户绝对不敢高攀的,如今做成了这门亲,方家人都笑得合不拢嘴。

方大妹就这么嫁给了许家六爷,过了半年的好日子,可是没想到,就在半年后,南安城的南安郡王,因助太子谋逆被递解进京,皇帝大怒,牵连甚广。

许家和南安郡王关系十分亲密。

想一想也明白,许家是南安城首富,南安城又是南安郡王的封地,这买卖要做得起来,日子过得风光,又怎么可能不巴结王爷。

当下这世道,再是巨商,再是豪富,那也是权贵人家的钱袋子。

以往许家借助王爷的势,风光无限,如今,自是跟着落难。

家财被抄没,全族十六岁以上的男丁尽数斩首示众,下人发卖。

幸亏许家人还算厚道,提前发现不好,连忙遣散了妻妾,方大妹在南安城好歹也是有娘家可以依靠,也可被娘家接了回去。

只是,她这半年来,吃饱喝足过上了好日子,哪里又肯回去过难捱的困苦生涯。

何况如今家里弟弟娶了亲,是弟媳妇当家做主,对于她这个大姑子颇看不过眼。

在家里过了几个月,怎么也不习惯。

她习惯不了日日天不亮就起床干活磨豆腐,习惯不了没有人伺候,还得照顾一家老小的饮食起居,更是不能习惯每天吃粗粮,还吃不饱。

不光不习惯,她连饭都吃不下去。

正好,有一行商路过,看起来富裕,路上时间长,有心纳一妾回家。

经过许家好吃好喝地供养,方大妹看起来细皮嫩肉,比寻常抛头露面的女孩子们鲜亮,商人一眼便相中。

方大妹就不顾家里人的反对,竟执意嫁了自己。

从此,一生远离故土,和众多与她一样遭遇的女人一般,不死不活地混了下去。

那之后很多年过去,内有乱匪,外有强敌,东北蛮族进犯,朝中文盛武衰,再加上奸相把持朝政。

太子因谋逆被诛杀,皇帝再未曾立太子,以至于端王和齐王争夺皇位,大周朝也一度有倾塌的危险。

一乱就乱了十余年,老百姓们艰难求生,直到新帝登基日子才太平些。

登基为帝的这一个,既不是太子,也不是齐王,而是陛下流落在外的皇子,豫王。

本来谁登基都和他们这些升斗小民们没关系,可是有一年,皇帝南巡,途经南安,方大妹跪在人群中也有幸瞻仰圣颜。

只这一眼,她就如遭晴天霹雳。

那是赵易寒!

她曾经的未婚夫,小时候时常见到的小玩伴。

从那之后,方大妹就浑浑噩噩,拼命搜集新皇的各种消息。

虽说她地位低,不可能知道多少隐秘,可老百姓们对皇帝家的八卦本来就很关心。

这个皇帝的经历也很新奇,感兴趣的人也更多,加上皇帝并无多少隐瞒的意思,很快他的出身来历就天下人皆知。

八卦有云——当年老皇帝在世时,独宠贵妃言氏,言氏乃是将门虎女,父亲为镇国大将军,长留王言轲,言子舆。

言轲战功赫赫,当时在朝中文武心中威望极高,永宁三年,二月,朝中却发生了一起大案。

有东北郭家村的一老一少两个人,敲响了登闻鼓,受了三十杖,状告长留王杀良冒功,且私藏铁矿,金矿,意图谋逆。

老皇帝震怒,命手下绣衣御史王仲元详查,证据确凿。

三月,皇帝下旨,言家上下,三百二十一口人,斩首示众,言贵妃当时已经身怀六甲,气怒之下早产,产下了一个男婴。

皇帝迁怒言贵妃,连贵妃生产也无人理会,言贵妃到底是受宠多年,在宫中也有自己的人脉,便吩咐身边的宫女吴英带着孩子逃出宫去,从此隐姓埋名,过普通人的生活。

只是后来查出,言大将军谋逆之事,纯属奸相,李瑾,李瑞卿为报私仇栽赃陷害。

言将军平反,皇后所出的皇子已经出落得十分优秀,还凭自己的力量为官一方。

总之,嫡出的小皇子就是天命所归,合该他当这个皇帝。

方大妹听说了这一切,日日后悔,又是多年劳碌,忧思成疾,很快就病死了。

等她带着满腔说不出来的不甘愿闭上眼,再一睁眼,竟然又回到她十四岁。

与赵易寒的婚事已然退掉。

许家下了聘,她的人却是还没被嫁进注定沉船的地方。

方大妹心情激荡之下,借着上街采买的机会,偷偷跑去找赵易寒,哭诉自己不愿意当许家的媳妇。

他不能早成亲也没什么,自己真心愿意等他,十年二十年都等。

只道许家老六根本是个纨绔,听说动辄打骂屋里的丫鬟,要是嫁给许家,她就直接抹脖子不活了。

赵易寒不是狠心之人,与方大妹自幼相识,小户人家不讲究什么男女大防,两个人算是常常见面,爱情肯定说不上,感情确实有。

想了想,明知道不应该,还是一咬牙,拿了自己赚的钱,去求方大妹她爹,帮着大妹还了聘礼,他愿意再出些银钱,作为嫁妆,希望方老爹另外给方大妹选一个人家。

虽说许家是大户,可齐大非偶,这门亲也不一定就真的特别好。

许家想娶妻,只有别人上赶着找的,不缺一个方大妹,到也没怎么为难他们。

方老爹那好歹是方大妹她亲爹,虽然心里觉得自己再也不能给女儿找另一门好亲,可现在女儿寻死觅活不同意,不要说白得些赵易寒给的嫁妆,就是没有,他也只能叹气,回过头另给女儿找一门亲事。

赵易寒和这个当爹的想得不错,问题是,方大妹一门心思只想嫁给赵易寒,将来好做皇后。

她想起那日新帝携着皇后的手,温柔呵护的模样,一颗心就仿佛要化了似的,时不时幻想自己做了皇后,住在那么大的皇宫里面,和皇帝有多么恩爱,要享受何等的荣华富贵。

赵易寒却是认认真真拒绝了她。

其实他本身无所谓娶亲不娶亲,本来也没开窍,但是家里人却不知为何不怎么同意,既然已经退了婚,他就不好再耽误方大妹。

方大妹却是一意孤行,痴痴守着不肯另外嫁人,连她爹看不过眼,给她另外说了门亲,她都寻死觅活非要等赵易寒不可。

一年又一年,赵家举族搬迁到乡下,离开混乱的南安城,方大妹收拾了个小包袱,就扔下家人匆忙跟了去。

她纠缠得厉害,赵易寒没办法,只好让自家爹认了她当干女儿。

方大妹就看着赵易寒打击海寇,追回朝廷运送边疆的军饷,得到县令的看重,被推荐给县里教谕为弟子,一路青云直上。

看着这个男人当了官,知道自己的身世,帮言将军平反,恢复了身份,登基为帝。

可是这一路上,这个男人没有多看自己一眼,处处向着不知从哪里来的表妹,就因为那个表妹学富五车,能文能武,有谋略,能帮他!

赵易寒登基,就娶了表妹为妻,册立为皇后。

那一天,方大妹痛哭失声。

接下来数年,她用尽各种办法想要对付皇后,别人却只当她是个挺不懂事的小东西,并不把她放在心上。

她实在不懂,自己为什么会失败,只因身边的人都劝她,说皇帝爱重皇后也是应该,是皇后一路扶持帮衬,辅助皇帝走到今天,他们是患难夫妻,自然恩爱。

方大妹只觉得,要是自己也能辅助他,帮他的忙,那她也能做皇后。

沉浸在沮丧和无助中,方大妹病逝。

再一睁眼,居然又一次,重生了。

方若华:“……”

这位原主,这个方大妹,也未免太过得天独厚。

不过,老天爷似乎发现了自己的错误,她这次重生得晚了一些,人已经嫁进了许家,结果一气之下,呜呼哀哉,丢掉了‘好不容易’得来的宝贵生命。

方若华初初来时,方大妹的意识里还充斥着这一次,她要辅助赵易寒争夺天下。

第一次重生,她重生前只是个小门小户出身的商户丫头,目光只在方寸之地,并不知外面的大事,想帮忙也无从帮起,可这一次不一样。

她好歹已经读了些诗书,还知道许多将来大放光彩的能人,现在这些人还不曾显山露水,鱼困浅滩,正该拉拢。

她也知道什么人大奸若忠,知道未来很多很多事情,她肯定很有用,一定能让陛下另眼相看。

方若华当即一口气憋胸口,上不去,下不来,难受的要命。

这都重生两回,竟还只想妻凭夫贵?自己努力立起来,活得好,比什么不强?

知道未来,借机想办法在自己手里攥些底牌,能让自己能在这乱世中别身似浮萍,朝不保夕也是好的。

只能叹一口气,好吧,其实方大妹还挺有‘雄心壮志’,古代女子都想当皇后了,志气还能不大?

方若华自己却是没心思给任何人当皇后。

坐在新房里,听着外面婆子们磨牙,方若华到是有心立即走人。

她一辈子恐怕也不会比现在还惨,莫名其妙嫁给别人的事,她绝对没想过。

奈何刚一起身,就只觉头重脚轻,身体虚弱的厉害,喘口气都胸口闷痛,眼前一阵阵发黑,猛然一口气提不上来,竟闭眼昏死过去。

昏倒之前隐约听到婆子们的惊呼声,方若华幽幽一叹:几个小时空下来,便是最艰难时,也顺风顺水,鲜少有不如意。

如今毫无防备,没成想到忽然就出了纰漏。

方若华再一次醒过来,眨眨眼,从空茫茫的虚弱中回神,就听耳边有人惊喜道:“奶奶可算是醒了。”

那是小丫鬟,十一二岁的模样,瓜子脸,眼睛比较小,但是并不难看,笑起来一眯眯眼,像个月牙,十分可爱。

方若华下意识也给了她一个微笑。

小丫鬟连忙端了水,小心翼翼地喂了她两口,柔声道:“快润润嗓子。”

半温的水流入咽喉,嘴里还有苦涩的药味,里面肯定有人参一类较名贵的药。

不多时,外面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大夫进门,给她诊了诊脉,也只道:“身体虚耗,气血不足,只能慢慢将养。”

不必老大夫说,方若华也发现自己可能有点麻烦,她的身体和漏勺一样,无论是按照颂星师的法子吸取星芒,还是提取灵力,或者调动内气,都无法持久。

方若华一咬牙,拿出仅剩的那点钱,买了两颗温补的十全大补丸。

宇宙商城最温和也最好用的药。

吃下去一颗之后,到是脸色登时红润,气色好转,可惜,只维持了十几分钟。

方若华:“……”

第六百四十二章 显露

方若华叹了口气,她现在有点穷。

当初为了乔亚那件事,花宇宙币花得太凶,如今维持外挂,再留下最基础的,救命时才能用的那一部分,剩下的真是寥寥无几。

脑海中的小地图还在,房子也在,爹妈同样在,只是相隔一片大海,她爸妈竟……去了海外。

方若华考虑了下现在的交通,还有海面上海寇横行的状况,看来要去见父母,不是一件容易事。

只花了半天时间,方若华就决定暂时先留在许家……人总要向现实低头的。

许家半年后就要被抄家灭族,她就是在那之前没有精力谋划着离开,总归要被遣散。

如今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于是,方若华老老实实,不显山不漏水,很低调地窝在许家,直到今天,遇见了海寇。

……

泥泞浑浊的积雪染了一层黑红。

街面上已然是乱了套,老百姓们四散狂奔,黑衣皮甲,彪悍疯狂的海寇如狼入羊群,破门冲破家门,连老弱也是一刀杀绝。

不知是谁家先起了火,大火被风一吹,木质的房屋一烧一大片。

海寇所过之处,几乎寸草不生。

顾亮一手抱着小妹,一手扶着母亲,面上惊怒,拼命躲避紧追不舍的追兵,大口大口地喘息。

平日里连擦破一点皮也要哭得掀翻屋顶的小妹,紧紧咬着嘴唇,呆愣愣的,一点声音也发不出。

扑通。

顾母脚下绊了一下,一头栽倒,连带着拉扯得顾亮也跌到冰冷的青石路上。

“娘!”

顾亮顾不得落出去的小妹,挣扎着去搀扶母亲,使出吃奶的力气,却是扶不起来。

顾母一只脚被倒落的木头架子砸中,一时也抽不出,急得满头冒汗:“别管我,快,快带小妹走。”

顾亮心中大急,拼命把倒落的木头架子扛起来,刚刚抬起一点,就见母亲浑身颤抖,嘶声裂肺地痛呼:“小妹!”

他骤然回头,瞳孔收缩,一个海寇骑兵一俯身,信手把小妹捞起来搁在马背上。

小妹的脸色惨白,吓得一动不动,蜷缩成一团,顾亮心口一痛,张口呕出一口血,绝望间,呼听一阵如擂鼓般的马蹄声,抬头看去,立时怔住。

方若华策马狂奔而至,一弯腰,从地上抄起瓦片,轻轻一掷。

瓦片轻巧地划过海寇的咽喉,鲜血喷涌,她一手拎住马上的小女童,顺手拿袖子抹去孩子脸上的血污,扔到顾亮的怀里。

从方若华奔至,到她杀人救人,又飞奔而去,奔行如风,片刻而已,那被割喉而死的海寇甚至没有来得及从马上跌落。

顾亮瞳孔收缩了下,惊疑不定:自己是不是遇见了海娘娘?

南安城临海,相传海中有一座水晶宫,里面住着一位海娘娘,容貌绝艳,最喜幼女,每逢潮落之时都会上岸与漂亮的女童嬉戏。

若是得了她的喜欢,她便以珍珠相赠。

“以前也没听说海娘娘有这么好的骑术,这么厉害的武功。”

顾亮只胡思乱想了片刻,抱住怀里吓得连哭都不会的妹妹,再也顾不得其他。

不光是他震惊。

许大福带着许家的十几个壮丁,沿街把被杀的海寇,还有四五个只剩下半口气的活口,聚拢到一处,心里还隐约有点发毛。

幸好发现海寇被杀灭的百姓们,愤怒到了极致,冲过来乱棒朝一群海寇打去,他才回过神,向外避开几步。

南安城多少年来受海寇袭扰,抓住这帮子畜生,向来不留活口。

半刻左右。

方若华骑着马,赶着辆车,晃晃悠悠回来,身姿绰约,拿眼神一递,两个许家的家丁就不自觉做了个搀扶的动作,她缓缓伸出手,慢吞吞撑着家丁的手臂下来。

许大福只觉这是弱质纤纤的闺秀,哪里看得出半分……刚才的英武。

直播间的水友们从方若华开始发飙就屏息凝神,一声都不敢出,此时才默默擦擦自己头上的冷汗。

“本来以为是古代日常生活流水账,没成想忽然就变得这般凶残!”

“越发觉得,三妹特别厉害。”

“刚才那个眼神,我差点拿手机报警,总觉得她是真杀人了。”

“咳咳,这会儿看我们三妹纤细柔弱的模样,我只能……默默给打个赏。”

柔弱?方若华也没办法,药挺贵,她没钱,用不着的时候,还是不吃的好。

趋向前,略略一行礼,方若华笑道:“大哥,车上是一部分海寇劫掠的物资,您瞧瞧要怎么处置?”

许大福一愣。

按照南安城的规矩,从海寇处得的东西,悉数都归自己,许家以前是没碰上过这等事,到不觉得此规矩有什么不对,可此时福灵心至,吩咐身边长随:“去,把东西给薛将军送去。”

后头人报,说是海寇被薛将军压了下去,许大福此时才有闲情逸致,细细看自己弟弟的这个媳妇。

这一看,便是心里打鼓,他娘这是疯了吧,这是从哪里娶回来的儿媳?

就六弟那不着调的纨绔,又是个庶出,就算比较受宠,养在嫡母名下,他也是庶出,给他娶如此出类拔萃的,这是要闹什么?可别家宅不宁才好。

去年他到南安郡王府里给老王爷送一年的出息,意外撞见王妃和郡主出行,当时他们一家子跪在道边,影影绰绰地看了个剪影。

许大福平日里总觉自家奶奶是天下第一之优雅可爱,但看了人家正经的朝廷郡主,才知道什么叫贵女。

他们也自以为富贵,与人家比,就被衬得只剩下一个村字。

郡主漫不经意的一个眼神,也让他们几兄弟心虚气短,心跳加速。

可此时此刻,他看自家这个弟妹,心里竟有个大逆不道的念头,想拿这位和郡主比一比。

更可怕的是,他竟不敢说一句郡主要胜过眼前女子很多的话。

沉吟片刻,许大福也不多问什么,只谢道:“多亏了弟妹,天凉,赶紧回去歇着。”

这是看她身形单薄,脸上枯瘦,隐约可见病容,多有怜惜。

方若华也不推辞:“那先告退。”

一转头,她到是一笑,应付一番一点也不难,只当是演戏罢了。

不过,有些事终不能因为不愿意平生波折,就不去做,她在家憋屈了好几个月,宰杀几个畜生发泄一二,才不至于憋得发疯。

许大福点了四个家丁,亲自送她回去。

方若华的背影一消失,他就蹙眉,细细交代道:“派人去……仔细打听打听。”

不是他许大福想得多,实在是如今天下不太平,家里忽然多出这么个人物,他心里不打鼓才奇怪,许家的豪富可是有不少人惦记的很。

又安排好些琐碎,才忙派人回家报信,家里的女人们怕都担着心。

第六百四十三章 能人

许家。

大奶奶窦丽,二奶奶王莺莺,三奶奶郭美玉,一人裹着张毯子,坐在正院大堂里,守着火炉瑟瑟发抖,还有些心神不宁。

郭美玉右手臂吊着,今天从车上摔下来,也是真伤筋动骨。

许家一共有六个儿子,老四,老五如今在跑商,暂未归家。

至于老六,就不要提了,整个许家,就出了这么一个纨绔,一年到头是鲜少回家。

外面乱纷纷。

因为不知道海寇的具体情况,家丁们需紧守门户,前院里护卫个个都刀枪出鞘,后院不少健仆手里也拎着棍棒。

婆子和丫鬟们神色凄惶,一窝蜂似的挤在门内的角落里,却是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一直到许大福派来报信的下人带话回来,气氛才松缓些许。

大奶奶登时有了精气神,坐直了身子,吩咐身边的丫鬟素绢和喜梅:“去吩咐厨下熬两锅姜汤,给外头守门的弟兄送过去,你们自己也喝些。”

二奶奶也道:“天寒地冻的,冻着了确实不得了,快去,琴瑟,你也去帮忙。”

许家二奶奶惯常喜欢和大奶奶别苗头,到也不是有什么深仇大恨,只不过大奶奶出身书香门第,识文断字,二奶奶却是大字不识一个的粗鲁人,自然说不到一处。

妯娌两个一家过日子,经常牙齿碰到舌头,有些小纷争。

不过有许家老太太在上面压着,大老爷和二老爷关系也亲近,也闹不出什么大事。

说了几句闲话,大奶奶隐晦地看了自家妯娌们一眼,小声道:“咱们那个六弟妹,究竟是什么来历?”

二奶奶王莺莺嘴角抽了抽,蹙眉:“城西豆腐坊,方老头的女儿,方老头一直给咱们家送豆腐,祖祖辈辈都住南安城,身世清白,按理说……”

按理说豆腐坊养出来的女儿,再怎么样也不能切个海寇如切瓜似的。

“方氏身子骨不好,聘来后就病了,喝了好几日药,大夫说只能将养,连那档子事也不能做。”

三奶奶郭美玉一扬眉,小声嘀咕:“那岂不是抬了个花瓶进门?有什么用!”

王莺莺面不改色,轻声道:“总归是给老六正正经经聘回来的,还挺可人疼,身子骨不好,慢慢调养就是,总有好的一日。”

其他人都没吭气。

一个屋檐下住着,其实所有人都知道,王莺莺是和婆母赌气,这一年才一个又一个往家里抬小妾,大笔大笔地向外撒钱。

平日里并不见她刻薄人。

可要是真有哪个得了宠爱,她一准要怄气。

不说别的,只看她从头到尾聘回来的那些,长相不说丑,但连家里的丫鬟也比不上。

最后她想纳这个方氏,还是她受了婆母几句挤兑,一时气恼,才冲动了,一说开,心里就后悔。

这要是真进门,那就是个良妾,生了儿子和她的孩子地位相差不大。

如今让老六截胡,心里别提有多高兴,连对上婆母,也多了几分真孝心。

方氏进门子之后,也唯独她是嘘寒问暖,当嫂子的,到仿佛比当娘的还操心。

大户人家的妯娌,向来都有些不能搬到台面上的龃龉,许家放在外人眼中,已经算是家宅和睦。

奶奶们心里慌乱的很,许家三兄弟也瘫坐在花园凉亭中,一边烤火,一边灌了两口酒。

许大福眯着眼在心里盘算事。

不多时,老黑匆匆而至,顺手把皮袄上的雪花都抖落,这才进了亭子:“老爷。”

许大福把桌上的酒壶递过去,老黑灌了两口,才低声道:“城东方家豆腐坊在南安城开了有小三十年,方老头爹还在世时,就给咱们家送豆腐,身家清白。”

“六奶奶的确是他们家的长女,在南安城生活十四年,左邻右舍皆可为证。”

“据传,六奶奶的母亲是大户人家的丫鬟,也识文断字,主家出了事,被发卖,被人无意中带到南安城,这才被方老头买下。”

“至于六奶奶一身功夫传承自何人,尚不清楚。”

说着,老黑从袖子里掏出一叠竹纸。

两兄弟凑过来,打开一看,却是登时大惊失色。

许大福手哆嗦了半天,一把将桌子上乱七八糟的饭菜酒壶扫开,小心翼翼把竹纸放在石桌上,这才松了口气。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好诗,好诗!”

许大福一连念叨了好几遍,又忍不住赞叹,“字也好!”

两兄弟长叹一声,接着翻阅,这些竹纸上的内容杂乱,或一幅画,或两行字,零零散散,却是让二人都看得入迷。

南安城文风不盛,时常被讽刺是不毛之地。

别说女人,就是男人但凡能读书,能写出一笔不坏的字,便可投到南安郡王门下做个清客师爷一类。

像许家这样的商户人家,祖孙三代里就没出过有学问的,要是能读得进书去,哪里还会行商?

士农工商,当了商人便是再有钱,那一样是任凭人家揉圆捏扁,毫无办法。

虽然自己的确没学问,但那不代表他们不会欣赏,许大福的妻子就是读书人家出来的,可见他多推崇读书人,自己也没少搜集市面上的书本附庸风雅,装点门面。

何况有些东西,便是街上寻常老翁看了,也能看得出好坏。

此时此刻,摆在他们眼前,被人混不当回事,随手丢弃的东西,全都是稍作装裱,直接拿去送礼,半分都不显失色的珍品。

许大福啧啧称奇:“这到底是从哪蹦出来的能人?”

许二福登时失笑:“管那么多作甚,一个女人罢了,难道还怕她是强盗土匪?”

他蜷缩着腿,脚有一下没一下地摩擦青石板的地面。

虽说名字土气,许二福其人却是生得不错,尤其是一双眼,略略上挑,总带着三分邪气,按照已故老爷子的说法,便是天生风流种。

“既然成了亲家,豆腐钱结算时加一倍,让人把他老人家那铺子买下来,地契房契都送去。”

许大老爷跟着点头:“应该的。”

又想起当时方氏拿金钗剖马腹,还硬挡海寇的刀,神色扭曲了下,“我回头跟你嫂子说一声,多给弟妹置办几套头面首饰,她来时没带多少嫁妆,如今银钱上恐怕也不凑手,提前支应月钱也无妨。”

第六百四十四章 狸奴 (两章合一)

修英斋位于许家宅子的东北角,后面就是一片榆树林,侧面小池塘的水面上早早结了冰,显得有些空旷冷僻。

方若华脚下搁着个炭盆,上好的银骨炭毫无烟火气。

许家在吃穿用度方面从不克扣,这两日尤其好,可方若华还是怀念地暖,怀念空调,怀念保暖内衣。

可她现在连条内裤都是自己偷偷摸摸做的。

更怀念自己的好身体。

方若华拍了拍自己青白的脸,把鼠皮的斗篷围得更严密些。

雪一下多日,到不觉很冷,这天一放晴,骨头里反而有一丝湿冷的酥麻感。

许家大老爷派人打探自己的事,她很清楚,一个豆腐坊出来的小户女,上马能战,简直胜过武将,下马挥毫泼墨,到似个才女。

换做任何人都会觉得哪里不对。

方若华却不怎么担忧这个。

原主方大妹自幼就是跟着母亲长大,她母亲为人却有些奇怪,待她很是冷淡,除了不饿着她,不打骂,偶尔有兴致时,或者会教她几个字,寻常时候总是落落寡欢,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不与人交流。

她的父亲到是很疼爱她,但身为男子,所谓的疼爱仅仅是尽心尽力地给买块好缎子,攒钱买些笔墨纸砚,哄孩子高兴。

天不亮就起来做活,太阳下山便睡下,父女两个交流着实不多。

三年前方大妹的母亲去世以后,方大妹已经是大姑娘,可以自己照顾自己,父女两人的交流反而更少。

不知现下其他家庭,父女之间到底怎么相处,反正在方若华看来,就原主家这种情况,即便方大妹的父亲觉得女儿变得奇怪,应该也不会怀疑到很灵异的方向去。

况且,已经是出嫁女,方父只能从外人口中听到自己女儿的情况,这话经人口一转,自然做不得准。

再说,她不可能把自己变成方大妹,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到不如坦坦荡荡。

已经到了许家这艘半年后就要抄家灭族的船上,如果不展现一定的能力,没有任何话语权,又怎么尝试去逆转命运?

方大妹从没有想过力所能及的时候,救一救许家,方若华到觉得,这个南安城首富之家,还有些抢救的价值。

南安郡王卷入皇室争斗,到现在已成定局,不能救,她也没想救。

那些封建王朝里,占据顶尖资源的统治者们,为实现他们自己的抱负,拼死拼活,打的旗号,也多是为国为民,可其实,升斗小民们的寻常日子,与谁坐龙庭没多大关系。

春雨一进门,就见方若华开着窗,半倚半靠地坐在软榻上揪扯窗边的一束腊梅,心下不禁有些无奈:“我的好奶奶,你好歹顾着些自己的身子,仔细又要头疼。”

说着便想关了窗户,方若华连忙阻止,笑道:“炭火烧得足,不碍事,不透气可不成。”

春雨没法,只能把自家主子拖回床上,落下帐子,从头到脚一寸一寸地给她按摩。

方若华舒服地吐出口气,又打了一个打喷嚏,心口的瘀滞气到是散去了些。

春雨瞧着自家主子就发愁,药吃多少也不见好,当着主子的面,大夫也没细说,背地里却是交代,这病只能养,精细地养着,从此不气不怒,或许能多活个几年。

她们这些当丫头的,身如浮萍,跟了个好主子,就是三生有幸,她如今是日日求神拜佛,希望主子能长命百岁。

方若华也很无语,她不是不注意,实在是……从小到大多少年,真没有做过玻璃美人,技术实在是不纯熟。

就是当年曾为了神树,为了彼岸城万千族人,日日受烈焰焚身之苦,可她也照样行动自如。

舒舒坦坦地坐在床上,小丫鬟端了熬煮出一层油,香糯可口的米粥过来。

大夫交代的,六奶奶要少食多餐,不好太劳动厨房,春雨想办法弄了些米,就用茶壶熬煮。

方若华一边喝,一边想,方大妹锦衣玉食半年就不愿意过寻常日子,到也不是不能理解。

在许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回到家那是连饭都吃不饱。

方家其实还算好,吃不饱饭,灌点水也就糊弄过去,南安城不知多少人家男人枯瘦,女人饿得孩子都生不出,老人们熬不过冬日去。

方若华的视线在春雨稚气的脸上滑过,这孩子才十四五岁而已。

一直空口白牙地说自己想救许家的人,可她真能做什么?现在说让许家与南安郡王割裂开来的话,且不提来不来得及,恐怕不等事发,当即便让王爷给收拾掉。

人家许家人,也不会听她的。

努力赚钱,到时候把许家女眷买下来,不让人磋磨到还有些可能。

男丁们却是难救的很。

除非拥有强大的,可以让自己拥有话语权的力量。

根据方若华数次小时空经历的经验,在这种情况下,你没有让人忌惮的力量,就什么都做不到。

一碗粥喝到一半,就听窗户哐当一声,似有只小奶猫细细弱弱地叫,外面一阵叽叽喳喳的笑闹。

方若华推开窗子,就正好对上一双水润的猫眼,可怜巴巴的。

“哟,原来是个小狸奴。”

许是在雪里滚过,身上又黑又脏,看不出原貌,尾巴断了半截,后腿也有些起不来。

方若华看了眼小猫身上几个脚印,像是个孩子踢踩的,剧目远望,就见外头池塘旁边,假山后头,几个小子探头探脑。

瞧着顶多也就六岁左右。

其中一个迈着小短腿过来,高声道:“你是谁?小猫给我们,我们还要玩呢!”

春雨吓了一跳,低声道:“奶奶,那是大房的小少爷,小瑞哥,在老太太面前最是受宠,家里人都疼他。”

言外之意,这是个惹不得的。

方若华一伸手把小猫抱进屋,搁在炭盆旁边的软垫上。

春雨:“……”

外头的小豆丁显然也没想到,他说话还有不管用的一日,先是一愣,随即破口大骂:“哪里来的坏蛋,王八,找死不成?”

后面三个小孩子,张望一下,撒丫子就冲过来跟着大声痛骂呵斥。

方若华顺手拎起窗台上的花瓶砸过去。

哐当一声,正好砸在为首的那个脚前。

小瑞哥先是一愣,随即嚎啕大哭。

几个丫鬟婆子登时手足无措,连忙一拥而上,又是哄又是劝,可对面那个是六奶奶,自家几个小爷更是招惹不起。

都是主子,她们也是为难,心里不禁有些怨气。

六奶奶那么大的人,还是做长辈的,怎么和自家小少爷计较?

可一看方若华那张楚楚可怜的脸,丫鬟们又低头,担心起若小少爷把六奶奶气出好歹,她们一样受责罚。

方若华眨眨眼,总觉得连春雨看她的目光很是古怪。

眼下的情形,到像她以大欺小,欺负小孩子似的。

六岁的熊孩子,还真是让人……头疼!

他要再大些,处理起来反而简单,大不了直接上手揍,揍也能揍得他乖巧懂事。

可是一个小学生?

方若华觉得自己有点下不了手。

可由着对方在自己窗户底下哇哇大哭,哭得她耳朵都要聋掉,吓到自家院里的丫鬟们怎么得了?丫鬟们不被吓坏,吓到花花草草也让人为难。

“哎!”

方若华叹了口气,还没为难完,就见那个哭喊痛骂的小魔星从惊吓过回神,随手拿出一把弹弓,一颗铁丸嗖一下飞至,哐当一下砸窗户上。

窗边几案上花盆坠落。

那只小奶猫被一惊吓,毛都炸起,偏偏行动不便,连动也不能动,只瑟瑟发抖,喵呜喵呜地哀哀叫。

这下子几个小孩兴致都起,专门瞄准了小猫,什么石子,瓦片,乱七八糟地都往屋里扔。

“哎哟!”

春雨吓了一跳,连忙扑过来保护她家主子,伸手就要关窗。

几个熊孩子放声大笑,得意洋洋,有的拿铁丸,有的去捡地上的石头。

目光放肆又带着挑衅,跃跃欲试地瞪过来。

方若华:“……”

要不还是吊起来打一顿比较管用。

春雨几个丫头,几乎被吓得要哭。

方若华苦笑,状似无奈地撑着窗户,把小奶猫抱起来放远些:“你们几个小家伙,为什么非要欺负这么只小奶猫?”

小瑞哥一噘嘴:“这有什么,坤师父说的,江湖规则,弱肉强食,所谓弱肉强食的意思,就是强者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弱者只能受着。”

“它那么小,那么弱,我拿它练练功怎么了?”

一群丫头都低着头,不敢说话。

说着,小瑞哥眼珠子提溜乱转:“我正练准头呢,这样吧,你要是不让我打它,那你自己站过来让我练习练习?”

“那行。”

方若华眨眨眼,应了句,果然推开屋门,慢吞吞走出去,一步三喘息,她身体极瘦,简直像一阵风就能把人吹走。

春雨吓了一跳,整个人都快要虚脱,连忙跟着扑出门。

负责照顾小瑞哥的丫鬟们简直要疯,再看方若华白到透明的肤色,她们更担心自家这小祖宗发飙,真把六奶奶打出个好歹,到时候主子没事,她们却可能连活都不能活。

丫鬟们还没想出对策,小瑞哥只是稍稍犹豫了下,眼角的余光扫了扫周围小伙伴,就掏出自己的弹弓,从荷包里拿了一颗铁珠,搭在弹弓上,下一瞬间,铁丸就朝着方若华的肚子而来。

方若华一抬手,接住铁丸,轻轻一推,就见铁丸回去的速度比飞来的速度快八倍。

小瑞哥反应不及,吓得缩头,死死捂住脸,只觉耳朵火辣辣地一疼,紧接着传来一声脆响,身后假山骨碌碌落了几块石头。

几个小伙伴惊呼。

那颗铁丸居然死死地嵌入假山石壁之内,严丝合缝,他们忍不住去拿,竟是根本拽不下来。

小瑞哥回头一看,身子抖了抖,惊惧地转头瞪方若华,鼓了鼓脸,一边大声吼:“你是坏蛋,我要让我爹爹杀了你!”

一边转头就跑。

方若华笑了笑,觉得这小子有点眼力,转身把挂在窗户上的鸟笼取下,慢吞吞地向前一扔。

鸟笼在半空中就一变形,圆形的门向两侧一张,宛如一张开的大嘴,敲到好处地追上小瑞哥,‘张嘴’把他的脑袋吞了进去。

刹那间,小瑞哥只觉脖子一紧,有点喘不上气,他伸手拼命把鸟笼向外拽。

没曾想,他越拽,笼子收缩地就越紧,几乎要勒入他的肉里。

方若华失笑,轻声道:“你最好别乱动,我这笼子会吃人,啊呜一口,把你的头给咬掉,可就再也长不回去了。”

小瑞哥登时不敢动,眼泪吧嗒吧嗒落下,磕磕绊绊地道:“你,你欺负人。”

方若华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对,我就欺负你了。”

小瑞哥:“……”

“你也别气,更不要着急,因为我比你强,既然我要欺负你,那你受着也就是了。”

小瑞哥鼓着脸,委屈地抽了抽鼻子,一时竟不知该怎么反驳。

身边无数丫鬟婆子几乎要昏过去。

春雨也目瞪口呆。

六奶奶看起来多纤细,多柔弱可亲,怎么竟这般凶残!

她们伺候六奶奶这几日,自认为能看得明白,六奶奶真是好心人,和善的很,待她们这些下人都是体贴温柔的,要不然她们也不能因奶奶的身子不好,就这么着急。

当下人,能遇见好主子,那都是上辈子积了阴德。

方若华有点累,咳嗽两声,就在池塘边的石阶上坐下,拍拍身边,笑道:“来,你也过来坐。”

小瑞哥目光闪烁,心知形势比人强,装出一副乖乖巧巧的模样,老老实实地坐过去,小声道:“六婶婶,瑞哥知道错了,你就放了我吧。”

“我保证,以后肯定不欺负那只小猫。”

方若华饶有兴致地看这小子故意睁大眼睛,忽闪忽闪地卖萌,一拍手,笑道:“唔,你知道我这鸟笼是什么来头?”

小瑞哥一开始只想脱困,心里大恨,琢磨等他脱身,非一把火烧了这劳什子鸟笼,但此时听方若华一提,居然来了兴趣。

小孩子本就好奇心旺盛,小小的鸟笼,看起来精致又漂亮,平平无奇,但是真正被它套住,稍稍一动,脖子,脸,都被收紧。

这东西好像活的,能变形。

第六百四十五章 吓唬 (两章合一)

方若华招呼春雨,让她把另外一个挂在窗户上的鸟笼拎来。

春雨老老实实照做。

小瑞哥忍着难受看过去,那鸟笼只比巴掌稍微大一点,原型的,雕刻着许多花纹,黄绿相间的藤条编造而成,看起来并不出奇。

方若华的手不知怎么动了下,鸟笼就在她手中变形,扩大数倍,外部一层,内里还有一层,有点像灯笼。

小瑞哥撇撇嘴,刚想说话,就见那鸟笼又有变化,内部一圈藤条忽然长出无数刺,黑黑的,特别尖锐。

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屏息凝神,伸手小心翼翼地托住头上的鸟笼,连哭都不敢哭。

方若华笑了笑:“这刺是用什么造的,我就不告诉你了,反正它穿透你的小脑壳没多大问题,从你的眼珠子,鼻子,嘴巴里钻进去,更是容易。”

小瑞哥死死闭上眼睛,闭紧嘴巴。

方若华话锋一转,“我这个鸟笼,以前叫血滴子,我不过稍作改良,让它变得没那么凶残,以后凑合用而已。”

“你知道什么是血滴子?”

方若华的声音细弱又温柔,脸上带着笑,在远处看,说不定会以为她正在唱摇篮曲,小声地哄心爱的孩子睡觉。

小瑞哥身上阴森的气息也渐渐褪去,心里的害怕稍稍轻了些,虽然讨厌眼前这个人,却不觉竖起耳朵听她说话。

这个人似乎有一种特别的魔力,总能让别人乖乖听她讲话。

方若华轻轻地拉住他的手拍了拍,一边拍一边给他讲故事,“很久以前,有个小孩子,聪明的很,家里也很富贵,因为他自己喜欢,他的爹爹给他请来一位特别厉害的武师,当他的师傅,教导他习武。”

小瑞哥心想,那个人一定没有他聪明,也没有他家有钱。

他的爹爹就很疼他,同样找了很厉害的武师教他习武来着。

“我说过,那个小孩子很聪明,他六岁的时候,就已经学会了很多东西,能在武师手下过百招都不落败,有一天,他在家里呆得无聊,想出去玩,就问自己的师傅,他能不能自己出去走一走?”

“师傅想了想,就答应了他。”

“可是小孩子觉得自己毕竟还小,外面的世界那么大,真是有点可怕,便不觉忐忑的很。”

“师傅笑说,不要紧,你不要去招惹强大的人就好了,而且强者应该不会和你一个小孩子计较的。”

小瑞哥本来心不在焉,此时到是听得入神,连头上的鸟笼都让他忘了大半,全副心神沉浸在故事里。

“那个小孩子离开了家门,牢记师傅的教导,躲着强大的人走。”

“一路上,小孩子的行程顺顺利利,没有遇见任何麻烦,这天,他在路边遇见一个比自己还小的小女孩,瘦瘦弱弱的,一看就没什么本事。”

“小女孩过路时,不小心踩了小男孩一脚,小男孩登时大怒,心想,这么弱的小东西也敢挑衅我?就一伸手,把小女孩推得摔倒在地。”

“啊?”

小瑞哥愣了下。

他也不知怎么的,有点心虚,他似乎一不顺心,动辄推倒打骂自己身边的丫鬟,还有那几个小伙伴。

还不及思考,方若华继续讲下去,“小孩子推搡了那小女孩几下,小女孩默默承受,也没反抗。”

“看她这样,那个小孩子就不禁越发得意起来,瞧,世上总有这些软弱可欺的东西!”

小瑞哥不自觉想起大冬天被他扔到池塘里游泳,毫无反抗能力的小丫鬟,又想起当靶子让他玩弹弓的那些猫猫狗狗们。

方若华的声音更是柔和,“小孩子洋洋得意时,只见那个小女孩一边哭着摸鼻子,一边从袖子里摸出一血滴子,一扬手!”

小瑞哥心里咯噔一声。

方若华把声音压低,带着一丝神秘。

“只一瞬间,小孩儿的脑袋就被套住,来不及呼喊,啪嗒,小小的头颅与脖子分离,像西瓜一样落在地上,砰,碎了!”

小瑞哥一愣:“哇!”

放声大哭。

哭得身体都快抽搐,可又不敢多动,生怕自己脖子上的‘血滴子’……再让他的脑袋和西瓜一样掉下来摔碎掉。

实在不能怪人家孩子,方若华当主播的时候,专门研究过播音,简单的故事让她讲得高潮迭起,小瑞哥听得着迷,不禁带入到那小孩子身上。

最后的结果那般恐怖,不把他吓坏才怪。

方若华等他哭得没有力气,笑眯眯把‘鸟笼’收走,“今天的故事讲完,还想听的话,只管来找我。”

小瑞哥抽搭两下,扑到婆子怀里,连声要走。

一群下人僵硬着脸,顾不上失礼不失礼,抱着小瑞哥,领着其他小孩子,飞奔而去。

春雨:“……奶奶!”

以后她们家奶奶恐怕要被人当成毒蛇猛兽。

方若华完全不以为意:“我又没抽他,没打他的,脖子上的印子也留不下来,便是大伯在这儿,也怪不着我。”

她有闲情逸致帮着调、教一把熊孩子,方家一家,该偷笑才是。

方若华晃悠回房间,重新把两个鸟笼挂好,春雨一看这两个,就捂住胸口摇摇欲坠。

如此凶器,怎么能挂窗边?

方家注重儿孙,小瑞哥是长子嫡孙,他闹了这一出,很快就传遍家里上下。

大房奶奶听完,良久才道:“……我们六弟不会一回家,就被他媳妇给……宰了吧?”

自从两人成亲,六弟就一直在外不归家,遍寻不着,以前也没人急,那小子这副性子也不是一年两年,众人很习惯。

可这会儿却不禁担心起家里即将发生的血案来。

家里老太太陈碧云听闻后,到是一下子笑得不行:“好,好,这孩子有点意思。”

小瑞哥是老太太的心头肉,但陈碧云没有糊涂,再疼孙子,也不会不清楚是非黑白。

如今有人愿意教教小孙子,她还是很乐意。

给老六选媳妇时,有些漫不经心,可她也确实是觉得方氏的长相好。

后来方氏进门,竟第一日就叫了大夫,身子骨那般不好,她就有些生气,当初说亲时,可没提过方氏是个病秧子。

不过老六也不是她肚皮里出来的,方家更不缺药钱,已经进了门,病了养着便是。

等那日她刀劈海寇,救了几个儿媳妇,陈碧云便对方氏十足感兴趣,如今就更喜欢:“把我新得的那几块皮子拿出来,等会儿我去看看老六媳妇,给她送去。”

连身边的老嬷嬷也意外。

“老太太这可是偏心了。”

那几块皮子都是白狐狸皮,一根杂毛都无,哪怕在许家这样的富贵乡,一样是难得的很。

陈碧云一笑。

偏心?

就算是偏心吧。

“走,说来那孩子病了,我到还真没去看过。”

第六百四十六章

方若华糊弄走小熊孩子,回到屋里,也有些精力不济,慢慢坐在床上,把小奶猫抱过来,先仔细检查了它的伤,虽然挺严重,但是没有内伤。

上好药,看它还算精神,这才放心。

小奶猫也就二个月左右。

包扎好伤口,又让春雨去厨房弄了些鸡胸肉,捣碎,放在盘子里让它吃。

这小猫受了这么大的罪,居然还是很亲人,软绵绵的,也不朝她伸爪子,小心翼翼地凑过去试探着吃了一口,抬头看一眼方若华,见她不反对,才整个头埋在碟子里,狼吞虎咽。

方若华微微一笑。

春雨都有点心软,轻声道:“看着像看门的老吴头养的猫,下的小猫崽,奶奶若是喜欢,养着也就罢了。”

小奶猫的胃口不大,也不敢多喂,不多时就吃饱喝足,细细地喵呜了声,蜷缩成一团,舔起爪子上的毛。

方若华看它可怜兮兮,伸出魔爪拎起来,检查了下,是只小母猫。

“就叫雪团。”

这只小奶猫擦干净之后是乳白色,只有四只爪子上面有一团黑毛。

主仆两个逗了会儿猫,春雨还特意找了些废旧衣服,缝成小垫子,塞到一个针线篓子里给它做了窝。

猫窝搁在屋子一角。

方若华想了想,拿出纸笔画了个猫爬架:“去找人做好,不要有毛刺,别忘了缠上一层麻绳,唔,还有猫抓板。”

其实如今养猫用不着这些,只是碍于外头熊孩子多,再外面饥民也多,随意放它出去,还不知会祭了何人的五脏庙。

虽说连人都吃不饱,似乎不该关心一只猫,奈何方若华不那么良善,她自己养的小猫,自己就是心疼。

“溪柴火暖蛮毡软,我与狸奴不出门。”

方若华伸了个懒腰,“盼着你我此生都再无波折,快快活活。”

主仆两个正逗猫,外头丫鬟推门回禀:“六奶奶,老太太来看您了。”

许家的老太太陈碧云,居然亲自过来。

修英斋里下人们都吓了一跳。

春雨甚至有些惶恐,琢磨是不是因为下午戏耍小少爷的事……连忙扶着方若华下了床,给她披上衣服。

正热闹,老太太推门而入,笑道:“快别起来,扶你们奶奶坐下。”

别看陈碧云在许家,已经是老太太的辈分,但瞧着也才三十七八的模样,换到现代,这个年纪,没结婚的都不是没有。

她却已经死了丈夫,儿孙满堂。

进了屋,细细地端量方若华几眼,陈碧云蹙眉,“去,拿我的帖子请孙大夫来给你们六奶奶瞧瞧,这么年轻的女娃娃,如此病着可怎么得了!”

方若华忙笑道:“劳娘您费心,只是我这病是练功没练好,才落下的根子,寻常医药恐是没用,也只能我自己与它慢慢磨了,只看我磨得赢,还是磨不赢。”

一众水友:“……”

“三妹忽悠工夫见长。”

“怎么叫忽悠,没准我们三妹是真练功走火入魔也说不定。”

方若华瞥了一眼大屏幕,心下叹息,她也不知道自己目前的状态是怎么回事,原主似乎没身体方面的问题,以前也没遇见过这类情况。

等回去之后,问问许女士才好。

陈碧云叹了口气:“别管是什么病,你还年轻,总归要好生调养。”

说着,老太太就挽着方若华的手,坐在床侧,推心置腹地道,“小六虽不是我肚皮里生出来的,可他姨娘去得早,养在我眼皮子底下,到比我那三个孽障更得我心,就是还太年轻,性子浮躁。”

“我看你是好孩子,稳重又懂事,给他聘了你回来,我也就放心了。”

陈碧云也没呆太久,抚慰了几句也就是了。

从头到尾,都没提小熊孩子半句。

方若华就伸了个懒腰,又由着春雨给做了一套全身按摩,然后携着丫鬟一起去泡澡。

春雨叹气。

私下里几个丫鬟都说,自家伺候的六奶奶,这身子比许家的爷们更像是富贵锦绣堆出来的。

谁家小门小户日日泡澡,光耗费的那些柴火,还有人力,就不是小户人家能耗得起。

更何况她还不光自己泡,还逼着丫鬟仆妇们一起,其它诸如洗衣服,洗手洗脸都必须用热水,一天要洗上好多次。

春雨心下叹息。

隔日,厨房那边竟来修英斋给收拾出一个小厨房,还分了两个擅长淮南菜的厨子,和两个十六七岁的打杂过来。

“老太太专门交代,小厨房里一直备着热水,春雨姐姐需要,招呼咱们一声便是。”

两个打杂的小少年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微笑,略有几分谄媚,却并不讨人厌。

许家是商户,下人们的素质一般,像调、教的这般好的,绝对是稀缺物资,如今竟拨到六房,可见方若华在上面老太太眼中还是有几分价值。

春雨一时觉得做什么都顺利,舒坦得很。

“这两日奴去大厨房拿菜,王婆子都要多添上几个硬的,连毛丫头她们的菜里都多了油水。”

春雨轻叹。

方若华失笑,这日阳光还好,便让人在庭院池塘边摆放好软塌藤椅,竖起画架子,漫不经心地画几笔画,把小雪团也搬出去晒太阳。

她心里惦记着破局,做事却是不紧不慢,一点都不急。

直播间的水友们已经看了好几天古代商户人家小媳妇的日常生活。

第六百四十六章 教导

太阳不知何时躲入一团云雾中,方若华敲了敲画板,转头笑道:“都快吃饭了,你不回家去?”

小瑞哥从石头后面探身出来,叫方若华招手,就低着头,一步一迟疑,缓缓走到她身边。

方若华拿下挂在旁边树杈上的鸟笼,小瑞哥瑟缩了下,捂住脸偷偷从指缝里看她。

“想学?”

小瑞哥使劲点头。

方若华笑起来:“我这鸟笼好玩吗?”

说着,便把笼子递给小瑞哥。

小瑞哥眼睛放光,小心翼翼地接住,满脸向往。

“奶奶。”春雨脑子里嗡的一声,看到小少爷手里拿着那‘凶器’,恨不得把自家奶奶拖出去十万里。

熊孩子的杀伤力有多大,她们这些当丫头的可是相当清楚。

万一要是不小心伤了自家主子,那还得了。

小瑞哥的性子,许家上下一众下人,那就没有一个不清楚。

调皮捣蛋,上树爬墙,不喜读书爱习武,仗着一身好功夫,时常欺负家里的丫鬟们,好在他欺负人,都是自己动手,从不让别人帮忙。

他年纪小,恶作剧欺负人,招猫逗狗,看着杀伤力大,到底不致命。

丫鬟们怕他,躲着点便是。

可这确实是个捣蛋包,一肚子坏心眼,就奶奶那个鸟笼,绝对是要命的玩意,落到他手里,那还得了?

方若华丝毫不担心,轻轻把小雪团抱起来搁在膝盖上,拿了条毯子搭好,盯着小瑞哥跃跃欲试的神色,莞尔笑道:“我就是把这鸟笼的机关秘诀,掰开揉碎了,慢慢讲给你听,你也使唤不了它。”

小瑞哥登时不服气:“为什么我用不了?”

方若华一伸手,扶住身边的虎头石雕,石雕不知是哪位石匠雕刻的,依照原本奇石的形貌,略作雕琢,古朴自然,不过同样沉重厚实。

可方若华却轻轻松松把石雕提起,向上一抛,又稳稳接住,动作轻盈灵活,仿佛拿的不是巨石,而是一根鹅毛。

春雨都黑了脸。

小瑞哥更是瞠目结舌,眼睛放光,流露出不可抑制的羡慕。

周围看到的丫鬟仆妇们个个不可思议。

就她们这位六奶奶,瞧着瘦得很,才十四岁而已,年纪那般小,还是孙神医盖棺论定了的,身体虚弱,病得极为严重,不可剧烈运动……现在的表现,可是怎么看,怎么违和的厉害,让人看着就感觉很古怪。

春雨只有一个念头——扔石头玩,算不算剧烈活动?

小瑞哥抿着嘴唇,死死盯着方若华,欲言又止。

方若华失笑:“你什么时候能做到这些,才能轻易去驾驭像鸟笼这样神奇的武器,要知道,越是离奇的兵器,想要使用,越要拥有强大的力量。”

“我,我想学。”

方若华盯着他看了几眼。

小瑞哥被盯得心虚气短。

方若华点点头,伸手把站在院子里看热闹的黑子叫过来。

黑子一愣,还是老老实实地走到眼前,就听这位六奶奶问:“黑叔,我看你练的是横练功夫,有十多年的功底了?”

“十二年。”

方若华轻笑:“鞍前马后伺候了你师父多久才学到手的?”

黑子也不傻,咳嗽了声,高声道:“小的七岁跟着师父跑腿,任打任骂,毕恭毕敬,做孝子贤孙伺候师父十年,师父始教我独门秘诀。”

小瑞哥愕然。

方若华一本正经地点了点他的额头,“像你如今学的那些,普通的骑射功夫,属于有钱就差不多能学到,可是我这鸟笼,就属于独门秘术,按照江湖上的规矩,那是传子不传媳。”

小瑞哥眼睛里一片迷惘,吧嗒吧嗒嘴,无助地看看左边,又看看右边。

往常对他也颇为疼爱的黑子叔,一脸郑重,点头应道:“六奶奶这独门机关,江湖上确实罕见,的确不该轻授才是。”

小瑞哥:“……”

黑子叔这是站哪一边?

看着这小熊孩子红着眼睛,皱皱鼻子,一脸的失望。

方若华笑了笑,咳嗽了声,正色道:“你是当真要学?”

小瑞哥猛地抬头,怯怯颔首,贝齿轻咬下唇。这小模样到还真少了几分前几日初见时的戾气。

方若华叹了口气,神色冷淡下来,却是松口道:“教你也不是不行。”

小瑞哥大喜,想了想,笨拙地跪下磕头:“拜见师父!”

“别乱拜,还是喊婶娘吧。”

方若华点了点他的头,“但是要学我的功夫,就得守我师门的规矩。”

小瑞哥大大地点头,连连保证,发誓说:“我一定好好侍奉婶娘,任劳任怨,任打任骂。”

这是现学现卖了。

“也不必你任打任骂,但我师父说了,因为我门内的功夫有伤天和,择徒必要择心地善良的好孩子,不能轻易把它传给奸邪之辈。”

小瑞哥迟疑道:“我以后做个好孩子,再也不随便欺负人。”

他这话说得极坚定,连黑子都有一点意外。

方若华笑道:“说没有用,我要看你的行动,从今天开始,你每天到我这里来,我会教你一些东西,让你做一些事,如果你能令行禁止,绝不敷衍,那么在恰当的时候,我会教你你想学的,你答应吗?”

“我答应。”

春雨不禁掩唇而笑,她们这位奶奶忽悠起人,到是似模似样。

连黑子也觉得,六奶奶在故意整治自家的小少爷,不过他也没插话,六奶奶是长辈,只要不过分,开开小少爷的玩笑也无妨。

一行人都觉得是玩笑,但小瑞哥却是每天风雨无阻,老老实实到修英斋来。

方若华也果真教了他些东西。

正经启蒙的三字经一类,她并不多教,而是想到什么,就教什么。

有时候是让他抄一篇文章,有时候给他一个小巧的机关玩具让他拆开,再自己组装,组装不上,方若华会给他做一次,让他看一看。

下午,晚上,会让他摆各种姿势,黑子自觉回避,虽然看不懂,但明显是在站桩,外人不该乱偷窥。

有时候,还会带着他出门,多数是去港口那边,也不知做些什么。

一连过了好几日,家里人才忽然发现,特别闹腾的小魔星竟安静下来。

第六百四十七章 无用

小熊孩子的亲妈,大房的那位大奶奶,更是啧啧称奇,她这个坐不住的小儿子,居然也学会安安静静地读书写字。

许大福自然也知道自家小子和六弟妹之间,发生的这一连串的事情,看到如今,多少有些吃惊:“可算是有人能制住这个小混球,他娘心软,从来管不住他。”

许二老爷挑眉,关注点却不同:“咱们这位弟妹,原来是个使奇门兵器的高手。”

两兄弟一对视,便又有几分郑重。

江湖上但凡用奇门兵器,还能用得好的,大部分都是顶尖的高手,而且神秘,有背景,有靠山,属于绝对不能招惹的人。

没有底蕴,也学不会那些偏门的技巧。

“要是当初出海,咱们家有这么个高手,也不至于那般被动,连老爷子都丢掉了性命。”

许大老爷叹气。

两兄弟想起旧事,都有些难受。

许二老爷刚想说点什么,外面小厮忽然来报,只道薛将军遣人送来请柬,邀请许家大老爷到南山居做客。

“薛将军特特叮咛,务必请咱们六奶奶也去。”

两人面面相觑,惊疑不定。

最近天气异变,忽然又落了雪,到是不大,细雪落地成雨,却更是烦人。

天也冷得厉害,到比那几日大雪时还更潮湿。

春雨把自家奶奶那几身厚衣服都拿出来,架在炭盆上慢慢烘烤。

一面刚刚烤得差不多,衣服也变得蓬松柔软,外面就有人来传话。

“大老爷请六奶奶过去一趟,薛将军邀请奶奶去赴宴。”

连帖子都送到了。

帖子写得极正规,字虽然不算好,却工工整整,字里行间也充满敬意。

春雨一众丫鬟都不禁愣住。

方若华微微蹙眉:“……只怕是宴无好宴。”

想了想,又一笑:“有点意思。”

她并没有太把这张帖子当回事,眼睛一瞥扫了一眼直播间的大屏幕,忽然低声笑道:“老天爷还是很给面子,没有把事情做绝。”

许大福却惊出一身汗,甚至顾不得合不合适,匆匆来找方若华,见面就苦笑:“薛将军和郡王府的人在南山居宴请那一帮子强盗,却找我们作陪,这是个什么意思?”

方若华莞尔:“大哥想太多了,既然薛将军下的帖子,怕也只是想震慑对方一下。”

这话客气,其实怕还带着几分羞辱对方的意思。

方若华一介女流,当日可没少杀死海寇中的精锐骑兵。

海寇们自以为英雄了得,看不起南安城的将士,可却让一个女人压着打,难道不可笑?

许大福其实心里也明白,只是叹气。

他许家根基浅,无论是郡王府,还是那些杀千刀的海寇,任谁都惹不起,只盼着火不要烧到他们头上才好。

许大福还不糊涂,若是换个糊涂鬼,恐怕都要怨起方若华,觉得她这个女人是个麻烦。

……

南安城

城内最雅致的留香街沿河而建,无数精巧小楼坐落岸边,画舫和渔船在河中穿行。

歌姬舞女们光明正大地凭栏而坐,媚眼生波,总能与任何一位恩客结成宿世情缘。

南山居便是城里最大的酒楼。

听闻是当年公输断,公输先生设计督造,外看平平无奇,但内里却每一处都十足舒适,连当年先帝踏足此处,都赞它世间无双。

可惜公输先生乃是天下奇人,陛下也遍寻不着,否则恐怕早请回京去了。

此时还没到饭点,可南山居已经十分热闹,二楼正中高台上,十几个姿容一流的名妓登台献艺。

这些名妓,全是南安城大青楼的,虽不是头牌,却也属于精心调校出的美人,来此献艺也是为了打响名气,只要扬名,傍上个把豪富的客人,身价自会水涨船高。

别看海寇刚刚侵扰,南安城又是连年灾荒,老百姓们的日子几乎要过不下去,士绅豪富人家的子弟依旧醉生梦死,千金一掷也丝毫不觉可惜。

二楼东北角处,上首位置坐着一个身量极高,膀臂腰圆的大汉。

大汉身穿紫色貂皮大氅,头发浓密,被赤金的缎带束起,皮肤黝黑,一双眼微微眯起,抬头打量台上的歌姬:“你们的美人细腻的很,只可惜每次带回咱们龙王岛去,总是用不长久。”

他身边另一一身短打打扮,肤色却白,长相斯文的男子轻轻一笑:“无妨,用坏了扔掉便是。”说着,手持折扇,虚虚地指了指远处雕梁画栋,美轮美奂的园景。

“大周的人,擅长创造财富,也能养出美人。”

他展开折扇,眉宇含笑,“只要我们的钢刀磨得锋利,我们的战船造的坚固,这金银财宝,美人绝色,岂不是唾手可得?”

薛平生心里一堵,脸色登时阴沉。

左右听见说话的客人们也齐齐转头,怒目而视,目光落在对方脖子上刺的青黑色飞鹰刺青上,却是瑟缩了下,低下头不敢多言。

穿紫色貂裘大氅的那汉子,却是仰头大笑:“不错。”

说着,他就转过头四下看了看,随手一指,指着一个古旧的门脸,“那一家的酒好,给我弄个酿酒的回岛上,老龙王正爱这一口。”

他扫了两眼,对着台上的歌姬摇摇头,“这些也就能将就,老龙王怕是不喜欢。”

身边几个汉子大笑,口音略有些古怪,“老龙王不喜欢没什么,咱们弟兄正缺女人暖被窝,带走带走。”

他们说说笑笑,十分热闹。

周围的客人们心生戒备,个个是敢怒不敢言。

坐得远些的客人们,不禁叹了口气,私底下嘀咕:“朝廷也太没用了些。”

堂堂大周朝,早年也是出过言将军那样力压北蛮,南镇乱贼的大将,可近些年来,当兵的都是些怂货,但凡是闹个兵灾,朝廷也只知道安抚再安抚。

有什么用?

数年下来,也不过是被劈裂了身上围着的那层遮羞布,露出毫无遮拦的软弱,别管是哪里来的野狗,都敢上嘴去撕咬。

帝都附近的州府到还太平,但像南安城这样沿海地段,却是年年被海寇侵扰,每年败多胜少,便是胜也是惨胜,打一仗下来,一年的辛苦便得全折进去。

第六百四十八章 揭破 (两章合一)

这几个大汉越吵吵越见放肆,薛平生心中羞恼,他忍不住转头看敬陪末座的毕公子。

毕公子长得好,国字脸,浓眉大眼,一身正气,此时坐在这里,面上含着一抹微笑,坐姿端正,器宇轩昂,颇具风度。

可是他却仿佛听不懂这些不礼貌的客人们,话里的挑衅,反而言笑晏晏,殷切劝酒,时不时还吟些风月诗词,说几句平铺直叙的夸赞之语,把这一桌的强盗捧得高高在上。

“好,好,毕浩,你这小子有些意思,若是到我们龙王岛,老龙王肯定喜欢你,怎么样,跟老子回去如何?”

毕浩也不恼,笑道:“我到是也仰慕老龙王的风采,但南安城少了毕某这样的人,岂不是很没有意思?”

紫衣汉子一怔,到也笑了:“听说你还是两榜进士,南安郡王最为倚重的幕僚,京里那位相爷把自己心爱的养女都嫁给了你,呵,朝廷勋贵们到真是好眼光。”

说着,他到有些意兴阑珊起来,漫不经心地挑了两筷子菜,“也罢,你们准备好三十万两白银,美女三百,粮草万石,我便带着儿郎们回去,如何?”

听了紫衣汉子这般不要脸的话,毕浩尚未开口,薛平生已然暴怒,猛地一拍桌面,酒水四溅:“金翅,你不要给脸不要脸,当我怕你不成?有本事跟我下去练练?”

紫衣汉子默默把脸上的酒渍擦了擦,嗤笑:“要不要我带着我那万把弟兄,再和你玩一场?”

薛平生登时气结,待要说话,毕浩连忙把人按住,笑道:“都别急,好商量,好商量。”

被人一压,薛平生心中更气,却是没在动手,对方有恃无恐,他却是怕的。

南安城上下一万余户人,建了十多年才建起的港口,繁荣的街市,每一处都是宝贵的财富,一场仗打完,这些繁华盛景说不定就毁于一旦。

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薛平生不怕死,当兵的战死沙场那是荣耀,可他生于斯长于斯,怎么忍心看到繁华破碎,百姓流血?

最重要的是王爷对他有知遇之恩,恩深情重,不能不报,怎能违逆他老人家的意思。

眼看薛平生沉默,紫衣汉子笑着指了指台上的舞姬,“来,这几个凑合用,带走。”

左右身高体壮的几个挑眉一笑,大跨步地朝着台上走去,舞姬们登时花容失色。

其中一个打扮得并不起眼,但此时惊惶抬头,却露出几分楚楚可怜,眼见壮汉露出个意外惊艳的表情,心中惊怒,一咬牙,猛地朝着窗边冲去,翻身,一跃而下!

“啊!”

好多客人暗暗道了一声可惜。

舞姬跳下时,最后那一抬头,悲戚中透出一股绝艳,涂黑了的皮肤也不能掩去她的美貌。

这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满座皆惊,怒目而视。

人本能地会美丽的事物心存怜爱。

紫衣汉子一蹙眉,他离得最近,按理说有机会救人,却不曾出手,反而漫不经心地倚在窗边。

不过视线落下时,瞳孔到瞬间收缩,轻咦了声。

一向冷硬凶悍暴戾的汉子,竟露出个奇怪的眼神。

薛平生哪里顾得到他奇怪不奇怪,一个箭步蹿到窗前,紧张地向下看去,这一看却是怔了怔。

那个舞姬惊魂未定地立在厚厚的雪堆里,满头满脸都是雪花,面露茫然。

舞姬不远处停了辆马车,看上面的灯笼是许家的,像这样齐整的大马车,在整个南安城也只有寥寥可数的几户人家用的起。

更不要说拉车的马,一身青色的皮毛打理得非常漂亮,比郡王府养的那些好马也差不太多。

车门一开,下来个俏丽的小丫鬟,轻巧地跑过去,从舞姬身边的雪堆里拽出一条长长的绳结。

因为绳结颜色黯淡,所有人的注意力又都在舞姬身上,一时才没有发现。

小丫鬟拿了绳子,抖了抖雪,收起来,又很细心地扶着那舞姬往边上站了站,顺手给她披上风衣,招呼左右的看客:“谁有热水,给这位小娘子一杯,天寒地冻的,可别受凉生病。”

舞姬显然是吓坏了,瑟瑟发抖,由着旁边两个大娘把她扶着到一边,大口喘息了声,才想起来要道谢,可是当时慌乱,她竟也不知是谁出手相救,只把视线落在那辆十分漂亮的马车上。

许大福骑着马从后头紧赶了两步,下马,抹去头上的汗:“弟妹慢着点。”

不必他提醒,方若华从车上下来,一手扶着春雨,另一只手拽着车门。

车外风有些冷,她不自觉把手放在大毛领上贴了贴,轻轻吐出一口白气。

这样的天气下,其实应该在家守着个红泥小火炉,温一壶好酒,哪怕不喝,只感受氤氲而上的酒香和热气,也是舒坦。

方若华叹了口气,就缓慢地移动脚步,跟在许大福身后登楼而上。

楼上客人们大多数认得许大福,到没太关注,只是有几个盯着紫衣大汉一行人的,忽然发现有什么地方不对。

紫衣汉子,和他身边那几个人是何等的嚣张跋扈,所有人都看得出。

但现在,除了那个打扮的斯斯文文,拿着把折扇,明显在这一行海寇中,充当智囊角色的家伙外,其他人竟都仿佛有几分紧张。

紫衣汉子甚至带出一点恭敬的戒备,站直了身体,守在楼梯口,仿佛在迎接什么人。

一开始,客人们到没觉得这些人的举动和许大福有关,诚然,南安城首富,名气很大,又背靠着南安郡王,实力强横。

可眼前这些贼人,那个顶个都是敢于杀官造反的主,肆无忌惮,怎么会关心区区一个商人?

但是随即,这些人就觉得不对。

此时在南山居吃饭的,大部分都是有些家底的富贵之人,眼力多数不差。

看紫衣汉子的眼神,分明注意的就是许大老爷的方向,而且神情郑重。

所有人心里都有点不可思议。

果然,许大老爷大踏步地上了楼,紫衣汉子就向前迎了一步。

众人瞠目结舌,却见他并没有管许大福,反而冲着许大福身后纤细的,苍白的女人,抱了抱拳:“在下金翅,见过方夫人。”

言行间居然很有几分客气。

“方夫人功夫果然了得,竟以一柔软绳结救了那个女人,也罢,既然方夫人喜欢她,看在夫人的面子上,放了她去也无妨。”

方若华终于抬头看了看他,很随意地一扬眉,只是微微一笑,转头对薛平生道:“薛将军,妾身子不好,受不得寒气,我们长话短说如何?”

薛平生一怔,登时有些无措。

金五当家也觉得有点意外,一笑却道:“我们老龙王说了,但凡强者,总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方夫人是个强者,若肯随我们回龙王岛,第十当家的位置,虚位以待。”

许大福:“……”

整个茶楼的人都无语。

跟着许大福上来的这女子是什么模样,谁又能看不到?一脸的病态苍白,走三步路都要喘两声,长得也算不上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寻常秀气而已,如今让紫衣汉子如此礼敬,众人难免好奇。

薛平生更是暗骂了句,他找方若华出面,根本是想羞辱金翅一番,没想到金翅还真这么不要脸。

这么多人都变色,唯独方若华只浑然不当一回事,漫不经心地道:“南安城被毁了两条街道,烧毁了三十六个商户,十八所民宅,其它林林总总的损失也不少。”

“金五当家穷,怕是赔不起,码头那些战船,留下两艘来拍卖,卖的钱补给老百姓吧,也是聊胜于无。”

金翅登时沉下脸,眼睛眯起,第一次看向方若华的目光,略有不善。

和金翅同来的智囊,一直未曾开口,此时脸上轻蔑的表情到更明显,嗤笑了声,摇头:“闹了半天是个疯子。”

就是薛平生也无语。

反而是很有些卑躬屈膝的毕浩,这位郡王府的红人,一直带着谦卑的微笑,全无反应。

金翅沉下脸冷笑:“我愿意敬你三分,是因为我金翅是条汉子,敬你能单枪匹马杀了我龙王岛的六、七两位当家,是个勇士,却别当我们就怕了你!个人勇武又算什么,以你一人之力,难道能对抗得了我们龙王岛?”

方若华眯了眯眼,也不生气,脸上带着几分困倦,给自己倒了杯茶,捧在手里暖着青白的指尖,只拿眼角的余光瞥向金翅,根本不接他的话,只漫不经意地道:“五当家都达到目的了,怎么,还不急着回去?”

金翅目光微凝。

大屏幕上一水友立即打出加粗加红的字来:“左边眉毛有向上拉紧,有可能是紧张恐惧。”

方若华一笑,默默把手交叠:“龙王岛很少大冬天的突袭我们南安城。”

“毕竟冬日海面上不太平。”

“唔,这次五当家这次来时带了七艘战船,将近三千好手,还有骑兵,显然提前在南安城做了布置,但是进攻时却是虎头蛇尾,突入南安城内部有一百多人,后继无力,无人接应,竟让轻松剿灭。”

“五当家也是老手,可这回这应对,真是乱七八糟,让人没眼去看。”

方若华笑眯眯指出几条金翅在此次行动中犯的愚蠢的错误,就好像她的人,当时就坐在这人背后,看着他指挥作战。

“就你这手段,我真怀疑你是我们南安城放在龙王岛的探子。”

金翅心中惊疑,一时脑子里思绪混乱。

“噗……”

一众水友失笑,有几个忍不住得意洋洋。

“虽然都是纸上谈兵,但是咱们哥们几个战略游戏也没少玩。”

“三妹,你的摄像头都安到人家的战船上去,快连对方什么时候吃饭睡觉都拍摄下来,又有我们这么多人帮着分析,现在这么吓唬人家,是不是不大合适?”

金翅可不知道方若华的‘高科技手段’,他只觉背心发冷。

左右亲信,一瞬间都变得不可信。

他的算计,龙王岛上的人,会不会也……知道?

方若华站起身,让春雨帮她披上斗篷:“龙王岛上正闹乱子吧?老龙王怎么了?病了?他老人家最爱吃南安城的金桔,以前每三天要派人来收一次,如今也有两个多人没来,唔,看样子是没办法继续享用?”

“我想,五当家已经做好撤离的准备,这几日你手下的两个长随,不是一掷千金,四处购粮草?还想打造一批兵器?”

薛平生神色顿时大变,马上反应过来,金翅带着人胡搅蛮缠,大口一开,要金银,要女人,根本就是本着能多捞一笔,就多捞一笔,把他们南安城当冤大头了。

可实际上,他本身一堆麻烦,根本没意思在南安城多呆。

方若华转身慢吞吞向楼下走去,走了两步,似乎忽然想起什么,转头对薛平生笑道:“金翅那几艘战船,有两艘还不坏,薛将军喜欢可以去看看。”

薛平生失笑点头。

方若华叹气:“其实还是朝廷打造的更好些,就是旧了,也少。”

许大福一路跟着自家六弟妹下楼,目送这个神秘的女人上车,自己也上了马,但他还是晕晕乎乎。

他们许家在南安城经营这么多年,但自从他当家做主以来,就从没有像今天这么,这么引人注目过。

许大福自己应该害怕,可是他竟然有那么一点痛快。

方若华却是被冷风一吹,有点难受,一连打了两个喷嚏,吓得春雨连忙给她倒姜茶。

马车还未走,那个跳楼的舞姬竟从人群中穿出,盈盈拜倒,轻声道:“谢过夫人。”

方若华撩开车帘,略微一笑:“客气。”

说完,许大福招呼了声,马车便徐徐前行,倚着窗户,方若华轻轻敲了敲眉心。

那舞姬的气质相貌,可不像一个风尘中人,唔,有点眼熟。

方若华想了片刻,忽然笑起来:“竟然是她?”

春雨一愣:“奶奶说什么?是谁?”

“没什么,我躺一会儿,到了别忘记叫我。”

方若华慢吞吞地靠着抱枕,半躺下,春雨早忘了自己问什么东西,连忙应下。

那小舞姬居然是今后的那位皇后娘娘。

是赵易寒的表妹,言家女,没想到她这么早就在南安城出现。

第六百四十九章 娘子

不过,这个小姑娘应该不是舞姬,只看气质就能看得出,她眼角眉梢间,还带有被娇宠的女孩子才有的那么一点天真无邪。

南安城那些卖笑的舞姬是什么生活状态,原主可是非常清楚。

方若华笑了笑,半躺着看一群水友们叽叽喳喳。

“三妹这回生活可是有些艰难,看着不算高难度,但是以这国家混乱的程度,没有外挂可不好混。”

“我们三妹自己说的,要在半年内建立起不可小觑的势力,这就更难了。”

“外挂,外挂,三妹赶紧上外挂。”

方若华失笑:“唔,挺厉害的外挂这回有点难。”

她家水友们财主不算特别多,虽说打赏方面,也不小气,可少有那种不把钱当回事的土豪。

她又还有点节操,不大喜欢卖惨求援助。

想了想,方若华觉得还能混得下去,一扬眉:“看来这一回,兄弟姐妹们,你们得给我当一回外挂了。”

一众水友:“……”

“我充分相信诸位都是高人,还请多指教。”

她家直播间里技术人才众多,能人无数,在技术方面,方若华觉得自己还是满占优势。

南山居

此时,饭局已经进行不下去了。

薛平生一脸冷笑。

毕浩这个代表南安王府的主人,看向金翅那一群人的表情到是丝毫不变,只笑道:“看来,我们的确该好好商讨一下赔偿事宜。”

说完,他客客气气地告辞,和薛平生转头就走。

金翅身边几个大汉伸手握住腰里的长刀,大有一言不合就杀人的意图。

不过,他们终究还是没有动手。

相貌斯文的军师把桌上的酒壶拎起,自己喝了一口,转头冲金翅道:“这位六奶奶什么来头?”

金翅摇了摇头:“你也看到老六、老七脖子上的伤了,和其他人的伤口一模一样,没有丝毫不同。”

他一想起当日看到伤口时的心情,直至今日,依然会觉得……恐惧。

龙王岛九位当家,都是江湖上一流好手,老龙王更是顶尖的高手,赖以成名的一役,曾一个人拦腰截断湘水,沉了三艘战船,使得朝廷三万大军无功而返。

龙王岛上,六当家、七当家二人虽然年轻,但是武力直逼老龙王。

二当家去年还说过,老六和老七脑子也不好,手段还太过毒辣,不是能长久的性情,但是这一身功夫,足以与正当壮年的老龙王,相提并论。

别看二当家并非习武的材料,但是眼力却是天下无敌,老龙王都承认,二弟所言,十有九中。

金翅神色间略带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那日突袭南安城,南安王府把老六那一伙人的尸体送回来,你还记得,二哥说什么?”

军师略一迟疑:“二哥只说,他要马上回去,没说什么。”

确实被方氏说中了,龙王岛上,老龙王病重,几个当家彼此都不服气对方,争斗越发厉害。

二当家急着回去主持大局,也可以理解。

月前,金翅的妻子和儿女‘无故’丧命,算是和三当家结下永远无法解开的死仇,他硬是忍下,只装作不知,这次突袭南安城,一来转移视线,二来就是想借助南安城的力量,清剿一批龙王岛上的毒瘤。

当然,恐怕在对手眼中,他金翅同样坏的流油,该千刀万剐。

“二哥走之前,仔细调查了方氏,就私下跟我说,杀了老六和老七的那位,不要去招惹,人家来招惹我们的话,那能忍就忍,哪怕不能忍,最好还是忍了。”

军师:“……二哥说这种话?”

“还有下一句,一旦确定为敌,没有转圜余地,务必一击必杀,不惜代价。”

金翅轻轻吐出口气,“像这种高手,一沾染上就是无穷无尽的麻烦。”

军师摇头:“太过了,是人就有弱点,对付不了她,难道还对付不了方家和许家?”

谁也不是石头缝里钻出来的,想对付一个人,又不一定非要正面为敌。

金翅苦笑:“二哥说了你无数次,说你这人习惯诡道,不走正路,这并不是什么好习惯,总有一天会因此吃大亏。”

“对方确实可能有亲人,可一旦开了口子,咱们龙王岛也是家大业大,谁也不是从石头缝里钻出来的,让那种人盯上,难道好玩?”

军师一时无语。

金翅叹了口气:“况且,就是真能花费巨大的代价,成功杀了她,难道就真能高枕无忧?那小女子看起来十来岁而已,如此年轻,就成为这般高手,还不知她师门中为她花费多少心思!”

“你杀了她,就可能招惹到无穷无尽的麻烦和报复,太不划算。”

军师蹙了蹙眉:“麻烦!”

终究没再乱说话。

金翅旁若无人地把桌上的菜横扫一空,抹了把嘴,起身招呼一声,一行人便走了。

酒楼的大掌柜从柜台里拿出一把香,点燃四处拜一拜:“阿弥陀佛,各路佛祖菩萨,看在小老儿上有老下有小的份上,千万保佑小老儿平平安安,诸邪不侵,诸邪不侵。”

二楼坐着的几个熟客都不禁失笑。

东南方向,离刚才事发现场不远不近的小包厢里,桌子旁边也坐着两个人,正好能从窗户的缝隙中把刚才那一幕,看得清清楚楚。

左边坐着的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汉子,打扮得金光璀璨,手里还捏着一对铁核桃。

此时见金翅一行人走了,才吐出口气笑道:“六爷,您在龙王岛上这盘棋算是下活了,乱局已定,就是老龙王再多活一年,也无可更改。”

他看向坐在对面,被他称呼为爷,神色冷淡平静,看起来却只有十七八岁的少年人。

兴奋的情绪过去,想起刚才那位意外的人物,终究忍不住问了一句:“那个方氏她……”

“娘子。”

身边之人平平淡淡地说了一句。

中年人怔了下,瞠目结舌。

“三媒六聘,八抬大轿迎进门,所以,她是我明媒正娶的娘子。”

少年一笑,显然心情忽然变得好了一点。

中年男人一瞬间觉得眼前这是个假先生。

半晌,他哆嗦了两下,迟疑道:“那……那封和离书,还写不写?”

第六百五十章 慕少艾

“写吧。”

许六爷的好心情登时没了,叹了口气。

“要写得温柔,写出我的风采。”

桌上的饭菜极好,都是他喜欢的,可这会儿吃了一口,却是味如嚼蜡,蔫巴巴趴在窗台上,远远眺望。

那姑娘一出现,他就觉得她好看。

苍白的脸色好看。

纤细的身段也好看。

上车的姿势好看,看人时的眼神同样好看。

怎么就那么好看呢?

如果家里给他娶的这个媳妇丑一点就好了,那么放手让人家走时,能少几分心疼。

但是,他忘了是从哪儿看到的,或者是什么人说的,爱一个人,要学会尊重,学会放手。

像他现在这样,今天过去,不知有没有明日的男人,凭什么想白嫩又漂亮的女人?

中年男人忍了忍,实在是忍不住,有点想笑。

和离书还能写出什么花样?

许家老太太好好的,非要给六爷娶亲,真是造孽,六爷在这方面又不开窍,有时候简直让人抓狂,从不懂对女人来说,和离是多么要命的事。

就是知道他的人,偶尔也在心里嘀咕几句,觉得六爷的心思难以揣摩。

不过,对正常人家的姑娘来说,万一事情发展到不可收拾的那一步,和离到是个好选择。

寻常小户人家,年轻的女子不愁嫁,和离照样能寻个好人家,总比稀里糊涂地丢了性命好。

中年男人胡思乱想了半天,转头就见六爷脸上略带了几分哀怨,不禁失笑,此时此刻,他才觉得许六爷是个少年,正是慕少艾的时候。

咳嗽了下,好声好气地哄他:“等咱们大业成了,你就回家,爱娶几个婆娘,就娶几个婆娘,生一堆娃娃也很好。”

许六爷端起茶杯,默默喝了一口:“明王能共患难,却不能共富贵,你劝劝咱们老爷子,等大业成了,还是功成身退的好,不要落一个被卸磨杀驴的下场。”

“他最爱惜自己的名声,一直希望能成全他那一段‘明君贤臣’的旷世佳话,可是他所谓的‘君臣相得’,都是他的臆想,绝对成不了真。”

被一个连面也没见一次的所谓丈夫,莫名倾慕了一回的方若华,回到许家没多久,她那位大伯哥就给她抬过来一箱银子。

加起来有三千两,白花花的银子。

另外还有一小箱,差不多有二百两左右的金子。

“薛将军从金翅手里抠下来的一部分,还有朝廷给的赏金,拿去用。”

许大福笑道,“以往都是咱们上上下下打点,花费的银钱车载斗量,如今得他们一点好处,那可是真不容易。”

方若华这会儿到有那么一点见钱眼开。

她现在挺需要钱的。

“南安城受到海寇侵袭的那些人家,现在如何?”

许大福看了方若华一眼,心下有些古怪,却还是道:“唔,听说薛平生薛将军亲自盯着,应该给他们发了补偿。”

身为生意人,许家为了名声,平时也做些修桥铺路,施粥舍药的事。

可他就是纯粹为了名声。

按理说以方氏的出身,她并不该去关心寻常老百姓的死活,南安城里,市井小民们,关心自己还关心不过来,哪有心情关注旁人?

但他这个弟妹却有点奇怪,从很多不注意发现不了的细节上,她有一种上位者才有的看待事情的方式。

许大福也只是模模糊糊地有这么一点感觉,想了想也不过一笑了之。

六弟妹这个女人,奇怪的地方已经很多,再多上一条,实在不算新鲜。

许大福把东西送到,就离开了修英斋,他六弟不在家,作为大伯哥,到底不好和弟妹相处时间太长。

此时天色不早,风有点大。

春雨送大老爷到了大门口,才松了口气,拭去头发上的水珠,在廊道上散散寒气,这才进屋,一进门,就见自家主子歪在桌子上不知写什么东西。

她刚想进去给六奶奶准备红枣姜茶,就看见二房的丫鬟小翠,躲在门口冲她挤眼睛。

春雨做了个手势,并不着急,先把六奶奶的茶水准备好。

她发现自己伺候的这位,讲究起来是真讲究,例如说水必须要烧开才肯喝,茶杯饭碗等用具都要清洗很多遍。

可是,对茶叶本身却不怎么讲究。

家里的好茶她也能喝得出好,喝到了会赞一声,但没有好茶也无妨。

甚至拿红枣,桂花,甚至随意找些地丁,或者别的什么药草,她都能随意泡茶来喝。

完全不像大奶奶那样,喝茶时,不光对水,对茶叶有严格的要求,连各种用具,喝茶的环境,陪客,都讲究的厉害。

春雨思绪凌乱,手下的动作却是极迅速,不多时,滚烫的热茶就泡好,先不递给她家奶奶,招呼坐在门外打瞌睡的豆儿过来。

“警醒些,别老打瞌睡,看着茶,莫让雪团靠近,温度好了再拿给奶奶。”

春雨板着脸,教训小丫鬟,“烫着了咱们奶奶,仔细你的皮。”

豆儿响亮地应了声。

春雨摇摇头,戳了戳她的脑门。

“你也就仗着六奶奶的脾气好,小声点。”

像豆儿这样的小丫鬟,都是刚被买来的,才八九岁,正是闹腾的时候,春雨今年十五,如今跟了六奶奶,已经算是大丫鬟了。

还是许家的底蕴薄,才发迹了二十来年,没多少世仆,才时常会采买些小丫头,从头培养,到不指望她们现在就能使唤,不过总比直接买大丫鬟更容易养得贴心。

交代完豆儿,春雨就几步走到小翠身边:“什么事?”

“你有药没有,伤药?”

小翠急声道。

春雨登时吓了一跳:“啊?”

小翠摇摇头:“小荷今天被二奶奶打了三十板子,都吐了血,二奶奶不让请大夫,这,这……怕是熬不过去。”

春雨颤了颤:“她……她犯了什么错?”

她们这一伙丫头,年纪差不多,都是一批进的许家,能爬上来的没几个,关系却亲近,不敢说比亲姐妹亲,可到底有几分情谊。

小翠眼眶一红,却咬牙:“也是小荷混账,她一个丫头,涂脂抹粉地把自己打扮得那么好给谁看!”

第六百五十一章 乱说

春雨登时明白过来,脑子里嗡了一声,头晕目眩,深吸了口气:“等着,我拿点钱,偷偷去弄点药来。”

说着,她转头就回去拿钱,不多时就拿了个荷包过来,小翠一看,加起来竟然有二两的碎银子,登时松了口气,。

方若华向来手松,这些小丫头在她眼里就是小孩子,时不时给点零花钱,春雨最近几日真攒了不少,早些日子刚托人去换成银子。

“小荷这毛病,实在该改一改。”

在她们那一批丫鬟里面,小荷容貌最好,年纪稍微大了半岁,或许正因为容色好,她比别的丫鬟更注重容貌,喜欢打扮。

丫鬟们梳头,都是简单梳一梳而已,她偏偏连个把子头也要梳得跟人家不一样。

又喜欢掐花戴,描眉画眼的,偏偏人生得妩媚,因为这些毛病,没少让嬷嬷们生气。

偏偏她被分去二奶奶那儿,二奶奶最恨那些妖妖娆娆的。

小翠和春雨几个,平时也总担心出事,时不时提醒几句。

“我就知道,她那小脾气又倔,非闹出乱子不可。”

今天就出了事,二奶奶因为二老爷贪嘴,在书房里偷丫头,正好让她抓住,心里火气正冲,就看到小荷头上竟然簪了一朵珠花。

那珍珠有拇指肚那么大,十分精致,一看就是主子赏赐,肯定不是丫鬟能用的东西。

二奶奶大怒,登时一脚踹出去,把小荷踹到外面磕破了头,气还不顺,又打了她三十板子。

春雨打发小翠赶紧去找药,自己回了修英斋,还有些心不在焉。

方若华无奈地看着春雨把她的杯子差点碰掉,干脆让她坐在一边休息,不要瞎忙活。

许家的规矩不严,丫鬟们也爱传个小话,方若华听了两句,就知道今天二房那边有几个丫鬟倒了霉,还有一个被打得很严重。

方若华略微沉默了片刻:“我这里有伤药,你拿去试试效果。”

春雨一愣,低着头应了一声,忍不住轻轻抽了抽鼻子,哭道:“都是小荷习惯不好,要是能熬过去,奴一定劝她收了那点小心思。”

方若华怔了下,忽然就有一点烦躁。

一个年轻的,十五岁的女孩子,喜欢打扮自己有什么问题?

她想穿漂亮的衣服,想戴好看的首饰,难道不正常?

就因为她是个丫鬟,所以她连自己都属于主人,主人觉得她不该戴烛花,她戴了,那么便罪该万死?

最近院子里的下人们都说二奶奶的下马威来恰到好处,二房的小妾闹起幺蛾子来,有个从楼子里赎回来的李氏,竟仗着宠爱,停了避子药想怀个孩子。

别的小奶奶们也就算了,李氏怎么配?

各种碎言碎语多得很,方若华这儿的小豆儿爱打探这些,总会说给她听。

所有人都说:“一个二十两银子买回来的货色,就该一辈子卑躬屈膝,感恩戴德,把当家主母供起来,不该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小心思。”

就是其他妾,也觉得李氏太出格,是在找死。

方若华想起自己以前曾经写过一段时间网络,其中有一本写正室重生,买了不少瘦马给自己风流花心的丈夫,好让人分另一个妾的宠爱。

当时也写得挺爽快,着墨最多的是女主和小妾女配,至于瘦马,不过工具而已。

既然沦落成瘦马,无论到了何处,都是个玩物,社会便是如此,所有人,无论男女老少,都不会觉得有问题。

方若华以前读,也挺喜欢读宅斗文,正室小妾斗,嫡出的儿女,庶出的儿女斗一斗,和大部分读者一样,她一般会站正室的立场。

正室是带着大笔的嫁妆,家族人脉,正正经经地嫁进来的。

当丈夫的,既然得了这些好处,当然要敬着正室,若是去宠爱小妾,那么当然是损害了正室的利益,小妾要是动了歪心,正室把小妾提脚卖了,无数人鼓掌叫好。

谁让你不自爱,当了小妾?

就是该死!

方若华也觉得小妾该被消灭,女人能守着一个男人,从一而终,男人就也该守着一个女人,同样从一而终。

“世道如此,奈何奈何?”

方若华伸手扶住窗台,看向春雨,忽然道:“有一个国家,女人可以大大方方地出门工作,可以有自己的存款,有自己的房子。”

“像你一样,把照顾别人当成职业的人也有很多,但是她们都是彻彻底底的自由身,拿多少钱,就做多少事,与接受服务的人拥有平等的地位。”

“在那个国家,父母杀子女有大罪,买卖儿女同样有大罪。”

“一夫一妻,如果丈夫有别的女人,很多妻子会选择带着儿女和离,分走至少一半家产。”

方若华说了几句,转头见春雨一脸的茫然无措,不禁一笑,“我就随便说说。”她的世界,也不是那么光明,女人们命苦的同样有许多,可至少,所有人都有希望。

春雨吓了一跳:“六奶奶可别乱说了,春雨没读过书,也知道夫为妻纲,三从四德,哪能因为男人有,有别的女人,就要和离?”

“……”

方若华弹了下她的脑门:“去吧。”

春雨拿着药去到下人房那边,刚一推门,就忍不住蹙眉,屋子里有一股浓重的血腥味,还有臭味,和一股子怪味。

房屋紧闭,炭盆早就冷了。

她脸上一阴,却没多说什么,拿银子出来托人帮忙要了些炭。

小荷趴在床上,目光呆滞,脸色蜡黄,头发蓬乱,整个人就和失了水的小白菜似的,没一点生气。

春雨眼眶一红,没多说什么,走过去看看她的伤口,亲自给她上药。

“幸亏是冬天,伤口容易好。没事,等身子养好了,想办法找齐嬷嬷说说情,不回二房伺候了,你手艺好,以后专门做针线也不错。”

春雨说了好些话,小荷一点反应也没有,她心里不禁有些难受。

因为小荷长得漂亮,在她们这批丫头里面,是最活泼好动的一个。

往年春雨还总在心底深处有点嫉妒她,现在看她这副模样,怎能不难过?

从小荷这儿出来,她竟想起六奶奶刚刚说过的那一番话。

第六百五十二章 变化

六奶奶的话,她其实根本就听不明白,更不敢置信,只觉得荒唐。

可是这些荒唐又可怕的言语,她在没人的时候,却不免胡思乱想。

要是真有那么个国家,其实也不坏,至少,不是刚听时感觉到的,那么的可怕。

春雨摇摇头:“六奶奶说笑呢,我们当丫头的可万万不能糊涂。”

真像六奶奶说的那样,女人抛头露面出去工作,下人能和主人家一个样,那岂不是都乱了套?

君臣纲常还要不要了?

没有规矩是不行的。

春雨从进了许家的大门以后,心里就明白,守规矩才能活着,不守规矩,死了也没人理会。

她盼着世上的一切,都能有个规矩。

春雨离开小荷和小翠的屋子,匆匆向修英斋去。

生活似乎恢复了正常。

第三天天还没亮,院子里就有人说,二奶奶身边的丫头死了一个。

二奶奶仁慈,让管家给置办了一口薄棺,把人葬了。

那丫头不要脸,和二爷有了手尾,听说珠胎暗结,有两个多月的身孕,硬生生让二奶奶给打掉。

二奶奶自己都道了声‘可惜’。

早知道丫头有身子,该让人把孩子生下来,二房的孩子少,二奶奶自己没生育,陪嫁丫鬟生了两儿一女,女儿养到一岁多,还夭折了。

二房统共只有两个儿子。

和许家的家业比,两个儿子远远不够。

二爷气得训了负责打人的家丁几句,罚了半个月俸禄。

至于小荷这个丫头,却是没人在意。

熬了几天,一时想不开在屋子里悬了梁,等被同屋的丫头发现的时候,身子都凉透了。

春雨得到消息,一时有些茫然。

小荷死了?

“她怕疼,也怕累,怎么可能会去自杀?”

春雨到不是有多么难过痛苦,就是有些不明白,不懂为什么小荷死得这般轻而易举。

“就这么结果了也好。”

小翠到是叹气,“二奶奶待她算厚道,好歹给置办了棺木,不至于暴尸荒野。”

许家还算好的,他们和郡王府有往来,郡王府那些权贵人家,一个月死的丫头,比他们许家一年都多,别管活着时如何,死了乱葬岗一扔就算完事。

“当年要不是卖到许家,小荷也活不到今天,这些年没饿着,没冻着,挺值得。”

小翠想了想,“回头咱们凑一凑,给她做个法事超度超度,我记得小荷说过,下辈子想当大户人家的千金,咱们求求菩萨佛祖,让她投个好胎。”

许家一个小丫鬟的生死,在许家没有掀起多大的风浪,也只有同为小丫鬟的春雨几个,才会有些记挂。

其中多少也是有那么一点同病相怜的情绪在。

时间一日日过去。

许家抄家灭门之灾眼看便到眼前。

这样的大家族,其实说到底也有取死之道,许家把生意做得这般大,实在不可能清清白白。

但是,总不至于许家上下几百口人都有罪,而且许家一倒,不知多少无辜之人跟着落难。

春雨这样签了死契的丫头,被倒手说不得就卖到不干不净的地处,一生再也没有希望。

方若华都不禁有一点焦虑,许家上上下下的人,还是按部就班生活,并没有任何异样。

其实想想就明白,许家区区一商户,本也左右不了朝堂纷争,消息也不会太灵通。

方若华仔仔细细地翻阅原主的记忆,关于许家的极少,实在没有参考价值,到是提到一点,在许家灭门之前,南安城曾经有大批的灾民堵城门。

南安郡王担心城内粮草不足不肯开城门,还因此惹得悍民暴乱,许家还派出去一百多家丁帮南安郡王剿灭暴民。

这一点也是许家的一大罪状。

还是必须提前把南安城的情况先摸清楚。

方若华干脆带着春雨和小瑞哥,一起去逛街,自从上次出门遇上海寇突袭,家里的女人们就没了逛街的兴致,已经有好几天没有出门。

街面上并不算热闹,但也不冷清,前些时日海寇的凶恶,也只在焦黑的房屋残骸上能看得出几分。

南安城里海寇强盗闹事,隔三差五的,十分常见,在海上讨生活的渔民,还有商人们,大部分都是年年月月要交孝敬银子给海龙王。

那些海寇们进城来,杀了个把人,抢走些东西,就是官府也不会狠管。

只要不是像前些日子那般,直接纵马奔腾,冲撞府衙城门,大体来说,朝廷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床大被,把一切肮脏通通掩盖。

南安城的县令,府台,都是三年一轮换,应付过去便走了,把这些混乱揭出来,毁了天下太平的好日子。

自己下辖的地方闹匪患,难道值得夸耀?

再者,南安城里有个南安郡王,他们这些当官的,头上压着这么一座大山,就老老实实得过且过吧。

近些年来,老百姓们都习惯这样的情况,习惯到一年里春秋时节,没遇上两回海寇大规模的突袭,就觉得一年里少些什么,过年都过不踏实。

方若华的目光,在街市上逡巡,由着小瑞哥看什么都新鲜,买回来一堆杂七杂八没用的东西。

小瑞哥精力旺盛的很,转了这么一圈下来,方若华就把南安城大体的情况摸索得差不多。

直播间水友里面有不少数学高手,计算机高手,还有历史学者,很快就给方若华弄出一份详细的,长达三十多页的报告。

说实话,这么枯燥乏味的事,换成方若华自己做,她都恨不得撞墙去。

水友们却玩得乐此不疲,甚至很当那么回事。

“咱们三妹这是得请了一个团的顾问,我觉得大土豪打造的这个古代沿海小城,还挺有意思,很值得分析分析。”

“唔,经济水平应该略高于明末清初。”

“贫富差距很大,自然灾害逐年增加,三妹,我们都觉得,你可以做好马上进入乱世的准备。”

“不知道会不会开乱世争霸的剧情。”

水友们说说笑笑,方若华却只想叹气。

这帮家伙隔着电脑,隔着手机,享受指点江山的豪气,哪里知道她当真是置身这样的时代。

到古代也有很多次,方若华以前也没觉得怎么样,不知为何,这一次却是多多少少觉得有些不舒服。

或许,经历过无数次人生以后,她也终究还是有了许多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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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三章 可怕

逛了大半日街,小瑞哥终于跑累了,趴在车窗上,脑袋一点一点的,眯着眼睛打瞌睡。

“贵人,贵人您行行好,给口吃的,贵人,您给口吃的!”

突如其来的嘈杂声惊得他从睡梦中陡然醒来,起得太猛,差点跌下车去。

小瑞哥牢牢扶住车窗,向外一看,吓得瑟缩。

车外好些一个头发花白,穿着破衣烂衫的乞丐猛地扑到车边,拼命砸拍车门。

显然,许家的马车已经离开了繁华的闹市,进入南安城的混乱地段。

车夫显然经验丰富,看也不看,一鞭子抽到地上,震得对方退了一步,马车立时便甩开乞丐穿行过去。

小瑞哥张了张嘴,半晌才叹息,小大人似的冲方若华道:“六婶婶,我知道,爹爹说过,要是遇见好多好多的乞丐乞讨,千万不能好心停下,要不然我就会被他们吃掉。”

方若华半闭着眼,神色漠然。

大屏幕上统计出各种数字,好多水友都道:“乞丐好多,城外也有不少,呵,这群群众演员们够卖力的,我三天前就看到那边那个小姑娘趴在墙角下,三天后我再看,她还在那儿。”

“南安城有港口,如今难道不该马上出海大批量地购买粮食?”

“没错,现在粮食最要紧。”

方若华的马车停也不停,穿过街市。

后面不远处,一身雪白的斗篷,半遮盖粉嫩俏脸的小姑娘言慧慧,也看到老乞丐被驱赶的一幕,心生不忍,不觉咬了咬嘴唇:“人心冷漠,世道败坏至此,还有天理在吗?”

她叹了口气,解下荷包,把所有的碎银子都倒出来,递给那老乞丐:“拿去买些吃的。”

老乞丐一把夺过银钱,用力护住,眼神凶厉地四下环视,转头就跑。

“哎。”

言慧慧被撞得一个趔趄,刚想说什么,忽然觉得背脊发寒,猛地一回头,不知从何处冒出来一大群乞丐,眼睛里的东西让她不禁有点恐惧。

“好心人,好心人赏我们点吃的。”

“好饿,我好饿,给我吃的,我要吃的!”

“钱,给我钱!”

言慧慧吓了一跳,连连后退,脸色雪白,心中登时也反应过来,连声道:“没有了,我什么都没有!”

她其实并不糊涂,只是经验不足而已,此时一见这等情况,心生不妙,四下扫视,夺步向着旁边同样满脸焦虑的下人们冲去。

只是她的速度实在不够快,这些乞丐本来就蠢蠢欲动,她一跑,立时不管不顾地扑过来,连扯带拽,几乎一眨眼的工夫,言慧慧头上的首饰就被扒了个精光,衣服也被撕扯。

腥臭味扑鼻,她一时间惊骇欲绝,终于忍耐不住,尖叫出声。

想她本也是被娇宠长大,还未曾经历过风霜,读书虽然多,可遇见这等场面又怎么可能不害怕?

刚才她忽然横穿街道,几个保护她的下人哪怕立时跟上,也与她隔着一段距离,这会儿更是被一大群乞丐堵在外面,见到小姐遇险,立时顾不上其他,纷纷下狠手将乞丐们打倒在地。

其中一个更是刷一下拔出刀,一刀砍掉一个乞丐的脑袋。

鲜血喷溅,乞丐们一愣,呆了呆,可是鲜血一喷,这些乞丐却反而被激发出怒气,个个形若疯癫,疯了似的四下冲撞。

一时间所有随从都被冲得七零八落。

方若华骤然回头,显然也察觉不对,一蹙眉,提了口气,高声喊道:“城东有人放粮。”

她声音极洪亮,底气十足,喊完一声,又是一声。

正围攻的乞丐们愣了下,四周仿佛都有人喊,城东有人放粮。

“走。”

乞丐们终于踉踉跄跄地奔了过去。

方若华叹气,对车夫道:“回头去许家的铺子说一声,看看能不能准备些粮食。”

车夫有些为难,低声道:“一旦开始放粮,消息一传十十传百的,怕是所有灾民都要蜂拥而至,咱们的粮食,根本顶不住。”

许家身为商户,自然怕灾民闹事,如果粮食充裕,施粥舍药,当然没问题,可既然没那么多粮食,要是一放粮,灾民聚集到一块……

想一想就很可怕。

方若华点点头,叹气:“我知道,先准备着。”

车夫应了声,便去传信。

方若华没有去看受害者,小姑娘遭遇这种灾难,肯定不乐意让外人看见。

确实如此,言慧慧捂着脸蹲在地上,头发蓬乱,乱上都有抓伤,斗篷早被人扯走,衣服也被撕裂得一片片,零零散散裹在身上。

“呜呜!”

几个随从心中惊怒,忙脱下外套给自家小姐披好,遮盖住她的脸,扶着小姐迅速离去。

回到家,言慧慧神情恍惚,抬头便看见奶娘焦虑的眼神,哇一声大哭。

“奶娘,奶娘,好可怕,真的好可怕!”

奶娘心疼的要命,抱着自家小姐哄了好久,才把言慧慧安抚下来。

“好小姐,别怕,睡吧,睡一觉,等我们回家就好了。”

“夫人,还有各位小主子们,都等着小姐回家。”

言慧慧睡得极踏实,梦中无数灾民把她撕成碎片,特别特别疼。

但是她还是喃喃自语:“我不回家,我要找到表哥。”

方若华到是没太关注这个单纯的小姑娘,在外头逛得也累了,小瑞哥还受了些惊吓,便忙让车夫打道回府,回去一人喝一碗安神汤。

小瑞哥喝过药,还是夜惊了两回,让照顾他的奶娘,嬷嬷们都没睡好。

方若华到不会为了这点小阵仗担忧,可她一样是劳心又劳神,身体还各种不舒服。

反而是春雨这小丫头心宽,丝毫不觉得害怕,吃得香,睡得美,一副没心没肺的模样。

第二日

方若华正坐在池塘边上,一边溜小瑞哥,一边慢慢地劈竹节。

她的手很稳,就是气息不平,劈几下就要休息好半晌。

“不复当年了。”

方若华很少有身体不好的时候,这种感觉一点都不美妙。

正闭目养神,便听春雨在不远处呵斥:“止步,哪里来的登徒子,乱闯后院!”

方若华慢吞吞转头,就看见春雨插着腰,挡在一个瘦高的年轻男人身前。

第六百五十四章 闯祸

那男人大概喝了酒,一伸手推开春雨,上下打量方若华半晌,嘿嘿一乐:“没想到许大福那个粗人,竟然还挺有情趣,家里养了这么个绝色,难得难得。”

说着,他就踉踉跄跄地向着方若华走来。

春雨吓了一跳,高声呼喊:“你干什么!”

方若华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大屏幕上到是出现了无数的——“……”

“绝色?”

“绝色!”

“我觉得没毛病,你们那么惊讶做什么。”

方若华:“……”

她觉得自己酸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必须要承认,她确实不丑,但是什么时候,‘绝色’这两个字变得如此廉价?

难不成但凡长得平头正脸,五官端正,就能叫绝色?

“这位公子,你究竟几年没见到女人了?”

方若华哭笑不得。

“在下舒庆,见过这位美人,唔,瞧瞧美人你这一身寡淡的模样,许大福抠门,连套好头面首饰也不给打,走,跟我走,包你吃香的,喝辣的,享用不尽。”

“老子别的不爱,就爱你这一口,回家和我的阿香,阿娇去作伴,咱们四个大被同床……”

说着,这人竟然伸手朝着方若华的脸颊上掐去。

方若华:“……”

春雨急得满头大汗,所谓主辱臣死,身为丫鬟眼看着主母让登徒子占便宜,她哪里还能活!

咬了咬牙,心下发狠,她就是拼命也要让这登徒子好看!

春雨正想冲过去保护主母,就见自家主母轻巧地抬起脚,踢了踢那登徒子的膝盖。

噗通!

那人就一头扎到池塘里去。

春雨愣住。

方若华摇摇头:“出了人命到底不好,又不知那位大老爷这是请的什么人。”

“春雨,把木筐扔过去一个,别让人死了,唔,也别让他上来。”

方若华笑道,“毕竟咱们这儿只有两个女眷,他衣服都湿透了,让他上来,再看见什么不该看的,那可不太好。”

春雨一想,确实如此,连连点头。

南安城临海,老百姓们多数都水性不坏,这人显然也一样,喝了酒,迷迷瞪瞪的,还是本能地扶着木筐向岸边游。

他一游过来,春雨就毫不客气地拿竹竿一捅,把人戳远些。

方若华本身不在意被人口头调戏几句,但是看这人醉后的德行,想来恶劣的很。

如果换成许家其他人,被他如此调戏,说不定真要出大事。

修英斋的位置距离待客用的悦华园不算特别远,春雨大声呼喊,许大福隐隐听见,愣了下。

“王破那混蛋呢?”

几个客人面面相觑,左右都看不见人,齐齐心惊:“他不会老毛病又犯了吧?”

王破是个海商,手底下养着一票人,有一家南安城除了朝廷以外,规模最大的船厂。

可以说,但凡想出海做生意的商人,都必须跟他合作,他们王家不出海,在各个船队却都有份子,赚钱反而是最多的。

没办法,王家是垄断买卖,独一份。

而且这人吃喝嫖赌,五毒俱全,还有个大毛病,偏爱别人的女人,尤其是弱柳扶风似的病美人。

他甚至做出过,整整三天,不给自己的侍妾食水,愣是把人折腾得无比憔悴,他睡起来才觉得有趣。

却不想想,让他那么折磨,哪个女人会好过?

王家的侍妾们损耗率非常大。

许大福猛地起身,点上几个随从,又叫上几个婆子,让他们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去探听。

周围的人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可到底还是知道点廉耻,不能闯朋友的后宅,只好奇地东张西望,议论纷纷。

“这是又闹什么?”

“肯定出事了。”

许大福蹙眉,不多时,两个随从用竹竿挑着一个大筐,快步走过来,把筐放下。

众人看去,只见王破四肢蜷缩成一团,被扎扎实实地五花大绑,塞在筐里,正一口一口地向外喷水,一脸的狼狈,瑟瑟发抖。

别说他,旁观的人都觉得好冷。

“噗嗤!”

终于有人忍不住笑出声,“王破这混蛋,可算是遭了报应。”

“许老大,你们家藏龙卧虎啊!”

“靠!”

冷水一冰,王破彻底醒了酒,听到众人调侃,又羞又怒。

一时想起他在池塘里来来回回挣扎,马上能上岸,又被捅下水的经历,更是怒气勃发,还被捆着就吼道,“许大福,你把那臭婆娘送我家去,咱们再接着谈生意。”

“今天我不整治了那婆娘,他奶奶的我就成乌龟王八蛋了,还谈个屁的生意!”

在座的客人们都皱眉。

许大福猛地一拍桌子,瞪眼道:“你!”

王破猛地一抬头,同样怒目而视。

半晌,许大福摇了摇头,瞪身边的随从:“今天谁守门,让这么个混蛋闯到修英斋去,吓到六奶奶,你们自己提头赔罪去!”

黑子噎了下,心下道:撞到六奶奶手上,倒霉的是谁,这不是一目了然?

方若华看着刚刚收拾了登徒子,也有点疲惫,让春雨给她捏捏肩膀,慢吞吞拿起茶杯。

一口茶还没喝完,小瑞哥就一副偷偷摸摸的模样,小心进门:“师父,你闯祸了,我爹从朝廷那儿又买了几艘旧船,正想和那个姓王的合作,哎呀,这回看来要泡汤。”

方若华一扬眉:“船吗?”

她想了想,一拍手起身,让春雨把斗篷拿过来披上,“走,我也要一艘海船,去找你爹要。”

小瑞哥愣了下:“啊?”

春雨也愕然:“奶奶,你可别开玩笑了。”

养一艘海船可不是说着玩,许家整个家族也只养着三艘船而已,保养维护的花销极大。

出海一次赚是真赚,可赔的话,那也是伤筋动骨,好几年不敢再去。

南安城里大部分海船都是南安郡王的,小部分是各大商人的,至于小商人,到也有十几家凑钱买一条船,跟在大商行后头去蹭一点买卖。

但是近年来海上不太平,不是有实力的大商家组团,那简直是九死一生,家有海船的商户是越发少。

方若华一点都没开玩笑的意思。

拥有海船,对她来说非常必要,如果可能,方若华当然更愿意自己去造新船,当下的帆船对她来说,实在太落后了一些。

问题是时间紧迫,根本来不及,有现成的拿到手,稍作改造也能凑合一下。

第六百五十五章 船模

“你姥姥的许大福,你他妈什么意思,我王破话放在这儿,就你家那个女人,老老实实滚过来跪在我面前给我磕头赔罪,要不然我让你许家从今往后,所有的船都出不了海!”

王破冻得浑身发抖,抖着嗓子还不忘跳脚大骂。

周围几个客人扑过来拦着,个个苦笑。

这小子真是个混球。

一开始大家都知道,他大概是喝醉了酒,把人家正经女眷给认错了。

他们这些人玩得疯起来,互相赠送美妾,美婢那是常有的事。

许大福自己没有纳妾,可还养了不少歌姬,舞姬,小戏子,都是为了招待客人用。

王破大概把人家的女眷误认为是什么人,但现在许大老爷不顾颜面,直接挑明,那是人家六奶奶,他还发疯,就实在说不过去。

旁边几个客人很是头疼。

“早知道王破是混蛋,却没想到这么混账!”

许大福皱眉,心中恼怒,还有些无可奈何。

王破这家伙之所以到现在还没被人打死,是因为他确实有自己一手绝活。

这家伙祖上就以修船为业,到了他父亲那一代,家里遭难,他父亲狠了狠心,跟人出海,二十年间创下大片的基业,后来洗手不干,在南安城扎根,办了一个船厂。

因为手艺好,又养了百多个好手艺的匠人,就是南安郡王对他们家也很看重。

许家有自己的船,还有一个船队,如果失去王家的扶持,短时间内也许还好,但是长时间看一定会出现很严重的问题。

许大福不禁暗自嘀咕,觉得他该出门拜拜菩萨,自己着实有点流年不利。

此时却还是得先解决问题,他略一皱眉,盘算着看要给出多少利益,才能暂时把这个混蛋给安抚好。

只是王破其人越来越跋扈,他这样一家独大的局面,终究还是要改变。

在场的都是人尖子,谁也不傻,如今委曲求全,不过衡量得失后,勉强装糊涂而已。

几个客人和稀泥,打圆场,王破却是不依不饶,连声叱喝。

许大福一时也恼了,气道:“你这泼皮,真是给脸不要脸,在我家胡闹,你到还有理了不成?”

他到不一定有多看重自家的弟媳妇,只是方若华确实有能力,不一般,他一心想拉拢,更重要的是,如果自家的人就这么轻易被欺辱,他的颜面何存?

对商家来说,名声很要紧。

“爹。”

正吵得厉害,小瑞哥一路小跑,跑过来笑道,“六婶婶说了,你从薛将军那买来的大船,匀给她一艘,她只用一年,一年后给你艘更好的。”

小孩子声音又脆又响亮。

王破声音一顿,随即大笑:“哈哈哈,那女人竟然也想要船?还还给你更好的?哈哈哈。”

这时节,海船根本不允许女人上去,大家有忌讳,觉得女人登船不祥。

许大福也有点无语,挥挥手赶小瑞哥走:“你去跟你六婶婶说,她要是想要什么东西,只管知会一声,我让老六给她去买。”

小瑞哥做了个鬼脸:“就知道你们都是糊涂鬼!”

说完转头喊,“六婶婶,我爹不乐意呢。”

许大福脸上一僵。

众人就见方若华扶着春雨,大大方方地顺着鹅卵石小径,走到待客的凉亭处。

客人们一看到她,登时神色了然。

确实是王破那混蛋最钟爱的类型。

虽非倾国倾城,也是秀色可餐的佳人,而且身形纤细,柔弱可怜。

王破此时却是丝毫不觉得这位软弱可欺了,看到方若华的一瞬间,叫骂声戛然而止,低头向后缩了缩,恨不得众人看不到他。

许大福扫了一眼,心下有些奇怪。

客人们也低声笑道:“你不是闹?怎么正主到了,你到成了软蛋。”

到底人家女眷在,几个客人便是荤素不忌,也只是调侃了两句,就只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方若华扬了扬眉:“朝廷的船我要一艘,破的旧的就成。”

许大福尚未答话,本来怕得瑟瑟发抖的王破就冷笑:“你知道那船有多大?是什么价?就算给了你,你能修得好?能开得起来?”

方若华笑了笑:“现在的船太慢,我本来想自己造新船的,可远水解不了近渴,先改造旧的用用。”

“造船?”

前朝时到是有很多能造出大船的工匠,可到了今朝,能造船的人是越发的少。

连朝廷的船也远远比不上以前。

王破翻了个白眼,登时害怕一扫而空,“我呸,现在还真有不要脸的女人,以为造船是生孩子,想造就造?嫌现在的船慢?你要是真造一艘船,没下海怕是就要沉。”

许大福脸上一阴。

方若华这回到是没当听不见,失笑道:“我是不是这会儿该跟这位,唔,王公子打个赌,就赌我能不能造出比如今的船快得多的船来?”

直播间屏幕上一众水友哈哈哈。

“这个可以有。”

王破听她一说,眯起眼睛,神色狠厉:“南安城谁人不知,老子一好美女,二好赌博,你想赌,没问题,说说吧,能拿出什么彩头来?”

方若华莞尔:“算了,时间太长,怕你活不到有结果的那日。”

话音一落,她也不再听王破的叫嚣,让春雨招呼两个随从,把带来的箱子搁在石桌上,打开,从里面拿出一艘轮船模型。

足足有半人高,两臂长,竟然是铁制的。

王破哼了声,连看都懒得看一眼,嗤笑道:“用钢铁造?还真想得出来?你以为你是谁?”

其他客人嘻嘻哈哈的,并不太当一回事。

可方若华让人抬着船慢吞吞向亭子外的蜿蜒曲折的小溪和瀑布走去,众人一看,心里都一突突。

连王破也忍不住看了几眼。

实在是方若华手里的小船,着实有点意思。

四层高,船桅,船帆都很像回事,侧面不知为何装饰一轮子,但整体看起来浑然一体,很是漂亮,除了材质……

方若华走到亭子旁边,扶着栏杆,弯腰蒸汽机点火,调整了下操作杆,就直接吩咐人把船放入水里。

轰一声,船舶入水,看着溅起的水花许大福不知怎么的,竟有点心疼,忍不住道:“挺漂亮的,扔了可惜。”

方若华笑了笑,只见水面上猛地冒出一团气柱,铁船先是慢慢启动,随即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众人目瞪口呆。

王破一条三尺高,厉声惊呼:“鬼啊,鬼!”

铁船入水不沉,无风自动,还会……转向,不是鬼,又是什么!

第六百五十六章 凉水

溪水上轰隆轰隆作响。

白色的气团有直上云霄之势。

岸边客人们个个神色紧绷,紧紧靠在一起。

许大福的神色尤其凝重,口中喃喃自语,不知再念什么咒。

到是小瑞哥站在栏杆那儿哈哈大笑,很是作死地指着他亲爹嘲弄:“嘿嘿,还鬼呢,连自走船都不认得,傻的吧?没见过这个,难道还没听过木牛流马?”

方若华:“……”

直播间水友们:“说得好像,这小子认识似的。”

“话说,苏哲大神,大神,这船模做得太地道了,做一个卖,肯定能抵得上我一两个月的工资。”

“是三妹手巧,全是三妹做的好不好。”

方若华一笑,随手摆弄操作杆,让船转向回航:“只是个样子货,难以真正实现,不过哄人玩而已。”

造这船模用的金属,都是宇宙商城里出品,价格不算很高,但是大规模使用她也买不起。

真正造船,还要先造木船,再慢慢一步一步地进行。

当然,弄个船模糊弄糊弄这帮所谓的内行,绝对足够了。

方若华施施然站在岸边看着。

小瑞哥一脸的嘲笑。

一群客人总算慢慢回神,心中的惊惧褪去,慢慢转头看向方若华。

王破脸色难看的要命,低着头也不知在想什么。

“好快!”

终于有人发现,船的速度极快,几乎一眨眼的工夫就将将要撞到边缘。

转向特别灵活。

众人不明白那么一艘小船,上面又没有人,方若华是如何操控,心中都有些发毛。

“啊!”

王破的眼睛死死盯着溪水中的小船,眼睁睁看着那船帆升起,又落下,前后间隔不过眨眼的工夫。

这下子所有人都挤在栏杆处,整个水边,鸦雀无声。

即便还有人心惊肉跳地想到鬼神方向去,但这样的船的吸引力,还是让人不法自拔,连害怕都顾不上。

“真不是鬼怪在操控?”

方若华轻笑:“你们只要知道,我能制作出同样的大船,只要有足够的,熟练的水手,大船只会比它更灵活,速度更快,当然,也更稳。”

许大福看了方若华一眼,对黑子使了个眼色。

不多时,许家好些家丁过来,手中拿着船桨一类的东西,齐齐上前,用力搅动溪水,形成无数的乱流。

众人死死盯紧了那小小的船身,只见它完全没有降速,这些乱流,丝毫无法影响到船行进的方向和速度。

许久,终于有人长叹:“鬼斧神工,真是鬼斧神工。”

许大福吐出口气,轻声道:“妹子,真是……你造的?”

方若华耸耸肩:“不是我还能是谁?合作如何?我除了有技术,其它的可什么都没有。”

许大福脸上登时浮起一层红光。

有这能耐,那什么都会有!

方若华莞尔:“造船吧,造更大更稳定,不用担心气候,水流,风向的船。”

一时间,所有人脑子里不知道转了多少个弯。

所有客人恶狠狠地瞪着许大福,各种羡慕嫉妒。

看看许家这运气,简直让人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如果不是方若华是女人,他们这会儿已经一拥而上,好好奉承这位未来的大财主。

也有些想法多的,瞥了王破一眼,以前王破手底下的船厂在南安城,甚至大周,都名列前茅,但再过上几年,还真不好说。

王家肯定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不多时,船模靠岸,方若华顺手把东西拖出来,并不看周围人们痴迷的表情,一只手拖着,和许大福打了声招呼,就准备回修英斋。

“这玩意我先拆了,回头咱们再商量。”

好几个客人哀叹,咬牙切齿,但此时此刻,他们身在许家,总不能硬抢,只是互相使眼色,显然大家都要分一杯羹,不能让许大福独享利益。

许大福嘴唇动了动,眼珠子艰难地从船身上挪开,用力点了点头。

拆了好,省得人惦记。

他心里有点遗憾,怎么就在今天暴出来,未免太危险了些。

如果没有这些客人,让他发现自家这位弟妹不光身手一流,才学不差,还有这样的能耐,那说什么也要把人牢牢地绑在许家。

许大福难受半天,最后还是只能安慰自己,现在已经算占尽优势。

方若华是他六弟的媳妇,一家人。

再说,对这样的神秘人士,难道他们还敢采用强制手段?怀柔是最好的选择。

这一刻,许大福只有一个念想,把方若华死死地绑在自家的大船上,从此以后,比真正的血肉至亲还要亲。

回过神,转头低声问黑子:“老六到底跑哪儿去了?就是仗着娘疼他,整日胡闹,赶紧的,把人给我找回来。”

黑子应了声。

许大福此时到不禁庆幸,虽说老六不是自己一母同胞的兄弟,但他们感情很好。

老太爷当初在的时候,最疼老六这个夭子,把他养在自己娘亲膝下。

娘对那小子的宠爱,到比对自己和老二还多些,平日里娇惯的很。

许大福满脑子各种思虑,送走了同样各怀心思的几位客人。

回去就忍不住在屋子里来来回回踱步,盘算自家能抽出来的钱。

库房里现钱其实不多,只有三十多万,大头都在商铺上。

可是开一家船厂,还是能制作刚才见到的那种船的船厂,就他们许家这一点家底,完全不够用。

“你晃悠什么?”

大奶奶窦丽正盘账,这会儿让丈夫转得头晕,没好气地道。

许大福回过神,一拍头:“好娘子,快,看看六房那边还缺什么东西,把咱们库房打开,我记得还有些从东北那边得来的貂皮,你给六弟妹送去。”

窦丽:“……”

要不是知道这老货就是有贼心,也没贼胆,她现在就挠花了他那张老脸。

“不行,我得亲自去。”

许大福迈着小短腿,夺门而出,眨眼就消失不见。

窦丽:“……”

方若华刚安安稳稳地坐下,把小雪团抱在膝盖上,慢慢给它顺毛,许大福就到了,看着那张急切的,四处乱瞄的贼眼,方若华一时有些无奈。

“咱们船厂要怎么建?我要不要去找人看看哪里有船坞?还有,现在就要准备招人……”

方若华抬抬手,止住许大福的臆想:“别想了,许家难道一个人能吃得下我手里那些东西?”

本来心花怒放的许大福登时愣了下,一盆凉水罩头浇,浇得他透心凉。

是啊,凭许家的实力,真要攥着这些东西不撒手,那就是找死。

第六百五十七章 家事

许大福忍不住哀怨地看了方若华一眼——实在是应该保密。

只是这话他不好说。

虽然方若华是许家的儿媳妇,但若是师门秘传,她要保密,连许家都不该觊觎。

方若华笑了笑,造船不是造个巴掌大的小玩意,她有心保密,也根本保不住。

她一个人做不到建船厂这种事,除非她掏大笔的钱,雇佣大批量的傀儡。

可那真要亏死她了。

而且时间的确不足。

再说,她此时并不打算把杀伤力巨大的武器贡献出来让人知道。

造船这种需要坚实工业基础的产业,露一露也无妨。

再说,这算什么泄密。

她就是把自己造的船模型给这帮人随便拆,不系统地学习一系列的知识,他们拆了都装不回去。

拿出这么一件诱惑人心的好东西,能团结一批人在自己身边,至少安全方面会更有保证。

如果只是借助许家的力量来办这件事,困难不说,许家和南安郡王过往太密,有了船厂,肯定会搅合得更紧密。

但现在就不同了。

就今天到许家做客的这些人,里面有南安郡王的人,还有几个身份极古怪。

最近直播间的水友们迷上了玩谍中谍的游戏,见天监视南安城的要紧人物,还似模似样地建立了档案。

如今的南安城,从上到下不知道埋了多少颗朝廷的钉子。这些钉子利用的好,估计也是一大杀器。

许家上上下下忙得厉害,方若华反而闲下来。

春雨瞧自家主母无聊,不禁提议道:“奶奶,您要不要去看看亲家老爷?”

方若华一怔,也没迟疑,点点头:“去看看。”

一说要回娘家,窦丽忙收拾出一车各色礼物,都是很实用的东西。

方若华也没推辞,顺手捎带上小瑞哥一起出门,到不急着赶路,一路慢慢悠悠地驾着马车晃了过去。

许家距离豆腐坊隔着三条街,虽说并不算太远,不过穿街走巷,路确实有一点颠簸。

走了差不多有小半个时辰,终于到了豆腐坊略显破旧的大门前。

方若华推开车门,还没下车就见里面嗖一声,扔出来一个特别大的舀饭勺子。

春雨被吓了一跳,小心翼翼地拍了拍胸口。

方若华愕然,抬头看过去,原主的弟弟方二娃连滚带爬地从门里滚出,还磕了一下,吃了一嘴泥土。

不少街坊邻居大吃一惊,三三两两地凑过来瞧热闹。

方二娃涨红了一张脸,大口大口地喘气,脸上好几道伤,额角乌青一片,显得有几分失魂落魄。

“你个混蛋,王八蛋,你还有脸回来!咱们家的基业都让你给败光了,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就是个卖豆腐的小子,也学人家去赌,去嫖,真以为你姐姐嫁了首富,你也就成了大户人家的公子哥,有了万贯家资?”

说着话,豆腐坊的方老头大跨步出来,手里还拎着把菜刀,怒气上头,恶狠狠地问:“你说,你把银子都花到了哪儿?”

方二娃低着头,闷不吭声,见亲爹气得胸口起起伏伏,似要晕厥,砰砰又两个头磕下去。

“银子我拿来赎鱼娘,全花出去,但是,我会赔,我一定赔!”

方老头脑子一涨,勃然大怒:“我打死你个小兔崽子,你赔,你拿什么赔!”

眼见方老头猛地向下扑去。

春雨吓了一跳:“啊!”

方老头显然是真气急了,平日里最疼他这个小儿子,这会儿却什么都顾不得,拿着刀冲着儿子劈了一刀。

方二娃抬头闭上眼,咬牙一动不动。

眼看方老头的刀当真要劈中了他那儿子。

左右邻居大惊失色。

那菜刀虽说也算不上多么锋利,可砍在人身上,不死也要重伤。

方若华无语。

她明明如今是病弱的形象来着。

却还是不能见死不救,倚在车窗上,冲着春雨手边的绣花针轻轻一弹。

飞针正好刺中方老头右手的穴道,他手一僵,不自觉垂下,菜刀坠地。

左右邻居们手明眼快,一脚把菜刀踢到一边,冲过来扶住方老头,小声劝慰:“二娃做错了事,你骂他几句就得了,十四岁的孩子,哪里值当这么大动干戈。”

“十四?我看他比我这五十的都能耐。”

方老头刚才动手,也是怒火攻心,此时冷静下来,到有点后怕。

他确实快要气得发疯,但一儿一女这一对龙凤胎,是他中年得来的,可谓老来子,尤其是对儿子,往常十分疼爱。

方老头甚至节衣缩食,供二娃去读书。

可见有多疼爱?便是儿子做了天大的错事,他也不可能真做出杀子的事情。

如果不是为了这个儿子,当初许家二房选小妾时,他说不定,无论如何也不会愿意让女儿去了。

说起来,幸好许家老太太横插一手,愣是让许六爷正经的娶了原主,这才给方若华减少了不少的麻烦。

虽说她对和许六爷的婚事自然是不可能当真,但既然那位便宜丈夫根本不着家,没彻底立足之前在许家呆些时日到是无妨。

可如果她来的时候,真成了许家二爷的小妾……

方若华觉得,许家该感激老太太陈碧云。

如果不是陈碧云横插一杠,改变了原主的身份,让方若华来做这个小妾,许家恐怕真要家宅不宁,一团糟糕,说不定不必等半年,早早就沦落到家财散尽,人也难安乐的地步。

春雨扶着方若华,从马车上下来,轻声笑道:“爹爹,有什么话进去说,千万别惊扰了街坊邻居。”

方老头叹了口气,整个人仿佛老了好几岁,整个身子也显佝偻。

不去看儿子,忍不住拉着女儿的手,老泪纵横:“爹年纪大了,这么拼死拼活地赚个辛苦钱,还不就是为了你和你弟弟,你弟弟他,他……竟然偷了豆腐坊的地契,出去赌!”

说到此,方老头心中怒气蒸腾,按着胸口大声咳嗽起来,“地契是你的吗?那是许家给的,是为了给你姐姐做脸?”

当初许家客客气气地把地契送到他手里,说话很是动听,方老头接下以后,心里却还是嘀咕,觉得这是许家觉得方家的家世没办法看,好歹扶住补贴些,让他女儿的面子别那么难看。

方老头当时就把二娃叫来,叮嘱他用功读书,考举人,进士什么的,他不敢想,只要二娃能考个秀才出来,他们家就算是改换门楣了。

秀才妹妹嫁商人庶子为正妻,那勉勉强强也算是门当户对,即便许家是南安城首富。

大妹在许家也能少受些气。

别看方老头连让闺女当妾的事都做得出,可女儿身份一变,他到又要起了脸面,还更重视这个闺女。

方若华扶着方老头坐下,伸手把方二娃叫到眼前。

“二娃,到底怎么回事?”

方二娃脸上终于露出几分羞愧,抬头看了爹爹一眼。

方若华蹙眉:“说吧。”

“夜姑让孙老狗给……输给了金二麻子,我,我想把她赢回来。”

一句话没说完,方二忍不住哭得浑身抽搐,“爹,是我害了夜姑,我答应娶她,可没有,我没敢娶,都是我害了夜姑!”

他整个人哭得贴着青黑色的地板,肩膀一抽一抽,看到他这副模样,方老头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你这是怨上你爹我了?夜姑一个千人骑万人枕的货,她是贱民,良贱不婚,你懂不懂?”

方老头用力地捶胸,“你要真敢让她进方家的门,我立马就撞死在墙上。”

方若华抬手敲了敲自己的太阳穴。

原主的记忆里有夜姑这个人。

她叫何夜姑,家在南河上,南河从南安城穿行而过,汇入大海,可以说,整个南安城就是依傍着南河修建而成,河畔自然繁华。

何家是疍户,世代居于船上,除了打鱼,再没有别的生计,因为何夜姑爱吃豆腐,经常会打两条鱼,到方家豆腐坊换豆腐吃。

夜姑比二娃大三岁,长得漂亮,人也温柔可亲,来往一多,夜姑便与方二娃越发熟悉,渐渐有了感情。

奈何疍户是贱民,不能和平民通婚,两个人本来就有没什么可能,后来,何夜姑的父亲病重,她就和她母亲一起做了船妓,赚钱给父亲治病。

南河上有很多花船,妙龄的女儿家坐在船上招揽客人,说白了就是妓女。

河上生活的人家,大部分都操持这一桩买卖,何夜姑最终也难例外。

夜姑做了一年的船妓,拿了所有的钱给父亲治病,何父还是病死,那之后,她母亲就不再让她接客,匆匆把她嫁给同为疍户的孙二狗。

其实船上的女孩子,命运大多如此,这还是好命的,换上不好命的,熬不到嫁人就随着南河凋零。

方二娃哭了半天,抬起头,轻声道:“如果夜姑过得好,我也不再想她,可是,孙二狗不是好东西,他是个烂赌鬼,竟拿婆娘当筹码,把她输给了赌船上那些恶棍。”

“我怎么能不管她?”

于是,方二娃就咬咬牙,也跑去赌,想把夜姑给赢回来,为此不惜拿走了家里的地契。

没办法,方老头积攒的银钱,大部分都花在给方二娃交的束脩上。

南安城里有唯一一个收学生的老举人,既然是举人,肯定比秀才要好,当然,收费也高。

那老举人不过是因为不想离开家乡,所以才回南安城扎根,教学生纯粹是为了维持生计,收钱自然不少。

方老头每天从早到晚,拼死拼活地忙碌,赚来的钱全都填了儿子读书这个无底洞,家里根本翻不出几个铜板,唯独店面最值钱。

方若华看这位便宜爹气得快昏过去,方二娃一个小孩子,作出苦大仇深的模样,咬着牙,死活不松口赔罪,不禁心下好笑,摇了摇头:“那你把夜姑赢回来没有?”

方二娃闭了闭眼,脸上的表情更是绝望。

“……没有。”

他不但输掉了自家店面,连夜姑依旧难逃虎口。

方老头抬手一巴掌上去,打得方二娃脸上红肿一片,方若华想了想,还是没拦着。

当爹的教训儿子,就让他教训去吧。

一直等到方老头打过,骂过,气都出了,屋子里的气氛才和缓些,却更为古怪。

方若华扫了沉默的方二娃一眼。

这姐弟两个长得不很像。

方若华的眉眼娟秀,虽非绝色,却也很好看,也许和富贵人家养在身边的小姐比,很是不起眼,但放在市井人家,也算得上是上佳的样貌。

方二娃就要更平凡些。眼睛有点小,皮肤发黑,头发略黄不密,嘴唇显得厚了些,鼻梁有点塌,都不是什么大毛病,组合在一起就成了寻常憨厚的相貌。

他长得更像他的父亲。

方老头冷着脸,轻声道:“大妹,豆腐坊让这不孝子输了去,这本来是你的,不是他的,让你弟弟写张欠条给你,他必须赔。”

“二娃,我是你爹,你祸害我也就祸害了,可是,没道理让你这个当弟弟的,去占已经嫁人的姐姐的便宜。”

方二娃一愣,脸上终于露出强烈的愧疚,低着头,咬牙道:“我,我……”

他想说一定还给姐姐,但他自己恐怕也明白,这事很难,非常难。

豆腐坊的门面虽然并不是特别大,但是地段还算不错,位于南安城颇为繁华的青云街上。

周围居住的多是中等人家,有读书人,有商人,也有衙门里的小官一类。

交通便捷,距离南河很近。

地价自然偏高。

许家一口气买下豆腐坊,还有附近的两个门面,加起来八百二十两银。

这点钱,在南安城首富大家长的眼里,还不值自家女人几件衣服,但是放在外面,却是一大笔的财富。

当初方老头租铺子时,一个月也才四两半的租金。

八百多两白花花的银子,方老头以前连想也不敢想,怕是一辈子也见不着这么多的钱,如今让混账小子一口气全给败了进去,他真是连死的心都有。

可更怕的……

还是家人之间关系破裂,姐弟成仇。

即便姐弟关系不至于结下仇怨,可是靠着大妹,得来来的家业,让二娃毁了,大妹能不生气?

更不要说,二娃还和夜姑搅合在一处。

第六百五十八章 夜姑

方老头越想越焦虑,如果大妹有一个当船妓的弟媳妇,她在许家怎么立足?还要不要脸面?

恐怕他自己都不明白,他这一瞬间脑子里都在想什么。

小小的豆腐坊内一片安静,方若华忽然抬头看向门外,就见一辆灰扑扑的马车在门口停下。

上面下来一男一女两个人。

方二娃转头看了眼,登时色变:“夜姑!”

方老头猛地起身,嘴唇哆嗦了两下,深吸了口气:“金爷……请金爷放心,我们这就搬走,只是请容我把东西收拾收拾。”

夜姑平平静静地站在台阶下。

与她同来的男人,不超过三十岁,体型略胖,脸上有几个麻子,长得到是一团和气。

方若华打量了打量,觉得这人和许家的大老爷许大福像一类人。

方二娃的视线却已经牢牢地黏在夜姑身上。

夜姑看起来不到二十,嘴唇有点发青,脸瘦而白,看也不看二娃一眼,把手里捧着的一个匣子,递给方老头:“这是他在赌坊输掉的,还给你们。”

方老头愣了下,打开一开,里面放着豆腐坊的地契,房契,还有一把碎银子和散在盒子底下的铜钱。

“这?”

方二娃脸色骤变,抬头恶狠狠地瞪着那位金爷。

金爷伸手摸了摸脑袋,笑道:“方小哥可别朝我撒气,也不用担心,孙二狗把夜姑卖给我,那是夜姑的福气,我是正经地打算三媒六聘,明媒正娶,娶夜姑当我媳妇。”

方二娃不敢置信地抬头,惊疑道:“你要嫁这种人?”

夜姑神情虽然憔悴,脸色却很平静,淡淡道:“方小哥前程远大,别再到赌船里胡混……东西送到,我们就先告辞。”

说完,她转身便走。

方二娃猛地站起身,一把没拽住夜姑,使劲一跺脚,拉住金爷的衣领,双眼通红:“你要怎么样才肯放过她?”

金爷也不生气,瞟了方若华一眼,还有一点谦卑,轻声笑道:“别恼,千万别恼,小的也知道方小哥瞧不上我们这些人,可您要明白,小的祖上就是疍户,爹是疍户,他娶的我娘,同样是疍户。”

“夜姑和我,那才是什么锅配什么盖,谁也不必嫌弃谁。”

金爷笑眯眯,“方小哥不必担心,小的是真看上夜姑了,以后肯定疼她,从现在开始,夜姑和她哥和我就是一家子,小的别的能耐没有,婆娘还是养得起。”

“虽说上了赌船,输赢看天,可我总不能让我婆娘还挂心方小哥,咱们都是贱民,小哥也就不要放在心上了。”

夜姑由始至终不曾回头,上了马车,金爷也抱拳行礼,很快便追着上去。

方二娃一脸茫然,心里又是委屈,又是难过,他不明白,夜姑为什么一点反应也没有。

望着马车渐行渐远,他忍不住抓了抓自己的头发,凄然道:“当初她嫁给孙二狗时,她答应了,现在她还是答应,她究竟……什么意思?究竟有没有想过我?”

方若华叹了口气,心里到是升起诸般想法,只是多说已无用。

眼下这个发展,她的确没料到。

直播间里的水友们同样愕然:“……话说,我们本来还准备联络几个数学系的高手过来,帮三妹在那什么赌船上大杀四方,来一场英雄救美。”

方若华失笑:“那我认为,你们真可以去联络联络。”

方老头可谓身心俱疲,都有些站立不住,姐弟两个忙把他扶去房间休息。

安顿父亲躺下,方二娃略有些不知所措,可方若华却从他的脸上看出几分轻松。

眼下的结果,显然嘴上再是不承认,其实方二娃心底深处,恐怕还是松了口气。

方若华摇摇头,就叫上春雨,带着有点受惊吓的小瑞哥继续逛街。

方家发生这么多事,父子两个恐怕还有私密话要谈,而且,当爹的教训儿子,若非万不得已,恐也不乐意当着女儿的面。

更何况还有许家的小瑞哥在,总要给儿子留点面子。

沿着南河走了一小段,方若华无意间一侧目,就见夜姑蹲在河边,身体前倾,整个头都埋在河水里,一动不动的。

金二麻子蹲在她身边,心不在焉地拿手去戳岸边青苔,眼角的余光瞥见方若华,到是吓了一跳。

他也有眼色,拉了夜姑一下,遥遥冲着方若华一拱手,人便退开,一猫腰钻到船里去。

夜姑轻轻把头从水里抬起,露出一双略红的双眼,转头看向方若华,笑了笑:“你别怕,我不会嫁你弟弟。”

方若华一步步走过去,也在岸边坐下,拿出块帕子给夜姑擦头发。

夜姑一愣,轻声道:“你到是……变了。”

她既然和二娃相识,自然也认得大妹,只是没怎么说过话。

可大妹以前看她的目光,永远是存着那一点蔑视和冷淡,现在却温柔多了。

夜姑转头看茫茫水面,冷笑:“今天我遇见你前未婚夫他娘,老太太挺好心,对我说,有手有脚的,别管做什么都能养活自己,不能为了钱随意轻贱自个儿。”

“她说得真好,如果女人有手有脚就有活做,哪怕让我去挑粪,我也愿意。”

“但南安城里连挑粪的活,也自有人抢,因为夜香能卖钱,一般人还抢不到。”

“我跟着哥哥打鱼,我们拼死拼活打上来的鱼,卖的价钱也只够勉强糊口,但凡家里有人生病,就过不下去了,只能等死。”

“而且,家里也不敢存钱,只要有一点余钱,我哥就哪也别想去了,必须在家里守着,但凡一错眼,必让人抢了去。”

夜姑冷笑,低下头看水里那张脸。

她长得艳丽,皮肤不白,可是细腻得很,眼角微微上挑,属于那种一看就不安分的长相。

“我这容貌,放在豪门大户,那是幸运,可搁在船上,那就是命数。”

夜姑吐出口气,神色恢复平静,“我也曾做过美梦,想和你弟弟有个结果,可大妹,你也看到了,你自己说,他是能承担我命运的男人吗?”

方若华叹气:“恐怕不是。”

第六百五十九章 不亏

“他是喜欢我,我知道,也相信。”

夜姑似乎有些疲惫,扶着岸边一块青石,慢慢坐下,接了方若华手里的帕子,一点点擦拭自己的头发。

一张脸虽是憔悴,也极具风情。

“有情有义的男人不少,可是一辈子有情有义的又能有几人?”

夜姑喃喃自语,忽然又笑起来,“现在就很好,二娃弟弟能为我做这些事,即便只是冲动一时,我也觉得值得。”

“……相信从今以后,他这一辈子,总归要始终记着我的好处。”

方若华一时无语。

她也能看得出来,方二娃想要救夜姑出水火的心很真,但所有的行为确实是一时冲动。

要是现在真让他把事情做成,娶了夜姑,之后的麻烦事才是一重接着一重。

他会失了钱财,失了父亲的心,失了名声,如此下去,天长日久,二人很有可能成为一对怨侣。

夜姑此时到坦然起来:“挥剑斩情丝,到也不太难,我向来想得开。”

方若华失笑:“可我觉得你还不够想得开。”

到底是这个时代的女子,话说得再理智,其实言语间也充满不自信。

夜姑觉得自己配不上方二娃,两个人绝不会有结果,便连尝试也不尝试一下。

“你想嫁给姓金的吗?”

方若华忽然问道。

夜姑愣了下,沉吟片刻:“……有什么想不想的,他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

即便不嫁给金爷,她的归宿也不过是如此而已。

方若华扬了扬眉,转头笑道:“金爷,劳烦出来说几句话。”

乌篷船里,矮矮胖胖的男人一脸郁闷,一撑竹竿跳上岸,苦笑道:“六奶奶,您不会真想掺和这一桩事吧?小的对夜姑可是真心实意。”

他就想娶个媳妇,怎么就这么难?

那些所谓的读书人,上等人最在乎贞洁名声,他可不当回事。

像他这样的人,能娶到好老婆那是多困难的事,捡到一个夜姑这般懂事又聪明的,谁还会在意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名声能当饭吃?

至于贞洁,谁又比谁干净?

只准男人们眠花醉柳,还要嫌女人不干不净?

“无论你们娶不娶,嫁不嫁,我不管,但我要夜姑。”方若华轻轻笑起来,“你多少钱把她从孙二狗手里买到的?”

金爷一怔。

夜姑眉眼间流露出一丝讽刺:“十五两。”随即深吸了口气,冷笑:“够多的,五两银子就买个小丫头,何况是十五两。”

方若华神色却转为严肃,对夜姑道:“我要建船厂,你来当我的伙计,实习期三个月,每月二两银子,过了实习期,一个月五两银子,如果升任管事,会继续长工钱。”

“我保证,你若做得好,在不久的将来,我让你入份子,从伙计便正经老板,敢不敢跟我干?”

夜姑愕然无语。

金爷也是瞠目结舌。

方若华轻笑:“拿纸笔来。”

春雨一脸懵懂地把纸笔递给方若华。

方若华在青石上挥毫泼墨,写了密密麻麻的一页,递给夜姑。

“你看看,可以吗?”

夜姑咬了咬嘴唇,低头去读,这一读,脸上却是五颜六色,心里也是五味杂陈。

她从没有看过这样的条件。

上面说的待遇,一条条被列得清清楚楚。

还写名,方若华无息借给夜姑一笔钱用来赎买自身,这笔钱夜姑可以功抵债,抵完为止。

十五两而已,顺利的话,不到半年就能还完。

“可是,可是……”

夜姑一时迟疑,总觉得哪里不对,却偏偏说不出何处不对。

正经买个丫头才多少银子,又何必这般费劲?

金爷扫了一眼那张写满字的纸,也是一脸的不可思议,整个协议没有用一个艰涩的词,平铺直叙,白的不能再白,连他这种不认识多少字的,也连蒙带猜能猜出全部的意思来。

“稍微简陋了些,也能凑合用。”

方若华又提笔补充了几条。

例如员工培训,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保证等等。

金爷看得目瞪口呆。

方若华又检查了一遍,才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拿出一方小印章,端端正正地盖在正中央。

转头问金爷:“金爷说个数如何?让我替夜姑赎身。”

“啊?”

金二麻子苦笑,“我说不必给钱,似乎不大好。”

“……行,您原价给就得了。”

他略一沉吟,便道。

随即叹了口气,有点遗憾,“真是,真是……”不划算。

“就凭六奶奶切那些个海贼,轻松如切菜的本事,我金二麻子也真心实意愿意给您面子。”

说着,又不禁看向夜姑,把那点垂涎藏起,“夜姑,六奶奶是大人物,犯不着骗我们这等人,咱们都是一条烂命,今天能活着就不去想明天……六奶奶愿意用你,那是你走了大运。”

夜姑也是果决。

事实上如她一般的女子,要是没有一点韧性和果决,恐怕也活不到今日。

一掀裙子,就跪下要给方若华磕头,方若华一伸手托住,满脸无奈。

“看来……还得改造改造。”

方若华扶着夜姑站好,给她整理了下衣服和鬓角,轻笑:“像夜姑你这样,有狠劲,水性好,读过诗书的姑娘,尤其是性子好的姑娘,想找一个可不容易,我不亏。”

夜姑:“……”

从小到大,就是她爹她娘亲,她大哥,也不敢说一句她性子好。

不过,她娘到觉得欣慰,女人活下去难的很,如果真把女儿养成当下人人都觉得好的性子,那就只能等死。

方若华招呼夜姑上车,直接去找了个牙人,很是干脆利落地挑了一座临近港口,地方略偏远的宅院买下,又雇了些人手,就让夜姑先在宅子中暂住。

“我的船还没有到手,等到手再告诉你,你下一步要帮我做什么,现在交给你第一个任务,你想办法摸一摸南河上花船的底细。”

“我要你从里面挑选出一批舞姬,歌女一类,要能歌善舞,最好识一点字,当然,这些不怎么要紧。最重要的性子好,就和你的性子一样,豁达,有韧性,当然,还要不甘于现状,敢于反抗。”

夜姑:“……”她觉得自己迟早有一日,会弄不懂性子好是什么意思。

第六百六十章 软文 (两章合一)

交代完,方若华觉得自己这一天过得着实是很有些充实。

春雨一路都懵懵懂懂。

小瑞哥年纪还小,被折腾了这么长时间,已经累得昏昏欲睡,早趴在毯子上打着小呼噜人事不知。

方若华拍了拍春雨的头:“你不知道为什么夜姑会得到这么好的待遇?你觉得不值得?”

春雨讷讷不言。

方若华笑了笑:“何夜姑从刚出生就长在水上,她哥哥更是第一流的水手,我既要造船,就得有自己的人。”

南安城水手不少,无主的却不多,方若华一介女流,想有自己的人手,终归要自己去培养。

有本事,有能力的人,总是稀缺物资,原主对夜姑的印象并不深刻,但是方若华翻阅她的记忆,却觉得这个夜姑还有她哥哥,可不是一般人。

夜姑的哥哥跛足,相貌有瑕疵,但是身手十分厉害,据说他每次出海打渔,都能满载而归,若非没有自己的大船,只靠给别人做活赚钱,上一次出海又遇见海贼受伤重病,何家绝对不至于沦落至此。

这个夜姑,也不是个简单的疍户女儿。

她能在水中潜一刻钟有余,还能采到顶好的珍珠。

方若华如今的眼力非比寻常,刚才夜姑露出了她那双手,修长细腻,指甲修剪得非常干净,有一些细小的伤痕。

她都沦落到这等地步,但还是尽可能地让自己过得好些。

这样的性情,无论是什么样的出身来历,都很是值得重视了。

至于夜姑与那位金爷能不能成,方若华觉得她不能确定,不过,想来夜姑和自己的便宜弟弟,是没有未来了。

感情这种事情,她好像不大适合给人提什么建议。

方若华看了看天色,天色还不算太晚,便又回了一趟豆腐坊,把带给父亲的礼物都放下。

刚才离开的匆忙,还没来得及好好说话。

回到豆腐坊,方二娃不在,只有方老头一个人坐在椅子上发呆。

显然父子两个已经谈完了。

方老头见到女儿,心情总算是好了点,伸手把装房契地契的盒子推过去。

“大妹,这些都做你的嫁妆,你自己拿着。”

方若华蹙眉,方老头不等她推辞,就叹息道:“我知道你疼你弟弟,也不把这些当回事,可你的就该是你的,我得让二娃知道什么是道理。”

话都说到这个地步,方若华也就无所谓地收下。

反正她又不可能收什么租金,更不可能把老人家的产业给卖了,房子归谁又有何妨?

方家真正的祖业,还是方老头做豆腐的手艺。

方老头见女儿把地契收了,才和缓了面色,却是幽幽叹息:“如今这生意是越来越难做……等没了我,你就把房子卖掉,留点压箱底的银子,比留着铺子收租要安稳些。”

方若华也隐约看得出来,豆腐坊的生意的确不像很好的样子。

屋子里收拾的到还干净,只是有点陈黯,看豆渣和剩下的豆腐,便知生意不大好做。

其实就算火爆,这也是小本买卖,赚不到什么钱。

方若华却不自觉地看到原主的记忆,方家能说得上一个穷字,方父在方大妹小时候,就靠着卖豆腐养活妻子儿女,吃穿用度都与南安城的贫寒人家一般,节俭再节俭。

但哪日生意好些,桌子上也能添上一点油星儿,甚至给妻子和女儿添上些以前不舍得买的胭脂水粉,即便是廉价的。

只看原主生在小门小户,经历过数次灾荒,却也没真饿着冻着,还养得颇为水嫩,就知道这个当爹的有多么尽心尽力。

豆腐廉价,赚不到钱,方父却靠着这一点生意,养活了娇气爱子,意义重大。

但原主后来脱离许家后,却是满腹怨气,对这个小小的豆腐坊,对起早贪黑,一身豆味的爹,都嫌弃的厉害,她自己也烦躁,说话自是不动听。

原主可能不自觉,方若华却能体会到当时方老头作为一个父亲,有多么无奈,方大妹再一次离开之后,方老头佝偻着身子日日在河边枯守,没多久就病死了。

这个老父亲,固然更疼爱儿子,对女儿也不是没有心。

此时,别看他现在自己唉声叹气的,但他的儿女真要否了豆腐坊,就是否定了他这辈子的价值。

方若华略微沉吟,轻声道:“咱们家这生意,爹你还是要上上心。许家可是第一首富,咱们家差得太远,我在他们家也底气不足。”

方老头一怔,猛地拍了下大腿,心道却是如此。

现在女儿在许家还不知如何艰难,他这个当爹的,绝对不能给拖后腿。

方若华四下看了看:“先把店铺重新装修,还有爹,您这做豆腐的手艺是没的说,街坊邻居都说好,但大家光吃豆腐也容易腻得慌,女儿跟娘亲读书时,到是知道几个豆制品的方子,要不然,就劳动爹试一试?”

方老头有些迟疑。

方若华轻轻叹了声:“按理说爹爹早该享儿女清福,只是女儿还有二娃没用,尚免不了要劳累爹爹。”

方老头哪里经受得起这个?登时就精神倍增,拍着胸脯保证:“你爹身子硬朗的紧,放心,爹还能干个几年,有爹在,你就踏踏实实在许家过日子。”

方若华勾起唇角,微笑。

把自家这位便宜爹鼓舞得斗志昂扬,方若华让直播间的水友们帮着查找资料,写了长达十三页的策划书,然后就找人开始慢条斯理地装修豆腐坊的门面。

时间不早,她身边还带着人家许家的小瑞哥,便匆忙回了许家。

方若华回去的时候,许家东面的角门正好有一辆车出去。

像许家这样的人家,马车进进出出很是正常,但上面挂着的灯笼底下,有一个不大显眼的‘六’字。

方若华一挑眉,略略打开车帘,看了一眼。

隔着车窗,只能看到一张侧脸,且一闪而逝,方若华却不自觉托着下巴仔细盯着看,虽然看不太清楚,但这一张脸她觉得有些熟悉。

“许默?”

那并不是属于许默的脸,许默已然很英俊,这人却更漂亮些。

但是,她到底足够熟悉自己以前的男友,那种独属于许默的,超然物外,冷淡矜持的感觉,很少在别人身上出现过。

方若华失笑:“唔,要真是失踪许默,那也不大奇怪。”

她很早就觉得那家伙也许就是个外星人。

当然,也就是随便想一想。

同一时间,许六爷一转头,正好与方若华对视。

方若华挑眉一笑,就落了了帘子。

许六爷把半站起来的坐姿收回,重新坐稳,闭上双眼。

他仿佛闻到一点幽幽的香气,似有若无,喉咙忽然有些发痒,不可抑制地咳嗽了两声。

身为狐朋狗友的邱月泽,不敢置信地揉了揉眼睛,再睁开……六爷耳朵根处的红晕还是没有下去。

他想装瞎子也不成,那红晕从耳尖蔓延到脖子,给这张本就过分艳丽的脸,更增了三分艳色。

“……”

邱月泽张了张嘴,到底没开口,实在是这位正襟危坐地戳在对面,身体僵硬不自然,他怕自己真开口调侃,过后这位主儿会把他扔地狱里滚三圈。

其实,是不是应该觉得欣慰?

邱月泽偷偷瞥了对面过去的马车一眼,上面坐得是那位最近威名赫赫的六奶奶吧?

南安城大部分人都觉得许家的六爷,那是南安城里数得上好的纨绔,可实际上他什么样子,真正亲近的有谁不知?

就是月宛楼里玉珊姑娘,脱得只剩下抹胸,坐在他怀里,他也能说得出——‘你太重了,下去。’这种话的大白痴。

眼下他能知道女人的好处,那真是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

孙之节从月宛楼出来,略整理了下有些松散的袍子,打了个呵欠,举目望去,似乎城门附近聚集了好些灾民。

“哎,老百姓的日子越发艰难了!”

这些人大多是都是从远处的州县来的,南安临海,哪怕遇到些灾荒,总比他处要好一点。

周遭的灾民自然要过来碰碰运气。

孙之节叹了口气,抖了抖貂皮大氅,轻轻披上身,刚想下走了两步,书童就气喘吁吁地跑到他眼前:“呼,呼,公子,您,您怕是惹了祸,快看看吧。这是薛平生薛小将军托人给您送来的。”

“哦?”

孙之节在南安城是出了名的文采风流,最不怕的就是惹事,“薛平生?

一挑眉,随手接过书童递来的一个帖子。

帖子拿在手中,一开始他还不在意,走了两步,却是目光微微凝滞,登时就明白自家这小书童为什么要着急。

帖子上一笔蝇头小楷……其间嗔怒怨恨,溢于言表。

便是脸皮厚如他,也不禁冷汗淋漓。

‘珠泪纷纷湿绮罗,少年公子负恩多。当初姊妹分明道,莫把真心过与他。子细思量着,淡薄知闻解好么?’

他难道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做出了负情薄幸之事?孙之节一时茫然。

整张帖子不知是什么材质,十分独特,刚才在台阶上时,是天蓝色,走到台阶下,已成了橘红色。

而且上面的图案,也从南河风月,化为一张纤秾合度的美人图。

美人略带着几分恼羞成怒的恨意,一双眼仿佛正与他无声对话。

孙之节看了一眼,就略有些痴。

他向来是除了良家妇女不招惹,什么女人都能上去勾搭勾搭的风流才子,画上的女子,他一看就认出来,幽幽一叹:“竟是她?”

帖子上的美人,他还是有点印象,是南河花船上的小渔女。

大约半月之前,他与几个朋友相约斗酒,酒过三巡,正逢一艘渔船经过,饭香浓郁,他和友人都是闻香就饿,便登船而上。

渔船上的打渔翁十分热情,家中小女儿竟也生得丝毫不像渔女,那一双柔夷,洗白娇嫩,一头乌发,如泼墨一般,他酒过三巡,不觉动情,虽说没有当真春风一度,却也是摸过她细腻的腰身,白嫩的脸蛋。

像这种事寻常的很,孙之节若非天生对美人记忆深刻,恐怕早就抛之脑后,可此时看着帖子上的佳人,他却仿佛感受到了对方柔肠百转的心。

“哎!”

轻轻一叹,帖子里竟掉落了一张香笺,底纹是落了满地的桃花,上面写了两首小词。

下面还有一点细碎的文字,是美人的心情,说是娇娘读罢诗词,心有所感,因尝到一道美味小食,名为‘玉无瑕’,香嫩适口,情不自禁,想起孙郎,真想与君同食。

孙之节一时痴了。

此时此刻,方若华和夜姑,还有一个十七八岁,梳着两条长辫子的姑娘,就在对面茶楼里看着他发痴。

夜姑眨眨眼,小声道:“难道真不必写上方老爷的地址?”

方若华失笑:“不必。”

像这类软文,别说放到眼下这时节,对付一个自负风流的才子,就是搁在现代,文艺小青年们也能吃得下去。

“他总能知道玉无瑕究竟是什么,又在哪里能享受得着。”

看着孙之节一边叹惋,一边吟诵诗词,一边走人,方若华拍拍手,也回许家去。

她们走得潇洒。

之后一连三日,孙之节是时不时地就要看一看那张帖子,南河中花船无数,美人所在的那一条,却遍寻不着。

一时间,本只是对自己辜负了美人心,而觉得有点抱歉的孙之节,到开始念念不忘,在脑海中脑补了无数美女坐在船头垂泪思念情郎的画面。

这日,他闲来无事,也没心情去喝酒作乐,就在南河边上慢慢走动,一抬头,就见一白发老翁在河边垂钓,那老翁一见是他,轻咦了声:“可是孙公子当面?”

孙之节闻声停步,见这老翁仙风道骨,一嘴美髯醑梳理得干净漂亮,衣服虽是半新不旧的,却是帝都那边都罕见的缎子所做,鞋也是京里的样式,连忙拱手行礼:“恕孙之节眼拙,老人家您是?”

老人家一笑,抚了抚胡须:“老朽初来南安城,你大约是认不得我,那日你在月宛楼打听哪里能吃到‘玉无瑕’时,我正好经过,听了一耳朵,实在是这道‘玉无瑕’名声不显,知道的人不多,有点好奇。”

孙之节连忙趋前三步,于老丈身边坐下,也顾不得礼仪,连声追问:“愿闻其详。”

第六百六十一章 编排 (两章合一)

老丈笑了笑:“那都是快三十年前的事了,别说你们小辈,就是我们那一辈人,知道的都不算多。”

这位老人家语气带着一点悠然,声音很好听,孙之节越发好奇。

“难得有缘,告诉你也无妨,只是这事,你听了便听了,千万莫要外传。”

孙之节连忙应了。

老丈捋了捋胡须,轻声道:“近三十年前,先帝还在世时,有一年南行至南安城。”

他一提起,孙之节就会心一笑。

先帝不比当今皇帝,那是个勤政的,轻易不出帝都,也唯独三十年前南巡了一次,为了视察河工和边防。

当时先帝就驻跸南安城的驿馆之内。

直到今日,南安的文人墨客,还时时去游览驿馆的园子,吟诗作对,颂先帝仁德。

“与先帝同来的玉妃娘娘,就在进南安城之后不久,被诊出有孕,先帝大喜,当即就下了晋升玉妃为贵妃的旨意,那会儿,但凡有幸拜见娘娘的官眷都说,先帝对娘娘的喜爱,怕是要远远胜过寻常恩爱夫妻。”

老丈娓娓道来,这涉及到的又是皇帝,又是贵妃,还牵扯龙嗣,孙之节自认是风流雅士,可对这种八卦消息,比寻常百姓要上心的多,听得越发关注。

“先帝对贵妃娘娘颇为看重,为了娘娘的身体,特意在南安多留几日修养,没成想,娘娘竟忽然失了胃口,御厨们绞尽脑汁,用尽了办法,做出天南海北的珍馐美食,娘娘却连看都不肯看一眼。”

“先帝大怒,随行的御厨几乎都挨了板子,眼看着娘娘没几日就仿佛受了好些,日日难受,几个御厨简直被吓破胆,生恐脑袋不保。”

老丈叹了口气,忽而一笑,“不过,老天许是也觉得不该让贵妃难受,一日,贵妃起了兴致,想上街走走,先帝便带她微服私访,一路走到南河河畔,忽有一阵异香扑鼻而来。”

孙之节立时有所感。

果听老丈继续道:“贵妃登时驻足,只道饿了,先帝大喜,闻香而去,就见道边有一年轻男子,正在摆摊做豆腐羹,那豆腐与寻常的不同,软嫩香滑,色如黄玉,以高汤烧制而成,只是看一眼便觉可爱。”

“贵妃忍耐不住,当即要了一碗,一口气吃完,口齿留香,遂连吃三碗。”

皇帝大喜,同样品尝后赞叹道:“此乃人间第一鲜。”

贵妃也道:“恰如美玉无瑕。”

皇帝笑起来,干脆就给这豆腐羹起了个名字,就叫‘玉无瑕’。

老丈说完,整了整斗笠,收起鱼竿,施施然而去,临去叹息:“也不知这擅做‘玉无瑕’的年轻人,后来遇到了什么事,只听说他立下重誓,三十年不再做,唔,似乎如今时限已到,也不知哪一对才子佳人,能如先帝与贵妃一帮,享受一回帝王也爱的美食。”

老人家的背影远去。

孙之节浮想联翩,仿佛看到了三十年前的情形。

按理说旁人听了这等说辞,肯定只以为是野史传说,胡乱编排。

毕竟寻常百姓编排皇家,那是自古常见之事,就是皇室之人听了,也只会一笑了之。

但也许是这老丈的气度着实不凡,他竟然信了个十成十。

虽说老丈曾说过,此事最好不要外传,但越是秘密的东西,其实流传得越快。

几乎很短的时间,南安城才子佳人的圈子里,就流传起玉无瑕的美名。

声名之广,几乎让人觉得那说的不是豆腐,而是什么世间罕见的珍奇。

或许正因为它是豆腐而已,才人人向往,人人想见识见识。

毕竟那些奇珍美食,非富贵之家不可见,可是豆腐却是平平凡凡,寻常才子估计也能享用。

南安城的商户们隐约也听到些玉无瑕的名声,有不少想借着这名声推出各色豆腐菜的,生意果真不错,只是,还是没有人知道,真正的‘玉无瑕’是什么。

直到有一日,孙之节赴月宛楼之约,喝过一轮酒,小厮捧着一个白瓷盅,进了月宛楼二楼的雅间。

孙之节看着里面米黄色的,平如镜,暖如玉的‘玉无瑕’,遥想当年帝王与贵妃,再思如今的美人恩重,登时一股气血上涌,感怀落泪。

他本是感性之人,尤其多情。

一碗豆腐羹喝完,长叹一声:“果然美玉无瑕,世间美味,莫过于此。”

整个月宛楼哗然一片。

南安城还是老样子,虽说最近灾民变多了,老住户们也只是嘀咕一句:“最近的日子真不好过。”然后就该干什么还做什么。

市井小民们的生活,大部分都是看天看命,能活着一日是一日,除了自己屋子里,饭桌上那一点事,没多少人有心力去关心别的。

方家的豆腐坊就在一片漠然中开始改建。

粉刷墙壁,扩建门脸,内里贴了墙纸,新打造柜台,桌椅,地面上铺上一层软木。

改变悄无声息地发生,来来往往的老客人们偶尔调侃方老头几句:“你这是发财了,女儿有本事呢!”

调侃完,就选几样忽然增加的腐竹,豆腐干,豆腐皮,配上嫩嫩的豆腐,回家给妻女打打牙祭,反正也不算贵,这点东西到底吃得起。

方老头穿着整洁的,带绣纹的长袍,坐在椅子上,心不在焉地看账本。

店面新装修以后,生意确实见好,主要是加了几户大户人家的订单,但是也没有好到能让他不心疼这些装修耗费的钱。

“哎!”

他忽然发现自己的女儿好像在许家没几日,就开始变得大手大脚起来。

这可怎么得了,看来他得更努力干活,这么会败家的闺女,肯定手头紧,在需要他贴补的时候,他总不能一点银钱也拿不出。

翻看了两页新整理过的账册,方老头揉了揉眼睛,抬头就看到大门前站着一个年轻书生。

这书生神情中略带三分惆怅,低头看着门口一块不怎么起眼的青石。

“瓦罐浸来蟾有影,金刀剖破玉无瑕,就是这里了,老板,一份‘玉无瑕’?”

方老头愣了下,迅速回忆起女儿说过的话,略微一蹙眉,轻声叹息:“请坐。”

白瓷盅装豆腐羹。

豆腐软嫩鲜滑。

孙之节吃着只觉得好,而且不只是豆腐好,意境也好。

桌椅看似朴素,但上面刻绘的画,笔调优美,无论人物还是风景,都是上佳。

就这一套桌椅,若是懂行的人看到,怕是能值十两金。

桌子上用的器皿也好。

茶碗水壶杯盘碟子,凑在一起正好拼成双鱼戏珠的造型,严丝合缝。

一个样貌秀气,手脚干净的小厮,轻手轻脚地把用具打开,倒上茶水,摆放好点心,整个桌子这么一看,便足以入画。

“雅致!”

孙之节很满意,一时间诗兴大发。

再吃这豆腐羹,就越发觉得口齿留香。

能让先帝和先贵妃爱的东西,怎么可能不好?

方老头送走了客人,都迷迷糊糊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店里的生意一下子就好起来。

来的客人多是斯文人,还有富贵人家的侍女上门,要求打包。

方老头照着女儿的话,客客气气,但也不太当回事那么应付。

一天只做五十份玉无瑕,多了没有,一人限买一份,用最好的包装,每一分都送漂亮的便签。

没多长时间,每每晨起开门前,门外都要排出长队,且下人们渐渐少起来,竟多是文人墨客自行登门。

连带着其它豆制品的生意也越来越好。

方老头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幸亏自家姑娘早早给雇了两个伙计。

不过,照着女儿的说法,家里不缺钱用,生意不必做得太累,要的是种格调,对,就是格调。

方老头不是那种特别固执的父亲,女儿长大嫁了人,也没把女儿当外人,孩子说的话,他也愿意听。

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他是个大老粗,除了会出死力气,也没别的本事,姑娘却不同,和她娘一样,是个有见识的,多听听女儿的话,总没有坏处。

不过月余,老方家的豆腐坊,竟成了南安城赫赫有名的地方。

便是那些闲汉们,碰到外地来的客商,提起南安特产,都要郑重其事地说一回‘玉无瑕’。

先帝和贵妃的故事,也被编排出无数个版本,成为茶楼饭馆的说书先生们,最喜欢说的内容。

夜姑看着这一连串的发展,愕然无语,最后只能满脸佩服地看着比她还小三岁的方若华叹气。

人人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像她这样才十七岁,但是已经成熟稳重是个大人的女人,在船上人家里,不算新鲜。

女人一旦嫁人,无论她是十四还是十五,都会迅速地成熟起来。

自家这位主母却依然让人心惊胆战。

“这么随意胡说,还编排先帝和他老人家的贵妃,您就……不担心?”

方若华失笑:“担心什么?这世上,编排皇帝的人还少了?”

夜姑无语。

编排皇帝的人不少,大部分话,一听就让人想笑,编排的这般真切的,那确实少有。

先帝过世那么多年,朝中经过几轮清洗,谁还知道他当年到南安城之后,和玉贵妃有什么往事?

他便是当真在街头吃过一碗豆腐羹,赞过一句好,那也很正常。

估计真去问当时随御驾南行的老大臣们,他们也不敢一口咬定说,就是没有此事。

方若华莞尔一笑:“我们借名卖个豆腐,做一笔生意而已,先帝便是在此,估计也只会一笑了之。”

夜姑:“……”

她还是没办法接受这种惊世骇俗的操作,那可是……皇帝啊!

也唯独方若华这般,并不把皇帝太当一回事的人,才能想出这种,靠营销皇帝来打响自家豆腐名气的做法。

这里面的道道,怕也只有经手之人,知道一二分,就连许家,纵然有些许怀疑,也没真敢想自家的这位六奶奶,能这么轻描淡写地做出如此,咳咳,惊世骇俗的事情。

到是许大福还特意专门跟管事交代,以后买豆腐,价钱都翻三倍。

方家的豆腐坊到底有没有日进斗金,方若华到也没太在意,只要方老头有点成就感,顺便有些名声,也少些麻烦。

名声这种东西,只要是好名声,对升斗小民来说,也许就能在某个时候,成为保命的利器。

冬日终于渐渐过去。

风雪初停,暖意渐至,总算是熬过了一冬,男女老幼们眼看着多了活气,就是街市上奔命的乞丐,也多多少少松了口气。

只是春日里不见雨,不知今年的年景会是如何,人人心中尚存着隐忧。

方若华一边晒太阳,一边溜猫,她到是很清楚会有大灾,也有大疫,可方大妹记得的事情不少,却根本不知根源何在。

她在那点记忆里面已经是翻来覆去,覆去翻来地审阅分析,还和直播间的水友们商量,最后得到的结论,也不过只有一点。

广泛积攒粮食,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这几天南安城有点热闹,确切来说,是许家热闹的很。

天南海北远道而来的各大家族,豪商巨贾,还有本地豪强,甚至连王破的王家,都给许大福送了两个美女,表达了下隐晦示好。

事实上,最近王破倒了大霉,不知道招惹何方杀神,连续三次,他和小妾亲热时,飞刀擦脸颊而过,钉在床板上,他脸上的汗毛都被剃干净,难得光滑的很。

无论怎么戒备,依旧逃不过。

他最后一回办事,不顾颜面,就让护卫在床外面守着,发了狠心要把刺客调出来千刀万剐,却没想到,兴致刚上来,衣服还没脱干净,一刀飞至,划破了裤子,贴着子孙根戳在床头……

王破是彻底被吓得……呃,那什么了。

知道内情的都笑,也不知是哪方好汉,这回算是制住这混蛋,以后他还硬不硬得起来,尚未可知。

能得这许多人敬重,到真是生平头一次,许大福挺得意。

这些人里面好一部分,他往常也就是上赶着巴结,还不一定能巴结得上的主儿。

第六百六十二章 宴客 (两章合一)

如此也好。

许大福那点没办法独占好处的郁闷,总算是略略消散了些。

虽说商人本性,眼瞅着就落到自己嘴里的肥肉,愣是硬生生被割出去大半,肉痛得他恨不得锤死自己。

可既然事已至此,作为一个商人,还是本能地利益最大化。

让出诸多好处,能与这些贵人们攀扯上些关系,那里面隐形的财富也相当不得了。

想到这些,他就越发上心,真正客客气气地招待各方来客,话里话外表示自己绝对不吃独食,至于这利益怎么分,那还得商量。

他满意,目前来说,其他人也不觉得眼下的局面不能接受。

只能说,许家赶上的这个时机还算不坏。

眼下这个时间点有些敏感,上面那些大人物的心思,都搁在朝堂上。

就在半年多前,齐王得了陛下嘉奖,甚至把禁卫的节制权给了他,那是天大的恩宠。

如今,太子占据大义名分,齐王有宠爱,两个人斗的乌鸡眼儿似的,都等着抓对方的把柄。

可正因为如此,朝廷内外,到是说不出的平静,依附着二人的那些权贵,都被紧了紧弦,尽可能的少惹事。

现在许家既然如此识相,再者,他们家虽说时不时要孝敬南安郡王,南安郡王明面上又中立的很,只忠君,略微偏向太子,也只因太子乃是陛下册立的储君,着实没什么问题。

他私底下的勾当,至少此时还鲜有人知。

那么,选择和许家合作,到也挺合适的。

再加上各方互相制衡,都不愿意对方得到的好处太多,一时间到是让许家的地位,变得独特起来。

时间一日日过去,南安城的最后一大点积雪也散尽,大部分老百姓都把棉衣服脱下,珍而重之地典当到当铺,换回日用的银钱,并一些夹衣,脸上多少露出点开心的笑容。

能安然度过艰难寒冬,实在是件令人感到高兴的事。

一连三日,许家派出十几个清秀漂亮,礼仪周到的小厮,拿着金帖,挨家挨户地给南安十二个顶级大户名门送了去。

邀请南安城的名流士绅,于春暖花开时节,莅临独秀山庄,参加船厂的推广大会,届时会给出船厂的策划书,商讨股份划分事宜。

接到帖子的,有商人,有官员,有勋贵,在此之前,可真没有这么不讲究,一股脑请这么多五花八门,非一个阶层的客人的。

许家派出的人,言语谦卑且客气,却是不着痕迹地诱惑了众人一回,不光是说正事,还自称能让大家欣赏天下奇景,绝不令人失望。

好些熟悉南安的家主都觉得好笑,什么时候许家也敢说这等大话了。

真以为那暴发户的独秀山庄是鹧鸪园不成!

要不是为了那新式船,为了会造新式船的人,谁会稀罕去那破园子!

南安城有十大名园,南安郡王的鹧鸪园堪称第一,可谓纳天下奇花异草于一园之内。

其它能排的出名号的园子,或者占了奇山怪石,或者是高人打造,或者有大儒名士居住过,许家的园子,和南安城诸多商户家的园林毫无区别,只供自家人赏玩而已,哪来那么大的自信,敢说什么天下奇景!

不过眼下,他乐意吹嘘一番,也无人计较便是。

他们不计较,可事实上,许大福一点也不想说大话,他心虚的很,脑子里迷迷糊糊。

三日后。

独秀山庄。

许家发家不久,上下没有多少读书人,对园子的喜好也不过是爱堆叠金玉。

除了大夫人窦丽常常去的采桑园外,整个独秀山庄都带着一股子暴发户的气息。

前些日子这地方被方若华征用,带着人里里外外收拾了一遍,把好些奢华的金银摆设都或者搬走回炉重造,或者挪动了下地处。

也没有大兴土木,不过经人家这么一拾掇,再出入院子的人,就连下人都不觉变得蹑手蹑脚起来,大体的布局并没有动,可是树木花草一修剪,就从拙劣的小儿涂鸦,变成精心雕琢出来的优美图画,让人一看,心旷神怡。

树木花丛中的木桌石凳,偶尔出现的木雕,秋千,随意摆放的怪石,在溪水中漂浮的莲花台,简简单单,可是每一条仿佛随意刻上去的纹路,都让人觉得很舒服。

假山池沼茂林修竹,处处透出和谐。

许大福自己都有点弄不明白,他们许家这位六奶奶是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让自家的破园子脱胎换骨,更重要的是,弄成这个样子,到底想做什么?

而且还发了那些帖子,请了那些人来,他还真有点担忧。

“六妹,他们也送帖子去了王家,王家最近来了一个贵客,京城来的,那可是个难缠的贵公子,咱们可别丢人丢到人家面前去。”

“而且,这人的身份特殊,国内铁矿开采,都是他父亲负责,咱们家想办成这个船厂,绕不开这个人。”

“他和王家有点拐弯抹角的关系,说不定对咱们心存恶感,可不是闹着玩的。”

听许大福说了一通,方若华略一扬眉:“欢迎。”

就算是帝都里见过宫廷夜宴的主,她这些作弊手段一用,也绝对能镇得住。

至于她想做什么?

唔,不过是让手底下的人不要闲着,都有事情做。

有事情做,军心才稳定。

再者,培养培养这些人的默契度。

共事一段时间,一起做一件事,自然而然就能变得熟悉,知道彼此的性格和做事方法。

也方面方若华自己看得更清楚一些。

按照她老爸方肖的说法,世上无人不可用,端看会用不会用。

方若华以前不是一个很会用人的人,她更适合被人使用,如今也被逼得习惯去做一名上位者了。

真正做了这么多次之后,她才明白,人被逼到一定的份上,那真是什么都能做。

像她,以前不爱和人说话,一和外人说话就冷场的主,如今也可以很自然地下达命令,控制管理别人,很好地做一个上位者。

当然,最要紧的还是赚钱。

造船那当然是极赚钱的事,可必须一步一步慢慢走,跑不快,来不了快钱。

现在做什么都需要钱,许家是南安城首富,可方若华如今不过是他们家里一个庶子媳妇,除了自己的嫁妆,原则上根本无法支配人家的家产,就算许家不计较,方若华自己还希望分得清楚些。

就说如今,她就正正经经草拟了一份契约,租赁独秀山庄。

当然,租金现在没有,将来船厂有了收益以后再扣除。

许大福肯定不和她计较,此时此刻,就是把独秀山庄送给方若华,他都没有意见,连租金多少都没定,由着方若华自己填的,一个月五十两银。

一租就是半年。

夜姑因为这价格,别吓得脸色雪白,方若华只笑道:“娱乐行业做好了来钱最快,放心。”

“有我的船厂正正经经吊在前面当胡萝卜,南安城里要紧的人物肯定都到,到时候表现得好了,这广告效果一定厉害。”

“唔,除了权贵,我还写了另外的请帖宴请咱们南安城比较有影响力的文人,他们的嘴皮子厉害,说一句话顶别人说三十句。”

方若华细细盘算了一遍,觉得自己不说算无遗策,也做到了尽心尽力。

“肯定顺利,你们都放心。”

“……”

夜姑一点都不放心。

方若华眨了眨眼,心里其实也打鼓,她为了这次宴客的事,可是下了血本。

为了布置园子,设计一回不落俗套的‘秀’,让人印象深刻,保证这群古代客人们再过个十几年也忘不了,她可是把好不容易从直播间水友那儿扣出来的钱,又填进去不少。

独秀山庄中轴线的湖泊附近,都让她收拾了一遍,布置了无数的灯,领着水友们做了好几天的设计,偷偷摸摸试验许久。

要不是水友里确实有几个掌握各种灯光秀技术的高手能人,又愿意加班加点熬夜帮忙,光凭方若华一个,可设计不出这么欺负古人的灯光秀舞台。

三月十九。

微雨。

独秀山庄的高楼之上。

许大福远远能看到王家的马车。

不多时,马车一停,就下来一个二十二三岁的年轻公子。

他神色显得有些倦怠,略有一点无聊。

王家那位趾高气扬的家主,毕恭毕敬地弯着腰,小心翼翼地领着这位公子哥,到了独秀山庄的大门前,低声道:“许家的园子是没什么好瞧的,路二公子且忍耐,等事情完了,小的就领您去消遣消遣……”

路重微微一笑,并不说话,本确实有些无聊,不过抬头看见即便听到那位家主的恶言恶语,依旧声色不动,不卑不亢,神色坦然的小厮,到是对这个许家有了些许好印象。

虽是商户,到底知礼仪。

一路进入山庄,迎面的家丁,小厮,丫鬟,各司其职,迎接这么多人,也丝毫都不乱,每个客人都得到了最好的,最舒服的招待。

路重都饶有兴致地由着他们端来热水净面,并不像王家想象的那么挑剔。

还接了一盏丫鬟手里,百鸟朝凤花灯。

“不错。”

路重含笑点头,看着花灯上容色秀美多情,形态各异的美人画像,一众文人的心情就舒缓了些许。

也有点兴致欣赏园景。

这一观望,到莞尔一笑。

这独秀山庄着实既质朴,也风雅,就连偶尔出现的一些金玉装饰,却非画蛇添足的暴发户之举,反而画龙点睛,使得整个园子里那些质朴的东西,显得更可爱。

再加上训练有素,殷切地恰到好处,和别处的侍女,小厮相比,有别样出众气质的下人,他是真感受到了独秀山庄的独到之处。

王家诋毁之言语,看来实在是很没必要去听。

当然,路重也不觉得底下依附着他们家的商户们,有自己的小心思,值得大惊小怪。

一直到路重和王家的家主进了门。

孙之节等几个文人雅士,或者骑着高头大马,或者坐着车,才慢慢吞吞地走到独秀山庄的大门前,几人心里着实很不耐烦。

他们都是读书人,最看不上这一身铜臭味的商户,要不是今天要进园子的多是南安城里赫赫有名的大人物们,他们就是收了帖子,也会随手扔垃圾桶,肯定不耐烦跟商户打交道。

可现如今,那些贵人们都到了,他们这些文人收了帖子却不肯来,未免显得……不妥。

就刚才被王家那么谄媚的公子哥,想来是京城来的?

孙之节腹诽了句,可到底还是明白,权贵得罪不得,哪怕自己是读书人,该低头的时候,还是要低头。

他们是想得太多,事实上估计那些贵人们,谁都不会想到许家还邀请了一帮酸儒赴会,知道了只会觉得许大福就是脑抽了,根本不会在意别的。

接到帖子的十二家家主,以及或许并不大拔尖,可是交际绝对广阔的文人才子们,安安稳稳地在园子中落座,人人神态悠闲。

一来园景的确好,湖光山色,值得欣赏。

再者,来赴宴的人,心里自然是想着船厂的事,但到底是各大家族的掌舵人,毛毛躁躁的那些,今日这事也轮不到他们插手。

大周朝向来有酒足饭饱之后,在饭桌上谈事的传统,他们谁也不会着急,都很能稳得住,此时此刻,并不急着去谈正事。

等许大福托着略圆润的肚子,一摇三晃地过来陪客,几个老家主还颇有心情地调侃许大福:“许老弟,你弄了这么大的阵仗,要不让我们玩得尽兴,那可不饶你。”

许大福苦笑:“我就是个听招呼的,什么都不知道。”

说话间,左右上来了一批几十个服务人员,一半人手里都托着毛笔和朱砂,一半人手里拿着红色的绳子,每两人一组,走到一位客人面前,笑着一行礼,轻声道:“诸位贵宾,还请点菜。”

所谓点菜,就是拿朱砂在选中的池中活鱼,巴掌大的大虾,园林里的锦鸡身上点上一点。

点中哪个,跟着服务人员就会拿下那一只做客人今日的晚餐。

第六百六十三章 震撼 (两章合一)

这玩法不文雅,和正经宴席上离不开吟诗作对的花样不同,到是新鲜的很,还需要那么一点功夫。

身手太差的人,被鲤鱼甩一身水珠,被能飞跃栅栏的锦鸡叨上两口,那都是常事。

而且,池子里最肥硕显眼的活鱼,翎毛最漂亮的锦鸡,通常只有那么一两只,人人都爱得很,要是两个人以上相中了同一只,就只能比一比谁的手更快,或者比不比谁脑子更快。

今日到场的,大部分都属于身份地位相差不远,犯不着谁让着谁,那真是胜负各凭本事,反而更有意思。

路重向来不爱热闹的,都忍不住跟风点了两尾活鱼,唔,还让李家的一十二岁少年郎给夺走了一只。

不过他也丝毫不生气,甚至竖起拇指夸了小少年几句,到让李家家主赞了声豁达。

总之,竞争来的美食终归要香甜上那么几口。

玩了半个多时辰,还有人点中了锦鸡舍不得吃,要带回去当宠物养的,热闹的不行,人人尽兴。

一众客人们为了自己的饭菜奋斗了一回,出了一身汗,去泡了个澡,还有人给扎扎实实,正正经经,非常地道地按摩松了松筋骨,换上宽松舒适的服装。

人人情绪特别放松,随着侍从走入园林深处,在湖边的长廊内落座,都是半躺半坐地枕着软垫,靠在躺椅上,目光却是牢牢地固定在水中央的那一艘小船上。

无论是当日见识过新式船船模的家主,还是只是听说过的贵人们,注意力都不知不觉地集中在一处,脑子里再无其它。

周围的灯光不知何时暗淡下去,整个园子除了那艘船,都是一片漆黑。

小湖正中,一道亮光由上而下,从半空中分成无数道金彩,洋洋洒洒落在湖面上精美漂亮的船上。

小船瞬间动起来,所有人心里都跟着一跳,瞪大眼不敢置信地看着它轻盈地在水中飞速地行进,金彩伴随左右,把它化作一条金色的鱼。

客人们好些回不过神,满脸愕然,不少平时连衣角都不肯乱一下的贵人,竟不自觉揉了揉眼睛,还以为自己在做梦。

从哪里来的光?

轰隆一声。

从湖水中有无数的水柱喷薄而出,七彩的光芒也盘桓而上。

所有人都忍不住失声惊呼。

即便是全部心神都落在船上,老辣沉稳的客人,也不禁心神动摇。

大周朝的客人们,除了过年时,某些人能见到火树银花不夜天,何时见识过如此璀璨的光芒?

整艘船都是亮的,在湖中拖出一条长长的,七彩的尾巴,像活的一样,又可爱又俏皮,时而向前穿行,时而捕捉半空中的飞鸟,湖中的游鱼,光一路相随,从船头到船尾,从桅杆到船帆,都带出一股生机和活泼。

众多客人都坐直了身体,眼睛不肯眨一下。

这时,不知从何处传来的一阵流水声,也仿佛有人细语。

似乎是湖面之下。

又似乎是天上。

小船好似撞到了什么东西,静静地停下,整个船身闪闪烁烁,时而亮起,时而又暗淡。

好几个客人轻轻吐出口气,低声道:“这是什么戏法不成?”

“啊!”

窃窃私语声还未曾消散,只见无数的彩霞光辉笼罩下,水光潋滟,湖水中瞬间亮了,一似幻似真的水晶宫,由下而上,贴着假山,凉亭,绿树,红花,仿佛凭空悬于湖面,瑰丽梦幻至极。

夜姑最后看了看不远处的观众,深吸了口气,最后一次紧了紧身上的丝绦,甩动了下广袖,慢慢潜入水底,按照以前排练时背过很多次的要求,默默数数,一直数到九十七,悄然入水。

一群观众全副心思都被梦幻的,连想象中都很难存在的水晶宫吸引住。

银鱼飞跃,龟仙蹒跚迈步,龙女们手持夜明珠嬉戏歌舞,在大片大片的珊瑚丛中追逐打闹,璀璨的灯光将一切平凡的景色都神化,整个独秀山庄就像闯入了神仙洞府,再不是人间凡俗。

所有客人全数痴迷,甚至有一种跳入水中,闯入龙宫的欲望。

水面上浪花翻滚,忽然有一龙女离开了自己的宫殿,浮到水面之上,好奇地探头看岸边的观众。

灯光打下来,直直地照在她的头上,她光洁的脸颊上泛出健康的红润,头上戴着巨大的珍珠冠,额头上还长着两个十分漂亮的小角,布满银色龙鳞的长尾巴一卷,到仿佛有些羞涩地拍打着水面。

“好美!”

岸边鸦雀无声,所有人都生恐惊扰了初到人间的小佳人。

龙女一只手好奇地探向小船,摸了摸,小船似乎被惊扰了一下,骤然加速,打了龙女一身水花。

小龙女仿佛有些茫然,陡然间奋起直追。

一艘小船,一只小龙女,你追我赶,你抓住我的尾巴,我扯住你的胳膊,时而腾空飞跃,飞上月亮,时而在水中竞速,在珊瑚丛中穿梭。

所有人屏息凝神地看过去。

小船和龙女交上了朋友。

龙女扶着小船在月亮下晒自己闪闪发光的鳞片。

小船乖巧地把头搁在龙女的脸颊上亲热地撒娇。

船已经‘活’了。

它看到龙女与海龟爷爷说话,就会吃醋,吐一连串的彩色泡泡去捣乱。

它看到海浪打湿了龙女的衣衫,就会把龙女拱到湖面上,带着她迎着风飞舞。

他们两个偷偷溜进水晶宫捉迷藏,又去岸上人间躲在溪流中,水雾里看市井人生。

小船会冲着渔民们煮的又香又美味的鱼汤流口水。

龙女很想吃小孩子手里的糖葫芦。

客人们都不自觉跟着笑起来。

就是最严肃,最冷酷的人,也不自禁地想到了自家的孩子们。

就在这时,暖色调的灯光却逐渐转为昏暗,雷声骤起,电闪雷鸣。

水晶宫瞬间摇晃动荡起来,不知从何处来的黑龙咆哮着闯入宫殿,要抢走龙女。

双方对峙,战鼓擂,大战一触即发,黑龙喷出火焰,燃烧了整个‘海面’,无数宫殿倾倒,黑龙追着龙女从‘海’中到了海面。

眼看黑龙就要抓到龙女。

龙女吓得脸颊苍白。

小船飞速地撞开它的利爪,救走了朋友,它带着朋友在水上与黑龙周旋,灵动地从黑龙的指缝中逃开,颇有几分仓皇,也有几分委屈。

客人们不自觉跟着精神紧绷,还有人脸色铁青,恨不得冲过去帮着把黑龙赶走,救出他们。

经过这短短小半个时辰的演绎,所有观众都很是喜爱又漂亮聪慧且温柔的龙女。

至于小船,更是惹人怜爱。

他们的命运,已经牵动了多有观众的心。

惊天动地的大战,闹得地动山摇,岸上许多百姓的房屋也倾塌。

龙女不忍心看百姓受苦,惜别小船,决定献身给黑龙,结束这一切灾难。

小船追着龙女和黑龙,在海上飞驰,一丝也不肯放弃,一直飞至巨大的冰山,被黑龙一口吐息笼罩全身,一点点地停下,僵硬,成了一座冰雕。

沧海桑田,水晶宫成为废墟,冰山上只留下小船的雕塑,痴痴地等着不见踪迹,永远也无法归来的朋友。

“呜!”

所有客人们都没有说话。

竟不知是何人躲在阴暗中,忽然大放悲声,痛哭流涕。

其他人也没有觉得奇怪。

此时此刻,那艘船在所有人眼中已经不单单是一艘船,它是鲜活的,淘气的,调皮又可爱的晚辈。

现在小船落了如此下场,人人心头酸涩,有一种别样的惆怅忧伤。

感性的人更是热泪盈眶,恨不得自己冲过去把小船给解救下来。

让它永远快快活活地在海中嬉戏玩闹。

……

夜姑气喘吁吁地坐在地上。

好几个小姑娘上来帮她换衣服,升起火盆,给她烤火。

听着观众席上传来的哭声,所有人面面相觑,都轻轻笑起来。

夜姑叹了口气:“自己演的时候也没觉得有什么,这会儿心里到有点不是滋味。”

方若华扬眉一笑:“悲剧总会让人印象更深刻。”

直播间里参与了整个灯光秀设计的水友们也心中略有些震撼。

“好厉害。”

“真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我们参与设计的。”

“不过,在古代表演灯光秀,我们三妹的脑子是怎么长的!”

方若华伸了伸腰:“好了,下面该我出场,进入正题。”

她起身刚一推门,就看到金二麻子趴在外头的凉亭里,抽抽搭搭地抹鼻子,抬头见她,更是哭得眼泪沾得胡子上都是。

“小船,我的小船。”

方若华:“……”

好吧,这位不念叨他心上人扮演的龙女,到是哭起船来,夜姑和他的那事,还是别当真的好。

摇摇头,随口打发了丫鬟给这位金爷倒点茶水,还是要让他保重身体,这人挺好用的。方若华就让人抱起一叠十二份,每份都有半个拇指那么厚的资料,慢吞吞地走出去。

满场的观众还处在呆滞中,心情还没有回复。

彬彬有礼的服务人员就挨个发了一份厚厚的策划书,封面上就是那艘小船的彩印三D照片,真实的船模早被带走封存。

至少观众们是看不见。

资料分下去。

十二个身份高贵的客人,勉强把视线从小船身上转移开,他们终究还是记得自己是来做什么的。

打开资料,所有人却愣住。

一瞬间,大家心里都明白过来,这件生意是个大生意,并不是一个人就能做得了。

而且生意大到,赢利点根本就不只是船。

整个策划书图文并茂,把关于一座船厂要建造起来,究竟需要多少个步骤,都列得清清楚楚,每一个步骤又需要哪些技术手段,哪些是已经解决的,哪些是亟待解决的,也描述得非常详尽。

最后盈利情况,和可能遇到的问题,也给出很有价值的预测。

根据这份策划,南安城最大的家族,都吞不下其中比较关键的一部分,如炼铁厂,炼钢厂之类。

新型港口改造方面也有很多吸引人的地方。

还有里面的标准化运输方式等等。

这些人只看这个策划书,就是心潮澎湃,深深嫉妒起许大福来。

那家伙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

随便乱捡,也能捡到能写出这东西的人才!

感叹完,又如饥似渴地开始学习策划书里面透露出来的东西。

还有人眯着眼睛,让身边的仆从走远一点,不许人偷窥。

要知道,这个时代就连个普通的账房先生都要藏一手,像眼下策划书这类,能写出这种东西的人才,放到帝都去,连皇帝也要当成贤士摆得高高的,供起来才正常。

其实这东西实在是非常粗略简单,要是在二十一世纪,立这么一个项目,只拿出这种策划,那肯定是枪毙一百遍都不止。

有的高中生能拿出的策划,也比这个强得多。

不过,对眼下来说,简单粗陋有简单粗陋的好处,这份策划就已经算是比较合时宜的东西。

策划太厚,内容太多,家主们肯定不能在短时间内商量出个一二三四五。

这件事反而变得越发麻烦,也更没有人敢在此时站出来说些什么。

方若华也不急,笑道:“诸位可以把这份东西拿回去仔细看一看。我出技术,占百分之十。”

“剩下的百分之九十,一共分出十二个版块,按难度和需要钱财数量,划分股份。”

“诸位仔细去读,各自每个版块包含的东西也很多,必须解决的问题同样多,如果哪位家主有信心,可以挑选其中一块内容,写一个投标方案,给出自己愿意拿出来投入的银钱数。”

“根据你们的方案,来决定谁负责哪一块,如果有两个人竞争同一内容,就只能看方案优略了,或者你们可以合作。”

方若华抿了抿嘴唇,“我当仁不让,来给诸位做个评判,毕竟船要怎么样才能造出来,只有我知道。”

她话音落下,场面上略微有点安静。

这些家主们今天受到的冲击略大了些,一时脑子僵硬,可是奇迹般的,竟然都倾向于听从方若华的安排。

只能说,方若华今日给人的震撼实在太大,以至于所有人都不敢只把她当成一个普通女人看待。

第六百六十四章 成名(两章合一)

“你们需要的铁矿,我可以帮你们斡旋。”

几个家主尚未把思绪理清楚,忽然有一年轻贵公子拍桌而起,满脸具是阴森,在整个略显昏暗的环境下颇为吓人,恶狠狠地瞪着方若华,深吸了一口气,又深深地吐出来,“我替你们想办法,你们需要的原料,我会帮忙!”

他一字一顿地道,“该死的,把小白龙还回来!”

那么自由自在,在海洋中驰骋的小生命,不应该被剥夺自由。

一群人被他惊得目瞪口呆。

方若华却很平静,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如果路公子说到做到,我把小白龙双手奉上。”

路重嘴唇动了动,哼了声,甩袖就走。

王家的家主瞠目结舌。

小白龙就是那艘小船的名字,是龙女给它起的,很是通俗动听。

一直到路重走远,方若华笑眯眯地道:“各位,请回家慢慢考虑。”

许多人怔了良久,才慢吞吞起身,还有些神思恍惚。

无论如何,这一个奇异的夜晚,终于还是结束了。

离开独秀山庄之前,每个客人都获赠两样小礼物,其中一个,是‘小白龙’船模,只有巴掌大,小巧可爱,能托在手心里把玩。

第二样,就是最近南安城赫赫有名的玉无瑕。

路重气哼哼地从独秀山庄里出来,站在水边还是有那么几分烦躁。

这位路公子身份高贵,到南安城来,人人皆是吹捧,可他来的时候,心情却很是不算太好,也并不乐意来这一趟。

在来之前,正是他哥金榜题名,洞房花烛时,他哥处于人生最最风光无限的时日,他却丢了青梅竹马心上人。

都这么凄惨了,还被派到南安这等南蛮之地,来视察王家这种小家族的情况,心情怎么可能美妙?

什么鬼,让他来给撑场子,王家也配!

奈何再不情愿,他还是来了,谁让他姓路。

路重烦得憋在驿馆里喝苦茶都喝了有一大铜壶。

好在许家还没愚蠢到底!

在他等了半个月,耐心将将耗尽之前,及时传了消息——新型船厂推广大会,即将在许家最大的园子,‘独秀山庄’举行。

什么战略,什么合作,什么大会,到是新鲜。

别管叫什么,反正把事给办妥当,就算了结。

路重耐下性子,准备按照自家亲爹的说法,只带着耳朵和心,不带嘴巴,观察下所谓新船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如实将了解到的东西反应回去就是。

却万万想不到,他竟在南安城这等荒僻地方,见识到了平生未见的盛大场面。

被沁凉的水汽滋润了脸颊,路重依然是满心复杂,心中尚残留了一点哀伤。

小白龙真是太可怜了。

路重站在水边回味着那一场灯光的盛宴。

周围路过的客人们,都在小心翼翼地琢磨他,好多想在船厂上插一脚的大人物,一想到路重也会参与,心中就更加安稳。

对船厂的份子,也是志在必得。

这位京城路家的二公子路重,这可不是个寻常人物。

方若华坐在修英斋内,也在翻阅路重的资料,她一早让水友们帮着把各个世家豪门的各种资料都录入计算机,这阵子一直在按照搜集到的资料,分析彼此之间的关系。

她以前做事可没这么有条理,但如今经历的事情多了,到是深知做一件事之前,提前做准备工作的重要,办成一件大事,最要紧的交锋,永远在最后那一锤子落下来之前。

仔细看了一堆资料,方若华着重把路重圈了个圈,画出来。

“好家伙,这人可是相当有意思。”

水友们也兴致勃勃,分析编剧的用意。

“要是三妹如今经历的也是一本,这个人物不是男主,也是重要男配。”

“我站路重,咱们三妹现在扮演角色的那个丈夫,许六的存在感太低,不像男主。”

“身份也低,商户家的庶子,除了男主重生逆袭文之外,能当男主的不多见。”

方若华把视线从胡说八道的水友们身上挪开,把注意力重新放在这些资料上。

路家别看不是世卿世禄的大世家,但在京城,可比普通世家更有权势。

他们家在大周朝至今日为止,这二百六十年国运中,给三位皇帝贡献了血脉,这在历朝历代都是极罕见的现象。

第一任开国皇后,是路家女,皇后的第三个儿子继任皇位,就是太宗皇帝。

第三任皇帝,同样是路家女所出,当时太宗皇帝的宠妃,就是自己的嫡亲表妹,路家的明珠,明贵妃路鸾。

现在这一任皇帝,敬德帝赵书昊的母妃,同样是先帝的贤妃,路家当代家主的嫡亲妹妹,路承慧。

作为一个世代出后妃的家族,本该是人人戒备三分的外戚。

不独是大周,各个朝代基本上都有不成文的规定,皇族为了防止外戚专权,不可能让同一个姓氏所出的女儿,连连诞下皇子,更不要说还让这个皇子当皇帝了。

路家却偏偏打破了这一个规矩。

当年先帝的贤妃路承慧可并不受宠,事实上在先帝晚年,早已经把六宫粉黛视若无物,除了一个言贵妃,就没有再宠爱过任何一个女子。

在言贵妃有子的情况下,路承慧竟然能扶持当今敬德帝登基,那简直相当不可思议。

要知道言贵妃的出身也不坏,言家可是有一百多个进士牌坊的书香门第,他们家养出来的女儿,德容言功,样样出类拔萃。

言贵妃所出的十一皇子,除了年龄略小了些,可谓占尽优势,后宫有宠妃,言家的姻亲故旧也众多,十一皇子自身品行也不差,是先帝爱子。

当今陛下,敬德帝赵书昊,既非先帝长子,也非先帝爱子,在其余六位成年皇子都没有明显缺陷,还有一个深得宠爱,自幼聪敏的十一皇子在,他愣是让先帝信任到,把江山和爱子都托付给了他,实在是非常不易。

其中内情,平民百姓肯定不能知道。

不过,方若华知道,太后路承慧薨逝,赵书昊罢朝一月,扎扎实实给太后守孝三年,当着大臣们的面失态痛哭,可见路太后在皇帝心中的地位。

虽然民间流传的靠谱传言,只有寥寥数语,方若华还是从里面感受到一些不平常的东西。

太后路承慧,一定不是一个普通的太后。

路家也是有意思,严重的阴盛阳衰,几代男丁里都没出现特别出息的人物。

到是女孩子个个都不同凡响。

也幸亏路家的男人们到有几个好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本分。

路家的女儿在后宫为后妃,他们却在朝堂上十分低调,倒不是说什么都不做,事实上大周朝的皇帝们,挺喜欢用路家的男丁,公务和私事都爱使唤他们。

只因路家人自知驽钝,从来都是跟着皇帝的意思走,皇帝指东就往东,指西就去西,从不越雷池一步。

而且他们身份够高,也能压得住场面,纵然老实得过分,做不了大事,也绝对不会让皇帝讨厌。

一代代传承至今,路家也算是在京城站住了脚跟。

虽然近年来路家家风逐渐浮躁,仿佛少了过去的谨慎,但终究是皇帝母族,不容小觑。

方若华活动了下肩膀,揉了揉有些酸痛的腿脚,打了个呵欠,转身抱起雪团去逛园子。

来到这里这短短的时间,她一直是各种忙碌,纷杂琐碎的事情无数,不说心神疲惫,也多少有点闹腾得慌。

如今一切算是将将能步入正轨,接下来的事情要一步步地安排,现在,还是赶紧休息休息,之后还不知要怎么忙碌。

许家独秀山庄的一场灯光秀过后,南安城里上到世家大族的掌权者,下到某个刚刚踏上人生征途的小秀才,人人都在谈论那些关于龙女,关于和人一样活泼的‘小白龙’神船。

方若华趁热打铁,让独秀山庄推出龙女与小白的灯光秀表演。

门票高达十贯钱,而且还是普通坐席。

可即便如此,那一天欣赏到人间罕见美景的客人们,包括那些清高自持的书生,人人都又欣赏了一遍再一遍,丝毫不觉得厌烦。

独秀山庄推出的玉无瑕。

各种彩灯。

甚至连用过的茶具杯盘,都被南安城的大财主们捧得高高在上,价格一日三涨。

至于龙女佩戴的珍珠,首饰,穿的衣服,化在眉心额角的龙鳞妆,瞬间流行起来。

方若华趁机让许家的书坊推出了限量版的灯光秀纪念手册,上面有非常精美的插图,关于那一场灯光秀的,堪称艺术品,就是从来不读书的纨绔子弟看了肯定也要感兴趣。

许家的首饰铺子,也同步推出限量版的首饰,饭庄,酒楼就换上水晶宫里出现过的贝壳托盘,珍珠琉璃酒盏等等。

反正短短时间就赚得盆满钵满,笑得掌柜合不拢嘴,账房好几宿睡不着觉,生怕算错了账。

独秀山庄不过数日之间,就名扬南安城,如今说它是南安城第一园,或许还有争议,但是只论知名度,它确实也不比鹧鸪园差多少。

就是南安郡王听了,也不觉笑了笑,只道许家会做生意,心下略有些好奇,抽空可去见识一二。

夜姑丝毫没有反应过来,就瞬间成名。

不知多少人在寻找龙女,盼着龙女再一次出现在‘海面上’,进行一次演出。

方若华却反而让她矜持些,不让她随便去演出,灯光秀也不是天天都有,为了更好的体验,同样现量售票。

演龙女的也不只是夜姑一个人。

但龙女这个角色却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演得好,夜姑为了练习,能一天到晚地在水中跳舞,憋着气跳了一次又一次,要姿态优美轻松,表现出水晶宫公主在水中的那种回家一般的感觉。

目前为止,公认的龙女还是夜姑一个。

方若华把这些日子,该给夜姑的分红拿去,打造了两个沉甸甸的银锭,一个五十两。

夜姑看着钱,愣了半晌,瞬间就泪流满面。

当初她被卖掉,才卖了多少银子,如今她竟然凭着自己的力量,轻而易举地赚了这么多。

“同样是卖艺卖笑,我愿意这么卖自己。”

夜姑又哭又笑的,想起这些年的心酸苦累。

她曾经卖自己的绣活,卖了十文钱,还要让人抢走六文,这还是看她手艺不坏,抢的少。

她和哥哥一起打渔,打了这些年,赚回来的钱连修补渔网都不够。

因为要交税,要给官府孝敬,要给渔霸分成。

他们家世代生活在水上,住在船上,船旧了破了,他们却换不起新的,想上岸去生活,可除非嫁出去,才能摆脱掉自己的身份,否则岸上没有他们生存的地方。

只要家里有一个生了根本不能靠自己熬过去的重病,这个家庭就算彻底完了。

何夜姑一度认为,自己的未来,就和大部分疍户家庭出身的女孩子一样,生在地狱里,死在地狱里,子子孙孙,都处在地狱,永远无法解脱。

她不自禁地笑了笑。

原来,她不是不能有正常的生活。

她要更努力一些,竭尽全力地去抓住这个机会,也许是她一生中最重要,也是唯一的一次机会。

方若华一抬头,注意到夜姑的视线,莞尔笑道:“走,我们去见一见路二公子,还有王家家主。”

夜姑嘴角微动,轻轻点头。

从现在开始,她会紧紧跟随在这个人的身后,只要是眼前这个女人说的话,便是她的真理。

记得那一年,她年纪还很小,外婆尚且在世时,曾经抱着她跟她说,人的一生,上天只会给她有数的几次机会,如果机会到来,不牢牢抓住,放走了它,那它就再也不肯回来。

如今,她遇见了自己的贵人,上天垂青于她,那么,她便是拼死也要抓紧。

事情办完,就去买书。

夜姑轻轻抿了抿唇角,她要变得更出色,要多读书,要每天练习水性,要把六夫人准备的那些方略都背下来,牢牢记住。

她要证明,夫人给她的月俸,那是什么说法,对,夫人给她的投资,都很有用,都不会亏本,买了她,很值得,她会变得更好,会为夫人创造更大的价值。

第六百六十五章 倾塌(两章合一)

何夜姑比任何人都更相信方若华,方若华将会做出一番大事业。

所以,夫人的手下,肯定不养闲人和废物。

将来夫人招纳的人手也会越来越多。

她此时此刻,比任何时候都更想在这个团队中,站稳脚跟,成为很重要的一部分。

她希望自己的夫人,觉得收下她何夜姑,会是一笔稳赚不赔的投资。

方若华要是知道夜姑对她这么有信心,还能联想得那么远,估计会很高兴,然后再往这姑娘身上加加担子。

有冲劲好,眼下这种时候,她身边就缺少有上进心,有行动力的帮手。

方若华与路重交流了些什么东西,外人不知,反正从两个人一碰面,这新船厂的进程就陡然加快。

眨眼间春去夏来。

倾盆大雨连着大风,一下就是十好几天。

飓风咆哮,海浪滔滔。

整个南安城都陷入一片水泽。

渔民们心里都有些不安定,拜祭龙王的拜祭龙王,拼命抢购粮食的也有。

城内的粮食价格一日三涨,就连以前十分便宜的破鱼烂虾,也变得很是紧俏。

城门外的灾民也在短短数日间邹增,临近的好几个州又闹起大灾荒,万里沃野变菏泽,成千上万的灾民蜂拥而至。

虽说以前也常常会出现这等情况,这两年更是年年都要闹上好几次,南安城的老百姓们也习惯了紧着裤腰带过日子。

总归他们这座小城,背靠大海,只要肯卖力气,不怕死,终归还是能吃得上一口饭,比别处一闹灾就忧心粮食的地处,要好上许多。

可是今年的年景是确实让人心里不安稳起来。

老一辈里好些人都议论,说怕是要出大事,有经验地纷纷招呼儿女们广积粮草,小心门户,要是闹起乱子,一家人手头有粮,就能多一点生机。

又过了几日,街面上的粮食价格,果然到了一日三番的地步。

乞丐泛滥成灾。

到了五月中旬,四个城门,已经有三个被彻底封闭,唯独只留下东边的顺勇门供百姓出入。

船始终出不了海,前些日子老百姓们还在粮食铺子门前观望等待,各种抱怨,如今却是有钱也难买到粮食。

粮商们根本不乐意往外卖货。都是把囤积居奇的活做得万分熟的主。

好些老百姓快活不下去,南安城中各种暗潮汹涌。

许家也隐隐约约能闻到一股子让人不安的味。

许大福蹲在书房,前段时间,他跟打了鸡血似的忙船厂的事,这两天事情渐入正轨,情绪松弛,到有心情关心关心他的大财主。

“六妹打算拿粮食出来,雇灾民到咱们船厂?”

许大福讪讪一笑,“到是个好主意,只是要谨防他们闹事。”

可别只觉得灾民可怜,他在这世上混了这些年,也见过好几次,看起来跟病猫似的灾民狠起来是个什么模样。

那都是能生啖人肉的,饥饿能让人彻底失去人性。

一旦闻到粮食味,他们的疯狂绝对让胆子最大的好汉也心胆俱寒!

许大福叹了口气,蹙眉:“今年也不知怎么的,官府也不知管一管!”

随即又摇头,“可真是诸多乱子赶到了一处。”

今年不知为何,总出意外,知州大人睡梦里猝死。

因为死得太突然,朝廷反应不及,新任知州未曾到任,剩下一群官员们,到是商量着按照常例发下些救济。

结果一看粮库可不得了,南安最大的常平仓居然空空如也。

库房里的银钱也不对数。

这下子可是晴天霹雳,消息不知怎么泄露出去,越闹越大,官府上下,人人自危。

许家在衙门里有人,这些事知道的不确切,到也多少知道一点。

许大福凭着自己多年混迹商场养出来的眼力,忍不住在心里嘀咕,这南安城,最近恐怕要不人们太平!

不过,许家正是得意的时候,新船厂如此要紧,只要不是什么能翻了天的大事,他现在可什么都不惧。

再说,许家虽说不算是王爷的亲信,可平日里的孝敬从来只有多没有少的。

别管哪个官到南安任职,总是要听王爷招呼。

就算将来新官上任三把火,也点不到他们许家来。

……

大雨倾盆。

户部侍郎孙连安抹了把脸,他脸上又是汗水又是泥水,蓑衣根本不管用,衣服也湿得能拧出水。

自从他领了旨意,和御前的那个禁军统领钱风离开京城一直到如今,统共也就七天。

日夜兼程,换马不换人。

孙连安累得心身疲惫,脑子里一团乱。

就在十天前,东宫被封,连太子的母家,承恩公老公爷也让除了袍服,从宫里一路被拖回去。

听说一回家人就快不行了,家里只敢偷偷找大夫,连个御医都不敢请。

孙连安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至少知道的不多,他这人独的很,能年纪轻轻,四十岁就坐到如今的位置,全因为运气好,出身好。

实际上他在朝中不朋不党的,获取消息永远比别人慢个四五拍。

就如现在,圣上下旨,让他随钱风前往南安城,都是快到地方,他才知道旨意里便宜行事四个字,竟然是让人拿下南安郡王!

孙连安满头雾水,心里一阵阵打鼓。

南安王是太祖爷的子孙,虽说远在南安,可陛下以前对他也是颇为看重,现在却落了如此下场。

连南安郡王犯事,也是说杀就要杀,陛下的手段到越发酷烈。

他与南安郡王到无交情,只是不免有些不安。

“犯上作乱的逆臣贼子,不配做龙子凤孙。”

钱风似是看出孙连安的心思,冷笑,很随意地把刀抱在胸前。

他是陛下手中的刀,心里也只会想着陛下的命令,甚是瞧不起这些世家子弟的矫情。

说话间,南安城就到了。

举头看到城墙跟处混乱一片,个个枯瘦如柴的灾民,还有城中百姓们麻木的表情,孙连安心里一咯噔,对那位王爷的那点同情,等时就没了。

他有心思拿出大批的钱粮给太子用,到让自己的治下之民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对灾民也严酷,完全没有有力的救济举措。

陛下对他向来不坏,他的王府宽裕的很,就这般不思为君父分忧?

孙连安心底深处,对什么犯上作乱的罪名很是不以为然。

什么作乱,不过是耐不住性子参与夺嫡,不幸落败而已,京城那些人,都是同样的德性。

但他终究有些书生意气,总觉得做人该在其位,谋其政,得有些保国安民的精气神!

否则他们读了这些年的圣贤书,岂不是读到狗肚子里去?

孙连安自然不会把他的小心思显露于外。

钱风抬头看了看天色,轻声道:“弟兄们,加快速度。”

孙连安一时被他身上酷烈的煞气吓了一跳。

一行人风驰电掣般向前急奔,几乎很短的时间就直直地闯入南安城。

城里显然有人接应。

一到郡王府门前,钱风悄无声息地一挥手,左右禁军直接闯入郡王府的大门。

王府侍卫甚至连兵器都来不及拿,就生死不知地倒在了一旁。

不光王府的人,就是左近街市上,趁着雨水转小,出来买东西的行人们,也是呆了片刻,才瞬间鸟作兽散,整个王府大街眨眼工夫就空荡荡的,人们把各种猜疑埋在心里,谁也不敢这时候去看热闹。

孙连安沉默,随着钱风一起进了王府,不多时便到了正殿。

南安郡王一身青色的袍服,头戴白玉冠,即便是看到那些兵丁们推翻眼前的酒桌,闹得杯盘狼藉,他精心养护,最喜欢的牡丹花也被踩踏得不成样子。

他的神色还是显得有些冷淡,回头冲钱风一扬眉:“陛下也未免做得太难看,便是要拿孤,也该请龙鳞卫出手,我到底是流着老赵家的血,难道还要一帮外人折辱?”

钱风冷笑:“王爷到了九泉之下,尽管找大周的列祖列宗们告状去。”

南安郡王的脸色终于青了青,回头看去,青松拂檐,玉栏绕砌,金辉兽面,彩焕螭头,何等富丽堂皇。

园中更是奇花异草无数,藤蔓环绕间,曲水流觞,曾经有无数文人雅客在此聚会。

“……罢了,也不过就是成王败寇。”

钱风冷笑:“带走。”

一甩袖,刚出了大门一转弯,视线猛地落在被绑了一串,在雨中显得分外狼狈的女眷们身上。

他的刀并未出鞘,刀鞘轻轻点在王府小郡主的下巴,强迫她抬头:“你是郡主?”

那姑娘一脸凄惶,瑟瑟发抖。

钱风冷笑:“听说南安王的小女儿皮肤娇嫩得能掐出水来,就你?”

那姑娘脸色雪白,惶恐不安,女眷里其他人也吓得直打哆嗦。

负责押送的禁军登时蹙眉,被认为是郡主的姑娘,手背上明显有些伤疤,手上的茧子也很厚。

都不用摸,只看也知道这是一双做惯了家务活的手,不可能是千娇万宠养出来的郡主。

女眷里本来一直很沉得住气的王妃,瞬间色变,不顾禁军们的推搡,上前冲着那小姑娘就是一巴掌:“你敢害我女儿?你故意的!你不想要你弟弟的命了?”

小姑娘整个人蜷缩成一团,护住头脸,由着对方打了好几下,直到对方被禁军的人拖开,才慢慢落下手臂,脸上空洞洞的,什么都没有。

方若华坐在车里,前后都是被兵丁们强行拦截的车辆,不远不近地看到这一幕,心情有一点复杂。

不注意或许察觉不出,但是在大屏幕上看过,就能看到那个假扮郡主的小丫鬟,她从一开始就想着要不着痕迹地暴露身份,故意攥紧拳头,暴露出手背上的伤痕,故意偷偷看禁军统领,又不敢看。

那一连串的小动作,在大屏幕上显示,张力十足。

有几个直播间窥屏的水友同时发出几个大汗淋漓的表情来。

“三妹从哪里找的演员?哪怕是个小角色,演技也这般好。”

方若华没心思理会直播间这帮闲人,南安郡王府被抄没的事会发生,她有心理准备,也没有太在意。

如果知道事情是今天发生,那她肯定改道而行。

可是原主记忆里,关于南安王府被抄没的那一段根本就模糊不清,也只知道是她只享受了半年安定的好日子。

现在半年已经过去。

方若华只能说,原主这些记忆,还真得挑着去看,也不能太过当真。

记忆这东西最靠谱也最不靠谱,有时候就算是自己的记忆,都有可能欺骗自己。

沉吟间,那些禁军已经反应过来,冲入门内把那群丫鬟都聚拢在一起,片刻工夫就全都拎到钱风面前。

但是所有人都被认真检查过,里面没有那个小郡主。

钱风把刀抱在怀里,也不着急,平平静静地扫视周围:“供出小郡主下落者免罪。”

他停了片刻,见院门口鸦雀无声,轻轻一笑,“你们要是都不知道,唔,杀了你们也很浪费,不如送去姜将军的营地做肉鸡好了。你们应该也听说过,姜将军最爱吃人肉,尤其是细皮嫩肉的小姑娘的肉。”

一群丫鬟满脸泪花,有几个一听钱风的声音,就手脚抖得和筛子似的。

不过片刻,终于有人熬不住,嚎啕大哭道:“两刻钟前,奴看见小郡主换了下人服饰,从西角门旁边的狗洞里逃走了。”

她当时也想逃走,却因为舍不得攒下来的二两银子,落到如今的地步。

小丫鬟泣不成声。

钱风扫了披头散发,一身凌乱的王妃一眼,轻笑道:“不急,跑不远,搜。”

王府附近三条街道戒严,禁军挨个搜附近的茶楼酒肆,过路的车,就是打着王孙子弟的牌子,也照样要接受检查。

钱风身上背着皇命,他可不在乎得罪几个地方上的权贵。

眼看检查的禁军越来越接近,春雨心里七上八下地,不自觉去抓车窗上的丝绦。

方若华一笑,刚想说话,就听见破空声骤然而至,她的马放声长鸣,使劲尥蹶子。

春雨吓了一跳。

周围禁军的视线也瞬间转移过来。

左右的行人惊慌失措。

车帘一动,方若华就落在马身上,轻柔地拍了拍,一弯腰,把刺在马屁股上的牛毛细的针拔出。

方若华一笑,拍了拍马脖子:“乖。”随即下了马,向周围致歉,“刚才不知何人放暗器惊了马,差点伤到诸位,还请见谅。”

第六百六十六章 蝼蚁 (两章合一)

谁会怪她?

道谢还来不及。

刚才街道上人流密集,要是有马惊了,那可是大麻烦,一个弄不好,恐怕要搭上几条命进去。

如果不是这位夫人反应够快,身手也敏捷,人家的马也有耐性,换做普通一些的骡马牲口,今天的王府大街附近恐要血流成河。

这边正说话,东面忽然传来一阵短兵交接声。

方若华循声看去,只见那位身量不算太高的禁军统领,正与一中年汉子拼杀,那中年汉子武功显然不坏,一只手像拎小鸡仔一样拎着个小姑娘,腾挪转移竟是分毫不慌乱。

此时街市上人流涌动,禁军统领显然有所顾忌,对方却百无禁忌。

两个人交手十余招,愣是让那中年汉子抽到一空,拎着小女孩扬长而去。

钱风并不追,深吸了口气:“是南安郡王的八拜之交,虹枪赵畏。”

方若华看得饶有滋味,旁边两个四处闲逛的小乞儿也啧啧称奇:“看看,生在王府就是好,家里父祖们犯了事,照样能找这样的高手庇护自己。”

“要是我爹也是王爷就好了,天天都能吃肉。”

方若华慢慢上了车,落下车帘,不多时,这些马车便让放行。

春雨紧紧靠着自家夫人,心中还有些后怕:“……夫人,刚才那人,看我们的模样好骇人。”

“嗯。”

方若华摇了摇头。

刚刚那中年男人,与统领动手时,竟还不忘盯着自家马车看了好几眼,显然记了仇,如此小心眼之人,到也少见。

当时若是自己的马惊了,不光伤人还要担放走人犯的责任,自己怕是不死也要脱层皮。

“没事的。”

方若华按了按眉心,轻声道,“这几日不太平,家里恐怕乱得很,一会儿让夜姑送你回船厂,这几日就住船厂,不要回去了。”

春雨一怔,脸上流露出几分慌乱:“出,出什么事?”

夫人口中的船厂在一座孤岛上,出了港口,还要乘船走小半个时辰。

春雨总觉得那地方荒僻的很,呆一时片刻还好,时间一长便觉不安。

方若华吐出口气,没有说话。

春雨却忽然想起刚才看到的一切,那些平日高高在上的夫人小姐,还有比她们这些平凡的丫头好上一百倍的侍女姐姐们,被捆在一起,栓成一串,狼狈不堪。

她激灵一下,打了个冷颤,再也没有刚刚陪六夫人去独秀山庄看表演的兴奋。

方若华心里把赵畏的名字回味了一下,总觉得有点耳熟,半晌才想起,原主曾经在赵易寒身边见过这个人。

只是原主胆子不大,对这些人也不怎么在意,实在是赵易寒风度好,运气也好,身边聚集了不少高手,以至于都变得不显眼。

也难怪方若华一时没想起来。

他们的马车渐行渐远,钱风竟也打量了几下,分了三分心神来注意,回头对身边一禁军道:“刚才那是许家的马车。”

他身边的年轻禁军应了声:“许家有参与南安王走私之事,有证据证明,南安王盗窃的库银,曾经了许家之手,至于许家人知情不知情,尚未可知。”

钱风点点头,半晌道:“那个夫人到是好身手,就是瞧着病弱了些,恐非长寿之相。”

禁军:“……”

大统领你盯着人家的女眷看,会让人误会的好吗?

其实钱风就是看到有个女子反应快,身手好,才感叹几句罢了,到让下属们忍不住拿诡异的目光瞄了他好几眼。

钱风:“干活去。”

南安王府一倒,整个南安城一片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孙连安也就罢了,钱风来此,就是为了杀人而来,显然在事发之前,他们不知提前做了多少准备,如今钱风手里就捏着一本名册,上面记录了现任南安郡王承袭王位以来,大大小小,不为人知的那些秘事。

只看这册子,南安郡王在城内的关系网便一目了然。

不到三天,城内就有四个举足轻重的大家族,从此成了过去。

南安城中,人人自危。

许家也一样。

整个许家像是船行至高坡,忽然迎面而来的却是悬崖峭壁,一个不好,船毁人亡。

郡王府被抄没的消息一传出,家里上下,从主人到仆人,个个是茫然失措。

许大福满脸的不敢置信,更是一头雾水:“王爷这是,这……”

他一向自诩消息灵通有见识,时常瞧不上那些读酸书,写酸文的秀才,可如今才知道自己是正经的坐井观天。

在他看来就是和天一样高的那位王爷,那种庞然大物,竟是一夕之间便被毁灭,毁灭得如此轻易,没办半点预兆。

许大福不禁有些惊骇,围着客厅转了几圈,几个兄弟慌作一团,不知是不是该立时转移家产,可就是姻亲古旧,能托付这等事的人,那也是寥寥可数。

一个家能发展起来难,败起来可是容易得很。

许大福叹了口气,又心存侥幸:“许是没有那么糟糕?”

他只是个商人,许家在南安城或许算大商户,搁在大周朝却完全不够看。

即便郡王倒台,想来也和许家不会有太大关系。

再说,他们许家如今也是今非昔比,并不是依附王府的小家族。

许大福运了运气,穿上外套就要冒雨出去,老太太叹了口气,握着她那把略显得陈旧,雕工也不算太好的竹杖,冷声道:“乱什么,都安静些,这种时候还出去搅合,和那些个人联系,你是看咱们家倒的不够快?”

老太太一戳竹杖,冷声道:“从现在开始,你们男人该做什么还去做什么,只当什么事也没发生。”

“不是说新船厂的实验船型马上要打造出来?还有改造的船也下了海?去吧。家里有我,乱不了。”

她略微苦涩,又是无奈地闭了闭眼,“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而已。”

老太太经历了多少年的风风雨雨,看过不知多少家族雨打风吹散,深知很多时候,弱者就是强者掌心里的蝼蚁,人家不在意,松松手你就能活下去,若是想要你死,挣扎也没有用。

可是蝼蚁难道就不想偷生?

该挣扎还是要挣扎。

老太太幽幽叹息:“人老了,反而心软。”想了想,叫上窦丽等几个儿媳妇,给家里的下人们发了一笔遣散银子。

能打发走的小妾也都打发走。

小妾丫鬟仆妇一类,都发一点路费让他们去自奔前程。

“算是咱们为小瑞哥他们积德。”

老太太笑了笑,神色到还和蔼,看了看窦丽蜡黄的脸色,轻声道,“你看,我们这样的人家,在朝中重臣眼中就是能随意揉圆捏扁的蝼蚁,可在依附着我们的人眼中,我们又是天。”

“瞧朝廷如今的架势,我许家的船怕是要倾,我们这些老不死走不掉的,是浮还是沉,跟着它一起,其他人还是遣散了吧,少造孽。”

老太太干净利落地把许家的下人们清空了一大半,揉了揉眉心:“还有你们几个。”

她看着眼前的几个儿媳妇,“你们也拿上和离书,带上嫁妆,都回你们娘家去。”

“怎么就到了如此地步……”

窦丽惶恐地抓着自己的手腕,看也不肯看被硬塞在她怀里的和离书。

当初就是遇见海盗,她也没如现在这般无措。

“明明前些日子还好得很。”

明明就在不久之前,他们许家还是人人羡慕的对象,‘独秀山庄’好生给许家长脸,窦丽嫁到这个家有二十几年,还是头一次能在曾经的小姐妹眼中瞧见羡慕和嫉妒。

可命运就是这么不可捉摸,随时让人在猝不及防的时候落下地狱。

一看媳妇们脸色骤变,窦丽更是吓得摇摇欲坠,脸色雪白,老太太声音冷硬下来,“都别犯倔,要是许家能过了这一关,自然会接你们回去,要是过不了,你们就自己管着自己,日子总能过下去。”

方若华倚在窗口,一时到对这个老太太多了几分敬佩之意。

世间如她这般人到暮年,遭逢大变,还能保持理智冷静的,真是少之又少。

七月十六,许家也和南安城其它几个大户人家一样,被兵丁们围堵得水泄不通时,到没有出现其他人家那种吓人四散奔逃的狼狈情况。

大老爷,二老爷,六老爷和小一辈加起来十几人。

许家的六爷是被人从月宛楼的厢房里拎来,至今睡眼朦胧,满脸倦意。

老三和老四都在行商路上。

只能发下文书,着令其尽速归案,或者请当地官府协同缉拿。

剩下的只有寥寥无几的几个年老女眷,其他妻妾早早放归或者和离。

若是没有切实证据,证明那些女人犯罪,许家的事已经牵扯不到女眷身上。

钱风见到这等情况,到也没多说什么,只是感叹了句,许家人到是心善。

一行人被押上车,浩浩汤汤穿过街道,周围看热闹的纷纷指指点点。

许大福心里七上八下,额头上冷汗涔涔,各种不好的想法涌上心头,尤其是一侧脸,看到妻子满脸是泪,拼命想往囚车这边扑,登时吓得手脚发软,幸好奴婢还算忠心,硬是把人拖住。

他这心里刚松了口气,就见他那六弟妹在前面下了马车,手里抱着一叠账册样的书本,莲步轻移,娇喘微微地迎着钱风等一干禁军走来。

许大福:“……”

这是要做什么?

钱风眯起眼,一挥手,十几个禁军登时长刀出鞘,厉声呵斥:“来者何人!”

许家几个男人都坐直了身子,六爷脸色也略略变了变。

方若华不疾不徐地行了个礼,轻声细语:“将军容禀,民妇方氏,并不敢阻拦将军办差。”

她顿了顿,见钱风不曾阻拦,才一本正经地道,“实乃是县衙的郭书吏等着粮食救灾,运粮船队已然到岸,必须有许家大老爷的印信,粮食才运得下来。”

粮食?

什么粮食?

朝廷要发救济粮了?

周围的窃窃私语声登时停下,所有人都目光灼灼地盯着方若华,竖起耳朵倾听。

方若华轻声道:“南安城粮食短缺,灾民集聚,官府粮草一时运送不及,县令便与南安城乡绅商议,先行借款借粮救灾。”

“大老爷这数月一直在帮前任知县操办此事。”

说着,便把账册打开:“……船队于安南购买上白米三千石,中白米九千石,下白米一万两千石,花费……于苏禄、暹罗等地购买粮草供五千三百石……”

她把从各地购买的粮食数量,花费银粮等等都简简单单念了一遍。

“许家共借给县衙十七万两银,其中有五千两各房媳妇的嫁妆,有三万两外债,分别借自高家,丘家,拟定今年年底偿还。”

方若华三言两语,将他们怎么抽调银钱,怎么救灾的事情简要说了一回,轻声问道:“大老爷,这账册可有疏漏之处?”

周围许多百姓,都听得心神震动。

许大福心下愕然,一时说不出话来。

当初明明是这位六弟妹说要借银子买粮食,买来储存,顺便用来养活船厂工人,可没说是借给官府……

他当时还心疼得要命,总觉得把家里能使的活钱都消耗一空用来买粮食亏得慌。

十七万两,可以说是库房现银的三分之二以上。

六弟妹真是好手段。

她要是想挖许家的家底,恐怕十分容易。

一时间胡思乱想了一大堆东西,但此时此刻,他却一下子精神百倍。

如果许家在灾民之事上立下大功,哪怕只是为了安抚民心,朝廷对他们家的罪也会有所宽宥。

其实说起来许家也没有沾染上什么了不得的官司,南安郡王的事,他们掺和得少,涉及到朝政的,更是一样也没有。

心思百转,许大福反应到快,连忙高声道:“并无错漏,劳请……方夫人稍等。”

说着,转头看向钱风,“恳请大统领派人将我书房中的印信取来。”

钱风:“……”

他能开口拒绝?

这么多老百姓在一边看着,神情激动,甚至有人开始不停地吞咽口水。

前几日甚至还有灾民集结闹事,冲撞县里几个大户人家的情况发生,死了一批人。

第六百六十七章 不孝 (两章合一)

县衙里面上下人等都急着筹备粮草救灾,这等时候,他还能阻拦许家借钱给官府救灾不成?

印信很快被拿到眼前。

方若华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有,更没给许家邀功,把账册交给大老爷过目,说了些一定把粮草用在刀刃上之类的场面话,拿上印信转头就走。

钱风却不禁一笑,再一次肯定自己的想法,许家确实有聪明人。

就在不远处人群里,全神戒备,身带兵器的几个人,对视一眼,都放松下来。

为首的一个年轻汉子,低声道:“我们先走。”

后头有两个小子不怎么愿意:“不救人了?六爷怎么办?”

“先盯着,我看许家这次是有惊无险,不过损失了钱财而已。”

为首的沉吟片刻,轻声道,如今这种情况,人活着就是万幸。

他们也是没办法,如果现在劫人,那除非把许家人都带走,要不然许家肯定要受牵连。

但就他们几个,怎么可能拼得过禁军?根本不可能带走这么多人,就是带走军师一个,也没有十足把握。

禁军统领钱风在江湖上没有什么名气,可他的功夫绝对不比那些成名十多年的高手差。

领头的这人也不禁有些后悔,早知道许家要出事,他绝对早早地把六爷带去北疆,不掺和龙王岛的事,龙王岛上三爷、四爷那伙人固然该死,还想打北疆粮草的主意,可到底没打成。

一伙海匪而已,实在不值得六爷在南安城待这么长时间。

许家被关在囚车上的几个大男人面面相觑,心里到都多了几分希望。

许大福实在没想到,自家那位六弟妹不光手段厉害,眼光厉害,还讲点情义。

别人不明白,他却清楚,方若华口中什么运粮食需要他的印信,都是屁话,支银子的时候,固然需要他同意,可是粮食都买到手了,许家落到如今的田地,还需要个什么印信?

这些话,不过是六弟妹想当着满街老百姓的面说一遍,落实他们许家倾力救济灾民的善行。

许家老六趴在囚车上,眨了眨眼,目送自家娘子远去,心里有点难过,娘子大约已经拿到了那份他托人费尽心思写出来的和离书。

不知道其中的遣词用句,有没有显出自己的文才和豁达,更重要的是,她应该能理解自己的心。

娘子虽好,奈何时机不好。

哎!

方若华不知还有别的人盯着这边,也不知许大老爷对她的钦佩感激之心,更不知道许六爷的心思,至于和离书,她到是扫了一眼,看出一点一别两宽,各生欢喜的意思来。

抛下许家的这些人,方若华缓慢地移动脚步,上了马车,渐行渐远。

接下来她还要安排不少事情。

要在民间传扬许家的善行和善心,却不可过分,也要选择好时机。

轻重拿捏上必须谨慎。

“去独秀山庄。”

方若华吐出口气,按了按酸痛的手臂,轻声道。

独秀山庄目前在方若华的名下,这一回到是没被抄没,但是许家发生这么大的事,外面时不时有兵丁窥探,南安城的权贵们,也不知道有没有心思和精力再来独秀山庄消遣。

不过,方若华如今也算了解人性,人贪图安逸享受的心一日都不会死,享受过了独秀山庄的娱乐节目,在这个娱乐匮乏的时代,怕是少有能戒掉。

她的独秀山庄以灯光秀扬名天下,可是灯光秀不是日日都有,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欣赏得到,可别的节目,到是只要来喝上一杯清茶,就能看一看的。

方若华最近一段时间,也是为了给夜姑那一群小姐妹找点事情做,拉来直播间里的水友做编剧和导演,给她们编排了诸多的大型舞台剧。

要热血有热血,要煽情有煽情,还都是特别符合这个时代的特点,经过市场考验,十分受欢迎。

连带着夜姑等人,也有些后世娱乐圈明星的风头,受到诸多权贵追捧。

这里面自然少不了各种麻烦,方若华却很是护短,以她在南安城力退海盗的名声,也暂时还护得住。

但不得不说,夜姑这些人的适应能力比现代人恐怕还要强上许多,手段也很出色。

都不必方若华提供太多的助力,她们就能手段圆熟地周旋于各色人等之间,把自己等人塑造成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绝代佳丽。

别说,她们的姿态放得越高,反而越发受人追捧,名声也越大,到也是一桩怪事。

方若华指挥着夜姑一行人,不着痕迹地宣扬许家人的名声。

这方面还没什么成效,南安郡王却已经被递送京城,王府的一干下人也被发卖。

南安城里的大户人家,大多行为谨慎,没人愿意在这等时候,还和南安郡王扯上关系,他们府里发卖的下人,自然也是少有人愿意要。

以至于那些年轻漂亮,在王府里虽为下人,却不比外头小姐差的婢女,大部分都没落个好下场。

何夜姑看着那一串被贱卖的女孩儿,还有两个女孩子不甘受辱,刚一被卖,就趁人不注意一头撞墙上,尸体被破草席卷起,不知扔到何处去。

她心里也不禁有点不是滋味:“我曾经觉得,在郡王府做婢女,也是极体面的事。”

方若华沉默,半晌叹道:“我们救不了所有人。”

南安郡王府,连同各个受到牵连被抄没的人家,发卖的下人加起来恐怕要成千上万。

方若华一人之力,便是出钱去赎买,又岂能赎得了所有人?

她也无法让自己倾家荡产地去做出这等事。

还有许多人要靠她吃饭,靠她活命。

再说,这世上几乎每时每刻都有这等事发生,她总不能碰上一次,就救一次。

隔日,教坊司的秀姑姑就带着几个花魁到了独秀山庄,前些日子夜姑联系了教坊司,想让这些花魁们帮忙宣扬下这回许家在救灾事宜上卖的力气。

最近一段时间,夜姑一直和花魁们合作,推广独秀山庄新研发的胭脂水粉和化妆技术,双方相处愉快,关系也很好。

按照方若华的想法,独秀山庄吸引的客人,可不只是男人,而是男女老少,人人皆爱才好。

南安城的流行风尚,通常都是青楼妓馆的花魁们先带起来。

别看那些妇人,通常鄙夷这些人,但对这些人的衣着打扮,那是非常关注。

如今的花魁,也不是后世那些风尘女能比,个个面上都是端庄矜持,不给自己贴上冰清玉洁,一笑值千金的金子招牌,那根本不可能做得了花魁。

在妆容上,衣饰上的投入,也比寻常千金小姐还要多得多。

这些人,个个都是时尚达人,时尚教主一流的人物。

教坊司的头牌,那更是其中魁首,全是和达官贵人打交道的,在各个方面都得胜出别人一筹。

独秀山庄那日表演灯光秀,夜姑一身龙女的打扮,还有入水不乱的妆容,一传扬出去,便先入了这些花魁的眼,自然找上门来。

双方合作,算是合则两利,夜姑还有顾忌,怕方若华觉得总与这些打交道,容易招来闲话。

方若华到不在意。

就连那些官宦人家,平日请到教坊司的头牌到家里待客,也只觉荣耀,她担心什么。

今日教坊司的花魁们到山庄这边,方若华虽是有事要托付,明面上却是为了几个新款的口红。

这东西还是水友里面两个时尚达人的发明,她们两个以前上学的时候,曾经开直播教人自制可食用口红等化妆品,如今别以前写的方子贡献初来。

方若华都没有管,只是负责翻译了下方子,从准备各种材料,到安排人手制作,都是夜姑和金二麻子两个人负责,月余时间,独秀山庄自制的化妆品就风靡南安城了。

教坊司的人都是人精,夜姑稍一暗示,她们心里就明白,这点小事,与自己等人无碍,她们也愿意让独秀山庄欠自己的人情。

双方商量完,教坊司那边留下五个十四五岁的丫头,跟夜姑等人学化妆,其他人便告辞而去。

方若华也见了见这几个丫头,样貌都很寻常,年纪又不小,再一问,果然人人都有绝活,有人擅长做饭,做出来的清粥小菜能比山珍海味。

还有一个家里世代调香,她也是个中高手。

另外一个,郡王府出来的,竟是个可百步穿杨的能人。

方若华打量了眼郡王府出来的,一眼就看出她是那日在王府门前,被人充作小郡主的丫鬟。

这小丫头显然也认出方若华来,微微瑟缩了下,没有吭声。

没想到,她被卖到了教坊司。

夜姑到是很喜欢她,说这小丫头肯吃苦,也肯卖力气。心思灵活,上手比别人都快。

她的手上疤痕多,粗糙,其实不适合做细致活,花魁们个个养了一身的好肌肤,给她们化妆的人,手粗糙了也不合适。

但她愣是凭着比别人画的都精细,都好,手还快得很,十分讨人欢心。

夜姑瞧着她聪明,就不免多有关照,小丫头却是知恩图报,平日里端茶倒水嘘寒问暖,没过几日,到与夜姑和亲姐妹也差不多。

这丫头也没个名字,说是在王府里都是随主人叫,换了两任主人,叫过翠红,也叫过柳绿,现今出来,她便给自己取个名——明月。

一个名字而已,她愿意叫什么就叫什么,也无人去管。

明月想脱籍,而且丝毫不掩饰自己的野心。

就是教坊司的教习都看出来,心下可怜这伶俐孩子,没多说什么,只是苦笑:“谈何容易!”

官妓可比私妓都不自由,私妓有钱尚能赎身,官妓除非傍上有权有势的靠山,否则哪有自由可言?

想落籍,想从良,那得是官府的人出面给她们销籍。

即便明知艰难,那丫头也不气馁,与夜姑也说,但凡有一点希望,她也想努力一把,反正千古艰难惟一死,最近就是死了。

方若华到不讨厌这孩子的聪明劲,当今这世道,缺的就是这等有叛逆心和上进心的女孩子。

只要不是心不正,没有不能用的道理。

这日正好有闲暇,小丫头替夜姑做了个扇套送来,方若华也在,闲聊一般问起:“你既然不乐意进教坊司,当初就把自己当做那位小郡主,进了京城说不定还有另一番机遇,怎么就如此不乐意?”

明月一愣,低下头咬了咬嘴唇,到底没有撒谎:“奴只是不想死。”

“奴扮作小郡主随她们进京,在路上就会被杀掉,要是不杀掉奴,肯定很容易露馅,王妃已经和蔡嬷嬷商量好了。。”

“他们派人抓了奴的父母家人,说奴不从,她们就杀了我爹、娘和弟弟。”

明月苦笑,沉默半晌才道,“可奴不是个孝顺女儿,奴也不是好人,比起听后娘的话,由着后娘随意折辱打骂我的亲爹和后娘生的弟弟,奴更看重自己的命。”

“当初在王府,爹想把我送给李管事当小妾,好换一个轻松的差事,李管事最喜欢折磨女人,我有一个小姐姐做了他的妾,三个月就死了。”

“奴实在不甘心,就偷偷绣了扇面,荷包一类,卖钱换酒,想办法交好了个王府侍卫,还跟他学射箭,奴自小臂力就不比男儿差,眼力也好,能学这些男人才学的东西。”

“靠着侍卫师父的关系,奴进王府厨房做了丫鬟,什么粗活累活奴都做,花了一年,从三等丫鬟升到二等,因为做的点心讨了王妃的欢心,还得以去伺候小郡主。”

这丫头也许是憋得久了,也或许是知道眼前的几位都是善心人,多少有一点卖惨的心思,并无隐瞒。

“小郡主并不难伺候,虽然时不时打骂下人,并不把下人们当人,可这样的主子多得很,也没什么。”

明月的神色平常,“奴还指望等年纪大了,讨好小郡主和蔡嬷嬷,想办法被放出来嫁人,总比在王府里提心吊胆好,可才做了二等丫头,没多久王爷就坏了事。”

“我们王爷、王妃只有小郡主一个嫡出女儿,向来疼她,比疼几个儿子还多,便想着无论如何,得让她有一条生路。”

“蔡嬷嬷见我身形与郡主像,又说我机灵,就逼我扮郡主,否则会弄死我爹他们。”

说着,明月平静的神色终于起了一丝涟漪,有一点郁愤,忧闷浮现出来,也有些迟疑犹豫。

“他们要我做出选择,亲人们的命重要,还是我自己的命重要?”

明月嘲讽一笑,“呵,可惜,我真没他们想象中那么孝顺。”

第六百六十八章 纷杂(两章合一)

“我爹给了我这条命,人人都觉得我该为他去死,可要让我为我亲娘死,那我到是心甘情愿,死一千次一百次也愿意。”

“我娘知道心疼我,会拿碎布头给我补衣服,缝得特别好看,还会给我煮糖水喝,很甜。”

“但让我为我爹死,我就不愿意,说我大逆不道,那就大逆不道了,反正不愿意。”

明月面无表情,破罐子破摔一般地道,“我甚至都不怎么记得他的模样,他卖掉我,和卖掉家里的鸡鸭一样顺手,我又凭什么为他去死?”

“至于后娘和我那弟弟,他们的死活,我更不关心。”

明月停了停,一低头,掩盖目中的一丝忧虑,“我不知道他们现在如何,我也不在意……不在乎。”

她一连说了两次不在乎。

房间里一片寂静。

这些话放在外面,让人听见非说这孩子大不孝,激进些的指不定治她个不孝之罪。

可屋子里的人,却都没说什么。

方若华轻轻一叹,只道:“好好活下去。”

如此想不肯认命,如此想活好的女孩子,该有一个前程。

明月这孩子,比夜姑还惨。

夜姑虽也是贱籍,但好歹是自由身,方若华走了薛平生薛将军的关系,让她在南安城落户,脱了贱籍,如今也是良民。

明月却入了教坊司,入乐籍,想脱籍就难得多。

其实就算许家如今被抄没,但方若华的独秀山庄里,很多客人都有官府的门路,让她脱籍也不是不能做到。

但方若华不觉得应该这般着急。

既然教坊司的教习喜欢她,让她待在教坊司,受教坊司的庇护,好好学点东西,也并无不可。

再者,给她脱籍,也着实得找机会,求对了人,若是她能学些琴棋书画,有一点才名,那些达官贵人们也容易因为怜悯之心,许给她自由之身。

只这般一想,方若华就有一点烦躁,眼下这个大周朝,处处是条条框框,把所有人都锁在格子里,不能越雷池一步,置身其中的人或许不觉得有什么,但她却着实是憋屈得很。

明明以前在古代待了那么多次的。

许是以往即便到了古代,也没有真正落到社会底层过,宋时开放,她又直接与最高统治者皇帝拉上关系,自是过得畅快。

后来到奇怪的聊斋,身为男儿身,社会制度又因为妖魔鬼怪众多,同样显宽松,她也没感觉有什么。

再者,那时候她是绝对的强者,金手指,金大腿,各色外挂,要什么有什么。

一直到今朝,终于感受到那些穿越女们的难受了。

“哎!”

果然还是要有强大的力量才行。

方若华又交代了夜姑几句,叮咛她仔细观察明月的品性。

若是品性不坏,才能大用。

夜姑一笑:“六奶奶放心。”

方若华点头,便让她的小姐妹们盯着赈灾之事。

自己准备去船厂检验进展。

等建起船厂,拥有了十艘,百艘的巨船,纵横海上河流,进可攻退可守,才算拥有一定的自保之力,之后想做什么,以后再说。

……

南安城县衙大牢的狱卒们,最近一段时间过得日子都不坏,油水十足。

牢里最近关了一票,在南安城跺一脚就地动山摇的大人物。

这些人固然被关押,未来不知如何,可是即便如此,指头缝里露出点琐碎,就足够他们吃香喝辣好一阵。

狱卒们面对他们,看银子的面上,也是好言好语,把这些人当半个大爷供着,不过这两天,他们十分假恭敬里到多了三分真。

这两天码头那边搭起了长排窝棚,灾民里头,老弱妇孺能一日免费食两碗粥。

虽说粥不算好,大部分都是劣质的,里面还混了各种草根,野菜,可到底是比较浓稠,不是清汤寡水,算是半干的粮食,喝到肚子里就能活命。

青壮免费的粥只有一碗,但是能以劳力换银钱或者粮食,多劳多得。

听说要坐船去一个岛上干重体力活的,每天卯时一刻去,初更归。船接船送,每天不光能吃干饭,还能吃饱,想吃多少就吃多少,佐餐的虽然只是些鱼虾,却是烹饪的不坏,没那种闻不惯的腥臭味。

偶尔甚至有两块肉。

别说那些个灾民,就是牢头家两个小子也偷偷摸摸去蹭到船上干活。

一开始人家因为他们年纪小,还不肯要,可后来见他们认识几个字,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牢头看两个小东西没饿着没渴着,活蹦乱跳,精神气十足,也就随着他们去,所谓半大小子吃死老子,两个小讨债鬼吃得饭比他还要多上些许,如今能省下一天的伙食也没什么不好。

给灾民们吃的这些个粮食,可有大半是许家耗费家财远赴重洋弄回来的。

听说为了这些个粮食,许家的船员们还和南洋那边的蛮子干了一仗,死伤了不少人。

就为了这个,也该对关在里头的老爷们好些。

更何况,南安城的百姓们前些日子制作了真正的万民伞,感激朝廷对百姓的救助,上书给陛下。

没准陛下一高兴,会对在南安城声望越来越高的许家,网开一面。

上面的官老爷似乎也没有很为难许家的意思在。

说不定什么时候,许家的老爷们就都能放出去。

县衙的老头老李正胡思乱想,抬头就见一身黑色官服的钱风从牢房的方向走出。

他一声不吭,弯着腰向前带路。

老李有点怕这位,到是按理说比这位品级更高的那位大老爷,还更平易近人。

至少那位大老爷身上不会有这股子浓郁的,让人沾染上洗十遍热水澡也洗不掉的血腥味。

孙连安停了停脚步,扔给老李一吊钱:“许家老太太年岁高,你给她每天多上些热茶热水,别让她吃冷食。”

老李连忙说了几句大老爷心善之类的话,保证道:“老爷您放心,小的们绝不敢故意作践人的。”

钱风也懒得理会自己这个临时搭档,又莫名其妙冒出来的好心。

刚才在牢里,看到那位年过六旬的老太太一脸慈祥,身在牢中也并不抱怨,反而很是关心儿孙,时常安抚儿孙们的情绪,他就动了恻隐之心。

想必孙连安递送给陛下的折子里,一定会不着痕迹地说一点许家的好话。

他们这些文人的笔杆子可是厉害的紧。

钱风嗤笑一声,他看得出来,这位许大老爷是真的完全不知道南安郡王做得那些事。

就算有点牵连,也不过是为了巴结王爷被人利用了一番。

但是许家也不无辜,他们家赚的银子,肯定不算干净。

不过,他何必做坏人?

比许家更该千刀万剐的人家,也照样活得很是滋润,许家既然愿意花银子买命,他也不去故意结仇。

再说,别人也就罢了,路重那个路家的公子哥也向着许家。

别看路重在路家的地位,没有大公子路衡那么高,可也是路家人。

钱风只认陛下一人的命令,陛下看重自己的母家,他自然要对路家要恭敬些,抿了抿嘴角,对许家的关注也就是片刻。

片刻过后,钱风便重新把精神放在依附南安郡王的官员名单上去。

钱风二人一走,牢头就自然而然地翻出两壶药酒,又拎了一个食盒,溜溜达达送到大牢东边的牢房内。

牢房并不肮脏,打扫得干干净净,虽然不是高床软枕,里面也是柔软的茅草铺地,还有一些松软的被褥。

桌子擦得干干净净,也没有太严重的异味。

环境是略有些阴森,可至少与以往那令人绝望的监牢大不相同。

牢头把酒递给至少瘦了两圈的许大福,照例笑眯眯说了些外头的新鲜事。

比如说许家的粮食都运到了,朝廷在港口东边设了粥棚,救济灾民。

至于怎么下发救济粮,还得等新任知县到任之后再说。

再比如,南安城几十万灾民给陛下上了万民伞和万民书,里面肯定提到了许家的功绩。

“大爷,您就安心吧,连我这个粗人都瞧出来了,过不了多久,您一家子都能放出去。”

许大福也是精神一振,被关起来这小半个月,除了头几天心里担心,受了罪,再之后,他固然还是七上八下的,到还不至于绝望。

这人一落难,最怕的不是忍耐,是什么消息都不知道,两眼一抹黑。

他那位六弟妹却是深谙人心,隔三差五就把自己在外头做了多少努力,进展如何,哪一步顺利,哪一步尚在观望,不知效果如何,都清清楚楚地写成条子,递给他看。

并不是只报喜不报忧。

许大福看了人家的种种应对措施,即便看出里头的难处,也不禁觉得,幸亏在外头操持这些事的,是他六弟妹。

要是换了他自己,他除了搜刮余钱,给各方面都拼命赛银子,托关系,求情之外,哪里能想得出这么多的招数?

可到了要抄家灭族的份上,求情又能有多大的用?他再托关系,还能托到皇帝老儿头上去?

许家又没有深受宠爱的嫔妃,给皇帝吹不了枕头风?

到不如像六弟妹这样,好生拍拍龙屁,扮扮可怜,表表忠心。

许家不过小人物一个,皇帝稍微有点关注,底下的人自然就会揣摩圣意,把他们轻轻放过。

许家老太太的精神状态比许大福还要好些。

她是老人,钱风没有刻意为难。

牢头也怕把人熬坏了,不好交代,再与人结怨。

再者,许家的儿媳妇们都脱了身,如今虽明面上说自己不是许家妇,其实都没把和离当真。

女人们各自走了娘家的关系,打点到位,即便在牢里,许家人也并没有太受罪。

又过了三天,南安城新任知县即将就任,听说是陛下钦点,当朝太傅左右清之子,左怀。

据传,这位是奉了陛下的旨意,专程下来整肃南安城局势的。

这南安城虽说是偏远小城,但既有港口,经济也不坏,还与属国毗邻,再加上海盗横行,朝中还真不能不重视,就是皇帝也要过问。

夏日雨更多。

南安城里三天到有两天半在下雨。

南河泛滥不至于,这黏黏糊糊的环境确实让人感到很不舒服。

南安城这位新任县太爷进城门的时候,就坐了一辆驴车,身边除了二十个只知道闷头赶路的护卫,只跟着一个老伴当。

到不是他装寒酸,他从京城出来的时候,也是马车十辆,带着两个美妾,手脚灵便的侍从小厮数十人,美貌的丫鬟也有好几个。

结果没出京城十里,就让他亲爹把那些人都给追了回去。

按照他爹的说法,他一路南行,自有他爹那些门生故旧照应,再加上些护卫,在安全上没有问题。

南安城乱得很,多带护卫应该,其它的都免了,他去是给陛下办差,又不是去享受。

等安定下来,自是要给他娶一房妻室,让他收收心好好过日子。

左怀也没法子,只能认命,没办法,他前一阵子和朝中那位相爷家的外甥起了冲突,在京城有点待不住,正好陛下要用人,他便自告奋勇,到了这南蛮之地。

一路上艰难的很,南安城这好山好水,在他眼里也显得憋屈。

“看来要过一阵苦日子了。”

左怀叹气。

其实这位太傅家的公子,到也算不上纨绔子弟,南安城如今形势复杂,皇帝能在这时候委以重任的,肯定是得用的人才。

他左怀二十二岁上中进士,一甲探花郎,固然有父辈余荫在,自身也不是没有才华,翰林院三年,第一次外放,就是陛下钦点,在那些官二代里面,算是起点不低的。

不过,到底是年轻公子,家境显耀,左怀和大部分公子哥一样,都有点嗜好,他一好排场,二好烈酒,三好美人。

在翰林院三年,这位是没少带着一帮翰林眠花醉柳,吃香喝辣,更是在无数场文会上留下美名,是不知多少青楼名妓的座上宾。

当初会和那位相爷的外甥起冲突,也是因为美色,两个人都想争夺名妓花惜月,唔,到不是左怀争输了,纯粹是还没争到底,就让他爹逮回去一顿竹笋炒肉。

左怀也是倒霉,美人没吃到嘴,反而挨了一顿惨烈的板子。

此时此刻,看着南安城斑驳的城墙,再看一看护城河浑浊的水,骨瘦如柴的灾民和乞丐,左怀按了按眉心,收摄心神:“千头万绪,差事不好做。”

“左兄!”

忽然有熟悉的声音喊了一声。

左怀抬头一看,脸上就带出一点一言难尽的神色。

第六百六十九章 消遣 (两章合一)

路重骑着高头大马,身上紫色的袍服又轻又软,透亮极了,趁得他眉眼疏阔,相貌清隽。

左怀身上又是水又是泥,脸上因为赶路曝晒黑了一圈,还带着一点红肿。

两个人的模样一对比,那真是天差地别,让人都没眼看。

路重显然很高兴,大笑道:“他乡遇故知,难得难得,走,请你喝酒。”

左怀:“……”

对了,这货确实是一早来了南安城。

“难为你在这等荒僻之地,居然还过得不坏?”左怀有点不是滋味地哼了哼。

不知道为什么,他今天就觉得自己在小伙伴面前有点丢面子。

以前在京城,他左怀才是场面上的人物,身份比他高的,学问没他好,学问比他好的,没他年轻,没他俊美,样样都不差的,也没他讨女孩子欢心。

就说这路重,论身份,两个人相差不大,路重论起来是陛下的娘家人,就算身份比他高一点好了,可他不大喜欢读书,到是会画两笔画,也有人夸赞他说,有名风范士。

但那都是小人拍马的说法,哪里及得上自己这正经科举出身的探花郎!

若是比一比受女郎欢迎的程度,整个京城年轻一代的贵公子,能胜得过他的寥寥无几,至于路重,暗恋一姑娘七年,还让人家入了他大哥的怀抱,切!

左怀一路腹诽,嘴角抽抽地与路重见过礼,这才举目远眺,神情略有些凝重。

南安城临水而建,本来是很繁华的城市。

看得出来,建筑精致,花木也繁茂,只是灾民增多,显出一种颓废和乱象。

又因为海盗总是侵扰,各处都留下些许战火的痕迹,让人心里不安。

乞丐们灰白着脸,神情麻木,众多灾民三五成群地凑在一处,目光呆滞。

他不自禁有些胆寒,忍不住问了句:“南安城有多少灾民?”

路重耸耸肩:“这我可不知道,你去县衙问县丞去。”

左怀被噎了下,他到南安城,受皇命处理南安郡王被抓后的一切事务。

其实是给皇家善后来的。

如果能在最短时间内平定南安的乱局,那他就是大功一件。

如果不能,就只有灰溜溜躲回京城,陛下也要失望,那他未来的前程可就真不好说了。

左怀想起他离开京城前,他爹把他叫到书房中嘱咐的话。

当时他爹就跟他说——“陛下派你到南安城,不是为了让你抓人杀人,是为了一个稳字。”

“要抓人,要杀人,要威慑,有陛下的亲信,禁军统领钱风。”

“你到了地方,最大的目标应该是尽快恢复南安城的秩序,要与当地豪强把关系和缓下来,至于这里面的度的把握,就看你自己。”

左怀不傻,他知道他爹是什么意思。

做南安城的知县,身为外来者,京城里出来的,背景强横,他就是过江龙,面对地头蛇的时候,既不能太强,也不能太软。

太强了会被人群起而攻,事情办不成,太软了被人拿捏,陛下要的局面他就给不了,陛下就不高兴。

他父亲会同意他此时来南安城,其实也是看出钱风先来大闹一场,南安城的本地豪强都被吓破了胆子,此时个个都缩头,正常来说,不会愿意与他起冲突。

如果他在本地人中,再拉上一二盟友,工作就容易展开,稳定了局势,南疆安稳,也算拔除掉南安郡王留下的毒瘤,消除那位王爷在这个城市的影响。

只要大体能做到这几点,他来任职三年,就算有功无过,调回京城官升三级也不是不可能。

左怀一路上也对南安城的局势想过很多,做过几个计划,但真踏足这片土地,他举目四顾,民生凋敝,灾民已将成祸患。

他登时明白,先不要说别的,最要紧的还是赈济灾民,安抚民心,不要闹出民乱。

真要是他来南安不久,就闹出民乱……

不用陛下处置,他爹先宰了他。

可朝廷如今哪里还能再调集得到粮食?

因为灾情,去年朝廷下旨,允南安城不交粮食税款,但那些银钱粮食如今早已虚耗掉,朝廷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再拿出银钱。

各地灾害多发,局势糜烂,需要赈灾的地方多达多个州省,朝廷国库里的银子早空了,连军饷都将将要凑不出,陛下为此也伤怀数日,严令宫中节俭,已经在想办法。

可是短时间之内却是无力顾及南安城的。

朝廷就算有银子,也必须用在刀刃上,需要用银子的地方多得很,显然他们这地方不可能被放在首位。

心中明明千头万绪,左怀一开口,第一件事却先抱怨:“这等南蛮荒僻之地,恐怕没有软香温柔的小美人,也没有好酒可喝,苦啊!”

路重:“……呵!”

等晚上镇死京城来的这土鳖。

路重心下冷笑,面上却神情柔和:“左兄,你先去县衙安顿,交接公务,等晚上为兄设宴,为你接风洗尘。”

左怀面上比他更客气:“那就有劳路兄。”

心里却是长叹,应酬啊应酬。

在这破地方怕是要苦熬了,没有珍馐美食,美酒佳肴,也不会有动人的歌舞,无处可消遣,三年苦日子,何时是个头。

左怀到衙门的时候,衙门里灯火通明,出来迎接他的县丞和两个书吏,身上又是土,又是汗,十分狼狈,一见到他,登时松了口气。

几个人简直热泪盈眶:“大人可算是来了!”

胡县丞叹气:“县衙事务繁杂,千头万绪,大人要是在不到,我们这些人可真要愁得去撞墙。”

说着,他们便引领左怀去后衙。

后面两个厢房大门洞开,里面摆放着一大堆账册,还有本该封存在库房的案卷。

桌子上也乱七八糟地摊了一大堆账本。

县丞简单说了下情况:“咱们县衙出了那事,常平仓空了,库银也没了,县里的人大半都下了大狱,好几个月县里各项事务都没人打理。”

“这些日子孙连安孙大人到是帮了把手,可钦差大人是为南安逆案来的,终究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县台大人不到任,着实不好办。”

左怀:“……”

不多时,书吏上来,把各种档案翻出来给左怀看。

上面列了城内人口数目,粮食数目,人口平均收入,粮食价格增幅。

还有灾民涌入数量,粮食现存数量,非常详尽,各种表格俱全。

左怀向来不大精通细务,他在翰林院时,于算学一科,就属于只知道一点皮毛的那种。

在他看来,这也没什么,将来为官,只要掌控大局即可,到时候带几个师爷,让师爷们各自做擅长的事,用不着他样样精通。

此时一看这些档案账册,登时头大,但也看得出,南安城目前面临一场粮食危机。

左怀脸上冷汗都要下来,甚至浮想联翩,想到这些灾民们若是连口活命的粮食都吃不到嘴里,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

他在京城,也没少听说下面哪里闹灾,朝廷赈灾不及时,灾民们冲撞大户,劫掠一空,只要有一人登高一呼,便又是一地糜烂的结果。

随即,左怀吐出口气,轻声道:“我记得赈灾粮款筹集到不少了?万民书和万民伞都进了京城?陛下还赞咱们南安多仁义之士。”

书吏点头:“到也多亏了咱们南安城首富许员外仁义,当日前任知县洪大人在时,许家便与大人商议过赈灾之事,由许家出钱借与县衙,并一力承担出外购粮事宜。”

“如今第一批粮食已经运到,暂时缓解我南安的危局。”

“但以许家一家之力,终究还是力有未逮,粮食消耗程度快得超乎我们想象。”

书吏说完,略顿了顿,低声快速道,“本是勉强能够用的,但左右州省都困难,强调走了一批,还有一部分支应军饷去了。”

“若不是许家六奶奶及时发现……情况还要糟糕。”

左怀愣了愣。

这事到不稀奇。

对于许家的事,他到是知道一点,没来南安以前听父亲提起,说南安郡王之事,多多少少牵连到南边一些豪强。

许家便是其中之一。

也不是什么多显赫的人家,但是确实富贵,南安城首富。

家中有船,做粮食和盐场的生意。

左怀一看许家的背景,也就明白为什么有人非想要把人家搅合进去。

只要许家一栽,那油水足的不知道能肥多少人。

其实朝廷勋贵大员们,到现在都有一种养肥羊的情节,养着商户发展壮大,然后收割。

大周的商人的确不好做。

但是许家却出了聪明人,不说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人家这一招一出,朝廷就不好做得太难看。

民心这种东西,有时候它不怎么重要,可有时候它又非常重要。

如今在南安,民心显然处于它最重要的时候。

陛下正为救灾之事发愁,如今出来一个主动分忧,还上达天听的,下面的人肯定就得顺应圣意。

估计用不了多久,许家的人就是无罪释放了。

不过,许家的情况似乎也有点复杂,因为他们家拥有一座大船厂中非常要紧的利益。

好像不少人既不愿意让他们家就这么沉下去,因为他们在船厂中地位挺重要,少了他们玩不转。

可是又想从他们身上再扒拉下点利益来。

听闻是本来已经快步入正轨的船厂,目前又有一点不明显的变故。

左怀若有所思地把事情理顺,在许家这等局势下,似乎也没有慌乱,他们家的那个能耐女人,一点都不曾着急,好像还做了点什么,反而让别人心浮气躁。

反正最近几日,给许家求情的人家一下子多了不少,手段频出,到像是想卖好给许家的模样。

书吏还站在一边喋喋不休:“……南安城的粮食缺口日益增大,如今都不敢发放下去,还请县尊大人示下。”

没粮食他能怎么办?

左怀绞尽脑汁想,早知道情况如此恶劣,他该来之前动关系让户部支应些粮食才好。

现在去写信筹措,恐来不及。

一时间愁得头发都要白了几根,到下午便听闻县学学生赵易寒,与同窗十数人,说服县内几个大户人家献粮,林林总总加起来也有百余石。

很是不算少了。

左怀精神一振,忍不住想,要是整个南安城的豪强世家,家家户户都有这等善心肠……

不过,那纯属做梦。

交接完公务,左怀愁了大半日,到傍晚时分,路重就来接他。

两个人在京城其实不算很熟,关系一般,但也是一个圈子里的,如今到南安城,四顾皆茫然,却是本能地亲近许多。

“去干什么?”

左怀正了正衣冠,抬手轰走在他耳边乱飞的几只飞蛾,打了呵欠问道。

路重失笑:“你最喜欢的,喝酒观景品美人。”

左怀:“……就在这儿?”

他确实不信南安城的夜生活能丰富得过京城,只要能聊作消遣,打发时间,就是万幸。

……

独秀山庄

左怀置身于花树间,一壶温酒,香气浓郁,不喝便先醉了。

小小的湖就如翡翠一般澄碧,湖上的玉桥,不知何时架起彩虹来。

一道彩虹,数不尽的璀璨灯光,将整个山庄衬得不似凡间,到如仙宫。

彩虹桥上,一个看不清楚容貌,做文士打扮的女子正在说书,她显然在说唱方面是位行间,一开口,分散四处的客人们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此时,正在讲一个公案故事。

细说前朝的一位青天,他能日审阳夜审阴,身边有无数侠义之士匡扶左右,助他审理冤案,为平民百姓做主,还世间一片青天。

左怀以前也不是没听过旁人说书,他向来不太爱听这个,只觉得粗俗,唯有大字不识几个的穷苦百姓才会喜欢。

此时坐在南安城,他竟也听得入了迷,说不出哪里好,可是只觉出一个‘真’字。

那‘文士’说得真情实感,再惊心动魄的离奇案子,出自她口,听入人耳,都仿佛成了就发生在眼前,让人亲眼目睹的真实。

加上环境又如此特别,左右侍候的人也是言行不俗,左怀正襟危坐,不自觉就消去了心里的那一点轻蔑。

呜,请假一天

出差期间也没赶上这么倒霉的事,刚一回家,重感冒,低烧37度8,这到没什么,然后姑娘也感冒了,上吐下泻,哭啊哭啊哭啊哭。

老公,婆婆,同一时间还是感冒。

亲爹更惨,烧到38度5.

话说,出差去了一趟江西传染上的,江西那边的感冒病毒比较厉害吗?

流感最严重的时候,我们家也没被传染上,为什么现在一家子都中招?

现在家里鸡飞狗跳,请假一天,通通医院输液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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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章 肥肉 (两章合一)

路重失笑:“此地也不比京城云楼差,是也不是?”

左怀欲要反驳,却只是翻了个白眼:“算你说得对。”随即又笑,“也好。”

他是个喜欢热闹的人,还真怕这三年都要被困在荒僻所在,连个消遣快活的地处都没有。

但却是不肯承认,初到独秀山庄时,也被璀璨琉璃的色彩光线给吓住,甚至不自觉脱口而出——“难道此地也有郭天师一流的人物?”

当年先皇还在世时,听说携贵妃去泰山封禅,于山上遇一位天师,自称姓郭,就仿效古时,在先皇的行宫中,开坛做法,邀请来天宫仙女做陪客,与君王欢宴一夜,天明才去。

只是传说而已,是真是假也无人知晓。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月上树梢。

灯光忽然暗淡了一瞬间。

一束光芒打在湖中央的一艘船上。

那船身形极美,很是精致,高二层,虽不大,却也不算小。

光束之下,水波荡漾,到让人仿佛置身于如梦似幻的舞台。

船头上隐隐约约有人影在。

路重坐直了身体,笑道:“重头戏来了。”

左右花木间的客人们,也隐约有些窃窃私语声传出,左怀满头雾水:“什么重头戏?”

只听轰隆轰隆的声音响起,船飞速地在湖中绕了一圈,大朵大朵的浪花翻滚,声势浩荡。

湖水溅起老高,飞到岸上,惊得岸边离湖近些的客人嘻嘻哈哈地笑起来。

离得近了,左怀才看到有一个女子坐在甲板之上。

那女人云鬓蓬松,头戴金冠,一身浅粉色的,层层叠叠的纱衣。

长长的裙摆拖曳到地上,一抬头,就露出那张脸,光落在她粉嫩的脸颊上,说不出的明媚,所有人都不自禁看得痴去。

左怀还有理智,他心里隐约知道,大概是这光,这妆容,这环境,所以才让人显得那么美。

可是知道又有什么用?

便是他自己,都有一种感觉,眼前女子恍如神仙妃子,让人自惭形秽,心底里涌起一股热流,对方扫了一抹眼波,就让男人们下意识觉得,便是掏心掏肝捧上,也是心甘情愿。

女子轻轻一笑,声音悠扬婉转,简直如春日枝头的翠鸟鸣唱。

“贵人安好,小女边絮有礼。”

整个岸边都一静,只听得见那一个声音。

好些年纪大的男人登时了然,原来是她,怪不得如此绝艳。

边絮是南安城教坊司最有名的花魁,向来千金难买其笑,因为性子傲,只卖艺不卖身,又因为长得确实好,手腕也圆熟,这些年来交好的达官贵人很是有几个,到没有什么人会勉强她。

不过这两年因为年岁渐长,渐渐闭门谢客,到是沉寂了。

如今一看,哪里老?

分明红颜正好。

而且完全没有庸俗味。

边絮未曾歌舞,只是一叹:“在座贵宾都知,我南安城如今正值灾年,许多百姓挨饿受冻,城外已是发起疫病。”

在场众人,其实都不怎么知民间疾苦。

像左怀,他操心着灾民,不过只为自己,若是这些灾民们能通通滚出南安城,他才不管他们死活……或许也会感叹几句?

但此时,美人满怀忧郁地这么一说,众人也就都成了忧国忧民的人。

边絮微微抬头,她声音清脆洪亮:“刚刚包公案中,陈州饥荒,八方豪客慷慨解囊,如今我们南安城饥荒,也有人倾尽家财,全力救助。”

左怀翻了个白眼,低沉一笑,冲路重道:“这是想募捐?当在座的都是傻子?”

别看这些人嘴里说出来都是仁义道德,可个个就算家财万贯,也绝对舍不得舍一分一厘。

全是生意人居多,做生意的要是没有守财的能耐,哪里做得起来。

“这个什么边絮,怕是打错了主意。”

路重挠头,蹙眉道:“那位六奶奶,可不像是会出昏招的人。”

边絮却并没有因为底下略传来的几声轻嘲着恼,只是认认真真地把许家和另外几个人家,这些日子捐助的粮草数目都一一说明。

消耗了多少,还剩下多少,数目清晰明确。

在场的商人居多,对数字最是敏感,一听就知道边絮没有撒谎。

有些人不禁感叹:“许家确实下了大力气。”

前阵子还有人说许家走运,正好赶上倒霉之前大发慈悲心,闹出这么一出,朝廷要治罪,恐也要顾及民心民情,从轻发落。

但这会儿再想,南安郡王败得突然,许家哪里能提前知道?

就算说一千道一万,许家只想舍财买命,可真能拿出几十万两银子救济灾民,那也是功德一件。

边絮又道:“眼下粮草还是有些短缺,小女就想尽一尽绵薄之力,今日便与诸位姐妹,为大家歌舞一场,大家若觉得好,便请随意打赏一二,一文不嫌少,十文也不嫌多,今夜所得,悉数用来买粮救灾。”

岸边客人们轰然叫好。

夜色里,反正谁也见不到谁的模样,笑闹声一片。

别看他们不愿意捐赠,但只要是供自己享乐,那都挺慷慨。

只要边絮唱得好,舞得好,他们哪里又吝啬一点银钱?

左怀也不禁一乐:“这到是个法子。”

客人中已经有人起哄,嘻嘻哈哈地催美人快快歌舞起来,好酒好菜,正需歌舞助兴。

边絮莞尔:“莫急,莫急,边絮不过先说几句开场白,表表心意,今日这个场子,叫慈善义卖,是要卖东西的。”

“边絮那点技艺,可卖不到几个钱,还是请正主给大家看看,人家有什么宝贝,能从各位贵客的腰包里掏出金银来。”

众人一怔,连左怀都来了兴趣。

不过赈灾耗费的银钱粮草很大,估计一般富贵人家倾家荡产,把家业全卖了,也不大够。

估计也没人傻到肯去倾家荡产。

灯光一暗,再一亮起。

甲板中央就多出一个高台,台上放着一个巨大的模型。

左怀扫了一眼,不知那都是什么,只看着像一座岛,有方方正正很高大的房子,并不算很美观,到是挺有气势。

还有港口,船坞一类。

但是好多客人陡然一惊,猛地坐直了身体,路重的神色也略有些凝重。

左怀甚至隐约能听到周围客人们粗重的呼吸声。

方若华穿了一身齐整的男装,没有怎么梳妆打扮,也不太起眼,她显得有几分病弱,可是这一刻,所有男人的目光都再也没办法集中在那绝色倾城的边絮美人身上。

“这是船岛?六奶奶什么意思?”

前一阵,南安郡王之事尚未爆发,许家六奶奶就在这独秀山庄广邀‘群雄’,拿出一份让人能研究十年八年,惊艳无比的策划书。

里面蕴含的东西着实惊人,当时各个家主几乎都为之疯狂。

一个弄不好,就是混战。

这位六奶奶也是精明的很,拆拆分分地把船厂分成数个利益板块,任凭各家争夺挑选。

她手里捏着的是最要紧的东西,缺少了她,这船厂肯定玩不转,一时到掌握了主动权,人人需要巴结。

便是她开口要当评判,判断各个家族分别能吃下那一块的利益,最终互相妥协下,竟是没人反对。

事情太大,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有结局,目前此事还处于半悬而未决中。

那位六奶奶也不着急,短短时间自己谋算着和县衙合作,拿下一个小荒岛,在荒岛上支起个简陋的架子,自己招募了十来个人手,就开始改造从薛将军那儿抠出去的旧船。

各大家族都有心在看看六奶奶的真本事,都把急切的心思压下去,默默观望。

前阵子船厂实验用的改造船已经能下海,虽然没有小白那么神奇,可速度之快,在大海中适应性之好,简直让和船打了一辈子交道的人都惊艳无比。

不知多少家族心动神摇。

这时候南安郡王的案子犯了,好死不死的,许家被搅合进去。

当时就有些家族动了歪心思,想更严密地控制住许家,本来都商量好要开始分割利益,递计划书给那位六奶奶,让她主持大局的事,竟是拖延下来。

到是各家联系方若华,许出种种好处,或是想挤掉许家的利益,甚至想把方若华笼络到自己家来。

人人都以为六奶奶正处于慌乱焦虑中,说不得就得妥协一下。

没曾想,人家不紧不慢,稳稳当当,应付众人是手段娴熟自然,折腾到现在,各大家族已经都不想再耽搁,他们其实也急,耽搁一天,耽误的是他们利益。

实在是那位六奶奶着实很聪明,她每走一步棋,都让人觉得,按照她的步骤走,大家虽然不是独占利益,可是获取的利益,说不定比自己独占还要多。

这是一个有能力的人,能给大家带来利益,再加上,这一份利益,任何一个家族本来就不大可能独吞,吞下去非撑死不可。

既是如此,还闹腾什么?

就在前几日,像南安刘家,衡阳王古家,还有十三进士同在朝的顾家,都已经彼此都商量妥当,纷纷派人来联系了那位六奶奶,递送了计划书。

可以说,船厂大体进入正轨。

总体来说算是利益均沾,就算有的占多些,有的占的少些,也是互相妥协,在别的方面有利益存在,总之,不说人人都很满意,至少是大体满意。

那位六奶奶做得也极公正,只一碰头,就让各大家族的实权人物都服气。

顾家的大当家还在公开场合,亲口与人说,船厂自然重要,但那位六奶奶其人,才是这盘棋能盘活的关键,可以说对她的评价特别高。

方若华轻笑,也不卖关子:“诸位贵客别急,我们船厂差不多进入正轨,如果不出现大变故,预计在明年,诸位就能看到至少两艘新船下海。”

“大家都知道,参与我们这个项目合作的,都是南安城甚至我们大周朝赫赫有名的大家族。”

她十分熟稔俏皮地把合伙人给介绍了一下。

提及上能通天,似乎和商户远不在同一个水平线上的大人物们,也是轻轻松松。

“都是些看得我眼花缭乱的大人物,看来,这个船厂应该属于稳赚不赔的大生意。”

周围客人们都失笑,气氛渐渐轻松。

左怀轻声笑道:“谁也不是傻子,这样的船厂不赚钱,还有什么船厂能赚?”

“总之,这些大人物们给我们船厂很大的帮助,唔,咱们南安城的那位国舅爷今天应该也在,我听说他以后打算常驻船岛,不回京城去了,估计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灯光轻轻落在观众群中。

众人一转头就看到一个中年男人捧着一只酒杯喝得一脸陶醉。

这人长得略有些圆润,挺着小肚腩,五官到是不坏,被灯光一扫,似乎有点意外,登时捂住脸笑起来,连连摆手。

左怀一缩头,差点把杯子摔了。

路重也吓了一跳:“三叔?”

很多客人一时都没敢出声。

路家在大周朝地位超然,人口却不算多,虽说男丁没有女人们有出息,但那也要看是跟什么人比。

就说这位国舅爷,正是路承慧路太后,同父异母的弟弟。

虽说同父异母,但关系也算很近,太后在世时,对自己硕果仅存的几个兄弟都极好。

太后一去,当今陛下更是对路家屡屡加恩,非常关照,这位国舅爷可算得上相当名副其实了。

方若华一圈介绍完,大人物比比皆是,坐在周遭的客人们一时心中震撼。

再看站在湖中央船上的方六奶奶,便是亲眼看着她这一身病骨,谁还敢轻视三分?

任何人都不可能只把她当成一般寻常女子看待。

左怀在来之前,总不自觉表现得高人一等,想他出身名门,在京城也是被里里外外,上上下下捧了二十几年,怎会看得起区区一边远小城?

如今,却也不得不对独秀山庄充满敬畏。

方若华勾了勾唇角:“既然有这么多贵人加盟我们船厂,船厂的未来发展,大家应该都不会没有信心。”

几个胆子大的客人齐齐叹气,起哄道:“谁看不出你们船厂将来不得了,但和我们也没什么关系了。”

“就是啊,难道国舅爷还肯把吞进嘴里的肥肉,漏下些汤汤水水给我们吃不成?”

话虽如此,众人盯着船岛的模型,心中也是痒痒的很,好肥的肥肉,吃不成真是可惜。

第六百七十一章 千金不换 (两章合一)

方若华莞尔,手一伸,在船岛上抚摸了下,虚虚地画了一个大圈。

“虽然船厂的项目都已经被这些大家族横扫一空,但是我这船厂,还是有很多其它生意可做。”

“大人物们只关心大生意,但小生意,也不一定不赚钱。”

客人们登时来了精神,全神贯注地盯过去。

“船岛不大,但也不小,面积比南安城还略大些。”

方若华拍了拍手。

后面服务人员,就给每一个客人都奉上一叠图纸,最上面的是地图。

这地图与正经的舆图不同,画的非常精细。

一座大的船岛,周围分布着四五个小岛,距离都不算远,坐船大概要小半个时辰。

但是画中的岛屿,与现在的原状完全不同。

所有岛屿都是屋舍俨然,道路纵横,街市上人流如织,酒楼茶舍鳞次栉比。

众人一脸迷惑。

方若华又让他们继续看。

接着翻下去,下面出现很多奇奇怪怪的图画,小巧精致的石头房子,外表看似并不起眼,但是批注很神奇。

竟说住在房子中,不必担水,水自行而来,冬日家家户户如有地龙,温暖如春,夏日凉风习习,毫无暑热之气。夜晚能亮如白昼。

什么风扇,什么无烟灶台,什么自行车……

其实对于真正豪富之家,这些到没什么吸引力,像寻常百姓害怕的寒冬酷暑,对他们影响不大。

没有自动的风扇,可让人给他们扇风。

夏日用冰,寻常百姓家用不起,多得是用得起的人。

晚上怕黑,他们愿意点多少根蜡烛都是无妨。

可是,在座的人又不是只为了自己享受,商人居多,很自然会考虑里面的商机,登时就有人窃窃私语。

“六奶奶想卖房子?成本如何?”

方若华吐出口气:“成本当然会让大家觉得很划算,一应东西下来,绝不会有多贵。”

她一挑眉,轻笑,对着一帮不以为然的客人悠然道,“船岛很大,船厂不只是一个船厂,附带产业极多,光是第一期需要的人手就不下数万户,以后会需要更多更多。”

“用不了多久,它会成为比南安城更大的城池。”

“此时还是一片荒芜之地,不久的将来,繁华程度也许连很多大城池都不能比。”

“我要在上面建设住宅区,供前来务工,经商的人居住,要有街市,有酒楼,甚至要有青楼瓦舍之类的地方,一个城池需要的一切,它都需要。”

客人们的神色终于变得严肃。

方若华扫了扫周围:“我的独秀山庄也会搬迁上去,到时候会找人合作,开另外的独秀山庄,不只是开在船岛,也不只是南安城,我还想把它开到京城去……诸位以为如何?”

隐约传来吞咽口水的声响。

若说别的,还能说是她画出来的大饼,但是独秀山庄到底有多赚钱,在座的谁能不知?

山庄的灯光秀一票难求,千金竞购,这山庄如今是太小,所以也许赚的钱还不算多,但是,潜力任谁也看得出。

方若华示意客人们继续向下翻阅。

客人一看,登时议论纷纷。

方若华预计第一期在包括京城在内,十五个繁华城池上设立独秀山庄。

招什么加盟商,由方若华负责培训,负责布置一切灯光设备,加盟费用很低,只要百分之三的纯利润而已。

这在他们眼中,和白送也没什么差别。

当然,上面写了很多细则,有一些条条框框的要求,但是都不过分,完全可以接受。

再向后翻阅,就是船岛上要提前预售的一些店铺,住宅,还有一部分是想与人合作的项目。

像邀请南安城著名的酒楼去开分酒楼啊,邀请车行之类的加入也就罢了。

其中什么绿化,环保,弄得众人到是满头雾水。

绿化什么意思?照顾船岛上的花木?自己养几个花匠难道不是更便宜划算?

环保?

还要花钱请人负责打扫大街,清理公共厕所?

雇几个闲汉就能办的事,何必堂而皇之地写上去?

方若华自己看了眼,都有点无语,眨眨眼也没说什么,这次的策划是水友们写的,那帮家伙明显是玩得随意,不过无妨,大面上没有出错就好。

细枝末节,绕过就是。

显然,这帮眼睛里都是金银的客人们,也不会在意这些不着调的东西。

有几个心思灵活的,不自觉动了心,默默盘算。

仔细想想,六奶奶的提议的确有赚头。

方若华轻笑:“最重要的是,和我合作,稳赚不赔,大家的生意总不会做得比咱们路国舅还大,我这船厂他占着很大的份子,他要是会让船厂办不好,不繁华,那才有鬼。”

“像路国舅这样,要住到我们船岛上来的世家子弟,目前一共有四十九人,之后会更多,船岛在不久的将来,一定是生活惬意,经济发达的好地方。”

整个山庄有一瞬间静寂无声。

众人忽然发现——其实参与此事,即便仅仅是在岛上买几处房产,最大的好处还不是利益不低。

而是……能和他们以前连边也够不到的大人物扯上关系。

如果可以和路国舅当邻居,他们家族会得到什么好处?

即便不能,国舅爷住的地方,房价会低?

能沾到这些贵人的光,有贵人们站在后头保驾护航,什么生意都好做。

“六奶奶,我们齐家加盟独秀山庄没问题,咱们详细谈谈?”

“港口区附近这个小食一条街,临街的铺子什么价格?我们李家很感兴趣,不如商量商量,我们家全包了?”

“凭什么,我们张家也有兴趣。”

“算我王家一份。”

“六奶奶,我们汇丰车行可是南安城的老字号,船岛需要多少分行?需要多少车,您尽管开口。”

“你们算个屁的老字号……”

一众客人们十足热情,不多时竟是吵闹不休,差一点全武行。

左怀:“……”

他哪里见过这等架势,到不是没接触过商人,但他接触到的那些人,无论心里想什么,面上无不是斯斯文文。

在他看来,眼前这一摊子,也不过是蝇头小利,实在不必很放在眼中。

方若华失笑:“不急,这样吧,大家多是世代居住在我南安城,如今南安城的情况,大家都看在眼里,用不着我这个女人家废话,咱们做生意的,讲究和气生财,太平盛世生意才好做。”

众多客人都点头。

即便是好些做粮食生意的大商人,也得承认,比起乱世,他们同样更喜欢盛世安稳。

世道一乱,做生意也是提心吊胆。

方若华微笑道:“现在南安城这个样子,我是看不下去,不为别的,只为我这船厂要好好建起来,好好经营,我要发家发财,就得有个安稳的环境,遍地饥民,我看着不舒服,心里也害怕。”

众人一时都安静下来。

其实,但凡做生意的,谁心里又能不怕?

“所以,今晚我邀请了我们南安城广负盛名的几位大家到场,举行一场慈善义卖会,拿出些东西来卖给诸位,所得皆拿来采购粮食,救济灾民。”

客人们心中同样感叹。

“另外,如果诸位对我刚才说的,船岛上这些小生意感兴趣,不如一会儿参与参与竞拍,咱们就按照出资多少,排一排名次,排名靠前的,先和我谈。”

不等客人们接话,方若华轻笑,“诸位就算觉得我贪财,那我也认了,反正我一小女子,有个贪财的名声也没什么不好的。”

“再说,瞧瞧我们边絮大家,如斯容貌,如斯才情,一曲歌舞,本也价值千金,你们不吃亏。”

众人先是一怔,齐齐失笑。

“六奶奶好厉害的口舌。”

他们这简直是被逼着往外掏银子,可……竟也没有多少不情愿。

方若华向后退了一步,一伸手,拽过一个巨大的木板,上面架起宣纸。

乐声响起,仿佛从天边来,边絮和十几个姑娘一瞬间从船上飞起。

手里拽着一条彩色的丝绦,于半空中跳起舞来。

所有客人们都不禁屏住呼吸,手中的酒杯也忘记放下。

灯光洒落,湖泊如碧玉,山是舞台,水也是舞台,边絮这一舞,恐是她有生以来最美的一舞。

璀璨的灯光下,她从鬓角的珠花,美到足踝上繁复的银饰。

不要说眼下的客人,就是直播间里今日收看直播的水友,都忍不住有些着迷。

其实这舞台实在有些简陋,可架不住人家美人跳的是真好。

便是不懂行的那些人,也觉得至少有春晚的水平。

方若华挥毫泼墨,迅速地将舞蹈,美人,湖水,山石,和宾客,眼前这光怪陆离的一切都画于纸上。

乐声止,歌舞停歇,画也恰好作完。

水波如碧玉,暖色的灯光下,画也仿佛被镀上了一层让人舍不得移开眼睛的光彩。

船舷上的美人盈盈一笑,伸手恋恋不舍地摘下自己脖上的珍珠项链。

珍珠颗颗圆润,被雪白的肌肤一衬,更是熠熠生辉。

方若华轻叹:“这项链是我们边絮大家的心爱之物,如今为了南安城的灾民,也只能献出来了,大家出个价,我这画,便算作赠品。”

客人们沉浸在迷醉的梦幻里,久久不出身,路重蹭一下坐直了身体,高声道:“赠品?的确该是无价之宝。”

左怀都给他吓了一跳。

京里人都知道,路重这人爱画,还容易激动,看到好画能从日升欣赏到日暮,连饭也不记得吃。

他这人在画上,到不是特别挑剔的一个,可他不看名声,只看画作本身。

技巧娴熟的他喜欢,有哪一方面画得特别好,便是还有些地方尚不成熟的画作他也爱。

最钟爱的,却是画作中能展现出作画者之情怀的绝世作品。

可若是一幅画平平无奇,便是出自圣人之手,他也绝不当回事。

左怀看了眼路重眼角渗出来的泪光,看他跟打了鸡血似的加价,一瞬间加到一万五了。

就那串项链,撑死值个七八千钱。

深深一叹,他再看眼前那幅画,也觉得画作上仿佛镶了金,嵌了银,价值在不知不觉中飞升,唔,虽然要是换上他自己,对方倒贴十万,他大概才会考虑买它。

路重咬牙切齿地加价,到没什么人跟他争抢。

三万一千钱,项链连同画作被他拿下。

不过,左怀和周围几个客人都是摇头叹息,只道明珠投暗。

美人脖子上刚刚摘下来的珍珠项链,还带着幽幽暗香,何等风雅,到了路重手里,却比不上一幅画更受看重。

气氛却是一下子沸腾起来。

金钗,手镯,脚镯,一方绣帕。

零零碎碎的小物件都叫到了高价。

边絮大家献上最拿手的胡旋舞,满湖飞得香汗淋漓,客人们给的赏钱更是铺满了船板。

至于方若华出的小招数,请美人恭恭敬敬地走到那些南安人们,仰望的大人物面前,求他们身上一个小配件,小玩意,也拿出来拍卖。

如今贵人出门,谁身上不是金饰银饰,修饰精美,都很拿得出手。

这种场面下,又有谁会拒绝,都是笑盈盈做了贡献。

东西拿上去拍卖,价格能低?

气氛瞬间就热烈起来,个个叫价很高。

没办法,别人出得多,自己怎么好意思出太少,不说胜过别人,最起码也要差不多才好。

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出少了还让人觉得家里生意不好,影响指不定会很恶劣。

尤其是这里面有心参与进船岛生意的那些人,更是丝毫不吝惜银钱。

不说船岛就是聚宝盆一个,光是和那些顶天上的大人物扯上关系的机会,也不是区区一点小钱能比的。

尤其是这些贵人们的随身物品,就算价值不高,可也比什么金银珠宝都珍贵,拍下来不光是有面子,最重要的是,说不定在贵人面前也能留个名。

这种机会,简直千金不换。

大门外风瑟瑟雨潇潇,城外更是尸骨遍地,独秀山庄里歌舞升平,夜幕下充斥着无尽奢靡。

客人们为了这一晌欢愉,千金抛去,舍财舍的到是心甘又情愿。

第六百七十二章 亏大了

三更时分,欢宴才散了。

方若华亲自起身去送那些心下满足的贵客们。

二十几个漂亮干净的侍从,身量笔挺,在独秀山庄的大门前立成两排,微微躬身,面带微笑,既客气,又绝不卑微,目送客人们离开。

左怀和路重并肩向外走。

走到门前路过这些侍从时,也不知怎的,竟不自觉挺胸昂头,少了几分慵懒倦怠。

被引领到自己马车前时,竟轻轻吐了口气,心下腹诽,好大的排场!

其实在京城,不知多少贵公子出行,也是前呼后拥,排场大得不得了,但是,独秀山庄给人的感觉就是不一样。

偏偏他又说不出细节,只知道这个地方有一种奇怪的魅力,你在这儿请客,就会觉得特别有面子。你来过一次,就是会想第二次、第三次!

最后也只能叹一句,那位六奶奶是真会做生意。

左怀摇了摇头,伸手拉车门,就想上车,脚还没抬起,耳边忽然响起一声轻微的响动。

他人还没动,身边一独秀山庄的侍从猛地一推他。

一支长箭贴着他的耳朵刺在那侍从的左胸。

左怀:“!!”

那侍从也愣了下,似乎有点害怕,其他侍从也略有一点慌乱,但是瞬间就齐齐向前,把他和路重牢牢地护在身后。

一声尖锐的哨声响起。

身后大门里就窜出来一群手里拎着盾牌,另一只手拿长刀的家丁。

左怀晕头转向地被拖回独秀山庄里面去,远远还能看到那些家丁如狼似虎地奔向箭支射来的方向。

高楼上的灯光也照向远方,隐约能看到七八个人被灯一照,原形毕露,手里拎着弓箭却只能伸手捂眼睛,人人不知所措。

有两个伸手特别敏捷,反应也快,转身要跑。

后头一个领头的家丁,从怀里摸出一个圆筒,轻轻一按,圆筒里就射出无数牛毛一般细的针。

两个逃跑的登时扑倒在地,身体抽搐个不停。

家丁们一拥而上。

出了这么大的乱子,左右的贵客通通被保护好,撤回独秀山庄,关了大门。

左怀被推到一个大房间里坐下,怀里也被塞了一杯热茶,整个人还懵懵懂懂,颤抖得问:“有人受伤?叫,叫大夫了没有?”

身边侍女低声道:“贵客别担心,大夫马上就好,应该只是皮外伤,不碍事。”

那个中箭的侍从确实没有大碍。

这会儿坐在一边,被大夫仔细检查,胸口有紫青色的痕迹,拿活血化瘀的膏药慢慢揉搓开,过不了几日就能痊愈。

左怀的目光直愣愣的。

侍女低声劝慰:“他们都受过训练,知道怎么保护贵客,刚才为贵人挡箭的那位,是我们上一回大比的冠军,主人赏了金丝软甲,今日恰好穿在身上,到不碍事。”

金丝软甲?

左怀满脸茫然。

他到是从那些话本里听过这种东西,可是,也只有话本里才会有吧?

身为太傅家的儿子,自认为天底下的好东西,他就是没见过,也听闻过,不觉得世上有什么宝贝他不知道,如今却有些不自信起来。

也许他太自大了?

左怀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这种时候还胡思乱想,简直有病。

在南安城遇到海盗,都是常事,在场的贵客,身份都不简单,遇事不会慌乱。

何况如今很安全,大家更是不会乱了。

这会儿听侍女说到什么金丝软甲,个个到来了兴致,方若华匆匆赶到,一进门就道歉:“抱歉,抱歉,竟然让各位在我们独秀山庄门口受到惊吓,还请放心,已经通知衙门,贼人一个都走不脱。”

左怀还没说话,路家那位国舅爷便笑道:“哪里能怪到六奶**上,到是独秀山庄应对措施,让人惊喜。”

他转头看了眼训练有素,刚才完全是用身体把客人护得严严实实的那些侍从,面上不禁露出几分赞赏。

其他客人也是频频点头。

方若华一笑:“应该的,诸位到我独秀山庄来,总不能连诸位的安全都保护不了。”

山庄的侍从,的确是当保镖来训练,待遇好,工钱高出好多倍,可是,也的确是危险卖命的差事。

但凡要进来当侍从的,方若华都直接让水友帮着拟定了特别完善的合同,唔,现在应该叫契约,让人反复研究阅读,没有问题才加入训练。

而且,侍从们随时可以喊停,结束契约。

可以说,独秀山庄培养出现在这点人手,着实得来不易,方若华是下了大本钱,花费了很多精力和时间培养出来的。

他们的未来,自然也不可能止步于小小独秀山庄。

路国舅好奇地把视线落在所谓的金丝软甲上,却很克制,并没有出声讨过来看。

这种至宝,外人也不适合去看。

方若华轻笑:“只是特别一点的护身衣服,只是材料十分难得,编织也极为费工夫,短时间内数量太少,外售绝无可能。”

她沉吟片刻,“这一次捐赠的善款最多的三位,民女也拿不出什么像样的谢礼,若是大家喜欢,金丝软甲便一人奉送一件好了,东西确实很少,诸位千万不要嫌弃。”

路国舅先是不敢置信,随即大笑:“是六奶奶太客气才是。”

这样的东西都是能藏在家中传世的宝贝,关键时刻说不定能救命!

左怀:“……”

刚才他自以为很看得透这位六奶奶的目的,加上身为朝廷命官,不好掺和商贾之事,只是稍微参与而已,可没有花大价钱凑热闹。

亏大了!

不只是左怀一人后悔,好些人都觉得牙酸,多少有那么点不是滋味,怎么就这么小气。

反正已经掏钱出血,再多掏点又如何?

不过,方若华给每位参与竞拍成功,或者打赏过的客人,都送了小礼物。

东西不算昂贵,却很特别,每一样都让人喜欢的很。让他们到不至于后悔。

最大手大脚的那几个,本来被凉风一吹,或许还有那么一点肉痛,觉得自己是喝醉了酒,酒气上头。

虽说想要涉足船岛,但也没必要如此靡费。

这花钱太多,回家没准要被数落。

可此时听了方若华的话,自是满面红光,赶紧回家邀功去。

简直是面子十足,里子也极实惠。

第六百七十三章 无所不从

左怀这位县太爷在独秀山庄遇刺是大事件,何况此时此刻,在场的人任何一个出事,南安城都要有大动荡,衙门的人来得极快。

刺客悉数落网。

左怀大约心里有数,也不是第一次被人刺杀,并不太当回事。

方若华也就不多管,把刺客交接给衙门的人,顺便送走这些客人们。

最后一个客人乘马车平平安安地离开独秀山庄,夜姑一行人才算是彻底松了口气,大家收拾了下,什么都顾不上做,先一头扎床上睡了个昏天暗地。

第二日天不亮。

方若华起身洗漱完,细细地吃了一碗粥,这才带着夜姑几个,把账册都准备好,准备把账目给平了。

当初为了购粮食,她还赊了一笔账款,这会儿银子一充足,计算完了,立时就让人抬去几个粮商那里平账。

说起来,南安城的粮商们,固然有很多打着囤积居奇主意。

但更多的到没那么狠心,他们当然不会做亏本的买卖,可有人愿意出钱大批量的买粮食,他们也愿意给个优惠。

像方若华这样一看就优质的大客户,一时手头短缺,赊欠一阵子同样无妨。

几个粮商甚至还给免了利息。

差不多平完了账,方若华才吐出口气,招呼边絮和几个教坊司出来的大家。

这几个昨夜赚的银钱到比得上过去一年的,毕竟教坊司也难有方若华这么大的手笔,能一口气招待如此多的豪客,气氛还好,节目也棒。

边絮却是一文不取,只笑道:“今年我也二十有七,卖笑十余年,十余年来,唯独今夜,我这笑,卖得心甘情愿,等下回还有用得着我的地处,六奶奶不嫌弃我老而无用,便叫我一声。”

“只要还有一口气在,无所不从。”

方若华登时就笑了,认认真真地点头:“以后恐怕少不了劳烦边大家,没办法,夜姑她们还太嫩。”

夜姑几个,本身技能不差,歌舞也不坏,身手还很好,可真要说起来,单以技艺论,与教坊司这些当家花魁比,确实相差甚远。

就如艺术学校学跳舞,还跳得很好的校花,和在国际舞台上拿奖拿到手软的大家之间,差了可不是一年两年。

但凡能成名成家的,天资和努力一样也不能少。

教坊司的花魁们拿着不菲的金银,各自离去。

昨夜独秀山庄的慈善拍卖,随着花魁们越来越大的名声,同样名扬千里。

南安城这遍地的饥民,总算等来了正正经经的救济。

方若华把善款到底怎么用的,一笔笔罗列清楚,和粮食一起堆到港口边搭起的木棚中。

请左怀亲至,念了念善款的来历,说了些会为南安城仁义之士请功的话。

这些仁义之士在不在意且不提,方若华总觉得,灾民们应该知道,这一口救命的口粮,究竟是来自何方。

南安城纷杂诸事渐渐平复,南安郡王的案子,也终于了结。

南安郡王斩首示众,子嗣或发配三千里,或入掖庭、教坊为奴,下场算不得好。

至于牵涉其中的,也从抄家灭族,到流放千里外,不一而等。

各种消息传到南安城,许家的女眷们是日日提心吊胆,窦丽和王莺莺两个人天天去求神拜佛。

至于郭美玉,她本来在妯娌中是最泼辣的一个,可这回表现出来的胆子却也最小,竟是一病不起,好几日连点消息都无。

方若华其实心里也没有底。

想了想,她也盘算了下,看看自己手头有多少银钱,一旦最后结果还不好,要是许家人真被发卖了,她好歹能把人买回来。

虽说没底气,可方若华也不像窦丽她们似的,那么心焦。

能做得她都做过,最后结局如何,方若华也只有接受,许家也只能接受。

不过,大体上她还是觉得,许家这回应该有惊无险,按照常理,朝廷也不至于把许家给赶尽杀绝才是。

外面的消息,到还比不上牢中灵通。

牢中本来关押的各色人等,一个个地吃了断头饭,死的死,去的去。

衙役们喝醉了酒,满嘴胡说八道。

许家这一众男丁,熬得面黄肌瘦,几乎不成人形,嘴里宽慰自己,都说必然平安无事,心里也是七上八下,忐忑的很。

偏偏越是忐忑,许家的事情就越是没个结果。

窗外雨潺潺。

郭美玉坐在院子里,盯着石桌上两株瞧不出品相的兰花发呆。

在南安城,他们郭家小门小户,说是富贵人家,其实当初家中也不过五亩闲田。

全赖她生得好,长了一张娇艳的脸,那年踏春,许家的三公子一眼就相中了她,正经地请了媒人登门说亲,婆母向来好说话,庶子们若是不给她裹乱,这些事从不管。

郭美玉也是进了许家门许久之后才弄明白,婆母待庶出的孩子大差不差,固然没多好,可也并无太苛待。

这般大度,其实说白了不过底气足。

当年公公在时,睡别的女人的时候不少,单看家里除了大伯,二伯,其他人都是庶出便知,公公没少睡旁的女人。

可公公却没有几个妾。

除了两个当年老太太指给公公,比婆母还大上四五岁的老妾外,公公后宅里再无别人,他睡过的其他女人,都正正经经许了一副嫁妆嫁了出去。

就是她相公的亲娘如今也是他人妇,儿孙满堂,过得很是不坏。

她和相公逢年过节,也不忘给送两份礼,似乎相公有时候攒些私房钱,偷偷摸摸孝敬亲娘,她向来是看破不说破,估计婆母心里也有数,只是不提罢了。

听闻当年还是公公起的头,那时候商户人家,免不了应酬,公公也随大流受用了不少美妾,然一日,他带家中女人出门上香,竟有一挑着柴火来卖的憨小子,上前指认他身边一美妾,是人家未过门的未婚妻。

那妾家贫,父亲生病,这才把她给卖了,辗转落到公公手里。

换做别人,肯定生气,她那公公却不是一般人,仔细问过身边美妾,美妾虽惶恐害怕,却是护着那憨小子,显见不是无情。

许家老太爷当即就把身契还了,还给了一笔嫁妆,把小妾嫁了出去。

当时很多人都十分不理解,嘲笑他的也不少。

那位老太爷却是从来不以为意,也不把别人的闲话当回事。

第六百七十四章 不傻

郭美玉本身理解不了她这位公公的心思。

可不管她这个公公,是因为不把女人当回事,睡个女人就和尝一口新鲜点心一样随意,所以能随手打发和自己同床共枕过的女人走。

还是他这人就是好心胸,知道强摘的瓜不甜,女人有了异心,他就甘愿松松手放一把。

反正最后的结果就是,别说是没生下子嗣的妾,就是正经生了儿子的,竟然也大大方方收了一笔嫁妆,嫁到旁人家去了。

郭美玉觉得,如果自己的丈夫是这么个模样,她也不会对庶出的子女有多少忌惮之心。

好好对待,说不得还给自家孩子养个助力。

郭美玉自己还没有机会展现自己的大度,她丈夫到是有两个贴身伺候的大丫鬟,小妾没有,庶子也没有。

不过,许家这家风,她却已然受益。

婆母不贪财,不贪权,对庶子也不打压,大房当家的大奶奶,贤淑温柔,进门不久就当家,兄弟妯娌,还有婆媳之间都没多少大矛盾。

郭美玉靠着许家,提携娘家兄弟,如今他们郭家也是拥有百十亩田地的大户,家里的兄弟们,在南安城混得如鱼得水。

对于许家,郭美玉绝对有深厚感情,她一点也不希望夫家出事。

“呜呜。”

郭美玉想到如今还在牢里的一家子,忍不住伏案痛哭,哭得不能自已。

“我为什么这么命苦,为什么这么命苦!”

哭了半天,郭美玉一抹眼泪,把脸擦干净,整了整妆容,从嫁妆里取了二十两银子,直奔县衙大牢。

其实,她们几个妯娌为了疏通关系,花出去的银子都有小一千两,可是依旧不能安心。

在大牢外头,郭美玉尽可以哭得泪流满面,进了大牢,却是满脸的喜气。

见到她男人,郭美玉把手中食盒递过去,上好的烧酒,她男人最爱吃的熏兔肉,一边哄着他吃喝,嘴里也只说一切都好的话。

“你就放心吧,最多也就是破财免灾,人不会有事,凭大伯的本事,咱们家多少钱赚不回来?钱财身外之物,别太放在心上。”

许家老三一笑,挑了挑眉:“我没事,心里清楚,别操闲心。”

刚才他二嫂子过来,也是这么一番话。

家里一群女人好像和商量好的似的,人人都道许家遭这一回难,损失的只有钱。

“行了,没事赶紧回去,这地方阴森,你们女人家老进来不好。”

许老三吃饱喝足,把自家媳妇打发走。

郭美玉一出大牢的门,就瞥见王家那个老管事,颇有风度地等在一旁,她登时蹙了蹙眉,目不斜视,径直绕过去。

管事微微一笑,轻声道:“三奶奶留步。”

郭美玉猛然回头,呲了呲牙,一字一顿地道:“您老来找我,还纠缠不休,不知道是你们王家家主的意思,是大公子的意思,还是四公子的意思?”

家族大,子孙多,枝繁叶茂,自然是好事,可人一多,同样免不了勾心斗角,家里人难一条心。

这老家伙来找她好几回了,也不知王家是怎么想的。

那老管事莞尔:“三奶奶何必管那么多,总之老朽来和您商量的事,于您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郭美玉冷笑。

老管事四下看了看,见没什么人,遂压低声音:“您看,我们王家是什么人家,您心里也清楚,在南安城且不说,在京城咱们也有的是人脉。”

“我们家的表小姐,那可姓路,去京城问一问,提起路家三秀,就是王孙公子,也要给足了面子的。”

“您可不要觉得年轻未出阁的姑娘,就办不了事,事实上闺秀圈子的消息更灵通,说出来的话,也十分管用。”

郭美玉不吭声。

她当然有数,好歹也做了好些年许家的媳妇,基本常识她很清楚,就算别人家里未出阁的小姐,都是娇养的千金,不管外头的事,路家女却是个个非同凡响。

“瞧瞧,您自己也是明白的。”老管事笑道,“我们要的不多,只要您替我们家四公子邀方氏来金玉楼一趟,再帮我们一点小忙就好,绝不会让您做伤天害理的事儿。”

“这事再简单不过,对许三爷,对您,都完全没有害处。”

“只要事情办妥,我保证,王家会通过自己的人脉关系,替许家周旋。”

“咱们老爷和许大老爷,那是多年老交情,彼此再知根知底不过,我们老爷,本来也不忍心看着许大老爷在牢里吃苦受罪。”

这老管事看起来极会蛊惑人心,从表情到声音,真诚得很,简直有点掏心掏肺的架势。

郭美玉却冷笑连连:“你当我是个蠢的?我不长脑子?滚!”

说完再不肯多听,转头就走。

老管事追在后面,呼喊了好几嗓子都毫无用处,眼见左右路人侧目,终究还是摇了摇头,没在纠缠。

郭美玉气哼哼地上了马车,灌了一肚子凉茶,才把怒气给压下去。

都当她是白痴不成?要不然王家这老东西,不去找窦丽,不去找王莺莺,为什么盯着自己使劲儿!

还不是因为她郭美玉一个许家庶媳,给外人的印象,就是个蠢货。

王家打的什么鬼主意,真当人不知道?

他们的主意多少人家都打,还不是就想趁火打劫,趁着许家人都与家里的女人和离之际,钓六弟妹上钩。

如果能让六弟妹嫁到他们王家,那就是他们自己人,六弟妹手里攥着的东西,自然也是他们的。

这想法,显然不是只有王家有,不过是看六弟妹太厉害,怕轻举妄动,在她面前闹笑话,招麻烦,惹怒了六弟妹,再给自家使绊子,得不偿失。所以那些大人物们,都显得温良恭俭让,并不肯轻易露出獠牙。

王家最急躁,第一个亮出爪子!

只别管他们有多少花招,她郭美玉再傻,再着急,也并不是真的愚蠢。

许家如今这局面,是她六弟妹一手操纵来的,一切都向好的方面前进。

六弟妹和许家的联系一日在,六弟妹表现得越看重许家,许家的地位就稳固得很。

那些人总要顾及船岛的进度,也需要许家来牵制六弟妹,那许家就不能彻底倒下。

这里面的弯弯绕绕究竟有多少,她是闹不明白,可也清楚一点。

如今许家落难,家里人无论是哪个,劲都要往一处使,绝不能有人拖后腿。

要是六弟妹有了外心,她才该一头撞死了事。

谁敢在这种时候抢走方若华,那就是要许家走上绝路,她能和对方拼命!

第六百七十五章 消灾

王家的人找郭美玉的事。

郭美玉没有瞒着,许家几个妯娌很快就都知道了,个个气得不轻。

闹得方若华每天忙完各种事,还得抽时间安抚几个‘妯娌’的情绪。

好在随着时间流逝,处置许家的圣旨,终于到了南安城。

朝廷显然如方若华所想,看在许家的功劳上,赦免其罪,直接开释。

显然朝廷重视民心,对于许家这样带头捐款赈灾的行为也很鼓励。

圣旨里连惯常要缴付罚金之类的话也没有提。

不过,许家早就抄没走的家财,根本不可能再找回来。

许家的老宅当时在乱中,是一把火烧得乱七八糟,剩下的那点屋舍,想收拾好不容易,还不如推平了重建来的方便快捷。

铺子和庄子到是发还了,但荒废了这几个月,重新整顿好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当然,这会儿县衙大牢里,牢头们打开牢门,毕恭毕敬地请许家几位爷们和老太太离开。

头发花白的牢头,还特意弄了个火盆,让他们跨过去,去去晦气。

阴沉晦暗的大牢,门一开,阳光撒入,许家老太太陈碧云,终是忍不住热泪盈眶。

方若华亲自送窦丽几个女人来接的人,坐在马车上,隔着车帘看许家的男女老幼从大牢里出来。

大家精神状态不算太坏,许六爷抬头看向方若华的马车,脸上的表情有一点温柔,也有一点不知所措,既仿佛藏了千言万语,又好像终其一生也说不出一句话的样子。

方若华一瞬间就认出来了——这个表情。

那一年,就是她读大三的那一年,许默忽然着迷一样窝在高分子材料学的实验室,一口气一个多月不肯出来。

方若华和他约好,一起去流浪动物救助站做义工。

他到是去了,只不过方若华奋斗在洗猫的第一线,他抱着书本躲在树荫底下看了半天的资料。

再之后,方若华和他约好去游乐场,被他一句暂时没空,一推辞推了大半年,唔,后来还是去了,方若华就在游乐场门口跟他说了分手。

当时的许默,也是这样一种表情,温柔,不知所措,欲言又止,最后乖乖答应。

许默总是会答应她的要求。

“许默?”

方若华撩开车帘,喊了一声。

许六爷愕然,眨了眨眼,轻声道:“在?”

方若华脑子里登时闪过无数个念头,最后只是一笑,示意车夫走人。

“大家都累了,先去安顿下来,老宅那边还得好好收拾,否则怕是难住人。”

这人绝对是许默。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没有记忆。

方若华如今经历了这么多,无论遇见什么事也不会太惊讶。

她的确多少有点担忧,怕许默遇到危险,但事已至此,多想无益。想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回头问一问许岚女士还更靠谱些。

反正圣德门那种,她十分不了解,只在传说中才会出现的大门派,折腾出什么事也不稀奇。

许家平安脱险,一家团圆,窦丽、王莺莺她们自是收拾东西回家。

家里乱七八糟一堆的事,她们这些女人是连回娘家交代一声的精力也无。

老太太陈碧云,细细看过这些儿媳妇,挨个叫了儿子过来给自家妻子赔不是。

“你们别以为,你们在牢里就苦,真正苦的是她们,要不是她们在外头拼命撑着,你们都不一定有命能出来,就是有命出来,咱家的那点家底也是丝毫不剩,个个给我讨饭去。”

许大福连连应是,一眼看到媳妇瘦了一大圈,心疼的要命。

陈碧云又握了方若华的手臂,一脸感叹:“这次许家能侥幸偷生,全赖若华,你放心,老六以后要是待你不好,不用你动手,娘就捶死他。”

一转头,许家那位六爷竟是不见踪影。

陈碧云登时蹙眉:“老六呢?”

后头一小厮缩头缩脑地上前一步,讷讷道:“六爷,六爷说,南安城他待不下去了,要,要出去走走。”

陈碧云:“……”

许大福一愣,登时气得跳脚:“这小混蛋,又胡闹什么!”反应过来连忙派人去追。

按理说许六走得时间不长,不该追不到,可许家此时没剩下几个下人,正是一团乱,许六一消失,便是踪迹全无,哪里还能寻得回来?

许家一家子都气得跳脚。

像王家等好些动歪心思的南安城豪强,一听就乐了。

王家当家的大笑:“正发愁怎么把那个女人和许家撕扯开,结果还没动手,他们家那老六就自己跑了,嘿,到省了咱们的事。”

许六一跑,方若华也是一耳朵的闲言碎语。

南安城上上下下都说许六是另有相好,抛弃了原配发妻,和别的女人私奔了。

这些闲话气得陈碧云头疼,还是方若华不当回事,认真安抚了一通,许家又家务繁杂,当家做主的老太太着实没时间去理会白痴庶子,这才没当真被气死。

她直播间那帮水友都笑:“如果是正经的古代宅斗文,现在我们三妹算不算恰好处于风口浪尖上,被人吐沫星子淹了一脑袋?”

“没错,一般接下来的剧情,不是三妹怒怼渣男,把许六痛打一顿,就是真命天子出现,拜谢许六退位让贤。”

方若华:“……”

她还是老老实实办自己的船厂,闯自己的天下去,至于许六,和离书都拿了,对方爱去哪去哪。

在这里,他不是许默,只是许六。

方若华靠着手里头这个似模似样的船厂,忽悠来偌大的基业,好些正经的大家族都被利益所惑,眼看着差不多都要被她拖下水,绑上船,可其实,船厂想正正经经地建起来,一点都不容易。

从无到有的发展一份产业,哪里能像人们想象中那般,上下嘴皮子一碰,事情就成了?

只看看方若华那策划书的厚度,就知道她这番事业,耗费的时间不是天,也不是月,而是年。

而且,方若华引进资本不少,各大家族都有参与,这当然有好处,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船厂建起来,需要的资源有人提供。

但是,争权夺利也少不了。

这些家族求的是利益,都不是来搞慈善的,从他们加入进来的那一刻,方若华就要想尽办法在这么多地头蛇和过江龙围追堵截之下,掌控主动权。

想一想,方姑娘都觉得头痛。

直播间那帮水友给她当狗头军师,还当得那么漫不经心,个个都跟玩闹似的。

第六百七十六章 是否有用 (两章合一)

方若华面对纷杂的势力,心中也略有不安,不过,眼下到还不要紧。

如今船岛还没有步入正轨。

真正掌握技术的只有方若华一人,很多东西尚在纸面上,整个利益集团,在目前来说,别人都能丢掉,唯独她不可或缺。

就是周围的饿狼想要吞掉羊,也得羊先被养得膘肥体壮之后才好。

方若华并不急,目前最要紧的是先训练一批属于自己的人手。

掌控在自己手中的武力,才是最可靠的东西,没有武力,那她无论获得多少,也不过是海市蜃楼,没多大意义。

南安城的夏日多雨水,一连七八日的暴雨,船厂不得不停了工。

方若华干脆让夜姑叫上独秀山庄里几个侍从和丫鬟,跟着她一起去给船厂那一帮子粗汉子上课。

夜姑一听自家这位六奶奶的要求,就有点头疼,叹了口气,却也没推辞。

她知道六奶奶正发愁可用的人太少,想做人心腹,可不就得替人卖力气,还得卖对了地方。

现在六奶奶要亲自去教书,让她跟着,那是给她体面,信任她,重视她,当然要高高兴兴地一块儿去。

目前船岛上的船厂一共有手艺精熟的匠人四十余,其他的学徒,打下手,做些杂活的,差不多有二百多。

这二百多人里,其中有五十几个,是十岁到十六岁的娃娃,方若华从流民里买的人。

她也没矫情,个个都是签了卖身契。

把他们也放船厂里做事,耳濡目染,学学手艺,别管啊写匠人怎么防备,怎么不肯教,哪怕只是练练手,熟悉一二也很好。

总之到今日今时为止,船厂人不到三百,规模还小。但好歹也算能做些事了。

当初路重说通王家,把他们家的一个小船厂直接打包给了方若华,不过王家不吃亏,以此入股占了不少份子。

后来,方若华就以王家船厂为骨架,招收了些匠人,只是南安城会做船的匠人虽然不少,却也都有主家,不是想要就能要得来。

若非和王家合作,恐怕连这点技术娴熟的匠人也招纳不到。

反正水友们都笑说,以前,主人公登高一呼,那些有手艺的匠人们就举家来投,毕竟匠户的地位很低,赚钱也少,不受重视,遇见有人平等对待,便自然真心投靠,无比忠诚。

可事实不是话本,匠人的地位是不高,却也得看是什么样的工匠,真正好手艺的,凭手艺吃饭,鲜少会没有活路,豪强们也不是傻瓜,笼络人心的手段自古至今都不缺少。

就说在南安城造船为业的匠人,世居于此,世代为工匠,从一开始就是各房豪强的禁脔,哪里那么容易让别人弄走。

造船的手艺,那是家里的绝活,像什么走到大街上,随意招收两个流民,就能捞着个把会造船的好匠人的美事,只有做梦时会有。

方若华还开挂,放出摄像头去,让水友们帮忙盯着,在流民里面搜罗了小半个月,不过找了十来个年老体衰,老眼昏花的老匠人,还都是外面流落至此,并不是专精造船,最多是能凿一个独木舟,小画舫。

不过方若华也不嫌弃,手里头没人使唤,招来教教学生基本功也是好的。

不逼他们把自己的绝活拿出来,这些人也不会肯,但带学徒练练手,总没多大问题。

没有人才,方若华打算自己培养。

背后依靠着多才多艺的水友,论起教育手段,论起掌握知识的多寡,整个大周朝所有人都算上,也不一定能挑出一个比她更有优势的。

前一段时日是一把刀架在脖子上,各种事端无数,方若华抽不出时间,也没有心思教导人手,如今总算暂时天下太平,培养人才的事,自然要摆到台面上来。

但是方若华极力想收下些读书识字的,但收下的人里面,终究连能写自己名字,那也是高端人才,大部分是目不识丁。

靠着粮食充足,趁着闹灾荒,笼络个把秀才的美事,方若华没有赶上。

到是有两个年过五十的童生,都快饿死了,四处乞食,听说方若华招人,也是相当矜持,架子端得十足,听说方若华想聘他们教泥腿子读书,也是一脸嫌恶,看在肚皮的份上,勉强答应。

再一听方若华要求他们,按照自己给的教学大纲教书,整个人就跟受到侮辱似的,简直要昏倒。

最后他们肯定是不得不妥协,还是方若华自己觉得,让这等迂腐蠢货教她寄予厚望的人,未免有点危险,这两个年纪又大了,一时半会儿想改造恐怕也难。

干脆只收了他们,让他们帮着做点抄写的差事,教学生之类,还是别劳烦这样的人为好。

趁着雨稍微小一些。方若华带着夜姑,又挑了年纪较长的两个大丫鬟,两个独秀山庄的侍从,乘车到码头。

到了码头,从马车上下来,夜姑撑起伞,一边叮咛身边的丫头们小心脚下,一边警惕四顾,袖子里的袖箭上弦。

南安城一直不太平,最近尤其不太平,还得多注意才好。

码头如今颇为热闹。

三三两两的渔船晃悠悠划往船岛的方向,还有小鱼娘站在船头唱歌。

穿着蓑衣的妇人们,为了谁先走谁后走之类的小事,操着一口方言争执叫骂。

“都是去咱们那儿卖鱼的。”

夜姑低声笑道,“渔民们捕了鱼,都先紧着咱们供应,省时省心,还没什么人敢抢劫。”

船岛上还难自给自足,方若华再节省,也不至于去节省采买的银钱。

南安城的渔民们多喜欢划着船,把各类新捕获的鱼虾送去,能赚的比在旁处总要多得多。

渔霸一类的混混也是欺软怕硬,让方若华派人整治了两回,终是不敢在船岛附近作恶。

方姑娘立足未稳,别的地方如何,她暂时没有精力去管,但是在自己眼皮底下,总还能周全一二。

路重曾见她收拾撞到船岛枪口上那些恶霸,沉默半晌,却只苦笑:“六奶奶下手到是够狠。”

但凡被收拾过的,恐怕都会留下心理阴影,以后再也难作恶。

“可又有多大的用?”

天底下这等恶人数不尽,收拾掉十个八个,还会再来几十个。

方若华当时到没说什么,几个水友却听不下去,叽叽喳喳反驳:“一看就是个没出息的,难道就因为杀人放火的土匪难收拾干净,遇见眼前正作恶的土匪也就不管了?”

“天底下就没有这样的道理。”

“能力弱时,我们只去管自己眼前的恶行,哪怕只救一人,也不能说没有价值。”

“三妹,既然开外挂了,咱们就痛快些,我觉得先定一个小目标,把你这个小城池收入囊中。”

“我看也好,南安城临河临海,拿下它,占了大周朝水域,从此以后,咱们就四海纵横,整个大周都是任我们逍遥。”

方若华:“……”

呃,水友们的心到比她大。

真以为正经掌控南安城很容易?

别看如今地方上这些豪强并没有冲她露出獠牙,那是因着一来她是女子,二来她自己武力值不差,三来愿意利益共享。

在她没有足够的实力之前,还是别想那么多为好。

不过,路重并不是水友们以为的那个意思。

这人见多识广,并不狭隘。

方若华曾欣赏过他的几幅画,也和他有过一段交流。

路重说过,他前些年有几年身上带着家里给寻的差事,随威武将军去北疆剿匪。

北疆匪徒众多,已成了祸患,朝廷不肯姑息,派出大军围剿。

路重去之前,也有雄心壮志,渴望荡平贼寇,还百姓一片安宁。

结果真去了才发现,土匪可怕且凶恶,但是大部分竟也是饿着肚子,面黄肌瘦。

各地的豪强们把地都圈了走,朝廷赋税又高,但凡有个灾荒,老百姓们除了落草为寇外,只有一条死路,落了草的百姓成了凶悍的土匪,朝廷就是一时能把土匪给剿灭,接下来百姓们吃不饱饭,还是要继续去做土匪。

土匪一茬接一茬,又怎么可能剿得干净?

路重心灰意冷,在朝廷当差也觉得没什么意思,干脆就辞了差事,自顾自地逍遥。

他这点自怨自艾的小情绪,方若华懒得理会,也没有精力去给他当心理医生。

她目前唯一的目标,就是先整顿下来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默默发展。

想要有自己的地盘,就不能少了人。

南安城还是太小了,真正的人才很少,还都在别的大家族的掌控中。

她如今还是一根幼苗,总不能就给自己树敌,虎口拔牙,抢人家的人。

而且,人才们过着安稳的好日子,怎么会轻易转投她一个弱女子?

这也幸亏是她方若华,能耐下性子自己来培养,也有教育资源可以利用,还能看得到希望,换了其他人,这样的开局那就是绝对的地狱模式。

回头就鼓励身边的手下把家里的孩子都塞进船厂‘夜校’培训。

没有儿子的女儿也要。

没有壮劳力,中年老年,只要身体健康,还能动脑子的,也能凑合。

如今劳动力缺乏的时代,女人就是闲置的劳动力,哪怕是技术上的活,男人或许有力气上的先天优势,但很多事情,女人做起来并不比男人差。

幸亏南安城的普通百姓家,到也没那么讲究,大姑娘小媳妇上街做活的有不少。

连饭都吃不起,活下去都难的地处,所谓的规矩,也就不怎么能守得住了。

方若华脑子里盘算,要想办法鼓动女人走出家门来给她干活。

船厂那边还要招人,不懂技术不要紧,先塞学校里培训。

计划列了十七八条,抬头便看到了船。

码头到船岛,小船多是卖货的渔船,不计其数,大船一共有三艘,差不多一刻钟就有一艘大船起航。

每一艘都是两层或者三层的楼船。

数量不多,但如今上船岛的都是船厂的学徒工和他们的亲眷,人数不多,也足够用的。

方若华他们上了船,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夜姑就叫了个卖小食的摊贩过来,买了两碟子桂花糕,盐水花生,酱鱼干之类。

又烹了一壶茶,茶水香甜可口。

方若华品了一口,也赞了一句好。

夜姑擅烹茶,像她这样的女孩子,总要跟家里娘亲学两样绝活,之后才好谋生。

她一擅歌舞,第二擅长的就是烹茶温酒,正因为酒温得特别好,金二麻子才特别对她另眼相看,对她上心,为她周旋,愿意给她一条生路。

方若华一杯茶没有喝完,侧目就见右边空地上站着一个小女孩儿。

女孩子大概也就六七岁的年纪,一直拿眼角的余光瞥她桌子上的姜糖。

夜姑拿来配茶吃的。

方若华失笑,小女孩儿怯怯的表情挺可爱,便伸手端起装糖的碟子,取了一个荷包装好,递了过去:“小丫头,拿着吧,请你吃。”

小女孩登时脸颊飞红,咬了咬嘴唇,一把接了荷包,怯生生地道:“谢谢姨姨。”

说着,竟从袖子里拿出个小帕子,珍而重之地递给方若华,小声道:“妹妹病了,想吃糖,姨姨给我糖,我把宝贝给姨姨。”

帕子里裹着的是两颗特别漂亮的鹅卵石,闪闪发光,竟有一点宝石的模样。

方若华挑了挑眉,竟真好好收起来,笑道:“姨姨很喜欢,谢谢你啊。”

小姑娘登时松了口气,到显得挺高兴。

夜姑看小丫头一个人,心下好奇,就凑过去问了几句。

不过,这小丫头嘴巴还挺紧,并不怎么说家里的事,只知道她姥姥在船岛上做饭,她在家照顾妹妹,今天妹妹病了,她想去找姥姥要点银子买药。

“我认得刘阿公,坐刘阿公的船就能找到我姥姥了。”小姑娘似乎有点愁绪,轻轻叹了口气,“我做饭也很好吃,我还能挑水劈柴,等我上了船岛,替我姥姥干活。”

周围听见的都忍不住笑起来。

夜姑也失笑,夸道:“这小丫头还真乖巧。”

不多时,船就靠岸,夜姑几个麻利地把东西收到藤箱内,往身上一背,一行人就下了船。

第六百七十七章 根基 (两章合一)

夜姑站在岸上,抬头看去,就见码头热闹的很,小渔船差不多有上百条,多却不乱,出出入入。

码头旁边聚集了许多担着担子的小贩,叫卖胭脂水粉,各色小食,乍一看到像是南安城最繁华的市集。

来来往往的行人们不说红光满面,却还真有几分精神头。

方若华站在码头上举目远眺,远处能看到几个大工地,各处都在建设。

如今的船岛并没有她亲手塑造出来的模型,那么光彩夺目,它只是刚刚脱离了荒岛的模样,寥寥几个建筑物灰扑扑的,比左近村子里的茅草房自是好些,和南安城的风韵却无法相提并论。

但它却有一股生机,像是刚刚从荒漠里冒出头的一点绿芽,尚需要小心呵护,却是她来到此世间,能认认真真活过一生的根基所在。

“哎哟……啊!”

方若华一行人正准备上马车,就听见一声惨叫,齐齐转头看去。

只见一个读书人打扮的年轻男人,手上鲜血淋漓,正在原地使劲跳脚。

他眼前的地上倒着个小姑娘,正是刚才船上那个小女孩儿。

男人显然疼得厉害,双目赤红,一伸手揪住那女孩儿的头发,把人提溜起来,挥手就是两巴掌,叱骂道:“死丫头,你还敢咬人,还咬不咬了,你再咬一下试试?”

小女孩满嘴是血,瑟瑟发抖,却是咬紧牙关,说什么也不哭。

哪怕是如今这世道,幼小的孩子也容易引来旁人的同情心。

左右路人都目露不忍,连忙上前阻拦。

这读书人却是一转头就换了脸色,苦笑道:“各位街坊,不是我要教训这丫头,是这孩子性子太野,她是我的女儿,看看这脾气,一不如意连亲爹都咬,再不赶快管教管教,以后可怎么得了!”

路人一愣,都没想到竟是这么回事。

当爹的教导自家的女儿,外人可管不着。

读书人深吸了口气,拖着女儿向一艘小船上走去:“走,跟爹回家。”

小姑娘顿时受惊似的拼命挣扎,扭头哭喊:“姥姥,姥姥,我要姥姥!”

她声音又尖锐又高昂,嘶哑的厉害,仿佛特别害怕。

夜姑听得心里一颤,身体抑制不住地开始抖动,用力拿指甲刺破掌心,疼痛一阵阵传出来,她感觉才稍微好些。

方若华蹙眉。

只听嘶喊声就能听得出,这孩子是真的恐惧害怕,那种情绪,让人觉得很不自在。

方若华轻轻上前一步,伸手一敲年轻人的胳膊,小孩子就落了地。

夜姑顺手把人抱在怀里搂住。

那读书人愣了下,脸上也露出一丝不悦,转头怒道:“你们要做什么?难道还要阻止我们父女团圆不成?”

小姑娘似乎不敢看他,死死地抓住夜姑的胳膊,好似抓住了一根唯一的救命稻草,急声道:“我不回去,我不回去,我要找姥姥,我想姥姥。”

方若华低头拍了拍她的肩膀,笑道:“别急。”

说着她抬头一挑眉,轻声道:“这位公子,我不认得你,但是这孩子是我的人,她姥姥在我家当差,我可不能任凭你这么随随便便把人带走。”

读书人登时气急败坏:“我是他爹!”

“谁能给你作证?”

方若华一笑,“总不能任意一个男人跑到我这岛上来认女儿,我就乖乖把女孩子送给人家,如今这拐子可猖獗的很,什么花招没有。”

那人一噎,目光在方若华身上逡巡,见她衣着打扮虽不说奢华,但也绝不是周围这些灰扑扑的老百姓能比,怕是大户人家出身。

他便收了横眉怒气,显出一点痛心疾首,不看方若华,只低头冲那小姑娘道:“丫头,你奶奶想你想得厉害,快跟爹回家去,别在外面丢人现眼。”

这人明明没有疾言厉色,小姑娘却抖得更厉害,面色苍白,一脸惊恐,垂着头不说话。

那男人想了想,转头四顾抱拳,深吸了口气:“本是家丑不该外扬,可为了我这丫头,也顾不了那么多,她娘不检点,和土匪有了手尾,我实在受不了……”

他说着,泪流满面。

周围的路人听得都蹙眉。

“只能与她娘和离,可是孩子是我的,总不能让她跟着她那个不干不净的……哎,为了孩子好,今天我也得带她回家去。”

路人们听他这么说,登时都不愿意再多管闲事,这亲爹要带走亲女儿,任谁也管不着。

方若华顿住脚步,夜姑让小姑娘死死抱住大腿,一时也为难。

那男人却是一本正经地伸手拽住小姑娘的胳膊,并不与方若华纠缠,只盯着孩子:“且随爹回家。”

方若华也分辨不清这里面孰是孰非,但小女孩的恐惧是真的。

就算眼前这个确实是孩子的父亲,她也必须先想个办法把孩子留住,弄清楚一切因果再行处置。

留下孩子,对任何人都没有损失,但要让孩子同这人走,万一出点问题,就无法挽回。

前一段时间,她遇见过再也无法挽回的事,如今做任何决定,都无比小心。

那男人却趁着夜姑迟疑,一把将孩子拖到自己身边,牢牢挟制住:“你姓曲,是我曲家的女儿,你娘不要脸,你别你娘学,要不然我只好把你送去给你大伯处置,把你浸了猪笼,洗刷我们曲家身上的污名……”

当着孩子的面指责母亲,这话实在难听。

夜姑登时气得怒形于色,冷笑连连,回头看了眼自家六奶奶,正想先不管不顾,强行把孩子掠走再说,就听不远处一个很熟悉的声音想起来:“曲秀才,您这话就说得亏心了不是?”

“什么叫孩子姓曲?”

“当初你来咱们南安城,饿得只剩下了一把骨头架子,那话怎么说,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身边带着六十岁的老娘,跪在南河边上卖身。”

“蔡娘子看你能写字,就雇了你到她那小酒馆给她当账房,你自己要签卖身契,人家觉得影响你的前程,都没肯让你签,对你算是仁至义尽了吧?”

“你进了蔡家的酒馆,人家也没苛待你,还帮你养着你那老娘,后来你见了蔡娘子的女儿小依,下了死力气讨好她,还说什么只要小依嫁你,从此以后再无二色。”

“蔡娘子琢磨着你读过几天书,长得也不差,把女儿嫁出去,反不如招赘个女婿好,于是就招了你为婿,小贝生下来也是姓蔡,你哪来的底气说她姓曲?”

矮矮胖胖的麻子脸,一扬眉,向来和气的脸上带出一股子狠厉。

“和离?你被休了是真,怎么还有脸来讨要孩子?”

曲秀才身体一僵,又惊又怒,显然当初的经历,在他心上也是一道消不去的疤。

只是转头看到那张脸,却吓得退了两步,惊呼:“是你?你又想做什么?”

金二麻子慢吞吞走过去,一只手揽住曲秀才的肩膀,迫他松开手,压低声音轻笑:“我这人最喜欢看热闹,也喜欢凑热闹,听说曲秀才最近要讨老婆?什么时候成亲来着?下个月是吧,到时候我去喝喜酒如何?”

曲秀才嘴唇抖了抖,猛地甩开金二麻子的胳膊,像有什么臭虫在后头追似的,拔腿就跑。

跑了好一段出去,又不甘心地回头吼那孩子:“有本事你就留在蔡家,沾上一身腥臭,将来找不到婆家,我看你怎么有脸活?”

金二麻子冷笑。

曲秀才显然挺怕这浑人,骂了两句得不到女儿的反应,跳上船被狗追似的逃了。

那小丫头偷偷看了金二麻子一眼,一缩脑袋,转身一溜烟似的,钻入人群消失不见。

金二麻子讪讪一笑,并不生气,耸了耸肩打了呵欠,一抬眼看见夜姑,登时喜形于色,笑眯眯凑到她身边,舔着脸献殷勤:“夜姑来了,昨天我刚弄到一批橘子,你最喜欢吃的那种。”

夜姑翻了个白眼:“你到是会做生意。”

这混球以自己爱吃为借口,卖了大批量的水果,鸡鸭兔子,米面粮油到船岛上。

价格不算太高,但是量大,他绝对稳赚不赔。

而且,这家伙借着来岛上卖东西的机会,莫名其妙就和船岛上的各个管事熟悉起来,关系越发亲近,有时候管事们甚至不把他当外人。

他还在自家六奶奶手里订了两艘大船,准备把生意拓展到海外去。

夜姑实在是不觉得金二麻子靠谱,但是自家六奶奶缺人缺的厉害,矬子里面拔将军,这家伙也算是可以将就着使唤。

看到夜姑,金二麻子眼里心里就只剩下她,殷勤地护送方若华和夜姑上车去船厂先看看,想起刚才的事,顺口还稍微解释了几句。

“那小丫头叫蔡小贝,是蔡姥姥的外孙女,蔡姥姥以前是开酒馆的,烧得一手好菜,如今在咱们船厂当厨娘。”

“到现在已经做了两个多月,曲秀才以前是她女婿,如今蔡家早把人踹了,不必把那穷酸秀才当回事。”

金二麻子没提蔡家的女儿女婿为什么和离,话题一转,又说了些生意经。

连夜姑都没对他一口一个‘我们船厂’,表示异议。

这家伙天生有和人打成一片的本事,不服气不行。

……

船厂建在船岛东侧的一座小山山脚下。

三条河流汇入,与海毗邻。

风景也秀丽。

方若华就让人在山脚下建了一排竹屋,都是就近砍竹子造的,用来做教室,每日让船厂上下所有人,连同他们的儿女,一起到这里读书两个时辰。

竹屋建得比较潦草,可眼下正创业中,一切从简,也足够用了。

方若华闲来无事,自己当先生上了三天的课。

学生里刺头到是不多,就连给他们上课的先生里面,出现女先生,竟也没多少人抗议,一开始可能还嘀咕几句,后来就老实了。

不过方若华也不觉得奇怪。

这些学生七八岁到五十多岁的都有,大部分是灾民,有一点手艺,又想讨口饭吃,所以上了船岛。

如今没过多长时间,灾民与王家留下的匠人,看起来泾渭分明。

王家的匠人瞧着也并不是多富裕,但好歹身体略显得健壮,明明穿戴一样,王家人昂首挺胸的,就是有一股子傲气。

那些灾民出身的,则个个面黄肌瘦,还有一个十来岁的男孩儿,脖子粗肚子大,显然是病得不轻。

他们连活命都艰难,主人家让做什么就做什么,哪里还会挑剔。

船厂里的工人,自觉自发地分出等级,方若华却并不没有使出强硬的手段干涉,甚至连夜姑她们也没察觉出哪里不妥。

不过,很快就用不着他们自己来分三六九等。

方若华一开始的计划里,就打算在工厂中引入等级这一概念。

一年两次考技术,从一级工,分到九级工,只有五级以上才能称大师傅,当然,月钱和福利待遇也是大大不同。

等着分级一确立,王家人就是一开始占优势,可别人有了上升余地,船厂的情况也就不至于失衡。

至于现在,工人人数还太少,而且大部分人都大字不识几个。

方若华想让他们帮忙造什么产品,光是解释图纸,让他们能懂怎么照葫芦画瓢,都得花个十天半月,那种苦,没经历过的完全不能理解。

水友们见天叫嚣发展好慢,进展太慢了,要求快进,最好明天就实现四个现代化。

方若华:“……呵呵。”

还是慢慢磨吧,先扫盲再说。

细细的雨丝淅淅沥沥地落。

刚上完一节课,学生们带着斗笠,背着背篓,冒着雨在外面捡野菜。

方若华把胳膊撑在窗沿上眺望,就见别管老幼,这些学生干活都麻利的很。

蔡小贝前几天也被她姥姥塞来读书,这会儿双膝着地,跪在地上,两只手齐出,一眨眼的工夫就摘了一大篓子。

估计再过两天,这一片山头上的野菜也要被采得精光。

方若华很随意地看这帮学生,学生们却也在偷偷看她,蔡小贝捡满了自己的篓子,悄悄拿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窗边的先生。

一边看,她一边偷偷地挺直了背脊,把下巴抬得高了些,不多时又有点不好意思,脸上一红。

真希望有一天,她也能像先生这样,虽然她也说不出先生和别人有什么不同。

第六百七十八章 收买人心

在蔡小贝心里,如今的生活可真是美好。

她是女孩子,所以她以前不能像隔壁邻居家的狗子哥一样去读书。

她妹妹是女孩子,所以奶奶要卖了妹妹换一袋口粮,却没想过卖阿宝。

因为她们是女孩子,所以好饭菜要留给阿宝吃,她们只能喝点汤,有肉也是阿宝的,有蛋也是阿宝的,新衣服都是阿宝的,她妹妹连一件衣服也没有,只能躲在屋子里不能出门。

但现在她也能读书了,她会读得比阿宝更好,好很多倍,将来赚大钱,给妹妹治病,给妹妹吃好的,还要保护娘和姥姥。

至于怎么才能赚大钱,蔡小贝觉得,应该就是像先生这样。

船岛上的男人们,不把别的女人看在眼里,可是在先生面前,他们都低着头,虽然先生从来没有发过怒,脾气特别好,总是笑,可是那些男人就是怕先生。

听说厨房的李大厨不肯送妞妞过来上课,谁劝也不听,劝的狠了,他还骂人,骂别人不要脸,要害他的妞妞,说什么妞妞名声坏了,以后嫁不了好人家,都是他们这帮喜欢看热闹的混蛋的罪过。

但是那天先生一来,李大厨就不吱声了,妞妞说想去读书,李大厨也答应。

蔡小贝一再忍不住去看方若华,喃喃自语。

旁边几个老人家听见小丫头的嘀咕,登时好笑,对视一眼,也就由着这小丫头片子在脑子里把六奶奶神化。

其实就是他们,也没觉得把女人也叫过来读书能用多少好处。

他们男人也就罢了,虽然像他们这些人,读书也考不了科举,当不了官,但是识字就很好。

当个睁眼瞎,连个契书都看不明白,被人卖了还给人数钱。

而且学里教的东西也很有用。

学了这几个月,他们上街买东西,都变得方便得很,以前买个一斤的粮食都得分好几次,要不然他们根本数不清数,算不准钱。

识字多些,将来替人写个信,读个信,也能赚几文钱贴补家用。

至于女人们,虽然穷苦人家不讲究,但挤在男人堆里学字,到底不雅,以前他们谁也没想让家里的女儿孙女来学里混。

但这会儿六奶奶亲自来了,身边使唤的丫头都是识文断字。

瞧瞧那些大丫头身上穿的料子,脚上的鞋子,头上的首饰,连手腕上的大银镯子都显眼的厉害。

明显六奶奶对下人好,厚道,用人也爱用识文断字的。

他们这些人,算起来可以说是六奶奶的家奴,将来子女的前程,都要看讨不讨六奶奶喜欢,现在亲眼见到六奶奶喜欢什么样的,甚至那位主儿,还亲自到学里上课,但凡疼爱女儿,怎么会不让女儿来?

不趁着现在让孩子在主人面前露露脸,将来六奶奶要用人,怎么会想起他们家的娃?

哪怕自家的是个丫头片子,自家也一样心疼,要是有好前程,谁会傻到不给孩子争取?

蔡婆子那么拧巴的老女人,别人说几句闲言碎语就要拿菜刀跟人拼命,还不是不管不顾,硬把外孙女塞了来读书?

这世间的人,谁又是傻子?

何况自从六奶奶一到,学里竟还给发起伙食,而且比那什么厂子里的伙食还好。

不光有干的窝窝,还都是精细粮食掺和着粗粮和野菜,吃起来一点都不拉嗓子。

还有鱼汤喝。

他们寻常也不怎么缺鱼虾吃,至少偶尔能吃得到,可谁舍得搁大料?

那些臭鱼烂虾吃起来都反胃,人家这鱼汤,却做得极好,一看就是贵人们吃的,香浓可口,就着汤吃再粗的干粮也没人嫌弃。

方若华教书的第五天。

教室就坐满了,好些半大的女娃娃也都被塞了进来,像这些半大的孩子,在家能当个大人使唤,带小的,洗衣做饭,每日都有事做,寻常都不愿意让她们来读书。

方若华侧面问了问,竟有人说是看学里伙食好,所以让孩子来蹭饭。

这话听得水友们都以头抢地,直呼不可思议。

事实上,方若华给厂子里,还有学里的伙食,让水友们看了一眼,就直呼三妹是黑心商人。

“别人家收买人心,都是白面馒头可着劲的造,想吃多少吃多少,保证能吃饱。”

“我们三妹弄些麸皮,野菜,肉眼看不见的细粮混一混,缺油少盐,一人一顿还只分一个。”

“有小孩子在,至少保证个蛋啊,奶啊一类的,才不算是虐待儿童吧。”

“我觉得三妹这种规定每人分一个的行为很人性化,瞧瞧那都是什么粮食,演员们可是真吃的,这是直播,做不了假。”

“也是,那种东西吃一个勉强能塞进去,要是多吃几个,那还不得难受死。”

“吃着这种粮食,他们还得演出感激涕零来,不容易,真不容易!”

“换我,非扎导演小人不可。”

“演员好辛苦。”

“打赏,给演员买防晒霜。”

方若华:“……”

好吧,包括她自己在内,南安城老百姓的皮肤都不算白皙,偏黑偏红。

整日吹海风,哪怕没有什么太阳晒,也免不了是这种带着点土气的肤色。

又是真瘦,那种瘦骨嶙峋的瘦。

水友们收看了这么长时间的直播,也算见怪不怪,日常吹一吹特效化妆厉害,再吹一吹演员敬业,吐槽主播几句,要哪天没这些吐槽,方若华还不习惯。

只是伙食这个问题,真不是她不想拿好吃好喝地来收买人心。

她要是真能精细粮食管够,日日有肉,保证眼下这些工人能把她当神仙给供起来,舍生忘死地为她卖命。

问题是这不现实,外面正闹粮荒呢,老百姓们都易子而食,连野菜根都吃不上了,她总不能到宇宙商城里大批量地采购粮食吧?

说粮食便宜,那是和别的商品比。

她靠宇宙商城吃饭,养活自己一辈子没问题,养活十个人八个人,勉强也行,但养活一百人,一千人,甚至更多,那还是别想。

如今她钱本来就不够用,偌大的船厂要加快速度建成,必须依靠宇宙商城,先把基础打好,就是抠干净她的家底,这件事也不能省。

在别的方面,还是能省就省些好了。

粮食虽然紧缺,到底是眼下小时空就能弄得到的东西,但是商城里的机器,却不能凭空得来。

第六百七十九章 喜事

课间不过休息两刻钟,学生们也能摘上不少野菜,还有的去捡些柴火,聊胜于无而已。到上课的时候把背篓搁在墙角,密密麻麻地排上一圈。

方若华和学里的先生从不多管。

如今山林都不属于老百姓所有,寻常并不能随意去山里砍柴混饭吃。

那些无主的深山,又是豺狼虎豹成群,正经的猎户进去一次也不易,不是万不得已,谁乐意去拼命?

现在方若华得了这点山头,老百姓们乐意去捡个柴火,摘点野菜,只要不雁过拔毛,祸害得太厉害,守些规矩,就由着他们去。

乱世虽说该用重点,可立规矩归立规矩,上位者却不能少了那一片仁心。

课间休息一结束,方若华又教了差不多五十多个字,就打发大部分学生去工厂上工。

然后教书的先生们,还有一小部分学生却不走,自动自发地围坐在一处,开始学习《说船》的第一册。

这本《说船》是方若华自己根据水友们搜集到的资料整理编写出来,要是真把这些资料研究透了,还真能打造出当前来说比较先进的战舰生产线。

像这种资料,其实就是随意让别人看,似乎也没什么用处。

想要大规模建造舰船,需要的是一个完整的工业体系,不是随便什么人,读上一两本书就能做到。

但像夜姑这样,一心一意投靠了方若华,把方若华当自己的主君,指望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人们,却把资料看得死紧。

他们自动自发学会了保密,不是真正的自己人,绝不肯泄露半个字。

方若华想了想,确实不应该让所有人都看这种层次的资料,干脆就正正经经地弄出保密条令,所有人签署保密协议,只能按照等级,知道自己该知道的东西。

古话有云,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机事不密则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

从各个方面学会保密,还是挺重要。

在培训手下阶段,最好就开始严格要求,做不到的早点淘汰掉,也是避免损失的好办法。

夜姑领着人,虔诚地翻开书本又学了一个多时辰,学懂学不懂的,哪怕先死记硬背,背下来再说。

像她这样习惯上在水面上讨生活,一辈子活在船上的姑娘,但凡涉及到船,总是兴致高昂,不肯放过半点机会。

天色渐渐昏暗下来,窗外传来一阵叮铃铃的响声。

方若华举目望去,就看到一辆驴车由远而近。

夜姑抬头活动了下僵硬的肩膀,笑道:“到饭点了,今天吃什么?”

来送饭的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妇人,一身旧衣,满头斑白,但是精神抖擞,手脚干干净净,说话也利索,见方若华也和夜姑她们一起吃她做得饭,到有些手足无措,却并不慌乱。

“六奶奶放心,咱做饭干净得很,水都是用的清水溪的水,甜的很,也照着吩咐戴了手套口罩,您瞧瞧,都是干饭,实惠着呢。”

老妇人好话跟车轱辘似的倾泻而出,“厂子那帮子后生,遇见六奶奶可是有了大福气,您就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我们家给您供一辈子长生牌位……”

方若华失笑。

如此直白的夸赞,她到是很少能亲耳听到,还挺有趣。

见她擅长聊天,干脆趁着吃饭的工夫,与这老妇人聊了一会儿。

这老妇人就是蔡小贝的姥姥,仔细一看,蔡小贝的一双眼睛,还真有一点像她。

虽然家中女儿似乎刚刚和离,但是老妇人的脸上却没显出什么,等夜姑她们吃完饭,老妇人收拾好东西,还给夜姑她们塞了一大把她亲手腌制的蜜枣,说是女儿要成亲了,让夜姑几个也沾沾喜气。

蔡姥姥的女儿要嫁的也是船岛上的人,如今是厂子里很有名气的大师傅,叫范响,右腿有一点跛,但只有走快了才看得出,沉默寡言,不大爱说话。

听说还是金二麻子给说的媒。

夜姑知道之后不禁愣了下:“范响?他竟然也要成亲了。”

方若华也知道这个人,船岛上手艺好的大师傅里面,除了王家的,如今排在第一位的就是他。

厂子里的大师傅要成亲。

蔡姥姥为人也很不错,方若华一琢磨,干脆就趁机给发福利,也算是新规矩。

船岛上的工人若是成亲,娶的也是船岛上的自己人,女工也好,其他工作人员,甚至是丫鬟也罢,都给分一套岛上的家庭宿舍。

范响和蔡家结亲,两家能分一套房子,因为范响是大师傅,级别够了,可以在别墅区选择,最后范响挑了一个独门独户的二层小别墅。

蔡姥姥显然很喜欢,特别高兴,本来很低调的成亲,也显得热闹了好些。

蔡小贝的母亲成亲的那日,在岛上摆起流水席,蔡姥姥有一手好厨艺,烧的饭菜香气四溢,整个岛上的人都很给面子,一口气来了七八十口。

正好方若华和夜姑她们都在岛上,便也去吃一杯喜酒,凑凑热闹。

不过,方若华她们只是送上一份贺礼,略坐了坐就打算走人。

刚准备和主人家说一声,告辞而去,就见南面来了一大一小两个男人,蔡姥姥脸色陡然大变。

方若华抬头看了一眼,便忍不住蹙眉,大的那个,正是那日要带蔡小贝走的曲秀才。

曲秀才手里还牵着个男孩,男孩和蔡小贝差不多年纪,长得唇红齿白,清秀可爱,至少比蔡小贝的气色要好上不少。

蔡姥姥一看到他们,脸色就变了变,但今天是女儿成亲的日子,显然不合适起冲突,所以并没有阻拦这些人入席。

曲秀才叹了口气,伸手递过一份贺礼,拿红色的纸包了,应该是点心,四下看了看蹙眉道:“蔡婶子,七叔和九叔他们怎么没来?”

蔡姥姥阴沉着脸没有吭声。

曲秀才就轻轻拍了自己的腿一下,仿佛说错了话,小声道:“也是,淑媛做得那些事,蔡家的名声都毁了,七叔也有女儿,想也不肯再与……咳咳,好了,不说这些。”

他叹了口气,“既然淑媛守不住,要再嫁,那没道理让小贝和小英留在你们蔡家,为了她们好,把孩子给我,让我带她们走。”

第六百八十章 偏不

蔡姥姥眉毛一竖,冷声道:“曲行,别忘了你当初是入赘给我们蔡家的,街坊邻居皆可作证,小贝和小英都是我们蔡家的,和你没关系。”

她终究顾忌今日的喜宴,深吸了口气,平复下心情。

“今日我蔡家大喜,你来吃席,尽管吃,吃完了赶紧走人。”

曲秀才神色间露出点不悦,又仿佛一言难尽:“又是这等话,当初入赘,本是万不得已。”

蔡姥姥一看他这表情就来气。

就好像当初他入赘,是谁逼迫似的。

可事实上她的女儿又乖巧又漂亮,当年家底也算有一点,那些富贵人家他们高攀不上,要想嫁个地主,一辈子衣食无忧,绝对没多少问题。

只是她男人去得早,就只留下一个女儿,不免舍不得,姓曲的装乖巧,装老师,装深情,她见他家贫,却读过书,这才动了招赘的心思。

但也仔细问过他,若是他不乐意,他们蔡家绝不强求。

姓曲的当时可没有不乐意,还说什么,终生不纳二色,独爱淑媛一人。

蔡姥姥因为他是外乡人,不知根知底,还有所犹豫,但看他对母亲孝顺,是个孝子,孝子的人品通常都不会坏,于是便松口答应。

此时此刻,一想起这些,蔡姥姥便心中痛恨自己,她千挑万选的,怎么就给女儿选了这么个混账。

到了如今的地步,多说无益,姓曲的惯会做表面功夫,蔡姥姥也有点担心她们母女祖孙,刚刚开始的新生活受到影响。

心中忐忑之余,一边叮咛同在厨房帮厨的那几个妇人,帮她看好了小贝,一边只当没看见曲秀才让人牙疼的表情,压低声音,再一次强调:“吃了酒席你就走吧,小贝是蔡家的孩子,你要是还要脸,别打她的主意。”

曲行沉默片刻,面上露出一点扭曲,深吸了口气,忽然扬声道:“蔡婶子,在下就不拐弯抹角了,淑媛做下那等丑事,害得我和孩子们从此声名扫地,小贝和小英要是再留在你们家,那才是毁了,你如果是真心为她们好,就让她们跟我回去。”

“她们以后和淑媛断了亲,再过几年,别人忘了这些事,也许还能有个好归宿,再不济,对小宝的影响能小些,不影响他的前程。”

曲行昂首挺胸,一脸正气。

蔡姥姥气得浑身发抖,脸色发青,那件事每每被提起,都会摧毁蔡家一次。

她只觉得一颗心被挖出来反反复复凌迟,又担心女儿听到,头昏眼花,一手扶住桌面,恨不得拿起菜刀来砍死这个混蛋。

但是她不能,她不能和这家伙同归于尽,她还有女儿,还有孙女。

“……你可以写下断亲书,从此小贝和小英和你,还有你儿子没有任何关系,淑媛怎么样,我们蔡家将来如何,不劳你费心。”

曲行登时站起身,胸口起伏不定,沉声道:“不行。”

一旦写了断亲书,要通知衙门的,前因后果都要写清楚,必须合理合法,那岂不是把他的颜面都丢尽了。

不要亲女儿,和与妻子和离,那可不是同一件事。

大周朝休妻的,和妻子和离的并不罕见,好些富贵人家,因为些许小事休妻,也没人指摘,但是断亲却不能轻易提,抛弃女儿,可不只是被人扣一顶不慈的帽子那么简单。

他未来要继续读书,还要参加科举,要为官做宰,改换曲家门楣。

他爹在世时没有办到,他大哥也办不到的事情,他都要办到。

他要向所有人证明,他曲行就是比曲家所有人都强。

曲行默默地抓紧小宝的胳膊,沉声道:“今天我要带小贝和小英走,蔡婶子你不要阻拦了。”

“我并不想把话说得太难听,但是你今天要不答应,我就只能和范家交涉。”

“范响自己只是个工匠,但是据我所知,范家也是南安大族,家里未出嫁的女儿有的是,他们不会接受淑媛进范家的大门。”

蔡姥姥整个人都愣住,脸色发青,整个身体都颤了颤,眼前隐隐发黑。

曲行说话的声音并没有刻意压低,甚至因为激动,还大了很多。

左右来喝喜酒的客人都能听见,登时有些惊讶,议论声四起。

曲行吐出口气:“你如果一定不要两个女儿跟我走,那就让淑媛出家去,她如今这副样子,到了今天这地步,只有终生常伴青灯古佛,才能洗去罪孽。”

周围一静。

蔡姥姥一时有些不敢抬头。

她心里明白,那件事知道的人太多,掩藏不住,今天过后,必然流言四起。

难道南安城真的不能待了?

连这座与世隔绝的岛屿,也不能让他们一家子栖身?她的淑媛可怎么办!

还有范家,范家确实不会接受淑媛。

蔡姥姥深吸了口气,一时间动摇,曲行是个混账,但他要脸要面子,孩子跟着他,也不一定就没有活路。

“曲行,你走吧。”

就在蔡姥姥迟疑不定时,身后忽然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她猛地回头,就见女儿一身大红的嫁衣,出现在新房门口。

“淑媛,你怎么出来了,快回去,这里没有你的事。”

蔡姥姥心里一跳,急声道。

正在前面敬酒的范响,显然也察觉到不对,连忙扔下那边的客人赶过来,一赶到,抬头看到曲行,他登时止步,脸上青筋毕露,却是硬生生忍下怒火,先去看自己的妻子。

蔡淑媛的神色却是平静的很,转头看了看四周,平平淡淡地道:“在场的亲朋好友,或许有人知道,有人不知道。”

“前阵子海盗攻打南安城,我当时和曲行,带着几个孩子,还有我前面那个婆婆,正在宁安寺礼佛,那些强盗闯了进来,放火烧毁庙宇,开始杀人。”

“庙里的善男信女拼命逃跑,但好些人年老体衰的,哪里逃得过那些畜生,曲行顾不得亲娘,顾不上妻子,也顾不上孩子,他自己跑了,一边跑一边跟我说,前面就是断崖,跳下去不会有什么痛苦,会死得很痛快。”

“死得很痛快?”

淑媛眼泪横流,“我偏不!”

第六百八十一章 无罪

“那些畜生手里有刀,个个凶恶嗜血,欺负我一个手无寸铁的弱质女流,我自然反抗不了,但是我不会因为畜生咬我一口,我就去求死,我还有女儿要养,可舍不得把我的孩子交给你这种虚伪的男人。”

淑媛冷笑,“我怕哪一天她们也不幸,遇见人间惨事,你这个当爹的不去保护女儿,反而要做杀死她们的刀。”

曲行一愣,大怒:“你,你个不知廉耻的女人!”

淑媛勾起嘴唇,笑出声,“哈,廉耻?我哪里不知廉耻?我是被一群畜生侮辱了,但是那是我的错吗?他们的心是黑的,欺凌羞辱弱女子,是他们不知廉耻,他们身上从此背负罪恶,我可不会给自己定罪。”

“我蔡淑媛只是普通贫寒百姓家的普通女人,上有老母亲要孝顺,下有女儿要抚育,我可不会因为几个畜生的罪孽,就寻死觅活。”

曲行看着蔡淑媛那张脸,简直不敢置信,“我这辈子就没见过比你更不知羞的女人。”

左右的客人们也是一脸震惊。

蔡淑媛冷笑着站在所有人的视线之内,好像对一切全然不在意。

但是,所有人都渐渐注意到,她的身体在微微地颤抖,没说一句话,身体就抖动一下。

她状似轻描淡写地说出来这番话,也在同时凌迟她的身心。

范响沉默片刻,一伸手,用力抱住蔡淑媛,蔡淑媛本能地身体一僵,猛地想避开,却硬忍住躲开的心思,忍得青筋毕露。

“淑媛,你在我心里,永远都是最好最好的女人。”

范响轻轻开口,嘶哑着嗓子道。

但是蔡淑媛却忽然忍不住了,猛然蹲下身,双手颤抖,使劲搓刚刚被碰过的胳膊。

她用的力气极大,疯了似的用力搓,抓出一道道血痕。

蔡姥姥扑过去抱住女儿,只是紧紧抱着,一点声音也不肯出。

范响的眼泪一下子飙飞,没有继续去碰自己的妻子,只是端起酒杯,饮了一杯酒,猛地跪下,用力磕头,继续道:“皇天后土在上,范响今日娶蔡淑媛为妻,会一生爱她,敬她。”

蔡淑媛终于全身僵直,慢慢停下了动作。

那个噩梦,那天发生的一切,她一生都不会忘记,可是她当时不敢死,她要保护两个女儿,还有年迈的婆婆,她事后也不想死,好不容易被救了,好不容易活下去,凭什么要她去死?

她偏偏要活着,还要好好活着。

她这条残命,也是旁的好姑娘拿自己的命换回来的,她凭什么不好好活着!

蔡淑媛深吸了口气,整理了下自己大红色的嫁衣,一伸手,与范响握在一起,坚硬的脸上破碎的表情都被收拾干净,只剩下平静。

“曲行,你想的话,尽可以去告诉所有人,你抛下妻子、老娘逃跑,妻子遭了海盗祸害,你不去报仇,竟要让妻子去死,妻子没有死,就得被送到尼姑庵里待一辈子,这些话你尽管去说,我不觉得自己丢人。”

曲行一愣,一时竟无言以对。

蔡淑媛回头看范响:“他说得每一句话都没有错,想必你也是知道我遭遇的那些事,你和我成亲,范家不会答应,我们将众叛亲离,你害怕吗?”

不等范响说话,她又一扬眉,笑了笑,“我不觉得自己有罪,可世人皆道我有罪。”

“我入你的家门,范家的姑娘们就真的会受我的影响,被坏了名声。”

蔡淑媛面上的神色很是冷淡,也绝望,“眼下这世道,她们的名声坏了,简直是要了她们的命,我是个自私的人,现在只想着我自己,想着我娘和两个女儿,为了我自己,我拉你下水毫不犹豫。”

“但是你还可以选择,今天你说句话,咱们的事就当没发生过,我和我娘带着孩子马上走。”

蔡淑媛的声音很平静。

范响脸上狰狞的表情也渐渐平复,沉默半晌:“我发过誓,从今往后,不让你受一点委屈。”

他顿了顿,忽然伸出手去,抚摸蔡淑媛僵直的背脊:“……六年前我就不再是范家人,将来死了,我也不入范家的祖坟,不过是孤家寡人一个,你入的只是我家的门,和范家没有关系。”

这话说得实在不算硬气,蔡淑媛却笑了,轻声道:“那好,我们一起去找个,能让我们一家子活下去,活得好的地方。”

“咳咳。”

方若华从头听到结尾,和水友们一起看了一个全场,心中忽然有些惆怅。

水友:“三妹,这时候似乎该你出场一下。”

方若华觉得也是。

她沉吟片刻,慢吞吞走上前。

周围的客人议论声登时停下。

蔡姥姥心中忐忑,眼圈微微发红,闭上眼低声道:“我们……”

方若华先冲范响笑道:“恭喜。”

说着看了看新房的方向:“房子住得习不习惯?家具用着要是有哪里不合适,就提提意见,这也是为了大家好,以后你厂子里的同事们结婚,都会有这些东西,如果现在用着不好,咱们就继续改进。”

范响一下子愣住。

蔡姥姥猛地抽噎了下。

她还以为,她们再也无法在这个地方待下去。

任何一个当权者也不会希望自己的领地上有不稳定的因素存在。

蔡淑媛的事传扬开来,会招来无数异样的眼光,也许会有不少的麻烦。

蔡姥姥眼泪落下:“我们母女,并不想给六奶奶添麻烦。”

方若华摇了摇头,伸手拉了蔡淑媛的手:“你说你想有一个能好好活着的地方,那么,我想我的船岛,也是一个所有如你这般平凡的女人,都能幸福快乐生活的所在。”

“我觉得,我该有自信,我说它是,它就必须是,绝对是,所以不用担心,你唯一要做的,就是坚持你现在的信念和想法,无论遇到什么,都不去动摇。”

蔡淑媛沉默。

水友们一时也不再刷屏,整个环境都变得静谧无声。

方若华叹气:“我知道一切都很难。”她转头看周围的人,男人,女人,老人和孩子,这些坐在蔡家的喜宴上,满面震惊,已经多多少少开始流露出异样的客人们

“我知道很难,但是你们心里其实也一定清楚,有罪的不是蔡淑媛,她没有罪。”

第六百八十二章 不恨

方若华的声音并没有特别高,只是平平淡淡。

周围客人里面,有些已经开始拿各种奇异的目光盯着蔡淑媛看的人,却登时吓了一跳,像被烫到一般,急促地收回目光。

好多人躲躲闪闪地不敢去看方若华,也不敢看蔡淑媛。

水友们叹气:“三妹,这位新娘子一家,以后也许会很艰难。”

不要说那样的时代,就是当今社会,女人遭遇过可怕的事情之后,都会有一种自己身上从此背负罪孽的感觉,人们的闲言碎语能逼死人。

周围的老百姓或许不会当着面说什么,但是必然会远离蔡淑媛。

从此以后,蔡淑媛会成为一个另类。

方若华心下叹息,站起身,转头四顾,只道:“以前更早的数据我不知道,但是最近南安城发生了海盗入侵事件,我参与赔偿的后续活动,做过一个统计。”

“海盗入侵,南安城死亡二百一十七人,六百四十人受伤,一百六十户房舍和商铺被焚烧砸毁。”

她沉默了片刻,“四十余女人被掳走,被找回来的只有十七个,其中十一个人在半个月内自杀,剩下的六个销声匿迹,离开了南安城。”

周围一片安静。

南安城遭遇盗匪,多么寻常,多么普通,简直就是他们的日常而已。

他们的周围,总是在发生不好的事情。

事实上不只是盗匪,会有无数天灾人祸降临到他们的头上,让他们没有一时半刻的安宁。

他们甚至不敢去多想,只是活着一日,便算一日,不想明天如何。

方若华轻声道:“这不是全部的数据,里面必然有更多是没有统计到的。”

“我想说,遭遇不测,不是受害者的罪过,如果大家因为受害者的不幸,而从此不再把她们当正常人看待,那么说不定有一天……”

方若华的声音沉下来,“当我们成为受害者的时候,我们所遭遇的也是二次伤害,我们也可能被剥夺生存的希望,连在烂泥里苟活的能力也消失掉。”

好几个客人激灵一下,打了个冷颤。

眼下这样的世道,任何人看到人间惨剧,都可能联想到自己的身上。

便是安安分分的老百姓,也随时随地会遭遇不测。

船岛上的人,大部分都是颠沛流离之后,好不容易才来到南安城,好不容易才能活下来,一路走过,见过不知多少恐怖。

“呜。”

有人想起他们自己的亲朋好友遭受的苦难,终于忍不住压抑地哭出声。

方若华叹气,声音转高,“我会召集乡勇,训练士兵,保护船岛上的每一个人。”

“我会竭尽全力,让船岛不遭遇任何可怕的东西。”

“我希望船岛能成为一个和平的,让所有人都能幸福活下去的地方。”

方若华伸出手,用力重重拍在眼前的桌子上,厚重的石桌一角瞬间落地。

“我有保护大家的能力。”

其实关于许家六奶奶的传说,船岛上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夜姑她们在宣传上不遗余力。

所以此时此刻,所有客人都相信方若华的力量,即便她是个女人,还只有一个人,可在当下如此绝望的环境中,人们总是向往英雄出现的。

方若华看了看蔡淑媛,声音不轻不重,却每一个字都传入所有人的耳朵里。

“我保护你们,你们自己也必须保护自己,鼓起勇气,告诉那些强盗,那些土匪,那些恶人,他们伤害不了你们,你们不怕他们,更不会自己去伤害自己。”

“现在,我说,蔡淑媛是个勇敢的女人,她不光没有罪孽,她还很伟大,她保护了她的孩子,她从坏人手中保全了自己的生命,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众人也不知为何,胸中忽然涌起一丝热流。

夜姑嘶哑着嗓子,也应了一声:“是,我们都会成为勇敢的人,无论男人,女人,老人还是孩子。”

“说的好!”

金二麻子扯起嗓子大喊了一声。

在场的人不知不觉都被蛊惑了一般,轻声应和,人人点头。

蔡淑媛努力把她心底的羞耻和痛苦按下去,紧紧地握着范响的手臂。

方若华一笑:“婚礼继续。”

一时间唢呐声响起,酒宴又热闹起来。

有几个客人分外沉默,他们忽然想起自己的亲人。

那一年,村子里也是进了土匪。

他们的姐妹,他们的母亲,也同样遭遇过不测。

但是他们的亲人却没有勇气,所以没有活下去。

这一刻,他们忍不住想,当时,其实她们有可能活着的。只要作为亲人的自己再稍微勇敢一点,告诉他们可怜的亲人,你们没有错,有罪的是恶魔一般的土匪,我们会报仇,会让那些恶人血债血偿,你们不要怕……

水友们:“忽然觉得三妹越来越帅。”

好几个水友笑眯眯开始刷屏,刷打赏,各种表白,一时间方若华的小金库居然多了不少。

“打赏一千,三妹,快点把船岛建起来。”——苏哲是个笨蛋。

“打赏一万,三妹,给这位淑媛姑娘添妆,替我告诉她,别怕,未来还长得很。”——阿猫不是阿毛。

方若华扫了眼几个飘红的打赏标题,微微一笑。

曲行从方若华说话开始,就一直沉默,所有的客人都很默契,并不与他交谈。

两个女儿根本就不肯靠近他一步。

眼看着喜宴热热闹闹,曲行终于还是静悄悄地转头离开。

临走之前,不自觉又回头看了一眼,视线在自己的女儿身上绕了一圈。

这些人都是傻子吧?

难道都听不懂话?

他有什么错?蔡淑媛身上发生了那般丑事,难道还想他安安生生地和她过日子?

不把女儿接走,女儿有那么一个娘,将来可怎么办?连卖都卖不上好价钱。

姓蔡的老太婆如今扣着两个孩子,但早晚有一天,她会想明白,会主动把孩子给他送回来。

曲行冷笑。

没有人注意到这个人退场,范响和蔡淑媛都决定,从此以后,他们的生命中再也不会有曲行存在。

蔡淑媛甚至不肯去恨他,恨是一种强大的力量,曲行那种男人,不配她来恨。

第六百八十三章 欣欣

一场喜宴热热闹闹地结束。

从主人到客人,所有人的心情都很不平静。

婚后,范响和蔡淑媛把蔡姥姥和两个孩子接到一起生活,大体来说,一家子过得还算安宁。

到不是说没有闲言碎语,可事实上,在发生那一切之后,蔡淑媛能认认真真地活到今天,精神正常,甚至愿意重新嫁人,那么些许闲言,又怎么可能伤害得了她?

也许现在,蔡淑媛还没有办法做到把噩梦变成一抹尘埃,随手抹去,但是至少表面上,她一直站着,绝不会让自己倒下。

雨季渐渐过去。

船厂终于恢复正常的秩序。

方若华在夏日来临之前,举行了一次工人等级评定大会。

整个工厂的工人都按照技术水平,分出了三六九等。

九级的大师傅目前没有。

有一个八级工,四个七级工,九个六级工,剩下的大部分都是四级以下了。

顶尖的工人里,除了范响评为七级,其他人都是王家的匠人。

但其实如今这种划分方法还是太松了些,八级工按理说并不够格,只是目前厂子里人少,方若华想竖立一个典型,所以才故意放松了下标准。

以后每半年重新评级,考核会越来越复杂,也越来越难。

评定等级完毕,一开始工人们的表现还不太明显,但是一个月之后,大家伙干活的积极性就猛然大增,不只是工作积极,学习也很积极。

每天晚上夜校下了课,一群学生鲜少有回家的,都安安静静地坐在教室里继续读书。

教室里只要有人,就点着蜡烛,以前也时常都有人在,但是那时候工人们多是做自己的事。

有些小妇人,老太太,甚至还身后背着孩子,坐在教室里缝缝补补,就为借一点灯光。

但是最近,所有人都拼了命吸收知识,读书学习。

反正方若华每天看了工人们的亢奋度,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天天给他们炖大肥肉当奖励来着。

夜姑她们几个到是觉得这事再正常不过。

“等级每升一级,月俸翻一倍,这也就罢了,五级以上的工人能吃小食堂,每天都有肉吃,七级以上更是一天三顿白面,保证能吃饱,分房子,给家属安排工作,再加上杂七杂八的各种福利。”

夜姑轻轻一笑,神色向往,“不要说这些工人,我也羡慕。”

方若华莞尔。

夜姑她们是重点培养的亲信,福利只有更好,羡慕什么的,也就说说而已。

方若华对夜姑她们的期待更高,将来这都是要独当一面的人才。

也许其中会有人脱颖而出,成为她的伙伴,搭档,而不只是一般属下那么简单。

这日,阳光明媚,海风略大,方若华自己动手组装一台风力发电机。

组装了将近两个时辰,还只组装了一半,这东西完全是方若华自己手工制作,虽然看起来简单,但也颇耗费工夫。

反正方若华做到一半,就反应过来,她动手再快,只自己来做也太没有效率。

即便只是想要实现建国初期的那种工业化水平,只靠自己的力量也不大可能。

好在,这个时代的人们或许有各种各样的缺点,但是他们为了能安稳生活下去,每个人都特别能吃苦,完美地诠释着什么叫吃苦耐劳。

船岛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大变样。

水泥厂生产出简陋的水泥。

道路被铺平。

新房子建起来,工人们都把家眷迁到岛上安置。

炼钢厂建成,明明方若华手把手地教导,还是失败了七百多次之后,才成功生产出方若华要的钢铁。

船坞增加了三个,工人们自动自发加班,三班倒地忙碌,一个多月就有一条新船下海。

船岛带着梦幻色彩的模型,终于一步一步地在现实中出现。

路重那些在船岛上有股份的大股东,不过半个月没来,抽出时间过来看看,一上船岛就被这巨大的变化吓得差点没调头就走。

几个家族的老族长甚至审慎地盯着方若华看,觉得她可能会点什么不存于世的法术。

法术她到也不是不会。

但是用起来成本太高。

“科学有时候比术法更玄奇。”

方若华一本正经地忽悠,转头就对自家厂子里的工人们道,“现在这些不算什么,你们努力学习,学得好了,将来房子能高耸入云,车子能无需牲口就能自行,人们能飞上天空,大桥能从咱们的正岛,直接修到副岛上去……”

一帮工人听得一愣一愣的,竟是深信不疑。

这些人私底下没少散播谣言,说方若华乃是天女下凡,否则怎么能造出漂浮在水面上的铁船,以前大部分人都知道这是谣言,现在大家伙却有相信的倾向。

会导致这样的后果,方若华也没想到,以至于后来为了解释自己不是神仙,折腾了很长一段时间,到很久以后,偏远地方一些老人们,还都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方若华是天女下凡尘。

船岛欣欣向荣,发展得越来越快。

方若华如今差不多算是在岛上常驻,办公室和卧室合二为一,她和夜姑她们,一个月到有大半个月是住在岛上的。

这日,天刚一擦黑,夜姑才把钢铁厂那边新得的钢锭样品拿来给方若华看一看,箱子都没放下,外面就有个青衣短打的小厮连滚带爬地冲到门口,才让独秀山庄的锦衣侍卫拦下来。

“六奶奶!”

那小厮嘶哑着嗓子大喊,“咱们的粮船出事了,被人劫了去。”

方若华猛地起身,神色骤变。

夜姑心里也一跳。

两个人同时冒出一个念头——终于还是出了事。

方若华并不天真,她知道海上有海盗出没,也知道随着船岛聚集的财富越来越多,越会遭人觊觎。

出海是一件风险极大的事,不光要和大自然搏斗,还对抗那些穷凶极恶的海盗,但是眼下的情形,方若华不得不冒险。

没有粮食,大家就只能等着饿肚子,船岛上生产出来的一些产品,必须拿出去卖掉,换回救命的粮草。

所以哪怕知道有危险,方若华还是不可能选择坐以待毙,让自家的船出海购粮。

第六百八十四章 不好对付

方若华深吸了口气,轻声道:“以我们船的速度,海盗的船再快也追不上,他们是怎么劫的船?”

虽然海面上不平静,但是方若华本来还算有底气,她的粮船都经过改造,在速度方面,绝对是独占鳌头,自家的船要真跑起来,那些海盗的船再好,也根本追不上。

小厮眼泪滚滚而落:“有,有内鬼,咱们的船让人,让人在内部给烧了。当时已经到了崇岛附近,船队马上就能回航,所有人都放松了警惕。没想到对方伪装成了商船,骤然发难……”

“护卫队的两艘船被烧毁,那些海盗不讲规矩,不要买路银子,不接受谈判,上来就杀人,护卫队的三十多个好手拼命反抗,可是对方人太多,还有好几个身手特别好的硬茬子。”

“呜,人全没了,货也没了。”

夜姑登时气得头痛欲裂。

那三十多个护卫,都是好不容易训练出来的好手。

船队出海,方若华专门叮嘱夜姑从她训练的人手中挑选护卫,训练人手本就艰难,损失一个也让人肉痛,一下子死了三十多个。

夜姑一时都不知该怎么和……他们的亲人朋友交代。

目前这些护卫,多是南河上的疍户,死一个当家的男人,可能一家老小都没有着落。

但这还不是结束,小厮哭得不能自已,一边哭一边继续道:“那些海盗截杀了我们的货船,还换上我们护卫的衣服,装作船抛锚,闯入了崇岛的基地,抢走了新入水的三号白鸽,还有,还有好几个教坊司的姑娘!”

夜姑登时呆住。

“崇岛上怎么会出事?家丁护卫都是死的?”

她登时一惊,冷汗淋漓,由不得她不怕,崇岛就在船岛东面四十海里的地处,相距非常近。

因为以前那里曾有一个废弃的船坞,后来他们改建翻新了下,目前作为小型船的试验基地在使用,可以说是船岛东面的门户。

在未来规划中,上面要建造港口,建贸易中心,大开门户,与各国做生意,是何等重要!

“那帮该千刀万剐的海盗!”

方若华凝神捏了捏眉心:“看来,安全宣传还要继续加强,这么简单的计谋……”

再刻薄的话她也说不出。

对于她来说,那些海盗的小计谋肯定是很粗陋,但是崇岛基地里都是些普普通通的工人和老百姓,在此之前一直面朝黄土背朝天,只知道眼下的一亩三分地,连家门口三十里都没出过,哪里又有足够的见识能识破海盗的伪装。

方若华轻轻吐息:“抚恤按规矩来,现在马上派出斥候,我要知道详细情报。”

夜姑嘴唇都咬得鲜血横流,恶狠狠地道:“对,必须血债血偿!”

方若华叹了口气:“内部要彻底清查。”

也是她的疏忽,初期为了积累资本,拉了太多家族入伙,虽然她自己的班底都是她一手建起来,重要的手下都通过摄像头仔细审查过,但是绝对没办法杜绝探子一类的人物。

她的底子薄,船上又需要熟识水性的水手,不自觉就对监管有所放松。

一般的探子存在一时就存在一时,但是像这种杀伤力巨大,竟然勾结海盗打劫的内鬼,万万不可存在。

“本来还想再等一等的。”

她当然明白,想在南安城立足,想发展船岛,必须有稳定安全的环境,早晚必须把海盗涤荡干净,务必保证航路安全。

否则,船岛被海盗们堵住出路,来来往往的货船都要提醒吊胆,连存活都难存活,又怎么发展?

但是她觉得船岛目前实力不足,总想着先闷头发展,增强实力,但是她琢磨得再周全,再把各个家族都拖下水给自己保驾护航,本身实力不够,依旧是别人嘴边的鱼肉。

“既然妥协没有用,那就只好下死力气,给那群土匪长长记性。”

消息调查得不慢,事实上南安城附近,有能力有本事吃掉船岛的运粮船队的海盗,也屈指可数。

事实上,对船岛下手的,正是南安城多年的死敌,龙王岛上的海盗。

消息一传来,整个南安城都被惊动,颇有点风声鹤唳。

龙王岛上那都是插旗造反的悍匪,纵横海上数十年,人人闻风丧胆。

路重一听见消息,就跟火烧屁股似的,蹿到方若华身边,抓住她急声道:“你可别真想不开,和龙王岛硬拼去。”

方若华不置可否。

路重急得满头大汗:“这帮子悍匪个个悍不畏死,不容易对付着呢,就是真要打,除非你一下子把他们都打服打怕了,要不然只要跑掉一部分,那船岛的麻烦就大了。”

“他们都会变成海上的毒虫,隐藏在暗处,四处袭扰,就是打不赢你,也累死你,让你疲于奔命,早晚要崩溃。”

路重叹气,“龙王岛雄踞海上,你真当没人看他们不顺眼,没人不憋屈?当年我爹到南安来经营,他是个混不吝,不把那帮子土匪当回事,有一回船队遇到对方打劫,还反过来教训了对方一回。”

“教训人的时候的确痛快,但是龙王岛那帮畜生跟疯了似的,从此就咬上我们家了,只要是家里的船出海,必然不安生,而且根本躲不开,走到哪倒霉到哪儿,那时候半年就毁了六艘船,没有任何船队敢跟我们家组队,再没有水手敢给我们家开船。”

“我爹一开始气急败坏地发誓要灭掉龙王,后来终于被磨平了脾气,找人帮忙说和,服了软,赔得差点掉裤子,才把这件事给遮掩过去。”

路重平日还是很要名士的派头,偶尔还有些疯,说好听的,应该叫潇洒,难得如此婆妈。

“你不要不信邪,龙王岛不容易对付。”

方若华点点头:“我信。”

能在海域盘踞几十年,不知顶过了多少刀光剑影,怎么可能好对付?

方若华轻声道:“我听说过,老龙王十二岁就当水手卖命,后来入伙当时雄踞南安城的黑衣寨,二十一岁上,建起龙王岛,威名赫赫,无人敢不畏惧。”

至今龙王岛存在已经数十年,数十年来不是没有遇见过危局,但一次又一次从崩溃的边缘重新活了过来,所以它当然不好对付。

第六百八十五章 龙王岛

方若华略微沉吟,并不与路重说自己一定要做什么,只看他是真的一脸焦虑,还是挑了挑眉道:“但是今天的龙王岛,已经不是当年的龙王岛了。”

既然决定在南安城安家落户,方若华自然会按照她以前的习惯行事。

首先要做的第一条就是熟悉环境。

不单单是熟悉南安城的交通,地貌等,还得熟悉各方势力,最要紧的是知道哪些势力会对自己造成威胁。

龙王岛显然是逃不开的,最重要的一节课。

龙王岛和别的土匪窝不同,当然,即便是土匪,通常也要立个规矩什么的,讲一下兄弟义气,可龙王岛不只是义气……在方若华看来,当年的龙王和他的兄弟们,应该是有一点理想主义的雏形了。

在岛上,当权者和普通的弟兄吃一样的饭,穿一样的衣,拥有权力,却绝不能为自己牟利。

抢劫来的金银珠宝,大部分用在岛上那些父老乡亲们的身上。

无论是不是始终能做到这一点,但至少,老龙王当时是这般要求的。

唔,挺讽刺的,他们是真正杀人如麻的土匪,做过无数的恶事。

但是他们对别人恶,对自己人却是再也没有更好。

也正因为如此,龙王岛非常团结,真正的上下一心,龙王手下的忠诚度,在当时的环境里,是所有土匪团伙中最高的。

所以,无数土匪豪强在征伐杀戮中泯灭,龙王岛经历数次毁灭危机屹立不倒。

“如果是面对当年的龙王岛,我相信现在船岛稚嫩的力量,可能很难敌得过。”

但如果是当年的龙王岛,双方也不一定就会有不可调和的矛盾。

“但是现在的龙王岛,已经不是以前那一个了。”

如今他看起来还是煊赫的很,人多势众,武力强横,一站出来群雄俯首,但实际上它已经到了四分五裂崩溃的边缘。

那种腐臭的味道怎么也掩藏不住,它已经虚弱到大部分心明眼亮的人都能看得到的地步。

范响今天请了假,又去后勤那边买了几块好木头,要打一个小床,再打一张桌子。

小贝和小英两姐妹以前爱在一起睡,现在房子大了,却都想要有自己的空间,范响就在她们屋子里装了一个推拉门,把一个大房间,隔成两个小房间。

以后姐妹两个就各自一个房间了。

方若华听了一耳朵,心中到有些宽慰,两个女孩子不在抱在一起取暖,其实是好的现象。

范响,蔡淑媛,小贝,小英……想想这些人遭遇的苦难,龙王岛就非消失不可。

不只是龙王岛,方若华哪怕实力还不足,也要天下海匪,提及船岛就骇然色变,再也不敢胡作非为。

路重心里担忧方若华冲动行事,但事实上,虽说船岛上的工人们义愤填膺,护卫队更是怒气高涨,但一切还算风平浪静。

方若华只是下达了戒严令。

所有货船暂停出海。

船岛除了主岛之外,还有三个有名字的副岛,崇岛,南岛,冷泉岛,以往冷泉和崇岛,偶尔会有过往的商船经过,可以入港休整,但是如今却是封闭港口,不欢迎任何人和商队。

最近一段时间高调十足的船岛,忽然一下子就沉寂了许多。

外头也有人议论,多是说船岛够倒霉的,但都没有太当回事。

这年头,出海被海盗抢劫,再正常不过。

谁家的船队没有被抢劫过?

那些因为冒险出海,血本无归的商人,几乎能把整个南河给填满。

船岛的船队,也不会是个例外。

还有不少人幸灾乐祸,方若华区区一个小豆腐坊养出来的女儿,不过是商户家的庶子媳妇,如今还被休了,凭什么她那么张扬!

你不是厉害?

你不是高手?

现如今船队被抢了,你能怎么样?有本事你杀到龙王岛老窝里去报复回来?

和船岛合作密切的那些大家族也在观望,他们到不是真希望船岛出乱子,毕竟事关自己的利益,最多就是想探一探方若华的底细。

这个女人的来历到没什么不清楚的,可是她会的东西,却让她的背景变得神秘。

前些时候有传言说,她是高人弟子,但是谁也查不出所谓的高人在哪儿?

如果方若华真的有背景,不知道这一次会不会暴露。

外头流言蜚语无数,方若华却安安静静,船岛上所有人,貌似都安安静静的。

……

小儿手臂般粗细的铁柱构成的铁笼子,周围到是很明亮,点了好几盏灯。

七八个女人神色萎靡,满脸惊惶。

明月心里也在发抖,她到是难得像今天这么漂亮。

她的相貌当然不算坏,可是教坊司里顶尖的美人有很多,她年纪不大,也没有最上等的好容貌,而且在那样的地方,太漂亮也未必是好事。

其实想在教坊司中过得安稳,最漂亮的女人不能做,当然,太丑了也不好。

中等的容貌,加上六分的聪慧,再加上十分的乖巧听话,差不多就足够做一个有用的侍女了。

但是这一刻,她用力地擦干净脸颊上的脏污,努力把当年在郡王府学习到的礼仪通通拿出来,武装自己,让自己看起来更精致漂亮,整理了下头上的朱钗,又把苍白的脸揉搓得红了些。

她得感激自己最近被保养得很好,手指上的老茧已经因为特有的油脂消去不少,肌肤也渐渐雪白细腻,这让她看起来非常值钱。

长得好,才能有机会……

那些随她们一块被掳来的,样貌不大好的普通丫鬟,如今根本不知道被弄去了何处,但想必下场不会很好。

六天前,凶神恶煞的海盗冲入崇岛,杀了建平哥哥他们,砸毁了她的房子。

那座房子里有她精心修剪过的兰草,有她最喜欢的屏风,有她想了很久,终于咬牙买下来的琴台,还有她亲手做的第一件属于她自己的罗裙。

那只伤了一条前腿的小灰兔,她那么舍不得,小心翼翼地藏在床底,生怕被人捉去吃了,那一天,她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被强盗一脚踩死。

明月脸上露出平和的,带着一点楚楚可怜的微笑,她以前从来不这么笑,爱这么笑的珍儿被郡王多看了几眼,郡王妃慈眉善目地把她赏赐给了马房的王管事,听说还给了她一副嫁妆。

南安王府被抄之前,珍儿就投井死了……

虽然她的命不好,但是明月知道,有时候她的笑容会变得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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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六章 绝境(两章合一)

金银珠玉堆满屋。

秀色可餐的美人坐在笼子里瑟瑟发抖。

一地的鸡骨头,把好好的雪白的貂皮毯子染出一层油亮的光。

酒坛子碎了一个,酒气扑面而来,整个房间里充满了让人沉醉又让人害怕的欲望。

金翅跪在门口,身上背着一副重重的枷锁,满头大汗,目光麻木。

他和那日与方若华对峙时比,瘦了不知多少,好好一个壮汉,竟有一点形销骨立。

那日那个军师模样的斯文人,就蹲在门槛上,手里拿着个鸡腿,到是没有入口,只是反反复复地在手里看它,到像是在看个稀罕物件。

“哈哈哈,我就说老二已经老了,咱们龙王岛纵横江湖数十年,难道还怕个小娘们儿!”

“这不算完,他奶奶的,六哥、七哥的仇,咱们慢慢跟那小娘们儿算。”

“七哥活了二十九年,还没个婆娘,现在死了,到了阴曹地府也没个知冷知热的女人伺候,不如就把小娘们给弄来,宰了她给七哥陪葬。”

“我看好,以七哥的功夫,要不是对那女人动了色心,岂能就这么栽了。”

“……”

一群人穿着龙王岛的人惯常喜欢穿的短打衣裳,吐沫横飞,酒水四溅。

金翅低下头,几乎已经认不出后面那是他曾经连鞋子脏了,都要认认真真洗干净,才舍得踩进去的议事堂。

里面那些人,明明穿着的是他曾经只要看一眼,心里就踏实的衣服,可是现在,他却只感到遍体生寒,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绝望。

金翅脑子里乱作一团,拼命去想——为什么他的龙王岛会变成眼下这副样子,这真的还是他的龙王岛吗?

二哥不过是提出要恢复旧制,要整顿风气,那些发了誓同生死共富贵的兄弟们,就把二哥药翻了关进了水牢。

那水牢以前是用来惩治叛徒的地方。

兄弟们提起这个地方,都觉得恶心。

他们却用来关了二哥。

金翅低下头,心如刀绞:“悔不该……”

悔不该下手顾忌重重,悔不该听二哥的话,担心龙王岛分崩离析。

金翅在伤感,难受也悲哀。屋子里圆桌旁,喝得满面通红,兴致高昂的这些人,却是连看也懒得看外头的他一眼。

唯独为首的那个,没有参与这些狂欢,到是静静地看着金翅,嘲讽一笑。

“传统?规矩?呵。”

这位首领坐在圆桌靠窗位置,他前半面秃顶,只剩下后面一绺头发,三十七八岁,人到中年,腰里别着一根朱红色的长棍,右手食指和中指少了半截。

样貌看着似乎很粗鲁,但是其实有一种特别忠厚的脸,前提是不看他那双眼睛,常人若是看着他那双眼睛时间久了,晚上说不定会做噩梦。

这人左手搂着个低眉顺眼的女人,右手拿着酒慢慢喝,不知想到什么,突然笑了笑,倚着窗户冲金翅喊了一嗓子:“小子,你还不够大,不知道这些玩意的好处。”

他摸了摸桌子上大块的金元宝。

“有这东西,我们能吃香的喝辣的,能睡最美的女人,能让别人跪下来叫你爷爷。”

金翅低下头不应声。

那人又笑:“我问你,我们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出去打家劫舍,甚至必要的时候和朝廷也要作对,说不定哪一天就人头落地,为的是什么?”

“反正我为的不是回了家,钱还不能乱花,还要拿出去一多半,去养活后山后岛上那帮子废物,那群没胆的怂货,没用的东西死了也活该。”

金翅猛地回头:“后山后岛上住着的,有金家村的老少爷们,有刘家村的父老乡亲,有为了龙王岛受伤流血的弟兄……我们将来,说不定也要去后山养老。”

吆五喝六,喝酒吃肉的一群土匪,默默地停下来,抬头看金翅和他们老大说话。

顶着半个秃头的中年汉子,却是大声笑出声:“你个傻子,什么父老乡亲不父老乡亲的,都落草为寇了,还想着什么乡亲?”

“我只知道一件事,当土匪,只有够强才能抢到最好的货,只有够强,才能获取最好的享受,我的钱,是爷爷我一刀一枪打下来的,这龙王岛的半壁江山上,他妈的都染着我的血。”

“属于我的东西,就是属于我的,一分一厘也不分给废物。”

他冷笑,明明是一张忠厚脸,笑起来却阴森冷酷,“要是哪一天我成了废物,必然已经死了,废物没有活下去的必要。”

养老?

都是狗屁!

说着,他轻轻地一扬眉,笑起来:“小子,你也别太正气凛然了,你自己敢说,你肚子里的肠子就都是白的?老龙王那一套,你不是也阴奉阳违?”

金翅登时闭上嘴,他也不是不心虚的。

那人又笑:“咱们斗这一场,说白了就是恶狗咬恶狗,你狠起来,自家兄弟也是说杀就杀,你自己的老娘和媳妇死了,所以你才下定决心要跟我作对到底,说白了只是为了自己,不是为了老龙王。”

他伸了伸要,又饮了一杯酒,笑道,“你不够凶,所以你败了,我有金银,有美女,所以我不想败,我得一辈子凶下去,狠下去。”

在场的一桌子人,轰然而笑,纷纷表忠心,呼呼喝喝地要去抢钱抢粮抢女人!

以前老龙王在,他们抢个东西也不痛快,这个规矩,那个规矩,还不能有私财。

一开始还好,有顿饱饭吃便很满足。

可人的欲望这东西,就他奶奶的那么奇怪,一开始饿肚子,自然是只想着吃一口好饭,后来肚子饱了,他们自然而然想要更多。

“嘿嘿,咱们三哥肯定比老龙王强,咱们龙王岛,再也不过那等憋屈日子!”

“没错,那个小娘们儿不是被吓得不敢出海了?不敢出海不要紧,那么大的一座岛摆着,上面金山银山也有,抢他一票,够咱们吃个一年半载!”

其他人纷纷应和。

金翅默默地听着这些人的话,仿佛看到了不久之前的自己,其实,他也有过如此自信高傲的时候,要不是他娘,还有他婆娘的死……

金翅想起以前,又想起现在,忽然有点绝望,他张了张嘴,本来想说——许家那个六奶奶不好对付,想说咱们岛上正乱,现在不是招惹她的时候。

但是,又已然没有说话的力气。

被海风吹得有些瑟缩,他忍不住想,他们的老龙王如今在想什么?

老龙王快死了。

濒死的日子,他反而比以往有精神,半坐半躺地看外头的绿树蓝天,他好像听见以前一些老伙计们拉二胡的声音。

又好像看到笙笙坐在石阶上叼着朵野花,没心没肺地冲着他笑。

可是……他都有点记不清楚笙笙的脸,只能看到个模模糊糊的轮廓,还有她嘴角的那一颗红痣。

老龙王叹了口气。

果然啊,他这个人就是披上龙袍,也成不了太子,当年他师父就说,论习武资质,他好得是百年难遇,将来的成就不可限量,不敢说一定天下第一,毕竟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可是在顶尖高手中牢牢占据个位置,却是不难。

他师父说得不错,可是他师父没说,武功再好,也有老而无用的一天。

这一天来得是这么快。

好像去年他还能一刀砍死两个江湖豪客,现在却连刀也拿不起来了。

而且,他师父也没告诉他,武功再好,也不能让脑子同样变得好使唤。

虽然去江湖上问一问,他老龙王的名号响亮的很,但要他说,他这辈子……就没做成过什么大事。

当初赶鸭子上架一样入伙当了土匪,那时候土匪太多了,一波过去,一波又来,老百姓们想过一点安生日子太难太难。

他当时没办法,为了保住父老乡亲们,为了让笙笙能安安静静地在山上闲逛,闲玩,他只好自己去当土匪。

土匪不好当,也是要学的。

他学着杀人,学着抢劫,好在他确实有功夫,他师父都打不过他,他就从小土匪成了大土匪,又成了土匪头子,攒了无数的金银,然后……

然后笙笙就不肯嫁给他了。

老龙王觉得当时他是他一辈子下来,脑子转得最快的一回,他跟笙笙说,我这个土匪,和别的土匪不一样,虽然我也打家劫舍,但是我那是劫富济贫。

笙笙翻了个白眼:“是,劫了别人的富,济了自己的贫。”

他当时就明白,如果不赶紧把笙笙忽悠瘸了,把她忽悠到自己的锅里,那这辈子,他就再也别想娶笙笙当媳妇。

可是要不能娶笙笙,他……到也不至于死,可这辈子,其实不能算是活的。

所以,他必须要娶到笙笙。

他努力让自己做一个特别一点的土匪,变得不那么像土匪。

笙笙其实是个心很软的女孩子。

她终究还是松口答应,嫁给了他。

“哈哈。”

想起那些旧事,老龙王就忍不住笑,当年的龙王岛多么的热闹,又多么的安宁。

外面再是疾风骤雨,再是刀枪火海,岛上却是他最安全的归宿。

可是世间的一切都在发生变化,当他们那些弟兄,赚回来十两银子时,哪怕分出八两给岛附近生活的父老乡亲们,大家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但是当弟兄越来越多,钱财也越来越多,十万贯,一百万贯,一千万贯……

人心就开始变了。

当然,让人心变化的,大约不只是钱,还有别的东西,人们开始想要更多,弟兄们开始争权夺利,人人都想站在高位,都想自己掌控能支配别人的力量。

人心渐渐变得不平衡。

想起旧事,老龙王再一次必须承认,他这人被外界评价再高,其实还是庸人一个。

他猜不透弟兄们的心思。

渐渐掌控不了越来越庞大的力量。

又心软,又愚蠢,一次次犯错,之后笙笙死了,他也老了。

老了更只能看着龙王岛一年年变了样,变得不认识,他想维持原貌,手段却平庸的很,维持了个面上的太平,内里的那些东西发生的变化,他却是无能为力。

海风呼啸,吹得老龙王雪白的头发乱飞,他身体轻飘飘的,没了前些日子的沉重,或许这就是回光返照,他发现自己竟然也不怎么怕死。

窗外隐约有粗暴的笑声和哭声传来。

老龙王叹了口气,房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一个驼背的老伙计一步一挪,蹭进门在他床边坐下。

“龙爷,去年也差不多是这个时候,三当家带着六当家、七当家,烧了东山上的鲁家寨,劫掠三日,把那一片山头都给染成血红,这事,您老知道吗?”

老龙王咳嗽了几声,摇摇头,十二年前,鲁家寨的老寨主为了救被官府追杀的龙王岛几个当家,死了三个儿子,一个孙子。

他忍不住闭了闭眼,半晌才道:“……驼子,岛上要完了,你走吧,另谋生路去。”

驼子叹气:“我比龙爷还大三岁,一脚半踩进黄泉的人了,还有什么生路。”

两个老伙计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哪怕外面忽然间哗然一片,都没有分半点心神过去。

老家伙们淡定得很,龙王岛上的气氛却十分凝重。

“到底怎么回事!”

“内鬼,肯定是内鬼!”

议事堂内

三当家一言不发。

其他人面面相觑,目中都流露出一丝恐惧。

两天前,一更时分,南安城里,他们龙王岛的一个据点被人摸上了门。

一共七个探子,一个不剩,让人给一锅端。

消息传回岛上,三当家大怒,但也只是怒,以为是那帮弟兄不谨慎,露了痕迹,让官府给盯上了,立时就准备调派人手去调查情况。

但谁也没想到,调查的人还没有出门,南安城,广宣县,梨花县,周围各地的窝点一个接一个地出事。

明明所有人都提高了警惕,明明那些暗点都是多年来仔细经营下来的,密道纵横,前门后门侧门无数,平时只要不想,连只外来的苍蝇都飞不进去。

不过两日,威名赫赫的龙王岛竟然完全成了瞎子,聋子,所有派出去的探子已经全部失去联系。

说来也是讽刺,以前通常情况下都是他们的敌人因为内鬼的出现惊慌失措,不成想,他们之中有一天也会冒出内鬼来。

多少年来,龙王岛的团结,都是各路山寨,海匪,绿林道上的强梁最为羡慕嫉妒的……

第六百八十七章 自乱阵脚 (两章合一)

“三爷,三爷!”

哐当一声,议事堂的大门被推开。

“九爷他老人家,他老人家在米姑姑那儿被人给,给害死了。”

议事堂里一片寂静。

三当家默默站起身,蹙眉,他忽然有一点很不好的预感。

虽然惊觉不妙,但是三当家也没有过于焦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不懂什么叫焦虑了。

反正就在某一天,他从一片火海的村子小径上走过,很随意地踩死一个挣扎求生的村民,脑子里还是空空一片,什么都没有想。

“三爷,九爷的侍卫就逃回来一个。”

三当家一愣,蹙眉:“二十个人,只有一个回来?王通竟也栽了?”

他知道老九的习惯,一般去寻花问柳,都是带王通那一队人去。

一共二十个,都是顶尖好手。

很快,满头是血的汉子被搀扶着进了议事堂,神色凄然,满脸惊惶。

三爷让人倒了杯茶水,让两个人喝下去压惊,才压低嗓音问:“对方一共几个人?你们九爷是怎么死的?”

“没,没看清楚!”

两个人惊魂未定,喘了两声粗重的气,灌了口茶,勉力镇定,低声道:“今天九爷翻看了黄历,就给米姑姑递了封信过去,说在南安城的青雨巷办事,哪里的地头咱们都很熟,又四通八达,方便撤退。”

龙王岛的九当家,面上看去,是个很体面的男人,浓眉,大眼睛,面宽耳长,笑容和善。

米姑姑一见这人,却从心底里发寒,她自来做得都是那些个该千刀万剐的买卖,当然不是什么好人,但是和这位九当家比,她到觉得自己是个善人了。

至少她拐了女娃子回家,大多数时候都是好生养着,为的是转手卖个高价,可不像九当家,找女人仅仅只为了折磨取乐。

好在九当家的目光没落在米姑姑身上,而是看向怯生生地缩在旁边椅子上的那个女人。

那女人低着头,头发有些凌乱,香汗淋漓,皮肤很白,赤足,粉嫩的脚趾略略弯曲,显得很紧张。

九当家登时心里一跳,口干舌燥,眼睛死死地盯着对方露出来的,雪白的足踝上。

米姑姑很识趣,轻轻一笑:“就不打扰九爷了。”

说着,她就悄然退了出去,临走回头看了看那女子,心下惋惜,本来是极好的货,说不定能大赚一笔,可让九当家碰过以后,怕是……

“哎,都是命。”

她摇摇头向外走,走到门口和站在左右两边跟柱子似的大汉点点头,刚关上门,尚未说话就听屋子里传来一声闷哼。

米姑姑一愣。

两根柱子侍卫却反应极快,一脚踹开门冲进去,只见九爷跪在地上,半个脑袋竟被销去。

“呕!”

米姑姑哇一声狂吐。

两个侍卫却是心神大震,略微一愣神,但只这么一愣神的工夫,就丢了他们两个的命。

二人一瞬间脖子一紧,一瞬间颈骨折断,被吊上了屋顶。

……

“弟兄们一眨眼的工夫就死了,全死了。”

手里紧紧抓着茶杯的生还者似乎有些恍惚,“对方是忽然一下子就冒出来,骤然下了杀手,似乎只有三个人,但是都和刀枪不入似的。”

“我看见王通一剑刺中一个人胸口,那人只踉跄了下,一抬手王通的脸就被打……碎了,根本看不清楚是什么暗器。”

这人一句话说完,已是浑身大汗,萎靡不振,“属下以为自己也活不了的,结果对方看了我一眼,就说——‘这个可以留着’……”

他也是一脸迷惘,从头到脚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逃了一条命回来。

一屋子人惊疑不定地盯着这唯一一个生还者。

几乎怀疑他说的是神话故事。

九当家在重重保护下被杀,已经很不可思议,现在这小子还说,那帮杀手以一当十,刀枪不入,难道不是人,是妖怪不成?

房间里登时静得落针可闻。

“全岛上下所有人,从现在开始,吃喝拉撒睡女人,别管干什么,都给我至少两个人一起行动。”

三当家沉默许久,锐利的目光扫视周围,冷声下了命令。

这帮子不服管教土匪,却没有一个人提出反对意见,只是恨恨不平,骂骂咧咧地抱怨:“要让我把这叛徒揪出来,老子非拿他的脑袋当尿壶使唤!”

南安城等地的暗探,各个据点,都是龙王岛的秘密,寻常帮众绝不知道,能对这些事情了如指掌的,就算不是几个当家,也得是当家们的亲信。

九当家身上最大的毛病是好色,而且他只好良家妇女。

其实岛上蓄养的奴婢,从各地搜刮来的美女也有不少,个顶个还是专门调教好的,温柔体贴,多才多艺,伺候起人来,能让你溺死在温柔乡。

九当家却看不上,所以差不多每个月,他都抽出几天去南安城的一个小小尼姑庵找米姑姑,从米姑姑手里要几个良家妇女享用。

但是九当家是个谨慎小心的,每个月什么时候去,时间不定,选择接收美人的地方,也从来不只是一个地处,而且还会带足了弟兄。

现在他都被人给害了,事情严重程度,就是再没脑子的也不会不知道。

整个龙王岛都处于极度的紧张状态。

可是究竟哪个内鬼这么大的胆子?

但凡在岛上有些头脸的弟兄,家眷都被迁到了后山后岛。

攥着这些家眷,就等于攥着这帮子弟兄的命门,他们怎么敢轻易去背叛?

可是,事情就是发生了。

一连数日,外出的船被人凿穿,沉船,派出去的兄弟踪迹全无,粮食等物资运不上岛……各种让人始料不及的事情频繁出现。

“这事真有点奇怪了,消息究竟是怎么外泄的?”

八当家是个所有当家中唯一一个女人,三十来岁的年纪,虽是女子,长得却极为高大,比一般男人还高半个头,还天生神力。

“我派扁担他们几个摸摸底,吊那些混蛋出来,他们在海上闲逛了大半日也没瞅见人,扁担就顺路劫了一条商船,结果刚上去船就炸了,死伤了十七个弟兄。”

类似事情频繁发生。

几个当家的都开始从暴怒转为担忧。

“三哥,这么下去可不成,敌暗我明的,咱们哪里受过这等屈辱?”

以往在海面上,他们龙王岛是老大,海面上他们最熟悉,何处有暗礁,何处有湍流,他们一清二楚,水手们也靠他们吃饭。

就是皇帝老儿的龙船要在海上走,那也得拜龙王岛的码头,不拜神的,死了喂龙王也活该。

现在到好,终日打雁的竟然被雁啄了眼睛,他们的人被对方耍的团团转。

这能看吗?

传扬出去他们弟兄还怎么见人?

“我看,就是那个娘们儿搞的鬼,咱们对头虽然多,可是摸不着底细的,只有她一个。”

八当家咬牙切齿,恨恨道,“三哥,别犹豫,咱们得再去搞她一回,她会偷袭,咱们就不会?她如今也是家大业大,给她那岛上放一把大火,看看她损失不损失得起。”

三当家慢慢品了一口茶,轻轻拿着张舆图铺在桌案上,细细斟酌,半晌,举起手在崇岛船坞处画了一个圈,沉吟道:“派人去仔细盯着。”

他话音未落,立时便有人去传话。

三当家笑了笑,起身拍了拍周围弟兄们的肩膀,“都别慌乱,会发生这些,是因着咱们没防备,过于松懈,都是些暗地里的臭虫,不值得大惊小怪……”

话音未落,只听外面接连传来尖叫声,和锣鼓声,几个当家的都骇然色变。

三当家一个箭步蹿出议事堂,举目望去,就见远处船坞的方向似乎有火光。

一阵大风吹过,火苗瞬间蹿了老高,连绵不尽的房子都起了火,半个天空红艳艳的。

无数土匪吓得脸色惨白,怔怔立着,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救火!”

三当家一个字一顿地怒叱。

周围的人这才反应过来,七手八脚地拎水桶冲去救火。

等火熄灭,岛上两艘大船已经被毁得差不多,还死了一个小头目,和船上正修船的匠人。

甚至不必去探问调查,一看这情况,就是有人下手,不可能是什么意外。

事实也是如此,很快放火的人就被抓住。

是个十七八岁的小后生,头发焦了一团,满脸都是油污,直愣愣地挺着脖子瞪着三当家,半点也不见惊恐害怕。

几个当家显然心中有气,上去就是一脚,踹得这小子跪下。

“叛徒!许家那小娘们儿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连命都不要,背叛我们龙王岛!”

“嘿嘿。”

那小后生冷笑了几声,目光在几个当家的脸上划过去,“虽然我是不打算要命,可是话要说清楚,杀了李二那畜生,烧了我家自己的船,都是我要做,我想做,可和旁人没有任何关系!”

话音未落,他扑过去抓住八当家的腿,恶狠狠地咬了上去。

刀光闪烁,那小后生被劈了一刀,肩胛喷血,昏死过去,八当家的脚踩在血泊里,惊疑不定地退了两步。

几个当家的心神动荡。

若是换了往常,鲜血能让他们激动,带来巨大的刺激,但是这会儿,似乎这血也让人觉得难受起来。

八当家强忍住去摸手臂的欲望,轻声道:“这小子是谁?”

哪里的毛病,莫名地烧了他们两条船,还说找死就找死!要不是还想盘问,这小子一定没命。

“他嘴里那个李二是个什么东西!”

李二是死在船坞里的小头目,在龙王岛上仅仅是个小角色,因为有个漂亮妹子给九当家当小妾,虽然不怎么受宠,也算是有点背景,在岛上底层帮众中还算是有些权力。

放火的小后生是后山李家村的人。

龙王岛很大,岛上生活的人并不全是土匪。

当年老龙王年轻的时候,曾经把自家附近的几个村子,直接忽悠到了岛上生活。

毕竟上了岛,不必承担越来越残酷的赋税,也不必担心动不动就雁过拔毛的土匪,虽然他们也是进了土匪窝,但好歹能活下去。

后来陆陆续续也有些活不下去的平民百姓,投靠岛上做些体力活,并不出去打家劫舍。

再加上好些土匪老了,打不动了,厌倦了以往的生活,也就在岛上找了地方自给自足,过上些太平日子。

李家村就是当年随老龙王搬迁到岛上的村子。

自此以后算是入了贼窝,却照旧过着自给自足生活的小山村,村里的男娃子长大,有的也变成了土匪,也有一部分只想安静地生活,种地打渔,日子也还过得去。

那小后生是土生土长的李家村人,自小随父打渔,他父亲祖上是匠人,曾为前朝皇帝做过宝船,他也有极好的手艺。

不过他父亲并不愿意让自己的能力被用在打劫上,所以一直都没有参与龙王岛海盗事业的意思,而且有了儿子以后,这些年见龙王岛的情况越来越乱,他就想着离开村子,搬到外头生活。

下定决心,他父亲花了两年多的时间,把这些年攒的家底都砸了进去,造了一艘大船,准备带着两个孩子一起离开,他父母和妻子都去得早,只剩下他和一儿一女相依为命。

但是就在他们都差不多准备好,要离开岛上之前,九当家带着李二出海回来,正好看见小后生的姐姐和小姐妹们一起在岸边拾贝。

九当家当时只多看了两眼,赞了一句这丫头丰胸细腰,有点模样。

李二这人惯会拍马屁,都不必九当家多操心,当天晚上就带着几个人,抢走了小后生的姐姐,把人送到九当家的床上去。

小后生跟着他爹,一起忍气吞声,想去求九当家网开一面,放他姐姐回来,但九当家又哪里是他们这等小人物能见得到?

父子两个只好去求李二,为了讨好李二,甚至把自家新造的大船都拱手相送。

过了十好几日,许是九当家没了兴趣,也或许是李二看在那艘船的份上,还真把小后生的姐姐给送了回去。

只是他姐姐回家之后,再也不会说话,人也呆呆木木,完全没有反应,有一天晚上,他姐姐忽然清醒过来,把自己吊死在了屋顶上。

第二天他们父子发现的时候,他姐姐的身体已经冰凉。

他爹受到巨大的打击,当日就病倒,那个月还没过去,也撒手人寰。

第六百八十八章 示弱

这小后生的事,也不算多大的秘密,只是以前没人会去关心,但真正开始关注,很快就弄清楚始末。

八当家听完之后,愣了半晌,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

可是,她本能地觉得,龙王岛的麻烦大了。

几个当家都蹙眉。

自家兄弟是什么德性,谁还能不知道谁?

龙王岛头几把交椅上坐着的好汉性格如何,暂且不提,但是,从六爷向后数,一直到九爷,却都是性情粗犷,肆无忌惮的人物。

这座岛上所有的人,在他们看来,都是他们的奴隶,就说那小后生身上发生的事,相类似的事,哪个月不发生个几回?

谁会把命如草芥的这些人的命,真当做一回事?

九爷爱好独特,除了出外觅食,在岛上也从不拘着自己,他的手下都知道他的习惯,但凡他瞧见那个女子觉得不坏,不必他多说,手下人就替他办妥了。

像他们这些人,过的都是刀头舔血,有今天不知有没有明天的日子,怎么可能不放纵自己?送到嘴边的肥肉,吃了就吃了,还管这肉是怎么来的?

小后生被一盆水泼醒,不吵不闹,也不在乎自己的命,眼中一片死寂,不光没有求饶,还冷笑连连。

八当家看着他,不禁心惊肉跳,大怒:“你当真不想活了?”

那小后生闭上眼,轻声道:“如果可能,我也想活,你们如今招惹了对头,我甚至想过,也许什么都不用做,你们就会自取灭亡。”

他顿了顿,“但是那天,我看到李二坐在那儿喝酒,喝得醉醺醺的,满嘴污言秽语,我忽然就不想继续忍,我得自己报仇才行。”

“岛上的戒备越来越严,要是再耽误下去,恐怕我就真的没有动手的机会。”

“那个恶魔死在了别人手上,我总要杀一个仇人,等将来见了我爹和我姐,才有话说。”

这小后生抬头看着屋子里这些曾经让他害怕至极的土匪头子。

“原来杀人这么简单,李二对我呼来喝去,从没把当一回事,在他眼里,我恐怕就不是个人,只是条狗,他大概再也想不到,我会暴起杀他。”

小后生笑出声:“他喝醉了,让我给他洗脚,我走过去,一把将他推倒进酒缸里头,然后把油灯扔他的身上。”

“那些酒可都是好酒,据说是许家那位六奶奶酿造的,一口就能醉人,我试过,可以烧,果然,油灯一进去,整个酒缸就着了。”

小后生笑得前仰后合。

所有听他说话的人,一时竟连骂都骂不出口。

以前从不曾想过,此时此刻,八当家却忽然觉得,这个对他们来说,最为安全的家,也不再像以前那般安全,也许,即便在岛上也不能放松警惕。

几个当家面上不显,心中的警惕却是骤然而生。

后山后岛的村民无数,里面一小部分是帮众的家眷,另外一大部分,这些年却着实不怎么驯服,不听管教。

以前他们都没把那些软蛋当回事,但现在却有一点担心。

此时正值多事之秋,像这种心中藏怨的小人物,以前到能视若蝼蚁,如今却觉得刺得人不大舒坦。

“三哥,眼下最要紧的,恐还是整顿岛上……那个小娘们儿邪门的很,要不,咱先送些金银过去糊弄糊弄,想整治她,什么时候不行呢。”

八当家沉吟片刻,轻声道。

“咱们不过是抢了她一点金银而已,钱财乃身外物,不算结下死仇,许家那位六奶奶若是聪明人,就知道合则两利,分则两害的道理,不会太和我们过不去。”

这几个当家,竟没有一个想起他们从崇岛上还抓回来几个女人,更没有人提起。

估计在他们心中,那几个女人是最不值钱的东西,方若华绝不会放在心上,估计已经忘记。

三当家一扬眉,略一沉吟,便吩咐下面准备一份厚礼。

这位龙王岛上,眼下的第一人,到也并不固执,他们固然要面子,可有时候,其实面子也没什么要紧。

三当家冷笑,即便是老龙王壮年时,不是也曾陪着笑脸讨好过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

……

独秀山庄

夜姑气喘吁吁地抱着刀蹲在青石板地面上,汗水滚滚而落,头发湿漉漉地黏贴在脸颊上,勉力强撑着不闭眼,偷看了方若华一眼。

刚刚只用一只手就把自己削得晕头转向,恨不得扑倒在床上一睡不起,可是自家这位主人,脸色还是那么苍白,甚至更白了些,看得她都时时刻刻在担心,自家主人哪一天会突然倒下。

不只是她有这种忧虑,山庄的兄弟姐妹们,总不免因为主人的身体状况而忧心忡忡。

主人是她们的主心骨,但凡有一点闪失,他们恐怕登时就得分崩离析。

“夜姑,晚上所有人开会,总结一下最近行动的得失,我看那帮小子还是太没经验,做事明明有不少疏漏,还个个骄傲得要翘尾巴。”

方若华若有所思,“不如我明天亲自给他们松松筋骨?”

夜姑:“……”

一头冷汗下来,好吧,她必须要承认,虽然她的六奶奶有一副娇弱的外表,但是站在练武场上时,所有人都会觉得她是一座永远也翻不过去的高山险峰。

还有……她讨厌开会!

两个人正说话,外面就有小厮进来道:“六奶奶,外面有人送了一口箱子过来。”

方若华一扬眉:“竟然这么快?居然是个很能屈能伸的。”

一箱金子,闪闪发光,起码有两千两。

夜姑都看得眼前冒金星,便是她觉得自己不那么注重钱财,也蠢蠢欲动。

这可是黄金。

她忍不住去咬自己的手指肚:“龙王岛要示弱?教坊司那几个姐妹……”

话音未落,她自己就闭上嘴。

听她提及被抓走的人,方若华眯着眼睛,猛地站起身,蹙眉道,“不对,我有一点疏忽了。”

她来回踱了几步,想了想,虽说有点游移不定,还是道,“你跟边絮说,让她大张旗鼓地派人去和龙王岛谈判,就说只要能赎回被抓去岛上的姐妹,她愿意千金相赠。”

第六百八十九章 夜袭

夜姑一愣:“这样岂不是……”岂不是提醒对方,他们手里捏着的人很要紧。

按理说应该尽可能地不提被抓走的教坊司的丫鬟和下人们,毕竟没有几个是有名的花魁,都是些伺候人的小丫头,没准龙王岛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方若华揉了揉眉心:“让对方觉得他们手里的人很重要,才能尽可能地保全那些姑娘。”

他们认识到自己握着的东西很要紧,固然会觉得奇货可居,看守得更紧,一定还会拿来利用,让方若华投鼠忌器。

但是同样,人们对珍贵的东西,总会小心翼翼地对待,至少不至于随手给贱卖掉。

已经落到贼窝里的姑娘,怕得反而不是自己身价昂贵,而是被视如草芥,随意处置。

方若华沉吟片刻,打开自己亲手画的,清晰的不可思议的舆图,抬头道:“夜姑,把护卫队的孙队长,林队长,还有后勤部的金二叫来。”

虽然教坊司的姑娘们要救,但是不能露怯,方若华决定在最短的时间把龙王岛打得痛不欲生。

她对土匪再了解不过了。

当年宋朝时,她在镇西剿匪剿了好多年,各种各样的土匪见了一个遍。

虽然现在变成剿灭海盗,如今的龙王岛,可说到底就是个土匪窝。

或许海战方面,龙王岛的人经验更丰富。

可是南安城里渔民疍户为主的护卫军,在大海上同样不输人。

用的船又是军舰改造的现代化战舰。

不过,海战方面,方若华还是新手,那帮子水友到有几个海军的人,至少一年到头参加几次实战演习的那种,不算完全意义上的纸上谈兵。

方若华有原身的记忆,当年男主赵易寒曾收拢过龙王岛的残兵,对于南安城里龙王岛的暗探知道得非常清楚。

原主虽然身处后宅,但是当时龙王岛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她想不知道都难。

而且当初她有些上进心,还专门研究过,把龙王岛的暗探,暗语,暗号都记得七七八八。

现在全都便宜了方若华。

根据原主的记忆,再派人定点排查,加上摄像头监控,大屏幕后面无数水友跟玩游戏一样上心着迷,可以说,方若华已经是彻底的知己知彼。

如今这局面,就好似一群心不齐的散兵游勇,对上正规训练的正规军,自家还把对方的底细摸得清清楚楚。

要是还不能胜,方若华觉得以前教自己兵法战阵,教自己武功的那些长辈们,或许会冒出来掐死她,省得丢人现眼。

……

“现在开始,‘苏哥’和‘李不为’一号舰,‘作者又打酱油去了’盯紧二号舰,‘高大胖’你是三号舰……”

“通过测试的那几位兄弟都是金字,其他人保持缄默。”

“还有二十分钟,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点激动!”

“废话,虽然说是远程吧,但这架势,正经地指挥千军万马!昨天上午扮商船讨海盗那回,虽然交战的场面老打码,跟看老游戏画面似的,有点不痛快,但是烧船那一幕,爽极了。”

“呵呵,替三妹心疼得一天没吃下饭去,那么大的船,说炸就炸,说烧就烧,那可不是纸糊的道具!”

“……”

“话说,敌对方,那个什么龙王岛,真够倒霉,竟碰上了三妹……这场战争一点都不公平。”

“也不算不公平了,没看咱们三妹通讯手段用的还是旗语,就算是信号旗用数字化管理了,这通讯手段也还是够古老的。”

方若华看到屏幕上三三两两划过去的话语,轻轻一笑,她愿意讲公平,唯独面对战争,越不公平越好。

若能不战而屈人之兵最好。

但是目前来说,她手底下这战舰是比当下的先进很多,但是和朝廷的正规水军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如果战争等到明年再爆发,那就是完全不同的场面,技术上完全碾压对方,连半点风险都不会有。。

可有时候,事件的发展并不肯等你完全准备好。

方若华轻轻叹了口气。

只能一边学习、训练,一边实践,唯一不算坏事的,和土匪交战,见见血,亮亮刀锋,到比一直闷头学习要更能锻炼队伍。

龙王岛

外面风有点大。

黑娃哆哆嗦嗦地蹲在瞭望塔的塔楼里,使劲啃硬邦邦的面饼。

老黄呵出口热气,温热了手指肚,困得有些睁不开眼,恨恨道:“那几个混蛋到去蹭吃蹭喝,还能有香软的大美人开开眼界,到让老子在这儿吃风。”

黑娃一抬头,似乎觉得海面上的风浪有点不对劲,仔细看了看,乌漆嘛黑的,又瞧不见什么。

老黄瞧他畏畏缩缩的模样,嘿嘿一笑:“傻子,这可是大晚上,你真当戏台子上演戏呢,谁还能玩夜袭?唔,要是真夜袭,咱们也不怵。”

现实真不是什么戏本子,戏文里夜袭是极好的战术,时常会出现在名将的履历中。

但是现实里,夜袭可是稀罕的很,不是迫不得已,谁也不会兵行险招。

尤其是如今,大家伙眼睛不灵光,到了晚上,大部分人都跟个瞎子没多大差别,伸手不见五指,就是在地面上打仗,那都是九死一生。

再者,对方要偷袭必要乘船,夜间行船能不点灯?

海面上亮一盏灯,老远就能看得见,怎能起到奇袭的作用!

“自从有龙王岛以来,就没被人夜袭成功过,小子,踏踏实实吃你的饭。”

黑娃应了声,缩了缩头,老老实实吃饭。

风高浪急。

夜姑默默拿着夜视望远镜,咬着嘴唇盯着后面大船的甲板,只觉得身上的皮甲缝隙里都是湿气,虽然盾牌后面,护卫队的弟兄们都悄无声息,连呼吸声都很细微,但是她还是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紧张。

杀人难吗?

夜姑呼吸一停滞,看到后面的旗语,压低声音低叱:“亮灯!”

一瞬间,船上打出一道雪白的,闪亮的,刺目至极的灯光

将对面的港口,码头,舰船和人,照得一片雪白。

海浪滚滚中,仿佛听见有什么人惊叫,只是从一点细弱的惊叫声中,也能听得出那种刻入骨子里的惊骇欲绝。

第六百九十章 决胜

夜姑紧紧地握着望远镜,默默数数:“三、二、一……准备——放!”

所有人就像训练中时做得那般,整个身体前倾,缩在护盾后,抓紧安全带。

船头上

碰!

整个船身只是轻微震动,外面却传来惊恐地叫声,轰隆,耳朵里嗡一声,有点刺痛。

夜姑声音很冷:“准备,投弹!”

侧舷上瞬间竖起一排铁架子似的的机关,无数简陋的燃烧弹划过夜空,落到对面的岸上,静默了瞬间,一团白光爆开。

夜姑一时间甚至能闻到肉体烤焦的味道。

一刻钟之后,夜姑放下手中的望远镜,轻声道:“登陆。”

黑娃呆愣愣地坐在地上,他下来撒尿,没成想这一泡尿到救了他一命,裤子还没有提起来,就看见老黄连滚带爬地跑到他身边。

地面上火红一片,映得海面也是红的。

老黄扑倒在地上,跪下念念有词:“龙王息怒,龙王息怒!”

不只是他一个,幸存的帮众都是满脸的茫然,惊慌失措——这是龙神发怒了?

黑娃忍不住抬头看前面。

两只眼睛射出来灼人的白光,白光晃动,显然是巨龙在盯着他们。

黑娃整个身体都僵住……

究竟发生了什么?

本来一切风平浪静,什么事也没有,不对,就是浪花卷得高些。

就是一瞬间,一道雪白的,凝固的闪电落到他们的码头上面,好多人眼睛刺痛,几乎要被闪瞎,泪流满面,大家还没有反应过来,就一道道火龙接连而至。

一定是龙神喷火,降下的惩罚。

恍惚间,老黑好像看到了龙头,龙的身体,龙的尾巴……尤其是龙的眼睛,就像铜铃那么大。

随即,震耳欲聋的声音响起。

“趴下,双头抱头,乱动者死。”

那声音极洪亮,简直震天响,他这辈子都没听过这么响亮的声音。

真不愧是龙神,连声音都这么大。

黑娃趴在地上,抱着头,脑子里不由得想——龙神竟然说得也是人话?跟天上人神学的?

夜姑领着人,三人一组向前走,最危险的登陆竟然没有遇到太严重的抵抗。

后头到是遇见了一点有效反抗,但是他们队形都没有被冲乱,一切就……尘埃落定。

大部分土匪根本连头都不敢抬。

夜姑心中有点不可思议。

她是土生土长的南安人,听着龙王岛的故事长大的,曾经的她心目中,龙王岛就是一个庞然大物,那些土匪每年甚至能逼得南安城给他们送银子,送粮食,送女人,用来买一场太平。

如此可怕的龙王岛,竟然……不堪一击?

显然并不是如此,队伍一推进到龙王寨附近,立时就遭遇有力抵抗。

对方的反击虽然散乱,不成系统,但是都是高手。

嗖一箭射过来,紧接着就是铺天盖地的箭雨。

夜姑一挥手,盾牌上前,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都护得严严实实,脚步不停,继续推进。

穿过箭雨,前面又忽然冒出三个黑衣大汉,个个面孔狰狞。

对方速度极快,夜姑被一刀砍中前胸,要不是左右两边的护卫及时阻拦了一下,便是她这身能挡住刀枪的护身甲恐怕也不能完全保护她。

不死也要重伤。

三个黑衣大汉直直地冲入阵中,一时间竟冲击得阵型乱了一乱。

夜姑脸色大变。

“变阵,盾兵核心,蝴蝶阵。”

方若华的声音慢吞吞地响起来。

她只是三言两语,轻飘飘的,不疾不徐,几乎只片刻,乱了的阵型就重新稳固。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夜姑一时间也觉得肩头上的压力大减,压力一轻,却免不了羞惭——竟要劳动六奶奶亲自来给他们压阵。

但不得不说,方若华一来,己方立即就变得轻松许多。

对方的高手还是悍不畏死,单凭个人的武功,他们这些初学乍练,年纪还轻的护卫队,真不怎么是这些匪徒的对手。

可是夫人仿佛一个人就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整个战场都在她心中,每次遇到险情,只听她轻描淡写地提点两句,局面就立时转变。

护卫队虽说年轻,胜在有心算无心,武器上又着实高出很多,战局并没有太过胶着。

两刻钟之后。

整个龙王岛就被攻破,剩下的三个当家,被堵在地下密道里。

三当家甚至来不及启动机关,机关就被破坏,眼看着前后被堵死,那些毛还没长齐的小毛孩子,拿冰冷的眼神盯着他,就仿佛他是个阴沟里的死老鼠。

他不免神色略有几分茫然,转头看向身边的老四,老八,轻声道:“都到这个时候了,谁是内鬼,自己站出来。”

老四和老八苦笑:“三哥!”

三当家摇了摇头,举目看向不愿意多耗费体力,让人抬着进来的方若华:“你总得让我知道,我究竟是怎么栽的?”

方若华失笑:“不过是你们实力不如我罢了,有什么好说?”

她也完全没兴趣和他多说半句话,进来一遭,仅仅是不乐意让自己人为密道的机关费神费力。

天这么晚了,大家明天还有很多事情做,早点处理完,早点回家睡觉。

三当家脸色一沉:“你对岛上的密道,暗语一清二楚,就连地形都极为熟悉……是谁出卖了我们?”

方若华莞尔:“唔,那你慢慢……猜。”

最后一个字吐出之前,一挥手,护卫队齐齐举起一个小匣子,瞬间牛毛般细的针喷射而出,密密麻麻。

扑通扑通。

中了针的人,一瞬间就栽倒,连说句话的工夫也没有。

方若华点头:“药效不错,以后就装备这种麻醉剂好了,都带走。”

把这三个当家捆成粽子,护卫队调头离开,龙王岛上活着的土匪至少还有上百,再加上后山和后岛那边的村民也是惊疑不定,需要安抚。

善后工作可不怎么好做。

方若华和夜姑却先不管这些,提审了两个小头目,立时就知道,被他们掳来的教坊司的那些姑娘,都在后院的水榭。

今天晚上是四当家的内侄,龙王岛小四爷华丰纳妾的日子,在水榭摆了个小宴,好多帮众都凑热闹去了。

第六百九十一章 勇气

方若华神色沉了沉,立时带着夜姑几个赶到水榭。

水榭朱红色的围栏外面竖着几个幽幽暗暗的灯笼,淡粉色帷幔随风飘动。

桌子上散落了几盘菜,酒水横流。

一地狼藉,显然这里曾经有一场欢宴,但是此时此刻,夜色下却是半个人影都不见。

“啊!”

不远处忽然传来一声惨叫。

方若华蹙眉,带着人抬脚就循声而去,走了差不多十几步,一转弯,隐隐约约传来惊呼抽泣声。

“奶奶你看!是明月?”

夜姑抬头,远远地就看到水榭后面一片花木中有火光。

明月半跪在地上,手里拿着一块巨石,地上一团血,她身前还倒着一个穿了一身紫色衣袍的男人。

好几个年轻貌美的姑娘挤在一旁,神色惶恐。

两个穿着黑衣短打的土匪也似乎反应不及,愣了片刻,随即拔刀,一刀朝着明月劈过去。

方若华摊手就是一鞭子,一鞭子便把两个土匪都扫到了旁边湖泊中。

众人这才松了口气。

几个姑娘压抑地哭了几声。

方若华领着人过去。

明月茫然抬头,踉跄了下,站起身,她还穿了一身大红嫁衣,脸上涂着浓妆,本来寻常的样貌,此时瞧起来竟有几分艳。

一眼见到方若华和夜姑,明月终于仿佛忍受不住,抬手捂住脸大声痛哭。

方若华心里也一颤。

本来大呼小叫地直喊热闹的水友们,慢慢安静下来。

“这孩子哭得我都心酸了。”

“演技真是特别好,我觉得三妹请来的演员,演技都好得不可思议。”

方若华跨过小径,走过去上下打量了她几眼,给她仔仔细细地擦干净眼泪:“别哭,没事了。”

明月咬着嘴唇,转头看了看面上还带着惊惧的姑娘们,轻声道:“大家都还好,没有遭多少罪。两天前边姐姐派人来交涉,说是愿意赎我们,从那以后日子到好过了。”

方若华点点头。

所谓的从那以后就好过,想必在这之前,她们的日子是极难过的。

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土匪窝里呆了这么长时间,还能周旋,保全自己,且精神稳定,不曾崩溃,这孩子真是有韧性。

别说一个年纪一丁点的女娃,就是成年男人遭遇这等危机,恐怕都不会做得比她更好。

方若华微微一笑,把斗篷解下来,搭在明月身上,叫人把姑娘们都带出来。

慢慢走到龙王寨外面,看着一众土匪都被捆成串,直接压到地牢里。

龙王岛的地牢,水牢有很多,塞下这些人,固然拥挤些,到也不至于塞不进去。

明月一抬头,死死盯着四当家,一伸手竟从袖子里摸出一把匕首,忽然冲过去,恶狠狠地扎向他的心口。

方若华一怔,本能地出手拦了拦,以她的力气,竟一时没完全拦住,只是匕首偏了方向,扎在四当家的肩胛骨上。

“啊!”

四当家登时一声惨叫,昏死过去。

明月浑身发颤,吸了口气:“我本来只打算杀了华丰,毕竟这个畜生都不如的东西,不大好接近……他会死的,对吧?他们杀了建平哥哥,他们该死。”

方若华还未开口,明月眼睛一红:“我向来吝惜性命,也爱护姐妹们的命,为了活着,我曾经觉得我能屈能伸,什么都能做。”

“可是我发现我错了,就算我知道,我一旦动手,可能会害得姐妹们处境艰难,我还会死,可是我还是不想他活着。”

她委曲求全,虚与委蛇,耗费精神讨好仇人,只为了能有机会一击必杀。

“姐妹们心中怪我,我也认。”

跟在夜姑身边的教坊司的那些姑娘们,听着明月的话,也忍不住落泪。

“明月妹妹,我们不怪你。”

十三个女孩子,有的十四五岁,有的年近二十,身形纤弱,神色惶恐,充满忧惧。

置身贼窝这些日子,大家都很害怕,非常害怕,心中有说不出的恐惧,每时每刻都徘徊在死与生不如死之间。

生而为人,哪有不贪生的?但是此时此刻,明月一句话,道尽了她们所有人的心声。

她们也想有勇气,拿着匕首拼死一搏,杀人报仇。

她们在崇岛上弹琴,唱曲,拍戏,貌似过着和以前相同的生活,可是她们自己心里知道,其实是不同的。

就在半年前,她们教坊司的头牌花魁,阿离小姐病了,病得起不来床,可是贵人过来,她就得强撑着病体,画好妆容,前去卖笑陪客。

那些贵人明面上捧着她,给她作诗,夸赞她的美貌和才情,可是,她说到底也只是贵人们握于掌心玩耍的一个物件而已。

当年南安第一名妓,一笑值千金的曦月小姐,连亲妹妹病死当天,不想出台笑给人看,都会被王家家主羞辱,骂她一个千人枕万人骑的玩意,贵人垂青,还敢拿乔?

别说是死了妹妹,就是死了亲爹,贵人想看她笑,她也要笑。

这样的日子,大家一直过,虽说偶尔自伤自怜,到也将就着能过得去。

她们虽苦,可世间谁人不苦,就是外头那些有丁点自由的百姓,难道就能过得比她们要好?

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命如草芥一般,没有挨过饿的人,永远不明白饿肚子的滋味,在生命都难保全的时候,人们其实不会怎么顾忌礼义廉耻。

她们这些教坊司的使女们,其实也是认命的。

可那一段在崇岛上的时光,明明并不长久,不过月余而已,却让她们一下子变得贪心起来,头抬得更高,站得更直,从一个物件,变成了一个人。

事实上,她们过得日子,似乎也说不出和以前有哪里不同。

在崇岛上,她们同样是要跳舞,要唱曲,同样很累,甚至比以前更累。

因为她们除了跳舞,还要读书,还要练字,要完成功课,有很多很多事情要做。

但是,即便再苦再累,她们竟有一种愿意长驻在崇岛,就这么在这个地方跳一辈子的舞,唱一辈子的歌,哪怕给人梳头化妆,整理衣服,她们也愿意做上一辈子。

第六百九十二章 战后

至于为了什么?大约是因为,在这个岛上,她们这些身在教坊司,看不到明天的卑弱女孩子们,能和看她们歌舞的小娘子手挽着手逛街,做女红,谈论些女儿家的小心事。

她们和那些护卫,那些工匠,那些普通百姓家的女儿,甚至和夫人一样,在同一个地方吃饭,走在同一条道路上,再也不会有一种自己卑微到尘埃里的感觉。

也不会有某个贵人随意一句话,便能掌控自己生死的无力感。

在岛上她们是活着的。

土匪来了,杀了会替她们担水、砍柴、采花、编花环的建平哥哥。

杀了对她们嘘寒问暖的姨姨。

烧毁了她们的家,夺走了她们的一切。

姐妹们被关在大牢里,朝不保夕,任人羞辱,她们怎么可能不恨?怎么可能不想拿起刀,杀了那些畜生。

方若华沉默良久,轻声叹气,转头对夜姑道:“走,送女孩子们回家。”

护卫队里分派出人手,把明月她们都送回崇岛上去,方若华就调头回了龙王寨的聚义厅。

大厅灯火通明,被四十个护卫队成员牢牢围住。

方若华进门就看到枯瘦的老人站在铺着虎皮的椅子旁,一边摩挲刀架上的古刀,一边叹气。

虽说这老人家瘦得脱了像,满脸病容,可有些人,便是只剩下最后一口气,那也是一头老虎,是狮子,成不了病猫。

“龙王。”

方若华轻声唤了声。

老龙王又叹气,从袖子里摸出一封信,展开看了看,神色间平添了几分无奈。

“我这一辈子,虽说也没做成过什么大事,但还真没有一次这般憋屈,哎,哎!”

方若华失笑:“还是要谢谢龙王援手,若无您引路,我们这一战,怕还要多费些周折。”

老龙王抬头看她,从那张病美人的皮相里,还真看不出这竟是一个如此杀伐果决的女人。

龙王岛大乱那一日,他已经隐约能窥探到结局,他不像老三,他便是老了,多年的敏锐还在,知道什么样的人决不可招惹。

早在多年以前,老龙王便已经倦怠,对这个不是笙笙想要的龙王岛,他也不觉得它还有存在下去的必要,只是这里到底是留下了他和笙笙很多美好的回忆,于是无力改变,又不忍毁去。

不过事已至此,毁了也就毁了吧。

他便送信给方若华,提出若干条件,只道她若想要龙王岛,却也非不可,只是岛上弟兄们,希望能有一个好结果。

送信时,他到有点志在必得,他并不觉得自己会被拒绝。

方若华的势力发展再快,她的手段再凌厉,也不会放着送上门的好处不要。

却不曾想,这个女人也是个不合常理的人物,老龙王盯着方若华的脸,轻笑摇头。

他的信送去,方若华也客客气气给他回了一封。

一封信文辞典雅优美,但凡懂一些诗书的都看得出,写信的一定是一位满腹书香的淑女,但是华美的词汇之中,显露出的却是无坚不摧的坚定。

她不肯有半点通融。

无论自己做什么反应,龙王岛她灭定了。

岛上帮众,不该死者不必死,该死的一个也逃不过。

老龙王叹气:“要是换了二十年前……”

换作二十年前,敢和他这般说话,那必是你死我活,没有第二个结果。

可现在,他被气个半死,竟连多思虑都不曾,反而为这丫头提供了许多便利。

事情做了,老龙王也不大明白自己究竟为什么这么做,想不明白就想不明白,都是快死的老头子,难道还不能糊涂个一回半回的?

方若华轻轻一笑:“我还是那句话,不该死的不会死,龙王安心。”

老头子翻了个白眼。

方若华转身就出了聚义厅,岛上剩下的这一摊子事情,交给手底下的这帮人,她自顾自地上了船,只想好好地歇一歇。

这一次交战,时间很短,成果斐然,没有出现任何大的差错,落在外人眼里,必然是轻而易举,可只有方若华自己知道,在开战之前她费了多少心思!

没有成熟的参谋部使,一切都要她自己来,光是尽力保证作战方略能应付任何突发状况,她就熬了三天三夜,几乎没有合眼。

更不要说战前还有诸多的心理战,各种准备工作能熬得人恨不能死一死。

好在这些辛苦没有白费。

夜姑和护卫队接收成果的时候,总体还算顺利。

大部分土匪都面色如土。

传言乱七八糟的。

好多人连气都不敢大声喘一口,只觉得真是龙神降罪。

到也不能全怪他们,两个探照灯那么亮,可不就像龙神的眼睛。

船的造型也很奇特,泛着白光的金属在夜间一看,有点像龙的鳞片。

方若华还故意利用声光,骤然播放惊悚的自然音乐,风在吼叫咆哮,就如神龙破空而至。

炮声如雷,火焰滔天,当下的土匪们,真不怕的又能有几个。

老龙王的铁杆,忠心到愚蠢的那一帮,还浑水摸鱼,没少在人群里造谣。

于是一夜杀伐,龙王岛便成了历史,且败得半点不冤枉。

方若华安安生生地歇了,可这大半夜的,南安城各个大家族来的大人物们,却都安生不下来,一个个地被从床上扒拉起来。

好些人看了探子递来的消息,都不觉瞠目结舌。

反正这一晚,彻底成了不眠之夜。

王家家主连天亮都没有等,紧急找人把他们家四儿子给提溜到眼前,甩了他一叠厚厚的消息。

“从今天开始,离……方若华远一点儿!”

王家这位四公子怔愣良久,出了一头冷汗,苦笑连连:“爹,我又不傻。”

他心里现在还四处乱跳,手脚都有点发软。

那么一个能顷刻间,丝毫不费力气,就覆灭龙王岛的女人,他可消受不起。

幸亏自己只是试探着做了点事,到没有太过分,否则晚上他都不敢睡觉了。

方若华自己可能没有太深刻的体会,她收拾这个土匪窝,固然花费心思,也有过一点担忧,真正交手,却只见识到龙王岛最虚弱的一面。

别人可不清楚,那么一个庞然大物,其实从内里已经开始腐朽。

他们只知道,几十年来,龙王海上称雄,无可匹敌!

第六百九十三章 万死

龙王岛在南安横行多年,老龙王威名赫赫,几个当家也都是惹不起的强梁,或许有些人知道岛上内乱,正是虚弱的时候,但大部分人眼中,甚至那些大人物眼中,龙王岛依然是庞然大物。

岛屿周围乱流无数,岛上帮众精通水性,拥有的战船不敢说一定比朝廷的战船强,但也绝对差不到哪里去。

比起早已衰弱无力的朝廷水师,龙王岛在海上的名声可要大得多。

到不是说这个地方就当真打不下来。

如果朝廷下定决心,一定要打,龙王岛肯定要倒霉的,说不得还让人连锅端。

但即便是朝廷出手,也是费时费力的大动作,不是小打小闹。

真要动手,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估计能填满十七八个海岛了。

为了区区一伙强盗,朝廷可没那闲工夫。

反正因为种种缘故,龙王岛盘踞在海面上几十年,老龙王正经地当了几十年的龙王,南安城里诸多豪强都不敢招惹,但凡出海,多少都要孝敬些许。

这么强横的海盗,方若华说怼就怼,先是一手剔除人家苦心经营几十年的暗哨,虽不敢说就清除得一干二净,但看那架势,最起码也得清理了七七八八。

这也还罢了,正经交手更是吓人。

谁能想得到,只是一夜之间而已,堂堂龙王岛让一个女子,说灭也就灭。

一时间流言纷纷。

至少在南安城内,方若华几乎被神化。

左怀听到许家六奶奶与龙王岛的传奇故事时,正在县衙看京城路家给他的信件,顺便想想怎么写回信。

他和路重两个多少有那么点不对付,可在京城,左家和路家没仇没怨,还有一点姻亲关系,左怀平日见了路重他爹,也要老老实实地叫一声世叔。

路重在路家是备受宠爱的小儿子,如今虽被打发到偏远地处做事,路家终归不会不关心。

左怀既然到南安任职,路家托他关照一下自家的孩子,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趁着夜色降临,比较空闲,左怀很随意地写一封看起来情真意切的回信回去,好好地夸一夸路二公子,刚刚写完,小书童就闯进门:“县台,六奶奶占了龙王岛!”

“哦。”

左怀继续检查自己的信,“许家那位六奶奶啊,占了龙王岛,占就占……”

刺啦!

手里的信纸裂成两半。

左怀不敢置信地抬头:“就是那个龙王岛?”

那个他来此地之前,他爹,他叔父,他舅舅准备了厚厚一叠资料让他仔细背过,认为必须仔细了解,小心应对,在未来十年二十年都是南安城心腹大患,是他积攒资历道路上巨大绊脚石的那个龙王岛?

他肯定是在做梦。

明明前两天刘家,王家,路家的几位大佬还和他商量,万一要是龙王岛怒急,非要覆灭方若华,他们得想个办法给周全一二。

还说双方并无死仇,让那位六奶奶备一份厚礼,和龙王岛的人坐在一起谈谈,彼此相安无事才好。

反正龙王岛的人虽说跋扈了些,但也只是谋财而已,拿三瓜两枣,打发了他们,省得麻烦,只要少了海上的麻烦,想要钱,岂不是俯首可得。

左怀作为说客之一,给许六奶奶的帖子都下了,结果一晃神的工夫,龙王岛整个是人家的了。

“哈……看来真是做梦呢。”

一时间南安城内,气氛诡谲。

城内各大家族的当家人其实私心里并不希望方若华的势力壮大。

但他们各有顾忌,越是家大业大,越不敢冒险,做事之前总是三思再三思。

一看方若华面上不言不语,实际上行动如此的利索,心里就先怯三分。

又不知方若华藏了哪些底牌,不知她这么一个小女子,从何处学来的本事,越是思量,越是将她看得更高了些,这些人别管心中如何想,面上却越发的和风细雨。

方若华看到如此的结果,到也觉得轻松,至少备选一二三各个方案,暂时可以收一收。

一时间,南安城出奇地平静下来。

方若华抓紧时间消化龙王岛,岛上那些土匪,犯下不可饶恕的血案的,该杀就杀,罪过不那么重的,判个苦力赎罪,正好船岛大发展需要人手。

像这些事,当年在镇西,她早做熟了,龙王岛上的帮众,也多是穷苦人出身,连续几场诉苦大会下来,土匪里哪些品性最差,哪些还能挽救,就通通暴露,没有清理不干净的道理。

龙王岛帮众林林总总加起来两千多。

底层帮众不算,中上层手上血债累累的,一口气杀了八十有余。

剩下的,一部分拿了遣散银子,自谋生路,另一部分被塞到船岛上培训,培训完了组成海上运输队,方若华准备拿来用一用。

说到底也还是一句话,人才难得。

领头的那几个大当家,有一个算一个,却都是罪该万死。

小帮众们处理得差不多,方若华亲自审这几个当家,三当家到是光棍,并不惧怕死亡,听人宣读那一连串的罪状,也只说了一句:“要杀就杀,废话什么。”

方若华失笑,点点头:“也是,真要谈律法,该上报朝廷,由官府判刑。”

但她面上和官府和和气气,却偏偏就是要成就自己的规矩。

在官府眼中,她和龙王岛的土匪并无二致。

“我心里知道不同就够了,杀吧。”

方若华轻叹一声。

夜姑和护卫队的人,并不觉得杀这些人有什么不妥,认认真真按照规程,公审公决。

三当家、八当家都判了死刑,公开处刑。

到是二当家张海,五当家金翅,还有军师等几个龙王岛旧派的高层,被拎到外头审讯时,夜姑几个略有些为难。

金翅冷着脸跪在堂下。

外面许多底层帮众,后岛,后山上居住的百姓,嗡嗡私语,都有求情之意。

面对方若华,金翅沉着脸不吭声。二当家却道:“六奶奶,咱们过得都是刀头舔血的日子,杀人是肯定杀过,可您自去问问,别人不提,金翅这孩子讲义气,守规矩,并不欺凌老弱病残,他若也该死,那六奶奶怕要杀尽天下了。”

底下帮众一时安静下来。

方若华冷冷淡淡地挑眉:“我知道,金翅自己没有折磨人的嗜好。”

话音未落,声音转冷,“但你们龙王岛的头领,人人罪该万死,你也好,金翅也罢,都不是例外。”

第六百九十四章 海王 (两章合一)

金翅冷笑三声,闭上眼冷道:“二哥何必多废话,老子怕死不成?”

底层帮众们一时议论纷纷,都想起五当家待自己等人的好处。

“夫人,我们五当家他,他罪不至死,还望夫人明察秋毫。”

帮众们多数不识字,也说不出什么大道理,求饶的话也只是翻来覆去那么几句。

方若华由着他们声音越来越大,随手把桌子上一叠纸递过去,吩咐夜姑:“夜姑,读给他们听。”

夜姑点点头,认认真真开始读:“……永宁三年,龙王岛截杀商队三个,掠女子一十五人,六人并未被赎回放归,被霸占为妾,永年四年,袭南安,杀寻常百姓七人,抢掠三万贯钱,掳走青壮男女二百……”

她一条一条地说。

“王翠莲新婚被辱,撞壁而死,新郎张康被断去一臂。”

“够了。”

金翅咬了咬牙,“我已经说过,要杀要剐随你们处置,还说什么屁话。”

底下帮众们都闭上嘴,一时有些惶恐。

二当家叹了口气:“龙王岛靠打家劫舍吃饭,我等就是土匪。”

他正经说出土匪这两个字,整个人都有些颓废,“金翅手上的人命,大约也有几十条,可都是不杀人便要自己死的情况下才杀的,江湖子弟江湖老,怨不得人……也罢,我也不多废话,悉听尊便吧。”

这位二当家嘴上没说,但言外之意便是方若华故意找事,纯粹是想把他们这些头目全都诛杀个干净,也好方便收拢底下的帮众。

方若华怎么可能听不出来,到也不计较他这点小心思,站起身,转头看向所有人:“这几个当家,是龙王岛的首领,难道身为一个当家的,手底下的人戕害无辜,他们就没有罪?”

“如果今天,这位二当家和五当家,能说一句他们手底下的人奸淫掳掠,他们一点都不知情,我就只送他们一个‘蠢’字,认他们无罪。”

二当家一怔,闭口不言。

金翅也显得有几分虚弱无力。

他们确实不能说,自己对手底下人的所作所为都不清楚。

甚至他们自己,还会从南安城强掳女子奴婢,送给手底下的人当老婆。

谁敢说自己无辜?

方若华吐出口气,神色略有些无奈,看了看四周,对夜姑道:“拉他们和那些罪孽深重的土匪一起去游街,游街完了,判死刑……缓期执行,若一年后,有五百以上的民众愿在免死书上画押,便改终生苦力。”

夜姑低声应下。

这刑判得其实一点都不轻,比一刀断了他们的命,更是受罪。

方若华却轻声道:“不是你们不该死,只是我希望,以后该死的人,会越来越少。”

老龙王也听完了判决,一时沉默,良久才笑:“幸好我是风烛残年,已经要死了。”

否则被这年轻的女娃娃拉去游街示众,那才是真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龙王岛上又闹了两次乱子,都没掀起太大的风波,没过两日,老龙王就油尽灯枯,又见了见他所剩无几,已然在养老的老兄弟。

见完了,他就悄无声息地死在了自己的卧房内。

他去的那一天,岛上死了四个人,都是四五十岁的汉子。

听说是老龙王的亲信,本来这些人已经有七八年没有掺和龙王岛的事,旧事盘查不清楚,方若华就是想追究陈年旧案,在这样的世道,也一样追究不过来。

这些人便与后山寻常百姓一般度日而已,方若华并未让人打扰。

却不曾想老龙王一死,他们直接就在灵位前面服毒自杀,看这意思,是想殉葬。

夜姑心中着实有些不可思议,都说越是年纪大了越怕死,连她这样的年岁,遭受了不知多少苦难,也心心念念地想要活下去,别人怎么,轻而易举地就能走那条死路?

方若华自己也弄不明白,便不去多想,命人按照龙王的遗嘱,焚毁尸体,骨灰撒入大海。

据闻他的妻子死后,遗体也入了海。

……

春夏秋冬,年复一年。

四载匆匆而过。

赵易寒坐在小小的客船上,倚着窗户,端着一杯暖酒,看外头的河面。

楼船和画舫一艘连着一艘,渔船或大或小,个个鲜亮齐整,渔民们皮肤黑得发红,可是瞧着身强体健,衣服虽然略显破旧,露出来的肌肉却泛着油光。

赵易寒一眼看过去,心里就有点意外,这南安城竟仿佛有一点盛世景象,老百姓们日子看起来过得极好。

这条南河,更是充满生机与活力。

四年未归,一路从洪洞穿过四个县城,直达南安,看过别处的情况之后,再看此地,心中不禁更是震撼。

外头遍地饥民,饿殍盈野,小小南安,到有些世外桃源之相了。

撑船的老汉似是看出他的震惊之色,略有些得意地一扬眉:“客官来得可很是时候,五月节马上就到,咱们海王要举行帆船赛呢。”

后头烹茶的小渔女听见自家爹爹说话,也是一脸兴奋,“小女还听闻海龙军的大人们,也有好多都要参加,扶旻国,南沃国还有高手要专程过来,客官您要多呆几日才好。”

赵易寒一怔。

坐在他身后不远处的言慧慧也听见这几句话,百无聊赖地叹了口气。

言慧慧身边一个嫩黄裙子的娇俏少女,已经因为晕船双眼直冒星星:“啊啊,别管什么海王、土王还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王,我也不想看什么破烂帆船赛,赶紧回京城是正经,这乡下地方没什么好玩的!”

老船夫瞥了她一眼,见她年幼,到也不好计较什么,但还是劝了一句:“小姑娘,在南安城还好,你要是上了船岛,有只言片语对海王不敬,被人套麻袋沉了海底,保准你家人连块骨头都找不到。”

小姑娘登时怒上心头,眉毛竖起,鼓着脸气哼哼道:“好大的脸……”

言慧慧忙一把抓住她,小声哄:“好兰兰,咱们出门在外,还是少生是非。”

赵易寒瞥了她一眼,轻声对老船夫道歉:“我这妹子不懂事,老丈莫要计较。”

老船夫摇摇头,没再理会,也没了聊天的兴致,慢悠悠摇着船。

赵易寒松了口气,心里却有点不安定,实在是那位‘海王’疑似故人……

这总让他有一种虚幻的,很不真实的感觉。

他那个曾经的小未婚妻,方家的大妹,在他印象中的形象已经逐渐模糊,只朦朦胧胧地记得,那是个有点腼腆沉默的小姑娘。

“怎么可能?”

这两年江湖盛传,海王富有四海,天下财富,她独占其三。不光占了,还能占得安安稳稳,但凡有人触其锋芒,最后都是被吞噬的结果。

就说如今,他由海路入南安,换做四年前还不知要受多少罪,如今坐快船,不过区区两日,而且往年横行无忌的海盗都没了踪影。

这一切全赖那一位的赫赫威名。

便是如他一般,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生,对海王的事迹也如雷贯耳。

知道她剪除龙王岛等十六个大水寨,统领四海,扶持自己的势力,大周水面上的客运船舶,至少有四成出自她的船岛,而且逐年增多。

海上群雄俯首称臣,在她的地盘上,做水上的买卖,都得遵她的规矩。

赵易寒一笑,人生还真奇妙!

南安城乱那一年,父母说有敌人找上门,他们一家举家搬迁到洪洞县去。

他心里隐约觉得,自己的身份或许有什么不妥之处。

毕竟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商户家的儿子,不会有非杀自己不可的仇敌。也不可能有像姜先生那般,学富五车的名士,愿意倾尽全力去教导。

他转头看了一眼,侧坐在船上,和手帕交小姐妹头碰着头说话的小表妹。

如此天真烂漫,却颇有修养气度的表妹……也不是寻常人能有的吧?

也许他有一个很富贵的家世,或许家里和人结了仇,所以他才必须隐姓埋名地活下去?

唔,毕竟方家的小丫头都成了海王,他有个让人心惊胆战的身世,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其实也无所谓,他总归只是赵易寒而已,无论前路等待他的是什么,他都相信凭借自己的努力,他能拥有很好的一段人生。

一晃神,船身忽然摇晃了两下,骤然停止,前面一团混乱。

赵易寒猛然起身,举目望去。

前方不远处,一艘巨大的双层货船横冲直撞,撞飞了七八艘小船,小船上的乘客和船夫都落了水,浮在水面上,满脸愤怒,一身狼狈。

大船船板之上,两个彪形大汉,护着一个锦衣小公子,冲着水面冷笑:“我们公子爷看上了那姑娘,是你们的运气,快点把姑娘给我好好送船上来,否则,明年的今日,就是你们的忌日。”

大汉一张脸黝黑,大腿比别人两个还粗,满身的凶煞气。

水里一少年儿郎扶着船板怒道:“你们强抢民女,还有没有王法?”

两个大汉都笑出声:“呵,区区一个歌女,贱民罢了,抢了又如何?”

他神色戏谑,“瞧见上面的旗了没有,这是齐王府的船,运的是给柳娘娘的香脂,冲撞了我们齐王府,现在老子宰了你们,有谁敢管?”

烈风瑟瑟,他的声音随着风飘荡,仿佛有回声,“有谁敢管?”

一把拔出腰上的刀来。

身后几个兄弟齐齐兵器出鞘,刀光森冷,十几个齐王府家丁举弓搭箭,目光灼灼地盯着船下众人。

赵易寒骇然变色。

言慧慧忍不住咬住嘴唇,她身边那骄横的小姑娘也有点害怕,小声道:“哎呀,可是坏了,那小公子是齐王的长子霖公子,正经的皇孙,水里那几个,怕是要吃亏。”

这个小姑娘刚才嚣张的不得了,这会儿看到水里飘飘荡荡的寻常百姓,到又为他们担忧起来。

“霖公子嗜杀,性子又桀骜不驯,从不肯吃亏,可不是好得罪的。”

那大汉话音落下,面上露出狰狞之色。

锦衣的小公子懒洋洋立在船头,神情惬意,举目四顾,心中畅快。

他最喜欢看别人面上流露出恐惧,瑟瑟发抖,那种滋味比抱着琼儿那小娘们,还要有滋味。

只是不过瞬间,他就忽然发现有些不对。

换了以前,此时此刻这些贱民们都会弓下腰,神色慌张恐惧,哀哀求饶,但是眼下,那几个渔夫神色也不好看,但是却并不慌乱。

其他的大船小船,好多人挤在甲板上看热闹,偶有窃窃私语声,却无人四下奔逃。

霖公子一蹙眉,冷笑:“既然不听话,便让他们见见血,也好张长记性,瞄准一点,别伤了我要的姑娘。”

身边的大汉最了解自家主子,轰然应是,一挥手,两排弓箭手齐齐上前,森冷的箭头瞄准水面上的百姓。

“啊!”

言慧慧心里一跳,连忙闭眼,都有点不敢看。

赵易寒心中一怒,长身而起,摸了摸袖子里的短刀。

河面上的百姓们显然也没想到对方如此嚣张,登时乱了一瞬,随即,有船头撑船的渔夫,岸边挑担的小贩,抚琴的歌女,差不多七八个人,一起从怀里摸出一个银色的小哨子,用力吹响。

响声极清脆,也很特别。

哨声一响,赵易寒很敏感地感觉到,水面上老百姓们都隐隐松了口气,那种放松不明显,但是他从小感觉就灵敏,还是能感受到不同之处。

齐王府的大船上,弓箭手的箭已上弦,仿佛下一秒,箭雨便要齐发。

这时,忽然有一支长箭破空而来,嗖一声,竟穿过船板,扎在锦衣小公子的屁股上。

“嗷!”

他刚嗷了一嗓子,又是一箭飞至,扎在他高高束起的发冠上。

霖公子的声音戛然而止。

两个护卫他的大汉也骤然色变,身体一颤,举刀四顾,牢牢把公子爷护在中间。

这时,人们才看到后面有一艘船飞至。

飞这个词形容的分外到位,双边浪花翻滚,船飞离水面,第一眼看还在远处尽头,再一眼已至眼前。

河面上无数船只,上到大货船,下到乌蓬小船独木舟,纷纷靠边,让开水道。

第六百九十五章 争 (两章合一)

飞来的船并不算很大,也不算高,至少和齐王府那庞然大物的官船没办法比。

船的外观很漂亮,上面的人也不多,只有四个,并没有人撑船,其中一个举着弓箭,显然刚才正是他出手。

霖公子惊惧之余,勃然大怒:“混蛋,是谁?你们干什么吃的,给我杀,给我杀了他们!”

两个大汉也气怒交加,一把拔出刀,当即便想跳下船去。

“住手!”

船舱里本来正谈正事的几个人,听见外面的动静,匆匆而出,乍一见这等场面,登时变了颜色。

其中一个须发花白的老丈动作飞快,三步并作两步,冲到霖公子身边,一把把他护住,抬脚就对着大汉踹去,正好踹在他腿窝上。

大汉的功夫硬,一脚并未被踹倒,茫然回头,一看到老人家的脸色,登时吓了一跳,惴惴不安。

老人看了一眼船上船下的情况,心中大惊,登时苦了脸,只怪这船舱里的静室隔音效果太好,外面那么大的动静,他们几个竟然没有注意到。

“都给我放下箭。”

老人压低声音,叱了句。

一船的家丁护卫满头雾水,还是老老实实地把弓箭收起。

老人这才抱拳行了一礼,虽说不卑不亢的,姿态却放得很低:“霖公子初来,不懂海王的规矩……有此误会都是老朽疏忽了,多有得罪,还望诸位看在大错未曾铸成的份上,原谅则个。”

说着,他便厉声道,“你们撞了谁的船?立时去磕头赔罪,毁损的船三倍赔偿,从你们的月例里扣。”

霖公子愣了愣,随即勃然大怒,呵斥:“什么意思?孔老头,你有毛病吧……”

老人面无表情地戳了他一下,霖公子登时抱住肚子滚在甲板上,疼得惨叫一声,额头登时冒出细细密密的汗珠。

家丁护卫们都吓得脸色雪白。

飞舟上的人却神色平静,并无多少愤怒,例行公事地登记了下船主的信息,便道:“扰乱航道,寻衅滋事,罚款三十两,清理河道十天。”

老人立时应了。

飞舟调头就走。

河面上三三两两的船也和没事人似的,悠然而去,岸边挑夫,货郎,继续做自己的生意。

赵易寒:“……”

言慧慧吐出口气,满头雾水,她身边的骄横少女也是满脸的愕然。

“那可是齐王家有名的霖公子,他也会吃瘪?”

在所有的皇孙里面,霖公子固然不算最受宠的,却绝对是最嚣张的一个。

他母亲柳侧妃是齐王的爱妾,在王府的地位堪比王妃,生下来的这个儿子,又是齐王长子,且柳妃自此之后再无身孕,唯一一个宝贝疙瘩,可不是被娇养的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这大约也是一层保护色,不是嫡子,却是长子,在一个正妃背景深厚的王府中,不太出息还更安全。

骄横的小少女似乎对京城的那些权贵了如指掌,此时神情间也多了三分凝重。

“刚才出面的老人是齐王殿下的恩师,孔长寻,在齐王府的地位崇高,便是齐王也没少受他教训……不过,他真要霖公子清理什么河道?”

小少女蹙眉,“这也太伤皇家的颜面。”

赵易寒没有说话。

老船夫瞧了眼客人们目中的惊愕,轻轻一笑:“据传,海王定下的水上规矩,其实不是近来才立的,而是三十年前就存在。”

“当年,先皇路过南安,来到古渡口,与一耄耋之年的老人同船渡河,二人闲谈之际,说到海盗横行,水上不安定,老人信口提了些行船的诸般规矩,先皇予以补充,二人越谈越投机,便把所言所想,都刻在一方巨石上。”

“先皇认为二人所书的规章十分严谨,还专门在巨石上落下私印。”

“现在那块巨石就立在新渡口外,人人路过皆可看到。”

他语气平和,说了这一番话,也不管这一群客人怎么目瞪口呆,信还是不信,再不多言,遥遥看向远处那座若隐若现的岛,心中不自觉畅快起来。

赵易寒何时见过这等敢随意拉先皇做文章的大胆之人,也不知该不该信这些言语,只能挑眉一笑:“有规矩总是好事。”

不过,哪怕随意攀扯了下先皇,海王的规矩就当真能人人遵守?

齐王家的孔先生,可不像是会因为此地有先皇的一点儿传说,就委屈自己的人。

那位霖公子更不会顾忌这些。

霖公子的确已经气炸了。

他还是不大敢与孔老头作对,就怕回头他亲爹削他,可心里不痛快,直接把身边的家丁护卫都骂得狗血淋头,更是绝不肯去做什么河道清理。

海龙卫两个穿着黑色短打的力士过来押送的时候,霖公子一挥手就要冲出去杀人。

孔长寻摇摇头,一边让下人过来给霖公子整理衣冠,一边轻叹一声:“你以为这里是京城,还是齐王的地盘上?”

霖公子哼了哼:“区区一个商家,就算手底下养了几个豪奴,还真敢得罪我不成?”

他心思一动,“不过,他们那船可真不错?”

孔长寻失笑。

海王的船好,天下人不是傻子,谁能看不到?可这些年过去,如今还有人敢乱伸爪子?

“去年你舅公在南安犯了老毛病,在船上设赌局骗了一大笔银子,有人还不出,还把人扔到水里钓鱼玩,正好碰上海龙卫,人家救了人,还再三警告,可他并不当回事……”

孔长寻的话音未落,霖公子就打了个冷颤,忽然有一点不好的预感。

“他回京之后是什么样子,你也看到了。”

霖公子闭口不言,脸色略白,他和他舅公不熟,但是他也知道,自家那位舅公是个厉害人物。

为人心狠手辣,身边养了几百个豪奴,都是好手,平日里连禁军都不怕。

哪怕在京城,那也是个人物!

去年他出了一趟京城,回去之后人就大病了一场,听说脑子开始不清楚,每晚睡不着觉,得让十好几个人在屋里守着,还是夜夜惊梦,御医去看过,说是惊骇过度,只能慢慢调养。

孔长寻神色凝重:“他当时是跟着齐王殿下一起出行,身边有王府最精锐护卫七百余人,还有咱们齐王的侍卫统领赵普。”

“就在被团团围绕的官船之上,最严密的保护中,他被人直接拎走关了五天。”

“后来齐王亲自出面,赔偿受害者损失,让他认打认罚,这才把人给弄回来。”

孔长寻这话说得挺平淡,可是霖公子不傻,他能感受得到这番话所代表的惊心动魄。

父王何等身份,都会对海王妥协,可见海王之威。

孔长寻叹气:“人人都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是霖公子,您自己得心里有数,就是陛下出门在外,也得学会明哲保身,该服软就要服软。”

霖公子沉默片刻,气鼓鼓地暗骂了几句,就偃旗息鼓,乖乖去领罚。

他向来最爱惜自己,身为皇室子弟,未来一片锦绣,要是因为一时意气,损伤了自己,岂不是冤枉?

真要气不过,等安安稳稳地回了京城,再想办法报复回去便是。

独秀山庄

山庄如今越发展越大,南安城已然有些容不下,在今年年头上,刚刚搬迁到船岛,占地七百亩,每一处园林都是精雕细琢。

后头便是海龙军的驻地。

整个独秀山庄分为两部分,中间以一道巨大的栈桥割裂开,前面供客人游玩,后面则是方家的办公用地,凡是方若华身边的亲信,高层人物,差不多都住在此处。

如果哪天有什么人攻占独秀山庄,把这一片一包围,那可就真热闹了,算是彻彻底底地被人家给包圆。

方若华居所就建在独秀山庄最深处的单身员工宿舍内,整个员工宿舍是一座四层高的红瓦绿墙的小楼房。

一层是二十个大房间。

里面是居室,外面是办公室,虽然紧凑了些,也算很够用了。

主要是这些年大家经常忙起来没白天没黑夜的,干脆以办公室为家,也免去赶路的匆忙劳累。

也只有成家立业的,才搬去家属区,算是正经的有个家。

午后暖阳正好,方若华顺手把雪团捡起来,坐在椅子上,一边听夜姑说起霖公子的事,一边给雪团梳毛。

“不用太在意,按规矩办就是。”

方若华一笑,“这些年大大小小的权贵,咱们也没少得罪,不差他一个霖公子。”

以海王如今的名声,船岛的地位,若是和那些龙子凤孙们距离太近,那才更让人忌惮。

现在这般只置身江湖,只管做生意,不掺和其它,便是手段强硬些,朝廷也会自己息事宁人。

方若华一叹,“说白了还是朝廷四面楚歌,大周朝行将就木,没力气管我们这些小鱼小虾。”

和只在水上活动的海王比,北有北蛮亡中原之心不死,还有人打着前朝明王的旗号,要推翻大周的统治。

江淮杜行占舟山岛,虽未曾自立为王,可也早就不服朝廷管束,截留赋税,雄踞一方。

大周朝有满地的窟窿要打补丁,方若华这个所谓的海王,都是正经做生意,大多数时候都遵纪守法,算得上再正经不过的良民。

最重要的是,方若华是一个女人。

女人总容易让人放下些警惕。

目前来说,他们高调做事,低调做人的策略还算成功,人们对于方若华想称霸海上,让航道上的海盗水匪不复存在的野心,接受的比较良好。

“哎。”

方若华到这个小时空时日不短,顺应时势,随波逐流,走到今日,家业越来越大,身上到开始有负担。

若是她孤身一人,五年后老皇帝病危,群雄并起,英雄逐鹿,乱世来临,她混过去也不是不行,反正不过乱了七八年,不算长。

可眼下她有船岛……而且,她真能接受七八年的乱世吗?

这七八年里,得死多少人?

等到赵易寒顺利继位,结束了乱世,也同样是民生凋敝,又一个轮回。

船岛上被她惯的,纵容的不容于世的女孩子们,未来又能如何?

方若华曾与夜姑说过,有一个国度,女子有自由,没有父子君臣纲常来捆缚人心,夜姑当时当是笑话,可在船岛上,她过得便是这样的日子。

想着想着,方若华失笑。

还想这些做什么。

四年来一边做生意,一边建钢铁厂,秘密研发火药,制作枪械,训练水陆军队。

到了这等地步,不争天下也要争天下了。

只是时候未到,不宜表露,可真正与她贴心的身边人,谁能看不出里头的意思?

大家最近越发积极昂扬,心里跟点燃了一团火似的,并没有害怕逃避,那还瞎琢磨什么?

方若华摇了摇头,又聊了两句霖公子,这件事便翻篇。

夜姑把文件整理好,准备一会儿拿去档案馆存档,一抬头,就听到窗户外面传来一阵喧闹声,不禁笑道:“您这地方离学校太近,一到课间就吵得慌。”

方若华失笑:“吵就吵吧,没办法,我可舍不得我这屋子。”

她是仿着现代欧式简装,装修了自己的办公室,面积非常大,能容下数十人一起开会。

和别人的地盘比,确实显得有些素净,里面唯一的装饰,便是一座船岛的模型,有半人高,非常精美漂亮。

每逢夜姑几个走进自家夫人的办公场所,看到这座模型,都会忍不住驻足片刻。

房间显得敞亮,有个巨大的阳台,窗外的风景非常迷人,唔,雪团也很喜欢。

雪团现在成了一个大圆球,滚滚的,毛茸茸,每次在方若华的膝盖上一瘫,那么一大坨,颇有存在感,以至于水友们老觉得三妹养了大大小小好几只同颜色,同模样的猫。

不过抱起来到很暖和。

方若华抱着自家的爱猫,难得偷闲片刻,倚在窗户上看外面一群学生吵吵闹闹地踢球。

“咦,今天二娃没去上学?”

夜姑点头:“二公子这两天请了两天假,反正五月节马上就到,先生便允准了。”

她已经全然不在意方二娃。

其实本也没有多么不可分裂的深厚感情,当年夜姑光活下去已经是竭尽全力,便是与二娃有些儿女私情,身上沉重压力也压得她不怎么能顾得上。

第六百九十六章 讨好 (两章合一)

现如今,夜姑是方若华的第一秘书,还兼任海龙卫宣传队的队长,上要帮若华处理一应细务,下要关心兵士们的身心健康。

每日忙得恨不得一天当成两天用,哪里来得力气还去纠结什么儿女私情?

如今关注方二娃,仅仅是尽职尽责,身为夫人的……秘书,上次培训时刚发下来一份材料,也必须要负责随时关注领导家里的情况,为领导排忧解难,让领导无后顾之忧。

“二公子的情况,徐先生心里有数,您不必担心。”

方二娃并不是个特别聪明的人,读书方面只能说很一般,不算愚笨,也不开窍。

一年前他考秀才名落孙山,而且书院的先生直言说他没什么天分,继续读下去,大概也就是年纪大了了,县令可怜,予他一个童生,运气再好些,也许七老八十能得一秀才功名。

方父自觉老迈,时常担忧儿子,思来想去,终是向方若华开口,希望能让儿子去船岛上读书。

老父亲这么一点要求,方若华当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只不过,方二娃似乎有一点抗拒,而且也不大么适应船岛的教学。

方若华自己比较忙,间或听夜姑她们说两句二娃的情况,心下也不禁略有一点烦恼:“如果他实在觉得别扭,就让他进专门的儒学班,先适应适应,再看怎么安排。”

夜姑蹙眉,她私心里,有点觉得方二娃是个大麻烦。

只他这身份,自家夫人的亲弟弟,就非常显眼。

方二娃去年上了船岛,就被安排到提高班读书,在提高班上学的,都是自家夫人精挑细选之后,倾力培养的后备人才。

大部分是从扫盲班,初级班,高级班,一路读下来,最后进入提高班,确定专攻方向,继续自己的学业。

没等毕业就被船岛上各个部门疯抢,借着实习的名头,一边学习一边参与实践。

学校里算是很努力地选拔学生了,却还是不够用。

方二娃却和这一群打上船岛烙印的学生不一样,当时方若华也问过他对未来有什么考虑。

如果想进入船岛,那他想从事哪一方面的工作,从军,从政,还是从商?

方二娃想也没想,就选了从政。

但是想从政,在学习方面就更严苛,要了解的知识多且广。

船岛可不是以前的样子,现在几乎比南安城还要大三分之一,常住人口数万人,要管理这么大的一块地盘,人才永远稀缺,但越是如此,方若华在管理者的选拔上,就越发小心谨慎。

方二娃给自己选了一条最难的路。

偏偏他这孩子,实在不怎么开窍。

为了他一个,那位提高班的徐老先生,怕也是焦头烂额,疲惫得很。

方若华对这一切都是门清,笑了笑:“徐先生也快六十了,按说应该早点退休,颐养天年,只信得过的先生不好找,恐怕还得再劳累他几年。”

这些都是小烦恼,不算大事。

徐先生也是最早上岛的难民,是船岛的老人了,见多识广,为人细心,他头脑清楚,心里也有数,把方二娃交给他,出不了大乱子。

方若华正歪在椅子上偷闲,大门被很有节奏地敲了三声。

“夫人,何队,白老将军的信到了。”

夜姑走过去接了信,一模厚度,登时笑起来,仔细检查,拆开一看,果然是两封。

方若华熟门熟路,信手拿了正经白将军的信件,打开细看。

里面又在诉苦,什么北疆苦寒,缺衣少粮,兵士们日子过不下去云云。

这位白老将军脸皮厚,送信打秋风都成了日常,反正有没有的,讨了再说。

夜姑嘻嘻哈哈地拆了另一封信,里面却掉出来一叠银票,一张一百两的,两张五十两的,一共二百两银子。

“六爷的家用又送来了,白老将军整日哭穷,他向来最宠爱的这位玉公子,却是上赶着把体己银子都拿出去赠人,不知他知道了得多心酸!”

方若华无语:“拿去入账,抵北疆粮船的运费。”

夜姑莞尔,笑眯眯应了。

她们说到底都是年轻姑娘,船岛上风气也开放,遇见这等带着点桃色的八卦,也是极乐意来围观。

“说来许六爷讨好人的手段其实真不坏,什么都是虚的,就是钱财不虚。”

“上个月随着运输队运回来的是两箱人参,一箱鹿茸,再上个月是二十多件雪貂皮,再再上个月是一箱银子,如今路不好走,就改了银票,这位六爷这是打定主意把自己的家底都送给夫人了吧。”

方若华翻了个白眼。

谁知道许六发哪门子疯!

她也是和北疆的白绍将军一起做生意以后,才知道许六离开南安,竟去投了他。

而且这个小纨绔似乎在白绍那里颇得信任,东临军的一应事务,许六都能插手,还因为长得极好,似乎得了一个诨号,人称玉公子。

“别的不提,光论容貌,玉公子却是比来自荐枕席的公子哥们好上不少。”

夜姑若有所思,喃喃自语。

她去年随船队去往北疆,见过玉公子一次,那位年轻公子的样貌,竟比她还要好出数倍,到不是说貌若女子,只是风仪甚美。

方若华:“……”

确实长得好,可再好看也够不着,吃起来太费牙口,而且这样的良家淑男,能不招惹还是不要招惹为妙。

说起来,最近南安城刮起一阵妖风,说是她方若华和离已久,意图再嫁。

其实这类流言以前就有,但都没掀起多大的风浪,方若华威名远扬,凶悍之气已经能镇得住那些公子哥们,再是垂涎她所代表的利益,也不大敢招惹她。

可去年船岛举行帆船赛,因着是第一次,方若华亲自操帆船带着夜姑等人在开幕式上来了一回即兴表演。

方姑娘因着身体缘故,憋得久了,很少做像样的运动,也是来了兴致,痛痛快快地玩了一次冲浪,迎风而飞,踏浪起舞。

当时所有观众都目瞪口呆,气氛十分热烈,最后也不知是谁起的头,大半个南安城的年轻公子,齐齐赠荷包,赠香水,赠琉璃坠示爱,还有好些少年郎起哄,表示愿意入赘。

折腾得方若华回去洗了两回澡,竟还是一身的香粉气。

帆船冲浪赛过后,给方若华投书的,送信的,赠礼的,找官媒来说项的事一下子从无到有,多得必须请秘书处设立一个专门的部门来处理。

别说,这些公子里面,大部分都不是滥竽充数,不是有才,就是有貌,再不然也有家世。

方若华若真想结亲联姻,还真有各方面都很能让人满意的。

许六爷远在东临镇,听白绍身边刚从南安回来的信使绘声绘色地说起南安城众公子求佳人垂青的小故事,听到半截,牙齿一紧,一口咬住舌头,血腥味登时在口腔里弥散,他忍了又忍,和血吞了。

饭没吃完,便扔下筷子回屋去看自己的银匣子,里面有这个月省下来的十八两银,还有几贯铜钱。

回头兑换成银票,让人送回去。

王将军每月都把俸禄送回家交给他娘子。

林副将每月也把银子拿去给他的女人花用。

当人丈夫,就是应该把所有银钱都交给自己的女人来管着。

许六叹气,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他能给他娘子的银子太少,这点钱,哪里能够用呢,真是委屈了娘子。

他都和娘子和离了,难道连钱都不能多给些?

回头去找老爷子讨要俸禄,他从十三岁就跟着老爷子,为了老爷子的那点建功立业的大志向,他也是辛辛苦苦,忙得没日没夜,可以前竟然都没有俸禄拿,难道不该给他补上?

白绍:……??

当年许家是南安首富,老太太在银钱上向来不亏着儿子们,许六的零花钱多得用不尽,从来都是许六孝敬白绍,什么时候伸手要过钱?

白绍哭笑不得,想一想也不错,人家海王大气,从来收多少还多少,而且只有还得更多,不会占他们东临镇的便宜。

要是许六能与海王和好,夫妻和睦,于他们的大业,也有很大的好处。

当年许六与妻子和离,白绍并未插手,他到底能理解自家这孩子的心思。

他们要复故国,可一旦大业不成,那是杀头的罪过,能与家里分割开来,还是要分割开,省得连累家小。

让他易名改姓,隐藏来历,也正是为了避免麻烦。

这孩子本是被他拐到北疆,自己已经亏欠他良多,怎忍心让他的家人,也跟着受牵连?

那时候,海王还不是海王。

现今海王几乎是富有四海,便是白绍自以为还算光明正大,也不免动心。

若能把海王拉上明王的战船,共谋大业,那简直是进可攻退可守,着实是一件顶好的事。

远在南安,被人惦记的方若华,隐约觉得这位厚脸皮的白老将军,写来的信越发显得亲昵。

“北疆的日子看来的确不好过,我们的船队再去北面做生意,让大家配备火器,注意安全。”

夜姑点头应下。

外面似有雷声,不知不觉竟飘下来细长的雨线,在方若华的发髻上晕染开来,她随手拿了一方帕子擦了擦水渍,夜姑却被吓了一跳,连忙伸手去关窗户,又让她快换衣服,招呼使女烧热水泡澡。

方若华没奈何,被催逼着泡了澡,喝了一碗姜茶,又被严严密密地围上毯子,天气这么热,她怀里竟被塞了一个暖手炉。

“去岁冷热交替时节,夫人便病了一场,如今您可病不得。”

自家夫人身体状况,船岛上下,那是无人不挂心。

方若华心下叹息,这具身体不大好,爱生病,放在别的小时空或许也不算大事,寿数多少,她并不大在意,但如今……她还真得让自己活得长久些。

雨下了小半日,还淅淅沥沥的。

春雨匆匆从外头回来,扑打了下肩膀上的灰尘,推门而入,进门的时候似乎有点生气,端起桌子上的水壶灌了两口温热的茶水,这才神色和缓些许。

夜姑不禁失笑:“大管家这是怎的了?今天不是回家看你爹娘,难道还有人敢给你气受?”

春雨冷笑:“这世上哪里有人能一辈子不受气的?”

她被父母卖到许家时年纪还小,几乎不怎么记得家里都有什么人,最近父母却忽然找了过来。

春雨到不计较养自家爹娘,便是有个脑满肠肥,庸庸碌碌的大哥,她白养着也不是养不起。

但是那些所谓的亲人,吃她的,喝她的,回头还要算计她,那就实在是让人恶心的厉害。

方若华一听她抱怨,便知是怎么回事,春雨生气也不是第一回。

她父母是有点不省心。

上个月还想让春雨安排她大哥进船厂做个管事。

前几日又想给春雨定一门亲,还怕她把家财都带到夫家去,只说儿女无私财,要给春雨管家,让她把财物都交给爹娘管着。

“算了,也不是什么大事,懒得理他们,反正他们也就想一想,又能做什么?”

春雨如今可是船岛的大管家,岛上几万口子员工衣食住行都由她管,执掌钱粮,上有审计司盯着,下有宣传队看着,可是半点马虎不得。

就这工作强度,哪有力气管家里人那点小心思?

把那些晦气吐干净,春雨看了看时辰,就过去给方若华梳洗打扮。

今夜有南安县令左怀的送行宴,左怀在南安功德圆满,要升任太原府知府,算是高升,若是顺利,之后一路青云直上,四十岁前就有入阁的机会。

方若华这几年与他合作愉快,这位还这般有出息,自然要给他个面子。

“新任知县任程伟,寒门出身,永宁六年的进士,考上进士之前一直寒窗苦读,并无多少名气。”

春雨顿了顿,忍不住咳嗽了声,“中进士之后回乡探亲,因他妻子口吐恶言,诅咒母亲,大怒之下亲手把妻子的舌头给割了,还在母亲门前长跪三天忏悔己过,族人皆说他是大孝子。”

方若华一怔,夜姑蹙眉。

左怀高升,离开南安,对他自己当然是只有好处,但是换来的这个新知县,却不像是个好相处的。

“严酷,注重名声。”

方若华吐出口气,“不好抓小辫子,是个麻烦人物。”

第六百九十七章 戏谑 (两章合一)

夜姑笑起来:“夫人何必在意,他要知情识趣,供他几年,送走了事,他要想捣乱,那到要看看南安该谁的话才算数!”

方若华哭笑不得:“夜姑的心气可是变高了。”

当年连自己的命运都掌控不了,拼尽全力也只想活下去的姑娘,现在神采飞扬地跟她说,区区一县令,完全可以不当回事。

县令是什么?

父母官。

掌控一县生死。

在当下人治的环境下,一个糊涂县令,能让一整个县城的老百姓都过得生不如死。

这个姓任的,在当下或许并不算特别恶劣的那种官员。

比他好的官员很多,比他差的当然也有不少。

事实上正经地科举取士选出来的官员,在能力上多数都不会有大问题,能考出来的,无一不是智慧,运气,毅力都不差的佼佼者。

但是,这人能力再能看得过去,他不符合南安对于官员的要求。

任程伟昨天召见几个乡绅时,听闻徐家有位守寡六年的姑奶奶,还说要为其上奏朝廷,立贞节牌坊。

到把徐家给吓了一跳。

人家姑奶奶之所以未曾改嫁,只因看重的人接连丧父又丧母,只等孝期过去,便要办喜事。

只是一个是鳏夫再娶,一个是寡妇再嫁,两家都低调,不肯传扬而已。

县令到是勤奋,来了之后立时就要和左怀办交接,对权力和威仪看得都颇重。

看来以这位的脾气秉性,是注定了要有一场碰撞。

只有两个结果,第一,把这人的脾气给磨平磨圆,让他知道规矩。

第二,把人弄走。

她不会接受第三个结果。

方若华按了按眉心,轻声道:“我一再要求你们要守规矩,讲规矩,一切按规矩办事,就是想尽可能地把个人的影响力降到最低。”

她笑起来,“想让我们的船永远都不会沉下去,就要想尽一切办法,让领导者只能在规章制度内管理我们这条船,如此一来,就算很不幸,在某一条出现一个特别糟糕的领导,他所造成的破坏也不会很严重。”

春雨一边半懂不懂地听自家夫人的道理,一边特别轻巧地给她梳了个灵蛇髻,简单画了南安新近流行的妆容,穿戴齐整。

鲜嫩的杏黄色百褶凤尾裙,配上花钗,素雅简约,铜镜一照,方若华整个是一弱柳扶风的小美人。

她这样的清秀相貌,换做现代可能会有人觉得太过寡淡。但是,却还算是符合当下的审美。

不光是市井民间的美人,放在大户人家,也能当一句秀丽。

送行宴就选在了独秀山庄,是方若华自己的地盘,安全方面到无需操心。

南安城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们都来赴宴,除了送别前任县尊,有始有终,处好关系,对于现任的这位,也得看看品性,瞧瞧脾气。

虽然流水的县令,铁打的豪强,本地的地头蛇们才是南安的真正掌控者,但县令是朝廷命官,要是脾性不好,还真有点难办。

独秀山庄特有的灯光,柔和又明亮,不刺目,只让人感觉岁月静美。

左怀坐在主位上,四下看了看,叹道:“还真有点舍不得。”

左右几个乡绅员外豪商,齐齐笑道:“县尊是高升,是喜事,好事,可不兴叹气,把福气再给叹出去就不大妙。”

左怀在南安这几年,县令当得颇为平易近人,还有几分道家无为而治的意思在,与南安豪强相处时没有出过太严重的矛盾。

当然,最主要是南安飞速发展,大家光赚钱就赚不过来,也没有力气搞些乱七八糟的麻烦事。

相处得好,自然显得亲近。

任程伟坐在桌前,面无表情,心中有些不自在。

来之前,他也和同窗打探过,左怀乃太傅公子,为人风流浪荡,贪杯好色,这等样人当官,想来也是个糊弄事的。

可他这一走,满城的乡绅们尽皆讨好,还弄了个万民伞,弄了个百姓苦留的戏文出来。

他最看不起这等人,奈何人家父亲位高权重,自己若想安安稳稳地当好这一任县令,还真不好太过得罪他。

哎,没想到读了这么多年圣贤书,竟要被逼对一个纨绔曲意奉承。

任程伟估摸着时间,默默捏了捏酒杯,在脑子里想了两个祝酒词,干巴巴地敬了左怀一杯酒。

左怀很给面子,一口喝干,笑道:“南安就尽数托付与任大人了。”

说着,转头冲身边围坐的乡绅瞪眼,“你们几个,可要多多帮衬着咱们任大人些,少生是非。”

周边乡绅齐齐应是。

任程伟也含笑点头,心中却更是不悦,真以为自己也是那等贪腐之人?

他苦读十数年,一朝金榜题名,只望今生能有幸名留青史,绝不会与人同流合污。

任程伟咳嗽了声,正想提点这些乡绅几句,就见一群乡绅个个安静下来,齐齐转头看向后面。

“海王到了。”

不知谁说了一句,桌旁众人不自觉都有些肃穆。

杯盘相击声断绝。

窃窃私语声消失。

他当时与这些人碰面时,那种漫不经意地审视和轻视,此时此刻,一丝也瞧不见。

便是左怀这么个从来低头看人的贵公子,都收起随意从容的神态。

红色的灯笼越来越近,任程伟一眼看到方若华,登时从心底深处浮起一丝愤怒。

一个女人?

他听说过这个女人。

商户家不守妇道的小妇人,收拢了一群贱民,说白了就是个女贼头子。

何德何能,敢如此……耀武扬威!

任程伟脸色略有些阴沉。

他不是个不会掩盖自己心思的人,往日与同窗,同僚相处时,并不会把自己的好恶都显露于外。

甚至没少虚与委蛇。

但在南安,他堂堂县太爷,对那些势力根深蒂固的豪强大户客气些也到还说得过去,面对一个夫家早因为牵扯大案落魄的女人,何必还顾忌重重?

任程伟冷眼看一众乡绅个个凑上前低声与方若华交谈饮酒,也浅尝辄止地喝了两杯,提起一口气,皮笑肉不笑地扫视四周一眼,又转头对左怀道:“左大人,我听说南安有不少绝户人家,财产却未曾收回朝廷的,不知县衙都是些什么章程?”

左怀一挑眉,笑道:“哦?我怎么没听说?在下在南安也有几个年头,百姓淳朴,遵纪守法,都是良善百姓,任大人可别随意吓唬人。”

任程伟心中一堵,蹙眉道:“怎会没有?二十万两媳妇之说,在下未到南安,就听人说了……”

周围人说笑声略一停顿,随即好似没听见似的,继续说说笑笑,只拿眼角的余光瞟任程伟,人人不肯接茬。

大周律规定,家中没有男丁,女儿又已经出嫁,家产需上交官府至少一半,剩下的一半,出嫁的女儿可分一部分,族中再得一部分。

这是朝廷的规矩,在乡下却没什么人肯遵守,在别处,若是家中无男丁,一应家财早早就被族里盯上,女儿绝拿不到多少,一点都得不到也是常态。

方若华势力起来之后,南安城的情况却是大有不同。

前些年占了龙王岛,几年下来顺手剿灭什么土匪,海寇,得了不少地盘,有土地,也有银钱。

可以说南安城周围的村寨,十有其四,皆属于她。

海王势力范围内,她自有的土地自是要分给农民,只按人头分,男女老幼皆是一样。

船岛上工作的工人们,也是无分男女老幼,只按分工和级别来拿月俸,分房子,享福利。

任程伟忽然说这等话,在场的人一听就知道他暗指的是哪一桩。

就在今年年初,方若华手下一八级老工匠王昭麟,不幸遭遇意外死去,留下家财竟多达二十余万。

说的还仅仅是银钱,除了银钱,他尚拥有方若华一支三十船的船队一成干股,就是这一成干股,一年至少能让他分七八万两银子。

还只是如今,在未来,这笔财富还要持续增长。

王昭麟没有儿子,只有一个独生女儿,已经嫁人,方若华很自然,考虑都没多考虑一下就决定缴一部分遗产税后,王昭麟所有家财皆有其女继承。

此事闹得挺大,传扬开来,人皆侧目。

南安城里一群豪强世家,为此还很是议论了一阵子。

方若华漫不经心地抬头,并不去看任程伟,很随意地道:“王佩佩将来生下儿女,可择一继承王姓,继承家产,也是应当应分。”

周围一干人等登时连连附和,一个个跟不要钱似的歌功颂德。

虽说私底下,对方若华过分看重女儿家,手底下女管事越来越多的事,大家心里也不以为然,但众人此时却表现得对方若华非常认同。

左怀更笑道:“说起来还是你这个主家大方,王昭麟去了也会安心。”

任县令被气得,一口气堵在胸口差点没晕过去,眼前发黑。

方若华到是丝毫没觉得自己气到了人,大大方方地与众人喝酒笑闹看精彩的歌舞节目。

独秀山庄的演出,那已经是南安一绝,每逢年节,山庄的艺人都会走上街头,走进乡间,与民同乐。

出名的艺人都被尊称为大家,十分受欢迎。

今日送别左怀,方若华更是到场,边絮亲自选了几个弟子登台献艺,很短的时间内就把气氛吵得火热,一时间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

整个夜宴,宾主尽欢,除了任程伟。

这家伙阴沉着脸,几次阴阳怪气地说些什么女德、女戒。

方若华到不因为这个就生气,听他絮絮叨叨半天,也只当听个乐子,反正她手底下的这些小姑娘,差不多都信德不分男女这句话,不至于忽然被洗脑洗到自己不能继续用的地步。

影响不到她的人才数量,旁人爱说些什么,随他去。

夜姑却是气得够呛。

酒过半酣,台上的歌舞也是高、潮迭起。

柔美的舞者退去,几个年过半百的老者苍凉声起,“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

独秀山庄歌舞中最独特的地方便在于,不只是有才子佳人,也有壮志悲歌。

而往往是那些充满矛盾,斗争,痛苦与解脱的歌舞剧,更让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酒桌边,一时寂静无声。

“噗!”

忽然一声屁响。

任程伟登时身体一僵。

周围客人们不禁愣了下。

“噗。”

“噗、噗、噗!”

酒桌旁边隐约有点躁动,左怀转头小心翼翼地看了任程伟一眼,就见他脸色涨红,手上青筋毕露,整个人都半弓着身体,显然强忍。

显然是忍不住的。

不过片刻,又是一声长——‘噗!’

一泻千里。

在座的客人们再也受不住,顾不上会不会得罪人,掩鼻子的掩鼻子,皱眉的皱眉,躲避的躲避。

身边侍从十分专业,轻巧上前,压低嗓门,柔声询问:“大人,我们有大夫在,请问是否需要帮助?”

任程伟一时间,简直恨不得自己昏死过去,咬紧牙关怒叱:“滚!”

侍从一怔,蹙眉,但貌似是看在他身体不适的份上,并未口吐恶言,任由他踉跄起身,头也不回地一路狂奔而去。

后头有后勤人员连忙全身上下包得整整齐齐,开始清理污秽物。

侍从也连忙客客气气地请贵客们转移位置。

夜姑嘴角抽了抽,不大敢去看自家一脸无语的夫人。

方若华:“……”

左怀强忍着笑,艰难地让自己的送行宴早早散了,等方若华一走。

一帮乡绅大户的家主们才松了口气,私底下使眼色,都觉得这位新任县令有点蠢,眼前这位手底下养了好几千的私兵,个顶个是好手,当真打起来,南安城那帮兵士在人家面前还不够送菜的份。

再说,南安的文官武将,都让这位给喂熟了,你初来乍到,人面不熟,就想找人家不痛快?

哪天被弄死埋了,朝廷都不稀罕派人来查你的死因!

有太平日子不过,生哪门子事。

南安城难道没有看不上方若华的人?难道没人因为她是个女子就心存轻视?

可利益到了一定的份上,能给自己赚数不尽的银钱,对方又武力强大,翻手就能把你打趴下,那别管她是男人还是女人,就算不是人,是个鬼,他们也认,心甘情愿好好供起来。

第六百九十八章 暗潮 (两章合一)

夜姑斯斯文文地扶着方若华,慢吞吞回房间,举止温柔的很。

她一向是个外表很淑女的美人,方若华是外表长得弱柳扶风,但她的仪态,美归美,却更类男子。

这也没办法,她去过几个古代时空,每一个都不能让她真正地成为一个贤良淑德的小淑女,写字作画,也学的不是闺阁女儿学的那一种。

“我们没下药,只是给他送了份排气的药膳,对身体绝无影响。”

“唔,就是药量略大,也没想到那家伙肠胃毛病不小,唔,我出钱给后勤的工作人员加工资。”

夜姑笑眯眯道,“回头我亲自送一份赔礼,去给左大人道歉。”

没想到人家肠胃不好?

真没看出来,也不会有家里大夫的独门药膳上桌,还做得那么鲜美。

方若华叹气:“你都说完了,我还能说什么?”

夜姑竟也学会了调皮。

“只是,夜姑你们应学会‘慎’和‘忍’,任程伟丢了颜面,无论他猜得到,或是猜不到,这事是你们做的,恐怕都要记恨,让他记恨又有何益处?”

“若是对方挡了我们的路,必须要清除绊脚石时,什么手段有效用什么手段,但这种毫无意义的置气,除了能痛快一下,也没其它作用。”

方若华叹息。

夜姑正色,轻声道:“夜姑知错,以后再不胡来。”

方若华笑了笑:“只是让你们做事多想,这次并无妨碍,我看那位,无论有这一出,还是没有,都是要找我们麻烦,让他丢个脸,还能安生一阵子。”

“噗嗤。”

左右的侍女齐齐失笑。

夜姑沉默片刻,轻声道:“王大师去得太早,可惜了。”

王昭麟是王家人,却也是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教出徒弟无数,为船岛立下过大功。

方若华也叹气,他给王昭麟开盛大的追悼会,惠及他心爱的女儿,固然是希望他能去得安心,更多的还是要拿他做文章,做给南安城百姓,做给船岛的工人,做给天下人看。

这件事后,所有人都知道在她眼中,女子与男人确实并无分别,也都是同样的待遇。

大家还知道,只要尽到了自己的职责,船岛便不会亏待自己。

哪怕死了,子孙后代也会得到照拂。

咳嗽了声,方若华摇摇头开始关注正事。

“京城那边生意拓展情况,夜姑你跟进一下,我看不光是奢侈品,别的货物也可以去试试水。”

“还有北疆那边,让人注意,最近我看风气不大对劲,那边的生意对我们挺重要的,最好不要断。”

“不过,让咱们的人见机行事,也别太认真,要知道一个能长途跋涉出外勤的特工,那简直就是拿金子给喂出来的,我们家小业小,不比大族,损失不起。”

夜姑一一记下。

方若华想了想,转头看春雨,“明天替我回家一趟,给我爹送些米面,我已经准备好了。”

“二娃年纪如今也不算小,他的零用钱再多给五两,男孩子应酬多,花钱的地方恐怕也不会少。”

方若华太忙,事业正在上升期,不免忽视家里,人不常在,物质总不能缺。

这点小钱春雨掏出去到是痛快,不过也有不痛快的地方。

“夫人也不要太大方了,金二麻子那混蛋,整日盯着您的小库房,昨天您又让他倒腾走了几千两。”

“就这个,还天天喊穷,穷什么穷,咱们年年斗金斗银的往外库房里塞,他连睡觉都抱着钥匙睡,每天不啃两回金子就像缺点什么似的,各处要用银子,找他审批就和要他的命一样。”

方若华莞尔,把手下大将们打发去玩,自己坐下安安静静地看一会书。

五月节将至。

不说船岛,南安城街市上也是人人议论,不少人家都有子弟想要争一争彩头。

一年一度的帆船冲浪赛,若能夺得头筹,不光奖两锭黄金,还奖一条‘小白’。

南安城富贵人家养‘小白’,几乎成了风气,养了小白,保养,换配件,带着‘小白’参加竞赛,简直是南安城颇为难得的娱乐活动。

方二娃的目光从被抬着招摇过市地漂亮船模身上移开,他也有一只‘小白’,是姐姐送的。

不过却被束之高阁,并不经常把玩,这等玩物丧志的事,只会消磨人的精神。

伸手遮挡了下头顶上的太阳,叹了口气,进了旁边一家茶楼,坐在二楼临窗的位置,叫了壶茶发呆。

方二娃不想去学校,也想回家。

他总觉得姐姐办的那个学校,与他格格不入,教的东西都莫名其妙的很。

可是,他总有一点迷惘,不再像以前一样坚信,只要自己认真读书,就一定能考上举人,进士,光宗耀祖!

上一次考秀才没有考中时,虽然他也有些沮丧,到也并不太过担忧。

他年纪还小,还有很长时间。

但自从到岛上读书以来,他对自己的天分,却是多多少少的,开始有了一点怀疑。

方二娃或许还写不出优秀的文章,但别人写的文章是好是坏,他还不至于看不出来。

岛上比他年轻,比他字写得好,比他见多识广之人无数。

就说那个蔡小贝,一个女孩子,那般年幼,笔下千言,言之有物,写出来的东西,或许在文笔上过分淳朴,远不能与自己相比,却是详实可信,让人不忍释卷。

他在岛上读书一年,按说算是不短,但在学习上,总归还是有一点力不从心的感觉。

“哎!”

不觉苦笑了声,随即深吸口气,努力不丢了志气,读书多年,若不能在金榜题名,岂非时光虚度,无论如何他也要搏一个锦绣前程……

“二娃?”

方二娃一愣,顺着声音探头向楼下看去,见一辆马车前面,站着的竟是赵易寒,登时惊讶,连忙一脸喜色地站起身下楼迎接:“赵大哥,你回来了?”

赵家和方家邻居多年,方二娃也算是与他一起长大,彼此熟悉的很。

当年赵家迁走,他还难过许久。

“二娃长高了。”

赵易寒失笑。

方而亡登时羞窘,懊恼道:“我有大名,叫我方开宇,不要老二娃二娃的喊了。”

“噗嗤。”

赵易寒尚未说话,马车里便传出一声清脆的笑声,随即止住,车帘一撩,露出一个倩影。

方二娃侧目看去,一看之下,只觉这女子神态娇憨可爱,肌肤莹白如雪,腮上一抹桃红,未语也似笑,他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只觉得整个人跟烧着了似的,热的厉害。

“哈,傻小子这是瞧上了咱们家慧慧。”

后头的明艳女子探头出来,嗤笑一声。

言慧慧也有点脸红,嗔怒地瞪了自家手帕交一眼,伸手轻轻拽了下赵易寒:“表哥,可是你的朋友。”

赵易寒摇了摇头,笑着做了介绍:“这是我朋友,方……开宇,这位是我舅舅的义女。”

方二娃努力把红着的脸藏起来,略有些意外:“没听说赵大哥还有个舅舅?”

赵易寒叹了口气:“舅舅眼睛不好,身体也不太好,听说幼时便被送去庙里修养,不能常见亲人,我也是最近才与他相见。”

赵易寒是不是多出一个亲人,显然并非要紧的事。

方二娃遇见故人,十分高兴,与赵易寒交谈许久,临别还是恋恋不舍。

听说赵易寒还要在南安住些时日,自是开怀,一连数日,都约了人一起游玩,十分亲近。

赵大哥一言一行,皆有君子之风。

言姑娘也是十分……可爱。

方二娃努力掩藏自己的心思,可少年动情,热烈如火,又如何真能掩藏得住?

至少在言慧慧和她的手帕交谢兰眼中,再明显不过。

谢兰扬扬眉,见方二娃又努力献殷勤,嘘寒问暖,端茶倒水的,嗤笑一声,故意扬声道:“慧慧,我听说洪洞县那个姓高的有意和你家说亲?”

方二娃登时竖一惊。

谢兰翻了个白眼,“你可别瞎应承,别看那是什么大才子,十七岁的举人老爷,知府的外甥,瞧着风光,可比他好十倍百倍的人多得是,这样的,连考虑也别没必要考虑。”

言慧慧瞪她一眼,有点羞涩,偷眼去看她表哥,叱道:“兰兰!”

方二娃一时低落,一时又被她娇憨可人的模样迷得一颗心扑通扑通跳。

今日让谢兰一搅合,一行人也没了游玩的心思,早早散了。

方二娃一路回船岛,心情都略有些低沉,步履匆匆地回了宿舍楼,刚看到大门,脚下忽然一歪。

“二公子小心。”

书童王楠扑过去把自家公子扶住,心有余悸地瞪着地上的石阶,气道,“回去就铲平了它。”

总觉得四周好几个学生都侧目看他,方二娃有点心虚,咳嗽了声:“咳,今天还没温书,快走。”

说完,三步并作两步回了自己的房间。

大门关上,他才松了口气,按了按眉心,有些心不在焉地在屋子里转了两圈,翻开书本,却是怎么也读不下去。

王楠给二公子当书童也当了有近三年,对他的脾性自是清楚,不禁笑道:“公子也到了定亲的年纪,若是看好言姑娘,禀明了老爷,着人去提亲就是。”

方二娃脸上一红,蹭一下站起身:“不要胡说,我怎配得上言姑娘。”

人家一看便是大家闺秀,他只是小小豆腐坊坊主的儿子。

王楠摇摇头:“二公子这是什么话。”他一推窗户,让方二娃向外眺望。

整个船岛如今已经初具规模,坐在学校宿舍楼的窗前,举目远眺,高楼耸立,工厂成群,何等壮观。

“您看看,这就是船岛,而您,正是船岛的二公子,小的说句僭越的话,夫人毕竟是女子,将来还不是要依靠您,这船岛,至少有您一半才是。”

方二娃蹙眉:“这等话以后不要再说。”

他一听就有些心烦。

以往他从没有觊觎过……可此时,他忽然想起谢兰口中的那些有才又有家世的公子哥们。

慧慧那么可爱的姑娘,本值得最好的人。

方二娃猛地一拍自己的头,只觉得羞愧,他这都想些什么,船岛与他能有什么干系!

王楠叹了口气,意味深长地道:“公子不爱听,小的也得说,夫人是女人,将来必要嫁人的,船岛如此之大,若是真跟着夫人嫁到别人家,最后没准就……”

“这其实对夫人也不好,你是她嫡亲的弟弟,比任何人都亲,这世上能真心为夫人者,非你莫属,你也该长大了,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你可是方家唯一的男丁。”

方二娃若有所思,责任?

“夫人将来嫁人,必是要嫁给权贵之家,像王家,柳家,路家,都对夫人有垂涎之意,若是夫人发一句话,官媒怕是登时就要上门。”

“不是小的说丧气话,您自己想想,以夫人的性子容貌,若不是身怀异宝,怎能打动得了那些个大家族?”

“夫人终究是女子,女子谁不希望有一良人,共结白首,她总归是要出嫁的。”

“可夫人一嫁,船岛将来还能不能姓方?”

方二娃蹙眉:“好了,别胡说八道,姐姐的事你也敢嚼舌?”

王楠老老实实闭上嘴,认认真真给自家公子爷磨墨。

磨好墨,王楠看到坐下习字,这才悄无声息地退出大门,先去二道门处转了一圈,买了串糖葫芦,顺手把一张纸团塞给对方。

目送卖糖葫芦的老汉走远,王楠才转头回去,进了休息室里,要了两盘点心囫囵吞枣一样咽了,喝了两杯茶。

从休息室的窗口向外看,正好看到两个女学生手里抱着书,款款走过,他一时看得痴了,心里不禁有点热。

对方显然注意到他,很随意地转头看了看,略一蹙眉,就扭头走了。

王楠脸上有点涩。

可真是高傲,又高傲个什么劲,他王楠迟早有一步登天的那一日。

就像王叔、李叔他们说的,夫人是女子,只有二公子一个弟弟,船岛将来肯定是二公子的。

他跟着二公子,以后前途不可县令,也许这些高高在上的女学生们,将来会成为他的手下,到时候,择一个为妻也很好。

虽他娘说,抛头露面的女人不安分,可那又有什么,嫁给他,他自会教导对方恪守妇道。

女人哪个不是以夫为天,嫁了人和没嫁人的,哪里又能一样?

王楠正对着窗户浮想联翩,门口扫地的两个侍从,其中一个很快从学校后门离开。

一刻钟之后,夜姑打开一张字条看了看,登时有些哭笑不得,很是无语:“王家的人想知道二公子都读什么人的书,写了什么诗做什么?”

船岛上的暗潮汹涌,方若华和夜姑心里都有数,只是没人太当回事。

第六百九十九章 威慑 (两章合一)

“也许想更了解二公子的脾性,好投其所好,能更容易影响到他?”

夜姑嗤之以鼻,“他们也只敢使点这些个鬼蜮伎俩了。”

到如今,整个船岛差不多是方若华的一言堂。她掌控了难以抗衡的武力,在船岛上说一不二,无人可制约。

当然,这不是说她已经把其他家族都踢了出去,相反,她就是不懂,那帮水友也会告诉她想争夺天下,就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在这方面,方若华做得还算不错,她很擅长用利益捆绑别人。

南安各大世家这两年获得的利益,比他们以前十年二十年加起来还要多上数倍。

好多家族的后辈子孙,都让方若华笼络到自己手下,已经养熟了,这些家族为了自家的孩子,大部分也就认了方若华的地位。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家族都愿意成为方若华的附庸,只坐分利益。

就说王家,他们家的人大约还是有点不甘心,想自家掌控造船技术,炼铁锻钢技术,掌控整个船岛。

哪怕不行,他们也想要获取更多的利益和权力。

他们觉得自己玩不过强硬可怕的海王方若华,就指望怂恿二公子夺权,一个只会死读书的二公子上位,他们想把对方握在手心里,岂不是容易得很?

如今家大业大,方若华一点也不觉得依附自己的家族有自己的小心思,是什么奇怪的事。

但海龙军,海龙卫是她亲自挑选,认真训练,训出来的精兵强将,而且思想工作时时刻刻都在做,她只要牢牢掌控武力,那么她就是规则的制定者,所有人的动作,都会在她的规则下进行。

“只要军中不乱,就出不了大事,让他们闹一闹,也让我看看船岛上有多少人有小心思,不过,夜姑你盯着点,别真让他们把二娃给坑进去。”

方若华挑挑眉,笑道。

夜姑莞尔:“让徐老先生多给安排些功课,这人一忙,脑子就容易清净。”

这话到挺像真理。

就说方若华,她忙起来昏天黑地,连睡觉做梦都要掐着时间做,一个梦做不完便要起床的,脑子里绝对不会有各种五花八门的想法。

方若华是真不担心方二娃会给他惹麻烦,更不担心王家的小心思。

“那些大家族的人,其实最吝惜生命,也最不喜欢冒险。”

家族大了,顾忌就多。

“只要我一直抱有压倒性的武力,他们想得再多,也只能想一想。”

日子一天天过去。

很快,五月节便到了。

南安城四条主街道上都张灯结彩。

河面上的楼船与龙舟,个个挂红披绿,铺满鲜花,青楼花魁们的花船沿着长河入海,喧喧闹闹。

方若华这一日也略微装扮了一番,乘马车去码头,登上她亲自监督打造的军舰。

她这艘军舰是门面,做生意的时候把人往舰船上一拉,生意十有八九能成。

五月节在南安城百姓心中还是颇有分量。

大周朝越来越乱,豪强纷纷异动,各地乱军渐多,说不定什么时候,船岛也会或主动,或被动地参与到这一场大争中去。

在这之前,船岛必须上下一心,所有人拧成一股绳,内里不能乱。

想要达成这般局面,恐怕要时时刻刻让大家记住大棒的威力。

方若华想了想,干脆就找机会炫耀一下武力,这回五月节,便特意亲自率领手底下那些精力旺盛的军人们,举办一次盛大的庆典活动,十分郑重其事。

离节日还有好些日子,码头上就被各色花球堆满,又布置了无数高台座椅,到了正日子,果不其然,整个船岛码头瞬间就挤满了人。

南安城的百姓蜂拥而至,可谓万人空巷。

人这么多,在治安方面就必须万分注意。

一大早,无数海龙卫的兵士就或者军装笔挺,或者便衣潜行,聚集在码头周围,一旦出现一丝异动,他们立即便会把异常消灭在萌芽状态。

“那些就是海王的舰船?”

正中央的高台上,贵宾席的位置坐了七八个容貌与中原人大不相同的男人。

被簇拥在中间的那个,年纪约二十余岁,一身贵气,五官深邃而昳丽,固然是异族的长相,但那却是任何人看了都会觉得好的容貌。

此时这个美男子目光落在港口停泊的十艘巨大战舰之上,心神动荡间不禁起身,简直目眩神迷。

“好漂亮啊!”

“不只是漂亮。”

年轻男子身边的长者神色复杂,叹了口气,“咱们扶旻国最好的船,也没有人家最差的快。”

他声音里不禁透出一点遗憾。

扶旻国乃是岛国,天然对强大的战舰充满了欲望。

这时,号角声响起,分外嘹亮。

码头上的说笑声渐渐小了,看台之上,贵客们更是屏息凝神。

十几艘军舰缓缓驶出港口,行动灵活而迅捷,默契十足,巨大的船简直如海面上最灵活的海鸥,时而并肩一字,时而排做一排。

“真是灵巧,这要训练多久,才能有这样的默契?”

正沉吟间,只见军舰瞬间加速,浪花翻滚,划出一道白线。

百姓们其实不大懂这些军舰的意义,却还是不自觉心跳如雷,气血上涌。

这时海面之上忽然有巨大的木质战船迎风而来。

这些战船都是三层高,外形美观,线条流畅,速度也非常快。

年轻男子看得很仔细,小声和身边的人交谈:“这些战船我们的工匠也能打造吧?”

长者点点头:“虽然可能价格高昂,耗时也长,但应该可以。”

年轻男子笑了笑:“总算让我不那么自卑……”

话音未落,就见数艘战舰从迷雾中冲出,飞速地撞向木质战船。

“啊!”

左右百姓齐齐惊呼。

年轻的异国男子也心下大惊,见到木船上的水手们纷纷消失,猛地站起身:“这是干什么?那是……火炮?”

军舰再一次显露出完整的身形时,船头和侧舷上忽然出现黑洞洞的炮口。

异国的这些人心中忽然有了一个念头,但这念头未免太离奇,只让人不敢信……

下一刻,瞬间大炮轰鸣。

年轻男子心中一震,只见那些迅疾迎风破浪而来,威风八面的木战船瞬间炸裂,爆出一团火光。

“呼!”

如此精准的炮击,如此可怕的威力……

看台上一时安静得落针可闻。

一直到步兵们开始登台炫技,大家才回过神,重新把心思收拢好。

本想步兵们应该也是操练一番,耍一耍刀枪棍棒,炫耀下箭法武力。

不过步兵们只是齐集一处,绕场一周,不急不缓地走过。

即便如此,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轻视这些海王麾下步兵的战斗力。

只看他们明明人数不多,却愣是走出了千军万马的浩然气势,让人能清清楚楚地感受到浓烈的杀气,就知道这些人不是花架子,个顶个都是上过战场的好手。

“海王威武!”

整齐划一的怒喝声冲天而起。

码头上众人沉默。

方若华立在军舰甲板上,举目眺望,一时也有些感叹,这是她这些年积攒下来的家底,着实是不容易。

身后是山呼海啸一般的吼叫。

最后巨大的战舰起航。

两边波浪翻滚。

后头密密麻麻,看不到边际的战舰变换阵形护航前行。

扶旻国的那年轻人,猛地站起身,直直地看着站在船头的女人,喃喃自语:“好……威风。”

岸边看台上,南安城世家大族的当家人们,远远望去,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就在刚刚那一刻,他们意识到这样的舰队,这样的兵士,都属于那个女人,就有纳头便拜的冲动。

这些人个个都位高权重,习惯了站在最高处,俯瞰一切,有的更是连圣上都见过,如今面对这个并未显得高高在上的女子,竟觉得他们心中的圣主明君,在这位面前,也许也会自惭形秽。

莫名其妙的念头,也真是让人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就在码头高处看台上,赵易寒带着两个姑娘,看着方若华在排列得整整齐齐,个个身体修长,孔武有力的兵士簇拥下,站在舰船甲板上。

他目光早周围百姓们的脸上,眼睛上一扫,心里一跳,血忽然就热得沸腾起来,他连忙低下头,用力按了按眉心,有些无奈。

可男儿大丈夫,如何不希望有朝一日,自己也能统领千军万马,得万民敬仰?

方二娃和十几个学校里提高班的学生,肩并肩站在一艘银白的舰船上面。

他们穿着同样的校服,佩戴徽章,站得整整齐齐,个个昂头挺胸。

耳边仿佛还在回响着炮火声,又仿佛是停了。

周围没有一个人说话,只有风声和浪涛的翻滚声。

方二娃能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下面无数百姓的注目,狂热的视线让他不自禁地站得更直,身体更显笔挺。

他不自禁和所有人一样,目光追寻自己的姐姐。

不知道站在姐姐那个位置上,被这么人憧憬,期待,究竟是什么样的感觉!

他以前从来没有意识过,她姐姐在南安城的地位。

船岛是很大,但在这上面,他的姐姐方若华只是做些乱七八糟的生意。

和他姐姐来往的多是商户,而且和三教九流都打交道,平日里也没有前呼后拥,吃喝虽精致,却也普通,就是普普通通的商家女做派。

只看架势,还远比不上他见过的八、九品的官员。

方二娃的印象中,大人物出行,那都要黄土铺地,清水遍洒街道,提前净街,百姓都不能凑到眼前,他姐姐又算什么?

但是就在这一刻,方二娃心里忽然一热,第一次开始觉得,其实,权力就在他身前不远处,仿佛伸手就能够得到。

这等念头一出,方二娃吓了一跳,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起来,越跳越快。

一阵冷风卷着酸涩的海水,扑了他一头一脸,方二娃才猛然清醒,略一低头,掩盖住神色间的慌乱和羞恼。

真是会胡思乱想,他要读书科举,要考秀才,将来要入朝为官。

一应流程走完,典礼结束,方若华却没回去,反而坐着软轿子下了战舰,到码头上与民同乐。

之后还有不少娱乐节目。

没想到方若华刚回到她的专属看台,就见扶旻国的使臣,那个年轻人忽然长身而起,冲着她走过来。

左右侍卫齐齐上前阻拦。

隐藏在暗处的侍卫神色紧绷,却没想到,这年轻人一开口就是字正腔圆的大周官话:“海王殿下,鄙人扶旻国国主李文瀚。”

随着他的话音,他整个人带出一点激动,大步上前,伸手把自己肩膀上一条银色的长链子拽下,露出一颗紫色的,色彩绚丽的宝石,双手捧着高举,大声道:“这是我扶旻国国宝,药心石,习武者煮水服用,能功力倍增,小王愿以此为聘礼,求娶海王。”

方若华:“……”

这位国主显然武功不差,声音极大,周围看台上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众人面面相觑,一时间鸦雀无声。

扶旻国国主神色紧张,又带着几分激动和期待:“海王殿下,我李文瀚发誓,海王若嫁我为妻,做我扶旻皇后,从此我便与海王共治扶旻,一半疆土,尽数给你。”

众人:“……”

这下子,连夜姑都心动。

只要她家夫人嫁回人,广袤沃土便是自家的。

扶旻国虽是偏远,可一点也不穷,有金银矿藏在,富贵得很。

国土面积虽然不算辽阔,可到底也是一个国家。

而且在海外白得一块地盘,怎么想也不是坏事。

这位国主看着还挺诚心诚意。

方若华自是不知道自家的手下已经有了把她卖掉的心,只是哭笑不得。

“多谢国主厚爱,只是若华没有嫁人的意思,我船岛与扶旻国向来交好,希望以后永为兄弟之邦。”

小国主一愣,登时垂头丧气,郁郁不乐。

这场闹剧由看台上传扬开来,很快就闹得人尽皆知,在场这么南安城百姓,想藏住消息也藏不住。

一众百姓一时间也不知该气愤还是夸一夸这个小国主有眼光了。

唔,还是很有眼光的,不过,显然海王不大可能嫁给一化外之人,即便对方是个一国之主也不例外。

第七百章 尴尬 (两章合一)

一场军演,不知震慑了多少宵小之辈。

王家的三公子,四公子陪在自家几个长辈身边,也被邀请过来,坐在高高的看台上。

从大炮轰鸣,兵士对战开始,王家几个老人就趋于沉默,许久才回过神,略略蹙眉,互相使了个眼色,低声交谈。

“前年弄那个演习时,舰船还没有如今的一半,那什么大炮,也没有这么精准吧?”

“可不是,哎,真是日新月异……”

以前他们王家的造船厂,那是南安城最大的造船厂,大周朝廷也对他们家很是看重,太爷寿辰,陛下甚至会派内宦官送来赏赐。

虽说现在家里景况也不差,甚至更好,出去更体面,但各种约束也让人难受,不自在,老人们实在免不了要怀念当初。

而且海王是越来越用不上王家的老技术了,王家的那些老工匠,不是彻底投了人家海王,学到最新的技术,改头换面,就是被排挤出核心圈子,只能在外面打打下手。

现在已经不是海王离不开王家,而是王家不能离开海王。

几个老人叹了口气,一抬头,却见家中小十和小十一,还有他们两个的小侄子意气风发地立在海王旁边,身量笔挺,精神抖擞。

又想到王家旁支的几个小辈,从家里选了几个容色绝佳的庶女,精心调、教,打算说给方家那位二公子,一时到泄了气。

这帮孩子也似模似样地玩上了花样,可折腾来折腾去,竟然都是拿方家人当主君看待,那简直是择一个明主来依附的架势!

“算了,如今咱们都成了一把老骨头,说不定什么时候便入了土,儿孙自有儿孙福,那里还用得着咱们操心?”

他们私底下念叨几句,方若华不痛不痒,这会儿正好偷闲,干脆亲自领着敢千里迢迢跑到南安的,这位大胆的国主,并一众外邦来的客人们,慢吞吞在街上参观。

像船坞,铁厂等地,是不能外人细瞧,便是知道他们别管怎么看,也看不出个什么,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保密规定摆在那里不是闹着玩,方若华也必须严格遵守,到是这船岛新建的大街上,诸般盛景,众人想怎么欣赏,就怎么欣赏。

码头附近的新街,东面是一座百货商场,西面是一座商品小市场,中间还夹着一片旧货中心。

正值五月节,老百姓们穿着家里最好的衣服,呼朋引伴而来,便是再吝啬的人家,这种时候也不免给妻儿添上一两件新衣,买两份新鲜吃食。

街市上人流汹涌,摩肩接踵,彼此之间无论是熟悉还是陌生,凑在一起说三句话便成熟人,聚在一起议论哪位大家的戏文演得最好,今年帆船比赛何人能夺得头筹,兴致上来,就不免拿出一两文钱赌一把,凑个热闹。

南安城平时禁赌,一年也只有五月节,春节期间,管制还松缓些。

这位小国主左顾右盼,看的眼睛几乎都不够用。

还没到上午,他几个随从手里,肩上就已经大包袱,小包袱一大堆。

李文瀚非常热情,几乎把方若华捧得如天上仙女一般。

方若华就更热情,也吹得李文瀚像是天人下凡,拯救扶旻于水火之中,那意思,扶旻若是没了他,也许明天就要亡国似的。

“海王殿下富有四海,麾下水军之勇,无人可比,若是文瀚能比得上万一,也不虚此生了。”

李文瀚激动得脸颊发红。

方若华笑了笑,神色谦逊地道:“国主何出此言?若华早知国主之名,您十一岁继承王位,虽遭遇贤王篡权,却隐忍不发,十五岁时隐姓埋名到大周求学,连拜名士为师,汉学功底身后,连当今陛下都夸您的志气,年不过十八,就一举驱除作乱的贤王,统一扶旻,何等的了不起!”

她这言谈举止,诚心诚意,扶旻的人一听,都心生感动,觉得海王居然如此了解他们扶旻国主,简直让人脸上有光,李文瀚也不禁热泪盈眶,一时间,几乎要把方若华当生平仅见的知己。

夜姑:……扶旻的使臣一到,也不知道是谁叫他们给通读了一遍各种介绍扶旻国主的资料,还说人家小国主简直是个倒霉蛋,竟被人逼得在自己国家待不下去,只能跑到大周避难。

要不是那个什么贤王自己作死太过,扶旻的大臣们也不会想到要把国主再给找回去。

自家海王前阵子还说,扶旻内乱很好,越乱越好,不乱起来,好多生意都不能做。

现在到是夸奖的话说得如此流畅。

好吧,自家夫人确实不是脸皮特别薄的人。

不多时,李文瀚决定采购一批棉布回去,带着手下人兴致勃勃地去作坊看布料的质量,方若华清清闲闲地从夜姑手里要了一杯热茶喝,看夜姑好像对小国主有那么一丁点同情怜悯,不禁一笑。

“还是要承认,能做一国之主的都挺麻烦,就陪他逛了这半天街,简直比应付南安城那些乡绅大族还要累,三句话里就有一句试探,满心满眼都是咱们的舰船,真是难应付。”

夜姑:“……”

避开方若华,李文瀚看到柜台上堆积如山的布料,吩咐底下人去买,神色间也略带几分遗憾。

“这位海王殿下口风真紧,真不好忽悠。”

他当初在大周的京城,连皇帝都敢忽悠,还忽悠走不少铁器匠人,大批量的物资,碰上这位海王,却是绞尽脑汁也难达目的。

“她实在是很有资格来做我们扶旻的王后,许她一半国土,本王半分也不可惜。”

反正那一半国土还在乱臣贼子的手里攥着,暂时没有拿回来。

李文瀚又摇了摇头,“可惜,真可惜。”

他身边的长者,也是扶旻国师,闻言失笑,摇了摇头戏谑道,“难得,以国主如此的美貌,竟也有女子能抵抗得了。”

一直不怎么说话的扶旻将军竟也耸了耸肩:“海王在练兵上也是个大行家,很值得学习,唔,联姻是好办法,海王不愿意下嫁,咱们嫁一位贵公子过来也不坏,王室中人,个个美貌,相信海王一定能相中。”

一文一武,两个左膀右臂已经开始浮想联翩,把王室那些相貌好的公子筛选了一遍,几乎只是很短的时间,就选出七八个文采出众,一定讨女孩子欢心的公子哥。

国师点点头:“回头请国主亲自把公子们的画像画出来,送给海王看看。”

李文瀚还没吭声,作坊里装作挑选布料的探子已经瞠目结舌。

这是明目张胆地要使美男计!

再看看李文瀚的容貌,几个探子都觉得他们海王太不容易,这样的美人计,想要抵挡估计也是十分困难吧。

别管两边私底下怎么吐槽,下属们怎么崩溃,明面上方若华与李文瀚还是达成了双方都比较满意的协议。

例如扶旻的一个小海岛可租借给方若华的船队,用做中转。

方若华答应低价售卖布匹,成衣,精盐甚至粮食等物资,大批量收购扶旻的木料,药材等。

至于船,最好的当然不会卖,但是次一等的,也不是不能商量。

就算先进的船方若华不出售,可那些拿以前的战船改造的淘汰品,在李文瀚看来,也是十分之先进,还很够用。最重要的是,采购也比自己造要便宜得多,还省时省力。

双方都很有合作的心。

方若华是一直想开拓市场来着。

船岛一开始生产出来的东西,内部就能消化掉大部分,随着产能越来越高,库房里的各种产品积压成山,算是急需销路。

乱世将至,无论是在乱世中保全自己,还是想更进一步争天下,钱财都不可或缺。

方若华手握金砖,依旧不嫌弃钱更多些。

练兵最是耗费钱财,何况她练的兵,绝大部分还是最耗钱的海军。

那些舰船看着威风,短短时间就足以让她称雄海上,但都是金子银子堆出来的。

兵士们吃的用的,武器装备,尤其是作为纯粹消耗品的炮弹和弹药,哪一样不用钱?

方若华一早给手下人灌输金钱的重要性,如今她家的人,个个都钻到钱眼子里去,谁也不大方。

夜姑扫了相谈甚欢的夫人和国主一眼,捋了捋袖子,叫上春雨,还有负责商业的那些同伴,和扶旻的使臣们开始谈生意。

前面两个当家做主的和和气气。

后面一群手下唇枪舌剑,你争我夺,连半两银子也不肯相让,一丝亏也不肯吃。

方若华和李文瀚两个人谈合作,最多也就是把握一下大的方向,具体事务还是得手底下的人去谈。

他们两个悠悠闲闲地逛街,仿佛对手下的凶残吃相全然不知。

私下里到都觉得对方有前途,眼下这世道,当家做主的人脸皮不厚,心不黑,不懂什么叫斤斤计较,怎么可能把事业发展壮大?

过了晌午,太阳就变得暗淡了些,没那么灼热,方若华也陪客人走了一个多时辰,腹中空空,多少有点饿,正想去找个干净的饭馆祭一祭五脏庙,就见前面不知出了何事,一群路人驻足不前。

李文瀚显见有些好奇心,抬脚便走过去,夜姑不觉蹙眉,向左右使了个眼色。

船岛生意做得大,人流量也大,自然麻烦事同样不少。

虽然方若华很希望自己地盘上的老百姓都规规矩矩的,但是那怎么可能?

海龙卫下辖的十三司,负责船岛七条商业街的治安,短短数年时间,已经从当初的八十人,扩充到六百人,但是就这么多人,只管着这么几条街道,每日还都忙得昏天暗地,有时候连口热饭都吃不上。

十三司不管刑案,处理得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什么打架斗殴,买卖纠纷,盗窃一类的。

船岛上真正的大案子很少,真正折磨人的,也就是这些小纠纷。

平时这类小纠纷夜姑她们也见惯了,并不当回事,但今天有外来的客人,又是五月节庆典结束不久,让客人们看到船岛的阴暗面,总让大家颜面上不好看。

李文瀚都过去了,方若华领着夜姑几个也忙凑过去。

街市上酒楼林立,建筑各有不同,有木质小楼,也有的是用砖石搭建而成。

不远处街边这一个酒肆,却是个直接拿海边鹅卵石,贝壳,木块,黏土垒砌而成的屋子,非常精巧漂亮,墙壁上缠绕着无数藤蔓花卉。

夜姑探头看过去,轻咳了声,一抬手捂住额头,哭笑不得:“是二公子。”

酒肆大堂内。

左边是三个皮肤黝黑的汉子,身上穿着简单的短打,足下草鞋破旧,露出裂开的脚指甲,浑身上下大汗淋漓,散发着一丝丝海腥味。

三个人都低头,盯着在地面上碎裂的藤筐,还有滚落在地上的珊瑚和龙落子,气得浑身发颤。

为首的那个汉子猛然抬头,死死盯着言慧慧和方二娃,操着一口不大熟练的官话怒道:“你们毁我灵药,该死,该死!”

言慧慧一脸惊吓,死死拽着赵易寒。

赵易寒蹙眉,脸色尴尬。

刚才这三个客人进了酒肆大堂,一坐就坐到他们左边的椅子上,正好挨着慧慧。

慧慧是女孩子,乍一见三个衣冠不整,凶神恶煞的男人,心里自然害怕,不自觉瑟缩了下。

二娃这孩子也是不想让慧慧难受,就上前与那三人分说,让他们去别处吃饭。

只是二娃说话有一点不耐烦,那三个人脾气也暴,一时间就起了冲突,二娃一生气,行事未免不知分寸,竟一挥手把人家的包袱挥到了地上。

此时,三个汉子双目赤红,双拳紧握,青筋毕露,怒瞪着方二娃几欲择人而噬。

方二娃吓了一跳,腿略软,用眼角的余光看了言慧慧一眼,咬了咬牙,向前一步挡在佳人身前,厉声道:“你们想干什么?离言姑娘远些。”

三个汉子见他毁了自家的灵药,竟还如此蛮横,哪里肯忍,一怒之下冲过来就是一拳。

方二娃在言慧慧面前,是万万不肯服软丢脸,也挺身而上,冲过去与这三人打成一团。

一时间拳脚乱飞,杯盘破碎,桌椅跌倒,客人们纷纷走避。

第七百零一章 丢脸

酒肆里打成一团,一片混乱。

外面看热闹的客人们目瞪口呆。

不过只是片刻,外面四个黑衣短打的海龙卫就到了,一抬脚跨进酒肆大门,第一时间冲过去,刀都未曾出鞘,一抬腿就准确无误地踢中了这几个人的穴道,硬是把双方分开。

领头的海龙卫冷声道:“打架斗殴,罚款五两银,先跟我们回十三司。”

方二娃一愣,咬牙:“看没看清楚我是谁?我命令你,把这几个不知礼义的蛮人给我抓起来。”

方若华和夜姑一行人刚到门前就听见这句话,不禁失笑:“二娃还挺有气势。”

夜姑苦笑:“过来处理纠纷的可是李大胆,二公子怕是要倒霉。”

如果换成别的时候,海龙卫的人见到是方二娃,肯定会下意识偏向他。

便是规矩再严格,再三要求他们必须公平公正,但是人皆有私,只要不是太过分,一边是普通不认识的百姓,一边是自家二公子,想也知道,海龙卫会怎么做!

偏偏最近因为五月节庆典,在附近巡逻的海龙卫都紧着一根弦,全是精锐,今天及时赶过来的这几个海龙卫,样貌别看不起眼,但为首的这一位,外号李大胆,出了名的守规矩加六亲不认。

夜姑刚抬抬手叫了个侍卫过来,准备让人去传话,低调处理。

酒肆内就又起波澜。

方二娃心下不悦,对面的三个大汉也是一脸的愤怒,连官话都说不利索,破口大骂:“还抓我们?凭什么抓我们?药被毁了,我要你这小子好看!”

几个人都很激动,说话间就推推搡搡地纠缠在一处。

下一刻,方二娃腿一软,只觉得肩膀一沉,胳膊被人用力扭住,整个人登时趴伏到桌子上,他挣扎了一下没挣扎起来,登时脸色通红,羞愤欲绝。

别的时候也就罢了,现在可是在言姑娘面前!

夜姑:“……”

海龙卫到没有发火,只是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明确表示,如果双方继续闹事,那就只好请他们一起去监牢转一圈,等待亲人来赎人。

形势比人强,方二娃不敢看言慧慧,强忍下羞耻,努力不让自己的面孔太扭曲,压低声音道:“不会再冲动了……放手。”

对方果然松手。

方二娃起身,低着头也不看四周,蒙头就要走,刚走了两步,海龙卫李大胆略一伸手把他胳膊抓住,方二娃被拽得踉跄了下,怒道:“还要干什么?”

李大胆环视四周,冷声道:“打架斗殴,造成他人私有物品损坏,请赔偿损失。”

又看看地上的药材,再看那三个汉子红着眼睛,满脸心疼。

“地上的东西是你弄坏的?我们会请专业人士前来评估。”

方二娃一愣,不可思议地抬头看这个海龙卫。

言慧慧忙道:“他是为了保护我,我赔,我来赔。”

赵易寒更是直接从袖子里掏出银子。

方二娃脸上火烧火燎的,猛地推开人群,拔腿就跑,一看李大胆还要去追,夜姑总不能真让二公子继续丢人,连忙自己两步跨进门,一把拦住,压低声音道:“别追,真让二公子下不来台,咱们也不好看。”

李大胆蹙眉,怒道:“规定就是规定,无论他是谁也不能违反。”

夜姑咬牙,低声道:“治安案件,罚款收了,大不了回头你补一份训诫书送过去。”

李大胆叹了口气,终究没继续纠缠。

夜姑的身份毕竟不同,他虽然讲原则,也不至于过分迂腐。

夜姑这才抹了把头上的汗,心里把方二娃骂得狗血淋头。

多大年纪了,还那么冲动,闹出事来竟让她给收拾残局,也不嫌丢人。

方若华远远看着这出闹剧,也是哭笑不得,到底不好去干涉海龙卫处理问题,冲夜姑道:“找大夫给二公子看看伤,回去给徐先生说,这几日给他多加点功课……唔,忙起来就顾不上难受。”

本着一个便宜姐姐的那点慈悲心,方若华觉得自己最好别露面。

二娃这小子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被下了面子,在让她这个姐姐撞个正着,那还得了?

方若华自己代入进去想一想,换成她碰见这等事,估计只会想一个人待在安安静静地地方舔伤口。

夜姑心细,看着方二娃耷拉着脑袋走人,悄声叮嘱身边的侍卫暗中护送。

扶旻国的小国主逛街也逛得比较尽兴,接下来还有公务,一行人便回驿馆去。

不多时,护送二公子的侍卫回转,说是看着二公子进了学校大门,方若华才松了口气。

对于方二娃居然像是对那个言慧慧有意的事,她想了想,还是觉得,只要那小子不太吃亏,就不要过分干涉。

方二娃的确是原主的弟弟,可他是个思维正常,精神正常的男人,年纪和原主差不多,他未来想做什么方若华都没有想干涉,何况是人家喜欢哪个女人?

方若华的事情很多,要建造新的生产线,生产维修船舶。

铁厂要扩产。

船岛上粮食无法自给自足,她还准备开拓一个产粮基地,至少要在大乱真正来临之前,囤积一定数量的粮草,乱世中,粮食才是最要紧的物资。

岛上生产的各类民用物品,也要尽可能地向外推销,回笼资金。

方若华都忙得恨不得一天只睡两个时辰,哪里有精神管便宜弟弟的感情生活?

若能抢原本历史中未来皇帝的皇后当自己媳妇,那算方二娃本事,抢不过来也与别人无关。

把方二娃的事抛在脑后,最多让春雨急得关注下,方若华就一门心思又投入到工作中。

她这个当姐姐的没当回事,方若华回了学校,却是气得晚饭都吃不下去,他从没有感觉这么丢人过,尤其是当天晚上,海龙卫十三司的训诫书就送到。

方二娃几乎没被气吐血。

使劲把训诫书撕碎了扔火盆焚烧成灰烬,方二娃忍不住想,那些海龙卫,不顾他的面子,敢这么对他,还是因为他不够强大。

他拿那些人没有办法。

他们叫自己一声二公子,是因为他的姐姐是海王。

方二娃吐出口气,把书籍拽出来,摒弃一切杂念,认认真真读书,他就不信,他读不出名堂,读不出一个好结果。

他要做大官,真正的大官,不像姐姐那样,说是海王,还不就是个江湖人。

第七百零二章 报答

一连数日,方二娃都没有再请假,捧着书本用功苦读,就差头悬梁锥刺股了。

徐老先生愁得头发都揪下来一大把,看看海王让春雨姑娘送来的条子,手下一使劲,竟真揪下一绺头发,疼得他龇牙咧嘴。

光背书,就胡乱背,心不在,不往心里走,又有什么用!

换了以前,碰上这种就是在读书上不肯开窍的学生,他绝不多费力气。

世上的人那么多,本也不是每一个都有读书天分的。

方二娃中人之姿,不笨不傻,只要不一门心思奔着中进士去,只想中个秀才,到也能熬的出来,毕竟他能享受的条件比别人好。

秀才已经很了不起,在寻常乡下,有个秀才公那也是极得人尊重。

可问题是,方二娃他自己有野心,野心大得很,他不愿意止步在秀才上。

偏偏他也走不了他姐姐给他安排的其它的路,在那些杂科上同样没有天分。

“哎,性子还这么倔,要是养坏了,我可就真对不住海王。”

这么个学生落到自己的手里,真是让他绞尽脑汁也不知道该怎么教导才好。

人家是船岛的二公子,真不能随随便便瞎糊弄,天分没有,他没办法,可品性可不能坏。

徐老爷子想来想去,最后还是觉得先听人家姐姐的吩咐,多加功课,至于性子,慢慢影响便是。

越想,徐老爷子越伤心,到他这把年纪,早该享享清福,怎么还有这么多麻烦事?

“算了,谁让海王大恩,不报答这心里过不去……就当为了儿孙。”

这位老先生当年一路从秀才考到进士,都没怎么费力气,虽然不至于什么连中大三元,小三元,也称不上百年难遇的天才,可好歹也是顺顺利利地考什么都榜上有名。

可惜命途多舛,年轻时性子硬,不会做官,没几年就被莫名卷入党争,入罪下狱。

因为他确实是小鱼小虾,好歹靠着同窗们的力量,脱身而出,这官是再也不敢当了。

干脆回乡种地。

徐老先生回了老家,开了一家小书院,一年又一年,总算把脾气打磨得圆滑,日子也过顺了。

教养儿女成人,守着结发老妻过日子,可惜命还是不够好,人到了暮年,都过了五十岁,竟然赶上连年灾荒,又赶上流民起义。

他只好背井离乡逃难而出,没想到很不幸地碰上土匪,一家老小都被裹挟到山上,土匪看他认字,是个读书人,就拉拢他在山上给人家当军师。

徐老爷子:“……”

当军师就当军师,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索性那些土匪还不是那些个丧尽天良的,只劫财不杀人,也能凑合一下。

人到了这份上,还讲什么礼义廉耻?

在山寨里混了两年,结果寨子竟然被一帮真正的饿得饥不择食的流民给冲散了。

徐老爷子又带着妻儿老小开始逃难,一逃逃到南安城,撞到了方若华的口袋里。

从此好日子来临。

方若华礼贤下士,对他,对他家里人就没有半点不周到。

经历过颠沛流离,才知道安稳是何等的好。

对于自己目前的工作,徐老爷子非常满意,两个孙女,一个孙子都养得白白胖胖,儿子和儿媳妇健健康康,老娘年过八十,还能啃得动肉。

这样的日子,别人给千金万银他也不换。

所以便是学生难教了些,他也认了。

方若华把教孩子的锅甩给专业人士,自己一头扎进工作里,也忙得跟陀螺似的。

正值夏日,暑气渐重,方若华的房间建造的还算合理,南北通透,于二楼临窗而坐,总归还是有些风,但随着天气一日热过一日,风也不管用了。

夜姑到是挺高兴,方若华去年新建了一个大型制冰厂,生产的食用冰不少,夏日一到,正好尝试贩卖各类冰品,又招收了一批人手,也算是补充了一批就业岗位。

不过这冰厂的建成,方若华却没享受到多少好处,家里七八个大夫联名要求禁止海王享用任何冰品。

春雨管得严,她真是想尝尝都不成。

前阵子方若华馋嘴,偷偷摸摸从商城里买了一碗冰淇淋球,结果吃得太美,正好让春雨给逮了个正着,结果害得独秀山庄四十多个近身侍从挨了罚。

春雨找不到罪犯,干脆连坐,闹得方若华再也不敢随便偷吃独食。

到现在夜姑和春雨还怀疑她们家这位夫人,私底下命令暗探给她偷渡不该吃的吃食。

“哎。”

想着冰淇淋甜美的滋味,方若华实在懒干活,打开直播器催着一帮水友帮她处理些琐碎的文件。

夜姑总觉得她们家夫人效率高得不行,一个人能当好几个人用,原因大半到在此。

方若华的金手指够大。

那帮水友简直让她玩得欲哭无泪——就没见过哪家任性主播,直播时竟然还逼着观众给她打工,还是倒贴工钱的那种。

一边抱怨,一边干活到也不见不积极,正努力工作,窗外忽然传来一阵嬉笑声,还夹杂着泼水声。

水友们:“……”

方若华也鼓了鼓脸,推开窗户瞪视:“你们就算偷懒,有这么明目张胆的吗?”

夜姑抹了把脸,回头轻笑:“夫人此言差矣,吾等在练习水性,岂能说是偷懒?”

一群小姑娘浑身湿漉漉站在游泳池内,嘻嘻哈哈地你推我一把,我撩你一下,这会儿若是让哪个老学究看见,非得一翻白眼晕个三五日,破口大骂有辱斯文!

夜姑又笑:“北疆战事难得较为顺利,我们高兴呢,夫人,就让大家松快松快,晚上不如办个晚宴来庆祝?”

前日,北疆那边的船队传来消息,说是白绍在龙渊谷地设伏,一举歼灭三万北蛮骑兵,大胜而归。

大周在北疆的战事,向来是胜少败多,朝廷军力和北蛮的差距太大,能有一场大胜,确实值得高兴。

夜姑她们离北疆甚远,对大周更是半分忠心也无,但是她们依旧不可能会希望北疆防线崩溃,北蛮入主中原。

就如夜姑说的,她宁愿死,也不去做北蛮的奴隶。

第七百零三章 吹嘘 (两章合一)

方若华笑了笑,目光悠远,望向北疆的方向,原主的记忆多且杂,对北蛮充满了恐惧,却不怎么知道北疆战事的情况。

但北方战事连战连败了十数年,十七个州县陷落敌手,文人才子们每年赋诗作词无数,到是真的。

“北疆大胜,可朝廷邸报上没有提起半句。”

方若华叹息,“咱们有船队在北疆那边,消息灵通,所以知道,可外面却无丝毫的风声,也不知朝廷是在想些什么。”

在当下来说,朝廷亟待有好消息出现。

北疆大捷,绝对是鼓舞人心的好事,可偏偏这大捷的消息,朝廷却不宣扬,想来这里面不会一点问题没有。

最近一段时间,朝中倒白的声浪一直不小,结果白绍还没被撤职查办,先立下一功,怕是打了好些大臣的脸。

“我记得现任山左知府杨国忠,他是丞相李瑞卿的干儿子?”

山左与东临镇毗邻,东临的军费物资,除了白绍自己筹集,还要依赖山左支援,历任山左知府,都是白绍必须经常打交道的人。

夜姑脸上的笑容略收了收。

李瑞卿权倾朝野,认的干儿子干闺女数都数不过来,无不是下面的人为了巴结他,上赶着认他做爹。

这些干儿子为了巴结讨好老子,真是胆大包天,什么事都敢做,朝中人人厌恶。

倒不是说他所有的义子义女们都是作奸犯科的混账,像李瑾的义子,镇北大将军崔停和就是一员虎将,骁勇强悍,曾与白绍同在北疆,彼此守望相助,还携手合作赢得东临大捷。

当时人人都说,白绍的智,崔停和的胆,二人联手,天下无敌。

虽然有点吹嘘的成分在,但是崔停和的确是很优秀的将领。

可惜命不好,死得早。

连李瑾都说他义子里面,唯有崔停和最得他的欢心。

从崔停和死后,白绍在北疆就处处受人掣肘,山左知府杨国忠更是和他交恶多年,怕是以杨国忠为首的一干山左官员,还有京城的一部分朝臣,一点都不愿意白绍立下大功。

方若华吐出口气,沉吟片刻,轻声道:“通知北疆附近的船队,尽可能搜集粮草物资备用。”

夜姑轻声应下,笑道:“夫人不必忧心,打了胜仗,总归不会是坏事。”

方若华失笑:“也是。”

南安与北疆相距甚远,她就是想操这份心,也操不到点子上去。

无论做什么,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做便很好。

“与其为姓白的发愁,还不如关心关心我们自己的生意。”

船岛上一派安宁。

南安城内,五月节的余味还在,帆船比赛尚未决出胜负,照样是人流汹涌。

方二娃这两天被沉重的课业压得喘不来气,虽说他也下定了决心要用功苦读,奈何那些功课实在不是他凭着一腔勇气就真能完得成。

徐老先生终究还是学不会强压着学生们学习,哪怕是这位二公子也不例外,看他在学校里坐不住,非要出去,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他算了。

方二娃却也不算开心,日正当中,一个人孤零零坐在南安城的小茶楼里,听台子上的老人家说书。

南安城的说书先生,特别喜欢在正经说之前,先来一段海王的威风事迹。

方二娃略有些心不在焉,心里乱得很,烦躁且有一种说不出的暴躁,未来仿佛被覆上了一层重重的黑纱,看不清楚,也想不清楚。

今天在学校里,蔡小贝和小瑞哥他们几个一块说话,他听了一耳朵,说是南安县令任程伟不知怎么惹到了夜姑,愣是让夜姑给整治了一顿,整得凄惨无比,如今还在后衙躲羞,根本不敢出门。

方二娃也不知怎的,心里先是痛快,又莫名的一堵。

在蔡小贝轻佻的口气中,完全听不出任何一丝对朝廷命官的敬重。

难道堂堂县令,百姓父母,竟也是船岛上这一群土匪,想折辱便可折辱?

他心思一乱,不知该厌恶,还是该羡慕,也就是突然之间,方二娃对于未来更是迷惘,县令在他眼前,曾经是天底下最大的官……

“喂,想什么呢?”

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方二娃一跳,猛地回头,先是一惊,有些羞愧,当日他在心仪的姑娘面前丢人现眼,这么短的时间可是很难忘却。

只是见到言慧慧神色温柔,心中到底惊喜更大:“言姑娘!”

“除了言姑娘还有我。”

谢兰笑眯眯地审视打量了言方二娃,扬眉道,“你这会儿看起来像是只落了水的秃毛鸡,垂头丧气的。”

方二娃哭笑不得,只是心仪的美人就在眼前,别说被调侃几句,就是被打被骂,他也不在意。

言慧慧和谢兰,都是很喜欢热闹,也很擅长说话的女孩子,三言两语就哄得方二娃心中郁闷烦恼一扫而空。

三个人一边喝茶一边说笑,本就有心亲近,很快就变得极为熟悉。

目光落在桌面上,方二娃发现言慧慧的手极美丽,十指纤纤,粉红色的指甲修剪得齐整,玉指捧着茶碗,连还算不错的瓷器也被衬得粗俗。

他不自禁地只觉得脸颊发热,身上也热起来,整整熏熏然欲醉,原来茶也能醉人!

从来没有过的一丝热切,在心里生根发芽,谢兰到仿佛觉得有点无聊:“南安城真没什么意思,偏远小城,吃的粗陋,玩的也也粗陋,也就能看个景,可这景看个十天八天,同样腻了。”

言慧慧莞尔:“独秀山庄的歌舞就极好,景色也好,还有花灯表演,也还算有趣,你若无聊,晚上再去看?”

“唔,哪里算好,也就将就吧。”

谢兰翻了个白眼,不屑一顾。

言慧慧只是抿唇而笑:“好,要是实在无聊,那我就陪你去京城。”

谢兰拍了拍桌子,大笑:“这才对,就眼下这破地方,又土气又无趣,有什么好待的。”

方二娃心里陡然一紧,脱口而出:“真正的好景色,还是船岛的独秀山庄才有,南安城的那个,当年只是寻常庄子改建,过于粗糙。”

“切!”

谢兰扬眉,“吹什么,当我们没去看过。我承认,船岛是建造得很有特色,房屋瓦舍都很特别,但那个独秀山庄,最多能和京城寻常的园子比,也唯独灯光秀有些意思。”

她口中说有些意思,眼底却平静无波,显然能让整个南安沸腾,在大周也是声名赫赫的灯光秀,在她眼前却算不得太神奇。

方二娃蹙眉,语气也略硬:“那你是没见过真正的灯光秀舞台,在独秀山庄的后庄内,有世间寻常人难见的美色,人间绝无,天上才有。”

“哦?”

谢兰终于感兴趣,眼珠转动,侧头一看言慧慧,笑道,“我听说海王的船,之所以天下无双,是因为海王曾有奇遇,捕获了一只能在海上畅行无阻的神兽,神兽声如洪雷,可斩断风浪,它们为船祝福后,铁船也能入海不沉,无风自动。”

“这种神兽就被养在船岛独秀山庄禁地内,如果能看一看,那还真是好极了。”

闻听此言,不光是她,便是言慧慧也饶有兴致地问:“当真?可是,听闻独秀山庄后庄乃是船岛禁地,非请勿入,我们进不去吧?”

谢兰登时坐直了身体,使劲一拍桌子:“要只是我们,肯定进不去,可是眼前这不是有方二公子在?好歹是船岛二公子,带两个朋友回自家玩,难道也不成?”

方二娃一愣,本能地点头:“好。”

神兽……他其实也知道一些,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并不是真的,但要他解释,似乎也解释不清楚,干脆就笑,“你们想看什么,我陪你们去便是。”

言慧慧脸颊上的殷红,让他心中火热,一时只觉得只要自己有,什么都愿意双手奉上。

少年人的爱情,本就是澎湃汹涌。

可等言慧慧和谢兰,两个姑娘走了,方二娃又略有些忐忑,独秀山庄的后庄确实是禁地,便是一般学生也不许入内,唯独提高班的几个,既是学生,也为庄内的人打下手,发下了腰牌,可自行出入。

但每日提高班内都再三强调,不许让外人入内,即便那人是至亲骨肉也一样。

方二娃一时间背脊上渗出密密麻麻的汗珠——他要怎么样,才能满足佳人想一探禁地的要求?

扮作运送蔬菜水果海产品的人不可行,山庄吃穿用度,皆是自产,来来往往的送货的伙计都登记在册,不光是熟人,还是高手。

除非……伪造两块腰牌?

方二娃的思绪第一时间转得如此之快。

其实不需要太紧张,这阵子高级版刚刚升入提高班的学生有一百四十多个,是几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门卫不可能把所有新加入的学生都记住。

他身为船岛二公子,却是一张再熟悉不过的面孔。

由他带着,混入两个学生难道会很难?

方二娃有点心不在焉地回了学校,制作腰牌的金属,后勤仓库里好像有?

碰!

教室大门忽然打开,正撞在方二娃头上,撞得他踉跄了下。

恰好出来的同学吓了一跳,讷讷道:“二,二公子……”说着,便想伸手扶他。

“脏死了,别碰我。”

方二娃怒火上涌,冷眼看去,就像看一团肮脏的垃圾。

对面的学生猛地收回手,身体佝偻,侧身让方二娃走过去。

教室里几个同学都蹙眉。

蔡小贝气得站起身,破口大骂:“方二娃你……”

何胜利一把把她拉住:“算了,别吵架,都是同窗,让夫人知道,夫人该生气了。”

蔡小贝这才勉强压下火气:“就知道欺负人,他很高贵不成?夫人都说,我们是同学,是同伴,也是亲人,要彼此爱护,守望相助,可他呢?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烦死人。”

金河使劲拉了蔡小贝一下,示意她看被方二娃嫌弃的学生。

蔡小贝忙止住话,不再多言。

那学生没有名字,自己给自己取名复生,身份有些特别。

他是被妓、女养大的……和别的学生不同,为了能上学,他吃了很多苦,幸亏脑子还算聪明,如今也算是学业有成,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但他的身份,他自己也觉得很敏感,平时在班里沉默寡言,很少说话,对待别的同学都是客客气气。

其他学生还好,没人找他的麻烦,唯独那位二公子,听说还当面找先生闹,说羞于与他同坐在学堂内。

学校里发生的事情,还有学生们之间的问题,方若华却是一点都不知道。

因为北疆的消息,她盯着舆图看了大半日,看到太阳都略有些偏西,晌午都过了,终于伸了伸腰,一拍桌子喊上夜姑,春雨她们过来开会。

从三个月前,船岛的一些生意就在京城全面铺开,目前看,虽然免不了出了一些各种各样的小意外,但到底还算顺利。

既然打开了局面,自是要乘胜追击,抓紧时间牢牢捏住京城市场才行。

说要开会,如今开起来却不像以前那么简单,以前地盘小,大家几乎都在一栋楼里,招呼一声也就到了,现在个顶个都忙,会议室内一会儿有人进门,一会儿有人被喊出去,全都是行迹匆匆。

于是并不算多么复杂的事情,简单开会讨论,还一口气开了大半日。

方若华也无奈:“等电话局建起来,各地架设电线,再联络就方便得多。”

从四年前开始,她就打算发展通信事业,但这件事想一想好想挺容易,但它实在是一点都不容易。

不说别的,光是人才培养就是个大难题。

反正到现在为止,电话也就内部试用了几部,远远比不上电报受这帮手下的欢迎。

可就是电报,在夜姑她们心中,也还是神神秘秘的千里传音术,绝对要保密的东西,外人不可探知。

虽然都忙得很,可会议还是磕磕绊绊地进行。

天色渐晚,约上树上,事情总算‘吵’得差不多,确定好夜姑和金二麻子远赴京城亲自监管生意,方若华就笑眯眯喊了散会。

一群精疲力竭的手下长长吐气,吵嚷着好累,一定要加月俸什么的,懒洋洋地拖着脚步,慢吞吞向外走。

第七百零四章 密林(两章合一)

方若华也觉得身子骨有点僵硬,此时夜幕降临,一抹月光落在水面上,清波潋滟。

春雨扶着方若华,干脆去园子里走一走,月下漫步,清风徐来,到也有几分悠哉。

主仆二人小声说笑,刚穿过月亮门,走到湖边,略显暗淡的夜空被月光一照,有些温柔的色调,风一吹,草木晃动,整个园子都显出了三分活泼,与白日的美相比,夜色下的独秀山庄湖光山色更有魅力。

方若华虽无赋诗的兴致,却也心旷神怡,刚安安稳稳地坐下,掌起一盏孤灯,临湖夜钓,鱼钩还未曾下水,便听见不远处传来一声低哑的呼声。

春雨登时警觉,一个箭步过来挡在方若华身边。

方若华不觉一挑眉。

独秀山庄的后院,是船岛上最要紧的地方,别看前院热热闹闹,一派祥和,但是后院光是警卫人员就布置了六层,由内到外,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杀阵。

不要说刺客,就是一只陌生的飞鸟,敢闯入也被警卫人员射下来烤着吃了。

方若华身边立时有两个侍卫一前一后,护卫在她身边,春雨一声唿哨,灯光瞬间亮起。

“啊!”

前面草丛一阵晃动。

“都是你,叫什么,胆小鬼。”

“别挤了,别挤了!”

窸窸窣窣的声音从前面的草丛里响起,不多时,钻出几个人来。

方若华失笑,伸手招了招:“你们几个调皮鬼,大半夜不睡觉,怎么在外面乱窜?”

蔡小贝,金河,何胜利,还有……雪团。

三人一猫磨磨蹭蹭,慢吞吞走到方若华面前,互相使眼色。

方若华一笑:“干什么呢?”

“夫人,我闹肚子……”

“屋里太热睡不着!”

蔡小贝和金河同时开口,又同时闭上,转头互相怒瞪了一眼。

“喵呜,喵呜。”

雪团一个跳跃,蹦到方若华怀里,方若华顺手撸了撸猫,笑道,“好了,你们现在都是大孩子,有自己的小秘密,但凡不违反规定,不影响他人,都是无妨。”

方若华话音未落,蔡小贝就气哼哼地道:“你们要讲义气,也得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

蔡小贝扑到方若华身边,小声道:“夫人,我们怀疑二公子带了陌生人进入船岛。”

她一开口,剩下的两个对视一眼,也不再隐瞒。

“没错,是女人。”

“至少有两个。”

几个小少年神色紧绷。

方若华一愣。

夜姑却是第一时间吹响哨子,一阵鸟雀飞舞声,整个山庄面上或许平静,方若华和几个高层周围却聚集了无数侍卫。

方若华莞尔,招招手让小少年们都跟过来,一行人就在道边长椅上坐下。

“好,那你们说说看,是怎么知道二公子带外人进了山庄的?”

蔡小贝双手交握,板板正正地坐在方若华面前,一本正经地道:“昨天下午我去食堂吃饭,看到二公子点了两盘水果拼盘。”

“里面有二公子最不喜欢吃的酸橘,他平时看见就皱眉头。”

“这两天二公子的饭量明显增多。”

“他以前上课喜欢坐第一排,最近总是坐最后一排,一天出去方便七八次,每次时间都很长,明显不对劲。”

“今天是我和金河去门卫检查逃课的情况,门卫小林还和我们说,二公子昨日回来的时候带着两个新生,可能是交到新朋友了。”

蔡小贝翻了个白眼,当着方若华,也不给方二娃留点颜面,“好歹相处了一年多,谁还不知二公子的那点小毛病?看人都拿鼻孔看的。”

“这回的新生,百分之七十流民出身,剩下的也是家贫到卖孩子的那种,二公子能瞧得上?肯屈尊降贵地看一眼,已经很给面子,还能与谁一起出去玩?”

金河也道:“他身上沾染了两种香脂味,一种是南安城胡家新出的,带着一点梅香,还有一种没闻见过,不是咱们南安流行的香脂,偏于浓烈。”

“咱们学校的学生,从扫盲班到提高班,所有人都是学校实验室自制的香脂,护肤效果极好,连男同学都用,二公子也没有用别处香脂的习惯。”

“香脂又不是熏香,味道很难长时间留存,我既然能闻得到,二公子肯定是刚刚和抹了其它香脂的人接触过,味道那么浓郁,应该是女人。”

两个人分析得头头是道。

何胜利的个子比两个同伴高出半头,人却比较胆小,也很腼腆,讪讪一笑,小声道:“我打探过了,二公子晚上没在寝室,也不在图书馆,我们几个担心他,就叫上雪团,想说,过来找找人。”

夜姑:……

方二娃那个小白痴。

做坏事还做得这么马虎,让几个小孩子轻而易举就看出不对。

方若华笑眯眯拍了拍几个调皮学生的头,也不骂他们。

至于二娃带什么人进了山庄,虽说违反规定,但却没人担心什么。

只要不是刺客就好,如果是刺客,那一个傻子刺客也没必要重视。

船岛中心的独秀山庄,属于戒备最严密的所在,在这里玩刺杀,那纯粹就是来送人头的。

至于窃取机密……目前来说,独秀山庄并没有隐藏不能被别人知道的秘密。

如果窃贼当真登门拜访,可能唯一想要的东西,应该是船岛最先进的造船技术。

岛上各类技术文件,地下的研究所到是有一部分,更多的内容却存储在水友们的电脑里,想要的话,请先开发时空通道技术。

至于研究所,外人想混进去难如登天,即便是被人混了进去,他们也找不到技术资料,就是找到了,也破解不了密码,万一要是真被他们想到办法破解了密码,恐怕还是读不懂。

总而言之,与其偷窃,不如绑架几个工人更有用。

蔡小贝见夫人神色平静,并无怒意,终于松了口气,小声道:“雪团给带的路,二公子到心湖边上,就再也闻不到气味。”

金河忽然想到什么,吓得哆嗦了下,小声咕哝:“他不会到心湖那边去了吧?万一惊动湖里的怪兽可怎么办?二公子肉体凡胎,受不了雷劈的。”

蔡小贝呲牙:“那也是活该,谁让他不顾后果,胡乱跑的。”

几个小少年眼看就要吵起来。

方若华失笑摇头:“我知道了,你们几个回去歇着,我且派人去找。”

夜姑点了两个侍卫,交代他们务必送这三个学生回宿舍。

蔡小贝和金河还时不时回头看一眼,神色忧虑,显然是真的很担心。

方若华莞尔:“孩子们都很好,二娃要是能在学校里多交几个朋友,将来也不寂寞。”

夜姑抿了抿嘴唇,却没有自家夫人那么轻松,方二娃的性子,她算是比较了解,恐怕在那位二公子心中,提高班内的同学并非与他是平等的地位,而是把身边的人看做陪太子读书的添头。

如今添头们个个比他强,他哪里会高兴?

园子内悄然亮起了灯,地上,树上,屋檐上,莹白色的亮光一片片地闪烁。

此时正值初夏,心湖边上果林密布,大片大片地开起花来,浓郁的香随风而至,夜色下,树林里略有些窸窣声,可是还是只让人觉得静。

夜姑蹙眉:“林子里陷阱和机关都极多,二公子贸然进去,恐怕不妥。”

船岛四周都戒备森严,唯独心湖通海,到没有安排太多的侍卫守护,只派了两队人马按时巡逻。

但知道内情的,绝不会担心有人会通过心湖入侵,湖边上光是机关,就设置了不下千个,堪称寸步难行。

学生中有传言说,湖内有一神兽,能吞吐雷电,但凡有人不经邀请,贸然进入,必遭雷劈。

这传说还听有鼻子有眼的。

连夜姑都好奇:“夫人,咱们这湖里当真养了神兽?”

船岛的机关,大部分都是方若华亲自打造,亲自监督安装,便是夜姑也不敢说能认得全,躲避得开,在夜姑心里,方若华无所不能,说她招来一神兽当看门犬,夜姑也一样肯信。

方若华蹙眉,沉吟片刻:“走,去林子里看看。”

最近有点不妙的传闻,岛上人人紧张,很多机关都处于启动状态,虽然没有收到警报,杀阵应不至于开启,可即便是寻常机关,也是十分折磨人。

要是方二娃陷在里头,没人营救,受一晚上湿气,不光是生病,真丢了性命,也并不奇怪。

说着,方若华就举步进了湖边密林。

月黑风高,浓云密布,林内滴滴答答地落着水珠。

方若华一进来,就感觉一股阴冷的凉气,像是酷暑之日进入地下三层的车库,凉快肯定是凉快,伸出脚一踩,遍地是水,黏黏糊糊。

她不喜欢这样的感觉。

方若华从小到大都讨厌黏糊,夏天酷热,太阳就那么直接晒得地面滚烫,她能忍得了。

到了冬日,北风呼啸,宛如刀子一样割裂人的每一个毛细血管,她也能忍。

可是一到夏日里明明阴天,却也没什么风的时候,整个人闷得心里难受,她便不自觉要暴跳如雷。

好在这点毛病不严重,方若华不舒服,面上也笑盈盈,左张有望,仿佛春游。

方家这位二公子野外求生肯定是没认真学。

方若华都不必太用心,一眼看过去就看出七八个他留下的线索。

草木折断了几根。

果皮找到两个。

还有几颗瓜子壳。

船岛曾是荒岛,自方若华占据以来,才召集灾民开荒修整,虽至此多年,但到底还是透着一丝野性。

心湖边上的密林,到也不至于广袤无边,但当初方若华看重它地理位置微妙,左右山地平整陡峭,上下极难,正好卡在一幽谷入口,谷中地面平摊,有河流经过,正适合建造一些需要安全和隐秘的工厂。

方若华占了山谷,便把密林当成天然屏障一般,时常大兴土木,数年过去,密林还是年年变化,即便是相当熟悉道路的岛上侍卫进去,也要加倍小心,万分在意。

月色昏昏。

秘谷外,崖壁半山平台处,忽然滚落了一块平平整整的青石,扑一声,扎入略有些浮的黄土地上。

几只惊鸟乱飞,惊动了山坡的暗哨,一簇灯光照过来,左右巡视。

两个黑衣短打的侍卫从岗楼走出,仔仔细细地检查了半山的塔楼。

“没人,安全。”

其中一个做了个手势,另一个站在略远处的侍卫才松了口气,却是蹙眉道:“工程队的那帮孙子干活可不仔细,幸亏是晚上,白天碰见落石,可不是闹着玩的。”

“记下来,明日报上去看上面怎么处置。”

两个人一边说话,一边又巡视了一周,才举起手中的灯笼,向左右发出个安全信号。

就在两个侍卫转身的一瞬间,青石悄无声息地裂开一道道缝隙,碎裂,滚落,片刻,一个黑色麻衣的男子露出身形,浑身上下沾满尘土,看不清楚容貌,唯独一双眼,幽深如古井,又清澈透底,仿佛什么都没有。

黑衣男轻轻地转头,目光落在一只,似是被落石波及,折断了一截翅膀的乌鸦身上,他犹豫了下,忽然伸手把乌鸦捧起,他的一双手,温暖而干燥,散发出一股温柔的热力。

乌鸦湿漉漉的绒毛似乎干燥了些,轻轻动了动头,陡然发出一声似感激又似亲昵的叫声。

乌云忽然投下一道暗光。

前面行走的侍卫,听见乌鸦叫,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看,身后却只剩一方破碎的青石,再无其它。

……

方二娃深一脚浅一脚地在密林里走,举头看去,已经看不到月光。

言慧慧脚掌疼得要命,额头上汗涔涔,只觉得周围一群蚊子嗡嗡乱叫,叫得她心慌意乱,只是向来教养良好,让她再难受也不肯抱怨。

三个人中,反而是更显娇贵的谢兰,还沉得住气些,神色比言慧慧镇定,只是喃喃自语:“原来世间果真有奇门遁甲,五行八卦。诸般传说中的阵法,并不全是假的。”

她一时竟是心中向往。

本来不觉得什么神兽是真实存在的东西,也许那位海王的确有秘密藏在禁地,但绝不是怪力乱神的玩意儿,可在密林内转了一个多时辰,喂了这么长时间蚊子,依然走不出,她到真的相信,这里藏着很宝贵的东西。

谢兰双手捧着脸颊,长长的睫毛落下,想小扇子似的,遮住清亮乌黑的眼。

第七百零五章 美色 (两章合一)

方二娃无意中侧头看了她一眼,心中一动,有些惊讶,谢兰竟然长得很好看?

他由始至终,都把所有的注意力给了言姑娘,从没有特别关注过谢姑娘。

今夜在夜色里,月光下,看谢兰轻盈灵动的脚步,不盈一握的腰身,还有那张娇艳欲滴的脸,竟觉得这姑娘有一种很邪性的魅力,和往日大大咧咧的形象有些许不同。

方二娃心尖微颤,猛地低头。

一阵风吹过,方二娃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就在离他们不远处的地方,一个黑衣人坐在树冠深处,隔着叶子看向他们这几个少年人。

黑衣人看得很仔细,只是不过片刻,就没多大兴趣地收回目光,落到更遥远一些的地方。

他是四天前来到船岛的。

一共花费了十九天零七个时辰。

这将近二十天,他遇到了七十四次围堵刺杀,其中十五次对他造成一定程度的威胁。

最后一次,就是四天前的那一次,最为危险。

若不是他曾学过一门化石功,故意让自己呼吸降到最低,几近于无,又与要运到独秀山庄的青石合在一处,混入庄内,恐怕他当真会死。

他自觉武功很好,但他也是人。

只要是人,哪怕他天下无敌,可近二十日没有正经吃过一顿饭,喝过一回水,昼夜无歇,再与人争斗,怕也一定会落到下乘。

他还不能死,他答应过别人,要把东西和信送到地方,送给该送的人。

下面这些小孩,应该能为他带路?

……

谢兰抬眼左右看了看,嘴唇勾起,轻声笑起来:“虽未曾见到什么神兽,怪兽,可看看海王的机关阵法,也是不虚此行。”

言慧慧嗔怪地看她一眼:“兰兰你可别吓人,我真是后悔,万一出点事,表哥要急死了。”

方二娃忙道:“言姑娘别怕,独秀山庄虽然布置了些机关,可有我在,路很熟,我们很快就……”

话音未落,方二娃脚下一滑,整个身体软了软,扑通一声坐在了地上。

言慧慧大惊:“二公子?”

方二娃也觉丢人,懊恼地咳嗽了声,站起身扑打衣服上的灰尘,刚想说话,整个人却是一愣,声音戛然而止。

就在他眼前黄土中,出现一排密密麻麻的针刺……如果不是他很幸运,正好坐倒,恐怕这一排针扎在身上,不死也要脱一层皮。

方二娃惊惶地一抬头,张口结舌:“这,这……”

他还未彻底回神,身边巨大的乔木倏然倒下,直直向他砸来。

“啊!”

方二娃大惊失色,绝境中力气到陡然而生,铆足了劲向侧面扑去。

谢兰心下也是微惊,足尖一绷,整个身体收缩,要是此时有人注意去看,定能看到她只是虚虚地踩在地面上,脚下的嫩草,竟是还能半弓着腰。

但是谢兰并未出手救人,反而一伸手捂住言慧慧的嘴,不让她叫出声。

眼看方二娃就要扑倒在地,侧前方密林深处,一道雪白的缎子横飞而至,轻轻卷住他的腰,将他拖离三米,又轻轻放在地上。

“二娃,别动。”

方若华的声音飘忽,似远似近。

谢兰一下子垮了脸,轻轻一叹,鼓起脸长叹一声:“露馅了。”

她到现在竟也只想着夜闯船岛被发现,大好机会丢失,丝毫未曾有愧悔之心。

方二娃惊魂未定,姐姐的声音钻到他耳朵里,他的瞳孔猛地一缩,似乎整个人要跳起来,却又牢牢地黏在地上。

他猛然抬头看去,就见林叶掩映中,灯光亮起,一个纤细的影子似是踩踏着光,由远而近,他有点看不清楚姐姐的脸。

“别动。”

方若华终于走过来,轻轻吐出口气,拉住方二娃的胳膊,把他拖到自己身后。

密林外隐约有人声脚步声,灯光一排一排地点亮,借着光,方二娃低头看去,就见不远处草被底下,一张金属网半遮半露,反射出一道亮光,不知蔓延到何处。

水流潺潺,窸窸窣窣地在草皮下流淌。

借着水光月色,方二娃定睛一看,只觉诧异:“这是什么?”

一阵风吹过,树上一阵叽喳鸟叫声,两只拖着长尾巴,有红色的翎羽,十分肥硕鸟从树梢上盘桓片刻,眼见就要落下,方若华轻轻一抬脚,撩起一抹沙尘,惊得它们振翅而飞。

草丛里却冒出一只兔子,许是被忽然多出来的人吓得慌不择路,蹿到金属网上。

也就是一瞬间,灰色的兔子身体抽搐了下,倒下没了声息。

方二娃骇然失色。

要是他刚刚没被姐姐的缎带拉住,一头栽下去,可是正好栽进这张金属网内……

一念及此,他不禁眼前发黑,心中后怕的厉害。

若是旁的能看得到的机关也便罢了,但这等不明不白的陷阱,却让人越发惊骇。

言慧慧脸色也是煞白,摇摇欲坠,忍不住惊呼:“你们独秀山庄,难道是什么龙潭虎穴不成?竟步步危机,处处要人性命!”

夜姑冷笑:“未经邀请而乱入,百死不足惜。”

言慧慧登时哆嗦了下,再看四周,茂密的丛林仿佛掩盖了不知多少白骨,她脚下都隐约开始发痒,简直毛骨悚然。

此时才想起她们二人是贸贸然闯进人家的地盘,涉足禁地的。

她心里也明白,海王是盗匪,这座岛,其实是个土匪窝,这般突兀闯入,便是被杀了也没什么好怨人。

谢兰却仿佛并不怕死,虽说谈身份,谈依仗,似乎有点可笑。可谁都知道,海王并不嗜杀,她的身份也多少有些特殊之处,到不怎么担心自己被切了喂鱼。

难得相见,谢兰抬头仔仔细细地看方若华,从这位海王脸上,自是辨不出情绪。

可辨不出情绪,难道还看不到举动?

谢兰低下头,嘴角残余一抹笑,眼底带出几分轻蔑,又似是有一丝丝的羡慕,很是复杂。

海王那般赫赫威名,权势滔天,却终也是肉体凡胎,心肠软的很。

像她这般身份,竟然会亲自来寻自己的弟弟,显然对家人十分爱护。

若自己站她的位置,像方二娃这般留置无用,还容易扰乱人心,使得势力不稳固不安宁的存在,便该让他有一个体面自然的死法,莫要留着裹乱。

这等妇人之仁,岂不软肋无数,怎能成得了大事?

一阵风吹过,卷着落叶,糊在树上缠绕的灯上。

方若华蹙眉,遥遥向密林中高高的木质塔楼眺望。

塔楼上的灯没有亮,昏昏暗暗。

像这类电网管理非常严格,并不能随意启用。

毕竟这里不是现代,人们对电没有基本的警觉,再三强调,各种吓唬,还是有可能发生意外。

因为船岛上巡逻的人手着实不够,方若华想来想去,还是利用电网在关键位置做了几个陷阱。

无论哪个机关陷阱都很危险,都能轻易杀人,不独是电网,本也没必要忌讳。

但各个要人命的机关,除非必要绝对不会启动,都有专人监管。

不知道今天负责监管密林的人,是察觉到有人入侵,启动机关困敌人,还是故意为之?

方若华神色不动,轻声道:“跟着我和夜姑,不要乱走,不要踩水。”

有外人在,方若华和夜姑都举止平常,似乎这密林深处就是荆棘遍地,机关重重,秀丽的景色都是等待猎物自投罗网的诱饵。

夜姑似笑非笑地看着惊魂未定的方二娃,笑道:“二公子幸亏没继续向前走,要是穿过密林,岂不是到了咱们的电厂?”

方二娃一愣,低下头没吭声。

夜姑挑眉:“全岛上不能有损伤的地处,电厂能排前十名,埋的机关也多,要是二公子想去,千万找个路熟的向导,否则踩到不该去的地方,丢了性命,电厂的安全主管怕是得提头给夫人谢罪。”

言慧慧蹙眉,心下不悦,若是换了他们家,下人如此埋汰主人,必是要严惩。

不过在人家的地盘,她一介外人,到底不好对别人的仆从指手画脚。

谢兰却仿佛感觉不到尴尬,大大咧咧地扬眉:“这一片周围都是湖,换个水性好的,一宿就能从对岸游过来,林子里设那么机关有什么用,岂非白白浪费钱?”

言慧慧拉了她一下:“别说了。”

夜姑却是连看也不曾看对方一眼,只是笑盈盈扶着自家夫人向外面慢行。

谢兰也不吭气,心下却也清楚,海王称雄海上,必是不会犯这么明显的错处,湖面看着清浅,似乎一眼能看到底,上面一艘船也无,还貌似无人看守,但越是如此,恐怕越是危机四伏。

沉吟间,她不觉去看方若华,这位威名赫赫的海王,怎么看怎么只是个寻常纤弱女子,如此细瘦的身体里,当真拥有能让海上群雄束手的力量?

谢兰有点出神,目光尚未收回,心里却瞬间一跳,瞳孔收缩,汗毛炸起,一瞬间,她好像看到的不是一个女子,而是一座高峰,一把杀人盈野的刀,汹涌澎湃的海……几乎无法呼吸。

“出来!”

方若华却并未看谢兰,腰上的刀出鞘,反射月光,直直地照在左边距他们不足三步的柳树上。

“呼!”

夜姑下意识心神一紧,却不可思议地没害怕,也没生出戾气和杀机,反而在心里闪过一个念头。

这怕不是天上小神仙顽皮,偷偷堕入了人间嬉戏?

她是该好好劝一劝哄一哄,教对方乖乖回家,别贪恋红尘,还是该一不做二不休,先绑了人再说。

如斯美色,哪怕供着只看一看,也是赏心悦目地让人心旷神怡。

当然,夜姑也只是有这么个想法,随即便清醒,吹出清脆的哨声。

方若华也心神动荡。

树上伏着一人,头发有些乱,沾了些许露珠,蜜色的肌肤,五官精致得不可思议,那是一种人间罕见的精致,应是上苍格外青睐,才会肯造就这样一张漂亮的面孔,不只漂亮,还清澈干净,不染凡尘。

言慧慧只看一眼,就低下头去,双颊绯红,有一丝的自惭形秽。

她衣衫似乎有些旧,刚刚在密林里穿行,出了一身汗,不知会不会有什么味道。

谢兰也是痴了。

就在所有人痴迷间,方若华心下也是一跳,这张脸着实有些熟悉,就像幼年版的狐苏。

这当然不可能。

狐苏是傀儡,应主人的要求而降世,死亡之日灵魂便会散去……再无入轮回的机会。

心中虽诧异,但她动作却着实不慢,手腕一抖,腰上的刀连刀鞘一起重重砸了过去。

这一击,力拔泰山,出刀无悔,丝毫不留余地。

夜姑都忍不住惊叫了声。

显然海王这般辣手,让所有人都有点不忍看。

谢兰不自觉向后退了两步。

方若华这刀一出,整个地面都微微颤动,左右树木枝条断裂,纷纷散落,瑟瑟作响。

美人却云淡风轻地很,整个身体后仰,腰若无骨,竟像折断了似的,足尖勾在柳树细长的枝条上,稳稳当当地闪过方若华那一刀,又随着起伏,微微荡漾,贴着树叶轻飘飘飞到另一棵树上。

世间轻功好的人很多,传闻练到高明处,可踏雪无痕,一苇渡江,但也只是传闻,鲜少有人能见。

谢兰的目光不可抑制地在对方身上逡巡,听闻明王身边的李笙,修习‘望月凌云’,一身轻功出神入化,因只听明王调遣,大部分人都未曾见过他的真面目。

她也知自己怕是多想。

便是明王当真遣了人过来寻自己,也不可能是来相助,恐怕是到了要杀她的时候。

历来的规矩,如她一般的探子,不从上命,擅自行动,等同背叛,理应三刀六洞处死。

很快,谢兰便再也无暇分心去想自己的那些疑虑。

树上美人折腰避过方若华雷霆万钧的一刀,落在旁侧,却是挥手扫向身边的树梢,细长的柳叶瞬间弹出,竟削断了两根树枝,直飞向方若华的眉心。

夜姑大惊失色:“小心!”

方若华一笑,双手握刀,劲力全部灌入刀背,还是一招劈砍,就这么平平直直地劈过去。

第七百零六章 处置 (两章合一)

前面柳叶破空,裹挟风声而至,带着所向披靡的气势,可方若华这一刀,却把对方所有的风和气通通逼得回返,大风狂卷,半片密林拔根而起,齐刷刷倒下。

所有人都几乎呆了,他们何曾见过这样的拼杀?船岛上众人习武,学的都是沙场功夫。

便是见识过方若华武力值的夜姑,也没想过自家主人真正发力,竟是如此可怕。

她以前老觉得岛上某些自称走过江湖的那些人,最是会吹牛,现在却觉得,他们把江湖的险恶和可怕,江湖高手武功的奇妙,说得太肤浅了些。

随即,夜姑又不觉摇头轻喃:“辣手摧花,夫人,您可真不懂怜香惜玉。”

刀光过后,一地的枯枝败叶,断树滚动,幸亏那些机关似是停了,否则还不知有多凄惨。

夜姑却顾不得心疼这些,目光逡巡,风卷叶子落了地,美人也轻飘飘地飞下来,站在他们身前不远处。

所有人登时戒备起来,这美人却是没再动手,虚虚地举起长袖,做了一个挥刀的姿势,神色竟带出一点意外。

方若华一时也未曾再感觉到杀气,沉默片刻道:“此招名为‘千钧’,是一故人教我的,说我根骨虽好,却懒了些,那些千变万化的招式学来麻烦,到不如只练这一招半式,练好了也足够使唤。”

美人神色略温和,点点头:“是足够使了。”

说着顿了顿,从袖内取出一个红木盒子,轻声道:“方若华?有人托我送东西给你。”

方若华没让夜姑去接,自己走过去接过来。

白妩的手指有一点凉,很粗糙,方若华一收力,他本能地有些抗拒,把盒子握得更紧些。

这一路,细腻的带着奇特文理的盒子,一直贴身放着,并不是多重要的东西,可他很少拥有什么,于是手边哪怕只是有一块残破的木雕,一个孩子玩的旧拨浪鼓,一把断的匕首,他也不舍得丢掉。

不过白妩也就略一迟疑,便撒了手。

方若华眨了眨眼,打开一看,登时露出一点笑意:“你是许六爷的朋友?你叫什么?”

那美人一怔,迟疑了下才道:“我不是他朋友。”

他顿了顿,轻声道,“你可以叫我白妩。”

说话间,密林内外灯火通明,外头无数侍卫蜂拥而至。

灯光把林子照得比白昼时还要亮。

此时众人才真正看清楚眼前这美人,初时只注意到他逼人的美貌,现在却发现,他年岁不大,绝不超过二十,身上穿了一身漆黑的麻衣,手腕,足踝上缠绕了一层绷带。

脚下的鞋子像是鹿皮的,高腰长靴,紧紧贴合他的小腿,腿看起来又长又直。

只是腰身似乎过分纤细了些,方若华不自觉比较了下,仿佛比自己的腰还要细一点。

“咳咳。”

四周的侍卫神色肃穆,方若华挑了挑眉道,“先请这位贵客到客房休息,唔,方开宇关禁闭,这两个夜闯民宅的姑娘……不如送去心湖喂鱼?”

方二娃大惊:“姐姐!”

言慧慧也瑟缩了下,脸上露出些惊色:“你们,你们不能真么做,这是犯法的!”

夜姑笑道:“在言姑娘眼里,难道我们不是土匪?既进了土匪窝,被宰了不是很正常?你怕什么?”

一行人此时正路过心湖湖畔。

夜姑指了指平静无波的湖面,笑道:“也许你们水性好,喂不了鱼,能逃出生天也未可知?”

话音未落,湖面上忽然闪过一道幽蓝色的光,似乎有奇怪的声音响起。

月光透过浓云洒落,晶晶莹莹的坠了一地,借着光色,谢兰看了一眼湖面,只一眼,她双臂上就冒出一层细细密密的小疙瘩,额头上也滚落了一滴汗珠。

那片湖面之上,不知何时竟浮起一大片鱼。

所有的鱼翻着肚皮,一动不动,配着幽静的湖水密林,更显诡谲。

“咕嘟。”

言慧慧本能地吞了口口水,再看周围的这些人,看这座船岛,恐惧难言,紧紧闭上嘴,扒住谢兰的胳膊,心中七上八下的,诸般念头纷至沓来。

表哥,我好怕!

方若华已是累得呵欠连连,喃喃自语:“先从小事开始解决。唔,这里就交给夜姑处置,蔡小贝,你们三个去密林塔楼一趟,就说我说的,今晚我在办公室等着见人,谁启动的密林机关,自己主动来见我。”

说完,她就溜溜达达先回去。

蔡小贝三个学生同被折腾得不轻,对视一眼,也一溜烟似的跑了。

夜姑笑眯眯揪着自己的长发,在指尖处转了一圈,看两个女孩子就像看摆在自己案板上的一块大肥肉。

言慧慧更是心惊,又累又吓,实在受不住,身子一软倒在地上失去了意识。

方二娃惊呼:“言姑娘!”

夜姑翻了个白眼:“真不经吓。”

扔湖里喂鱼什么的,夜姑到没真做,鱼够可怜了,又要每天努力长肥好成为海王最喜欢的盘中餐,还是别让它们乱吃东西为好。

两个没造成危害的乱入者,直接和以前似的,扔去工地干活就是。

因为船岛需要很多工人,大建设始终未曾挺直,大多数时候,方若华不喜欢浪费劳动力。

当初左怀任县令时,也有时候直接扔衙门,让衙门按律处置。

唔,也不知道比起下大狱,这帮家伙会不会更喜欢工地的环境。

夜姑将事情处理好,回到办公楼上,探头看了一眼。

办公室的大门开着,桌上亮了一盏灯,灯光昏昏,照出一团暖色。

方若华双手托着下巴,低下头看跪在地上的复生。

复生哆嗦了下,要紧嘴唇,一身冷汗,冰冷的寒气从脚底一直蔓延到眉心。

啪嗒。

眼泪滚下来,打在地面上。

或许是太匆忙,也或许是心慌意乱,复生大约是不知在哪里跌了一跤,胳膊上一大团的血污,但他本人却仿佛什么都感觉不到,整个人一点动静也不曾出。

方若华头疼地按了按眉心。

复生整个人又瑟缩了下。

“哎。”

方若华无奈,伸手把复生扶起,让他站好,给他整理了下凌乱的衣襟。

“我知道,你可能给自己找了很多个借口,比如说,你今晚负责值岗,察觉有人进入密林,你有权利根据自己的判断,开启可用的机关陷阱,阻止闯入者进入我们的秘谷。”

“如果你这么告诉我,那么你的所作所为,就是符合规定的,不光没有错处,还该嘉奖。”

复生咬着嘴唇不说话。

方若华的声音很轻柔,“复生,你们提高班里每一个学生,都是我们船岛最重要的资源。”

她伸手从手边的柜子里拿出一叠资料,打开给他看。

这些都是学生档案。

每个学生,姓名来历,学业情况,每门功课的成绩,擅长什么,不擅长什么,都写得清清楚楚。

最后是诸位先生们的评价。

评价都写得非常仔细,有的甚至一写就是好几页。

复生手指微颤,翻到自己的那一份档案。

“……动手能力不强,记忆力超群,分析能力出众,建议着重培养学生处理后勤工作的能力。”

“性格孤僻,心地善良,若能解开心结,必然能有一番大作为。”

“……”

复生从肩膀到膝盖,全身都忍不住抖动,极力压制,终究失声痛哭。

他进夫人的办公室大门时,脑子里一团浆糊,甚至想起了当初在苏姐姐家,苏姐姐被那个所谓的恩客虐打的模样。

当时他想做什么?

他去厨房盯着案板上的菜刀看了好半天,最后拎起菜刀来,把家里的三两猪肉全给剁成了肉屑。

那天苏姐姐给他做得包子,肉馅特别细,吃起来很香,特别香。

夫人出现了,苏姐姐带着他上了船岛,教女孩子们弹琴,唱歌,跳舞,还是没白天没黑夜的忙,可是再也没挨过打,一次都没有。

他读了书,不花钱,学里还给饭吃,给衣服穿,给零花钱。

复生呜咽:“夫人,我是故意的,我猜到他要来密林,故意换的岗,在密林待了两天,一直留心,今天看他带着外人来了,我就故意打开了机关。”

他一边说,一边泣不成声,“我其实……很想他死!”

此时他声音已经细弱蚊蝇,也不知是想夫人听到,还是不想夫人听到。

“我也不知道怎么就鬼使神差的……”

复生心里不是不后悔,当时一看到夫人出现,他就后悔了。

伤到夫人怎么办?

而且,哪怕,哪怕有一个二公子看不起他的出身,觉得他脏,说他是妓、女养大的,侮辱苏姐姐……难道这些伤害,以前就没有?

这一点伤痛,当真比得过当初的绝望?

不过是因为……

方若华一拍复生的前胸,劲力吞吐,让他瞬间挺直了身体。

“站直了。去吧,自去领一份工作细则,抄写五百遍,你这次所作所为,别管潜藏了什么心思,也不能说你违反规定,最多只算是辨识不轻,工作失误,钻了规则的空子。”

复生登时愣住。

方若华把档案资料收起来,塞回柜子里,指了指大门,“再给我写一份思想报告,要认真写,仔细琢磨,就不给你规定字数了。”

复生脚下迟疑不决。

方若华并不催促,只是叹了口气:“不严惩你,不是说你做得对,只是……人学会了站着活在这世间,若是有人再想让他趴下,他必要反抗。”

“如果有下一次,谁还敢侮辱你,堂堂正正揍他,揍到他见了你就怕,就躲,绝不敢有下一次的地步。”

“这是你应有的权力,即便事后要挨罚,那也是对方挑衅在先,没什么大不了的。我相信,如果你正大光明地把方开宇打个半死,事后我罚你关禁闭,你也不会有怨言。”

复生忍不住有点想笑,心中的惊惧,戾气,种种复杂的滋味,略略平息,不觉到有点觉得自己太……

“二公子也没做什么,他就是和大多数人一样,觉得我坐在教室里,会让别的同学也抬不起头,但他没怎么欺负人,平时也只是不理会我。”

方若华蹙眉,轻轻拍了拍复生的肩头:“我还管不了别处,但是在船岛上,像方开宇那样,做出那种行为的人,决不能是什么大多数。”

复生终于磨磨蹭蹭地出门而去。

夜姑吐出口气,目送复生走远,一时先没有进去打扰自己夫人,转头看到金二麻子蹲在夫人办公室门口,靠着墙发呆。

她想了想,干脆走过去和他一块站着。

金二麻子扬扬眉,轻声道:“咱们夫人可真有闲情逸致,外面都要捅破天了,这还有心思哄小孩子玩呢。”

夜姑一脚踩在他脚趾头上。

金二麻子疼得嘶嘶了几声,闭上嘴不敢再多废话,和夜姑那些女人不同,金二麻子给自己的定位,一直不是海王的家仆,只是手下。

所以,他对待那位夫人,敬重归敬重,其实到没有怎么诚惶诚恐。

不过,当着夜姑的面,还是别调笑那位夫人为好。

金二麻子咳嗽了声,小声道:“刚才问了两句,许六爷送了求援信来,说白绍将军出事了。”

“朝中有人参他拥兵自重,和反贼过从甚密,意欲犯上作乱,主张削其兵权,以免尾大不掉,再难处置。”

“至于这回龙渊谷地大捷,竟被人直指是谎报军情,只为邀功骗军饷,朝廷不光不派援兵,不发饷银,怕是还有异动。”

金二麻子说着,心下就有气,“好不容易胜一场,不立时派出重兵,乘胜追击,夺回失地,哪怕不想打,也该逼北蛮主动求和,再不济,抚慰兵士,给些封赏,总是应该。”

夜姑一时间心里空落落的,似乎有一点失望,但其实也没太多波动。

仔细想想,就如今这世道,什么邪性的事不能发生?就算哪一日有人说天地倒悬,海水枯竭,她也不应该太过奇怪。

白绍将军在北疆做封疆大吏,手握实权,偏偏心性刚硬,不肯投朝中任何一方势力,早就让人看不顺眼,朝中那些人,斗得起兴时,何时回顾及什么大局?

第七百零七章 肺腑之言

夜姑冷笑一声,说实话,朝廷越烂,她私心里其实越高兴,自家夫人创下的这一番事业,越发展越大,明摆着是很招朝廷的眼,就现在朝廷那德性,能容得下自家夫人这等做派,能容得下船岛才怪。

既然早晚要有冲突,那么面对一个威力极大的鼎盛王朝,和面对一个不停走下坡路的衰落王朝,当然是后者对自家有利。

夜姑和金二麻子靠着墙壁还没站多一会儿,灯火通明的办公楼内,就喧喧嚷嚷的比白天还要热闹。

方若华办公室大门,开开关关,来了又走了七八伙人,她才吐出口气,按了按酸痛的肩膀。

夜姑端着托盘,把夜宵给她送到嘴巴下面。

方若华细嚼慢咽地开始吃饭。

一边往嘴里填青菜,一边盯着白妩带来的盒子,盒子里除了三十多两碎银子之外,还有一叠信。

信的前半部分完全不必看,云山雾罩,不知所谓,到是后半部分,方若华读完一遍,又读了一遍。

“朝廷听信叛徒郭文赫之言,认为龙渊谷地之战是假,青县夺回是假,北蛮正休养生息,并无侵犯之意,白将军连送八百里加急文书入京,却如石沉大海,援兵不至,粮草告急,山左紧闭城门,视我军将领为寇仇……”

方若华苦笑。

她不是不清楚战场的人,略一读来信,便已知北疆的艰难。

想也知道,白绍龙渊谷地大捷,即便是胜了,可自己恐怕也一样伤亡惨重。

冷兵器时代的战争从来如此,便是所谓的胜仗,也从来是拿人命填出来的。

只是一次战斗失利,北蛮必不会甘心失败,还会增兵冲关。

白绍能胜一次,也许能抗住几次,可朝廷不发补给,不派援兵,根本就撑不了太久。

若是让北蛮的人知道,朝廷正在怀疑白绍,那可真是热闹大了。

方若华要是站在北蛮统帅的位置上,非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一举突破山**等数个北疆关隘,直捣龙庭,夺下大好中原。

“只看我们的白大将军够不够聪明,他要够聪明的话,就再风光些,莫要让人看出北军的虚弱来。”

方若华叹气。

北疆的局势似乎关系重大,可在船岛,岛上这些人反而更关心些细枝末节。

例如,朝廷要查白绍,会不会连累到他们船岛。

金二麻子板着脸道:“白绍的事应该不至于连累我们,我们不过是和他做了些走私生意而已,北疆那边,白将军是出了名的生意通,合作伙伴遍及五湖四海,可不只是我们船岛。”

船岛是新兴势力,白绍幼年就成名,在北疆经营东临镇已有十八年之久。

早些年,还有人弹劾他与蛮人通商互市,不过是抓不到证据而已,大家心里有数,这并非空穴来风。

“但是从年初,齐王就频频派人到船岛来,四处探听消息,就目前以他们的行为举止分析,似意在北疆。”

金二麻子翻了翻情报,蹙眉道,“齐王府的孔长寻,曾亲自找左怀试探过,就是问咱们和白绍的生意情况。”

方若华接过情报来看了两眼,失笑:“他想查咱们那点儿走私的买卖。”

一时间,她还真有点弄不懂这位齐王的脑回路。

夜姑也是惊愕:“就是些盐和糖,还有些酒水和琉璃器皿,换的是马匹和银子,这点小生意,也值得堂堂王爷专门派出那位查探?”

方若华想了想,也只能猜齐王想把手伸到军队去,朝中各军,要说战斗力,白绍的北军最强。

但白绍软硬不吃,谁也奈何不得。

他当年接管北军时,整个北疆都被打烂了,他可谓是白手起家,军中每一个将领都是他一手培养起来。

他这人还孤拐的很,朝廷派的将领,很快就被挤兑得在北地混不下去。

白绍不除,没人能插手到他的地盘。

若是齐王想插手北军,那么想摸摸白绍的短处,似乎也合情合理。

合情合理个鬼!

“白绍是正经的武将,一门心思都在沙场,并不掺和齐王与端王的争端,至少这些年他不偏不倚,没有想不开要和皇子合作的意图,齐王打他的主意做什么?”

方若华自认为对龙子凤孙们的夺嫡之争不算完全不了解,但在这个小时空,果然还是离京城远,消息不畅,她着实弄不明白当下皇室子孙的那些心思。

“罢了。”

方若华略一沉吟,忽然问了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咱们岛上的不速之客,那个谢兰是什么人,情报部有消息吗?”

夜姑蹙眉,心下茫然。

金二麻子到是笑了:“没想到夫人也注意这个人,这位谢兰小姐,身份是有点奇怪。”

“她本是京城户部郎中谢成飞的庶女,后来因为救了齐王府柳侧妃,与柳侧妃义结金兰,齐王待她极好,这女人外表大大咧咧,性子爽朗,和谁都能玩到一处,人缘很好,与许多权贵人家的夫人、小姐,公子都相处得不坏。”

“听说这回她是离家出走,意外来的咱们南安。”

金二麻子这种人,天生脑子比别人要多转一圈,他人脉又广,南安城里下九流的人都是他的眼线,城内多出只苍蝇,他没准也要去数一数那苍蝇有几个翅膀几条腿。

和家里那个不省心二公子走得很近的人物,更是要关注,一早就仔细查探过了。

方若华若有所思,她略微好奇下谢兰,自是因为这人与言慧慧和赵易寒走在一起。

但原主的印象中,却没有这个人。

只是,似乎原主偶然听人提起过,赵易寒曾在一个女人手里吃了个大亏。

听说那个女人无名无姓,生就一千张面孔,乃是前朝皇室明王殿下的女人,还给明王生过一个儿子。

赵易寒曾被她耍得团团转,差一点就栽了,不要说认祖归宗,登上帝位,连命都要保不住。

但后来赵易寒登临帝位,还在皇宫中为这个女人立了牌位,牌位上的姓氏似乎是个‘谢’字,逢年过节要供奉香火。

方若华放任自己联想了一通,也不介意想得对还是不对。

什么前世红尘,如今是通通不作数。

把手里的信叠好,难得没有扔到炭盆里烧去,方若华忽然扬眉一笑,轻声道:“叫春雨给我准备行李,我要亲去北疆一趟。”

夜姑脸色登时一片绿:“啊?”

金二麻子一口茶水喷溅而出。

方若华哭笑不得:“何必惊讶?是,北疆离我们远得很,似乎与我们无关,但真让那些蛮人杀入中原,我们船岛难道还能独善其身不成?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我辛辛苦苦建成船岛,办起工厂,蓄养兵士,培训人才,把势力扩充到四海,是为了让我和你们都过上太平的日子,是为了任何时候都有权利说出一个‘不’字,谁不让我太平,谁当然就是我的敌人。”

方若华冷笑,“北蛮入侵中原之心怎么也不会死,我可不能等他们把咱们自家的地盘祸害得不成样子,再去被动抵抗。”

夜姑和金二麻子登时无语。

金二麻子把想说的话,嚼吧嚼吧吞了。

他有一点预感,这会儿要真说什么,我们可以坐山观虎斗,等北蛮和朝廷拼杀得差不多,咱们再去捡现成的便宜,恐怕眼前这位病弱斯文的姑娘,会好生给他上一堂会令他终身难忘的教育课。

这家伙不说,方若华也看得出他的花花肠子,轻声道:“或许静观其变,于我们船岛是个好选择,可若用山河破碎,生灵涂炭为代价,无论最后有什么结果,那都不划算。”

金二麻子登时闭上嘴。

人们总是会倾慕君子,他虽是一个混人,其实心中仰慕的,也是那些英雄人物。

方若华笑了笑,打发走两个得力下属,就把北疆的战报地图都翻出来看。

旁边大屏幕上,水友们笑呵呵调侃:“瞧瞧咱们三妹这气度……可若用山河破碎,生灵涂炭为代价,无论最后有什么结果,那都不划算,啧啧。”

方若华失笑:“肺腑之言。”

真是肺腑之言,历史告诉我们,坐山观虎斗那也要看是什么时候。

真让北蛮灭了大周,占据中原,那北蛮可真就得了大势,方若华再想翻盘,难度不知会高出多少倍去。

何况,把北蛮放进来,烧杀抢掠,最后留下的彻头彻尾的烂摊子,最后让谁收拾?

方若华的野心,小小的南安城已经开始装不下,将来必然也不得不卷入天下大势之争中去。

内斗上一回,这中原大地也不知会被祸害成什么模样,但自家人斗,好歹都知道什么是礼义廉耻,也会找块遮羞布盖一盖。

老百姓们并不在乎谁做龙庭,照样交税纳粮便是,想争天下要名声,鲜少有人会拿老百姓开刀。

若蛮人入中原,不杀得人口锐减一半以上,大肆清除原本的豪强势力,他们就是进得来,又哪里来得底气,能坐稳天下之主的宝座?

无论是为了刷名望,还是为了自己的良心,或者其它什么,方若华都决定,北疆不得不救,还得救得漂亮,最好救得天下皆知。

方若华在船岛,并不是那种特别一言堂的头领,可一旦她真正下定决心,那就没有任何人敢去反对。

她要去北疆,船岛上下便第一时间行动起来,策划行程,准备行囊。

当然,还要大体处理下船岛上的一应事务。

方二娃暂时被关禁闭,但只关禁闭显然不足够。

方若华干脆公开举办批判会议来讨论这件事,直接就对着在座的大大小小工作人员道:“方开宇伪造腰牌,带外人进入禁地,我决定关他一个月的紧闭,罚款一万两银,并写检查,记入档案,在公布栏内公示。”

底下一片哗然。

“这惩罚与他的犯的过错比,有些轻了。”

一众船岛高层噤若寒蝉,他们大多数人只是觉得二公子有些淘气,做得事情的确不妥,可也没有必要重罚。

关禁闭已然很难熬,但好歹不打不骂的,关也就关了,可还要写什么检查,更要公示,岂不是大伤二公子的颜面。

众人都没想到,夫人会罚得这般重。

方若华却似乎一点也不觉这处罚很重,反而只觉得有些轻,神情越发严肃:“你们要明白,虽然人人都道王子犯法与民同罪,虽然我也努力做到公平公正,但只要是人,便具有私心。”

“若如今在军中,他就是违抗军令,合该处死,岛上的规矩,堪比军令,只因为我这一点私心,方开宇犯下这么大错,我也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

“诸位,你们也是我的袍泽兄弟,至亲姐妹,可我对你们的要求,显然不能如开宇一样放松,你们心里好好想想,自己若是犯了这等错,会不会也能有一次机会。”

满座的人悚然大惊。

夜姑都不禁渗出来几滴汗。

方二娃不过一学生,且看样子夫人没打算对其委以重任,只是顺着他的意思,供其自在读书罢了,若换成身居高位,肩负重任的自己,或者别的同僚犯下大错,怕是没这般便宜。

当然,换成他们犯错,危害更大,怕是也不必夫人来罚,自己已经自食恶果。

方若华拿自家便宜弟弟当由头,训诫了属下一通。

一时间,船岛上下自动自发开展各种自我批评工作,检讨工作过程中的漏洞,重新复习规章制度。

方若华的班底比较复杂,这几年经过磨合,她到有点自信,虽然手底下的人难免有各类小心思,但目标一致,也足够忠诚。

这两年大量启用年轻人,又都是学校培养出来的人才,流民外的那些宗族子弟们,身上宗族的烙印也已经比老人们要轻得多。

他们在方若华这个集体中已然扎根下来,真让他们回去,过以前依附宗族而活的日子,他们怕是一天都过不下去。

也正因为如此,方若华暂时离开一段时间,心里也不大担心大后方的问题。

六月未到,天气还不是特别热,方若华放弃与战船同行,策马扬鞭出了船岛。

她走得悄无声息,三天后南安城的各方势力才知海王离岛的事。

不过,南安也好,船岛也罢,依旧风平浪静,显然没有起什么波澜。

南安几个世家的家主们都齐齐叹气,看看海王,再看看自家的后代子孙,真有一种把这些小子们通通塞回娘胎再生一次的欲望。

第七百零八章 残局 (两章合一)

许六吐出一口血沫,下意识地一侧身,躲开头上一刀,反手将刀向一黑脸汉子脸上砸去,一刀砸得对方皮开肉绽倒落马下。

后面喊杀声无数。

身后是一地的尸骨。

前日带着五十夜不收,一人三马,出关打探消息,顺便护送关外一批百姓向关内迁徙避难,没想到正好撞上北蛮的辎重队。

他下令偷袭,毁了对方一批粮草,还有一架工程车,却显然也是惹怒了那位人称万人敌的北蛮镇南亲王乌奇恩。

这一路,北蛮派出军队穷追不舍。

到现在,距离青县山**还有大约二十里左右。

战马损失殆尽。

那些蛮人箭法了得,也很精通射人先射马的道理。

许六恨恨不已,也不知道是什么人教这帮蛮人兵法战阵,越来越狡猾。

如今四十几个百姓已经身心俱疲,他们的人也只剩下了二十六个,损伤近半。

许六吐出口气,一手拽起两个倒下的女孩子,厉声道:“跑,停下就死。”

“呜。”

两个脚下磨烂了脚底板的女人,死命把哭声吞下去,拼了命地跑。

哪怕跑到吐了血,跑到死,也绝不能停。

许六叹息,两个侍卫齐齐出手帮他挡开一波攻击,后面乌压压的追兵,乍一看去成百上千。

“我还有很多话想和若华说……”

他也不禁绝望。

“要是我有儿女,将来可不能让他们被人忽悠从军,只盼着在家读书绣花……哪怕做个纨绔也极好。”

许六肺里火辣辣的,像炸裂了一样,喊杀声,嘶吼声吵得他耳朵疼。

“先生!”

矮个子的侍卫猛地一扑,扑着许六就地翻滚,躲开一支长箭。

后方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许六脸色大变,厉声道:“小心!”

所有人齐齐扑到旁边巨石树林后面,铺天盖地的箭雨飞至,逼得人抬不起头。

马蹄声越来越近。

“妈的!”

一个黑脸的兵士咬牙,身临绝境,反而疯狂,“先生,您先撤,我们……拼了。”

许六计算了下距离,苦笑摇头,逃不掉,与其背对敌人而亡,到不如多杀几个也算够本。

他闭上眼,默默在脑海中推演战局,拽过老百姓里两个领头的壮汉,迅速在地上画了简单的示意图,也不管对方能不能理解,一字一顿地道:“你们分散这八个方向跑,能跑出去几个就算几个。”

实在是顾不上太多。

老百姓们也一言不发,狂奔而去,他们这一路逃亡,本也完全麻木到只知道一个逃字。

许六默默倒数,片刻,厉声道:“冲!”

所有人拔出刀来,个个争先,如今已是拼命的时候。感觉到风在耳边咆哮,心脏剧跳,眼看双方就要绞杀在一处,只听一阵脆响,敌兵阵型忽然一乱,最后排的敌兵一头栽倒。

许六:“……停!”

夜不收齐齐止步,就地隐藏躲避,脸上隐约露出些惊疑。

蛮人士兵们更是惊骇,但这些蛮兵自来悍勇,也是训练有素,只乱了片刻就稳住阵型,调过头以最快的速度向后冲去。

只是,他们反冲的快,倒下去的也快。

方若华骑在一匹枣红色的马上,脸色冷淡,抬起手来拢了拢被风撩乱的长发,即便是敌人有他们五倍以上的兵力,她也没多少担忧。

当比较成熟的热兵器对阵冷兵器,弹药充足,又没有被敌人逼近时,热兵器占有绝对优势。

方若华眯了眯眼,眼前尘土飞扬,硝烟味弥漫,她的火器营已经成型,除剿匪外初次正式亮相,对阵当世最强的蛮人骑兵。

任务完成的很好,眼前几乎是一边倒的屠杀,敌人没有对火器营造成太严重的威胁。

方若华拢了拢挡风沙用的薄斗篷,看着士兵们打扫战场,挖出子弹壳,补刀毁去尸体上的痕迹,一套流程走完,任何人看到交战战场,也看不出这场交锋的真实底细。

她其实并没有想一直藏着掖着,早晚成熟的枪械要在战场上露面。

只是如今船岛还没有彻底发展起来,火器营一共就一百多人而已。

总之,最好再尽可能地低调发展一阵子,让别人少关注他们些,麻烦越少越好。

方若华策马轻轻盈盈地向前走去,海王卫中火器营精锐士兵们,把枪背好,齐齐向她聚拢而来。

逆着光,见那些天降的救星整齐划一地策马而至,东临镇北军的夜不收们简直都傻了眼,一时不知所措。

刚才那场交锋,他们看得云山雾绕,虽然结束了,可这会儿心中还存着几分不敢置信。

让他们疲于奔命,恐惧到极限的蛮兵,让眼前这不到百人跟切瓜切菜一样,说杀就杀?

这些人是敌是友?他们该不该上前道谢?

许六吞了口吐沫,大跨步地冲到方若华的马前,高声道:“娘子!”

夜不收:“……”

先生好厉害,不爱女人是不爱女人的,真正勇猛起来那可真无敌,连这样的女罗刹都敢调戏?

方若华:“……”

懒得理他。

“下马。”

方若华一声令下,海王卫二十几个人下了马,把马匹让给伤兵和老百姓。

老百姓没逃多远,也重新聚集回来。

逃了这么久,到是没人带着行李,总算省去不少麻烦。

一行人汇聚一起,急速向山**的方向赶路。

方若华他们精神也不自觉紧绷,附近地带属于交战区,有大周的守军活动,也有北蛮的骑兵劫掠,双方时时刻刻都在交锋。

一路上又遇见了两次北蛮的小队骑兵。

夜不收的人心里还想着要保护身形纤弱的女财神,就看这位略带病容的女人不闪不避,身形都不动,座下的骏马长嘶,直直迎着敌兵冲去。

枣红色的高头大马所过之处,只有特别轻微的兵刃入肉的响声。

无数人保持重逢的动作,却已经失去了生命,有些甚至脸上还带着狰狞的神色,有些手中的刀尚未出鞘。

小个子的夜不收看了眼敌兵头领死不瞑目的脸,再看看很是嫌弃地把染血的一块袖角扯下来扔掉的柔弱女子!

他觉得……他什么也没觉得,老老实实地闷头赶路。

海王卫火器营的兵士都没有再使用火器,也是担心动静太大。

随手砍掉行进道路上的荆棘杂草,地上大周骑兵们常用的马蹄印记渐渐增多,众人才略微放松精神。

方若华举头看了看远处,蹙眉问许六:“北疆战局究竟如何?”

“不算太好。”

许六仿佛有点委屈,“我军攻下龙渊谷地,夺回青县,本该携大胜之势,再接再厉,再下一城,哪怕逼北蛮与我议和也是可以接受的选择。”

“但现在却是战局僵持,半个月内,北蛮冲击青县七次,一次比一次攻势凶猛。”

“我们当时胜归胜,但也是惨胜,到现在是损兵折将,兵士死伤过半,军官严重不足,粮草已经快要耗费殆尽,急需补充。”

“可山左知府杨国忠那厮,说起来话来一套一套的,反正就是各种推诿,根本不肯借粮,朝廷不派援军,还不给粮草。”

“我们白将军上书催粮食,已经催了好几次,一点音讯也没有。”

“我看现在已经不是要不要保青县的问题,朝廷连山**,连东临镇也不想要了。”

方若华点点头,这些……也都在预料中。

一众夜不收们频频侧目。

谁也不知他们这位深得将军看重的先生这是发哪门子疯。

虽说对方是救了他们,但毕竟是外人,何必把军中的情况悉数相告?

“粮食我会想办法。”方若华扬扬眉,举起手点了点自己身后八十二名火器营士兵,“至于援兵,这不是到了?”

许六颔首。

他身边一侍卫眼睛大亮:“援军?有多少人,何时到?”

方若华想了想:“连我在内,八十三个。”

侍卫:“……”

夜不收们嘴角抽了抽。

北蛮集结了二十万大军要攻青县和山**,连一百人都不到的小队伍,还敢说是什么援军?过来送菜的吧?

他们承认,只看一开始战斗的局面,这些人的战斗力不弱,还是用的火器。

火器营什么样子,他们这些老兵们不是不知道,都很清楚,威力虽大,却也危险,而且限制很大,他们这么点人,又能带多少火器?杯水车薪,完全不够用。

其实那会儿的交锋,尘烟弥漫的,谁也没看清楚究竟,许六身边这些人没有太低估方若华一干人等,但再加上百十个人,对战局的影响也不大。

他们现在就盼着朝廷派大军来援,才有可能解除困局,否则青县不保是小,丢掉东临镇,让北蛮直入关内,接下来可就是一马平川,直逼京城。

到时候生灵涂炭,他们皆有大罪。

方若华并不理会这些士兵的轻视和失望,低声与许六交流了下情况。

说话间,众人已到青县,方若华抬头看着破破烂烂的城墙,还有城墙上三三两两,稀稀拉拉地站着,跟没骨头似的士兵。

再转头眺望远处,隐约能看到北蛮的营地齐整,帅旗飘扬。

“……换成我是北蛮将领,看你们这副颓丧的德行,也要信心大增,不打都对不起自己。”

方若华叹气。

许六眼巴巴看着她。

方若华忍不住想,许默可没有这家伙的啰嗦和……可爱。

大踏步地进去青县,方若华直奔白绍的营帐,不等这位神交已久的大将军把喜色摆在脸上,就把警戒的侍卫轰出去。

“白绍将军也是老帅了,你拒不出战,闹得守军气势如此之弱,不是明摆着告诉敌人,我们已是强弩之末,欢迎来打?”

白绍:“……”

口舌之争也没有什么好争,干脆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方若华稳稳当当地坐下,毫不客气地吐出关于目前情势建议的第一句话:“朝廷若派人来押解你回京,两个原则,不起冲突,暂不听命令。”

“所谓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

第二句话:“从现在开始,一切听我的。”

半边身子被血染得通红,烧得脸色蜡黄,连身都起不了的白绍:“……好。”

“那么,今天就摘掉免战牌,挫挫北蛮的锐气,显示显示胜利者应有的气度。”

方若华冷声道。

白绍:这抢班夺权的架势可真凶猛。

可没办法,谁让自家欠人家债,而且粮草兵器都还在人家手里捏着,不听也得听。

第一天。

方若华开城门叫阵,三刀斩杀敌人大将,带领八十二人的方阵冲撞敌军阵型,三进三出,杀敌无数,大胜而归。

第二日。

北蛮攻城凶猛,方若华投放火雷,歼敌数百。

可惜火雷有限,还是得省着用。

第三天凌晨,方若华杀猪宰羊,准备无数大餐,兵士酒足饭饱,去陷坑里砍杀了来夜袭,身陷陷阱的八百北蛮勇士。

当日军中就有传言,说方若华神机妙算,能算出敌人一切行动,军中士气大振,和第一日来时见到的场景那是完全不同。

方若华这才松了口气,回头对白绍道:“总算还有一战之力。”

白绍却是半点不轻松:“……援军何时能到?粮草又能撑到几时?”

虽然方若华自称援军,可指望她手里这几个兵丁,还不如指望老天爷扔一颗雷下来把对方砸死算了。

有火器也没用。

养一支火器营很耗费银钱。

为了保密,她的枪支弹药生产速度也一直提不上去。

养士兵同样是高花费。

她带来的这些人都是百里挑一的枪法高手……打个一百发子弹能保证打死一两个敌人的那种。

目前来说,指望火器突袭,或者当杀手锏还行,真正左右战场胜负,终究要靠人。

“可是等朝廷的援军哪有那么容易?京城里的传言,你也该知道,有人说你与明王有牵连,恐怕援军未至,押你回京受审的圣旨先来了。”

方若华蹙眉。

白绍脸色变了变,面上阴晴不定。

事实上,在这个问题上他一点都不清白,真辩解,他也不可能辩得清楚。

但这是他最大的秘密,也是义军中最大的隐秘,这些年他一直非常小心,与义军的人见面,从不露真实面目,按说应该不至于露出破绽……流言究竟从何而起?

第七百零九章 边城 (两章合一)

京城

钱风立在京城朱雀大街的街头,抱着自己那把黑刀,略蹙着眉,街面上熙熙攘攘的人群让他不自在。

东面的多宝阁外面贴了一张巨大的画。

滚滚浪花配上一船的各色西洋物件,整张画唯独一个‘真’字,还算能取。

配色也不坏。

他这一等一的粗人看了,竟也心旷神怡,有一种乘风破浪的强烈欲望。

画虽然挺好,就是多宝阁里人头挨着人头,吵得人脑袋疼。

他默默把视线转移开,心里很是不平静——‘海王’方若华的生意竟然都做到京城来了。

没想到仅仅四年过去,南安城来那个商户家的庶出媳妇,一身病弱的女子,就有了如今的成就。

他许是年纪大了,冷硬里添了几分感性,想起旧事总有唏嘘之感。

等了差不多一刻,多宝阁里人终于少了些,钱风这才进去,拿那把他定了两个半月的刀,又买了两串珍珠手串,准备带回去给素秋。

他马上要去北疆一趟,这一回是麻烦差事。

因为郭文赫那厮胡说八道,朝廷有好几个御使弹劾东临镇宁远将军白绍谎报军情,私贩禁物,虐杀俘虏,盗用粮饷,与前朝皇室勾连等等罪名,陛下遣派他前去,要他‘护送’白将军回京自辩。

其实是下了密旨,若事情有变,遭遇反抗,就地正法,给他先斩后奏之权。

呵,这权力说出去能吓死人,钱风也不怕杀人,他本是陛下手中一把刀,陛下说杀谁,他连理由也不会去问。

可这差事,难道就真是去杀人就能了结?

白绍不是寻常朝中大员,北疆的军队,是整个大周战斗力最强的一支军队,这支军队的统帅,是他说杀就能杀?

东临是白绍的地盘,且那位大将军向来有那么一点跋扈,从不把朝中的人放在眼里。

他钱风也不是人家能放在眼里的人物,想让对方配合,那真是不大容易。

其实若只是什么贩卖禁物,贪污军费一类的罪名,皇帝都不会派他走这一趟,可牵扯到前朝那群叛逆,皇帝就难免会多疑。

钱风心里腻歪,陈朝都亡了近百年,便是真有人自称前朝王室,明王后裔,又能有多大的用处?何必太上心,到显得他们与寻常土匪不同。

总之挺麻烦,这一去,还不知何时才能回来,买点小物件哄哄自己的女人也是应该。

素秋就喜欢什么珍珠啊,宝石一类的玩意,都是些没用的,哪里比得上他辛辛苦苦从陛下的宝库中选的‘风不灭’火折子和强弩?

再不济,金子银子也比那些东西有用。

一边腹诽,一边跨出多宝阁的大门,抬头就看到齐王正一脸和气地和孙连安一起进了‘春满园’的门。

春满园是京城最好的戏园子,听说里面养的小戏子个个钟灵毓秀,与教坊司的大家们比,别有一番风味。

钱风冷淡地把视线转开,齐王和端王实在是都显得懦弱了些,远比不上先太子英明。

先太子在时,好歹北疆那些北蛮犯边,尚能义愤填膺地说一句‘愿替父皇亲征,誓死御敌’,如今朝廷里却只剩下给钱,给粮,给女人,只求太太平平别闹事。

“孙连安那个傻子,可别搅合进去才好。”

钱风顿了顿足,随即嗤笑——关他何事!

他是皇帝的心腹,真正除了万岁的话,谁的吩咐也不听的那一种。

孙连安也是皇帝的心腹,不过和钱风不同,人家现如今是正经的户部侍郎,是要扶持明主,匡扶天下,将来想封侯拜相的那一类。

他们是两种不同的人,难免彼此看不顺眼,平常时候尽可能不见面,见面也不大打招呼,但钱风和孙连安相处过,知道那是个很有几分天真的男人,这会儿不知怎么的,竟有点担心他。

孙连安这会儿是不知还有个敌友不明的人有点挂心他,他只头疼的要命。

齐王可真是会给人找事。

眼下朝局乱成这般,大周都有大厦将倾的兆头,就连端王都有些萎靡不振,齐王到越斗越勇,连他这个小人物都上赶着拉拢,而且无所不用其极。

他是想建功立业,若齐王是个明主,投入他门下也无妨。

但是目前的局势如此,孙家一大家子,牵一发而动全身,若他一步行差踏错,连累的就是全族,族中上下几百口子的身家性命,哪里能有半分轻视?

他决不能轻易站队。何况,孙连安心里是真不愿意与齐王为伍!

可得罪这位王爷也不大妥当。

只能勉勉强强先应付应付。

但齐王知他与那位海王有交情,希望他能帮忙牵桥搭线,最好能把海王也收拢于旗下什么的,那还是算了,明显就是一定会碰钉子的事,何必吃力不讨好?

心思电转间,台上佳人媚眼流波,他认认真真盯着看,仿佛全部心神都落在美人身上一般。

齐王看了孙大人一眼,轻轻一笑,低声吩咐了几句。

台上的美人下台后就会直接被送到孙家。

齐王把礼贤下士的姿态摆得十足。

孙连安诚惶诚恐尽数接着。

二人你来我往,或话里藏针,或揣着明白装糊涂,到天色将暮,孙连安脱身出来时,终于忍不住略一蹙眉,神色间露出一点倦怠。

虽然已为官近二十年,如今丁忧三年还深得皇上信任,刚一出孝期,陛下便认命其为户部侍郎,户部尚书现在空缺,说是侍郎,但明眼人都知,这不过是一个过度而已,户部迟早会落到他手中。

但是孙连安始终都有一点力不从心,尤其是最近,越来越累。

他正盘点户部历年的账目,这账目着实有点问题,小问题还罢了,但是近年来朝廷划拨北疆的军资,北疆那边反应连三成都没收到。

如今都闹得朝野尽知,难道他还能不查?

可这查起来是何其艰难,整个户部上下都明里暗里给他捣乱。

“哎!”

难道在这大周朝廷里当官,想一点苟且,略微尽职尽责些,就当真那般艰难?

齐王看着他的背影,神色却倏然阴沉,冷声道:“若是不识趣……”

……

京城里的风风雨雨,永远也不会有停歇的一日。

与之相比,边疆的风暴却更狂躁些。

方若华是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里,坐在青县的城门楼上,看着外面安营扎寨的镇南亲王乌奇恩的王帐,看从城外递来的情报。

乙字十三号——钱风离京,携有密旨。

丙字三十一号——已过宁平。

之后是一叠‘已过某某’的字样。

申字一号——查实,钱风掌握有我船岛,东临白绍,与明王部买卖交通之一切细节。

方若华把情报纸条叠起来,扔到一边埋着一颗烤红薯的炭盆里。

许六气从后面上来,一挥袖子,在地上擦了擦,轻轻坐下,看了一眼炭盆里正焚烧的纸张,双手背后,靠在墙壁之上,叹道:“老爷子虽吃的是大周的俸禄,可他自生来就是前朝的臣子。”

方若华侧耳细听。

原主记忆中关于北疆白绍的内容不少,她早在数年前就对北疆感兴趣,对于白老爷子,自然也感兴趣。

既然许六不在意秘闻外传,想告诉她,她自然是要听一听。

“我们家这位老爷子,生在前朝大族之家,祖父的父亲殉了国,明王逃离京城时,他们一家百十口人一路护送,最后死伤无数,只剩下寥寥几个。”

“所以白家与大周有灭门之仇,他自出生之日起,便肩负灭周兴陈的大业。”

“老爷子饱读诗书,兵法娴熟,以武进士出身,一路到了如今的地位。算是明王安插在大周内部最重要的一枚棋子。”

许六嗤笑,“我实在不明白,明王难道能活到如今?那他岂不是活了一百好几十岁,该早就成了老妖精一个!”

“要真如此,直接埋土里灭掉,才是对天下苍生负责。”

“他们那些人随便找一个什么人过来,就说是明王,就要白绍这么个连陈朝是什么东西都没见过的人去卖命,凭什么?”

“几十年下来,老爷子一边给义军输送物资,兵员,协助帮衬,劳心劳力,自己没得一点好,沾染上的都是麻烦,不知多少次为了那帮义军疲于奔命,危在旦夕。”

“要我说,他早该把自己洗干净上岸,要是肯卖了那些人,说不定能享受一回权势滔天的滋味。”

方若华扬眉:“这话有点过。”

许六也闭嘴叹气。

明王在北方边境的势力最大,名声最好,所以北疆义军都是打着明王的旗号。

虽说高层之间有些矛盾争斗,但是义军中人,其实大部分都是贫苦百姓,所谋求的,也不过是一条能在茫茫人世中活下去的路。

方若华转头看了看城墙下大片连绵不尽的沃土:“大周朝把山**外这大片的土地,丢了三十几年,几十万的百姓从此落于贼手,过得生不如死,还有这些边疆上三不管地带,艰难求存的升斗小民们,他们中诞生出来的义军,至少在这片土地上,有存在的必要。”

“白老将军重信誉,守然诺,一直暗中扶持义军,那是他的仁心,没有错。”

方若华心底深处,其实对这位白将军的为人还是颇为钦佩。

虽然是有一点迂,但与君子交往,比与小人交往却是轻松愉快得多。

别看白绍见天哭穷,跟个无赖似的,方若华借钱,借人,借货给他,甚至都不需要他留下什么凭证,就能信任这位老将军。

便是他死了,也绝不会欠别人的债不还。

这份信誉,是因为白绍几十年如一日的做人做事,所以他配得到这样的信任。

“也不必想得太多。”

白绍与明王的关系,何人泄露,他们船岛的生意,外人如何得知,都是以后需要查的事。

目前,总归是想办法筹集粮草,应付京城来催命的阎王钱风,赢下与北蛮必有的大战。

方若华一点也不觉得乱。

许六也不担忧,懒洋洋地倚在墙头:“看似复杂,其实如今的局面简单至极。”

方若华也点头,到难得觉得她和许六有了点默契。

“的确简单,若得大胜,无需自辩,不辩自明。”

要是白绍能打得北蛮大败亏输,天下皆知,那他在民间的声望必然会大涨。

难道朝廷还能在北军大胜的情况下,为难白老将军?

若是败了,白绍明摆着就是要与东临镇,与山**共存亡,一旦战败,白绍战死,北蛮直入中原腹地,半壁江山成焦土。

到那时候,大周朝就是把白绍挖出来鞭尸,老将军难道还会在乎?

至于方若华,她到从没有把船岛与明王做生意的事放在心上过。

船岛说白了,在朝廷眼中就是海盗,朝廷鞭长莫及的时候,管不了,等到能管又愿意管,就算半点借口也没有,方若华也免不了要应付一下朝廷大军。

许六看着方若华略有些苍白,却十二分秀丽的面孔,莞尔笑道:“欢迎海王殿下莅临东临镇,城内父老,皆感念海王殿下的恩德。”

方若华不禁一笑。

心里到觉得,要真感念才好,隔着千山万里收买民心,可是一点都不容易。

冷风吹过,方若华和许六齐刷刷打了个冷颤,到底不好摸鱼太久,两个人齐齐起身,猫腰下了城楼,回去又看了一回舆图,才各自安歇。

……

官道之上,一地的陷坑乱石,两侧的山上堡垒无数,隐约有些阴森。

身着甲胄,腰佩长刀,手握弓箭的禁军们,策马扬鞭,急速行驶。

钱风坐在马车上,手里握着黑刀,慢慢修自己的指甲。

“统领,东临镇马上就到了。”

钱风顿了顿,猛地撩开车帘,举目遥遥望去,一座孤城绵延扭曲地坐落于北方泛着些金戈铁马味道的大地上。

城墙高耸入云,带着一股冲天气势,与大周寻常小城的绵软全然不同。

钱风把膝盖上的一叠密信拿起来,又翻了一遍,看过上面有名有姓,有时间有地点,详细得不能再详细的告密信,他却半分不觉愉快。

第七百一十章 民心 (两章合一)

这信中写得一切有板有眼,不像假的,若果然是真,白绍和反贼的确关系密切,他该怎么一举擒住对方,又不造成军营哗变,安抚好军心,带着他的弟兄全身而退?

而且,那位海王竟也牵连在内。

钱风都有点想戳瞎自己的眼睛,就当没看到这一部分密信。

真是厉害,前拿白绍老帅,后拿四海海王,他钱风这是要上天啊,地上肯定已经容不下他了。

再漫长的旅途也有终点。

仿佛只是刹那,东临镇的城墙就由远而近,到了他们身前。

钱风神情莫测地盯着阔朗的大门。

大门洞开,三三两两的百姓们脚步急促,神色紧张,连交谈声都带着些许硝烟味。

正好一队士卒经过,全身甲胄,通身血煞之气,显然是正经杀人见血的精兵强将,远非京城等太平地界的兵卒能比。

钱风一行人登时心中一紧。

“大人,我看还是先下手为强,今晚咱们就夜探将军府,拿下白绍,白绍在手,才进退可据……”

说话的是燕臻,人长得斯斯文文,其实却是个暴脾气,也算禁军里数得着的好手。

这一路奔波,精神紧绷已到极限,到了地方,心态更是不大好。

他身边另一同伴翻了个白眼:“哟,你这一张嘴可是厉害,密信上还说海王轻车简从,到了东临镇,就住在大将军府上,你想夜探将军府,要不要顺手把海王也抓了?”

燕臻冷着脸没吭声。

钱风反而挑了挑眉,摩挲了下手中的刀,拿刀背敲击了下侧壁,冷声道:“好。燕臻,李小艺,高平和我马上去将军府逮捕白绍归案,其他人在外接应。”

众人登时愕然。

另一个瘦瘦小小的小禁军,差点脱口而出——‘老大你犯病了吧?’

就是燕臻也是无语。

他好歹还说了一句夜探,钱风却要正大光明地直奔人家将军府?

禁军里能冒头的都不是傻子。

别看他们在京城嚣张,在地方上也占据绝对优势,可真到了像东临这样的地方,面对白绍这类在军中威望极高,掌控千军万马的当权者,他们根本就不是对手。

就算背靠陛下,人家弄死你随便找地一扔,连尸体都找不到,陛下难道还会因为他们这等人,劳心劳力,紧追不放?

来北疆之前,所有人心里都做好了从此再也回不去的心理准备。

一个白将军已经是东临蛟龙,在人家的地盘上,想劫持人家当人质,根本是找死。

更何况还要同时对付那位海王,别看方若华只是女子,但别人也就罢了,他们可是亲眼见过那位的能耐。

只是一剑,一刀,江湖上数位成名多年的高手,就此毙命。

和人家正面对上,除了自家老大或许还能稍微抵抗几招,他们直接跪下求饶指不定能有生路。

钱风冷着脸看向高大的城门,没有采纳手下人乔装打扮的建议,反而披挂整齐,把陛下钦赐的令牌堂而皇之地挂在腰间:“走。”

一众禁军:“……”

城门前钱风到来的消息,很快传入军中,方若华扫了一眼就笑。

许六也有点意外,“我对钱统领印象不深,他是个怎样的人?”

“反正是聪明人。”

方若华笑道。

钱风肯定知道,自己一行人的行踪,不可能瞒得过在北疆一手遮天的白绍。

若是鬼祟行事,贸然出手,让白将军随便找个窥探军营一类的借口,直接杀了,在陛下那里也不会有人敢给他们喊冤。

如今他们唯一的依仗,仅仅是自己的身份,是陛下,既是如此,干脆光明正大,以钦差特使的身份进入东临镇。

如果白绍忠心耿耿,并无密信内所言的背叛,身为钦差,白绍自然会认真对待,不会轻慢。

即便他当真与明王有勾结,可此时此刻,既未曾竖起反旗,在朝廷钦差面前,也会有所顾忌。

钱风到觉得,真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有这么一点顾忌也是好事。

禁军统领浩浩汤汤地带着人,递交路引和腰牌印信:“吾乃禁军钱风,奉陛下之命,特带来圣旨,还望尽快引我去大将军府,拜见白绍白大人。”

城门前的门卫闻言,似乎只有点惊讶,并无半分惊慌失措。

钱风仔细看了眼,到也不奇怪。

东临成内就算是真藏污纳垢,至少看门的城卫,也不至于知道详情。

果不其然,守门的两个兵丁神情恭敬,连忙过来行礼,大声道:“原来是钦差大人,小的无礼,诸位请进。”

城门大开,完全没有想象中的滞留等待,几乎是最短的时间就进了城。

即便是在京城,禁军有特权,想入城门怕也没有这般迅速。

钱风面上神色不动,却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目前似乎应该先探听一下,那位海王是不是的确来了东临,若是她在,脑中的计划,行动步骤,就还要调整。

实在不怪钱风堂堂禁军统领对一个海盗头子这般紧张。

海王又岂是一般意义上的海盗?

说一句富有四海,江河湖泊,四海水域,皆是她的领地绝对不为过。

真正和海王交手,影响太大太广,朝廷的漕运、海运皆会受到影响不说,只看与船岛利益相关的世家豪族的数量,就已经让人应该带着十二万分的慎重对待这位草莽中崛起的女头领。

要与海王正面对抗,即便是他这样只带耳朵,轻易不走心的人,也不免心存顾虑。

燕臻握紧手中的长剑:“我们在东临没什么人手,做事束手束脚,白绍的底细,海王的行踪,究竟要怎么查?”

钱风并不理会。

东临镇内的气氛很紧张。

街面上的商铺都关了门,百姓们步履匆匆。巡逻的士兵一批接着一批。

他们一行人穿过街道的工夫,就看到三波巡逻士兵,被检查了两次。

马车忽然略缓了缓,钱风挑开车帘一看,就见巷子里走出一群老百姓来,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有的显富贵,有的略贫寒。

他们背着袋子,挎着篮子,还有人提着几只不算太大的鸡鸭,拎着几块肉。

禁军的人都不自觉让了让,抬头便见这群人匆匆追赶上一排运送辎重的兵卒,隔着甲胄齐全的卫兵,把各种粮食往前递。

那些兵卒们到很是显现出几分训练有素,瞬间改换阵型,抬起手臂,弩箭上弦。

钱风心想,若是京城那群兵痞能比得上这些人三分,陛下的焦虑也许就不需要吃药便能好了。

“我家里也没什么好招待的,这两只鸡你们拿去给她老人家吊一碗汤……”

“这点细粮是我孙子给我捎带回来的,我一老婆子用不着吃这么金贵的食物。”

“军爷,这是我自己腌制的腊肉。”

“替我谢谢殿下她老人家,这头猪……”

嘈嘈杂杂各种声音迸发。

钱风眉头微蹙。

燕臻更是心中复杂:“如此聚拢民心,怕是……”

白绍当真有不臣之念。

“那些老百姓直呼殿下?哪个殿下?陛下的皇子和公主们,可是都好好呆在京城呢!”

燕臻冷笑。

钱风摇了摇头:“应该称呼的是……海王。”

江湖和庙堂不同,江湖人更随意些,就说他们把海王的名号随意地加在方若华的头上,然后就高高兴兴地尊称其为殿下,大约从来没有想过皇室同意还是不同意。

要是因为江湖上的绰号就大动干戈,那朝廷大概一年得打上八百次仗。

且江湖人桀骜不驯,怕是前脚朝廷下旨申斥,后脚就各种王殿下遍地都湿了。

看来不必再查,海王的确与白绍过从甚密,连带着在东临镇也是颇有威望。

“父老乡亲们,大家不必如此,军中的粮草还不至于紧张到这田地。”

一个中年文士从篷车内钻出,却是一脸的无语加无奈,半分被老百姓的义举感动的表情都没有。

“咱们军中是粮草紧缺,也的确穷了些,可你们海王还不至于吃不上一口肉,喝不到一口鸡汤。”

文士连哄带骗带忽悠,自己独自一人挡住老百姓们,让运输队先走,总算是顺利地把人安抚下来,哄得散了去。

燕臻带着一点搜集证据的心态,笑盈盈问替他们带路的军士。

“东临镇真是民风淳朴,白老将军治理有方。”

那军士登时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民风淳朴?诸位是京城来的贵人,大约少到边城?我们这地方原来是三不管地带,白老帅在此建城之前,往来的都是土匪好强。”

“总之,能在这儿定居的,不是暴民就是逃犯,三教九流汇聚,街上发生械斗,丢个胳膊掉个腿,那都是平常事。”

“也就是白老帅有人有兵,更是能下得去狠手,杀得动蛮人,城里百姓怕了,这才驯服。”

燕臻闻言有些不敢置信:“当真?我看那些百姓,对海王……还挺敬重的。”

带路的军士面上也瞬间带出几分敬意:“如今的确如此。”

他迟疑了下,似乎觉得没什么不能说,笑道:“当初海王的船队刚来咱们这儿做生意,各种货物刚上岸,当天晚上就有暴民放火制造混乱意图盗窃,各种明抢暗盗的,一天发生了七次。”

“海王的人气得大动干戈,派人抬着火炮上岸与人交易,这才安稳。”

“那位殿下在咱们城里能有今日的威望和待遇,真是历经千难万险,血泪斑斑换回来的。”

“两年期北蛮围城的事,贵人许是知道,但绝不知道当时难到什么地步。”

“那帮畜生派了探子进来,烧毁粮仓,给城里的水源都下毒,中毒的百姓有好几百人,死了的更是不知多少。”

“是海龙卫的弟兄们自己勒紧裤腰带,省出粮食,又把自己的船卖了,从扶旻国那边换来的吃食,到底没让一个百姓饿死,可海龙卫两个小将,为了节省口粮没熬住。”

“还有去年年初,东临镇闹瘟疫,闹得特别厉害,连白老帅都觉得再也没救,山左知府命人放火焚城,海王闻听消息,千里跋涉,直奔山左,阻止山左知府,途中更是命令左近的货船再不卖货,先紧急救援东临。”

“海龙卫所有人都不顾瘟疫的危险,进城帮忙,海王殿下也亲身涉险,带着众位大夫,研究疫情,总算是研究出药方,救了东临。”

“当时得疫病的,不过是些烂泥扶不上墙的废物,哪里值得海王如此?”

军士眼中不禁有一点晶莹。

燕臻哑口无言,压低声音道:“这不……就是收买民心?”

但就算明知对方是收买民心,燕臻一时间也很难像以前一样,嘲弄讽刺。

他和他们老大一样,都是穷苦老百姓出身,凭着一身闯劲,不错的天赋和运气,才能有今日,可他不禁想,当初自己还是个浪迹街头的流浪儿时,若有人如此待他,他会不会心甘情愿地为对方卖命?

大约是会。

但这等收买民心的法子,太笨太蠢,也太不划算。

就方若华做得那些事,花费掉的金银钱帛,能养多少健卒?能养多少马?能扩充多大的地盘?

如今竟然都花在东临镇这些穷苦百姓身上,就连海王那被随手卖掉的战船,也要感慨自己明珠蒙尘。

上位者礼贤下士,一个‘士’字才是关键,那些在阴沟里潜藏,毫无用处的老弱病残,哪里能算人?

燕臻随着自家老大,脑子里转过各种凌乱的念头,心里把方若华骂成了傻子,终于到了将军府门前。

马车还没停下,将军府大门一开,一个红衣女子策马而出,身后跟着的骑兵男女各半,人人铠甲鲜亮。

带路的军士连忙喊道:“海王殿下,请您稍等,钦差大人到了。”

燕臻一愣。

她就是海王?

形容着实是有些太瘦了,脸色也不大好,更不威武肃穆。

随即又想,她竟直接住在了白绍将军府内,两个人还真是明目张胆,果然是嚣张的很!

方若华勒住马,回头一看,神色平和:“钱大人?你怎么这会儿到东临?朝中可是运了军资补给来?”

第七百一十一章 那么穷(两章合一)

话音未落,将军府门外十几个士兵齐刷刷扭头,目光灼灼地盯着钱风。

燕臻瞬间觉得身上汗毛炸起。

迎着风,方若华红衣长枪,马上侧挂着一个巨大的盾牌,神色似有几分凝重,不等钱风回话,便摇摇头:“先不说这些,我有急事,白老将军不在东临,在青县那边,你要留下就留下等我们,想同去就一起走。”

三言两语的工夫,方若华与十几个海龙卫卫兵就扬长而去。

马蹄声在发黄的土地上发出来的响声略有些闷和沉重,让人只是听,就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压迫感。

钱风眉眼间流露出三分异色。

燕臻默默擦了擦嘴,把里面一股子泥土味擦下去,呸了两口吐沫,瓮声瓮气地问:“老大,咱怎么办?”

钱风随手拿出一块龟甲,向上一抛,龟甲落地,他看了两眼,点点头:“走。”

虽然他自己并不认为,白绍那样的名将,会在战绩上撒谎,但青县被夺回的消息毕竟还是存疑,亲自过去看一眼,做个确定也好。

一行人策马追着方若华一路穿行。

出城门没走官道,一路风驰电掣,钱风蹙眉,神色间略露出几分惊讶。

东临镇的城墙上兵士们全部披挂齐全,还有各种弩炮都上了城墙。

再看城外,处处堡垒,关隘无数。

远远有一队人马过来,见到方若华停下行礼,方若华只是点点头,并不曾太关注。

钱风看到他们,却是本能的有一种很不妙的预感。

这些人个个穿戴重甲,身上带着浓重的血腥气,煞气十足,一眼看过来,目光直视他们身上的要害。

东临镇真有些不对劲,似乎风雨欲来,大战将临。

这些人正打算着与谁开战?

北蛮?

白绍在龙渊谷地,大败北蛮,夺取青县的消息,钱风自然知道……

北蛮与大周交战也有不少年头,白绍驻守善阳关,是对抗北蛮的第一线,几乎是年年打打仗,月月打小仗,打了这些年,按说早应该习惯。

即便是蛮兵凶残,又何至于紧张成如此模样?

也怪不得钱风本能地警惕,他没少听京里那些达官显贵们指点江山,这帮人便是有各种问题,可绝对不是没有能力才华。

这些人个个戒备白绍,钱风来东临之前,本就心存三分疑虑,结果一到东临附近,竟还收到让他几乎都维持不住面色的密信,怎么可能不处处往坏处想?

钱风此人,处理任何事情,都先会考虑最糟糕的情况。

就如现在,若密信所言皆是事实,白绍与明王乱贼勾结,他会不会欲与北蛮合作,祸害大周江山?

这是再糟糕不过的状况,可钱风不敢不这么想。

谁知道敢自称明王的叛逆,为了皇位,能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来?

他不敢赌。

若是为了皇位,他们这些人并不在意中原百姓死活,也不在乎生灵涂炭呢?

钱风的思虑还未清晰,就听见燕臻惊呼,他猛地抬头,瞳孔收缩。

不远处搭着一大排木棚,北面是一队蛮兵,南面的看起来像是大周的军士。

木棚四周照着草帘,到看不见里面是什么,可隐约能听到有些沸沸扬扬的声响。

很显然,无论这是在干什么,大周的将士不曾阻拦——他们在合作!

燕臻大惊失色,惊呼道:“那是什么?”

他一哆嗦,刀都出鞘。

那队蛮兵听到动静,转头看了一眼,为首的一个眼珠子颜色很浅淡,冲着燕臻呲牙。

方若华一鞭子打了个响声,对方骤然收敛了面上的挑衅,低头不语。

燕臻心里气血翻涌,厉声问:“为什么这里会有蛮兵?”

方若华尚未回答,东临镇的两个骑兵到是笑了:“这里有蛮人很稀奇?”

另一个也笑:“北蛮,扶旻,大周,还有那些不知道从哪来的海盗,这片土地上,什么人都有。”

“今天正好是大集,在往前面走,你还能看见好些个小集市。”

“就是最近不是打仗呢,双方都怕有细作,监管比较严,都是正经的军士巡逻守护。”

燕臻更不可思议:“和蛮人打交道,无异于与虎谋皮,你们怎么能,怎么能……”

两个骑兵登时收声,不再多说,想也知道和这些人说不通。

钱风神色紧绷,不自觉伸手摸了下腰间一个黑色的小荷包,荷包针脚粗糙,并不精细,他一握住,却从心底深处浮起一丝温暖之意。

他一生本无牵无挂,是君王把他从污浊的泥淖里捞起来,于是他只忠于陛下,除了效忠陛下以外,从来不去想别的东西。

世间的人皆有所求,但他求的东西,大约与别人比,要少上许多,可最近,他却渐渐觉得他的欲望变得大了。

他会因为一个女人随便一句话,就很高兴,也会因为一个女人瞪他一眼,就脚下发软,他想让自己的女人高兴,穿漂亮的衣服,吃美味的食物,住宽敞温暖的房子。

还想和她生儿育女。

钱风是受过苦难的,他知道北蛮一旦突破防线,进入中原腹地,会造成何等恶果。

很多人都会死。

他的女人也许同样会失去亲人朋友,颠沛流离,饱受折磨。

所以,如果白绍当真与蛮人勾结,他就算死,也不能让他得逞。

大周朝不算太平,但自家的乱,和蛮人入侵之后会有后果比,就算不上什么了。

钱风心底深处的这一点激愤,方若华仿佛全然不知,一路飞奔,直奔青县。

离青县还有五里左右,远远能看到北蛮的营地,此时天色晚了,有一堆一堆的火堆燃烧,把半个长空都映得一片通红。

钱风和燕臻更是紧张。

当老大的这位还好,神色并不慌乱,燕臻却已经露出仿佛即将慷慨就义的悲壮,眼珠子乱转,一心想着若是白绍敢和北蛮勾结,他就是拼死也要杀了这个人,还要让弟兄们传消息回去,好让朝廷做好准备。

一行人提心吊胆,就怕北蛮忽有伏兵,一直到了能看到青县的城门,钱风更是忽然大惊。

不光是他,所有禁军的人身体都不自禁地晃动了下。

隔着巨大的城濠和一排又一排的绊马索,倒刺,陷阱等,是漫山遍野的蛮兵,也许他们的甲胄不算齐整,但人人身高体健,手挽长弓。

有多少人?

五万?十万?

钱风手指头发抖,心里也发颤,一时竟数不清楚。

他一时间觉得混乱,青县真被白绍夺下?蛮人想再夺回去?还是说这是白绍和北蛮设下的陷阱,但这个念头也不过闪烁了一下,毕竟这样的陷阱完全没有必要,他好歹也从军多年,这一点判断,还是能做得出来。

一走神,只听北蛮阵地里十几个彪形大汉齐齐呵道:“白将军,白将军,白将军!”

声如洪雷,震得大地都仿佛动摇了一瞬间。

燕臻身体一歪,要不是身边的同伴及时伸手拽住,他整个人就一头栽到马蹄子底下去了。

壮汉喊完,才有人越众而出,高声呼喝。

“你若投我大戎,必封赐郡王爵位,三州为封地,金银无数,美女任选。”

“大周待你不仁,你十年都未曾升迁过一次,东临镇多年来缺衣少食,只是勉力维持,可大周朝廷依旧对你忌惮万分,早晚有一日会卸磨杀驴。”

“我们大戎却不同,我们最是尊敬英雄,只要你弃暗投明,无论什么条件都可以随便提出来。”

北蛮的声音越来越大。

燕臻脸上都气白了。

钱风也皱眉。

到不是说,他相信白绍会如此轻易就被打动,但是,这边缺粮食是真的,朝廷扯皮扯到现在,军费的事情还没有着落。

就这么任由对方喊下去,怕是很影响军心稳定。

燕臻都有点别扭,不禁叹气:“朝廷这是犯哪门子毛病?扣着军费不给,让北疆十几万士卒饿肚子,这是等着哗变,还是真要故意逼反了白绍?”

或者说是给那位白老将军造反的借口?

此时天色黑下来。

方若华完全不顾双方正叫阵,一路奔驰,竟没遭遇敌兵阻拦,带着人直抵城墙,上面放下吊篮,所有人很快就到了城墙上面。

燕臻还有点懵。

明明刚才还在心里面怀疑白绍,这会儿却稀里糊涂地就上来了。

入了青县,便成了人家的囊中之物。

钱风摸了摸一直很好地背在背后的圣旨,目光四下逡巡,一时却看不到那位老将的身影。

方若华伸手接过身边兵卒的水囊喝了一口凉水,拢了拢衣服,半倚半靠在城墙上,高声道:“喂,你们空口白牙说得好听,可大戎那么穷,你凭什么就敢开出这般条件?”

“你也不看看,要不是我们拿出大量的精盐,白糖,香料,茶叶救济你们,你们恐怕连点盐巴都吃不上。”

“在我们面前摆阔,未免太不靠谱,我们白老将军真去了,日子恐怕都过不下去,咱们跟着你们去啃生肉不成?”

她这声音隔着夜幕,竟少去几分女气,变得雌雄莫辨起来。

“知道我们将军过得都是什么样的日子?他每日吃的饭,吃个青菜,豆腐,茄子,也要三十只鸡吊汤来配,早上吃一顿,桌上若没有百道菜品,百道甜品,那便是很节省了。”

“喝茶要喝明前茶,饮水至少也需要无根水,时常派专人千里迢迢由江南采集泉水,辛苦运回北疆。”

“身边的美人,个个花容月貌,琴棋书画样样皆通。”

“每日的衣服只穿一次,还非贡品不穿。”

燕臻瞠目结舌,忍不住去想,京城里的那些贵族老爷们,难道都过这等日子?

钱风若有所思:“记得当年去徐国公府赴宴,到是听有弟兄说,不过十个人的席面,账上就支了二百两,我一直不大明白我们十个人是怎么把二百两吃完的,要这么说,海王的话不算夸张。”

方若华话音落下,喝了口水,懒懒洋洋地喊道:“你们大戎有那份底蕴,能提供给我们老将军这般生活?想空手套白狼啊,做梦去。”

对面喊话的那人一愣,显然没想到例行公事一般劝降,没被破口大骂,也没像以前似的吃闭门羹,竟能得到回应,还是如此奇怪的回应。

虽说这回应也挺气人,但这人反而没生气,大笑道:“对面是谁?你这脾气很合我们王爷的胃口,实在的很,不像大周那等虚伪小人。”

“你放心,我代表的是我们镇南亲王,老王爷亲口所言,愿意请来圣旨,只要白老帅点头,圣旨宣告天下,绝不反悔。”

说着,他就命人送上三十只牛羊,金银两箱,还有一些珠宝首饰古董文玩。

“这只是小小意思,表一表我们王爷的诚意。”

城墙上一众兵丁都无语。

方若华使了个眼色,她身边两个海龙卫顺手抛出一段绳索,系在城头,竟一手抓着绳子,三两下就沿着城墙跑了下去。

动作极漂亮潇洒,比江湖上那些飞檐走壁的高手还要轻松些。

燕臻神色恍惚,惊疑不定地看向方若华。

方若华回过头不再搭理城下那群蛮兵,回过头莞尔笑道:“人家愿意送,咱们不要白不要,这位小哥,白老将军好歹也是朝廷三品大员,还有些体面,不会只让这么丁点的牛羊金箔给收买的。”

风卷黄沙萧瑟瑟,天上那半轮明月半遮半掩间,仿佛也给这片城头带来几分萧索。

钱风他们几个,一时都不知该大怒,严厉斥责,还是该沉默。

来到北疆,看到的一切都让人茫然。

这时,只见远处青山间,陡然一声爆响,红光映天,夜色里喧嚣四起,惨叫声,哀嚎声,仿佛震得青县城墙都动了一动。

“袭营,大周敢死队袭营了!”

青县县城下登时一乱,一开始文质彬彬喊话的那个中年人气得脸色青筋毕露,咬牙切齿:“好,好一个白绍,我定要摘下你的首级……”

话音未落,城墙上许六就大喊:“别嚷嚷了,我们白将军的头还好好的,邵牧太子的脑袋恐怕先要掉下来,不知道乌奇恩这个戎王的好弟弟,负不负得了这个责任。”

第七百一十二章 美食

城墙下登时一乱。

很快,蛮兵前锋变后卫,紧急退走。

许六笑道:“我的海王殿下,千万别吝啬,手底下有多少能人,派出去显显本事。”

方若华身边年轻漂亮的女亲卫冷笑:“呸,用得着你说?”

他们这些亲卫,私心里都对没脸没皮,找到任何一点机会都往自家夫人身边蹭,各种无礼的登徒子颇为不喜。

碍于自家夫人到视若寻常,他们也不好上手教训,但是口头上讽刺两句,到没人会管。

说话间,城门一开,一队重甲骑兵直直追上去一通掩杀,一直杀到蛮兵败退三里,才鸣金收兵。

“龟儿子的白绍,你他奶奶的吃老子的,喝老子的,钱也收,美女也要,还他奶奶的玩阴的,你不得好死!”

一看自家损失掉的精兵,再一看远处营地的乱象,探马又报,说太子受了伤,正在王爷的营帐里大吵大闹,还道那帮夜袭的孙子溜走得飞快,个顶个是轻功高手,竟是连根毛都没抓着,风度翩翩的北蛮前锋大将也不禁破口大骂。

“要是我们家太子损伤半点皮毛,我要把你碎尸万段!”

此时,青县城墙上兵卒们已经特别熟练地架起无数的铁锅,很快就有大块的,肥得流油的猪肉下了锅。

不多时,乱炖的菜肴便散发出一股浓郁的香气,被风一吹,香飘数里。

许六笑道:“娘子,你说那帮蛮人闻见味,会不会气炸了锅?”

方若华眨眨眼想了想:“趁着他们生气救火,不如再夜袭一回?”

别人不敢夜袭,方若华手底下的人到不怕。

许六连忙摇头:“先吃饭,先吃饭。”

兵行险招看着是收益极大,但还是别养成这等习惯为好。

杂面饼子、馒头随意享用。

钱风一干禁军将领,手里也被塞了两个大馒头,一碗肥肉。

燕臻戳了戳肉块,有点吃不下去。

话说,他当年也是馋肉馋得不成,有点肥肉简直能吃上半个月,吃完了嘴上的油肯定是不愿意擦。

可那是当年,后来跟对了老大,在皇宫大内当差,成了万岁爷的亲信,他在外面也养了个女人,买了宅院,当起大老爷来。

不敢说天下奇珍美食都享用过,可正经御膳房里老师傅的拿手菜,他也没少吃。

反正也有七八年没亏过嘴,如今看着这肥膘肉,当真是一看就饱,半点都不想吃。

方若华也不吃,如今不是当年在镇西城的时候,她肠胃不好,吃得必须精细。

钱风慢吞吞吃饭,侧目看了看这位海王。

他此时才隐约觉得,海王的气色不大好,脸色发白,眼眶发黑,似是有些疲惫。

白日时只见她意气风发,这会儿安静下来,夜色之下,到显出战火熏染出来的累心。

钱风把视线从海王身上转移开,又去看坐在他们不远处,靠着一个烽火台,大口大口地吞肉菜的老人。

这老人大约五十余岁,头发斑白,胡子到是齐齐整整,显然认真梳理过。

他没有穿戴周围兵卒们穿的甲胄,只穿了一身粗麻布的短打,脸色蜡黄,似乎受了伤,胸口缠有绷带。

无论怎么看,这人都似乎只是个寻常的老兵,但钱风却依旧忍不住留意。

只能说这人的气质十分独特,周围的兵士这么多,比他年轻,比他高大健壮的不知凡几,但唯独他坐姿都显板正,颇为与众不同。

“哎。”

那老兵叹了口气,抬头看了眼方若华。

“我的风腌果子狸呢?酸笋鸡皮汤在哪儿?没有的话,枫露茶得给一碗吧,香薷茶也行,木樨清露,莲叶羹什么的,有没有啊?若华,这是你说的,你还说每天晚上要用羊奶冲服茯苓霜,现在到晚上了,茯苓霜在哪儿?”

老人家一边说,一边摇头叹息,“前阵子每日连糠咽菜都要省着吃,饿得我把家里爹传下来的皮鞭翻出来瞪了它两天,要不是你送了点粗粮救济及时,我都要把它炖来吃了,还美酒佳肴。”

“算了,美酒佳肴没有,你说的那琴棋书画样样皆通的女人在哪儿?”

方若华伸伸手,把坐在一边给她补褂子的小少女拎过来,“这里。”

“保证琴棋书画皆通,女红也好,中馈不坏,至于样貌,你可以看看,算不算秀丽可爱?”

美人笑盈盈抬头,媚眼流波,老人家咳嗽了两声,愣是不敢说半个不好。

人家左手拎着账本,右手拿的都是他前两日刚刚写好的欠条。

往常买卖货物从不必提前付账,因为他有这个面子,可现在是赊欠,粮食军资,各种款项一时半会儿的是还不上了,认认真真写下欠条也应该。

但欠条捏在人家手中,他就不自觉在人家面前低一头。

方若华细嚼慢咽地吃了两口自己的面,转头对钱风道:“刚才只是和那些蛮人逗逗咳嗽,钱统领不必在意,来,我给你介绍,这位就是镇北大将军白绍,白老将军。”

钱风登时瞠目。

他以前见过白绍,那时他还小,刚入禁军,老将军正值壮年,回京述职,一身鹤氅,头戴紫金冠,手上提着银枪,那是英气勃勃,威风凛凛。

陛下待他也是十分敬重。

可这些年不见,眼前的老将军却瘦骨嶙峋,遍体鳞伤,头发也白了,身体虽不见佝偻,也是孱弱的很,哪里还有当年的威风。

方若华道:“钦差大人不是带了圣旨来?如今地方不方便,就不要拘泥礼数,钦差宣旨吧。”

钱风迟疑了下,也没办法,好在白绍还算肃穆,他便把圣旨从背后取下,直接递了过去,心中却犹豫,万一白老将军看后大怒,这场面该如何收拾?

白绍却没有怒,认认真真地将圣旨读了一遍,又递给方若华。

方若华也没有生气,只是冷淡道:“回京自辩,好事,要不然白老将军你这就走吧,朝廷不给补给,不发援兵,留下是必死无疑,回去和那些朝廷大员们辩一辩,别管最后死不死,好歹羞他们一顿,也算痛快!”

第七百一十三章 罪过

钱风登时一噎。

方若华拍了拍身边的城墙,指了指下头那些残兵给一帮禁军的年轻人看。

“龙渊谷地一战,确实是胜了,但蛮兵临死反扑,也一口气杀了我们三万多人,一个换一个,我们还略吃亏。”

钱风闭上眼。

即便是略吃亏,但他也知道,这确实也是大胜,通常情况下,一万以上的蛮人骑兵,打个五六万的大周骑兵,就和闹着玩一样。

身体素质比人家差,马匹没人家多,兵器之利,占据的优势也并不大,人家一个能打他们十个。

不说朝中大员们说人家是蛮夷,表现得高高在上,这战争就能轻易打赢了的。

“东临北军一共有六万人,目前为止折损了一半多,粮草供应不上,再无援军,就请皇帝陛下亲自在京城迎接蛮人的铁骑吧。”

燕臻几个禁军只觉得舌头都发酸,脑袋里嗡嗡叫唤。

“一共六万人,不是十万大军?”

方若华耸耸肩。

其他人都不说话。

燕臻一句话说完,也反应过来,原来北军也吃空饷。吃空饷不是什么新鲜事,天下各军,不吃空饷的少。

大部分军队,号称十万大军,其中能有四五万的就很好,这四五万里面,再有一半以上,能拥有不错的战斗力,那就算是带兵的将领统军有方。

若非如此,大周的朝局也不至于乱成这般。

钱风一时为难,圣旨说得清楚,着令白绍回京自辩,可眼下这局势,他当真敢带白大将军走?

方若华冷着脸不说话。

白绍到是叹了口气,主动给钱风递台阶:“此时走是不能走。”

他从地上捡起一根竹杖,撑着站好,低头指了指城墙根处堆叠的棺木。

都是普通的板料,但是棺材做得不坏,有一部分用草席遮盖,还有一部分暴露在外头,看着有点旧。

钱风分不出棺木好坏,可到见过不少,总觉得这些棺材略显得薄了。

“年初那会儿,我找城里的老木匠打的棺材,从扶旻国那边淘换的木头,好料子给了海王,剩下些不能拿来造船的,随便将就将就,算是可以用。”

“兵营里的兄弟,每个人都量身打造了一具,兄弟们战死沙场,总不至于让大家暴尸荒野,好歹收敛起来,有机会送回家乡自然最好,没有的话,总归要入土为安。”

“我想得到好,前阵子一口气死了那么多人,才发现这事不靠谱。”

“人在战场上没了,尸骨不全的很多,看不出面貌,不知姓名来历的也多,而且战争不停歇,一具具装殓真不现实,大家哪里有空?”

“冬天到还算好,可到了夏天,不等装殓完,收拾妥当下葬,人就臭了,你们这位海王尚有话,说容易闹疫病,让把尸体焚烧入殓。”

白绍长叹摇头,“难啊!”

方若华在一边默默听了几句,忽然道:“钱大人,这圣旨上说的,御史弹劾白绍的诸般罪名,有很多他都得认。”

说着,方若华看了看白绍,轻声问,“可是?”

白绍点头:“是得认。”

他眉头一挑,轻轻笑起来:“我缺钱,我走私,我贪财,朝廷拨多少军饷下来,我也觉得不够,永远不够。”

钱风:“……”

方若华也神色戚戚:“那些走私啊,克扣军饷之类狗屁倒灶的事先不提,大家心里都有数。”

“另外有一点,朝廷说白绍谎报军情,说龙渊谷地大捷是假,这话不准确,但真说起来,到是有一点道理。”

白绍也点头:“是有道理。”

钱风登时愣住。

燕臻几个禁军也猛地闭上嘴。

他们以前办过各种大案,手里也拿下过好些朝廷重臣,那些人或者负隅顽抗,或者破口大骂,或者高喊冤枉,像白将军如此清新脱俗的,还真是头一次见。

难道海王就算说他是个反贼,白将军也要点点头,认为极其有理?

方若华叹气,“龙渊谷地那一战,别看北军胜了,但若是可以,白老将军必然不想去打。”

两行清泪,从白绍皱纹横生的脸上滚滚而落:“我死了两万多兄弟,这些兵士,都是我一手培养,期间的千辛万苦,无处诉说,死一个我都疼,何况是这么多?”

“我们还没有准备好要与北蛮正面开战,但是不打不行,北蛮频频增兵,北线的压力越来越大,今年这半年,东临查到的北蛮探子比往年多了三倍,显然,他们已经打算正式开战,要一举夺下中原。”

白绍神情冷肃:“我次次上书,希望朝廷重视,希望能增兵,希望能尽快让我囤积粮草,可朝廷一概不予理会,还越发忌惮于我,处处使绊子,粮饷一年比一年少,竟然逼得我不光不能增加兵卒,甚至还要裁兵,养活不起了。”

“可北蛮却步步紧逼,陈兵在侧,动作频繁,朝廷皆视而不见,就跟瞎了一样。”

“与其等待北蛮彻底准备好,举兵南下,到不如我来掌握主动,所以我突然发难,在龙渊谷地大败北蛮,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夺回青县要地。”

“如果按照我当时的设想,援兵及时赶到,不用多,只要山左守军三万人马先来助阵,我就能夺下锦州,生擒镇南亲王,到时候局面将大不一样,至少能拖延北蛮进攻中原的时间,让我们多做一点准备。”

“现在到好,北蛮的援兵赶来的特别迅速及时,我们的援兵,连跟毛都没见到。”

白绍按了按眉心,“如果不是海王千里驰援,现在钱大人,您也不必左右为难,不知道该不该抓我回京。”

钱风哑口无言。

方若华轻笑:“现在也不必为难,便是这些个罪过,我们都认了又如何?”

她举目远眺,指了指不远处蛮兵的营帐,“若此战能胜,百死无悔,若此战战败,埋尸荒野,我纵不是孤家寡人,船岛的儿郎们也不是可以随意揉捏的软柿子,想必你们的皇帝陛下不会对我船岛动手。”

“至于我们白老将军,他这么大年纪了,想来也不怕死。”

第七百一十四章 抢劫(两章合一)

白绍咳嗽了几声,他还不想死!

还有明王大业未成,怎能轻易言死?

他虽然誓死不愿意北蛮入侵中原,拼死抵抗,厉兵秣马,可是也同样不想大周坐稳江山。

白绍想要保家卫国,是为了黎民百姓,可从来不是大周朝廷上的那些人。

明王贤良,若能登基为帝,何惧北蛮?

方若华若是知道白绍的想法,一定会想一棍子打死他,再想别的法子把北军收归麾下。

就他这般纠结,最终能有什么好结果?

若自己是明王,见他们埋在大周朝廷里的钉子开始不听话,会怎么想?反正不会像白绍理所当然以为得那般,他的一切行为都能获得明王的理解!

就算明王能理解,追随明王的那些人又会怎么想?

钱风一行人纠结了两日,其实也没什么可想,北疆如今战况危急,他们唯一能做的也只有速速递上密折,请派援兵。

禁军骑兵携密折离开军营,白绍和方若华都没有阻拦,只叹道:“希望朝廷援军能尽速赶至。”

白绍轻轻活动了下越发不灵活的左臂:“若陛下担心我这个老家伙谋反,派出精兵来北疆的可能还是挺大,这一仗,我们可以算上这支援兵。”

许六冷笑。

方若华按了下他的脑袋,把他嘴里那些不大尊重的话给按回去。

钦差尚在,南安许家还有人,这位口无遮拦,说不定要惹祸,不好、不太好。

“若有援兵能赶到得及时,自然是万幸,但我们的战略战术安排,却只能先做最坏的打算。”

方若华神色冷淡,“若是孤立无援,青县能守几日?善阳关能守几日?东临镇能守几日?一旦城破,百姓迁往何处?以山左目前的守军力量,能抵抗几日?到时候朝廷可调派何处军队阻拦?”

白绍没说话,但是这些问题其实已经在他的脑海中回荡了好些日子。

每日午夜梦回,噩梦惊醒,一身冷汗,不是怕自己战死沙场,而是看到了万里山河一片焦土的惨相。

方若华闭了闭眼:“我的船队赶到宁安港,至少还需要五日,海龙卫陆战队驰援,还得更慢些,所以,我们就是死伤殆尽,只剩下最后一个人,也要守住这几日。”

所有人都是一脸麻木。

方若华笑道:“其实也不算难,最近大家打得非常强硬,北蛮看不清楚情况,一时就不敢妄动,他们太子遇袭,心中一定不满,若与镇南亲王乌奇恩起了冲突,说不定能拖延些时候。”

她沉吟片刻,“至于粮草,我带来的这些着实不够。”

别看这几日战前都是大块的肉食,但吃这些的不是敢死队,就是即将上战场的前锋将士。

百姓没见紧张,那是白绍从没有从民间搜刮军粮。

其实库存的粮食快见底了,便是再节省,也撑不了几日。

方若华忽然转头看向钱风:“钱大人是钦差,这粮草怕是要着落在你的身上。”

钱风:“……”

燕臻愣了下:“找我们老大要?去哪弄?去抢不成?”

白绍闻言拍了拍腿,朗声道:“这主意好,反正好像你们也没少强抢,不差这一次半次。”

燕臻登时被噎住,简直要疯,忍不住回头看他们老大:“老大,咱们的情报肯定是弄错了!”

据他们所知,白绍白老将军是一名儒将,其君子之风,便是他的敌人也要钦佩。

如今这么一个有君子之风的朝廷大将,竟怂恿他们去抢劫?

但是,燕臻想到那些伤兵们死也不肯吃几口干粮,只肯喝些清澈如水的汤,他心里也有些羞愧,低声道:“老大,要不……咱们去想想办法?可是,抢谁的?”

在这一片,他们可不熟,也不知道什么地方有大户能去抢!

想着,燕臻顺手把自己的外套一扒拉,就露出里面贴身的短打,又从袖子里拽出一块黑色的绸缎,直接往脸上一蒙。

这下换成白绍被噎得胸闷气短。

转头见左右都目瞪口呆。

他那帮兄弟个个简直恨不得离他三尺远,讪讪一笑:“嘿嘿,别误会,别误会,以前留下的小毛病,现在早改邪归正了,我们禁军纪律严明,从不随便打劫。”

方若华身边一年轻女侍卫,明眸一眯,略带狠厉:“知道那些土匪落到我们手里,都是些什么下场?曾奸**女者,废了子孙根,发配矿场,日夜做苦力,熬死为止,杀人抢劫者,斩立决!”

燕臻登时一手按胸,向钱风身后躲了下,心道:你们不就是土匪,海王还是公认的土匪头子。

方若华莞尔:“别胡闹,燕小将军是曾有过劫富济贫的举动,但在未入禁军之前,手下只有三条人命,且个个都有取死之道。”

“我们船岛,到是管不到人家头上去。”

反而是进了禁军以后,这帮人变得杀人如麻,可这些事都说不清楚对错,也就没必要去讨论。

……

山左城外。

黑色和红色的大旗迎风飘扬。

红色的上书一个方字。

黑色的是北地人人熟悉的白老帅的帅旗。

傍晚时分,彩霞配落日,这山左的绿树红花,到也有那么几分雅致,不比江南差上太多。

杨国忠是江南人,最得意的事,便是他来山左半年,就把此处建得类江南。

换谁过来瞧瞧,也要说他这个官没白当,不是那等尸位素餐的蠢货。

可这会儿他站在城头,却再也欣赏不了被铁骑的杀气侵染的不成样的花木,咬牙硬是把怒火吞下肚,高声道:“方夫人,你这是做什么?”

“来取北军的粮饷。”

方若华漫不经意地道,“你们白绍白将军欠我钱粮不还,他说粮饷在你这儿,让我自取,这不就来了?”

杨国忠登时脸色发青:“做梦!我这里怎会有他们北军的粮饷?”

他吸了口气,努力定下心,目光扫了眼城下气势迫人的骑兵,总觉得这区区二百人往那儿一站,竟站出千军万马的气势来。

杨国忠和缓了神色,努力晓以大义,“方夫人,我与船岛也有生意往来,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可不要做得太过分,你领兵冲撞我山左,说严重,那形容造反,你不为自己想,也要为那些靠你吃饭的人想一想。”

方若华伸手一指钱风。

“钦差在呢,圣旨令其便宜行事,现在他觉得白绍为朝廷将领,欠我债有损朝廷的颜面,圣上的颜面,于是要我来你杨国忠,杨府台大人这里讨要,钦差是奉皇命至此,代表陛下,你是给,还是不给?”

钱风:“……”

杨国忠的脸色登时阴沉,冷声道:“胡说,圣旨明明……”一句话未完,他就猛地闭上嘴,深吸了口气,蹙眉,“钱大人,你身为钦差,也由着这等人胡闹?”

钱风低下头摆弄自己的指甲,只当没听见。

说话间,只听城内一阵喊杀声,杨国忠猛地回头,差一点一头栽下城墙。

从内城冲出十几个人,一路冲撞,竟开了城门,而守城的官兵倒了一片,个个呻吟,满脸痛苦。

方若华挥手,二百骑兵同时提速,直直撞入城门,连问路都不必,就直奔城北粮仓。

杨国忠急匆匆从城墙上下来,已经看不到方若华的人影,隐约还有余响——“防御要抓紧,蛮兵攻城,怕是半日也顶不住。”

“胡说八道!”

杨国忠转头怒瞪手底下这些酒囊饭袋的兵丁,“你们干什么吃的,还不追?”

兵士们起身,个个喊得声音很是洪亮,只是脚下的速度不算快。

为首的那个算了算时间,笑道:“也差不多了,走。”

他们很努力地感到粮仓,果然见大门洞开,守军又是倒了一地,抱着腿的,抱着胳膊的,人人面露苦色。

方若华一行人已经把大批的粮食装车,马车上堆得老高:“差不多有十天的量,够了。”

钱风俯下身,看了看粮食袋子上的标识,脸色瞬间铁青。

没想到,这竟然真是朝廷发给白绍的军粮补给,杨国忠竟连袋子也不换,户部的大印就这么明晃晃地带着,何等嚣张?

方若华看了看他,叹道:“控制武将,拿捏住补给,是大周的国策,从上到下,雁过拔毛地克扣军资,是惯例,国策和惯例这么一结合,白绍他们三五个月看不见半点粮食就成了寻常事,拿到手的都是陈粮坏粮,也是寻常事。”

“我记得永宁二年,白绍与蛮兵决战龙渊谷,朝廷送的补给到的时候,居然成了空车,说是粮食半路上被劫了,押运粮草的运粮官自然是死罪,可饿着肚子还得打仗的滋味,谁试试谁知道。”

“那次到不只是克扣军粮的事,毕竟是战时,大周的官员们胆子再大,也知道什么时候该松松手,闹了半天,运粮官是齐王的人,当时兵部主管后勤的是齐王,端王要对付齐王,于是闹了这一出。”

方若华想到自己看过的那些情报,就觉得好笑,“这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姓赵的不顾他们自己的天下,自己的国土,连这事关国运的事都能随意胡来,让别人怎么卖命给姓赵的保这江山?”

当然,现在一看,白绍也不是什么忠臣良将,这也就有些没法说。

钱风却只觉脸红羞愧。

粮食到手,方若华抬头看了眼虽然追过来,却是眼观鼻鼻观心,个个装糊涂的山左守军,挥挥手驾着车扬长而去。

半路上与杨国忠正好面对面,方若华冲他一拱手,笑道:“府台大人,粮食暂且就这些,还有,跟郭文赫说一声,他既然那么会胡说八道,舌头就不要留了,至于人头,暂时给他留着,不是因为他不该死,而是我们都不想让他死得太便宜。”

“你!”

杨国忠暴怒,方若华一行人已是扬长而去,只给他留下一嘴的飞灰。

人影都消失不见,后面的守军才三三两两穿戴好装备赶到。

杨国忠嘴唇都发抖:“他们只有区区二百人,你们,你们有一千人在此,为何不阻拦!”

为首的那位小将军沉默片刻道:“属下等人数虽众,但的确不是海龙卫精锐亲卫的对手,还望大人明鉴。”

其他人也纷纷装伤装病。

有的抱着腿说腿断了,有的捧着手连声哭嚎,杨国忠全然没有法子,一甩手怒道:“让人堂而皇之,破城门而入,抢走粮食,你们这是严重失职!”

一行人听着杨国忠破口大骂,骂得没了力气回府衙休息,才松了口气。

有几个新兵还是略忐忑:“府台大人好像很生气?”

“那又如何?难道为了个不知道能在此几年的府台,真去与海王厮杀?先不说肯定敌不过,咱们弟兄们的亲眷有多少是帮海王做事的?就是没在船岛的山左卖场和宁安港码头做事,也天天得人家的好处,何苦去得罪海王?”

方若华的势力探入北疆,就是各种生意开路,不过这回没去和世家大族拉关系,而是把附近的县府中,从寻常百姓,到小官小吏,再到普通的兵士都绑上战车。

实上这等地处,也没有多少大族,再富裕的人家,放在那些世家眼中,也不过是乡下破落户。

拉拢百姓,可不只是金钱开路,那是正正经经地给大家伙一个营生。

也许赚得不多,但却赚得很是踏实,老百姓们对日子的憧憬,也不过如此。

山左守军小将叹了口气:“咱们还有些太平的逍遥日子,全赖白老将军驻守善阳关,你们难道也与府台大人,和那些京中的贵人们一样,觉得北蛮人没本事南下?”

“在北疆当差,大家都放聪明点,不想死得太难看,该糊涂的时候,就糊涂一回,该长心眼的时候,也不要太傻。”

领头的小将说得稀里糊涂,身边的弟兄们也是似懂非懂。

他也就没再多说,只是看了看城门的方向,心里默默祈祷——白将军此战必胜,千万莫要出事。

便是如他们这些胆子小,当差只为一口饭吃的兵丁,也不是不知好歹。

第七百一十五章 开始 (两章合一)

大批量的粮食送到军营中,军需官们看着满满当当的粮库,一时心里也安稳下来。

几个军需官本急得嘴上长了好些个燎泡,连续数日,每日睡不着觉,可还是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去数库里的粮食,只觉得越数越少。

他们甚至都有心割自己的肉填将士们的肚子了。

钱风盯着粮食入库,做好统计,这才揣着手穿过步履匆匆的军士,走去县衙。

青县城内,方若华占了县衙大堂当议事厅用。

大堂内拼凑了七八张桌子,桌子上铺着一张巨大的舆图,地上也摆了一个大沙盘。

北军的几个将领在,对着沙盘低声议论。

钱风并未被限制行动,甚至得到相当大的自由。便是议事厅也随他出入。

他一看这舆图,心里第一个念头,说是陛下亲眼看一眼,必更会疑心白绍谋逆。

舆图可不只是绘制了北疆的地形,连北蛮那边排兵布阵的情况都罗列得清楚。甚至囊括整个大周的地形地貌,连周边小国也一并都在,十分详尽,色彩鲜艳,清清楚楚。

怪不得这几日蛮人连连吃亏。

望着这张图,他不禁深觉个人之渺小,又有一腔豪气于胸腔中来回冲撞,热血上涌。

热血过去,又不自禁对白绍更为忌惮,可对方又是如此坦荡,这样的东西都给他这个钦差看,他代表陛下,这也说明白绍对陛下并无隐瞒的心思。

其实北军的这些将军们,对这样的舆图也是爱不释手,也同样震撼。

白绍看过之后,沉默半晌,就把这东西列为机密中的机密,除了他最亲信的那几个人,任何人都不可靠近议事厅半步。

他那天晚上还左思右想,艰难地做出决定,这样的舆图,还是不要给明王他们送去。

到不是对明王有所保留,而是他心里也有些明白,一来明王手下的人鱼龙混杂,并非个个忠心,二来也是担心明王看过后会有冒进之念。

这些将士们的心思,方若华一行人却是并不能全然明白。

海龙军、海龙卫用的舆图,向来都非常清楚详细,他们用惯了,所以不以为奇。

此时用的,还是考虑到不好太扎眼,省略过之后的图纸,若是当真需要,方若华甚至能在舆图上标注整个大周所有军镇的防御图,京畿要地也不例外。

钱风心思杂乱,从议事厅出来,不自觉登上城墙,城外北蛮重兵列阵,战事一触即发。

方若华靠在城墙上,挽着头发,借灯笼的余光在翻看什么东西。

大红色的披风披在她瘦削的肩头,越发显得她身形细弱。

钱风一向觉得自己心硬如铁,他这样的人,本来也容不下半分的感性,可如今城下重兵压境,大周朝京城里的贵人们还醉生梦死,却让眼前弱质纤纤的女子上了战场,不光要上战场,还要与城共存亡。

他心中也不禁有些酸楚的痛意。

方若华直播间里的那些水友们,这会儿一边监视敌军动态,一边欣赏古城的夜景。

古朴的城墙,迷人的月色,密集的火把火堆,袅袅烟火气,虽不像后世那般灯光璀璨,却也自有壮丽迷人之处。

水友们三言两语闲聊,看到钱风的表情,一时也笑着调侃方若华:“三妹,你看那边那位钦差大人的眼神,如此悲壮,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看得不是你这个小美人,而是哪里来的妖魔鬼怪!”

方若华也不看他们胡说八道,转头对钱风笑道:“乌奇恩耐不住了,我猜三日之内,他们必然大举攻城。”

钱风咬住嘴唇。

方若华到是不疾不徐地道:“按说北疆开战,并非小事,你来之前,朝中竟然还在争论真假,连边关大将八百里加急的军报竟也敢不信?”

“并非不信。”

钱风急声反驳。

方若华冷笑:“好,不是不信,只是半信半疑,可纵然有些疑虑,也不该毫无反应。”

“你当真不觉得,就是一头猪领兵作战,也不会这般拖沓。大周朝的忠臣良将们,内斗的时候个个招数频出,御外敌却是这般德性!”

钱风一时无言。

方若华摇了摇头,她也就是抱怨两句,来到这个小时空时间不短了,她最注重情报,自然知道大周朝如今烂成什么模样。

朝中派别众多,李瑾把持朝政,残害忠良,官宦沆瀣一气,欺下瞒上。

皇帝也不是什么明君,高坐龙庭,只关心自己的权势和奢侈日子,哪里在乎老百姓的死活,各地豪强纷纷自立,乱贼多得数不过来,官兵却比贼还招老百姓的恨。

“大周朝这艘船快沉了。”

方若华呢喃。

钱风猛然抬头,脱口而出:“正因为如此,我辈应该勠力同心,保国安邦!”

他深吸了口气,咬咬牙,“总不能因为朝廷内有奸诈小人祸乱朝纲,就跟着动歪心思,各地乱贼要当真个个自立为王,大周四分五裂,战乱一起,百姓岂不是更难享太平!”

方若华叹气:“你这话,到也有那么一点道理,可惜,眼睁睁看着大周沉船的人太多,寥寥几个想要挽狂澜于既倒的良臣,也是力不从心。”

“想救大周,首先要挽回民心,可你也瞧瞧,大周朝的统治阶级,那些朝廷大员,愿不愿意割自己的肉,放自己的血,留给老百姓一条活路?”

钱风的脸色雪白。

事已至此,方若华也没有必要去顾忌他这个钦差,“不必说这些没用的,如今的形势,很多人其实都看得清楚,只不过大多数随波逐流,顺势而为,如你这般对皇帝忠心耿耿的,不是糊涂鬼,就是心甘情愿一块沉船。”

“眼下,咱们讨论这些也没什么用处,还是看一看能不能顺利过了这一关再说其它。”

方若华幽幽一叹,“若北疆失陷……”

钱风只觉从头到脚都冷得厉害。

若是北疆失陷,京城危殆。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以各地守军的素质,阻拦不住北蛮铁骑。

方若华轻轻一叹:“若是善阳关不保,钦差大人不要在北地停留,直奔菏泽,胶城,照县,这一片地方有我们船岛三个防御阵地,迅速连成一片能阻拦北蛮一阵子,给朝廷争取时间。”

冷风吹过,吹起两片落叶。

“但是,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方若华轻声道,“剩下的全看你那位陛下的。”

钱风忍不住瑟缩,沉默不语。

生平第一次,他对那位对他有知遇之恩的陛下,起了些许复杂的心绪。

“报……”

夜不收顶着月色快马狂奔而至。

方若华从城墙上站起身,神色肃穆:“……开始了!”

钱风长身而起,一时只觉乌云密布,血煞之气扑面而至。

……

京城

一连十三封八百里加急军报,再加上钱风的密信。

瞬间把整个国都的气氛点燃。

大朝会上,皇帝难得发了一通火,文武大臣为怎么派援兵,谁人前去增援吵得不可开交。

好在这种时候,朝中大臣还眷恋富贵荣华,也是真担心北蛮攻下京城,自己小命不保。

他们中或许有些官员心里多少想着,即便改朝换代也没什么好怕,谁当皇帝,哪个王朝,还不是要用他们读书人当官做事?

总不能换了朝代就把当官的都杀光了事。

但是蛮人入主中原那就大不一样。

但凡有些节操的读书人,心里总还是有一点骄傲在,若是投了蛮人,许会被刻在耻辱柱上,遗臭万年。

数十载辛苦读书,他们还想着要生前身后名,没有不在乎名声的厚脸皮。

在大朝会上吵了一天,从皇帝到文武百官,就连丞相李瑾在内,都没敢派那些一听见要打仗,就抖搂得和筛子似的所谓名臣良将。

选来选去,万不得已,从早就致仕颐养天年的老将中寻摸出一个。

定安侯嬴飞,今年七十有三,当年白绍考武进士,他是主考官,二人有些交情。

但是嬴飞早年在战场上留下了不少暗伤,儿子,孙子都不是习武的材料,由武转文,全部准备走科举的路子,他也就安心致仕,每日遛鸟斗鸡,从不关心朝政。

这回接了圣旨,被人打包塞到出征的军队里面,一路向北走,路上还迷迷糊糊,不知所措。

等他看完了手里的几份军报,脸都绿了,再一看时间,半天才道:“滚球的混蛋玩意儿,早干嘛去了?”

再一看他手底下的这些虾兵蟹将,脸色更难看,这些人还没出军营,就和死了亲爹似的,颓废的很,能指望他们打仗?

沉默半晌,直接写了封信让亲兵给儿子送去。

信里交代好后世。

“我有一笔银子没和那帮小子们说,自己私藏的,男人嘛,谁还没点私房钱,看来以后是用不上了,让我家小子拿去给孙儿买笔墨纸砚吧。”

“还是读书好,清贵体面……安全得多。”

大周的皇帝,虽然也喜欢杀官,但只要谨言慎行,自己不惹祸,也不结党营私和别人掺和,总不至于死得太快,但当武将上战场却不同,你自己不出错,碰上一群坑人不眨眼的同伴,那也一样能要了自己的命。

亲兵也是五十几岁的老人,都几乎要拿不动刀枪,给自家老侯爷慢慢研磨,一边看老侯爷写家书,眼泪滚滚而落。

“侯爷。”

嬴飞一脸悲壮,叹道:“此次怕是……有去无回。”

他估计,大约到不了前线,就能听到城破的消息,说不定半路上正好作为阻拦北蛮南下的守军先锋,在铁骑足下毫无价值地死去。

一路提心吊胆,每天都等着碰北蛮大军,终于急行军到山左地界。

举目望去,山青草绿,山坡上偶见几只小羊羔正悠闲地啃草。

到了山左南城门前,嬴飞叫开了门,问守门的两个兵卒:“你们知府呢?”

两个兵卒面面相觑,忽然转头就跑,大声喊道:“朝廷援兵到了,援兵到了,不对,快把杨知府藏起来!”

嬴飞:“……”

这什么情况?

守城的军士似也知道自己说错了话,猛地闭上嘴,多少有点懊恼,却还是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低着脑袋开了城门,请嬴飞进城。

“薛将军和府丞大人在城北大营。”

嬴飞命令大军暂时扎营,全神戒备,自己带着护军进城。

他虽说急着知道战局,但后方也不能乱,必须整顿后方,尽快见到山左的各级官吏要紧。

事实上,一路走来没看到大批量的蛮兵,他就已经送了大半口气,总不会比他来之前揣测的情况更糟糕。

进了城门,他不禁有点意外,山左城中没有想象中那么乱。

市井安静,街道上商贩虽然少了,店面还有不少开着,时不时有几个老百姓匆匆忙忙带着行李出城,大部分虽显得慌手慌脚,到还算安静。

“薛将军!”

一路穿过街市,就见一个银甲将军站在一排大车前面破口大骂:“火油,所有的火油都给我搬来,听不懂,还是耳聋?”

“这得要知府大人……”

“杨国忠的印信呢,拿来,给他张条子。”

身边一小将取出官印,痛痛快快在折子上盖了个戳,银甲将军随手把折子塞顽固的仓库守卫怀里:“我没空,你自己写。”

几个守卫对视一眼,一咬牙去开了大门。

门一开,好些个士卒一拥而上,把库里的的火油一口气全拎出来搬上车,银甲将军擦了把脸上的泥水汗水,回过头看嬴飞,眼睛里登时冒出绿油油的光。

“来的正好!”

伸手一把拽住看起来七八十岁,老态龙钟的老将,也不嫌人家年纪大。

别说七十,就是七百岁,在这要人命的关头能来,他也高兴。

“海王殿下有令,令我等在两天之内打通从山左到白峰山的路,遇山开山,遇水架桥,如果完不成任务,老子的脑袋不要了。”

银甲将军笑起来两颗白牙闪亮,“但人手有些不够,你们援军赶到的真是太是时候,赶紧的,跟我架桥铺路去!”

嬴飞:“……”

他奶奶的,老子在军中当了三十几年的前锋大将,都致仕八年,此时还怀着为国尽忠,抛头颅洒热血的心奔赴北疆……你就让老子去架桥修路?

第七百一十六章 急行军 (两章合一)

嬴飞没有骂人。

他如今脾气好了很多,任何一个人年轻的时候再暴躁,等身边养了四个大孙子,九个曾孙曾孙女之后,他的脾气也不会太坏。

眼见银甲将军雷厉风行,他就没有唱反调,当真点出一千人马跟上去一路急行军。

其他人马则立即奔赴善阳关前线。

嬴飞这次带来的副将是跟着自己的老人,把兵交给他,嬴飞也放心。

所谓兵贵神速,便是再多疑惑,嬴飞略作权衡,还是决定听从人家调派。

事实上,既然蛮兵没有突破关卡,北疆所有守将,应该比较靠谱。

最起码比他这个两眼一抹黑,只看了看军报的老家伙,要更了解前线的形势。

嬴飞已然过了争强斗胜,认为自己比别人强出一百倍的年纪。

“哎。”

真正有冲劲,敢作敢为,敢打敢拼的,还得是年轻人。

嬴飞伏在马上,被颠簸得恨不得装昏迷倒地不起,终于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是老了。

他们这一队人马,差不多有四五千,马车连绵不尽,乍一看去竟有百十辆,每辆车上都盖着厚厚的草席,油毡之类,捂得很严实。

嬴飞也是曾和北蛮交战多年的老手,一路行来,随意看了看地面上的痕迹,就知道这一片地域肯定时常有蛮人出没。

但是,明明他们是如此庞大的队伍,走了大半日,却没碰见过几回蛮兵。

遇上的那几次,也只是寥寥几个残卒,看着向狼狈逃命,不是调头就跑,便是被一举击杀。

从头到尾,他们的辎重队连阵型都不乱一下。

嬴飞到底是久经战阵,不能不好奇,等到再一次,银甲将军和长了千里眼似的,勒令军队停下,派出一队轻骑兵,抓住四个探马,突袭剿杀掉一小队敌兵后,终于忍不住上前探问消息。

银甲将军板着脸叹气,拿出一张舆图,“出发前就制定了好了路线图。”

就见上面用鲜艳的大红色勾勒出三条长长的道路,从山左一直到白峰山东侧,又延伸到宁安港。

道路曲折,时时又调头回返,路上还出现几条河流,有几处颇为陡峭。

嬴飞一开始也没太在意,只当是出来之前制定好了行程,但仔细一看,上面竟把北蛮所有的部署都列得非常详细清楚,就仿佛北蛮制定作战方略时,有我们的人也同时坐在大帐中侧耳倾听。

“难道北蛮的高层将领是我们的人?”

是谁?

吴友?高明波?可这些个叛徒早就在中原没了根,又如何肯背叛北蛮?

不过他想到自己毕竟离开战场多年,对于北蛮如今的将领也不是那么了解,也许自己没在的这段日子,白绍在北蛮内部安插了人手?

打通这条路是要做什么?

嬴飞仔细看了看舆图,忽然一惊,他也是精通战阵的老手,不看舆图还罢了,这一仔细看,竟发现白峰山的位置很奇妙。

山左,青县,善阳关,白峰山,几点一连,竟是形成一个不规则的,很有层次的口袋,只要引导得当,说不定能把目前北蛮王都外最重要的兵力,确山大营纳入其中。

而且这个口袋非常隐秘。

如果有足够的兵力,排兵精巧,说不定这仗能打得很有意思!

但是想完成这样的布局却极难,应该说根本不可能,几处需要埋伏大批量兵力的地方是悬崖峭壁,不要说重兵,能上去十个八个人就算不错。

何况兵贵神速,一路上险隘很多,想打通道路,各路兵马顺利到达位置,打好配合,除非在梦中才会有这般顺利的事。

虽然隐约有点想法,嬴飞却也没再说什么。

如今两军交战,又是这等关系社稷江山的国战,己方却明显落在下风,他也只能相信白绍和那位声名赫赫的海王殿下。

都到了这般地步,他提出异议,表示担忧,除了动摇军心外,又有何益处?

一路急行军,山左出来的这支军队,简直就和机器一般,所有人的速度飞快,即便再辛苦,也无一声抱怨。

其他从各地调集,让嬴飞带来的那些兵士,却是受不了这般赶路的。

一开始还好,虽然也抱怨,可嬴飞还是弹压得住,但是连续行军大半日之后,大部分人就不行了。

他们人数几乎占了整个军队的五分之一,一闹起来,喧喧嚷嚷,整个阵型登时松散,甚至还出现一部分逃兵。

嬴飞的脸色登时就绿了。

援军众人却是振振有词:“嬴老将军,不是兄弟们违抗军令,这么赶路,人怎么可能受得了?”

银甲将军却并未暴怒,山左的军士们也连看都不看这些抱怨连连的兵士,军队中只有沉默,所有人默默地接过那些军士身上的背囊等负担,默默加速。

一时间队伍分成前后两部分。

前面一部分军容齐整,簇拥着百余大车,脚步虽沉重,却是一步不停。

后面一千多人,越来越慢,满脸疲惫,神情晦暗,浑身上下都带着一丝暴躁。

嬴飞一看就心觉不妙,厉声道:“这样下去不行,要是引起哗变,恐怕会出事。”

银甲将军面无表情地道:“时间紧迫,没时间按照规程做心理辅导。按照战时状态突发事件处理方案,我命令,一旦出现不稳定因素,第一时间予以摧毁。”

嬴飞:“……”

薛将军的声音有点冷。

后面一群已经累得快原地爆炸的兵士们全然不把他的话当一回事。

不多时,前面峡谷内有一地的落石,也不算大,但是总有几块很难快速清理。

噗通。

援兵中好些人忍不住四仰八叉地倒在地上,一有人带头,倒下的人瞬间变多。

“如果让我穿过这种地段,我宁愿去死。”

“死也没力气干活。”

一众兵士们有气无力地呻吟,都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德性。

前面山左的兵士,只是带着一点漠然扫了他们一眼,便很迅速地收拢队伍,分出一组人马,从车上搬下些箱子,三人一组向前走去。

银甲将军看了看天时,左边一个年轻的兵士上前,手中拿出一个本子,低声和他交流片刻。

他便轻声叹息:“按照推演结果,这三个点选择爆破,对我们更有利,为了善阳关的弟兄损失少些,哪怕略微浪费,冒一冒惊动北蛮大部队的风险,也是没法子的事。”

他话音落下,前面攻坚队的兵士已经埋好炸药,拉出引线。

所有人后退,到是把那些瘫在地上的援兵让到前面去。

“你们最好站起来。”

“……起不来了,没力气。”

轰隆,轰隆!

两声炸裂,石渣乱飞,粉尘弥漫,银甲将军把捂住口鼻的手放下来,扫了扫身上的灰尘,一挥手:“走!”

一行人迅速出发。

嬴飞待了半晌,叫起一大片瘫在地上,连逃跑都因为脚软没敢跑,瑟瑟发抖的一众军士,轻声道:“现在做逃兵,已经不只是家中父母亲人蒙羞的事了。”

一众援兵耳朵里嗡嗡作响,竟说不出话。

他们中也有几个老兵,挣扎着站起来,连踢带踹,让其他人也站起身。

“跟上!”

所有人不知道是吓的,还是从众心理,竟然又有了一股力气,愣是跟了上去。

银甲将军也不禁有些意外,那张凝重的脸上也多了几分柔和:“其实我知道,您老人家手底下这些兵士,平日里吃喝和训练都跟不上,吃不了这份苦很正常,这一路下去,有些人可能……会累死。”

嬴飞怔了下。

他还以为这个薛将军会很骄傲,毕竟能领一支如此强横的军队,又如何会不骄傲?

嬴飞当年统领的最好的军队,也不能如眼前这支辎重队一样令行禁止。

从集合到出发,连片刻都不需要的军队,他别说见,就是听说也没有听说过。

可眼前这个小将军,还有军中所有的将领,都似乎不觉得自己有多么厉害,言行举止间,对能让大周军神们都激动得,或许会昏死的事情,视若寻常。

薛将军扫了一眼后头勉力跟上,腿脚麻木的众人:“好在我们的车多,我们多省些上好的伙食给大家伙进补,应能撑得过去。”

咚咚,砰砰。

正一路穿山越野地赶路,嬴飞忽然听见身边一辆货车的箱子里,发出砰砰乱响的声音,登时有些紧张。

薛将军一脚踹过去,箱子里的动静就静了静。

想了想,他招呼卫兵:“给点水。”

卫兵立时过去,一把打开箱子,把自己的水壶塞进去,又拽下个布条。

咕咚咕咚,里面的人灌了一通水,破口大骂:“你们想造反吗……呜呜。”

卫兵很熟练地又把布条塞回对方嘴巴上。

薛将军蹙眉:他的弟兄们大部分都是步行急行军,睡觉都得走着,这混蛋却能坐车,到现在还中气十足,真是命硬。

嬴飞掏了掏耳朵:“山左知府杨国忠?”

周围一众士兵都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

嬴飞张了张嘴:“你们绑了山左知府?”

薛将军没好气地道:“没宰了他就算好的。”

“你赶紧宰了他啊!”

嬴飞简直要吐血,“你宰了他,把他一埋,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大不了就说他弃城而逃,跑了,你抓他干什么,让他活着这可怎么得了!”

箱子登时一阵晃动。

老将军一时口不择言,竟说出心里话来,别看他和薛将军相处的时间只有这么短,但是已经开始把这个后辈看得很重。

大周需要这样的武将,他当然不希望这样的将军会出什么事。

薛将军愣了愣,也有点牙疼,面孔扭曲了下:“……没办法,他不是军人,刚一动手就投降,也不好拿执行战场纪律当借口宰了他。”

“何况,白绍将军这回抗旨不遵,说起来罪过可大可小,但陛下的心思不怎么好揣测,海王殿下觉得擅杀杨国忠,也许会给白将军带来更大的麻烦,而且留着他,说不定还能钓出什么大鱼来,就先留着吧。”

想到白绍,嬴飞一时也无言。

他虽然不在朝中已久,可是离京之前,朝中对白绍的看法很不好。

陛下的想法也莫测。

“白绍太独了,身为武将,结党营私自然不好,可和同僚处好关系很重要,他又不肯逢迎陛下,连陛下赐婚也拒不接受,还无亲眷在京城,陛下如何能不起疑心?”

要不是白绍的确是天生的武将,北疆的局面离不开他,他恐怕也没有这些的好日子可过。

嬴飞也仅仅是稍微关心下自己的学生。

急行军的速度越来越快,果真是过山开山,逢水搭桥,很多次,嬴飞都觉得他们绝对过不去,却不曾想,别管是荆棘丛生的山地还是湍流,一路上,这支辎重队就没有被任何困难阻拦住。

嬴飞一时觉得,他不是致仕八年,而是八十年,否则为何军中的一切,他竟都变得不明白起来。

然后……终于到了白峰山。

非战斗战损比例没有超过百分之一,无人死亡。

薛将军吐出口气:“发电报,通知东临善阳关和陆战队的李队长,我们按时到达指定位置,道路已经畅通,计划开始。”

神秘的,在这个时代无人能破解和知悉的电波悄无声息地传了出去。

嬴飞心下迷惘,眼看着薛将军把全部士兵都发动起来,指挥得他们所有人团团转。

修筑工事,埋设陷阱,在各种不可思议的地处布置机关。

有的地方的桥梁要炸毁。

有的地方必须搭建浮桥。

嬴飞眼花缭乱间,虽然看不懂,忽然感觉到一种力量,这种力量之强大,超过他曾经见识过的一切,让人望之生畏,也让他这样的武将心中不禁生起些许绝望。

“老了……”

老了的嬴飞认认真真把薛将军他们特意分出来的高热量,特别练牙的牛肉干咬着吃了两袋子。

“小薛,你有点眼熟。”

薛将军也难得笑道:“小将以前做过南安郡王的亲卫,曾随王爷拜会过老将军。”

嬴飞登时想起来:“原来是你,记得当年你还为你们王爷出头,要挑战老夫来着。”

当年嬴飞也傲,不拿南安郡王一个偏远地处的小郡王放在眼里,当手下的自是要抱打不平。

嬴飞摇头失笑,那位方夫人还真是用人不疑。

忽然,薛将军长身而起,脸上露出一丝紧张和期待:“海龙卫来了。”

一簇荧光闪烁,寂静的山谷间响彻低低的脚步声。

薛将军大笑:“喂,我和海王殿下发过誓,要是完不成任务,就提着脑袋去见她。”

第七百一十七章 曙光

善阳关

墙上的重弩射出最后一排利箭,护城河内侧的荆棘丛还余下些许残烟。

北蛮丢下百余具尸体,鸣金收兵。

火器已经全部用完了。

北蛮人果然十分凶悍,如果换做大周的士兵,她三轮火枪,一轮弩炮之后,怕是就全体溃散。

但是北蛮人也害怕,也慌乱,却能迅速稳住阵型,甚至还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学会找掩体隐蔽。

方若华一把将刀插回刀鞘,抓了把半长的头发,一把将黑红色的血块甩落。

喧喧闹闹的战场终于暂时安静下来。

燕臻双腿发软,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息了两声,抓着焦黑的城墙站起身,靠着坐下,伸手把为自己挡了一刀,倒在身前的老兵扶正,擦了擦他脸上的血,整理了下头发。

“老爹爱体面,以前在军营,至少三天就要洗一回澡,他死了,好歹要干净些才好。”

燕臻喃喃自语,钱风一脸茫然地立在城头,看着士兵们收拾尸体,抢救伤员,点了点自己手底下的人头……少了七个兄弟。

钱风沉默了片刻,在自己腰上的草绳上面打了个结,上面一共有六个结。

五天过去,他们竟打退了对方六次攻城。

北蛮的攻势,一次比一次凶猛。

他不知道,自己等人能不能抵挡下一次的攻势,这样的战争,又什么时候才是尽头。

方若华正坐在城头梳头发,很认真地梳理通顺,两边撩起,向上梳,拿簪子固定,。

她那一头秀发被烧焦了一半,烧焦的部分劈去,只能垂到肩头。

不过到也好,战场上头发太长了的确碍事。

不对,钱风苦笑,他只是不明白,为什么方若华竟然这般轻松。

她坐在城头,低首与身边的士兵说话,眉眼含笑,钱风隐约能听到,他们谈的都是家长里短的琐事,一边说一边笑,就好似这不是尸山血海的战场,而是农家地头树荫下。

“若华,别唠嗑了,来,咱们来算算账。”

白绍笑着喊了一嗓子。

方若华失笑:“老爷子到中气十足!”

“比不得我们海王殿下,三天没睡了,照样漂亮的不得了,是个美人。”

白绍胸口中了一箭,但他却不肯下去修养,只是让军医给他找了瓶烈酒。

可也只敢小口小口地抿,止不了疼,但至少有个安慰。

这位老将军的酒量很好,即便是烈酒,喝上大半瓶也不会醉,但是眼下这个关头,他却不敢冒半分危险。

两个人说了两句闲话,白绍果然让方若华身边的美人把账册拿过来。

上面一笔笔记录着这几年白绍还来不及还的债款。

好大一部分都是东临,山左等地的富商借给他的,也有从方若华那里借来的。

除了用于养兵练兵,大部分估计都支应给左近的义军了。

白绍叹气:“我生意一直做得不好,两艘从你那儿买的船也旧了,想必不怎么值钱,当初我买的时候是三万两银子一艘,如今折合两万吧。”

方若华:“……”

“我家这车行和镖局不能给你,都是给老兄弟们养老用的,到是家里还有一处宅院,三十亩地,给了你吧。”

方若华:“……您老打的好主意。是不是想说,让我把你家里的产业变卖,拿去帮你去还债?你是不是忘了,我也是你的债主。”

“哎!”

白绍叹气,“谁让你家大业大,又好欺负。别人的债欠不得,欠了他们的,他们日子难过,我的老脸也挂不住,咱们海王殿下就别计较,你和我个老头子那简直是比亲爷俩还亲,分什么彼此。”

他笑得颇为得意,“瞧我们家小六,温柔漂亮体贴懂事,要不一并给你,那些债,我要是还不了,你就想办法帮我料理了吧,要真去了阴曹地府还欠着阳世这些债,我可真要死不瞑目。”

方若华哭笑不得,摇摇头,举目远眺:“多么美的群山大河。”

土地红得发黑,不只是染了血,还肥得紧,这里是老百姓们辛辛苦苦地在荒野中劈开荆棘,一点点开垦出来,千百年,祖祖辈辈,子子孙孙都活在这片土地上。

或许经历过一次又一次的战火,每一次战火都是一场浩劫。

方若华其实有些佩服白绍等人。

他们眼前其实看不清楚前路,他们只是在本能地拖延这片土地被异族统治的时间,可又无比明白,自己所做的一切,有很大可能徒劳无功。

一场战争,两场战争,甚至无数场战争的胜利,其实都不代表什么。

他们或许能赢得战争,却改变不了中原王朝的衰弱无力,所以他们一定会渐渐力不从心,失去大后方的支持,然后终有一日,一切终结。

但明知道结果,蝼蚁们还是奋力挣扎,永不停止战斗。

方若华立在城头,把一叠账册扔给身边的人收好:“先打赢了这场战争吧。”

天色未明,战鼓声擂。

钱风裹着外袍没睡多一会儿,就猛地跳起来伸手抓住长弓,猫腰冲到前面。

外面黑压压的一片人头,高高的旗帜飞舞,血腥气扑鼻而来。

又一轮的战争骤然而起。

天外黄沙漫天,狂风席卷,枯叶上染了一层层厚厚的血浆。

护城河内外,遍地纵横的沟壑,都变得粘稠一片,到处是断臂残骸。

有自己人,也有哪些援兵。

从京城各地而来的援兵,已经不像一开始那般还未上战场先腿软,好些人身上渐渐沾染了浴血沙场的硬气,如果能活着从战场离开,也能算是精兵强将了。

又是整整两日的恶战。

大周守军死得还上下不足八千人,这里面还包括那位陛下派来的,略显得不中用的援兵。

方若华扫了眼来不及撤离的伤兵,吐出口血沫子,默默计算时间,脸上却还是气定神闲,尚有心思和双颊凹陷的白绍逗咳嗽。

“白老将军,您可真是个好师父,瞧瞧你教的我们这位六爷,哪里还有当初风流满天下的纨绔模样,指挥若定,计谋百出,气得乌奇恩要狂暴了。”

此时此刻,蛮兵和疯了一样攻城,踩踏着死伤的尸体也要攻上城墙,喊的口号就是必须杀了许六喂狗。

也怪不得人家,如果方若华是乌奇恩,也要大怒。

一连数日,许六带人夜袭北蛮营地,次次只冲杀入对方第一防线之内,惊动了人就立马撤,一夜袭扰七八次。

人家全神戒备,他就偃旗息鼓,人家一休息,他立时仗着地形熟悉,各种骚扰。

到昨日后半夜,北蛮早让他折腾得分不清东西南北,一时迟缓,应对不及时就让他突袭得手,入营放火,对方损失至少七八百人马。

今日早晨,许六亲自出城叫阵,三言两语激得太子出阵,杀得太子抱头鼠窜,还在后面煽风点火,只道太子就是镇南亲王的傀儡,那位王爷想着拿他开刀。

偏偏许六的嘴巴厉害,黑的能说成白的,白的能说得黑得发亮。

乌奇恩派人看护太子,在他嘴里那叫软禁,怕太子立功。

老王爷答应太子上阵,又成了要借刀杀人,想要太子的命,好扶持二王子上位。

反正无论怎么说,许六都是言之凿凿,理直气壮,他天生有那种让人信服的本事,折腾得这位镇南亲王对他恨之入骨。

方若华干脆把许六搁城头上充当吸引火力的奇兵。

别说,还挺管用。

此时此刻,必须要牢牢把北蛮大军拖在善阳关,绝不能让他们分心旁顾。

方若华一手持刀,冷冷地看着大军一波一波地跨过绊马索冲到城下。

“报,东侧城墙松动。”

方若华举起望远镜一看,便见到无数蛮人正在挖地洞,速度飞快。

“金火罐。”

旁边立时有人递上火罐,方若华用手捏着,十分轻巧地拎着,轻轻一扬手。

金火罐便轰一声,正挖掘的兵卒中间,刹那间火光飞溅,惨叫声凄厉至极。

蛮人前锋大将气得跳脚大骂,一时都忘了说汉语。

但是金火罐的数量也越来越少。

弩箭也变得稀疏。

“他们没有弩箭了,冲,给我冲,杀入善阳关,抢占东临,劫掠五日!”

北蛮士兵士气登时高昂,嗷嗷叫唤着向前猛冲。

方若华一挥手:“手雷准备!”

百余名海龙卫瞬间抢占最佳位置,几乎不到五秒,三百手雷就砸了下去。

北蛮前锋大将一看到那火光,脸色骤变,又白又红,膀胱一紧,一股热流喷出。

“收兵,收兵!”

也不怪他失态,方若华的火器着实给北蛮上下带来了很深的心理阴影。

方若华捂住头,咳嗽了声:“咳咳,有点激动了。”

白绍捂着胸口,肉疼的要命:“别浪费,也不要吓跑了这帮畜生。”

“不会。”

方若华神色略有些复杂,“北蛮的军队,可不像朝廷军队那么容易怂。”

换成朝廷的大军,一次败仗也就完了。

为什么白绍的北军被称为大周第一精锐?不是因为武器先进,不是因为战术先进,只是因为北军历经百败,依旧能败而不馁。

果然,不多时,北蛮重整旗鼓,攻势又到,而且更凶猛,更悍勇。

一个时辰,又一个时辰。

方若华横刀立在城头,每一刀都很精准,不白白浪费半分力气。

城下,主力军第三次撞开城门,又被赶了出去,塞门刀车都快要耗损到极限。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方若华屏蔽自己所有是思绪,一字一顿地道:“守住善阳关,战到最后一人!”

乌奇恩在中军包围下,举目远眺,不知为何,忽然有些心惊。

“白绍打得太凶了……”

太子冷笑,瞥了他一眼:“你说他们凶?我大戎的士兵,才是天下最强的勇士,要说凶,也是他们怕了我们的凶恶,给我冲上去!”

他猛地上前一步,高声呼喝。

镇南亲王却越发觉得不安,却偏偏不知道这等不安是从何处来。

太子觉得白绍打得如此凶猛,是困兽之斗,可他却了解那个人,那是个极冷静的将领,战法细腻,谋定后动。

但是,他能清楚地看得出,善阳关马上就要被冲破,白绍撑不了多久。

“担心什么,我调了确山大营来支援,善阳关守军还剩下多少人,如何能守得住?”

太子冷笑,“今夜孤就要在东临镇过夜,要白绍来给孤斟酒……”

北蛮的攻势越发的猛烈。

钱风头晕目眩,只觉得身体里的血都快流光了,就连他心爱的女人给他缝制的荷包,也早不知掉去哪里。

远远能看到方若华那身红色的披风都被染成了黑色。

“……害得我都不好意思去躲一躲。”

钱风也不是不吝惜生命,但方若华和她的海龙卫,越是高级将领,越是冲杀在前……她难道就不怕,她死了之后群龙无首,善阳关更守不住?

战火烧得城外一片焦土。

累累白骨中,钱风脸上浮现一丝颓态。

“头儿,北蛮确山大营的援军到了。”燕臻脚下一软,以刀撑住身体,咬牙切齿地眺望远处铺天盖地的人头,还有确山大营飞扬的旗帜。

钱风本能抬头看方若华,只见她神情肃穆,嘴角还露出一抹恬淡的笑容,登时无语。

援军赶到,北蛮的攻势更加凶狠。

太子双目中迸射出说不出的狠厉和兴奋:“好,好,传令下去,让子都将军加快速度,孤要……”

轰!

中军头上忽然爆开一簇火焰,铁蒺藜飞散,无数士兵哀嚎。

后方忽然有无数火箭投射而来,一头扎入中军,所有士兵惊慌失措,四下躲避,阵型登时大乱。

镇南亲王乌奇恩心中大惊,升起一个可怕的念头:“坏了,确山大营……”

顾不得想大周的军马是怎么短时间内装成确山大营的援军,绕到自己身后,厉声道:“不要乱,前锋不许退后,给我冲入善阳关。”

只是战场瞬息万变,便是最好的统帅,也不可能短时间内让已经乱了的阵势重新稳固。

远方传来阵阵喊杀声。

方若华轻轻吐出口气,幸好一切顺利,战场之上,瞬息万变,越是复杂的计划,失败的可能越大。

“只希望从今以后,再也不必兵行险招。”

她提刀砍掉墙上飞钩:“弟兄们,这是最后一役,为了死去的五万忠魂,也为了我们的父母亲人,为了身后这一片祖祖辈辈都属于我们的沃土,许胜不许败!”

七千残卒,瞬间爆发出澎湃的杀气:“战,战,战!”

山河震荡,鸿云蔽日。

第七百一十八章 赢了?

城门大开。

方若华率众将士扑出城去,直直地冲入敌军阵中。

真正的短兵相接,所有人都杀红了眼,除非天地倒悬,否则就是大戎的国主和大周的皇帝亲至,也拆解不开已经被世代之间的仇恨,逼得血气上涌的双方将士。

方若华也略微显得不那么冷静,长刀削敌首,滚落的人头,断臂残骸,完全无法让她动容。

成长至今,方若华终于清楚,她的身上已经被烙下了军人特有的冷酷和坚韧。

只要上到战场上,她的手,她的身躯,她的思想,就会化作长矛,利箭,刺向她的敌人,不死不休。

北蛮疯了似的冲锋。

方若华率领不足千人的军队,像定海神针一般不可动摇。

后方不断传来厮杀声,爆炸声轰鸣。

厮杀从日正当中,持续到月上树梢,终于渐渐停下。

方若华……大周终于赢了这场战争。

第一抹晨曦映照长空。

东临镇喜气洋洋,到处张灯结彩,老百姓们把家里轻易不会拿出来享用的精细粮食,都拿出来做成最好的面点,供给全城所有人享用。

外面欢呼声一片。

将军府后院洞庭轩内。

气氛也很和缓,至少桌子上凌乱的舆图已经收了,沙盘也被好好地挪到库房。

院子里不知哪来的丫头,叽叽喳喳地一边说话,一边踢毽子,很是活泼。

温暖和煦的阳光照得人骨头里有一丝酥麻暖意。

方若华给白绍倒了一杯茶,笑道:“乌奇恩跑了,别管能不能抓回来,只这一个大戎太子落在咱们手里,就足够戎王肉疼的。”

白绍歪在床上,伸手接过来,慢吞吞地喝了两口,神情惬意的很。

新换的褥子上,又被血染出了一团黑红,东临的老百姓送来的四年老鸭子,还没有变成汤,半死不活地吊在窗户上头。

白绍盯着那只肥鸭子口水直流,许六坐在一边给他削苹果,一看他这表情,简直忍不住要瞥向房门。

幸好房门关得严实,否则让外人看到东临这位天下人人称赞的智者,儒将,竟是这么一副模样,那还得了?

东临这些年支撑下去,到有大半依靠白绍的好名声。

钱风在门外转了两圈,门口守卫对视一眼,都有些惊异:“钱统领,您有事我进去通传一声?老帅这会儿醒着呢,海王殿下也在里头。”

他们如今不把钱风当外人。

一场浴血拼杀过后,活下来的全是袍泽手足,真是比什么人都亲。

钱风咬咬牙,还是让人通传,自己慢慢腾腾地走进大门里去。

进门看到白绍脸颊深陷,颧骨突出,雪白的绷带还不停地渗出血水,钱风脚步不禁顿了顿。

桌子上的汤药散发出的味道,总让人有点难受。

白绍转头看向他,笑:“什么事?”

钱风嘴唇一动,忽然转身,整个人贴上墙壁,脑袋埋在冰冰凉凉的空洞里,脑中回想刚刚拿到手的,来自京城皇宫,陛下亲笔所书的密旨。

速押白绍回京受审。

他整个人都被浇了一盆冷水。

以前,他从没有对陛下的任何命令,有过一星半点的质疑。

陛下总是正确的,陛下不可能错,但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等来的竟然是这么一份密旨。

押解白将军回京受审?

审什么?

难道陛下要质疑一个在战场上,为了大周丢掉半条命的老将?质疑他的忠心,质疑他的贡献?

方若华一看他这副模样,心里就有数,“让白绍回京?”

白绍也蹙眉,不过神色到还算平静。

方若华也笑了一下:“我是没想到那位陛下竟有这么厚的脸皮,不过仔细一想,到也不奇怪,你越是立功,越是在军中威望高,他越是不安心。”

历朝历代,其实每一个皇帝对于武将,永远是又要防备,又要拉拢。

“当今是个合格的皇帝。”方若华收敛笑容,神色显得有些冷冽,“你贪财好色无妨,甚至颟顸糊涂也不是什么大罪过,甚至你不会带兵打仗,皇帝也不至于多么痛恨你。”

“可是你若是让他觉得不安,哪怕没有证据,只有怀疑。怀疑你对他的龙椅有想法,只要是合格的皇帝,定然会做出应对,不会让你继续呆在他鞭长莫及的地方执掌兵权。”

方若华轻声道:“现在岂不是收拾你最好的时机?”

再也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时候了。

北疆刚刚经历一场大战,北蛮被打残了,一时半会儿缓不过劲,白绍的老底子也被耗得差不多,手下的将士也损伤严重,只剩下几千个残卒,想要重新恢复战斗力,没有两三年做不到。

这种时候,皇帝想做什么不行?

白绍摇了摇头:“钱统领放心,老朽不会让你为难。”

钱风登时低头,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他在房间里多少有些待不住,狼狈而去。

白绍看着他的背影走远,忽然幽幽道:“你尽快回船岛去,最近收敛些。”

方若华一时也有些沉默。

此次大胜,无论怎么看都该是大功,皇帝不说以最快的速度下旨嘉奖,犒赏三军,该加官进爵的加官进爵,该提拔重用的提拔重用,反而第一时间下令将白绍押解进京,估计周围已有军队调动,防备北军哗变。

她着实对他这位皇帝有了更深的认识。

白绍叹道:“人老了,总是心软,也的确越来越不中用。”

方若华摇摇头:“反正,我不会让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掌控,那个人是所谓的皇帝也不例外。”

“什么人!”

窗外警卫顺手拔枪,一声枪响,只听一声闷哼,外传响起拳脚相交的声音,随即扑通一声,有人一头栽倒,随即凄惨叫出声来:“等等,住手,都是……自己人!”

白绍愕然:“齐五?”

警卫推门,拖着一人进来扔在地上,手中的长刀始终不离对方脖颈要害,只要这人有一点异动,显然必将身首异处。

屋里众人仔细一看,来人已经从头到脚都被扒了一遍,衣服乱七八糟,扣子全都扯断开来,头发蓬乱,显然连头发也被仔细检查过,整个人狼狈不堪。

白绍:“……误会。”

他想了下,沉吟道,“他是义军的人,海王殿下,还请放开他吧。”

方若华端着茶杯细品,耸耸肩。

警卫纹丝不动,面无表情地道:“根据安保条例,此人身份不明,行止鬼祟,必须彻底解除武力威胁,若白将军一定要求放开此人,那我只好打断他的四肢,封住他的口,以免危害到我家海王。”

白绍嘴角抽了抽,艰难地转头看向地上的人,他尚未说话,地上这位齐五已经义愤填膺地怒道:“士可杀不可辱,海王也是个英雄,怎能如此折辱齐某?”

方若华失笑:“先不说我是不是英雄,那些被人闯到家里面意图不轨,还笑脸相迎的,肯定不是什么英雄,准是白痴。”

齐五一噎,显然也没想到这位海王口舌竟挺厉害,沉默了片刻,努力忽视脖子上的刀,正了正脸色,转头看向白绍,义正言辞地道:“白爷,我过来只想问白爷一句,明王意欲令你为我前锋大将,于东临起兵,攻占京师,斩杀赵氏逆贼,复我大陈国祚,你可愿意?”

白绍登时愕然,转头看向方若华,神色惊疑不定,他万万没想到,明王的人竟当着别人的面,暴露自己。

方若华却是并没有表现出意外,只是盯着齐五冷笑:“你当着我的面说这等要命的话,可见你家明王也并未把白老爷子的命放在心上。”

齐五神色不动:“海王殿下乃当世英雄,我们明王也是久仰,相信您绝不会做出不义之事,何况白绍本是我明王座下大将,以往让他以身事贼,本是万不得已,如今大周失道,以明王与白老爷子的声望,登高一呼,必然天下义士,应者如云,如何还要去怕大周?”

房间里的气氛一时凝重。

白绍的脸色肉眼可见般难看起来,他努力坐直了身体,望着齐五,目中竟露出一丝哀色,再也顾不上方若华在此:“北蛮虽然战败,损失惨重,但并非没有一战之力,如果此时就起事,我北军必然要离开善阳关,整个善阳关便再无能阻挡北蛮的守军了。”

“再加上到时候中原必然大乱,北蛮一定会趁机南下,从此生灵涂炭,这又如何是明王殿下想要的天下?”

齐五皱眉,很是不以为然:“白将军也太多虑了。那些蛮人哪怕入关,也不过是劫掠一番,只要我大陈能夺得天下,其他事情都可再做计较。”

他说着,神色就转为冷冽,略带几分怀疑,“明王早说时机成熟,要你响应起事,你却迟迟不肯,可是留恋大周的高官厚禄?”

白绍心口一滞,只觉得有什么东西从心里流走,又好像大梦一场,浑身乏力,闭了闭眼,并不想诉说自己这些年为复大陈抛家舍业所做出的努力。

他只长叹一声勉强道:“我若不在善阳关,明王之令,自是不敢不从,可我守在此地,北疆生死存亡全在我手,当年我先祖在时,就与北蛮结下血海深仇,后世子孙,不敢或忘。”

“等我们推翻赵氏江山,明王坐拥天下,成为天下之主,中原百姓,也是他的子民,无论怎么样,身为君父,如何能放任北蛮入境,让百姓在铁骑之下丧生?”

许是看他说得果决,齐五的神色渐渐变得冷淡,摇了摇头,轻声道:“你还是这般冥顽不灵,只要我们能坐拥天下,暂时许蛮人些金银钱帛,土地人口又有何妨,我们迟早能再夺回来。”

“嗤!”

方若华实在忍不住,笑了声。

齐五转头见她脸上轻蔑至极,心中一怒,张口欲骂,还未出声就让警卫用刀‘轻轻’拍了下,冰冷的刀锋映在脸上,未出口的污言秽语登时收了回去。

方若华打了个呵欠:“本来还想给义军一个面子,怎么都是生意伙伴,可听你这满嘴喷粪的,恐怕除了对义军才好。”

齐五大吃一惊:“你,你要干什么?”

方若华摇摇头。

“去吧,审查过后处置了就是,我看他这一脸嚣张劲,不像是能守得住底线的人,估计是死罪了。

警卫就俯下身抓住他的衣领拖着向外走。

齐五骇然变色:“白绍,白将军,白将军救我,我是明王的人,你们不能这么对我!”

白绍却终究还是没有求情。

一直到齐五的呼声越来越远,他才慢慢把头转过来,看向方若华:“这些年,在这片沃野,这些山林内,明王麾下的义军为阻拦北蛮南下,都做过大贡献。”

方若华点头:“我知道,十年前龙渊谷一战,朝廷援军始终不至,是白峰山吕布衣带着六百壮士来援,三天死战,等援军终于赶到时,他们只剩下四个人,其中一个是吕布衣才十五岁的儿子,也在战场上丢了一只眼睛。”

“吕布衣一共有五子,死得只剩下了这一个。”

白绍轻轻点头,“……可为什么,竟会变成如此模样?”

方若华沉默良久,也只是道:“你小心些。”

其实两个人心中都明悟,那个将白绍与义军的关系泄露出去,那个告密者,恐怕正是义军的人,而且还是高层。

也唯独他们,能如此了解白绍都做了什么。

毕竟白绍无论怎么掩饰,怎么隐蔽,他购买的粮食,攒下的银钱,还有他的书信,总归是最终要流入义军的。

“为什么?”

便是刀剑加诸于脖颈之上,白绍也能淡然自若,他本不怕死,今日却是神思恍惚。

“我曾立誓辅佐明王,要成就一段明君贤臣的千古佳话……可若是此次兵败如山倒,怕是只能是遗臭万年了。”

白绍苦笑摇头。

“京城你回还是不回?”

方若华蹙眉问。

如果换成自己,那是必然不肯回京,但白绍恐怕还是要回去。

东临镇是他千辛万苦一手打造出来,镇内百姓,军中手足兄弟,都是白绍绝对无法舍弃的存在。

为了这些人,哪怕前方是刀山火海,他也只能走下去。

第七百一十九章 盛赞

方若华准备返程时坐自己的船,自是没什么心理障碍地把马车让给白绍。

白绍打开车门看了看,咋舌道:“还是海王殿下会享受,我也算是朝廷三品,可这辈子不是托海王的洪福,恐怕都享用不上这样的马车。”

车厢有一个半马车那么宽,高度足够他站起身活动一二,还隔离出一个小小的便所。

最里面铺着一层厚厚的羊毛毯子,毯子上是固定的方桌,上面堆着几本闲书。

白绍看了眼到是有点可惜,这些书都是游记,话本一类,没有他从方若华那儿看到的兵法。

车厢两侧堆放着几个密封的箱子,用棉被包裹,里面放了不少冰块,冰块上摆放了些鲜菜,鲜肉。

其它箱子里还装了各种药材。

方若华随手拿了个陶罐递过去:“煮粥,熬药,都别忘了。”

白绍还没说话,他身边的副将李福峰,亲卫秦书,眼睛登时红了,看向方若华的目光充满了感激,简直想立时跪下磕头。

这会儿方若华就是让他们去死,恐怕他们也说不出半个不字。

白绍:“……”

海王殿下真是天底下最会挖墙脚的人,当着他的面挖得这么熟练,这么清新脱俗,更可怕的是都要被挖空了,他还得感激涕零!

钱风率众随行,认认真真跟在场的所有人保证,这一路上绝对让白绍舒舒服服的。

“我从山左找了两个大夫随行,医术都很不错,肯定能治好白将军的伤。”

钱风和白绍一厉害北疆地界,北疆大捷的消息就比他们的速度快十倍百倍地传遍大江南北。

茶楼酒馆,街头巷尾,人人都知道海王殿下和东临白绍,大败戎军,活捉北蛮邵牧太子。

便是秦楼楚馆里的美娇娥,所吟唱的内容,也皆是这一类。

一时间,就是贩夫走卒若是不知道这件事,都会被人笑话。

消息传到南安,海王的威望本就很高,如今更高了,整个南安,几乎到了不知有皇帝,只知有海王的地步。

县令任程伟心中也是大惊,恨这帮乱臣贼子无视君父,可他终究还是怕死,始终不敢上折子揭露南安的状况。

事实上,任程伟没少和上官提起这些乱七八糟的事,说自己对方若华的不满。

但他上官颟顸糊涂,满脑子只想着钱,因为方若华每次税款都给得足,南安的税银年年长,但凡不太贪婪的官,都得了好处,在吏部的考评,可谓年年是优。

当然,那些贪婪的没边的,下场如何,完全不必多说。

任程伟焦虑到大把大把地掉头发,几乎要变成个秃瓢。

县衙里从县丞到小吏,却是个个弄不明白,他们知县大老爷愁个什么劲儿!

当年左县令在时,他们县衙和海王殿下相处的就很融洽,海王殿下也不是不知道好歹的人,对左县令很是尊重,对他们这些小吏,也是客气的很。

虽说知县老爷和海王管得都严,手头上少了不少弄钱的门路,但是他们拿到手的银子却绝对不算少,还安稳,谁不想安安稳稳地拿银子过活?

前任县令的例子在那儿摆着,眼下这个知县大老爷不照着做,折腾什么?

整个县衙就连杂役都有点烦自家顶头上司。

在南安和人家海王较劲,你凭的什么?难道就靠衙门里三瓜俩枣的,胳膊肘不知道向哪边拐的衙役?

要放在以前,他们说不定还得在心里掂量掂量,毕竟任县令也是朝廷命官,他们的俸禄也是人家发的,但如今人家海王都把北蛮那些畜生打得屁滚尿流,任程伟在人家面前能算个什么东西!

不要说船岛,整个南安城,最近一段时日,人人都把海王殿下方若华夸到天边上去。

这股风吹到京城,京城里朝堂上那些官老爷们却是心中不是滋味。

京城里一干士大夫,还有高坐龙庭的皇帝陛下,面上对待北疆这场战事再是低调,心中却都是特别重视。

北蛮有没有本事南下且不说,他们的战斗力,大部分人没见过,心里也有点数。

战争一结束,各路探子就飞报京城,朝中权贵大部分都了解了详细战况。

方若华手中掌握的火器力量,着实让人心中震撼,哪怕真实的力量,只有传说中的一半,也相当了不起。

朝廷不是没有火器营,却并不太得人重视,一来费钱,二来不好掌控,动不动就损坏,还会误伤己方,除了京畿要地装备了些重型火器外,如今的各个军队的火器营,大约都和摆设差不太多。

他们也猜不出方若华手里的火器要先进多少,但别管先进多少,哪怕还落后些,只看她装备得起,还能运用自如,就足以让人相当重视。

重视归重视,皇帝对方若华到不像对白绍那般戒备,应该说,多少还带出些许不屑,大约朝廷里的官员们,还有皇室中人,都有很深的,根深蒂固的认识——男人有可能抢夺自己的权力,地位,会成为大敌,而厉害的女人却不同。

女人厉害些,固然会惹得男人不高兴,暗地里叫声母老虎,可男人们却不会特别防备她们。

皇帝研究了探子递来的战报,细细揣度,也不禁赞叹,心中到有十分好奇:“那人叫什么,方若华?果真是了不得的女人。”

略微沉吟片刻,皇帝笑道,“此等奇女子,留在民间未免浪费。我记得齐王还缺一个侧妃?”

旁边内宦笑道:“齐王府只有一位侧妃,的确有一个位置空缺。”

他顿了顿,又笑道:“端王殿下,还有另外几位皇子,后院皆不算充实,还有几个皇子,陛下尚未遴选正妃。”

皇帝挑眉看了跟了自己多年的老宦官,也不生气他意有所指,玩味道:“方若华也够资格嫁与我儿了。”

这话一出口,再加上万岁爷也没有隐瞒的意思,宫里上下就都传开来。

皇帝圣旨还没下,可是陛下乃九五之尊,口含天宪,他别管说什么话,必然要成真,没人敢不重视。

齐王府自也是第一时间得了消息。

孔长寻沉吟道:“这到是一桩好亲事,殿下与方若华联姻,四海自是归顺,说不得殿下最急切之事,也能顺利解决。”

齐王背后母族势力不够强,在文臣中到是颇有威望,但在武将中,却没几个得力的人手。

端王虽说也不算多擅长用兵,可人家运气好,有个当武将的老丈人,他本身也曾立下过战功,手中多少有些军队的人脉可用。

齐王如何肯在这方面落后于人,早就着急的很。

“恩师觉得,此桩亲事可行吗?”今日听闻宫中传来的消息,他就恨不得甩自己一巴掌,怎么以前就没想到可以和海王这个女人联姻?

其实也不是没想到,世间打算娶方若华的贵公子不知有多少个。

扶旻国那位国主不也对她很上心?

只是在近日方若华大胜北蛮之前,齐王这样的王孙子弟,绝不屑与她扯上亲密关系。

当然,现在完全不同了。

孔长寻却摇头蹙眉:“绝不可行。”

齐王登时愕然。

孔长寻沉吟片刻,叹道:“殿下要知道,您绝对不能把方若华当做一般女人对待,她那样的人,让她给你做妾,只会让她愤怒,觉得这是羞辱,她会不惜一切代价摧毁您。”

齐王皱眉:“何至于此?难道侧妃之位也不行?”

“侧妃也是妾,除非您王妃的位置还虚位以待,否则不可能。”

孔长寻叹道,“老朽虽未与那位海王直接照过面,却也仔细研究过此人,她这人高深莫测,能力始终没有完全展露,但只看她这一身的武力值,我们就很没必要惹怒她。”

齐王面上阴晴不定:“……但我总不能让端王占了便宜。”

“当然不能。”孔长寻一笑,“殿下就不要乱打主意了,反而是二公子,与那方若华是良配。”

齐王一愣:“老二?”

“也唯独二公子,王爷若选他作为联姻对象,才是正经对那位海王殿下的尊重,至少方若华绝不会恼,可行性还很高。”

齐王年轻的时候在美色上荤素不忌,家里子嗣不少,但是能上得了台面的却不算多。

二公子是嫡子,文武双全,颇为出众,算是齐王家诸位公子中最优秀的一个。

齐王却依旧是有点犹豫。

孔长寻一眼便看出自家这个学生在为难什么,登时有些不悦,却只是摇摇头:“我知王爷担心,若是二公子娶海王为妻,霖公子会落了下风。”

“可是您要明白,如果您最终能得到那把椅子,那么霖公子是不是嫡子都无所谓,只要您想,您就能给他一切。”

“可若是咱们失败了,最好的结果便是能把亲王爵位传承下去,那么只要二公子在世,世子的身份就不可能落到霖公子手里。”

齐王苦笑:“罢了,就依恩师的意思行事。”

孔长寻点点头,神色终于和缓下来:“那便表现出诚意,还请王爷备下重礼,挑合适的人选去一趟南安城,同海王殿下商量婚事。”

“这种事情,我们不能等陛下乱点鸳鸯谱,还是要自己努力。”

孔长寻也是侍奉过两代帝王的,他比较了解当今陛下的心思。

在这等事上,齐王主动揣摩圣意,为君分忧,皇帝绝不会多管。

无论哪个儿孙把方若华娶回家,他都不会在乎,只要人进入皇家就好。

“去南安的人选也要慎重,要对海王有足够尊敬,不能因为她曾与人和离就过于轻视。”

齐王点头应了。

方若华的人尚未回船岛,各路求亲的人马就先千里迢迢来到南安。

消息传扬开,南安城的百姓们都懵懂一片,船岛上的工作人员却是久经考验,并不慌张,一概以主人未归,不好接待为名,全都拒之门外便是。

学校里一帮学生也因为这等莫名其妙的发展激动得不行。

有的觉得自家这位先生真是了不得,现如今连龙子凤孙都上赶着来求。

有的却很生气。

尤其是学校里一干年轻学生,都心里很不舒服。

“都什么意思,不把我们海王殿下当回事儿是吧,换成别的男人拥有我们势力,不对,哪怕只有一小半,他们会这么莫名其妙地登门求亲?”

“就是,我们海王殿下是女人又如何?天底下多少男人能有我们殿下的武功才智?能建出这样一个船岛?”

“殿下是女儿身,他们就能随便轻侮,说要娶殿下为正妻,就觉得自己挺屈尊降贵,我们殿下就非得答应,否则就是不识好歹?”

岛上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

方二娃立在岛上的青石小径上,听几个学生义愤填膺地为姐姐抱不平,若有所思地拽着一片树叶在手里揪了揪。

旁边走过两个戴着红袖箍的老人家,方二娃本能地松了手,随即蹙眉。

为什么要害怕?

他可是这里的二公子,姐姐是海王,船岛实际上的掌权者,他在这里,凭什么要被别人欺负?

他最近吃了很多苦,关禁闭的日子不好过,更不好过的是,整个岛上所有人都对他很是冷漠,他们看他的目光,简直就像自己是一条没用的臭虫,让人避而远之。

想起种种事情,方二娃心中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不过现在却是顾不上这些,他忍不住有点担心姐姐。

虽说近几年姐姐太忙,姐弟两个相处的时间越发少,但那到底是亲姐姐,他心中也挂念。

朝廷那些纨绔公子们对姐姐有心,那怎么得了,这些人如何是良配?

“还是我赵大哥最好。”

方二娃本能地对朝中的贵族公子有些许戒备,“那些人为了达到目的,还不知要使出什么阴损手段,姐姐要是能嫁给赵大哥就好了。”

今日放学早,明日便是假日,方二娃神思恍惚地出了船岛,上船直接回家。

一路到自家豆腐坊门前,进门就见父亲陪着笑脸,客客气气地和客人们低声交谈,抬头看到他,脸上便露出几分喜悦。

“怎么才回来,看看,今儿春雨姑娘给你送了封银子,又是二十两,回头还给你存上一半,积攒的这些也够给你在船岛上买一套房子了,可比别处的都强。”

方父眉眼舒缓,大笑道。

第七百二十章 豪杰

整个豆腐坊内,排长队等着购买‘玉无瑕’的客人也都笑起来,纷纷感叹,都道二娃这小子运气好,有个好姐姐在后面撑着,将来他能顺利得多。

方二娃脸上一阴,心里说不出的别扭。

他们家的豆腐坊按说已是不错,不光占据了两个铺面,装修精美,还在南安城很是有名气,终日客似云来,甚至还有远道而来的商人专门购买他们家的豆制品,运去周边销售。

光是一个月赚的钱,就比以前一年两年赚的还多出不知多少。

但那又如何,看看爹爹的模样,还不是陪着笑脸,整日卑躬屈膝?

他在那些大族公子心中,也永远都只是个商人子。

姐姐明明拥有那么强大的力量,整个南安没有人敢不给她面子,为什么爹和他还是如此没地位?

方二娃低下头看着自己的一双手,心中却是难得清明一片。

那是因为他姐是个女儿家,再出息,再本事,也终很难真正惠及方家。

想要方家好,最后还是要看他方开宇的前程。

他没必要去责怪姐姐,姐姐做得够多,家里的未来,他该担着。

谁让他才是家里的男丁?

方二娃轻轻转头回了房间,他的房间里有一个巨大的书柜,里面堆满了书,只要是市面上有的书籍,他爹爹会通通给他买回来,直到他去船岛读书之后,才戒掉了这个习惯。

因为船岛上有图书馆。

图书馆的书浩如烟海,他读一辈子,怕也是读不完的。

“今年肯定能考得上秀才。”

方二娃眯了眯眼,而且他还要拔得头筹,他也有信心,前提是……那些同学,当真如他们自己所说,不打算走科举那条路。

他总隐约觉得,船岛上的同学们,已经把道走歪了,哪里有煌煌正道不走,反而另辟蹊径,整日钻研那些不入流东西的道理。

方父如今也不是整日盯着生意,儿子回了家,他连忙让人整治一桌酒席。

“清蒸鲈鱼,都是你爱吃的菜,快尝尝。”

方父笑眯眯地给方二娃夹了一筷子,“这是你姐特意让春雨姑娘给爹捎来的碧梗米,特别好吃,你多吃些。”

他私心里有点想把春雨说给自家二娃。

别处的女孩子他没见过,可春雨真是个好姑娘,又温柔又体贴,长得还很好看。

大妹手下的女娃不少,个顶个都有本事,但有本事性子还好的,真只有春雨一个。

方父也并不介意春雨是丫鬟出身。

丫鬟又怎样?

他想起自己的发妻来,他的妻子也曾经是大户人家的丫鬟,可却是多好的女人,从没有嫌弃过自己粗鄙。

“春雨是个好姑娘,长得好,性子也好,温柔贤惠,比夜姑可好得多,二娃你在船岛,跟她也熟悉,怎么样,让春雨丫头来给我当儿媳妇如何?”

方二娃瞬间收紧手指,心口一堵,纵然他觉得那些王孙公子不是姐姐的良配,但光看身份,那些人无疑是大周最顶尖的人物。

姐姐的姻缘可以选那些人,换成他,难道只配娶个丫鬟?

当通房丫鬟还差不多,父亲也是糊涂的很。

方二娃蹙眉,罢了,先让爹爹去关心关心姐姐,别瞎操心他的姻缘。

方父正想着什么时候,找个机会是跟女儿说一声,让女儿试探试探春雨的口风,就听儿子一边吃饭,一边道:“爹,我前阵子遇见了赵大哥。”

“哦?”

方父不禁意外,“你赵大哥他们走了可有些日子,既然回来了,怎么都不回家?他们家老宅子一直空着。”

方二娃抿住嘴唇,想到前阵子发生的那些意外,眼前闪过一张天真烂漫的脸,他没敢去矿上,也不知两个姑娘现在如何。

想来不会有事,方二娃知道船岛的规矩,绝不会折磨俘虏,慧慧和谢兰又没有造成多大的危害,船岛上的人绝对不至于伤害他们。

想起慧慧姑娘,方二娃又有些愧疚,船岛规矩严,姐姐又不在,自己便想求情竟也不成。

“许是住在外头还方便……爹,你说如今赵大哥回了南安,把我姐姐许给他,你看怎么样?”

方父一怔。

“他们两个?”

“没错,以前我姐与他就订过婚约,只是阴差阳错未成而已。”

他看方父沉吟不语,不禁有点着急,“爹你可别嫌贫爱富,赵大哥没有哪里不好,早早就中了秀才,在南安城再挑不出比他更聪明更有才的,绝对非池之中之物。”

方父回过神拍了自家儿子一下:“说的都什么话,爹哪里会嫌弃人家,要真嫌弃,当初也不会应承……”

“好了,不要说这些,向来都是初嫁从父,再嫁随己,若是赵家小子入你姐的眼,两个人有缘分,爹当然不会阻拦,可天底下好男儿那么多,只有你姐挑的份,何必你个小东西操心。”

方父拍了拍二娃的肩头,轻声一叹,“爹只盼着你姐,这辈子都顺心如意。”

他这两年的日子,过得如在梦中,本是斗大的字也不认识几个的粗汉,也就会认简单的钱,卖豆腐为生,如今却学着听听戏,养养花草,穿得体体面面,在外头让人恭恭敬敬地喊一声方员外。

这一切都是靠着女儿得来的,二娃的前程,恐怕也得着落在女儿身上,他心里明白的很。

“女儿类母,类母好,你娘就是天下一等一的好女子,你姐姐也会有好前程。”

方二娃泄气地坐在一边,哼了哼:“你等着姐姐自己选,还不知道等到猴年马月去。”

他爹也该硬气点,姐姐毕竟是女子,年纪还轻,她的婚姻大事爹爹都不上心,那还有什么值得上心。

……

七月流火

天气到也不是那么酷热。海面上海风阵阵,湿气也重,夜里甚至还有些冻人。

北疆战事别看打起来好像北军孤军作战,可其实到后来却牵着朝廷上下所有人的心,如今大胜而归,朝廷当即派了水师前去探看。

“离宁安港还有多远?”

“大人,已经不远了,晚上便可到达。”

旁边跟随左右的弟子,小声道。

宁安国是主动求到陛下面前,还给大内总管于公公买了个古铜镜,这才谋了钦差的差事,前往北疆。

当年白绍进京考武举的时候,曾与宁安国有些过结,一开始到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白绍嘲笑宁安国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穷书生,宁安国讽刺白绍只是个粗鲁武夫。

其实两个人这话都有些偏颇。

宁安国的祖父乃是当代大儒宁远,从小他就在祖父家承欢膝下。

大儒门下弟子,都是君子六艺,样样皆通,宁安国更是他祖父弟子中的佼佼者,还有一手极好的剑法,年轻时也曾行走江湖,还闯下一个君子剑的名号。

可以说,与世间大部分普通的读书人相比,他是难得的文武双全,性子也豪爽大气。

白绍幼年,同样也是日日苦读读出来的,当年如果不选择考武举,只要运气不是太糟糕,文进士也不是考不来。

何况朝廷武举取士,选拔的是将帅之才,真正的粗俗之人,又如何能考得中?

当年的京城,宁安国与白绍,文探花,武进士的名头是声名远播。

说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天意,这两个人偏偏都喜欢上同一个女人,也是个官宦人家的千金,大家闺秀,为了争夺美人心,这两个是三天两头地互相争锋。

今天白绍在兵部演武台上以少胜多,得了武将们的称赞。

明天宁安国就在文会上一篇策论得头筹,连陛下看了也要道一声好。

后来,这两位一碰面就是唇枪舌战,要不然就是全武行,天天闹腾,闹得整个京城的闲人们跟着看热闹,然后那位大家闺秀就出嫁,嫁给了自家青梅竹马的一位师兄,第二年就生了个儿子。

这两个青年才俊谁也没有如意,可仇都结下,总归是彼此看不顺眼,时不时地上折子弹劾一下对方,抓住机会就拼命挑刺。

“朝中传言众多,都说白绍与明王勾结,铁证如山,怕是真的吧?”

宁安国的小弟子迟疑道。

“谁知道呢。”宁安国冷笑,“我不知道他勾结没勾结明王,但以那个老混蛋的虚伪,说他谎报军情,贪污军款,那绝不可能,世上哪里还有比他更好名声的人?”

小弟子低下头不敢说话。

自从北疆战事一起,师父就闹着要出京,可他老人家身体一向不怎么硬朗,年纪也大了,儿孙们哪里敢让他远行?

结果老头子一着急,病得厉害,连床也起不了,还是北疆那边大胜消息传来,这才好了,如今北边战事已了,他还想去,大家伙一商量,干脆就让他去。

反正与水师一起,坐船同行,到也不必太担心老爷子的安全。

海风有点大。

小弟子上前一步,“师父,不如去舱里……”话音未落,前面就传来一声惊呼。

船身猛地震动了下,渐渐减速。

宁安国皱了皱眉,踮着脚尖伸长脖子张望:“那是什么?”

前面影影绰绰地能看到三艘大船,十分高大。

一个传令兵三步并作两步冲到宁安国面前:“大人,请速回舱避一避,有海盗冲击战船。”

宁安国大怒:“谁敢?咱们可是朝廷水师?”

传令兵被吓得退后一步,讷讷道:“呃,大人放心,出不了事,我们统领已经派人去交涉。”

宁安国又哪里听不出传令兵语气中的虚弱,蹙起眉,气得胸口都疼。

朝廷水师再差,那也是正规军,正规军对上些海匪,怎么竟还要交涉?

“你们食朝廷俸禄,遇上海匪,不说全歼,驱散总可以,何必怕他们!”

“到也不是怕。”传令兵一边给小弟子使眼色,让他扶着他家师父向舱中去,一边陪笑道,“这些海匪不是一般的海盗,当头领的也是,咳咳,正规的朝廷水师出身,他们的战船还更好些,双方硬对上,不划算。”

传令兵不解释便罢,一解释,宁安国气得更是要跳脚:“怎能如此!不行,我要见你们余统领,哎,你们次次避战,对方气焰岂能不嚣张?必须要打,哪怕打输了,也不能退缩。”

说着,宁安国转头就要走。

吓得传令兵不知所措,刚想跟上去,战船忽然又加速向前,宁安国停住脚步,举目向前看去,就见前面云雾中三艘打着海盗旗帜的大船,飞快地向旁边躲去,甚至显得有些狼狈。

“怎么了?”

他们一起探头张望,只看到远处两道滚滚而起的浪花,几乎只是一眨眼的工夫,一艘巨大的,雪白的尖头战船就到了眼前,对方先是稍微停了下,船头上有旗手打出一个致敬的手势,然后一转向,避开水师战舰,扬长而去。

从看到远处的旗杆,到浪花,再到船身,然后战船消失,只有很短很短的一瞬间,宁安国一颗心跳得飞快,只有一个念头——好快!

船速非常直观。

传令兵贴着船舷,拼命向后张望,一脸羡慕:“又快了,这是船岛更好的船吧,咱们也不求人家最好的,只要次一等的能坐得上,也不必再怕那劳什子海盗。”

宁安国心下一惊:“船岛?”

只听一阵脚步声,一个古铜色肌肤的大汉上了甲板,目光也向后张望:“是海王乘船回南安去。”

大汉摸了摸光溜溜的头皮,“这可好,海王在咱们这条航线上,别管是哪路的海盗,海匪,都不敢再闹事,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我们这回的航程,真是可以省省心。”

宁安国脸上一黑,更不高兴,可心里对这个海王又是多了几分好奇。

因为关注白绍,关心北疆,他自然也知道,这回与北蛮的战事,海王千里迢迢赶来救援,才能得此大胜,和白绍相比,这位女中豪杰也毫不逊色。

“白绍威风了一辈子,还不是让人家一个女人家比了下去,呵。”

宁安国打定主意,这回去北疆探明情况,回京必要好好嘲笑那家伙一番。

第七百二十一章 观念

朝廷水师的船员和士卒,还有钦差宁安国只觉得海王的座驾,快到让他们羡慕又绝望的地步。

越是精通水战的专业人士,越是更深切地明白能有这样的速度,在战争中会占据多大的优势。

江湖传说,海王殿下富有四海,全国水域皆是她囊中物,如今看来,到至少有七八分不算夸张了。

方若华却还嫌太慢。

大海上的生活枯燥乏味,整日望着一片汪洋,连看看书都晃眼。

直播间的水友们也喊无聊。

方若华想,其实她这种无趣的情绪,该被抨击批判,刚刚经历过那么激烈的战争,死了那么多人,你还无聊,那死去的士兵们又是如何?

只是或许当真正因为刚刚经历了这么一场国战,她才越发有些空虚的感觉。

等回到船岛,堆积如山的工作出现在眼前,应该就会恢复正常状态。

战船漂亮地甩尾,绕过朝廷水师的船队,走了不多远,便停在一处岛上。

从北疆出来的时候,他们是空船,要想顺利回南安,还是补充食物和清水。

方若华干脆扶着扶梯,站在踏板上看岛上颇为原始的风景,不少挑着新鲜菜蔬的农民把码头围得水泄不通,到也热闹。

最近几年,方若华总有船队往返北疆,沿途就选择了不少补给点,像眼下这个连名字都没有,岛上只有百余户渔民的小岛屿,就是发展得最好的一处。

附近岛屿上的岛民都向这边迁徙,几年下来,不光百姓比以往多出四五倍,岛上小小的补给码头,还成了往来客船必然要停驻的地处。

整个码头日日热闹,各地的渔民,甚至还有商队都过来做生意。

方若华立在扶梯上,透了一会气,就转身回返,刚向上慢慢走去,隐约好似听到有什么人叫她。

她一回头,只见好些小商贩立在码头上,热热闹闹地叫卖,到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人。

不远处,许六立在人群里,只见一片落花不知被何处的清风卷起,落在佳人肩头,他眼里的惊艳还没有退下,佳人踪影已无,心里就不觉一空。

“哎!”

身后跟着的两个侍从,一脸的焦急,不禁急声催促:“六爷!”

许六留恋地又看了方若华一眼,这才与身边侍从离开,一转身,双眉扬起,声音略冷,“出门在外,遇事不能急,急有什么用。”

侍从们:“……”

他们一点也不急,就是不知道作为公子的亲师父,把公子当亲生儿子一般疼爱的白绍,白老将军会不会着急。

方若华没注意到正处于旅途中的那位前夫,径直起身回了舱房,借着海面上柔和的阳光,翻出几本游记看一看。

“等回头就造一艘最舒服的海上豪华游轮。”

将来在海面上生活工作的时候怕是还有很多,船不能只当交通工具,恐怕还要当办公室,当家来使用。

“夫人。”

方若华刚躺下,舱门就被敲响,黑衣的海龙卫低声道,“船岛刚刚传来消息,齐王派了人前往岛上提亲。”

“哦?向谁提亲?”

反正归途是如此无趣,方若华也不介意看看‘八卦’消息打发时间。

海龙卫的气色却不像自家夫人那么好,到仿佛有一点气急败坏:“齐王欲为王府二公子求娶夫人。”

方若华一愣,到是笑了:“这可挺有意思。”

随手接过海龙卫递来的一叠资料看了看,摇头失笑:“齐王二公子是正室嫡子,看来王爷还挺看得起我。”

她也不生气,这有什么好气的,如今这朝廷冒出什么滑稽的想法,也不算稀奇。

事实上,按照京城那些人的想法,恐怕还觉得她方若华要是真能嫁给齐王二公子,还算是高攀。

那位二公子比齐王那个宝贝长子小得多,今年刚刚十七,相貌英俊,一身好武艺,才学也在王孙子弟中排得上名号,只是婚姻上不大顺利。

二公子曾定过一次亲,是一个五品京官的女儿,身份自然是有点低,但因为出身世家,家中进士多,人脉广,到也算是良配。

奈何成亲前一个月,那家的姑娘出外上香,竟然不小心遇到土匪,逃亡时坠了崖,虽然没立死,可让人救回去没熬住,第二天人便没了。

方若华收了海龙卫奉上的资料,便打发忧心忡忡的手下下去。

人在海上,这事暂时不必处理。

虽然方若华总嫌旅途时间长且枯燥,可她的战船的确比大部分船都快得多。

终于在她彻底吃腻了海鲜之前,一行人回到了自家地盘。

一进办公室,春雨先迎上来,叫了两个大夫严阵以待,仔细给自家夫人检查身体。

两个大夫诊完脉,额头上的冷汗都是哗啦啦向下流淌,嘴里支支吾吾的说得乱七八糟。

一会儿觉得眼前这位海王殿下下一刻就要去见阎王。

一会儿又觉得她哪里有什么病,分明身体康健,能活八十八。

开方子是不敢的,无论如何也不大敢,最多给些模棱两可,任谁也挑不出毛病的建议。

方若华客客气气地包了大红包把人家大夫送走。

别再继续毁坏人家大夫的三观了,人家平时工作也忙碌。

打发了大夫,把北疆的战事资料扔给夜姑,让她拿去存档,这才把春雨叫到眼前,询问自家大总管最近船岛的各项事务。

总体来说一切按部就班,没出什么乱子,方若华也不觉得船岛缺她一个就能天塌地陷,在这方面她很有经验,直接把当年镇西城的各种制度照搬就好,连大修都不必。

她当年在镇西,制定的各项制度,就是为了把个人的力量降到最低,把集体的力量发挥出来。

可惜如今与当初不同,她的权力欲望不能不重些。

现在比起在镇西城时,她花在收服训练手下,培养各方面人才上的时间太长太长,船岛的规模也远比镇西城小。

这也没法子,当初她初临北宋,身份就是将门虎女,父亲地位崇高,她天然就有一大片地盘和至高无上的地位,身边又有忠心耿耿,能力出众的下属陪伴左右。

当时朝政清明,虽也是独裁封建时代,皇帝却是十分仁慈。

方若华那时为了考试,目标专一,只独独做一件事就好。

更好的是,她那时是真正拥有同伴,不光有狐苏,还有庞昱,有魔教教主等等等等。

那时她从没感受到孤独的滋味,虽然那时她的双亲父母都不与她在同一个世界。

在此地,父母到在,可却远在海外,一时半刻也难相见。

也幸好她如今也是老油条了,又信任自家父母,而且从始至终,她爸妈的处境通常比她要好很多,没在一起才安全,到也不至于特别担忧。

如果换做当年第一次穿越,恐怕一知道父母的所在地,别管有多么艰难,都得第一时间赶过去。

方若华很是感慨地怀念了一番当初,就让春雨叫了夜姑,金二等人一起聚一聚,把必须由她处理的各类杂事处理掉。

花了三个时辰,大体把这些日子必须她来做决定的事情扫了一遍。

方若华把各种条子尽量写得言简意赅,能写一个字,绝不写两个字。

如今他们船岛上所有管事向上面递交各种报告书,也都是这类简洁风,力求精准,明白,不能说完全没有文笔之类的要求,但与当下流行的那种华丽的文风大相径庭。

为此,一向对方若华言听计从的徐老先生,都开始忧虑,担心他教出来的学生以后做文章,风格太相似,千篇一律,万一哪个想去考科举,可真是要有热闹看。

不过,两害相权取其轻,方若华只能先顾着自己的需要,暂时管不了别人。

到后世,方若华的手书,还有船岛出身的官员们的奏折都被收集起来,还有专门的博物馆陈列,不知多少学者研究这个‘海派’,各种论文专著也是年年出,总的来说,算是养活了不少搞研究的文人。

正事办完,金二麻子才问:“齐王府派来说亲的人要怎么处置?最近殿下未归,一直安排他在驿馆住着。”

方若华漫不经意地道:“回赠一份我船岛的特产,问问对方愿不愿意与我们做生意,咱们广开门户,招揽四方贵宾,只要有利,谁的生意也可以做,至于求亲,客气点婉拒便是,就说我不打算嫁人。”

金二麻子点点头,笑道:“还是海王殿下有魄力,这门亲事是不能应承,真要嫁去京城,就不知朝廷要出什么怪招。”

“但是,最近岛上有点人心浮动,不少人觉得这是一门好亲。”

方若华也不觉得意外,“着人关注,只要不出乱子,他们爱怎么想都无妨。”

船岛如今大了,上面人员也越发复杂,思想也复杂,便是跟不上方若华的想法,也不一定就是不忠诚。

都是这个时代土生土长的百姓,一听说皇族要求亲,自然会有动摇,觉得那是天底下难得的良配,说白了,他们依旧还是下意识地把方若华当做一个女人来看待。

只要观念不改变,不管方若华站在多高的位置上,有多么大的权势,生活过得多么好,何等威风八面,只要她没有嫁人,没有一个好归宿,找不到男人,不生孩子没有后嗣,在他们眼中,这便是方若华的失败,甚至是罪过。

所以有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对象出现,这些人自然会觉得为了方若华好,她还是要嫁人,嫁入皇室,怎么想怎么也不吃亏。

方若华对这些人是懒得理会,反正无论他们想什么,也只能想想,说说,又没本事做自己的主,把自己打包给打发出去,都这么忙碌,何必理会他们脑子里琢磨什么。

没让海王亲自出面,金二麻子就派人妥妥当当地把齐王使臣给打发离开。

使臣去了,船岛上下自然看出方若华的意思,至少明面上再不多言,可很多人私下里都有点不满。

船岛上的生活不差,钱多,福利待遇好,日子过得不坏,但是再好,难道还能与京城的富贵荣华比?

留在船岛上,他们被朝中的贵人们当海盗对待,要是方若华能嫁入齐王府,那么相当于整个船岛都被洗白,他们的出身,也就从此干干净净。

方若华一句话断了大家美好的念想,不能反抗,难道还不能说几句闲话?

然后没过几日,齐王的使臣又至。

这次使臣到来,直接就与方若华开诚布公,若是方若华肯许嫁齐王二公子,那齐王立时就为二公子请封世子。

显然是飞鸽传书与齐王,或者是齐王府的谋士们认真商量过。

使臣的阵势不小,看起来诚意满满,整个船岛登时物议沸腾,人人讨论。

船岛上的学生们,还有一部分方若华手底下的人,都气得要命,就算齐王府的使臣再客气,他们也本能地反感,就是觉得对方不怀好意。

方若华到是觉得有趣,干脆就真设了一小宴,携身边的手下宴请齐王使臣。

他们和齐王本也有贸易往来,招待招待对方的特使,到也算正常。

正宴上,那使臣面相斯文,一张嘴很是灵巧,把齐王二公子吹嘘得简直天上有地上无,一口气说了大半日,夸赞这桩婚事很好的话都不带重复。

“……海王若肯许嫁,将来大事能成,您就是我们齐王府的大功臣,齐王殿下绝不会亏待您。”

所谓不亏待,就是让她做未来的皇后?

方若华还不打算与朝廷彻底撕破脸,只是但笑不语,咬定自己不欲嫁人,若将来会成亲,也只打算招赘。

使臣只能失望而去。

金二麻子一口闷了两杯酒:“齐王想联姻,可给的筹码也太少,什么世子,都是虚的,真到了他盼望的那些事情成了真,世子又有何用?”

夜姑慢悠悠地穿针引线,缝一件夏日穿的长裙,开玩笑道:“夫人嫁给那什么二皇子,不也挺好?互相利用罢了,又不是朝廷里那些老狐狸,一个被娇养的小金丝雀,难道咱们海王殿下还拿不住他。”

其他人登时也笑:“就是,用不了几年就能把齐王府给拆卸个干净,到时候靠着齐王府,咱们说不定还能发一笔大财。”

第七百二十二章 皇权

方若华把这群越来越缺乏敬畏的小兔崽子们赶走,让他们出去为自己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春雨却是又忍不住絮叨了几句。

“朝廷的人,夫人不乐意结亲也无妨,可总不至于真为许家就不嫁了,若是遇到合适的,招赘也无妨。”

远处不说,光是岛上的青年才俊,自家夫人点哪个的名字,他都不会拒绝吧?

只是岛上那些和夫人同龄的,多是把夫人当师长来敬,便是不拒绝,也不好做正经夫妻。

方若华一边又抽检了些最近百姓提交的意见书,一边笑道:“与朝廷结亲的事不必再提,虽说真联姻,前期或许能得到些便利,但我们搅合进去,不免造成各种利益勾连,将来就不好下手处置朝中的那些勋贵。”

别看如今船岛跟各方权贵之间的关系就很复杂,多少有些纠葛不清,但是,就算当初方若华一穷二白,除了技术什么都没有,全靠忽悠起家时,选择合作伙伴都极用心。

大多数都是小心谨慎,四平八稳。

这些人有点小心思在所难免,总归严重的恶事都做不出来。

到是有几家野心勃勃,膨胀的厉害,这两年方若华也使了些手段把人清理出去。

夜姑总觉得自家夫人仁善太过,多少有些担忧,方若华到觉得自己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日子过下去,过得越来越理智。

要是这一回,她真的和齐王府联姻,借助齐王府的势力发展船岛,当然会有好处。

船岛这些年向外扩张,总是时不时地遇到各种阻碍,官府,地方豪强,甚至各地的宗族势力,都容易抵制外界的力量。

他们能有今日,其中的过程可谓十分艰苦。

不说真正走完这一条路的方若华,还有她在船岛上的这些亲信下属,就是帮忙出谋划策的那帮水友,也觉得这段时光过得分外充实。

好几个水友表示,明明是宅男,宅女,除了喜欢点历史军事一类的偏门知识,没别的爱好,可追个直播,愣是逼着自己跑图书馆,跑各个档案室,资料室,晒得皮肤黢黑,在家各种膨化食品,快餐吃着,可愣是没胖,还瘦了好几斤。

他们网友聚会时,都彼此调侃开玩笑,想要挂个宣传牌子,就说真正追三妹的直播能减肥。

可惜在安全健康方面,有点不好宣传,毕竟一个个熬得黑眼圈一堆,皮肤也不大好,生物钟颠倒。

方若华:“……”

她只能表示,回头送保养品,补品,宫廷秘制美容养颜食疗方子和丸药。

丸药保证纯天然,毒副作用可以忽略不计。

反正一路发展至今,大家都觉得困难,也难怪夜姑他们听说齐王府求亲,会稍微动一点把自家夫人卖了的想法。

要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方若华都想把自己卖了。

她也就这几十公斤肉,卖了换朝廷的支援扶持,很划算。

可惜,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

春雨多少还是有点担忧:“万一要是朝廷一定要联姻,那该如何?”

方若华想了想,“大周朝这个皇帝,心思摸不清,还真不敢保证他不抽风。”

说起来,整个大周朝都挺奇怪的,欺压起百姓都颇狠的下手,可对上敌人,却特别容易怂,像在北疆,他们就怕蛮人怕到装聋作哑。

以前的南安城,能被一伙土匪逼得花钱保平安。

但朝廷狠起来,对待明王一类起义军,那真是赶尽杀绝,鸡犬不留。

“哎,救北疆还真救出了麻烦。”

不过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只要船岛继续发展,便总会有很碍眼的那一天,与朝廷的冲突,只是早或晚的问题。

当然,能晚一点最好。

……

京城

皇帝坐在摘星楼的楼头上,俯瞰皇城,自己动手斟了一杯酒细品,伸手招呼齐王:“你也喝。”

齐王干脆利落地端起酒杯一口闷了。

皇帝笑着拍了拍儿子的肩膀,显然对他的爽快很是满意。

“听说你想为圆儿求娶那个……叫什么来着,在海面上很能打仗的那个女人?”

齐王背后冷汗直流,面上却还是恭谨中带着三分亲昵,淡定地道:“是,那人叫方若华,在江湖上还有个诨号,叫什么海王。”

皇帝嗤笑。

齐王也放松了些许:“父皇也知道,那些江湖人粗俗无礼的很,什么蛟王、龙王、蛇王,自封的王一大堆,这个海王就是灭了一条龙王成名的,咱们就不必跟一帮粗胚计较。”

皇帝哼了声:“谁有精力计较这些乱七八糟的。”他神色间仿佛有些漫不经心,轻声道,“那个女人既然有点本事,你想给你儿子娶她,也算是为君父招揽人才,我自是高兴。一个女人而已,娶回来你也知道该怎么做。”

齐王一脸肃然:“是。”

“那个女人不肯嫁?”皇帝忽然发问,声音瞬间转为阴冷。

齐王轻轻低头:“她虽是有些本事,可到底还年轻,此时不答应,终有答应的一日。”

摘星楼上渐渐沉默。

皇帝又喝了一杯酒,漫不经意地道:“她要是还不答应,那她的船岛,也没必要存在下去了。”

齐王怔了怔。

“可是……”

但是船岛固然有价值,最有价值的却是海王,整个船岛有今天的规模和成就,都是靠一个女人一手经营,若是可以,齐王并不想和方若华撕破脸。

再说,船岛的力量不弱,朝廷若要武力镇压,还不知得花多少银子。

皇帝一看就知道自己儿子的心思,指了指远处的皇城:“我希望我们大周一直盛世太平,有些能轻易碾平的祸患,该出手就出手,不要留,留着说不得过不了多久,就会变得更难收拾。”

他也是吃过好几次教训,才明白这个道理。

齐王若有所思。

皇帝慢慢端起酒杯,浅尝辄止地喝了些,“罢了,小小船岛,也不值得你我父子多费心,看在那女子造船的手艺极好的份上,再给他们一个机会。现在陪朕去看看你皇妹和你母妃,他们身体最近都不大好,你平日无事,也要多进宫探望。”

“是。”

父子两个,慢慢在皇宫中走,父慈子孝,到有几分温情在。

第七百二十三章 胆怯

齐王府的使臣挺有毅力,花样也渐多。

方若华对朝廷的小手段到看得很开,也一点都不焦虑,更不会生气。

连拒绝齐王府的求亲,也没有把话说得特别难听,态度虽坚决,却也委婉,并不强硬。

这等态度,可以说反而是让人忽然发现,原来海王也是可能成亲的。

总之,因为齐王府求亲这事,更多人注意到自家这位海王殿下还是单身。

消息沸沸扬扬,闹得夜姑她们都急了,四处平息谣言,可惜,因为方若华并不大在意私生活方面的名声问题,夜姑她们的努力,完全没有打消那些指望着娶一个妻子进门,登时能少奋斗一辈子的纨绔子弟们的热情。

连学校里一群学生都忍不住浮想联翩,猜测究竟谁会成为船岛的男主人。

“最近咱们南安很热闹,什么侯府的庶子,什么二品封疆大吏家的公子,还有些都不知道什么来历,个个带着礼物四处钻营,明面上说是想做生意,其实都在打海王殿下的主意吧?”

“可不是,听说夜姑家的门房都又增加了两个,轮班才不至于累趴下。”

“齐王府的人也来了,他们还来做什么?难不成家里嫡出的二公子也能入赘?”

“除了二公子,齐王府其他的公子都是庶出,舍一个给我们海王似也没什么。”

一群学生聚在一起压低声音说笑。

“咳咳。”

春雨回身,眯着眼睛轻咳。

学生们被吓得哆嗦了下,赶紧闭上嘴,低下头,一个个飞快地往自己嘴里塞粮食。

“嗯?”

春雨又瞪视。

几个学生一噎,偷眼看见前面大门一开,似乎又有来参观的外人进入,连忙放缓了抢食的速度,正襟危坐,装出一副斯文模样。

船岛学生越来越多,调皮捣蛋份子也越来越多,好几个小子淘气,私下里嘴巴挺把不住门,不过让教导员逮住狠狠整治了几回以后,也学会了收敛。

别的不说,至少在外人面前嘴巴还是够严,不该泄露的机密是一点都不会向外张扬。

在教育方面,方若华的投入最大,收货也最大。

如果让她来选择,恐怕就是把船岛上那些工厂什么的,一口气扔掉一半,也不会愿意把学校给抛弃掉。

方二娃坐在后面,没和学生凑在一处,这会儿盯着眼前餐盘里的一份土豆泥,一时完全没有胃口,越来越烦躁。

听这些学生们叽叽歪歪地八卦,他忽然发现自己特别排斥让一个陌生的贵公子当自己的姐夫。

不禁想起前几日,他为了慧慧姑娘和谢兰的事去找赵大哥,赵大哥虽着急,却还是镇定自若,言谈举止都斯斯文文的。

方二娃在心中盘算了下自家这位大哥的好处,温文尔雅,一身书香,气质好,容貌更佳。

他还天分出众,远远胜过自己,将来为官做宰,也不是什么难事。

越是想,越是心动的厉害,又很自然地起了自家姐姐或许该与他再续前缘的念头。

他姐姐也很好,虽嫁过人,但许家那位六爷不知踪迹好多年,难道还要姐姐等他一辈子不成?

赵易寒大哥本与姐姐青梅竹马,当年是因为算命先生有言,说他不可过早娶亲,二人这才断了缘分。

如今他未娶,姐姐未嫁,两人都是知根知底,岂不是天定的缘分?

这样的好姻缘,他绝对不能让姐姐再错过,女子的好光景也就那么几年,难道还要让姐姐蹉跎一生不成?

方二娃有一筷子没一筷子地把饭吃了,换了身衣服,揣上五两银子,就直奔第三附属岛屿西面的矿区。

慧慧姑娘和谢兰都在副岛矿区服刑,他救不了人,可哪怕为了赵大哥,他也该尽尽心。

矿区所在的岛和船岛不同,大部分时候外人不能进入,不过保密等级到不算高,毕竟只是一个小铁矿,连自家船厂都供应不过来,算不上多珍贵,以方二娃的身份,还算出入自由。

正好今日矿上安新设备,各个工地都停了工,服刑的众人,也得一日清闲。

方二娃避开人群,绕了一条小路准备去岛上矿工休息厅找慧慧姑娘……还有谢兰。

慧慧也就罢了,他总是不大愿意让别人窥探到他对谢兰也有一点别样的情绪。

他甚至弄不太明白,那是怎样的一种思绪,但只要见了,总会忍不住多看她两眼,总是真的。

直接从种了月季的苗圃中间穿过去,方二娃心里藏了一点心事,走着走着,一抬头心里就一跳。

前面一处怪石,谢兰就靠在上面,正与一个穿着粗布麻衣,像是矿工的中年汉子说话,那汉子中等身材,鼻梁高挺,嘴唇很厚,看起来不像是普通工人,神色桀骜。

方二娃蹙眉,总觉得这人有点眼熟。

“什么人!”

中年人猛地转头,厉声道。

方二娃心下一惊,只觉得背脊上渗出一层汗珠,顿了顿足才走出去:“谢小姐?”

谢兰神色不动,举足向这边走来,神色到显得有些恬淡:“二公子?今日怎么有时间来看我这刑囚之人?”

中年人的腰慢慢弯下去,头低得很非常低,佝偻着身子,仿佛老了好几岁,方二娃不自觉又看了他一眼,越发觉得眼熟。

“二公子?”

方二娃猛地回神,轻声道:“我代赵大哥来看看你和慧慧姑娘,还有点事想托你帮帮忙,就是赵大哥他,我想请他来船岛做客,见见我姐,可他老是推脱,谢小姐最会说话,不像我笨嘴拙舌,不如帮我劝劝?”

他说着,见谢兰有些心不在焉,心里也不禁一软,这么小的女孩子,来到陌生的地处,还被关起来,的确该难过。

“别担心,刑期很快就结束了,船岛的规矩虽然严苛,可是并不故意磋磨人。”

谢兰轻笑:“是累了些,不过日子并不难过,慧慧今天有点不舒坦,在休息室休息,二公子快去看看她吧。”

方二娃一愣,心中自是挂念,连忙匆匆告辞,刚走出几步,脑子里仿佛闪过一个画面,登时大吃一惊,那个人是……

他本能地,猛然回头向后跑,跑了两步又骤然停住,有点胆怯,那人可杀人不眨眼的杀手,他贸然过去不好,还是找人给谢小姐一个口信好了。

第七百二十四章 开始

方若华伸手从袖子里取出一方香帕,拭了拭额角的汗珠,慢吞吞替自家这位便宜爹安装一个小小的电动石磨豆腐机。

换成现代,手工石磨磨出来的豆腐,那说不得能卖上天价去。但如今换成电动的,至少她眼前这位老爹那是十万分满意。

方若华最近在做南安城试着拉电缆,装点灯,因为电这玩意比较危险,还只是在有限的几个试点在做。

像什么磨豆腐,洗衣服一类的小型电动机械,她是一样也没真大规模生产,在方家豆腐坊装一个,根本是她在工厂车间里手工造出来玩的。

不是电动的机器不好,她自己的地盘都是努力朝着现代化的方向狂奔,但这些还远不到能普及的时候。

一来老百姓买不起,二来没必要。

想要全面进入现代化社会,估计还得至少再等个十三四五年再说。

方老爹新鲜了半个多时辰,终于想起来他今天难得递了个口信,把自家日理万机的闺女叫回家,那是有正事想说。

“大妹,二娃那孩子年纪也到了,是时候给他说一门亲事。”

方老爹笑道,“老大不小了,先成家后立业,我琢磨着,你身边的春雨姑娘怎么样?”

“春雨?”

方若华扬眉。

方老爹连忙道:“你弟弟自己说,明年参加科举,还有点把握,说不定就成了秀才,一个秀才公,和春雨姑娘,岂不是很般配?”

方若华一下子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摇头:“我家那好弟弟肯定不乐意,您就别乱点鸳鸯谱了。”

方老爹却不信:“为什么不愿意?春雨姑娘哪里不好了。”

当然好,方若华辛辛苦苦这些年,把一个只知道闷头做女红,伺候夫人的丫头,培养成里外一把罩的大总管,那是花了多杀心力?

她一手养大的丫头,哪里有不好的道理。

可方二娃那小子是个什么性格,当亲爹的难道没数?他能看得上自己姐姐身边丫鬟出身的春雨,那才是太阳打西边升起来了。

“总之您还是和二娃商量商量再说,春雨比他大好几岁,怎么看怎么不合适。”

“二娃的妻子,将来要与他一起生活,当年您和我母亲成亲,还不是自己拿定了主意,谁说也不肯听,到了您儿子这儿,也顺了他的心吧。”

方若华笑道。

方老爹苦笑:“那可不成,二娃又不是我们家大妹,换成大妹你,想嫁给什么人便是什么人,爹绝对不多嘴饶舌,可你弟弟,我要不盯着点,那怎么得了。”

他如今也清楚的很,二娃的那孩子以前还只是糊涂了点,如今除了糊涂,还要加上脾气坏,牛心左性,冲动,时不时地要发昏犯浑等等毛病。

方老爹也是思量许久,觉得自家那孩子就适合娶一个又温柔体贴,会照顾人,又能拿事,管得住他的。

这些年,二娃因为各种原因捅了娄子,都是春雨姑娘给他收拾残局,从没有一声抱怨,那么乖,脾气好,长得也好的姑娘,实在是不该错过。

方若华勉强糊弄了自家爹爹,让他暂时先不提,回头问问他儿子去,一出门上马车,看到春雨就伸出腿去让她给自己按摩。

“好好巴结巴结我,今天为了你这丫头,我算是使出浑身解数,把忽悠神功发挥到了极致。”

春雨:??

方若华笑盈盈说了下前因后果。

“老爷子中意你的很,要你给他当儿媳妇。”

晴天霹雳!!

春雨探头看了看天,只盼着天上降下一道雷,劈死自己算了。

知不知道她有多少次恨不得直接抄起海龙卫的佩刀,把那位二公子砍砍砍砍,砍成碎片直接扔海里毁尸灭迹……幸亏关键时刻想起自家夫人,全是为了自家夫人,多大的困难她也迎难而上了。

不就是在二公子厌学的时候,努力找出他的各种优势,鼓励他上进?不就是二公子和任何一个同学住在一屋都要起纷争的时候,努力让他明白人脉关系的重要性,学会怎么与人和平相处?

都是些鸡毛蒜皮,除了费神,到也不费什么力气的琐事,她认命好好做,又不是为了这个二公子,只当是为了夫人,既然是为夫人,怎么辛苦也应该。

“我也不求嫁个太出众的,只要明事理,有仁心,足够宽容大气,不给夫人惹事便很好……二公子我却是高攀不上了。”

春雨讷讷道。

方若华拍了她脑门一下:“我还没有糊涂,你想嫁,也要看我同意不同意。”

春雨有点不好意思,随即想起家里那些糟心事,又有点想叹气。

这人生在世,总是免不了要有各种麻烦。

不管是她一个小小的丫头,还是自家夫人,既然红尘里打滚,就免不了有这些不如人意的烦心事。

“夫人。”

马车还没到码头,金二麻子纵马从对面冲过来,马冲太快,竟差一点撞上旁边的摊贩。

方若华撩开车帘,蹙眉:“怎么了?”

难道是哪一路的海匪尚不死心,又劫掠他们船岛的货船?

创业一向艰难,方若华的船岛发展至今,总是免不了有各路的敌人出没,她的名气威望,正是踩着前赴后继的敌人刷上去的。

金二麻子脸色难看至极,神情凝重:“夫人,副岛上有一个黑衣刺客闯入,二公子不幸遇难,巡逻队没有抓住人,但是抢下了对方的腰牌,是齐王府的人。”

方若华扶着车帘的手微微收紧,她也不知如今是什么感觉,只是觉得有些虚幻。

自家那便宜弟弟,怎么会死?

但是他真的就这么死了。

苍白的尸体放在地板上,对方是一击致命,直接折断脖颈,应该没有受太大的痛苦,只是脸上表情显得狰狞,仿佛怎么也不甘心。

方若华不知见过多少人死去,她也和方二娃没有什么感情,只有责任,但是她从没想过这个弟弟会死。

她本以为,之后这小子会给她惹很多很多的麻烦,她会在做正事之余,不得不分出精神,为了他应付那些船岛上一门心思觉得只有男人才能有一番事业的老顽固。

她还要想办法把这小子引到正路上去。不求他变得多么出类拔萃,只要没走歪就好。

方若华心里忽然涌起一丝怒气,也不是说怎么强烈,只是有些悲哀,还有一点明悟,这是真实的世界,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第一次,她决定要护在羽翼之下的人就这么死了。

“夫人,我已经下令封锁矿区,许入不许出,但凡与此事有涉,有一个算一个,谁也别想跑。”

方若华点点头,第一时间却并不先关注凶手,只道:“吩咐下去,从现在起船岛进入战时状态,所有士兵装备武器。”

春雨大惊,脸色瞬间雪白。

金二麻子的神色也露出些许异样。

方若华看了看他们,把手里的腰牌递过去:“无论我二弟真的是被齐王府的人杀害,还是有人栽赃,朝廷都有极大的可能先下手为强。”

她算是比较了解当今这个朝廷的傲慢,三年前端王游江南,误杀独龙寨寨主杜子光的爱子,消息传回去,皇帝直接下令清剿独龙寨,上下七百余口人全部杀光,一个不留,受牵连的无辜人士不知凡几。

事情了结,皇帝训他儿子:“一旦交恶,像这等桀骜不驯之徒,就必须斩草除根,否则一定是你的麻烦,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你们牢牢记好了。”

皇帝自年轻时起,就是这般霸道,便是心里再觉得不对,谁又敢当面去说?

方若华又低头去看悄无声息地躺在那儿的方开宇,一时也有些心惊:要怎么去和方老爹说?

她一时都想要瞒下此事,大不了就说她给方二娃找了一个好先生,被带出去游学。

方老爹识字不多,方二娃的字迹也不难模仿,隐瞒个三五年,应该没多大问题。

这年头与后世不同,只要离乡背土,哪怕一生不再见,也不是稀罕事。

但已经来不及。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一时顾不上封锁消息,整个南安城风声鹤唳,方老爹听到消息后,先是不信,顾不得穿鞋就狂奔到船岛。

可到了船岛,还没见到方若华,他就又要走,说什么都要走。

夜姑正好在,没办法只能一边派人去给方若华传信,一边亲自送老爷子回家。

进家门时,老爷子看起来还算镇定,夜姑刚松了口气,就见他恍恍惚惚地端那口豆腐缸,脚下失足,一头扎进去就没了意识。

幸好夜姑在,一把把老头给捞起来,赶快叫了大夫。

他身体这几年保养得不错,虽然受到刺激,可用过针,吃过药,终究还是清醒过来。

从葬礼开始,一直到葬礼结束,方老爹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

方若华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

谁能安慰一个失去儿子的老父亲的心?

事实上,她也没时间盯着他老人家了。

就在方二娃葬礼结束的第四天。

金二麻子他们未曾追捕到黑衣刺客,却在船岛上查出七个与二公子之死有关的嫌疑人,可把人都关在牢里,刚开始进行审讯,其中谢兰,言慧慧两人,却愣是被高手闯入大牢劫囚。

还真逃得无影无踪。

整个副岛的守卫都气得要发疯,可这时候,已经顾不上追捕嫌犯。

七月二十一日。

朝廷派遣钦差,率领临川的骁勇军直逼南安城。

钦差送信给方若华,要求她嫁入齐王府,船岛并入南安,交由朝廷派人接管。

如果方若华不答应,那么结果自然是格杀勿论。

唔,不过,海王殿下把朝廷送的最后通牒直接扔了垃圾桶,人也到船岛两个半地下军火厂去,开始检查最新式的火炮等火器。

至于骁勇军……

……

天上浓云密布,倾盆大雨落下。

三万骁勇军还没冲过护城河,最前面就有一大群人浑身抽搐,口吐白沫,齐刷刷倒在地上,频频翻起白眼。

骁勇军大将军刑万天抱着大肚腩,吓得连连呼喝:“撤退,撤退,退……”

剩下七八千残兵败将调头就跑。

城墙之上,李大胆和薛将军一人守着一尊火炮,抬起的手还没放下去,就只好收回来擦了擦额头。

“怎么办?”

李大胆闷闷地蹙眉。

两个人面面相觑,薛将军磨了两下牙花:“开城门,给我追。”

李大胆闷不吭声地就下去,带兵去追击。

一开始就只是想把这帮子残兵给轰出南安地界,省得周围的老百姓们再担惊受怕,但是万万没想到,骁勇军这般不禁打,李大胆也是属于那种越打仗就越容易激动的类型,手底下又带了一群刚从北疆战场上饮血回来的兵士,一不小心,连下三城。

整个南安城所在的阳山郡,有三分之二都落到方若华的掌控之中。

要不是兵力显得略有不足,南安的影响力也还没深入那么远,继续攻打下去恐怕会遇到比较强的抵抗,不大划算,说不定李大胆他们脑子还在发热,一口气能打到碎叠关去,直逼京城。

仿佛只是一夕之间,天下有多一反周势力,而且一出现,便十足强势。

阳山郡,郡守整个人大半夜被从被子里抓出来之后,还懵懂无知,他怎么也弄不明白,为什么太太平平的阳山,忽然要和反贼做邻居?

郡守简直都不知该如何是好,还是几个师爷急得满头大汗,连夜写奏折,急报京城。

“不是才,才听说海王要与朝廷联姻?怎么就忽然打起来了?”

前阵子,郡守还说自家地界上又要出个需要供着的人物,为此唉声叹气了好几日,任谁的地盘出现个通天的大人物,都不会觉得好过。

当时他还说,最好上面的人脑抽,把这事搅黄,也省得他麻烦。

“好了,现在是黄了,我的祖宗,我到宁愿以后天天跪下来供着那位祖宗,别开这种玩笑啊!”

“大人,大人。”

郡守正在衙门大堂内转圈,两个衙役狂奔而入,“骁勇军的邢将军来了,您快,快出去吧。”

“……”

郡守闭了闭眼,然后睁开打量了下衙门的大柱子,比量了比量,终究还是怕疼,不敢直接撞上去寻死。

“那群土匪,算了,从库房里寻一些金银珠宝,粮食什么的,好歹把人打发了便是。”

他当这个郡守也有十几年,往年朝廷剿匪的时候,经常和这帮兵痞打交道,有时候他真是宁愿出钱养着土匪,也不想朝廷派兵来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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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五章 投诚

“酒,给我上好酒。”

十几个个骁勇军军士直接冲入酒楼,其中一个手里拎着两只大肥鸡,递给店小二,“给我收拾出来,要新鲜的,先整一桌好菜,快点!”

“是,是!”

店小二连滚带爬地下去传话。

掌柜的脸色煞白,眼睁睁看着这群兵痞连吃带喝带拿,霍霍了他所有的存粮,心疼得他眼泪都要掉下来。

“该死的,该死的,生孩子没**的混蛋,要了老子的命啊!”

玉春苑。

老鸨看着那些兵痞们冲到房间里,把所有客人都给赶了出去,急得身上的肥肉都要抖掉。

一个女妓拼命跑出来,伸手抓着老鸨的胳膊:“妈妈,妈妈,许郎已经给我赎身了,我不能,妈妈,你救救我……”

老鸨连忙冲过来抱住女妓,却让两个兵丁三脚踹得头破血流。

女妓被拖着一路向二楼走,老鸨大哭:“迎迎,你就顺了军爷,别怕啊,顺了军爷吧,没事。”

整个玉春苑到处是哭喊声。

老鸨气得心肝肺都开始疼。

虽然她家这妓、院并不是什么特别高档的地处,可里面的女孩子,也是她辛辛苦苦教导出来的,这些都是她的摇钱树,平日里她也当宝贝一样,接待的客人哪个不是斯斯文文的读书人?

平日里最多也就看些白眼,苦归苦,好歹还是有条活路,现在让这些兵痞祸害一通,顶尖的姑娘们还能剩下几个。

“哎!”

不过三日,郡守府就被各路过来告状的商户,百姓给挤得水泄不通。

郡守脑袋上盯着一块手巾,气喘吁吁,终于忍不住破口大骂:“他们是朝廷官兵,还是他妈的土匪?邢万天那混账还口口声声说他是为朝廷效力,为他们阳山郡保驾护航,我呸,稀罕!”

“人家海王的海龙卫路过阳山,从来不扰民不说,个个斯文客气,吃饭总会多给些赏钱,他们呢?他们做了什么?屁的官军,全是土匪。”

衙役连忙堵住门,就怕外头邢万天的人听见,师爷也赶忙给自家大人灌了一杯凉茶去火,可他自己的火气也下不去。

“可不是,前年河堤溃堤,要不是海王亲自带着人给堵住了河口,争取到时间,咱们阳山早就完了,不知道得死多少人,毁多少田地!”

师爷是土生土长的阳山人,老家就在本地,从一开始打仗,骁勇军一入阳山,他这一颗心就始终提着。

“算了,谁让咱们命不好,好好伺候着,等朝廷再派大军来便是。”

事情闹到如今的地步,显然朝廷肯定会着急,不可能不管。

既然海王那边没有继续攻城略地的意思,他们所能做的,也只有等待。

等,继续等。

他奶奶的,再等下去他非得把自己给憋死不可。

郡守收到底下衙役的传信,邢万天带着他那帮土匪在城南横冲直撞,挨家挨户地搜刮,但凡值钱的东西都被搜罗走了不说,连女人都没放过,竟出了好几条人命。

想他在阳山做了九年的郡守,不敢说多清正廉洁,可也是真尽心尽力。

他们阳山以前不富裕,百姓贫寒,他能力不强,最多也就是能做到不欺凌百姓,努力打击打击盗匪。

后来海王把生意做到了阳山,他一边有点担忧害怕,一边又忍不住想给老百姓们争取一条好活路,就装聋作哑,由着海王在阳山组织老百姓种棉种麻种各种蔬菜。

熬了这些年,大家伙的日子总算好过了,他每年回乡探亲,也能跟他父母亲人们显摆几句,算是他这些年的官没有白做。

虽然这辈子是到了头,再也不可能往上升。

“要不……”

师爷小声哼哼了两声。

郡守大声咳嗽,一咬牙,偷偷摸摸从桌子底下掏出一张图纸,塞给师爷:“城南,去吧。”

师爷把图纸小心翼翼地往自己袍子里面一裹,抬头一溜小跑就出了门。

郡守心里七上八下的,一会儿担心邢万天他们跑了,海王不来,一会儿又担心朝廷知道他谋逆,再,再牵连到家里。

他家里还有老父母在,这会儿气愤下去,又开始后悔起来。

其实仔细想想,他完全没必要有这等担心,如今被‘乱贼’占了的地盘多得是,要是那些地方的朝廷命官的家眷,都被牵连到,那大周早乱了。

朝廷也不会那么傻,只要不是真光明正大吼着要从贼的,大部分家里都太太平平。

郡守正头疼,师爷三两步又蹿回来,气喘吁吁地道:“不用去通风报信了,邢万天到城南布厂,让护厂的护卫们给拿下,上了重枷。”

也就说话的工夫,外面的混乱就渐渐终止。

郡守:“……”

方若华也很懵懂,她本来没想那么快占整个阳山,最快打算是过了秋再收拾剩下的地盘。

可计划没有变化快,白白送上来的肥肉,不吃白不吃。

“夜姑,你和金二去学校,给我挑一批实习生先用一用,自愿报名。”

夜姑精神抖擞,笑着答应一声,立时便出门去了。

金二到是蹲在大门口,神思恍惚,茫然回头:“老大,我们这算不算是开始争夺天下了?”

方若华:“……干你的活去。”

金二猛地蹿出门,又回头:“殿下,我们要打什么旗号?封个王?”

方若华:“……滚!”

还封王,自找麻烦吗?

不过,她好像早就被人称为海王了,海王就海王。

方若华翻了翻手头上的账册,看钱粮,一时半会儿到不愁打仗。

只是事情发展得太快,她忽然有一种被命运裹挟前行的感觉。

到了现在这地步,已经不是方若华能完全掌控得住的,事已至此,她后退无路,整艘船上的人太多太多,她退一步,就可能万劫不复,牺牲的不只是自己,还有很多其他的兄弟姐妹。

“可是我其实,不大愿意做这个时代的皇帝。”

方若华叹息。

要是换成以前,她还会觉得当一回高高在上,封建时代的帝王很好,但是过了这么多次人生,哪里能不知道,帝王难为?

可惜,人间万事,总不能事事如意,想要不受人欺辱,想要自由,就只能顺势而起。

第七百二十六章 半年

半年时光,转瞬而逝。

南安城内

孙连安坐着乌篷船在水面上飘荡,左右张望,目不暇接。

岸边吊脚楼中夹着一些青砖绿瓦的小楼,临河的部分多是深入水中,延伸出漂亮的石阶,石阶左右时常能看到琉璃制成的水缸,里面总有几尾南安常见的银尾鱼。

银色的尾巴,渐变色的身体。

这种鱼不光漂亮,很有观赏性,而且小时候炸着吃有嚼劲,长大后适合炖汤,鱼肉鲜美,只有一根骨刺,手艺好的师傅能瞬间抽掉骨头,处理起来方便快捷。

银鱼汤也算是当地一道特色菜。

眼前是一大片水上大卖场,人人都坐着独木舟,或者略大一点的小船,船上摆放着南安城特有,花色艳丽的布料。

好些料子在阳光下都泛着光,他买了七八匹蚕丝的,特别轻薄,想来拿回去给家里人做成衣服,夏日穿不沾身,舒服得很。

“停!”

撑船的小伙子忽然停下,孙连安探头张望,就见前后左右都停了好些条船,个个靠边,中间空出宽阔的航道。

“这是做什么?”

孙连安不禁有些好奇。

船夫笑道:“客官别急,等一会儿就成了。”

说话的工夫,就见十几头象从西面的岸上下了水,穿过航道,上岸到东面去了。

大象们过去之后,乌篷船才重新开始走动。

“去年我们海王救了罗斛国的国主,国主就时常送些礼品,那些像都是从罗斛国来的,海王殿下很喜欢它们,还给它们安排了工作。”

孙连安这才注意到,那些大象身侧各自放了个竹筐,里面有不少蔬菜水果。

其中一只略略一扭头,长长的象鼻子一卷,就卷走了一颗大苹果,不多时苹果下了肚。

孙连安:“……”

那位殿下还真会想,让这些大象运送水果什么的,到了地头,还能剩下多少?

“哎。”

他脑子里胡思乱想了一会儿,心中却不禁感叹,真太平啊!

已经多长时间没有看到过这样的太平景象?就是半年前,京城繁华归繁华,可也没有此地的安详。

老百姓们无论穿着华贵的袍服,还是穿着只算整齐的粗布麻衣,在街市上走动时,具是昂头挺胸,自信且安然。

孙连安幼承庭训,诗礼传家,自小到大,都有安邦定国的愿望。

可到如今,人至中年,为官多载,看到的却是山河飘零破碎,他不光没有为君王社稷做出什么大贡献,反只因为不忿朝中权贵们贪污舞弊,想要奋起抗争一把,就到落了个下狱流放的下场。

不只是流放,他们还要他死,要不是海王殿下的军队正好路过,顺手救了他,他怕是早就埋尸荒野。

他到南安城也有三个月了,因为身份的缘故,最近才能四下里走动,可这一走动,他到是去了几分颓废,少了那点以死殉社稷的心。

凭什么去死?

他死了难道大周朝就能从泥淖里出来,那些王孙公子,权臣显贵就能少贪墨银粮,少祸害百姓,还是说,他死了,大周就能把北蛮彻底打服,让老百姓们再也不必遭受兵祸?

既然什么都不能,他一个老而无用的文弱书生,还是活着的好。

至少活着,还能用这一双眼看看将来,憧憬憧憬真正的太平盛世。

这半年里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多得让人不敢置信。

其中最重要的变故,当然是海王方若华连战连捷,并无一败,真正的名扬四海。不是作为一个海盗头子,也不是作为一个江湖盛传的高手,而是一房豪强势力。

她一个女子,已经取得阳山,西山,临川三郡,水面上的势力辐射更广,实际控制范围,几乎到达整个中原的四分之一。

力压所有势力,成为朝廷的头号大患,就连明王吸引到的仇恨值,估计也没有她那么多。

孙连安觉得,不只是他自己,其他有识之士估计也有一种感觉,海王之所以不继续攻城略地,只是她自己不想,并不是不能,如果她当真想,也许能瞬息之间夺取天下。

“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你以为从军是件简单事,要死人的。”

对面船上一个老渔民,一边修补渔网,一边皱着眉头,扯开嗓子吼。

皮肤黝黑的渔民小子抱着船桨,显然是满脸不赞同,和他爹争辩,“现在是海龙军又招人了,海龙军怎能和朝廷军中那些酒囊饭袋一样。”

“只要能参军,咱们家后半辈子都不愁,等我立下战功,有可能加入海龙卫,儿也给您挣一艘新渔船,不对,老爹你以后不用打渔,我在军属区买一座宅子,让您好好享享清福。”

“幺弟说不定还能入船岛读书,将来也有可能做官,你不是说他最聪明,就是家里穷才耽误的,以我的水性,进了海龙军肯定能拿一级工资,幺弟想读书,再读个十年八年的,我也供得起。”

“你个臭小子,你弟弟读得好着呢,学费都给免了,一个月还有一两半的伙食补助,用得着你来供!”

老爹骂了儿子几句,皱着眉还是不放心,可到底拗不过这小子,还是点了头。

“去吧,去吧,儿大不由人,当兵也好,好好给海王打仗,省得让朝廷那帮土匪来祸害咱们南安城,哎,那年要不是海龙军赶到的及时,整个村子都让人祸害了。”

“……海王殿下什么时候才能打到京城去,不占了这天下,怕是殿下不打别人,别人还要来打我们。”

船夫显然也听到那边老爹的话,也不禁叹了口气。

孙连安听得也有点心酸,脑子里冒出些大逆不道的想法。

大周的国运到了头,也没什么不好的。

就是女主临朝,似乎从未有过前例,海王殿下可能破了这个例?

天下群雄,怕是不肯服气。

要是个男人也就罢了,很多自命英雄的人,都不会愿意对一个女子俯首称臣。

孙连安又举头看这漂亮的南安城,他不过来这三个月,南安城的变化就大得让他心惊,只看这些,似乎任何人都没有什么好不服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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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七章 人才

孙连安想得还挺多,挺深入。

目前方若华势力扩张得是很快,也让不少人心惊胆战,但大部分豪强都觉得她最终还是得依附别人,不可能有那么大的野心,想要做这天下共主。

毕竟是个女儿家,而且,虽说扩张得快,但看着像是一门心思赚钱做生意,既不怎么招揽那些名门高士,也不拉拢那些朝中权贵,怎么看,也不是个心怀大志的。

真正想争夺天下的人,别的不说,首先得摆出一副礼贤下士的模样才对,哪像她,就是有大儒主动投靠,都显得有点爱答不理。

江南名士郑渊,人都在南安城呆了一个多月,海王一次都没有亲自来见,最后愣是把人气跑了,人家跑到西北李自云那个生啖人肉活阎王的地盘上。

郑渊临走,四处宣扬方若华是个不服教化的粗人,他不屑与之为伍。

“呸,那等腐儒,整日说些什么女子该三从四德,不该抛头露面,见到女人上街做事,就一副天崩地裂的德性,还敢埋汰咱们夫人,夫人要不是大度,早摁死他了。”

夜姑听了那些乱七八糟的话,气得不行。

金二麻子一个大男人,都差点去套那老家伙麻袋。

方若华也觉得郑渊的处置方法,对自家人才引进计划不大友好,船岛现在缺人的程度,都快到了但凡有一点能用,就努力人尽其才的地步。

但是,郑渊年纪太大,太固执,着实不肯求同存异,而且威望又高,真留下后遗症很大,略微思索,总觉得得不偿失。

方若华自己到不介意被数落几句,反正对方说得也是事实。

按照这个时代男人们的想法,她的确有那么点离经叛道,可连帝王之位她都要抢了,被人说两句离经叛道又能如何?

方若华看得开,金二麻子反而很看不开,私底下数次企图动用一下不大光明磊落的手段,给郑渊一个教训,奈何都让方若华发现,及时镇压。

“我知道你为夜姑抱不平,可你这么折腾,岂不是显得太在意?”

那日,方若华设宴招待郑渊,夜姑作陪,郑渊在夜姑面前口吐恶言,说自己不屑与一妓子同处一室,金二麻子登时就炸了,直接破了他一头酒液,饱以老拳,打得郑渊鼻青脸肿。

按照金二麻子的说法,他是个粗人,口头的功夫比不上郑渊那样的文人,但是敢让夜姑不痛快,他就让对方‘痛’起来。

方若华能怎么办,别管有理没理,这种时候也要先护着自己人。

回头该说该罚,再来处置。

夜姑本人到不觉得有什么,只道:“早些年听各种闲言碎语听得多了,要是谁说两句,就打人家一顿,那可非要累死不成。”

郑渊身为名士大儒,对方若华一通批判,多少还是有一点影响。

她势力范围内的书生们数量降低了好些,偏偏古代识文断字的人很少,那些读书人便是有些迂腐思想,可的确是社会精英人士。

方若华还是觉得多少有点可惜。

她一可惜,心情略微低落,手底下的将士们竟积极性大增。

本来以为需要花一两个越的时间来清剿土匪,稳固地盘,还不到半个月,临川郡内最根深蒂固的一方土匪,就让船岛海龙军,带着岛上的一帮后备民兵给剿得一干二净。

方若华也很意外。

下一步真的可以进逼京城,与大周朝开始真正的决战,当然,计划中补充兵力,准备粮草,还需要时间。

且说月初时,他们才攻占临川郡,这一伙土匪驻扎在高明县盘山上,盘踞在此也有十余年,到不至于无恶不作,抢劫的时候通常讲究劫七留三,要是抢到穷苦人身上,反而有时候倒给三瓜两枣的路费。

当然,再怎么样也是土匪,因为甚是凶悍,闹得临川郡商路不畅,商人们行商都宁愿绕远路,影响还是很恶劣。

土匪里为首的叫周运柏,曾经是朝廷禁军教头,后来酒后一时冲动,行凶杀人,杀的还是朝廷命官。

京官能稳稳当当,大部分都有靠山,周运柏杀的这个,是朝廷一亲王的小舅子,他一看不好,也没花钱托关系,直接就跑了。

一路逃亡至临川郡,落草为寇,这土匪还做得顺风顺水,比他当禁军教头的时候还有滋有味。

朝廷剿了他好几次,愣是没剿成功,不曾想,短短时间竟让方若华的人得了手。

周运柏心中不忿,瞪着靠出卖他投了海王的狗头军师陆平,恨恨道:“你没听说,海王的地面上最讨厌你这等读书人,你们家不也是世代书香,你不也被人称一句大儒,大国手,下棋赢过皇帝?”

“郑渊知道吗?被那个海王整治得不轻,成日骂人呢,你到了海王的地盘,难道就能得了好?海王对你们读书人最是严苛,怕是过不了几日,你的脑袋就不在脖子上了。”

陆平笑了笑,整个人斯斯文文,很传统的书生打扮:“就是郑渊整日骂海王殿下,我才毫无顾忌地卖了你投靠海王去。”

周运柏:“……你有病啊?”

“唔,我就是想了想,海王殿下若真是对读书人很瞧不上眼,十分严苛,以她老人家的能力,早把郑渊弄死,哪能容许他安安稳稳地离开船岛,投靠别的势力不说,还这般张扬,胡说八道。”

周运柏一怔。

陆平笑得更和蔼可亲。

“在我看来,海王殿下真是太宽宏大量,宰相肚子里能撑船,唔,在她手底下做事,无论文武,肯定有前途。”

周运柏半晌没吭声。

陆平又道:“你放心,我研究过了,你虽然当了好些年土匪,但是手上的血债不多,去了船岛,被罚肯定是要罚,但也不至于太糟糕,将来改头换面,还有不少好日子能过呢。”

“当年龙王岛上的几个当家,没被砍头的,如今也都刑满释放,日子过得还算可以。”

周运柏:“……我要是死了,做鬼也不放过你。”

“说的好像你当人的时候放过我了似的,都说过多少次,我不想当土匪,不想当土匪,你傻还是听不明白话?”

陆平脸上笑容可掬,嘴里凉飕飕地道。

周运柏:“……”

第七百二十八章 一步之遥

方若华的地盘扩张迅速,形势一片大好,相对来说,朝廷的情况却是越来越糟糕。

除了方若华,大周朝北面还有明王的起义军,西南、西北都有人趁势造反,其它地方更是动不动便有人揭竿而起,更不要说各地豪强也是左右观望,开始渐渐不把大周朝放在眼中。

如今,可谓四处着火,想灭也有些灭不过来。

似乎短短半年,好好的大周朝就显露出颓势,王朝已经无可阻拦地走向末路。

一时之间,天下有识之士都明白过来,大周崩溃之日不远,是到了另择明主的时候。

前些日子北疆群山之中,明王立下旗帜,打出旗号,要复兴大陈,应者如云,煊赫的很。

船岛中心,湖中央的木屋内,夜姑几个都聚集过来,一边在炉子上烤各种鱼和肉,一边召集各自手底下的亲信开会。

如今海王旗下的这些人,可是不可同日而语,个顶个都是手掌大权,跺跺脚天下震动,不过,纪律严格,要求也严,到都没养出骄娇二气,吃喝穿戴都与手底下的兵丁没多大区别,最多讲些卫生,安全有保证。

他们以前凑在一起,多是谈剿灭了哪里的土匪,再不然就是又做了哪里的生意,赚了多少银子,现在到是更关心天下大事。

毕竟海王殿下,在他们心中距离天下共主,也只有一步之遥了。

而这一步之遥,必然是瞬息之间就能跨过去。

目前来看,海王的对手,第一是大周,大周已经日落西山,不过破船还有三千钉,不可小视。

还有就是明王。

明王在北疆声望很高,自己虽然多年躲躲藏藏,并未聚集太强的力量,但北疆各路义军,都是打他的旗号,对他有天然好感。

“别说,这明王有点能耐,别看论文治武功,再给他百八十年也赶不上我们海王殿下,可论嘴皮子的功夫,这家伙也不可小觑。”

“呸,论宣传,咱们才专业,就他们那点说辞,也只能吸引一群旧时享过陈朝好处的遗老遗少,正经的老百姓,管你是大陈还是大周,反正都就是那么回事。”

“就是,可也不能不重视,让他们花言巧语骗去的人太多,也给咱们添麻烦。”

海王殿下很明显对北疆特别感兴趣,很早之前就在布局,明王的根基也在北疆,如果让明王提前把北疆摆平了,他们虽说也不怕,可总是要花费更大的精力来处置,到不如从一开始就把这个什么明王按死,让他滚一边别惹事。

“这事也不难,明王能使北方义军为他所用,不过是以往多年来名声不错,义军们多是与北蛮有深仇大恨,又对大周朝廷失望,这才揭竿而起,自行抵抗,说是都打明王的旗号,其实也就是为了借一借对方的名头,实际上各自为政。”

“明王最近频频派人与义军接触,想要统合北方力量,但哪有那么容易,咱们在东临镇,在山左,也有很大的影响力,某些方面来说,比明王的影响力还大。”

方若华乘船到独秀山庄湖中心时,夜姑他们已经酒过三巡,嘀嘀咕咕地说出各种馊主意,要给明王头上泼一盆脏水。

听得方若华直摇头。

夜姑起身扶着自家夫人安安稳稳坐下:“怎么,殿下觉得我们的主意不好?”

“你们抨击他贪生怕死,藏头露尾,时常出卖手下以保平安等等,都不过是小节而已,既然要泼污水,就要直扎七寸。”

方若华沉吟片刻,笑道,“要我说,明王与北蛮勾结,陷害大将白绍,欲拿北疆沃土,交好北蛮,日前已经和镇南亲王达成协议,有朝一日,明王夺取天下后,会将北疆三州赠与戎王。”

众人:“……”

“怎么,我说得哪里不对?”

夜姑拱了拱手:“……佩服!”

他们想到的,仅仅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那些东西,很早以前明王就因为胆子小,而被大周嘲讽过,甚至还有文人墨客以此写了些诗文。

而且他还数次断尾求生,靠着手下人自我暴露,吸引朝廷剿匪大军的注意力,以求脱身。

要不是够不要脸,明王也不可能在大周的围剿之下活这么多年。

但这些还真是细枝末节,都不算新鲜,海王殿下所说就完全不一样。

明王如今最大的底盘是什么?

是北疆义军。

北疆义军最大的目的是什么?

是让北蛮军队再也不敢侵犯边境,让自己和家人能远离北蛮铁骑的威胁。

义军最大的敌人就是北蛮,绝不可能妥协,每一支能闯出一片天地的义军队伍,起因都是对北蛮强烈的恨意,恨意不够浓的,早就离开北疆,自谋生路去。

让义军知道,明王和北蛮的人勾连,明王恐怕立时就让义军给撕成碎片,都不必旁人动手。

“明王最大的弱点就是,他没有属于自己的力量。”方若华笑道,“我们能一步步走到今天,是因为我们有自己的地盘,有自己的军队,有自己的学校,能培养需要的人才,还有赚钱养地盘的能力。”

接过夜姑递过来的一串烤鱼,方若华举目看向围着火炉而坐的船岛高层,“现在,我需要你们以这个国家的领导人物的目光,来看待将来我们所走的每一步,你们必须牢记,这片土地是我们的,这个天下也是我们的,天下所有的百姓,都是我们的亲人,要有长远的眼光了,千万不要因为一时之利,就做出会损害长远利益的事情。”

给自家人灌了一肚子心灵鸡汤,方若华灌得挺心满意足,又把金二麻子叫过来:“今年冬日来临之前,我要北疆属于我。”

金二麻子一怔。

方若华笑道:“没办法,之前打仗都打得不痛快,和大周较量,还要时时关注北疆的状况,就怕北蛮趁着中原大乱,入关南下。”

“既然事情发展到今天这一步,那我要掌控全局,至少要保证在我和大周较量的时候,北疆要平安稳定,绝对不能出现半点差错。”

第七百二十九章 刺玫

金二麻子登时苦了脸。

海王想要北疆,那谁都看得出来,但是北疆离他们太远,又不可能以武力硬取,毕竟真打起来,烂的是北疆的防御工事,高兴的是北蛮人。

“……我尽量试试。”

方若华轻笑:“不难,白绍会是我们的,北疆当然也是我们的。”

她略微沉吟了片刻,“至于明王勾结北蛮的罪证……我最近得了一条消息,明王麾下有一朵最神秘的刺玫,本是最忠心不过,最近却忽然和明王起了冲突,叛逃出来,这个人,很有可能掌握了明王和北蛮勾结的重要证据。”

所谓刺玫,他也知道,不过只是听说过一点传言而已,她们是明王养的间谍,除了寥寥可数的几个人之外,没有人知道她们的姓名,年龄和容貌。

她们自幼就被悉心培养,精通伪装术,有多重身份,直接听命于明王……

如果真能掌握一个刺玫,可是大有文章可做。

金二麻子精神一振,等他和海王辛辛苦苦讨论半天,拿出七八套行动方案,离开湖中心,准备去工作时,陡然回神,一拍额头。

“……我就知道,海王殿下除了我们情报室,一定还有别的情报机构。”

他到不生气,反而从心底深处浮起一丝豪情。

海王殿下有争天下的雄心壮志,才会从一开始就这么注重情报搜集。

身为一方之主,本来就不可能只有一只眼睛,一只耳朵,若真真有他一个掌握情报力量,那他还不大敢做了,毕竟,金二麻子本身很有自知之明,野心也不算太大。

临川郡外

南峰古庵

这座庵堂修于大陈永恩九年,当时陈主携爱女平江公主路过临川郡,年仅二十一岁的平江公主忽然决意出家,自行削去长发,宣誓皈依佛门,一生不惹红尘事。

陈主无奈,又怜爱女儿,只好命人修了一座规模不下于公主府的尼姑庵。

说起来,从那时候至今也有近两百年光景了。

昔年香火鼎盛,规模极大的平江庵,到现在早就破烂不堪,荒僻的人极罕见,也只剩下些许架子,还能看出当年的模样。

谢兰把肩胛骨处的箭头挖出来,用过药,到不怎么疼,就是半边身子都麻痹无力。

她勉强把窗户关上,阻拦些外头的风雨,转身靠着墙,看向早就斑驳不堪的神像。

不知道是心境的缘故,还是当初建的时候,这庵堂就不怎么正经,她总觉得那泥塑的神像不端庄,也不神圣,反而带出些苦闷与忧郁。

“呵。”

谢兰嗤笑一声,伸手摸了摸滚烫的额头,挣扎着坐起来,从兜里掏出一把药草,使劲塞在嘴里嚼着吞咽下去。

苦涩的滋味让舌头都没了知觉。

当年在密营,先生给她们讲平江公主,当年公主十三岁,就和亲嫁给戎主为侧妃,十一年之后,陈主打赢了龙渊谷之战,迎回心爱的女儿。

先生们对平江公主十分推崇,对于那十一年,总是详细分析。

那的确是很光彩夺目的十一年。

一个女人,在异国他乡为自己的祖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她小时候对平江公主也很羡慕,可是后来,她却渐渐明白了,那位公主的生活一点都不好。

十一年来,她牺牲了爱情,牺牲掉三子一女,为陈国搜集情报,最终的结果,也只是赢了一场战争而已。

回到自己的祖国以后,她却发现自己竟然不知道该怎么生活下去。

这明明是生养她的地方。

她明明也可以和小时候一样,读书,骑马,蹴鞠,热热闹闹地过自己的生活。

但是她却再也做不到。

后来平江公主皈依了佛门,只可惜菩萨解救不了她,没有什么能救她。

就在回到家乡的第二年年底,平江公主投河自尽,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谢兰挺能理解她,估计密营出身的女孩子们,都很能理解这位公主,前几日她刚刚得了消息,她大师姐失去了消息。

密营的女孩子们,失去消息就意味着死亡,有可能是因为任务牺牲,也有可能是被自己人秘密处决。

因为密营不能存在,所以她们这些人就算被杀了,也不会有人知道。

估计再过不了多久,她谢兰在别的师姐妹心中,也会成为一个消失的符号。

可她不想死。

谢兰抱着肩膀,靠着墙壁,把脑海中杂乱的东西整理得更顺畅些。

她在做什么?

为什么忽然就爆发了,就要背叛明王?她怎么能背叛明王,明明这十几年来,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能光明正大地出现在明王身边,站在阳关下,对所有人宣告,她是密营的公主,明王的义女。

要说幻想破灭,好像也不确切。

谢兰从很久以前就很清楚,明王不是什么英雄,他是个悲剧,旧朝的残影。

但是,谢兰到底还是相信,明王和他们那些人,终究是有信念在。

无论这一点信念是不是已经过时,可她谢兰既受其大恩,活了下去,她就愿意为了对方的信念献出自己的命。

可是,如今明王为了一己私利,竟要与北蛮合作?那他复兴的大陈,还是什么大陈?

大陈覆灭时,也没放半个蛮人入关,陈主殉国时,最挂念的还是新朝来了,北疆将士们还有没有军饷可用,最后要处置的,也是贪污军饷的大臣。

当时有义士劝他,让他搜集钱财,让太子带着南下,以求将来复国,陈主却命太子携最后剩下的一批军饷粮草,前往北疆,阻挡北蛮入侵。

太子因此战死,陈主也死了,唯有明王带着一干忠臣义士逃离了京城。

那样一个或许有各种缺点,有各种软弱面,军队战斗力了也很不怎么样的大陈,之所以到今日还有人怀念,还有义军愿意相信,正因为大陈的君王,绝大多数都有一颗柔软的,怜爱百姓的心。

失去这颗心,怎配做陈国之主,又怎配自称明王?

谢兰没名字,没身份,可她还是认为自己是陈国百姓,绝不肯认下一个和北蛮勾结的男人当自己的明王。

第七百三十章 传扬

庙里的窗户沙沙作响,阳光下沙尘乱舞,谢兰昏昏沉沉地靠着墙,闭着眼眯一会儿,也不知为什么,她一出事,竟然直接就跑到海王的地盘来了。

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想,回过神时,已经到了临川郡。

也是,她不能回大周。

她在大周差不多算是半暴露,如今一身狼狈,怎敢去冒险?

至于赵易寒,他若知道自己的身份,恐怕就算不杀了她,也会让她彻底失去自由。

她跟赵易寒这条线,跟了已经有一年多,对这个人还算了解。

赵易寒能力很强,文武双全,有些方面却有点奇怪,性子平和,容易心软,似乎被什么东西束缚住了似的,每一步行动,都仿佛被人引导。

谢兰自己做过别人的提线木偶,只是她擅长思考,算是个有脑子的木偶,在她看来,赵易寒也像木偶,只不过操控他的人更高明,更不着痕迹。

窗外似有脚步声。

谢兰从袖子里摸出匕首,整个人缩在阴影中,紧紧盯着大门。

难以抑制地,她忽然想起一个她本不该,也没必要想起来的人。

那日在船岛的矿区,虹枪赵畏过来找她,想让她帮忙联系神医叶青,他们家那位小郡主中了剧毒,很多大夫束手无策,他也是没办法,才冒险跑到船岛这等地方。

谢兰当时见到他,本能地想帮明王拉拢一个高手,就稍稍透露些有关明王的消息,万没想到,竟让方家那位二公子无意中给撞上。

其实她不觉得方开宇能听到什么不该听到的东西。

那位二公子城府不深,要真听到什么,肯定不会那般镇定自若,一开始便松了松手,放过了他。

“哎。”

谢兰幽幽叹息,“谁让你这人运气不好,都从鬼门关逃出去,却又要转头回来,命中注定,该你的名字上阎王爷的生死簿。”

方开宇一返回,谢兰就叹了口气,心里知道,这人恐怕非死不可。

她那会儿明面上是齐王的人,是朝廷的人,不能与南安郡王府的余孽扯上关系。

虹枪赵畏,也绝不肯冒险泄露自己的身份,给他的小郡主带去麻烦。

于是,方家的二公子只能去死。

“可惜啊,可惜。”

谢兰也很心疼,她对这位二公子,本来是抱有挺大的希望,一个自高自大的小白痴,偏偏还是船岛的公子爷,姐姐是天下闻名的海王殿下,多有趣的身份,又能做多少文章?

就算不拿他做文章,这人活着也一定比死了有用……死得真是太可惜。

那天,本来方开宇还有一线生机,赵畏以独门手法在他心脉处留下印记,只要爆发,立时猝死。

但只要他肯答应交一份投名状,把赵畏给的药,找机会下到方若华的饭菜里,那赵畏就让他活下去。

做这等事并不难,那种药甚至不算是毒药,用得好,甚至能治病救人,也不是立时就有反应,再安全不过。

方开宇是方若华的亲弟弟,别的能力没有,亲手给自家姐姐做一盘菜,又验不出毒,难道方若华还会很戒备,一口不吃?

谢兰当时漫不经心,总以为方开宇会妥协,他怎么会不肯妥协?

方开宇那样的人,永远最自私,便是心里并非不爱自己的亲人,但和他自己比,亲人们自然就算不上什么。

他那么惜命,又还那么年轻,胆子也小,如何会为了姐姐就危害到自己?

一开始他也的确是答应了,可从拿到那药后就不停地冒汗,流眼泪,身体发软,一步也走不出去,瑟瑟发抖。

也许做完了心理建设,他能鼓起勇气害了他的姐姐,而且从此以后,他心中再也不会有什么底线。

但终究是命中注定的,他活不下来,当时他们在船岛矿区,周围都是船岛的人,巡逻队随时会出现,他们的行踪也随时会暴露。

谢兰也是没法子。

赵畏整个人已经处在疯狂的边缘线上,他受不得刺激。

于是,方开宇就只能死了。

吱呀一声,庵堂的大门被轻轻推开,金二麻子进了屋门,很有礼貌地冲谢兰拱了拱手。

“好久不见,谢兰小姐。”

谢兰:“……我会把我知道的,有关明王和北蛮的一切都告诉你们,但是,其它的事情你们不必问,我也不会说,密营的兄弟姐妹们的名字,我也同样不会透漏半个字。”

金二麻子一笑:“无所谓,一干阴沟里的老鼠,上不了台面,我们船岛不在乎。”

谢兰沉默,半晌,幽幽道:“有句话,请替我转告海王殿下。”

这要求到可以满足,金二麻子笑道:“谁想与我们殿下说话都没问题,在每个广场上都设有便民信箱,你直接去投信,上面写殿下的名字,殿下就能收得到。”

谢兰咬住嘴唇,脸上露出一抹震骇,随即又苦笑,沉吟良久,似乎有千言万语,又似乎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也只道:“海王殿下真是世间最让人羡慕的女人……希望她别让我们大家失望。”

说完,她乖顺地起身,低着头跟着金二麻子离开了尼姑庵。

临走,又回头看了一眼以平江公主为原型塑造的神像,这一回到觉得这个女人也不是那么可怜,天底下比她可怜的,不胜枚举。

一夕之间,明王与北蛮勾结的各种明证就传抄天下。

连大周都推波助澜,天南海北,大街小巷,从权贵子弟,到贩夫走卒,人人都拿到了明王与北蛮的盟约书。

其中的时间,地点,人物,都属于可以考证的内容,这种东西,很难造假,固然也有些人不信,但是明王的名声是坏到了极点。

北疆义军统领们,有一半以上都扯下了明王的旗号,光明正大地脱离明王的掌控,就是那位前朝的皇室子孙,自己手里紧紧攥着的势力,也有分崩离析的架势。

大周朝廷上下人等,居然也很是高兴,人人都知,这些消息是海王方若华传扬出去,好多官员暗自期盼,要是明王和海王打起来就好了,大周正可坐收渔人之利。

方若华想了想,就意思意思地给朝廷送了封信。

第七百三十一章 赠船

这封信,方若华写得还算仔细,又请船岛的大儒,学校的顶梁柱,徐老先生给认认真真地润色了一遍,才找专人送去了朝廷。

大体意思便是,方若华本是规规矩矩的生意人,奈何北蛮侵扰北疆,害苦了边境的百姓,也害得她生意都做不好,她只得倾家荡产全力抗击北蛮。

立下功勋,朝廷不赏赐也就罢了,齐王殿下更是欺人太甚,逼婚不成,竟要空手套白狼,想抢走她的船岛。

身为一个生意人,家产就是她的命,她怎能不全力反抗?

可她心底深处,还是很敬畏陛下云云。

现在明王胆敢勾结北蛮,做出如此大逆不道之事,她实在不能忍受,希望能与朝廷暂时休兵,请朝廷将宁安借给她,当做跳板驻兵,以便剿灭明王。

金二麻子他们看了信,都忍不住笑,觉得朝廷不可能那么傻,还答应这等要求。

这根本就是资敌!

“皇帝老儿能当上皇帝,还坐稳天下这么多年,又不是个傻子,哪里会应下如此白痴的条件。”

方若华笑道:“写封信又不费事,答应当然好,不答应也无妨。”

朝廷一开始,当然是不肯答应,但也不是没有官员们敲边鼓,觉得这个条件可以谈一谈,方若华和明王对上,怎么看怎么是好事。

好多官员都说,这是做梦都想不来的美事,为什么不答应?

方若华让人留意了下京城的思潮,也着人煽风点火,看着火候差不多,就又送了封信,把借改成租借,愿意赠给宁安港的朝廷水师一艘钢铁大舰,而且帮助培训水兵,可以邀请朝廷水师军官到船岛的军舰上学习。

这封信一送去,朝廷里登时就炸了锅,连那位坐在龙椅上,冷眼旁观的敬德帝赵书昊也端不住他的架子,连连派出使臣与方若华会谈。

一时间,船岛和朝廷是一边紧锣密鼓地准备打仗,一边到好像好得蜜里调油似的,有说不完的话,朝廷更是各种赏赐礼物,频频往船岛上搬。

孙连安本来清清静静的,在船岛上老老实实地做个经济司的总管,整日与钱粮打交道,虽然琐碎,可也纯粹。

他以前稍稍有点不习惯这里的官员们,那种始终按照条规做事的工作态度,但真正融入进来,到不觉得累,反而觉得轻松得很。

如果再让他回京城,做他的户部侍郎和兵部侍郎,那他指不定会变得受不了。

明明当了十几年的朝廷官员,竟短短数月间,就被船岛上的生活给洗去了过往的痕迹。

孙连安心底深处不禁觉得,海王方若华有一点可怕。

更可怕的是,海王殿下一招闲棋,他这般惬意悠闲的生活就给搅合得支离破碎。

朝中说得上是朋友,或者只是点头之交的那些官员们,纷纷都好像与他成了莫逆之交,人人来信拉关系,套近乎。

以往因为他目前的状况,而不得不考虑全面退出京城,回济州老家去的那些家人们,也似乎成了香饽饽,各方权贵对待孙家,又重新变得客气尊重起来。

因为孙家算是大族,也有些底蕴,哪怕前些日子,他这个朝廷钦犯‘从贼’的消息泄露,家族也没受到太严重的损害,就是丢些颜面罢了。

家里意思意思地骂他一顿,说要他除族,实际上连祠堂都不至于开,就口头上说两句而已。

大周朝廷也不至于因为他孙连安一个,就把孙家赶尽杀绝。

“哎。”

孙连安十二万分无奈,“海王殿下真要给朝廷水师铁甲大船?”

金二麻子也有些想不通,“海王殿下有令,照做就是。”随即又一笑,“海王殿下说,要你极力为大周朝廷争取利益,把一艘船谈到三艘去,培养的水兵也增加的五千人,上咱们舰队实习的武将,加到五十个。”

孙连安:“……”

话说,他已经准备好作为海王殿下争霸天下之旅的一个小小的卒子,迎接新朝,可现在这架势,殿下不会只想苟安一隅吧?

金二麻子拍了拍他的肩膀:“别想那么多,以前以为我们殿下傻的那些人,如今坟头上都长了草,去吧,赶紧把事给办完,眼不见心不烦。”

方若华正在独秀山庄,拉着徐老先生陪她一起写声讨明王的檄文。

“我到什么时候才能退休养老去。”

徐老先生口头抱怨,可却精神抖擞地挥毫泼墨,早些日子他略感风寒,一直有点腿脚无力,这会儿到是精神的不得了了。

显然,别管嘴里说些什么,实际上他老人家其实很不服老。

写了两篇檄文,觉得差不多,方若华把原版收起来,盖上私章。

水友们嗷嗷叫唤:“这个有意思,我还头一次看到古代檄文作品,三妹,给我呗,价钱随便开。”

方若华想了想:“唔,钱就算了,回头抽奖。”

她都好长时间没有给水友们发福利。

“这回我打天下,你们功不可没,等大业成了,封侯拜相不在话下,你们想要当什么王,回去可以好好想想,到时候我亲自写圣旨。”

水友们轰然而笑。

“还真有点中二病的即视感,咳咳,这留言可别让旁人看到。”

方若华莞尔,正好夜姑过来,顺手把檄文交给她收好。

夜姑蹙着眉头,一脸心事重重,方若华看了看她,就知道她纠结什么。

最近岛上不少人都在纠结。

“心疼咱们家的舰船?”

夜姑叹了口气,按说不该质疑夫人,可家里每一艘船,那都是花钱造出来,尤其是钢铁大舰,根本就不是外销品,没有流到外头过。

如今她家夫人,说送出去就送出去,岂能不让人心疼?

“而且,一艘不够,您还让人主动说服朝廷要三艘,这是做什么!”

徐老爷子坐在一边,捋了捋胡须,一脸的微笑。

方若华看了看他,把夜姑叫过来坐下,看了看外头没人,才笑道:“放心,我们的船,可没有那么容易拿走。”

夜姑:啊??

什么意思?

都白送了,还不好拿?

第七百三十二章 想法

徐老先生教书育人,耐性好了很多,这会儿到有点嫌弃夜姑脑子转不过来。

“傻丫头,你们这位夫人,才是真正想空手套白狼,把人家朝廷水师给一锅端掉。”

夜姑:“……”

方若华笑道:“就知道瞒不过徐老爷子,您幸亏是到了我们船岛,没在大周朝当官。”

徐老先生哼了哼:“老夫若是在大周朝当官,别管大官还是小官,也必然是个难得糊涂,绝不像现在这般,被上官说一句精明。”

方若华莞尔,转头哄夜姑:“咱们的船足够,可水兵确实总也不够,船岛太小了,又是个岛屿,先天潜力不足,南安城近年来的人口是多些,可也不能把所有渔民都给转化成士兵,那太竭泽而渔了。”

“朝廷这些年不重视水师,造船厂早就在吃老本,水兵们也都不成样子,可再不成,那也是一国水师,底子厚的很。”

“我给他们舰船又如何?得了我的钢铁舰船,想开起来不得请我的教官?还得让我帮他们售后服务,船坏了要找我修,能源没了,要找我买,武器弹药,需要补充,他们自己也生产不了,都得找我要。”

方若华轻声道,“朝廷只要没有造船的能力,给他们一百艘船,那船也不是他们的,还是我的。”

夜姑登时有些明白。

“把船给朝廷,一旦由我们的教官去教导,最多三个月,水师保证再也不可能姓赵,到时候,连人带船,都是我们船岛的。”

“你们总不会觉得,我们船岛的教官,连这点能耐也没有?”

夜姑:“……”

自家夫人似乎也不像她想象中那么……正直无私。

这是打算让朝廷出钱出力,劳心费神,认认真真地把水师给培养出来,形成战斗力,然后她把人家的水师一锅端,壮大自家的力量……

“好。”

夜姑也只能说一个‘好’字,她自从跟了自家夫人,就没见自家夫人想做什么,却没有做成过,这回必然也是心想事成。

至于大周朝廷上下,皇帝或者文武大臣们,对于这样的结果满意还是不满意,接受还是不接受,那他们可就,管不着了。

三番两次谈判,船岛方面表现得不甘不愿,但是,因为方若华实在很是厌恶明王,认为他的所作所为罪大恶极,于是就答应了朝廷的条件。

至于曾经历任大周户部侍郎和兵部侍郎的孙连安孙大人,曾经的敬德帝亲信,也自是功勋卓著,被认为是对大周赤胆忠心。

他在船岛为官,那肯定是无路可走,不得不忍辱负重。

朝廷派过来谈判的那几个官员,一个个看孙连安的目光,都是钦佩至极。

“孙大人,你千万想开些,就暂时先在船岛上,最好能进一步获取海王的信任,你放心,陛下会明白你的苦衷,总有一天,都会好的。”

特使长吁短叹。

孙连安:说得好像,他待在船岛委屈到天边上去了。

事实上,他现在真不怎么稀罕朝廷给的那些个官职,他是有安邦定国的野望,是想实现人生价值来着,可他从来没有盲目忠君好吗?

船岛上那帮年轻学生们,还老说什么他思想不够进步,嘴里总是家族如何,家族如何。

他这还不进步?把他那些同僚们拎出来给这帮子学生瞧一瞧,就知道他有多进步了。

至于家族,没家没族哪里来的他?不是有家族,他也享受不了那么多年的好日子,不能读书识字,也就没有今天的孙连安。

他要不挂念家族,与畜生何异?

要是方若华听了他的话,估计会觉得自家队伍建设还不够到位。

……

海王与明王对峙北疆,大周伺机而动。

明面上,这一年的天下大势,终归还是带出几分莫测迷离。

白绍从囚车里走出来,两个兵丁恭恭敬敬地给他除下重枷,至于手腕,脚踝上的锁链,到是不能都解了。

两个兵丁替他提着些,小声道:“将军且忍一忍,等到了怀止县城,咱们好好歇一歇,吃一顿好的。”

做了这么久的囚犯,白绍反而身体强健许多,精神也见好。

就是胸口的伤一直没好利索,阴天下雨的时候就疼的厉害,比较受罪。

他自从被押解回京,就没见到那位万岁爷,直接下了大狱,不过没人打骂,牢头们还算和气,替他请大夫,看病,拿药,都是他们自己掏钱。

外头的消息也不是一概不知,牢头们也爱说八卦,所以现在他的北疆被海王和明王两个一块儿惦记,估计朝廷也不是没有心的情况,他是一清二楚。

“方若华藏得可够深的。”

白绍摇头苦笑。

也不知道是他这个老家伙确实没用,太天真,还是方若华那丫头片子厉害。

打交道打了这些年,他对海王可谓是推心置腹,就连自己最大的秘密都没有瞒着,当然,也是根本就很难瞒着这么重要的盟友。

但是他却从来没看出,方若华对北疆也怀有心思。

身边负责押送他的差役,听见他咕哝,抬头笑了笑:“海王殿下一向光明磊落,北疆若是在白大将军手中,殿下自是不可能染指,只会觉得省心。”

“可要是落在那位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第几代明王手里,我们海王哪敢答应?她还担心有一天得在中原腹地和北蛮交手,不要打坏了这大好河山,就是毁几朵花,掉几片叶,她老人家也心疼。”

白绍:“……方若华的爪子可伸的够长。”

再一想,他也就叹了口气,耷拉下脑袋,“罢了,罢了,我一糟老头子,该做的都做了,落魄到如今的地步,还操心个什么。”

他舒展开身体坐下,从袖子里掏出小酒壶,珍惜地喝了一口。

熟悉的味道在舌尖上炸开,白绍又愣了下,这药酒也是方若华送的,说是他酒量不算多好,却偏偏贪杯,她酿的这药酒,不光味道绝佳,还足够滋补。

白绍就养成私底下偷偷摸摸喝两杯的习惯,因为酒水少又珍贵,他总是不怎么舍得给弟兄们喝。

“方若华对北疆有大恩,没有她,北疆早就完了,人家凭什么不能对北疆有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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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三章 划算

白绍在路边坐着歇了一会儿,他向来不喜欢为难别人,押送他的这几个差役,都对他很不错,就更不会随便给差役们添麻烦,看了看天色,总觉得可能要下雨,就站起身揉了揉腰身,笑道:“走吧。”

差役应了声,伸手扶着白绍上车,一撩开车帘,白绍整个人都愣了愣,随即伸手捂住自己的眼睛,偷偷从指头缝里往外看,嘴里念念有词:“肯定没听见,肯定没听见,肯定没听见。”

方若华:“我说老爷子,你刚才在外面,是不是又瞎编排我?”

白绍咳嗽了声,老老实实地坐下,心下叹息:“你怎么来了?你都差不多快摆明了车马要造反,这到底还是大周控制的地方……”

他心里忽然有一股热流涌上,冲得脑子里的理智都七零八落地散了,有点想落泪。

方若华微笑:“我来,当然有我来的好处。”

看了看白绍这张怎么都停不住,表情变幻来变幻去的脸,她的笑容到带出几分得意。

“人人都说东临镇宁远将军白绍,是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可我知道,他这人小孩子脾气,又感性心又软,别人对他一分好,他恨不得回报十分,瞧瞧,我丢下争霸天下那一堆正事,拖着病体残躯,千里迢迢亲自来救人,我们白大将军,还不感动?”

白绍:刚才感动来着!

吸了口气,白绍又道:“其实,我死了比活着强,你只要拿我尸体回去……甚至什么都不做,北疆照样也是你的。”

白绍想,明王肯定没能力和方若华对抗。

他这些年在北疆一力扶持明王义军,能给的都给了,大开方便之门,唯一不能给的,不过是驻守北疆的军队。

北军是他一手拉起来的不错,但这些军人不是他白绍的。

军队建成,东临镇建成,唯一的目的就是抵抗北蛮入侵。

就是让他再考虑一百次,两百次,无论多少次,他也不能为了明王的大业,就放北蛮入关。

偏偏明王竟只想着这些歪门邪道。

和明王不同,方若华一直都是直道而行,她大大方方地资助北军,如春风一般融入北疆,她船岛上的士兵们,和北军的将士并肩作战,是最亲密的战友,那些士兵愿意和弟兄们分享自己的衣服,食物,生死与共。

所以现在,哪怕方若华露出獠牙,告诉所有人,我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我想要北疆,我想要这支大周朝最强大的军队。

北疆将士们,也只会琢磨琢磨,闷不吭声地认命,就如他白绍……

“哎,算了,你的,都是你的,反正本来也托付给你了。”

白绍从囚衣袖子上撕下一截来,咬破,咬了两下没咬破食指。

方若华把笔墨奉上。

衣袖也换成上好的宣纸。

白绍就写了一封信,算是把东临镇送给方若华的证明,再就是给他几个副手看的,大体意思——他给北军选了一个好靠山,以后可以吃海王的,喝海王的,缺衣少食别客气,尽管找她要便是。

写完,私章官印都没有,方若华直接叫手下人找了个萝卜递给白绍。

白绍看了两眼,拿刀子简简单单刻出一方私章,直接盖印章。

方若华收了信,直接派人送往北疆。

这大体上就算是东临镇交接完毕。

至少方若华占据绝对上风,明王和大周叫嚣得再厉害,军队掌握在方若华手里,她说北疆是她的,那北疆就是她的。

大周朝廷肯定把白绍身上的官印拿走,敬德帝也肯定下了圣旨,着人去接收东临镇。

但所有人心里都清楚,就是敬德帝亲自去,除非带齐了千军万马,打定主意下狠心把北疆打下来,否则谁去也不管用。

皇帝圣旨上的玉玺,在东临镇也比不上白绍用萝卜刻的一方私章。

重要的不是盖在上面的是玉玺还是萝卜印章,而是这章是谁盖上去的。

马车吱吱呀呀地重新启程,白绍从窗户里向后看,还有一辆马车,也慢悠悠沿着官道继续前行。

显然这辆车是作为他的替身,替他吸引那些隐藏在暗处,不知何时会冲出来撕咬他的刺客的。

“你看看我现在这模样,一身的伤,几乎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废人,留着我还有何用?”

“你没必要再为我费心,别管是朝廷失去耐心,要杀了我,还是明王气急败坏,要我付出背叛的代价,都无所谓,如今我活着还是死去,对谁都没有影响。”

白绍面上云淡风轻的很,说起死亡,也并无恐惧。

“我这么多年下来活得不明不白,到最后落到如今的下场,也不算稀奇。”

方若华点点头:“白老爷子,我到觉得你这结局已经很不坏,挺好的。”

白绍:“……”

“以我和我们情报室对明王的分析,哪一天你助他得了天下,他第一件事先要你死。”

方若华笑道,“没办法,谁让你在义军中威望高,又手握军队,他不弄死你,怕是晚上都睡不安枕。”

白绍:“……”

果然远香近臭,以后海王殿下多和气,又温柔又体贴,简直是小仙女。

现在可好,小仙女的嘴巴变得这么毒。

果然他这个老头子已经没地位了。

许六啊许六,师父我对不住你,这个媳妇你想办法自己去讨,我是没办法了。

砰!

马车停顿了一下,外面车壁上似乎被什么东西冲撞,撞击力度极大。

推开车窗,只见左侧不远处的山坡上,无数弩箭扑面而至。

白绍神色凝重:“别管我,你们……”

方若华顺手拉了下窗子上的扳手,只听一阵丝丝拉拉的声音,车窗紧闭,马车一阵阵震动,又迅速向前冲去,白绍整个身体后倒。

座位裂开一条缝,眼前一黑,他就被裹在了很狭小的空间内,最后在通风口的缝隙里看到方若华从车上拿出一把半人高的刀,抬脚冲出车门。

白绍气得使劲踹了一脚,耳边只听一阵阵打杀声,显然刺客着实算是人多势众。

“该死的!”

这是真把他当废物了,他还没死呢!

第七百三十四章 王者风范

箭雨阵阵,雪白的,没几根杂毛的千里马都倒毙当场。

金二麻子心直抽抽,疼得想哭,干脆不用马,换上身穿护甲的两个差役,拖着马车急奔。

“夫人,海王殿下,祖宗,你救的这一个,能比咱们家的马贵吗?”

方若华失笑,一手提刀砍去最后一个冲到眼前的刺客,陡然抢下一马,眨眼间就冲到弓箭手眼前。

箭雨终于停了。

方若华一身披挂被染得通红,慢吞吞下了山,坐在金二麻子旁边,看他一脸忧郁,也不禁好笑,冲入手搭凉棚向远处张望,“放心,这是最后一波刺客,剩下的有别人挡,所以,我们其实只损失了两匹马而已。”

金二麻子松了口气:“那还好。”

看他的表情,方若华都怕他非让人把马尸体给拖走,回去能省一顿饭钱。

幸亏没有。

方若华都有点担心,春雨是不是把她的钱袋子给把得太严了些。

要不然金二麻子怎么抠唆成这德性,他当年一掷千金为夜姑的气势何在?

金二麻子是不知道方若华的腹诽,要是知道,非气死不可。

他这么节约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自家海王殿下,真当争天下不花钱?

当年他们只是船岛上一普通商户时,那是大财主,钱几乎不怎么出,年年往回搂,换做粮食金银堆在仓库里,仓库建设速度都比不上堆满的速度。

现在呢?

那是赚多少花多少,养兵要花钱,造船要花钱,打仗用的弹药,那简直是金子铸的,银子镶的,也就是自家船岛底子厚,自家殿下生财有道,换成别人试试?

以前金二麻子老是嘲笑其它造反的人傻,既然要打天下,竟然还是一副土匪做派,四处杀人越货抢劫,毫无顾忌,闹得人见人怕,偏偏欺软怕硬,就会欺负老百姓,再愚蠢不过。

瞧自家海王殿下,也不是不打劫,但人家打劫的多是些土匪,打劫完赚了钱,还是人人称赞,没人会说一句不好,多聪明?

真正开始打仗之后,他就明白过来,别人一点也不傻,根本就是没法子。

手里没钱,养不出精兵强将,以战养战说来容易,可他们那些兵将,也只能欺负欺负手无寸铁老百姓,真去和豪强硬杠,或者打土匪,一不小心就不知道是谁打谁了!

总之,如今花钱花到他这个一向视金银如粪土的爽快人,也开始懂了做事情一定要节省的道理。

厂子里做军服,膝盖上,手肘上多打两块补丁,既能保护关节,也能减少损耗。

剩下的碎布头,也可以拿去打补丁,编织伪装服等等等等,总之不能乱丢。

一路冲出敌人的埋伏,到一个荒废的小渡口,方若华直接丢掉车,带人拽着白绍上船,先坐小船,再登上大船,直奔船岛。

上了船,方若华才松了口气,白绍也放松下来。

四海皆是方若华的地盘,杀手就是再不惜命,也不至于过来白白送死。

先让晕头转向的白绍去吐了一会儿,洗了个澡,重新请大夫看了看伤口,又拿煮得香糯可口的粥给他喝了半碗。

白绍如今的脾胃,不适合吃太油腻的东西。

牢里的牢头们虽说有心照顾,可既不可能有什么好东西吃,他当时也根本就吃不下去,折腾了这么久,身心俱疲,要好好养一养,缓一缓。

白绍吃了点粥,并不觉得饿,还是没多大胃口,走到甲板上坐下,看着碧海蓝天,只觉得疲惫,似乎他一生的累都在今时今日一齐爆发,让他有一种躺下睡去,再也不起身的欲望。

“救我做什么呢?”

“真没想到有一天白老爷子竟也说得出这等矫情的不行的话。”

方若华拿了一条披风,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她一点都不想感冒,更不想吃药。

她这身体吃药都不大管用,也不是完全没有用,就是仿佛吸收上比别人的身体差上些,人家吃药吃个七八天能好,她非得吃两个月,还不一定真能有效。

所以,还是得好好保重自己。

“你知道你有多值钱?”方若华舒展开身体,躺在躺椅上,“我救了你,有你在我手里,北军起码有十几个高手得对我感恩戴德,你这几十年靠拼命,拼出来的人脉就都是我的了。”

白绍:“……”

“还能凸显我的重情重义,天下有谁能如我一般,敢冒风险,亲自来救人,就我的品性,也比明王好得多吧?”

方若华笑道,“何况你可是个金字招牌,有你在,不愁天下武将不来投奔,多划算的买卖,我都佩服我自己的决定。”

白绍:“……”

“而且,你也绝不是没用,等你养好了伤,你就老老实实给我回北疆去,钉死在那里,在我坐拥天下之前,别让北蛮过来捣乱,你在那儿,我才能无后顾之忧。”

“你今年才五十岁,起码还能给我再干二十年,又是经验丰富的武将,对北疆的形势,更是没人比你更了解。”

“攥着你在我手里,你就能给我培养出十个,二十个,三十个大将来,而且又便宜又实惠,你不贪财,包你衣食住行也就差不多,钱都不必多给。”

方若华越说,越觉得自己这步棋简直再划算不过。

听她这么得意洋洋的一说,白绍这一身的寥落,一时也有点挂不住,摇了摇头,扶着栏杆举目回望,看远处的山头,山头上似乎还有成片成片的追兵。

“这里是大周的腹地,朝廷调兵遣将不难,你们难道带了军队过来?”

方若华笑道:“那到没有,手底下的人都忙,找不到几个闲人。不过,救白绍哪里用得着我带军队,你家许六和你那几个副将,这些日子为了救你简直要把京城都给闹翻了天,我在南安也没少听到他的消息。”

白绍:“……所以,小许硬抗追兵,我到成了你的。”

方若华只是笑。

白绍按了按酸痛的脖子,扑哧一声笑了:“好,好,若华,你如今可真是有王者风范了。”

想当一国之主,脸皮不厚怎么行!

“既然我到了船岛,就给你点有用的东西,大周朝那个齐王,我手里也捏了他几个很要命的把柄,其中一个,他和北蛮的镇南亲王,也有些交易。”

白绍笑道,“这些东西,用得好了会很有趣。”

第七百三十五章 天道亲儿子

“呜。”

许六蹲在半山腰,看着远处越走越远的船。

大船急行,翻起一片漂亮的,雪白的浪花,许六摸了摸眼角被丛林中的露水打湿的眼睛。

“哎。”

他也挺想回南安的。

以前不想,因为不知道每天都能看见媳妇的日子有多好。

哪怕一天下来也说不了几句话,哪怕只能一起在餐桌上吃一顿饭,还是和一堆人一起,可就是觉得心里踏实,说不出来那是种什么感觉,他以前从没有过那种感觉……

哐当。

一个黑衣人滚落在身前。

许六抬脚把人踩在脚底下,抱肩看着白妩整个人隐在风中,雾中,若隐若现,只偶尔闪过一道剑光,必有一人死去。

这般干净利落的剑法,特别的漂亮。

就是这人名字女里女气的,也不知道他爹娘想些什么,给娶这种莫名其妙的名。

等白妩竟当真一人一剑,横扫了百余人的追兵,披着一身血浆从茂林丛中出来,许六面上丝毫不见曾腹诽人家的异样,温和的很。

白妩看他一眼,提起剑就走。

许六连忙伸手拦了拦。

白妩:“让开。”

“你想去齐王府?”许六略微一想,就知道这一根筋的小子脑子里都想些什么。

齐王府的人和疯了似的咬自家老爷子,得不到兵权,恼羞成怒之下竟是说杀人就杀人。

敬德帝都没有这么狠心,他哪怕知道白绍与明王不清不楚,最多也就是流放了事。

齐王生气,想个法子关押白绍一生也已经很足够,毕竟白老爷子曾给他们大周朝立下过汗马功劳。

说起来,齐王闹这一出,还不一定是只为了弄死自家老爷子,不知道心里藏了什么奸,毕竟,便是想处死他,秘密给喂点毒药,对外宣称病逝即可,何必又是流放,又是追杀,闹得轰轰烈烈。

“难道是想扰乱北疆的视线?但北疆乱起来,对朝廷也没好处。”

在对待北蛮方面,大周,船岛,北疆军民,利益一致,观点相同,没有纠纷才对。

白妩脚步没停。

许六也就晃了一下神,忙道:“先不忙给老爷子报仇,齐王府就在京城,又跑不了,你先帮我一个忙。”

白妩犹豫了片刻,还是停下转身:“什么?”

“扶旻国国主李文瀚,手中有一块宝石,名为药心石,据说用来煮水,习武之人饮用,必能增强体魄功力,便是普通人饮用,也能强身健体,我想去取来,作为寿礼送给我妻子。”

许六笑道,“毕竟是宝物,传扬出去想要的人肯定不少,你陪我一起去?”

白妩迟疑了下,点了点头:“你救过我,我说过,只要是正事,你让我做什么,我都帮你三次,这是第二次。”

许六大笑:“行。”

方若华生日这天,是八月十七。

她以前从来不过什么寿辰,毕竟年纪小,又没有正经成婚,哪有过寿的道理?

不过今年,赶在她生日之前,夜姑亲自出马搞定了北疆各路义军,义军统领或者亲自过来,或者派出得力手下前往船岛,既是向方若华贺寿,也是要商谈一下北疆的情况。

虽说夜姑跟各路义军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力保北疆平稳,绝对不让北蛮的触角触到自家地盘上来,但这是关系到整个中原的大事,义军首领们还是要好好与方若华谈一谈。

其实这些义军统领们,就是再多疑的,也并不会真去怀疑方若华。

船岛这些年在北疆的经营,终究不可能没有效果。

义军没少吃船岛送去的粮草,甚至有好几次,缺粮少衣,日子极为难过,就是船岛仗义援手,这才让他们撑过一个又一个艰难的冬日。

既然都受过方若华的大恩,到了如今这地步,也就没什么好矫情。

一群人结伴而行,带着礼物来到船岛,光明正大地给海王殿下祝寿。

“只要能让我们挡住北蛮,只要能给我家婆娘和我小子报仇,咱们所有兄弟的命,就都交给海王殿下也没什么,好几年了,吃人家的,用人家的,我这条命,早该是人家的。”

“我虽然打了明王的旗号,可如今也不算背叛他,我和手底下的弟兄,连明王都没见过,又没吃过他家的米,没穿过他家的衣,我愿意投谁就投谁,明王可管不到。”

几个人坐在船岛独秀山庄最宽敞明亮的大厅里,听着潺潺流水声,想一想南安城的安居乐业,船岛的灯火辉煌,以前就是有一点小忐忑也早就消失不见。

如果有朝一日,北疆也能变成船岛的模样。

他们的子女,也能过上船岛上百姓们过的好日子,便是让他们立时死了,也死而无憾。

活在北蛮威胁下的北疆土生土长的老百姓们,实在是太苦。

他们就是无根的浮萍,没有家,没有着落,除了抱团拼命,看不到任何一条活路。

哪怕只过几天如今的太平日子,他们都几乎要沉醉其中,不可自拔。

“大周朝也好,明王也罢,他们也许能给我们想要的,可是他们偏偏吝啬的很,根本不肯给,但是海王殿下愿意给我们。”

几个统领私底下都商量好,同进同退,之后只等着面前海王殿下,再谈一些细节。

方若华第一时间就先见了他们,谁也没带,只带着白绍。

事实上,白绍一出面,甚至没有仔细去看方若华给出来的条件,北疆义军二话不说,纳头便拜。

白绍不禁笑道:“看来我的用处还真不小,你的确不吃亏。”

“今年的寿礼,算不算是我给的最大?你以前老抱怨,我整日要钱要粮要东西,以后可抱怨不起来了,都是给你卖命的,要什么都理直气壮。”

白绍觉得他的寿礼最大,却没成想,就在距离寿宴开始还有三个时辰时,大周境内南方十四个县竟然齐齐献城,船岛一兵不发,竟得了近一半江山。

方若华都有些懵懂,如果不是现在穷的很,她都想去商城找一个擅长测算之术的大能问问,她这回拿的,不会是天道亲儿子的剧本吧?

第七百三十六章 祥瑞

不是亲儿子,肯定也是亲闺女,反正是亲的。

大周朝廷都被这一波操作给吓得几乎不知该做什么反应,事实上,皇帝还是努力想调兵遣将,至少也要威吓对方一番,如果一点应对也没有,带来的影响就太坏了。

奈何大周此时有一点四处起火的兆头,皇帝又怕死,亲信的精锐部队都调往京师,不敢外派。

能打仗的军队又或者与方若华对峙,或者剿灭已成气候,称王称帝的义军,能抽出来的军队,个个吃空饷很严重,说一万人,也许连两千人都没有,又是多年没打过仗,连剿匪都没剿过,哪里还有用?

让他们出动,粮草给足了,金银给备上,也是磨磨蹭蹭地一副惫懒样,更是还没开始打,就各种求援,可谓一触即溃。

反正尝试了几次之后,朝廷已经拿这些远离中枢区域的县城没什么办法,想处置也是得不偿失,只能口头上吓唬吓唬,加强对其它地区的管控。

方若华即将十八岁,今年的生辰,本来也只想着自己人聚一聚,热闹一下。

奈何最近船岛动作太大,周围散去各地工作的手下们都表示想回来献献殷勤。

各地以前比较端着的生意伙伴也表示,想要拉拉关系,亲近亲近。

更不要说,因为她变成天道亲闺女的原因,主动投诚的县城派人过来做交接工作。

生日宴的规模也就越来越大,大管家春雨想了想,干脆大办一次。

客人们都给准备了重礼,他们自然不好显得太过小气,海王殿下寿诞,不说普天同庆,至少整个船岛都要庆祝庆祝。

这几日老天爷也很给脸面,艳阳高照,风和日丽。

就连渔民们收货也比往日好,甚至还有人捕到一条大鱼,身形十分巨大,九丈七尺长,是整个大渔船的三倍。

这样的巨鱼,所有人都没有见过,堪称祥瑞。

完整的巨大鱼骨,被大船托运,直接披上一层薄纱,穿过街市,送到海王殿下的居所。

一路招摇过市,无数人顶礼膜拜,鱼骨还没到方若华那儿,已经有各种不靠谱的传言从船岛向外辐射。

方若华自己一口气听了好几个版本。

比如说,海龙王为海王殿下贺寿,特意送来的寿礼,乃是海中神兽。

原来海里的神兽过来送死,献了自己的肉身给人打牙祭,骨头拿来送她?

当然,还有比较普通的,就是说方若华是龙神转世,那大鱼就是她降服的海怪。

方若华:她很忙,没时间去斗海怪。

反正别管是什么传闻,最后都要归结到海王将成为天下之主,所以天降祥瑞这方面来。

这一点,是方若华为适应本地习俗让人添上去的,此时争天下之前,大家伙都要先造势,例如什么鱼腹藏书之类的吧。

反正也不费力,不费钱,稍微弄一下还能鼓舞己方士气。

热热闹闹献祥瑞活动结束,方若华的生日正日子也就到了。

凌晨时分,独秀山庄只亮了几盏彩色的小灯,灯光伴随着朝阳初起的晨光,在水面上撒了一层斑斓的色彩,整个山庄如梦似幻。

无数人静悄悄地行动。

盛开的花朵出现在湖边,在小径两侧延伸,树上更是点缀了无数珍珠绸缎,但却绝不显半分俗艳。

天色一亮,各路的客人就从天南海北赶了过来。

有的乘船而至,有的策马而行,船岛都有好几个月没像今天这么热闹。

“你去哪儿?”

前任南安县令任程伟,佝偻着身体,含混不清地叫道。

任月容调整了下头上的花环,把准备送给海王殿下的屏风小心翼翼地抱在怀里,看也不看任程伟一眼,推开门就走出去。

踉跄着追了两步,却连影子也没追到,任程伟脸色铁青,愤恨呢喃:“不孝女,不孝女。”

隔着大门,外面到处都是满脸笑容,精神抖擞的老百姓,任程伟瑟缩了下,向后躲了躲,倚着墙壁坐下,使劲捶了下大腿,老泪纵横。

“大逆不道,都是些目无君父的混蛋!”

他喊了一嗓子,可终究不敢高声,闭了闭眼,两行热流流入口,一股酸涩的味在口腔里扩散。

那日南安城叛乱,任程伟心道不好,想偷偷给上官送信,以控制局势,可身边的人,连他的师爷都反了,竟捆了他。

后来朝廷平叛大军到了,他想尽办法去开城门为大军引路,可惜,最后没成功,反而让人抓住向方若华那女人献媚。

任程伟自认为也有气节在,他想指着方若华的鼻子大骂她一顿,告诉她,像她这等恶女人一定下十八层地狱。告诉她,不要想策反自己,他任程伟忠心耿耿,不是衙门里那些个软蛋,他不怕死,绝不与乱贼为伍!

可方若华根本就不屑见他,控制了南安城以后,就直接半点不在意地把他赶出衙门放了。

当时任程伟就像一拳头打中团棉花,心里空空落落的,说不出有多难受。

那什么海龙卫,还对他不屑一顾。

“一个因为妻子受了虐待,抱怨几句,就能命人割掉妻子的舌头的男人,我们可高攀不起,没也割了你的舌头,是我们殿下不喜欢这种手段,要我说,你妻子受了多少苦,就该也让你试试。”

当时任程伟简直气得发疯,什么叫抱怨几句,身为儿媳妇,让娘亲不愉快,那就是不孝,只割了她的舌头,仅仅是一点惩罚而已,哪里算严重?

他又没有休了那个女人,不是还把人好好地养起来了?只要那个女人不再对娘亲无礼,他会尽到丈夫的责任,一辈子养着她。

只是任程伟再生气,也不愿意去做以卵击石之事,一开始死了也就死了,如今他却要留下有用之身,看看那些目无君父的混账都落个什么下场。

任程伟下定决心一定要尽快找到朝廷大军,通报南安城的诸般情况,请朝廷尽快平叛。

他还要赶去京城,狠狠地告方若华一状,让世人都知这是个什么样的张狂女人,他也果然出了城门,南安城戒严,但是也只是入城审查严格,想出城到没多大的问题。

就是可惜,南安城衙门里的库银他没拿到手,县丞早把银子都送给方若华献媚。

幸好他自己还有点私房银子,虽然他足够清廉,可商户们送的孝敬,他也不是一概不拿,这些年好歹积攒了些银子,也勉强能当路费。

第七百三十七章 疯了

身为堂堂县令的任程伟,出了城门就拼命想去找朝廷大军的下落。

但是,大军到是没找到,反而碰上了一群‘伪装’成官兵的土匪,凶神恶煞,杀人盈野,无恶不作。

他身上所有的银钱都被搜刮走,即便是完全没敢反抗,他还被毒打了一通,右脚残疾,胳膊也伤了,要不是命硬,早就死去。

他又是伤又是病,一点银钱也无,半口粮食都没有,又是外人,没村子敢收留,最后只能勉强和一些老弱妇孺的流民们一起行动。

后来……

他就被南安城的义务救助队给救下,来到南安城的慈善院养伤。

伤得这般严重,他一时也不敢走,心里到底怕了,外面的一切都很可怕,他想来想去,只好给朝廷写信,可是信写出去,全都石沉大海,根本就没有一点回音。

“一定是方若华截留了信件……”

山阳知府等人表示:这种满篇废话,一句重点没有,就知道说什么派兵夺回南安的信,他回个屁?

真想派兵,那也得有兵可派。

至于让朝廷调遣大军过来,不是早来了?万岁爷在这方面,反应速度可不慢。

只是很可惜,平叛没平成功,到是祸害得他们辖下的老百姓,日子已经完全过不下去。

像他们这等偏远地处的州县,县令、知府通常都没什么背景。

有家族也是小家族,大部分还是寒门苦读出身,做上一辈子的官,也过不了四品的坎,对朝廷说忠心,也算忠心,毕竟人人都受圣人教化。

可真到了别人坐龙庭的时候,他们追求从龙之功也从无心理障碍。

历朝历代改朝换代时,愿意殉主的忠臣义士,之所以史书留名,还不是太稀少的缘故?

反正像他这般寻常小官,是没这个心气的。

即便没有朝廷大军如土匪一样的行径刺激,海王想要山阳,手下要是绑了他投诚,估计他装模作样地悲愤一日半日的,一准要从了。

更何况如今的情况。

任程伟是不知山阳那边官员的腹诽,他只是满心焦灼等待,结果没过多久,这群逆臣贼子就攻占三州,占了大片的江山。

他萎靡不振了好一阵子,伤养得差不离,救助队的人先是安排他教那些贱民习字,他哪里肯受这等侮辱,誓死也不愿意。

然后又让他去扫大街。

他任程伟十年苦读,金榜题名,如何,如何能做这些?有辱斯文,当真是有辱斯文!

救助队只道不许人吃白食,看他伤好了便让他自己去寻工作,只提供个住的地方,他也不愿意食这嗟来之食,最后迫不得已,去街头与人写几封信,好歹换些米粮,混个温饱。

只是攒下些钱来后,他好几次在城门口徘徊,心里想着要走,要去京城,却总是有点怕,外面世道混乱,四海不宁,他手无缚鸡之力,若孤身上路怎能得了好?

他翻来覆去地琢磨,竟是忧思过重,病倒在床,等醒过来时,到是觉得身体清爽了些,衣服换了,穿得干干净净,被褥也松软。

心下惊讶,坐起身向外一看,他就看到他的女儿任月容,那一瞬间,他差点没吓得直接倒毙当场。

他那温柔的,一身书香气,被他捧在手心里疼爱的女儿,削去了半截头发,头发只垂在肩膀,腰间还别着一把刀,手里提着枪。

而且,她还站在院子里和救助队的那粗汉子说话,笑容满面的。

任程伟暴怒,冲出去就想把女儿揪过来打她的手掌心,但一出去看见人高马大,精神抖擞的救助队的人,他竟是不敢高声。

若他只是一个人自然不怕,可女儿在这儿,谁知道这帮人会不会因为他一时冲动,说漏嘴,发现了自己的身份,一旦如此,女儿,他的女儿肯定受牵连。

任程伟耐下性子,极力控制自己,和颜悦色地哄女儿回屋再谈。

可是,他那温柔可爱的女儿,却再也不是以前的模样。

她不饿着他,给他穿衣,让他吃饭,可就是不跟他说话。

她力气大了不少,自己能砍柴挑水,甚至连杀鸡都不眨眼。

她偶尔也穿裙子,可穿了裙子也是挺直了脊背。

女孩子怎能如此?

她应该笑不漏齿,应该莲步轻移,应该安安稳稳地坐在温暖的房间中,等着她的丈夫把一切都捧到她眼前去。

但他无论絮叨,怎么说这些话,怎么为了月容好,月容就是一句话也不屑和他说。

立在院子里,瞪着眼前的那扇大门,月容的身影再也看不见,任程伟只觉得有一座大山死死地压在他的心口,让他站不起,可又趴不下去。

外面所有人都兴高采烈,穿上最漂亮的衣服,拿出平日里舍不得吃的美食,船娘们载歌载舞,教坊司的大家们齐齐出动,在街头义演。

简直都疯了。

怎能如此追捧一个乱臣贼子。

不行,他必须出去,他要去当面唾骂方若华,要让世人都知道他的忠心。

否则,万一要是朝廷大军打来,他女儿怎么办?他女儿从了贼,那,那岂不是要杀头的?

娇娇软软的闺女,虽然生下来了,他就没怎么抱过,都是奶娘照顾,可他也不是不爱的。

那是他的骨肉,他的女儿。

当父亲的,为了自己的孩子,他连死都不怕!他好歹也要为女儿求一条活路。

方若华一介女流之辈,现在瞧着风光,那是朝廷懒得真去理会,朝廷要整治,如何能让她继续嚣张?

咬着牙拼命地走出房门,他脚步又开始迟疑。

南安城的变化真有些大。

任程伟来的时间不长,他印象中的南安,本也算富贵繁华,但是,也只是寻常比较好的城池,远比不上江南富庶,更比不上京城壮观。

富贵的多是世家大族,寻常百姓最好的日子,也不过是吃上两口干饭。

但是此时再细看,街道如此平整,似乎宽了些许,干干净净,连摊贩的摊子都特别整齐划一,道边的建筑也变得很漂亮。

最大的改变,是人人都挺胸昂头的,有一股精气神在,他忍不住蹙眉,心里翻江倒海地难收场起来。

方若华这收买民心的手段,真是越发的厉害。

任程伟拖着伤腿,一次又一次在心里告诉自己,她的人救助百姓,包括自己,只是在收买民心而已,她就是乱臣贼子。

第七百三十八章 在祀在戎

方若华修长的腿伸开,在桌案底下摩挲了下有些酸胀的小腿肚。

反正坐这么高,只有她看别人,别人想看她,到底困难些。

春雨站在她身后,轻柔地给她揉捏肩膀。

方若华低声笑道:“你仔细看看下面的那些小伙子,有什么想法没?”

大约因为她年纪实在不算大,来的人也多是年轻人,可以说,青年才俊不计其数。

为了她生日,夜姑专门找人用汉白玉垒砌出高台,有点像皇帝金銮殿上龙椅的模样。

唔,也像山寨里常见的聚义堂。

到是整个台子铺上一层金红色的毯子,非常漂亮,织造的花纹宛如活物,流光溢彩,绝对是船岛纺织厂里姑娘们的杰作。

反正折腾出来的效果非常气派。

现在坐一坐这样的,方若华到没觉得不行,她坐在上面,俯瞰众人,能给人压迫感,不过,等到有一日真正得天下以后,她却是不准备修皇宫,坐金銮殿。

实在是又硌得慌,又累得慌,还得天天一大早上班,辛苦。

也许到时候实现全面现代化,可以改为远程视频会议?

再不济,修个会议室,也比修金銮殿经济划算。

可水友们已经开始发散。

“三妹在建筑上一向特别舍得下本钱,等将来我们三妹登基,不知道皇宫修成什么样子,金銮殿又是什么样子,肯定要建几个御花园什么的吧?”

“不是还说给我们封王?光有圣旨哪里行,封王就得有王府?”

这群人已经嘻嘻哈哈地从网上调各种古代皇宫,王府的图片来看。

方若华:“……”

刚才好像还在考虑春雨这些姑娘们的终身大事,偏题也偏得太厉害了些。

方若华到不是说一定要春雨,夜姑她们嫁人,可却并不能因为有各种各样的担忧,就当真连尝试找个伴侣都不愿意。

有什么好怕的,爱情从来都不是恐怖的东西,方若华觉得,自己既然已经走到如今这一步,身边的女孩子们,只要不违背道德,不破坏规矩,完全可以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

只要能让自己快活,又不伤害别人,想做点什么不成?她们的人生只有短短几十年,

春雨如今已经不会像以前似的,被自家夫人一逗弄就害羞的不行,冷冷淡淡地摸着自家夫人的肩膀:“此时,他们难道还敢看我?”

到是有几个胆子大的,拿眼角的余光向上面偷瞄,可心里或许有敬畏,却绝不会有一点儿女私情。

敢动歪心思的,不是缺心眼,就是傻大胆,反正一个都不是良配。

与其关心这些年轻人,到不如关心关心自家夫人的衣着打扮。

“今天夫人要换的这几套衣服首饰,尤其是这一套珍珠银饰,都是徐老设计,夜姑选定,准备今年推出的成衣和首饰,务必表现得喜爱些。”

“还有一会儿上船时,记得推销咱们的藤编水壶,只要拿起来喝两口热水就好。”

方若华:“……哦。”

姑娘们真是拼命。

工作的魅力无穷无尽。

想想也是,船岛上大部分厂子都让手底下的人入了股,方若华赚大头,底下的姑娘们赚的也不算少。

产品大卖,真金白银一大把一大把地往怀里揣,也难怪连春雨都心动,把她也给推出去当广告。

不光是她,今天在场的侍女,侍从,舞姬,每个人衣着打扮都很是郑重,连细节也没有任何一点放松,显然是把广告做到了极致。

如果只是男人们到场,也许这类广告效果可能还不会太好,但是,今日来为方若华贺寿的,大部分都带着妻女同行,海王殿下毕竟是女子,带着女人过来才方便。

春雨估计,今日之后,就像自家夫人说的那样,立即推出成衣和珠宝品牌,打上船岛的标识,肯定能得一个开门红,赚的钱也许比正经的造船厂赚的钱还要多。

毕竟成本在那儿摆着呢。

一群客人并不知道春雨的小心思,事实上来赴海王殿下的宴会,所有人都很郑重,也都很小心,言语小心,举止小心,行动更小心。

此时,方若华一头乌发依旧如云如雾,蓬蓬松松,肌肤还是略有些苍白,气色不大好,神色平和,言行温柔,穿着打扮,很是青春俏丽。

但是,在场的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她已经是一方之主,自带威仪。

就是她穿乳白色条纹的半袖毛衫,墨色的裙,足下踩着一双红色短根的皮靴子,宛如二八少女,那些比她大过一轮的男人们看她,也像在看一尊菩萨,佛祖,不敢直视。

穆一秋也在看海王,蹙着眉头,带着一点隐忍和不得已。

赵易寒就坐在他侧后方,低着头,手里捧着酒杯,似乎在想什么东西,心不在焉的。

大周朝野上下虽然都很紧张,从当今陛下到朝中大臣更是几乎气炸了,但这一日,依旧派他和赵易寒作为特使来到船岛,准备送上厚礼,给方若华祝寿。

“你和海王是青梅竹马?”

穆一秋低声问了一句。

赵易寒点头,对于这个问题已经有些麻木了,到也不觉得烦恼。

这点小事,哪里还能让他烦?

自从上个月,他舅父忽然告诉他,他爹是皇帝,他娘是贵妃,他外祖父一家被他爹给弄死了……他每天晚上都睡不安枕,杂念丛生。

与他面对的那些问题相比,海王方若华是自己的青梅竹马这等旧闻让人知道,又算得了什么大事?

穆一秋有点难受:“你说,方若华肯受招安吗?”

赵易寒不敢置信地看了穆一秋一眼,简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这位就是新晋的礼部侍郎,哪来的底气这么随便地就说什么招安?

自从以海王弟弟之死为引,朝廷下决心收服海王却一败涂地,朝中就分为两派,一派主张招安,另一派自是认为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岂能妥协,必须再派兵马剿灭。

朝中诸位大臣斗来斗去一团乱,可朝廷拖沓惯了,人家却不肯拖延。

短短半年,海王势力已成,到如今,更是半壁江山都落到了人家的手里。

再说招安,岂不是白日做梦?

至于打,整合全大周的兵马,决一死战,也许还有一战之力,只是若不成功,大好江山便转手赠人罢了。

穆一秋侧目又看了方若华一眼:“那方那十四个县的人,都是傻的不成?她并未派出一兵一卒,怎能上赶着主动把县城送人?”

这一点,赵易寒也惊讶。

方若华自己还奇怪着呢。

不过,各个县城的世家豪强,显然是很有诚心。各地都派出了最要紧的人物作为使臣来商谈,更是第一时间把海龙军的人迎入城去。

谈话间,时辰便到了。

春雨向前走了一步,拍了拍手。

底下些微的窃窃私语尽皆停下,只听一阵轻微的震动声传来,众人举头看去,就见不远处演武场上,五百海龙军,一人双马,行动划一,齐刷刷前行。

五百海龙军,穿着漆黑的甲胄,配上千匹千里马,愣是走出千军万马的气势来。

“举刀——”

五百人同一时间钢刀出鞘,刀光划破长空,熠熠生辉。

“敬礼!”

所有的马陡然停下,所有人将刀举上额头半寸,目光直直看向方若华,前胸挺直,齐声呼道:“海王殿下!”

惊涛骇浪般的呼声,在独秀山庄内回荡。

穆一秋一哆嗦,手里的酒杯落了地,他一时却不敢去捡,好在也不只是他一个人失态,至少有一小半的客人都变了脸色。

赵易寒的目中不觉也露出几分凝重,不自禁抬头去审视坐在上方,接受这些士兵们忠诚致敬的女人。

方若华神色也变得严肃,长身而起,向前走了一步,海龙军的年轻人们眼睛里闪着盈盈的光。

方若华轻轻抬头,“从你们穿上军装的这一日开始,牺牲与奉献将成为你们生命里的全部,我要求你们,要牢记自己的荣誉,责任,尊严,随时随刻准备着,为守护一方净土而战。”

所有士兵的身体,一瞬间挺得更直。

“我们宣誓——”

“为守土而战,为殿下而战,为父母兄弟而战,生死无悔!”

所有在场的客人,一片静默。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在祀在戎……”

穆一秋不禁呢喃。

转头看四周,便是普通的侍女,侍从,也都是一脸的骄傲,神采奕奕,他忽然有一点恐惧。

朝廷真的了解方若华和她的船岛吗?

就靠着探子浮在表面的打探?靠着他们这些朝廷命官的猜测?就去轻率地认定船岛其实威胁不大?

因为什么,就因为她是个女人,自古以来就没有女人能坐拥天下的道理?

自古以来没有,难道就能保证以后都没有,自古以来,还没有方若华这个女人出现呢!

诸般杂念在脑海中一闪而过,穆一秋却只是低下头,轻轻叹了口气。

他又做不了皇帝和宰相的主,能做什么?

再者,就是朝廷警惕起来,又能如何?

改朝换代时,哪个末代王朝不警惕?再警惕,难道还能阻挡得住天下大势?

穆一秋猛地一惊,额头冒出一层密密麻麻的冷汗来——他竟然不自觉地就把朝廷放在了弱势的地位……方若华可还没有和朝廷正面交锋,谁胜谁负,犹未可知!

“海王殿下,我等代表东南十四县,恳请海王救我百姓。”

一走神的工夫,方若华已经重新落座,海龙军将士也静静地分散,守卫四周。

诸县的代表齐齐走到台前,慢慢躬身,将从县衙带来的钱粮账册,人口户籍资料,悉数奉上。

一个县城,这些才是最重要的东西。

像什么官印一类,到无所谓。

交接工作自然早就做完,春雨和夜姑在生日宴上再来这么一出,纯碎是为了面子上好看。

也果然很好看。

和船岛有共同利益的诸位盟友们,一时间都精神倍增,个个对方若华更有信心。

至于敌方,也确实震撼不已。

主动投诚的县城代表们,也知道人们都很奇怪他们的选择。

可要他们说,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

船岛的产业早就在一些县城扎根发芽,什么织布作坊,什么成衣铺子,什么琉璃作坊,酿酒厂。

就连纯粹种地种田的,也有很多人加入船岛的什么合作社,按照方若华的要求种植各种作物,老百姓们只管种地,剩下的都交给船岛的人处理。

这些年来他们日子过得越来越好,朝廷收税,船岛会替他们交上,各种工厂给的工钱丰厚,福利待遇更好,一家有一个正经工人,十几口的人家再稍微做点别的活,就能活得很滋润。

还有一些县城,船岛虽然没过去建什么厂子,可也因为和船岛做生意,买的粮食便宜,自家出产的粮食作物也好,。别的东西也好,都能卖个好价,家家户户都增加了收入,日子越发好过。

可如今朝廷和船岛一对立,都打起仗来了,生意能不受影响?

船岛全面收缩不说,朝廷自然是再也不许他们再与逆贼接触。

不光如此,朝廷还不断加税。

加税也罢了,还要抽丁去当兵。

简直是晴天霹雳一般。

一边能给他们带来各种各样的好处,能让他们的生活越来越好,越来越富裕。

至于另一边,只知道盘剥,只会更强力地压迫,再提心吊胆,再害怕,攸关利益,大部分人心里还是明白该怎么选!

如果船岛势力不强也就算了,再不甘愿,心里骂几句,还是要认命的。

老百姓们很能忍,朝廷再不好,目前来说还是正统,反叛需要的,可不是一星半点勇气。

但是偏偏船岛的势头越来越好,朝廷步步后退,似乎完全拿船岛没法子。

他们的日子却是越来越难过。

家里的丈夫,儿子都要被拉去当兵,岂有命在?日子简直要过不下去。

大家伙一商量,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投了海王殿下算了。

有什么不好的,海王殿下真有那么一天,他们也算从龙有功,肯定能得到很大的好处。

就算不行,所谓杀人放火受招安,像海王殿下这样,拥有这么强大势力,还拥有军队的大人物,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接受招安,他们这些县城,照样不会有太糟糕的结果。

朝廷说不得还要着意安抚他们,多给好处。

第七百三十九章 幻术

使者们诚心正意地要依附海王殿下求生。

方若华在心里略微计算船岛目前培养的人才数量,再看看目前军力,虽然或有困难,却也不是接不下来。

对方主动来投,还是第一波,这就是个标杆榜样,自是要好好对待。

春雨略微示意,就有侍从上前,收去使者献上的文献资料,安排他们入座。

一套流程走完,使者也松了口气。

县城里的诸般想法,好些小心思,其实不适合显露人前,毕竟真透露出来,挺不好看。

眼下是海王殿下寿诞之日,他们合该表现得像是海王登高一呼,群雄俯首,这才衬得海王殿下威风无限。

为了利益之类的理由,大家心里明白就好,自是不能说出来。

不过私底下一坐下,三杯酒水下肚,有性情豪爽的就忍不住抱怨:“大周朝中的那些官老爷们都疯了吧,苛捐杂税要那么多,税收都收到三十年之后去了,到了三十年之后,大周还在不在有谁知道?我们凭什么给他们交?”

“海王殿下也不少收税。”

旁边有几个大商人对视一眼,也有几分肉痛。

“那不一样,殿下收税有定数,再说,收去的税款用在什么地方了,咱们但凡长了眼睛的都看得见,若所有税款皆是如此用,再多一倍我也交得心甘情愿。”

“朝廷整日收税,收税,我们交出去的税,用到了何处去?”

在场的某些外地客人侧目,这话说得当真是大逆不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朝廷收了税怎么用,哪能轮到你一小小百姓指手画脚?

不过,也不是不能理解这些人的愤怒。

“再说征兵,船岛也征兵,规矩早就宣扬过,咱都知道,我娘舅家的小子,就是海龙军的人,那年过年回家,满村子的百姓夹道欢迎,那个威风。”

“海王座下的兵士,平日训练虽苦,可日日让吃饱喝足,在军中衣食住行皆不用操心,便是将军与普通士兵吃喝也无多大差别。”

“打仗时更是有大笔的补贴,若是立下战功,得的赏钱从五两到一百两都有,万一牺牲,家中老少一概不必担心,海王殿下会给养着小的,给老人养老送终,牺牲的将士们也年年月月有供奉,不必担心身后事。”

“大家伙都怕死,可在海王殿下手里当兵,死了也无后顾之忧。”

“被朝廷征了兵去,就给那么点安家银子,上下一克扣,有个二两,三两的便是小吏慈悲心善,这点钱能养活家里几日。”

“男人走了,家里老少都扔下,又没有个壮劳力,日子怎么过?若真死在外头,那简直是要了一家老少的命。转眼便是家破人亡。”

听着这诸多的抱怨哀叹,穆一秋,赵易寒和其他在场的宾客,心中都不觉想,大周朝真该在民心上上点心,如今这形势,果然是大厦将倾,朝有妖孽。

酒宴之上,觥筹交错。

在场之人,人人精神抖擞,士气如虹。

穆一秋心里有些难过,为官做宰的那些人,便是不为朝廷着想,好歹也要想想自己,大周沉船,对他们难道有什么好处不成?

可他却无能为力,不知该如何改变这危局,陛下难道真想亡国?想必他老人家也绝不愿意祖宗基业毁于一旦,可底下这些事,他能知道多少?

谈笑间,又有舞女献艺,夜姑亲自跳了一曲胡旋舞,金二击鼓。

灯光之下,不说容貌,只是英姿飒爽的人便令众多宾客目眩神迷。

客人们家境都不坏,看过的歌舞不知凡几,但总觉得今日看的这一场歌舞,与别处的大不相同。

有些年长的客人心中到明白,叹道:“因为跳舞的人不同。前面跳舞的这位,虽也是为了取悦人,但她想取悦海王殿下的心,与你们以前欣赏歌舞时,对方想取悦你们的心,必然大有不同。”

再者,眼前这个是什么人?

别看何夜姑生了一张妩媚风流的迷人面孔,言行举止从来彬彬有礼,十分和气,她带的宣传司,更是每个人都有礼貌的很,从来与人为善。

但那是对朋友。

看看何夜姑整治敌人时候的模样,私底下关押在矿区不见人间的土匪们,但凡有个逃出生天的,无不背后称其罗刹鬼。

南安城的人说起那位鼎鼎有名的金二爷,一心倾慕罗刹鬼的事,脸上的表情都不知该怎么摆放,只能说一句金二爷胆大包天牙口好,道一声佩服万分。

反正,就是让他们拿家里长了一张马脸的婆娘来换何夜姑这样的美人,他们心里再痒痒,也是绝对不敢。

不过,夜姑献歌舞,气氛顿时更热烈三分。

陆陆续续有人奉上各种礼物,那些金银俗物,一早就送了去,此时能在生日宴上献出的,大部分都是些有意义的东西。

就如南安远洋渔民出海捕到的大鱼鱼骨。

还有各地奉上的嘉禾,白皮的鹿,老虎,豹子一类。

方若华看了看,也挺喜欢,活物通通弄到船岛上去,打算单独划出个山头来养。

尤其是春雨她们这些贴心人,不知从哪知道方若华爱竹熊,特意弄了一对儿小的,拿竹篮装了,奉上去准备摆在方若华膝头。

幸亏雪团越发霸道,还没走近就嗷嗷叫,有这大王在,春雨只好转身把小竹熊先送走,否则……方若华简直不敢想象开着的直播间直接照到两只小熊猫……

呵呵。

等回到家,方若华觉得自己恐怕就要接受公安部门的质询了。

不知道到时候说那是特效化妆,不是熊猫,是两只猫,管用还是不管用!

正热闹,祁县使者徐徐而出,祁县是率先投诚的城池之一,距离南安最近,受到船岛的影响也最深,从祁县来的使者,方若华等人还是比较重视。

“海王殿下,这是我祁县的两个异人,精通幻术,此次小人前来,特意带他们来为殿下贺寿。”

使者指了指身边一对双胞胎笑道。

众人登时都抬头,十分好奇。

因为独秀山庄灯光秀的缘故,人人都以为海王非常喜欢幻术。

船岛上也经常有人专门邀请精通幻术的大家到独秀山庄献艺,通常会特意发帖子给方若华。

古代娱乐方式比较少,主要是水友们对古代各类幻术杂技也颇为好奇,方若华通常都肯赏脸。

如此这般,她对幻术的爱好也就传扬开来。

祁县一对双胞胎幻术师向前一步,抬头一笑,在座的客人都不禁一赞。

他们两个还是少年,广袖长袍,头戴高冠,肌肤雪白,长得很好,就如天上的小仙童,通体仙气。

方若华还好,她见过的美人多,到不觉得如何。

这两个少年最多就是生得端正些,论气质美貌,别说与狐苏比,就是和远没有长到风华绝代程度的白妩比,也差出许多。

但其他人就没她那么理智,只觉得这两个少年,比好些世家大族里的公子还要漂亮有气质,大部分人注意力都不自觉集中过去。

少年面带微笑,两个人肩并着肩,很轻盈地走到高台之前的空地上,动作出奇地一致,也很优雅,微微躬身行礼,同时一抬头,唇齿不动,腹中忽然发出一阵轰鸣声。

随着二人抬手,指尖瞬间出现祥云密布,七彩光芒笼罩的琼楼玉宇。

仙乐声想起,有仙娥翩然起舞。

在场的客人们一时都看直了眼,连夜姑他们也不自觉专注起来。

两个人指尖的亭台楼阁变幻不停,雾气时而是一团白,时而却化作龙形,时而又变作飞虎,或大或小,变化莫测。

双胞胎的动作非常默契,双手举起一时贴合,一时分开,笑容洋溢,两个人忽然并在一处,齐齐举手,双手之间大放光明,似乎出现一尊宝塔,又有一身形彪悍,眼似铜铃,一身金光闪闪铠甲的神将出现。

“妖孽,你在人间作乱,祸乱朝纲,且下十八层地狱赎罪去吧。”

众人都一怔。

就见那神将双目射出冷光,两柄短枪竟忽然从双胞胎口中吐出。

一枪直刺方若华面门。

另一枪直刺对方胸口。

左右大哗,夜姑失色,连舞衣刚脱了一半都不顾,抬腿就朝着高台冲去。

方若华一抬手,也不知她怎么一动作,两把短枪就都落在她手里,一手一根,在指尖转了一圈:“好轻,这材质到像咱们厂子里产的,不过是废料。”

说话间,侍卫一拥而上,反手将这对双胞胎按在地上,卸去他们的关节,连下颌都卸掉。

双胞胎死死盯着方若华,目光愤恨。

客人们吓得尽皆失色,此时见上面的主人家完好无损,才松了口气。

但是祁县的使者已经呆愣,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嚎啕大哭:“海王殿下,我,我,不是我,我们怎么可能会想伤害殿下,这两个人真是县里有名戏班子里的小戏子,我是看他们戏法耍的好才,才想……”

他说得语无伦次,方若华却半点不恼,反而从台上下来,大大方方地走到使者面前,路过那一对双胞胎,连看也不多看一眼,更没有半点闪避。

“当然不会是祁县,我想但凡长脑子的,也不会信你们想杀我。”

方若华叹息,“刺杀也算是一战术,千军万马中斩杀对方元帅的事,我也想做,不过,一旦做出来,那便大约是要不死不休,没什么转圜余地了。”

祁县的使者一愣。

方若华起身回到座位上,轻声道:“我与大周朝再难共存,既他们不仁,我也就在此宣告,我将应战,大好天下,我方若华也要争一争了。”

在场的客人们全都愣住。

赵易寒瞠目结舌。

穆一秋先是呆了呆,随即气得脸色通红,怒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海王,陛下还令我携圣旨而来,只要殿下愿意归顺,前面一切事宜,皆不予追究,圣上还赐封你为平南郡主,南安城可为你封地,保你光宗耀祖,让你方家世享富贵。”

“圣上仁慈,如何会做出刺杀这等小人行径。”

在场的客人们没有说话,夜姑他们轰然而笑。

金二麻子咳嗽了声,笑道:“喂,这位大周朝廷派来的钦差,要不要我给你数一数,这些年你们那位陛下派人暗杀的大臣有多少个?”

“除了暗杀的,还有编造些莫须有的罪名随便处死的那些人,我现在一个一个地给你念名字,能念到天亮去,他老人家不搞刺杀?别开玩笑了。”

穆一秋气得脸色苍白。

夜姑指了指很低调地坐在方若华右下方不远处的白绍。

“看见这位了没?曾经的大周将军,为大周保卫北疆几十年,光是救驾之功就有两次,你们大周刺杀他刺杀了十七次,其中六次是他被押解入京的路上发生的,要不是他身边有几个忠心耿耿的人,早就死了。”

穆一秋还待说话。

夜姑直接摇摇头:“无论下令的是不是你们陛下,他都不可能不知情,这么多次了,他若是一点不知,他那把龙椅,还坐得稳吗?”

穆一秋哑口无言,一时也羞得恨不得钻到地缝里。

夜姑他们也不再理会这几个朝廷的使臣。

方若华笑了笑,一拍手:“继续,不要因为这点小事就败了兴致。”

歌舞果然又起。

但是宾客们之间却是暗潮汹涌,哪里还有人能有心思去享受宴席?

夜姑等人也都个个绷紧了精神,底下无数探子延伸出去,安保方面这是出现重大失误,必须追责。

且消息第一时间传往各地。

战争即将来临了。

就在方若华十八岁生辰当日,海龙军当然已经做好完全的准备,光是敌我兵力部署的各种资料,就堆了大半个会议室。

预演也提前做过无数次,考虑过各种概率或高或低的情况。

不过,恐怕现在开始,船岛才将真正从被动防御,转变为主动进攻的状态。

方若华却并未为难穆一秋和赵易寒,所谓两国交战不斩来使,这条规则,她还是愿意遵守一下。

穆一秋深吸了口气,辗转犹豫,想再说些什么,可到了这种地步,又还有什么能说?他终于只是拂袖而去。

一出门就直接出城往回传消息。

可他传消息再快,却还是远远快不过在此时堪称拥有千里眼,顺风耳的海龙军。

第七百四十章 琐碎

冬日刚刚过去不久,这日日头不小,可风到还是冷的,略微穿的单薄些,就通体冰凉,脚心手心都好像有一股子寒气往里头钻,又麻又痒,难受的厉害。

怀止县南通岭南,北至京城,往西百里,就是西北同安矿区,向东能直去东营,东营是大周朝最重要的产粮地,每年到有一小半的米粮从此地运往京城。

早在十几年前,怀止县便是比较重要的交通枢纽,也因此时常有南来北往的商队路过。

今日,县城的城门却是大门紧闭。

大门前头排了长队。

排队的老百姓们到也不着急,三三两两地凑一处说话,神态安闲。还有些干脆坐在路边的茶棚处要一碗热茶,也就一文钱而已。

闲钱多些的,可以再加两三文钱的火烧或者花生米,也能吃得有滋有味。

说起来,这一年也过得挺奇怪,就在今年秋,中秋刚刚过去,朝廷忽然就开始打仗。

到现在他们这些人还记得清清楚楚,那天夜里,县城方向忽然传来一阵雷鸣,火光四溅,照得半边天都红彤彤一片。

时间虽然很短,差不多也就不到半个时辰,可是县城上下所有人都给吓得不轻。

老婆孩子都涂黑了脸,藏在地窖里,衣柜里,男人们把菜刀,擀面杖,各种能拿到手的武器都攥在手里,一整夜下来,没有一个人敢睡觉,更不要说开门开窗去看看情况。

就是风平浪静,没了动静,他们也都不敢动弹,第二天,天色大亮,老百姓们实在没法子,生活总要过下去,打工的,当差的,下地的,做买卖的,该干活还是要干活,毕竟无论如何也得生活。

大家小心翼翼地出了门,却发现整个县城风平浪静,就是城门口的兵丁换了服装,全是黑色铠甲的小兵士,年纪不大,精神极好,相貌也很端正。

街道上也出现一些巡逻的士兵,人人颇有礼貌,言谈举止都相当和气。

县衙那边还有一个长得非常漂亮的女孩子敲锣打鼓,宣讲告示。

只说大周失道,海王殿下顺应天命,取而代之云云。

很多老百姓一听这话,立时脸色煞白,几乎要吓得晕死过去。

这是造反啊!

后面安民告示写得再好,把海王殿下吹出一朵花,说得和天降圣人似的,他们也不能不怕。

如今这世道,打仗屡见不鲜,今天这个登高一呼,要称王称霸,明天那个拉起一伙人,就是落草为寇,却也做白日梦想着争天下。

但是老百姓们最怕的也是这个。

朝廷再不好,可大家伙也是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朝廷稳稳当当地立在那儿,这世间的一切就比较有规矩,日子总归是能过,可不知何处冒出来的海王占了县城,后果如何,谁又知道?

而且有人闹事,就要打仗,只要打仗,倒霉的必然是他们这些普通老百姓。

乡下有亲眷的,偷偷摸摸把家里的大件都淘换成银子,绑在身上偷偷出城去投靠亲眷,若是没有门路,只能拼命买各种粮食回家。

乱世里最需要的就是粮食。

当时市面上真是乱了好几天,人人都不知所措。

好些人盼着朝廷赶紧打回来,恢复以前,也有人怕朝廷打回来,他们这些人,再给定个从贼论处,那可真是没了活路。

寻常百姓怕,有点家底的更是害怕。

世家大族中人更是有一种天地崩塌的绝望,恐怕这多年家业,就要毁在自己手里了。

但后来的发展,却与众人想象中完全不同,朝廷是打回来了,可惜连点水花都没溅起来,就让这什么海王的海龙军给揍得狼狈而逃。

又输了一回之后,就再也没听到半点朝廷的音讯,也不是没听到,海王的人到时常公开宣讲目前的战况。

哪一天,什么时候,大周与海龙军于何处交手,战况如何,都清清楚楚地被讲出来。

双方军事力量对比,我方用了什么战术,大周如何还击,如何被击败等等。

虽然都是为海王殿下歌功颂德的说法,可确实好听,像这类内容,那放在以前,是寻常百姓能听得东西?那是龙子凤孙们的课堂上才教的,他们这些老百姓,只要老实听话就好,谁愿意让他们太懂事?

懂得越多,岂不是越不好管教?

所以即便心里有点嘀咕,觉得不应该,可大家伙还是愿意听,吃过饭,闲来无事的,不自觉就拎着茶壶,围在宣讲战报的小后生身边,听一听国家大事,有些自以为读过书,认识字,有见识的,更是不免评析一二。

但凡能评析得好,也是相当长脸,说不得还让别人尊称一声大家。

如此过去半年有余,祁县早就恢复正常,百姓们该做什么还做什么,已经完全把海王座下的那些政务官们,当县衙里的老爷对待,日子与往常全无不同。

不对,到底还是有些不一样。

进城门不用交税了,庄户人家的田地都减了租子,官府还办了几个大的什么农庄,侍弄的粮食看不出好坏,但是雇佣的佃户,却是个个面带笑容,昂头挺胸的,显然待遇非常不错。

城内城外建起不少工厂作坊,一些大商户,还有世家大族,摇身一变变成什么股东,反正就是在厂子里有份子,能拿钱。

还有的直接开起了工厂,成为海王的合作伙伴。

他们就经常看到以前的刘老爷,李老爷,如今连在家含饴弄孙都顾不上了,每日都得坐马车出城走三十里路,去城外的制糖厂盯着,个个红光满面。

总之,半年的时光下来,人人都觉得这日子真是好过了许多。

天色渐亮,太阳越升越高。

城门还是紧闭。

还有不少商队行人从四面八方赶过来。

由北边来的一个商队管事,擦了把汗,看了眼闭合的城门,还有迟迟进不了城,排长队的老百姓们,脸上都忍不住变了颜色,冲着前面守城的兵丁吵吵了两句:“怎么回事?我们等着交货,错过了时辰,那可不得了。”

兵丁小声说了句什么,就有人一路小跑过来,和管事低声咬耳朵,说了一会儿话,那管事似被安抚下来,点点头,依旧坐在一边等。

这管事气焰这么嚣张,旁边跟着他跑腿的小厮吓得额头直冒冷汗,苦着脸凑过来小声道:“柳爷,咱们出门在外,人家的地盘上,还是低调些,如今时候还不晚,等一等也无妨。”

管事还没说话,后头挑着柴的一樵夫,闻言笑出声来:“这位小哥看着像是外地人?”

小厮愣了下,他身边的管事就笑道:“可不,这小子是新来的,以前一直在北边跟着我爷爷跑江湖,前几日我爷爷年纪大,准备退了,就把他送到我这儿学习学习。”

“是个机灵小子。”

樵夫笑道,“不过你别怕,咱们祁县可和以前大不一样了,和别的县城那更是不同。”

话说到这里,他也只是笑笑,并不多言,转过头去与自己同村的乡亲说起话来。

小厮心中只觉莫名其妙,能有什么不同?别看他年纪小,可其实是老江湖,从十一岁就跟着老爷四处跑,天南海北哪里没去过?

这些县城的城门可不是那么好进的,都欺生,人在外地,不能软弱可欺,但也不能主动惹事,要懂什么叫服软,能用银钱解决的问题,就不要轻易起冲突,这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的江湖生存准则,还能有错?

身为一个外乡人,刚才柳管事那架势,那气势汹汹的模样,还是直接就跟官府怼上,每一步都是臭棋,做得都是最不该做的事。

小厮心里发愁,他也跟着柳爷走了不远的路,没发现年过四十的大管事,竟是个愣头青。

哎。

左右的樵夫小贩,却是不知外地来的小哥心中所思,等得也有些无聊,不禁凑一处嘀咕了几句。

“今天开城门是晚了,怕不是又在喷杀虫药?”

“不可能,上次就因为大白日里喷药,听说咱们这儿的那个什么城管队长被骂了一顿,还罚俸一月。”

也是从上个月开始,好像因为大冷天的,隔壁的县里竟然闹起瘟疫,城管大队的老爷们那几日急得头发都要掉光了,在城东,城西都弄出一个棚子,免费让老百姓喝防疫病的药汤。

不止如此,还在街头派发除虱子蚊虫的药膏,街道上更是一天三次清扫。

前些时候疫病过去才好了,但从十几日之前,城管队那边忽然又发了疯。

“还真是弄不明白城管队的老爷们想什么,我记得前几天他们在街道中间开出一片苗圃,中间说是准备种花,后来又改成了盆花,咳咳。”

“前天好像都给撤了。”

樵夫等人说起来是又觉得不可思议,又有些好笑。

城管队的老爷们还是太年轻,摆放那么多漂亮的花卉在街头,岂不是勾着人去偷?

数量那么大,看都看不住,不要说穷苦百姓,怕是家业大的,也忍不住去偷两盆回家。

“我听城管老爷说,南安城,就是海王殿下的家乡,如今是遍地鲜花,林木茂盛,城内好看的很,百姓也懂礼,决不至于做出偷窃的事。”

“哎,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看来,南安城或许真是世外桃源,人间圣地。”

后面一读书人幽幽一叹道。

城门口众人一时安静,半晌,其中一书生讷讷道:“我到听村里的里正说,最近海王殿下已经攻占洛州府,似有建国之意,只是小道消息,也不知当真不当真。”

好些人都精神一振。

若是换做半年之前,他们听到这种消息,恐怕只会抱怨哀叹,叹要打仗了,老百姓的日子又要不好过。

但是现在,好些人私心里到不自觉给海王殿下鼓劲,打吧,打吧,赶快攻下京城,坐上那金銮宝座,他们也不必再怀着那点忧虑,担心如今的好日子不长久。

又等了半刻左右,城门终于大开。

商队和等待进城的百姓们连忙收拾各种行囊,依照次序进城。

小厮四下看了看,轻声问道:“入城费准备好了没有?我们这么多车,准备得少了怕是不好。”

所谓入城费,自然不只是正经的费用,还包括给守城门的士兵们的赏钱。

尤其是像他们这等商队,要是给得不够,让士兵挑理,把行礼翻检一通弄得乱七八糟,顺手牵羊顺走些东西还算好的,一个弄不好,往里面塞点什么要命的物件,那才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柳管事笑了笑:“不用交入城费。”

小厮:“……”

旁边几个负责押运的镖局趟子手,对视一眼,嘻嘻哈哈地笑道:“不早跟你说,入祁县不需要给入城费?”

小厮:“……”

他只当是玩笑,天底下的县城,哪里有不交入城费的,不交钱,那些个守门的兵丁吃什么喝什么,日子怎过?

以前有个结拜兄弟,就是负责守城门的,若不是靠着收入城费,往口袋里塞些外财,一家子老小都得喝西北风去。

朝廷给的那点粗布陈米,哪里够嚼用?

“不独是祁县,再继续向南走,咱们路上遇见的县城,大约都不必交入城费。”

小厮稀里糊涂地就跟着商队进了城门。

从办理入城手续,到检查货物,再到放行,一共只花费了一刻钟不到。

负责检查的士兵手脚都非常轻,半点不粗鲁,货物绝无损失,一直面带微笑,等到进城时,因为他们远道而来,还因为县城内部的原因,不得不等了这么长时间,于是,每个人被赠送了一份小小的礼物。

是个小小的纪念章,金属圆牌,可以挂在胸口,上面浮雕刻印祁县城门的模样,还挺别致。

他忍不住猜,这东西也许能值个一钱银子都说不定?

这一钱银子挂在胸前,刚才等待时的烦躁郁闷,瞬间被抚平。

要是每次进城都是这等待遇,哪怕再多等两个时辰,也没什么不好的。

第七百四十一章 立国

进了县城的大门,不要说这个远道而来,毫无见识的小厮,就是柳管事也瞠目结舌之余,抬手掠去额角的两滴晶莹汗珠,吐出口气,半是疑惑,半是赞叹地道:“……将来老了,带着我婆娘在这安家,便是老子娘也不会说什么故土难离。”

难离个屁,能活在这等地处,没有腿只用爬的,也乐意爬过来。

左右的屋舍都是青砖绿瓦,看起来整齐又漂亮。

街道更是宽阔,大块的青石垒砌而成,平平整整,绝不别处的杂乱,看起来特别干净。

时不时能看到树下摆放着长椅,椅子边搁置石桌石凳,桌上还有刻画的棋盘。

柳管事一行人仿佛能看得到,盛夏晚秋,茶余饭后,闲来无事的老人领着儿孙,坐在树下乘凉,下棋聊天,岂不悠哉?

今天城内更是特别,打眼看去,到处是鲜花,街市两侧,青砖绿瓦的房屋上都装饰了无数彩带,地上摆放了许多桌案,上面搁着着酒水和各种各样的吃食。

不少穿着墨色铠甲的士兵们站在一边分发食物,这些人个个红光满面,喜气洋洋。

进城的行人和商队都因为这气氛吓了一跳,也不自觉就接了吃食,心情变得快活起来。

柳管事四下张望,感叹道:“真是……哪里能想得到呢?”

他们商队往来这条线也有十几年的光阴,往时出入怀止县城,都要过五关斩六将,可真是不容易。

首先城门就如拦路虎,不交足了银子,带的货物就别想安安全全地运到地方。

这还是他们商队人脉广,各种打点比较到位,换了别的小商人,不血本无归就算好。

做生意是真难,尤其是出远门,他们以前行商,货物折损在一半以下,心里就比较满意,要是能有七八成的货顺利易手,绝对该去拜佛还愿。

一路上恶吏盘剥,土匪打劫,可能遭遇的危险太多,稍不注意,便是血本无归。

直到最近,海王占了大半江山,他们这些商人的日子才渐渐好过。

做生意要交税又如何?

交了税在海王殿下的地盘上那就是一路畅通无阻,尤其是走海路,甚至有战船保驾护航,光是路上节省下来的银钱,可就比那点税款不知道多出多少倍去。

柳管事出了货,高高兴兴地去衙门把税交了,转眼看见其他外地来的商人一窝蜂似的冲去城东的大卖场,也赶紧抢着去占位置。

大卖场里有从船岛引入的货物,那样样紧俏,不赶紧抢,一准抢不到。

结果一到大卖场前,柳管事心里登时拔凉拔凉的,人太多,人山人海,密密麻麻。

“怎么这么多人?”

“你不知道?”

旁边同样排队的,膀大腰圆一壮汉笑道,“大卖场内的货物,无论是精盐还是白糖,或者农具,厨具,丝绸花布,还是精美的琉璃器皿,从今天开始,持续三天,全部七折销售。”

柳管事愕然:“真的?为什么?”

后面一眨眼的工夫又排了几个人,其中一个笑道:“你管为什么?别管是海王殿下心血来潮,还是什么生日节日,或者别的什么缘故,咱们能拿到便宜货才是正经。”

船岛出来的货物本来就物美价廉,唯一的缺点就是产量不算大,而且优先供应船岛上的百姓,还有不少合作伙伴等着拿货,最后再分出一部分,送到投了海王的诸县城,送到县城的部分,还要有一半以上供应给本县的百姓。

剩下的,他们这些天南海北跑商的商人们才能拿走,总之,分到手里确实很少。

可是虽然少,但只要能拿货,运出去就绝对不愁销路,而且大赚。

一时柳管事也顾不得琢磨别的,连忙招呼商队的人过来,盘算自家有多少银子,左近能借到多少,尽可能地调拨银子过来。

机会难得,失之可惜。

一直等到正午过了,他们一行人才排到前面,柳管事脸上一喜,刚走上前,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声轰鸣,转头一看,只见城门口的方向,半边天忽然被染成一片红色。

他心中一惊,那一片红中,五颜六色的烟花爆开,将整个天空都镀上了奇妙的色彩。

左右站着,身穿墨色铠甲的守门兵士,忽然齐齐转头,向南方看过去,手中长刀出鞘,向前四十五度高高举起,齐声高呼:“陛下万岁!”

咦?

陛下?

柳管事一时回不过神,旁边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家,踉跄了两步,跪地不起,高声呼道:“难道,难道海王殿下,正式称帝建国了?”

整个祁县都被无数欢呼声淹没。

好些老百姓自动自发地跪地,一下接一下地磕头,周围的兵士们看了都有些不知所措。

毕竟,他们本身从一开始接受训练,就被要求,一跪天地,二跪烈士,人是不能跪。

但陛下是不是应该跪一跪?

柳管事呆了呆,心里却不自禁有点复杂,他到底是大周人,遇见这等事,心中其实有点五味杂陈,可真要说,海王殿下称帝建国不好,他又绝对说不出来,还不能不承认,其实他私心里,好像也盼着这一日。

也有些老迈的,读了一辈子圣贤书的老人家,暗地里发愁,看不清楚前路,可总的来说,到底是开心的人更多些。

这就很难得。

世态人情复杂多变,无论做什么事,都不可能所有人都欢喜。

方若华觉得她建国,自己获取的新地盘上,只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人拥护,三分之一以上的人不很忧惧,也就很好。

做事总是难,想要不难,只有不做事,方若华其实也不确定她这一次能做到什么地步,更不确定,她就是做了一番事业,在自己走后,后世子孙能不能贯彻她的意志。

可其实也无所谓。

她来到这里,凭着自己的心意,做了自己想做的事,在这片土地上留下了自己的印记,至于她离开以后,那就只能全看后人如何。

二月十九,晴,万里无云。

方若华在南安城正中心,原来的南安郡王王府西临,新建成的,颇富丽堂皇的办公楼前高台上,伸手将一把刀,还有一册巨大的,金箔镶嵌的华夏国律法大全,高高举起。

无数士兵高声长呼:“今日,我主登基为帝,建国华夏,从即日起,吾等必将倾尽全力,收复中原全境,解救万千黎民。”

华夏立国的消息,传入五湖四海,连续三个昼夜,但凡是船岛控制范围内的州县内,无论是真的,还是假装的,所有人都表现得兴奋不已。

无数百姓呼朋唤友,携妻带子,彻夜狂欢,无数人季节称赞……当然,也有无数人哀痛欲绝,破口大骂。

洛州府的金杏花,就一听见那什么海王,居然登基称帝了,还建了什么华夏国,就吓得浑身发抖,缩头一回家,就赶紧把自己存了大半辈子的家底拿出来,仔细数了数。

她不大识字,不过小时候父亲教她识数,到是能算得清钱。

一共是四两二钱银子,还有两串铜钱。

还有两根银簪子,一个金耳环。

“大柱,翠儿,你们两个赶紧的,给我过来,快点。”

“娘,您这是做什么?”

大柱领着媳妇,连衣服都没有穿好,就急匆匆冲入自家老娘的门,一眼就看到他老娘把连他碰一下,都要挨打的木头箱子翻出来,愣了愣,就伸手去摸老娘的脑门,凉飕飕的,还有汗,不像病了的样。

“别闹,快帮我收拾东西。”

大柱稀里糊涂地就帮他娘一块翻箱倒柜,把家里值钱的物件搜罗在一处。

他是金杏花的儿子,长得人高马大,国字脸,浓眉大眼,属于那种特别好的相貌,就是脑子略一根筋些,不是傻,只是不太聪明而已,平日里也看不怎么出来,还能让人说一声老实。

“你偷偷去找老黄,把咱家的大件都给当了,死当,把钱拿回来。”

金杏花琢磨了琢磨,也不顾自家儿会不会被蒙骗,先把重物换成银钱要紧。

而且老黄跟他们家做了七八年的邻居,经营的当铺也不是特别黑心,大差不离的,能换点银子是点银子。

金大柱一向少根筋,也听他老娘的话,应了一声就要出去,到是翠儿连忙过去拦了人,苦笑:“娘,您这是作甚?要是家里钱不凑手,拿夏日的衣裳去典当一下应急也就是了,像这大棉袄,大棉被,好好的料子,还新着呢,当了我们穿啥?”

再一看,连新打不久的那个架子床,婆婆都要让拿出去当,她就更着急,蹙眉道:“是不是家里出了什么事?”

金杏花往床上一坐,叹道:“事?事大了,外头都在传,那个占了咱们洛州府的什么海盗头子,已经登基称帝,你们知道不知道?”

一说起这事,翠儿也有点忐忑,轻轻点点头。

十日前,洛州府被一群‘土匪’占了,不对,不能说是土匪,人家是海王座下的海龙军。

洛州府距离京城已经近在咫尺,不说是天子脚下,却也相差不远,在这之前,他们这些土生土长的洛州人,还真没想过有朝一日,洛州府竟会被人占了去。

他们一开始都怕得厉害。

不过这伙子土匪的确不大一样,不杀人不放火,占了府衙,第一件事先清理了一批积年老衙役,处置了几个在城里民愤极大的恶人。

街面上的风气登时为之一清,反正别管这土匪是什么心思,他们寻常老百姓的日子也好过了不少。

第二件事就是大兴土木,加固城墙,修筑防御工事,还修兵营,盖房子。

翠儿担心这些人要拉壮丁,吓得她把丈夫拘在身边,藏在家里,连给秦老爷家做家具的事也辞去。

没想到人家自己有什么工程兵,干活利索极了,进程很快,半点不扰民,而且吃得好。

翠儿一说,大柱咕咚一声,吞了口口水,想起那天他偷偷跟着邻居家的海子去帮人组装投石车时,人家给他搁糙米饭上的红烧肉。

那滋味,他一辈子就吃过这么一回,那可是放了糖的,又甜又香。

想了想旧事,翠儿就道:“上面神仙打仗,您管什么谁登基,谁称帝,与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又有甚干系,要说打仗,我瞅着,到打不到我们头上来,不用管它。”

不是翠儿心大,而是他们小老百姓,不心大也没辙,看那帮土匪的架势,明显是要打仗,可打仗又如何?他们逃跑,能跑哪去?

家业都在洛州府,怎可能轻易扔掉?

再说,外头兵荒马乱的,到处打仗,他们就是逃出去,便能得了好?踏踏实实在家待着,谁坐天下,他们都是磕头拜皇帝,纳税服役,当个顺民,没多大差别。

金杏花呜一声就哭出声:“都怪那个死鬼,死了也给我们孤儿寡母的添麻烦,呜呜。”

“你们是不知道,大柱他爹,他不是一般人,他是宗室,姓赵的。”

翠儿一下子愣住。

公爹还在时,她只觉得公爹和一般人不大一样,有好些臭毛病,又没用,一个大男人全靠媳妇抛头露面地做生意养活。

除了容貌,那人简直一无是处。

现在却说,他老人家还是宗室?

一个宗室子弟,到小小洛州府娶了个大字不是一个,出身猎户家的女人为妻,一天到晚地被媳妇数落没用,居然还整日笑呵呵,全然不放在心上。

翠儿心中只觉不可思议。

“我看那什么海王可不一般,秦老爷府上的教书先生,那个桑秀才不是说,人家海王都占了半壁江山,是天降英主?”

“你公爹的身份不是秘密,左邻右舍都知道,你们老娘我脾气不好,朋友少,仇人多,万一让人告诉,告诉那些人,咱们一家子还不都得去死?”

翠儿被这么一吓唬,也没了方寸,眼看着大柱就一趟趟去把家里的大件都换成银子,一家子商量着趁夜里赶紧逃出城去。

至于出城之后会面对什么,那都是以后的事情,总要先保住命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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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二章 人才

金杏花说走的时候,话在嘴边痛痛快快,可真要走,那是这个舍不得,那个也舍不得。

家里养的两只老母鸡得带上,下蛋下得好着呢。

还有一只小猪仔,还没到能宰杀来吃肉的时候,杀了实在可惜。

屋子别看破,当初盖的时候用的都是好木料,这会儿看看墙上刻的线,仿佛看见大柱和他妹子春芽一日日长高的模样。

更要紧的是,她得再去看看她那死丫头。

“哎。”

金杏花数了数银子,“我们这一共是七两六钱,分出一两……还是二两吧,给你妹妹。”

她咬咬牙,一脸肉疼,眼不见心不烦地把银子挑出来塞给大柱,再把一个红色的荷包递过去,“给她送去。”

大柱缩了缩脑袋,脚下磨蹭,有点不敢去:“……娘,我怕。”

“怕,你怕个球儿!一个大老爷们,好意思说你怕自家妹子。”

金杏花指着大柱的脑袋就一通骂,骂完了想了想,还是得她带着儿子,媳妇一块儿去,再不见死丫头一面,这一走,哪里还能见得着!

她的女儿春芽,六年前被她卖给秦老爷家当使唤丫头了。

也是没法子,当时男人还没死,只是又大病了一场,家里要买药,要治病,不卖那丫头,就得卖了房子。

可大柱脑子本来就不灵光,要是连房子都没有,哪里能娶得来媳妇,要是娶不到媳妇,她男人就得断了香火。

金杏花就狠了狠心,把丫头给卖了,只是买回来药,也没救下她男人的命。

她那丫头和当娘的一个性子,烈的很,出家门那日就说,以后不认她这个娘,也不认哥,既然卖了她,那她再不是这个家的人。

果然六年下来,死丫头一回也没回家来看看。

明明自男人死了,再也不用看病买药的,家里的条件一年比一年好可那丫头就是死倔,一次家也不回,月月让人给捎回几钱银子,说是什么赡养费……

那些银子,她一文都没用,全攒下给丫头置办了份嫁妆,两银一金,搁在洛州府,绝对算是体面。

反正是她自己挣的。

金杏花也不觉得心疼。

想起闺女,她又忍不住大骂了那死鬼一通,就是没用的蠢货。

好好的宗室子弟,因为得罪了权贵被嫡母磋磨,不知道反击竟然只会逃跑,逃出来没几年身上的钱就全花得一文不剩,竟然倒霉到只能娶自己这样的媳妇。

娶了媳妇也是没用,不能养活老婆孩子,整日病恹恹,死之前害闺女,死了以后还要害得一家老小骨肉分离,背井离乡。

……

秦家大宅

这宅子和洛州府寻常大户人家的宅子并无不同,五进的大宅,雕梁画栋,青砖铺地。

不过,仔细一看却能看出些许不同寻常。

金秋园内

左边耳房的大门洞开,春芽和七个姐妹两两对坐在一条长桌前面,都是左手拨算盘,右手填写各种表格。

长桌中间密密麻麻地堆积了半人高的账册。

“春芽,你……”

“咳。”旁边一个矮胖的女子瞪了出声的女孩子一眼。

女孩儿连忙闭上嘴,吐了吐舌头:“赵秘书长,赵秘书长……有点叫不习惯呢。”

“赶紧习惯,本来老百姓们都叫得乱七八糟,你们再说不习惯,那怎么得了。”

矮胖的女子叫甄珍,年纪也不大,二十三四的模样,目前是作为后勤部长展开工作,她虽然不算生手,可是所有人都是刚刚接管县内的政务,还真有点手忙脚乱。

到不是方若华故意用什么年轻人,问题是她想用经验老道的老手,她也没多少人可用。

来到这个小时空这么多年,方若华始终处于求贤若渴的状态。

她不似那些世家大族的人,手底下有用之不尽的人才,哪怕身怀绝技的高手们,他们也不稀罕。她起点低,想找人才和大海捞针也差不多。

如今已经用尽力气去培养,但是人才缺口还是越来越大,大到身边的人都是一个人当十个人使唤,人人嗷嗷叫着要人,要人。

反正船岛派往各县的成员,到了地方以后,都是竭尽全力,从各个角落,把能够用得上的人才坑蒙拐骗到自己锅里来。

按照方若华的说法,但凡是有追求,有思想,能教育得了的人才,都不要放过。

洛州府的这位秦老爷,到并不是船岛的人,他是四年多以前游历至船岛,也不知什么地方触动了他的神经,对岛上的一切都惊为天人,滞留了半年不到,就举家投了方若华。

秦家在洛州府也算大户,当时秦老爷有万贯家财,身处富贵乡,而且年纪不小,都三十好几的人,竟和毛头小子一样,一心认定方若华是天下英主。

他好几次在公开场合说,不要说海王是女子,就算是个疯子,那也一定是世间最好的君王。

方若华坑蒙拐骗来的手下不少,跟随她左右的原因也多种多样,但像秦老爷这样的,还真是凤毛麟角。

因为这人除了疯狂些,大部分时候还是非常靠谱,有才学,有能力,方若华是不要白不要,干脆就收到手里,顺便交给金二把势力范围拓展到洛州府来。

洛州府离京城很近,在这里安插一个自己人,绝对是好事。

秦老爷也的确是兢兢业业,回家之后没多久就为船岛培养了一批人才,虽然很大一部分是他从自家下人里发展的,但是和别的县内那些还得始终靠船岛支援人手的工作人员比,他绝对是工作能力很强的类型。

他家的老宅,如今已经成了船岛在洛州府的办事处,哪怕如今他们占据了整个洛州府,这一点也没有改变。

耳房内,长桌上的档案堆积如山。

女孩子们忙忙碌碌。

“赵秘书长三月份要回船岛开会,今年中旬还要抽出一个月的时间,陪秦县长去参加培训,在这之前,我看你还是得自己先挑选两个助手,把工作安排好。”

甄珍咬着笔头,在其中一张条子上做了个重点标记,一边说话,一边叫外面的勤务人员进门。

“你把批条送去给卫生部的曲部长,告诉他我们后勤部一定全力支持,请他放心。”

一提起卫生部,在座的小姑娘们都有点愁得慌。

上面今年刚刚下来红头文件,各种要求很多,很琐碎,其中就有在一年内建设至少一座医院,培养五百名正规医生。

这哪有那么容易?

可还必须要建,船岛的医疗中心会在他们本地医院和医生合格以后,才开始提供各种药物与医疗器械,如果没有医生,各种医疗器械送过来也没人会用。

至于药物到还好点,但是有些药用错了一样能要人命,上面一再强调,关乎人命,从无小事,不是闹着玩的。

“上面什么时候给派导师过来?正规医生也不是喊口号就能喊出来,得自己培训才有,但是不给咱们导师,难道让老曲去教?”

卫生部的曲部长是甄珍的对象,两个人商量好,准备等陛下收复全国之后就成亲,两人是一家子,也难怪她为自家老头着急。

赵春芽连忙笑着安抚道:“放心,我有小道消息,说是船岛那边也考虑到医疗资源太少的问题,准备编纂一册赤脚医生手册,编好就发过来,虽然差了点意思,但召集大夫们好好学学,应急足够了。”

目前最重要的还不是医院,而是马上会陆陆续续进驻军队。

洛州府目前算是最前线,战略地位很重要,军队肯定不能少。

但是目前洛州府的存粮不足以供应军队开销,这方面还要想办法尽快从别处调拨粮草。

正商量,外面有勤务人员招呼:“赵秘书长,巡逻队的李大胆找您。”

赵春芽脸上一红。

前后左右的姐妹们眼观鼻鼻观心,谁也不吭气,她低着头一出门,屋子里才传出哄堂大笑。

赵春芽捂着脸一路小跑跑出大门。

李大胆抱着一叠偏向男式的衣服,一见她就迎上去道:“陛下登基大典时,仪仗队的人穿过的套装,我给你整了几套。”

赵春芽脸上一喜,连忙接过来,越看越欢喜,刚想说话,就见后头一队巡逻队正好巡逻至此,三两步冲到他们身边,团团围住。

为首的年轻小士兵一本正经地道:“赵春芽,我现在以盗窃我巡逻队宝贵财务,李大胆李队长的罪名,正式宣布,你被逮捕了……”

赵春芽刚才还脸红,这会儿却是一抬头,冷笑:“哟,既然给我安了罪名,不如再加一个?”

她举起拳头,朝着李大胆比划了比划,“我干脆揍他一顿,你们再给我定罪?”

几个巡逻的士兵齐齐缩头,心下长叹——烈性的姑娘船岛一大堆,李队长还没看够,出来了找个对象,竟也找这样泼辣的!

“军爷!”

他们正凑一起玩笑,就听一声惨叫,惊得一群士兵刀都出鞘。

金杏花花容失色,扑过去跪在地上嚎啕,“军爷,这死丫头和我们家没关系了,很早以前我就把她卖给了秦老爷,她是秦老爷的人。”

士兵们愣了愣。

金杏花哭声更大:“你们别抓她,她真和我们家没什么关系,你们要抓,就抓我,抓我这老婆子,我家那该下十八层地狱的死鬼是我伺候的,我养着的,都怪我,不怪孩子们,呜呜呜。”

赵春芽先是愣住,满肚子的气话还没出口,就被她娘这一波操作给吓住,半晌才两步走过去,使劲抓起母亲拽起来,皱眉道:“别哭了,没人要抓我。”

她这几年日日习武,力气比金杏花可大得多,踹了李大胆一脚,就拖着亲娘往屋子里走。

金杏花一开始不停地哭,后来看到路过的丫鬟,仆妇,小厮对自家闺女好像很客气,见面都停下脚步行礼问好,脑子里到有些糊涂,讷讷道:“春芽,咱们家的情况你也知道,你爹是,是……”

“宗室子弟,以前一天说八百遍,我难道还不清楚?”

春芽一看见她娘就来气,翻了个白眼,哼了声,“大周的宗室子弟很了不起?我们陛下身边养的猫都是大周的郡主,还有封地呢。”

咳咳,这纯粹是流言。

当初朝廷册封方若华为郡主,方若华也没推辞拒绝,人家给什么就借着。

赐下来给郡主的珠串什么的,小雪团要玩,方若华随手就给了。

朝服小雪团喜欢,要在上面滚一滚,趴着睡个觉,方若华也不阻止,闹得船岛一帮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家伙,都管雪团叫郡主。

然后传来传去,竟然传成,大周朝廷为了拍海王殿下的龙屁,她老人家身边的猫,都给封了个郡主。

方若华表示无所谓,虽说把自己和猫并列放在一块说,不过,猫主子嘛,说就说去。

至于大周朝廷有什么想法,她表示自己也不大关心。

毕竟只是流言,而且又不是她传出去的,她能怎么办?

赵春芽没好气地嗔道:“您老人家就算是宗室子弟的亲眷,也没什么用,要是我爹是个什么大木匠,铁匠,或者哪位大儒,说不定还符合华夏人才引进的条件,能得到好待遇。”

金杏花并不傻,她一开始受惊过度,还以为巡逻队的人要抓她闺女,才进退失据,这会儿回过神,也看出女儿与那群‘土匪’应该关系不坏。

只是在人家的地盘上,好些话不好说,她是胆大泼辣,可一眼看到那些身量极高,个个面容严肃,身带武器的士兵,胆子自然而然就小了。

小人物们,也有小人物的生存智慧。

春芽心里有气,却还是好好跟自家老娘解释了两句:“不用担心我,我现在给秦老爷当秘书,日子过得很好,嗯,秘书就是,你就把我当秦家的管家便是。”

一边说话,一边收拾了些她用不着的花布,看了一眼桌子上,上面摆着一封船岛刚刚送过来的新式银币,一共二十枚,花纹精美。

她拆开分出一半,塞给金杏花。

“以后在洛州府花钱,恐怕都得用新钱,到时候会有兑换的地方,你要是存了金银,想兑换可以拿我这儿来,我帮你换。”

春芽到底是忙,又不怎么愿意和金杏花说话,简单交代几句,就把人送出了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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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三章 情思

金杏花脑子有点迷糊。

她努力想自家闺女的模样。

好像长高了,有点黑,头发梳理得整齐,鬓角还戴着一朵珠花。

衣服什么样子?

样式记不大清,可是颜色特别美,她一介粗人,也不知道怎么形容,只知道那月白的颜色,亮的不可思议,又柔又美。

别说她在家时没穿过那么好的衣服,就是金杏花接了这么多年绣活,在大户人家的夫人们身上,也是见都没见过的。

金杏花恍恍惚惚地走出来,大柱和翠儿都蹲在墙角等他们的母亲。

翠儿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婆母的脸色,心中发愁,刚才一看到小姑子和那些当兵的纠缠,婆母就变了脸色,让他们两个快跑,自己冲了上去。

大柱和翠儿哪里见过这个,整个人都懵住,他们能跑哪儿去?

翠儿脑子很乱,转头看这座她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洛州府。

都说要打仗了。

一开始,老百姓面上不说什么,其实心里还是很害怕,家里女人们不敢出门,但凡有门路,都把老婆,孩子送到乡下去避难。

他们家也怕得很,翠儿连着好几个晚上都不敢闭眼,实在熬不住了,也是睡地窖。

但是这些‘土匪’们都客客气气,并不见凶神恶煞,便是出去买个菜,也认认真真给钱,行为举止可比官府以前的差爷们好上许多。

后来习惯了,大柱出去帮着做点活计,几日拿回来的银子就比以前一个月还要多,更不要说大米,白面等精细粮食掺杂着粗粮一块吃,管饱,大块的,烧得色香味俱全的大肉,也时不时能填进嘴里两块。

大柱偷偷藏了一块拿回家,她也品了品滋味,香啊,吃的时候真觉得一辈子也值。

“娘。”

翠儿迎着婆婆过去,扶住婆婆的胳膊,“……咱真的要走?必须走?”

虽说她已经出嫁,可家里人都在洛州府,有她爹娘,她大哥大姐,一旦离开,这一辈子哪里还能见得到亲人?

翠儿心中是万分不舍。

金杏花本来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得走,这回被问到头上,却没吭气。

一家三口匆匆回家,关了门,把包袱打开,银红的绸缎铺了一床铺,连灯都没有开,上面的花纹却映得一屋子三个人眼前晕的厉害。

“……娘,您这是打劫了天宫不成?”

翠儿声音发抖。

等着再翻出来两串珍珠手串,绣花鞋,毛袜子,毛衣,呢子大衣,还有两块上好的貂皮。

“啊!”

翠儿陡然翻出一个玻璃镜,照在她脸上,把她吓了一跳,要不是金杏花手疾眼快,一把接住,镜子就落了地。

使劲瞪了儿媳妇一眼,金杏花一屁股坐床上,盯着她闺女给她收拾的包袱,瞪了一眼,又是一眼,恶狠狠地道:“走什么走,走个屁,要走的都是傻子!”

她闺女当了秦家老爷的管家,他们也是有靠山的人,以后就跟着秦老爷,死就死,活着说不得能风风光光,这回就赌一把。

金杏花咬牙半晌,盯着空荡荡的屋子,使劲一拍大腿:“哎哟,我的衣柜,我的箱子,疼死我了,你个败家子,你还真去给我当了不成,快,快,去找回来,就说咱不当,要赎回来。”

大柱:“……”

……

钱风从树上摘了个野生的枣子,在袖子上蹭了蹭,塞在嘴里慢慢咀嚼。

很酸,可他一口都没有吐,一点点嚼碎了吃掉。

周围倒着几百残兵,静悄悄的,一点动静都不曾发出来。

大周朝被两面夹击,节节败退,朝中乱作一团,他的陛下却仿佛失去过去的英明神武和雄心壮志,终日躲在深宫中醉生梦死。

他以前并不如此。

敬德帝赵书昊,早年可是朝野称颂的贤明君主,记得当年太后还在世时,大周朝海晏河清,时和岁丰,万国来朝,可是现在呢?

现在连他钱风这样的人,都已经感觉到无路可走的绝望。

“啊,救命,不要,救我……”

钱风闭上眼,不去听不远处传来的尖利的叫声。

伴随着士兵们亢奋地喊叫,凌乱的脚步,传来女人的痛呼,嘶吼。

这种事……

一路上已经发生了无数次,他一开始试图去管,可哪里又管得了。

如今已经到了杀十也无法儆百的地步。

在战场上受到惊吓,在死亡中逃生的那些兵士们,早就疯了,根本就管束不了。

副将燕臻死死咬着自己的嘴唇,站起身抬头眺望远处,浑身绷紧,他不是好人,但欺辱手无缚鸡之力的老百姓,那就不是人,畜生不如。

“老大!”

“他奶奶的。”

钱风猛地站起身,转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冲去。

燕臻一愣,连忙跟上。

管不了天边发生的烂事,可眼前发生的,他要是也不管,那他现在就死了算了。

一路冲到山脚下的村庄前面,钱风愣了愣,打眼看去,遍地焦土,十几个士兵脸上尚带着狰狞的笑容,人却已经倒卧在道边。

钱风下意识低头看了看他们的脖子,只见一条极细的红线,出现在咽喉处。

所有的死人,红线的位置都一模一样。

可以看得出来,杀手只用了一剑而已。

这般可怕的剑法,便是江湖上第一流的高手,恐怕也很难拥有。

此人一定把杀人这一项技术练习到极致,仿佛融入本能一般。

燕臻身体哆嗦了下,本能地向自家老大身后一躲。

钱风:“……不指望你给我挡刀,能不能不要这么怂。”

燕臻讪讪一笑:“习惯了。”

钱风白了他一眼,刚想说什么,猛地抬头,便见一灰布衣服的少年,左手拎着一小袋米,右手握着腰上的剑柄,轻轻地朝着他的方向走过来,他的脚步非常轻,动作很少,似乎非常吝惜自己的力气。

还有他的脸……

好吧,如果换成一个女人,看到他的脸以后,恐怕再也不会看见其他的,即便他再危险一百倍,有这么一张脸,也会被人当成下凡的小仙童供起来。

长得也太好了点。

白妩看见钱风,停下脚步,抬起手做了一个禁止前行的动作,钱风一愣,视线越过白妩,就看到那位曾经打过交道的许家六爷。

那位六爷就坐在后面不远处的山坡上,怀里还抱着一个梳羊角辫的小丫头。

他的斗篷到了一个蓬头乱发的女人肩膀上。

白妩直直地看过来,钱风犹豫了下,扭头便走,只当没有看见他们。

许六是大周的敌人。

无论他身为前宁远将军白绍的爱徒,左膀右臂,最看重的亲信。

还是他作为现在华夏国女皇,前海王殿下,方若华的前夫,都是非常有价值的人物。

抓住他,肯定能换得很大的利益。

可问题是,凭他钱风这点本事,再加上几百个控制不了的残兵,就想抓人家?

恐怕做梦的时候,还有点可能。

钱风苦笑,他也……失去了作为一把利刃该有的心气。

如果换做以前,便是明明知道不可能,为了陛下,他也愿意拼死一搏,只要他没死,终归还是愿意为陛下拼去这条命。

可现在,他只想回家,回去安排他的女人离开京城。

至于他,他总要陪陛下最后一程,无论是什么结局,他也要走到终点,全了这一场君臣缘分。

钱风的背影消失不见,白妩才一转身,走到许六身边,并不看期期艾艾地跪坐在他们身边的那女人,只是抬起手,摸了摸许六的额头。

有一点热。

白妩闷不吭声地开始烧火,翻出从村子里找的小罐子,盛水煮米。

顺手毫不犹豫地把药心石投了进去。

许六肉痛,不过终究没把石头再捞回来,反正也煮了那么多次,不差这一次半次的。

药心石在扶旻国传承了几百年,到现在还存在,虽然人人知道,它肯定是越用,效用越弱,但想来再用几百年,应该还没问题。

如今世道不太平,他们两个身怀重宝,一路上也是遇到无数次生死危机。

许六受了重伤,白妩也不是毫发无损,想顺利回船岛去,把东西送给方若华,恐怕真要动动脑筋才行。

两个人默默对坐吃饭疗伤。

刚刚被救下来的女人,从蓬乱的发丝中露出怯怯的眼神,小心翼翼地看向许六,迟疑半晌,终究站起来轻轻福了福身,低声道:“多谢公子救命之恩,赵宝珠铭感五内,不忘于怀。”

许六随意地摆摆手:“不必,不是专门为了救你。”

他不太想和这个女人扯上关系。

救人的时候没有多注意,但是此时一看就知道,这女人穿着打扮,言行举止,都是富贵人家才能养出来的。

如今的世道乱成这般,随意和陌生人扯上关系,绝对是大忌。

两个人吃饭速度不慢,吃完带着这个叫赵宝珠的女人直接到附近的县城,找了县内挂船岛标记的顺丰镖局,让镖局送赵宝珠回家。

实在是这人身边的家丁护卫,不是死去,就是走散,她又不是村子里的人,救了总不能扔下不管。

不过找自家的镖局,正好也顺便可以打探一下对方的底细。

丢下包袱,许六和白妩就马不停蹄地直奔船岛。

越往南走,走得便越是顺利,到了船岛控制范围内,许六就有一种卸下肩头重担的轻松感。

马上就能见到若华。

许六以前想起若华,心里也痒痒,但却并不是多么急迫,他向来是不怎么懂情感的人。

只看他能抛下美人,奔赴北疆,便看得出,他的心思也就只是那么回事。

对一个已经嫁给自己的,乍一眼看去,觉得心里舒服,很顺眼的漂亮姑娘,天然的那么一点喜爱而已,不是割舍不得。

然后漫长的分别时光,渐渐知道她和她的船岛,传说中的姑娘那么……神武。

于是一日日地就这么过来了,然后某一日梦醒,特别想让人知道,他与若华亲密无间。

虽然事实上,他也清楚,他们距离亲密无间还很远很远。

北疆的战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也不是一次两次濒临绝境,唯独只有这一次,与若华并肩作战,他少了那份看淡生死,游戏人间的轻松。

他想在若华面前,表现得更好些,再好一些,他想让若华看到的是胜利,是快乐,是幸福,而不是残酷的失败。

于是杂念丛生。

似乎也是在那一刻开始,他确定有一种特别的感情,在北疆布衣先生的心中生根发芽,大约除了挖心之外,没有别的法子根除。

“我想把药心石当若华称帝的贺礼。”

药心石代表长寿,他终究还是想与若华白首偕老,共度此生。

许六心中多了一点急迫,便走得更快,白妩都默默转头看他一眼,只是这人向来寡言少语,到不会去问他是不是赶着去投胎之类的话。

两个人前脚飞奔而去,两侧被积雪覆盖了大半的山林中,许岚脚下一顿,死死卡在一个紫色长袍,头戴金冠的男人身前,咬牙道:“长天真人,您应该知道,监察者擅自踏入小时空,是违规行为,何况您身为帝国人,难道不该避嫌?”

“意外,只是一个意外。”

这位被称为长天真人的修士,身体颀长,面容姣好,眉心有一桃红的花纹,鼻梁高挺,肌肤莹白,细腻滑润,毫无缺陷。

更难得神正眸清,一看便让人心生好感。

便是修士多俊秀,他也必然身处最顶尖的那一群中。

被许岚全神戒备地挡住,这人也不恼,只是笑了笑道,“小许岚也知道,我又心魔发作了,只要心魔一发作,我就想起旧事,一想起旧事,我就不痛快,一不痛快,就想搞事……不过你放心,这么多年,它发作得我都很习惯,没事的。”

许岚摇了摇头,一手挟制住长天真人,长天真人叹了口气,努力在小姑娘的阻挡下朝许六的方向看了好几眼,喃喃自语:“难道真有这等事?过了万年之久,还有觉醒的一日?但是,这能算好事?”

话音未落,许岚已经浑身不自在,拽着他眨眼间就从原地消失。

第七百四十四章 大雨

一晃春去夏来。

有事情发生时,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中原纷争,战乱频频,但是格局到渐渐变得清楚。

目前能参与入南北对峙的,唯有方若华的华夏帝国,还有占据江山日久的大周朝。

各地的小势力或者互相攻伐吞并,或者溃散,如今还剩下西北李家军李招远,西南王家,王宏丰。

李家和王家都是老牌势力,在他们各自的地盘上枝繁叶茂,根深蒂固,手底下也不乏精兵强将。

两家都属于没有明显弱点,但是,因为地域的缘故,比较贫寒,周围又总有些势力拖后腿,没赶上好时候,在如今看来,争得天下的可能性不高。

明眼人都明白,这两家想独善其身也不容易,无论是大周平叛成功,还是华夏棋高一着,上位者肯定不能放任他们这样的小势力在自己的地盘上盘踞太久。

真到了那时候,恐怕祸事临头。

想独善其身基本上不可能,两家都得尽快做出选择,选择一方势力投靠,做出自己的贡献,顺便瓜分整个天下的红利。

他们招兵买马打仗,为的是享太平,享富贵,如今到了最紧要的关头,这步棋可不大好走。

这日,西北李家。

李招远和王宏丰带着家里得用的手下,难得凑在一处,安安稳稳地坐着喝酒。

两家的家主都是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既不到垂垂老矣的时候,也少了几分年轻时的冲劲,能把一方势力慢慢发展起来,好好活到现在,他们本身也不是没有能力的人。

但乱世英雄多了去,不是说他们是英雄,就能有一个挺好的结局。

早些年两家也有龃龉,斗了好些年,到现在,至少此刻却是没什么好斗的。

李招远灌了两杯酒,略有些发愁,这两日大周频频派出使臣,许诺了好些个好处,想联合他一起攻打华夏,但是他心中却颇为犹豫。

他年纪大了,不像年轻的时候,做事不管不顾,总是顾虑颇多。

毕竟儿子娶妻不久,小孙子刚刚出生,李家新一代人数渐多,也由不得他不谨慎小心。

早年李招远伤过喉咙,一说话就嗓子疼,所以他说话时,总是慢条斯理,也因为这个,到让人觉得稳重可靠。

“我们李家,与你王家,根基本比方若华厚,势力也曾比她强,但是如今,人家与大周争天下,我们却只能在此发愁,不知该投哪一方去,哎,也是可悲。”

王宏丰到只觉寻常:“你也要看看,以前风光无限,如今连灰都不剩的,也有不少。我们算是比下有余,比上不足了。”

但是两方势力究竟该选谁,还是颇费思量的事。

“哎。”

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李招远都担心,如果自己不投那位华夏的铁血女帝,对方会在与大周开战之前先灭了李家军再说。

同理,大周恐怕也一样。

就算大周现在远不如以前,日落西山,可是底子还在,最近听说齐王四处招兵买马,笼络各地的军队,大笔大笔的银子砸下去,到是也能看得出些许锐意进取的态势,似乎稳住了局势。

“目前是一步都不能走错。”

王宏丰幽幽道。

正说着话,就有人来报,大周帝师高先生到了,两个人对视一眼,连忙起身相迎。

别管心里怎么想,面上还是要给这位做了两代帝师的老先生一点面子。

李招远不禁想,与大周的殷勤比,华夏方若华到好似少了几分热情,也不是不释放善意,就是显得很矜持,很平静,规规矩矩,并不太急迫。

事实上,方若华不是不上心,而是太忙。

忙到连对大周的攻势都停下,全面处于防守状态。

今年夏日又是多雨多灾。

不光是今年,连续好几年都是如此。

好像每到一个王朝的末日,老天总会降下些灾难,让老百姓的日子变得难过一点,今年也是一样,连续半个月大雨倾盆,河堤决口,大片土地被洪水淹没。

南安城到是无妨。

方若华建成船岛的时候,就重新修造过河堤,疏通河道,还年年植树造林,所有,纵然雨来得是急了,南安城始终平安的很。

不过雨水不停,谁也不敢疏忽大意。

夜姑点了两百个水性好的兄弟,又把县里和各个村子的巡防队叫来,日夜不停,巡视河道,一旦出现问题,立时抢救。

别说,还真出现了一次险情,有一片河堤有决口的危险,幸好抢救及时。

但即便没出事,还是把春雨气得不轻,顾不得等灾难过去,就从头到尾开始追究责任,负责维修这片河道的人员,谁也没跑了,挨个审查,即便没有主观性错误,还是挨了罚,一人罚了半年的俸禄。

罚俸还是小事,春雨还让几个责任人公开检讨,开了好几个会,一次又一次强调安全问题。

反正到最后,负责工程方面的工作人员,只要看见河堤,就条件反射似的去考虑会不会出现问题,有什么地方没有做到位。

在今年的雨季中,南安很平安,但是方若华的地盘多在南方,遭灾的地处却不少。

好在这些年连年灾祸,老百姓们对于水灾是真不陌生,受灾的范围一年比一年广,第一批在洪水中丧生的人,却是日渐少了。

但多少年来,即便不死在洪水里,往年老百姓们也大部分难逃一劫,背井离乡,家业毁于一旦,逃难的日子又怎么能好过?

今年却忽然变得不一样了。

南安北三十里,陈桥渡口附近的长寿村,村中有七百余户百姓,自前朝起,便在这里落地生根。

村子不算多富裕,但也还过得去,老百姓们过着清贫安宁的生活。

今年夏天一到,村里的老族长就觉得有点不妥当,雨下得时间太长了。

长寿村地形较低,一旦河堤决口,村子恐怕很难幸免。

不过他们这一片到是少见暴雨,就是连绵不绝的中雨,小雨,一直下,阴雨连绵。

百姓们心中也有不安,可是多少年的村子,便是有所担心,也不想背井离乡,老族长想着,雨水不大,或许没那么倒霉,也就没坚持让乡亲们搬迁。

第七百四十五章 救援

一日日过去,各地水灾的消息频传。

老族长心里头隐隐不安,每天晚上都睡不踏实。

有一日夜里,正是月圆之夜,老族长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正迷糊着,耳边忽然听到阵阵轰隆隆的响动,他心里一惊,蹭一下坐起来,推开门向外一看,只见远处浪花翻滚,滚滚大水像一条凶猛的长龙,疯狂地朝着村子冲来。

“啊!”

老族长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拽住老妻,三步两步就冲上房顶。

他家的房子是村子里盖的最好的,一水的砖房特别结实。

他和老妻刚上去,就见地上的水很快淹没窗户,还在继续上升,远处眺望,到处是哀嚎声,隔壁家的猪崽子,鸡鸭已经顺流而下,那个老鳏夫扒着树,使劲向上爬,一边爬一边哭。

“这可怎么好,这可怎么好?”

老族长呆呆地抬头,看向变成菏泽的村子,心中绞痛,这得死多少人?

他眼巴巴地使劲瞅着水面,眼看着各种家具,禽畜飘过去,还看到村里几个小后生连浪花也没溅起来,就被大水冲走,消失不见。

好好的村子已经没了。

风越来越大,雨越来越大,雨点打在人身上,火辣辣的疼。

老族长冷的瑟瑟发抖,和老妻挤在一起,老妻嘴唇渐渐发白,脸色也发青,两个人身上已经没有半点热乎劲。

如果真就这么冻一宿,即便不被洪水吞没,他们怕是也要没命。

“芳儿!”

不知待了多久,只听远处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声,老族长眺望,只看到芳儿那身红色的裙子在水里飘荡,越飘越远。

“老天爷!”

使劲捶了下大腿,老族长痛哭,芳儿是他们村子里有名的好孩子,长得好,又孝顺,有一手好绣活,已经和县里的秀才定亲,马上就要成亲,如今就这么没了。

他不禁有些绝望。

就是能活下来又怎么样?也许还不如活不下来的痛快。

他都这把年纪了,哪里受得了这等罪。

半夜里,脚下的水看起来格外狰狞恐怖。

老族长脑子一糊涂,差点就一探头自己主动栽下去,幸好他妻子一手把他拽住。

“老头子,你看!”

远处的水面上忽然亮起光来。

老族长吓了一跳:“那是……人?”

水面上由远及近,排着七八条筏子,每个筏子上都坐满了人。

此时朝阳初升,阳光下人的影子能影影绰绰地看见了,他对村子熟悉,即便看不大清楚,也能认得出自家村子里的人。

有村东头的老林头,还有那个瘪三赌鬼邱狗子,还有……芳儿丫头。

老族长瞠目结舌。

撑着筏子的那些人,头上不知道戴了个什么,像灯,有亮光。

身上穿戴,应该是当兵的。

筏子很快到了眼前,就见顶着亮光的一兵士,三两下就窜上屋顶,一张嘴,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就是他以前见过的,县里大户人家的老爷,也没有这么白的牙。

“老爷子,我先送您下去?”

这位小军爷一招手,底下就扔上来两张不算厚,可是织造得很密的毛毯子,他把毯子往老族长和他妻子身上裹了下,蹲身背上老族长,手脚麻利地又爬了下去。

不一会儿,老妻也上了筏子。

老族长满脸不知所措,兵士似乎很急,目光炯炯地注视水面,神情严肃,并不理会一筏子的男女老幼那点焦虑。

撑船的士兵到是比较善谈,言语又温柔,很仔细地安抚众人:“诸位乡亲都别担心,上流决口的河堤很快就能被堵住,等水退了,村子一准能再建起来。”

“我们陛下在周围搭建了不少临时的居所,够大家先应急住的,好在是夏天,虽然有雨,可不冷,冻不着人。”

“陛下一早交代了,大夫和药材都有,粮食也会送来的。”

这人说话语气和缓,随着他的细语,老族长竟真觉得心里的焦虑渐渐少了些许。

就是这撑船的,似乎不是一般人。

老族长虽然老了,可也没糊涂,当年大周朝那位陛下南巡时,他还见过驾,自是知道万岁爷口含天宪,他老人家嘴里的话,不是一般人能随便听见,更不要说随口说出来。

瞧瞧这位,一路上光是说陛下说了什么什么,就说了七八十句。

可听着听着,老族长心里竟也对那位陛下,由衷地升起了万分之感激。

还有一点发自心底的亲近之情。

落难的人太多,筏子并不大够,撑船的,救人的士兵都下了水,尽可能地腾出地方来。

老族长颇有威仪,主动站出来组织老百姓撤离,先把危险地带的百姓救下,至于暂时安全的,就先等一等。

老弱妇孺且第一波送去安全点,至于青壮,也帮衬一把,不能全靠人家外面来的差爷。

随着天越来越亮。

筏子上的抽泣,痛哭声,渐渐消去,老百姓们心里的忐忑不安还在,到底不像一开始那么绝望。

很快,所有人就被送到村东面的山上,山上已经搭起一排棚子,帐篷,草屋,很多人来回穿梭,十分热闹。

老族长也认识里面几个人,都是临近村子的。一颗心扑通一声就落了地。

救人的兵士从屋子里抄起一个水壶,递给老族长,他们自己也灌了几口热水。

“老爷子,你点一点,看你们村子的人差了多少。”

老族长应了一声,匆匆忙忙去了。

几个士兵也就趁机歇一会儿,跟刚救下来的这些村民们聊天:“还是你们长寿村的村民素质高,救起来容易,昨天我们去南边的一个村子,那个乱,都到了这等地步,为了争夺一块干粮,一件毯子,先上救生筏的机会,打得头破血流,最后没法子,用上些武力手段才算顺利完成任务。”

这么委婉地捧了捧长寿村,一群村民总算不全是凄凄惶惶,神情安定了些许。

长寿村还算是比较幸运,老族长日日提醒,大部分人都留了个心眼,除了运气特别糟糕的七个村民,其他人都在了。

一村的百姓,坐在篝火旁,吃着虽然干硬,但还能入口的干粮,默默无语。

老族长忽然道:“我这一辈子,遭过好几次灾,这是头一次……朝廷来救了我。”

他不是大周人,是华夏的百姓,这可真好。

第七百四十六章 无用功

救灾的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方若华控制范围内的灾情顺顺当当地控制住了,只是以前虽然也经常进行救灾演习,各种规定,准则时时提醒,可毕竟是建国后第一次大型救灾活动,期间还是暴露出种种问题。

有很多问题,如果不是遇见,方若华真是连想都想不到。

后世她也看过各种有关灾区的报道,自以为方方面面都想到了。

可真一经历这种事,她才算是明白,做多少纸面上的功夫,真遇见,还是会出差错。

而且身在古代,和在现代,情况完全不同,一开始做的救援演习,实在是有那么一点不切合实际。

交通,道路,救援器械,甚至受救助者的见识等等诧异太大,偏偏又多灾多难,方若华还绝不可能坐视不理,她既然建国,就是正经当成一个国家再治理,身为一个国家,面对灾难连应变能力都没有,岂不是糟糕透顶?

可这其中的千头万绪,简直能让人崩溃。

唯一可能比较好的地方,就是哪怕你做得实在算不上多好,但老百姓已经非常非常满意。

他们的期待,确实太低。

因为老百姓的这点满意度,方若华的船岛,不对,华夏帝国以一种快得不可思议的速度,消化掉了所占据的地盘。

受灾地区的百姓得到救助,一个个地,恨不得把女帝方若华当菩萨供奉起来,就是统治范围内某些别有用心之徒,拿方若华女人的身份大做文章,竟也没有掀起风浪。

弄得方若华制定的诸般方略竟然没用上,连带着直播间的水友们也深觉自己做了无用功,心里空落落的,照例叫嚣编剧不靠谱。

方姑娘却也实在是没有精力考虑观众老爷们的那点小情绪了。

便是华夏这边重心转移到救灾上来,大周与华夏之间的交锋,也依旧不会减少分毫,甚至大周还大喜若狂地开始反攻。

虽然他们的反攻起到的作用不大,却也有那么些恶心人,至少牵扯住方若华他们一行人的精力。

雨还在下。

估计整个夏日,南方诸多州县,都要沉浸在,家乡可能被淹没,变成一片菏泽的恐惧中。

方若华撑着伞,在南安城内漫步,她以前从来不烦下雨天。

下雨天躲在屋子里,开着电脑,围着空调被,喝点咖啡,吃点点心,要不然叫一份精致的餐点,何等惬意美哉?但是现在,她却没了这等闲情逸致。

夜姑跟在她身后,扫了一眼各处或显眼,或隐蔽的护卫,一心二用,简单介绍各地救灾情况,说完,话音一转,又道:“高湛还在李招远的地盘上,始终不曾离开,他可不容小觑,做过大周两代帝师,深得皇帝信任,提起他,就是现在那位丞相,也要礼让三分。”

方若华点点头,打了个呵欠:“确实,他这么卖力游说李招远,怕是李招远真撑不住,可能要投了大周去。”

夜姑一蹙眉,叹道:“麻烦。”

金二也磨牙:“最近这些日子,大周朝动作频频,还在咱们自家的地盘上到处煽风点火,说什么为了天下太平,希望陛下能与大周议和。”

“就连咱们自己人里,都有些糊涂鬼受到蛊惑,私底下说什么女子当政不祥,女人肯定做不成天下之主。”

“而且只要打仗,就可能失败,老百姓们早受够了战乱之苦,陛下若是当真怜惜百姓,就该与大周议和,只要能为船岛谋取到利益,没必要继续争下去。”

“我呸!”

夜姑一听就火冒三丈。

方若华笑了笑,到是一点也不奇怪。

世间奇谈怪论本就很多,女子为帝王,也一定会有男人不满,再正常不过。

夜姑也就骂两句,正好借此机会,看看都有什么跳梁小丑还敢瞎叨叨,也不是坏事。

“我们内部到还平稳,因为救援水灾及时,这些个言论都是些腐儒私下里嘀咕,老百姓到没有在意的,反而民心在我们,大有可为。”

现在的问题是,大周的动作很快,李招远和王宏丰会不会心动。

她仔细一想,又叹息:“招揽各地势力,我们自有规条,人人需恪守,能许给李招远,王宏丰的利益,还真不一定能比得上大周。”

方若华轻笑:“唔,我们是不能由着李、王狮子大开口。”

夜姑沉吟片刻:“那我们需不需要也派人去见一见那二位?”

方若华点点头,漫不经心地道:“既然大周那么殷勤,就让金二找个相貌端正,口舌伶俐的,拿着我们招贤纳士的基本合约,跑一趟吧,王宏丰和李招远,都是有能力的人,也符合招纳的条件。”

夜姑:“……”

陛下好自信。

人家请来两代帝师,天下闻名的高先生去游说,自家随便派个人,给出的还是通用版本的条件。

虽然他们求贤若渴,对人才向来不差,但是这对比,未免太……

好吧,既然陛下都说了,夜姑也就老老实实地去做。

方若华顺手又塞了一本书,还有一封信给夜姑:“金二派人去时,顺便替我送一封信给李招远,王宏丰,我们也算是有些交情。”

夜姑心里一定,自家陛下亲自写信,那还郑重些,不算太离谱。

春雨接手,替自家陛下撑伞,低声笑问:“陛下给李将军他们的书,是那本叫‘水浒’的?”

方若华点头:“多好看。”

好看是好看,春雨却是无语道:“可那都是造反的书,按理该禁了才对。”

虽然他们好像也是土匪出身,但是毕竟如今已经不一样,这个天下,不说唾手可得,却也只有一步之遥,一步后,陛下荣登大宝,便是真正的天下之主。

像这类书,哪里能随便让人看?

方若华却是半点不在意,船岛图书馆里,真正的屠龙宝典多得是,区区一本水浒,还是经过她小幅度调整改写之后的,和那些比,简直是人人该读一读。

况且,水浒里的英雄好汉们,难道得了好下场不成?世人多读一读,或许到能受些教化。

第七百四十七章 水浒

李家寨

李招远刚刚送走高老先生,一转身进了书房,从架子里面取出一本书,拿在手里来回踱步。

这几日雨下得大,李家也受了些波及,辖下四个村子遭了灾。

因为李家祖坟都有被淹没的危险,李招远没少为此费心神,可救灾要花不少银子,他花得也是相当肉疼,更惨烈的是,银子花出去,还是损失惨重,至少比起那位女帝那边的境况要差上不少。

“当年女娲娘娘造人时,是不是专门给某些人多加了点什么。”

否则为何方若华一介女子,做什么都顺利,都成功,他们这些男儿汉,反而处处矮人家一头。

李招远能看得出,只看实力,大周或许比不上华夏,毕竟,华夏乃初升之朝阳,大周已有日落西山之兆,若说续命,枯木逢春,到也并非不可能,终究还是有些困难。

但是,华夏那边的方若华,毕竟是个女人。

古往今来,就没见过有女人能高坐龙庭的,李招远也是个传统男人,怎能不心生顾忌?

不只是他,估计很多徘徊旁观,不知如何是好的读书人,所顾忌的,也多是这一点。

方若华是个女人。

“她怎么就是个女人呢!”

李招远自来倾慕英雄,方若华站出来,直接就是他从小到大脑海中幻想出来的英雄模样。

当然,她是个女人,也不阻碍她同时也是英雄,可是,女人做帝王,总归不靠谱。

便是他李招远能接受,手底下的兄弟可能接受?他招来的那些文人才子,可接受得了?

因为自幼有那么一股子侠义心肠,李招远在御下方面,也是颇讲义气,固然有威严,但绝不是不容属下有小心思的那等雄主。

脑子里一边想,李招远一边就沉浸在水浒的情节中,时而握拳,时而愤慨,越读越是颇多感想。

方若华改写后的水浒,很多内容参考了此时的背景,官逼民反的内容,也贴合现实,任谁读了,说不定都能从中找出一点自己经历过的事情。

会起义造反的人,哪个没点伤心事?

李招远的家境并不坏,但是家中并无读书人,他本人也不爱读书,只是小时候读过两年,不至于做一个睁眼瞎便罢了。

书房里堆了书本,也不过用来附庸风雅,经史子集都很少去碰。

此时废寝忘食地读书,到还真生平仅见。

读得他都将将要忘了,自己一早想召集手下人,顺便请王宏丰过来,商量商量将来的做法,还有方若华给他的那封信,也该好生分析一二。

读了整整八日,李招远终于读完了一部水浒,胸中激愤沸腾,大口大口地喘了两口气,李招远在屋子里来回踱步好几圈。

他的伴当小秦听到声音,忙过来道:“大将军可是得了闲?高老先生传话过来,说是新得了一壶好酒,想邀大将军共饮。”

李招远砰地一声,砸了桌子:“饮你奶奶个球!他妈的毒酒吧!”

一句话说完,陡然回神。

“咳咳。”

李招远平静下来,板着脸道,“就说我没空……客气一些。”

外头自以为很了解大将军的伴当愣了半晌,满头雾水地去做事。

以前因为高老先生言行举止,着实让人如沐春风,大将军还是很喜欢陪他老人家喝酒聊天,哪怕知道对方动机不纯。

怎么今日就……

大约上位者都是这般阴晴不定的。

要是他能弄明白里面的道道,或许自己就是大将军了。

李招远回过神,却是苦笑:“好厉害的……华夏女帝王。”他刚才是自动自发地带入到书里去,恨朝廷恨得牙齿发痒,就算明知这是方若华的策略,却还是不自觉地多想。

尤其是想起方若华送来的那一封信。

在信中,那位女中豪杰并未晓以大义,也没有许诺什么高官厚禄,世代富贵,只是很平铺直叙地诉说了一遍,与他差不多情况的西北翟将军,中原腹地的杨家军,并入船岛之后的待遇结果。

待遇当然很好,方若华一向用人不疑,愿意放权,在她手底下做事,最容易感受到的就是自在,还有荣耀。

这些世人都看得清清楚楚。

除了好的方面,方若华也没有避讳那些犯了船岛的规矩,被公审公决,判处死刑的各方首领。

可是便是这些人,李招远见了竟也没有起一星半点同病相怜的念头。

死者都有取死之道,死得至少明明白白,况且九族还未受牵连。

只要本身无罪,在方若华的地盘上,便不必担忧受到某些亲戚的连累。

罪犯的子孙后代虽然不可能一点影响都没有,但却远好过被抄家灭族,斩草除根。

与之相对应的,大周朝又是如何的做法?

李招远以前从没有想过,但是读过方若华送来的书和信,他却控制不住自己去想。

似乎被大周朝招安的那些人,大部分都没有落个好下场。

像以前的北疆义军薛成渝,也是被朝廷招安,第一年还好,第二年整个义军就被分化瓦解,薛成渝也被借故调去他处,郁郁不得志。

不过,好在还是留下了身家性命。

可是,被朝廷招安的人里,到有七八成的人最后落个含恨而终的下场。

不至于死的,也再无往日的风光。

他倒抽了口冷气,忙派人去调查。

这认真一查,李家寨的人才发现事情比想象中更糟。

大周朝对降将同样不好,许多势力都是没被招安,没投降之前,风光无限,大周一看不容易打,便使怀柔手段,待那些势力的首领也是万分客气,但一被招安成功,立时就面临被瓜分瓦解的下场。

失去底牌之后……那便是随人家揉圆捏扁,任凭处置,是生是死,全看皇帝的心思。

李招远额头上的冷汗哗啦啦流了一脸。

不光是他,李家寨那些倾向于被朝廷招安的弟兄们,更是个个饱受惊吓,心脏砰砰乱跳,幸好在接受招安之前回过神,要不然,自家将来,岂不是生死全在人家一念之间?

第七百四十八章 恰到好处

“大将军,卑职,卑职糊涂啊!”

几个明里暗里鼓动李招远接受朝廷招安的那些人,简直恨不得跪在地上痛哭流涕。

李招远抹了把汗,扶他们起来,苦笑:“不怪你们,所谓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我都飘飘然了,何况是弟兄们。”

只能说那位高老先生确实是人才,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让人信服。

甚至他这个人站在那里,了解他的,或者不了解他的,都不自禁能感受到他的真诚。

这是个天生的说客。

短短时日,李家寨上下就被其忽悠的,个个都把他因为知己。

若不是时间还短,华夏这边又的确是实力强横,李招远觉得他根本撑不了多久。

如果不是方若华突如其来的这一手,正经的是釜底抽薪,李招远觉得,他有百分之七十的可能,会被高老先生说动,想必王宏丰也一样。

李招远心里后怕的厉害。

李家寨一行人面面相觑良久,李招远身边最亲近的弟兄,他的副将,忍不住道:“其实想一想,方若华给咱们的条件,也很好,并不差,虽说兄弟们可能也要分开,但至少人家说得光明正大。”

李招远点头。

一开始的时候,兄弟们都觉得方若华派来的人太过冷淡,不把自家当回事,给出的优待条件,也很冰冷,中规中矩。

给的好处不算特别多,要求到是很多。

这一点弄得大家伙心里不痛快。

但是,此时此刻,他们却觉得方若华这种公事公办,先把丑话说到前面的做法,简直再好不过。

和大周朝廷那种暧昧的做法一比,显得十分高大上,这才是正经的朝廷该有的做法。

李招远私心里,差不多已经确定,李家寨还是要归顺方若华的华夏。

都到了这个地步,女子主政便女子主政,以方若华的人品能力,臣服于她,并不丢脸。

当然,在正式下定决心之前,还是要好好考察一番才好,虽说他是没什么选择,但也还不必太着急。

而且,最好能有个投名状什么的。

李招远连夜写信给王宏丰,两个人都是明白人,同气连枝,这等大事上,必然要互通消息。

信鸽从李家寨飞到南安,方若华看过就笑道:“今天我请客,请弟兄们听戏,就在独秀山庄,务必都到场,缺一不可。”

夜姑眨了眨眼,低声应了。

灾情已经缓解,与大周朝正面决战之日不远,趁此机会,方若华召集亲信手下看戏,船岛众人肯定只有诚惶诚恐地接受,没有多想的道理。

有几个背地里絮叨,满怀忧虑地担心方若华一介女子,恐不会有入主天下的那一天,这会儿也似乎抓到了什么把柄。

“到底是女儿家,这等紧要关头,还如此懈怠,哎。”

“她毕竟是一女子,天下贤士,难道真能那么容易顺服?怕是纷争不断了。”

虽说如此,他们面上也不敢泄露分毫不满。

一整夜,独秀山庄灯火通明。

戏台上的戏文一出连着一出,不光是水浒中许多经典片段被搬上戏台大演特演,还有不少女中豪杰的戏文,戏中的女人不乏登基称帝,考中状元,从军征战的。

因着情节跌宕起伏,小戏子们又是全情投入,所有的戏文都让人看得欲罢不能。

水浒中,方若华特意亲自编写了些片段,着意刻画了额头后面长反骨的那些家伙,暗自与朝廷勾连之后的下场。

因着情节依据真人真事改编,看起来就分外真实,演到最后,好些人吓得面色如土,几欲昏厥。

夜姑坐在高台上,看着底下一干人等的面色,低声咳嗽了声,忍俊不禁道:“陛下当真高明。”

方若华摇摇头:“你是想说我促狭?促狭就促狭了,只准他们整日同我捣乱,难道就不许我吓唬吓唬他们?”

金二压低声音:“我早就说过,陛下过于宽宏大量,这等人,直接弄死便是。”

方若华叹了口气,正色道:“我早就说过,我们当论迹不论心,论心千古无完人,只要他们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出差错,心里想些什么,到无需特别在意。”

金二沉默半晌,终究没多言语。

方若华又道:“只是,思想考察也极重要,像这等人,真正要紧,需要保密的工作自然便不能交与他们,毕竟我们绝不该去冒不必要的风险。”

“当政者,知人善任,也是重要品质。”方若华轻声道,“好了,这些人你们做到心里有数,把名字记录在册,注意些便是。”

独秀山庄的戏文演完,当夜演过的戏,在船岛,在南安城,也开始上演。

老百姓们争相去看,若是没看过,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南安人。

说起到了多大的作用,其实也没有。

方若华觉得,最主要还是丰富治下百姓的业余生活。

唯独有一点,至少船岛上的自己人脑子灵活,再也不说什么应该同大周朝达成合议,最好是有一个合则两利的结果什么的了。

各人心中都难免有一点小心思,但是,见风使舵也是人的天性。

如今事已至此,难道他们还要以卵击石,继续去触怒陛下?

陛下再是好心性,那也将是天子。

别看这些人此时敢上蹿下跳的,但是一想到方若华即将做天子,他们整个人就软了,心中也不是不惧怕。

别管心中如何想,目前的形势,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大周走到了尽头。

方若华的海龙军,却是气势如虹,民心可用。

船岛日日觉得缺少人才,最近五湖四海的名人,不说蜂拥而至,却是个个都表现出对华夏的亲近与好奇心,他们在用人上,也有了很好的挑选余地。

便是那位两代帝师的高老先生,人尽皆知的大周重臣,私下里都跟他的徒子徒孙们说:“我为大周尽最后一份心,你们却要学着,在一位女帝王的手下展示你们的才学了,不过,那位陛下应是位好侍奉的君主,你们将来,也许比我要好。”

第七百四十九章 信

时间一日日过去。

雨虽说还是下,有些地方甚至是暴雨雷霆,可到底大部分州县,已经雨过天晴,太阳高照,眼看着是不必担忧灾情扩散。

海龙军重新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全面作战上来。与北疆诸义军南北夹击,一寸一寸地逼近大周京城。

一时之间,大周朝上下都陷入焦虑绝望,不少官员开始寻思自己的后路。

夜姑盘点过暗中通过各种门路,跟他们递话,通消息的官员和世家大族,看着也是啧啧称奇。

方若华把门窗都打开,顺手抓了个瓷枕靠在身后,又抱了个竹夫人在怀里,凉意袭来,便关了厂子里新出产,送来试用的空调。

空调笨重,声音也大,吵得她脑袋嗡嗡响,难受的厉害。

夜姑却是有点遗憾,眼巴巴地盯着大空调半天,暗地里腹诽——她们家陛下这性子也是古怪,真不懂什么叫享受。

方若华却叹息:“不实用,耗电也太厉害,凭我们现在发电的能力,怕是远不到能普及的时候。”

这到也是事实。

夜姑嘀咕了几句,便把手里的档案递给陛下看:“金二刚送来的,大周的那些官员怕是坐不住了,连路家也通过路二公子和我们的人频频接触。”

方若华点头:“这到是好事。”

让春雨叫参谋部的参谋们都过来,方若华把所有意图与自己接触的家族,势力都仔细研究一遍。

“这里面有一部分家族和人,可以接触,但是像这一部分。”

方若华拿红色的笔,在其中一部分名单上,一一画下一个小小的差号。

“通敌叛国,鱼肉乡里,样样都是大罪,十恶不赦,他们以为自己祸害了大周,转头投了新王朝,就能继续享受荣华富贵?纯属做梦。”

夜姑郑重应下:“陛下放心,我们明白。”

虽说不接受这些人的投诚,但目前也只是按下不表,此时此刻,总不能宣告天下,真那么做,会让许多摇摆不定,可以接纳的官员和家族也却步。

方若华还想大开方便之门,招贤纳士呢。

看了看可用的名单,她不禁一笑:“连禁军的乔将军也有意与我们接触?那可要好好甄别,如果是真心投靠,我们当然热烈欢迎。”

乔将军年纪不算大,但是在大周,也是赫赫有名的将领,曾率兵三日平定南诏国,因为用兵飘忽不定,让人难以预测,还被南诏国国主称为鬼将军。

除了乔将军以外,还有一些官员也值得争取。

就是那位李丞相,李瑾的那些义子们,其实也有不少虽争权夺利,但能力不差,身上有那么一腔正气的人在。

李瑾权倾朝野,能让他看重,认为义子,除了会溜须拍马的家伙,那就是真正有本事,有能力,会办事的人了。

方若华不嫌弃,也不在乎对方的出身,别说李瑾的义子,就是大周宗室子弟,她也一样招纳,调整了下姿势:“如果能找机会兵不血刃,拿下大周京师,那就更好了。”

夜姑耸耸肩:“我看悬得很,咱们虽然进展顺利,可敬德帝手里还捏着五万禁军,各地前来勤王救驾的军队,加起来怎么也有二十万,正向京师集结。”

这二十万可不是虚数,是实实在在二十万兵士,大周打出来的旗号,那就是八十万大军。

“我们海龙军连年扩招,如今也才八万多一点,还有两万属于新兵,战斗力并不算高,另外,真正的精锐也才不到三万,只看人数,远比不过人家。”

夜姑也就是说一说,一开始还有担忧,可打过这么好几场,和朝廷禁军精锐也交过手,她就变得信心十足。

别看自家人数上不占优势,但即便把预备役拉到战场上去,不给分发热武器,和大周较量,也不一定会落到下风,最多取胜相对较难。

至于配备了各类热武器的精锐部队,和大周朝的精锐比,别说以一当十,夸张一些,号称以一当百都不算特别的不可思议。

“唯一可虑的,听说齐王组建了一支火枪营,也配备了火器。”

夜姑抽出一份情报,递了上去。

方若华看了看,沉吟道:“送到前线,让人严密注意这支火枪营的行踪。”

随即笑道,“也不必担心,大周的火器和我们的没办法比,缺点太多。”

就那些火器,在方若华看来,拿到战场上根本就是对自己的战士不负责任,直接砸烂了扔废铁回收站都被人嫌。

“他们的士兵也没有相应的训练,冒然使用火器,其实对大周朝自身来说,也并非好事。”

可惜,就是这些话传扬出去,大周朝廷,也不可能听方若华这个敌人的。

身在南安,方若华已经分了多半的精力在治理国家上,恢复国家经济,进行灾区重建工作,培养底层官员,整合各地原本的官府。

最后一件,最为重要的事,专款专项投入农业研究,第一步准备先解决百姓的温饱问题。

事务繁杂,终日忙得快要连前线的战报都没时间看了。

就在第一批基层官员受训结束,走向各个县城,奔向各个村落的同时,大周节节败退,只余下寥寥几座孤城还负隅顽抗。

大部分城池甚至都没有交锋,华夏海龙军未至,守城将领或者被手下绑了投诚,或者落荒而逃,要不然就是大开城门,直接投降。

到了如今的地步,朝野都清楚,天下易主,已成定局。

方若华反而没有继续猛攻,趁热打铁,在最短的时间攻下京城,反而给大周敬德帝王写了一封信,应该叫国书了。

信中字里行间透露出方若华身为一个女子,特有的细腻与温情,丝毫不强势,近乎歌颂地诉说了大周历代皇帝的功德,他们曾经对百姓做出的贡献。

每一个帝王曾经做过的,对百姓有益的事,都写得非常细腻详尽。

就是敬德帝,方若华也不吝惜溢美之词。

夜姑看过信,先是赞了句:“陛下文辞优美亲切,很是难得。”

又道:“我要是敬德帝,一定把陛下引为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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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章 大周

京城

皇宫还是老样子。

只是所有的宫人都噤若寒蝉,带着一种王朝末路时的颓废。

敬德帝赵书昊跪坐在母后的寝宫内,忽然想起母后最后那段日子,她老人家抱病在床,已经不能理事,时常会和他说一些话。

那些话到底都是什么,似乎早就在敬德帝的脑子里变得模糊不清。

但此时看了那个女人送来的信,他不知怎么的,竟觉得若是母后在世,或许会觉得那人能懂母后的心思,两个人说不得也能心灵相通。

赵书昊此时已经从绝望的情绪中平缓下来。

毕竟他受困京城已经有一段日子,朝中大臣们终日的争论,他也听了一段日子。

此时纵然想要迁都,可他又还能迁往哪里?真到了这等地步,他反而能平静些许。

方若华这封信,他从撕成两半,到捡起来读,再到读得心情好转许多,也不过就过了两日而已。

不得不说,敬德帝身为大周的皇上,大臣中不乏会拍马屁的人。

就是再清高的朝臣,赞美自己的君王,那也是必修课。

赵书昊看过的拍马文章那是数不胜数,有的隐晦些,有的让人深觉肉麻。

到如今,赵书昊觉得,他面对那些赞颂的话,早就可以云淡风轻,只当全然听不见。

但是时至今日,祖宗家业被他彻底败掉,看到仇敌送来的这封信,明明里面的内容只能算是中肯,别说谄媚,甚至只是连这些赞扬,都仿佛是站在更高一点的地处来点评一朝得失。

他却偏偏觉得,心里安稳熨帖了好些。

那个女人说,千百年来,王朝更替,宛如潮涨潮落,都是再正常不过的。

她说,在眼下的社会制度之下,一个王朝不可能长盛不衰。

大周朝的没落,是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不能全怪陛下一人。

这些话,离经叛道至极,以前绝对没有人敢在他面前说起,但是,却该死的有道理,有道理极了。

就连那个女人寥寥数语,夸赞他的话,也因为那个女人的身份,而更让人激动。

敌人的一句赞誉,比起臣下的千百句,都要更宝贵些。

尤其是像方若华这样,眼看就君临天下的帝王,对她的敌人的夸赞,只言片语也足以记入史书,千古流传。

赵书昊老了,对身后名,也不是不在意。

他当然不希望做一个亡国之君,只觉得九泉之下也无颜面对历代列祖列宗,可是事已至此,他又能如何?

本来赵书昊满腔激愤,只想奋力一搏,即便最后失败,也要殉国而死。

可现在,他却忽然想到自己的儿孙。

他早年子嗣单薄,到是到了晚年,因为好美色,儿女反而多起来。

过去他眼里只有长大成人,母家家世好的儿子,但到了如今,他反而怜惜起幼子幼女的性命。

孩子们来到人世间,还没享受多久的荣华富贵,竟就要为大周陪葬吗?

如果他当真顽抗到底,皇室宗亲,这些孩子们的将来又会如何?

“哎!”

赵书昊转过头,看向老态龙钟的大太监,“高先生可回来了?”

“回陛下,已经回来了。”

老太监轻声笑道。

赵书昊点点头,沉默片刻,看了眼身边这老货:“你这老货,可有什么打算?”

老太监低眉顺眼地立在皇帝身边,声音极平和:“陛下在哪儿,老奴就在哪儿,有什么好打算的。只要将来陛下百年之后,身边给老奴也留个坑,让老奴到了地下,还能伺候陛下,那老奴这辈子也就了无心愿了。”

赵书昊一愣,心下感叹,摇了摇头:“你这人,也是个憨的,不够聪明,你瞧瞧万春,看看张福?人家在京城里,光是宅子就置办了不下十套,还娶了媳妇,养了孩子,虽说是过继的儿子,可只要好好养大了,将来终究会给他们养老送终。”

“你呢?一辈子老老实实,宫里娘娘们的赏赐你也收,人家收了买宅置地,你收了就往你家乡送,送了多少年了?有三十年了吧?人家可念你一点好?连个儿子也不肯舍给你。”

老太监笑起来:“别人家的儿子,老奴也不能要,都是嫡亲的骨肉,哪里有不疼的道理?当年,老奴的父亲舍弃老奴,那是没法子,不舍了我,一家子抱团等死不成?老奴受过这些苦楚,和别让别人家骨肉分离。”

“至于银子,娘娘们赏赐,老奴怎能不收?可毕竟都是身外物,老奴吃的、喝的、用的,都是陛下赏的,银子用不着,送到外头,给家里添上两所族学,族里的小子们就能读书,还能给孤寡老人,失怙的孩子,多两件衣服,一碗米,划算。”

赵书昊也是无言以对,叹了口气:“当初母后把你给朕,就说你是个老实的,能护着我,还能让朕少费点心,可那时候,是真看不上你,笨嘴拙舌,又不会说话。”

不过后来,到真知道了老太监的好处,心眼实在,对主子忠心耿耿,当初最艰难的时候,这老货一门心思护着他,为他不知道挨了他那些兄弟多少次打,多少回死里逃生。

到后来,自己当了皇帝,他就是皇帝的身边人,多少人甜言蜜语,多少人金山银山地往他面前堆,可他就从来没做过任何一件背主的事。

就说现在,皇宫里的宫人们谁不是惶恐忧虑,担心自己的未来,哪怕是净身的太监们,也会考虑以后,唯独他,老神在在,不急不忙,只是照旧伺候自己这个主子,该做什么,还做什么。

“也罢,我便带着你吧,这么一把年纪,丢你一人,在外头还不知活得下去,活不下去。”

赵书昊呢喃,“以那个女人的心性,不会容不得朕带一二忠仆。”

说完,敬德帝又有点唏嘘,他哪里又了解那个女人了,在此之前,他并未把那人放在眼里。

一个女人,一个女人而已……

“让高先生过来一趟,朕要跟他说说话,有……最后一件事相托。”

赵书昊叹了口气。

他已经全无底牌,几乎没有和方若华议和的资本,现在只看看,高老爷子的三寸不烂之舌,到底能起到几分作用。

第七百五十一章 正义

十月将至,金秋送爽。

禁海期刚刚过去,各地停止捕鱼好几个月的渔民们,急不可耐地乘船出海,就连战争也顾不上了。

反正打仗归打仗,也没打到他们的地头上。

再者说,剩下来的那点战争,好像连战争也说不上,纵然不算小打小闹,规模也着实是小了点,换成以前,他们是得害怕。

壮劳力离了家,剩下妻儿老小,万一遇上点什么危险,那可真是活不下去了。

可换成如今,在华夏的地盘上,大家伙都是见过海龙军是如何照顾老百姓的。

海龙军那简直是钢铁屏障,牢牢把百姓护卫在自己身后,绝对出不了半点差错,真要到了屏障破裂的那一步,他们这些人就是在,也起不到多大的作用。

反而不如赶紧干活,多捕鱼回来,还能养家糊口,交税给陛下养军队。

宣传司的姑娘和小伙子们,宣传了好几个月纳税光荣一类的话,把老百姓们税款的用途说得明明白白,大家伙都快倒背如流了,一提起交税,不觉艰难,到有点骄傲。

自己总算也是为这家国天下做了贡献。

夜姑手底下负责宣传的姑娘、小伙子们,却是实在没时间关心税负这一块了,就连本来打算好,挑选一批光荣纳税的典型人物,再来一波宣传报道的事,都暂且搁置。

他们得立即进入状态,每时每刻待命,做好一切准备,迎接全国一统之日的到来。

到时候,宣传上肯定要到位,必须要让世人知道,自家陛下即便是女子,也是天命之主,坐拥天下是再正当不过的。

陛下说的,一个国家,必须要拥有天然的正义性,才能立稳脚跟,更长久地存在。

华夏代表的自然是正义。

除了陛下身边的他们,每一步都努力做到最好来表现这等正义之外,宣传上也不能有半分疏忽。

陛下没有明说,但是他们这些不再是菜鸟的宣传人员,又怎能不了解,宣传有多么重要!

如今正值黎明之际,可不是他们该偷懒的时候,宣传司上下所有人,心里是既激动,又雀跃,还存着一点忐忑不安。

他们即将要面临的,恐怕是宣传司成立以来最重要的一场‘战争’。

宣传战他们几乎是时时刻刻再打,但越到这等关键时刻,越是不能放松。

仰赖宣传部门的孩子们尽心尽力,华夏在两军对战中一直处于主动地位。

中秋节过去,自家陛下又长了一岁之际,华夏与大周的明争暗斗已经进入末尾阶段。

正面大规模战争基本结束,随着李,王两家,几乎可以算是和方若华谈妥,准备归顺华夏,大周的盘外招也已经差不多用尽了。

船岛上那些左摇右摆,做足了墙头草的家族,该跳出来的都跳出来现了现眼。

方若华也没对他们怎么样,最多就是在档案上记录一笔,以后想要入朝为官,这些人或许会受到点影响。

当然,影响也不会太大。

华夏向来讲究祸不及子孙,别管长辈们,老人们怎么作死,只要还是是好孩子,方若华就乐意给机会。

至于大周朝内部,也有许多人投了方若华,整个大周朝廷上下,已经变得和筛子差不多,四品以上,比较重要的官员里面,尤其是武将,到可能有四十个已经姓了华夏。

更不要说大周朝的水师。

大周当初也是第一时间关注水师,用了各种法子,派遣军官,做出各种调动。

奈何水师孤悬于朝外已久,又比较特殊,朝廷想动,着实不容易。

现在明面上还挂着大周水师的招牌,实际上大部分人心里有数,水师早就不知道是谁的了。

水军这帮人一点也不觉心虚。

按照他们的说法,反正就算自己还认自己是大周朝廷的水师,在水面上也不敢和海王叫板,真打起来,开两回炮,炮弹就用尽了。

战船没有掉过头来进攻大周,他们就算是很对得起自家这旧主。

暗潮涌动中,不管大周朝廷是如何垂死挣扎,华夏已经开始了自己的全面建设。

船岛上的学校一再扩招,如今毕业的学生们不断进入华夏各个州县,撑起华夏政府的骨架,把方若华的意志贯彻到整个国家。

全国还未曾一统,可华夏不算百废待兴,也差不太多,有船岛和南安的富庶摆在前面当例子,年轻的官员们无不信心十足地准备在一片白地上挥手作画。

九月底,金桂飘香。

高湛立在船舷处,举目遥望雾气朦胧的南安城,一手持羽扇,慢悠悠地扇着风,到也没显得多么狼狈。

他须发皆白,已是将近古稀之年的老人家,一辈子活到他这把年岁,遇见的难事车载斗量,便是天塌地陷,他不说视作平常吧,至少不至于崩溃。

“哎。”

最近半个月来,大周那位陛下,敬德帝赵书昊,终于开始考虑退位让贤,自己来终结大周几百年的统治。

他自己来,好歹能保住赵家宗亲的性命前程,好过真让人家打得亡了国。

对于这个决定,他虽未曾透露,可是真正的亲信老臣,还是看得出来。

朝野上下一干人等,也是心思各异,怎么想的都有。

高湛历经两朝,深受君恩,对大周朝有感情,如果大周是灭在异族人手里,他自以为,为君为国为民,他这条命,也不怎么要紧,殉死的事,做得出来。

可眼下这境况,他殉不殉的,似乎也无关紧要,连他的陛下都要顺了乱臣贼子的心思,为子孙后代计,他好好的,安安心心地做完最后这桩事,也就罢了。

风把细碎的话音吹到耳边,高湛心底有一点紧张,可这些护送他的人,到是很轻松的样子。

两个穿着校尉服饰的士兵,就站在船尾处,低声说这话。

“这回任务津贴有三十块,你打算拿回家去,还是在船岛换成物资?”

“一半一半吧,家里老娘想攒钱起新房子,虽然我到觉得以后在南安城安家更好,可老娘故土难离,非要修宅院,只能随了他的意,齐哥呢?”

“你嫂子早就相中了船岛那款凤凰牌的车子,一直想要,我这回钱攒得差不离,准备给她带一辆回去。”

说要回家起房子的年轻人,立时露出点羡慕,却又为他担忧:“可咱们那地方,路都是坑坑洼洼,没半点平坦地方不说,还多是山路,车子好骑么?”

高湛不禁蹙眉——未免太明目张胆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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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二章 使臣

虽说水师的真正主人是谁,那堪称朝野皆知,但在他面前也连遮掩都不遮掩……

当初方若华援手,帮朝廷建水师,朝廷里那些大臣们,人人都说方若华是傻的。

谁不知道海王起家,靠得便是纵横四海无敌的水上力量?

一旦大周朝水师强横,过河拆桥的日子也就到了,到时候海王不依从,就只有一死字。

当时大部分朝臣,怕是都打着这等主意。

他那时候只是觉得想不通,不认为那样一个人,会做出这等傻事来,只是他着实不通兵事,更不懂海战,且当事者迷,便是心里觉得有鬼,一个早离开朝堂多年的老家伙,又怎能劝得动已然利欲熏心的大臣们。

至于万岁,他是更劝不动了。

直到真正要用水师的时候,众人才看得明白,哪里是人家方若华冤大头,明明是用着朝廷的银子,给人家自己养船队,养水军。

这些个战船,即便开到他们自己的海域,那也还是人家的。

人家派来的教官,训练出来的士兵,那也都是人家的。

其实到后来,朝廷也察觉出不对,努力往水师里面掺沙子来着。

可又哪里有用?派去的将领被三下五下就架空了,掺进去的士兵,不合格的人家不要,硬是塞进去,也能给你整治得待不下去,人家说合格的,那最后还是人家盘里的菜,落不到自己手里。

“哎。”

当初朝廷水师,也是……极好。

可惜,那时候师将军性子桀骜不驯,得罪了李瑞卿,李瑞卿又是个睚眦必报的,一通折腾下来,水师就彻底完了。

陛下不管,也是没办法收拾,水师是吞金大户,朝廷没银子,皇帝陛下也不能自己掏自己的小金库。

那会儿,他也想来着,军费本来就不多,连地面上这些兵老爷们都喂不饱,也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水师舍了就舍了。

“齐哥这次能回来受训不?听说受训结束,佼佼者能受陛下接见呢?”

隔得老远,高湛也能感受到小战士口气里的激动。

这个陛下,想必也不是他的那位陛下。

高湛又是一叹,没想到,他还没死,就要送走了给他荣耀富贵的大周。

南安城终究还是到了。

方若华自是第一时间知道这位赫赫有名的两代帝师大驾光临,没怠慢,可也没有第一时间召见。

选了孙连安,还有宣传司的明月姑娘去见人,顺便陪同,先请他四处逛逛,暂且等一等。

高湛心里其实有点着急。

京师的情况,其实已经特别不好,快要稳不住了,士兵们疲敝至极,每日都要担心心向华夏的那些人从内部开城门,迎华夏军队入城。

就是皇宫里也不安定,赵书昊也有各种担忧,担心有人狗急跳墙,拿他的性命当投名状。

京城里这些官老爷们坐困愁城,将帅不可信任,粮饷告急,民心不稳。

现在,大周比华夏更害怕打仗。

因为明摆着败局已定。

高湛心里琢磨方若华其人,他不懂兵事,可是,他佩服这个女人。

从这个女人真正发展起来,从华夏出现,他就敏锐地感觉到,大周一步步走向失败的深渊,甚至无关兵事,不只是武力方面弱于人家,是全方位地失败。

即便现在大周出现一位军神,力挽狂澜,打赢一场两场,甚至无数场战争,大周也必然会是失败的那一方。

“因为华夏败得起,大周却败不起么?”

华夏输了一场战争,人家能轻而易举地组织起下一场,再下一场。

人家的士兵败了也不会溃散,都拥有钢铁般的意志。

高湛想起他孙子偷偷摸摸地从那边拿回来的,那张征兵的宣传册子——他那天读完了册子以后,一整夜都没有敢闭眼。

大周朝的士兵,是为了当兵吃粮,养家糊口。

可人家的士兵,为的是国泰民安,是实现理想,实现抱负。

高湛从来是闲不住的人,从华夏崛起,他就免不了分析方若华这个人,还有她的班底,越琢磨,越是敬畏,当时他是真起了杀心,可惜,当方若华真正被他注意到的时候,已经不是那么好杀的了。

于是,他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大周朝走到今天,然后逼着自己接受此结果,好在,方若华是个好君主,也是个特别的人,到不必为子孙后代担忧。

不过,固然他着急,他想要快点结束这一切,却又绝对不肯把焦虑摆在脸上。

身边跟着的副使,齐王的小舅子柳峰年,已经是急得满头大汗,坐立不安。

高湛不禁摇了摇头,笑了笑,大大方方地劝他:“所谓客随主便,方郡主要我们等,我们就等一等便是,身为使臣,越是着急,越是要静下心。”

他前面称呼方若华为郡主,后面却说出‘使臣’二字。

想来,便是高湛心里也是很明白,方若华的确是一国君主,华夏代周之日不远。

事已至此,反而不必多思虑。

南安城还是很值得看一看的。

高湛别看年纪大了,身体保养的不错,眼不花,腿不瘸的,以前在家,每天早晨拎着鸟笼,能在街上转半个多时辰。

此时也不必孙连安给他找什么马车轿子,就慢慢悠悠开始在南安城闲逛。

先吃了一碗‘玉无瑕’。

可惜不够正宗,自从船岛二公子出事,方老爷子精神不大好,就被方若华接去养老了,从此据说是先皇赞美过的玉无瑕,就彻底消失。

吃完了豆腐,继续逛街,正好走到原本的南安县衙大门口,就见好多老百姓或站或坐,聊天的聊天,吃茶的吃茶,还有的拿着被褥,显然是在此地等了很长时间。

高湛一扬眉:“这是?”

孙连安咳嗽了声,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明月到是一点都不避讳,笑道:“我们准备十月初十发开国国债,老百姓们都等着买呢。买了国债可以参与抽奖,能抽到正式开国大典的入场券。”

高湛一时没听明白:“啊?”

孙连安连忙打马虎眼:“呃,高老先生我们去独秀山庄走一走?最近南安城的名角们都在独秀山庄义演,难得能看得到,不如去看看?”

华夏一统之后,会举行真正的开国大典和阅兵式的事,自己人说一说当然是满腔自豪,可跟人家高老先生说,未免有点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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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三章 都对

虽然孙连安不想细谈,但是耐不住高湛其人对此十分好奇。

他又是极擅长套话。

很快就从当地老百姓口中套出,最近华夏朝廷准备发行建设国债,用于恢复新占领区的工农业。

一共发行两百万两白银的。

老百姓们争相抢购。

高湛听完,也不禁迷茫了片刻,他是聪明人,可是再聪明,却还是不明白国债是什么意思?

华夏朝廷还发行国债?向老百姓借钱?更离谱的是,老百姓竟然还一门心思地去抢购,抢着借给国家钱。

“难道……利息很高?”

孙连安笑了笑:“还可以,不算太高,但也过得去,我们有内部渠道,所以我也认购了三百两的,不多,也就是个心意。”

明月轻声道:“前年我们陛下发行过一次公债,好多老百姓认购了以后,当场就撕掉,根本就不想让朝廷还钱,纯粹是为了支援建设。”

高湛:“……”

他不禁想到,因为加税问题,而宣布脱离大周统治,转投方若华的那十四个县。

不服不行,还是人家高明。

等再迷迷糊糊地走到衙门附近,看到税务局门口的大长龙,商人,工人,各色人等,竟然都兴高采烈地去交税,而且,商业税还一点都不低,比起大周,甚至还更高些。

高湛就越发觉得,大周输给人家,半点都不冤枉。

人家一边收着税,一边还能让老百姓自动自发,心甘情愿地掏银子买国债,买了还要人人叫好,不让买都要排队抢着买。

大周随便加个税,却是怨声载道的,几近亡国。

怎么就能相差那么大?

大周的两代帝王,那也是他一心一意效忠的明君,至少,在他还任帝师时,两位君王都是明君。

他的陛下,也曾经夙兴夜寐,也曾经为了连年的水涝旱灾忧心如焚,也曾在朝堂上疾言厉色,训斥尸位素餐的大臣们。

他的大周,也曾经有过盛世太平。

百姓们也曾沐浴皇恩,对陛下感恩戴德过的。

高湛再是满腔感叹,也不得不接受这世间风云变幻之快。

大周现在在大部分老百姓眼里,已经是即将要埋入故纸堆的王朝,不值得再多费心关注。

“罢了。”

高湛叹了口气,“请……安排我见一见……陛下。”

明月笑盈盈地点头:“明日我们陛下与李家寨的李招远将军,和王宏丰将军有约,那就为高老先生安排在后日如何?”

高湛也只能应了。

定下来觐见的日子,高湛的心情便放松许多,转身就闻见一家汽锅鸡店传出阵阵香味,干脆抬脚走了进去,撩开珠帘一进门,高湛便看到李、王二将军坐在床边的座位上,正狼吞虎咽地吃饭。

李招远一眼看到他,登时吃了一惊,一口米饭喷出来,咳嗽不已。

王宏丰也讪讪一笑。

高湛咳嗽了声,他早知道李招远和王宏丰目前都在南安城,毕竟驿馆就那么大,三个人又是住在相邻的院子里,出入都不避讳,如何能看不见?

只是他还好,估计那二位将军年纪不够老,没有他那么厚的脸皮,多少有点尴尬,所以总是主动避开些。

高湛虽说是舌辩之术扬名天下,可他本人却是颇具君子之风,从来与人为善,就是面对贩夫走卒,也总是客客气气,从没有摆过架子。

高家人都有这等品质。

既然李、王二人不想相见,他老人家自也就只做不知道,可现在迎面碰上,总不能一言不发,转头就走。

高湛半点不觉尴尬,领着孙连安和明月上前,笑道:“李将军,王将军,多日不见,二位瞧着到见精神呢。”

“……高老先生有礼了。”

到底这两个也是一方首领,领兵作战多年,再尴尬的事也不是没遇见过,见过礼,客客气气招呼人落座,又上了一桌席面。

彼此都有心,三言两语,那一点尴尬,便很轻易地随风而去。

香喷喷的饭菜进了肚子,香糯的米酒入口,微微有些熏然,三人就不觉闲话多了几句,感慨一番南安城的各种新鲜事,说一说那位曾经的海王,现在的华夏女帝,这几年间的所作所为。

“李将军,王将军,你们的选择,或许很正确。”

高湛低声叹道,“便是大周陛下,恐怕也不能忽略这位华夏女帝的功绩,如今,民心在华夏了。”

李招远和王宏丰都有些不好意思。

高湛看了眼他们搁在桌案上的档案袋,还有一张入学通知,挑眉道:“你们也要去读华夏那个军官培训学校?”

随即又了然,也是,他们毕竟不是亲信,女帝也不可能毫无防备地由着他们掌兵权。

一提起入学的事,李招远神色到是平静,点点头:“应该的,听说华夏海龙军要改为国防军,国防军军官将领,必须拥有军校的毕业证书,所有的将领一视同仁,无一例外。”

这些时日,便是自家兄弟,也有人暗自担忧,毕竟兄弟们差不多都被打散重组,军官也都要去读什么军官培训班,读完了再另行分配。

此种做法,着实让大家伙心生不安。

但是,那日见到那位女帝,他们心里就忽然踏实下来。

那日,陛下坐在书房里,书房里的布置很温馨,屏风上还搭着几件鲜嫩的衣裙,有一个小小的妆台,妆台上有点凌乱,散落了几件首饰。

整个书房,处处可见生活痕迹,他们能这般轻易地踏入陛下生活起居的场所,甚至连身上的兵器都没被收走,那种信任,几乎是一瞬间就让他们的心彻底放回了胸腔。

两个人一屈膝,就要跪下,方若华却起身避开,笑道:“我正想着要废除跪礼,跪拜这种礼节,我一直觉得,敬天法祖时,拜一拜就好,平时就不必跪了。”

“我希望,只要是华夏子民,任何时候都是站着的,顶天立地。”

李招远到现在都没忘了,当时陛下又说了的那些话,每一句都特别让人心潮澎湃。

反正之后,陛下再说什么话,他脑子里也是一团浆糊,迷迷糊糊就只会点头,觉得哪句都很对。

第七百五十四章 一统

陛下说,他们李家军和王家军太过抱团不好,国防军将来是戍卫整个华夏,不是保卫一个地方,把大家打散,可以让士兵们更好地融入整个集体。

这话很对嘛。

他李招远想要自家兄弟完完整整,想要还带领自家兄弟行军作战,那是他李招远的私心,是不信任陛下,不信任华夏,这种做法,同样也会让自己很难融入集体的。

再说,陛下的意思说得明明白白,也没有瞒着他们,陛下不喜欢小山头主意,拉帮结派,在陛下看来就是不妥当。

而且,陛下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华夏的军官将来都是军校出身,他们要是不读军校,以后岂不是要和同僚们说不上话?

弟兄们心里头亲近彼此,那没什么,亲近归亲近,但是公私要分明。

陛下如此公平公正,对于他们这些后来者,也是一件好事。

李招远咂摸了下米酒的滋味,还是有那么点遗憾。

就是可惜啊,华夏进展太顺,大周怂的太快,他和王宏丰还寸功未立。

眼看着就没仗可打了,以后再想立功着实是不容易。

一念及此,李招远扭头低声问明月,“明月姑娘,我记得那位李大胆,李统领说,最近要出兵剿匪,我们这些学习期的军官也有派出去的机会?”

王宏丰也道:“就是,他们都传遍了,说是要在正式开国大典,大周皇帝退位之前,让四海安宁,也省得那些土匪们搅了我们陛下的兴致。”

“跟你说,剿匪这事我熟,绿林道上的那些事,咱们可是行家。”

王宏丰略带几分畅想,双手按着桌案,半俯下身看向明月,“保证在大周皇帝退位之前,把这事处理得漂漂亮亮,绝不会出半点差池。”

高湛:“……”

明月不禁一笑,咳嗽了声,不那么官方地给王宏丰二人保证:“如果有内部消息,小女一定提前通知二位。”

于是皆大欢喜。

方若华也是在书房里召见的高湛,并没有多么郑重,一见他,不待这位高老先生发挥自己那高超的谈判技巧,就摆摆手道:“高老先生的口才,我也是有所耳闻,但是我们都很忙,您老就不必与我多说什么,将来有您显能力的时候。”

“我不喜欢战争,再有优势的战争也要花费大量的金钱,也有可能造成牺牲,如果是与异族征战也就罢了,在自家打仗,就是胜,损失的也是我自家的东西。”

“但是,底线不能破,我也不能给皇室太多优待,唯一能做出的保证,就是我将一视同仁,皇室也好,大周的官员也罢,与大周的百姓一样看待,在一切事物上,享有一样的权利,有罪者诛,有功者酬。”

高湛一怔:“我听说陛下为国选聘良才,唯才是举?无论何人,只要有能力,就能为陛下效力。大周皇室子弟,也可参与华夏科举?”

“可以。”

方若华道,又笑了一声,“热烈欢迎。”

“不过,因为国情不同,你们大周官员们的处事方式,在我华夏不适用,若是想参加国考,顺利通过,得以为国效力,恐怕要正经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才有可能。”

高湛沉吟片刻,心里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培训之类的,理所应当,如果方若华不说这话,他或许还会觉得有可能是敷衍。

虽说华夏女帝应不会在这等事上开玩笑,他自认为对这个‘对手’,也是深入了解过,可是普通官员也就算了,对前朝皇室子孙也一视同仁的话,还真让他这个古稀之年的老家伙,也觉得很长见识。

高湛一时怔忪。

方若华却觉得,此事也未免拖得太久:“大周皇帝退位,皇室的私有财产,我会请专人评估,允许皇室带走他们应得的财产,超出的部分,以大周皇室的名义,划拨专项基金,用于国家建设。”

高湛愕然。

“我稍后会让人出一份协议书,老先生可以带回去给大周皇帝看一看。”

方若华轻声道,“还有,我们华夏,除了老弱病残,无行为能力者,不白养别人,至于优待,我们也只优待功臣,优待烈士亲属,大周皇室宗亲,不在优待范围之内,自然更不会白养着他们,劳烦老先生回去说清楚,欢迎大周皇室宗亲亲力亲为地去找工作,工作是光荣的,不劳而获很可耻。”

高湛:“……”

他一时觉得,自己这份协议拿回去,或许会被那些倚老卖老的宗室显贵们,饱以老拳。

可别看方若华此时言行温和,此前也不曾直接对京师动手,但任谁都看得出,她是那种不轻易说话,可说出口的话,就轻易不会更改的人。

“大周陛下同意,就请退位,我决定在今年冬日来临之前,结束这一切,把全部精力,工作重心,转移到国家建设上面,如果陛下做不了决定,那我的海龙军,就去替他老人家做这个决定。”

高湛一时也不知该不该怒一怒,为眼前这个华夏女帝,如此不给大周留颜面的话语,但此时只有他们两个在,又是华夏女帝的书房内,高湛终究是没说多余的话,只是轻声道:“老夫一生效忠大周,也不知这一次,算不算是晚节不保。”

方若华轻笑:“也或许就因为你这最后一次为大周尽忠,反而会名留青史,世人颂扬。”

高湛苦笑:“只要别是在佞臣中留名,那就很好。”

他老了,年轻的时候,其实不怎么在意身后名,到了如今这个年岁,半截身子入了土,却是不得不关心盖棺论定的事情来。

等他到了那一日,后世会如何评说他这个人,其实对他,还是挺重要的。

华夏元年,十一月十五日,大周敬德帝赵书昊,宣布退位,迁出皇宫。

十一月十九日。华夏女帝,改前周京师为永安,定都永安城。

当时历史上第一个由一位女性,建立的国家,就此成立,名为华夏。

女帝方若华,登基继位,从此在很多方面开了历史先河。

据传登基大典一结束,就气得十几个大儒翻了白眼,直接在大典上就捶胸顿足,大呼有辱斯文。

第七百五十五章 嫉妒

华夏二年,春。

言慧慧咬着嘴唇,目中隐约可见泪光,双手死死地握在一起,苍白到透明的脸上,一丝血色也无。

“咳咳,表哥……我没事,只要你好,我就好,你……不要委屈了自己便是。”

一句话未曾说完,她已经忍不住泣不成声,却是背过身去,决不让自己的软弱无力显露在表哥眼前。

赵易寒蹙眉,轻轻摇摇头。

“慧慧,你别想太多了。”

最近一段时间,华夏这边有些流言,说是陛下早已成年,该择皇夫,绵延子嗣,早立太子、太女,好稳定朝纲。

华夏初立,陛下无子嗣,总是让朝中诸位大臣们心神不安。

赵易寒对这样的流言,其实有一半还是信的。

那位女帝的年纪说大并不大,但是也着实不算太小,若是寻常人家的女孩子,说不定已经儿女双全,况且她曾嫁过人的事,也是人尽皆知。

别说已经和离,就是没有,恐怕也有许多人盯着陛下的婚姻。

大周皇室这边就很是动了一番心思。

虽说华夏逼敬德帝退位,在大周皇室宗亲心中,当然是逆臣贼子,恨得牙痒痒,但是如今事已至此,恨也无用,若是方若华当真有意成亲,大周皇室还不如送一人去做这个皇夫。

将来女皇生下子嗣,岂不等同于还是赵氏子孙,坐这天下之主的位置。

而且将来的事情有谁能说得清楚,指不定大周还能兵不血刃的复国。

别管成不成,总不能连美梦都不许人做。

既然要为女皇择夫,这一人选的身份地位自不能太低,大周皇室中,也唯有皇子能匹配。

敬德帝晚年子嗣不少,不过这些皇子的生母多是低位的妃嫔,还有很多人家都获了罪,并不大合适。

反而是赵易寒,如今已确定,他乃先贵妃之子,身份高贵。

自华夏开国以来,方若华毫不留情,下令彻查前朝功过,派出数个工作组出去。

这些工作组的人,其中不乏与大周朝官员有仇的小民。

大周很多官员遭到清算,根据所犯罪行的大小,逐一抓出来量刑。

当时也闹得人心惶惶,不少人猜方若华这是要斩草除根,以绝后患。很多大周的臣属都偷偷逃走,隐姓埋名,就怕自己的事也被掀出来。

不过,经过这些时日的观察,百姓们也渐渐适应了华夏王朝与以前都不同的执政方式。

大周的臣属中,除了罪大恶极的处以极刑,大部分还有良知,只是随波逐流地做错了事的那一部分,民怨不大,就小惩大诫,并不像人们想象中那般,非要赶尽杀绝不可。

如今清算的也差不多,大周朝廷因此获罪的官员不少,难免有些抱怨。

可大周朝以往有功无过,只因为党争,或者其它原因获罪的朝臣,也得到平反。

其中前大周镇国大将军,长留王言轲,言子舆,也被平反,恢复荣誉。

从此言贵妃之子,赵易寒,在如今的大周宗室中,就有了很不一般的地位。

这一次华夏女皇择夫的传闻刚一出现,大周宗族里几个老王爷,就找到赵易寒,与他商量此事。

眼下这人选,简直就是天赐的良媛,赵易寒的出身来历并不是秘密,他在南安城多年,与那位陛下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还曾有过婚约,只是造化弄人,最后有缘无分。

如今,岂不是老天让他们再续一段姻缘?

在大周皇族的那些族老眼中,这简直就是上天不欲亡大周,要再给他们东山再起的机会。

赵氏曾经坐拥天下,一夕之间就从天上落到地下,心里怎能好受得了?

至少现在,他们这些赵氏宗亲们绝不可能就这么认命。

“咳,咳咳。”

言慧慧一想起义父曾经说过的那些话,说要她以大局为重,切不可成为表哥的累赘,她就心痛如刀绞。

这些年来,她与表哥朝夕相处,已然情根深种,二人也早有默契,虽未曾互许终身,却也是情意绵绵。

本以为她一定能成为表哥的妻子,二人携手,一生幸福,没想到竟会发生这等事。

方若华叛周自立,如今已经成了气候,世人只知华夏,哪里还会记得大周,表哥再怎么样也是大周的皇子,刚刚认祖归宗不久,又怎能忤逆自己的宗族?

一连数日,赵易寒一直沉默,似有为难之意。

言慧慧看在眼里,心中也是忐忑难安,日日煎熬,多思多虑,一时间旧疾复发,病得厉害。

她不想让表哥担忧,可这病,也不是她不想表露,别人就看不出来。

这日,赵易寒又与义父彻夜长谈,她也是夜不能眠,终究忍不住苦笑。

她已经不是以前的言慧慧了。

以前的言慧慧天真无邪,偶尔忧愁一下,也多是因为一篇文章作得不好,功课太重,抱怨两句就让义父骂了,表哥不肯与她玩,去找别的朋友喝酒,或是脸上生出两颗痘痘,不小心胖了两斤。

但现在的言慧慧,却凭空多出许多的心思。,

她现在学会了嫉妒,她嫉妒方若华,明明知道不应该,还是嫉妒。

那个人如今富有四海,是一国之主,万民敬仰,一呼百应。

她有一切,而且只要一句话,就能抢走表哥,轻而易举地抢走他。

这嫉妒像毒一样,入神入骨,难以解除,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除,她更不敢把心思说出来,不敢去问表哥,问他能不能不要做什么皇夫,只做她言慧慧的男人。

她怕她一问,在表哥心目中就不再是识大体,懂事理的好姑娘,会变成个不知趣的女人。

心思一重,言慧慧就病得更厉害,到有些病入膏肓的征兆,赵易寒请了好几位大夫来给她看病,大夫们也是个个摇头。

眼见慧慧病骨支离,赵易寒也是焦虑的很。

他舅舅想了想:“吃了这么多药也不见好,不知道陛下的药心石管不管用?”

赵易寒愣了下,这药心石的传说他也知道,此物本是扶旻国国主之物,后来船岛帮助扶旻国结束分裂的乱局,国主为谢华夏女皇的恩义,特将药心石交由许家六公子送往南安,赠与陛下。

第七百五十六章 腐化

很多人都传说,说扶旻国那位国主之所以如此大方,除了船岛的确帮了他之外,还因为他对华夏女皇一见钟情,情根深种。

相比于政治意义上的两国交好,还是桃色八卦更得人心。

这第二条理由,到比第一条流传得更深广些。

赵易寒摇了摇头:“便是药心石有用,我们平民百姓的,又如何能去讨要?”

换做以前,他想见方若华不难。

但是如今,别说他一个前朝皇室流落民间多年的小儿子,就是他的父皇,也轻易见不到那位陛下。

连见面都难,更不要说去讨要那种重要的宝物。

除非,他当真与那位陛下成为一家人,到时候无论什么宝物,自然都能借一借。

赵易寒低头看慧慧越发苍白憔悴的面孔,轻声道:“若是陛下当真要选皇夫,我,也愿意一试。”

他的确犹豫,却不想让赵氏宗亲们失望。

他赵易寒既身为大周的皇子,如今为皇室宗亲未来的处境出一份力,也是理所当然,只要他力所能及的事,他一定去做。

只是,他知道自己的性格,虽然没有多强硬,在夫妻关系上,也并非一定要自己的妻子百依百顺,但做一个皇夫,妻子是皇帝,这种事,他着实有些难以接受。

可人在世上,总不可能事事顺心如意,很多事情上,每个人都要学会妥协。

爱情重要吗?

其实并不会很重要,至少在他赵易寒心中,爱情比很多东西都要轻。

近来,赵氏宗亲的日子并不好过。

到不是说,这个新建的王朝有意刁难前朝皇室,而是,即便那些位高权重的大臣们并没有做什么,老百姓们,底层官吏,还是本能地不愿意与前朝旧人打交道。

而且,从高高在上的皇族,变成如今这般,只是普通百姓,落差如此之大,很多皇室子孙都有点受不了。

赵易寒到不觉得有什么,他做皇子才不适应,当平民百姓,却是当了很多年,没什么好不适应的。

但既然亲人们想他去试一试,争取一下那个皇夫的位置,他去试一试到也无妨。

赵易寒其实对婚姻没有太多的憧憬,就是表妹,也只是很熟悉,表妹又有意,他也不愿意伤表妹的心,若一切顺利,娶表妹为妻并无不妥,才没有坚拒,若说对表妹痴心一片,那是不曾有。

既是如此,娶何人为妻,似乎也没什么关系。

赵易寒轻轻给言慧慧盖上被子,便起身离开少女的闺房。

以后,恐怕要学会保持距离了。

据说很难见到的那位华夏女皇方若华,就坐在皇宫东面的一家小面馆里,和夜姑,春雨,金二几人一起吃素面。

方若华把自己调的酱汁递过去,一人拌了一碗,不紧不慢地吃几口。

春雨替自家陛下倒了一碗汤,笑道:“皇宫御膳房里那些御厨们,个个争先恐后地献殷勤,陛下自己不吃,怎么还不让我们享受享受?”

方若华摇摇头:“不合口味,等调教好了再去享用吧。”

皇宫这个烂摊子,她想收拾,也要费些心思。

其实就连船岛一众人,也没想到定鼎中原之日来得这般快。

他们本来都做好了割据一方,慢慢磨的打算,在南安城,新皇宫的选址都结束,结果皇宫刚刚打完地基,陛下迁都永安,入住皇宫了。

大周朝的皇宫,敬德帝晚年修得很勤快,皇宫很新,园林也不少,方若华把自家的工作班子全搬进皇宫里住,也绝对住不下。

方若华又不习惯别人伺候,还得以身作则,自己首先不能用什么奴婢。

皇宫里从上到下的人,太监,宫女,嬷嬷,加起来足足几千口子。

别看只是一个小小的皇宫,可里面的人却大部分都是人精,可谓藏龙卧虎,没有能力的,在皇宫也生存不下去,而且,宫中势力繁杂,盘根错节,就连陈朝的旧人,估计都有不少。

想把这一摊子事理清楚,处理好,那可不容易。

就算是方若华,也总不能一刀切,全赶走了事,宫女还好,有家人的能放出宫去,没家人的也能嫁人,年老的嬷嬷们,自是也有人愿意礼聘去教导自家孩子。

太监们怎么办?

皇宫里几千个太监,真什么也不管扔出皇宫,还不知要出什么乱子。

方若华入主皇宫这些日子,除了要处理正事,还得操心这些杂事,她约谈了手底下各个部门的人,给他们分派任务,准备让这些部门都开培训班,把太监宫女塞进去培训。

技能,工作能力都比较次要,思想改造先来一回,通过培训,能用的尽量安排工作。

方若华自认为自己的做法已经很不错,够尽心尽力的,但皇宫里还是风声鹤唳,一派萧索,宫女还好,太监们都很害怕。

他们大部分人,离开皇宫就不知道该怎么去活,尤其是老太监,在宫里待了一辈子,唯一学会的一件事,就是跪下去伺候主子,这一不让他们伺候,他们哪里还会干别的?

这些人也是想着,皇宫这么大,总不能不留人,但凡能留下,大家还是想留下,于是一个个努力把绝活拿出来,殷勤得不得了,生怕方若华觉得他们没用。

就说御膳房,那真是手段尽出,就连方若华爱吃鱼的事也知道,一道鱼能折腾出几十种花样,样样精致,到真吃得人心满意足。

方若华不是不喜欢,问题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一再强调节省,可御膳房的节省还是让她大开眼界。

她觉得自己意志很不坚定,很容易被腐化,不说她,直播间的水友们都把自己吃得胖了三斤。

再这么下去,方若华觉得自己会改变主意,干脆就做一个日日奢侈享受的小皇帝。

当皇帝的滋味,那真是谁当谁知道!

她也还好,知道这个世界只是她人生的一小段旅程,但是她手底下那些人被这么腐化,能撑多久?

想她方若华辛辛苦苦培养出一套工作班子,因为在皇宫里住几个月,就都恢复成前大周那些官员的做派,她还不得气死?

第七百五十七章 自由

“这可不行。”

方若华吃了口素面,觉得嘴里没什么滋味,又加了一勺酱汁。

“皇宫清理工作必须加紧,我们自己的后勤部门,服务人员要入主皇宫,宫里的太监宫女,必须清除出去。”

夜姑蹙眉。

她到没想到,自家女皇陛下想得还挺深入,特别害怕他们被腐化,只是发愁,这些人到底要怎么安置。

“那就让春雨大总管给想想办法,我觉得后勤部门应该挑起担子来。”

春雨到是不愁,“愁什么,皇宫里的宫女们各司其职,大部分人都有绝活,全是人才,只要通过培训,我们后勤部全吃下来也没问题。”

“至于太监们,有会养马的,有会驯兽的,有的算数一流,哪怕只会按摩的,也很有用,反正不愁没有用武之地。尤其是匠作监的太监,那个顶个都是人才,陛下以前天天愁人才不够用,如今可别暴殄天物。”

方若华登时失笑:“到也是。”

春雨叹了口气:“如今最要紧的,朝野上下最关心的,是我们陛下的婚事。”

方若华:“……”

夜姑也叹气:“婚事其实大家也不怎么关心,唯一更关心的,是陛下的子嗣问题,只要有儿子,哪怕只有女儿,陛下不成亲,大约也没什么关系。”

方若华:“……”

她手底下这帮人的节操都掉光了。

可是,他们的担忧,方若华不是不能理解,毕竟是眼下这样的时代,在这些属下心中,她没有后嗣,就代表这个他们辛辛苦苦打下来的王朝,恐怕无法延续。

这对他们来说,简直无比恐怖。

但是,方若华会为了这些人的这点害怕,就去结婚生子?

别开玩笑,生孩子多难,她当初在二十一世纪,结了婚还不大愿意生,当然,那时候生,她也不是特别排斥,毕竟生孩子是辛苦些,可至少应该算是安全。

至于眼下?

呵呵。

先不说她没心思谈情说爱,就是真看上什么人,也绝不会想在这样的小时空生个孩子。

至于华夏的继承人,那可得好好选一选,还得有成系统的挑选方式,总不能依照人的好恶选择。

这事不急,华夏初立,老百姓们对这个新兴的王朝还在观望中。

臣属大约也不是完全适应。

方若华一笑:“我记得,曾经跟你们说过,希望有朝一日这个国家中所有人,都能不被所谓的君权,父权,夫权困一生,现在似乎还做不到。”

“不过我还有时间,接下来可以慢慢进行,即便最后我们这一代还是完不成任务,那也没关系。”

方若华搁下碗筷,站起身,掏出钱来付账,携春雨和夜姑他们出门回皇宫里去。

“我给你们描述过的那种理想的社会,终究有一日会来临,我们现在做的一切,都不会没有价值,哪怕只是让那一日提前一点来临,那我们也是活人无数,功德无量。”

其实就算是现在,这个世道也已经有所改变。

以前在现代社会,经常听人说,你家里又没有个皇位等着继承,生儿生女又有什么要紧的。

但如今她这帮属下,明明知道有皇位等着继承呢,却都不大在乎继承人是男还是女了。

可事实上,眼下这世道,如果是代代相传的王朝,男子继承皇位,其实比女子更妥当。

男人不需要怀胎十月,也不需要一朝分娩,鬼门关前走一遭。

若是换做女子为皇,难产去了怎么办?

就古代这样的医疗条件下,多少女人因为生产一尸两命?

所以说,华夏这继承制度,还真得琢磨琢磨,考虑个相对妥当的法子才好。

方若华跟姑娘们畅想了一回未来,进宫门就见金二麻子躲在御道旁边的树林里,正和李大胆说话,两个人肩并着肩,脑袋挨得挺近,有点猥琐。

离得老远,夜姑都能听到他们嘿嘿傻乐的声音。

“李统领向来严肃,什么时候和金二那家伙变得这么熟悉了?”

夜姑一挑眉,略有些意外。

春雨笑道:“最近李统领看上了个姑娘,洛州府人,就是那个秦呆子身边的秘书长,叫赵春芽,还是前周宗室后裔,很能干的姑娘。”

“李统领在追求女孩子方面,向来不怎么开窍,也不会追,金二最近一直给他当狗头军师来着,两个人沆瀣一气已经有些日子,如今春芽和李统领快成亲了。”

春雨作为大总管,应自家主人的要求,对自家兄弟的思想状态十分关注。

这婚姻大事,也在她关心范围之内,海龙卫的高级军官,但凡要成亲都需要经过她审核。

春雨摇摇头,失笑道:“金二自己的终身大事折腾了这么多年,一直没进展,到还有心思操心旁人?”

夜姑一点也害羞,就是有点发愁:“我是真不想耽误他,这些年明着暗着,强硬的,软和的拒绝话,我都说了一筐。可他就是死心眼,这些年也不知道找个女人过日子。”

“都多大了,再不讨媳妇,就真成了老瓜,想找也没人看得上。”

夜姑不是不感念金二的付出,也不是真铁石心肠,只是不想嫁就是不想嫁。

不光是金二,她生得美,又位高权重,便是有过不堪的过去,也不是没人打主意,但她历经风霜,早对情情爱爱毫无念想。

“我一个人多好,自由自在,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这又不是以前,女人没个男人,连跨出家门都困难,生活更没有着落,如今我自己能养活自己,权势也有了,地位也有了,这一生就一个人过,最多也就受几句风言风语。”

“与成亲之后的麻烦事比,让旁人说上几句古怪,着实没多大关系。”

夜姑轻笑道,“我这辈子,是真不想嫁了,可这话跟金二说了一百遍,他不听呢。”

“咳咳。”

金二麻子心里清楚,夜姑这话,又是说给他听,他是有点失望,可也并不恼,笑道,“我也没给你添乱子,就让我存着这点念想,你不答应,我也不烦你。”

方若华:“……”

对属下的儿女私情,她可不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她自己不肯谈什么爱情,哪里又能要求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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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八章 诈骗 (两章合一)

方若华领着春雨和夜姑一边说话,一边回寝宫。

金二和李大胆不远不近地跟着,正好护送一程。

李大胆沉默片刻,低声道:“我看她是真不想再成亲,二麻子,你再想想。”

“其实一开始,就是想找个好女人成亲,老婆孩子热炕头,热热闹闹地过一辈子。”

金二麻子叹息,“夜姑这样的女人,要不是机缘巧合,我这一辈子也碰不上,当然喜欢,哪个男人能不喜欢她那么漂亮可人的女子。”

“但那时候也就是喜欢罢了,真上不了手,我也不是不能娶别的婆娘。”

金二苦笑,“可那是以前。现在这么多年过去,我一直把她揣在心里,同生死共富贵,朝夕相处,如今她都长在我的心尖上了,这人心是肉长的,自己的心头肉,能扯得下来吗?”

“不过,我也不苦,成亲不成亲的,有什么干系?反正现在这么守着她,我就挺高兴,至于子嗣,我孤家寡人一个,没爹没娘,生不生孩子我也不在乎,如今这样,也很好了,以前哪里想过有现在的好日子过?”

金二麻子轻声叹道,“做人要知足,不能太贪婪,太贪的人,都没好下场。”

方若华耳力好,远远听了金二麻子的话,忽然就一伸手,揽住夜姑的脖子,道:“我自己不想成亲,自然也不逼你们这些女孩子们成亲。”

“但是我觉得,夜姑你要只是有点害怕,担心成了亲,麻烦事会多,再想这般自由自在的就不可能。那……如果你不排斥金二,不如去问问他,他愿不愿意保证,你们两个人将来真能成亲,你现在拥有什么,还能拥有什么,婚姻不会束缚你,若是他能保证,你又愿意,不妨试一试。”

方若华轻笑,“我就是提议,听不听在你,而且,我也不乐意我一手培养出来的女孩子们,一嫁了人就失了自我,连正事都要耽误,赔钱的买卖,我怎么可能做?要是你当真过得不好,我先去抢了你回来。”

夜姑一愣,张嘴要拒绝,可一时竟没开口,半晌才叹道:“公务多得连偷闲的时间都快没了,怎还有心思讨论这等儿女情长?”

方若华一摊手:“我也没法子,谁让你们都不是机器人,都有七情六欲,我没有机器人属下,只好接受这点不便利了。”

春雨:“……陛下又说些我们听不懂的话。”

到不是故意说这个,方若华手底下有夜姑这样不想成亲的,也有春雨这样,想成亲但是还没找到合适对象的,还有金二这般想成亲,有对象,对象却不想成亲的。

但是,更多的却是从上到下,从将军到士兵,成群结队等成亲的男男女女。

大家当然更倾向内部消化。

共事多年,受到同样的教育,大部分情况下有相同的思想,若能结成连理,想来日子会过得比较幸福。

以前大家忙着争天下,没有时间考虑个人问题,但是如今天下太平,自然是个个都动了心。

方若华一看他们人心浮动,几乎都要影响正事,为了一劳永逸,也算是为底下人排忧解难,干脆就打算召开个集体相亲大会。

这事,一个多月前春雨就在操持,也透露了些消息出去,让海龙军里未婚青年男女们积极踊跃地报名。

当然,不只是海龙军。

即便方若华不排斥女子加入的她的团队,可是这样的时代,注定了她的手下也是男人占了大多数,女性只有一小部分。

要是海龙军的士兵们只想着从内部讨媳妇,那些女性的军医,护士,后勤人员,还有一向孤僻些的女探子也算上,全加起来也不够塞牙缝。

而且,海龙军的女孩子们,也不一定就非得嫁给自己人。若是外面有好儿郎,不拘是谁,品德好就成。

方若华一声令下,说起来容易,春雨她们却是折腾得头发都白了几根。

毕竟没有先例,大家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幸亏如今华夏不是偏安一隅的小势力,内部出身世家大族的人也不少。

春雨她们没见过,但往年在京城,像元宵节,或者各种节庆日子,各地召开的赏花宴,诗会,有很多说白了就是把适龄男女凑在一处,互相相看,说白了,也算相亲。

如今借鉴一二,也就顺顺利利地把相亲大会操办了起来。

当然,名字就不好太直白,只说是‘群贤集会’,要是直说是相亲大会,恐怕要吓坏了人的。

便是如今风气开放,女孩子们总还是得矜持些。

好在陛下威望高,她口中说出来的话,多被奉为金科玉律,华夏的一群未婚女官,便是一时觉得别扭,还是放平心态报名参加。

不光是方若华嫡系的女孩子们,春雨组织人手,在大周朝的一些贵女,宫中的宫女中都做了些动员工作,虽说肯参与的人还是少数,到底是有人愿意去试一试。

一时间,京城比往日显得热闹得多,因改朝换代而来的,凝重严肃的气氛消散,平添了些许儿女柔情。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正是好时节。

皇宫门前。

一大早就有不少打扮得齐齐整整,风华正茂的青年汇聚。

不多时,宫门一开,便有衣冠也显喜庆,颇为华丽的侍卫迎出来,招呼青年们上车,浩浩汤汤地进入皇宫。

以前总离皇宫老远的百姓们,都不禁好奇地探头探脑。

好些人暗地里打趣:“这可是皇宫,这些小子们进去走一圈,沾沾龙气,那真是一辈子的造化。”

因为男多女少,所以这次相亲大会,原则上是如果男性对某位女性有意,便可以把自己的胸花送给那个女孩子。

女孩子便知道那些人对自己有意,自然能选择,当然,也可以不选。

不过在这之前,男女都要展现自己的优点,可以是才艺,也可以是别的什么东西。

至于展现自己的平台,皇宫也有不少,文斗,武斗的场合都有,只要有才华又有心,绝对不愁不能发挥。

方若华把整个舒玉楼都拿出来供这帮人玩耍。

她自己却是不肯去看,宁愿窝在书房读书,也不去凑热闹,春雨三催四请,敦促了她半天,方若华也只是笑道:“那便是君臣奏对,如何还能热闹得起来?不急,真要去看,也往后推一推。”

春雨拿陛下没法子,只能叹一声那些老家伙们的盘算怕是不成。

正说话,金二满头大汗地进来回禀:“陛下,出了点事,有人借皇夫之名谋取重利,金额高达七十万两。”

春雨:“什么?”

金二喘了口气,方若华让他喝了口茶,才道:“别急,慢慢说。”

“今日,我情报司宋茜,宋峥二姐弟,查探一铸造假币的窝点,没想到深入搜查时,竟无意中搜出大批量的银钱,连带着捕获一盘踞京城多年的诈骗团伙。”

金二也是苦笑,“那群骗子假作海龙卫和陛下的亲卫,以替陛下选皇夫为借口,骗取了大量的银钱,被骗的人里,不光有寻常的商贾,甚至还有世家大族,连前朝皇室,多位如今还在学习培训课程的官员,也……咳咳,上当受骗,总之,规模挺大。”

春雨简直不敢置信:“这么大规模的诈骗……你们的人就没察觉?”

这段时间,华夏刚刚迁都,各路的牛鬼蛇神频频出没,陛下下了严令整治,别看表面上一片和谐,可陛下严打令一下,私下里海龙卫心里的弦绷得死紧,便是市井中小偷小摸的事也被盯着处置。

现在这算怎么回事?闹大了岂不让陛下颜面不好看?

“近日市井流传,说陛下欲选皇夫,但凡京中名门子弟,都可参选。”

金二也是苦笑,“因为咱们那些老大臣们,确实有此心,一直提这件事,京中流言到先是从咱们自己人口中传出,便是闹得沸沸扬扬,我们也只当是咱们那些老大人心里着急,故意传出来提醒陛下,所以就没太在意。

方若华都略微怔忪了片刻,半晌失笑:“这可是挺有意思。”

金二苦笑:“这群骗子显然是老手,做事非常细心,还舍得下本钱,连这次的群贤集会都让他们利用了。”

“他们对那些世家公子们说,群贤集会,其实是陛下想召集青年才俊,从中挑选皇夫,只是为了颜面上更好看,这才拉了别的女子凑数。”

春雨:“我都觉得这话该信了……”

金二叹气:“说着简单,那些人做得事却不少,听说还派出专门的人手,秘密去各个世家集训,拿出许多考题给那些公子看,请了据说是陛下身边的贴身管家,为他们讲解陛下的喜好。”

方若华失笑。

春雨也是瞠目:“大管家?陛下在外头什么时候有别的管家了?”

只有她才从始至终,都是陛下的贴心人,船岛上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金二啧了声,就算春雨这话有点厚脸皮,他也不敢去得罪这位。

“这是受骗者名单,请陛下过目。”

方若华接过名单扫了一眼,名单密密麻麻,起码有百十人。

当然,大部分都是凑数的,真正的冤大头是最上面被金二标红的二十余人。

“屠庆安?西北的小屠将军怎么也凑热闹?”

方若华嗤笑,接着看下去,一边看一边摇头,“都是老狐狸,这回竟栽在几个骗子手里,若不是你们查出来,便是知道自己受骗,这些家伙也绝对忍下来,绝不肯泄露出去丢人现眼,让人看了笑话。”

夜姑指了指案卷上骗子与赵氏宗亲交易的那一节,皱眉:“赵氏宗亲们到是想得美,想让陛下嫁他们的人?也不看看那群宗室子弟配不配得起?咱们又没亏待他们,想上进的话,做什么不行,非要玩这等花招,也不嫌丢人?”

哪里能不嫌丢人?

金二他们查获骗子的事,完全不是隐秘,领头的那个骗子是个软骨头,又很识时务,一见不好,立时招了,他们的账册都毕恭毕敬地主动交出来,钱财也悉数被查获。

这些钱,总要完璧归赵的。

那些受了骗的人,被骗的钱少的也就罢了,这动辄几千,甚至好几万两银子的,哪里舍得?

他们如今家里可不宽裕,花了钱事能办成,得到了好处也就罢了,如今明知遇见了骗子,他们自然不可能为了面子,就把金银拒之门外。

金二奉命传召涉案人员去刑部大堂说清楚事实真相,签字画押入档,才能凭条子领回银子。

大部分人都认命,老老实实把自己怎么受骗的事说清楚。

赵易寒坐在刑部大堂的椅子上,和与他同来的那些年轻公子们一样,都低着头,谁也不吭声。

到是有脸皮厚的,小声与同伴说几句:“其实我也觉得不靠谱,可陛下何等样人,我自是倾慕,但凡有万一的机会,总想试一试。”

他身边这几个公子也纷纷道:“正是,正是,我等为陛下风姿所迷,才着了恶人的道,想想也挺正常的。”

这几个都心宽,可惜,大部分人都没这么宽广的心胸,尤其是赵氏宗亲这边,别人也就罢了,他们竟让骗子骗去十八万两白银。

一时间朝野侧目,世人议论纷纷。赵氏简直就成了心怀不轨的小人白痴。

赵易寒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疼,如坐针毡,张口想解释,可他又不知道该怎么去解释,说自己并非贪恋权势?可他真的不是?

经过这重重一击,赵易寒简直不知道他该怎么在京城下去。

事情一完,他便头也不敢抬一下,匆匆离开了刑部大堂,急着上了马车,一回首,竟惊见那位陛下立在不远处的街上与人说话。

赵易寒一惊,连忙向后躲了躲,随即苦笑,他避什么?难道他也觉得自己所作所为见不得人不成?好歹也曾有过交情,他若光明磊落,何须羞臊?

虽说心里百般开解安慰自己,但是,他的确是不想见那位陛下。

暗暗地品尝舌尖上的苦涩,赵易寒叹了口气,忽然明悟——梦该醒了。

若不能梦醒,他的将来恐怕会变得很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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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九章 做主

“我终究是一个庸俗之人。”赵易寒哭笑摇头。

这些日子里,他其实暗中数次思考过未来,在他的想象中,他是站在很高很高的那个位置上,俯瞰百官,施展自己的抱负。

发生了这等事,浑浑噩噩地过了好几天,赵易寒终于必须得承认,他心底深处,其实有一种莫名的傲慢。

他觉得自己是特别的。

方若华即便身为女皇,可是,赵易寒午夜梦回,憧憬未来时,却似乎只是把这位女皇当做一个木偶,一个摆设,一件道具。

一件能帮助他站得更高,得到更多权势的道具。

赵易寒心里也觉得奇怪,他以前从没有发现自己竟是这等自高自大,更不知道他竟然有这样的野心。

“可能还是因为,我是男人,而现在坐在那至高无上位置的是个女人。”

而且,他不光是男人,还曾经是一个皇子。

在他知道自己皇子身份的时候,知道自己母族所遭遇的一切的时候,还有,在他舅舅明示暗示,鼓励他,扶持他,给他希望,告诉他,他必须努力争取那个位置,他生来就该为皇的时候,他就变了。

有特别的东西在他的心里生根发芽,野心膨胀,他一步步向着那个位置走去,好几次午夜梦回,他设想的未来,都是以他作为皇帝,天下之主为开始。

只可惜一夕梦断,大周亡了国。

赵易寒不免有点回不了神,要是没有别的引子,只是大周亡国,改朝换代。

那他失落归失落,大概比起赵氏宗亲,他还能好一点,毕竟他其实习惯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他学会的知识,肚子里的学问也不是假的。

在这个百废待兴的新王朝,他也许能站稳脚跟,找到自己的位置,或许很平淡,也或许不那么平淡地读过自己的人生。

可偏偏,方若华成了女皇,而方若华,无论站得多高,走得多远,有多么了不起,在赵易寒的心中,总不可能很高高在上。

赵氏宗亲鼓动了他,他自己也动了心,方若华是个喜欢着他的女孩子,就算是做了女皇,这一点也不会轻易改变。

赵易寒自己可能都没有察觉出来,他在那个女人面前,有一种心理上的优越感。

即便人家已经成为一国之主,天下归心的女皇陛下,可这种优越感还是时不时要冒一冒头。

“现在这巴掌打下来,也好。”

马车徐徐向前走,赵易寒吐出口气,闭目养神,努力让自己不要太在意。

没什么好丢人的,被骗的又不只是他一个?

要不是这群骗子伸手揭开他脸上的遮羞布,他还不知道会蠢到什么时候去。

“回去看看表妹。”

赵易寒笑了笑,想着回去就带表妹去船岛总医院看看。

船岛医院的神医们据说都很厉害,表妹的病应该不会很重,她还年轻,身子也好,好好调养,总能调养得过来。

至于药心石,赵易寒觉得自己没脸去借,而且,他想,表妹可能也不会特别愿意自己去向……那位陛下借什么东西。

与这个小时空,很可能是原男主的男人擦肩而过,方若华却是半点没注意。

许六正扯着她的袖子嘤嘤嘤嘤。

“我真是发现了他们设的骗局,所以想看看他们究竟要搞什么花样,我肯定不是真被骗了,若华,你千万要相信我。”

方若华:“嗯,信。”

说着又笑,“反正也就三十两银子,被骗也不算多,人家骗子都不怎么记得你了。”

连账册上都是在最后随便记了一笔,名字也没留,当然,像这种情况还有不少。

这群骗子可不是一般人,那是巨骗!

寻常百姓觉得几十两银子那简直是多得不行,在他们眼里,就成了毛毛雨,没人当回事。

许六呲牙:“早知道……这钱我不要了。”

也总好过在若华面前丢人。

“不用你还钱。”

白妩从旁边的茶馆里出来,手里拎着三份点心,一份递给方若华,一份递给许六,自己收起来一份,眨了眨眼,又重复一遍,“不用你还钱。”

方若华:“……”

春雨扑哧一声大笑。

夜姑叹了口气,认认真真对白妩道:“白公子,以后你别借给许公子钱,他一点都不穷,前些年他年年把钱给我们陛下,陛下都给他留着,全投入船岛的生意里去,如今光拿分红,他一辈子也不会缺钱。”

白妩也笑起来:“嗯。”

方若华离开皇宫,是为了三季稻的事,去视察农庄,遇见许六说两句话还行,没时间絮絮叨叨,拿了点心,便上车而去。

白妩也有事,干脆利落地一转身,也去了。

他最近找了份工作,给商队当保镖,包吃包住,银钱也不少。

他很喜欢这份工作,很喜欢跟着商队四处去看看。

以前他在义军,听明王殿下的话,从来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现在,他觉得,眼前的一切就是他想要的。

孩子们不用逼着自己练功,拼命练功习武,拼命地磨练自己的身体,也能好好活下去……这就很好很好。

一路在街上走,白妩的神色也渐渐变得有些轻松,手臂,大腿,小腿上的肌肉,缓缓变得松弛,手里的剑也缠上了除了美观,百无一用的剑穗。

耳边吵吵闹闹的声音,让人的心情很好。

穿着漂亮花裙子的小女孩,背着书包,扯着父亲的衣袖吵吵嚷嚷地要买糖葫芦。

对面的小胖墩被当爹的按在膝盖上打屁股,因为他又因为和别的同学打架,被叫家长了,先生大骂了当爹的一顿。

海龙卫穿着漂亮军装的女人们,长发高高梳起,仰头挺胸地站在宣传墙上贴宣传征兵广告。

广告上男人英武,女人也是英姿飒爽。

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他一向不太习惯思考,以前向来是明王殿下为他做主。

后来,方若华说,他可以自己做主了。

如果这里一直、一直都这么好,他的剑以后,就让方若华来做主,也没什么不妥的。

“不知道,她肯不肯……来做我这把剑的主?”

(天津https://)

第七百六十章 做梦

华夏十九年

方任和方爱华从政事堂的会议厅里出来,下了石阶,被风吹了一嘴的沙子,两个人对视一眼,都是皮笑肉不笑地打了声招呼,甩袖就走。

“老古板,混蛋!”

方爱华上了车,还忍不住满肚子气,“我的京城改建计划,是根据陛下亲自画好的设计图修改而成,用点坚固的好石材又怎样?不应该?他能耐,他再能耐还能耐得过陛下去,说不行就不行,他算哪根葱?”

“那家伙意见那么多,分明是看不起我是女子,这回年末考评,我的评分一定比他高。”

她絮絮叨叨地絮叨了半天,旁边生活秘书手脚麻利地给她烧出一条鱼,连汤带肉浇到大碗的白米饭上,拿了双筷子一起奉上,小声劝慰:“今年大演武,正赶上周边属国皆来京城朝拜,为我主贺寿,四公子也是怕这时候整修京城,花费太过,影响了军费调拨。”

“……就是各属国都来,才要在这之前,尽快改造好京城才是。”

方爱华也就是抱怨两句,吃完饭便回去工作,反正她得做到最好,让方任那个古板老家伙再也挑不出毛病,看他还有什么话说。

沉下心认认真真工作到月上树梢,方爱华才回过神,取了帕子,沾了温热的水擦了把脸,望着窗外的月色,不禁有些恍惚。

她今年三十五岁。

以前的时候,可想过三十五岁的她,过得会是什么样的日子?

十四岁从父母之命嫁人,十六岁丈夫烂赌,输光了家业,她当时一条带子拴在树上,准备结束自己年轻而无望的生命。

想起这件事,方爱华又忍不住恨恨地咬牙:“方任你个混球,不就是饿晕了撞树上把我撞下来了,算个屁的救命恩人,真说救命恩人,那也该是夜姑姐姐。”

看到映在屏风上的影子动了,生活秘书连忙从困倦中挣脱出来,给方爱华递了个一直烤着的烧饼,又冲了一壶果汁,低声道:“五姑娘早点睡,明日还要去接您的小侄女呢。”

这到是要紧事。

方爱华是十年如一日,经过重重考验,才得陛下亲自赐姓方。

方若华本没有让别人改名换姓的习惯,可惜,有时候为了大局,也不得不在一些不要紧的地方妥协。

身为女皇,她不嫁人生子也就罢了,她要普选后继者,大臣们抗争不过,妥协就妥协,但是,为了不过份刺激这个时代老百姓们,她终究还是把一些有天分,或许有资格做继承人的孩子们,收为养子女,赐了国姓。

唔,到也不全是从政的孩子,还有数学家,教育家,艺术家。

这辈子她的儿女可是遍及天下,遍及各行各业,她爸妈在海外也收到了消息,还远涉重洋托人捎带了礼物过来,真是,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至少,这么多年过去,华夏到是没因为这件事出乱子。

方爱华如今也是陛下养女的身份,她原姓郭,是前朝小世家出身。

如今华夏立国都这些年了,郭家并没有从方爱华那儿得到什么好处,也没有改变,还守着旧日的荣光,对女孩子们看守得十分严密。

这些年下来,他们家的女人依旧过着旧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日子。

不过,如今估计也快顶不住。

方爱华的弟弟年过三十,还娶不到一个媳妇。实在没办法,和他们一样的人家越来越少,大家都在跟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

世情如此,不变就不能活,便是再怀念过去,眼下的日子也照样要过。

不得不说,家里真不疼女儿的还在少数,有女儿的人家,哪里能不愿意把女儿嫁到没那么多规矩的家里去享福?难道还非要把闺女推到婆婆能随意拿捏儿媳的地处吃苦受罪?

反正折腾到如今,知根知底的人家也不肯把闺女嫁进郭家去。

再加上华夏不许蓄奴,郭家又没那么多银钱雇佣人手,丫鬟仆从也都不得已被放了出去,只剩下家里的儿媳妇们做活。

要是女孩子嫁进去,日子岂不难过?

不过,方爱华的大伯娘,还有她娘,性子都就是那个样子,转不过来了,终日被奶奶支使得团团转,可她同辈里那几个媳妇,却是绝不肯就这么受磋磨,最近一段时日,家里闹得厉害。

方爱华也是听同伴们提起,她大伯家的孙女郭招娣,因为想出去上学读书,不想十四岁就被家里嫁人,还是那种守旧的家庭,想要逃走,却没有成功,被她亲爹打得遍体鳞伤,差一点死了。

当地的妇女联合会派人去做了工作,可是对方非常排斥,最后没法子,便以虐待未成年子女为名,剥夺了方爱华大伯一家对招娣的抚养权。

方爱华调查了下那孩子的处境,干脆就把孩子接过来自己养。

她至今未再婚,以后恐怕也不打算成亲,便是如今成亲其实对她也不会有影响,可婚姻生活,她确实是过得太够了,一点都不乐意去回味。

方爱华还想着,以后去慈幼院收养个孩子,两个人作伴,以后不孤单。

如今考虑再三,还是把招娣那孩子接来养,也很不错。

无论那孩子是个什么性子,到底才十四岁,陛下说的,都是孩子,未来还没有定性,好好养育,都是祖国的希望,祖国的未来。

……

郭招娣趴在车窗上,目瞪口呆地看着高高的大楼,平整的马路,穿梭的自行车和行人,整个身体都僵得厉害。

司机小赵很风趣,一路上给她介绍周遭的风土人情,诙谐幽默的很。

“你看,你的左手边是国贸大楼,是今年新建的,你姑姑是工业部规划司副司长,这座大楼还是用的你姑姑的设计图纸,当初落成的时候,你姑姑跟着陛下,亲自来剪彩……”

郭招娣耳朵里嗡嗡响,根本听不懂小赵说什么?

她难道在做梦?

她……重生回来,没想报复带给她无限痛苦的夫家和婆婆,只想过好自己的生活而已。

可是,这生活怎么这么陌生诡异?

还有她姑姑,姑姑和后来那个姑父,不是因为遇见饥荒,宁愿跳河而死,也不肯让灾民抓住,变成人家的盘中餐?

司长……是什么意思?

第七百六十一章 传闻 (两章合一)

随着汽车在街市上行走,周围百姓们好奇探看,郭招娣本来就忐忑的心情,是越来越复杂。

汽车虽然这几年渐渐多起来,但即便是京城,寻常也见不到几辆。

船岛上的汽车厂从三年前开始就大批量生产,不过,首先是军用,民用方面始终没有放开。

不过上个月,听说在御前会议上,陛下曾提过一句,船岛各大工厂全面从军用转民用,要提高百姓的生活质量,想来再过一段时间,京城的富贵人家就能开得上自己家用的汽车了。

郭招娣是不明白这些,擦肩而过的一辆有轨电车,吓得她脸色发白。

要不是最近刚刚经历一场剧变,让她的承受能力大为增强,怕是都要被吓得高呼妖怪。

这京城,这一切,从头到尾都很不对劲。

郭招娣生在大周景元四年。

父亲是大周朝安泰县,八品县丞,当然不算显贵,家世到也还过得去,只是母亲连生了四个女儿,父亲身边小妾通房也有许多,生女无数,就是生不出儿子,家里的钱都拿来买妾,或是凑她们姐妹的嫁妆,日子生活过得有些拮据。

郭招娣十三岁上,游园时不幸意外落水,被外地来的一个穷秀才,叫周炳昌的救了下来。

她被毁了名声,最后闹得很难堪,家里也生气,却只能把她嫁给了周秀才。

周炳昌到也是个可圈可点的丈夫人选,郭招娣一开始的日子过得还算可以,固然家里贫困,婆母也不喜爱她,但天底下的儿媳妇都要苦熬,将将一辈子熬过去,才有出头的机会。

可那年周炳昌一朝中举,爱上他先生家的千金,回头没几日,婆母就一碗药药死了她,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干净利落。

到现在她还记得那日,婆母站在半明半暗的窗户口,看着她抱着肚子哀嚎时说过的话。

“为了我儿将来能中进士,改换门庭,让我们周家世代荣光,你就安安心心地去吧,等你去了,我允你葬入周家祖坟,逢年过节,少不了一杯酒水……”

郭招娣当时只顾得疼,脑子里一片空白,后来重回人世时,她到是恨不得冲出去甩那个老女人两巴掌——谁想葬在你们周家的祖坟,还不够恶心!

但她重回人世,却是在一个陌生的屋子里,遍体鳞伤,全身都痛,听母亲说她都断气了一刻钟,幸好又活了回来。

她姑姑已经派了人来,只等她伤好,就要把她接到京城生活。

养了半个月,她终于好了。

这半个月来,她娘默默垂泪,一边给她收拾行囊,一边絮絮叨叨地说了好些话。

就是这些话,让郭招娣心中震惊,周围一切都特别陌生,爹如今没做县丞,在一家小私塾当教书先生,看样子教得不大好,家里有点拮据。

不过到是没妾了,她有三个姐姐都已经出嫁,没有那一屋子庶出是姐妹。

她娘和以往也有些不同,虽说还是闷不吭声,不爱说话,可身子骨好了不少,没那么苍白瘦弱,脚也早早放开了。

说起脚,她竟然没有裹足……

记得当年为了裹足,她差点丢了自己的命,烧得左耳有了点问题,总忍不住侧着头听人说话,这件事她一直不肯告诉外人,却着实是心中的伤痛。

可如今她却有一双完整的天足。

“我没裹脚啊。”

“可别胡说。”郭招娣她娘把包袱塞在女儿怀里,“陛下下令放足,当年你初生不久,为了这事儿,还有好几个大老爷被裹了足上了重枷,游街示众。”

“虽说陛下仁慈,但到底是陛下,口含天宪,她老人家发了话,谁能不听?你可别再想缠足的事了,这脚,也不难看。”

郭招娣:“……”

“既然你一定要闹着走,那就走吧,好在你还有个姑姑,你姑姑是个能耐的女人,也许……”

做母亲的有千百般忧虑,如今世道变了,可她害怕外面的世界,她只想躲在家里头,但是,女儿既然不想,她总不能由着女儿去死。

郭招娣一路出家门,都是懵懵懂懂,进了京城,入目的一切都那么陌生。

她当年足不出户,也不知京城什么模样,可是……至少不是眼下这模样的。

车终于在皇宫门口停下,郭招娣立在皇宫门前,眼神迷惘。

司机笑道:“今天不是参观日,要是参观日,到能带你进去看看……啊,陛下。”

郭招娣陡然大惊,顺着司机的视线偷偷看过去,却不曾看到有什么人像皇帝。

司机却连忙拉着她下了车,站到一旁,并把车门都打开,后备箱也打开,轻声道:“海龙卫出示了警戒牌,陛下肯定就在附近,咱们的车要停一停,主动接受检查。”

郭招娣愣愣地点头。

她见周围好些行人都把刀剑解下来,双手捧着高举过头顶,站在一侧,不过,神态却是悠闲中带着一点跃跃欲试。

行人的个子好高,也有点……丰腴,不愧是京城,真是富贵呢。

没一会儿,行人就恢复了正常。

郭招娣还是没见到皇帝陛下,她姑姑就过来了。

姑姑和她想象中完全不同,很是干练的模样,笑容温和,见了她摸了摸她的头,给了她一个漂亮的小发卡和一个小胸针,很一本正经地对她说——‘欢迎’

郭招娣就这么莫名其妙地住进了皇宫外的别墅区,姑姑问了她的功课之后,脸上的表情简直崩溃,第二天就来了一个女先生,教她读书。

一个月后。

什么周炳昌,什么前婆婆,哪里还能记得分毫。

数学,语文,物理,化学,自然地理……

天啊。

她明明是聪明姑娘,不说过目不忘,可是当年在家里,她绝对是姐妹里读书最好的一个,怎么现在上个学,简直像在读天书。

不行不行,还是再做一遍几何题,昨天老师给出的五道题,她只做出来一道,这怎么得了,姑姑说她今年九月份要去和同学们一起上学,直接读小学高年级,明年就考中学。

她一个快三十岁的老女人,总不能比不过十几岁的小娃娃。

现在,她不用做女红,不用伺候婆婆吃饭,不用伺候丈夫,她只用学习,学习,再学习。

但是,她喜欢现在的生活。

如果这是一个梦,那就让这个梦永远永远地进行下去,让她永远不要醒来。

只是可惜了原来的那个郭招娣,马上就要过上这么好的生活,竟香消玉殒。

她愧疚也无用,只能努力做一个让人骄傲的郭招娣了。

不对,不是郭招娣,她如今叫郭新,新生的新。

在家苦读三月,郭新赶上了九月份的招生,成为一名光荣的……高小学生。

上学,游戏,听八卦。

没有任何生存压力,不用为未来发愁,不必非得去选择男人,并让男人挑挑拣拣,不必考虑婚姻,家庭一类的事情,不必为了母亲和父亲的小姐,庶出的姐妹斗来斗去。

郭新接受了这个……已经十四岁,却还是个小孩子的事实。

上学,除了课程多,写作业辛苦,别的都很好。

篮球有点难,可学会了也很上瘾呢。

各种课本看起来真有趣,她上辈子也读过一点书,但女四书和眼下的课本比,她还是爱课本多些。

下了学,和朋友们一起去公园爬山,去高高的商贸大楼里逛一逛,哪怕不买那些昂贵的,漂亮的服装,珠宝首饰,看一看也很好。

姑姑说,她以后还要读中学,如果能考得上高中的话,就读高中,考不上,只读个中专出来也能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自己赚工资养活自己,不指望男人来养,想找什么样的男人成亲,自也能由自己做主。

眼下的生活,她稍微有一点不知所措,但是,真的特别好,简直做梦也没梦到过。

“小新,明天一块去皇宫参观不?听说陛下去做演讲,咱们有学生证,就能进去听。”

“……好。”

郭新脑子里一片迷糊。

她是真不明白,为什么皇帝变成了女皇,更不明白,为什么学生就能轻易见到皇帝陛下,哦,也不轻易,但到底是能见到的。

“我姑姥姥说,陛下的出身其实不一般,并非官面上说的豆腐坊的闺女,而是前朝大周皇室的女儿,还是皇后嫡出。”

“当年路皇后被宠妃言氏陷害,没入冷宫,难产生下了一个孩子,言氏心狠手辣,还欲要加害皇后,幸亏皇后身边的忠婢及时救主,皇后得救,担心女儿在冷宫受苦,熬不下去,便让女婢带着孩子逃离了皇宫。”

“女婢来到南安,嫁了人,就是女皇的养父。”

周围几个女孩子凑在一起,絮絮叨叨地说起话来。

郭新满头冷汗,唔,还有一点不适应,这里的人说女皇陛下的八卦,都不避讳人的。

“什么乱七八糟的传闻,这么离奇,一听就知道,根本不可信。”

“就是,要真如此,那女皇的养父肯定知道女皇不是自己亲生,但当年在南安,谁都知道女皇和自己的弟弟是一母同胞,双生姐弟。龙凤胎可是难得,左邻右舍能不知道?接生的稳婆能不知道?要是有假,肯定有流言。”

“再说,人人都知道女皇很孝顺,她养父待她也好,不是亲生父女,怎能如此?”

“关于女皇身世的传言多得很,要是都信,那还了得?记得当年就有说我们女皇是天生天养,神龙以血喂养长大,若真如此,女皇陛下岂非不是人了?”

郭新不是十几岁的小女生,对这些乱七八糟的传言是一概不信。

但是,在朝中反而有不少人很相信。

虽然这传闻未免太离奇了些。

可离奇又怎么样,不是已经有一个流落在外的皇子?再多一个公主又有多奇怪?

再者说,女皇陛下那是何等样的人物,以一己之力闯下如此大的家业,仿佛生而知之,南安城小小的豆腐坊,能培养得出这样的女孩子?

与女皇陛下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寻常小户女比,当然是她身世很不一般,更可信一点。

能在这世间为皇的,必然要是佼佼者,才能让他们这些普通人觉得心里更平衡。

最近两年,大周皇室蹦跶得挺厉害。

“这都好几年了,年年赵氏宗亲都要给陛下写信,还偏偏都能送到陛下眼前,让陛下亲自拆阅,哎,他们也不嫌麻烦。”

无论传言里的那事,是真还是假,陛下都不可能往自己头上添个爹,还添那么多祖宗,赵书昊还套哪门子近乎!

华夏当年立国的时候,终究还是融入了不少前周的官员,毕竟天下读书人那么多,能爬上高位,做高官的,大部分都极有能力。

方若华有阵子很渴求人才,这些官员们也会见风使舵,多年下来,在华夏的体系中活得还算有滋有味。

他们为了自己的名声着想,也不能对当年的君父,大周敬德帝赵书昊不闻不问,不说见了面要磕头,反正得客气些,人家要是亲自上门,那也要接待,有点并不过分的要求,最好还是得答应。

像赵书昊给方若华写了信,他们帮忙往前排排,让方若华第一时间看到,这就不算什么大事。

一群老狐狸再精明不过,很清楚方若华的底线,平时也绝不碰线,这点小事,方若华哪里会和他们计较?

华夏本来就设立了很多的女皇专用信箱,想和女皇通信,哪怕是一位普通的老农也能写一封投进去,当然,方若华不可能一封封全都看,只能让秘书们代劳,她也就有空闲的时候抽看几封。

若是信中的内容比较有价值,便在中央日报上刊登出来,方若华还会亲笔写回复。

早些年,借此扬名的人还不在少数,当然,后来蜂拥而至的信太多,垃圾内容简直让人崩溃,秘书处至今还因此怨声载道。

只是怨气再大,方若华给补充了不少人手,增加了很多措施,立下层层分拣等措施,给更充足的加班费,但是就是没撤掉这个信箱。

夜姑她们都抱怨,方若华只笑:“投信的人越来越多,其实是好事。”

一开始,还没有人敢投呢,女皇专用信箱甚至有一年下来收不到三五封信的时候。

第七百六十二章 相信 (两章合一)

别墅内灯火通明,桌上的煎鱼散发着鲜香的味道,方若华只挑了鱼腹的肉细细品尝。

方肖和夏芬,钻进浴室泡澡,泡得透了,浑身舒坦,这才回屋吹头发打电话聊天。

鱼肉吃了几口,方若华便开始整理笔记。

她如今每次归来,第一件事总是整理这一生的经历,无论是苦厄的一生,还是幸运的一生,固然情感留存不下,经历也必然有用。

这辈子,当皇帝当得有点累。

是真心累得慌。

唔,不过也挺有价值,算是为妇女同志们开创了一个好时代。

华夏立国十年后,至少有一半的家庭妇女,都走出家庭,开始参与社会劳动。

当然,还是有一半的女人没有这个拼搏的劲头,愿意去做贤妻良母,可到底,女人们的人生,总算是有了另外选择的余地。

她曾经给春雨和夜姑她们,描述的那个世界,到底她还是没见到,不过,春雨那些丫头到也没有觉得不满遗憾,这就很不错了。

方若华把笔记整理好,塞在自己高高的书架上,书架上早摆了好几排厚厚的笔记本。

她觉得自己用不了多久,就能把这个大书架给彻底塞满。

上次小时空,她父母也没比她舒坦多少。

老两口被传送到海外的一小国的孤岛上去,所在国家的文明,相当于欧洲中世纪的样子。

方肖和夏芬因为肤色的原因,只好假扮外国来的冒险商人,意外遭遇还难,献上个宝贝哄了当地的大公,最后忽悠成一个贵族。

可即便如此,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幸好后来方若华的远航船队足够能耐,给他们圆了谎,也让他们结束掉可怕的,几乎是茹毛饮血一般的生活。

方若华觉得,再来两回,她爸妈便是再心大,也得有了心理阴影。

搁下笔记本,她再整理水友们的留言。

回答了一堆没有多少建设性的问题,也看了一堆没办法在网上随随便便回答出来的问题。

最后看到一个水友们,她们家三妹在直播里的真实身份,是不是前朝皇室之女,方若华想了想,直接贴了一份长达十六页的密探调查报告上去。

那的确是一个比较狗血的故事。

涉及到宫斗,朝争,党争等等事件。

方若华的确是大周皇后的女儿,父亲是敬德帝赵书昊,只是当时言贵妃斗倒了皇后,给皇后安上了点说不清楚的罪名,给皇帝结结实实地扣了一个绿帽子。

当时这个调查结果出来之后,方若华都十分不敢置信,给当朝皇后找个奸、夫,还真是,一手遮天的很。

反正最后的结局,赵书昊不确定皇后肚子里的是不是自己的孩子,但是难得,一代君王竟在那会儿动了一丝的恻隐之心,没有把孩子掐死,反而眼不见为净,由着皇后派出贴身的宫女把孩子给带出了皇宫。

从此老死不想见。

所以,没有追杀,也没有迫害,宫女只是投奔娘家,所以到了南安城,阴差阳错地嫁给了豆腐坊的小人物。

此事虽是秘密,可一路上还是有不少人知道一点底细,就像……许家的老太太,就知道宫女的身份,对方若华的身份,也有自己的猜测。

方若华看过一连串的狗血剧情,第一反应就是——幸亏原主和赵易寒没成了亲?这要真成了亲,那可热闹!

原主和她是正经的亲兄妹。

那会儿赵氏宗亲还活蹦乱跳地要把他们家皇子送来当皇夫?

不知道后来赵书昊,还有赵氏那些人自己查出事情真相以后,心里是什么滋味。

方若华到是看了赵书昊写来的信,她自己定下的规矩,每天都要读几封信。

不过,那人不愧是做过皇帝的,特别镇定自若,通篇认认真真地叙述爱女之情,丝毫不提自己做得那些糊涂事。

那人文采很好,写得非常有真情实感,直接拿出去就能当语文教学内容,字也好,拿出去做字帖肯定特别漂亮。

总之,这事方若华一知道,也没做什么,更没有泯灭证据,只当不知道而已,淡然得很。

她总不至于真给自己再找个祖宗。

到是那会儿被封为太上皇的方老爹,一天到晚纠结得不行,还偷偷摸摸祭拜大周朝那又一位姓路的皇后,张罗着修坟。

既然老爷子乐意,方若华在这方面也不吝啬钱财,她愿意,就让他花。

方若华继续翻阅水友们在她空间力量的留言,转念一想,觉得上个小时空华夏女皇的身世之谜,也许在后世会成为什么国内十大历史谜团之一之类的。

说不定,还能养活好几个作家,历史学者,甚至养活一批编剧,电视公司。

被自己的脑洞逗得乐了一会儿,留言也回完了,然后又辛辛苦苦抄地址,准备到时候寄送礼物。

这回这礼物可是不得了。

方若华实现自己的承诺,给好些水友们封了亲王,郡主什么的。

还专门准备亲自动手,给打造册文和印玺,朝服礼服也都有,除了没有王府,其它一应俱全。

虽说中二了一点,但是耐不住大家喜欢,反正方若华把设计图纸,实物模型的照片都传入她空间里以后,那些因为贡献度不够,没有得到的水友们气得嗷嗷叫,特别羡慕嫉妒恨。

不过这是个大工程,方若华觉得她得花费个十天半个月,这活才能做得完。

折腾了半日,老两口洗漱完,和亲戚朋友电话聊天结束,又出去走亲戚。

方若华连给水友们的礼物都整理得差不多了,许岚女士才突然出现在客厅里。

身边竟然还带着许默。

方若华抬头看了一眼,到嘴边的话收住,想了想,先将一件华夏亲王的朝服挂起来,才回过头,轻轻地一扬眉:“许默?许默有双生兄弟?”

许岚苦笑。

坐在沙发上,略带三分腼腆的‘许默’眉峰一挑,并不觉得自己被识破有哪里不对,反而忍不住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

“果然如此,你竟然这么冷静,看样子是一点都不爱许默。”

如果是真心爱慕的人,发现对方的身份被人替代,第一反应肯定是焦虑。

这个有着和许默一张脸的年轻男人悠悠然地舒展开眉眼,笑道:“这可真好,我就喜欢这样有趣的戏码。”

方若华蹙眉,转头去看许岚。

许岚似乎再极力隐忍,方若华从没有在这个温柔又强大的修士身上看到这样的不知所措,就好像是想掐死身边这人,又因为对方的身份比较高之类的原因,不光不能掐死,还要顺着,捧着,恭维着,简直不要太难过。

‘许默’却是不等方若华有反应,身体略微一震,脸上轻佻的表情略微收了收,变得和缓些,闭上眼,伸出手掐了下自己的额头。

半晌,他睁开眼,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指了下桌子上的茶水,轻声道:“介意吗?”

“随意。”

方若华伸手替他倒了杯茶。

‘许默’喝了一口,笑道:“我以前没有这么无礼,只是最近因为修行的缘故,可能……总之,如果我做出失礼的事让方小姐不愉快,请你忍了吧。”

他又叹气,“毕竟,你就是不忍,也没办法打死我,至少现在没办法打死我。”

许岚:“……若华,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骆长天,长天真人,是帝国皇室出身,隶属于帝国皇家仙岛,目前是帝国三位无相境的在世高手之一。”

她想了想,还是提醒了下:“你现在真实修为还在凤初境,应该说还没完全到,我在腾云境,你和我比,就像雏鸟与凤凰,而我和长天真人比,就如鸡子与凤凰,他的真身现在还在帝国,只一分身降临此地,但是如果他原因,依旧能排山倒海,举手抬足间便有毁天灭地的威能,你明白了吗?”

方若华眨眨眼,轻轻点头:“反正就是,绝对招惹不起便对了。”

“噗嗤。”

骆长天轻笑,“我觉得有点高兴。”

他似是忍俊不禁地回味着什么,回味完了又兴致勃勃地低下头来,问方若华:“你就当真不担心你的小青梅竹马?据我所知,你们两个的感情很好?”

方若华叹了口气:“一开始我自是着急……”

不着急也不能到处找他。

爱情有没有先不提,但是感情是肯定有,养只小猫小狗的,养个几年,还疼爱得厉害,何况是个大活人。

可是在小时空里见到那家伙,她心里就明白过来。

“我也许不是特别聪明,但我好歹也有一个正常人的智商,许默显然是圣德门的人,就算不是,大概也和圣德门有很密切关系。”

她又是一叹:“经历了这么多,我自是知道你们圣德门的力量,许岚女士不是说了,你们是联邦第一宗门,何等风光,何等气派,想来圣德门人的事,我是绝对插不上手。”

方若华笑了笑,“而且,我信吉人自有天相,许默这人,有点主角的气质,一定能逢凶化吉,遇难成祥。”

骆长天坐得很端正,不是特别规矩的坐姿,但让人一看便觉得教养良好,斯斯文文。

“有人说,唯爱与恨,会令人失去理智,你既如此理智,必是对他……毫无爱恋了。”

方若华蹙眉:“我不知道。”

她不习惯去想什么爱与不爱,总觉得谈论爱情,略有些矫情。

世间夫妻无数,多少只是因为合适就在一起,并不是因为什么爱,哪怕只是因为合适,也能一生携手,白头到老。

方若华记得自己小时候,她也有过喜欢读言情,武侠的青春时光,也和小伙伴们为哪个男同学长得帅,哪个男同学篮球打得好拌过嘴,也不是没有迷恋过学校的某根校草。

所以,她应该也有爱情什么的,只是这爱情,在她长大了以后就不再来。

她也没觉得太遗憾。

沉吟片刻,方若华看向许岚:“许默是怎么回事?”

许岚轻声道:“许默本是圣德门门主的幼子,一出生便有异象,资质非常好,可是门内大能便看出因前世因果,他注定一生历尽灾劫,年纪轻轻怕就要身死道消。”

“本门多位大能,推算因果不成,只看出一线生机,便在地球,于是这孩子很小的时候,门主便把他送到地球来,到也果然平平安安,没遇到什么波折,虽说对修行并不特别上心,反而迷上科学,但这也无妨,世间一切知识,都有学习的必要。”

许岚笑道:“我们修行中人,最缺少的是时间,可最不缺少的,也是时间,而且如今已不是古时的那些逆天而行,与天挣命的修士,只要不出意外,我们的生命自然是无比地漫长。”

许岚瞥了骆长天一眼:“上一次因长天真人的原因,出了那点事故,许默也出了一点意外。”

“反正,他一时不会回到地球,会被封印记忆,在各个小时空轮回流转,至于什么时候能回来,便是我也不知。长天真人或许知道,只是,想来以他现在的恶趣味……还是不问的好,省得生气。”

方若华恍然。

许岚显然说得不是很详尽,但她也没必要知道太多,只要确定许默的出身来历,她就放了心。

“也许,我之所以能复生,还有这么神奇的新的人生,也是靠了许默?”

“那到不是。”

许岚轻笑,“是真的因为我们家那位小公主淘气,迫不得已,历练,只好请你代劳了。”

好吧,她怎么说,方若华也就怎么信。

她觉得,在自己远无妨掌控的事情上心宽一些,对自己,对父母,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骆长天到底不像他说得那样没礼貌,在方若华这儿喝了两杯茶,说了一会儿话,还给她说了一大堆修行界的八卦资料。

里面夹杂着修行常识,内容丰富,至少在方若华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并不怎么上心修行的小修士身上,骆长天讲的那些东西,足够她慢慢消化个一年半载。

说完话,骆长天就客客气气地告辞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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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三章 节俭

许岚是真不放心这人孤身一个在地球乱窜,向来闲适优雅的大能,额角似乎也微微见汗,盯着方若华看了半晌,似有万语千言,但一时到不知该说不该说。

仔细一想,又摇头,她与方若华也相识了一段时日,这姑娘对于外界突如其来的剧变到是适应良好,应该不必太为她担忧,最后也只道:“好孩子,这人的状态不大好,你就当他得了精神分裂,离他远些。”

说完,就追着长天真人匆匆走了。

两个人都消失,家里清净下来,方若华才松了口气,舒展开身体在柔软舒适的大床上滚了一圈,又去游了一会儿泳,窝在影音室内看了大半日的电影,整个人总算是有了已经回到现代社会的真实感。

接下来大半个月,许岚女士都没有把他们一家子再扔进小时空。

方若华就在家把给‘亲王’、‘郡王’、‘郡主’、‘县主’们准备的那些行头都准备好,又挥毫泼墨写完了圣旨,再一一邮寄出去,最后一份邮完,总算是无债一身轻。

虽然在水友们看来,他们只是闹着玩,在开玩笑,最多算是玩了个角色扮演的游戏,但在方若华看来,这些朋友彻夜不眠地给她整理资料,认认真真地为她做分析,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真正关系到万千民生。

他们确实有功于社稷黎民,所以这些爵位,也是他们应得的。

不求俸禄,不求回报,这些水友们堪称史上最优秀的臣属了。

所以,后来方若华又花费心思,给每一个替她出谋划策的水友都送了礼物。

比如说她后来得的万民书,万民伞之类的东西,她都夹上一封以女皇的口气写的折子,说明荣誉与大家共享,就复制了好些,挨个邮寄。

显然,这份心意水友们全都收到,还很开心,一时间她空间里各种花式秀礼物,还把礼物秀到贴吧里面,甚至有人喊着要组织聚会,现实见面什么的……弄得好多不明究竟的网友都以为这些人加入邪教组织了。

这帮玩得很开心家伙也没忘了方若华,纷纷给她留言,问她当女皇的滋味是不是特别爽。

方若华笑眯眯给他们回了一条:“谁当谁知道!”

回完就收了手机,下楼去骑了辆小黄车去大排档吃烧烤。

一桌子七八盘烧烤吃着,方若华就感觉旁边有视线不停地打量她,扭头一看,见几个学生打扮的年轻人正冲她指指点点,一见她回头,登时慌作一团,低头凑在一处惊叫:“看过来了,看过来了。”

方若华:“……”

她是有点名气,当初电影宣传时,她虽然是替身,但也有几个宣传镜头,可是以现在观众们的善忘程度,不要说只是宣传时期的镜头,就是女配角,被眨眼就忘的可能性也很大。

难道有过目不忘,或者特别长情的粉丝?

方若华奇怪了下,不过这几个年轻学生都闭上嘴不吭声,只是眉眼官司打个不停,她也就继续吃自己的烧烤,没去问什么。

吃完烧烤掏出手机来微信付账,临走又见那几个学生长长吐出口气,好像放下心的模样。

方若华:??

她一走,那几个学生里就有个长得挺可爱的圆润姑娘,忍不住嘀咕:“倩倩,你是不是认错了,这人能是亿万富豪?也太接地气了吧。”

“就是,你看看人家吃烤串,比咱们还自在,刚才那动作多飒,拿牙一叼,一串肉就没了,还有,人家喝的还是两块五一瓶的啤酒,难道亿万富豪不是都喝82拉菲一类的?”

“不止呢,没瞧见人家和老板讲价,因为要的多,非要老板给赠了一盘豆腐皮?一盘大蒜?”

尤其是大蒜这事。

虽说是熟的吧,可是亿万富豪在大排档小摊子上吃烤串,还要烤一盘大蒜,听听就让人觉得……咳咳,很是奇葩。

几个同学都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

叫倩倩的小姑娘瞪大了眼,有点气愤:“怎么可能看错,别看我家里就是一般人,但我表哥那也是青年才俊,有本事着呢,上次我们一家和表哥去吃饭,正好碰上刚才那小富婆和几个人聚会。”

“我表哥当时就吓了一跳,连去上厕所都不敢,在屋子里躲了一个多小时,差点尿裤子。”

“他说在场的都是一等一的大人物,你们都认识的那几个经常上新闻联播的人,看着都像是陪坐。”

“那小富婆就是我表哥他们公司的股东,据说每年都能拿一个多亿的分红,而且,注意,重点来了,这一个多亿的分红,直接注入‘长春花’,就是那个最近特别有名的慈善机构。”

几个同学都听得愣住,半晌才有人叹气:“……拿一个亿做慈善,自己吃两块钱一串的烤肉,来两块五的啤酒,哎,牛人,佩服!”

接下来这烤串都丰富变得美味许多,几个学生吃得特别舒服。

要是方若华听见这几个孩子的说法,说不得会建议他们和自家直播间水友联系联系。

她家水友天天叫嚣,觉得她特别会玩,会花钱,浪费得人神共愤来着。

不过,方若华没听见,所以也就省了两方都精神崩溃的程序。

吃完宵夜,逛了会儿夜市,方若华打开手机银行看了下自己的存款。

六万八。

这个数也不算少,可是,要是坐吃山空,似乎也不合适。难道她还真当啃老族不成,靠爸妈的退休工资过活?

活是肯定能活的,他们一家不怎么花钱,爸妈的退休工资也够用了。

但是身为成年人,啃老族当起来还真不怎么痛快。

方若华其实不该缺钱,她参与了一回电影拍摄就拿了不少钱回来。

问题是当时要钱是为了韩萱萱,给韩萱萱买房子用得差不多,再加上她给水友们送礼物,别的小时空带回来的,大部分不能用,就算自己制作,买材料还得花钱。

她到算是小网红,直播收入不少,可这笔收入是要留下从宇宙商城买东西用的,现实中把它们用了,方若华还没有那么奢侈。

“要不先找个兼职做一做?”

方若华找工作肯定不愁,虽然她不是真的亿万富豪,但亿万富豪可能有的人脉,她现在都有了。

第七百六十四章 绑匪

只是工作这种事,做了就必须尽职尽责,自由的很少,方若华目前的状况,似乎不适合找正经的工作,兼职就方便多了。

“去横店找个道具的工作?”

方若华想了想自己现在点亮的技能。

书法绘画不错,可以卖画为生。

还可以假装魔法师什么的,去电视台周旋个节目?

另外就是她的手艺了,她有一手好手艺,可以熟练地制作各种道具,为各大剧组工作,应该能胜任。

再不然,还去做替身?

像她这类时间不大自由的,当演员可能不行,但是当个替身没多大问题。

真需要的时候可以甩手走人,哪个剧组少个替身也不算事。

方若华寻常时候并没有拖延症,但是在刚刚当了几十年女皇以后,她忽然就犯了病,说要去找兼职,却一口气又拖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然后她钱还没赚到,就看见许岚领着骆长天施施然出现在她家的客厅里。

骆长天冲她招了招手,脸上还带着笑容,笑得很从容的样子。

至于许岚,那真是狼狈得够可以的,漂亮的长发蓬乱,染了一头灰,左半边的身体,胳膊和腿上都是血,衣服到是没破,可也不是往日那么妥帖。

方若华轻轻吞了口口水:“难道您和什么人在我们这里打起来了?”

可怜的,脆弱的地球撑得住么?

许岚笑了笑:“没事,只不过长天真人好心,指点了指点我。”

她顿了顿,回过头看了骆长天一眼,似乎有一点不甘愿,却还是叹道,“若华,我觉得你该去历练了。”

骆长天顿时笑得更可爱了一些。

……

睁眼周围一片昏暗,鼻尖一股浓重的血腥味,伴随着呕吐物的酸臭。

耳边传来阵阵啜泣声,绝望的痛呼声。

自己身体上应该也有伤口,疼的厉害。

方若华的夜视能力还可以,悄无声息地拿眼角的余光打量周围。

这应该是个地下的建筑物,除了右侧有个巴掌大的通风口,其它地方都是封闭的,脚下大半是水泥地,斑驳得厉害,略有些泥土和青苔,周围空气潮湿,在血腥味之外,似乎有一点鱼腥气。

右边放着一个巨大的火盆,地上摆着几件说不出名字,但是只是看,就让人恐惧的刑具。

正前方是三个女孩子和一个男孩子,身上都捆着手臂粗细的锁链,年纪大概都十七八岁,穿着打扮各有不同,还有一个穿着校服,不过都破破烂烂,满是泥泞,脸上蜡黄,枯瘦如柴。

显然,他们身上的痕迹表明,他们已经在这个暗无天日的环境里待了很久。

方若华感受了下手里的武器,应该是一把长锯齿,很有用一点分量,起码十来斤。

这具身体的手在微微颤抖。

方若华心里也有点颤。

她脑子里一片混沌,隐约知道自己叫方若华,家在一个小城市,还有,她好像是出了车祸?

眼前的环境,也十分陌生……

“你不恨?去,杀了她,你就解脱了,我会放了你。”

身后一个嘶哑的,像毒蛇一样的声音传来,带着无边的诱惑,“你还没有成年,又是被我胁迫,就是杀了人,也不用坐牢,不用怕,杀了她。”

方若华脑子里嗡嗡响。

眼前浮现出破碎的画面——黝黑的湖面,好像随时都有怪物飞出来吃人。

她的胳膊被牢牢地抱住,身边的女孩子瑟瑟发抖,脸是青的,嘴唇发白:“姐,我怕。”

方若华……也怕。

她很害怕。

耳边传来铁棍拖动的声音,冷风吹得脸颊刺痛,借着月光,身形高大的绑匪,连牙齿都仿佛带着血光,方若华牙齿咯吱咯吱作响,乍然响起的手机铃声都好像鬼片里出现的哪一种。

“……呜呜,我的女儿,放了我女儿……”

“我们没有那么多钱,我们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钱?”

听见外放的手机里传来父母的声音,方若华身边的女孩子尖叫出声:“爸,妈,救命,欧蓝哥哥,救救我,救救我,呜呜,我害怕。”

那是充满恐惧,让人怜爱的声音。

立时就有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来,带着一点惶急:“小鱼别怕,哥哥马上就来了,马上就来!”

另外一个女人的声音颤抖着响起:“我们只有一百万,只能凑出一百万,三天,根本凑不出更多!”

她声音破碎又崩溃。

方若华能感觉到身边的女孩子身体抖动得更厉害,她背脊上也冒出密密麻麻的汗珠。

‘绑匪’沙哑着嗓子,轻轻笑出声,戏谑道:“哦?那你就只能赎走一个孩子了。”

他声音里带着些许恶魔般的诱惑,“你想要哪一个?”

电话的另一边,登时寂静。

方若华只觉得一颗心沉得厉害。

也许过了许久,也许只过了片刻,电话那头的声音讷讷响起:“小鱼,我们要小鱼。”

方若华一愣。

心里仿佛有什么东西破碎掉,整个人仿佛被淹没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中,无论怎么挣扎,也挣扎不出,憋闷,窒息,绝望。

周围的一切都变成了黑白的,没有一点颜色。

欧蓝也没有一句反驳。

他是方若华的男朋友,可是,这个男朋友见到周小鱼以后,就彻彻底底地被方若华搞丢了。

破碎的记忆在脑海中回转,身体似乎还残留着当时的痛苦,方若华却很冷静。

她一点点想起了些东西。

周小鱼被放走以后,她嘴里塞着恶臭的布条,狼狈地趴在淤泥里,看着欧蓝抱着她小声地安慰,也看到她妈妈嚎啕大哭地搂着心爱的女儿。

没有人提起自己,他们一家人彼此扶持着,慢吞吞地渐行渐远,没有人报警,没有人去想他们那被留下的女儿会遭遇些什么。

方若华心里其实很明白,她理所当然会是被舍弃的那一个。

周小鱼是那一对恩爱夫妻的心肝宝贝。

她只是母亲的污点,母亲年轻时候叛逆的证据。

周小鱼心地善良,活泼开朗,她却是和一群骗子,小偷,混混在一起混了两年多的人渣。

周小鱼长得又可爱又动人,只是睁着那双大眼睛看你一眼,你就愿意把自己的一切都拱手送上,而她却是个浑身尖刺的黄毛丑丫头。

即便她努力表现得若无其事,那个家庭还是不属于她。

方若华的呼吸重了些,抬头看向萎靡倒地,狼狈地露出小兽一般楚楚可怜的眼神的周小鱼。

第七百六十五章 讽刺

方若华脑海中似乎扭曲了一下,好像预知似的,看到了很多很多画面。

有关过去,有关未来。

方若华的生母和继父,于小青和周建国,还有欧蓝,把周小鱼救回去之后,很快就搬了家,夫妻两个调动工作,离开让他们痛苦的城市,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至于方若华,绑匪到是没有杀她,只是打断了她的手脚,信手把她扔到荒僻的山林里,大笑着扬长而去。

她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冰冷的冬天只穿着一件单衣,遍体鳞伤地倒在血水中,高烧不退,濒临死亡,幸好碰见几个赶夜路的村民。

也幸好这些村民心地还算善良,合力把她送去医院,还给她报了警。

等她清醒过来,已经因为高烧的原因,导致一只耳朵失聪,又饱受惊吓,精神方面非常糟糕,警方也是花费了一番力气,才打听到于小青的住址。

于是,方若华又回到了那个家。

但是一切更不一样了,她在那个家里显得格格不入,于小青一见她就头疼,心口疼。

周小鱼一看到她就害怕得直掉眼泪。

周建国,还有欧蓝,甚至很害怕她伤害周小鱼的样子,绝对不允许周小鱼和她单独相处。

要不是他们两夫妻都是普通的公司白领,工资虽然高,但还远不足以到随意用保镖的地步,恐怕周建国都要为女儿安排保镖了。

方若华在这个家里,就像是一颗随时会引爆的定时炸弹。

“真是讽刺!”

抬头看着周小鱼,方若华叹气。

距离上一次被绑架,被母亲舍弃只有不到两年的时间,她和周小鱼竟然再一次被绑架了。

绑匪还是个变态,绑架了人来,并不为钱财,似乎只是想欣赏人质们濒临绝望的哀嚎声。

不光欣赏,他还明目张胆地在秘密网站上直播。

这间幽暗的地下室内发生的一切,外面的网友其实都看得见。

他甚至还知道方若华的经历,特意选择她成为自己助手,诱惑她,鼓动她,让她杀人。

方若华冷静地回想这三天,她明明还能感觉到那种步步紧逼地,把她推向万劫不复深渊的力量,可心中却比任何时候都冷静。

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记忆里出现些特别的东西,似乎在翻看一本书,书的开头,就和自己的经历一样。

在书中,方若华被绑匪逼迫到最后,疯了似的破口大骂,骂了周小鱼一顿,并且挥起了锯齿,恶狠狠地砍了过去。

就在这一刻,警察来了。

欧蓝也来了。

警察及时逮捕绑匪,救下了所有的人质,方若华这样的情况,也没有被警方起诉。

虽然她确实是意图犯罪,但考虑到她本人也是受害人,而且没有造成太大的社会危害,警方不认为她有罪。

可即便没有被起诉,她的人生也彻底被毁了。

她母亲于小青一见到她就痛骂,殴打,不像是对女儿,完全把她当成仇人。

而且她还有几个月就成年,于小青自然也就没有再付抚养费,身上和心里的伤都没办法治疗,留下很严重的后遗症。

遭受各种网络暴力,无数网友甚至人肉她,她没有半点隐私可言,到处有人指指点点。

方若华为人孤僻,又因为这种种事情产生了心理障碍,找不到工作,最后因为被人欺凌,意外杀人进了监狱,没两年就得了抑郁症,自杀身亡。

而她同母异父的妹妹周小鱼,才是这本书中当之无愧的女主角。

虽然经历过磨难,但是意外地坚强起来,收了心,认真准备高考,考上了医学院,后来成为一名法医。

她和成为著名商人的欧蓝,也兜兜转转,终成眷属。

多年后,两个人谈起欧蓝的第一任女朋友方若华,也只是叹了口气,说了一句可惜了。

而之所以谈起这个,似乎早应该在记忆里消失的人,还是因为方若华落难的时候,曾经遇到的一群兄弟,好朋友,还有她父亲的儿子方晓磊,为了给方若华报仇,不断地找周小鱼的麻烦。

周小鱼这些年遭遇了不知多少麻烦和危险,幕后黑手都是方晓磊。

而最终的结果,正义战胜邪恶,周小鱼搜集证据,把这群人都送进了监狱。

方晓磊因为作孽太多,判处死刑。

“很惨。”

只是一瞬间就‘读’完了的剧情梗概,方若华平静无波地给书中的自己做了一句评价。

此时此刻,她似乎站在自己命运的转折点上,手里的锯齿刺痛了手指,喷薄而出的怒骂亟待出口。

不知道警察什么时候能赶到?

身后的阴影中,绑匪手里冰冷的枪轻轻地敲击墙面,每敲击一声,人质们的心就一跳。

“小姑娘,你还不动手?难道你想再一次尝一尝死亡的滋味?”

方若华轻轻向前走了一步,心下冷静得很,胸口却涌出一股特别的冲动,不是杀人,而是想大声地告诉眼前的周小鱼。

她方若华确实怨恨,确实不喜欢周小鱼,可她……至少她曾经是个心底柔软的姑娘,至少以前,从没想过做出伤害周小鱼的事情来。

她如今变成恶魔,又惊又怕之下只想保住自己的性命,为此不惜杀人,她是变坏了,她是恶毒,她是该死。

但是,周小鱼同样该愧疚的,该被指责。

她说也不说一声,就抢走姐姐男朋友,难道不该愧疚?

还有欧蓝。

还有轻易放弃女儿的……于小青。

都至少,至少也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一时片刻的懊丧吧。

她心中仿佛憋了数不清的话要吐出口。

方若华闭了闭眼,周小鱼吓得瑟缩成一团,双手抱肩,小声哭出声来。

“姐姐,你别这样,我好怕,当初我们姐妹被绑架,家里真地只能拿出救一个人的赎金,妈妈不是不爱你,可是我爸爸毕竟只是你的继父……他们也很伤心,也很担心你。”

周小鱼几乎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恐惧让她脱口而出,她心中也是的确委屈。

家里拿不出两个人的赎金,她有什么办法?

爸爸又不是姐姐的亲生父亲,在情在理,都不能掏干家底去救妻子带来的拖油瓶?

再说,她也是受害者,这决定又不是她做出来的,为什么要让她来承受这一切?

绑匪一下子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摇头:“真是有趣。我的小姑娘,你怎么想?你的妹妹,说得可真有道理,是也不是?”

第七百六十六章 好姑娘

此时,外面好些无意中看到秘密网站直播的网友们,神色或者兴奋,或者紧张,或者恐惧,不过,都是呼朋唤友,观看人数直线增加。

“变态!”

“这小姑娘真可怜,瞧瞧哭得那模样。”

“看样子两个女人质是姐妹?还有私怨?”

“我知道了,这一双姐妹是我们同省人,前阵子刚上过社会新闻,说是绑匪绑架了一对姐妹花,结果当父母的凑出来的钱只能救一个人,最后赎了妹妹回去。”

一有人提醒,登时有网友翻出当时的新闻来看,虽然匿名,可也能看得出应该就是直播里这一对姐妹的事。

看过之后不少人都心中复杂,略有几分唏嘘。

“不过我觉得这妹妹说得也没错,看样子她姐姐是母亲前面带回来的孩子,既然赎金是父母两个人拿的,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救妹妹也应该……”

“这个当姐姐的要干什么,难道真要杀人?太恶心了,为了自己的命,就要杀死别人吗?”

“楼上的也别太正义凛然,换成你,你被绑匪逼着杀人,不杀就得自己死,你会怎么做?”

“……”

……

周小鱼小声抽泣,咬着嘴唇欲言又止。

方若华的脸上青紫一片,根本看不出她的容貌,自然也看不出表情。

她张了张口,声音因为很长时间没有喝水而干咳了两声,沙哑着嗓子道:“……我讨厌你。”

声音极为平淡,嗓音也粗噶,可是她一开口,就似乎有一种气场在,整个地下室连哭声都停了。

周小鱼更是一脸受惊过度,瑟瑟发抖。

“在家里,一盘西红柿炒鸡蛋而已,因为你喜欢吃里面的鸡蛋,妈妈就告诉所有人,我嫌鸡蛋腥气,不爱吃,所以我只吃西红柿。”

“你不喜欢和外人共用洗衣机,所以我就喜欢手洗衣服,不爱用洗衣机了。”

“你喜欢画画,去读培训班,家里就算不差再加我一个的钱,我也不能去读,不光不能去读,我还不能表现出也喜欢画画,妈妈说我没有艺术细胞,学习也不好,有空闲多做点家务给她分担也是好的。”

周小鱼张口结舌:“这,这,可是……”

可是这不能怪她啊!

“是不能怪你,是我想让妈妈高兴,不想让她担心,只能怪我自己。”

“可我就是讨厌你,不想跟你做什么好姐妹,也不想被人天天在外人面前可怜,天天把我流浪街头的那几年拿出来到处说。”

“以前我憋着自己不说这句话,现在我就想痛痛快快说出口,我讨厌你,周小鱼。”

绑匪显然没想到竟然会出现这么一幕,坐直了身体饶有兴致地观望,到是停下那些威逼恐吓,施刑折磨的戏文。

……

市局刑侦大队

办公室里乱七八糟,垃圾桶里的方便面盒和矿泉水瓶堆积成山。

负责清理的保洁阿姨都清理不过来。

许默手底下那一群小兔崽子都没了往日的跳脱,盯着屏幕里一双双因为害怕而瞳孔扩张的眼睛。

尤其是站在人质身前,同为受害者的方若华,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她的身上。

警花陶冷咬了咬嘴唇,忍不住用力捶了下桌子,他们心里都明白,虽然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他们都觉得即便为了自己的生命,也不应该去伤害别人的生命。

可是,真正处在那样的境地,有多少人能做得到?

或许一小部分人可以。

可是像眼前的女孩儿这样,心理有缺陷,精神脆弱,年纪又轻的……

警察们心里都不禁有了不祥的预感。

“方若华,十九岁,父亲方敬,无业游民,母亲于小青,S大学艺术系副教授,是国内较为知名的画家。”

“她自幼随祖父生活,初中毕业就辍学,一直在街上混日子,和小混混们交往,直到方家老宅被拆迁,街道办联系到于小青,她才跟随母亲生活。”

“进入周家之后,方若华只上了两个月学,就再一次辍学,听说是因为她在学校和同学打群架,被学校劝退,之后没多久,就发生那一起绑架案……”

随着讲述,一群警察都不禁无奈。

“看过这小姑娘的经历,我都觉得她就算没被绑架,早晚有一天也得抄起刀子去捅人。”

许默充耳不闻,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忽然,他对上一双清亮的眼睛,顿时蹙眉,猛地把手放下来,吐出口气,回头招呼技术人员,“小蔡,这一块儿放大,我要看她手里的锯齿。”

很快,局部特写就出现在大屏幕上。

锯齿貌似无规律,又似乎有规律地在地面上轻轻滑动。

许默盯了足足一分钟,轻笑:“电报码?”

随即一伸手把桌子上的笔记本拽过来飞快地写到:“绑匪的车辆是中型金杯面包车,距离华侨中学三十六分钟左右,离海不远,是一百八十平米的地下空间,早晨四点到六点有渔船靠岸,犯人右腿有残疾,身高一米八左右,左手无名指戴一枚哈利波特专卖店出售的8月份新品复活石戒指,手腕上挂着一条宝格丽的女式项链,12年的……”

一群警察呆呆地看着他。

许默敲了敲桌子:“愣着做什么,还不快去查,陶冷,你带人去那个什么哈利波特专卖店。曲露露,你去查那什么项链,小麻花,把咱们市的地图给我拿来。”

警察们顿时回过神,也顾不得感叹现在的小年轻真是不得了,连电报码这么冷门的知识也懂。

市局办公室就像水烧开了一样沸腾起来,无数人四处跑动,拼命打电话。

许默吐出口气,笑道:“这姑娘不光电报码学得好,还镇定沉稳,真是个好姑娘!”

周围一群警员听见自家大队长的话,脑海里回忆了一遍那姑娘的模样。

爆炸头,红蓝绿各色交融的杂毛,涂抹得几乎看不清楚原貌的脸,破烂的衣服,档案上记载的个位数的成绩单……聪明的好姑娘?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各方信息汇总。

“……专卖店八月份新品的复活石戒指卖出去一共四十五个,符合绑架犯条件的七个,已经逐一排查,这个叫徐磊的上个月家庭剧变,从他所在的运输公司辞职,目前下落不明。”

许默点点头,直接把徐磊的照片一拿,出门上车:“边走边说,小麻花,把徐磊的照片下发各地区派出所,全面排查他的行踪……不要泄露消息。”

手机上被筛选出来的可能地点都被标红,密密麻麻的有二十余处。

所有警察心中都好像笼罩了一层阴霾,身体上的每一块骨头,都因为紧张而略有酸痛。

他们已经很多年没有遇见过性质这么恶劣,又这般紧张,需要分秒必争的案子了。

第七百六十七章 得救 (两章合一)

许默他们发动汽车。

车后除了乱七八糟的记者,还有几乎崩溃的受害者家属。

于小青也在。

这个虽然年过四十,但依旧优雅迷人的女士脸色雪白,仓皇地抓着自己丈夫的手,哀哀痛哭。

许默收回自己的视线:“加快速度!”

陶冷简单介绍犯罪嫌疑人徐磊的情况。

“徐磊,七九年生人,天海大学博士研究生,计算机专业,曾在云天集团任职,可是在五年前忽然被辞退,之后有一段时间酗酒,直到三年前进入一家私人运输公司,从事物流运输管理之类的工作,随即和一名比他小十三岁的女孩子结婚,并于次年生育一女。”

“一个月之前,他的妻子突然跳楼自杀,他也从公司辞职,从此下落不明。”

陶冷的语速很快。

许默点头,低声吩咐手下的警员仔细调查徐磊的行踪,调查他妻子的自杀事件。

“徐磊的妻子王茵茵,本来一直是家庭主妇,前一段时间进入s大学的食堂工作,王茵茵性格温柔,有些腼腆,和同事们的关系都很好,没有仇人,他们夫妻的感情也很好,生活很幸福,她忽然自杀,左邻右舍和她的同事都觉得意外。”

“王茵茵自杀事件先放一放,专注核查人质可能的所在地点。”

许默盯着手机屏幕,厉声道。

一个又一个地点被排查,范围进一步缩小。

明明没有在现场,隔着网络,警方也能感受到此时此刻,气氛的紧绷和恐怖。

昏暗的环境里,孩子们的啜泣声也渐渐停了。

戴着防毒面具的绑匪漫不经心地笑起来,一手拿枪,另一只手轻轻握住炭盆里的烙铁,冲方若华一笑:“我喜欢你这样的表情。好孩子,你遭受过的绝望,难道不想让她也感受一下?”

“救命,不要!”

“啊!”

绑匪一步步走过去,烧得赤红的烙铁冒出阵阵白烟,慢慢停滞在女孩子柔嫩的肌肤上方,不急不缓地落了下去。

“不要!”

车上警察们心脏都砰砰跳,两个女警脸色更是惨变。

就是许默也是神色凝滞。

人质里唯一的那个男孩子目眦尽裂,忍不住使劲拖动锁链朝着绑匪怒喝:“混蛋,有本事你放了我,我和你单挑,欺负女孩子算什么英雄好汉,混蛋,放了她,放了她!”

喊着,男孩子整个人撞过去。

绑匪很随意地挥舞了下烙铁,扫中男孩的大腿,那孩子登时惨叫一声,滚落到地上昏死过去。

周小鱼浑身发颤,喉咙里不觉发出一声声风车一样的喘息声。

警察们眼睁睁看着惨剧即将发生,却无能为力,一时间车内鸦雀无声,人人都有一种难言的屈辱感。

绑匪手中的烙铁,一寸一寸地朝着周小鱼的脸上靠近。

周小鱼拼命地蜷缩身体,努力低着头,瑟瑟发抖,连哭喊声也吓得喊不出来。

就在周小鱼的头发都有几根烧得焦黄的一瞬间,方若华忽然伸手抓住绑匪的胳膊。

所有的警察心中一跳,一时间连呼吸声都停了。

绑匪转过头看向方若华。

陶冷脸色发青:“千万不要,千万不要。”

不要触怒那家伙。

她四年前参加工作,四年的经历,让她见识过各种各样的犯人,什么人会杀人,能杀人,她不说一眼就看得出来,但还是有一种特别的直觉。

现在,她就觉得这个绑匪已经疯了,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他是真的会杀人!

方若华的声音很低,有点沙哑,但是也很冷静:“你既然说过把她留给我,那就让我来,我心里憋着的话,都憋了好些年,请让我说完,好吗?”

这一刻,方若华脸上的表情很奇特,痛苦,怨恨,说不出的羡慕,都真实地很容易触动人心。

周小鱼刚松了口气,又一次提起心。

绑匪迟疑了片刻,轻笑:“好,也好。”他慢慢地把烙铁垂下。

陶冷登时长长地吐出口气。

可就在下一刻,就在所有人放松的一瞬间,绑匪嗤笑了声,猛然又举起烙铁,朝着周小鱼的脸上拍去。

“我他妈的就恨这样虚伪的女人!”

警察们:!!

只见方若华一个箭步扑过去,正好正面抱住绑匪。

刺啦一声。

烙铁烙在方若华的腰身上,隔着衣服,冒出一股白烟。

“啊!”

几个人质吓得哀嚎。

方若华却是一声都没吭,咬牙切齿地夹紧手臂,死死缠住绑匪拿手枪的胳膊,缠着他的人整个摔倒在地上,用力滚离人质。

警察们浑身冒汗,眼睁睁地看着方若华开始和绑匪缠斗。

这两个人的对比太过明显,一个身形纤细瘦弱,只有一米六多一点,还是个女孩子。

另外一个是一米八的大汉,身体壮硕,虎背熊腰。

陶冷不忍地闭了闭眼。

整个绑架现场已经乱作一团,哀嚎声,尖叫声,厮打声!

耳边传来技术人员的声音:“经过排查,灵山湾滨海公寓附近有一个废弃的地下防空洞,绑匪和人质有可能在那边。”

许默猛地坐直了身体,扫了一眼地图,确定这地方位于郊区,地广人稀,发生什么事都不容易惊动外人,的确是很好的藏身地点,厉声道:“各单位注意,马上赶去灵山湾。”

警车迅速调头,以最快的速度疾驰。

只用了四分半钟,许默一行人就赶到防空洞,直接撞破铁门,持枪冲下车,一路穿过幽暗森冷的水泥路地面,朝着哭声传来的方向冲去。

再一次撞开门,几个警察都倒抽了一口冷气。

方若华的身体直直地站在几个人质身前,满脸是血,左半边身体鲜血淋漓,目光紧紧盯着绑匪,腿微微弯曲,充满力度,好像随时要扑出去一般。

绑匪也是半残的状态,右胳膊显然脱臼,垂在身边,左手却拿着手枪,正直直地指着人质的方向。

砰!

许默反射性开枪,击穿了绑匪的手腕,警员一拥而上,扑倒绑匪反拧住胳膊,上了手铐。

所有人看过去,就见几个人质不缺胳膊没有少腿,哭声还很嘹亮,撕心裂肺的。

众人一时都松了口气。

万幸!

救护车轰鸣。

无数记者蜂拥而至。

一大群看热闹的老百姓,还有人质们的家长,拼了命地向这边冲来。

欧蓝也到了,紧紧地抱着周小鱼。

于小青又哭又笑,不能自已:“没事就好,没事就好了,我的孩子为什么要受这样的罪,小鱼别怕,妈妈带你去医院,我们去看医生。”

所有的人质都需要去医院做一个详细的检查。

方若华身上披着一条毯子,沉默地坐在救护车上面,陶冷看着她左边胳膊上一层燎泡,手指头又红又肿,眼角上一道血口,只差一点就伤了眼睛,抬了抬手,甚至都不敢去碰一下。

“疼吗?”

陶冷小声问。

方若华愣了愣,似乎还没有回过神,杂色的头发,乱七八糟的妆容下,竟也露出几分天真纯然:“唔,其实还挺疼的,不过我平时打架受伤的时候也不少,嗯,还能忍受。”

她似乎有点不满意。

方若华又愣神,她是真的很不满意,不知道为什么,心底深处有什么人告诉她,她让这么一个人伤了,那简直是丢人现眼。

刚才和对方打架,她就感觉出来了,别看她动作很生疏,但是她的意识带着高高在上的轻蔑,根本不把眼前的绑匪放在眼中。

只不过,她的身体跟不上她的意识,就像是一个被捆住手脚,绑成一团的武林高手在和别人打架一样。

方若华垂着脑袋,任凭医生在她身上折腾,那么可怕的伤口,她也丝毫不在意。

这孩子好乖啊!

陶冷从五颜六色的脸上就看出那么一点乖巧来,整颗心都柔软成一团,到了医院,她冒着大风跑去买了一大桶肯德基全家桶,塞给方若华吃。

医生们恶狠狠的视线,也没有能阻止她。

实在是刚才小姑娘看肯德基的眼神,太招人疼。

方若华一点也不想吃什么东西,她全身上下疼得她想哭。

可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不太乐意让别人看见她哭。

一直到现在,安安稳稳地坐在警察和医生的包围中,她才有心情和时间整理自己的一切……

自己应该是穿越了。

穿越的可能是一本。

她带着一点金手指穿越到这个世界,只是穿越的时候大约出了些意外,她没有自己原本的记忆。

“哎!”

方若华觉得她一定是个低端到不行的穿越者。

记忆不给配备齐全也就罢了。

一穿来就高能也就罢了。

没有好家世,同样罢了。

初中毕业没读过高中,终日在街头混日子,凄惨到这等地步,竟连金手指都十分之敷衍,敷衍得像幻听,幻视。

说起金手指,方若华心中还存了三分游移,但既然警察确实比书中记载的时间早了两日找来,那大约是真的。

就在她情绪波动最剧烈的时候,她看到绑匪手指上的戒指亮起莹莹白光,她的灵魂仿佛附身到了那枚戒指上。

从头到尾地化身一枚戒指,看到‘自己’,被送到专卖店售卖,被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买下来送给她的男朋友,在温馨可爱的家里,看着一家人相亲相爱。

听到那一家子偶尔起点小口角,更多的是甜言蜜语。

那种视觉和听觉都很模糊,也很奇特。

方若华记得有阵子读网文,不少苏文女主的标配,就是能听到动物说话,能听到植物说话,还有能听到什么人体器官,鬼魂说话之类。

还有人能听到各种物品说话。

如果穿越是真的,也许这些……也在某个平行宇宙中真实存在?

可是,动物和植物好歹是活物,可能有自己的语言,物品又不是活的,还没有嘴,怎么能说话?

她身上疼得厉害,这会儿就放任脑子里的杂念,胡思乱想起来,或许,她现在的状况也和那些女主角们一样,不是幻听幻视,不是自己变成戒指,而是……绑匪的戒指‘活’了过来,在与她对话?

也幸亏如此,否则以脑子里那些贫乏的知识,也不可能从绑匪身上看出什么,提醒警察提早来救援。

再晚一点,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救护车到了医院,两个医护人员扶着她进去处理伤口。

外面无数记者,长枪短炮,围观的人群乌压压一片。

周建国匆匆赶了过来,扑过去用力抱住妻子和女儿,只看他脸上的黑眼圈,就知道他这些日子过得有多么凄惨。

“请问,你们的大女儿救了人质是不是?”

“你们是方若华的父母吗?方若华在哪里?”

“于小青女士,请问你是不是曾经放弃过自己女儿的生命?”

“请问……”

于小青咬牙,伸手捂住自己的脸,厉声道:“我女儿受伤了,你们让开,让开!”

周小鱼一时茫然无措,四下张望,双目含泪。

欧蓝牢牢护住女友,伸手轰开记者,迈开大长腿三步并作两步向医院冲去。

陶冷叹了口气:“别想太多,你的伤要紧。”

“我没事。”

方若华乖乖坐在处置室内,由着医生给处理伤口,结果医生一检查,登时冷了脸:“两根肋骨骨折,很有可能已经刺伤了肺部。”

说完,直接把人送手术室。

陶冷愕然。

“……这孩子看起来又乖顺又听话的,神色也平淡,我以为……”

以为只是皮外伤而已。

一天后,全身上下被包扎成木乃伊的方若华,才开始录口供。

冗长的谈话结束,她整个人看起来分外疲惫,就是警察也有点不忍心再去逼问什么。

其他人质那边,无不是家长陪伴左右,有的还是全家老小齐上阵。

周建国和于小青也陪着周小鱼,两个人都请了假,简直连错眼也不敢,生怕视线稍稍离开片刻,女儿就再一次不见了。

两个人对绑匪恨之入骨,数次强烈要求警方一定要给他判死刑。

方若华的病房里却是空空荡荡的,幸亏护士关照,总不至于让她连想喝杯热水都喝不上。

陶冷气得要命,在病房门口拿小眼刀飞了负责问口供的同事好几个眼刀。

把她同事吓得满脸冷汗,出了病房就苦笑:“祖宗,这案子闹得多大?张局都把咱们许头叫过去谈了好几次,三令五申,一定要妥善处理,能出错吗?肯定要仔仔细细问清楚。”

陶冷也知道:“我就是心里不舒服,当人亲妈的,怎么能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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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八章 拆迁款

不光是陶冷,警局里上下都对方若华有很大的同情。

因为这个案子影响很大,警方也第一时间公布了案情始末。

警方的发言人也有自己的心里偏向,在公布的时候,不免给了方若华很高的赞誉。

什么勇敢,机智,努力与犯罪分子周旋,成功拖延时间,保护了所有的人质什么的。

一时间,这件绑架案占据了新闻头条好几天。

大部分人都对方若华的印象还不错,与之相对的,不免对她父母有些微词。

于小青看到网上那些关于她冷漠无情之类的说法,气得要命,心里恼火,不过也总算想到了医院里还有她的大女儿,板着脸过来看她。

一进病房,看到方若华的一瞬间,于小青心中就升起些许别扭来,本能地板起脸,蹙眉:“……你现在怎么样?”

方若华眨了眨眼,从记忆中仔细回想了下,才想起这是于小青。

因为反应不及时,一时就显得有点呆,看在于小青眼中,自然是这个女儿心中有怨恨,对她这个当妈妈的使脸色,多日来的焦虑,烦闷登时就涌上心头,不禁怒道:“你还恨上我和你妹妹了不成?”

“看看你什么样子,和记者胡说八道什么,家里的名声毁了,对你有什么好处?”

“多大的年纪了,还不懂事,整天在街上游荡,也不知道找份正经的工作。”

“还有,你是不是骂你妹妹来着?知不知道你妹妹受了多大的伤害?当时你是不是真想打你妹妹?我跟你说,方若华,如果你敢动小鱼一根手指头,我和你拼命!”

于小青一时有些控制不住情绪,声音尖锐响亮,门外的病人都听到,不觉驻足,指指点点。

陶冷正好来看方若华,还请了一位整形外科的名医过来,想让他仔细检查一下方若华左臂上的烧伤,看看有什么办法,尽可能地不要留下太多伤痕。

结果刚一来,就听到于小青这番话,忍了半天才忍下气,没有拿脚踹门,顺便抽于小青几巴掌,深深呼吸了两回,直接推开门,冷声道:“不要吵,医生该给若华检查伤口了,于女士,你要是没什么事,就请先出去。”

于小青脸上一红,显然也意识到自己失态,和缓下来,低声道:“你好好待着,回头我给你找份工作做,不要出去和你的狐朋狗友们胡混。”

说完,冲着陶冷点点头,步履匆匆地离开了病房。

病房中终于安静下来,陶冷眉头紧蹙。

她从警四年多,这还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母亲。

心里对于小青是一百个看不上,尤其是查到方若华祖父留下的老宅拆迁款,全是由于小青保管的,她心中就更加不悦。

拆迁款加起来有三百多万,按说这笔钱应该属于方若华,当初那次绑架案,于小青他们只拿出一百万来,还只救周小鱼,这也未免太过分了些。

只是身为警察,这种话……

陶冷知道这些以后,不止一次在队里抱怨。

“他们这对白痴父母,就算不想拿赎金,为什么不报警!”

上一次被绑架,从头到尾于小青都没有想过报警,拿赎金把女儿周小鱼救回去以后都没有报。

要不是救了方若华的村民们报了警,警方都不会知道曾经发生过一起绑架少女案,还有一个少女饱受折磨。

“还有现在,周建国也就算了,毕竟只是继父而已,可是于小青呢?若华是她亲女儿,亲生的,难道她就不该想着点,不该过来看看孩子?”

方若华做手术的时候,于小青都没有露面。

陶冷还特意过去提醒了一句,于小青当时答应的很好,可最后还是没有出现。

后来,陶冷去探望做完手术的女孩子,看这个女孩儿盯着窗外发呆,心疼得厉害,就骗了她一句,说于小青在手术室外等她了,只是太忙,没有等到她醒来。

方若华到是很平静,只是摇摇头笑道:“陶警官不用安慰我,我已经快成年了,而且好长时间都没有和我妈妈一起生活,彼此少见面才好,见了面只有尴尬。”

可不是只有尴尬,当妈妈的好不容易过来探望重伤的女儿,却只会骂人。

“要不是若华,她那宝贝女儿怎么会得救?我们若华这么好的孩子,她也好意思欺负。”

陶冷皱着眉,呲牙道。

方若华连忙笑了笑,拉住陶警官的手臂:“……我是为了自己,其实,如果绑匪真的开枪,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我一定自己逃,恐怕做不出舍己为人的事,陶警官,您可别太夸赞我了。”

陶冷失笑,想到这姑娘腰上那道狰狞的疤痕,不禁更心疼。

“大部分见义勇为的英雄,事后都会说自己肯定先保护自己的生命,但这不代表他们做得那些事,就不该受到褒奖,不过,你还小,以后不要让自己处于危险中,要学会先保护自己。”

看着若华有点腼腆地笑了笑,低下头去,陶冷来回踱了两圈,猛地回过头,坐在病床上,郑重地道:“若华,你祖父的老宅你是继承人,那笔拆迁赔偿款,应该是属于你的,如果你想拿回来,我可以帮忙请个律师。”

他们当警察的,总免不了要和律师打交道,到是有几个熟人。

“有了这笔拆迁款,你就能接受更好的治疗。”

陶冷很清楚,于小青根本没给方若华交手术费,除了报销一部分,剩下的都是方若华自己,还有其他三个人质的家长给付的医疗费用。

方若华一怔,随即笑道:“谢谢陶警官。”

她不觉微笑起来:“陶警官那么忙,还每天来看我,这么忙前忙后地帮我,我真的很感激。”

“至于那笔钱……我恐怕很难要回来,唔,一部分妈妈用来偿还了他们房子的贷款,还有一部分给小鱼付了择校费,剩下的当初交赎金的时候,给了绑匪,估计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人。”

“现在算一算,也没有剩下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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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九章 视频

陶冷愕然。

她实在没想到,眼前这个如此年轻的姑娘,竟然这么清楚。

方若华摇了摇头:“我一点也不大方,就像我说的,我特别讨厌周小鱼,有一段时间总是在想,为什么我不是周小鱼,为什么我们是一个妈妈生的,却这么不一样,我整天想那些事,把每一个细节都要想得清清楚楚。”

“但我后来我发现,越想就越痛苦,其实没必要跟她比什么,既然讨厌,说出来然后远离,我也有自己的人生。”

“但是,爷爷留下来的钱,我确实想要,哪怕只剩下一丁点。”

方若华笑得特别诚恳,“总觉得,我爷爷要是还活着,也愿意那笔钱落在我手里,而不是落在我妈妈手里。”

她顿了顿,“我已经快十八岁,我妈妈好歹也是大学里的副教授,该是我的东西,她拿不出来的便罢了,能拿出来的,总会给我。”

陶冷:真是个单纯的小姑娘!

方若华很认真地说自己想要钱。

陶冷一点也不觉得她这说法有哪里不好,只是越发觉得这孩子好可爱。

虽然是警察,但在自家队长的暴力压制下,并没有沾染上太多英雄主义的陶冷警花,第一次特别强烈地想要英雄救美,拍着胸脯保证,一定帮她把钱都要回来。

公安人员工作都很忙,像陶冷这样做刑侦工作的,更是忙上加忙。

许默看自家手下一只手拿筷子,对着茶缸子囫囵吞方便面,一只手噼里啪啦打结案报告,脑袋还夹着手机,甜得不行地在那儿打电话。

“周律师,是我啊,小陶……哪里哪里,周律师您才是真正的青年才俊,当年我也想当律师来着,这不是律师资格证实在考不下来吗?”

“……好,好,那就晚上八点,万大茂门口见,不见不散。”

脑袋一甩,把手机甩一边,陶冷继续啪啦啪啦地按键盘。

“头儿,我晚上有事,不加班啊。”

许默:“……”

旁边头发和鸡窝差不多的小麻花噗嗤一声,笑道:“我们陶警花最近和我们最近解救的那位人质小姐,叫方若华的小姑娘打得火热,就快化身老母鸡,去人家家里给人家抱窝去。”

“滚!”

陶冷冷笑,“个没良心的冷血动物,若华一个小姑娘,又受了伤,还被从家里赶了出去,如今多可怜,只要是人,都得力所能及地帮衬一把。”

“好,好。”

小麻花捂住嘴,不再多言。

其实他们也不是麻木,而是从警多年,见过的可怜人数不胜数,真要是每一个都帮衬,都要同情,那他们一天到晚就别做别的事。

陶冷还是太年轻。

小麻花摇了摇头,看他们许头儿,去年办了一件妻子因为被家暴,受不了买了毒药把丈夫,女儿,婆婆,还有她自己想一口气全给毒死的案子。

最后那一家的女儿胃口不好,吃下去的毒药少,被救活了过来。

因为是自家头儿第一个发现不对,她还有一口气,把人给救活的,那姑娘好了以后,简直把头儿当成了救命稻草,一天天打电话,发短信,约见面。

可他们头儿呢?

电话不接,短信不回,见面更是不要提!

无论对方是扮可怜还是装抑郁,头儿就是连理会都不肯理会一下。

要知道,那可是个大美人,大学刚毕业,青春靓丽,我见犹怜。

“哎,陶冷,你要是有咱们头儿半分的铁石心肠,就不会这么难受。”

陶警花冷笑,还未出声,许默把夹在自己档案袋中间的信封拿出来,递给陶冷,又摸出手机,给她发了个短信,就把外套披上,打了个呵欠,一摇一晃地回家睡觉去。

陶冷莫名其妙地打开信封,登时愣住。

那是一张存单,一共十万。

还有一封感谢信。

信是方若华写的,字形并不是特别好,但是写得很认真,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风骨在,让这些不算好的字也显得漂亮许多。

陶冷的眼睛都不禁有些湿润。

方若华给她写了一封很短的信。

她妈妈给了她十五万元。

方若华拿了五万给朋友和自己治病生活,剩下的希望陶冷能帮她邮寄回给替她付医疗费的人。

她看过账单,除了医疗费,人家还给了不少,加起来足有十万。

“我想自己寄回去,但是也不知道对方的地址,而且……总之还是麻烦陶警官了。”

“生活治病,五万对我们来说已经足够。”

“至于疤痕,多一点也不要紧,反正是在胳膊上,我以后穿长袖就能护住,再说,等将来我也会赚很多钱,到时候可以慢慢整……陶警官不要为我担忧。”

不要说陶冷,其他警员也不禁赞了几句。

一开始调查这孩子的背景资料,警察们都以为这又是个失足青年。

不上学,没文化,将来肯定是作奸犯科,小偷小摸的事少不了,最后不是人生过半,幡然悔悟已经无用,过上穷困潦倒,到不至于饿死的生活,就是淹没在漆黑的淤泥里,连骨头也剩不下一块儿。

却不曾想,一次极危险的意外遭遇绑架事件,到是让孩子像是被剥除掉表层的污秽,露出闪闪发光的内里。

陶冷打开自家头儿发过来的短信,里面是个网址,一点开,她就不禁挑眉笑道:“这丫头还挺有心眼儿。”

视频应该是在大学门口拍摄的。

于小青和方若华面对面站着。

视频里的方若华到和以前的打扮完全不同,头发染回黑色,梳了一条高高的马尾辫,很松软的发质,显得这孩子年纪更小。

因为瘦,到像是只有十五六岁的中学生。

但是身体绑着厚厚的绷带,脖子上甚至还在渗血,让人看一眼甚至能从她身上看出惊心动魄,好像这细弱的身体一触及碎,必须小心翼翼地触碰。

于小青却是半点也没有觉得眼前的女儿是易碎品,甚至气得火冒三丈,恨不得抬手抽过去:“你……”

“我并没有要催促,还有四个月我就成年了,我爷爷留下的三百六十万的拆迁款,您不必再替我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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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章 三十 (两章合一)

于小青脸色变了变,皱起眉头,事发突然,脑子一乱,她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只是四下瞥了一眼围过来看热闹的学生:“不要在这里说这些,和我回家去。”

“不必了。”

方若华轻轻退了一步,抬起头,神色平静地道,“你和我继父都害怕我伤害周小鱼,我已经离开家两年,没必要再回去给你们添堵。”

不等于小青开口,她又道:“当初给周小鱼付赎金,花了一百万,付你们住的那套公寓楼的贷款,花了两百二十万,给周小鱼付择校费,一共是二十五万,剩下了一十五万。”

她顿了顿:“这是我爷爷留给我的房子拆迁,拆迁公司付的拆迁款,我爷爷临去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要我自己保管好钱,不要给您,还为此专门请了律师。”

“是我觉得您拖家带口,在这个城市生活困难,所以就把钱给您先用着,您用掉的部分,我不想要了,但是剩下的一十五万,您还是给我吧,我也有用钱的地方了,不能像以前那么大方。”

于小青脸上霎时间通红一片。

眼看周围好多学生,还有老师们指指点点,到处是窃窃私语声。

三百六十万和十五万的对比实在太明显,现在这孩子只要十五万,谁也不能说她贪财。

何况人家要的,还是人家自己的钱。

一时间众人看于小青的目光都有些异样。

与她一起出校门的苏主任也变了脸色。

苏主任可是校长的儿媳妇。

于小青努力控制住自己,不让自己做出失态的事情来,可是脑子一团乱,竟只能被动地看着方若华那张嘴巴,一张一合说出一堆话,无力反驳,没片刻就恼羞成怒:“不就是要钱,给你,都给你!”

方若华点点头,并不生气,也不急躁:“我急用,麻烦手机转账。”

钱还是次要,今天让她丢一次人,才是真正让她伤筋动骨。

于小青其人,感性,莽撞,自私,不够理智,心理素质差,还很爱面子,遇到突发事件反应很慢。

如果换成周建国,可能有好几种办法误导别人,哪怕随口找个理由推说那笔钱已经全花在了方若华身上,即便知道内情的不信,但只要做得好,不知内情的也有可能会信。

而且此时就不应该在校门口扯皮,立即离开走人才是上上之选。

有几个人会去管别人的家事?

脱离开公众场合,这等家庭纠纷,在这个新闻八卦层出不穷的时代,掀不起太大的风浪。

但是对付于小青,方若华只要态度表现出来,就已经足够。

看完陶冷手机里的视频,小麻花不自禁吹了声口哨,笑道:“看来我们的小姑娘得偿所愿?”

S大风景秀丽的教师宿舍楼内。

于小青坐在沙发上默默垂泪,脸上露出些隐忍的委屈:“听听办公室里那几个老教授说得话,什么教书育人,尤重品行……好像我想贪小丫头那点钱似的。”

她着实委屈的要命。

于小青其实确实没贪图那笔拆迁款,她出身极好,从小就没有缺过钱,即便是后来父亲……入了狱,家业败了,她也没为金钱烦恼过。

可以说,她人生中唯一的污点,恐怕也只有当年嫁给了方敬,还为他生了一个女儿。

幸好后来一切不正确的东西都从她的生命里被抹除,癞蛤蟆和白天鹅是完全两种不同的物种,哪怕因为意外交汇,也注定要渐行渐远,不可能在一起生活。

“我生了方若华,难道急需的时候,暂时挪用一下她那笔拆迁款也不行?”

于小青本能地,选择性遗忘掉自己暂时挪用了方若华的钱,用处却是舍弃方若华的生命,救另外一个女儿。

这件事已经成为她的魔咒,她只想永远忘记。

周建国叹了口气,伸手摸了下妻子的长发,伸手把她揽在怀里。

事情已经过去,说什么都于事无补。

他只是一下下安抚地拍了拍妻子的后背,轻声道:“别怕,没事的,会过去。”

周建国的声音很低沉,“方若华以后会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和我们不会再有交集,不要想了,一切都结束了。”

……

腊月三十。

今天是大年三十除夕,正是合家团圆的日子,许默出了公安局大门,去对门的肯德基坐下,叫了份外卖饺子。

饺子送过来的时候,外卖员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

许默板着脸道:“除夕快乐。”

“呃,除夕快乐。”

送外卖的这哥们讪讪笑了声,把请给我五星好评的话给吞回肚子里去,灰头土脸地走人。

实在是许大队长一身板板整整的西装,气场强大,一般在电视里出现这样的角色,多数不是黑帮老大,就是冷血杀手。

大过年的,遇见怪人怪事,还是离得越远越好。

许默拎着饺子,从肯德基出来回办公室。

今天局里检修网络,除了必要的部门,其他地方都连接不上网络,而一到月底,他这流量就消耗殆尽……想叫份外卖,还得蹭别人家的IFI。

他今天值班。

过年呢,陶冷和小麻花,一个要回去相亲,一个老婆怀孕,总不能除夕还留下干活,许默孤身一人,上无老,下无小,自然就只好主动体贴属下了。

今天从早到晚,局里的各位同僚就没闲着,从一楼到三楼,每个楼层都吵得和菜市场差不多。

逮住一波入室偷窃的惯犯。

还有一个拦路猥亵女同志的混蛋。

外加拎回来一除夕夜玩跳楼自杀的文艺女青年。

真不知道那些偷鸡摸狗的犯罪分子们,扰乱社会治安的自杀者,为什么非得选除夕,难道都不放假?

许默穿过大堂,刚一上楼,陶副局长就笑得一团和气,冲他招招手:“小许,这么晚了,你去接接陶冷,我替你值一会儿班。”

“……”

听陶冷说,她今天相亲的对象是某公司高管,才三十岁,年轻有为,身价过百万。

但是,陶副局长很不满意,他想让自家侄女嫁警察已经想了三四年。

许默其实不想搅合进家庭纠纷里去,但是官大一级压死人,陶副局长发了话,这点小忙他着实是不好不帮。

再说,比起嘈杂的公安局,他更想出去兜风。

所以——“哎,只能选择……对不住小陶。”

陶冷和她相亲对象约会的地方离警局不远,叫蓝天咖啡,是个网红打卡的拍照地点,非常漂亮,也很小资,开车十五分钟左右。

许默穿过两个路口,一转弯,就不觉皱眉,忍不住默念了一句流年不利。

蓝天咖啡门前,吵吵嚷嚷的,乱成一团。

十几个黄毛、红毛、白毛推推搡搡地打架,把整个马路都给堵得水泄不通。

要不是除夕街面上人不多,估计马上就能造成漫长的交通拥堵。

许默的车还没有停稳,就见里面不知道是谁怒气上头,骂了一声:“草你奶奶!”

冲突瞬间升级。

小伙子们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摸出一堆诸如板凳,搬砖,啤酒瓶,书包,乒乓球拍一类的凶器,打得热火朝天。

许默从车上下来,一边报警,一边迟疑着向后退了一步,考虑要不要掉头走人。

不要说他没有责任心,而是110的同事们肯定马上就到,五分钟都用不了。

迟疑间,只听嗖地一声,三块搬砖抡过好几个人的脑袋,直接砸到了对面停着的一辆车上。

许默的脚步登时止住,一看那车,就不觉伸手捂住自己的半边脸——迈巴赫!

一千来万啊。

哪个臭小子下手这么没轻重,竟然去砸一千多万的豪车。

那豪车也是能碰的?剐蹭一下就要了亲命!

不到两分钟,110的警车疾驰而至。

许默还没转身走人,就见陶冷冲过去,一把揪住一个黄毛,把人提溜到她身前,怒骂:“你小子疯了是不是?大过年的不回家看你奶奶去,学会和人打架了?”

“汪峰抢我女朋友!”

“我呸,你才多大?毛长齐了没你就有女朋友,老娘二十六了,还没找着眉眼周正的公朋友!”

陶冷气得脸上发黑,回头看见自家头儿,连忙做了手势,让他给留几个饺子,就扭过头去继续吼。

整个现场一团乱。

迈巴赫终于开了车门,司机先下来,后边座位上也下来一中年男子。

男子长得到有些不起眼,但只看他的座驾,再看一身打扮,就知道这绝对不是一般人。

S市有钱有势的人很多,可是能开得起迈巴赫的,也绝对是金字塔顶端那一小部分。

男人蹙眉:“警官,今天除夕,我急着回家,您看是不是先给疏通一下?”

许默从车里拿了个茶杯,装了点醋,夹了一个饺子刚想往嘴里塞,便听有一个很乖巧的声音道:“警官先生,迈巴赫的司机要绑架郝董事长,你不能放他们走。”

这声音很高昂,在场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许默和所有人的反应类似,反射性地去看司机,只见那司机瞳孔收缩了下,身体绷紧,急声道:“怎么可能!”

他咳嗽了声,努力让自己冷静:“董事长,您可不能听那孩子的,简直胡说八道,我可跟了您三年了!”

许默本来也没有把一个孩子的戏言当回事,但是这司机的反应,却触动了他作为一名警察的直觉,转头看向开口举报司机的人。

那是个很年轻的学生,十五六岁,穿着一身校服,校服上佩戴三中的校徽,身后背着有三分之一个他那么大的书包,很乖巧的模样。

看陶冷身边的小黄毛冲他吹胡子瞪眼的模样,显然这个就是斗殴事故的发起人之一——汪峰。

汪峰开了口之后,鼓着脸偷偷去瞄他左边的人。

许默顺着孩子的视线看过去,就看见了一身特别臃肿的黑色棉服。

大帽子扣下来,护住那人的脸,底下还有一条男式的,掉了些许颜色的围巾,一时绝对看不清楚这人的容貌。

从身高,体型,隐约能看出应该是个女孩,年纪不大。

这人似乎有点无奈,叹了口气,闷声闷气地道:“司机和两个男人,一个穿黄色羽绒服,另一个穿云天集团保安的衣服,刚才就在那边的警亭旁边商量绑架什么的……”

她话音未落,那司机转身,一把推开挡路的一个警察,拔腿就跑。

这人顺手抓起汪峰搁在地上的书包,嗖一声扔出去,哐当一声,司机应声而倒。

许默和陶冷几个警察悚然,只觉得自己身上也疼了那么一下。

这一下子,可是颇有刚才抡到豪车上的板砖的风范。

警方反应不慢,立时先把司机给按住,看他这反应,肯定是真有问题。

许默使了个眼色,陶冷就吩咐下去寻找可能是司机同伙的家伙们,他自己走过去把书包拎起来,拎到手里很是沉手,起码有二三十斤的样子。

“里面装了铁块不成?”

汪峰耷拉着眉眼,乖乖把书包抱回来背上,有气无力地道:“什么铁块?参考书,习题册,试卷,没别的。”

一边说,他一边磨磨蹭蹭地蹭到黑棉服的姑娘面前,耷拉着脑袋,一副被水淹了似的可怜样。

黑棉服的姑娘伸手拢了拢围巾和帽子,压低声音:“别做多余的事。”

说着抬头问警察:“我们可不可以走了?”

许默一愣,看着这孩子的眼睛只觉得很熟悉,他观察力一向很好,记性也不坏,但是这会儿却一时想不起来。

黑棉服又道:“汪峰是高中生,不能影响学习,万一那些家伙是亡命徒,知道我们插手报复我们怎么办?”

汪峰咬着嘴唇支吾了声:“才不怕他们,我……”

“闭嘴。”

这孩子登时又怂得耷拉下头。

许默一笑,知道汪峰的来历,到也不为难他们,找了个警察送他们回家。

坐在回去的警车上,黑棉服叹了口气,转过头瞪汪峰:“你去拦下郝董事长,破坏了对方的计划不就得了,转过头还可以写封告密信什么的,你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逞哪门子能!”

“噗嗤!”

开车的警察忍不住笑咳了声。

黑棉服抬头看他,蹙眉:“我们小老百姓,不想惹麻烦,可以理解吧?”

“理解,肯定理解。”

这女孩子打扮得土气古怪,声音却很好听,气场也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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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一章 高手

警车进不了南燕道胡同,只能在外面停了。

黑棉服拖着汪峰下了车,还客客气气地塞了一小盒曲奇饼给送他们的司机。

“谢谢警察叔叔送我们。”

汪峰嘴巴很甜地道了谢,就被黑棉服拖着进了胡同口。

警察哎了声,心里却有些担忧。

这一片的环境实在不好,属于老城区,斑驳的楼房外皮都露出水泥,地上的砖石坑坑洼洼,破破烂烂,街面上一水的自建楼房和搭好的简易棚子。

墙壁上刷了诸如百年老中医,专治早泄,盲人按摩一类的宣传语。

警察看了一眼,地上戳着半块霓虹灯牌匾,上面的字都不怎么亮了,好像是郭神仙周易八卦,算命取名。

“要是神仙住这种地方……”

警察摇了摇头。

这地方居住的,一部分是这座城市里挣扎,尚立不稳脚跟,贪图便宜的租客。

另一部分就是外来的务工人员。

他们警察,对这等地带都有点头痛,三教九流什么人物都有,杂乱得很,这一乱,就容易生事。

在这里长大的孩子,终日听着搓麻将的声音,碰见的都是诈骗犯,乞丐,流浪儿,和街上随便混日子的混混们,将来长大了很难不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恐怕大部分孩子的结果都是读个中学就辍学回家,找份辛苦的工作,吃不饱饿不死,一辈子身处最底层,凑合着过上这一辈子。

警察为那两个看起来挺乖的娃娃操了一会儿心,就连忙开车回家。

这世上,谁又能管得了谁?

警车渐行渐远,黑棉服把帽子一摘,露出一张方若华的脸来。

也不怪刚才许默竟没认出她,当初许默见她的时候,她满脸伤痕,浑身上下都包着纱布,而且又瘦又小,病骨支离,皮肤还粗糙,洗去脸上的五颜六色,越发显得皮肤粗糙苍老难看的很。

现在她还是没有白到足够的程度,可蜜色的肌肤泛着光,脸颊略略丰腴了些,固然还见瘦,却已经是很匀称的那种瘦。

裹着厚厚的棉服还能见身段,可见身材也极好。

大变了模样,不要说本身就不熟悉,就是以前特别熟悉她的人,再见也要迟疑一会儿,有点不敢置信。

进了南燕道胡同,穿过杂乱的乱搭乱建的违规建筑物,就到了一个筒子楼前面。

筒子楼已经很旧了,像是六七十年代的建筑,好多电线、管道都裸露在外面,一看就不大安全。

方若华从墙上摸出个灯绳拉了一下,

楼内的灯泡登时亮起来。

方若华带着汪峰爬到三楼,看着汪峰拿出钥匙进了家门,自己才又拉了下三楼的灯绳,灯泡熄灭,她才打开对面的门进屋。

汪峰刚开门,挑染了一绺白发的汪雪就顶着面膜探头出来,用鼻子哼了哼:“你还真准备就跟那土老帽混?”

“我呸,你跟她混能有什么出息?”

汪雪就是看不上方若华。

一开始到他们家租房子,又土又村,阴沉沉的,三棍子打不出一声屁来。

奶奶和妈也是被猪油蒙了心,好好的房子不租给她男朋友,到让个外人住,一个月只收六百块的租金。

“全是穷鬼!”

六百块在S市能做什么?她那些同学,吃一顿饭也不只六百块。

汪雪读的是十七中,在S市的高中里,十七中不是最差的,虽然不能与一中、二中那样的好学校比,可是比起十九中那等渣子成群的学校,终究还是要教学生点东西的。

只是十七中的名声不大好,里面有几个班级专门收高昂的择校费,收入的都是富贵人家的孩子。

真正的‘贵族子弟’肯定不读这种一般的学校,多数是家里有几个钱的暴发户,孩子不读书,不学好,随便找个学校投一笔钱给孩子买学历。

有这么一群学生在,学校里的校风,想也不容易好。

汪雪没进十七中之前,学习成绩还有点救,反正进了十七中,也不知怎么回事就和那些富贵人家的孩子们玩在了一起,从此成绩一落千丈,她不以为耻,到还洋洋得意。

汪家没有男人,只有年迈的奶奶,还有除了打麻将什么都不关心的妈妈。

奶奶已经有点老年痴呆,两个人都不管汪雪,也管不住她。

一晃眼到现在已经快两年,马上汪雪就要读高三,估计大学是不用指望了。

汪峰呲牙翻了白眼,不理会自家姐姐,抬脚进屋,就哐当一声关了门。

汪雪那白痴哪里知道,他们家的租客是个武林高手,真正的,能飞檐走壁的那一种。

汪峰美滋滋地抱着书包在床上打滚,忍不住想,要是能把自家的白痴姐姐换成若华姐,那该多好?

他忍不住去回想三个月前的事。

那天他又被老师叫了回家长,回家被自家妈妈爆锤一顿,揍完他,她老人家就又出去搓麻将。

奶奶和姐姐都不在家,他心里烦闷,也不乐意在家里待,干脆去街口的烧烤摊上吃烧烤。

徐爷爷的烧烤做得口味一般,就是夏天客人也不多,到了深秋时节,一般情况下也只有小猫三两只肯光顾了。

毕竟哪怕是这种地方,对口味没什么强烈要求,只图个便宜的客人也不多见。

那天的摊子上就有四个客人,正好占了一桌,两男一女。

汪峰认识这几个人,那两个男的,一个是东边艾梦宠物店的员工,好像叫什么大刘,另一个是修车行的小孙,那个女的他最熟悉,是自家隔壁的租户,叫方若华。

他自然认得方若华,看了两眼就不感兴趣地缩回脑袋来,不屑地嗤笑了声。

自家这个女邻居兼房客,给他的印象总是一身灰扑扑的,好像洗不干净的衣服,头发油腻,脸上有时候涂得五颜六色,回家到是不化妆,但看起来就木讷呆板。

汪峰都懒得跟这种人说话。

没劲儿死了。

“叔,快点。”

心里烦躁,忍不住踹了下凳子,转头对着那几个占着地盘的货瞪眼睛。

三个人听见声音,回了回头,大概是认出他来,似乎并未在意。胡同就这么大,来来去去都是熟面孔,就算叫不出名字,也大体都认得。

汪峰也没意思地回神,心不在焉地吃完了烤串,又喝了两瓶啤酒,喝得小脸通红,越发地不想回家去,干脆约二子,石头他们去网咖打游戏。

结果出了南燕道胡同,刚走了几步,脑袋就被人砰一声砸了一下,登时头晕眼花,还没反应过来,嘴巴就被捂住拖进了旁边的小巷子里。

南燕道外的巷子四通八达,也幽暗阴森,一到晚上来往的行人都绕路,谁也不敢接近。

这一块地方就像这个城市的疮疤,牛皮癣似的贴在城市之上,人人恶心,偏偏拿它毫无办法。

但凡这个城市不要的垃圾,到是通通丢过来,也不管它是想接受还是不想接受。

汪峰平时总觉得自己无所畏惧,世间蠢人无数,他却是少数看得通透的清醒人。

但是这会儿,他被按着跪在地上,鼻子里闻着垃圾箱冒出来的臭味,怎么挣扎都挣扎不动,听到周围窸窸窣窣的走动声,他忽然觉得自己没有那么勇敢。

一时间,网上,电视上的各种新闻不断在脑海中回响。

中学生被弃尸垃圾桶,数日后才被发现,肾脏被人割去。

某某被拐卖,变成活体器官。

好像听说最近他们这边来了一伙儿卖粉的混混,不断发展下线,难道?

汪峰吓得瑟瑟发抖。

“就是这小子没错,你们几个,过来,你们不是想入伙,来,来,今天就让你们交个投名状。”

身后传来一个粗重的嗓音,听起来年纪不小,四十多岁,“一人捅他一刀,把手给我废了,就允你们入伙,以后大家都是兄弟。”

汪峰怔了怔,疯了似的挣扎起来,想要逃跑,可是他引以为豪的力量完全不管用。

身后略显迟疑的声音越来越近。

对方的脚步仿佛也有点踉跄。

汪峰一张嘴重重咬了捂着他嘴的人一口,趁着对方呼痛松手,尖叫:“救——”

“妈的!”

一句话没喊出来,汪峰就被甩了一嘴巴,眼前直冒金星,耳朵里嗡嗡鸣叫,眼睛里登时就冒出泪光,隔着泪光,他看向正想他走过来的两个人。

一个挺矮小,大概只有一米六几,可能是紧张,略微有点跛足。

另一个脸上还带着绒毛,虽然一头灰白的头发,但是年纪应该很小。

两个人看起来到好像和汪峰一样紧张,只是一人手里攥着一把匕首,黑色的刀刃,在月色下闪着光。

“呜呜,呜。”

汪峰裤子一湿,居然尿了。

他又羞又恨,更忍不住心里哭得更厉害,慌乱地四下张望。

小小的巷子里杂七杂八站了七八个人,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为首,除了这两个正举着刀立在他眼前的显得稚嫩些,其他人都是满脸横肉,凶神恶煞。

汪峰脑子里闪过各种恐怖的念头。

两个年轻人拿着匕首,在他面前游移不定,满脸迟疑。

中年男人啧了声,不耐烦地一脚踢翻了汪峰,挥舞着蒲扇一样的手一巴掌一个,甩在两个年轻人的后背上:“磨磨蹭蹭干什么呢,快点!”

说着,抄起身边一块带着腐臭的木板朝着汪峰砸去。

“啊,啊!”

汪峰闭上眼尖叫,惨叫了半天,耳边也传来一声惨呼,按着他的力量也松了,他偷偷睁眼一看,就见那个领头的抱着自己的手臂,面孔扭曲,一脸警醒地四下张望。

“是谁?

“咳。”

耳边响起一声轻轻的咳嗽,汪峰抬头,心里一跳:“方,方若华?快叫警察!”

方若华就站在不远处的围墙上,一身干干净净的运动服,外套脱下来挂在她臂弯里,半长的头发飞扬,居高临下,俯瞰他们这些人。

“什么人!”

底下几个混混杂七杂八地呼喝。

方若华笑了笑,一抬脚轻轻盈盈地跳下来,落地时没有惊起半点尘埃。

汪峰身体一缩,只觉得这两米半的围墙在她眼里就和自家楼梯上那台阶也相差无几。

“臭娘们儿,你——”

啪!

只见方若华随手弹出个什么东西,中年男人的嘴巴登时就肿胀起来,鼻血喷流。

他登时暴怒,从地上抓起破木板就向前冲,手下一通乱挥乱打,打了半天再一睁眼,眼前却是空空荡荡的没有半个人,他刚有些茫然,脑袋上就被人重重地拍了一下,身体前倾,扑通一声跪倒。

“哎哟!”

“啊!”

耳边一时间痛呼哀嚎声不停,中年男人这才警觉不好,回过头,一脸茫然地看着倒地不起的小弟们。

方若华正抱肩瞪着两个缩头缩脑,今天刚准备入伙的小年轻。

这两个人显然也是不敢置信,瞪大了眼珠子,看看方若华,又回头去看高高的围墙:“你……若华……”

汪峰也一脸不敢置信,他刚才看得清清楚楚,方若华一抬脚踩了下身后的围墙借力,就上了中年人的头顶,拍了一下直接飞过来,三两下看不清楚,所有小混混就倒地不起。

高手!

方若华一时却顾不上这孩子,只看着两个小年轻冷笑:

“这就是你们说的,大公司职员,一个月工资五千?老老实实跟我回去,贺奶奶要知道,非气死不行。”

两个小年轻眼泪都要掉下来,“我们要是不想办法,孤儿院的弟弟妹妹们还得被欺负,天天有人来闹事,黑妞出去支个摊,赚个辛苦钱都不能安生……”

方若华瞪他们:“所以你们就欺负别人?”

两个人顿时不敢吱声。

方若华叹了口气摇头,转头看向略有些惊疑,却依旧一脸愤愤不平的中年男人,慢吞吞走过去,凑在他耳边道:“孩子们的恩怨,让孩子们自己解决。”

中年男人一愣。

“你儿子十五岁了?三中14班的学生,好像挺喜欢吃校门口的心心奶茶的?”

中年人骇然变色,一挺身体就要抓方若华的领子,结果手臂却一动也动弹不了。

方若华轻笑:“不光是别人有儿子,你也有,今天你碰了别人家的孩子,明天你儿子断手断脚,就不要抱怨命运不公。”

第七百七十二章 能力

“听着,别再打这两个小傻瓜的主意,还有这臭小子。”

方若华指了指汪峰。

“他是我房东的儿子,如果他出事,我房东会精神不好,你最好不要知道,因为房东的精神问题影响到我正常生活以后,我会做出什么事。”

中年人一头冷汗,神色惊惧,嘴唇动了动,半声也没敢吭。

便是畜生也有舐犊之情。

这人自然也不例外。

耷拉着脑袋看着方若华领了两个还没到手的小弟,还有那混蛋小子一起走人,愣是半个屁也不敢放。

汪峰眼睛闪闪发光,只觉得她的身影分外高大。

她神情严肃,眼睛明亮,薄薄的嘴唇抿着,就带出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气韵。

他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但是在学校里,他见到隔壁班的白天鹅,也没有这种把视线黏在对方脸上的冲动,唔,对方到是有意思泡他来着。

就连刚才吃羊肉串,她都吃得特别斯文好看。

……

被中二少年崇拜着的方若华,疲惫地打开灯,看着不足二十平的狭小空间,总有一种伸不开腿的感觉,多多少少有一点不自在。

她以前有这么娇气?

方若华没有从记忆中找到自己不自在的源头,但是,她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那天被绑架,她脑子就非常清明,一瞬间闪烁出无数条方案,每一条都似乎能将绑匪一击击毙。

只是,身体到跟不上思想,略有些僵硬,动作变形,以至于弄得颇为狼狈。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奇妙的地方,会莫名知道不少似乎不是她该懂的东西……

今天是年三十。

方若华走到窗前,看外面升空的烟花,不知不觉有那么一点寂寞。

她总觉得以前的新年,她好像很少这么冷清。

身边的柜子上放着一排物品,有书本,有玩具,还有一些手表,衣服,鞋帽一类,零零散散。

外人看到一定觉得很奇怪。

方若华的眼中,这些东西却都散发着不同寻常的光芒,白色的,莹莹白光,十分柔和漂亮,也非常奇异。

她还看到过绿色和黑色,浅绿色的,家里只有几套教科书是这样的颜色。

至于黑色,家里可没有。

除了这些颜色以外,她曾见过一种灰色,像黑白照片似的。

已经数月过去,方若华做过很多试验,虽然不敢说完全了解了自己特异的能力,但也差不太多。

但凡散发白光的物品,她都能随时随地和其建立奇妙的连接,像是附身到物品之上,感应到它诞生以后经历的一些片段。

如果是绿色,黑色等色彩强烈的物品,她也可以附身其上,但是会有瞬间感应到的东西太多,头脑被堵塞,又痛快又很刺激的感觉。

至于灰色的,她只试过一次,也只能试一次,试过之后,她便不想再尝试和其它灰色物品连接了。

她自己略微总结了下经验,有颜色的物品都是和人的羁绊最深,被人重视,对人有价值的东西。

白色的通常是某个人心爱的物品,人越是心爱,颜色越亮。

一旦对那个人来说,这件物品失去价值,那么物品就会变得黯淡无光,渐渐没了颜色。

而绿色和黑色的东西,大部分都是承载了很多人感情的东西。

像那天方若华进医院的时候,就在医院的红十字上,看到浓郁的绿色,非常惊人的光泽。

还有路过路北监狱,看到监狱的大门,就是可怕的黑色。

至于灰色,有一次她去医院,正好碰到了医闹,死去的病人是个孩子,只有五岁,本来只是发烧而已,结果到医院输液输了没一会儿,人就不行了,没抢救过来。

方若华看到了她的玩具小鸭子,就是灰色的,还一不小心进行了连接。

那一瞬间,方若华也体会到孩子临死时的痛苦,她自己都不明白,她怎么竟能在体会到那些之后还不动声色,擦了把脸上的汗,略坐了坐就恢复。

要不是实在没有相关的记忆,她差点以为自己曾经经历过尸山血海,见多识广,早不把死亡当回事。

看了看时间,快要晚八点,方若华走到书桌前拧开台灯,从书架上拿出数学课本来,闭上双眼,整个人顿时仿佛成了课本。

里面每一个字符,每一个知识点,都在她脑海中回荡。

无数专家学者,争辩,讨论,最后把知识化为文字,变成了教科书,教导无数学子。

方若华在信息海洋中徜徉了十分钟,就骤然睁眼,去洗手间洗了把脸,才坐下来,铺开稿纸认认真真地写下来。

她又有新的灵感,赶紧记录下来才不会遗忘。

这又是奇怪的地方,方若华知道,别人都说她初中毕业就没继续读书。

就是初中,她也没有认真上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而已,但是,她却觉得自己对各种知识都很熟悉,闻一知十。

也许她穿越之前是个老师?

可若是老师的话,她异于常人的战斗本能又是怎么回事?

方若华也只想了片刻,就收回心神不在多思虑,眼前的生活就够有滋有味的,与其胡思乱想,还不如留点力气想着让自己,还有家里那一堆只知道惹是生非的小混蛋,尽快进入正轨。

做文盲是不行的,没有学历和文盲差不多,必须读书,上大学,最好是重点大学,没有学历连块儿敲门砖都没有,难道真要让自己一辈子沉沦在社会底层?

正拿着签字笔认认真真地写写画画,门外就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林岚,你去吧?”

“……不要,田田你去叫人。”

“高亮,贺奶奶让你来叫若华姐姐的,当然是你去。”

方若华一把拽开门,三个小孩子踉跄了下,扑进来,登时都闭上嘴,眨着大眼睛可怜兮兮地看向方若华。

林岚也就算了,虽然鼻子上纹了一圈弯弯曲曲的符号,弄得跟妖精似的,到底年纪还小,十五六岁的姑娘,不太糟糕的都不难看。

高亮今年二十,体重一百八,田田又矮又瘸,也卖萌,哪里能见人?

三个孩子都换了一身新衣服,虽然这新衣服在楼下的大棚里三十块钱就能买一件,但红色的衣服穿着,还是很喜庆。

方若华把这几个提溜出家门:“走,回孤儿院过年去。”

第七百七十三章 名声

“回头再教训你们几个,不读书要去打工的话,谁也不许再说,你们还小,轮不到你们来发愁养家。”

不光是自己,还有大家。

方若华不想让任何一个人过很悲惨的生活,大家都要好好的。

当初她无家可归,幸运的是,没有遇见太坏的坏人,拉了她一把的,固然不是什么好人,却也个个不算是无药可救。

如今,她想给他们找一条出路,至少能让大家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下来,过上正常的生活。

过了今夜,就是新的一年。

她要十八岁了。

几个孩子对视一眼,齐齐无奈长叹:“大姐头,可我们根本不会读书。”

“那你们会什么?在考虑清楚你们未来想做什么,有目标有规划之前,都先读书。”

三个孩子面面相觑,怎么也弄不明白,为什么若华姐忽然转了性,还这么残暴。

都有两年多,他们三个都是四处打打零工,闲来无事和若华姐,凯子哥他们混一混,拦路讨几个零花钱花,逮住只肥羊玩一玩套路,独独瞒着贺奶奶而已。

以前若华姐也不大喜欢参与,但从来不阻止他们。

可最近这几个月……

想起这几个月他们被关在屋子里,被逼着背各种小学,初中,高中课本的日子,他们就崩溃。

“哎!”

领着几个孩子直奔南燕道深处的孤儿院,一拐弯,远远就见院门口的香椿树和石榴树上挂着好多红色的绳子。

绳结非常精致。

记得那年她在孤儿院陪贺奶奶过年,也自己动手打了绳结,挂了上去。

听贺奶奶说,别看这只是普通的石榴树和香椿树,却是当年她年轻的时候就栽下了,树的年龄一长,便有灵性,知道护犊子。

这两棵树,会保佑院里的孩子们平平安安,健健康康,一生顺遂。

高亮他们彼此看了看,努力把炸起来的头发弄得平整,才猫腰溜进门。

方若华轻笑摇头,就见贺奶奶穿着红旗袍,一把一把地把花生和糖果从麻袋里掏出,盘子里,一边对着院子里的那条老狗絮絮叨叨。

“高亮这孩子非要退学,二十岁怎么了?二十岁他高中不毕业,也不能……哎,好歹要有一张高中毕业证才好。”

方若华蹙眉,并没有说只有一张高中毕业证的话,其实没多大用处,还不如读个中专。

S市如今和以前不一样,以前读得再糟糕,只要愿意读,总有个高中能上的。

可现在,读书太难,学生太多,而学校太少。

没权,没势,没钱,没人脉,竟然还没有天分,哪里还能上得了学?

对别人来说,不上学也不是没有别的出路,但是对他们这些人,前路太窄。

“贺奶奶别太操心,咱们这儿的孩子,大部分都知道用功。”

方若华笑了笑,“您看,今年年底,云天集团的郝董事长是不是又给咱们捐了一笔善款?还许诺明年给咱们捐个图书馆?他老人家承诺的,只要孩子们能读书,高中三年的学费他提供,能考上好大学,他也给补助,这就叫天无绝人之路。”

所以,今天知道郝董事长竟然要被人绑架,哪怕搀和到如此复杂的事情里,对他们这些人来说其实有点危险,可她还是不能不管。

郝董事长万一出事,孤儿院连仅剩下的那点捐款也没有的话,就更加困难,贺奶奶的家底都要被掏干了,目前还有十一个正在读高中,光是学费就要愁死人。

从孤儿院出去的那些孩子们,只要能自己生活,不用贺奶奶贴补,奶奶就很高兴,说要反哺孤儿院,可大家能做得真是非常少。

贺奶奶登时也笑:“老了,就爱唠叨,知道你们也不爱听,过年呢,走,吃饺子去。”

一人吞了一碗各种馅的饺子,方若华就带着孩子们开始大扫除,该洗的洗,该刷的刷,院里的卫生弄好了,又带着他们换上旧衣服,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从头到脚包裹严实,开始向外清扫。

整个南燕道胡同都被扫得干干净净,墙壁上好像永远都清除不掉的污垢垃圾也认认真真铲下来弄走。

左邻右舍,步履匆匆的住户们,一时间都有些不自在,有几个随手扔垃圾的糙汉,都闷咳了声,不自觉把垃圾捡起来扔到藤条编成的垃圾篓子里。

往日他们看到田田,高亮这些坏小子,都是耷拉着眉眼破口痛骂。

不骂的也皱皱眉抱怨几句,街道上的风气都让这帮坏小子给搅坏了,生意不好做。

至于丢了什么东西,那更是直接把罪过栽在他们脑袋上。

方若华刚来时,很是不痛快了一阵,她总觉得自己被当成毒蛇猛兽一般,有点新鲜,可是再新鲜,这种环境她也受不了。

可似乎她和她的小伙伴们做得猫厌狗嫌的事不少,什么抢人家小孩的零花钱,吃个霸王餐,从人家家里顺走个什么零零碎碎的东西,记忆里有一大堆,就这德性,难道还要强求人家好脸相迎?

好在小坏事做了许多,真正的恶事那是没有。

他们都胆子比较小,也不大敢。

方若华辛辛苦苦地带着人补救了这几个月,如今邻居们到是对他们改观不少,私下里也有人说,以前小孩子是淘气,现在懂事了。

别的不提,反正再看高亮他们的目光,不至于充满嫌恶,也不至于离得老远就指指点点,躲躲闪闪。

也正因为如此,高亮他们嘴里不吭声,方若华再逼着他们做些收拾垃圾,清扫街道,帮着邻居修修破旧家具,做点笨重活计的时候,他们也没怎么反抗,最多就回过头来吐槽大姐头几句。

方若华正蹲着清理碎砖头,隔壁魔法屋的‘吉普寨女郎’莎莎姐就探头出来,笑得神秘兮兮:“若华,我观你红鸾星动,不如从我这儿求一道姻缘桃花牌,随身携带,必有好姻缘出现。”

“莎莎姐,你到是乌云罩顶,不是好兆头,昨天刚和男朋友分手?过马路记得看红绿灯,这回没被撞上,下次不一定有那么好的运气,还有,吃鱼的时候小心点,多大人了还让鱼刺扎到。”

方若华笑道。

吉普寨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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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四章 烂泥 (两章合一)

苏莎莎先是翻了个白眼,回过头又饶有兴致地蹲下身和方若华齐平。

“若华你这一手可是比姐姐我还厉害,消息真是够灵通的。也是,你这小妮子身边的混小子一大堆,别的事做不了,说八卦到个个是长舌妇。”

苏莎莎自己没少靠敏锐的观察和忽悠,还时常探听些消息,故意做局来充当算命高手,自也不信方若华是能掐会算,只当她技术娴熟。

“不如跟姐混,咱们这一行,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做得好,不愁钱。”

世上的人总有三千烦恼丝,自己解决不了烦恼,就不自觉想去求神拜佛,卜算一番,而且最要紧的,哪怕他们不全信,也总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愿上当受骗,也不愿遭遇万一。

所以,当好了算命先生,哪怕技术菜一些,最起码混一温饱是没多大问题的。

方若华笑道:“我要是真做这一行,没准能抢了你的饭碗,算了,可怜莎莎姐还得存钱养老交男友,我就不跟着瞎搀和。”

苏莎莎一想也是,连忙变了脸色:“没错,南燕道这边的市场就那么大,你个小妮子老老实实读书,贺奶奶不是给你联系了个学校?努力用功,将来考大学,正经做个人上人才是正路,歪门邪道不要走。”

热热闹闹的新年过去,方若华就收拾东西去上学。

贺奶奶虽然养一个孤儿院的孩子很辛苦,但在S市还是有点人脉关系,方若华年纪是大了,但她抱着书本读书的模样让贺奶奶看到,她老人家二话不说,就兴高采烈地把她塞进了高中。

方若华:“……”

她本来打算直接参加高考。

但是,贺奶奶的好意,她还是珍而重之地接了下来。读个高中而已,又不为难,上个学让她老人家高兴高兴,有点成就感,又有什么不好。

……

市公安局

“唔,头儿,昨天半夜就来了,几乎一宿没睡,还要加班?”

“好累!”

已经下午七点半,办公室里还是气氛紧张,丝毫没有下班的意思。

一群警察瘫在椅子上面,生无可恋地看向许默。

许默:“呵呵。”

年节过去,同僚们陆陆续续回局里销假工作,许默好几夜都是在宿舍里凑合了一下,今日看着没什么事,干脆就回家休息。

万万没想到,刚睡了两个多小时,大半夜的就被局长一通电话又给召了回来,折腾一件纵火案折腾到下午,刚处理完,准备回去歇会儿,陶副局长大人又紧急召唤。

这案子简直连成线了!

只是,看着他老人家那两个比他们还要黑的黑眼圈,所有人都不敢抱怨。

厚厚一叠案卷资料凌乱地散落在桌子上,副局长大人神色阴沉。

许默悄无声息地捡起来看了一眼,脸上也略微变色:“苏省的密码杀手?到我们市了?”

陶副局叹了口气:“你们都看看。”

刑警队的一干警察默默翻阅资料,神色渐渐凝重。

两年前开始至今,苏省出了几起连环杀人案,犯人极度嚣张,每次将受害者绑架之后,并不立即杀害,反而要通告警察,送上一幅暗藏密码的图画,如果警察能猜出密码,将其公布到对方指定的网站留言页面下,或者哪条新闻中做出循环播放,如果正确,受害者就可获救,如果没能破解,破解错误,受害者立即会被杀死。

到目前为止,五起案子,一共有四人被害,两人在N市,两人在H市。

连环杀人案本来就稀少,数年不遇,犯人竟然还这般挑衅警察,更是引人瞩目,反正他们系统里从上到下,连警校的学生也都知道,背地里议论纷纷,只不过为了不引起恐慌,到是没让公众知道。

“密码杀手总能抓住受害人身边之人的软肋,鼓动他们身边的人出手,出其不意,绑架人质,他黑客技术也十分高明,时常是远程遥控,我们的技术人员无法追踪,而且,由始至终都没人见过他的真面目,所以至今这人也未曾落入法网,哎,现在我们S市首富,云天集团的董事长郝正松被绑架,省厅领导非常重视,你们刑警队必须……”

许默一抬手:“等等。”

他把案宗归了一下类,从里面挑出一份。

“五起案子,其中四起的受害者死亡,最后一起……一个月前的这一起,受害者得救了?”

陶副局点点头。

“你也看看,从这些图画中看出密码已经是非常难,苏省警方请教了多位专家,也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解析出密码,直到最后这起案子,办案的警察压力太大,急得昏死过去进了医院,在医院和同事哭诉时,遇见一个小姑娘,那小姑娘帮助他们解出了答案。”

“警方当时已经束手无策,被绑架的是苏省文艺界著名人物,从上到下的压力都非常大,最后关头,迫于无奈,相信了那个小姑娘。”

陶副局摊摊手,“结果很好,密码正确,人质得救,谢天谢地,可惜啊,杀手还是没抓住,被解救的人质都是一脑袋的糊涂账,被吓得不行,却是半点有用的线索都没有提供,哎。”

他老人家嘴上那一点乌黑的小胡须都显得有那么点黯淡无光。

“三天,我们只有三天时间。”

陶副局叹气,“无论如何,必须解救人质,逮捕犯人。”

警察们呜呼哀哉。

苏省的同僚们可不是吃素的,他们辛苦那么久没破成的案子,让自家三天破案?

许默调阅破解犯人密码的那个小姑娘的档案。

一看到上面那张年轻女孩的面孔,就不禁愣了愣。

因为犯人还未落网,为了保护协助者,关于那小姑娘的档案都是保密资料,警方内部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调阅。

S市也发生了案子,许默这才有调阅的资格。

却不曾想,帮助警方解救人质的这位年轻女孩,竟然是她。

“方若华?”

……

S市十九中

方若华从后门进去,绕开一群人挤在一起的操场,溜进教室去。

教室里零零散散地坐着七八个人,有拿着手机的,有抱着漫画啃漫画的,还有两个正大光明地躲在后排戴着耳机玩游戏。

剩下的乖一点,趴在桌子上睡觉。

方若华这个十八岁的大龄高中生,在班里一点都不起眼。

也不是完全不起眼,毕竟十九中忽然冒出一个,上课即便不听讲,也是抱着五年高考,三年模拟拼命刷题的学生,还是很新鲜。

“啧,书呆子,作业借来抄一抄。”

前面蹲在桌子上的一个黄毛谢明,笑眯眯地喊。

坐在第一排,戴着眼睛的班长回头看了看,又抽回脑袋去没说话。

方若华也不计较,果真把做好的作业分门别类地塞在书包里,直接全都递过去:“抄好了帮我交上。”

在班里,像这种肯抄作业的,大部分算是学习可以,老师和家长都要管一管的那种,和彻底无可救药,没人理会的那些不一样。

“够哥们,放学请你吃炒粉。”

谢明缩头回去施展绝技,两只手握笔,一心二用,飞速抄作业,狂草写得特别溜,说起来能看得懂他写的作业的那些老师,也是很不容易。

刚刚开学第一天,不光学生们还处在假期的氛围中没有回神,就是老师们也有点心不在焉,稀里糊涂一天的课程就上了过去。

谢明果然信守承诺,叫上几个同学,一起请方若华吃饭。

“书呆子,听外头有人说你是混黑的?真的假的?不用说了,肯定是造谣。”

谢明一边往嘴里塞炒粉,一边上下打量方若华。

“你长得也一般般,不起眼,又挺会来事,也不是那种会和人结仇结怨的人,这是得罪谁了?”

数月前绑匪玩的那场直播,别看当时闹得厉害,但警方管控及时,真正看到直播的观众也就是那么一小部分,剩下的显然并不认得方若华其人。

方若华看了看谢明,无所谓地笑了下:“不知道。”

在记忆里,她被于小青接去生活,刚入学不久,学校里就传她的八卦,什么女混混,女流氓,不要脸,小偷,杂碎,乱七八糟什么都传。

她那时候胆子小,学习差,人又闷,不会说话,很快就因为暴力加冷暴力,还有老师漠视,于小青训斥打骂,在学校里呆不下去。

后来换了一次学校,从一中到三中,还是一样的结果。

如果换成现在……

方若华觉得真遇上那些事,到最后谁在学校呆不下去还不一定。

不过,同样的手段,同样的流言,传到十九中就没那么有效果。

这个学校和市内那些好高中不同,正经已经烂到连校长估计也连一丁丁拯救的心思都提不起来的地步,反正老师们个个混日子,学生们也是混日子的居多。

学校的学生,到有一半都是方若华以前那种生活状态,个个名声烂得要命,都被人当垃圾看待,方若华那点小儿科的经历,谁会放在心上?

方若华忽然觉得有些不痛快,因为周围的人都烂得不成样,她才能得到平静?这是什么鬼道理?

“一会儿是吃鸡?”

“嘘,看隔壁。”

谢明和几个同学嘀嘀咕咕,瞥了对面的桌子一眼,对面坐着几个学生,和他们不一样,人家穿得干干净净,面上也干干净净,斯斯文文,通身都是特别的气场。

“七中的吧。”

一个小胖墩咋舌道,“人家就在咱们隔壁,可是人家的学生,一多半都是重点大学,甚至有不少能申请到世界名校,就是差生,将来毕业也是211。”

“哎,一墙之隔,天差地别。”谢明也唏嘘。

对方一眼扫过来,便是无心,他们几个也登时浑身不自在,有点抬不起头,浑身扎了刺似的。

她没理会这几个心里泛酸的小子,慢条斯理地夹着炒粉吃,就听哐当一声,大门被推了一下。

谢明抬头一看,身体僵了僵,埋下头继续吃自己的炒粉,假装没看到。

“哟,谢明。”

来人到是很热情,亲亲热热地坐过来,“可有好几天没见到你了,走啊,跟兄弟打牌去?”

这人手下一用力,捏住谢明的肩膀,似笑非笑地道,“你总不能赢了两回,就再不肯去,做人这般自私,要折福折寿的。”

谢明愣了下,咬住嘴唇,脸上早失去刚才的跳脱与活跃,变得有些阴沉。

方若华闻声抬头,就认出这人。

曹显,十九中出了名的校霸,终日欺凌同学,听说在办公室敢跟老师抡扫帚,连考试都不肯好好考,没开除他,也因为学校有点怕事。

但凡这种人,万一得罪得狠了,老师们也会感到不安全。

只是留下这等人在学校,对于那些好歹还有点向学之心的学生来说,就是绝对的灾难,整日受这些人折磨,谁还学得下去?

方若华的班,在十九中算是不错的那种,班里的学生不说多爱读书,都比较老实,自己不爱学,也不打扰别人,他们提起曹显这等人,也是噤若寒蝉。

谢明挪动了下身体,避开曹显的手,小声道:“我晚上得回家写作业……”

啪!

曹显把书包按在桌子上,嗤笑一声,挑着眉上下打量谢明,伸手去掐住他的下巴,逼着他抬头:“小子,你还装上好学生了?装什么装,乖乖跟小爷我去打牌,在你身上花了小一千块,你可不能让小爷我的心血白费……”

说完,他也不管谢明的意愿,拖起对方的胳膊就向外拽。

身边小胖子和个只看脸面显得极稚嫩的同学脸上发白,还是抖索着身体,试图上前阻拦:“曹显,你干什么,谢明有门禁,不能和你胡闹,放开他。”

“门禁?”

曹显笑得不行,一边笑一边把谢明推来推去,“谢明这小子还装起乖宝宝了?自己是个什么东西,自己心里没点逼数啊……”

他笑得肆意,门里门外好多人探头看,几个学生低下头,脸色涨红,又羞又窘,只觉丢人。

曹显又轻慢地伸手一推,却是推了个空,脚下微微踉跄。

方若华一手拽着谢明,把筷子里夹着的面条吃下去,顺便让谢明坐好:“吃饭,吃完了回家写作业。”

曹显眯了眯眼,上下打量方若华。

方若华由着他打量,细嚼慢咽地吃了几口,又喝了点茶水,先对谢明道:“算你聪明,知道赌博不能沾。”

说完,又抬头冲曹显道:“你愿意陷在烂泥里不出来,是你自己的事,别人管不到。”

“但是,请不要拖别人下去。”

第七百七十五章 笑话 (两章合一)

曹显登时怒,仿佛心底深处的某些东西被人一下子戳破,气怒交加,脸上涨红,恶狠狠地瞪着方若华,从牙缝里挤出一点沙哑的声音:“你算什么东西,也来管我?”

“别误会,我可不管。”

方若华摇摇头,轻叹,“我时间宝贵的很,可没多少善心。”

谢明和几个同学都看愣了,生怕曹显恼羞成怒要打人,暗地里打暗号,看看能不能赶紧找兄弟们过来帮忙。

方若华是半点也不知他们的好心,还转头冲谢明道,“总有些人不光是自己陷在泥淖里,他们也不一定不知道自己身边都是些脏的,臭的东西,让人恶心,只是习惯了,受不了人世间的清香味,又嫉妒羡慕那些还干净的,恶毒的心思一起,便恨不得普天之下的人都是漆黑一片。”

“这些人不敢和命运斗,不敢和脏东西斗,欺负起良善来却能成瘾。他们自己选择糟糕的结局,偏也要拉别人下水,反正都黑了他们就志得意满,损人不利己的事做得痛痛快快。”

谢明:“……”

看起来和小白兔一样,又白又乖的女孩子,居然有一口铁齿钢牙?

看来挨一顿揍是免不了。

他皮糙肉厚到不怕挨揍,但是让自己班里的女同学受连累,那真不是大丈夫所为。

谢明脑子极速运动,想想要实在不行,他也不管丢脸不丢脸,扯开嗓子大声叫救命便是。

学校附近,保安不少,也许曹显不会做得太过分?

曹显已经气得几乎要失去理智,心口处一股邪火蒸腾而上,一伸手就要揪方若华的头发。

“啊!”

谢明大惊失色,人还没有扑过去,叫声便戛然而止。

曹显的手还没有碰到乌黑发亮的头发丝,四根手指头就被方若华握在手里,他整个人也折断了似的被压在桌子上面。

所谓十指连心,手指断裂似的剧痛,曹显惨叫,额头上冷汗涔涔。

方若华随手从口袋里摸出一杆签字笔,冷笑:“你这双眼看着就烦人,还是给你摘了算了。”

话音未落,签字笔用力朝着曹显的眼睛上戳去。

她的动作太快,太干净利索,也果决的很,一时间连谢明都手足冰冷,更不要说曹显,瞬间骇然变色,惨叫出声:“眼睛,眼睛,我的眼睛!”

他扯开嗓子叫了好几声,没感觉到剧痛,这才悄悄睁开眼。

签字笔紧贴着脸颊刺入桌面,入了桌面至少两寸。

曹显僵直着身体没有动。

咕咚一声,周围的人都不自觉,控制不住地吞了口口水,左右其他客人也吓得不轻。

这家店用的桌子,是市场上比较常见,也挺结实的那种大理石的桌面,新买的,本来应该很坚固,可这姑娘拿签字笔愣是戳了个窟窿……

方若华斯斯文文地笑了笑,就在曹显刚稍稍放松下来,忽然伸手捏住对方的手腕,咯吱一声,曹显浑身一抖,只觉得一阵剧痛,右手耷拉下来,一点力气也用不上了。

曹显冷汗淋漓,惊恐地看着方若华。

方若华笑眯眯戳了戳他手腕,一巴掌拍过去,又给他接上。

这下子疼得对方连喊也喊不出,嗓子又干又涩,哑得厉害。

方若华笑了笑,低头小声对曹显耳语:“你很喜欢暴力?也习惯了暴力?那你最好记得,暴力这种东西,你可以对别人使用,别人也可以对你使用。”

“下次我再看到你欺负那些你眼中所谓的好学生,你哪只手打人,我就打断你哪只手,如果不够,你全身骨头那么多,总够我挨个给你打断,最近我刚学了几手接骨技术,不用不熟练,多用用很好。”

曹显瘫成一团,脑子里乱糟糟的,看方若华像是在看个变态,抱着自己的手腕,小心翼翼地偷瞥了两眼,连滚带爬地跑了。

至于他身边跟着的那几个人,早在签字笔戳过去的时候,就很有危机感地撒丫子逃走。

方若华也不去阻拦,直起身笑道:“老板,桌子钱让这小子赔。”

那老板抹了把汗,也笑:“不用了,不用了,回头我直接搬去让人给换新的,昨天刚买,应该能换。”

不换也没事,留下来还挺有纪念意义。

“吃饭吧,再给我来一碗炒粉,多加点辣椒,唔,再来碗汤。”

方若华看了看时间,估摸着曹显那种人应该不会去告诉老师或者找警察什么的,就是找,她一个人对方那么多人,似乎也无所谓,就踏踏实实坐下来吃饭。

顺便还冲同样脸色发白,浑身僵硬的谢明他们道:“你们还吃吗?”

谢明脑袋摇得和拨浪鼓似的。

过了好半晌,他才回过神,双眼放光地盯着方若华:“厉害!曹显那就是咱们学校的祸害。”

“以前有两个一班的学生,学习挺好的,当初中考的时候好像是生了病,没做完题,没办法才读的咱们学校,结果整天被曹显他们骚扰,如今成绩一落千丈,偏偏转学还不好办,您老人家要是真收拾了那小子,可算是为民除害了。”

他翻来覆去絮絮叨叨半天,猛地一拍桌子:“姐姐,您刚才那一手可真帅?教教我成不成?”

不等方若华拒绝,谢明扑过来抱住方若华的胳膊,高声道:“不要拒绝,不要拒绝,千万不要拒绝,我诚心正意要拜师,千万千万要教我。”

方若华眨了眨眼,上下打量了他几眼:“我和你同学这么长时间,你是上课睡觉,下课除了闲扯就是拿着手机玩游戏。”

“下课也不做作业,不是去网咖玩游戏,又是成群结队地打台球闲逛,连正经的课都不好好上,作业都不肯写,想来是贪图享受怕辛苦。”

方若华笑道:“我到不是敝帚自珍,不肯教你们习武,现在和以前不同,虽说功夫不能轻授,但是任何人,只要真心想学,都能学得到,但只要是学习,就没有不苦的,肯定不像玩乐那么舒服,你张嘴就说要我教你,说得也太轻易。”

谢明愣了愣。

方若华举起自己的手让谢明看,一双细长的,不算白皙,也不算细腻的手。

她拿食指和中指,轻轻捏住桌上的不锈钢勺子,没怎么用力,就听一声脆响,整个勺子折成两截。

“呼!”

不要说谢明,就是左右看热闹的那些客人们都不禁惊呼,齐齐鼓掌叫好。

方若华无奈:“我这简直是玩街头魔术呢。”

摇了摇头,又看向谢明:“看见了没有,我这手功夫绝对是多年苦功才有成的希望,让懂行的人看了会很明白,但是,在眼下是什么用都没有,最多也就是表演个乐子,逗人一笑。”

“你要是能吃得了习武的苦,还不如把心思花在读书上,既比习武轻松,还能更有用。我看你又不是那种无论怎么努力,就是读不进去的类型。”

“如今这世道,但凡能读书的,谁会去习武?”

方若华拍拍谢明的肩膀,“有这股子劲头,好好上课,比什么都强。”

谢明耷拉下脑袋:“我也不是不想读书,可我这语文是实在不行。”

“不是现在不行的,从初中开始就特别糟糕,不开窍,怎么折腾都及不了格,按说语文成绩考得特别好很难,考得特别糟糕,也很难,偏偏我就是个例外,就这破成绩,我其它科学得再好,又能怎么样?根本考不上大学。”

“我又不是那种天才,其它学科,也就是一般人的水平,语文这一门,那是智障的水平,又是必考科目,学不好,高考没什么希望了。”

“那也要试试,想尽一切办法试一试,你甚至可以去选择参加竞赛。”

方若华轻描淡写地道。

谢明:“……”

“噗——咳咳咳!”

对面桌子上一少年喷了口茶水,剧烈地咳嗽了好几声,脸上涨得通红,“……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他的同伴讪讪一笑,大概是怕自己同学被打死,一把拽住人就拖出了小饭馆。

离得老远,隐约还有笑咳声传来:“咳咳咳,那姐姐十九中的吧,可真逗,他们学校知道什么叫竞赛不?”

像方若华那么轻描淡写,随随便便就说要搞竞赛,在他们这些竞赛生看来,确实是有点儿戏。

竞赛这种事,学校很重要,如果学校本身没什么竞赛经验,那么学生们想要走过漫长艰辛的竞赛路几乎不可能。

而且,敢说走竞赛这条路的,哪个不是学霸?必须要在学习上很有余力,才敢去尝试。

像十九中这些学生,恐怕连他们重点高中普通班的差生都远远比不上,想走竞赛这条路,岂不是很疯狂?

外面的控制不住的嘲笑声,弄得谢明脸上跟发烧似的,心中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方若华叹息:“是很难,人家笑话的也没什么不对……可难又怎么样?连试一试也不敢?哪怕最后失败了,学到的东西也是自己的,不会有害处。”

她笑起来:“我有几个朋友,无父无母,孤儿出身,学习都不怎么样,还贪玩又颓废,最近几天,我也一直在考虑他们的未来。”

“想了许久,还是准备帮助他们博一把,高考也好,竞赛也好,成了自然是不胜欣喜,但是败了,我觉得也能锻炼人,有这么一段经历,将来他们做什么都不会因为困难就随意低头。”

方若华敲了敲桌子,“我听说你姑父是咱们学校的副校长?怎么样,加入我们,顺便给我们点便利?”

“学校再差,也比我力量大,有学校协助,总比一个人折腾要有效率些。”

谢明:“……您好可真敢想!”

“想想又怎么样。”方若华笑道,“事情办成了,我教你正经的功夫,能飞檐走壁的那一种。”

谢明翻了个白眼,心里是不怎么信。

但是这姑娘这么帅,他实在是想交这个朋友,那朋友要疯一把,他力所能及之下,帮一帮也无妨。

他现在还不知道,他只是本着兄弟义气,给方若华提供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帮助,事后,好几个从此被拉入地狱,天天被轮番折磨,连气都只剩下半口的可怜孩子,天天在被窝里画小人诅咒他。

唔,他自己也挺想咒一咒自己的。

炒粉吃完,方若华就扔下还有一肚子八卦要问,想说的谢明,自顾自地走人。

十九中不住校,她还能打一份工还攒学费。

别看现在她手里捏着五万块钱,但这笔钱一点也不经用。

贺奶奶的心脏从数年前开始就一直不好,必须要尽快进行心脏搭桥手术。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特别大的手术,手术费用不过十余万,可贺奶奶死活不肯。

她老人家攒下点钱,也是攒给她那些孩子们。

还需要进行唇腭裂矫正术的顾圆。

非常喜欢做衣服,想要攒钱开一个服装工作室的贺爱党。

还有因为是早产儿,幼年更是没好好调养,一直体弱多病,每年医药费用都很高的李欣然。

这些孩子都需要钱。

其实孩子们都有最低生活保障,有一部分残疾的孩子,也有残疾补助,再加上时不时也有一笔两笔的捐款,还有政府拨下来的福利资金,生活并不是过不下去。

只是贺奶奶总希望孤儿院的孩子们得到好的,更好的生活,而不仅仅只是活着,才一直如此艰难。

方若华总觉得,世间像她老人家这样的人或许已经很少,如此稀罕的物种,便是她自以为冷心冷性,也不禁动念,希望她长寿平安,万事如意。

“所以,其实还真需要赚点钱回来。”

她总觉得自己私心里,好像有些视金钱如粪土的潇洒气派。

明明很穷,可却并不把钱太当一回事,也没怎么花费心思想赚钱。

这种不合时宜的想法,还是得改上一改。

回到南燕道,直奔‘文房四宝’,方若华最近在这家铺子打工,写个字,画个画什么的,顺便还充当一下售货员。

他们这小小的胡同,鱼龙混杂,卖什么的都有,‘文房四宝’就在一条小小的巷子里,整个巷子都是贩卖文玩古籍一类的文化用品。

除了临着街道,大大小小三十多家店面,巷子里摆摊的也是数不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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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六章 画作 (两章合一)

方若华每每路过,心里都有些惋惜。

这里还是太小,南燕道胡同整体又破旧的很,从房子到地面,再到里面的老头老太,诸多居民,看着就低端,不成气象。

如果下点力气,改造一番,方若华觉得此处完全可以打造个传统文化街,吸引一波外地游客。

所有的店面好好装修装修,整理得漂亮些,多添加复古元素,运作运作,在旅游名片上添上一笔,最好找几个旅行社合作,生意肯定就好做多了。

要是能打造个‘网红爆款’,那说不得还要客似云来呢。

方若华如此说,‘文房四宝’的老板邵侠,邵大爷就笑:“谁不想?可咱们没钱,这破地方也拉不来投资。”

话虽如此,可方若华还是不觉得没钱是什么都不做的必要条件。

她自己每天吃饭花不了十块钱,衣服一身破旧的凑凑合合,离穷困潦倒都不大远,可她却总有一种狂妄无知的自大,或者说自信。

方若华想做的,一定能做成!

唔,志向远大的方姑娘手脚麻利地把店面打扫干净,铺开宣纸,准备画一幅水墨,现在刚过晚七点,街面上的灯光亮起来,却还不到晚上的客流高峰期,还有时间,画着玩吧。

其实他们店里做得最好的生意,都是机器大批量生产出来的装饰画。

从二十块钱一幅,到一百钱一幅的都有,看大小规格,通常二十块的小幅卖的最好。

现在文化市场是挺红火,可是会到他们这地方买东西的客人,那真是很一言难尽了。

反正,不可能有真正喜欢画的文化人,收藏家。

方若华打工一个月,机器画卖出去不少,清空了两个货箱,水墨画卖出去两幅,都是她画的工笔山水花鸟图,色彩绚丽,一幅三百八。

比那些装饰画,贵不了多少。

至于那几幅耗时耗力,价格定得很不便宜的油画,目前还摆在柜台的玻璃框内装门面。

估计这么下去,十年八年的别想卖出去。

“若华,你给小财它们把狗粮给添上,该吃晚饭了。”邵侠韩了一嗓子。

方若华正细细描摹杜鹃春睡图。

大片的杜鹃花绚烂盛开,寥寥几笔勾勒出懒洋洋的老叟,稚子和花丛中入睡的绝色美人,美人分不出男女,却是极具妍态。

方若华自己看过,都觉得自己笔锋之下缓缓出现的美人很是动人,更难得的是很真实,整幅画都蕴藏着一点真意,好像她当真是在古庙旁边的花地中,看到这些人,这些美景,于是落于纸上。

然后最后一角的香车宝马没有画完,方若华搁下笔去翻出两个食盆,一个装狗粮,一个装猫粮,又翻出一只海碗,里面装两个满头,顺手做了两个煎蛋。

狗粮摆在年仅一岁半的小狗崽子灰耳朵面前。

猫粮扔空调上就行。

他们胡同的一霸,大杀四方黄霸天,通常喜欢在高处用餐,而且不喜围观。

馒头和煎蛋,塞给躺在门外台阶下,凉席上的步一君。

方若华特别温柔地眯着眼睛把饭递过去的。

通常情况下她在孤儿院叫院内的孩子们吃饭,从来不会这么温柔。

那也没办法,谁让那帮野孩子们没长人家步一君这样的脸,没有人家这样纯净动人的气质。

在整个南燕道胡同,上到八十岁的老人家,下到八岁的小孩子,无分男女,面对脑子似乎有点问题,不爱说话的步一君,声音都低个七八度。

邵侠老爷子就好几次说过,如果把步一君打扮打扮,做成海报挂在他们门上当广告,他有信心一个月的销售量赶得上以前一年的。

这世道,美色是优质资源,能换取巨大的利益,可惜,步一君不喜欢照相,更不喜欢见人,就像现在,他整个人蜷缩成一团,躺在凉席上面,身上披着和麻袋差不多的灰褐色的大斗篷。

不要说不仔细看看不到脸,一不注意,连他的人都瞧不见,只会以为那是一滩建筑垃圾,就和胡同里道边堆叠的水泥袋子,废弃砖瓦毫无不同。

不过也不是没有好处,如果不是他长了这么一张脸,就像他这样,一到冬天就和冬眠的动物一般,可以不言不动二十四小时的,恐怕早就活不下去。

和方若华一起在店里打工的两个小姑娘,都猜步一君是个有故事的男人,这个故事或者唯美浪漫,或者慷慨激昂,总之,不信他是普通人。

可惜,再有故事也不能当饭吃。

步一君接过碗,也不肯起身,只是略侧了侧身体,一只手伸过去,把馒头揪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然后斯斯文文,慢条斯理地往嘴里填。

方若华竟觉得有一点赏心悦目。

……

许默带着小麻花从胡同口停车,绕过在地上画方格子的几个孩子,向‘文房四宝’的方向走。

小麻花一手夹着电脑包,步履匆匆,神色凝重:“头儿,您说,方若华这姑娘才多大?她能行吗?上一次不会只是巧合吧?”

许默蹙眉:“吵死了。”问他这么多,他上哪里去找答案?

小麻花登时闭嘴。

“那畜生反侦察能力很强,查到现在也没有查到结果,别管什么法子,都要试试。”

郝董事长身份不一般,如果出事,必将引起社会动荡,云天集团若出个什么乱子,那影响太坏,光是S市就有上万人为云天工作,这不是闹着玩的。

“就在前面。”

小麻花已经能看到文房四宝的素色招牌,不禁舒了口气,“希望这次咱们能顺顺利利,马到功成……”

咔嚓。

脚下一声脆响。

许默身体一僵,缓缓把脚抬起来。

小麻花有点意外,呆了呆低下头去,随即大惊失色:“这,这……先生,您怎么样?”

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倾国倾城色!

步一君慢慢抬头,脸色苍白,瘦的略过分些,皮肤透明,可还是漂亮,仙气袅袅。

那些电视里渣特效的仙侠大片,如果能把这张脸放上去,哪怕五毛特效,也会有一种高成本,大制作的高级感,绝对的。

“您没事吧?”

小麻花口舌一向利落,这会儿声音都发颤。

许默呲牙:“还问什么问,叫救护车。”他一边想着今天穿错了鞋,一边蹲下身去看步一君的手。

步一君的手修长洁白,属于任何女人看了,都会有一种舔一舔冲动的手。

方若华身上最漂亮的也是手,估计和他放在一起,也要稍显逊色。

此时这双手还是很美,却是一种很残酷的美,皮开肉绽,鲜血横流。

小麻花几乎要哭出声:“头儿,您那靴子是厉害,平时踹犯罪分子,一脚下去就能解决战斗,但是,您这一不小心踩到了人民群众……”

会不会已经够上了重伤?

小麻花在脑子里过了一遍重伤的评定标准,可心里还是没底。

许默已经蹲下身去,小心翼翼地看了看步一君的手,也有点心惊胆战,所谓十指连心,这得疼成什么样?

他刚一伸手,步一君就把手缩回袖子里,翻了个身,拢了拢身上的斗篷,又闭上眼。

许默一惊。

方若华拎着碘酒和纱布出来:“他不喜欢和生人接触,许警官,您让一步。”

说着,她便上前把步一君的胳膊扒拉出来,仔细检查了下骨头。

“筋骨没事,皮肉伤。”

顺手特别娴熟地倒上碘酒,拿纱布仔仔细细地包裹好,每根手指都照顾到,动作又快又利索。

给他包扎完伤,方若华又把饭碗拿起来,不知从哪摸出双筷子,将剩下的煎蛋卷了下,直接往步一君嘴里一塞,然后招呼邵侠:“老板,送步一君去打针破伤风,伤口需要上药包扎再处理处理。”

邵侠赶紧过来,美滋滋地把人送走。

许默连忙要跟过去,方若华拦了一下:“回头找您报销就行了,我们社区医疗站的马医生是邵老板的心上人,他老人家逮住机会就想去献献殷勤,让他送挺好的。”

“对了,您二位到我们这儿来,是有公干?”

小麻烦一拍脑袋,确实是正事要紧。

一行人转移到店里,在窗边平整光滑的大理石桌面旁边坐好,小麻花才把电脑包拿出来,戴上手套,从里面取出一份档案袋。

“我们这次过来,主要还是为了寻求帮助,上一次方同学您帮助苏省H市的林警官破解了密码,使得人质获救,警方所有同仁,都非常感激。”

“这次密码杀手竟然出现在我们S市,绑架了云天集团的董事长郝先生。”

方若华骤然抬头:“……”

她明明救下对方一次的,居然还是被绑架了?

许默低着头,心中也有些憋屈,因为郝董事长刚刚遭遇过一次绑架事件,刑警队这边逮捕了郝董事长的司机,正在审讯中,因为案子没了结,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人打郝先生的主意,他们专门派出警员保护他老人家的安全。

没想到,在重重守卫之下,郝董事长到自己主动变装逃开警方和保镖的护卫,结果……

现在说这些都已然无用。

“犯人寄送过来一幅,据说是暗藏了密码的画作,我们请了几位专家,都说短时间内破解不大现实,可是我们时间不多了,只有三天。”

小麻花叹气,“请您帮我们看一看,如果您能在三天内帮我们破解掉密码,那您就是我们最后一个仪仗。”

他们没有放松对密码杀手的追捕,但是,人质安全终究是最重要的。

说话间,档案袋打开,露出的就是一幅画。

小麻花看着这幅画,头都疼得不行:“我真是弄不明白,这上看,下看,怎么看就是一堆乌七八糟的色彩,黄色,红色,蓝色,我们都快要拿X光机照它了,还是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这是打印的版本,您可以拿回去仔细看,慢慢看,只要三天之内……”

方若华轻声道:“这是S 市西郊的东方之光玻璃栈道的俯瞰全景。”

许默:“……”

小麻花:“啊?”

方若华取出手机上网,调出一组图片,放给两位警官看。

“您二位仔细看,这应该画的是前天傍晚,五点到七点半的玻璃栈道,前天有一位小伙子在东方之光的玻璃栈道上跳舞,向女友求婚,场面壮观,视频在网上点击率很高。”

方若华想了想,搜出视频来让两位警官看。

“画中展示了漂亮的烟花,还有,悬崖峭壁,山涧瀑布,构图非常漂亮,线条也很美。”

许默:“……”

小麻花无论如何都无法从这幅图画中看出什么玻璃栈道。

许默叹气:“我向来以为自己办案经验丰富,知识和直觉都不缺,现在我算是明白了,我离罪犯的脑子还有十万八千里。”

方若华也觉得自己可能解释不大明白。

她总不能告诉两位警官,她是附在这幅画身上,亲身体验了它的创作过程,这才能第一时间准确辨识出它究竟是在表达什么。

不过,还是表现得很专业的样子,自己寥寥几笔画了一幅特写。

正是东方之光的俯瞰图。

“时间有限,我简单画一下。”

画完,方若华把自己画的画撕成八片,重新组合排列。

“你们看,现在应该能看得出来了。”

许默低下头看了看,这么一看,确实能隐约看出犯人寄来的图画,和眼前的图画有一些相似之处。

小麻花愕然无语:“谁能有这么高深莫测的观察力,怪不得我们的专家没办法。”

眨了眨眼,方若华只道:“我想,您两位请教的专家里面,也许缺少一位对各种形式的画作都有深入研究的大画家或者批评家。”

许默无语。

事实上,他们还是请了。

到不是为了破解密码,主要还是为了通过这幅画,追踪杀手本人。

小麻花使劲挠头:“好吧,就算这幅画是什么东方之光,可是我们现在需要的是……密码。”

“这一共是八个空格,无论是数字,字母,符号,还是文字,都是八个。”

方若华点头:“上一次我帮林警官他们看的那幅画,是利用视错觉构成的图片,里面藏着一幅数独题,解答完数独题目,密码就得了出来,至于这一次……我想,还是需要去东方之光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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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七章 搜寻 (两章合一)

许默连忙起身,做了个请的手势:“我来开车。”

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可是当警察有案子,那就是只有上班没有下班。

方若华略微犹豫了下:“等我给贺奶奶报备一下……希望不要耽误我明天上学。”

许默不禁一笑:“不用担心,如果耽误了,我可以帮你请假。”

小麻烦哼了声,开玩笑道:“重点哪里是请假?头儿,高中学生的时间有多宝贵,您心里最好有点谱。”

出了大门,方若华先通知了下自家老板,邵侠老爷子。

许默就开车载着他们,离开南燕道胡同,直奔东方之光。

虽然东方之光确实在S市近郊,但是一共有两个多小时的车程。

到了地方,估计已经要十一点。

方若华明天还要上学,干脆坐在车里,咬着个手电把作业做完。

十九中的老师们也是要留一留作业,而且留下的作业从来不少,不过,即便是比较好的班级,也总有那么一部分学生不去做。

这做不做的,老师就不怎么肯管了。

车里一时间静悄悄。

唯有小麻花,开着蓝牙耳机叽叽喳喳地和局里的技术人员沟通,通过密码杀手传过来的视频,他用过的手机号码,追踪他的踪迹。

可惜,只看这孩子可怜兮兮的小表情,就知道,一定是收效甚微。

窗外看不到什么星光,到是浓云密布,好像要下雨的样子。

隔着星辰万丈。

骆长天眼睛里有氤氲的奇妙的气息翻转,带出一点别样的邪气,“呵,挨得这般近,竟然都不一起说说话,还有前些时候过年……我都想问问这小子是干嘛吃的,美好的团圆年不陪着佳人,整日工作工作,工作有美人重要?”

许岚见他这气色,恨不得离他十万八千里,却不得不叹了口气亦步亦趋地跟着。

“真人,我记得前几次……以前您说过,许默和她不可能,不是同一个物种,分得越远越好,那您如今,到底是想做什么?”

骆长天眼睛里的邪气消散,又是那个光风霁月的长天真人。

“也没什么,就是想通了,要成人之美而已,他们两个最终不能成就良媛,那这天地未免无情。”

骆长天递给许岚一把梳子,让她替自己把随风飘散的长发束好。

“我就是想知道这件事的最终结果,等了那么多年,老是不肯给我这个看戏的一个完结,我这么好性子的都快受不了。”

骆长天轻声道,“为了自己,我也不好光干看着不援手,当然,我们观众都喜欢大团圆结局,若非迫不得已,我还是希望,他们能有个喜庆的终结。”

许岚神色凝重,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没有说话。

在长天真人面前,她本也说不上话。`

骆长天到是若有所思地掐着自己的指尖,喃喃自语:“许默、狐苏……呵,狐苏啊,一世二十载,他还有几世?”

……

“玻璃栈道这种东西,简直是……世界最大公害,这不是找罪受么?”

小麻花手脚并用,使劲缠着许默,被许默挣了两下,就是不肯撒手。

“这么高……几百米米吧?”

大半夜的,借着月光其实看不到什么东西,小麻花大部分凭自己的想象,也把自己吓得浑身冒虚汗。

方若华打着强光手电,已经在两千多米的玻璃栈道上走了两圈,摇了摇头:“太黑了,灯光不足。”

她在玻璃栈道上坐下,要过那幅密码图画,打着手电作出仔细观察的模样。

方若华整个人依附在画作上,感受到画作从无到有,阴影变幻,光线扭曲,甚至有一丝颤栗的感觉,兴奋,雀跃,狂乱。

这应该是画家留在笔锋上的感情。

她好像看到作画的人,但是在画作的眼中,创作自己的父亲也带着一点迷幻的色彩。

那应该是个男人,看那一双手,已经不年轻了,隐约能看出岁月的痕迹,但手臂坚实有力,肌肉饱满,充满力道。

帽檐护着半张脸,嘴唇很薄,面孔其实不怎么清楚。

方若华深吸了口气,就是她知道犯人是什么模样,一时也没办法和警察们说明,还要再寻机会。

目前能做的,貌似也只有破解密码,救出人质这一条。

仔细观察许久,方若华叹了口气:“东方之光的客流量太大了,前天是正月十五,客流量有将近三万余人,下午五点到七点半上过玻璃栈道的,保守估计也有千人……”

方若华不再多言,许默摇摇头,他也不是没想到从这方面去追踪,但是短时间之内很难查出结果,而且……

“密码杀手从不留任何痕迹,既然他把图画寄给我们,我们在‘东方之光’找到他踪迹的可能就不大,小麻花,你让陶冷和景区联系,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

小麻花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打过电话,抱着自己的肩膀,挨着许默瑟瑟发抖:“那现在怎么办?”

方若华眨眨眼:“如果不能调来强光灯,把山谷照得仿如白昼,那就等天亮再看。”

东方之光这个景点是晚上八点关门,如今除了值班的警卫人员,没有半个人影。

寒风凛冽,北风呼啸,整个玻璃栈道似乎摇摇欲坠,即将崩裂。

小麻花看着自家头儿替人家小姑娘打起手电,再把自己的呢子大衣脱下叠好给人家当‘书桌’。

方若华就坐在地上,大衣上面放着书包,书包上面摆好习题册,认认真真写作业。

光是充当作业的试卷就有七八张,小麻花看得都有点些骨悚然,紧紧闭上嘴巴不敢打扰。

许默心里也有一丝丝的古怪。

好像他们把高中生拖来,大半夜的陪着他们吹冷风的行为,实在不怎么人道。

临到黎明,方若华刷题也刷得累了,把棉服裹得紧些,靠着悬崖峭壁上坐着看天上的繁星。

前几年S市,就是郊区也渐渐看不到什么星星,这几年到好了许多,繁星铺满长空。

方若华和许默,一边欣赏夜色,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话。

“你是说郝董事长是自己主动离开警方的保护?他离开之前,有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

方若华轻声问道。

许默想了想:“保镖和郝家的人都没有给出有价值的东西,我们警方的人也没发现什么,但是,郝先生失踪前三个小时,曾经接了一个电话,是一次性电话卡打来的,就在郝家附近。”

他摇了摇头,叹气道,“还是太过疏忽。”

主要是他们也没有把绑架事件和密码杀手联系在一起,只以为是普通的,因谋财而起的绑架案而已。

绑架事件又被人破坏,没有成功,警方万万没有想到,他们未曾顺藤摸瓜,抓出罪犯,一转眼,郝董事长竟真被人绑架走了。

这简直是耻辱。

许默转头看向方若华还显稚嫩的面孔,总觉得这孩子特别讨人喜欢……

“阿嚏!”

小麻花使劲拧了拧鼻子,哆哆嗦嗦地道:“咱就不能去警卫室猫到天亮?好冷。”

许默:“……”

不知道为什么,有点想直接一脚把小麻花从栈道上踢下去。

幸好朝阳初升,安抚了这位刑警队长的暴戾。

方若华使劲搓了搓脸,让自己精神起来:“走。”

……

整整一个多小时,若华贴着玻璃栈道的边缘,探头向下张望,一寸一寸地朝前面走,时不时停一下脚步,拿出那张据说暗藏密码的图画看两眼。

明明很冷的天,她额头上都渗出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

没办法,这张图画反馈回来的信息,色彩斑斓扭曲。

即便是她对这幅画再了解不过,想要知道里面潜藏的信息,也不那么容易。

小麻花手软脚软,抱着许默的胳膊,只觉得心惊肉跳。

方若华踩在最边缘的地方,好像站在云端,下方便是万丈深渊,如果换成个有一丁点恐高症的普通人,像这种站法,一分钟就要吓昏过去。

“现在的孩子们,真是个个了不得啊。”

许默脖子上也出了一层冷汗,但是他还是很要风度,修长的腿直直地立在玻璃上面,没有抖动,只是略有一点僵硬而已。

又过了半个小时,游客渐渐增多。

东方之光的人也不可能为了警方查案,就直接封锁景区,那么做太影响生意,许默他们也还不至于提出这么为男人的要求。

方若华猛地停下脚步,又拿出画来看了看。

“许队长,有望远镜吗?”

许默从包里掏出一个单筒望远镜递过去。

方若华接过来仔细看了看山谷中间那一丛茂密的小树林。

“两位警官,你们派人仔细检查一下树林。”

她想了想,简单解释道,“这幅画的最中心位置就是那一片树林,浓墨重彩,画得笔触也非常重,而且,在画这一部分的时候,画家很认真,也画得最好,投入了强烈的感情。”

小麻花:“听不懂。”

想让他明白,怎么从一幅画里看出画家的感情,还不如杀了他算了。

“搜查小树林对吧,这我听得明白。”

小麻花一个电话过去,警方的车辆就开来两辆大车,来了七八十人,穿上鞋套,戴上工具,翻山越岭,下了好几段陡峭的峭壁,进入那片树林。

说是小树林,但实际上,树林说大,确实不算很大,但是也有半个山头,两亩左右,虽是冬日,可是有不少常绿的树木,还是显得枝繁叶茂。

“从这么一大片林子里找线索?”

小麻花看了一眼,心里就有些发愁。

从昨天下午到现在,已经过去将近一天,还剩下两天多而已。

时间有限。

方若华不很喜欢这片树林,或许不是不喜欢树林,而是不喜欢这里。

抬头看去,总能看到星星点点的灰,还有接近死亡一样暗淡的白。

方若华‘看’到一个戒指,是有人从玻璃栈道上扔下来的,也许对它的主人来说,它本来是很重要的东西,获得了主人浓重的感情。

但是,这感情来得快,去的也快。

它很快就被主人忘记,只有它自己还带着怀念和懵懂,一点点黯淡无光,慢慢失去自己的‘生命’。

像这枚戒指,给方若华的感觉非常不好,不要说依附在它身上,就是不小心接近一下,都有些压抑。

方若华笑了笑,把脑子里的杂念压一压,其实,这些有亮光,有色彩的物品,还是很幸运的,和大多数普通的死物比,它们毕竟‘活’过。

而且,因为‘活’过,只要能在光亮消失之前,重新变得有价值,它们还能再次恢复光芒。

方若华就见过那些爱心捐助站的工作人员,送给孤儿院孩子们的文具,几乎在很短的时间内就重新焕发光彩,还是特别活泼可爱的白色,想来它们很满意自己的新主人,一点阴影也不曾留下。

整整三个小时。

警察们在树林里奋斗。

方若华也用自己的双脚踩遍树林里每一片土地。

“许队长。”

脚步停了停,方若华慢慢蹲下,转头喊了一嗓子。

“嗯?”

“你们来看。”

直接伸出手扒拉开草丛,拽住一角粉色的塑料袋,看上面斑驳的痕迹,这东西应该在这片山林里埋了很长时间。

“挖开。”

许默神色微变。

很快,粉色的大塑料袋被挖出,里面是……一具雪白的白骨。

“呼。”

许默按了按眉心,一伸手捂住方若华的眼睛。

郝董事长还没被救出来,又出了命案,而且看样子是陈年旧案。

像这种连受害者身份都确认不了的陈年旧案,最难侦破。

方若华也由着许默捂她的双眼,只是悄声道:“我看到她手腕上有一个手镯,是不是?”

许默蹙眉,先让陶冷过来护送方若华离开,自己蹲下去拿白手套捏住死者的手骨,把上面的一条细细的,银白的链子摘下来。

“银白的?”

很明显,这个手链在这个环境下,显得格格不入。

白骨明显在土里埋了很长时间,就算鉴定部门不出手,大家也能看得出来。

但是这个手链虽然也不是新的,却保存得非常好,埋在土里的时间应该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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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八章 仪态 (两章合一)

方若华有一点意外,这个手链有些奇怪,虽然颜色很灰暗,大约接触它绝不会是什么好主意,但是,还有一丝亮光在,说明它或许还有主人在世。

许默按了按自己僵疼的腰和腿,打了个呵欠,把手链装在塑料袋里,拎在手上:“先回局里。”

天色已经大亮,游人渐渐增多,警方上下所有人都是精疲力竭。

方若华在外面耗了一晚上,许默也有些不好意思。

这姑娘不是他和小麻花,他们两个是警察,为案子竭尽全力,别说一晚上不睡觉,就是连轴转上三天三夜,也是应当应分。

让人家小姑娘这么熬着,谁也不落忍。

许默直接送方若华回家,送到南燕道胡同口:“你回去休息一天,我帮你请假。”

方若华失笑:“不用了,我直接和我们班主任说便是。”

她又看了眼那条手链,叹道:“我想,这手链上应该有密码。”

“那个什么密码杀手只给警方三天的时间,我总觉得,至少在他的意识中,三天时间警方应该是有可能找到密码的。”

“你们给我看的那幅图画,已经十分复杂,就是找专家仔细研究,三天时间内从中看出‘东方之光’,注意到这片树林应该受到重点关注,再把尸体挖掘出来,这时间就已经非常紧迫。”

“要是密码还藏得更严密,那简直就属于绝不可能被发现的密码,我觉得,那个密码杀手不是纯粹只想耍弄警察玩的,所以,我更倾向于不必想太多,仔细检查一下这个手链,密码应该特别明显。”

许默一怔,点头,伸手拿过手链,对着阳光仔仔细细地翻找,半晌,蹙起眉头,拿出笔记本写了两行。

“编号:NS992174。”

“还有一个日期记录,可能是生日什么的:1991.02.17。”

小麻花凑过来一看,更是头疼:“这,都是八个字符。如果它们就是密码,那到底是哪一个?我们总不能把两个都公布出去。”

谁知道公布两个的话,那该死的杀手认还是不认。

小麻花看了看自家队长:“头儿,要不发挥一下您那超人一等的直觉?猜一猜?”

许默冷笑:“案子再破不了,你现在这个女朋友也得分手。”

小麻花:“……不带诅咒人的!”

案子不破,不能回家,不回家就不能约会,女朋友可不是要没?

下了玻璃栈道,许默忽然驻足,抬头看挂在展示墙上精修的照片。

密密麻麻的照片贴了一墙,都是游客们在玻璃栈道上的表现,趴着的,做奔跑状态的,吓得嗷嗷大叫的,两个人拖着一个人在地上拖行的。

拍摄得非常好,有的唯美,有的仙气,有的搞笑。

许默伸手叫过工作人员:“你们这里会给栈道上所有人拍照?”

工作人员连忙道:“我们在栈道上安装了很多摄像头,会截取所有游人比较有特色的照片,二十元一张,随意选择,还可以装订成册。一般情况下,所有游客的照片都有。”

许默给小麻花使了个眼色,小麻花一拍手:“明白。”

哎,又得加班。

许默又看了看照片墙,不自觉盯着挂在最中央,用大玻璃框框起来做样品的那一幅。

小麻花也看了一眼,吹了声口哨:“是他!头儿,你把人家手踩了,怎么也得慰问慰问,要不然,小人你走在半路上有人套你麻袋。”

工作人员顺着他们的视线看过去,也是脸颊微红,声音都带出一丝甜蜜:“我们也觉得这照片拍得美极了,比专业摄影师拍出来的还要好……我活了这三十多年,就没有见过比他长得更好的。”

照片里的那个男人,只穿了件灰扑扑,特别宽大的大衣,静静地站在玻璃栈道的边缘处,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动作也很规矩,可是,就这么一张规规矩矩的照片,放在成千上万的照片里面,人们总是会第一时间看见它。

方若华有些意外,笑道:“步一君一到冬天就犯懒,总是能不动就不动,没想到也会出来玩。”

“看照片上的日期是上个月来的,应该和这件案子没多大关系。”

许默若有所思。

方若华驻足片刻,‘应该’两个字,让她心里有些别扭。

但至少,步一君不是作密码画的那人。

站在玻璃栈道下方的石阶上,海拔还是很高,从上向下看,绿树红花掩映下,警察们像工蜂,像工蚁,漫山遍野地辐射而去,弯着腰,跪在地上,弓着身子。

风很大,吹得人心尖都是冷的。

方若华一伸手,从许默手里接过装了手链的塑料袋,举起来貌似观察。

几乎只有一瞬间,方若华的意识里,就仿佛被浇了一盆冷水,冷的刺骨。

无数破碎的片段在脑海中盘桓。

它的主人是个很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刚刚十七岁,在三中读高三,成绩非常好,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抱着一叠试卷坐在花园的凉亭里,一边戴着耳机听英语,一边写卷子,有时候拿着笔记本端坐在窗户前面,戴着耳机和人说话。

她没有朋友,只有在非现实的生活中,她才能自在地说话。

可惜,这样单纯的美好时光,很是短暂。

片刻,方若华的意识就被铺天盖地的灰暗笼罩。

棒球棒打在身上,剧痛。

手指被高跟鞋碾压,十指连心。

被关在厕所里浇冷水,一整夜,无论怎么哭喊也没人能救她。

她反抗,就会被折磨得更凄惨,她去告诉老师,老师却只是皱皱眉说了一句:“为什么他们不欺负别人,就欺负你,自己反省反省……”

她没有得救,日复一日的折磨中,她拼命忍耐,等待曙光的到来。

似乎有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但是这些碎片仿佛故意屏蔽,只除了黑暗还是黑暗。

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仿佛有恶魔在日日啃噬她的灵魂,她似乎不明白,都是活生生的人,生而为人,怎么能恶到那样的地步。

高考前半个月的某一日,齐韩梳洗打扮,穿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来到东方之光的山头,在这里玩了整整一天,玩得很开心。

晚上她没有离开,摘下自己的手链,把她装在一个塞满了星星的玻璃瓶里,放在了身后平整的一块儿岩石上,随即回头,咬破手指在地上写下鲜红的控诉——‘是你们杀了我’!

这一切,都录成了一份充满诅咒和怨恨的视频,传入手机,发给她的……仇人们。

大概是仇人,因为她的眼神充满绝望的愤怒。

然后,小姑娘就翻身落了下去。

方若华猛地回神,大口吸气,打了个冷颤。

自杀?

“咱们走吧,你脸色不好,回家歇一歇。”

许默见方若华的嘴唇都发白,就把小麻花扔下拷贝东方之光这边保存的视频和照片,自己开车送这孩子回家。

到了南燕道,方若华犹豫了下,向许默要了一份密码杀手的图画扫描件。

“如果我有别的线索,一定通知你。”

许默轻笑:“你已经帮了我们很大的忙。”

方若华沉吟片刻,轻声问:“死者的身份好查吗?”

许默沉默片刻,到也没有因为这姑娘是局外人,所以就戒备兼保密,想让人家帮忙破解密码,总要尽可能地提供信息才是。

“如果想确定密码,恐怕确实要先查清楚死者的身份,而且不能只等我们的法医和技术部门给我们信息。”

法医尸检,需要时间。

而他们所缺少的也是时间。

“我们警方会努力。”

方若华静了下,点头,忽然道:“那具白骨能判断出死亡时间吗?尽快判断,让那位警官拷贝栈道视频,还有照片的时候,死者死亡前那段时间,最好也要。”

许默用力揉了揉脸皮,笑道:“确实,你放心。”

方若华叹了口气,目送他开着车调头,疾驰而去。

这一夜风餐露宿,又爬山涉水,方若华是有点精神萎靡,干脆就当真没去学校,也没回自己的出租屋。

像这种身心俱疲的时候,其实最缺少的,应该是贺奶奶亲手做的一碗鲜香可口小馄饨。

小馄饨一吃,再多的累和苦也都没了。

方若华一路溜溜达达,走到孤儿院门口,就见高亮坐在外面的石墩上百无聊赖地扯柳叶玩。

“干什么呢?”

方若华笑眯眯坐过去,“给你留的功课写完了?”

高亮眼神躲闪了两下,讪讪一笑,连忙转移话题:“今天来了客人,云天集团派人送了好些东西过来,吃的,穿的,用的,应有尽有,还有十万的捐款。”

说起捐款,高亮也有点兴奋,“听说是他们董事长早早吩咐的,今年在慈善项目上的投入要增加一倍,咱们这小孤儿院,也跟着沾了点光。”

方若华远远一看,果然是一些西装西裤,衣衫笔挺的白领,虽有些公式化,却和和气气。

看来云天集团下面的员工还不知道他们董事长失踪的事。

贺奶奶也乐意给人家搭梯子,笑得一脸慈祥,把院里干干净净,漂漂亮亮,最惹人怜爱的孩子都叫在一块儿,供人家照相。

“真是太感激郝董事长,和你们云天集团,我们这些孩子,这辈子都不能忘记云天的大恩!”

各种感恩戴德的话,不要钱似的向外撒,每一句都充满真情实感。

一直说到照片照足了,素材够了,人家也心满意足,贺奶奶才笑眯眯停下话音。

云天集团这些人又客套了几句,就告辞离开。

高亮笑道:“我觉得贺奶奶每次都现编词有点累,咱们可以写几个模板背好,但凡有企业或者善心人士来献爱心,咱们就照着模板说就成。”

他到不是不耐烦,人家真金白银拿出来给他们孤儿院解决困难,给人家点面子,说几句恭维话又怎么了?说多少都没问题。

但那也不妨碍他们稍微投机取巧一下。

方若华沉默片刻:“明天你和田田,还有林岚,跟我一起去学校,我会单独给你们辅导。”

高亮:“……”

云天集团的人终于走了。

高亮几个从四面八方,各种犄角旮旯适合藏人的地方钻出来,贺奶奶笑眯眯地给了他们一人一小碗馄饨。

这馄饨是老太太自己和面擀皮,自己调馅,最好的是汤,两只老母鸡慢慢炖上一整天,用的是柴火和大铁锅,浮油撇去无数次,又拿木耳配上茶叶吸过油脂,剩下的汤水清亮的很。

方若华最爱这一口,但其实高亮他们吃得稀里糊涂,恐怕还要嫌口味淡。

贺奶奶也不训他们,还给他们加一叠熬好的辣椒油。

五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孩子围桌而坐,开吃。

方若华咳嗽了声。

孩子们个个正襟危坐,收腹挺胸,手里拿着勺子细嚼慢咽地吃饭,动作特别规矩。

贺奶奶不觉轻笑,一边笑一边点头:“我是年纪大,精力跟不上,若华教教他们挺好,讲规矩好啊。”

她满脸慈爱地看着孩子们:“你们若华姐让你们讲规矩,不是为了要约束你们,是为了你们的身体着想,她教给你们,让你们时时刻刻,随时随地记住的,都是养身之道,养好了身体,万事不愁。”

一窝孩子偷偷摸摸看方若华,都不敢吭气。

那些年纪小的孩子还好,他们会主动去模仿大人,也受管教。

但是这些十七八的,各种坏习惯不说根深蒂固,可也自在了好些年,冒然让方若华一管,是从头到脚,各处都不习惯。

主要是听方姑娘的话,保持一时半刻的仪态,那没多少问题,若要时时刻刻如此,真是……有点受不住。

可惜,从敢反抗的那几个刺头儿身上吸取了无数教训以后,他们也学乖了。

至今数月下来,除了几个屡教不改的小混蛋,大部分孩子即便不在方若华面前时,都会自觉保持自己的仪态。

按照方若华的说法,就叫坐有坐相,站有站相,无论容貌如何,这仪态摆在那儿,任何人看了都会不自觉高看他们一眼。

吃完饭,方若华又带着孩子们在院子里缓步走动了半个多小时,下下饭食,就领着他们去睡午觉。

盯着他们都都进了各自的屋子,方若华和贺奶奶一起把云天集团送来的,暂时用不到的被褥,衣服整理好,洗刷干净。

衣服都是没开封的新衣,被子也是新的,非常厚实。

贺奶奶轻轻扬眉:“云天集团帮扶我们的事,很快就能传扬出去,到时候,知道我们孤儿院的大老板们增多,咱们的资金,也不至于像以前那么紧张了。”

“也是。”

方若华轻笑。

“我打算把郝董事长这些年做过的好人好事都找出来,贴一贴,在咱们孤儿院做一个展示墙,让孩子们都看看。”

贺奶奶一边看着方若华晒衣服,一边笑道,“若华,你字写得好,帮我写一封感谢信,人家需要不需要,咱们该做的,都得做到。”

方若华应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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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九章 线索 (两章合一)

贺奶奶给了任务,方若华百无聊赖地坐在‘文房四宝’亮堂堂的大堂里贴剪报。

从报纸上剪切下来的,从网上下载下来的,有关郝董事长慈善事业的新闻,林林总总加起来也有百余条。

大到赈灾救济,小到援助失学儿童,最近五年多,郝董事长用在慈善上的钱多达七千八百万。

这还是目前能找到的部分,至于那些尚未找到的,估计怎么也要有一些。

不过,郝董事长似乎不太高调,他不喜欢出席慈善晚宴,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被提及这些,大多是笑一笑,一带而过。

“和今天云天集团那些工作人员的架势气派,好像不大一样。”

不过想想也正常,就算郝董事长自己够低调,他手下的工作人员,也有自己的想法,自家花了钱,让这笔钱稍微起一丁点作用,也是应该的。

邵侠不知道什么时候从社区医疗服务站回来,很有些春风得意,显然是情感得到充分的满足。

他溜溜达达,溜溜达达,一会儿摸摸这边,一会儿摸摸那边,眉开眼笑,偶尔路过的街坊邻居都笑:“这老房子着了火,还真是烧得挺厉害。”

邵侠也不在意,时不时地在自家小员工方若华面前显摆,估计想听几句夸赞他宝刀未老之类的话。

只不过,方同学在那儿整理这些乱七八糟的新闻消息,实在不稀罕搭理他。

邵侠也不恼怒,反而凑过去张头探脑。

“这个郝董事长,郝正松是吧?唔,看样子好事是没少做,我估计,说不定是年轻的时候杀人放火金腰带,坏事做尽,老了怕招报应,所以做点好事赎罪!”

方若华翻了个白眼。

旁边同样打工的小哥转过头来,难得嘲讽自家老板两句:“云天集团的郝董事长您都不知道,网上多少小姑娘亲亲热热喊人家郝爷。”

“这位可不是一般人,那个年代的高材生,学的计算机技术,第一笔创业资金是他卖出去的专利,后来以精准的投资眼光名扬S市。”

“他老人家的云天集团之所以有今天,成为跨越房地产,互联网,多媒体娱乐等多方面事业的大集团公司,那是因为郝董的决策,从没有失误过一次。”

“不是说他老人家做生意没有赔过,做生意有赚就有赔,他也不能例外。”

“但他总能及时止损,或许是他老人家信奉以和为贵,讲义气,喜欢交朋友,帮助人,他自己失利的时候,那些生意伙伴们也很少落井下石,多会帮他一把,这些年下来,云天集团遇见什么大风大浪,都顺利过去了。”

“而且他有一双儿女,也和现在那些纨绔们大不一样,两个孩子都读普林斯顿,学习成绩优异,品德良好。”

“尤其是他儿子郝风,更是很多人心目中的男神。”

“说不定就是喜欢做慈善,是个善心人,老天爷也眷顾。”

打工的小哥一脸崇拜。

虽然方若华觉得,他脸上写着的其实是——既然那么有钱,不如给我一点,三千五千的不嫌少,当然,有个十万八万,那更好。

唔,这小哥其实一点都不贪心。

郝老板他们也回家睡午觉,方若华剪报没整理完,所谓的感谢信也尚未动笔,小麻花就来了>警方调查过那条白色的手链。

可是那条链子上也没有什么标记,也不是什么奢侈品名牌,普通的银链子,哪里能那么容易就找到出处。

“我只能看看能不能从视频里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栈道那边所有的视频影像资料,已经按照时间和地点线索整理完毕。

“重点是元宵节那一天,还有五年前的,我们法医部门的尸检结果,那具白骨为女性,十七八岁,死亡至少有五年,复原容貌还需要时间。”

虽然得了这么多消息,可小麻花还是愁苦得恨不得撞墙,“时间不多了,要是……那我们只能随便猜一个密码试试,一切听天由命。”

方若华沉吟了下,正好中午也该下班了,揣上手机直接锁上门,就去找小麻花。

她既然都插手,那还是认认真真做完的好,把能透露的信息都尽可能都想办法透露出来。

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办公室内,几盆小盆栽因为缺少阳光和水,叶子稀疏,枝条枯黄……看起来岌岌可危。

方若华刚跟着陶冷进门,就被扑面而来的泡面的浓香给熏得打了两个喷嚏。

小麻花讪讪一笑,顺手掐了蜷缩在椅子上的大队长一把。

许默跟僵尸一样直挺挺地坐起身:“有线索了……”

“咳咳。”

小麻花咳了声,手忙脚乱地把许默桌上,椅子上,还有大腿上乱七八糟的零食袋子扫到垃圾篓里,才道,“呃,才开始十五分钟……元宵节当天下午,五点半以后,上栈道的一千二百四十一人,在目标地段拍过照的,也有一百八十三人……”

方若华关上门,抬头看向前面的大屏幕,转头对小麻花道:“让我看看?”

小麻花扭头看自家队长。

许默颔首。

方若华坐过去,占据小麻花的笔记本,颇为娴熟地调节成五倍速度播放。

小麻花赶紧揉了揉眼睛,心下也是嘀咕:这会儿有点拍电影的架势。

貌似只有刑侦电视剧里才会出现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之类的神异能力。

他腹诽还没结束,就见方若华按了下暂停键,截图,信手把图片传给许默:“这个人完美地在摄像头中避开了正脸,不过,他不是元宵节上的栈道。”

说话并没有影响到方若华。

她的双眼依旧紧紧地盯着屏幕,一眨不眨,气氛紧张得连小麻花都不敢出声。

许久,方若华又道:“在一月四号,五号,十一号,二十三号,还有一月七号,九号等,总之,东方之光闭馆之前和之后这个都有出现。”

“你们看这里。”

方若华恢复正常播放。

许默,陶冷,小麻花等一干警察都围过来。

就见到一个穿着冲锋衣,戴着大帽子,应该还戴着口罩的男人半趴在栈道扶手上笑。

方若华耸耸肩:“我觉得这个人有问题。”

当然有问题,虽然看不到正脸,可她确信,这个人就是画出藏有密码画作的那个男人。

小麻花:“……”

许默吐出口气:“确实,反侦察能力很出众。”

方若华交代了一句,就又回过头来继续和视频较劲。

小麻花轻声叹息,愁眉苦脸地看向陶警花,他们家的警花特别贴心地准备了一杯热气腾腾的奶茶,颜色非常好看。

然后,警花就眉眼温柔的把奶茶递在了方若华的手边。

小麻花:“……我怎么觉得……失业危机正向我逼近!”

他可是因为具有高超的计算机技术,而被警队特招来的精英人才,怎么可能失业!

啪一声。

方若华又按了暂停键。

小麻花心里一激灵。

大屏幕上就出现一张女孩子的照片,方若华点了点那女孩子的手腕。

许默扫了一眼时间,是五年前的元宵节,他猛地站起身,高声道:“小麻花,把她的左手放大。”

刚一放大,所有人都看出来,手腕上那条细细的白色链子,就是如今待在他们证物室里的那一条。

“女孩子,十七八岁,银链,查这个女孩儿的情况,看失踪人口里有没有她的资料,把照片打印出来,下发各地,尽快。”

整个办公室里一阵躁动,所有人都一扫懒散颓废的模样。

小麻花做出瑟瑟发抖的可怜相,小声道:“方同学,我觉得你不光是有天分,还有运气,就是在你的衬托下,显得我们这些人特别没用。”

方若华轻笑:“我也不想让你们显得更没用一点,但是……这女孩子穿的那双帆布鞋,应该是本市三中定制的,男女同款,十年不变,现在我房东家的小子升旗仪式穿的鞋还是这种。”

小麻花:“……”

“还有,不知道你们注意到了没有。”

方若华把视频调整了一下,让大家来看。

几个警察一脸茫然。

许默蹙眉:“她好像没有离开东方之光?”

方若华神色凝重,点了点头:“这小姑娘没有下齐云山。”

东方之光就位于齐云山上,玻璃栈道建在半山腰,整个山现在已经开发完毕,但是在五年前,其实还有很多地方属于未开发地段。

附近的好些居民知道几条秘密通道,可以从山的侧面,或者后面,直接进入东方之光,而不必买门票。

“当然,摄像头有盲点,而且拍照用的摄像头,一到快关门的时候就会关闭,如果她离开的很晚,没有拍到也不是特别稀奇,但是,不光栈道上的摄像头没有拍到,直梯上的监控摄像头同样没有她离开的画面,连大门口的摄像头也一样。”

方若华长叹,“再加上那一具白骨,我只能猜测,她大概真的再也没有从齐云山上下来。”

办公室里一时静了静。

这真是个让人不舒服的猜测。

半晌,许默轻声呢喃:“你的观察力和运气,真是万中无一,以后……”

他想了想,还是没说以后当警察的话。

好好的女孩子,以后做什么不成,为什么要做警察?

当警察有什么好的,看看陶冷,蹉跎至今连个男朋友都找不到。

她不乐意找同事,两个警察结婚,那日子没法过了,可是她又不是文职,虽然说起来在公安局工作是挺好的工作,真正和她谈恋爱,那是少有男人能受得了自己的女朋友一天二十四小时待命工作。

陶冷拢着方若华的肩膀,看了眼这姑娘干干净净的眉眼,心里又是有一团火冒出来。

“幸亏我们若华没被那个混蛋当妈的给毁了……”

她一看到现在的若华,就想起几个月前的若华。

混迹街头,一身杀马特造型,早早失学,小太妹一个,未来几乎注定。

“要是咱们若华没有振奋起来,真一辈子颓废蹉跎,于小青拿什么赔!”

“咳咳。”

陶冷说得好像自己是顶重要的人物,可这世界其实,缺了谁都照样转。

“找到了!”

小麻花吸了吸鼻子,把自己已经有点酸痛的手指放在嘴里含了几下,压着嗓喊。

瞬间,各种资料显示在大屏幕上。

“齐韩,女,十七岁,父母双亡,头几年一直是由两个叔叔,一个姑姑轮流抚养……后来她拿父母的赔偿金买了一小套房子,独自在外居住,偶尔才和亲戚们通个电话。”

“五年前她高考前夕,忽然离家出走,只给家里人发了封短信,说她已经找到人生目标,要离开S市去别的地方发展。她的叔叔和姑姑等亲戚,只找了几天,找不到人也没人报案。”

小麻花叹了口气,“可以想得到,学校方面必然是想着尽可能地息事宁人,怎么可能因为个孩子离家出走就报警?”

这年头和以前可不一样,人人都是只顾自己,别说失踪,就是有人死了,只要不是自己的至亲至爱,也没人当回事。

方若华似乎也有一点怜悯这姑娘:“大概就是……五年前,在东方之光出了事。”

许默站起身把外套穿上,拿起装有密码杀手资料的档案夹:“小麻花你继续查齐韩的关系网,还有那个不敢露脸的男人也调查一下。”

“把她的地址发我手机,咱们走。”

希望这个新浮出水面的姑娘,能帮助他们破解密码,让郝正松得救。

齐韩买下的房子,在五年前看来可能比较偏僻,如今却是毗邻市中心,地理位置颇为优越,虽然是比较老的小区,恐怕一平米也得四五万。

“齐韩的叔叔和姑姑们家庭条件都不坏,她消失五年,这些亲人也没有对她的房产有想法。”

陶冷啧啧称奇,“虽然有些冷漠,不过,都不是坏人。”

尤其是和若华的亲妈一对比,这些亲戚们都显得佛系许多。

小麻花的声音从蓝牙耳机里传出来:“这小姑娘真是没几个朋友,有一段时间好像名声不太好,学校里传说,她男女关系挺混乱……”

“十五栋,四零一室,就是这里。”许默走出电梯,脚步一顿,神色陡然戒备。

方若华也本能地放轻了手脚。

许默走过去,拿手在朱红色的门上蹭了下,非常干净,只有一点浮尘。

荒废五年的房子……

方若华低头看了眼地上的鞋印,还有一些斑驳的水渍:“肯定有人居住。”

陶冷一惊:“齐韩的叔叔他们都说,这房子空了五年。”

许默蹙眉:“问问物业,看这一家最近有人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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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章 获救 (两章合一)

陶冷点头,就取出手机给物业打电话。

许默抬手按了按门铃。

门铃连续响了好几声,无人应答。

许默这才从自己的钱夹里取出根曲别针,半蹲下身体把针头塞入钥匙孔内。

方若华饶有兴致地凑过去看。

就见许默额头上渗出一层汗,两只手到是十分专业娴熟地,一手按门,一手持针……左捅一下,右捅一下,很是认真。

“这种锁我不太熟悉,小麻花没来,要不然他做这活儿比较利索。”

许默也不禁有些尴尬,讪讪道。

过了半晌,许默站起身,默默取出手机打电话给别人,显然是叫人带上装备过来开锁。

他看方若华一双惊讶的眼睛,轻轻咳嗽声,“主要是没有必要暴力破坏……这种门也不太容易撬。”

话音未落,只听叮咚一声。

方若华猛地回头,就见电梯在四楼停下。

脑子里一念闪过——四楼一共有四户人家,其它三户都是年轻人住,这个时间点,应该在上班。

许默一把把方若华拽到身边,迅速紧贴着电梯旁边的墙壁。

陶冷也关掉手机,屏住呼吸,悄无声息地站在电梯另外一边的墙壁处。

电梯门开的一瞬间,两个人同时伸手挡门。

“啊!”

里面一个提着墩布和水桶的保洁阿姨吓了一跳,另外一个年轻男人也有些神情呆滞。

保洁阿姨哆嗦了下。

方若华张了张嘴,还没有让对方小心水桶,许默就把视线落在另外一个年轻男人身上:“你是四楼的住户?”

那男人身体一僵,竟然一个箭步冲过来,瞬间撞开陶冷,冲向楼梯间。

方若华眯了眯眼,一伸脚踹在对方小腿骨上,把他踹回许默身边。

许默一伸手扭住他的胳膊,将人按倒在地,伸手取手铐。

就在他取手铐的这一秒,缩在电梯里懵懂无知的保洁阿姨,骤然把水桶抡起,朝着许默的头上挥去。

许默本能地抬手臂一拦,他按着的那男人蹭一下蹿出去,瞬间扑到窗口,直接从特别狭小的窗户里钻出去,跳上遮阳棚。

陶冷顶着一身污水,气急败坏地冲过去按住‘保洁阿姨’:“头儿!”

方若华站得远,到是没被波及,身上还稍稍显得干净些。

她两步走到窗户口,一咬牙,像只狸猫一样也钻了出去。

陶冷瞬间吓得出了一身虚汗,差点哭出声:“方若华,你个熊孩子!”

逃跑的那人伸手非常灵活,根本没有顺着遮阳棚落地,反而向上跑。

方若华一眼看过去,心中也有些惊讶。

这人的身体灵活,动作迅捷无比,踏空调,扒窗户,一眨眼就上了顶层。

许默紧追不舍,方若华见到小区里好些人惊呼,还有人拿手机出来拍摄。

也是,像这种追逐,电视电影里才有,真实世界那是很多年也遇不到一回。

方若华眯了眯眼,想了一秒钟,一跃而下,踩踏垃圾桶越过墙壁,落在地上,也不看上面,只拔足狂奔,穿过一片低矮的小房子和地下车库,绕了好几圈,停下。

抬头一看,果然见逃跑的这位仁兄,正好四肢舒展,向对面的房顶上扑去。

方若华用脚踢起一块石头接在手里,弹出,瞬间打在对方抓住屋檐的手腕。

噗通一声!

这倒霉家伙就落了地,摔得头破血流,方若华上去照着他脖子踩了一脚。

这人连吭都没吭一声就昏了过去,方若华这才松了口气,抬头向上眺望:“小心!”

话音未落,许默脚下一出溜,整个人骨碌碌从二层楼高的遮雨棚上滚落。

方若华还没想出办法接,就见楼道旁边废弃箱子上坐起一人……

然后许默就撞在他身上,两个人一起滚进废旧箱子里去了。

方若华:“……”

步一君此人,大约天生与许默犯冲,总会受些无妄之灾。

方若华两步走过去,小心翼翼地把许默扶起,上下打量,许默身上除了沾了点灰尘,头发上黏了几片菜叶,似乎无伤无损。

就是一时间,她觉得许大队长脸都是绿的。

“如果他死了,我这得算误杀?”

两个人默默对视一眼,齐齐蹲下身扒拉堆叠在一起的废旧纸箱子。

纸箱子掀开,就见步一君靠着墙躺在地上,眼神迷离,一时到看不见哪里受伤,就是不说话,一向没什么表情的脸上,却也露出一点——我他妈怎么那么倒霉——的表情来。

方若华伸了伸手,想了想还是别碰:“叫救护车吧。”

这从半空中砸落一起码一百七八十斤的重物,到底会造成什么结果……

方若华自以为物理、数学都学得不错,但也不是那些脑子一转就能转出一大堆公式的天才,她也不怎么想去计算,怪吓人的。

许默连自己追捕的‘嫌疑人’也顾不上,连忙叫了救护车。

嫌疑人跑了还能再去追,可要是追捕过程中砸死个人,许默觉得自己一辈子也过不去这个坎了。

好在没那么严重。

救护车赶到,救护人员把人搁担架上抬到车上面,简单检查了一下。

“可能有些脑震荡,肋骨骨折。”

许默:“……医药费我出。”

想来这笔医药费可以报销的可能性不大。

看着救护车呼啸而去,许默才转过身走到身手灵活似猿猴的嫌疑人身边,一把把人提溜起来,戴上手铐,晃荡两下晃醒,冷声问道:“你是什么人?”

那人迷迷糊糊地四下打量,瑟缩了下,没有刚才的凶悍和疯狂,到显得胆子很小的模样,小声咕哝:“别,别打我,我就是,就是看到这房子没人住,暂住一下。”

许默冷笑,他是一个字也不信:“那你跑什么?”

“你们拿着枪……再说,你们追我,我怎么可能不跑?”

许默摇了摇头,把人交给来支援的警察:“务必撬开他的嘴,时间有限,尽快。”

他沉默了下,又道,“我的直觉,这小子说谎,他一定和齐韩有关系。”

至于绑架郝正松的事,和他有没有关系,那就暂时不知道了。

方若华也没从这人身上看见什么有价值的物品,自然不知道他的身份来历。

两个人走回齐韩的房间门口,陶冷也把那位保洁阿姨塞给了同事带走,看她一脸抑郁,头发都乱了的模样,想必这位保洁阿姨也不是个善茬。

“这女的看起来又瘦又小,起码五六十岁,可力气大的要命。”陶冷伸出手臂给许默和方若华展示了下,上面有三道血痕,“看给我抓的,幸好没抓到我们若华,要不然致使无辜群众受伤,那可是我们的失职。”

许默:“……”

刚被救护车送走的那无辜群众,不知道能不能给人道毁灭一下,最好毁尸灭迹。

方若华莞尔:“门开了?”

陶冷点头。

所有人都换上鞋套,走进了齐韩的房子,一进来,就闻到一股好闻的花香。

方若华沉吟片刻:“在这里住过,被你们抓住的那人,一定和齐韩关系比较亲密。”

许默也点头。

整个房间充满女性的温柔,桌子上的桌摆擦得干干净净,都是年轻的齐韩,还有两张和她父母的合影。

五年过去,本该荒废的房子,却鲜活如初。

许默深吸了口气,转头对陶冷道:“让大家仔细找一找,看看有什么东西能为我们提示密码。”

方若华默默地戴上手套,帮忙翻找。

整个屋子非常简洁,没有什么家具,东西也少,沙发上放着一些没有做完的十字绣,墙上还挂了一些。

书桌上摆着一些书,有散文集,有诗集,还有几本《时间简史》、《苏菲的世界》。

没有找到日记本一类的东西。

方若华拿起一本书来翻了翻,里面夹着一张书签,上面写着一行很娟秀的小字——相识!

后面没有落款,只有一个很古怪的日期——02.17.

这字,似乎很是温柔。

方若华合上书本,四下看了看,看到窗户前面摆着一张椅子,走过去坐了坐,坐垫陈旧,有些僵硬,飘窗的台子上似乎有一些黑色的痕迹。

她沉吟片刻,忽然道:“我猜,那个日期,1991.02.17,就是密码杀手设定的密码。”

许默扬眉。

方若华伸手把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打开,直接在里面输入了这八个数字。

电脑屏幕一闪,露出了界面,显然密码正确。

“另外的数字编号,大约是手链自带的,对齐韩,对密码杀手,应该都没什么意义,密码这种东西,通常情况下使用的都是有意义的数字。”

方若华一笑,“我能做的,估计也只到这里,你们还有一点时间,可以继续查。”

许默点头:“若华已经帮了大忙,等案子破了,我请你吃饭。”

陶冷笑道:“给你申请奖金。”

方若华莞尔:“这个可以有。”

许默一直等到三日时限将至,查无可查,才终于把那个日期作为密码在新闻上播放。

到不是他不想早点解救人质,毕竟人质落在犯人手里一天,就多一天危险。

但他有些担心,万一密码错误,方若华会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

那还是个孩子,又历经波折,许默觉得,自己该尽可能地减轻她的心理负担——警方尽力去查证过,警方确认的密码就是这一个!

即便错了,也是警方的错,与她无关。

哪怕只是自欺欺人的这一点小小的念头,就有了自己给自己开脱的借口。

好在一切勉强算是顺利。

孤儿院换了些新摆设。

必须垫上半块砖头的桌子换了一个,是云天集团送过来的物资中的一件。

起码有八成新,欧式的乳白色,还挺干净漂亮。

客厅里老式笨重的电视机,也终于变成新的数码电视。

贺奶奶不怎么会上网,她就爱看个电视剧,方若华给她整了一口电视锅,调试好,就足够她津津有味地看上半天。

方若华放了学,做完作业,难得没去打工,买了一兜苹果到医院探病。

步一君的伤不算轻,住院估计得住一阵子,也是警方怕担责任,诚惶诚恐地不敢放任他出院。

万一哪个新闻媒体得了消息,四处宣扬一下——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打断某无辜市民肋骨!

别以为媒体不会这么写标题,真没准儿的事。

方若华赶到病房,陶冷也在,抬起下巴冲病房里点了点:“别进去,我们头儿一肚子火,避让一下安全。”

“……”

“密码没问题,郝正松被放了出来,结果那老小子一问三不知,差点没把我们头儿给气吐血。”

陶冷也是别扭,“人质是得救了,可这密码杀手就和影子一样,你好像看得到,却是又离得很远似的,根本摸不着。”

“一定有抓住他的一日。”

许默的脸色到不算阴沉,嘴里叼着苹果,“案子还没结,齐韩的死,总要有个结果。”

方若华自己破解了这么长时间密码,对密码杀手,也有那么一点兴趣。

“算上咱们市这一起案件,密码杀手一共犯案六次,难道一点线索也没有?”

陶冷愁眉苦脸,沉吟片刻:“也不能说一点线索也没有,但这种随机作案……”

许默蹙眉:“说起来,这一次他的行为模式,和前面五起案子稍有不同。”

“从前面几起案子来看,密码杀手像是随机作案,绑架杀害的,有苏省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也有不起眼的小人物。”

“第一个死的,苏省N市王天,是搞运输的小老板,第二个也是N市的,江秦,农村人,拆迁户,没有正式工作。”

“第三个则是H市人,工商局的一个副局长,赵衡,已经办了内退,身体不好,在家养病,第四个就是H市赫赫有名的大企业家了,高成林,经常上新闻联播的大人物。”

“第五个获救没有死,也是H市的,著名画家,评论家,在H市博物馆工作,H市美术学院教授。”

许默对这些人也是如数家珍。

“所有人都没什么联系,所以苏省警方认为密码杀手是连环杀手,随机杀人。”

“但是前面几次,密码杀手给出的密码,都比较随心所欲,像是玩一样,就是在戏弄警方,这一次虽然也一样,可是却牵出一个齐韩。”

许默说完也沉默。

陶冷叹气:“别想那么多了,好歹是救下了郝董事长一条命。”

第七百八十一章 补习班

“对了,那一老一少是什么人?”

方若华扬了扬眉,“害得我们这位倒霉的步一君步大美人,可怜兮兮地躺在医院起不了床,总要有个说法才是。”

可怜?

陶冷羡慕嫉妒地恨不得把鼻子堵住。

上到五十,下到二十,美貌或者不怎么美貌的医生和小护士们,简直像疼儿子一样疼这个姓步的,那架势,不知道的肯定以为这是哪国的王子跑S市医院来了。

“这美貌,也是了不起的资源。”

陶冷叹了口气。

“那个老太太就是齐韩他们小区的保洁阿姨,做了有一年多了,姓秦,儿子和儿媳妇在外地,她身体很好,就没和儿子他们在一起,自己找了份工作养活自己。”

“年轻人叫丁南航,是学杂技的,目前在大剧院工作,是个小演员。”

“他说他家里比较困难,S市的房价太高,后来听说这里有一户好几年没有人住的房子,就打这地方的主意,住了进来。”

“至于见到警察为什么逃跑,他一口咬定,非说自己是占了人家的房子所以心虚,又看他们手里拿着枪很害怕,稀里糊涂地就跑了。”

“这小子还说,他虽然住了别人的房子,但是很小心,不敢弄乱一点,自己还是睡在地上,没有睡人家姑娘的床,甚至不在屋子里洗澡……”

许默摇了摇头:“总觉得哪里不对。”

一时想不出,因着人质已经得救,许默和陶冷都不是特别着急,便也没继续纠结。

至于齐韩,根据验尸结果,知道她是高空坠落,脖颈骨折而死。

“左邻右舍我们问过,竟然没有人认识齐韩。”

现代社会这高楼大厦里的邻里关系,还真是一言难尽。

“她的亲戚们都说,小姑娘失踪之前和以前比,似乎更沉默了些,但她本来就是个闷性子,他们也没发现不妥。”

陶冷提起这姑娘,心中也有些黯然:“一开始三中的老师们并不想提起这件事,后来才有几个老师说起,齐韩这姑娘虽然学习成绩不坏,但是为人比较孤僻,不大讨人喜欢,后来还变得逃课,说谎,打人,老师们训斥了她好几次,见不管用,也就不多管她。”

“尤其是后来,好些人都说她不检点,学校的同学们见了她都躲着走。”

“哎,有些老师只当自己做得是一份职业,上好课,就觉得是做好了本职工作,问心无愧,如果管学生管得太多,反而怕管出问题。”

“我们问过当年齐韩的班主任,她脾气不大好,提起齐韩只说不太记得,后来逼问得急了,她也着急,说什么一个班有九十多口子学生,她哪来的经历每个都去管,她又不是保姆什么的。”

陶冷心里不舒服,“时间过得太久,当年齐韩的同学们也都分散四方,我们找到几个,有些甚至已经不记得齐韩这个人。”

方若华想了想自己的高中同学——全不记得可能不至于,但确实有好多都没什么太大的印象,见了面会认得出来,提起也知道有这么个人,但更多的记忆,早就模糊不清。

“齐韩的同学们说得也不错,正值高考前夕,大家所有的心神都放在学习上,为了高考拼命,三年苦学,就看这最后一哆嗦,谁有心思关心旁人?”

“那姑娘本身没什么朋友,不怎么和人说话,就是受了欺负,外人也是冷眼旁观,恐怕都不当回事。”

陶冷叹气,“无论如何,好好一个人死了,总要有个原因,还有,埋尸的总归得是个人,不能是她死了以后,自己钻到塑料袋里,再把自己埋到土里去。”

“再查查东方之光的监控,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

方若华眨了眨眼:“那条手链你们有没有查一查?还有那个日期究竟是什么意思?”

手链埋入土的时间,不超过七天。

所以,它不是和齐韩一起入土。

是谁把手链套在了齐韩的手骨上?

还有那个日期,1991年2月17日,这个日子并不是齐韩的生日,齐韩生在六月。

但它刻在齐韩的手链上,还被当做齐韩笔记本的密码,它想必一定有其意义在。

“千头万绪,真是让人头疼。”

许默叹息,站起身把外套穿好,“走,回局里。”

当警察的忙,当高中生的也很忙,从医院出来,大家就各奔东西。

方若华回到学校,直接进班主任老师的办公室销了假。

他们班主任叫孙奇,今年也就二十五六的模样,是个白面书生,大约刚毕业不久,对教师这个行业大约是没多少爱,尤其是进了十九中这样的学校,就更显得有气无力。

“方若华?”

孙奇半睡半醒地睁开眼,举起手托了托镜框,看见是她,到带出几分关心,“听说你想组织一个课后竞赛补习班?”

“对,不只是竞赛,也是补习班,我们学校这两年好像都没有搞竞赛。”

孙奇叹了口气,还搞竞赛呢,也不看看十九中的生源?但凡是学习过得去,家里有一点办法,谁肯让孩子落到这所破学校里?

全年级学习最好的学生,不要说搁隔壁那种贵族学校,就是搁普通一点的重点,例如三中,恐怕都得垫底。

“老师看你学习不吃力,成绩很好,只要高中三年不掉链子,很有希望能考上重点大学,可不要被别人耽误了。”

孙奇到没有多少事业心,可好歹还是老师。

方若华才到他班上几个月而已,可是一个学生学习还是不学习,那一眼就看得出来。

而且,十九中虽然差了点,但好歹也是学校,是学校就要考试,无论大考还是小考,方若华的成绩都是名列前茅。

一开始,还会出一些错误,但后面,数理化,还有英文这几门,几乎就能做到很少丢分。

虽然十九中这几个月出的考题,都是自家老师命题,没有用他校的试卷,所以,全是很基础的题目,非常简单。

可就是简单,能做到好几门能不大丢分的,也只有方若华一个。

这明显不一般,连校长都有些关注,孙奇自然也上心。

第七百八十二章 笑话

自己教的班里出一个重点大学的胚子,将来他要是还在这破学校里没离开,对他也是大有好处,所以,今天他是难得苦口婆心一回。

“竞赛这条路,只比高考难,不会比高考容易,咱们学校又没有什么经验,老师们也帮不上你的忙,自己搞竞赛,不大可行,你还是别把心思放在没用的地方。”

方若华认真谢过自家班主任:“我肯定首先重视自己的学业。”

她也不是自大,虽然她学习不太吃力,在十九中肯定是拔尖,但这世上天才无数,那些名校,不知有多少学生随便站一个出来,就力压群雄,让人觉得不是人。

方若华是万万不敢轻视。

她办这个补习班,主要是为了自家锅里那几个,并不是要普度众生。

孙奇也只是提醒两句,上面副校长亲自提了这件事,他肯定不会拿什么为自己学生好之类的借口,跟副校长对着干。

“好了,这是三楼那间美术室的钥匙,批准你们社团使用。”

方若华接了钥匙笑了笑,道了声谢。

十九中目前没有美术特长生,所以这间教室就空下来,暂时还没有挪作他用。

虽然准备办这个补习班,但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方若华还得做些准备,制定计划,整理资料,有不少琐碎的事要做。

又忙了七八天,方若华就笑着宣布,竞赛加补习班,正式成立。

“啊?”

谢明声音一高,又降低下来,偷偷摸摸四下看了看,才探头问方若华,“真搞竞赛?”

方若华点点头:“一旦你决定加入补习班,那么包括饮食起居在内,一切作息都由我安排,让你干什么,就老老实实做什么,你的思想,你的时间都不再属于你,从此属于我,答应,就进来,不答应,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

抬头看过去,方若华一笑:“人助自助者,像你这样的情况,这样的成绩,虽然我们还有三年,但是这三年内不掉上两层皮,你绝对考不上清大和燕大。”

“清大??”

谢明脑袋一晕。

给他十八个胆子,他也没敢想好吗?

清大和燕大一共才招多少个学生,全国多少个知名高中,重点高中争夺名额?

谢明把晕飞了的魂捉回来又塞脑袋里,讪讪一笑:“……好吧。”

反正,方大小姐估计也就是定个目标,哪怕这个目标完成不了,好歹足够远大。

放了学,他终究还是偷偷跟着方若华进了美术室。

他不敢让自己那帮兄弟看见,怕被笑话。

他们这些人,还想要搞竞赛?估计也不比用肉身飞上天的难度低了。

虽然谢明很是注意保密,但是十九中和别的学校的不同之处,其一就在八卦流传速度非常快,和其它冷艳高贵的学校完全不同。

方若华搞了个竞赛班的事,学生们私底下也是议论纷纷,等看热闹,看笑话的居多,反正大多数人都不相信这个竞赛班真能办多长时间。

补习班里一共有五个学生,方若华,谢明,高亮,林岚,田田。

方若华不用说,学习确实不错,各科成绩都很好,其中数学,物理,化学和英语最好,语文成绩也不差,历史,政治,地理和生物略微一般一点,但这是和其它科目比。

至于谢明,数学,一百五十分的考卷,能考一百零几,语文,三十多分,英语,四十多分,其它各科,总分都是一百分,大体上能拿四五十分左右。

就这样的成绩,在这个补习班里他还是排在第二位。

剩下的那几个,试卷都是交白卷的主,不交白卷,题目也都蒙的,最多就是文科那些能得点分。

就这成绩,还想搞竞赛?

可不是彻头彻尾的大笑话!

谢明蔫头蔫脑地听着兄弟们的大肆嘲笑,一整天下来耳朵根一直通红,连头不敢抬一下,不过,他放了学还是老老实实跟方若华一起进了美术室。

整个美术室并不大,也就三十平左右,方若华带着高亮他们三个,把所有的桌椅都堆叠到后面,只在中间用四个桌子拼凑出一张大方桌。

方桌最前方摆着黑板,旁边是一个巨大的书架。

谢明看了看,书架上分门别类堆放了一些卷起来的试卷,一共六层,每一层都堆得密密麻麻。

他眼前一花,就忍不住头晕目眩。

方若华头也没抬,轻声道:“今天是准备时间,接下来数学,物理,化学的课程你正常上,其它课不必上了,作息时间表和课程表,我明天拿给你,现在,把这几张试卷做一做。”

谢明:“……”

他忽然感到一股扑面而来的巨大压力。

谢明一向觉得自己是一个粗糙的男人,并不相信直觉,可是这一次他的直觉,贼他奶奶的准!

第二天。

一张让人觉得,绝对不可能完成的作息时间表,出现在谢明的面前。

但这还没什么,等到半个月以后,方若华通过多方面分析,点头承认他其实在数学方面有一些天分,可以专攻数学竞赛。

就在那一天,谢明才算真真正正地进入地狱时刻。

当然,现在他还没有那么凄惨,甚至还有工夫吐槽,当然,是在吃饭时间。

五个人吃的也是方若华亲自调配的所谓营养餐,味道不差,色香味俱全,漫长的学习,脑力消耗太大,还真需要几口美食来调节心情。

“哎,再这么下去,我那几个QQ网友肯定都得消失。”

谢明懒洋洋地哼哼。

高亮他们没有网瘾,不怎么理解谢明的心情:“现在还有交QQ网友?”

林岚也笑:“好像几年前好多人玩QQ,交网友,现在嘛,落伍了吧。”

“切。”

谢明翻了个白眼,“就不兴我怀旧?”

方若华筷子停了下,齐韩好像也习惯上网聊天,尤其是喜欢坐在飘窗前面聊天。

慢慢吃完饭,扔下这几个倒霉孩子休息二十分钟消食,方若华就给陶冷打了个电话。

“网络信息?当然有分析。”

陶冷接了小姑娘的电话心情也不错,“现在这年代,我们查案子,第一反应就是查网络信息,互联网发展至今,人们几乎是没有隐私可言了。”

第七百八十三章 加班 (两章合一)

小麻花在对面接下话茬,轻声道:“虽然是五年前的,但我还是找到了一些信息,咱们这位齐韩姑娘,到不像谣传得那么疯,像是个乖孩子,她的微博我发给你。”

方若华打开一看。

齐韩的笔名是齐一梦,还挺少女心。

但是微博上没什么粉丝,除了官方附赠的,也就几个打广告的。

她的文字也同样稀少。

有时候是一张照片,有时候是一小段没有太大意义的话。

“QQ好友不多,有一个家族群,其它的都是她家叔叔和姑姑家的小孩。”

“至于浏览信息,毕竟过了五年,那些网站也不会保存这么长时间……”

方若华蹙眉:“不像。”

她沉吟半晌,在脑子里回忆从手链里得到的一切信息。

那小姑娘肯定有那么一丁点的网瘾。

方若华以前自己就是个网瘾十足的女青年,虽然不怎么爱上网聊天,对于同类,还是能分辨得出来。

“打个赌,齐韩的网络信息,还有她的笔记本,一定都被处理过。”

小麻花闻言怔了下,也吓了一跳,不觉有些心虚,偷偷看了眼闭目养神的头儿一眼,小声道:“那我再……查查。”

这一查可不要紧,小麻花脸都绿了,生怕许默把他剁吧剁吧扔海里喂鲨鱼。

在五年前,齐韩有几个联系非常密切的网友。

密切到什么地步?

他们几个组了一个聊天群,聊天群虽然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了。

但是聊天记录在笔记本里被还原出来。

可以说,齐韩在学习之余的空闲时间,除了吃饭睡觉,不对,就是睡觉之前也要和他们说几句话,互相之间几乎是无所不谈,特别投契。

其中和齐韩聊得最好,好像已经在现实中见了面的,网名叫‘子不语’,比齐韩小一岁,也是S市人,两个人还约定高考结束之后一起去看海。

虽然是少年少女,但是恋爱的气息还是扑面而至。

小麻花简直抓狂:“这都哪冒出来的?”

方若华看了眼他发过来的各种信息,一眼就看到其中有个昵称‘瓜娃子’的,抱怨整天练功,一天下来身体就和不是自己的一样。

其中还发了几张模模糊糊的照片,虽然模糊,尤能看得出应该是在练习高空走绳之类的杂技。

“杂技演员?丁南航?”

方若华蹙眉。

电话里先是有些躁动,随即,就一点声音都没有了,半晌,哐当一声,有人砸了椅子。

陶冷怒骂:“混蛋!他妈的,混蛋!”

方若华心里一颤,一时也闭上嘴。

许久,许默才拿起手机:“……齐韩是自杀身亡。”

她站在玻璃栈道上,绝望中一跃而下。

整个视频中,不光有这将近十分钟的,齐韩自杀时的情形。

还有一段模模糊糊的视频。

那是一座昏昏暗暗的酒吧大门,齐韩显然很不安,总忍不住伸手去按自己雪白的裙角,不停地摇头。

视频显然是监控视频,听不到声音。

有几个人和齐韩站在一起,共六人,五男一女。

这六个人都喝了酒,很癫狂的模样,对着齐韩推推搡搡,动手动脚,就在齐韩转身要离开时,他们拖住那姑娘的胳膊,搂着她的肩膀,硬是把人拖进了酒吧里。

视频一停顿,随即又是一则视频,大概是剪辑过的,那几个人三三两两,勾肩搭背,醉醺醺地从酒吧里出来,嘻嘻哈哈地笑闹。

就在这时,齐韩也被人拖了出来。

好几个人高马大,喝得醉醺醺的男人拖着她,生拉硬拽的向外走。

她似乎特别害怕,拼命地挣扎哭喊,朝着自己的同伴伸出手求救。

可是没有人理会,这些人就和没看见她似的,不光不管,还有人笑,笑得肆意。

似乎有个年轻的小子皱了皱眉,向前走了两步要拦住人,但被推搡了几下,又被他的女伴抱住胳膊。

这些人就眼睁睁地看着齐韩被拽上一辆车,随即满不在乎地甩手走人。

最后的视频,就是齐韩的独白——“为什么?”

她披头散发,满身是伤痕和血渍,坐在阴暗的角落里,问到嗓子流血。

她吐出口的每一个字,都像是浸透了毒药。

办公室里安静的落针可闻,所有人心里都堵了一口气。

这六个人,都很年轻。

差不多都十六七岁。

屏幕一闪,忽然出现了一只手,手上带着漆黑的手套,除了这只手,整个屏幕上没有任何其它东西。

“他们不是直接施暴者,但是,他们该死还是不该死?”

许默闭着眼沉默片刻,转头仔细看了看屏幕上其中一个年轻男孩。

“这人……郝董事长的儿子,叫什么,郝风?”

就像凌乱的拼图终于补上最重要的一环。

小麻花很快就查出视频中这些年轻人的身份。

真的不难查。

苏省那些受害者列出来,再加上郝董事长,他们的儿女正好可以对上这六个人。

一群警察简直无话可说。

许默低头看资料。

陶冷气得连灌了三杯凉白开还是不解气:“你们瞧瞧,你们瞧瞧这些人,名牌大学,出国留学,学霸,精英,前途光明,个个都活得很好,恐怕早就忘了这世上还有一个齐韩!”

许默摇了摇头:“查一查,五年前元宵节那天,他们的行踪。”

“齐韩是自杀……”

陶冷小声道。

“可是埋尸呢?”

许默叹了口气,“齐韩自杀的时候,应该在现场留下了很多东西,这些东西是谁拿走的,痕迹是谁清理的,尸体是谁掩埋的?”

“齐韩已经死了,就算她是自杀,我们作为警察,也总要把一切都查清楚,让死者瞑目。”

许默抬头看这一系列的关系网。

“齐韩是自杀,又不是他杀,而且就这么一个孤苦伶仃的小姑娘,没有依靠,没有人会因为她的死就不依不饶。那么,她死了,谁会这么费心思,处理掉她的尸体?”

不只是直觉,也是一个警察的专业素养,许默点了点这六个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他们?一个人,还是所有人?”

“想知道还不简单?”小麻花笑道,“把他们抓回来,审一审就是。”

审,确实是必须审。

但是,第一时间过去这么久,第二,这些人都是人精,而且身份又不普通,许默多少有点担心,恐怕审问过程不会太顺利。

“呼,各位,准备加班。”

小麻花哭丧着脸,唉声叹气地应道,“是。”

公安局内部,警察们加班加点地继续工作,方若华对这件事也非常关注。

但关注归关注,她目前是一名学生,主要任务,还是学习。

不光要自己学习,身边还带着四个小伙伴,说起来,她的任务一点也不轻。

晚七点半。

文房四宝店铺门口。

方若华正远程监控谢明,高亮他们刷题,为了这个监控问题,还特意自掏腰包买的摄像头。

她从学校早早回来时,谢明还抗议来着,强烈要求大家同甘共苦。

方若华连理都没理会:“今晚的学习任务,数量咱们差不多,我提前学完,自然提前离开。”

“你们也一样,任务圆满完成,今晚的剩余时间就都是你们的,想玩游戏玩游戏,想看闲书看闲书。”

谢明几个登时都耷拉下脑袋。

还提前完成?别开玩笑了。

一开始,他们看到学习计划,和任务目标时,都以为方同学是在开玩笑,那是不可完成的任务。

然后第一天任务没完成……

谢明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他真不想回忆那一整天被逼得头悬梁锥刺股,真正的银针刺骨的滋味,反正,以后即便是把自己给逼死,他也不敢再有半点偷懒的心。

谢明也不知道方若华究竟怎么就这么神,留下的学习任务,每次都是在他们拼上老命,用尽所有的心力,将将能完成。

按照方若华的说法,人的潜力无穷无尽,继续压榨,总能压榨出成果。

而人偷懒也是天性,好逸恶劳还是天性,要暂时这些天性,除了远大的目标,好吃的胡萝卜在前面吊着,威力无穷的小皮鞭也少不了。

等到认真学习所受的劳累,和不认真学习带来的巨大痛苦比完全不算什么的时候,他们自然而然会逼着自己去学习了。

当然,一开始全看他们自觉是不可能的。

自觉这东西不靠谱,也不怎么存在,必须监视,监控,光监视也不行。

一个人真不想学习,你就是逼着他坐在教室里,他也学不进去,总要有些动力。

方若华目前威逼利诱的手段使得还算娴熟,也没有招来太严重的反弹,还是因为这几个其实都不是那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货色,有心向学,真是那样的,也进不了这个补习班。

等熬过一开始的时间,基础补足,学出兴趣,学出成就感,学习化作习惯,他们就差不多能拥有自觉性,用不着方若华天天逼迫了。

今天,邵侠邵老板难得没去和他那帮狐朋狗友下棋,老老实实坐在店里充门面。

方若华就轻松许多,见谢明他们老老实实趴着学习,也没有干坐着,就把自己的高中数学课本拿出来。

必修、选修都搁了一膝盖,她就一只手拿着书,另一只手随意翻页,就和读一样那么读。

邵侠扒着头瞅了一眼,摇头:“走马观花,一看就是个不爱学习的,装什么相。”

方若华回过头来,挑挑眉:“老板,不如咱们打个赌?”

“什么赌?”

邵侠笑问。

把手里的课本举起来让邵侠看了一眼:“就赌这几本课本,赌我是不是走马观花随便看看,有没有真正学扎实学透彻,牢牢记住各类公式知识点,如何?”

邵侠登时把脑袋缩回去,一副一点兴趣也没有的样子:“你怎么赌性这么大,没听咱们胡同口的小张警官,刚过来三令五申,不许赌博,不许赌博。”

南燕道这边环境混乱,刚刚查封了两个小的赌博窝点,虽然赌的都不大,打一次牌,输赢最多也就一千来块,通常时候有个八十一百就不少,但是打牌上瘾,积少成多,输赢也挺厉害的。

所以邵侠这话,说得也是义正词严。

别看他埋汰方若华,但是他是个谨慎的人,方若华张嘴要打赌,显然对自己挺有信心,他又不傻,怎么可能随便掉到沟里去。

方若华看看他,摇摇头,又踏踏实实坐回椅子上。

她不搭理,邵侠反而心里发痒痒,别看他年纪不小,可还是个爱玩爱闹的主,说起赌性难除,他邵侠得算一个。

想了想,又溜达出来笑道:“要赌也行,唔,不过怎么确定你有没有学透,得按我的标准,这本书上我提出问题,只要是书上有的,你得知道,才算你过关,赌不赌?”

方若华笑眯眯地做出一副信心十足的模样:“好,就由你邵老板说了算。至于赌注,我要是赢了,以后我加班要有加班费,双休日都要休假,我要是有事请假,你也不能找借口不准。”

邵侠登时又有点犯嘀咕。

方若华扑哧一声笑起来:“不愿意就算了。”

“赌。”

邵侠一想,自己掌控大局,也不怕她,“那你输了,输给我什么?要钱,恐怕你没有吧。”

方若华想了想:“我要是输了,双休日,节假日照常上班,不要加班费,还免费给你画三幅画,怎么样?”

邵侠点头:“行,就这么着凑合吧,我也不能太欺负你,毕竟都是自己人。”

夜幕即将降临,南燕道胡同里男女老少都吃过饭,街面上刚热闹起来,这一老一少打赌,人人正向围观。

也只能说胡同里的邻居们实在是太过无聊了些。

邵侠摩拳擦掌地想要让方若华栽陷阱里去:“小姑娘,爷爷今天教你个乖,这赌,不是什么人都能打的,你有自信也没用,如果整个局面掌控在人家手里,那你再自信能赢,也绝对是个输。”

“就说咱们这赌局,你居然把胜负标准交给我来定,那你还怎么赢?不过也好,给你上一课,都成年的姑娘,不要太单纯了!”

方若华只是笑。

二十分钟后。

左右看热闹的邻居们哄堂大笑。

邵侠蔫头耷脑地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

方若华笑眯眯地道:“谢谢老板。”

其他围观的观众纷纷道:“邵老板今天比较讲究,没有耍赖,难得。”

第七百八十四章 名声

邵侠哼哼两声,没好气地看了眼这帮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混蛋们。

他是没办法,刚才一看不好,方小同学对课本简直是倒背如流。

邵侠还努力挣扎了下,连像什么……第六节,多因素方法里一共有几张图,都是什么样的图这类古怪无用的问题都问了,最终也没为难这小姑娘。

他还能怎么样?

虽然邵老板自认为打赌可以运用智慧耍阴招,可是这明摆着阴招上去也没招架下来,那就要愿赌服输,信守承诺,是立足根本。

不过,赌完了,哪怕是输,他到也不怎么生气,反而还颇为得意:“行啊,是个擅长学习又肯下苦功夫的孩子,你将来肯定有出息,咱们这地方的娃娃,哎!”

邵侠很是稳得住,也没大惊小怪,其他围观群众却是吃惊不已。

方若华前面有两年在胡同里瞎混,左邻右舍都认得她,谁不背地里说两句嘴,还都不是什么好话,一个个都说她指不定哪天把自己给混到监狱里去了。

谁能想到,这孩子竟然这么聪明!

无论在什么地方,聪明,学习好的孩子,都招人喜欢,让人高看一眼。

虽然说数月来,她和那帮混小子已经把自己身上乱七八糟的标签摘下来一些,但是,能再多刷刷名声,她也没有不乐意的。

名声这东西,不当吃不当喝,可是有时候,确实是有点作用。

就先不说那些大作用,自从他们名声好了,左邻右舍见到他们都有了笑脸,亲切许多,方若华着重关注的那帮孤儿院出来的小子,就自动自发变得彬彬有礼起来,再也没有出去捣乱,收保护费,打架斗殴。

有时候这外部环境,还真的是挺重要。

跟邵老板逗了会儿咳嗽,顺便骗来点福利,方若华就又翻开书继续学习。

咳咳。

其实邵老板和一般做生意的不同,与其说是个生意人,还不如说开个店就是为了打发时间。

反正方若华就没见过他那么做生意的。

或许是看方若华年纪小,正读书,又是身世坎坷的很,平时也就颇照顾她,周末肯定放假,只要加班,肯定是变着花样给至少双倍的加班费,还包晚餐。

所以说,方若华提出来的那些打赌条件,大体上没什么价值,最多也就逗个乐子。

一边看自家课本,方若华一边和清大一个学长聊天。

“数学竞赛?光要数学竞赛的资料恐怕作用不是很大,只想考个省二,省三到是无妨,但是想考省一,有经验的好老师比较重要,至少对方得教出几个省一的考生才行。”

方若华准备的各种复习资料,还有竞赛资料,除了她自己准备,还有一部分是在论坛里认识的人帮的忙。

其中有几个清大和燕大的学生,都挺热心肠。

按照清大学长的说法——这姑娘连变态教授出的变态题目都能解得出来,又是一天才!

虽然清大天才不稀奇,随手一扒拉,就能扒拉出来不少,笨蛋才是稀罕生物,但是,人皆好为人师,能为聪明孩子帮个忙,那感觉还是相当不错。

“数学是最讲天分的一个学科,没有天分,再怎么努力也就一介庸人,不过,应付应付高考而已,不难。”

方若华:“……”

天才之类的,她记忆虽然出了点问题,但是心里明白,她似乎不是什么天才。

不过,现在记忆力确实非常出众,至少比她想象得出众许多。

再加上她那点特殊能力。

目前来说,也许她可以冒充一下天才。

“若华姐姐,贺奶奶让您赶紧回去,郝董事长来慰问了。”

方若华正和学长说话,孤儿院的两个四岁半的小豆丁就找过来。

“郝正松?”

他老人家刚逃离虎口,不在家修养,到是挺有精神,方若华一手夹一个,把两个想趁机逃走出去玩的小豆丁夹住,便回了孤儿院。

这两个小豆丁也乖乖让她夹。

“郝董事长,还有他的儿子,很年轻的小哥哥,唔,不过我能不能不喜欢他们。”

秋秋小声道。

方若华扬眉问道:“为什么不喜欢他们?他们会给你们买漂亮衣服,买各种好吃的,你们不喜欢?”

秋秋一下子苦了脸:“可是他们要吃了大花,我不要好吃的,我也愿意穿旧的衣服……若华姐姐,你别让贺奶奶吃大花好不好?我们可以去买别的大公鸡吃。”

方若华失笑:“大花是大公鸡,别的大公鸡也是大公鸡,为什么不吃大花,要吃人家?”

两个小家伙登时蒙圈,半晌还是道:“反正不能吃大花,就是不能吃大花。”

圆润的臭臭抬起头,揪住若华的袖子:“姐,你先帮我们买两只大公鸡,替换大花好不好?两只换一只。”

两个小娃娃说话到是利索,方若华一本正经地应下:“好吧,那我先借你们钱,买两只大公鸡杀来吃,你们从今天开始,帮贺奶奶种菜,收了菜卖钱,卖了钱再还我。”

“嗯嗯。”

方若华莞尔,只看这两个孩子还愿意怜爱自己养大的公鸡,就知道孩子们的生活过得很滋润。

贺奶奶经常说,孤儿院里再困难,也不能困难到孩子们身上,该有的都要有,看来,还真是说到做到了。

说话间,人就走到孤儿院门前,这回郝正松到比较低调,父子二人只开了一辆车,带了一个司机,一个秘书,这司机和秘书,大概也能算保镖,身上肌肉鼓起,目光有神,神情戒备,应该都是好手。

慈眉善目的贺奶奶一直迎接到大门外,立在郝董事长身边,前面一群孩子,穿得整整齐齐,漂漂亮亮边唱边跳,虽说不算特别专业,但也很看得过去。

郝董事长也是连连点头。

孤儿院门前有三三两两看热闹的行人驻足,显然对这虽然简陋,到也充满童趣的迎接场面很感兴趣。

方若华把两个孩子放下,目光一扫,没看郝董事长,反而跟感应到什么预兆一样,落在围观的人群里。

站在最前面有一个年轻人,戴着厚厚的口罩,看不清楚脸,穿着个棉夹克,牛仔裤,侧着头。

别的观众都在看那些孩子,要不然就看郝董事长,这一个却是一直在留意郝风,还是那种偷偷摸摸的观望。

第七百八十五章 闹剧

郝风到是没注意到有人看他,显得有一点心不在焉,黑眼圈很重。

他长得端正,雪白的风衣,配上一双高腰的皮鞋,穿的都不是特别有名的牌子,可很衬他,整个人显得文质彬彬,气度极佳。

再加上名校高材生的光环,家里还富裕,网上无数迷妹们大呼‘男神’,也就不是不可理解的事情了。

方若华哄了身边两个小娃娃几句,答应他们一定把大花给救下来,就打发两个小家伙自己去玩。

大花是贺奶奶养的一只公鸡,养了一年多,还是小鸡仔的时候,就是孤儿院的孩子们在喂,一个个的,到不是当食物,反而当宠物一般伺候到大。

一帮小子,那是自己不记得吃饭,也没忘了喂大花,哪里还会舍得吃?

贺奶奶一向疼孩子,哪里会抓了大花待客,估计又是院内那些大孩子们吓唬小娃娃玩呢。

孩子们之间的纷争,方若华并不理会,沉吟了下盯着那个奇怪的年轻人。

她总觉得有些眼熟。

目光一闪,落在那人手腕上戴着的腕表上,登时吃了一惊:“是他?”

方若华心中警醒,这人是那日在齐韩的住处,被抓住的那个练杂技的,丁南航。

也就一迟疑的工夫,这位杂技演员小哥忽然一闪身,速度飞快,扑向郝风。

郝风身边的司机反应也很快,一瞬间就挡在他身前,一把抓住丁南航的胳膊,用力一拧,抬起膝盖踢中对方后腿窝,整个身体的力量压下去。

但这么一压,司机就觉得力量一空,似乎……手里的人身体软得特别,和泥鳅似的,一出溜,愣是从司机的手里脱了出去。

丁南航一脱身,就地一滚,一巴掌朝着郝风的脖子扇去。

司机脸色大变,再一转身回扑,却已经是完全来不及了。

郝风吓得脸色惨白,尖叫出声,使劲闭上眼瑟瑟发抖,就在丁南航的手挨近他脖子的一瞬间,方若华堪堪赶到,外套甩出去,兜住丁南航的手腕硬生生拖回来,拽到旁边墙壁上磕了一磕。

一片刮胡子刀的刀片落了地,银光闪闪,方若华才稍微松了口气。

干脆拿衣服把人团团裹住,里三层外三层,才把变成粽子的家伙按到地上。

整个过程发生得非常快。

围观的人还有点回不过神,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贺奶奶揉了揉眼睛,忽然道:“若华要不要奶奶给你报个武术班什么的,不好,不好,武术练好了辛苦,而且就业面窄,还是读书好,踏实安稳。”

方若华:“……”

贺奶奶真有大将风范。

郝风吓得瘫在地上。

郝正松死死捂住胸口,心脏剧痛,浑身直冒虚汗,汗淋淋地坐倒。

秘书连忙扑过去给他吃药。

孤儿院内外一片混乱,方若华刚喘了口气,手机就响了,一接通,许默带着三分焦虑的声音响起。

“郝董事长和郝风是不是去了孤儿院?你们小心,我这边收到消息,丁南航可能在跟踪郝董事长,也许会出事,我们正往孤儿院赶……”

“别也许了。”

方若华抬头扫视,看了眼瘫倒的郝正松,吓蒙的郝风,按了按眉心,“应该已经有人拨了110。”

许默他们反而比110到的更早一些。

警察一来,方若华就把和疯狗一样还到处咬人的男人松开,让陶冷给他上手铐:“千万注意,这人骨头软,最好还是看牢一些。”

陶冷手下用力,把手铐收紧,这人却是半点不怕疼,恶狠狠地瞪着郝风,怒骂:“密码杀手不肯杀你,但是你记住,你最好每时每刻都小心谨慎,否则只要我们中有一个活着,早晚宰了你!”

郝风脸色灰白,几近崩溃:“你们神经病啊,我和你们无冤无仇……”

“你还敢说!”

丁南航整个人疯了一样挣扎着要扑过去。

郝正松摇摇欲坠:“终于来了,终于还是来了。”

郝风回过头,咬了咬牙:“爸爸,你这是做什么,你怕什么?”

方若华板着脸打断这一场闹剧,招招手:“许大队长,你是把犯人带走,回警局审问,还是在我们这儿,趁着他们都聚在一起,让他们热热闹闹地把话说完?要说话,进去说吧。”

许默还是比较喜欢更轻松省事的方法。

丁南航正激动,郝正松也心灰意冷,此时不趁着他们心房打开,弄清楚始末,还等什么?

一行人转移到孤儿院的院内。

所有人的情绪,总算是略微平复下来。

郝正松哆嗦了几下,吃过药,坐在椅子上,整个人仿佛陷入久远的回忆。

“别看我现在有点家底,可其实我其实读书不多,小时候家里穷,实在过不下去了才出来闯荡,幸好运气不错,做生意比较顺利,好歹有了现在的成就。”

“可因为我小时候吃过苦,对我儿子,我便希望他各方面都好,把我没有的一切全都给他,这孩子也聪明,小时候我给他请家教,家教老师都说,这小子一点就通,以后肯定有出息。”

“他也确实很好,学习出色,从不让我操心,连跳好几级,老师们都说他是天才,所以我万万也没想到……”

郝正松脸上的神色越发悲苦,“五年前,正好是元宵节,我没上班,特意在家亲自煮元宵,陪儿子一起吃,正吃着元宵,我儿子手机忽然传来一封邮件,是一个视频,我儿子还没看完,吓得脸都白了,失手摔了手机。”

“当时我儿子十六岁,年纪还小,又正是青春期很敏感的时候,我多少有点担心,就捡起手机来看了看,没想到,竟看到……一个小姑娘自杀。”

“我吓坏了,逼问我儿子,我儿子却只说不是他的错,这事不能让别人知道,他在学校里一向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正在申请出国留学,如果出现这种意外,教授不可能给他写推荐信,他要报的学校,在中国只录取一两名学生,他很害怕自己的名声坏了。”

郝正松叹气,“我当时脑子很乱,根本没反应过来,就追着我儿子过去,帮他把那姑娘的尸体掩埋在后山,又清理了痕迹,拿走她的录像设备和手机,还伪造了,她离家出走的假象。”

“后来我也想到,齐韩是自杀,其实应该直接报警,可是……可是……”

第七百八十六章 弱者

郝正松也说不出自己究竟当时在想些什么,“但是错已经铸成。”

他这么多年,到底没有去公安局自首,也没有把这件事情说出来。

“我以为,自己可以忘了的。”

但是做过的事,终究就是做过,早晚有一天,它会在你猝不及防的时候又冒出来伤人。

许默一行人,一时无言。

“盗窃尸体,是刑事犯罪,郝正松,你也跟我们走一趟吧。”

陶冷还没过去带人走,郝风一脚踹了下地面,气得眼睛通红:“这么多年的事,你还记着它做什么,爸,那个女人自己要自杀,关我们什么事!”

郝正松还没说话,丁南航整个人就暴怒,猛地一蹿,竟然脱开了陶冷的掌控,扑过去用手铐勒住郝风的脖子,死死勒住。

“你没错?你说你没错?要不是你们这些混账,你们这些混账……”

方若华低头,不想管,施施然抱着肩旁观。

她可以不管,普通民众嘛,许默就不行了,自己冲上去在丁南航把郝风将将勒得还剩下半口气时,终于把人给拖了回来。

丁南航双目流泪,呜呜咽咽地哭,哭得不能自已。

“‘子不语’把你们当朋友,他那么崇拜你们,为自己能,能加入你们小团体高兴的好几天睡不着觉,他把他的喜悦和齐韩分享,和我们分享,可是你们呢?你们害死了齐韩!”

郝风皱着眉:“什么‘子不语’?”

丁南航一看他的表情,登时气得脑子一晕,愣了愣却是狂笑:“哈哈哈哈,你不记得了,也是,你们这种人,怎么会在意别人?”

他笑过,反而像是心灰意冷,渐渐平静下来。

五年前,丁南航和齐韩是网友,偶然间在一个叫风信子的论坛认识的。

后来他们加入了风信子的聊天群,其中,‘子不语’、‘瓜娃子’、‘秦美人’、‘齐韩’几个关系最好,渐渐无话不谈。

“人人都说网上虚幻,隔着电脑,不知对面是人还是鬼。”

丁南航的眼泪滚落,“可是现实真的很寂寞,他们几个,也真的是……知心人。”

“子不语和我们不同,他学习好,算是学霸,也爱学习,尤其是喜欢数学,当然,按照他的说法,他只是个小透明,不算什么。”

“大家虽然在现实中有各种各样的烦恼和痛苦,但是我们在一起聊天时,却是很快活,彼此好像心意相通一样,我们是同一国的。”

“子不语和齐韩都是学生,同样的年纪,也同样爱学习,所以两个人就见面了,他们的感情也没有像别人那样见光死,反而正正经经谈起恋爱来。”

“我记得,那天是子不语的生日,二月十七,天还挺冷的,子不语和齐韩宣布恋爱,我还挺……不是滋味。”

丁南航苦笑,“可终归祝福他们,一生幸福安康。”

“整整一年,子不语和齐韩从初恋,发展到热恋,无话不谈,相约好好读书,将来考同一所学校,他们都是孤儿,父母早就去世了,除了彼此,一无所有。”

“那天,子不语说报了一个夏令营,认识几个朋友,都是学习特别好的学霸,大家要聚一聚,他想带齐韩一起去。”

“我记得,他们两个都很高兴。”

丁南航抬头,瞪视郝风,愤怒几乎要烧毁了他所有的理智,“可是那哪里是朋友,根本就是魔鬼,人面兽心的畜生!”

“一开始应该还好,虽然子不语偶尔在群里说两句,说他们的活动游戏都很奢侈,爱开个玩笑,不太搭理人,但是,人家有点傲气也正常。”

“子不语和齐韩都没有在意,反而很崇拜这些人,但是,那天晚上子不语被灌醉了酒,他们不知道是什么心态,非要带齐韩去长长见识,去酒吧玩。”

“齐韩一个小姑娘,人生地不熟,举目无亲,四顾茫然,有心拒绝,不想和他们去陌生的酒吧,可是哪里能拒绝得了?”

“郝风,你和你那几个狐朋狗友说什么?在网上信口胡言,说齐韩嘴上喊不要,不要,其实心里想的要命,否则怎么会一叫就出来玩?”

“你们以为她为了什么?她为了子不语,她知道子不语崇拜你们。”

“这几个混账东西,把齐韩拖进酒吧,灌醉了她就随手扔下,连有人过来带她走都不理会,还任由别人抢走她的手机,让她连想报警都没有机会。一个小姑娘,落在那些人手里会发生什么,你们当真不知道?”

丁南航的话音越来越低。

所有人的心情都变得很沉重。

“就因为齐韩是弱者,是女孩子,力气小,反抗不了你们,你们就能随便欺辱人了?”

郝风嘴唇动了动,又闭上嘴。

他也想起当年的事,其实,齐韩不是第一个,只是第一个被他们玩脱了的女孩儿。

当年,他和几个同伴总会时不时感到空虚,读书学习虽然不算特别吃力,但也很辛苦,压力非常大,有时候考试成绩下降一点,都让人抓狂。

后来,他就学会了密集的学习考试之后,抽出那么几天来彻彻底底地疯狂一把,放松一下自己。

打牌,赌博,抽烟,喝酒,泡吧。

从自己玩,到为了追求刺激性玩上各种游戏,好几次,他们打赌戏弄别人,看到别人惊慌失措,他们就觉得有一种高高在上的得意。

他们长得好,身上自带光环,无论想玩什么都有人吹捧,玩得再过分,别人也就是说一声淘气。

齐韩出现的时候,他们也没有太当回事,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个很害羞的乖乖女,但那么早就交了男朋友,还跟着出来玩的女人,大体都一样。

“只是玩一玩而已,出来玩罢了……只是个玩笑!”

郝风喃喃自语。

“谁知道她玩不起,谁知道真出了事?”

那天本来只是想吓唬吓唬那个小女孩,没想到后面出了差错,把齐韩拖走的不是他们一开始以为的几个网友,而且,他们都喝醉了。

大醉一场梦醒,事情已经结束。

郝风当时其实确实有些忐忑不安的,但兄弟们都表现得若无其事,他也就……

弟兄们都说了,既然一个女人跟你们出来,那发生点什么,她当然心里有数。

第七百八十七章 仇恨

方若华扯了扯大花的翅膀,大花扑棱棱飞起来,竟跳到郝风的脸上一通咄,咄,咄……

“啊!”

郝风吓得闭上眼,双手乱挥,使劲舞动了半天,鼻梁上,脸上鲜血淋漓,只差一点一只眼睛就要被咄成瞎子。

许默:“……”

几个警察一时犹豫,貌似那什么看到市民受伤,他们应该保护市民来着,可是他们也怕大花的嘴,他们也是凡胎而已,还是别去招惹可怕的大公鸡为好。

连郝风身边的保镖都犹豫了片刻,才伸手去抓大公鸡的尾巴。

方若华一伸手,抢先一步把大花抱怀里,安抚地拍了拍它,轻笑道:“我家的鸡,比较通人性,最会看家护院,抱歉,抱歉。”

郝风捂着脸,一言不发。

丁南航满腔的怒火,因为这一打岔,到也略略消散了些,只剩下疲惫和痛苦,毕竟那么漫长的时光过去,仇恨也褪了色。

“齐韩发生了那样的事,她很绝望,一天比一天更绝望,学校里还忽然就有流言蜚语传出来。”

丁南航冷冷地看着郝风,“就是你们的父母,他们胡说八道,诋毁齐韩,一步步把她逼到绝境去。”

郝风闭上眼,低下头去。

“子不语知道以后气疯了,他去找郝风,去找那些人,挨家挨户去找,他不知道该怎么做,他只是个文弱书生,但是,他要这些人跪在齐韩面前赔礼道歉,给她磕头赔罪。”

在那个时候,郝风一帮人正值关键时期,未来虽然有很多条路,但是最光辉,最顺畅的那一条,并不是唾手可得,像这种时候,如果出现丑闻,肯定会影响他们的学习。

他们的家长听了子不语只言片语,又听他们的孩子们胡说八道,心中可没有对齐韩的同情怜悯,他们只怕齐韩会毁了自家的孩子。

像这种关键时期,怎能让儿子,女儿们分心旁顾?

那些人干脆先下手为强,联起手来去齐韩的学校,去找齐韩,去骂她,让她离他们的孩子远一点,不要自己不检点,还带坏了自家的孩子。

学校肯定不喜欢这样的事情。

老师们轮番找齐韩谈话,让她不要把学校外面的坏风气,带到学校里来,更不要影响其他同学学习。

那些本来就欺负她的校霸,更是变本加厉地欺负她,没完没了。

齐韩本来就是个内向又敏感的姑娘,她不够坚强,在成年人看来,闭上眼,咬咬牙就能过去的坎,她过不去。

于是,那场悲剧就酿成了。

“齐韩死得惨烈,自杀身亡。整整五年过去,我们这些人都没能给她报仇,呵,到不是不想。”

丁南航静静地看向郝风,“无数个日日夜夜,我们策划怎么去报仇,怎么去杀人。”

“制造车祸?放火?下毒?”

“或者是找一把枪,我们想象自己能从哪里能弄到枪,怎么制作炸药,但凡是能杀人的法子,我们都想过,在脑海中想过无数次。”

“可是我们懦弱,我们不敢,我们只敢想一想。”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曾经惨烈的记忆也淡去,以前我那么思念齐韩,后来竟渐渐的,连梦也少做,我们几个本来以为能做一辈子朋友的伙伴,慢慢断了联系,都各自有了新的生活。”

丁南航叹气,“就在我们都以为自己确实遗忘了那一切的时候,有个人忽然出现在我们的电脑上。”

“我们曾经经历的一切,他都知道,他的出现,让我们明白,那些根本过不去,齐韩死了,怎么可能过得去?”

“他给我们看了齐韩自杀时拍下来的视频……他说得对,如果不能给齐韩一个公道,那我们永远也过不了自己这一关,我们会一辈子陷在深渊里,前无进路,后无退路,一直到死,都放不过自己。”

郝正松听着听着,整个人就瘫坐在椅子上,泪流满面:“我接到短信,看到那个已经被我处理掉的视频,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报应来了。”

他转头四顾,呢喃,“我这一辈子,没做过几件亏心事,可是这亏心事,哪怕只做一件,也会有报应的。”

丁南航冷笑:“密码杀手说的对,该死的是你们这些大人,你们想着自己的孩子,为了自己的孩子,泯灭了良心也不当回事,可是,谁不是人生父母养的,为了你们自己的孩子,齐韩就要受你们侮辱,以至于走向绝路?”

“报警有什么用?警察能治你们什么罪?就算是从重判,你们能给齐韩赔命?”

“我们本来应该听密码杀手的话,让这件事就此结束,可是那天,我看到郝风高调回国,还有和他那些狐朋狗友们聚会的照片。”

“一个个西装笔挺,似模似样,都成了精英,高材生,前途光明。”

“我心里这火,蹭一下就蹿上来,什么未成年,什么青春期叛逆,呸,都是他奶奶的借口!”

丁南航冷笑,“我失败了没关系,失败一次,还有下一次,直到弄死你。”

郝风惊惧地退后两步,脸上鲜血淋漓,狼狈不堪。

许默叹了口气,使了个眼色,让人把丁南航带走,当然,郝家父子也要带回警局。

方若华看了看许默,轻声问道:“子不语呢?”

这里面还有一个关键人物,就是齐韩的男友,那位子不语。

“他本名孙少锋,自从齐韩自杀不久,他也离奇消失,只知道他在失踪之前进过三中,因为他把三个女学生关在厕所里,浇了冷水,让她们一待一整夜。”

许默叹道,“我几个同事猜测,他有可能就是密码杀手。密码杀手的特点我们知道的太少,但有几点是肯定的,精通黑客技术,高智商,擅长作画,果断,可能遭遇过突发事件,受到过严重的心理伤害,这个子不语,孙少锋,还真有点符合密码杀手的形象。”

方若华摇了摇头。

她感应到过‘密码杀手’作画,那是一个相对成熟的男性,比子不语年纪大一些。

许默笑道:“看来你也不觉得子不语就是密码杀手,如果是他的话,大约首先去杀的,应该是郝风他们,不应该是他们的父亲。”

“一个警察的直觉,反正,子不语不像我们这位神秘的密码杀手。”

第七百八十八章 考试(两章合一)

方若华笑起来:“直觉?也许子不语因为女朋友的死,受了刺激,从此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许默想了想,又有些迟疑:“也是,世间万物都是变幻无常,有时候一个人确实可能会骤然做出改变。”

这是五年的光阴,不是一天两天,子不语变成了什么样,谁又知晓?

“也许,子不语真的是密码杀手,齐韩手上的银链,埋入土中不久,也许就是子不语找到了齐韩的尸体,给她戴了上去……”

方若华摇摇头:“我觉得不像,如果我是子不语,五年来一心为心爱的人复仇,一旦找到爱人的尸骨,怎么还舍得她埋尸荒郊野岭?”

“这些,只能等以后有机会再去查明了。”

这个案子也差不多到此为止,就算密码杀手没被抓住,也只能暂且搁置。

许默他们也不可能只盯着这一个案子不放手。

每天都有新的,无法侦破的案件增加,花费长年累月的时间处理一桩案件,根本就不现实。

到是十数天后,许默查出,当初从酒吧把齐韩带走,欺负过她的那些人,早在五年前就失踪了。

当时警方也接到了报案,只是他们那些人都是些大流氓,小流氓,本就是高危人群,警方查过,怀疑他们可能得罪了什么人,或者欠了别人的债务,所以主动失踪。

每年失踪案数不胜数,警方也实在无法花费太多力气去找这些混混。

若非如今许默较真,非要把齐韩的案子调查个水落石出,恐怕,这件事已经无人记得。

方若华猜想,也许子不语失踪,和这些人的失踪,有些微妙的联系。

至于郝风那些罪魁祸首,也不知是不是密码杀手干的,他们当年做过的那些所谓的‘恶作剧’,全部被上传到网上。

一时间名声全毁,还有好多受害者的家属对他们围追堵截。

110那边反应,短短时间,郝风就报了三次案,说有人要杀他,最后当然是虚惊一场,但他自己不知道被什么人给吓得从窗户里跳下去,撞到了脑袋,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

这些人,想必很长一段时间,都要活在恐惧中了。

一转眼,数月过去。

暑假前夕,期末考结束,十九中的学生们也彻底解脱,就是比较看重学习的班级里,学生们也懒懒散散的。

谢明难得得了一日假期,所谓假期,就是可以回到课堂上正常上课。

再看见他那些老师们,同学们,谢明简直有一种再世为人的感觉。

连这些同学看他的眼神奇奇怪怪,他也不觉得有什么了。

“明哥,怎么样,这回考完试需不需要去兄弟家避难去?”

中间的一撮头发红的像个鸡冠的某同学,一手搭谢明肩膀上,坏笑道。

谢明有气无力地看了他一眼,没搭理他。

鸡冠少年摇头叹气:“兄弟,你这几个月玩得痛快,天天奉旨不上课,得意的很啊,就是怕眼下这期末考试以后,你再吃上几顿竹笋炒肉。”

一开始,方若华的补习班在同学之间还有点名气,好多人关注,后来一见那些学生平时不上课,就躲在屋子里锁着门,还挂着厚窗帘,不见天日。

甚至连课堂测试,除了第一次月考参加了一次,后面的根本就没参加过。

第一次月考的时候,起码也参与补习班有七八天,可几个人的成绩不光半点不见好,貌似还有些下降,一帮同学嘲讽了几日,再看他们悄无声息的,没半点动静,也就不怎么关注。

最多偶尔调侃两句,不用上课的高中生真是悠闲又自在,很是让人羡慕。

现在期末考到了,他们显然是参加考试,一帮同学不免有点幸灾乐祸。

“你们平时玩得那么疯,又不肯上课,现在跑来参加考试,能有什么样的结果?”

“方若华的成绩没准也要退步,她最近也没怎么上课吧,好像就是数学和化学两门偶尔上一上。”

吵吵闹闹的,期末考试即将开始。

高中生大考小考,月月考,天天考,对考试都不陌生,也不怎么当回事。

高亮,田田,和林岚,却个个紧张。

他们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坐在考场里想得不是睡觉,不是在答题纸上胡写乱画,而是真去紧张自己成绩。

这几个月,高亮硬生生瘦了二十斤。

林岚的指节磨出了一层茧子。

田田做的试卷,装订成册堆满了大半个书架。

他们中,有的必须从高小的知识开始补习,有的得补初中的知识,幸好才高一,高中教的知识还不算多,初中小学的又比较简单。

否则别说几个月,一年他们都不一定能把基础差不多补全。

高亮想起自己从一开始坐也坐不住,坐十来分钟就想出去玩,两个小时学习就几乎发狂,再到如今,便是一整天没日没夜地学习完了,晚上睡觉做梦,还想着要背几个公式,念几首诗词,记几个英文单词。

吃得苦头,可谓是多了去,真正掉了好几层皮肉。

方若华也不心疼,好几次刺激他们:“便是其他从小到大认真读书的学生,智商平平之辈,想要考取名校,那都得毅力惊人,非掉上一层皮肉不可行,像你们,就算有我单独辅导,时时刻刻盯着,也得下笨功夫,死力气,熬掉血肉,竭尽全力,才有可能。”

名校,高亮还不敢想,但是苦学这么久,又怎能不想求一个好成绩?

最起码,也要对得起若华对他们的付出。

大家其实都不是不知好歹的人,应该说,越是他们这种自幼无人关心,无人在意的,对别人对他们真心真意的那点好,就越发看重。

高亮他们心思起伏不定。

谢明也一样,他噼里啪啦再翻翻数学课本,生怕自己哪条公式又不小心给忘了,大意失荆州,那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此时此刻,S市温馨小区的谢家,谢明的父亲谢建党,也有那么点心不在焉。

他在想自己的儿子。

谢明小时候就淘气,不怎么爱学习,谢建党自己就上了个小学,字也认不全,后来自己做点小买卖,赚了笔辛苦钱,又靠着他姐夫的拉拔,在市里安定下来,买了房子,还在学校附近开了个超市,娶妻生子。

大富大贵肯定是没有,但生活也还过得去,不说小康,至少吃喝不愁。

他姐姐嫁了个好人,市内高中的副校长,在这个城市里已经混得很好。

谢建党也就跟着沾光。

儿子出生,他也颇为喜欢,后来孩子学习不大好,他也不会教,他都想着,以后要是不行,还让谢明跟自己做买卖,开超市就是,日子也能过得去。

可嘴上不说,他心里,却未必没有遗憾。

“谢叔,怎么没去超市?”

路过刚买了造反回去的邻家大婶,一看谢建党围着楼道口绕圈就笑了,“偷懒呢?”

谢建党讪讪着应付过去,脑子里还在想他儿子谢明。

小明学习不好,那就是他的一块心病,这孩子也不是不聪明,就是贪玩,学不进去,而且偏科太过严重。

他也不会教,心里疼儿子,打是打不下手,骂也骂不出口。

最后没法子了,只能绝望,想着儿子将来跟自己一样,能做点小生意,养活自己,也就是一辈子。

他时常和别人说,有什么关系,人一生都是几十年而已,努力向上爬,爬到上面去,也是几十年,普普通通,也是几十年,都一样。

可真的一样?

谢建党不懂什么大道理,但他心里还是隐隐约约明白。

虽然他们不求大富大贵,可儿子要是能认真读书,考上大学,学会更多的知识,找到自己的理想和奋斗目标,一辈子努力奋进,那样的一辈子,和稀里糊涂,随意地继承小超市,根本没有选择余地,为了生活只能如此,那绝对不一样。

只是他想得再多,儿子学不好,他光想也没有用,只能认命。

但是最近,好像有一点不一样。

学校的老师要管教那么多学生,没心思搭理小小的,胡闹一样的竞赛补习班。

学校里的学生们也事不关己,并不多在意。

但谢建党是谢明的父亲,他的儿子又不住校,每天都在他眼前,他怎能看不出儿子的不同?

以前,谢明回家吃了饭就玩电脑,看闲书,或者出去打球,疯跑疯玩。

谢建党管不住自家小子,也就由着他。

可最近却不一样了。

儿子回家还是很晚,还是要开电脑,但是他每天去送水果和茶水,看见的不是谢明带着耳机打游戏,而是听视频里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讲课。

除了听讲课,他还做题,做各种试卷,看的东西,他扫一眼觉得眼晕,但那肯定是正正经经的课业。

一开始,谢建党只以为儿子是一时兴起,没成想,一连好几个月,他儿子到像是学出了滋味,一天比一天更用功。

早晨起来,谢建党看着宝贝儿子着急忙慌地把试卷往书包里塞,结果塞满了书包不够用,不得不借用他的小行李箱来装,他面上不显,可心里那股子高兴劲,真是恨不得跑出去举头看天,大叫三声。

昨天小明说,他们要期末考试,特意晚睡了一个小时看书,好像有点紧张。

谢建党也不自禁地跟着紧张起来,想了想,他还是决定不和儿子说考试的事。

孩子已经那么用功了,考好还是考不好的,就不要太计较。

能考出好成绩,他当然高兴,但是就算考不好,他觉得自家儿子也没必要遗憾,已经竭尽全力地去做,那就已经很好。

谢建党反复这么告诉自己,一天的工作都有点心不在焉,回家还是手忙脚乱地先做好了饭菜。

他媳妇身体不好,做饭的事向来是他做,正想着要不要去切个西瓜,就听见一阵叮叮咚咚的车铃声,显然儿子回来了。

谢建党努力稳定住精神,不去问什么考试的情况,“小明,回来了。”

谢明气喘吁吁地瘫在沙发上,歇了半天,扑过去开冰箱拿西瓜:“西瓜,西瓜。”

一口气吃了大半个,谢明才喘了口气:“累死我了,今天考数学,最后一道大题看错了题目,检查的时候才发现不对,哎呀呀,改得乱七八糟的,也不知道最后改对了没有,这么愚蠢的错误,回头肯定要挨罚。”

谢明咬牙切齿,有点不想去问方若华最后一道题的答案。

“不想了,死就死吧。”

谢建党赶紧把饭菜端上来,连声道:“对,对,考完了就不要想,赶紧吃饭。”

第二天去上班,谢建党听来超市买东西的几个学生说,这回期末考的试卷贼难,全市的高中都是一样的卷子,对人家一中的学生来说,这份试卷很平常,但是对十九中的学生,那好些题目和天书都差不多。

谢建党听完,心里也淡定不少,不去纠结儿子能考出什么成绩。

反正他决定,暑假期间要带儿子和自家媳妇出去玩,首先去看看长城,再去爬山,还有儿子最喜欢的动漫城也要去,一定痛痛快快地玩一回。

期末考试两天时间嗖一下过去。

考生们还没感觉出什么,老师们已经差不多把卷子都批改完了。

好像所有的高中老师都是效率极高的高手。

老师们批完了卷子,也有些疲惫,打了个呵欠凑在一起喝点咖啡。

“哎,很大一部分卷子也好批,看看这几份,从头到尾,除了选择题之外,都是空白一片,哎呦喂,真给我们当老师的省事。”

选择题那又用不着老师来批改,可真是再容易不过。

话里说着轻松惬意,但表情可不是那么回事,老师们脸上多多少少带出些自嘲和讽刺。

无论哪个班的老师,拿到自己学生的试卷以后,都会升起一点冲动,把这些小混蛋的脑袋扒开来看看,看看里面究竟填充了什么豆腐渣。

自己辛辛苦苦教学这么久,完全没有成果,谁能受得了?

“也不能怪他们,这回咱们期末考用的是市里的统一试卷,一中,三中,七中都一样,对咱们的学生来说,确实是难了些。”

谁让底子不好呢,在初中的时候就都学习不怎么样,到了高中,能一瞬间学渣变学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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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九章 成绩(两章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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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中,高一十五班的班主任孙奇,却是有些心不在焉,没有和同事聊天,反而看着桌子上的几张试卷发呆。

隔壁的老师看了他一眼,心下好奇,凑过来笑道:“看什么呢,这么出神?”

目光落在试卷上,他也愣住。

孙奇是教政治的,不过他是班主任,这回手里拿的却是所有科目的试卷。

“如果不是提前得到了答案作弊,那么,恭喜你,孙老师,你们班还真是出了好苗子,一等一的好苗子。”

方若华,数学,物理,化学,全部满分,地理,历史,生物扣了一点分数,英语和语文也扣了一点分数,总分1018!!

这些科目加起来,一共才1050分。

这个分数,他们可是从来没有见过,至少在十九中,那是绝对没见过。

就是他们这些老师们一起来做试卷,能不能做到这种程度也未可知。

“这样的苗子,怎么跑咱们学校来了?还是你们班的,没进一班。”

孙奇也是满脸迷茫,讪讪笑道:“捡来的?”

当初校长的朋友往学校塞人,其他老师装聋作哑,能推脱就推脱,都不乐意自己班里再加塞一个不良少女。

他是想着,自己本来也不打算在十九中待太长时间,接收什么样的学生都无所谓,干脆就接了下来。

谁知道,接到手的不是麻烦,而是这样的天才。

孙奇叹了口气,脑子里转着方若华的补习班,忽然觉得,也许,那个竞赛班真的能成。

方若华这样的学生,说她能考上清大,燕大,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他们年纪的第二名,可是比她足足少了六十五分,虽然这次的考题是难了一点,但是,第二名也是学校许下许多好条件,从重点初中里选出来的好苗子,以前考试,分数并不比一中的尖子生差太多。

至少绝对差不出好几十分去。

孙奇心里忽然也有些激动,三中的职位被人顶替,只能沦落到十九中的颓废感和郁郁不得志一扫而空。

他们班语文老师探头过来:“你们说方若华呢?要我说,咱们学校也不组织个书法比赛什么的,方若华这一手硬笔书法真不错,自成一体,规规整整,大小一致,圆润有光,有点馆阁体的意思。”

“就是这阅读理解,做得有点差,扣分有点多。”

当然这个多,也不是特别多。

“改方若华的卷子,那才叫赏心悦目,只看都舒服得很,哎,批完她的试卷,再给那帮子小破孩批,我都觉得脑袋疼。”

老师们把活做完,把成绩统计好,不过两日而已,前一百名学生的成绩单,也就是俗称的红榜,光荣榜,就贴在了学校各个年级的公示墙上面。

都说十九中的学生们不在乎考试成绩,但只要是学生,又哪里能真一点不关心分数?

成绩一出,紧接着就是暑假时间,即便是他们十九中的学生,暑假过得好还是不好,恐怕也要看一看期末的成绩究竟如何。

一大早下了早读,没等任课老师发卷子,就一个个先跑去看成绩单。

“看看我考得怎么样?”

“挤什么挤,你的成绩你心里没数啊,这是年纪前百名的榜单,你能看见个什么?”

众人抬头看到高居榜首的那个名字,先是反应了一下,才登时反应过来。

“名有点耳熟?办竞赛班的那傻子?”

一句话脱口而出,这学生连忙闭上嘴,讪讪道,“咳,咳咳。”

人家要是傻子,那他们学校还有正常人吗?

一时间,众人都不觉感慨,还有几个在榜单上同样名列前茅的学生,心思都一动。

完全没有想过搞竞赛的那些人,自然只是看个热闹而已。

可是,并不是所有学生对所有科目都没有偏向,有好些人,都可能被文科的一些瘸腿科目纠缠,因此苦恼,他们平时也想过竞赛。

但是,十九中完全没有竞赛经验,而且和高考比,竞赛是不是真的更有出路?他们也不知道。

参加高考,独木桥一根,和千军万马一同厮杀,竞赛呢?竞赛同样不容易,但是总也是一条路。

也有人不服气,哼了声:“她比咱们大,没准在家学过,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呵呵。”

要真这么说,那么多的复读生岂不是个个都是名校胚子?

“我听谢明那小子一直发愁给他‘老师’方若华,准备十八岁生日礼物,所以,都说她十八岁了,其实人家腊月的生日,真正说起来才十七,也比咱们就大上一岁半岁的,差不多。”

“你们这么关心女孩子的年龄,真是不礼貌。”

也就是调侃两句,其实,大部分学生都是扫一眼看看自己的成绩,并不关心别人的。

更大一部分的学生,连凑也不会凑到成绩单前面找罪受。

谢明,高亮他们就没去。

他们班的学生,全都没有去凑热闹看成绩单的习惯,反正班里也没几个人能荣登光荣榜。

这日早读结束,第一节课数学,教室里一群学生该做什么还做什么,但是眼神都有点飘忽不定。

数学老师抱着卷子进门,照例是一张平平淡淡的脸,先发了试卷。

“我们班上数学平均分63,年级排名14,与上一次相比,有一点提升。”

十九中高一21个班,他们班通常情况下,各科成绩比较平均,都不是最垫底的,但是倒数前五名肯定有他们一席之地。

这回年级排14,数学老师已经觉得比较满意了。

而且——“年级最高分在我们班,如果看过光荣榜的大概都知道,就是方若华同学。”

一群学生哗然。

“本来听别的班的同学说,这回第一名特牛,比第二名高出几十分,没想到是咱们班的方若华。”

“她可是好几个月没正经上课。”

众人纷纷侧目。

在那些重点高中,或许数学满分也不常见,可也不是没有,偶尔考试试卷题目较为基础的时候,说不定还能冒出三个两个。

但是自从进了十九中,他们这帮学生就把满分当成天上的浮云,和学霸、学神一样,只在传说中出现,现实中踪影难觅。

谢明手心冒汗,高亮他们也登时有些紧张。

其他学生差不多都想起来,方若华办了个什么补习班,学校领导特批,家长还签了同意书,以前各种不看好,觉得就是胡闹,现在方若华的成绩一出,大家到都觉得可以观望观望。

“好了,我还要表扬一位进步很大的同学。”数学老师笑起来,“这可是很难得,我在咱们学校教书两年半,这还是第一次高高兴兴地表扬你们。”

“谢明,129分,你上一次期中考试,数学91,几个月的时间,提高了30多分,可见这几个月,谢明你很努力了。”

谢明眼眶一红,几乎要哭出来。

数学老师连忙又道:“再接再厉,千万不能松懈,一次期末考试不算什么,离高考还远得很。”

学生们齐齐叹了口气。

数学老师又笑眯眯地拿出几张试卷:“高亮,虽然你只考了79分,但是,我还是要说,做的不错。”

众人又是惊叹。

这分数当然不高,可是高亮入学时,几次测试,数学个位数的时候都有,多的时候,二三十分,现在这成绩,都超过班级平均分很多了。

而且,这次的试题对他们来说,本就不算容易。

“田田,83分,林岚,90分,都考得不错,继续努力,再这么下去,我相信你们至少有希望能考一所很不错的大专。”

高亮低着头,使劲抓着自己的衣服,他这几个月,可是掉了24斤肉!

这还是在饭量翻了一倍多的情况下。

很快,其他老师们也都陆陆续续发了试卷,方若华补习班里的这些人,并不是每一科的成绩都提高很多,像历史,政治,还有地理这几个科目,分数就还是老样子。

但是,班里不少学生都有些蠢蠢欲动。

历史,政治什么的,暂时成绩不好也没什么,肯定是还没分配时间学习。

想想这几个数理化提升的速度,也知道一准没时间再学别的。

没看那些老师都不大计较,真要是高考前这些科目拿不到好成绩,那么不选就是。

他们S市,已经不分文理科,高考可自选三门,很是方便偏科严重的学生。

但是这个决定也不怎么好下。

真要参加补习班,那么多正常的课都不上,大家心里也没底。

当然,那些不把学习当回事,根本不在乎成绩的学生们,也就是看个热闹,不必纠结,反正他们也不怎么学习,下课大玩,上课小玩,到哪里都是玩。

谢建党知道今天出成绩,一到傍晚,心里就有些忐忑,一会儿推开窗户向外张望两眼,一会儿又听见门洞里有声音,起身开门看一看。

他媳妇就笑:“你昨晚不是还说,咱们小明回来不追问他成绩,考多少都无所谓,这个暑假只让他好好放松放松,痛痛快快地玩,现在还急什么?”

谢建党咳嗽了声:“我哪里急了,就是想儿子。”

他媳妇点点头,好,好,她老头儿就是想儿子了。

虽然是早起才殷切地把孩子送出家门,可是即便只过了一天,也照样想儿子,谁还能说不允许?

然后……谢明脸色灰白,一脸颓废地进了家门,目光呆滞。

谢建党心下一咯噔,宽慰自己,没什么,这才努力多长时间?考不好也没什么。

他干脆提也不提一句,高高兴兴准备饭菜给儿子吃。

谢明却是吃的心不在焉,一边划拉米饭,一边拽出数学试卷。

上面密密麻麻地写了一堆批语,空白处都被占据,但是写得整整齐齐,字迹端正漂亮,可他这会儿却是半点也体会不出字体的优美。

只想着方若华轻描淡写的那几句话。

已经报名了,准备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

啊呜。

还真参加?

谢明舌头疼的不行,不小心自己咬了一口,都尝到了血腥味。

不是都说,数学奥林匹克,是只有百分之五的聪明人能涉足的?

他怎么行?

他还有自知之明,就算聪明,也没有聪明到学习上面。

方若华却是说得清清楚楚:“你的语文和英语,学习效率太差,但是数学思维还可以,省一有希望。”

如果参加高考,即便数学成绩可以,但是其它科目拉分严重,可能最后只能上一所很一般的普通高校,但是专心竞赛,就有可能保送重点大学。

“就算失败,也有时间继续准备高考,不要担心。”

方若华轻轻松松,可谢明怎么可能不担心?

谢建党和他媳妇对视一眼,偷瞄了下试卷上的分数,谢建党差点乐得喷水,这分数,很长脸!

“小明啊,暑假咱们……”去旅游吧?一家人一起去。

“对了,爸,暑假我要参加补习班,还有,书房的地方太小了,以后我在客厅做功课,到时候你们看电视去卧房看好了,要是晚上要打麻将,就去别人家打。”

谢明咬牙切齿地往嘴里塞饭菜。

谢建党:“啊?哦。”

随即回神,麻将?麻将是什么鬼,肯定不打!谁敢到他家打麻将,他就跟谁急!

为了儿子,打麻将的瘾头再厉害……最多到外面过两把干瘾去。

至于谢建党他媳妇,那是连看八点档婆媳家庭剧的小爱好,暂时也搁置。

有这功夫,她还想给儿子做点好吃的汤汤水水,也好补一补。

暑假来临,谢明每天早起五点半起床,跑步完了就背着书包出门,一直到晚上七点钟回家,然后还要温习功课三个半小时。

谢建党夫妻两个,亲自去补习班探过孩子,亲眼看到那几个孩子看见他们都没心思抬头,虽然他们听不懂孩子们背诵的公式,讨论的问题,但是,只是看一眼,就心里非常高兴了。

超市里的各种零食,谢建党跟不要钱似的,每天都让谢明带一兜子走。

“人家那小女同学,把自己的宝贵时间拿出来给你们上课,咱们可不能亏待了人家,要不,我抽空拿点钱给人家送去?

谢建党若有所思。

第七百九十章 地盘 (两章合一)

送钱这一条,谢明到觉得可以接受,只是他这会儿可真是顾不上这些个琐事,有气无力,心不在焉地道,“那就捐孤儿院吧,方同学平时打工赚的钱,也都是要送孤儿院。”

谢建党和媳妇面面相觑,听儿子详细说了这位方同学的身世,也不禁心里酸楚。

多好的孩子,就是命不好。

对谢明这些学生来说,比上学还要可怕很多倍的暑假,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估计其他学生听到他们对开学是如此渴望,非当他们神经病不可。

s大教师住宅小区内。

周小鱼有气无力地坐在花坛边上,使劲揪着花叶子,委屈的眼睛发红。

欧蓝进来就看到她这副模样,不禁叹了口气,走过来抱住自家小女友,像抱孩子一样掂量了掂量。

“你理会她们干什么?她们嫉妒你,才会嚼舌,好小鱼,别想了,我特意请了李教授给你补补课,这回生物竞赛只要你能得省一,我保证,你肯定能保送燕大,绝对没问题。”

周小鱼攀着欧蓝的肩膀,撒娇道:“知道了,我也不经常偷懒,就是现在好热,又放了暑假,才稍微放松放松,你干什么还找老师给我补课。”

“我们学校竞赛班里,两模之后,好些学生都退出了,我还不是坚持了下来?”

她脸上流露出几分韧劲,“交赞助费入学又如何?我肯定不让我爸妈的赞助费白交,一定用功,再用功,好好学习。”

周小鱼以前学习到不那么认真,但是自从那件事发生之后,她到成熟许多,发誓要给自己争一口气。

那次事故结束,周围好些人看她的眼色都不对。

连她妈妈也背地里哭了好几次。

还有欧蓝……欧蓝待她肯定是好的,可欧蓝家那些兄弟姐妹,甚至长辈们,就是当面没有说她坏话,看她的眼神也是颇为不悦。

她又一次跟欧蓝出去玩,还听到欧蓝的堂姐给他打电话,说什么如果是玩玩,别找自己这样的小姑娘,要是来真的,那别怪她以后和弟媳妇不来往“你结婚,小叔,小婶子也没长什么富贵眼,只要品行好的姑娘,家世差点也无妨。”

“都什么年头了,早没了贵族,咱家就是有点钱,可也没万贯家财等着你继承,可是,结婚是两家子的事,亲家的品行不好,那影响可不只是你。”

“你要是执意就和个没成年的小丫头来真的,我们管不住,但总不能逼着我们非和她接触。”

周小鱼想到这些人的话,心里就堵得慌。

她做错了什么?

她什么都没错,凭什么被人这么对待?

周小鱼下定决心,把自己贪玩的心思收了大半,逼着自己踏踏实实地好好学习。

反正不能让人家说,她配不上欧蓝哥哥。

想起那些闲言碎语,想起欧蓝哥哥,周小鱼就想起……那个人。

“欧蓝哥哥,你最近有没有见到姐姐?”

欧蓝一怔,摇了摇头,“最近忙,很久没有出去玩,也没碰见她。”

周小鱼神色略有些暗淡,随即又一笑:“或许姐姐不想相见。”

她知道,欧蓝哥哥没把曾经和姐姐交往的事,跟家里说过。

欧蓝哥哥那时候说,姐姐还没成年,说交往什么的,对她名声不好。

至于自己,那是真正的情之所至,所以就不管不顾了。

可是,这种事也难以长长久久地瞒着欧家的人,她不说,欧蓝哥哥不说,方若华……姐姐还在,谁知道她哪一天一生气,不会当面讽刺几句,又闹得满城风雨!

所以,她一定要变得很优秀,很优秀,优秀到让姐姐明白。

两个人交往,如果只是因一时好奇而开始,其实从头到尾,两个人完全不相配,那这段感情,本来也无法长久。

姐姐和欧蓝交往,那不是因为爱情,只是一时的差错而已,让她不要太介怀了。

要是姐姐真和欧蓝哥哥在一起,恐怕连话也说不上,没有共同语言,感情怎能长久?

周小鱼想,那些爱情里的故事,有些真不能当真。

里天差地远的两个人,也有可能会迸发出爱情来,但是现实中,就不大可能。

那样的话,所有人都会祝福她和欧蓝哥哥吧。

“欧蓝哥哥,我会努力读书,考上s大,甚至是燕大,我们以后,一定要很好很好。”

欧蓝登时笑起来,宠爱地把女朋友抱走:“好,那我们先去吃冰激凌,然后我带你去李教授家见见人。”

方若华从文房四宝出来,正准备回孤儿院,谢明他们已经在孤儿院等了。

目前竞赛准备还算顺利,但她还是考虑,应该要给自己还有谢明他们正正经经地找个老师。

自己应该没正经参加过奥数竞赛。

虽然知识方面,她似乎不算处于劣势。

方若华这回去参加数竞,换成她爸妈知道,肯定调侃她是仗着年纪欺负人。

这姑娘真实年纪计算一下,足够当人家老祖宗的。

不过,即便她学习时间比别人长久得多,对她来说,数学竞赛也一样非常难。

毕竟数学是一门不能只看知识储备的学科,特别考验智商。

真正不开窍的人,无论给他几辈子,估计也变不成天才。

方若华这回要不是金手指独特,只靠她那半记得,半不记得的记忆,想这么短的时间内就玩转数竞,估计纯属痴人说梦。

就是她能靠着金手指获取知识,但是想融会贯通,那也需要莫大的精力,她去参加竞赛,能不能十拿九稳,估计连她自己都不确定。

正经去学一学,更放心一些。

不知道清大的学长有没有人选推荐。

“若华?”

陶冷和几个民警,穿着漂漂亮亮的警服从隔壁的水晶球店里出来,一眼看到方若华,笑道,“放假了?”

“陶冷姐?你们这是?”

方若华看了一眼,见许默蹲在墙角叼着根烟,正和步一君小声说话。

说起来这两个人也是孽缘,上回步一君在街上差点被一超级富婆给带走包养,正好赶上许默办件案子路过,救了他一回。

许默就自以为偿还了两回弄伤他的人情,自认为相熟,到是只要路过就打个招呼。

实际上方若华觉得步一特可怕他接近来着,见到他就想躲。

想想也是,换成自己估计都要形成条件反射,说不定只要一瞧见许默,先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

陶冷心烦意乱地抓了把蓬乱的头发:“最近接到报案,说是燕京市有个逃犯逃到咱们市,有线报说,今天上午九点多的时候,他在附近出现过,这不,我和头儿就过来瞧瞧情况。”

“哎,你们这儿的摄像头也太少了,死角多到根本就整个是监控盲区。”

陶冷抱怨了两句,还是小心叮咛,“若华你们最近也小心点,不要在外面乱跑,看到陌生人提高警惕。”

方若华笑应了。

许默他们忙得很,打了个招呼就准备离开:“步一君这小子有点意思,明明是古教授的爱徒,化学博士,高材生,每天竟懒散得连被人踩了也不想动,要是他上学的时候也这个模样,博士学位总不会是买来的吧?”

方若华:“……”

赶紧走吧。

一帮警察穿着制服在南燕道转悠,转的平日里街面上三五成群的小摊贩都没了踪影。

抓逃犯应该便装,不知道这一水的警服是什么意思。

陶冷一看她就知道她的心思,笑道:“对方太能藏,现在是不怕他动,就怕他不动,而且,我们也有便装的同僚在,再说,闹市区抓捕嫌烦危害太大,所以这种地方,能不动手,最好不要动手。”

所以说,许默大队长带队,陶冷美女警花跟随,他们这些刑警大队的诸多精英,穿着制服到南燕道溜达,就是为了告诉那位逃犯此地警察入驻,请尽速回避?

好吧,警方办案,市民也回避。

方若华也顾不上他们,别人的暑假可以是悠闲自在,轻轻松松的。

她的暑假,早被无尽的学习资料淹没了。

方若华和陶冷说了两句,转身就要离开,一转身左面店铺门口的监控摄像头就爆发出一片特别明亮的白光。

她不自觉就看到一幅画面,半夜,左边的小巷子里,一个猥琐的中年男人贴墙蹲着,正往自己怀里揣什么东西。

方若华觉得……有点像炸药。

她脚步登时一顿,回头看陶冷笑道:“姐,你们抓的逃犯长什么样,要不跟我说说,既然在我们这一片出入,还是注意些好,我们孤儿院孩子们性子野,万一正好撞枪口上受伤就不好了。”

陶冷一想也是,连忙过来把手机拿出来给她看。

“就是这小子,在燕京市入室盗窃,被户主发现就把户主给杀了,对面正好有人拿望远镜看街景,看了个正着,人赃并获。”

陶冷语气冷硬,“结果燕京那边的同僚抓他的时候,发现这小子是个练家子,跟长了飞毛腿一样,两米多高的墙壁,蹭一下就蹿上去,眨眼就没了人影,功夫非常厉害。”

“他叫王贤斌,在一个贸易公司上班,做销售,别看看起来是个普通白领,可三教九流的人他都认得。”

“不光如此,据燕京那边我们的同事说,这家伙的人缘好得要命,好多人给他打掩护,别的嫌犯,咱们去抓人,左邻右舍不说帮着抓,至少得躲开老远,警方还要担心一下嫌犯家人们恐怕都生活不下去,被闲言碎语折腾坏了。”

“轮到这个王贤斌,连邻居家的小孩儿一听说警察要抓他,冲过来抱大腿的,拿水枪打人的,扔石头的一大堆,都是小孩子,能怎么办?”

“今天我一警校同期的朋友,还打电话过来抱怨,说群众工作不好做了,他们辛辛苦苦去抓人,结果连老太太都冲他们翻白眼。”

方若华不是想听这个。

陶冷手机照片上的人三十来岁,相貌普通,并非她感应到画面上的那一个。

这可不好办。

方若华背脊上也是渗出一层密密麻麻的冷汗。

南燕道这边确实有那么点鱼龙混杂的意思,还有许多破旧待拆除的老房屋,巷道纵横,四通八达,不熟悉环境进去就得迷路。可是人也密集,一到傍晚,街上游人如织,摩肩接踵。

更不要说孤儿院的孩子们四处溜达,她还拉了谢明他们在这儿读书。

现在有人带着炸药暗藏其中,岂能不叫人害怕?

别说炸伤了人,就是受到惊吓,影响学习效率,再生个病,那也是不得了。

方若华给谢明几个发了条短信,让他们先做两套卷子,她回去给讲解,就沿着街道一路溜,循着痕迹一点点追踪。

别说,旧巷子有旧巷子的好处。

这里住的多是老人,还念旧,便是门口堆着的竹子制作的婴儿车,澡盆,棋盘,那也是莹莹白光闪烁,显然是主人的爱物。

更别说路边坐着乘凉,喝茶,聊天的行人们身上的配饰,手里提着的包。

方若华一路溜达沿着那个土炸弹的踪迹向前走。

到是没追丢,就是无意中知道好些不该知道的秘密。

陈大妈和王老爹背着儿女在谈恋爱,两个人一个七十二,一个八十五。

舒雅美容美发的老板娘每天把自己画的她妈都认不出来,上网装嫩骗人,不过,这属于愿打愿挨,对方到也没什么损失……就算是人家道德方面有问题,她也做不了什么。

这一家的保姆做法就相当不好了,到不像网上传说的那么恐怖,但是看孩子的时候,把孩子扔到地上拿被子围绕起来,就坐在一边玩手机,还戴着耳塞,对孩子的哭闹理也不肯理,那也不妥。

人家家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雇一个保姆起码四五千,你出卖的是服务,哪能这么干?

自己不知道就算了,这知道了……回头让林岚找人给这家的人送一封信。

说起来,方若华觉得以后还真得监控一下南燕道这边的治安。

孤儿院那群小猴子动不动就出来撒野,平时就贺奶奶一个人看着,那帮小家伙不说不听话,但贪玩的时候,那真会把别人的话当耳边风。

反正贺奶奶管不住。

第七百九十一章 卖便宜了 (两章合一)

方若华觉得,比起捆住这群小淘气的手脚,让他们老老实实待在孤儿院,不跑不动,平时多注意周围的治安环境,到是更可行。

这些孩子们其实个个都是人精,而且出入从来成群结队,抱团的厉害,又有自己的地盘,并不去陌生的地方,当然,打架的时候也凶猛,就是真出来个拐子,想拐走他们也不容易。

方若华左右绕了两圈,看到的信息越来越多,神色也越发凝重,很快就绕到以前的老棉纺厂家属院后面。

这一片地早卖给附近的第三幼儿园了,但因为幼儿园那边也拿不出资金扩建,房子也没拆,这地方的居民就又把房子租了出去,赚一点零用。

幼儿园的领导们估计心里也有数,但都是街坊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这点小事也没人计较。

一来二去,此地住的多是外来人口,可谓南燕道最混乱的地区之一。

方若华一回头,就见街道办的老太太带着两个穿制服的警察正从东边过来。

“就是那边吴艳梅家,群众反应,这一片就他们家的租客是燕京人,那口音一听就听得出来,神神秘秘的……”

他们一边说话,一边指指点点,拐了个弯,径直朝着里面那户人家去。

方若华:“……”

那一户正好是‘炸药’的落脚地。

其实不用报警想措辞,到也挺好,但是,街道办大妈和两个一看就生嫩的警察,没多少防备地直接进入可能有炸药的地方……

方若华连忙跑过去,伸手先抓住警察哥哥的胳膊,蹙眉压着嗓子道:“我男朋友非逼着我,逼着我……总之,警察同志你过来给我评评理。”

一边拖着警察向外面走,一边翻出手机给许默打电话。

两个警察都是这片辖区的小民警,年纪不大,脸上有些无措。

方若华言简意赅:“我朋友发现,那个吴艳梅家的租客有可能自己制作了一些炸药,数量还不小,你们不能贸贸然进去。”

警察:“……”

方若华摆摆手,先不和他们多解释,拨通了许默的手机:“许警官,你们到南燕道521号一下,这里有突发状况,麻烦速度快一点。”

“还有,帮我和你的同事们说一声,现在不要行动,等你们到了,我把情况说清楚。”

许默一愣:“那好,我们马上到,你注意些。”

他果然等对面同事接过电话,就报了身份,低声交代道:“我们马上过去,你们注意周围的状况,小心一些,不要轻举妄动。”

对于方若华,许默本能地也有几分信任,双方打交道也不是第一次了。

许默他们行动速度很快,不到五分钟,就看见了方若华还有两个同事。

方若华他们站在围墙后面,用两棵巨大的榕树遮挡那座二层小楼里能看过来的视线。

“陶姐姐不是说,你们有线报证明,逃犯曾在我们这一片出没?贺奶奶一个老人家,孤儿院的孩子们又多,我就担心他们遇上危险。”

方若华轻声道,“就托我那些朋友帮着打探了下,最近胡同这边陌生人出入的信息。”

“我们对这片环境都很熟悉,平时有外来的人都会了解一下信息,吴艳梅家住的是个中年人,到是和陶姐姐给我看的照片不一样,但是他买的东西挺奇怪的,我特意问了问,他买的那些东西,能自制炸药,而且真用来制作的话,分量还不轻。”

方若华蹙眉:“当然,也不一定是真的,也许是我们误会了,但是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陶冷脸色也变了变。

南燕道地形复杂,建筑也密集,真要是炸一下,确实不死闹着玩的。

许默连忙打电话叫了增援,让人严密监控周围,又请街道办的同志帮忙把周围的群众疏散开,这才带着队员们上前敲门。

“吴艳梅,我是你黄奶奶,公安局的同志来做一下人口普查,你开一下门。”

里面有些窸窸窣窣的动静传来,吴艳梅的声音很慌张:“等一下,我穿衣服,就来。”

许默皱眉,抬头看了眼脸色骤变,一脚踹开大门就冲进去。

方若华只见好几个警察冲进门,里面传来一阵哭号声,厮打声。

“我儿子在他手里,你们不能追,不能追,再追我就,我就点火!”

许默见吴艳梅一只手拿着打火机,火苗闪烁,另一只手抱着一包炸药,整个人哆哆嗦嗦,他一个箭步扑过去一巴掌打飞了打火机,把炸药夺过来扔给陶冷。

陶冷双手捧着,额头直冒冷汗,没来得及说话,许默已经直接带人冲到后门一路狂追。

那人跌跌撞撞地向外跑,眼看就要冲出巷子口。

一离开巷子,街面上全是人,他身上也许还有炸药,一旦让他闯入人流密集的地方,那这事就更不好处理。

许默举起枪,厉声道:“站住,再不站住我开枪了……”

那人却是跑得更快,胳膊底下紧紧夹着个孩子。

孩子差不多两三岁的样子,哇哇大哭,四肢挣扎,被夹的大概很难受,脸色都有点发紫。

许默投鼠忌器,真是不敢随便开枪射击。咬咬牙正想着陶冷他们有没有在前面围堵,就见那人脚下一踉跄,整个人扑倒,手也一缩,竟撒了手。

“孩子!”

许默大惊失色。

巷子口伸出来两条胳膊,轻轻抓住飞落的小娃娃,瞬间就又缩回巷子外面。

许默还没反应过来,耳边听到哐当一声——逃跑的那人竟然凭空消失。

这时,墙头上三三两两地冒出几个小脑袋。

“完美!”

方若华也慢慢探头出来,小声哄着小孩儿,人却并不靠过去,反而挥挥手,墙头上的小脑袋瓜登时抽回去。

“许警官,那人掉下水道了,你们的人赶紧过去看看。”

许默:“……”

深吸了口气,拿着枪,小心翼翼走过去,他就闻见一股恶臭,探头看了眼,他们追的这人趴在淤泥里挣扎着想站起身,却动弹不了。

方若华小声道:“我觉得他不像一定找死的样子,应该不会轻易把自己炸了,不过,现在炸了危险也不大,我们这边下水道改了好几次,这边是早废弃不用的死坑,和周围都不连着,炸一下,最多就是污泥四溅,难为了打扫卫生的大妈。”

许默吐出憋了许久的那口气,忍不住笑:“若华,不得不说,你真是胆子又大,人又聪明,行动还很谨慎,要是将来你做警察,一定特别出色。”

方若华失笑:“回头送面锦旗给我,要不给我学校写封表扬信,也让我长长脸。”

等许默接过孩子,还给吴艳梅,吴艳梅哭得满脸是泪,呜呜咽咽,几乎崩溃。

“他叫徐建良,以前和我一个村的,他说,他说他要找一个叫王贤斌的,王贤斌杀了他妈,还有他老婆,在找到之前,要在我这儿住一段时间。”

吴艳梅哭得不能自已,“我也害怕,可是我不敢不让他住,他疯了,真敢杀人。”

许默把吴艳梅交给陶冷,抬脚进徐建良居住的屋子去检查。

方若华连忙道:“小心,别有什么机关陷阱。”

许默方轻了手脚,先检查了下门,果然有机关,他一时僵住,冷汗渗了一身。

等排爆专家过来以后,仔细搜查了房子,所有警察都觉得脑袋发蒙,竟然从这么一间小小的出租屋里翻出一箱子炸药。

虽然是自制的,但是谁也不敢小视,万一爆炸,必然伤亡惨重,绝对是大案,公安局从上到下都得吃挂落。

那两个差一点进这个高危地带的小民警,更是受惊不小,对方若华千恩万谢。

他们两个如果什么都不知道,迷迷糊糊地进来,让这疯子给炸一下,哪怕不死,缺胳膊少腿也受不了。

敢在自己睡觉的床底下藏这么多炸药,那就是亡命徒,疯子一个。

许默送方若华回孤儿院那边,还后怕不已:“你要真想要锦旗,我还真得给你送一面。”

方若华呵呵了他一脸。

‘锦旗’真的是开玩笑呢。

方若华也不在意冒上一点风险帮警察们一把,毕竟两害相权取其轻,她更在意的是孤儿院里的孩子们,还有正拼命补习,好补上进度的这几个,不要因为什么危险事故影响到身心健康。

对于那个可能逃到他们这儿的王贤斌,方若华也下力气找了找,可惜没找到。

其实想想也是,S市这么大,在这地方找一个人,那简直就是大海捞针。

虽然有照片,但是如今这化妆技术如此发达,想改头换面,让不熟悉的人认不出,那再方便不过。

找不着也就算了。

说明那逃犯没兴风作浪,也不是什么坏事。

方若华的精力只要放在学习上,到也没真想替警察把该干的活都给干完。

在南燕道这边翻找了好几天,警方也撤掉,显然是觉得,情报为真的情况下,那逃犯大概也就是路过中转一下,不打算在这边停留太久。

时间一日日过去,夏日最酷热的时候就到了。

方若华调了调空调的温度,给高亮他们几个一人切了几块西瓜。

最近大家搬到文房四宝的小隔间里去学习。

这是邵侠邵老板强烈要求的,说是他嫌热,不想看店,让方若华多值班。

其实方若华知道,是因为孤儿院那边的空调老旧,制冷效果不好,而且空调开着特别费电,邵侠为了他们着想,才让他们到自己店里学习。

邵侠自己说要偷懒,可不光自己天天过来盯着,还又招了一个小伙计,美其名曰夏日降临,生意红火,需要增加员工。

方若华也领他的人情,在文房四宝学习,确实比在孤儿院舒服一点。

店里生意并不多,他们又是在小隔间内,隔音效果不错,一点不受影响。

傍晚降临,方若华看了看时间,叫了声停,谢明几个有些呆滞地抬起头。

“活动活动。”

方若华笑道,伸手从桌子下面拿出一根长长的竹片,轻轻给所有人的肩膀,后背,大腿都不轻不重地拍了拍。

谢明顿时听身体咯吱咯吱地响了几声,一阵麻痒的感觉过去,说不出的舒服愉悦感在四肢百骸蔓延,他不自禁地从呲牙咧嘴变成了微笑。

“呼,痛快!”

所有人有志一同舒展开四肢瘫坐在沙发上,闭目养神。

“清大一个学长,给我们介绍了一位老师,他是一中的,在竞赛方面非常有经验,在课后有教几个一中的学生,每周三节课,一节课三个小时,我们也去听一听。”

正说话,邵侠进门道:“碰上一肥羊,要你画的那幅白马图,出了两万的高价。”

方若华愕然:“哦?”

这到难得,她又没有名声,也没有画廊捧,不是名家的弟子,平时画了画在邵侠这儿寄卖,也没想赚多少,好的也就差不多卖个大几百而已。

不过,邵老板老觉得卖便宜了,偶尔碰到看起来比较豪的,总会报出个超高的价来,卖得出去最好,卖不出去也无妨。

至今高价画作还没卖出去过,这还是头一次。

她不禁有点好奇,起身走出去看了眼,一定神,蹙眉又抽身回来,“邵老板,他们要买,卖给他们就是。”

邵侠一看方若华的表情,迟疑了下,恍然道:“是他们?我说怎么有点眼熟。”

他一开始没注意到,这会儿可是想起来,外面来的一男一女两个年轻的客人,不就是方若华同母异父的妹妹,和那位前男友?

不是邵侠八卦,以前不知道这事,但经过那一次绑架事件,还能不知道?

外人或许不在意,可邵侠把方若华当自家小辈看待,私底下没少和朋友骂于小青那一家子。

邵侠想了想,回去就皮笑肉不笑地又把价格提了一万,干嘛不卖?他们要买,卖就是了,若华这孩子眼下正需要钱的时候。

欧蓝财大气粗,也没计较多的一万块,到是周小鱼不太痛快。

看着女友气呼呼的小模样,欧蓝心下好笑:“谁让你去上了一周的课,就得罪李教授来着?我有小道消息,李教授看中了这里的这幅画,就是那天来的时候没带足钱,他老人家又不会用手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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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二章 画 (两章合一)

欧蓝是全心全意为了小女友着想。

“咱们买下来拿去给他老人家赔礼道歉,把你那点事揭过去。”

周小鱼叹了口气:“……好吧,一个学数学,还挺附庸风雅。”

“我自己就学过画画,培训班老师说我挺有天分,这种店面里卖的画,难道还能是什么名家名作?还不如我自己画两幅送过去,又便宜又省心,反正估计他也看不出什么区别。”

周小鱼小声抱怨。

欧蓝一下子笑了:“小鱼你画得是千好万好,但是,这回还是顺了人家李教授的心吧,虽然在我心中,别人画得比不了你的万一。”

周小鱼露出个可爱的笑容,不再多说。

所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欧蓝哥哥这么辛苦帮她,她总不能关键时候掉链子。

两个人买了画走人,方若华也没和高亮他们说,要是让他们知道,非得憋气不可。

目前最重要的是学习,学习,再学习,其它闲篇一律不计较。

……

大地宛如蒸笼。

天上的太阳炙烤得连空气都快有焦味,随便往地上扔块大肥肉,没准都能烧熟了。

李凡看着空调叹了口气,不是他不喜欢空调,大热天谁不想坐在空调屋里凉快凉快。

“哎。”

可是没法子,他今年六十三了,从去年开始,这腿脚就有点怕凉,即便是盛夏时节,沾上些凉水也让他骨头缝里都感到凉飕飕的,还疼的厉害。

主要是年轻的时候不注意,伤了身体。

他是苦出身,年轻的时候家境不好,早年为了上学念书,为了赚学费生活费,没少干体力活。

“你这屋子闷的跟火炉似的。”

欧红兵来找自己老同学,老伙计,跺了跺脚,一推门,就吃了一口热气,看了眼李凡,便无奈地攒起眉头,“你说说你,当年咱们几个去帮着修那座英雄广场,别人都是两个人一块儿抬沙土,还只装一半,慢慢悠悠走,你到好,显摆自己有力气,一个人抗一袋子,你是先进了,有本事,卖了力气,怎么不说你当年才多大,十四五的孩子那么折腾,身体能好才怪。”

“现在老了,后悔不后悔!”

李凡捶了自己腿几下,笑道:“还真有点后悔,可后悔也晚了,这都是没法子,你们是聪明人,就我笨蛋,要不怎么大家一起读书上学,你们当官的当官,经商的经商,就是我一个人在校园这座象牙塔里一干就是一辈子,如今还是个穷教书的。”

欧红兵闻言大笑:“哪里是笨,那明明是你为了你的媳妇,才去装斯文人。”

李凡的妻子顾秀珍和李凡不同,幼承家学,精通书法绘画,一看就仿佛是古典仕女图里走出来的女子,文雅秀丽。

那时候追求她的人能有一个排,但是谁也没有李凡会装,装斯文,装不睦富贵,于是就正好讨了顾秀珍喜欢,当然,也不全是装的,李凡本也不是特别有野心的那种男人,他选择当个老师,还当得挺顺心如意。

若非如此,他也不能和顾秀珍一辈子琴瑟和鸣,好得跟一个人一样。

老哥俩彼此调侃几句,坐下来慢吞吞啃西瓜,他才叹了口气:“还是你好,想得开,一辈子不生孩子,你和秀珍这得少了多少麻烦,儿女债,儿女债,难还啊。”

李凡翻了个白眼不搭理他,他是得了便宜卖乖,谁不想儿女双全,等老了享子孙福,就是有一屁股儿女债,也比无儿无女强。

要不是为了媳妇的身体着想,怕媳妇出事,他也想要孩子。

“行了,你也别在这儿叫苦,知道你什么意思,你跟你那宝贝小儿子欧蓝说,他那小女友,叫什么周小鱼的是吧,他要非得让她跟我学数学,那我就凑合教,但是丑话要说在前面,我教学生,从来都是启发他们的思维,那个周小鱼没有长着数学的脑子,也许学不出什么。”

李凡心里也别扭,现在他因为身体原因退休了,平时很悠闲,只偶尔收几个看好的学生教着玩,收的都是投脾气的,现在可好,被硬塞来一个别别扭扭的娇气包,好高骛远的很,还只是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生。

想起这事,李凡也是一肚子的抱怨:“哎,你说说,她非跟我学哪门子数学,她要是真喜欢,真是爱好这一门,那别管有天赋没天赋的,让我启发启发她,就当个兴趣学着玩,那也没什么。”

“我教了一辈子的学生,从来不认为学生要分三六九等,也不觉得什么孩子不能教,可是,你儿子这小女友,那是这一门心思想速成,好像跟我学两天就能开窍上天。”

“我说她两句,还是大实话,就哭得好像我怎么着她了,我这么大把年纪,哪里受得了这个,让人家看见,以为我欺负小姑娘,这叫什么事!”

欧红兵摇了摇头:“就是跟你说这个……欧蓝那小子麻烦到你头上,我也是才听说。”

他脸上一皱,“那小子是越长大越不成器,竟交了个未成年的小女朋友,还这么掏心掏肺,我都没想到,他为那女孩儿,都求到你头上去了。”

“那小兔崽子一撅屁股,我就知道他想放什么屁,还不是想着要是那小姑娘能学好,参加竞赛得个奖,保送个重点大学,那自然很好。”

“就是不行,跟你拉拉关系,借借你的颜面,也能给小丫头脸上刷一层金子,将来进欧家的大门时,也好看一点。”

欧红兵苦笑,“我跟你说,这人情我不认,你不用给那小崽子面子,不想教,赶走就是。”

李凡哼哼了两声。

赶走?他不要脸面了?都已经做主收下,教就教,反正也就那么回事。

李凡虽说在数学上有一股子韧劲,喜欢聪明人,但他的性子其实很温和,与他那些朋友们不同,只要不是特别必要,他不喜欢给别人难堪。

周小鱼那孩子是笨了点,不自量力了点,心眼也稍微多了点,可也不是什么罪过,再说,毕竟年纪还小,要是真给撅回去,传扬出去让外人听见,还不知道怎么编排人家小孩子。

李凡可做不出这种事来。

“对了,我还有件事没办。”

李凡起身披衣服,打发欧红兵走人。

“干嘛去?”

欧红兵看了看天色,“外面那么热,你这会儿出门?”

李凡是个喜欢宅家的,平时最不爱出门,除了陪妻子遛弯以外。

“去买幅画。”李凡拿过钱包,算了算自己攒的零花钱,一看够用,也松了口气。

欧红兵登时了然:“是秀珍看上了哪位大家的作品?”

别看李凡也装模作样地喜欢品评一番画家的画作,但是他其实懂得不多,也就是死记硬背,记住了些当代作品而已,真正喜欢那些东西的,是顾秀珍。

真正论起艺术修养,李凡还比不上欧红兵。

别看欧红兵经商多年,但他其实也写了一手好字,喜欢收藏新人的画作,而且眼力不差,收藏的画半分之五十都能涨价。

这就很不容易。

李凡笑道:“是个新人的画作,是挺好看,秀珍很喜欢。”

说话间,欧蓝就到了,进门看见欧红兵,就不自禁苦了一张脸。

欧红兵也是皱眉,脸色阴沉:“难得,我竟然还能见到欧小公子?我还以为你这辈子都不准备回家,要和你家的小女友演一出私奔的戏文给我们看。”

欧蓝眨眨眼,咳嗽了声,客客气气地双手捧着装裱好的卷轴奉上:“李叔,小鱼给您添麻烦了,实在对不住,今天我特意来前来赔罪。”

李凡一怔,失笑道:“你小子!”

欧蓝长得好,又是他们几个看着长大的,李凡也不至于因为这点事就生他的气。

摇了摇头叹道:“行了,拿来,让我看看你这赔罪的礼物合不合我心,要是不合心意,别怪我连人一起给扔出去。”

李凡展开画轴,愣了下,扬眉笑道:“你这孩子有心了。”

图上远山如黛,绿草如茵,一匹白马飞驰而至。

李凡不大懂画,但竟隐约觉得,这一幅寥寥几笔勾勒出的工笔,竟似乎胜过他墙上挂的大部分名家名作了,就是一种感觉,真要他品评,他说不出哪里好。

欧红兵也是一愣,忍不住凑近了几步,许久才吐出口气:“好画!老李,这幅画给秀珍还行,你要是收着,那到可惜。”

他看了看落款,印章小纂——‘旅人’。

很是陌生,显然不是名家所画。

他心念一转,就想着多收几幅回家囤着,只当投资也好,他投资这些画,还并不是纯为金钱,主要是想让别人赞他一句有眼光。

欧红兵越看,是越喜欢:“瞧瞧这幅白马图,远观近看,侧面正面,看到的图都有些微不同,我看着它,甚至能听到马鸣风萧萧的声音。”

“用你说。”

李凡一脸得意,想着他夫人的话,现学现卖,把画调整了一下方向,在阳光下看。

阳光一照,那马就仿佛活了,真有一种由远及近狂奔而来的感觉,在山边,草甸上都留下了影子。

“这手法多特别,我媳妇研究了好几天,都没研究出画家是怎么画的。”

李凡一边说,一边收好画,小心翼翼地锁自己书柜里,也不顾欧红兵的垂涎三尺,送给他,就是他的东西。

而且,他媳妇喜欢的,任凭是多么好的朋友想要,那也是不能割爱。

“你要喜欢,就去南燕道胡同文房四宝问问,没准儿人家还有卖的。在北自强街上。”

欧红兵还真动了心思。

“能画出这样画作的人,我觉得火候已经到了,至少让我说,我出五万以下收她的画,我以纯粹生意人的眼光,也觉得可以冒险。”

虽然很大一部分画家,尤其是画国画的,画得再好,可想要画出名头也不容易。

他记得前阵子刚拜访过一个艺术大家,那位说起,他当年看好一个年轻人,觉得他画的不错,可比他画得糟糕的,也能靠画画吃上一口饭,偏偏他就不行。

“大概是少了几分运道。”

可运道这东西,真是说不清楚,弄不明白,一点法子没有。

李凡可不管好友商人的那点小心思,自顾自地把人轰走,捧着画去他媳妇面前献殷勤。

他虽然欣赏不来画作,可是年过六十还和三十岁的美少妇一样可爱的妻子,吐出来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他就是不懂,也觉得宛如天籁之音。

方若华一幅画出售,售价还可以,她到是迸发出无尽的创作热情。

傍晚时分,学习告一段落,谢明一时不想回家,高亮他们也想躲懒,干脆陪方若华一起坐在书桌前面画画。

他们感兴趣,方若华也稍微指点一下怎么拿笔,怎么运笔,就让他们自己尝试,画不好也没关系,只要感兴趣,信手涂鸦都无妨。

至于她自己,到是正正经经地裁了纸,慢慢调配颜料,

不过,邵侠压着她不让她多画,应该说是不让她的画在店里露面。

但凡是她画了,就赶紧收起来藏好。

邵侠自认为是个很成功的商人,很清楚物以稀为贵的道理,好画若是泛滥成灾,那也绝对卖不上价去。

谢明和高亮他们,私底下总是忍不住讨论这位方同学的智商到底有多高!

几个人心中都不自觉就满怀敬畏,高亮很清楚方若华的底细。

方若华的父亲一直在外面飘着,已经很多年没有消息,老祖父去世以后,她就和孤儿也差不太多,肯定是没地方去学习什么书法绘画一类的技能。

可是人家只凭自学,愣是能把画卖上价,便是不稳定,估计也比大部分学画的学生要好上许多。

方若华学习还这么好。

看着这位亦师亦友的小伙伴,谢明叹气:“我吃饭是方同学的两倍,怎么就没长一个叫方若华的脑子?”

方若华:“……”

“噗,咳咳。”

一行人正小声聊天,忽然传来声笑咳,谢明他们一抬头,就见有位客人站在墙上挂着的画前,这会儿正回头看着他们偷笑。

谢明几个脸上都有些泛红,心里不自在,这彼此嬉闹打趣的时候让客人撞见,真是不像话。

那客人莞尔:“抱歉,抱歉,是我失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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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三章 女士

这位客人是一位女士,她看起来年纪不算轻,眼角眉梢已经留下了岁月的痕迹。

但是形容优雅,头上遮阳帽是草编的,纹路精细,从头到脚穿着打扮并不是什么名牌,但是特别服帖,一看就舒服,笑容也是恰到好处,声音柔婉动听,实在很容易引起别人的好感。

见已经惊动了别人,她笑了笑,就慢慢走过来看方若华作画,脸上的欣赏,半点也不见隐瞒。

“你好,我是顾秀珍,你的画作让人印象深刻,融合了西方的技法,也不缺乏笔墨意向,是难得成熟的作品。”

这人笑道,“这是我的名片,如果你愿意,我可以介绍一个画廊给你,以你目前的水准,已经可以自己来开画展了。”

方若华到真有些心动,却还是摇了头:“我随意画画还行,准备画展太耗时间,我现在最缺少的就是时间,还是多谢您的好意。”

对方这才注意到方若华搁在手边的那一叠试卷,这下子不得不露出惊讶的表情:“你还在读高中?”

等到知道方若华还在读高一,准备参加今年十月份的奥数竞赛,顾秀珍简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不过,顾秀珍是真挺喜欢方若华,隔三差五地就要往‘文房四宝’跑,但凡遇到方若华作画,总是一看大半天,颇有痴迷的迹象。

慢慢就越来越熟悉,方若华和顾秀珍的关系也越发地好,才知道顾秀珍今年已经六十,性格其实不像表现得那么温柔,还挺活泼。

“你们这整日从早到晚不停地学习,也太辛苦,好不容易暑假,不落下功课是应该,但同样该放松一下。”

这日傍晚,顾秀珍穿了一身裁剪得非常完美的旗袍,手里拿了一把小小的团扇,坐在‘文房四宝’内的沙发上,一边看方若华喂食猫和狗,一边笑道:“正好,我有几张《三圣》开播发布会的现场门票,怎么样,你们要不要和我一起去看看?”

“那位顶级小鲜肉,身材巨好的洛邢可是主演,到时候肯定会和现场观众互动,你就不想要张签名?”

方若华有些意外:“没想到顾姐姐还有这爱好?”

“美色,是个人就喜欢。”

顾秀珍的目光在窗外逡巡,没有看到那惊鸿一瞥的世间绝色,到略有些失望,“人对美的追求,永远都不会停止。”

方若华失笑,这看人,还真不能只看外表。

就说顾秀珍,怎么想也是大家闺秀,年逾六十,风韵犹存,通身是年纪消磨不掉的风情。

方若华觉得,她应该是那种二十岁有二十岁的美,四十岁有四十岁的美,六十岁依旧美,即便有一日满头白发,脸上长满了皱纹,那皱纹里也写着一个美字。

但是她美的特别文艺,连头发丝都充满了传统的气息。

总之,不像那种会说出喜欢小鲜肉这种话的女人。

“怎么不像?你以为我是那种出门只喝茶,欣赏的不是京剧,昆曲,就是高雅音乐剧?爱看的不是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就是唐诗宋词?”

顾秀珍笑起来,“虽然我确实也挺喜欢,比如说你画的画,我就很欣赏,但我也同样看日本动漫,看台湾偶像剧,也看网络,《墓穴迷情》的舞台剧我可是场场都追,看了好多遍。”

“娱乐圈里的演技派,偶像派,各类大叔,小鲜肉,我也是如数家珍。”

方若华:“……”

顾秀珍莞尔:“就是这些,不让先生知道罢了,在我先生眼中,我永远得是那天上的明月,朦朦胧胧,让人看不清楚,带着神秘。”

“傻孩子,你以后结了婚,也得明白,在丈夫面前,不能拘束,但也永远不能太敞开自己,你和闺蜜们可以聊的话题,就不要在你丈夫面前说。”

方若华:“……”

她是不知道顾秀珍女士这类说辞有没有道理,不过,她看起来挺高兴,活了六十岁,年轻开朗,容颜不老,想必对她来说,这种相处方式没什么问题。

估计这位顾女士和她的先生,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怎么相处,到是不必旁人置喙。

《三圣》是今年的大制作,讲本地历史上著名的棋圣,画圣,书圣的故事。

除了弘扬传统文化,还涉及宫廷斗争,据说加入了些江湖厮杀,爱恨情仇。

制作方舍得花钱,投入的资金和电影比,恐怕也只多不少,请的除了目前颇有名气的流量小生,还有影帝影后来配戏。

整部电视剧宣传的时候,就是拿制作精良当卖点,光是各种顾问就请了好些,服饰道具更是精工细作,演员们进组之前还培训了一个多月的礼仪之类。

总之,宣传的时候是下了大力气。

至于究竟成品怎么样,暂时不知道,但光有小鲜肉在,想来流量就有保证。

方若华对开播发布会什么的到不好奇,但谢明他们,是真心心里痒痒的不行,特别想去。

此时,暑假也过去了大半,马上就要开学,开学之后就再也没有半点休息的时间。

方若华便很干脆地答应下来——答应如果谢明他们的学习成果,达到她的要求,那么,大家一起去参加《三圣》的发布会。

想去发布会的,还是女孩子居多,谢明不追星,更不会追什么小鲜肉,但是,能在繁忙的学习之余出去玩,别管做什么他都乐意。

方若华的要求也不高,谢明是以往的奥数竞赛题目,至少独立做出两道。

其他人更简单,方若华出一道数学比较基础的题,他们做出来就算过关。

这姑娘出的基础题,就连他们数学老师都觉得有点意思。

并不是说很难,甚至还没有历年高考最后附加题的难度,但是考察的知识点都非常全面,如果不是对高一教材里所有的知识点,各种公式都非常熟悉,运用娴熟,肯定会卡在其中哪一步,再也做不下去。

他们数学老师有一次无意中看到高亮和那些题目奋斗以后,干脆和方若华商量了下,拿这些题目当课后作业用。

一时间,班里按时做作业的学生们个个呜呼哀哉!

第七百九十四章 发布会

‘自由’的滋味或许是太过甜美,当然,有可能是还没得到它的时候,在脑海中,想象中,它更甜美,谢明他们的学习效率瞬间提升了好多。

谢明他爹谢建党看自家儿子半夜还挑灯夜读,恨不得连吃饭喝水上厕所都做题的模样,陡然升起一丝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念头。

要不要去拜求一下那位小老师方若华,咱稍微少留点功课,其实,他也不是一定要儿子考清大、燕大那个级别的学校的。

S大能上,他就偷笑一辈子了。

以前最高的奢望可就是个专科,能上好一点的专业就十分不错。

当然,这些想法只藏在心里,当着方若华的面,能说出口的只有:“多谢方同学费心了,您可千万得严格管教,我这小子太淘气,他不听话,您直接打。”

事实上,谢明他们要是只有自己读书学习,或许真会坚持不下去。

但是现在吃苦受罪也是大家一起,再加上学习的进度肉眼可见,这些辛苦,也就渐渐不觉得是苦了。

等到发布会开始的当日,所有人都完成了方若华的要求,于是,一行人打扮得漂漂亮亮跟着顾秀珍,顾姐姐出去玩。

六十岁的老太太,要求别人叫她姐姐,这要不是她保养得好,长得年轻,恐怕大家还真叫不出口。

方若华先领着高亮他们去买衣服。

发布会到没什么太严格的着装要求,只要整齐干净,不失礼就行。

可高亮他们正长身体的时候,最近方若华没少给他们补充营养,年纪最大的高亮也长高了一截,其他人蹿的更快,穿的旧衣服自然就都短了许多。

正好可以趁此机会买点衣服穿,而且顾秀珍在这部剧里有投资,她的座位都是最前排,总要梳妆打扮的漂亮齐整,才显得更合宜。

买完了衣服,到发布会这日,顾秀珍还盯着他们化妆。

“这回发布会是直播,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万一要是被拍进入,那素颜可不好,化妆品是女人的武器,不装备武器就上战场,那简直是把脆弱的自己直接暴露到敌人面前。”

方若华:“……”

好在这位时髦的顾姐姐大概是觉得,他们只是去做个观众看热闹,到不需要造型人员专门给打造造型了。

方若华就看顾秀珍和几个什么全球粉丝后援会成员说得热热闹闹,派人拿来各种各样的唐装汉服,还有不少配饰化妆品。

“都说好的,你们也都要全副武装,款式可以不一样,颜色必须统一,统一才有气势。”

顾秀珍一本正经地和一群年龄大概最大不超过二十五岁的粉丝们交代,气势十足。

方若华:“……”

她激灵一下,没等顾秀珍动手,自己挑了一件淡蓝色的褒衣博带礼服穿上。

顾秀珍准备的衣服都是新的,显然考虑了他们需要的尺码,非常合身。

头发也是自己梳。

方若华都有点不明白,为什么她梳头这般娴熟,三分钟没到就给自己梳了个‘飞仙髻’。

不过她平时就挺心灵手巧的,到也不奇怪。

准备妥当,顾秀珍就开着车载方若华他们出发,方若华看到路边广告牌上‘洛邢’的宣传画报,忽然想起来,好像她那个同母异父的妹妹,周小鱼,就是洛邢的粉丝。

记忆里她还挺狂热,经常去参加粉丝见面会,还去机场接机什么的。

不知道这回发布会对方会不会去捧场?

念头也就略微一转而已,方若华想到这些的时候,仿佛隔着一层东西,对于过去的那些人和事,根本就是雾里看花,没有多少真情实感。

……

《三圣》发布会直播现场,就在圣心影都三楼,整个会场已经陆陆续续坐满了嘉宾和观众。

后台却是乱作一团,工作人员们最后一次整理各种道具箱子。

嘉宾们拿着剧本认真看。

虽然是发布会,其实还是有个粗略的剧本,嘉宾演员大体都知道他们上台后要做些什么。

洛邢盯着桌子上的笔墨纸砚,伸手拿起毛笔来试了试,写下——‘山僧对棋坐,局上竹阴清’

后一句是什么来着……

助理特别娴熟地给他打了下提示板,苦笑道:“祖宗,您上去了可别掉链子,现场直播,提示板没法打。”

“还不是怪你,今天早上来晚了,现在马上要上台才把剧本给我。”

洛邢翻了个白眼,“好在我小时候学过一点毛笔字,还能糊弄过去。”

粉丝们的滤镜还是很厚的,就算他写得不怎么样,只要脸够好,就没什么人去注意他的字。

“就是听说赵玉清赵大师也来了,在他面前丢人,真是有点没面子。”

洛邢叹了口气。

赵玉清就是《三圣》原著的作者,今年已经九十七岁,他是当代极富盛名的国画大师。

五年前,他的作品《夜幕中的海》,在佳士得拍卖行拍卖,最终以一千四百万美元的价格,被一位美国收藏家拍走。

赵玉清老先生是晚年不再作画以后,才开始爱好写作,居然仍旧精力充沛,笔耕不辍,最近几年连续创作了多部作品,广受好评。

助理也笑:“好在赵老爷子是公认的性子好,为人随和,从来不给人难堪,就是知道你这笔字写得不怎么样,也肯定会夸你句够努力。”

说了几句闲话,发布会就开始了。

这回请来的主持人,虽然不是特别有名气,但是非常专业。

他们在后台都能听得到前面观众席上沸腾的笑声和欢呼声。

顾秀珍的身份显然不那么简单,方若华带着高亮他们,和这位顾姐姐一起坐在第一排偏左一点的位置,紧挨着电视剧的主创人员。

整个发布会现场热闹的很,顾秀珍是如鱼得水,和身边的几个不认识的老人家聊得特别开心。

谢明几个也非常兴奋,虽然不是追星族,但是今天现场的影帝演过的电影,电视剧,他们也是看过好多遍,这会儿把人家送的宣传手册翻来覆去,激动得不行。

第七百九十五章 上镜

顾秀珍看这些小孩子兴高采烈的模样,得意地扬了扬眉:“就知道他们喜欢,怎么样,若华你喜欢哪个小鲜肉?洛邢?要不要我约他吃饭,让你见见真人。”

方若华:“……敬谢不敏。”

顾秀珍叹气:“你个小不点,比我这老太太还古板。”

她想了想,又点点头:“也是,我也觉得我们若华眼光应该更高些,别说你了,我最近对眼前这几个小鲜肉也是兴趣大减。”

旁边坐着的她的老朋友登时笑起来:“那可难得,我得恭喜一声你们家老李。”

顾秀珍特比诶文雅地伸手半掩住嘴唇,眉眼温柔款款,坐姿也端正优雅:“那是因为我看见了更漂亮的美景,若华,你说是不是?”

方若华:“……”

还好这位顾姐姐其实只是嘴上比较花花,实际上并没有对步一君上下其手。

发布会进展得挺顺利,不能说一点错没有,但是现场很是热闹,并没有那种迟滞和尴尬的感觉,主持人特别擅长活跃气氛,演员也很放得开,整体给人的感觉都不错。

所有的演员都上过场,变着花样地把彼此的角色,《三圣》的剧情,所有主创人员都夸奖了一个遍,然后就是各种小节目,小互动了。

比如说,三位男主角合唱主题曲。

再比如说,女主无实物表演她和其他所有角色的关系什么的。

最后,主持人让工作人员搬来三个桌椅,上面放上笔墨纸砚,笑道:“有情我们的书圣,苏琅,苏公子的扮演者,洛邢上场。”

场下登时欢呼声四起,根本就不用煽动,粉丝们自己就要把会场的房顶给掀起来。

“啊啊啊啊啊!”

欧蓝的手背被掐出一片淤青,疼得他呲牙咧嘴,苦笑着把女朋友的手抓住,叹气,“你胆子不小啊,小东西,当着男朋友的面对另外一个男人这么热情?”

周小鱼激动得双颊通红,扑过去搂着欧蓝一通亲,亲得他脸上都是口水。

“谢谢哥哥,还是哥哥最好了!哎呀,我要是能要到洛公子的签名,那该多好,多好,多好!”

欧蓝很是无奈地擦了把脸,女朋友还是小孩子心性,他有什么办法,舍不得打,舍不得骂,只能顺着她。

不过,他还是挺讨厌那个洛邢。

长得跟个女人似的。

个子还没自己高,身材也没有自己好,有什么值得喜欢?

打趣了几句,主持人笑道:“下面,我们有情两位观众朋友,和我们的洛邢洛公子一起,共同来模仿一段《三圣》中的剧情,现在请看大屏幕,大家仔细看,和你们的偶像同台演出的机会,十分难得,要是能把你们的偶像给压下去,那就更难得了。”

主持人故意露出特别阴险的表情,台下哄堂大笑。

大屏幕上此时开始播放片花。

是棋圣与师兄戒海大师对弈,书圣与画圣二人饮酒观战,酒至半酣,二人挥毫泼墨。

一场很唯美的文戏。

主持人让观众和洛邢一起模仿的,就是‘书圣’伏案写下唐白居易《池上二绝》的场景。

舞台上,主持人已经笑盈盈让人拿来抽奖箱,由洛邢亲自来抽出观众的座位号,让观众上前和洛邢一起互动。

“写得不好,那也没关系,没准我们的洛公子比你们写得好差,反正这些作品都会装裱好,请你们自己带回去收藏……”

周小鱼脸颊发热。

“要是能抽到我就好了。”

她对自己的书法还是很有自信,自小她就上书法班,写到现在,也算是相当不错。

很快,一共两个座位号,很快抽取出来。

一个是D区五排十九号。

一个是A区一排十三号。

方若华一听,稍稍愣了下,她就坐在A区,还是一排十三号。

顾秀珍失笑:“哎哟,这可有意思的很。”

方若华咳嗽了声,压低声音问道:“要不要低调一点。”

“低调一点肯定没问题,但是这是直播,你可千万小心,绝对不能留下黑历史。”

顾秀珍笑得温柔,“谁也不敢保证你将来要做什么,黑历史这种东西,留下容易,想要消除就难了。”

方若华一想也是,她挺缺钱的,万一以后有机会靠卖书画为生,现在留下污点,可不大好看。

但是,她最好不要写得一看就比人家洛邢还好,真那么做,简直是打脸剧组了。

无仇无怨,没必要招人恨。

方若华思索间,人已经起身在工作人员的召唤下,上到前台去。

后台导演也是皱着眉,板着脸不悦:“A区的一排十三号不是顾老师的座位,连这个也出错,你们做事也太不细心?”

和现场观众互动这种环节,大部分时候抽取的号码就是随机抽取,并没有提前写好脚本,但是,有一部分专业性比较强的节目,为了效果,还是要提前有个准备。

顾秀珍就是节目组特意选出来的,可以秀一手好字,‘欺负’一下小鲜肉洛邢,也是比较有意思的发展。

这位老前辈六十岁的人,就是洛邢在书房上比她差,等这位的具体身份一曝光,观众们也不会介意,反而觉得理所当然。

可惜,导演想得挺好,架不住顾秀珍带了朋友同来,坐了一会儿才和方若华交换了下座位,工作人员又忙,一时没有注意。

导演摇摇头:“算了,也不是大事。”

抬头从屏幕里看到方若华走上舞台,导演到是轻咦了声,有点意外。

“这女孩子挺上镜啊。”

身边的工作人员也纷纷点头。

不是说这女孩儿长得好看,她长得五官看起来还比较寻常,并不让人惊艳。

但是该怎么说,应该说这姑娘气场和寻常人不一样,架子很稳,台风好,从座位上起来,走上舞台,裙摆是纹丝不动。

天底下穿汉服的人多了去,可就是经过礼仪训练,经常在大屏幕上露脸的演员,穿上汉服让人觉得廉价的也有很多,但这位可不一样。

她一上台,观众们都没心思去看洛邢,个个不自觉地转头看她,忍都忍不住,在导演的眼中,这就属于很不同寻常的特质了。

第七百九十六章 寻常

台上主持人都愣了下,半晌扬眉笑了笑,转头问影后宋雯:“今天我们宋雯也穿得汉服,这是撞衫了吧?”

宋雯一下子笑起来。

她今年五十八,早过了要争奇斗艳的时候,一向自认为是佛系影后,哪里会在意什么撞衫不撞衫。

“这可不算,我穿得没有我们这个小姑娘穿的漂亮优雅。”

她叹了口气,“哎,我本来还想拥抱一下我们这位漂亮姑娘,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有点不敢。”

台上台下都笑了。

方若华也莞尔,大大方方走过去和宋雯影后来了个贴面礼。

不过为了不让人家觉得不自在,并没有真的贴上,只是做了个动作。

宋雯登时露出个受宠若惊的表情,还特别用力地抱了抱方若华,登时,逗得观众们大笑。

但其实,这位影后是真觉得有那么一点点的压力,不全是为了节目效果。

方若华穿着打扮并不是多么奢华,可穿着这一身站在舞台上,就当真像是古代的女性。

还是身居高位,掌控生杀大权的那一种。

如果不是这孩子年纪小,脸长得生嫩,宋雯都要怀疑她是什么大企业,大公司的大老板了。

时间有限,主持人赶紧拉回正题:“好了,好了,虽然我也挺想听咱们的影后把小姑娘夸成一朵花的,但是我们节目的时间有限,再不开始,导演非得拿他手里那根长拐杖敲我不可。”

“有请——我们的洛公子,还有两位幸运的先生,小姐,一起来做一次书圣,你们现在就是书圣了,要有气派,你们看到棋圣与师兄大战三天三夜,喝个小酒,喝上了头,于是蠢蠢欲动,挥毫泼墨,写了一首诗。”

“来,来,诗文就在大屏幕上,两位观众朋友可以看一眼,洛邢你转过去你别看了,你一NG三十遍的,还记不住岂不是丢人?”

台下登时一片大笑声。

“……我们的工作人员很辛苦,又要给我们当道具,又要为我们准备各种道具,看看,他们已经早早把笔墨纸砚都准备好了,都是上好的宣纸,非常贵,小高我家反正是没有。当然,就我那狗爬一样的字,根本也用不着。”

说话间,两位观众和洛邢已经站在长桌之前,落笔写字。

观众们探出身张望,都不禁疑惑:“奇怪,我怎么觉得今天洛公子在人家面前露了怯。”

导演和一众工作人员一看,也觉得有趣。

洛邢刚演完这出戏,拿出当时演戏的状态,挥毫泼墨,潇潇洒洒,十分大气,很有派头。

站在他旁边的那位小女生,就那么老老实实地站着,一点小动作也没有,脸上也没什么表情,就认认真真地一手挽着袖子,一手持笔,简简单单地落笔写字。

但是,观众们就不自觉有一丝感觉。

洛邢潇洒大气又漂亮,真不愧是他们喜欢的偶像明星。

至于那个小姑娘,她就没什么了,完全是正在做她日常会做的一件事,似乎并不值得大惊小怪,更不值得这么多人来围观。

仿佛她经常会在某个阳光正好的午后,取来笔墨纸砚,简简单单地写一幅字,画一幅画,如行云流水一般自如,就像太阳东升西落一般寻常。

但是这种寻常,放在如今这浮躁的环境中,落入观众们眼里,却又并非不值得一看,相反,他们总想看了再看,窃窃私语声渐渐消失。

总觉得在人家写字时,周围一切都该是静谧的,不该有喧闹嘈杂,那样不太礼貌。

导演笑了笑:“这小姑娘坐顾老师的座位?看来和顾老师关系匪浅,不知道是哪一家教出来的孩子,看架势就知道,肯定是自幼受熏陶。”

助理也笑:“不过这样人家出来的女孩儿,通常不会进咱们圈子。唔,顾老师是个例外。”

别看他们影视圈的人总免不了要和文艺圈子打交道,拍戏的时候找个顾问,请人润色的一下剧本,或者借个道具什么的,都得拜访那个圈子里的大家,但是,人家家里出来的孩子,进入他们圈子的却挺少。

近几年到也有,不过,多数就是玩一玩而已,都不怎么认真。

下面观众们都不认得方若华,到没什么想法,还调侃自家偶像两句,觉得他在气势上其实有点输了人。

周小鱼却是一时间深感不可思议,差点从椅子上蹦起来。

欧蓝也一样,不自觉缩了缩身体,似乎想把自己往椅子后面躲。

他自小家教严,青春期差不多还剩下一个尾巴,到开始叛逆,当初遇见方若华,觉得从没见过她那样的女孩子,觉得有趣就和她谈朋友,其实根本是闹着玩的心思居多。

他再怎么样,也不可能真去喜欢一个小混混。

欧蓝心里觉得,其实方若华也明白,他都没想到,自己见到小鱼一个远未成年的小姑娘,竟会心里欢喜,还喜欢上了她。

他没提出和方若华分手,是因着如果他不是方若华的男朋友,恐怕也没办法和她做朋友了,要是不是朋友,就没有理由再去周家,没有理由接近小鱼。

去周家,他拿的借口从来都是作为一个朋友,送方若华回家。

小鱼和方若华不同,她是个很乖巧的中学生,当时她马上要中考,每日学校和家,两点一线,读书就占了那孩子大部分的精力去。

他要是没有借口,去哪里接近这样的女孩子。

虽然欧蓝也知道,其实他真要想办法,又哪里会接近不了小鱼,还非拖着方若华?但毕竟太珍惜这段来得不太巧的缘分,于是更谨慎。

当初脑子发热,除了小鱼,眼里再也没有别的,发生了那么多事情之后,回过头想一想,到也不是不心虚。

小鱼被绑架时,他完全六神无主,时间又短,他爸爸出了国,他一时筹不到钱,竟就那么做出抛弃方若华的决定。

事后,他也不是不心虚。

可到底还是小鱼更重要些。

方若华死里逃生,他便觉得此人戾气更重,阴沉的厉害,越发不放心她与小鱼独处。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万一出点事,他去哪里买后悔药来吃?

第七百九十七章 急切

“姐姐怎么会在这儿?”

周小鱼蹙眉,担忧得真情实感,“别看她总是表现得大大咧咧,但其实性情细腻的很,也不爱热闹,此时让这么多人看着,她在台上还不知多紧张,多难受……而且她不懂书法的。”

欧蓝叹了口气,没把心里的愧疚表露出一星半点,只笑道:“别担心,正经的发布会现场,节目组也不可能为难观众,不懂书法又有什么,就是个噱头,还有另外一个观众在,谁会懂?”

“重点不在方若华,大家都是来看洛邢几个大明星的,要不是咱们认得她,咱们也不会注意到她。”

小鱼的心理压力已经够大,他最好不要表现出对方若华还有所关注。

欧蓝自认为情商不低,作为男朋友,他该给自己的女友足够的安全感。而在女友面前提起方若华这么敏感的人物,是很不智的行为。

小鱼马上就要上高三。

高考在即!

他决不能让小鱼在这种时候情绪不稳定,他喜欢小鱼,是真心实意地喜欢,他希望自己的喜欢,能让自己的女孩儿变得更好。

他们两个的爱情,只能给小鱼带来快乐和幸运。

“好了,你和我约会,就高高兴兴地约会,你要是老关注旁人,我可要生气的。”

“哇!”

说话间,场内忽然爆发出一声惊叹。

“洛公子好棒!”

“人帅,字也帅!”

欧蓝和周小鱼齐齐抬头,显然,台上洛邢和两位幸运观众已经完成了任务。

三幅作品也出现在大屏幕上。

周小鱼本能没去看最中间,放得最大的那一幅,直接扫了一眼方若华的作品,看了一眼,低声道:“姐姐写得挺工整的。”

周围的观众大声为洛邢欢呼

《池上二绝》不长,很短的文字,三幅作品对比明显。

洛邢在剧中的形象比较狂,擅长草书,他这会儿写下来的字就是龙飞凤舞,还挺好看的。

至少在外行人看来已经很好看。

打眼一看,所有人都笑眯眯吹捧了洛邢一遍,剩下两个幸运观众,显然是方若华更受瞩目。

谁让她登场的时候更特别?

事实上,洛邢按说是场上当之无愧的主角,他的字也的确写得可圈可点。

当初拍电视剧的时候,洛邢自学书法,不用替身的宣传,还热闹了好一阵子,但是真正看这三幅作品,众人却忍不住总用眼角的余光瞥洛邢作品旁边的那一幅。

不是故意的,就是忍不住。

大部分观众全是外行,最多只能看出这三幅作品中,最后一幅是真外行写的,写出来歪歪扭扭,线条都显得虚浮。

但这才是正常普通观众的水平,没有练过书法,那毛笔拿在手里就是和硬笔不一样,根本不听使唤。

与这一幅相比,台上那位台风独特的女孩子的作品,就显得颇不合时宜。

主持人长叹一声:“哎,老了,老了,现在这年轻人真是不得了。”

“小高我平时拿钢笔写个字,还老是提笔忘字,写得乱七八糟,按照我妈的说法,那知道的,是用手写出来的,那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用脚写的字。”

主持人一脸唏嘘,“可这能怪我吗?我多少年没用过笔了,平时写个稿子,那用的也是电脑。”

“以前我写不好字,那我是半点也不肯心虚滴,但是现在……我的妈呀,真希望我爸妈都没坐在电视机前看我们的直播。”

台下皆笑。

那是一幅很特别的作品。

“我乍一看,还以为是打印的课本,仔细看才发现不是。”

其实就是普通的楷体字,方方正正,大小一致,两排间距都一模一样。

打眼一瞧,可不就有种打印的感觉,可人家这字,比打印体那种冷冰冰的感觉要灵活可爱得多。

主持人笑道:“小妹妹字写得是真漂亮,观众朋友们说是不是?”

“是!”

“我来问问洛邢,洛公子,你是不是也有点羞愧?”

洛邢一脸惊恐,捂着脸连连后退。

台下观众们哄然大笑,很自然地去看方若华,方若华不紧不慢地把桌子上的笔墨纸砚整理好,将毛笔在清水中轻轻晃动,动作自如,洗好了轻轻抹直了笔豪,挂在笔架上,才让开位置给工作人员。

顾秀珍轻笑:“还是这孩子细心。”

第一排坐着的几个老先生也点头。

现在大部分会一点书法的人,也不大习惯用完之后好好保养毛笔。

只能说现在这毛笔易得,不值钱了。

可老派的人就很看不惯那种糟蹋东西一样随意的做派,写字时不平心静气,不坐姿端正,写完了之后还随意乱扔乱放,有的连笔都懒得洗,都是什么毛病!

在场外也有个老人家,从卧房里出来,看了眼自家孙女看的发布会直播,本来不在意,看到方若华写的字,就驻了足。

看完之后冲着他儿子翻了两个大白眼:“哼,多大的人,,还没个女孩子懂事。”

正在书房看新闻的儿子:“……”

这才叫无辜躺枪。

主持人按照节目流程,笑眯眯问作为场下观众的赵玉清赵老先生。

“赵老爷子,您来给评一评,咱们洛公子的字写得怎么样?没差到需要挨棒槌的地步吧?”

赵玉清把视线从那幅楷书上收回,笑了笑:“很可以了,值得表扬,我看着到比拍戏那会儿有进步。”

洛邢叹了口气:“拍戏那阵子,我没少被老爷子虐,虐得我做梦都把自己泡墨池子里,阿弥陀佛,今天总算得了老爷子一句好。”

主持人笑着打趣了他几句,莞尔:“看来洛公子拍戏很辛苦,好了,现在游戏做完,至于这些作品,要怎么处理?要不然,扔了?”

他话没说完,赵玉清吓了一跳,似乎有点急切,张嘴喊了一嗓子:“别扔,给我吧。”

主持人:“……”

老爷子中气十足,声音很高,虽然没有话筒,可是至少两三排的观众得听得清清楚楚。

主持人连忙做出个很意外的表情来:“哎呀,哎呀,不愧是赵老爷子,就是爱惜笔墨。”

第七百九十八章 努力

赵玉清也立马反应过来,明显主持人是在抖包袱,开玩笑,怎么可能随便扔掉人家的作品。

他毕竟年纪大了,像他这样的老艺术家,为人做事都比较认真,不大习惯别人开玩笑。

不过,即便知道是在开玩笑,老爷子到底没忍住:“那位小姑娘写的《池上二绝》,不知能不能给我,我孙女今年启蒙练字,我想用来给她当字帖。”

老爷子脸上有点发红。

顾秀珍蹙眉,她一开始也想要来着,同样是想给家里那几个调皮猴子当字帖。

主持人却是真愣住。

现场的观众们,还有好些嘻嘻哈哈地笑起来,纷纷说老爷子好有趣。

但是,有些知道赵玉清老爷子在绘画界地位的那些人,却是惊讶不已。

他老人家不说是当今国画第一人,可是地位比他高的,也是寥寥无几,能让他说一声喜欢,还要拿去给自家的孩子做字帖,整个圈子里也找不出一个。

而且,台上的小姑娘还那么的年轻。

主持人脑子里回忆了下赵玉清的履历,一时咋舌,幸好是专业人士,还能稳得住,笑盈盈转身问方若华:“这幅字不是我们的,可是这位女观众的东西,还是得由我们这位小同学做主。”

方若华怎么可能不给?

轻轻一笑,走过去落款,盖上自己的小印:“游戏之作,先生喜欢,若华倍感荣幸。”

赵玉清大笑:“今天我很高兴,以前跟那几个老头子说话,总说我们中国传统文化,几乎要后继无人,有耐性写字画画的人是越来越少。”

“也是,国画,书法,就是写得好,大部分人也赚不到多少钱,而且都是十年苦功才能入门,如今电视不好看吗?手机不好玩吗?谁有心思写字画画。”

“今天我老头子才算是明白,我们中华的传统文化,其实依旧后继有人,完全没必要担心。”

赵玉清难得说这么多话。

不过到底是直播,他激动劲过去就算了,总不好影响人家的发布会。

这一次的小游戏总算是结束,方若华上前和洛邢,还有另外那些观众一起照了张相,安安稳稳地坐回了座位上。

周小鱼低着头,一时无言。

欧蓝心里也忽然有一点不是滋味。

他想起当初在周家,于小青说方若华没有天分,不该好高骛远,去上什么书画班。

如果这叫没有天分,那欧蓝也不明白天分是什么。

他叹了口气,拍了拍小鱼的肩膀,低声笑道:“一会儿陪你去吃烤串?”

“嗯。”

平时于小青很注意周小鱼的身体健康,那些烤串什么的,从不让她多吃。

她却挺喜欢吃的。

如今能吃到好吃的东西,还有心爱的欧蓝哥哥陪着,按说她该很开心,但心里还是有那么一点不是滋味。

她并不是不盼着姐姐好,但是,这位姐姐越是好,仿佛越衬托得他们家的人,都不是东西!

还有她周小鱼,好像挺……罪大恶极似的。

“哎。”

还是努力学习吧。

欧蓝哥哥说得对,目前对她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努力学习,考一个好大学。

高考是人生的分界线,她要抓住这个机会,走得更高些,再高一些。

方若华是不知道,自己在发布会上秀了一回,还让周小鱼看见了。

看过这一场发布会,放松了短短的时间,方若华就又揪着谢明他们继续去补习。

谢明以前老觉得假期很短,今年却是感到这假期真是好漫长。

一开学,别的同学们还没把贪玩的心收回来,谢明欢喜得差点没激动哭了,他都隐约觉得,自己的小臂可能都变得粗了许多。

每天光是抱着试卷和参考资料回家,就很锻炼人。

想象中开学能放松一点,最后发现,这才是最大的错觉。

也许高亮,田田他们,因为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学习,虽然还是有点困难,但差不多能跟得上进度,至少老师讲课,也能听得懂一些了,方若华就放他们去上课,在他们看来,上学是比假期要放松些许。

但是谢明却感到头上一座大山压下,还越来越近。

省里的初赛过了,复赛也过了。

但是,心中一点也没有畅快,反而越来越紧张。

数学联赛的日子,即将到来。

对于奥赛,隔壁七中或许很重视,他们学校重点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学生要参加竞赛。

甚至有学生想参加两门。

当然,这一点就是七中的老师们也很不提倡。

竞赛很耗费时间和精力,对于不属于特别天才,只是普通天才的学生来说,只考一门,想要取得好成绩就很不容易,两门一起的话,经常是得不偿失,两门都考不好。

像十九中这样的学校,老师们完全没教过竞赛生,半点经验也没有,甚至对竞赛的时间很不敏感,连孙奇也是等方若华告诉他,他们要去参加初赛,他才想起来有这么回事。

等到方若华和谢明,顺利过了复赛,上面正式发下通知,通知他们参加一试和加试。

孙奇才有点手忙脚乱,也幸亏提交材料报名什么的,没用得上他,副校长给包办了。

“呼,还真要走竞赛这条路,那就努力,再努力!”

孙奇想,他以前也未免太不重视竞赛这一块,这老师当得真不尽责。

事实上他就是想重视,他也不懂。

孙奇毕业没两年,当年他那时候,就没参加过竞赛,如今也不知道作为竞赛生的老师,他都该做些什么。

方若华也不懂,连报名也是贺奶奶和谢明的姑父通过学校给报的。

幸亏顾秀珍给了方若华他们挺多帮助,她好像人脉很广,身边有不少人在竞赛方面颇有经验,反正她让方若华加微信的那些人都挺厉害。

孙奇感叹了声,转头就忘了竞赛这事,说白了,他是真不相信就十九中这环境,凭学生们自己搞,搞竞赛还能搞出花样。

如今能过省里的复赛,说明孩子们的数学成绩不坏,让他们数学老师重视重视,别耽误了学生。

然后——方若华就进了省队。

一试,加试,满分总300,进入省队。

孙奇:“……”

第七百九十九章 念头 (两章合一)

“孙奇,你厉害啊,教出个进省队的学生,你这奖金大发了吧?请客,必须请。”

孙奇的一些老同学纷纷致电问候。孙奇也是晕乎乎的,一颗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方若华进入省队,也就是说,她该准备国决了,自己需要做什么?

这种消息,肯定是流传的不慢。

事实上方若华的成绩一出来,省里大部分人都是满头雾水。

S市十九中是什么鬼?

不是一中的?不是七中的?三中的也不是?

他们大部分人,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么一所学校。

可这学校里忽然冒出一个,不光是过了省队的分数线,而且还是满分。

“高一的学生,不过我看了看资料,年纪好像不小,复读生?”

“指导老师是谁?郭伟?没听说过啊。”

各种猜测数不胜数,不过,目前还没有人考虑她的年纪会不会太大,如果超过20周岁,就不能参加IMO什么的,毕竟,能进入省队就很了不得,哪里还能想那么多?

大部分人的竞赛之路,能上省一就已经相当不得了。

省一,大部分的名校就都能保送。

方若华这成绩一出,不光是十九中炸了锅,整个S市都暗潮汹涌。

要是换成一中,换成七中的学生,那都不新鲜,这两所学校全是竞赛强校,考过省队分数线的学生多得是。

目前能入省队的学生们,都是熟面孔,有很多从初中就开始参加各种竞赛,彼此都认识,对队友们的成绩如何,大家心里也有数。

这忽然冒出一个从十九中这所有名的学渣聚集地出来的,还特别神奇,以满分入的省队,那种感觉有多么别扭,让人感觉有多么古怪,也只有他们这些学霸心里明白。

作为方若华数学老师的郭伟,自然也是她的指导老师。

这事一出,他的电话也被打爆了,身价倍增,虽然他自己也有点懵懂。

因为这位的成绩太过离奇,谢明拿到省二的消息,竟是整个十九中都没多少人在意。

谢明自己却已经比较满意,他连自己竟然真的参加了竞赛,都有点不相信,还像是在做梦,能拿到奖,那更觉得浑身轻飘飘,简直要上天。

他爸爸谢建党更是深感不可思议,乐得嘴巴几乎快要合不上。

虽然省二貌似对上好大学的作用也不算太大,但是他儿子刚刚高一,现在就能拿省二,再努力努力,省一还能没有希望?

省一就有可能参加自主招生,进入名校。

谢建党在心底深处,现在是对儿子信心十足。

“我们得准备一份厚礼谢谢那位方同学才行。”

谢明兴奋劲已经过去,此时有气无力地盯着方若华给他列好的参考书,目光呆滞:“……暂时不行,她忙。”

“对,对,肯定忙着复习。”

他了解过一点竞赛的消息,像方若华这样进入省队,好像就该准备什么冬令营,肯定很忙。

十九中这边,此时连校长都被惊动,亲自出马紧急成立数学班,目前确定的学生只有谢明一个。

当然,后续肯定要陆陆续续地选拔其他学生加入,自愿原则。

看校长的架势,不光是给自己的数学老师们施加压力,还想从外面借调,或者聘请有竞赛经验的老师来辅导。

十九中从上到下,把方若华供上了神台,天天拿她做宣传,条幅挂得到处都是。

校长也没有敢夸得太离谱,在他看来,就算方若华到此为止,那也是一大胜利。

十九中自建校以来,就没出过一个能入省队的学生。

这绝对是开创历史的伟大胜利。

S市一中是竞赛名校,他们学校得省一的足足有十四个学生,其中一个高一,剩下的都是高二生。

过省队线的也有一个,是一中赫赫有名的数学学霸,姓江,从初中开始备战竞赛,成果斐然。

他是以三十一名的成绩入的省队。

“这人到底是哪冒出来的?这回的题,得满分可不容易。”

江学霸听了一耳朵有关竞争对手的情报,一向不怎么多话的他也不自禁四下打听了几句。

课间休息时间,教室里窃窃私语,周小鱼低着头,默默翻阅自己的英语课本。

她也参加了今年的数学联赛。

周小鱼眼眶微微发红,心里揪住一样疼。

她已经很拼命,堪称头悬梁锥刺股,每天晚上读书读到半夜,但是,她连省三都没有。

平时比她数学差的,都得了省二,可是她竟然连省三都没有得!

她最近一段时间去李教授那里复习,却是越复习越糟糕,每天焦头烂额,完全跟不上课程,李教授一点都不重视她。

此时,李凡也挺关心周小鱼的成绩,毕竟是自己教出来的,还特意通过关系看过她的试卷。

看完以后,到也不是特别意外。

这孩子底子薄,又不怎么喜欢数学,努力看着也努力,就是老苦大仇深的样子。

他看着这孩子学的都累,可是怎么吸引学生兴趣那一套,他是真不熟练。

李凡的学生一个个的都是那种只要看到数字就很感兴趣的类型。

而且,他也不擅长和脑子转不开的学生交流,完全沟通不了啊。

“这孩子需要一个耐性足,教高中数学,经验丰富的老师。”

而不是他。

“呜!”

周小鱼身为当事人,可没李教授的旁观者清,她只是满心的委屈,忍不住趴在桌案上,忍不住哭出声来,呜咽了两声,耳边忽然听旁边的同学说了一句话,她哭声不觉戛然而止,抬头瞪大眼睛:“什么?方若华?”

“是啊,满分入省队的学生,十九中的,叫方若华,咱们江学霸四处打探她的消息。”

周小鱼一愣,脑海中一片空白。

原来,有一个也叫方若华的人,数学成绩很好?

十九中?

周小鱼足心处钻出一丝凉气,心里酸涩,又是委屈,又是难过。

可她也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就这么委屈。

粉嫩的唇瓣被她咬出一连串的齿痕,隐隐尝到一丝甜腥味。

不可能是她认识的那个方若华。

也许十九中还有另外一个。

不是她看不起自己的那个姐姐,而是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方若华学习不好,这是周小鱼牢不可破的印象,她总是胡闹,叛逆,不听话,在街上和别人鬼混,竞赛?怎么可能和她联系在一处?

周小鱼伸手捂住自己的耳朵,把周围的议论声通通挡在外面。

她不要去想。

眼前的课本一片朦胧模糊,每一个都让她烦躁憋闷。

周小鱼深吸了口气。

不想了,她没有时间继续浪费,竞赛不行,就必须得把精力放在高考上面。

只是越努力地想要看书,却偏偏看不进去,脑子里一团乱,心里也乱得很。

“我到是听说过,小道消息啊,方若华以前学习特别糟糕,以前在三中待过,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就退了学,不肯继续上,蹉跎了好一阵子……”

“别说了!烦不烦!”

周小鱼猛地一拍桌子,“你们不看书,别影响别人行不行?”

周围的同学登时一怔,周小鱼猛地低下头去,眼泪吧嗒一下,落在课本上面。

她有点想欧蓝哥哥了。

欧蓝哥哥在哪里?

此时欧蓝正准备自己的毕业论文。

他在S大读研究生,今年也要毕业,研究生毕业虽然不难,但是论文也要好好准备才行,一忙起来,自然就疏忽了周小鱼几天。

一连数日,周小鱼都没有见到男朋友,这几天的学习效率,更是一日比一日差。

幸运的是,老师似乎并不很在意,也没有找她谈话,或者请家长来谈一谈的想法。

浑浑噩噩了几天,周小鱼猛然回神,她怎么能这个样子?

不就是竞赛失利?

她当初进入一中的时候,光是赞助费就交了多少?学习成绩垫底,可是现在,她的成绩也差不多能到中游,能在人才济济的一中取得中游的好成绩,她以后肯定能考上一所很不错的大学。

周小鱼叹了口气,她心里明白,那个方若华,确实是自己认识的方若华。

她方寸大乱,其实,多是因为她有些心虚。

欧蓝哥哥是她从姐姐手里抢回来的,无论欧蓝哥哥怎么回避,这也是事实。

她在担心,有一天方若华再把欧蓝哥哥抢走。

“想什么呢?”

一抬头,看到欧蓝哥哥温柔款款的神情,周小鱼精神一震,笑了笑:“没什么。”

周小鱼,你自卑什么劲,方若华就算进了省队又有什么了不起?难道她还能得国一不成?难道还能保送清大燕大?她可是志向远大的很。

竞赛也不比高考高贵!

周小鱼重整旗鼓,渐渐忘了什么乱七八糟的杂念,恢复了些许状态。

在这位便宜妹妹各种纠结,伤春悲秋时,方若华身边难得没有发生任何麻烦,她甚至除了参考书,再也没有和别的东西有过感应。

孤儿院没出差错。

公安局那边也没有发生波及到她的案子。

没有绑架犯,身边的那些总爱惹事的家伙们,也没有一次因为打架斗殴惊动到她。

方若华总觉得,好像周围这几个月特别的安静,朋友们似乎小心翼翼地替她维持了最好的学习环境。

十一月一过。

经过五天冬训营选拔,国家集训队六十人的大名单正式公布。

方若华获取金牌,而且,她以第三名的成绩,榜上有名,入选国家集训队。

算是成功登上了高中数学竞赛金字塔顶端。

消息瞬间在S市几所重点高中里传开,当然,也只在关心竞赛的那些学生中流传。

周小鱼本来说服自己不关心这个,可她嘴里说不关心,却还是不自觉地关注。

看到方若华的名字的一刻,她也不知自己是个什么滋味,只知道心里有一个念头,欧蓝哥哥不要关注这些,妈妈也不要关注这些。

她甚至觉得,如果方若华不存在就好了。

周小鱼吓了一跳,被脑子里这样恶毒的想法。

要是方若华知道她的想法,估计不会很奇怪,要知道,周小鱼是妈妈的乖乖女,心爱的宝贝,方若华只是个在危急关头会被放弃的拖油瓶。

欧蓝本来是方若华的男朋友,但是见到周小鱼第一面,就瞬间把方若华抛在脑后。

周小鱼一直是成功者,至少在方若华面前,她占据优势。

这样的念头已经根深蒂固,很多年下来,她在方若华面前都有一种优越感。

方若华在她面前,也是不自觉地处于下风,总是会自卑,会弱势。

如今,被自己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一个人,忽然间变得不一样,不光强势,而且在她占尽优势的地方把她比到了尘埃里。

不要说周小鱼这样还很年轻,很不成熟的小女孩,就是换成大人,难道就能自在?

要是陌生人到也罢了,越是熟悉的人获取了不得的成就,就越会让人受刺激,感到不悦。

周小鱼面临的这种情况,还不只是一个熟悉的人获取成就了,更复杂的多。

一中都这么震动,消息一传来,十九中的校长乐得几乎要疯。

谢明到是有点惋惜,也有些不服气:“若华姐,怎么就没得第一?”

他快把这位方同学当神仙,觉得这第一的位置,非卿莫属。

“呵呵。”

方若华使劲拍了这小子一下,“去做你的功课。”

没排第一,她也觉得挺正常,全国多少高手,多少天才?她就算因为各种原因占了大便宜,也不一定就一定能力压群雄。

成绩一出来,清大、燕大,还有其它几所名校都打了电话过来,特别诚恳地表达出让她保送入学的意思。

贺奶奶笑得不行。

南燕道胡同这边,好多相熟的邻居骤然间就变得非常热情。

以前背地里时常骂方若华几句邻居们,现在无论是不是当着方若华的面,也都是各种好话,对她印象大好。

就好像方若华从一开始便是品学兼优的,特别优秀的好孩子。

陶冷特意给方若华送了不少好吃的,说是给她补身体,在单位却是忍不住和好些人感叹:“若华也是苦尽甘来了,不容易,太不容易。”

第八百章 歌剧 (两章合一)

作为警察,他们遇见过很多的受害人,大部分受害人的人生都被毁得一塌糊涂。

像方若华这样的姑娘,遭遇那么多惨烈的事情,有亲人还不如没亲人,一个弄不好,就会留下严重的心理阴影,不是一辈子沉沦,就是走了极端,沦为罪犯,毁了一生。

如今她这么有出息,陶冷其实也很有成就感,当初他们警察及时地把这孩子救了,多好!

“只盼着她从此否极泰来,顺顺利利。”

陶冷笑道。

冬天到了。

方若华考虑了一下,再考虑一下,最后还是没想以后出国留学什么的,决定接受燕大的橄榄枝。

说真的,她有点小市民的小心思,不大喜欢国外,至少现在不喜欢。

大学确定,和别的高中生比,她算是再也没有高考压力。

但是即便如此,还是不得清闲。

接下来必须得角逐国家队的六人名单。

方若华到还真是没太强的信心,要知道,国家集训队这六十个人,全部都是各个省的尖子,第一流的高手,没有一个不是背着天才的名头从小到大的,她反而是最没名气的那个。

当然,还有旁听的那些学霸们。

没办法,其他的多是熟面孔,都不新鲜,就算是以前没入集训队,但是各个考场上脸对脸的时候多了去。

能成为全国最顶尖的六十人之一,都不可能是忽然从石头缝里冒出来的。

方若华她要是个从没参加过培训班,没参加过竞赛的天才初中生那也正常,偏偏她还不是。

这么一个陌生的姑娘到来,谁能不新奇?

“然后新奇着新奇着快成惊恐了。”

柳教练看着初选名单上,第一名过关,进入十五人团队的方若华的名字。

再抬头看正站在校区那棵七八米高的大榕树上搭建树屋的小姑娘,脑门上的冷汗都冒出来。

旁边老牌的奥数学霸,已经入选过一次国家队,获取IMO金牌的霍青,蹲在柳教练身边小声道:“老柳,你偷偷跟我说,方若华这回还是满分?”

柳教练咳嗽了声:“咳咳,成绩单发给你们个人,人家想保密,我可不做坏人。”

霍青叹气。

半个月,每天都做题,有时候甚至花费四五个小时,一道题也做不出来。

结果方若华异军突起,每道题都是满分,私下里他们几个偷偷摸摸给她起了个外号,叫‘平胸铁姑娘’。

当然,这外号可不好让这位听见,否则……

“虽然我们老说,只靠努力,只靠刷题,刷不出国际奥数冠军,但是,半个月的集训,大家都每天平均学习十四个小时,她竟然还有精力晨跑,站桩,打坐,听音乐,画画,练字,……”

更不要说在他们一群弱鸡里,方若华一个女孩子和隔壁体院的女排队员打排球能打个胜负六四,方若华六。

“行了,初选结束,赶紧回家,咱们三月见。三月份复选,你们十五个人里面只能留下六个,入选国家队,成为我国最强六人,全员奔赴俄罗斯征战国际赛场。”

“诸君,加油,努力!”

柳教练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道。

闭幕式一结束,他就等着赶紧自由自在地去和女票吃自助餐。

这么长时间连发个微信都要言简意赅,再这么下去,他女票会下决心蹬掉他,让他去和数学相亲相爱。

柳教练想来想去,觉得数学虽好,女票香香软软的一样好,他还是得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才成。

十五个留到最后的竞争对手,出了集训基地的校门,对视一眼,目中到没有什么帕拉帕拉响的火光。

后面两个生活老师开车等着送他们去机场,去车站。

霍青左右看了看,打了个响指:“咱们到燕京了,不如去游览游览?”

现在是寒假,马上过年,大约也只有这很短的一段时间,他们能稍微休息一下。

其他征战竞赛的同伴们如今是彻底解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们十五个在决出最后六人之前,还是箭在弦上,放松不得。

孩子们一拍即合。

后面两个生活老师都笑了,可也不去多管:“除非有家长来接,要不然不能离队,我们领了任务,得把你们平平安安送走,出了乱子,那简直是要人命。”

家长不来接的少,自家孩子这么长脸,别说燕京,估计就是出国都有人愿意跟着。

学生们被家长陆陆续续提溜走,最后只剩下四个,方若华自然是没人接。

霍青也是野小子,家里不怎么管他的学习,也不在乎他四处乱跑,而且他家就是燕京的,地头熟悉,半大小子了,也不必人死死盯着。

还有一个叫林哲,不怎么说话,和其他同学都不熟悉,每天除了数学就不想别的,稍稍有点自闭症倾向,他家里也没人来,到是让人意外。

最后一个是个女学生,夏俏,难得在集训队是高二学生,他们十五个人里除了她和方若华,其他人都上高三。

“去哪儿?”

“时间有限,去看歌剧?”

夏俏俏生生地道。

众人:“……”

那就去看。

正好赶上一场莎士比亚的话剧《暴风雨》。

大剧院的舞台效果非常好,所有人都看得心潮澎湃。

演员也相当出色,声音洪亮圆润。

“……地狱里空空荡荡的,魔鬼都在人间……”

霍青忽然伸手把背包拿过来,里面翻出一叠本子和比,神情激动,脸色通红。

“我有了,我有了!”

然后他拿着笔刷刷刷刷地开始做题。

方若华眼看着另外两位也呈现出一种如在梦中的表情,默默把笔和纸张递过去。

想了想,她还是没有去动自己的功课,特别淡定地沉浸在美妙的歌剧中。

霍青拿着笔挥舞了半天:“不对,这里不对。啊,谁再给我一点灵感!”

方若华低头看了一眼:“提示:高斯消去法。”

“唔!”

霍青恍然大悟,继续埋头算算算。

两个生活老师:“……”

知道一场话剧的门票有多贵吗?可惜,再贵贵不过这几个小家伙的灵感。

终于散场。

不愧是高规格的歌剧。

所有的观众都心满意足。

霍青几个更是十分之餍足,有点亢奋,很自然地凑在一起,围在方若华周围嘀嘀咕咕,嘀嘀咕咕,继续嘀嘀咕咕。

方若华到不怎么说话,慢慢悠悠向外走,两个生活老师总觉得周围的观众们打量他们这些孩子,跟看神经病似的。

“哎。”

“小心!”

霍青走得太急,一头撞在一个衬衫上一身粉末的中年男人身上。

那中年男人似乎非常紧张,被人一碰就脸色骤变,手一动,竟拿出一把刀直直朝着霍青捅过去。

“啊!”

夏俏瞥见匕首的寒光,吓了一跳,满脸迷惘。

至于霍青,完全反应不过来,整个人都呆住,方若华也大吃一惊,她没回过神,身体到先动了,整个人合身扑上去,卡在霍青和那人中间,伸手扣住对方手腕,拧掉匕首,一脚踢走,伸手压住对方肩膀,脚下一绊就把那中年人摔倒在地。

兔起鹘落,这几下子发生的极快。

半晌两个生活老师才回过神,扑过来先把那人按住,抖着手拿手机报警。

我的妈呀!

在场所有人都暗自喊了声娘,心脏扑通扑通地狂跳不止。

方若华也一样有点慌。

实在是最近安稳久了,她都快忘记自己当初又是被绑架,又是时常被金手指逼着动武的可怕经历,没想到这天下太平的,竟然还会忽然发生这种事。

霍青脚下一软,坐在地上,一时起不来。

在场的其他同学也没有嫌他胆子小,遇见这种事,谁的胆子也大不了。

地上倒着的家伙,神智似乎有点不清醒,嘴里念念有词的,浑身抽搐。

生活老师一看就觉不好,连忙让方若华离得远些:“小心别让他咬到,还不知道生了什么病。”

方若华看了他一眼,神色登时凝重,和这人的戒指通感了瞬间,得到的画面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她连忙又叫生活老师过来:“姜老师,刚才我好像听见这人说,他要马上回家,他把他女儿绑起来关在家里了。”

顿了顿,方若华又沉吟道,“他说,他离开家的时间是1号,今天5号……他女儿应该年纪很小。”

说着,方若华走过去从这人身上掏出个破破烂烂的钱包。

里面有没有钱,两张银行卡,还有一张身份证……一张小女孩儿的照片。

最多五岁。

生活老师也悚然,连忙又打电话报警,说明一下情况。

虽然老师是没听见什么,但是,他们这些老师们对这几个孩子还是相当信任。

这些孩子们别看年纪不大,但是脑子都很好使,转得也确实快。

涉及到孩子,警方自然是非常重视。

有这人的身份证在,警方很快就查到了对方的家庭住址,马上联络附近的民警和救护车过去,撬开门,果然看到一个小女孩儿被堵着嘴绑在厕所里,气息奄奄。

两个老师也带着四个学生去公安局录了下口供。

他们根本不认识突袭霍青的人,这件事和他们没什么关系,留下联系方式,录完了口供,因为时间耽误得有点久,警方连忙派车送学生们去机场和车站。

“小女孩儿的状况还不大好。”

警察送学生们,看几个学生都挺担心,叹了口气道,“要不是抢救及时,恐怕现在已经没了,现在还没有脱离危险期,希望这孩子能有几分运气。”

“这也是幸亏孩子身边有个水盆,绑住嘴巴的还是布条,要是这么长时间不吃不喝,一个体弱的小孩子,肯定活不下来。”

警察也是后怕不已。

“不愧都是聪明孩子,反应就是快,换成别人,没有反应过来再耽误一会儿,孩子恐怕就没了。”

警察们夸了又夸。

老师吓得浑身冒虚汗:“以后可千万不要再遇到这种事,吓死人,我看那个人很不对劲,精神不清醒,别是嗑了什么乱七八糟的药,若华你没被他伤到吧?”

这几个可都是宝贝,不光是人家家里的宝贝,还是各自学校的宝贝,那是擦破点皮也让人接受不了。

方若华摇头:“没事。”

警察也道:“确实很危险,嫌疑人叫薛领,曾经在戒毒所待过两年,这肯定是出来就复吸了,哎。”

让警察这么一说,两个老师到怕吓到方若华,连忙岔开话题:“说起来我们若华的身手很好啊,看看你们,一个个的都不知道锻炼身体,遇见事你们不能反抗,好歹不要被吓得连动都不敢动。”

“我看,回去都好好进行体育锻炼,学习是重要,可没有好的身体,也会影响学习。”

霍青:“……”

他初中的时候还是校篮球队的呢。

现在他不打篮球,还不都是因为进了数竞这个大坑,一入数竞深似海,从此篮球是路人了。

也不知道方若华这身体是不是不是血肉铸造的,没准她根本就是个机器人。

这突如其来的一点意外,到没有影响到学生们的情绪。

林哲沉浸在数字的海洋里,早就不把同伴刚刚死里逃生这件事放在心上。

到是夏俏有点精神萎靡,显然害怕了。

老师担心影响她的状态,干脆就没让她走,先在酒店住一宿,通知她家长过来接人。

受惊过度,再坐飞机,累过头恐怕要生病。

如今这几个都金贵,谁也病不起。

方若华没事人一样,就没接受老师们的好意,刚一进机场,她手机就响了,是许默打来的。

许默?

她不觉有点意外。

难道现在警方的消息传递这么迅速?她刚在燕京帮同学解除危难,许默在S市就收到了消息?

结果不是。

许默还没有天眼通。

“徐磊越狱了。”

方若华惊讶:“徐磊是谁?”

许默:“……就是当初绑架你的那个人。”

“啊?第二次的那个?哦,想起来了。”方若华按了按眉心,她的记忆当然不是那么糟糕,相反,还好得很。

只是这几天脑子里全是数学题,无关紧要的东西就自动自发地屏蔽掉罢了。

遭遇绑架这种事,何必在脑子里留太久。

第八百零一章 话题 (两章合一)

此时许默一提醒,那些记忆到一点点复苏。

“徐磊可是杀过人的,罪大恶极,最少也得是无期徒刑吧。”

方若华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又不是拍电影,他还能越狱?”

许默冷着声音哼道:“艺术源于现实。”

“徐磊患肝癌,晚期,现在保外就医,经过了化疗,身体非常虚弱,警方就有点疏忽大意,谁也没想到他一个马上就要死的人忽然越狱出去。”

许默蹙眉,“我们在调查的时候,发现他曾经查过于小青的信息,怀疑他可能和于小青结了怨,这样吧,你回来之后到我这儿来一趟,看看能不能回忆起一些信息给我们。”

方若华也就答应了。

许默心里有些忧虑,“你别想太多,回忆不起来就回忆不起来,现在最重要的是你自己的事,奥赛国家队才是你目前最该考虑的问题,其他的都交给我们警察去想。”

方若华不觉一笑:“好。”

被人放在心上,被人关心,总是好的。

“恭喜你过初试。”

许默笑道,“再接再厉。”

陶冷天天在办公室无脑吹若华,吹得连新来的实习生也知道,他们曾经救了一个特厉害的学霸,可有成就感呢。

别说陶冷,现在连他都快成了半个竞赛专家,陶副局还打趣,说将来他有了孩子,让孩子去玩竞赛,至少他不会一头雾水的什么都不懂。

S市的冬天着实有些冷。

是那种黏黏糊糊,冷到骨子里的冷。

北风呼啸,刮在人的脸上,连皮带骨都有种针扎的刺痛感。

方若华下了飞机,想了想,终究没有先回出租房,也没有去看贺奶奶,而是坐了地铁直奔市局。

市局简直是十年如一日的乱。

“我都说过一百次,我不认识什么徐磊,连见也没有见过,请你们不要再继续纠缠我了,你们知不知道,开着警车到学校找我,会给我带来多么恶劣的影响,我是一位教师,要教学生的。”

于小青努力不让自己因为狂怒而失态,却还是不免对眼下的一切都充满厌恶。

“那个什么徐磊是绑架犯,他伤害了我的女儿,你们放跑了他难道还有理不成?不赶紧把他逮捕归案,到有时间跟我纠缠,再有别人受了伤害,你们赔得起吗?”

陶冷伸手挡住对方的吐沫星子。

许默严肃正经地道:“既然如此,请于女士最近小心,不要一个人独处,不要去危险的地方,如果有发现任何异常,请及时和我们警方联系。”

方若华进办公室时,看里面这般热闹,就没去打扰,先找了个地方坐下喝咖啡。

别看她也是被绑架的一员,还是当时受到压力最大的一个,更是受伤最严重的一个,到现在身上还是伤痕累累,但这会儿到没觉得怎么样。

换成现在的她,徐磊一个重病患者,不撞在她手里也就算了,真敢撞上来,也正好省了许默他们追查的工夫。

人果然是只有自身强大,才会少畏少惧。

“初选过了,恭喜啊。”

“若华加油,入选国家队,征战国际,为国争光。”

“宝贝儿,把你的笔记本给姐复印一本吧,你姐家的小弟对数竞非常感兴趣,从小就爱好,一提起你就闹着要你的签名,我看签名到不那么重要,笔记本才有用。”

几个警察比起去和于小青纠缠,自然是更愿意来陪方家这可爱的小姑娘说话。

学习好的孩子,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受欢迎。

方若华目前可是奥数竞赛全国十五强之一,可算是名扬全国了,但凡是关注这些的人,至少现在,不可能不认识她。

于小青心里堵着一口气,从办公室出来,见到的就是这般场面。

脚步一停,于小青脑子里嗡一声,像有什么东西爆开一样,搅得她头痛欲裂,还有些严重的耳鸣。

她好歹也是教育工作者,身处大学……方若华怎么说也还是她的女儿。

就算她自己不想知道方若华数竞上的成就,那些碎嘴的同事,也会让她知道。

从这个丫头参加全国高中数学联赛,进入省队那一日开始,于小青就被逼无奈地听了无数关于她的消息。

哪怕不想,可心里还是五味杂陈的,也不知是什么滋味,可是这诸般滋味,她觉得只是不平,凭什么优秀出色的是方敬那个混混的女儿,而不是她的小鱼,老天爷长不长眼?

还有方若华……为什么不肯从自己的生命里消失,为什么一定要和自己作对?

她都给了方若华生命,难道还不够?

为什么过去的一切就像跗骨之疽,怎么也根除不掉。

于小青一眯眼,并不看方若华,冷冷淡淡地开口:“希望你别在外人面前胡说八道,我自认为也没苛待了你,我们家小鱼那么乖,一定是被你连累才会倒霉……”

几句话,陶冷都给气笑了。

还不等陶冷破口大骂,方若华无所谓地道:“要不你公开宣布一下,和我解除母女关系,顺便把欠我的钱还一还?你给的那一点,可远远不够。”

“你!”

提起这事,于小青头更疼,“懒得跟你计较。”

她终于不想继续纠缠,甩手就走。

陶冷咬牙,气得脸色涨红:“我看就该给她点教训。”

方若华到觉得,自己站在这里,一天比一天好,要是于小青想不开,可能就算是受了教训,而且,那是这具身体的妈妈。

“陶冷姐姐,十月怀胎是很辛苦的。”

很多做父母的认为孩子是他们的所有物,任意折腾,也有父母爱子女如命。

有不像话的父母,也有不孝顺的子女。

个人有个人的运道。

反正方若华站在这里,只想过好自己的生活,并不想去折磨于小青。

毕竟,十月怀胎很辛苦。

或许原主没有逼着于小青生下自己,但毕竟是被生了下来,被给予了生命,不能说亏欠不亏欠,也不去管什么权利,什么义务……

方若华总能做到,她已经为原主出过那口气,指出了于小青拿了原主祖父的钱,却在原主危机关头,用钱来救了周小鱼的事实,事情做了,便算了结。

接下来,她总不会再特意去针对那个人。

不是因为什么能一口气倒出一锅心灵鸡汤似的原因,就是不想而已。

方若华想得开,陶冷还是郁郁不平。

陶姑娘自小就是非黑即白的性子,当了警察,到也知道很多人和事都分不了太清楚,可这性子到始终不改,在她看来,于小青就是品行糟糕,任意欺负好孩子的混蛋。

“我们若华比他们家养出来的好一千倍,一万倍,憋屈死她也活该。”

虽然这几个都挺看不上于小青,许默还是不能放任普通老百姓遇到危险,第一时间派了人严密监控周家,一旦徐磊出现,立即实施抓捕。

方若华陪着陶冷他们回忆了半天,可是事情过去这么久,她根本没法子给警方提供有用的线索,“徐磊会发疯,似乎是从他妻子死亡以后?”

许默早调阅了有关徐磊的所有档案。

“徐磊的妻子王茵茵,28岁,毕业于S市美院,但是毕业后并没有从事和绘画相关的工作,大学期间罹患抑郁症,经过两年的治疗有所恢复,后来与徐磊成婚后,生育有一女,抑郁症复发自杀。”

许默翻来覆去地把同事们给找的资料档案看了好几遍,“王茵茵确实是有抑郁症,她上大学的时候,这病情就很严重,有过意图自杀的行为,她的同学,老师们都说,王茵茵性格内向,很容易钻牛角尖,有一阵子画画灵气全失,甚至连画笔也拿不起来,非常痛苦,她会自杀一点都不让人觉得意外。”

“她留有遗书,遗书里把她这些年积攒的钱,除了给女儿存了一笔教育基金,还有一些金银首饰,剩下的一共二十一万六千五百三十八元全部捐了出去。”

“王茵茵寻死的心十分果决,自己上了S大最高的教学楼顶楼,撬开门上去的,都不等警方做出反应,看见的人都来不及劝一句,人就跳下来,当场摔得血肉模糊。”

“可以说,王茵茵自杀是事实,没有什么好争论的,还有心理医生证明,王茵茵的抑郁症很严重,哪怕一直吃着药,但是情况非常不好。”

许默也是头疼,“徐磊也好,王茵茵也好,都没有发现他们和于小青有恩怨,唔,唯一的联系,王茵茵和于小青都是学画的,但是目前没有查出他们之间的交集。”

当然,可能没有查到交集,是他们的调查还不够深入。

“好了,先送若华回去。”

案子是他们的事,但方若华目前可没时间搅合进这些杂事中。

如果警方耽误她的学习时间,不要说陶冷得炸,十九中学校得炸,就是奥数国家集训队那边也要炸。

“徐磊逃不了多久,我们一定尽快抓住他,你赶紧回学校,该去哪里培训去哪里培训,别想这些乱七八糟的。”

方若华到是不大在意学习什么的,到现在,多学一会儿少学一会儿已经无关紧要。

每天都做题,更多是为了保持自己的状态,让大脑一直活跃而已。

不过,徐磊这人目的不明,一个绑架杀人的逃犯在大街上乱逛,方若华不怕他,总要为家里的老老小小着想。

谁知道这人是不是疯到要搞什么无差别攻击的地步,万一他脑子一热,跑孤儿院来一回自杀袭击,再伤了人,方若华非得郁闷死不可。

南燕道胡同到还是老样子,热热闹闹的。

方若华载誉而归,贺奶奶特意给她烧了一桌子好菜。

一切都好,就是记者有点烦。

她还在集训队集训的时候,各路记者就都来过南燕道,左邻右舍没少被围追堵截。

方若华一时间成了众人口中的天才,人漂亮,性格好,乐于助人,当然,还要加上一条身世凄惨。

当然,记者们是深谙什么样的新闻更吸引读者,字里行间煽情的很,方若华从一个被母亲抛弃的小可怜,华丽逆袭成极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代表国家征战国际的天才。

方若华的身世被查了个底朝天。

像她这样,父母离异,有过被绑架的经历,公安局官方亲自出面保证,她还临危不惧,救下其他落在绑匪手里的人质。

这一看就不光是个书呆子,有太多内容值得大书特书。和其他集训队的成员比,真是太过特殊,不光是S市的媒体,就是别处的新闻媒体也蠢蠢欲动。

方若华一边吃饭,孤儿院里那帮小屁孩笑嘻嘻给她塞了一堆大报、小报。

“姐,电视台还想采访你呢,要不你去上上电视,我们也觉得风光。”

方若华:“……”

她扫了一眼小报上的内容,到是都挺伟光正,当然,有几份还是提到了她曾经有过浪迹街头的经历。

记者们显然是非常想引导出什么新鲜的,有趣的,逆转性的八卦,比如说街头女混混和已经被保送燕大的数竞金牌选手之间的关系。

但是,这种话题性十足的内容,显然不符合国家层面的要求,有可能教会小朋友,最多也就是那些花边小报敢捕风捉影一番,大报纸可不愿意随便踩线。

再说,南燕道上上下下,小商人,小市民,早忘了方若华混蛋的时候,就是忘不了,也觉得那是一时的小叛逆,又对他们没什么影响。

反而是后来方若华带着人帮忙打扫卫生,干各种力所能及的活,什么好事都做的样子更深入人心一些。

坏孩子们偶尔干一件好事,那都颇让人感动。

“吃饭吧,有吃的还不赶快吃。”

方若华敲了敲窃窃私语的小家伙们的脑袋,吃一口香喷喷的菜,觉得浑身都舒坦,多日以来的疲惫,紧张,情绪上的压抑瞬间消失。

“要是能把贺奶奶带着一起走就好了,走到哪儿带到哪儿。”

他们集训的时候吃得当然很好,有专门的营养师给调配饭食,可是那些伙食再好,她吃起来也没有贺奶奶做得更合胃口。

第八百零二章 捕风捉影 (两章合一)

“哎呀,这什么人!”

正吃着饭,高亮蹙眉,气鼓鼓地把筷子一摔,将一本杂志扔桌子上。

其他孩子们纷纷凑过去探头探脑,一看之下,个个也是义愤填膺。

方若华伸手拽过来扫了一眼,蹙了蹙眉:“这杂志想玩火啊?”

这是份没什么名气的小杂志,上面极具渲染地报道说,方若华同母异父的妹妹周小鱼爆料,说她姐姐品行恶劣,曾经多次打架斗殴,有抢劫盗窃的行为,要不是未成年,早就被关进了公安局。

报道里还特别杞人忧天地哀悼国家的教育情况,担心方若华进入燕大以后,会拉低燕大学生的整体素质,担忧名校学生是不是只有才而无德。

方若华摇了摇头,没太当一回事。

高亮气得饭都有些不想吃。

“无风不起浪,肯定是周小鱼瞎说了什么,别人也就罢了,她怎么就一点也不懂感恩。”

方若华笑起来:“周小鱼没那么笨,肯定是这杂志捕风捉影,随意胡编乱造的。”

高亮不敢置信地看了看方若华,愁得头发都要掉下无数根。

这姑娘怎么这么好心?人家都指着鼻子破口大骂了,还会周小鱼说好话。

“不行,以后我得看着你,省得被人欺负了还冲人家傻乐。”

高亮连连摇头。

方若华觑了他一眼,实在不想知道这位脑补了什么。

她在孤儿院呆不了多久,马上要赶去学校,学校还等着给她开嘉奖大会,等着发奖金。

数学联赛到是没奖金,可她取得这么好的成绩,学校这边的奖励肯定很是不少。

高亮把周小鱼当阶级敌人,对其充满怨念,其实这怨到还真有点放错了地方。

方若华说周小鱼没那么笨,这话绝对有六七分正确。

小报上忽然登出来些乱七八糟的话,说她指责自己的姐姐,数竞高手方若华品行不端什么的,她自己看了都吓了一跳。

周小鱼怎么可能光明正大地和记者们说这些话,她最多就是压力太大的时候,在自己的朋友面前稍稍的,还是很委婉的抱怨几句。

唠叨唠叨当年方若华有多挫,多笨,多不务正业。

连在欧蓝哥哥面前,她也一直是虽然有点苦恼,但是对姐姐有成就,改邪归正,还是颇高兴的模样。

小报一出来,周小鱼第一反应就是千万别让太多人看见,希望这报纸的销量低一些。

她最近压力很大,家里乱成一团,她已经不想有更多麻烦了。

要知道,那些记者们可是把方若华的底子挖得清清楚楚,怎么可能错过她家的那些糟心事?

于小青是方若华的亲妈,还是抛弃女儿的渣妈,她是首当其冲。

方若华还没入选国家集训队,只进了省队时,就有记者找到了于小青的头上。

想一想,真是不怪于小青在公安局时,竟然会大失体面,那么暴躁。

她实在是被记者追得太厉害,他们学校都被记者们突袭,这群记者完全影响到了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

于小青对自己亲女儿的所作所为,S大几乎要人尽皆知,只是事情过去,影响刚刚淡了,方若华一下子成了数竞高手,入了国家集训队。

这可是S市唯一一个入选国家集训队的,要不是有她在,今年S市就折戟沉沙,全军覆没了。

媒体怎么会不关注这位S市的骄傲?

作为方若华母亲的于小青,完全逃不开记者们的围追堵截。

如果两个人关系好,于小青肯定是很让人羡慕,可就她做出来的那些事,再没有是非观的人,恐怕都有点接受不了,这事一闹大,学校方面都顶不住,暂时先让她停课,看样子是打算要劝她赶紧内退算了。

要不是这位是副教授,并不好随随便便就解聘,毕竟要顾忌多方面的影响,估计校方都要烦恼地直接让她走人。

于小青因为这个,可谓焦头烂额,在家里也没好声气,连周建国都受到些许影响。

好在他是继父,身为继父,又有方若华的亲妈在,外界到没有集中火力攻讦他。

纵然如此,周家如今的气氛也十分之紧张。

周小鱼自小就没受过气,爸妈都疼爱她,周建国甚至没想和于小青生第二个孩子,只一心一意养这一个女儿,要星星不给月亮的。

以前日子过得多好,现在家里变得如此,她心中自然是有那么点怨气,和朋友说话的时候,就自然而然带出来一些。

那些记者们找到她头上,她虽然不乐意,但也没说任何对方若华不利的话,周小鱼并不傻,相反,她还很有点儿小机灵。

在学校,周小鱼也是,至少曾经是人员很不错的乖女孩儿。

纵然学习不大好,老师们却对她印象还行。

方若华是她的姐姐,以前的绑架风波中,她又是被方若华救的,她要是胡说八道,心理阴暗的人固然会踩方若华,可对她就有好处了?

大部分都会觉得她恩将仇报,嫉妒成性。

连欧蓝哥哥对她的印象恐怕也会和以前大不一样。

这种除了坏处,毫无好处,损人还坑自己的事,周小鱼傻了才干。

可架不住她年纪还小,说话不走心,委屈起来难免抱怨几句,交的朋友也都是那么回事。

某些媒体的尿性,无风还起三尺浪,更何况她自己口舌不谨慎,让人捉住了话柄,自然是怎么耸人听闻,怎么大书特书。

周小鱼这几天在学校里就过得非常痛苦,她那帮同学们没少私底下指指点点地说她的闲话。

一时间,她甚至有点害怕去学校了。

本来一份八卦小报,也不至于让学生,尤其是紧张的高中生注意到,可架不住一中对方若华正追捧,更架不住周小鱼所谓的朋友们助攻。

反正只周小鱼一个班,差不多得有三分之二的同学看过这些报道,剩下的三分之一也听说了这件事。

学生们只是觉得周小鱼此人不能做朋友,不想跟她说话,不想跟她玩,这就谁也没法子了。

于小青也好,欧蓝也罢,总不能逼着别人跟自己的女儿、女友亲近。

不过也还好,一中是S市的重点高中,一看记者们的存在影响了自家教学,立时采取措施,强硬地把那些记者都挡在大门外。

周小鱼还不至于受到比较直接的骚扰。

但也很不好受了。

周小鱼不禁有点怨恨方若华,她也知道,她没理由去怨,可是,她落到如今的境地,怎能说跟方若华无关?

事已至此,她每逢看到有些小报纸,极尽贬低数竞,认为数学竞赛毫无意义,毫无作用,还以方若华为例,说她这样只会解题的人,品德败坏,还不能适应社会,将来一定没什么成就。

她这心里,除了担忧,到有点说不出的痛快。

周小鱼要承认,她变坏了。

可惜,只有些上不得台面的小报这么说。并且出现不久,就通通被取缔。

现在数竞正是备受关注的时期,国家队六人成员尚未决出,S市以往也很少出现能入选国家集训队的学生,别看一中,七中很强,也不算是全国最好的数竞名校。

如今出现一个方若华,教育部门是相当重视,怎么可能放任报纸上出现一些污蔑性质的报导?

一时间,至少S市地界上,无数新闻媒体都成了方若华吹。

什么英勇无畏的救人英雄——公安局官方亲自出面说明。

向来比较正经的公安部门发言人也变得活泼起来,还画了一幅方若华救人的四格漫画,致力于将这姑娘的美好品质灌输到所有人心中。

“真的假的,赵玉清赵老爷子亲自给那位背书,说她的字丰厚雍容,气韵生动,一笔小楷,已经是登峰造极。”

“用这种词来形容一个学数学的,让我们这些学书法的,画画的情何以堪?”

周小鱼沉默地收拾自己的画架,钉好画布,努力把周围绘画班同学们的议论抛在脑后。

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大概百分之八十以上忙忙碌碌的S市市民,都没听过这个名字。

可她明明不想关注,不愿意关注,恨不得避而远之,那个人却在她生活里无孔不入,好像不把她逼疯了就不罢休。

她曾经上绘画班的那个补习老师,还是她妈妈以前的同学,竟然还和人说,方若华曾经想报名参加他们绘画班来着,每个周末都过来咨询,还上过两次试听课,可惜后来家里不同意,就没有报名。

要不然看她的书法功底,学绘画也是事半功倍,说不得将来能画出名堂。

书法功底和你一个专攻油画的有多大关系?

周小鱼咬了咬嘴唇,放空自己的思想,准备颜料和画笔,她喜欢画画,唯独在这方面,她绝不会输给任何人,尤其是……方若华。

她都有点后悔,当初应该让妈妈同意她报绘画班的要求,让方若华学才好,看看到底谁能胜过谁!

……

媒体一热闹,十九中这边的师生也不得不受到些许骚扰,而且,学校方面还不像别的学校那般,严厉禁止媒体入内,视记者如毒蛇猛兽。

相反,学校还巴不得出点名,多批下来些资金,明年勾搭到好生源,也能彻底咸鱼翻身一回。

校方想得好,老师们却是抓瞎。

郭伟进了办公室,和孙奇对视一眼,都是苦笑。

早上他被记者们拦在校门口堵了二十多分钟,差一点没赶上上课。

“学校的奥数班让我去做班主任……”

郭伟头都剧痛。

“方若华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也知道,这……我这真是没信心,不是误人子弟吗?”

十九中的老师们以前听别人说起过,每次高考结束,高考状元所在的学校都要忙一阵子,可他们实在是没经验,现在突然来一回,简直让人疲于奔命。

为什么寒假那么短?还不赶紧放假?

放了假一走了之,也省得焦心。

似乎所有人都想要知道方若华从小到大的每一步的经历,想要知道她究竟都上了那些竞赛培训班。

但是,方若华的经历实在是乏善可陈,她在进入十九中之前,那就是个学渣,也正因为如此,十九中老师们的名气到更大了。

人人都觉得是学校把方若华给改造成优秀学生的。毕竟,方若华从来没上过什么补习班。

郭伟想起校长下达的任务,想起马上要办的数学班,他都想哭。

教学生他没问题,可搞数竞他真没经验,临时抱佛脚要是有用,那天底下所有的老师都成了优秀教师,他绝对不能误人子弟。

方若华一来学校,先是受到校领导亲切接见,做了一次报告,参加了颁奖典礼,拿到足足三万元的奖金。

显然学校是出了血本,以前可从来没有学生拿过这么高的奖金。

然后孙奇就满头大汗地把人请到办公室,你一句我一句,顾不得老师的面子,各种诉苦。

方若华:“……”

手里的奖金还热乎着呢。

“我可以把我的笔记本,用过的资料都整理一下给老师,但是还是希望学校和同学们能冷静一点。”

“数竞现在和以前不一样,如果只是得省一,那只对学校的自主招生有用,已经不能保送了,除非进集训队,但是进集训队这个,全国才有六十人而已。咱们学校好像不能拿它来当目标。”

孙奇苦笑:“谁说不是!”

方若华笑了笑:“当然了,学校开始重视学生们的学习,什么时候都不晚,数竞也不是不能弄,从高一开始也还来得及。”

她笑得露出雪白的牙齿:“孙老师、郭老师,你们就不用太操心,我们校长是什么人,他要是真想尝试竞赛,肯定会想办法招老师,绝不会想着一蹴而就。”

“所有竞赛强校,都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辛苦拼搏才能拼搏出来,不是今年说我们要参加竞赛,明年就出一堆的省一,无数人进入省队,还有人进了集训队,甚至全国六人名单里也占一席之地。”

“真要那么想,校长就是有病。”

方若华笑盈盈一番忽悠,孙奇和郭伟心里的毛躁也瞬间平复。

郭伟恨不得拍自己一巴掌——他瞎起什么劲儿!

说白了还是方若华的出现,让大家都受了些刺激,老师们还好,学生们受到的刺激更大。

第八百零三章 画展 (两章合一)

孙奇到觉得,在十九中这样的环境里,给学生们下点猛料,来点刺激,绝对不是坏事。

至少他们班上的学生,以前不读书的都开始翻课本,哪怕是这几天做做姿态,过一阵子就原形毕露,但毕竟是一种好的趋势,善加引导,说不得能改变一个孩子的一生。

虽说十九中校领导的野心不小,但目前来说,这所学校已经帮不了方若华什么了。

到是各个特别知名的培训班,纷纷朝着方若华伸出橄榄枝。

这些培训班收取的费用都很高,但是方若华要是去的话,那肯定统统免费。

不光如此,方若华和谢明两个人自己联系,去上过课的培训班,都特别高兴地把学费原原本本地返还了回去。

按照班里老师的说法,出一个入国家集训队的学员,那简直是省了十年广告费。

广告打得再多,说得再天花乱坠,也没有这样的实锤来得更让人信服。

“虽然咱们大家都清楚,但凡能进国家培训队的学员,肯定都不只是努力,还有培训班够好就行的。”

高亮装出一副高人模样,笑嘻嘻地道,“但是,能培养出国家集训队队员,那肯定是好培训班啊。”

方若华也不介意被人拿来做做广告,事实上这个培训班也的确很不坏。算是S市内性价比极高的一个。

从学校出来,方若华领着谢明,高亮他们几个,进了米粉店吃香喷喷,滑润可口的米粉。

顺便检查检查,这几个家伙自己给自己制定的学习计划和大纲。

马上就要到寒假,接下来方若华很难每时每刻监控,这几个在学习方面还是得自觉才行。

方若华他们旁若无人,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学生们的视线。

“还不错,有进步。”

当初,谢明他们刚被方若华要求,要写学习计划的时候,连谢明在内,憋半天都只会上网查一份出来照抄,到了现在,一份学习计划还是写不长,但是至少能写得不那么空泛无趣,言之有物了。

方若华一边吃饭,一边审阅,只是稍作调整就点了头。

谢明还一本正经地给高亮他们普及经验:“每天的计划必须完成,绝对不能拖延,拖延一天剩下的就全都完不成。”

方若华几个很低调地吃饭,对面座位上五个学生中,坐在窗口的一个,却总时不时地抬头看她一眼。

几个同伴看他那模样,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你这是看什么呢,雁子?”

他们顺着同伴的目光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有什么特别。

一个普通的女同学而已。

没穿校服,坐姿端正,眉眼平和,长相不丑,但应该没有他们七中的校花好看。

“有什么特别的?”

苏雁明年高三,长相出色,和总是一身汗臭的小伙子不同,他穿着有品位,性情按照当下的说法,有一点酷,可是学习好,七中赫赫有名的学神级人物。

那些女同学们嘴上不说,可心里YY他的绝对不少。

苏雁要想交个女朋友,七中女生从学妹到学姐,绝对没有几个能拒绝得了她。

平时都是一群女生围着看他,现在他到偷窥起旁人,还是个女孩子,自是让人惊讶。

“方若华都不认识。”

戴眼镜的一个男生笑道,“方若华,数学联赛金牌选手,已经入选国家集训队,而且过了初选,这也就罢了,人家十九中的学生。”

说着,瞥了沉默不语的同学一眼,“苏雁把有关她的报道都剪下来,现在贴了两大本子,还把以前那些数竞资料都找回来看,估计后悔当初放弃数学,选择物理竞赛了。”

周围同伴们恍然。

闹了半天苏雁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哎,班里的女生要是知道,会不会有一种不成为学神不能谈恋爱的错觉。

“说起这姑娘……我忘了谁说的,乔雨他们也是在校门口吃饭,看见过方若华一回。”

“当时就听方若华跟据说一语文考试怎么都不及格的哥们说,语文不行,去搞数竞吧,目标清大、燕大,各大名校,乔雨他们当时就憋不住,笑得前仰后合,咳咳,那时候方若华还没名气,一十九中出来的学渣,张口闭口要搞数竞,还想上清大什么的,这不搞笑么?”

“乔雨把这笑话四处传播,有一阵子甚至上了咱们学校论坛……不知道现在这位乔学霸是什么滋味?”

“还能什么滋味,听说发誓修闭口禅,一直到高考毕业,他要惜字如金,除了问问题,再也不开口说话。”

几个学生都笑起来,笑完了也不免感叹,再看方若华,就更有些高山仰止。

被高山仰止的方若华吃了一碗米粉,又在街边买了几根黄瓜,一人一根吃完了带人回家做作业。

苏雁在后面张望半天,没敢上去搭讪。

她大概已经不记得了。

也是,当时他穿着打扮和现在可是大不一样。

苏雁也是徐磊绑架案的受害者之一,那一段记忆已经模糊不清了,医生说,记忆模糊,是他自身的防御反应,最好不要强行追根究底。

可是别的记忆通通模糊,唯独方若华那双沉静的眼,他怎么也忘不掉。

那般绝境中,唯独方若华不曾沉沦,也不曾放弃,受了那么重的伤,竟没有哭一声。

苏雁好几次午夜梦回,都会看到那双眼睛,然后一身大汗淋漓,颤栗而醒。

“哎。”

少年人第一次尝试到魂牵梦绕的滋味,就是如此浓烈,如此不容忘怀。

“哎……嗝,啊,啊——”

“苏雁?苏雁你怎么了?”

苏雁忽然捂住喉咙,脸上憋得通红,双目含泪,摇摇晃晃连人带凳子摔在地上。

他几个同伴都给吓得惊慌失措。

米粉店里一干客人和老板也吓坏了,一时慌乱,不知怎么处理。

方若华听见声音回头,连忙让人群散开,看了一眼就知道这是有东西卡住了喉咙,直接伸手抱住这小同学的腰,双手食指中指无名指用力一顶,一下,又一下。

“噗!”

一大块好像是骨头的东西喷出落在桌面上。

苏雁长出了一口气,脸色终于和缓,他几个同学这才放松下来。

“吓死我了,苏雁你小心点。”

“多谢,多谢,谢谢这位同学,要不是你在,我们苏雁非英年早逝不可。”

连米粉店的老板都对方若华颇为感激,要是在自己店里吃死个人,即便对方是呛死的,噎死的,那也很晦气,非常影响生意。

方若华摆摆手,一看没事,叫上高亮他们走人。

苏雁眼泪汪汪地偷偷看她,心里那个难受,女神就在眼前,他竟然这么一副怂样!

“我想道谢,要不要送点礼物?”

“送吧、送吧。”

几个同学纷纷给他出主意。

“送花比较好,女孩子都喜欢。”

自认为对女孩子最有办法的某同学笑劝,“你收拾得干干净净,双手捧一簇漂亮的玫瑰花,亲手递给小美女,就算得不到香吻,也肯定能得到>苏雁一边平复喉咙里火辣辣的感觉,一边朝他飞了个白眼。

此时,方同学已经带着自家的小伙伴上了公交车,脑子里隐约闪过一个画面,好像是古代战场模样的地方,她也这么救过旁人。

难道她以前去过片场?

四天后

方若华抱着一捧花进了孤儿院的大门,捧在鼻子前面嗅了嗅,喊林岚过来:“帮我找个花瓶,里面加水,我看看能养几天。”

林岚双眼放光:“挺漂亮的,哎呀,若华你也到了有人送花的年纪啊。”

方若华失笑:“不知道是谁送的,从大前天到今天,每天都送。”

“大部分邵老板都拿去给了客户,要不就制干花熏香,我觉得这一捧挺清雅,贺奶奶应该喜欢。”

方若华也觉得惊奇,电视剧里面经常会出现有漂亮女孩子被陌生人送花的画面,但方若华真没想到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当然,她其实还挺高兴。

去问问大部分的女人,从十八到八十,有人送花开心不开心?只要不是特别讨厌的男人,或者是什么跟踪狂一类的人送的,估计都会高兴。

哪怕是丈夫送的,她嘴里嫌弃几句浪费,心里也还是高兴。

方若华就不口是心非,“是挺好看。”

叮铃铃。

许默踩着车子进了南燕道,一来孤儿院,抬眼先看到一大捧花的方若华,整个人愣了下,愕然。

陶冷大惊失色:“若华,你可还在读高中,现在最重要的是学习,再学习,不要谈恋爱!”

方若华:“……怎么这会儿过来了?”

“在附近办个案子,顺路给你们送点年货。”陶冷招呼一声,和许默一起把自行车后座上驮着的箱子搬下来。

自己弯下腰拆开一箱,一群围过来的小孩子登时眉开眼笑。

都是各种零食,巧克力,锅巴,薯片,薯条……应有尽有。

“过年呢,零食吃一点就吃一点,小孩子不吃零食也未免太惨了。”

陶冷想起自己都上了初中还见天闹着要吃肯德基什么的那个倒霉弟弟,越发觉得这些乖孩子都是天使。

除了零食,还有一些橄榄油,坚果礼包,点心之类,看包装,应该是单位发下来的福利。

方若华也没客气,替贺奶奶收下,顺便给许默和陶冷一人来了一碗热茶。

一碗茶喝完,陶冷叹了口气:“行了,回去,马上要过年,事情特别多。”

方若华失笑:“看出来了。”

这两位身上都带着一股子泡面味,显然没少加班,吃泡面凑合。

“哎呀,你说说那个徐磊又没长翅膀,小麻花干嘛吃的,那么多摄像头就追踪不着他的影子不成?”

徐磊逃狱这都快一周了,还没抓住人,他们S市警方也是颜面无光。

“一个绝症病人,有那么难缠吗?”

陶冷气得看许默这个大队长都很是不敬的样子,任哪个女人连续几个晚上睡不好觉,皮肤粗糙,皱纹都有冒出来的迹象,她也不会有好声气。

方若华安抚地哄了陶冷几句,把两位心系人民的好警察送出南燕道,送完人,她还没返回孤儿院,就又接到顾秀珍女士的电话。

“宝贝儿,陪姐姐去参观画展吧,哎,你也该休息休息,辛苦那么长时间了。”

顾秀珍女士热情的邀请,通常情况下都不会遭到拒绝。

方若华也没有拒绝的意思。

虽然其实,她总觉得自己在得到金手指以前,并不怎么具有艺术修养,虽然,她好像挺会画画的,但是她画出来的东西能表达自己的情感,却很难从别人的画作中,看出别人的情感来。

当然,现在不一样了。

说是让方若华过去,不过顾女士亲自开车来接的人,她开了一辆很潮的雪佛兰科迈罗,冰蓝的颜色,非常漂亮。

“你也该买一辆代步,女人没有车,就很难享受自由的滋味。”

顾秀珍一笑,“四十多万的车,我们若华想买,我给你内部价,三十万搞定。”

“没钱。”

方若华笑眯眯挽着顾秀珍的手臂下了车,没车也无妨,有人当司机就很好。

顾秀珍亲自邀约的画展,是在政府文化部门主办的,展厅就在S市最大的会展中心,华艺国际举行。

方若华进去大体看了眼,展厅非常大,分成好多个板块,有油画展,也有国画展,好几位已经很久不办展览的大师都有作品展出。

“走,一起看看,这也是难得的学习机会。”

顾秀珍挽着方若华一路走一路看,偶尔能看到一些中青年画家的作品,也出言点评一二。

“哟,这还有一幅司徒民生老先生的新作,他老人家的虾画得挺有意思。”

司徒民生算是国内最出色的国画大师了,连之一都不能说。

论名气,赵玉清比他也差了一点距离。

此时,画作前面已经围了好些人,展厅的服务人员不停地把各种标价的签子贴在画作周围。

这刚刚开展不到两个小时,这一幅已经标价到六百多万。

“我看这价格还得升,司徒的画,起码得三百万每平方尺打底。”

第八百零四章 浪 (两章合一)

围着司徒先生新作的欣赏者们,目中都熠熠生辉,有几个学生模样的,甚至把半个身子都伸进警戒线之内。

顾秀珍都戴上眼镜细看。

方若华也觉得不错,仔细观察片刻,目光猛地凝滞,脸色顿时古怪——“咳咳咳咳咳!”

她一不小心,咬了自己舌头一下,忍不住大声咳嗽起来。

顾秀珍吓了一跳,转头看她小脸扭曲,眼泪飘飞,“咬哪了,哎哟,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小心,要不要去上点药?”

“唔,不用。”

方若华牙疼,脸色古怪。

“哈哈哈哈!”

司徒民生从二楼慢悠悠走下来,大笑着冲方若华挤了挤眉眼,“看破不说破啊,小姑娘,大家还是要面子的。”

他穿了一套藕荷色的唐装,头发虽白却亮,脸上也很有光泽。

顾秀珍客客气气地喊了一声:“司徒先生好。”

“小顾啊,你越来越年轻了。”

“老爷子才是,我看您都要倒着长。”

一听顾秀珍的称呼,方若华也吓了一跳,没想到竟然能在画展上看见这等大人物。

司徒民生却对方若华挺感兴趣,伸手和她握了握:“小姑娘,我这幅画,画得好不好?”

方若华莞尔:“我觉得老先生这虾,一个个地都挺想喊救命的。”

司徒民生一下子又笑了:“说得好。”

顾秀珍看他们一老一少打机锋,自己也凑过去看那幅画,仔细看了半晌,确实觉得哪里有古怪,不过,的确是司徒老先生的画作,这应该假不了。

“若华?”

方若华凑过去,小声跟顾秀珍嘀咕了两句,顾秀珍一愣,又过去仔细看了看画作,露出一点不可思议来,翻了个白眼,“怪不得呢……老先生,没您这么欺负人的。”

司徒民生挑挑眉,只当没听见,“你们慢慢看,中午一块吃饭。”

说完就去找赵玉清那帮老家伙碰头。

方若华转过头去,继续赏画,着重看司徒老先生的虾,点点头道:“其实,神韵十足,也挺好。”

虽然她觉得这画不错,但是看过作画过程以后,忽然对自己拼命学习,努力竞赛,想考名校的种种举动,咳咳,有那么一点,感到不大值。

在方若华的视线中,司徒老先生一只手摇着蒲扇,嘴里叼着西瓜,另一只手从盆子里抓住须尾俱全,活蹦乱跳的虾,往他的砚台里一滚,然后直接摔在宣纸上。

然后……虾就跳啊,跳啊,跳啊!

司徒老先生等它们跳完,才漫不经意地拿起笔,甩了几个墨点,成溪,成林,寥寥数笔,补上虾的眼睛,描补一下蜷曲的长须。

整体作画时间,七分半钟。

再看看价格……

任谁看到这种场面也得羡慕嫉妒恨,只觉得自己多年辛劳赶不上人家三两下的工夫。

当然,这点不值得的感觉也只是一瞬间而已。

别看人家司徒老先生能这么浪,那是人家前面几十年辛苦钻研,不知道比她辛苦几百倍才得来的结果,换个普通小画家这么浪一回试试。

任何职业的人到了最顶层的时候,都是花费的劳动力越来越少,赚到的钱越来越多。

不着急,她也好好学习,将来也做很顶级的,很高端的,能随便浪的姑娘。

理想什么的,以后再琢磨,现在还是欣赏画作比较有趣。

方若华不知道以前她能不能欣赏得了那些抽象画什么的,现在她来欣赏,到是别有易趣。

就说其中一幅还没有什么名气的,新人画家画的,乍一看都是一层套一层的圆圈构成的图画,身边好多看展的观众都偷笑。

懂行的画家同行到是品评了下线条,色彩,哪里不到位,哪里画得好。

可在方若华眼中,能看到的却是宇宙星空,非常华丽的视觉效果。

那种铺面而来的气势,让她忍不住按了按手臂,觉得手臂上的汗毛都颤栗。

方若华不觉心里痒痒的很,特别想买,反正也只要五千元而已,买得起。

掏了钱,方若华忽然想,现在她有点不明白,这艺术品对她到底是友好还是不友好了。

唔,有时候还是别和艺术品通感,只用眼睛来欣赏为妙。

那些只能用眼睛欣赏的观众,也许能看到更多,更奇妙的东西。

毕竟,他们欣赏画作,也许看得不只是画家的思想,还有自己的心。

像方若华这样作弊,有点被画家作画时的情绪牵着跑的意思,偶尔来一次还好,看得多了,就显得没什么趣味。

或许这次画展规格比较高,大部分作品都很不错,只有寥寥有数的几幅,方若华看一眼觉得辣眼睛,线条死板,颜色死气沉沉。

顾秀珍叹气:“好多人年轻的时候,画得很有灵性,可一有名气,反而画得越来越糟糕。”

疏于练习,加上不再用心。

方若华眨了眨眼,到觉得自制力不强,或者不是真正痴迷于绘画的人,还是把绘画当个业余爱好好了,就像她。

顾女士觉得她画作出类拔萃,极富灵性,总说她将来在这方面会有大成就。

但是自家事自己知,说她喜欢画画那是肯定的,闲来无事的时候,坐在庭院里拿着笔和纸,随手画点东西,对她来说绝对是件很享受的事。

可要以此为职业……她宁愿去画漫画。

方若华挽着顾女士的手,和她一起有一句没一句地品评诸多画作。

不多一会儿,有不少年轻的画家就忍不住开始注意这边这一老一少。

两位女士都时髦,固然方若华不算很美丽,却是不乏魅力,尤其是画家听完她随意品几句自己的画,心中知己之感油然而生。

好几个画家恨不得冲过来把自己最心爱的画作相赠,钱固然重要,可是能和自己心灵相通的知音,岂不是比钱重要一百倍?

顾秀珍都被逗乐了,失笑道:“我们若华的魅力还真大。”

别看在场的是年轻的画家居多,可是能在这个展区展览自己作品的,再说年轻,再说是新人,怎么可能没点能力,没点背景?

平时这些小孩子,心高气傲的很。

方若华讪讪一笑,整个展厅就她们两个周围人潮涌动,连高一层休息的那些老艺术家们都开始侧目。

溜溜达达,连说带看带玩,一走就是两个多小时。

顾女士是年纪大了,可这身体却极硬朗,在一幅画面前一站就是许久,半点也不觉累。

反而是方若华后悔今天穿了高跟鞋,时间一长,脚脖子都有点酥麻酸痛。

她四下扫了两眼,低声与顾秀珍说了一声,就去找个地方坐下休息一会儿。

画作再吸引人,她还是得先顾着自己这一双纤纤玉足。

而且,她被围观的时间也够长了,再不避一避,怕是要招人恨。

展厅里却没有摆放任何桌椅,显然这个地方并不曾友好到,费心去考虑为参观的游人提供休息用餐之类的服务。

到是东南角有几盆绿植,遮蔽出一处视觉死角,方若华活动了下脚踝,就朝着东南的方向走去。

刚走了十几步,绿植后头忽然出来一人。

方若华脚步一顿,登时蹙眉。

她本来以为这也是偷懒的客人,可是一看他的身形,就不禁觉得有些熟悉。

做过伪装?

方若华脑海里第一个冒出来的念头就是这个。

她自己都一惊,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对别人的伪装如此敏感,但是她很确定,这人的胡子是假的,脸上涂黑,故意缩着脖子,肩背却绷直,显然精神很紧张。

整个展览厅里也不是没有人紧张,但多是来看自己画作展览情况的年轻画家,这一位身上可绝没有画家们该有的那种气息。

方若华目光流转,故作漫不经意地撩了撩头发,活动了下脖子,视线转过去,一下子就看到了——于小青。

她身体一定,随即放松,心下惊讶,难道是徐磊露面了?不对,他不是徐磊。

方若华对徐磊的印象非常深刻,保准对方只露出个侧影,混在人山人海李,她也能第一时间把人认出来。

眼前这个也很眼熟,但是他不是徐磊。

方若华沉吟了下,装作无事,继续慢慢向前走,只是不去休息,找了个离这人距离很近的画作,做出认真欣赏的模样。

那人好像全副精神都落在于小青身上,到没有注意到方若华。

她却从心底略略升起一点危险的感觉,到也并不多强烈,但是,这个人好像身手非常好。

他的衣着显得臃肿,身体却很轻盈,落地无声,动作灵敏舒缓,让人看了会觉得很是舒服。

方若华一看就知道,这人练过功夫,应该是轻功,而且是高手。

这年月,练武的人已经很少,能练出名堂的就更少,毕竟是热武器时代,你功夫再好,比不上一个普通人手里拿着一把枪。

就说练轻功,练十年也许才能入门,可入了门又能怎么样?

去当武替?

做运动员?

别管做什么,都很难,都很辛苦,赚的钱绝对对不起多年的付出。

除非走歪门邪道,可如今走歪门邪道也不容易,只要一步踏错,后果不是挨枪子,就是进局子。

到如今,不少功夫都面临失传的绝境,愿意吃苦的人越来越少,正经的高手越发的凤毛麟角了。

方若华略微一闪神,就见于小青可能是去卫生间,走到后面的走廊里去。

她盯着的这人一转身也跟了过去。

方若华顺手给许默他们拨了个电话,一边打电话,一边向卫生间的方向走。

进了走廊,廊道里空旷的很,一个影子都不见。

她径直进了女洗手间,只开了一下门就知道里面没有任何人,猛地转身一脚踹开男卫生间。

一个老男人脑袋栽在小便池里挣扎,方若华顺手把他捞出来:“人呢?”

老男人拼命指着后门的方向。

方若华抓住清洁用的墩布,小心走过去,拧开后门,把墩布向外一挥!

对方的手臂猛地缩回去,只听一阵风声响起,显然对方一看不好,溜走的速度飞快。

“你是那个逃犯?”

方若华追出来,只看到那人挟制着于小青竟兔起鹘落窜上树,上了对面的平房。

她也勾住树枝紧追其后,一伸手抓向于小青,可是对方陡然加速,她只抓到头发。

“啊!”

于小青本来昏死着,这会儿疼醒,吓得手舞足蹈,嗷嗷尖叫。

她叫,方若华到没松手,紧接着警笛轰鸣声传来,方若华手下一松。

不远处一辆警车疾驰而至。

那人显然也听见了,但是脚步不停,肩膀一用力,竟把于小青从屋顶上扔了下去。

方若华无奈,跟着跳下去,后发到先至,脚一出,踹在于小青的腰上,让她一头扎进一大堆泡沫箱子里,自己又一扒拉,抓住墙壁攀上房顶,这一上去,那人已经只剩下一片衣角。

“许默,我觉得这人像那个逃犯,就是你们上回去南燕道调查要找的那个。”

结果没抓到逃犯,到找出一炸药包,一样立功了。

方若华拿着手机,几句话的工夫就看到许默带着人赶到。

那人的脚步越来越慢。

一群警察已经把附近包围,而且人越聚集越多,方若华到缓了缓脚步。

没办法,陶冷在电话那一头扯着嗓子使劲喊:“小祖宗,若华,宝贝姑娘,你别凑热闹,你可千万别凑热闹,老老实实玩你的去。”

许默也道:“抓贼没奖金给你,别惹事。”

方若华:“……”

“抓不到贼没多大的事,让你伤到点皮,我们局长能削死我们。”

陶冷大声吼,“你现在的任务,认真学习,为国争光,听见了没有。”

方若华:“……”

这任务真有点高大上。

方若华还没想要要不要从善如流,放缓脚步,前面高楼上方忽然砸下来个东西。

砰一声,烟雾伴随着刺鼻的味道。

警察们眼睛登时火辣辣地疼痛,眼泪鼻涕大把大把地喷流,身体僵硬,脑袋发沉,摇摇晃晃,几乎站立不稳。

方若华吓了一跳,一抬头蹙眉看去,她视力极好,可也只看到一片灰色的影子,再一转头,那个逃犯已经借着烟雾跳下去进了川流不息的商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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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零五章 撞见 (两章合一)

“哎。”

方若华叹了口气,就是自己会飞,也肯定追不上。

而且,就底下这些可怕的化学武器,吓人的厉害,她还真不大愿意以身涉险。

商贸大厦那种人流汹涌的地方,又是这样的高手,一旦混进去,怕是很难找出来了。

很快,增援的警察就赶到,个个都穿着防护服,手里拿着一堆机器。

他们第一时间先解救了自家同伴,大部分遭受攻击的警察都都送医院检查身体。

谁知道上头扔下来的是什么东西,对人体会不会造成损伤,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总之,还是小心一点好。

许默他们也灰头土脸的,但是情绪还不错,陶冷一手拿矿全身给自己全身浇得湿淋淋,一边咳嗽,一边问方若华:“若华你确定吗?那人是那个逃犯,王贤斌?”

方若华点头。

“他伪装做得还行,但是我这人比较擅长认人,看过他的照片就认不错。”

陶冷蹙眉:“王贤斌一直没有露面,我们都以为他逃出s市了。”

几个警察都很疑惑,好好的,王贤斌为什么跟踪于小青。

许默沉吟片刻:“看来还真得派几个特勤,看着于小青才成。”

无论王贤斌在想什么,他窥视于小青也已经是事实。

“呜呜,咳咳咳。”

于小青已经吓得面色如土,脸色苍白,头发也乱了,向来服帖的衣服沾着乱七八糟的菜叶,脚上还踩了一坨狗屎,恶臭熏天。

想知道详情,还是要问正主本人。

陶冷再讨厌这人,也还是和另外一个女警一起帮忙,扶着她起来,坐在台阶上,让医护人员给她检查一下,看看身上有没有伤。

于小青到是很幸运,从头到脚,连点皮都没破,或许腿上因为踢打,略有一点淤青,也不算严重。

许默递了张纸巾过去:“你认不认得犯人,犯人有没有对你说什么?”

于小青咬着嘴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最近竟然倒霉至此,家里接连出事,没好气地道:“谁知道那是哪里冒出来的疯子,我只顾得害怕了,谁还记得他说什么!”

陶冷登时阴沉着脸:“你最好再想想,抓不到他,下一次,你可不会再这么好运,能碰见我们若华这样的热心肠,还救你一回。”

于小青一怔,似乎想发火,但看了站在远处不知道看些什么的方若华一眼,到底有点心虚,迟疑道,“他问我……对步勉,对方敬,究竟有没有半点愧疚!”

“开什么玩笑,步勉?方敬?呵,我用得着愧疚?我于小青一辈子行得正站得直,仰不愧天于,俯不怍于人,光明磊落,我会有什么愧疚。”

说到这个,于小青气得脸色涨红,都端不住优雅的仪态,声音拔高了好几度。

“简直气死我了,这就是个疯子,你们赶紧抓住他,我还有很多事,可没空和这种人纠缠,万一伤了我的手,你们谁都赔不起!”

刚才撞击,到底是让于小青的手上多了几道淤痕,手腕也有些疼。

她心里不免有些犯嘀咕,脸上的气色越发不好起来。

许默和陶冷对视,把这两个名字记下来。

步勉是谁,暂时还需要调查。

可是方敬这名字,他们却耳熟的很。

方若华听到远处的咆哮声,也怔了下,“啧!”

还有她那便宜老爹的事?

当然,她就是稍稍惊讶,略微心潮起伏,好奇了一小下,毕竟她连见都没见过这人,照片到是有几张。

照片里的方敬,样貌不坏,斯文秀气,略带一点忧郁,是一个很有魅力的青年。

方若华一边想了下自己的父亲,一边四处转了转,目光闪烁间,还帮警方找到一件物证。

是个钱夹子,小牛皮的,里面一百三十多块钱,还有一张云山寺的护身符。

找到的时候,方若华竟忍不住伸手摸了一把那张护身符,若不是她自制力还不错,恐怕要舒服地哼哼出声。

她也没有感应到什么了不得的画面,大部分都是王贤斌蹲在屋顶上拣瓦,一手一块抹布倒吊在窗户上擦窗户,嘴里叼着工具修缮电风扇之类的。

方若华:“……”

一个偷窃不成反杀人的杀人犯?

许默他们也忙得厉害,让人送于小青去医院,叮嘱她最近最好不要一个人去危险的地方。

那边顾秀珍也发现出事,急匆匆赶过来,眼见方若华全身上下都没有损伤分毫,这才松了口气。

“我的天,姐带你出来,要是把你弄伤了,姐还不得愧疚死。”

顾秀珍向来淡定的脸上也冒出几颗汗珠,也没心思继续看展,直接把方若华拎她家去。

“我家离得近,先去我家歇歇,一起吃顿饭。”

方若华无奈,人家有车,所以人家做主,她只好听着。

顾女士说得没错,对方的家真的非常近,和展厅就在一条街上。

他们家是在比较老的小区,不过已经改造过了,电梯入户,出了电梯,直接就是大门。

顾秀珍推开门笑道:“看看,环境如何?”

方若华很给面子地给了她真诚的赞叹:“将来我要是买房子,也要买这么大的。”

二百多平米的空间,并不是很大,但是每一处都布置得别具匠心,非常精致。

书房,客厅,餐厅,厨房,没有采用流行的欧式装修,而是西式和中式混装,但是既不显得暗淡,也不那么苍白制式的无趣。

厨房里一个打扮得很潮的老人家正做饭,听见声音回头看过来笑道:“秀珍回来了,马上就好,稍等一下。”

顾秀珍莞尔:“慢慢来,不急,对了老李,我家这个小友很擅长你那什么数学,一会儿你看看给她找点资料。”

老李连声答应。

只是转头看媳妇的时候笑颜如花,一回头就苦了脸,小声叹了口气。

他当然不敢拒绝媳妇,但是,真不想和所谓的数学爱好者打交道了。

就说那个周小鱼,可真是让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她到自己这儿既然是想学到点东西,那没有长脑子,也该有诚心。

当初说欧蓝带她来时,自己就想给她测试一下,看看学生的底子,她不会写可以空着,何必为了面子让欧蓝帮她忙,让欧蓝教她怎么写?

李凡是真没想到还有这种操作,他又不用管欧蓝,为什么要知道欧家小子的学习进度?

这么一闹,到让他一开始没有彻底摸清楚周小鱼的底细,后来知道了,却是为时已晚,更加别扭。

李凡以前也做过高中老师,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现在他年纪着实不小,没有那么多的精力。教普通的高中生,他恐怕还比不上现在正当年的高中教师。

不过,他也是尽心尽力了的。

既然收了人家孩子,他就得负责,这几个月下来,他为了让自己的课堂,好歹对那个周小鱼有点用,复习高中课本,和她的数学老师沟通,可谓没少费心思。

要知道,教那样的孩子是真不容易。

你问她听懂了没有,她只会点头,什么都说懂,但是之后做题目,讲过的知识点,她该错还是错,错了也只会红着眼睛,一脸痛苦地看着你。

你要是痛苦,你到是走点心。

李凡也知道,这孩子不是不用功,就是和大部分用功读书的普通学生没两样。

奈何天资也普通。

说实话,李凡觉得自己教她这些日子,她进步不算小了,至少把基础都给补得差不多了,以后再接再厉,数学至少不会再成为她的短板。

可惜,这对周小鱼来说不是很足够,人家的心大着呢,四处跟别人说自己歧视她。

那小丫头也是蠢,讲他闲话竟然就在学校光明正大地讲,不知道一中有好几位自己的学生在当老师呢,而且个个都是八婆长舌妇。

弄得自己也跟着不痛快。

便是他心胸广阔,可明明没有敷衍了事,纯粹无私做奉献了,到不光不讨好,还让人嫌,他也不高兴。

“就歧视了怎么着吧。”

反正因为这个周小鱼,李凡是怕了教高中这些拎不清的学生。

李凡腹诽半天,脸上却露出和煦的,慈祥的笑容,左手端着秀珍最爱吃的糖醋鱼,右手端着秀珍最爱喝的苹果醋,笑盈盈出来:“秀珍,饿了吧,快来坐。”

就算是下一个周小鱼,只要是秀珍要求的,他也乐意教,便是把牙嚼碎了,那也是甜。

不过一出来,抬头看了看那小姑娘,李凡心里到是觉得颇舒坦,脸上的神色也和缓下来。

怪不得秀珍喜欢,这孩子,有点像秀珍年轻的时候,同样是坐姿优雅,眸子清正。

而且,似乎有点眼熟。

李凡招呼客人坐下,饭菜都端上桌,才恍然大悟——这不是老刘跟他显摆了好半天的那个方若华?

果然是那个方若华。

在餐桌上简单一交流,听到这姑娘问了几个代数拓扑和代数几何的问题,李凡笑盈盈给解答了一番,私底下冒出一身白毛汗。

好家伙,可不能继续讨论了,要是他反应慢下来,岂不是要在秀珍面前丢人?

在秀珍眼里,他必须永远都是超一流的数学家。

李凡心生警惕,与这小姑娘的数学碰撞交流,最好不要在秀珍面前进行,否则容易崩坏人设。

不过,他是彻底不再把她和周小鱼这类,呃,不知道该怎么分类的学生放在一起比较,究竟脑子里有没有东西,懂不懂数学思维,这种事瞒不了人,稍微一交流大家就都心里有数。

“若华保送燕大了吧?你要是继续攻读数学,那燕大是很好的选择。”

李凡整个人都放松下来。

顾秀珍扬扬眉:“我们若华目前过了国家队的初选,进入十五人名单,燕大能招到她这么优秀的学生,你们燕大该骄傲。”

“是,那是肯定的。”

李凡眉开眼笑,“一会儿去书房,若华你可以拿几本参考书去消遣消遣,要是有意,我再给你介绍几个在竞赛方面很有经验的老师,也是燕大的。”

方若华一笑:“那就麻烦李教授了。”

三个人认真品尝了香喷喷的美食,一老一少就去书房深入交流了一番。

只看大门一关,三个多小时没开,就知道,这两位的交流进行的很是顺利。

方若华现在也挺喜欢数学,李凡此人有点老顽童的性子,和他说话挺好玩,正聊着,外面就来了客人。

欧蓝和周小鱼登门拜访。

书房的大门一开,欧蓝连忙拉着小女友起身:“李教授……呃……”

先出来的却是方若华。

欧蓝目瞪口呆。

周小鱼整个人都僵住,使劲咬住嘴唇。

李凡从后面溜达出来,到也没有给欧蓝脸色看,毕竟是好友的儿子:“欧蓝来了,吃饭没有?”

欧蓝还没有说话,周小鱼一个踉跄,使劲拽住他的袖子,绷紧了脸,轻声道:“我们路过,特意来探望李老师。”

说是探望,但是周小鱼明显有些心不在焉,根本不去看方若华,也不想多待的模样,欧蓝几次要开口,都让她给打断。

没待十分钟,两个人就告辞而去。

李凡摇摇头:“欧蓝这孩子,真是……怎么越来越毛躁了。”

欧蓝也觉得自己表现得实在不好,有点毛躁,无奈地把女友使劲拽在他胳膊上的手摘下来,握在手心里:“小鱼,你怎么了?现在的情况,出国留学是个不错的选择,我会和你一起的,如果能请李教授给你写推荐函,美国至少有三所大学很有可能录取你。”

“和咱们国内不同,国外比较优秀的大学,都很看重学生的推荐人。”

周小鱼低着头,深吸了口气,露出一抹笑容:“我不想麻烦李教授……欧蓝哥哥,我很累,想回家休息。”

欧蓝一怔,也没再多说。

回家的路上,周小鱼脸色苍白,一直沉默。

李凡让方若华进他的书房,还让她随便拿那个大书架上的书。

而她呢,她在李家好几个月,李教授甚至都不允许她踏入书房半步。

周小鱼忽然有一种憋屈,她想离方若华远远的,永远也不要再见面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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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零六章 乱 (两章合一)

欧蓝和周小鱼莽莽撞撞地来,匆匆忙忙地走,李凡到没在意。

方若华看了下时间,天色也不早了,便起身告辞。

顾秀珍也没有挽留。

虽然她的作息时间和老年人还有点不一样,但是她很注重养生,通常会在十点半的时候就洗漱上床,十一点之前就争取睡着。

这习惯养成多年,差不多要形成生物钟了,一到点就犯困,提早一些把方若华送了回去也不错。

至于让这小姑娘自己回家,打车也好,做公交也罢,总归不安全也不方便。

李凡和顾秀珍两个人一起,一路把方若华送到南燕道的胡同口,又下了车送她进了楼道,看到窗户里的灯亮起来,两个老头,老太才结伴回家。

要不是方若华最近觉得,南燕道这边的治安比以前好了无数倍,她都不放心一大把年纪的老两口自己走。

回了孤儿院,高亮,田田和林岚还在做功课,谢明也没回家。

方若华检查了下,把他们做错的题目又讲了一遍,再给他们出十道题。

里面打乱了将错了的知识点蕴含其中。

当然,如果再出错,那就不只是十道的问题了。

“做吧,谢明你负责给他们批改。”

谢明笑眯眯应了。

高亮他们做的都是基础题,谢明负责批改和讲解,已经没多大问题。

以高亮他们目前的学习进度,如果马上参加高考,当然,在多门功课完全没有复习的当下,肯定考不上,只考数学的话,方若华会要求他们,数学最后两道大题,如果没时间做,就完全可以,不对,必须全部放弃。

就是放弃了,以目前数学的成绩,再加上其它科目只要达到还可以的水准,哪怕只是十九中还可以的水平,二本院校就有一定的把握。

当然,要是能做对几个步骤,加上几分,就有可能从二本,提升到一本。

这三个学生从几乎零基础,短短的时间补到如今的地步,已经非常了不起。

而且说得只是最低标准,现在刚刚高二,离高考还很远,等到高考来临,两个人完全有可能突破一本线,甚至考上211之类的重点大学。

再进一步,也不是一点希望也没有。

四个人挑灯夜读,方若华打了个呵欠,到是早早就睡下,半点没有和同伴同甘共苦的意思。

第二日,一大早,从床上爬起来,方若华手机里接了三道题目,是国家集训队那边传过来的。

她也不去学校,反正马上就放寒假了,就待在孤儿院,或者在文房四宝,每天除了盯着谢明他们学习,就是做集训队那边发来的题目。

一天三道,做多少算多少,第二天又是新题。

也不知道集训队的老师们是出动哪一位泰山北斗来出题,弄得群里每天都嗷嗷叫。

方若华都感觉到一点压力,有时候一整天下来,三道题竟然不大能做得完。

至于其他成员中,一道题目都做不出的更是比比皆是。

“……这都什么玩意,别说做了,看都看不懂。”

高亮扫了一眼方若华的草稿纸,只觉得眼前都是蚊香圈。

谢明到是很好奇国家集训队的人都做什么题目,也过去看了看,他比高亮好一点,好歹不至于一点都看不懂,但是,解题什么的,还是别多想了。

几个学生趴在桌子上正解题玩,大门咣当一声,方若华抬头看去,就见周小鱼满头大汗地立在门前,一看到她,立时喊道:“方若华,妈妈有来找你吗?你看到妈妈了没有?”

方若华蹙眉,长身而起:“没有。”

周小鱼怔了怔:“妈妈昨天晚上没回家,手机关机打不通,她能去哪儿?”

周家状况不太好,她爸爸在公司工作方面也出现一点问题,好几天都在加班,没有回家。

妈妈内退了,最近在不停地联系自己的同学,朋友,想要自己办一个绘画辅导班,时常参加酒局,但是有自己在呢,她绝不可能晚上不回家。

这两天,妈妈把她看得很严,连上学放学都要亲自去接。

可昨天妈妈接了她,说是去和一个碰见见面,连饭也没顾得上做就出了门。

她爸爸也没有回家,一整个晚上就她一个人,连觉都没睡好,早晨起来还不见人,她完全不知该如何处理,连学都没上,就四处跑着去找妈妈。

能去的地方都去了,全然不见人影,手机又不通,这可如何是好?

方若华摸出手机来直接打给许默报警。

“你发现于小青女士失踪,应该立即报警处理,而不是自己四处找人。”

周小鱼六神无主:“啊?可是没超过二十四小时……”

“没到二十四小时也一样可以报警,警方会接警处理,尤其是最近你妈妈刚刚遭遇过劫持,有明确证据表明,有逃犯盯上她,她现在处于极有可能遭遇不法分子侵害的危险境地……警方没有派人保护她?”

周小鱼摇了摇头,满脸懵懂。

方若华叹了口气,简单和许默说明了下情况,也不让周小鱼自己离开,还是等许默到了,让警方看看周小鱼需不需要保护再说。

许默是沉着一张脸来的。

方若华觉得,有点像十九中的教导主任,让人一见便噤若寒蝉。

他一来也没多问周小鱼,只让小麻花先送她回家。

“找两个女警陪着她,别离眼。”

目前为止,谁也不知道王贤斌……还有徐磊两个人到底想做什么,谁敢保证只有当妈的有危险,当女儿的就没危险?

“于小青失踪,是我们的疏忽。”

许默没多说,不过方若华感应了下他的腕表,咳咳,这回这事,还真是得算是警方的责任。

王贤斌是苏省那边过来的逃犯,苏省的警方一直在追捕他,这回,他在S市露面,苏省也派来了两位刑警和S市合作,组成专案组。

苏省那边的两个警察,虽然没明说,更不可能明说,但是种种作为都是意图用于小青钓鱼。

现在谁都能看得出,王贤斌对于小青有企图。警方会有这般想法也挺正常的。

前阵子许默一直把注意力集中在调查步勉,于小青,王贤斌之间的关联上面,一时疏忽,结果,昨天晚上被派出去跟于小青的警察让人戏耍了一通,悉数昏倒在金狮酒店的房间里。

要不是每过一个小时,专案组就和他们联系一次,恐怕一直到早上也发现不了问题。

于小青也消失不见。

许默他们焦头烂额,昨夜一宿没睡。

当然,这些话不好当着周小鱼说。

许默忙得很,急着离开,离开前到叮嘱了方若华几句,让她务必也小心,虽然她和于小青的关系不好,但确实是母女。

目送警车来去匆匆,谢明的好奇心大起,拉着高亮好好脑补了一番逃犯与S大女教授之间的爱恨情仇。

“难道,这里面有什么桃色绯闻?”

方若华:“……”

林岚甩着厚厚的英文词典糊了他一脸。

“满脑子的垃圾,不给你清理清理,你怕是一辈子别想读什么名校。”

方若华咳嗽了声,把脑洞大开的同学们赶去继续自己的学习。

她却没继续解题,这回并没有灵感,干脆坐在柜台里裁纸。

方若华裁纸都不需要拿尺子量,直接一大张三折两折,拿刀裁开,大大小小,毫无差错。

许默他们没提起,方若华也查得到步勉的身份,甚至都不用查,直接上网搜索一下,有关他的资料就清清楚楚地显示出来。

步勉,国内著名画家,S大艺术系教授,三十五岁时便成了正教授,年轻有为,得过很多奖项,他的油画在美术界有很高的地位。

不过,他的风评不太好。

有传闻说他潜规则女学生,还有年轻的女画家,更因此闹出过人命。

事情发生之后,他就从S大离职,从此再也没有画过画。

这人更是离开绘画圈子一年没到,便被人杀害。

杀害步勉的凶手,听说是当年被他潜规则过的,一个女学生的父亲。

凶手杀死步勉就去警局自首,因为认罪态度良好,被判八年有期徒刑。

这其中让人觉得奇怪的点儿在于,杀死步勉的凶手,杀人是为女儿复仇。

犯人女儿的身份被模糊掉,在网上没有揭露,但是方若华还是让小麻花帮了忙,把情况查明白。

犯人的女儿叫罗娉婷,而罗娉婷……竟然是王贤斌偷窃杀人案中的受害者。

“好复杂。”

方若华套了套陶冷的话,随手在宣纸上画了一个关系图。

王贤斌疑似杀了罗娉婷,步勉疑似欺负过罗娉婷,然后罗父杀了步勉。

现在杀死罗娉婷的王贤斌,又逃到S市追杀于小青,于小青和步勉曾是同事。

“还不只如此。”

方若华把步勉的资料都调出来仔细看了看,又发现了一桩让人很意外的事。

步勉当初被指涉嫌潜规则的消息,在网上传言纷纷,受害者都没有显示真名,有照片的也都打了马赛克,大概学校方面也进行过消息封锁,受害者的信息严格保密,

但是她还是发现了唯一一张受害者的侧影照片,狗仔偷拍的,其中一个受害者戴的那一条宝格丽的项链,真是很眼熟。

方若华想了想,直接打电话给许默。

许默那边乱糟糟的,各种奇奇怪怪的喊声,叫骂声,桌椅摩擦声。

“许警官,看来你们很忙,我打电话来问一下,你们应该查过步勉的消息,当初他被指潜规则女学生等人时,受害者的姑娘里,有没有王茵茵,就是徐磊的妻子。”

许默一怔,把手机挪开,大声吼道:“别吵了,小麻花,给我查查步勉当初那些丑闻里,受害者的身份,马上,立刻。”

“是,是。”

小麻花一头汗,苦笑,“当时步勉那件事,闹得沸沸扬扬的,可是步勉本人坚决不承认,后来受害者或许是迫于压力,都不提起告诉,那什么,咱们没详细档案。”

虽然抱怨,可是他还是仔细查过,点点头道,“头儿,确实有王茵茵,我看看。”

“王茵茵和罗娉婷在步勉的宿舍,和步勉纠缠的时候正好被学校几位老师和同学撞见,罗娉婷当场痛诉,说步勉要和她还有王茵茵睡觉,她们不答应,就永远别想出头。”

“当时事情闹得特别大,一个教授,和两个女学生做这种事,简直是耸人听闻。”

“步勉教授却不承认,听说当场就气得喘不上气,事后,罗娉婷的父亲大怒,冲到学校差点没把步勉给打死,影响非常恶劣,闹得步勉根本就在学校里呆不下去了。”

“后来听说步勉报复罗娉婷,竟然对她施暴,那姑娘的父亲一气之下,竟然持刀杀死步勉,唔,罗娉婷的父亲……最近在监狱里病逝。”

小麻花看了自己亲自调查出来的结果,也是目瞪口呆。

这线条太乱了。

许默蹙眉:“于小青和这件事有关吗?”

小麻花仔细查了查:“她和步勉是同事算不算?两个人在一个办公室,听说关系很亲近,不过,步勉的丑闻爆发后,于小青深以为耻,曾多次辱骂步勉还有他的妻子和女儿,还主动向记者曝光了很多消息。”

顺手调阅了于小青曾经曝光的消息。

还有她当年的微博等等。

小麻花看了几眼,讪讪笑道:“咱们这位于小青女士还真是正义的化身,比起受害者还要义愤填膺,唔,步勉的妻子曾经去找她理论过,但是于小青非常生气,头儿,你来看,步勉的妻子当时有住院记录,重度脑震荡,看来当时冲突不小。”

作为公安局的顶尖技术大神,小麻花脸色发红,自认为失察。

竟然在一开始查的时候,没有注意到于小青还曾卷入过别人的丑闻。

当时查她和王茵茵的关系时,就不该忽略这一点。

只能说步勉的丑闻到底是涉及到学校,王茵茵是女孩子,在所有资料中名字和身份来历都是虚拟的。

为了她着想,校方自然更不肯张扬,又不是好事。如果不是知道内情专门调查,还真不容易查出来。

线索很乱,许默却渐渐品味出一点特别的味道来。

罗娉婷,王茵茵,步勉,是步勉丑闻的当事人,现在都死了。

步勉被报复性谋杀,王茵茵自杀身亡,罗娉婷死亡存疑。

“王茵茵的丈夫是徐磊,可是徐磊要想为王茵茵报仇,应该找的也是步勉,就算步勉死了,他怎么反而好像大开杀戒,要报复社会,而且还找于小青的麻烦。”

许默喃喃自语。

“还有王贤斌,他又扮演了什么角色?”

警局办公室里忙得昏天暗地的警察们看着自家头儿发呆,陶冷有气无力地道:“徐磊的精神状况很不好,医生说他服用过各种禁忌药物,药物有致幻作用,他就是当街无差别杀人,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心里医生给徐磊做过精神鉴定,他服用的药物确实会让他产生幻觉,但是他绑架杀人时,并没有失去行为能力。

第八百零七章 背书 (两章合一)

“先找到于小青。”

线索很凌乱,又好像已经有一条脉络可循。

许默叹了口气,这些却没详细告诉方若华,反而叮嘱她:“你别管这案子,警方会找到人,好好学习,先把你的数学竞赛过了再说。”

他顿了顿,和缓了下语气,轻声道,“就是将来你有心进入公安部门,也要先好好上大学才行。”

方若华:“……我决定读数学系了好吗?”

除非,她将来报考公安大学的研究生之类的,但那不是有病么。

“对了,没有一点徐磊的消息吗?”

方若华蹙眉,“许队长,你是说他目前是癌症晚期,那样的话,至少他需要止疼药之类的才对,一个跛足的人,去任何地方开处方药都会很显眼。”

许默拢了拢头发,也不敷衍她,苦笑道:“我也觉得奇怪,整个S市,从大医院,到私人诊所,我们都有调查,最近没有人买药。”

徐磊越狱之前,总不会还储存一批药,他不可能有门路。

“总不至于没进监狱先囤药。”

许默叹气,“好了,你别管那么多,查案子就是这样,有时候很简单,从来不像电视上演的那么难,有时候有需要耐心,要用笨功夫,也不像电视上演的那么简单,你就踏踏实实读书吧。”

他顿了顿,“徐磊我们会抓住的,王贤斌也跑不了,除非他们改头换面,不,哪怕他们改头换面。”

放下电话,方若华反手就把许默没打算告诉她的那些信息梳理了下。

话说,只要电话是接通的,许默没挂断,哪怕没有扬声器,方若华也能知道他们聊的所有话题。

唔,梳理完信息,她就抱着草纸,抓了三根签字笔出门坐在门口开始算题。

屋子里的空调虽好,但是吹得时间长了,她还是会觉得不太舒服。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不会享福。

通常情况下,她做完一道题需要消耗一根到一根半的签字笔,今天上午打算攻克一道到两道题左右,三根笔差不多应该能富余。

方若华坐在门前,左右的邻居们都好奇张望,也就是那位魔法屋老板,吉普寨女郎,算命半仙,莎莎美人打着心疼她算题都要算傻了的幌子,过来塞给她一瓶苹果汁。

“歇会儿,劳逸结合嘛。”

莎莎大约喝了酒,脸上还有些红,眼神迷离,目光在街面上逡巡半晌,笑道,“好像有好几天没见到我们那位美人,真是,哎,简直是一天看不见美人,我这心里就难受。”

方若华:“……”

美人当然是指步一君,至少在这条街上,除了步美人,再也没有别人敢称一句美。

说起来,以前动不动就能踩到他,这几天确实不怎么能见得到人。

莎莎笑眯眯从怀里摸出一条漆黑的,编织而成,挂着一个劣质玉吊坠的手镯。

“怎么样,要一个不?护身手环,可解水逆。”她压低声音,“这是步一君的头发编织而成,有美男子庇佑,对你们这样的小女生尤其有效。”

方若华都忍不住露出一点不可思议的神色:“莎莎姐,你还真是……什么东西都卖。”

莎莎挑眉:“你懂什么,步一君的头发怎么了?我还有用他的指甲,他的扣子,他腰带上的卡扣,甚至他用过的毛巾,火柴盒,打火机,他睡过的枕头,等等等制作的东西,卖的好着呢,咱们南燕道的小姑娘们争相求购,从来有价无市。”

“我正大光明做生意,对谁都没有坏处,步一君也没反对,凭什么不能卖?”

问题是,你好像也没征求过人家的同意吧。

方若华:“……莎莎姐,你以后会有大成就的。”

“多谢吉言。”

正好做题遇到瓶颈,方若华搁下笔,踏踏实实陪这位明显就是要聊天的姑娘,一起扯一会儿闲篇。

这位魔法屋的老板,别看不显山露水,却绝对是南燕道暗地里的掌控者。

她了解整条街上所有的八卦消息,谁家的儿子谈了恋爱,谁家的女儿考试成绩不好,谁的工作遇到问题,哪个男人有了外遇,恐怕就连人家自己家里人都不知道的事情,她通通知道。

按照她自己的说法,这就叫能掐会算。

当然,如果不是她知道这些,生意估计也做不起来。

作为精英魔法屋,被人半信半疑的吉普赛女郎,和虽然生意不好,却也能养活自己,还能雇个打工人员的小老板,她总得有点本事才行。

方若华接过对方编的步一君头发版本护身符看了看,居然还编得不错,拿在手里那种光泽极有高级感,一点儿不廉价。

哪怕是劣质玉石,在这样的编织技术衬托下,也重新焕发光彩。

黑色的手链亮着莹莹白光,方若华稍稍一感应,就看到一个……化学实验室?

跟天书一样的方程式,各种研究资料,书籍,满桌子的试验器皿。

方若华脑袋有些发晕,塞在脑子里的那些东西以她的程度竟然也觉得深奥,还是少感应为好,省得三月份她去参加国家队的复选,一不小心笔下冒出一行化学公式来。

邵侠探出头,看两个姑娘在外面坐着,就开冰箱切了个西瓜,装了盘送出去。

女骗子也就算了,别亏着自家小员工。

邵侠这西瓜都是老家那边送来的,听说建了好多大棚专门种西瓜,还远销海内外,颇有名气的一个品牌。

方若华尝了一口,不是特别甜,但是也确实很可口,吃起来和市面上大棚里的西瓜完全不同。

莎莎一边啃西得汁水四溅,一边四处打望,不多时,眼睛忽然亮了一下,拿手肘戳了戳方若华,低声道:“终于出来了,难得啊。”

方若华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就看到步一君从胡同口进来。

老天确实是很偏爱此人,便是穿得土里土气,背后还背着个鼓鼓囊囊,皱皱巴巴的破旧背包,整个人也属于直接拍下来不用修,都能上时尚杂志首页的漂亮。

他走得很慢,刚一拐弯,前面就冲来一个人,撞得他踉跄后退了几步。

撞到他的人脚步都没顿,飞快地冲走,冲了几步却让人拧住胳膊提溜了回来。

“许队长?”

方若华想了想,也起身走过去。

许默手里提溜着的,那个冲撞步一君的是个小女孩儿,看起来十三四,头发很长,被风一吹显得凌乱,脸色苍白,其中一个眼球似乎有点不正常。

“看看丢了什么东西?”

许默一边问步一君,一边小心拎着小女孩儿,不顾她四肢挣扎,轻轻一抖搂,就抖搂出一地钱包,手机,还有各种零零碎碎,也不知道她这么瘦弱的身体是怎么藏的这么多的东西。

步一君把身体缩在墙壁的影子里,轻轻摇头,伸手特别迅速地打了许默的手腕一下。

许默手一松,那小孩儿就趁机脱困,撒丫子跑得没了踪影。

“你——”

许默的骂声在嘴里含了含,看着步一君这张脸到底没骂出来。

他不是陶冷,到不会因美色所迷而昏头,只是看周围坐着的老老少少,尤其是那些姑娘们看他的目光,他决定还是识时务一点。

对于一个警察来说,得罪广大人民群众并不是件好事。

“我跟你说,小步,你不能因为她是孩子,就随意包庇她,相反,正因为她年纪还小,越该严加管教,不趁着现在把她的性子给拧过来,难道等将来她去杀人放火的时候再管?”

作为一个见多了青少年罪犯的警察,许默面对这些小孩子们,也是半点不敢放松。

步一君低下头,也不吭声,擦着墙角跑了。

许默气得差点没动手给他一巴掌。

方若华走过来笑道:“许队长,你们不是正忙呢,怎么有空来我们这儿?”

“陶冷有个亲戚出去玩,给她捎来不少鲜花饼,她想让你也尝尝。这不,我有事路过,她就让我给你捎来了。”

许默笑道,随即脸上一僵,回头看了眼。

一大盒鲜花饼可怜兮兮地躺在泥水里。

“……这里该修修路了。”

两个人说了几句话一转身,步一君已经消失。

方若华耸耸肩:“你也知道,他性子就这样,不喜欢受太多关注。”

她把鲜花饼从泥水里捞出来,想了想还是没有勇气打开吃,直接扔了垃圾桶。

“若华,若华!”

方若华正和许默说话,邵侠推开门冲着她又是挥手,又是呼喊。

许默的手机也响起,是陶冷打来的。

“头儿,我给你发过去一个网址,你赶紧看看,快点。”

陶冷急声道。

小麻花也扯开嗓子高声呼喊:“又他奶奶的弄得这么麻烦,不好查地址,哪来的那么多高手!”

许默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文房四宝,准备借他们的IFI,但是一进门,就顾不得看手机。

邵老板的投影屏上,显然是个直播间。

于小青捆着倒吊在屋顶上,看起来到没有受什么伤,但是满脸惊慌失措。

她大概不知道自己的情况正在被直播,又喊又叫,完全失去曾经的优雅高贵。

“……你到底想干什么,要钱?你说话啊,你要钱的话,别管多少,我老公一定会给你钱的,你放了我吧,我愿意给钱……”

顺着她的视线,许默看见墙角处应该有个人,只看到一双腿,看不到人脸。

“是徐磊。”

方若华轻声道,“我认得出他,哪怕只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许默伸手按了按眉心,抓起手机跟小麻花他们开始交流情况。

也就一晃眼的工夫,徐磊的脸出现在大屏幕上,他的神色很温柔,没有看于小青,而是盯着自己的左侧,嘴里念念有词。

因为侧着头,就是会读唇语,也看不出来他在说什么。

到是小麻花经过一番努力,勉强把徐磊的声音还原出来——“茵茵,你别怕,我会让你上天堂的,你别怕,我做错了,我会赎罪,也替你赎罪,拔除这世间的罪恶,填满地狱,你就解放了,你一定会获得自由。”

许默皱眉:“他精神似乎不大正常。”

于小青显然非常惶惑,一直在大喊大叫:“你到底想干什么,我根本不认得你,我们无冤无仇,为什么要绑架我?”

徐磊猛地转身,静静地看着于小青:“你说,步勉是什么人?”

于小青一愣,有点诧异,随即道:“怎么?你恨步勉?我和步勉没关系,相反,我也对他的所作所为深恶痛绝,他那种人,白死不足惜,你……啊!”

徐磊用力一跺脚,于小青头上电光闪过,她吓得惊呼,猛地闭上眼,脸上花容失色。

“说实话!”

这位绑匪的声音黯哑,一字一顿地吐出口,乍一听,到像是地狱里出来的魔鬼在啃噬人的血肉灵魂。

于小青瑟瑟发抖:“实话?什么?”

“呵。”徐磊冷笑,跟背书一样道,“步勉是个色中饿鬼,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我好几次看到他把女同学叫到他的画室里猥亵。”

“他有个女儿,乖张暴戾,性子一点都不好,我说啊,这都是这个当爹的作孽,他那种人,没有是非观的,听说在家还和他快成年的女儿一起洗澡,干过什么龌龊事,谁知道呢?”

“……”

“……我当然看见过,还不只是一次,都不知道看见过多少次,他那种人,做过坏事难道还有停下的一天?”

“学校里其他老师也许都看见过,就是碍着面子,不好说而已,我以前也顾着面子,但没想到他竟然做得那么过分,这还不说出来让别人提高警惕,难道由着他再作孽?”

徐磊一句一句地背诵,都是于小青曾经在公开场合,社交网络说过的话。

于小青听着听着,咬了咬牙,低下头去不再多言。

说了好半天,徐磊终于停下,死死抓住轮椅扶手冷笑:“你真的看见了吗?步勉潜规则女学生,女画家,威胁她们如果不从,就绝无出头之日,利诱女学生和他做***?”

于小青一怔,咬着牙道:“……当,当然。”

“我呸!”

徐磊猛地吐出口口水,色泽鲜红,也不知道混合多少血。

于小青吓得抖了抖,脸色骤变,眼眶微红,眼泪滚滚而落,“你是步勉什么人?你要为他报仇?那,那也不是我杀的他!”

第八百零八章 明晰(两章合一)

于小青的面上充满痛苦和委屈,她完全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落到如今的境地。

“你放过我,步勉他,他被学校辞退,被人杀死,都不关我的事,我只是,只是……”

只是说几句话,难道也不可以?

言论自由,凭什么自己就不能说话。

“你要是想出气,想报仇,可以去找正主,不要找我好不好?”

于小青小声恳求,“我还有孩子,我还有老公,我公婆也需要我照顾,家里不能没有我,你就放了我吧。”

徐磊的怒气到好像是稍稍平复。

但许默更紧张,总觉得他整个人就像一座沸腾前夕的活火山。

小麻花趁着安静,迅速调集各种资料。

“当初步勉丑闻事件传闻很多,但是都是传闻,他本人不承认曾经猥亵过女学生。”

“但当时舆论影响非常恶劣,步勉还有他妻子儿女遭受了很大的压力,他的女儿甚至被怀疑和自己的父亲不清白,一度自杀。”

“这些传闻,于小青说得最多,大部分都是从她嘴里传扬出去,然后传得面无全非了。”

“因为两个人在同一个办公室,而且出事之前,步勉和于小青的关系很不错,步勉对她有过不少的指点,还经常提携她。”

“唔,于小青当选副教授,也有步勉的功劳。”

“正因为如此,当时这个女人说出口的话,很多老师和学生都非常信任,虽然在这之前,步勉的口碑还挺好,虽然也有点艺术家特有的神经质和放荡不羁,却没人说他的人品不好。但是,于小青有什么说谎的必要呢?”

许默点点头,大屏幕上徐磊静静地看着于小青,轻声道:“我再问你一遍,你当时和警察说,你亲眼看到,是步勉为了报复,掠走侮辱罗娉婷……你真的看到了?”

于小青脸上一白,惊魂不定地看向徐磊,半晌咬牙道:“当然。”

她顿了顿,“当时不只是我,还有学校里林老师,孙教授,和几个学生都亲眼看到的。”

徐磊冷笑连连。

隔着大屏幕,小麻花他们迅速调阅当时的资料。

当时,于小青和几个同事为了找孙教授丢的猫,走到学校后面荒废了一年多的旧停车场去,结果正好影影绰绰地听见罗娉婷哭喊声。

他们赶过去,便见到一个人影逃跑了,罗娉婷衣衫不整,满身是红肿淤痕。

当时罗娉婷一见人来就痛哭失声,坚决不肯谈及这件事,但于小青说她认得出来,逃跑的是步勉,罗娉婷并没有反驳,就是坚决不愿意报警。

后来校方坚决不容忍此事,还是报了警,但罗娉婷洗过澡,收拾过自己,一点证据也没有留下,她本人又不肯说什么,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也不能算不了了之,至少步勉受到了惩罚,可谓家破人亡。

徐磊看着于小青,半晌没有说话,忽然转头看旁边:“我和茵茵结婚之后,茵茵每天都过得很开心……只要看到她那么开心,我就觉得这日子不再苦了,后来我们还生了一个女儿,那么可爱,那么乖巧。”

“一切都会好的。”

徐磊轻声呢喃,“本来一切都会好的,可是,茵茵为什么会再一次遇见你?”

于小青神色莫名,听见茵茵这个名字,隐约也想起那件事。

她自然是知道王茵茵的,毕竟,那个女人在他们学校自杀,事情闹得那么大,她怎么可能不知道?

而且事发前……

那天她和几个同事去食堂打饭,在教职工窗口那儿见到的王茵茵,她当时到没认出人来,可那女人一看到她,就和看见鬼一样,手脚发颤,看都不敢看她。

于小青的同事还打趣了几句,说可能她太有威严,这不,吓到了人家!

她记得,王茵茵当场丢了勺子,指着她的脸叫了一声,像见鬼似的跑了。

她还很生气。

回忆起旧事,于小青讷讷道:“你是王茵茵的丈夫?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吓到你的妻子,但是你妻子自杀,真的和我,和我没有关系……”

徐磊却不理会她。

“她那天晚上,坐在镜子面前,跟我说步老师一直盯着她,她说,报应会来,也许不光报应到她的头上,还会报应到我,报应到我们的女儿身上,做了孽的人没资格获得幸福,生命中一切美好的东西都会丢掉。”

徐磊声音呜咽,“当然会有报应,怎么能没有报应……我本来不怕的,茵茵下地狱,我陪着她就是,但是,但是地狱里好冷,好可怕,我后悔了,我下地狱没什么,茵茵那么单纯善良,她在地狱里岂不是会受欺负?我得帮帮她,帮她解脱。”

说着,他抬头,死死盯着于小青:“你是罪人,你最该死。把你送下去,步老师会高兴的,他那么善良,又疼爱茵茵,一定会因此放过茵茵。”

大屏幕上,徐磊的表情癫狂而不正常,于小青吓得脸色大变。

说着,徐磊的手伸向墙上的绳结,开始解绳子。

于小青痛哭:“不要,不要。”

要是以倒吊的姿势摔下去,又是如此高度,她如果不死,恐怕才是最糟糕的结果,到不如一死干净。

徐磊伸手伸出一半,神思一恍惚,又停下来,转过头去不知和什么人小声说起话。

于小青登时松了口气。

许默用力按了按眉心,只觉得头疼的厉害。

世界上什么样的罪犯最难对付?就是像徐磊这样神志不太清楚,身患绝症,无所顾忌的这类。

他已经没有未来,马上都要死亡,现在还有什么不敢做?

许默叹了口气,抓着手机直接打开网址,这会儿也不是担心流量的时候。

出门上车回公安局,临走想了想,叮咛方若华两句:“别担心……你自己也小心。”

“等等,你陪我去个地方。”

方若华盯着大屏幕看了一会儿,抓了棉衣穿上,“我请个假出去一下,中午别给我留饭了。”

“哎。”

邵侠追了两步,“这么冷,你个小丫头想去哪儿?”

许默也怔了下。

他现在明显很忙,但是方若华这姑娘,绝不是个会故意耍人玩的姑娘。

“你先别问,我也不知道自己想查什么,你陪我走一趟就是了。”

方若华蹙眉道。

许默沉吟片刻,给陶冷和小麻花他们打了个电话,要求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戴上蓝牙耳机远程遥控,就做了个请的手势。

方若华想去找步一君。

步一君的家也在南燕道,是一座很漂亮的临街四合院。

青砖绿瓦,苗圃整齐,里面遍布各种花卉,高的矮的,颜色各异,整体看起来有网红美景的潜质。

本来这样的房子,哪怕是在南燕道,租金也不会便宜,但步一君租住嘛,屋主一个月就收七百块的租金,还包一日三餐,还定时定点地给投喂水果,当然,要是哪个月步一君钱不凑手,房东是绝对不会催房钱的。

通常情况下,在钱面前,颜值可能不太管用。

但是,那说的是一般性的颜值高,颜值真高到电影明星的程度以上,高到步一君这种的地步,它绝对比钱要好使唤得多。

方若华敲了敲门,没人应声,隔壁邻居探头出来笑道:“小步刚才出去了。”

“谢谢姐姐。”

方若华道了声谢,在门口转悠了两圈,还是没下定决心闯进去看看。

她在直播视频里面,看到扔在墙角的一个药瓶,其实那药瓶在实验室挺常见的,贴着白色胶布,但她还是觉得,有点像步一君的东西。

但是随便闯到人家家里的事,那还真不能做。

再说,左邻右舍都关注着呢,这地方可不像一般高楼大厦里,可能当个十年八年的邻居,对门都不知道你们家里一共有几个人。

而且,身边还戳着个警察,总不能当着警察的面知法犯法。

许默有些意外:“你找步一君?”

方若华还没回话,猛地一转头,向东面看过去。

一个身体很瘦的男人,手里拽着个十三四的小女孩儿,挡在一个女人面前。

他好像很激动,不停地说什么话,语速非常快。

这女人低着头,咬着嘴唇一言不发。

身材瘦弱的男人大约是气坏了,一时不注意声音拔高,还破了音。

“你妹妹才十四岁,你让一个孩子生活在你家那种氛围里,她会怎么样?她长大了会变成什么样的人,你想过没有?你祸害你自己也就算了,何必……”

他话音未落,警惕地一回头,看到许默和方若华,拔腿就跑,顺便把孩子推到和他说话的女人怀里。

“王贤斌!”

方若华这回却比他反应快得多,在他发现的一瞬间,手里的石子飞出,正击中对方的膝盖窝。

“哎呀。”

王贤斌一条腿酸麻的厉害,撑了一下墙,速度登时放慢,还是一瘸一拐地向前跑。

许默反应也不慢,迅速加速直直追上去,一把拽住他的后帽兜。

他连忙缩头转身,就挣开许默的束缚,方若华直接冲过飞脚踹过去,咯嘣一声,对方脚踝脱臼,这人显然吓了一跳,眼看许默伸手抓人,旁边胡同里竟突然砸出来一砖头。

许默本能地躲避,胡同里的人窜出来抓住王贤斌飞奔而去。

“啊?”

愣了一下,许默竟然没有第一时间追赶,回过神再看,那两个人已经钻进四通八达的胡同,连片影子也看不到了。

“若华,刚才那个,是步一君吧?”

方若华:“是。”

许默砰一声砸了下墙。

“这混蛋要是犯了窝藏罪,非判他三年有期徒刑不可。”

说着,他赶紧打电话通知同事们,设卡拦截,务必追捕到案。

方若华不管这些,回过头去看那边缩着头,抱着妹妹的女人,刚想开口,就看那女人静静地盯着自己的手机,愣愣地出神。

她手机上显然播放的也是那个折磨于小青的直播视频。

这女人看得直愣愣的,神色呆滞,声音沙哑:“步教授是个好人,他对学生们很好,只是很严厉,只是……很负责。”

视频里,徐磊的精神状态显然更不稳定,伸手拽着绳子让于小青的脑袋完全浸泡在一个乌漆墨黑的污水捅内,那捅很大,里面装的东西看不太清楚,但看于小青重新露脸时,那满脸的污秽,翻着白眼作呕的模样,显然不是什么干净东西。

情况危急,方若华一时顾不上询问眼前这姐妹两个,她刚才从徐磊脖子上拽下来一个吊坠,很有用。

“许队,我觉得直播里的这地方有点眼熟。”

方若华急声道,“我怀疑徐磊把于小青关在S大的老校区里了。”

许默一怔,连忙和小麻花说了几句话,没回文房四宝开自己的车,直接征用了一辆。

那一对姐妹,还有方若华也跟着上去,许默没时间多说,一脚油门下去,直奔S大老校区。

自从S市新区建成,大学城出现,老市区就差不多成了半个鬼城,尤其是S市的老校区,教学楼什么的,都是七八十年代的老建筑,周围又混乱,道路狭小,如今整个老校区的地皮都打包给了别人,就等拆迁。

许默的速度一点都不慢,可这回他是心有余而力不足,S市的交通实在让人捉急。

从市局去老校区,道路要顺畅许多。他们驱车赶到时,警车已经停满了所有空地,不少同僚在维持秩序,媒体来了不少家,整个荒僻的老校区,都变得非常热闹。

事实上因为在直播,有了具体的位置,小麻花的技术还是很值得信任,非常迅速地定位到了直播地址。

重重警察包围中,徐磊却是并没有流露出怎样的慌乱,他好像知道警察要来的样子。

于小青已经从屋顶上放下来,满脸灰尘,两条手臂骨折,像破布条似的耷拉在一边,徐磊手里拿着刀片,静静地贴着她的脖子。

这位绝症病人,显得有一点漫不经心,刀片已经钻入肉里,鲜血渗出。

外面的特警看着乌压压的记者,叹了口气:“这人反侦察手段了得,有他的资料没有?这要是自学成才,可真是不得了的人物。”

徐磊整个人看着悠闲,但是就躲在狙击手射击死角,不给人半点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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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零九章 作证 (两章合一)

徐磊叹了口气:“警察到的真快,我还没玩够呢,为什么救一个人渣,警察就这么积极?”

他似乎有些疑惑,喃喃自语了几声,看了眼花容失色的于小青,笑道,“不知道你现在肯不肯再给我说一遍,你是不是真的看到过步教授猥亵女生,看到他意图和别人做***?你就真的很确信这一点?”

于小青浑身都在发抖,嗓子沙哑:“他,他……你想让我说什么?呜呜。”

“实话,难道你就不会说一句实话?”

徐磊猛地沉下脸来。

于小青又是一抖,哭道:“大概,可能是吧,人们都那么说,我,我是稍稍夸张了一点,但那我不是义愤填膺吗?我也是老师,看着女孩子受害,我生气……啊!”

她脖子一疼,鲜血流出来,于小青声音戛然而止,整个人都快吓得晕死过去。

“步教授没有做过。”

外面忽然传来一个沙哑的,几乎撕心裂肺吼出来的声音。

声音大得周围好多记者都停下窃窃私语。

于小青吓了一跳,抬头看去,就看到斑驳的石阶上出现了一个女人。

这女人看起来有些苍老,但是有一点眼熟。

对方却不看于小青,低着头,一字一顿地道:“步教授是很好,很好的老师,罗娉婷当初和有妇之夫交往,正好让步教授撞见,步教授很生气才会找她谈话。”

“至于王茵茵……还有我,我叫苗萍,也是个学画的,和王茵茵是同学。”

“我们当时很焦虑。”

苗萍声音有些艰涩,“学画非常浪费钱,这就不是一般家的孩子该去学的东西,那会儿……我们受了点刺激。王茵茵她男朋友和另一个在美术界小有名气的女画家走了。”

“我也没比茵茵好多少,以前处处没有我优秀,时常让老师批评画风死板的那个人,竟然也脱颖而出,签约了一家大画廊,被重点推介。”

“我知道,她是走了捷径。”

她看了于小青一眼,神色冷淡,“圈子里总有些女孩子走捷径。”

于小青脸上又青又白,抿着嘴唇,一声不吭。

“哎,有人提携,和没有人管,完全就是两种不同的境遇。”

苗萍苦笑,“当时我们喝得烂醉,疯狂地想出名,想画一幅画,拿出去一卖就几百万,几千万,想赚好多好多的钱。更重要的是要有名气,没有名气就什么都没有。”

“……步教授当时刚办完画展,非常成功,全国瞩目,他提携的两个学生,也获得了好成绩,可以说和他一起办一次画展,那简直要一步登天。”

“王茵茵想来想去,决定要走那一步,她提前踩好点,趁教授出去打水,就进了教授的宿舍,想要和教授达成交易,只要能出名,她说她愿意付出一切。”

“她就脱了自己的衣服,躺在教授的床上,钻进他的被子里。没想到,教授不是一个人来的,他正好叫了罗娉婷过来。”

“王茵茵当时大惊失色,完全不知如何是好,只能屏息凝神,偷偷摸摸赶紧穿衣服,可她动作不敢大,又是冬天,哪里是那么容易穿的,不小心弄出动静,惊动了教授,她一慌乱,就高声尖叫。”

“那一叫就引来了好几个人,王茵茵吓得不行,结果罗娉婷不知道是不是害怕坏了自己的名声,竟表现出一副自己被欺负了的模样。”

“后来,所有人都说是步教授想潜规则女生。”

“人皆自私,我和王茵茵当然也一样,茵茵当时就只知道哭,一句话都没说。”

“闭嘴,闭嘴,你胡说。”

于小青拼命挣扎,大声吼道,“你胡说什么,怎么可能有这种事,步勉就是个色魔,你别想洗白他。”

苗萍轻轻笑起来:“我有必要说这种谎话?谁都知道,我和茵茵是好朋友,在茵茵做这一切之前,我也……动过歪心思,结果被步教授破口大骂了一顿。”

她转过头,看向外面远处的记者,还有那些警察,轻声道,“我再也不会说谎了,现在的我,信因果报应,再也不会说谎了。”

她又看着徐磊,“茵茵亡灵在上,我相信她也很后悔。”

说着,她又看向神色不定的于小青。

“后来罗娉婷出了事,于老师,你说是步教授做的,很多人都说是步教授做的,但是我们心里清楚,特别清楚,不是教授。”

“步教授是个很清高的艺术家,很纯粹的人,心地善良,对学生虽然严厉,决不允许学生和后辈们犯错,但却是个好人。”

苗萍神色晦暗,“按说这事和于老师你没什么关系,但是,当时你一直威逼利诱,说了好多恐吓的话,吓得我们……我和茵茵,都不敢去说出实情。”

“我不是逃避责任,我们犯下的大罪,本来也逃避不了,实情发生之后,茵茵夜夜噩梦,再也画不出东西,数次求死。”

“罗娉婷付出的代价更大,她的父亲竟然去杀了步教授,成了杀人犯。”

苗萍叹了口气,“我到现在都记得她当时的表情,一片空白,似乎连魂都没了,可她更不敢说,一句多余的话也不敢说……事情发展到那等地步,已经失控。”

“我现在甚至都不明白,怎么就变成那样,可就那么一步步的,一步错,步步错,错到无法挽回。”

“如今茵茵死了,罗娉婷也死了,我沦落至此。”苗萍抬起手。

那双手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刀疤。

“这世上,是有报应的。”

徐磊浑身发颤,牙齿咯吱咯吱地响,猛地转头看向于小青,“当然得有报应……于小青,我再问你一遍,罗娉婷被人强暴,你是看见了的,犯人当真是步教授?”

于小青咬牙,声色俱厉:“当然是他……你别胡说八道了,步勉就是个……啊!”

徐磊的手臂陡然用力,尖锐的匕首刺入她的脖颈,声音戛然而止。

整个空间都沉寂,只剩下粗苯的呼吸。

许默立在废弃仓库外的墙后,和谈判专家对了对眼色。

谈判专家那边的资料还没读完,已经愁得要把头发揪断数根。

“许队,我们只能试试,可是你看……”

谈判专家抖了抖资料,“这样吧,我们试着派人进去,尽可能地找机会引对方进入可以狙击的位置,让狙击手做好准备。”

他显然很少说这种话,谈判专家们总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案子能和平解决,不出现任何伤亡,可是徐磊现在的状态,他们也是真心没有把握。

“让徐磊的父母,还有他们的女儿过来。”

两个谈判专家商量了一下,低声道。

方若华从许默身后站起身,低声道:“我觉得最好不要。”

“哦?为什么?”

警察们都惊讶。

许默也挑了挑眉,转头看了看她。

方若华想了想,沉吟道,“我曾经被徐磊绑架,相处了很长的时间,许队你们知道的。”

“我当时很认真地和徐磊交流过,当时的徐磊表现得像个疯子,漠视人命,凶残冷酷,但其实我觉得那只是外在表象,他好像故意要把自己变成魔鬼。”

“他在很多方面表现出对宗教的信仰和在意,当时他偶尔和我正常交流的时候,话题涉及宗教信仰一类,表现出强烈的恐惧和犹豫,不过他的宗教思想有点特别,反正我没从口中那些经义里看出他在信仰什么。”

“他对地狱的理解,看起来像是基督教,例如他觉得罪人下地狱,善者入天堂,当然也有很大的不同,他认为地狱苦难众生,若想解脱,必须赎罪,诛杀恶因,便能斩断恶果,有罪之人,获得受害者的真心谅解,才能脱离地狱的束缚等等。”

“他还信六道轮回,信佛家的修来世之说。”

“反正都是些大杂烩一样奇怪的理论。别看徐磊说话非常凶残,准备了不少恐怖刑具,可是他本人在伤害我们的时候,并没有任何愉悦,相反他也很痛苦。”

方若华看向许默的手机。

他手机上连接了微型摄像头,小麻花已经把目前现场的情况都监控起来。

“现在,我猜测,徐磊大概是因为自己的绝症,对地狱这个词汇有更深的幻想,他从一开始想和妻子一起下地狱,再聚首,变得害怕妻子受苦,想赎罪。”

“显然,徐磊认为,他能替妻子赎罪,那么就是说,他有可能认为一个人犯了罪,亲人也要承担罪责,我记得他说过,他妻子自杀,是不愿意女儿,丈夫受报应,也就说说,他现在做得这一切,不光是要为妻子赎罪,也是为亲人们着想,要了解妻子造下的恶因,杜绝亲人尝到恶果。”

方若华一拍手,“结论,如果现在叫徐磊的母亲和女儿过来,他会更坚定自己的想法,为了保护亲人,也要亲手斩断他以为的,所谓的恶因。”

一群警察都听得呆住。

显然是没想到,方若华一个人质,在和绑架犯接触的过程中,不光没吓得失了魂,还能想到这么有的没的东西。

虽说听得云山雾绕,可看这位女学霸一本正经的模样,他们居然有点信了。

谈判专家都笑起来:“这小同学有前途,如果天下所有遭遇危险的普通市民,都有小同学你这样的心理素质和能力,获救的几率一定要大上不少。”

“那我们警察就要松心多了。”

可惜,大部分受害者一看到犯人露出獠牙,自己就得先把自己给吓趴下。

方若华一笑:“而且,徐磊身患绝症,如果说他现在最想做的,恐怕就是见母亲和女儿,想必他逃亡中,为了避免暴露,也很难和父母、女儿相见。”

许默点头。

徐磊一跑,他家自然是第一时间监控住,绝对不可能让他找到机会回家碰面。

“那么,你们说他现在要是见到老母亲,见到女儿,说上话,一尝所愿,他会想干什么?”

陶冷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还能干什么,肯定是要排除所有干扰,把现在要做的事情做完。”

谈话间,谈判专家的沟通差不多算是宣告失败。

说要给食物,徐磊根本不吃,水也不喝。

说要送上止疼药,人家自己能忍,多疼也忍,根本就不吃,一颗也不吃,连医生都忍不住佩服这人性情坚韧。

想也是,徐磊怎么敢吃警察给的药?

“唔,方若华在吗?我好像听到她说话了。”

就在所有人都在考虑直接突入,危险也没办法的时候,徐磊忽然抬起头,神色和缓了些。

警察:“……”

许默:“……”

方若华从墙壁后面探头进去,扬手招了招:“在呢。”

徐磊竟笑了笑,脸上露出一点讽刺:“于小青这样自私自利的女人,老天竟也厚爱她,给她一个如你一般完美的女儿,何等不公平!”

方若华:“……多谢夸奖?”

徐磊笑声更大:“哎,我真是很喜欢你这样的姑娘,很抱歉,我当时只想着你是她的女儿了,伤是不是很疼?有没有考虑去做一下整形手术?”

方若华想了想,认真道:“当时是挺疼的,疤痕也没在脸上,只要不穿露胳膊露腰的衣服,也无所谓。”

“反正这些疤也没让我有心理阴影,暂时就不去理会了,当然,等以后我赚了钱,为了漂亮还是会处理处理去。”

方若华笑道,“怎么说我也是女孩子。”

于小青膝盖发软,恶狠狠地瞪着外面——他们两个竟谁也不在意她,就这么闲聊起来。

下一刻,徐磊收紧手臂,冷声道:“你知道这个女人都犯了多少罪?”

方若华摊摊手:“我和她不熟。”

“她和步勉教授的关系其实很好,她比任何人都清楚,步教授心地善良,提携后进,是个很清正的男人,她也知道,罗娉婷和一个有妇之夫之间的暧昧情感。”

徐磊冷声道,低下头,贴着于小青的耳边,“你说,是不是?”

于小青浑身颤抖,脸上不知道是汗水还是泪水,滚滚而落:“放开我,放开我,你胡说!”

第八百一十章 欠命 (两章合一)

徐磊声音不高不低,平平淡淡。

“就因为你,你那一阵子表现得很不正常,上课心不在焉,画画也心不在焉,步教授关心你,才发现了那件事——罗娉婷和你的丈夫,周建国,两个人有私情。”

“闭嘴!”

于小青一直很害怕,但她此时才崩溃,刑若疯狂,到不见怕了,竟失声痛哭,“闭嘴,不是的,没有!”

怎么可能?

她和建国青梅竹马,建国是她的初恋,是她兜兜转转,付出巨大的代价,这才赢回来的丈夫。

他们是恩爱夫妻,他们彼此信任,他们终会白头偕老。

建国怎么可能背叛她?

他说过的,自己是他此生最爱,再也没有什么人能比自己重要了。

于小青呜呜咽咽地哭,一副可悲又可怜的模样。

可徐磊眼中只有能把自己和别人的血液都冻僵的冰冷,没有丝毫同情,声音更是冷如冰刀。

“步教授被误会之后,你没有澄清真相,反而推波助澜,恨不得把步教授薄皮剔骨,再踩在泥泞里去,你恐吓茵茵和罗娉婷,你吓唬她们,暗示她们,一旦说出真相,她们将会让全世界的人唾弃,她们家里的人也会打死她们,让她们下地狱。”

“你暗示她们,现在唯一的一条路,就是把责任推给大人,推给步教授。”

“世人愚昧,既爱看热闹,又同情弱者,和教授比,可怜的女学生是弱者,和绘画界名人比,一个还挣扎奋斗的,毫无名气的画画的女人,是个弱者,她们甚至不需要说什么,只要闭上嘴,一言不发,人们就会凭想象脑补出对她们有利的答案。”

徐磊脸上并无多余的表情,只是很冷淡地盯着虚脱的于小青苍白的眉眼。

“茵茵和罗娉婷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变成了加害者,害死了步勉教授。”

他声音有些艰涩,“我们为什么这么倒霉……人其实很会给自己做得错事找理由,原谅别人不容易,原谅自己不难。”

“这些年来,茵茵就为自己找了很多理由——‘她当时年纪小,不懂事,她太害怕了,她也没想到结果会是那个样子,她其实没做什么,主要是罗娉婷犯的错。’……”

“……她要能永远这么想,那该多好。”徐磊喃喃自语,神色绝望,“可她不能。”

“自从女儿出生,她就老是做噩梦,各种噩梦,她总是看见步勉。”

徐磊盯着站立不住,瘫倒在地上的于小青,“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见过他。”

“茵茵说,他是个头发特别硬,骨头也特别硬的男人,会冒着大雨连夜去给野狗搭屋子,却不怎么会对同事,领导说两句恭维话。”

“茵茵家里困难,步勉曾在他们村子里做过义工,供出来包括她在内,四个女学生,只有她学画画,花费最高,在她考上大学之前,就连找课外辅导班,找老师单独教导的钱,步勉都给她出了……完全不求回报。”

“茵茵后来忏悔,说她不该被繁华的生活迷了眼,不该越来越贪婪,得到一样还想得到另一样,永远都不知道满足。”

“直到多年后的现在,她才明白,有些事错了就是错了,而且永远无法弥补,她说她想死,不想留在这个世上。”

“她怕活着,上苍不会放过她,还会牵连到我们的女儿身上,我终究捆不住她……没了茵茵,我什么都没有了。”

徐磊慢慢地勒着于小青的脖子站直了身体,冷笑,“我马上要死了,临死之前总要做点事,好让我这一死,也有点价值。”

“咳……咳咳咳咳。”

于小青被勒得轻声咳嗽,渐渐却连咳也咳不出声,眼眶里弥漫了血丝。

“喂。”

方若华轻声招呼了一句。

徐磊抬头,看向门口。

方若华和他对视,许默忍不住抓住方若华的衣服,又缓缓松开。

徐磊笑起来:“她是个罪人,于小青是个罪人,死不足惜,你难道不觉得?”

“她教书,教学生,纯粹的利己主义,那些学生们有家世有背景,她就和蔼可亲,那些学生们给她带来利益,她就捧着哄着。”

“她一边自己清高着,说着大道理,一边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自己的每一个下意识的言行,告诉她的学生们,脚踏实地一步步地走,踏踏实实的生活只会给人带来贫穷和无助,你必须得吃了别人,你才能爬到上面去。”

“更不用说,她只因为不想丢脸,不想让人知道她丈夫背叛了她,就随随便便把一个对她很照顾,和她交情很不错的人毁灭了。”

“毁了还不算,还主动带头使劲踩人家,生怕人家有一点重新起来的希望,她当然怕,做错了事的人怎么可能不心虚,不害怕!”

徐磊冷笑,“直到现在,她还这么嘴硬,非要把屎盆子扣到无辜者的头上,完全不知悔改,她哪里还是人,根本是个畜生。”

“不对,她连畜生都不如,畜生尚且知道护犊子,她呢?她怎么对你的?”

徐磊掐着于小青的脸,让她看向方若华,“当时她放弃你之后,伤心了几天?一天还是两天?不光不想着给你报仇,你自己脱险,她也不想着补偿,只有逃避。”

“呵,还真是……坚若磐石,从不改变,以前如此,现在还是如此。”

“对步勉,她害了人家还要让人家永世不得翻身,那好歹是对外人,如今对亲生女儿,竟也是如此。”

“我想想你是怎么说的。”徐磊把匕首在于小青的脖子上划动,“你是不是说,短时间内凑不出钱款,一时情急,只想着先救你那个叫周小鱼的女儿?”

“人人都知道你花用的那笔钱是方若华的以后,你怎么说的?哦,对了,你说并没有想吞了那笔钱,你说你一个当妈的,生了方若华,暂时借用一下钱又怎么样,难道你给方若华一条命,还抵不过那点钱?”

徐磊竟也忍不住笑起来,“真有趣,太有意思了,钱?你竟然觉得那是钱的问题。”

他转过头看向外面影影绰绰的人群,“她,于小青,欠了方若华的是钱吗?那是命,一条命,鲜活的生命,她拿走的是救命钱。”

“……拿走也就拿走,自私自利的人我也不是没有见过,可难道就不该有点愧疚?不该做出些许补偿?哪怕不补偿,女儿脱困,她说两句安慰的话总应该。”

“于小青连这些都做不到,你们这些人,警察们,还有方若华,你们救她做什么,她有什么必要生活在这个世上浪费粮食和空气?”

徐磊的匕首已经在于小青的脖子上割出好几个血淋淋的口子。

鲜血滴滴答答流淌。

空气里血腥味浓郁。

于小青神智反而越发清醒起来,仿佛能感觉到她体内的鲜血一点点地流光。

她好像要死了。

于小青忍不住发抖,她以为自己……不那么害怕,可其实她特别怕。

她不能死,小鱼还没长大,还有建国……

“救救我,建国,建国,救救我!”

徐磊嗤笑:“瞧瞧,在别人身上发生的事,她永远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别人受害了,她认为可以随随便便就放过去,可是轮到她,她却怕成这副模样。”

他抬起手看了看时间,“时间快到了。”

许默压低声音:“他在等王茵茵自杀的时刻。狙击手准备。”

话虽如此,警方这边,哪怕不算专家的,也看出来狙击手的活不是很容易做。

眼看徐磊的情绪越来越紧张,也越来越兴奋,警察们都有点暴躁。

即便是于小青这样的人,真这么死在一群警察面前,别的不说,面子都不知道往哪里搁。

“怎么办?”

陶冷呲牙,“头儿,有没有方案B?”

许默叹了口气:“时间不多了,再过十七分钟,徐磊肯定动手……要不,若华你去劝两句?”

一众警察:“……”

陶冷想了想,没有开口,外面都是记者,若华去劝两句……好像可行。

无论于小青获救没获救,总之是尽了心。

方若华:“……”

默默从口袋里掏出一戴巧克力吞了,她脑子里忽然冒出个念头,如果她有能召唤的异能就好了,召唤个堪比漩涡鸣人的嘴炮高手过来,会比她这被赶鸭子上架的倒霉孩子有用得多。

徐磊弯下腰,一字一顿地道:“你想怎么死?让我慢慢割断你的喉咙?我会割的很慢,慢慢地磨开你的血管,让你充分地享受死亡的过程。”

“唔,我挑选的这个行刑的仓库很有意思,它没有窗户,独立的排气系统已经被我掌控,警察他们惯常的手段,恐怕都不那么好使,这就让我能充分享受你的死亡。”

“希望你的死亡过程拖得更漫长些,哪怕只有一点点,也想让你感受茵茵死亡时的绝望……”

“不够!”

方若华忽然开口,声音洪亮。

许默都吓了一跳。

徐磊也似乎吃了一惊:“方若华?什么不够?”

许默和陶冷对了对眼色,眼明显,徐磊确实如他自己所言,他对方若华有一种特别的信任。

“……也许是绑匪和人质之间独有的感情?”陶冷猜测了一句,但很快也没时间胡思乱想。

方若华走上前一步,很认真地抬头看向徐磊:“她只是死了,我一点也不觉得足够。”

“于小青是什么人,你也知道,她的灵魂可能远不足21克,她的生命有多少重量?你觉得,她死一死,便能弥补步勉教授的死?”

方若华讥讽一笑,“更何况还不只是步勉教授一个人的生命,你的妻子王茵茵的死,归根结底,她得付一半以上的责任,是也不是?”

徐磊嘴唇动了动,低下眉眼:“是不够……当然不够,可那也没法子,总不能因为觉得不够,就放任她在这个世上好吃好喝地过她的好日子。这世间本不公平,杀了她,也只是稍稍补偿而已。”

“谁说她还有好日子可过?”

方若华回头指了指身后,“知道今天来了多少家媒体?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四十多家了,知道这些媒体报导完这条新闻以后,会有多少人议论这件事,知道于小青这个人?”

徐磊一愣。

他忽然感觉到胳膊下挟制着的这个女人,浑身变得冷得厉害,抖得更厉害。

方若华冷笑:“步勉教授是死在了舆论里,舆论杀人不用刀。”

“你可以想一想,记者们会放过这个大新闻?不会的,之后还会有一拨又一波的热门新闻出现,于小青会变成一个案例,会有人把她从头到脚都扒开,一点点地分析她,分析她的自私,她的劣根性。”

“唔,我想,还会有更多的,你现在还不知道的,关于她的丑闻冒出来,我一点也不信她这样的人身上会没背着什么黑点。”

众人:“……”

许默猛地按住自己狂跳的太阳穴,使劲按,恨不得拿把锤子砸几下。

他是想让这姑娘作作秀,刷刷名声,别沾上什么不好的……东西。

说到底,于小青是若华的母亲,这一点很麻烦。

可这姑娘这么说,还这么大声,真是……哎!

陶冷:“好帅!”

她忽然觉得侃侃而谈的方若华特别帅气。

“从今往后,你恨之入骨的这个人,会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她会丢掉她的荣誉,她的地位,她的风光,当然,还有她的家庭,她曾经引以为豪的一切。”

她每吐出一个字,于小青就抖动一下。

徐磊的脸上也有些阴晴不定。

方若华轻笑:“我想,到那时候,她自己都会想死了,一点也不想活着。”

“相反,如果她现在死了,她会变成一个受害者,我们国人不习惯去说死人,而且,死人也没办法再感受到痛苦,会痛哭流涕的,只有活人。”

徐磊的手微微颤抖起来。

方若华漫不经心地,一下一下地敲击身边的墙壁,就像扣在人的心上。

“如果我是步勉,我肯定不愿意于小青就这么简简单单地死了,也许在步勉的心中,她比王茵茵,比罗娉婷两个自私犯罪的人更可恶,她该受更严酷的惩罚。”

徐磊终于犹豫得更厉害,稳如磐石的手也轻轻颤动,略微放松了一点。

方若华瞬间启动。

从动起来到跑到徐磊身边,拽住他的胳膊夺下匕首,连人带轮椅带着离开,再一脚踢把于小青跳起来,踢往许默的方向。

一共可能也就眨几下眼的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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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一十一章 后续 (两章合一)

“好帅!”

陶冷又忍不住道。

是挺帅的……许默本着人道主义,给呆呆坐在地上起不来的于小青披上条毯子。

咖啡就算了,现在没有。

警察已经一拥而上,把徐磊给铐住,但其实,以他目前的身体状况,那口气一落下,早就虚脱无力,就是不铐上他,他也做不了什么。

方若华走过去,贴着他的耳朵小声说了句话。

徐磊的眼泪登时落下来,闭上眼把哭声合着泪水与血水一起咽下去。

陶冷挑挑眉:“你跟他说什么。”

方若华笑道:“……不能给媒体知道,我就是告诉他,我说的那番话,很有道理。”

陶冷点点头,还没开口,许默就过来蹙眉道:“没有道理,死了就什么都没了,活着才有希望,无论于小青要将来要面对什么,她总归是活着的。”

方若华:……就是用用嘴炮而已,好用就行了,想那么多干什么,又不是开辩论会。

“审徐磊,问问他王贤斌在哪儿,为什么王贤斌要帮他,他有几个同伙。”

很显然,绑架于小青这种事,以徐磊目前的身体状况,根本就做不到,只看王贤斌上次就意图绑架于小青的样子,这回有很大可能也是他干的。

许默眉头舒展开,虽然还有很多后续要处理,可至少,目前来说,徐磊抓住了。

唔,顺便解救了个人质,即便这人质挺渣的,但功劳到手,对警察来说,总是件好事。

许默和方若华低声说了几句话,救护车一来,便扶起于小青慢慢向外面挪动。

出了仓库,外面就是一片废弃的自习室,房子长时间不住,砖瓦都坏得差不多,外面杂草丛生,林木茂密,不像城市,到像荒郊野岭。

偶尔传来野猫,野狗的叫声,更衬得环境可怖。

好些周围的居民,宁愿绕远道,都不大想经过这一片地方。

冷风吹过,草木发出奇诡的声音,哪怕站了那么多记者和围观人群,依旧显得阴森。

小麻花目光一转,压低声音道:“听说这里以前是乱葬岗,学校还在的时候,学生们的阳气正气还能压制此地的阴气邪祟,至于现在嘛,学生们都走了,只剩下空空荡荡的废校园,此地,恐怕已经成了孤魂野鬼的栖息地……你们可以仔细听,周围是不是有鬼哭声?”

“啊!”

陶冷整个人手长脚长,紧紧缠在方若华身上,吓得瑟瑟发抖,警局霸王花的风采是损伤殆尽。

方若华眨眨眼,第一反应,S大可是重点大学,尤其是以前,学校里面个顶个都是学霸。

不知道这些孤魂野鬼里有多少S大的学生,就这么徘徊此地,无所作为,未免可惜,多年苦读可是极不容易。

砰!

“啊!”

忽然一声闷响,一根钉子飞来,射穿了于小青的手臂,疼得她惨叫。

许默扑过去挡住于小青,伸手拔枪,但枪还没拔出来,迎头又是一发钉子,擦着他的脸颊射在于小青的脑袋旁边的砖墙上。

“是改造过的射钉枪,小心!”

方若华高声提醒,自己迅速推着陶冷他们躲在树后。

场面一下子就乱了,连被甩在后头的媒体记者们都听到动静,嘈杂的脚步声零零散散地传扬过来。

警察们一拥而上,朝着对方射击的那些假山乱石冲去,许默更是把于小青推给身边的人,三两步冲到石头附近,就见对方竟是一个女孩子,眼神凶厉,手里拿着个半臂长的钉枪,抬手——砰!

许默吓了一跳,脚下踉跄了下,就被人一推,整个人撞在树上避开了钉子。

“步一君?”

许默惊讶,“你怎么在这儿?”

步一君推开许默之后,就低下头,静静地站在地上不动,像是一点也不担心对面的女孩子朝他动手。

一群警察却是屏息凝神,脸上冷汗都冒出来,七手八脚地冲过去拽人。

警察们刚上了乱石,就听到乱石后头有人低声呼痛,只听一阵咣当声,不知从什么地方又冒出一个人,和那个女孩子纠缠到一起。

那人伸手很好,一把夺走钉枪,又卸除那女孩子手腕上的关节。

许默叹了口气:“王贤斌。”

今天可真是热闹。

徐磊落网,都不用审,王贤斌也冒出来了。

王贤斌都不必警察们追捕呵斥,自己顺手把当武器的树枝一扔,很麻利地双手抱头,跪在地上。

许默:“……带走。”

王贤斌老老实实站起来,让警察给他戴上手铐,却是伸出脖子看着已经被押上警车的徐磊,高声道:“罗娉婷的日记本还有书信,你别忘了交出来。”

徐磊略一点头。

步一君从口袋里拿出个小小的记事本,隐约能看到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了些化学公式一类的东西。

他取下笔记本上挂着的笔,一边写写画画,一边道:“……喂狗,七号大黑和四号大黄肠胃有问题,狗粮选择加入益生菌的品种。”

“周四接送郭琳琳上下舞蹈课。”

“盯着苗青,不让她再偷东西,下个月十一号郭奶奶要去医院检查身体……还有什么吗?”

王贤斌脸都绿了,转过头去做出一副我不认识你,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的样子,脚步陡然加快,拖着警察们使劲往警车里钻。

许默:“……”

他盯着步一君看了老半天,还是没有直接上手铐把这家伙也铐上。

“后面的警车,装上步一君。”

虽然不上手铐,可看目前的情况,警局也还是要去的。

也不怕他逃跑,反正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一切算是尘埃落定。

学校放了寒假,方若华也没去参加期中考试,想来老师们也不怎么在意。

到是孙奇关心了下方若华校外培训的事情,国家集训队时的教练给介绍了一个培训班,方若华每周去上四节课,除此之外就是待在家里认真做题,上网和队友们分享一下心得什么的。

这日天气不是特别糟糕,也没有雾霾,空气清新,方若华也就把功课暂且放下,陪着贺奶奶一块出去大采购,买孩子们的衣服鞋帽。

一老一少在商贸城的大棚内转了一圈,一时却没看到什么满意的。

贺奶奶咬咬牙,干脆拉着方若华去商城。

最近商城搞促销,好多比较好的衣服都打折销售,别看贺奶奶平时过得精细,也不是推崇名牌的人,但是她也知道,孩子们进入大学以后,那就是进入一个小社会,如果可以,还是得把孩子们打扮得漂亮些才好。

“咱们家有好几个小子快上大学了,还有齐申那孩子,九月份毕业。”

“若华你也马上就是大人,你们啊,就算不穿名牌什么的,衣服鞋帽也要质量好,随便从地摊上买的衣裳,洗个几次就变形,其实也没多划算。”

贺奶奶一边挑合适的衣服,按照大小号码给孩子们买一样的,一边劝了方若华几句。

“虽然我们家若华随便一件运动服,也能穿出高档礼服的效果,可一个大姑娘,衣柜里总该多几件衣服才好……”

哐当。

左边忽然飞奔出一个人影,直直撞向贺奶奶身上,方若华蹙眉,一手扶着贺奶奶,平平地挪开了一臂远,那人脚下不稳,扑通一声倒地。

一倒下,对方登时疼得抽搐了下,慢慢坐起来,抱着自己的膝盖,眼泪吧嗒吧嗒地落下。

“呜呜呜呜。”

竟是呜呜咽咽地哭出声。

周围逛商场的客人们都给吓了一跳,这怎么说哭就哭,怪吓人的。

“这不是……是周小鱼吧?”

贺奶奶很关心方若华,对于她那个异父妹妹,虽然没正面打过交道,却也是认识,“怎么了?”

周小鱼抬头看到方若华,心中更是委屈,哇一声哭得更厉害。

方若华叹了口气,赶紧扶着贺奶奶转身,低声道:“咱们赶紧走。”

说起来,怎么越是不想打交道,到越是有孽缘。

她要走,周小鱼却是一把抹了把眼泪,大声吼:“你别想看我笑话,我,我绝对不会失败的,总有一天我……呜呜。”

欧蓝赶过来的时候,眼里只剩下周小鱼的眼泪,心痛如绞,慢慢跪坐下来,轻轻抚摸她的长发,小声哄道:“没有人会看小鱼的笑话,小鱼是最好的姑娘。”

“我会有好的未来,是不是?”

“是。”

“我不比方若华差,对不对?我也是好女儿,我会是妈妈的骄傲,我不会让方若华欺负我妈妈的,对不对?”

“当然,她怎么能和你比?”

周围围观的都目瞪口呆,商场保安站在一边差点打电话报警。

一时却不大敢上去阻拦,虽然由着他们扰乱秩序很不好,可看这俩人抱头痛哭的样子,要是举措激烈些,让外人看见,说不定以为他们做了什么罪大恶极的事,那似乎……也很不好。

方若华只当听不见,人家愿意说什么,她难道还管得着?

有那个工夫,多看两页书吧。

“贺奶奶,走吧,我下午还要上课。”

“……哦。”

贺奶奶被方若华拉着,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只看见周小鱼头发乱得和疯子似的,满脸泪痕,颇固执地揪着身边男子的衣服,沙哑着嗓子嘶吼。

“这该死的世道打不倒我,我不会倒的,明天,不,今天我就去美院上培训班,高考分数不够,我就去考美院,天下的路千千万万,凭什么说我比不上她方若华!未来还有几十年,谁胜谁负现在能定吗?”

“好,你说什么都好。”

欧蓝叹了口气,由着心爱的女友往自己的衣服上抹眼泪和鼻涕。

方若华和贺奶奶离开商城,还是贺奶奶叹了口气,低声道:“你那个妈,和你那个妹妹,最近挺惨。”

这几天方若华忙着学习,时间有限,到没怎么上网,也就不知道网上如今多么热闹。

不过贺奶奶一提醒,她也反应过来。

那天抓捕徐磊的时候,记者那么多,想也知道后果会是什么。

方若华随意打开网页,看了看新闻,就看到了关于于小青的各种消息。

当年步勉教授的事情被重新挖出来,于小青的所作所为都被曝光。

她对方若华做得那些事,本来是旧闻,现在又重新炒热了。

想想也正常,方若华和周小鱼被徐磊绑架,追根究底,竟然是于小青这个当亲妈的责任,当然,这话有点不公正,可网民们哪里会管公正与否,大家隔着网络,怎么想就怎么说呗。

不止如此,于小青还被爆出,她的代表作,至今依旧被称为她所有画作中最出类拔萃的那一幅——‘精灵’,是来自她的前夫方敬。

她盗了方敬的画。

这种说法言之凿凿,对方还公布了方敬画作的草稿,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得出,于小青那一幅是仿画。

只是方敬不知所踪,没有露面,这事也无法确定。

另外,周建国被他们公司辞退,而且他和于小青之间的感情,也终于出现完全无法弥补的裂缝,两个人都十分暴躁。

周小鱼在那样的家庭环境里待一天,都只觉得苦闷,她怎么可能不恨?

媒体逼得于小青快成了个疯子,周小鱼看着妈妈受苦,能痛快得了?

在商城失态,大约不知是又受了什么刺激。

方若华听了一耳朵周小鱼的事,听过也就罢了。

她要忙得事情多,实在没有心情去关心些不该她关心,她也关心不着的东西。

觉得,大体来说,周家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从S市消失,双方再也不会有交集。

果然,之后的日子越发风平浪静,只偶尔在同学们口中听到一点关于周小鱼的消息。

听说她参加好几个学校的自主招生考试,结果都没得到冬令营的复试通知,学校还找她谈过话,具体谈了什么到不清楚,只是事后周小鱼颓废了几天,还把课本撕了。

前几日,她转去学绘画,大概准备报考S市美院。

“画画?她的基本功没问题,应付高考肯定能应付得来。”

方若华听了,也不禁觉得,周小鱼这人性子还真坚韧的很,遇到那么多挫折,依旧知道怎么做才对自己最好,将来说不得很有出息。

第八百一十二章 国家队 (两章合一)

只是,周小鱼会选择画画这条路,到是让她没有料到。

方若华想到脑海中有关周小鱼的未来,她当初被警察救了,大为感动,就下定决心将来也要做警察,而且确实很成功。

这一次,她依旧是被救,但想来她心里的感动还不足以让她去接受这样的职业。

当然,当一个画家,也挺好的。

于小青在医院里住了好几天,方若华想了想还是没去探望。

网上如今那么乱,大家都行动低调点为好,她要是在医院露面,于小青绝对不会高兴,没准儿还更生气焦虑,对病情没有好处。

方若华没那么小气,人家糟了一回罪,都住院了,她还要故意过去气人。

她不去到对,医院外面到如今还有许多记者蹲守,真要去了,怕是要沾上麻烦。

于小青也并不怎么想见方若华。

医院里浓重的消毒水味,闻一下便让人忍不住胸口闷痛,门外小护士在窃窃私语,于小青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在心里不停地嘶吼——不要听,不要看,不要想!

为什么她不能失忆?

她希望自己能忘掉那些让她痛不欲生的东西。

以前,她总是能做到的,忘掉不愿意记的事情,是她的特长。

可最近,这一项绝技却有点不管用了。

于小青渴得厉害,身体却虚软无力,一点也不想开口叫护士帮她倒一杯水。

记得那一天,她被那个逃犯抓住逼问,问她觉不觉得愧疚,问她有没有心,她还是不是个人!

明明那个逃犯只提到了步勉,但她却不自觉地想到方敬,为什么她会想起方敬来?

而且,当日警察一逼问,她就脱口而出。

就像是这个人一直长在她的嘴边,长在她的心头,失踪了,死了,烂成灰,也不能真正从她生命里消失。

是因为那幅《精灵》?

《精灵》是她的画,从她的指尖流泻于笔端,绘于纸面,入专家评委们的心,让欣赏者陶醉。

如果不是她,这幅画永远都是一个人自娱自乐的东西,永远不会有如今!

凭什么能说,它不是自己的画?

记者们懂什么!

“烂人,烂人,他是烂人!”

于小青捂住脸,忍了无数次,终于忍不住痛哭,一边哭一边呼喊,“他是个烂人,是我前半生的污点,是污点……”

外面护士吓得不轻。

“护士长……要不要打电话找精神科的大夫看看?”

这已经不是病人第一次爆发了,前面几次都用了镇静剂。

“再看看。”

周建国沉着脸赶到时,就听见妻子在病房里哭喊,他脚步一顿,终究没有推门进去,而是转头走了。

一见面就是吵,何苦呢?他如今也忙乱,公司呆不下去,就要继续找工作,他年纪不小了,如今再找工作,也是一件难事。

周家一家发生巨大变故的时候,方若华的生活到没怎么受影响,至少这一回媒体记者们没找到她的头上来。

不过,这个挺让人纠结的案子,方若华还是不免有些关注,到不是因为事涉于小青,只是,这件事嘈嘈杂杂地在身边闹腾了这么久,她想不关注也难。

徐磊的病情恶化得非常严重,根本等不及判决,公安局这边都来不及结案,他就……去世了,临死之前到似是很想得开,精神状态有所恢复,嗑药成瘾的症状也似是消失,还提起方若华。

陶冷特意因此打电话给她:“徐磊跟我们警察说,他绑架了你,你没怎么样,他其实心里,被你的所作所为给吓到了。”

“那家伙说,他本来以为我们若华是个满脑袋空空如也的草包,结果一转身就变成牙尖嘴利的大狼狗,可是让他大吃了一惊,甚至有阵子他两腿微微发颤,差点挂不住自己绑架犯的面皮。”

谁是狼狗?

方若华呵呵了陶冷一脸。

“哎,对了,王贤斌的案子也出现转机,现在有证据表明,罗娉婷不是王贤斌杀的。”

陶冷叹道。

方若华点头,这一点,她也好,许默他们也罢,恐怕在之前就隐约猜到了。

罗娉婷死前专门去找过王茵茵,当然,王茵茵当时已经自杀,不过罗娉婷不知道,专门给王茵茵留下一本日记本,日记本里描述了她的心态,她一直有心求死。

罗父在狱中病亡,更是一下子戳破了罗娉婷虚幻的希望泡沫。

于是,她便心存死志。

至于王贤斌,他纯粹就是赶上了,倒霉,再加上他犯蠢,莫名其妙变成了杀人犯。

“……当时他们小区附近来了个窃贼,还是个挺厉害的飞贼,盗了好几户人家,闹得挺厉害,王贤斌这小子看着闷不吭声,老实巴交,可一听说这事就上了心,一到晚上就四处溜达巡逻,结果那天,他正好看见楼上罗娉婷他们那栋楼上闪过一道人影。”

“他也没报警,也没找保安,艺高人胆大,自己就扒着阳台上了楼,结果没见到贼,到看见罗娉婷拿着刀,坐在浴缸里比比划划想割腕。”

“王贤斌吓了一跳,直接撞进去救人,按说以他的能力,制服一个女人不会有多困难,但不知道为什么,罗娉婷的力气特别大,地上又滑,他们两个扭打了半天,王贤斌愣是没把刀夺过来,罗娉婷还是死了。”

“当时对面楼里正好有人拿着望远镜看这边,一见这情况,还以为是盗窃杀人,直接报警,他也是糊涂,脑子一懵,跑了!”

陶冷谈起此事,竟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看看这事闹的!”

“更惨的是,罗娉婷的婆婆有严重的心脏病,一听到消息,心脏病就发作了,来不及救治当场死亡,她丈夫徐建良一夕之间失去母亲和妻子……哎。”

方若华想了三秒钟,想起来徐建良就是当初弄炸药要炸死王贤斌的那一个。

听说他被抓以后一言不发,拒不交代他是怎么知道王贤斌下落的,也不说王贤斌在哪儿,弄得警方非常被动。

“这案子还真是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身为警察,陶冷见过的或者离奇,或者可悲的案件数不胜数,可每一次遇到这种案情,都让人很不自在。

方若华若有所思:“……现在年轻人的精神未免太脆弱了些。”

王茵茵自杀,罗娉婷也自杀。

至于徐磊,虽然没自杀,但他滥用药物,导致幻觉丛生,最后也没个好下场。

“只能说,王茵茵她们还没有坏到底,还有点良心。”陶冷抿了抿嘴唇,“其实,王茵茵可能对步勉教授有好感,那样年轻的女孩,爱上一个成熟的,对自己特别好的男人,也极有可能。否则,她也许不会动歪心思,以至于……哎。”

那日,于小青获救之后,在废校舍外意图杀了她的人,正是步勉教授的女儿。

这姑娘当年因为父亲的名声受了许多苦,纵然被母亲带走,也还是留下了极深的心理阴影。

“这孩子也是可怜,本来多好的一个家庭,父母都疼她,是个快快乐乐的小公主,结果一夕之间外面好像多了那么多的毒蛇猛兽,伤害她,伤害她妈妈,毁了一切。”

陶冷叹气,“如果我是这孩子,我也不能放过所有造成这一切的人,罗娉婷,王茵茵这些始作俑者不能放过,于小青更可恨……呃,不想这些。”

于小青什么的,还是别提为好。

这人大约就是扎在若华心里的一根刺,能不触及,就不要随便碰了。

“哎!”

陶冷一脸的郁闷,好好的孩子,怎么命这么苦!

方若华:嗯??

“呃,还有没有别的什么消息?”方若华想起步一君,小心翼翼问了一句。

陶冷秒懂,咳嗽了声:“目前没有。虽然步一君的曾用名步宁,是步勉和他前妻的儿子也叫步宁,但是步勉和前妻离婚时,步宁年纪还小,父子两个没有怎么相处过。就算步一君就是那个步宁……徐磊和王贤斌都不肯开口,不能证明步一君涉入此事。”

“哦。”方若华想了想,觉得这也挺好。

许默一干警察到是仔细查了查,不是要追根究底,更不是真想让步一君入罪,只不过身为警察,这点好奇心都没有的话,那做这一行也着实是没什么意思。

“这步一君有点奇怪,不光是家庭背景无法查看,说我们没有权限,就连他自己的履历,也有两年多的空白,当初我们头儿查他,就觉得特别意外……你说他好好一个化学博士,天才古教授的高徒,如今不再做学问了,总不能是一点事儿都没有?总之,这人不简单。”

方若华抬头看门外,很不简单的步一君正蜷缩着坐在地上,盯着眼前啃食他身前一盒排骨饭的狗子。

因为这眼神未免太渴望了些,周围有小姑娘又给他要了一盒饭。

方若华觉得,可能这小姑娘担心会出现大美人和野狗争食的惨剧,才会如此热心肠。

又和陶冷姐姐扯了几句,方若华就挂断电话,收拾收拾,换上围裙帮贺奶奶做饭去。

三月,转瞬而至。

方若华奔赴燕京,进行第二阶段的,国家队队员的最终选拔。

她走得潇洒,轻轻松松,半点也不当回事,家里从贺奶奶和顾秀珍,到孙奇等学校的老师,再到一堆同学,加上谢明,高亮,田田,林岚,每个人都紧张的不行,一天刷三遍相关网址,等待最终名单的出炉。

除了他们,学校方面各个领导,甚至市教育局的主要领导,都是相当关心这件事,要知道,S市已经有好多年没有选手入选国家队了。

就是那几所说得上的竞赛名校,也只是在本地有名气,放到全国范围内,真是算不了什么。

时间一天天过去。

3月29日上午九点半,最终六人名单公布。

方若华(S市十九中)

一时间S市各个高中都沸腾起来,就算是不怎么关注竞赛这一块的,普通中学的学生耳朵里也要听一听方若华的名字。

毕竟,这已经是在数竞方面,全国最强的六个人之一了。

别管是不是走运,别管是不是有别的强者因为各种原因意外被埋没,反正,方若华现如今,就是盖章认定的全国最强之一。

七月份,她将奔赴俄罗斯,参加国际奥数竞赛。

“S市十九中的方若华同学,她在数学上确实很有天分,我们都知道,数学是最考验智商的一门学科,我想,方若华的智商一定很高……”

外面不知道是谁在放教育访谈节目,声音很大,有些嘈杂。

周小鱼充耳不闻,笔下的漫天遍野的油菜花一下子变得充满了气势,好像不是每一朵都成了霸王花,似乎马上就要张牙舞爪地飞出纸面一样。

辅导老师站在一边,轻轻地点点头。

这孩子这次画得还不错,唔,虽然还是有些急躁了,线条不够流畅,但是气势很足嘛。

绘画有时候也需要些气势。

一幅画作,只要有特点,哪怕只有一点亮点,那也是一幅好画。

周小鱼以前的画作都过于刻板,努力一把,考个普通的美院应该问题不大,但是想要在这条路上披荆斩棘地走出来,那就差得远。

今天这幅画,却好像有了那么点意思。

“画得有进步,继续努力。”

辅导老师笑道。

周小鱼重重点头,手下更用力,拼命挥舞,色彩更加浓艳。

老师蹙了蹙眉,好像用力过猛,虽然气势足了,但是线条发飘。

犹豫了下,他还是没有指正,看起来这学生难得进入一种状态,等她画完再点评也不迟。

周小鱼心里烧了一把火,全副精神都汇聚在画笔上。

爸爸和妈妈可能要离婚,马上。

妈妈情绪及其糟糕,完全没有斗志,爸爸失去了工作,家里的情况越来越坏。

她想哭,可是不能,她没有别的选择,从今以后她只能靠自己,她不能让她的生活沉到地狱里去。

她要拯救自己的家庭,要拯救妈妈,要成为妈妈的精神依靠,让妈妈明白,她周小鱼是个好女儿,是妈妈的骄傲,她不要妈妈后悔生下自己,养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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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看一下。

亲爱的们,弄雪的稿子出了‘灵异’事件,刚刚上传的第八百零九章作证,是第八百一十章欠命的前一章。

弄雪忽然发现,前面漏掉了一个章节。

我自己的稿子里居然也没有,可能是我不小心删掉了,只好又打了一遍。

PS:今天请假一天,我们家的狗老是吐白沫沫,我看是必须抽时间去医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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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一十三章 第一

三个多月的时间过得飞快。

寒假好像刚刚过去,暑假就再一次来临。

七月到了。

国际奥数竞赛会场。

距离考试开始还有四个小时,方若华他们六个人坐在宿舍楼大厅的休息椅上,或者拿着手机玩单机游戏,或者听歌,或者看书,看书的霍青还是看巴黎圣母院。

作为副领队的陶学峰,国内著名的数学家,清大的教授,自己抱着平板看上面几个身穿比基尼的热辣女郎在沙滩上打排球的视频。

当然,都戴着耳机,肯定不会影响到别人。

没办法,又不能联网,不做点什么打发时间,难道还真一直去做题?

至于领队,现在肯定是见不着的,领队都提前去验算考题答案去了,考试结束后才能见到。

说起来,领队是赵铭,副领队选陶学峰到也有点奇怪,毕竟看资历也好,看学术成就也罢,都是陶学峰更胜一筹,当然,虽然是国际奥数,但到底只是中学生的比赛,这两位谁做领队都不会不称职就失了。

这次入选国家队的六个人,方若华、霍青,还有林哲三个人比较熟。

另外就是来自山南的周曲,来自内蒙的童思瑶,童思瑶不大会说普通话,在集训队的时候不显山不漏水,虽然后来入选十五人名单,但大家多以为这就是个打酱油的,没想到也成了最后的胜利者。

最后一个叫王启润,是高二学生,年纪也比较小。

这回这名单,连陶学峰等一干国家集训队的教练都有些意外,首先,热门人选的夏俏落选,还有公认的天才陈继尧也落选。

另外几个在集训队很被人看好,名气非常大的选手,都没有获得机会,反而出现了不少新人。

方若华年纪最大,但她是这次公认的黑马,新人一个。

“大姐头,大姐头。”

霍青打游戏虐了一波菜,也觉得没意思,凑过去挨着方若华坐下,小声道,“怎么样,有把握没有?”

“唔。”

方若华闭目养神,懒洋洋地哼了声。

霍青叹气:“这回俄罗斯的成员可了不得,看看,娜洁日达,上次竞赛,她得了满分,今年才十六岁,年富力强啊,高手!”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姑娘长得漂亮,雪白的肌肤,金黄色的头发,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的审美看,都是顶尖的大美女。

“大姐头,咱们颜值不够,智商来凑,可不能服输!”

方若华:“……”

话说,大姐头是什么破称呼!

都怪霍青这多嘴的家伙,真是丢人丢到国外来,现在不光自家国家队的兄弟姐妹们喊她大姐头,好多和中国队相熟的竞争对手,都对她这‘外号’颇为好奇。

反正从昨晚开始,她光是听有关自己的传说,就听了四个版本,虽说大同小异吧,但还真每一个都能说出不同的花样来。

还是赶紧考试,赶紧回家,外面一点不好玩。

显然,他们也没可能等太久,没多一会儿,快要九点,领队的陶学峰招呼一句,所有人整装出发。

四个半小时,三道题目。

第一道题很简单,就是个离散形式的介值定理。

计算量也不算大,方若华估计自家那几个队友应该都没多大问题,不出意外的话。

剩下两道题,方若华大体扫了一眼,不禁摇了摇头,都太难了。

尤其是第二道题,其实最重要的是第二道题。

方若华不再多想,沉下心认认真真答题。

在考试中,四个半小时的时间是那么的短暂,等从考场爬出来的时候,中国队这六只全都吐着舌头,耷拉着脑袋,大汗淋漓,全身虚脱。

“来,咱们说说。”

霍青小心翼翼地瞥了方若华一眼,招了招手,六个人自动自发地围在一处。

他们也用不着担心对题之后影响明天的考试,反正自己考什么样,其实心里都清楚。

那题会做还是不会做,难道能没点数?

“啊!”

六个人写完自己的答案,霍青瞥了方若华一眼,一头扎桌子上哀鸣,“你居然每道题至少写两种解法,第三题还写了四种解法,你哪来那么长的时间!”

话说,他第三题差点没做出来好嘛,最后迫不得已,直接用了大学的方法……

“肯定要扣分的。”

霍青叹气。

国际奥数竞赛都是要求学生尽可能使用中学的方法来完成问题解答,当然,不是不允许超纲,但是并不鼓励,反正一定会扣分。

别看他们练习,学习的时候,各种超纲的,大学的题目也没少涉及,多少要了解,但是真正考试,还是要求使用中学生的方法。

可是没办法,扣分也比做不出来得零分强

方若华不理他,没多一会儿,童思瑶也一脸犹豫地过来,“若华,你帮我讲一讲。”

说起来童思瑶也是倒霉,今年的题目正好涉及到了她非常不擅长的三角函数问题,她还没下场就手足发颤,脑子里一片空白。

方若华看了看童思瑶的答题:“你想用反演的方法来解?”

童思瑶蹙眉,轻轻点头。

“这思路没问题。”

方若华一步步检查童思瑶的答案,先把失分点圈出来,然后直接给她补充完整。

童思瑶的脸上不禁流露出一丝沮丧。

在集训队的时候,他们都知道方若华每次做题都考虑得最全面,显少有失分的地方,看别人的答案,也一眼就能看出失分点,通常八九不离十。

看着自己写出来的那一部分,并不算全面的答案上就冒出来四个红圈,她就知道这次恐怕不太好。

第二题也许能得五分,最后一道题她恐怕只能得两分。

好在童思瑶别的优点且不说,最大的优点是在数学上的韧性和稳定,别看第一天的考试不太理想,到第二天上了考场,一拿到题目,昨天的郁闷就一丝也不剩,顺顺利利完成自己的答卷。

两天后,国家队以198分的总成绩名列第一。

方若华更是以满分的成绩获取金牌,她也是这一次的国际比赛中唯一一个满分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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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我们家编辑,把八百零九章重新调整到八百一十章前面去了,没看过,漏掉的亲可以看一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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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一十四章 圈子

成绩一出来,主试委员会的所有成员都有一种自己输了的感觉。

“方若华?中国人在数学方面,真是由始至终的不掉链子,今年这又是个新人冒头!”

明明在考试之前,各国领队们做题的时候,都说第三题特别难,就是他们这些数学家来做,在短短四个半小时的时间内,哪怕只做这一道题,都会觉得有些艰苦。

于是下了结论,这一次考试能拿满分的估计没有。

结果方若华这个第一次参加竞赛的姑娘就以四种解法拿了满分!

真是一巴掌甩在出题组的脸上去,让本来特别得意的美国出题组半天都没敢再嘚瑟。

中国队这边到是习惯了。

要不怎么说方若华是大姐头呢,肯定要比别人都牛气,才配得上如此威风凛凛的称呼。

霍青看了自己的得分,36分,只扣6分,总体成绩还算不错。

领队和副领队也挺高兴的,虽然金牌这东西他们已经拿得手软,但是在国际赛场上压服其他国家的队员,全体中国队成员得到金牌,载誉而归,别管来几次,他们还是高兴。

宣传的时候,自然要说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要说重在参与,并不苛求金牌,可是拿了金牌,拿了第一,难道还有不高兴的道理?

反正俩领队十分得意,连和委员会其他人说话的时候,脑袋都抬得几乎能看得见下巴尖。

领队们如何,是领队们的事,参赛的各国队员们到是相处颇为和谐。

他们大部分人都很熟悉,经常在各个竞赛场见面,说起来可能只有彼此才是朋友。

毕竟像方若华这样的选手不多,学奥数的,大部分从很小的时候就进了这个坑,每天徜徉在补习班和赛场上,能接触到的小伙伴都是他们同一个圈子里的人。

交际圈当然也只有他们自己了。

兴趣爱好一致,年龄差不多,不成为小伙伴的可能性极小。

就说现在,一群人刚在考场上打生打死完,下了竞赛场,就凑在一起嘀嘀咕咕,嘀嘀咕咕地商量坏主意。

“跟着导游可一点意思也没有,我是东道主,我带你们去玩如何?不过,你们中国队要请客吃饭,得了第一不能一点表示也没有吧。”

胡虽如此,娜洁日达脸上完全没有输给中国队的沮丧,金色的头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七月份的俄罗斯可是非常好,虽无冰雪覆盖,却是凉爽怡人。

正适合出去玩的时候。

举办方俄罗斯这边,按照往年的惯例,专门请了导游领着参观了许多著名的旅游景点。

但这群选手可不是那么听话,也很不满足这种官面上的旅游方式。

这些孩子们都是从小被宠爱到大的,根本就不怕教练领队一类的大人,还个个有主意。

一听娜洁日达的想法,纷纷举手赞同。

“不过我们可不请客。”霍青笑道,“你们是东道主,哪有东道主不请客,让我们客人来请的。”

俄罗斯代表队今年的成绩也不坏,仅次于中国,娜洁日达更是只被扣了1.5分,稍稍输给方若华罢了。

她去年满分夺冠,今年损失掉桂冠,也只是装模作样地伤感了几秒钟。

虽然人们记住的永远只有第一名,第二名没人关注,但是到了他们这个层次,又是这样的年纪,个个都前途无量,成绩好一点差一点,也就没那么强求。

小伙伴们吵吵闹闹地出去吃过饭,都不想吃官方给准备好的营养餐。

考试之前怕身体出问题,个个饮食非常节制,甚至有的两三个月都是吃淡而无味的东西,保养身体,保养肠胃,就怕出事,如今考试都结束了,肯定是要好好放松一下。

吃完饭又由东道主带队,去转了转只有当地人才知道的街道。

一直玩到晚上,这些家伙还是个顶个的精神抖擞,一点都不乐意回宿舍,干脆找了个烧烤摊,坐下吃烧烤聊天。

“娜洁?”

正说得热闹,忽然有人大声喊了一声。

众人一转头,就看到一个黑发黑眼的姑娘一把抱住娜洁日达,叽叽咕咕地说了一大堆的话。

娜洁显然有点懵,但她本身是个开朗热情的,并不推拒,反而露出和悦的笑容听着,偶尔回一句什么。

两个人一个韩语,一个俄语,交流起来竟然也没多少问题。

半晌,那姑娘拍了拍娜洁的手臂,扭过头去冲着后头喊了一嗓子:“你们玩吧,我朋友来了,我就先走了。”

方若华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就见有四个男人,一个黄种人,两个白种人坐在对面一家商店外面的棚子底下,那两个黄种人脖子上还戴着很粗的链子,金黄色的,不过是镀金,不是金。

两个白种人也是肌肉鼓胀,属于那种出现在电视上,必然是反派的凶相。

这四个人对视一眼,显然都有些不乐意,其中一个黄种人用韩语喊道:“说好一起去找找乐子,不去不行,想和朋友叙旧,以后再叙吧。”

和娜洁站在一起的韩国小女孩儿的手紧紧抓住娜洁的衣角,使劲摇了摇头:“我真的有事……”

刺啦一声,那边那几个男人似乎有些烦躁,四个人低声窃语,不知道说些什么。

方若华隐约能听到那边有人说,自己这边人多,有二十多人,还是别惹事,以后再说。

又有另外一个伙伴说,虽然自己人数不少,可一看就都是学生模样的旅行团,没准趁着暑假出来旅游的,稍微吓唬一下就分不清东西南北云云,而且这是他们的地盘,招呼一声他们的弟兄更多。

韩国女孩儿大约有点惊慌,看形势不妙,连忙压低声音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这姑娘去年也曾参加过IMO,认识娜洁,今年她已经读大学了,几天前她和哥哥到俄罗斯留学读书,正好碰见几个同乡正。

她和哥哥也是身在境外,他乡遇故知,于是自然心生亲近,对方邀请一起玩,干脆就答应了。

没想到这一玩,才发现这些人竟然赌博,还是去赌场,他们本来不想去的,但当时实在是有些身不由己。

“我以前经常和朋友玩牌,被逼无奈,就去玩了几次二十一点,稍微赢了些钱,没想到就被这些人给盯上了,非要拉着我再去。”

韩国这小姑娘一脸愁苦地摇头,“久赌必输,我再会玩,也不是电视里才会出现的赌神,不能跟他们胡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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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一十五章 逢赌必输 (两章合一)

“幸好碰上你们,要不然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脱身了?”

韩国这个小姑娘叫金曼丽,今年二十一岁,死死拽着娜洁日达的胳膊,简直就和抓住救命稻草也没有两样。

“我可不能再跟他们去赌场,真去的话,一准要输得连回家的路费都要没有了。”

而且以她的教养,也不肯参与赌博,闹出事来,回家让爸爸知道,要挨打的。

霍青蹙眉:“怎么不报警?”

他也是经常出国,去过好几个国家,在家的时候家里人耳提面命,出国遇见问题,报警,找大使馆,总之,祖国就是我们最强大的后盾,只要自己违法乱纪,无论出什么事我们都有仪仗。

“走吧,和我们一起走。”

娜洁日达摇摇头,使了个眼色,压低声音道,“他们去的是合法赌场,也说不上胁迫,曼丽担心要是报警,那些人面上不敢怎么样,私底下还会找他们麻烦。”

霍青愣了愣,终究闭上嘴没再多言。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想法,金曼丽显然有她自己的顾忌,作为外人,总不好对人家的所作所为指指点点,他们无所谓,哪怕惹了事一走了之,难道这里的人还敢追到中国去找他们麻烦?

可人家兄妹两个大约还要在这里待很久,万一要是对方记恨,再闹出事来,那他们也帮不上忙。

虽然都是中学生,年纪小,又是在象牙塔里被保护着,但如今真没什么人过分单纯,一想就能想到这姑娘的心思。

娜洁日达这个本地人更是不想惹麻烦,扶着金曼丽的胳膊,小声道:“先跟我回去,一会儿我找人送你回大学,最近别出来,待在学校他们总找不过去。实在不行,你要和家里大人,还有老师,学校领导都说清楚,不要总想着自己处理。”

金曼丽咬了咬嘴唇,没有说话,脸色略有些发红。

方若华蹙眉,也忍不住开口:“身在异国他乡,你不想给别人留下坏印象,大家都能理解,但也要看情况。”

“如果你的处境恶劣,非常危险,求助不是件丢人的事,你没有错,那更不用因为怕给学校,给别人添麻烦,就忍气吞声。”

“学校肯定也希望你们在坏人找上门的时候,找学校来处理,而不是自己逞能。”

方若华吐出口气,只觉得自己教谢明、高亮他们教上了瘾,竟然也有向教导主任方向发展的苗头。

“算了,先走。”

大家一看,对视一眼,纷纷站起来结账准备走人。

没想到账还没有结,远处那四个男人就已经争执完了,显然是不打算放过金曼丽,竟都起身围了过来。

霍青啧啧称奇:“话说,我从小到大,还没和别人打过群架呢,你们打过没有?”

中国队的一众队员:“……”

他们都是好学生好吗?除了方若华,还都是从小学开始,一直到高中,读的都是第一流的好学校。

也就意味着校内的学生全是佼佼者,所以,还是除了方若华,其他人恐怕都没有机会见识校园霸陵一类的行为,最多听说过。

至于参与群架,那就更不可能。

娜洁:“群架啊……好像有人为我打过?”

据说这位俄罗斯姑娘小时候是个淘气孩子,又因为长得漂亮,总有其他小伙伴为了抢着跟她玩而大打出手。

“要不要报警?”

童思瑶眨巴了下眼睛,“领队昨天还说,让我们把报警电话快捷键,有问题找警察。”

几句闲话,四个凶神恶煞的男人就到了眼前,方若华没觉得害怕,虽然他们出来时身边好像没跟着导游,可她很清楚,别的国家不知道,自家跟来的两个观察员就坐在不远处。

而且俄罗斯举行奥赛,竞赛结束让参赛队员们在自家的地盘上出事,俄罗斯官方也丢不起这个人,真要是闹出乱子,肯定马上就有人过来处理。

“金曼丽小姐,咱们约好的,你可千万别忘了!”其中一个韩国人一扬眉,看了另一个韩国人一眼,说出一口不大标准的韩语,“放我们秀成哥的面子,秀成哥可是会很不高兴。”

金曼丽神色登时一变,也有些恼怒:“你们怎么这么欺负人,我都说了,都是误会,我根本就不会什么赌博,就算当时小赢,也只是运气好……而已。”

一腔愤怒看到面前男人凶神恶煞的脸,也不禁气弱。

她本来性子就不强势,还有些柔弱,虽说读书读出来,在家却还是习惯事事听从父兄吩咐,从没有在任何事情上自己拿主意。

如今到异国他乡读书,她哥哥又不在身边,已经六神无主,的确是不大敢惹这些地头蛇。

方若华扫了一眼四周,目光闪了闪,周围超市里,还有别的摊子上坐着的那些人,神色都不对,跃跃欲试,显然和这四个人是一伙的。

怪不得他们一行人员众多,没有半点势单力孤的样子,却还被纠缠,显然这几个是有恃无恐。

方若华一笑,瞥了一眼应该是他们四人中为首的那个所谓的秀成哥,用俄语对娜洁日达道:“娜洁,你与这位先生说,我略懂周易,观他今日眉乱鼻露山根破,印堂暗淡眼多浑,怕是小赌失利,大赌破家,逢赌必输,还是别去赌场之类的地方闲逛为好。”

娜洁心下好笑,大笑了几声,才磕磕绊绊地用韩语大体描述方若华的意思。

秀成哥登时好像被戳到痛处,猛地回过头,把啤酒一摔,气得眼睛都大了三分,怒道:“胡说八道!”

他一脸凶悍,朝着方若华迈了一大步,霍青他们,还有其他国家的队员都吓了一跳,紧张地围拢过来。

方若华却一点都不恼,轻声道:“急什么,我一向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你急这面相也改不了,昨天晚上不还输了一晚上,有什么好不相信?”

说着,挑眉示意娜洁给翻译。

娜洁忍俊不禁,认认真真给翻译了一遍。

秀成哥气氛过去,不禁有点惊疑,心里也有些不确定,他昨天晚上确实是输得很惨。要不是身边的弟兄有些理智,愣是强硬地把他拖出赌场去,恐怕他输红了眼,什么都做得出来。

也好在昨晚他没去那些不大正规的地方,到的是正规的赌场,不喜欢竭泽而渔,看哪个赌客红了眼,通常都会想办法劝退。

“你……你怎么知道?”

方若华笑道:“看出来的。”

说着转头看向娜洁,“告诉他,如果他不信,我们可以试试。”

她俄语说得还不坏,来参赛之前,他们所有人都和教练一起突击了下俄语。

方若华学得最好,那种感觉就好像以前学过一样,进步神速,如今俄语日常对话没多大问题,加上娜洁懂一点中文,双方交流没多大障碍。

“试?怎么试?”

秀成哥转头看了看自家身边的几个兄弟,又看向方若华。

方若华转身指了指自己身边的人:“我们是中国的高中生,暑假期间,结伴出来旅游的,学生们,大家多少都会打扑克……”

“唔,听曼丽说,你喜欢玩二十一点,正好,这个规则简单,咱们也会,不如大家先玩几把二十一点?当然,别的玩法你也可以提,我无所谓。”

秀成哥大笑,其他人也哄笑,四下看看方若华身边的那些人。

个个都是斯斯文文,瘦瘦弱弱,一副书呆相,也唯有那个俄国姑娘,金发碧眼,看着可人的很,也有些活泼,像是会玩的。

“就你们?”

方若华点头:“我说过,你逢赌必输嘛,就算是我们,你也赢不了。”

“好!”

秀成哥一口答应。

方若华笑了:“唔,那我随便挑一个同学,你们四个,我们两个。”

她想了想,回头喊林哲,“林哲,你陪我玩?”

林哲闷闷点头。

秀成哥笑道:“那用不用去买几副新牌?”

“不必了吧,我看你们都有牌,就用你们的好了。”

秀成哥一扬眉,“那成。”

招呼一声,就让人拿了四副扑克牌,顺便搬了桌子过来,他也没太认真,直接拎了一口袋卢布,大概有七八十万,扔到桌面上。

“我打牌必然是要赌钱的,敢不敢?”

方若华眨了眨眼:“玩钱就算赌博了,我们可不能赌博,赌博在我们那儿犯法,不如这样,谁输了谁给国际红十字会捐款,输多少捐多少就是。”

这下子几个学生都有点担忧。

方若华咳嗽了声,轻轻敲了敲桌面,霍青他们就闭上嘴巴,还唯恐天下不乱地直接打开红十字会的捐款网址,直接递过去客客气气地请这四个人检查。

娜洁更是把扑克牌拆开让大家都查一查。

一切准备就绪,于是开玩。

……

一个小时零二十五分钟后。

四个男人摊在地上,满脸冷汗,提包里的钱已经空下去一半。

这还是他们被自己一盘也赢不了的惨烈现实给吓得,再也不敢继续赌下去。

“呕!”

秀成哥胃一抽一抽的疼,大概是太紧张的缘故,不小心干呕了一嗓子。

他不敢置信地抹了把眼泪:“难道,难道……”他真的是逢赌必输?

这不可能是对方作弊,毕竟临时起意,牌是在自己自己的,用过不知道多少次,根本没被动过手脚,对方只是高中生,可不像赌博的老手。

方若华笑道:“现在证明了?”她走过去拍了下秀成哥的肩膀,“不只是今天,你以后最好少进赌场,否则不光是输赢的问题。”

看这四个人被唬得一愣一愣的,方若华笑道,“我想,这位先生应该一时半会儿不会再想去赌场,更不会强迫别的女士同去。”

说完,招呼一声,一行人浩浩汤汤地转头走人。

金曼丽吞了口口水,小声问娜洁:“你朋友是算命大师?”

她是真没想到自己的麻烦居然最后就这么给解决了。

娜洁也很意外:“怎么可能?若华你怎么做到的?”

方若华一本正经地道:“因为我们都是学数学的嘛,欺负欺负二十一点,还不是手到擒来?”

“啊,也是……也是个鬼!”

娜洁翻了个白眼。

其他人也大笑,霍青一边笑一边咳嗽,“嘿嘿,刚才我给拍下来了,回头就拿这视频去我家小弟面前装逼去,也督促他好好学数学,学好了想来钱,跑澳门或者拉斯维加斯转一圈就有了。”

方若华莞尔。

他们自己人心里有数,数学好,会算牌,玩二十一点肯定是有优势,这没什么好说的,但是像方若华这般,如此神奇,那就太过虚假。

方若华一行人自己清楚,但是身后吊着的导游,还有跟来的观察员,和其他路人可不大明白。

这一届国际奥数竞赛结束以后,在世界各国留下了各种神奇传说。

传说这一届的数竞队员,个顶个都是能掐会算的二十一点高手,比决胜二十一点电影里的主角还要牛气。

很多人甚至认为,只要数学学得足够好,就能在二十一点这一项赌博上无往不利。

这笑话流传多年,后来还在国家集训队里扎根发芽,导致教练们休闲的时候,会把学生们叫去学二十一点的各个公式。

唔,幸好没有谁傻到真想去赌场试一试自己的能力。

当然,这是后话了。

现在方若华却给自己惹了一点小麻烦,霍青他们追问不成,极力猜测她到底用的什么法子来保证自己每一次都会赢。

可惜,几个人稿纸都用了十几张,愣是没想出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林哲老老实实地道:“我也不知道,就是方若华给我暗示,我跟着她的指示做,其它的不清楚。”

毕竟在一起集训这么长时间,他们也不是无时无刻不学习,休闲时也喜欢玩这种二十一点之类的游戏,的确能锻炼自己的计算能力。

玩得多了,自然有默契,而且他们之间还有自己的暗号,动动小手指代表什么,摸摸头发代表什么,等等吧。

如果换成霍青,还有可能因为胡闹和方若华作对,换做林哲,向来是很乖巧,很会听指示,只不过他也赢得稀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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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条

哎,请假一天。

PS:我家的狗子没有事,我们家的小孩不知道什么原因小腿肿了一个巨大的包,她自己抓得有点化脓,然后开始发烧……去医院得。

《若华的小时空直播间》请假条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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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一十六章 清闲 (两章合一)

方若华笑眯眯由着他们猜,爱怎么猜就怎么猜去。

反正这些家伙都是往算牌方面想。

这也是数学学多了的通病,大家本能地会去把思考方向向数学方面偏移。

问题是,方若华就算不会算牌,什么都不会,只要懂规则,非是运气十足不好,她是不会输的。

整个桌子上的牌,还有那个什么秀成,和一个白人,在她眼中都是透明的,她想知道什么,就能知道什么。

这种情况下,在牌桌上,她就相当于全知全能的神,但凡不是傻子,想输都不大容易。

当然,这些话就没必要和同伴们说了,反正看他们自己猜的那个热闹,总能自己去找到一个答案。

一行人回到宿舍,好好休息过,第二日告别晚宴结束,就依依惜别,各自归国。

没几日,国际奥赛的情况上了新闻,虽然时间很短,画面也少,可那位秀成哥和他的弟兄正好看到,四个人一时间差点没把啤酒灌鼻子眼里去。

“……哥,那天……”

“别想了。”

那个秀成哥张了张嘴,嗓音有些干涩,“咳,喝酒,接着喝。”

无论是真如这位所说,他霉运当头,逢赌必输,还是对方作弊,或者是因为人家这国际数学竞赛金牌选手精通算牌,于是百战百胜,他一时间都不大想继续赌博。

当然,更不会再去找那个金曼丽的麻烦。

心里虽然乱,可他还是有八成怀疑方若华会算牌,只是……

不过是中学生的数学竞赛冠军而已,又不是世界知名的数学家,说到底只能说,数学入门吧,难道只要凭借数学入门的知识,就能百战百胜?

怎么可能!

秀成讪讪一笑。

要真如此,世界上所有赌场都不会再出现二十一点这种游戏了。

无论是谁开赌场都是想赚钱的,那些当老板的又不是傻子。

这回大约是真撞上鬼了!

不光是他,他那几个兄弟起码半个月看见扑克牌就手足发颤,额头见汗,至于赌场那种地方,还没看见大门,脚就自动自发地转向。

闲杂人等的事且不提,对方若华来说,俄罗斯之行很有意义。

这是她中学时代最后一次国际奥数竞赛,明年她已经没有机会再次参加,当然,拿到目前的成绩,似乎也已经没必要遗憾。

霍青,童思瑶他们回国之后,改换火车,一路上都十分亢奋。

方若华和林哲两个人猫在软卧包间里第一盘快棋结束的时候,出去溜达一圈,霍青和几个同学正带着人搭讪美女。

他们第二盘棋结束的时候,霍青和几个乘客坐在一起侃大山。

等方若华出来去食堂吃了点东西补充体力,等回来一看,自家几个队友正合伙欺负人。

他们和人家美女打扑克,贴了人家一脸的纸条。

“美女,别觉得不好意思,我们刚从俄罗斯回来,看看,这是我们的同伴和对手较量的视频,绝对是手机拍摄,没进行过任何剪辑PS,论打牌,咱们随随便便哪个,都能教那些老手做人!”

视频里有点黑,但是还挺清楚,正是她为了给金曼丽解围,逗那四个非典型青年玩的场面。

那几个美女看起来应该已经是社会人士,衣着打扮像公司白领,还真被他的说法给吸引住。

“好厉害的样子,你们那同伴难道是算命大师?”

霍青老神在在地摇头:“那肯定是忽悠他们呢,算命不说是封建迷信,可也不能全信,反正我们是不会。”

“其实这事说穿了一点都不神奇,简单的很,就是算牌而已。”

霍青伸出手指在桌子上比划了个公式,“我这个同伴是用了算牌术,这个基本方法并不难。”

“……”

“……比如说,我们把每一张出现的2,3,4,5,6都算+1点,7,8,9算0点,10,j,q,k,a算-1点,将各点相加,结果越大,就表示前面出现过的小牌越多,对玩家越有利。反过来,如果结果是个负数,就表示前面出过的大牌比小牌多,对庄家有利……”

霍青滔滔不绝,说得很像那么回事,一点也看不出前一阵子刚抱着手机百度了半天二十一点玩法技巧的样子。

几个美女旅客也是不自觉露出点崇拜的表情。

“当然,说起来简单,但能做到的就很少了,哎,可惜我们的教授不鼓励我们去赌博,要不然大家结伴去拉斯维加斯转一圈,至少一年的学费不用愁。”

“就怕过不了多久,赌场会让把我们列入黑名单,根本不允许进入。”

方若华:“……”

好吧,随他们高兴。

反正只是一段短暂旅途,等到站各奔东西,谁也不认识谁,吹牛吹得再大,也不怕吹破。

当然,前提条件是人家不怎么关注数竞圈子的新闻。

他们国家队成员的个人信息可都在网上挂着呢,要是让人注意到……

方若华叹气。

好在霍青这些家伙,也就在美女面前口花花一下,面对记者的时候,还是稳重谦虚谨慎的很。都不必提醒,也知道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

毕竟经验都很丰富。就是方若华也不缺少面对媒体的经验。

此时正值暑期,马上要高三的学生们还有一年的‘监狱’要做,方若华却已经无事一身轻。

十九中校领导们希望她开学时能给高一的新生做回报告。

她也没拒绝,从人家领导手里又拿了八千的奖金,哪怕只看在钱的份上,该给的面子也不好不给。

方若华这么一清闲,谢明他们却不知是该高兴还是该沮丧了,接下来的暑假时光,他们是都得被压着学习,方若华远程遥控的时候,他们偷懒的机会就不多,如今这尊大佛蹲在屋子里,那真是浪费一秒钟都有如芒在背的压迫感。

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方若华什么都没做,就是盯着谢明几个学习。

她班主任孙奇还特意问过以后,把几个也想走竞赛这条路的学生送了过来。

方若华想了想,并没有拒绝,只是给他们摸底考试了一回。

这些学生里面,有一个高一的孙利,是孙奇的侄子,还有一个高二的崔静,两个人的底子不错,逻辑思维也很好,到真有点希望。

至于另外几个高二马上就高三的学生,方若华考虑了下,还是没太顾忌,很郑重地跟他们解释了下。

毕竟这些都不是从初三就开始竞赛,真正因为擅长数学,或有十足功利心而走这条路的,他们更多是觉得自己高考没多少考上名校的希望,干脆赌一把。

“……大家想走竞赛这条路,归根结底也是想读好大学,但是以你们目前的情况,哪怕用尽全力,我觉得你们考省一的机会都不算大。”

“现在不比以前,你们也知道的,竞赛保送已经很难,参加自主招生的话,最起码也要能拿到省一才有机会,一旦失败,你们可能在剩下的时间里没办法应付高考,我觉得与其去赌这一把,不如在剩下的时间里认真准备,争取通过高考,考一个好大学。”

“当然,未来是你们的,你们得自己做决定。”

反正最后有退后一步,决定拼全力准备高考的,也有一门心思在竞赛上走到黑的,方若华陆陆续续又接手了七个同学。

除了自己小小课外兴趣小班的小伙伴外,她照样和人分享培养高亮他们的经验。

把自己这些日子以来,写给高亮他们的各科笔记,并不算厚,每一科只有两本而已,给了自家班主任,然后全校当秘籍一般学习。

从高一到高三,所有学生都可以使用,再配上方若华整理好的需要拿箱子装的试卷。

将近两个月耗尽了所有的精力,头悬梁锥刺股,压榨每一分潜力,苦到连哭都没有力气和时间去哭的地步。

九月份的竞赛,所有人上马出征,除了一个运气不好,只得了省三,谢明,孙利和另外两个同学得省一,剩下两位获得省二。

这个成绩,似乎很不起眼,但其他的高中不怎么当回事,真正懂教育这行的人却是有些坐不住。

连教育局的领导都忍不住组织了两次会议,专门讨论这个事,学习十九中的经验。

毕竟那是十九中,公认的渣子学校,这群学生进校门的时候,录取分数线才327分,没到这个分数线,交赞助费进来的还有一大堆。

隔壁七中,人家重点高中,中考录取分数线644分,这是多大的差距?

另外还有师资力量,教学条件,那都是天差地别。

十九中多年来第一次参与竞赛,大部分还是高二的学生,能拿到如今的成绩,那简直不可思议。

而且不只是竞赛而已。

暑期结束以后,新学期开始第一次全市统考,十九中从垫底一路高歌猛进,高三新学年的学生们,成绩压过十四中,十七中,九中都普高,排到了全市中游,即便是还稍稍偏下,那也是正常的高中了。

成绩出来,学生们激动得不行,老师们也高兴,可是琢磨琢磨,竟也不那么意外。

自家学生们成绩不大好,其实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学生们不爱学,当然,老师们教学不认真,水平也不高,但是自从方若华出现,校领导百般重视,老师们拿到的奖金鼓励登时翻了好几倍,自然比以前有干劲。

学生们亲眼看到差生是怎么翻身的,哪怕只有很短的时间能热血上头,想到学习,那也不是一点用没有。

老师和学生们一起努力,整体环境改善,这些孩子们现阶段其实有很强的从众心理,整个班上的同学都在学习,哪怕不爱学的,也自然而然被带着学一些。

教师负责任一些,严格要求,除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寥寥可数的几个,其他同学哪有完全不努力的道理?

成绩越是差,提高起来越容易,能清清楚楚地看到成果,学生们也没有滋生厌学情绪。

于是,这个结果自然理所当然。

此时此刻,方若华已经身在燕大的校园里了。

秋高气爽,凉风袭人,方若华一边抱着草纸算题,一边和许默、陶冷他们视频聊天。

到也没有谈什么正经的东西,方若华被不小心(也不知道算不算是不小心)卷进的那些案子都挺沉重的,最好别老挂在心里,容易让人心生郁闷,人活在世上,终归还是要快活些才好。

陶冷就是关心一下方若华的学习生活,比如钱够不够花一类,关心完了就是吐槽自己年纪轻轻头发就白了,脸上也开始冒出细纹。

“惨啊,都是我们头儿压榨得太过分,我都快两个多月没有享受过一个懒觉了。”

许默坐在一边,只有一只捧着咖啡的手,还有修长的腿入镜,闻言只是平铺直叙地总结了下近两个月来陶冷的加班情况:“这两个月没太大的案子,她只加班二十五次,其中,陶冷拿加班做借口,拒绝男朋友邀约十七次,剩下的才是正常工作加班。”

陶冷:“……”

“如果你不喜欢,和人家相亲的时候,就不要答应人家下一次约会。”

许默蹙眉,“我可不希望有一天,我的手下被人状告欺骗感情。”

陶冷:“……啊啊啊啊!”

她抓了抓脑袋,忍不住跟方若华抱怨:“不是这样的,曹文庄是我的菜,斯文体面,白白净净,是学金融的,在一家投资公司做理财顾问,家里条件也好得很,住别墅,开豪车,难得的是有钱还洁身自好。”

方若华登时笑起来,都不用陶冷继续说,就接她的话头儿,“可惜,没有共同语言,玩不到一起去。”

“呜呜。”

陶冷哀嚎,“实在不想跟他聊什么股票,证券,基金什么的,投资,风险回报之类和我没关系,更不想谈什么斯蒂芬-罗斯!”

许默冷笑:“所以你到底要不要分手,痛快一点,别耽误人家,也别耽误你自己行吗?”

陶冷:“……哼哼。”咬咬牙还是得分手,不能耽误人家。

方若华大笑,还一心二用地又在草纸上写了一页解答,把思路理顺了。

其实听他们两个警官逗咳嗽,还挺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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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一十七章 天分 (两章合一)

许默怼了陶冷几句,就端着茶杯出去找陶副局,汇报一下自己手下目前的感情进展。

陶冷叹了口气:“今天下班就和曹文庄说清楚。”

交往也有两个月,彼此不合适恐怕人家也看得清清楚楚。

“就是我不说,估计曹文庄的耐性也要消失。”

谁能忍受自己的女朋友约会三次有两次不答应?那不是谈恋爱,那是逗人玩。

“对了,苗萍,若华你还记得吗?”

方若华想了想点头:“记得,那天苗萍和咱们一起去S大废校舍,去给步勉教授作证来着。”

说起来,那位步教授也太凄凉了些。

明明心地善良,尽职尽责,作为师长,很爱护自己的学生,但是遇见事之后,却无一人愿意给他一个公正,很多人轻易就相信了谣言。

不相信的……竟也是缩头乌龟。

方若华叹气:“因为污蔑的声音足够大,所以,大家就信了。”

声音大,能言善辩的人,在别人眼中就是理直气壮,大家不敢公开反驳,便是心里觉得不对,竟也多是息事宁人,不肯出头。

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啊,如今你出去管闲事,还要招人侧目,觉得你有病。

可这天下间没人肯为无辜者说一句公道话,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等关己的时候呢?难道有脸去抱怨别人不为自己张目?

“苗萍怎么样?她妹妹如何?”

陶冷轻声道:“就是想和你说一声这事,苗萍和她的丈夫离婚了,为了她妹妹,也不能继续过下去。”

苗萍遭受家暴多年,但是她丈夫不家暴的时候,对她并不坏,左邻右舍都不觉得她丈夫有哪里不妥……

她就总觉得,丈夫并不是坏人,被家暴也是对自己的惩罚,便一日日忍耐。

现在却忽然发现,原来这件事对妹妹的影响这么大,身处恶劣压抑的环境,看着姐姐被打,毫无办法,这孩子没处爆发,又怎么可能平安幸福地长大。

“苗萍说,她不求步教授宽恕她,她也没资格去求,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赔罪都没地方可赔。”

“但生活还是得过下去,她总不能学茵茵和罗娉婷,她有妹妹,有牵挂,她不能放任妹妹陷到烂泥里。”

陶冷一时也心绪复杂,“对步教授来说,已经什么都晚了,人死了,就是死了,活人再多任何事,都与死人无关。”

“苗萍她及时醒悟,能稍稍安慰的,也只有她自己,或许夜里能少一点噩梦?唔,也能救下苗青那孩子?到还算好。”

方若华一笑,陶冷作为一个警察,不知这多愁善感的性子,算好还是不好。

陶冷又叮嘱了几句,让方若华注意安全,别太节省,最重要的是,上学期间交男朋友要仔细。

“交一个男朋友也不错,学生时期多数还是比较单纯,谈恋爱也是真讲感情。别像我似的,工作了想找对象,就是找不到!”

陶冷自己不是单身主义者,虽然一个人生活很自由自在很舒服,但她从小就希望有父母那样的婚姻,彼此心意相通,有个能一起吃饭,一起谈笑,一起看电影,一起旅游,一起读书的伴侣。

“但是得找人品好的,我们若华太温柔,太善良,你一个人在外地读书,我老怕你人太好,会受伤。”

许默:“……咳咳。”

方若华:“……”

许默赶紧打断陶警官的唠叨,正经说了些正事。

步一君最近又恢复了正常的起居,一直在南燕道里闲逛,许默大概对他有点戒备,理直气壮地从南燕道收买了个眼线。

“其实哪里用收买什么眼线,你们南燕道那边多少人盯着他?只要看看你们那儿小姑娘的朋友圈,连步一君每天吃几口饭都能了解清楚。”

陶冷哼了声,“要我说,美人虽然好,但那不实在,是虚幻的东西,他再好,也没有抓到手边,知冷知热的男人好。总之少看几眼,看多了越发觉得这世间黑暗地让人绝望。”

美男子,好男人,那都不是自己的,怎么可能不绝望?

许默退了陶冷一把,又把她推到一边去,笑道:“步勉教授的女儿,故意杀人未遂的案子,我听说你一直打电话问……现在判决下来了,三年有期徒刑。”

一句话出口,所有人都沉默。

方若华忽然有些难过。

许默叹气:“别想那么多,她终归还年轻,还有未来。”

未来?

身上背一个案底,这姑娘的将来已经毁了。

听说她读书极好,很是聪明,如果不出事,前程必然光明远大,但现在呢,等她出狱恐怕也会过得很艰难。

可这又能去怪谁?

陶冷心里也生气:“判什么判,还故意杀人未遂?就不该提起告诉!”

许默按住她的脑袋不让她说话,轻声道:“好了,做题吧,过几天我们恐怕要去燕京出差,办个案子,到时候去找你玩。”

方若华点点头:“好。”

关了视频聊天,方若华深吸了口气把这些事从脑子里扫荡出去,看了看时间,把草稿纸收起来,去报告厅听一堂公开课。

今天韦明言韦教授应邀来燕大讲课。

韦明言只用了四年多的时间,就在普林斯顿拿到了博士学位,被聘为波恩大学教授,研究代数几何,最近十年接连获得多项数学奖项,发表了很多篇重要论文。

但是,数学只是他的第二专业,他的第一专业和数学完全不沾边。

他二十五岁时在斯坦福大学拿到了心理学硕士学位,之后受启蒙老师孙伟的影响,对数学深感兴趣,于是毅然决然转专业学数学,后来考去普林斯顿读数学硕士和博士。

现年韦教授三十九岁,已经是个非常出色的数学家,国际上有十足分量的奖项,他可以说一个都没有漏掉。

这对于一个二十五岁才开始研究数学的人来说,真是很不可思议。

这也说明他在数学上的天分果然有点欺负凡人。

而且不止如此,韦教授爱好还极为广泛,和一般的只喜欢研究数学的专家学者完全不同。

他擅长绘画,曾经和世界冠军较量过乒乓球,虽然输了,技术却得到承认,攀岩和跑酷也偶尔要玩一玩,喜爱旅游,经常世界各国跑。

按照他自己的说法,研究数学,他只需要一根笔一叠纸,没必要待在学校里。

方若华进燕大以后看了好几位数学家的论文,唯独对他印象深刻,甚至有种面熟的感觉。

至今已经听过他两次讲座,他到燕大来讲公开课,那更是没有不听的道理。

他讲得非常好,深入的时候能让数学系的教授们满意,但给一般大一,大二的学生上课,竟也能让人体会到数学语言的美丽之处。

反正一堂两个小时的公开课听完,听得进去的学生都有一种酣畅淋漓的痛快。

结束之后,大家还坐在座位上半天没起身离去。

而且,课后的提问环节非常激烈又非常和谐,提问的学生都是抱着极大的尊敬来讲述自己的疑难,这一点,在燕大可是非常罕见。

燕大的学生向来自信,尤其是在数学上,往年有特别知名的教授来做讲座一类,到了提问环节,通常都会被几个学神,学霸给为难一下。

当然,不至于真让教授觉得为难,但那种激烈的‘不服气’,次次都有。

韦明言教授却是少见的讨人喜欢。

听这位讲课之前,方若华也觉得自己算是比较擅长教学,听完人家的课之后,却是挺同情她家那几个‘学生’的,跟着自己学习,除了死记硬背,多写多练,好像她也没给人家太多建设性意见。

公开课结束,方若华收拾东西去图书馆,没有继续解自己的题。

解题挺有乐趣,就像美味的食物,但美食不必狼吞虎咽地抢吃,完全可以细嚼慢咽,一次吃一点,慢慢品尝,这会儿她刚听过韦教授的讲课,脑子里有一点想法,准备回去写一篇论文,《基于弱化退化条件的代数簇非混合分解的改进算法》。

方若华还没正经写过数学论文,在这方面得多练习练习。

燕大的图书馆非常大,虽然学生多,可是空位也多,环境优雅。

方若华比较喜欢两排大书架中间的一个位置,靠窗户,向外正好能看到一棵巨大的树,枝繁叶茂,写累了题目靠着窗户睡一会儿觉,也是鸟语花香,十分美妙。

今天大概是听了一堂高质量的课,方若华也吸收了不少营养,也可能是和许默和陶冷说完话,心情有点压抑,反而有努力的冲动,灵思泉涌,论文推进速度非常快。

正写着写着,旁边传来一声压抑的惊呼声,方若华思路一下子……似断非断了。

深吸了口气,她抬头看过去,就见两个学姐捂着嘴四下作揖,显然也有点不好意思。

刚给他们上完课的那位韦教授,就坐在桌签,脸上带着一点微笑,做了一个食指和中指轻轻在嘴唇缝隙上划过的动作。

做完,他笑了笑从搁在脚边的半人高的箱子里,掏出分别装在大塑料袋里的拼图,推到地上去,靠着桌子,压低声音道:“是我找专人特制的拼图,有大量的数学问题和计算,还有逻辑性问题,还有一些图画,我带了一份,你们要是感兴趣,可以试着拼一拼,合作也没问题,这拼图挺大的,是大工程。”

“能拼出来,唔,我就答应你们再多讲两堂课。”

两个学姐都很兴奋,有一个跑出去抓了个不情不愿的学长过来。

另一个看了看方若华,又看了眼她桌面上借阅的书籍:“也是数学系的?过来一起玩?”

方若华一笑摇头。

她玩这个,像拼图这样的游戏可玩不起来。

别人玩拼图靠观察力,这种特殊拼图,还得拼知识面和计算速度,换成她……闭着眼也能拼出来。

看来这地方还是让给韦教授和可爱的学姐们吧,方若华起身把书本和论文拿起来,准备离开,临走扫了一眼学姐打开的拼图,脚步到顿了顿,有些意外,转头问韦教授:“教授有在研究犯罪心理一类的?”

韦明言登时有点意外:“怎么这么说?”

方若华摇摇头,“没什么,就是想到您也是心理学的专家,刚好看了几部关于犯罪学的电视剧,顺便问一下。”

韦明言失笑,正好看到方若华手里拿着的论文,笑道:“可以看看吗?”

“当然。”

方若华把论文递过去。

韦明言接过来,认认真真地看了一会儿,轻声道:“方同学论文写得不错,可以考虑投一下稿,《数学理论研究》和《高等数学学报》。你的指导老师是陶先林?”

方若华点头,抱着书本就离开了座位到一楼去,坐了一会儿却不大想写自己的论文了。

刚才韦教授给学姐们的拼图,给她的感觉不太好,也不算特别明显,但是的确感觉不大好,好像有一种扭曲的,血腥的,会让人冲动难过憋闷的东西在里面。

方若华想了想,好像也没什么。

拼图里藏的东西很隐晦,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感觉得到,大概是一种心理学实验?

只有非常敏感,唔,按照方若华模糊的理解,应该是有严重心理障碍的人更容易受到影响。

总体来说,这种类似于心理诱导,心理暗示的东西,也没那么玄妙。

说它是个游戏也不为过。

方若华摇了摇头,把书本打开继续读书,将这点事抛在脑后。

不抛开也没法子,她总不能去教训人家韦老师,别拿危险的东西给学生们玩?

可这东西,除了她之外,谁又能感觉得到危险?她怎么去解释‘危险’这两个字?

人家韦教授再平易近人,她也不能蹬鼻子上脸地去教训人家吧。

她又没有在韦教授身上看到不对的地方,韦教授身上难得没有任何对他有意义的东西,别的人,哪怕身上没有带太多有意义的玩意,但至少是有的,例如钱包,身份证,某一样首饰等。

韦教授却没有,他身上一片空白,尽是‘死物’。

都说天才们各有独特的特点,大概这就是韦教授独特的地方?

第八百一十八章 拼图 (两章合一)

方若华沉吟片刻,但是很快,各种数学问题扑面而来,就把那一点别扭给冲扫得一干二净。

韦教授在燕大待不了几天,听说过几日要去德国,他的事情,还是不用操心了。

方若华刷了一会儿论文,又把陶教授给的题目铺开继续算,换换脑子。

等到了饭点,她去吃饭,就看见两个学姐还有一个学长坐在图书馆一楼的地板上,还和拼图死磕。

其中一个学姐几乎抓狂,使劲挠头:“有人能拼出来没,要是今天晚上都拼不出,可是给咱们燕大丢人了,还丢到人家外校的教授眼前去,呜呜呜呜。”

“……别那么夸张,没那么难,就是有些题目算起来比较麻烦,今晚拼不出,明天接着来,小易,找个计算器给我,再多叫几个人……”

方若华脚步顿了顿。

说实话,她有点不希望学姐学长们太关注这个拼图,想了想,她还是走过去:“学姐,需要帮忙吗?让我试试?”

学姐有气无力地点点头:“试试吧,来,给学妹让个地方,反正一团乱,只拼上了一个小角,也就无所谓的,谁愿意试试都来试试。”

她说话间,方若华已经走过去,把手放在桌面上,飞速地开始舞动。

一开始身边的学长学姐们还不以为意,半晌,却一个个围拢过来,眼球不停地跟着方若华的手转动,转着转着,有两个不觉眼酸,揉了揉眼睛揉出两颗泪珠。

围观的燕大学生们惊讶不已,但方若华的速度却越来越快。

一开始的时候,她还算慢的,毕竟对整个拼图不是那么熟悉,但是随着熟悉度越来越高,速度自然也就越来越快。

所有人就这么盯着方若华的手,眼睛眨也不眨一下地盯到双目酸涩不已。

几个学姐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第一,这种拼图没有原图展示。又有许多大量计算的内容,哪怕其中一部分一眼就能看出应该放在一起,可是组合方式有无数种,不可能第一眼就看出正确的组合方式。

方若华瞥见人数越来越多,又看学姐们的眼睛放光,手一顿,到是没敢表现得太离谱。

二十一分钟后,所有的拼图被分成了七十九堆。

方若华顿了顿,调整了一下方向,把两个放错的拼图换了换位置,然后继续努力。

一小时三十二分钟之后。

整个拼图完成。

所有人看到完整的拼图,只觉得更凌乱,横着,竖着,斜着,在大地上,天空上,房子上,人身上飘着,抖动,扭曲的数学公式,符号,题目和解答答案,简直让人崩溃。

学姐竖起拇指:“牛啊!”

方若华轻笑:“我比较喜欢玩拼图,而且以前玩过类似的,这回拼的速度不慢,也是取了巧。”

“那也很了不起了。”

几个同学也觉得应该是方若华以前做过。

要是没有玩过,连个示意图都没有,他们还真不信有人能拼得如此顺溜。

“就算现在打乱了,有原图比对着,让我重新来拼,我花上一天的工夫,恐怕都不知道能不能给拼出来,韦教授专门弄这个玩,哎,可真是厉害。”

“我们这小学妹也厉害。”

能进燕大的都是天之骄子,肯承认别人,能心悦诚服,那也是不大容易。

说方若华在奥数方面拿了个世界冠军,好像的确是挺有能耐,但在燕大,她这样的世界冠军肯定不会多,但也绝对不算少。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等,在竞赛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不计其数,不是世界冠军,也是拿过金牌。

除了这些其它方面的人才同样数不胜数,真是不进清大,燕大,不知这世上天才究竟有多少。

所有学生,大概都是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都是尖子生,学神,学霸,被老师,家长,同学一路捧着过来的。

唔,这方面,方若华到是个例外。

几个学姐,学长,特意抬着拼图招摇过市去找了韦明言韦教授。

韦教授当时正和陶先林还有几个数学教授说话,看到他们过来,拿手机看了下时间,也不禁有些吃惊,赞道:“了不起,你们这些学弟学妹,可真是比我们那时候有能耐多了。”

他当年也在燕大读过书,只不过第二年就直接拿了斯坦福大学的offer,直接出了国。

韦明言笑着答应几个学生,再多讲两节公开课,送了学生们出去。

他也没和陶先林他们一起吃饭,直接回酒店洗漱,洗漱完,一出来又看到自己的拼图,到忽然有点好奇起来,干脆打电话问了问刚才见过的小学妹,这拼图是谁给拼好的。

“韦教授你看看我们的校园论坛就知道了。”

那位学姐也是有趣,估计多少带着点显摆自家学校有人才的意思,另外就是想做个宣传片,她从图书馆要了当时的监控录像,找几个同学一起给剪辑了下,加上快进,剪出来十五分钟左右的小片子。

再给配上音乐,别说,一看特别带感,直接挂校园论坛上。

别说点击率非常高。

好多数学科学学院的学生们,纷纷说学院大神要再加上一个。

哪怕方若华小师妹才刚刚大一,但是,这明摆着是又一颗闪闪发亮的明星徐徐升起。

韦明言看了视频沉默良久,不禁笑起来。

别人不知道,他自己却是知道,他手里的拼图的确是他专门特别制作,方若华不可能提前玩到。

他最近在做一些心理学方面的研究,拼图只是很小的一项道具而已,在他的研究中并没有太高的地位,但是即便如此,也没有随意透露。

最近来燕大,他一时兴起把拼图拿出来,给学生们玩,只是哄孩子而已,在他看来,哪怕什么都不做,全心全意来拼这个东西,没有四五天的时间也拼不好。

四五天后,他已经离开燕京了。

“方若华?”

韦明言觉得这个学生挺有趣。

脑子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挺厉害。

方若华去找自家指导老师帮自己看论文的时候,陶先林还说起韦明言。

“别看姓韦的表面温温柔柔,对学生们耐性十足的模样,可实际上他这人傲气的很,对那些脑子跟不上他的学生表面笑得再柔和,心里也看不上眼,转过头去就忘了你是谁。”

“这回不容易,他跟我说,你是他所见过的,最有天分的学生之一,他见到上一个那么有天分的人,都是在十年之前。”

“还说你要是有意出去留学,务必去找他,他愿意出具推荐信,按照这位的说法,请务必让他为你出具推荐信。”

“怎么样,若华,想出去读书吗?”

陶先林也是莞尔,“你要是想的话,韦明言的推荐信确实会很有用,比我的都有用。”

方若华一笑:“打算去麻省理工。”

“哦?”

陶先林觉得有点意外,“如果要继续研究数学,我还以为你的目标会是普林斯顿。”

虽然麻省理工也好,普林斯顿也好,每年在国内录取的学生都非常少,有时候两个,有时候一个,有的年份,甚至一个都没有。

录取之严格,令人望而生畏。

但是陶先林从来都鼓励自己的学生们勇于尝试,如果连试都不敢试,又怎么会成功?

“我先看看你的论文。”

方若华连忙奉上。

只用了一晚上,陶先林就把论文批改好了,给方若华发回邮件,只修改了一小部分论述的问题,改了改格式。

方若华毕竟没写过论文,不大熟练。

陶先林笑道,“申请读普林斯顿也好,麻省理工也罢,论文才是你最好的武器,通常能敲开名校大门的,也是论文。”

“改一下,没问题就给《数学理论研究》,发表应该没问题。”

果然问题不大。

之后半年,方若华按部就班地进行自己的学习,第一学期结束的时候,已经发表了三篇论文。

除了《数学理论研究》外,还发表在《数学学报》、《应用数学》上。

贺奶奶高兴地难得舍得花钱,把这几本专业杂志买来好几本,专门摆放在孤儿院的陈列室里。

闹得孤儿院的孩子们,对方若华是‘又羡又恨’。

最近孤儿院那边,好像滋长了一些‘歪风邪气’,大约贺奶奶享受体会到培养孩子的乐趣,再加上资金比较充足,竟变成个不想孩子们输在起跑线上的虎家长。

给孤儿院适龄的学生都报了好些个班。

偏偏这些学生早熟的多,知道这些班的学费都来得不容易,到比高亮他们听话许多,个个认真懂事,在学习上半点不放松。

以至于攀比心颇重,谁学得好,得了贺奶奶两句夸奖,能趾高气扬地抬着头,抬上一两天。

没被夸奖的那个,当然就会很羡慕。

反正这么一折腾,方若华莫名其妙地就变成孩子们羡慕嫉妒恨的对象。

好在方姑娘也不介意,孤儿院的孩子们越来越活泼,怎么想也不算坏事。

燕大的学习生活还是很愉快,方若华总觉得自己对大学生涯一点都不陌生,混得如鱼得水。

原来她竟是个情商很高,很能适应环境的人?

这日,正值期末考试前夕,方若华照例拿了资料去图书馆复习。

燕大和别的大学可能不太一样,学生们多数都不担心期末考,不过到了这种时候,依旧免不了要增加一点复习时间。

虽然平时上课已经认真听讲,该学到的东西都学得很好,可学校里能人辈出,想要取得好成绩,尤其是冲着奖学金去的学生们,那还是得努力再努力才有希望。

这种时候,方若华这样的公认优等生所做的笔记,就特别受欢迎了。

大家都有做笔记,但依照目前上课的进度,老师们,教授们讲课的速度,哪怕再认真,也会担心自己记的笔记不那么全面。

更不要说有的教授一点都不喜欢用投影仪,上课只是说,板书特别少。

遇见这样的老师,学生们也只好自力更生去。

没办法,方若华不想受骚扰,干脆就自己拿去把各科的笔记复印了一回,直接扔教室里,谁愿意借,自己拿去印算了。

陶先林看着飞得到处都是方若华笔记本,也不禁失笑:“你这孩子别的本事先不说,猜题的能耐特别准,好像能看透我们当教授的心理似的,看来今年出题,还真得多琢磨琢磨。”

学生们考得太好,作为出题的老师,陶先林可就有点丢面子。

方若华:“……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图书馆一到考试前,都是人山人海,好多学生提前占座,书桌里,桌面上课本资料堆积成山。

方若华在图书馆里绕了两圈,愣是没找到能坐的地方,也只好学宿舍里的那些同学们一样,去校外找个幽静的书吧。

刚背着书包离开图书馆,方若华出了校门口不远,走了一小段路,就见学校里有名的高层公寓楼那边围了好些人,还有警车鸣笛声。

人太多了,她一时也走不了,身后的学生们簇拥着冲上去。

方若华回过神时,已经到了公寓楼底下,抬头看去,六楼的窗户开着,一个头发很短,被剪得一口一块的女孩子坐在窗口,模糊的身影看起来也就十五六岁。

这女孩儿两只脚垂下去,轻轻摆动,抬着头,正举头看天上的星星。

底下有个穿着打扮很时髦的,四十多岁的女性正一脸狼狈地哭骂:“跳,有本事你就跳,惯的你,供你吃,供你喝,为了你,妈借钱也要买学区房,都说孟母三迁,为了你,妈岂止是三迁,你不知道感激也就罢了,还威胁上妈了,妈会受你的威胁?我呸,你今天要是摔死,我绝对不会掉一滴眼泪的……”

旁边的警察终于看过去,见说什么都不管用,这位女士太过激动,只能采取强硬措施,把人拖到一边去。

警察劝了半天,那小姑娘一声不吭,方若华抬头看着她,见她晃动的脚上闪了下光,一个脚链掉下来落了地,她想了想,还是从警察的封锁中挤进去,把东西捡起来。

旁边的警察吓了一跳,连忙过来拉她,方若华顺从地让警察拉着她从楼底下走远,开口深吸了一口气,大声喊:“莫北要在燕京开演唱会了,马上,就在后天晚九点,好想去看啊!”

所有人都一愣,楼上那姑娘呆了呆,居然往后一倒,从窗户上回到了屋子里。

第八百一十九章 三年 (两章合一)

一场闹剧,没有闹出什么不可解决的事情来。

因为大约是女孩儿母亲的那位女士,精神似乎比闹自杀的女儿还要糟糕,激动得很,警察不得不先把人控制住,让她别去刺激那孩子。

几个警察也是无奈。

现在这些孩子,承受压力的能力确实是不大高。

今年之内就已经发生了好几起青春期的学生的自杀事件。

有些甚至只是因为被家长给骂了一顿,就想轻生。

没办法,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们本来就很麻烦。要是家长自小又娇惯,让他们一点承受压力的能力都没有,那么这些孩子们就更容易走极端。

被警察拖着远去的那位女士,此时激动过去,到不像刚才破口大骂跳脚的时候,咬着牙捂着脸痛哭。

几个警察私底下也叹气:“这世上责任最重的是父母,可偏偏唯独父母,没有人会教给咱们怎么去做,没有培训机构,没有考核,任何人都能当人父母。”

“孩子们没办法选择父母,父母也没办法选择孩子,拥有什么样的孩子,拥有什么样的父母,那都是命。”

警车开过来,带上闹跳楼自杀的孩子,还有孩子妈,一块回派出所录口供。

方若华就过去把那女孩的脚链给了警察,让警察帮忙还回去。

“还真是多亏了这位同学,不过,你怎么知道那小姑娘是莫北的粉丝?”

年轻的小警察显然也挺时髦,对娱乐圈里赫赫有名的大歌星还是知道的。

方若华指了指脚链:“莫北同款,男式的脚链,听说是限量版,很难买,就这么一条,还不是一对儿,要九千多。”

“我看那位小同学的年纪,应该是还在读初中,拿出这么一大笔钱买这样的脚链,一定是资深粉丝。”

一番话出口,警察都愣了愣。

“……下次再调查这些孩子们的资料时,还真得查查看是不是追星族……”

再一问,方若华是燕大的,警察们都不禁感叹,名牌大学的学生脑子就是转得快,换成他们,便是认出来那脚链是莫北同款,恐怕都想不到用这一点劝劝那孩子。

警车呼啸而去,方若华拎着书包找了个安安静静的书吧认真复习。

一年的光阴转瞬即逝,期末考临近,也就意味着……又到了高考的时候。

谢明参加自主招生考入了S大,高亮也考入了一所一本院校,闽师范。

田田也考的师范,S师范的幼教专业。、

其中林岚考得最好,她上了燕京外语学院,读法语专业。

贺奶奶别提多高兴,不光是贺奶奶,今年十九中大出了一把风头。

学校里考上本科、专科的学生加起来过了三分之二。

当然,像一中,七中那样的,大部分学生都是本科生,寥寥可数的几个,也都过了专科线,名牌大学的学生能贴满一整栋墙。

但是十九中不一样,在往年考上本科的都没有几个,更不要说今年还有两个上了燕大,一个上了清大,简直是破纪录的进步。

三个考上燕大、清大的学生还接受了采访,采访的时候把自己历年的成绩单,试卷给记者们看了看。

尤其是考得最好的那位,高三一年,他的成绩上升曲线几乎成直线上升状态,一次考试之后总分能升十好几分,虽然到后面越来越难提高,但始终是在提高。

“我初中时学习还不错,但是中考出了意外,发高烧,眼前都看不清楚试卷,结果成绩特别差,我又不想再耽误一年,就上了十九中。”

“很多和我同级的同学可能都知道,大家一开始上课,根本不听讲,不做作业,老是有人打架,环境非常恶劣,我也不怕校长老师说我抹黑学校,反正十九中当年有多糟糕,问问就清楚。”

“我很多学长学姐们,根本没考上大学,好一点的,家里有门路,能找到事情做,生活也能过得去,更多的人毕业以后成了啃老族,整日在街上游荡,很久以前就有人说,进了隔壁的七中,最差的学生出国去洗盘子,进了我们十九中,最好的学生在南京路摆摊手机贴膜。”

“虽然是夸张了一些,但是也能说明我们学校,和好的高中相差有多大了。”

“所以我刚入学的时候,自暴自弃,真的是完全放弃了希望。”

“直到方若华出现……我这人不算很感性,方若华甚至都不认识我,但是我还是要说,要和所有人说,方若华是我的恩人,没有她,就没有我的今天。”

“她以前学习很不好,你们可以去打听一下,她当年的成绩有多糟糕,可她说她要努力,她就能努力学习,一入学,很快就考了第一,她说要参加竞赛,要办补习班,她就得了世界冠军,还把补习班里那几个一开始总分只有两位数,完全连初中的知识都没学好的学生,一路成绩飞速进步,从慢慢能听懂课,到跟上进度,超过平均分……”

“当时方若华入选国家队的时候,我忽然就反应过来,我在这儿颓废个什么劲,十九中是个糟糕的学校,那又如何?学校再不好,难道我就不学习了?”

“从那之后,我拼命努力,去找方若华借她的课堂笔记本,借她的课本去影印,我拼命努力。”

“去年的暑假,方若华得了世界冠军,回学校之后帮我们这些同学准备了不少练习题,准备了特别详尽的学习资料,都说这学习资料到处都是,从来不缺,但像她的资料那么有条理,那么好的,大概也不多见。”

“有了方若华的帮助,我更是如有神助,以前问老师问好几遍,老师讲了我还不怎么听得明白的难点,看过她的资料一下子就搞懂了,所有的练习题,只要是方若华给准备的,我一份不落,每一份都做过,把错题整理下来,搞懂,重复做同一类型的。”

“就像方若华曾经对我们说过的话,如果不是天才,那就只能去努力,我按照她说的努力了,这就是我努力的结果。”

记者都听得红了眼睛。

这次采访在S市的地方台播过以后,他这个特别会煽情的同学,还被央视的一个访谈节目也请去做嘉宾,又来了一回方若华吹。

弄得方若华放假回家,又感受了一回十九中校领导们的热情招待。

孤儿院那边更是收礼物收得手软,她那些老同学们有好多放假时间,像周六周日,都组队过来义务劳动。

别管是帮忙,还是捣乱,反正只要来了就热闹,贺奶奶还都挺欢迎。

方若华本来也挺适应聚光灯,但是回家这么被吹捧了一波下来,也开始觉得脸颊发烫,有一种众人口中的方若华,和她完全是两样人的感觉。

比如说校领导在她去学校做报告那一天,当着好多人的面,感动得热泪盈眶,忒激动地夸方若华是十九中的救世主云云……

方若华明明白白瞧见底下好些学生明面鼓掌其实有几个淘气都开始翻白眼。

要是换成她,她估计也想翻白眼。

不过,等她上台演讲的时候,还是很给校长的面子,当然,也给学弟学妹们面子,按照稿子认认真真把劝学的话都说了一遍。

校长就算是拿她当门面,宣传宣传学校,那也很正常,方若华一点都不介意。

不说没上学之前,校长多给孤儿院的面子,愿意接收高亮他们几个入学,哪怕他们的成绩差到来年他们自己都觉丢人的地步,只看自己账户里还放着人家给的各种奖金,杂七杂八加起来已经有两万多了,她也心存感激。

哪怕看在钱的面子上,校长想让她怎么配合,她就怎么配合。

反正估计也就‘消费’她这一下了,人们都健忘,每年都会冒出新的奥数冠军,其他冠军,还有高考状元等等。

每年也会有很多学神、学霸、天才一类的人物扬名,她也很快就会被遗忘。

在被遗忘之前,既然学校领导很想,那声名远播一下也无妨。

热热闹闹的暑假慢慢过去,随着学生们陆续上学,方若华的热度总算开始降下来。

九月初,天气还是那么热,周建国,于小青提着行李,送女儿去S市美院分校。

学校没在S市,而是位于燕郊,是美院与国际教育中心合作办的分校,今年刚刚开始招生,很多人都知道,它是S市美院尝试转型的试验。

S市美院在国内美术学院中能排在前五名,算是非常优秀的美术院校,考不上中央美院等几个院校的美术生,通常情况下都要考虑S市美院。

周小鱼的第一目标也是S市美院,但是很可惜,今年高考也不知道为什么,报考S市美院的人数比以往增加了一倍,她本来挺有把握,运气稍差,结果没被录取。

S市美院上不了,上川大美术学院却是绰绰有余,川大美院同样很优秀,但周小鱼犹豫了许久,还是选择了S市美院给出的备选方案。

就是这一所新院校。

她也是有魄力,虽然是分校,可是宣传广告做得很大,还会选拔学生赴法国做交换生,而且还有好几位牛人教授在。

周小鱼和她母亲于小青一起分析了许久,哪怕学费贵一倍,也得上。

临送孩子上火车,显老许多的于小青,拢了拢她的头发,眼眶发红,轻声道:“别挂念爸爸妈妈,我们很好,你要好好努力,妈妈相信小鱼是好孩子,会功成名就的。只要你能学好,妈妈送你出国,砸锅卖铁也供你读书。”

周小鱼点了点头,脑子里闪过刚才央视教育频道提起方若华的名字时,妈妈不小心打破的那只碗,不禁越发坚定起来。

她绝不会让妈妈失望。

差不多的时间,方若华也赶赴机场,回到燕大开始自己的学业。

作为一个学生,她的求学生涯还很漫长。

她的人生,更是漫长。

……

三年后

今年是陈省身数学奖颁奖的年份,因为这两年数学界新秀迭起,而且数学界取得了世界瞩目的好成绩,中国数学会今年颁奖,到比往年还显得重视。

早在大会开始之前,就将各个热门候选人的情况都宣传了出去。

要知道数学的圈子向来不大,以前也常常是圈内人自嗨一番,如今下这么大的本钱,一来是数学会不差钱,二来也是确实高兴。

世界著名猜想,菲尔斯猜想于半年前已经正式被命名为菲尔斯-方定理。

方若华证明了它。

这可不是那些不是不容易证明,只是数学家们抽不出精力证明的,无关紧要的小猜想,而且,方若华刚刚二十四岁,她还有很长的学术生命。

她提名陈省身数学奖,绝对没有任何人会提出异议,就是各种羡慕嫉妒恨,觉得她太年轻,资历浅的那些,也不会有异议。

数学美妙的地方就在于你是不是能被称为优秀的数学家,只看你能出什么成果,没有别的因素。

方若华燕大培养出来的,正宗的中国人,能有今天的成就,多长脸的事,数学会能不高兴?

颁奖之前特意专门请专业人士设计了很多宣传彩报,宣传册子,方若华的宣传画还被要求制作得更精细些。

正好今年大会在S市举行,S市美院这边,两个老师亲自出马接了活儿,带着自家学生赶工了好几天,总算是把宣传册子给赶了出来。

“小鱼,不如你休息休息,看来是太累了。”

美院的一个老师皱了皱眉,周小鱼画的那部分,怎么看怎么不和谐。

这其实就是个小活儿,但是也不能敷衍了事,她带学生们过来,也只是让学生们多进行练习。

看周小鱼这么不重视,不禁叮嘱了几句,“你们还是学生,不要老想着要画出什么多么伟大的作品,要每天不停地画才行,还有,你们下的每一笔,都要慎重。”

周小鱼深吸了口气,抬头笑了笑,轻声道:“我知道了,老师,这两天有点累,我休整一下,一定努力画好。”

老师这才满意。

周小鱼是他挺得意的学生,认真又努力,天分也不差,不说将来能不能吃美术这碗饭,但总是有希望。

第八百二十章 数学奖 (两章合一)

周小鱼走到一边,默默坐下喝了口水,闭目养神,不去看那些宣传海报。

她也确实很累,非常疲惫。

这几天,她都没有和欧蓝哥哥打过一通电话。

可是,她已经长大了,不能去抱怨这些,不能随便撒娇,也不能再那么天真……

有什么呢,不就是方若华成了数学家,不就是她提名陈省身数学奖?不就是……自己还在为了那一条出路,而拼命努力。

她的未来,还不能确定。

但是,她会成功的,成为优秀的大画家,等到她的画,一尺一千万的时候,她可以认认真真地再为方若华作一幅画,就叫——《我的姐姐》。

周小鱼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第二日,她就恢复了精神,精神饱满地去完成自己的工作,认认真真。

工作完成,老师很满意,还特地把她单独点名好好夸奖了一番。

数学大会如期举行,方若华众望所归,果然拿到了陈省身数学奖。

年仅二十四岁。

颁奖典礼结束,方若华却还不得自由,又参加了好几个在国内举行的,数学与应用方面的会议。

但会议还不是全部的主题……

“方,去喝酒?”

从酒店出来,方若华扶着布朗教授。

陶先林一手拽着喝得不分东西南北的李凡教授。

李凡教授也算是陶先林的老师,这次和布朗教授撞在一起,一个美国佬,一个仇视美国佬的中国老人,自然而然展开国际大战——一人一缸子啤酒,两缸子红酒,两缸子老白干……

想也知道他们会变成现在这副德性是再正常不过的。

方若华把布朗教授先塞进车,又过来拽着李教授三两下也塞进去。

陶先林满头大汗,大口大口地喘气:“不行了,可是不行了,比不上你们年轻人的力气。”

方若华看着这俩醉鬼发愁,她一年前已经赴斯坦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就在布朗教授门下求学。

没错,她没去麻省理工,也没去普林斯顿,这两所大学虽好,但是去年不约而同地不在国内招生,一个名额都没有。

方若华本来不着急的,结果布朗教授无意中看到她两篇论文,惊为天人……其实是布朗教授有一个进行了六年的研究项目进入瓶颈,手底下能用的人才又正好跑了好几个,他急需招兵买马,于是四处搜刮人才,盯上了方若华。

现实中,像布朗教授这样沃尔夫奖得主,对某个学数学的年轻人投出橄榄枝以后,一般情况下绝对没有人会拒绝,方若华当然也不例外。

她二话没说就投入斯坦福的怀抱。

李凡李老师为此还说了她几句,觉得她对普林斯顿的热爱太少了些。

李教授就特别想让他一个学生去普林斯顿求学,只可惜录取太难,一直不能成功。

这位老人家是普林斯顿的忠实拥护者。

可惜,方若华投奔布朗以后,虽然也在他的工作小组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帮他推进了项目进展,但是,最重要的成果还是证明了菲尔斯猜想,使之变成了定理。

这一项成果,可比布朗教授自己的项目还要重要得多,当然,也更引人注目。

好在布朗教授一点都不介意,相反,还四处去显摆,说自己的眼睛足够亮,在方若华还是只丑小鸭的时候,一眼就挑中了她。

果然,这不是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了?

方若华:“……”

她什么时候又成了鸭子?天鹅也不行好嘛!

布朗教授和普林斯顿还有麻省理工的教授们聚会时,就偶尔开玩笑把方若华叫去显摆显摆。

知道方若华本来的志愿是麻省理工,结果当年因为没给名额,到让斯坦福给截了胡,好几个教授呜呼哀哉说挺后悔的。

当然是在彼此熟悉了以后,大家都开玩笑呢。

无论是麻省理工还是普林斯顿,怎么可能会缺了天才?名校自有底气,可不会在乎漏掉一两个学生。

两个醉鬼还在车里,一个英文,一个中文,驴唇不对马嘴地嚷嚷。

方若华按了按眉心,正考虑要不要自己来陪护布朗教授,至于李教授,肯定是送回家去,电话就响了,很巧,就是顾秀珍女士来的电话。

一接通,顾秀珍先笑道:“恭喜若华你拿到陈省身数学奖。”

“也恭喜李凡老师拿到华罗庚数学奖。”

顾秀珍莞尔:“老李能拿这个奖,怕是因为年纪到了,要不然肯定轮不到他,我们若华可不一样。”

埋汰了自家老头子几句,到底是夫妻,彼此还是比较了解。

“赶紧把醉鬼给我送回来,你们那儿要是还有醉酒的没地方去,也送过来吧,家里客房多得是,我给他们煮醒酒汤。”

看顾秀珍女士这了然的语气,方若华心里就明白,想必不是第一次了。

“我们家老李,也就喝醉了能使唤我,我都怀疑他每次喝醉,根本就是故意的,想翻身做主人。”

顾秀珍摇头失笑。

“好在他身体还行,也不常犯,偶尔喝个一两次,平时都有分寸。”

结果有分寸的李凡一回家就开始撒酒疯,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把顾秀珍珍藏的笔墨摸了出来,地上,桌子上,墙上到处乱写乱画。

顾秀珍看了半天,一甩手冲方若华道:“这贤妻我看我是做不成了,走,咱出去玩。”

方若华:“……”

“放心,我给他几个学生打个电话,有事弟子服其劳。”

话虽如此,顾秀珍还是压着自家老头子喝了两碗醒酒汤,也给布朗教授喝了一碗。

又煮了点粥,盛了一碗让方若华喝,剩下的在锅上热着。

不过,这位女士也确实挺狠心,李凡的几个学生赶到以后,她把醉鬼扔给人家可怜巴巴的年轻人,直接过来抓着方若华的手,说走就走。

方若华:“……”

“好孩子,你要知道,男人偶尔宠一宠是情趣,但是不能宠得太厉害,比如现在,让老李吃几次教训,他就该明白,喝酒喝得烂醉如泥,是多么不划算的事了。”

方若华:这等恋爱经,跟她说好像没什么大用。

此时还算不上深更半夜,方若华看了下自己的手机,也是快到九点半了。

对于习惯夜生活的红男绿女们,此时正是玩得开心的时候,但对顾秀珍这样向来注重养生,连作画也不肯晚上作的女士来说,这会儿已经到了要上床休息的时候。

说是看画展去,还真就是看画展。

S市最大的会展中心内,整个三楼都摆满了画作,顾秀珍今年也有一些列新作,都是关于风景的。

除此之外,司徒民生老爷子也难得给了两幅新作,而且颇为用心,都是长卷。

方若华登时扬眉:“看来这回主办方很有面子。”

她刚才看了一眼,二楼有国画大师赵玉清老先生的独立展厅。

举办方能邀请这么多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大师共襄盛举,想来一定是来头不小。

顾秀珍轻笑:“是我们几个老家伙自己牵头,画协协办,没让那些个公司掺和。”

她领着方若华一走动,赏完诸多名画,方若华就笑了:“原来是要推弟子。”

“怎么,这些年轻人不值得一推?”

那还是比较值得。

方若华认认真真欣赏了一番,这些名家们的作品周围,有不少自家弟子的得意之作。

能摆放在这个地方,经受人们的检验,这些画作显然是非常出众,至少有很值得欣赏的一面。

上一次她陪顾女士看画展,也看到了许多年轻作家的画作,算是大家倾力推荐的作品,但是当时还是名家画作为主,这次一看,似乎名家画作也有成陪衬的兆头。

像司徒民生,他就把他弟子杭英的一幅人物图摆在最显眼的位置上,自己画作的位置,反而还差了一些。

每一幅画作旁边都贴着画家的介绍海报。

方若华走了一圈,然后在最中央的位置看到顾秀珍,赵玉清……还有旅人。

“旅人?”

方若华吃了一惊,就见到自己那幅穿着学士服的半身照出现在海报上。

“……”

别的画家的介绍,都是某年某月在哪所美术院校毕业,去哪一个国家留学,师从哪一位名家大师,获得过多少国内国际大奖。

呃,好像换成她,介绍内容也相差不大,同样是求学经历,就是人家获的奖都是某某美术奖项,换成她,什么IMO金牌,什么陈省身数学奖……总而言之,都是数学奖项。

称呼别人,都是青年画家,到了她这里,陡然变成青年数学家。

这会儿画展已经关门,不是顾秀珍带着,她肯定进不来,但听说这画展已经开了有三天,每日来参观的人都不少。

虽然美术界的圈子并不大,画展也不能和其它娱乐场所的人流量比,但是,同样有很多人从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云集而至。

不知道这些人看到有关她的介绍之后,会不会觉得特别,咳咳,违和古怪。

现在又不是达芬奇时代!

再一看标价,方若华都忍不住啧啧称奇。

她其中一幅《宇宙》,出价最高已经到了三百六十万。

这里展览的一共是三幅画,是前阵子顾女士说要办画展,希望她也能出几幅画时,她找出来以前闲暇时画的作品送过去。

画作都是方若华挑选的比较好的作品,她不怎么记得,但她觉得自己以前一定有画画的习惯,每天都习惯性地,雷打不动画两个小时。

即便是这些年在斯坦福读书,做项目最辛苦的时候,她也没有放弃这个爱好。

多年下来画作不少,不满意的都是画好便焚毁,剩下的多少有可取之处,优中选优,选出来的三幅画,当然全是她比较喜欢的。

可是一幅画卖出三百多万,未免太过分了些。

“按说,新人出道,五万十万的就是很不少的数字,那还得说是名家弟子。”

顾秀珍轻笑:“赵玉清和司徒民生联合推荐,三百多万怎么了?你要是肯卖,无论谁买下都只赚不亏,肯定有很大的升值空间。”

“若华你也不必自谦,最近你的画有一种特别的力量,无论是国画还是油画,现在挂在我房间的那一幅,不是《白马图》,说的是那幅《梅香》,我看着它,就觉得自己能闻到阵阵清幽香气,心旷神怡。”

“前阵子送去保养,我就好几天晚上都睡不好觉。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顾秀珍轻声道,“要我说,你的画是越来越好,特别有意境,我们这些老家伙,用不了多久,就要被你拍死在沙滩上了。”

这话顾秀珍也不是第一次说,前一次司徒民生听见,还阴阳怪气地回了一句,前提是她好好画,认真画,起码得把大部分时间用来作画。

当初司徒民生对‘旅人’的画作惊为天人,各种夸赞,等一知道方若华跑国内去读数学去了,登时被气得差点没揍李凡一顿。

到现在他还觉得,这口锅李凡得背。认为是他抢了顾秀珍的学生,把人往歪路上引。

(李凡:……)

司徒民生本性活泼,并不是喜欢强人所难的人,可偏偏从顾秀珍那儿一入坑,就特别喜欢‘旅人’的作品,在他看来,学学数学没问题,数学也是一种绘画工具,能帮助人作画,但不能本末倒置!

方若华对此,咳咳,也只能该躲就躲着,总不能真为了这位几句唠叨,就放弃自己的专业,改画画去。

虽然看到画上的标价以后,她犹豫了三秒钟,但还是把改专业的想法又给咽了回去。

唔,当然,她的画作有人愿意买,她就高高兴兴地卖出去。

自己再喜欢,能高价出售,还是成就感更足。

不光有成就感,还有钱赚。

其实她现在的钱根本花用不清,在学校里搞研究,只要出成果,经费从来都只有富余的,没有不够用的。

可是人生在世,谁又会嫌弃钱多?

在画展上消磨两个小时,顾秀珍觉得家里老头子的酒劲应该已经过去,就带着小友回家睡觉。

第二日,方若华照例起了个大早,带上布朗教授,找到陶先林,继续研讨会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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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二十一章 项目 (两章合一)

S市会展中心的大堂内。

S市美院,包括分校在内,教授带着十几个学生,背着画板,拿着速写本,各据一方,一边讲解,一边指点学生们作画。

现在很多博物馆都不允许参观者近距离观赏画作,想要临摹非常不容易。

还是像这次这样的画展,更能近距离欣赏到大师们的名作。甚至有时候还能很幸运地碰到大师在场讲解,碰见大师们弟子的机会就更多了。

学画都需要过临摹这一关,谁也不要想走进路,教授领着学生们进来,交代的作业就是选择一幅名家名作,临摹十此以上。

临摹完毕,选出最好的来讲评评分。

周小鱼陶醉地欣赏这些画作,由教授亲自带领过来临摹,得到手把手的指点的机会,并不多。

他们秦教授平时很忙碌,除了正常上课的时候,能得到他老人家一点指点,平时私底下想找人都不怎么容易,这次能被他带出来,想必自己的能力,也得到了肯定。

会展中心的大堂高大华丽,显得金碧辉煌,阳光柔和而又明亮。

周小鱼一时间不禁有些羡慕。

她想,她一定要争取二十年后,不,不要那么久,要再努力些,最多只要十年,她的画作,也要出现在这个地方……

这并不算特别难,她的起点不低,妈妈虽然……但其实人脉还是有一些的。

即便人情越用越少,即便并不多,可多多少少的,能给她带来一点帮助。

周小鱼轻轻一笑,她也不需要太多的帮助,她自己可以。

还有欧蓝哥哥,欧蓝哥哥总是在那里等着自己,永远都不会离开。

周小鱼收敛心神,至少这一刻,不去想家里那些让她理不清的麻烦和郁闷,认认真真地欣赏每一幅画作。

画得都很好。

现在的周小鱼,已经能看得出好了。

她不禁想到三四年前的自己,那时候她自高自大的很,总以为自己的画很了不起,看了别人的画,哪怕是那些名画,也总有三分轻视。

她觉得,那些画能扬名,多是因缘巧合,那些画家的名气,也都是吹捧出来的。

直到真正入了这一行,走到如今这一步,她才多少有点明白——名作确实好,那些大画家们,画出一幅让人欣赏的画作,付出的汗水和努力,还有天分,都不容小觑。

至少现在,她还远不能和那些人相提并论。

“……好了,我也不多说,你们在画展上待够八个小时之后,咱们再来交流。”

教授简单一交代,便自顾自地离去,周小鱼慢慢挪动脚步。

赵玉清老先生的画还是那么美,线条之美,便是司徒老先生也不能比。

司徒先生的画之灵动有神,旁人模仿不来。

‘旅人’的画作?周小鱼驻足,眼中也流露出惊艳与羡慕。

宇宙星空,浩然壮阔,那星河仿佛能把人的魂魄都吸引了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她也能画出这样的画来……

看着看着,周小鱼的目光一凝,愣愣地看着那一大幅介绍画家的宣传板,脸上的血色一点一点地消失殆尽。

许久,她挪动有些僵硬的脚,离开这一层,打了个寒颤,浑浑噩噩地取下画夹,心不在焉地画了起来。

“小鱼?”

周围两个同学看她脸色不对,不禁担忧,“你这是不舒服,生病了?”

“……没什么,可能有点感冒。”

周小鱼抽了抽鼻子,轻轻笑道,“不用担心我,一会儿我自己去吃点药就好了。”

即使是同学,其实也不大熟悉,对方关心两句便罢了。

整整一天,周小鱼坐在会展中心,纸面上却是画了又擦,擦了再画。

她好像……忽然就不知道该怎么去画画!

多么可笑啊。

……

三个月后。

方若华还没下飞机,就忍不住稍稍有些抱怨:“下次我希望布朗教授你可以带齐师姐她们同行,她们虽然只是华裔,但是中文也很不错。”

布朗笑了笑,沟壑纵横的脸上竟露出点谄媚,“方可是我的幸运女神,不带着你,到哪儿我也不安心。”

他早就发现了,方若华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好像这世界上最神秘玄奇的数学和物理的诸般规则,对她格外青睐。

那些在别人眼中可怕的难题,好像总会主动在她面前舒展开四肢,敞开心怀,主动把线头递交到她的手里,只用她轻轻一抖动,就能理出一条最可行的路径,通往成功的彼岸。

布朗因此尝到了好多甜头。

如今他在每个星期做礼拜之余,都有点想把自家这个学生也给供起来。

“我亲爱的方,你一定深得上帝钟爱,所以运气总是最好,请把你的好运气,酌情分给我一点,只要一点就够了。我也是上帝的虔诚信徒嘛。”

布朗笑道。

他总认为,在数学理论研究上,在许许多多的难题的破解上,有时候上帝的意志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上帝降下一点灵光,就比数学家们辛辛苦苦趴在桌案前努力十年,二十年,甚至一百年还要有用。

同行的斯坦福约翰教授忍不住偷笑起来。

这些话的确是让人觉得有点,不对,非常羞耻。

方若华叹了口气,可是她拿自己的导师一点法子也没有。

她这回扔下自己‘论证斯托克斯方程解存在性与光滑性’的小团队,陪布朗教授再一次回到燕京,赴清大和燕大合作的数理研究所。是来商谈斯坦福与数理研究所合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研究项目。

这个项目如果成功,将会带来发动机的极大进步,超时空发动机的制作将成为可能,星际迷航中的曲速引擎或可出现。

所以总体说起来也不算是做无用功。加入这样的项目中,对她的资历提升很有好处。

现在方若华在斯坦福有自己的小组,正一门心思为证明斯托克斯方程解而努力,但是像这样的大项目,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大量的人才帮忙。

目前她虽然做着许多博士都不能做的工作,可其实还没有拿到硕士学位。没办法,事情太多,时间也有限,最起码还得两个月还能修满学分。

第二学位她要修物理,打算今年报考斯坦福约翰教授的研究生,但恐怕更是要等一等才行。

如今她靠着布朗教授的面子才召集到一些人手,还有学姐们义务帮忙,但是她想加快进展,终究还是得尽快组建完全属于自己的团队。

这次参与到跨国跨校的大项目里,就足以证明她的实力,等她相中哪个人才要招揽的时候,人家一看她的经历,至少不会一开始就把她拒于房门之外,对她说的话,多多少少也会重视一些。

方若华目前三年的最终计划,就是解决掉自己目前研究的诸多课题,获得菲尔兹奖。

时间紧任务重,为了能找几个有用的帮手,被教授抓个一两回壮丁,那也是没法子的事。

而且这回参与的项目组,也和自己研究的课题有很大联系,说不定能从中获取些灵感。

在哪里都是学习,到也不用太介意。

下了飞机,结果来接机的两个人,方若华都不认识,不禁有点意外:“你们清大的陶学峰教授,燕大的陶先林没有来?我登机之前他们中国双陶才说,要亲自来接机,顺便带我们去吃烤鸭的。”

来接机的两个年轻人,都是二十多岁,一个连忙很有眼力地接过布朗教授推着的行李箱,至于方若华还有其他年轻一点的教授和助手们,就只能自己辛苦了。

另一个赶紧开车门,赔笑道:“有点事,两位教授……咳咳,有点事,让我们先来接,酒店已经定好了,不如让我们送诸位去酒店?”

方若华他们刚到酒店门前,燕大的陶先林教授就赶了过来,只是气色看起来有点糟糕,一身中山装穿得皱皱巴巴,他自己抚了半天才算平整,可即便接到人,他神色还是有那么一点急切,显然是刚从实验室一类的地方出来,大约是很忙。

漫长的旅途,大家都非常累,陶先林也没说什么,安排所有人住下,洗个澡踏踏实实睡一觉。

一直睡到第二日七点半,一行人起床吃了早餐,布朗教授就给所有人分派了任务。

方若华拿着资料进了研究室,抬头就看见一个熟人,当年她参加IMO时,那位计算达人,脑袋堪比电脑,除了稍微有些自闭倾向,别无毛病的天才林哲。

林哲正蹲在一个巨大的饮水机前面,盯着饮水机发呆,眼神涣散,双手在眼前画出无数个神秘玄幻的符号,显然神思不知道飞到哪里去。

方若华凑过去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蹙眉道:“这里用一下弧长微分公式就行了。”

林哲愣了愣,闭上眼沉思片刻,点点头,双手又在眼前来回挥舞了两下,重新沉浸进去。

此时,研究室内会议桌前坐着好几个人,众人都瞠目结舌。

半晌,一个微胖的女孩子忍不住问同伴:“你‘听’得懂他们说什么不?”

“呃,我从来不尝试去‘听’林神说什么。”另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同学露出一脸惨不忍睹。

他和林哲都是今年才考入陶教授门下的研究生,相处时间并不长,可是已经充分了解到林哲是怎么样一种不可思议的生物。

他在今天以前,从没想过原来有人能和林大神仙交流碰撞,还是在数学上。

虽然……他的专业也是数学。

虽然,他在高中的时候也被人称为数学达人,甚至有不少能考满分的经历。

但是和林哲相处三天以后,他就觉得自己其实学的根本就是个假数学,假的不能再假,至少和林神他们学的东西完全不一样。

这次教授们带他们进项目组当跑腿的,听说林哲也要来,他心里就直打鼓,说实话,跟这位大神合作,他还真不知道要怎么来合这个作,连交流都交流不好,怎么可能在一起干活?

很快,他……应该说他们,就知道自己等人可能想得有点多。

陶教授进门,叫上方若华,也点了林哲的名,一起和布朗等几位教授进屋开会。

至于他们这十几只研究生,则被一口气扔下来一叠厚厚的题目……考试!

显然只有通过考试,才能获得进入项目组跑腿的工作,考不过,连想被压榨支使的机会也不会有。

方若华这会儿拿着自己手里的资料翻看,小声与布朗交流了几句,点头道:“好吧,这一部分线性模拟测试我来做,还有接下来这一部分的建模也交给我,林哲帮我。”

布朗笑道:“那再好不过了。”

都是专业人士,开会也不必说太多话,很快,所有人都进入工作状态。

方若华的进展依旧非常快,可即便她总能避免很多弯路,但是这些研究还是足以让人大把大把地掉落头发。

一连十几天,她和林哲,还有布朗与几位教授,就没有离开研究室半步,吃饭都是由研究生做好了亲自送到手边,有时候记得吃,有时候变得冰冷被端出去换一份热的。

这段时间,研究所外的垃圾箱总是被各种饭菜充斥,连负责清洁的大姐都不免腹诽几句浪费粮食。

这日,方若华灵感匮乏,一看林哲的脸白得和只鬼也差不多了,干脆扔下手里的活儿,拉着人到有阳台的休息室内,坐在阳台的椅子上,晒太阳喝咖啡。

结果林哲没坐一会儿,就沾着咖啡汁在桌面上涂涂抹抹,又进入恍惚状态。

方若华都有些无奈,忍不住问坐在一边避开他们抽烟的陶先林:“你把林哲收归门下,他能和你其他研究生们相处吗?”

“唔。”

陶先林想了想,“如果不能相处就再招嘛。”

研究生总是不缺的,尤其是在中国。

反正总能招到前赴后继,愿意和林哲好好相处,共同研究的好伙伴,怕什么?

方若华:“……好像也对。”

国内别的先不说,就是人才足够多,实验室里像林哲这样的天才不好找,找普通的研究员,那是一大把一大把的,随便怎么挑拣。

第八百二十三章 周小鱼失踪了

正说着话,有人轻轻敲了敲门。

“陶教授,给你拿了果盘,要尝一尝吗?”

“李莉啊,进来吧。”陶先林平平淡淡地道。

随即一个长头发,大眼睛,看起来最多二十四五岁,长得很漂亮的姑娘,踩着高跟鞋就进了门。

李莉一进来,目光在方若华和林哲身上打了个转,一脸温柔乖巧。

“方学姐,林学长也在?一起吃果盘?”

方若华笑了笑,人家特意拿来的,不吃白不吃,她自己取了个牙签,又给林哲递了个。

然后一边吃,一边就听这姑娘一脸崇拜地吹捧陶先林,简直把陶教授吹成了国内数学界第一人的模样。

方若华到觉得挺有趣。

陶先林也特别会说话,言语温柔又体贴,一看就是个好长辈,好师长,还给方若华介绍,“这是李莉,是我们研究所的实习研究员,李莉,方若华你应该认识,燕大的名人,现在在斯坦福,是布朗博士的爱将,陈省身数学奖的得主,你要好好跟她学习。”

李莉乖乖巧巧地应下:“那要请学姐多加关照。”

真是特别文静漂亮。

打扮得时髦,妆容不浓不淡,但是很精致,眉毛修得十分自然。

方若华客气了几句,就见陶先林话题一转,说起目前的研究来,一脸严肃认真,时不时还问李莉几句。

结果没一会儿,人家小姑娘招架不住,连忙告辞。

等人走了,陶先林又懒懒散散地瘫倒坐在一边,叼着烟,只是叼着。

他在学生面前虽说不大讲究形象,却也是不肯吸烟,尤其是在不吸烟的学生面前。

方若华笑了笑:“这姑娘不像学数学和物理的。”

“呃,英语专业,放心,李莉这孩子碍不着你的事,她参与的是我们外围的一些给学生做的小项目,就是混混资历,好看而已。”

陶先林解释了两句,方若华也没多问,大概是某位关系户。

关系户多如牛毛,国内国外都差不多。

不过,研究所的面子很大,哪怕有关系户也不会太过分,至少他们目前的项目不会有人乱插手就是。

闲话了几句,后勤管理的小孙干事一头汗地找过来,低声道:“陶主任,刚才齐研究员的父亲打电话过来,说是联系不上她,问问我们她现在在不在研究所?”

陶先林一怔:“小齐?她请假了?”

孙干事脸上有点为难,小声道:“齐研究员已经缺勤了三天……”

陶先林蹙眉,起身去看看什么情况。

方若华有些意外,像这种学校的研究所里,研究员只有加班加点工作的,缺勤的情况可不多,毕竟人人珍惜自己得来不易的工作,哪里有随便作死的?

结果下午,那位齐研究员的父亲,还有研究所这边就一起报了警。

人失踪了。

“失踪?”

陶先林一时都有点无法接受这样的字眼。

别看称呼上都是小小齐,实际上那是个三十九岁的男人。

“一个快四十岁的大男人,又不是漂亮姑娘,总不能被人拐卖了吧?”

而且,他只是比较外围的普通研究人员,接触不到特别紧要的研究,又家境普通,没有被绑架的价值。

事情发生了,陶先林赶紧找人查问这个小齐的具体情况。

一查却是找不出半个能说出小齐可能去哪儿的人来。

“我们不熟的。”

一帮子研究人员个个皱眉。

这是清大和燕大联合组建的研究所,不缺少资金,也不缺少课题,平时大家工作很忙,研究人员又众多,整天都在闷头做自己的事。

那个姓齐的研究员并不起眼,没有多少人关注他,没有多少成果,和千千万万最基层的研究人员一样,只是从事任何一个在研究所工作超过两年的研究员,都能从事的工作。

从考勤上看,他以前到是兢兢业业,并没有旷工,迟到之类的习惯,为人沉默寡言,交际应酬不多,整日就是两点一线。

但三天前离开以后,并没有回家。

因为以前也有加班的时候,一天两天不回家,成年男人了,他父亲也不曾在意,但是三天过去,打不通电话,找不到人,老父亲才有些担心,直接找到他单位。

警方来调查了一番,检查过这人的电脑,从里面翻出一封电子邀请函。

邀请函来历不明,上面只写了一行字——离开这污浊的尘世,无边的苦海,我们一起走向永恒的安宁。

一开始警方也没在意,现在这些小年轻们,中二少年,个个都喜欢标新立异,也许这是什么痴迷动漫的宅组织举办聚会的通知。

结果还是S市那边死了人,无意中发现,失踪案件有些复杂。

失踪的不只是这个齐研究员一人。全国好几个大城市都发生了这种事情,受害者已经多达十多人。

不光人数多,涉及的地域也广。

近日就在S市一个十字路口处竟然出现了一具失踪人员的尸体。

这下子警方不能不重视,不多时就组成专案组,调了全国各地的警察加入。

研究所这边,姓齐的研究员齐雄,算是最近失踪的一个,警方的调查重点自然要放在他的身上。

虽然发生了这么严重的事,但研究并没有中断。

就是对布朗教授等一干重要的专家,研究人员的安全问题,研究所变得非常重视,不光是加强了保卫工作,加强了门禁,而且还特意把布朗、方若华等人从酒店搬回研究所的家属区居住。

好在他们目前的任务比较重,也没有出去玩的心思,到不必担心出门会跟上好几个保镖,各种不方便。

“都干什么呢,专心做你的工作!”

布朗转头就见自家两个学生凑在一块嘀嘀咕咕,心思都不知道飞到哪里,向来温和的脸也不禁一沉。

“有工夫八卦没时间写论文是不是?”

那俩学生讪讪一笑,连忙又去工作。

方若华挑了挑眉,看来发生这种事,对工作也不是一点影响也没有。

至少大家伙都有点分心了。

想完全不分心,确实有点强人所难,警方的人在研究所里进进出出的,各种议论声不断,说法也乱七八糟,不要说那些年轻的研究员,就是一些老人们,都免不了有点担忧。

方若华到还好,或许是自己本身‘命途多舛’,对生活中突然出现的各种意外,接受起来比较容易,如今只个不认识的,勉强算是刚刚一起工作的同事失踪,她也没多大的感觉,至于加了安保人员……她根本没觉得有什么不同,所以工作状态还是比较正常。

“若华?你回国了?”

方若华一回头,就看陶冷特别惊喜地看着她,也不禁笑了笑,恍然,“你们为了失踪案来的?”

“可不是,头儿带着我进了专案组跑腿。”

陶冷叹气道,“可怜我……算了。”

方若华想起前几日和小麻花他们联系时,听说陶冷交了一个男朋友,这回挺认真的,对方是个体育老师,懂一点柔道,是和陶冷在柔道馆相识。

似乎这会儿两个人正好得蜜里调油一般,如今陶冷出差,自然是挺舍不得自家男友。

不过……“能见若华,男朋友不见就不见吧。”

小麻花戳在后面哼了哼:“录下来了啊,回去给你那个体育老师听。”

“给他听我也得说,和若华在一块儿,更快活些。”

说话间,许默就从对面的电梯间出来,一身衣服虽不是名牌,却也衬得他身量笔挺,很精英,极干练。

“小麻花,放出来给大家看。”

许默直接拉了方若华进会议室,他如今有点迷信的想法,总认为方同学是他的幸运星,吉祥物,对于把案情透露给她知道,全无半分抵触。

小麻花一边摆弄机器,一边简单介绍了齐雄的情况。

“齐雄,39岁,燕京理工大学毕业,专业高分子材料,博士,未婚,呃,也没有女朋友,暗恋同校英语系的一个系花小学妹五年,兴趣爱好,好像除了上网没有其它的。”

此时,投影仪屏幕上已经出现一个网页。

方若华看了看,也不禁吓了一跳:“自杀论坛?”

这里面充斥着的各种言论,都是关于自杀的。

各种自杀方案。

各种苦闷的情绪充斥其间。

乍一看这种论坛,好人差不多也会觉得活着又累又难,痛苦的不行了。

陶冷皱眉:“……这些小年轻,真是让人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好好的日子不过,闹什么!”

还自杀?

她每天累得跟死狗似的,想找个对象,上面从爹到爷爷,还一个劲地拖后腿。

然后她妈和她外婆,就一个劲儿地鼓动让她相亲。

她是不介意相亲,但能不能别那么频繁,也别是个歪瓜裂枣都往她面前塞?

还有,每天要加班,有案子就有上班没下班了,头儿抠门的不行,自己一个副局长千金,干半天活不是给吃方便面,就是吃十块钱能打住的快餐。、

好歹不该时不时混一顿小龙虾,才对得起自己的付出?

多年失眠缺觉,弄得皮肤粗糙,身为一个女人,连美貌都保不住了她也没想自杀,这帮闲人们闹腾个什么劲儿!

“你个粗神经的,不懂。”

小麻花叹了口气,“有很大一部分人,其实都有自杀自残的念头,越聪明的人,越是可能会有自杀倾向。”

“因为人在世间生存,别管处于什么样的生活环境,他都很难一点难事都不碰见,也不可能天天高高兴兴的,遇见了事儿,一时间不想活了,脑子里转一转自杀的念头,很正常。”

“尤其是现在这社会,大家都压力很大,有钱的可能愁的少点,但也一定愁,至于没钱的,那就更愁了,愁钱,愁房,愁车,愁老婆,愁孩子。”

“抑郁症患者逐年增加的现状,不就说明这一点,哎,有这样的论坛,并不稀奇。”

小麻花一脸的唏嘘。

许默拍了他一巴掌,让他去干活:“调查失踪者所有的言论,看看他们都浏览那些内容,每一个人都要查,从最近失踪的齐雄开始。”

小麻花连忙缩脑袋回去干活。

从目前获得的信息看,到好像是一起有组织的自杀案件。

许默站起身正想走,口袋里掉出一摞照片。

方若华扫了一眼,一眼就看出这些应该是S市找到的那个被爆失踪的受害者。

受害者是一名十七八岁的女生,穿得整整齐齐,打扮得非常光鲜漂亮,面孔红润,神色安详,左手拿着一串铜钱,右手上刻了一个非常负责的轮子一样的图案,仪式感十足。

许默低下头捡起这些照片,既然方若华看了,又感兴趣,干脆就递过去。

“一中的学生,她爸妈死活不肯接受她已经死亡的事实,每天都活在孩子扔在世的世界里,天天晚上去给自己的孩子盖被子,照常给她准备一日三餐,送她去学校上学,买她喜欢吃得水果……”

许默一句话没完,陶冷的眼泪就落下。

方若华叹了口气:“养一个孩子,养到她读高中,那得有多难!”

只要是正常尽职尽责的父母,把一个孩子养到上高中,那都是得掉半身的血肉都不止,孩子就是父母的心头肉,有一丁点的损伤,那也是挖心挖肺。

好好的孩子说没就没了,谁又能接受得了?换哪个当爹妈的都得发疯。

许默轻叹:“这孩子出事之前,让她爸打了她一顿,她学习成绩最近下降的厉害,喜欢玩游戏,整天逃学去网吧,她爸那天心情也不太好,看到她拿回去的成绩单实在忍不住就痛打了一顿,没收手机,没收零用钱,加强了管教,谁能想得到……”

“谁能想到,仅仅是当爸的管教管教孩子,气急了动了几下手,说了几句气话,孩子说没就没!”

方若华本来没怎么把这案子放在心上,毕竟都是不认识的人,但这会儿,她到忍不住多关心了一下齐雄的情况。

死去的人且不说,就算是有组织的自杀,也许速度也没有那么快,如果警方找到人足够迅速,没准齐雄还有生还的几率。

对研究所工作的一干研究员来说,齐雄是个挺没存在感的人,就和背景板也差不了多少,大多数人的评价就是工作认真努力,不爱说话,有点内向之类的。

但是也没有人觉得他失踪前和以往有什么不同。

许默他们还打电话问了问齐雄暗恋的那位系花,对方只说和齐雄只是同学,连朋友都算不上,不过点头交而已。

监控又只监控到,三天前齐雄下班,打了辆出租车去往南郊,在解放路上下了车。

解放路那一块每天的人流量非常大,交通四通八达,监控又多死角,一丢掉齐雄的踪迹,就再也找不到他。

虽然多少有些关心案情,但方若华每天也抽不出多少空来想这个,研究所这边工作非常繁忙,布朗教授又的确把她当得力干将使唤,恨不得她每天从睁眼到闭眼,都留在实验室。

这日,方若华正和林哲开小会,陶冷就来了电话——“周小鱼失踪了。”

方若华:“……”

第八百二十四章 赌一把 (两章合一)

方若华抱着笔记本在齐雄的宿舍门口慢慢走动。

他大部分时间待在研究所,经常会有吃住都在研究所的时候,自然有分配宿舍。

可是这宿舍里,除了一张床,床上被褥枕头,一张桌子,桌上一个饭盒,一小台灯,几本书,几叠稿纸,一个小柜子,柜子里随意扔着个暖水壶,还有一个小太阳以外,再没有其它东西是属于齐雄的。

齐雄另一个舍友结了婚,每天按时下班回家,只偶尔在宿舍待一下的同事,仍在宿舍里的还有一些零零碎碎,杂七杂八的杂物。

所有的东西都没有价值。

方若华叹了口气,又联系小麻花,让他帮忙开了个内部程序,调出自杀论坛看看。

里面各种奇奇怪怪的言论真是看了就让人觉得很不舒服。

看他们这些东西,只会觉得天要塌下来,世间毫无希望,活着就是苦难。

周小鱼果然也上了这个论坛。

差不多有好几个多月,她不停地参与各种关于自杀的话题,诉说自己想要死去的心情。

‘这个世界已无立锥之地。’

‘希望下辈子……不要再做现在的我。’

‘今天我站在我们学校的楼顶,抬脚想要下去,可是,风好大,我不敢。’

‘我买了一把刀子。’

‘动脉注射空气的方法,真的管用吗?我害怕,我还是不敢试。’

方若华蹙眉,但是差不多十几天之前,周小鱼的发言就越来越少。

想了想,方若华干脆找布朗教授请了个假,决定沿着齐雄,周小鱼他们这些失踪人员失踪的路线走一遍。

她对这件事上心,并不是因为于小青,和于小青一点关系也没有。

自杀是大罪孽。

可是一个人要是乍然起了一点自杀的念头,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很大的可能,他自己会慢慢调节调节,让这个念头仅仅只作为一个念头存在。

随着时间推移,激烈的情绪过去,它有可能消失,也有可能一直存在着,某时某刻受到一些刺激就冒出来一下,可是并不会变成现实,甚至不会让其他人知道。

‘想’自杀,并不是什么罪,芸芸众生,都很平凡,谁还能没有坎,遇见坎坷,想寻死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是要因为一时冲动,轻易就把这个念想变成了现实,可彻底完了。

要是都有了死的决心,还有什么不能做?

齐雄在解放路上消失。

至于周小鱼……她是离开学校后,去网吧坐了三个小时,从网吧出来,直奔京南的步行街。

方若华找了辆小黄车,调出地图,先去解放路,再去步行街。

解放路上原来隐藏了一家放小电影的放映室,这种早就应该消失得无影无踪的东西,居然还存在?

如今还有人会跑到黑放映室里去偷偷摸摸看小电影?

一家卖珠宝首饰的小商铺,里面所谓的珠宝就是从离店面不到三十米的小批发市场上批发回来,改换了下包装,雇了几个人稍微加工一下,价钱翻十倍。

还有服装店,收的除了小作坊的高仿以外,还有不少是二手衣物,重新修改贴了标签。好在老板还挺有节操,全部洗干净,烘干,消毒过后才开始改造。

方若华又顺手打电话举报了两个玩钱玩得很大,已经算是赌博的麻将馆。

做得事情是不少,收获似乎也不小,只是方若华想知道的东西,暂时还没有线索。

她以前对于感知这种能力,从来不强求,也不着急,能感知到当然好,感知不到就算没有缘分。

但是这一次有点不同,她总觉得时间要是耽误得太长,可能还会出现……死者。

只是急也没用。

连着两天,方若华把所有的耐性都花在搜索那些失踪者的下落上。

检查每一条他们最后出现的街道,检查每一个路口。

不光是她,警方那边也同样花费很大的精力,小麻花好几个晚上没睡个踏实觉。偌大的京城,监控虽然严密,却也同样有各种死角,外来流动人口又是那么的多,想要大海捞针一般捞出几个人,谈何容易!

方若华叹了口气,脚走得都有点儿痛,里面好像进了沙子一类。

她刚想找个地方坐下来倒一倒鞋里的沙子,就听后面传来一阵骚动。

“站住!”

方若华一回头,只见陶冷穿着高跟鞋,一路飞奔,对一个看起来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紧追不舍。

那年轻人跑得很灵活,显然对现场的环境非常熟悉,连看也没看,一个跳跃就跳过没有井盖的下水道,只是不小心撞倒了提示牌。

方若华抓住手边的一个小易拉罐,向前一抛,很精准地抛到年轻人的脚底下。

骨碌碌,年轻人脚下打滑,出溜了两下终于落了地,滚了两米远撞在喷泉上面,让陶冷反剪手臂,按压在了地上。

“疼,疼疼疼!”

年轻人呲牙咧嘴,“干嘛啊,我报警了!”

陶冷冷笑:“我就是警察!”

说着就翻他的口袋,翻找了半天,除了翻出来两包饭点专用的纸巾,再也没找到别的。

“钱包呢?在哪儿?”

年轻人一推二五六,皱眉:“说什么,什么钱包?你说我拿了谁的钱包?有证据吗,没证据别乱说话,警察了不起,警察就能打人?”

“你?”

陶冷气得抡起手差点给他一巴掌,方若华连忙上前拦住,笑着安抚:“别,我们陶冷姐姐淑女,犯不着跟个小破孩计较。”

一低头,方若华看见这人的脸,到吓了一跳,“方晓磊?”

年轻人:“……”

他使劲拉了拉帽子,嘴巴都歪了歪,“哈,你谁?什么方晓磊,认错人了!”

方若华的记忆其实也有点模糊,但是看这人的反应,就知道自己没有认错。

方晓磊似乎并不是她的亲弟弟,是方敬和于小青结婚后收养的孩子。

也不知道方敬从哪儿把这个孩子捡回来,反正正经地办了收养手续,就在方家的户口本上。

当年方敬和于小青婚姻存续的日子里,于小青对方晓磊视而不见,方敬到是挺疼爱他,作为父亲,他虽然不大说话,经常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出不来,可是父子两个很离奇的感情还不错。

不过,当时方若华对这个弟弟到是没多少好感。

有一阵子,左邻右舍的邻居们,还有亲戚,都怀疑方晓磊是方敬的私生子,很是传了一阵子流言,事实上,方敬和方晓磊都是那种浓眉大眼,很端正漂亮的长相,仔细看不像,可又说不出哪里不像,这些流言还真是很多人都相信。

姐弟两个感情不好,那是很正常的事。

方晓磊努力挣扎了下,挣扎不开就由着陶冷抓着他,脸上到冷静:“我没偷东西,说我偷东西也要讲究人赃并获,不能你们空口白牙说什么就是什么!”

陶冷皱眉,看了看方若华。

方若华也帮着翻找了一遍,摊开手摇摇头。

陶冷气哼哼地揪着他起身,冷声警告:“我看得清清楚楚……你最好小心一点。”

方晓磊把手臂抽回来,轻轻活动了活动,按了按胳膊上的肌肉,也没有放狠话,偷偷瞥了方若华一眼,耷拉着脑袋转身就走。

陶冷气得不行,还是揽住方若华的肩膀,拽着她一起到路边要了两个冰激凌,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吃得满嘴都是白胡子也不介意。

“明明就是他偷东西,刚才亲眼看见他偷了个老大娘的钱包,气死我了。”

方若华轻笑:“这人明显是惯偷,警觉得很,你离着他八丈远,他就能闻见味。而且他们肯定是团伙作案,到手的东西都不肯在身上待片刻,你又不是专职反扒的,抓不住他们再正常不过。”

陶冷叹了口气:“我还有正事,算了,早晚要让这帮坏家伙知道厉害。”

她确实忙,和方若华说了两句,就又步履匆匆走人,想来那件失踪案,给她带来的压力很大。

虽然只是失踪案件,但是已经有人死亡,而且,听说失踪人口里面有几个是大人物家的公子、千金。

方若华昨天和小麻花聊天时,就听他唉声叹气,说市委耿秘书的女儿也不见了。

那天耿秘书去外地出差一周,回到家家里找不到女儿,他当时也没在意,只以为孩子去同学家做功课了,结果等到晚上十点多,孩子还是没回来,他心里一咯噔,赶紧打电话给几个孩子比较相熟的同学,一听人没在,紧接着就报了警。

警方调查到的消息,他女儿是主动离开家门后失踪,至少在监控器中没有发现有被胁迫的痕迹。

就这样,耿秘书血压升高到200,登时就倒下了。

他妻子去世的早,后来又交了个女朋友,但是一直没有结婚,主要是她女儿很反对父亲再婚。

小女孩儿十五岁,叫耿盼盼,挺聪明伶俐的女孩儿,除了特别不愿意爸爸和别人结婚以外,真是没什么毛病。

心肝宝贝独生女,怎么可能不疼爱?辛辛苦苦养到十五岁,那能是容易事?

不光是耿秘书家的千金,还有好多孩子失踪,光是警方察觉到不对的,就有十几人,在没察觉到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出事?

方若华摇了摇头,洗了把脸,继续搜索,又是半天过去,晌午过去,她这大半天,除了个冰激凌就没吃别的,也饿了,正好路边有个过桥米线的店,干脆走进去坐下要了份米线吃。

一口气加了三勺辣椒,热乎乎地吞了两口,方若华习惯性地漫不经心地观察四周,看了一圈,忽然顿了顿,拿眼角的余光瞥了对面坐着的一个一身外卖员打扮的女人一眼。

那女人的手腕上戴着一个十分特别的锯齿模样的挂坠,好像是木头材质。

方若华神思恍惚了下,不禁挑眉,端起碗来,低头掩盖住脸上的异样。

她刚刚搜索的时候,和那个挂坠来了一次亲密接触,眼前浮现出来的画面就是一个打扮得颇阳光可爱的小男生背着背包,手腕上戴着挂坠,溜溜达达从商场,广场,各个角落走过,走一圈过来,他的背包里就塞满了钱……不光有钱,还有手机,手表,珠宝等等等等。

方若华:“……”

好像无数的男女老少,什么学生,白领,连商场内的清洁工都成了大善人,用各种娴熟的,不着痕迹,让人看不清楚的技巧往那个背包里塞钱。

一个月内,除了女外卖员以外,这个小吊坠换了七个主人,有邮差,有清洁工,有水电工,有保安,每个主人都满载而归,出去一圈带回一堆钱。

这些钱被装入背包,塞到垃圾车上,储物柜里,厕所中,或者随意仍在桥头,公园拐角……

它上一个主人,是个长得比较丰满,慈眉善目的老大爷,老大爷走到一个旧小区大门口,有个低着头,戴着口罩,穿着肥硕运动服的男人装作漫不经心地往她脚底下扔了一张一百元钞票。

真正让方若华注意的是那个钞票,上面好像有一行SOS的标记,还是红色的,像是沾了血。

方若华仔细想了下口罩男露出来的一点眉眼。

“齐雄?”

她不禁有点意外。

按照目前的状况,齐雄有七八成可能是自己主动失踪,有自杀倾向,如果是他的话,怎么会向外界求救?

能从吊坠上感受到的最近的一个特别画面,就是眼前这个女外卖员从信封里面拿出吊坠,戴在手上,又拆出个便签看了两眼,便出门进了过桥米线的店门。

方若华喝完最后一口汤,拿起手机去结账,和女外卖员擦肩而过。

等她结了账出门,那个女外卖员迷迷糊糊地靠在窗户上睡了过去,小小的吊坠已经到了她的手腕上。

就赌一把,赌女外卖员所在的组织,为安全起见只认信物不认人,而且只通过固定的联络方式联络,彼此不知道真面目。

方若华立在台阶上扫视周围,对自己的主意到也有七八分的把握。

至少这街面上,再没见任何特殊的人。

第八百二十五章 立功 (两章合一)

方若华出了店门,先打了个电话,就去买了个大背包,又换了身有好运外卖字样的衣服,收拾整齐也不过十分钟左右,就溜溜达达地进了商场。

话说,外卖员进商场,未免太显眼了吧。

谁逛商场不脱制服?

不过虽然显眼,确实又不那么显眼,方若华不去想这些没用的东西,慢吞吞地按照脑海中的印象开始溜达。

这溜达,说有规律又没有什么规律,就是先东南,后西北,一路转,不走直梯,走各层的电梯,一共转了五圈,各个楼层都转到了。

转完并未离开,而是直接进了卫生间。

一进去,她就给陶冷打电话。

陶冷接通手机,也是十分惊讶:“若华你在哪儿?干什么呢?随便发了条信息过来就联系不上你了。”

“你让我们穿便服带走的这个女人究竟是谁?我们看过她的工作证和身份证,她叫米红,确实是在好奇外卖打工,我们问她,她什么都不肯说,一言不发,和哑巴似的。”

方若华笑道:“我现在在国贸大厦七楼东头的卫生间,陶姐姐你过来吧,穿便服,我跟你慢慢解释。”

陶冷:“……”

他们正好在附近,来得非常快,一进卫生间,刚轻声试探性地喊了声,就被方若华拖进隔间内。

陶冷吓了一跳:“若华?”

方若华把手里的背包递给陶冷,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肩膀,这背包从一开始到现在,逐渐变得越来越沉重,这会儿压得肩膀发疼。

陶冷满头雾水地打开背包,一开就吓得她差点脱手,心里扑腾跳个不停。

“若华你带这么多钱干什么?呼,这得有多少?”

方若华探过头去看了下,也没有太出人意料,里面全都是百元大钞,偶尔有几张零碎的,也有几部手机,还有其它如项链,戒指之类珍贵物品。

大体估算,光是钱,应该就有差不多二、三十万。

陶冷看着这么多钱,心里直嘀咕。

要说二、三十万好像不是特别多的样子,但是随身带着四处走动,那可够吓人的。

“怎么回事?”

方若华笑道:“唔,贼赃!”

“贼赃?”陶冷满头冷汗,“你抢劫了哪个贼窝不成?”

她现在开始考虑,要不要呼叫支援,并且还得在这厕所里等到支援来了再出去。

正琢磨着,就见方家小同学把钱一点一点又塞回背包里,拉上拉链,背在身后。

陶冷:如果自家小妹妹想吞掉这笔钱,她该怎么委婉地劝说一下?

身为警察,不能纵容小妹妹知法犯法,绝对不能!

不过这真金白银在这儿摆着,确实挺有诱惑力。

“这种赃款可不能沾,又不好洗白,也犯不上,我们若华现在一幅画至少能值一间厕所,愁什么,总有一天一幅画能换一套房。”

方若华失笑:“好吧,那我就等着那一套房。”

说完,她并不打算重新把背包摘下来,反而掂量了掂量,只是那分量,多少让她的好心情削减了些许。

“现在的人出门,为什么还要带钱?还带这么多?拿现金太不方便。”

想买东西,如今有手机就足够。

反正方若华出门带现金,绝对不超过一百块,就是被偷,她也不怎么心疼……估计还是有些年纪比较大的老人们,不习惯用手机。

“陶姐姐替我跟许队长说一声,这一包钱我先借用一下,保证完璧归赵。”

陶冷:“……”

她就是想不答应,好像也拦不下来。

哎,以前看自家小妹子欺负别人的时候,那个爽,简直痛快的不行。

现在换成自己吃瘪,那吃瘪就吃瘪吧,当然不能和她计较!

方若华本来还跟陶冷说,要和她详细解释,可这所谓的详细解释,竟只是贼赃二字,加借用二字。

陶冷也着实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一路出了卫生间,方若华和许默正好撞上,扬扬眉笑了下,连招呼也不打,扭头就走。

许默:“……”

难道……自己在不知道的时候惹到了若华?

还是小麻花他们开玩笑的时候让若华听到了?

刚刚联系过,见过面,还好好的?

要不然就是陶冷告了什么状?

方若华直接提速,飞快走到后门出了商场,起码节约了十分钟以上,一出门就见路边就放着一电动车。

电动车的电子密码锁还挺高级,方若华随手输入了个密码,密码锁一下子就开了,车把上面还挂着一个电子导航仪。

方若华扫了一眼,已经输入了定位的地点,她也不迟疑,跟着导航走了二十多分钟,就到了一个小公园门口,东面戳着个免费寄存行礼的自助柜。

盯着自助柜半晌,方若华扫视周围,没有监控设备,这个位置也比较隐蔽,外面的人看不到她,不禁眨了眨眼,

方若华叹了口气,还是把背包取下来塞进了柜子里面,转身也没骑车,就走着慢悠悠绕了一圈,把身上的外套脱下直接扔进垃圾箱。

又换了一条小道绕回。

估计这些小岔路,就是本地人不熟悉环境的都不会知道,方若华走,却是半步也走不错。

阴云密布,有点要下雨的意思。

蚊子特别多,嗡嗡嗡地在脑袋上徘徊。

方若华立在自助柜右面的墙壁背后,只觉得风吹得脸颊的皮肤都疼。

等了差不多有四十来分钟,来来回回有六个人动过自助柜,背包还是没有动静。

终于有个矮矮胖胖的中年男人骑着一辆破破烂烂的单车过来,打开柜子,取出背包背上。

方若华见他动作熟练,连看也没看那包一眼,神色更是悠闲的很,显然是经常做这种事。

这人和交警擦肩而过,眉峰都不带动一下。

方若华骑了辆不大好骑的共享单车,给陶冷发了个语音短信,一路穿街走巷,不急不缓地吊在这人后面。

走了两个路口,这胖子开始绕圈,方若华跟着他绕了一圈,眼见这人警觉,直接拐弯超过去,下个路口分道扬镳。

这个胖子在方若华拐弯的瞬间,心里就松了口气,随即讪笑,他如今真是,江湖越老,胆子越小,究竟是不是条子,他还能看不出来?

那些个条子身上那股子臭味,他黄爷隔着十万八千里都能闻得见。

不过那小姑娘从刚才的槐子树桥洞就跟着他,绕了两圈都跟着,确实有点奇怪。

胖子又再三绕行,确实没发现身后缀着鬼,这才笑了笑,径直把电动车一扔,塞在一片灌木丛里,又钻进道边一个破破烂烂的金杯面包车中,回自家的蝙蝠洞。

这是一大片老房子,位置比较偏僻,临着国道,地上戳着修车洗车的招牌,生意寥寥无几,索性也不全靠修车赚钱。

其实他们老大给自家的老窝起的名字本来叫无忧洞。是希望兄弟们聚在一处,无忧无虑。

只是后来自己人打趣自己人,说大家都是见不得光的,做得都是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说什么无忧,没得惹人笑话。

可老鼠洞实在不好听,干脆就叫蝙蝠洞,反正也属于不见光的存在。

“三子,磊子,快点来瞧瞧,收货了。”

他扯开嗓子喊了好半天,屋子里才出来个人,揉着眼睛,睡眼朦胧。

“阿嚏!”

方晓磊打了个喷嚏,抬头却忽然瞠目。

另一个叫三子的小伙子,从物理探头出来,也诧异道:“肥哥,你这是把谁带回来了?”

那胖子一愣:“啊?”

顺着两个兄弟的视线,他一回头,就见那辆金杯面包车的门开着,一个女人坐在后座上,修长的腿踩着斑驳的水泥板地,一脸微笑。

“你!”

胖子大惊失色,“你怎么跟上来的?”

方若华耸耸肩:“坐你的车呗,谁都能看得见,就是坐你的车。”

“不可能!”

胖子自己清楚,他足够小心警惕,上车之前仔细检查过,车里面没人。

方晓磊全身紧绷,蹭一下窜了出去,那边那个三子蹭一下也钻回屋子里。

方若华并不追赶,只是拎着手里的背包,脚下把胖子踹翻,踩着他的脖子,轻声道:“你们这儿一般是逢三,逢五负责收货,初六把手里的东西往上交,所以现在那些贼赃应该还没处理。证据确凿,跑也没用。”

“我想想,你们老大刀哥不在这边,行踪不定,你们这一伙儿所谓的兄弟,领头的一共有七个人,方晓磊,赖三河,黄富,郭佳,张静,马恒,还有一个未成年的王绪。”

她脚底下的胖子见她知道那么多,肥嘟嘟的脸唰一下就白了,色厉内荏地咬牙:“……哼,有本事抓了黄爷我,怕你啊!”

方若华也不介意:“你们的暗点还真不少,这批东西要送去的地方是哪来着?应该是刚得到消息吧,送到京北码头那边?”

胖子脸色惨变,悚然大惊。

方若华笑了笑:“看来没错,嗯,警察应该马上能过去,你说,你们的窝点一一被警方点名抄了,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警方的消息就那么准?哦,肯定是你黄富把你们老大的底细给泄了。”

“胡说!”

黄富气得脸色涨红。

方若华摇摇头:“我说这不是胡说,那就不是胡说,看看,我还跟着你车一块儿进的门,就是你带我来的,你也别辩驳。”

“不知道你们刀哥够不够讲义气?对了,你们挺讲义气的,应该坚守祸不及亲人的规矩才是,你有女儿没有?好像有一个,你还送她去上舞蹈班了?女孩子学学舞蹈挺好的。”

黄富嘴唇哆嗦得恨不得昏过去。

几句话的工夫,黄富就听到外面传来惨叫声,惊呼声,杂乱的脚步声。

他心里更是一寒警察来了。

一开始,他还心存侥幸,觉得就是眼前这个小娘们一个人,或许身手不错,可自己拖延一下时间,等磊子和三子叫了援兵,他们还能翻盘。

弄住这女人,马上想办法联系刀哥。

想一想他就暗恨,刀哥一向行踪隐蔽,向来只有他哥联系他们……现在连示警信号他都发布出去,而且,就算发出去……刀哥能信他?

黄富脑子里一团乱,衣服内外全是冷汗,汗水不用挤都哗啦哗啦地流淌。

许默他们到的很快。

陶冷一闯进来,看也不看那个胖子,直接抓住方若华上下打量了下,见她没事,再看那一袋子钱也安安全全的,这才活动了下手,给方若华一个小小的弹指。

“真是吓死姐姐我了。”

这些钱数量不大,本来也不要紧,但是让她看到,又给弄丢了,这性质可就完全不一样。

陶冷自己想想都提着口气。

方若华笑眯眯拖着她,直接把地上一块地摊揭开,下面就是个暗格,里面搜出不少珠宝首饰和现金,光是金表就有十几块。

如果包装齐全,加起来得有好几百万。

兵贵神速,看样子这是有组织的扒手集团,窝点肯定不是这一个,虽然他们都是些小喽,知道的也许不多,但能挖出多少来就挖出多少。

打击一回,起码能带来一阵子的安生。

把这一小伙儿扒手拎上警车,许默就安排审问,结果没过一会儿,负责审讯的人员就说所有人都撂了,完全不像以前老油子一样的表现。

许默不禁愣了下,他也不是从一开始就干刑警,以前没少和这帮小偷小摸的家伙打交道,这帮人有多难缠,他非常清楚。

“谁知道他们犯什么病了?”

老刑警刚审讯完,也是满头雾水,想了想道,“好像那位方同学走过来,冲那个胖子笑了笑,那胖子就崩溃了一样,稀里糊涂地把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个干净。”

许默眨了眨眼,心里竟也没怎么奇怪。

那个神奇的姑娘,早就神奇了很多年。

在南燕道胡同,赫赫有名的巫女都说她能预知未来,通晓过去。

许默不禁一笑。

这一次的反扒行动,完成的非常成功。

虽然是许默他们完成的,许默属于专案组的人,但是,局领导也没吝啬夸奖。

按照领导们的说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公安干警做出的努力,大家都是看得见的。

第八百二十六章 火灾 (两章合一)

“这些就是我们找到的,所有还没处理过的赃款,其它有价值的东西先不说,现金一共是一百四十七万。”

方若华脖子里挂着个记者证,身边跟着两个法制日报的真正的记者,默默站在证物室门前。

两个摄影师负责拍照。

很快这些赃款就会运走,负责寻找失主的事,他们到是不经手。

陶冷扫了方若华一眼,使劲瞪她。

方若华只当看不见,静悄悄跟在前辈后面走动,走了一会儿,像是好奇一般,戴上手套,随手从赃款里面摸出一张来,转头把它递给陶冷。

“你看看这个。”

鲜红的SOS标在最底下,虽然线条很细,但还是能看得出来,写这几个字符的人一定有些焦虑慌乱,以至于字迹抖动扭曲的厉害,让人乍一看都会心惊肉跳。

陶冷蹙眉,拿起来闻了一下,时间可能有点长,她没有闻出什么,但是总觉得这是真正的血,还是人血写的。

陶冷惊讶,把这张钱放在阳光下照了照,皱皱巴巴,好像刚从垃圾堆里捡出,虽然是钱,但脏破成这德性,估计连收钱都不大乐意收。

想了想,她连忙叫了个同事过来替班,自己先把东西送到化验科那边,又去找许默。

方若华也没跟着陶冷,就只老老实实地当做自己是实习记者,陪着这些记者们忙了起来。

直到一天后研究所那边抓狂,小实习研究员可怜巴巴地追在她身后,都快哭了,她想了想,还是别太欺负人,就只跟陶冷说了声,这件事她比较关心,有结果了,能通知的就通知她一声,便老老实实回了研究所。

“若华,你帮了大忙,哎,早就知道我们好姑娘身上有幸运光环笼罩,能逢凶化吉,遇难成祥。”

陶冷忙得前后脚不着地,还是抽了个空跟方若华解释了几句,“具体就不跟你说了,只告诉你,我们找到了那些失踪者的线索,一定尽快把他们找出来,这些人可能已经受到管束,比较危险。”

虽然陶冷说得比较模糊,没有一点细节,但是方若华给她送了一回外卖,就弄得一清二楚。

陶冷他们追问了所有被逮捕的扒手,黄富对这张钱也印象深刻。

“我的眼神不错,一眼就看出这票子上有标记。”

“按照咱们自己的规矩,这类有标记的票子,要是多的话专门送去处理,像这只有一张,直接扔了就得了。”

“我明明记得我亲自把它挑出来扔进了垃圾桶,肯定是马恒那老家伙小气的性子又犯,愣是追着去捡了回来,他就缺这一百块不成!”

黄富絮絮叨叨,“……马恒说过,这张票子不是弟兄们搞来的,好像是他在温泉小区门口,有人掉了一张,他正好捡到就顺手塞包里。”

“如果换成其他人,天上掉下来的便宜,看一眼肯定发现不对,顺手就给扔了,可马恒到对是老了,他都快八十的人,眼神不好,又节俭,哎!”

陶冷蹙眉,干脆直接把马恒叫过来问话。

马恒七十多岁,但是长相其实不很显老,和六十多岁的也没太大区别。

长相慈眉善目的,看起来像那种怜贫惜老,吃斋念佛的善心人士。

陶冷都想,这位适合当骗子,不适合当偷儿,他要是去做骗子,上当的一定不少,一看就是好人,面善,比那些獐头鼠目的更容易让人心生好感。

马恒说话也和气,即便被抓了,还是沉稳的很,一点也不急不恼,更不狡辩。

弄得陶冷明明知道这些人都是什么货色,还是不自觉就放软了声音:“……当时在小区门口掉钱的是个什么人?你还记得吗?就是这张钱。”

她把钱币递过去。

马恒拿起来看了看,“是个中年男人,四十岁左右,偏胖,眉毛很粗,经常戴手套,不戴手表。衣服很便宜,全身上下加起来不超过三百块钱。鞋子是假阿迪达斯。”

陶冷:“……你观察得到是挺清楚。”

“职业习惯。”

陶冷:“……”

小麻花那边连忙调了监控,还真拍到一点,虽然没有拍到正脸,但是警方也不是吃素的,很快就确定这个人是已经失踪的齐雄。

齐雄的指纹,还在纸币上被检测了出来。

当时齐雄是步行,而且有人监视,只看他连报警方式都这般隐晦,就知道他肯定失去了大部分的自由。

方若华满足了下自己的好奇心,心里觉得这个案子应该短时间内能告破。

结果当天晚上,她刚睡下,就收到新闻,在温泉小区东边的滨湖的一栋楼发生火灾。

方若华坐起来开了电视,就见许默靠着墙坐着,昏迷不醒,陶冷惊慌失措。

画面只是一闪而逝,可她不禁悚然大惊,从床上蹿起来,抓起衣服就飞奔出门。

研究所的安保人员一眼没看住,方若华钻入出租车以后才赶紧开车追上去。

布朗教授看方若华这阵子老在外面跑,外面又总是不大安定的样子,特意找了研究所还有校方的领导,专门给她安排了一个安保人员,负责给开车,也是保护她的安全。

按照这位教授的说法,他的这个学生就是他的吉祥物,非常重要,价值连城,务必把她当国宝一样保护。

身为和大熊猫一样身价的方姑娘直奔火场,半路便遇上交通管制,车辆根本不允许通行。

方若华一开车门,合身扑下去,连找钱也不用人找了,一路飞奔。

司机吓了一跳,连忙喊道:“小姑娘,你可不要想不开,水火无情,不能冲进去。”

这一看就知道,那小姑娘有家人在火场里呢。

“哎!”

司机年纪大了,见过的事多,可每逢遇见这种事,还是忍不住唏嘘。

一场大火,不知多少个家庭被毁灭,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方若华一路奔到警戒线前面,此时正赶上大风,浓烟滚滚,好大一片天空都给映照的通红,不只是一栋楼,显然旁边的也被波及,幸亏不是特别严重。

温泉小区周围的环境虽然老旧,路却是刚刚翻修过,街面平整,又是半夜,不曾堵车,消防车到的很及时,成功遏制住了火势。

方若华挤进去,负责封锁的民警一把拦住她:“危险,退后!”

“小麻花。”

“方同学,你怎么来了?”

小麻花灰头土脸地从里面钻出来,先把方若华拽进去塞进警车,急声道,“你来这儿干什么,多危险。”

“许默呢?陶冷姐呢?”

她的视力非常好,但是刚才看了一圈,也没看到许默,她很清楚,既然许默在这儿,情况未明之前,除非迫不得已,否则他根本不可能跟救护车走。

“头儿和陶冷又进去了。”

小麻花脸色发黑,显然也很担忧,此时方若华在身边,他本能地想对这个并不是他的同事,年纪也很轻的女孩子倾诉,心里焦虑时,能和信任的人说说话,哪怕只是说些废话,也能调节情绪。

“我们找到了所有的失踪人员,当时情况实在紧急,有个女孩子马上要被吊死,新来的一个同事就失了分寸,惊动了对方,这些人里有几个激进分子,竟然在整个楼层都浇了汽油,根本不给我们一点反应时间,一把火就全给烧了。”

他言简意赅,也没时间说细节,一口气把憋在肚子里,让他浑身难受的话说出口,“头儿为了救人,吸了几口浓烟刚才一度都没了气,要不是抢救及时,我们……”

“我们自己的同事有两个被困在了里面,还有几个受重伤的已经送到医院去。”

一批一批的消防员进入现场。

无数的伤者被救下来。

但是没有被救出来的更多。

方若华看到医生给无数伤者直接戴上黑色的标识,脸色也越发严肃起来。

小麻花几乎忍不住口不择言:“我呸,要自杀自己死去……”

“小麻花!”

旁边一老警察连忙呵斥。

小麻花也闭上嘴,深吸了口气,把满腔的怒气给压抑下来。

老警察摇头:“你要记住,这种话从此以后再也不要说,连想也不能想。”

小麻花默默点头。

方若华站在火红的楼下,四周全是奔跑中带着紧张和惊恐的身影,不远处医生们在紧急现场抢救病人,救护车越来越多,可是医生依然不够用。

“……是卡住了。”

一个年轻的小医生看着脸色发紫,气息全无的老人束手无策,眼睛发红。

方若华上去把人倒转过来,双手抵住老人的腹部一用力,喉咙里喷出个大个儿的枣核。

“咳咳咳咳!”

小医生:“……”

方若华蹲下身,把地上的一个已经断裂发黑的银镯子捡起来,重新戴回老人的手腕上,伸手解下头绳,迅速地缠住断口。

老人张了张嘴,笑了笑,哑着嗓子道谢:“谢谢你,姑娘。”

这桌子是老人从小戴到大的,如今其实不是断裂了,根本就摘不下来。

一个容易断裂的镯子,纯度显然并不足够,可又有谁能说它不珍贵?

小医生回过神,方若华已经走开,连忙把老人扶起来安排到一边坐好,就急匆匆又去忙救人。

风太大,火势控制得非常艰难。

方若华是个外行,可是也觉得眼下的境况危如累卵,哀嚎声,痛哭声,绝望的哭叫,让心性坚韧的警察和消防官兵,也不自禁地浑身颤抖。

云梯架起,几个消防官兵再一次靠近十五楼的起火点。

刚一靠过去,方若华脚步一定,猛地夺过不知是谁手里的喇叭,高高举起,大声吼道:“不要靠近,要炸了!”

她声音特别洪亮,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骇然回首。

轰隆一声。

十五楼里面不知道有什么东西,果然炸了一下,火光四溅。

“呼!”

底下消防官兵大惊失色,齐齐扑过去操作云梯,见上面的兄弟打出安全手势,这才松了口气。

两个多小时,火终于熄灭了。

失踪案件,到现在为止也算是有了巨大的进展,目前调查到的,都受到所谓邀请函的失踪人员,悉数找到。

这场大火造成了他们中七人死亡,四人重伤,其他人也多多少少受了轻伤。

一具一具的尸体被抬出。

有些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

方若华借着灯光,一眼就看到周小鱼惨白的脸,她到是没受到太严重的伤害,手上有些燎泡,有个护士模样的女孩子正给她处理。

她整个人都不太对劲,神色慌张,嘴唇轻轻颤动。

忽然,担架上躺着的,已经是深度烧伤的一个男人,猛地蹿起来,冲过去朝着周小鱼的脸就是一巴掌,周小鱼整个人登时倒地尖叫。

那男人蹲下身去,嚎啕大哭,一边哭,一边两只手一左一右拼命打自己的脸。

两个医生眼见不好,给他打了镇定剂才把人压制住,弄上了救护车。

方若华站在一边冷静地看着,她一开始真是有些担心这些意图自杀的……人们。

可此时此刻,立在破败的楼房前面,看看周围那些死伤者,她已经没有什么力气去关注这些人。

无论他们是怎么回事,方若华都不想再打听,默默转头上警车,闭上眼睡了过去。

这一睡,等她醒来已经在研究所给她安排的住处,身上还搭着许默的外套。

方若华静坐了片刻,努力去浴室彻彻底底把自己洗干净,全身上下都搓掉两层皮,身上那股子味才算是闻不见了。

至于许默的衣服,早被烧了破了好几个洞,补衣服什么的,这年代没几个女人会,直接进了垃圾桶,方若华照着他的号码和牌子又去商场买了一身,就直接给许默送了过去。

这回是坐着学校给安排的司机开的车,平平稳稳,她随手拿出手机打开,就弹出各种头条新闻。

火灾……竟然不是热搜第一。

‘十九名青少年相约自杀’

‘青年学生已后悔,却被强迫自杀。’

‘……’

方若华一蹙眉,看到这些标题,只觉得情况不大对劲,打开略略浏览了一遍,便是她,也不禁生出一点荒谬至极的感觉来。

第八百二十七章 隐痛 (两章合一)

出租车停下,方若华一时回不过神,呆坐了好半天,才翻出钱包付钱下车。

难得这出租车师傅竟没有催促。

不过方若华一下去,他立时就开车走人,大约心里认为方姑娘不是什么正常人。

想想也是,到公安局下车,还一脸呆滞古怪,任谁看了都会觉得有问题。

指不定还以为是哪个犯人来自首的。

方若华轻轻地抚摸手机上的页面——最靠谱的一条新闻,是由公安部门亲自发布的说明。

她仔细看了看,虽然公安部门发布的东西并不详尽,只有一部分有确实证据的东西被公布,但是,她还是刹那间就拼凑出整个完整的过程。

这些自杀者因为同一个论坛而聚集在一起,决定集体自杀。

也许一开始,他们的确是冲动到一心求死,可是真到了这一步,大部分人都很难下定决心,自己动手了结自己的生命。

他们害怕动手,不敢动手,于是,大家决定由其他更果决,更坚定的人来出手,替大家伙解脱,最后动手的人再自杀。

计划已经开始实行。

但是其中有好几个人一下子后悔了,死亡临近,他们才发现自己并不想死。

很多人都想过要去死,可事到临头,又有多少人能不去后悔?

无数人不再想求死,想躲开这一切,奈何组织大家自杀,为首的几个人根本不同意。

那几个心性偏执强势,在这件事中占据主动地位,引导着一切,他们认为仪式已经开始了,那就所有人都必须按照仪式完成。

不能有任何一个人中途退出。

这些人就跟疯了一样,冷酷无情,把那些哭喊着不想死的人看得更紧,甚至完全不在乎动手杀人,他们杀起人来,和杀一只鸡也没多大的区别。

齐雄进入这个自杀团体的时候,也的确是想死,他觉得人生黑暗无望,可是真正到了最后的关头,他发现自己根本还想活下去。

虽然他活着也没用。

他在研究所里就是颗普通的螺丝钉,没了,随时都能替换。

他在生活中也没人关心,没人在意,也许哪天死去,烂了,臭了,同事们恐怕唯一关心的就是又要随礼,又要花钱,又要应酬。

可是,他还是想活着,他拼命想求救,也想救人。

齐雄的智商不低,智商低的人估计也不会一路认真读书读到博士去。

不敢说所有高学历的人都智商高,但是至少说明智商正常。

他隐约能看得出在他的小团体里,哪些人是疯子,下定决心要所有人都死,在他们的口中,这叫达成大家的愿望。

而哪些人已经心虚后悔了。

周小鱼就是后悔的一个,他看得出来,所以他就暗中联系周小鱼和另外几个年轻人,想策划逃走,没想到还没有想出任何具体可行的对策,刚有点苗头,就让为首的那几个人发现。

只能说,虽然这些人是疯子,但也是非常敏感的疯子。完全不是像齐雄这样的宅男能反抗得了。

为首的一共是四个人,武力值高,非常疯狂执拗,都很年轻。

这些人看出来以后,也并不生气,反而还和颜悦色地和所有人说:“人生来软弱,一时的软弱没什么,大家都是同伴,是在这个世上,最能彼此理解的人,我们要帮助软弱同伴克服困难。”

一番话后,立即决定开始他们的计划,选出勇敢的执行人,来执行协助自杀的任务。

没有处在那样的环境里,永远也不会知道那种禁锢和压迫下,大家有多么恐惧,情绪是何等慌乱。

按照齐雄的说法,当时在场的所有人仿佛都是扭曲的,不正常的,他们身处的环境,让所有人都不自觉地被影响,一个人开口说出一件再荒谬的事,当时也让人觉得,只有那一条路能走。

周小鱼一边哭,一边主动做了勇敢的帮手,帮助同伴自杀。

她动手杀死的是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让另外两个人按住那女孩儿的手脚,她不顾那孩子绝望的哭喊,一边流泪,一边亲手扼死了她。

“杀人吗?”

方若华把肩膀抱得更紧些。

走了几步到了公安局大门口,还没上台阶,就看到于小青坐在台阶上发呆。

方若华想了想,还是走后门,可她刚一转身,于小青就看了过来:“建国哥与我离婚了。”

“哦。”

她能说什么?

难道能问一问——你们现在才离婚啊?

于小青脸色又青又白,神色呆滞,到渐渐像七十余岁的老妪一般。

她丝毫没看出方若华并不想与她打交道,或许是看出来也不在意,只扑过去,立在方若华面前,呆愣愣地道,“我什么都没有,只有小鱼。小鱼被关了起来,他们把好多人都放了,可却不肯放我的小鱼。”

方若华沉默片刻,很冷静地道:“据说她杀了人,我想警方会起诉她,这件事究竟怎么样,法院也会判断,你现在找我说这些完全没有意义,抱歉,我还有事,你能让一让吗?”

于小青身体登时佝偻,心里一股气蹭蹭向上冒:“你什么语气?你怎么能这么平静?她是你妹妹,亲妹妹!”

方若华叹了口气,也没强硬地要走,停下脚步看着她,脸上多少也带出一点无奈。

“那我能做什么?周小鱼亲自动手杀了别人,很多人看得清清楚楚。”

“不对,不是这样,我女儿是好心,她帮那个小姑娘自杀来着,她是好心。”

于小青喃喃自语。

方若华看着她的神色,一时也无话,于小青大概自己都很混乱,不知道该怎么样说,才能让周小鱼平安无事。

只是她自来有一种特别的能力,但凡她想相信的东西,于小青总能让自己坚信不疑。

方若华着实不愿意和她纠缠,手下轻轻用了个巧劲,甩开她的牵扯,径直进了大门。

于小青瑟缩了下,终究没有继续追,只是大喊:“帮小鱼说说情,告诉他们,我愿意赔钱,多少钱都愿意赔偿,小鱼不是有意的,她只是病了,对,她病了,她会……她是想帮那人自杀,她想帮人而已。”

方若华理都没理会。

帮人?

这种说法,简直让人作呕!

方若华一路上楼,还看到专案组的牌子挂在办公室前面。

显然,此时此刻专案组还没有解散,不过,许默他们到没有前些日子那么忙了。

一场大火烧得这些警察也身心俱疲,虽说不曾放假,但是待在办公室里也一个个如咸鱼一样,瘫坐在椅子上,沙发上,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的。

方若华先走过去,捡起地上的风衣,给瘫在椅子上睡得口水横流的陶冷披好。

然后才把自己买的衣服递给许默。

“新买了一身,先凑合穿。”

许默这会儿身上就一件衬衣,很是单薄,他自己闷不吭声地不开口,队里这些人还个顶个没眼色,谁也没发现自家头儿没回家,可怜巴巴地没外套穿。

把衣服穿上,大小正合适,许默对穿着打扮也不是特别讲究,方若华买的这一身,在他看来已经足够好。

“王八蛋!”

陶冷猛地坐起身,破口大骂,神色狰狞,“他奶奶的,一群混球,自己想去死去,拖累这么多人,啊啊啊啊!”

办公室一众同僚:“……”

陶冷呆坐了半天才醒过来,回过头看到若华,眼眶略红,有满肚子的话想要倾诉:“为首的那三个人,两男一女都死了,他们死得到是挺利索,临死还拉了垫背的,让整栋楼其他人给他们陪葬,什么东西!”

“还有那个周小鱼,文文弱弱的女孩子,真看不出是那么冷酷的人,那么短的时间,竟然动手杀了两个人,还有一个差点死了。”

“按照她的说法,因为这两个人退缩,不敢自杀,她只能帮忙。”

陶冷气得胸口闷痛。

“每次碰见这种蠢货,我都有辞职的冲动。”

不辞职,身为警察,就不能上手去揍那些混蛋。

方若华叹了口气,也没想到周小鱼会做出这等事,究竟为什么,她会从一个聪慧善良的女警,变成这种……模样?

但是仔细一想,周小鱼的行为也不是那么难以解释。

那日在医院,齐雄哭诉,说周小鱼主动站出来当执行人,帮人自杀,其实只是为了活着,多争取一分活的机会。

当时,那些疯子已经开始选先入黄泉,冲入轮回的人,选中谁都有可能,周小鱼明显很害怕,她不想死,所以就抢着当刽子手了。

一切的一切,大概都是阴差阳错,命运安排……

事已至此,再想什么都没有意义。

这件案子着实是太耸人听闻,又是专门成立了专案组的大案,再加上这一场火灾,死亡人数达二十几人,无数个家庭蒙难,全国上下大部分人都在关注。

周小鱼算是彻底出名。

应该说这些企图自杀的人都变得很有名气,大部分都是年轻人,学生居多,很多专家,学者,各种各样的人分析他们自杀的心理因素,探索更深层次的缘由。

其中周小鱼亲自动手‘帮人自杀’的行为,更是引起广泛热议。

不知道多少人对她破口大骂。

她这一次,的的确确是全国有名,不少人说她这种故意杀人的行为,应该严审严判。

周小鱼的身份让人给又扒了个干净,于小青曾经做过的那些事,再一次被扒出来反反复复地在阳光下曝晒。

这一层关系一被曝光,一时间网友们都收了声,差不多得有好一阵子,所有人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当妈妈的污蔑害死同事。

当女儿的敢亲手杀人,还美其名曰协助自杀。

他们母女两个的戏怎么就那么多!

全国上下都和炸了锅似的热议。

方若华轻轻按了下眉心,并没有办法来猜测所谓的姐妹,将来究竟会变成什么样子!

周小鱼也不知道,她的未来会如何,她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她以前从来不肯绝望,遇见再多的难事,她心里抱怨这世道不公,依旧努力地,挣扎着活,想要抓住更好的人生。可是这一次,她却是茫然无措。

为什么她会犯傻,会想死?

为什么她会被那个破论坛吸引,还真走出那么一步?

为什么事到临头,她又怕了,又想活下去?

是不是死在大火里,会更好一些。

周小鱼瑟缩地缩在拘留室的角落,双眼呆滞,两只手没有知觉似的,用力在衣服上擦动。

脑海中一片红,到现在她还没缓过劲,只觉得那火熏得人喘不上气,眼前时不时会浮现出奇诡的幻觉。

啊,对了,她杀了人!

她到底是怎么动得手,她已经忘记,当时脑子里全是空白,什么都没有。

在没有动手之前,她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竟然也敢杀人。

她周小鱼,明明连只老鼠都不敢杀。

即便是到了那最后一刻,她也一直以为,自己可能下不了手的!

但是那些人用那种可怕的眼神看她,她要是不自救,下一个死的就是她。

她不想死了,她后悔了,哪怕只有一线希望,她也得想想办法。

周小鱼眼前仿佛出现一个模糊的人影,那人影站在高高的半空中,斜睨她,目光讥诮——你是个冷血的混蛋,你心里想过吧,那把火烧得好,除你之外,其他人都死了才好!

激灵一下,打了个寒颤……有那么一瞬间,她心里的确是想,要是这把火烧得更厉害,把所有当事者都给烧死,那该多好?

那么就没有人知道她曾经做过所谓的执行人,她杀人了,她亲手杀过人。

也许她还有机会,还有未来!

齐雄骂她暗藏坏心,说她是刽子手,说她不是人……可是,她只想活着,难道全是错?在那种环境下,除了自救,她想不出别的法子,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就算是错,她更大的错,只是会自己主动让自己陷入这样的麻烦里。

她不该想自杀,她不该因为累,因为苦,因为对未来绝望就想去死。

如果这世上有后悔药卖该多好?她会安安生生地画自己的画,努力得到她想要的结果,再也不去多想。

周小鱼抱着肩,落下的泪水打湿了衣服,冷风吹得脸颊隐隐作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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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没办法,这个案子直接跳过去,剩下的内容也不发了,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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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二十七章 教导 (两章合一)

把衣服送去给了许默,方若华摇了摇头,不让自己多想,犯人伏法,一切重归正规。

周小鱼被判十年徒刑,也算是理所应当。

和陶冷他们一起吃了顿饭,她就返回研究所继续辛苦做自己的工作。

唔,事情了结,她也有时间来关心关心自家那位刚刚被从‘坏人’手里拯救回来的便宜弟弟了。

至少方若华觉得,方晓磊已经被拯救。

……

天色擦黑,结束一天的劳动,方晓磊阴沉着脸,慢吞吞地回到牢房内。

外面狱警直接把一个书包塞给他。

“你的东西。”

同一个监牢的几个牢友都笑,其中一个年纪比较大的还叹了口气:“磊子,你别身在福中不知福,有人给你送这些东西,说明惦记你,要不是惦记着你,能这么待你吗?”

那是一堆课本,练习册,试卷,资料,目前已经是初三的内容。

方晓磊哼了恒,瞪着那书包半天,默默伸手抓了过来,一言不发。

一开始他收到这些东西的时候,通常都是不理不睬,直接丢在一边,看也不看一眼。

他方晓磊要是有心思看书,也不会沦落到如今的地步,可是……那个死丫头,不知道走得什么门路,每一周会有人给他送一张试卷,直接就告诉他,他要是做题,死丫头就给他打两百块钱,要是能及格就给他五百,要是能做七十分以上就有八百,到八十分以上,直接一千。

第一周,他不理不睬,第二周,他有点犹豫,到了第三周,他奶奶的忍不住了。

别看他现在在监狱,可监狱里也得花钱,有钱就能吃好的,没钱天天萝卜白菜,白菜萝卜,他……他就是心志不坚定,没有也就算了,现在有人给钱,他当然会很想要!

“学习个毛啊,难不成我出去以后还能上学?”

像他这种留下案底的,等出去了能找个活儿糊口都难,哪里还有那么多奢望。

“哎。”方晓磊叹了口气,上次看新闻联播,他听了一耳朵,里面提起方若华了,她现在不得了,参与国家级的大项目,听说还是什么菲尔兹奖的热门人选……也挺好,总归方家有人有出息。

他养父一定很高兴。

方晓磊咂摸咂摸嘴,还是去老老实实把课本拿出来复习。

人有七情六欲,其中口腹之欲可是相当强烈的欲望,为了吃饭,就是他这么个榆木脑袋,也能靠拼命把课本都给读懂读通。

在外面老师,学校都压服不了他,他也学不进去,但在这里待了不到一年,到是读书也不觉得头疼了。

方晓磊他们一伙扒手落网,虽说都是小偷小摸,上不得台面的行径,但是人数众多,反复作案,这情节堪称恶劣,如果重判,判个七年八年的都没多大问题。

好在都交代的痛快,他们也不算大头目,积极指正了真正的首领,最后从轻判处,方晓磊是有期徒刑两年,如今因为表现良好,已经减刑数次,还剩下一个多月的刑期,马上就能刑满释放。

方晓磊知道,他能这么快就有希望重获新生,更多是因为方若华替他缴纳了大笔的罚金,还不知道怎么就弄到了一份受害者的谅解书。

如果不是从他们的窝点中搜出来的财物着实不少,他们干这事儿又有好几年,算是反复作案,也许公安机关都会考虑不起诉他。

坐牢这等事,方晓磊其实有心理准备,他在道上混,就没指望一辈子不翻船,只是他就是好逸恶劳,就是不想去做苦力,就是阴差阳错地一脚踩进了这烂泥堆里。

他在牢里老实,那也是他识时务,方若华的眼线多,他要是表现不好,对方就不给钱,现在有这么个傻子愿意给他钱,让他过点好日子,他也不会傻到非和那女人对着干,那对他有什么好处?

“笨蛋!”

方晓磊看了几页书,看得头晕眼花,就不禁走神,又想起方若华来。

虽说自己是得了好处,但那就个小笨蛋,连自己这样的渣子都同情,都惦记,他们又没有血缘关系,甚至连相处都没相处过几年,好好的真金白银,自己留着扔着玩,也比给自己强。

方若华就该果决地和他方晓磊划清关系,有个坐牢的兄弟,哪怕是养兄弟,对她难道会有好处?她的名声还要不要了?都要当大数学家,大科学家的人。

方晓磊其实以前就挺关注方若华的,他这辈子没遇见过好人,除了方敬。

虽然自己也没学什么好,可至少方敬在的时候,他难得享受过一段和做梦一样美好的人生。

可惜,好人不长命,越是他这种渣子,反而活得越是长久。

即便是为了他父亲对他的那一点怜爱,他也该离方若华远些。

三个月的时光虽说转瞬而过,但在牢里,一分钟也是漫长,方晓磊还是熬得头发都快掉光。

好在终于到了可以出狱的时候。

方晓磊换下衣服,拿了自己的东西,出了门,耷拉着脑袋,却是不知为何,忍不住驻足停步,抬头张望。

门前空空荡荡,除了些许焦黄枯草,一只野狗四处游荡,再也没有别的。

他一时间连个出租车都没有看见,摸了摸半秃的头,方晓磊心里居然有那么点不是滋味,却又想,这也好,没什么不好。

方若华那笨蛋好歹知道不和他接触,总归是好事。

方晓磊算了算自己口袋里的钱,到还有个几千块,暂时找个地方落脚似乎不难,刚准备走,就见一辆奔驰开到他面前停下。

车窗落下来,他一眼就看到了方若华。

方若华的气质和以前大不一样,方晓磊看了一眼,都不自禁有些自惭形秽。

说两个人是姐弟,哪里有一点像的地方。

这会儿方若华正对着笔记本和一个外国人说话,外语特别流畅,嘀嘀咕咕的说得挺热闹,方晓磊一缩头,生怕被那个外国人看见,再……

“上车。”

方若华又和布朗教授说了几句,转头看了看方晓磊。

方晓磊皱起眉:“我不……”

这边车门已经开了,司机下来冲他笑了笑,先抢过他手里的包,又把人给推了进去。

方晓磊略一迟疑,人已经上去。

他心里不愿意给方若华添麻烦,但是现在有外人在,他闹腾得厉害,好像也不妥。

像方若华这样的身份地位,有他这么个污点在这儿已经不妥,他要是在闹,人家单位领导恐怕会对方若华的印象更不好。

想了想,方晓磊客客气气地道:“方小姐仗义,人美心善,连我这么个没关系的外人都惦记,可我不是那种不知好歹的,咱们非亲非故,哪能让你……”

“拿着看看。”

方若华笑了笑,很温和,随手递过去一个黑皮的笔记本。

方晓磊满头雾水,接过来打开,仔细一看,不多时他脸上就黑了。

方若华一点也不看方晓磊的脸色:“我大体估算,你这些年盗窃财物加起来有五万八,你那些所谓的兄弟们盗窃的财务加起来二十一万左右,这光是能查得到的,我就算能查得到的这些。”

“一共替你交了二十万的罚金,另外,找人调查寻找失主,退回财物,让人家出具谅解书等的开销,又花费了五万,一共是二十五万,你尽快还我。”

方晓磊:“……你还不如让我在监狱里多待几年。”

这么多钱,他要是真正经找份什么工作,不吃不喝,哪怕一个月赚一两万,也得花两三年才赚得回来,与其如此,反正已经坐牢了,多个一年两年的,又有什么区别?

方若华轻笑:“要不是你这小子就是个刺头,只交罚金不坐牢都不是没有可能,害得我大半工夫全白费,现在没让你加倍偿还精神损失费就算不错。”

明明这位笑容灿烂,方晓磊却只觉得浑身发冷,苦着脸答应下来。

其实这数目也不是特别大,再说,他也不能真不还这笨丫头钱。

方晓磊盘算了下,自己来钱也不难,现在不用养兄弟们,二十几万,多逮几只肥羊忽悠一把也就出来了,为了赚钱,恐怕还要多少冒一点风险。

他一向对于这种歪门邪道十分精通,脑子一转,就想出七八个鬼主意,都是来钱快的那种,除了有些风险,再无别的问题。

至于风险,想赚钱哪有不担风险的道理。

方晓磊吹了声口哨,心里想着主意,四下看了看:“停解放西路上,我在那儿有几个朋友,先租一间出租屋落脚,唔,回头给我个账号,攒下钱就给你。”

他琢磨,这傻妞虽说可能不是一点钱都没有,但她并没有正式工作,还在读书,用钱的地方又不少,估计手头比较紧张。

以前也就算了,不好意思去打扰,现在不打扰也打扰到这个地步,到也用不着顾虑,他多赚几张票子,也给傻妞攒些零花。

不说让她过上一个包十几万的日子,但至少也要想穿身好一点的衣服,能随手就买,不用多计较才好。

“唉?这是去哪儿?”

“我给你找的房子,租金一个月两千,压一付三,我先给你垫上第一笔,记在账里。”

方若华直接把人拉到离燕大不算远,地铁直达附近的帽子胡同。

是一个自建小四合院的南房。

方晓磊登时急了:“用不着,我随便找个地下室,或者找个床位都能落脚。”

但是真正亲眼看到房子,他却一时说不出不愿意的话来。

地段好,阳光明媚,最要紧的是,这屋子已经收拾过了,桌椅上铺着垫子和桌巾,冰箱里塞满了食物,被褥大约刚刚晾晒过,还带着阳光的味道。

地上摆着新的,还没拆封的拖鞋,衣柜里甚至挂着几身新衣服,都特别适合他,号码更是不大不小,连睡衣都柔软漂亮。

方晓磊这辈子,就连跟着方敬的时候,也没有享受过如此待遇。

毕竟说起细心体贴来,方敬不合格。

他也说不清楚自己心里到底是个什么滋味,可是拒绝的话,是半个字也吐不出口。

有人辛辛苦苦地给他收拾出这么漂亮的屋子,这么用心地待他,他真是不舍得不住。

“那……行吧。”

方晓磊期期艾艾地点了头,直接拎包入住。

方若华一笑,她正忙,把人搁下,转身就出了胡同口,到了胡同外面,左右一溜烟跑来七八个人,年龄二十岁的,三十岁的都有,全穿着整整齐齐的制服,上面带着‘星峰快运’的标记。

“华姐!”

“方姐!”

“若华姐!”

一行人杂七杂八地呼喊。

方若华一笑,问了几句他们的工作情况,所有人都说好。

“若华姐你就放心吧,我们可不敢再干以前的事了,老老实实工作。”

“赚了钱都给我妈。”

“我给媳妇,保证没乱花,也没有赌博了。”

“嘿嘿,老路你说得好听,上个月你媳妇刚发朋友圈,说从你们家厨房的瓮里翻出三千多块钱,肯定是你私藏的小金库。”

方若华也笑:“能正正经经过日子就好,里面住的是我弟,该怎么做,兄弟们心里有数吧?”

一群人轰然而笑。

“姐,你放心,这事咱们熟,知道怎么做。”

替方若华‘教导’人,也不是第一次,他们当年也是吃兄弟们给的苦头,一路吃过来的,没熬下来的那些,和他们都不是一路人,现在不会在一处这般亲近相处。

但是,他们总觉得眼前这姑娘,他们这位方姐,真想做一件事,就只有成功,没有失败的道理。

“哎,想当年老刘还差一脚,就是吃枪子的命,要不是华姐给他找到证据鸣冤,还逼着他去学技术,学开车,后来还学开铲车,他现在都不知道什么样子,恐怕连他老子娘最后一面也见不上。”

这些人以前都是些街头巷尾游荡的渣子,方若华见他们多少还有点良心,有的是孝子,有的至少对老婆孩子够好,有的虽然沾染了一身毛病,但是心地善良。

就如他们说的老刘,是个溜门撬锁的惯偷,进局子也进了好几次,有一回有个抢劫杀人的案子,差点被扣到他的脑袋上,说来也巧,正好让方若华撞见,方若华发现这人冤枉,就搜集证据救了他一命。

光是救命没用,方若华还狠狠地整治了他一顿,逼着他改掉了一身的毛病。

说起来好像一句话的事,但其实让他改好,极为困难,这世上从来学坏容易学好难。

第八百二十八章 试一试 (两章合一)

方若华在他身上用的是笨法子,他孝顺,心里最重要的是他娘,方若华就直接跟老太太说了她儿子的一切,和老太太商量,想想个苦肉计,没想到老太太比方若华果决,直接跪在街头,在自己身上挂个牌子,上面就写自己是个惯偷的妈,没教好儿子,逢人便磕头。

老刘哪里受得了这个?赌咒发誓说要改,甚至狠狠心要砍自己的手指,还是方若华拦住,觉得没到那个份上,而且丢了手指头,好多技术活就不能做,他日子更难过。

方若华给他报了技校,让他去学技术,还找人盯着他,老刘也不至于坏得没办法救,每次又想犯毛病,或者他以前的那些狐朋狗友们来引诱,便想想当初差点被当成杀人犯的绝望,再想想老母亲,终究是一步一步熬了过来。

老刘这个还不算典型。

方若华这些年时常能碰上些事,遇见些貌似无可救药,又似乎还能拉一把的人,但凡遇见,她都没有做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泥菩萨,终究是心甘情愿地去兜揽麻烦。

这世上陷入底层,或是走错了路的那些人,在旁人看来都该敬而远之,和他们接触,纯粹给自己惹事,吃力不讨好也还罢了,万一要是这些人心怀恶念,恩将仇报,再伤了自己,那可就真是后悔也来不及了。

方若华也觉得这种想法才是正理,没有金刚钻,就不要揽瓷器活,做人做事,不能乱发好心,就是她自己,其实本心也并不是特别热心肠,爱惹麻烦的人。

可是,她终究比别人多一样能力,在别人眼中无药可救的渣子,有可能在她眼里总有能让人心肠柔软的地方。

会在街上随便吃霸王餐,欺负老实小贩的混混,私底下可能会看到小猫躲在车底,就趴下小心哄一两个小时,好把猫咪哄出来小心照顾。

做些替人讨债的行当,面相凶神恶煞,动辄打架斗殴的人,也许私底下会因为一部悲情的电视剧,耗费掉一盒子的纸巾。

还有那被人恨得咬牙切齿,不知道坑害多少人的扒手,也许在家会把老母亲的脚揣在怀里给暖着。

他们都不是好东西,犯了罪就是犯罪,合该被惩处,可是如果惩处完了,方若华也愿意花费些心思,好让他们别在走到岔路上去。

一开始,方若华做这些,其实只为了自己高兴,她就是想做就做了,也没想着对错。

当然,有成功,有失败。

有些人知道好歹,有上进心,能纠正得过来,但更多的人,哪怕方若华确定过他们都不是坏到根上的,他们还是改正不了。

这世上,习惯了不劳而获,习惯了歪门邪道,想走正路就要更难一千倍,一万倍。

方若华有一阵子很认真地研读韦明言的著作,学习心理学,着重学犯罪心理学,用尽手段掰正这些人的三观,想办法让他们更有自制力。

不怕他们去想不劳而获,去做白日梦,只要别把脑子里的歪念头付诸实践就好。

脑子里杂念再多,只要他们真正做的时候,能遵纪守法,牢牢守住底线,方若华就觉得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合该念一句阿弥陀佛。

最初的时候,碰见积习难改的那些人,方若华总是生气,气到头上,竟会觉得韦明言那些不敢发表,只敢私底下偷偷研究的理论要是这能成功就好了。

通过改变人的大脑,通过心理暗示,心里操控,来控制一个人,让这个人彻底改变。

韦明言写的论文里,还提到过直接动手术,改动脑神经,辅以心理催眠暗示的方法,来治愈那些吸毒者,让他们永远不会复吸。

方法虽说不可取,很是恐怖,可是想法是好的。

方若华每每遇到那些让她一点办法都没有的人和事,也免不了觉得,韦明言这样的人,那样的研究,真心是让人很是向往。

还好方姑娘不是个偏执的,这般想法,总是在脑子里停留的时间不长。

多年来,陆陆续续地‘拯救’了些所谓的社会渣子,到了如今,方若华却是淡定得很,虽不说成亦欣然,败亦喜,至少也是不怎么把失败放在心上,失败了总结经验,下次再继续努力,反正不会为这个动气伤身。

她想让一些人走正路,也努力去做了,做到问心无愧,其它全看天意。

自从出国留学,回来的时候日少,方若华到是没再碰见想要伸手的人,这一次,遇见的是方晓磊,和她大有渊源的弟弟。

这个人可是很不简单。

在那一本书一样的记忆中,方晓磊是背后一个比较重要的BOSS,给女主周小鱼添了无数的麻烦,身后势力极大,也擅长伪装,很是不同凡响。

别管方晓磊将来是什么身份,但是现在他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失足年轻人,方若华这个当姐姐的,没有不管的理由,必须努力把他给掰正了。

不说让他当个好人,至少也别沦落监狱,最后背判处死刑。

一路上,方若华回忆了些旧事,不过进了研究所,就把心思收回,认认真真继续做自己的研究。

方若华私心里对方晓磊,比对别人更上心,可这一上心,方晓磊的日子就不好过。

他在家踏踏实实睡了一晚上,做梦都想着他要怎么去赚钱,尽快赚钱给方若华,先把钱还上。

别看他方晓磊混蛋,但是他不能欠方若华的钱。

他可以对任何人耍混蛋,却不肯让方若华吃亏,一点亏也不行。

方晓磊一直都在想,他欠方家的,欠方敬的,现在方敬没了,他想还,也只能还给方若华。

如今他这位姐姐靠自己就混得风生水起,不用他来照顾,但是,他绝对不能欠钱不还,就是他再不要脸,也做不出这等事。

第二天一大早,方晓磊下定决心要去赚钱,联系以前的朋友,看看能不能凑一局,先赢个第一桶金回来,手里有了本钱,再琢磨大钱更容易些。

结果一出门,左边一肌肉狰狞结实的大汉,笑眯眯看着他。

右边一金边眼镜,斯斯文文,看起来很衣冠禽兽的中年男人,也看着他。

“方同学给你找了份工作,工资已经提前支取了,方晓磊,跟我们走吧。”

方晓磊:“……”

这两个人一看就不好惹,他能不去吗?

他要是想跑,到也不是没有机会,可……他能把麻烦带给方若华?

那傻妞简直是坑爹啊!不对,坑弟弟!

方晓磊稀里糊涂地就被带进了一家孤儿院,洗被子,晾衣服,做饭,陪小朋友做游戏,给小学生辅导功课……

他在监狱里待的那些时间,好歹把初中课本给学得比较扎实了,不要说小学生,连初一,初二的学生的功课也勉强可以辅导一下。

孤儿院的孩子们底子也比较薄弱,他自己是从学渣走过来的,心里知道学渣们需要的是什么,讲课到比那些来做义工的大学生还受欢迎。

受欢迎……受欢迎个鬼,方晓磊烦得恨不得去死一死!

但是,每逢他几乎要崩溃的时候,就有人过来跟他说一句,方若华每年给这孤儿院捐款捐多少,又说方若华多么喜欢这里的孩子,还说方若华在院长面前夸他特别温柔细心,别看长得凶,其实是好人,可喜欢小孩儿了……

方晓磊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满腔的怒气一下子就减弱不少,咬咬牙又把话咽下去。

反正时间长不了,他就当给方若华面子,别让方若华丢人。

他要是表现不好,岂不是让人觉得方若华没眼光,还说谎?

套路,都是套路。

可他明知道方若华套路他,他又能怎么办?

“蠢妮子是方敬的女儿,笨妞是方敬的女儿。”

方晓磊咬牙切齿地妥协。

然后妥协一次,之后再妥协的时候,也就不那么难了,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去做义工,虽然很少有折磨人的体力活,但是,无不是需要耐性的工作。

照顾小孩子,教导小孩子,照顾宠物,给猫猫狗狗洗澡,喂鸟,喂鱼,除此之外,还要打字录入,打扫卫生,该干的不该干的都干了。

干活还不算,他多大的年纪,竟然还被逼着读书。

每天但凡工作一结束,哪怕稍微有那么一丁点的空闲,都会冒出个老师来,主要是英语老师,还有教数理化的老师,抓住他就逼着他读书。

从白天到晚上,就没有半刻清闲。

脑子累了,就换成体力劳动,干一会儿活,就又开始读书。

简直是欺人太甚!

每次要撂挑子,方若华就特别有存在感地冒出来一回,方晓磊终究还是有个巨大的弱点,那就是他尊重方敬,那就很难避免地……同样要顾着方若华。

方晓磊自己有时候私底下也嘀咕,他想那么多干什么,管方若华如何,两个人其实没那么深的关系。

说是姐弟,可接触的时间也就那么几年,好多年没见过面。

就是正经的,有血缘关系的亲姐弟,多年不见也要生疏,没多少感情,何况是他们这样的?

他不去害方若华,就够给方敬面子!

“难道还要受那蠢妞管束?至于欠下的钱,以后我翻倍还,肯定还,还给她更多。”

方晓磊不知道多少次都准备好溜走了,然后又……总下不了决心。

两个月过去,方晓磊也不得不承认,他渐渐适应了这样的生活。

那些老师们比他遥远的上学时光遇见的老师,都要厉害得多,他一开始不懂,后来上网查了一下,好像这些老师都非常有名。

方晓磊一下子和被割肉一样疼,方若华给他找这些老师,一对一教学,那得花多少钱?花费肯定高得让人心惊肉跳,就是不用他出,他也舍不得!

方若华的钱那可不是大风给刮回来的。

反正方姑娘有意无意地就暗示这是一笔大数目。

肉疼得他学习的劲头瞬间就飞涨,以前恨不得偷懒,后来恨不得连做梦也学习。

方晓磊从小就过惯了苦日子,最是知道钱的重要,也最不喜欢浪费。

白天身体累得半死,脑子也同样疲惫,各种空闲都被逼着花在了课本上,到了晚上,更是恨不得给他来一个头悬梁锥刺股,一来二去,方晓磊就没怎么想过他那些歪门邪道。

就连有两回他那帮狐朋狗友知道他出狱,特意打电话要聚一聚,最后也没能成行。

实在是一天下来累得恨不能扑倒在床上好睡一场,哪里还有心思出去玩?

方晓磊的事情不算难办,在方若华看来,到比当初教导高亮,林岚他们还要省几分心,毕竟现在方若华不比以前,她如今人脉广,而且也有足够的力量。

再者,方晓磊的人生已经落到最低谷去,当他进监狱的那一瞬间,既是他的绝境,也是改变的契机。

当然,如果到了这地步,他还是没有半点触动,那也是无药可救,方若华会更轻松。

“……不过,你就不担心你这个弟弟受不了压榨再反弹?”

陶冷听同事们说了方若华给她弟弟制定的向善套餐,看了以后也不有咋舌。

“人向来是好逸恶劳,但凡走了歪门邪道,就再不肯踏踏实实地凭自己辛勤劳动过上好生活,想一想,不劳而获多舒服?干活多累?”

方若华夹着手机,一边看实验数据,一边漫不经心地笑道,“那要看放在天平两端的砝码谁重谁轻了。”

诚然,人都好逸恶劳,方晓磊这人肯定也一样,都有劣根性。

可是人同样也很复杂,如果他辛勤工作,痛苦地学习,能得到的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东西,而走错一步,这些东西就会消失,那他自然会去权衡,然后做出对他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方晓磊要是真烂泥糊不上墙,怎么折腾也没用,那我就不管了。”

方若华轻笑,“如今我是举手之劳,试一试而已,他正经地过自己的日子当然好,他要是不乐意,那也随他去。”

陶冷一下子笑起来:“还是若华洒脱。”

先不说钱,花费这么大的人情,如此辛苦筹谋,若只落一个随他去,实在是太过可惜了。

第八百二十九章 悠闲 (两章合一)

时光荏苒,数月过去,从冬雪绵延,又迎来了酷暑。

“热。”

方晓磊把耳朵里的耳机摘下来,逃离可怕的英文单词,手里拎着两个小兔崽子艰难地往孤儿院里挪动。

“大梅,大梅,快点插上水,给他们洗澡,小郭,你的淡盐水呢,拿出来给我喝口,不行了,马上要脱水虚脱,死了,我要死了。”

孤儿院里面登时一通嘻嘻哈哈的笑闹。

那群小孩子根本不怕酷热的天,也不怕太阳,该怎么玩还是怎么玩闹。

方晓磊气急败坏地把他们通通赶紧淋浴间去,撑着墙大口喘粗气。

“磊子哥,还有一个月你要去参加高考,现在赶紧去温书吧,小崽子们交给我们几个就成。”

大梅和几个义工纷纷笑道。

方晓磊:“……我为什么要来受这份罪!”

他如果不承认自己有读完了高中就好了。

偏偏方若华一问,他脑子就不肯转悠,人家问什么,他就说什么。

现在到好,他多大的人?今年都二十三,还被塞进个高中挂名,要去参加高考!

整整半年下来,他都过得都挺艰难,有无数次想扔下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去过自己的逍遥生活,可是随着时间推移,他到渐渐习惯眼下的生活。

不是不累,也不是不抱怨,就是不像以前那样每天都考虑找机会溜走什么的。

这日,方晓磊刚做完一整本练习册,吐出口气,怀里抱着个小家伙,背上背着一个,臭着脸带小娃子们去门口街心公园看人家溜冰,抽陀螺。

都是些小豆丁,自己不敢玩,到是喜欢看些比较激烈的运动。

前面一个,后面一个,安在电动车前后的安全座椅上,还给他们都戴上儿童安全头盔,方晓磊才慢悠悠地骑着电驴出发。

“哎,以前我骑的都是超级好的机车,现在改骑电驴,这落差真是……”

一边骑一边抱怨,方晓磊絮絮叨叨半天,忽然听见身后一阵轰鸣声。

他反应飞快,一转车把冲到人行道上撞了树,蹿下来把俩孩子一提溜,紧紧抱在怀里,三两步就冲到旁边的便利店台阶上。

只见一辆罐子车飞驰而过,走了十几米又倒车回来,那司机转头看了看方晓磊。

一瞬间,方晓磊浑身上下就和被水浸透了一样,冷汗淋漓。

是他们……是他们。

“哇!”

小豆丁显然被吓坏了,嚎啕大哭。

方晓磊浑浑噩噩地哄着孩子,扔下电驴,打了辆车直接回到孤儿院。

进了孤儿院的大门,他背脊上还冷飕飕的。

把孩子交给保育员大梅,方晓磊坐了一会儿,心想——该走了。

“我早该知道,一脚踩进淤泥,又怎么可能干干净净地出来?”

当初警方把他们整个一窝端掉,大家都没反抗,该撂的都撂了,刀哥都被逮住,听说他手上有好几条人命,判了死刑。

但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那帮人也不是只有一个刀哥,而且个个谨慎。

他一直想,自己就是个小喽啰,也许人家不当回事,随便把自己当个屁就给放了,却没想到,便是个小喽啰,人家也不愿意放过。

方晓磊忍不住抽了抽鼻子,眼睛鼻子都发酸,他一直想走,一直不想过现在这样辛苦而平淡的生活,可是直到这一刻,他竟忍不住想哭,胸腔里堵了一口气似的,难受的恨不得把以前的自己宰了算了。

一整个晚上,方晓磊坐在窗口,留恋地看整个孤儿院,每一个角落他都忍不住一看再看。

淘气的孩子们闹腾,他也不觉得烦。

洗衣服,擦地板,帮着拎了好几袋子面粉和大米进厨房,又把边边角角,不容易打扫的地方彻底打扫一遍。

老师来上课,他也是难得不打瞌睡,认真听,就连英文他也听得进去,心里竟然觉得老师讲得课特别动人,比他最喜欢的歌手唱的歌曲还好听。

明明精神上疲惫到极限,晚上却是迟迟无法入睡,一直到第二天一大早,方晓磊终究没忍住,眼睛一酸,落了几滴眼泪,怔愣良久,拿出手机来,修修改改地给方若华发短信。

最后改了不知道多少次,从大段大段的段落,删除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只留下一个——‘我走了’。

他狠了狠心,刚想发出去,方若华到是先来了电话,方晓磊大吃一惊,呆了半天才手忙脚乱地接起来,一接通,深吸了口气,粗声粗气地道:“喂,干什么?钱我在努力赚……”

方若华言简意赅地道:“一会儿我要去S市出差,孙老师说马上要高考,想让你放松放松,你跟我一起去,记得带泳衣,我们去玩海。”

“啊?”

方晓磊张了张嘴,刚想推辞,说自己不能去,那边就挂断了电话。

瞪着手机半天,方晓磊坐下来,坐了好一会儿,心里一边想他不能连累方若华那傻妞,肯定不能跟她出去,一边又想,其实离开燕京,去S市避避风头也好……自己走了,以后恐怕很难再见到那傻妞了,陪着一起出去玩,恐怕只剩下这一次机会。

方晓磊从不觉得自己是那种优柔寡断的人,这会儿深切地感到,他这一辈子的犹豫,都用在了此时此刻。

还不等他犹豫出结果,方若华已经带着人,同事助手等二十余人,保镖五十人,车八辆,都是防弹车,直接到了门口。

方晓磊坐在方若华那傻妞身边时就想,看这配置,至少不用担心自己连累傻妞了。

方若华笑了笑,并不隐瞒,直接就对方晓磊道:“你们那些人落网以后,警方一直在深挖,结果越挖越深,才发现你们那个组织挺枝繁叶茂的。”

方晓磊脸上一僵。

方若华的表情却不怎么凝重,虽然不说多轻松,但绝对算不上特别严肃。

“只是邪不胜正,别管多么树大根深,也都一样连根一起刨了,现在快刨完了,对方可能有些狗急跳墙,四处乱咬,别担心,在你高考之前,一定都能结束。”

方晓磊:“……”

他都想喷方若华这傻妞几句,哪有那么容易,反正,他是不怎么信。

方晓磊一路上都有些心不在焉,不自觉去想自己当年陷进去的地方,想刀哥,想那些组织里的高手,心中一直忐忑,转过头来见方若华十分轻松,除了带他走时提了一句,之后却是全然不放在心上,提也不提。

不过……被人客客气气地车接车送,那些领导们亲自出来迎接,每一个都是笑脸相迎,只怕招待不好,绝无半点不耐烦。

他生下来二十多年,什么时候让人如此客气地对待过?

从来都是被千般防备,万般嫌弃,他比那阴沟里的老鼠也好不了多少。

方晓磊的虚荣心也不禁开始膨胀,膨胀了好一会儿,再看方若华,心里把‘傻妞’那两个字撕扯撕扯扔到一边。

她到底还是有不傻的地处。

方晓磊心里到底踏实了好多,他很清楚,别看刀哥他们那些人表现得人五人六,挺厉害,但那也就是欺压欺压普通老百姓,所谓的老实人,真碰上那些有身份有背景的,必然是敬而远之。

显然,方若华如今也算得上是有身份有背景了。

方晓磊这人,性子再执拗,再容易钻牛角尖,到了方若华面前,他竟然得承认,他很愿意顺着自家这位姐姐,连续好几天,跟前跟后,不说俯首帖耳,却是真心挺乖巧。

方若华干完正事,就拿出课本给他讲讲课,对于方晓磊目前学习的进度,方若华很清楚,她是每半个月都要看一遍老师们的教学计划和课后总结。

这次领着方晓磊散心之前,特意找那些个老师们一起开了个网络碰头会。

“教你英语的孙老师说了,你这词汇量还是不够,高考之前继续背单词吧,时间有限,想有太大的提升不容易,但是必须保持状态,不能退步了。”

“郭老师说你物理差一点,数学还可以,以目前模拟考试来看,一般一点的211比较有保证,985的话,运气好可能能上,但是专业就绝对保证不了,你现在就是保证211,想办法努力一把,争取985。”

方若华笑了笑,轻声道,“这几天先好好玩,等回去我给你查漏补缺。”

方晓磊心里一热,红着脸,老老实实点头。

天气越发热,方若华开了三天会,会议结束也不急着回去。

这日,方若华刚做了一次报告,报告结束被一大堆头发都白了的老教授变着花样各种为难,方若华和他们斗智斗勇折腾到太阳下山,老头子,老太太们精神不济,这才意犹未尽地偃旗息鼓,准备来日再战。

像她如今写得这种程度的论文,在这等场合做报告,都得经受诸多考验,一关一关闯下去,最后才能得到最甜美的果实。

“呼,啊啊啊啊啊!”

方若华出了会议室,回酒店刚换上一身防晒服,叫上方晓磊准备去酒店外的海边走一走,享受一回日光浴,“等明天咱们去海水浴场游泳,今天先欣赏欣赏大海就好了。”

正说笑,隔壁房间里就传来一阵哀嚎。

“小秦?”

方若华敲了敲门。

房间大门一开,一个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小伙子就探头出来,一脸抓狂,呼喊道,“不会弄早说,早说啊早说啊早说啊,我赶着上七月份的《物理研究》,论文数不够我评职称要受影响,都什么玩意!”

房间里电脑扬声器里还传来一个特别柔美动听的声音,充满了歉意:“对不起,真是对不起,很抱歉……”

小秦一抹脸,深吸了口气,快速道:“方学妹你们去玩,我明天的总结会议不参加了。”

说完,又缩头回去,也不和对方计较,连理也不理会就抓起手机来打电话求援。

“小曲,三哥,李莉那部分内容完全不能用,都搞错了,必须重新写,你们快点帮帮忙。”

“小秦,你傻了吧,谁让你让李莉干活的,只让她挂个名就行,杂事也不能交给她。”

小秦:“……她自己说可以,我问了,她说可以。”

谁能想到有人会在这方面胡说八道!

屋子里的人恨不得撞墙,方若华都笑了,长叹一声:“还是太年轻。”

但凡有点经验的研究员,也不会犯这等错误。

算了算时间,似乎小秦这事也不至于急得火烧眉毛,方若华也就不去安慰,高高兴兴领着自家团队成员,还有弟弟一个出去玩。

天气虽然热,但海风还是不算小,吹得长发飞扬,沙滩上十分热闹,还有一队人在拍婚纱照,可怜雪白的婚纱又是泥土,又是沙子。

想来这新娘回去以后会很不好受,不过,为了这一刻留在影像上的,极致的美丽,吃点苦受点罪,也是甘之如饴。

方晓磊高高兴兴地冲到海里。

这一片虽然不是浴场,但是海水清透,也是非常漂亮,在水里走一走一身的暑热瞬间退去。

方若华找了个躺椅,舒舒服服地半躺下,闭着眼睛享受海风,时不时拿一块儿切好的水果塞进嘴里,再喝一口鲜榨果汁。

耳边隐隐约约传来孩子们的笑闹声,娇娇弱弱的,十分动人。

她抬头一看,就见三四个小朋友在岸边堆沙子玩,阳光下小孩子们的笑脸真是让人从心底深处升起一点点的柔软温暖之意。

“小姐,能不能借用一下充电宝?”

方若华一转头,便有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冲她道。

“抱歉,没带那东西。”

方若华摊了摊手。

那女人叹了口气:“哎,充电宝放酒店里忘记带,自从生了孩子,这记性真是一年不如一年。”

说了几句话,她就转身向别人借去。

好像对面椅子上的两个年轻人有。

方若华打了个呵欠,也有些疲惫,躺了一会儿就迷迷糊糊地睡过去。

方晓磊回头看了看,从包里翻出件外套给自家这位姐姐盖上,四下看了看,去厕所换了泳裤,甩掉鞋子整个人扑到海里。

他游泳游得非常好,以前在老家那是外号人称浪里小白龙,后来到燕京讨生活,到是很少有下海游泳的时候,如今一入海,到很快又是如鱼得水,痛快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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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三十章 不能败 (两章合一)

被浪头冲着各种跳跃,宛如飞翔,风在呼啸,水仿佛有生命一样,让人心中有一种仰天长啸的欲望。

方晓磊玩得兴高采烈,更是恨不得引吭高歌一番,游了起码有二十分钟,他刚刚想游回到岸边去,去找方若华也下来享受一番,总不能只自己痛快,脚下忽然一打滑,整个人被一股暗流猛地卷入海中。

猛地挣扎了下,一看竟挣不起来,方晓磊心里微颤,四肢却是瞬间放松,动也不动,由着暗流裹挟着他走了一段,他才轻巧地侧转身体沿着海岸线借力游起来。

方晓磊可以说是在海边长大的,对于大海的可怕最是清楚不过,就算没应对过意外,可是老人家们耳提面命交代的各种注意事项,他也是多少知道。

还得说他心理素质好,技术也确实不错,换了别人,哪怕有一脑袋知识,事到临头也都想不起来。

方晓磊很艰难地和暗流作斗争,拼命想脱离控制,却只觉得有一股巨大的力量想把他吞噬,拖到海里去。

不多时,两个孩子竟也一头撞上来,正好擦着他的头被卷着朝深海的方向涌去。

方晓磊心下迟疑,可手上却不自觉一手一个,把孩子拽住,登时负担更重,身体更沉。

他不禁后悔,但再是后悔,他一双手臂牢牢地攒着两个孩子的身体,努力向上托举。

两个娃娃瞧着也就六七岁,可能刚上小学,人生刚刚开始,他一瞬间就想起会猴在他身上蹭来蹭去的梦雪,想起会削苹果先切一半给他吃的小玲玲……他怎么能忍心放手?

……

“桃子,栗子,栗子,桃子,桃子!”

一阵大风吹过,吹起女人的头发帘,她刚发完朋友圈,漫不经心地一抬头,不禁愣了下。

女儿呢?

明明刚才两个小丫头正手挽着手在不远处的沙滩上踩水玩。

女人站起身,四下张望,沙滩上人不少,但是也不是特别多,乍一眼看去,只有几个小孩子坐在一边吃冰棒,却是不见女儿踪影。

她扑通一声,坐在地上,脑子里乱糟糟一片,颤抖着手抓起手机打电话报警。

“我女儿丢了,两个女儿走失了,有,有人绑架了我的宝宝。”

这位女士再也忍不住恐惧,放声嚎啕。

整个沙滩登时像热油锅里滴入了几滴冷水,猛然炸裂,所有游客都帮忙找人,方若华从椅子上一跃而起,飞奔到海边,举目远眺,海面上波浪滔滔,近处看不到有什么,远处雾气朦胧,也是看不清楚。

“有谁带了望远镜?”

方晓磊呢?

方若华蹙眉,这里不是浴场,也没有瞭望塔,但是酒店里应该有救生员在。

几乎片刻不到,无数警察赶到海边,附近的派出所,公安局,所有干警全部出动。

警察们呈扇形散开在整个沙滩海面上。

方若华拽着望远镜四处张望,但是海上雾气简直是太大太大了。

明明风不算小,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雾还是浓得这么让人绝望。

“我女儿呢?难道是被人拐了走?”

失去孩子的女人六神无主,浑身打颤,死死咬着嘴唇。

方若华蹙眉,四下张望,密集的人群里没有方晓磊,手机也搁在自己身边的包里,现在想找都没地方找。

别不是出了什么事。

她带方晓磊出来,也要带他安安全全地回去。

方若华叹了口气,弯下腰从水里捞起一只鞋子,用力握住,吐出口气:“搜吧,整片海域都要搜。”

周围一群游客都心惊胆战起来。

女人宛如在寒冬腊月,被人浇了一头冰寒的水,浑身发抖,牙齿咯吱咯吱地响,艰难地哭道:“不可能的,桃子和栗子都会游泳,游泳游得非常棒,比我还好得多。”

“而且她们很乖,不会去深处,最多就是在浅海能够到海底的地方玩,她们一向懂事……呜呜呜。我只是,我只是发了条朋友圈,这么一点时间而已……”

因为是孩子走失,很短的时间就惊动到市长那儿。

一时间海岸上到处是警察。

方若华抬头看了一眼,正好看到许默,一伸手拽住他的胳膊,抢登上快艇,整个快艇嗖一下就蹿了出去。

许默呆了呆,也不赶人,只是拽过一个救生衣给她穿好,系好带子。

方若华伸开手让他帮忙穿衣服,耳朵里夹着手机,对林哲道:“……事情都知道了没有?你和气象台联系,调阅这一片海域的资料,帮我计算出孩子们现在可能的位置范围,马上,立刻。”

林哲死死盯着自己的笔记本,眼睛一眨也不眨,结结巴巴地道:“我……我不知道,我能不能行。”

“行。”

方若华回了一声就挂断手机。

林哲咬着牙,对周围杂乱的声音充耳不闻,拼命开始计算。

他身边不少同学老师也立刻开始帮忙搜集资料,整理数据。

数据越详细,资料越丰富,范围越是能够精确。

其实林哲计算的题目里,比他现在手头的任务难上几倍,十几倍的数不胜数,但是,他以前做任何题目都不会害怕,这一次,他却怕得厉害。

以前他可以失败,他知道,哪怕自己算错了,失败了,大不了重头再来,没什么了不起的,也有人会给自己兜底,会帮助他。

但是这一次不一样,他不敢失败。

林哲额头上沁出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手指尖微微颤抖。

酒店里的几位老数学家,物理学家,还有一干年轻人蜂拥而出,一开始还乱了乱,但是看着林哲的模样,他们也很快就进入他们最熟悉的节奏,开始做他们可以做的工作。

几乎在最短的时间内,警方就接到燕大和清大数位老教授的电话,根据他们给出的位置,着重搜查。

方若华的视线紧紧盯着海面,陡然一出手,夹住一根表带,拎出来一条特别酷炫的骷髅手链。

这是方晓磊的。

方若华心里一咯噔。

当初他来到方家的第一个周末,方敬带他和方若华去游乐场玩。

方若华得到一条粉色的,十分可爱的手链。

方晓磊则是拿到了一个十分不符合他幼小年龄的骷髅手链。

他非常喜欢,多少年了都随身携带,须臾不离身。

此时此刻,手链上的防水膜已经掉落了一半,但是还没有完全脱落。

显然方晓磊在下海之前,没有收起手链,却特别认真地在链子上裹了一层防水膜。

如今这么重要的链子都丢了……

方若华深吸了口气,不再多想,睁开双眼看海面上,海底下闪烁着的,星星点点的光芒。

可惜,海中对人来说有价值的东西还是太少了一些,光芒和陆地上实在没法子比。

而且海洋是流动的,又是如此壮阔浩渺,以至于方若华那点能力,在这里用出来就显得没太大的作用,寻人的时候,也越发艰难。

时间,最重要的是时间。

如果足够快,或许他们还有一点存活的机会……但是,很渺茫。

方若华目光微微凝滞,抢到前面,自己驾驶快艇在海中飞驰。

林哲第一次说这么多的话,抓着对讲机不停地讲话,笔记本上数据不停地在更新。

时间其实并没有过去太久,可方晓磊根本就看不到岸边了。

也看不到人。

风那么大,浪头那么冲,身体拼命地游,好像也游不动似的。

他在海浪中浮浮沉沉,努力地托举着那两个孩子,脑子发木,身体僵硬,昏昏沉沉的。

他甚至不能明确地确定,这两个孩子是生还是死。

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方晓磊越来越疲惫,他也许要死了,恐惧一点点地侵袭脑海。

如果丢下她们……丢下她们的话……

方晓磊泪水和海水混合,喉咙里全是酸涩苦咸,身体越发地沉重。

好累,好累……

他已经想要放弃,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竟还在拼命地坚持。

“方——晓——磊——”

就在方晓磊想松手的一刹那,耳边遥遥有仙人一般的声音响起。

胳膊被人七手八脚地拽住,整个人脱离想把他卷入地狱的海水。

泪水滚滚而落,这一刻,方晓磊忽然想——生命是如此宝贵,又如此脆弱,他这点可怜的,偷回来的生命还是别随便虚耗和浪费了。

高考算什么,去考!

上大学肯定要上,毕业之后还要找份好工作,特别好的。

虽然身上已经背了污点,这会变得很难,但人生艰难唯一死,连死他都经历过,还能怕什么?

脑子里一瞬间闪过无数的杂念,方晓磊就扎扎实实地昏死过去。

最后一刻才想,他挣扎了这么久,为难了这么长时间,那两个孩子,可千万得活着。

两个孩子已经没了呼吸。

许默和方若华拼命给孩子做心肺复苏,也幸好两个人都专门学过,一到岸边,好几个医生护士就一拥而上。

两个女孩儿的母亲呆呆跪坐在沙滩上,满头沙子,却是连看也不敢抬头看一眼,拼命捂着自己的耳朵,让自己不要听,不要看也不要想。

孩子的体温过低。

心脏复苏的时间越长,情况越危险。

一群医生情绪紧张,也不禁嫌孩子的母亲碍手碍脚,不知道是谁跑动的时候,不小心撞了她一下,把她撞得滚进沙子里滚了老远。

整片沙滩上连呼吸声都细不可闻。

砰砰砰……

“呼!”

方若华吐出口气,脚下有点不稳,笑道,“没事了。”

“哇!”

其中一个孩子恢复呼吸,失声哭出声,另外一个孩子仿佛也能感受到姐妹的呼唤,竟也吐出口水,细弱地哼哼起来。

所有人先是一愣,随即欢呼声四起。

恐怕这哭声比新生儿稚嫩的哭啼声,还让人觉得感动和幸福。

医生们松了口气,连忙抬上救护车一起去医院,当妈的抹着眼睛又哭又笑。

周围的人纷纷出声叮咛:“以后可要看好了孩子,不是闹着玩的。”

“一定,以后再也不玩这破烂手机,要是再碰一下,我自己,我自己……呜呜。”

至少在这一刻,这位母亲恐怕连砸了手机的心都有,别管能不能从此不做低头族,但是,想必从今往后,她看孩子的时候会多长几双眼睛。

方晓磊也被提溜上车,不过一上救护车,他就醒了,本来也只是脱力,他水性比较好,情况没那么糟糕,一睁眼,模模糊糊地看到方若华坐在他身边。

“那两个小娃娃怎么样?”

方若华轻笑:“应该没有生命危险了。”

方晓磊登时长长地吐出了口气。

方若华眉眼间的笑意更浓,轻声道:“喂,挺了不起的,你如今也是承担过生命重量的男人了。”

……这种说法,真是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方晓磊连耳朵根都开始发红。

“大英雄,礼物,看一看。”

方晓磊咳嗽了声,低头一看,是一本笔记本,厚厚的,足有两三公分。

“什么玩意!!”

“你的错题本,我和你那几个老师看过你最近做的所有试卷以后,替你总结的知识点和错题,各个科目都有,接下来的时间,你主要先看这个,把这一本吃透了,再复习别的,抓紧时间吧。”

方晓磊:“……”

好吧。

不知道是不是经历了这么一回劫难,方晓磊觉得,他的人生到是变得更重要,竟不用别人催促逼迫,也开始拼命努力。

最后这段时间,到比被压着学习的时候,主动性不是强了一星半点。

几个老师都对方若华笑道:“或许时间短暂,成绩提高不会特别明显,学习毕竟是个长期的过程,但是他心态改变,会让他受益无穷,到不只是为了高考。”

方晓磊毕竟还年轻,高考对他来说,只是一个起点。

在他未来的人生中,肯努力和不肯努力,带来的结果绝对不一样。

反正在最后这一个月里,方晓磊不去想那些有的没的东西,对于他曾经担心过的事,他强迫自己不放在心上,手机通讯录都被他删掉了大半。

除了寥寥几个同样走向正路的朋友,方晓磊决定抛下过去的一切。

第八百三十一章 小姑娘 (两章合一)

一个月的时光,刹那之间,转瞬而逝。

这一年高考当日,方若华本来去德国参与一个国际会议,为了方晓磊特意坐飞机提前回来,和别的家属一样,殷殷切切地送他去考场,弄得方晓磊都不自觉打起十二分精神,努力去考试。

其实辛苦了这么长时间,他也不可能不在乎这场考试,别管起因是什么,总归他每天都被老师盯着,苦读到三更半夜,连夜宵都是别人做好了给他送到嘴边。

“呼!”

“终于考完了。”

和方晓磊一起在孤儿院工作的大梅,把账本递过去,笑道,“你的账务还剩下二十六万七。”

“啊?”

方晓磊大吃一惊,“哪有越还账,欠的钱越多的?”

大梅登时笑道:“你也不想想,有多少个老师给你一对一辅导,人家看在你姐的面子上,给你个友情价,你总不能连交通费,伙食费都不让人家赚吧。”

方晓磊愣了半天,想一想,好像也是,只能捏着鼻子把这笔账给认下来。

高考成绩一出,方晓磊考了五百七十二分,过了重点线,他听完成绩,一时间愣了半天,只觉得很不真实。

原来,他真要上大学了么?

明明……方晓磊仔细想了想,似乎过去的那些生活,好像离他越来越远,他甚至都开始忘记。

仿佛他的生活本来就是努力工作,努力学习,竭尽全力地……好好活着。

方若华和方晓磊商量了一下,报考了S大的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方晓磊自己喜欢,几个老师也觉得S大应该没多少问题,果然,录取通知书顺顺利利地拿到了手。

他本来以为自己应该不至于失态,可真正拿到这一份并不怎么华丽,却很厚重的小册子,他终究忍不住有点想哭,当然,只有一点。

方若华却是笑起来:“走吧,去酒店,请你那些老师们吃饭,就当是摆拜师宴了。”

结果这一天,来的不只是各位老师,还有那两个在海边差点罹难的孩子和她们的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叔叔伯伯,舅舅小姨。

林林总总十几口子人一起过来

那对孩子的父母差点没跪下给方晓磊磕头。

方晓磊二十多年里就没有比今天更窘迫过,整张脸连脖子一块儿通通都染上一大团的粉红。

方若华轻笑:“该给你个锦旗,到时候挂家里让大家都看看。”

所有人轰然而笑,笑了一会儿也不禁跟着起哄,夸赞方晓磊功德无量。

方晓磊也不自禁地笑起来。

孩子们的父母却是没笑:“的确功德无量。”

至少对他们这个家庭来说,方晓磊所做的一切,他们怎么感激也不过分。

如果孩子……真没了,一家人的未来都会被改变。

庆功宴之后,他度过了难得悠闲也轻松的假日。

临到开学,方晓磊走之前,忍不住给方若华写了一封长长的短信。

虽然很长,可是内容其实很简单,方晓磊把自己说不出口的感激,通通倾诉出来。

还说到方敬。

“他是个很好的人,虽然可能对你来说不是一个好父亲,但他真的很好。”

“当年他离开你和爷爷,一开始只是一时冲动,后来他身体不好,自知寿数有限,就决定不再回去了,给你们留下个失踪的印象,比他回去死在老父亲面前,让老父亲白发人送黑发人,他自己觉得,要更好一些。”

“希望以后,我这个弟弟,不会给你丢脸。”

……

十年后

周小鱼拎着行囊慢吞吞地走到阳光下,伸手遮挡了一下阳光。

爸爸和妈妈都没有来。

但是她也不怎么太失望。

她是知道的,妈妈很爱她。

前几年,她老人家风雨无阻,每个月都来看望她这个不称职的女儿,赚来的钱,每一分都花在了她的身上,可以说把全部母爱都给了她。

她已经知足了。

四年前妈妈再婚,她也很支持,虽然那个男人不像自己爸爸周建国那么英俊潇洒,但是他也知冷知热,而且知道却并不介意妈妈的过去。

她如今已经不像小时候那么幼稚,她已经会看人了,能看得出那个男人是真心想和妈妈过日子,固然两个人也不见得有什么爱情。

可爱情是什么东西?

它哪里又能那么重要了。

就说她那个人人羡慕的好男朋友,欧蓝哥哥,谁能说不好?他们当年的爱情,谁又能说不是真爱?可那又如何,他们再相爱,到头来自己出事,欧蓝哥哥还不是要结婚,要生孩子。

自从欧蓝哥哥结婚以后,周小鱼就自己断了和他的联系,哪怕他来探监,周小鱼也不肯见。

想想是挺可笑的,她一个自私自利的,做出那么可怕事情的女人,从里到外都烂透了,在烂泥里磋磨了这几年,竟也有了那么点儿慈悲心。

她想让自己曾经的男朋友过得好,欧蓝想过得好,当然要忘了她,彻彻底底地忘了,和她的关系撇得越远,越是好,要是不撇干净,不挖出腐肉,伤口怎能痊愈,又怎么会有漂漂亮亮的未来?

欧蓝哥哥总归是没有对不住她。

深吸了口气,周小鱼笑了笑,摸了摸枯草似的的发尾,又摸了摸粗糙的手和脸,她心里陡然间升起一丝的无奈。

出来了,可是,她甚至有一种转头再回去的欲望。

这么长的时间,她已经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陌生感,她有点害怕。

周小鱼又把气息从肺里喷吐出来,咬了咬牙,大跨步地向外走去。

她才三十多岁,还不到四十,还算青年吧,这么年轻,日子总要过。

打了辆车,随口说了个十年前比较热闹的小商场,司机却反应老半天才笑道:“客人外地来的吧,那地方现在改成了幼教中心,是那个什么菲尔兹数学奖,诺贝尔物理学奖双得主,叫什么来着,对了,方若华投资建造的,热闹的不行。”

周小鱼愣了下,慢慢点头:“就去那儿。”

她脑子有些迟钝,却是也不觉得意外。

方若华得奖,她怎么可能不知道?

在那里面,别的节目看不成,可不是就只能看新闻联播?

那一阵子,关于方若华的新闻天天都放,连里面那些人对她都很有印象了。

只是,即便如此,周小鱼还是有一种恍惚,总觉得这一切都不太真实。

“哎。”

可惜,这就是事实,真实的一切。

似乎,她幼年时印象中的那个方若华,才是虚幻的,假的,是她幻想出来的人。

甚至就连周小鱼自己也觉得,或许那个人从来都不是她想象中的样子,只是她周小鱼太卑劣,于是,看人家也是对人家的好处视而不见,人家再优秀,她也不肯承认。

不过,想来方若华也不稀罕她的承认吧。

方若华到真不认为周小鱼承认她优秀有什么重要的,不过,她还确实知道周小鱼出来的日子。

新到她身边的这个小助手,别的能力先不说,那是足够细心。

方若华自己没当回事,小助手却把她家的事情,所有明面上的,大大小小,巨细无遗,都掌握得非常详细,就是当初于小青再婚,小助手都提醒了一句。

唔,方若华也给了一份礼,当然,人就不必到了,估计那位也不怎么想看到她。

现在周小鱼出来,她自然也听了一句提醒。

不过,眼下她手头的项目发展到紧要关头,她最多也就能分出神去听这一句半句的。

二十年后

人类走出探索宇宙的最重要的一步,大型载人宇宙飞船安全运送第一批太空游客顺利返回地球。

华国制定十年宇宙资源开采计划,宇宙移民所建设计划等。

太空探索号之母,方若华等诸多科学家,被永载史册。

周小鱼已经垂垂老矣,日子到也过得不错,她的绘画技艺不光没有彻底忘记,画出来的东西到比以前更有深度。

可惜,手不行了,体力也跟不上,所以如今她算是有了思想深度,画出来的东西,却开始跟不上自己的思想。

好在教学生没多少问题。

赚够了养老金,决定关掉教小孩子们绘画的绘画班之前,周小鱼突发奇想,把自己关在画室里整整一个月,最后画出一幅成稿。

那幅成稿她没给任何人看过。

等她去世以后,她的一个学生整理她的遗物,才发现了这幅画——一幅少女的画像。

她的学生没怎么在意,但因为是老师遗物,也就收着,到是多年后一位客人认出画中的人,竟是著名数学家,物理学家方若华。

这幅画立时成名,价钱飞涨。

人们考据出这幅画的来历,也知道了周小鱼的身份,周小鱼到是因此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只是,到底还是坏名声更多些。

不过,她一辈子画画没画出名堂,如今哪怕只有一幅画出了名,想必她自己泉下有知,也不一定会很不开心。

……

方若华大口大口地灌了三水壶水,一手搂着妈,一手抱着爸的胳膊,细细说自己可怜兮兮的,失去了记忆,被坑到小世界去,独自一个人生活了好几十年。

“不知道遇见了多少回变态,不知道被卷入多少麻烦,一辈子孤孤零零……”

方若华叹气。

其实上一个小时空也不算过得多艰难,做一个科学家还真是挺,呃,怎么说呢,挺让人觉得有面子。

方若华从小到大,从来没当过学霸,难得当一次,滋味不错。

只是……

“只是上个小时空那个人,不能算是完全的我,我是方若华,因为我有方若华的记忆,我知道我有爸爸妈妈,我还知道我有个青梅竹马的前男友,我知道我学习很一般,我清楚我经历过这么多的小时空,经历过那么多的事,拥有这些记忆,这些经历的,才是我方若华。”

夏芬笑着拍了拍她:“……去洗澡吧。”

那些哲学类问题,用不着多想。

方若华从善如流地溜达进浴室,痛痛快快地洗澡,一边嘀咕——下一回,许岚大小姐不会继续给她闹幺蛾子了……对吧?

整个人浸泡在温热的水中,方若华把残留的那一点,自己到最后才知道韦明言韦教授的真面目的怨念,也渐渐消失。

不过,真实的小时空果然不一样,不是在读,任何人都没办法拥有上帝视角,开挂也一样。

想她开挂开得多厉害,愣是直到韦明言多做多错,露出破绽,让许默盯上以后,才发现他就是当初的那位密码杀手,也是很多次事件的幕后黑手。

唔,她当时还很没出息地掉了几滴眼泪。

在上个小时空,方若华好歹也是最顶尖的科学家圈子里的一员。

韦明言同样是,圈子就那么大,彼此又是老相识,几十年交往下来,怎么可能没有交情?

反正,方若华和韦明言相处得不坏,在他没露出真面目之前,固然算不上什么至交好友,也算是能坐在一起侃大山的酒肉朋友了。

洗过舒舒服服的热水澡,方若华爬出来挤入老妈的卧室,把她亲爹给赶到客房里去。

她决定接下来所有能在家待着的时间里,她都要和妈妈睡在一起。

夏芬也不赶人,还当女儿是小女孩儿,小姑娘那么哄着,拍着让她入睡。

方若华昏昏沉沉地睡过去,却开始做梦,都是些没有意义的梦,似乎有什么人指着她的鼻子骂——“嫁过人,离过婚的女人,你还自称什么女孩儿,你算哪门子女孩儿?别扭不别扭!”

别扭什么?

她就是到了八十岁,她还是想当个女孩儿,当父母的小女孩儿。

妈妈也愿意让她做这个小女孩儿。

转眼又是一梦,似乎有什么人催着她结婚。

结婚?唔,将来要是遇见一个喜欢的男人,如果那个男人也愿意让她八十岁,九十岁,一百岁,还当他的小姑娘,小女孩儿,或许她会考虑考虑。

可惜啊,难!

既然如此,方若华决定,还是自己宠爱自己好了,结过一次婚,吃了一回亏,难道还能再去让自己悲惨一次?

第八百三十二章 喜剧

自己的大床,哪怕不是多松软的床垫,反而为了身体健康,唔,还有练功需要,刚换成硬板床,可是睡起来还是颇踏实,如在云端,美梦连夜。

以至于方若华醒来一出卧室,看到骆长天那张眼角下垂,气鼓鼓的一张脸,竟也没觉得多忐忑,反而冲他一笑,并未赶人,洗漱完和爸妈一块儿认认真真吃饭。

便是骆长天时不时盯她一两眼,还不肯吭声,就像在看一个让人难以理解的奇葩,她也没有多少难受的感觉。

吃完饭父女,母女三人就凑在一起窃窃私语。

方若华上次经历小时空时,方肖和夏芬老两口到没去,所以对他们来说,女儿一直在身边,可对方若华来说,却是漫长的岁月。

骆长天:“……哎!”

许岚匆匆进来,一伸手特别大逆不道地拢住骆长天的肩膀,转身就消失不见。

夏芬回头看了看,轻声道:“按说许岚女士是高人,应该说他们全是些高高在上,我们甚至连想也无法想象的人物,可是……未免太平易近人了些。”

方若华其实又哪里能不奇怪。

奇怪完,也只莞尔:“事到如今,想那么多做什么?”

方若华也不是不细心,也不是对未来全无考量,但她确实已经很满足。

能有新生,还是如此奇妙的新生,便是将来有朝一日,许岚女士也好,圣德门内别的什么大能也好,想用她,使唤她,她自是万死不辞。

而且,一个人究竟是好心还是恶意,相处起来,她也不会感觉不到。

许岚便是心地纯良之人,骆长天也不像恶人,他们便是有自己的心思和企图,最起码也会有道德底线。

既然如此,那还多想什么?

做人,可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

骆长天立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忽然觉得有些疲惫,又是叹了口气。

遇见那个人之前,他是帝国至高无上的皇子,修为高深,众人敬仰。

一生顺风顺水,从没有遇见过任何难事。

直到他遇见了若华,哦,不能算是眼前这个方若华。

反正一碰上,他就好像遇见生命里的克星,事事不顺,总是倒霉,明明修为不比那女人低,可只要是怼上,一准是他倒霉。

有一阵子,骆长天都相信这是天道注定的,万物相生相克,克他的那个,正好就是那个女人。

相克也就相克吧,偏偏每次倒霉都被人家救,一来二去,因果不知欠下了多少。

“于是,就注定我一生为她辛苦为她忙,为她心魔缠身,为她永堕地狱……”

许岚戳了骆长天一下,把他那点假假的忧伤给戳回去,苦笑道:“真人,您就不能……别折腾了,这又何苦?顺应天意,作壁上观,有时候不是冷漠,而是体贴。”

骆长天脸上露出几分嘲讽的笑来。

许岚在人前一向端庄自持,温柔有气度,此时却难得流露出些许不知所措。

“……我记得真人曾经骂过若华,说她这人活得不敞亮,对所有人都有大爱,情人,朋友,亲人,甚至爱那些与她没什么关系的人与物,爱了那些年,以至于爱到自己伤筋动骨,身死道消的地步,何其糊涂!”

“你说她糊涂,我也觉得她曾经很糊涂,可您也看到了,现在若华活得如此自在又明白,她有自己的路,让她安安生生走下去便是,就是许默当年,也不曾强求过,您又何必在里面瞎搅合。”

许岚是真心不明白,骆长天又犯了哪门子的毛病。

若说他心魔发作,似乎也没有。

今日的骆长天,明明比以前任何时候看起来都霁月清风,气息之清透,比以往大有长进,可为何非要去捣乱?闹得天翻地覆,平生波折,难道就是若华想要的?

许岚不禁叹息。

骆长天是什么都不怕,他身份高,地位高,除了他自己主动去找麻烦,没多少麻烦能找到他的身上来,但别人没他那么心大,还是要一步一步地生活修行,安稳度日。

让若华走自己想走的路,过自己想过的生活,那又有什么不好?

骆长天沉默半晌,轻声道:“以前,我寻找方若华的转世,的确只是想捣乱。”

当初方若华‘欺负’了他多少次?那都成了他的心魔,那时候,他对方若华是无可奈何,想避开都不那么容易,等到那女人落难,难道他就不能给她捣捣乱?添点麻烦,欺负欺负对方?

可惜啊,他每次想得很好,真到了要添乱的时候,就总是不忍心了,也就看着,什么都没做。

可看来看去,一世两世三世四世,结局就从来没有改变过一次。

骆长天此时一想起,就心中郁闷,“但凡能相遇,许默每次都对方若华一见倾心,再见钟情,三见就恨不得掏心掏肺,许其一生……却是次次不成正果。”

“方若华就是不爱他,无论如何也不肯爱,许默温柔体贴,方若华不爱他,许默换成……怎么说的,前一段时间比较流行的霸道总裁款,方若华还是不爱他,冷若冰霜的款式,同样不行。”

“许默位高权重的时候,方若华不爱他,许默身世堪怜,方若华也不肯爱他。”

“一生复一生,生生难团圆,一世复一世,世世两别离?知不知道我这看戏人,看来看去,看到最后这心里是什么滋味?”

“你让我看了这么长时间的悲剧,就不能来一回大团圆吗?”

许岚:“……”

幸亏此地无人。

否则让人看到长天真人如此画风,帝国和联盟说不定会因此开战。

大家可有十几万年没有打过仗了。

还是别因为这点小事,再起纷争才好。

骆长天冷笑:“不要紧,我不着急,别的不多,我时间却是最多,总有一天能等到十万年前的方若华与许默,等他们归来,便是团圆喜剧收场。”

许岚叹了口气,明明已经是太上忘情,心中却不禁有些凄然。

她总觉得,方若华和许默的未来,不会如骆长天希望的那样。

她认识的若华,或许会给大家带来,嗯,很特别的惊喜。

第八百三十三章 替嫁

大红的嫁衣,绣制的十分精致,金丝银线,绸缎触手光滑,上面绣的凤凰栩栩如生,仿佛下一刻便要振翅高飞,扶摇直上九万里。

凤冠很沉重,坠得人脑袋疼。

隔着盖头看不到头上有些什么东西,但想必是钗环不少。

手腕上的金镯子也厚重,不光厚重,那做工都将将能抵得过金价,想来是极为出色的匠人打造。

方若华摩挲着手指肚上些微浅薄的茧子,再看看手臂上虽然不怎么粗糙,也算不上保养得宜的皮肤,她心里就知道,原主这出身应该不的太好。

当然,也不像穷苦人家。

大屏幕上大团大团的红字闪烁。

显然那些水友们也没想到,一开直播间就看到三妹这一身盛装,一下子都乐了。

“哟,这是又嫁人啊!”

“哈哈,三妹上回嫁人,也嫁的挺清新脱俗,不知道这回是什么样?”

“还能怎么样,总不会让你看洞房花烛夜,我们直播内容必须和谐。”

“看看直播间的名字——红楼之林门女将,这谁看过,好像不大出名?”

“得,先别关心呢,咱们现在是不是该准备点礼物?”

“添妆,咱肯定得添妆,我们可是正经的娘家人,添的少了,那都显得咱们三妹没人撑腰。”

一众水友登时很土豪地给了大笔大笔的打赏。

方若华想一想,她如今也缺钱的厉害,要是穿一回嫁衣,嫁一回人,就能得到这么多真金白银,那她偶尔成几回亲,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

不是她贪财,着实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如今赚钱不容易,花钱的地方却是越来越多。

“哎。”

头皮隐隐发麻,这头上的份量实在太重。

只是没弄清楚情况之前,似乎也不好轻举妄动,方若华轻轻转动了下脖子,活动了活动肩膀,酸涩稍稍减弱了些,眯着眼睛开始接收记忆。

许久……

方若华:“……”

虽然直播间的名字有四大名著里最得痴男怨女喜爱的红楼,但是原主这身份,和红楼却没多大的关系。

整个故事背景片段,都带着浓浓的,十几年前台湾小言的风格,唔,貌似网络中也有这一类,什么替嫁新娘之类的吧。

当然,在这类里,替嫁的那个,到有百分之七八十是主角,不过,原主的身份却连炮灰女配都说不上。

话说,皇帝最重视的弟弟康亲王,是皇帝的左膀右臂,十足的亲信,能掌管兵符的那一种。

此人位高权重,为人到是还算平易近人,并不怎么摆亲王架子,在朝野名声都不错。

年至二十,皇帝亲自为其做媒,择大将军种桓之女,种灵为王妃。

这一门亲事也算是门当户对,可惜,新娘种灵身为将门虎女,和一般的大家闺秀不同,那是个疏阔性子,平时最好抱打不平,还有人送了她一个外号,叫恩仇不过夜,就是说她这人别管报恩还是报仇,那都是从不过夜。

就在成亲前夕,种灵忽然留书一封,离家出走,说是她的恩人,江南赫赫有名的快剑云飞,与华山奕剑堂老堂主,贺路结下仇怨。

奕剑堂中弟子发誓要诛杀云飞,她大恩未曾报答,一定要赶去帮忙。

至于婚事,种灵只说若能活着回来,一定和康亲王完婚,不让家族蒙羞,若是死了……那也没什么好说的,她无怨无悔。

种将军大怒。

圣上圣旨都下了,康亲王大婚的事,朝野皆知,新娘子不见了算怎么回事,到时候不说皇上怪罪不怪罪,光是闲言碎语就能逼死他女儿。

虽说这是个有朝廷,有江湖的世道,可对大家闺秀们的要求也都是一样。

种灵纵然身在将门,也不能去做江湖侠女。

种将军急怒攻心,却是努力冷静下来,一边派人去追女儿,一边脑子一热,一辈子没做过糊涂事的将军竟选了一个丫鬟,要其暂且给种灵当替身。

说是丫鬟,其实也是种将军的女儿。

因为那女孩儿的生母是人家送的舞女,舞女身份低微,种家的规矩,这种身份的人根本不能留下子嗣。

因为意外,舞女怀了身孕,种将军也不知道是动了一点恻隐之心,还是忽然心血来潮,反正就没让人把孩子打掉,只那舞女生下一个女孩儿来之后,家里并没什么人放在心上。

后来女孩儿长大,便在种家被当成丫鬟使唤。

她跟了母亲姓方,那舞女也识文断字,给她取名若华。

像这种事其实不稀奇,挺多的,虽说做丫鬟,不过种家待下人很仁善,她这样的身份,固然容易招来闲言碎语,但管事婆子们对她还算是挺照顾。

反正这孩子没吃过多少苦,做活当然肯定要做,种家不养闲人,对下人管束也严,从没有吃白饭的。可是比起外头普通百姓人家,她的日子也过得算是很好。

种将军一眼就挑中了她,她和种灵长得有几分相似,到时候一化妆,应该没几个人能认得出来,最好能在婚礼之前寻回女儿,到时候人不知鬼不觉地一交换,万事大吉。

可惜,事情没那么顺利,反正成亲的日子一日日临近,种灵还是没找回来,种将军欲哭无泪,最后终究不愿意损害女儿的名声,咬咬牙就做了决定,要把方若华当女儿给嫁进王府。

(方若华:……欺君之罪难道没人先了解一下?这算欺君之罪吧!)

新娘子换了人,康亲王那儿肯定瞒不住,种将军也不可能瞒着,他只有这么一个嫡女,向来疼爱,不会坑自家的闺女。

于是,种将军连夜去找康亲王密谈,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康亲王大约也不想丢人现眼,也有可能是忽然脑抽了一下,反正就答应了。

如此这般,种家的丫鬟,方若华,就代替大小姐种灵,嫁进了王府,当了王妃。

康亲王或许对种灵有点怨念,却并不迁怒方若华,还和她说清楚,如果种灵回来,自然最好,他会给方若华一笔钱,让她出去也能衣食无忧。

要是种灵回不来,那过两年就宣布种家大小姐病逝,她也一样能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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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三十四章 刺客

原主没想太多,便一一答应。

事实上以她的身份,她不答应,那也不怎么可行!

虽然她是个假的,但是,康亲王也没有亏待她,这位王爷虽则在政务上有个严肃冷酷的名声,但平时待人接物,却颇为宽和,至少不会因为自己心情不好,就随便迁怒一个小小的女子。

想想吧,高床暖枕,锦衣玉食,还得人尊重,除了康亲王与种家一些人之外,再没有人知道原主是假的,这种事,怎么也不可能四处宣扬。

如此,原主在别人眼中就是王妃,哪怕为了将来不露馅,只能被关在王府中装病,没什么交际,她依旧过上了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生活。

“哎。”

方若华不用看完原主的记忆,也能隐约猜得到后续发展。

她觉得,要不是有大智慧,大毅力的人,肯定会被这些腐败的生活迷花了眼。

这人都一样,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除非原主能一辈子做这王妃,或者生活条件不下降,否则啊,惨了。

后续发展也确实是挺不好。

种灵在江湖上走了一圈,经历了很多是是非非,也成熟了,长大了,她终究回到京城,回到父亲身边,也老老实实地回到康亲王身边当她的王妃。

正主回归,冒牌货那肯定是应该退位让贤。

原主却开始不甘心,她就是一普通女子,让她从高高在上的王妃,又变成个普通人,她怎么会乐意?

康亲王说的那些,给她银钱,让她离开王府的话,她是一概没听,只哭求让自己留下。

寻常百姓离开王府的庇护,就是有一点钱,日子也同样过不痛快。

原主自己并没有过过平常老百姓的日子,但只看那些丫鬟们,最怕的便是被主家放出去,给钱也不乐意,也知道外面的生活不容易过。

种灵心软,对这些事并不大在意,于是,原主就继续给正牌的王妃种灵当丫鬟。

后边的事也不用多说,原主气不平,心里难受,落差大,那是肯定的。她心里不自在,便忍不住去找别人不自在,竟有意无意地,在种灵面前显摆康亲王对她的好……

她这身份,本就让人膈应。

种灵此人,眼睛里一向揉不得沙子,日子过得自然是颇为苦闷。

最后发生了一些王公显贵家里通常会发生的麻烦乱子,她与康亲王都很疲惫,日子越发过不下去,还是康亲王心善,主动提出与她和离。

这也幸亏种家和皇室的关系比较亲近,种灵与皇帝也是莫逆之交,否则王妃闹和离,那皇帝估计也要大怒,种家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幸亏种灵是该文的女主。

康亲王、皇帝都算是她的金大腿,而不是障碍和麻烦。

种灵和离以后,没多久皇帝又给她做媒,让她嫁给刚刚丧妻的兰台寺大夫,巡盐御史林如海,成了林黛玉的继母。

这篇文的作者明显是黛玉的粉丝,整篇文主要就说女主怎么教养林黛玉等等,大部分是宅斗的内容,虽然题目里提到‘女将’二字,说得也只是女主的身份——她是将门虎女。

整篇故事还算不错。

方若华记得当初自己有一段时间挺喜欢看红楼同人,而且只要故事好,什么类型的都喜欢,粉黛玉的,粉宝钗的,或者别的,颇有点生冷不忌。

后来看得多了,也就有些腻烦,那些人设崩坏得比较厉害,黑贾家,或者黑林家,黑得比较严重的一类,至今也有好几年,她不怎么爱读,除非文笔特别好,故事特别精彩。

这故事里面,主角应该是种灵和林黛玉,其他人,包括林如海在内,都是配角。

至于原主,那就是前期蹦跶得挺欢快,进入正文以后便被康亲王的母妃做主,打发掉嫁给王府一小厮,后面就没她多少事了。

“哎!”

方若华又叹了口气,呢喃,“这婚怕是不怎么好结。”

她从记忆里追溯了下自己上一回在古代成亲,好像也没有新郎。

“幸好。”

真担心哪天忽然冒出个丈夫,那可真是……杀人的心都有。

窗外灯光璀璨,帘子外面似乎有几个女眷说说笑笑,床边也有呼吸声,大约是有侍女立在一旁伺候。

方若华静下心,努力搜刮记忆,结果记忆里也不过是些做女红,做饭,做些洗扫活计,让亲娘教导着认识几个字,和一群小丫鬟手帕交说说八卦,一点有用的也没有。

只好找水友们帮着翻找剧情。

“唔,开场应该有英雄救美,三妹,你们找的扮演康亲王的是什么人?是帅哥的话你可赚了,有公主抱呢。”

方若华:“……”

“嘘!”

方若华猛地一抬头,摆手示意水友们注意,略略撩开盖头,向外瞥了一眼。

左右侍女立时躬身问道:“王妃娘娘可有什么吩咐?”

方若华摇了摇头,长身而起,把盖头摘下来,顺便把一头零零碎碎的东西都撤掉。

侍女们:“……”

外面坐着聊天的各位王妃,诰命夫人们隐约听到声音,转头一看,看到新娘竟然自己下了床,收拾满身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愣了一下。

睿亲王妃急忙起身笑道:“弟妹,你这是着急了?莫急莫急,前面那些人,可不敢狠灌你们家康亲王,我们这位五弟性子虽好,可弟兄们都挺怕他……”

话音未落,方若华猛地冲出来,拽住身边的椅子哐当一声砸过去。

水友们登时被惊醒,一时间屏幕上刷起密密麻麻的字幕。

到是有几个冷静的笑道:“好多大场面都拉远镜头,模糊的不成,你们也别期待了。”

方若华却是顾不得理会水友们的调侃。

一众诰命夫人大惊失色,还不及惊呼,扭头就见窗外居然站着三个黑衣人,地上还倒着一个,嘴里插着一根吹管儿,浑身抽搐。

“啊!”

“来人,来人,有刺客!”

几个诰命夫人惊慌失措,睿亲王妃还算镇定,厉声呼喝。

但是周围并没有声音。

睿亲王妃脸色骤变,这些刺客竟然能直入王府后院,想也知道肯定不简单,果然下一刻,就有密密麻麻看不出数量的黑衣人冲过来。

但是巡视的侍卫也被惊动,立时有侍卫赶到,月色之下,刀光剑影无数,鲜血染红了大片大片的雪花,浓重刺鼻的血腥味弥漫。

前面也传出一阵激烈的喊杀声。

方若华迅速把所有的诰命夫人都推到内室,自己动手将八宝格一拉,拉倒挡住大门,随手撕破了衣袖和裙摆,又从墙壁上拽下一把黑鞘的长刀。

因为当年太祖是马上得天下,皇家诸多弟子也都精通骑射功夫,皇室子弟多勇武,在卧室里挂刀,是颇为流行的做法,而且还是开刃的宝刀。

门外猛地传来剧烈的撞击,简单几下,门就有破裂的迹象。

“呜呜。”

能被邀请到这儿的这些夫人,大部分是皇亲国戚,剩下的几个,也是身份贵重,与皇家关系密切,平日里个个养尊处优,又何尝见识过真刀真枪的打杀。

一时间,所有人都被吓得瑟瑟发抖。

方若华两步走过去,挡在所有人前面。

睿亲王妃惊骇之余,看到方若华纤细的背影,心里到有些感动。

其他人恨不得把自己缩起来躲得更严密,哪怕知道一旦被那些暴徒破门而入,她们无论躲在什么地方,其实都一样,但是害怕就是害怕,这是种情绪,可不会由人控制。

她这位刚刚进门的弟妹,真不愧是将门虎女,第一个察觉到敌人不说,只这努力想保护她们的做派,就让人心里安慰了。

咯吱,大门破了一个洞。

“啊……呜呜。”

睿亲王妃脸色骤变,其他人哭声更压抑了些,就在外面的人下一刻便要撞破门冲进来时,方若华骤然向前,抬手,长刀瞬间刺出。

“啊!”

门外传来短促的惨叫。

方若华一抽刀,鲜血滚滚而落,丝毫未沾染刀身。

一众夫人:“……”

外面的匪徒可能也被这点变故吓了一跳,毕竟能摸到王府的后院,情报肯定做得好,知道屋子里那几个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妇孺,如今马失前蹄,莫名其妙着了道,怎么可能不吓一跳?

事实上,外面这些黑衣匪徒也十分焦虑,他们本该速战速决,时间拖延得越久,对他们越不利。

“该死!里面有侍卫?”

为首的黑衣人蹙眉,压低声音呢喃,“必须抓住康亲王妃,让她交出圣火令!而且咱们圣女落到康亲王的手里,要拿她们换人……”

话音未落,外面的攻势越猛,几乎是几下工夫,大门就破开。

但他们的人刚一进,迎面便是一刀,这刀很是干脆果决,显然不是生手,几乎一瞬间他们的人就又折了一个。

此时绕去后窗突入,不光危险大增,也根本来不及。

方若华深吸了口气,到了眼下这等地步,也不再保留迷惑对方,长刀一横,牢牢守住大门。

对方伤了三四个人,攻势忽然一缓,远处隐约有喊杀声,喊杀声还越来越近。

睿亲王妃大喜:“是康亲王,王爷赶到了!”

所有人脸上都露出些许喜色。

命妇们隐隐松了口气,下一刻,门外忽然飞进来一个大铜锤。

这玩意来势凶猛,方若华力气已经有些不足,毕竟是刚来,用的还是原主这有些孱弱的身体,根本不敢硬接,只能向后躲了下,拿刀背侧面击了一下。

铜锤略略改变方向,轰隆一声撞到墙上去,下一刻,那些黑衣人就一拥而入。

“啊!”

“救命!”

命妇们乱作一团,四下躲避。

方若华不得已,举刀冲过去和这几个黑衣人战在一起,也幸亏这些人可能想要抓活的,并没有对那些命妇下死手。她力气不足,技巧可以弥补,一人对数人,一时竟也没落到下风。

黑衣人其实心中也是震惊不已,他在教中当然不能与那些长老们相提并论,可是也算教中数得上号的高手,他相信江湖上比他身手更好的人有很多,但这绝对不应该包括康亲王的王妃……

上面很清楚康亲王妃是什么人,说是了因师太的弟子,可那一身功夫,不说是三脚猫,却也只是三流而已。

难道情报不准?

“抓人质!”

黑衣人低声喝道。

话音未落,就让方若华一刀差点拍在嘴上,颇为狼狈地后退连连才躲开攻击。

听命去抓人的另一黑衣人,脖子一凉,鲜血飞溅,倒在地上抽搐了下就没了声息。

再想抓人质,已经来不及,外面急促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风紧,扯呼!”

黑衣人躲开了方若华一刀,倒着跃出去三米,丢下同伴的尸体转身就跑。

方若华并不追赶,横刀护住这些花容失色的夫人们。

康亲王脸色发白地冲回后院新房内,看到的就是新娘子一身嫁衣,衣服红得有点过分艳丽,地上倒着黑衣的刺客,到处是血迹。

“……”

方若华一挥刀劈在一个已经被王府侍卫拿住的黑衣人嘴上,对方掉了一地的牙,也掉出一枚毒丸。

康亲王:“……”

“咕咚。”

后面紧跟着康亲王的六皇子吞了口口水,小声道:“嫂子拿的那把刀,是你的‘碧霄’吧?二十多斤呢。”

说起来好像和江湖上那些有名的重刀比,也不算多突出,但是,一般的刀客也不可能用得起来,那就只是个装饰品。

现在他这位嫂子,拿着这把刀三下五除二地把那些刺客给解决掉。

“呃……以后,哥啊,你可别和嫂子打架。”

打起来鹿死谁手……还是很清楚的。

他年纪小,还没开府封王,平时就仗着康亲王的势在皇宫里,京城里为所欲为,万一他哥出点事,他可受不了。

皇帝哥哥那么可怕,他一点都不想直接和那位打交道。

康亲王手有点痒痒,恨不得一拳头捶死他这个不会说话的混蛋弟弟。

不过这会儿还是得先善后。

康亲王府距离皇宫非常近,左右都是权贵人家,如今出了这么大的事,京兆尹连滚带爬地就赶了过来,其他人也杂七杂八地到了好些,连禁军统领都匆匆而至。

新房内打碎的东西瞬间都被清理干净,尸体拖走,抓住的刺客直接带去刑房。

前面那些贵客们正乱着,哪一个都很重要,损伤不得。

康亲王吐出口气,抬头看向他的‘新娘子’,目中多少也藏了些惊疑。

当然,眼前这个‘假新娘’身世清白的很,这一点毋庸置疑,他知道那件事之后,就第一时间把一切都调查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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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三十五章 规矩 (两章合一)

方若华,种大将军的庶女。

不对,不能说是庶女,毕竟都没能姓种,但是出身来历并无多少问题。

今年十六岁,十六年来和母亲一起住在‘芳怡院’,并没有担什么重要的差事,但是在芳怡院内,也没有人伺候,洗衣做饭洒扫都是她自己的活。

时不时地还和其他粗使丫鬟一般做事。

要说习武,可能也会一两手?

种将军和别的京城勋贵人家不同,他们是将门,家里别管小厮还是丫头,都粗通拳脚功夫,会射箭,会使刀枪的也有不少。

种灵自己还有一手好刀法,师从峨眉山了因师太,她身边的婢女个个都能挽得动弓箭。

但是……种家的婢女,功夫能厉害到这等程度?

冲击前院不到二十个黑衣人,他们王府五百侍卫愣是没拦住,让人家杀死,杀伤了一百有余。

还是他亲自动手,同样差点伤在对方手里,有身边的供奉高手保护协助,才抓住一个活口。

在江湖上,这些黑衣人怎么也能算是二流高手,还得是顶尖的二流高手。

人家到好……袭击后院的刺客比前面那些武功还要高一些,同样有七八人,这么一个纤细瘦弱的小姑娘,以一己之力保护了一屋人,还干掉一个。

康亲王想了想自己身边亲信亲卫的俸禄,再琢磨琢磨钟家丫鬟的数量……

种大将军天天哭穷,其实挺能理解。

这种层次的高手,最起码一个月得两百两的零用……别嫌贵,你捧出两百两,看看这等高手愿不愿意来你身边当差?

人家怎么糊弄,赚不来这点银子?

三节两寿的,你还得有所表示,平时更不能怠慢,衣食住行都要给体面,人家高手不要面子?

方若华自己轻轻吐出口气,抬头看眼前之人,刚刚经过一场混乱,但是他却气息稳定,眉眼依旧温柔中带疏阔,相貌更是英俊的很。

尤其是他表现出的,便是对手下人等,也十分尊重和气的风度,更是吸引人。

原主区区一女子,不为荣华富贵,哪怕只为这个人,怕是也一样要沉迷。

方若华起身,虽不知这位王爷心中所想,却也是在脑子里努力回想起此时的礼节,客客气气地双手捧着把刀还回去,略略一蹲身行礼:“刚才情况紧急,擅动了王爷的兵器,还望王爷不要怪罪。”

“哪里……”

康亲王收敛了震惊,掩住嘴唇轻轻一笑,欲要说什么,不过,顾忌到身后还有几个看热闹的,只能先道,“王妃暂且休息,本王去去就来。”

有外人在,方若华就温柔和煦地点头应下。

但是休息是不可能的。

屋子里有一群饱受惊吓的皇亲显贵们的内眷在,方若华还得令厨房煮压惊的汤药,再亲自把人都一一送到马车上面,等着她们自家的男人来护送着回家。

一路忙,忙到三更半夜才算消停。

睿亲王妃最后才走,她心里也害怕的厉害,被方若华扶着手臂送上车,脚下还像踩着云似的,虚浮无力,转头看她这弟妹神色间略带几分关怀,却是没有一点惊惧,心里也是暗自赞叹。

“弟妹快回去歇着。”

虽说如此,方若华还是等到睿亲王府的侍卫到位,目送马车走了,这才回返。

睿亲王妃回到家,就忍不住对着她同样受到些惊吓的王爷叹道:“哎呀,我这个五弟妹,可是当真不得了,女中豪杰,真不愧是将门虎女,刚才多危险,我们真都给吓坏了,这要是让匪徒闯进来,那可怎么得了!”

睿亲王和他的王妃是少年夫妻,感情极好,还有三子一女,此时回忆起刚才的事,一样心有余悸。

“要好好谢谢五弟妹才好。”

不只是睿亲王一家,今日参加婚宴,在新房作陪的贵妇人们无不对新任的康亲王妃赞不绝口,第二日缓过气,人人送了重礼上门。

方若华还没弄清楚这个假王妃怎么当,就被各路人马的礼物糊了一脸。

人家送了帖子,送了礼品上门,她总要亲自回帖子才算合宜。

可是这帖子回不回,怎么个回法,方若华这会儿到有点发愁。

康亲王把这一摊子烂事交代妥当,匆匆赶回来,一进门就看到桌子上摆的各家夫人的帖子,假夫妻两个面面相觑。

方若华叹了口气:“我非故意出这个风头,只是当时情况紧急,总不能眼看诸位夫人出事而不理会。”

康亲王苦笑:“自然怪不得……姑娘。”

但是这么一来,一切都乱了。

康亲王本来打的主意是婚后只道王妃身体不好,必须静养,尽量不让方若华见客。

待种灵回来,各自归位,或者事情不成,等过一段时间便让方若华假装病逝。

原主当初初来康亲王府,也遇见了这样的危机,原主没有方若华如今的能力,和一干命妇一起让人一锅端。

当时原主吓得几乎傻了,根本弄不清楚到底怎么回事,也听不明白这帮匪徒要做什么,后来还是康亲王及时赶到,并禁军一起救下了她。

也正因为这次英雄救美,让原主动了妄念,总觉得康亲王愿意救她,其实心里待她不同。

她不明白,方若华却清楚,康亲王救的那是康亲王妃,护的是堂堂王爷的脸面,他一个王爷,怎么可能让人在新婚之夜,伤了他的新娘子?

原主根本是脑补太多。

出了一场大乱,在场的夫人全都受惊不轻,康亲王妃说是病了,只能说明她格外胆小一点,谁也没有觉得惊讶。

那阵子病了的夫人不少。

原主一病,各种应酬自然也找不到她身上,只管紧闭门户,安心修养。

这样也方便了后来种灵回归时,康亲王和种大将军操作,反正也没多少人熟悉原来的王妃,换一换无妨。

但眼下,方若华救人时露了脸,那么多夫人看到,她和种灵长得有三分相像,到底并不是一个人,新娘子化妆浓一点,似乎也能遮掩一二,赌一赌那些夫人们被吓坏了,记不清楚。

可如果进一步交往接触,那这王妃别想换了,非穿帮露馅不成。

康亲王:“……”

方若华:“……”

她也不能放任,直接就道:“种将军许诺,等事情完成,大小姐回归,便放我娘出府,让我二人自立门户,此承诺可还算数?”

康亲王正色道:“那是自然。”

他向来守诺重信,从不虚言诓骗他人,对于眼前这般弱女子,更是不会有任何欺骗。

“不必等事情完结,我明日便书信一封给种大将军,请他遵守承诺。”

沉吟片刻,看了看桌上的帖子,康亲王蹙眉,“我代姑娘回了帖子便是,只道那日姑娘受了些……惊吓,正在静养。”

虽然方若华的表现,着实不像是受惊的样子,但是除了这么说,还能如何?

方若华也就点头答应,笑道:“民女只是王爷雇来的,报酬到手,一切都听从主人家吩咐。”

暂且先在王府落脚,再慢慢考虑后面的事也不急。

她把这件事当买卖来做便挺好。

其实就算是原主,要恨也恨不到康亲王头上,身为庶女,觉得种大将军这个爹当得和仇人一样,也把种家当自己的仇人去恨,到不是一点道理没有。

所以,当初原主针对种家大小姐,愣是把好好的王妃的位置给搅合没了,也算是勉强有那么一点因果关系。

不过,原主自己也是作死的厉害,她本人不知道后悔没有。

将来如何,方若华不清楚,但是现在她细细体会完原主的记忆,到觉得她没想那么多。

她并不特别想当这个替嫁的新娘,心里唯一挂念的是母亲。

种家的舞女方氏胆子很小,对女儿却疼爱,母女两个相依为命。

方若华之所以过来,还是因为原主出嫁之前太过担心母亲,受了风寒,又瞒着没说,一拖二拖地越发严重,嫁人路上劳累又担忧,以至于香消玉殒。

“哎!”

哪怕只为了种家这位‘母亲’,方若华也决定做什么像什么,要好好演戏,尽可能让康亲王满意。

确实如原主想得那般,外面普通百姓的生活不容易,她也就罢了,经历得多了,对环境适应力很强,可那位‘母亲’要是能有个贵人庇护,想必能安心得多。

振奋了下精神,方若华想,若是安安稳稳地在王府里待一段时日,待到种灵回归,到时候拿一笔钱,再找地处安营扎寨,似乎于人于己都有好处。

反正也就是装装病,连人都不必多见,轻松得很。

结果,第二日一大早,宫里就来了旨意,两宫太后,皇后,太上皇,还有皇帝,都齐齐给了赏赐,褒奖康亲王妃。

随着旨意而来的,还有御赐辇车,恩准康亲王妃乘车入宫。

这是很大的荣宠了。

一对假夫妻却面面相觑。

方若华猛地按了按跳动的眉心:“民女不熟宫中规矩,忘了此事,王爷您……”

她也是糊涂,随便想想也知道,身为亲王妃,康亲王那是皇上的亲兄弟,新婚第二日,新媳妇无论如何都要进宫去谢恩的。

里也没有写,当初原主可有进宫?若是进宫谢恩,怎么蒙骗过去的?

“太后娘娘和陛下,总是见过大小姐的吧?我记得大小姐曾多次入宫伴驾。”

康亲王一愣。

这可怎么办!

他总不能给自己未来的王妃安上个身染恶疾的名头,让她逃避进宫,又没到必须病逝那一步。

没办法,便是康亲王,也只能规规矩矩地进宫跪门槛去了。

方若华:“……”

现在还是相信相信剧情为好,剧情里原主活得好好的,应该不至于到她这儿就因为犯欺君之罪掉脑袋。

此事先要怪康亲王与种将军。

她多想也没有用,最多多戒备,做好随时跑路的心里准备。

一路忙乱,她光顾着吸收记忆,琢磨剧情,只看到脑中小地图里,父母的位置不算近也不算远,还没来得及联系。

此时事情生了变故,她反而闲下来,出结果之前什么也不必做。

去宇宙商城买了两个传音器。

方肖和夏芬的虚影一出现,也是叹气:“若华,咱们遇见点麻烦。”

这一次来小时空,爸妈到是没丢,可他们家的房子丢了。

方若华:“……”

虽说以往十次里面到有八次用不上自家的房子,但是,那是自己的家,只要在,心里便有归处,十分安稳。

而且把父母安置在家中,她知道父母很安全,自然是少去许多的担心。

“好了,传音挺贵,我们目前必须节约,长话短说。”方肖轻声道,“你不必担心我和你妈妈,我们现在是林家的管事,管着一个大庄子。”

“没错,就是你想的那个林家,林如海他们家的。我以前是老夫人在的时候的老人,后来贾敏当家,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吧,我和你妈就被打发到庄子上养老。”

“这里很清净,因为没在府里,也就没那么多事,暂时还算安全。”

方若华:“……”

她简直恨不得直接飞过去把爸妈接到身边,此时也顾不得节省,从商城买了一件防身法器,虽然很着急,但她一来缺钱,二来更要让自己冷静,不能慌乱,此时完全不必胡乱买东西,否则真需要的时候钱花完了,那可是大事。

有一件法器,让爸妈遇见意外时能脱身,暂时就够用。

以爸妈的身份,大体上不会出乱子。

方若华深吸了一口气,比刚来的时候更认真了些。

父母都在,她就不能考虑独善其身,必须想想怎么来获取一定的地位。

反正不能任人宰割,也不能只依靠别人。

她这回仔细研读整篇,一下子就发现,别看故事简单,但是的背景可是相当复杂,也很有趣。

有符合红楼设定的神仙出没,也有江湖,不过,总体来说是太平盛世。

既然是太平盛世,那就得按照盛世的规矩来玩,例如说她早年尝试过的造反这件事,便彻彻底底地要扔到垃圾堆里,不用想了。

第八百三十六章 天才 (两章合一)

宁为太平狗,莫作乱离人,这个词,可不是说说就行,那相当有道理。

哪个老百姓都不乐意遭遇乱世。

方若华也不想。

别看她以前在乱世里也混得风生水起的,可那日子,着实是累得很,时常精疲力竭。

但……这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世界啊,果然还是十分不喜欢。

她生活的那个年代,也一样不算平等,可人们总还是能自主的,初始条件再坏,最多比别人难些,但终归有机会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方若华摇摇头,也不禁好笑,她以前适应力其实挺强的,到古代也能弯得下腰去,后来,到越发矫情。

不过,这点矫情,她不想改变。

方若华不敢去想什么改变世界,但是她一年复一年地成长,付出了多少辛劳,要是还不能在任何环境中都保持本心,让自己痛快一点,至少不太因为外部环境而扭曲,那她这么漫长的时光,岂不是白白浪费了。

这辈子不如就……做个潇洒自在的神仙中人,与父母一起畅游天下,偶尔也充当一回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江湖豪侠?

此时也就稍微想一想而已,方若华决定,先走一步看一步。

康亲王在宫里待了大半日,回来时还是风度翩翩,神色间冷淡沉静。

方若华见他都觉奇怪——妻子临阵脱逃,追着去向另外一个男人报恩,他不恼羞成怒便也罢了,怎还如此淡定?

康王徒深似也察觉到方若华的疑惑,落座替方若华倒了杯茶,就笑道:“灵儿的性格如何,本王到是清楚,她从小就稀里糊涂的。”

“种将军常年征战在外,种夫人身体不好,皇兄与我便对灵儿多有照拂,我到了年纪,怎么也要娶妻,娶的妻子只要家世相当,性格不差,能担得起王妃的责任,我就没有意见。”

“皇兄既然有心让我娶灵儿,那我也没有不同意的道理。”

方若华了然。

想想也是,如今都是盲婚哑嫁,不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新婚之夜才能知道新郎或者新娘是个什么模样的不在少数。

康亲王只要不讨厌种灵,这门婚事就很好了。

“此事已经在陛下面前过了明路,明日,你与我一起进宫谢恩,太后娘娘会召见,不过,你不必太担心。”

方若华:“……”

康亲王叹息:“刺客之事……幸亏有姑娘,才没有闹得不可收拾。”

如今朝政虽说比皇兄刚继位时稳定许多,但太上皇毕竟还在,二圣皆在,朝中形势就比较复杂。

若是诸多皇亲国戚的亲眷在自家出事,事情必然闹大,还不知道会出多少乱子。

康亲王笑了笑:“到底我新婚,第一日借口你受了些惊吓,不进宫便罢了,但堂堂王妃,总不能一直不去谢恩,要是太上皇和太后都不召见,我康王府与将军府,都没有脸面。”

方若华也反应过来,的确如此……想必原主在的那一世,种灵逃婚,康亲王也为此有过几许烦恼。

对目前来说,那是没发生的事,到不用多想。

觐见太后什么的,换成原主或许会头疼,她到不会,只认认真真又和康亲王府的教习嬷嬷学了些规矩,大面上过得去也就得了。

康亲王也很靠谱,还专门把宫里的事简单交代了几句。

如今宫里有两位太后,其一为太上皇的第二任皇后,他的原配嫡妻已经早早仙逝。

这位目前居于慈寿宫,下面的人都称之为慈寿宫太后。

第二位,就是当今圣上的生母,目前居于永安宫,被底下人敬称为永安宫太后。

慈寿宫太后一生只有一女,没有儿子,底下所有的皇子在她看来都没什么区别,如今也就稳坐钓鱼台,只等着儿孙孝顺。

反正别管谁当皇帝,都得把她高高在上的供起来,所以她现在从来不多管闲事,只当自己是一尊菩萨,平日里听听戏,赏赏花,就连太上皇都不怎么去奉承。

太上皇身边自有宠妃,最得宠的就是甄贵妃。

“慈寿宫太后你就客客气气敬着便是,她应该不会主动与你说话。”

相比来说,永安宫太后到该多关注些。

这位从来没当过宠妃,是宫女出身,几乎没有背景可言,在太上皇的后宫里一直是小透明,或许是憋屈的日子久了,如今一步登天,做了太后,性子就有点张扬,对于底下的儿媳妇们便老想着拿捏拿捏。

当然,这些都与方若华无关。

她的真身份不必提,没人当回事。

假身份也只是一个亲王妃,和两宫太后都没有利害关系。

这回召见她的是永安宫太后,皇帝的亲妈,那就更没有关系,康亲王是皇帝的亲信,和皇帝和太后的关系都不坏,她怎么说也是康亲王带进宫的,目前在众人眼中,又是康亲王妃,太后只会礼遇她,绝不会让她难堪。

能在皇宫里混到最后,当上太后的人,别管得了什么样的评价,都不可能是简单人物。

于是,方若华听了一耳朵宫里的八卦,就安安静静地进了宫。

果然如她所料,觐见过程挺轻松的,在太上皇那儿,太上皇都没有召见,她只跟着康亲王在宫门口拜了拜,接了一份礼。

至于太后,也并没有为难人的意思,见到方若华,脸上的神色颇为慈祥。

“种家那小丫头做得过分了,哎,哀家也不管小辈们的事,但哀家要谢谢你,要不是你,清儿怕是会受伤。”

太后口中的清儿,是太后的养女,清河公主,这位公主当时也去了康亲王府。

说起来,还真是方若华救了她一回。

“你放心,阿深那孩子是个好孩子,他会把一切都办妥当,你就踏踏实实在王府待几日吧。”

方若华恭恭敬敬地行礼:“民女谨遵懿旨。”

说了几句闲话,太后便让人好好把她送出宫去。一起出宫的还有各种赏赐,总之,给足了康亲王面子。

方若华乘着步辇,一路给水友们看皇宫中的风景。

水友们对这些却是不怎么感兴趣。

“多美轮美奂的园子咱没见过?没意思,没意思,三妹给咱整点新意出来啊!”

新意?

“唔,也行,等着吧。”

回头也许能给他们瞧瞧江湖风雨?

从宫里出来,方若华也觉得轻松,虽然这事好像不该有什么风险,但她假装康亲王妃,到底担心犯了欺君之罪,眼下这世道,由不得人不谨慎。

这一次进宫之行,没有什么波澜就彻底结束,永安宫内,方若华一走,太后却是扶着桌案叹了口气,她身边伺候了十几年的嬷嬷轻声道:“娘娘如今也熬出头了,陛下孝顺得很,接下来娘娘的福气享用不尽呢。”

太后莞尔:“你这老货,到还是那么会说话。”

她略微沉吟,轻笑:“刚才那丫头,看起来可比种灵聪明,也有气度。”

老嬷嬷想来与太后的关系很是亲近,说话也随意,此时便道了声佛:“阿弥陀佛,可不是,万幸有她在,不愧是将门出身,关键时候能靠得住。”

“老奴到现在想想都觉得可怕,当时清河公主,睿亲王妃都在康亲王府呢,这要是损伤了一个半个的,那可怎么得了。”

太后轻声一叹:“是个好孩子,可惜。”

嬷嬷没出声,心里却知道,太后娘娘怕是有些物伤其类。

她老人家没进宫之前,也是家中庶女,当初小选,家里急匆匆活动关系,给她嫡出的姐姐和妹妹报了免选,可她,却是无人去管。

谁让太后的母亲只是个不起眼的丫鬟,又不得宠,能活下来,长那么大,还得多亏了她只是个丫头片子,当初出生的时候,家里老爷被人欺骗,败了家业,正乱着,太太没工夫收拾她。

磕磕绊绊地长大了,稀里糊涂地进了宫,熬了那些年,总算有今日,太后如今享尽荣华富贵,旧事早已不怎么记得,只偶尔想起,略微有些气不平罢了。

这位方姑娘,身世却更凄惨,她甚至连亲生父亲的姓都不能继承,明明也是种将军的女儿,过得日子却与丫鬟相差无几。

“哎。”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方若华这个人,在皇帝和太后这等掌权者的眼中,根本就是透明的。

自从新婚之夜,刺客事件一出,她的出身来历就不知道又被翻来覆去调查过多少次。

可以说,原主的一些事,方若华自己可能都不大清楚,在记忆里没找到,皇帝想知道,却一点都不难。

此时,康亲王徒深和皇帝徒明,刚处理完正事,坐在暖阁里说话,听下面太监来报,说康亲王妃已经出宫,皇帝就回头看自家弟弟,略有些惊奇地道:“这个方若华,果然有一身好功夫?”

康亲王叹气:“牟尼教那些人的能力,陛下也清楚。”

牟尼教最近又兴风作浪,朝野上下都对其非常警惕,康亲王和他们那些教众打过好几次交道,每次想起来都不禁头皮发麻。

这帮人全是按照死士的标准训练出来的,不光武功高强,还不怕死,十分难缠。

“方若华一个人挡住十几个牟尼教徒一刻多钟,还杀了一个,便是臣弟身边能做到这等程度的高手,除了王供奉之外,再无他人。”

康亲王笑了下,“她武功的确很不错,以她这样的年纪,在江湖上也少有人能比她天资更高的。”

“听说她是跟她母亲读书的时候,从她母亲的藏书里找到一本秘籍,叫《百科全书》,是先秦一位叫玄微子的高人所著,那位高人本身是道家子弟,精通百家之学。”

“他写下此书,传与弟子,建鬼谷一门,传到今天,鬼谷弟子寥寥可数,方若华母亲的生父,便是那一门中人,只不过后来落了难,除了些书,再没有留下别的东西。”

“方若华读这些书,也只是为了打发时间,她自己也不大清楚自己的武功在江湖中的地位。”

皇帝点点头,轻声一叹:“种将军一世英雄,没想到种家的天分,没传到灵儿身上,到传给了另外一个不被承认的女儿。”

“那姑娘全凭自学,竟也有此成就,真是了不起。”

虽然这说法离奇了一点,可是,皇帝和康亲王都没有什么好怀疑的。

如今这江湖中有许多来历神秘的高手,有奇遇的不在少数,任何一个能在江湖上闯出名头的高人,经历摆出来让普通人知道,怕是普通人都会觉得他们全是天道亲儿子,一切好事都自动找到他们头上去。

方若华有点奇遇,也没什么好奇怪。

康亲王轻笑:“方姑娘怎么说也是立了功,臣弟打算等灵儿回来之后,就实现她的愿望,给她在京城置办宅院,让她母亲离开种家,自立一户,种将军那边,怕是还要请皇兄代为安抚一二。”

皇帝瞪了他一眼:“你这性子,真是受多少次的教训都不改。”

康亲王只是笑。

若不是康亲王从小到大,都是这样一是一,二是二的性子,别人敬他一尺,他便敬人一丈,恐怕皇帝也不能对他万般信任。

种家

种将军收到康亲王的书信,呆了片刻,猛地站起身在书房里走了好几圈,一拍桌子高声呼喝:“阿土,阿土。”

一个矮矮胖胖的年轻人登时推门而入,一脸谄媚地道:“大将军,您找小的?”

“去,再加派人手,找小姐回来。”

“是,是。”

阿土老老实实地出去。

种将军灌了两杯冷茶,镇定下来,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也不知道怎么的,这心里忽然有点别扭。

他以前从来没想起过,在府里他还有个女儿的事。

身为男人,有时候找个把女人发泄一二,都是常事,但对方有孩子的机会却不多,每次都会灌药,就是不小心怀上,也是打掉的命。

十几年前那次,他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也是一念之差,让方氏生下了孩子。

可生了也就生了,十多年下来,他从没惦记过,只是个舞女给生的女儿,他也不缺孩子,怎会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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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一日

亲爱的们,今天太忙了,请假一天。

ps:三号回家就轻松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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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三十七章 嫉妒 (两章合一)

“武功很好?还救了睿亲王妃?怎么可能?”

忽然闹刺客算怎么回事。

种将军叹了口气。

“为何就这么不顺!”

他是一边觉得事情不妥,那个女人大出风头,或许……对灵儿来说不是好事。

一边又不自禁地有点莫名的滋味,或许,有那么一丁点的骄傲。

男人说得再不在意,平时表现得再无情,但是自己的血脉优秀,多多少少还是会得意的。

“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尽快找回灵儿。”

无论如何也不能耽误时间,以现在这势头,那个……方若华必然要作为康亲王妃与京中女眷交际,便是康亲王有所控制,可有些场合,例如宫中的小宴,公主们举办的赏花宴,还有别的宴会,她能一次不参加,两次不参加,总不能次次不参加。

种将军也是男人,还是个有野心,想要在朝中让种家长盛不衰的男人,他当然清楚有野心的男人们都是什么心思。

说康亲王位高权重,是个实权王爷,可越是如此,就越要行事谨慎,不能走错一步,他可以等灵儿一时,却不可能一直不让自己的王妃露面,否则一定会在京中引来各种议论。

就是这位王爷觉得自己王妃的位置不能轻易许给别人,怕也要及时让现今的王妃病逝,好能另外择一个能担得起重任的主母。

“哎!”

灵儿不听话,闹出这等乱子,真是让他这个做爹的恨不得把这死丫头揪回来痛打一顿,可又如何舍得让自家的丫头被坏了名声?

此事若闹大,灵儿以后如何在京中立足。

他种桓不是非要女儿嫁给什么了不得的人物,可是,他最疼爱的女儿不能背负逃婚这等丑闻。

孩子还年轻,她不懂事,这种时候,总要让他这个当爹的为她兜一兜底才好。

种桓把种家所有能用的人手都派出去寻找种灵时,方若华在王府里的日子过得到还算逍遥。

康亲王年二十,没有侧妃,家中通房丫鬟二人……庶女三岁。

方若华:“……”

好吧,这年头人们寿命短,二十岁有个三岁的娃,也不是多稀奇的事。

不过,通房和女儿都比较小透明,除了婚后来拜见过一次,之后每天被侍女嬷嬷领着晨昏定省以外,就是躲在离正房比较远的百杏院里。

方若华很快要离开,没有在康王府常待的意思,通房小妾自然是没必要接触。

人家王爷家的庶女,就更不归她管,她管多了恐怕还招人怨,何苦来哉?

最好将来种灵接手康王府后院时,这还是原汁原味的康亲王府后院。

虽说方若华对于种灵的这种种毫无顾忌的做法,也不怎么认同,可这与她无关。

种灵大约也是有底气,觉得别管她怎么作,都有人替她善后。

从小到大都被偏爱着的孩子,总是更大胆一些。

方若华想,原主当初做了很多错事,除了不甘心,大约也是羡慕。

羡慕种灵有那么疼爱的她的父亲,羡慕她别管怎么闹腾,康亲王和皇帝都愿意包容,羡慕她可以活得自由自在,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拥有别的女儿家没有的潇洒。

由这羡慕,所以生出无妄的怨怼来。

如今换做方若华,大家大概可以相安无事,不会闹出乱子。

王妃生涯还是颇悠闲惬意。

吃的不说山珍海味,却是寻常人家想要吃一口也不可能的美味佳肴。

方若华不过吃了两顿饭,能摆在她面前的菜色,就通通是她最钟爱的那种了,不得不说,这豪门里的下人,揣摩人心的功夫那是一等一的了得。

瞧瞧如今,渴了都不用招呼,自然有知情识趣的婢女奉上茶水点心。

闷了有小戏子吹拉弹唱,有女先生上门说书,随口一句话,京城各种话本由着她挑挑拣拣随便看。

闲了还可以逛逛花园。

若是寂寞,拉出一票小丫鬟一起搓麻将,摸摸叶子牌,保证玩得时候既不会一直赢,没有趣味,也不会总是输,输得心烦。

当然,前提是方若华随便玩玩,真要是认真,这帮丫头可顶不住。

总之,保准是做什么都处于最舒服的状态。

这日子过得很是美滋滋。

一众水友:“羡慕!”

“嫉妒!”

“我们三妹这日子过得够腐败的,哎,想想咱们,大冷天不能睡懒觉,天不亮就要出去赶公交车,地铁,辛辛苦苦去上班。”

“下了班还得做饭,照顾孩子,老公回家袖手在沙发上一倒,然后就玩手机。你们说说,结婚干嘛?我没结婚的时候多潇洒,下了班和姐妹们一起出去烤串,涮个羊肉,美啊,现在呢?得伺候他们一家老小。”

“是啊,结婚干什么,想我没结婚之前,回家四肢一瘫,上网玩游戏,现在得努力加班赚钱给老婆买化妆品,买新衣服,老婆生日,结婚纪念日什么的,一旦忘了,那可不得了,但凡有哪天休假,还得去伺候丈母娘,不把丈母娘伺候好了,那也同样不得了……”

“得得,上面几个,跑题了啊,太影响我们看直播的心情,有功夫抱怨,不如好好看直播,三妹不好看吗?景色不迷人吗?这美食难道还不够你们目不暇接的?”

方若华发现,她直播间这些水友们相处到是越来越自在。

大家聚在一起,不只是看直播,仿佛还成了朋友,会彼此抱怨抱怨烦心事,也会互相帮忙。

好像私底下联络得挺勤快。

方若华只觉得王府生活轻松惬意,可王府总管谢公公却是有点发愁,大冷天地,他特意温了一壶黄酒,拎着一篮子下酒的小菜,到齐嬷嬷那儿去上供去。

“来,来,您闻闻,上好的烟丝,这味,香!”

谢公公一脸谄媚,双手捧着递过去一盒烟丝。

齐嬷嬷歪在榻上,也不起身,接过来凑在鼻前轻轻一嗅,脸上露出些满意,瞥了谢公公一眼便笑道:“你个老马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哎哟,我的好姐姐,你这可是冤枉死我了。”

谢公公轻轻扇了自己一嘴巴,“弟弟我对您的孝心,那是天地可鉴。”

“行了,行了。”

齐嬷嬷哼了声,收了烟丝,“什么事,赶紧说。”

谢公公讪讪一笑,拿眼角的余光往右边一瞥,轻声道:“对那位,您老人家可知道,咱们爷是个什么章程?”

那她哪知道。

可这小子年纪越大,脑子越木,不好使,齐嬷嬷摇了摇头。

谢公公登时就急了:“爷只说了句好生伺候,要敬着,可,可……账本钥匙,后院这一摊子事,要不要交过去?”

按理说,有了王妃,自然该交上账本,后院里一应事务都要由王妃处置。

但是……如今稳坐褚玉院的那位,她不是个假的么!此事王府其他下人自然不知,可像谢公公和齐嬷嬷这样的王爷亲信,怎么可能不知道?

说是不敢窥伺主子行踪,但就是王爷哪天多喝两口水,多放一个屁,他们也门儿清。

齐嬷嬷看谢公公那德性就好笑,噗嗤一声乐了:“我也不知道咱们王爷是个什么意思,但我就知道一点,院里那位现在就是王妃,但凡是王妃该得的东西你都交给她,便是王爷不是那意思,也绝不会生气。”

谢公公愣了下,恍然大悟。

方若华正悠闲自在地捧着厨房里给进上来的栗子羹尝味,谢公公就进门,带着几个管事,一脸谄媚地把一摞子账册,还有库房的钥匙,进出王府需要的对牌全送了来。

“娘娘您清点清点,按理说前几日就该送来,都是小的们做事不够麻利,还请娘娘海涵。”

方若华:“……”

原来还真要给康亲王管家?

那这工钱是不是也得收一波。

不对,康亲王就不怕她把账上的银子都给腾挪走?她没读过红楼梦原著,到是看过不少红楼同人,里面多是揣测贾母和王夫人掏空了贾府什么的。

虽说这些不一定真实,但既然是红楼同人为背景的世界,内宅的太太奶奶们,往自己的私库里扒拉银子,大概是常事。

“康亲王徒深,这心够大的。”

方若华一笑,转头问身边的大丫鬟姚红,“王爷可在府里?”

姚红只当自家王妃是看这新婚之日,王爷却不在家相陪,心里不安,也有点恼了,连忙小声宽慰:“娘娘宽心,咱们王爷现下担着刑部的差事,陛下又倚重,说不得是出去办差去了,王爷才吩咐过,让婢子小心伺候娘娘,您看,连谢公公都这么客气,还不能表明王爷的心么?”

方若华莞尔:“行吧,等你们王爷回来,知会我一声。”

目前徒深不在,方若华笑了笑,随手把库房钥匙收好,交代了几句,让一切如常,也便丢下了手。

按照此时的规矩,新媳妇初嫁入王府,对于管家理事这些,慢慢入手,不急不慌,也是常理,还显得有修养,便不算她没做好王妃,给康亲王脸上抹黑,想来也没人置喙。

但是,一接手管家,哪怕是明面上接手,方若华要做的事便多了。

就算她说一切如常,以前如何现在如何,但下面的人在很多事情上,还是不得命令,便不敢擅专。

反正总是要每五日报一次账,从库房里取东西,也总要她来批条子,众人进出王府,也得从她手中请对牌。

杂七杂八的闲事一下子就填满了所有空闲时间。

好在方若华到不怵头这个,当年连一个国家都拾掇得了,何况小小的王府?

再说,真正的大事有康亲王,后院里这些琐碎事项,着实不算什么。

方若华驾轻就熟地把一干杂事都收拾得十分妥当,连齐嬷嬷也意外。

她早做好王妃可能一时手忙脚乱,需要她出面收拾残局的心理准备,没曾想,这位却厉害得紧。

那些繁杂的账目,她瞧着漫不经心,可扫一眼便能把其中错漏挑出来,下面那些弄鬼的小人们在她面前竟也缩头缩脑,少了几分胆气。

齐嬷嬷一看这个,就不急着出手,静看眼下这位王妃的手段。

她是康亲王的奶嬷嬷,后来儿子没了,丈夫也不靠谱,纳了个心肝宝贝回去。比起她这个常年不在家的正室,人家才是一家子。

但她不伤心,那男人再稀罕他那心肝,也不敢对她不敬,再说,自己指望得是自家王爷,王爷靠得住,丈夫靠不住也没关系。

所以,她只听王爷的话,王爷要她看护着点眼前这个王妃,那她就老老实实地护着这位,无论她是真的还是假的。

虽然多了些许杂事,但王府的生活到还是不坏,方若华想了想,也就不介意了。

人生便是如此,不可能所有好事都是属于自己的,享受了好处,就得承担不如人意的地方。

方若华刚想着,好像原主当替身的时间是一年多,不到一年半,她好好在王府混过这段时日便是,王府的事情少搭理。

目前比较要紧的,她是该尽快赚下些产业,最少要让自己和父母衣食无忧。

所谓逍遥江湖,也必须有钱来支撑才好,她总不能真靠打家劫舍过日子。

这日晚上,方若华刚躺下,姚红便闯进门,急声道:“王妃娘娘,大事不好了,小郡主病重,就要不成了。”

方若华猛地坐起身,披上衣服就向外走:“通知王爷了没有?马上派人去叫太医,外面的大夫也叫进来几个,快点。”

她是真有些慌乱,如今康亲王不在,别管是不是名义上,都是她当家,要是当家当到让人家的女儿丢了性命,那真是……太丢人。

也许康亲王不会迁怒到她头上,可方若华还是不会高兴。

一路风驰电掣,姚红跑得气喘吁吁。

冲进房里,见到不过三岁的女孩儿,方若华心里就一惊,孩子双目紧闭,嘴唇发青,已经只有出气没有入气。

整个韶华苑内一团乱,丫鬟,太监,嬷嬷都慌了手脚,面如死灰。

府里侍候的御医脸上全是豆大的汗珠,跪在地上瑟瑟发抖,连针都不敢扎,显然是束手无策。

第八百三十八章 灵蛇 (两章合一)

方若华蹙眉,心里也是烦闷,却是极为冷静地吩咐下去:“让齐嬷嬷过来。”

“韶华苑内所有人都不得妄动,不许四下乱走,不许高声呼喊,所有人待在原地待命。”

一边交代,她一边打开窗户透气,走上前从头摸到脚,检查了小孩子的身体,摸到肩胛,撕开衣服看了看,神色骤变。

御医也吓了一跳:“这是……毒蛇咬的?能是什么毒蛇?”

孩子的胳膊已经又黑又紫,连后背都蔓延了一大片,奶娘看了一眼,就捂住心口一头扎下去摔倒,方若华一挥手,姚红就让人把奶娘拖了出去。

“去开方子,熬解毒药。”

御医苦着脸,连滚带爬地去了。

他们这等伺候贵人们的大夫,第一擅长察言观色,第二该会不动声色,本来他这两门技术还算过得去,但今天也不能不破了功。

这位王妃没露凶相,却绝对不是个容易糊弄的。

他自己清楚,他把脉也没看出是什么毒……

可现在为了小命着想,也顾不得那么多。既然知道是蛇毒,只能尽可能地开些解毒的方子试试。总不能等死。

哪怕不能解,缓和缓和小郡主的痛苦也行。

这位小郡主是康亲王唯一的孩子,平时再不起眼,那也是康亲王第一个女儿,哪个男人能对自己头一个孩子不上心?

康亲王别看表现得像是极温和,可能让那个颇多疑的皇帝信任到把至少三分之一的兵权托付的男人,那是怎么敬着也不过分!

御医……生怕自己跑得慢,等王爷回来会扒了他的皮,或许王爷还没见到,已经被这位王妃给生炖掉。

“唉!”

他心里也是暗自叹气,当初万岁爷往康亲王这儿派御医,盯着王爷的身体,那一帮子推三阻四的不乐意,还是他主动请缨来着,不就是觉得王府清净,事情少,比皇宫安全?

现在看来,只要还伺候这些权贵们,那就算躲到天上去也不安全。

真不知道他师傅在太医院,伺候两任皇帝伺候那么多年,还活得滋润的不行,是怎么做到的,他刚才被王妃拿眼神瞟了一下,他的腿就直抽筋,差点跪下。

这还是个王妃,新到任的,宫里的那些主子们得有多恐怖?

幸亏他在宫里的时候不怎么得看重,没在陛下和要紧的娘娘们眼前露脸!

方若华是不知道御医脑补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到是那些水友,特别忘我地总结了一大堆被蛇咬了之后的急救办法。

最后得出结论——还是简单急救下,马上送医院去最保险。

方若华也觉得这主意好!

她一手把镜头都送天上去拍王府一众下人密密麻麻进进出出,一边让人拿了把匕首,放火里烧红,下手在伤口上割了个十字。

她是面不改色心不跳,几个丫头却吓得脸色雪白,但到底是王府精心培养出来的,再害怕,还是死死咬紧牙关不出声,生怕打扰到方若华。

方若华做这种活儿,却是没心理压力,不知道做过多少次,别说只是稍微割个口子,便是开膛破肚的事也没少做。

用力按压,一点点把毒血挤出,御医的药也就熬好,稍微放凉一点,干脆利落地撬开嘴把药灌了进去。

从动手到灌药,再加上敷药,一整套程序完成,统共就一眨眼的工夫,一众旁观的下人都看傻了眼。

方若华却是神色凝重至极,又让御医下针,截断穴位,取来冰备用。

无论如何,有她坐镇,王府下人们总算是有了脊梁骨,没那么慌乱了。

只能说,娶一位凶悍点的妻子,有时候是件好事。

整整三日,那位康亲王竟然连女儿快死了也没回家,真不知道是哪里天塌了,还是哪儿地陷了。

不得已,方若华只好硬着头皮守在小姑娘身边,盯着御医扎针排毒灌药。

第一天晚上,小姑娘烧得浑身滚热,烫手的厉害。

御医这么稳的一个人,都哭着开口说孩子怕是不行了,谢公公一边又派人去找王爷,一边阴沉着一张脸,地叫人准备小郡主的后事。

方若华也觉得不妙,考虑了下,一边让人给孩子小心地物理降温,一边还是打开商城找了一个擅长炼药的真人。

此时也顾不上心疼钱,准备买点丹药先把孩子的命救回来再说。

这边正商量应该用什么药合适,毕竟是三岁的女孩子,丹药用得不对症,对身体没有好处,还会留下丹毒。

主要是在未来修行界,修士们的身体早就清净无垢,像什么风寒感冒之类的事,那是从来没有的,炼丹师,炼药师再厉害,人家炼的也是修士们经常用的丹药,病人若是一个普通人,甚至是身体孱弱的三岁孩子……那肯定要小心再小心,不能大意。

方若华对于中西医术也懂一些,但到底很长时间没给人看过病,手生的厉害。

对王爷家里的小郡主,还是该谨慎一点。

最后选了中正平和,修士们多用来当食材吃的一种营养剂,刚请人减少药性配好了拿出来,就听外头来了圣旨,太上皇令冲虚道长和巫师佟成,来替小郡主施法祛毒去病。

王府上下一干人等都感激得热泪盈眶。

谢公公第一时间就准备好香案等物。

方若华:“……”

这位冲虚道长和姓佟的巫师,卖相到是不错。

冲虚须发皆白,面容却显年轻,大约也就三十几许。

佟姓巫师一脸纹身,到也不难看,神秘气质十足。

与方若华印象里,红楼中描写的那个好像身份与他们有点类似的马道婆完全不一样。

太上皇命太虚观观主,无尘道长来为小郡主祈福治病。

王府上下是一片欢欣鼓舞,谢公公是热泪盈眶,暗地里直呼阿弥陀佛!

想来这位最得王爷倚重的总管太监,心里压力一点都不小。

所有人都感叹,万幸太上皇还记得小郡主。

冲虚进了小郡主的房间,四下看了看,手中持一把桃木剑,念念有词,神色庄重,一挥一舞间颇有章法。

佟巫师点燃了三把香,分别插在小郡主的头顶和肩头处。

方若华本来还无语,一看他们这架势,到驻足旁观起来。

别看方姑娘好长时间没用神棍的本事,其实她装神弄鬼的不知多少次,熟练的不行,对神棍气质还是挺敏感。

没什么特别的证据,她就觉得这两人可能在设套儿。

只不过目前有的信息太少,到分析不出,两个太上皇身边颇受宠的神棍为什么要给康亲王设套。

而且这个孩子,小郡主是真病得不轻,要不是她开了挂,这么弱的孩子活下来的可能太微小。

小孩子多么脆弱,别说中毒,就是晚上多吹下风,少盖床被子,都有可能一命呜呼。

方若华慢慢走过去看了看孩子的气色。

还是老样子,很糟糕,但也没有恶化。

冲虚长叹一声:“小郡主这是招惹了邪祟,且这邪物极其厉害,怕是不容易对付!”

佟巫师只闭目不语,显见是默认。

谢公公身子一软,整个架子跟一摊子烂泥似的,整个虚脱,立都立不住,心中惊惧至极,隐约带出点哭腔:“还请道长发发慈悲,救救我家小郡主,她年纪还幼,我家王爷又不在,要是小主子有个三长两短的,奴婢就是有一万条命,也赔不起!”

他一边哭嚎,扑通一声跪下。

若华:“……”

冲虚面上略带了一点为难,却终究叹道:“也罢,先看看能不能解除了病症,好歹熬过这一关再说。”

“你们或许知道,也许不知道,老道虚耗了四十年心血,养有一只灵蛇,此灵蛇因是用无数名贵灵药,加老道的灵气心血养成,极擅长寻世间神药,无论是何等的天材地宝,它都能寻得,老道这些年得的灵药,泰半都是它的功劳。”

屋里所有人听得一愣一愣的。

谢公公更是殷殷切切地望向冲虚:“道长的意思是……”

“京城毕竟是富贵之地,不说宫中,就是我那太虚观,也有不少灵丹妙药,只不知小郡主种的是何等蛇毒,便是有能对症的,我等也不清楚,我这便请了灵蛇过来,让它来替小郡主看看,我这蛇向来通灵,看过之后,它自然会去找药!”

谢公公松了口气,急声道:“还望道长尽快!哪怕是寻到了大内宝库里的仙丹,为了王爷,为了小郡主,老奴便立时去跪求陛下!”

冲虚点头,闭上眼,深吸了口气,念念有词。

窗外一阵奇怪的嘶嘶声。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只见一条臂粗的,通体雪白的大蛇,竟缓缓从房檐上游下。

那蛇的鳞片在阳光下仿佛闪着光,众人甚至觉得,它头上已经长出两个犄角。

“这是要化龙了!”

谢公公喃喃自语。

显然其他人也是同样的想法,眼中饱含敬畏!

那蛇竖起身体,游到房门前,不知为何,众人甚至从它冰冷的眼神中看出些高高在上。

方若华扫了冲虚一眼,就随意地把视线落在那巫师身上,巫师正借着屋子里越来越浓的烟雾来回走动,一边走,一边很隐秘地把一些药粉撒在地上。

冲虚高声道:“来!”

那蛇果然进了门。

下人们几乎失色,谢公公腿都软了,指着地上瑟瑟发抖:“那,那些是什么!”

众人一看,有两个丫鬟等时吓得失声尖叫。

也不能怪她们害怕,蛇走过的地方亮起一丝丝的荧光,整个光芒组合成一个怪兽。

是什么兽,谁也不认得,但是一看就很邪恶。

冲虚冷静地道:“不要怕,这是邪物的原型,怕是那邪物进过小郡主的房间,让灵蛇感应到了。”

“我的老天,换,给小郡主换房间……”

谢公公嘴唇微微颤抖。

冲虚一伸手,灵蛇便朝着他爬去。

“请大仙发发慈悲,看看附近可有什么灵药,能解小郡主的苦厄……”

方若华蹙眉,她是不清楚这两个人要做什么,不过,只要不让他们做成便是。

在王府期间,她不需要斗天斗地,给康亲王解决麻烦,只要别让乱子在身边发生就成。

谁的麻烦谁去解决,这俩货肯定是想祸害康亲王,那就等康亲王去处理。

在这期间,维稳便是。

方若华一闪念,便从商城里买了个吸引小动物的香囊。

商城里的杂货都不贵,没什么大用,但也各有特点,好多年轻修士都喜欢在杂货里淘宝,说不得什么时候就能淘到很有趣的东西。

就说这香囊,带上在山野里走一圈,会有很多小动物凑过来围着你,变得温顺又乖巧。

香囊一挂在身上,那蛇本来凑在小郡主身边吐着信子,瞬间就停住游动。

冲虚一愣,本能地去看佟巫师,随即反应过来,收回视线。

佟成嘴里嗡嗡的吟唱声也仿佛越来越响。

谢公公一干人等更是紧张,死死盯着所谓灵蛇的动静。

那蛇忽然把头低下来,竟做出一种俯首帖耳,毕恭毕敬的模样。

一条蛇而已。

人们竟从这一条蛇的身上看出无数的意义来。

顺着蛇的视线看过去,只见王妃稳稳地坐在一边的绣凳上面,面无表情。

一时间所有人神色奇妙的很。

佟成的动作更大。

冲虚迟疑了下,似乎也有点慌乱,吐气开声:“大仙,请为小郡主请出灵药!”

“灵蛇”整个身体略微颤动了几下,上半身略微抬高,头却紧紧地低着,黄色的,充满冷意的眸子里流露出一股温润的驯服。

冲虚心里一惊,连连做了几个手势,后面甚至有些失态,可灵蛇却是丝毫不为所动。

他登时有点不知所措。刚组织好语言,还想说话,却只见那条蛇凑在方若华身边,半身紧紧贴在地上,闭着嘴巴,脑袋小心翼翼地在地上点了三点。

谢公公嗷的一嗓子——“灵,灵蛇磕头了!”

他们王妃到底是什么来头!

冲虚脑袋上冷汗滚滚而落。幸好现在王府一干下人都没注意他,否则……他这位得道高人的脸面还真不知能不能端得住。

第八百三十九章 不讲究 (两章合一)

方若华轻笑,大大方方地伸出手。

灵蛇竟特别亲昵,又仿佛带了点诚惶诚恐地闭上眼,拿头顶轻轻地蹭了蹭方若华的手心。

众人:“……”

这可不是一条小蛇,身体巨大,头也大,分明是庞然大物,否则也不能让人相信它是灵蛇!

一众水友也傻眼:“又长了回见识,咱三妹成蛇祖宗了?”

“什么话!三妹哪长得像蛇?”

水友们能随意开玩笑,毕竟都是各种野生动物园,各种动物世界熏陶出来的,眼前这一条还不够看!

方若华其实也有点奇怪,香囊效果应该没这么好,只是容易吸引小动物们而已。

或许是以前她经常玩龙鳞什么的,身上沾染了龙的味道?而这条蛇也确实有灵性……

论反应速度,方若华如今也算是很排得上号,立时就随机应变,表现得智珠在握,颇为自然。

“你竟也觉得我这药好吗?”

方若华莞尔,把手里普普通通的瓷瓶递过去。

灵蛇立时拿尾巴尖指了指药瓶,又指了指床上昏迷不醒的小郡主。

谢公公瞠目结舌:“这……”

冲虚脸上懵懂,半晌惊觉不对,一时却失措,反应了下才想开口。

方若华一笑,半眼也不看他,极大方地走过去一抬小女娃的脖子,就把瓷瓶里的药塞了进去。

她动作太自然,又利索的很,一拍一按,药丸就入了喉咙。谢公公竟没想起来阻止,当然,他也不敢阻止。

现在方若华就是王妃,王爷既然不在,当下人的如何挟制得了主人!

小郡主也是王妃的女儿,母亲给女儿灌药,谁又有道理去管。

冲虚蹙眉,怒道:“胡闹,你……”

话音未落,方若华一抬头,脸色冰冷,冷冰冰地吐出两字:“放肆!”

冲虚一愣,火气蹭一下窜到胸口,“王妃……”

只吐了两个字,灵蛇瞬间抬头,蛇信子吞吐不定,发出威胁的嘶嘶声。

冲虚自然不怕它,可下一刻,那蛇就整个一跃而起,冲着冲虚就是一口,一口咬向他的脖子。

佟成目光凝重,猛地撒出一把药粉,趁着灵蛇躲避的工夫,将冲虚向后拖拽。

冲虚这会儿已经早没了刚才仙风道骨的模样,到像个受惊过度的小姑娘,花容失色,瑟瑟发抖。

王府中的下人们也隐约觉得有点不对,却又不知道哪里不对。

不过,反正对这位冲虚道长再没多少敬畏就是。

“真是个小机灵!”

方若华大大方方地赞叹了灵蛇一句,也不看冲虚,只盯着小姑娘。

“我这药还是根据家母那本秘籍试制,据闻能强身健体,解百毒,就是药材不好找,多年来我和母亲也就凑到这么一份药,所以也就没尝试过……眼下小郡主的状况已经是这个样子,既然灵蛇都认同,那便拿给她试试。”

方若华轻描淡写地道,并不详细叙述。

这也多亏了她忽悠过太多次,忽悠人时还是颇为镇定自若,再加上原主的母亲虽然是一个舞女,身份低的很,过往的身世却不差。父母在世时也有过一段好生活。

她父母给她留下的,除了一个装了些不值钱的东西的樟木箱子以外,就是好些古旧的书。

后来她被嬷嬷相中,学舞跳舞,进了贵人的后宅,一路丢了不知多少东西,父母所遗留的这点遗物,她到是始终没丢下。

原主的娘亲性子冷淡,别看那些老物件留着,却是不怎么碰,反而是原主读书后时常要看看翻翻,她母亲既不阻止,也不怎么在意。

原主替嫁那日,也不知是想什么,还特意收拾了个箱子,把那些东西都压了箱底,如今到便宜了方若华,自己动手在箱底做了个夹层,往里面塞了一卷薄如蝉翼,特殊材质制作而成的卷轴,充作百科全书。

她还是分析过原主母亲的性子,还有她们母女相处的样子后,才敢随口说,觉得不会露馅,至少有六七成的把握,已经很足够了。

这母女二人在小小的院子里相依为命,原主最亲近的,竟只是园子里那个养狗的嬷嬷。

不是说她们感情不好,要不然也不会教原主识字。

只能说,身为一个在种家后宅被幽闭一般生活着的女人,她总是精神恍惚,总是病病弱弱,精神不济,又很忧愁,哪怕在原主长大以前,大部分时间也是放养,园子里的下人们多少敬她是王爷血脉,不会亲近,可也绝对不会饿死她。

等她这么稀里糊涂大了,母女之间相处方式会变得制式而又尴尬,似乎就变得有些顺理成章了。

其实说白了,还是种家规矩算是比较严,种桓大将军在女色上或许不怎么忌讳,这也是当下官员们的通病,可他治家还是颇为严谨,与勋贵们家中混乱不堪的现状不同,下人们心思也比较正。

换了别的人家,这娘俩还不知道是个什么结果!

方若华仔细盯着床上的小姑娘看。

谢公公一开始还觉不靠谱,拿自家小郡主试药什么的,难道不危险?

但不过片刻,小郡主急促的呼吸就渐渐平缓。

冲虚此时也紧紧闭上嘴,知道心中那一点思量怕是不能成功。

可惜了……

但他也清楚,纠缠根本没有意义,至今还犹豫着不曾离开,更多是在惦记他的灵蛇。

可那灵蛇连看都不看他一眼,直接上手去抓,他也是不大敢的。

自家这条蛇到底有多毒,除了佟弟,唯有他最清楚。

但这条得来不易,驯养更不易,就这么丢了,着实让他心疼的厉害。

寻常毒蛇个子都不大,像这条这样的,放在苗疆等地,那都一定是圣物,又岂是损失点钱财和精力那么简单!

佟成沙哑着嗓子,低声道:“走!”

显然,虽说冲虚比佟成名声更大,可他们中,不显山露水的这个,才是做决定的那个。

二人终于悄无声息地离开康王府。

眼下王府里一团乱,谢公公他们一时到没注意到。

方若华却是觉得自己有点亏。

所谓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她今天这一闹,怕是搅和了人家的事。

虽然不知道他们要做什么,可敢冒险在康亲王府找事,总不会是吃饱了撑的。

只是,她要是哪天能对这样幼小的女孩儿见死不救,她也就不是方若华了。

原主的记忆里,这小女娃是早早夭折掉。

后来康亲王第二个女儿,种灵所生的嫡女,也是不满月便去了。

他似乎很没有女儿缘。

方若华有时候想,还是如今徒家王朝这些皇子们太不讲究,有点类似清朝的皇家后宅里的乱象,女人们小小年纪就嫁进门,都想着早生孩子,皇家的人注重嫡出的子孙,偏偏又由着庶出的一个接一个冒出来。

徒深名声够好的,性子也好,身边也早早有了两个女人,虽给的地位不高,那两个也轻易不出来,可只看这两位活得天真无忧,对她这个假王妃,丝毫没有假作恭敬,也不曾怎么畏惧,便知道徒深肯定待她们不错,应该受到极妥帖的照顾。

这种做法,是挺温柔,可……也就是她是个假王妃,一点不在意,换成真的试试?

有点气性的,都要不痛快。

不过世道如此,大部分女人就和珍珠贝磨合体内的沙石一般,愣是将其包裹打磨成珍珠,日子也就这般过去。

方若华在王府待了这段时日,觉得自己哪天回现代,都能找找资料,写篇言之有物又有趣的论文。

一直到半夜三更,小郡主的病情大有缓解,已经没有生命危险,康王徒深才匆匆而归,谢公公三言两语把事情一交代,他也不禁变了脸色。

先去看了看女儿。

女儿瞧着神色憔悴的厉害,小脸枯黄,病恹恹的昏睡,但好歹退了热。

他亲自看了女儿身上的伤口,沉默良久,眉宇间流露出几分狠色。

见面先郑重对方若华道谢。

“方姑娘,冲虚和佟成是针对我来的……妞妞也是受了我的连累,这毒蛇恐怕就是佟成下的,他在进京之前,乃是苗疆人,擅长驭蛇,这些神棍……”

方若华急忙打断,笑道:“我不过做我该做的,若王爷与旁人有恩怨,还是莫要说与我听了。只希望真正的王妃早日回来,我也能功成身退。”

徒深苦笑,摇了摇头不再多说什么,目送方若华回房间,他也长长叹了口气,虚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

陛下虽坐稳了皇位,义忠亲王却是尤不甘心,佟成恐怕就是他的人,这回趁他去处理灵儿闹出的乱子,自导自演先害了妞妞……

若是没有料错,真让佟成借着他不在的机会,把他的王府翻上几遍,那麻烦可就大了。

就算谢寻谨慎,他还是能演一出义忠亲王赠灵药与康亲王,两兄弟亲密无间的戏码。

那所谓灵蛇若寻药寻到义忠亲王头上……

比如说,当初太上皇赐给义忠亲王的那些珍惜药材!

到时候他是要不要这些……药?

要的话,岂不是欠下义忠的人情?

不要的话,他做弟弟的,连哥哥送他救命的东西也不要,那他这算是什么!

康亲王凭的就是在皇帝哥哥面前,永远直来直去,性情耿直,又温柔慈善的性子,才能有今天的地位,他能在义忠送药的时候东想西想吗?

还是在他幼小的女儿病危的时候!

真到了那一步,哪怕最终还能翻盘,他也得伤筋动骨。

这不是皇帝哥哥信任还是不信任他的问题,他待的这个位置,他这个身份,本来就不能有一丝一毫的不小心。

康亲王心中惊怒,面上却是越发不动声色。

小姑娘的亲爹一回来,方若华却是彻底把这事抛在了脑后,就是听说康亲王给他女儿点了盏长明灯祈福,还亲自照顾女儿,到是对这人的印象稍微好些。

至少是个知道疼孩子的。

那条灵蛇也在康王府里安了家,它个子大,鳞片除了白黑二色,还隐隐有暗光流转,颜色非常漂亮。

方若华很喜欢它,就是这小东西的肚子不那么容易填饱,王府的下人们见了它乱跑就吓得瑟瑟发抖。

可这种毒蛇又不敢随便放出去,万一咬了人可就麻烦。

幸好康王府里竟有一个猛兽园,还是当年康王和陛下都是皇子的时候就建起来的。

那时候皇宫里有珍奇异兽的园子,康王喜欢的很,就自己建造了一个。

等当今陛下登基以后,对自己最亲密的弟弟也是千好万好,好些附属国送来的动物,也没少往康王府送,现在他那园子的规模是越发的大。

她想了想,干脆就让这小东西在猛兽园里住下。

小蛇挺通灵性的。

谢公公等一干下人,对灵蛇落户的事,比方若华更上心,甚至可以说十分积极。

没两日,那条蛇就舒舒服服在康王府住下。

方若华特意自己写了块巨大的提示牌子,警告别人园中有毒蛇,生人还是别随便撩拨。

到底是生在富贵人家,各种补药食材都不会缺少,小郡主的身体也好了许多。

不光是解了毒,而且渐渐的,她本身都恢复了健康。

早年娘胎里带了弱症,仿佛身子永远是冰凉的,脸色清白,大夏天也不敢穿少一点。

到自从病了这一回,随着渐渐痊愈,脸色也越来越红润,精神越发地好,每天连笑的时候都比以前都多。

一连串的变化,让谢公公等下人都差点想让自己也中一回这什么毒!

下人们震惊完,再看方若华的神色便和以前大不一样。

就这样的本事,他们这位“王妃”,不说有起死回生之能,但也相差不远。

没几日,康王妃便因此贤名远扬,对家里庶出的女儿也颇有慈悲心,老百姓们还都传说她是药王菩萨化身,医术通神。

“三妹是女的吧?”

“女的怎么了?药王菩萨就不能是女的了?”

一众水友们看热闹看得到是只觉得新鲜,方若华却很奇怪,康王府对下人们的管束可绝对算得上宽严相济,如今竟能让这等给自己脸上贴金的流言传出去,真是有些不对劲。

如果她是康亲王,怕是恨不得全京城的人都忘了自己有一个王妃才好。

在正牌子的王妃回来之前。

第八百四十章 修行 (两章合一)

不过,随即一转念,方若华就猜到康亲王是故意让那日发生的事流传出去。

恐怕冲虚和佟成二人有点不妥,这位王爷肯定不想与他们扯上关系。

“也罢了,不算大事。”

反正也没什么人会跑到康亲王府找王妃看病,把王妃当大夫使唤,等种灵回来,万一露馅,一句误会也不会有人纠缠。

‘王妃’这个身份,本就是一重很好的防护罩。

于是,方若华不听不问的状态下,京城中关于康王妃的各种传说,便甚嚣尘上。

方若华到是不管康亲王在琢磨什么。

她拿着这位王爷给的工资,该她这个王妃做的事,她就认认真真,妥妥当当地去做。

正经事做完之外,便是努力让自己的生活更舒服。

难得这么省心,又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腐败生活,不好好享受一番,那多可惜!

康亲王府的门下有各种能人,膳房内的高手尤其多,皇帝疼弟弟,有自己的,就少不了要给弟弟一份,王府膳房里的厨子,不比皇宫大内的少。

只是康亲王自己不好口腹之欲,不在乎每天吃什么,厨房那边就每天都做得是是和皇宫内差不多的膳食。

大多都是往精致,奢侈方面折腾,每一盘都是大菜,可是不够精致。

通常情况下,康王也吃不了几口。

方若华也爱美食,只是以前便是位高权重,但考虑到影响问题,还是节俭为要,从来没有放纵过自己的口腹之欲。

这一次却不同,穿进了红楼同人,她又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没背负任何重担,不享受一下红楼的美食盛宴,岂不是白白走上一遭?

她吃了两天饭,就不怎么拘束地折腾起厨房来,自己挥毫泼墨,画出一叠菜单,每一道菜,每一道汤,都是按照随园食单和红楼梦里出现过的美食画的,写的,具体做法没有,大体做法却有。

厨房里的厨子们都是一等一的高手,方若华也不怎么挑剔,有这么一个大略做法,各种菜就都难不住他们。

菜单制作好了,方若华每天晚上都勾选早起,中午,晚上三顿饭的菜色,再加上上午和下午两顿点心,晚上还要加一顿夜宵。

选好打钩,直接送膳房,膳房那边按菜单上的菜色做好。

这么一改吃饭的规矩,方若华是吃得很舒心,可底下人却坐蜡。

如今一上就上一大桌子菜,那也有原因,王府里不光是主子们吃饭,一干下人也要吃饭,通常的规矩,主子们吃完了,剩下的饭菜赏下去,那就是房里丫鬟们能享用的东西。

可方若华如今一顿通常只要三菜一汤,两荤一素,还要做得精致,不需多,她吃起来刚刚好,身边八个大丫鬟,十二个二等丫鬟,四个小太监,还有粗使下人若干,那都要饿肚子的。

方若华一看这个,却是不管什么坏规矩不坏规矩,直接让厨房分派出一部分人手,在后院办了个食堂,食堂每天同样按照菜单,早中晚提供饭菜,所有下人都分批过去吃,只要保证一直有热饭热菜即可。

一开始所有人都挺别扭,后来到也慢慢习惯,碰上个不按常理出牌的王妃,王爷又有那么点儿惧内的迹象,做下人的又能如何?

方若华和父母例行通信的时候,说起此事,方肖失笑,只觉得自家姑娘这一回有点放飞自我。

“你还是悠着点。”

方若华莞尔:“我这属于正常收取报酬,这么长时间待在他后院不能动,难道还不许我自在些?徒深自己说的,随我心意,何必想那么多!”

徒深确实并不管,还从善如流地也从方若华制定的菜单上点餐。

他那些门客下属们竟也很高兴。

以前一忙起来,时常要饿肚子,毕竟王爷都不开口,不去吃饭,他们能嚷嚷自己饿了,想吃东西?

现在一快到饭点儿,厨房里的小工就捧着装帧精美的菜单过来,通常情况下,王爷就会自动停止工作,让大家伙点几个菜。

如此下来没过多久,外面甚至又开始传言康王妃贤良淑德,很是节俭,主动减少每顿饭菜的数量,只食三菜一汤,比寻常商户人家还要节省。

总体来说,在这个小时空,方若华的生活还是颇为惬意,更好的是,她的修为提升得非常快。

因为想到这个小时空有神仙妖鬼之流,方若华也尝试把‘课本’拿出来修炼。

果然能修行,而且速度很快,竟短短时间已经达到琴心境,腾云境也不算远,金丹有初成迹象。

她从没有经历过这么畅快的时候,往年也是日日修行,同样会有气感,但那是中隐约的感觉,是虚无的,不怎么清晰。

这一次却全然不同,她从没有如今日这般,能享受到修行的快乐。

大百科中每每提及的,修行能忘日月的感受,她以往体会得不够深刻,如今却是再深刻不过了。

不光是她,她和方肖、夏芬通信时,方肖也说,以前方若华也教他们修行,他也感兴趣,但当时更感兴趣的是大百科里记录的各种神奇的如神话一般的文化,至于修行,他连第一步也迈不过去,不过是靠着药物强身健体,使得不怎么生病罢了。

但这一次,却全然不同。

夏芬还笑道:“脸上的皱纹都没了,出门还得化妆,此时民风不那么开放,要是让人看见我返老还童,还不得把我当个老妖怪烧了。”

方若华对眼下这个小时空,那是越发满意,就连炼药,炼器,也比别的小时空顺利。

她又身居京城,人在王府,手里得的钱不少,资源更丰富,还很清闲,再加上京城崇道的氛围浓厚,权贵人家几乎都有自己的佛堂道观。

像贾府那位贾敬,更是直接出家当了道士。

寻常百姓也好,王孙贵族也罢,对于这等事总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对道人,僧人,多是十分客气。

方若华直接告诉王府的下人们,她要修行,也没有人会觉得奇怪。

连宫里那位大长公主都入了道观修道,还修得颇有名气,连皇帝都对她礼敬三分。

方若华观察月余,便于王府中开辟一小处静室,每日自顾自地做自己的修行。

康亲王到是有点无语,后来看她炼丹炼药,用的都是草木药材,哪怕药材名贵些,王府也不是供不起,便不多问,相反,还交代谢公公给予一应方便。

不得不说,和康亲王相处得越久,方若华就越发觉得,他纵有千般缺点,可也有千般的好处,比如说,他比较尊重人,又很大方,只要是他认为对他没有害处的事情,他便由着你去做,从不多言语指点。

至少,方若华和他相处得还算愉快,曾经预想过,可能需要的震慑手段都没必要拿出来用。

当然,这大约也是她那一身的好身手,让康亲王没把她当女人,而是当成名士一般对待了。

方若华在王府中开辟静室修行,偶有炼丹炼药,一开始府中下人们也不大在意,只觉得药香清冽得很,到好像比别的道士炼出来的丹药更好。

后来到渐渐觉得,哪怕只闻见药香,竟也能让人一整日精神爽利。

再加上那条灵蛇,时不时地扒着窗户偷窥,显露出垂涎欲滴的模样。

方若华用不少丹药投喂它,没过多久,这条蛇就又涨了一圈,鳞片油光锃亮,十分漂亮。

一时间,人人都觉得自己王妃恐怕是真的修行有成,能炼制出灵丹妙药来。

再加上冲虚和佟成给她当垫脚石,她这修炼有成的名声,便是连太上皇都多少有点关注。

冲虚他们在京城多年,别管是不是装神弄鬼,反正许多人信他们,根基深厚,如今冲虚的灵蛇,还是那么高大上的一条蛇,出现就被方若华收服,可见王妃的本领,尤在冲虚之上。

老百姓们的逻辑就是这般简单。

没过多会儿,甚至有人守在王府后门等着捡垃圾,方若华扔掉的那些药材残渣,都有人一点不剩地捡走。

再好一点的人家,就塞几个银钱给王府负责处理垃圾的下人,单独把好一点的残次品药物拿走。

不光是寻常百姓,就是府内的下人,也有专门盯着静室捡破烂的。

方若华简直都有点懵,不得不再三交代,药不对症的话,不能乱吃,是药三分毒,乱吃药那也能吃死人。

可自从传言有个瘫痪一年多的老太太,吃了她的药,竟然能下床走动后,她再多说什么就都不管用了。

方若华:“……”

没办法,在这个冒出一巫师,虽然烧点符水都有人抢回去治病的年代,人们从不怕吃药吃死人,老百姓们的要求非常低。

她身边的丫鬟杏儿就曾小心翼翼地替一个瞎眼婆子求过药,想要治一治她的眼睛。

方若华问了一句。

那婆子早年日子过得也还好,生育了三个儿子,结果当家的一场大病,家里的房子,田地都被卖了个干净,当家的依旧没活过去。

再后来,长子去服徭役,遇见事故,死了。

次子想攒钱买回自家的田,拼命打工,硬生生累吐了血,没几年也去了。

如今婆子身边只剩下一个病弱的小儿子,身子骨不好,只能小心将养,婆子没日没夜地绣花做活,好赚钱给儿子买药,结果眼睛就不行了,到现在差不多是个半瞎。

方若华听了也说不出什么,这还是太平盛世,皇帝年年都要减赋税,还因为豪强土地兼并,隐田之事,大发雷霆。

这阵子,康亲王就在查隐田,大约查到了义忠亲王头上,双方正你来我往地较劲。

好几个晚上,外书房那边灯火通明,康亲王写的诗赋里都是什么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一类的感叹。

只是他本身就是这个时代压迫者中的一员,他就算有良心,恐怕也难真正去体会那一份苦。

但对老百姓来说,想必有几个还有点良心的皇帝王爷,他们就极高兴了。

方若华亲自去看了看那婆子,诊过脉,眼睛的问题其实不是特别严重,更严重的是心理问题。

她就给了她几丸明目的,还有疏肝解郁的药,对症下药,还是挺管用。

这样的病例一多,方若华乃是在世真修,一手炼药术可解天下苦厄的说法,越发甚嚣尘上。

到王府来捡便宜的人也越发地多,好在她炼的药,的确药性温和,剩下的残渣也不会有毒,有些还能当普通的营养品使用,到也没所谓。

眼下这个朝代就是那么一点奇怪,尤其是京城,上下一干人等对神神叨叨的那些事接受得非常迅速,就方若华这样并未刻意张扬,只自己修行,炼些草木丹药的,竟也很快被宣扬出去,传得邪乎得不行。

好在她到底还担着个王妃的名头,也没什么人上门请教,更没人能轻易就找上门求药,这日子还算能过得下去。

一转眼就到了年上。

方若华寻常不接受其他贵妇人的邀请,去参加各类宴席也就罢了,到底是新媳妇,推说家里事多,找个借口不去,别人最多也就是觉得她腼腆,到也不算大事。

但到了年节,宫中大宴,即便宫中巨头都知方若华是个假的,可她还是得按部就班地去宫中应卯。

要她去宫里,不是皇帝为难她,而是为了康亲王。

这皇宫大宴,座位都有讲究,不是万岁爷的亲信,绝不可能在前排占个座位。

京城里上下人等,只要看一眼皇宫大宴的场景,瞧瞧谁坐在皇帝眼前,看看哪家的女眷能挨着伺候太后,就能看出众人在皇帝心目中的地位。

这都算是约定俗成的规矩了。

今年的年夜宴,要是康王妃敢告假不进宫,别管找什么借口,第二年人们就都得揣度,猜测康亲王是不是已经失了圣心。

哪怕康亲王的待遇不改,皇帝一样亲近,众人还是要猜测,这里面有没有什么不能明说的说道。

方若华都不禁苦笑:“种灵什么时候回来?”

里对前言只是一言概之,描写得着实不算详细,还真让人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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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四十一章 夜宴 (两章合一)

夜宴当日,徒深特意提前回来,携了方若华一起进宫,他自己骑着马跟在车驾旁边,低声简单讲了几句宫里的规矩,随即笑道:“方姑娘安心,齐嬷嬷随你一起去,需要做什么,她会在一旁提点。”

方若华冲他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对于进宫,她到也不紧张,就是有一点别扭。

这些年来到了古代也有好几次,都有好长一段时间,是别人要看她的脸色,揣摩她的心思,任何事都不必她操心,这回进宫,方若华还真有些怀疑,自己能不能做到显得恭顺一点。

好在康亲王妃的身份也不算太低,除了上面几尊大佛,到也不必她去应酬。

至于那几尊大佛,都是年岁很高的老人家了,又无冤无仇的,到不应该找她的麻烦。

方若华闭上眼睛,靠在软垫上歪了歪,就一路进了宫门,进宫门换成舆车,也不必和别的官眷诰命一样在外头等,进去便看见睿亲王妃早早在门口等着,一见她,就连忙迎了她去偏殿坐下。

洗漱更衣完毕,皇后还颇人性化地让人给上了茶点。

睿亲王妃笑道:“妹妹你有福气,赶上好时候了,以前进宫一趟,那是真受罪,一整日下来,连水也不敢多喝一口,否则怕不方便。”

以前到也不是没有净房,这个自然是准备着,但太上皇的后宫里妃子多,那些净房都是给这些妃子们准备的,其他人……即便是王妃,有时候赶得不巧,也捞不着使用。

别说王妃了,当年太上皇他老人家还在位置上的时候,皇子进宫门之前都不敢多吃东西,多喝口水。

都说太上皇宽仁,只看这些,却是看不出哪里宽,哪里仁来。

方若华闻言也叹了声。

等她从王府出去,第一件事就是修宅子,宅子里必须有抽水马桶和浴室。

第二件事就是做一身轻便的家居服穿。

如今他们穿的衣服,无论男女都颇为繁复,得好几个人帮忙才穿得了。

想方便了,也得好几个人过来帮着收拾,方便一次,衣服得从头到脚换一次,否则就容易沾染上异味,别的时候无妨,像这种大场面,谁肯丢这个丑?

大殷朝的年节庆典和前朝比较起来,还算简单,因为如今有太上皇在,前面太上皇带着皇上,还有皇子皇孙,祭拜了天地祖宗。

然后太上皇说几句,皇帝又说几句,朝臣们纷纷上折子颂圣。

当然,大臣们里面,每年也只有一个领头的,通常是百官之首,丞相出面把皇帝夸赞一通。

光是场面上这杂七杂八的礼节走一遍下来,就得两三个时辰。

底下大臣们那很多时候都得恭恭敬敬地跪着听,所以说身子骨不好的,趁早想办法告假,要不然一个年节折腾下来,说不定就要交代了性命。

等一通仪式过完,男人们随皇上,太上皇去静花水榭那边开宴。

至于女眷,则由太后,皇后等带着入后花园吃席。

像方若华这般的王妃,大部分都会让太后或者皇后叫到眼前说话,到是比不得其他女眷们清闲,方若华便随着睿亲王妃一起,和皇后一块儿陪在永安宫太后身边。

别看这些程序很繁琐无趣,但是水友们却极喜欢,不一会儿的工夫,各种打赏到比以前大半个月的都多。

想想也是,宫里的那些戏文,歌舞,杂技,都是当今天下最厉害的一部分。

哪怕是娱乐节目众多的现代,想要看到这种档次的表演,也不那么容易。

方若华低声笑道:“等以后我想想办法,咱们也试试弄虚拟实境技术,让你们都能身临其境。”

水友们立时纷纷叫好,都说给出的那些打赏也不觉得心疼了。

“我瞧着古代皇宫里这应酬,也和现代差不了多少,一群女人凑在一处,同样是说丈夫,说孩子。”

确实如此,方若华与睿亲王妃坐在太后身边,同样作陪的还有齐太妃,齐太妃也是宫里的老人,从年轻的时候起就是小透明,和永安宫太后一样。

不过,她没有太后的好福分,只生了一个体弱多病的女儿,没能生下一个当皇帝的儿子。她也是个不怎么会争的女人,太后和她关系却不错,如今就让她在永安宫的偏殿住着。

太上皇那么一大把年纪,女人们也是没什么好争的,关系比年轻时融洽些。

此时太后和齐太妃,两个老人家就一边看戏,一边絮絮叨叨地说些儿女心事。

这个说,女儿又和女婿拌嘴,还是太娇惯了些。

那个说,儿子忙得厉害,到把几个淘气孙子搁在她身边。整日闹腾,也是心烦。

方若华闭着嘴只笑,听了一耳朵,也得点头同意水友们的说法。

这还真是古今中外都一样,无论是怎么位高权重的人,闲下来凑在一起聊天,也是家长里短居多。

方若华一边听戏,一边很随意地夹了菜吃,她们吃的菜都是热的,滋味极好,偶尔还有陛下,太上皇,太后等人赐下来的菜。

这些菜上桌,那所有人都得恭恭敬敬地吃一筷子,不过,味道还是不坏。

只不过,外面露天处,坐得比较远,地位较低的那些勋贵们,官员们,吃进口的饭菜都已经凉得厉害。

“呕!”

水友一看菜上浮的一层白油就恶心的要命。

“天啊,这皇宫里的宴席,想参与可真够艰难的。”

这一顿饭吃完,回去估计百分之七十的人得叫回大夫,冻病了的不知该有多少。

聊了一会儿天,鼓乐声一变,变得沉厚又庄重,几个穿着法袍的道士,巫师徐徐而入,开始跳祈福舞。

睿亲王妃低声笑道:“咱们大殷朝崇道,太上皇尤其信这些,年年都要请京城有名的大师进宫来的,你听,前面动静更大。”

不远处水榭那边,不光有声音,还隐隐有烟火漫天,宫里好些宫人们都不自禁地驻足观看,想来确实是十分热闹。

夜宴过半,皇帝亲自领着皇子皇孙,身穿百家布料缝出来的百福衣,彩衣娱亲,给两宫太后拜年。

方若华也随着人起身跪在两旁,就见慈寿宫太后的眼泪说流下来就流下来,简直有十成十的表演天赋。

永安宫的太后还给她擦了擦眼睛,很是姐妹情深,手挽着手窃窃私语。

母子和乐,共饮美酒,立在一边皇帝的那些兄弟们,儿子们也是变着花样凑趣,说皇帝孝顺,太后有福气云云。

“……”

水友们一时都没说话。

实在是这台大戏看起来比以前看电视剧的时候,要壮观得多,也很震撼人心。

“我觉得,我还是老老实实别做穿越的美梦了。”

“没错,没有影后的天赋,这种事千万不要想。”

她们这样天真无邪的小菜鸟,真穿越到古代,再万分不幸落到宫廷之内,那连做个炮灰的资格,估计也没有。

方若华扫了一眼屏幕,此时夜深人静,比较活跃得居然是女孩子居多。

唔,不过总觉得这群小姑娘们好像连聊天都变得小心翼翼了一点,就好像他们也害怕自己说话被眼前这些大佬们听到似的。

前面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永安宫太后莞尔一笑:“知道你孝顺,来,这些鸡汤不光我要喝,我的佳儿佳妇们也都尝尝,愿万岁爷的福泽也庇佑你们。”

太后亲自盛了鸡汤,谁能不给面子?

方若华也得了一小碗,汤色乳白,香气并不浓郁,但是含在口中却鲜美的让人恨不得吞掉舌头。

进一次宫门,麻烦是麻烦了些,可是,不亏。

方若华轻轻一笑,细细地品味手里的鸡汤,正想着自己离开康王府的时候,能不能想办法忽悠走几个厨子,就听前面咔嚓一声,有什么东西落了地。

她抬头,只见永安宫太后浑身颤抖,双目发直,桌上的碗筷都被推落。

左右宫女侍婢们吓了一跳,连忙凑过来看,太后却一用力推开所有人,指着皇帝惨叫:“怪物,怪物!”

话音未落,所有人都愣住。

皇帝徒明背脊都隐隐发凉,康亲王徒深心中一跳,身体像是被覆了一层薄冰。

太后说皇帝是怪物!?

那是皇帝的亲娘!

这还了得,事情传扬开来,不知要引来多少议论,造成多少妄想,给皇室带来多少麻烦!

肯定是有不轨之徒故意作怪,即便害不到皇帝哥哥,也能给他添点恶心。

康亲王心下叹气,他们兄弟这几年一直委曲求全,因为上头镇着一座大山,所以那几个人便越发不管不顾,但凡能给皇帝哥哥添堵,他们就去做,简直破罐子破摔了一样。

反正,皇帝哥哥也不能当着太上皇的面,做出杀兄的事情来。

相反,因为他得了皇位,太上皇觉得亏欠其他儿子,便忍不住更对其他儿子好,努力给他们权利,还逼着皇帝哥哥对他们好。

可是,他老人家就不想想,养大了那几位的胃口,他们就不会不甘心?

一旦不甘心,便要作乱,皇帝哥哥和自己,也绝对不肯坐以待毙,自然要反击,骨肉相残的乱局自然形成……可这一切,哪里又能全怪皇帝哥哥?

今天若是生了乱子,在场的所有勋贵大臣们也得不了好。

哪个知道皇室秘辛的人,会有好下场!

太后脸色越来越难看,浑身颤抖,像是遇见了什么恐怖的事情,手舞足蹈,瞪着皇帝破口大骂:“你个怪物,滚,给我滚!”

康亲王等人心中更急,可还没想好应对方案,下一刻,不远处的几个法师就齐声惊呼,领头的那位神色惶恐:“不好,有邪气,大殷有天塌之危,不是吉兆!”

皇帝蹙眉,只是此时着侍卫捉拿法师,似乎也有不妥。

太后左右的儿媳妇,孙媳妇,侄媳妇们全乱了套,底下侍卫不敢上前,宫女侍婢更不敢伤了太后,愣是让太后抓起桌上的汤锅,一抬手就要往皇帝脸上泼。

方若华长叹一声,手上用力,轻轻把身前的几位公主和王妃推到一边,走到太后身前,用了一个巧劲把锅接下,搁在一边,指着皇帝身边一根盘龙柱,沉下气开声:“放肆,哪里来的怪物,敢来皇宫作乱!”

众人一愣,就见太后也有些懵懂,视线都随着方若华看过去,齐齐盯着柱子。

方若华一脸严肃,神色紧张:“陛下,太后受了些冲撞,需得借您的真龙天子气一用,请恕我放肆,借您玉冠一用。”

皇帝也反应极快,都不必方若华说完,自己毫不犹豫地解下玉冠递了过去,一脸的关切。

康亲王紧紧跟在皇帝身边,明显见到太后的瞳孔扩张,似乎下一刻就要尖叫,心中登时大急。

他都想,如果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即便会伤了太后他也要出手,不能再让太后说出任何会让人误会的话来。

虽说他一动手,恐怕后面别管给出什么解释,也一样会引来诸多议论,可两害相权取其轻,真到了那份上,也顾不了那么多!

方若华很自然地一伸手,扶住太后的后背,太后身体僵硬了下,似乎把到嘴边的话吞了回去。

她就接过陛下的玉冠,搁在太后的手中,太后不自觉抱紧,脸色逐渐变得和缓了些许,精神一震,方若华不着痕迹地托了下。

在别人眼里,只见太后一个踉跄,扑倒皇帝身侧,紧紧抓住皇帝的胳膊,似乎心有余悸,精神却是清醒过来,小声道:“我儿!”

“母后莫怕。”母子两个反应都不慢,皇帝镇定自若,把母亲护在身后,“朕乃真龙天子,万邪不侵,必保母亲无恙。”

几个法师齐齐上前,指着皇帝大声道:“此人——”

方若华一跺脚,踢翻了眼前的烛台,众人晃了晃神,那几个法师就迷迷糊糊地和喝醉了一样围着原地转了几圈,也说不出话,一头倒地。

康亲王高声道:“王妃,这是怎么回事?”

方若华神色镇定,吐气开声,周围所有人都能听得到她说话:“还请陛下安心,大约是此处的盘龙柱是前朝留下的,聚集了些许阴气,太后娘娘这两日略感风寒,身子骨弱,受了些侵扰,但陛下真龙之气,已将其冲散,便是不作处理,也没有大的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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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四十二章 炼药 (两章合一)

方若华淡定得很,说话轻描淡写,仿佛只是再小不过的小事,完全不值得一提。

皇帝和康亲王都听得出来,这是方若华在打圆场,可眼下这局面,他们当然得信,不光自己信,还要让别人都相信。

至于内情,等今日过了,事情淡下去,自是要严查。

在场的所有人,只要不是傻子,个个恍然大悟,直呼吾皇洪福齐天,妖邪不敢侵扰。

方若华从袖子里摸出一盘香,请示道:“我前些时候合了些香,能驱邪祟,若是陛下同意,不如让太医来瞧瞧,如果合适,便点燃熏一熏这亭子。”

“无妨,朕相信王妃,弟妹只管点来。”

方若华也不推脱,取了一小块儿香料,加到炉中,不多时,香气氤氲而上,众人明显感觉到身体轻盈了许多,酒意瞬间就散了,有几个胳膊腿不好使,一场夜宴下来,精神不济,头疼腿疼的,也竟松快得多。

这效果立竿见影,非常明显。

连皇帝都感到素日的头疼症状,有明显缓解,不禁叹道:“朕,真是有些日子没这般轻松过。”

那些聪明人,本以为方若华是反应快,给皇帝解围,此时却不得不信,恐怕这位王妃真能看出门道,说不定,却是个有修为的。

大殷从上到下都崇道,号称修炼有成的高人无数,许多贵胄家的女儿也自幼入道观修行,对于康亲王妃是个修士这件事,大家接受得还算良好。

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太上皇自然给惊动了,夜宴自然也就结束,但这事还远没有结束,太后回过神,想起刚才发生的事来,心里害怕,出了一身的汗。

太医诚惶诚恐地给她老人家请了脉,竟也看不出什么不妥,只能模棱两可地说些受了惊之类的话,开些安神的汤药出来。

闲杂人等都给打发走,皇帝坐在太后的榻前,盯着太后喝药,神色不动,康亲王一看他的脸色,就知道他已经怒到了极点,自家这个皇帝哥哥,向来是越生气,面上越平静。

他们兄弟两个,在这方面还是颇有相似之处。

皇帝在榻前踱了两圈,回头闭了闭眼,低声吩咐下去:“请康王妃过来说话。”

方若华此时是功成身退,正与睿亲王妃坐在外头哄孩子。

太上皇这些年一退位,身体到好了,连着生了好几个儿女。如今最小的十八皇子和十九皇子才一岁多,眼前参加宴席的,也有两个六七岁的小皇子。

刚才闹得那么严重,大人都吓得不轻,何况孩子,睿亲王妃干脆拉着方若华把小孩子们聚在一处,安排嬷嬷乳母带他们回去休息。

这边刚处置完,皇帝身边的公公就过来传话。

方若华一进殿门,只见皇帝和康亲王正坐在一边下棋,太后已经睡了,见她进来,皇帝不禁笑道:“朕要谢一谢种卿家才好,他到是给朕和阿深送来了个大救星。”

“妾身可不敢当万岁爷夸赞。”

方若华莞尔。

说了两句闲话,康亲王才细细询问:“今天夜宴上发生的事,我虽知道不妥,却也是一头雾水,想来方姑娘比我们先察觉到了什么,不如给皇兄与本王解惑?”

方若华摇了摇头,先道:“还请容许民女检查下太后娘娘的凤体。”

这个她就是不提,皇帝也想让她去看看。

如今在深宫大内生出事端,皇帝起了戒心,连太医院那些诊断不出结果的太医,心里也觉得他们不是有问题,就是酒囊饭袋。

他如今到是更相信方若华这个因缘际会的外人。

外来人好,和任何势力都不沾边,至少在现在看来,她还是很可信。

方若华给太后诊过脉,又检查了太后最近吃用过的东西。

如果换成一般人,检查起来或许还难些,但是对于太后,每日饮食起居都有详细记录,到是方便得多。

方若华直接拿笔圈出一份人参鸡汤,又圈出太后这两日用的香。

等宫人们拿残渣取来让她一看,方若华就忍不住蹙眉:“这鸡汤里加了一种菌类,来自海外,用这东西配药,吃了会让人产生幻觉,眼前看到的一切都会变成畸形的怪物。”

“刚才我就觉得不对,陛下头上的玉冠上也被洒了东西,不知道外人叫什么,我师门的人叫它‘乌羽飞’,接触得久了也会让人产生幻觉,后果不堪设想。”

皇帝和康亲王都大惊失色。

太后甚至忍不住拖着疲软的身子坐起来,急声道:“有人要害皇帝!”

方若华轻声道:“这些东西都不常见,但是多是从某些食材里提取,陛下还是查一查最近都有什么新鲜的食材进了皇宫。”

康亲王苦笑:“内务府的差事一直是何广成负责,何广成是义忠亲王的人,怕是这会儿早没了痕迹。”

皇帝闭了闭眼,到是镇定下来,轻声道:“走吧,不光是义忠亲王会找父皇哭,我们也会。”

一连半个多月,方若华都是住在宫里,太后走到哪儿,把她带到哪儿。

半个月后宫里放出去一大批宫女,还有不少太监出宫荣养,方若华这才和康亲王一起回到王府。

宫里发生的事不能外传,外面那些勋贵大臣们,唯独知道的只有这位康亲王妃深得太后喜爱,便是正经的儿媳妇皇后,在这位面前也得退一射之地。

一时间指望巴结康亲王妃的人越发多起来,种家也跟着水涨船高。

种大将军都急得牙疼。

自从他年老体衰,从战场上退了以后,好像就再没享受过这等宾客盈门的待遇,但他是半点都不高兴,更不稀罕,他只牙疼地连身边久不动用的亲信也派出了京城。

种灵那丫头要是再不回来。

假王妃要在京城翻了天。

种桓现在回想旧事,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脑子让门给夹了,怎就想出那么个馊主意,以康亲王和陛下与灵儿的情分,他直接全盘托出,康亲王也会为灵儿周全。

到时候只说罹患一点小病症,拖延一下婚期便是,怎会闹到如此地步?

种桓最气的还是自家那丫头,大婚之期前一夜,你闹这等幺蛾子,一点反应时间也不给他这个当爹的留,他就是有三头六臂,又怎能安排得天衣无缝?

虽然有不少杂事打扰,但方若华的修行进展却让她很是满意。

而且,还没借太多康亲王府的光,就在京城发展出一份小事业。

太后亲口同意的,让方若华于皇城内建道观,选址已经选好了,就在御街和朱雀大街中间,那地方原是长公主清修之地,后来长公主嫁了人,地方便空下来,太后连地契带里头一些下人的身契都给了方若华。

方若华也是反复考虑过,才决定要建这座道观,一来她修行有点上瘾,这辈子的精力估计都要耗费在修行上。

二来,如今女子受到的约束十分严重,想四处走动都不可能。

出家的女道士却是例外。

此时勋贵人家都崇道,道士的地位很高,若是有名气的,便是见了皇帝等也可不跪。

这些道观固然有很多根本就是藏污纳垢的地处,但正经的道观,大部分人都尊重。

方若华怎么想,怎么觉得自己比较适合走这一步,还省去将来被人操心婚事的麻烦,挺划算的。

正好,闲暇时她炼了几炉药,都是最基础的丹药,像补气丹,补血丹,排毒丹一类。

方若华的修行百科里,都没有认真给这些丹药命名,大家都是随便叫的。

比如说补血的小红药丸,补气的中蓝丸子等等。

炼好了扫到随便什么木盒子里一装,反正不怎么值钱,炼起来也是工业化大批量,不费劲。

方若华自己炼丹炼得这般辛苦,草药又那么贵,却是不肯敷衍了事,随便哪种都给取了比较妥当唯美的名字,又拿玉瓶装好,很是注重包装。

其中一种药能涤荡身体表层污垢,服用可让人容光焕发,就叫了焕颜丹,算是第一种成药商品。

换了旁人,想要把药献给太后皇帝什么的,让皇帝给打个广告,那可不怎么容易,方若华也是赶巧,给太后诊脉,顺便推荐自己炼的药。

反正太后试过就再也离不得,也不是说就能返老还童什么的,但是衰老的皮肤再一次变得光滑有弹性,身为女人,对这种事总是特别敏感。

如今太后每天闭上眼睡觉前要做的最后一件事,便是从玉瓶里倒出指盖大小,莹白色的药丸,含在嘴里含小片刻,再以温水吞服。

她老人家这般喜欢,宫里那些太妃,太嫔,还有皇后,妃子什么的,自然是个个说好。

以至于方若华的道观还没建好,就有那么一点名满全京城的迹象。

……

苏州城外三十里,有一小小的古渡口,渡口旁边就是已经有两百年历史的月老庙。

这月老庙早些年香火鼎盛,这两年因为有一伙水匪在周围流窜,又发生了一次水灾,这等鱼米之乡的老百姓也陆陆续续迁徙走,人少了月老庙也就日趋凋零。

种灵坐在月老庙门口的大青石上,蹙着眉头,心里有点担忧。

也不知道康亲王府那边怎么样了。

她不是故意要让家里老父亲担忧,也不想要王爷难堪,但做人需恩怨分明,有仇不能不报,有恩也不能不还,当年她在京城行侠仗义,不小心落到那个采花贼王兆明的手里。

若非当时快剑云飞路过,一剑诛杀王兆明,她恐怕早就不在人世。

如此大恩,岂能不报?

弈剑堂老堂主贺路,发英雄帖,说快剑云飞杀死青云门何英与贺语夫妇二人,并一家三十七人,手段残酷,罪大恶极,号召天下英雄将其诛杀。

贺语是贺路老英雄的爱女,贺路自幼就对女儿十分疼爱,贺语也争气,有一身好功夫,虽然嫁给个文弱书生,但夫妻恩爱,生下三子一女,和和美美。

如今何家一夜之间让人灭了满门。

贺路白发人送黑发人,失去女儿,不暴怒才怪!如今整个弈剑堂门下弟子倾巢而出,便是快剑云飞自从出道以来显少落败,堪称江湖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恐怕也不是贺老爷子的对手。

她要劝云大哥避一避风头。

正想着,种灵一抬头,竟看到几张熟面孔,她登时一惊——家里老爷子把三叔都给派出来了?

种灵转身就一缩头,起身就要走,可刚走出没几步,她立时犹豫。

三叔已经有些年头没离开过京城。

老爷子让他老人家出京找她,怕是真着急了。

也就一瞬间迟疑,一个身体圆润,长得和弥勒佛似的的中年男人已经大跨步走过来,伸手把她拦住。

那男人一张脸,就是板着也像是在笑,可是声音却严肃中透着一点冷冽。

“大小姐,你知不知道,你给咱们种家添了多大的麻烦!”

“三叔!”

种灵紧紧蹙眉,颇有些倔强地咬了咬嘴唇,略有些艰难地道,“我知道……等事情结束了,我自然会回去跟父亲和深哥哥赔罪,到时候要怎么罚我,我都认了,但是现在……我不能跟你们走。”

那位三叔摇了摇头,深吸了口气,一把拽住种灵,哪怕她不情不愿的,也把她拖到旁边的小茶馆里坐下。

眼看种灵这孩子又是忐忑,又是焦虑,身为长辈,三叔也有点不忍心,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把这些时候京城发生的事都详细叙述了一遍。

“你别怕,你逃婚的事,还没有传扬开,哎,你爹爹为了你,可是拼命周全,你要是再不懂事,不光对不起你自己,也对不起老将军。”

种灵整个人都愣住,一听到种桓让家中丫鬟替嫁,她面上立时又红又白,心情复杂,再听到康亲王竟认了此事,愿意把一个‘假王妃’供在家里,静待她回归,脸上不禁飞红,低下头去。

深哥哥自小便十分体贴,她也不是不喜欢深哥哥,哪个女孩子对未来的良人没有憧憬?

自从定了亲,她对深哥哥的感觉就越发不一样了,她也幻想过,自己和深哥哥一辈子幸福快乐得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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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四十三章 闭上嘴 (两章合一)

说来巧合,小茶馆里坐得正好是一队从京城那边过来的行商,也谈起最近京城的新鲜事。

说着说着,便提了一嘴如今的康亲王妃。

“……大约一个多月前,我到见过那位王妃一面,她老人家想来也是去城隍庙那边,听许大家的戏文,正好遇见两个小衙内喝醉了酒,欺负面馆刘掌柜的侄女,都是皇城脚下的人,那帮子衙内惯会胡闹的,谁能不知道?大家多不敢管的。好在也就是胡闹些,也不敢真闹大了,不比外头穷乡僻壤没王法的地处,小老百姓们忍一忍便是。”

“结果这一回,康王妃就在刘掌柜那儿吃面,正好撞上,这位贵人娘娘当时看了那俩小衙内一眼,只说了一句话——‘寿到三更止’。”

“说完,娘娘便带着丫鬟下人们离了面馆,结果你们猜怎么着?”

行商说得热闹,吐沫横飞,“她老人家前脚走,后脚两个小衙内就觉腹痛不止,躺在地上打滚,刚被下人们拖出店门就……咳咳……泄了一地。”

“那个味儿啊,整条街上得浪费了两锅粮食。”

“听说还不到晚上,两个小衙内就不行了,他们的爹一个是吏部的侍郎,祖父乃是齐国公陈翼,一个是威武侯,都是了不得的人物,叫了好几个太医来给儿子瞧病,太医却只道不好。”

“眼看儿子进气少出气多,快要不行,下人们不敢隐瞒,便说了当日之事,两个人没办法,跪在康亲王府门前,赌咒发誓说以后一定好好管教这俩小子,再不让他们出去胡闹,求王妃给自家孩子指点一条活路。”

“晾了他们一个时辰,王妃派了个七八岁的小丫头出来,跟他们说,想活命就一人灌一盆马尿,灌得越多越好,少了不管用,时辰到之前灌完,就说不得能得回一条命,至于灌不完,那就自求多福。”

“当时已经马上就要三更天,事关自家儿子的性命,当爹的那也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一回家就匆匆忙忙托人四处去接了马尿回去。”

行商说着也笑起来,“反正大家都传说,那天晚上两家的屋里鬼哭狼嚎的惨叫声响了好久,想必,这俩小衙内得有个把月吃什么都能吃出马尿的骚气味。”

一行人轰然而笑。

杂七杂八地聊起那位康亲王妃。

有的说她才气逼人,京中贵夫人都极佩服,就是太后娘娘对她也颇为喜爱,时常叫她进宫伴驾,哪日不见都不行。

也有的说她武功高强,不愧是将门虎女,新婚夜就救下无数贵人,如今人脉极广,堪称康亲王的贤内助。

流传最广的说法,还是她自幼修道,乃是一位颇有道行的女修,能炼出仙丹灵药,解众生疾苦。

便是皇帝和太后,想服一丸王妃娘娘亲手炼制的丸药,那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反正,康亲王娶对了王妃,王妃神通广大,又很贤惠,京城里找不出第二个这么厉害的贵人。

两个人如神仙眷侣一般,人人羡慕。

夹杂在喧嚣里,这些说法其实不算特别多,大部分还是想当然的很,但也一点也不容易忽视掉。

种灵听人家七言八语地说,面上并无太多表情,心里却忽然有点不是滋味。

她也说不出来是为什么,反正就是心里不好受。

似乎自己很重要的东西被别人占了去。

向来无忧无虑不知愁的她,也不自禁地开始泛起一点忧思,心下不安。

“……她如此跳脱,莫要给徒深哥哥惹祸才好。”

三叔的脸色也不好,他知道,大将军同样有很多担忧,到不是特别担心那人鸠占鹊巢,她那样的出身,掀不起太大的风浪。

可要是让她继续蹦跶,老是抛头露面的,将来恐怕不好收拾,万一大小姐回去,事情败露,岂不是人人都知道大小姐曾经……逃婚?

到时候流言蜚语无数,小姐又如何忍受得了?

就算小姐受得了,名声坏了,康王也要承受很大的压力,一日两日的或许无妨,时间长了,夫妻之间必然要留下疙瘩,他们小姐性子又倔强,一直这般下去,日子怕是过不下去了。

种灵沉默片刻,叹了口气:“人为什么要长大,长大了烦心事可真多。”

想了想,她深吸了口气,保证道:“三叔别担心,江湖上刚有消息流传,快剑云飞已经接了贺路的战帖,两人会于下月初十,在京城外惊秀山庄决战,等决战之后,我便回去。”

种灵轻轻一笑:“父亲该相信女儿,女儿也相信徒深哥哥。”

她顿了顿,“徒深哥哥是什么性子,我再清楚不过,他不会轻易受人蒙骗,要是那个替身……当真包藏祸心,那她必然会自食恶果。”

种灵心里虽然不舒服,总觉得有人占了自己的位置,让她不痛快。

但她其实清楚,眼下的结果比她想象中好了不知多少。

她这些日子压力也大,虽然义无反顾地来报恩,偶尔午夜梦回,却也担心父亲,担心种家被皇家厌弃,也担心徒深哥哥生气。

她甚至想过,可能徒深哥哥会放弃她,另外选一个贤良淑德的王妃。

“真要如此……”

真要是这般,她也只能认了,可她万万没想到,徒深哥哥竟然连接受一个替身暂且帮她占着位置,这么荒唐的事情也答应。

种灵心里不由自主地升起一丝热流,又是羞涩,又是甜蜜,一时觉得世间已经没什么能难倒她,江湖风雨如刀,她却已经无所畏惧。

一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

方若华乘坐马车从王府的侧门出去,如今正值太平盛世,京中也是颇为繁华,人烟鼎盛,只看街面上三三两两的行人面貌,也知道至少在天子脚下,较繁华的地段,百姓们的日子还是很过得去。

固然也有衣不蔽体者,更有乞儿,但总归还是少数,大面上多数人都能糊弄一口饭吃。

方若华落下纱窗,也并不怎么看外面的风景,早些年她还贪恋这些古代的风情,如今却看到着实不愿意再看,不光是她,便是水友们也看得腻了些。

若不是特别有意思的歌舞表演,水友们都看得很漫不经心。

到是其中一些对古代文化颇有研究的水友,经常大篇幅把弹幕全给刷成专业论文。

马车在京郊的无极观门前停下。

方若华还没下车,就见无尘道长蹲在树下,拂尘别在腰间,自己拿了个小铲子正掘土,身边还隔着几坛新酒。

“是王妃大驾光临,有失远迎,有失远迎。”

无尘听到声音,回首一笑,“且等我一等,素斋还没有那么快好。”

无极观的无尘道长,算是京城颇有名气的一位道家高人,早年深得太上皇信任。

也就是这两年太上皇开始有点沉迷炼丹炼药,因为无尘道长向来说修行修心,借助外物有害无益,偶尔炼个药,也多是草木丹药,治病养生还成,想长生那是不行,更不可能一颗吃下去,就增进多少修为。

因此到不怎么常召见他去宫里讲道了,不过有个头疼脑热,到还是乐意召他去治病。

想来太上皇也明白,真病了还是要找靠谱的大夫。

可到底是老了,没到年老体衰的时候,恐怕都不能理解那些追求长生的皇帝们在想什么。

他们这等人,在人间地位至高无上,谁不想永远能保有这富贵锦绣?

大年夜,皇宫里有小人作祟,当时无尘道长也在宫中,虽未亲眼看到,但也听说了事态发展,便对方若华升起一点好奇心,于是多多少少接触了几回,这一接触,发现彼此志趣相投得很,到成了忘年交。

方若华建道观,有他这么个内行人指点,到比康王还有用。

埋好了酒,洗干净自己的头脸,素斋也上了桌。

无尘道长不是和尚,但是他自六岁起便不吃肉,一直茹素,做了一手好素斋,整个京城,连皇帝的御厨都加在一起,还是他的素斋最地道。

一老一少,一男一女,先吃了半饱,这才一边品茶,一边说话。

无尘道长叹了口气:“哎!”

方若华轻笑:“道长是方外人,难道也有烦恼?”

“我仍在世间,并未得道成仙,怎能没有烦恼?今年我就烦太上皇不怎么喜欢听我讲道了,我得再多想两个主意让他再感兴趣些,光看真本事,真能耐,很难讨老人家欢心,可我现在还需要他的欢心。”

无尘把自己‘献媚’太上皇的想法说得明明白白。

方若华也不笑他,如今就是这样的世道,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别管是佛还是道,只要不超脱,还在尘世,就躲不开这一位人间帝王。

无极观家大业大,又在京城,没有个把能在皇上面前露脸的高人,就护不住底下的小弟子。

无尘眨了眨眼,冲方若华扬了扬眉:“我到是看好你,小丫头,就凭你这炼药的本事,到像是那种能让帝王也敬上七分的,等你起来,我背靠大树,也就不愁怎么和那几个小人争宠了。”

这话,可真显得有那么点可怜巴巴,方若华莞尔,她到觉得京里的局势还算好,皇帝挺清明的,太上皇再糊涂,那也没有糊涂到会拿江山开玩笑的地步,宠信个把佞臣,也不至于扰乱朝纲。

只想过太平日子,眼前的局面也很足够了。

两个闲人凑在一处,也不过是品品茶,赏赏花,到天将暮,无尘道长才点了两个弟子送方若华他们回去。

“距离不远,何必劳烦道长高徒相送?”

“天晚了,送一送,老道还放心,你大约是不知道,前几日京兆尹孙大人还来我这儿解卦,愁得头发都掉了大半,最近京城来了个采花大盗,颇有两年前点水留痕王兆明的能耐,来无影去无踪,刑部的捕头们倾巢而出,连对方的影子都没够着。”

“如果只是平民百姓们受害,京兆府的压力也不会那么大,前几日,连张相家的小姐都遭了毒手,张相爷刚告老,三个月还没到就出了这等事。”

“老相爷也是个烈性的,换了别的人家,为了家中女眷的名声也要忍气吞声,能遮掩过去就遮掩过去,他偏偏自认为邪不胜正,他家的女儿是受了害,可不丢人,不需要躲躲藏藏,好几天了,堵在京兆府门口,逮住那一干尸位素餐的蠢货就是一通喷。”

“那帮子官员能如何,只能唾面自干,忍了。”

“陛下也震怒,让孙大人立了军令状,限十日内捉拿采花大盗归案,否则提头去见。”

“如今孙大人年过七十,只等着退休养老,一辈子战战兢兢地来当这个官,临到最后竟出了这等事。”

“那么个不信鬼神的,如今都想着求神拜佛,让我帮着算出采花大盗的踪迹,哎,求人不如求己,这种事,老道算不出来。”

无尘年纪大了,也好絮叨。

方若华皱了皱眉,身边的小婢女都吓得不轻。

如今江湖朝堂,大多数时候还是分开的,朝堂不管江湖事,江湖是非江湖了,也轻易不惊动官府,但是,无论是江湖还是官府,对于采花贼一流的人物,都是深恶痛绝。

在当下,女子的名节何等重要,别说是官宦人家的家眷,就是江湖侠女,失了名节比失了性命都要严重。

“走吧。”

方若华也想伸手管这桩闲事,把自己的摄像头都放飞出去,准备守一守,看这采花贼肯不肯露面。

没成想,不过五日,京兆府居然将采花大盗逮捕归案,人赃并获。

消息传来,方若华都有点意外。

康亲王也道:“这回事情干得还算利索。”

以前官府有个案子,总是一拖再拖,解决起来慢得不成。

方若华苦笑:“果然,涉及到权贵,速度都不一样。”

寻常百姓家的案子,和前相爷家的案子,在这些人眼中,确实是不大一样。

康亲王:“……也不能这么说。”

他想了想,没找到反例,只好闭上嘴。

无论如何,案子破了就好,总归是破得越快,越能少几个女孩儿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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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四十四章 视觉动物 (两章合一)

采花贼一落网,京城的气氛登时又恢复了热闹。

前些时候就连花灯节,街面上也少有女孩子出来闲逛,一年里难得就这么几天能轻松的日子,缺失了着实可惜。

这日,方若华领着杏儿去城隍庙那边听戏,路上还遇见采花大盗戴着重枷游街示众。

道边不少百姓都拿着破烂投他,一时间味道刺鼻,方若华都开始想改道,结果等囚车临近,她抬头看到采花大盗的脸,不自禁怔了怔。

杏儿也怔了下,手里攥着的两块砖头一时就没扔出去。

怎么说呢,实在是有些出人意料,这采花大盗未免也长得……

太正派了些。

剑眉星目,嘴唇很薄,薄唇都会显得无情,可他偏偏不笑也像笑,就温柔的多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人长着一张和许默一模一样的脸,唯一不一样的,就是这人显得瘦了点,皮肤也不是许默那种健康的古铜色,更白皙。

方若华总觉得四周扔臭鸡蛋的那些人,都不自觉手下留情,没给这人造成太大的伤害。

杏儿喃喃自语:“……有这样的长相,还需要去做采花大盗?”

不知多少女孩儿,心甘情愿去倒贴吧。

方若华想:也是。。

许默要是一直这么笑,从高中到大学,无数如狼似虎的学姐学妹们能把他给生吞了,只有他防色狼的,哪里有他被当色狼防的道理?

咳咳。

这方面不能看人下菜碟,总不能这家伙长得好,就随便给他开脱。

长得好的色狼,他也照样是色狼。

方若华一低头,只觉得采花贼似是看了她一眼,目光温润,带着一点俏皮活泼。

徐徐而行,前面人流拥堵,方若华他们马车的速度也渐渐降低了些许。

走了几步,方若华忽听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探头一看,便见不知是哪个豪门少年郎纵马飞驰,由远及近,街上行人惊闻马蹄声,人人走避。

前面有个领着个小丫头的老太太,佝偻着背,也一脸惊惶地快跑了两步,不小心脚下一歪,撞到旁边的油炸摊子,眼看一锅热油就要迎头浇下来,周围的行人都大惊失色,却见不知从哪里飞至一小颗石子,正好击在油锅边缘。

那锅在空中旋转了几圈,转了位置,落在一处石阶空地上。

“呼!”

周围几人都吐出口气。

老太太一脸懵懂,口里直呼万幸、万幸,心里后怕不已,四下张望了两眼,便连忙带着小孙女匆匆走人。

别人或许没注意,方若华的视力和记忆力,从以前就越来越好,最近更是有质的突破。

那颗石子正是坐在囚车中的采花贼一脚踢出来的。

这可一点也不像意外。

不过,这样的准头,这样的力道,便是方若华并不大了解此时江湖上高手的武功有多好,也知道这人绝不是普通人。

到是越发有趣。

方若华轻轻一笑,收回视线看自家身边的小丫鬟:“唔,这个采花贼是怎么被抓到的?”

杏儿想了想:“好像听强子哥说过,这家伙也是倒霉,三天前巡检司的人正在巡逻,就听见盐商曲家传来一些怪声音,还有人大喊——‘有贼’,最近因为采花贼这事,大家都很警惕,听见声音就连忙赶过去看,便看见曲家小姐倒在地上,身边还散落了好些金银首饰,此人正对小姐意图不轨,幸亏发现及时,否则又一好好的姑娘要被害苦了。”

“想那张相爷家的小姐,现在还日日枯坐房中以泪洗面,她都定了亲,就等着明年完婚,如今就算男方不退亲……张家小姐往后的日子怕也难过。”

主仆二人不觉唏嘘叹息。

城隍庙那边最近出新戏,京城梨园戏班子里最出名的几个优伶连着登了五天的台,街市上行人摩肩接踵,论热闹,与过年的时候也是仿佛。

方若华点了一壶瓜片,又要了几碟点心,她对戏文里那些痴男怨女到不怎么感兴趣,可这地方也只有此地视野最好,茶水最好,点心也最好。

她坐上一个时辰,让自家水友们欣赏欣赏古代的各种杂艺表演,赚回来的‘银子’要比枯坐王府中,逗弄丫鬟下人,折腾厨房多上一倍。

既然如此,她也就不介意是出来坐着,还是在王府闲着了。

热热闹闹地看了大半日的戏,傍晚一回王府,方若华处理了些许琐事,翻了翻帖子,就让人给康亲王送了张信笺过去,询问采花贼一案详情。

康亲王也是难得接到他这位假王妃的信笺,心下好奇,便很当回事似的把京兆尹叫到眼前,调阅了此案的详细资料。

不光是官面上的资料,康亲王一向心细,难得方姑娘问到他头上,他自觉欠了人家的人情,便努力尽善尽美,着人把各种资料巨细无遗地呈送过来。

等把资料整理好,便亲自送去给方若华。

没等方若华说什么,康亲王也仔细看过卷宗,心下就觉得有哪里不对,沉吟道:“目前为止,采花大盗一共犯案四次,第一次受害者是城东秦员外的夫人,年过三十,风韵犹存,第二次是城西甜水巷的豆腐西施,第三次,受害者便是张相爷家的千金。”

“这三位受害者身份地位不同,年龄不一样,有已婚的妇人,也有未婚的小娘子,唯有一点,都是京城知名的女人。”

“秦员外的夫人曾经做过优伶,名声之大,就连王府勋贵那等贵人想点她的戏,也要看她乐意不乐意唱,她要是不乐意,黄金万贯摆在眼前,她也不肯登台,可算是当年京城里一等一高傲的名角儿,到现在有关她的传说还在梨园内外传唱。”

“甜水巷的豆腐西施,容貌之美艳动人,更是人尽皆知,从她十三岁,求亲的人就踩破了他们家的门槛,就连国舅爷吴海,听说都愿意八抬大轿迎她进门,只是别看这是个小门小户,还抛头露面的商户女,心气却高,非要寻一个情投意合的郎君,上门求亲的别管身份地位,通通给拒了。”

康亲王心下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都不信世间会有这样的人。

不过,从资料里也能看出,这几个受害者都有点与众不同之处。

至于张相爷家的千金,那更不用说,京城第一才女,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你就是去问在街上挑着担子的货郎,大约十个里面,也有八个听过张家小姐的才名。

但是最后一个受害者,盐商曲老爷家的小姐,却是个例外。

看案宗,曲小姐今年十九,相貌平平,才貌上都没有任何值得称道的地方。

曲家虽是商户人家,对女儿的管束却也严苛,这姑娘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认识几个字,会打算盘,能读女四书。

怎么看,这也就是个很平常的,富贵人家的小姐。

和前面那几个放在一起比较,根本就不像是同一类人。

康亲王摊开画卷,把几个人的画像一对比,那更是明显,最后一位曲小姐容貌寡淡,不能说有多丑,但是一点都不漂亮却是真的。

方若华轻笑:“我觉得采花大盗可能还没有落网。无论被抓住的这个是假的采花大盗,还是他就是真的,只是尚有同党,都不是没有可能。”

“这种事,总归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王爷还是嘱咐京兆府一句半句,戒备不能放松,毕竟是京城,万一采花大盗还逍遥法外,有哪个女子再因此受害,那岂不是很冤枉?”

康亲王默默点头。

徒深很是把这事记在了心里,虽说区区一采花贼,早一天抓住,晚一天抓住,并不是什么关系到朝廷稳定的大事,可说到底这里可是京城,天子脚下,首善之地,怎能容许这等鸡鸣狗盗之辈猖狂!

数日后,户部侍郎窦家的夫人回娘家小住的时候,差点被采花大盗掠走。

要不是窦夫人的兄长拼死抵抗,巡检司的人又在附近,支援及时,恐怕就让人得了手,可惜那采花大盗的轻功着实厉害,当时巡检司去了四十多人,连同窦家的家丁护院多达百人,愣是让对方扬长而去。

京兆府那位孙大人气得差点去跳河。

康亲王也很生气,但回过头,还是让人把原先抓住的那个‘采花大盗’放了,只是要求对方先不要离开京城,随时等候传唤。

杏儿听了一耳朵八卦,回来吐沫横飞地说给方若华听:“谁也没想到,当时被拉去游街的那采花贼,竟然还颇有来头。”

“他姓洛,单名一个风字,身世来历不祥,但看他衣着打扮,举止风流,大约也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哥,隐姓埋名出来行走江湖,如今在江湖上也是小有名号,人皆称之为折扇公子。”

“因着这个洛风用的武器是一柄折扇,玉为骨,冰丝雪锻作为扇面,听说那扇子就是一把普通的扇子,可在他手里,却可比无坚不摧的利器,他的轻功一流,武功也是一流,相貌也一流,算是近年来声名鹊起的后起之秀之一。”

杏儿一边说,眼睛里也仿佛有了光一样,“说他是采花大盗,江湖上很多人都不肯信的,这次刑部尚书大人,还有无尘道长都给他作保,官府考虑了下,便还是先把人给放了出去。”

想起那人的相貌,杏儿脸上略有些羞涩,“婢子,也觉得不像。”

说白了,人就是视觉动物,要是换一个长得歪瓜裂枣的人被当做采花贼抓住,别管他是不是冤枉,肯定得先被人痛打一顿再说。

谁让对方看着就不像个好人呢。

曲家的人一听说‘采花贼’让官府放了,曲老爷登时急怒攻心,差点没倒下,急匆匆就到京兆府追问。

他一想到女儿的遭遇,心里就跟着了把火似的,难受至极。

“那么个畜生,怎能放了他!我听说他还是个高来高去的江湖败类,一身功夫,要是记恨我们,记恨小女,再,再回来要怎么办!”

曲老爷是越想越不安心。

别看他只是个盐商,可能在京城做出大买卖的盐商,上面大部分都得有靠山。

他还是睿亲王的人,已经算是老人了,十几年下来没少给睿亲王捞银子。

如今家里闹出这么大的事,曲老爷就托关系打点,把话递到睿亲王耳朵里,睿亲王妃与方若华交好,这日闲聊,便谈及此事。

“哎,老人家的心,都能理解,为了儿女,那是掏心掏肺,要是我有个宝贝闺女,受了这般惊吓,我也得气疯了,什么都能做得出来。”

睿亲王妃向来和善,也不觉得门下的人拿这等琐事麻烦她,有什么不对的地处。

曲家这边闹得如此凶,非说他们确实是从家门口把洛风抓住,人赃并获,便是还有个采花大盗,那这人也脱不开关系。

曲家人脉广,手眼通天,就连京兆府都有些撑不住,只能叫洛风去与曲家对峙。

方若华本来只听康亲王给她八卦一下进展,没成想那边闹得正厉害,这边无尘道长竟然找上门,想让方若华来做一回说客。

“……我?”

无尘道长捋着胡须笑道:“洛风与我是忘年交,相识不久,但我还算了解他,他那人毛病不少,好美色,好美食,好美酒,也好美景,花钱大手大脚,时常要找江湖同道救急一下,偶尔欠一欠债,但他对女子向来是温柔体贴,上到八十老妇,下到八岁女娃,从来礼让,礼敬,说他是采花贼,那才是滑天下之大稽,不可能。”

“老道我与睿亲王没交情,早年还有点过节,不好意思登他们家的门,就想到了小友你,也不求你多做别的,只要帮着周旋一二,莫让他再去大牢里待了,洛风其实娇惯得不像江湖人,他可吃不了苦。”

方若华:“……”

前几日无尘老道士刚刚亲自给她修改了道观的设计图,又托关系给她拿到了好几尊炼丹炉,最大的一个,有两百多年的历史。

现在这么点事,难道她还能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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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四十五章 误会 (两章合一)

京兆府这边也不希望事情闹得沸沸扬扬,采花贼大闹京城,他们没抓到人,显得他们京兆府十足十的无能,哪里还愿意再掀起议论?

曲家其实也不想自家小姐的事多生波澜,只是担心放跑了采花贼,会招来报复。

京兆尹干脆就把双方都召集到后衙,也不必升堂,先私底下对峙一番。

方若华答应了无尘做说客,便与睿亲王妃商量了下,睿亲王妃也是好热闹的,便答应一起旁听。

结果,京兆尹看着眼前这阵仗,脑门上冷汗之流,睿亲王妃来了,睿亲王跟着。

康亲王妃来了,康王也跟着。

两个王爷加上两个王妃,在上首椅子上一坐,场面登时显得高了一个档次。

曲老爷脸色很难看,把自家女儿牢牢护在身后,曲家小姐低着头,似乎还有些虚弱,全靠身边的贴身丫鬟死死托着身子,这才能站得住。

丫鬟脸上还带着伤,嘴角青紫,显然是挨了巴掌,不过,让自家小姐发生那等事,丫头没被提脚卖了去,在当下这时代,已经算是主家厚道。

洛风今日却是不复当日游街时的狼狈,锦衣华服,头戴玉冠,越发衬得他丰神俊朗。

只是显然人家苦主一点也不能欣赏。

“……那夜,三更时分,老汉起夜,就听见后院角门那儿有窸窸窣窣的动静,曲老爷特意交代过,这几日京里不太平,所以就把角门给锁了,下人们出入,也都走东侧门,老汉觉得不对,便过去一看,没想到正看见一个黑影背着小姐,匆匆出了角门。”

“老汉吓了一跳,连忙呼喊府中家丁,幸而王大他们都还警醒,大家便追了出去,追到不远处,正见到小姐和那人厮打在一处,哭喊得厉害,巡检司的军爷们也到了,这才将此贼擒住。”

曲老爷听老汉说完,越发气愤,怒道:“此贼裹挟我女儿,还搜罗走了她好些金银首饰,真是又要人,又要财,可恶,可恨至极!”

孙府尹咳嗽了声,看向洛风。

洛风到是面色不改,只道:“是个误会。”

他也只这一句话,却是丝毫不想解释的模样。

曲老爷登时气得热血上头,牙齿咯吱响:“大人,王爷,你们听听,你们听听,他说是误会是完了不成!”

孙府尹一时也无措,皱了皱眉,心里对这个洛风也是很看不上眼。

你好歹多解释几句,比如说大半夜的,你在街面上溜达什么?

虽然江湖人无视宵禁的多了去,你也不能太光明正大了。

这种态度,着实找揍!

曲老爷见众人都不说话,悲愤异常,女儿又不停地哭,心中大痛:“我家女儿受了惊吓,病了好几日,如今才刚刚好些,若是这等恶徒还逍遥法外,天理何在,王法何在!”

“咳!”

方若华手里捧着京兆尹特意送来的关于这个案子的卷宗。

这卷宗未免有点凌乱,不成系统,方若华上一次没少和警察打交道,对于警方用的案卷的档案资料比较熟悉,论起条理性,眼前这一份和现代社会的比,真是差得远了,完全没有可比性。

那边吵吵嚷嚷也没个结果,方若华看完卷宗,四下看了眼,咳嗽一声笑道,“曲老爷,请借一步说话。唔,曲小姐也来。”

曲老爷一愣。

他知道这位是康亲王妃,乃是种将军爱女,最近大出风头,只看康亲王对她的态度,也知道这位王妃不容小觑,虽说一头雾水,但还是老老实实,恭恭敬敬地带着女儿随方若华走了几步,到屏风后面。

方若华看了看曲小姐,笑道:“听闻曲老爷最近给令爱说了一门亲事。”

曲老爷点头:“正是如此,对方是粮商李家的公子,与我家门当户对,亲事差不多算定了,没成想却发生这等事,哎。”

方若华笑了笑:“卷宗里说,小姐的闺房并未被翻检过,很是干净齐整。”

曲老爷愣了愣:“呃,好像是,大概是那贼人手脚轻便。”

方若华吐出口气:“与令爱一起在门口找到的金银首饰,都是令爱这些年自己积攒的,当时令爱闺房里摆放的名贵摆件,还有你们家表小姐借给令爱配衣服的玛瑙镯子,对方都不曾拿走?”

“……是。”

曲老爷这下也觉得有些奇怪,“那贼人果然眼尖,一眼便知什么更值钱,更好变现。我祖母曾与宫里太妃娘娘有亲,家里的摆件里还有宫里出来的物件,他便是取走,怕也卖不出去。”

方若华看了眼曲家小姐,那姑娘显得有些心不在焉,神思昏沉,心事重重,她不禁一叹,压低声音,直截了当地开口:“那晚没有采花贼,曲老爷也不要再追究了。”

“什么!”

曲老爷大怒。

曲小姐身体微微颤抖,捂住脸呜呜咽咽地哭出声来。

方若华连忙安抚,低声道:“小声点,别喊。”

她略微一沉吟,就小声给曲老爷解释:“您老想想,所谓的‘采花贼’不惊动任何人,就把曲小姐从房间里带出来,一路穿过后院,要不是临出门让人察觉,他就得手了,此人想必对你们家非常了解。”

曲老爷一颗暴怒躁动的心沉下,也能听得进话去,到觉得这位王妃所言不差。

“还有,抓住‘采花贼’时,周围散落的金银首饰不少,曲小姐的房间却干干净净,并没有被翻找过的痕迹,就连装首饰的包袱,也是小姐常用的东西。”

她顿了顿,并不去看瑟瑟发抖的曲小姐,只叹了口气,对脸色同样不好的曲老爷道,“这怎么看,曲小姐都是自己收拾行囊要与人出门,而不是被采花贼劫走。”

曲老爷猛地转头盯着自家女儿,见自家女儿讷讷无语,怒道:“你,你……”

方若华顺手替曲老爷顺了顺气:“洛风是有名的江湖少侠,武功极好,轻功也不坏,他若是真的采花贼,一心想脱身,又岂是你们几个家丁能拦得住的?”

这些道理,康亲王不会不知道。

京兆府那些官员们,也不可能看不出来,都是老狐狸了,便是想装蠢兔子,那也装不像。

“大家是为了曲老爷的颜面着想,为了曲小姐的名声着想……她年纪还小,曲老爷要耐心些,好好教导才是。”

方若华话音未落,曲老爷就羞愧得不行,若非此事涉及女儿名声,他怕是片刻也不想在此地多待。

曲老爷偃旗息鼓,这事就悄无声息地了结。

隔日,康亲王还收到曲老爷送来的一份厚礼,他看了眼礼单,也没推辞,直接让人给方若华送去。

“哎哟,有好多扇子,我记得贾赦为了几把古扇,弄得石呆子家破人亡,是不是就是这种扇子?”

“上面不提,我都忘了原著是红楼同人,三妹,什么时候让我们看看林妹妹?”

“没有林妹妹,让我们瞧瞧宝钗也好,看看是不是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

“我很怀疑这次咱们三妹可能要玩崩了,毕竟,林黛玉,薛宝钗都是经典形象,挑选神似的演员,可不是那么容易。”

方若华莞尔,到也被水友们勾起了一丝好奇。

她便是不怎么爱读红楼,可又怎么会不想见一见钟灵毓秀的红楼女儿们。

好在,以后恐怕不缺机会,尤其是父母仍在林家,恐怕少不了有些牵扯。

不过,目前连方肖和夏芬都没见过林如海与贾敏。

他们两个占据的这个身份,是林家老太太的人,在林家的地位并不高,恐怕林如海都不记得他们,如今早被打发到庄子上有好几年,哪那么容易见到主家?

方若华点了点曲家送来的东西,都是些绫罗绸缎,古董摆件,新鲜玩物,东西全是好东西,能看得出,曲家是真有钱。

康亲王还难得八卦了一回,不得不说,在眼下这个时代,上位者想知道底下人的隐私,是半点也不难。

其实此事非常简单,那曲家的小姐不知是看话本看多了,还是当真是个傻大胆,她与曲家账房的儿子竟有了私情,因为曲老爷要给她定亲,她不乐意,却不敢和自家亲爹说她与人有私,于是思前想后,决定私奔。

可没想到,还没离开曲家大门就让人撞破,曲家小姐见人误会她是差点遭采花贼劫持,一时害怕,又是羞惭,就闭口不言。

康亲王心下觉得不可思议:“天底下怎有洛风这样的人?都被当做采花贼抓了,竟也不仔细解释,我看他不是傻子,当时的情况,他都被曲小姐死死拦住,难道还不知道内情?”

洛风可是个高手,耳聪目明,他不可能不知道始末?

方若华也笑:“是个有趣的人。”

无尘道长也携来美酒道谢,酒水极香醇可口,便是方若华这个不贪杯的,也不自禁多饮了几杯。

“喝吧,本来都是给洛风那小子准备的,现在用来还你的人情,再好不过,咱们都喝了,一滴也不留,让那小子郁闷去。”

无尘道长嘴里嫌弃,看表现,到像是对他这个忘年交很是关切。

方若华做了回好人,管了回闲事,到有一多半是看在洛风那张酷似许默的脸上,所以便不求回报,有酒喝,那是白得来的,已是极好。

酒过三巡,无尘道长兴尽而归。

“我还得给洛风那小子找个住处,他不甘寂寞,在我那破道观里呆不住,可这采花大盗一日不落网,他恐怕也是不肯走的。”

采花大盗的案子依然急迫,但普通老百姓们更关注的却是旱情状况。

这几年大殷各地灾害频发,水涝干旱轮番而至,虽是盛世,可百姓们的日子依旧不好过,朝廷为了赈灾的事情也是焦头烂额,大笔大笔的赈灾款发下去,也不过是救急一时。

因为这些灾害,各地邪教反贼都有冒头的倾向。

前阵子,南边的牟尼教有大批教众进京,这些人武功高强,意志坚定,能言善辩,非常擅长蛊惑人心,趁着灾情聚敛民众,暗地里活动频繁。

朝廷对他们也是十分警惕,康亲王就受命负责监控这些人,有过数次交手,还控制了他们教中一个很有地位的人物。

最近牟尼教大概又有什么动作,鼓吹大难降至什么的,偏偏入春以来,一滴雨水都不下,眼看着附近州县,方圆千里,民心惶恐,朝野上下也是颇为忧心。

皇帝数次令钦天监测算,看看什么时候下雨,得到的消息都不是特别好。

京城里的勋贵们到没觉得怎么样,这天下旱也好,涝也罢,总归是渴不到他们,也饿不到他们,平日里茶余饭后,说说这些,也不过是表明自己有忧国忧民之心,但老百姓们却是隐隐躁动不安。

好多村子,寨子,都开始祈福求雨,龙王,河神也都被供奉起来。

“娘娘,最近宫里有传言,说是太上皇决定请一些得道高人,法师,做法求雨,咱们京城好多法师都被点了名号,还有一些被请进宫去。”

方若华对这些也有点了解,无尘因此还闭关,只说要体悟天意,大约是担心皇帝找到他头上。

求雨这种事不难,历朝历代,但凡皇帝祭天求雨,少有求不下来的道理。

可是,那都是钦天监早就看好,确定当时会下雨,才敢让皇帝去求。

至于现在,便是再精通天象的,老天爷不肯下雨,求又有什么用。

如果换成后世到容易,人工下雨技术很成熟,不难,可现在还是看天吃饭的年代,求雨这种技术活,不靠谱。

方若华本也只是旁观一下,她到不怎么担心旱情,她对于天象也有点研究,看云层,看风力,风向,最近应该能下雨。

而且大殷的国力还强盛,朝廷应对灾害的能力不弱,哪怕局部干旱,也绝到不了民不聊生的地步。

主要是,她担心也没用,历经了好几次古代时空,即便看不惯,也早就习惯。

方若华本来跟干旱这等事一点关系也没有,却万万没想到,一转眼的工夫,她居然就被牵扯进去。

冲虚道长在太上皇面前进言,说他元神出窍,但功力不够,无法与天上的雨师沟通,据他所知,京中有此功力的,恐怕也只有那位能炼出神药,镇服灵蛇的康亲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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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四十六章 祈雨 (两章合一)

太上皇想了想,竟然同意冲虚道长所请,令康亲王妃与其一起设坛求雨。

消息一传出来,康亲王大怒,差一点在皇帝哥哥面前摔了杯子。

“这等小人,父皇未免太……太糊涂。”

康亲王气道,“冲虚在方姑娘手里吃了几次亏,不知道憋着什么坏,万一他暗中做什么手脚,害了方姑娘,那臣弟真是没脸见人了。”

皇帝脸色也不好看,但是太上皇要让法师求雨,他也不能反驳,只能道:“放心,便是求不下雨来,我也保方姑娘安然无恙,她这是受了我们的牵连。”

方若华收到消息,也是无语。

求雨什么的,她可不会。

但是事到如今,哪怕她推辞说自己不会,难道就能不去了?

方若华摇了摇头,果然眼下这样的时代挺让人讨厌,上位者能对底下的人予取予求。

不过,她如今也只能顺其自然,烦恼又有什么用处?让求雨就去求。就算冲虚想做手脚,到时候倒霉的,还不知道是哪一个。

……

闹出这么大的事,那边冲虚道长和那位巫师,其实也有些不安。

佟成蹙眉:“牟尼教那些人想做什么,竟让太上皇想到要招人求雨,还有你,被硬摊上求雨的麻烦,已经够让人头疼,等雨求不下来,不知道要花多少心思再去哄太上皇,你还要牵扯那个康王妃!咱们在对方手里吃了亏,难道就不长教训?一看就知道,那不是个好相与的。”

冲虚脸上还带着薄怒,气道:“你平时不爱说话,这会儿到说教起来,我那药蛇,养了快十年,辛辛苦苦,难道是给那个女人养的,这口气不出,我咽不下去。”

“不就是求雨,到时候别管雨来还是不来,反正那个女人不要想下法坛,就让她死在上面,到时候便说雨师召唤她去说话,她得罪了雨师,回不来了,哼,把求雨失败的责任,推给她便是。”

佟成蹙眉,见说不通,终究闭嘴,心想也还罢了,反正已经成了仇人,他们家王爷想成就大业,必要与康亲王为敌,这个结怎么也不可能解开,随便冲虚做什么吧。

“总之,你小心些。”

像这等突发事件,自己完全无法把控,佟成可不想参与进去。

太上皇下令求雨,进展自然迅速得很,很快就设好法坛,一应物件准备就绪。

半个京城的老百姓听闻消息,都聚集一处,只等着甘霖降落。

冲虚穿上法袍,也颇仙风道骨,已经上了高台,康亲王心下忧虑,抬眼便看见方姑娘同样穿了一身华丽的道袍,戴着半面面具,手里拿一法杖,登上了高台,走到冲虚身边的蒲团上坐下。

一直到她稳稳当当地坐好,康亲王才稍稍松了口气,转头叮嘱身边的侍卫:“盯紧了冲虚,别让他有机会做手脚。”

远处老百姓们精神紧张,伏地不起。

左右王公大臣们就轻松得多,毕竟下雨不下雨,他们多数其实不怎么在意,到是心中好奇,想来看热闹的更多些。

一时间看台上窃窃私语声无数。

冲虚一脸郑重,手持法杖,时而飞起,时而徘徊,无数道灵符无风自然。

一刻钟过去。

众人窃窃私语声略微响亮了一点。

两刻钟过去,连一丝风都没有,天上一片云彩都不见,晴空万里。

众人有几个嗤笑,“这冲虚老道名气到是不小,我看,也是沽名钓誉之辈。”

又一刻钟。

冲虚衣服越发沉重,腿都有些迈不开,累得够呛,他拿眼角的余光看了看方若华,只见她认认真真地坐在蒲团上,动也不动,脸色红润,连点汗污都没有,心里登时有些慌乱。

那蒲团上他洒了些药粉,里面还暗中埋了一根细针,针非常细,便是被扎一下,也只是稍微刺痛,这等场合里,想必方若华不会有什么反应,能不能察觉到还两说,怎么……毒药为何还不起作用?

他自己的药,自己清楚,必要让那女人丢尽颜面,惨死当场。

冲虚踉跄了下,只听下面窃窃私语声更重,老百姓们都开始鼓噪。

上面太上皇虽则舒舒服服地坐着,但也开始不耐烦,冲虚心思电转,整个人匍匐在地,仿佛被什么附身一般,高声道:“康亲王妃,屡次冒犯神威,还想雨师降下甘霖……”

他声音沙哑,带着丝神秘,嗓门不小,周围好些贵人都听得清楚,不禁面面相觑。

好些都要打瞌睡的登时精神一震。

由古至今,大多数人都是爱看热闹的,这明显是要搞事情。

方若华不等他说完,一甩袖子站起身向前慢慢走去,嘴里低声与商城的修士讨价还价。

“像这等低级风雨符,你们卖出去的机会也不多,我是大客户,一口气要五千张,你们起码得给我打个折吧。”

奈何人家就算是修士,也是做了多年生意的,明显看出她急用,肯定是不肯打折。

不打折也得买。

方若华如今也很爱面子,已经把自己给夸了出去,虽然没说过自己会求雨,但她还是不想扔掉高人的外皮,在眼下这世道生存,没背景再没能力,还要不要活了。

“哎,买。”

算下来,方若华一口气花了四万八千多人民币。

亏大了。

方若华抬起手,轻轻一挥,玉色的符纸倾泻而出,汹涌地飞到半空中,狂风骤起。

一时间老百姓们都被风吹得睁不开眼,高台上冲虚老道身子一踉跄,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沾了他一身,他先还没反应过来,略有些迷惘,随即只觉脑子一阵迷糊,登时警醒,心里一跳,惨叫一声抱着头扑下高台,连滚带爬地呼喊:“解药,佟成,给我解药……”

佟成脸色骤变,瞬间冲过来捂住他的嘴巴,把人按住,但其实,已经没有人有心思注意他们。

便是看台上太上皇和皇帝,都不自觉坐直了身体。

随着狂风席卷,无数玉色的符纸升空,铺天盖地,构成一个巨大的阴阳八卦,在半空旋转闪烁。

皇帝愕然:“难道她还真会求雨?”

康亲王眨了眨眼,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只能抬头向高台上看去。

方若华也庄重,但却显得很轻松,并没有像冲虚一般又蹦又跳。

她略略举起手,朗声道:“云至。”

话音未落,天色忽然转黑,太阳不知何时躲入云后,乌云密布,天地昏沉。

方若华轻轻笑了声,又道:“雨来!”

随即淅淅沥沥的小雨落下,太上皇猛地起身,伸出手去,冰凉的雨珠落在他的指尖上,登时笑道:“好,好!”

底下无数百姓欢呼雀跃。

方若华估摸着差不多,便从台上下去,这雨也不可能下得太久。

毕竟是低级的符咒,从周围湖泊河流汲水,作用有限,时间长了,说不定还要影响以后的降雨量,那便得不偿失。

当然,只要这雨水一落,对方若华来说已经足够。

太上皇都来了兴致,很客气地把方若华叫到身边,口称仙师,显见是有几分期望。

方若华却是不卑不亢,一脸淡然地摇头:“民女修为还远不够,可不曾有呼风唤雨的本事。”

说着,她便捧出那本半伪造的百科全书,由太监呈送给皇帝看。

“只是从先人的典籍里,找到些求雨的符咒,圣人忽要民女求雨,民女便取了个巧,还望圣人不要怪罪。”

太上皇一愣,心里有些意外,不过对方若华这等有一说一,并不夸大自己的说法,他到觉得更可信。

这位曾经的皇帝,心绪也是相当复杂,他既想世间确有真仙人,能助他长生,但多年来的帝王教育,他也多疑,并不怎么信底下那些道士之类。

多年来,他也不过是抱着千金买马骨的心思,对道人们多有优容罢了。

太上皇伸手接过那本大百科,翻开一看,却只觉眼前闪过一抹金光,仿佛有一些文字凭空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人间之主,当修帝王之道,此乃小道,凡人中之人杰或可修成。

太上皇怔然无语,侧头把书卷递给身边的太监总管看:“可有看到什么?”

老公公年过六十,却是耳不聋眼不花,仔细一看,揉了揉眼睛,一脸惊愕道:“呃,老圣人,虽则老奴也认识几个字,可这五经概论,老奴却是没读过的,您要是问老奴今春流行什么戏本子,老奴到能跟您说道说道。”

他伺候上皇四十年有余,是铁杆亲信,上皇对他自然是极为信任,闻言就摇了摇头,略有些怅惘,却还是一笑:“看来你是个庸人。”

老公公讪讪应道:“庸就庸了,反正不耽误伺候老圣人。”

上面几句对答,太上皇又把皇帝叫来,说了两句话,皇帝一眼看过去,惊愕道:“怎是一片空白?”

太上皇登时蹙眉摇头,心想,大约这孩子还不能为人间之主,不过也不妨事,有他在,便帮衬个一两年便是了。

此时风雨越来越大。

上皇叹了口气,细细问了问方若华,书上都记录了些什么。

方若华认认真真,很像回事地答了一些,反正俱是百家学科。

上皇点了点头,没再多问,就将百科全书赐回,面上露出温和的笑容,颇为客气地道:“看来你这孩子是有些仙缘,好好修行,莫要怠惰。”

方若华连忙应了。

上皇想了想又道:“听闻你最近炼制了些丹药,太后很是喜欢,嗯,若是需要什么药材,朕的库房里还有些,你直接告诉郭大胖,让他送去与你。”

身边的老公公忙答应一声:“王妃娘娘有事尽管吩咐。”

说完,太上皇便招呼一声,和皇帝一起离开,御驾走远,底下人才松了口气。

“呼!”

大屏幕上不少水友刚才一点动静都没有发出来。

“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好可怕。”

“三妹,你就不怕么?总觉得那个太上皇阴森森的,好像随时一张嘴就能要人命的样子。”

“……不就是个一看便是肾虚的要命的老头子,怕个什么。”

也有嘴硬的。

但大部分水友都说这场戏特别过瘾,也说看方若华对答如流,不卑不亢,潇洒自如,看得心里有点痒痒。

“也是,咱们三妹是什么人,真到了古代,太上皇啊,皇帝啊,能吓唬得了别人,可吓不住咱们三妹。”

方若华:“……”

她其实,还是被吓了一下。

到不是怕死,但她既然不打算造反,在这样一个家天下,皇帝一言能灭族的时代,总归还是要顾忌一二。

好在上面那两位,无论是上皇还是皇帝都是正常人,都有所求,而她,又实在不是什么危险人物,只要表现出自己的价值,从今以后,受到拉拢的可能还是更大一些。

世事无常,她也看不透人心,只能说大面上过得去,不出错就行了。

康亲王送她回王府的路上,一路都神色有异,不过最终也没多说什么。

到是方若华提醒了对方两句:“虽则我是赶鸭子上架,又不肯丢人现眼,便成了今日的结果,但到底你的王妃还是会回来的,还请王爷早作打算。”

康亲王沉吟片刻,叹道:“没办法,既当初做出决定,就要承担结果。”

他顿了顿,又笑了,“想想也无妨,大家都是聪明人,聪明人都懂得什么叫看破不说破,种灵虽向来懒散,不爱在京城的圈子里走动,但也有不少人认得她,目前为止,不是也没人出来说话?”

所以种灵回来,有人察觉到康亲王妃换了一个人,大家也只会很聪明地记在心里,并不会摆出来让人难堪。

康亲王很自信,他相信自己能为他的王妃遮风挡雨,到是对方若华有几分歉疚。

接下来的日子到也还平静,来套近乎,来求丹药的人多了不少。

方若华的名声也是被传扬得多少带出一点神仙色彩。

不过,京城自称有仙缘,修炼有成的高人很多,她混迹其中,也不见得就当真那么显眼。

先不提别人,便是无尘道长,也是成名几十年的高人。

又数日过去,方若华的道观建造得差不多,只差装潢时,种灵终于回了京城。

第八百四十七章 种灵 (两章合一)

那日,方若华正拿自己做得小马车逗弄康亲王家的那个小妞妞。

她手上的能力值,本来就有八点以上,算是超高,毕竟开了挂的,这些年下来,虽没有特意练过,却也是年年增长,如今差不多十点加了。

小马车上了弦,自己咔嚓咔嚓能满屋子跑上两圈半。

一开始小妞妞挺害怕,一看到马车跑起来,登时就把脑袋往方若华怀里钻,后来渐渐不怕了,看到马车停下,就手脚并用飞蹿过去捡。

不是方若华想给康亲王带孩子,事实上,这是个麻烦事,能不沾手最好。

可实在是康亲王这人有时候着实精通说服技巧,再加上孩子确实亲近她。

方若华自己觉得生孩子是件大恐怖的事,可是玩人家洗白白,香喷喷的宝宝,她到是挺喜欢。

在现代社会,三岁的孩子已经和小大人差不多,上了幼儿园,与小朋友们交朋友,固然还天真无邪,却已经形似一个小社会。

但是眼下,这小娃娃身体孱弱,处处入入的总有乳母抱着,还在吃奶,辅食吃的都很少,瘦瘦小小,站都站不太稳,路也不大会走,连说话都不灵便,只能说会说一点。

这孩子养得娇弱,模样却很漂亮,方若华有着大半的怜惜,见她喜欢和自己玩,也不算大事,心里有数,便哄孩子玩了。

小妞妞磕磕绊绊地追着马车跑,方若华给自己煮了一碗果茶,刚喝了两口,大屏幕就开始震动。

她把目光转移过去,只见水友们发出一连串彩色的字幕——“前方高能预警!”

“三妹注意,康王府的正牌王妃即将上线!”

刷了一会儿屏,方若华才发现,因为她把摄像头放出去拍京城的市井人家,竟拍到了种灵进京城的画面。

“……这人是种灵吧?反正她自称种灵,瞧瞧,可是高调地包了整个酒楼,真豪气,不愧是正牌子的女主。”

“那么说正文要开始了?里怎么记载的?哦,女主与康亲王相处三年,便觉生命无味,宛如一潭死水,再也不能在康王府的后院待下去,恳求皇帝许她与康王和离,否则便要去水月庵出家为尼。”

“康王为她求情,皇帝为她周旋,后来女主阴差阳错,嫁了丧妻的林如海,故事正文开始。”

“……三妹,你可做好了退位让贤的准备?”

方若华失笑:“早再等这一日。”

她已经准备得非常齐全,自己的行囊都收拾妥当,前些日子托太后娘娘的福,卖出去些焕颜丹,赚了一千多两金子,另有若干药材。

后来太上皇又垄断了她一批强身健体的丹药。

方若华说得很清楚,再好的丹药也只能滋补身体,说长生那不大可能,但太上皇还是要了不少去。

有上面的两尊大佛给做广告,方若华在勋贵中不缺少客户。

现在的问题是,她没把药放出去太多,还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即便是没敞开了供应,方若华最近赚钱不少,这笔钱暂时存去钱庄。

目前,她大部分东西已经让人搬到已经建造好的道观里去。

还有一些零零散散的,睿亲王妃,和其他女眷送的小礼物,也都打包收拾好,一趟就能运送走。

道观暂时还不能住人,装修好了也要晾一晾才成。方若华便找人在附近的客栈赁了一个院子。

院子清幽的很,暂时住个十天半月不成问题。

一切准备妥当,方若华招手叫了杏儿:“去,跟前面说一声,王爷若是得闲,让他过来一趟。”

康亲王刚从宫里回家,跟皇帝哥哥比武来着,出了一身臭汗,正准备洗澡,小厮就过来报,说是王妃有请,那边又有人来送信。

送信过来的是种家的人——种灵回来了。

康亲王愣了下,慢慢坐下来喝了点水,心想,回来了也好。

这件事,终归还是要有个了结。

但是,一回去见到方若华,转头看到已经收拾好的行囊,显然方姑娘也得到了消息,登时也有那么点不是滋味。

“何苦这么快?京城最近还是不太平。”

康亲王叹气,“采花大盗捉了这么长时间,前几日又有一家女眷遇害,另一家差一点遇害,那些个酒囊饭袋,真让人生气。”

“不如再等一等,京城杂事了了,你再搬出去也不迟,何况,华清观不是还没收拾好?”

方若华轻笑:“无妨,还是早做了断,早点安心。”

她顿了顿,又道:“有缘分做夫妻,那是几世修来的,无论你和种大小姐之间有什么问题,总要先跟我这个外人撕扯清楚,你们再去解决内部矛盾。”

康亲王:“……”

他终究还自认为是个君子,见方若华是心意已决,便亲自出面与种将军交涉,带着方若华把她母亲接出来,让她母亲自立一户。

整件事办得十分顺利,也悄无声息,谁都想不到,一夜之间康亲王府的王妃便换了一个人。

种灵人没到,好好的亲王府就为她空了出来。

但是女主角种灵,却好似有些近乡情怯。

半月酒楼就在朱雀大街上,临近内城,街面颇为繁华,生意自然也好。

种灵一进门,丢下一袋金叶子要包酒楼,店小二也没慌乱,其他客人们更是半点磕绊都不打,麻利地走人。

京城贵胄多,那些贵人们的花样多得很,在京城做买卖,都得心明眼亮。

他们开酒楼的还好,那些开赌坊的,开青楼的,等等等等,比较刺激的娱乐项目,人人心中有一本帐,一眼打量过去,就能把来客的身份摸个八九不离十,哪一位要好好供着,不能出差错,哪一个是可以随便宰的大肥羊,众人心里门清,这要是错了,可是要人命的大事。

种灵面生,却是一口官话京腔,穿的不起眼,鞋子却不是一般人家能穿的,众人一眼便看出这大约是贵胄家的千金,别管她要做什么,躲远点便是。

一楼的客人走了个干净,种灵坐在二楼,吃着熟悉的京味佳肴,却只觉得舌根发苦,心里乱糟糟一片。

她回来了。

可她要去哪儿?

她是种灵,种家的大小姐,是爹爹的爱女。

可是世人皆知种家的小姐嫁给了康亲王,已经是康亲王妃,她大模大样地回种家,当真好吗?

那她要去找深哥哥?

刚才在路边,还有人提到康亲王妃登台祈雨的壮举,不知多少人要供她的长生牌位。

种灵自己是不信这些,虽然她进了庙门,也拜一拜菩萨。

但……就算有高人,也不可能是在种家生活了十六年的那个方若华。

可如今人人都说她……很厉害。

深哥哥会不会也觉得她很厉害。

种灵想不起方若华长什么模样,但她其实知道,自家后院有这么一个人。

下人们不会和她一个小姐,说些有的没的东西,但她奶娘是娘亲留下的老人,有时候,会和她说一些家里的琐事,就提起过意外出生的那个孩子。

那时候她还小,不怎么懂事,只听奶娘说不必在意,那就是个玩意,奴仆,连庶出的姐妹都不算,爹爹连自己的姓氏都不肯给她。

她听奶娘的话,也的确没怎么在意过,后来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人家都像自己家一样,爹爹后院里只有娘亲一个人,不让任何人爬到娘亲头上,连个妾也没有。

那些人家,庶出的子女都挺多的,看起来虽然没大碍,却很是有点烦人。

至少她的手帕交们都不喜欢。

种灵因为这个,也觉得方若华不怎么顺眼,好在她向来很少出现在自己眼前,眼不见心不乱,想必以后也打不到交道,不会有交集,渐渐就能淡忘了。

“谁能有前后眼,谁又能想得到,还会有今天?”

一想起来就烦,她实在有些不乐意直接去康亲王府,她去做什么?难道要自己去和那个假的说,用不着你了,麻烦你让一让位置?

她可做不来。

真要纠缠不休,岂不难看的很?

“哎,真讨厌。”

种灵有些生气,深哥哥怎么这个样子,让人做了替身,那有自己的责任,对方做了也就做了,可替身不安安静静的,还……

她忍不住去想,深哥哥是不是和那个人相处得久了,便生了感情。

她很熟悉深哥哥,知道他虽然是王爷,也不是没见过女人,却是心底柔软,很善良的一个人,对身边的朋友都很关照,也很细心体贴。

那人便是替身,做了康亲王妃,深哥哥也一定对她很好。

“可有时候,滥发好心,挺让人讨厌。”

少女眉头轻蹙,心事重重,可是她长得好,饱满的脸颊,健康的皮肤,自然而然也吸引人的目光。

店小二都忍不住劝了两句:“小姐还是别在外头徘徊,最近京里闹采花大盗,先时说是抓到了,后来又说不是,众说纷纭,沸沸扬扬,女孩子家,需得小心,能别出门就不要出门。”

“采花大盗?”

种灵冷笑,“就算他是另一个王兆明,撞到我头上,算他倒霉!”

店小二见她腰里配着长剑,心里猜测,这是个有功夫傍身的,也就不再多言,好好奉上茶水点心便退了去。

种灵百无聊赖地四处打量,从楼上看去,目光落到一人身上,登时亮了亮,高声呼喊:“云飞哥哥,云飞哥哥。快来,我请你喝酒。”

声音未落,楼下好几个人跟着抬头。

老百姓们或许没怎么听过云飞的名号,但是,江湖人却少有人不知道这位快剑云飞的。

尤其是贺家老爷子贺路发英雄帖,号召武林同道讨伐他的事,更是让他名声响亮得很,虽然是坏名声。

如今贺路与云飞,相约惊秀山庄决斗,虽说双方都没有给出确切的消息,可江湖上还是风起云涌,少年英杰也好,早就闯出偌大名号的人物也罢,都想凑一凑热闹。

云飞一手剑法,在江湖上数一数二,已经有两年未曾一败,便是当年云中一剑,华山吴峰,也说自己远不及他,在他面前,有不敢出剑之感。

至于贺路贺老英雄,弈剑堂老堂主,年轻的时候那也是一代风云人物,他当初从劈柴,扫地等寻常事中体悟到剑法,自创二十三路贺家剑,创建弈剑堂,三十年来罕有对手,这些年差不多算是退隐状态,在家含饴弄孙,但是剑法从未放下,众人不敢有半分轻视。

现在江湖前辈,与江湖新秀对决,人们不好奇才怪。

如今云飞露面,登时招来目光无数。

云飞本人却好似并没有感觉到旁人的注视,慢吞吞地走在京城的青石板路上,头也不抬。

他个子不高不矮,身体看着瘦,但仔细看,却让人觉得匀称,就是没有一处多余,也没有一处有缺,再看他这张脸,所有人都静了静。

“我终于想明白,为什么云飞挑战旁人,一定要戴面具了。”

面对这么一张脸,这么一个男人,哪怕是身经百战的杀人豪杰,也要走神。

两人对决,一人走神,岂非不公平?

京城里容貌好的公子哥多得是,那些世代书香,富贵锦绣养出来的贵公子,显少有长得不好的,但是,想挑出一人比眼前这位还俊秀,恐怕是件难事。

所以,这人哪怕不搭理酒楼上娇俏的少女,众人也没有觉得不平。

他要是谁喊都答应?那岂不要累死了。

种灵却有些懊丧,可显然也是见识多了,只是趴在栏杆上鼓着脸生气。

“姑娘,云飞不喝,他怕手抖,我却不怕,你肯不肯请我喝一杯水酒?”

种灵顺着声音看去,有些意外,可看见说话那人,心里却不觉得讨厌,也不觉得对方轻佻。

这人长得自然是比不上云飞,气度却丝毫不差……脸也很好看。

种灵还没说话,对方已经轻盈地拾级而上,到了二楼,寻了个位置坐下。

“姑娘有礼,在下洛风,不知道能不能讨一杯水酒喝?”

种灵:“……给他上酒。”

说起来,在这样寂寞的日子里,有个不讨厌的人陪着喝酒,感觉其实也还不坏。

第八百四十八章 采花贼 (两章合一)

洛风实在是很会说话,尤其会和女孩子说话,总是能让女人如沐春风,又不会觉得对方失礼。

种灵有点任性娇气,这会儿竟也收敛了脾气,托着下巴对一个陌生男人倾吐愁绪。

“你说,我这么回去,会不会让深哥哥看不起我?他还喜欢我吗?他会不会去喜欢现在他身边那个人了?”

洛风轻笑:“世间的女孩子都是珍宝,身为珍宝,只要好好地等待别人为你们焦虑,为你们忧伤便好了,完全不必自己去寻找忧愁。”

种灵:“……你这人可真……有趣,你也有喜欢的女孩子?”

“好像遇见一个。”

洛风笑起来,“可惜,不光不能去喜欢,连想一想也不行。”

“为什么?”

种灵心下不由好奇,“你看起来很好,为什么不能喜欢,也不能想?”

洛风一笑:“不能说,唔,我能做的,只有喝酒,可惜,我酒量好,千杯不醉。”

种灵鼓了鼓脸,叹了口气:“你这人真不错,自己失恋难过,还想着安慰我。”

她不傻,还是看得出来,眼前这位很秀气,很有气质的江湖少侠,似乎看出她有点不痛快,特意来开解她的。

洛风弯了下眼睛,轻笑:“那姑娘可有被我开解道?”

“还行。”

种灵深吸了口气,“所以,我决定去挑战这一个大关卡,勇往直前,先冲再说。呜,我要闯不过去,你帮我打她,帮我打架!”

洛风登时笑了:“祝你好运……还是靠你自己比较好。”

这姑娘醉得人事不知,洛风出钱让店小二找了床被子给她搭身上,自己拎了壶酒水飞身上了楼顶。

他最近有小半个月,都是在楼顶,墙角,各种奇奇怪怪的地方过夜,便是以前风餐露宿,行走江湖时,似乎也没这么辛苦过。

可那个采花大盗,武功或许不能特别高,轻功到是一等一的好。

洛风在江湖上,也以轻功一流为人称道,可这个采花贼,竟也相差仿佛,甚至占据了些许优势。

五日前洛风盯上他一回,追了大半夜,还是把人丢了。

洛风喝了一口酒,心下一片沉静,他已经习惯了等待,越是急躁,越是需要静心。

夜晚风凉,白日里脑海中那些赶不尽的烦恼,也仿佛暂时消散了去。

月亮很圆,夜色也美,这世间只要想去寻找,总会有很多美好的事物。

洛风咂摸咂摸酒,只觉得寡淡,奈何他最近囊中羞涩,无尘老道又不知道撒哪门子毛气,说是把给他准备的酒通通送了人,没他的份,也只能凑合喝一点。

再寡淡,也比没有好。

借着月色,大部分人家都睡了,倒是酒楼后面那家客栈还灯火通明。

偶尔能传来一两声娇俏女儿家的嬉闹。

洛风的神色也变得柔和了些许,他自来知道,这世间女儿过得不易。

去年他去拜访昔年的江湖第一美人席希时,眼看她年不过二十,整个人便衰老如四十一般,早没了当年的风华绝代。

“哎!”

他一直觉得,作为男人,生在这世间已然是占了大便宜,在各方面,都该对女孩儿们多些包容照顾。

夜幕低垂。

远处忽然有一行鸟惊飞而起,洛风猛地站起身,整个人从楼顶上飞扑而下,刚一落地,只见远处隐约有马蹄声,喊杀声传来。

“追!”

“不能让他跑了!”

“该死的,这回让这个畜生逃走,你们几个全都给我提头来见。”

“采花贼来了?”

左右灯光一下子亮起来,好多人家都颇为慌乱。

远处一道黑影攀着树木,屋檐,在夜色里飞驰,速度极快,身子轻盈。

洛风悄无声息地顺着风落在房梁上,放低了身体,从袖子里摸出自己的折扇,就在黑影近前的一刹那,折扇脱手而出。

那黑影却是非常警觉,猛地一纵而起,凭空两脚一搭,借力转身,险之又险地避开折扇,连看都不曾看洛风一眼,转身就跑。

洛风接过扇子,也不惊讶,两个人交手了好几次,对对方都有所了解。

不过,这一次是洛风最接近对方的一次。

眼前这个在京中嚣张已久的采花大盗,身量矮小,连头带脸都被黑布包裹,只露出一双眼,眼睛在夜色中看不太清楚,到像是烟灰色,冷得渗人。

巡检司的人大约也下了狠心,巡查队派出来的好手有不少,也在后面紧追不舍。

前有追兵,后有阻截,那采花贼脚下一顿,登时折身朝着不远处灯火通明的宅子扑去。

洛风心下微惊,略略提气,速度加快,哪怕感到胸腔开始有些火辣辣……也顾不得了。

他刚才听得清楚,那处院子里住得是女眷,应该是刚刚搬过去,人不多,有几个丫鬟仆妇,应该是哪位大户人家的夫人太太暂住于此。

洛风提气长啸:“云飞!”

然而……并没有人出现。

洛风这么好的脾气,也不自觉翻了个白眼,不过到也想到了,那家伙从来只专注自己的事,哪里会管旁人死活?

黑影显然对地形非常熟悉,轻功也确实是很好,眨眼就消失在围墙里。

“采花贼?哪呢儿?”

洛风一回头,就看到种灵一脸义愤填膺地抓着把刀,一边狂奔,一边张望,登时觉得脑袋隐隐约约有一点疼。

……

客栈租好的小院清幽僻静,一早打扫得干净,此时夜色深了,杏儿还带着几个丫鬟归拢东西。

方若华把一盒从商城买回来的香,放入熏炉里点燃,味道闻起来到也不太特别,是一股后世水果味果汁的味道,混合了橘子,苹果,香梨一类,挺清爽。

不过这香很得腾云境修士们喜欢,能涤荡身体里的杂质,清除污垢。

方若华的境界不到,但她最近花钱花得不少,有个商家搞活动,赠了她一盒。

反正以前她境界不到的时候,从来没碰上过商家搞活动,如今琴心境越发稳固,哪怕不看她圣德门弟子的身份,也有不少修士愿意与她交流,商家谈生意时,也不禁变得更客气些。

这香确实非常好,无尘老道曾感受过一回,伺候一直‘觊觎’,时常要来蹭蹭,偏他最近可是逍遥得很,也有空暇。

自从那次祈雨后,冲虚和佟成就从京里消失,不知道是太上皇还是皇帝,或者别的什么人把他们两个弄了去。

反正这俩人再也没露面,冲虚的势力更是树倒猢狲散,无尘老道的压力登时减轻许多。

方若华就着香,给自己拌了一份面,选自己喜欢的酱汁,加自己喜欢的菜,吃惯了王府的珍馐,偶尔简单吃一点,也很爽口。

外面几个丫头不知从哪儿弄了烤红薯,正吃得香甜,叽叽喳喳的和小鸟似的。

临离开康亲王府,康亲王犹豫了下,还是问她要不要带几个下人走。

方若华本来没想带,跟着她,和在王府那可是完全不一样,在王府,就是随便哪个洒扫的丫头站出去,都能看不上七品小县令,就是她想带,谁会乐意跟她离开?

可贴身丫鬟瞒不住,杏儿丫头一听说这个,简直像是被雷给劈了,一路抹眼泪抹得人心慌。

她也是无语,只好问了句,杏儿考虑了片刻,便说就要随她走。

其实要是可以,杏儿也不想离开王府,但她自幼被家里卖到王府里,也当了好些年丫鬟,能混到伺候王妃的地步,算是相当有出息的,经历得多,见识也多。

她是再清楚不过,到了她这份上,换主子那简直是找死,新王妃到了,难道还会用她?别开玩笑,以后她就是不死,也是坐冷板凳的命。

自己伺候的这位虽说是个假王妃,但却是真有本事,在陛下和太后面前挂了号。

王爷待主子也是极客气。

她跟着一块出来,那便是亲信,将来怎么也比留在王府好。

何况看了这些时日,杏儿看得清楚,她伺候得这位,那绝对是好伺候的里面拔尖的那种。

聪明,大气,有能为,知道护短,做了她身边的人,将来不怕得不到好结果。

杏儿下定决心,就一门心思为方若华打算,展现出她王府大丫鬟的出色素质,一个人好像有三个脑袋六条胳膊似的,有条不紊地收拾行囊,让方若华顺顺利利地离开了王府,没有操半点心。

此时安顿好,她也松了口气,在脑子里盘点了下明日小姐要穿的衣服,佩戴的首饰,便捧了热水,带着几个小丫头,捧着帕子等物,徐徐向房间走去。

刚穿过月亮门,杏儿就听外头喧闹起来,有人喊抓贼,还有人喊什么采花贼之类的,她登时吓了一跳,连忙加快脚步,冲入门急声道:“小姐!”

离开康亲王府,丫鬟们也改口直呼小姐。

方若华披上衣服,摆了摆手,径直开门出去,杏儿吓得脸色雪白,急声道:“小姐还是暂且避一避……”

话音未落,只见一个黑影从屋顶上飞落,动作非常轻盈,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

杏儿还有些懵懂。

这人一眼扫过方若华的衣饰,侧耳听了听身后的动静,立时冲方若华扑过来。

紧追其后的洛风刚一过围墙,见到这一幕,大惊失色,想也不想同时扑过去。

灯光虽亮,可周围树影婆娑,其实看不太清楚,方若华身体不动,修长的大腿轻轻一抬,朝着黑影的头扫过去。

对方一开始没把她当回事,挡也不挡,可等劲风逼近,察觉不妥,再避已经是避无可避,黑衣人大惊,连忙抬手想抓住对方的腿,但他的手没抬起来,这一腿已经扎扎实实地扫到他的脸上。

一股巨力,黑衣人整个身体横飞出去,鼻子酸痛,鲜血横流。

洛风一愣,还没回神,就见一只碗迎面而来。

砰!

洛风脑袋一晕,只闻到一股香辣味,尝了尝,确实挺香,辣味不浓,恰到好处。

他刚才拿折扇挡来着,可他挡得住江湖无数凶人的暗器飞刀,却竟让挡不住小小的一碗面。

洛风耳朵轰鸣,鼻尖隐约闻到一缕幽香,昏沉稍稍缓和,便看见……他曾经只见过一面的‘康王妃’,立在身前的假山旁边。

方若华看了他一眼,想了想还是确定一下:“你不是采花贼的同伙吧?”

洛风使劲摇头,小心地回头去看采花贼。

方若华也转过头去,只见这家伙竟然没有昏死,摇摇晃晃地竟还上了围墙跳出去。

“头挺硬,看来不是练的功夫独特,就是天赋异禀。”

“这家伙就是采花贼?给本姑奶奶站住!”

洛风只听外面传来很清脆,也很耳熟的叫声,神色微变,整个人飘身而起飞了出去。

他很清楚种灵的武功,就算不说是三脚猫的功夫,但也是末流。

这个采花贼的武功同样不算一流,但三五招之内拿下种灵那样的小丫头,到也没多大问题。

他心中惊骇,速度陡然加快,和他相比,方若华就显得从容得多,虽然速度同样不慢,却是不急不慌。

种灵手握钢刀,怒气冲天,看到对面正好扑过来的黑衣人,持刀冲上去刀背横扫,那黑衣人身体一轻,居然以手握住她的刀,趁着她惊吓收手的刹那,眨眼便至她眼前。

“啊!”

种灵以前与人过招,何时会出这等险情,本能地松开手捂脸抱头。

这也只是一刹那的反应,她登时回过神,惊觉不好,心里一慌,再睁开眼却见那黑衣人已经倒在屋顶上,双手死死抓住脖子上的一条银色缎带。

种灵连着退后几步,抬头看过去,模模糊糊地看到一男一女踏月而来,那女人手里缠着一条长缎带,不怎么能看得清容貌。

但不知为何,她总觉得那女子瞧她的眼神带了点戏谑轻视,闷闷地跺了跺脚,种灵哼了声,低着头退了几步转身便走。

方若华轻笑,看了看已经追赶到不远处的那些官兵,笑着招呼:“采花贼已经被擒。”

又转头看向洛风,“虽然抓了他,毕竟是晚上,又难保他只是一个人。”

洛风认命地耸耸肩,顶着一脑袋汤面的汁汁水水,溜下屋子去追种灵。

方若华把贼人交给追来的一众官兵,自己也打了个呵欠,回屋睡觉去。

到是杏儿一干人这一整个晚上,怕睡不好了。

看来的确是需要一些家丁护院,方若华不怕贼,但这时节一个人生活不现实,总要养些丫头什么的,有家有业,就得有人看守才能让人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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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四十九章 惊秀 (两章合一)

一直到月亮被乌云笼罩,天色却渐渐有些亮了,洛风才疲惫地靠坐在屋顶上面,拿一条柔软的大帕子使劲擦自己的头和脸。

好不容易坠在后头,跟了大半夜,陪着逛夜市,喝西北风,终于送那小丫头回去,他才有时间找井水洗了洗头脸,虽说他这人也没什么洁癖,可顶着一头面汤的日子,他是一时也过不下去的。

刚才的喧闹仿佛不存在。

夜晚还是这般静谧。

他想起那个种家的小丫头嘴里抱怨的话,说什么怕去康王府,会面临一场恶战,又不禁叹气,只是叹了一半,便把叹息咽下去。

曾经有人跟他说,做人不能叹气,叹得多了,运气便会很差。

他还是需要有一点好运气。

洛风知道一点种家的事,也算是意外,他那天在无尘老道那儿找不到酒,便出来溜达,正好碰见种灵离家出走。

他这人经常半夜游荡,出没的又都是京城三教九流汇聚之地,知道的自然比别人多些。

当时他还奇怪,怎么大小姐连夜跑了,第二日竟又从家里顺顺当当地出嫁?

后来一想就明白,大约是种将军找了什么人替嫁。

洛风那会儿还觉无语,这京城的贵胄们戏还真多,比江湖人都能闹腾,但也不算大事,人家愿意糊弄,与他这个江湖浪子也没关系。

何况云飞那小子和贺路的事闹得沸沸扬扬,云飞自己到是精神不差,一门心思印证自己的剑道,他却忙前忙后地阻拦那些找他麻烦的江湖侠少,哦,还有侠女,几乎跑断了腿,哪里还有工夫琢磨别的。

偏偏云飞不领情,不过,人家说得也对,他阻拦这些人,救的又不是云飞,要承情,也该是这些人承。

问题是,想必那些年轻气盛的少年少女,是不肯认同这种话的。

至于云飞,云飞还嫌他碍事,让自己少了可以练手的素材。

一晃眼,数月已过。

又回到京城,可这京城乍看还是以前的京城,不知为何,他却觉得有多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种家的小丫头担心自己会被假王妃刁难?”

洛风忍不住笑起来,想起那位假王妃,他忍不住点点头,这两人就不该放在一起比较,一个是已经羽翼丰满的苍鹰,天之王。

另一个是还没从妈妈的怀抱中脱身的小鸡仔。

毛茸茸的很可人,讨人喜欢,还牙尖嘴利厉害的紧,但却终究是尚不能飞。

唔,如果那位主儿真想找小丫头的麻烦,小丫头怕是自己死了,上了黄泉路,也猜不出自己的死因。

康亲王府

整座王府依旧如往常一样,天不亮,洒扫的丫鬟仆妇便轻手轻脚地开始一整日的劳作,手脚都要麻利些,若是不能赶在太阳出来时去大食堂,大师傅最拿手的几样菜是绝留不下来的。

僧多肉少,想吃上好东西都得靠抢。

种灵坐在椅子上看着桌上的菜单发呆,整个康亲王府平静得不可思议,她想象中那些可能遇到的难堪,或者被逼着要给别人难堪的场景,一样也没有发生。

深哥哥还是那么温柔。

种灵想起昨天她忐忑不安地叩响了王府大门,深哥哥亲自出来接她,朝她一笑,什么都不曾问,也不曾说,就领着她进了内宅。

沐浴更衣,踏踏实实睡了一觉,齐嬷嬷把账册钥匙送过来,态度还算恭敬。

深哥哥也说,这几日宫里乱着,等过两日便带她进宫一趟,拜见太上皇,陛下,还有太后娘娘他们。

她的嫁妆都好好封存在库房里,每一样都不少,也没被任何人动过。

就连她还在家时,随手把玩过的茶杯,也还是错乱位置摆放在箱子里面。

按说,种灵应该觉得很满足,一应麻烦事都没有,那个替身的痕迹已经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天下还有比她更幸运的姑娘吗?

可是……难道就这个样子了?

没有婚礼,没有准备,什么都没有……

种灵进王府大门之前到没考虑那么多,她一门心思只想着自己该怎么处置那个替身,其它的都得在处理完替身以后再想,但现在这里没有替身给她处理,一切都很顺利,她到有些不痛快起来。

哪个少女不憧憬自己的婚礼?

在闺阁时,她也曾一边偎依在母亲身边,看自己的嫁妆,一边憧憬着十里红妆,凤冠霞帔。

康亲王也隐约看出种灵有愁绪,只当她还是在为自己的救命恩人担忧。

虽说是个男人,便不喜欢自己的女人心心念念地牵挂别的男人,可康王也知种灵的性情,而且他这人与旁人相比,到有一好处,按照别人的话说,那就是康王再是通情达理不过。

想了想笑道:“快剑云飞与弈剑堂贺路一战,便是本王也颇为好奇,再过三日,不如本王带灵儿你一同去惊秀山庄看看?”

种灵登时恢复了些许精神。

惊秀山庄是前任六扇门总捕头,高旭的居所。

高旭做过六扇门的总捕头,祖上受封万平侯,虽说他老人家如今已是没有爵位,但人们总是习惯性地称呼他老人家一声侯爷。

这时节江湖与朝堂虽然不好说泾渭分明,但也少有交集,高旭却是个例外,他年轻时离家行走江湖,为人正义,又讲义气,仗义疏财,结交了很多武林同道。

后来魔门肆虐,高旭与几个朋友与魔门斗了许久,最终在华山之巅,高旭和魔门之主,陆鸿风决战,两败俱伤,但陆鸿风还是答应带领魔门退守大漠,再不踏入中原一步。

高旭伤势也很严重,身手大退,便回到京城附近,建起一座惊秀山庄,多年来致力于调解江湖纠纷,解决江湖冤仇,也为那些受到武林败类迫害的同道出头,他自己武功衰减,可却有不少江湖朋友帮衬。

如今数十年过去,惊秀山庄几乎就成了武林圣地。

贺路约战云飞,决战地点选择惊秀山庄,到也不是什么特别的事。

惊秀山庄的大热闹,本来方若华是注意不到的。

这种江湖新闻,京城里流传得其实不多,至少寻常百姓们就是听说了,也不敢乱传,更不敢往前面凑。

那些动刀动枪的事,遇见了还不赶紧躲到八丈远,还凑上去岂不是找死?

方若华自己没关注到这件事,可架不住她爸妈竟然给卷进去了。

明明身在扬州,人在江南,方肖只是个巡盐御史家庄子里的小小管事,应该和什么江湖都不沾边,奈何林如海这林府,到底是这篇里颇为重要的场景,林黛玉那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方肖夫妻两个和林府搅合在一起,沾染上麻烦,那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两夫妻在这个世界的身份,没有方若华这个女儿,但是还是生下两子一女,不过年长的儿女一出生就夭折,如今只剩下一个小儿子。

小儿子叫方舟,今年十五岁,跟在林如海身边当差跑腿,为人老实厚道,并不怎么聪颖,但因为长得乖巧漂亮,又足够忠心,在林如海面前还是颇为得脸,甚至还蹭着书房认识些字,林家的下人里头,他拿的都是第一等的例钱。

差不多半年多前,林如海的一位故交,何英何老爷过寿,他自己公务繁忙,不能前去道贺,就派了身边的大管事林涛,带着几个下人仆妇前去送上寿礼。

方舟这小子也随行而去。

那何英正是青云门女门主贺语的丈夫。

贺语出身武林,有一手好刀法,武功极佳,在江湖上武功比她好的女人已经不算多了,她又是弈剑堂老堂主贺路的爱女,江湖名声极大。

何英没娶妻之前,却和江湖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家是书香门第,曾与林如海同在姑苏松林书院读书,分属同窗,只是后来林如海接连守孝,何英家里遇到事故,父母双亡,离开书院以后,两人就没再有什么联系。

还是林如海后来到扬州任职巡盐御史,何英也娶了个只会舞刀弄枪的妻子,到金匮落脚,建起青云门,两家离得不算远,阴差阳错之间,双方才又有了联系。

他们俩性情相投,本就认识,一来二去,偶尔凑在一起下棋作诗,身份虽已经不同,感情到是又浓厚起来。

林如海身体不大好,何英还打算请爱妻教他一些武功,不求上阵杀敌,只要能强身健体就好。

可惜弈剑堂走的是刚猛的路子,资质稍微差一点都练不了贺家的武功,真教给林如海,那不是救命,那是杀人,只能建议他练练五禽戏之类了。

却说方舟跟着林大管事他们,从扬州到金匮,一路风尘仆仆终于赶到青云门,却只见青云门门户大开,里面静悄悄毫无声响。

他们喊了几声不见人应答,只觉得不妙,于是便进去看了看,这一看可不要紧,满屋子的死尸,何家整整三十七口人,从主人到仆从,一个没剩,都死了个干净。

林管事和方舟都吓得脸色雪白,方舟一抬头,就看到一个男人坐在屋子里的桌上清理鞋子上的血渍,他差点把这人当成艳鬼,实在是此人长得有点过分好看。

那人看了他们几眼,便扔了擦点血污的衣袖,扬长而去,林管事和方舟一行人可是惊魂未定,好不容易回过神,连忙报了官。

一直到返回林家,回复了林如海,方舟还心中忐忑,有好几天精神不济,幸而年轻,身体也不差,到是没生什么大病。

林管事却是病得昏昏沉沉,大半个月下不了床。

可这麻烦事还没有完,不几日,弈剑堂的贺路贺老英雄来拜访,亲自询问当时看到案发现场的所有人。

林管事已经吓懵了,说得零零落落,磕磕绊绊,完全说不清楚。

方舟到还镇定些,甚至能给贺老爷子把那日看到的那个‘艳鬼’给画下来。

他在林如海身边伺候,时不时地也画几笔,在画画上还是有点天赋,虽然画不出那人的风采,可是光看形貌,也有那么三五分相像。

快剑云飞,在江湖上也不是别人能冒充得了,尤其是他那把无鞘宝刀,更是标识,贺路一眼就认出人,登时对其恨之入骨。

这才有了后面一系列的麻烦,还有惊秀山庄的决战。

此次惊秀山庄之行,贺路还特意把林管事和方舟都带上,就是为了让他们在江湖同道面前指认云飞,让众人知道,此人心狠手辣,乃是个魔头,人人得而诛之。

方肖和夏芬,板着脸把此事详详细细说给方若华听。

“你看看情况,最好能保你这便宜弟弟一下,别让他随便掉了脑袋。”

方肖摇了摇头,“我们现在既然担了人家爹妈的身份,呃,你就是他姐姐,责任怎么也得尽到吧。”

夏芬轻笑:“那小子挺笨的,可是够乖,你照应一下。”

方若华:“……”

等联络一断,她忍不住写了一篇大字平心静气。

知道自己老大不小了,爹妈又给她弄了个什么‘弟弟’,那是何等酸爽?

她要是心狠手辣一点,掐死对方的心都有,还照应!

不爽归不爽,方若华还是很认命地打探好,准备了一番,打算到时候去一趟惊秀山庄。

就如自家爸妈所说,虽然这是个便宜儿子,可既替了人家爹妈的位置,哪怕就是不替,他爹妈也不能活,到底还是要负起责任的。

三日后

惊秀山庄门前车马如龙,有不少江湖前辈,也有很多初出茅庐的江湖新人,都来凑热闹。

方若华到了门前,一时有些踟蹰。

那些江湖人多少有几个好友,彼此认得,便是新人,也有自家长辈给准备的拜帖,但她此时却有点不知该如何进惊秀山庄的大门。

以前看电影,电视剧,或者,总觉得像这类大场面,还是很容易混进去,但是真到了这等地方,她才发现一点也不容易。

惊秀山庄的门口就一连站了十多个年轻的迎客弟子,但凡有江湖人上前,居然好像都很熟悉,能搭上好几句话,不是问候你的师父,就是问候我的师叔,彼此好像沾亲带故似的。

这些名头,方若华却是一个都没听说过。

第八百五十章 谁来?(两章合一)

“三妹,这是要玩武林大会剧情?愣着干嘛,进去啊?”

方若华:“……不知道该怎么写帖子,怎么报名字。”

一众水友:“……”

为什么武林大会进门还有这种操作?

“难道不是应该随便胡诌几句我是某某剑客,编个了不起的绰号,对方就会说一句久仰久仰便成了?”

“要不然三妹你上去表演一下胸口碎大石?”

“对,彰显一下武力,对方肯定放你进去,武林大会嘛,拳头大的说了算。”

方若华:“……”

谢谢,这些事二愣子也做不出来。

“哎。”

难不成,她还要说自己的快剑云飞的表妹?或者折扇公子的姐姐?

方若华撑着下巴一转头,就看到折扇公子背着一个年纪五十来岁,头发花白的老妪,慢吞吞地在青石板路上走过来,又慢吞吞地远去。

步调轻柔,不疾不徐。

“大娘,您别急,还有一会儿就到了,您儿子和儿媳妇肯定烧好饭在家等您啦。”

“哎,哎。”老妪笑盈盈的。

方若华一点也不惊讶。

前几日,她出门买酒,看见折扇公子洛风爬上树去给一个哭鼻子的小姑娘摘风筝。

再前几日,她和无尘老道约好一起去钓鱼,听无尘说,洛风终于还上了他数月前借的钱。

去年那小子借钱,是因为百阅楼的如烟姑娘和一个书生互许终身,可赎身银子差了四百多两,洛风自己身上扒干净了,也只有三两碎银,没办法,把主意打到无尘老道身上。

无尘都没觉得奇怪,好像洛风借钱给某个青楼里的姑娘赎身嫁人,再正常不过,一点问题都没有。

“洛风那小子就是这样的性情,要是哪天有人告诉我,他把自己的腰子割下来给个姑娘下酒,我也得琢磨琢磨,才能决定信还是不信。”

方若华听得笑得不行,只当是无尘老道埋汰人家折扇公子呢,不可能有那么夸张。

但以近日所见,貌似还真……只有更夸张的份。

不得不说,洛风此人确实是个奇人。

可惜啊,女孩子们大约不会喜欢这样‘博爱’的男人成为自己的丈夫,虽然不作为丈夫的话,哪个女人都会觉得他这人很好。

方若华拢了拢自己的披风,静静坐了会儿,刚好看见洛风从东边走过来,怀里抱着一只小奶猫,毛乱糟糟,灰扑扑,眼睛还有点睁不开,可怜巴巴的,便撩开车帘笑道:“洛少侠。”

洛风抬头一看,登时如遇救星。

温软的帕子轻轻把小猫身上的泥水擦干净,毛很长,颜色挺白,就是脑袋顶上和脖子上有一圈黄毛,眼睛挣开一看,还是鸳鸯眼。

“公猫啊?”

方若华失笑。

她还以为会让洛风公子救助的猫,也得是只母猫呢。

洛风:“……”

方若华替折扇公子把这只猫照顾得妥妥当当,还让身边的丫鬟取了些羊奶,小心地喂了它。

小猫吃饱喝足,便蜷缩成一团,缩在软垫上呼呼大睡。

方若华很有养猫的经验,照顾狸奴还是颇为得心应手,三言两语,就把小猫给昧下,决定抱回去养。

当然,洛风也没什么不情愿的。

他四处游荡,时不时地餐风露宿,自己都照顾不好,哪里能照顾好一只小奶猫?

日头西斜,天上渐渐被染上了红霞。

方若华跟着洛风,顺顺利利地进入惊秀山庄。

洛风这人似乎和高旭相识,很有交情,他一到,高旭的大弟子就亲自出迎,直接把人接到内室。

“就猜到折扇公子你今天必得来,快点吧,老爷子等你好几日了。”

高旭的大弟子王远也有三十余岁,长得周正,擅使银枪,此时在外迎宾,他的武器被分成两截,左右各一边挂着,看起来平平常常,但进出的武林人士都不敢小觑。

进了惊秀山庄,便见东面白绫遍地,一排排棺木齐齐整整。

也就是此地来往俱是江湖人,不在乎这点晦气,换了贵胄到场,怕是只看一眼便要恼了。

洛风张望了下,就见到一座冰棺,贺路闭着眼立马横刀,坐于棺木之前,脸上凶相毕露,那一身的杀气腾腾,吓得连飞虫都不敢靠近。

贺老爷子这些年可都是慈眉善目,很少有暴怒的时候,他年轻时虽说脾气直,但也不会戾气横生。

洛风静静看了片刻,神色间也带了些许悲色。

晚年失爱女,便是再英雄了得,又如何能受得住?

贺老爷子一生有四子一女,只是四个儿子都不像父亲,较为平庸,虽不是作奸犯科之辈,可也武功寻常,顶门立户怕是不成。

如今弈剑堂便是他大徒弟贺兰当家做主。

唯独小女儿贺语,自幼聪明坚韧,容貌更是酷似贺夫人,贺夫人当年是江湖上有名的美人,贺语取夫妻二人长处,尤胜过母亲一筹,端是艳如桃李。

性子又豪爽大方,得贺路真传,剑法一流,为人孝顺,嫁的丈夫虽不是江湖人,可长相好,有才学,还愿意入赘,贺路满意得很。

所有有心爱女儿的父亲代入想想,都能理解贺路为什么会疯。

洛风站定了脚步,并未过去打扰,这边热热闹闹,都是看热闹的江湖人,与那一处凄冷之地,仅仅咫尺之遥,却仿佛人间与地狱的差距。

他叹了口气,回过头就见种灵瞪大眼冲他招了招手。

洛风:“……”

本能地冲种大小姐,呃,现在应该称为康亲王妃了,展开一抹虽疏淡,但绝对温柔的笑容,回过神就瞥了身边这位曾经的康亲王妃一眼。

方若华取了块丝巾蒙面,到也阻隔不了多少视线,不过是个意思。

左近的江湖侠女也有几个,虽说衣着打扮上,方若华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可整体看来却也不违和,连杏儿紧张得额头冒汗,看了自家主子自在的模样,到也觉得好了好些。

她如今既然是跟了方若华,自然也了解自家主子的身份,不禁就想,哎,主人便是不认种将军做父亲,可这女类父,还真是想假也假不了。

洛风正襟危坐,伸手慢慢抓起桌上的瓜子嗑着吃,决定一会儿如果两个女士斗起来,他就装傻充愣。

身为男人,只要不是自家的妻子,母亲,姐妹和别的女人吵架,那都要学会合理规避,当然,就是自家亲眷和别的女人吵起来,貌似跟着搀和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洛风前些年浪迹江湖时,没少因此吃亏,对这方面的事情,到是感触颇深,一把瓜子没吃完,康亲王身边的一个侍卫,便光明正大地走到他身边……他身边的美人身前,恭恭敬敬地行礼,伸手奉上一叠资料,道:“方姑娘,您要的东西,我们王爷特意从六扇门于捕头手里拿的,应该很齐全,请您过目。”

“有劳。”

方若华笑了笑,示意了下,杏儿连忙拿了个荷包递过去。

对方也不推辞,道了谢便退下。

洛风愕然,抬头一看,种灵果然和只炸了的刺猬一样,瞪大眼不敢置信地看着方若华,整个人显出一种说不出的躁动不安。

她一伸手抓住康亲王的胳膊,也不知道问了几句什么,但就洛风看来,显然是没怎么能安了种大小姐的心,她整个人惊疑不定,脸色特别不好看。

“咳。”

洛风转头问方若华,“方姑娘,你……”

你找康亲王要的是什么东西?

结果转头四顾,只有丫鬟杏儿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手里抱着杯茶,见洛风看过来,很乖巧地朝他笑了笑:“公子。”

洛风:“……”

方若华一身素袍,头上没佩戴任何一样首饰,徐徐向贺路老爷子走过去。

贺路僵硬地抬头。

方若华冲他行了一礼,伸手捧着一簇雪白的莲花,低声道:“听闻贺语姐姐最爱莲花,小女特意去求了几朵,希望能让这些莲花,陪伴贺语姐姐左右。”

贺路麻木的脸上,神色也略微柔和了一点。

这样的季节,能得来莲花,显然是用了心思,且眼前的姑娘身量笔挺,气质也卓越,一看便不是弱质纤纤的千金,反而有一点像自己的女儿。

贺路便轻轻点点头,并没有阻止方若华靠近,也不阻止她动手开棺。

方若华颔首,十分小心地走到冰棺前面,这冰棺不知道是何处取来的冰,周围地面上的泥土都结了细碎的冰柱,贺语的尸身大约也被药物处理过,已经死去数月,但是尸体却保存得还算好。

她特别仔细地为贺语整理头发,衣襟,动作很慢,许久许久,才把莲花小心地搁在贺语的胸前……

洛风远远看着,眼睛差点凸出来。

这难道真的是个女孩子?

哪个女孩子这么大的胆?

没见那些没少见血的江湖女侠,看到棺木也会不自觉躲避,到不是害怕尸体,走江湖的人,哪里能害怕死人,但多少会觉得很晦气。

洛风低下头笑了下,也不再多想,世间女子万万千,她就是独独与众不同,那又有什么?

“你做什么!”

远处忽传来一粗噶的呵斥,就见一黑衣男人伸手朝着方若华便是一掌。

洛风蹙眉,脚下一点,飞扑过去,只是他尚未挡到对方的掌风,方若华已经随意地侧身向左走了两步,就再自然不过地脱开对方的掌风辐射范围。

“玉川,住手。”

贺路冷声道,“留着力气,一会儿朝那个该死的畜生使吧。”

黑衣人闻言停手,垂着头走到贺路身边站定。

洛风松了口气,已经认出这个黑衣人便是贺路的二弟子路玉川。

贺路有两个弟子最为出色,大弟子贺兰,继承弈剑堂,还颇有发扬光大之势,没有堕了师父的声望。

二弟子路玉川在江湖上人称玉面孟尝,乃是个长袖善舞的人物,武功也极出色。

以前有传言说路玉川乃是贺路为自己选的女婿,但后来继承弈剑堂的还是大弟子贺兰,他的女儿贺语也嫁给了一个书生,这种传言也就不攻自破。

但只看这传言,也能知道路玉川在贺家的地位,还有他和贺语的感情。

如今贺语出事,这位一向有孟尝名声的侠士,怕是受到的打击不小。

方若华并未开口,浅浅一礼,便随着洛风离去。

时间一点点过去,惊秀山庄内林林总总的江湖人已经有几十个,个个都是在江湖上颇有名望之辈。

嘈嘈杂杂的声音把整个惊秀山庄衬得宛如闹市。

眼看决战之时临近,但云飞却不见踪影。

好些江湖人都不免有些着急:“怎么人还没来?”

“要我说,不会是看咱们人聚集了这么多,快剑云飞怕了吧?”

“怎么可能?他可是快剑云飞。”

月亮缓缓升起,夜色降临。

高旭终于从屋里出来,拱手道:“诸位武林同道,贺老堂主与快剑云飞约战时辰已到,但……”

他话音未落,远处便传来一声低哑的呼声。

种灵转过头去,用手使劲拧康亲王的胳膊,康亲王有些无奈,但心中也是好奇。

只见月色下,水光潋滟的湖面上,一人徐徐踏水而来,简单的棉布罩衫,只能说匀称,没有任何装饰,但穿在他身上,却不显半点简陋。

方若华想,大概便是一件破麻袋,只要套在他的身上,也立时能成为时尚界的宠儿吧。

刚才看,只看到云飞的影子,再一看,他已经到了岸上,正伸手擦去头发上的一点水汽。

种灵抿起嘴唇,心下忧虑,她很清楚贺路在江湖上的名望,也知道在场的人,有一小半都是贺路的朋友,他们全对云飞哥哥有敌意。

云飞却对所有人视而不见,好像别管旁观的是人还是鬼,他都无所谓,目光只落在贺路的身上。

贺路高大的身躯死死地钉在草地上,目光里透着毒,那模样,似乎已经在心里把云飞嚼碎了无数次。

云飞却皱眉:“气血衰竭,双手经脉俱断,离死不远……你不能打了。”

一句话出口,似乎有一点失望,摇了摇头,他才看向其他人,目光逡巡,似乎是想找能与他一战的对手。

“我想比武,但只要势均力敌的对手,贺路不行,谁来?”

云飞说得颇认真。

贺路浑身都在发抖,手抖得尤其厉害,一言不发,只重重挥手。

他身后十余黑衣弟子齐齐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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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五十一章 开口 (两章合一)

这十几个黑衣人,人人身手敏捷,速度极快,转眼便杀到云飞面前。

所有人目光血红,厉声喝道:“为师姐报仇,拿命来!”

云飞却是有那么点提不起劲的样子。

众人心里一跳。

有好几位女侠都惊呼,忍不住想,这么多人围攻一人,可真是不要脸!

人们到底还是看脸,尤其是女人,云飞长得着实太好,好到大家总忘了双方是结下了死仇。

既然是报仇,多少人冲上去又有什么可指责的?

高旭却是叹息,别看贺路的弟子人多势众,但他们的武功火候还差了些。

而云飞,又是最不惧围攻的那种高手。

“可惜。”

这些弟子还年轻,再过些年,也能在江湖上闯出一番名头,而且都是孩子,人生还漫长,如今在云飞手下,怕是不死也……

黑衣人尚未扑到云飞眼前,眼前忽然出现一把折扇,这扇子带起香风一片,众人脑袋却宛如遭受重击,步伐登时乱了一乱。

但也只一瞬间,这些年轻的黑衣弟子们身手或许不是顶尖,配合上却天衣无缝,脚步一错,避开折扇,再次冲云飞而去。

洛风很是无奈,伸手接住自己的扇子,轻轻一点足,正好飞起拦住快要靠近云飞的四柄长剑,只是刚挡下第一波攻击,后面四个人又是四面八方,一拥而上。

他一人一折扇,两只手,两双腿,纵然是身法轻盈,快如幻影,可他既不想伤人,对方又要拼命,一时也颇为捉襟见肘。

这也就罢了,这十余个弟子固然已经是弈剑堂里出类拔萃的,可是他所学不同,武功不是对方能比,还算应付得了,问题是后面那位快剑云飞,眼睛渐渐发亮,手中的剑蠢蠢欲动。

那种如芒在背的感觉,让洛风的脖子都发冷,背脊骨上的凉气直入肺腑,他恨不得连声咳嗽个几十声,再痛哭一场。

天底下还有他这么倒霉的朋友么?

洛风额头上冷汗淋漓,高声喊道:“贺老爷子,你先不要急,听我说,青云门灭门之事,必有隐情,不可能是云飞所为。”

贺路听而不闻。

洛风语速越来越快:“晚辈打探过,当日青云门的下人都是先中迷药,再被人一剑封喉,以云飞的性情,他若杀人,只会正面杀人,绝不会施加暗算。”

贺路冷笑,终于开口,声音里充斥了悲凉无奈:“他的身上还沾了我女儿的血。”

说着,一劈手,将一块碎布扔在地上。

那是条白色的,断裂的布片,不起眼,但是众人的视线落在云飞身上,就见他左袖子上面有一块破口,正好与这碎布能拼合。

“何等嚣张,连衣服都不肯换。”

云飞终于出剑,一剑刺向洛风的脖颈,口中道:“风池。”

洛风扭身避开,折扇合起,点中一黑衣人的穴道,把人推入旁边草丛,整个人都要抓狂,不管云飞的剑,只对贺路高声道:“万一呢?万一贺语不是云飞所杀,你们要怎么办?以云飞的武功,你们弈剑门想拿下他根本不可能,这家伙又向来不知道什么叫留手,一旦他打得起兴,所有人就是不死也要残,到时候放跑了真凶,你们怎么对得起九泉之下的女儿和师姐,师妹?”

贺路一怔,嘴唇动了动,他神色落落寡合,喘息声渐渐粗重,终于,闭上眼,也闭上耳朵,厉声道:“杀!”

洛风:“……”

一直压阵的,弈剑堂二弟子,贺路最得意的徒弟,路玉川,陡然飞身而起,一剑刺向洛风的左肋。

他一加入,局面立时有所不同。

其他弟子很难给洛风真正的威胁,但是他一出手,洛风也不得不闭上嘴,全神贯注,越发小心,一不注意,他就有可能阴沟里翻船。

洛风心中叹息,这局面可真够糟糕的。

方若华忽然开口:“我当时正在吃我最爱吃的周记烧鹅。”

贺路一怔,转头看过去,心中狂跳,猛地捂住胸口。

月色下,他好像看见了女儿。

他女儿站立的方式与别人不同,习惯一只脚略向前面一点,另一只脚虚虚点地,这和她修习的轻功有点关系。

他女儿还有一个习惯,一琢磨事,就喜欢咬自己的大拇指和食指的指甲。

“小语。”

路玉川的剑也陡然虚弱了不少,踉跄了下,惊疑不定地看过去。

洛风停下脚步,任凭云飞的剑在他的脖颈上点来点去,就是不动。

云飞与他僵持片刻,默默把剑收起,却也不走,静静站在一旁。

洛风心中明白,他表现得或许毫不在意,但还是有一点好奇心,毕竟被人当成灭门惨案的凶手,又怎么会半点也不关心结果?

他不怕敌人,更不怕和人交手,但那不代表云飞喜欢被人愚弄。

看热闹的一群江湖人,更是对眼下这一连串的变化给惊吓得快喘不过气,一时间所有人屏息凝神。

连高旭也把目光落在方若华身上,心中揣测此人的身份。

康亲王眨了眨眼,第一时间就朗声道:“保护方真人,陛下曾交代本王,不可让真人有半点损伤。”

眼见众人都看过来,康亲王叹道:“方真人精通神术,前不久刚设坛祈雨,京城左近方得降下甘霖,解救一方百姓,陛下也曾想封真人为国师,但真人只一心修炼,言及若过分涉入朝政,会有损修为,陛下才强忍下心思,只为其建造了一座道观,供其修行……”

“那不是……康亲王妃?”

高旭一听大惊,这件事京城传遍,他不可能不知道。

种灵猛地一蹙眉,心里不禁一跳,生怕自己的事再起波澜。

康亲王神色如常,只是莫测高深地一摇头,一言不发。

周围的人脑子里一时冒出各种想法,只当其中有些朝廷秘辛,便不敢去深究,但对眼前这位方姑娘,却都有点信她不是寻常人。

毕竟,堂堂王爷,可不会闲来无事消遣别人玩。

不远处,贺路精神恍惚,猛地回过神,浑身发抖,死死盯着方若华,嘴唇颤了颤,小声道:“你是谁?”

方若华笑了笑:“吉平最爱吃京味,鲜香爽口,到了扬州,多年饮食清淡,却还是改不了爱好。”

贺路眼泪都要流下来。

吉平这个小名,是自家女儿七岁之前,她母亲叫的,后来她大了,到好些年再没人叫。

“玉川哥不容易,特意为了我去学烧鹅的手艺,那是人家周老看家的本事,也不知他为了学到,花费了多少代价。”

路玉川嘴唇发白,踉跄后退了几步,靠在一棵树上,神色凄厉,也不知想起了什么,咽喉里发出一些奇怪的声响。

方若华又叹了口气:“最近几年,女儿给爹爹做得狐皮的袄子,是不是穿起来大了些?爹爹别怪女儿,实在是女儿拿得动刀剑,可这针线拿在手里,它就不听使唤呢。人又离得远,见不到爹爹,做得针线活便越发不合适了。”

“前些时候爹爹送来百子千孙帐,我还生气来着,只当是爹爹怪我没给英哥生儿育女,特意送个破口的帐子讽刺我,回信说了些不动听的话,还请爹爹忘了吧。”

贺路满脸泪痕,踉踉跄跄地走过去,走到方若华身边,颤声道:“女儿,是不是云飞害了你和阿英?你告诉爹爹。”

众人一看这场面,几乎都要相信贺语这是附身到眼前的姑娘身上。

路玉川神色不定,脸色晦暗,牙齿间充斥了一股铁锈味。

方若华却收敛了眼中的柔光,站直了身体,正色道:“贺老前辈。”

贺路一愣。

“我且问一问你,快剑云飞,武功如何?”

贺路闭了闭眼,精神恍惚,却也没问方若华怎么就变了。

自从出事,他恨云飞入骨,自然是仔细研究过此人武功。

“世间高手,他能列入前十,但是,我们贺家也不怕他……”

方若华抬手打断他的悲鸣:“我听说贺小姐虽是女子,却是贺家最出类拔萃的高手,武功与大师兄贺兰在伯仲之间,年纪却比大师兄还小上几岁,是也不是?”

贺路点点头。

“贺语小姐若和快剑云飞交手,能抵挡几招?不会一招都抵挡不住?”

贺路登时大怒,眼睛赤红,喘息了几声:“胡说八道!”

他深吸了口气,“……小语剑法不错,最强的却是刀法,她天生神力,能自立青云门,全凭自己的能力,要我说,江湖虽大,顶尖的高手却不多,可我的小语,到能算上一位。”

他神色幽暗,颇有戾气,“此獠虽厉害,我小语与他交手,三十招内还败不了!不信你就问那畜生,看他敢不敢说我家小语抵不了他一招半式。”

云飞只盯着他手中的剑,闻言竟也发声:“贺语剑法一般,刀法却还好,她应与江南陈泽相差仿佛,陈泽与我交手,五十招始败。”

他顿了顿,又摇头,“可惜她不够专注,否则成就会比今日高上不少。”

洛风抱着肩,心下一松。

不知为何,本来剑拔弩张的场面,竟有些和缓的趋势,只能说方姑娘这人,的确是很能掌控人心,手段独特。

方若华四下看了看,郑重地把手中一叠资料递给贺路:“贺老爷子请看。”

贺路低头看了眼,手一抖,差点把资料扔了,却还是努力把视线落在那些资料上面。

最前面一幅是方若华研究过资料,请水友里一个技术高手帮忙建模还原的三维立体图。

里面展示的乃是案发现场原貌。

贺路乍一见爱女倒地,鲜血横流,眼前发黑,只觉得浑身的力气瞬间消失,还是洛风扶了他一下,扶着他在旁边石凳上坐下。

方若华也有些不忍。

白发人送黑发人,爱女离世,的确是世间惨事。

“您好好看看,地上落了一些紫泥,这种紫泥很特别,里面掺杂了许多香料,唯有京城周记烧鹅,才是用这种泥来包裹着整只鹅进行烧烤。”

“凶手大概清理过桌子,只是桌底还残留了一部分,他太慌张,没有注意到。”

贺路愕然抬头,盯着方若华:“你是……什么意思?”

方若华又指着图上桌子上的茶壶茶杯。

“这种白瓷茶壶,我听康亲王说,也是只在京城有出售,虽不是官窑出品,但仿制得很类似,一只茶壶,配有四个茶杯,可如今桌上只剩下两个茶杯,另外两只茶杯和茶壶都不知所踪。”

“看看桌上的茶渍,我能不能猜一下,凶手因为来不及清洗,所以干脆拿走了茶壶和茶杯?他若是把所有的茶杯都拿走,或许更自然些。”

贺路的目光变得越来越幽深:“……还有什么。”

“再有,就是贺路老前辈说的,您的女儿武功不俗,与云飞交手,不能胜,也不可能毫无招架之力,但是看这情形,她分明是一招未出,便倒地毙命,可惜了,一尸两命,何等悲惨。”

方若华话音未落,贺路骤然起身:“你说什么?”

他猛地转头看向自己的女儿,“小语怀孕了?”

贺语多年未曾生育,贺路虽然不提,但其实心里还是很着急。

何英就算如今不介意,但两夫妻年纪越来越大,始终没有个一儿半女,将来岂不凄凉?

“怎么,老前辈不知道?为小姐验尸的人,就没有说过什么?”

方若华轻声道。

贺路呆坐在石凳上,半晌说不出话,还是旁边一个黑衣弟子小声道:“二师兄担心师父再受刺激,让大家不要在师父面前乱说话。”

方若华轻声一叹,沉默片刻才又道:“杀死贺语的,若是云飞,那未免侮辱了贺语小姐,她怎么可能一招不出,便死在云飞手上?”

“贺老前辈,你是身在局中,关心则乱,你也不想想,云飞和贺家无仇无怨的,他为什么要杀贺语?再说,他自十三岁行走江湖,挑战过的高手也是车载斗量,哪一次不是正大光明登门挑战,什么时候又隐瞒过了?”

“如果他当真要杀贺语,只会直接登门,仗剑行凶,事后也不会不承认,你现在问问他,可是他杀了贺语?且他要杀人,更不会下什么迷药,青云门除了贺语之外,其他人都是先中迷药,昏迷之后被人一剑杀死。”

第八百五十二章 癫狂 (两章合一)

方若华的声音平淡至极。

周围所有人却都觉得很有道理,康亲王轻轻一笑,只觉这位做了自己几日王妃的方真人,很是有意思,不像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不光心思缜密,还能言善道。

种灵神色不定,见到周围所有英雄侠士,皆看着方若华,连深哥哥也眼含笑意,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想,只是,确实有些不是滋味。

贺路愣愣地看向云飞,眼睛发红,厉声道:“……他当时出现在青云门……不是他,还能是谁?”

洛风叹了口气,也道:“别的不说,光是剑就对不上,云飞的剑很特别,你可以仔细看看,他的剑通体漆黑,但是有点钝,主要是已经很陈旧了,是用过几十年的旧剑,保养虽然好,当初铸造的时候却并不用心,老爷子可以仔细看看你那些弟子身上的伤口,和寻常的剑伤并不相同。”

贺路一把抓过身边一弟子,看他肩膀上的伤,看了良久,终于说不出话来。

其他人也是议论纷纷。

贺路颓废至极,精气神几乎消失殆尽,脑子也完全不能转动。

高旭四下看了看,他身为惊秀山庄的主人,不得不站出来主持大局,咳嗽了声:“贺兄,此贼杀死令爱和青云门这么多人,实乃罪恶滔天,你放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大家都会帮你把他找出来。”

洛风转头看了看方若华,轻声道:“方姑娘到像是还有话说。”

一瞬间,无数双眼看过来。

水友们更是各个化身柯南,群策群力,把整个犯罪现场从头到尾都分析了一遍。

比如说凶手的身高,一米七五左右,体重应该较一般人轻,惯用左手。

再比如说,凶手杀人时心情一定很激动,虽然动手很快,剑痕却显示了他的心绪不宁。

还有他使劲抓过桌子,留下一些指痕,虽然后来清理过,但也没怎么清理干净。

更是有苏哲大神这位警局的技术人员,老神在在地道:“就这时代那粗疏的现场,真能到场看看,提取些脚印指纹,保准能迅速破案。”

方若华从容道:“抓住凶手一点都不难,贺老就是心乱了,否则也一定能看得出来。”

贺路瞬间转头看她。

虽然现在他老人家心情相当糟糕,而让他情绪这么糟糕的人,也要算方若华一份,但是,贺路和在场的众人一样,心中对方若华不自觉就增加了几分认同。

他既是觉得,或许爱女真地曾经附身在方若华的身上,又同样清楚此女心思之缜密,少有人能及得上。

贺路深吸了口气,一字一顿地道:“只要能找到杀害我女儿的凶手,我贺路虽老,但从此以后,姑娘说要我往东,我绝不向西一步。”

“那到不用。”

方若华转头看了看那冰棺,只看这棺木,也知贺家父女感情有多么浓厚。

本是夫妻和顺,又有了后嗣,正幸福绵长之时,如今却是天人永隔,何等可悲。

方若华的心一向很软,只要可以,她总是不吝啬给别人帮助。

“能一招之间杀死贺语小姐,大家应该都能想明白,只有两种人行。”

“第一种人,武神再临,比如说像武当黄廷风黄老英雄这样公认的高手。”

众人一派哗然。

武当掌门何等人物,怎么会去杀贺语?

“当然不可能。”方若华轻声道,“江湖上排名前三的老英雄们固然有可能,却不会这么做,而且他们想做,也必然不至于给青云门满门下什么迷药。”

“至于第二种人,那就是贺语亲人之人了。”

众人登时愕然,却立时反应过来,大家是没有仔细想,但一想就明白,贺家千金一招毙命,那肯定是偷袭,而且偷袭之人,必然是她绝不会设防的人。

一时间所有人交头接耳,都有些心绪不宁。

贺路也失神:“怎会如此……会是谁呢?”

方若华在桌边坐下,拿了杯茶喝了一口,叹道:“这种可能性最大,毕竟青云门贺语,弟子并不多,还没超过十人,从未卷入江湖纷争,想必也不至于和什么人结下生死大仇,何况对方唯独对贺女侠很特别,所以他杀人,应该就是因贺女侠而起。”

贺路的神色变幻不定。

洛风转头看云飞,没好气地道:“我说云少爷,你别一言不发,好像这事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行不行,你当时也在青云门,有没有看到什么?”

众人此时才惊觉,没错,就算云飞不是凶手,但他当时的确在青云门。

云飞冷淡地摇了摇头:“我想看二十三路贺家剑,弈剑堂远,便先去青云门。大门未关,我直接进去,没想到所有人都死了。”

众人:“……”

呃,确实挺快剑云飞的。

这家伙出道以来,因为想看别人武功,缠着人家比武,一比数日的时候都有,不稀奇。

只是他也不曾看到凶手,到是让人失望。

洛风也有些无奈:“贺女侠亲近的人,武功剑法不错,可以轻易在青云门出没,其实这范围,应该不是很大……”

方若华低声道:“这样吧,我随贺前辈去一趟青云门,看一看现场。”

她顿了顿,神色宁静,“不瞒贺老前辈,我有一种特别的能力,只要到现场一观,必然能看出凶手是谁,只是不知,贺老前辈相信还是不相信。”

贺路沉默片刻,点了点头:“怎能不信?只凭……我也信你。”

砰!

一声巨响,众人都吓了一跳。

一转头,就见弈剑堂的二师兄路玉川一拳砸在树上,拳头崩裂,鲜血横流。

他浑身颤抖,越抖越厉害,一手撑树,嚎啕大哭:“为什么,为什么小语要嫁给那个何英?我一直以为,一直以为她和我两情相悦。”

贺路惊讶:“玉川?”

他一开始没反应过来,但过了片刻,脸色变得越来越凝重严肃,沉声道:“玉川,小语出事之时,你在哪里?”

“姑苏。”

路玉川哭了许久,到是镇定下来,声音沙哑地道。

一句话未落,贺路脸色骤变。

路玉川神色颓败,似乎已经有些神志不清,“我忍了许久,忍了很多很多年,终于忍不住……我想,我不能在这么下去,不能放弃小语,她嫁过人,我不嫌弃,只要她和我在一起就好了。”

“我到了青云门,小语果然很高兴,带着何英一起招待我。”

“何英那个懦夫,孬种,在小语面前连头都不敢抬,小语说什么是什么,哪里有一点男子气概,小语也对他呼来喝去,随意打骂,一点也不像是对待丈夫的模样。”

“我看了,心里很是高兴,果然,小语对何英不满意,她那样的女人,喜欢的肯定是我这样的男人,怎么会是何英?”

“小语还和以前一样,爱缠着我说笑玩闹,还磨我给她做周记烧鹅。”

“这周记烧鹅唯独我能做得出来,当初为了小语,我特意去拜师学艺,为了学到这一手,可没少费心思,我做好了烧鹅,陪着小语一起吃,在这之前,我先给青云门上下都下了药,让他们不要碍事。然后,我想给小语一个惊喜,告诉她,我要带她走!”

路玉川本来声音低沉,说到此处,却陡然激动起来,“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小语竟然特别高兴地跟我说,她怀孕了。”

众人看着路玉川,只觉得他神态癫狂,哪里还有半点江湖盛传的玉面孟尝的模样?

贺路死死要紧牙关,努力让自己一丝声响都不发出,但胸膛起起伏伏,显然激动至极。

“你们知道小语有多高兴?有多宝贝她的孩子?她针线那么糟糕的人,不假人手,自己给她的孩子逢了好些小衣服,小被子,刀也不练了,剑也不碰了,她还跟我说,她总算是没让何英绝后。”

“何英算什么,一个赘婿!”

路玉川暴跳如雷,“可小语竟然那么想给何英生儿育女,还说孩子生下来,还是得姓何,至少如果只生一个的话,就要姓何。”

“……我也不知为什么,我越是生气,可越是说不出话,我想告诉小语,何英不是个良人,他配不上我的宝贝师妹,小语应该嫁给我,我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但是我说不出来,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等我回过神,我已经一剑就……就杀了小语。”

路玉川闭上眼,双目中也落下了泪来。

“小语躺在地上,一脸不敢置信,她怎么也想不到,她最信任的师兄,会忽然给她一剑。”

路玉川叹气,“大概我本能还是心疼她,没让她受罪,一剑穿心,死得痛快。杀了小语,我浑浑噩噩的,还是收拾了我留下的痕迹,又……杀了何英,杀了青云门那些人,当时,其实也不全是要隐瞒真相,就是想着小语都去了,何英怎能不下去服侍她?”

“小语去了,那青云门上下,就都下去陪她好了。”

路玉川声音沙哑,说完,转头看向贺路,“师父,你杀了我吧。”

贺路愣愣地看着路玉川,看起来像是要扑过去把他劈成碎片,但最终只是狠狠地捶了下胸口,使出全身力气,重重地打了他一巴掌。

“我把你当亲儿子,亲儿子!不,就是我那几个败家子,在我心里也没有你重要啊!”

贺路整个人又衰老了许多,看起来已是老态龙钟,完全失去一位江湖高手应有的气度。

“当初我也想过把小语许配给你,可小语既然说,她只把你当哥哥,她不乐意,那也就算了。都说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固然不错,可父母之命的前提,也得是孩子们自己喜欢。”

“咱们都是江湖人,很不必依着什么乱七八糟的礼教规矩,江湖儿女,都是真性情,你喜欢小语,那没什么,可怎能,怎能因为自己的一点情思,就杀了她……她是我的女儿,你的师妹,你们从小一起长大的,都是骨肉亲人……”

贺路话未说完,洛风却是神色悲悯,目中显露出浓浓的悲伤,冷声道:“那也算喜欢?若真心喜爱一个姑娘,必然要呵护备至,敬爱宠爱,一心盼着对方好,而不是自私到只想得到。”

“路玉川,你就是个畜生,不必假作深情了。”

洛风说话,向来让人如沐春风,如此时这般发声,是极为罕见之事。

路玉川一言不发,扑通一声跪下,双手将手中的剑递给贺路,“师父,请您亲手给弟子一个了结。”

贺路双手微颤,闭上眼,两行清泪落下。

他恨凶手入骨,即便拼死,也想为女儿报仇雪恨,但凶手是自己的爱徒。

师徒关系,也不比父子差上多少,何况,大弟子和二弟子,对贺路来说,与其他弟子不同。

这两个徒弟,那是他从襁褓中就抱回家,一手养大,真是如亲子。

深吸了口气,贺路一掌拍中路玉川的头,废去对方武功,见路玉川一口鲜血喷出,萎靡不振,也有些不忍,闭上双目,冷声道:“把他,把他带回弈剑堂……再行处置。”

一众弟子押走路玉川,贺路却是伏在女儿的冰棺上面,良久无言。

高旭也是有些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前来观看决战的一众江湖人士,面面相觑,都在心底暗自叹息。

决战没有看到,却看了一场同门相残的惨剧。

贺老前辈恐怕也完了,先失爱女,又失爱徒,这么一大把年纪还要面对此等惨烈的局面,真是让人唏嘘。

热热闹闹的惊秀山庄散了场。

方若华低声与一个弈剑堂的黑衣弟子说了几句话,那黑衣弟子神色迷惘,却还是点点头。

不多时,便领了个看起来老老实实,双眼发直的少年人过来。

方若华一笑:“这个弯拐得可够大的。”

不过没正经打起来,就不至于牵连到她这个便宜弟弟,很好。

康亲王亲自走到方若华身边,柔声道:“我送方姑娘回去?”

方若华莞尔:“不必,路不远,而且我还想转一转。”

既然不同意,康亲王也不强求,只是种灵就有那么一点别扭,忍不住再三看了看方若华。

“长得挺一般,哪里像我?”

她忍不住喃喃自语,周围好些人都在看方若华,暗地里全是夸赞,听得她是越发有些不服气。

她那算什么本事,装神弄鬼!

至于凶手什么的,多简单的事,任何人都能看得出来吧。

杏儿一脸惊惧惶恐,紧紧抓着自家小姐的胳膊,方若华拍了拍她的手,轻声道:“回去吧,收拾东西……我的道观也该装修好了。”

第八百五十三章 缘分(两章合一)

扬州

林府

林黛玉轻轻咳了几声,双颊泛红,隐现病态,正倚在石桌前,盯着湖中几尾游鱼发呆。

自母亲病逝,已有月余,她还时常能见母亲音容笑貌,想之便心痛如绞。

前些时候外祖母遣派了仆从到扬州,想接她进京教养,她心里其实很是不愿。

她怎忍心弃父亲一人独留扬州?

但父亲主意已定,她也不愿父亲时常为自己烦忧。

“哎!”

林如海此时也有些伤感,他到如今的年纪,膝下唯有黛玉一女,自幼聪慧乖巧,身体虽纤弱,却是个贴心女儿,寻常他就是一日见不到,也要牵肠挂肚,现下孩子小小年纪,便要离家进京,如何能放心得下?

只是黛玉失母,又没个兄弟依靠,能托庇荣国府,由外祖母教导成人,对女儿只有好处。

想起妻子之才学和品格,林如海对岳母教导爱女,到还是十分信任。

正思量着给贾母写一封回信,大管事便敲门而入,进门笑道:“老爷,咱家庄子上送来了些山参,您要不要瞧瞧,看看咱们姑娘可有需要用的?”

“可是方老弟他们贤伉俪送来的?”

林如海登时笑起来,“那必是极好。”

方肖曾是他父亲的长随,但去年就已经放了籍,如今那夫妇两个便不是林府的下人。

但林如海待他如友,方肖也觉得在林家的庄子上生活颇为舒适,到如今还在庄子上租住。

“还是方老弟性情洒脱,如海也比不了。”林如海不禁又想起那件旧事。

差不多一年多以前,林如海下了衙,难得有闲暇,女儿身体看着也好了些,小儿虽说又病了些时候,身子亏虚,到底稍稍见了起色,便领着一双儿女去顺平书坊淘几本古籍。

他也是顺平书坊的常客,每每书坊出了好书,掌柜苏洪总免不了要送张帖子请林如海来看。

“林大人今儿来得正巧,大梦客的李白诗文评析第三册刚刚出来。”

苏洪一见林如海进门,就朗声笑道。

林如海登时一喜,按着女儿的肩膀笑道:“你不是一直想着大梦客的新书,这不就来了?”

黛玉轻笑:“玉儿是为母亲想着。”

说完又叹息,“李白也不知是何等人物,诗文之潇洒豪迈,让人向往。”

方洪既然开书坊,做得虽然是商贾事,却也有几分文人风骨,对李白同样好奇的紧。

大梦客自写李白以来,无数人猜测李白其人到底是指谁!

也有人认为,其实这些诗文全是大梦客所作,只是借李白此名而已。

可这等说法也着实,不妥当。

如果大梦客有此诗才何苦匿名?

且自己也在书中言明,他却是在评析李太白的诗集。

“我到听说,有人曾问过大梦客,大梦客只道,他曾经做过一场大梦,梦中世界精彩纷呈,让他深为感动,便想写下来,让后世子孙都能欣赏。”

“至于是真是假,那便不得而知了。”

方洪颇为遗憾地摇了摇头。

为此,他想过很多法子追问那来送书稿的小厮,奈何小厮的嘴严的紧,始终未曾问出大梦客的身份。

他又绝不愿意招来大梦客的反感,自家书坊还要靠人家赚钱,反正现在看,他心中那点疑惑,怕是无法解决了。

“唉!”

林如海沉吟片刻,大笑:“也罢,真也好,假也好,实也好,虚也罢,我们只看书而已,李白的诗文我确实很喜欢,大梦客的评析我也一样爱读。”

“这人写出的东西,颇多以虚谕实,以古写今之处,便是我读来,也时常深受启发,既然如此,又何必管什么真幻。速速拿了书来事正经。”

方洪郑重应了,取了书本,郑重递了过去。

林如海怀里抱着小儿,携女儿又四下看了看,选了几本书,话本游记有,经史子集类也有,还给三岁的小豆丁寻了几本画册看着玩。

小子如今话也说不怎么利索,想和姐姐一样读书识字,怕是还有得等。

林家子孙多是才高而体弱,林如海其实还是希望自家孩子身体健康就好,至于聪敏好学,自然不坏,可若是愚笨一些,那也无妨。

一家人自书坊出门,林如海叮嘱黛玉道:“黛玉你且带弟弟回家,爹爹去拜访个旧友,让你娘亲莫要等我吃饭。”

黛玉笑应。

林如海也不让身边的随从小厮动手,便伸手把宝儿送上马车,又弯腰去抱黛玉,他刚把黛玉抱起,腰上的玉坠掉了。

他一低头去捡,正好看到车夫的鞋子,不禁愣了下,蹙眉转头:“阿凯呢?你是谁?”

林如海还没反应过来,那车夫竟脸色骤变,一甩马鞭,马车陡然冲了出去。

“宝儿?”

林如海神色骤变。

黛玉也吓得花容失色。

左右常随根本不曾反应过来,眼见马车就要拐弯消失,林如海一张脸惨白如纸,几乎昏倒。

他林家向来子嗣单薄,他更是人到中年,唯有这一个儿子,要是有所损伤,真是死的心都有了。

就在林如海将将要绝望时,身边的小厮方舟,厉喝一声,狂冲出去,速度竟极快,纵身跃起,蹬了墙壁一下借力,合身扑到那假车夫身上。

马车晃荡了好几下,还在不停前行,林如海心惊肉跳,终于反应过来,抢了匹马上去,快马去追。

一路追出半条街,马车终于撞了两个摊子停下。

林如海和随从侍卫们赶到近期,就见方舟已经把假车夫踩在脚底,正小声呼唤车里的小公子。

顾不得问这歹人,林如海先撩开车门帘,一把把儿子抱在怀里,儿子吓得瑟瑟发抖,脸上没有一丝血色,更是出了一身汗。

林如海心知不好,他也是久病成医,孩子们时常生病,一有异动,他都是第一时间察觉。

尤其是他这儿子,体弱得紧,平时精心养着,还是三天两头地闹病,如何受的起惊吓?

“快回府,请陈大夫来。”

陈大夫便是他们家常用的大夫,祖上乃是御医出身,医术极为高明。

果然不出林如海所料,当夜宝儿就高烧不退,浑身冒汗,一直咳得连心肝肺都好像要咳出来,陈大夫开了两副药都不管用,三岁小儿,又用不得虎狼之药。

熬了半日,陈大夫叹息:“若是再不退热,怕是……林大人还是做好心理准备吧。”

贾敏闻知消息,登时便昏死过去,林如海也如晴天霹雳,一时大恨。

眼看林小公子高烧不退,就要不保,方舟迟疑半晌,请见林如海。

他今日拦下马车有功,要不是他,恐怕歹人已经带走了宝儿,以这孩子的身体状况,被人抓走,那必死无疑。

林如海因此对方舟还是有几分赶集,见他求见,哪怕心情很糟糕,还是见了。

“方舟你这孩子,平时看着不显山不露水,没想到竟有一身好功夫,好,这回多亏了你,回头你去账房领一百两的赏银。”

方舟忙谢过赏,一咬牙,沉声道:“老爷,小的父亲曾给过小的几丸退热的丹药,前几月小的罹患风寒,服用了几丸,效果极好,不知道,不知道……可否给小公子试试?”

林如海一怔,显然没想到他竟说出这么一番话,不过到底是他的心意,纵然不信一个小厮能有什么好药,他还是叹气道:“难为你惦记着宝儿,好,拿来吧。”

方舟也是有些紧张,连忙把一个正方形,泛着白,不知是何材质的盒子递上去,才恭敬退下。

这盒子有些特别,林如海也有些惊讶,到多少相信这药有些用处。

夜色未深,宝儿烧得人事不知,陈大夫守了半宿,连连摇头:“怕是……唉,大人若还有些法子,尽管一试吧。”

林如海大惊,来回踱了一圈,伸手将方舟所给的药盒子取出,打开一看,里面都是一些小小的,椭圆形透明小筒,里面似乎是药粉:“去问问方舟,这药该如何吃?”

不多时,方舟被大丫鬟携着匆匆而来,直接拿勺子兑了温水,又将药理的粉末取出,和在水中给他灌了下去。

这药灌完,林如海和方舟都出了一头的冷汗。

尤其是方舟,他心中并无底气,幸亏服药不久,宝儿出了些汗,温度竟降了些。

林如海登时大喜,急声道:“可还有这种药?”

方舟一怔。

林如海道:“无论多少银钱都无妨……”

“孝敬老爷事应该的,哪有要老爷银钱的道理,只是我身上是没了……不如我书信一封,问问我爹爹可还有?”

林如海忙点头道:“如此甚好。”

方舟迅速写完信,让小厮连夜送去庄子,林如海看过地址,才想起方舟的父母也是林家的老人。

当初他父亲在时,似乎还对方舟的父亲颇为倚重。

林如海想,既是家中老人,合该好生重用起来,只看方舟的面子,以后不能太怠慢了。

庄子距离林府不很远,小厮又是快马加鞭,大约不到一个时辰,便拿了回信。

方舟一看回信,登时冷汗涔涔,林如海看过也吓了一跳,失足跌坐在椅子上,连道万幸。

那信中,方舟之父将其大骂一顿,道那药其实有些以毒攻毒的意思,并不是所有人都可吃,而且是给成人吃的,给孩子吃一点也不妥当。

幸亏方舟将药吃得差不多,他当时只剩下一颗,药量不大,否则真不知会出什么麻烦。

方肖在信中批评了方舟一顿,又随信捎来三包用黄纸包包着的药粉。

只看卖相,这些药比起方舟的那一份,可是要差上许多。

方舟拆开看了看,又看药包上写的字,迟疑道:“爹爹送来的这种药粉,乃是孩子用的退热药,老爷,您看?”

林如海抹去额头上的汗渍,却对这药的效果更相信几分。

那方父如此仔细,药还有专门给小儿用的,哪里会胡来。

不过,保险起见,他还是请陈大夫过来看过。

只是陈大夫也尝不出什么,到是似乎搁了糖,有些微甜,当然,也有些苦涩。

林如海一咬牙,还是让人喂了药。

这次见效的也果然并不慢,吃下去不久,宝儿就迷迷糊糊地醒来,口中呼喊爹爹妈妈。

林如海老怀大慰,抱着儿子好好亲香了一会儿,完全不在乎会不会过了病气。

他到巴不得代替爱子把病痛全都受了。

当晚,林家这位小公子就退了热,早晨喝了一整碗米粥,口里还喊饿,显然是大好了。

一切尘埃落定,连陈大夫也直呼不可思议。

林如海对方家父子感激万分,打点礼物准备登门拜谢,刚收拾好,无意间看到桌上大梦客的原稿,忽然愣了下。

这大梦客的原稿,乃是前几个月,方洪的书坊组织赈灾捐款时,他捐了很大一笔银钱和粮食,方洪书坊所赠送的礼物之一。

除了大梦客亲笔写的原稿一份,还有一套香露,用雕刻成十二生肖模样的琉璃瓶装着,香露十二种味道,全是淡淡花香,这琉璃瓶也非常精美。

黛玉特别喜爱,时常拿在手中把玩。

香露也就罢了,林如海对大梦客的原稿兴趣很大,里面有不少成书中没有的内容和批注,他每晚几乎都要翻开来看一看。

此时看到原稿,他竟不禁想起方舟父亲送来的那封信。

林如海迟疑片刻,取了书信过来,仔细对比,不禁惊讶,二者笔迹……竟十分相似!

不对,应该说是一模一样。

林如海也未曾与旁人提,毕竟他心中所思所想,未免过于不可思议。

那大梦客是谁?

如今在江南,若是不知大梦客,恐怕连文人圈子也进不来,当之无愧的名士。

若是此人竟是自家的老仆,就连林如海自己,也想给自己浇一盆水,好清醒清醒头脑。

但心中存了这等想法,便迟迟难以摆脱,林如海着人准备了众力,亲自去拜见方舟之父,方肖。

到了庄子一看,林如海心中惊讶。

庄子建得并不奢华,却是屋舍俨然,井井有条。

方肖夫妇在门口相迎,也不知道是不是心里作用,林如海只觉得这两人一身书香,气度恢宏,不说没有半丝仆人的小心,面对他们,简直与面对那些名满天下的名士也无太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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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五十四章 进京 (两章合一)

最多,他们夫妇少去几分傲气,多了几分洒脱。

不光是方肖如此,他的妻子,年逾四十,端庄有礼,行为举止都浩然大气。

林如海的爱妻贾敏,已经是不输给男儿的女子,和这位一比,到好像还显得差了一点什么。

以至于方肖夫妇待他十分恭敬,他竟有些诚惶诚恐的感觉。

这还真是……唯有当年太上皇亲自召见他这个探花,还有第一次去翰林院当差的时候,他曾有过这样的感觉了。

林如海不禁对方肖更是高看一眼。

而且与方父一交流,林如海叹为观止的感觉更深刻。

此人学究天人,常发惊人之语,且还言之有物,绝非妄言,还时常有些高屋建瓴的观点。

林如海很少服人,但这一夜忍不住与此人秉烛夜谈,而也不过一夜,他就忍不住将其视为良朋知己,哪里还能想得到一个仆字。

这般人才,他林如海也不敢当做下人。

第二日,林如海就亲自操办,让方家贤伉俪在扬州落籍。

便是如此,他尚觉得很可惜,当真是耽误了方贤弟的前程。

如果不是在他们林家当差,那方贤弟必能金榜题名,也许还能做出一番大事业。

一时间,林如海对亡父有了许多和以往不一样的认识,还有猜测。

林家祖上也有爵位,只是到他这一代已经没了,他对父亲的认识,一直是他老人家身体不大好,好像大多数时候都是面带忧郁,于仕途上也不是很上心。

可如今看来,哪里有这么简单!

若是他父亲是个简单的勋贵子弟,那如何用得了方贤弟这般人物!

便是当时方贤弟年岁小,怕也不是寻常人能驾驭得了。

就看父亲去世,方贤弟贤伉俪一言不发地退到庄子,再不肯在他面前显露能力,也看得出来,不是所有人都能让这等能人效命。

林如海自以为很有自知之明,他也没想自己能用这位……江南名士大梦客。

如今,已经用不着奇怪疑惑,文字骗不了人,言谈举止也骗不了人,那位名动江南的奇人,正是眼前这一个,年纪比自己小不了一岁半岁,精神却比自己旺盛许多的方先生。

自此,林如海与方肖交往越来越多。

方肖也大大方方地借住在庄子上,并没有搬离,只是时不时地送些药效和品相都极好的药材,或者各种小玩意去给林家一家子。

相处得久了,林如海也就没隐瞒自己知道对方身份的事,方肖到不觉得奇怪,只是笑道:“林大人怕是有一点误会,唔,说大梦客是我,可不怎么准确。”

“严格说来,大梦客应该是很多人。”

林如海登时愕然:“多人?”

“我师门古时名为鬼谷,如今又叫百家,很久以前到也人丁兴旺过一阵,如今却是弟子寥寥,已经凋零。”

“一直到前些时候,我们师门出了一位又能读懂祖传秘籍的嫡传弟子,继承了鬼谷传承的一些人才开始互通有无。”

“大家闲来无事,讨论门中传说典故一类的东西,其中李白和他的诗便是一部分,我也是心有所感,把大家的评论分析总结在一起,写出了《李白评析》,干脆以大梦客为名,博大家一笑罢了。”

林如海半信半疑,虽不觉得方贤弟有必要在这方面继续谦虚,可书他读过,总觉得其中行文很有特点,而且特点统一,怎么看怎么都像是一个人写出来的东西,都带着超脱世俗的一点味道。

可若是同门所作,到也不是不可能有相同的风格。

林如海并不是个很较真的人,再说,方肖是他爱子的救命恩人,也是他认同的自己人,又不是敌人,何必追根究底,他怎么说就怎么听便是。

只是想一想,若是方肖这样的人不是一个,而是一群……

那还真让人不敢置信!

一晃眼便是一年,林如海与方肖父亲的关系越发亲密,经常带儿女到庄子上小住几日,彼此感情越来越好。

早些时候,林如海曾想过给黛玉请一位先生,他给女儿启蒙,发现孩子聪敏过人,可他本身工作极忙碌,教导女儿的时间不多,妻子贾敏的身体也不大好,他实在不愿意耽误了女儿的学习。

有人荐了个叫贾雨村的进士,听说才学不错,只是一遇见方肖夫妇,哪里还需要别的什么先生。

只这夫妻两个教导爱女,便足够这孩子学上一生。

林如海看着这几箱子上好的山参,悠悠长叹。

“都带上,是你方叔的心意。”

他还特意多择了几个丫鬟,让玉儿带去京城。

本来老太君是玉儿嫡亲的外祖母,都是自家亲戚,玉儿去时略带两个侍奉的下人也就是了,表示亲香的意思。

可有几个丫鬟是方肖夫妇替玉儿教导过的,十分顶用,玉儿根本离不了,为了女儿,多几个人便多几个人,想来老太君也不会太介意。

说起给玉儿多带几个人,林如海自己这么失礼,全都得怪方老弟。

就方老弟住得那庄子上,来往的仆从丫鬟个个都是行止有度,言谈举止,颇为不俗,不光如此,竟是人人识字,看容貌看气质,比起自己,还有敏儿身边侍奉的大丫鬟,还要出色。

林家虽说是书香门第,下人也确实比起别人家懂规矩,但也没有奢侈到让每个下人都识字,都如此优秀的地步。

自从看过他们用的那丫鬟,林家的丫鬟也都送去给夏夫人教导过,结果素质也直线上升

玉儿身边用的人,那都是个个得用,离了哪个都不痛快。

敏儿去之前,最担心的便是玉儿,如今玉儿小小年纪便离开家里,远赴京城,他宁愿落下些不懂礼的埋怨,也要让玉儿舒舒服服才好。

玉儿身子一好,林如海再不舍得,还是收拾东西,送女儿进京。

……

官船一入京,雪雁连忙把小姐的大氅拿出来,替林黛玉仔细穿戴好,夏蕊捧琴,桂荷持剑,主仆几个弃船登岸。

码头上行人众多,还有好多豪奴操着各种口音,指挥着闲汉们搬运行礼,多少显得有些乱。

林黛玉一时觉得,京城这风景其实比不得扬州,但自有一种气势在。

怪不得母亲到扬州多年,还时时不忘旧时时光,说起京城外租家,也是满心的骄傲。

“可是林姑娘到了?”

林黛玉正打算去寻荣国府的车马,就听有个清脆如黄莺的声音响起。

她转头看去,只见不远处站着个俏生生的丫头,素色长裙,外面罩了件雪白的兔皮斗篷,耳朵上也毛茸茸的,套着个耳套,头上只插了银钗,笑容灿烂,端庄可人,神态间却是极为恭敬,一点也没因林黛玉年岁小,就显怠慢。

“我家主人猜着林姑娘也快到了,特命婢子来迎一迎。”

林黛玉一怔,登时想起方叔和夏婶婶说,他们夫妇有一师侄在京城,算起来也是她师姐,等她入京以后,两人要多亲近。

“可是方师姐?”

林黛玉目中也露出一丝惊喜,连忙快步走下去,一抬头,便见一辆金黄的马车停在码头上,左右侍立着,两个少男少女,都是短打打扮,容貌也极是端正秀气。

两个人穿的衣帽鞋袜,虽说过于简单,她却相当熟悉,方叔身边的人,都爱这么穿戴。

虽然这等短打,旁人看来显粗俗,可黛玉却觉得整齐干净得很。

车帘轻轻撩起,方若华冲林黛玉一笑。

大屏幕上,无数水友先是一静,紧接着爆炸一样刷屏,无数的惊呼,加上飘红的打赏。

“林黛玉!”

“竟然是林黛玉,还真是好林黛玉啊啊啊啊啊!”

方若华:“……你们能看出什么?”

黛玉今年才六岁而已,六岁的小姑娘,能看出那倾国倾城貌?那不是说笑呢。

“但是,她就是很黛玉!”

一群水友还是惊叹,六岁便如此秀丽可爱,一身书香文气,连两颊略显病态的晕红,也是极可爱。

说话间,黛玉已经莲步轻移,走了过来。

方若华顾不得和水友们逗咳嗽,下车相迎,轻轻挽起黛玉的手,一笑:“我算着日子,妹妹也该到了。”

黛玉脸颊一红,心中只道,这位姐姐果然是她想象中的样子。

爽朗坚强,举手投足落落大气。

虽然是初见,可二人却是神交已久。

黛玉随方叔读书时,方叔经常会把方师姐做过的功课拿来给她看。

她是深深拜服,每每细读,都能有不同的体会和感受。

两个人便这般渐渐熟悉起来,几乎每隔上几日都要通信。

读了些什么书,写了哪些功课,新得了谁的字帖,练字有什么心得体会,简直无所不说。

虽然没见面,可黛玉是真真把这位师姐当成良师益友,在心里觉得亲近的很。

“来,上车,我送你去荣国府。”

方若华握着黛玉的手,只觉好似握着一块美玉一般,心中滋味也是相当不坏,牵了她上车,笑道,“真舍不得把你给出去,要是待得不舒坦,就给姐姐送个信,姐姐立马点齐了兵马,去贾家抢了你出来。”

黛玉登时莞尔,小脸一片通红。

贾家的丫鬟仆妇本在码头等着,已经看到林家的船靠岸,只是还没迎过去,就见林家的小姐上了旁人的马车。

几个丫鬟婆子都愣了愣,连忙追过去,那边便过来一个俏丫鬟,打扮得极为体面,说话间到显出几分傲气。

“我家真人会亲自护送林姑娘去荣国府,你们人太少,姑娘的东西多,且用不上你们了。”

“你!”

贾家的婆子蹙眉,心下着恼,刚想说话,周瑞家的一把给拦住,轻轻摇了摇头,客客气气地道:“那可当真是劳烦真人了,是小的等想得不周到。”

别人可能认不出来,但周瑞家的经常替王夫人在外头办差,一眼就认出那边的车驾乃是御赐的车驾。

整个京城,也只有几位王妃,另外就是皇宫旁边的幻真观的观主方真人能坐。

这幻真观他们可得罪不起。

别看这些年,这座道观内情外人所知不多,也不见观内有大动静,但年头上当今陛下还亲往道观,尊那观主为明道真人,要不是那个方真人坚辞不受,她就是本朝国师了。

前些时候有几个王孙公子不知何故在幻真观闹事,惹恼了方真人,为此还被下了狱,谁求情都没用,很是吃了一番苦头,还连累家里大人让陛下大骂了一通。

反正从那之后,京里的世家大族都知道幻真观方真人不好惹。

“奇怪,咱们表姑娘怎与幻真观扯上了关系!”

周瑞家的虽说心下奇怪,却还是匆匆派出人手,快马加鞭回去报信。

像她这般受主人重用的下人,哪个都知道些轻重,最会看人眼色,何等样的人得罪不起,他们可是非常清楚。

方若华却是一路带着黛玉慢行,逛完了大半个京城。

“朱雀大街上这家古玩店,还有这家文房四宝,都是你方叔和你爹合伙开的,你爹分别占了七成的份子和四成的份子,掌柜的是稳重人,在京城人面也熟悉。”

方若华一路闲聊,简单给黛玉介绍下情况。

“等你安顿好,再细细了解,以后这账目一类的,都要交给你看了,让夏蕊和桂荷也都跟着学学,也好能帮得上你。”

黛玉郑重应了,她其实正对数学这一类知识感兴趣,如今能实践一番,她还是极乐意。

方若华轻笑,对大屏幕上那些杞人忧天的水友们一点都不想搭理。

这帮人都觉得黛玉对仕途经济完全不感兴趣,毕竟那可是林黛玉,但实际上,黛玉是极聪明的姑娘,对很多事情还都有好奇心,她不看重钱财是真,对学习管家理事,却是半点都不介意的。

或许在书中,黛玉离家到贾府,没人教她这些,她也便入乡随俗,让自己变得更不感兴趣了。

“我几乎隔上几日便要与你方叔和你夏婶婶通信,你若要跟林大人通信,让人给我捎个信,我一并给你送过去。”

黛玉心中一松,笑道:“幸亏有师姐,我还正愁怎么和爹爹联系。”

贾家虽说是外祖家,可到底不是林家,她并不愿意只为送一封信,就去麻烦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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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五十五章 踏实(两章合一)

方若华慢慢悠悠地陪着黛玉逛完了该逛的地方,话也说得差不多,才把黛玉送去宁荣街。

“若是有私密话,不想让贾家的人知道的,要跟林大人说,只管送信给我便是。”

“林家的宅院,我这两年一直帮着修整,闲来无事时,可以多去走走。”

“还有,我给你准备了两个擅长做扬州菜的厨子,你带过去,也别觉得麻烦了贾家,自己身子骨要紧,听你方叔说,你到如今饭量还是让人发愁,一点不对味都不愿意下口,你这胃也还要好生养着,吃药总比不过食补,到底还是好好吃饭要紧。”

方若华一时觉得,自己有说不完的交代想告诉林黛玉。

眼前这个弱质纤纤的小姑娘,稚嫩的,可爱的小美人,对她来说已经不仅仅是书中的女主角,中国人少年时的梦中情人,那更是个有血有肉的小朋友。

两个人通信多时,神交已久,方若华可以说,已经把这孩子当做自己的好友和可爱的晚辈看待,这世间如此寂寞,能有一个知心人都不容易,合该好好珍惜。

黛玉更是感动,虽说脸红嗔道:“妹妹哪有那么贪嘴!”却还是一一应下。

一路走到荣国府门前,方若华才笑道:“反正你如今在京城,时常都能见到面,相说什么话,以后慢慢说也不迟,不好让贾老太君久等,我还是快快放人为好。”

黛玉莞尔,推开车门要下车,方若华又取了一个特别精美的小箱子给她。

“贾家有几个姑娘,别看他们家的男人不怎么样,女孩子却是集天地灵气于一身,个个都好,这是我给你准备的一些小玩意,拿去送手帕交玩。”

“还有,我特地给你打了些金银葫芦,瓜子,还有各种小玩意,让桂荷帮你拿着,她知道该怎么用。”

方若华虽然没怎么用心读过红楼,但那本同人还是看过,说是贾府的下人们惯常会看人下菜碟。

可那是贾家,黛玉又不能去整顿贾家的下人,多准备些零散银子作为赏钱,总归能让人少说些小话,少让黛玉生气。

这气最为伤身,舍钱换个好心情,那绝对是相当划算。

黛玉向来聪慧,脑子一转,便知道她的意思,眼睛里隐约露出一点泪光,轻轻唤了声:“师姐!”

这世上,除了爹爹娘亲,能有几人像师姐这般待她!

林家下人们规矩严,黛玉年纪又小,还真没有专门学过打赏这本事。

虽说依依不舍,可贾家开了侧门,贾琏匆匆出来迎接,方若华还是赶紧放了人,目送黛玉进入贾府。

却说贾琏匆匆赶来,一出大门,抬眼就看到明黄的與车,金色的流苏在阳光下色彩艳得不可思议。

他登时明白,这的确是那位京城炽手可热的方真人,自是不敢怠慢,连忙迎上前去,殷勤问候,邀请其入府。

如今毕竟不是老国公在的时候了,家里固然还端着国公府的架子,但其实在京中,大约也只能算是二等人家。

人家幻真观可不是一般的道观,人家那位方真人,也是能随时通天的人物,怠慢不得。

贾家连宫里的内宦都要供着,哪里能得罪了这位幻真观的主人。

想到此,贾琏越发的恭敬。

方若华却只客气道:“一会儿还要去宫里,便不进去了,改日再去拜见老太君。”

说完便调转车头而去。

贾琏一直恭恭敬敬地目送车驾走远,这才擦了把汗,叹了口气,“回吧。”

说完,他又忍不住驻足,静静看了半晌。

像这等陛下赐下的與车,那简直和陛下的车驾亲临也相差不远,按理说左右车辆行人见了需要自觉回避,还需下轿下车。

只如今几位有幸得了陛下恩赐的人,都比较低调,不是那等张扬人,规矩才松散些。

即便如此,贾琏心里还是把对这位表姑娘的重视提高了好几个层次。

想到刚才见方真人,连同下人丫头,服饰简单,都是素色的衣裙不说,首饰也都是寥寥几样银配饰,必是怜惜表妹丧母……他得赶紧提醒自家媳妇一声。

想着,贾琏便忙转头进门。

方若华坐在车上,靠着引枕闭目养神。

一群水友却是嗷嗷叫:“名场面,黛玉进贾府可是名场面,三妹,我们想看!!”

方若华:“……”

看来这红楼的魅力不小,这帮家伙以前都不怎么爱说话了,如今说得到是极热闹。

方若华摇摇头,却还是放了摄像头进去。

一来,水友们要看,她又不是满足不了,便让他们看便是。

二来,若华的确有点担心黛玉。

但她确实是有些事,也不怎么想现在贸然进贾府,毕竟没多少交情。

以后黛玉要是待得长,到免不了要打交道了。

那群水友嗷嗷叫着去追看林黛玉,方若华也省心,先去宫里转了一圈,给太后娘娘留了一盒子新药丸。

出了宫门,方若华便去书坊拿了新定的几套书,还把其中一套直接送去荣国府,这才回去休息。

她也有些累了,回道观后,略用了点粥米,洗漱一番便早早睡下。

第二日一大早,方若华睁开眼,照例翻了翻大屏幕上的内容,这一看,登时无语:“……你们简直……个个都是偷窥狂啊!”

因着黛玉初入贾府,方若华也是难得开直播开得时间长一点,直接开了一宿。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帮水友就着黛玉的睡颜,有一句没一句地讨论了一晚上,屏幕上的字幕层层叠叠,都铺展不开了。

“三妹,你不懂,这里面能看得东西很多很多,大家看到的东西,也是极不同。”

“……你们是不知道,初见林黛玉,因着她年纪小,我体会还不深,但昨晚在贾府,却着实看到了什么是四系非喜含情目,似蹙非蹙笼烟眉,也才知道什么叫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

“没错,以前读红楼,以为自己能体会得来,现在看,以前体会的谬误大了,差距远矣!”

“你这个林黛玉,才是真正的林黛玉,年纪虽小,仪态已成,骨子里的东西,不因年纪而改变。”

虽然这一小部分水友,全是善意,也是真心喜爱黛玉,方若华还是觉得,幸亏摄像头比较智能,不能让水友看的东西肯定是不拍。

以前没想那么多,看来以后还真不能随便在自己人身边扔摄像头,未免太不尊重别人的隐私。

水友们当时拍戏,她却不能仗着人家不知道直播间这种玩意,就太肆无忌惮。

拍拍公开场面的东西也就罢了,人家的私事,还是少拍。

又不是打仗期间,要探情报,窥军情。

关了直播器,方若华把新配好的药丸找人送去给黛玉。

这会儿,林黛玉刚醒来不久,拥着被子歪在榻上,到觉得身上懒懒的,到是咳嗽稍微好了些。

大约是路上赶得太急,受了些风,初来京城便又犯了旧症。

幸而桂荷这丫头照顾得精细,今儿一起身,觉得肺里舒坦了些。

“该给外祖母请安去了。”

黛玉吐出口气,撑着坐起来,靠在枕头上喘口气。

夏蕊听见动静,连忙端了一盏薄荷水,给自家小姐漱口。

那边桂荷手脚麻利地把寝具都收拾妥当,忍不住特别珍惜地摸了摸自家小姐的被子和褥子,笑道:“摸起来还真是热的,不光如此,还特别轻便,自从咱们小姐换了这一套寝具,还真是挺管用,以前晚上总惊醒,睡不安稳,这几天却是再没折腾过。”

林黛玉也一笑,目光在自己手边这些不起眼的小东西上留连。

从床单,被褥,再到枕头,都是师姐替她换的,据说是一种特别的蚕丝做成。

因这蚕在养的时候,吃的东西都经过特殊调制,它吐出来的蚕丝,天然带着一股热气。

而且这热气能始终维持在让人最舒服的程度,冬日用最神妙不过。

茶杯看起来是极简单的白瓷,其实也有些不一样,用它来装水,入口回甘,自带一股茶叶的香甜,还是极好的茶叶。

林家当然不缺茶,贾家也不缺,可这杯子,的确是件稀罕物。

寻常在屋里穿的寝衣,鞋袜,挂在床头的香囊,避蚊蝇的木头挂件,随手把玩的与手炉同样作用的手串……

都是些常用的东西,可处处能见到用心。

就说这手串,据说是什么鸽血红宝石的,雕刻极为精美,从各个角度看都能看到不同的风景,而且,触手温热,冬日里拿在手中,简直能从掌心一路热到心窝里去。

京城的冬日再难捱,林黛玉到觉得,她也能过得极为容易。

有师姐在京城,她心里踏实多了。

就说昨日,她那表哥忽然发痴,又是摔玉又是胡闹,换了以前,她必然要多思多虑,伤心难过许久。

但她这回却只是惊了惊也就罢了。

确实如师姐所说,这人与人性子不同,别人有些怪诞行为,莫去理会便是,千万不可把罪过往自己身上揽,否则这人生就未免太累,也太苦。

林黛玉越发觉得,师姐待她的情分,那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方若华要是知道黛玉的心思,一定很得意。

其实她送去取的东西是好,还花了大价钱,可这都是水友们明摆着说出来,大家伙打赏她,务必要她给黛玉无微不至的关怀。

唔,哄黛玉小美人高兴,当然不是什么苦差事,方若华做得也挺开心。

目前来看,算是成果斐然。

作为成果的黛玉,好好收拾齐整,便去给贾母请安。

夏蕊和桂荷都很有默契地退一步,让紫鹃扶着黛玉前行。

紫鹃心里明白,也松了口气。

昨日老太君把她给了小姐,毕竟是长辈所赐,自然不好怠慢,也让她做了大丫鬟。

可紫鹃看得明白,小姐身边并不缺人使唤。

夏蕊瞧着容貌不出众,人也低调,似乎不是特别伶俐的人,但小姐抬手是想要什么,何时要饮茶,何时想读书,她都清清楚楚,总能让小姐舒舒服服,偏偏还显不出她来,有时候她立在屋里,大家都很自然地忽略掉她这个人。

但这种不着痕迹的体贴和没有存在感,才真让人佩服。

至于桂荷,十分活泼可爱,瞧着好像年纪小,不稳重,可她掌着小姐房里的钱箱不说,做事风风火火的,却是真利落,小姐一有事,就很习惯去交代她来做,想来,桂荷也是小姐心腹中的心腹。

小姐身边显然已经有了得用的大丫鬟,不知道她……还能不能得小姐的青眼。

出了门,紫鹃就把杂乱的心思收了,她如今最要紧的便是好好伺候小姐。

林黛玉出来请安时,贾母也是刚醒来不久,看到黛玉过来,也是一脸喜意,抱着她好生亲香了半天。

三春也联袂而来。

刑氏,王氏,李氏还有王熙凤也没差几步。

到是宝玉今儿被他爹爹给赶去家学,贾母心疼他,也不许他早起,请安就免了。

众人进了门,拜过贾母,王熙凤看到黛玉,上下打量了几眼,便笑:“老太太房里的水土就是养人,孙女瞧着,林妹妹的脸色可是见好了不少。”

贾母大笑,还赞夏蕊等几个丫头,“你们伺候的好,都是好丫头,以后也要好好照顾我的玉儿。”

夏蕊几个丫头都齐齐应是。

几人说话间,鸳鸯撩帘子进来,低声道:“老太太,幻真观的方真人遣人送东西给表姑娘。”

黛玉惊喜回头:“师姐派人来了?”

来的是杏儿,进门盈盈拜倒,见礼过后,便对黛玉笑道:“林姑娘,我们姑娘新得了一批书,还有几张纸,说是用着还好,让给林姑娘送些来。”

林黛玉并不多客套,只让夏蕊拿了自己的两份字帖递过去:“师姐说最近想练练簪花小楷,可总练不好,妹妹以前得过几张字帖,你拿去给师姐瞧瞧,可还中意。”

贾母笑看着黛玉一派大气地与人交谈,一时也没说话,待幻真观的人走了,才笑问了几句黛玉和幻真观主人的交往情况。

知道方若华算是黛玉半个师姐,两人颇有缘分,也不禁有些感叹。

她这个玉儿像她的敏儿,天生就讨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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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一日

唔,请假一日。

ps:十月大约就木任何出差,学习,组织旅行等等麻烦事,保证认认真真写完~我家若华,尽可能一天不漏地更新!!

《若华的小时空直播间》请假一日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八百五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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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在贾家住下,虽说生活上总免不了有些不习惯的地处,衣食住行,饮食起居,到底不如家里自在。

可夏蕊和桂荷都贴心得很,照顾她照顾得极好,如今有三春姐妹做伴,又能时常见到师姐,师姐送来的厨子擅长烹饪扬州菜,饮食方面渐渐也好了许多。

还能经常与爹爹通信,外祖母又疼爱她。

林黛玉在京城的生活,就这般渐渐变得平静。

方若华见这小丫头还算自在快活,也就暂且歇了把她从碧纱橱搬出来的心思。

黛玉毕竟年纪小,贾母是她外祖母,要让她住得近便些,也不是不合适。

反正也就只有这一冬,等开春必然要搬的。

只是有一点,黛玉连着几日跟方若华通信,十句话里,到有七八句要提到她那个纨绔表哥,看话听音,显然对这位贾府的宝贝疙瘩,还是满喜欢。

那群水友一边嗷嗷叫着欣赏林妹妹如今便显清秀有风骨的字迹,一边又气得叫嚣,让三妹赶紧把贾宝玉那块破石头从黛玉身边搬走,无论如何要拆散这段双玉情缘。

这帮子水友,无论男女,只要是黛玉粉,竟有七成不喜欢贾宝玉。

方若华:“……”

棒打鸳鸯这等事,她可做不出来。

最多,她会保护那个小姑娘,尽可能地不让她受伤害,可感情是很私密的事,外人终究不好插手。

人人道贾宝玉不好,纨绔高粱子弟,可他纵然确实天真,坏毛病一堆,没有担当,还不大能适应这世事,但方若华却并不讨厌他。

黛玉现在还小,讲什么爱情,都还太早了些。

如今方若华想做得,到是让黛玉立住了,只要自己知道爱惜自己,那不论将来如何,黛玉都会有一个好的未来。

要是她果真喜欢宝玉,两个人也不是不可能。

贾宝玉固然有种种缺点,但人活在这样的现实里,谁能没有缺点,便是真给黛玉找个什么王爷,或者什么才高八斗的才子,难道就能保证对方没有缺点?

就说康亲王,在朝在野,都是相当靠谱的人,世人也皆知,他爱重嫡妻,是个好男人。

可这个好男人,身边还有两个同房丫鬟。

现如今说男人洁身自好,说的便是这人不在外头偷腥,说男人对妻子好,说的就是他不让妾室压妻子一头。

世事如此,徒呼奈何,方若华自己能一辈子不想婚姻之事,却不愿意鼓动黛玉也有这样的想法。

还有那些水友们特别认真严肃地给她出主意,让她带着黛玉入江湖。

还说什么江湖人比那些世家公子更适合林妹妹。

方若华简直不知该说什么。

先不说林妹妹这么一个钟灵毓秀的漂亮女孩子,通身灵气,何苦一门心思只想着她的婚事?

再说,这帮人只看到了江湖人的浪漫和自由的地方,却没看到江湖人的苦。

餐风露宿是寻常,刀口舔血,到处是险恶,黛玉要是有别的机缘,自己走进去也就罢了,可她却是不愿意主动引导。

方若华都还安安静静,踏踏实实地做自己幻真观观主,哪里能推人家小姑娘入火坑?

水友们也只好叹息,说上一句三妹真是越来越不贴心,连看个直播,也不让大家伙如意。

方若华的事情多得很,也没功夫整日陪水友们逗咳嗽。

这日,她正和宇宙商城一位前辈请教修行中的一点疑难,她家大百科特别有灵性地主动冒出来让她做笔记,康亲王就登了门。

方若华连忙起身迎接,笑道:“王爷可是稀客。”

幻真观在整个京城名声都不小,世家大族,皇室勋贵,时不时都要来求药。

唯独康亲王,从没有主动到过这儿,除非是陪皇帝他们。

康亲王轻笑,大大方方地道:“以前总要避嫌,你知道,灵儿性子莽撞,说风就是雨,我总不能让她不安。”

方若华莞尔,到不觉得康亲王这做法,对她有什么冒犯,相反,以前总觉得这位王爷也没那么痴情,现在看来,以此时对男人的要求,他应该算是很尊重妻子了。

闲笑了几句,康亲王似乎略带了一点愁绪,坐下迟疑片刻,问道:“世间当真有神仙么?”

方若华一愣,想了想才道:“应该是有的。”

虽然这本红楼同人里没有写到,可红楼梦这本书中,的确是有神仙存在。

不光如此,方若华在此多年,也时常能听到关于神仙志怪的流言,偏偏这些流言,听起来都有几分真。

最重要的佐证,方若华能修行,所以说,这里至少也存在修行的人。

那些人,大约也能当得上康亲王口中的神仙了。

“灵儿最近有些不对劲。”康亲王叹了口气,“她的容貌越来越好,长得越来越年轻,去年眼角眉梢间还长了些纹路,今年却是容光焕发,我说不出来,可她就是与以前不一样了。”

方若华愕然,差点想去翻书,但转念一想,每次她到一个小时空,所谓的剧情就都不怎么起作用了,如今还不是一样。

无论书中的种灵是个什么模样,现在在京城的这一个康王妃,才是真正的种灵。

“变年轻有什么新鲜,我的焕颜丹,就能让女人年轻漂亮。”

“不是那么回事。”

康亲王蹙着眉头,也不知该去怎么形容那种变化。

“焕颜丹的效果我常常见到,太后娘娘是每个月都要服用一次,根本离不开,可灵儿给人的感觉,不像是用了焕颜丹……要不是我太熟悉她,她是我的枕边人,我都要怀疑……”

妻子真真正正地换了一个人。

“算了,也许是本王想多了。”

也许灵儿只是有些奇遇。

谁能说神仙不存在?她也许是真遭遇仙人,吃了什么神仙送的灵丹妙药?

康亲王摇了摇头,略带几分歉意,“是本王孟浪,其实不该因为这些胡思乱想,就跑来找方真人的。”

他略坐了片刻,拜过三清,便起身离开。

方若华好奇了下种灵有什么不同,是不是因为她是正经的女主角,所以真会有什么奇遇,便放下了。

自己的修行还总觉得时间不够,精力不够,要学的东西太多太多,光是挑起来便眼花缭乱,哪里还有时间去管旁人?

结果没过多长时间,京城就出了一件新鲜事。

康亲王妃竟然与康亲王和离。

王妃带着嫁妆回了家,听说是王爷亲自送的,而且还主动又给了王妃一份嫁妆,只说是王妃若再嫁,他便是王妃的娘家人。

自开国以来,何曾出过这等新鲜事。

被休的王妃没有,和离的也没有,主动和离的,那就更没有。

以至于,一开始京城很多人都怀疑是王妃做了什么恶事,康亲王休了她。

直到康亲王主动登种家的大门,还光明正大地说将来前王妃再出嫁,他要出一份嫁妆的话,京城的老百姓们才真相信——他们大殷朝的实权王爷的媳妇,甩了他跑了。

一时间京城上下议论纷纷,杏儿她们也八卦了好几日,私下里还感叹:“做女人做到种大小姐这份上,那真是……有点让人羡慕。”

虽说女人提起和离心里都怕,可碰上一个你主动和离,还要护着你的男人,那真是三生有幸。

方若华一开始没当回事,还是水友们一提醒,她忽然想起来——种灵还会嫁给林如海吗?

结果没过几日,就有消息说,皇帝有意为种灵和巡盐御史林如海做媒。

老百姓们到是不知道这样的消息,只是在勋贵皇室中流传而已。

种灵身份特殊,又是这么个当口,她的八卦,总是传得很快。

荣国府

贾母今日和南安太妃聊天,就知道了这么个消息,一时不免忧心忡忡。

她既担心林如海另行娶妻,还是这么个……人物,会对玉儿有影响,更担心林如海会与贾家生分了。

“敏儿去了,我也不是拦着女婿娶妻,只是……”

贾母摇摇头,“唉,可怜了我的玉儿。”

这个种灵,可不是盏省油的灯,当初她初嫁康亲王,新婚之夜就立下大功,救了睿亲王妃等贵人。

后来传闻,她登台祈雨,解了京城附近的旱情,老百姓们为此都称她为活菩萨,家中供奉起长生牌位,对她极为推崇。

这事后来又有反转,说登台祈雨的不是康亲王妃,而是如今幻真观的方真人。

真真假假,传言纷纷,到也说不大清楚。

不过,这几年此人忽然变得低调了,听闻公主,郡主举办的诗会她也不去。

王妃命妇们的聚会,她也不露面,而且……

贾母若有所思,而且,她总觉得,这个前任康亲王妃似乎有一点古怪。

按说不应该,可她在那些皇亲显贵们之间的口碑,竟似乎不大符合她当初出的风头。

也不是说有什么不好的传闻,但总有一些不对劲。

康亲王妃,何等尊贵,但那些王妃们却似乎好像都不怎么提起她,说起她,便噤若寒蝉,怪里怪气的。

总说是身体不好,所以不爱交际,可这是种家的大小姐,将门虎女,万岁亲选的康亲王妃,身体能坏到哪里去?

贾母这几年年老体衰,到不怎么参与社交,对京城那个顶级圈子生疏不少,但她到底是国公夫人,人脉广,手帕交有的是,政治眼光也不是没有,在这方面也相当敏感。

这位前任的康亲王妃有古怪,她还是能感觉得出来。

现在这么一个人,要嫁给女婿,给玉儿做继母,贾母怎么想,怎么觉得心里不安稳。

种家这个姑娘,翘着还是挺会笼络男人,万一她把如海彻底笼络过去,那玉儿,可怎么办!

天底下的后娘,又有几个真心实意待前面留下的闺女的。

男孩儿到还好,女子落到心歪的人手里,那简直是要了命。

“幸好我这个老婆子还在,能替玉儿周全周全,总不至于……让我的玉儿受人磋磨。”

贾母在担心林如海娶妻以后和贾家生分,也担心黛玉,毕竟,其实她心里也有点数,如今荣国府已经越来越衰落。

子孙不上进,后继无人,如海作为巡盐御史,是陛下心腹,若是能照应着些家里,贾母就放心多了。

可实际上,种灵对于嫁给林如海这种事,也并不是特别上心。

种家

种灵坐在梳妆镜前,细细地把一盒红色的粉末搁在鼻子前面,轻轻吸了一口。

一股热流直入肺腑,淡淡的香气带着一点甜丝丝的味,她面上便露出几分喜悦。

大师说,这药是还魂草的粉末,不是所有人都能吃得,只有前世修行有成的仙人转世服用。

按时去服,能渐渐恢复无垢灵体,得到大自在,大成就。

要是普通人不小心碰上,不光没有好处,到还可能会遭遇危险。

这三个月下来,她一开始三天用一次,如今已经能一天一次,她到觉得这药量还有些小,一日两次也成。

只是大师说不急,可以慢慢来。

但种灵真得很享受如今的感觉,轻松,自在,豪气,自信满满。

几年前,她能轻易就进入这等状态,每时每刻都很开心,有冲劲,可如今已经有好几年了,她再也找不到,曾经自己以为会永远存在的这种舒爽和自信,自从做了这个康王妃以后……

做康王妃有什么好?

她没办法融入深哥哥……康王殿下的生活里去。

她想管家,稍微调整一下家里的规矩而已,可不光那一群下人们议论纷纷,说什么当时王妃娘娘不是这么说的……就连深哥哥也不自在。

他不说,可谁看不出来?

只看不过两日,他用的下人就又恢复如常,也知道,深哥哥对她掌家的能力并不信任。

种灵面无表情,眼角眉梢间带出意思麻木。

多可笑,深哥哥和自己有多少年的感情?但比起自己,他竟更信任那个方若华。

明知道方若华是假的,还让她把自己的烙印留在这个王府里,这王府不能成为她的,她在这里根本得不到任何一点快活。

“所以……是我不要你了。”

第八百五十七章 倒了(两章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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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面上燃着一点清香,味道是深哥哥最喜欢的花香味。

香气犹在,物是全非。

种灵叹了口气,伸手按了按眉心,却是展眉而笑。

现在的她,和以前不同,她有更大的追求。

一旦看过世间不同的风景,这心胸也自然会开阔许多。

至少现在,她不会再去纠结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什么自己在深哥哥心里究竟有多重要?什么在王府的地位,能不能占据脚跟?什么京城贵人的圈子里,是不是有很多人正在看她的笑话?

那些人拿她与方若华比,以前她很介意,如今,却不想介意了。

方若华如今在京城里装神弄鬼,折腾出个幻真观来,不过是精通一点医理,拿药来忽悠人而已,最多忽悠的手段高明些,她何必在意?

幻真观只是人间的小道观。

方若华,也终究只是一介凡人,她却是要得道成仙的!

“小姐,您让阿虎他们调查别的东西,如今已经得了,您快瞧瞧吧,这是林如海的画像。”

种灵的陪嫁丫鬟小游匆匆抱着一叠卷轴进门,有气无力地呻吟了声,道。

种灵笑了笑,饶有兴致地伸手接过。

小游就忍不住抱怨:“林如海都三十五了,小姐才多大?”

怎么能是他?

王爷是谁?林如海又是谁?小游真是想想就心痛的厉害。

种灵摇摇头,打发这小丫头在一边肃立,自己展开卷轴。

“有点像,阿虎他们真不愧是爹爹的爱将,本事不小。”

巡盐御史,林如海,林大人,林探花,种灵曾见过的。

那年在江南,在扬州,她还曾在巡盐御史府上借住过两天。

她记得,那人长得好,虽然不年轻了,可是通身的书卷气,带着一点文人的天真。

对妻子也好,她见过一次,林大人带着妻子贾敏一起画画,二人都不曾商量,就一人画一笔,最后竟是一幅特别漂亮的春江水暖鸭先知。

那么有默契,心意相通。

林大人对贾敏嘘寒问暖,体贴入微,两个人看起来,完全就是一对神仙眷侣。

她当时潜意识里便想,她和深哥哥,或许也能如此。

却没想到,如今没过几年,竟是物是人非,当年恩爱的夫妻已永别,她也与深哥哥同样从此别离,再也做不成夫妻。

种灵想,或许也是缘分。

反正她这辈子,该经历的差不多都经历过了,后半辈子为自己活着。

要是她嫁个人,爹爹才能安心,陛下才能安心,她自己,也才能真正死心。

那就嫁了吧。

林探花也没什么不好的。

她初嫁是深哥哥,堂堂康王,再嫁不敢与这位相比,但总不能差太多。

林如海这样的帝王心腹,正是有作为的时候,林家也是世代列侯,书香门第,和王府比,势力远远不如,可在清流中的地位却不低。

以目前的情况,这也算是个相当不错的选择。

“听说林大人还有个女儿送到了京城?”

小游有气无力地应了声,低下头替主人把相关的材料翻找出来。

种灵看了两眼,略一蹙眉:“贾家?”

宁荣二府,可不是适合养小孩儿的地处。

看看府里的状况,青黄不接,大房的嫡子那就是个贪花好色的蠢货。

二房的那个嫡子更是纨绔的厉害。

如何有能顶门立户的人!

这等人家,少搭理为妙。

种灵若有所思:“去把我新得的那块狐狸皮找出来,就是一整张,没杂色的那块白狐狸皮。”

……

方若华给最后一个求到幻真观看病的病人发了药时,都快到夜里。

窗外的风刺骨的冷,又潮又冷。

隆冬近了。

从半个月前,京里就陆陆续续开始下雪,尤其是这最近几日,京城的雪下得出奇的大。

幻真观和京城几个道观寺庙都相继开放,收容一些被大雪压塌了房屋,或者外地来的灾民,别的没有,每日两碗粥水活命,到还能做得到。

京城好些大户人家,也开始搭建粥棚,施粥舍药。

这些事都快成了定例。

即便如此,方若华也有十几日没让水友们看直播。

京城如今的场面也播不出去。

城北那边的贫民区,几乎每日都有十好几具尸体被拉出城门,随意找个乱葬岗一埋了事。

寒冷,饥饿,疾病,如今有太多东西能轻易要去一条性命。

哪怕朝廷在救济上用了心思,如今朝局也还算好,远算不上无作为,可这些事,好像永远都没办法绝迹似的。

方若华有时候都觉得,自己在这样的时代生活得久了,可能也会变得冷漠麻木。

因为所有人都习以为常,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她甚至有些害怕,怕自己哪一天也开始习以为常了。

幸好还能回家,常常见到‘正常’的社会,总归还是对她有帮助。

方若华偶尔这么伤春悲秋一会儿,都没让道观里来来往往的人察觉,这日子,也就平平常常地过了下去。

天太冷了,林黛玉又犯了点咳嗽,好在也不是特别严重,方若华没给她开药,就让她吃些川贝枇杷膏。

这膏熬制的手法与众不同,比寻常的管用。

夏蕊捧了蜜水过来给自家小姐润喉,就见小姐坐在床边的绣凳上,盯着外面的雪花出神,连忙拣了件大氅给她披上。

黛玉撑着下颌,心里有些没滋味,因着下雪,师姐都好些日子没接她回观里小住。

不是贾府不好,贾府姐妹们也挺好的,宝玉对她也好,可她待在这里,总有些不自在,行如飘萍的不自在。

明明锦衣玉食,安安生生地住在锦绣繁华地,却总是觉得自己飘飘荡荡,行在荒郊野地,前无着落后无依靠,远不如在幻真观一杯清茶一碗白粥,更快活些。

“林妹妹!”

林黛玉正赏雪,宝玉就进了门,外面风冷,他脸上被风雪吹得略红,整个人往榻上一缩,裹住被子笑道,“还是林妹妹这儿暖和舒坦。”

夏蕊脸色变了变,看在自家姑娘年纪还小的份上,勉强忍了,只是连忙端了几盏花露点心,置在一边的桌上,请姑娘和表少爷过来吃。

等贾宝玉离了自家姑娘的床榻,她这心里才安稳些。

幸亏开春就能搬家。

可贾家这没规矩,是从上到下都没规矩,至少他们这些人待得很是不自在,说是入乡随俗,可这等事,哪里入乡随俗的了。

要不是姑娘太小,大人不放心,还是搬出去好。

在京城林家有宅子,大人也有人脉,调几个贴心靠谱的老仆,也能照顾姑娘了。

夏蕊也知这不打可行,大人送姑娘进京,就是想让贾老太君教养姑娘来着。

可老太君有了年岁……

夏蕊又是一笑,她也是杞人忧天,京城的一应情况,大家早早就报与大人知道。

想必大人心里有数,如今没动作,自然有没动作的道理。

正想着,外头桂荷就进来笑道:“方真人送了帖子来。”

黛玉眉眼舒朗开。

宝玉眨了眨眼,十分好奇地凑到近前一起看。

“咦!方姐姐这字,可真有气势。”

的确是铁画银钩!

黛玉忍不住想,师姐是不是从哪儿受了气?好像字里带着些怒火。

师姐脾气极好,她从来没见她发过脾气,就是对待下人,对待路人,师姐也从来语声温柔。

黛玉不禁就有一点忧心忡忡。

帖子里说,师姐那边派了好些人手去外面的庄子里,偏偏又遇上京里闹灾,幻真观更是忙碌,便有些人手不足,想让黛玉去帮着盘盘账。

林黛玉看完,连忙让夏蕊收拾几件常用的东西,自己带着桂荷去见贾母。

她到幻真观小住,也不是一回两回的事,贾母对此颇为支持。

方若华方真人,那是个京里的贵人们都不敢小视的人物,玉儿与她交好,再好不过。

林妹妹一说要走,宝玉登时有些沮丧,只是他吃了几次方若华的亏,再不敢闹腾着不许林妹妹离开。

不过,他还是想着亲自送林妹妹过去。

“去住几日也成,就是我也想和林妹妹一起去。”

其实,这两年方若华虽然不怎么上贾母的门,也没有见过贾宝玉几次,可每逢送礼物,为了给黛玉做脸,贾家的孩子们都是人人有份。

她给出的东西,每次都显得用心。

贵重的也好,精巧的也罢,贾家的女孩儿们少有不喜欢。

而但凡女孩儿喜欢的东西,贾宝玉就很少会不喜欢。

所以,即便方若华时不时要做一回拦着自己亲近林妹妹的恶霸‘’,贾宝玉也总好了伤疤忘了疼,感觉自己也很熟悉方若华似的,还随着黛玉一起叫她方姐姐。

贾宝玉送黛玉赶到幻真观的时候,就看到方真人的车驾已经在门口准备好出门。

林黛玉愣了下,连忙呼喊:“杏儿姑娘?”

“是林姑娘来了,我们小姐正等着,快进来吧。”

杏儿忙走过来迎客。

说话间,方若华已经大跨步地从道观里出来,抬头看到贾府的马车,顿了顿足,走到马车前,伸手扶着黛玉下车,笑道:“妹妹来得不慢,走,先陪我办件事,回来可是有差事要交给妹妹你,别嫌麻烦。这会儿,也只有我们聪慧天下第一的玉儿,能帮帮姐姐了。”

黛玉脸上一红:“哪有师姐这般自卖自夸的。”

贾宝玉只要听见有人夸奖黛玉,心里就高兴,也不在意自己被忽视,高高兴兴地忙前忙后。

“真人,您带林妹妹去哪儿?宝玉能不能一起去?”

方若华这才回头看他,一看到这小子,心里对他的那点不悦到是散了,失笑摇头。

怪不得那些女孩儿们多喜欢宝玉,她心里存着点偏见,见了他也是不自觉心生好感。

最近一段时间,就连那些最讨厌宝玉的黛玉粉们,也不常说宝玉的坏话了,只偶尔吐槽几句,来个眼不见为净。

作为红楼梦的男主角,他的确有他的魅力所在。

这孩子是真天真,也是真善良,怜香惜玉,多情又不懂承担责任,自然是很大的坏毛病,好像比不得黛玉的心更纯,但他那一腔将天下女儿都当珍宝的热情做不了假。

不分贵贱,不论身份,对女孩儿们他都心存几分珍惜,这样的男孩子在当今这时代,确实也挺难得。

要是他稍稍懂一些事,再长大些,知道应该怎么去真正喜欢一个女人,那他……未必不能与黛玉相配。

黛玉还小,想这些也还早。

扶着黛玉上了自己的车,方若华就放任贾宝玉跟在车的一边,自己闭目养神。

观里近日出了件事。

药王殿塌了!

说是药王殿,其实是方若华设炼丹炉炼比较危险,需要实验之类的新药的地方,位于幻真观以南三里的庄子内,就是一座塔,里面什么神仙都没供奉。

但是各种丹药从此出,还多数都是令人惊讶万分的神药,老百姓们就喜欢称这地方叫药王殿。

甚至好些人,私底下偷偷地围着药王殿烧香。

像这种事,方若华也管不了,更解释不清楚,你自己说那地方就是普通的塔,没什么神奇,那其他人就信?

结果现在可好,药王殿忽然莫名其妙地一塌陷,简直是吓得周围老百姓们心惊肉跳。

一时间流言纷纷,都说是药王殿里有人惹恼了药王菩萨,天降惩罚,从此以后幻真观的药要变成毒药了。

方若华:“……”

药王菩萨?

她这好像是道观,不归菩萨们管!

这等流言,连睿亲王妃都听说,还劝她别太当一回事,都是些愚夫愚妇,好好把房子修起来,过一段时间就没事。

方若华一开始也没怎么在意,没想到后面这事却越闹越厉害,很多人谣传,说是住在药王殿里的人,有人不检点,做了坏事,所以惹恼了神灵,以至于神灵降下了惩罚。

这说法一出,她自己还没有怎么样,药王殿里其他人先鼓噪起来,如今还抓出一个女人,是在殿内做事的医女,结果非说是人家以前在教坊司做过官妓,不该在神仙的地方落脚,神仙嫌不干净,必须把她烧死祭天,神仙才能重新眷顾药王殿。

方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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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编要求限免结束后要更一万字,如果更新不够,说不定就影响以后的推荐,呜,所以就牺牲亲爱的们的福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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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五十八章 气质 (两章合一)

偏偏是正忙的时候闹出这等麻烦!

京城正闹伤寒,不知道多少人患病,正需要祛寒散,可‘’药王殿‘’一乱,她炼药的速度直线下降。

方若华简单与黛玉说了几句,黛玉脸色也不禁发白,忧心忡忡。

“不要怕,没事。”

方若华一笑,扬眉道,“本来处理这等事不该带着黛玉你,但我总想让你多见识见识。”

世外仙姝林妹妹当然很美好。

但是不代表她就不能通透些,见多了人间疾苦,见惯了世间的麻烦,才能倍加珍惜自己的生活,自己的身体。

也许将来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遇见令自在痛苦的事,也能淡然处之。

林黛玉似懂非懂,却笑道:“我喜欢陪师姐出来。”

尤其是若能帮上师姐一点忙,她就更开心。

一行人沿着街市急行,左右行人纷纷让行。

贾宝玉时不时低下头来与黛玉说两句话,到也觉得相当快活。

正走着,前面岔路口忽然有一队士兵,五十余人,列队而来,他们中间有人抬着棺木,无人说话,一片冷寂。

这些人一出现,便将道路阻住大半。

方若华挥挥手,车驾略靠了靠边让路。

刚一让开,就见扶棺而行的这些人后面,跟着一顶花轿,花轿的帘子被风吹开,里面的新娘戴着盖头,看不清楚头脸,可身形纤细,骨架很小,有种弱不胜衣的感觉,到觉得年龄应该不大,最多二十余岁。

没有新郎,连吹拉弹唱的人都有气无力,花轿身边跟着的那些人眼眶发红,一脸悲伤,怎么看都不像是有喜事,反而像丧事。

贾宝玉一愣,情不自禁地道:“这姑娘难道要嫁给个死人?那真是可惜了,太可惜,这什么人,死了还要拖累人家女孩子!”

他声音并不高,但那些扶棺的士兵似乎听力非常好。

走在最前面的一个银甲小将,闻言登时满脸怒容,双目赤红,一言不发,抬手便是一枪。

他手中长枪迅疾如离箭,眨眼就到了贾宝玉眉宇之间。

“啊!”

贾宝玉登时吓得粉面雪白。

黛玉也吓了一跳,不自觉抓住师姐的手臂。

方若华一撩车帘,伸手搭在长枪上。

另一只手拍了拍黛玉,听见她呼吸稳定下来,这才安心。

银甲小将登时觉得枪身一沉,神志到也清楚了些,深吸了口气,咬牙瞪贾宝玉:“再敢多发一语……”

方若华推开车窗,慢慢看过去。

银甲小将被她一看,声音立时止住,有些惊疑不定,却是闭上嘴,迟疑了下,退后一步收枪,脸上本能地露出些许郑重恭敬,却又有些迷惘。

护卫在棺木旁的军士中,有个老将徒步走在一侧,此时朝着方若华行了一礼,才低声叫回年轻的小将军。

“……不得无礼。”

方若华摇摇头,下了车,打量了下这些兵士身上的痕迹,从车中取出一坛酒,反转倒在地上,遥遥祭亡者。

兵士们的神色立时和缓许多。

花轿上的新娘听见动静,撩起盖头看过来。

贾宝玉吓得不轻,却还是抬头看那新娘子。

唇红齿白,容貌清丽,竟是个很漂亮的姑娘。

他登时就少了几分害怕,多了几分担忧:“姑娘,您可是被,被……他们逼迫的?”

这次,兵士们却不曾出声,反而是新娘子展眉一笑,并没有露出丝毫凄苦。

“奴与叶郎定亲已有八年,日日苦盼成亲之日,只是他身在边关,为陛下尽忠,一时顾不得家事。”

新娘声音很轻,“……我早下定决心,一辈子等他,他生,我与他做夫妻,他死,我还是要与他做夫妻,相约三生,不离不弃。”

贾宝玉愣了下,张口欲言,一时又说不出话。

他也不知自己心里是个什么滋味!

在他眼中,女孩儿都尊贵,一介粗鲁武夫,何德何能,能让姑娘生死相许?

但真遇见了,他却忍不住落了眼泪下来。

黛玉也不禁震撼!

方若华遥祭了将军,返身上车,随行将士齐齐行军礼送行。

黛玉不自禁地问:“这位故去的将军……苏殿辰是什么人?”

亲兵怀里抱着灵牌,上面有将军姓名。

方若华目光犹在送葬的兵士身上留连,闻言只是简单到:“是西北勇毅军三品参将,苏殿辰苏将军,苏家也是京城名门,武将世家……去岁勇毅军与犬戎交战,大败亏输,陛下震怒,勇毅军数位将军都被革职!”

“苏将军回京的时候人就不行了,遍体鳞伤,当初是被人拼着命抢回来的,我们幻真观接到苏家人的请托,试着给他治疗过,可惜……再好的大夫,都是治得了病,治不了命!”

“虽然苏将军求生意志坚强,可看样子,到底还是没奇迹发生。”

方若华叹了口气。

这两年,文武相轻,朝廷重文轻武,军备方面也早不如以前,将士们连军饷都拿不齐,用的兵器跟不上,伙食也糟糕,虽说万岁有心整改,到底不是一时半会儿便能功成。

“勇毅军之败,非战士之错,军中将士们……不该受罚,反而该赏,这苏将军,死得可惜了。”

方若华一叹,又叹。

贾宝玉不大敢说话,一时也说不出什么。

他们一行人驾车离去,扶棺而去的将士,却忍不住回头又看了看。

银甲小将惊道:“这位贵人是何人?明明只是个女子……”

他却从此人身上感受到他们老帅身上才有的那股子行伍中人特有的味道。

他说不太清楚,可确实是有。

银甲将军这一行人,都是百战过的精兵,在战场上的日子,到比在炕头上的日子还长,经常浴血厮杀后带出来的那种感觉,他觉得自己,应该弄不错。

虽然这一回,他有点怀疑自己喝兄弟们的感觉了。

到是苏家的老家将苏云,摇了摇头:“……她是活菩萨!”

“去年咱们和犬戎交战时,要不是这位正在附近访友,发现不妙,劫了黄成那厮私藏的军械,又领着弟兄们愣是夺回了平安州,应春城,那就不是大败,而是全军覆没,丢城失地,到时候,我们全把脑袋摘下来,送给万岁爷当球踢,那也不能赎罪。”

“原来是她!”

银甲小将吐出口气,脸上也露出一点不敢置信。

“竟然当真有这么个人,我一直以为是你们瞎编的。”

当初军中对这件事有些传闻,但那些老兵们都讳莫如深。

“唉,人家好好的女子,身份又尊贵,更不在意军功,更不想惹麻烦,所以特意叮嘱过,将军们就下令,不可妄自谈论。”

苏家老家将,见过那位方真人一次。

但有些人,只见一次就足以记忆深刻,绝不会忘记。

他也不明白,为什么方真人会那么像战场上杀个七进七出的……

或许当真有人就是天生的将才。

可惜是个女子,若是个男人,那一定是天降的将星!

方若华并没有太纠结这件事,逝者已矣。

到是林黛玉和贾宝玉二人,感情细腻,想了很多,都有些沉默。

车驾一路赶到京郊的药王殿。

所谓的药王殿,就是一个早年的老古塔,因为这塔就在方若华的庄子旁边,离得非常近,方若华便找人修复了下,看重它四下透风,又僻静,干脆就把炼丹炉搬了进去。

因为庄子里种的药多,离着很远,便有一股浓郁的药香味,随风飘至。

方若华的车还没有近前,众人便抬头便看到二十几个男女老少戳在塔门前。

所有人神色间都带出来说不出的惶恐和恐惧。

塔前的石砖上面,跪着个女人,这女人瞧着也有二十七八岁,不年轻了,眼角眉梢已经带出年龄的痕迹。

她端端正正地跪坐着,也不说话,神色冷淡得很。

看衣着打扮,素雅,不配任何首饰,似乎有些……刻意的端庄保守。

大片大片的雪花飘落,忽然就下起了雪。

雪花打在这女人的肩头,脖颈,额头,冻得她连唇色都苍白,可她却仿佛无知无觉。

“就是她,她身上带着罪呢,不能让她待在我们的药王殿!”

“没错,这种脏女人,脏了咱们的地盘,瞧瞧,药王殿都塌了,还不快把她捆了祭天!”

离得老远,鼓噪得厉害。

贾宝玉忍不住皱眉,紧紧护在车前,急声道:“林妹妹……”

林妹妹怎么能到这等地处来,简直连听一听,都嫌脏了耳朵。

贾宝玉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见方若华抬脚下车,一路走过去。

她走得极稳。

那里围着的一行人,齐齐行礼,几个老太太哭道:“真人,可不得了了,我们不能这么下去!”

“真人,阿吴留不得了!”

“……是啊,绝对不能留,您是不知道,外头说什么的都有,还说咱们的药以后都成了毒药,谁吃了,就是当时不死,事后也得被神仙腻烦……”

方若华就在这些人的注视下,伸手把跪在地上的阿吴给拉起来,替她拍打过身上的雪花,转身坐在药王殿的残骸上,顺手从里面翻出自己的丹炉。

又从周围被踩踏了好几回的药圃里抓出几种药草,对身边的阿吴道:“替我扔炼丹炉里。”

阿吴半天没动,方若华蹙眉又说了句。

她才机械性地,起身清洗干净药草,手一抓,就选出药性合适的,分量合适的,齐齐放了进去。

动作迅速又干净,手指上套着真丝的指套,皮肤一点都没接触到药。

方若华轻笑:“阿吴,你的技术最好,学习最刻苦,做事也最认真,好好学吧,将来做个女大夫,治病救人。”

“当大夫,解黎民疾苦,有大功德,无论别人怎么说,我总认为,人生在世,不为良相,便为良医,良相,你可以不去想,良医,到能想一想!”

方若华语气温柔得很。

周围围着的这些人,瞠目结舌,呆呆地看着方若华。

阿吴眼眶发红,哭道:“真人,你拿我祭了天吧,我不怕,我不怕,真人对我有大恩,我不能恩将仇报!”

方若华平静地扬眉:“有罪?什么事罪?两年前晋县闹瘟疫,整个县城可谓十室九空,朝廷兵围县城,几乎下令放火烧城,是你不惧危险,带着药过去义诊,一待就是两个月零七天,救活了两百三十二个病患。”

“都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天底下能救两百多人的人,又有几个?你说说,你有多少功德在身?”

“要是神仙佛祖认为你有罪,那他们也没必要被称为什么神仙,什么佛祖了,都是心黑眼瞎的货色!”

阿吴愣愣呆呆的,嘴唇微动,心想——她怎么会没罪?生而为女,是她最大的罪,不认命,又是她的一重罪,怕死,同样是她的罪!

她要是不怕死,早该一根绳子吊死了自己,到留得一身清白在人间。

方若华的丹药,也就是说话的工夫,便出炉。

她也不用瓷瓶,自己拽了一片叶子,又拿木头杆的铁筷子把药夹出,投在一点略淡的酒中化开,不冷不热的,直接倒出:“喝。”

方若华一杯。

阿吴一杯。

水酒下肚,身体就变得暖和,手足发热。

“祛寒散,不光能祛除体内湿热寒气,还能滋阴补肾,对男女老少都好。”

方若华冷声道,“你们看清楚,这药是毒药?”

所有人面面相觑,都闭上嘴。

药王殿一倒,众人的心思都恍惚得厉害,一开始还好,后来流言一起,大家连看都没敢多看一眼废墟。

其实,也不是所有人都信那些流言,只是大家都情绪激动,他们也就跟着激动,所谓从众心理,便是如此。

似乎他们和大家伙的想法有区别的话,总会有种不安。

“你们这几年都在和药打交道,要是还分不清好坏,那我也没法子,但我一句话放在这里,我炼的药,愿意吃的,双手奉上,就以为这是毒药,那我也不会勉强大家去吃。”

“药我自炼我的,阿吴很好,她会一直留在我家,你们中有人不愿意留下,敬请自便,谁敢在我的地盘上,企图滥用私刑,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清退,第三次,报官,若是接受不了,现在就走!”

第八百五十九章 造化 (两章合一)

左右的男女老少,一时面面相觑,却是安静了片刻。

许久,终有人躲在后头,支支吾吾地道:“我们,我们也是为了真人着想,阿吴作风不好,前阵子还有人说她私下里偷拿红花,不知道做了什么恶心事!”

这话一出,各种不干不净的怒骂声也遍地而起。

贾宝玉听得恨不得去捂住黛玉的耳朵。

阿吴的脸色瞬间白了一片。

方若华却神色淡定,看也不看,听也不听,再难听的话语,她一时也不去骂人,只一侧头,提起一口气,对闹腾得最厉害,差一点就要亲自上手抓阿吴去活祭的一个老大娘道:“我信我的眼睛,也信我的心,齐大娘,两年前你的左邻右舍都骂你心肠恶毒,要害死你丈夫原配的孩子,霸占夫家的田地,我没信,幻真观观门大开,接纳了你,现在,别人说阿吴什么,我也不信,我只相信阿吴心地善良,会有好报!”

“她废寝忘食地读医书,为了能学针灸,在自己的胳膊上扎了几万个针孔,苍天有眼,这样的女人,便是神仙也会喜欢。”

听见喜欢这两个字,阿吴泪流满面。

多少年了,她所求的,也只不过就是这一点认同,一点希望!

其他人也一时噤声,不自觉地犹豫起来。

好几个人小声咕哝:“自从药王殿出事,大家不光没事做,连以前存下的药,也……卖不出去了。”

所有人都忧心忡忡。

他们如此冲动,又这么暴躁,其实,只因为他们都把幻真观当做自己的依靠。

药王殿每日的药香,只要闻见了,心里才踏实,这一闻不见,大家伙就担心自己下一日能不能活下去,活得安稳快活。

他们都靠替方若华打下手,替药王殿卖药吃饭,自然是把药王殿当成自己最重要的东西。

这些年多数是可怜人,遭受的苦难一多,便如惊弓之鸟,有一点风吹草动也要不安。

不安会让人疯狂。

方若华不禁一叹。

收容的人手多了,就会乱,但……她也不能与世隔绝,当真就不掺和这世事。

幻真观发展了这几年,除了自家农庄以外,以医药为主要经济来源。

她不收弟子,但治病炼药什么的,她一个人做也未免速度太慢,有些琐碎活儿,完全可以交托给旁人。

一开始,她和皇室的御药房合作,太上皇亲自派了太医过来,专门盯着敬献给宫里两位陛下,还有太后的药。

后来又接纳了几个带发修行的居士,让她们帮着做点力所能及的活儿。

大殷的贵女们向来有入道观修行的习惯。

这两年闹灾闹得厉害,灾民多,卖儿鬻女的也多,方若华就陆陆续续收容了眼前这些人。

都是无家可归的苦命人,这些人替方若华种药,采药,配药,学了一点医理,大病治不了,依葫芦画瓢地给穷苦老百姓拿现成的成药治个小病,那到也可以。

一开始,就是幻真观缺少可信任的人手,她才被动地接纳了一写老百姓依附。

可这些年过去,她也把观内的人当做了自己的责任。

本来大家关系还算亲近,相安无事,没想到一出问题,自己人就先乱起来。

说白了,最重要的还是不安。

瞧瞧,那些入观修行的贵女们,就不会因为一点流言就让自己失态。

方若华脑子里的念头转了好几个,看着脚下的这一片废墟,云淡风轻,完全不当回事:“这里就是一座普通的塔,不知道多少年的历史,倒了有什么稀奇?”

“前年宫里万岁爷经常去的裕和殿,正经的万岁的书房,还说塌就塌了一边,你们有本事去宫里找个所谓不干净的娘娘或者御前大臣给活祭了?”

方若华语气平淡地很,这一说话就涉及皇家,眼前众人先是吓了一跳,随后到冷静下来,神色见流露出一点愧疚。

大家在一起相处这么久,平时关系也好,如今激愤之下做出这等事,冷静了再想,哪里又能一点都不在意?

毕竟都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

方若华看众人的情绪稳定,挥挥手:“都什么时辰了,没闻见有包子香味?都去吃饭。”

众低声下气地人应了声。

方若华又道:“你们做出这等事,对不住阿吴,坏了我幻真观的规矩,不罚不行,就罚你们今儿在这儿,给阿吴道歉,阿吴要打要罚,全凭她的心意,就是她要撕烂了你们的嘴,你们也得受着!”

所有人都有些沮丧,却是不敢不答应。

阿吴有些疲惫,只摇了摇头:“……以后别让我再听到这等话便是。”

方若华看了看阿吴,知道这几日她连饭都吃不消停,有人把她的饭菜打翻,还往她的饭中吐口水,着实恶心人。

如此简单就放过这帮家伙,半点惩处都没有,显然不合适。

但幻真观建得粗糙,各种规矩定得不完善,到是没有成文的规矩规定该有何等惩罚。

方若华想了想便道:“那就一个月内,你们挨个给阿吴打饭,恭恭敬敬地打,且都排在阿吴后面吃饭,阿吴不动筷子,你们不许吃……以后见到阿吴,都给她客客气气地问好。”

众人一愣,也还是没有话说。

“谁若是不想受罚,不想听我这话,我也不勉强,幻真观的大门开得不小,转头走人,没人挽留。”

一行人登时心惊,纷纷道歉求情,保证以后再也不敢做这等事,也心甘情愿地受罚。

阿吴眼眶微红,欲言又止,看着方若华,动了动嘴唇。

方若华却是先出言打断她:“不要急,先去洗漱一把,换换衣服,喝点热粥,虽说用了祛寒散,衣服如此湿冷,还是得换一换。否则生了病,浪费的还是我们的医药资源。”

饭香扑面而来,驱走了空气里无孔不入的苦闷。

众人终于慢慢散了。

阿吴也拖着疲惫的身躯,踉跄着会了屋子。

等他们散去,背影也都消失在庄子门户间。

那边马车上的车夫和护卫,才放黛玉和宝玉出来。

林黛玉走到方若华身边,方若华拉起她的手,觉得手心有些香汗,便牵着她回去,轻声笑道:“这就是人生百态,大部分老百姓,善良的时候确实善良,恶毒起来,也着实让人不知如何是好。”

“那……要怎么办?”

黛玉眨了眨眼,轻问。

“也是我疏忽,太懈怠,从明天开始,我会找人教这些人识字,不需要读四书五经,只要学会认字,能长见识便好。”

“让他们吃饱喝足,认字明理,以后,就不会再这般了。”

黛玉点点头。

方若华轻笑,“黛玉也帮我编教材如何?”

“教材?”

“把律书拆解一番,选里面最经典的法律,总结出案例,写得通俗易懂些,给这些人读。”

“在这世上,别的都可以不知道,可是,律法要先弄清楚,这是做人的底线。”

黛玉想了想,很认真地应了,还准备写信给爹爹,让她爹爹帮忙搜集素材。

方若华还想编一些自然地理,历史,数学的小常识,小知识,写得有趣味点,配上插图给这些人当教材。

反正怎么教幼儿园和小学的小朋友,就怎么教他们便是。

“我也不求他们个个都一心向善,只要心存善念,一直做个人,不成为畜牲,那就很好。等到将来有一日,大家都能吃得饱,穿得暖,自然会慢慢培养出责任感和同情心。”

连贾宝玉也点头应是:“所谓仓禀足而知礼节,古人诚不欺我!”

寥寥几句话,方若华连消带打,解决了这点麻烦,便转身带着黛玉他们离开。

归途中,黛玉一直有些心不在焉,方若华却是丝毫不受影响,一路逛街,买了好些小食,小玩意,让黛玉拿回去送她的姐妹手帕交们。

大家的生活,渐渐又恢复了平静。

药王殿塌了,药还是照样炼。

流言还在,可方若华自己不听不问,也不发愁,一切如常,渐渐的,京城老百姓们又陆陆续续地来买成药。

没办法,如今看病贵又难,方若华的药好,还便宜,终究有开明的老百姓,不信什么药王殿倒了是神仙惩罚,也不信好好的药就有了毒。

而且,不少人都说,说是吃了他们的药,会招来神仙不喜,但大家连活都活不下去的时候,还管神仙的想法?

方若华对这样的结果,半点不觉得奇怪。

这群老百姓就是这个样子,也信神仙也拜佛,但一旦信神仙会影响到自己的利益,这信就得打个折扣。

其实还挺有意思的。

方若华按部就班地做自己的事,流言还在传,她却只当自己没听见。

不过几日,幻真观的两个待了好几年的老人,便沉不住气,找上门,屈膝扑通一声跪下。

方若华无奈:“咱们殿里供着祖师爷,也供着三清,你们若想跪,就去跪一跪,不要跪我,跪我,我也给不了你们金银财宝,富贵锦绣。”

两个人耷拉着脑袋,支支吾吾,期期艾艾地张嘴:“真,真人,其实,我们知道,药王殿是怎么塌的……”

方若华挑眉,点点头,轻笑道:“哦,我也知道!”

两人登时一愣。

方若华示意他们起身:“好好一座塔,没有大风,大水,没有地震,说塌便塌,总不会当真是什么天罚!”

她当然要查。

一开始怀疑是有人故意搞破坏。

幻真观向来低调,看来还是碍了别人的眼。

这一查,到查出最近市井街头有一则流言。

因为幻真观的药,那是独一份,效果确实好,方若华自己炼药不避人,但凡是没什么危险,就允许人们围观。

她炼药的过程,自然是给人看了个全。

多大的火候,怎么放药材,先放什么,后放什么,但凡是懂行的,懂药理的,一看就明白。

偏偏,看明白了,想回去私下里炼制一二,就是炼不成,不是坏了,就是没多大的效果,至少不能与真正的幻真观丹药相提并论。

一开始也没什么,到后来,人们就觉得很奇怪了,也不知道是谁先猜测,说方若华炼的药之所以有用,别的老大夫,老道人同样的配方,炼出来的药却不那么管用,不是方若华炼药的技术有多好,她年纪轻轻,哪有那么大的本事?

而是因为修建药王殿用的都是开过光的金砖,唯独在药王殿炼药,才能炼出效果超凡的幻真观丹药来。

这些传闻来得没个由头,可就是愈演愈烈。

幻真观里的人不少,大部分还是没什么文化的穷苦百姓,爱占小便宜,又胆子不小。

那日齐妈在外面遇到一位大师,免费替百姓治病,算卦,指点迷津,她也就凑上去看了看。

那位大师当真是仙风道骨,一看就不是一般人。

对方看出齐妈命星不稳,这几年都流年不利,容易惹祸端,但最近或有些机会,如果把握住,子孙后代皆能得享富贵。

齐妈一开始也没相信,但总是想着,动不动就想起来,琢磨着要是真的,那可就好了。

她家也不是世世代代都穷得叮当响,祖父富贵过一阵子,靠着买杂货起家,后来成了他们那一片首屈一指的大商人。

没准那时候就给他们家种上了富贵根?

如今穷,也可能是一时运气不好,现在有可能要转运了。

她能来幻真观,能学炼药,私底下炼一瓶,竟能赚个二两银子,还有那些抢着排队买药的人家,总免不了要给她塞点好处。

哪怕一次不多,积少成多也不是个小数目。

前阵子,她耳朵边老听人说,药王殿那座塔,是座了不得的塔,每一块砖石,那相当不得了。

方真人为什么那般厉害,全是因着药王殿!

如果自己也能有这般本事,不,即便只有一半的能耐,那几辈子也吃用不清!

或许大造化真要来了。

齐妈纠结了几日,便趁着夜黑风高,自己私底下偷偷跑到药王殿底下,挖出来一块砖石。

她也是琢磨,要是自己能得到这门炼药的技术,得了真传,那祖祖辈辈可就都不用愁。

第八百六十章 荒唐

齐妈的男人死得早,她是没留下一男半女,后来还让夫家人磋磨,差点连命都丢了,可越是如此,她越是注重后嗣的问题。

她亲人不算多了,只娘家还有个亲外甥,待她极好,今年还特意找了来,若非她在幻真观过得还算自在,她都要随外甥回娘家去。

如今虽说是没回,但她早就想过,将来要给外甥娶妻生子,以后外甥有了儿子,便过一个孩儿给她养,自己养大的崽子,那就是自己的,她百年后,也有个能供奉香火的人。

齐妈年过四十,改嫁她再不敢,当年她就嫁了个二婚头的男人,成亲那几年的日子过得苦,经常受人打骂,如今她是怕得厉害,再寻个短命鬼或者不如意的男人,还不如自己单过,只要能笼络个孩儿在身边,也不怕晚年凄凉。

既然有了这等的打算,齐妈就努力攒家业,明知道挖幻真观的墙角,那是恩将仇报,她还是咬咬牙去做了,而且,还一发不可收拾。

她终于去窃了第一块儿金砖……结果没用。

想尽了各种办法,拿金砖垫在炼丹炉底下,挂起来,供起来,手段用尽,毫无用处。

齐妈相当不甘心,要是没动过这心思也就罢了,现在她动了心思,却不成功,不但没有让她恢复正常,忘记这种事,还越发贪婪。

对于幻真观的炼药技术,她甚至有了那么点志在必得的心思。

正好又遇见大师免费给人卜算,她就又去问了一次疑难。

大师是个极厚道的好人,还真给她算出一个方位来,说是在每日她最常待的地方,向南走二十步,方圆三尺之地,找去那里,必有所得。

当天晚上,齐妈就偷着过去,掘地三尺,从里头挖出来一个箱子,只是那锁奇怪的很,怎么打也打不开,她不敢闹出大动静,就先偷偷摸摸把箱子弄到幻真观外头藏了。

藏好了东西,她又回去继续挖底下的砖石,都是刻了花纹的金砖,瞧着就不俗,齐妈心里越发相信这些都是好东西。

她之所以炼制不出第一等的丹药,绝对是金砖拿得还不足够。

因着她藏的那个木箱子,天亮之后再去寻,怎么也寻不到,里面的东西她都没瞧见一眼,这心里的滋味那个难受,简直是没法说。

损失这般惨重,齐妈下了狠心,无论如何也要得到幻真观的不传之秘。

金砖一块不足,就十块儿,十块不足,就百块儿,反正她就住在药王殿旁边,挖起来也不难。

于是越挖越多,越来越贪。

她自己挖也就罢了,可她动作这么大,庄子里又不是她一个人,不小心就被旁人撞见,撞见此事的人,不禁也动了心思。

彼此都有顾忌,于是心照不宣。

大家一起动手,你挖一块,我便挖一堆,如是,不过月余,这么一座老旧的塔,轰然倒塌。

不倒才奇怪!

这塔一倒,齐妈他们吓得差点逃走,只是他们都是些没根基的可怜人,托庇于幻真观才有了安稳日子过,又如何舍得。

后来听见那些关于天罚的流言以后,这些动手挖过墙角的,心思一动,就跟着鼓噪起来。

要是能把这事牢牢钉在天罚上头,他们做得这事,或许就不会暴露。

当时庄子里人心惶惶,都怕幻真观从此凋零,自己再无容身之处,人心不稳,这些人便是后悔得厉害,可哪里又敢说这事儿起因在自己身上?

这些人越是心虚,越是暴戾,竟是听到外面的流言,知道外头把罪过归于阿吴身上,他们也就跟着去信,觉得自己挖得那点砖石,不会对药王殿造成那么大的影响。

药王殿倒塌,必然肯定是因为阿吴。

他们反而成了这件事里,最义愤填膺,最积极要给阿吴判罪的人。

人性如此,也是无可奈何。

方若华对幻真观这些细务,实则并不大上心,所以一直到出事之前,也没察觉到里面的暗潮涌动,也是这两天,她不得不派人细查,才查出其中始末。

初一看结果,只感到十分之荒唐可笑。

为了几块儿破转,何至于闹出这等事来,差点害死一条人命!

方若华本能地能感觉到,外面有什么人煽风点火,引导一切。

流言来得这般莫名其妙,她可不信巧合……说到底,还是幻真观树大招风,容易招来魑魅魍魉。

说起来,幻真观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般?才几年,外地人提起京城知名道观,幻真观也属于不能忽视的,最重要的一处圣地!

“哎!”

她叹了口气,看了看时辰,便起身先去给祖师爷上了三炷香,又亲自动手,擦去神像上沾的一点浮尘。

他们观内供奉的祖师爷,乃是长生御灵圣君,又称天华真人。

如今这些崇信道教的信徒要是考据,肯定考据不出来这究竟是哪位道教的仙人。

她根本就是按照商城几位老板的叮咛,供奉的是圣德门她这一门的一位祖师。

方若华要不是想起建这个道观,恐怕还弄不清楚这些事。

当然,就是现在她还是弄不太清楚,但也无所谓,又不影响修行,知道不知道都一样。

可在外人眼里,这应该是极敷衍的行为,供奉的祖师爷又完全没名气,应该是门庭冷落车马稀才正常,偏偏不是那么回事。

幻真观如今在京城勋贵世家里,已经是相当有名。

若不是方若华只一心修行,既不接纳其他同道入观修行,挂单,也不兜揽法事,甚至连百姓前来上香,都不肯提供高香,只一切随心而已,还时不时地关闭大门,闭门谢客。

恐怕这里早就不是跻身京城数一数二的大道观,而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方若华都觉得有些奇怪,按理说她这地方应该不会有人常来才对。

她并没有怎么经营幻真观,只是想在京城找一个清净的地方庇护自己,更方便她自己生活修行而已。

可方若华越是不上心,她这道观就越是有名,寻常找上来上香的香客就越多。

这客人一多,道观势力就不免变大,麻烦事也就变多……本来很清净的地方,那也就变得不那么清净。

要是她的道观,就是普通大户人家家里供的那种小道观,别说倒塌一座建筑,就是一个月塌个十次八次,也不会有人在意!

第八百六十一章 低调

方若华在幻真观里,面对那些被她收容的人,到是端得住架子,气势强大。

她也不能软。

这人都会变,当初她收人时也不是不挑剔,选的都是些并无恶迹,品行良好的。

可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

当初这些人是好人,也不代表一辈子就不会做恶事,不会给她惹乱子。

瞧瞧这回,不就是如此?

她算是吸取教训,御下需恩威并施,那是半点疲惫软弱也不能流露出来给底下人看。

可私底下和无尘道长等几个好友闲谈时,却不免要抱怨两句。

“我幻真观还不够低调?京城有哪家道观像我们这样,不宣扬名声,不接外面托来的法事,不办道场,不参与论道,平时大家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比千金小姐还金贵,能碍着谁来?还有比我们更清静无为的?”

无尘道长听了笑个不停,半点不觉得奇怪,听她连连抱怨,都维持不了自己高人的架势,一边笑,一边小小地翻了个白眼。

“你觉得幻真观很低调?”

无尘莞尔,“你们不开法会,不参与论道,不怎么和同行打交道,只自己修行,那就是低调了?若是如此,你对低调这个概念的认知还真是与众不同。”

“姿态摆得高高在上的道观有很多,又岂止是你一个幻真观?”

“我无极观也不怎开法会,二十余年不参与论道,可就因为当地百姓信我们,京中贵人也信我们,我们便名列京城道观第一。”

“佛要比金装,神仙还争香火,都是道观,都供三清,谁不想不为衣食发愁,走出去人人高看一眼,别看我不怎么和同道打交道,但京城同道,绝不敢不搭理我们。”

“因为我们能上达天听,太上皇和万岁都喜欢听我说话,于是,我说出口的话,便有份量,我的弟子们走出去就有面子,我们拥有特别的权利,京城那些权贵,就不敢欺辱我无极观。”

“你们幻真观兴起的时间不长,但已经碍了不知多少人的事……都说太上皇好道,多少道人想走太上皇的门路,可太上皇精力也有限,他信你,自然就少信别人,那些勋贵世家,也都看上面的眼色,自然也跟着吹捧你幻真观,你可知道,因为这个,如今有多少人瞧你这幻真观不顺眼?”

“也就是你们门户把持的足够紧,才一直没出什么大事。”

无尘轻叹,“还有你那丹药,更惹人垂涎。”

“几十年下来,我大殷的道观多炼药,为达官贵人提供丹药,更是一大收入来源,为平民百姓提供符水药物,更是招揽民心的一大手段,有民心,就有影响力,朝廷也会尊重,可你呢,你做了什么?”

“你用价值千金的昂贵丹药,笼络住勋贵世家,又拿平价的药粉,哄了老百姓的心,真是要全吃全占的架势,还给不给别人留活路?”

方若华:“……”

那些家伙们拿水银炼药,拿符纸烧水给人治病,闹得那么新鲜,还不许她看不过眼?

说起来,她当初建道观,纯粹只为了方便,毕竟住在道观里,那她一辈子不成亲,也就没有人会觉得奇怪,还更自由些。

又是自己的道观,也不必担心去别的道观,不小心进入什么不干不净的地处。

这完全有可能。

因着皇室崇道的缘故,京城里大大小小的道观一大堆,至于不出家的正一道士就更是数不胜数。

可这些道观,又哪里都是清净的修行地!

不光是道观,那些寺庙,尼姑庵中,也有无数六根不净的出家人。

方若华来到这里也有几个年头,碰见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事,什么和尚喝酒吃肉也就罢了,毕竟好多和尚习武,吃得不好身体受不了,且一开始佛教徒也是不禁止荤食的。

但他们还蓄养姬妾,置办私人田产,耍各种手段欺诈信徒,甚至谋财害命,简直让人恶心。

再加上庵堂,尼姑庵更是有不少是藏污纳垢的所在,说那些人是出家人,那真是连出家人三个字上都好像染了恶臭。

弄得她对那些庵堂,道观,都有点怕了。

所以,她从没有想过把幻真观发展壮大到什么地步。

不过,无尘道长说得有道理,现在幻真观的丹药,的确是整个大殷有名。

若不是好到这等地步,齐妈他们又何必听了点蛊惑,竟蠢到去挖砖头的地步?

再说,毕竟太上皇和皇太后都要吃她的药丸子。

那有人嫉妒,再正常不过,这些年没有正经大麻烦找上门,大概都不是不想踩她,只是觉得她势大,顾忌太上皇。

但方若华遇见的各种小麻烦,小挑衅,那也是数不胜数,她都快习惯得很。

现在借着出件蠢事,掀起风浪,让她生一生气,给她一点警示,到也不全是坏处。

至少如今,方若华就决定再不对幻真观放任自流,只管自己。

既然当初没有想周全,收容了这些人,那必须要负起责任。

就不为别的,只为她念头通达,只为她心情好,她想,所以便去做了。

前面是方若华自己失误,没立下规矩细节,对底下人的管束不够严格,所以他们犯了错,只轻罚,可以后规矩立起来,众人还要犯,那就什么都不必说,该怎么惩罚就怎么惩罚,便是废掉手腕经脉,毁去喉咙,让其不能说不能写,甚至令其一死,那对方也别怨,怨也没用。

如今这世道,她就入乡随俗一回了。

方若华轻车熟路地把幻真观的各项规矩给立了起来,着人刻在碑石上,分别立在庄子门外,食堂门外,宿舍楼外,还有花园各个角落也遍布。

所有人背熟了这些,能倒背如流者,发米面粮油,小鸡仔十对,生猪肉三十斤。

要是一个月后不能熟练背诵,各项伙食福利全免除,停工停酬。

若这般,干脆自己走人,留下就要饿死了。

登时,四处可以看到拿着个小本子,追着各个识字的同伴学文字的人。

不识字,要全靠死记硬背,那背完这些东西还不得费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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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六十二章 放心

黛玉坐在自家师姐的小书房,似乎还能隐约听到外头伺候的丫鬟小声背书,不禁笑道:“师姐这法子到好。”

林黛玉自己便极喜欢读书,对爱读书的人自然是颇有好感。

因为方若华难得请托她一次,她心中也自有几分暗藏的激动,做事还是颇为积极。

白日早早起身,陪着方若华一起盘账,准备送去灾区各地的物资药材。

以前丹药总有些捉襟见肘,如今因为那些流言,好些人不追着买,到有了富余,不那么紧张。

真正闹起疫病,快死的灾民们,可不管什么流言,更不管将来会不会受难,连眼前这一关都不知过得去过不去,想什么将来。

幻真观来救济,他们只会心怀感激。

因为这两年幻真观特别推出了一批廉价成药,用得药材都是最便宜的,也就只能治一治常见病。

这些药造价低廉,再穷苦的人家,努力凑一凑,也能攒上些药出来,从廉价药一出,冬日里因得病死去的人,锐减三成。

尤其是,方若华特意制了一批童药,用得都是童药的配方,用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于是,孩子的成活率竟提高了四成左右。

方若华自己的庄子收容的人里,也有一些是孩子,尤其是小女孩儿。

方若华把各种记录都整理好,做成档案,也是想看看各类药物的效果,做个统计,如今统计出来,到是很让人心满意足有成就感。

黛玉连看了三遍,心下之喜悦,简直无法表述,工作的劲头更足,那么纤细的小女孩儿,身体也弱,竟是一丝也不觉得累。

不光白日里她跟着自家师姐盘账,晚上还要抽出一点时间读律书。

方若华给她列了一个大纲,让她和贾宝玉两个人一起读书,再写出一套教材。

要求精准有趣,因为是给好些大字不认识几个的老百姓看的,还需要通俗易懂。

黛玉一开始应承自家师姐时,到没觉得有多么难,但真正一写,就发现写这些东西,并不像他们洋洋洒洒地挥洒诗文,或者写文章一样容易。

实在是太不熟悉。

想写出言之有物的东西,首先自己得先研究透了律书,偏偏林黛玉又是个求全责备的性子,她师姐只是让她把最基本的律法挑选出来,总结一番,写成文字,大体不出错误便好,她偏越写越认真,越写越多,不光自己和贾宝玉一起写,这两日写给她爹的信上面,全是关于律法的问题。

林如海展信阅读,到是有些开怀,认真把能公开的各种案子抄录一番,给自家女儿送了过去。

他的玉儿这般有精神,可见在京城过得不错,他也就放心不少。

事实上,林如海和林黛玉通信很方便,几乎隔三差五地要写个信说说话。

他的玉儿从来报喜不报忧,说得都是些喜悦的事,说贾府姐妹们和她关系好,一起读书,一起玩耍,说有一表兄贾宝玉,对她十分关照,说外祖母疼爱她得很,要父亲不要挂念。

可夏蕊、桂荷还有王嬷嬷等人的信,却是另外一个样子。

只说贾府规矩松散,贾母虽然疼爱自家小姐,可年老体衰,精力不济,只安坐着享受,管家理事的都是二儿媳妇王氏和孙媳妇王熙凤。

他们家那个表少爷宝玉,就是个纨袴膏粱,到是挺和善,可怎么看怎么都不是那种能顶起门户的。

下人们更是偷奸耍滑的多,而且规矩和林家不同,他们讲究长辈身边的猫猫狗狗也贵重,养得这些下人个个不像话。

就连贾府的伙食也太油腻,自家小姐吃不惯。

反正小报告没少打。

林如海哪里能不担心?

要不是信里面还说,幻真观的方真人很照顾玉儿,时常亲自给玉儿诊脉,调换药方,这个冬日,玉儿的咳嗽都没怎么犯,也就最冷的时候咳了一阵子。

饮食起居,每一样方真人都关心,把玉儿照顾得极好。

林如海也不禁轻叹,叹他家玉儿运气好,投了这位真人的眼缘。

他身在江南,但对京城的诸般消息也不是一无所知,幻真观方真人的名字,他还是听过。

有方真人照顾,他对女儿确实放心很多。

林如海不是不想自己来照顾女儿,黛玉是他第一个留住的孩子,人到中年才得的长女,对这个女儿,他比对小儿子还看重。

但是他身为巡盐御史,在江南责任重大,且最近江南这边情况复杂,他都遭遇了好几次明枪暗箭,有两次甚至差一点就没了性命,要不是当时方老弟正好与他在一起,结果如何,那便不大清楚。

目前的情况,玉儿还是待在京城更安全,至少生命有保障。

就是玉儿的婚事,他还要再思量一二。

敏儿在时,就起过把玉儿嫁去贾家的心思。

说起来,这是敏儿的一点私心,玉儿身子骨不好,敏儿自己也知道,怕是不能等玉儿长大,便想着玉儿嫁到娘家,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听说宝玉聪慧得很,在家里又得母亲疼爱,玉儿嫁给她,小两口既是夫妻,又是表兄妹,想必玉儿能多得几分包容。

敏儿生在贾府最鼎盛的时候,出嫁前,在家中过得是真正贵族千金的日子,可以说便是公主,怕也没有她自在,她自是觉得自己的娘家,样样都好。

林如海也并不认为有哪里不妥,他不在意贾宝玉有没有出息,玉儿身体状况摆在这里,林如海只想她一辈子快活无忧。

贾家到底是夫人娘家,血脉相连,再者,有他在,到还能压制得了贾家。

国公府,已经不是当年老国公在的时候了,林如海自认为能为自家的闺女撑腰。

可现在玉儿到贾家一住,他让两个玉儿结亲的心思,却是淡了不少。

老太君前些时候来信说起此事,他也用了一手太极功夫,暂时给推脱掉,圆了过去。

贾家家风实在不好,二房王氏又似乎对女儿不大喜欢,那么,这门亲事就不能做。

林如海沉吟片刻,打算从现在开始关注少年儿郎,务必给女儿挑个顺心如意的。

哎,天底下当爹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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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六十三章 凌空(两章合一)

凌空一身粗布的衣服,足下的棉鞋底子很厚实,还很温暖,外面罩了一件藏青色的大斗篷,能盖到脚面,宽宽大大,料子乍一看不起眼,随从飘动时却有暗纹在阳光下闪烁,下巴上胡须雪白,看起来慈眉善目,仙风道骨的。

他面前两个穿着道袍的弟子,摆出来的却是十二分的惊惧,低垂头跪在枯草蔓延的草坪上,急声道:“还请师尊放心,我们打探得清楚,中原圣教那些人为了救他们的圣女已经和朝廷交恶,而且他们和总教矛盾很深,内部根本就不是铁板一块,早已经四分五裂,不足为虑,绝不会再威胁到师尊。”

凌空略一颔首。

“牟尼教早已不足为虑……信众的情况如何?”

另一弟子连忙也道:“……到昨日为止,师尊发展狂热信徒二十二人,大部分都是朝中重臣的亲戚,其中身份最高者,为前任康亲王妃,种将军之女。”

“此女甚为虔诚,小的们奉您老人家的命,暗中监视她半月,她在家中也时时感念师尊恩德,对师尊深信不疑。”

凌空含笑点头:“其他人呢,可都服用过丹药?有没有特别的反应?”

“已经确认过了,所有人都服用过升仙丹,师尊亲手炼制的仙丹,哪里有不好的道理?所有人都觉得很好,精力比以前旺盛得多,精神也极好,浑身上下有用不完的力气。”

两个弟子话语中不知不觉也带出一点羡慕,这羡慕甚至压过了对他们师尊的恐惧,抬头殷切地看过来。

凌云此时才笑了笑,低手抚了抚身前弟子的头顶,笑道:“很好。你们辛苦了,去领这个月的药。”

两个弟子顿时都露出喜色,恭恭敬敬地退下去。

他们两个走远,凌云到收敛了脸上的笑意,流露出一丝嘲讽,又有些得意。

便是皇亲贵胄又如何?还不是被他耍弄于股掌之间?若是能掌控住人,即便他只是个平民百姓,总有一日,也要让整个天下所有人都跪伏在他面前,听从他的号令,便是皇帝,那也不过是个傀儡。

他低头从脚底下捡起一个破旧的木箱子打开。

箱子里面隔着红色的绸缎,颜色已经有点黯淡无光,但是还能看得出,这是块儿极好的料子。

新娘出嫁时,无论贫富,但凡是有点家底,一般都会选这么一块儿面料陪嫁。

凌空把缎面打开,从里面取出一面金黄色的令牌,令牌上刻着——‘圣火令’三个大字。

一边抚摸着圣火令上这三个字,凌空闭上眼睛,脑子里不禁浮现出当初怪哉和尚把他掠回魔窟以后的那些经历。

怪哉和尚以为他年纪小,不懂事,说话做事也不怎么避着他,可其实,他自小就记事早,如今一两岁时听见的,看见的东西,他也是半点没忘记。

在魔窟被剿灭之前,怪哉和尚和他那些狐朋狗友,一直想找到圣火令。

这圣火令一共有两块,一块代表天,一块代表地,据说乃是牟尼教的至宝,传承了起码有三代,这令牌不光是天外陨铁铸造而成,无坚不摧,是上好的兵器,其中还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

牟尼教之所以入中原发展教徒,数代圣女入中土,就是要破解圣火令里的秘密。

凌空伸手把圣火令捏在指尖把玩,忽然笑起来:“长生不老?怪哉老头儿,你信圣火令能让人长生不老,我却只看到你因为这玩意丢了性命……没想到吧,最终是我这个你呼来喝去,不当一回事的小童,得了你梦寐以求的东西。”

在魔窟里待了十余年,凌空了解最深刻的,其实只有一件事。

这世上,所有的人都贪婪,而越贪婪的人越是怕死。

应该说,他们害怕死后的无知无觉。

一个人如果能让人相信,自己能活人性命,能掌管轮回,能预测今生来世,那对于那些愚夫愚妇来说,他便是神仙,是圣人,这些人就愿意跪伏在他的脚下,任其差遣,不敢有丝毫违逆。

这人生在世,不是掌控别人,就是被人掌控,他已经受够了被人掌控的,庸庸碌碌的日子。

“但凡知道那件事的,都必须死!”

凌空喃喃自语,脸上表情狰狞,片刻才猛地回神,又恢复了慈和的面貌,安安稳稳地坐下,外面便有人来报,说是太上皇身边的石公公到了,要凌空大师入宫觐见。

底下的弟子们神色间纷纷流露出些许激动。

凌空自己却淡定得很。

太上皇也好,贩夫走卒也罢,摆布起来,在技巧上其实也没多少差别。

真正的难点在于,太上皇身边的资源太多,他是皇帝,坐拥天下,不知道多少道家高人,愿意在他身边奉承。

要压服那些人,成为太上皇眼前的第一人,也是唯一一人,的确需要花费更大的精力和心思。

……

这日,方若华正看黛玉和贾宝玉两个小家伙写出来的教材。

两个人都写得不错,虽然贾宝玉写出来的东西,有些地方过于想当然了些,但看得出,他是认真去做,没少研究林如海给他们送来的资料。

也是,和玉儿一起写作,贾宝玉那小子想来也不会犯他那点毛病。

有黛玉和贾宝玉提前做功课,方若华再来修正,到是省了许多事。

方若华看完了他们写的东西,又笑眯眯鼓励了一番,鼓励两个再接再厉。

黛玉便信心十足地又去啃资料。

贾宝玉这小子,平时在家,若是哪个丫头劝他去读几页书,他就烦得不行,说不定还会骂人,但这会儿巴巴跟在黛玉身边,磨墨铺纸不说,也不嫌大殷律是一门心思仕途经济俗人才去看的东西了,自己看得到起劲。

在方若华的印象里,总觉得贾宝玉是因为黛玉并不督促他读书,也不跟他说什么要求取功名的话,所以,宝玉认为黛玉是自己知己。

从此两人才感情愈深。

王夫人不喜欢黛玉,而是喜欢宝钗,这一点也是原因之一。

因为宝钗会劝贾宝玉读书上进,黛玉却是性情豁达,并不在这方面有所规劝。

今日这印象到有点被打破了,原来,黛玉要读这些枯燥乏味的书,贾宝玉竟然也能相陪左右。

刚打发了两个孩子去书房自己玩,方若华正想躲躲清闲,面红齿白的小道童就过来行礼,低声道:“观主,云平道长和无尘道长来了。”

方若华笑了笑:“有请。”

云平道长是无尘道长的师兄,两个人虽然是师兄弟,性情却有些不合。

无尘道长自称是个俗人,喜欢美食,爱美酒,好交友,也愿意应付那些达官贵人,皇亲国戚,为自家道观寻找靠山,给自家弟子庇护。

云平道长就是真正的世外高人,吃饭只吃粗茶淡饭,饱腹便可,穿衣也不讲究,能遮身就成,除了与人论道,再无别的爱好,平时也在山中隐居,轻易不见生人,他总是嫌弃无尘道长庸俗,攀附权贵。

这两个南辕北辙的师兄弟,却是都与方若华交好,说起来,到算是一桩奇事!

两兄弟联袂而来的时候,那真是百年难遇,方若华起身迎接,把二人迎到屋里坐下,让侍奉的小道童给倒上茶水。

倒完了茶水,这小童也不肯离开,凑到无尘道长身边小声嘀咕:“道爷,您二位过来,可是也听说了那件事?”

无尘点点头,盖上茶杯的盖子,叹道:“就是为了最近京城出的那件新鲜事来的。”

三日前,安庆王世子突发恶疾,忽然死亡。

安庆王是太上皇的幼弟,说是弟弟,其实是太上皇看着长大的,对其十分疼爱,不说能比得过儿子,却也和儿子差不多。

为此,他老人家接连派出太医去给诊治,结果都束手无策,应是让安庆王家的世子一命呜呼,却连病因都没有找出来。

就在安庆王一家已经绝望时,外面便来了一位灵云观的大师,法号凌空。

凌空大师在京中如今已经相当有名,连太上皇也爱听他讲道,所谓人的名,树的影,他既然如此有名气,安庆王便觉得他或许有几分本事,何况事已至此,自然是死马当活马医,没什么办法是不能尝试的。

要知道,安庆王世子,的的确确已经断了气。

于是凌空大师被恭敬请入王府施法,进屋一刻钟,那安庆王世子居然吐出口气,醒转过来,恢复如常,第二日就正常去兵部当差。

一瞬间,凌空大师的名字就更是响亮,可谓响彻京城。

人人都道,他是位能起死回生的道家高人,虽然他自己再三强调,起死回生是逆天而行,不是所有人都成,必须是前世今生有大功德之人,才能尝试,但这一点都不耽误民众对他的追捧。

小道童蹙着眉头,显然有些焦虑,“凌空真人昨日又在法会上和信众说,疾病乃天降灾厄,需要做法化解,若是服药治疗,哪怕一时能好,也是遗害无穷,不光寿命骤然缩短,还会影响阴寿,更甚者,来生还要受害,他倡导所有人,生病不要随便服药,他会在灵云观设一功德殿,大家生病便去积功德,自能不药而愈。”

“还不只是这些……虽然他没明说,但知内情的人一听,就会觉得古怪,仔细想想,怎么看这都是想踩咱们幻真观呢。”

幻真观前段时间刚对民众说过,生病要去看大夫,要服药,哪怕再重的病症,也不可盲目求神拜佛就不去治疗,不治疗,病永远都不可能好,一点希望也没有。

他这边马上就说,生病后不能随便乱吃药,这不是要打擂台是什么意思?

方若华点点头:“我知道这个人。”

前些日子,京城出现一个道士,自称凌空真人,一开始没引起多大的重视。

每年在京城冒出来的正经道士和野道士简直可以说是车载斗量,多一个有什么稀奇?

但这人却十分不简单,能驱邪捉鬼,能卜卦算命,看得了风水,还自称能逆天改命。

此人能言善辩,很会鼓动人心,不过几个月,在京城就多了无数信众。

他挂单的那个小小的灵云观,本来只是个有四个道士的小道观,也在这几个月里,扩建了十倍有余。

更重要的是,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搭上了宫里的关系,蛊惑了太上皇,现在太上皇简直一日都离不得他,对他的信任,可远超当初对冲虚的信任。

要说以前对冲虚,太上皇还只是半信半疑,多少带着点信一信也无所谓的心思,脑袋很清楚,那么面对这个凌空真人,太上皇却是开始有些糊涂。

无尘道长捋着自己那一嘴胡须,轻声道:“这个凌空真人,只是想挑战一下你们幻真观,还是别有目的?老道总觉得这人邪性的很。”

京城邪道从来不少,说话更夸张的也不是没有。

但是,敢在皇室面前胡闹的,到还真是不多见。

最近,这位凌空大师发话,说是最近京城被邪祟覆盖,有奸佞误国,所以朝中诸事,事事不顺,如此下去,大殷或有亡国之患。

他愿尽己所能,办一次法会,为大殷祈福,延续国运。

在法会上,担心有宵小奸佞捣乱,他要布下问心大阵,但凡心有恶念,身带不祥之人,都无所遁形。

“哼!”云平道长冷笑,“还不就是个沽名钓誉,坑蒙拐骗之徒。但是,他的所作所为太过恶劣,要是让他在京城里扎了根,那是贻害无穷,不光是老百姓们会受骗上当,还让同行们以为,我们京城无人,到让这等没掉完毛的畜生给折腾。”

云平道长最烦这等口出狂言的鼠辈。

“我到要看看,他想办个什么法会,要怎么照出奸佞来!”

无尘道长却是苦着脸,低声对方若华道:“我看,那个凌空道人敢夸下海口,肯定有他的依仗,要是他只想露一手,在太上皇面前露露脸,那也无妨。”

他们都是这么操作的。

“但我总觉得此人可不大像我们修道中人,似乎不是善良之辈,就怕他另有目的。”

方若华摇了摇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两位道长,你们现在就不要杞人忧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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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六十四章 街上(两章合一)

幻真观因为药王殿倒塌,造成的诸多流言,‘生意’本来就受到些许影响,京城里许多较迷信,又有点家底,不至于赤贫的人家,好多对买他们的成药有顾忌。

其实,有的时候药效太好,也会让人不安。

虽然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而已,方若华还是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工作轻松了不少。

这一轻松,自是多了闲趣。

于清风细雨中赏花赏月,品茗读书,陪黛玉逛街练字,盯着她做运动,调养身体,再说说女儿家的小心事。

修行之道,也需要松紧适度,修行的滋味虽美好,但日日打坐,除了真正的修行狂人,旁人可是绝对受不了。

方若华其人,向来是有那么点好吃懒做还贪玩的劣根性,不是万不得已,自觉性总不那么高。

唔,这些年还算好得多了。

最近几日,雪已经渐渐停了,太阳到还是不曾出来,街面上却开始有行人陆陆续续地出没。

年还是要过的。

年货也一样要置办。

置办年货的事,不用方若华费心,她纯粹只是想出去玩,看黛玉兴致勃勃,不禁笑道:“邀请你那些小姐妹们一起出门逛逛如何?”

林黛玉眨了眨眼,也是有几分兴奋,轻轻点头应下。

贾府

贾迎春收了黛玉送来的帖子,坐在床榻边上,盯着窗外一簇寒梅,略有些发愁。

“莫不如,我就不去了。”

司棋听她这般说,连忙过来替她把桌上的棋盘收拾好,低声道:“三姑娘,四姑娘都是要去的,二姑娘怎好不去?”

迎春叹了口气,她也不是不想去,只是姐妹们商量好,明日出门,都穿新裁的衣裳。

因着快过年了,前几日林妹妹特意寻了如今京城最负盛名的明月坊,来给姐妹们量体裁衣,一人定做了两套衣裳。

只雀金呢为面,乌云豹为里的狐裘大氅,便是不下几百两,而且便是有钱,寻常也买不到。

衣服做好了,还人人配了首饰,迎春就得了一匣子祖母绿的配饰,样样精巧得很。

几个姐妹都很喜欢。

结果……迎春拿刚才准备用,过去一看,一匣子祖母绿的配饰,就丢了一对手镯,一个璎珞,两个耳坠,还少了三支钗。

司棋听自家姑娘吞吞吐吐说完,气得脸色发白:“好好的首饰刚得,都是簇新的,就在书架上的匣子里搁着,备着年上要戴,如何说没有就没有?必又是吴妈妈那个懒货,拿去当了,好换赌资。”

说着,她便急步出了房门。

迎春叫了两声,喊不住人,心下无奈,只得坐起身蹙眉叹气。

不一会儿,外头儿就吵嚷起来,吴妈妈坐在地上一通乱哭乱喊:“好歹姑娘也是吃了我的**长大的,你这死丫头竟对我这般不尊重,我这么一大把年纪,还要受你个死丫头的气,不如你就打死我算了,反正我就是一糟老婆子,便是被打死了也无人理会。”

迎春再听不得这话,便起身过去:“好了,司棋,你且回来,没得闹笑话……”

说话间,鸳鸯从外头进来,进了院子就蹙眉,扫了地上撒泼的婆子一眼。

鸳鸯是贾母身边的大丫头,深得贾母喜爱,迎春身边婆子,别看敢在她这个二小姐身边大喊大嚷,遇见鸳鸯,却是一声也不敢乱出。

摇了摇头,鸳鸯挥挥手,身边的小丫鬟便捧着个匣子过来,鸳鸯亲自拿了递给迎春。

迎春一愣,打开看了看,见里面竟都是自己的首饰,除了她新近丢的那一套祖母绿,还有两个璎珞,并一块儿玉佩。

“这是幻真观的方真人派人给送回来的,人家只说在当铺瞧见这一套首饰适合二姑娘你,便给你送了来,没说别的,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谁不清楚?”

鸳鸯怒瞪了趴在地上一脸迷惘,又带出几分惊惧的吴妈妈。

“这起子老货仗着自己奶给姑娘,就蹬鼻子上脸,手脚不干不净,老太太已经恼了。”

说话间,鸳鸯便让人过来,拖着吴妈妈撵出去,吴妈妈吓了一跳,大声哭喊:“我可是奶过姑娘的……姑娘,你不能不管我,我是你奶娘啊!”

迎春臊得脸上飞红。

鸳鸯就劝她:“虽说是你的奶妈妈,被赶出去,你可能觉得丢人,但这等货色,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还是早点了结的好。”

“而且,老太太很生气,别人也求情不得。”

此等家丑,竟惊动了外人,贾母的确是着恼,怒气上头,竟骂了王熙凤两句,说她对待姑娘们不上心,幸亏王熙凤一向得她老人家欢心,又是管家的孙媳妇,不好给她没脸,说了几句也就罢了。

王熙凤心下也不自在,对平儿道:“二姑娘那性子,也不知是怎么养成的。”

二木头一个,连个老奴才都辖制不住。

出了这等事,她也确实觉得没脸,下了死力气整治了家里的奴才,抓出不少偷奸耍滑的,一时家里的风气,到稍稍好转了些许。

这是后话。

第二日,方若华带着黛玉,来贾府接几个小姐一起出去玩。

她身份尊贵,连贾母都来见客,方若华也极客气,送给贾母一盆琉璃牡丹盆景当见面礼,十分精致小巧,竟只有巴掌大,偏偏里头花草扶疏,假山池水,一应俱全,颇具风雅,贾母喜欢得紧。

邢夫人和王夫人也各自得了精致摆件,不说多珍贵,却着实能当一个巧字。

方若华见了王熙凤,还私下里叹道:“说来也是我的不是,当日在当铺瞧见二姑娘的首饰,一时没多想,便着人送了来,听说到让你吃挂落,早知道该私底下给二姑娘便是,不至于惊动老太君。”

王熙凤受宠若惊,笑道:“真人可是折煞我了,的确是我管家不严,哪里有怪到真人头上去的道理?”

她这话,是百分之二百的真心。

王熙凤此人毛病不少,胆大妄为,不信阴司报应,坏事没少做,颇有些心狠手辣,但她也有好处,其中一个好处便是谁对她好,有恩还是有仇,她都看得清楚,也记得清楚。

方若华也是为了黛玉在贾家过得舒心,没少打点王熙凤夫妇。

她还指点过贾琏几次,给他找了个门路在海运上掺了一股,走得睿亲王的关系,让贾琏很是赚了一笔家用,自此王熙凤对方若华印象极好,照顾黛玉,也比原著时,周到上许多。

这一次,虽说方若华送还首饰这一手,似乎让贾家挺没有脸面,王熙凤却也没有多想,只是有些羞臊。

昨日还与贾琏说,当真是丢人都丢到方真人面前,让她很是不自在。

却说几个女儿随着方若华出门,坐在马车里逛街,对街上叫卖的小商小贩都十分感兴趣,只觉得处处新鲜热闹。

黛玉只叹息:“京城还是显得萧条了。”

今年冬,又是闹疫病,又是闹雪灾,街面上其实有好多铺子关了门,行人也见少。

三春几个轻易不出来一次,许是看不出不同。

黛玉如今却经常随方若华出门,见多识广,不免有些忧思怅惘。

方若华笑道:“到底是京城,恢复得必定快,一开春,保准又是繁华热闹,一片锦绣。”

几个姑娘也没有正事,方若华只带着她们闲逛而已。

出了贾府,随意在街上走走,三春也觉得颇为新鲜有趣了。

一路谈谈笑笑,十分热闹,正说话,黛玉忽然一蹙眉,转头朝旁边一家酒楼看去。

“什么幻真观,吹得到是天下第一,还吹什么活菩萨,能起死回生?”

只见一醉汉,指着摔在地上一纤弱少女痛骂,“你们有本事,有本事怎么说我家员外不成,没得救了?好好瞧瞧,咱们员外好得很,夜驭十女都没问题。”

那地上少女被砸了一身酒渍,满脸狼狈,却是倔强地闭着嘴不吭气,任凭对方又踢又打。

反而是周围老百姓有些看不过眼,只是这醉汉显然势大,他们也不敢过去多说什么,只私下里窃窃私语。

“这是陈家的人,他们员外怀得流脓,欺行霸市,强抢民女,什么恶事都做,不过仗着爹娘老子是朝中大员,等闲官府不想理他,这才在京城过得风生水起。”

“前阵子听说他得了病,病入膏肓,还是幻真观的人慈悲,救了他,可人家千叮咛万嘱咐,说他病没好,不能再行男女之事,也劳累不得,他偏偏忍不住,又去胡闹,结果旧病复发,更加严重。”

“当时人家观主没在,小医女说自己医术不到家,再救不了陈员外,就被那些狗腿子臭骂一顿,还动了手,要不是正好陈家有客人,那位贵客看不下去,顺手搭救一把,恐怕好好的姑娘就在他家丢了性命。”

说话的人一脸唏嘘。

旁边之人不禁蹙眉:“……如今看样子,这陈员外又好了?听说包了整个秀春楼大宴宾客?”

“可不是,听闻他们陈家花了重金,求到灵云观凌空真人头上,凌空真人给他们做了一场法事,然后陈员外当天就好转,夜里搂着自家小妾胡天胡地乱混了一宿,第二日还是龙精虎猛,什么事儿都没有。”

“这不,今天就包下秀春楼,专门宴请凌空真人,陈员外别看是个混不吝,可陈家在京城那是千年名门,他宴客,来得都是贵人,今天你们去秀春楼走一圈,随便沾一沾贵气,都给你们吹嘘一年的。”

虽然看不上陈员外,但这人似是对凌空真人颇为佩服。

毕竟这似乎是真能起死回生似的。

幻真观的医术就相当了不起,这凌空的本事,似乎比幻真观还强!

本来这等粗鲁言语,都不该给姑娘们听,但因为涉及到幻真观,黛玉也不介意,只略有些忧虑地转头问方若华:“师姐,这凌空真人是何等人?”

方若华摇摇头,车夫下车,走过去也不理会醉汉,只把倒在地上的姑娘扶起,转身便走,那醉汉喝得糊涂,到也没过来追。

那姑娘拦了车夫去找麻烦,她也懒得和一个醉鬼计较,只低声拜谢观主,轻声道:“些许小事,不值得观主劳神。”

方若华蹙眉:“你们出外行医之前,我说过什么话,你们可还记得?”

少女一愣,便立时开口道:“凡我医者,治病救人,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

方若华抬手打断她:“没错,但我还有一句话,是放在这些话前面,除非是定志捐躯赴国难,否则,我们大好有用之身,当倍加珍惜,绝不轻易毁损。”

那少女抿着嘴唇,低声道:“真人,是奴错了。”

方若华叹了口气,也不狠训她,只挥挥手,让车夫驾车离开。

车还没启动,众人便听左边传来细细的哭声。

“爹爹,爹爹,你让我去积功德,别让妹妹去,妹妹还小,她刚十岁,她还小,你让我去,呜呜呜,我去替弟弟积功德,保佑弟弟病愈,长命百岁……”

坐在前面赶车的车夫登时一惊,回头低声道:“小姐,是百草姑娘。”

方若华蹙眉,撩起车帘,向外一看,果然见是熟人。

这百草姑娘年方十四,去岁她母亲病重,她曾和母亲在幻真观住过一阵子,因为这小姑娘聪明机灵,鼻子特别灵敏,方若华还教给她认识药材,小姑娘学得很快,前些时候还在幻真观帮忙分拣药材,赚一份零花钱。

她弟弟的身体也不太好,就是因为早产,造成的免疫力低下,唯一的法子便是慢慢调养,想一蹴而就地治好,除去病根,根本不可能。

这百草姑娘便利用各种空闲,来幻真观,或者其它药铺医馆打工,只为给弟弟赚一份养身子的银子。

“怎么回事?”杏儿蹙眉,“前些时候才遇见百草,她当时可是相当高兴,说她最近攒下好些银钱,快还清她娘亲病重的时候欠下的钱了,等还完钱,她就努力给妹妹攒一份嫁妆。这才多长日子没见,又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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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六十五章 道理(两章合一)

杏儿等幻真观里管事的这些人,都极喜欢百草这样的姑娘,而有多么喜欢百草,就有多讨厌百草她爹。

说是对待病人要一视同仁……

对病人也就罢了,对其他人,那真是挺难做到一致对待的。

有些人就是特别讨厌。

比如百草爹,堂堂大男人,身强体健,没病没灾,听说还有一身好功夫,以前做过镖局的趟子手,一个人对付三五个大汉没半点问题,不说在江湖上有多大的名气,至少也不能算寻常草根百姓,偏偏不成器,就是个暴躁的混蛋。

自从妻子病逝,家里欠下一屁股债,他就终日喝酒,每天醉醺醺,家中负担都交给尚年幼的女儿,就这样,还对自家孩子动辄打骂。

唯独待最小的儿子还好,比较疼爱。

这会儿,百草她爹一只手拖着小女儿豆豆,大跨步地向前走,百草拼命在后面追,豆豆哭得嘶声裂肺,百草神色凄楚,满头大汗,眼睛赤红,显见是十分焦虑。

百草她爹的神色,也带着些许痛苦和凄凉,脚步却是丝毫不肯停。

方若华撩开车帘,顺着他们狂奔的方向看去,就看到人群聚集最多的地处。

凌空这人,和她想象中的形象还真是有点类似。

一身粗麻布的道袍,看起来艰苦朴素,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脸上始终挂着笑容,非常和善。

这类人,方若华从一些老好人的脸上看到过,那些人多乐于助人,和邻里关系密切,受人爱戴。

还有,就是奸商和骗子在和你做完生意以前,经常也会露出这样的表情面容。

不看他的长相,不听他的言语,方若华只看此人的做法,就对他印象相当恶劣。凌空宣扬的那些东西,什么生病乃是受上天惩罚,吃药无用,就医无用,赎罪才行。

要是得了病的人都干等着神仙给自己治好……神仙得忙成什么样!

说什么得病是因为身染罪孽,功德不够,可方若华目光所及,到觉得这世上活得长久的,反而多是些贪生怕死的小人。

说话间,杏儿从车上一跃而下,走过去把倒在地上的百草扶起。

“豆豆。”

百草踉跄了两下,冲过去一把抱住妹妹,死死搂在怀里,整个身体都挂在自己爹爹的胳膊上,哎哎哭啼,“爹,你让我去!”

“隔壁家的黄姐姐就去了,想让她娘亲好起来,可一去不归家,我再也没看到她……”

百草她爹脸色涨红,浑身都在发颤,粗着嗓子,僵硬地道:“你去做什么?家里洗衣做饭的事都是你在做,你去了,你弟弟吃什么,喝什么?”

当爹的一开始还忍着,见女儿哭得厉害,声音里也带了哭腔。

父女三人啜泣,一时间动静渐渐大起来。

马车上,方若华蹙眉。

黛玉神色紧绷的厉害,她是大家千金,在林家深得父母宠爱,便是去了贾家,说不自在,可能确实不自在,但其实真正说怎么样的委屈,也是没受过的,此时此刻,见到这样啼哭悲惨的场面,不免有点心惊。

贾探春忍不住道:“什么功德?哪有这等事?真若神佛有灵,岂会让人骨肉分离?”

惜春年纪小,到有点害怕,她性子清冷,可同样看不得这些:“官府难道不管?”

此时,不远处凌空似乎也听到这边的动静,他脸上带着和煦的笑容,挥开周围的人群,一左一右,领着两弟子,缓步走至。

方若华没看凌空,目光到落在他右边的女弟子身上,这女子年纪看起来二十岁左右,身量不矮,长得俏丽,杏儿一眼看过去吓了一跳,差点惊呼失声。

“种大小姐!?”

她在康王府当丫鬟的时候,也曾多次见过种家大小姐,此时自然认得出。

种灵到似是没看到她,随着凌空走到百草一家面前,凌空还冲百草轻轻一笑,道:“小姑娘,你别怕,老道我就是凌空,你瞧瞧,我是不是没长了三头六臂?放心,我也不吃人。”

他笑容和蔼,声音更是温柔。

百草一怔,情绪到确实稍稍放松了些,实在是眼前这个凌空,不是她害怕的那种模样。

种灵看了看师父,向前一步,安抚地拍了下被姐姐抱在怀里的小女孩儿豆豆,笑道:“你们必然是听了些不靠谱的传言。”

她摇了摇头,“我师尊得太上皇他老人家看重,近来是名声显扬,怕是有小人听风便是雨,或者嫉妒成性,诋毁了我灵云观和我师尊。”

抬起头,种灵神色平和,环顾四周,声音徐徐:“诸位,家父种桓,吾立志修道,跟随师尊已经有些时日,在此,我向各位保证,家师乃是有德修士,从不强人所难。”

“刚才我听这位姑娘哭喊,说是要代妹妹去积功德,可看她的模样,并非诚心诚意,更非自愿,这心不诚,就是日日在三清祖师面前诵经打坐,或者自己动手修道观,铸神像,做得再多,神仙看不到,自己看不到,也积不上什么功德。”

百草抿着嘴唇,一时不敢说话。

种灵语气也不算重:“所以姑娘就放心吧,你要是不愿意去,你妹妹若是不愿意去,谁也强迫不了,你爹真心想送,我师尊也不会收留。”

“师尊接纳那些诚心到灵云观来,为亲人祈福的人,指点他们,那耗的是我师尊的精力和修为,是他的一片慈悲之心,实际上,百姓来了,对我们师徒的修行,不光没有助益,到还有影响。”

“所以,大家不想来灵云观也没什么,积功德的法子极多,只要有一颗慈悲心,能解人疾苦,能救济贫弱,走在正路上,时时刻刻都是积功德,只是世人多庸碌,没人指点或许总会多做些无用功,但举头三尺有神明,好事做多了,神仙看得到。”

“如今有些信众,到我们灵云观积功德,为家里亲人祈福,受到师尊感召,同我一样,真正走上修行路,断绝了尘缘,但那是他们的选择,也是我们自己的选择,修行不易,能成大道者寥寥无几,也许修行中大家都可能陨落,这一点没什么好瞒着人的,但无论如何,怪不到我师尊头上。”

种灵说得斩钉截铁,她气质好,只看姿容便知道这绝不是一般人。

百草不禁看着她发呆,心情有点复杂,不知为何,总觉得她站在那儿,行为举止有点像……方真人,女菩萨!

到也不是有多像,总之是有一点,因为这个,她到不自禁地有一点不好意思,觉得自己闹得太夸张,可最近弟弟病重,爹爹暴躁,她心中着实不安。

种灵笑了笑,眼睛里流露出一丝真正的亢奋和狂热,伸手从腰里取出一只玉瓶,递过去塞给百草:“这是师尊给我的药,能助人修行,匀给你一颗,拿去给你弟弟吃吧,调养身体的圣品,对你弟弟一定有好处。”

百草怔怔地握住药瓶,终于拜倒,磕头:“谢谢姑娘,谢谢姑娘!”

林黛玉有些意外,迟疑了下,看了看自家师姐。

方若华若有所思地盯着百草手里的药,回过神笑道:“种大小姐说得挺有道理。”

黛玉小声道:“可百草如此不安,其他人也有不安,灵云观大约,真有让人不安的地方。”

方若华有些意外,想一想,又似乎不应该意外。

林妹妹本就是个通透的姑娘,她从不会觉得普通老百姓经常被人说是愚民,就真的全都愚蠢了。

他们自有自己的智慧,虽然很多时候,他们也容易被人蒙蔽,受人影响,人云亦云。

方若华一早派了人查这个凌空,她到不是特别介意幻真观被人当竞争对手来踩一踩。

正常手段冒出来竞争,其实对幻真观也是一种保护。

方若华现在养着一票人,都是些想踏踏实实过日子的百姓,又没想称王称霸,就不需要让自己的势力太扎眼,有时候有人来‘争个宠’,到也不是坏事。

但这个凌空,似乎不大规矩,京城水够浑,不需要再来几个搅混水的了。

虽然人手不足,底下人能力也不大够,但还是查出些东西。

查出来的结果,连方若华看过——凌空确实医术超群,虽然他自己不说那是医术。

可他能救人性命,能治愈绝症,他用的药,方若华没弄到,所以也不知有没有副作用。

反正目前看来,凌空那一套说法她是听不惯,很嫌弃,他对幻真观也确实可能不怀好意,种种举动让人讨厌,但你若说他当真做了什么恶事……且看人家这女弟子,今天这番道理说得多动人!

方若华到觉得有点棘手了,除非她蒙面杀上门去,大开杀戒宰了凌空,再从他身上,或许找他为非作歹的证据,不直接杀上门,这人可不好对付。

方若华正放纵自己乱想,凌空已经被好些百姓包围,人人脸上都带着憧憬敬服。

秀春楼那边,陈员外带着好几个一身绫罗绸缎,看打扮就是富贵人家出身的跟班,一路陪着笑脸,过来凑趣,把凌空吹捧地天上有地下无。

“今日你们有幸能见真人一面,就偷着乐去吧,他老人家可是真正医卜星象,无一不精的绝世高人……”

陈员外恭恭敬敬地引着凌空向秀春楼走去,笑道,“真人,不知您今日的卦还有没有留下?若是留下,不知可否露一手给咱们兄弟看看,您放心,我知道规矩,给谁算卦,自然是您来定!”

凌空一笑,温温和和,大大方方地一点头,正好走到一个书生模样的人面前,他便驻足看过去,笑道:“不如就让老道给这位公子算上一算?”

那书生愣了下,他显然也是围观的吃瓜群众,听人吹捧凌空吹捧了半天,到是看热闹的意思居多,此时一扬眉,笑道:“我辈读书人,尊的是孔圣人,向来敬鬼神而远之,相术之类,我可不信的,老先生还是去给别人算为好。”

凌空目光在这书生脸上扫过,摇了摇头:“前生屠灭万人,今生觊觎恩人之妻,动手殴母,不仁不义,你也莫要去考什么功名,早点找个没人的地处待着,否则你这一身罪孽,你自己剩不下几日的命,那也是理所应当,但是要牵连别人,未免不大公平……”

凌空声音不高不低,周围的人却都听得清楚。

种灵脸颊潮红,带着一丝激动,静静地看着他,只觉得胸口热流翻涌,盼着有朝一日,她也能如师尊一般,修行有成,解黎民疾苦。

书生听了这些,却是半点不感谢他的‘好意’,还立时变了脸色,厉声道:“胡说八道!王昌那畜生把小芬的女儿卖去了楼子里,还要……”

他话音未落,凌空闭上眼,打断他:“狡辩不用,判官笔批了你的名字,死日将至,别祸害旁人。”

说着,他一伸手就想搭在这书生的肩膀上,只是刚伸出去一点,手背一痛,胳膊略微僵硬,他又不着痕迹地把手收了回来。

书生全然不知,气得浑身发颤,但回过神,也只是咬牙怒吼:“胡说八道,你个妖道是什么东西,在此妖言惑众!”

下一刻,他的发带不知为何竟断裂开来,一截头发落地,到像是被什么利器凭空割裂。

众人都一惊,心想——莫不是这书生当真是个恶人,老天看不惯他辱骂得道真人,所以施以惩罚?

方若华蹙眉,举头朝旁边酒楼二楼看去,一眼就看到快剑云飞。

就凭云飞这张脸,小小年纪的林妹妹也要多看三眼的这种,方若华决定,不信他要和凌空这等人掺和在一处。

那书生一手抓着发带,满脸茫然,忽然大喝一声,抬头指天狂骂。

“我父为了个从我祖父手里夺来的女人,杀妻灭子,害死我娘,害死我妹妹,你不罚他,也不罚那女人,你来罚我?好,你罚,尽管罚,我郑渊告诉你,就是我把那女人……”

他话音未落,下颌忽然疼了下,舌头僵硬,说不出话,这一停滞,他也恢复神智,一顿足,转头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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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六十六章 风景独好(两章合一)

方若华觉得不大清楚前因后果,这戏看到现在也就没必要接着看了。

反正还看不明白。

那边凌空也是丝毫未受影响,看着远去的那个书生摇了摇头,轻叹一声,同样随着陈员外一行人朝着秀春楼而去,只是走了两步,忽然转头看了看方若华的马车。

黛玉心下一惊。

探春本来撩着车帘,本能地伸手就把帘子落下。

这也不能怪几个姑娘不够冷静,她们年纪还小,又是女孩子,遇上变故,心下自然就乱了。

方若华倚在车窗上看出去,凌空却已转了头,她也就招呼了车夫一声,驾车走人。

走了差不多一条半的街道,方若华咳嗽了声,车窗外面就伸进来一簇梅花。

梅花修剪的精致漂亮。

探春正好坐在窗边,被吓了一跳,小小地惊呼一声,那梅花登时晃了晃,到好像和她道歉似的。

方若华笑道:“我这儿可都是娇客。”

那蔟梅花就缩回去,不过片刻,又伸进来各种花,不光是冬日的,牡丹,兰花,月季等等,四季盛放的花卉都有,也不知大冬日的是从何处而来。

三春和黛玉,每人眼前都被塞过去一簇。

黛玉尤其喜欢雪梅,香气宜人,转头看方若华只是笑,便带头,大大方方地从长木杆上接下了花。

外面不知是谁,始终没有出声,但是动作徐缓轻盈,并没有给人半点冒犯的感觉。

方若华也取了一簇五颜六色,认不出品种的花朵,掐下来插在自己的发髻上,拿镜子照了照,还满好看,又是满头的清香。

不多时,她便带着黛玉她们坐在一个小小酒楼的二楼临窗位置,虽是冬日,可酒楼里似乎有地龙,房间里温暖如春,便是在窗边靠坐,也并不会冷,还能欣赏窗外街面上人流如织的热闹景象。

“快剑云飞和凌空勾搭上了?”

方若华忽然开口问道。

黛玉一愣,转头就见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隔壁桌子旁边多了一个年轻男子。

那男子有一张很秀气的脸,秀气的眉眼,笑容灿烂,脸颊红润,嘴唇很薄,薄唇但因为这一脸笑容,并没有人会觉得他无情冷漠。

“如果云飞真与凌空有些纠葛,那我到要劝劝若方真人你,开年凌空那场祈福法会,还是尽量不要参加为好,据我所知,云飞这小子最近路子诡得很,似乎能以剑气伤人于无形。”

“总之,已经不是昔年可比了。”

洛风不禁有些唏嘘。

“他要是帮凌空杀人,出其不意动手,就是有武功很好的大内高手在场,也百分百察觉不出来。”

“人和人确实是不一样,我也跟云飞他师父习武三年有余,练的功法比他还好,论师门,我是名门出身,他是江湖野路子,可提起武功,我就是比人家差许多,哎,也就轻功方面还有些自信。”

名门?江湖上到少有人知道折扇公子的出身来历。

方若华莞尔:“你折扇公子在江湖上的名声,也不比快剑云飞差多少,不用太谦虚了。”

说起来,这次见洛风,他到还是老样子,不过,衣着打扮到比往年精致,气色看起来也好,只是,方若华心下略有些奇怪,这人的身上带着一丝奇异的药香,她闻起来,不知为何会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但现在她的记忆极好,只有她主动去忘记的东西,很少会有她想要想起,却想不起的东西。

或许是因为这人与许默宛如一人,所以,她才会凭空生出些错觉。

但……许默那家伙,身上除了肥皂洗衣粉的味,到没有什么香。

林黛玉侧头去看看自家师姐,又去看这位折扇公子。她出身书香门第,以前从不曾见过江湖人,到是来京城之后,在幻真观里偶尔见了几次。

师姐不算交游广阔,可是她心善,但凡上门求医者,从不拒绝,有好几回,她遇见有江湖人登门,师姐都好好给他们看病。

幻真观的名气,也就渐渐在江湖上传扬,不少江湖人士对幻真观印象很好,也很深刻。

林黛玉遇见的那几次,登门的江湖人都很和气,有的甚至气质温文,与读书人也无不同,便是偶尔有几个言行举止大大咧咧,不大讲究规矩的,也质朴可爱。

杏儿她们却说,也遇见过讨厌的人,登门求助不好言好语相求,反而仗着武力,便想行威胁之事。

只这些人,师姐从不肯让她碰见。

黛玉想起前几日师姐和她一起喝茶,就吐槽一个登门求医,一言不合就开打的棒槌,说他们纯粹是脑子有坑,连行走江湖,最不能得罪大夫的道理都不懂,真不知道是怎么长了这么大!

当然,这等人一开口就让师姐扔出了门,且保证他们从此不敢再靠近幻真观半步。

江湖人见得不少,眼前这样的,到还是头一次见。

便是林黛玉也觉得,这位折扇公子风度绝佳,着实是罕有人能相比。

风度绝佳的折扇公子表现得却是多少有点八卦,一转身,摇了摇折扇,长眉一挑:“这书生姓郑名渊,本是荆州人士,曾在丰南书院,懋林先生门下读书,学识出众,十四岁便考中了秀才……可惜,命途多舛的很。”

“郑家祖上也曾有过爵位,不过就是个末爵,到他曾祖时便没了,郑渊的父亲有些才干,在读书方面也略有天分,中过举人。”

“后来郑家聘郑渊父亲老师的女儿,刘家小姐为妻,这刘家小姐,正是郑渊的母亲。”

“其人贤良淑德,貌美温柔,嫁入郑家,两年有孕,生下郑渊,隔年又添了一女,儿女双全,夫妻之间虽不至于多相亲相爱,却也举案齐眉,很是和谐。”

“直到郑渊十三岁那一年,他父亲也不知中了什么邪,年上宴饮,多喝了两杯,竟一眼相中了自己父亲的一个妾室‘甁姐儿’。”

这甁姐儿长得确实好,但年岁已经不小了,比郑渊他爹还要大上五岁,一直病病歪歪,当初郑渊他祖父,是从流民里头救的这个女人,救回来她身子便不好,只是长得漂亮,挺得男人喜欢。

纳了甁姐,郑家待她不差,郑渊的祖母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对家里的妾不上心,从没有磋磨过,虽说看丈夫疼甁姐疼的多了,也拈酸吃醋,但没出过什么大事,甁姐就安安生生地在郑家生活下来,每年都用大量名贵的药材养着,养了好些年,身体才见好。

甁姐平时深居简出,不怎么和郑家其他妾侍往来,看起来很安静。

谁也没有想到,她竟然会勾搭得郑渊他爹,对她一万分的舍不得,为了她,气病了自家亲爹,亲娘。

别看郑渊的祖父妾侍不少,可他只有郑渊他爹爹一个儿子。

当爹的,大多数时候都拗不过自家儿子。

便是闹出这等荒唐事来,郑渊祖父还是咬咬牙,一床大被将那些龌龊事给死死捂住。

儿子要那个女人,那就要了吧,一个病病歪歪的,还不一定能活个几年。

郑渊祖父大约也是想,或许没得到,儿子就新鲜,真到了手,反而不在意。

那甁姐长得再好,能和鲜亮的小姑娘们比?

郑家当时,大概无论是谁也没想到,这区区一个小妾,竟把整个郑家给搅得天翻地覆。

自从得了甁姐儿,郑渊他爹是要星星不给月亮,捧在手心里疼爱,对自己的妻子也渐渐从冷漠,不耐烦,到后来的仇视,动辄打骂。

嘴里时常说要刘氏快去死,还给瓶姐儿腾出位置。

刘氏日日以泪洗面,可娘家已经没人,是半点法子都没有。

郑渊当时在外读书,家里人又瞒着他,他一开始到不知道,但过年回家,看到的却是枯瘦如柴,都脱了相的母亲,还有战战兢兢,好像住的不是自己家,而是什么虎穴狼窝的妹子,一下子就炸了。

他可是郑家的嫡长孙,那是从小就被捧着长大的,如何能受得了这种事?

当时郑渊就找到他爹,想和他爹谈谈,开头时是想按捺火气,越谈,火气越大,差点没动手把他爹给揍一顿,可终究是读书人,大不孝的事做不出来,反而因为言语上对甁姐儿不恭敬,让他爹抓住一通毒打。

郑渊硬撑着不认错,被打了一顿以后,父子就几乎不成父子,饭成仇人。

因为此事,父子两个争执过好几回,次次都以郑渊被打一顿结尾,他心中气怒,也不禁迁怒到那甁姐儿身上,思量许久,干脆就想了个馊主意。

他年纪小,可胆子很大,直接去外头找了个声誉不错的镖局,给镖头一笔钱,趁着他爹不在家,自己闯到甁姐儿的屋里,把人绑了,又去找祖父,将卖身契要了出来。

郑渊直接告诉镖头,走得越远越好,到了远处,找个想娶媳妇的人家把人一卖了事,至于卖到哪儿,不必告诉他。

他一冲动,痛痛快快来了这一手,可他爹回来之后,却是暴跳如雷,子卖父妾,简直大逆不道,郑渊他爹直接拿了刀就想把他给宰了。

郑渊才十三岁,还没有长成,这回他爹是真怒了,他连跑都跑不掉。

刘氏这些年逆来顺受,却是绝不可能看到儿子出事,鼓足勇气扑过去阻拦,心中也满是绝望。

他儿子是读书人,做出这等事,万一传扬出去让外人知道,那便是人品有瑕,参加科举要找人做保人,此时一张杨开,恐怕他连科举也无法参加。

刘氏自幼读书,其实并非毫无决断之人,加上她吃了这些年苦,早没有活着的欲望,竟扑过去撞在郑渊他爹的刀上。

可她没想到,自己小女儿听到房间里的动静,心中害怕,爬上窗户张望,见自家娘亲胸口喷血,惊骇之下失足落地,后脑磕中假山,竟也……去了。

接连出了两条人命,郑渊他爹再心狠也恍惚了下,回过神,心惊肉跳,终究没赶尽杀绝,真杀了自己的儿子。

郑渊看到眼前的惨剧,浑身冰凉,再无一点力气,伤心,后悔,绝望……心如死灰。

“郑家发生惨剧,郑渊他爹却还没忘了自己的爱妾,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操作的,不光找到人,还让甁姐儿改名换姓,认了一乡绅当义父,自己八抬大轿,明媒正娶,娶甁姐儿为继室。”

“郑渊本已心灰意冷,想要离开,但看母亲尸骨未寒,父亲便迫不及待迎这个罪魁祸首入门,暴怒之下冲过去差一点杀了甁姐儿。”

“后来还是郑渊祖父出面,压制了儿子,把孙子送回书院,隔开他们父子,又是郑渊的老师花了一年的时间,开导安抚,才让他恢复正常。”

方若华和黛玉一干小姑娘,听完这样的故事,一时都觉得身上隐隐发冷。

直播间里的水友也被炸了出来,一时间议论纷纷。

洛风轻叹:“郑渊的行为,自是不能说没有错,但天下比他恶毒,比他狠辣不孝的人多得是,凌空偏偏指他罪大恶极,单这一点,我可以确定,凌空此人不能相信。”

方若华:……好像也没人说他能信。

可种灵却是深信不疑,这天晚上,她难得亲自登门,拜访方若华。

二人在园中落座,种灵已经和以前在王府偶遇方若华时,有了很大的改变。

当年在康王府,种灵也有一点高高在上,可情绪紧绷,总有戒备。

如今却仿佛是脱胎换骨。

“修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看方姑娘你,这锦衣玉食,仆从成群的……若是没有坚定不移的向道之心,还是走你的红尘路吧……如今又有什么好?”

水友们登时炸了:“什么玩意儿!”

“在我们三妹眼前装逼,你算老几!”

方若华:“……”

一看水友要炸,方若华也起了些调皮的心思,哪怕是面对种灵,竟也‘争强好胜’起来。

她一扬眉,伸手一挥,园内百花盛开,花瓣飞散,芳香四溢,再一招手,半空有细雨落下,花丛中仿佛有精灵起舞,一道彩虹桥映照在半空,景色登时超凡脱俗,美不胜收,有如仙境。

“花好,雨好,风也好,修行路上,处处皆是好,我修行在心,不在我穿什么衣服,吃什么饭。”

种灵脸上隐隐发白。

第八百六十七章 世间至宝(两章合一)

半晌,种灵才略略一抬头,又恢复了些许镇定,看来她的道心还不够稳固。

可是没什么,眼前这一切不过是些寻常幻术,她早晚能看破。

话虽如此,种灵却失了精神,没有继续呆下去的心思。

把自家师尊邀请方若华参加法会的信函奉上,转身便去。

种灵努力将刚才看到的一切抛于脑后,目光冷厉,持剑追踪在不久前敢咒骂师尊的那个混账书生。

能做出殴母之事,大大不孝,合该千刀万剐,下十八层地狱。

种灵心中正不痛快,她也有许久不曾行侠仗义,恐怕这个江湖,已经忘了她。

如今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便拿那什么郑渊来祭旗!

幻真观内。

方若华把信函往桌子上一扔,心里却知道,怕是这法会还真是要去一趟。

果然,康王,还有皇帝都送了消息过来,反正就是鼓动她去。

这些都是人精,别人自以为聪明,想把他们玩弄于股掌之间,却不想想这帮皇室子孙从小生活在何等环境里,就真是九条尾巴的狐狸精出现在他们面前,也不一定能玩得过人家。

那个凌空,行事如此古怪离奇,康王他们早吃过冲虚二人的大亏,对这等人,不心存警惕才怪。

可这回太上皇到仿佛极信任此人,不说言听计从也差不多了,连凌空要开法会,都允许他在京城龙脉所在,离宗庙宗祠不远的凤凰山开。

皇帝大体上,也不大好反驳他爹。

太上皇的年岁大了,身体状况越来越糟糕,如今老是胸闷气短的,太医们都不敢怎么开药,也不过说些模棱两可,让好好将养的话,开些温补的药而已。

到了眼下这等时候,皇帝还是觉得,他已经立于不败之地,对太上皇能顺着些,还是顺着些好。

别看太上皇对于其他几个儿子也很维护照顾,对义忠亲王更是宠信,但是他老人家绝对没有半点要皇帝宝座换人坐的意思。

皇位传承并非儿戏,恐怕也只有被权力迷昏了头的义忠等人,才会觉得,自己还有希望仗着太上皇的庇护,压服皇帝好上位。

方若华把帖子收了,继续忙自己的事,年节将至,冬日还未过去,只等熬过这一冬,灾民们才算是能缓过这口气来。

杏儿也在一边帮忙,却显见是不大专心,忽然开口问道:“……小姐,百草拿回去的药,当真没有问题?”

说到这个,方若华也有些犹豫。

那日,种灵赠药以后,方若华便去找百草要过来看了看。

说实话,凭她本身的经验,她觉得那药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甚至连安慰剂可能都不是,说不定还有害处。

毕竟,别看种灵自己都开口说是药,但那表情,那态度,根本就是当成仙露来看待。

这般夸张,方若华这位饱受虚假广告之苦的现代人,当然也就对它没什么信任度。

但是,凌空那药,方若华看不明白,里面的确充斥了一些能量,她只吸了一口,便能感觉到气血略微有充盈的迹象,到好似果真有用。

只是又带着一丝不祥。

这不祥感若有似无,仅仅是一种感觉而已,可药的确似是能强身健体。

像这类药,方若华从没有在人间凡世里见过,反而在宇宙商城时常能碰到,她自己能炼制的丹药里面,就有七八种有类似的药效。

虽说这药看着粗陋,便是宇宙商城里说明是废丹药,只当肥料一类出售的丹药,也比它瞧着更像正经仙药,但到底是有了那么一丁点的意思。

凌空这个人,却没修为在身,不像是真能炼丹炼药的。

方若华自入修行之门,在这方面算是开了窍,真正有修为的,出现在她面前,那一身气息便与众不同,宛如鹤立鸡群,再明显不过。

除非修为远高过她,像许岚女士,像长天真人那种,她看不出人家是仙还是凡,除此之外,绝逃不过她的双眼。

凌空这人,可不像是修为比她高的。

事实上,方若华也不敢想象,修为比她高很多的高人,会跑到京城玩这种把戏。

如此,这药还真是有些奇怪。

可药又不是自己的,她想了想,还是没说出要拿一点回去研究的话,只叮嘱百草,时常带她幼弟来幻真观,让自己给诊治看看。

方若华略想了一回,便提起精神,继续干活,也要操办过年的事了。

幻真观里众人,可谓人人都盼着过年。

收容在观内和各处庄子里的灾民病号也要过年。

方若华担着一群人的身家性命,人家为她卖力,她总要负起责任才好。

米面粮油准备妥当,当节礼发下去,工钱怎么也要翻倍,再给红包奖金。

除此之外,也要召集各个管事碰头聚会,总结这一年的得失经验,谈谈来年的工作计划。

方若华现如今做这些事那是熟练的紧。

反正连不缺钱的杏儿,这几日都高兴得逢人便笑,整个幻真观上下,连小孩子的笑闹声都比往日大了不少,显然是家里大人高兴,连带着不拘束娃娃们。

方若华想,他们就高兴这几日吧,等开年幻真观新的规条一出,还能开怀大笑的,怕是没几个。

说不得有人还要打退堂鼓,不打算继续在幻真观待下去。

这是后话,现下幻真观里的人却还都享受着好日子。

或许老天爷也给脸面,看着春节将至,反而晴了天,冰雪初融,万里晴空。

法会在开年正月十六举办。

十五乃元宵佳节,皇城内外张灯结彩,京郊凤凰山下群贤毕至,或者吟诗作画,或者临河放灯,还有不少小儿女趁着这一年一度的时节,相约同行。

这也是难得的,并不避讳少男少女接触的一日,不知多少适龄儿女,在灯会上偷看几眼自己未来的良人。

到了十六,凤凰山热闹的余韵还在,京城大部分贵胄之家,皆扶老携幼,来到凤凰山。

太上皇也携皇帝,二圣御驾亲临,但凡是坐得离万岁近一些的,皆是二圣的宠臣,若上面没关系,哪怕你是王爷之尊,也只能老老实实坐在后头。

像贾家这样的,昔年国公爷在,或许能在高台上捞一座位,如今却只能在侧面搭起的棚子底下,寻个视野开阔些的地处待着。

不过,贾家这也算不错,更多人连座儿都没有。

今日,京城百姓将凤凰山围得几乎水泄不通,高台左右,三步便有一御林军守护。

方若华却坐在正对着凌空布设法坛之地,视野开阔,位置十分巧妙。

她是带着林黛玉一同来的,反正贾母要带孙女外孙女同行,她还不如把人带在身边安全。

所有人都坐好,一切都进行地非常快,阳光最足,太阳高悬,祈福仪式便正式开始。

不远处,高台之上,凌空领灵云观三百道士,齐齐拜倒,拜过二圣,随即鼓乐声起。

方若华远远看着凌空领着道士似模似样地设坛做法,诵经迎神。

场面隆重而又狂热。

洛风也在,打扮得仿佛富家公子哥儿,坐在无尘老道身边,脸上却是难得收敛了笑,似乎有点凝重,神色有异。

繁复的祈福仪式,看得众人眼花缭乱,但的确很郑重,所有的道士都带着说不出的,让人心惊的气场。

一应仪式进行了整整半日,一直从日正当空,到夜幕降临,乌云笼罩,连月光都不见时,鼓乐声才渐渐平和,凌空忽然五体投地,高声道:“尊请昆仑东王公安位!”

他声音未落,天上的一丝乌云似乎开始褪去,整个搭建起来的高台,忽然开始发光。

光芒幽幽暗暗,可是璀璨夺目。

太上皇猛然起身。

便是皇帝也心中一惊。

不多时,光芒笼罩了整个高台,便是那些见多识广的贵人们,竟也心动神摇,感觉到一丝强大的压迫感。

皇帝暗暗收了收手指,瞳孔收缩。

眼前法坛,高台,都是宫里派人监督搭建,他自然清楚,这里绝无机关陷阱。

这忽然而来的光,着实不像障眼法……难道这凌空当真有异术在身?

方若华却是一按额头,小小地翻了个白眼儿。

大屏幕上,无数水友全都——“哈哈哈哈哈!”

“三妹,你这是最loser的特效好吗,哪里来的萤石?”

“就是安萤石,你好歹多弄点,这么一小片很不壮观好不好!”

方若华也笑,下一刻,却是蹙眉,坐起身,再不看大屏幕,目光落在凌空的手上。

凌空起身,虔诚弯腰,似乎是从一片光芒中攫取了一个东西。

但方若华看得清楚,他根本就是从自己的袖子里摸出来的。

那是个椭圆形的圆球,看质地像玉石。

方若华上个月刚翻大百科里,有关修行界的历史,只看了很小很小的一部分,这种石头,却是经常被提到的东西。

它已经被淘汰了万年之久,可当年这东西却是每个门派都有,是大范围侦测修行者用的法器。

方若华有些意外,第一反应却是,果然不愧是红楼世界,这东西都有,那么说,此地也有修行界?

凌空已经深吸一口气,整了整衣冠,朗声道:“二圣在上,我大殷近来天灾人祸频发,必有妖孽祸乱朝纲,如今真神在上,我已设下问心大阵,辨别妖邪,还请二圣允我以天地至宝,此昆仑石为引,照出寄生在此的妖物,尽快化解,还天地清明。”

他声音高昂,周围所有人都听得清楚。

太上皇摸了摸捏在指尖里的小小玉瓶,便冲身边太监道:“准了。”

太监立时上前,高声呼喊:“准!”

“凌空拜谢圣人。”

方若华端正了下坐姿,此时到真开始好奇,这人究竟想做什么。

凌空双手将手中玉石高高举起,厉声道:“人间帝王亲下圣旨,今日凌空,于凤凰山畔,以昆仑石拷问人心,人心有瑕,妖魔滋生,圣光耀耀,照尔现形!”

他话音未落,手中玉石忽然升空。

所有人都不禁震撼。

玉石在半空轻轻旋转一周。

“啊!”

“这是什么!”

众人的目光本来都跟着石头走,但忽然有人惊呼,众人寻声看去,却是吓了一跳。

台上台下,无数官宦和百姓,竟然有不少人被奇怪的光圈笼罩。

夜色之中,这光芒着实刺眼。

所有人想到凌空的妖邪之说,好多人不免惊惧,场面一下子就乱了。

黛玉也脸色发白,方若华一手抓住她的胳膊,光芒最耀眼的,自己和黛玉,都要算一个。

凌空神色悲悯,高声道:“诸位不要惊慌,你们身上却有妖邪寄生,但并非不可化解,大家或许是心志有破绽瑕疵,才被妖邪所乘……我凌空一定竭尽全力,为我大殷扫除妖邪!”

众人面面相觑。

高台上忽然有个年轻人大怒,冲上去捏紧拳头大骂:“妖道,你究竟使的什么戏法蒙骗世人,还敢在圣人面前作妖?小爷我锤不死你,我他奶奶的就不姓徒!”

说着,他一出拳,朝着凌空的面门挥去。

凌空叹息,退后一步,只见半空中的那块所谓的昆仑石倾斜,朝着这年轻人一晃,下一刻,那年轻人瞬间皮开肉绽,衣服破裂,一身血痕。

众人不禁惊呼失声。

方若华和洛风,齐齐转头看向台下,一眼便看到那个即便简简单单的紧身短打,也似无缝天衣在身的人,但也只看到一眼,对方就隐去身影。

高台上,凌空摇了摇头:“昆仑石乃是世间至宝,邪物克星,世间妖邪但凡沾染半丝,便会痛苦万分,化为灰烬,但它们临死挣扎,却也要伤了宿主的性命……哎,这又,何苦来哉!”

所有人无论贵贱,面上都不觉露出几分凄惶,好多身上被圈了的,不禁瑟瑟发抖。

凌空的目光,猛地转移到方若华这边,盯着的却是黛玉。

方若华拉住黛玉的胳膊,冷笑,在她眼中,黛玉此时就像一株香气四溢的迷人仙草灵药,显然,不是她一个人这般觉得。

只是要觊觎别人,也得看他有没有这本事。

凌空艰难地藏起眼底的贪婪,一派仙风道骨地叹息道:“二圣在上,为我大殷江山稳固,请容许凌空将这些被妖邪寄生附体之人带走,待妖邪驱除化解,诸位自能平安无事……”

他话音一落,便静待答复,等了一会儿,整个高台上静默一片。

凌空身边的一道士,瞠目结舌:“仙,仙师!”

那块被凌空夸赞得,天上有地下无,世间至宝,独一无二的镇邪玉石,此时却不在台上,也不在半空,更不在凌空手中,反而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一路跑到了台下方若华的身边,特别温驯地伏在她的手心里。

第八百六十八章 嘤嘤(两章合一)

凌空心下一沉,以他的反应速度,一时竟脑子混乱,没有立时想起应对之策。

他刚才还说,妖邪沾染这昆仑石一丝半毫,便要化为灰烬。

现在,方若华身上的光圈又浓重又耀眼。

按照他这说法,那必然是有妖邪了,说不得还得是千年老妖,要不然能这么闪亮?

但这妖邪克星,却是半点也没想克人家的意思。

并不算特别大的所谓昆仑石,正贴在方若华的掌心里,温驯得像一只家养的小狗,努力讨好着自己的主人。

任何人看到眼前的场面,都会浮现出这般想法。

众人沉默片刻,还是皇帝咳嗽了声,轻声道:“凌空真人,这是怎么回事?”

康王轻轻一笑,略带几分轻佻地问道:“你这昆仑石,难道叛变了?”

凌空脸上一阴,还不等他想到对策,方若华用手指尖弹了弹玉石,笑道:“唔,看来凌空真人也被妖邪附体,而且这妖邪挺厉害,二位圣人,您二位千万可别离这位大妖太近,免得被染上什么不好的东西。”

所有人都看着凌空身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的一个巨大的,金光闪闪的光圈,议论纷纷。

凌空先是一惊,随即竟猛地起身,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双臂,不但没有惊惧,脸上反而一点点露出惊喜若狂的表情。

他竟是忍不住,在皇帝面前便大呼:“我有资质,我果然有资质,他真是在骗我,我能修行了,我能长生不老,我不是废物!!”

众人登时愣了愣。

凌空也只是失态一瞬间,随即神色骤变,猛然捂住口鼻,俯身朝高台上上皇和皇帝一拜,义正言辞,十分坚决地道:“二圣,此乃妖邪作祟,迷惑人心,是老道我道心不坚,竟中了妖邪的招数,老道这便擒拿妖邪,以护我大殷万世基业!”

他不等众人反应过来,忽然从袖子里取出一柄长剑,剑身很细,通体黝黑,却是一出鞘,登时让人有一种天光暗淡,血雾弥漫的恐惧。

剑瞬间发出一声剑鸣。

所有人都觉得耳朵里隐隐刺痛,眼前发黑。

“护驾!”

好些大内侍卫瞬间把太上皇和皇帝牢牢护在身后,禁军统领脸黑的简直要滴下墨汁。

这等场合,竟然让人身带利器,他回头若只落个革职查办的下场,那便是万幸,掉脑袋都是轻的!

禁军统领率众当先扑上高台,朝凌空扑去。

不管其他,此人持凶器出现在御前,便是大罪,无论陛下要怎么处置,先拿下他再说。

所有禁军,御前侍卫一上高台,却瞬间扑倒在地,抱腿哀嚎,膝盖上一道剑痕,连位置都不差分毫,剑气侵入穴位,半个身体都僵直无力。

皇帝大怒,气道:“放肆,你要造反不成!”

凌空急声道:“凌空不敢!陛下容禀……”

他一眯眼,眼看方若华要把昆仑石收入袖中,却是绝不肯放弃自家的宝物,心想先夺回东西,除掉障碍,也便顾不得在当今天子面前为自己辩解,厉声道:“妖孽,看剑!”

长剑光芒闪烁。

在场所有人心里都一跳。

黛玉更是强忍着害怕,整个人挡在师姐身前,眼睛紧闭,纤细的身体在狂风呼啸中瑟瑟发抖。

看台上连太上皇都变了脸色。

方若华所坐的位置,离太上皇,皇帝和一众皇室子弟都近,如今这些人,尤其是女眷已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花容失色。

就在康王忍不住长身而起时,众人耳边仿佛听见了一个奇妙的声音。

“嘤嘤!”

康王一时觉得自己的耳朵出了点毛病,怎么听着有点委屈?

皇帝却是瞪眼,紧绷的腰身缓缓靠在靠背之上。

漆黑如墨,一看便是凶器的长剑,哪里有攻击方若华的样子?

剑身轻颤,悬浮在方真人眼前,似乎很想凑过来与方真人耳鬓厮磨一番。

只是它一凑近,那块落在方真人手心里的石头就飞速弹起,在它身上一砸。

众人也不知为何,就从这石头身上看出些凶来!

方若华轻轻眨了眨眼,一时到无话,侧头看了眼洛风,洛风也和周围的人一样,一双清亮的眼盯着她瞧,到像是看到了什么奇异之事。

本来这场面颇为骇人,远处的百姓可能听不到动静,只能隐约看到是发生了什么事,有聪明的已经早早便起身偷溜而去,剩下的懵懵懂懂,到不一定有多害怕,但就在高台上和附近的京城勋贵们,却是心惊肉跳,尤其是那些身上被光圈笼罩的,胆小之人几乎有失禁的征兆。

可现在让一块石头一把剑,‘争宠’的把戏一震,背脊上的冷汗到下去了不少。

凌空简直不敢置信,他在老百姓面前慈眉善目惯了,此时愤怒和凶恶却在脸上僵住,连他身边那些灵云观的道士们,都有点惊疑不定。

深吸了口气,凌空知道不好,忙转身对太上皇俯首拜倒:“陛下,老道能炼神药,可让人……”

凌空话音未落,忽然起了风和雾,风沙太大,一时太上皇和皇帝都没听见他说些什么,众人回神,只见那块叫昆仑石的石头,特别凶神恶煞地使劲磕了剑身一下,那剑嗖一下子原路返回。

噗!

“啊!”

凌空腹部中剑,仰面而倒。

众人眼看长剑本是冲凌空胸口去的,但半路上不知是受了什么阻碍,临时拐了一下,否则此人必死无疑,那些禁军一拥而上,正想拿人,却见一人抢在他们前面登台。

所有人看到这个人,都愣了下,便是冲上去的禁军也不例外。

便趁着这一迟疑的工夫,凌空就让人挟了去,转眼消失无踪。

洛风向前追了几步,但又止住,落在方若华身边,轻轻一叹道:“不知他要做什么……但云飞此人,欲望寡淡,无亲朋,无故友,不贪名,不图利,虽痴迷于剑,但便是绝世秘籍也不能迷他心志。”

话音一顿,洛风也难得露出点不解与疑惑。

区区一凌空,怎么使唤得动快剑云飞?

方若华也奇怪,人对美好的事物总是会更珍惜,快剑云飞显然就是那种会让人迷醉的美好风景,眼看他拎着一堆垃圾,任谁都要惊讶。

换成别人和凌空这等人沆瀣一气,绝对是人人喊打的局面,现在换做云飞……别的先不提,方若华直播间里那帮水友们一个个都开始替人家琢磨各种理由。

方若华张望了几眼,看那些禁军和侍卫们去追人,自己就扫了一眼身边的摄像头,让摄像头去追,她到没动。

摄像头是飞着的,她追上对方的把握,也没有十成。

洛风说论轻功,他的轻功比云飞好,现在看来,即便他不算是自己给自己脸上贴金,那云飞的轻功也绝对不差,至少比大部分江湖人都强。

此时整个祈福会场内外都是一团乱。

方若华的位置,左边是睿亲王妃,右边是安国长公主。这两位与她都有旧,算是相熟,大约皇帝特意安排的。

这会儿,两位贵人都吓得不轻,睿亲王妃心脏不好,额头全是虚汗,惊魂未定,一只手扯着方若华的胳膊不肯松一下。

这位睿亲王妃,向来把方若华当做自己的救命恩人,也特别相信方若华的能力,这回出事,后怕之余也不禁感叹:“还好有方妹妹在。”

她也不是那等娇弱的王妃,但这等诡异场面,她还真应付不了。

方若华先探了探睿亲王妃的脉,发现无碍,这才笑道:“姐姐也是巾帼不让须眉,刚才大家都乱了,姐姐还不是做了一回定海神针!”

别看此时睿亲王妃好像惊吓过度似的,但刚才凌空发难时,安国公主身上也有光圈,一时失措,差点跌下台去,还是睿亲王妃把人拉住,护在身后,小心安抚。更是控制住身边诸位诰命夫人,没让情况继续失控。

睿亲王妃咳嗽了声,叹气摇头:“硬撑罢了。”

两个人说了几句话,黛玉便轻轻扯了下方若华的衣袖,小声跟她咬耳朵。

“师姐,天冷的厉害,我担心老太太的身子。”

方若华了然。

睿亲王妃也听到,抬头一看黛玉,也便顾不得心惊。

此时,黛玉把自己裹成了一个雪白的团子,除了一双似睁非睁宛如秋水的美目,通体上下是半点不曾露出,刚刚受过那么严重的惊吓,她额头上带着香汗,娇喘微微,却身量笔直,让人一见便爱怜的很。

睿亲王妃也十二分的喜欢,忍不住笑道:“这就是方妹妹你那个小心肝宝贝?哎,怪不得你好长时候不来找我玩,原来是看不上我这老白菜帮子,有了新欢,别说,这丫头长得真水灵,我瞧见也喜爱。”

黛玉登时双颊飞红。

睿亲王妃更笑,挽起黛玉的手,把自己手腕上的玉镯子褪下来给她带上,看着模样,显是对待自家小辈的样子。

方若华莞尔:“王妃给,玉儿你就收着,反正王妃也不差这么个镯子。”

……

贾府一行人吹着冷风,都瑟缩地挤在一起,刚才大家都坐着看祈福法会,却闹出这等耸人听闻的事件,底下登时就乱了,若非他们带了些健仆,周围也有禁军防守,恐怕非出事不可。

便是没出大事,大家也惶恐不安,连老太太都有点精力不济。

王熙凤更是花容失色,钗环都松了。

探春挨着王夫人小心坐着,低眉顺眼,耳边听王夫人骂圆环,抱怨为何不多带几件斗篷,左右都乱糟糟的。

她心里也有点担忧惶恐,抬头四顾,忽然影影绰绰看到了黛玉。

黛玉温温柔柔地坐在御前侍卫的保护当中,风浪似乎都绕着她走。

一时便是姐妹们感情不坏,她竟也有些不是滋味。

贾府这位三姑娘一直要强得很,也觉得自己不输男儿,贾家诸位姐妹,林妹妹是出众,但她也不觉自己能差到哪里,可如今,她要殷勤小心地服侍太太,终日提心吊胆,看不清未来。

林妹妹却是人人争相宠着疼着,要什么就有什么。

人与人,果然是相差太大。

探春轻轻一叹,却见台上黛玉不知说了句什么,台上就有几个侍女便抬着一个金黄色的大熏炉,缓步走下,先拜见老太太,只道是林妹妹担心老太太受风,特意送过来的。

“老太太且安心,林姑娘请睿亲王妃准备了马车,等下先护送您老人家回去歇着。”

贾家众人登时松了口气,这会儿所有人都不许妄动,那些禁军虎视眈眈,所有人心里都提着口气,此时得一句准话,贾家众人也就放了心。

王熙凤连忙亲自起身给人家塞了红包,殷勤送人家走,笑道:“还是林妹妹知道心疼人。”

他们左右京城官眷们,看在眼里,不免有些羡慕。

这等场合,自是不能让他们带火炉一类的取暖工具过来,要不然烟熏火燎,不像话。

但这些人个个娇生惯养,刮骨的冷风一吹,谁又受得住?心里早就开始偷偷骂娘了,偏偏圣驾在上,谁也不敢闹腾。

不说贾家还有体面能让睿亲王妃亲自发话护着,便是这么一个一看就是皇家才能用的稀罕玩意,一摆好登时将周围熏烤得宛如暖春,众人也都羡慕得很。

一时间,左右的情绪到是都稳定下来,又有贾母的熟人朋友,甚至没说过几句话的人家过来打招呼,似乎靠得贾家近一些,大家心中才会安稳。

探春放松了被冻的发僵的身子,轻轻一笑。

这是又得了林妹妹的好处。

不多时,睿亲王妃果然派了车马过来,还有十几个王府的侍卫亲自护送,将贾家一行人当先护送出去。

剩下的人,别管家里有什么爵,有什么官,怎样的世卿世禄,还是得老老实实等待盘查。

凌空今日闹出来的这一场好戏,可是把好多京城显贵都给坑了。

这些人里,不少都受了凌空的蛊惑,或是为了讨好太上皇,和凌空有些来往,此时便是再叫冤枉,也不免身上染了灰尘,能不能拍打干净,尤未可知。

第八百六十九章 仙门(两章合一)

睿亲王府的马车果然是畅通无阻,紧跟着圣驾。

眺望了眼还在寒风里苦等的京城贵胄子弟们,贾家一干老幼,心里都松了口气。

就是王夫人,心里竟也对黛玉多了几分好感。

她到并不是多讨厌黛玉,要只是亲戚家的女孩子到家里来住住,她也许还挺喜欢这么漂亮灵透的女孩儿。

奈何家里老太太想把林黛玉许给宝玉的心思,她一眼就看得明白。

在贾家多年,生儿育女,如今珠儿去了,元春到了深宫大内,不知何时才能得见,她唯余下宝玉这么一个宝贝疙瘩。

宝玉就是她的命!

给宝玉挑媳妇,那是挑的她的儿媳妇,她凭什么不能选一个称心如意的?

林黛玉再金贵,再是林家的娇女,只她动不动便与宝玉闹别扭,宝玉见了她就发昏的样子,王夫人便很不喜欢。

更不要说,那丫头身娇体弱,一看就不是个长寿的,又是林家人,瞧着不好生养。

真娶回家,那是当媳妇,还是当祖宗供起来?

王夫人思来想去,还是不乐意让林黛玉嫁入贾家,只是不好和贾母闹,便只能明示暗示。

可今天遭遇这么一出,她到真正看到了黛玉的人脉,凭着这样的人脉,将来若当真与宝玉成亲,到也有些好处。

王夫人举棋不定,神色间就不免有些古怪,好在此时大家伙都心有不安,谁的气色也不算好,到没怎么引人注目。

如果方若华知道王夫人的想法,恐怕会觉得颇好笑——王夫人未免想太多!

两个孩子还小,谈婚事早得很。

这位王夫人真要不待见黛玉,不必做别的,稍稍暗示一下林如海那人精,保准林如海让贾宝玉再见不到黛玉一面。

夜行军的速度不算快。

蜿蜒的山道上点起火龙,绵延十里。

方若华坐在太上皇的面前,给他老人家诊脉,皇帝在一边捧着药碗,脸上略有些忧虑。

事情发生时,太上皇不曾失态,半点不失威仪,到是打道回宫路上,忽然心悸,身上盗汗,御医们看了只说是受了风,吃两副药静养便好。可皇帝还是第一时间把方若华叫了过来。

幻真观的医术,在皇家这些人眼中,可是一等一的高明,远非宫里那些酒囊饭袋能比。

方若华看过御医开的药方,又给太上皇诊脉,一边诊脉,一边点了点头。

给太上皇开的方子,本也不可能会有哪里不妥当,只是,太上皇的身体到似有枯竭的征兆。

全身上下的器官,衰竭的速度到好像快过平常人。

那些御医可能也看出一点,开药的时候都十分谨慎,就怕药性过烈,再给上皇脆弱的内脏造成负担。

“那个凌空,可懂仙术?”

太上皇忽然问道。

康王心中一紧,下意识去看眼前的女子。

方若华从从容容地摇了摇头,不急不躁,也没有丝毫在意。

她落在太上皇手腕上的手指,都连颤动也不曾颤动一下,冰凉如玉。

“凌空应是个江湖骗子,不过,想来也有点奇遇。”

说着,她从袖子里摸出那块昆仑石,就很随意地拎着。

这块石头光泽莹润,隐隐有宝光显现,就连在御前早学会不言不动,规矩一等一的太监宫女,也不禁侧目,只觉灿烂夺目。

皇帝富有四海,内库里的宝贝堆叠成山,此时都有点觉得满库的宝贝加起来也比不上这一个。

当年的传国玉玺,不知可有这块石头更显眼?

方若华却像拿着一块顽石一般,把石头递给皇帝,笑道:“不知道凌空是从何处找到的,说这是个仙家宝贝,似乎也不是完全错误。”

“我在大百科里读到过,这东西本是仙门检验自家弟子修为或者资质的玩意,遇到有灵气,有资质的人,便能与这些人通感,让其自然生出肉眼可见的光晕。”

方若华笑叹道,“可修行也就是那么回事,一千一万个有资质的人也不一定能走上正道,走上那条道的,还是不知道能修成什么模样,我朝崇道,道家佛家修士多少?大能也有,有几个能得正果的。”

她这番感慨到似发自本心,只是上皇和皇帝怎么想,那就不必说与外人知了。

方若华点了点昆仑石:“虽然没有大用,但到底是有灵气的东西,不如陛下将其留在宫中,或许能使宫中灵气充裕,左近之人,都可得益。”

这献宝的人,皇帝见了没有一千,也有一百,但如方若华这般轻描淡写者,还是头一个。

不光皇帝,连上皇都忍不住笑。

“至于凌空那把剑,到真是充满凶厉之气,必然是杀人无数的邪兵,还是让我处置了为妙。”

方若华这话也理所当然。

皇帝自己都觉得奇怪,他怎么就没觉得眼前这位僭越过分?

一路回京,风平浪静。

回到幻真观,方若华先安排黛玉去洗漱休息,想来现在贾家也乱得很,她便没放这姑娘回去。

黛玉常在观内留宿,东西到是都齐备,只是方若华还是盯着她喝了一碗温补的粥,拿药材煮出来,味道不糟糕,但也远不算美味。

方若华好美食,自是也不会委屈了黛玉,反而是这娇生惯养的小姑娘,总惦记着如今养的灾民多,白送出去的药也多,银钱消耗量大,能节俭些,便要节俭。

弄得方若华都有点担心,她要把黛玉养成个吃一桌席面先想要花多少钱的姑娘,会不会被直播间的水友们人肉出来弄死了事。

三妹可不大敢跟黛玉比粉丝量。

方若华叮嘱过桂荷和紫鹃,让她们注意,哪怕晚上冷,屋子里也要时时惦记通风,把黛玉安顿好,便起身回了房间。

此时都快天亮,再睡不了几个时辰,她进屋结下斗篷上的扣子,还没脱下,就听里面传来一声轻轻的咳嗽。

很轻,好像生怕吓到她似的。

方若华就当没听见,把斗篷脱了,往屏风上一搭,绕过去,对正襟危坐,低眉顺眼,一副君子形象的洛风笑道:“没想到折扇公子也有脚踏女子闺房的时候。”

洛风:“……是洛风冒失,冒犯了方姑娘。”

幻真观的结构也太古怪,他一进来就走得乱七八糟,明明没感觉到有阵法存在,愣是迷了路,结果刚找了个屋子进……窗户,方若华便紧随其后,他也……

当然,不经主人请,随意进人家的大门,怎么说,也是他错。

方若华也不是真要和洛风计较,一伸手,邀他在桌边落座。

月光轻柔,落在洛风身上,方若华抬头看他,就不禁一笑,上几次见面,洛风还是江湖浪子的扮相,并不在意衣着打扮,这两次见,却是玄纹云袖,袍服雪白,一尘不染,外面罩着的大氅,通体火红,一点杂色都无,简直无处不富贵锦绣。

当初洛风身在陋室,穿粗布短衣,风度绝佳,如今锦衣华服,也一样谦谦君子。

方若华给他倒了杯茶,笑道:“为凌空而来?”

“应该也算。”

洛风蹙眉,点点头道,“姑娘请看。”

说着,他便从袖中取出一个荷包,又从里面取出一块玉牌。

方若华扫了一眼,这玉牌与刚送给皇帝的那块昆仑石,到是同样的材质,上书——‘昆仑’二字,字迹飘逸,颇为不俗。

“姑娘可听过昆仑白玉城。”

方若华莞尔,轻轻摇头。

洛风一笑,到也不再问,轻声道:“姑娘今日得的那块昆仑石,便是昆仑白玉城的东西。”

“这世上寻仙问道的人不少,偶尔也有有人进入深山,得仙缘的传说,可仙凡有别,其实修仙的那些人,与凡间界,分数不同的两界,根本不相通。”

“修士与寻常凡人的交集也很少,除了每过二十年到百年,便有各大门派派出巡察使于各地搜寻有资质的苗子,接纳对方前去修行外,仙家们并不喜欢涉足凡尘俗世。”

洛风说了两句,咳了声,似乎也意识到自己有些跑题,说得太多了,轻声道,“唔,我都是听家中长辈们偶尔说起,听闻白玉城是仙门翘楚,二十年前,昆仑白玉城剑山大弟子黄旗海,奉师尊苏禅长老之命,下山追回流落在外的一册禁书,没想到却偶遇合欢宗,还起了冲突,劫走了合欢宗一女弟子李瓶。”

“两个人从此不知所踪,据说是身受重伤,不得不穿过界门,来到凡间。”

洛风叹息,“本来只是传闻而已,可看到昆仑石现世,这件事到有很大可能是真的。那块昆仑石就是白玉城的法器。”

方若华蹙眉:“第一个问题,凌空是不是黄旗海?”

洛风斩钉截铁地道:“不是。黄旗海相貌俊秀,风姿出众,修为在白玉城不算一流,却也是小辈弟子中的翘楚,听闻下山时已经筑基,想必驻颜有术,绝不是凌空那个样子。”

“再说,凌空并无修仙资质,黄旗海却是资质极为出众。”

方若华点点头,到是松了口气。

凌空如果只是一个人,别管他有什么奇遇,都好处理,可要是背后牵扯到什么仙门,那便不好收拾了。

她也不问洛风为何知道这么多,只道:“朝廷肯定要追捕凌空,但我总觉得,不让朝廷抓到活的比较好,幻真观会派遣人手去寻人,折扇公子若是有门路,不如也去找找。”

两个人一拍即合。

洛风也不愿意凌空活着落到旁人手里。

就看他当时在台上,看那些有资质,有天分修行的人,贪婪可怕的目光,两个人都猜出他必然是得到了什么需要用到有资质的活人的功法,或者别的东西,这绝非好事。

方若华的直觉告诉她,不把凌空毁尸灭迹,彻底挖出来打扫干净,非要出乱子不可。

“凌空也许不难对付,现在的问题是,云飞那小子犯了病,竟和他搅合到一起去。”

洛风叹气,还真有点头痛。

他头痛完,便让方若华打发走去干活找人,方若华也干脆打开大屏幕,跟着摄像头追踪。

当时在凤凰山,她就散出去一个摄像头紧随其后,目前还能跟得上。

只是得准备一个好地方设伏,能把他一网成擒,又不惊动官府才好。

现在漫山遍野全是追踪的御前高手,方若华他们反而不大方便。

祈福法会出事,凌空直接成为钦命要犯,灵云观上下都懵了,也有不少和凌空交往甚密的京城权贵们,心里不安。

凌空收了的那几个弟子,也是被直接抓起来审问,但因为凌空这人收弟子,很是挑剔出身,人们说得上名号的弟子,全是官宦子弟,还是高官显贵。

例如曾有仙子之称的种灵,那可是原来的康王妃,便是如今不做康王妃,也是皇帝的青梅竹马,种大将军种桓的爱女。

所以,这些弟子们也只是被审问了一番,然后监控起来,哪怕是冥顽不灵,还是凌空脑残粉的那些,也没有直接给判刑。

……

“那什么凌空真人,凌空大师也真是牛气,听说骗到了万岁爷头上?”

“再能耐也蹦跶不了几天,连陛下都敢蒙蔽,有他好受的。”

“听说他那些徒子徒孙们都被抓起来了?不是说种桓种将军的爱女,也入道,跟那什么凌空修行?她也被抓了?”

师尊成了通缉犯?

种灵愕然无语,目光落在贴于墙上的通缉告示上面,神色凄厉。

当日凤凰山,种灵并没有在。

她性子执拗,下定决心要办一件事,就必须要办到。

郑渊敢当着她的面,侮辱她师尊,又是个罪大恶极的畜生,不给他个教训,天理何在!

种灵一路追踪郑渊,对他下手,却屡屡失败,性子上来自是不管不顾,只盯着这一个人,折腾了这么久,连师尊的祈福法会都没有赶上……

“这不可能!”

种灵再也想不到,她正想紧赶慢赶,赶在祈福大会结束之前,回到师尊身边,这天就一下子变了。

师尊从仙师,变成了江湖骗子,从太上皇的座上客,成了钦命要犯。

他老人家怎么可能是骗子?

她种灵并不是个能轻易被骗的女人,和那些养在深闺的娇弱千金不同,她也曾仗剑江湖,也曾为民除害,那些骗术在她眼里无所遁形。

虽说她这些日子,并未正式修行,只是调养身体,但调养身体的结果她感受得清清楚楚,身体更轻盈,更有活力,更通透,感觉非常好。

“我要去找师尊!”

第八百七十章 白玉城(两章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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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灵咬咬牙,不肯听周围的闲言碎语,拔腿就走。

她绝对不能容忍自己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她已经下定决心要修行成仙,要走上一条俗人难走的大道,她也是饱经折磨以后,做出了这个决定。

为了修行,她和父亲都争执许久,她还狠狠心彻彻底底地舍弃了徒深哥哥,付出这么大的代价,这一切怎么可以消失?

明明她已经得到家里的认可了,明明大家都说,她种灵一心求大道,总有一日能超脱一切,明明她在心底最隐秘的角落,还有那么一点小心思,有一日自己会站在方若华面前,很淡然地指点她——修行不易,不是胡乱背诵几句经文,随意打打坐便有用,这需要天分,更需要运道,你不行!

“为什么上天总是要夺走我的东西,总是不肯给我一个顺顺利利?”

种灵深吸了口气,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

这一切一定是误会。

她知道那种感觉,欲罢不能的,真正接触到修行大门的感觉,没有体会过那一切的庸人,才会把师尊当成骗子,她要保护师尊,她会让一切都恢复正常。

“还有云飞哥哥……”

云飞哥哥也被通缉了。

他必然是相信师尊的。

云飞哥哥那般聪慧坚韧,又怎是能轻易被蒙蔽之人!

“大小姐!”

种灵猛地撕下通缉告示,转身便走,左右的丫鬟和家丁连忙追过去。

丫鬟简直欲哭无泪。

“小姐,您跟婢子们回家吧,那灵云观再不能待了,陛下下旨围困彻查,如今观内外都是禁军,齐公子和王公子现在还在牢里没回来,齐家、王家两家的老爷急得发疯。”

种灵冷声道:“不要跟着我……我要去找师尊!”

她身边一众下人如丧考妣,家里老将军,一提起小姐那劳什子师尊就骂娘,别人恨不得和那老货撇清关系,偏偏他们家小姐就这么倔!

将军大人一开始就对小姐要跟那老家伙修道,很是不满意,为此没少生气,只是向来疼爱小姐,小姐一门心思要去,也只好罢了。

可现在情况完全不同,谁都知道凌空心怀不轨,已成大殷的通缉要犯,他们家小姐却还是不管不顾的,因为这个,老将军好几日称病不肯出门。

如今有关自家小姐的闲言碎语,都在京城传遍了,别说和他们差不多的那些人家,就是普通老百姓也都知道,种家出了个一心求仙问道,结果被骗惨的人物。

一群下人追着种灵跑,可是种灵的确会点功夫,这些下人也不敢跟她太强硬,只能僵持。

方若华这里,也听到一点关于这位种大小姐的八卦,其实说到底,还是那帮水友们里总有人喜欢看热闹,还热衷给方若华报告各种小道消息。

“哎,有个好爹就是好啊!”

种灵在京城胡闹,四处找人说情,非说那凌空乃是有天大的冤枉,的确是得道高人,甚至还进宫去找皇帝闹腾,康王也让她找了好几次。

她自己觉得自己是一腔热血,努力拨乱反正呢,可其他人……厚道一点的,只说这孩子天真了些,刻薄点的,便到处说这人太蠢,脑子有坑。

不是脑子有问题,当日在凤凰山,凌空自己举止反复,言语露出破绽,还在御前亮出兵刃,让好些人都看在眼里,又是上面万岁爷都给定了罪的事,她还这般四处吵吵嚷嚷,真当这世上就自己是聪明人,别人都是蠢蛋?都是蒙蔽圣上的坏人?

种灵不在意自己的名声,四下折腾不休,种桓却不能不管自家姑娘。

堂堂大将军,朝廷新晋靖武侯,连续数日,为了女儿是恩威并施,手段频出,向上托关系走人情给女儿打圆场,向下四处封口,控制流言,瞧着不可撼动似的强大,可也不过数日工夫,便身形佝偻,老了好几岁的模样。

好些水友看后,都感动得热泪盈眶,只道这真是世界第一好爸爸。

“感叹个什么劲儿,应该说,有个坑爹的闺女,那该多凄惨。”

方若华由着水友们自顾自热闹自己的,自己钻到藏书楼里把各种古籍,但凡是涉及到修行的都翻出来看一看。

她对当下世界的修行资料还是相当好奇。

洛风一番话,至少确定当下一定还有很多人在修行,而且,那似乎是另外一个世界,或许与凡间有挣脱不开的联系,但也不是凡俗之人随意能碰触。

眼前的世界,在修行方面肯定比不上宇宙修行大时代,但有时候落后的修行知识,也不是没有参考价值。

她每一次到一个小时空,第一时间都是搜集当地的书籍,了解历史,这一次也不例外,当初在康王府时,她托康亲王的福,便是皇家藏书,她也能随意借阅,如今幻真观的藏书楼,说是拥有此地最大的藏书量,那肯定不至于,至少比不得皇宫,但是至少也算是一等一,能和那些大世家相提并论。

方若华的阅读量非常大,此时翻找了一些古籍,还真找到一点有关昆仑的东西。

例如说白玉城。

在这个小时空许多古籍资料里面,有不少关于遇仙的传说,这些传说里面,就有一部分涉及到白玉城的内容。

前朝一樵夫,名曰李季,曾为了给母亲采药入深山,没想到半路迷途,就在他绝望时,偶遇一小道士,小道士便以灵药相赠,还邀他回家休息片刻。

李季便同那道士向山上走,走不多时,只见祥云缭绕,仙气弥漫,空中有白鹤飞舞,四季花卉尽皆齐放,宛如进入仙宫。

他一眨眼,就看到眼前一方耸入云天的巨石,上书白玉城三字。

传说中,整个白玉城所有宫室,都由白玉雕琢而成,华贵非常,他几疑是仙人居所,小道士以美食珍馐招待,酒过三巡,陷入梦中。

梦醒人在山下,唇齿间尤有余香,却是仙踪飘渺,遍寻不着。

类似这般的,或者观棋烂柯之类的传说着实不少,方若华大体看了看,到觉得颇有意思。

从种种痕迹中能看得出,白玉城大概在修行界也是个比较大的门派势力,古时典籍野史内,都留下过些许痕迹。

“五百年前,孽龙孽凤,章和与青园作乱人间,白玉城剑山长老玄微真人,身祭锁妖塔,将二者镇压其中,此后,每百年需加封印一次……”

方若华细细读了其中一段野史,觉得说得虽然粗陋,但左右对照,到从不少典籍里看到过相同的内容,说不定也有几分可信。

“这样的牺牲和奉献内容……落伍十几年了。”

近来她读的修仙,到是杀伐决断,主角无敌的情况更多,总之,节奏爽利明快,让人读罢,如饮冰水,很是快活。

方若华正整理资料,洛风忽然又过来了。

不过这回,折扇公子到是规规矩矩地走到正门,敲了门,送上拜帖,静候消息。

方若华把人让进来,一看洛风背后背着个头发花白,看起来竟似是有五十来岁的老太太,手里还拎着个七八岁的女娃娃,身边跟着的是十四五岁的少年人,少年人背后背着一堆乱七八糟的行囊,鼓鼓囊囊,很是沉重,就笑道:“折扇公子的君子风度,果然还是会先给女儿家们。”

洛风:“……”

由着方若华打趣几句,洛风神色凝重,叹道:“我今日去了趟灵云观,没找到凌空,到遇上了徐大娘。”

说着,他小心把背后的老人家搁在椅子上,柔声道,“大娘,您跟方真人说说,淑绣妹子的事。”

“淑绣,淑绣。”

徐大娘浑身颤抖,一时又是迷惘,又是恐惧,“她不见了!我,我的女儿!”

她忍不住嚎啕大哭。

“悔不该听信凌空的话,让淑绣去灵云观!”

洛风无奈,劝了好半天,最后只好自己来说:“今天我去了趟灵云观,是在灵云观遇见的徐大娘一家子。”

……

京城大小道观有七十多个,佛寺也不少,大约也是几十个,灵云观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一个小道观,在凌空不曾到灵云观挂单,并且横空出世之前,这家道观寻常都没有几个信众,道士不足十人。

如今观内上下道士有百余人,道观扩建整修过两次,在京城道观中算是规模较大的。

朝廷禁军奉命查抄灵云观,现在观内里外三层都有禁军驻守,里面的人出不来,外面的人也进不去,盘查得十分严格。

里里外外搜了几次,没搜出什么,负责此事的禁军统领牛犇也有点烦。

逮不住凌空也就罢了,他们办的差事简单,危险也小,谁知道那种人有什么底牌,要是真迎面碰见,自己指不定是拿功劳还是送人头……可天天被人指着脑门喝骂,这就有点让人不痛快。

种家那位大小姐,带着两个公子哥,一个兵部郎中家的,一个吏部侍郎家的,整天往灵云观跑,还非闹着要进去,火气特别大,动辄破口大骂。

牛犇心里头十分不痛快,他身为禁军统领,那也算是陛下的亲信,到是不怕这几个毛孩子。

但看种桓将军的面子,他也不好对种家的大小姐怎么样。

他现在身在禁军,当年也曾在种桓将军手底下当过兵,老将军对他有知遇之恩呢。

看在将军的面子上,牛犇让种灵骂上几句,只当是蝇子跑耳朵边嗡嗡,不搭理便是。

牛犇生气,种灵其实更生气,她好几天下来,找不到师尊的踪迹,到是两个师弟被放了出来,师姐弟见面抱头痛哭,都有些凄然。

今日一大早,他们又到灵云观碰运气,还是没有找到一星半点关于师尊的线索,种灵气得恨不得一把火把灵云观给点着,看这帮家伙让不让自己等人进去。

正生气,不远处有个少年扶老携幼的走过来。

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妪,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一个七八岁的小丫头,三个人风尘仆仆,一脸焦虑,跌跌撞撞地奔到灵云观门前,撞不开禁军的人,冲不进去,扑倒就哭:“杀千刀的凌空老贼,你还我闺女,你还我淑绣,你把闺女还我!”

“淑绣,都是娘对不住你,你为了给娘祈福积功德,被凌空带走害死了,淑绣,你的英魂要还在,你就应一声,保佑娘给你报仇雪恨!”

老太太嗓门极大,哭声震天,不多时好些人都围过来看热闹。

一般的道观都在山野荒地,人烟稀少,灵云观虽然也在郊外,可周围纵横七八个村落,还离得很近,哪怕是冬日,也常有村民猎户在附近砍柴冬猎。

老太太一哭喊,还真招来许多人。

种灵登时被气得胸口闷痛,她师尊一片好心好意,却让这帮愚夫愚妇们随意诋毁,若是看到这一幕,师尊不知该多伤心?

她立时便走过去,厉声道:“不许胡说,我师尊乃是有道真修,你女儿若的确是随我师尊修行,那是她天大的福气!”

“我不要什么福气,老婆子我只知道,淑绣不见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还给我!”

“你!”

种灵气急,就忍不住飞起一脚踹人,但踹出一半她回过神,眼前这不是自己身边时候的小厮,都是习武之人,皮糙肉厚,偶尔被踹一脚也无妨,可她最近急躁得很,一脚踹出,再努力收回力,也全收不回来。

眼看她要伤了这位老人家,洛风及时赶到,挡下种灵的脚,把老人家给救了出去。

种灵自己都松了口气。

……

“大体就是这么回事。”洛风叹息,“徐大娘要找自家女儿,总不能让他们在灵云观闹,我看那位禁军统领快气疯了,再待下去怕要出事。”

“那你就把人带到我这儿了?”

方若华扬眉。

“方姑娘人脉广,想来是能有办法进入灵云观的,据说,淑绣没离开过灵云观,如今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徐大娘他们,实在是不能甘心。”

洛风轻声道,眉心含着一丝忧虑。

方若华总觉得他心事重重。

也是,哪怕不为找人,她也想探一探灵云观,万一凌空在里面留下一点什么,她总想提前处理掉。

方若华觉得,自己便是再闲散,再懒惰,这回为了自己的安生,最好还是努力去做点事才好。

第六百七十一章 暗道(两章合一)

灵云观

方若华没有下车,车夫驱车直奔门口,不待那些禁军一拥而上,她便把一令牌从窗户里递出去晃了一下。

四下禁军立时很有秩序地让开道路。

牛犇一路小跑,溜达到门口替他们开了大门,手里拿着车夫扔下来的荷包,笑得一脸谄媚。

“靠!”

户部侍郎家的那蠢儿子刚买了一盒酒菜,陪着种灵到灵云观门前,就见到牛犇那张脸挂满笑的脸,气得嘴巴都要歪掉。

尤其是他们一过去,牛犇那张脸便再次恢复成皮笑肉不笑的那死德性。

种灵冷沉沉盯着那辆马车,她记得那车,陛下下旨赐予幻真观方若华的那一辆。

至今她都难以忘记,方若华那日不过是随口抱怨了句,京城人多,出入不便,还总被盘查,都没多说什么,第二日,这辆可通行无阻,代表皇家的马车,便被好好送到了幻真观门前。

还包括御马,包括养马的太监,包括护卫,共百余人。

这些人拿着皇帝给的俸禄,听命于方若华,言听计从。

种灵自己或许都不能相信,她此时竟心绪翻腾,说不出的难受,甚至有一点头晕,脑子里空茫茫的,身体沉重,几乎举不起脚步。

果然还是很不服气,也很难接受。

人世间该有公平在。

可总是有人要打破这公平,让人无可奈何。

“哎!”

种灵想,唯有修行之路,大约是没有太多捷径可走,便是有捷径,也必须是有大智慧,大毅力者,才能最终修成正果。

差一丝一毫,也终究什么都得不到。

所以,她想走这条路,越来越想。

不是人间不好,而是她想看到,更多更美好的风景。

“大小姐,你说,幻真观那些人来咱们灵云观干什么?难道是想窃取咱们师尊留下的典籍?”

几个小弟子都不免有些焦虑。

现在还坚持一定要找凌空的,无不是他的铁杆亲信,都信他乃有道行的真修,他们一心想进灵云观,除了要找师尊,心里也有一点是为了师尊留下的秘籍和药方,如今他们进不去,看到旁人进去,怎能不心急?

种灵也蹙眉,半晌摇头道:“急什么,师尊他老人家的东西,难道是这等庸人能轻易得到?咱们不要想太多,找到了师尊,一切就都好了。”

某种意义上来说,种灵这帮人猜测得到不算错。

方若华和洛风,就是冲着凌空的遗物来的,而且,没有太多收获。

整个灵云观已经被里三层外三层地清理得干干净净。

那些禁军们比方若华更迫切,更想寻找到点有用的东西。

徐大娘带着一双儿女,四顾茫然,视线在被聚集到一处,还完全不了解发生了什么,却本能感到害怕的那些老百姓身上。

他们都是受了凌空蒙蔽,到灵云观来积功德的人。

徐大娘扑过去,抓住他们拼命地问:“淑绣,谁知道我的淑绣在哪儿?”

所有人都躲躲闪闪,神色惶恐。

有胆子大的一点的,不由得迟疑道:“我们不认识什么淑绣,大家都不通姓名的。”

徐大娘就急声道:“我女儿左边嘴角有一颗美人痣,头发不大好,有些稀疏,养了许久也养不过来。你们想一想,那孩子心地善良,是个好孩子,你们一定记得的。”

众人面面相觑,到还真有几个记得淑绣,可确实不知道她的去处。

“每个月总有几个兄弟姐妹修行入了门,凌空真人便将他们带走,说是接受秘传心法,从此之后一心求道,不再和凡尘俗世有太多牵扯,你女儿大约也是如此,这是好事,被选中的人衣食住行都变得比别人强,别人求也求不来……”

此人还想说什么,让身后的同伴捅了下,他就闭嘴收了声。

跟在方若华身边,随时准备回话的一个禁军小将叹了口气:“我们都仔细审问过,这些人在灵云观并未受到虐待,就是忙碌了些,每日耕种,织布,做工,除此之外,日食两次,吟诵三次经文,晚上要抄写经文,每三日一次,听凌空真人讲道。”

“据说他们做工所得的银钱,除了供奉给祖师和三清,其它的都拿去修桥铺路去了。”

“最近一段时间,灵云观的确是有做这些善事。”

禁军中人也为此挠头。

“到是有几个失踪不知去向的……但当初也没人在意,如今确实不好查找。”

方若华一听便清楚,怕是禁军的人也没怎么认真去找。

失踪的那些人,都是同一个特点,年纪小,长得不差,无论男女都有一副好相貌,他们多少往风月方面猜,怀疑凌空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癖好。

这等事在当下的道观里一点都不罕见,寻常百姓可能不清楚,他们这些人见怪不怪。

如今找凌空要紧,谁又会多关注那些丢了的人?还是无权无势的普通百姓。

徐大娘呆立当场,她身边的少年有点沉闷,本是不爱说话的老实模样,此时也是双目含泪,轻声呢喃:“淑绣姐最孝顺,她不会不管娘的。”

他们娘几个也是听村子里出去的货郎捎信回去,说灵云观出了事,那凌空是个大骗子,这才心惊,又因着淑绣早些时候,每过一阵,便托京城的同乡往回捎信,可最近两个月,是只言片语也没有,他们就吓了一跳,怀疑淑绣是出事了,扶老携幼,辛辛苦苦,追进城来。

徐大娘此时大恨,恨不得锤死了自己,哭喊道:“都怪我,都怪我不争气,当初就该拦着闺女……我的淑绣,你到底在哪?”

方若华听着徐大娘后悔绝望的哭嚎,来来回回在凌空的房间里踱步。

凌空乍一看到是个极为简朴的人,也很符合他的身份。

一床,一桌,一书架,除此之外,再无别的摆设。

书架上书籍不少,略微显陈旧,纸页泛黄,但是旧归旧,到是极为齐整。

桌上还留有未曾抄写完的道德经,字迹端正,只看字,就觉得这一定是位端方君子。

方若华和洛风二人把所有凌空经常去的地处都走了一个遍。

他的房间,静室,藏经阁,抄经楼,甚至他晨练的后花园。

一无所获。

洛风闭了闭眼,似乎有些头疼,也有些焦虑,方若华转头看了他一眼,又忍不住看了一眼,看得洛风都有点不自在。

方若华才轻咳一声,莞尔道:“也没什么,只是我认识一个人……一开始以为你是他,如今明白,你大概不是他。他不说没心没肺吧,但总归是从不为任何事犯愁,唔,除了因为我。”

洛风:“……”

两个人立在空空落落的花园里,正逗咳嗽,方若华身边的大屏幕就冒出几行字幕来。

“三妹,你快看灵云观新建的那个厕所,呃,好像现在不能叫厕所是吧,别管是什么了,快去看看。”

方若华:“……”

她都忍不住怀疑,自家直播器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马赛克功能不管用了?

像厕所这等私密的地方,按照道理来说,水友们不可能看得见才对。

方若华一侧头,入目的便是一间很正常的净室,里面摆放着一个木桶,用盖子盖着,墙上还挂着软垫,墙角挂着两盆吊兰。

一个道士打扮的年轻人,正猫着腰,鬼鬼祟祟地四下翻找,也不知他在找些什么,但看这人连脑袋都埋入马桶中去的行径,想来还是找得挺认真。

方若华干脆一转身又走到诵经室旁边一间静室门口,推门进去,直入左侧净房。

洛风眉宇低垂,轻叹道:“我竟也疏忽了……”

话音未落,他手中折扇猛地戳向旁边的屏风。

“哎哟!”

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道士扑通一声滚了出来,满头大汗,一出来就瘫软在地,偷偷摸摸抬眼看方若华,急声道:“诸位大人,诸位大人,是小的错了,小的一时屎尿憋不住,这才……”

洛风见他眼珠子乱转,不禁一笑:“你不必故意说些恶心粗俗的话来吓方姑娘,今天你就是当真屎尿憋不住,拉在这里,想来我们方真人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水友们:“……”

“干净点行吗,这还吃饭呢!”

尤其是其中一水友苏哲,一口水喷出,差点把手机屏幕给毁了,苦笑道:“许默你这家伙请假出去浪也就算了,拍戏就拍戏,能不能别这么古怪。”

只要想到现在直播大屏幕上这个逗比白痴是他认识的那个人,他就浑身发毛。

方若华:“……”

不,如果这人真拉了尿了裤子,她一准转头便走。

方若华并不理会这小道士,一帮水友叽叽喳喳地开始刷屏。

上面全是各种数据,各种公式。

方若华每逢看到这样的场面,总有一种自己是带着一大群超级学霸闯世界的畅快感。

别看水友们平时低调,但是有时候是真能派上用场,和别的直播间相比,那简直有点另一个世界的感觉。

“三妹,右手边十点钟方向,唔,三米到五米,看看地面上有没有什么机关。”

一技术帝一脸严肃地发出一柯南托眼镜的表情。

方若华看到自己十点钟方向那个马桶,有点不想过去,但还是走过去溜达了一圈。

鞋底轻轻敲击地面,声音忽然一变。

洛风连忙走过去,俯下身轻轻敲击,他似乎也精通机关,蹲下鼓捣了没几下,只听咔嚓一声,地面竟然翻开,露出一排长长的石阶。

“呼,总算。”

洛风翻身便下,方若华一把抓住他拽回来。

洛风一愣,轻笑道:“放心,我对机关有点研究,先让我去趟趟路。”

方若华:“呵呵。”

他们可是光明正大地来搜查,把灵云观拆了也没人管得着,用不用自己下去探道?

扭头吩咐下去:“派人抓些鸡鸭兔子一类。”

不多时,外面的人就拎来不少笼子,不光有活鸡,活鸭,还有已经宰了拔了毛的。

呃,还是野鸡和野兔。

方若华:“……”

也行吧,至少说明她养的这些孩子们脑子都很灵活,考虑问题比较全面,哪怕明知道自家观主可能是想要活物用一用,还是会同时考虑万一——观主是饿了想吃新鲜山珍呢?

几笼子活的鸡鸭一出来,方若华想了想,虽然可能没什么用,但是把它们的脚扔到墨汁里泡一泡,才轰赶到暗道里去。

不多时,只听一阵脆响,各种机关咯吱咯吱转动的声音在房间里响起。

毒烟,毒箭,陷坑,落下的巨石,竟然还有小范围的火焰。

声音都很小,可这动静一点都不小。

洛风看着方若华从袖子里摸出一块白绸,将暗道的入口一堵,他只能靠听来猜测里面现如今的情况。

一共放下去足足有三十二次鸡鸭,里面的机关声终于停了。

洛风沉默片刻:“你就不怕机关一动,里面重要的东西都毁于一旦。”

方若华轻笑:“不会,凌空此人自信也自大,他甚至不大可能毁掉暗道给我们添一点小小的麻烦……不过,如果是真的,那到是省了我的事。”

她想去探寻凌空的秘密,不是为了发现,而是为了不被人发现。

一开始,她到也有些担心那些失踪的人会不会在里面,机关一动,会不会遇到危险,可在灵云观内走上一遭,她却不再担心了。

虽然这种不担心,也不免让人伤悲。

最后一个失踪的人便是徐大娘的女儿淑绣,至今已经有将近两月的时间。

在这期间,凌空数次长时间离开灵云观……

失踪的那些人,活着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方若华甚至不必看大屏幕上那几个自称心理学家的水友,给出的犯罪心理方面的分析,她心中也有数。

“走吧。”

密道里一片狼藉,但是正如方若华所想,只有密道中有机关陷阱。

已经有十几只鸡鸭虽然饱受惊吓,却在亮光处乱飞乱叫,显然是顺利通过了甬道。

有块不大不小的,落下来的巨大木桩阻挡住出口,底下只有不大的缝隙,小动物能过去,人却难行。

又过了一刻多钟,方若华没有叫任何人,自己和洛风动手清理出一条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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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七十二章 可怜(两章合一)

方若华松了口气,转头看了眼一直和鹌鹑似的,一声不吭的年轻道士。

这位鬼鬼祟祟的小年轻,此时被她一看,便吓得脸色煞白,简直要哭出声,终于忍不住开口道。

“二位贵人,祖宗,您二位放了我吧,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我就是,就是有一次看见淑绣进了净房,我就,我就偷偷……”

他顿了顿,脸上有几分惭愧。

“我偷偷一看,看见师尊他老人家,不对,看到凌空老道那个色胚的背影,我吓了一跳,就赶紧跑了。那天之后,淑绣就没再露面,我以为是那老道把她给金屋藏娇,藏了起来。”

“呜呜呜,都是真的,我一句假话也没有,我承认,是我不要脸,起了歪心思想和淑绣她,和她好……呜呜呜。”

徐大娘嘴唇微颤,她那一儿一女冲上去便冲着道士拳打脚踢。

一直到方若华打量好路线,和洛风一起率先进入甬道,徐大娘他们才顾不得这人,跌跌撞撞地跟上去。

甬道不算短,也不是很长,走了差不多有一刻多的时间,竟到了一个小小的石洞,洞穴显然被精心打理,和寻常的房屋也没什么不同。

洛风劈开洞口的藤蔓,向外张望,蹙眉道:“与灵云观相隔不近。”

至少看起来不近。

整个山洞很高,很干净,并不黑暗,四壁都有光孔,照得洞内也亮堂堂一片,但乍一看没有多少人为的痕迹,到仿佛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洞外风景秀丽,甚至还有一天然石窗,能看到山花几簇,小溪瀑布。

内部景观奇异,钟乳石奇形怪状,颇为神秘。

除了中间的大石洞,左右隐蔽处,还有七八个洞口。

方若华和洛风行走都极小心,挨个看去,里面到不见有什么特别的东西,连生活痕迹也不算太多,不过因为这山洞过分干净,就连鸟雀留下的粪便都不见,明明角落边缘处还有山泉水流入,却不曾有野兽涉足,这反而说明,那位凌空真人没少来山洞居住。

世上最恐怖者,对荒野里的兽类威胁最大的,唯有人类。

人类踏足的地方,只要不是迫不得已,那些野兽们总会自觉远离,这一片区域离人类村落又近,本也没有太大的猛兽存在。

“方姑娘!”

方若华正仔细打量各个角落,洛风便喊了她一声,回头就见这人立在东北角,面目在阴影中若隐若现,身体一动不动的,仿佛一尊蜡像。

她便举步走过去,隔着一层钟乳石,能隐隐约约看到山洞里面,山洞是斜向下的陡坡,方若华和洛风并肩站在一起,举目远眺,一时心中揪起,呼吸都略微停滞。

坡下遍地枯骨,或掩或露。

近处还有几具没有化为白骨,只是略有些腐烂的尸体,尸体上藤蔓茂盛,好些头骨中都钻出藤条。

方若华吐出口气,向后退了一步,只觉这幽静的石洞,一瞬间化作鬼蜮。

徐大娘腿脚不大好,本来只期期艾艾地靠坐在旁边的石头上发呆,此时也不知是想到什么,猛地扑过来,睁眼看到陡坡下的一切,登时就瘫软成一团。

还是她的儿子,连滚带爬地下去,扑到一具尸体前面,扑通一声跪下,嚎啕大哭。

洛风神色也有些惨淡,嘴唇都隐隐发白:“全身血液都被放干,被人吸血而死。”

他声音略微干涩,这句话一出,徐大娘一声不吭就栽倒在地。

其实他们心中本已有些准备,但真正看到至亲骨肉死得如此不明不白,还是半点也无法接受,为什么就是他们的姐妹,他们的女儿,他们至爱之人遇见这等事。

洛风将徐大娘扶起,目光落在那个还能隐约看得清容貌,面孔狰狞的姑娘身上,这姑娘二十余岁,即便是如今,相貌也能看得出很是秀气。

他这几日陪着徐大娘,从这母子三人口中,知道淑绣姑娘是个孝顺又活泼的女孩子,最爱笑闹,一笑起来,脸颊上便有两个小酒窝。

她也喜欢读书,每次弟弟读书时,便一个人坐在门口,一边听一边做绣活,后来她弟弟功课做得不好,她都能给一些指点。

“淑绣心灵手巧,针线活极好,做出来的荷包能比旁人的卖贵一倍,卖了便给她二弟买些书本纸张,她也会读书,写诗极有灵气,她二弟的先生都说,要是淑绣不是个女儿家,至少也能考个举人回来,那可是举人老爷,我们家这小子,连个秀才都没考上。”

徐大娘哀哀戚戚地说了好些话。

洛风也曾劝慰她,等找到淑绣,便送他们母女团圆,让淑绣去读女学,便是不能考科举,读书一样是好事。

如今这些承诺,皆是永远都实现不了了。

方若华闭了闭眼,不去看这一地的尸骨,穿过尸地,再往前走便是另一个山洞,这一次,他们终于看到了石床,石椅,石桌,旁边石壁上,还刻着好些黄庭经。

洛风仔细看刻黄庭经的字迹,轻声道:“黄旗海……”

方若华登时转头看了看洛风,却也不曾问这人为什么知道这是黄旗海所刻。

洛风慢慢走到石床前,床上一人盘膝而坐,形如活人,只是不言不语,他伸手试了试呼吸,才知道这已经是一具尸体。

退后一步,洛风跪下,拜了三拜。

噗!

一声奇怪的响动传到耳边,方若华抬头,就见黄旗海的尸身前面忽然凹陷下去,露出一方米黄色的绢布。

洛风慢慢走过去,又行一礼,才从里面把绢布取出,看过之后,长久无语,叹了口气才把绢布又递给方若华。

此时已经是夜深人静,只有几个水友还在摸鱼,乍然看到直播内容,登时有人冒泡。

“夜猫子果然有福利。”

“话说,深夜内容是不是应该有点特别。”

方若华展开绢布,细细看完,一时也沉默。

正如洛风所言,眼前这具尸体是黄旗海,白玉城中人,二十多年前奉命下山取回一册禁书,具体为什么禁书会流落在外,绢布上并未详细叙述,只知道这册书中记载了一些禁术,都属于传扬出去,会天下大乱的东西。

其中一种禁术,尤其邪恶,可利用年轻有灵气的修士新鲜的血液,提炼一种药,这种药物服用之后,令人气血充盈,配合功法修炼,有事半功倍之效。

大道难求,修炼艰难,总会有些受不住诱惑的弟子想要走这等捷径。

黄旗海下山之后,寻回禁书的过程到也不太困难,只是他很不幸,遇见了一生中最大的魔障,那便是合欢宗李瓶,李瓶乃是合欢宗老祖的弟子,也是他新选定的炉鼎,此女媚骨天成,天生讨人喜爱,她故意接近了黄旗海,诱惑他为自己拼命,与合欢宗老祖作对,后来经过种种艰难,黄旗海带着李瓶来到人间。

只看文字中的流露出的眷恋,方若华也知道,那是一段男耕女织,幸福快活的好日子,黄旗海一副侠义心肠,带着李瓶四海飘摇,管天下不平事,时常救助黎民百姓,走遍了万水千山。

有一日,二人来到凤凰山之上,山上有一座古寺,寺中僧人寥寥几个,但在本地老百姓中的口碑却是极好。

其中一老僧,人称怪哉和尚,武功一流,文才一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因为口头禅总说——怪哉怪哉,世人便叫他怪哉和尚。

黄旗海二人意外在寺内借宿了十几日,期间便与怪哉和尚有了一段交情,二人性情颇为相投,感情也不错,但随着时间过去,黄旗海却发现怪哉和尚总是有意无意地和他探讨‘长生’这一话题。

长生?

他门中掌门,诸位长老,无数前辈高人,便是陆地神仙一流的人物,又岂会轻言长生二字?神仙也有劫难,也不是万劫不灭的,身为普通的血肉之躯,他一步步走在修行路上,可他不知道怎样才能长生不死!

再后来,察觉到老友似乎痴迷于此道,好像在不断探问禁术,黄旗海心生警惕,为了自己,也为了老友,就离开了寺庙,临走留书一封,劝诫了他一番。

三年过去,黄旗海渐渐将此事淡忘,一日,却接到消息,只道怪哉和尚重伤不治,已经圆寂了,到底交情深厚,黄旗海连忙与李瓶一起回到凤凰山古寺之内。

怪哉果然已经圆寂,只留下几个尚且年幼的弟子,寺内乱成一片,几个弟子发誓要为师父报仇,其中一弟子为凌空,乃是代发修行,与怪哉和尚最是亲密,因为怪哉走得急,没有留下多少遗言,寺内方丈一职,暂时空缺。

有不少弟子心思浮动,凌空大约是知道自己乃是代发修行,方丈之位肯定与他无缘,到是淡然得多,只一心为师父守孝。

方若华看到一半,就已经知道,这必然是个悲剧故事。

果然,凌空拜祭过怪哉和尚,便去向他诸位弟子,询问怪哉的死因,说他重伤不治,又是谁重伤了他,朋友一场,怪哉去了,他总要让他瞑目。

唯有凌空十分认真,把师父圆寂前饮食起居的一切细节都能说得清清楚楚,一日,凌空说忽然想起了一件事,邀黄旗海到房内详谈,黄旗海也没想太多,便匆匆去了,却不曾想,只在凌空房内喝了一杯茶,他便昏迷不醒,等他再次睁开眼睛时,已经被废去一身功力,经脉具断,还被寒铁锁牢牢锁在了一间石洞之内。

方若华摇了摇头,绢布上写着,黄旗海身上的禁书被凌空搜了去,但这书只有一半,凌空便日日想尽办法折磨黄旗海,逼问另一半的内容。

黄旗海却从没有吐露过半个字。

禁书另外一半在哪儿,绢布上一点不曾写。

大概是黄旗海也担心自己写的这封诀别书,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会落到凌空那家伙手里,于是虽然交代了该交代的,在某些细节上却是春秋笔法,十分模糊。

“他没有提……但心里其实清楚。”

洛风叹道。

方若华也点头。

在绢布内,黄旗海没有写自己着了道的具体过程,但是只要想想也知道,单凭凌空,如何能那般轻易地控制住他?

禁书既然在他心中那般重要,他也不可能随意向人透露,前有怪哉和尚,后有凌空,竟都知道这件事,怎会不奇怪?必然是黄旗海极亲近的人,才能知道他心底深处最大的秘密。

那么,这个人是谁?

除了那位让黄旗海神魂颠倒的绝色佳人李瓶,又能有谁?

黄旗海在诀别书中,临死书写,一个字的怀疑都没有说,字里行间,还流露出对李瓶的爱意,但是,怀疑也同样掩藏不住。

“可怜可叹。”

洛风轻声道,“黄旗海也是个英雄,他在白玉城,降过妖,除过魔,庇护过一方百姓。”

可是他却死在这么一个阴暗的角落,如果不是自己等人找来,恐怕千百年,也没有人知道这里是他的埋骨之地。

方若华把绢布收进袖子里:“让他们进来处理吧。”

这里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

一具一具的尸骨被搬出去,摆在灵云观的门前,除了明面上的,深挖地下,竟又挖出许多,足足有一百六十九具。

一百多具尸体,换在战场上或许还不算什么,此时此刻,在京城近郊,灵云观这么一座千年古道观门前摆出,左近的百姓都吓得魂不附体。

不知道多少人破口大骂,痛骂凌空是个恶魔。

“哪里是什么道士,吃人的魔鬼一个!”

无数百姓为了发泄心中的恐惧,堵在灵云观前,各种垃圾齐齐扔来,要不是有禁军在,恐怕整个道观都要被垃圾粪便给彻底淹没。

“呕,呕!”

跟着种灵一起来的几个弟子,忍不住白着脸,吐得一塌糊涂。

种灵的脸色也惨白,浑身发颤,只低低地呢喃:“不可能,不可能,一定有什么误会,是栽赃陷害,肯定是,我师尊最是善良,平日里连蝼蚁都不忍心伤害,何况是人?”

话虽如此,她却是再也留不住,闭了闭眼,一边摇头,一边退了几步,跪坐在地上,默默落下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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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七十三章 山中(两章合一)

灵云观前,无数尸骨被覆盖上麻布,天气阴暗,狂风怒吼,好似鬼哭神嚎。

观内的道士们神色惶惶。

在不久之前,这座古老的道观刚刚焕发新生,有铮铮向荣的态势,可一夕之间,一切都变了。

弟子们全然不知前路在何处。

老观主年过七旬,早到了人生末年,却要担忧自己传承自师父,百年来虽有衰落,却从不曾断绝传承的道观,于当下会一朝覆灭。

“老道有负师父重托,我灵云观,怕是此劫难过。”

老观主的目光遥遥落在祖师爷的神像之上,轻轻摇了摇头,站起身,身形佝偻,老态龙钟,慢慢随着外面的禁军一同出门。

无论灵云观中人是不是知晓凌空所做的一切,在他们的地盘上找到了密道,又找到了这些尸骨,身为观主,绝对逃不开关系。

种灵看着老观主出来,牙呲目裂,冲过去就是一巴掌:“是不是你!你们灵云观藏污纳垢,到让我师尊背黑锅……”

一句话未落,旁边两个御前侍卫便立时上前,抓住对方的胳膊,将其拿下。

种灵挣扎了两下不曾挣扎开,怒急攻心:“你们敢!”

牛犇在后面连忙劝了两句:“现在事情闹大了,陛下亲自督察,人家可不是我们这些人,大将军的面子眼下都不好使,你就安生点吧。现在这么多人死亡,你跟着那凌空的时间也不短,恐怕自己都脱不了关系。”

种灵满脸泪痕,转头看到方若华和洛风,心中更是羞愤。

她不想承认,可是,唯独在方若华面洽,她便是死,也不想丢人,一点都不想,可现在,她除了扭过头去,被人拖拽着走人之外,什么也做不了。

方若华看了种灵一眼,扫了眼水友们稀奇古怪的言论,就把直播器关上,转头问洛风:“你说,黄旗海的那位红颜知己李瓶,可还活着?”

洛风难得冷了一张脸,许久才道:“肯定活着。”

黄旗海是什么人?凌空能算计他,必然需要对他的弱点了解至深,便是对他用迷药,想必也不可能是一般的迷药。

能让一个能力不弱的修士毫无反抗的能力,必然也是修士的手段。

黄旗海深爱李瓶,李瓶想要对付他,再容易不过。

“至亲至信的人背后捅过来的刀子,才是这世上最难避开的。”

方若华蹙眉,问道,“那么说,白玉城流出那本什么禁书,除了凌空有,李瓶也有?”

洛风:“……”

方若华吐出口气,随即,到是轻轻笑起来:“算了,也不必太担忧,像凌空和李瓶的这样的人,想必不会轻易相信别人,就是自己最看重的弟子,有些东西也绝不会传授。”

所以,抓到凌空,再通过凌空抓到李瓶,那本禁书带来的麻烦就可以彻底消除。

他们这类人拿到禁书,自然也会带来伤害,小小灵云观内的白骨,便昭示了这伤害的可怕,但若是这类东西给当权者拿到,例如太上皇,例如皇帝,那后果就不可预测了。

方若华到底还是觉得,不能去赌这个结果,不能赌皇帝是明君,不去触碰禁忌,眼下这样的时代,整个天下为一人所有,皇帝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任何人,任何法律,对他都没有真正的约束作用,一旦他要兴风作浪,那边有可能是伏尸百万,血流漂橹。

幸好,托摄像头和水友的福,她知道凌空在哪儿。

“最好是能把这家伙从人群里调出来,省得误伤无辜。”

……

山高,云密,风冷。

凤凰山虽离京城不远,但西侧和东侧完全不同,西侧多见皇家园林,山脚下还有皇帝的行宫,偶尔还见皇室子弟来西山行猎。

东侧虽也属凤凰山一脉,却是山高陡险,丛林茂盛,和西侧有一峡谷相隔,人烟罕至。

其上杂居着大约百余户山民,都是些极小的村落,以往山民们日子凄苦得很,也就这两年,因着年年都有商队进山收购药材和皮货,给的价也很高,虽然比不上外头正常的价,但他们不用考虑路费,这个价格算起来就相当不低,家家户户的日子也就变得宽裕了些。

清晨,山风徐来。

一个胡须雪白,头发到乌黑澄亮的男子坐在朝阳下一方青石之上,吞吐呼吸,神色恬淡,几个山民刚好从右边山头上下来,一眼看到他便笑道:“李老爷子,您起得可够早的?”

老人家面带笑意,摇了摇头:“老了,觉少,想睡也睡不着。”

那几个山民准备进山,但时辰还早,到也不是特别着急,此时也走了有一段路,干脆各自找了地方坐下,拿出干粮来啃,就着旁边的山泉水喝上几口。

年长的都比较安稳,只静坐着养神,到是身边跟着两个十二三岁,看样子是刚刚开始学打猎的少年人很是活泼,追打笑闹,叽叽喳喳。

说着说着,也不知道怎么就吵起来。

其中矮壮的少年鼓着脸哼了声:“我没有胡说,孙金哥哥就在幻真观给方真人赶车,你们也知道,孙金哥哥是顶好的车把式,两年前山塌的那回,为了给孙奶奶治腿,他才下的山。“

”现在,他不光在山下落了户,有了宅院,接了孙奶奶去享福,还年年给我们家妮儿送好吃的,好穿的来。”

“不光我们家妮儿,你家也没少得人家的好处,家里新得的那口铁锅,可不就是孙金哥哥给你们捎带的?你怎能看不起孙哥?”

“谁看不起了,但我们都知道孙哥是个车夫,一个车夫能拿回来三十两银子?便是幻真观的方真人,也没那么阔绰,不可能!”

同伴鼓着脸,“方真人咱们都熟悉,那是顶顶的好心人,大半的山民指着她吃饭,但人家也不是傻子,哪有这般瞎大方的道理?”

矮壮的少年被挤兑得脸色涨红:“如今钱都送到我们家妮儿这儿了,说是让她自己置办嫁妆,白花花的银子那还能有假!你们懂个屁啊,孙哥是立功,主人家特意赏他的!”

“那天我在院子里晒野菜,孙哥回了山,就和妮儿在屋里说话,我亲耳听到他说,他在一个什么道观里,救了观主的丫鬟一次,当时好像方真人还找到了个叫什么,黄什么的前辈高人留下的秘籍,一时高兴,所有跟伺候的下人都得了赏赐,我孙金哥哥贡献大,得的也就多……”

他叽里呱啦地这么一说,身边少年也就半信半疑,“真的?”

他俩还要歪缠,到是旁边的大人们蹙眉,训斥道:“孙金现在在别人手底下当差,不要把他的事乱传,听见没有?”

两个小少年捂住嘴,讪讪一笑,终于不再多言。

最近山里不太平,他们这边还好,西边来了好几拨官兵,山民们心中也略有忐忑,自然是叮咛小子们都要谨言慎行。

那位看起来仙风道骨,让人没有半点防备心的李老,目光却微微闪烁,心中陡然升起一点念头,却又不敢相信。

“黄旗海?”

幻真观的人找到的,是什么秘籍?

那个人身上所有的东西都被他搜刮干净,按说不会再有别的,但是,他毕竟是神仙,说不得有自己的隐藏技巧?

最重要的是,神书的下册,究竟在何处?

这些年来,他将上册研究得透彻至极,每一个字都能倒背如流,可真正炼化灵血必须用到的内修功法,还有一部分辅助药材配方,根本没有写在上册。

靠着这残缺不全的东西,他如何能真正炼出仙丹灵药?

所谓的李老,正是逃亡中的凌空,以他的口才和一张好容貌,混入山民中养伤,问题并不大。他的伤不轻,但这些日子将养下来,到是好了许多。

他如今面上平静,可内心深处犹如火烧。

“哎。”

凌空其实有一点后悔,他当时不该冲动,竟因忽有进展,过度兴奋而一时失手……黄旗海一死,神书的后续,再寻找就变得极困难。

“阿竹。”

凌空笑眯眯开口喊了一声。

矮壮的少年回头,凌空轻笑:“我的腿酸了,你来扶我一把吧,去东边沟子里摘点药草就成,等下给你弄点治咳嗽的药材让你带回去,妮儿是不是有点咳嗽?”

旁边几个壮汉笑道:“阿竹送送李老,李老别客气,这小子身子壮实,你有什么事,差遣他便是。”

山里人彼此遇到,你帮我一把,我帮你一把都是常事,何况这位李老爷子可不一般,和他处好了关系没坏处。

阿竹应了声,心中带出些隐秘的笑意,高高兴兴地走过来扶起对方。

到是他们的身影渐行渐远,和阿竹一起玩闹的少年流露出一丝担忧来,眼巴巴眺望许久,才忐忑不安地随大人们走远。

阿竹能不能完成方真人交代的任务。

真人说那个老头儿是个很恐怖的家伙,害死了上百条人命,要不是阿竹光是长相就是敦厚淳朴,方真人还不放心他来做这件事。

一直到晚上,抽出时间和阿竹碰面,见他不缺胳膊不少腿,安安全全出现,这才松了口气。

阿竹到不以为意:“怕什么,方真人不是说了,这人如今就是丧家之犬,又向来谨小慎微,如今官兵隔三差五就要来,他真敢杀了我不成?我要是横死,我爹,我爷,我叔伯兄弟们都不会善罢甘休,何况他一打听就知道,孙金哥哥真在真人那儿当车夫,他和我们家妮儿的婚事近了,真闹出些事来,说不得要惊动真人的。”

同伴被阿竹这车轱辘似的话给弄得头昏脑涨,翻了个白眼:“好了好了,知道你小子机灵,怎么样,事儿办成没有?”

阿竹大笑:“按照真人吩咐的,有一句没一句地泄露给他了,他一准还得打探,你们注意些,仔细别露馅。”

同伴轻笑:“没事,除了咱俩知道,其他人都不知内情,便是那老头能洞察人心,也是没用。”

三日后,凌空坐在山间一草屋内,围着件已经略有些破旧的斗篷,却是心潮澎湃起来,他努力让自己平静,闭上眼,在脑海中一点点审视每一处细节。

他总结了从阿竹等人口中得到的东西,细细思来,觉得此事不假。

方若华等人必是已经从灵云观发现密道,找到黄旗海所在的山洞,并且找到了黄旗海的手书,拿到神书下册。

黄旗海的名字,除了自己和李仙子知道以外,再无别人知晓,如今一个山民都能说得出前辈高人就是姓黄,可见黄旗海的确是留下了遗书。

一帮山民口中吐露出来的信息乱七八糟,有些很是离谱,完全不准确,但就因为这离谱,反而说明这件事是真的,山民都不怎么识字,没有见识,他们不小心听了一耳朵的消息,传来传去自然会很失真,如果当真似模似样,条理分明,反而奇怪。

天气一日比一日冷。

幻真观里忙得连一个闲人都无,到是身为观主的方若华把各种杂事都交代下去,自己说要去山里冬猎,只点了二十个亲信侍卫,不顾大风雪,骑马上山。

洛风戴着个貂皮帽子,揣着手倒躺在马上,笑盈盈和方若华说话,和他一路,再寂寞的路途也会变得有趣,洛风这人想讨人喜欢的时候,大部分姑娘都很难拒绝他。

山里风大,雪也下得大,两个人带着护卫走了大半日,只猎到两只野兔,一只野山羊,到是还碰上个冬眠的刺猬,方若华没有惊动它,正好这附近背风,雪也被高林遮挡,大家干脆坐下来休息。

洛风顺手帮着把刺猬的草窝糊得更厚实些,顺便往它的窝里塞了两大把瓜子和花生。

方若华失笑:“那瓜子还是我们家玉儿留下的,这刺猬真有福气。”

林妹妹吃剩下的瓜子,自家水友愿意出五十块钱买一小把,她都没搭理。

洛风也笑:“沾沾林姑娘的仙气,愿小东西能好生度过这一冬。”

两个人正闲聊,就听树林里传出窸窸窣窣的脚步声,还有个女人不停地叱骂:“你们说说你们,连只鸡也抓不住,怎么不笨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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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七十四章 气死人(两章合一)

这女子的声音娇俏的很,还带着一点儿野蛮劲,声音越来越近,显然是朝着他们这边过来。

方若华蹙眉,几个护卫瞬间摸刀。

洛风便摇头,吐出口气,细弱蚊蝇地道:“打发走。”

他们进山有正事在,忽然过来个外人,无论是相干的,还是不相干的,都是麻烦,能打发走自然最好。

至于怎么不着痕迹地把人打发走……

“和对方起点冲突?”洛风突发奇想,脑子里瞬间冒出几个纨绔子弟调戏良家女的主意,随口便笑道,“例如,由我来扮演采花大盗?”。

方若华莞尔:“要是采花贼是你这等模样,那也许人家会很乐意让你调戏调戏。”

洛风也笑,这是玩笑话。

两人不禁想起当年初见,那时候,仿佛洛风便是差点被当做采花贼,让方若华爆锤一顿。

“唉,还是别了,京城哪家的纨绔眼睛都不瞎。当着我们幻真观美人观主的面,谁还能有心思去调戏旁的女人。”

洛风轻笑。

真闹起来不妥当,这位观主的性格,便是别人不知,怕是那个神棍也早就清楚,如果她忽然无缘无故和人起冲突,一定很引人注意。

说话间,脚步声越来越近。

茂林中钻出来一队少男少女,有七八个人。

人人身穿猎装,英姿飒爽,为首的那个一身红衣,端是俏丽。

她身后跟着一人,素衣白纱,神色漠然,十分冷淡……竟是种灵。

看到这位,方若华也一怔。

想想到正常,虽说她在灵云观闹事,被御前侍卫抓了去,可以她的身份,想来也不可能被关押,只会交给种将军管教,如今露面,没什么稀奇的。

种灵一眼看到方若华,身体微微颤动,却是低下头,一言不发。

到是那红衣少女,双目圆瞪,像只炸毛的刺猬,恶狠狠地瞪过来,以她自己以为的小声,和种灵咬耳朵:“就是她,真她奶奶的不要脸,别人的男人也敢碰,不怕……啊!”

噗!

少女忽然吐出一口血,嘴肉眼可见地肿起老高,火辣辣的疼。

“呜。”

她显然是在家娇宠惯了,哪里受过这等委屈,眼睛通红,瞬间飙泪。

左右少男少女都吓了一跳。

种灵先是羞窘,此时却是脸上一片惨淡,怒瞪方若华:“你做什么!”

方若华伸手从眼前的火架子上拿起一串烤兔肉。

这兔肉烤得恰到好处,外焦里嫩,十分鲜美,她咬了一口,满足地眯了眯眼。

种灵紧紧握住身边长剑。

红衣少女更是暴怒,张牙舞爪地就要扑过去,只是她刚走一步,身体就僵住。

不只是她,种灵的脸色更难看。

一方玉石,一把剑,不必人操控,就凭空浮起,都是跃跃欲试,你挡我一下,我戳一下,仿佛是两只争宠的猫狗,都想做出点什么来讨好主人。

那把剑向前戳了戳,剑尖对着红衣少女的牙齿轻轻摆动,吓得她一缩头,随即委屈得呜咽出声,却又忍不住好奇。

其他人也不禁偷偷打量这剑和石头。

他们显然认得这两样东西,所以没有被吓得转头就跑,却不免有些敬畏。

唯独种灵冷着脸,牙齿将将要咬出血来,心中大恨,终于忍不住开口:“旁人的东西,你到拿来欺负人,好好的修行法宝……竟被人如此糟践,可悲复可叹!”

她话音未落,长剑和石头竟晃晃悠悠地转了一圈,在场的所有人居然都能从它们身上看出一丝谄媚,就像是特别殷勤地在向主人表忠心!

方若华莞尔:“它们是活的,存世至少也有千年,说它们是东西自无不可,但即便是东西,想来不属于任何人。”

两个小东西立时又飞回方若华身边,使劲往她身上贴,身体力行地表达自己想属于方若华的决心。

种灵这下子都气得眼前发黑。

洛风捧着茶水递过去让方若华润喉,转头叹道:“女孩子生在这世间本也艰难,更要谨言慎行,至少不要不明是非,随意就吐恶言恶语。”

“也就是方真人心胸宽广,又是前辈,不与你们一干小辈计较,快给她陪个不是,乖乖回家去吧。”

他这话特别理所当然。

那红衣少女都差点就当真照做,幸好下一刻回过神,顿足转身,就在方若华对面一屁股坐下,捂着脸,含糊不清地道:“吃饭!”

左右少年们连忙各自拿出干粮,小心递过去。

此时,洛风才压低声音道:“咳,这小姑娘应该是牛悦,镇国公牛清的小孙女。”

一说牛悦,她到想起来,那还是她当年还在康亲王府的时候,睿亲王妃举办了个小宴,邀了京城不少未婚的闺秀们来赏花,其实也是变相的相亲宴。

牛家这位小姐也在场,很让人印象深刻。

整个小宴上,她替两位好友和别的闺秀吵架十七次,还和睿亲王妃怄气,砸了睿亲王妃送给她的步摇。

要不是她父母和睿亲王妃的父母都是至交,恐怕当时王妃就把人给直接轰出去了事。

从那之后,牛悦就成了京城贵族宴席上的一大禁忌,别管是大宴小宴,除非迫不得已,否则没人愿意邀请她。

不过,方若华对她算是印象比较深刻,到更多是因为——原女主种灵的闺中密友之一,便是牛悦。

在原文里,牛悦也是非常重要的配角,几乎和种灵齐名,两人都是千金小姐里赫赫有名的人物,感情还特别好,可谓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记得文中,原主还在康亲王府的时候,就曾在花园里偶遇牛悦和种灵。

牛悦很随意地让她泡茶磨墨,等她强忍着不适应,各种事都做完,种灵却不喝茶,连碰也没碰茶杯,只是笑了笑。

看了原主两眼,牛悦便拿手帕垫着,直接丢了茶盏,只轻描淡写地说了句是脏污得很,看来这王府的雅气,也不是什么人多待两日就能沾染得上。

原文里这一段描写的很微妙,也很有趣,还会给读者一点隐秘的爽感。

方若华却从这里面看出一件事,女主种灵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

牛悦是何等人?论身份,论地位,论才学,样样都不比种灵差,可在书中,牛悦仿佛就是种灵的一把枪,一面盾,种灵指哪,她就打哪。

无论这是不是她的偏见,两个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确实是种灵。

方若华到这小时空以后,康王府内部的戏份却是减少许多。

即便如此,种灵和牛悦还是很顺利地成为好友,两人还获得京城‘双侠’的美誉。

许是都被刺激得不轻,牛悦神色阴沉,咬干粮和咬仇人似的,气势汹汹。

方若华蹙眉,忽然道:“你二人与我,自来相看两相厌,何必非要凑在一起?凤凰山如此大,就没有其它地方能待了不成?”

种灵一愣。

牛悦怒瞪,张了张嘴,到底心有顾忌,把已经到了嘴边的怨气深重的话吞回,却还是呲牙:“原形毕露了?装得到似模似样,不知道怎么把康王他们全骗得稀里糊涂!”

“哼,你想让我走,我们就要走,凭什么?为什么不是你们走?”

方若华一时竟也有点无奈起来。

洛风一下子就笑了。

方若华叹了口气:“也罢,你们要是想就着我们的饭香解解馋,我们还是舍得的,到不至于小气到不让你们闻味!”

牛悦脸上大红,气道:“姑奶奶我什么山珍海味没尝过,稀罕你这点肉?”

她勃然大怒,被气得果然站起身就要走,只是刚站起来,东边的山道上便又有声音,众人不觉转头看去,一时竟呆住。

方若华心下叹息,却是闭口不言了。

东边一树野梅花后,钻出来一女子,那女子怀里抱着个孩子,低着头,显然没想到此处这么多人,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她离众人还有一段距离,其实看不清楚容貌,也看不出年龄,可是所有人都觉得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天地间只能看得到她这一人。

唯独清醒的只有方若华和洛风,洛风也摇头赞叹:“简直如雨后晴空,又似冬雪初融,山花次第开放。”

那女子立在不远处,轻轻拍哄孩子,脚下迟疑,似乎很意外这边人多,便只扬眉略一点头,不曾靠近,只倚着梅树坐下。

在场的男人很明显都叹了口气,显然是相当遗憾。

就是女子,也不免为其风姿所迷,暗暗羡慕,又自惭形秽。

牛悦刚刚还气得恨不得冲过去扒了方若华的皮,这会儿却有点提不起精神。

“你们不必等他了。”

那极美的女人哄着了孩子,把她放在一边,整理了下衣冠,忽然转过头,冲着方若华盈盈一笑。

“抱歉,最近遇见的庸人太多,都没心思梳妆,到是有些失礼。”

方若华慢慢抬起头。

那女子似是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也似有一种,自己说什么,别人都会驻足认真听的自信。

她拢了拢发,轻轻叹了口气:“我想过你是什么样的人,没想到,真人与我所想,大有不同。”

她又是一笑,一笑倾城之类的言语,众人也是常听,但总觉虚幻了些,今日见到这一笑,坐在一边的少年们神色登时恍惚,隐隐约约,却感觉虚幻的东西变得越来越真实。

这女子的笑意,却根本没入眼底,“我以为你是同道中人,不曾想,却如此心软。”

她转头看了看牛悦和种灵,幽幽一叹:“这样的俗人,看一眼都嫌眼累,她们把爪子都伸到你脸上去,你不卸了她们的爪子,到还担心她们留在这儿,会有什么危险,到一心把人支走。”

种灵和牛悦都有些迷糊。但这绝不是好话,她们可听得明白。

牛悦一向傲气,听人这般说她,哪里能耐得住性子,大怒,直接起身,抄剑朝着那女人的脸上抡去。

对方却连手都没动,牛悦就横飞回来,连滚了好几圈,栽在淤泥里,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脸色发白,额头冒汗,一句话也说不出。

若不是洛风及时伸手拦了拦,恐怕她便连喘气的力气都没有了。

种灵没她那么冲动,此时已隐约觉得不妙,全身紧绷,眼中闪过一抹不安和无奈。

那女人却连看都没有看她们,只盯着方若华:“罢了,不说这个,你还小,心软也不是什么大毛病。”

方若华坐直了身体,安抚地握住剑鞘,却是一蹙眉道:“凌空没来?”

“我在呢,你还问凌空做什么?”

那女子嗤了声,“一个没天赋,只会做白日梦的蠢货,哪里值得你我放在心上?”

她身体略略前倾,一脸认真坦然:“你叫方若华?小小年纪,如此修为,堪称天才了。”

眼神中一抹暗光流动,她又轻笑了声,声音神秘中带着一丝诱惑,“我知道你想要什么!”

说完,她便仔仔细细盯着方若华的脸。

方若华没说话。

这女子看了良久,眉眼舒展开来,十分明丽,笑道,“你不必否认,但凡修行之人,除了白玉城那些老古板,谁不想要五百年前白玉城掌门真人,玄素的长生录。”

“以往玄素在时,无人敢觊觎他的东西,白玉城的弟子更是不敢窥视老祖亲自封印的禁书,可如今玄素闭死关已百年,究竟能不能破关而出,早就无人可知,这长生录,自是有的是人想要,大家各凭本事罢了。”

这女子缓缓向方若华走过来,“我筹谋几十年,得了长生录上册,你运气比我好,宝物有灵,主动去找你,这下册竟轻而易举地落在了你的手中。”

“你已经看过了吧。”

女子目光幽暗,“但凡看过,就不可能不被它所迷,如何?我们二人没必要斗个你死我活,不如合作?”

“我虽然不喜欢和别人分享东西,但有些时候,妥协也是没法子的事,毕竟到了这最后一步,我一点也不想冒险。”

这女子伸手抚摸自己的脸,叹道,“女子韶华有限,能不浪费,还是不要浪费的好。”

方若华眨了眨眼,到真有点被说得动心的感觉似的。

第八百七十五章 较量(两章合一)

方若华略微沉吟片刻,轻笑道:“据我所猜,你与凌空感情应很深厚,起码二十多年的交情,怎么也算是同伴?甚至是修行路上的道侣?”

女子一笑,伸手整理垂在香肩上的碎发,到也没有否认。

“虽说他是个蠢货,但二十年来,我们相处还算愉快,在世间的蠢货里面,他算是比较有趣的一个。”

方若华神色一点点变得肃穆:“我可以实话告诉你,凌空的首级我取定了。”

她话音一顿,叹道,“我一双手,久不染血,刀剑多年未出鞘,我也想看看,它们还有没有当初的锋利。任何人拦阻在我面前,都会是我的敌人,谁也不例外。”

话音不疾不徐,却隐见锋芒。

牛悦嘴角渗血,神情恍惚,看向方若华,一时竟觉她身上流露出的杀气,刺激得自己肌肤战栗。

种灵死死咬紧牙关,脑海中混乱一片。

此时此刻,她已经隐约察觉到,或许她师尊……真有些不妥。但她又不敢相信,心存侥幸。

或许师尊行事有自己的道理,或许是别人误会了什么。

可再为师尊开脱,她心中还是隐约有些不祥的预感。

修行之路万万千千,师尊若是当真走上了邪路……她该怎么办?

她能阻止师尊吗?有力量把师尊拉回正路吗?

种灵再一次有些力不从心,上一次,还是在康王府面对纷杂的家事,面对那些不肯听她指派的刁奴的时候!

方若华和这位神秘的女人,却都没有分出半点心神给种灵。

那女子盯着方若华半晌,一下子笑起来,却并不回答,眼波流转,一侧头,轻轻睨了旁边那些少年一眼。

一众少年登时心动神摇,心里有股说不出的悸动,好像有最美的鲜花在心尖绽放。

这姑娘怕是比什么京城第一美女还要漂亮一千倍。

不对,完全不能相提并论。

如今大殷,其实到没有什么京城一美,二美,三美,十美的说法,称美道艳的,全是青楼名妓一流。

不过,勋贵人家的公子哥儿们,私底下还是免不了要给同样出身的千金小姐们排排位置。

先比出身,再比容貌,比才气。

京城的那些千金贵女们,明面上自然是对这些排行不屑一顾,可任凭是再清高的,心里也不免在意。

这个镇国公家的孙小姐,便在暗中流传的京城美人榜上排在第七位。

种灵是第五位。

这样公侯家的小姐,在少年男子心中的地位排名,大部分都是要看家世,不全看容貌才气。

他们也从不认为这是错处。

家世财富本就是美人最好的装点,皇帝家的公主便是只有三分美貌,在世人心中,她怕是也要美上十三分。

相反,平民家的女孩子生的再是美貌,也不怎么会受人吹捧,更大的可能是被当做取乐的玩具。

没有足够的地位,美貌多数时候是祸非福。

可现在,他们根深蒂固的思想却有那么一丁点动摇。

美貌到眼前美人的地步,其实,什么身世,什么地位,都不重要了。

哪怕她不是云英未嫁之身,那也无所谓。

倾城覆国,指掌之间。

女人笑起来,挑眉看看方若华,眉眼间略有些得意。

“这便是男人了!你应该看得出,我不缺男人,随时都能找到比凌空更年轻,更有力量,更有权势的男人,所以,区区一个凌空,你要,给你便是。”

女子伸出手指在嘴唇上轻轻一点,一个呼哨。

哨声尖锐又嘹亮。

随即,左边密林里便有奇怪的声音传出。

众人齐齐转头。

“师尊!”

种灵小声惊呼。

凌空终于出现,他看起来脸色略有些青紫,显然是受伤未愈,但精神勃发,眼镜亮得惊人,看向方若华时,充满了贪婪,偶尔看一眼那女人,又似乎有一种奇怪的,强烈的感情。

这一刻,凌空终于完全摆脱掉他的伪装,再也没有慈眉善目的菩萨相。

风越来越冷,方若华吐出口气。

这次利用山民引凌空这种老狐狸上钩,她本身也无十足把握,只能说是利用了此人的自信。

凌空在凤凰山明显经营多年,只看他能顺利躲避官军搜索这些日子,便知道他的的身份伪装得非常到位。

若不是有摄像头隐身跟踪,他流入茫茫荒山,与山民聚居一处,山民们又都认得他,能给他作证,除非主动暴露,否则十年二十年,谁能找到他?

他自以为对山上的山民非常了解,知道这些人直来直去,为人质朴,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和山下的人比,没有太多的想法和心思。

在这些人面前,凌空拥有心理优势,他本能地便不信这些人的谎言能骗得过他。

他却不明白,真正谎言说得好的,其实有时候,反而是平时不说谎的人。

山民里那些长相憨厚的机灵小子,以有心算无心,怎么也有七八成的把握。

何况,贪婪是根除不掉的病。他就是有所怀疑,还是会来!

方若华这回,算是赌赢了。

只要凌空离开人群,显露身形,便是她赢!

凌空雪白的长眉微蹙,叹道:“我果然老了,脑子转得慢,竟没有怀疑,不过,也无所谓。”

他面色温柔,笑道,“仙子,不知……”

不等他话音落下,一言不发,方若华右手一动,长剑便落入她的掌中,刹那间一剑刺出。

众人心中一跳。

那女子的神色也略微有些凝重。

方若华这一剑,只是平刺而已,天下学剑的人,百分之八十入门要先学刺。

女子虽自认为她更喜欢用智慧,而不是武力,可修行多年,她得到的武功秘籍,法术秘本,数以万计,她当然也精通剑法,还是十分精妙的剑法。

华山剑派的不传之秘,昆仑那帮蠢才的仙剑十三式,那都是她用来垫桌角的东西。

论剑法,她自认为绝不输人,此时却不觉想,她能出这样一剑吗?

恐怕不能!

剑带雷霆之音,迅即如闪电,也并不怎么让人恐惧。

凌空瞬间色变,话音瞬间被吞回去,戒备万分,全身的气力集中,拼命躲闪,可是随即就骇然失色,他的身体却完全不听指挥。

这一剑带来的势,那种剑意,让人不去听,不去看,也阻止不了身体本能的恐惧和战栗。

凌空一口咬破舌尖,喷出鲜血,尖叫:“仙子!”

一边叫,一边拼命后飞,满脸期冀,他之所以如此自信,是因为他有仙子这一后招,多年来,两人合作颇为默契……

下一刻,他身体一软,整个人狼狈地倒在雪地里。

胸前绽放出璀璨的血花。

雪白被鲜血染出大片的红。

凌空的眼球僵硬艰难地转动。

那女子面上带着和煦的微笑,到仿佛有些夸赞之意。

“好剑法!”

凌空的神色先是不敢置信,慢慢变得黯淡下来。

“啊!”

种灵终于忍不住惊呼,“你,你不能妄动私刑……师尊!”

她忍不住向前扑去,人还没过去,方若华剑柄一转,凭空扫出一道横线。

风吹过种灵的身体,吹得她踉跄后退了几步,倒坐在地上,一脸狼狈,头上,脸上全是雪花。

“你!”

她只当方若华故意欺负人,心中悲愤,但不知为何,看到方若华此时的脸色,她却一时不敢出声。

随即又忍不住羞愤。

她竟被方若华吓住了。

一个在种家十六年来,毫无存在感,她甚至都没想过多看一眼,多问一句的女人,现在……

此时却没有任何一个人关心种灵的所思所想,便是最怜惜女孩子的洛风也一样。

自从事情出了变故,他就一直坐在一边,盯着地上从积雪中钻出来的嫩芽,看得很认真,直到方若华出剑,这才抬头。

从她出剑,到凌空倒地,再到种灵被拦阻,说来也许复杂,可事情其实只发生在一瞬间。

洛风笑道:“方姑娘的剑法已近道了。”

说着,他转头看向旁边树林外。

“你说是不是?”

云飞站在那儿,这一次到没出手救凌空,听见洛风问话,到点点头,很认真地道:“是,很难得。”

凌空挣扎着看他,气息微弱,似乎想说话,却已说不出口。

方若华有些意外,又有种奇怪的感觉。

她用得最多的兵器其实是刀,最喜欢的也是刀。

剑法忽然这般好,除了最近修行有成外,大约和剑足够顺手,也有些关系。

此时却由不得她慢慢分析细想。

眼前的女人轻轻举起手来拍了拍:“果决,利落,若华,你真是越发对我的胃口。”

“凌空就在这里,要杀要剐,你尽可随意,不过,他死之前,我们不妨先从他脑子里把《长生录》再掏出来些的好。”

女子神色温柔,“这家伙别的能耐先不说,这耐性上真是比谁都好,这些年,他怕是已经把那一册长生录吃透了,凭着一册残书就能玩出花样,这天分也极难得……”

方若华微微一笑:“这《长生录》,就没有旁人知道?”

那女子一下子笑起来,“若华果然还小,谁得了长生录这样的东西,会随便让别人知道?至亲至疏的夫妻不能,便是父子骨肉兄弟,敢窥视,一样杀无赦!”

“当年,我与凌空合谋拿到的书,彼此却戒备得很,一起看过背过,便一焚了之。”

“这些年,我们关系越发亲密,可彼此的研究成果,却还是不肯互通有无。”

女子拢了拢秀发,轻笑,“越是宝贝的东西,我们越是不愿意与人分享,这是人的本性。”

方若华扬眉,轻轻点点头:“我到不知道,人还有这等本性。”

大约是习惯了大部分知识都能公开的社会,方若华是真挺不能理解,不过……

“人的劣根性,有时候还挺有用。”

一个用字从舌尖喷出,方若华双手一振,一道绿光闪出,瞬间变作石头,朝着那女子的天灵盖糊去。

女子盘桓而起,伸手抓住石头,却瞬间被烫了一下,猛然缩手,神色却带着轻松的笑意:“若华,你想抓我?何必呢,你想知道长生录的上册,我说给你听便是,出得我口,入得你耳,从此你我二人共享……”

随即一道劲风射向面门,这女子慌忙避开,终于收敛起神色间的轻松,诧异道:“你想杀我?为什么!”

她似是觉得很奇怪,“我有哪里触碰到你的底线了不成?”

方若华抬手收回玉石,合身扑上,处处杀招,却是叹了口气:“我也很久没有见面就下杀手了,实在是你这一身的血腥气,真让人不舒服。”

那女子盘桓在半空,一边与方若华交手,一边还是不可思议,“你就不想知道,长生录上册的内容?我一死,长生录便在人间绝迹!”

方若华吐出口气:“那可是万幸!”

她面上轻松,可心里却并不轻松。

这一个小时空,她的身手或许比上一次做圣女时,还略微差一些,但也只是法力稍有不如,和别的时候比,她的武功绝对属于顶尖层次。

更是难得的学会了几手修士们才会的杀招。

但即便如此,与眼前的女子交手,竟是压力颇大,对方身体轻盈,明明在半空盘旋,不容易借力,可每一出手,都或者阴毒,或者诡异,让人疲于招架,不敢不谨慎。

洛风身形一动,霎时间闪到那女子右侧后,只一步,女子的节奏就让他扰乱,脚下一错位,便迎面受了方若华一掌,胸口一滞。

方若华和洛风几乎是瞬间就配合得默契起来,两人一静,一动,一人如剑,一人如网,将那女子当做网中的蝴蝶,任由人扑来赶去。

女子脸上多少也露出点郁闷,气道:“方若华,你当真不想要长生录了?”

“唔。”

方若华叹了口气,“抱歉,其实我也没有什么长生录。”

那女子一呆,差点被人打在脸上,登时气急败坏,“你说什么?此等时候,何必谎言欺人?”

“正是,我可没必要说谎。”

方若华神色悠悠。

“黄旗海不可能不把长生录留下,你找到了他的手书,怎么可能没有长生录,要不是……”

女子脸上恨恨,深吸了口气,面上终于露出些许厉色。

第八百七十六章 遗言(两章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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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深吸一口气,神色渐渐平静,一双手陡然化作血红色,在阳光和白雪的映衬下,红得极艳丽。

“也罢,也罢。”

要不是她曾立下心誓,绝不亲自动手伤黄旗海丝毫,这些年来,她也不至于不敢出现在那人面前,更不敢亲自去寻长生录的下册!

凌空蠢笨如猪,也是个没用的,对待黄旗海谨慎的过分,愣是拿一个修为被废的废物毫无办法。

她叹了口气,“若华小丫头,既然你执意找死,我便成全你。”

霎时间,女子的掌风擦过若华的脸颊,掀起她一缕发丝,浓重的血腥味伴随着丝丝甜涩,熏得方若华略有些头晕。

洛风神色一变,脸色隐约透明:“有毒,小心。”

方若华一笑,长剑出鞘,动作更轻盈,一把剑被她舞得防守也似攻击,凌厉非常。

剑身长鸣,似有些欢快之意,一剑刺对方面门,中途又变招平削手腕。

那女子侧掌瞬间被划伤了一道,鲜血渗出,落在雪地上,腐蚀了一大片青岩,她脸上终于隐约露出些许凝重。

方若华轻笑,招数毫无痕迹,信手拈来,仿佛轻松得很,还有心情笑道:“你觉得黄旗海是白玉城弟子,最是尊重祖师,不会毁了祖师的手书,一准要藏起那什么长生录下册,好送回白玉城去,是也不是?”

“的确,我们这位黄老前辈有点迂腐,担心东西落到你们这等人手中担心得要命,可还是把那破书留下了。”

女子目光雪亮,心潮澎湃,气血沸腾。

方若华轻笑:“奈何我这人最讨厌婆婆妈妈,东西一到手就直接扔火盆里烧成了灰烬。”

“话说,那些所谓仙人的手书,也和凡间书本一样都怕烧,也没烧多一会儿就都没了。”

女子神色一滞,一口气堵在胸口,脸上怒气勃发,身形瞬间乱了乱。

洛风登时欺上前,折扇展开,横扫她脖颈,女子半晌才回神闪避,慢了一拍,虽躲开洛风的折扇,还是受了伤,脸色雪白,气血翻腾。

她脸色冰冷如霜,再也没有优雅的仪态和和气的面孔,双手蒸腾出热气,凝结出一层血气,血雾缭绕,她的脸却越来越白。

每一出手,掌风所及,一切腐朽,这毒简直厉害得让人心惊。

方若华的攻势却反而更迅捷,更一往无前。

这样的敌人,一旦交手,付出任何代价都要留下对方的命,不能给她一点喘息的机会。

否则岂不是永无清净之日?

或许是这种心态,更符合剑意,方若华的招数更没有痕迹,长剑像是活了一般,带给那女子的压力越来越大。

女子眯了眯眼,此时到稍稍冷静,心中思量起退路。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她的生命宝贵得很,可不能和这些人硬拼。

招数越见凶猛,脚下却一转,骤然掉头向后飞窜而去,十分果决。

方若华蹙眉,猛然一拍手,旁边山坡上乱箭飞来,夹杂着无数火雷子,还有土炮的炮弹。

一时间尘烟四起,隐约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

待一轮炮轰停下,方若华瞬间也追了出去,不多时就看到那女子衣衫破碎,浑身是血,蓬头污面,显然受了伤,但速度还是不慢,不停地狂奔,显见已是暴怒,破口大骂:“混蛋,方若华,你竟敢伤了我的脸,早晚有一日我要将你碎尸万段,不,我要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让你一身血肉,全化作我的养分……”

方若华一言不发,瞬间掷出长剑,那女子听见风声,及时躲避,还是让这一剑刺中手臂,疼得她面孔扭曲,骂声更响亮。

听这骂声,方若华就皱眉,炮火的威力还是小了些,也不够灵活,对付这等高手有些困难。

可惜,宇宙商城那些大威力的武器她既有些买不起,也不怎么敢买。

目前朝廷有自己的火器,还有火器营,江湖上也不乏用火器的门派,方若华只敢在原有的基础上,稍作改良。

要是一下子把热武器的档次提高得过于严重,那对眼下这个小时空来说,真不算好事。

她总不能为了围捕凌空,就做出这等‘丧心病狂’的事。

此时,身后遥遥传来一声惨叫。

是女子的叫声,听声音很像种灵。

方若华和那女人脚下都一顿,略有些惊疑。

“仙子速走,有大军埋伏!”

凌空脸色潮红,神色慌乱,身形转瞬及至,一脸殷切焦虑地挡在那女人身前,似乎毫无防备地把背后交给那女子。

“仙子,快,快……”

他似受伤极重,转头看那女人,目光中充满强烈的情感。

那女子脸上都不觉露出一点温柔:“你……”

话音未落,凌空似是着急了,猛地伸手推了她一把,却在推中女人身体的一瞬间,掌心爆发出一股强烈的吸意。

女子神色骤变,却是浑身上下的血液仿佛被冻住,身体一点点变冷,冷得面上浮现出一层寒霜。

她挣扎了两下,挣脱不了,神色凄厉,牙呲目裂。

方若华也是此时才察觉不妙,骤然出剑。

凌空瞬间调转方位,将女子推到剑上,自己转瞬扑向道边树林。

方若华退了一步,长剑抵在女子的喉咙上。

打了个呼哨,旁边几个护卫钻出来。

“打信号,让前面的兄弟注意对方行踪,但是不要追得太近。”

“知道了。”

方若华又接连交代了好几个人,吩咐他们回幻真观补充武器弹药,找到人只远程进攻,围而不追,堵而不截,只要察觉对方行踪,第一时间发信号给自己。

方若华手底下的护卫还没训练几年,可经不起折损。

现在她觉得那凌空的危险程度比以前要高得多,离远点比较好。

但是,人已入瓮,就决不允许对方再逃脱。

此人显然是疯了,彻底撕破了脸皮,不及时把他抓住,还不知要死多少人。

交代完,方若华并不踫被她又刺了一剑的女子,只是从袖子里摸出一条白绸,轻轻一抖,将其裹成粽子。

其实,这女子已经气息奄奄,只是或许有回光返照之势,脸上隐约浮起潮红,减少了几分青紫,自嘲地笑起来。

“……终日打雁,却到底是让……啄了眼睛……男人啊,男人啊!”

方若华心中有些担忧后面的状况,有洛风在,不知为何会让凌空也逃走。

但她并没有表现出急躁来,反而伸手拖着绸缎,速度虽然加快了些许,却还是要不顾累赘,将这女子拖着回去。

女人脸上露出一点郁闷,叹气:“凌空吸去了我体内真气和血液,我只剩下最后一点内息吊着命,立时就要死了,我都这么可怜,你还不让我体面些?”

方若华无语:“等你死了,火化以后再给你置办一口棺材。”

女子一愣,笑道:“也行吧,没有横尸荒郊,我的命不错。”

她全身是毒,肯定留不下全尸。

女子被拖得头发散乱,脸上又是灰尘又是草根,却难得看着蓝天,觉得这天很好看。

“方若华,我以为,我会很怕死,毕竟我那么想活着,那么想永远美丽下去……”

“可原来当真到了这一日,我竟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害怕。”

她笑盈盈地看过去,“我知道,你不爱听我这等人说话,毕竟杀过那么多人,害死过那么多无辜,可这世上,弱就是有罪,弱肉强食本是天理。”

方若华也没那么不爱听她说。

罪大恶极的凶犯临死之前,有机会的话,也得让留个遗言什么的。

女子恶事做了许多,声音到还挺好听。

“我抱来的那个孩子,你帮着送回郑家去吧,就是城西胭脂铺郑家,给郑渊,那是他弟弟。”

“他愿意养就好好养着,不愿意养,就让他随便处置,反正是老郑家的种。”

方若华:“……”

她都差点忘记,这女人是抱着个孩子来的。

“我今年已经四十有七,死了也不算是短命,十四岁之前,我家贫,最大的奢望是吃饱肚子,十四岁跟了合欢宗老祖,能吃饱穿暖,还是日日山珍海味,锦衣华服,可我反而什么都不想吃,再也觉不出美味。”

“二十岁时,我遇见黄旗海。”

她一边笑,一边摇头,“呵,男人!我当时正风华月貌,略施手段,就把白玉城高高在上的仙人迷得神魂颠倒,不惜和合欢宗对上,要就我出苦海。”

“合欢宗的日子,天天提心吊胆,作为老祖的炉鼎,每日都担心自己的生命,和黄旗海离开之后,我当时是真以为,自己时来运转,从此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她脸上露出些讽刺的笑来,“但原来,事情永远不能回去,留在身上的印记永远也摆脱不掉,我再也不能适应粗粮杂米,受不了粗糙的衣物,更受不了黄旗海不许我继续修行,说要与我过太平清闲的日子。”

“这怎么可能!”

女子深吸了口气,脸上隐约泛起一丝死灰色。

方若华看了看,就没有打断她。

“我有绝世容颜,哪里舍得让它一点点憔悴掉,当我意识到,我受了伤,内息渐渐枯竭,容貌会越来越败坏,我会老去,韶华不再,我开始不甘心起来。”

“尤其是当我知道,黄旗海手里竟有当年玄素真人留下的秘籍手书,这秘籍还能让人长生,我这心里就和长了草似的,再也安静不了。”

“黄旗海一开始对我并无多少防备,但他除了在我的事情上外,平时特别守规矩,白玉城的规矩,对他来说就是天,白玉城的禁书,他自然也收得极好,要不是当时他丢了界碑的钥匙,一时回不去,恐怕会冒着被严惩的危险,第一时间送回禁书。”

“所以我找了许久,都没找到机会偷书,只半夜趁着他入眠,偷偷默记,可只记了一次,读了一小部分,黄旗海就察觉不对,将长生录给藏了起来。”

“大概是他在书上留了什么记号,我不曾发现,好在他竟然没有怀疑他的枕边人。”

方若华想,就是不知道是黄旗海没有怀疑,还是不愿意怀疑。

女子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她没有看到,她的容貌渐渐枯败,隐约有三十余岁的模样了。

“从那之后,我再没找到好机会盗书,一直到他和怪哉和尚交好,也不知道一个处处重规矩的男人,怎么就和一个不守规矩的花和尚相谈甚欢,特别有默契。”

女子摇摇头,“我一瞬间就意识到,这是我的机会,天底下的男人都一个样,哪怕他是个和尚,只要我想,我就能掌控他们。”

“当时我略施手段,没用多少时间,便让怪哉迷了心智,开始觊觎长生录。”

“其实我也没想到,我偷看那么那么难,可黄旗海对怪哉却没什么戒备,让他看了一多半儿才意外察觉不对。”

“即便如此,他也没有把怪哉怎么样,只是再不来往而已。”

女子幽幽叹息,“可惜这次,我没得什么好处,怪哉那老家伙在这方面竟意外坚持,说什么也不把书给我,所以,他只好去死了……黄旗海,也落到了凌空手里。”

“我那时候手中的筹码实在很少,伤势未愈,功力不在,可谓手无缚鸡之力,所以能找到凌空这颗棋子,到也算幸运,至少这回我们侥幸成功。”

她说着说着,又苦笑,“也不是,我落到了如今这等地步,似乎,也不能算是成功。”

“罢了。”

她越发没有体力,渐渐越来越疲惫,已没了说话的力气。

似乎说了很长的话,可时间却并不长,方若华此时已经看到了洛风。

洛风靠着树,席地而坐,快剑云飞立在一边,回头见方若华过来,一个闪身便消失。

洛风吐出口气,喊了一声:“云飞,别胡来。”

只是张嘴就吃了一口风,到不知对方是否听得到。

回头看到若华,讪讪道:“凌空他……”

“放心,绝不会让他跑了。”

方若华并不担心发现不了他的行踪,这一处人烟罕至,自家摄像头有追踪功能,比猎犬可厉害得多。

第八百七十七章 舔犊(两章合一)

洛风慢慢吞吞地从地上站起,靠着树,立在丛林间,神色间已经失去了似乎永远都在的镇定从容,面如金纸,额头见汗,唇瓣上带着一抹殷红,有点血腥气,气息微弱得很,显然受了伤。

种灵一身血污,脸色惨白,蹲在地上,死死抱着肩膀,瑟瑟发抖。

一身鲜红猎装的牛悦脸朝地面倒在地上。

方若华只看了那孩子一眼,心下就一沉,见多了死去的人,对于人的死亡也最是敏感。

洛风轻轻走过去,将牛悦翻转过来,探了探她的鼻息,神色冷静,只隐约流露出一丝悲悯之意,伸手解下自己的斗篷,覆在这姑娘的身上,叹息了声,呢喃:“还这么年轻……”

种灵浑身一抖,一眼都不敢看如今牛悦的模样。

牛悦本是个极漂亮的姑娘,说是京城的美人排行榜有水分,有家世加成,但她也的确容貌姣好。只看那性情,也知在家中必是备受宠爱,但现在,她已是容貌枯败,脸颊深陷,整个人瘦了一圈,青色的皮肤下血管斑驳龟裂,十分吓人。

洛风身体晃了晃,站立不稳,一伸手撑住旁边的青石坐下。

方若华走上前给他把了把脉,一蹙眉,心下惊讶:“你的内息有些奇怪。”

洛风一挑眉,轻咳了声。

方若华也就不深问,追问旁人的练功法门,在眼下来说,乃是江湖大忌,只沉吟片刻道:“回头喝一些补血养气的药。”

又拿了一瓶回春丹给他。

“没看出凌空有什么修为,就是内力也浅薄,你身上失血的症状,是他造成的?”

方若华心下奇怪,寻常人或许看不出,但她看得清楚,凌空这人虽然保养得不坏,气血充盈,但是根骨很糟糕,绝对不是修士,也不像武林高手。

这里的武林高手她也见过不少,功力精深者,论武力值,并不比寻常的修士们差。就说洛风,还有那个快剑云飞,他们并无修为,不是修士,可刚入凤初境的修士,遇见他们俩这样的高手,怕都是败多胜少,即便是跨过琴心境门槛,只要不曾精研武学,也不见得真能讨到好处。

洛风苦笑:“我也没想到。”

随即,他神色也郑重起来,叹道:“凌空这人不可小觑,隐藏得深,不知道练了什么怪异的功法,竟能靠吸取旁人的血肉短时间恢复伤势,而且陡然爆发出的力量很是骇人。”

洛风脸上隐现忧虑,凌空这样邪门的功夫,给他的感觉很不好,尤其是想到云飞竟对凌空有图谋,就更让人担心了。

就在方若华追那女子出去的同一时间,种灵大概是看凌空可怜,心有不忍,便忍不住上前去探看他的伤势,他也是没想到种灵胆子这么大,况且以凌空的伤情,就算不是濒死状态,也差不太远,便是他自以为机警,终究还是疏忽了,没想到凌空暴起伤人……如果不是牛悦一直陪在种灵身边,扑过去推了种灵一把,恐怕这姑娘也一样会惨死。

凌空杀死牛悦以后,功力暴增,又向种灵下手,手段毒辣得很,简直和以往完全不同,就是洛风为了救种灵,只和凌空过了两招而已,交手的第一瞬间,措不及防下也受了重伤。

若非凌空急着逃走,恐怕他就不只是受伤那么简单。

“哇哇哇……”

婴孩儿的哭声越来越惨烈。

洛风走过去抱起孩子,手足无措地看向方若华,又看看被裹成一团,瘫软在地上的女子。

方若华蹙眉,伸手把孩子接过来,轻轻哄了哄,走到那女子身边,低声道:“你看他一眼。”

女子挣扎了下,脸上竟也不自觉流露出一抹温柔,身体却向后靠了靠:“……算了,我如今开始控制不住自己,身上有毒,别再伤了这孩子。”

喘息了几口气,眷恋地看了看孩子嫩白的小脸……这孩子刚刚六个月,她忍住心中陡然而生的悲切,闭了闭眼:“凌空那人其实是个天才,他这些年研究长生录,做过许多实验,还自己创出一种功法,没起名字,他随口就叫化血大法,因为他根骨不好,习武进度太慢,还利用一种西域那边流传过来的吸血怪虫,炼制成蛊,把蛊种入自己身体之内,以鲜血滋养,因着这功法并不完善,还有很多副作用,他平时到从没有当真驱动过蛊虫,只怕反噬,后来还跟我说,这法子不成功,只能废弃了……”

女子又笑起来,“男人!”

她转头看了凑过来给她喂了一口水的洛风一眼:“好吧,有君子风度的男人也不是没有,只是我这人运气好的时候,不怎么珍惜,以至于运气越来越坏……快剑云飞帮凌空的具体原因,我不大清楚,只隐约知道,云飞是想从凌空那里得到一种秘技,叫移魂术……这种术法的确是记载在长生录之内,长生录中的秘技有七十八种,我只求长生,没注意过别的。”

洛风一愣,蹙了蹙眉,若有所悟。

“……把这孩子给郑家送回去,我在郑家给他留下些银钱……都是干净的。”

女子闭着眼睛,不再多看那孩子一眼,“奴叫李瓶,家住延州韩城,渭水河畔。等孩子长大了,让他替我回家看一眼,家中老母恐怕早已不在,不知坟前可有人洒扫祭祀……不知兄弟姐妹,生活可还好,是不是有已经儿孙满堂。”

话音未落,这女子便闭了眼,气息停止。

方若华沉默了片刻,低声吩咐:“不要接触她的身体,火葬。给她置办一口棺材,好一点的,再找个风水宝地……算了,送她回延州。”

此人杀人无数,作恶多端,碎尸万段也不为过,可既是死了,她就做一回主,让她回家去吧。

洛风取下一枝梅花,插在李瓶的鬓角上,轻声道:“若不是刚刚生下孩子不久……”

方若华叹了口气,修士们生育,都有极大的风险,所以很多修士都终其一生,也不会诞下子嗣,这女人肯生这个孩子,必然是极爱他。

人真是奇怪,像李瓶这样的女人,竟也会有舔犊之情!

“哎!”

种灵瘫在地上,满心绝望,只默默发呆。

牛悦的尸体也要运回去。

鲜花一般生机勃勃的女孩子,出门之前,还那么漂亮,那么傲气,等送回家,却是一具容颜枯槁的尸体,不知她父母亲人该是多么伤心。

方若华抬头看漫天的风雪,心想这个冬天过得可真是太糟糕了。

可日子还是要照过。

抱着那个小小的,还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死去代表的是什么,闻到母亲熟悉的味道,就睡得口水横流,香香甜甜的男孩儿,方若华吩咐了一声,众人便启程下山。

左右护卫聚拢过来,人人依旧警惕。

虽然可能性不大,可凌空这人,显然也不是个会按常理出牌的,总要防备他掉头杀个回马枪。

洛风还没下凤凰山,就开始发烧,显然伤势没有他想象中那么不要紧,方若华想了想,还是把人带回幻真观去,先吃些药慢慢调养,失血的情况,到是能靠输血来缓解,可效果也不是那么立竿见影,而且副作用也有点大。

他和寻常人不同,体内内息古怪,似乎练习的功法很特别,按照方若华的理解,就是他身体的排异功能特别强大,好像别人的内息……当然,大概也包括别人的血液,流入他的身体都会带来很糟糕的反应。

保持身体纯净度的修行方法,方若华的大百科上记录不下千余种,但大部分都是拿来培养各种各样的傀儡所用,人修炼类似功法的当然也有,可多数都是副作用如此。

洛风给人的感觉,到好像是日日夜夜练功,只为了要一具特别纯净干净的身体。

方若华也只是随意地想了想,就又和水友们一起,在凤凰山搜索凌空的踪迹,追踪还算顺利,虽然还没有真正找到人,可是凭着摄像头的高清晰度,一群水友一会儿发现凌空遗留下来的火堆,一会儿又看到他衣服上的碎布,再一会儿注意到几处奇怪的断折……

因着那一片地方,冬日封山,猎户和砍柴的百姓鲜少过去,又不是采药的时节,追踪起人,到还不那么难。

……

种灵到幻真观门前时,是二更天,天黑得厉害,一颗星都看不到,浓云密布,地上积雪淹没了足踝,空中偶尔有几只夜行的鸟飞过,每每啼叫,种灵都会吓得瑟缩。

短短几日,她就大变了模样。

再不是青衣白纱,一身仙气,也不似当年俏丽活泼,整个人好像陷入一场噩梦,形容憔悴,仿佛瘦了许多。

事实上,只要一想到牛悦的脸,想到她的死,种灵就会惊醒,晚上噩梦连连,日日不得安稳,她想,她一定要做点什么。

这么多天,她甚至不敢去镇国公府,不敢去见伯父和伯母,牛悦死得那么惨,是为她死的,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告诉镇国公府的叔伯们。

一直到昨日,牛悦下葬,她终于鼓足了勇气去了……没有人骂她,也没有人打她,伯父甚至不让她进门,不让她见牛悦最后一面。

牛伯伯说,他最后悔的事,就是不阻止牛悦和她来往。

“明明我看得出来,你这人是天生的祸殃子,自私自利,可我只想着,悦儿和你在一起也能长些见识心眼,有我看着,她吃不了亏……是我的错,一早就该告诉她,离你这等人远一些,省得被连累!”

种灵当时如在冰窟,身体内连血都好似被冻僵了一般,一句反驳的话也说不出口,可不就是她连累了悦悦,连累了自己最好的朋友。

她一定要做些什么!

种灵深吸了口气,走上前,咬咬牙,使劲拍响了幻真观的大门,她想,她愿意向方若华低头,只要方若华能告诉她,要怎么才能找到师……找到凌空妖道,她什么都愿意做。

门被打开,看门的老徐头到是很客气,听过种灵的来意,就道:“姑娘要寻我们观主,还是明日再来,观主约了朋友去赏梅,怕是今日不会回来。”

种灵如遭重击——“赏梅?”

她脸上隐隐露出一丝愤恨,再不多话,转头大踏步地离开,她也是傻了,竟想着来找方若华!

悦悦是她的好友,她要为悦悦报仇雪恨,哪怕拼上这条性命也在所不惜,指望方若华这样,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死了那么多的人,竟还有心思赏梅游玩的,又怎么可能!

方若华的确在赏梅,不光赏梅,她还在吃酒。

京城林家一座小小别院,清幽雅静,几簇寒梅盛放,娉娉婷婷,十分可爱,她与黛玉分坐在火炉两边,一人靠着个舒舒服服的大背枕,脚下是流动的温泉水。

杏儿和夏蕊特意把大半年没用上的小铜锅翻出,加了高汤,给两位小姐煮小排骨吃。

方若华到是想吃些青菜,可她暖房里虽说有,却因为最近缺钱,大部分都卖了出去,剩下一点也要节省,隔好几日才能吃一次。

昨天她刚刚吃过一回,又给黛玉送了些过去,今天……就算了吧。

小排骨鲜嫩的很,也很好吃。

黛玉好似有些心事,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东西。

方若华一笑:“怎么,又和宝玉拌嘴?”

黛玉抿了抿嘴唇,摇摇头:“……没有。”随即又道,“今天我看到宝玉他吃,媚人姐姐嘴巴上的胭脂。”

在方若华面前,她终究还是不怎么在意表露自己的想法,轻轻鼓起脸:“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不大舒服。”

方若华:“……”

翻过年来,玉儿七岁。

说实话,听一个七岁的小女娃娃说这样的心事,方若华还是有点不适应,她默念三遍,这里是古代,这里是古代,不是十八岁之前谈恋爱就是早恋,要被家长严防死守的现代社会。

黛玉很有可能十三四岁就要考虑说亲,十五六岁说不定就要定亲甚至成亲,早熟一些,也没什么不正常。

不正常个鬼!

方若华脑子里又忽然想到,红楼梦里还有一章,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她登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话说,其实她硬拆这一对CP的难度,也不算大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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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七十八章 胭脂铺

这两日天气冷,方若华也有些倦怠,干脆带着黛玉一起读书,间或缝一两针针线,下下棋,画几笔画,哪怕方若华处理幻真观的一应细务,也让黛玉在一边打下手。

虽说不出门,日子到也过得悠闲又充实。

至少在凌空老道落网之前,她都不打算放黛玉长时间离开自己的视线了。

那人诡谲得很,手段多且杂,她到不怕,就是有点担心对方朝黛玉下手。

按照李瓶的说法,凌空老道必然会尽快找下一个灵气足的人下手,好增长功力。

而且,一般的目标对他已经不会有什么吸引力。

像黛玉这般资质好,灵气足的好苗子,才是上上等的人选。

虽说凌空不一定能离了凤凰山,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谁敢去赌呢?

在幻真观里有她在,洛风这几日也在观内养病,护卫们的身手都好,武器还先进,把黛玉安置在自家,总归安全得多。

可也不好总把黛玉拘在屋里不出门,在贾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便罢了,离了那地方还不能松散松散,未免太憋屈。

这日,难得有了点阳光,方若华便带着黛玉到庄子里玩。

她有一个温泉庄子,当年托睿亲王妃的关系买的,除了能泡温泉,还种了不少菜,冬日里这些菜一出来,便被京城各个大户人家预订了去,一冬天赚的银钱,到比一年里其它时候加起来还要多些。

冬日里给自家庄户发补助,救济个把灾民,她这温泉庄子可给卖了大力气。

方若华给自己和黛玉都换上方便行动的衣裳,又一人踩了一双厚厚实实的棉鞋,镶嵌了实木的底子,外面是处理过的兔皮,暖和的很,水浸不透。

穿戴齐整,就沿着庄子里一块块绿油油的菜地边缘慢悠悠地走。

一干水友看黛玉的扮相,脸色都变了,好几个水友差点忍不住破口大骂。

“三妹,你要把我们家的世外仙姝怎么样?”

“林妹妹,我的林妹妹……你自己是个糙汉子就算了,千万别坑害我们家妹妹,哪怕是冬天,大中午的阳光也足,让美人娇嫩的皮肤上留下印记,我回头拆了你家去!”

“吵吵什么,下地的林妹妹也很漂亮可爱!”

“没错,晒黑了的林妹妹照样温柔迷人。”

“粘了一身泥土的林妹妹……我说不下去了。”

方若华:“……”

这一竿子戏精,还挺来劲。

事实上,她也没让黛玉离菜地太近,正经种过菜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真让黛玉就近观察菜农是怎么种菜的,她都担心从此以后,林妹妹会再也不肯吃蔬菜了。

真养出一个无肉不欢的林姑娘……

不是红楼粉,没怎么正经读过红楼梦的方若华,也会想找块豆腐一头撞死了事。

“……黄堂父母,倚娇痴惯习如愚,刚打的秋千画图,闲榻着鸳鸯绣谱,从今后茶余饭饱破工夫,玉镜台前插架书……”

黛玉正踩在水池边看水里几只野鸭子嬉闹,就听不远处有人唱戏,抬头一看,见是个二十四五岁的女子。

她心下登时有些意外,这女子的唱腔优美,吐字清晰,一举手一投足都极有风情,可衣着单薄,蓬头垢面,看形容到有些疯疯癫癫似的。

方若华叹道:“她是去年随人逃荒逃到京郊,听与她同行的人说,去年山西那边闹灾,官府粉饰太平,竟隐藏不报,等朝廷知道,已经出了好些人吃人的惨剧。”

“这女子三岁的小女儿,让她丈夫换给别人吃了,从此她就发了疯,奔出家门四处游荡,幸而同乡有一大族心善,和这姑娘娘家有一点渊源,也还有些善心,便一路给了一口饭,带着她逃难过来。”

黛玉听得神色暗淡,一时也不说话。

她到底是富贵锦绣中养出来的娇女儿,此等人间惨剧,总不会有人说给她知道,可这些日子时不时遇见,不免心情低落。

水友们:“……”

似乎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出来有一阵子,黛玉身子骨还有些弱,方若华也不想她在外面吹风时间太长,牵起她的手便回屋去。

“玉儿也帮我管了好长时间的家,论这算账管家的本事,寻常管事都比不上我们玉儿精细,现如今,你爹爹托我帮忙照管的铺面租赁到了期,就在东大街上,地段很好,不如玉儿你和小姐妹们商量商量,看看想不想做个什么生意来玩,只当打发时间,到也不在意亏不亏,赚不赚,赚了你们小姐妹分,亏了我贴补上,就当给你们零花钱用。”

黛玉略微沉吟,就点了头。

她其实本不是完全不知民间疾苦,最近在外祖母家暂居,看着贾家上上下下一干主子都奢靡得紧,虽说不好对外祖母家的规矩指三道四,心中也时时有所不安。

如此靡费,便是有万贯家资,如何又能受的住这等烧法?

早些日子还听说贾家好些下人的工钱,总有迟发的时候,显然如今已经有些紧张。

黛玉自己还好,她来京时,爹爹给她准备的银钱足够使唤,哪怕她手头散漫,也花用不尽。

但以贾家下人们的习气,寻常主子要个茶水点心,都得多给赏钱,否则便推三阻四,家中也就宝玉无人敢怠慢,有什么好的都先紧着他,诸姐妹们,手头都免不了略有些拮据。

若是经营个铺子,做点生意,赚些银钱,也能给姐妹们傍身。

方若华见黛玉问起生意经,考虑得颇为全面细致,不禁一笑。

以往她看过几本旁人写的红楼同人,多是说黛玉不通世故,不注重钱财,但现在她与有血有肉的黛玉小姑娘相处久了,却发现这孩子确实不特别爱财,但并非不知道人在世间,没银钱不好生存的道理。

她自幼被充作男孩儿教养,虽则年纪尚幼,其实于经济民生,也有些见地。

黛玉如今行动力就强得很,考虑妥当,便下帖子邀请三春姐妹过来商议。

对此事,探春最积极,迎春只是听着,随着姐妹们行事罢了,惜春别看年纪小,竟是极感兴趣,人都少了几分清冷,叽叽喳喳和黛玉,探春几个商量做什么生意好,兴头十足。

各个掏出私房钱,三十两,五十两的来入股。

几姐妹商量许久,还是黛玉出的主意,做些胭脂水粉,钗环首饰一类女儿家的生意。

三春也都觉得好。

方若华听了也点头,笑道:“我那有两个暖房,还有一个庄子,各种花卉都有,你们姐妹尽管拿去用,只以后我的胭脂水粉就由你们免费供应。”

黛玉失笑,到是似模似样地应下,还学着幻真观的一应做派,认真拟订合同签了。

一干水友:“林妹妹牌胭脂多少钱?要多少我给多少,来一盒嘞!”

方若华浏览了下弹幕,觉得自己说不定能靠黛玉发家致富。

玩笑话不提,方若华是真觉得黛玉几个姐妹做点女孩子们的生意挺不错。

一来林家和幻真观都有庄子专门种植各类花卉,原材料不缺乏,匠人都是现成的,家里也有胭脂水粉的各种方子,方若华还能提供宫里的秘方,做出来后,质量定比寻常的脂粉要好。

钗环首饰也是如此,以她们的眼光见识,设计的首饰必然不俗。

且都是大家闺秀,哪怕交际不多,彼此都有几个手帕交,等制成了送一波样品出去,哪里会少生意?

再来,若是做出来当真就生意不大好,只给自家用也使得,总不至于亏损。

贾家光是胭脂水粉这一块儿,采买上就不少花钱,老太太肯定不会亏待自家的孙女,真用了她们姐妹们的胭脂水粉,也不会叫女孩儿们吃亏。

方若华笑了笑,自己虽然不掺和,到是指点黛玉:“既然决定了要做胭脂生意,最好提前有个计划,做做市场调查,做事,总该做到心中有数。”

黛玉若有所思,半晌点点头,果然和姐妹们商量后,聚拢了身边的小丫头们,吩咐她们去京城有名的胭脂铺考察。

眼下这时代,诸位小姐不好抛头露面,年纪大的丫鬟,也多是当副小姐养的,也不好上街乱走,到是幼年的小丫头不在意这个。

的确,小丫头们跑一圈下来,各种情报汇总到案头,黛玉把从方若华那儿拿来的调查表填填改改个几次。

几个女孩子心中都觉得有数了许多。

以前只是大体觉得自己做这生意能行,可大部分都是想当然,如今就开始考虑会遇到的各种麻烦和困难,遇见该怎么去解决等等。

最后决定,一步步来,先开一家胭脂铺,打响名气,越是生意好,做出牌子,再继续开首饰铺子,或是成衣铺子。

黛玉把所思所想,整理成册,一条条细则,看着便详细全面得很。

一手清秀的簪花小楷,把一干水友迷得不要不要的,都炒到一千五一张字了。

幸好方若华有节操,没真把林妹妹的字拿出去卖。

贾母见几个丫头忙得厉害,一早听说她们要做生意的事,也是一笑应了,吩咐道:“只让她们几姐妹玩吧,反正都有月例,就让她们拿自己的私房钱操办,以后我房里的胭脂水粉,都用几个丫头做的。”

一家子人纷纷应是。

几个姑娘便更劲头十足地忙活起来,出主意画设计图纸,盯着匠人做出样品再行修改,招募店员,按照方真人的说法,这些店员们还要经过培训。

成品的样品出来,再由惜春照着画所谓的宣传画。

宣传画一开始还是方若华随手画出来给她们看的,极为逼真,立体感十足,栩栩如生。

惜春看了,喜欢得不得了,特意从方若华这里讨了本教此等技法的书,仔细研究,她底子好,没多长时间便画得似模似样。

探春题字,惜春作画,每日凑在一起热热闹闹地玩,一时就不免冷落了贾宝玉。

贾宝玉是惯常在后宅厮混,最喜欢和女孩儿们玩,如今姐妹们不来找他,他过去也找不到人,尤其找不到林妹妹,心下自然很不高兴,在贾母面前,撒娇卖痴地痴缠不休。

闹得三春她们没法子,只好应下也带他一起。

黛玉失笑,心想要是二舅舅知道,怕是表哥又逃不过一顿打。

只目前来说,贾母宠着,由着宝玉胡闹,家里人都帮着隐瞒,二老爷贾政一时还不知,他这个蠢儿子不光不好好念书,还当真和女孩子们厮混到一处,正经做起胭脂来。

说到宝玉做胭脂,速度虽然很慢,过于精益求精,但做出来的质量的确很高。

就是正经的匠人,根据宫廷秘方所制的上等成品,也没有他做出来的细腻好用。

黛玉想了想,干脆就把宝玉做得这些着重包装,用上好的木料,找最好的匠人精雕成盒子来盛,准备放在店铺里限量销售。

就这般,虽然忙乱了些,连起名字都是几姐妹各自随意写,抓阄所得,只叫——‘玉园春’,但总归姐妹们分工合作,竟赶在年前把店铺开了起来。

开业仅十余日,生意便十分好,尤其是宝玉特制品,听说不知怎么送入公主手中,公主用过都夸赞了两句,一时京城贵胄,争相抢购。

只宝玉做胭脂向来随性,只由自己的喜好,每一款都独一无二,想买重的都没有,数量也少,一时间有价无市,到让姐妹们小小的胭脂铺成了名。

不过新开张,在京城中,人们提起胭脂铺,玉园春的名气竟然也和那些老字号相差无几。

一月下来,三春竟各自分得六两半的分红。

别看数量好像不多,但这只是刚开始,而且真算起来也不少,若在民间,只这些钱养活一大家子也尽够了。

这日,黛玉正在幻真观的书坊陪方若华读书,贾家就派了个管家来接她,说是家里来了客人,是二太太的妹子一家,举家进京,如今快到贾府。

贾母想着都是一家子亲戚,便让黛玉也回去见一见客人。

黛玉闻言,连忙回了方若华,方若华想了想:“外面天冷,最近也不太平,我让茂才带着人送你回去。”

第八百七十九章

黛玉向来不怎么会拒绝师姐的好意,便点头应了。

方若华点了二十人的护卫,人人配上弩弓,送她回贾家去。

说起来,虽说外地也有豪族养家丁护院,但养的护卫能用弩弓,还是在京城,那真是天字第一号,独一份,便是睿亲王这等备受万岁信任的亲兄弟,亲王府的护卫也无此殊荣。

方若华有这等特权,是因着一桩事,得了陛下特批,且她替那位陛下‘研究’出许多兵器不说,甚至还装备了一支火枪兵,让那位大佬颇为满意。

即便如此,方若华的火器一类也不敢在京城乱用,在城外用一回,都要提前报备,而且,她心里也很清楚,想要保留这点特权,最重要的还是要有分寸,不能指望封建时代的统治者真变成吃素的小绵羊。

黛玉一走,方若华也收到方肖和夏芬的信,说是他们救下了香菱。

方若华苦笑,她都几乎忘了,还有甄英莲一事,主要是她看的以种灵为主角的红楼同人,香菱虽说在薛家到贾府时出现了一回,作为薛宝钗的丫鬟,给贾母磕过头,却不大有存在感,她看文着实不仔细,事情一多,竟把这姑娘给忘了。

到是夏芬因为自家只有一女,最恨拐子和骨肉分离之事,一直将这件事放在心上,自从到此时空以来,便一直寻找甄英莲的下落。

可他们到了此地,安顿下来,有能力派出人手寻人时,甄英莲已然被拐子拐了去,一场大火,甄家也不复存在,甄士隐出家而去,封氏到是找到了,但也投奔了娘家。

这下子可好,要从万千人潮中寻一个拐子,和一个小女娃,那真是艰难得很。

这两年夏芬和方肖夫妇,救下来被拐卖的孩子到是一大堆,有的送回家去,有的干脆收养下来培养以备后用,却独独找不见英莲。

只能说当下的拐子太多,如英莲一般的苦命孩子也太多。

没法子,夏芬只好遣人盯着冯渊,终于赶在薛小霸王和冯渊为了美人和冯渊起冲突,把人打死之前,带官府的人抄了拐子的老宅,救下香菱。

至于这是不是坏了香菱和那位冯公子的缘分,夏芬一时也顾不得,估计便是香菱知道后续,也宁愿选择现在这般结果。

夏芬还在信中说,她已经托人去找香菱的母亲封氏,好让她们两个能母女团圆。

方若华合上信,心中却想,薛蟠既未曾打死人,薛家还是举家来京,看来的确是要送薛宝钗备选,只听睿亲王妃说,这次今上采选,其实谁入选,谁不入选,上面早就心中有数,大部分仕宦名家的闺秀,都是走一过场,过了复选,以提高身份好说亲罢了。

今上并不大好美色,前几年采选,也只给儿子与一干亲近的宗室子弟择佳妇,自己后宫并未进人,如今还是那几个老人而已。

以薛宝钗的身份,她便是容貌丰美,品格端方,恐怕也不在今上记名的名录里面。

却说,黛玉坐自家师姐的车,匆匆赶回贾府,还不到宁荣街,路上便遇见一队人马,大车有七八辆,浩浩荡荡,堵了大半的路。

黛玉隔着百叶窗看过去,就见一架马车旁边,有一少年男子随侍一侧,这男子身形高大,相貌端正,骑着高头大马,顾盼神辉,只看容貌到也不坏,但总有些骄横霸道之感。

那边车队众人,显然也注意到黛玉一行,如今黛玉坐得是方若华的车,车窗特别改造过,从里面看外头清楚,外头看里面却是模模糊糊,一片阴影。

马车里坐得正是薛宝钗和其母小王氏,虽不知来者身份,可举目见四周车马行人全都避开,又见黛玉身边护卫精神抖擞,腰配弓弩,目中神光内敛,显然都不是一般人,宝钗便沉吟道:“都说京城三步路走下来,撞见的都可能有些家世,我们初来乍到,为人客气些总不会错……且让宏叔他们避上一避。”

薛蟠自来听自家妹子的话,闻言忙让了路,一众护卫护着黛玉目不斜视,径直走过去,黛玉心道,以后师姐的车还是莫要常坐了。

虽则师姐爱护,可她孤身至京城,老坐师姐的车驾出入,总不免让人觉得骄狂。

两队人马错身而过,桂荷刚拿铜火箸替自家小姐拨了拨手炉里的灰,只听耳畔哐当一声,身子一顿,惊得差点打翻了手炉,黛玉忙坐直了身体,顺着车窗向外看。

左边竟来了一队官差,正挨家挨户地搜查,尤其针对生人和外地的车马,搜检得尤其仔细,撞破了好些小商贩的货物,动静闹得很大。

为首那人,黛玉却认得,乃是睿亲王府的侍卫统领宋权,这些官差片刻间搜到他们附近,拦住薛家的马车,将所有行囊悉数打开,翻翻捡捡,还令薛夫人和薛宝钗下车。

薛蟠大惊,行李被翻一翻也就罢了,可他妹子入京应选,云英未嫁的千金小姐,怎能大庭广众之下让人随意轰来赶去,连忙走上前理论。

他本是暴躁的脾气,当初在原文里打死了人,他把人命官司也视作儿戏,只当花几个臭钱,就什么都能了了,如今到京城,便是在亲娘,妹子面前收敛一二,也绝对受不得气,不过片刻,竟与官差争执起来,吵闹间动上了手,让两个官差一刀抵着脖颈押了下去。

薛姨妈和薛宝钗都吓了一跳。

薛蟠也脸色发白,只大声吵嚷:“我舅舅乃是九省统制,你们是什么人,凭什么抓我?”

显然薛蟠不傻,知道薛家的名号在京城恐怕不大管用,能想到扯王子腾的大旗。

旁边官差冷笑,并不多言,一挥手吓唬薛蟠道:“且押下去,我看他与老妖道就是一伙的,等咱们抽出手,十八般大刑伺候,不怕他不招。”

薛姨妈和薛宝钗登时心中大惊,薛姨妈眼前发黑,握着女儿的手哭道:“这可如何是好,那都是些什么人!你哥哥就是个孽障,何苦与人家冲突。”

薛宝钗还镇定些,撩开车帘下车,让丫鬟莺儿取了二十两银子,便想下去说情,推开车门还未下车,却见前头的马车也停了下来。

却是黛玉听见薛蟠的话,想起贾家二太太的兄长,便是刚升了九省统制的王子腾王大人,先前外祖母遣人来幻真观,正是说王夫人的妹子一家快到了。

似乎,眼前这些,便是王夫人的那些亲戚。

说起来两家关系着实不远,遇见这等事,她总不能不问一句,便喊了声:“茂才叔。”

替她赶车的,一身短打打扮,看着很不起眼的中年汉子,便起了身,笑道:“小姐少坐片刻,容老奴过去瞧瞧。”

这汉子一站起身,腰身笔直,身量极高,面容却憨厚得很,走过去,抬头笑了笑,睿亲王府的侍卫统领宋权,定睛一看,见竟是他,登时如老鼠遇猫,缩了缩脑袋,刚刚威风八面,横冲直撞的威武劲头也弱了,陪着笑脸,小声道:“茂才叔这是什么时候回的京?小子竟不知道,该打,着实该打。”

被称为茂才叔之人,言行间却慢吞吞,显得老实巴交,只道:“小权你这是替王爷办差?差事可要紧?”

宋权叹了口气,压低声音道:“茂才叔不是外人,也不必瞒着您老人家,我们王妃的外甥女陆青小姐昨日半夜里忽然留书出走,说是要寻那凌空老道去,还有其三个世家小姐也……就连宝平郡主都闹绝食,不见那个妖道,便不肯用饭,我家王妃被气病了,王爷大怒,严命我等务必将其捉拿,刚才府上接到消息,说那妖道可能不光没有外逃,反而进了城,图谋不轨……王爷便命我等严加搜查,务必将那妖道抓捕!”

汉子略一蹙眉,心中也有些警惕,“既如此,你们便好生办差,但你们是睿亲王府的人,代表的是王爷的颜面,不可骄横跋扈,坏了王爷的名声。”

宋权连忙应是,转头就吩咐那些弟兄们,都轻手轻脚些,不许撞坏了旁人的东西,刚才谁打翻了小商小贩的物件,都赶紧拿出银子来赔。

汉子盯着他们赔了银子,才道:“你们仔细些,搜查一下薛家的马车便好,薛家和林小姐也是亲戚,只看林小姐的面子,不要为难人家。”

宋权应了声,果然客气许多,容薛姨妈和薛宝钗穿戴齐整,由丫鬟婆子团团围护着下车,才让人上去检查,内外查完,没有查到犯人,也无违禁之物,便将薛蟠给放了。

薛蟠受了这回惊吓,也不敢继续撒泼,叠声向茂才叔道谢,茂才叔客客气气地道:“不妨事,都是自家亲戚,你们这一大家子人堵在路上也不方便,赶快上车去吧。”

黛玉也遣了丫鬟桂荷过来问安,只道在路上不方便,等到了地方,再给薛姨妈见礼。

又乱了片刻,薛蟠这才赶忙护着母亲妹子上车,剩下的车辆还乱着,且让下人留下慢慢收拾就好,他们忙不迭地要启程。

薛姨妈看儿子无事,总算松了口气。

只前面因为官兵四处巡查,不知是哪个商队惊马闹出点乱子,一辆马车横倒在地,急得商队管事满头大汗,又是鞠躬又是作揖,朝着被堵路的众多行人赔不是。

一众官兵本来都拿刀背去戳这些个裹乱的人,见那茂才叔过去,这才客气一点,折腾了许久,一行人才顺利启程。

薛蟠刚在前头打探完了消息,此时走到窗户边上,眼睛发亮,跟自家母亲道:“哎呀,娘,好妹子,你们是没看到,那位大叔好生厉害,只拿脚尖一挑,七八个大箱子落在他手掌上,托举着搁在一旁,平稳得很呢。”

他一向推崇江湖好汉,如今见了这等英雄人物,自然更是钦佩,“前面车上坐的是巡盐御史林如海,当年林探花的千金,目前也在姨爹府上住,不知以后有没有机会亲近亲近。”

薛姨妈一听便明白过来,脸上不自觉露出一点异样,看了看宝钗,略微蹙眉。

她时常与姐姐书信往来,对于林家的那位千金,到也知道不少,姐姐对那姑娘似是很不喜欢,因着老太太似乎有意将林家的千金说给宝玉,时时发愁,在信中虽说不至于说什么难听话,但总有一二抱怨之语。

昔年她们还是闺阁女子时,就和姐姐的小姑子贾敏玩不到一处,贾敏心高气傲,正经国公千金,气派比公主还大,为人清高,最看不上王家女儿们的教养。

那时候,她姐姐也是名门淑媛,有一张芙蓉面,相貌秀美端庄,人人夸赞,偏偏就被贾敏压了一头,更不要说嫁入贾家之后,姐姐被上头婆母压着,贾敏却是备受宠爱,一人出八脚迈,平时吃饭,贾敏坐着吃,她到要站着伺候,更不用说贾敏平素和她大嫂子张氏交好,没少挤兑她,反正嫂子对小姑子那点别扭矛盾的心情,她姐姐对贾敏都有。

如今想要姐姐喜欢小姑子的女儿,那怕是不大可能!

如今看这林姑娘的气派可是不同寻常,那些官兵如此骄横,在京城横冲直撞,竟无人敢惹,可也要给这位林姑娘身边区区一车夫面子,不得了啊。

薛母思量了片刻,也就不多想,此时虽则她也听姐姐提过,想要宝钗做儿媳妇的话,但还没有太放在心上,薛母自来觉得自家女儿是一等一的出众,做正经王妃都使得,宝钗也不是一点凌云志都没有,正逢朝廷采选,她们母女有心试一试。

此时此刻,两个人都有些看不上贾宝玉。

宝钗笑道:“这次入京都,听说姨母家有几位姐妹在,如今还有林家小姐,女儿也算是有手帕交能一处说说话,到不会寂寞了。”

黛玉和薛家的人,一前一后到了荣国府门前,贾府的下人也是见惯方若华的马车出入,连忙开了门迎接进去。

王夫人带着王熙凤,李纨等人出了大厅迎接,看到妹子一行人,喜得热泪盈眶,哭道:“你们可算是来了,快,跟我去见过老太太。”

第八百八十章 期许(两章合一)

王夫人与妹子多年未见,再见面二者都是四十余岁的人,王夫人更是儿孙满堂,见面不免细叙别情。

薛姨妈抹了把泪,随着王夫人去贾母所在的正房,才想起姐妹相见竟忘记林姑娘,连忙把刚才发生的事情一说。

“可是多亏了林姑娘,要不然我那个孽障,还不知要惹下什么麻烦来!等会儿我可要好生谢谢林姑娘才是。”

此时黛玉已经见过王夫人,送走幻真观的车马,便站在一边,和王熙凤凑在一处。

她也是知道,王氏姐妹重遇,必有不少话要说,并不上前打扰。

王夫人面上有些异色,还是道:“黛玉这丫头不是外人,妹妹不必客气。”

薛姨妈却还是郑重对黛玉道了谢,又痛骂了薛蟠一顿,显然心中有些气闷自家儿子不上进。

还是王夫人连连劝解:“外甥懂得爱护母妹,又如此孝顺,这是妹妹你的福气。”

薛姨妈这才回转过来笑道:“虽则顽劣,好在还知道疼惜妹妹,哎,我这辈子,只能指望这两个心肝肉。”

说着话,王夫人又转头细看宝钗,见她生得肌骨莹润,举止娴雅,端庄温柔,心下喜爱得很。

不多时,薛姨妈就带着宝钗去见了贾母。

贾母看到薛姨妈母女,也十分高兴,一手拢着一个玉儿,笑着问了宝钗几句,都是些读什么书,可有进学,今年多大之类,但凡见亲戚家的小孩儿必问的问题。

薛姨妈也会做人,早早将人情土物各种酬献了,又准备礼物给宝玉等人。

她还特特专门备了一份厚礼给黛玉,对黛玉比旁人更热情亲近。

贾母便吩咐王熙凤,置备下酒席,给姨奶奶接风,那边家政也见过薛蟠,薛蟠光看外表,身材高大,样貌也好,那是很能拿得出手,再者,如今没有打死人之事,又是自家的子侄,家政对他的印象也很不坏,特意送了文房四宝,。

林黛玉对新来的宝姐姐也颇为好奇,忙和三春姐妹上前与其攀谈,见她出口成章,文采斐然,行为举止也豁达可亲,随分从时,心中也不免有几分敬佩。

薛宝钗细看黛玉,也惊其灵秀,羡其气度,平日里她也自以为出众,同龄的闺秀与她相比,多有不如她之处,现在见黛玉,却不得不相信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贾宝玉更是高兴,他惯常喜欢和姐姐妹妹们相处,再听说宝姐姐也要在自家住下,乐得不成:“如此甚好,如此甚好,都是一家子姐妹,住在一起也好亲香亲香!”

却说薛家举家进京,暂住贾府,收拾停当,在梨香院安顿下来,薛母便与姐姐王夫人相叙。

一说,便说起贾家这些女孩儿,薛母认为个个都好,论出挑,黛玉那是头一份儿。

王夫人叹息摇头:“人人都道她好,我却不喜欢,宝玉爱同她玩,终日也不读书习字,就知道胡闹,还是宝钗稳重,略大不了几岁,瞧着就别的女孩儿妥帖。”

说到此,王夫人又重提早说过多次的那事。

“我的宝玉你也见了,自幼含玉而生,将来必能有大造化,宝钗和他是正经的姨表兄妹,若是嫁入门来,我总不能亏待了这孩子。”

薛姨妈听她这般说,这只道宝钗报名应选,且先敷衍过去。

回过头,却把这些话给宝钗说了。

薛家与别家不同,当初薛父在时,就酷爱唯一的女儿宝钗,认为宝钗比儿子要强上十倍,自幼亲自教导其读书,后来父亲去后,宝钗也是颇为留心家计,处处为母亲分忧,薛母通常有什么话,都不瞒着宝钗,因爱女儿,便是这等婚姻大事,更要与宝钗商议。

“你姨母说得也不是没有道理,若是当真进了宫门,咱们娘俩恐怕再见之日不多,我一想起来,也是心痛如绞。未来贾府之前,我还不觉得,如今看贾家豪富,不愧是国公府邸,你姨母待你也好,若是不成……”

宝钗摇头,虽有几分羞赧,却并不回避,只道:“这等话母亲不要说了。”

薛母想了想,也便不提。

她只是一时被王夫人勾起愁思,不忍女儿离了自己身边,可至少现在,母女两个对宝钗进宫一事,还抱着许多希望,并未考虑贾宝玉的意思。

薛宝钗与黛玉迎春等姐妹,一处读书下棋,写字画画,或随李纨做做绣活针线,日子过得颇为逍遥快活。

这日,薛宝钗正与迎春下棋,见往常要过来的宝玉不见人影,刚问了一句,莺儿就进门道:“听说林姑娘那儿来了客人,老太太也在,大太太和二太太都在作陪。”

宝钗听了就一愣。

迎春随即笑道:“必是方真人到了。”说着,不多时前面就来了个小丫鬟,只道鸳鸯姐姐遣她过来,让二姑娘过去见客。

司棋忙收拾衣饰,为自家小姐装扮整齐,迎春便携宝钗同行。

进了老太太所居的正房,给老太太请过安,连忙又给方若华请安。

却是方若华数日不见黛玉,正好新得了一些白狐腋,雪貂,天马皮,雀金呢等料子,便给黛玉送过来,让她分给几个姐妹们,好做来穿。

“都是好料子,一放就旧了,到不如打扮我们这些姑娘。”

方若华见了黛玉,就挽着她的手笑道。

如今她算是贾府的常客,哪怕只是表面上,她把各种礼仪都摆足了,待贾家上下都客气,贾母自是很给她面子,一直表现出十二万分的亲近来。

“谁不知道我们方真人最爱这些女孩儿,有什么好东西都想着她们,我这几个孙女,日日都是一听见你的名儿,就笑逐颜开。”

说着,贾母也略介绍了宝钗。

方若华这才依着水友们的好奇,把视线落在宝钗身上。

唔,宝钗年纪同样不大,可也很漂亮,皮肤特别好,不见瑕疵,但是略微丰腴了些,在当下可能更得长辈们欢喜,毕竟胖乎乎的姑娘,没有人会不喜欢,但那帮水友们的审美,却更偏爱黛玉。

方若华也不看这帮人的言论,私下里觉得,更大的可能是黛玉出场更早一些,他们看黛玉看得多,几乎有一种自己来娇养漂亮女孩儿的感觉,好像他们是黛玉的长辈,自然就更有感情。

即便是宝钗粉,看到如此灵秀的林妹妹,就在自己眼前,从一个略微苍白的漂亮姑娘,被养得身体大好,灵秀不减分毫,却更开朗活泼,又怎么可能没有成就感?

黛玉一见自家师姐,自是同样开怀,只是方若华事务繁杂,便与黛玉约定,幻真观新建了一个新奇的水中暖棚,可在里面吃饭赏景,过几日就接她去玩,便先行离开。

迎春几姐妹也颇期待,贾家以往都是讲究女孩们不见客,也只有方真人来,能带着她们出去消散消散,贾母从不阻拦。

方若华一走,林黛玉便把新得的料子分给几姐妹,自然也有薛宝钗的。

薛宝钗跟着薛母管家理事也有些日子,一看便知珍贵,不光珍贵,寻常人想买都不可能买得到。

就说这雀金呢,乃是俄罗斯帝国拿孔雀毛拈了线织成,正经的进贡来的贡品,民间众人不要说穿,见恐怕都没见过。

偌大的京城,任是何等豪门得了一件雀金呢的衣裳,无不是珍而重之,像这般随手就送人的潇洒做派,还真前所未见。

薛宝钗心下好奇,不禁打听这位方真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这一打听,就知幻真观之名,那不光是京城一等一的道家清修之地,方真人更是皇室众人的座上宾,太上皇与陛下都对其极为尊敬。

除此之外,方真人还有诸般传说,有人说她精通卜算之术,前算五百年,后算五百载,更有人说,她能腾云驾雾,招风唤雨,乃是天上的神仙降世。

传言纷纷的,到不知真假。

可无论真假,这位极得陛下看重却绝对属实,那些御赐的车马,带着弓弩随意行动的护卫,都是明证。

宝钗心道,下次相见,必要谨守礼仪,不能让人小瞧,也要约束哥哥,莫要冲撞了人家才好。

方若华对黛玉,向来是言出必践,不过几日,又下了一整日的雪,雪积了厚厚半尺。

冬日里落雪,好多寻常百姓都要忧愁,京城世家豪族公子小姐,却多爱此美景。

黛玉和三春姐妹,并薛宝钗,一入幻真观,沿着白玉石阶,穿过水帘,步入暖房,登时如入仙境。

暖房半入水中,七彩琉璃宝光,同雪色相映成辉,外有金色的游鱼十数尾,人置身其中,简直像是漫步东海水晶宫。

探春不觉叹道:“幸而宝玉没来,要是来了,怕是乐不思蜀,不肯回家了。”

方若华让人准备茶水点心,并棋盘和笔墨纸砚,还有画具,只放小姑娘们自在玩闹赏景,自己携了黛玉走到水畔坐下。

一边准备鱼食让黛玉喂鱼玩,一边就向桂荷和夏蕊,问了几句黛玉的饮食起居。

夏蕊就道:“前两日小姐和表少爷怄气,晚上吃不下饭,还吐了一回。”

黛玉脸上登时一红,轻咳了声。

方若华忙给她诊脉,见已经无大碍,这才放心,又笑着戳了戳她的头,“你啊!”

黛玉也有些不好意思:“也没什么,师姐莫要担忧。”

话音落下,沉默片刻,黛玉又道:“我也不知怎么的,忽然就想发脾气。”

桂荷到是鼓起脸,恨恨道:“还不是那一干小人,自从薛姑娘来了,那些小丫头都说我们姑娘孤高自许,目下无尘,远比不上薛姑娘温柔好相处,都爱去薛姑娘面前奉承,反而闲言碎语地数量起我们家姑娘来!”

黛玉先是沉默,随即又一笑:“何必在意这个,就如师姐所言,我又不是金子做的,总不能让天底下所有人都喜欢。”

方若华叹了口气,眼下的林妹妹虽丧母,可父亲尤在,又疼爱她,时常有书信联络,并不像原著中那般敏感,再者,初入贾府,林家是抬着大笔的金银去的,谁也不敢说林妹妹,一草一纸,用的都是贾家的东西,她带去的银钱,金尊玉贵地养上一百个她,也足够花用了。

林妹妹固然有些敏感多思,但绝不是心胸狭小的姑娘,几个下人说几句闲话,她绝不会放在心上,如今生气,怕更多还为宝玉。

方若华不觉担忧,她本觉得黛玉和宝玉都还小,至少在如今,宝玉还是个孩子,何况最近所见,这孩子天性是一片愚拙偏僻,待所有弟兄姐妹皆出一意,并无亲疏远近之别,只是他和黛玉,日则同行同坐,夜则同息同止,自然亲密友爱,关系较别人不同。

但要说如今红楼梦里这一对男女主角,就有什么缠绵情思,未免太过荒谬。

可黛玉的种种反应,真是有些不妙,就算还不明晰,可她对待宝玉,却已经开始有了一点奇妙的独占欲,会因为宝玉待宝钗也好而吃醋了。

方若华一直对干涉黛玉的感情生活,有种很慎重的戒备,她终归还是希望,黛玉将来出嫁,那么所嫁之人,会是她情之所钟,倾心相许之人。

林妹妹这样美好的女孩子,也该有一段美好而纯洁的恋情,并且有情人终成眷属。

她一开始甚至没想着强力阻拦黛玉和宝玉的姻缘。

但随着这些日子,同宝玉接触越发地多,她便越来越觉得,宝玉不是林妹妹的良缘。

先不说姑表兄妹,姨表兄妹,都不该结亲,便是顺应世俗,不去管这一层关系,宝玉也不是个好夫婿人选。

方若华读书时并不讨厌宝玉,总觉得以那时的风气,看看贾赦,看看贾琏,再看看那些养小戏子,玩**的官员贵胄,看完他们,再来看贾宝玉,立时能觉出贾宝玉的好,也不怪那些出类拔萃的女儿们,似乎都对宝玉情有独钟。

那是姑娘们眼光有限,目之所及,对比之下,可不就显出一个宝玉尊重女孩儿。

固然他的尊重,多是口头上尊重,真遇见事情,他谁也护不住,最多就是为那些女孩儿们伤心流泪,大哭一场。

第八百八十一章 寒冬(两章合一)

可是其他人,连哭都吝啬于一哭,别管是什么样的天仙美人,娶回家多不过新鲜几日,就抛之脑后,再也不当回事的大有人在,相较之下,自然还是宝玉好些。

方若华摸了摸黛玉那一头柔软乌丝,有些发愁,算了,她唯独能做的,先顺其自然地把黛玉和宝玉隔绝开,不是强制隔开,而是让黛玉的生命里有些别的,更美好的东西。

再者,有她爸妈在江南,想必会努力保住林如海的命。

只要黛玉不至于将来落个无亲无靠,只有一个宝玉待她好,周围全是毒蛇猛兽的下场,那就不必太担忧。

她也会尽量给林妹妹找些事情做,让她忙起来,至少告诉她,哪怕是女孩子,未来前路也不是只有嫁人这一条,至少不能只把嫁人当做唯一的归宿。

几个姑娘在幻真观玩得极开心,一直到天将暮,方若华才亲自送她们回去。

贾宝玉知道几个姐妹出去玩,竟不带着他,还颇为不满,滚到老太太怀里闹腾许久,非说以后也要跟去,贾母向来拿他没法子,只能无奈地叠声答应了。

……

方若华送走了几个姑娘,天色不早,又开了直播,和自家那些因与金陵十二钗中出色的那几个,近距离接近而有一肚子话想说的水友搭了几句话。

事实上,她家粉丝,有时候完全不需要她出面陪聊,陪说笑,人家自己就能高高兴兴,快快活活地玩得很好。

哄完水友们,方若华就睡下了。

明天还有事情做。

这大雪一下,姑娘们玩得确实很开心,欣赏过景色,即兴写了几篇诗文,唬得那群水友一脸痴迷羡慕,可雪后,要做得的事儿便多了。

就是幻真观的庄子里,这一下雪,都要担忧房屋的坚固程度,不要说自信房子没问题,就能不在意,真出事可不是闹着玩的。

第二日一大早,方若华就领着人去挨家挨户地看一眼。

因着人手有点不够,方若华还送了几封信出去,无尘老道,还有她在京城结交的其他朋友,都派了得力的手下或者弟子来帮忙。

就连康亲王和睿亲王两个,都点了家丁护院,让得力的管事带着,过来给方若华做些体力活。

不过,这些王爷们本来就该尽心,朝廷大笔大笔收着老百姓的赋税,遇见天灾人祸,自然也该出钱出力,像康亲王就担着救灾的差事。

他手底下的管事苏曲,前日给方若华送新得的贡米,还有家里小郡主的书信时,还跟杏儿抱怨,说他们王爷简直就是方真人口中的工作狂,害得他从天不亮忙到三更半夜,连吃饭都跟打仗似的,有时候吃到一半,王爷又叫人,感情主子有成群的奴婢围着,吃喝都有人送到嘴边,屋内烧地龙,暖暖和和,什么都不必担忧,可他们这些个下人,吃的冷食冷饭,用的炭火永远不大够,最要命的是在王爷面前当差,你吃饭都怕嘴里有味,还不敢怎么喝茶水,怕撒尿不方便。

方若华深切以为,康王府家的这个小管事,之所以跟杏儿说那么多废话,纯粹是想干坏事。

杏儿已经从一个小丫头长成可以准备出嫁的大姑娘。

方若华倚在窗口,一边盘账,一边看杏儿抱着孩子躲在游廊下,贪看雪景,顺便听苏管事唠唠叨叨。

那小婴儿正是当初李瓶留下的那一个,李瓶撒手人寰,尸骨焚烧成灰,方若华置办了棺木将其葬了,这孩子本是想立时送回郑家去,可带回来一看,才知这娃娃体内留有胎毒,大约是受寒,竟发作起来,烧得十分厉害,果然当时便送走,恐怕到了郑家,也只是尸体一具。

没奈何,方若华便先留下孩子治病。

幻真观里有许多被丈夫抛弃,或者亲人死绝,逃难而来的妇人,对孩子总有几分怜惜,这娃娃在幻真观养了几日,养得白白嫩嫩,逢人便笑。

方若华送信去郑家,让郑家派人来把他接走,不过郑家暂时并无音信,幻真观里的婆子下人,心情到复杂得很,既觉得孩子幼小,终究跟着亲爹好,却又深为这孩子为难,他身世如此复杂,回到郑家,如何自处?郑渊之母,是被他母亲害死,便是他只是一个幼儿,还与郑渊有一半血缘关系,同郑渊一起生活,也绝不妥当。

郑父老迈,郑家迟早是郑渊的,这孩子的未来,怕也会坎坷异常。

但无论将来面对什么,总归是这孩子自己的人生。

方若华有时候也想,人生在这世间,果然无论是什么身份,什么来历,永远都会面临选择,再意志坚定者,也会碰到举棋不定的事情,一样会犹豫。

就说她自己,哪怕她历经了多个世界,解决麻烦,面对问题时,手段众多,相较于寻常人,她算是背着外挂走在平坦大路上,但她就能在任何时候都顺心如意?还不是照样偶尔会左右为难一下?

狂风怒吼,风雪咆哮。

今年的冬天冷得离奇,方若华晚饭还没吃,就接到个坏消息,京郊戚家庄的房子全都塌了,所有人都掩埋,现在尸体还没全挖出。

方若华一惊,神色略变,戚家的三十余口,是去年闹灾时才举家投到幻真观的,他们庄子离其它庄子较远,巡逻队一时没有注意到,谁也不曾想还就真出了事。

事实上,她虽然倍加小心,下了雪便派遣人手四处巡视,但其实刚一入冬,她便提前做过准备,令手底下的人仔细检查各地的房舍,就怕会有危险发生,戚家庄因是新来的,她还着重关注过,屋舍自是不算新,多为木屋茅舍,但全部经过加固,应该不会出大问题。

“说说具体情况。”

平静了下心绪,她刚叫了人进来打算细问,杏儿便匆匆推门而入,低声道:“小姐,郑渊郑公子求见。”

方若华:“……”

她想过郑父会派人来接孩子,这毕竟是他的亲骨肉,但真没想到来人会是郑渊。

郑渊相貌堂堂,国字脸,属于当下官场上比较受欢迎的长相,此时看起来有一点憔悴忧愁,身上带着孝,冷冷淡淡地接了孩子,把孩子挂在身上,方若华便是心中有事,有些焦躁,可看他扯着披风细心地把孩子裹起,还是略微放了心。

“我爹死了。”

郑渊沉默片刻,勉强道,“我还有一远房叔父,这孩子,我会送到我叔父那儿,给他留下一笔银钱,足够把他养大的。”

方若华点点头,如此安排,再好不过。

郑渊又咬牙:“那个妖妇葬在了何处?”

方若华想了想,随手在桌子上抓起一张纸,写了地址给他。

郑渊一愣。

方若华叹道:“种种恩怨,皆是你们郑家和李瓶的恩怨,我只是一介外人,并不想,也不可能去干涉。”

郑渊沉默片刻,抱着孩子转头就走了。

杏儿和幻真观几个婆子匆匆追出去,一人给郑渊塞了个巨大的包袱,装得都是她们给孩子做的各种针线活,小衣服,杏儿甚至有人牵一只刚刚产下小羊,还在哺乳的母羊给送去,生怕郑渊一个大男人不会照顾孩子,再把孩子给饿到。

孩子在幻真观时,并不都是杏儿一干人带,因着那娃娃身体不好,生了病,有两个晚上还是方若华不眠不休,每过一阵都要醒来看看情况,熬得第二日都是黑眼圈,养只小猫小狗还要心疼,那是个活生生的孩子,她又怎么可能不挂念?

方若华叹了口气,还是打起精神处理戚家庄的事,是巡逻队发现得不妥,现在正带着人挖掘,刚刚挖出来了十六具尸体。

“没有人生还?”

“回小姐,暂时还没有发现。”

方若华摇了摇头,“杏儿,着人报官!”

杏儿一愣:“啊?”

冬日里房屋塌陷,压死人的事情每年都要发生,就是京城,京兆尹一到冬日都愁得不行,一旦有伤亡,又要认真琢磨谢罪的折子。

再是太平盛世,寻常百姓的命也轻贱得很。

“总之去报官,我觉得不妥。”

方若华也不是没在这种时代过过寒冬,不是没经历过灾情,冬日因为大雪,造成的各种危险,各种状况,她心里都有数。

她管不了天下人,可自己人她还是能分出心神去管一管,对于种种危险,全都做过预防,戚家庄的确是来得晚,房子都没改建过,可一处屋子坏了倒塌还有可能,这全部都……好,就算都塌陷好了,何至于没人能生还?

最近京城如此不太平,凌空还在追捕中,怎能不警惕些?

不光报官,方若华也亲自派了身边亲信去查。

只是戚家庄地处偏僻,周围没有几户人家,大冬天,晚上大家伙早早都熄灯睡了,谁也不知道具体发生什么,还是李茂才为人仔细,虽然被积雪覆盖去大部分,但他还是于戚家庄柴扉附近,发现有马蹄印,看过灶台,还发现戚家庄的人晚上吃过鸡,怕是刚刚招待过客人。

李茂才蹙眉,心下警觉——戚家庄招待的客人,若是没被埋在塌陷的房屋下,这件事怕就不简单。

他一心只听从自家真人的命令行事,现在真人的地盘上,闹出多人血案,此事如果只是意外也便罢了,如果不是意外……他准备回头便把真人身边的护卫数量再提高一倍。

这人名叫李茂才,却并不是秀才,只是他爹当初一心想让儿子当个秀才,于是起了这样的名字。

可惜当儿子的不是读书的料,反而自幼便得了机缘,拜武当山一位大师习武,习武有成,又从军入伍,一路从普通的大头兵当上了游击将军,可惜最终运气不好,碰上一个不懂用兵,胡乱打仗的主帅,吃了败仗,他一怒之下把那位糊涂主帅大骂了一顿,差点被军法处置,还是方若华当时在陛下和康亲王那儿,给他们展示自己最新的研究成果,几款火枪,听他们谈及此事,一时兴起见了见人,发现这人天生根骨非常好,便说了两句情。

也许是方若华很少会和皇帝还有康亲王提要求,更不会说一些涉及朝政的话,区区一军中小将,皇帝做好人,就把人给了方若华。

那都是两年前的事,两年后,康亲王次次看到李茂才就后悔得不行。

李茂才本身就天资出众,年纪虽然不小了,但方若华拿各种上好的药方给他药浴,又把自己前几个小时空搜集的各类武功秘籍都拿出来随便他翻阅。

说起武功秘籍,方若华以前并不在意,她本身习惯性地修炼当初当颂星师时,早就练熟的体术,再者,无论哪个世界,颂星师的力量她都可以利用,比起武功来,普适性更好。

当然,武功方面,在招式上还是很有可取之处,前面几个小时空,她也尝试在大百科上面搜过武功秘籍一类的东西,但是搜到东西都是吴以武入道的功法,十分玄妙神奇,唔,就是寻常人可能看不懂。

好东西的确是好东西,可拿出来说不定会害了人,方若华以往很多次都曾位高权重,搜集的各种珍品古籍中,不乏寻常武林人士能抢破头的好东西,现如今她是既不需要把大百科里的武修秘录取出来冒险,也不需要被宇宙商城里那帮奸商拿各种破烂骗钱,自家的东西就足够用了。

说白了习武这件事,好的武功秘籍当然挺重要,师父更重要,但最重要的还要看根骨,悟性和勤奋度。

乔峰就算只用太祖长拳,也照样能收拾少林寺的绝顶高手,所以,秘籍这东西,够用就好,不必太贪婪。

如今的李茂才,方若华自是不敢拿他和乔峰那样的英雄人物比,可论资质,的确是出类拔萃,不光是武功好,为人还仔细,又有耐性,更是忠诚,方若华用他就用得很是顺手。

因为太顺手了,康亲王每每看到方若华让一个能把禁军和他府中所有侍卫,削得哭爹喊娘,看到人就本能耳根发冷的人物,每天给她赶车,给她搬运行李,替她站岗放哨,甚至连烧水做饭的活儿也常常做,就总欲言又止,拿看疯子的眼光看方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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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八十二章 饭馆(两章合一)

可方若华,其实也没委屈了人才,她身边的侍卫都由李茂才带,还劝过这位,若是有其他想做得事,尽管去做,便是还想从军入伍,她一样可以请康亲王代为引荐,是这位自己不愿意,只说累得很,不想再去别处和人勾心斗角,明争暗斗,只想过寻常太平的日子。

李茂才的太平日子,就是服侍师父,没错,虽说没有师徒名分,李茂才还三十余岁,比方若华大得多,但他就把方若华当师父一般,每日毕恭毕敬。

要不是方若华见多识广,以往也见识过不少忠仆的做派,最先受不了的肯定是她。

一场大雪,幻真观附属戚家庄一庄内上下老少十八人,全都被掩埋,尽数丢了性命。

方若华也是心惊不已,亲自去看了看上你。

整整十八人,一六十七岁老妇,三个一岁到三岁的幼童,还有一个刚出生两个月的婴儿,便是方若华,亲眼看到如此惨剧,也不禁气得摔了暖手炉。

所有死者都是戚家的人,并没有外客。

以幻真观在京城目前的势力,不敢说和皇亲国戚比,但也不可小觑,官府闻听他们报案,也非常重视,来了好些官差,仵作验尸,不过尸体乍看上去,都像是被砸死的。

京兆府金捕头在衙门里当了三十年的差,经验丰富,垂手立在方若华门前,沉吟片刻低声道:“……虽说并无十分证据,但……并不像全是天灾人祸。”

老捕头当差的日子久了,这直觉有时候也颇为准确。

方若华点点头,慢慢吞吞地看过几具尸体,视线落在其中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身上。

这少女是一众死者中,死相最惨的一人,整张脸被锋利之物划破,牙齿松动脱落,面露恐惧,显然是被重物直接砸中。

杏儿简直不忍看:“是萱草妹子,这……萱草妹子才和咱们林木匠定了亲,林木匠的新房都准备好了。”

一时间,一行人都有些不忍看。

“此事,我必要一查到底,还望金捕头鼎力相助。”方若华叹息道。

老捕头拍胸脯保证,一准把手底下最得力的捕快都派过来,由方真人调派。

幻真观的面子,他们京兆府内上下,怎么不会不给。

说是要彻查此案,但一开始也不曾大张旗鼓,方若华先自己掏银子,将戚家庄这一家一十八口安葬了,至于房子,既已倒塌,又死过人,实在没重新修补的必要,干脆推平了事。

戚家庄临山,土地稍嫌贫瘠,这一家人的田产,一共加起来五亩半的上等田,还有十几亩的下等田,干脆就折价卖给其他戚家人,还有左近的农户。

如今土地不易得,买的多,卖的少,若不是遇见天塌下来的大事,谁家都不会卖房子卖地,通常这地一卖,就代表家道中落,日子会越来越难过。

表面上一切平静,似乎都过去,大冬天死些个人,又有谁会当一回事?

暗地里京城附近的各路人马都开始活动。

连禁军都关注此事,实在是他们追捕不到凌空,正心急火燎,但凡有一点异动都想查查,万一要是能查出些端倪,找到线索,抓住那妖道,那他们也就算解脱了。

“牛犇没来,来的是冯佐。”

洛风半躺半坐地靠在屋檐上,眯着眼看便装行动,扮作几个货郎在附近走过的禁军,展开刚从鸽子腿上解下的纸条,轻笑道,“别看人们都说牛犇是个憨货,可这家伙的脑子,可并不是不好。”

能入禁军的,多数都是关系户,那些个王孙贵胄,世家勋贵家里的庶子庶孙,但凡有点上进心的,都会好好为自己谋一条路,去禁军待几年便是极好的选择。

可多数是混吃等死,想混出名堂,也不大容易。

人人都想立功,但这脑子要是不清楚,一门心思地要立功,恐怕功劳没到手,就先招了祸,洛风轻轻笑起来,凌空那妖道不算什么紧要人物,但就这么个小人,朝廷里两尊大神,对他的看法也不大一样,太上皇的态度暧昧,下令都是要抓活的,似乎对此人别有想法,皇帝在太上皇面前表现得老实听话,但随意地态度中,一句死活不论,可不代表他想要的是个活人。

“……千古难测是人心。”

洛风举目一看,正好看到无尘老道骑着只青色的小叫驴由远而近,溜溜达达过来,一个翻身落下地,冲无尘道长露出温和灿烂的笑容来,“道长,哟,不容易啊,您老这回在我眼前露面,难不成真靠你们小破道观那乱七八糟的情报网,打听到什么要紧消息?”

无尘老道鼻子里喷出一口气,冲洛风翻了个白眼,理也不理他,径直走到方若华身边,登时换了一张脸,笑容和煦,神神秘秘地道:“方真人,老道今儿就带你去享受一回绝顶美食。”

不过瞧这位老道长的模样,可不像是只想让她吃什么美食的模样。

方若华笑了笑也就应了,无尘道长便笑盈盈领着方若华一路出山村,走着走着上了一条小径。

“咦,不是去吃素斋?”

方若华看他们所行之路,却有些陌生,她本来以为老道有事要找她,顺便请她吃顿素斋,毕竟,无尘老道的素斋便是天下第一等的美食,着实不必舍近求远。

“想犒劳犒劳你,当然要给你弄点好吃的,特别的来尝一尝。”无尘笑道。

他这般说,方若华也就从善如流地答应下来。

一老一少二人悠悠哉哉前行,洛风一路也骑了一匹高头大马相随,但无尘就是不理他,只当没看到,洛风也不介意,说话如常:“哎,有些人就是小气,连几句实话都听不得。”

无尘道长的脸色登时绿了绿,气得胸口起伏不定,一副要厥过去的样子。

洛风只好苦笑着又去哄他。

方若华也拿他们没辙,根本不肯掺和进去,只当没听见。

说起来无尘和洛风这一对忘年交,感情好是真好,闹起别扭来也是烦人又幼稚。

最近又是闹灾,凌空之事也令人心烦,还有新出的戚家庄之事,方若华人手不足,便广邀朋友相助,无尘老道也是亲自出马,他老人家在本地是地头蛇,人脉广,消息来源多,对自己信心十足,别看老道士在外人面前仙风道骨,现在年纪大了,到有点小儿心性,容易较真,偏偏洛风虽说习惯惯着女孩子,对别人却是很有些惹人恨之处。

他这两年寻常便总与无尘争执,下棋要吵,喝酒要吵,就连赏个花草都有可能吵起来。

那日方若华因戚家死去之人生气,无尘正好撞见,便拍胸脯保证,说京城武林同道,他全都认识,三教九流,无不卖他几分薄面,保证数日之内,当日但凡路过戚家庄之人,他都给查出来列下名册,供方若华问询。

洛风正好出门,听到这话,很不符合他人设身份,也不走脑子地讥笑了老道几句,说他自以为消息灵通,交游广阔,结果让他留意云飞,却让人家在他道观吃了半个月的饭,连吃带拿,他愣是没发现,看来那所谓的情报网早就形同虚设。

几句话气得无尘跟他翻了脸,放下狠话,他日若不让洛风把这等酸言酸语,怎么吐出来的就怎么吞回去,他以后看到洛风就绕道而行。

方若华看着无尘的徒子徒孙把气哼哼的老道爷哄走,也不怎么当回事,光是今年,这都第二十九次翻脸,数量一多,真让人提不起心思说和。

一路吵吵闹闹,就到了正地方。

无尘老道带方若华去吃饭的地处,在京郊一座山上,位于凤凰山以西三十里,这山到没有名字,可环境却很好,连康亲王都在山脚置办一座温泉庄子。

山腰有一个小小的,天然形成的小山洞,冬暖夏凉,无尘老道喜欢这地方的清净,也爱坐在这里赏风赏月,尤其是赏雪,十几年来,这一片都是他的地盘,春夏秋冬总有几日要过来松散松散。

不过,最近半年山洞让京城里几个文人墨客发现,好像还有个什么名士,听说教出过两位状元的那种,写了一篇《登京郊无名山怀古》。

总之,一下子,所谓的无名山也有了名,好些文人都跑来开诗会,文会。

山上登时变得很是热闹,渐有人气。

脑子灵活的京城老百姓,过来卖个吃食卖个酒,支上个摊子烧一点山泉水,采些野茶山果,只要包装得稍稍好些,文人墨客们就不吝购买。

有力气地还能做挑夫,只要一天能做个三回生意,就能赚以往小半个月才赚得回来的银钱。

方若华看无尘老道拉着她上山,就扬眉道:“我是不是记错了,那个时不时垂头丧气,还抱怨自己私人地盘被别人‘强占’的人,不是你无尘道长?”

无尘呵呵了两声。

“方小友,你可别跟着洛风学坏,到不知好人心,老道我尝到了美味,还一心想着你,难道你不该感激?”

别说,确实是美食。

看架势,那山洞显然被一个厨子给占了去,还改造成个小饭馆。

方若华举目眺望,这厨子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不看面孔,只看身体到还显得很年轻,肌肉柔顺结实,两条手臂比寻常人粗壮许多,想来很是有一把子力气。

这人外表看着似乎是有些呆闷,到不像是那种看起来脑子灵活,还知道别出心裁做文人墨客生意的那种商人。

可他的确是颇有想法,眼光锐利地把山上风景最好的山洞给占了去,然后外头的平台上,亲自动手砍断大树制作桌椅。

桌子便是大木墩,椅子是奇形怪状的石头,连碗筷盘碟,都就地取材,全是木头的,带着原木漂亮精细的花纹和清香味,颇具雅韵,正合文人墨客之心。

与旁的饭馆相比,还有特别之处,但凡觅食而至的客人,并不能点菜,每人坐下之前,直接在一个木头箱扔至少三十文,沉默寡言的老厨师就按照你给的钱,帮着把饭菜做好端来。

配菜是老厨子的事,他做什么,客人就得吃什么,而且你还不能多要,以免浪费,这厨子可高冷的厉害。

方若华,洛风同无尘老道跑山上坐下,听无尘老道挑着眉得意洋洋说了一番此地规矩,竟也觉得新鲜,不禁笑道:“有噱头,正值科举之日,如果果真厨艺了得,或能长久在京郊立足。”

不多时,对方就上了菜,因为无尘只吃素,所有多是些萝卜白菜蘑菇一类,荤菜只有鸡。

方若华一吃,真觉得味道相当不错。

都是些普通家常菜,但摆盘十分精致,餐后甜点,汤水,一应俱全。

尤其是那只鸡,明明看着是清炖,一入口,味道丰富得很。

洛风一口气吃了大半只鸡,又抢了不少无尘的菜,一边吃一边含混道:“没想到十年不见踪迹的天耳王怀,竟当了厨子,老道,别卖关子,把人请来说说话。”

无尘不搭理他,但那位厨子,却整理了衣冠,走到眼前,折腰给方若华跪下,砰砰砰,使劲磕了三个头。

“谢真人寻到小女尸骨,让小女得已入土为安。”

说完,他又是猛地磕了个响头,才甩袖站起身。

无尘老道摇了摇头,叹道:“王怀只这一个独女,年轻时父女有些误会,他女儿出家求道去,没想到便是天人永隔,他寻了十年……官府将凌空妖道祸害的女子收敛以后,他才从中找到女儿的尸骨。”

方若华一怔。

这话说来简单,寥寥数语罢了,再看此人,面无表情,并无多少悲伤,形容也并不憔悴,衣着干净整齐,手指甲都修剪得很漂亮,只是眼神木然,隐隐让人感到一丝死气,仿佛……不像是活人,到似泥胎木偶。

天耳王怀并不等无尘他们来问,显见很清楚方若华想知道什么,面无表情地道:“这些时日,我一直追踪凌空的踪迹,也不知是不是天意,十年来我像个废物,眼盲心瞎,那天,戚家庄出事那一日,我却如有神助般,线索自己撞到我面前来了。”

亲爱的们!

弄雪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如果明天你们没有看到更新,那有可能是弄雪住院了——目前高压209,低压122,吃过降压药,如果降不下去就可能住院。

要是没住院,也有可能弄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一条的话全赖民政局办事效率,要是短时间内能搞定,下午就会补上更新,要是出现各种问题,那明天只能请假。)

以上!

《若华的小时空直播间》亲爱的们!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八百八十三章 雪夜(两章合一)

方若华心中警觉,就是洛风也收敛起面上漫不经心的笑意。

王怀默默地又给方若华他们添上菜。

“五天前的晚上,有个兄弟跟我说,我交了好运,有望弄到一大笔银子,说是京城城郡王家的宝平郡主闹绝食,闹到后来根本就想吃都吃不下东西去,任凭何等的珍馐美食摆在眼前,闻一闻就要吐,如今气息奄奄,眼瞅着人要不行了。”

“城郡王大是着急,贴出布告广邀贤才,谁要是能做出让宝平郡主进食的美味,愿以千两黄金相酬,我做了十几年的厨子,兄弟们都说我这一手手艺,宫里的御厨都比不上,就劝着我去试一试。”

王怀轻笑,“厨艺?厨艺好就厨艺好吧,反正我也挺缺钱,便答应了下来。”

老厨子面上带出几分伤感。

“那宝平郡主的情况确实很糟,我一见她,心下就一咯噔,听说也没绝食多少日子,可形容相貌,简直就和骷髅架子上覆了一层女人皮一样,很是吓人。”

“除了我,当时揭了告示想揽这趟活的厨子也有几个,全是名厨,论起手艺,比御厨也不遑多让,当然,人家是城郡王家的郡主,就是御厨的手艺估计也没少享用,真手上没点功夫的,恐怕不敢登门。我一看那模样,心里就打了退堂鼓,不想蹚浑水了。”

王怀是个老江湖,对什么王爷公爷的心存戒备,心知那些权贵们不把普通人的命当回事,弄死个把人和踩死蚂蚁也没太大从差别,他实在不想找麻烦。

“但我刚想走,就闻到小郡主身上有一种奇怪的香味。”

王怀的神色阴沉,“虽然不完全一样,可我就是死,也不会忘记那种香……”

方若华蹙眉,在这等环境下,眼前又是一个凌空的受害者,她很自然地想到凌空在灵云观内,圈养的那些供他实验用的女孩子们。

那些女孩儿吃着凌空炼制的药,身上便有异香,她见过那药,只是没仔细检查,可是想也知道,那必然不真是什么特别好的东西。

以凌空妖道之自私自利,说他会心怀慈善,好心好意地对待别人,怎么可能?

当时灵云观的累累白骨,还不够让人心惊?

王怀轻声道:“因为这香味,我心中存下了些疑虑,干脆就答应城王爷,留在王府试着给宝平郡主做饭,那宝平郡主情绪不好,暴躁得很,吃什么都觉得寡淡无味,时常怒砸碗筷杯盘,也不肯出房间见人,便是她亲生的母亲和姐姐也不愿见,到是那日,外面有几个世家小姐,夫人到访,宝平郡主二话没说就让人进去。”

“其中一位是陆家的小姐陆青,其姨母乃是睿亲王妃,还有一个夫人打扮的,似是姓孙,另一人姓徐。”

“那日她们来时,穿着打扮很是低调,形容有些狼狈,浑身都是雪,似乎赶了不少路,一到城郡王府邸,便沐浴更衣,才进了宝平郡主的屋子。”

王怀眯了眯眼,“我对那宝平郡主十分关注,见这几人在屋内说话,自是着意去听了听。”

天耳王怀,当年在江湖上薄有名声,更多是因为他那一双耳朵。

他这双耳,看起来与常人无异,但是听觉奇佳,人在屋中坐,隔着几重墙壁的声响,他都能尽数听入耳内,比好些双目失明,听觉很好的人都厉害。

虽说以王怀的身份,不能靠近郡主香闺,但他在厨房内做着饭,屋中谈话也连续不断地钻入他耳廓之中。

“那位宝平郡主一见几位小姐,便哭个不停,只管她们讨要什么仙丹,几个小姐,夫人却也只道身上早没了药,还说已经去见过其他姐妹,或许还剩下一两瓶,但远不够大家用的,必须想办法尽快寻到她们师尊。”

王怀目光阴郁,“她们不说,我心中也知道,这些姑娘所谓的师尊,大约正是那凌空妖道!”

洛风蹙眉:“这家伙……不知祸害多少人!”

“其中一孙姓姑娘便道,她师尊给她留了信,让她带着姐妹们,务必躲开家里人的监视,先去无忧谷等,要是她们师尊能抽出时间,便亲自给她们送药来,若是不能,也会请别的同道代劳。”

“那孙姑娘说完,几个小姐到仿佛镇定许多,连宝平郡主面上都有了精气神,几个人又窃窃私语说了几句私话,便合衣睡了。”

王怀声音渐渐变得冷淡了些,“我当时心中激动,觉得自己这是终于抓住了凌空那畜生的尾巴,就想联系几个朋友盯住她们,虽然我们不知道无忧谷是什么地方,可跟着这帮人,不愁找不到那个畜生。”

“但万万没想到,这帮人还没去无忧谷,自己却起了内讧。”王怀蹙眉,似乎也不知是该恼,还是有一丁点高兴,“这几个姑娘中,睿亲王府的表小姐陆青,本来一直沉默不言,没加入那几个姑娘的谈话,在她们商量着要怎么摆脱父母亲人的追踪时,陆青忽然站起来说,她不想去了,她要回家。”

“那几个姑娘立时吓了一跳,坚决不肯放人走,几个人便起了争执,闹得不可开交,撕撕扯扯还动起手,一下子惊动了城郡王和王妃,王妃特别生气,下令将几个人看住,不许她们离开,甚至派人去通知几个小姐的家人。”

王怀摇摇头,“这几个人离不开王府,自也去不成什么无忧谷,无奈何,我只好先请朋友盯着,再另想办法。”

说着,他便看了无尘老道一眼,“今日无尘道长到我这儿吃饭,说起方真人也在找凌空,而且还提到了戚家庄,到让我觉得,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其实很有道理。”

方若华轻叹:“难道,这几个姑娘知道戚家庄惨案的原因?”

王怀默默点头:“是那位陆青姑娘说走了嘴,她似乎很害怕,很痛苦,当场就有些崩溃,哭着说——‘那个农家女不过是年纪小,不懂事,受了些惊吓,才会口不择言……何至于落到如此下场?而且,你若是恨她,只杀她一人就很足够了,何必要,何必要害死人家那么多人,十几口啊,你晚上就不会做噩梦?’”

方若华吐出口气,不禁悚然。

王怀叹道:“我这人,早就冷心冷肺,连骨头都是冷的,别说是死十几口人,就是死上成百上千,我也不当回事,只无尘道长说起,我知道方真人正查戚家庄的灭门惨案,又想起这个,自然要与方真人说清楚。可是陆青小姐指的杀人凶手究竟是谁,我便不知道了。”

方若华略一颔首,轻声道:“这条线索很重要,也很及时……多谢老先生。”

山腰处风寒露重,积雪皑皑,但无尘选中的山洞却很奇妙,不光能享受到山景风光,竟还可避风雪,位于其间,不说暖如初春,却也并无多少寒气侵扰。

方若华,无尘,还有洛风,认认真真吃饱喝足,拢好了衣服,这才溜达下山,策马而行。

无尘道长左看看,右看看,见眼前这两位小友有志一同直奔城郡王府。

他略一思量——好像这里面其实……没他什么事!

无尘在京城生存这么多年,早些年还有一怒拔剑的时候,后来就越发淡定低调,可谓只结善缘不结仇,那些个愤世嫉俗,抱打不平,似乎都是年轻人的事了。

他养了那么多徒子徒孙,又身在京城,真是不敢冲动行事,否则自己闯下什么大祸到也没什么,一把老骨头,生死已看淡,可很容易祸及子孙的。

无尘一边想,一边就跟着方若华和洛风到了城郡王的府邸。

此时,天色已是擦黑。

洛风举目看向天边的一片阴云,轻声道:“又是一个大雪夜,我讨厌雪夜。”

城郡王府大门半开着,里面黑洞洞的,内院到仿佛有几盏灯,但一个人影也不见,方若华越走越近,蹙了蹙眉,忽然有一点警觉。

洛风拉了一下缰绳,转头冲若华道:“我不大了解京城这些王府,城郡王很落魄不成?”

方若华眨了眨眼:“虽说是比不上康亲王等万岁爷的兄弟,论起血缘,城郡王和当今陛下比,多少算是远了点,但是好歹也是王府,该有的体面都有。”

例如郡王府侍卫按照规制,最少五百人,一入夜便要四下巡视。

再例如,城郡王好美色,夜生活丰富,家里养了好些个舞姬,一到晚上,城郡王府邸内向来是丝竹声一片,因为这个,时不时有御使弹劾他。

今晚竟如此安静,到真有点不像郡王府本来的模样。

无尘道长轻声道:“其实,那什么,无论谁家的女儿生了病,闹绝食,当爹的都不会有心情玩乐,也许……若华啊,我们要不要回去叫点人手再来?”

方若华:“……”

她还没说话,洛风就如一道轻烟,轻飘飘地飘入城郡王府的大门,他的轻功越发地好,轻若柳絮,不要说踏雪无痕,就是连天上的雾和霜也不会扰乱。

无尘心里咯噔一声:“死孩子!”

方若华挑眉:“好轻功。”

话音未落,自己也提气掠上房顶,冷风吹拂,方若华鲜少这么飞檐走壁,如今沐浴幽幽月光,于月色下迎风而立,心中积郁到仿佛散了。

整个王府没什么人气,方若华的目光落在旁边东侧院内,就见地上整整齐齐地排着些人,看穿着打扮,都是王府侍卫,再里面有些家丁丫鬟仆妇,排得很正气,都有气息,睁着眼睛,有的还能微微蠕动,显然是被点了穴道,放倒他们的人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到让这些人都躺在避风之处,又摔了四个火炉在周围。

即便如此,冷还是冷的,但至少不那么容易冻死人了。

方若华略微踌躇,还是寻着唯一亮着灯的方向过去,轻轻穿过游廊,到了东边水榭内,抬头就看到城郡王,郡王妃,还有两个老嬷嬷端端正正地坐在桌前。

城郡王额头上隐约见汗,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眼珠子乱动,显然很焦急。

至于城郡王妃,眼眶通红,泪水滚落,滴答滴答地浸湿了半个衣襟。

方若华推门而入,再向屋内看,就看到洛风站在门前,里面就是云飞。

她也是见过云飞几次,可每一次见,都因为他的容貌略微走神,不是方若华没有见识,而是世间真正的绝色,没有见过的,绝不知其杀伤力有多大。

今日的云飞和往日还有些不同,不再是一身简单白袍,反而穿了一身飘逸的青衣,眉心处水滴状殷红衬托得他整个人更是仙姿佚貌,气质独特。

不要说方若华,就是被云飞提在手里的,面色青白的小妇人,惊骇之余,眉宇间也不是没有留存一点惊艳。

“咳咳!”

洛风忽然掩唇咳了几声,抬头冲看姿势欲挟那小妇人走的云飞笑道,“你且等等,我有话说。”

云飞却仿佛没听到,拎着人调过头,看了方若华一眼,转身就向窗户走去。

洛风叹了口气:“你该知道,无论你想做什么,我若不配合,你都做不成……一年之后,白玉城之约,我一定会去,而且一定会以最好的状态,全力以赴,只能成功,绝不失败。”

方若华顿住脚步,眼见云飞一向稳如磐石的手竟颤了颤,脸上飞起一抹薄红,似是怒了,他一转身,忽然抬手——啪!

洛风被他一掌扇在脸上,踉跄了一步,喷出口血,脸上到没什么异样,还是坚持道:“封印很重要,不光对白玉城重要,对天下也重要……好吧,说什么为天下苍生之类的话,太大了,可我凭什么不去呢?我自幼体弱多病,能活到今天,是师兄和各位尊长辛辛苦苦,当然还有你,为我操劳,为我费心,既有活命之恩,他们的愿望,我总不能不去实现。”

云飞低下头,看手里的人,轻声道:“我只做我想做的……这个女人,死有余辜。”

可能云飞很少说话,更别说解释什么,声音有些艰涩,“我只是要试一试,不是要阻止你,你想做什么都可以,我要做什么,你不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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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八十四章 噩梦(两章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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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很有故事……但干她何事?

方若华。

无尘老道眯着眼睛,捋着胡须,咳嗽了声刚想说话——“咳咳咳咳咳!”

他就见方若华前脚还在门口,转瞬已至云飞面前,再下一刻云飞手里浑身虚脱无力,面露恐惧的小妇人,已经到了方若华手里。

无尘:“……”

他闭上嘴,决定自己还是做壁上观,有年轻人在,哪里还有他这一老人家卖力气的份儿!

云飞脚下一动,伸了伸手,却不曾拦得住方若华,他面上并无表情,只是默默摸了摸剑,却不肯拔,慢慢抬头,静静看过去。

方若华眨了眨眼,把视线落在手中女子身上,说实话,便是她被云飞用这样的脸,这样漆黑的,清亮又深邃的眼睛如此细细端量,她心中也是一荡。

当然,美色是挺迷人,到还不至于能迷了人的心窍。

落在方若华手中的女人,脸上敷了一层粉,看眉眼到也清秀,嘴唇略厚,大约涂的胭脂多了些,十分红艳。

方若华沉吟片刻:“孙夫人?静安侯庶女,户部员外郎许继的妻子,年二十四,生育两子一女,幼子夭折,幼女刚过一周岁?”

女子愣愣地看着方若华。

方若华把她搁在椅子上,平静地开口问道:“腊月十一,你可曾路过京郊东戚家庄?”

那女人一惊,面上露出几分慌乱。

只听咚一声,屋里床上有什么重物落了地,方若华手一挥,屏风倒地,露出架子床,上面还躺着一个女人,另一个姑娘掉到地上,正挣扎着拼命想起身。

那女孩子神色凄惶绝望,她脂粉未施,面上显得很是憔悴,眼窝深陷,皮肤好似失了水分,一时竟看不太清楚年纪,双眼含泪,浑身颤抖。

方若华到一眼就认出这姑娘来。

她叫陆青,是睿亲王妃很疼爱的外甥女,曾有几次还叫陆青过来拜见方若华,当时她也没多在意,只觉得这小姑娘生性腼腆,不大爱说话,因为早年丧母,家里又有继母,睿亲王妃怜惜她小小年纪处境艰难,一年里到有小半年要把她接到睿亲王府生活。

睿亲王妃就曾与她说,如果不是担心这孩子同她父亲生份,她这个当姑姑的,都想接陆青到自家常住。

方若华一时沉默,当年见到这姑娘,虽说腼腆害羞,却是一脸的胶原蛋白,身体还略有些丰腴,很是可爱,如今再见,只能说人生无常。

陆青双目流泪,挣扎着似乎想说话,却没有力气。

方若华弯下腰,往她口中塞了一颗药丸,她额头上隐约冒出一丝白汗,整个人登时精神多了,哭道:“是孙姐姐指使疯狼做的,所有人都死了,都被砸死,又破坏了房子。”

洛风蹙眉:“疯狼齐美芳?她也是一代高手,怎会听你们的命令行事。”

“齐美芳和孙姐姐是姑表姐妹……”

当然,这其实不重要。

方若华闭了闭眼,心潮涌动,只想为不能瞑目的死者问一件事:“你们与戚家庄中人有何等深仇大恨,竟要灭人全家?”

整个房间鸦雀无声。

孙夫人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咬紧了嘴唇一言不发。

陆青抖得厉害,嘴唇蠕动许久,终于一边哭,一边开了口。

戚家庄中人,遭受的也不过是一场无妄之灾。

那天傍晚,戚家庄壮丁们都在院子里坐着唠嗑,又有几个老少媳妇纺纱织布,虽是雪夜,可他们一家到是欢声笑语不断。今年灾荒闹得厉害,他们全赖戚家庄的老庄主见机快,又得了机缘,举家投了幻真观的方真人,方真人心善,不光给钱买地,还愿意先赊给他们粮食过冬。

便是来年,愿意依照方真人的意思种植,种出来的粮食,六成归自己,剩下四成,一成为地租,另外三成,幻真观愿以高出市价一成收购。

白纸黑字,加上县太爷大印的契书落在手里,虽然不习惯了点,可所有人的心里都踏实得很。

方真人是何等人物?如何会蒙骗他们这些升斗小民!

大家都说,以后的日子会变得很好过。

就连年过八旬的老人家都露出一口缺了无数颗的牙齿,笑得一脸舒坦。

戚家长辈们说说笑笑,讨论好些生活中既紧要,又寻常的琐事,儿子要说媳妇,明年辛苦一年,给多置办聘礼,选一贤良佳妇。

女儿也要开始准备嫁妆了。

这时候,外面来了过路的客人,客人一看便来历不俗,无论是车还是马,都显示出极富贵的模样,只是都是几个女子,连家丁随从都没带,戚家的人也有些惊疑不定。

不过,来的这几位虽然形容狼狈,看起来又渴又饿,风尘仆仆,但是言行举止都颇有教养,固然大家小姐不带个婆子家丁就在外头走,有点奇怪,但说不准人家是遇见了什么事。

戚家乃是良善之家,周围也是民风淳朴,老太爷做主,杀鸡宰羊,把存着最好的茶叶拿出来招待客人。

“本来一切都好好的,都好好的……”

陆青闭上双眼,泪水滚滚而落。

可那一刻,孙夫人神思恍惚,不小心被刮掉了长袖,正好让戚家小女儿看到了她的手臂,登时吓得小姑娘惊叫出声,把众人的视线都吸引过去。

孙夫人的手臂有一大块凹陷,肉都是干瘪的,皮包着骨头,狰狞恐怖,尤其是晚上在火光下一看,更是骇人。

戚家的小女儿年纪还小,乍一见到这个,自然是吓得双腿发软,浑身颤抖,尖叫了好几声。

孙夫人脸色瞬间变得阴沉难看,把胳膊藏在身后,又迅速取出围巾裹上。

场面一时静下来。

戚家一众老少回过神,当爹的拎着闺女避开人狠狠捶了一顿,家里人对这位夫人也是充满歉意,毕竟她们女儿不像话,叫什么叫呢,人家夫人受了伤,你还瞎吵吵,心里能不难受?

一时间气氛有些尴尬,戚家人更是用尽浑身解数,好生招待了一番客人。

好吃好喝地奉上,吃上饭,尴尬才稍稍缓和了些许。

当天夜里,戚家准备好生收拾出几间客房,要招待客人,不过,对方却含笑推拒了,说是住在车里已经很习惯,占用院子避一避风便好。

戚家人想了想,虽说家中被褥也是晒过,洗过,但到底都是他们这些乡下人用过的,人家一瞧就是京城的大家小姐,哪里用得习惯,还是别找不自在为好。

陆青不知想起什么,浑身发颤,紧紧抱住双肩,把头埋在胳膊里,低声啜泣:“我也没想到孙姐姐那么恨!”

“她记恨戚家的小姑娘嘲笑她,害得她出丑,便让疯狼把那小姑娘控制住,她自己发了疯似的拼命砸那小姑娘,鲜血迸流,染了我一脚,都,都是血,大片大片的红色,我,我……吓坏了。”

“戚家女孩的娘亲过来看女儿,疯了似的扑过来撕咬,就……被摔在地上,脑袋里流出,流出……呜呜呜。”

陆青几乎说不下去。

“所有人都死了,孙姐姐说,所有人都要死。”

方若华只觉通体寒凉。

“呕!”

洛风忽然呕吐,脸色煞白。

云飞蹙眉,冷声道:“又不是没见过血,你师兄把你养废了吧。”

洛风干呕许久,撑着门一时说不出话,只觉得背脊全是冷汗,整个人几乎虚脱。

方若华叹了口气,伸手扶了他一把,扶着他坐下,此人酷似许默,可性子却与许默差得太远,一开始只道他怜香惜玉,如今相处得时间多了,才发现这人心软的像豆腐一般,虽是江湖人,可却见不得人间苦难,或者说,他能对这世间的苦难感同身受。

这究竟是好,还是不好,到也不用外人评判。

方若华转头盯着孙夫人,冷声道:“你难道,不会做噩梦?”

因为那一点小事,还只是意外,就灭人全家满门,何其残酷。

孙夫人也不是不害怕,此时害怕得上下牙齿打颤,低着头一句话也说不出,但她眼睛里却仿佛流露出一丝说不出的狠毒。

她生平最爱惜自己的美貌,让一帮贱民看到她最不堪的一面,那是耻辱,她必须洗去这些耻辱,让这件事彻彻底底地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贱民而已,她为这些人的死而做噩梦?他们也配!

方若华轻声道:“我带她去衙门,无论此人是什么背景,什么身份,此人罪大恶极,实该万死。”

无尘点点头:“想必她犯下这等大罪,赎是赎不得的。”

老道士自来很少说什么某人非死不可一类的话,但此时却觉得,这人就是该去死上一死,只是简单地死亡,还是便宜了她……

方若华面上轻松,心中却对云飞有几分戒备。

云飞此人,必是拿孙夫人有用,那么,他便不会轻易放弃。

虽说落在云飞手中,这人也未必能得了什么好。

方若华拎着孙夫人,一步步稳稳当当转身出门,却见云飞靠着窗户,只目送而已,并无其他动作,心中不觉有些奇怪。

云飞此人性情执拗,可不像是会轻易妥协的……

一迟疑间,方若华手一顿,猛地一松,就见孙夫人忽然撕心裂肺地大声哀嚎,四处翻滚碰撞,浑身上下的皮肉竟然一点点萎缩。

洛风深吸了口气:“云飞!”

云飞难得轻轻一笑,纵身而起,在孙夫人犹如枯骨的身体前一掠而过,玉白的手指朝着她的天灵穴一夹,也不知夹走了什么东西,飘然远去。

他这一走,孙夫人就没了动静。

方若华一时并不去追,低头看了一眼,她好像还有一点点呼吸,只是看目前的情况,怕是也活不成了,活不成了恐怕才好,要是她还能恢复意识,不知该何等恐惧。

咯吱,咯吱。

众人回头,就见陆青和床上躺着的那个小姐,牙齿咯咯作响,显然是害怕至极,陆青翻了个白眼,昏死过去,床上那人,竟是吓得翻了白眼。

洛风一步跨过去,渡一口真气入那小姐的心脉,小姐的气息才渐渐调匀,要不是这口气,恐怕人已经活生生被吓死了。

方若华沉默,叹道:“……凌空的手段变了。”

更残忍,更可怕。

当初灵云观内尸体,也不过是失血过多,如今不知凌空使了什么手段,竟让人成了此等模样。

众人静了片刻,方若华蹙眉:“这两个姑娘,且让我带回去检查检查。”

也只能如此。

此时天上隐约放光,朝霞渐至,天要亮了。

无尘老道伸了个懒腰,到第一个先从一片凄冷中回过神:“方真人,戚家庄的田地也分我一块,我有个小弟子还俗了,要成亲,正愁不知道该哪里安家落户,就让他去戚家庄吧。”

方若华点点头。

虽说上好的良田都被周围的左邻右舍分得差不多,可还有一部分剩下来,终归不是所有人都能一口气拿出那么多银钱,无尘老道想要,给他便是。

“还有,今年你分给我的良种,怎么也得再多加一些,实在不够。”

方若华莞尔:“您老人家还真不客气。”

无尘轻笑:“客气什么,再说,我不都犒劳过你了,下回还请你去吃天耳王怀的随意菜。”

方若华摇了摇头,也不与他计较。

她想吃王怀的菜,何至于用他无尘道长引路?但凡方若华喜欢,王怀亲自至幻真观认认真真烧上十天八天,天天不重样的美味,也不会不愿意。

当然,这老道说要犒劳她,还真不是没有理由,也不算是开玩笑。

方若华自己这些年没少置办产业,名下也有不少庄子,戚家庄就是一例,加起来差不多足有两百多庄户靠她吃饭。

如今这些庄户种的粮食都是精心育种的良种,虽然因为不确定当下水土适合不适合那些种子种植,方若华做得相当保守,只是实验性质的,用的新良种,种出来新作物并不多,另外也种些玉米,红薯之类的高产作物。但即便如此,产量也相当不错,方若华收的租子极少,庄户的日子算是非常宽裕。

第八百八十五章 线索(两章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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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天灾人祸不断,尤其是今年,先不说冬日的雪灾,前面还大旱,又逢大涝,别处粮食减产的厉害,京城这边,依附幻真观的庄子农户算是逃过一劫,其他地方的农户们却凄惨得多,为此卖儿鬻女的不在少数。

无尘老道那儿也攥着十几个庄子,这些人既依附他们道观,平日里也是收入来源,这回不说颗粒无收,着实艰难得很,他老人家可不乐意看着自家的庄户们个个都饿死的饿死,急死的急死,就干脆厚着脸皮从各位朋友那里赊购了一批粮食回去。

方若华就是被他盯上的大户之一。

事实上,自从老道被邀请着过来小聚,第一次看过幻真观这边的收成以后,谄媚得恨不得日日黏在方若华身边,又是吹捧,又是甜言蜜语,最后闹得水友们都连道辣眼睛,纷纷愿意出钱,让自家三妹赶紧送人家老头一批良种,把人打发走算了。

其实这些种子怎么也需要实验,实验田越多越好,无尘老道愿意替她忙活,她还省事。

方若华自己的经验,哪怕是在宇宙商城买到的,众人评价都非常高,适应性特别好的种子,到了真开始种植的时候,也不是所有时空,所有星球的土地都能适应,会出现各种问题,有的甚至连长都不长。

反正就她这颇有些急躁的性子,来到这边也有几年了,目前新种子还只是在自己的地盘上试种。

就这都失败了两回,最近一年,才开始真正达到增产。这还是好的,方若华有时候都庆幸,似乎每次自己来往的小时空,在各个方面适应性都不错,很少会给自己添什么乱七八糟的麻烦。

种子推广的速度很慢,到是那些从本时空搜集的玉米、红薯一类,流传得挺广。

无尘老道良种到手,还没有种下去,却对方若华信心十足,只想着再多抠些出来,好种子那是只有缺的,不见富余,最好有多少就拿到手多少。

他要生活,还养着那么多人,又不像方若华生财有道,那只能让自己脸皮厚一点了。

从京郊回城,天色都渐渐大亮。

风雪已停驻,天高云也淡,空气清新,洛风把自己裹成一个大雪团,换了一匹小叫驴骑,方若华都不知道这家伙到底从哪里弄来的坐骑。

在她印象中,洛风一直是个穷人,江湖浪子,游侠,可这家伙在京城出手大方得很,今天重金收某个丧父小丫头的绣活儿,明天掏钱给哪个老太太治病,各种名贵药材买起来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后天看到一个乞丐,就能将身上千金难求的大氅相赠。更不要说,身上随手摸出来哄丫鬟侍女的都是雪白的珍珠,送到珠宝店还不知何等的高价!

再看他的坐骑,前几天他喜欢骑一匹通体雪白的大宛马,前阵子还骑过一匹未成年的,也十分神骏,速度非常快,连方若华最好的坐骑见了人家都退后三尺。

今天这一头小叫驴,看着不起眼,却是一路疾驰,跟着他们一点压力都无,反而是无尘那匹瞧着身量高又壮的,气喘吁吁,耗费的体力不少。

最重要的是他好像随时随地都能找到马,还是好马,明明也不见他有什么人手可用……真不知为何这般神通广大。

大殷的马向来稀缺得很,连方若华都一直留意,想要寻一处好一点的马场来养些品质高的马匹,没办法,如今她为人低调多了,现在寻常用的都是畜力,生活想过得愉快,马不能缺,和从宇宙商城里买比,还是自己养性价比更高一些。

洛风脸色不大好,不过到还精神,坚持着吃了早饭,又盯着方若华处理陆青二人。

通知了衙门,陆青醒来估计可以作证,六扇门开始秘密追捕疯狼,其实处置疯狼这般,小辫子一抓一大堆的江湖人,到不需要什么人证。

只要朝廷真下了决心,寻常的江湖人,一般到是很难逃掉。

江湖和朝廷虽说并不那么相通,大部分时候彼此泾渭分明,可前提也是真正能在江湖上闯出名头的那些侠客,心里都有一本账在,他们自己就主动避开朝廷,并不爱与官府打交道,对于涉及到官府的事,不是万不得已,并不去伸手。

像话本游记里写的那些,江湖大侠们动辄杀个官,劫个狱,碰见衙役官差一通乱打,唔,那也只是当话本看看就好,偏僻的穷乡僻壤且不说,反正只在京城,方若华就没见过这般牛气的江湖人。

这回追疯狼,却是没有大张旗鼓,主要是为了怕打草惊蛇,凌空万一和这些个人真有联系,大肆追捕疯狼,岂不惊动凌空?

方若华和禁军还有六扇门的人都沟通了一下,尽可能地动作小一点,不要表现得特别重视,随便找个别的由头便是。

认真和官府的人交代完整个戚家庄案件始末,其它的由这一帮官爷们处置,方若华则坐下来,仔细给陆青检查,这一检查,登时查出异常。

陆青的百会穴处,竟有异物寄生。

方若华也是大惊失色,百会穴可是人体督脉上极为重要的穴位,就是大夫,要不是经验丰富,医术高明,也不敢轻易去触碰。

陆青悠悠转醒,先是一脸茫然,又猛地抱紧身边的被子,小声呜咽,浑身抖个不停。

方若华叹气:“你先别抖了,告诉我,可知道凌空的落脚之处。你们口中的无忧谷,到底是什么地方?”

陆青死死咬住嘴唇,欲言又止。

方若华也并不对她太客气,虽然她是睿亲王妃的亲人。

“你想一想孙夫人。”

陆青身体一僵,手足发颤,紧紧闭上眼睛,孙夫人死前凄惨的形状,再一次浮现在她的脑海中,方若华连忙掰开她的嘴,给她又灌了一杯静心茶,陆青才从昏迷的状态中挣脱,忍不住哭道:“我,我也没想过会这个样子,只是孙姐姐说,我,我可以变漂亮,那样……勋哥哥就不会和别的女人好了。”

方若华叹了口气:“现在不是纠结这些的时候,你要是不想变成你那个孙姐姐,就把你还记得的东西,事无巨细,全都告诉我们。先说无忧谷吧。”

陆青并不精明能干,知道的东西也不算特别多,好在凌空如今也犹如困兽,乱了方寸,不得不用上他养的这些……蛊!

她脸上露出些许迷惘,轻声道:“无忧谷是很让人快活的地处。”

它就在凤凰山上,有好几个,都是同一个名字。

她们一些女孩子,无论已婚的,未婚的,也包括一些男子,都可以在谷内放下红尘俗事,享受各种美食佳肴,自自在在地游玩嬉戏。

没有人会来说一些规矩之类,也没有那些让人纠结的烦心事,大家就只是痛痛快快地玩而已。

“师尊……凌空会给我们分发一些药,非常有效,吃了让人很舒服,那里燃的香也很舒服,天是清的,云是美的,树和风都是可爱的。”

陆青哭道,“我一辈子都没过过那么好的日子!”

方若华简直要气笑了:“具体位置有吗?你带我去一趟。”

陆青犹豫了下,还是点了点头。

她说了那么多,但声音颤抖,显然,

洛风戳在门口,倚着墙道:“我觉得问她应该也无用,看云飞的做法,应该是凌空想收回这些蛊。”

他沉默片刻,轻笑道:“其实,凌空只要带着云飞,我还是能找到他们的。”

说着,他便鼓了鼓脸,有点为难,“不过这法子一用,也就是一次,以后再想用第二次,那大约是……不大可能了。”

他迟疑片刻,“只是我并不确定云飞什么时候会回凌空身边去,若是时间卡得不好,我找到他时,他没在凌空那儿,恐怕要露馅。”

“云飞的轻功比不上我,但以他的功力,周围我离他近了,或者他周围有什么风吹草动,绝逃不过他的耳朵。”

方若华闻言轻笑:“这到不难。”

只要看直播间里水友们,对着云飞其人的各种截图流口水的模样,也知道她家摄像头的隐身能力绝对没什么问题。

虽然不知道以后在别的小时空,会不会遇见摄像头隐身失效,被那些高手们抓在指尖把玩的情况,至少目前来说,每个小时空都还没掉过链子。

洛风看了看方若华,也没细问她这个不难是个什么意思,究竟有什么具体的方法能盯得住这位快剑,只是叹了口气,从脖子上取下一个玉瓶,打开玉瓶,里面就钻出来一只米黄色的小飞虫,特别小,只有拇指盖大,看翅膀有点像蝴蝶。

“这只变异寻踪蝶是我用云飞的血养的,能自行追踪他的踪迹,以前是淘气,开个玩笑,没想到现在到给用上,跟着这小东西走,就能找得到云飞。”

“大冬天的有飞虫飞蛾活动,换做别人只要看到了必要怀疑不可,但是对付云飞足够了。”

洛风轻笑,“他到不是那种完全不懂常识的人,只是对和他的无关的事,并不会很在意而已。”

“只要云飞还要去寻凌空,我们追踪云飞,也就找到了凌空。”

洛风点了点玉瓶的瓶口,瓶子里的小飞蝶呼扇了下翅膀,一飞而出,在半空中盘旋三圈,遥遥远去。

“云飞不知从那位孙夫人身上拿走了什么东西,可必是要给”

方若华开了直播,简单说明情况,一干水友笑得七倒八歪。

“寻踪蝶?三妹也太敷衍了。”

“唔,大家别忘了这个故事有神话背景,不要说是寻踪蝶,就是哪天老鼠会讲话,猫咪能飞天,妖魔现人间,那也不算稀奇。”

由着水友们一边笑闹,一边盯着大美人目不转睛。

方若华到觉得,让水友们监视云飞,再容易不过了,保证有成千上万双眼睛瞪着他看,断断续续看上一整天,也不至于看腻了。

即便现代各种美人数不胜数,世间绝色也不会太多。

云飞离开城郡王府的大门,就在三里外开阔山头练剑两个时辰,削平了大半座山,毁掉各种树木无数,惊跑了不知多少冬日还栖息于此的鸟兽。

水友们花痴的叫声让方若华难得算错了三笔账目,还得重新开始算。

练完剑,云飞跳入略有些冰渣的溪水中沐浴。

“马赛克。”

“竟然有马赛克……”

方若华对各种充满遗憾的吞口水的声音和字幕都听而不闻,视而不见。

但其实,方若华也有一点遗憾,当然,只有一点点,他见过更好的美色,所以还是能管住自己的手,没去主动调节直播器的屏蔽功能。

沐浴完,云飞上岸,一身衣服已经干爽如初。

方若华扫了一眼屏幕,好像也没什么人觉得奇怪,估计以为对方在摄像头偶尔拍一下惊飞的鸟类,小兽,雪景的时候,就很迅速地换了衣服。

他们大约还以为,别看周围一点动静也没有,但是左右摄像头之外,有无数的工作人员在辛苦工作。

屏幕上几个水友还刷红包给工作人员道一声辛苦。

“哎,明明是他们该散财给红包吧。”

“就是,虽然可能累了点,但瞧瞧这日子过得,何等滋润!”

“既有美色,也有美景,估计工钱还少不了。”

“话说我寒假呢,能不能去打个工!”

“别说了,一提到这个话题,三妹就装死!对了,你们谁还记得两三年前三妹直播的时候什么样,她好像也不怎么忌讳报出自己的位置,让水友们去看她啊,怎么现在这么神秘兮兮的。”

方若华:“……”

这个话题有点危险。

幸好云飞穿戴整齐,又翩然上山。

翩然这个词是水友们用的。

云飞上的是凤凰山,方若华和所有水友都精神一振,然后就看他从一个山洞中摸出刀和药篓,越走越高,进入深山密林,采了一颗又一颗不知名的草药。

凌空什么的,依旧是不见影子。

到是云飞采药的时候挺拼命,悬崖峭壁,幽谷深涧,各种危险地带,他都要深入,有时候也会险象迭出。

第八百八十六章 大年(两章合一)

云飞采药很认真,认真得好像,这个事情和他练剑是放在同一等的地位上。

可以想见是如何的美景。

吸引得水友们一时也忘了所思所想,忘了寻找凌空下落的那一点急躁,不禁安静下来,感叹连连。

这美人就是不一般,狼狈不堪的泥里滚过,水里爬过,枯枝败叶沾染一身,连鸟屎兽粪都污染了青色的衣袍,可怕至此,竟还是没人会去嫌弃。

人之美,无论男女,在骨不在皮。

“云飞真是皮骨皆美的大美人。”

方若华看到一溜——这样的美人,再脏也不怕,也想睡之类的话,脑袋上冒出几滴冷汗来,摇摇头不大想继续关注,她事情多,总归只有找到凌空才能做事,现在不必忙。

只是一转头的工夫,她便忽然发现,不关注真是不行了。

云飞此时采集好了草药,翻身一跃而下,跳入一处陌生深谷。

一众水友失声惊呼,都揉了揉眼睛。

好几个姑娘脸颊发白,又双目闪亮,蠢蠢欲动:“简直是在玩命!酷毙了!”

其实镜头转换得很奇妙,他们也看不太清楚,可是给人的感觉依旧震撼——云飞手里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安全绳,没有防护措施。

方若华觉得,这也亏得如今有各种作死节目,提高了观众们的承受力,否则真要被这样毫无征兆的镜头给吓得得了心脏病。

当然,也是美人太漂亮,大家看得太投入,突如其来的一纵跃,也才惊心动魄。换做个寻常普通人,惊讶震撼或许也是有的,但应该没这么强烈。

云飞一只手吊在崖壁上,拨开杂草藤蔓,用手轻推,就开了个石门。

方若华吐出口气,心想,若是凌空藏匿得如此隐秘,看样子还有特别的道路,凤凰山山高林密,环境又是十分复杂,她心里腹诽摄像头忽然而来的低下效率,似乎也不是那么有道理了。

云飞对道路似是极熟悉,一路走过,一路点上灯,走着走着,前面便是一处温泉,泉水呈现出略显浑浊的黄,热气蒸腾,泉水旁边的树木花草竟都翠绿的翠绿,盛放的盛放,显然和周围的植被完全不一样。

方若华也没想到凤凰山竟暗藏玄机,如果凌空就在此地,那他大概在凤凰山上根基很深,否则这般隐秘的洞窟,他大约是寻不到,若是他亲自打造,那这人可比想象中更厉害。

但这种可能性并不很大。

若凌空有这等势力,这等人力物力打造这般密室石窟,他早不必做那些乱七八糟的小动作。

方若华一个闪神间,云飞已经穿过温泉,进入一间石室,霎时间无数机关启动,天地飞出落石,利箭,毒液等等,云飞轻车熟路,一一避开,终于进入石室内,一飞长剑,钉在石室顶部,顿时,机关全部停止,又一一恢复原位。

“想停止机关都要在室内,外面不行,这可够严密的。”

不说众位水友,方若华都来了兴致。

众人视线随着云飞一步步穿过一个巨大的钟乳石丛林,里面便迎出来两个青衣少女,迎面拜倒:“少主。”

云飞略一点头,挥了挥手。

两个少女登时会意,恭恭敬敬地退下去。

钟乳石后,别有洞天,虽然素净,可桌椅床铺一应俱全,床铺上铺垫的也都是上好的卧具。

床铺上躺着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双目微微合拢,云飞进来,那人也并不睁眼看他,云飞同样不说话,走过去伸手先抵住这人的心口,不多时,此人头顶便冒出一丝白气。

水友们:“……正宗封建迷信内功现场。”

“封建迷信和内功好像不能完全等和在一起吧。”

“反正是挺封建迷信的。”

“噗!”

方若华猛地站起身,大声咳嗽起来,“咳咳咳咳!”

杏儿都吓了一跳,连忙扑过去又是拍抚,又是拿茶水给她润喉,方若华却是愕然看向大屏幕。

云飞已经收了手,正沿着床上那人的四肢百骸做按摩,他的手法娴熟,动作轻巧,手中微微发出震动,床上这人的肌肉也跟着颤动起来。

“咳咳咳咳!”

不只是方若华,其他水友也一个个的脸色大变。

其中几个人更是骇然:“天,怎么变成这副模样,这是怎么了?”

“特效化妆!拜托,化妆术而已,闹腾什么。”

水友们不多时,安静下来,七嘴八舌地开始讨论这是什么情况!

他们兴致勃勃的,方若华的心扑通扑通跳了好几下——床上此人的容貌,与许默一模一样,也同样和洛风一模一样。

一时间,方若华都有一点迷惘。

她知道,洛风不是许默。

但是一个小时空冒出两张一模一样的脸,她也不免有种误入神奇国度的微妙感,更何况这还是一张无比熟悉的面孔。

克隆还是双胞胎?

因为出现的这一个变故,方若华甚至没有来得及失望,他们在这里没有看到凌空,大约此地也不是凌空的藏身地。

她不觉思维有些发散,云飞似有求于凌空。

可是以云飞的伸手,再看他的势力也不小,难道不能用武力使凌空就范?何必去帮这么个人渣!江湖上关于云飞身世的传闻很多,确凿的结果却没有,只能说一句来历神秘,就同洛风一样。

云飞救下凌空这一人渣,等于间接害死无数的人,手染无数鲜血,背负无数罪孽。

方若华知道,习武练剑和修行一般,在心性上其实要求很高,便是那些所谓的邪门武功,号称百无禁忌,练功速度还快,但也同样有心性上的要求,只是一个早有晚有的区别,而且练功练到高处,越邪的功夫,越是根基不正,越有可能遇到各种麻烦和危险。

只是想法飘了一下,方若华便坐下又继续自己手头上的事。

要过年了。

京城各方的节礼,那都要认真准备,方若华来此地不久,但这会儿开始写节礼单子,却是倚在桌头上认认真真地铺开笔墨纸砚写了一大桌子。

顺便列了一张关系图谱。

像这类京城世家勋贵们的关系图谱,那都是正经官宦人家口口相传的东西,唯独大家千金自幼学习,能轻松搞明白这一套礼仪规矩,换成小门小户的女儿,万一不幸嫁入豪门,只这一条就能让人受屈又不知道该找谁抱怨。

当初方若华人在康王府,康王半点不怀疑她的娘亲方氏必然出身不凡,大约也有几分是因为,方若华对于大家族内部的沟沟壑壑一清二楚。

种桓种老将军是个什么样的人,康亲王清楚,皇帝也清楚,要是连手掌兵权的大将军都不能调查得明白点,皇帝的龙椅也坐不稳当了。

方若华已经开始考虑,自家爸妈可能也想得到,应该提醒林如海一句,黛玉该把要学的东西都学起来。

她聪敏过人,学这些也必定很快,想想原文中,当初她在贾府没有受过精心教导,大多靠自学,也有如此才气,现在更是成长得很快。

这阆苑仙葩,学一学这些,也没减半分仙气,反而因更自在,更快活,再无自卑,显得更可爱了。

“今年事今年毕,要是过年前能抓住凌空,那真是省了好些心。”方若华伸了个懒腰,把节礼单子整理清楚,就让杏儿拿了披风过来,她亲自备一份礼物,准备着人送到方氏那里去。

方氏刚从种家搬出,曾去庵堂呆过几日,又在道观呆了几日,方若华把她接到幻真观,她却十分不自在,后来才缓过精神,办了女户,在京城落脚。

方若华陆陆续续地给她置办田产庄子,也给她一些产业,早些年方氏的性子着实有些古怪,沉闷不喜言语,经常待在房间里抄经书,诵经文,如今也许是离开种家的环境久了,到渐渐有些放开心绪,前阵子还难得想起女儿,给女儿亲手做了几件衣服。

这衣服一送,方若华到和这位曾经和原主都没多少接触,多少感情的母亲来往又密切了好些。

至少方若华认认真真地代替原主,做一个普通又不那么普通的女儿,刚不经意间想起方氏,方氏身边大丫头巧喜就过来磕头,一是代自家夫人问候小姐,送上一盒点心。

方若华笑接了,让杏儿客客气气给巧喜送了红包,毕竟马上过年,也添添喜气。

“正好,我新得了十套吉祥如意十二生肖的扇面,梅兰菊竹的香墨,还有两个小绣屏,都是娘喜欢的物件,你拿回去让她老人家把玩,或是送人也好。”

如今方氏也交了两个手帕交,时常要聚一聚,见到晚辈们不免要给一点见面礼。

一应忙忙碌碌中,年节终至。

难得因为太上皇病重,今年的年夜宴便减办了,只有皇家那一家子开了个小宴,连宗室勋贵都未曾入宫,别人或觉遗憾,毕竟每年皇家的夜宴,那不光是体面,还有不少擅长钻营之人,从中看出许多猫腻,得到许多信息,当然,皇家也免不了利用这些细节传递些许信息。

现下夜宴不办,有些人不免不适应又沮丧得很。

可方若华到觉得省事,陪着方氏给家里的下人们散了喜钱,又一起吃了饭,杏儿几个照例组织了一群小厮,小丫头,直接在院子里,把各自的绝活都拿出来亮了一亮。

茂才还即兴表演了一场剑舞,他形容粗犷,可这剑却舞得又细腻,又飘逸,三十个护卫手持十八般兵器与其交手,还让他在舞得漂亮的同时,把这帮护卫削得满嘴找牙。

方氏和外行的小厮丫鬟们,只是看个热闹,看得到是高兴,叫好声此起彼伏,可一群护卫却是知道,茂才叔这一手真是了不得,挤眉弄眼地出坏主意,打算请自家主子亲自下场和茂才叔交交手,也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真正顶尖高手的对决。

这帮人有自知之明,知道他们上去连茂才叔几滴汗都逼不出来,没劲!

可惜,众人敢想这主意,却没人敢去做。

方若华自以为在御下方面,宽严相济,手段还算柔,向来很少重罚,为人也随和,但她手底下的人,明明甚至很少见到自家主人没有笑容的时候,却偏偏对她有十二万分的敬与畏。

正笑闹,天边亮起无数烟花。

方若华手底下的人对火药玩得更溜,到也去弄出各种新鲜花样。

周围的百姓们算是极有福气。

第二日,大年初一。

天还没有大亮,等着到幻真观上香的香客们就把大门给堵得密密实实,幸而事情也不是头一年做,底下人还是把秩序维持得不坏,一切井井有条。

因着是新年第一日,方若华便也没出门,穿了一身道袍坐在了大殿内读一读经书,刚看了一页,便听见个有点熟悉的声音,抬头看去,却见种桓和种灵父女,竟也在上香。

种桓立在一侧,神色严肃,双目微睁,表面不显,可方若华一看便知,他这是有很严重的眼疾,不止如此,腿脚怕是也开始有病症。

种灵跪在蒲团上,肩上披着大红的斗篷,到衬得她脸颊瘦削,神情恍惚。

方若华低头,只当没看到这父女二人。

不多时,两个人便上完香,被请去后面用饭休息,幻真观虽与大部分努力赚钱生存的道观不同,但也提供饭食静室,如今的道观和佛寺,都是贵族夫人小姐们最佳消遣的地处,各种服务都有,而且质量全不坏,幻真观自然也不能免俗。

来来走走了好几拨香客,方若华一册经书看得昏昏欲睡,便听外头忽然骚乱声四起,杏儿推门进来,低声道:“种将军丢了女儿,正带着人闯门,让咱们的人挡出去了,小姐,您可要去看看?”

因为种桓的身份,杏儿也不得不心存顾忌。

方若华也没推辞,一出门,就见种桓身边那些高大威武,一看就十分骁勇善战的将士,一个个面孔扭曲,又是捂胳膊,又是捂腿。

种桓也气得脸色涨红,他本不是那种喜怒不形于色的将军,反而以性情暴躁冲动著名。

杏儿看了正好挑着柴回来的茂才叔,心里也觉得种将军挺可怜,撞在谁手里不成,非撞在他手里。

第八百八十七章 找到(两章合一)

李茂才其人,外表憨厚,性格端方,与人为善,但是那都是表象,从军多年,行伍出身,为人刚直,但凡方若华交代下来的任务,那是连晚上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只怕当不好差办砸了。

如今负责幻真观的守卫工作,方若华下令,后院厢房有女眷,任何人不得擅入,那不要说是种桓带人来闯,便是皇帝带人来闯,他不敢下重手吧,但除非踏过他的尸体,否则他绝不会容许别人侵入主人的地盘。

种桓着实有些发懵。

一地歪歪斜斜的都是他的亲信,一手培养出来,在战场也是个个英雄。

整个京城,种桓低调不惹事,是低调不惹事的,但他所过之处,上到王孙贵族,下到平民百姓,谁不要敬他三分?区区一个小道观,难道仗着在太上皇皇帝面前有些颜面,就能如此折辱于他?

一念及此,种桓浑身发抖。

“要是换了二十年前……”

种桓忽然有种悲哀,满头鬓发依然乌黑,可精力不行了,体力也不行了,甚至连脾气似乎同样不行了,随即他脸上露出些许冷硬,轻轻把腰边长刀解下,冷声道:“我说,我要进去找我的女儿,再拦路,便……”

砰一声。

身边栓马石轰然碎裂。

种桓一愣,目光落在碎片之上,神色渐渐暗淡了些许,按住刀,话音止住。

方若华带着几个丫鬟出门,去了道袍,一身寻常闺秀女儿的打扮,手里也并未捧着什么兵器,面上略微微笑,合身行礼,客气道:“下人无礼,将军莫怪,只是内有女眷,不大方便。”

话音落下,门前一静。

许久,种桓略略点了点头,张张口,到底没说出话来。

方若华品了品这其中滋味,心中竟也有一点古怪——自古名将怕白头!

这位大将军,曾也是威风八面,人人敬畏,如今却在她这样一个晚生小辈面前……低了头。

方若华意外的,竟有一点酸涩,似乎刚刚剑碎拴马石的举动……也罢了。

种桓大张旗鼓要人,根本不必他动怒,幻真观已经将内内外外搜了一遍,遍寻不到。

整个幻真观不小,能藏人的地处自然也有,且方若华内紧外松,除了自己的地盘,还有一些如药房,炼丹室类比较要紧地方,幻真观其实并不设防。

只要不是有身份要紧的香客到访,幻真观的戒备便只是停留在初级,周围老百姓这两年甚至有了到幻真观坐下喝杯茶,聊聊天的习惯,走的时候再拿两瓶小儿吃的药丸子。

但是相对的,方若华对自己的家,也拥有绝对的掌控力,内部防卫都是根据她自己编写的安全条例进行,这一套条例曾经适用于皇宫,适用于星际,当然,现代社会也很试用。

如今简化再简化的版本,用在幻真观也很足够。

“杏儿,去查查种小姐的行踪。还有这一段时间我们幻真观出入的马车,行走的方向,都去查来。”

杏儿点点头,出去不多时,便给方若华拿回一本巴掌大的小册子,牛皮纸的封皮,方若华接过认真翻了翻,半晌忽而蹙眉,伸手轻轻点了点页面,转头问道:“夫人出门是谁跟着的?”

身边丫鬟便道:“今儿夫人说想去扯几匹缎子裁衣裳,不用人跟,不过刘护卫带了几个兄弟,应该追去护卫了。”

方若华略放下心,转头又一顿足:“夫人经常用的车夫是小夏?他不是新添了个姑娘,放假回家住一个月……如今替夫人赶车的是谁?”

杏儿蹙眉:“城南宝韵斋的高夫人约了夫人一起,夫人坐得是高家的马车。”

方若华又翻看了下手里的册子,叹了口气,干脆也再不走动,寻一石桌坐好,轻轻拨动手腕上铜制的小铃铛,一串串奇妙的鸟叫声应喝而起,由近及远,扩散开来。

种桓不自觉双目微微睁开,浑身上下不觉而起的戒备让他心惊。

从军多年,训过不知多少士卒,大大小小的战争也经历了几十次,能让他惊的事情,已经不多见。

可此时此刻,就在此地,一望寻常的幻真观内,各个角落很有秩序涌现出的人流,却让他不自禁感受到一种力量。

和他所崇尚的武力不同,这些人,看起来也并不都是武力超群,但即便是文弱之人,融入其中,也同样能带给他很强烈的压迫感和威胁。

他们配合默契,不用言语,很自如地在内外穿梭,行动间无数的信息便被汇总过来,如千万溪流汇入一河,在源头将河水拢于袖中的,便是这个女子。

哎。

种桓回头看了看方若华,就在这一瞬间,他觉得方若华比自己的那几位平生大敌,对他的威胁还大,虽然对方彬彬有礼,从没有露出凶相。

种桓眼睛已经不好了,其实并不怎么能看得清楚方若华的模样,事实上他知道幻真观,自也知道方若华……他是半点不想相见!

酒后睡个把女人,他不当回事,对方生了个孩子,于他来说也不是什么大事,如今哪家哪户不发生几桩,他又不是那些个注重颜面的文官,也不是什么清流,又没有爹娘管束,在自己家里,他爱怎样就怎样!

可这不代表忽然发现他没看在眼里,不当回事的那什么,忽然一下子冒出来让人必须仰视,他还是能淡定自如。

种桓想,这算什么!

可如今也只能装聋作哑,干脆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也不记得这人便是了。

方若华到没心思去理解理解种桓的五味杂陈。

“看来种小姐换了衣服甩开将军府的侍卫,上了……我们幻真观香客高夫人的马车。”

种桓蹙眉:“这孩子要做什么!”

事实上不光是幻真观各处的消息汇总,表明种灵偷偷上了宝韵斋高夫人的马车,那些水友们也从摄像头拍摄下来的画面中找到了答案。

种灵看起来到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稍微皮肤暗淡一点,神色恍惚,眼角眉梢多出几许细细的纹路,不像以前那么高雅漂亮了。

但是就连她父亲也没发现什么不同。

身手到是显得比原来凌厉,至少手脚快,动作敏捷,闪过人群,躲开侍卫,出了幻真观的大门,左右张望间就趁着车夫家丁不注意,瞬间爬上一辆马车。

一干水友不禁赞叹:“咱们三妹找的演员,别管是哪个都有厉害的地方。”

“就说这个原女主种灵,我不喜欢归不喜欢,却不得不说在人家的演绎下,这人行动力十足,盘靓条顺会说话,身手是真不错,在女孩子里,相当了不起。”

“而且这姑娘……咱们看着有时候是挺拎不清的,她和那个妖道纠纠缠缠,笨得要命,但你们可能都没注意,我有几回瞧见了……她每次路过北边那一处乞丐云集的地方时,从来不和其他人一样,捂鼻子或者嫌弃,就是给乞丐铜钱,她也不扔,而是蹲下身去很正经地给人家放到碗里,我也说不出什么,可这姑娘要是落个挺糟糕的结局,我还真是心有不忍。”

一时水友们也都无话。

方若华脸色铁青地目送种桓带着人冲出幻真观,一路去追那位高夫人的马车,也有一点担心。

种灵这是要做什么?

她这回闯下的祸不小,若非种桓庇护,恐怕她会非常倒霉。

这阵子种家很低调,但方若华还是知道,种灵和林如海的婚期将至。

别人或许也不是特别关心这一桩婚事。

林如海的地位不低,但这里是京城,每日有不知多少新鲜事发生,不是关系到自身,谁管别人什么时候成亲?

等哪天十里红妆,声势惊人,或许会引来一段时间的热议。

此时,幻真观外不远的官道上,跑着一辆马车,马车的速度很快,黄土乱飞。

后面护卫打扮的六个人,还有几个不同装扮的家丁,都奋力地策马急追。

其中一个护卫冲那些家丁使了个眼色,车内就传来不徐不疾的声响。

“一会儿你们少一人,我便随便卸一条胳膊,如果再少一人,我便要一条腿,不相信,你们可以试试!”

谁敢试?

马车之上,气氛自然也诡异得很。

高夫人简直欲哭无泪,今日可是大年初一,她高高兴兴去幻真观请一柱头香,求家里小儿和新妇早日给她添一麒麟儿。

返程就约了手帕交一起去逛街,没成想两个人高高兴兴地上了马车,马车的靠垫后面就扑出一人,牢牢地勒住她的脖子。

高夫人一时吓得都懵了,连喊也忘记喊。

种灵压低声音:“去凤凰山,我来指路。”

到是方氏冷静得很,或许她在种家时,就已经习惯冷静和冷漠,定睛看了种灵一眼,只平静地吩咐车夫改道。

种灵轻轻叹息,她知道,此行很险。

她不是没见过……凌空的凶残,可她还是要去,即便牺牲生命,即便放弃一切,毁掉一切,她……还是要去。

这么长时间,她也想过放弃,她还有父亲,父亲向来疼爱她,若有朝一日白发人送黑发人,那该是何等的可悲?她想起来就好害怕。

可是她过不了自己这一道坎,要不是她那么……相信凌空,牛悦,牛悦……

牛悦还会活泼开朗地生存在这世间。

现在牛悦死了。

她不能让自己当成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转头就忘记那些,过自己的日子,好好的十里红妆,再次出嫁,嫁给那个陛下算是精挑细选出来,爹爹也仔细审核过的男人。

“要杀了他!”

种灵默默按住自己的荷包,心想……哪怕用我的血!

马车一路飞驰,直奔凤凰山,到了山脚下不远,种灵就默默下车,轻声道:“你们快走吧,马上离开,不要停留。”

几个护卫还想动作,但高夫人到是拦了下,任凭种灵钻入山中消失不见。

高夫人身为商人妇,到和京城那些贵族夫人们不同,她还是更习惯尽可能与人为善。

做生意的人,要是没个好人缘,那怕是很难正经做得起来。

幻真观,方若华都已经穿戴整齐,打算亲自出马去寻她这位便宜母亲,底下人就送来了消息。

护送方氏的侍卫已经传出信号,夫人已然脱险,他们即将护送夫人回来。

私底下,杏儿也为这几个孩子可怜,肯定又得挨罚。

听说都是新人,怪不得如此疏忽大意,犯下这等……按照小姐的说法,简直弱智的错误。

方若华刚松了口气,正待遣派人手去把方氏接回,底下人便匆匆而入,急声道:“观主,收到刘护卫的紧急求救信号,红色,十万火急!”

“……”

水友们:“快,拿瓜子,排排坐。”

“我们三妹直播虽说是随心所欲,有时候不清楚她想播什么,但是还真老是制作些戏剧性的冲突,挺有意思的。”

方若华:“……呵呵。”

戏剧性?有意思?

她如今是一点都不觉得有意思。

方若华轻轻吸了口气,笑了笑,她要想想好的方面,一次又一次的小时空经历,当然也疲惫。

即便是可以清除掉感情,可累就是很累。

但她还活着,她的父母活着,她们的生活精彩得不可思议,能看到世间各式各样的风景。

而且,修行是如此有趣。

所以,很好很好。

方若华坐在马车上疾驰,但大屏幕上,放得却是云飞,摄像头目前盯得最紧密的,自然是云飞。

其实这位的生活寡淡地比白开水还无味。

练剑,为和洛风一样的人按摩,他大部分时间做这两件事。

剩下的吃喝拉撒睡加在一起,也占用不到多少时光。

又因为是直播,那些不大雅观的生理活动都没放上去,到显得他的日子过得更加枯燥。

水友们都感叹:“……真没想到啊!”

真没想到原来看人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地做那么两件事,竟然是看不厌烦。

终于,云飞出门了。

出洞穴,攀岩而上,方若华只看一眼对方的行动路线,就知道他这行动,目的性很强。

直觉来说,这回能找到凌空,彻底结束这件事。

第八百八十八章 补药(两章合一)

凤凰山山高林密,非常大,深山中人迹罕至,是猛兽的天堂,风水也好,在前朝时,曾经有好些高官显贵们的坟茔都安置在此处,按照风水先生的话说,这里便是宝地了。

因山中出温泉,当今陛下就有行宫设在此地,京中显贵也不免跟风。

反正近年来凤凰山外山差不多都被贵胄之家圈了去,温泉庄子数不胜数,也算是京城以外颇为繁华热闹的地处。

冬日里到庄子过冬的人很多,不过大年初一,如今正是走亲朋递帖子拜年的时候,山中人便少了许多。

凌空靠着树坐着,早已无当初仙风道骨的气派,眼眶深陷,目中泛着冷光,时不时有些阴森的恶意,但是竟也没有因为被追捕而太过狼狈。

看四周的情况,他也的确不至于狼狈。

十二个穿着打扮如普通樵夫民妇的男女,分别立在凌空四周,隐约呈保护态势。

所有人神色冷淡,面貌寻常,年龄也不一,上到三十有余,下到十一二岁。

但每个人身上都带出些许狠辣和彪悍,神色警惕,唯独看向凌空时,充满忠诚。

有这些人保护服侍,显然凌空的日子过得也不是那么糟糕。

唯独胸前隐约露出一些纱布,才显出这人受了不轻的伤。

“灵儿,你很好,没有让师尊失望。”

凌空似笑非笑地道。

“师尊。”

种灵低着头,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她脑海中一片空白,努力让自己不要颤抖,可双腿还是有一点轻飘飘虚软无力。

她以为自己可以很勇敢,她觉得她做好了心理准备,没想到……事到临头,竟还是怕,眼前一次次浮现出当时……牛悦可怕的死状。

当年她初出江湖,豪情万丈,立誓扫尽天下不平事,有一阵子,心中也曾想过,若遇见作恶多端,武功高强的恶人,她一样能鼓足勇气为天下弱小讨一公道!

好多个夜晚,睡梦中渴望成为一个女英雄,让天下人都知道,大将军种桓的女儿,一样是英雄了得,不负家风!

现在她终于有这么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了!

凌空作恶多端,罪大恶极,放他活在世上一日,便有不知多少人要受害,只要能杀了他,种灵深吸了口气,她绝不吝惜生命。

种灵慢慢抬起头,忍住眼泪,轻声道:“师尊,徒儿就知道,您不会忘了徒儿!”

她掩住面,哭得不能自已,“您,您做这些事,一定有自己的理由,朝廷不理解您,但是没关系,徒儿会永远追随师尊……追求大道!”

凌空点点头,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好,不愧是师父的好孩子。”他伸手摸了摸种灵的头,一下一下地摸,到真是有几分慈爱,声音也悲悯动人,“哎,可是这大道难求,总免不了要有一点牺牲。”

种灵指尖一颤,努力忍住没有动。

此时,不远处传来嘈杂的脚步声,种灵本能地回头一看,登时露出惊惶之色。

远处又来了一群衣着各异的人,这群人押着不少俘虏,有的身穿护甲,有的是普通家丁小厮丫鬟打扮。

还有她们……

高夫人和方氏也被人堵着嘴,捆住手脚,担在肩膀上,跟着这些人匆匆而至。

凌空看了种灵一眼,种灵瑟缩了下,却还是张了张嘴:“师尊,这两个人都是京中大户人家的夫人,我,徒儿胁迫她们送我过来,怕是城里已经闹出动静,若是两人出什么事,于师尊也不有威胁……”

她话音未落,一樵夫打扮的年轻人便抽剑朝着高夫人的脖子刺去。

种灵心里一跳。

幸而凌空摇了摇头:“还有用,且带着吧。”

那樵夫模样的才停手。

种灵连忙低下头,再也不敢说一句话,只是心中不禁愧疚不已。

她好像又闯祸了,又一次!

凌空漫不经心地抬头看了看天,半空中阴沉沉浓云密布,太阳不肯露头,但他却觉得,这天气好极了。

“走!”

四周溪流环绕,半边是雪,另外半边,却草木青绿,正是一小小谷地。

这里的环境非常奇妙,鲜花遍地,药田齐整,风一吹,偶尔有百鸟云集,落在水面上嬉戏。

种灵却浑身冰冷,抬眼看去,花圃东边一个小小的坑洞,里面摆放着密密麻麻十几口棺材,每口棺材里都或者躺着,或者坐着一个人。

有个半边脸有烧焦痕迹的老妇人,站在坑旁边,手里拎着个大葫芦,一点点往棺材里的那些人口中灌东西。

种灵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所有人的神色惊恐,气色竟不算,面红齿白,都是美人。

凌空眯了眯眼,轻声道:“灵儿,你不用同情这些人,凡人的生命区区几十年,不过蝼蚁一般,与那朝生暮死的蜉蝣又有何区别?”

“能够为我们的大道贡献一份力量,就算是他们这一生,还活得有些意义。”

种灵低声应是。

凌空仔细巡视了一番,却是喃喃自语,“可是,还不够。”

他轻轻转头,看向种灵:“灵儿,好徒弟,你是不是很想和师尊一起修仙?求得长生。”

种灵略略抬头,心中五味杂陈,她当然想,毕竟在康王府那好几年的时光里,她是真将此事当做毕生的事业在做。

但是,她不是疯子!

“是,徒儿会一直跟随师尊。”

“那就好。”

凌空笑了笑,“来。”

他从袖子里取出一个药瓶,玉石雕刻而成,十分精致,“这是师尊炼制的仙丹,你服了吧,可是很长时间没吃药了?”

种灵浑身僵直,却是轻轻伸出手去,接过药瓶,倒出一颗丹丸,塞进嘴里。

一股辛辣的热流从口腔直入肺腑。

种灵浑身一颤,总觉得这种感觉,和以前吃丹药时有很大不同。

凌空这才满意,转过头去看向新被掠来的高夫人和方氏。

方氏还好,高夫人已然被吓得六神无主。

凌空一伸手,握住两人手腕,不多时,露出还算满意的笑容,点点头道:“来不及养了,先喂十颗造化丹,浪费,就浪费些。”

话音未落,只听轰隆一声巨响!

凌空脸色骤变,猛地回头,见不远处一片火光,随即厮杀声立起。

他身边的手下登时拿起兵器,团团把凌空围住。

凌空一抬头,瞳孔微微收缩,目中迸发出强烈的怒意,也有一点愤恨。

立在不远处山头,火光最灿烂的那个地方的女人,可不正是幻真观观主方若华。

凌空咬牙,心中却不由自主地升起说不出的忌惮。

他本来顺风顺水,还有无数的计划,可所有的计划都在一夕之间让这个人破坏掉。

如果不是方若华,他哪里用得着如此仓促行事,更不必冒如此大的风险。

更何况那个人夺走他法宝的手段,是这般玄奇离谱。

喊杀声越来越响。

凌空都不知道外面究竟来了多少人,但是随着火光越来越近,他心中已经明白,形势对他非常不利,一颗心不禁沉了沉。

他藏在暗处这么多年,当然培养了一批属于自己的势力,可是他既要做研究,要修行,用的法子还不那么光明正大,便不敢大肆行动,更不敢轻易收人。

至今日,他精心挑选培养的手下也不过三十余人。每一个放在江湖上至少也要有三流高手的境界。

别看‘三流’说起来不好听,但放在那些大门派,门中弟子精挑细选,经过十年二十年的培养,也不是个个都能成为普通的三流高手的。

凌空目光幽深,忽然一纵跃,落在坑边,一伸手抓向棺木中一双十年华的女子。

那女子还活着,只是不能言不能动,此时眼看他扑过去,面上便露出绝望恐惧,泪水滚滚而落。

种灵浑身发抖,眼看凌空抓住那姑娘,几乎只有一瞬间,姑娘的身体就肉眼可见地干瘪,双眸的亮光也渐渐消失。

等凌空甩下那姑娘的尸体,冲着另一个年轻儒生时,种灵终于大喊一声——“啊啊啊啊!”整个人合身撞向凌空。

在半空中,钟灵便反手拔刀,不要命似的劈砍过去。

凌空一时也有一点猝不及防,竟让她砍了一刀,勃然大怒,后退了几步一脚踹飞钢刀,又踢中种灵的小腹,踢得她踉跄后退,吐了两口血,疼得脸孔扭曲。

但或许是疼痛反而激出她的血性,即便如此她还是扑过去,用尽一切手段死缠烂打。

凌空冷笑:“也罢,就先用了你便是。”

方若华总算凌空没什么资质,不是习武之人,但这次看来,她果然是看走了眼。

交手也不过七八招,凌空便抓住种灵的手腕,将她锁在怀里,一丝丝红色的丝线浮现在种灵的脸上,手上,她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眼睛先是有些奇异,随即又渐渐好像很害怕。

“爹爹……”

种灵含糊不清地喊了一声。

轰隆。

不远处传来一声巨响,黑色的剑呼啸而至,凌空脸色骤变,一把甩开种灵连连后退,那柄剑却穷追不舍,几乎一瞬间便要穿透凌空的颅骨,下一刻,它却停住,剑身微微震动鸣响,可惜再也前进不了半步。

“云飞!”

凌空登时松了口气,面上露出几分狠厉,转头又扑去那些棺木里的人。

云飞脚一动,却卡在他的前面。

凌空登时愣住,略微蹙眉:“你这是做什么?”

云飞还是不动。

凌空眯了眯眼,目中露出一丝讥讽,轻声道:“移魂术不难,虽然属于长生录中上等的禁术,对于寻常人来说那是看一眼就有可能变成疯子,但以你云飞的能耐,学会它,想必轻而易举。”

他不觉一笑,“但是你别忘了,以移魂术换身体延长寿命,哪怕选中的身体十分契合自己,也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它必然会损耗灵魂。”

“就算换了身体,寿命也长久不了,也许有二十年?好的有三十年?”

“而这二三十年以后,不知道这好好的人,还有没有转世轮回的命,说不得,是要魂飞魄散的。”

凌空笑道,“长生录里记载的东西,我也不是没让你看,可见我是没有骗你?”

“这世间,也唯独我凌空能有解决的办法,补足灵魂,修复灵魂损伤的药,我能研究得出来,你该清楚我的本事,何况,除了相信我,你也没有别的法子。”

“便是威胁我也没有用,就是你折磨我,杀了我,在我脑海中只是刚刚成型的一个小想法,你既挖不出,挖出来想必也无用。”

“现在,你好好保着我的命,将来,我自会报答你,给你你想要的东西。”

云飞静静地看了他半晌。

方若华和洛风一前一后,由远而近,无数人包围而至。

凌空脸上一沉,再次看向棺木里,自己精心养殖的‘大补药’。

“让我过去,我必须恢复身体,养好伤,才能开炉炼丹,只要你还想要那药……”

“我。”

云飞轻轻一叹。

“我不必服用造化丹,血气也足以让你用。”

凌空这回是真地惊了一惊。

云飞的目光在棺木中那些人身上扫过,冷淡地和看鸡鸭也无不同。

他并不是那种会认为生命很宝贵的人。

凌空惊疑不定,但也只是一转念,他就仿佛明白了什么,忍不住大笑了几声,“好,好,我明白了。”

笑声一顿,他骤然飞身一掌按在云飞胸前。

红线千丝万缕,云飞目中也露出一点赤红,洛风远远眺望,脸色骤变,瞬间在原地消失,似乎身化作清风一片,转眼便至。

云飞长剑出鞘,人都未曾移动,竟是就以一剑之力,将洛风挡在一侧。

洛风的面色更加难看。

论武功,云飞就算比他强,但也绝超不出太多,如今……云飞恐怕是用了短时间让自己功力倍增的方法。

可这样的方法,哪里能有好的?哪一个不是副作用惊人的大?

方若华此时才带着人过来,整个山谷被里三层外三层包围。

看到坑内的棺材,所有人都不禁流露出极度的厌恶。

方若华摇了摇头:“先救人,让大夫们过来诊治。”说完,便一伸手,召回委委屈屈躲在一边的黑剑,举步向凌空走去,完全没有半点迟疑举剑就刺,一剑戳穿凌空的心口。

这干脆利落劲,洛风即便心急如焚,眉心都不觉跳了跳。

第八百八十九章 是不是同一人(两章合一)

凌空猛地挟着云飞向旁边挪移了三尺,对心口的伤竟全然不当回事。

不是不喷血,也不是没有反应。

他脸上肌肉也略微扭曲,但很明显,这伤害对他来说竟是可以忍受,和受伤比,他更不想中断自己现在的行动。

“看来……”

短短一呼吸间,方若华有些失望。

但也没什么。

她带来的护卫训练有素,最短的时间便控制住场面,被救出来的人有几个已经恢复了行动能力,此时不禁嚎啕大哭。

场面几乎算是凄惨。

高夫人和方氏也被搀扶着护在护卫中间,至于那些不幸同样让人捆得比野猪还严实的侍卫们,到是没哭叫,个个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

幸存者一片混乱,这边情况也骤然改变。

洛风和方若华两人联手,配合默契,抢攻凌空,只是因为还得同时应付云飞,一时拿不下此人。

但凌空已然是险象迭出,可他脸上的疯狂之色一点不改,对周围围堵过来,或者持有弩弓,或者手拿枪械的护卫们也无多少惧怕。

方若华的视线一秒钟都不曾离开凌空,总觉得这人似乎和那些在赌场里赌得忘乎所以,坚信自己能一把翻盘的赌徒,有着同样的表情。

就在她做出手势,召唤周围的护卫们,齐齐从腰包中取出麻醉火雷,打算快刀斩乱麻时,就见凌空的身体忽然一僵,胸前猛地喷出一股热流,他不敢置信地张开嘴,大口大口地喘息。

“啊!”

几个受害者一眼看过去,忍不住失声惊呼。

凌空的脸上青筋毕露,面孔扭曲,身体不停地颤抖,脸上,身上,肌肉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蠕动,时而凸起,时而凹陷,他整个人好像在承受什么巨大的痛苦一般。

云飞蹙眉,也踉跄了下,以剑撑地,半跪了下来。

至于凌空,下一刻便瘫软地如一滩烂泥,倒在地上抽搐,周围依旧抵抗的那些,凌空的手下们,登时六神无主,仿佛失去了主心骨,杀伤力大为减弱。

护卫们‘攻城略地’的速度,肉眼可见地加快了。

方若华眯了眯眼,心下依旧警惕,但还是和洛风一起慢慢靠过去。

洛风站在云飞面前,叹了口气。

方若华则举剑,一剑再次刺入凌空的胸口,凌空一震,呕出一口鲜血,却没看方若华,反而不敢置信地转头看向种灵:“你……你……”

种灵倒在一边,整个人也是一片血污,气息奄奄,此时到努力睁开眼,呻吟了声:“我,我好害怕……我第一次,学着你炼制毒药,也是第一次碰那些毒物,我好害怕!”

“我知道,我没你精明,就是回到你身边,也没机会下毒,可是……给自己下毒却是不难的。”

“师尊,你既然害死牛悦,肯定也要害死我,我知道,我知道……”

“我担心你会百毒不侵,但你自己说的,无论什么都有弱点……看来,我赌赢了。”

种灵勉强苦笑了下,她的气息似乎稳定了些,精神振作,可泪水还是滚滚而落。

“我花了半个多月,才下定决心吃了那药,吃下去的时候,我好像还没有现在这么害怕,但……”

“呜……我不想死。”

种灵轻轻地哭,“我不想死,爹爹,我不想死,对不起,对不起!”

连方若华心里,都不免有些悲悯,高夫人本恨她恨得要命,但现在看着种灵枯瘦的,如皮包骨一般的脸,心却软了——还年轻呢。

凌空不敢置信,嘴唇蠕动了下,涌出大口大口的鲜血:“原来是你,竟然是这样……哈哈哈哈哈哈!”

他登时爆发出一阵疯狂的笑,大笑着嘶吼,“我不会死,我会千秋万载,永生不灭!”

笑声还没有停下,他的身体抽搐,随即一鼓胀,又开始萎缩。

不过眨眼工夫,凌空竟化作一具干尸。

尸体里爬出一条通体血红,长满触角和尖毛的虫子,所有人都吓了一跳,那虫子却和喝醉了酒一样,晃了晃身体,卧在尸体上不动了。

方若华几剑落下,虫子登时被碎尸万段,剑却颇为不满地昂了声,但也只一声,扭动了一下身躯,似乎也挺害怕主人说自己没用。

看了看虫子和干尸,方若华沉吟片刻,又让人拿了火药过来,直接点燃焚毁,直到所有的都化为灰飞,她才安下心来。

“总算结束了。”

就只区区一妖道凌空,耽误了她多少精力,多少时间!

只是……

方若华看了眼种灵,蹙眉叹息,又回头看云飞。

云飞脸上还有一点血丝,但人长得好,看起来并不恐怖,整个人倚着一颗巨石。

洛风站在他旁边,似乎也有些无措。

方若华同样不确定这家伙要怎么处置,再等等衙门的人,还有禁军的人都会到,交给官府去头痛便罢了。

洛风抬起手,揉按了下自己的眉心,就蹲下去扶着云飞的胳膊让他站起来。

“走吧,我带你去一趟白玉城。”

云飞一愣,猛然抽回手臂。

洛风也不理他,只是回头看了看方若华,露出一丝苦笑,竟一折腰,跪了下去。

方若华都吓了一跳:“……做什么?”

洛风叹气,竟提出一个特别失礼的求情:“云飞身受重伤,世间寻常医药,恐怕无能为力,唯有白玉城药峰长老或有法子可想!”

“恳请方观主随我二人去一趟白玉城,洛某以性命作保,必保观主安然无恙,平安返回。”

方若华:“……”

好像此事……与她也没什么关系。

……

昆仑终年积雪。

白茫茫的天与地,偶见奇景。

方若华步行上山,行动间迅捷无比,偶尔可与飞鸟比一比速度。

似乎有什么东西再托着她的身体,翩然而上,要不是为了等一等洛风和云飞,如今方若华已经登上了万丈高山上那一处雪白的城池。

她也不明白,自己怎么就稀里糊涂地答应了洛风,反正就这么答应下来。

不过真到了这里,她也不觉得后悔。

进山不久,目光所及,就能看到依山而建的巨大城池,也不知偶尔涉足昆仑的采药客,为何看不到这般明显壮观的建筑。

城由白玉铸造,城墙高耸入云,上面时而有身影徘徊,那鹰一长鸣,大片的山头都有回响,翅膀展开,仿佛能遮天蔽日。

方若华走得极轻松,还有很好的心情来欣赏此地风光。

洛风就不那么好了。

他每上一段路,距离白玉城越近,脸色就越难看,越透明。

云飞一个重伤的患者,这会儿气色到没显得比他糟糕多少。

“不要紧吗?”

又走了一段,方若华回头看了眼洛风,他的脸色白得和死人的脸也相差不远。

洛风摇摇头:“无妨……到了。”

话音未落,凭空而起一道罡风,吹得洛风后退了几步,眼前山道上就落下来三个身穿雪色长袍,头戴高冠的年轻男子。

三人都背负长剑,容貌清隽,见洛风先行一礼,口称小师叔:“师尊有令,时辰未到,小师叔与云公子皆不可踏足白玉城。”

方若华抱着肩看这一场热闹。

洛风却并不恼,也不急:“洛风知道规矩。”他一笑,转头拱手朝方若华一揖,轻声道:“但洛风与云飞,此行乃是护送月凛真人回归白玉城。”

眼前三人都吓了一跳,齐齐转头,这一看清楚方若华的容貌,三人都矮了半截,扑通一声跪下去,面面相觑,半晌无言。

方若华:“……”

洛风似乎并不奇怪,笑道:“依照师尊他老人家闭关前留下的手书,任何人寻到月凛真人,都务必及时护送真人返回,不可有半分耽误。”

“师兄的命令与师尊的命令有所冲突,洛风自然得做出取舍。”

三个人张了张嘴,老老实实地起身行礼:“恭迎师叔祖!”

方若华还未说话,整个白玉城就忽然变了个模样。

山边仙草次第盛放,大门洞开,一道白玉石阶由天而降,正好落在她足下。

门中无数穿着雪色长袍的修士飞出,短短时间就列队于两侧。

方若华:“……”

一众水友们都傻了眼。

方若华更是苦笑,想当年……她装神弄鬼,弄得那些人一惊一乍的,自己在一边看着还觉得好乐,现在她被人拿这‘装神弄鬼’的一套手段砸在脑门上……感觉,到也不至于太糟糕。

想了想,方若华干脆背后带着洛风和云飞两个小跟班,就这么大大方方,很随意地走入传说中的仙门。

两侧的弟子恭恭敬敬地行礼,她也视而不见。

站在门内迎接的几个头发雪白的老人,也是有几分激动,但论定力到比外面的弟子好上许多许多。

为首的一人轻轻笑起来,上下打量方若华,感叹道:“师妹,千年不见,风采依旧。”

另一人也笑:“你这不是睁眼说笑话吗?当年月凛能有现在这般气定神闲?”

“那到也是,白玉城三大灾难,第一便是我们月凛师妹嘛。”

后面有一温厚长者,听他们越说越不像话,摇了摇头,笑道:“师妹回来是好事,快,设酒宴,今日不醉不归!”

他话音落下,所有人都没了声息。

这温厚长者反应了下,咳嗽声,老脸一红又道:“啊,修行中人,的确不好太过注重口腹之欲,喝酒就免了,免了。”

一开始说话的那人,才笑了笑道:“师妹怕是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先请她去禁地解除封印再说。”

方若华脑子里闪过无数个奇妙的念头,面上却只一笑,从善如流地听着这几个貌似熟悉,但又绝对不认识的老人家胡扯闲聊。

老人们在前面带路,方若华便慢吞吞跟在后面,也不担心什么,径直在众人的指点下推开一扇玉石做成的大门,进了白玉城所谓禁地。

后面一行人也是面面相觑。

“师妹好像太淡定了些。”

“以前可是个炮仗,现在看起来怪怪的,难道没记忆就能彻底改变一个人?”

方若华此时抱定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暗自给自己加了好几道护符。

然后……就是一道记忆。

方若华在接收记忆这方面算是熟手,几乎隔三差五地来一回,并没有过于慌张,这一次也和以往没多大不同,说起来还稍稍有点像在看电影。

月凛是昆仑山灵石,集天地日月精华所化,生来便在昆仑山巅,与白玉城同寿。

后来她渐生灵智,化为人形,拜白玉城当时的掌门紫月真人为师。

上有两位师兄,名为玄素,玄微,师兄妹三人相依相伴,一过万载,师尊白日飞升。

三个师兄妹便成了这白玉城中地位最尊贵之人,三人日日相伴,在青山明月中修行,月凛也脱掉懵懂无知,渐渐有了人性。

大师兄为人端方,虽疼爱师弟师妹,但宛如长辈,二师兄虽木讷了些,却最会哄小师妹开心,年月一久,月凛便与二师兄玄微相恋。

方若华冷淡地旁观那二人山盟海誓,同行同止,宛如神仙眷侣,又看玄微为制服孽龙孽凤,身祭锁妖塔,月凛以本体护住玄微一缕残魂,自己却是本命元神受伤,不得不加了封印,重入轮回。

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看记忆里的月凛和玄微嬉戏打闹,喝酒弹琴,逍遥恩爱,是一双天造地设的有情人,最终爱情难圆满,可悲复可叹,方若华却多强烈的情绪,最多只有一丁点伤感,就和看了一场悲剧的爱情电影没多少区别。

方若华转身推门而出,抬头就看到洛风,洛风一笑,到也有了几分仙风道骨。

他同样换上和白玉城弟子们一样的衣服,很殷勤地护着方若华向外走。

“我送方真人去客房。”

方若华一笑,点了点头,自来白玉城,那些老头子们只喊她月凛,唯有洛风,还是叫她方真人。

老头子们认定她是月凛的转世,那种叫法理所当然,可方若华自己却从不认为她和那位月凛真人是同一个人。

洛风轻声道:“方真人,您说,一个人转世重生之身,与他本人,可还能算是同一个人?”

第八百九十章 害怕(两章合一)

这么高深莫测的问题啊!

方若华道:“不算。”

至少她觉得不算。

洛风登时莞尔,不禁点了点头。

方若华笑道:“我们诞生在这个世间,都是纯白无瑕的生命,慢慢长大,拥有记忆,因为有记忆,有情感,所以和亲人,朋友,爱人结下缘分。”

“比如说,因为我生在方家,有父有母,父亲慈爱,母亲严厉,养育我长大。”

“我生长的这些时日,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每一秒,都和人结下了姻缘,都有记忆留存,所以,我才是现在的方若华。”

“一旦哪一日,我再不记得一切,又和新的人结下了新的缘分,那我大概就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新人。”

洛风略有些寂寞,叹息:“是。”

此时,方若华看着洛风这张脸,却已然明白过来,不觉有些情绪异样。

她在这个小时空遇到的故事,说复杂,也许是有些复杂,可说简单,到也很简单。

当年白玉城玄微身祭锁妖塔后,残余的一丝元神遁入轮回,从此每过一段时日,当锁妖塔的封印开始出现漏洞,白玉城便寻找昔年玄微真人的转世,通过轮回大阵,助其恢复玄微当时记忆,重新封印。

随着时光流逝,锁妖塔的封印越来越弱,如今平均几十年便要重新封印。

寻找玄微转世之身的压力,便越发的沉重,好在身为大师兄的玄素还在世,他有自己的感应方法,总能第一时间寻找到玄微的转世之身。

白玉城一旦找到了人,便将其收入门下,教其独特的功法,纯净自身,一旦到了时候,轮回大阵会使玄微残存在锁妖塔和白玉城的元魂进入转世之人的体内,使得玄微彻底复苏,担负自己的使命。

一年复一年,一世复一世,一次又一次的轮回。

玄微每次做完封印便力竭而去,等待下一次的苏醒。

如今时间又到了。

洛风就是玄微的转世之身,在不久的将来,他便和他无数的前辈一样,迎来相同的命运。

清风徐来,整个白玉城都是安静肃穆,又带了些许温馨活泼。

这是个好地方。

洛风拖着长袍,悠悠闲闲地走在小径上,信手折一枝桃花,神态平和得很。

“白玉城是我家,我自幼身体就不大好,师尊和师兄们没少为我费心,这人一辈子,总是免不了要做些自己必须要做的事。”

一句话未完,抬头就见云飞盘膝坐在不远处的桂树下,手里拎着一块玉佩模样的挂饰,黑白相间,他正用手轻轻摩挲,洛风话音一停,猛地捂住眼睛,脸上的颜色都白了,“不要啊!”

只见一道光闪过,夜空中就凭空浮现出虚幻的影。

方若华目光闪烁,一眼看出这应是和虚拟投影差不多。

两个小少年从光影中浮现,一样的青色衣袍,一样的斗篷,一样小小的白玉冠。

一个是少年的洛风,一个是少年的云飞。

他们二人的模样都没有大变,除了有些稚气,云飞还不像如今这般面无表情,认出来到也不难。

旁边是悬崖峭壁,两个人都悬空着腿脚坐在悬崖边上,洛风嘴里叼着一根树叶,懒洋洋地倚在旁边的石头上,小声道:“我不想做玄微长老……我也不是玄微长老。”

洛风的声音有点沙哑。

“师兄说,我差不多二十多岁的时候,就要变成玄微长老了,但是我成了玄微长老,还会记得小翠的桂花糕吗?还会喜欢安大娘的炖鱼吗?我还记不记得你?”

云飞坐在那里,表情没有如今这么冷,却也不说话。

洛风戳了他一下:“我今年十一岁,大概还有十年,这十年里你有什么想让我做的,就赶紧告诉我,我们去做了,等十年后我不记得你也不要紧,你别伤心,再去学着交别的朋友吧。”

他絮絮叨叨,云飞还是不吭声,洛风也不恼,只是叹道,“哎,等我成了玄微长老,也许他会记得给你炼一把好剑,如果有时间,也许能和你比试比试?你不是说想和高手交手?玄微长老肯定是天下第一等的高手。”

“不!”

云飞吐出个字,就惜言如金地又闭上嘴。

成年的洛风看到自己的黑历史,黑着脸过去一拍,光影消散。

方若华不觉一笑,这大概是白玉城的留影方法,不知道是何人把当时小少年的小心思‘录’了下来。

云飞由着洛风把手里留影玉给夺走,轻声道:“你那是唯一一次说你害怕。”

“我没说过吧。”

洛风苦笑。

多年前的事,谁还能记得细节,他已经不大记得当时自己都说过些什么,做过些什么。

但害怕,想必是有过。

等他变成玄微,那洛风又在哪里?

玄微真人的记忆将会无比的庞大,他的生命漫长,足有几万岁,而洛风唯独只有这二十几年的光阴,二十年和几万年的漫长相比,太过微不足道了。

白玉城中的记载,轮回大阵过后,很少有人还有转世之身原本的印记,会彻底变成玄微。

洛风面上从来不说,但他得承认,当年自己心底深处,其实的确很害怕。

但那是当年,早在很久之前他就已经无所畏惧,珍惜现在的一切,能活着的时候就高高兴兴地活着,等到了那一天,他一定竭尽全力视线师尊和师兄的愿望,让玄微长老重新回到白玉城。

这是他的命运,也是他的责任,他幼年时不知多少次在死亡线上徘徊,要不是白玉城的诸位师长,他早就死了,连这二十年都没有,还想什么未来?

洛风轻声笑了笑:“等下我去见师尊。”

提前开启轮回大阵吧,让玄微长老早一点回来,玄微长老每一次回归,生命都那么短暂,好像只是封印锁妖塔的一个工具。

洛风想,也许他老人家也有想见的人,想说的话,想做的事情。

他不自禁地看向方若华,他如此自私,没有说明便带了她回来……眼前这个姑娘,当真想成为月凛真人吗?

方若华摇摇头:“我的情况不一样,月凛的记忆只是被封印掉了。”

这种事情,总也解释不大清。

洛风却依旧歉然,轻声道:“我从初见姑娘,便心生欢喜,喜欢你性情洒脱,与寻常女儿不同。我也曾想过,是不是因为玄微长老与月凛真人是天造地设的姻缘,于是我才有这种感觉?”

“无论因为什么,总归是洛风喜欢方真人,这种心情绝不会是别人带来的,可惜我裹足不前,从没争取,也不想争取。”

洛风笑起来:“我辈江湖儿女,没那么矫情,我觉得我诉一诉衷情,也绝不会给真人带来烦恼。”

方若华一蹙眉,奇妙的违和感又来,只是还不等她说什么,云飞忽然开口:“我想留下你,真正的洛风。”

洛风一愣。

方若华也是叹息。

云飞的神色不变,到难得很郑重地看向洛风:“不是因为你娘有恩于我娘,我娘害了你爹娘,不是因为上一辈的恩怨,不是因为我要报什么恩,偿什么债。”

“只因为你是我朋友。”

“除了你,云飞再也无一挚友,当年小昙死了,你很伤心,三日不饮不食,可我却只略微惆怅,也未曾想过为小昙报仇。”

“从那之后我就明白了,我这一辈子,朋友大约只能有你一个了,所以无论我做什么,都心甘情愿。”

“我也知道自己阻止不了你,你也应该明白,你同样阻止不了我。”

“凌空死了,我一定活着,活到轮回大阵启动那一日,到了那时只有两个结果,我的移魂术成功,让你在洛雨的体内重生,或者我与你一同死去,灰飞烟灭,不复存在,无论是哪个结局,都不算很糟糕。”

云飞说完,转身就走。

洛风苦笑:“罢了。”

他转头送方若华返回客房,目送她进去休息,便起身去药峰找长老给云飞治病。

方若华立在窗边,看洛风渐行渐远,风吹得她有点冷。

第二日,方若华也没急着下山,由着白玉城一群老家伙拉着她聊家常,随她去看藏书阁里的藏书。

一群老家伙都修行有成,可性子竟与普通人也没什么不同,聚在一处谈论的话题,从来不全是修行之类的问题,更多的反而是这家的徒弟听话,那家的徒弟突然叛逆不好管了。

还有今年进了新弟子,害得他们要维持风度,都不敢去厨房蹭吃蹭喝,只能背着人在自己屋子里烧个仙鹤,灵鱼的。

丢了仙鹤的御兽峰长老们登时火冒三丈,紧接着便是论法台斗个不可开交。

方若华也听到不少八卦消息。

例如二十年前长生录之所以会流落在外,只因世代看守锁妖塔的小师妹云依然,无意中在凡间救下一书生,从此生了孽缘,二人相恋,珠胎暗结。

云依然身负重任,但因有孕在身,损了修为,竟被锁妖塔内妖魔蛊惑,一瞬间迷了心智,竟令封印受损,不得不紧急启动轮回大阵,请玄微长老主持大局。

二十余年前那一场混乱,整个白玉城现在想起来还觉心惊。

无数长老身死道消,玄微转世都受到影响,等玄素大师兄找到玄微转世之身时才惊觉,竟是一对双生子,不光如此,一个生来体弱,另一个更是成了活死人。

造成如此可怕的后果,云依然恢复神智的一瞬,就恨不得去求死,可她当时身怀六甲,为了孩子只得苟活,自己将自己驱除出白玉城,废去一身修为。

云依然在凡间诞下一子,便是云飞,后来云飞渐渐长大,就和玄微的转世洛风交好,这究竟是云依然的授意,还是天生的缘分,那已经没人知道,当然,也并不重要。

方若华在白玉城呆了几日,好几日没见到洛风和云飞,她也并没有去找,就准备下山,临走前几个长老请她一起去玄素真人闭死关的地处坐了坐。

几个长老都叮咛了几句:“我们准备一年半后重启轮回大阵,加固封印,一切顺利自然最好,要是出了问题,月凛你便尽量往京城去,青园他们那一双龙凤都是疯子,可再疯,对京城还是多几分顾忌。”

方若华点点头。

这几日她都没听白玉城长老们提过锁妖塔的事,所有人都仿佛很轻松,并没有太戒备,以至于她也不觉得这事有多严重。

此时却想起,白玉城典籍里曾有记载,当年孽龙孽凤作乱人间,水淹火烧,旱涝不定,直接导致人间死亡数百万人口。

若是再发生一次,那的确是有点浩劫的意思了。

方若华担忧了几分钟,便径直下山,在山腰停驻,又回头看了眼白玉城的风光,忽然开口道:“长天真人,这个小时空是你影响过的?”

“呵!”

左侧悬崖边登时浮现出一道虚影,正是长天真人骆长天,许岚女士也一脸无奈地坐在他旁边。

长天真人一脸不爽,气道:“最多盯了一段时间……不过,你怎么察觉出不对的?”

方若华想了想,也没办法说出一二三的原因,只能道:“感觉总是有点糟糕,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左右我似的,一开始还好,尤其是后来洛风出现以后,总有种东西让我不舒服。”

骆长天叹气:“要不然怎么说,这家伙一修行,就是给我们找麻烦呢,瞧瞧多敏感?”

许岚真是不想理他。

长天真人长吁短叹地叹息半日,神色却变得很郑重:“之后不会了,影响一个时空的意志,也不是多容易的事。”

他顿了顿,还是开口道,“许岚,你请我吃饭,今天我受到的打击很大。”

转过头看着方若华,却是笑道,“如果你能一夕之间拥有主宰一切的力量,只要你挥挥手,天就要塌陷,你跺跺脚,便是地裂,无数人尊重你,敬爱你,唯一要你做的,不过是让你接受和你的前世融为一体,你不会失去自己,你身为方若华的记忆也不会消失,这你愿意吗?”

愿意不愿意?

这还真是个挺难解的问题。

第八百九十一章 仙迹(两章合一)

方若华觉得,她还真挺动心的。

要是她的前世拥有很强大的力量,要是她来头不小,恢复前世的记忆立时便能让自己彻底变得无敌,想一想都兴奋。

如果换做现代网络里的梗,那简直就是天上掉下馅饼,立时要成主角,金手指直接送到身边,多数人一准都会接受。

凭什么会不接受呢?

方若华抬头看了看长天真人,微笑不语。

骆长天一伸手捂住自己的胸口,明明已经是一脚踏无相的修士,此时却对些许小事患得患失起来,连连摇头:“现在什么都别说,我也不听了,和我没什么关系,无论如何都是你们自己的事。”

话音未落,人已消失。

方若华:“……”

她也只好自顾自地下了山。

只是走到半路,忽有一队修士驾宝船而来,恭恭敬敬迎她上船。

“长老有令,命我等送师叔祖安然返回。”

宝船浮在半空,坐落于云端,富丽堂皇不至于,到也的确清雅舒适。

方若华着实有点疲惫,也不去想会不会太高调,干脆便在床上的白玉床上一躺,安然入睡,等一梦醒来,人已经到了幻真观。

迷迷糊糊醒来,又被服侍着用了些粥米,便又睡下,对于白玉城那些修士们,她是不操心的,能来得了,自然回得去。

这一睡浑身轻松,第二天疲惫顿消。

温热恰到好处的漱口水漱过口,洗脸刷牙,均匀地涂了一层面霜,方若华用早餐时就发现,杏儿和一群小丫头们神色都有点不对,古里古怪的。

方若华并不急着问,认认真真吃完了饭,才笑道:“怎么了?”

“真人,你当真是神仙么?”

杏儿有点纠结,还是期期艾艾地凑到方若华身边,小声问道。

方若华失笑:“看来效果还行。”

神仙什么的,她也不是没有当过,只是这一次小时空之行,她以前在装神弄鬼方面真没怎么用心。

杏儿手脚麻利地收拾桌子,一边理所当然地道:“也是,我们小姐要不是神仙,幻真观的仙药哪能那般灵验?”

方若华笑了笑:“以后来求药的会更多,杏儿也可以赚些银子给自己当嫁妆。”

按理说在眼下这样的封建王朝,要是没想杀官造反,最好还是不要把自己吹嘘得太厉害,当初她去过类似聊斋的地方,那里不同,在那里异类和凡人就是生活在一起。

那里的皇帝已经很早以前就接受人世间有神鬼的设定,虽也有所求,可皇帝也并不会去冒犯那些神仙妖鬼。

再者,神神怪怪的东西一多,变得普遍,寻常百姓都能经常遇到,那也就没人会觉得奇怪,太当一回事。

眼下虽说也有诸般传说,皇室贵胄也信神佛,道教佛教都很鼎盛,但真正的神仙妖怪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普通人一辈子也不一定能遇见一个半个的。

所以,方若华立足这些年,借神仙之力的时候自是有,却从不曾真冒过神仙之名。

只是去了一次白玉城后,她在这方面便没太多的顾忌了。

无论人间帝王如何想,可此世间的确真有‘神佛’。

让皇帝多知道一些,以免将来发生什么事而措不及防,到也不是坏事。

白玉城二十余年前锁妖塔封印结界差一点破了,那么二十年后,三十年后,五十年后,它就有可能真的破掉。

到时候人间的凡人,难道真只去祈求上苍怜悯,求神仙保佑不成?

而且自己在这地处又不贪生不畏死,那行为举止肆意些,想做什么便做什么,有何不好?

方若华颇为淡定,杏儿便也从说不出的激动情绪里脱离,收拾完一桌残羹冷炙下去。

一出门,外面几个小丫头片子聚在一起嘀嘀咕咕,一边嘀咕,一边拿眼睛瞥自家小姐的房间。

“咳。”

“杏儿姐姐。”

“姐姐出来了,小姐说什么?”

“真人有没有别的交代?”

杏儿伸手戳了戳谄媚小妮子的眉心:“都精神些,把你们脸上这没见识的模样收一收,谁要是给咱们幻真观,给我家小姐丢人,仔细你们的皮!”

一群小丫头登时收声,抬头挺胸,把学了差不多有三四个月的礼仪规矩翻出,架势端得十足。

外面闻声而来的各路香客无数。

早起天没大亮,这群人便来堵门,一帮丫头也是被这等盛况给吓到了。

他们幻真观名声不小,但现在向外看一眼,那些想进门的客人竟把前面两条街道给堵得水泄不通,甚至有不少百姓直接就在附近烧起香来,这动静着实让人心惊。

就连幻真观那些护卫们都觉得心里绷紧了弦,刘护卫等人本来都因为受伤而放假呢,此时也被紧急召回,人手实在是有些不够用了。

刘护卫等人也没抱怨,还挺理解门外这些信众们。

京城本就有求神拜佛的风气,昨夜那样的场面,但凡是看到的都不可能无动于衷。

皇宫

御书房

皇帝难得没有去处理桌子上堆了半人高的折子,而是看着窗外发呆。

“徒深,你说这世间真有神佛?”

康亲王也有点恍惚,苦笑道:“子不语怪力乱神……臣弟在昨日之前,其实不怎么关心这个。”

他不是不信神佛,只是觉得神佛太远,神佛能做到的,他自己也能做得到,对于长生长寿,他又没有多少奢求,所以,他从来少去道观佛寺。

有时候对道观和佛寺养那么多不事生产的僧人道士,他还颇不以为然。

可是昨天晚上那一幕,确实匪夷所思,让人震撼。

他现在都记得,那会儿正在书房读书,天外忽然有一大片祥云飘至,大到不可思议,铺天盖地的大船从天而降,无声无息。

无数女仙男仙手捧明珠,将京城的夜晚照得宛如白日,京城所有的鸟兽在那一刻都没了动静,连家里养的土狗也俯首帖耳。

仙人们担着抬轿,亲自将方家小姐送入幻真观,又在门前恭恭敬敬拜了三拜别,便转头离去。

当时场面太惊人,就连京兆尹都没有回过神,来不及派人和仙人交涉。

皇帝等一干权贵反应过来,人都走了,这一出仙人降临的戏份,全城的老百姓至少有百分之八十都看在眼中,想瞒也瞒不过去。

半晌,皇帝轻轻吸了口气,又吐出来,笑道:“你说,史书上会不会因此多记我一笔?”

史中记载的有关皇帝遇仙的传说无数,他将来大概也会成为其中的一员。

康亲王失笑:“还好,皇兄到底还有心情玩笑。”

皇帝反而放开了些:“虽说我这做皇帝的,其实对于神佛都属叶公好龙,供着没问题,要是真有神仙降世,我可绝不会高兴。”

“还好对于那位方真人,咱们心里都有数,平时也礼敬有加,她并不是一个很有野心的姑娘。”

皇帝自认为看人的眼光不差,康亲王更是和方若华做过假夫妻,两个人压下心头的那点沉重,到是当真有几分庆幸感。

别看对于一般寻常的道观佛寺,皇家的人都不当回事,无论是大德高僧,还是有道真人,在凡间,在皇帝的地盘上,都要向皇权低头。

但是,皇帝再别扭也要承认,昨夜的事情不一样,那不是一般的仙迹,仙人一出现,最悍勇的禁军也连腿都发软,冷汗直冒。

就算他这九五之尊,当真不高兴,动了杀心,想要斩杀那些仙人以绝后患,恐怕派出去的士兵还未动手,就先逃了个大半。

皇帝可一点都不傻,脑子很是清明,几乎还没到上早朝的使臣他就想明白了——从此把幻真观供起来便是。

只要方若华不碰触底线,完全可以将她当做国师,供上神坛。

相信那位方姑娘心里也有数,双方能相处愉快。

话虽如此,其实兄弟二人心中多多少少都有些无奈和不知所措。

那些都是好像目光能穿透无数铜墙铁壁,让人简单对视,便感到巨大压力的,真正的‘仙人’。

这些人不在世间,世俗的手段都无用,如果轻率行动,惹怒了此等人物,谁知他们有没有千里之外杀人的本事?

事情一出,只思量了不久,皇帝和康亲王就做好了决定。一切如常,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只要不出现他们不希望看到的事,方若华就是皇家的座上宾。

年节一过,皇帝亲临幻真观两次,次次大张旗鼓,由这位万岁爷带头,幻真观一跃成为整个京城最大,名声也最大的道观。

香客众多,每日连进道观请香都要提前预约不说,就是那些普通的药丸子也要限量出售了。

对那些常用药,方若华到是没有提价,但需要用好药炼制的高档药品,直供皇家的那类,却是卖得贵了五倍,即便如此,一样有价无市。

……

这日,黛玉起得早,去给贾母请过安,便歪在榻上看书,外头风大且冷,一过冬她便总犯几日咳嗽,不光是她,如今娇养的千金们,身子骨与庄户人家的女儿不能比,便是探春,迎春,一年到头也要病上几次。

黛玉这两年还好,便是人参养荣丸也不常吃了。

“小姐。”

桂荷从外头进来,先在火炉上烤了烤手脚,去一去寒意,这才进屋,进屋见夏蕊和雪雁两个正服侍黛玉吃药,面上便露出几分忧心。

“不如送封信去,请方真人来瞧瞧小姐。”

黛玉摆摆手,很是不在意地又翻了页书,“如今我都好多了,哪里用得着惊动师姐?你们莫要大惊小怪。”

桂荷也不敢违了自家小姐的意思,只是脸上隐约露出点不高兴来。

正好门口两个小丫头叽叽喳喳说话,满嘴的什么海上仙方,冷香丸。

又是要遍采一年四季,春夏秋冬的白花之蕊,又是要集齐四时的雨、露、霜、雪,又是黄柏煎汤送服,何等复杂,怕是只有薛家那样的大富大贵之家才能做得成。

桂荷听他们夸赞薛姑娘怕是大有来历,才能得这样的神仙方,心里就不自在。

“连得了奇怪的病症都是好的了不成?”

她们家小姐吃个药,就被人说是药罐子,让那起子下人随意编排,现在薛姑娘也吃药,到显得很了不得了!

黛玉蹙眉:“桂荷。”

桂荷鼓了鼓脸就不再多说。

其实她也不是对薛姑娘有什么意见,薛姑娘性子极好,和她们小姐的关系也还不错,只是因着这贾家的一众下人总免不了嚼舌,她才不痛快。

黛玉有时候也生气,只是她最近从师姐那里得来了好些孤本典籍,据说是一部分是师姐自己的藏书,另外一部分是从宫里借来抄录,迷得她恨不得一日有二十四个时辰,自也没工夫去因为这点小事赌气。

最近她都不同宝玉一起玩了,只想着看书,要不是师姐担心老这么看,对眼睛不好,交代桂荷盯着她按时休息,她能一整天抱着书本不撒手。

正说话间,宝玉就在外面嚷嚷:“林妹妹,这两日你怎总不出来玩?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话音未落,他便直直闯进门,夏蕊十分熟练地坐在姑娘身边,正好把软榻给占个严严实实。

宝玉一进来,本想挤上林妹妹的床榻,此时见夏蕊在到也不恼,于旁边的绣凳坐好,便把一箱子小玩意,什么九连环,鲁班锁,七巧板一类。

黛玉对这些也有点兴趣,书在手里什么时候看都一样,便果然搁下书本捡起一样来看看。

这时,周瑞家的推门进来,笑道:“林姑娘,姨太太叫我送花来了。”

黛玉尚未说话,宝玉先好奇道:“是什么花?拿来我瞧瞧。”

说着,他便伸手接过匣子,轻轻打开,一打开,就露出里面两枝宫制堆纱假花,到是挺新巧。

黛玉就着宝玉的手一看,再听周瑞家的说,别的姑娘都有了,这是最后两枝,便一蹙眉,夏蕊和桂荷的神色也不禁变了变,心下很不痛快。

摇了摇头,黛玉随手把匣子扔给桂荷,刚想说话,外面紫鹃就指挥两个健仆抬着一口大箱子进门,她自己手里也捧着个三层高的匣子。

“小姐,宫里刚给方真人送了些首饰,方真人让给你装了一匣子,自己不戴,送给姐妹们玩也好。”

匣子一开,周瑞家的就觉得眼前流光溢彩,脑袋一阵一阵的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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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九十二章 琐细(两章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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匣子看样子是方真人随手用来装小物件的,还带着一点药香,想来曾经装过药瓶一类,并不是专门的首饰匣子,但坚固耐用,也很美观。

里面则是以各色花卉为题,雕刻而成的各类首饰,发簪,发钗,手镯,戒指,耳环等等,花色不同,材质不同,唯独相同的是做工极为精美,一看就是宫里的大匠师一点点精工细作出来。

像这样的首饰,可不是一般的宫制品,寻常世家大族也少不了能用一用御用的东西,甚至好多皇商的货物,都打着宫制的牌子,其实不过挂个名,向外出售能售出高价,宫里哪个娘娘也不会用。

至于这些则完全不同,若非圣人所赐,平民百姓戴一戴都算违制。

如今这么多摆在一处,便是周瑞家的也自以为看过不少好东西,还是被耀得眼睛都疼。

其中最上层一套银镶玉的头面首饰,瞧着材质不昂贵,可这做工就比材质贵了不知多少倍去,显然是专门为黛玉准备。

其它还有各色宝石的首饰,打造得也颇为精美,看样子是随她送人罢了。

宝玉都看呆了眼,目眩神迷,都忍不住取了一只嵌珍珠宝石的银钗,一朵梅花以纤细如发的银丝盘桓而成,栩栩如生,中间镶嵌的珠子更是圆润光亮,一看便让人爱不释手:“看着真配林妹妹,方真人好眼力。”

紫鹃连忙又递了张信笺给黛玉,笑道:“方真人交代,说前阵子给小姐把脉,觉得小姐的身子已经大好了,让不要乱吃药,若是咳嗽便用养肺丸。”

说着,便让底下人将另一口箱子搬进来,轻轻打开,按照标签取出一个玉质的小盒子递过去。

黛玉扫了眼,伸手打开,里面放着小手指盖大小的蜜丸,一整盒大体上怎么也有几十粒,取了一颗吃下。

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只觉这药入口即化,登时就舒坦多了。

“师姐的药还真是管用。”

黛玉语气平淡,紫鹃却是心潮澎湃,要不是极力压抑自己,连破音都要有了。

“怎能不管用?杏儿姐姐说这药都是方真人亲手制的,用的乃是从仙人那儿得的上好仙药,便是送到宫里去的那些,也是先送来给小姐之后剩下的。”

方若华给黛玉送过来的乃是一口半人高的箱子,上层全是药瓶,黛玉看了看下面,底下搁的也有玉瓶装的成药,还有人参,灵芝一类,附有药膳方子,说是让夏蕊看着调换,经常做给黛玉吃。

黛玉不由得心中感动。

紫鹃笑道:“方真人交代过,她送来这些都是家常常用药,家里人有个头疼脑热的可以按症状应急,药都是好药,药效也温和,比外头买的成药好些。”

黛玉轻笑:“我记下了,回头写信跟师姐道谢。”

夏蕊莞尔:“您身子骨都调养好了,不必吃太多药,吃多了药丸子您胃口一定不佳,与其吃药,到不如多用两碗饭,方真人信上也是说,给您送这些,不过是个有备无患,底下的补药到是可以让我收拾出来,偶尔吃吃药膳。”

主仆几个你一言我一语,周瑞家的听了几句只觉得精神恍惚,这几日关于幻真观的风声,他们一干下人也不是没听到。

如今幻真观可不是寻常道观,那是真正通了天的,方真人也不是马道婆那等小人物,周瑞家的不敢不敬。

她刚才就听见有婆子碎嘴,编排林姑娘刻薄小性,是个药罐子,放到薛姑娘那儿,便是宽容大度,连吃的药都与众不同。

周瑞家的因着自家太太对林姑娘观感不好,向来不在意这个,如今却暗道,回去必要约束好自家的傻闺女,可不能随意得罪林姑娘了。

人家方真人是正经的神仙人物,二圣都敬着,有她老人家护着林姑娘,林姑娘这辈子怕是也无病无灾,自在顺心。

林黛玉看了看这一匣子的首饰,略微沉吟道:“这么多,我也戴不完,周妈妈既然来了,就替我给姐妹们送过去吧。”

她一边说,一边让桂荷裁了花笺,选好首饰分别写上诸姐妹的名。

写完便把首饰挑出来搁匣子里,递给周妈妈:“我都写好了,周妈妈按着送,可别弄错了。”

周瑞家的登时脸色通红,连声答应,直道绝不敢有半分懈怠。

宝钗也得了一套以牡丹为题的金头面,样式精美,薛家是皇商,一眼就看出这是宫中精品,心下不禁感叹:“方真人待林妹妹真是有心了。”

她本不知周瑞家的送宫花时惹出来的闲气,可贾家的下人向来碎嘴,没多久就传扬开,宝钗也是无奈。

薛姨妈同样有点不自在:“周瑞家的也是,就知道偷懒,办个事也这般粗疏大意。”

宝钗蹙眉,心下知道,周瑞家的是姨妈的亲信,她的种种举动,别管是不是无意,总归还是顺着姨妈的心。

要不是姨妈表现得不重视林妹妹,对林妹妹很不待见,底下人也不敢如此怠慢。

可林家也是世代列侯,林妹妹是朝廷大员的千金,又哪里能受这个气?

姨妈如此举动,多少显得不妥当。

“娘有空也劝劝姨妈,都是自家亲戚……”这话一出口,宝钗又收声,他们一家子都是客居于此,哪里有客人对主人家指手画脚的道理。

宝钗摇摇头,也就抛开此事不多提,却是下定决心等下去寻林妹妹说说话,把这事给圆过去便是。

事情过了,林黛玉其实也没放在心上,贾家的下人都是什么样,她待了这么长时间也算是看得清清楚楚,早些时候也为这些生过闷气,可如今这一忙,却是顾不得了。

不光黛玉,迎春、探春和惜春现在也不清闲,别看只是参与一家小小胭脂铺的经营,但几个姑娘都是新手,没学过这些,方若华又大撒手,几乎什么都不管,女孩子们除了管账,连招聘人手都要盯着,事情一件连着一件,哪里还有闲心生气?

不过黛玉却觉得如今的生活很满足,一开始初来贾家,她与几个姐妹其实都不怎么熟悉,只和宝玉玩得好罢了,现如今姐妹几个一天到有大半日要凑在一处说话,各种事情有商有量的,自然亲密起来。

黛玉此时到还没有养成喜散不喜聚的性子,虽则背井离乡,但因着有方若华庇护,没让她受什么风雨,还存着幼年的天真,到觉得姐姐妹妹们凑在一处才好,说起来到和宝玉的想法有点相似。

方若华私底下便时常感叹,自家那些水友们通通看不上贾宝玉,觉得贾宝玉一没担当的纨绔膏粱,不是黛玉良配,再加上竟然还是表兄妹,那就更不合适。

这话说得有道理,但宝黛作为让人泪满衣襟的恋人,自也有奇妙的相和谐的地处。

却说几姐妹都得了黛玉送的首饰,便佩戴了齐齐到贾母眼前亮相,贾母看了连连说好。

她老人家最爱漂亮活泼的女孩儿,眼见自家孙女,外孙女们个个生得像花似的,打扮起来鲜亮可人,心中也自是高兴,又让鸳鸯开库房给孩子们找鲜亮料子裁新衣,又是叮咛王夫人道:“今年幻真观的年礼可送去了,万万不能怠慢,该多走动才好。”

王夫人有点心不在焉,听贾母问这才回神,好生应下,竟也没什么不情愿。

虽说因着贾母总把黛玉和她的宝玉拉到一块儿,心思昭然若揭,她便不怎么喜欢黛玉,连带着对方若华,她也有些腻烦,但寻常该有的礼数,她还是分毫不差。

王夫人当家理事多年,眼力不俗,知道什么人最好不要得罪。

以前都不肯得罪方若华,如今……就更不肯得罪了。

王夫人不光是准备了年礼,而且十分丰厚,丰厚到方若华看了礼单也不免沉默片刻。

追方若华直播追得时间比较长,曾就古代年礼问题刷出三篇硕士论文的某水友立时就深感不对劲:“这架势……礼下于人必有所求!”

王夫人能求什么?

没几日,方若华去贾家探望黛玉,王夫人客客气气地出来招待,照例客套后,王夫人不免叹了口气:“也不瞒真人,我只生了二子一女,珠儿去得早,舍下了我这老母亲,如今我这心里唯独挂念的,也只有我儿元春,还有宝玉,宝玉是好是歹,到底在身边,我能护着他些。”

王夫人的眼睛一红,显出几分伤感,可又不是很失态,是种很打动人的姿态。

水友们:“……”

“话说,红楼里只用一个老实人这种说法说王夫人,看来不大恰当。”

水友们眼中的王夫人,是个样貌清秀端庄,行为举止有礼,很正经的贵妇。

方若华也极熟练地递上帕子,宽慰了几句。

“可元春这孩子自进了宫,就少有消息,小太监虽偶尔来传个话,说是一切都好,但我这当娘的,哪里能不惦记?”

王夫人拉着方若华说了半天贾元春,拳拳爱子之心溢于言表。

方若华立时便明白,这是想借她的关系扶元春一段青云路。

但给皇帝找女人这等事,她绝对是一点边也沾不上,她更不会去管这桩闲事,不过元春封妃,到是可能性不小。

依照自己和黛玉的关系,那位陛下不会做得太明显,直接控制黛玉的婚姻,但元春都在宫里了,又是贾家人,与黛玉是正经的姑表姐妹,收了元春,岂不是顺理成章?

方若华略一沉吟,便笑道:“我在宫里见过元春姐姐两面,看她气色很好,也极得皇后重用,您且安心,大约过不了多久必有好消息。”

王夫人听她这话似有些斩钉截铁的味道,脸上也露出几分喜色,心中只觉这位方真人是答应了帮忙。

水友们:“三妹,你好大的耐性,搭理她做什么?”

“就是,整日欺负我们林妹妹,你还给她好脸色看,虐她!”

方若华:“……”

自家这帮水友是有点火气大,回头给他们开几副清热降火的汤药尝尝。

说来也不知是不是巧合,方若华刚应付了王夫人,宫里就传出消息,说是元春被提到皇后娘娘身边当差,算是娘娘最得力的女史。

王夫人得了消息,喜不自胜,方若华心中却不觉有些异样,想了想叮嘱杏儿:“荣国府这几年送来的年礼你单独帮我收起来……将来啊,说不得还要物归原主。”

杏儿也不问为什么,只应了句。

眼下是真实的世界,而且不是由红楼梦原著衍生,所以方若华也不能确定荣国府最后的结局。

她这几年因着水友们的喜好,闲来无事也没少掺和剧情,像王熙凤放印子钱什么的,她都给搅合掉,接下来那些草菅人命的事,她也一样会管。

这些都不费力气,方若华能提前预警,吩咐几句话就能把该救的人救下。

但即便这么做了,贾家的结局也不一定能改变,京城里那些世家大族,有不少比贾家做事还要恶心,犯的错还要大,可人家能再煊赫一代,偏偏贾家被抄没,这里面必然还有其它事在。

贾家如今从根子上都烂得差不多,几乎也到了寅吃卯粮的时候,可不值得同情,一家子锦衣玉食地过这些年,家里的爷们儿们,大部分算不上干净,将来就算被抄家,似乎也不冤枉。

方若华不至于操贾家的闲心。

年节热热闹闹地过着,转眼便是正月十五元宵佳节。

方若华下帖子约了黛玉出来,带着她逛一逛灯会,因着京城附近的习俗,每逢这些大日子,周边的道观佛寺就不免让诸位真人、高僧出去露一露脸。

幻真观自是不能免俗,方若华自己没管,底下人便选出都自封她大弟子的两个小道士去给信众们讲经。

正好出来玩,方若华就带着黛玉一起去看了一眼,结果一看就忍不住有点牙疼。

左边一排道士,右边一排僧人,这边仙风道骨,那边安详庄严。

信众们到是都很热情,但这看起来也未免太辣眼睛,至少一干水友连吐槽都不知该怎么吐槽才好。

第八百九十三章 卜算(两章合一)

方若华扫一眼,道士和和尚她竟都认识,不能不说京城神棍圈子着实是小得很,无尘老道又是老江湖,交游广阔,这两年没少带着她结交各类狐朋狗友,通常都和他一样,也是混神棍圈子的。

虽说道观和佛寺肯定是有竞争,但到也没有什么大冲突。

国内宗教就是这方面好,无论古今,佛信徒也不一定就不信教,经常爱去道观拜拜神的,到了佛寺说不得也要捐些香油钱。

所以僧道们,尤其是当下时代京城附近的道人、僧众都颇为理性,彼此见了面也能打一声招呼,当然,别跟人家推销自家的信仰就好。

方若华和黛玉对这些不大感兴趣,想听人讲经,可用不着等到正月十五逛庙会的时候,便领着黛玉一人拿了一盏花灯,逛逛街,买点小零嘴,看看街头杂耍艺人们表演。

黛玉来了京城,没少随着方若华出来玩,但想要看到如此热闹的场面,那也只有逢年过节才有了。

一直逛了一圈,风大又有点累,方若华刚想带着黛玉回家,就听旁边一算命的瞎子,神秘兮兮地道:“……你这种情况,肯定是上辈子作孽太多,因果报应,要想化解,咱们京城唯有三个地处,三个人能帮得上你。”

“第一个,不消说,自然是鼎鼎大名的幻真观,观主方真人,当今陛下有疑难也是找这一位解决,出了名的陆地神仙,满京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陡然听到自己的名字,方若华登时有些意外。

黛玉也把眼睛瞪得溜溜圆,忍不住转过头去看那算命先生。

旁边两个小道士特别有眼力地搬过一条长板凳,请方若华和黛玉坐下,看他们的衣冠,显然是无尘老道的徒子徒孙,方若华也就不多客气,拉着黛玉坐下。

右边不远处摆着张桌子,桌子上搁着一鸟笼,里面养一对画眉鸟,旁边竖着一个古旧的旗帜,上面只写了铁口直断四个大字,和寻常算卦的先生也没多少区别,只是字看起来铁画银钩,识货的会很欣赏。

坐在桌子后面的是个留着山羊胡的老先生,身体瘦削,脸上带出一点笑,手里还揣着一个小巧的暖手炉,看样式挺精致,衣服穿得是棉布,半新不旧,料子却不差,做工也很细,整体看来似模似样,反正不像一般的骗子。

此时,他眼前是个二十一二岁的年轻媳妇,脸上发黄,黯淡无光,神情也恍惚,听那算命先生说话,一开始好像心不在焉,后来不知受了什么刺激,眼泪吧嗒吧嗒就落下来,拽着老先生的袖子哭求指点迷津。

算命先生到是不急不躁,表现得却是一副并不想惹麻烦的模样。

“这不跟你说呢,能安安生生给你解决了麻烦的,京城附近也寻不出几个,你莫不如去寻那位幻真观的方真人?”

年轻小媳妇瑟缩了下,哭得一抽一抽的:“听这名头,恐便是京城里的大人物,我们,我们小门小户的,来京城已经是大不易了,从来谨小慎微,哪里敢登人家的大门?”

算命先生似乎有些无可奈何,又道:“第一好的选择,自然是方真人,当然,她老人家也不会随便出手,听说连万岁爷去,人家都不一定次次接待,来往的也是王公大臣,让你去找,的确为难你了。”

小媳妇低下头去默默擦眼泪。

老先生沉吟片刻:“不去寻方真人,还有一位无妄观的宋真人,只是他老人家年纪大了,不常见客,去找他指点迷津需得等待,你要是不着急,就去无妄观门前等着,等上个一年半载,没准……”

“呜呜呜!”

小媳妇哭得不行,“哪里能等那么久!”

“但是也没别人了,第三位是我师父,我师父他老人家云游去了,你来得真是不凑巧,要是早一个月碰上我,说不得还能带你去我师父面前,求他伸伸手。”

那小媳妇哭得更厉害:“……我与夫君进京求医才不到半个月……这可如何是好?大师,求您帮帮我们夫妻吧,我们夫妇永记您的大恩大德。”

老先生不禁有些为难,沉吟皱眉,“但我没太大的把握,别说十成把握,就是九成也没有,而且解决你的问题,不光要做法,还需要用很名贵的药,花销不小啊,怕是少说也要十两银子,哎,若不然你再去寻一寻旁人,或许别人能力强,能省去许多麻烦。”

小媳妇听他诸般推诿,到越发下定决心:“十两就十两,大不了我和表哥这几天辛苦些,多接点儿活计,也不是攒不下来。”

周围的人多去看热闹,注意到这边的到不多,黛玉却很少见到这等场面,心下好奇,低声问自家师姐:“这位老先生可是易学大家?精通卜算之术?”

一开始黛玉也没听明白前因后果,可周围人八卦,嘀嘀咕咕到把经过说了个七七八八。

今日元宵佳节,好多少男少女和小夫妻一起出来逛街,那小娘子便是与自家夫婿一起,只是刚刚人潮太多,二人走散了,她才绕到边上看看,就算找不到夫君,她一个人也不好随着人潮走。

小娘子刚一经过算卦的小摊子,算命先生便盯着她的小腹出神,神色恐惧,那小娘子还因此吓了一跳,差点以为自己碰到个老不修。

算命先生却是避之唯恐不及,收拾东西便要走,嘴里还喃喃自语——三年没碰上这么邪性的事了。

小娘子许本就有心事,注意到那算命先生的行为,心中也是大惊,想也没想就扑过去阻拦,哭着追问那先生可是知道什么。

老先生被催逼半天,也有点心软,便指点她道:“已经出了这么大的事,万不可再心存侥幸,前世因今生果,你便认命吧,你们夫妇没有子孙缘分,强求也是要害了自家的孩子。”

但人通常都是不肯认命的。

那小娘子见老先生说得如此准确,一眼就看出他们家发生的大事,心中对他自然多出不少信任,死缠着人不放,只想求问解决之道。

林黛玉因为自家师姐的缘故,对于卜算之术还真有几分信任,只是这随意在街边摆摊的算命先生也有这么大的本事,她却也难免犹豫。

方若华轻笑,伸手招了招旁边的一相熟闲汉,那汉子刚替人买了两盒子点心,一见方若华相邀,麻溜就溜到眼前,点头哈腰,一脸谄媚:“真人也出来逛灯会?哎哟喂,小的看这些灯都要喜不自禁了。”

他先捧了捧方若华,又吹了一把黛玉,把这小姑娘也夸成仙女下凡。

黛玉何时见过这等样人,羞得脸色通红。

方若华也莞尔,递过去一块碎银子,起码也有七八钱,才道:“给我妹子讲讲那算命先生的来历。”

闲汉讪讪一笑:“真人是行家,您心里门清呢,跟您说也不会坏了规矩。”

“那位姓钱,过去还在无尘道长那儿听过经,他老人家做过道士,也当过和尚,只是大家伙都知道,如今想要度牒难得很,他在道观和佛寺都混不下去,前两年就还俗娶了妻子,到这把年岁竟还生了个闺女。”

“京城居,大不易,钱老拜过码头,在街面上混口饭吃罢了,都是讲究人,做不出伤天害理的事,这一点,方真人您心里有数。”

林黛玉:“……”

“啊啊啊啊啊!”

水友们个个都如遭遇晴天霹雳。

“我们三妹这温柔端庄大气的师姐形象啊!”

方若华到不怎么在意自己的形象,挥挥手打发那闲汉下去,摸了摸一脸惊奇的小黛玉的头。

水友们照例是羡慕嫉妒。

想想吧,一个人要是能随时把林妹妹搂在怀里,摸她的小手,摸她那一头青丝秀发,甚至还能掐掐小脸蛋,那是何等的美滋滋。

不光黛玉,红楼美人无数,全部都在相当的水准以上,在这里生活,简直是日日活色生香,美人环绕,绝对是神仙过得日子。

“从那小媳妇身上,还有她的行踪很容易便能看出她家境中等,外地来的,应是泰州人士,身体不好,刚刚小产过不久,家中有常年患病的病人,很大的可能是她自己的孩子,而且病了很久。”

方若华指了指小媳妇腰上挂的白色的丝绦,叹了口气,“最近三年,她有两个孩子夭折。泰州那边的风俗,小孩子夭折不能入祖坟,丧事不能大办,做父母的若疼爱孩子,便在身上系一条白色的丝绦以示思念哀悼。”

“任何一个女子接连夭折孩子,剩下的这个孩儿也病重,她的满心满眼的怕都是孩子之事,算命先生看出这一点,就不难把握她的命门。”

林黛玉蹙眉,心下不悦,她自幼多病,和弟弟一样让父母操碎了心,最看不得这等事。

方若华摇了摇头:“那算命的如果只是想赚钱,没害人的想法到也罢了,若能阻止那女子生育,说不定还是好事。”

“我看她身体亏损得厉害,此时最好不要再想要孩子,好生修养一段时日,否则怕是对寿数有碍。”

“可看她目前的表现,都到这等地步,刚刚还去求过子,想来是还急着要生,那算命的如果能打消她立即要孩子的心思,哪怕只是一段时间,对她自己来说,也很有好处,到不全是坏事。”

黛玉恍然。

这也就是师姐在一处,听一些关于生孩子的话题才没觉得有什么。

“方真人。”

方若华正与黛玉窃窃私语,后面忽然有人喊她。

回头一看,是齐道长,无尘老道的师弟,刚刚就看在前面不远处同路人讲经,看来也是腻烦了,跑过来偷懒。

这位齐道长嗓门极大,声音洪亮,一嗓子喊出去半条街的人都能听得到声音。

“真人,你们幻真观新出的排毒散不大对啊,老道我吃过拉了一晚上肚子,一宿起夜七八次。”

方若华莞尔:“听说了,您老贪图省事省心,三天的药一顿吃完,只让您拉一晚上,还得说我们的药,药性较为温和。”

齐道长咳嗽了两声:“那就说明你们这药效不足,总归还有能改进的地方。”

“咳。”

黛玉忍不住轻轻扯了师姐的衣袖一下。

方若华回首,就见那边正视图达成协议的一老算命先生,和一年轻小媳妇,都目瞪口呆地瞪着她。

尤其是那算命先生,脑门上一圈细汗,眼皮微微颤动,连胡子也颤个不停,要不是小媳妇此时注意力都集中到了方若华这边,他没准要露馅。

事实上钱老头一颗心拔凉拔凉的,心想,可坏了事了。

他不认得方观主,但有关方观主的传说,那也是如雷贯耳。

传闻她武功一流,嫉恶如仇,京城地面上的绿林好汉不少在她手底下吃过大亏,死了的连尸体都剩不下,据说扔炼丹炉里废物利用了,有几个逃过一劫,从此洗心革面,平时连方观主的名字也不敢提,甚至听见幻真观三个字就要浑身发抖。

别看钱老头胆子不小,刚才编排方若华编排得也顺溜,但这尊真佛确实到了眼前,他也心虚气短。

方若华扫了他一眼,似笑非笑,到也没说什么,钱老头吐出口气,偷偷抹了一把汗,把自己说过的话仔细回味一下,又放下心。

他也没说这位方真人的坏话。

只是想到自己刚接了别人的银子做这桩生意,他就觉得兜里三十两银子烫手的厉害。

眼珠子提溜乱转,只想逃走,但左右围观者众,一时到没有机会。

那小媳妇回过神,扑过来竟扑通一声跪下,哭道:“方真人,求您救救奴家,给奴家一条活路!”

方若华微微叹息:“可是因为子嗣的缘故?”

小媳妇一怔,显然方若华说得极准,她心中不自觉有了点希望,咬着嘴唇点头。

“小妇人与表哥青梅竹马,六年前成亲,到也琴瑟和谐。”

这女子面如枯槁,闭了闭眼,似乎心中痛极,“但我对不住表哥,没能保住我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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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九十四章 不利(两章合一)

这小妇人说着说着,便泪流满面,几乎不能承受,一边哭一边呢喃:“老天为什么这么对我,我与表哥成亲六年,落胎四次,才生下两子一女,可我儿,我儿,我的长子,次子都没能活过两岁就去了。”

林黛玉一时也觉心中酸楚。

她是云英未嫁之身,按说不该去听这些,但她也不是不懂事,尤其在幻真观待得久了,见多识广,自是知道此时女子生产,便如一脚踏入鬼门关,婴孩儿早夭,更是寻常。

但好好的姑娘嫁出去,落胎四次,还接连失去两个孩子,那岂不是在割亲娘的心头肉。

任何一个女人遇见这种事,都要发疯,小妇人能像现在这般,已经算是坚强。

方若华叹了口气。

只见那女子转头看向身边的算命先生:“先生说我前生作孽,罪恶深重,以至于报应到了我的孩儿身上,可是若是我的罪孽,只望神佛降罪于我,为何要害我的孩子。”

她死死咬住嘴唇,“现在连我的小女儿也生了重病,不知道还能不能继续活下去,要是我家女儿有个三长两短,我,我怎么对得起表哥?”

方若华细细听完,还未开口,只听耳边爆出一声嘶吼——“你当然对不住振平!”

众人猛地回头,就见对面桥上下来出个四十余岁的中年妇人,一路小跑,钻过人群,沉着脸走到那女子面前,怒道,“你个丧门星,坏我王家风水,振平简直是被猪油蒙了心才会娶你,你就是让我们家断子绝孙的混账,不知道前世做了多少孽,才祸及子孙,害了我的乖孙孙们,你怎么还不去死?你还有脸活着,有脸拉着我家振平离家出走,你算个什么东西!”

这中年妇人一脸狰狞,仿佛恨不得食其肉,饮其血,要不是这么多人看着,恐怕早就上手痛殴,简直像是有深仇大恨,恨不得将其挫骨扬灰。

众人见她身上还佩戴普济寺大师讲法时所赠的佛牌,显然刚刚在对面听大师讲经,应该是个信佛之人,但言谈举止却不大像。

年轻女子闻言仿如遭受重击,摇摇欲坠,面若死灰,一时竟心存死志,猛地拽下头上的银钗朝着自己的喉咙刺去。

方若华登时出手挟住她的手腕,将银钗夺下,即便如此,对方脖子上,鲜血也涌流而出,一下子染红了大片衣襟,可见这女人用力有多大。

至少此刻,她必然是求死心切。

一被救下,女子精神还有些恍惚,泪水连连,哭得不能自已,中年妇人也吓了一跳,脸色数变,却还是满腔愤怒:“哼,想死死远一点,别挂累我们王家。”

一时间,四周围观的老百姓都有点听不入耳,不禁指指点点。

这中年妇人到像是个很注重脸面的,听见外人数落,脸上有些挂不住,气得厉声道:“难道还是我错了不成?你们问问这算命的半仙,我这糟心的儿媳妇是不是前世造孽今生报,还报应到我孙儿身上,你们家娶了这样的儿媳妇能容得下?不光如此,她还拐了我嫡亲的儿子抛弃老母幼妹,家里娶了这样的搅家精,你们谁家受得了?”

周围登时收声。

一群老百姓们议论纷纷,到还真觉得这中年妇女说得有道理。

这娶回来的儿媳妇不能给传宗接代,接连失去孙子,连儿子也被笼络了去,抛下老娘不管,这是大不孝,必须得休了了事。

中年妇人一见众人的面色,气焰更是上扬,“我都没想休了她,到底是我家小姑子的女儿,不看僧面看佛面,休妻的事,我儿子做不出来,我这个当婆婆的也不是不通情达理。”

“但她的身子骨如今这副模样,还勾搭得我儿子一颗心向着她,想给我儿纳一房贵妾,我那小子都不愿意答应,一着急还跑了,敢情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全成了这女人的不成!”

这下子看热闹的都觉得小媳妇不对了,大殷重孝道,无论如何舍下娘亲就是不该。

尤其是做婆婆的,谁也不乐意儿子娶了媳妇就忘了娘,看中年妇人也满是同情。

“半仙,你来说,是不是这女人前世的罪孽祸及我们家?”

中年妇人一脸冷色,“你说清楚些,让大家伙都给我做个见证,回头我就要问问我那儿子,他是要这个女人,还是要我们王家!”

“王家不是大门大户,但也不能因为这个女人绝了嗣!”

中年妇人说话掷地有声。

算命的半仙却是缩着脑袋,恨不得堵上她的嘴,别的时候忽悠忽悠也就罢了,眼下幻真观这位眼睛里揉不下沙子的主儿在呢,哪里敢胡咧咧。

他吭吭哧哧,模棱两可地道:“……宿世因果,全是命,怪不得人。”

年轻的女子摇摇欲坠,心如死灰,是真心一点想活的念想也没了。

她死了,表哥总不会再被她拖累!

方若华看黛玉的面色发白,忽然想起一事,叹息一声,扶着那年轻女子轻声道:“你身上的事,却和什么前世孽债没多少关系。”

她声音不高不低,清亮得很,在一片窃窃私语声中到是十分引人注目。

中年妇人登时拉下脸,冷声道:“你,你说没关系就没关系了?你算个什么东西?”

周围登时一静。

齐道长噗嗤一声笑出声来,又觉得不合适,小心翼翼地掩住嘴唇咳嗽了两声。

他和方若华说话时,这个中年妇女大约在别处,没有听见,可周围很多人都知道方若华乃是幻真观观主,赫赫有名的方真人,此时见这女人如此大的胆子,一时噤声。

偏偏这个当婆婆的使劲拽着算命先生不撒手,非要他给个说法。

“老先生您说,我这媳妇到底是怎么回事!您老能掐会算,可是……总之,不能不管我们王家,我们王家要不起这样的儿媳妇。”

算命先生满头大汗,死死闭着嘴不吭声。

方若华摇了摇头:“卜算之术,我也略懂一二。这位夫人本是福禄双全的命格,也该一生夫妻和顺,幸福美满。”

中年妇人一脸不信:“胡说八道。”

方若华回头看了眼齐道长:“道长,你看呢?”

“此女面如银盘,山根丰隆,鼻翼饱满,果然是好面相,就算不是大富大贵,也该颇有财运。”

齐道长一本正经地道。

方若华又回头叫几个和尚大师过来,那些大师虽然不能算命,但在众多百姓眼中也是得道高僧,有慧眼,能看因果,此时也纷纷道这位女善信心地良善,一定善有善报。

好像大半条街道上的高人们都看自家的儿媳妇特别顺眼,好话不停地说,弄得这中年妇人脸色都变了,惊疑不定,只道:“怎么可能?”

就是那媳妇神色间也带出些许意外。

方若华能镇得住全场,但她其实并不怎么高兴,伸手把黛玉拉到身边护住,面上显出几分郑重:“我说过,我也懂卜算之术,这位夫人的孩儿应有聋哑之症,是也不是?”

此话一出,面前一年老一年轻两个妇人神色都惨变,尤其是年轻妇人,又低声啜泣,半晌才轻声道:“我的大儿子便是个聋哑儿,生来不会哭。”

众人哗然。

那算命的低下头,心下叹气,人家幻真观观主可不是他这般,收了银子提前先调查好,才来忽悠人,人家也没这份闲情逸致,却能说得如此精准,真不愧是高人,能通晓过去未来,远不是他这种,读过两遍易经出来混饭吃的江湖人能比得了。

媳妇哭了半晌,又哭求:“还请真人救我一救,只要能保住我儿性命,只要能让我给表哥再生一男丁,就是让我死了,也心甘情愿。”

不要说她,便是她婆婆也忍不住抬头看方若华。

方若华沉默片刻,却只是摇了摇头:“你此生最好不要与你表哥再生孩子。”

小媳妇登时大惊失色,脸色雪白,身子一软,幸亏方若华扶了一把,这才没有摔倒。

方若华一开始也想过要不要挑明,也许对这个儿媳妇来讲,挑明了也一样痛彻心扉,但见过婆婆以后,到是下定决心了。

“真人,难道我真的是?”

“你可听过一句话,骨血倒流不祥?”

方若华轻声道。

小媳妇愣了愣。

“无论是姑表兄妹,还是姨表兄妹,都属于近亲,你如果有心,可以看看周围表兄妹成亲的情况,固然不都是不能生育,或者生下来的孩子有什么问题,但生育的孩儿状况不好的肯定比例不小。”

方若华叹息,“像你和你表哥,大概就属于绝对不该血脉结合的状况,你们两个不容易生下孩子,就是孩子生下来,也容易夭折。”

周围一片哗然。

不光是那婆媳两个,就是别的老百姓也没听过这等说法,如今表兄妹结亲,那叫亲上加亲,是极好的事,人们都默认为这是个好事。

现在听方若华这么一说,心里怎么可能不犯嘀咕。

如果是旁人说的,那到还没什么,但方若华是谁?圣人也信服的一位高人,她说的话还能有假?

不知多少人心中为此不安。

小媳妇更是傻了眼。

方若华转头看向神色恍惚的婆婆,轻声道:“老人家,你也不必找个算命的过来,说什么自己媳妇前生作孽,殃及子孙的浑话了,你们家的孩子夭折,不是前世的因果,只是今生的孽,你们王家,你的儿子都有责任。”

众人一听那算命先生竟是这个婆婆找来骗人的,不禁心惊。

小媳妇却仿佛受到沉重打击,连这个话入了耳朵,也没有太大反应。

方若华也没办法,只能说到这里,挑破了这件事,总好过小媳妇把罪责都揽在自己的身上。

虽然悲剧已经发生,这种说法也只能让人更绝望,可要是这女子继续生育下去,岂不是要更令人深陷黑暗,永远挣脱不了?

这一对小夫妻肯定很有感情,如果不是感情深厚,在这女子生下第一个有残疾的孩子时,大约就不会有下一个孩子出生。

“女儿,我的女儿。”

小媳妇喃喃自语,“是我对不起她,对不起他们。”

方若华略微沉吟道:“你们表兄妹成亲,对子嗣不利,但也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有问题,这样吧,一会儿我随你去看看的孩子,即便是体弱些,只要身体没有大事,也不是不能健康长大。”

此时,这女子到镇定许多,精神也好了些,所谓女为母则强,她本也是个坚强的女人,要不然经受这么多的苦难,就不会拖到现在才想寻死,这会儿为了女儿,也不得不努力立起来。

很显然,有这么一个婆婆在,王家对她和她的女儿都不再是个安稳的家,她必须为年幼的孩子遮风挡雨。

“多谢真人,还请真人随小妇人走一遭。”

她连婆婆的脸色也视若无睹,便带着方若华急匆匆而去。

情况到底没有特别糟糕,方若华给那孩子诊完脉,稍稍松了口气,虽说的确有些虚弱,但到没什么严重的大病症,肺气弱了些。

一直失踪状态的丈夫也来了,一脸的心虚和不知所措,身边还跟着自己的老母亲。

媳妇徐氏到是没了刚才那种好像一阵风就能把她吹垮掉的柔弱,挺直了腰板,并不去看自己的表哥和丈夫,只认认真真把方若华说得注意事项都记下。

“劳烦方真人了,明日小妇人便去幻真观求药。”

方若华交代完,点点头,就带着黛玉离开,之后的种种,就是人家一家子自己的事了。

此时夜色已深,灯会将散,方若华先送黛玉回去,黛玉趴在车窗上看窗外五彩斑斓的焰火,也不知为什么,本能地问了一句:“师姐,表兄妹当真,当真……”

方若华笑了笑:“的确,表兄妹成亲不利子嗣,这种例子不少,如果黛玉有心,可以想想身边的人,有哪些是表兄妹,表姐弟成亲的,在子嗣方面是不是有些问题?”

黛玉微微张开嘴巴,脑中空白,一时到真想不出例子,可她终究还是信自家师姐。

第八百九十五章 文萃(两章合一)

正月十五,元宵佳节,街上行人如织,无数小情侣看起来缱绻情深。

方若华只觉黛玉还是个小女孩儿,可她脸上竟也带出几分轻愁,一时心软得不行。

水友们在一开始方若华点破这事时,一派欢欣鼓舞,这会儿看林妹妹思考人生,明明也没什么,到个个心疼起来,纷纷说三妹讲话没有策略。

方若华:“……”

林妹妹什么都没表露,明明只是稍有些伤感,遇见这等事,她还有点伤感呢,这帮水友也不知道脑补了些什么东西。

也行吧,他们大批量给打赏送黛玉美人礼物,总归是件好事。

其实黛玉大约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心头那一点失落与纠结究竟是来自何处。

方若华却是猜到一些,只听黛玉这些日子,总在自己耳朵边时不时提起宝玉,就知道她虽然年纪还小,但心中对自家表哥已经开始有朦朦胧胧的好感。

这时节的女孩子都早熟,黛玉见到的人还是少,只看她身边的男人,只有宝玉温柔体贴,心地纯良,两个人青梅竹马,如此亲密,会有感情是再正常不过的。

此时他们二人还不至于开始谈恋爱,毕竟便是原著红楼梦,也是自林如海病逝以后,宝黛之间的情感才渐渐有了异样的变化,但黛玉心中也不是没有一点情思,也许她午夜梦回,思及未来,想到的就是宝玉。

如今乍一知道,表兄妹若是结亲,会损伤子嗣,心中自会有些别扭。

回头果见黛玉小脸上带出一抹愁绪,眼含轻愁的林妹妹,越发的灵性十足,方若华不觉一笑,随即又收敛了笑意,招招手让杏儿上来。

杏儿这丫头如今也干练得很,堪称方若华的左膀右臂,都不用方若华多说,就把刚才那一家子的事给打探清楚。

那一家来自泰州,小媳妇徐氏,夫婿姓王,二人乃是姑表兄妹,六年前成亲。

徐氏性情温柔,成亲后与表哥感情颇好,但因婆母金氏年轻时与徐氏的母亲时常闹矛盾,嫂子和小姑子能处得融洽的本也不多,徐氏并不很受婆母的待见,嫁入王家后,日日立规矩,伺候婆母,丈夫虽心疼自己,却不敢违逆母亲,日子过得着实不松快。

“等到徐氏的子嗣接连出事,婆母便对她更为不满,动辄喝骂,各种磋磨手段,恐怕对内宅不了解的男人就是听了也听不出其中的痛处。”

“这次徐氏的夫婿要来京城求学,带着妻子也是担心再把妻子留下,等他回去就只能看到一把枯骨,当儿子的也是左右为难,既想护着妻子,又不能不听母亲的话,这两夫妇过得苦不堪言,不知今后会如何了。”

方若华轻叹:“也不知什么时候女子才能真正立起来,而不是作为家庭和夫婿的附属品存在。”

这话想得就比较远。

方若华摇摇头:“至少在眼下,女子结亲不能只看丈夫,最重要的还是婆婆如何,是不是慈善明理,与自己合不合得来。。”

“丈夫一年到头在后宅的时候又能呆多长时间,女人出嫁,主要是和婆母打交道,若是有个好婆母,一切都好,否则真要过那多年媳妇熬成婆的日子,那可真是如饮苦药,难捱得紧了。”

黛玉脸上发红,不大敢听自家师姐这一番感叹,但心里也不得不承认,师姐说得极有道理。

“那婆母金氏,竟自己去找算命先生污蔑自己的儿媳妇?”

黛玉蹙眉,“徐娘子将来会怎么样?”

方若华想了想,还是道:“痛是肯定要痛,但也总好过背上一身污水,一辈子不安。”

徐氏的丈夫说是对她很好,可那又有什么用?他难道能控制住自己的母亲?

当婆婆的使出这等龌龊手段,也要让儿子和儿媳妇离心,到了这一地步,别管徐氏怎么做,她在那个家里恐怕都不会好了。

方若华点破一切,对徐氏来说,自然是要痛彻心扉,但早点绝望,也比继续毁灭自己的身体,自己的灵魂要好。

至少她觉得好。

这是别人的家事,事已至此,未来如何还是得看徐氏自己的。

方若华没再多关注此事。

元宵之夜的这场偶遇,只是为幻真观方真人再多添了一点名气,也为京城百姓多加了一点谈资,如此而已。

到是很久以后,听说徐氏后来和表哥和离,带着嫁妆,带着女儿回了家。

一年后又改嫁给一个普通的商人,比徐氏大三四岁,两个人又生了一子,日子的确寻常,商人也并不比她表哥有才,却因为不与婆母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丈夫也温柔体贴,生活过得还算好。

王家表哥在表妹别嫁后,同样娶妻生子,这也算是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元宵节当日,幻真观方若华的惊人之语,以最快的速度在京城流传开来。

就是皇帝也听闻了一点流言,把方若华请到宫中询问了这些问题。

方若华自然不会隐瞒。

黛玉想搜集什么信息也许不大容易,可皇帝想搜集信息的时候,却不是一般的简单。

几乎没多久,关于表兄妹结婚的婚姻状况就汇总起来,送到了万岁爷的案头。

没有总结的时候不曾察觉出来,可这一看报告,果然情况大为不妙,表兄妹结婚有很多都是没有子嗣,子嗣早早夭折,还有残疾的孩子出生,也有没什么问题的,但只看这些出问题的数量,就足以让人心惊。

皇帝或许听不太懂方若华讲的那些遗传学的知识,可不妨碍他看得懂结果。

再者,他对方若华的本事心中有过高的评价,对方若华说出来的话,也更加重视。

没过几日,皇上紧急给自己母舅吴家下了圣旨,竟允许本来已经记了名字,要参加选秀的表妹免选,不光是今年,以后选秀都会有所避忌。

这圣旨一下,朝野大哗,好些人家里有表兄妹定亲的,都解除了婚约,当然也有一小部分不信这个,觉得亲上做亲,那是天大的好事,可就是不信,难道还敢和皇帝对着干?

大殷至少在短时间内,表兄妹,表姐弟等成亲的人数应该会迅速下降,至少这一年,也许会无限接近于零。

只是也并不都是好处,还有一批已经结了亲的女人们以泪洗面,因为夫家竟都打起纳妾生子的主意,大部分女子都忍了,还有的主动给丈夫纳妾,唯独一小部分不肯妥协,主动和离。

无论做什么事,总归都有利有弊,方若华当初提这件事,也预料到现在的结果,本就无可奈何,她也没把责任往自己身上兜揽。

总会过去的。

……

新的一年来临,方若华的名声是日益上涨,她的生活到并没有多少改变,骆长天再也没有现身说一些有的没的话。

经历过这几个小时空,除了那次考试不算,她从没有在小时空里遇到圣德门的修士,想必是有一定的制约,长天真人那类大能,不可能随随便便想到哪里走上一圈,就到哪里走上一圈。

骆长天有些讨厌,方若华到不是怕他,就是不太喜欢,能不见面,终归还是不要见面为好。

冬日的寒气渐渐褪去,春日将至。

一连下了几场春雨,就是幻真观的庄户们也呼起了佛号,前些年的灾荒着实吓到了老百姓,开春有些好兆头,农户人家就没有不高兴的。

这日,天气转晴,江南那边的文萃集录又出新版,方若华一早得了书,里面有她爸妈写的各类文章,就是她读了也觉得有趣。

尤其是她爸爸写得东西,哪怕寻常小事由他落笔,也能趣味横生。

这回的文萃集录,在正刊上方肖调侃历史侃到前朝末代帝王的功与过,言辞大胆,笔调辛辣,愣是让一干在笔杆子上从不输人的文人墨客大半个月没敢给写评。

当然,半月后评论爆发,一时集录上刊登不完,不得不增刊了三回。

方若华却只先收拾三册副刊出来,给黛玉和贾府的姑娘送过去。

文萃集录正刊刊登的都是比较正经的文章,依托经史子集,言之有物。

但是副刊便不那么讲究,江南大佬们也是被方肖给带歪了,个个匿名,脑洞很大,想写什么写什么,方肖自己目前就在副刊上连载了一篇推理,写得是一个推官探案的故事。

故事背景就是当朝,内容虽然大部分都是纯属虚构,但里面有很多影射的东西很有趣,对于律法知识又很丰富,让人读来耳目一新。

反正如今只写了两个月,就读者众多,连黛玉都是他的书迷,月月等着追读,哪个月要是晚到几日,便是黛玉也会恼一恼。

看来她爸爸有点做网络写手的潜质。

收拾好文萃集录,一部分送去藏书楼,一部分送去给黛玉,方若华又把方肖夫妇假托大梦客之名写得新作——《梦游太虚》收好。

大梦客如今不光是江南名士,在整个大殷也属于最顶尖的那类名士。

如果不是大梦客不露面,恐怕连皇帝征辟的旨意也要送到他们头上。

实在是这位名家所写的东西,虽然说是虚幻,可是无所不包,读书人能从中品读诗词,农户能从中找出精耕细作增加收成的方法,商人能看到发家致富的良方,官员读之,也能从中体会到官场奥秘。

方若华没想到自家爸妈竟然这么有闲情雅致,跑到红楼同人来真认认真真著书立说。

但她能怎么办,也只能由着这两个老小孩去。

就是不知道听得赞誉多了,这两位会不会很脸红,不过看那帮水友们到是视若无睹,想必以自己爸妈的脸皮厚度,也不至于会觉得不好意思。

黛玉那边收了书,立时便回了一封信,信中夹着她自己写得评论文章,还有一本话本。

方若华也没想到黛玉居然养成写作的习惯,而且不是写特别正经的文章,反而写起话本子来。

“噗嗤。”

话本里黛玉毒舌的厉害,大概是以贾宝玉为原型写的,一个大家公子哥与女鬼和狐妖相遇的故事。

虽然能看出黛玉笔下的文字灵气十足,但故事本身还显得有点稚嫩,可黛玉偶尔冒出来的那点毒舌的小调皮,着实让人一读就心生欢喜。

方若华看完了话本,又去看黛玉写得其它评论文章,这一看更是笑得不行,前仰后合。

文萃集录里登了一部分江南学子的策论,大部分都是江南各大知名书院提供,能登上集录的,无不是学子中的佼佼者。

结果黛玉这小丫头引经据典地批了好几个学子的文章。

方若华读到一篇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之类的策论,列举了前面几个因女祸亡国的例子。

黛玉就以反讽的口气写了一篇评论,乍一看似乎持赞同意见,认真一看,文字之犀利,估计能让原作者羞愤得撞墙,连那些被他引用的帝王们都要从祖坟里蹦出来找他算账。

方若华一边看一边笑,水友们有古文字功底不错的,也看得酣畅淋漓,为原稿抢破了头,算是让她见识到脑残粉的强大杀伤力。

可是抢也没用,方若华打算自己保留,抄录了一份才让人把抄录的送去江南。

按照此时的规矩,黛玉匿名写个话本,写篇文章到也罢了,但亲笔所书的文字,还是不要随便流传出去比较妥当。

方若华自己不注重这些,却不愿意让辛辛苦苦养了这么长时间的小姑娘也去挑战一下此时的社会规则。

一连看了许多文字,方若华阅读的兴致到是被勾了起来,手边又没有新书读,还挺别扭的,整理完手头的稿子,收拾妥当,干脆披上衣服出门去逛逛书肆,看看有没有新书可以买回来读。

现如今消遣的方法着实有些少,整日看歌舞,看戏也没什么意思。

方若华对京城各大书肆来说,也是熟客,一般过一段时日她便是不去,书肆掌柜都会找帮闲的送来新书单子,对大客户,古今中外的商人都不会不重视。

第八百九十七章 颜面(两章合一)

方若华到自己最常去的一家书肆时,一眼望去,门前客人如龙,排得密密麻麻。

“咦,秦掌柜这生意可不错。”

秦掌柜红光满面,脸上堆出浓浓笑意,几乎要让他往常儒商的形象打一小小折扣。

“哪里,哪里,全是托贵人的福,您请,这个月的新书单子都给准备好了。”

秦掌柜恭恭敬敬地把方若华引领到屋子里坐下,奉上茶水点心,殷勤伺候。

虽说如今做了商人,但秦掌柜本身是读书人,还考中过秀才,只是自以为资质有限,中举艰难,家里的景况又很难支持他长年累月地读书科考,干脆就借着自己的人脉,受了同窗们的帮衬,开起这家书肆,自己出面做起掌柜的来。

在遇到方若华之前,书肆到比较寻常,像秦掌柜这样另谋生路的读书人也不算少,他经营了几年,也就不死不活地维持着自家的生意,赚钱不多,勉强能养活家里的老人和孩子。

但是要像他想象中那般,至少赚出一笔足够他扶持他和他大哥家里大大小小六个孩子一起读书,还要正经读出来的银子,那就希望渺茫。

谁曾想,这小子前几年竟时来运转遇见了方若华。

得说这是他自己有运气,当年方若华逛的书肆多得很,大客户当了好些年,唯有秦掌柜会关心她自己带来读的书,而且一眼就看出好,特别殷勤地来求合作。

于是数年后,他们家就凭着自己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经营出售,大梦客和江南众多名士所作的书籍的书籍,迅速发展壮大。

如今不敢说自称京城第一书肆,可排入前十,和那些底蕴深厚的大商人掰掰腕子,他还是敢的。

最近赶上朝廷大比,大梦客等名士所作的科举随想,还有历年考题评析讲解,三年科举五年模拟等等,加上大梦客又出了新的文集,秦掌柜简直每天都处于极度兴奋的状态中。

别人也羡慕他眼光独到,觉得这位是个天生的陶朱公,他也对此讳莫如深,就是前两日喝醉了酒,在他大哥那儿说了实话。

哪是什么好眼光,根本就是发现方若华当时是康亲王妃,有心抱大腿而已。

“哎,京城居大不易,做生意更是难得很,光靠几个同窗帮衬不行,穷秀才的一堆同窗也都没几个在科举方面有大成就的,我当时就想,别管对方的书怎么样,先找个借口把人抓住,好歹也算是有了靠山。”

在秦掌柜眼里,方若华拿出来的书那就是一坨屎,他也得给认真热情地好好宣传,卖不卖得出去另说,能抱金大腿的机会再也不会有。

没想到那些书不光不是垃圾,还一下子就让他家书肆翻了身。

半年后,一个月赚的钱,以前一两年也赚不回来,秦掌柜也就成了人人都说眼光好的精明生意人。

其实也不算错,眼光是挺好的,当然,更重要的是运气足够好。

方若华扫了一眼书单,选了本感兴趣的话本,刚翻看看了两页,身边一阵风扫过,有个少女冲进大门,看到她竟转了个身,一骨碌,钻到她的桌子底下去。

“……”

方若华动作顿了顿,若无其事地又翻了页书,就听外面传来嘈嘈杂杂的吵闹声,不多时打了起来,又是刀又是枪,还夹杂着听不懂的异国语言。

只听砰一声,一个真真国打扮的中年汉子横飞撞进门,直直地砸向方若华。

方若华把胳膊一抬,由着对方倒在自己脚下,捧着书本连同椅子向后平移了三尺。

“哎哟!”

方若华平安无事,她桌子底下的少女却吓得蹭一下爬出来,瞪了方若华一眼,调头就跑,只是刚跑到门口,就被人堵住。

门外此时还有点混乱,地上横七竖八地倒着好些人,有真真国打扮的,也有大殷的人。

站着的同样不少,明显两伙人正在对峙。

方若华抬头看了一眼,就合上书本转过头去看,这场面着实勾起她的好奇心。

那位种桓种将军带着一队人马,老兵居多,立在东面,人人抱着刀。

西面同样有不少兵士在,看衣着打扮应该是真真国的使臣和侍卫们。

过了年的确有茜香国,真真国,爪哇国等诸多国家都派出使臣来中原朝贺,前几日康亲王到她这儿来取药时,还抱怨理藩院那边人手不够用,那些外国使臣半点规矩都不懂,经常闹事。

小小的书肆被人围得水泄不通,排队的客人们大部分都吓跑了,唯独一些唯恐天下不乱的还躲躲闪闪在一旁看热闹。

秦掌柜吓得脸色发白。

一真真国打扮的年轻人越众而出,抬起头,义正言辞地道:“我本以为大殷乃天朝上国,国人皆懂明理,没想到今日一见,竟都是些不遵守诺言的卑鄙小人。”

他说话有些僵硬,但是显然汉语说得不错,声音又高又清脆,周围百姓全听得清楚,一时间哗然一片。

种桓的脸色也一沉。

秦掌柜很是机灵,一转脸就把前因后果打探清楚,连忙过来小声说了一遍。

那个钻了方若华桌子的小少女,刚才在前面不远处的茶楼撞见真真国一伙人,也不知怎么就起了冲突,双方就打起赌来。

真真国有一第一勇士,据说力能扛鼎,乃是一等一的高手,还有外号,翻译成汉语就是拳神。

小少女指着跟在她身后的种桓种将军也说,这是他们大殷朝的名将,同样武功盖世,无人能比。

二人打赌,两个勇士斗上一场,要是种桓赢了,真真国就把要带去作为聘礼,送给大殷皇帝的玉璧给她,要是真真国的勇士赢了,这些使臣们要求,种桓就要跪下给他们真真国众人磕头,而且要双手送上自己将军府的印信,承认自己输给了真真国。

当年种桓还在疆场时,曾与真真国的一位亲王闹过矛盾,很是打了人家的脸,显然对方记仇,近十年前的事依旧放不过去。

这小少女的身份也明显不一般,就是提出这等莫名的赌局,种桓似乎也只能答应。

双方约定三局两胜,当即设了擂台,那真真国的高手果然不俗,但也并不是种桓的对手,种大将军好歹也是征战沙场多年的老将,武功方面,虽然更精通骑射功夫,但真放在江湖上,也算是高手。

第一场比试,种桓在九十八招时胜了对方。

其实早在三十招,真真国的那个高手就露出败相,换做大殷自己人比武,只要不是生死搏杀,但凡发现胜负已分,便会自行收手。

真真国的那人却不同,愣是死缠烂打,仗着种桓不想下死手,顾忌颇多,各种阴损招数齐出。

种桓终究要体面,心下无奈,最后还是一直到九十多招,这才抓住个机会一举拿下对方。

真真国的高手功夫也厉害,硬气功练得炉火纯青,第一场种桓虽赢,却也消耗了很多体力,到第二场时,种桓在一百三十二招上,输给了对方。

秦掌柜感叹:“真没想到,种将军竟然输了。”

种桓在京城的威望可不低,老百姓们都没想过种大将军居然能在这么平常的比武中输给外国人。

“还名将呢,不嫌丢人!”

“不能这么说,种大将军多大年岁?他身体又不好,年老体衰,人家正值壮年,精力上,体力上种将军赢不过对方,也不是没有可能。”

第二场时,但凡懂行的明显能看出种桓略有点力不从心,可那位真真国的高手,不光短短时间就恢复了十成的体力,而且力气似比第一场时还要大一些。

种桓虽尽了全力,竟是输了。

到了第三场,真真国那人还是如第一场时一般勇猛,体力丝毫不曾损耗的模样,种桓使出浑身解数,又是五十招便败北。

种桓一输,真真国使臣洋洋得意,立时便命其下跪,却不曾想,种桓尚没有动作,那挑起事端的正主之一小少女,就突然抢走了人家真真国的玉璧,转头便跑。

真真国的人自然不依,紧追不舍,也不知这姑娘是什么十分,种桓连自己的脸皮让人家踩在脚底摩挲都顾不上,带人掩护阻拦。

双方直接交手,一路打到这里。

此时真真国的使臣张嘴站住大义,一番话说得种桓脸上又青又白,终于向前一步,越众而出,伸手除去身上斑驳的盔甲。

“将军!”

一众老兵不禁心惊。

种桓摇摇头:“愿赌服输,既种某技不如人,输了就是输了,我还不至于输不起。”

围观的人也不知心中是什么滋味,一时整个书肆门前静悄悄的。

方若华细看种桓,他老得皱纹纵横,身形佝偻,早不是当初挺拔健壮的大殷将军。

看到眼前的情形,明明是种桓自作自受,输给人家,但方若华心中还是有些不是滋味。

老将军卸下盔甲,伸手从腰间取出一方巴掌大的印,迟疑片刻,还是双手捧着,一步步走过去,扑通一声,直挺挺地跪下,先向皇宫的方向叩首,几个头磕下去,便头发散乱,额头红肿。

“将军!”

“大将军!”

一众老兵痛哭。

种桓到是很平静:“今日老朽让朝廷蒙羞,又丢掉印信,罪该万死,老朽会亲自去向陛下请罪,请求处罚,便是丢掉这颗糊涂透顶,无用至极的脑袋,也理所应该。”

众人哭得更厉害。

种桓神色麻木:“你们年纪也大了,都解甲归田去吧,好好享享天伦之乐,别和我一样……”

少女看到眼前的场面,事不关己地仰起头往门上一靠,嘴里念叨道:“真没用,烦死人,讨厌死了。”

真真国的使臣们看着十分兴奋,又是得意,又是轻蔑。

“呵,种大将军也有这一日,真该找画师给咱们画下幅画,以作纪念。”

为首的年轻使臣一笑:“不要紧,回头我画下来便是,论画技,我可是不输给大殷那些擅长作画的名家。唔,名字就叫落水狗好了。”

“好,这名字好,哈哈哈哈,殷朝的武士们就这点子能耐,还真是挺可笑。”

“下次跟咱们女王殿下说,她老人家不是喜欢大殷的丝绸?就和他们皇帝要,喜欢多少要多少,如果不给,咱们真真国的勇士们便为女王来取,想必这帮软蛋也没本事说一个‘不’……”

后面的话都是真真国的语言,寻常百姓听不懂,种桓却听得懂,只觉气血上涌,死死咬着牙,却忍不住大声咳嗽起来,这一咳嗽,腰背佝偻,更显虚弱。

真真国使臣冷笑,冲他身边的勇士道:“好了,我的勇士,去接受你的战利品,虽然那破烂印信小了点,但你不是正缺个踮桌角的石头,凑合用吧。”

那勇士便大摇大摆地走上前。

几个老兵默默对视一眼,都握住刀柄,只想拼死一战,不让将军受辱。

他们不管什么打赌不打赌,便是将军阻止,他们也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家老将军这把年纪了还要受人折辱。

眼看那真真国勇士离种桓越来越近,几个老兵将将要拔刀,只听噗通,又是噗通两声,种桓眼前就被甩下来两个人。

这两人瞬间一撑地,翻身站起,神色警惕戒备,他们都是真真国护卫的打扮,很平常,只是帽子一落,众人看得便忍不住轻咦了一声。

哪怕真真国的人和汉人长相大不一样,众人也能看得出来,忽然出来的这两个,看容貌身量竟和那真真国勇士一模一样。

即便是傻子也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

周围老百姓哗然。

“怪不得种老将军会输,真真国竟然车轮战不成?”

大殷这些老兵们登时义愤填膺,纷纷怒目而视。

真真国的使臣也有些意外,尤其是看到自家朝廷第一勇士竟被人扔了出来,心中不敢不警醒,目光逡巡,落在一个穿着打扮像是农夫的汉子身上,但只是一晃而过,他们都不觉得自家高手会被这么一个寻常汉子轻易摆弄。

虽然露了馅,真真国使臣神色到是没有多少尴尬,反而轻轻笑道:“当初打赌时,本就是说种桓对战我国第一勇士,他们三个形同一人,都是第一勇士,有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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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九十七章 蛮夷(两章合一)

“不要脸!”

“蛮夷就是蛮夷,这等话也说得出来!”

周围所有围观的大殷百姓全都怒了。

“原来这就是你们真真国第一勇士?趁着种桓老将军身受重伤还未康复,又是双目失明的时候,跑出来车轮战?赢了就觉得很了不起?”

忽然一声音传来,众人回头,看到的便是方若华披着雪白的大氅,倚在门口,神情平和。

“种将军也真是,您老人家跟咱们国人比武讲究规矩也就罢了,真真国这些人个个不懂规矩的,何必总留情面,与他们客气?要是一开始就速战速决,怎会被人拖得没了体力?”

方若华轻描淡写,连连摇头。

种桓心中复杂,一时没有出声。

真真国那使臣沉下脸,冷笑:“怎么,你们找这诸般借口……输了不认账?”

方若华到不恼:“无所谓,虽说你们真真国不要脸,但那是我们种将军太君子了,算是他的错,如今赌输了印信,他认账,你们就请便。”

这话说起来极轻松,转头又冲种桓笑了笑,“将军也不必多虑,印信这种东西,物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你种大将军就是用木头现雕一方印,也照样能用,在真真国这等人手里,价值连城的美玉雕出来的东西,也不过一块顽石,何必放在心上。”

种桓把溢到喉咙处一口淤血吞下,一时并不答话。

真真国的使臣不知为何,却感受到一丝奇怪的压力,但他身份不俗,向来有些跋扈,在殷人面前更不愿意丢脸,只是端着似笑非笑的表情,也不提让他们那位勇士拿印信的话,自己从从容容上前,将印信取在手里,掂量了下,面上露出几分不屑,冷笑:“玉质到还可以,值个三钱五钱的银子,马尔科,你不是说想去青楼转转,这玩意是你赢的,就给你当个嫖资好了。”

霎时间,周围百姓脸色大变,种桓一口气上涌,眼睛登时变红,几乎气得吐血。

真真国那帮人却是哄堂大笑。

方若华蹙眉,前些年她隐约能感觉到大殷渐渐衰落,但并不明显,这个朝廷依旧还是这个时代最强盛的国度。

周围小国固然蠢蠢欲动,到也没有真给大殷造成太大的危害。

但如今真真国的做派,可不是什么好现象。

大殷怕是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太久,让人觉得它软弱可欺,任谁都想扑过来咬块儿肉吃。

在大殷京城,侮辱当朝将军的事,换做过去,哪个国家的使臣敢做?

即便这位将军差不多算是落魄了,不再如往常一样该慎重对待,但这帮人的行为举止,还是显出对大殷朝廷的轻慢不尊重。

方若华心下叹了口气,面上到从容平静,冷眼旁观地看着真真国的使臣笑眯眯将手里的印信来回抛接了两下,转头对身边的杏儿道:“我记得书肆在咱们家附近?”

杏儿点点头。

“祖师爷今天刚跟我说,他无意中看到会有几个外国来的小丑到他的地盘上闹事,正好雷公过来喝茶,一不小心——轰!”

方若华一个‘轰’字吐出口,只见一道闪电瞬间从天而降,直直劈在那使臣的手腕上。

使臣惨叫,印信应声而落,扑通坠地。

所有人都闭上嘴,一时间静寂无音,众人的目光落到那印信上,就见小小的印信平平地嵌入青石板的地面,顶端和地面平行。

扑通,扑通。

大殷的老百姓们心中狂跳不止,齐刷刷转头看向方若华。

方若华笑了笑:“我就是随便说说。”

“上帝!”

真真国使臣如此嚣张跋扈,都不由自主地脱口而出,但随即回过神,心中惊疑,却是不肯相信,冷声道:“妖术!”

方若华也不恼,轻声笑道:“唔,你们可以挖开地板取印信,不过记清楚了,我们京城的地基不能随便挖,你们挖开直接自己去京兆府投案自首,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使臣脸色阴郁,尚未回口,方若华又道:“我记得你刚才说什么我们大殷朝的武士们都没本事的话?唔,这话我听得不大顺耳,我们京城可谓是人人习武,个个都是高手。”

真真国的人听了都蹙眉冷笑,只觉方若华此话可笑得厉害。

方若华捧着手中的话本在掌心里拍了拍,煞有介事地道:“书上写的,万万没有假,京城别管是扫大街的,挑粪的,卖面条的,卖包子的,卖柴火的,都是高手,你要是不信,就让你们这位,不对,三位真真国的第一勇士自己去挑一个,咱们再比过一场便是,三局两胜也好,五局三胜也罢,由你们选。”

真真国的使臣登时愣住,目光在方若华脸上逡巡,但对方太过平静,一时也看不出她在开玩笑,还是说真的。

他们那位所谓的第一勇士马尔科已经暴怒,冷声道:“好,我答应。”

他显然会汉语,听没多少问题,说起来却有些结巴僵硬,可话一出口,为首的使臣也就不多言,显然对自家的勇士颇有信心。

何况对方如此挑衅,如果怯战,传扬出去真真国的颜面可要丢掉不少。

这次来大殷朝朝贺的,不只是他们国家,茜香国,暹罗国等都派出使臣前来,其中不乏和他们国家不和的,总不能丢脸丢到这些人面前。

使臣干脆也不废话:“好,我到要看看,大殷的街头勇士有多少能耐。”

他装作漫不经意地扫视,直接伸手一指,指着旁边走过的,挑着柴火的中年汉子。

这汉子脸颊黝黑,皮肤粗糙,一看便是正经的樵夫,人精瘦的厉害,绝不可能是提前准备好的鱼饵。

“就他好了。”

汉子一脸茫然无措。

周围围观者也是无语。

方若华嗤笑一声:“无所谓,我既然说出口,就随便你们。”

真真国使臣心中一咯噔,仔细看了看方若华,又看看背着柴火,腰挎镰刀的汉子,最终还是冷笑,冲着马尔科一挥手。

肯定是这女人故作玄虚,他就不信,随意在街上抓个人,还能抓到一条毒蛇不成?

于是,樵夫满脸迷茫地被推搡到中间,人群散开,空出场地。

种桓欲言又止,可他刚经历过恶战,身体虚弱,硬撑着不失态就让他相当疲惫,也着实不知该怎么和方若华交流说话。

他现在在方若华面前总觉得低一头。

有时候,他必须得承认,短短数年时光而已,可自己就老了,人一老,年轻的时候不当回事的事情,可能越想越别扭。

方若华的身份如此独特,种桓真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她。

此时由不得种桓乱想,战局一触即发。

马尔科显然不把樵夫放在眼里,一个跨越,冲过去就是一个熊抱。

种桓眉眼直跳,他对这家伙的速度和力量至今心有余悸,当时虽说赢了,一开始也很吃了几次亏。

真真国人的武功与他们大殷完全不同,一开始交手总是不大适应。

就在种桓心下忧虑时,却见樵夫缩身低头侧身,出其不意地出脚在对方膝头一点。

这完全是街头混混打架的招式,可偏偏就奏效,马尔科猛地扑倒在地,也不知为何就那么巧,嘴巴正好磕在将军府的印信上面,流了满嘴的血,疼得直龇牙。

樵夫一撅屁股往他背上一坐,还是憨厚老实的模样,茫然道:“这就……成了吧?还打吗?”

真真国使臣脸色骤变,死死盯着马尔科。

他屁股底下的这位勇士却脸色涨得发紫,浑身肌肉都绷得爆裂,偏偏使出吃奶的力气就是起不了身。

“噗嗤!”

围观者都乐了。

种桓却背脊发凉。

或许寻常人看不出来,但他就算半瞎了,也绝不是傻子,就这樵夫简简单单这几招,表现出来的速度力道精准度都很吓人。

这绝对是江湖上第一流高手的水准。

种桓看了看方若华,一时心中更是复杂,低下头叹了口气。

真真国使臣脸色发绿:“你绝不是什么樵夫!”

他猛地转头瞪着方若华,咬牙道:“你耍诈!”

方若华无语,摊摊手:“人是你挑的,要是不服气,你再随便挑一个?”

使臣一噎,还没吭声,那两个和马尔科长得一模一样的真真国人却齐齐扑上去意图偷袭,显然他们对马尔科非常重视,不忍看他受苦。

结果樵夫连动也不曾动,也不知道怎么拿起调柴火用的棍子,一扫一点,两个大汉就倒在地上浑身抽搐昏死过去。

真真国使臣……们:!!

为首的使臣心里登时憋了一口气,暴怒,刚想怒叱,就听不远处有人喊:“老郭,老郭,你死哪儿去了,柴火怎么还不进来,等着做饭呢。”

人群分离,就见旁边一家小食肆的台阶上站着个身体圆润的大厨,正四处张望,扯开嗓子喊叫,喊了两声,乍一看眼前的场面到愣了下,茫然摸了摸脑袋。

坐在马尔科身上的精瘦汉子,蹭一下一跃而起,担起柴火连声道:“来了,来了,熊哥,对不住,遇见几个棒槌非拉着我比武,耽误了一会儿。”

精瘦汉子一脸的谄媚,不多时就跟着那胖厨子进去,点头哈腰的模样再精辟不过。

真真国使臣:“……”

方若华莞尔:“怎么样,你要是不服气,再选一个也成。”

使臣看了眼在地上瘫软一团,还拼命挣扎想站起来的马尔科,再看看两个昏迷的,哼了声,使了个眼色,过去几个人抬起他们转身就走。

方若华目送这一行人远去,把手里的话本递给目瞪口呆的秦掌柜:“我画出来的这些,一会儿给我送过去。”

秦掌柜连声应是。

种桓迟疑了片刻,还是没有走,也没看那些姗姗来迟的官兵,走过来对方若华道了声谢。

“多谢……观主高义。”

方若华摇摇头:“没什么,总归是大殷子民,不能看我朝受辱。”

种桓低声叹息,却放下心里那一点别扭,忍不住好奇问了一句:“那位樵夫,可是观主的人?”

方若华笑了笑:“将军受了伤,还是尽早回去休息。”

她不说,种桓也只好不继续问,可是回去休息却暂且不能,无奈地看了一眼旁边的小少女。

这一位正在一边看热闹看得起劲,好像事不关己,可其实她勉强算是这次冲突罪魁祸首。

此次小少女到没为难种桓,就是多看了方若华一眼,哼了哼,小声咕哝了句:“人人都道幻真观观主有三头六臂,我到没瞧见,就是果然有点邪乎。”

念叨了几句,她就老老实实随着种桓上了马车。

种桓却对能数招之内压制真真国第一勇士的那个樵夫很感兴趣,临走依旧不由自主地多瞧几眼。

方若华心下也对自己如今察言观色,观望人心的本事有了那么些信心,到底经得多,见得也多,真真国的这位年轻使臣,在她眼中还是挺透明。

不过,若是在数月前,她怕还没有这般底气玩这一手,可如今不一样,自从去了一趟那座白玉城,方若华的危机感登时高出不少。

这世上有修仙的正派,那说不得就要反派,更不要说锁妖塔什么的,封印什么的,简直让人不安。

回到京城,正好从白玉城搜刮许多上好的药材,她就狠心花了一笔钱,从宇宙商城也购买了不少配药,给手底下的人都磕了几回药丸子,功法也升级换代,连泡药浴用的药粉都比以前效果好。

时间虽然不长,可效果却极好,以至于方若华手底下习武的那些护卫,武功提升得着实有点凶狠。

可方若华最亲信的护卫,自然是跟她时间最长的,这帮人都是些什么人?

有退役的老兵,好些还是从康亲王府挖的墙角,当然,康亲王也不介意。

第二波是武林人士,有正好撞到方若华手里的倒霉人士,也有在武林中和人结仇结怨,碰巧遇见,或是经人介绍,投到她门下去。

最后是各地来的灾民,和方若华自家庄户的儿孙。

方若华安置他们的法子也特别,除了固定时间当差习武,平时都各有营生,以前是干什么的,还安排他们去做什么。

第八百九十八章 水月庵(两章合一)

方若华一连经营了这些年,幻真观周围的酒楼,茶馆,其中有三分之一都是她的,正好安排自己人打理。

那个樵夫就是康亲王府的亲兵,的确是樵夫出身,和李茂才的经历差不多,资质也很好,论武功在所有护卫里算是第一梯队,比他强的寻不出几个。

只不过他是个武痴,每次习武的时间都很长,方若华在这方面向来随人心意,就没让他担负具体的差事,只因这家伙练武的方法很特别,每天要去山上劈柴两个时辰,干脆整个幻真观,还有庄子里要用柴火煤炭,都由他先来提供,不够得再去采买。

今天方若华短时间内能安排好这一出戏,说白了还是这本就是在她自己的地盘上。

虽然略仓促了些,方若华还是有七成以上的把握让真真国使臣按照她的套路走。

今天被点的到就算不是樵夫,换成杀猪卖肉的,打扫卫生的,还有李茂才这个怎么看怎么憨厚的农夫,那照样是同样的结果。

即便是真真国这边选中的真是普通老百姓,方若华也有办法让那所谓的第一勇士摔上一大跤。

在自家地盘上对付个把外族人,难道还能算是难事?

方若华从书肆出来,围观的人群已经散去,李茂才和几个护卫如往常一样悄无声息地隐于暗处,最近这些时日,有时候便是她都发现不了身边究竟有几个人跟着。

只能说大家全长了本事。

杏儿一边撑着一把油纸伞替自家小姐遮阳,一边笑道:“那个惹出祸端,挺嚣张的小姑娘应该就是宫里那位赫赫有名的平真公主。”

方若华略略点头,记起来前几日睿亲王妃似乎还和她说过,宫里要选秀女,也要给几个公主选伴读,几个年纪比较大的高位妃子为此还手段尽出,很是闹了一回。

脑海中自然调阅出相关的资料。

这位平真公主的生母为莲妃,以前是太上皇从江南带回来的美人,后来赐给了当今圣上。

当年太上皇出行,沿途收的美人不少,除了自己收用,也会给年长的儿子们尝个鲜。

像这种太上皇赐下来的,大部分都至少能得一表面光彩,哪怕是供着她们,总归不好随意糊弄。

太上皇自己或许只是一腔慈父心肠,碰见好东西给儿子们分享,并不在意那是个美人,还是个物件,可皇室子弟身边发生的一切都在众目睽睽之下,要是谁真特别不把太上皇所赐当回事,不知道要招来多少侧目,多少腹诽,多少疑惑和想法。

皇子们也不傻,对待自家父皇,既是父亲,又是皇帝,再怎么谨慎也不为过。

这莲妃在宫里便没有多少宠爱,皇帝并不怎么爱重她,但至少从不曾忘了她,让她和宫里的小透明们一样没有下场。

如今莲妃年老色衰,照样该有的赏赐她都有,位份也并没有少了她的。

连宫里皇后和诸位高位的嫔妃们,都看在她是太上皇所赐的份上,显少会在明面上去为难她。

平真公主乃莲妃所出,在宫中公主里面行五,不算多受宠,性子却有些野性,争强好胜,脾气暴躁。

三年前宫里曾为公主们选伴读,别的公主不说个个温良恭俭让,但都很有规矩,没闹出什么幺蛾子,至少就是性子有些问题的,也是各自兜揽住了,不曾闹到外面。

唯独平真公主,当时也不知为了些什么事,竟鞭打自己的伴读,愣是把年方十五的花季姑娘打得遍体鳞伤,只剩下半口气。

能被选为公主伴读的,大部分也是世家勋贵的千金,人家姑娘的亲爷爷,礼部尚书孙存义老泪纵横,到太上皇那儿跪着哭诉,只求太上皇开恩,让他带孙女回去。

孙存义那也是三朝老臣,深得太上皇信任,一辈子忠心耿耿。

当时太上皇和皇帝只好捏着鼻子给自己的孙女,女儿善后,重赏了孙家的姑娘,好好把人送回去,派出太医诊治,送上珍贵药材,再罚平真去佛堂抄经书,闭门思过半年。

谁让人家是公主呢?

皇帝一样有私心,再知道女儿不对,可还是会护短。

只是这事一出,平真的名声算是一落千丈。

今年宫里选秀女,同样要给公主选伴读,只是参选的秀女都四处疏通关系,生怕落了当年孙家小姐的后尘,也掉到这么个厉害的公主手里。

要知道孙小姐容颜有损,别管怎么样,一个年轻女孩儿受了这等罪,坏了容貌,影响都是相当恶劣,谁想到这个不心惊害怕?

方若华叹了口气:“这么一位主儿,咱们恐怕是生受不起,希望以后打不到什么交道才好。”

虽不知这位公主为何会与种桓在一处,但她怕是也听到了那则传言。

最近有传言说真真国携重宝赴大殷,欲求娶公主,和大殷联姻,他们国家的王太子今年二十一岁,适龄的公主除了十九岁的平真公主以外,便是周贵妃所出的三公主平远公主。

周贵妃如今年岁不小,可是是早年跟皇帝的老人,在宫中十分有体面。

三公主也是皇帝最疼爱的公主,端庄优雅,才学不俗,皇帝都说过他这个三女儿若是身为男子,说不定能做状元郎。

若是一定要和亲,这和亲的人选怕是八成可能定为平真公主。

方若华不喜欢和亲这种事发生,但也不会对皇家的这等事指手画脚,只看那位皇帝陛下怎么想,有没有把真真国使臣怼回去的心。

若是真做了和亲的决定,以平真公主的性子,怕是要闹上一场。

“走吧。”

也未曾乘车,她在街上徐徐而行,道边车马行人错落有致,市井繁华,百姓安居乐业,颇是一副盛世景象,方若华挺喜欢就这样在街上随意走走。

幻真观前还是香客众多,方若华一路行过,百姓尽皆行礼。

竟然连那些官宦人家的贵妇人们,也都有退避的举动。

“哟,我还真是头一次发现,我们三妹在这个红楼同人里竟也是个大人物了吧。”

“三妹哪次不是大人物,我们三妹很苏的好吗?”

“苏?什么苏?人家家的玛丽苏左拥右抱,身边美人如云,别管是大总裁还是黑道高手,或者是皇帝王爷,人人争相爱慕,如痴如狂,我们家三妹呢?追了她多少回直播了,每回遇见特帅,特仙,特出众的帅哥,全他奶奶的是炮灰,三妹愣是半点暧昧也不肯给我现一现,知道我多抓狂不?”

“哈哈哈哈哈!”

“你还是看看我们三妹装神弄鬼,大杀四方,又当男人又当女人就挺好,CP粉嘛,在这个直播间里肯定是活不下去的。”

“我也没指望她左拥右抱的,一个就好,颜值高的,品行好的,演戏还不让人痛快痛快!现在可好,开起道观,当起观主,还混得风生水起,上至皇帝,下至百姓,竟都没有半个还把她当个目前尚且单身的女人,都快把她供上神坛做菩萨拜了,我看,这回又别指望能有CP出现,哪家的菩萨会谈恋爱?”

“也许哪天国产动漫或者日漫里会出现谈恋爱的菩萨?”

“……”

“话说,这直播间的画风什么时候变这么诡异的?”

“本王觉得很正常。”

方若华莞尔,不看直播间她还没那么大感触,这一看到还真是,她似乎也成了京城一大佬级的人物,好像勋贵世家的那些人,对她都有点过分奇怪的揣测。

不过她对这些接受良好,反正如今那些夫人们跑到她这儿来给子女求姻缘,求子,甚至要求扎小人,做法施魅惑术还是达到求姻缘目的的人是越来越少。

虽然这两年还敢把她当江湖术士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本也渐渐少了。

“观主。”

“观主您回来了。”

一路从侧门进入幻真观,穿过药圃花园至后院,一进入,入目的便是溪水瀑布,瀑布下一玻璃小桥,桥下流水潺潺,几只野鸭子悠然在溪水中飘荡,两只大白鹅在岸边梳理洁白的羽毛。

外面还有冬的寒意残留,院内已经温暖如春,抬头便看到洛风特别规矩地披着雪白的裘衣,打扮得和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儿似的,盘膝端端正正地坐在梅树的枝条上,显得特别有礼貌的模样。

洛风冲方若华扬起个笑容,就是他脸上常见的那种笑。

迎了方若华进门的孙嬷嬷这才气喘吁吁赶过来,低声道:“洛少侠来了一会儿了。”

说着顿了顿,“他喂了喂鸡和鸭,咱们幻真观的鹅不吃外人的食物,追着他咬了几口,不过洛少侠轻功很好,并没有受伤。”

“他还给罗奶奶家的三头猪洗了个澡,帮宋婶子挤过牛奶和羊奶,做得不错,不像是生手,又打扫了园子和柴房,清理过屋顶的积雪。”

“按照观主以前的吩咐,还是安排洛少侠住客院。”

孙嬷嬷用最快的速度交代完,方若华点头,洛风已经飞身而下,落到她身边,两个人便转移到旁边树下石桌旁说话。

“轮回大阵三个月后启动,师兄吩咐我最后回乡祭祖,拜别父母,唔,我就想顺便探望探望方真人。”洛风笑道,很是轻松的模样,“京城又热闹了,幻真观的护卫们功夫见长,刚刚方真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整治真真国使臣的英姿着实让人心生向往。”

方若华莞尔:“洛少侠的嘴还是那么好使唤。”

两个人略叙了叙别情,洛风难得摆出一副很关心国家大事的模样笑道:“听说江南那边有些动荡,林如海林大人开年要回京述职,但他身上背着皇差,这一路怕是不怎么好走,洛风还能再呆几日,不知道方真人用不用我跑一趟江南,接林大人返京?”

方若华扬眉:“洛少侠消息也挺灵通,若是少侠愿意跑,我到是求之不得。”

还没说完话,外面李茂才就缓步进来,低声道:“有消息传过来,说是宁国府的蓉大奶奶没了。”

方若华到没意外,只是叹了口气。

洛风也叹了声红颜薄命。

秦可卿的身份,还有她的死在红楼梦原作中都是谜题,多少红学家打算弄个明白。

但是在这个由同人衍生出来的小时空里,秦可卿却远没那么神秘。

她就是病死的,还是绝症,不光是原文作者很清楚地写了,就是她当初病时,黛玉还托她去看过,当时秦可卿就已经病入膏肓了,是癌症,子宫癌。

已经是晚期没法子收拾的地步,方若华试着给她用药,可秦可卿忧思过重,终日抑郁不安,不要说是个重病的患者,就是好好的人也受不了。

方若华心里就明白,秦可卿的命怕是保不住,她便有仙丹灵药,秦可卿的身体也根本受不得。

蓉大奶奶的葬礼之奢华无度,着实让人大开眼界,方若华也让人设了个路祭,虽然她其实与秦可卿没多少交情。

她没打算去搀和,却听了一耳朵什么八公家的公子哥送殡,四王设路祭,北静王更是亲临之类的话。

到太阳将将落山,又听底下人道,黛玉竟也要去铁槛寺,那必然是要跟着王熙凤,去水月庵住。

那种地方……

水月庵中秦钟与智能儿风流快活,那可是庵堂,秦可卿也刚刚去世,简直不能忍。

方若华按了按眉心,居然给忘了,主要是原文里林如海病重,黛玉已经被贾琏护送去江南,自是没亲拜祭秦可卿,她不小心便疏忽了一点。

想到此,她忙写了封帖子给黛玉,只道得了林如海的消息,让她速至幻真观,结果帖子送晚了一步,方若华想了想便让人准备了下,亲自去一趟接黛玉出来。

黛玉见方若华亲至,也是惊奇,不光是她,连王熙凤一干人等全都出外相迎。

方若华一手拉了黛玉,看了一眼,贾宝玉和那个秦可卿之弟秦钟都不在,便道:“我与蓉大奶奶虽私交很少……”

话还没说完,只觉袖子里她那柄淘气的不行的剑动了一下,之后就溜走。

方若华蹙眉,到也没阻止,自从去了一次白玉城,这把剑到越发有灵性起来。

此时天色昏暗,尤其是水月庵前林木茂盛,阴影斑驳,这剑借着影子溜来溜去,到真不易让人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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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九十九章 变故(两章合一)

“……主要是来接玉儿,她爹爹来了信,说是过些时候便要回京述职,刚派了几个管事下人整理家里的宅院,我觉得若只是下人看着总不妥当。”

“玉儿年纪也不小了,应该学会处理这些家务事。”

王熙凤自己就是女中豪杰,管家理事的好手,要不然她也不会这么热心地搀和宁国府的丧事,不要说方若华在这里,便是只有黛玉一个,她也不可能说出什么反对的话,只笑道:“玉儿是长大了。”

贾家这一家子客客气气地捧着方若华,顺着她的话头感叹几句林姑爷总算能回京,江南再好,终究还是比不得一家团圆的日子。

林黛玉到是满头雾水的。

这事她早已经知道。

林如海确定会回京以后,送信过来的第一日,方若华便已经跟黛玉说起过这则好消息。

黛玉还为此多吃了半碗粥,十分开心。

至于宅院,早在半年前黛玉就盯着修整,特别认真,竭尽全力,只希望能为父分忧。

虽然那时候还不大确定林如海究竟能不能调回来。

江南巡盐御史说起来是皇帝的亲信才能做,了不得的肥差,但这种活,也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做,做得时间长了,就成了要命的差事。

心中虽奇怪,林妹妹却声色不动,静静地被方若华牵着手,偶尔被王熙凤打趣时,也大大方方地说笑上两句。

一行人正站在水月庵门口说话,庵堂内忽然传来一声极凄切的惨叫声。

此时夜幕降临,半空中月亮昏昏暗暗,一地的萧瑟味,又是这样的环境之下,王熙凤等女眷脸色都变了变,也顾不上客套,连忙带着下人仆妇直直寻声而去。

一入后院厢房,又是一声惨叫。

“宝玉!”

王熙凤一听便听出是宝玉的声音,脸色发白。

林妹妹同样打了个寒颤,方若华握紧她的手腕,把人拉在自己身边。

“快去看看,宝玉怎么了?”

王熙凤急急道。

一行人匆匆直奔厢房,只见四下的灯都亮起来,值夜的婆子仆妇也是十分惊恐。

正慌乱间,不只是谁喊了声——“蓉大奶奶发怒了!”

王熙凤怒叱:“是谁!放肆!”

她自来是个周全人,这次操持秦可卿的丧事,可谓尽心尽力,求全责备,绝不愿意出任何差错。

众人正乱着,只见房子忽然一震荡,所有人都没回过神,只听轰隆一声。

房顶竟塌下大半来。

尘土飞扬,烟雾缭绕,王熙凤先是一呆,随即脸色骤变:“宝玉!”

林妹妹也吓得不顾危险,猛地向前冲去。

好些下人小厮婆子更是连滚带爬地向前扑,完全顾不得会不会被砸到,要是贾宝玉真出事,他们还无所作为,那也就不必担心自己的小命,恐怕不是区区一条贱命都不能让老太太消了气。

死的确很可怕,但世上比死更可怕的事情还要多得多。

“啊!”

冲进大门,尘埃渐渐散了,几个丫鬟不禁惊呼失声,林妹妹还没仔细看,方若华轻飘飘出现在她身边,把小姑娘眼睛一捂,拉着人转头就走。

王熙凤的神色也难看的要命。

地上秦钟抱着衣衫不整的智能儿,滚在一起,神情狼狈,两个人脸色煞白。

旁边还摊着秦可卿的牌位,可明明牌位不会在这里……

秦钟指着窗外,低声呢喃:“鬼,有鬼,有,有鬼来了!姐姐,是姐姐。”

宝玉也坐在一边,神色恍惚,茫然看着窗外,一脸痴痴傻傻。

王熙凤顾不上发怒,瞪了秦钟一眼,连忙扶起宝玉,厉声道:“去找大夫,快。”

水月庵里登时一团乱。

方若华自己其实也不是很清楚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还是水友们争论得很厉害。

“刚才那是大型灵异现场?”

“演员演得真好,演秦钟的那个是真给吓得尿了裤子,以后不会那什么,咳咳,不行了吧。”

方若华一边护着黛玉出门,一边回顾了下大屏幕。

就在秦钟趁黑摸入房里,吹了灯抱着智能儿做那等子事。

宝玉神神秘秘地出现在后面,一把按住秦钟,尚未开口就见窗边飘过一个白影,那白影没有头脸,飘飘荡荡,仿佛很婀娜,就像一张人皮。

月色朦胧间,秦钟显然也看到了,一时尖叫,尖叫声未停,天上就落下牌位,紧接着地动山摇,似有幽怨的鬼哭声传来。

看直播的水友们都被这山野庵堂,可怕诡异的气氛吓得瑟瑟发抖,开灯的开灯,钻被窝的钻被窝,就贾宝玉和秦钟这样的公子哥,怎么可能不被吓到?

也只有仔细看,才能从一些细节上看到幕后真凶乃是一把剑。

方若华哭笑不得,抓住不知道什么时候飞回来的剑,摇了摇头,心中却有点疑惑。

似乎这把剑还有那颗‘石头’,都变得更灵性,就好像从懵懂无知的婴儿,变成了调皮捣蛋的幼儿,长了年岁。

方若华也只是略微琢磨了下,这次剑去捣乱,其实还是受控于她的潜意识。

她本能地不喜欢秦钟的做法,或许她没有表露出来,可是那把剑却自己体悟到了。

“修行还是不够,思绪外露可不是好事。”

方若华如今修行入门,越发注重对自己的精神的控制,像这种只因一己好恶,就意念失控的情形,以后绝对不容许再有。

林妹妹虽然没看到什么,可是她这么聪明灵慧的人,又还有什么可不知道的?

一出水月庵,脸上飞红,咬着嘴唇低着头不说话,两颗眼泪滚滚而落。

方若华身上替她擦了:“好了,回去歇一会儿,夏蕊,桂荷,给你们小姐熬一碗汤养养神。”

秦钟和智能儿的确相爱,智能儿那个师父净虚老尼姑不是什么好东西,养一群弟子也不过是为了使唤罢了,可即便如此,在秦可卿刚刚去世的档口,秦钟做出来的这些事,简直让人恶心。

水月庵发生了这么大的事,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能瞒得住才奇怪。

想让贾府的下人们有保密的想法,怕是比太阳从西边出来也容易不到哪里去。

几乎是很短的时间,就有无数传闻,各种八卦在京城开始流传。

什么秦可卿的魂魄不宁,化作了厉鬼,大闹水月庵。

什么贾宝玉和秦钟在庵堂里私会。

各种淫、乱的风月八卦都成了百姓们茶余饭后的消遣。

贾家几乎快成了个大笑话。

这还罢了,连秦可卿的死因也被传出诸般说法,既然是闹了鬼,那说不得秦可卿死得冤,有怨气,否则她怎么会闹腾?

此时贾家上下却顾不上为这个生气,自从出了这一桩事,贾宝玉就再也没说过一句话,整个痴痴傻傻,不会吃不会喝,直挺挺躺在床上不动弹。

贾母几乎要疯,御医也请了来,各地的大夫也看过,都看不好。

为此,贾母还做了两场法事,用来超度秦可卿她这个颇为喜欢孙媳妇。

林妹妹虽说因为这件事对宝玉有些别扭,但他到底是自己的表哥,又是从小在一处的情分,还是过来和方若华商量了商量。

方若华便送了两丸丹药给林妹妹,反正别管贾宝玉是被吓着了还是失了魂,她掏钱在宇宙商城寻人鉴定过,丹药正好对症,给他吃了便无碍。

“别担心,拿去用吧。”

林黛玉张开眼看,却是呆了一下,一时没敢伸手。

方若华看了看药瓶,也有些无语,她这几月为着自家人没少买药丸子储备,但买得多了,到不太会看包装,此时一低头就确定了,这一回的药肯定是帝国那边的药师卖的。

药瓶整个被一簇幽蓝的火焰包裹,焰火明亮,时吞时吐,药瓶是透明的,能看到两颗金光闪闪的药丸在里面起起伏伏。

“咳,别怕,这火不烧手。”

方若华伸手握住黛玉的手,把药瓶放了进去,黛玉脸一红。

“多谢师姐。”

宝玉那个样子,林妹妹也不在幻真观多呆,拿了药忙回到贾府。

进了门,贾家早就乱作一团,最碎嘴的丫鬟婆子们也都老老实实的,生怕碍到主子的眼。

王夫人坐在宝玉窗边,已经六神无主,贾母同样神色焦虑。

太医都摇了头,只道不知病症,无可奈何。

这话一出,王夫人脑子里嗡一声,气血上涌,几乎呕出血,满屋的丫鬟不敢哭,只是红着眼低着头硬憋着啜泣声。

林黛玉撩开帘子进来,脱下斗篷,贾母一干人一时却也顾不得她。

她知道大家的心思都在宝玉身上,也不介意,连忙取了药道:“外祖母,这是我去幻真观找师姐寻的药,师姐说取一丸拿无根水给宝玉服下就好。”

一开始王夫人神情木楞,还没有多重视,目光一落到黛玉手中药瓶之上,就猛地来了精神,嘴唇哆嗦:“好,好。”

贾母也精神一振:“快,去取无根水来。”

盯着黛玉手里的药瓶,在场的人都不禁看得目眩神迷。

水取来,王夫人和贾母一时都不知道该怎么去拿,心中为难,还是黛玉亲自取来药丸子出来,递给王夫人。

那药一出药瓶,一股浓郁的清香味便飘散而出,就连外面守着的丫鬟小厮也忍不住抬头张望。

甚至不用看金光闪闪的外表,只闻一闻味,所有人都觉得,大约仙丹也就是这个样子了。

王夫人一脸激动得把药给宝玉喂了下去。

药丸入口即化,也不过片刻而已,只见宝玉目光中的迷雾消散,神智恢复,哇一声放声大哭:“吓死了我!”

贾母大喜,把宝玉搂在怀里恨恨地捶了两下,第三下就下不去手。

“你这个狠心的孩子,才是要吓死祖母了。”

不多时,宝玉就喊饿,吃了大半碗粥,半点也没有吐,王夫人等人一颗心才算放在肚子里。

王太医给诊治过笑道:“我看公子这是已经大安,幻真观方真人的药,果然是不同凡响。”

贾母喜得不行,搂着黛玉叹道:“多亏了我的玉儿,哎,我这两个玉儿就是我的命啊。”

贾宝玉一好转,贾家一家子才算恢复正常,王夫人又去佛堂抄了大半日的经书,求菩萨保佑宝玉平安健康。

王熙凤也松了口气。

贾府这么一忙乱,当时在水月庵,净虚挑动王熙凤包揽诉讼那事,自也没成。

那会儿净虚正跟王熙凤说一件案子,说是长安府太爷的小舅子李少爷,看上了张财主的女儿张金哥,打发人来求亲,可张金哥已经与长安守备公子定亲。

张家想退亲,怕守备不肯,不答应李家的求亲,李家也不依。

守备家为此要打官司,张家便决心退亲。

净虚老尼鼓动王熙凤,要她逼着守备家那边退了这门亲事,许诺事成给三千两银子。

王熙凤向来胆大妄为,只觉是小事,自要答应,可没想到竟生了乱子。

她从来不信什么隐私报应,可庵堂里闹了这一出,鬼鬼怪怪的,她也给吓得不轻,水月庵里秦钟和智能儿生了丑事,还吓到了宝玉,王熙凤心中也恨,自是没心思再管这个。

说起来,因为此,到是保全了两条人命。

如果王熙凤兜揽这件事,最后造成的结果就是守备家忍气吞声退了亲事,张金哥一听说退了前夫,要把她另外许给李家,当时就自缢而亡。

守备质子也是个情种,跟着投河殉情。

方若华事后听水友们提起,才想起这一桩事,虽则她不觉得张金哥如此自缢而亡,就是唯一的选择,可在古代来来回回,兜兜转转至今,终归也不是一点都不能理解。

为了爱情也好,为了信义也罢,单纯为礼教束缚也无所谓,张金哥到底并非无耻的女孩,现下活下来,有崭新的人生,有不同的未来,便是一份功德。

此事明面上谁都不提,糊弄了过去,但贾母听说宝玉和黛玉在水月庵遇见的那些个丑事,心中也是发狠,在屋里背着人怒骂道:“还庵堂?竟是这等藏污纳垢的所在。”

水月庵的净虚和她的弟子们,像智能儿几个,都是时常出入贾家,智能儿也爱与贾家的孩子们玩耍,贾母再恨,也要顾忌贾家阖府上下女眷的名声,不能明面上把净虚那老尼如何。

第九百章 省亲别院(两章合一)

但以贾母的性子,当然也不会善罢甘休,过了没多少时日,水月庵里的那个净虚就一不小心栽倒池塘里一命呜呼,水月庵又换了一个年过七旬的老尼。

智能儿等那些女孩子们也都还了俗,被打发出去,至于去了哪里,贾府的人就不会多关注。

方若华自然不会同情净虚。

光是净虚老尼做得伤天害理,害人命的事,一张纸就写不完。

她养的那些小徒弟,竟有六七成是拐来的,还有买过去的,平时都是当小丫鬟养着。

至于智能儿,方若华虽说有一点厌恶,却也同情,多少有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当日离了水月庵,秦钟一回去就因为受惊过度,又受了风,本来身体也弱,卧病在床,秦老爷听说两个人在水月庵厮混,更是被气得发了病,连大夫都说不行了,要不是宝玉相求,黛玉把自己的药丸子送了他一丸,让他拿去救了秦老爷的命。

恐怕秦钟就要背上气死老爹的大罪过,他自己也活不成。

方若华听杏儿八卦说起此事,心里也觉天命无常。

无论是红楼梦,还是原文同人中,秦老爷都是这一回就被秦钟给气死了。

哪怕如今老的少的还没死,只是卧病,秦家都恨智能儿恨得不行,智能儿此时此刻,便是很想投奔秦钟,秦家也不会收容。

小尼姑们年纪实在是不大,方若华终归动了那么一点恻隐之心,想了想便让杏儿去传话,要是那些小丫头们有去处,她便着人送其一程,若是没有,想靠自己的手艺找个活儿,她也能帮忙。

幻真观名下的铺子也有绣庄,这些小丫头针线活做得都不坏。

方若华早年还开了两个福利院,收容幼儿,她们如果不嫌每日只有粗茶淡饭,生活不会多富裕,也可去应聘照顾那些孩子们。

什么手艺也无,想学习的,方若华打算给她们开夜校,开培训班。

这些都不算难,本也没想教出什么秀才举人,只是教女孩子们谋生而已。

当然,要是没心气,没打算靠自己的双手给自己挣一口饭吃,找一条活路,甚至连一点努力都不乐意,那方若华也无可奈何,最终是死是活,也都是她们各自的命。

可实际上,受过苦楚,经历过磨难的女孩子们,抓住任何机会都和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很是知道努力。

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个,还是因为那日在水月庵众目睽睽之下发生了那等事,再隐瞒也隐瞒不住,智能儿心中羞愧,竟不曾去秦家,反而厚着脸皮跟几个师姐妹一起赁了间屋子,靠做针线为生。

很快,贾家就把这等丑闻给忘在了脑后,只因二老爷贾政生辰这一日,贾家发生了一桩大事。

贾府的大姑奶奶竟得陛下恩宠,封为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

一家人都大喜。

尤其是王夫人,不禁想到她去寻幻真观的方真人说元春时,方真人的暗示,心中更觉得自己的女儿这是大造化来了,将来说不定还能有幸生下个龙子。

……

春暖花未开时,黛玉披了一件月白的狐狸里皮鹤裳,小脸纤瘦,却红扑扑的,气色很好,伸手抓着两朵花,一时舍不得摘,只恋恋不舍地摩挲了几下。

方若华笑道:“喜欢的话,回头你就搬上几盆回去。”

黛玉犹豫片刻,还是没应:“还是不要了,万一摔坏怪心疼的。”

方若华一想也是:“贾家这会儿可正乱,幸好你爹爹过阵子便要回京,最近你就在我这儿多住住。”

想起很快就能见到爹爹,黛玉也不禁喜悦,忍不住笑了笑,十分向往。

她已经多时未曾见到父亲,虽说通信不断,可幼年离家,始终见不到亲人,那滋味又如何会好受。

纵然有师姐在身边,对她也是安慰,但师姐也不能代替亲人。

贾家姑奶奶加封了贤德妃,恰赶上太上皇,皇太后,降下恩旨,但凡有重宇别院的人家,可以请内廷銮舆入其私第,尽骨肉私情,共享天伦之乐。

这么一来,但凡是有些家底的嫔妃们家里争相建造省亲别院。

周贵妃,吴贵妃等都要建。

贾家向来注重体面,贵妃省亲这等大事,哪怕是为了娘娘的颜面,也是不敢有半点疏忽。

如今一家子上下都忙着这一件事。

方若华轻笑:“贾家盖省亲别院,动静看起来到不小。”

杏儿一边给黛玉上了一碗她不大爱吃的奶酪,又取了几盘茶果清口,听自家小姐这般说,也忍不住道:“可不是好大的阵仗,一早派了人去姑苏聘请教习,采买女孩子,银子跟流水似的花,咱们底下几个珍宝阁,古董铺子,木材行都商量着也去赚上一笔。”

方若华莞尔:“赚吧,钱给谁家赚不是赚?”

现在京城里上好的木料价钱已经翻了三倍,等各嫔妃都开始盖省亲别院,价格还得向上升一升。

方若华前两日都与康亲王说,皇帝这一折腾,到是盘活了木材市场的生意,肥了老百姓,只是最近家里有嫁娶之事的到比较麻烦,置办聘礼嫁妆恐怕都要比往日高些。

黛玉没方若华那么轻松,她看得通透,轻轻一叹:“如此靡费,恐不是好事。”

但这是盖别院请贵妃省亲,她到底是外姓人,如何好在这方面多口多舌。

方若华漫不经心地想,估计的确挺为难。

现在不比原著,林如海好好的,林家的万贯家资不可能进了贾家。

贾家从上到下生活奢侈惯了,从不会有节省的观念,早就入不敷出,寅吃卯粮,如今再去哪里拿出这么大笔的银子盖什么省亲别院?

方若华知道黛玉不把银子当回事,如今贾母向她开口,她必然不会不管。

当然,银子这东西,对黛玉来说本也没什么重要。

目光一转,方若华便笑道:“正好,你爹爹在我这儿还给你存了一笔零花钱,我给你稍微运作了一下,有七八万了吧,等下我替你送过去,估计贾家这会儿能用得到。”

黛玉一时也没多想,就轻声应了:“胭脂铺子抽出两三万两来也无甚影响。”

一句话说完,黛玉才眨了眨眼,总觉得师姐的语气有点古怪,不过抬头见方若华一本正经的,也就抿唇一笑,并不多言。

第二日,王夫人正坐在屋子里发愁。

这几日银钱如水一般流出去,公账上几乎没了银子,哪里能够用?

王熙凤和贾琏过来说过好几次,就是向来要强的王熙凤也道:“这没有银子,变也变不出来,实在不成,也只好用次一等的料子。”

这可不成。

“娘娘的省亲别院绝不能将就。”

娘娘刚刚晋封,里里外外多少双眼睛看着,绝不能让娘娘丢人。

王夫人叹气。

可究竟从哪里把钱找出来,让她掏自己的私房,那她是万万舍不得。

而且她的私房将来要留给宝玉,若都花用了,那怎么能成?

这时,薛姨妈便派人送了五万两银子,只说都是自家亲戚,先借给姐姐用,她也是想沾沾娘娘的喜气云云。

王夫人心下极高兴,虽说五万两也支应不久,但到底解了燃眉之急,便与周瑞家的笑道:“这才是嫡亲的姐妹,处处都想着我这个姐姐。”

周瑞家的也陪着笑脸跟着应和几句。

王夫人心里越发喜欢宝钗,就不说宝钗处处比黛玉

主仆正说笑,贾母那边就说了话,说是林姑娘把自己多年的体积拿了出来,差不多十万两银子。

另还有家里的姐妹们,迎春,探春,惜春并黛玉,因着跟跟方若华一起经营胭脂铺,也存了不少私房,如今凑了凑,竟也有两万多两。

“二太太且收着吧,老太太说了,都是姐妹们对娘娘的一份心。”

鸳鸯笑容端庄地道。

王夫人愣了下,木着脸,一时无话。

那边贾母揽着黛玉,又看了看自家几个孙女,笑道:“你们都是好孩子,有心了,只这回便罢了,只当为了娘娘,以后你们的私房自己好好存起来,买首饰戴也好,将来做压箱底的嫁妆一样好。”

姑娘们脸上羞红,只道不依,嘻嘻哈哈热热闹闹,一时十分快活。

贾家的银钱还是不凑手,但到底底蕴尚在,贾母的私房更是不少,拿出一部分,到是继续把省亲别院好好建了起来。

幻真观这边,到还真因为嫔妃省亲一事很是赚了不少银子。

方若华一早知道消息,便是她不缺钱,谁又会跟钱过不去?自是早早做了准备。

现在幻真观手里积攒的那些石料木料,都从白菜价卖出了大价钱。

这日,方若华正端坐书房,听手下几个管事给她报账,杏儿就推门而入:“小姐,吴贵妃父亲家派人过来送帖子,说是家中想请我幻真观去做一趟法事。”

杏儿顿了顿,“他们家给添了一万两的香油钱。”

方若华挑眉:“这么多?”

寻常香油钱有个二十两,那便是相当不错的数目,别看京城的富贵人家,都好像不把银子当钱看,但其实这银子还是颇值钱。

一万两银子,就是世家勋贵也不能悄无声息随意拿出来。

哪家的媳妇敢拿这么一大笔银子添香油钱,那肯定闹得家宅不宁。

金钱攻势在方若华这里也很好使,此时便点了头:“让秦道长他们安排便是。”

幻真观里正经的道士有好几个,方若华反而不算在内。

杏儿应了声便下去,结果没去多久,又回来笑道:“吴家的人说想请小姐您亲自去一趟,吴家的吴天佑老爷亲自来了,说只要小姐走这一趟,他便再捐一万功德,还给祖师爷镀金身,重修大殿。”

“看起来还真是很有诚意?”

方若华失笑。

如果她真是正经在道观修行的道士,说不定还真抵挡不住这样的诱惑。

当然,这回她也同样没挡住自己的好奇心。

现在京城最大的大事就是妃嫔省亲,吴贵妃是宫里的老人,膝下不光有一个亲生的皇子,还养了一个公主,一个皇子,算是宫中得罪不起的大佬之一。

吴家也不似贾家,内囊空虚,爷们儿都不争气,人家吴家世代书香,子孙们个个有出息,中秀才,中举人的不胜枚举。

如今贵妃省亲之前,他们家找她幻真观做得哪门子法事?

方若华心下好奇,便似模似样地穿上一套法袍,带着杏儿等几个丫鬟,还有一老二少三个道长,登车随着吴家的人出门。

吴家出了一位贵妃,家中也显赫富贵,但是论排场到远比不上贾府。

方若华的车驾从正门直入,一路行来只见吴家的园林清幽,下人们都很规矩,人人目不斜视,礼仪周到。

吴家老太君领着儿孙们迎到厅外,见了方若华特别客气地道:“事情仓促,老身怠慢方真人了,快请,快请。”

到厅内分宾主坐下,老太君满头花白,慈眉善目,看起来和贾母差不多的年岁,着人给方若华上茶,又让儿孙招待秦道长等人。

寒暄过后,老太君才叹道:“实不相瞒,这次专门请方真人过来,却是为了我家的那个孽障。”

方若华挑眉。

这年头孽障这样的词可真够流行的。

老太君生有四子一女,年长的三个儿子早就各自担着差事,算是极出息,长子便是吴天佑虽只中了个举人,但却是娘娘的生父,很得皇帝信任,目前在内务府当差。

次子三子也都颇有出息。

老太君的四子是她四十岁上生的老来子,今年还不到十八,生得颇似老太君,唇红齿白,是个极俊秀的孩子,人也活泼,深得家里人疼爱,就是给养得天真烂漫,有点不知事。

因为他年纪小,身体也不大好,家里人并不指望他有多出息,哪怕不成器,又不是养不起他,于是这位四少爷长到十八,还是四处胡混着玩而已。

最近家里忙着贵妃省亲,一时连老太君都对自己的小儿子有点疏忽,反正这孩子虽然喜欢胡闹,却也不是没有分寸,长这么大,惹下的小麻烦是无数,大麻烦却从来不招惹,家里长辈们对他很是放心,一时就没多关注。

第九百零一章 女子(两章合一)

“我这小儿子出了点问题,说不明白,还是想请方真人亲自看看。”

吴老太太带路,一路到静远斋,正是四少爷吴天宝的住所。

此时院内下人们都屏息凝神,显得有点焦虑。

方若华随吴家众人进了院门,穿过游廊,没进正房就见门口窗边站着密密麻麻起码几十号家丁护院,人人神色紧绷。

吴老太太指了指窗户,方若华也没进门,只从窗户向里面看去。

看到的却是个穿着云雁纹浅粉的对襟长褙子,头戴鎏金桃花簪,坐在镜前低声吟唱,声音悠扬,听不清楚词,却不难听。

方若华大体一看,看不出哪里不对,挺漂亮一姑娘而已,转头却见吴老太太的神色难看至极。

旁边的老嬷嬷忍不住双目发红:“我的四少爷!”

方若华:“……”

其实,喜欢穿女装也不算什么大事。

显然人家吴家上下都不觉得这不是大事,吴老太太叹了口气,详细说了说始末。

五天前

吴家的四少爷吴天宝,照常在外头耍到半夜才进的家门。

四少爷大约是喝多了酒,看起来有点上头,春雨服侍他洗漱,喝了碗醒酒汤睡下,自己就在外间合衣躺着守夜。

那一晚上,春雨睡得不是很实,当丫鬟的替主子守夜,本来也不可能睡得跟死猪似的。晚上就听自家少爷断断续续地唱戏。

春雨只道自家少爷这是做梦呢,也没当回事,却不曾想,第二日进去叫少爷起床,就见自家少爷已经起了,还坐着镜前给自己梳妆。

当时春雨就被吓了一跳,只因少爷描了眉,染了胭脂,还在右脸上花了一朵极鲜艳的桃花,整个人柔媚得不可思议。

不光如此,身上还穿着春雨的裙子,踩着她的绣花鞋,手里捏着绣帕,揽镜自照,活脱脱一个漂亮女人。

吓得春雨低声叫了一声,好几个丫头婆子都给惊醒,冲进去看到这等情况,面面相觑,心中别扭,又怕吓到四少爷,只能犹犹豫豫地走过去问。

四少爷只是笑着说好玩,丫鬟们要给他洗脸,他也没拒绝。

几个丫鬟都松了口气。

如今吴家正忙,丫鬟们也担心这事说出去,会坏自己少爷的名声,她们还要吃挂落,见少爷好好的,只以为是一时兴起,没准儿一会儿便忘了。

她们少爷向来要脸面,总不会穿着女人的衣服出门去。

吴天宝果然一整天都没再生事。

结果到了晚上,春雨心下惦记少爷,怕在出事,便在少爷屋里的地上铺了床睡下,睡到半夜,忽然感觉有人在摸自己的脸。

春雨睁眼见是少爷坐在她身边冲她笑,心里就有些羞,她们这些大丫鬟,不说全是给了少爷的,可少爷如果想要她们,她们其实多数都乐意。

吴家的生活富贵,当丫鬟的过惯了副小姐的生活,再出去过穷苦日子,谁也不会乐意。

春雨心里想依着少爷,还在浮想联翩,只觉得脸上一疼,鲜血喷流!

当即一声惨叫惊起所有人。

众人推门点灯,就看四少爷正拿着刀割春雨脸上的皮,登时被吓得差点上天。

“哎!”

说到这里,老太太就忍不住摇了摇头。

“这帮死丫头主意忒大,此等事关少爷的大事也敢瞒着我。”

惊悉这等事情,老太太几乎要晕厥过去,奈何为了儿子终究硬撑着延医问药。

“现在娘娘省亲是第一大事,哎,偏偏是这个节骨眼上,天宝闹出这等事来,我连太医都是私底下悄悄请来,奈何针灸吃药都不能根除,谁都说束手无策。”

“前两日我儿还有清醒的时候,清醒过来便对发生的一切都不知情,听说自己竟伤了春雨,还吓了一跳。”

“可如今清醒的时候都没了,白日晚上全都糊涂着,行为举止不光如一女子那般,还似妖邪之流,现在都没有丫鬟敢近身伺候,老身怕他跑出来伤人,日夜派人守着门窗,不许他离开半步。”

“也请了道士施法驱邪,奈何这……妖孽,法力高深,老身请的道士皆是无用。”

一群丫鬟跪地痛哭。

吴天宝身边有四个大丫头,八个小丫头,都是自小一起长大,情同姐妹。

春雨年纪最大,生得纤细小巧,温柔体贴,为人和善,虽然得少爷和老太太的恩宠,却从不骄纵跋扈,对其他姐妹颇为照顾,若谁家里有事,她都会伸一把手。

这丫头长得也好,要是不出这意外,无论是将来给她们少爷做妾,还是赎身出去,都不会太糟糕,如今却是不知会如何了。

丫鬟们不免有些悲悯,也是自怜,齐齐哭道:“这必是,必是让妖孽缠上了,真人慈悲,万望驱除邪祟,给春雨姐姐报仇雪恨。”

吴老太太蹙眉:“行了,号丧什么。”

她忍了忍,到底还是涵养好,哪怕生了这么大的气,也并没有拿丫鬟们撒气的意思,挥挥手让她们都下去。

“老身实在是没了法子,只能求助幻真观,方真人,请您施展妙法,救一救我这孩儿吧。。”

方若华沉吟片刻,压下心中那些微诧异,问道:“都五日了,府中除了这位四少爷,可还发生别的什么事?除那位春雨姑娘外,有没有别人受伤?”

众人摇了摇头。

“你们四少爷出事以后,也没有离开过房间,只房间里呆着?”

众人都点头。

方若华轻笑:“这可有点意思,我看他面色,吃喝应该都没问题。”

“我们四少爷前两日吃得不少,都是家常菜,给什么吃什么,出了春雨的事以后,少爷不再理会人,但吃饭还是吃的。”

方若华点点头:“有趣。”

对于这方面,她其实有经验,按理说出了此事,吴家应该阴气环绕,可偏偏没有。

就连这四少爷也异常安静。

她还没翻大百科,也没问宇宙商城的那些前辈们,正琢磨心里那点异样,就听后面有人厉声道:“让开!”

杏儿本能地扑过来护住自家小姐,方若华带着她轻轻一侧身,便见一少年整个扑过来,直直撞过去。

守门的那些家丁居然没有拦住,这小少年滑得像一条鱼,一出溜就拆下门挡冲了进去。

吴老太太脑子里嗡的一声,喊道:“小勇!”

后面紧追不舍的好几个丫鬟和小厮也追到眼前,一时不知所措,欲哭无泪。

少年冷笑:“奶奶,您还不知道四叔是个什么人,撒谎比吃饭都容易,他这是不知又闹什么,您还是问问我爹,是不是又管着他不许去吃花酒?还是又看上了哪家的粉头儿没钱买?再不然……不会是故意装神弄鬼伙同别人来骗钱的吧?”

说着,这少年就瞥了方若华一眼,一脸的嫌恶。

吴老太太:“……闭嘴!”

方若华都有点吃惊,话说她这回可的确是受了无妄之灾,装神弄鬼什么的,以前到是常有,当然,纯为骗钱的到没有,可在这个小时空,她好像虽然不是特别无辜,可总体来说,还是无辜的。

吴老太太捂住头直喊头疼:“小勇,快把孙少爷给我,给我抓出来。”

一干下人再害怕,觉得邪性,也鼓足了勇气准备冲过去抓人。

小少年却是飞起一脚,咣当一声踹上门,还拖过椅子把门一堵,自己四仰八叉地坐下。

门外一静。

吴老太太脸色发白,简直下一刻就要昏死过去。

小少年一点也不知老人家的忧心忡忡,气鼓鼓地坐在椅子上指着那‘女子’破口大骂。

“四叔,你这花活也越来越多了吧,现在什么时候,我大姐,娘娘的大日子就到了,全家上下都忙得不可开交,你偏偏选这时候闹,你到底安的什么心!”

说着,他又转头冲窗外方若华哼了哼,“要是有什么人伙同我这四叔乱来,最好别让小爷我逮住实证,要不然就让你们知道知道,我们吴家也不都是慈悲人,也有不习惯与人为善的……”

方若华骤然抬手,抡起旁边一花盆。

砰一声。

少年一时躲避不及,应声倒下,扑在一旁。

吴家所有人:“……”

老太太也愣住。

少年挣扎了两下站起身,勃然大怒,再也顾不得和老太太较劲,开门就要向外冲:“你,你敢打我!”

眼看这小子推开门,一脸狰狞,要冲出门痛殴方若华一顿,却是奔了两步愣是没有走动,还在原地打转。

外面鸦雀无声,老太太嘴唇颤抖,其他人也浑身发颤。

屋里那‘女子’的头发悄无声息地变得很长,缠住小少年的脚踝,一寸一寸向上蔓延。

少年原地跳了两下,低头看到一团黑,一时没看清楚,劈手就去拨,气道:“四叔,你也适可而止,都什么玩意儿……啊!”

话音未落,黑发里忽然钻出一个人头,面孔扭曲,满脸鲜血,脖子上还有悬梁自尽时留下的痕迹。

灯光照耀,忽然长出来的这人头诡秘又恐怖。

“啊啊啊啊啊!”

小少年捂着脸尖叫,整个人慌乱无措,使劲挣扎,可头发越缠越紧,不多时他便脸上青紫,呼吸急促,直翻白眼,眼看就没了性命。

吴老太太虽知自己的儿子不妥,却着实是第一次看到这等场面,一颗心扑通扑通地狂跳不止,头晕眼花,摇摇欲坠,只能死死抓着方若华的衣袖。

“真人,真人救命!”

小儿子是她的命根子。

这宝贝大孙子也是她的命,丢一个她都不想活了。

方若华四下看了一眼,又抄起一个小小的,巴掌大的花盆,冲吴老太太笑了笑道:“我可砸了?”

吴老太太只觉得这位方真人笑得云淡风轻,一派仙风道骨,不自觉就点了点头。

方若华顺手扔出去,砰一声,正好砸在小少年的脸上,鼻血喷流,又酸又涩,眼泪鼻涕全冒出来,但这一疼,不知怎么的,那头发和诡异的人头竟消失无踪。

小少年呆了呆,瞠目结舌。

方若华咳嗽了声:“出来吧。”

她话音未落,小少年猛地回神,连滚带爬地爬出来扑到吴老太太怀里嚎啕大哭。

“呜呜呜,呜呜,嗝,呜。”

吴老太太又是拍又是哄,安抚了半天,急声道:“方真人,我儿这是怎么了?”

方若华摇了摇头:“这还得问问令郎。”

吴老太太长叹:“我儿根本不与人交流,连我这个当娘的跟他说话,他也不听的。”

儿子出事,身为母亲怎么可能不着急?这两日吴老太太简直为小儿子操碎了心,一直想尽办法要和儿子说话,奈何怎么说也无用。

“天宝这两天自己梳头,自己化妆,时不时唱唱戏,他大哥骂他他都没反应,要知道以前他最怕他大哥,他大哥说一句,顶我说十句的……”

吴老太太大约也是心中紧张,硬是失去往日的从容淡定,絮絮叨叨中就见方若华走过去,轻轻敲了敲窗户,问道:“敢问尊姓大名?”

左右下人仆从都屏息凝神。

刚刚被吓得差点尿裤子那个吴家的孙少爷,也胆怯地抬起头看过去。

众人都不觉得他们家四少爷会有什么反应。

这几日为了四少爷,他们是手段尽出,道士请了,和尚请了,大夫也看了,可自从他们家少爷差点杀死春雨以后,就再也没有与他们说过半句话。

吴老太太叹了口气:“真人!”

话音未落,却见镜前那‘女子’竟转身站起来,走到窗边,倚着窗户盯着方若华看。

老太太和吴家一干人等都收声,噤若寒蝉。

这‘女子’神色略带一点愁绪,眼中雾气朦胧,像看不大清楚一般,只微微一笑,温柔妩媚得很,倚在窗边拢了拢自己的乌发,轻笑道:“还道是哪里请来的法师,原来是故旧到了。”

方若华扬眉,又问了一句:“敢问尊姓大名?”

“你既不认得了,那再告诉你一次,到也无妨,奴家米小小,祖籍昆仑。”

这女子叹了口气,“我知好姐姐你想说什么,你这人一向心软,最看不得凡人吃苦。”

“说实话,若是我能选,我也不乐意与这么一个臭男人扯上任何一点关系,真担心将来我也染上他的臭味,想洗干净都不那么容易。”

第九百零二章 因果(两章合一)

‘女子’面上露出几分说不出的嫌弃。

“我好好过我的日子,唱戏睡觉,悠然自在,已经有多年不曾涉足人世,要是他不主动来招惹,谁愿意理会他一介凡人。”

说着,‘女子’到有些不耐烦,显得百无聊赖,又懒懒洋洋缩回椅子上坐下。

“姐姐法力高深,不必我说也该看得出,不是我想和这家伙纠缠,纯粹是走不脱,硬是要走自是行的,可他这魂魄就只能烟消云散了。”

外面一干老少听她轻轻悠悠的声音,齐齐打了个寒颤。

“哎,修行千年,也是不易,我哪里舍得她……因为这么个东西沾染因果,唔,姐姐要是有法子,自使来便是。”

方若华叹了口气,转头面对吴老太太,神色严肃,语气也极正经。

“据我观察,令郎的魂魄正与一女子纠缠在一处,彼此密不可分,现在那女子还被人压制着,所以暂且无碍,一旦压制不住,那女子恐会将令郎吞噬,到时候就再也无力回天。”

吴老太太完全没听懂,只急道:“可是我儿得罪了这位,这位仙姑?她要什么补偿尽管说出来便是,三牲祭祀也好,别的也罢,只要能放过我儿,让我做什么都行。哎,实不相瞒,陛下已经降了口谕,我们家天宝明年便要迎娶平远公主为妻,他可不能有事。”

那‘女子’翻了个白眼,却再不肯理她。

方若华到很细心地宽慰老人家:“目前和我们交流之人,并非鬼魅,虽非人身,却的确是有点修为的仙家,有她在,贵府才能有如此太平,令郎也才安安分分地呆在屋里,否则看你们家丫鬟受伤的样子,恐怕阖府都不安宁。”

看吴老太太似乎听懂了些,方若华轻声道:“所以现在要紧的,不是把这位仙家驱赶走,而是闹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一般鬼魅能缠上一个人,很大的可能是这人和鬼魅有什么牵扯。”

说到这儿,方若华回头见杏儿几个丫头都十分好奇,干脆给她们科普了一下。

“你们若是三更半夜走夜路,晚上有什么人喊你们的名字,千万别应声,也别回头。还有在家里,如果是深更半夜有什么人在外面敲门,敲窗户,别管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最好不要起身去开门,更不能答应对方进来,一旦你答应了,若来的是个鬼物,你便与对方达成契约,人家就能自由出入,你的小命,可就在人家手里攥着了。”

几句话吓得杏儿和吴家的人都脸色微变,脑子里浮想联翩,竟凭空生出许多揣测。

吴老太太神色紧张至极,小声道:“那我儿子已经招惹了脏东西,可如何是好?若是真人能解我儿危难,便对我吴家恩同再造,吴家一定会报答您的大恩大德。”

方若华沉吟道:“先把出事当日,跟着四少爷的人叫来问问情况。”

事实上,这位四少爷出了这么大的事,跟着的下人们谁也没讨到好处,全都被打了三十板子,如今在下人住的院子里养伤。

吴老太太命人把他们又提溜出来时,所有人都激动得热泪盈眶,连被人拿冷水冲洗也不在意,伤如何同样不在意。

对他们来说,不怕挨打挨罚,是真怕从此以后就再也入不了主人家的眼,被抛到一边不闻不问,那可真是谁都能作践,比死还不如。

几个小厮都跪着,拼命忍住害怕,口齿清晰地道:“那天四少爷就是同三殿下和南安郡王三个人一起去猎场打了一天的猎,晚上又到碧雪楼喝了大半宿的酒,然后就回家了,确实没有去什么特别的地方。”

小厮们也是欲哭无泪。

“那天有三殿下在,小的们都没近身伺候,实不知怎会如此!”

一群人哀哀求饶,吴老太太面色阴沉,忍不住抬头去看方若华。

方若华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们几眼:“确实?”

几个小厮都赌咒发誓。

方若华便道:“好吧,那也无妨,若真是没什么因果,这事不难解决,一会儿我调一些香,就在你们少爷房间里点燃,我晚上会住一晚,看看情况。”

吴老太太自是千恩万谢。

方若华做事向来利索,很快就调了些香,让吴家的下人准备好。

天一擦黑,吴老太太便守在四儿子的房门前,死死拽着方若华,寸步不离。

每日一到夜里,都是吴天宝闹得最凶的时候,不是唱戏就是喃喃自语,有时候自己和自己都能吵起来,总让守门的下人们提心吊胆,一宿都不敢熄灯。

今天晚上却有点特别。

吴天宝显得很安静,并膝端坐在床上,手里拿着个绣绷,认认真真刺绣,偶尔一抬头,白日里的冷艳妩媚也变作温柔贤淑。

吴老太太看得心里发慌,刚想开口,却见自家儿子轻声笑起来,小声道:“天宝,姐姐终于睡了,你开心不开心?你放心,我会对你好的,让你和我融为一体,从此再不分彼此。”

眼看着儿子伸出舌头,轻轻舔了舔自己的手腕,目光却直直盯过来。

噗通,噗通。

吴老太太的心狂跳。

其他人也觉得浑身不自在。

这中邪是确定无疑了,像眼下这等状况,吴老太太都不敢再让娘娘来省亲。

否则万一此事传扬出去,那可是大罪,他们吴家再家大业大也承受不住。

吴老太太一时绝望,泪如雨下。

那吴天宝身体猛地一震,脸上露出点儿无奈:“我说妹子,怎么跟你说不通呢,你若想复仇,待他死了下去地府,想怎么都由你。”

“还是说,你是当真想和他续一段姻缘?要不我给你和他施个和合术?保证他一心只念着你想着你,对别的女人再也没兴趣,你非要吞了他算什么,还不够油腻的呢,难吃死了。”

话音未落,那张脸又变得极为冷漠,没有一丝表情:“我偏不!”

“凭什么他就能高高在上得玩弄旁人,欺辱别人,我偏要他生生世世受我压制,永生永世不得解脱。”

“姐姐,你要是有闲情雅致就跟着我,盯着我,反正我与他契约已成,他是逃不掉的,就看咱们谁能熬得过谁?”

‘两姐妹’在屋里斗嘴,外面吴老太太简直快疯了,她的宝贝儿子可熬不住!

方若华摇了摇头,低头看吓得瑟瑟发抖,硬是咬紧牙关不松口的几个小厮,轻声叹息:“你们到是忠心耿耿,可你们再不把知道的都跟我说清楚,你们少爷恐怕就不是丢掉一条性命的事了。”

其中一个小厮愣了下,半晌,鼓起勇气抬头,小声咕哝道:“其实,少爷那日除了和三殿下他们喝酒,还去,还去……拜祭过倪,倪姑娘。”

吴老太太听见这话,猛地一皱眉。

吴家其他人脸色也不大好。

房间里登时传出一声嗤笑,吴家所有人噤若寒蝉,一时都不敢吭声。

许久,老太太才叹了口气:“冤孽,真是冤孽!”

“倪姑娘原是住在附近豆腐坊的女儿,经常来吴家送豆腐,我们四少爷爱吃,那倪姑娘长得好,虽则是小户女,却花容月貌,比大家千金还漂亮,少爷见了她,便喜欢调戏两句,偏偏这姑娘性子桀骜,对少爷爱答不理的,少爷迟迟上不了手。”

“南安郡王和三殿下,见过我们少爷在她手底下吃了好几次亏,就嘲笑了几句,弄得我们少爷很是懊恼,就起了戏弄之心,故意做出深情款款的模样勾搭人家,我们也帮着少爷试过两回英雄救美,虽然那个倪姑娘有点犹豫,可我们少爷有才有貌,对她还那般热情,没两个月,倪姑娘的态度就软化了不少。”

“三个月前,我们少爷喝多了酒,让南安郡王家的世子爷一鼓动,就使坏把倪姑娘叫去了河边,世子爷,三殿下,还有其他几个公子,借着酒劲欺负了那姑娘,事后,三殿下说滋味还行,想让世子爷在外面置个宅子,让倪姑娘安顿下来,好方便他以后来往。”

吴老太太和吴家其他人都恨不得堵住耳朵,不听这些肮脏事。

小厮声音也发抖:“那倪姑娘却是个烈性的,当天醒来又哭又闹得想要逃走,后来发现自己走不脱,就自己找了绳子把自己吊死在了屋里,等被人发现的时候,身子都凉了,世子爷把人直接草席一卷,扔到了乱葬岗,还是我们家少爷拿出银子来给置办了一口棺木下葬。”

“那一日,少爷和三殿下他们喝过酒,就自己找到倪姑娘的坟前哭了一场,说了什么我们都没听见……当天晚上便出事了。”

一时间,吴天宝的房门外安安静静。

吴家众人也不知该说什么。

吱呀一声,大门洞开。

吴天宝竟从屋里走出,左右下人都吓得退后几步,连老太太也不敢上前。

‘吴天宝’轻笑,不看这些人,只看着方若华:“这就是人间的富贵锦绣,里面埋得全是累累白骨,在世间修行,姐姐可要眼睛睁大一点,心放亮一点,否则搅进红尘苦海,真就无法超脱了。”

“我这妹子化身倪姑娘来到世间,谁曾想竟受了这般委屈苦楚,神魂不稳,受了重创,我阻拦这事,不是因为我觉得我妹子不该复仇,只是怕她陷入魔障,沾染上不该沾染的东西,多年苦修毁于一旦,对我们来说,人间这一遭,吃苦也好,受罪也罢,都是苦修而已,不必太放在心上。”

“但是很显然,我这妹子,不觉得此事能这么轻易放过去,那么也只好请你们自求多福了。”

所有人又是害怕,又是恐惧,转头看方若华。

方若华也得承认自己无法可想。

“不知道你们家四少爷答应了那姑娘什么,两个人因果纠缠得非常深,真用强硬的手段剥除二人,令公子也是魂飞魄散的下场。”

吴老太太整个人瘫软在地,左右媳妇婆子连忙扶住,养尊处优的老夫人不知多少年没有这般愁苦。

偏偏‘吴天宝’还幸灾乐祸地笑道:“你们这位吴公子是解脱不了了,还有什么南安郡王,三殿下,恐怕一个都逃不过。”

吴老太太脸色惨白。

南安郡王且不说,三殿下可是皇子,吴家卷入这等事情,说不得得被抄家灭族!

吴老太太到罢了,吴家其他人这会儿都恨不得这个祸害赶紧死了,才解心头大恨。

哪怕吴家上下都惊吓过度,方若华的神色却平静冷漠:“此事我不会管,也管不着,不过我看倪姑娘从不曾给吴天宝说话的机会,今天,哪怕此人罪大恶极,我还是破个例,管回闲事,给他一点时间。”

说着,她便把袖子里的乌鞘宝剑取出,不顾它反对,将其挂在了窗户上面。

这宝剑一挂,屋内窗帘乱飞,帷幔翻滚,动了良久才又恢复平静。

吴天宝终于露出少年男子姣好的脸,就是怔怔傻傻地看着窗外。

吴老太太哀嚎:“天宝!”

吴天宝整个人一震,张了张嘴,声音嘶哑:“我,我!”

他连说了两个我,愣是说不出下文,扑通一声跪下,闭上眼睛静默无语。

吴老太太心惊胆战:“天宝,你道歉,你给倪姑娘道歉,你说你错了,你求她,求求她!”

吴天宝却闭着眼一言不发,良久才从口缝里挤出几个字:“那夜我答应你任凭处置,我说话算数,任你处置……你吞了我吧。”

他声音嘶哑得厉害,却很平静,也不抬头,也不起身,只是跪着。

所有人都噤若寒蝉。

只有砰砰的心跳声。

许久,一阵风吹过,就听咔嚓一声,有什么东西断裂,只见一截断簪落地。

“嗤!”

随着冷笑声落下,风卷青烟从屋子里滚出,消失在半空中,唯独留下一点回音。

“你个畜生不如的东西,也配!”

吴天宝身体颤了颤,肉眼可见地苍白憔悴下来,形容枯槁,终于落泪痛哭。

方若华一时也有些意兴阑珊,又带了点奇妙的,古怪的恶意,看着他道:“大概还有一年多的寿命吧。”

就是不知道那位三殿下和南安王爷会是个什么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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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零三章 风流(两章合一)

吴家的事悄无声息的,外人竟全然无知。

不过到也很正常,满京城上下都在忙活娘娘们省亲之事,但凡是娘娘的娘家,不是出奇得喧哗热闹,就是隐隐低调下来。

吴家自也不敢让流言传出,万一要是坏了吴贵妃的大事,那便是一个家族的罪过。

方若华本以为对方怎么也要强令她把那作祟的鬼魅处理掉,没想到这一家子却没再提起此事。

宫里也没有变故,那位三殿下照样有聪明灵秀的评价,满朝文武见了只是夸赞罢了。

这位殿下虽非皇后所出,却养在皇后名下,算是和她最亲近的一个皇子。

到今年为止,皇帝成年的皇子一共四人,三皇子生母为静嫔,早年是皇后宫里的宫女出身,不过娘家到挺争气,静嫔的兄长中了进士,目前在外升任知府,在皇帝面前也挂着号,算是个很有能为的臣子。

静嫔本身的性子也安静温柔,正和皇帝的心意,算得上得宠。

皇后亲子早逝,如今无子,几个皇子里到唯有三皇子与她最亲近。

加上这位三皇子自小聪明伶俐,敏而好学,也得皇帝的看重,今年二十有一,已经到六部当了两年差,六部官员们对他评价还挺高的。

皇帝又在去年初为他选定了当朝太傅富春之女为妃。

三皇子妃在所有妯娌里面出身也是数一数二。

满朝文武虽然还不敢太确定,可若是不出意外,三皇子继任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天一日日暖起来,方若华忙着给幻真观上下更换春衫,心里多少有点关心那件事的后续,也就听了一耳朵关于三皇子的事。

正好这日黛玉从贾府躲出来,躲到幻真观陪方若华,就提到前几日她遇见了三皇子妃,那位皇子妃似乎挺不喜欢她,感觉很奇怪。

桂荷的脸色极不好,一时气急,也忘了避着自家小姐,就急声道:“三天前在翠微苑,睿亲王妃办赏花宴,我们小姐也去了,结果就碰见了三皇子妃,看她那架势,一个劲儿地挤兑我们小姐,话里话外觉得我们家小姐想攀龙附凤,她哪来那么大的脸……”

一句话未说完,桂荷也觉得不对,人家是王妃,不是她能随便指责的,到底住了口,可一口气堵在心口怎么也下不去,难受的要命。

方若华蹙了蹙眉:“玉儿和三皇子妃有什么过结不成?”

桂荷气道:“我们家小姐连见她都没见过几面,哪里会有过结!”

因为方若华的关系,睿亲王妃也非常喜欢黛玉,但凡办个宴会,总爱叫她去玩。

一开始都是方若华带着小姑娘去,到如今,黛玉已经是睿亲王府的常客,不光是睿亲王妃,圈子里其他夫人对黛玉的印象也非常好,她轻易没遇见麻烦。

三天前,睿亲王妃新修整了园子,又值春暖花开,一冬过了,正该聚一聚,便请了不少夫人小姐一起逛园子喝茶聊天。

贾府忙着给修园子,也闹腾得很,黛玉接了帖子便也去了。

睿亲王府的园子,黛玉也不是去过一次两次,都不必特意招呼,与几个手帕交小姐妹坐在一处念念诗文,说说笑笑,到是惬意得很。

黛玉正和几个小姐妹讲从自家师姐那儿看到的一本话本,是一个提刑官四处破案的故事,难得她说那么多话,讲得趣味横生,所有人都听得着了迷,就看到三皇子妃绕了一圈,竟然朝着她们走过来。

未婚小姐和已婚的夫人们虽说都参加游园会,可是大家各自有各自的圈子,除了和婚前小姐妹交往的,显少凑在一起。

黛玉和三皇子妃不熟,平时也没什么交往,不过到也没失礼,随大流和她见礼罢了。

却不曾想,这皇子妃一见黛玉就板起一张脸,上下打量,就和打量一块儿肉似的,连脸上的笑也很浮于表面:“你就是林姑娘?久仰大名,果然是生了一副好相貌,我身边最漂亮的这个,都和你没办法比,怪不得你这姑娘这么会讨人喜欢。”

她身边带着两个女子,都梳着发髻,显然是妇人,低眉顺眼,很是恭敬。

两个妇人长得都端正清秀。

黛玉一听也有些恼,当即也笑道:“皇子妃生得比黛玉美貌得多,自是更讨人喜欢。”

她也懒得和旁人斗气,更何况林如海从来不希望她为了自己去做什么交际,只要快快活活的就好,就算对方是皇子妃,黛玉不喜欢就不搭理,说完随便找了个睿亲王妃要她过去说话的借口,转身便带着小姐妹们走人,回了睿亲王妃身边去。

这里是睿亲王府,黛玉是贵客,发生的事情自然瞒不过睿亲王妃的眼睛。

之后睿亲王妃就把黛玉带在身边,没再离开眼前,更是但凡三皇子妃要插话,她就都给拦了。

说起来,黛玉其实也没吃亏受气。

这会儿桂荷告状却告得理直气壮,哪怕被阻了,还是小声咕哝:“还皇子妃呢,都什么品性,我们家小姐又不该她又不欠她的,更不攀着她,凭什么受人气!”

事情已经过了,黛玉心宽,到不怎么当回事。

睿亲王妃却不觉有些愧疚,连着往贾府送了好些珍贵的布料,药材,首饰。

到让王熙凤,王夫人她们又多想了好些乱七八糟的。

连王夫人都把有点动摇。

林黛玉在她眼里有一百个,一千个缺点,可她得贵人喜欢这一条,就是宝钗比不上的。

幸好王夫人其人自视甚高,并不觉得自家宝玉需要仰仗将来媳妇娘家的势,而且她觉得他们王家就是最好的靠山,有他哥哥在,宝玉就不缺底气,没必要在娶妻上强求锦上添花。

和林家的势比,王夫人此时到觉得薛家的财也不差,再者,择儿媳妇,谁会不喜欢宝钗?哪个婆婆会喜欢林黛玉?真娶进门,宝玉还不一颗心都给了那个林丫头。

除了送礼物去贾府赔礼,为了这个,她在方若华面前也不免有些愧疚。

“说起来这位三皇子妃出身很高,嫁入皇室一年有余,在诸妯娌里,也算是头一份得上面宠爱,性子略有些桀骜,可交际能力还是不坏,在圈子里的名声并不差,谁能想到她怎么就忽然对林姑娘这么大的敌意。”

睿亲王妃在幻真观一口气灌了三杯茶,心下还有些不悦。

她答应过若华照顾黛玉,却还让人在自己的地盘上受了委屈,怎么可能痛快。

方若华若有所思,心里的气到消了一点,勾了勾唇角笑道:“哪里关姐姐的事,不过,我到觉得这位三皇子怕是要大难临头。”

睿亲王妃愣了一下,回到家和自家丈夫提起此事,睿亲王也有些意外,想了想也只是道:“无论哪个皇子上位,总不至于薄待了我这个皇叔,咱们一视同仁,不远不近地处着便是,无需多虑。”

说完,睿亲王想起最近宫里的情况,又叮咛了句,“近来宫里不太平,听说平真公主闹得天翻地覆,光是宫女太监就死了一打,连太后都头疼,我以前愣是没看出这平真公主竟这么能闹来,你最近少进宫吧,万一被她冲撞了,得不偿失。”

睿亲王心存戒备,可宫里却难得地和谐起来。

宫妃们个个忙省亲事宜,连斗嘴吵架的都少了,这等时候,人人都要脸面,谁也不想节外生枝,万一省亲之前生事,挨了上面的罚,再闭门思过,省亲不成,那可就是里子面子全没了。

三殿下也很安分,还特意送了份礼给黛玉,直言是代三皇子妃赔罪。

黛玉本不想收,只觉得不妥,也有点膈应,可贾家那边已经收了,她也不能说什么,对方又是皇子,不好太让人家下不来台。

三皇子送礼赔罪后不久,就有三皇子妃卧病的消息传出。

方若华听闻消息,心下恼怒,冷笑:“他们夫妻两口子斗气,却斗到黛玉身上,果然是皇室子弟,欺负人的手段竟这般娴熟。”

三皇子送礼赔罪的举动,在他看来或许没什么,但对和三皇子新婚不久的三皇子妃来说,却是打了自己的脸面。

三皇子为什么赔罪?因为他给自己的妻子定了罪!

这是在做什么?对三皇子妃来说,这是丈夫为了另外一个女人打自己的脸!

想来很长一段时日,三皇子妃都不再愿意出现在公开的社交场合了。

方若华一看三皇子的做派,沉吟片刻,便交代人盯着点这位三皇子的手下,也要监控京城舆论。

她扎根这个小时空以后,做得第一件事是绘制地图,把京城大街小巷都记清楚。

第二件事便是建立情报网,控制舆论。

方若华自己没刻意,可本能地就这么做了,事后回想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变化不小。

自三皇子妃病了没两日,京城便出现传言,传言说三皇子无意间看到林如海千金,又看到她的墨宝,倾慕她才貌无双,世间难寻第二人,欲娶她为侧妃。

正因为此,三皇子妃才会生气。

像这等桃色八卦,流传最快,伤人也最厉害,而且通常对男人的影响小,尤其是三皇子这般身份的,可这流言真闹起来,黛玉却一准深受其害。

不过,流言不曾起,一个春暖花开的午后,三皇子殿下不慎在相好的青楼名妓闺房里喝醉了酒,来了一出裸奔,从烟花巷一路裸奔了两条街才让巡逻的士兵抓住,也不知是谁第一眼就认出这是三皇子殿下,登时消息就爆炸一般传扬得人尽皆知。

这下子哪里还有人关心三殿下想娶哪家的千金当侧妃?关心三皇子妃是不是因为这个气德和三皇子闹毛病,又生了病?

黛玉连名字也没露,此事便如小小入海的水花,悄无声息地泯灭掉。

方若华着人继续盯着这位三殿下,接下来却没出任何幺蛾子,他特别低调,哪怕人人都知道这位被皇帝拎去骂了一顿,还是好像没事人似的,照样办差,照样生活,还和三皇子妃的感情肉眼可见地好起来,日日守在三皇子妃的屋里,还亲自给妻子喂药。

京城一干王孙子弟,私底下都说这位三殿下真是个聪明人。

有些生养了纨绔儿子的父亲,不免感叹几句皇室的教育果然了不得。

换成别的权贵子弟遇见这等事,被气死都不是不可能,哪里会像三殿下一样不动声色。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京城没有任何人知道,到是方若华那帮水友很清楚,都是他们家主播的手笔。

水友们略有些惊奇:“还以为三妹你会尽可能地拉更多闺秀千金们入场,只是一个林妹妹卷入其中,那自然会坏了名声,可是法不责众,卷入是非的人一多,也就不算什么事了,没想到我们三妹居然直接去寻罪魁祸首的晦气。”

方若华失笑:“以前,说不定我真会像你们说的那般处理此事。”

一个人处于弱势,顾忌很多的时候,做事就要权衡利弊。

如水友们所言,扩大流言范围,没有损伤到那位三殿下,那帮龙子凤孙们就只会当个乐子,不会下力气追根溯源,大家都安全。

千金闺秀固然被平白无故地牵扯进去,有些冤枉,可真到了那份上,谁还管得着别人?

方若华也不是做不出这等事,但只要有更好的办法,她便不愿意退而求其次。

“这位三殿下本就风流名声远扬,想来对这等风月之事,也不会在意。”

“哈,姐姐可真有趣。”

窗外忽然传来一人轻笑,方若华缓缓回头,便看到一头上长了两个小龙角的红衣女子。

神态和吴家四少爷的神态有点像。

红衣女子掩唇一笑:“别误会,我可不敢监视姐姐,刚刚去拜过我家尊主,路过姐姐这儿,才想过来和您说句话。”

方若华还未开口,红衣女子又笑道:“不知道姐姐发现了没有,这京城忽然变得好拥挤,我出门所见所闻,十分不舒坦呢。”

“就是提醒姐姐一声,只盼着太平无事,咱们这些经历过风雨摧折的可怜人,最怕的就是乱了。”

话音犹在,人影消失,方若华关上窗户上床睡了。

第九百零四章 龙凤(两章合一)

京中流言起时,黛玉忙着读书、学习、管家、收拾林家祖宅,完全不知情。

三殿下的风月事掩盖住一切时,她到反而知道了。

黛玉虽说不如以前那般敏感,可哪个女孩子遇见这等事能不后怕?

此事一出,便有好几个晚上睡不踏实,因着天还冷,还有点闹起咳嗽。

方若华收了桂荷一干丫鬟的传信,便亲自给她去做了回药膳,看着她喝下去才笑道:“黛玉你可不要乱想,那位三殿下发疯,关我们什么事?”

黛玉有点沉闷,在自家师姐面前到并没有什么顾忌。

“都说苍蝇不叮无缝蛋,我……总有人说若不是我自己有意,三殿下何等尊贵的人物,什么女孩子没见过,又怎么会起了那等心思?”

方若华冷笑:“贾府那些爱嚼舌的下人早该惩治了,黛玉以后不要理会这个,你在贾府是外姓人,管不到他们的家事,可要是再听见这个,只管去老太太那里哭诉,反正我们也不会长待,找个机会搬出来也好。”

只是说归说,黛玉却并不是会这般兴师动众的人,她比任何人都更体贴细心,不愿意给自己的亲人的人带去任何麻烦。

“男人管不住自己的贼心,到怪女孩子们生得漂亮,这等逻辑也不知是怎么来的!”

方若华摇了摇头,“黛玉你不要多想,那位三殿下是私底下打探你的消息,让三皇子妃察觉到才引来的这点是非,他到有心把打探的事情往风月之事上引,可真实目的如何,谁又知道?”

黛玉吓了一跳:“目的?”

她一个寄住在外祖母府上的小女子,能让堂堂皇子惦记什么?

父亲算得上位高权重,是皇上的亲信,可即便如此,也不值得一位皇子动心思,耍手段,还使到她身上来!

黛玉百思不得其解,方若华失笑:“也许是为了我,也许是为了你父亲,更可能是这位三殿下自己有病,控制欲强,总想拿捏住别人,这总归是他自己的问题,黛玉你就不必多想了。”

方若华又给黛玉安排了一堆杂事,保准让她忙得再也想不起这等闲篇。

等林妹妹离开幻真观,她才抽出一份有关三皇子的档案,笑道:“这个三殿下还真是,不像个皇子,到像是困守围墙的女儿家。”

涉及到皇家,方若华搜集到的资料也并不很详细,不过确实有点意思。

比如说里面记录了去年六月,三皇子因为年夜宴上排位的一点小事,恼上了他二哥,月底竟悄没声地找人在城外清心观,把二皇子妃撞下池子,弄了许多人围观外男救下皇子妃一事。

此事他做得缜密,连人家苦主也不知道那不是意外,若不是赶了个巧,方若华的人也不会查到。

只从这一件事上,便能窥到那位三殿下的性子。

给方若华填档案的手下,都忍不住在档案上吐槽了一番,大意便是困在后宅的女子们因为交际面窄,能做之事不多,大部分都把心思花在和同为后宅女子的竞争者勾心斗角上,到是情有可原。

男人们将女人困在后院,享受支配的快感,就得承受自己的女人或许可能大局观不强,不够聪明,必须依附自己才能生存的坏处。

但是三皇子是个大男人,还是一位皇子,居然也好意思算计女人,那便绝对让人不耻。

写档案的大约是个小年轻,笔调诙谐,话里话外透露出对那位三殿下的不屑一顾。

方若华觉得这位可能是写话本的出身,胆子还贼大,对皇帝都没有多少敬畏。

唔,这孩子写写给她看的档案资料到没什么,将来最好就不要去修史书了,太会吐槽,不够庄重。

话说,她手底下的情报人员培养一段时间,立时能把情报当写的习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养成的?

貌似很久以前便如此了。

……

时光流转,霎时间又是一个元宵佳节。

黛玉长大一岁,身体抽条,生得到越发好,许是少吃药多食补,以前略微发点黄的头发也乌黑浓密,肌肤如玉,在灯下看,那等美真是无法细说。

水友们也惊奇,没想到少去那一分病态,竟无损林妹妹半分美丽。

从初八开始,黛玉就在若华这儿住着,实在是贾府准备接驾事宜,宫里太监出出入入地指点礼仪,左右都不清净,不要说黛玉,就是宝玉也不大能顾得上。

方若华也知道林妹妹不喜欢这等热闹,便把人接到幻真观,这几日陪着林妹妹一起读书习字,日子可比自己过时舒服得多。

十五一大早。

贾家打发了几个婆子和小丫头过来,说是要接黛玉回去接驾,好沾沾娘娘的喜气。

方若华并没有让黛玉跑去苦等的意思,只随口说元宵节太后设宴,黛玉也要去,便给打发了。

贵妃省亲是大事,可和太后比,贵妃也得退让一步,总不能不去见太后,反而等着拜见贵妃。

既然说了这话,方若华干脆就给黛玉收拾打扮出来,带她去宫里赴宴。

自从去年七月里黛玉除服,方若华就想着要好好打扮打扮她。

只是黛玉自己还认认真真地在幻真观给母亲抄写经文,连续抄写三个月,期间并不爱出门,把她打扮得再完美漂亮也无人看。

今年元宵佳节,方若华准备全新的粉珍珠镶钻的首饰,小姑娘向来喜欢素淡清雅的衣裳,今朝也难得穿了大红的袄子,外面搭一件没一丝杂色的雪白狐狸皮斗篷,把她整个身体裹住,露出巴掌大的小脸,越发衬得精致可爱。

也不知道哪个水友特别能耐,仿照着做出来装扮上,只是穿了一回再也没敢穿。

有底气穿黛玉穿过的衣服的姑娘,古今中外也少见。

方若华一路上细细赏了赏黛玉,到让小姑娘有点羞赧:“师姐!”

“咳,别担心,太后娘娘有了年纪,虽然爱热闹,却总呆不长,一般喝两杯水酒便回去休息,玉儿跟着我便是,不用费多少心思。”

黛玉轻轻点头。

一进宫门,自有太后宫里得力的大宫女引着二人落座,方若华如今地位特殊,便是在太后娘娘面前也是上座,除了皇后,便是几位贵妃也离得远些。

在场的都是人精,谁也不会为难方若华,自然也对黛玉亲近得很。

一开始她还有点担心碰上三皇子妃,但一坐下,就见三皇子妃等一干小辈离得极远,竟连脸都看不大清楚,一时到不必担忧必须凑一处寒暄。

太后和蔼可亲,一直笑盈盈的,竟还记得黛玉是花朝节的生日,拉着她的手说了好几句话,还道等她生日,必得给她准备件可心的礼物。

其他宫妃王妃们自是跟着凑趣。

一时间整个场面都显得花团锦簇,颇为热闹。

外面大明宫皇帝也领着众大臣看灯,后头太后领着宫里的女人和诰命夫人活动更多,看灯,听戏,叫了女先生说书,还有教坊司的歌舞杂耍。

黛玉看了看时间,蹙眉低声道:“今日应是贵妃娘娘省亲之日,什么时候能出宫?”

不等自家师姐说话,她算了算也知道,必是早不了,贵妃能出宫的时候怕已经很晚了。

“也不知外祖母等得久了,会不会……”

过于疲累。

方若华笑道:“要不我不让你回去,接驾是件麻烦事,那么大的场面,枯等可是十分熬人的。”

黛玉一时无话,心里又想起那大笔大笔的银子堆起来的园子。

只为了贵妃娘娘来家一时片刻,便出巨资修建园林,贾家本就入不敷出,这么一折腾,更是内囊空虚,这又有何益处?

娘娘省亲是大喜事,也是太上皇的德政,但像外祖母家一般,搬空了家业来做这等事,却是着实没必要。

黛玉正胡思乱想,外面忽然来了个面白无须的大太监,她没注意,方若华到抬头看了看,蹙眉。

这大太监是皇帝身边的亲信王公公,一直跟着皇帝,不知是什么事,竟让他亲自过来传讯。

只见这太监上前和太后说了几句话,太后立时变了脸色,但只一瞬间就重新恢复过来,开口道乏了,嘱咐众人继续,自己低声交代了身边齐嬷嬷两句话,便在宫女们的扶持下退走。

齐嬷嬷也悄无声息地退出去,不一会儿,不动声色地走到方若华身边,低声与她耳语:“真人,太后娘娘请您去后面说说话。”

方若华点了点头,托了齐嬷嬷一句,让人照顾黛玉,自己就退下。

她的动作不大,但位置显眼,这一动自是落在不少人的眼里,可在场的谁也不是多话的人,在宫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该装瞎子聋子的,多数都活不长久。

齐嬷嬷领着方若华一离开宴席,脸色就变得凝重,低声道:“真人,三殿下出事了,陛下请您快去看看。”

三殿下啊!

方若华一点也不觉得奇怪,随着齐嬷嬷一路穿行,到了大明宫一偏殿内室,就见皇帝和几个老王爷,还有几个看着眼熟的大臣都在,个个神色奇怪。

皇帝面色阴沉,眼睛似闭非闭,几乎处于狂怒的边界,下一刻就要爆发雷霆之怒。

一干宗亲大臣人人自危,俱不敢开口。

方若华见过礼,皇帝深吸了口气:“真人快看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在皇帝示意下,方若华推开窗向内一看,就不禁扬眉。

这情况和她想的还真有些不同。

三殿下乍一看可是没有一点不好的地处,面现紫光,目中炯炯有神。

只是仔细一看,就见一条黑龙从头到脚环绕其身之上,吞云吐雾,到好像在吃什么东西,偶尔巨大的眼睛睁开,看得人头皮发麻。

至少外面站着的这一干被卷进此事的宗亲显贵们,就恨不得戳瞎了双眼。

看到这等皇家秘辛,那能是好事?

如今也就指望法不责众了。

三殿下是在宫宴上忽然出意外,动静大得很,里里外外所有人都看了个正着,便是皇家想要隐瞒消息,除非把所有人都给宰了,否则根本隐瞒不住。

皇帝的神色极难看,轻声道:“刚刚在大殿上,老三身上突然出现黑龙,神志不清,胡言乱语,老大和老二当场昏迷,几个小的看着也萎靡不振,所以我请真人来瞧一瞧,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方若华还未说话,只听屋里三殿下目中有疯狂之意,仰天长啸,声音极刺耳。

“大殷是我的,我的!老不死的混账,还夸老大勇武,脑袋里生得全是铁锈的蠢材,我看早就眼瞎耳聋了,还霸着位置不肯相让……”

皇帝一听,胸腔鼓动,恨不得抽剑宰了这个逆子。

他刚多大年纪,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人还没老呢,孽子就想篡权夺位。

只这儿子多年来都很恭顺,忽然和得了失心疯一般,又冒出这条黑龙,他不免想儿子这是被什么妖邪蛊惑,并不是出自本心。

方若华却蹙眉,低声道:“陛下,您和诸位大臣们先退到大殿之外,离三殿下远一些。”

皇帝一愣。

“殿下身上所缠之龙,只是一虚影,可是威压很重,似乎在汲取陛下身上的龙气,还有我大殷的气运。”

皇帝脸色骤变,再顾不上其他,连忙后退,一路退出大门,这才冷声道:“如何除去这祸患?”

他暂且不问黑龙从何处而来,只问如何解决,显然很能抓住重点。

方若华一时迟疑。

皇帝急声道:“请真人不要顾忌,只要能解决,即便是会伤了我这儿子,那也顾不得了。”

儿子他是挺看重,但身为皇帝,和一般的父亲却不同,与他们徒家的江山比,一个儿子,也就没那么重要,失去一个,他还有好几个。

而且他还年轻,又不是不能生。

方若华沉吟道:“我手中有一宝剑,还有一块玉石,先拿去挂在三殿下的窗户上,不过这只能镇压一时,还要追根溯源……”

话音未落,后面又传来几声惊呼,很快就有宫女过来报信,说是三皇子妃身上忽然有鸾凤的图案出现,好多诰命都看得清清楚楚,人人惊讶。

皇帝的脸色瞬间更难看。

第九百零五章 缝隙(两章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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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皇子身上冒出条龙。

紧接着他媳妇身上就钻出只凤凰。

这两口子想干什么?

收到消息的大臣们背上登时出了密密麻麻一层冷汗,个个低头装醉,恨不得自己今天忽然病倒昏迷不来参加宴席才好。

当今皇帝还远不到年老体衰的时候,他脑袋上依旧顶着个太上皇,当然不至于现在就开始防备儿子,再过二十年,他哪个儿子要是闹事,说不得他真会昏庸糊涂一回,亲自把儿子宰了。

就是现在,他脾气不差,没有杀儿子的心,可同样更没有脑子一热,当自己三儿子就是下一个真龙天子。

那黑龙看起来半点不吉利。

再加上这孽子说得那些混账话,更是让他气得心口疼,恨不得一巴掌上去扇肿了他的脸再说其他。

收拾肯定是要收拾了。

皇帝一字一顿地道:“着人把三皇子妃请到这边来。”

就和老三放在一在处理便是了。

等三皇子妃果然被裹挟着到了屋里,众人一看,明明有心理准备,却还是不免心惊。

和三皇子一样,三皇子妃有点神志不清,眼睛发红,头发略有些凌乱,一只凤凰若隐若现地出现在她的脸上,身上,时而大一些,时而小一点。

皇子妃本身更是神神叨叨的,似乎沉浸在另外一个世界,脸上的表情一会儿狰狞恐怖,一会儿又温柔甜蜜可亲,连伺候她的贴身宫女一时间都不大敢靠近。

方若华伸手端了杯茶水一茶杯浇过去,三皇子妃打了个激灵,到是清醒了一点,满脸迷惘地抬头,神色恍惚,冷得瑟瑟发抖。

皇帝不等她开口,便道:“送三皇子和三皇子妃去静室休息,不许外出半步。”

粗壮的太监也是带着十二分的小心,恭恭敬敬地把人裹挟而去。

幸好方若华及时奉上宝剑和玉石,宝石刚刚靠近三皇子夫妻,这两个人的身体便一僵,半闭上眼睛,安安生生地消停下来。

那些跟着伺候的宫人们才松了口气。

“还望方真人今夜留在宫里,放手处置,若是当真有什么人使了鬼蜮伎俩,寡人必不轻饶。”

皇帝深吸了口气,目光从儿子的身上收回,尽力和颜悦色地对方若华道,看她点头,这才沉下心送自己母后回宫。

今夜他恐怕睡不成了。

皇宫里这些大臣与命妇们,估计也都不大容易睡得着。

今日正值元宵佳节,又是太后和皇帝同时赐宴,可以说京城里百分之九十的权贵都在宫里,忽然闹出此等事来,皇帝能痛快才怪。

便是没多少人敢胡说八道,都很有眼力地噤声,奈何皇宫里人太多,嘴太杂,元宵节还未过去,那些回家省亲的宫妃们甚至都没回来,消息已经传扬得满京城都快知道了。

而且还似是而非,说什么的都有,一时间京城风声鹤唳。

方若华也没让黛玉走,亲自去安顿好黛玉,还给她挂了两个荷包,荷包里塞了平安符。

夏蕊和桂荷没跟进宫门,宫里被点重负责照顾黛玉的小宫女恨不得黏在这姑娘身上,显然是觉得跟在黛玉身边,自己要安全得多。

处理完,已是夜深人静。

大明宫内依旧灯火通明。

皇帝神色晦暗,一边等待方若华再次检查三皇子夫妻的情况,一边翻阅一份蓝皮的折子。

等方若华检查完,认真洗了手,皇帝才道:“真人,可是吴家那邪物附身到我儿身上作乱?”

方若华也不觉奇怪,皇帝以前不知道,那是他不在意,现在在意起来要查,这等事又怎么瞒得过他。

“三皇子身上的确有恶念缠身,而且根深蒂固,想拔除非常困难,但只是这点恶念,不可能让一位天潢贵胄遭此劫难。”

方若华沉吟半晌,“我大体猜到这孽龙孽凤的来历,只是它们不可能无缘无故地进入皇宫。”

“若是别的鬼魅也就罢了,像这种厉害的妖物,受到的束缚也极大,大殷是鼎盛王朝,又不在末世,一般的妖物想入皇宫也不容易,何况是它们。”

“我猜,它们能附身到三皇子和三皇子妃的身上,必然有特别的媒介,三皇子夫妻两个可能接触到了奇怪的东西,必须找到这个媒介,否则我便是一时除掉三皇子身上的东西,用不了多久,它还会出现。”

“所以,还请陛下允许我搜查三皇子的住所。”

皇帝神色紧绷,当即大手一挥,直接把禁军统领牛犇给方若华,整个皇宫随她出入,想查哪里就查哪里,连皇帝和太上皇的寝宫也不例外。

并且,皇帝还亲自跟着,显然对此事十分重视。

因为针对性挺强,方若华就直奔皇子们住的兴庆宫。

皇帝的旨意一下,宫里所有成年未成年的皇子们都提了一口气。

虽说住在宫里,屋内肯定不会放什么犯忌讳的东西,可是皇子们,尤其是成年皇子,哪个没有自己的一点小秘密?平时自己的屋子把得都严,就是藏着点什么也不要紧,如今让外人随便翻找,那是个个都不自在。

再不自在,看到皇帝的舆车也在,一个个都老老实实地装乖巧,没有半句反对。

好在方若华直奔三皇子的住所,众人暂时都松了口气。

进了三皇子的寝宫,方若华大体一打量,就觉得这屋子着实富丽堂皇,每一件用具摆件都特别精致,连皇帝看了也不禁挑了挑眉。

他当然不在乎自己儿子用点东西,只是平时他这个三儿子表现出来的爱好,可没有这么富丽。

不多时,方若华从书房搜出一堆美人折扇,看墨迹很新鲜,有很大一部分都是三皇子画的,别说,皇子的画技还挺好,这消遣也有意思。

皇帝看了看,没说什么,到是守书房的太监宫女脸色都吓绿了。

三皇子的寝宫被翻了个底朝天,什么要紧的东西也没翻出来。

当然,这要排除掉三皇子自己的小私账本,还有历年给他送礼的大臣们的礼单,甚至包括一些他私底下记录的大臣相关黑账单。

其中有好大一本册子,都是江南那边富商孝敬的东西。

这些藏得很是隐秘,全搁在三皇子书房的书架上,封皮都是些寻常书籍,就是有人进入书房都不会翻阅的那类书。

三皇子可能觉得很安全,但谁让他倒霉,竟碰上一个也喜欢这么藏东西的方若华。

“没有啊。”

不光是她,就连皇帝心里也一跳,略略蹙眉。

方若华轻轻敲打手心:“三皇子和三皇子妃同时中招!”

想了想,她径直走到三皇子妃的床榻边上,掀开被子,拆掉枕头,立时在床上发现一个暗格,轻轻打开,只见里面隔着一对儿荷包。

荷包做得非常精致,用的料子都是贡缎,连寻常的妃子那儿也见不着,针线也相当细密。

御前侍卫和总管太监齐齐护着皇帝向后退了一步,个个神色戒备。

方若华直接拿剪子拆开,轻轻抖了抖,里面就调出来一块玉璧。

龙凤呈祥的玉璧,乍一看光芒流转,一面绘龙凤,另一面刻着一行小篆。

此时天色已晚,直播间水友们除了几个夜猫子还在坚持,其他人都睡下。

就这几个夜猫子还被一块玉璧给勾搭出来,纷纷道:“难道是通灵宝玉?”

“应该说是通灵宝玉的仿制品。”

“呸呸呸,通灵宝玉这么大?比成人的手掌还大了,婴儿那张小嘴怎么含起来的?”

“问我我问谁,这也是红楼一大谜团好吗?”

“大如雀卵,灿若明霞,莹润如酥,五色花纹缠护,这一样也不符合,你们别胡说。”

一干水友们嘀嘀咕咕,嘀嘀咕咕,方若华神色却凝重至极,甩手将玉璧扔进旁边的炭炉。

在场的宫女太监本能地低呼,随即又闭嘴,皇帝轻声问:“这玉璧可有问题?”

他话音一落,就见炭炉一震,哐当一声倒地,里面钻出两道青光,但转瞬消失。

皇帝惊道:“怎么回事?”

方若华叹气:“如果它的确是我想的那个东西,恐怕若华力有未逮,一时很难根除这邪祟了。”

想了想,让人回幻真观取了一些古籍过来,翻开她折叠的那几页,指给皇帝看。

皇帝捧起书本细读,一开始还漫不经心,越读,神色越是凝重。

相传昔年昆仑西王母座下有一对坐骑,龙名章和,凤为青园,二者拥有祖龙、祖凤的一丝血脉,出身来历都非同寻常。

二者朝夕相处,渐生情愫,又兼思凡,便离开西王母,相约到昆仑隐居。

西王母仁慈,对它们两个并未追究,可多年后,二者受心魔困扰,竟下凡兴风作浪,扰乱人间秩序,以至于天灾频发,生灵涂炭。

昆仑之巅有城白玉,内居仙人无数,其中剑山玄微长老,乃是其中的佼佼者,怜悯世人,遂入凡间,以自身血肉祭锁妖塔,降服了这一双龙凤。

这位帝王就是以前不怎么相信鬼神之说,可这些年桩桩件件,确实让他不能不信了。

今日亲眼见到自己儿子和儿媳妇身上的异象,脑子里早就有诸多揣测,现在方若华让他读了这么一通古籍,心中不禁忐忑。

“还请方真人明言。”

“我也只是怀疑,也许锁妖塔的封印已经松动,昔年的章和和青园重新出世,听闻人间王朝的龙气,能有助修炼,尤其是对龙来说,算是很不错的补品。”

几句话,皇帝的神色也微变。

大殷自立国以来,皇帝们遇见过许多麻烦,什么地方叛乱,敌国入侵,后宫乱政,大臣篡权,他自登基以来,最大的麻烦是太上皇总要忌惮儿子年轻力壮,时有嫉妒,还权欲较重,始终不肯完全放权,但他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他还得担心什么龙啊凤啊一类传说中的东西跑来吞噬他们徒家的龙气!

皇帝忍了半天,才没失态。

方若华轻声道:“陛下先不必忧心,看它们残留的气息,如今它们的本体肯定不在皇宫,只是一缕残念在此,只有心魔缠身,心中恶念恒生之人,才会受它们控制。”

“说来还算幸运,陛下和皇后都属心志坚定之辈,心中并无缝隙,章和和青园入宫,怕是对陛下无可奈何,这才退而求其次,去寻三皇子和三皇子妃。”

皇帝愣了愣,失笑:“我到该庆幸不成?”

是不是还要感谢一番这个蠢货儿子?

此时,外面一宫女神色惶恐,连滚带爬地冲过来,在外面便让人拦住,还是急声道:“陛下,陛下,三殿下吐了好多血,三殿下昏过去了。”

皇帝心里一堵,虽然恨儿子不争气,但到底是自己的儿子,还是不耐烦地挥手让人去叫太医,又叹了口气,追问道:“无论这邪祟是什么,是否有办法除去?可有防御之法?”

方若华也不卖关子,只道:“彻底根除掉它们,还得容我想想,求教一下白玉城的仙人,至于现在,就请陛下让京城诸道观多制护身符,宫中人手一枚,且多吟诵经文,另外我会清理一下皇宫里的阴晦,让其无处藏身。”

“若是当真是锁妖塔封印坏了,那恐怕不只是章和、青园,还请陛下提高警惕,切莫让些不入流的东西侵扰京城才好。”

她这么一说,皇帝更紧张,沉默良久,猛地一拍桌子:“混账东西,这等肮脏物是何处来的,查,给我仔细查!”

方若华这回其实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但是皇帝对她更为尊重,她当晚就和黛玉一起留宿宫中。

她们两姐妹睡得到不错,却隐约能感觉到整个皇宫都躁动得厉害,哪怕睡着,也能感觉到那种紧绷的状态。

第二日,方若华便携黛玉一起告辞离开,皇帝犹豫了下,到没有非留人,反而亲自派人派车,送二人离去。

黛玉稍稍松了口气。

显然她是半点都不喜欢皇宫。

临去时,没想到宫里两位公主,平远公主和平真公主竟然都来相送,说话还非常客气,骄横的平真公主也有些萎靡不振,低着头很柔顺的模样。

第九百零六章 害怕(两章合一)

方若华携黛玉登车,回首见平远公主抬头看她,神色间尽显忧虑。

平真公主看起来却到像是在害怕什么东西,安安静静的。

她当初对方若华充满不屑,短短时日不见,这不屑已是一扫而空。

还未出发,平真公主忽然小追了两步,一伸手竟拉住车窗,急声问道:“真人,那块儿玉璧到底是做什么用的?难道不是和合玉璧?不是求子孙绵延的东西?”

她语速极快,声音颤抖,方若华一眯眼:“公主为何如此说?你见过不成”

平真公主一愣,板起脸:“无意中见过一次……上面不是写着百年好合,子孙绵延的字样?”

那到真是。

方若华对小篆还是比较熟悉,上面的字的确是这些意思。

平真公主神色紧张,方若华却并未多问,只是道:“那是块儿凡人不能沾染不能碰的东西。”

说完,就与黛玉一起驱车而走。

平真公主身体陡然一颤,一时竟呆愣当场。

宫中这位三殿下夫妇分别被看押在鹿苑的静室内,静室以前多是宫人们抄写宫规经文所用,如今供奉了真武大帝等几位神仙。

皇帝心中也有不安,直接把自己的儿子搁在神仙的眼皮底下,再加上方真人的法宝镇守,他才放心。

天色一明,三皇子忽然醒转,睁开眼的一瞬间,脸色就变了又变。

他那会儿的确是神志不清,整个人好像处在梦幻中一般,做梦梦到了自己抓住整个大殷的兵权,满朝文武爱戴,皇帝被他架空,皇位唾手可得,他胸中既有疯狂又有畅快,那畅快是二十年来从没有过的。

此时他清醒,对那一切静都记得。

许久许久,三皇子静静躺着不动,只觉得身上的冷汗细细密密,整个身体都凉了。

闭了闭眼,他勉力振作,目中露出阴测测的光芒,用力咬住嘴唇,心中大恨:“究竟是谁害我!”

他可不相信他会突然魔怔。

“嗤!”

半空中忽然传出一声轻笑。

三皇子死死盯着窗边一个乌发蓬松,脸颊雪白的美人,只是这美人若隐若现,双足并不落地,而且这张脸他再熟悉不过,那是早该下地狱的恶鬼。

努力伸手握住从白云寺高僧那里求来的佛珠,厉声道:“鬼?你活着尚且受我摆布,你死了又能如何,你最好别想着招惹我,否则我必要让你的魂魄永不超生,受尽苦楚,让你恨不得魂飞魄散!”

那美人冷笑:“世间就真有你们这样的恶人,自己做错了事,还这般理直气壮的。”

三皇子抓起佛珠,一字一句地吟诵佛经,再不说话,可他心中却只觉自己最近运气不好,至于说错,他自是没有错。

身为天潢贵胄,堂堂皇子,他要什么就有什么,有点特殊的癖好,玩一个民女,算得了什么?

他不是不后悔,只是他后悔的从不是自己的那点癖好,只是他当初对鬼神还认不太清,处理得不够干净,以后再弄死了人,也必要对方魂飞魄散,以免兴风作浪。

他还后悔自己动作太慢。

吴家的吴天宝一出事,他就知道有什么脏东西缠上了他们,他为此还调查过幻真观的那个方真人,知道方真人软硬不吃,是个难缠人物,为此还把主意打到方真人在京城唯一亲近的师妹身上。

“可惜……”

可惜他顾忌重重的,动作太慢,也是因为已经从白云寺取了护身圣物,又对这些邪祟估量不足,这才导致自己栽了这一回。

三皇子心中愤怒,脑子到越发清明。

不能认输,他还没有输,身在皇家,就只能争,拼命地争,绝不能后退。

三皇子的精气神恢复得很快,到是三皇子妃一清醒就宛如枯木一般,陷入深深的绝望中,短短时间整个人老了好几十岁,似乎和活死人也差不多。

他们夫妻在宫中被禁锢,对外面的一切毫不清楚,却不知道有关他们的传闻,在宫外到处都是,而且截然不同。

有人道三皇子不检点,沾染了邪祟,如今邪魔附身,还不知道能不能熬过这一关。

当然也有人说三皇子乃是真龙转世,下一任君主一定是他。

连三皇子妃都命格贵重,乃是天生的皇后。

不过,三皇子这会儿大约也不想要这类夸赞。

只是满朝文武里面,聪明理智的那一部分,当然是一听见此等传闻就心里一咯噔,努力和三皇子把距离拉远一点,生怕他连累自己。

但总有些蠢货,或者是已经和三皇子搅在一起的那些人,不得不去当一个蠢货,也许还在心中窃喜,觉得这是上天给的一点预兆。

甚至还有愚蠢到家的白痴,上折子给皇帝说起立储之事,虽然没明说,话里话外的都是些上天给出吉兆,三皇子该当太子的话。

皇帝对这种东西,那是连理也懒得理一下。

方若华听说这事之后,忍不住一本正经地和黛玉科普了一回宋朝。

只说在宋朝某一段时期内,大臣们才有这么大的胆子,上书逼着皇帝立个储君什么的,完全不当回事,皇帝一般都老老实实听着,哪怕不乐意,回头也要安抚安抚大臣们。

目前大殷朝的皇帝,可没有唾面自干的本事。

黛玉听了一连串的故事,心中不禁对那位被大臣喷一脸吐沫星子也不当回事的皇帝特别有好感,连连感叹:“那一定是一位千古明君!”

呃,那到不至于。

这些是后话,且说此时,方若华扔下皇宫里一应事务,一路回幻真观,想了想从车厢的顶部取出一盒,递给黛玉。

“这里面有一些护身符,是我多年来积攒的,玉儿你拿回去给贾家的姐妹们分分,最近一段时日不要四处走动,我怕京里不太平。”

黛玉一怔,心下奇怪,却还是好好收了盒子。

回到贾家,黛玉把手中的盒子细细把玩,只觉得触手温润得很,似金非金,似玉非玉,握在手里很有一点份量,不看里面的东西,只看这盒子也不像俗物。

这些年来,她总得师姐照拂,得了不知道多少世间罕见的珍奇异宝,就连她的身体也全赖师姐照顾,才能如今日一般健康,她总想着,有一日也愿意为师姐做点事,只是她能为师姐做什么呢!

一路多思虑,回屋便见宝玉立在她门口转圈圈,蹙着眉,揣着手,一脸痴相,愁眉苦脸,不禁失笑:“宝玉,你这是又怎么了?”

宝玉一见黛玉,到是忧思消去一大半,只还是叹道:“不知何时还能再见贵妃姐姐,哎,姐妹们在一处热热闹闹的有何不好,为何非要散了去?袭人家里也要赎她出去,我是万万不肯的,她也去了,大家都去了,只剩下我一个孤鬼儿,还有什么意趣!”

黛玉心知他又犯了痴病,摇头道:“袭人的心我知道,她必是舍不得你,去不了。”

一看宝玉眉眼舒展,黛玉又好笑,贾府的丫鬟们一听要出去,就和要了自己的命似的,袭人又如何肯走?

与宝玉说了些闲话,三春和宝钗也都到了,黛玉便正好取出师姐给的护身符分与她们。

一听是方真人所赠,连宝玉也细心佩戴上,事实上只要是漂亮女孩子赠送之物,宝玉都珍惜得很。

方若华送完黛玉,便径直回了幻真观,一回到观内,还未与白玉城联系,林如海的信到是先到了,只说路上遇见点变故,恐怕要晚几日入京,到没说别的,只说请她这些时日多关注黛玉,并告诉黛玉,他一切安好,让女儿静候,不必忧心。

把信给黛玉一行人送去,方若华才写了封信,着人传回白玉城,如今她有些月凛真人的记忆碎片,到是知道白玉城的传信方法。

写这封信,既询问锁妖塔的现状,也说说她在宫里见到的那东西。

那块玉璧她自己分辨不清楚,但宇宙商城的高人愿意出三万两银子收购,还说里面藏着一缕龙凤的魂魄,算是相当珍惜的东西,可炼制成不错的法宝,正经修士或许不在意,可那些还没入门的小孩子们必然喜欢。

那商人喋喋不休地唠叨了一大堆生意经,说什么生意越来越难做,也就是小孩子和女人的钱还好赚点儿,她一名门弟子不在乎那三瓜两枣的,可他们这些讨生活的人可在乎得很。

方若华听了一耳朵抱怨,自然而然把玉璧和本朝以往那些传说联系在一起。

而且最近白玉城那边显然是封印开始松动,有此联想再正常不过。

信送出去,方若华便如常起居生活,只叮嘱幻真观上下一干人等最近都少出门,尽可能地呆在道观之内。

这日,忽然起了大风,狂风卷着黄沙,整个京城都笼罩在一团黄雾之下。

整个白日都昏天暗地的,屋里点了三根蜡烛,可还是显得有些昏暗。

正赶上大朝会,浓云密布,风吹得诸位大臣都不敢张嘴,一张嘴便吃一口沙子。

皇帝蹙眉,刚想说话,目光忽然凝住,只见脚下陡然冒出一团金黄色的气,一飞冲天,破开云层就要远去,但下一刻,半空忽然出现一道剑影,那气息停顿了下,又慢慢缩了回去。

“啊,龙!”

左右大臣惊呼,只叫了一嗓子就闭上嘴,皇帝抬头看天,脸色却越来越难看。

那团气,虽然不是很清楚,但细看的话的确很像一条龙。

那剑影,显然是方真人留下的那把剑的模样。

最近宫里发生的事,一连串的变故,让他这个皇帝一时也很难坐得住,这会儿勉强镇定,面不改色地迅速结束掉朝会。

等大臣们议论纷纷地离去,他当即砸了案台上的镇纸,对着跪了一地的暗卫和禁军怒叱:“废物点心,多长时间了,让你们查那玉璧的来路,还没查出来?”

暗卫匍伏于地,心中叫苦,脸上却半分不敢表现,只低声道:“求陛下允吾等询问三皇子和三皇子妃。”

禁军统领脑袋紧挨着地面,半句话也不敢说。

皇帝沉默片刻,深吸了口气:“准了……朕不管你们怎么做,决不允许宫中再出现任何邪物。”

“是。”

“还有,速速传信至幻真观,请方真人尽快进宫。”

一连串的命令下去,整个宫廷说不上混乱,但是气氛越来越紧绷。

禁军众人挨个宫殿搜检,人人自危。

方若华接到皇帝的召唤,虽说白玉城那边还没有音讯,但也没有摆架子,直接就进了宫,一路被太监引到鹿苑,就见平真公主脸色雪白地跪在地上,衣衫凌乱,一身狼狈。

三皇子和三皇子妃都跪在一旁,三皇子妃时不时那阴狠的目光瞪着平真。

平远公主也在,神色同样不好看,不过到是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边。

皇帝神色阴沉,见到方若华才忙亲自起身迎接,缓和了面色,也顾不上寒暄,瞪了底下这两个儿女,一个儿媳妇一眼,怒道:“你们自己说。”

平真仿佛是破罐子破摔,到不害怕了,梗着脖子沉声道:“我罪无可赦,父皇杀了我就是,反正若是嫁去真真国和亲,我还不如一死了之,好歹死在自己的国家,魂魄还能找回家来。”

皇帝冷声道:“闭嘴!”

他着实对这几个孩子失望之极,妖邪都侵入到皇宫来,还个个小心思一堆。

皇帝此时没时间和平真公主计较,简单将这玉璧进宫的过程对方若华讲了一遍。

那日平真逃出皇宫,被种桓送回,半路上路过一座土地庙,她心中烦闷,不想那么快回宫,就缠着要去上一炷香。

没想到庙里有个老庙祝,一看到她就皱眉,说她正遇劫难,如果渡不过去,会在青壮之年,死在丈夫腹中。

平真大怒,当即让人痛打了庙祝一顿,却见那庙祝坐着不言不动,神色平淡,所有棍棒一碰他的身体便立即断掉,她心中后怕,不敢再去招惹,连夜回宫。

可一回宫,她就接连不断地做了好多个噩梦,都是梦到她被嫁去真真国,从此远离故土,一生难回。

那真真国的王太子长得五大三粗,十分野蛮,茹毛饮血,她和那人成亲第一日就被吓得昏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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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零七章 妖孽(两章合一)

一觉梦醒,平真出了一身冷汗。

更可怕的是,这样的梦她一连做了好多次,一次比一次让人感到恐惧。

她堂堂天朝公主,是父皇的女儿,何等尊贵的身份,平时就算是那些王孙大臣的公子们,她都不屑一顾,对于未来的夫婿,她也有很多想象。

那人不能是当下的纨绔子弟。

那人也不能风流,一生只能有自己一个妻子。

他要文采出众,至少自己与他需得有共同语言,能让她甘心为他红袖添香夜读书。

他也不能是当下那种身娇肉贵的小公子,最好有强健的体魄,有坚定的意志,要有担当!

在宫里,她当公主当得其实并不痛快,她想要的,从来得不到,可是嫁了人之后,她凭什么得不到呢?

身为公主,无论嫁给谁,她都理所当然地该被供起来才是。

去真真国和亲?怎么可能!

这是她的噩梦,她的人生走到今天,最让她害怕的东西,她绝不能沦落到那等地步。

“我数日辗转反侧,难以成眠,后来下了决心,就又去土地庙拜见那位大师,一连去了好几次,一次比一次诚心诚意,甚至跪下苦求大师指点迷津。”

平真公主神色间略带几分阴晦,“大师后来就同我说,我命里注定有此一劫,要想避开,到也不是没有法子。”

“他老人家说完,就给我一块玉璧,只道这玉璧乃是一件仙器,只要我把它带到宫里,想法子送到皇上的案头,皇帝贴身佩戴,用不了多久,我的疑难自会解决。”

平真说完,皇帝都愣了下:“给朕的?”

平真公主点了点头,苦笑道:“我带着玉璧进了宫门,左想右想,竟有些不敢直接送给父皇。”

“若是寻常送父皇一件礼物,那是女儿当做的,没什么,但这玉璧从一个僧人那儿拿来,又或许有些奇怪的功效,我便不大敢。”

“在宫中行巫蛊之事,乃是天大的忌讳,碰都不能碰,当年我才六岁,曾见过宫中盛极一时的太妃刘氏,她得盛宠时,满宫粉黛无颜色,就因为巫蛊之罪,花样年华便一条白绫没了性命,连尸骨也不知扔到哪里,无处安葬。”

“还有太姑母,也毁在这个上头。”

平真神色冷淡得很,“我自己害怕,就动了歪心思,想平远更得父皇宠爱,时常能见到父皇,父皇寿诞将至,我便干脆把玉璧送给她,准备借她之手,赠予父皇,应也无妨。”

平远公主神色莫名,抿了抿唇,张口欲言,又死死闭上,只是苦笑。

宫里人时常捧平远而贬平真,总觉得两位公主不和,但其实,她们姐妹是宫里接触最多的,年纪相仿,同住在公主所内,一起读书,一起做针线,平真受了喜欢捧高踩低的那些宫人的气,平远也曾为她出过头。平远学规矩时,教导嬷嬷死板,对她下了狠手,平真也气不过,想了个法子把教导嬷嬷的儿子收拾了一顿,给姐姐报仇。

所以这些年来,哪怕年纪渐大,也免不了有些小龃龉,可两位公主的关系,着实不像人们想象中的那么糟糕。

许久,平远才道:“本是打算送给父皇,但那日三嫂无意中看到,心中很是喜欢,只说有缘,我又见三嫂求子心切,这玉璧瞧着到好像颇合三嫂的心,干脆便赠给她,没想到,竟会出这等乱子。”

平真低头不去看平远,皇帝到是笑了:“似乎还该庆幸,倒霉的不是朕和皇后,而是让朕的三儿子给挡了灾。”

他笑归笑,当即一掌拍在桌面上,“岂有此理!”

周围所有人皆屏息凝神,即便是破罐子破摔的平真,也眼中含泪,再不敢说半句话。

静默良久,皇帝冷看了这不争气的女儿一眼,吩咐下面立时去捉那庙祝,虽心中也不确定,这庙祝还能不能捉到,但查总归是要查的。

吩咐完,皇帝又转头客客气气地对方若华道:“还望真人出手,镇住这等妖邪。”

他此时想起那道差点流逝的龙气,心中就怦怦乱跳。

虽则如今还没看到有任何损害到大殷王朝之处,可身为当今陛下,心中最重的便是他们徒家的江山社稷,一点风险他也不能冒。

方若华沉吟片刻,便道:“容我四处看一看。”

皇帝这才吐出口气:“有方真人在,朕就放心了。”随即转头吩咐下去,安顿方若华暂且在宫中住下。

方若华一路走来多经风沙,也是满面尘灰,暂时不急着四处去看,先让人备了水洗漱。

宫里宫人们多都有眼力,方若华在皇帝心中地位不低,她们自是殷勤伺候,服侍着洗漱干净,换了新衣,又奉上清口的粥水。

一边吃饭,方若华一边翻开大百科,从里面取出几张符纸。

符纸落在桌上,竟自动延展开来。

随着符纸散落,线条飞舞,渐渐形成一栋栋亭台楼阁,里面或者有宫女在擦桌抹凳,或者有宫妃对镜贴花黄,偶尔假山后还有小太监小宫女不知在做些什么。

这一切纤毫毕现,虽不是囊括了整个皇宫,可左右几座宫室都描绘得极为详细。

“啊!”

旁边宫女忍不住惊呼。

方若华莞尔:“这实不能算我窥探宫闱,毕竟是陛下许了的。”

刚才那位皇帝就答应方若华,想怎么搜查便怎么搜查,整个皇宫所有宫人,都听她调遣。

几个宫女面面相觑,一时不敢言语。

着实是她们纵然知道,眼前方真人是位真仙,仙船飞入京城之日,还没过去多久,众人也还对当时的流光溢彩念念不忘。但是听说是听说,如今亲眼见到这位的本事,心中也不能不惊。

“不过雕虫小技罢了,而且耗费符咒耗费得多,要不是陛下着急,我也不想使。”

方若华笑道,“好了,我们慢慢看,一处一处地查,只要宫里有邪祟,总归是要寻出来的。”

两侧宫女连忙应是。

方若华一碗粥还没有喝完的工夫,各宫的娘娘们就都知道方若华能知万事万物。

一时间宫里表面上平平静静,内里跟灌了一壶沸水一般,离方若华进的宫殿都纷纷派人来打探消息,至于离得远的,更是慌乱。

谁宫里没点见不得人的事与物,肯定是要赶紧清理掉,否则摊开到光天化日之下,那可真是什么脸面也没有了。

风藻宫内

抱琴匆匆入内,在贾妃耳边窃窃细语了几句,贾妃点头,到还镇定,沉吟片刻:“回头你和夏太监说一句,请他帮个忙,送封信给我母亲和老太太。”

贾元春刚封了贵妃,正是得宠的时候,她宫里固然也有些不妥当,但特别害怕到还不至于。

想了想,贾妃又道:“说来,方真人对我表妹十分照顾,说起来本宫到还没好好谢过她。”

随即交代抱琴备一份礼,送去给方真人。

“到无需太重,务必要精心。”

说话间,外面狂风怒吼,黄沙漫天,贾妃眉头轻蹙,连忙念了声佛:“这天是怎么了!”

“这几天怎么总刮风?”

侯婷婷把头埋在手臂间,忍不住出声抱怨,左右户部员外郎家的两姐妹笑道:“婷婷姐且忍一忍,到前面寻个干净地处,我们且避一避。”

“也只能如此了。”

这位小姐是一等子侯孝康的嫡亲妹子,乃是修国公的孙女,身份尊贵,今日约了几个姐妹去幻真观上香,没成想还没到,就忽然起了风。

正好前面有一茶楼,看着很是清雅干净,到了地方,三位小姐都下车躲一躲,被小二哥引到二楼,一进门,侯婷婷便愣了下。

另外两个小姐也都心下惊讶——她们本觉得侯婷婷已经是难得的好相貌,没想到随意进一茶楼,竟转眼便看见几个各有风姿,容貌皆是极好的小姐。

却是黛玉并三春姐妹,还有薛宝钗在此。

她们都是打算去幻真观,正好遇见风沙,便想避一避再走。

黛玉和侯婷婷不熟,却也有几面之缘,此时一见,不免起身笑着见礼。

两人寒暄了几句,便分开坐下,户部员外郎家的两个小姐心下好奇,不禁问道:“这位便是巡盐御史林大人家的小姐?”

侯婷婷笑道:“可不正是。”

她也不奇怪这两位怎么会知道林黛玉,别看林小姐为人低调,但她在京城闺秀圈子里的名声却是不小。

不光是她得睿亲王妃喜爱,还有幻真观观主做师姐,还因为一年前,京城大儒赵旬,在一次文会上品评当时京中几位著名才子的文章,列出名次后却感叹,这等青年才俊的文章不俗,但他近年看过最富有灵气的文章,却是林如海林大人家的女公子所作,还叹息道,若那位女公子身为男儿,也参加这一次的春闱,当下这些才子们全得俯首,屈居人下了。

那日赵大儒是喝多了酒,酒后失言,可酒醒后却不肯改口,从此林家小姐就越发才名远播。

这等奇闻异事,小姐们也爱听,圈子里估计已经人尽皆知。

几位小姐正闲笑,窗外忽然一黑,整个楼房震动了一下,众人还没反应过来,一阵狂风吹得地动山摇,所有人瞬间就被卷了出去。

黛玉脸色稍变,身上的荷包忽然一热,整个人如重千金,牢牢定在地上,三春姐妹茫然四顾,惜春惊道:“护身符,幻真观的护身符。”

她喜欢黛玉送的荷包样式,一直挂在腰间,此时只见荷包闪闪发光,到把黑暗照出一团亮。

“宝姐姐!”

黛玉抬头见宝钗已经被卷到窗外,正直直下坠,她脑子一热,猛地冲过去一把抓住宝钗的手臂,竟然凭自己一己之力,愣是把人拖了上来。

等宝钗落到地上,三春才回过神,一拥而上,抱着惊魂未定的宝钗瑟瑟发抖。

黛玉转头四顾,咬咬牙接连冲出去把被风刮得四处飘荡的人抓住,也不管男女老少,直接抓回来帮其牢牢抱住茶楼的立柱。

不知过了多久,风终于稍停,黑暗退去,众人松了口气,转头四顾满面怆然。

大半条街道都被风吹得干干净净,好几处不结实的房子也倒了,遍地都是痛哭的伤员,死伤者无数,鲜血流淌,几乎没办法下脚。

三春神色惶恐,宝钗受惊过度,气息微弱,探春深吸了口气,握住腰袢的荷包再不敢放手。

迎春一样吓得神色苍白:“今天若不是有方真人的护身符,我们姐妹怕是要黄泉路上再结伴了。”

所有人都后怕不已。

好半晌才有官兵赶到,救治伤员,黛玉她们的马车早没了,马也没了,抬头看街面上一片混乱,她们也不敢乱走,只静等着官兵送几人回去。

但是此时官兵也忙得前后脚跟不着地,不只是这条街上生出怪事,其他地方也有。

有一些家养的家犬忽然变得凶悍无比,咬伤了主人以后冲出门去逢人便啃噬。

还有一家养的花草树木好像成了精,竟缠住主人不放,还害死了个婴孩儿。

其它诸如遇到鬼打墙的,莫名其妙一家五口走到水里自己淹死自己的,好好的房子忽然倒塌的,整个京城怪事频发,京兆尹已经要疯了。

宫里皇帝也几乎要疯,接连不断有坏消息来报,哪怕天快黑了,他也不得不着人把方若华从饭桌上拉出来。

皇宫里灯火通明,人人自危。

方若华甚至不必让自己的人把消息传进来,也能猜到外面的百姓们都再说什么。

说到底,不过是王朝将亡,妖孽出没一类的话。

否则皇帝的脸色,也没必要难看成这样。

皇帝端坐在御书房,禁军押着一老和尚缓缓而入,跪在一边的平真公主立时道:“就是他,那个庙祝。”

方若华也有些吃惊,没想到竟还真能找到这个人,而且看起来此人有点道行,要她来评估,到觉得至少也有凤初境,而且离琴心境也不远。

老人家双目低垂,不惊不惧,抬头不去看皇帝,先去看方若华,轻轻一笑,到真是一脸的慈悲:“女施主,青园尊者托老朽给月凛真人带一句话,五百年前,她与真人有约,约您去欣赏一曲仙舞,如今她并不介意让这大殷的凡人们为您二位五百年前的约定,做个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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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零八章 斩蛇(两章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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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若华:“……”

老庙祝脚步蹒跚,眼珠浑浊,看起来虽冷静,目光却呆愣,到不像是个活人。

“三月月圆,京城相见,必不负此约。”

老庙祝话音落下,就合木坐倒在地,闭上双眼,左右禁军侍卫抢上前去看,登时脸色变了变。

为首的侍卫扑通一声跪下:“陛下,已经死了。”

皇帝的脸色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方若华眨眨眼,努力从脑海各个犄角旮旯里搜出记忆碎片——貌似还真有这么回事。

昔年白龙女青园乃是西王母的坐骑,但她最擅长的却是舞蹈。

青园一舞,天地生光,山河璀璨,昆仑众修士也为之痴迷。

唯有月凛真人对那一舞视若无物。

也唯有月凛的舞,能压她一头。

方若华在脑海中翻阅那些和气泡一样的记忆碎片,看着青园像个小姑娘一样被锁在锁妖塔里,看着遍地的焦土和鲜血,看着青园对她说,异日相见,再邀你赴约。

说实话,在这一刻,至少是这一刻,她竟觉得有一点惊心动魄。

在这个小时空里,那位月凛真人不复存在,着实可惜了。她确实有很多的精彩。

白玉城众人对其念念不忘,以为她方若华就是月凛,可别人都认错,她自己心里明白,她不是的。

近来总有感觉,月凛真人不存在了,她到这个小时空来,占了月凛的身份,但早在她没来之前,白玉城当年的月凛真人,就已经不在。

方若华叹气:“……好吧,我等着。”

既然来了,当了这个时空的方若华,就再做一回月凛,那也没什么。

庙祝既死,此事也只能搁置,方若华继续带着人仔仔细细查了宫中所有的地方,清理了几处不大不小,别的时候无所谓,如今却可能出问题的污秽之地。

其中一处竟然是龙椅之下。

方若华从地下挖出一块红到黑的,狰狞可怖,一看便让人心惊的石砖。

只有那一块,和周围的砖石不成一体,边缘处仿佛被腐蚀一般。

整块石砖在皇帝的眼皮底下被起出,方若华让人寻一巨大的铜鼎,将石砖置于其中,烈火焚烧三日,三天下来她都让皇帝在一边等着,每隔半个时辰,亲自往里面加沾了他血的符咒。三日下来,皇帝连睡觉都有专门的太监负责叫起,那是半刻都不敢懈怠。

恐怕皇帝这辈子都没这么累过,他出生时已经天下太平,后来哥哥们争得厉害,他到是深谙明哲保身之道,皇位几乎算是靠半低调给夺回来的,当然,他本身也不是没有能力。

太上皇又不是傻子,他真要是个蠢货,早轮不到他来当这个皇帝。

不过总体来说,不和前朝的皇帝比,就是和本朝的皇帝比,当今圣上也属于比较轻松的那一个。

三天过去,炉鼎熄灭,砖石又变成一块再普通不过的青砖。

方若华做主,又把青砖还原,龙椅之下当初怎么挖开,又怎么填了回去。

最后覆盖上汉白玉的完整的地板,负责的工匠身上的汗水都把厚厚的衣服浸透。

这可不是个轻松活,必须要千万般小心,一不注意碰出点裂缝,说不得皇帝一怒,就抄家灭门了。

“金銮殿不比其它,整修都得谨慎小心。”方若华对满脸都不自在的陛下笑道,“这砖在龙椅之下埋了好几百年,早就融为一体,随意更换说不定要出事。”

皇帝想想也是,可又不免心慌,不知为何在这等地方……

方若华没吭声,心里却不禁摇头。

有什么好奇怪的。

这天底下最多的欲望,最多的罪孽,岂不都在这个地方出现?

哪一次改朝换代不是血流成河。

哪一次皇权更替,都是罪孽滔天。

龙椅底下生妖孽,再正常不过了。

当然,这些个话没必要去跟皇帝说,皇帝想一想,也不会不明白。

宫中的事情一结束,方若华就从宫里出去,皇帝虽然有些不甘愿,觉得把这位真人留在宫中,他更能安心些,但终究是不愿意强迫。

而且最近京城里乱得不行,怪事频发,他同样心生警惕,方真人出去镇一镇,到也不全是坏事。

幻真观门前,从大门口一直到街道上,早早排出长长的人龙。

方若华驱车走到一半就调头走了后门,进门一干道人齐齐迎上来道:“真人可算回来了。”

“来幻真观求护身符者太众,咱们的护身符远不够用。”

“无尘道长昨日便到了,正在客房相候。”

方若华摆摆手,转头进入客房,却见不只是无尘道长,还有其他几个老道士都在。

这一行人个个是道袍整齐,手持拂尘,看方若华进门,齐齐转头看她。

无尘道长更是长叹一声:“短短数日,老道与师兄弟们已经碰见了诸多怪事,道观的房屋都快不够用了,我们家老祖夜观天象,只说红尘劫难将至,这破解此劫之人,恐怕还得落在真人头上。”

方若华:“……当真是挺看得起我!”

无尘正色道:“方真人放心,我们几个老骨头,还有诸弟子,皆听候差遣,绝不独善其身。”

所有人心里都明白,这回是真出了大事,但凡是有一点能耐的,上面的祖师爷都有提前预警,大家除非全都抛家舍业逃走,否则谁也脱不了干系。

可逃走哪有那么容易,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根基就在京城,是说走就能走的?

方若华苦笑:“且安排一部分弟子们去别处避一避,若是平安无事,大家再回来便是。”

这话到不用她提,其它道观也都做了两手准备,自身有些法术,勉强有自保能力的留下看家,却都安排不少年纪小,资质好的小弟子,带着不少财物,去远离京城的道观挂单。

一旦真的坏了事,好歹还能留下火种,道统不灭。

方若华正与这一干老家伙商量,忽听外面有打斗声,各种惊呼声,尖叫声一片。

所有人连忙出了幻真观,顺着声音看去,就见半空中两个人正在交手。

无尘老道惊道:“这是何方……神圣?”

他似是想说妖邪,但最终还是改了口,无尘老道这人向来欺软怕硬,在口舌上还是很谨慎的。

其中一女子红衣黑发,手中捧一竖琴,轻轻拨弄,便有无数银光射出,另一男子,却是比红衣女子高出一头,满脸都是黑色的鳞片,看动作也很像舌,手中持一丈八长矛,舞得虎虎生风。

那男子近不了红衣女的身,可红衣女的招数,对其伤害也不算太大,两人一时僵持,到是打得周围黄土飞扬,波及到的房屋无数,坍塌了一大片,吓得老百姓们四处躲避。

眼看就要打到幻真观来。

方若华的剑留在了皇宫,伸手握住袖中宝刀,刚一半出鞘,刀光闪烁,半空中两人同时像受了什么刺激一般,齐齐后退了好几步。

男子仿佛对方若华十分忌惮,警惕地瞪过来。

红衣女稍稍松了口气,妩媚一笑,冲方若华道:“我听说青园尊者和方真人有约?方真人可是答应了?”

男子瞬间又退了几步,躲幻真观更远了些。

方若华迟疑了下,才看出这女子的身份,正是那日在吴家,附身吴家四少爷吴天宝的女人:“米小小?”

“故人相见,莫要那般生疏才好,真人叫奴家小小即可。”

红衣女却是半点不认生,明明她自己都是妖邪一流,到一脸正气地指着那男子。

“这条小蛇忒不像话,他要吃人,自去别处吃,偏偏吃到奴家的地头上,奴家容易么?好不容易骗了个温柔漂亮的小姑娘把奴家养在园子里,每日信心照顾,过了两天安生日子,它这畜生到好,竟把主意打到那小丫头片子身上,这谁能忍?换成真人,你能忍?”

男子舌头一伸,舔了舔嘴唇:“哼,有什么吃不得的?人吃猪羊牛马都成,我就吃不得人了?”

方若华骤然拔刀。

一道刀光闪过,男子脸上一僵,瞬间消失,从屋檐上滚下一条巨大的长蛇,已经断成两截,身体还不停地跳动,愣是把好好的青石板砸出无数个坑洞来。

方若华甩刀,顶住一段蛇身,半晌,这条大蛇才停住不动。

米小小:“……”

她额头上忽然冒出几滴汗。

周围老百姓转头看方若华,就如看神仙一般。

方若华笑道:“这蛇说得不错,人吃兽类,自然也能被兽类吃,奈何我是人,只好偏着人了。”

百姓们心里都是一松,这些日子怪事那般多,京城不知多少人动念去逃命,只是故土难离,这里又是京城,大户人家也就罢了,小户人家置一份家业着实不容易,哪里能走得了,个个人心惶惶。

今日先是见到蛇妖,可还来不及害怕,就见方真人杀妖如切菜,不知怎么的,心里竟变得不那么害怕。

朝廷派出无数人,说了无数安抚的话,居然都比不上方若华这一出手。

百姓们松了口气,米小小愣了片刻,却是苦笑:“真人剁条蛇,自是容易,可青园尊者即便只有一缕分神出锁妖塔,怕是也不那么好对付。”

“别的不说,真人且看看,本来安安静静的京城都变成什么样了,锁妖塔里不知溜出来多少怪东西,全是给青园尊者打前站的,搅合得我都不安生。”

“我只是朵小小雪菊花,幸运就幸运在生于昆仑仙山,因着外表还算漂亮,讨了仙人欢心,给我浇了一点甘霖,这才得以化形成人,你们神仙争斗,我是搀和不起,今次这条蛇死得这般干净利落,也不知青园尊者一到,可会迁怒到小妖头上,看来只能躲了,哎,只盼着真人你旗开得胜,别让那两位大神搅了人间太平。”

米小小又是摇头,又是叹气,“小妖真是不明白,人间多好?有美味佳肴,有好听的故事,连人都很有趣,要是那两位大神在仙山上呆得寂寞,想游历人间,来便是了,为何要颠覆了这人间,没有人,人间繁华不复存在,大家哪里还有舒服日子过。”

方若华还未应话,一干水友们已经纷纷给米小小点赞。

“我早就想说了,就算现在那什么龙凤想恢复伤势,要借龙气,可当年呢?当年它们有病吧,非要到人间作乱?人间招它们了,还是惹它们了?”

“就是,好些仙侠电视剧,都要碰上作乱的妖怪,或者灭世的大神,这些神啊妖的,闲着没事干,干点什么不行,老和人间过不去算什么!”

方若华不去看这些水友们的吐槽,只冲米小小道:“请便。”

米小小这才松了口气:“还是方真人敞亮。”

实在是刚才这位下手那利索劲,可把她给吓了一跳,连以前那嬉皮笑脸,轻松惬意都减弱了好些,更是放低身段解释了好几句,生怕方若华一时兴起,把自己也给宰了。

她以前就知道,那位月凛真人是前辈高人,和玄微一个级别的大能,可仗着对方不知轮回几次了,心里不大在乎,今天看到小蛇的下场,到后怕起来。

她哪里知道,方若华刚才那雷霆一击,出手的时候云淡风轻,可其实出手前,也不是特别有把握,不过这一动手,她到对自己的实力有了一点认知。

圣德门的修炼法门,的确是很不一样。

跟着大百科全书修行,方若华一动手就发现,在这个小时空,光凭武力,她并不能完全压制此地的武林高手,只能说等级差别不大,可是和这些修行的人比,她的力量层次,却仿佛能高出一筹。

方若华如今也不过是琴心境而已,虽说腾云境已然在望,可到底不是。

那条蛇也差不多有琴心境的修为,但她却对对方有压倒性的优势。

彼此体内灵气的质量不同。

也不是说什么天差地别,但就是有那么一点区别。

方若华体内的灵气,要是高纯度高质量的氧,这个小时空修士们体内的灵气,就是比较普通的空气。

用是都能用,但等级差别确实是有的。

方若华到也不觉得特别奇怪,月凛脑海中自有这个时代的修行方法,和百科上记录的修行方法比,着实显得粗陋又简单,在灵气提纯方面,完全没有任何研究。

米小小见方若华神色舒缓,才小心翼翼地转身,临走又蹙眉叮咛了一句:“半月后您和青园尊者之约,最好想办法离京城远些,那舞能勾魂摄魄,定力不到位的凡人,可万万看不得。”

第九百零九章 星海(两章合一)

虽说春日至,可天还是不算多暖和。

最近京城不太平,街面上人极少,宁荣街上行人寥落,连几家古董铺子都半开不开的。

掌柜们全盼着乱象早些过去,这世上最难得莫过于太平,尤其是对平民百姓来说,不怕苦不怕累,唯独怕的是天灾人祸。

荣宁二府的老爷太太们,也多多少少受了些影响,不过爷们儿们都不敢出去鬼混,只在家里和小妾丫鬟厮混,夫人们反而放心。

还有一点好处,近来登门拜访的人家竟然不少。

王夫人和王熙凤不说,就连邢夫人也接了好些帖子,收了不少礼。

探春和宝钗匆匆去林妹妹那儿,探春手里就拿着张帖子。

两个人进屋,把斗篷交给紫鹃带下去,转头就见惜春倒在榻上小憩。

另一侧窗边上,林妹妹正和迎春下棋,两个人论棋艺,迎春还要技高一筹,不过黛玉每每会有许多奇思妙想,下出的妙招都能让迎春长考许久。

“今天工部尚书家的小姐送了一解上好的南珠,话里话外,大约想求一道护身符。”

探春脸上露出一丝苦笑,也略带出几分歉意。。

“实在不好推拒。”

黛玉也叹气:“想求护身符的越发多起来,看来京城最近真是不太平。”

探春和家中诸位姐妹比,想得算是比较多,随着年纪渐长,到了需要交际的时候,奈何贾母只喜高坐享受孩子们的孝敬,王夫人和邢夫人出门交际,也从不肯带她们。

贾家的规矩,闺阁小姐不见外客。

探春自己心里明白,她将来的婚事全掌握在嫡母手中,这些年来,她也没少讨好嫡母,可但凡有一点机会,她自己也想努力。

就算嫡母将来不至于坑她,可京城那些贵妇人们根本不知道贾家还有她这个小姐,好姻缘也不会从天上掉下来。

她爹只是五品的工部员外郎,就是依托荣国府的势,她一个庶出的女儿,在京城婚姻市场上也绝对不算抢手。

愿意娶她的,除了寒门出身的进士,只有同等人家的庶子,不过,现如今京城也讲究嫁女嫁高,要是她的名声极好,也不是没有机会,毕竟她是荣国府的小姐,嫡母出身王家,手里攥的牌并不很差。

现在因为京里的事,好多人家心中不安,想求方若华方真人的护身符。

但幻真观那边能拿出来的符咒也少,不是钱的问题,幻真观的符咒都不贵,像这等护身的,最高也不过十两银子,最便宜的甚至只要几纹钱而已。

贵和贱只因材质不同,保质期有长有短,可效用差不太多。

可幻真观人手有限,真正能作出好附身符的,也不过方若华一人。

每月能出的护身符着实有限得很。

京城贵人们消息都灵通,谁不知道方真人最疼林大人家的千金林黛玉,从来不会亏待她半点,有好东西,自也是紧着她用。

那些在幻真观求不到的,可不就把主意打到荣国府家这位表小姐身上。

如今妖魔鬼怪在京城流窜,大家便是地位再高,权势再重,钱财再多,碰上那些个脏东西,谁还能逃得了不成?哪只妖魔会在乎你是身份身上?

京城贵女们别看性子多有不同,也有顶顶骄傲的,但大部分交际能力都相当不错,但凡家里真心疼女儿,便不会把她们教得狂妄自大。

荣国府如今在京城也不过二三流而已,但她们愿意结交三春姐妹的时候,也能一瞬间让贾府的姐妹们觉得自己如众星所捧的皓月。

探春心中也不禁活络起来,她自来看得清自己,到不奢求攀附权贵,只求让人知道知道自己的脾气性情,才学容貌,将来不至于没个下场。

最近几日唯有三姑娘探春最是积极,和京城那些千金小姐们都联络起来。

黛玉也知道探春的心思,并不因此就鄙夷,反而在心里怜惜这几个姐妹。

她向来是个面冷内热的人,只有盼着姐妹们好的,幻真观的护身符,方若华准备了不少给她,除了担心她的安全,也是想她拿来做人情,如今自然不吝惜。

这几日王夫人和王熙凤对三春都更上心许多,尤其是王熙凤,她本是个要强要脸面的,近来借幻真观的面子,她更是把自己八面玲珑的手段,在那些个贵女贵妇面前使了个痛痛快快。

几姐妹坐在一处,也无外人,便不免说几句私密话,女孩儿对将来,总是既憧憬,又有几分忧心。

便是黛玉,眼见几个姐妹对将来并无多少信心,对未来也只有听天由命,同样忍不住怅惘。

她偶尔也想,若是人人都强似师姐那般,是不是就不会有这等忧思。

师姐一直孤身一人,想如何便如何,谁又会说她半句不是?便是说了,师姐又何尝会在意?

“咦?那是什么?”

司棋正替自家姑娘沏茶,忽然一抬头,吓得手抖了抖,差一点把茶水倒在棋盘上。

此时天色渐晚,夕阳西下,暗红的天空中忽然飘来一团青玉一般的烟雾。

云雾之上,坐着一女子。

惜春蹭一下从榻上起身,穿上鞋便出门,黛玉和探春,迎春,还有宝钗三个也连忙跟出去。

不只是他们,贾府里大大小小的主子奴仆,全都走到院子里,有些神色古怪,有些面露惊惶,所有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大街上早就乱作一团。

贩夫走卒也好,达官显贵也罢,人人驻足,人人惊讶。

云团之上,那女子长笑一声,忽然一展长袖,翩然起舞。

无声也不乐,只有夕阳和清风为伴,天上的云团应和,可是这一舞起,风云变色。

所有人几乎都入了迷。

黛玉只觉得身上一冷,回过神,转头四顾,身边好些丫鬟仆妇痴痴呆呆地盯着那云层之上跳舞的仙人,神色恍惚,她叫了好几声,无人应答。

“好热。”

迎春抓起幻真观送的荷包,荷包热得烫手,探春她们也悚然惊醒,面面相觑。

黛玉连忙回房间取出匣子,拿出所有护身符,直奔贾母那儿。

贾母却还清醒,黛玉有什么好东西都忘不了她老人家,她最疼两个玉儿,黛玉所增的,便是一针一线也不会不珍惜,总是带在身边。

此时见几个丫头想着她,贾母也欣慰地紧,一手拢了黛玉,吩咐鸳鸯连忙四处都看一看,莫让家里人出事,便换了衣服亲自也出去。

此时京城街上已是大乱。

随着云层上那仙子一舞,太阳竟一点点被遮盖了去,漫天漆黑,唯有青玉色的云团之上,光芒炽盛。

无论男女老幼,都是痴呆形状,巡逻的士卒们扔了刀枪,吃饭的,喝酒的,甚至连碗筷也扔掉,所有人都浑浑噩噩。

贾母何曾见过这等情状,一时握紧了手腕上的佛珠,又抓住黛玉送的护身符,直念阿弥陀佛。

皇宫中众人到还平安,皇帝也举目眺望,同样看到空中之人,脸色隐隐发黑。

只因那仙子距离他越来越近,高高在上,俯瞰这皇宫,虽则跳舞,可那种将他这堂堂帝王视作蝼蚁的感觉,他感受得再清晰不过。

皇帝从没有想过,原来世间还有这样的舞蹈。

也许从此以后他再也欣赏不了歌舞,歌舞会在京城绝迹。

传说中嫦娥善舞,可眼前这一个,不像嫦娥,到像魔鬼,舞美是美矣,却致人疯狂……

可不是疯狂,宫外那些痴痴呆呆的百姓们神色渐渐癫狂,彼此撕咬,争斗,疯狂砍人。

皇帝连禁军都派出去,个个佩戴了护身符,可是还是偶尔会被影响到,气血沸腾翻涌。

云上那仙子跳得越发起兴,一举手一投足皆带出一片又一片的青光,光芒辐射之下,无数人为其疯癫。

跳着跳着,那女子忽然就笑起来,长笑道:“月凛,你看如何?月凛,你看如何?”

她说着,冲着底下那些百姓一扬眉,“以凡人为祭品,到是有点委屈,唔,不过也没什么,我不挑食。”

无数还清醒的人都觉得浑身颤栗,心中的恐惧蔓延。

皇帝黑着脸,脑海中纷杂的念头越来越多,只听云上那妖邪又笑问:“月凛,我的舞如何,当不当得昆仑第一?”

幻真观内

方若华抬头仔仔细细地看了她半晌,吩咐一句:“护身符多准备些。”

话音未落,信手把肩膀上的斗篷一解,抛在一边的梅数上,从袖中抽出一乌鞘宝刀。

皇宫之内,一柄剑嘤嘤叫了两声,委委屈屈地晃悠了两下,似是感觉到主人在用别的兵器,十分不满,可终究不敢出皇宫。

方若华闭上眼睛想了三分钟,飞身而上,落在幻真观内的玻璃桥上,身形旋转,时而刀光凛凛,时而迎风飞舞。

左右陆陆续续地冒出许多个人头,不远不近,这些人通通把目光从头顶云层里的妖邪身上收回,落在自家真人身上。

李茂才更是目不转睛。

方若华的刀势无常态,也无常形,就像是信手拈来,随她的心情而动,明明是杀气纵横的刀法,一时看着,却如在翩然起舞。

应该是在跳舞?

李茂才心中一动,又看了头顶上的妖邪一眼,这一看,转而惊讶。

好像有一层细细密密的荧光从天而降,落在自家主人的发梢上,衣摆上,绣着金丝银线的领口袖口上。

一时间风变得轻柔,旁观者身体竟隐约有些奇妙的躁动,热流从口鼻而入,缓缓在躯体内流淌,驱散了心头的冰寒。

云层上的魔性的,让人欲罢不能的舞还在,但幻真观内,众人却仿佛再也没办法让自己分心分神地去看。

自家观主和对方明明一在天,一只在地,自家观主甚至只是一身旧袄裙,手中还拿着一把凶器,甚至漫不经心,似舞非舞。

可是,他们这一刻只愿意看粗陋的舞刀之人,不愿意去看那天仙美人。

晃眼间,天上的光越来越亮,越来越多,一点点洒在幻真观,洒在方若华的身上。

李茂才想,观主,大约是仙人吧。

除了仙人,谁人练武时连天上的星宿都愿意洒下光辉?

“原来是真的。”

李茂才吐出口气,“原来不是做梦。”

记得那天,他也无意中看到主人练功,好像看见了天上有光落下,痴迷间,他不禁脱口而问:“光从何处来?”

主人就随口应道:“唔,天上群星?”

当时主人说得漫不经心,其他弟兄们只当是玩笑,这世上也不是没有武功能造成人们感官上的迷失,就像华山剑派里的一位长老白东凤,剑法一出,众人便能从中看到一簇火光。

所以白东风还有个诨号便是火凤凰。

其实很多人心中都明白,那是对方特别的招式带来的幻觉。

众人也觉得自家主人习武时表现出的异象,也是她武功超绝,给众人带来的错觉和幻象,他以前也是这般想法,但随着大家的武功修为越来越高,越看主人,反而越发觉得深不可测。

方若华漫不经心地舞着刀,身形却越拔越高,从玻璃栈桥,飞到屋顶,又从屋顶,上了天空。

众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就那么一步步登着天梯走到天上去。

她并不去看云层里跳舞的仙女或者妖邪,只是顺着自己的刀,自己的心,静静地舞动身躯。

一旋转,一伸手,无数颗星星争先恐后地飞来,簇拥着她,在她掌心里起舞,在她的脚下铺出一大片的星海。

星光大片大片地点亮了天空。

云层散去,夕阳不在,月亮却升了天,比任何时候都明,都亮。

方若华一甩衣袖,她手上的星光就纷纷扬扬地落下,落到山上,河里,街面上,行人的头上,身上,眼睛里,心中。

那些纠缠在一起的疯癫之人也仿佛一瞬间就从梦里挣脱,彼此一看,尽是吓了一跳。

“哎哟,我的妈呀。”

抱着儿子使劲啃的亲爹连忙把孩子搂在怀里,孩子哇哇大哭,却是不肯松开揪着亲爹头发不放的手。

街上又是一乱,可这乱却多了人间烟火气。

半晌,众人终于静了,齐齐抬头看方若华,看她身上无边的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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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一十章 离贾府(两章合一)

在星光之下,乱七八糟的百姓们总算回过神。

名门贵女,世家公子,当朝显贵们羞愧地蒙住脸,恨不得把刚才的记忆通通消除掉。

好在所有人都一样,不是自己一个人丢丑。

这也就无所谓了。

虽然丢脸,可众人竟不怎么舍得离开,今夜的热闹,他们一生恐怕不会再见第二次,当然,他们也不想再见第二次。

可既然撞见了,看仙人起舞,群星落地的场面,难道还能不看到最后?

青玉云团上之人慢慢停下,蹙眉,上下端量了方若华许久,冷笑:“你不是说,我的舞不是正道,怎么,自己到是学上了?当年的月凛,对这些奇技淫巧,那可相当地不屑一顾。”

方若华莞尔,一伸手抖了抖袖子,一块晶石从袖口画出,无数的星光飞入其中。

一瞬间,那晶石就变得特别璀璨迷人。

方若华慢吞吞又把它揣回袖子里去,漫不经心,好像对云团之上那人丝毫不放在心上,眼见无数人都恢复了神智,远端女子也跳得无趣,停下了动作,就轻飘飘落于地面之上。

这女子脸色不变,可不知为何,就连皇宫里那位帝王,仿佛也能感受到她的那股怒。

方若华却是一回头,冲不远处叹道:“来得也太晚了些。”

“月凛师叔祖,我们也是没法子。”

长街之上,无数身穿昆仑特有的青白道袍的‘仙人’们不知不觉间现身。

这些人一落地,便纵身而起,飞向各处。

显然京城乱局,不是这一个带头的,特别会跳舞的妖邪独个儿造成的。

登时,时不时传来闷响,痛呼,还有怪异的,刺耳的尖叫声。

不要说京城百姓们精神大振,皇帝并一干贵胄,心中一松,便是方若华,也不禁觉得肩头的担子瞬间就空了,虽说她可能本来也没承受过多少重压。

“只有青园吗?章和呢?”

方若华闻声回头,眼角的余光瞥见已经花屏的直播间大屏幕,不禁轻轻叹息。

洛风来了。

不对,应该说玄微来了。

青白双色的道袍,一头银发垂下,神色如高山白雪,端坐于云端的飞舟之上,俯瞰众生,目中有悲悯之情,有慈悲之意,却绝无洛风那样的,生动活泼的人间气息。

云飞也在,静静地坐在飞舟的尾端,不言不动,神色平和,要不是双手上坠巨大的金属镣铐,恐怕众人都会觉得他是出游至此。

方若华一回首间,玄微一剑横劈,云端之上,青园尊者骤然色变,飞快翻滚着后退,烟云沸腾,她连退了九步,头发散乱,衣裙也破了,吐出一口血,转头便跑。

玄微收了剑,竟然并不追赶。

远处只传来青园气急败坏的痛骂:“诅咒你个王八蛋,生孩子没**,我们夫妻又没在你昆仑怎么样,你们这群疯子管得哪门子闲事,你有种,你就杀了我们!要不然咱们就耗着,这回你们不让我们夫妻如愿,那就下一回接着玩,再来五百年姑奶奶也不怕,王八蛋,蠢货,一群疯子,迟早有一天弄死你们!”

这骂声几乎在大半个京城回荡,老百姓们和那些妖邪们都听得清清楚楚。

皇帝都喷了口茶。

噗!

满屏幕的嘻嘻哈哈。

方若华:“……”

可事实上,这事对这个小时空来说,它一点都不算好笑,弄不好要天翻地覆的。

玄微立在飞舟之上,举目远眺,轻声道:“章和应在附近。”

沉默半晌,飞舟慢慢降下,京城街面上无数男女老少都忍不住偷窥。

连皇帝在宫里闻听此事,一时也不知是要装作不知道,还是亲自前来拜会。

列祖列宗在上,他是当真没见过神仙,也不知道遇见神仙该有个什么礼仪。

按说他是皇帝,是龙在自己面前得盘着,是凤也得趴着,是神仙也该跪着,可这就是个按说,他这个皇帝以后可以跟后来者提一句了,碰上真神仙的时候,尤其是神仙们还要在你的都城打架的时候,他们这些皇帝还是低调一点,和善客气一点为好。

最后,皇帝想了想,还是不要露面,和往常一样派两个宦官去幻真观内,问问方真人有什么需要的便罢,双方和以前一般,维持个亲近又客气的距离最好。

玄微下了船,看着方若华,眉眼间冰雪初融,声音也变得温柔了些许。

他伸出手,虚虚地拢了拢方若华的长发,笑道:“跳得真美,天上地下,再没有任何人与仙,能有你美。”

方若华不自禁地心中荡漾,当然不是因为忽然对眼前这个酷似许默的大有好感,实在是这会儿恐怕任何一个女人都要荡漾一下。

能想象得到,冰冷的,远在天边,虚幻而飘渺的俊美仙人,走到你身边,用温柔得能沁出水的目光和声音歌颂你的美丽,你会是什么一种感觉吗?

方若华反正是难得感受到一股麻嗖嗖触电一样的滋味,从心口蔓延到四肢末梢。

总之非常棒!

许默也经常撩她,可这功力和人家比,简直天差地别。

要是许默也有这样的功力,方若华觉得自己当年说不定把持不住,不管不顾地就从了。

方若华陶醉了下,却是特别冷静地开口:“洛风还在吗?”

玄微略微沉默,轻声道:“我也不知道。虽然并不是没有洛风的记忆。”

可是短短二十年的记忆,与千万年比,那般得渺小,几乎没有留下太深刻的印记。

方若华也并不奇怪,就像人,一个人能活几十年,有那么多的记忆,那么他多出几个小时,或者少去几个小时的记忆,只要不涉及特别重要的事情,那必然也不怎么当回事的。

洛风的所思所想,洛风的脾气秉性,洛风的一切,对玄微来说,也只是……知道罢了。

在遇到洛风之前,方若华从没有想过觉醒前世的记忆会有什么不好。

也许那还应当是极好的金手指。

可是遇到了洛风,方若华到为这个朋友患得患失起来。

所谓觉醒,其实和被人夺舍,又有多少不同?

方若华如今每到一个小时空,都占据了旁人的身份,也算夺舍重生吧,幸好被她占了身体的人已经死去,若是对方没死,还有意识存在,也不知被人代替了去,会有什么样的感觉。

诸般念头一闪而过,方若华终归还是自私自利,便是想得再多,她的路还是要这么一步步走。

谁让她就是想活着呢。

只是一瞬间,玄微面上的温柔便敛起,举目眺望,盯着那座皇宫半晌,忽然笑道:“林如海已经进京……我该走了。”

话音未落,人已消失。

方若华回头,便看到云飞也踪影全无。

她想了想,回幻真观捡回自己的披风披上,骑了马溜溜达达溜到贾府。

贾府的门房见了她,都不用她送帖子,便正门大开,不多时老老少少的主子们全迎了出来。

方若华和往常一样,客客气气地说几句客套话,把黛玉叫出来,冲她笑道:“你爹爹回京了。”

还不等林妹妹大喜,便又道:“他这一路不太平,劳累得很,侍奉你父亲在……家里好好歇一歇。”

黛玉一怔,自然应下。

其实一开始,方若华想把林妹妹她们藏到京郊庄子里去,后来一琢磨,似乎不妥。

林如海是朝臣,皇帝都没躲,哪里轮得到林如海躲,恐怕他也不肯。

而且,昆仑白玉城那些人都在京城,所以京城固然危险,但反而在自己等人的眼皮底下,能看护得住,这要是住得远,一旦出事,恐怕鞭长莫及。

接下来几日,却是太平的很。

京城里作乱的小妖小邪们还有,可数量骤减,而且一旦有苗头立时便出个仙人,伸手掐断。

唯一受到影响的便是选秀。

本来拟定今春开始,奈何京里乱成这般,皇帝并太后一行人哪里还有这等闲情逸致?看来这事要无限期押后。

方若华交代完,便径直回家。

不多时,林如海先去宫里见过皇帝,果然第一时间就赶到贾府。

他已是多年未曾回京,与女儿也是多年未见,此次登门不光给贾母带了好些礼物。

贾赦,邢夫人,贾政,王夫人,还有一众小辈,贾宝玉,贾环,贾琏,贾琮等,就连巧姐儿都没少了礼物。

不说这礼物有多厚,到底一看就是细心准备的,礼数周全。

只是贾赦的礼,比家政的多出几块田黄石,邢夫人的头面也更全些。

因为这个,贾政和王夫人面上虽不显,心里有没有不舒坦,那可是无人能知。

只不过,贾赦再不好,如今荣国府的确是人家当家,现在脑袋有爵位的,就是林如海这位大舅兄,谁也不能说这般送礼有差。

林如海私心里到没觉得贾赦比贾政亲近,这两个人在他看来,也是半斤八两,不差什么,可贾府里自己不规矩,他却不能不规矩。

私底下别管有什么小心思,面上俱是热情的很,贾母亲自操持,为林如海接风洗尘,酒过三巡,客气完了,林如海才道出将在京中任职,不久便有旨意,打算带林妹妹回林府云云。

贾母一愣,登时眼眶发红,就落下泪来:“一家子骨肉,何必要走,就住在我这府里有何不好?”

这话她也只是说说,万万没有让人家骨肉分离的道理。

林如海也就劝了几句:“我儿林琅明后年的便要入国子监,黛玉年纪渐大,过不几年恐要出门子,我这个当爹的,还有他弟弟,都想着在一处亲近亲近。”

贾母也知拦不住,只是一个劲地搂着黛玉叹气。

黛玉心里却是欢喜不尽。

酒宴过了,父女二人凑在一处,有诉说不尽的思念之情,两个人都是只道一切都好,那些不好的全不肯拿出来告诉对方,以免亲人担忧。

可林黛玉看林如海瘦了一圈的形貌,就忍不住落下泪来:“女儿当真不孝,竟是这么长时间不能在爹爹身边侍奉。”

林如海摸了摸闺女的头发,一下子就笑了:“好孩子,以后日子长着呢,别哭。你看爹爹像是瘦了,可这身子却比以前好得多。”

这话到不虚,林家人都体弱,他更是正经的文弱书生,但这几年交了方肖这么个朋友,整日被劝着要多活动,保养身体,闲来还与他们夫妇或者登山爬高,或者去庄子修养,最近身体确实康健了不少。

林如海看黛玉,却觉得自家女儿似比在家的时候显得面色红润,气血充盈。

又见桂荷送来的膳食,都是精心调配过的药膳,正合黛玉用,心下也安稳了些。

他其实从不缺少贾府的消息,但凡有个风吹草动,方若华就派人说给林如海听,有很长一段时日,这位林大人都是每晚读了京城传去的信,才会入眠,可见到女儿,却依旧有满肚子的问题想问。

黛玉心里又高兴又酸楚,笑道:“哪里都好,有师姐在,怎会不好?”

她的确是觉得没什么不好,虽说时不时的因为各种原因和宝玉怄个气,可最近也很少怄了。

贾家的规矩做派,她总看不上眼,可她自己的日子过得到舒畅,别人家的事,自是不理会。

“除了看不到爹爹,女儿都好,以后和爹爹在一起,那自是一点不好都没有了。”

父女二人一直话到夏蕊来催促,说是到了自家小姐该歇息的时候,这才意犹未尽地停下。

第二日,林如海便叫了林家的一群管事,略收拾了东西,带林黛玉离开。

大件的摆设一类都不动,最要紧的是黛玉私密的衣服首饰,还有笔墨,那是一样不能少,全都点齐全了打包。

夏蕊细心,桂荷也是外粗内细,自家小姐半张纸半个字,那都收得妥妥当当,决不至于遗落。

只临走,贾宝玉不知从何处得了消息,竟是又犯起痴病来,满脸落泪,只哭道:“林妹妹要去哪儿?林妹妹不走。”

一时竟泣不成声。

黛玉正与三春姐妹话别,只说收拾好园子必请她们去看,听宝玉这般哭闹,只是无奈,使了个眼色,几姐妹连忙过去劝了半晌,只说林妹妹与父亲团圆,那是好事,且都在京城,必是时常相聚,劝了许久才算是劝得宝玉收了泪,黛玉也不看他,连忙登车与父亲一同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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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一十一章 生日(两章合一)

林如海面上丝毫不露,心中却把贾宝玉的种种情态都看在眼里。

往日爱妻在时,时常夸赞她二哥家这位小公子,说其灵秀聪慧,有乃祖之风,他也对贾宝玉多有好感,及至后来,爱妻有意将黛玉配回贾家,许给这个小公子,他虽没立时应下,到也不是不肯考量。

林家几代单纯,独自己有这么个女儿,依照林家的家风,自然不愿意女儿嫁去高门,高门虽好,进去当媳妇的日子却绝对不好过。

算起来,妻子娘家也不能说是个很糟糕的选择。

黛玉嫁过去,至少有外祖母好生护着,有他在,也不怕看顾不了。

当然,如今这想法早就没了。

表兄妹结亲的弊端,满京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在江南自也知道。

虽说好多人家不信,可他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万万不敢不信。

林家最重子嗣,这涉及到子嗣,那是半点也不愿意轻忽。

如今见了贾宝玉,他心里就更是不乐意。

到没有只因为一面,就给这孩子定了性,但他这种种举动,的确不似是个有担当的。

黛玉将来的夫婿,他是打算寻一个温柔体贴,可与女儿诗画对答的雅人,可这个贾宝玉,纵然不是玉儿的表哥,也还是敬谢不敏吧。

再者,还有王夫人。

林如海早知妻子与她二嫂关系不算特别好,以前没放在心上,毕竟姑嫂关系特别好的人家,本也不算多,可王夫人既这般不喜自家女儿,那女儿就更不可能嫁入贾家。

老太太便是疼外孙女,她老人家的年纪那般大了,又还能看顾几年?

他只有一女,对女儿的亲事早已百般考虑,先不提对女婿的要求,至少婆婆不能是多事之人。

方若华若是知道林如海的想法,一准会松口气,至少不用再去纠结自己拆了木石情缘,是合适还是不合适了,人家亲爹不乐意,拆不拆的都不可能让她做主。

林如海带着女儿一路直奔自家在京城的宅子。

那宅子是黛玉亲自盯着,一点点修整过的,到比林如海还熟悉,从大门一直讲到正院,每一处摆设,每一个园子,都讲得十分详细。

“女儿特意按照咱们家整修的,大体的房屋园子布置摆设没多少区别,想来爹爹也能住得习惯。”

林如海自然是看哪里都觉得好。

那些园子名称,还有石雕上的诗文,屋子里各处挂的字画,林如海通通夸了个遍。

黛玉都被自家爹爹夸得脸颊微红,笑道:“不过是女儿胡乱作来,博爹爹一笑,正经住时,总要更换。到是师姐所赠的嬉春图,着实是好画,合该好生收藏,女儿临摹了两次,总是缺少几分真意。”

父女两个且言且笑,一行下人都规规矩矩地收拾房子,人人用心,林黛玉心情放松,不自觉又展露出小少女的活泼劲儿。

林如海看了,也是心情舒畅,以至于连身体都显得好了很多。

“还是家里好,真希望能永远和爹爹在一起。”

林如海轻笑,脑子里诸多念头转过,却对自己的外家有了些情绪。

女儿虽不说,但这些年月月通信,他又岂能不知道贾府那些个下人们多是嚼舌之辈,女儿在贾府的生活,实在说不上有多么愉快。

要不是江南之事复杂,他那里也不算安全,早在一知道贾府的底细,他就该接黛玉回家。

心中思绪繁杂,林如海面上却只笑道:“等园子整修好了,转日可邀你那些小姐妹们过来玩。”

林黛玉心下高兴,连忙笑应了。

只是林家园子还未整修好,周瑞家的便过来送帖子,说是宝钗过生日,请黛玉去热闹热闹。

其实前些时候才是宝钗的正日子,只是当时京城大乱,十分不安定,贾家所有人都提着心,就连薛家都没惦记此事,便给耽误了。

此时到底稳定下来,贾母也想热闹热闹,便提议要给她补作生日,还出资二十两,要凤姐筹办。

黛玉接下帖子,便筹备了份儿礼。

却没想到宝钗作生日当日,到发生了点不大不小的事。

凤姐寻了一班戏班子,唱戏热闹热闹,唱完了,贾母觉得其中一小旦,一小丑唱得极好,便让人带了过来,拿些果肉和赏钱赏赐她们。

却说这小旦年轻,也才十一岁,生得眉眼与黛玉有点相似之处。

当时史家的小姐,史湘云也在,竟脱口而出,只说——“到像林妹妹的模样。”

林黛玉蹙了蹙眉,知史湘云这性子是有点大大咧咧,为人也莽撞,到没和她计较。

这也是黛玉如今底气足,父亲已经进京,且如今做了户部侍郎,户部尚书已过七旬,很快就要致仕,上面显然是打算让林如海做尚书的。

一旦做了户部尚书,那必要入阁,从副相到正相,仅有半步之遥了。

确实到了这一步,便是贾代善,老国公尚在,也不能不给林家几分面子,至于如今的贾府,林如海完全可以不放在心上。

黛玉也没必要为了史湘云这么一句轻佻话而生气。

便是外人听了,也只有说史湘云无礼的,谁会说黛玉半句不是!

反正当时她一点没恼,自己还亲自给那小旦赏钱。

黛玉是没有计较,可王熙凤心里却咯噔了声,当时没发作,那是怕黛玉面子上不好看,回过头去却气得脸色都白了,狠罚办差的下人一顿。

戏班子是她找去的,便是无心之失,让人知道,总是不好。

贾母也叹了口气,让人送史湘云回史家,不像往常一般留她小住。

史湘云临走,双泪横流,可一句话也说不出,只默默牵着宝玉的袖子哭道:“爱哥哥,可千万不要忘了我。”

原著里,她曾说黛玉——‘别人说她,拿她取笑,都使得,只我说了就有不是,我原不配说她,她是小姐主子,我是奴才丫头,得罪了她,使不得。’

但现在在贾府,谁敢取笑黛玉?

纵然不看贾母,那些下人们再没有眼力,也不敢取笑林妹妹的。

再让史湘云说这些个话,她是半句也说不出来。

此事林如海也第一时间知道,他乃君子,同样没和史湘云计较,可还是让人把那小旦买下,带回林家做些针线洒扫的活计。

或许等她长大,会给她挑一门差不多的人家嫁出去,不过给一份嫁妆的事。

这小旦也没什么不愿意的。

在戏班子里抛头露面地唱戏,也只能唱上几年,想成角也是千难万难,大部分小戏子下场都很凄惨,林家对她来说,绝对算是好主家。

安排好,这事也就过了。

史家派人送了重礼过来赔罪,林如海却是没收,只道史家小姐性子粗疏,他女儿也清楚,并不与那孩子计较。

“哎。”

史湘云回到史家,躲回屋子里生气,保龄侯史鼐夫妇却是犯愁的厉害。

史湘云乃是大哥之女,史鼐继了大哥的爵位,对这个侄女自然是要好,有一点不好,外人的吐沫星子能淹了他。

“大姑娘这性子,真是,该好好板正板正,要不然我们要怎么给她说一门四角俱全的好亲事。”

史鼐之妻刘氏想一想就别扭。

林如海当着面就说史湘云鲁直粗疏,这话还不能不认,她要不是鲁直,难道真要说她故意把人家户部侍郎家的千金小姐,比作一个戏子不成?

“林公豁达,想必不会和一小女孩儿计较。”

史鼐也只能这般叹息道。

他确实是侯爷,身上有爵位,但说起简在帝心,那还是人家林探花,他平时在朝中与人为善,从不得罪人,更何况林如海这个皇帝面前的大红人,现在他这个侄女,却竟给拉后腿。

史鼐也还罢了,他妻子却在心里更厌恶起史湘云来。

说起来也不能怪她,她也有好几个女儿,史湘云名声不好,带累的是整个史家的名声,她的女儿们也快到出嫁的年纪,真出什么差错,她不气死才怪。

终于忍耐不住,刘氏蹙眉道:“大姑娘在贾府,整日与人说她做针线做到半夜,哪有这等事,虽说的确是让她做了些针线活,但家里的女孩儿谁又不做?湘婷做得更多,咱们这里里外外,所有的衣服鞋帽不都是女儿做的?”

说着,刘氏泪都落下。

史家其实远不至于那般艰难,不过家底确实不算厚,女孩子又多,要给几个女孩儿备一份丰厚的嫁妆,保证她们到婆家底气足,自是开源节流,过得比较节俭。

可对史湘云,她自认为已经相当不错,她便是心里不可能把那孩子当自己亲闺女疼爱,但是面上对她,一定比对自己亲女儿好,刘氏毕竟是个要脸面的人。

史鼐摇了摇头:“最近就让湘云好好在家歇歇,你多出去走动走动,看着给她说一门好亲事,湘云的年纪也不算小了。”

薛宝钗过完了生日,没几日,花朝节便到了。

林黛玉正是花朝节这一天出生。

黛玉虽说不是什么整生日,用不着太折腾,林如海却还是早早便让黛玉写了帖子,邀请一干小姐妹过府热闹一番。

他也是好几年不曾给女儿过过一个生日。

贾府的小姐们,还有宝钗接了帖子,对视一眼,心里就想到宝钗生日时闹得那点不愉快,不过也只是一闪念,大家就都含笑应了。

探春更是笑道:“林妹妹的生日正好赶在花朝节,我们可不敢忘,礼物也忘不了。”

到了正日子,方若华从宫里借了几个御厨,又把自己幻真观用惯的厨子也送去林家,一口气整治出天南海北,各大名菜一百零八道。

林如海和黛玉都连连苦笑:“这也太浪费了些。”

方若华莞尔:“浪费不了,此次分餐而食,连着我幻真观开办的慈幼院,敬老院的孩子和老人们,也跟着分分黛玉的福泽。”

黛玉父女这才不说什么。

三春和宝钗等人一到,和黛玉凑在一处,姐妹相聚,尽叙别情。

宝钗细看了黛玉的住所,只觉得无一处不精致,也无一处不舒适,林家的下人们个个规矩,对黛玉言听计从,心下也是感叹,还是在自己家好。

虽说黛玉生日,可林如海也没叫什么戏班子来助兴,只准备了各色美食,各色点心,叮嘱她们尽情玩耍,一时姑娘们击鼓传花,吟诗作画,嬉嬉闹闹,的确开怀不已。

尤其是三春,平日少有这般肆意的时候,方若华还提前在林家花园内布置了各种秋千,滑梯,跷跷板,并建了个玻璃暖房。

暖房在假山之后,周围种了许多高大树木和紫竹,十分隐蔽。

内置池子,里面引了温泉水,水光潋滟,景色美不胜收。

这一点可把姐妹们羡慕得不轻,连向来不怎么爱说话的迎春都笑道:“以后真要多来找林妹妹玩了。”

晌午刚过,姑娘们正玩着,却是有天使驾到。

三春和宝钗大惊,黛玉也连忙换了礼服接驾,天使却是和蔼客气得很,只道陛下有旨意,让林大人和林小姐都不必忙,礼仪且暂免了去。

原来圣上和皇后记得今日是林小姐诞辰,特意赐下几样皇后旧日的首饰,让小姐戴着玩。

首饰并不多,只是一整套鎏金镶宝石的头面,可做工极为精细,只看这做工,就比首饰材质的价值还要高出不少。

最重要的是,这是皇后旧日的,意义不同,这下子连黛玉都有些意外,幸亏性子淡然,到还端得住。

林如海好好送走了天使,几姐妹却也没了玩闹的兴致,又说了几句话,便散了去。

三春等回去一说,贾母吃了一惊,王夫人更是惊吓不小,甚至脱口而出:“林丫头能有此体面?”

心念电转间,她到真正有些后悔起来,她总觉得林黛玉不是自家宝玉的良配,但若是连过个小生日,还不算整生日,上面都惦记,那黛玉将来可不得了。

她便是再说自家宝玉用不着妻族给添什么光彩,可直接能通天的媳妇,那是打着灯笼都不一定找得到。

王夫人沉吟再三,打算以后对黛玉好一些,再观察看看。

第九百一十二章 大观园(两章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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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管王夫人这莫名其妙的心思,却说贾妃上回省亲之后,宫里宫外就发生了大事,她也没心思再琢磨娘家如何,此时事情平息,就忽然想起,那大观园的景致,自己幸过以后,贾政必然是敬谨封锁,不敢使人进去骚扰。

若真如此,再好景致用不了多久便要寥落。

贾元春左思右想,想到家中几个姐妹都是能诗会赋,干脆便让太监夏守忠到贾家下了一道谕旨。

只说让宝钗诸姐妹只管在园中居住,不可禁约封锢,又专门点了宝玉的名,让他也进去读书。

贾家姐妹们听了,到是无可无不可的,独独宝玉喜不自胜,只叠声吩咐人赶紧去告诉林妹妹。

“只跟林妹妹说,以后大家还住在一处,热热闹闹,快快活活。”

事实上那日黛玉生辰,他竟没收到帖子,也没人请他去林府,直到三春和宝钗她们赴约回来,他这才知道,因为这个,宝玉气闷了好几日,私底下还抱怨林妹妹无情。

可现在一说娘娘下旨,要他和姐妹们同住大观园,那些个不快通通都没了。

宝钗听完心下苦笑,林妹妹在自家住得何等舒服,又怎会愿意再搬到大观园住,何况姐妹们住也就罢了,连宝玉也要住进来,那总有些不妥之处。

好在大观园足够大,想想到也无妨。

林家自是也接了这道贤德妃的谕旨,林如海忍不住叹了口气:“贾娘娘虽为贵妃,可往大臣府里下什么谕旨,也着实过了些。”

这只能算是递个话,又哪里能说是旨意?

后宫的娘娘们,唯独太后和皇后,可以说颁下谕旨,其他嫔妃……那简直可以算是僭越。

当然,林如海没那么闲,会去挑人家娘娘的错处,只谢过贵妃娘娘便是。

至于大观园,自是不会进去常住,但娘娘发了话,他们也没有故意唱反调,黛玉便择了潇湘馆,偶尔过去玩一玩,赏赏园子也很好,至于住,那还是不要的好。

方若华人没有到大观园,那帮水友们却是讨论得特别热闹,好像都憧憬去看看这红楼中最赫赫有名的打卡场所,荣国府大观园是个什么模样。

“花招绣带,柳拂香风,不看大观园,赏红楼也无趣,不得不说,大观园里众美人集聚的日子,是那些姑娘们最好的一段时光了,很值得欣赏。”

水友们也是感叹连连。

方若华失笑:“那成吧。”

有空就带他们一起去看看。

对于这座大观园,方若华同样并不是一点都不好奇的。虽则她见过的园林也数不胜数。

林如海一时也没精力琢磨那位贵妃的心思,他正经在京城落脚扎根,户部的差事不是那么好做。

不过这位资历也够了,又是探花出身,在朝中人脉很广,做事不愁没人帮衬。

只是他与种将军爱女的婚姻,一直不上不下,还没有个结果,让人有点发愁。

前阵子他很有诚意地和种将军讨论过此事,也商量过尽快完婚,连皇帝似乎都对此事有一点关注,种将军也有意让女儿出嫁。

但不知为何,后面忽然没了动静,私底下有人谣传说是种灵自己不愿意,要逃婚,当然,只是传言而已。

明面上是因为女方病重,婚事才一日日拖下来。

直到今日,宫里再没有动静,种家也没有动静,林如海并没有想毁约,皇帝亲自栓亲,又哪里是说毁就能毁?

回京以后他还正经送了礼物和帖子去种家,只是种将军称病,闭门谢客,并未相见。

林如海经历已多,进了京城有女儿陪伴膝下,对于这等事却是很看得开,一切顺其自然而已。

……

黛玉生日过后,百花盛开,春日至。

京城连下了两场细雨,春雨贵如油,看起来仿佛像是个无灾无难的好年景。

这日清晨,朝阳初升,方若华难得睡个懒觉,哪怕早晨醒了也不乐意起床,歪在床头上读黛玉几个送来的书信。

信中写黛玉去了一趟大观园,和她那些小姐妹们凑在一处写了许多诗词,又画了不少画,整个园子的景色没有全入画,但哪怕只画了一角,也能看出大观园的确美轮美奂。

方若华本来还觉得贾家没能从林家弄到银子,这大观园修建的会比不上原本,没想到还是这般美。

这个时代的能工巧匠是当真很了不起。

方若华懒懒洋洋地读诗,外面徐茂才和一干侍卫舞刀舞刀虎虎生风,只是她偶尔看一眼,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

还是几个水友眼明心亮:“咱们三妹直播,细节做得真好。”

“就是,因为看了咱们三妹那一场颂星舞,这些小帅哥们个个都要模仿,那股子味道还真仿得似模似样。”

方若华:“……”

颂星舞本来就同样很适合男人来跳,徐茂才这些人虽然不懂其中诀窍,可是不自觉带出来的那点意思,竟然还真像回事。

“咳咳。”

方若华忍不住咳嗽了两声,心下犹豫,如果以后她领着一群侍卫出去,碰上敌人要打架,敌人凶神恶煞,她家护卫全打的和跳舞似的……说不定会成为京城一景。

稍稍脑补了一番,方若华决定多从百科里搜一些可以给普通人练习的武功,要凶一些,粗糙些的那种,回头就悉心传授。

徐茂才一行人又拿了秘籍奖励,还附送自家特别懒的主人亲自传授诀窍,一时习武的劲头大足。

连续三天,徐茂才砍的柴堆满了幻真观的后院,正向周围辐射。

其他人练功的同时有搭建房子的,有打猎的,有捕鱼的,有出去折腾土匪的。

反正不到小半个月,幻真观外面起了无数的木屋草棚,下回再遇见灾民潮,正好可以用来安置。

幻真观后院池塘被扔出去许多活蹦乱跳的大鱼,各种各样的都有,天天吃也能吃个三两个月。

更离谱的是京郊几座山上野兽大部分都夹着尾巴撤去深山老林,似乎听说有个樵夫进山打猎,不小心竟碰上一群狼,虽说狼群不怎么大,但他还是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了,没想到那群狼比他还怕,看了他一眼掉头就跑,跑得比兔子都快,当然,狼本来就比兔子快。

至于京城附近的土匪……估计一年半载的应该绝迹了,幸好镖局都做得是远道的生意,要不然估计人家正经的生意也得受些影响。

康亲王正好办差回京,带了几样江南的特产,回京亲自送到方若华这儿,结果看到幻真观里那些护卫们,一时羡慕的眼珠子发红。

他好武功,最爱惜人才,尤其重视武将,结果一时没忍住,连方若华的虎须也伸手去摸了摸,挖起方若华的墙角来,结果没挖成还长吁短叹的。

等康亲王从幻真观出去,京城勋贵私底下便流传说,康亲王爱慕幻真观的方真人,可惜仙凡有别,他是求而不得。

京城上下都特别同情这位康亲王,觉得他太惨了点,虽然位高权重,可是妻子留不住啊,而且知道内情的都说,他是两个妻子全留不住,注定了孤苦一生,惨!

现在一颗心更是落在一个不可能得到的人身上,那就更惨,注定了后继无人。

至于康亲王有一个女儿的事实,在世家勋贵的眼中,有女儿没儿子,爵位都传承不下去,那就是后继无人,没什么可说的。

连皇帝都听说了此事,连忙下旨把弟弟叫到宫里,与他促膝长谈,抵足而眠。

“阿弟,今年选秀,你也进宫,让你先挑,挑几个好的带回去吧。”

康亲王:“……”

“你不是一直想进火器营?行,朕明天下旨让你去替朕看着这朝廷利器。”

康亲王:这到不错。

“你不是很喜欢飞雪,飞雪新生了两个儿子,回头让你都带走,好好养,不会比飞雪差。”

飞雪是皇帝的爱马,当然,也是下面朝贡上来的,最好的名马。

康亲王:“……”

方若华在这儿,非提醒康亲王两句,现在他哥特别好说话,那就是个小叮当,有什么想要的赶紧开口,再不开口,耽误了时间,下回可就不一定有这好事了。

可惜,康亲王不知道,他稀里糊涂又心满意足地离了宫,总算把自己费心费力半天,还是从幻真观拐不到人的郁闷给消除了不少。

唔,总体来说,好像皇帝的目的也算顺利达到?

方若华听说皇帝又大肆给他弟弟送了不少好东西,都忍不住和自家水友们吐槽了几句。

毕竟前些时日,皇帝还对忽然冒出的妖邪,那位青园尊者非常担忧。

哪怕皇帝表面上不至于诚惶诚恐,很是保护自己身为帝王至尊的颜面,但只看他私底下不知多少次派内侍到幻真观来问询,又讨了好些个护身符,甚至把那把剑,还有那块昆仑石都随身携带,走到哪儿带到哪儿,连上朝都要一个小太监捧着东西站在他身边,就知道这位皇帝对于此事绝对有相当程度的担心。

结果转头就又开始操心弟弟的心情了。

一群水友都笑言自己对这位皇帝由黑转粉。

“这个皇帝人设挺饱满,不错,不错。”

“对兄弟好,心也宽,咱们三妹没造反,也不至于太委屈了。”

方若华闲来无事,正与水友们闲聊,忽然就一怔,随即颇为正经地和水友道:“‘编剧’在发任务呢,我要去打大BOSS,回见,诸位。”

众水友:“……”

外面还是天朗气清,但仔细看,皇城上方竟不知何时多出一个漆黑的缝隙,缝隙还不大,一般百姓注意不到,可源源不断的龙气被那缝隙吸了去,那般明显,恐怕京里但凡有点道行的都知道了。

方若华关了直播,披上自己那件从宇宙商城里买来的,大半是为好看的道袍,选了把刀带上,又挑了匹马,就径自出幻真观的大门。

徐茂才一干护卫紧随其后。

方若华本来没打算让他们跟着,后来一想,她这些手下也养得神气充足,个个都是好手,带着肯定不能算累赘,正是得用的时候,便让道士们把能用的法器都拿上,一人分一件防身。

“今天什么日子?”

方若华策马前行,忽然蹙眉问了一句,“我记得今日陛下御门听政?”

徐茂才一行护卫面面相觑,他们都是粗人,又都没做过京官,根本就不知道这些。

方若华也只是一问,纵马穿过街市,抬头就见各地的白玉城弟子也纷纷赶到。

这些人赶路的方式,可比方若华要威风八面得多。

到是没用他们的飞舟,可所有人全是一身宽袍广袖的道袍,成群结队地在屋檐上飞过,那种场面,那等气势,真是让人羡慕。

玄微为首,云飞身上的镣铐未曾解除,却能紧随在他身侧,可见这镣铐也没多大用。

路过方若华头顶,玄微忽然一伸手,把落在他右后方的一个小少年一把退了下去。

玄微的动作特别巧妙,那少年就恰恰好地落在方若华的马前。

“月凛……若华,这孩子战阵修得不好,你替我带着他吧。”

方若华随手又把人扔到后面徐茂才的马上去。

玄微轻笑,不等方若华回话,起身指了指前方。

前面就是皇城。

城门前除了御林军外,竟还有一队城卫司的兵马,双方似乎正在争执。

此时方若华和白玉城的人齐至,动静很大,一时所有人都转头。

御林军先看到有人纵马,第一时间弯弓搭箭,神色紧张,转头又看到飞来的一群‘仙人’,更是不知所措。

“什么人,来者止步!”

侍卫统领匆匆而出,一看来人竟是方若华,一时到大惊失色。

方若华勒停了马,先看了眼城卫司的人马,侍卫统领还是个熟人,正是牛犇。

牛犇都快哭了:“真人,您老人家这是闹得哪一出?”

方若华算了算时间,便笑道:“放心,不为难你。”她从袖子里掏出一张黄纸,简单折叠了下,折成个半像半不像的纸鹤。

纸鹤蹭一下便飞出去,牛犇一行人的视线甚至没有跟上。

第九百一十三章 封禁(两章合一)

今日是大朝,文武百官都列队在太和大殿内,此时,殿内所有人却是神色紧张至极,只见周围冒出无数的人头,把他们层层围裹,皇帝的神色也难看之极,所有人喊叫,吵闹,全然不管用,情景诡异。

偏偏那些御前侍卫神色恍惚,不言不动,就和木头桩子似的。

康亲王牢牢护在皇帝身边,他略有些洁癖,但是那人人头拖着黑气竟开始往他的脚上爬,登时毛骨悚然,强忍着逃跑的冲动才能钉在地上一动不动。

皇帝轻轻叹了口气:“朕可谓大殷第一个被鬼怪所害的皇帝了,不知将来九泉之下,见了列祖列宗……”

会不会让祖宗们嘲笑。

康亲王终于忍不住,本来想去拿小太监手中捧的那把方真人亲自送来的宝剑,可一伸手就发现宝剑重于千钧,竟然蹭一下落地,插在汉白玉的地面上。

他呲了呲牙,一转头接过皇帝的佩剑,拼命向那些人头砍去。

他一剑砍碎了一个头。

大臣们怔了怔,随即大喜,咬咬牙,都顾不上体面不体面,一拥而上,拿着手中的笏板,一通猛拍。

武将们的动作麻利,文臣们在这方面就显得笨手笨脚许多。

康亲王黑着脸道:“看来以后就是文臣也要习武,最起码得骑射娴熟。”

这年头当官不容易,危险太多,就是碰上鬼怪,会武功的也比不会武功的更容易活命,打不过,逃跑快一点也比落后强。

但是,人头越打越多,越打越多,而且个头也越来越大。

大殿内阴寒之气弥漫,所有人都有一种身体四肢变得僵硬的感觉。

康亲王手臂微微颤抖,双腿也发软,一颗心不停地向下沉。

就在他一个踉跄,没护住皇帝,让一个人头扑到皇帝脖子上的瞬间,忽然一个特别熟悉的声音响起。

“陛下,王爷,方若华请见,还望允准。”

这声音一响,人头瞬间僵硬了片刻,就趁着这片刻,皇帝蹭一下从御座上蹿出去老远,连声道:“允准,允准,准了。”

他喊了好几声才想起,不知道方真人能不能听得到,可此时也没人能去传旨。

好在方若华没那么坑。

纸鹤自动自发地舒展开身体,到了皇帝面前,皇帝一时找不到笔墨,竟狠狠心咬了自己的手指一口,写了允准二字,迅速盖上章。

几乎霎时间,纸鹤就消失不见。

康亲王和一干大臣们精神大振,体内力气陡然而生,竭尽全力抵抗。

宫门前

御林军将士也是心神紧张,看着那些仙人翩然而落,个个神色凝重严肃,牛犇鼓了鼓勇气,到底没敢过去搭话,只压低声音问方若华:“真人,可是出什么事了。”

方若华叹息:“在外面躲着,能躲多远就躲多远。”

这些御林军将士搅合进去,怕也是做炮灰的命,一旦乱起来,己方别管是胜还是败,总归是要死人的。

牛犇瑟缩了下,登时苦了脸:“一将功成万骨枯,哎。”他找门路钻营到禁军,又来御林军做起了御前侍卫,为的是什么?为的一是颜面上好看,第二,那是为了安全。

御林军说是保护皇帝,但天下承平,又不像话本一般,总有人不长眼敢去刺杀皇上,救驾而亡的宁国公,那都去了多少年了。

他以为自己必是安安全全,不立什么不世之功,也不会早早命丧黄泉,没想到啊,禁军不安稳,御林军也照样不安稳。

“回头必要去拜拜菩萨,不对,眼前有真神,还是拜拜方真人更近便。”

牛犇嘀嘀咕咕。

方若华一伸手,夹住纸鹤,轻轻一抖,举起来展示。

牛犇二话不说令人退开,大开城门。

反正陛下的手令他看到了,要是万一赌输了,那就……输了吧。

方若华催马进门。

“太平殿,太和殿,昭阳殿,金水桥,分成四组结阵,一寸一寸地清理。”

玄微忽然驻足道。

方若华回头看了他一眼,紧了紧身上的斗篷。

一开始进宫门时,四下瞧着还算太平,可此时也不过片刻而已,好好的艳阳天忽然变得阴气森森。

不光是方若华一行人察觉到不对,宫内的宫人们同样心惊肉跳,殿外文武大臣们都开始躁动不安。

太和殿内一片混乱。

文臣武将差不多已经有三分之一倒了下去,不知生死,剩下的簇拥着皇帝瑟瑟发抖。

“方真人不是在宫里留了法宝,叫什么,昆仑石?怎么也不管用!”

康亲王气喘吁吁,早失去清冷美王爷的风姿。

皇帝苦笑,还未开口,就听外面有人道:“那把剑到还好些,昆仑石只是普通的法器而已,这等时候能起到的作用确实不大了。”

康亲王登时松了口气。

太和殿门一开,方若华走进门,神态显得颇为从容,对地上那越来越多的人头视而不见,直接就踩上去,莲步轻移走了过来。

皇帝看着这位脚下挣扎着想躲开,四处逃窜的头,再看看自己眼前狰狞可怕,阴森寒冷,只看一眼就好像被吸走灵魂的人头,张了张嘴,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

方若华挥了挥袖子,大大方方地行了一礼:“见过陛下,见过王爷。”

“……免礼。”

皇帝本能地道,说完才苦笑,“方真人,这是怎么回事?”

所有大臣们都期期艾艾地看过去,眼神简直可以说是相当可怜。

一干水友一边喊着弹幕护体,一边又照例夸赞演大臣的那些演员们的演技。

“千人千面,没有一个人恐惧的表情是一样的,都好认真。”

方若华长长的披风飘起,伸手接住飞过来的宝剑,笑道:“我也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也许确实是发生了点特别的事,打扰到了这里亡灵。”

众人:“……”

“皇宫久经风雨,建成已经有好几百年的时光,经历过数个王朝,在这里死去的人戾气都重,陛下今日大朝,他们大约也想来听听。”

皇帝:“……”

方若华踢一踢地面,那些人头慢慢散开,散去各个角落,似乎挺害怕靠近她。

她说话时不徐不疾,不缓不慢,御前奏对的礼仪特别好。尤其是和那些吓得连裤子都尿了的朝臣比,那就更风度翩翩,让人心仪。

“陛下,若华建议您改日修一修宫里的宫室,好些地处都已经不合时宜,应该改建。”

“改,一定改。”

皇帝苦笑,“现在……真人是不是先清理清理这些,这些亡灵们?”

方若华笑着走过去,推开窗户,顺便把大门推得更开些。

那些大臣们拼命撞,怎么也撞不开的窗户和门,一下子就变得特别轻巧听话。

阳光照入,虽然还是阴暗,可人们终于松了口气,渐渐平静。

方若华这才道:“陛下请移驾,至于这些东西,处理起来太麻烦,此时还是不要浪费力气的好。”

皇帝很快就明白,为什么方若华说不要浪费力气。

出了大殿,整个皇宫好像荒废了十年的模样,遍地枯草,宫宇颓败。

宫人们的脚就像是陷入泥淖沼泽,每挪动一步都分外艰难。

无数青衣道袍的仙人分散在空旷的大殿之外,星星点点,好似点起的圣火,照亮黑夜。

“陛,陛下,上面!”

康亲王的声音发颤。

皇帝骤然抬头,竟看到天破了一道口子,里面黑气翻涌,露出些奇怪的东西,他一时分辨不清,只觉头晕眼花,气血上涌。

轰隆一声雷。

大雨倾盆而下。

整个皇宫摇摇晃晃地震动起来。

“地动,是地动。”

无数人惊慌失措。

皇帝脸色惨变,急声道:“方真人!”

不光是皇宫,整个京城都动摇起来,方若华眯着眼睛,轻声道:“真是从没有遇见过的。”

以前她也不是没经历过危险,但是哪怕是九死一生的场面,都是她能左右,能控制,能提前预料的,像这一次这么荒谬的场景,却是生平仅见。

“月凛!”

玄微忽然回首。

方若华脑海中闪过一抹碎片一样的记忆,好像这一刻,有什么从天外飞来的一抹灵魂附着在她的身上,驱动着她的身体向玄微扑过去。

几乎只有短短一眨眼的时间,她已与玄微并肩而立,悬停于半空,随即开口:“结阵!”

方若华声音不大,比起平时竟多出一丝柔和,上百白玉城弟子结成阵势。

她只觉得身上一沉,体内的灵气汹涌而出,很快,所有人的灵气汇聚一处,变得肉眼可见,化作一张巨大的网,封锁住破开的长空。

满朝文武百官都看呆了眼。

风吹电闪,破碎的宫室也掩盖不住白玉城众仙人的风姿,黑云压顶的长空被一片片金光扫过,璀璨耀眼,让人心神动荡。

皇帝微微一惊,一时连他这等理智的帝王,竟也理解起父皇寻仙问道的心思。

仙人若是如此模样,凡夫俗子又怎么会不向往?

做了一辈子皇帝,凡间的一切他们都能得到,唯独无法避免的就是生老病死,就是轮回之苦,到了太上皇这份上,不求仙,他老人家还有什么好求?

“章和这是另辟蹊径,竟没有出锁妖塔,反而是想破坏封印,控制锁妖塔,降临凡世,好厉害,不是原来鲁直的黑龙了。”

玄微说出口的话,吓得弟子们脸色都变,他的语气却也不怎么冷厉,神态虽严肃,却也不至于特别担忧,转过头看了看方若华,笑道,“你的灵气和以前不一样了,量不算多,却压得我喘不过气,师父要是还在,一定会骂我。”

方若华体内的灵气源源不绝地输出,难得下定决心,以后修行要更加紧。

“有计划吗?”

“有。”

玄微笑道,“别怕,不会有事。”

话音未落,他一挥手,令白玉城内几个长老上前,“带弟子们结昊天阵,守住几身,截断大殷龙气。”

几个长老微微喘息,急声道:“最多可截一刻钟。”

玄微点点头。

那几个长老对视一眼,飞身落入阵内,一部分弟子立时变阵。

方若华顿时觉得压力更大了三分。

玄微回头冲她笑了笑。

方若华不禁一怔。

玄微大概很少笑,神态间的寒冰,就如昆仑山顶的皑皑白雪。

正因如此,他这一笑,就显得分外珍贵。

“失礼了。”玄微眼睛里带着温暖的笑意,俯下身来,伸手捧起方若华落在肩头上的一缕青丝,捧到嘴边,落下了特别轻柔的一个吻。

方若华控制住自己想退开的脚步,一伸手,接住眼睛里落下的一滴泪珠。

这感觉有些奇怪,并不是自己的眼泪,她心里空空洞洞的,并没有和那位月凛真人共情,但又的确感受到了玄微真人的珍惜和澎湃又压抑的感情。

那是方若华隐约可以理解,又从来没有感受过的情感。

下一刻,玄微背后的披风旋转,脸上忽然闪现出青金色的纹路,整个人直直上飞,瞬间撞入长空的缝隙。

“禁术,是白玉城的太昊封禁。”

白玉城的长老们大惊失色:“师祖!”

白玉城的弟子们已是一团乱,阵法立时动摇,竟开始出现缝隙。

无数黑色的烟雾从地底汹涌而上,追着灵气的光泽纠缠,徘徊而上。

‘仙人’们登时心乱,阵势更是不稳。

方若华心里也一跳,只觉天空也变得混沌,缝隙开始波动,一片片火光闪烁,不知为何,她忽然转头看一直立在一旁,从来至今半个字也没吐出的云飞,就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十分平静。

云飞一抖手,手上镣铐落地,整个人缓缓走到地面,落入阵眼。

下一刻,黑气便停了,阵也稳定住,云飞的身体裂开一道又一道的血口,鲜血慢慢流出,染红了他雪白的衣服。

白玉城的人一时呆愣。

一位须发全白的长老长叹:“怜我众生,世世皆苦。”

天空一点点崩裂,又一点点合上,就是凡人也似能感觉到上面的争斗。

“我还是第一次做个配角。”

方若华吐出口气,只觉得体内的灵气快要被吸干,她那把来自白玉城的剑也瑟瑟发抖,特别胆小地躲在她的袖子里。

轻轻摇了摇头,方若华猛地转身,把长剑向后一送,长剑飞出,直直地钉住三皇子的衣服,将其钉在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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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一十四章 变化(两章合一)

白玉城的人根本不回头。

到是那些被天空吸引住视线的老大臣们回首,看到地上落的匕首,还有三皇子狰狞的脸,不甘心的眼睛,登时不敢置信。

“陛下,护驾,快护驾!”

老大臣们连滚带爬地扑过去护驾。

他们实在不敢置信,这等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皇家竟然内斗。

皇帝的脸色也不大好,刚才所有人的精力都放在上面,要不是方真人,这孽子刺过来的一刀,说不定真能成功,应该说,成功的可能性很大。

他一时气得说不出话,此等时候,也不是处置儿子的时候。

三皇子死死地盯着地面,一言不发。

他身边一直跟随他的那些大臣们个个哭喊:“陛下,三皇子这是被妖邪所惑,被妖邪所惑啊!”

方若华吐出口气,声音洪亮:“去保护其他皇子,每一个都保护,快。”

大臣们一时回不过神,但是她的声音传开很远,所有人都听得很清楚。

一时间,皇子皇孙,连公主们都提高警惕,竟接连有皇子遇刺。

这等紧要关头,方若华也不禁冒出个念头,人家为芸芸众生的生命拼命呢,她在底下处理皇室这乱七八糟的烂摊子,不知道直播间那帮围观群众会怎么吐槽她了。

轰!

上方忽传来一声闷响。

方若华胸腔鼓动了一下,耳廓炙热,其他人也纷纷捂住耳朵。

闷响过后,云层消散,天空碧蓝,白云舒展,大地也恢复了平静。

皇宫中安静得落针可闻。

良久,天上一闪,玄微从天而落,外表看不出有受什么伤。

白玉城的长老们重重跪下。

玄微挥挥袖子,托他们起身:“回白玉城去,需认真修行,不可懈怠。”

一行人应了声是。

皇帝张了张口,想问什么,一时又不知该怎么问。

别看皇帝也是从头看到尾,算是亲身经历者,但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玄微此时到守礼起来,拱手为礼,轻声道:“黑龙章和本欲汲取大殷龙气,破坏封印,控制锁妖塔将落凡间,如今我已把锁妖塔封禁在归墟,还请陛下安心。”

“多谢仙师。”

皇帝略有些迷茫。

玄微只是一笑,回头看了看方若华,伸了一下手,却只是虚虚地在她耳边碰了碰,便转头走向白玉城弟子中央,面色青白,几无气息的云飞。

他俯下身略作检查,便有些遗憾地叹息道:“筋脉全断,内脏破裂,血气枯竭,千刀万剐也不过如此了,是不是很疼?”

云飞沉默半晌,慢慢睁开眼,又闭上,轻声道:“他害怕吗?”

玄微想了想,也只是道:“当时的情形你也知道,紧迫万分,轮回大阵能否成功还不一定,又有你在一边扰乱,洛风只顾得紧张,哪里还有心情害怕。”

云飞轻轻一笑。

玄微在他眼前坐下,身体渐渐变得虚无,幽幽长叹:“对不起。”

清风吹过,玄微已无痕迹留存,这句对不起,也不知是说给云飞,还是说给方若华听。

白玉城众人叩首道别。

云飞闭上眼睛,放纵自己的生命流逝,他向来不爱说话,临死也什么都没说。

到是白玉城的老长老叹气,凑过去对云飞道:“你的罪过一定是赎了,若是洛风有灵,必能与你在黄泉路上重逢,有什么话,当面去与他说吧。”

……

京城大乱方止。

满城挂了白,死难者无数。

方若华的幻真观内,短短数日水陆道场就做了不知多少次,超度法会更是数不胜数。

林黛玉随着自家师姐一盏一盏把灯点起来,却忍不住偷窥自家师姐。

师姐虽然从没有说过,可黛玉年岁不小了,她隐约猜测,那位洛风洛少侠,应该是姐姐的心上人。

她见过洛少侠几次,那是个侠义心肠,又很有趣的人,虽说男女有别,二人没有怎么相处过,可幻真观里上上下下,都很喜欢他。

黛玉在观内小住,没少听丫鬟们提起,连夏蕊和桂荷也说,她们算不上见多识广,可但凡见过的爷们儿,真没有一个能比洛少侠更心胸宽广,为人更不俗。

她偶尔也想,师姐从不言婚配之事,是因着这世间没有人能懂师姐,但若是洛少侠,两个人或者很合得来,也许有朝一日,她能听到喜讯。

多少盼望,一下子都成了空,也是徒呼奈何!

那些神仙们的纷争,过去也就过去了,可皇家的乱,才刚刚开始。

皇帝一连在朝堂上发落了不少人。

三皇子行刺之事,发生于众目睽睽之下,虽说皇家向来没有杀儿子的习惯,可是三皇子身边跟着的那些人,姻亲故旧,亲信大臣却是个个入罪。

偏偏不查便罢了,一查可是拔出萝卜带出泥,从京城到江南,无数官员被抄家的抄家,杀头的杀头。

三皇子这人党羽众多,涉事的官员多大三十余人,其它被牵连的也不少。

尤其是江南,江南属于重灾区,官位竟空了三分之一。

一时间风声鹤唳,满京城从上到下都变得安安静静。

黛玉在幻真观呆了小半日,眼看就是晌午,方若华从静室出来,亲自把黛玉送回林家,林如海这几日称病,闭门谢客,到挡去了不少麻烦。

方若华刚把黛玉放下,便听林家的管事说,王熙凤刚才来了一趟,说是老太太病了,想接外孙女过去看看。

林如海亲自给方若华上茶,苦笑:“前几日江南甄家被抄没,押赴京城治罪,甄家和贾家是老亲,老太君找我说了好几次此事,都让我四两拨千斤打发了回去。”

提起这些,林如海一向端方,今日却难得冷漠了神色,略带出几分嘲讽。

现在却借口生病,要拿捏他的黛玉。

偏偏那是黛玉的外祖母,嫡亲的,黛玉还真躲不开,也不能躲。

方若华也蹙眉。

江南之事她没怎么关心,可有自家父母在那边,对各种情况也略知一二。

甄家在江南是土皇帝,林如海要整顿江南盐政,跟他们交手了无数次,最危险的时候差点就丢掉了性命,不说别的,就说他从江南入京的路上,一路就不知遇到过几次‘天灾人祸’。

说与甄家无关,谁又能信?

这种时候找林如海作甚,还想让他帮甄家脱罪不成?

不过,甄家被抄没的时间提前了,在原作中,是两年之后才被抄家。

原作中关键剧情,朝廷向大臣们追索欠银的事,今年年初也才透出一点风声,如今京城里的勋贵们根本就没怎么当一回事。

当然,提前一点,拖后一点的,那也无关紧要。

方若华想了想,道:“林家有没有欠户部银子?”

林如海一怔,随即心惊,蹙眉道:“祖上确实欠了些,也不多,大约有十七八万两。”

其实林家子嗣单薄,家产却丰厚,祖上也没怎么缺钱,但当时自以为有体面的官员都会欠些,那代表的是上面的恩宠。

林家也就随大流欠了点。

方若华笑道:“林家应是无碍,可陛下既有心追缴欠银,该还还是还了。”

林如海略微犹豫。

方若华自是知道他什么心思。

以林家的家底,那点欠银肯定是还得起,根本不当一回事。

但这银子怎么还,什么时间去还,都很有讲究,不是随口一张,把银子搬去户部就算完了的。

方若华轻笑:“林大人不用忧烦,我猜现在差不多就是时机,康亲王和几位王爷,还有皇子们这就要还银子了,到时候您看着办。”

林如海登时了然。

这等时候,林家自是要低调,等王爷们一透意思,随大流悄悄还了便是。

林如海只求一个无功无过,并不为这些忧心。

他现在看得最重的,唯有黛玉,听说贾家相邀,也不好阻着女儿不让去,他甚至不想把自己对贾府的那些忌惮和怀疑,告诉女儿知道。

贾府在他眼中再是不好,黛玉也在贾府住了好几年,和那个门里的女孩子们情如亲姐妹,老太君是她的亲祖母,的确是疼惜她,怜爱她,这份心,不是假的。

只是比起黛玉,贾家在老太君眼中更重要,这纯属人之常情。

林如海唯有这一女,全部的心思都在爱女身上,哪里舍得这孩子有半点为难?

方若华从林家出来,轻轻一笑,对一干水友们道:“如今剧情混乱,就是我想,也不知道该怎么去找你们想要的场面了。”

水友们哼哼唧唧半天,也只能作罢。

好几个人都道:“赶紧去看大观园要紧。”

“就是,这神仙妖怪们一缤纷出场,我就深感不妙,快再去看看大观园,说不得以后要看不到了。”

方若华莞尔:“行。”

这一点到没什么问题,水友们这么乖,这么好打发,方若华深感幸运。

一路插科打诨回到幻真观,刚进门就见康亲王一脸肃穆地在拜神。

方若华等他拜完了祖师爷,又去拜了在那场神仙之乱中牺牲的众将士,这才引着他到客房坐下喝茶。

康亲王一坐好,就叹了口气:“我打算离京躲一躲,这段时间若是真人有什么需要,尽管去找府上的黄英便是。”

方若华失笑:“在京里,王爷不说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也差不太多,怎么还需要躲了?”

康亲王平时都是端正斯文,略见冷傲的人设,在方若华面前却是不怎么端架子,便是皇室丑闻,在她这位亲历者面前,也是没什么不可说。

“还不是老三闹出来的那事,牵连甚广,他那几个兄弟……”

康亲王连连摇头,“老大,老二还好,老五竟也被牵连进去,如今皇兄焦头烂额,我的门口也是一堆跪门槛的,还是走吧,躲一躲清净。”

“五皇子?”

方若华一惊,五皇子虽有些骄横,却颇得宠爱。

那日生事之时,他表现并不坏,一直护卫在皇帝身边,很是当了一回孝子。

康亲王冷着脸:“陛下查出来,老三身边一个亲信,还有一个跟了老三十几年的老嬷嬷,竟是老五的人,这回老三作乱,老五一早就知道,还准备下后手……我皇兄又不是傻子,能看不出他那点小心思!”

一想起这个,康亲王就生气。

“老五不知什么时候和甄家搭上了关系,哎,根本是让甄家利用了,那群不知足的混蛋,还敢打着拿捏皇子的主意,什么东西!”

康亲王摇了摇头,“没一个机灵的,做点事,还留一堆把柄给人家。”

方若华莞尔,也不怪康亲王生气,别看皇帝年轻的时候又是装孝子,又是装老实,装得无害得很,可生在皇家,还成为最终胜利者,哪里能没有一点能耐?

底下那些小皇子们羽翼未丰,所有小动作在这群老狐狸眼里那被瞧得真真的。

五皇子如果真是枭雄本色,手段玩得娴熟,那还能得皇帝高看一眼,但看样子,他这手脚做得太幼稚,皇帝根本看不下去了。

“怪不得甄家这么早就被抄了家。”

如果甄家只是贪婪,看在太上皇还在的份上,皇帝也许会忍着,可是他们把心思动到皇子们身上去,皇帝怎么肯忍?

康亲王灌了口茶,压下心里的怨念,吐槽几句也就住口,起身准备告辞。

方若华亲自送客,顺口笑道:“王爷还户部银子的时候,别忘了跟我说一声,林家也想借一借王爷的东凤。”

康亲王:“……”

半晌他才忍不住道:“真人果然能掐会算。”

国库空虚,最近出事特别多,天灾人祸不断,京城还被破坏得不成样子,他皇兄还想挤出银子来修一修皇宫。

宫里和鬼屋都差不多了,还能不修?

可是银子从哪里来?

再看看朝中官员还有勋贵们那穷奢极欲的生活,皇帝心里能没想法?

这些人个个哭穷,欠着户部不知道多少银子,这笔钱皇帝不知道盘算了多少回,现在终于忍不了。

康亲王作为皇帝最信任的弟弟,又是亲王,位高权重,正好出头做个表率。

此事已经提上了日程,但他们兄弟自己商量过,并没有透露给别人知道。

康亲王想了想,又觉得方若华知道这些,挺正常的。

第九百一十五章 抄家前(两章合一)

这位方真人是何等人物,玄术精妙,能掐会算。

至少在康亲王眼中,无论他做什么,方真人但凡想,恐怕都不难知道。

方若华目送康亲王的马车离去。

一干水友们都笑:“如果换成现代,我们三妹肯定被怀疑。”

“换了我,我就得怀疑她监听我。”

方若华:“我表示,这我有点冤枉。”

没错,监听康亲王的不是她方若华,根本就是这群吃饱了没事干,竟瞎胡闹的水友们,他们非要方若华播一播古代王爷的生活日常。

方若华只好给他们播了。

结果这些家伙挑三拣四,非说演得不好,身为一个王爷,不去喝花酒,不养美人,每天除了办差就是睡觉,还是一个人睡觉,连个丫鬟都不招惹,吃的饭也就是三菜一汤的标准,哪里像个王爷?

也只有唯一喜欢的业余活动,打猎骑马什么的,比较带劲。

可他去打猎,只带着十几个侍卫平平常常地打,打个野鸡,野兔什么的,连老虎狮子都碰不上,梅花鹿都没有,更多的时候出去转一圈,连只野鸡也猎不到。

水友们都嫌敷衍。

可他们不想想,康亲王又不是多厉害的高手,更不是专业猎户,平时出去打猎,又不是正经的围猎活动,不去皇家猎场,没人给他放养野兽,他真要是天天都能打到大猎物,那他就成怪物了。

方若华轻笑:“康亲王也不是没有私生活,你们想看的那点东西,不也看见了?”

康亲王有一亦敌亦友的红粉,长得非常漂亮,来历成谜,刚发现这么个人物的时候,水友们没少期待王爷和民女的爱恨情仇。

“结果呢,美女人家有主,男人是个镖局趟子手,刚知道的时候,我们还期待三角狗血恋来着,结果寥寥几次见面,干干巴巴地说些谁也听不懂的话,我说三妹,你们编剧也太敷衍了吧。”

“河蟹大军再厉害,你都清水成这样了,怕个什么劲儿!”

不过,虽然各种吐槽,可盯着康亲王确实能知道好多皇家的隐私。

当然,方若华也不可能二十四小时全开摄像头盯着人家,太浪费时间。

所以,最终能知道皇帝想要康亲王带头还户部欠银的事,算是意外收获。

荣国府

贾母上了年岁,前些时候又受到过惊吓,她是真病了,在床上一连躺了三日,邢夫人和王夫人都过来侍疾,也跟着形容憔悴得不成样子。

黛玉一来,见外祖母如此,也是吓了一跳,自是衣不解带地侍奉在一侧。

许是有黛玉和宝玉相伴,老太太的身体到一日日见好。

这日,外面掉了几滴雨,一阵风吹过,贾母感觉到一丝寒意,不知怎么的,眼皮子跳个不停,心里也慌乱得厉害。

她一时惊惧,猛地睁眼,抬头看到黛玉坐在身边绣抹额,目光略微闪烁了下,不禁有一点愧疚,又有些怜惜,忍不住道:“好玉儿,这些个活计交给丫鬟们做便是,你仔细伤了眼。”

“老祖宗。”

黛玉连忙扶着贾母靠坐在迎风枕上,又拿了条毯子搭着老人家的腿脚,笑道,“不过是绣着玩而已,您就放心吧。回头我给您绣新抹额带,也让老祖宗享受享受外孙女的孝敬。”

贾母终于被哄得眉眼舒展:“我一把老骨头,你这抹额做得这般鲜亮,哪是我能用的。”

“就老祖宗这容貌气度,还有这气色,便是给您做一条大红色的,也照样压得住呢。”

贾母大笑。

外面王夫人撩开帘子进门,也笑道:“老祖宗总说咱们家凤辣子那张嘴了不得,要我看,林姑娘这张小嘴,也是相当不得了,好使唤得很。”

不多时,三春并宝玉,还有王熙凤都来了,一屋子人热热闹闹,到是把刚刚贾母心中的那一点惊意给消了去。

陪着贾母消磨了许久,王夫人才领着王熙凤出了门,她们还要管家,杂事众多,的确不能一直在老祖宗面前奉承。

不过贾母精力不济,说笑一会儿也便困倦,黛玉几个服侍她老人家躺下,便去外头坐着,一边逗鹦鹉,一边说话。没一会儿宝玉也来了,没进去打扰老祖宗,只让姐妹们陪着玩耍。

园子里百花盛开,整个贾府都花团锦簇的。

黛玉看着几个姐妹,心中却免不了忧虑,爹爹自进京以来,在外面的事也不怎么瞒着她,前几日康亲王在朝上提出还欠银的事,爹爹和几个同僚一并也还了。

他们林家借的少,连本金带利息,一共偿还了差不多十八万两银子。

黛玉在贾家住了几年,她也不是那种当真不通世事的女人家,看得出来贾家的开销极大。

就说贾家养的这些丫鬟们,那每一个放在外头,就是大家小姐也不一定能比得上。

丫鬟们这般水灵出众,难道是白来的?那都是富贵香海里浸泡,才能养得出。

一个丫鬟的嚼用穿戴,搁在外面能养一家老小,还很是富足。

贾家肯定也欠了朝廷不少银子,但就是自家奢靡无度,还一点还银子的意思都没有,这哪里能是幸事,分明要招祸。

探春见黛玉出神,不禁笑着问了句。

黛玉摇了摇头,便把自己的这些忧思略微一说,探春一时也怅惘,呆呆出神。

宝玉听得烦闷,蹙眉道:“有老太太和太太呢,哪里用得着咱们操心这个。”

黛玉知道他的性子,笑了笑,也并不同他多说。

其实该说的,该提醒的,黛玉早就提醒过,可当家的爷们儿不上心,好似都觉得宫里有个娘娘在,他们必是高枕无忧,她一个姓林的,又如何管得了贾家的事?

此时此刻,贾母说是困倦,可躺在床上却根本睡不着,心下轻叹。

她已是这么一把年纪,久不去外面交际,在府里也不怎么管事,只享受儿孙们孝敬罢了,辛劳了一辈子,临到老还有她什么事,只要她能安度晚年便好。

“鸳鸯。”

贾母低声喊了声。

鸳鸯忙应声,过来扶着贾母半坐在床头。

“你去……罢了,歇了吧。”

贾母想了想,又闭上眼,她本想叫自家两个儿子过来问一问,问问他们是不是与……与天家那些人有瓜葛,后来一想,问又有何用!

只盼着这两个是没用的,上面那些主子们不把他们放在心上。

也盼着国公爷的恩泽多少能庇护住家里。

鸳鸯眼看老太太满脸疲惫,神色间不免流露出一抹忧色。

她只一门心思伺候老太太,但老太太年岁毕竟大了,近年来,她也不免时时忧虑,不知前程如何。

贾府的主子们,此时就没有一个踏实安生,就是王熙凤和贾琏,也坐在榻上说起朝廷最近的热闹,康亲王带头还欠银这事。

他们两口子也是刚知道家里欠下不少银子这事,贾赦好歹也是荣国府的正经继承人,该知道的,心里也清楚,林如海派人给他和贾政都去了信,他虽说混不在意,却还是跟自己的儿子抱怨了一通。

欠银的事一笔带过,说的都是什么二太太管家多年,府苦里的银子都不知管到哪里去,他这个大老爷在账上支钱都推三阻四,支支吾吾。

贾琏长叹一声:“咱们家除了二老爷,久不在朝中走动,消息不够灵通,出了这等大事,竟还多亏了林姑父知会咱们。”

二老爷在工部当差,可他不是个会钻营的,人缘不好,朝中便是有个风吹草动的,竟是半点不清楚。

“这欠银,也不知道老祖宗有没有什么章程。”

王熙凤翻了个白眼:“就是想还,去哪儿找银子来还?”

说着推搡了贾琏一下,“行了,别操这闲心,咱们四王八公一向同气连枝,别人都没还,轮不着咱们上赶着找不自在。”

王熙凤想到前几日从甄家来的那些人,蹙了蹙眉,心下不禁有些羡慕。

甄家被抄了家,好在他们家老太太还在,那是当今陛下的乳母,身份尊贵,还能庇护下几个子孙。

想甄家雄踞江南多年,家里的财产可不是贾家能比的,那泼天的富贵便是让抄了去,剩下点零碎也不会少了,如今怕是好些都到了二太太手里。

王熙凤对自家这好姑妈算是相当了解,姑妈她老人家那是个只进不出的主,甄家把银钱送来容易,将来再想讨回去,恐怕难了。

京城里的暗潮汹涌,贾家诸位主子都不怎么能感觉得到,他们在这方面,着实不够敏感。

到是姑娘们有点脂粉中的英雄,对这世道看得比男人们清楚,奈何身为女儿,看得太明白反而痛苦,毕竟她们什么都做不了。

这日,老太太的身体好起来,日常饮食起居都变得正常,黛玉赏过大观园里园景,忽然兴起,便下帖子给诸位姐妹,还有师姐方若华,办起诗社来。

诸姐妹也是有日子没在一处聚一聚,自是都极高兴地应了。

方若华早就打算细看一看大观园,一收到黛玉的帖子,便拿给水友们看。

一群水友一直对林妹妹的帖子垂涎的很,此时看到方若华收藏了一匣子,个个不免谄媚起来。

“以前三妹总喜欢送特色小礼物来着,这回就送林妹妹写的帖子如何?”

“林妹妹亲手做的香包也很好啊?”

“她画的扇面不美吗?”

“我特别喜欢林妹妹戴的那一对虾须镯,多少钱,我出十倍,卖给我成不成?”

“话说,好些在淘宝搜不到同款,尤其是这些首饰,难道是咱们三妹专门找设计师设计的?”

“话说,宝姐姐总抱在手里的那只手炉有没有卖的,好精致,又小巧,太可爱了。”

方若华挑了挑眉,在自家的直播间里,宝姐姐的粉似乎比林妹妹的少很多。

谁让她这回直接和林妹妹拉上了关系,人有亲疏,水友们多和她站同一阵线,自是更怜爱黛玉。

方若华笑道:“等这回直播结束,你们林妹妹的字,扇面,还有屏风一类,我都……仿给你们,至于真的,就不要想了。”

“还有那个闹着要林妹妹香帕汗巾的,赶紧歇了这念想吧。”

方若华可不会让黛玉贴身的东西流落到外人手里头去,水友也不行。

几句话逗得水友们又刷起屏来,不过大家都通情达理,闹也是在开玩笑。

和水友们打趣了几句,方若华便回了帖子,第二日携杏儿几个丫鬟,自备了几样水果点心,去荣国府赴约。

方若华一路走到大观园,在路上水友们还喧闹,可真正进了门,大家都静了。

仿造的大观园,很多人都看过,水友中也不乏读过红楼之人,可真正到了这个地方,哪怕是隔着大屏幕,大家都忍不住静下来。

苏州园林冠绝天下,水友们也有不少人去赏过苏州园林,好自然是好,但是后世的那种好,在游人如织的时刻,那些美,那些好,都不免带些世俗的味道。

许久,一个据说还在读高中的学生水友道:“大观园的美,美在历史和真实。”

不光是那些山石,花木,飞楼,清溪,连着里面走动的人,都美得令人心惊,于是震撼,于是静默。

方若华一笑,这还是简陋过的大观园呢,干脆放飞了摄像头,由着水友们去看,去玩,自己同黛玉和三春,宝钗落座,连李纨,王熙凤也来了。

黛玉和宝钗,还有三春姐妹们人人赋诗,方若华只拿着杯果酒细品。

小姑娘们凑在一处,玩得极为尽兴,正热闹,方若华耳边提示音忽然骤响,她一回头,看了眼大屏幕,不禁愣了下。

水友们也快疯了。

“时间不对,三妹,你这编剧疯了吧,大观园里好多剧情都没发生呢。”

“就是啊,黛玉葬花没有,宝钗扑蝶也没有,湘云醉眠没有就算了,她现在和黛玉关系不好,史家和林家闹得挺僵的,别的总该有吧。”

其他水友:“……你们会不会抓重点,现在锦衣府的堂官金老爷到门口了,看那架势,就是来抄家的。”

“当时带人来抄家的不是一个姓赵的?怎么又来了个金老爷!”

第九百一十六章 抄家

方若华心里一紧,她一时不明,白为什么贾府抄家会提前。

元春现在还在,而且仍旧是贵妃。

但皇帝这么做,甚至连她幻真观方真人与贾府的关系也不顾,必然是大事。

方若华自己知道,她和贾府上下都不熟,只看在黛玉的面上,虚应他们而已。

可皇帝近来对她还是颇为尊重小心,她和黛玉的关系,皇帝不会不清楚,黛玉和贾府的关系也算是密切,如果是一般小事,皇帝应不会忽然抄没贾府。

有时候方若华都猜,会不会因为自己,贾家最后的结局略有改变。

没落肯定是没落了,他们家的男人都这副德性,又是寅吃卯粮,等贾琏袭爵,爵位更低,贾母一去,荣国府的牌子想挂也没资格挂,但只要他们家的人不作大死,都是些没用的,皇帝也不至于赶尽杀绝,没准看在自己的面子上,抄家这事能避过去。

没想到,不光没有避过去,反而提前了这么多。

此时,探春未曾远嫁,迎春也没出嫁,也不知提前发生这等事,对这些女孩儿们来说,是幸还是不幸。

方若华吐出口气,此时却没有着急,一口喝了杯子里的酒,把黛玉拉过来搂在身边,提高声音对兴致正浓的诸姐妹们道:“停一停。”

三春几个都回头看她。

方若华轻声道:“我有一点不好的预感,你们都回去屋里,取一些自己的细软要紧之物,只拿重要的,贴身放好,然后再到我这儿来。”

几个姑娘都怔了怔。

方若华叹气:“去吧,只给你们一刻钟,速度快一点。”

黛玉猛地抓住自家师姐的手,只觉得眼前发黑,心扑通扑通跳动起来。

探春脸色登时雪白,有些六神无主,其他姐妹个个茫然不知所措。

但方若华的身份摆在这里,姑娘们都信服她,一听她这般说,便是懵懂也听了话。

诸姐妹纷纷散去,黛玉手心里全是冷汗,急声道:“师姐,怎么了?”

方若华轻轻抚摸她那一头秀发,柔声道:“别怕,人生无常,总会有些波折,但和黛玉你无关,我家的玉儿,将来必得幸福和乐。”

林黛玉脸上微红,有点不好意思,心里的惊怕到是少了些。

方若华拿了一杯温茶递给黛玉,还没有喝,外面一下子就乱了。

紫鹃披头散发地跑来,急声道:“外头来了好些穿着皂靴的强盗,马上就闯到园子里来了,正四下拿人,刚才宝玉在外头被吓得昏死过去……”

说话间,丫鬟们护着自家的姑娘,仓皇而至,人人自危,方若华招招手令她们坐下,“若是祸事,躲是躲不过,且等等吧。”

这时一队凶神恶煞的官兵冲了进来,还没到眼前,徐茂才一脚扫出,十几个兵士全让他踢飞了老远,落在地上打了滚起身。

为首的怒喝:“大胆,吾等奉皇命而来,你们胆敢抗旨不成。”

徐茂才冷笑,以脚尖点地,在地上划出一道线:“过此线,危急主人者,杀无赦!”

为首的兵丁脸色骤变,胸腔鼓动:“好啊,敢造反了,来人!”

“许千户!”

他话未说完,旁边一瘦小兵丁忙把人一把抱住,小声道,“还是仔细点儿,等金老爷来吧。”

“放屁,怕个卵子,呵,这荣国府早成了个笑话,真当还是老国公在的时候,如今他们算个什么东西,小爷我会怕他们?”

为首之人冷笑,一挥手,兵士们一拥而上。

三春姐妹登时脸上一白,惊慌失措,但也只有片刻,那群兵士还没冲到眼前,连徐茂才划的虚线都没靠近,就骨碌碌滚作一团,痛呼的痛呼,哀嚎的哀嚎。

场面一下子变得更乱。

为首的那许千户愣了下,一时也觉不对。

他可不是什么傻子,能在锦衣堂混到从五品的锦衣堂千户,怎么也算智勇双全的人物,很清楚什么人能招惹,什么人不能招惹。

反正可以使唤这等高手的人,在他看来就绝对是不好招惹的那一类,尤其是这里可是京城,便是锦衣堂的人身份再超然,也不好胡来。

许千户神色晦暗不定,冷声道:“你是什么人!”

“你个棒槌,连方真人都不认得!”

金兆明一进来,身子自动自发矮了半截,一溜烟跑过来,先是瞪了许千户一眼,又对着方若华赔笑道,“方真人您可千万别生气,这就是个棒槌,刚从江南道调回来的,纯粹是个粗人,要不是看他爹的面子,我早把他给收拾了”

说完又转身冲徐茂才道,“徐爷,您老也是,客气什么,碰上这等不懂事的,宰了他都没话说。”

方若华一下子就笑了:“还没恭喜金老爷荣升,在你们锦衣堂,六年不到就升任指挥使,恐怕除了金老爷,也没有几个了。”

“全托真人您的洪福。”

金兆明咳嗽了声,小声道,“今儿是真没想到真人在贾家,哎,要是知道您在,怎么也不敢让这小子冒犯。”

“好了。”

方若华摇摇头,“你既然接了旨意,按照旨意办去吧。”

金兆明小心应是。

方若华回头看身边这些栖栖遑遑的姑娘们,轻笑道:“别慌,事情来了慌也没用,人生便是如此,总是起起落落,可别管落到什么地步,只要不放弃,终归能雨过天晴。”

金兆明也连忙道:“还请真人安心,虽说万岁爷有旨,贾家老少暂且关押,但小的保证,对这些女眷们绝对秋毫无犯,不敢说一切和在家里一样,但保准饿不着也冻不着。”

方若华点点头,携了宝钗和黛玉起身,“这两位一个是薛家的小姐,一个是林家的小姐,我就先带走了。”

金兆明自是一句不多言。

林黛玉看着诸姐妹,心神不宁的厉害。

方若华过去替几个姑娘整理了下衣襟,又吩咐人拿斗篷给裹好,平平静静地道:“别担心,无论什么事,都和你们这些女孩子并没有关系,暂时忍耐个几日,我在幻真观等你们,到时候你们化个名,我给你们出本诗集,让那些文人雅士们也瞧瞧,姑娘们不会比男人差。”

探春红着眼睛,拉着迎春和惜春福身拜谢,欲言又止。

方若华笑道:“一切有我。”

探春这才松了口气。

和迎春,惜春不同,她在贾家还有一个亲娘赵姨娘,虽然探春平时对赵姨娘非常冷淡,特别嫌弃赵姨娘给她没脸,一直在讨好王夫人,但那是因为只有王夫人,她才有未来。

可真到了生死关头,当女儿的又怎么会一点都不惦记亲娘,再没有感情,也少有人冷血到那等地步。

她也是觉得,方真人或许会努力救自己,可赵姨娘就不会有人放在心上,难免担忧。

方若华领着黛玉,先送宝钗去与薛姨妈汇合,这才出了荣国府。

一路上看到贾家一团乱,无数兵丁四处翻箱倒柜,就如强盗一般,黛玉脸色都白了,方若华却只是叹了口气,圣旨下旨抄家,锦衣堂带来的都是兵丁,遇见这种事个个都是疯的,别说是方若华,哪个正经手握大权的皇亲过来,也照样镇压不住。

“钱财都是身外物,别太担心。”

方若华放下车帘,示意马车走人。

黛玉呆了半晌,眉眼间饱含轻愁:“外祖母的年岁已经大了,如何受得住呢?”

她也不知宝玉如何!

“宝玉一向娇惯,他哪里吃得了苦,可别在病了,到让人担心。”

虽说黛玉并没有如原著中一样,与宝玉心意相通,但是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没有爱情也有亲情在,在贾家所有亲人中,她怕是最关心的就是宝玉。

水友们一听这个,好多人都顾不上讨论荣国府抄家一事,纷纷花样百出,说起贾宝玉的坏话,看那模样,务必是要让林妹妹把贾宝玉给抛在脑后,最好一丝也不去想他。

“早点上演这出抄家戏份也好,现在林妹妹和宝姐姐,贾宝玉是一个也别想得了。”

水友们接受得还挺快,贾家树倒猢狲散虽然凄凉了些,可在他们眼中,至少纨绔膏粱又没什么用的贾宝玉,没耽误宝姐姐和林妹妹的花信年华,就不全是坏事。

方若华一路把黛玉护送到林府,又见了林如海。

林如海也显得有些焦虑。

“贾家到底和玉儿脱不开关系,哎。”

他现在是真后悔,让贾家抚养玉儿,玉儿在贾母跟前长大,如果现在贾府出事,他们一点不管,在外人眼里,林氏父女未免会显得太过冷漠无情。

“贾珍可是特别有本事,一边和三皇子牵扯,一边又与五皇子勾结,两边他都搀和,陛下亲自拿了案卷让我看,贾珍,还有贾赦,这两个人为那两个皇子做过很多见不得光的事。”

方若华此时也拿到了最近的资料,一看也无语。

还不只是和两位皇子有关系,贾珍还与义忠亲王牵扯不断。

虽说做得都是送银子一类的活,属于上赶着攀附,却不怎么得重视。

但正因为他们两面三刀,哪边都不算绝对的亲信,这一查,那些人可不就先把他们给咬出来。

方若华合上资料,反而神色舒展开,轻笑道:“林大人只管大大方方保一保贾家便是,若有他们作奸犯科的罪证,该怎么罚,就怎么罚,但那些无罪无辜的,大人不妨说几句话。”

林如海默默点了点头。

方若华也没在林家呆太长时间,便起身回了幻真观,一回去,就听丫鬟们道:“康王爷来了有小两个时辰。”

“真劳王爷久等,我这些丫头们真不懂事,也不知去寻一寻我。”

康亲王空耗了两个时辰,桌上的茶水也换过三回,却是不急不躁,闻言一笑:“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有机会,有这个体面,等一等方真人的。”

方若华莞尔:“康王爷到是越发风趣起来。”

康亲王没多少客人的自觉,亲自动手给方若华斟茶,叹道:“真人从荣国府归来,大约是得了第一手的消息?”

方若华点头,抿了口茶,又夹了块点心吃,并不多话。

康亲王看了她一眼,轻咳了声,到不卖关子,细细替他皇兄把荣国府被抄之事解释了一遍:“贾家那些人也太不争气,有负圣恩,连上皇也被气病了,哎,事出突然,在朝上几个御史忽然发难,一下子全掀了出来。别的罪名也罢了,可牵扯进谋逆,只能先全部下狱。”

这位王爷到难得变得啰嗦,陪着方若华说最近朝中的风向,一直说到吃晚饭,又在方若华这里混了一顿晚饭。

康王府向来是两餐制,大晚上的忽然吃一顿饭,到也不怕肠胃吃不消。

终于送走了这位王爷,杏儿登时笑起来:“荣国府和咱们家小姐又没什么干系,王爷解释那么多做什么。”

“好歹是要做做样子。”

方若华笑道,“而且,如果我看在黛玉的面子上,要救贾家,陛下和康亲王这意思,就是让我或者玉儿把这个好人当全了。”

虽然康亲王不会明说,毕竟皇家的颜面重要,但话里话外的意思表示得很明显,是说贾家都是些无用之人,犯的事不小,可一家子就是稀里糊涂的糊涂人,大约也不是本心如此,并非不能宽宥。

只要她发话,皇家肯定要给她面子。

杏儿若有所思,半晌摇摇头:“皇家的人,还真个个都是人精,奴婢想不透。”

方若华也觉得有点意思:“如果我现在想做个好人,只要露出半点口风,皇帝就能让我把这个好人做得特别到位,保准让贾家对我感激涕零。”

她想了想:“虽说,贾家感激不感激我,我不在意,但让世人都夸赞夸赞咱们家玉儿有情有义,却还是挺有价值的,杏儿,你拿我的帖子,送去林府,唔,再让玉儿到我这儿来一趟。”

杏儿一笑便应了。

刑部大牢之内。

贾家的女人们都没换上囚服,萎顿不振地坐在枯草上,一时眼泪也哭得干涸。

贾母看着铁栅栏,心口绞痛,为什么不让她早点死了,早点死,也好过如今落到这等田地。

国公夫人,堂堂一品诰命,何时受过这等苦楚?

第九百一十七章 狱中

贾母虽痛苦,毕竟年纪大了,见多识广,也还能勉强撑得住。

邢夫人,王夫人,王熙凤等人,却是已经六神无主,姑娘们更是浑身没有一处自在。

王夫人忍不住咬牙:“娘娘必会救我们,娘娘一定在想法子。”

贾母蹙眉,心下叹气,她只怕贾家那些不争气的爷们儿们闯祸,也会影响到宫里的娘娘。

这娘家入罪,娘娘在宫里还能得什么好不成?

一开始,贾母等人还盼着宫外姻亲故旧们多加帮衬,早早让她们出去,可一连数日,外面一点动静都没有。

贾母也是想尽办法,拿身上藏的一些东西贿赂了狱卒,可还是套不出什么要紧话。

狱卒见惯了这些犯人,也只摇摇头:“我知道,你们肯定都是那些大户人家的太太奶奶,瞧你们连装扮都没换,送你们进来的老爷够关照的了。”

王夫人眼睛一亮,急声道:“我们必能出去的,外头亲眷们肯定再想着救咱们,娘娘也会惦记着咱们。”

狱卒叹了口气,看她们这模样,不禁翻了个白眼:“但凡进了这大牢的,哪个不是想着能出去,真能出去的又有几个,大部分还没挨到砍头,就疯了傻了。”

“关在我们这儿的,都是重犯,要犯,一般人,还关不进来呢。”

寥寥几句,吓得王夫人等人嚎啕大哭:“我这是做了什么孽,作孽啊!”

不用等到杀头,事实上现在贾家这些女人们就快要疯。

都是金尊玉贵的人物,个个在家锦衣玉食,这凉饭菜,冷馒头,谁能吃得下去?

不过几日光景,一个个憔悴得不像样子,人也越来越暴躁。

尤其是赵姨娘,各种车轱辘一般的脏话都脱口而出,连探春都听不下去,只是她但凡劝上一句,赵姨娘就骂得更厉害,气得探春忍不住哭。

她想起进来之前,她还那么担心赵姨娘,可赵姨娘除了给她丢人,从没为她做过什么。

牢头冷笑着看她们闹:“这会儿趁着还有力气,尽管闹,再过些日子,连闹腾的劲儿也就没了。”

正如牢头所言,又过了两日,贾母往下,所有人都有些绝望,连说话斗嘴的力气也失去,虽然时间还不长,可呆在暗无天日的牢房里,外面什么消息都传不进来,那是真正的度日如年。

她们的待遇比起其他犯人已经算是非常好,锦衣堂的金老爷有点别的小心思,可到底看在幻真观方真人的面子上,稍微交代了一声,不让狱卒为难她们。

如今牢房是新的,比较干净,贾家这一帮人都关押在一起,也算有能说话的伴儿,吃的饭虽然不好,却很干净,那些狱卒也没有搜她们身上藏的那些金银。

换做别的犯人,身上哪里能留下一星半点的东西!

奈何这牢房就是牢房,便是有些照顾,像贾母,王夫人这等一辈子没吃过半点苦头的贵妇,那也是片刻都待不下去。

牢房里阴测测,窗外似乎有奇怪的风声,王熙凤打了个冷颤,只觉得浑身无力,身体虚软,冷汗把衣服都浸透,让冷风一吹,更是瑟缩发抖。

贾母看着她心下难受得厉害,一把把巧姐儿抱起来搂着,默默跪下祈求诸天神佛,贾家的老祖宗们:“皇天菩萨在上,我贾门史氏,虔诚祷告,求菩萨慈悲。”

“我贾门数世以来,不敢行凶霸道。我一生帮夫教子,虽不为善,亦不敢作恶。必是后辈儿孙骄侈暴佚,暴殄天物,以致合府抄检。”

“现在合家监禁,自然凶多吉少,皆是我一人之罪孽,不教儿孙,所以至此。”

“我今即求皇天庇佑,在监逢凶化吉,有病的早早安身。总有合家罪孽,情愿一人承当,只求饶恕儿孙。若皇天见怜,念我虔诚,早早赐我一死,宽免儿孙之罪。”

贾母喃喃自语,邢夫人、王夫人等听了,忍不住齐齐痛哭。

一屋子人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不能自已。

外头不远处拐角,锦衣堂的金老爷,赵老爷等人一边听一边记。

半晌,金老爷笑道:“这贾家满门都是糊涂的,看来的确没犯下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过。”

赵老爷摇了摇头:“这一府的男人们都是没用的,贾政只知道推诿罪过,开口就是他什么都不知道,犯法的全是大房那边,可他这话也就能糊弄糊弄他自己,要不是贾政上进心太强,还不用到正地方,什么事都想管,别人找他办事,他稀里糊涂就给办了,贾家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地步。”

“至于贾赦,那就是个糊涂虫,自己要紧的东西看不好,什么人一哄一骗就信了人家。”

两个锦衣堂的老爷嘀咕半日,一百个看不起荣国府的种种做派。

“不过,他们家死罪应该能免,今日林如海林相爷在朝上就给他们家求情来着,还不知会是个什么章程。”

说话间,外面有人来报,说是林如海家的千金林黛玉过来探监。

锦衣堂众人便闭口不言。

那边监牢里众人正昏昏沉沉间,只见外面一道光亮起来,贾母睁开眼,就见黛玉由远及近,奔过来扑倒铁栅栏前,哭道:“老祖宗,老祖宗您还好吗?”

“是玉儿?我的玉儿。”

贾母大惊,又是喜悦,忙站起身伸手抓住黛玉的手,“玉儿你怎么来了?这等地处哪是你该来的。”

王夫人不等贾母说完话,已经急急抢着道:“林丫头,你可来了,外面怎么样?娘娘可有什么旨意,我们什么时候能出去?”

王熙凤也挣扎着坐起身,气喘吁吁:“林妹妹,你快说说,咱们贾家的老亲们可说了什么,能不能快些救咱们出去。”

贾家姐妹们也红着眼睛,满怀期望。

林黛玉看着这一房的老少,心下生疼,死死咬住嘴唇把哭声吞咽回去,却是一时哽咽,说不出话来。

王夫人等一看着情状,登时心灰意冷,邢夫人痛哭失声。

贾母也叹气。

这么长时间唯有黛玉一个小姑娘来探她们,那些老亲一点动静也无,她心里就明白,那些人怕是都担心会受牵连,如何会愿意管他们家的事。

黛玉叹了口气,也简单说了几句,朝中被牵连的不只是贾家,四王八公等勋贵皆不好过,到不是他们不肯出力,多年来大家同气连枝,都是姻亲故旧,一家不好,剩下的也好不了。

但比起贾家,显然还是自家更重要,若是小事便罢了,贾家一看就不像是还能起来的模样,谁还有心思伸手?

林黛玉深吸了口气,连忙道:“老祖宗,大太太,二太太先别泄气,我来时父亲交代了,荣国府欠下的库银,抄家后还有三十万两的缺口,林家先给垫上,其它那些贾家的族人犯下的罪过,我父亲派人去安抚,保证让他们不上告,今日早朝,父亲也已经上折子求情,想来陛下会有所考虑。”

“先不说大老爷,二老爷他们,可宝玉,贾环,兰儿这些孩子,绝对无辜,必会没事,大家都不要急,暂且安心等一等,也许过不了几日,大家都能出来。”

贾家众人心里总算是稍稍安稳了些。

被关在牢里,吃不好喝不好不是最难过的,最难过的是对外面的情况一概不知,如今黛玉进来见面,大体说一说,哪怕不是什么多好的消息,也能稍稍安抚人心。

祖孙姐妹们说了一通话,林黛玉才忙让身边夏蕊她们几个把准备的东西取来。

“琏二嫂子瞧着这是受了寒吧,我从幻真观拿了一些药丸子出来,药效温和,快给二嫂子吃些。”

贾母立时道了声佛号。

“我这两日就愁这个,她瞧着身体不坏,可里子都是空的,一早就不好了。”

喂王熙凤吃过药,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她看起来的确好些,贾母才松了口气。

林黛玉又把素面的,看着很不显眼的棉被塞进去,还有一些拿牛皮纸包好的烧饼。

“烧饼里面加了肉和菜的不多,老祖宗你们先吃这个,剩下的耐放,留着些有备无患。”

林黛玉又忍不住落了泪。

“哎,委屈老祖宗了,您往常哪吃过这些!”

贾母笑道:“傻孩子,有什么好委屈的,能有口干净吃食便很好。”

其他人早顾不得说话,三口两口地就把吃食都塞在嘴里,贾母因王熙凤病着,不让她劳累,自己顾着巧姐,细细掰碎了吃食给她。

“也不知……那两个孽障怎么样了,还有珍儿。”

贾母吃着吃着,忍不住叹道。

黛玉连忙安抚:“老祖宗放心,爹爹派了人过去看过,大舅舅,二舅舅他们都好,吃的喝的,都照应得到。”

贾母闻言,这才松了口气。

林黛玉又待了一会儿,给牢头和几个狱卒都塞了些散碎银子,央他们对贾母一行人多加关照。

这些狱卒便是再难缠,如今银子在手,林黛玉的身份又摆在那儿,自是连连应是,保证把贾母她们照顾好。

林黛玉这才放心走了。

她一走,王夫人又忍不住哭。

邢夫人叹气:“咱们家多少亲戚,唯有林姑爷能惦记着老太天,惦记着我们。”

她一时耐不住,冷笑:“弟妹,你整日把你那好哥哥挂在嘴边,结果咱们一出事,你那哥哥到躲得远远的,不说为咱们家求情,连过来看一眼都不肯,不知将来有个意外,他会不会给你收尸!”

王夫人一气,登时哭得更厉害。

贾母蹙眉,叱道:“老大家的,你消停消停,有的吃还堵不住嘴。”

牢房里一时又安静下来。

可所有人心里都明白,指望别人怕是不行了,王家也好,史家也罢,都不会插手,宫里的娘娘,恐怕也管不了多少事,唯有林姑爷心善,愿意卖力气。

以前众人总觉得林姑爷势单力孤,对他不怎么看得上,可真到了这种时候,到个个盼着他手眼通天,人脉广泛,能帮得上忙了。

贾赦,贾政那边,也收到了林家的问候,情绪多少有些恢复。

宝玉更是一听便落泪:“林妹妹,林妹妹……”

又几日过去,林黛玉再没到牢里,贾家一行人不免又有些心思浮动。

王夫人心神不宁,这日忽然道:“林丫头也到了年岁,她和我们家宝玉自幼在一块儿,青梅竹马的……”

“别说胡话。”

贾母摇了摇头,警告地瞪了王夫人一眼。

当初她想撮合两个玉儿,她这二儿媳妇怎么也不乐意,如今到是敢想。

他们贾家这回便是逃过一劫,也要彻底落败,还能不能东山再起,唯有看子孙能不能争气。

便是她,也不敢再奢望两个玉儿能成良缘。

“如今你就盼着咱们宝玉安好无事,将来有机会出去,择一贤良淑德的好女子为妻,要是能看到那一天,我也能瞑目了。”

一连数日,贾家的女人们精神都熬到了极限,这日外面忽然来了好些人,贾母一看,正是锦衣堂的人,心里一跳。

王夫人更是手心冒冷汗,浑身颤抖。

金老爷笑了笑,让牢头开门,高声道:“贾老太太,圣上下了旨意,您老和女眷们可以出去了。”

贾母吐出口气,一干女眷都大喜,只是略一探问,贾赦,贾政,贾琏,贾珍等一干成年男丁还是看押候审,世职都革除。

她们这欢喜不禁又小了。

不过,女眷和未成年的男丁,上面这回恩旨宽宥,到也已经足以庆幸。

贾母等人踉跄蹒跚着出了牢门,阳光一照,都恍如隔世,抬头一看,林黛玉早早备好了马车,鸳鸯等一干丫鬟也在。

“老祖宗!”

一见贾母,大家齐齐上来见礼,抱头痛哭。

贾母也是热泪盈眶,“好,好,都在就好。”

林黛玉笑道:“前几日官府发卖了咱们家的人,孙女使人提前打了招呼,把姐姐们悉数买了回来,那些有家的便回家去,幸好鸳鸯姐姐在,也不怕老祖宗身边的人使不习惯。”

鸳鸯哭道:“鸳鸯唯愿一辈子侍候老太太。”

贾母笑道:“好,好,咱们娘俩再不分开,以后鸳鸯嫁了,还回来跟我作伴。”

第九百一十八章 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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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仆等都吃了不少苦,如今聚在一处,有说不尽的话,还是林黛玉宽慰道:“老祖宗,快上车吧,我在幻真观的庄子旁边,也买了个小庄子,正好给老祖宗安顿。那地方安全,现在府上都是女眷,住别处孙女不放心。”

贾母自是一概听黛玉的安排。

邢、王二位夫人也是六神无主,只能仰赖黛玉了。

唯有宝玉一出门,竟是痴痴傻傻,被王夫人紧紧搂着,也浑浑噩噩,不肯说话。

贾母怜爱地看着他,叹了口气:“宝玉这孩子从没有吃过苦,肯定是吓到了。”

林黛玉同样有些担心:“已经请了大夫在庄子里候着,老祖宗也有了春秋,一会儿回去可要全都诊一诊脉,若是无事最好,要是有个病症,也好早早诊治,万万耽误不得。”

在这里,林黛玉就拿了账册给三春姐妹。

“这是咱们那个胭脂铺的账本,你们如今可好好看看,以前不要紧,以后要当家了,手里有多少银钱可得心里有数。”

三春姐妹红了眼睛,心里到踏实许多。

林黛玉又笑着把一些账册递给贾母,搂着贾母的胳膊道:“老祖宗还记得不记得,当初老祖宗给了我不少零花钱,我就和老祖宗说,要拿这些银子练手,学着管家,赔了就是老祖宗疼我,让我花了,赚了就当孙女孝顺您老。”

“看来您孙女还能当个女陶朱,如今翻十倍给您赚了回来。”

贾母一愣,不禁想起当日方真人要黛玉学管家理事,随口说起要给她几个铺子试着玩一玩,她便拿了五百两银子与她。

此时再翻阅账册,又岂止是十倍,有幻真观做靠山,黛玉经营的那一家成药铺子,一家药材行,还有那两个庄子,都日进斗金。

贾母心中叹息,却笑起来,并不推拒,如今贾家正难,也不是推拒的时候。

“我的玉儿本就聪明能干。”

不多时,庄子便到了。

他们一行人进去就发现,这庄子很是不小,房屋众多,里面种满了果树,还有一个小小的药圃,里面下人等有二十人左右。

其中有几个熟面孔,是贾家的下人。

不过贾家人多,林黛玉肯定不能全买回来,买回来的都是踏实能干的那一类。

仔细看过,贾母就松了口气,黛玉想得周到,这地方极好,不算很大,可安置家里的人足够了,又很清净,下人人数也不多,凭贾家剩下来的家底,做这等安排再合适不过。

早有大夫在庄子里静候,林黛玉还帮忙请了一位御医,仔细贾家这些人都诊治过。

诊完脉,御医就道:“幸亏老太太身子骨硬朗,虽说受了些惊吓,又略感风寒,可也不算大毛病,我开副药,吃也可,不吃也可,只静心修养,不要太多思虑便好。”

所有人中,反而是年轻的王熙凤身子骨最糟糕,御医都道:“要是再不好生保养调理,恐会熬干了人,真到了那地步,才是药石罔效。”

求医问药的折腾半天,林黛玉一直盯着,直到所有人都安顿下来,洗漱干净,从头到脚换了新衣,舒舒服服地坐下喝过养神汤,这才走人。

邢夫人和王夫人,还有三春姐妹们一起送,黛玉劝了她们半天,才让大家止步。

想了想,林黛玉小声对探春道:“珠大嫂子是节妇,这回到没受牵连,她与兰哥儿已经回金陵去了。”

探春愣了下,苦笑:“大难临头各自飞,也没什么不能理解,怕是老祖宗心中有数。”

林黛玉想到,李纨走时,爹爹还特意派人送了一程,也就没再多言。

珠大嫂子李纨在贾家和个透明人也差不多,不得婆母喜欢,好好一个人,过得却不是人该过的日子,早些时候见她,便觉得她所有的精气神都在贾兰身上,如今贾家到了这般地步,为了贾兰,她也绝不想再拖上贾家这些没用的老老少少当累赘。

“林妹妹。”

林黛玉刚上车,就见宝玉狂奔而出。

他本来痴痴呆呆,一直病着,刚刚黛玉去探他,他都没醒,此时立在庄子门前,脸颊泛红,略带病容,满眼的无措栖遑。

黛玉心中也有些难过,撩开车帘柔声道:“宝玉,二太太和老祖宗,全指着你了。”

贾宝玉一时无措,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又忍不住叫了一声:“林妹妹!”

只是他再不懂事,心里也明白,林妹妹不会在在他家住着。

林黛玉心下叹息,却是一笑,挥了挥手,示意马车离去。

鸳鸯赶出来,三春也看着宝玉,一脸紧张,但贾宝玉却并没有追喊,整个人木木愣愣的。

马车渐行渐远,林黛玉再没有回头。

安顿好贾家,她心里也安稳好些,他们父女已经把该做的都做了,任谁也挑不出半点错处。

如今朝中很多人面上不提,心里却觉得林如海此人仁义得很,是个值得结交的。

林如海本来也有能力,又有上宠,现在更是把离开京城多年的生疏感都消除了好些,朋友越发多,给他使绊子的人越发少,一时做事都更得心应手起来。

皇帝都林如海越发满意,有一回和康亲王喝酒,都和自家弟弟显摆自己的好眼光。

他挑选的亲信,就像林如海,才高八斗,探花出身,能力出众,在江南力挽狂澜,人品还好,心地纯善,那简直是无一处不让人满意。

康亲王:“……”

能在官场上混到户部侍郎的大臣,还什么心地纯善,他皇兄也不是个傻白甜,难道今天脑子里进了酒?

反正,贾家倒台,林如海丝毫没受影响,而且无论清流还是勋贵,对他印象都相当好。

再过几年,如果不出意外,林如海入阁拜相,应该没多少问题。

贾家的事,很快就有了结果。皇帝肯给林如海和方若华面子,东府的贾珍等人判了流放,贾赦,贾政,贾琏等人则开释,只世职革除,抄没家产,俱成了白丁平民。

……

三年后

花朝节

阳光明媚,百花盛开,正是春日最动人的时节。

贾宝玉从街边的书肆出来,被阳光一照,不禁恍惚了一下,一头撞在卖冻梨的摊子上,幸好他身边同窗李文一把将他拽住。

“宝玉,小心点。”

李文无奈地翻了个白眼,扶着贾宝玉站好,又跟人家小贩赔不是,帮着把落了地的冻梨捡起来,干脆自己也买了几斤。

“你今儿怎么了,心不在焉的。”

贾宝玉愣了半晌,摇摇头笑道:“没什么,可能昨天睡得不踏实。”

李文一听,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他这个同窗是有点娇气,他们几个这个月,日日去抄一整日的书,腰酸背痛,手腕更是青紫了一片,他就看着贾宝玉身上有点不舒坦,晚上睡不好,再正常不过了。

“对了,今天是文靖县主的诞辰,也是及笄日,咱们也去给县主添一盏长明灯祈福如何?”

贾宝玉僵硬了下,笑道:“好。”

今天是林妹妹的生日,她及笄了。

李文平时不是个话多的,但说起文靖县主,却也是满肚子的话,一下子变成话唠。

由不得他不推崇,三年前,文靖县主有感于天下百姓读书艰难,特意把林家的藏书捐献出来,联合幻真观方真人和陛下一起开办大殷图书馆。

图书馆免费供天下读书人借阅。

三年下来,分馆遍及大殷十数个州县,受其恩泽的读书人不知有多少。

李文就是寒门出身,家里为供他读书竭尽全力,一大家子供他一人也十分艰难,他自小就知道书籍难得,再怎么努力也比不上那些世家大族的公子哥。

图书馆一出现,李文再也不用整日想着节衣缩食去买书,家里最后两亩良田也保住了,他甚至能通过替图书馆抄书,得到属于自己的书籍,也能卖出去赚些笔墨钱,这书读得更轻松许多。

陛下恩封的县主不多,但也不少,唯独文靖县主,这县主之位实至名归,天下无人不服。

贾宝玉听李文絮絮叨叨地赞美林妹妹,脸上露出一抹笑来。

不知不觉,两人走到林府门前,林府张灯结彩,门前马车拥堵得厉害,他们不得不让路,李文一点也不觉得自己被逼让路有哪里不对,抬头看到一样貌清隽,面容和煦,身披雪白天马皮的斗篷,一身书香气的年轻贵公子,倒抽了口冷气:“看来是真的!”

李文连连叹气:“十五岁的文探花,武状元,江南裴召,入了林大人的眼,只等着文靖县主及笄之后,两家便要定亲,哎。”

虽说是才貌俱佳的文探花,武功还特别好,听说在江湖上也是小有名气,看起来再好不过的青年才俊,但文靖县主那在他们这些读书人心中,简直有些神圣,如今竟要嫁人,谁心里也要有点不自在。

贾宝玉只觉心口绞痛,可他终究不再是以前的贾宝玉,家里老祖宗和太太都指望着他,他自是不可能如以前一样,还去大哭大叫,大吵大闹。

如今他已经明白了,世上不是所有事,只要他一哭闹,就能如他的愿。

这世上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像老祖宗和母亲一样,他要什么,都答应他,事事顺着他。

他更明白,他想要林妹妹,已经是不可能了。

贾宝玉忽然有些心灰意冷,他得承认,他努力读书,早早考取秀才功名,其实也不是没存着自己上进,能入林姑父的眼,最后让林妹妹再回到他身边。

可是……徒呼奈何!

紧了紧身上灰鼠皮的斗篷,贾宝玉懒懒地想,终究是都散去,他什么也抓不住。

宝姐姐去年嫁给一举人,听说很上进,夫妻和睦得很。

史妹妹也和山西那边一个世家公子定亲,好像明年就要出嫁。

迎春姐姐的亲事,是幻真观的方真人做媒,对方是禁军的人,一个小统领,姓曲,比迎春姐姐大两岁,他见过一次,相貌不是很好,可身为武将,看起来却斯斯文文的,听说这位曲统领尤其爱好下棋,棋艺却只是一般。

方真人恐怕是认真选过,才觉得他与迎春姐姐相配。

迎春姐姐也没什么不高兴的模样。

探春和惜春也都都差不多算是定下来。

一个是林姑父家表弟在江南书院时候的同窗,寒门子弟,但是很有才华,林表弟觉得,只要不出意外,他至少中一个进士们多少问题。

另外一个是镇国公家的旁系庶子,听说早年见过惜春一面。

如今四王八公都快成了老黄历,他一个庶子,将来更多也是靠自己的能力生存,既然中意惜春,也没什么不能的,两个人都不反对,两家就给定了亲事。

贾宝玉叹气,等迎春姐姐嫁了,下面就轮到探春,惜春,姐妹们终究全都飘然而去。

“散了,都散了。”

李文也是见惯了自家这同窗发痴的模样,到也不多理会,只扯着他的袖子大跨步地向幻真观走去。

他这回打算去幻真观给文靖县主点一盏长明灯祈福,好歹是自己的心意。

贾宝玉浑浑噩噩而去,林家正为自家小姐准备及笄礼。

方若华只来凑个热闹,没有答应做正宾,她私心里不大喜欢及笄礼所代表的古义,就好像女儿家只能困守后院一样,不过,对黛玉来说,显然这个礼仪还挺重要的。

看着小姑娘抽长了身条,变得越发窈窕,身上的仙气也越发浓郁,方若华一时也有些心满意足。

这孩子,也算是她养大的。

养大一个林妹妹,看着她健健康康,生动又活泼,自由自在的,对这个世界无惧无怕,在父亲的注视下,在弟弟的关怀中,举行自己的及笄礼,感觉还是挺有意思。

方若华一笑,看着作为正宾的睿亲王妃,缓缓走到黛玉面前,高声道:“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志,顺尔成德。寿考惟祺,介尔景福。”

再看着她为黛玉梳头加笄。

之后加钗,加钗冠。

看着林如海替黛玉取字‘文昭’。

方若华忍不住又是一笑,以后,黛玉就是林文昭了,不知道她能不能青史留名,也变成将来学生们的必考内容之一?

大约会的。

很多年以后,林文昭作为历史上不容忽视的女才子,自然是青史留名。

当然,幻真观方真人是她的师姐,那也是每每总有人提及。

所以说,方真人的名气,同样不小。

第九百一十九章 回家

别墅里灯光璀璨。

方肖和夏芬两个人在书房里已经呆了三个小时,地上堆叠的箱子还是没有收拾完。

方若华躺在沙发上吃了十一块德芙,终于甜腻得再也吃不下去第十二块儿了。

也不为别的,反正就是很想吃。

除了巧克力,像什么提拉米苏,曲奇饼,马卡龙,还有山楂片等等等等,方若华都馋的不行。

清修了那么长时间,真是把肚子里的馋虫都给勾引起来,方若华深刻觉得自家爸妈回家第一件事是整理古董和各种古籍,而不是吃甜食这件事,真有点奇妙。

其实在红楼,她可是半点也没委屈了自己的口舌。

红楼美食,几乎全都尝遍了,冰淇淋一类的现代美食,那些大厨们也一样能给仿得挺好,只是或许因为这张嘴被养得很叼,反而到变得娇气。

反正一回家,她就特别想念现代食品,先吃了一气各种垃圾餐,吃完肯德基,就吃方便面,吃过火锅,又吃过烤羊肉串,吃饱喝足,下午茶就是各种甜品。

被美食,呃,或者说现代那不怎么健康的视频荼毒了一天,方若华才发现许岚女士和那位中二病长天真人竟然都没露面。

不光没露面,连点消息也没有。

方若华也只是想了想,没多在意,反正许岚女士本来就神出鬼没的,总不能因为人家最近变得稍稍殷勤些,就指望她和保姆一样随叫随到。

“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卖报的小行家……”

手机忽然响起,方若华一接通,就听里面传来一声特别凄厉悲惨的嚎叫。

“祖宗,小祖宗,江湖救急,呜呜呜呜。”

那声音尖刺得方若华耳廓疼,拿下手机看了眼屏幕,上面写的是——‘中二病陈克吉’。

“你哪位?”

方若华是真想不起来。

不过,能在她的手机通讯录里留下个名字,想必是有一点交集。

对方:“……”

那头儿沉默片刻,好像有点抓狂:“兄弟我陈克吉,小祖宗你忘了,史密斯当初拍《霹雳惊魂》,咱们可是一起吃过饭,喝过酒的好哥们儿!”

方若华:“……”

好不容易才从脑海深处扒拉出一点当时的画面,也怪不了她,那都是哪辈子的事儿了,她现在能想起来有这么个人,那是她的记性好。

“哦,有什么事吗?”

对面又静了半晌,陈克吉似乎正和什么人争执,吵了半天。

方若华难得有闲暇,一边爬起来整理准备送给水友们的礼物,一边就开着公放,等陈克吉说话。

好半天,陈克吉才期期艾艾地哼唧,说是他被他一死对头给坑了。

他们公司最近正准备和影帝林谢的工作室合作,筹拍一大ip电影,探秘手札。

林影帝不光是演员,人家如今是资本大鳄,手里握着一批优质IP,想和他合作的影视公司在国内没有几十家,也有十几家。

陈克吉最近新成立了一家影视公司,进军影视业,别看对陈家来说,陈家公子的影视公司并不那么重要,但对陈克吉来说,这相当于他的毕业考核。

如果他能在这方面表现出自己的担当和能力,他继承人的地位就能正式确立,如果他不能,他家兄弟不少,并不缺他这个儿子,他老爸随时可以更换另外一个继承人,至于他,以后就等着拿一点股份养老算了。

“方大小姐,您是不知道,我好惨,早些年不懂事,竟想着玩,本来以为家里就我一个儿子,别管我怎么作,将来这产业还不都是我的,怕个什么,没想到我亲爹给我来这一招,他跟我说他儿子多得很,我不想干,人家有的是儿子在人家面前承欢膝下,呜呜呜呜,我也太惨了,生活搞得和拍电视剧似的!”

方若华:“……麻烦说重点,谢谢。”

她虽说不忙,可哪怕上会儿网,看会儿动画片,也比听个不熟的小子瞎叨叨强吧。

陈克吉叹了口气,总算把事情给说清楚。

目前林谢有意向和陈克吉的新锐影视,还有国内比较老牌的京杭影视公司合作,还没做最后决定,陈克吉也想了很多办法,目前进展还可以,林谢觉得他们公司比较有诚意,也有实力,但是京杭那边同样不是吃素的,最后这合作机会落到谁手里,还没确定。

陈克吉叹道:“最重要的不是明面上这合作的事,而是林影帝的好感,只要和林谢保持密切的联系,得到他的好感,对我在影视圈立足大有好处。”

“你应该知道,林影帝的夫人是一位很出名的芭蕾舞者,但是当初她正如日中天的时候,和林影帝相恋,并且结婚生子,放弃了这个梦想。”

“近日,林夫人在阔别舞台五年后,开起了工作室,自己做教练,还收了几个很优秀的弟子,我知道消息以后,就想曲线救国,托了我姨妈的关系,力邀多个国际芭蕾舞比赛金奖获得者,芭蕾舞大师乔菲赴京,和林夫人的团队交流合作。”

“林夫人的团队最近要在大剧院首演《吉赛尔》,正在紧急排练中,而乔菲的《吉赛尔》,世界知名,绝对是超一流的,我打听清楚了,林夫人特别尊重乔菲,当年甚至希望能成为乔菲的弟子,可惜没什么机会。”

陈克吉车轱辘话说了一大堆,方若华还是没听到重点。

“这主意不错,和林夫人处好关系,是个路子,我支持你,去做吧。”

“……问题是乔菲大师她不来了。”

陈克吉说得都想哭。

“本来明天乔菲大师打算飞首都的,我一死对头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挖了一,哎,怎么说的,超级天才,据说乔菲大师看过舞蹈视频,登时决定转道去日本。”

陈克吉欲哭无泪,“乔菲大师虽然是说如果没别的安排,就愿意来京一趟,我却觉得这事十拿九稳啊,一时显摆,就和林影帝说了,林影帝很高兴,再三道谢来着,现在乔菲不来,这可怎么得了。”

方若华莞尔:“这也没什么。等乔菲大师有空,再请人家过来便是。”

“那哪行!”

陈克吉接连叹气,“林夫人她们的公演就在下个月,正在紧急彩排中,时间紧迫,能在公演之前请乔菲大师到场,那才敲到好处,而且乔大师也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空闲。”

“再说,我们都约好了,这会儿再让我和林影帝说,事情让我不小心给搞砸,乔菲来不了,你让我的脸往哪搁?”

说白了,就是纨绔子弟的面子问题。

方若华失笑:“那你想我帮什么忙?我不认识乔菲大师,不懂芭蕾舞的圈子,总不能让我去日本把乔大师给你绑架过来吧?”

陈克吉讪讪一笑:“我听暗线说,乔大师最近想找一个非常优秀的芭蕾天才,已经看了很多人,都不很满意,正因为如此,那混蛋才一击即中,把人给勾搭走了,不过没事,他能找天才,我这人脉里头也有啊。”

方若华:?

“方大小姐您的天分,那可是让史密斯导演都倾倒的,史密斯有一回私底下跟我说,要是方小姐愿意专心于芭蕾,用不了多久,世界上最好的芭蕾舞者的位置,有您的。”

方若华还没说话,陈克吉都要撒泼打滚似的哀求起来:“呜呜,方小姐不帮我,我就要丢人现眼,我爸爸会对我失望,会赶我出家门,到时候我流浪街头,被野狗追,住在桥洞子里,忍饥挨饿,风餐露宿……”

好像我们没这么熟吧?

方若华眨了眨眼,竟然没有挂他电话。

她对陈克吉有一点印象,陈公子或许有些纨绔气,但在她面前还是很像个正经人,当然,后来也表现得有那么一点自来熟,可总体上都是客气讨好的样子居多,今天这么不要脸的一面,她还是头一次见识。

但是,她今天才发现,原来自己对死皮赖脸的人反感度居然很低,只要不是让她为难的,别人这么求她,她能办的就倾向于给人家办了。

“想让我做什么?”

“给我录个跳舞的视频呗,芭蕾舞。”

陈克吉小心翼翼地道。

方若华一笑:“如果乔老师看不上眼,你别怪我就成。”

陈克吉一拍桌子:“我对方大小姐,绝对有信心。”

方若华莞尔:“那我先上网搜搜芭蕾舞的教学视频,有什么要求吗?”

那边居然一下子沉默下来,紧接着又是更多争执声,半晌,陈克吉有气无力地道:“呃,没……要不你先录一个试试?”

方若华挂了电话,先上网搜了些资料,又搜了芭蕾舞国际赛事的一些视频,看了有两个多小时,之后直接去自己的练功室,拍了个二十分钟的视频,给陈克吉传过去,就算是搞定了。

陈克吉接收到视频以后,他身边几个狐朋狗友都是相当无语。

“哥们儿,这明显是谢峰那孙子给你使绊子,你不去教训教训他,还想硬碰硬跟人家正大光明地过招啊。”

“谢峰不知道准备了多么长时间,我跟你说,人家手头那天才,今年才不到二十岁,青春年少,入门晚,真正练习芭蕾舞才一年半,以前是花滑的高手,我特地去替你打探过,这位是日本今年备受期待的新人,人家教练发掘她以后,如获至宝,冲着世界冠军去的。”

“你这跟抓瞎似的,随便抓个会跳舞的,就想和人家比?脑洞开大了吧。”

“要是真随便一个人就能比得过,哥们儿我认识几个舞蹈学校的小妹子,给你拉来充场面?”

陈克吉被挤兑了一通,翻了个白眼:“你们懂个屁,我找的这位,那就不能以常理来推断,总之,你们让我试试。”

说话间,他已经噼里啪啦发送邮件到乔菲的工作室邮箱,而且收到回执。

他那些哥们儿愣了下,齐齐炸毛:“你连看都没看,你就发过去了?”

陈克吉一怔,也拍了拍自己脑袋:“哎呀,看我这脑子,太着急了。”

由不得他不着急,乔菲大师很急切的模样,很可能立马就要上飞机。

他把邮箱关了,这才打开方若华传来的视频。

刚一打开,他就不禁扬了扬眉:“这画质不错。”

虽然摄像机明显是固定的,没有摄像师,但是,设备绝对先进。

然后方若华就出现在屏幕内。

没有搭档,只是普通的旋转,普通的动作,但是陈克吉这个不懂舞蹈的,还有他那些不懂艺术的狐朋狗友,就这么安安静静地看了二十分钟,然后不自觉伸手又重播。

“……我是不懂这个,但是看着觉得很厉害的样子。”

陈克吉也点了点头。

问题是,他们觉得厉害那没什么用。

乔菲那边根本一点回音都没有。

还没到吃饭的时候,陈克吉一个朋友就打了电话过来,有确切消息,乔菲大师已经到了机场,马上要乘飞机去日本了。

陈克吉简直要哇一声哭出来。

一干朋友都不知道怎么安慰,他们到觉得,这事挺正常。

气了一会儿,陈克吉回过神叹了口气,也不再多想:“算了,这回认栽。”

仔细想一想,也不是什么大事。

“谢峰那混蛋,不就是想给我添堵?没事,下回我也给他堵回去,咱们走着瞧!”

话虽如此,陈克吉还是来回踱步,不知道该怎么和林影帝说这件事,难受得他恨不得出去跳游泳池里泡泡冷水,也好冷静一下。

乔菲的舞蹈工作室每日能收到许多的邮件。

郑燕作为乔菲的私人助理,正负责处理这些邮件,当然,其中一部分有特殊标识的,都是她看过之后,也要整理好给乔菲。

今天来自陈克吉的邮件,就是普通邮件中,又比较重要的一份。

因为陈克吉属于关系户,乔菲和他姨妈是好朋友,他算是乔菲的小辈,虽然不怎么熟悉,但是这位的邮件,至少不能当垃圾给处理了。

郑燕倒上一杯咖啡,舒舒服服坐下,然后打开陈克吉的邮件。

扫了一眼内容就笑了,这小孩还挺有意思,竟然斩钉截铁地说,乔老师完全不用去日本,想找芭蕾天才,他就能给介绍一个。

这吹嘘的口气,还真是不怎么像国内的孩子。

第九百二十章 盒子

郑助理虽说是对陈家这小孩儿的语气,很是不以为然,但她向来有职业操守。

在世界芭蕾舞台上,国内的舞者中,乔菲算是领军人物之一,她的舞蹈团也以要求严格著称,她本人的性格同样严肃认真,甚至有点古板,不像一般的艺术家那么有特点,当乔老师的私人助理,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郑燕很喜欢自己的工作,所以从不擅作主张,一切按乔老师的规矩行事。

哪怕不觉得这些垃圾邮件有什么看的必要,可还是下载了视频,随手打开。

当然,看归看,她心里也有数,大概这份视频没必要给乔老师过目,等一会儿电话通知一声,让老师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就好。

作为助理,替自家日理万机的老板分忧解劳,那是她分内的事。

视频进行了第一个一分钟之后,郑燕坐正了身体,第一个五分钟之后,她拿起手机,拨打乔老师的紧急联络号码。

希望乔老师还没有上飞机。

郑燕在给乔老师当助手之前,也是非常出色的芭蕾舞者,她从事这一行三十年之久,眼力可不是陈克吉那帮外行能比。

也许普通人看这份视频,只会觉得里面的人跳舞跳得挺漂亮的。

普通的专业人士,也只会觉得,基本功看起来不错,基础动作做得挺连贯,也挺标准。

但是在郑燕的眼里,却能从这些基本动作,这些所谓的连贯和标准里,看到可怕的游刃有余,更可怕的气势和张力。

这简直是标准的,最好的,最优秀的教科书级别的表演。

简单虽然是简单,但里面流露出来的东西,却让人觉得有点可怕。

别人不知道,她却隐约知道,乔老师将在近期举行一次非常重要的公演,她对这次演出特别重视,就是当年她还能金奖的时候,也没像今天这么紧张过。

但是舞蹈团目前的成员,没有一个能担当得起女主角的责任。

可真正能让乔老师满意的,都是些名家,那些人不会来排演乔老师自己编排的舞蹈,也不可能一切听从乔老师的安排。

偏偏这一回选角,对乔老师来说,很重要的要求之一便是听话。

而且,如果舞蹈团的女主角不是新人,而是名家,这场公演的意义便不同了,除非迫不得已,乔老师还是想要启用新人。

前几天日本那个叫仓田惠子的芭蕾舞者,一场演出的视频被推荐给乔老师看到,乔老师沉吟了许久,就打算亲自去现场看一看。

实在也怪不得乔老师,天底下不缺芭蕾舞者,乔老师的舞蹈团要招新,自也不缺人报名,但真正天赋卓绝的,却不是那么好找的。

芭蕾舞者都是从小练出来,年纪轻轻就崭露头角,一早就被人收入囊中,哪里还等到别人捡现成的?

可今天这个,也许是个漏?

电话想了半天,终于接通,郑燕神情略显严肃:“乔老师,请您看一看这份视频。”

……

方若华和陈克吉不熟悉,他忽然找上门,还提了个四六不着调的要求,别管是不是一时脑热,答应也就答应了,但她却并不关心后续。

陈克吉在电话里的话,让方若华觉得,他有点在看弱智里的弱质男配或者男反派一样。

总之,好像该同情一下子。

说实话,她也是在小时空憋闷得厉害,脑子发木,唔,可以说是鬼迷心窍吧,迷过去也就算了。

方若华回过神,照例学着爸妈,整理了下自己在上个小时空的收获。

她爸妈是比较勤快,一回来就干活,她有点懒,可懒散过去,也没耽误正事。

这回这个小时空,过得着实有些郁闷,该记录的东西,到也并不算多。

林妹妹和江南的裴公子成亲以后,裴公子做了几年官,后来做到御史,因为种种原因辞官而去。

后半生,他们夫妻两个游遍大江南北,写了很多脍炙人口的好文章。

方若华也很有游兴,偶尔还能相约同行一段,水友们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们的林妹妹能被晒出一身偏古铜色的肌肤,以脚来丈量万水千山。

反正最后一段,好多水友都不忍心看了,骂他们家三妹毁坏林妹妹的经典形象。

方若华却没觉得不好,人生本就不是一成不变,和天性敏感的病弱千金比,活泼开朗的写书人,又有什么不好呢?

另外值得一提的,竟是贾宝玉,贾宝玉的前三十五年,都没有什么好说的。后来他也努力去读书,考了进士,娶了上官的女儿为妻。

但是在贾宝玉三十五岁时,王夫人病逝,妻子也难产而亡,一尸两命,于是他便出家了。

这位从前的富贵公子,在没出家之前一副纨绔模样,出家之后,却吃得了苦,守得住寂寞,后来竟成为一代高僧,便是皇家也对其非常尊重。

方若华看到这样的结局,也深感意外,只能说人这种生物,的确很奇妙多变。

再一个,种灵的结果也让人没有想到。

她不肯嫁林如海,留了一封不想拖累家里,也不想连累林如海的信,就离家出走。

当时知道消息的时候,方若华还以为这姑娘必死无疑,毕竟身体糟糕透顶,还毁了容貌,功夫也没剩下几分,世道又远算不上太平,她流落出去,能有什么好下场?

却没想到,种灵虽然受尽了流离之苦,却还是活了下来,还和郑渊从相看两相厌,到相处融洽,后来竟成亲,一起抚育郑渊的弟弟,波澜壮阔的生活结束,剩下的都是些家长里短。

方若华后来想起郑渊是谁,只能感叹命运之奇妙。

那郑渊的父亲,娶了凌空的恋人,郑渊也差点被凌空杀死。

当年种灵见到郑渊,喊打喊杀,没少折腾。

两个人不说有什么深仇大恨,可彼此厌恶,肯定是有的,没想到命运捉弄,种灵后来狼狈流落江湖的日子里,碰上了郑渊,好几次全赖对方拼死相护,这才活了下来。

他们二人卷入不少争端,同生共死了好几次,再大的仇怨也给磨得干干净净。

方若华记得两人成亲的时候,大将军种桓热泪盈眶,那表现简直是如释重负,大约立时死去,他也能瞑目的模样。

“呵。”

她现在想起来,也觉得很有趣。

细细回忆完上个小时空的一切,方若华就确定了,她在白玉城感觉到的异样没错。

红楼时空和别的小时空都不同,在别的小时空的时候,她虽然也常常碰到倒霉的事,但是她感觉更自在,更畅快,但是在红楼,她精神受到了干涉。

有什么人试图控制她,影响她,就连那个世界都像是被扭曲改变了。

方若华沉默片刻,努力忘记这种让人腻烦的油腻感,许岚女士不在,她也没人可问,何必让自己不痛快。

深吸了口气,三下五除二写完了回忆录,收拾好从红楼带回来的文稿,她就玩了回抽奖。

至于奖品,有林黛玉同款服装,字画,还有她店铺出的化妆箱。

里面胭脂水粉全部都是纯天然手工制作,包装古色古香,看起来就非常上档次。

当初在小时空,这同类的东西是贡品,现在虽然是方若华后来拿别墅里的材料自制,但品质绝对差不多。

至于同款的珠宝首饰,方若华雕了几个木簪子,还有一些银饰,水友们也一点不嫌弃,总不能真觊觎人家林黛玉脖子上,头上那些。

就是三妹敢给,他们也不怎么敢收。

准备好了东西,方若华就打电话叫了快递公司登门,分门别类填写地址,一样样寄送了出去。

最后剩下一根木簪子,方若华瞧着挺喜欢,干脆把长发一挽,自己戴了。

正觉得憋闷,想着要不要出门逛逛,陈克吉就来了电话,说是人到了衡市,想请她吃饭。

这位话说得客客气气,方若华想了想,就打算给人家公子哥一个面子。

陈克吉选择的地方非常正规,是一家西餐厅,老板好像是演员出身,人脉广,关系硬,所以他这地方经常有名流出没。

当然,方若华对这些是一概不知道。

陈公子虽说没能及时把乔菲拦下,但是他这人其实有点心机手段。

他那位最近很不待见他的爹,在人家面前也得客客气气,陪着笑脸,他当然不能怠慢。

所以,事虽然没成,可该道谢还是要道谢。

这位一晚上翻来覆去地想,怎么和林影帝解释,还要重新争取这位大影帝的好感,想了许久没想出应对之策。

即便如此,第二天睁开眼睛,这小子一样第一时间收拾心情,姿态摆得极低,要亲自做东,宴请方大小姐。

茶餐厅的饮食不错,不是一般的简餐,显然有相当上档次的厨师在。

方若华浅尝辄止地吃了几口。

她的美食瘾头消失,如今对外头充满调味料的食物不大感兴趣。

食物比较一般,陈克吉如今去掉像个小混混的外皮,也是教养良好,很会说话,做个饭伴挺合适的。

正吃着,旁边侍者双手捧着一只特别精致的礼品盒走过来,彬彬有礼地道:“女士,门口有一位客人让我将这份礼物送给你。”

方若华扬眉,四下扫了一眼,谁也没看到。

陈克吉立时有些好奇,不禁破功,脸上露出一丝暧昧。

方若华轻轻敲了敲盒子,拿到耳边听了下,这才打开。

她开了盒子看了一眼,反手又把盒子盖上,正好挡住陈公子的视线,站起身四处一看,又慢慢坐下,才冲着满脸好奇的陈大公子一笑,然后拿叉子把比较喜欢的西蓝花插起来咬住吃掉。

吃完了,搁下刀叉,顺手拿起餐巾擦了擦,又站起身走到旁边一片绿植墙后面,伸手按住那边坐着的,一个年轻女子的手包。

方若华还没说话,那位年轻女士登时大怒:“干什么,干什么,离我远点,你这人什么素质,怎么随便打扰别人用餐。”

说着,她就站起身转头就向外边跑,一边跑还大声嚷嚷,“都说这家餐厅环境好,注意保护客人,没想到什么人都能进门!”

陈克吉一脸懵。

方若华叹了口气,轻声道:“你在怡水花园住?是医生?不对,是医学生,衡市医科大学的?很有名的学校,将来毕业会比较有前途。”

对方脚步僵硬了下,却还是迅速向外走。

方若华并不追,拿出手机,笑道:“我可要报警了,这里有摄像头,显然你选择的位置不是很好,摄像头能很完美地拍下你的脸,你要相信我们如今的科技发展,找到你用不了多长时间。”

“很快,你就会因为恐吓而受到警方的传讯,不过,好像也不是多重的罪,你要是不在意,似乎也没什么,就是不知道你生病住院的亲人会不会受到点影响。”

方若华话音未落,那年轻女子就气急败坏地调头过来,急声道:“胡说什么,什么恐吓,我不就拍了拍你……只是看你长得好看,随便拍拍,公共场合,还不让人录,录像啊!”

这话一出,旁边的服务员吓了一跳,连忙过来道:“抱歉,小姐,请你打开你的包,让我们看看。”

年轻女子显然对方若华有一点忌惮,一边嚷嚷,一边开包:“你认识我?你究竟是谁?你,你查我们家干什么?”

方若华不理会她,把她包里小小的微型摄像机拿出来,翻看了下,取出内存卡,笑道:“虽然没有拍到什么,但是我不喜欢自己的影像留在别人手里。”

年轻女子忍气吞声地道:“你不能冤枉我。”

方若华笑了笑,拿着手机直接按下报警电话。

众人:“……”

餐厅服务人员也吓了一跳,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去通知老板,不过服务员还是脸色僵硬。

他们哪里见过这一言不合就报警的架势!

那年轻女人噎了下,更是气坏了:“你以为我怕你,你还能平白无故地污蔑人不成?警察来就来,谁怕谁!”

方若华转头看陈克吉:“你应该和餐厅老板认得,给他打个电话,我要确保监控不会消失。”

第九百二十一章 撸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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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公子其实有一肚子话要说,但是他这个身份的人,最知道维护同伴的面子。

他们那些人一块玩,估计面子不能排第一重要,也要排前三重要。

反正就是,你给我面子,我也给你面子。

陈公子现在就不愿意不给方大小姐面子。

“好。”

陈克吉打电话,那边警察也到了,是两个值班民警,一老一少,都很精神,显然也经验丰富,过来刚问了声报案人是谁,年轻女子就抢先一步迎上去,噼里啪啦一通的话。

值班经理和服务人员也忙迎过来。

两位民警都很客气严肃,一时没有打断这位女士,方若华回身拿一块餐巾捏着礼品盒走过来,递给年长的民警,道:“有人送了我这个。”

方若华递过去,又补充了一句,“里面的东西有点吓人。”

年长的民警打开一看,脸色骤变,手一哆嗦,但是他牢牢握住盒子没有松手。

身边的一个服务员诧异地凑过来看了一眼,结果只一眼就忍不住尖叫一声,猛地跳起来撞到旁边的桌子,脸色惨白,瑟瑟发抖。

“呕!”

礼品盒看着不大,但是里面竟然摆放着一颗‘人头’,脖子上的断口鲜血淋漓,伤口狰狞可怖,任谁看到都会心惊。

民警迅速地把盒子盖上,他身边的年轻民警惊道:“这是大案子!”

年长的那位瞪了自己的同伴一眼。

方若华闻言笑道:“警官,应该是一件恐怖艺术品,不过如果真是恶作剧的话,这恶作剧也很让人不舒服。”

年长的民警点点头,神色凝重,轻声道:“请详细说明一下情况。”

方若华就把刚才发生的一切,服务员送来礼品盒,她看了一下,没有看到送礼物的人。

“这位服务员是从门口拿着盒子进来的,对方应该已经走了。”

“而这位女士,一直在偷拍我,我本来以为她在拍我的同伴,想着等饭后再来处理,但是我接到盒子以后,她的情绪波动很大,还特意调整了摄像头,所以我有理由怀疑,她和送东西的人有过接触。”

“餐厅里的摄像头都完好无损,我想警官可以看一看监控摄像。”

年长的民警不觉抬头看了眼方若华,心下意外,却还是安抚地笑了笑,带着自己的同伴一起去看录像。

民警看得非常细致,看到半截,年轻的小民警就忍不住拿看怪物的眼光去看方若华。

“咳。”

年长的那位也无语。

他当警察也有近二十年,管过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当然,也遇上过大案子,像眼前这位漂亮女士一样,收到那么个可怕的东西,还能不惊不吓,镇定自若,最让人惊讶的,人家最后还吃完饭,擦干净嘴,才不紧不慢地处理这件事。

就这架势,这气派,一看就不一般。

被方若华抓住偷拍的年轻女士此时也没了精神,表现得还算配合。

自己的摄像机也不往回要,只道:“我就是收到一个人的短信,对方给我三千块钱的订金,让我今天来这件餐厅,说是帮忙抓小三,对方自称是陈先生的女朋友,怀疑陈先生在外面有了人。”

年轻女士指了指方若华,“我以为她肯定就是那小三,给我钱的那位说了,只要把她在餐厅内的模样拍下来发过去,就再给我一万。”

她没说的是,她一直觉得给她钱的这位还算手段温柔,别人抓小三,大部分都是去更私密的场所,酒店一类的,在这种餐厅里难道还能拍到什么劲爆画面不成?

当然,这话她不敢说。

她就是不说,陈克吉还暴跳如雷:“说方小姐是什么?这是想害死我吧?再说,我连个女朋友都没有。”

所有人都只当没听见。

“……我读书开销很大的,爸妈给我的零花钱都不够用,像我们这么辛苦,不好好买化妆品保养,等毕业了这张脸还要不要啦。”

年轻女学生鼓了鼓脸,声音终于还是由高到低,哼了哼,“今早儿,我还收到一个包裹,里面有张会员卡卡,你们看看吧,真没别的。”

她沮丧得不行,“我一开始还觉得挺刺激,帮人抓小三,多有趣,没想到竟然这么不按常理出牌。”

叹了口气,她就从手包里拿出一张卡,正好是这家餐厅的会员卡。

两位警官接过来看了看,同时转头等着服务人员:“这是你们餐厅的会员卡?”

服务员苦笑着点头:“我们餐厅兴致比较特殊,来往的客人都必须是会员。”

说着,连忙保证,“我们的会员卡发放都十分严谨。”

有警官在,值班经理也并不隐瞒,连忙查询了会员卡的信息。

“两位警官,这张会员卡的登记信息是陈克吉,新锐影视董事长。”

陈克吉:“……不是我!”

他简直要疯,看着方若华欲哭无泪:“姐们儿,你可要相信我,我来这儿从来不出示什么会员卡,这东西我有一沓,公司里谁都能用。”

服务员也僵硬地帮自己的贵客解释:“陈先生是我们这儿的常客,在这里工作的同事都认识他,就这个位置,还是先生的专属位置,每次他来衡市都要到我们这里用餐。”

陈克吉欲哭无泪,只觉得自己是倒霉透顶,咬牙切齿:“查出哪个鳖孙陷害老子,老子非摁死他不可!”

“这位方小姐。”年长的民警道,“还不确定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请你最近一段时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过你放心,我们警方一定会保护你的人身安全。”

方若华一笑道谢,莞尔道:“我觉得应该不是什么大事。”

问题是她觉得没什么用。

发生这么大的事,吃饭消遣的心情早没了。

警方留下女学生的个人信息,然后拿上作为证据的礼品盒,就把这一溜人都拎回去做口供。

反正等方若华和陈克吉两个又单独安安生生地出现在大街上的时候,都已经到吃完饭的时候了。

陈克吉一个劲儿地赔礼道歉。

方若华轻笑:“没什么大不了的。”

其实她自己清楚,如果不报警,更不容易打草惊蛇,说不定对方一动作,她立马就能抓住。

不过,前阵子她爸方肖,刚告诉她一个道理,他们无论遇见任何事,都不要想当然,就像这一回,发现问题不想别的,立即制止,难道他们还会怕打草惊蛇不成?

陈克吉蹙眉:“是针对我的?可我的对头只有和我商业竞争的对手谢峰,谢峰认得方小姐,他肯定不敢。”

“或者……我爸的私生子?”

“混账小子!”

陈克吉话音未落,脑袋就被人砰一下砸下去,他大怒回头,随即吓了一跳,“爸!?你怎么来了?”

“你都进了局子,我还不来!”

陈克吉的父亲,陈氏集团陈昆,看起来到很年轻,面色红润,肌肉饱满,就是头顶略有些秃,显得有些年纪了。

他白了儿子一眼,对方若华却笑得十分和蔼:“方小姐真是年少有为,哎,我这小子给你添麻烦了。”

对着方若华,他就是艳阳天,转过脸看陈克吉,又变成冰天雪地,“你个混球,再到处败坏我的名誉,老子削死你,还私生子,老子要是还有儿子,早把你给人道毁灭了,还等今天。”

他不说还好,他一说,陈克吉勃然大怒:“爸,我都没说什么,你撒哪门子谎,你要真不愿意把公司给我,你明说,我还能怎么样不成。”

这位显然是真有点精神不稳,眼睛都红了。

“我亲耳听见的,你让我刘叔给你宝贝儿子又是买车,又是买别墅,好家伙,我从小到大,你都没给我买过!”

陈昆脸上一僵,面无表情地道:“对,我宝贝儿子比你好一万倍,有他在就不需要你了。”

陈克吉简直怒气勃发,要不是怕他妈知道了伤心,又怕闹得不可开交让人看笑话,还等于把他爸往外推,他简直恨不得抄砖头冲去把不知道哪冒出来的私生子打个半身不遂。

站在陈昆身后,看起来应该是秘书兼司机的角色,忽然道:“为了我们集团的声誉,你们父子俩别闹了,克吉,你爸的那宝贝,可不是私生子,那是亲儿子,你妈也认的。”

陈克吉大惊失色。

秘书又道:“你也认,上个月你还逼着我教那……宝贝游泳,平白占用了我四个周末,没有加班费,没有奖金。”

陈克吉一愣。

秘书恨不得从牙缝里挤出各种嫌弃和痛恨,“伺候你们一家子也就算了,领老板的工资奖金,拿着高薪,做点额外的活也无所谓,可是一天天让自己发现,人还不如一只猫,你们知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以后再让我伺候猫,说不定哪天我精神变态把它炖了下锅。”

“约克?爸?”

陈克吉目瞪口呆。

在家里他爸整天嫌弃他和他妈宠爱约克,要什么给什么,天天撸猫撸得封魔,他还以为他爸不喜欢猫呢,原来背地里也是亲爱的,宝贝,儿子,这么瞎喊瞎叫唤。

陈昆恼羞成怒,又是一巴掌拍儿子脑袋上:“滚滚滚,赶紧滚,把方小姐好好送回家。”

方若华闭上嘴,半个字都不插话。

好吧,陈家没发生陈克吉话里话外的那种狗血剧的剧情,但是眼下这剧情,似乎也好不了多少。

和陈昆告别,陈克吉很听他爸的话,一路平平安安把方若华送回自家别墅。

方若华回了家,并没有因为今天发生的事就生气着急,一家坐一起吃饭,她简单把经过和方肖提了几句:“话说,这人找人偷拍是个什么意思?”

“她本人不在现场,却想观察我的反应?看我有没有报警?还是说,单纯就想看我出丑?”

按照一般常人的逻辑,吃饭时忽然看到那么可怕的礼物,必然惊慌失措,大声尖叫,甚至打翻个杯盘,弄脏个衣服,都是必然的,可能的确会丑态毕露。

呃,这种想法,怎么想怎么神经。

夏芬给自家闺女舀了一勺丸子汤,方若华登时把不靠谱的猜测全抛到一旁去。

还是吃饭要紧。

方若华自己吃完,方肖就塞给她几个饭盒,方若华拎着饭盒出门,走到一辆吉普车前面,敲敲窗户,笑道:“两位,家常便饭,还热着呢,不如吃点?”

两位盯梢的警官到是没怎么客气,其中一位女警还真开窗户伸手接了,笑道:“谢谢方小姐。”

“是我给两位警官添麻烦了。”

方若华送了饭,就溜溜达达回了自家,坐在司机位置上的警官一边尝了一口鱼香茄子,一边笑:“可真看不出方小姐是富豪来。”

旁边的女警也有些意外,但还是道:“衣着打扮是看不出,但是看言谈举止,方小姐就是和普通人不一样,我也说不好,反正像我,像小孙,小王,往人家面前一站,任何人看都会说,人家就是凤凰,我们顶头儿了算野鸡,啊呸,什么破比喻。”

第二日一早。

方若华起来舞了一会儿刀,一家子就吃饭。

外面俩警官正好换班,看这一家天不亮就亮了灯,又是做饭,又是说笑,生活气息浓郁,都忍不住想,原来豪门生活和普通人没多少区别。

吃完饭,方若华就打电话给陈克吉,约他出去玩。

“去哪儿都行,公众场合走一走,你定。”

“啊?”

陈克吉反应了下,他也不笨,随即猜到方大小姐可能是觉得餐厅那事,调查起来有点慢,所以想看看能不能引蛇出洞。

他猜的到八九不离十。

当然,主要是现在方姑娘有闲暇,愿意活动手脚自己尝试解决问题。

她手头的钱已经不太多,一直想找个兼职做一做,但是去做事,身上最好一点麻烦也没有。

陈克吉沉吟片刻,笑道:“正好今天我和一个剧组的几个朋友碰面,林影帝也在,他手里有一个剧本,姜导执导,已经琢磨了两年多,非常出色,我很看好,打算投资,不如一起去看看?”

方若华无所谓,去哪都行。

第九百二十三章 火烧

陈克吉和剧组,还有那位林影帝碰面的地方,这回选了影视城。

主要是林影帝事务繁忙,陈克吉正拼命讨好人家,肯定是以怎么让人家方便,就怎么做。

陈克吉亲自来接的方若华,一路开车拉着她直奔影视城,路上叨叨叨的,各种八卦消息信口就来。

尤其是说起剧本,说起剧组,吐沫横飞,特别兴奋。

方若华到是有点意外,她和陈克吉不熟悉,但是这位一直以来,哪怕参与拍戏,也都是玩票性质的公子哥面貌,没想到如今对这一行竟如此认真。

“这回姜导的戏的确是特别好,剧本琢磨了好长时间,是由大热的改编的,虽然看起来是比较冷的民国探案的题材,但是写得很大气,家国情仇,一应俱全,因为原著的关系,又特别受关注,只要选好演员,拍好了这一出戏戏,观众一定买账。”

陈克吉完全不怕剧本内容暴露,半点不隐瞒。

“里面男女主角就不说了,男主是外表风流花心,内里心思缜密的神探,女主是千金大小姐的人设,大体来说还是比较普通,但是其中一个配角,却非常出彩。”

“这人叫魏琅,是一个戏班子的台柱,唱腔唯美至极,虽则高傲冷漠,但气质如仙神,为其痴迷的各路豪杰数不胜数。”

“他身上没有一点戏子的模样,按照原著描述,曾是贵族出身,却不慕富贵,人世间的爱恨情仇,一切俗事,在他眼中都如尘埃。”

陈克吉说得兴奋,半晌却不禁沮丧,“不光如此,他当了十多年的男人,本身却是个女儿身,而且他身为女子的时候,还有另外一重身份,是一个打着铁血卫国招牌,行杀人越货之事的组织里的头号杀手。”

“这就很不好演了。”

陈克吉叹气,“哪个演员能文能武,能说能唱,还能男能女呢?”

“我们几个都为这个角色挑了不少演员,接触的人数起码十几个,可还是确定不下来,哎,要是实在不行,我看姜导只能删除一部分魏琅的戏份。”

一路闲话,到了地方,就见姜导和林影帝站在影视城楼外正不知嘀咕什么。

陈克吉连忙下车,小心翼翼给方若华开了车门,那边两位停下谈话,笑着迎过来。

“小陈,有些日子不见了。”

陈克吉大笑:“姜导,我……”

他话音未落,方若华忽然抬脚踹过去。

陈克吉踉跄向前跑了两步,刚一回头,就见上面哗啦啦一盆污水倾泻而下。

紧接着咣当一声掉下个铜盆。

泛着恶臭,一看就吓人的黑泥水在精心铺设的青石板地面上流淌。

周围干活的那些剧组成员都捂着鼻子四处跑,还有两个被污水浇到的倒霉蛋恶心地直翻白眼。

方若华正好站在污水范围之外,不过,鞋尖上仿佛还是沾了一点污秽。

她取出纸巾擦了擦,顺手扔在道边的垃圾桶里:“手上戴着仿浪琴,去找找。”

不用她多说,陈克吉根本就暴怒:“哪个杀千刀的混蛋随便往下泼污水,不想干了只说,他奶奶的,什么东西。”

随即扯着嗓子喊人去追,自己也几步蹿上楼去。

方若华就和姜导演,还有林影帝打了声招呼,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

不远处,一直跟着方若华的两位警官,只觉心口扑通扑通乱跳,两个人齐齐跑过来,赶到楼下,见没什么大事,警官才一笑:“身手可真利索。”

就是换成他们这些受过训练的,面对那盆水都一准成了落汤鸡。

说话间,其中一位警官皱眉晃过几个工作人员,一把揪住其中一个扛着道具的男人,拧住胳膊按倒在地。

“小子,教你一个乖,以后做坏事,别表现得和周围的人不一样,要从众,才不容易被揪出来。”

那么多工作人员都扔了手头的东西张头探脑地看热闹,就这家伙抱着一堆道具,缩头缩脑地往后面躲,一副做了贼的模样。

不抓他抓谁?

两个警官拎着嫌疑人过来,并没有直接开口问,先冲方若华道:“方小姐,您看看认识他吗?”

方若华摇了摇头。

这人三十岁左右,样貌寻常,身材高大,穿着不怎么合身的西装,背着个斜背的咖啡色牛皮挎包,上面还坠着张明星小像的吊坠,看背景大约是街拍。

瞧着面孔非常陌生。

陈克吉气喘吁吁地走到方若华身边,同样一问三不知。

这嫌疑人梗着脖子,都不用追问,就气愤不已地道:“我就是看这种女人不顺眼,勾三搭四,本事没有,到是很会使下作手段,就是她这种人存在,现如今的社会风气才越来越坏。”

方若华蹙眉,上手一巴掌抽过去。

两个警察都吓了一跳,一时觉得不可思议,转头一看,打完人的这位气定神闲,就好像刚才的动作是所有人都眼花了一般。

警官咳嗽了声,一本正经地道:“不能打人,打掉了牙不得了,掉两枚就算轻伤了。”

泼脏水的这人显然也没想到对方竟然会直接动手,怒不可遏,一着急,嘴巴也疼,家乡话都出来:“@#¥%……&*”

结结巴巴的,方若华听不懂,也就懒得计较,这人和上次送礼品盒‘恶作剧’的人有没有关系,那还得警方调查,她和两位警官说了几句,道过谢,警方就把人带回去了。

这人显然也没想到,只是这么点小事,竟然会惊动警方,被带走的时候神色都有些懵懂。

如果他只是泼了盆水,显然肯定轮不到警察来管,就是管,也只能调解调解而已。

不过,前面方若华被威胁恐吓,以她的身份来说,这事说小它能很小,说大,也大到了警方会做出需要严肃处理,必须跟进的决定。

这个泼水的小子和恐吓事件说不定就有很大的关系。

“方小姐好身手。”姜导听陈克吉简单说了几句这几天发生的事,到是挺感兴趣,像他这样的导演,对社会里发生的一切有趣的事件都很关注。

那位人到中年,却还是一双桃花眼,魅力惊人的林影帝,一样对方若华刚才利索的动作很有好感。

“方小姐有很特别的气质,如果你来拍戏,说不得一炮而红。”

聊了一会儿闲篇,陈克吉这才和眼前两位谈正事,都是些关于剧组,关于投资一类的话题。

显然,陈大公子,陈大少爷,特意拉了方若华到场,也是想和这位财神娘娘合作一把。

拉一些伙伴共同投资,既扩展人脉,又能分担风险,当今社会,像他们这类做生意做得好的,谁都不会老想着吃独食。

吃独食一时爽,但抗压能力却很低,一次失误,就伤筋动骨。

相反,多抱大腿,多找合伙人,既能让事情越来越好办,一旦失策,也不至于没有翻盘的机会。

他三言两语,着重向姜导二人介绍了下方若华的身份,两个人的表情登时变得不一样。

一开始,这两位都当方若华是陈克吉的那些富二代朋友之一,不至于怠慢,但远算不上重视。

可是陈克吉稍微一透露,两个人登时想起圈子里暗中流传的,只有少部分人知道的那个传说,再看这位女士,感觉自是大为不同。

别管这位算不算暴发户,就人家集团那背景,就绝对值得自己再认真个一百倍来对待。

方若华看了看剧本,到也感兴趣,想了想就把她那个集团公司助理的联系方式找出来给陈克吉,让他们去谈。

“谈生意我不在行,我属于花钱的,赚钱的买卖,还是交给专业人士更好。”

姜导登时笑了,神色也轻松了些:“方小姐的想法可真通透。”

方若华也笑:“我正好想找一个兼职,姜导的剧组如果需要找道具方面的工作人员可以找我,我做得还不错,找替身我也行,工作时间不长的话。”

姜导:“……”

看这几位一副遭遇晴天霹雳的表情,方若华莞尔:“家里的钱是家里的钱,可我毕业后一直是个自由职业者,经济情况不大稳定,时不时也想找个兼职,赚点零花钱。”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别管是姜导还是林影帝,甚至就是陈大少,都一口答应,而且,方若华别管想找哪方面的工作,只要不太挑剔,那都是一句话的事。

正说话,旁边剧组几个姑娘携手而出,其中一个穿着精致戏服,相貌很秀美的小姑娘,似乎有点意外,转头和同伴说了两句,便朝着陈克吉走过来,笑道:“陈大少,可算是看见你了,半个月前你说要来看我们几个姐妹训练,还说要找个好老师教教我们,到现在都不兑现,爽约不成?”

这姑娘相貌明媚,长得颇有特点,方若华觉得有点眼熟,不由得多看了一眼。

陈克吉对漂亮姑娘,一向都客气得很,陪着这女孩儿说了好半天话,才道别,送人家走。

“她叫薛莞,林影帝应该有点印象,是市歌舞团的,后来退了,参加两年前的选秀得了第五名,我公司看她还不错,就把人签下来了。”

“姜导不是正愁魏琅的扮演者呢,我瞧着我们这薛莞就可以,气质很好,又是专业的舞蹈演员,身段柔软,学戏不难。”

姜导嗤了他一声:“问题是,不够高级,我们原著作者说了,魏琅可以没有,但是不能崩,要是崩一回,她绝对再也不肯跟我们合作。”

“再说,这么好的本子,我也不想出现太多瑕疵。”

姜导笑着戳了林影帝一下,“不是林大帅哥说的,咱们要给圈子里那些小年轻定定标准,告诉告诉他们,真正的好电视剧,不是随便找几个连表情都只有两三个的流量,随便瞎凑合个剧本,弄个草台班子就能出来的。”

“我们认真拍出来的电视剧,观众们才真正买账。”

说得陈克吉讪讪而笑。

话说,找流量,出快餐剧,那就是他们影视公司的强项。

没办法,还不是为了赚钱。

商量了半天合作的事,定了个初步意向,当然,具体的合作还要专业人士谈,四人一起去吃了回火锅,少少喝了一点酒,就散了场。

第二日。

方若华爬起来吃夏芬做的早饭的时候,就看自家爸妈脑袋碰在一起,神色严肃,捧着手机,桌子上她们最爱的小笼包都没得到宠幸。

她嘴里叼个小笼包,也凑过去看自家老爸的手机,一看就挑眉,自己也拿过手机翻了翻,登时笑了。

方大小姐居然上了热搜。

标题很简单,就是魏琅,魏公子扮演者确定。

这么简单的标题,差不多四个多小时就升到热搜榜第五,而且看架势还直线上升中,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是头榜头条了。

魏琅可是陆白代表作,民国虐心神作《蜉蝣》里最惊艳绝伦的角色。

最近姜导筹备两年,确定筹拍这部剧,宣传方面就很上心,而且原著粉众多,都是自来水,不用宣传也快到全网民皆知的地步。

原著粉们最担心的就是喜欢的书,喜欢的角色被毁,从筹拍开始,就特别关注,几乎每一条消息都能引来大论战,质疑的,接受的一大堆。

其中魏琅是人气最高的角色,也是讨论最多的,圈子里从影后到当红小花……呃,因为魏琅可男可女,所有还有从影帝到小鲜肉,别管是谁只要被提名接演魏琅,立时便会被横加挑剔。

方若华随手点开,就见爆料的是个比较有名的自媒体,里面有一张方若华和陈克吉,姜导,还有林影帝谈笑风生的照片,其中摆在桌子上的《蜉蝣》里‘魏琅’的角色剧本,被标红。

爆料的人说是有内部人员透露,几经周折,魏琅的扮演者似乎确定下来。

这个扮演者,就是指方若华。

向下浏览了下,意料中的,底下的评论简直要爆了,所有人都不敢置信。

有些人根本不信,说是假消息。

更有人破口大骂——‘哪冒出来一根葱,也敢染指我们家魏琅。’

‘这个女的没见过,哪来的!’

方若华一点都不觉得奇怪,现在疑似魏琅的扮演者,竟然是一个根本没演过戏的新人,还有这么一张暧昧不明的照片,粉丝们不炸才怪。

当然,这么短的时间内爆开,肯定是水军们的功劳。

只不过,方若华完全想不通,她又不是娱乐圈里的人,把火烧到她身上是个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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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三章 舆论

就这么一会儿工夫,网上忽然出现有关方若华的爆料。

竟然大批量的帖子都说她是陈克吉包、养的小情人。

方若华一下子就笑了,这三个字,其实有点意思,尤其是这个‘小’字。

她都多大年纪的人了,在娱乐圈里,还能说她‘小’?

方肖和夏芬的脸色就不那么好,不是他们古板,而是任何一对父母看到别人这般说自己的女儿,那暴躁一点的说不定能直接冲出去打人。

网上爆料还挺有力度,有陈克吉和方若华吃饭的照片,还有他替方若华开车门,低声说笑的照片,不能说有多么暧昧,但是因为拍摄角度的原因,的确是有点意思。

尤其是有一张,陈克吉的父亲陈昆也出镜,正好抓拍到他抬手抽陈克吉的那一瞬间。

乍一看,就好像是当父亲的抓到儿子在外面不学好,因此暴怒似的。

爆料的可能知道陈昆的身份,话里话外都有点恭维陈昆的意思,说他不放纵儿子,算是个负责任的好爸爸。

对陈克吉也没有多加笔墨,就是说他年纪小,爱玩爱闹,但是对方若华,那就少不了各种揣摩臆测了。

能扒着陈克吉,试图加盟《蜉蝣》的,难道还不是个心机girl!

这个爆料一出,其它爆料也越来越多,网上各种妖魔鬼怪出没,说什么的都有。

方若华浏览了一圈,心中无语,忍不住叹道:“我记得自己在娱乐圈应该也有那么一点名声,网友们可真是善忘,但是,就算善忘,这爆料也太不走心了些。”

想她当初还被网友评为最出色替身来着,甚至连国外的影迷们都知道过她。

唔,虽然有个‘过’字,是曾经,在当下没有持续的名气就不算什么,但也不至于把自己忘得这般彻底。

她还有心情腹诽。

陈克吉早晨从被窝里爬起来,接了助理的电话,就连人带被子一起骨碌碌从床上给滚了下去,满头大汗,心惊胆战地跳起来,直接抱着手机找他爸去了。

他想得比较多,也比较严重,直接就把这件事上升到有人要对付他们陈氏集团的高度。

由不得他不着急,实在是网上这种群魔乱舞了。

尤其是陈克吉的粉丝。

没错,作为娱乐公司的老板,国内赫赫有名的富二代,陈克吉也算是网络名人。

电视台以前举行了几次选秀节目,他还当过几次评委。

他又爱热闹,在网上很活跃,粉丝众多,这会儿网上不知道是受了什么人引导,很多粉丝都觉得自家爱豆被人骗了。

“哪里来的妖艳贱货,怎么忽悠得咱们陈大少,竟然连魏琅这样的角色,也能随便送来送去的哄小情人儿?”

“呵呵,陈爸爸都看不过眼了,我看这姑娘要凉,真是要凉,别说魏琅,来这么一出,以后至少几年没人会找她拍戏。”

“人家怕什么,有靠山就是好,娱乐圈混不下去,照样吃香喝辣。”

陈克吉看到诸多充满恶意的评论,汗毛都要掉下来,以前网上比这个乱一百倍的时候,他都能不当回事,可这回波及到那位方小姐,他哪里敢轻忽,赶紧联络他爸,也得第一时间找公关人员处理。

网上这一出,方若华的水友们也没有错过。

几个水友吃着冰激凌看到这种新鲜变故,一时都不知该说什么好。

“我记得前不久,咱们三妹还是三好青年,好像有人说她身处富贵乡,却生活低调节俭,当时人人夸赞,怎么一转眼就全网群嘲了?”

“这恐怕是个玄学问题。”

这群水友们到是没当回事,不对,应该说都等着看笑话。

在他们眼里,说别人包养三妹不大现实,如果是三妹包养个小鲜肉,他们可能还要分出心思来关注一下,瞧瞧那小鲜肉有没有直播里的男神们……优秀。

“那是不可能滴……吧。”

一干水友忽然开始好奇后续发展,他们本来好几个已经在网上发帖子声援方若华,只不过没掀起多大的风浪,这会儿也不为此生气了。

但是陈氏集团那边却不敢视若罔闻,尤其是陈克吉他爹,知道消息的第一时间张口把儿子骂个狗血喷头:“还等公关人员处理,处理个屁,你没手啊,会不会上网?还不赶紧给人家赔礼道歉,你傻呆呆地愣着干嘛。”

骂完了陈昆还觉得出气,“傻狍子一个,老子究竟做了什么孽,生下这么个混账玩意儿。”

人家闺女是给爹妈长脸的,他那傻狍子就知道惹事。

陈克吉被骂了一顿,回过神却觉得只是简单在网上澄清一下,实在没有诚意。

于是这小子自己背上一堆荆条,跑到方若华家大门口,敲开门负荆请罪来了。

于是——陈氏集团大公子微、博上出现一视频。

公子哥儿背负荆条,毕恭毕敬地弯着腰,双手捧酒杯,举国头顶,就差下跪磕头。

网友:“……”

这就算不是年度最佳的打脸场景,估计也能排到年度前十。

“哈哈哈哈,陈克吉真是实力打自家粉丝的脸面,谁说那位是他包养的?哪个被包养的小情儿敢让金主大人负荆请罪?要是真有,那恐怕也是小情儿里的战斗机,金字塔顶端的厉害人物,牛气!”

陈克吉的粉丝们先是安静了片刻,然后就炸了。

他微、博底下,无数粉丝破口大骂,上演了无数人脱粉的好戏。

当然,陈克吉又不靠粉丝吃饭,就是没留下几个粉丝,他也不当回事。

不过,有不少粉丝气坏了,最多觉得方若华迷得陈克吉晕头转向。

“切,陈克吉现在玩这一出,玩得挺得意,一会儿看他爹不削他才怪。”

“要是我儿子这么跪舔自己女朋友,我断他三只腿。”

不过这话,女孩子们就不怎么爱听,一时间各种话题迭出。

但到底没有人再说方若华是陈大少包养之类的了。

被打脸的网友们气完,又回过神,忽然想起来,包养还是不是包养,本来这也不是重点。

网上瞬间冒出不少原著粉。

“这女的哪冒出来的,有背景了不起,有背景就能演魏琅了?”

“好多就是被剧组这么随便的态度给毁了的,还什么认真选角,这也叫认真?”

很多并没有读过《蜉蝣》原著的网友,一时间都因为这声势有点迷糊。

难不成这是有什么旷世巨作要拍电视剧了,否则怎么会热闹成这样?

反正只看如今这架势,很容易让人觉得一个小小的剧组,正在做毁灭世界的大事。

到也不是所有的网友都跟风,现在的网络到底不像过去,网友们没那么单纯。

也有很多书粉觉得这阵势有些不寻常,持观望态度。

“姜导当了这么多年的导演,手中的作品多数都是精品,很少拍烂片,他又是出了名的选角严格,不买投资商的账,连很多人喜欢的流量明星他都不怎么爱用,反正我觉得如果姜导真选了人家演魏琅,也有姜导的道理。”

“就是,我就纳闷了,随便一个自媒体放一条消息就这么上纲上线,人家官网都没说什么。”

只不过这些理智言论都埋在暴跳如雷的言论之下,没有掀起浪花。

《蜉蝣》剧组也表示很懵。

他们都不知道魏琅已经确定了演员,打电话给姜导,姜导根本不接。

给编剧,编剧也说什么都不知道。

那位姜大导演的老毛病,一有灵感就要闭关,一闭关就变成谁也找不到的神秘人士,他身边的人都知道他这毛病。

剧组的人一时弄不清楚情况,也就不好随便乱发言。

其实最主要的是,这消息爆发是在半夜,也是公关人员的疏忽,没注意就让人给炒了起来。

网上貌似很热闹,但是时间其实也就过了几个小时。

方若华这会儿没管网上的消息,她正把陈克吉迎到客厅里,坐着喝茶。

陈克吉委委屈屈地缩在沙发边上,看一眼方肖,再看一眼夏芬,简直要疯。

他脑子里现在不断闪现出电视,电影里那些世界级豪门的生活。

说不定那些人身边都养了一批……不可言说之人,谁要是得罪他们,明面上的麻烦且不提,私底下可能会让自己死得无知无觉。

“啊!”

陈克吉吓了一跳。

方若华:“……”

默默把放茶杯的手收回来,忍不住一笑:“这又不是什么大事,别放在心上。”

陈克吉吐出口气,也有些讪讪。

方若华想了想,忽然问:“记得昨天我们离开前,有一位女演员和你打招呼,她叫薛莞是吗?”

陈克吉点点头。

“你和她很熟悉?”

“我说过了,是我们公司的,还算是新人,有点灵性,虽然比不上我们家御姐夏君,但我们公司,也不能只有一个夏君,她也算不错。”

陈克吉有点疑惑,“方小姐问她做什么?”

“她和那天泼我脏水的男人认识,那男人身上沾了那姑娘的香水味,身上戴着的照片也是她的,当然,也有可能只是她的粉丝。”

“噗……咳咳咳咳。”

陈克吉闻言大惊,呛得咳了半天,“啊?她?为什么?”

薛莞和方若华,完全是两路人,没有任何交集。

虽然不明所以,但陈克吉显然不可能质疑方若华,方若华说她有问题,那她肯定是有问题了。

这边聊天,方肖笑了笑,示意他们都看手机。

姜导忽然更新了微、博,就三个字——请不起。

然后,林影帝更是特别难得的也发了微、博,同样只有几个字——很可惜,请不起啊。

一众网友:“啥意思??”

请不起什么?

就在网友们一片懵懂中,姜导又发了张照片,他,林影帝,陈克吉,还有……方若华分坐在四张椅子上审阅策划书的场景。

方若华的影响被着重标识出来,还画了一朵小红花,旁边是姜导特别有代表性的字,和小学生似的写着——‘财神爷’。

大导演,大影帝,玩得挺高兴,玩完了,《蜉蝣》官网才一本正经地表示——方若华方女士,是他们剧组很重要的一位投资人,还有括弧,方女士目前并没有参演某个角色的意思。

魏琅的扮演者还没有确定。

官网顺便还哭诉了一回,说姜导独断专行,不找到合适的演员,宁愿删角色。

网友们:“……”

所以,刚才那么多人在网上义愤填膺个什么劲儿。

一堆书粉更哭——删角色和被演员毁角色,还真是两难的抉择。

登时,书粉们开始把所有比较知名的演员明星都拉出来一一对比,看究竟哪一个适合演他们家魏琅魏美人。

再之后,又有网友发出来一张照片。

“诸位网友,小生是不是眼花了,请诸位帮着看看,站在那位著名首富旁边的女孩子,很年轻的那个,是不是被传要演魏琅的那位?”

一开始这帖子没人发现,不过因为涉及到目前比较热门的话题,没多久就被翻出来。

底下登时多出许多留言。

“细思恐极!”

“……细思恐极!”

“话说,陈克吉的亲爹,就是那位陈老董似乎也坐在下面。”

“也就是说……”

“怪不得陈大公子去负荆请罪,这是被他爹削惨了吧。”

“记得前面有人怀疑陈大少在网民面前表演负荆请罪,会被他爹削死,现在看来,也许陈大少才是委屈吧啦的那一个,没准就是不去赔罪,会被亲爹给大义灭亲了?”

“咱们讨论得这么热闹,有没有扒一扒这位热门人物的生平来历。”

“这是公众人物了都,很容易扒的吧。”

网友四处求扒方若华,还有人在天涯上开了个帖子讨论今天这事,排到一千三百多楼。

终于有人上了石锤——“刚加班完,就发现这么劲爆的八卦,呸呸呸,这都说的什么和什么,方若华我们大老板好吗,女强人,著名慈善家,上照片!”

后面附一张方若华代表公司参加慈善晚宴,捐一颗红宝石,拍一套清代瓷器的照片。

她这回参加的这个晚宴,显然是名流云集,里面随便圈一个人,都让网友们大呼小叫半天喊爸爸的那一类。

第九百二十四章 被骗

于是,话题可以终止了。

某网友夏夜不玩王者荣耀,总结性留言——“都洗洗睡吧,人家不和陈克吉这种陈大少玩,人家交往的最低档次,也是陈昆这类集团老总,国内数得上的大富豪,娱乐圈里小打小闹,就别往人家身上瞎扯了。”

刚总结完,下面就有人@夏夜。

“我也很赞同你的意见,这位方女士,必须被尊称为女士,应该和那些集团老总们玩,出入大型豪门夜宴,炫富现场之类的地方,但是……”

“这位显然也是富豪圈子里最他妈让人一言难尽的一个,那都不是低调就能说得通的了。”

这位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终于翻出有回网友们拍的,方若华撸串喝啤酒的照片。

然后又翻出她当贴身的新闻消息。

还有其他一些给人做道具,甚至有几张街边摆摊卖手工艺品的。

方若华看了最后几张,都有点惊讶。

这还是她上回想找个赚钱的方法,特意做了点事体验了一把……呃,虽然最后只能体验到,不靠人脉赚钱的艰辛劳苦,最终决定就算想赚零花,也要利用自己的优势,街边摆摊什么的,还是算了,实在累得慌。

“没想到还有人照这个?”

事实上,在这个到处都是自媒体的时代,并不是一个网友照这种照片。

方若华的气质摆在那儿,她身上穿的,佩戴的,言谈举止,和周围的人自然会产生奇妙的隔阂,所以她坐在街边摆摊,但凡有人看到,多数手痒痒想拿手机按几下。

几乎一夕之间,方若华就成为五讲四美三热爱的大好青年,富豪的代表,正能量的代名词。

方若华自己都没想到,自己有一天还能受到这么多夸赞。

要知道她上学的时候,除了小学,都没怎么得过奖励,老师们也没怎么夸过她。

咔嚓。

薛莞不小心捏碎了手里一束花,花上还有些小小的尖刺,指尖剧痛,眼泪飙飞。

幸好身边没有人,看不到她失态的这一幕。

所有的花扔了一地,薛莞慢慢在椅子上坐下,面上露出一点惊慌,也有些不可思议。

那个女人,竟然不是魏琅的扮演者,怎么可能呢?

明明他说的很清楚,陈大少舍了自己,改选方若华扮演魏琅的。

深吸了口气,薛莞揉搓了下脸:“是好事,好事。不要慌,和我没关系。”

虽然有点意外,可是她为了魏琅,已经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只要还能得到这个角色,那什么都不重要了。

“薛莞,你出来一下。”

薛莞一愣,就见经纪人陈姐立在门口,神色冷漠。

“陈姐?”

“有两个警官找你。”

薛莞愕然。

还不等她说话,陈姐神色凝重:“别忘了,你们签合同的时候都做过什么保证,必须爱护自己的名声,就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

“薛莞,你现在还远不到能为所欲为,什么都不顾忌的地步。”

“以后好自为之。”

薛莞额头上的冷汗一滴一滴地落下来,无意识间,嘴唇都被咬得发紫。

警察?为什么会惊动警察?

半晌,她神色冷冽:“好自为之?凭什么?”

——这世间可真不公平。

她那么努力,抓住所有的机会向上爬,千辛万苦才得到一丁点的希望,现在莫名其妙地就给毁了?

才不会!

薛莞冷笑,努力维持好脸上的表情,警方找不到证据,只要她稳得住,就有重头再来的机会。

再说,就是查出证据,她也不过是托人送了个艺术品给那个女人,又能定她什么罪?

就算恐吓罪成立好了,她这么轻微的情节,也不会有多么严重。

话虽如此,但是薛莞当真被警方拿出银行转账信息,订购艺术品订单信息等等证据,证明她在公众场合,恶意恐吓方若华,因而判了七天拘留,罚款五百,她还是只觉得遍体生寒。

会有多少人知道这件事?

她还能在圈子里混下去吗?

她该怎么办!

方若华得到准确消息,知道送那份特别的礼物吓唬她,外加泼污水事件的主谋,是这位薛莞薛小姐时,也有些意外。

两个人的确从未有过任何交集。

不过,方若华考虑了下,还是没特意去费心费力地追根究底。

别管那姑娘为了什么,她已经付出应该付的代价,也就可以了。

当然,好奇心没有膨胀,主要是方若华如今托陈克吉的福,正经接了一份道具的工作,常驻剧组,每日实在忙得厉害,剧组工作到什么时候,她就得盯到什么时候,辛苦程度比当初做替身还高出无数倍。

不过,钱也的确是赚得踏实。

她呆的这个剧组不是姜导他们那个,他们那边还在筹拍中,她目前在的剧组,也有陈克吉公司的投资,拍的是一部宫斗剧,叫《芙蓉花开》,大女主戏。

导演姓李,名字挺俗气,叫李贵,可是为人却是出了名的龟毛,据说这位一门心思向好莱坞的大导演们看齐,希望将来能拍大制作,大投资的电影,以前导的几部戏,都因为总是超出预算特别多,让投资人们非常头疼。

只是,因为他拍的剧收视率总是很不错,评价也高,虽然在花钱方面为人诟病,可找他合作的人还是络绎不绝,算是当下颇知名的导演。

导演擅长花钱,对道具的要求自然就高,方若华混进这剧组里,还挺如鱼得水的。

她虽然没什么做道具的经验,但是知识量足够,手上的功夫又是一流,也不过十几天,就成了剧组道具方面最受倚重的人才之一。

反正有她在,李导演大声咆哮,或者打电话逼投资人们追加投资的次数肉眼可见地减少。

这日,方若华刚拿木头,给剧组拼出一套特别复杂的机关来,正和几个同事商量测试承重,顺便做调整,就听外面有个挺熟悉的声音正说话。

“啊?你说谁?我!”

动静大的,简直让人怀疑会不会一不小心把自己辛辛苦苦搭建出来大道具给震塌陷。

方若华连忙也跟在几个同事后面,一起出去看热闹,走出门就见陈克吉按着眉心来回兜圈,抬头怒道,“好嘛,从来没有人敢碰瓷碰到我身上来,你想说什么尽管去说,有本事你报警,我呸,老子身正不怕影子斜,怕你个鬼!”

他对面那人显然是薛莞。

此时的薛莞和上一次见相比,神色略显憔悴,不过妆容还是很精致,到不像是被公司开除,可能已经在娱乐圈混不下去的样子。

她死死盯着陈克吉,脸上的表情堪称冷酷:“你不承认?哈,真没想到,陈大少也是敢做不的主儿。”

说着,她无意中一转头,看到方若华,不禁愣了下,眯了眯眼,踩着高跟鞋一步步走过来,盯着方若华道:“你很得意?”

方若华蹙眉:“得意什么?”

“得意什么?你有钱有势,我付出……那么大的代价,想要得到魏琅这个角色,可是那么难。甚至就在我以为已经到手,但陈克吉还是能轻易出尔反尔,解释也不解释一句,就拿走了我的东西。”

“你什么都不用做,可他就愿意把这个角色捧给你,卑躬屈膝地跪着让你接受。”

薛莞脸上露出凄凉的笑,“是,你可以随便反口,姜导演,林影帝,还有这位陈大少都帮你说话,区区一个魏琅你看不上眼了,随手就能抛弃。”

“你不在乎,没有魏琅,你还可以有李琅,王琅,只要你想,天底下的好角色都等着你垂青。”

“你颠倒黑白,没人觉得有问题,我不过是给你找了一点小麻烦,想让你出个丑,好让我能有机会争取我想要的,我就是想演魏琅,两年了,这是我得到的最好的机会,我这么做,难道就当真罪大恶极?”

“老天多不公平,明明都是一样的人,却有这么大的差别。”

方若华退后一步,避开这人喷洒涂抹的方向,“已经有人帮我说过,我再说一次,我没有想演那个魏琅,我也没时间。”

说着,也不管这个钻了牛角尖的姑娘信不信,转头看陈克吉:“似乎你的原因,是不是你该弄清楚究竟怎么回事?要不要你们单独谈谈?”

陈克吉这会儿气得脸色发白,高声道:“单独个屁,老子怕她。”

说着,他指着薛莞怒道,“你什么意思?你刚才的意思,是不是说老子睡了你,所以答应把魏琅的角色给你?”

薛莞脸上一白,咬了咬嘴唇,刚才虽然冲动,一时气不过,竟把这种事拿到明面上来,但是此时气性过去,她显然一点都不希望在青天白日里谈论这些。

任何女人都不会愿意。

陈克吉此时却半点不肯避讳:“妈的,我不吃窝边草好吗?老子今天就承认,我是挺花心,喜欢漂亮女人,但是我再喜欢,也从没有拿过像魏琅这样重量级的角色随便送人玩。”

“你去问问姜导,你再去问问林影帝,我敢这么干,不用我爹动手,他们先把我碎尸万段了,你是不是觉得这种事只要你说,我根本解释不清楚?把烂泥糊我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对吧?”

“我陈克吉不吃这一套,要不你报警,警察在这儿,老子也一样这么说!”

薛莞气得脸色发白,浑身颤抖,终于也暴怒,啪一巴掌,扇陈克吉脸上。

“今年二月十一,你三十岁生日,天域大酒店,十九楼302房间,要不要去调监控,看看你都趁着我喝醉了酒干了什么?”

薛莞不管不顾地一口气说出口,心里也畅快了些,从手包里掏出名片和一张字条,往地上一甩,“你看看吧,早起你他妈的走得到利索,就给我留了一张私人名片,还有张字条。”

周围听八卦的人都听傻了眼。

方若华有些意外,她发现薛莞言之凿凿,一点也不像在说谎。

陈克吉更是气得脸色涨红,弯腰把名片捡起,上面只有一个名字,还有电话号码和>“你这套路够深的,我生日是在天域过的,还玩得挺嗨,可这是不是我电话号码,谁会不知道?还有这微信,这哪儿是我的>他拎着明天给身边的助理看,凑过去递给方若华看,“这是我电话吗?你有本事打一打。”

薛莞眼泪一下子喷涌而出,“废弃一张电话卡很难?我是已经打不通,可我,我有必要拿这种事……骗人?”

一时间所有人都有些疑惑。

女孩子拿这种本来应该永远不提起的事骗人,似乎的确不划算,也有违常理。

但是陈克吉也犯不上这么骗女孩子,他什么身份,不至于。

方若华一开始没对这事上心,此时到真有了点儿兴趣,伸手接过名片,抬头问薛莞:“你打过这个电话?是陈克吉接的?”

薛莞深吸了口气:“多数时候都是微信联系,打过一次电话,是他秘书接的,说他在开会。”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脸面都丢尽了,她反而什么都不在乎,闭了闭眼:“陈克吉和我的微信聊天记录,你们看看吧。”

方若华接过薛莞的手机,打开那个微信,显然对方已经把薛莞加了黑名单,没办法继续发,但是聊天内容很丰富。

微信里的陈克吉和现实中的,性格有点相通之处,风趣幽默,爱开玩笑,但是谈正事的时候,又很正经。

后面好几页的内容,都是薛莞试图争取魏琅这个角色的。

在之后,陈克吉忽然给薛莞发了个酒店的房间号,虽然没有明说,但是显然是暗示薛莞,想要拿到魏琅这个角色,就去这里。

“你去了?”

陈克吉大惊失色。

一句话出口,周围所有人都瞪他。

薛莞更是恨恨,几乎要咬碎牙齿:“是,我去了,你要看不起我,尽管看不起,我只是想要演戏,想要演魏琅这样的角色。”

她深深喘了两口气。

“来的不是陈克吉,但是应该和陈克吉很熟,当时他朋友圈有那个家伙的照片,我见过,应该是个大人物,我顺从了,我……”

薛莞终于开始变得很难以忍受,闭了闭眼。

第九百二十五章 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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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克吉原地转了三圈,脑袋里一片混乱,焦躁得厉害,半晌才略带了一丁点儿的同情,叹道:“你明显被骗了,哎,傻帽啊你是,这么白痴的手段也看不出来。”

局外人也隐约察觉到不对,薛莞可能是中了别人的阴招。

薛莞却冷笑:“被骗?你当我傻子不成?我虽然着急想红,想要魏琅,但我也在圈子里混了这么长时间,什么鬼蜮伎俩没见过。”

“你前阵子请我和几个前辈去跳了两天的芭蕾舞,最后选中我,说让我好好准备,认真跳,把以前的功夫全都再捡回来,绝对不能松懈。”

“不只是如此,还让我录视频,把跳得最好的片段截下。”

“整个公司的人都知道,你这就是再选演魏琅的演员,魏琅女装的时候,就有一段很奇妙的芭蕾表演,惊艳绝伦,你让大家录视频,一定拿来让姜导看的。”

陈克吉:“……”

他这会儿到想起,当时他那个死对头出了个奇招,哄骗了乔菲乔老师,他就有点病急乱投医,因为想到薛莞芭蕾跳得很好,听说还得过几个重量级的奖,就搂草打兔子,把她也搂了进去。

但是,他一口气找了一大堆人,哪里又只是一个薛莞?

“那事……真和魏琅的扮演者没什么关系。”陈克吉苦笑。

谁想到薛莞的联想能力这么强?

但现在他说这等话,薛莞显然不会相信。

神色渐渐收敛,薛莞低下头,略带愤恨:“明明都说了,魏琅这个角色就是我的,可那天我……想去找陈克吉,就听几个公子哥儿议论,说陈克吉随便逮一外行人,听说不是专业的舞蹈家,就是一普通人,非疯了似的要人家给他录芭蕾舞的射频,简直不知道犯哪门子抽。”

“我一听,心中就一咯噔,果然是出了差错,我其实已经有预感,因为从前几天开始,他在微信上和我说话的时候,就越来越冷淡。”

“果然,我稍微一试探,他就敷衍我说,魏琅的扮演者已经确定,姜导他们都同意的,他也没别的法子,说完,就再不肯回我信息。”

薛莞把这等丑事剖白给众人知道,话没说完,心中已是气急。

她这气愤,一半来自陈克吉,可另一半,还是一多半,不知为何,都是因为方若华而起。

薛莞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她恨眼前这女人,要比恨陈大少更多。

此时转头看过去,盯着方若华,只觉胸腔翻腾,忍不住冷声道:“你知道舞蹈是什么?你知道芭蕾舞是什么?”

“你知道,从小到大,日日练舞,要吃多少苦,受多少罪,才能有所成就?”

“我自小在歌舞团长大的,跟着老师学芭蕾,读的也是S市舞蹈学校……多少年了,脚磨出厚厚的茧子,有时候听见舞曲就想吐。”

“呵,前些时候,老听和我一个宿舍的练习生们说,晚上要去形体培训班训练,练练芭蕾,特别累人,我就想,她们那种练法,练两个小时就敢叫苦,我从十一岁专心学芭蕾开始,整整五年,每天练习的时间都在八个小时以上,一个动作反反复复地练习,没有练完了的那一天,你知道我有多累?”

薛莞冷笑,“我猜,你或许觉得自己很会跳舞,可你真会吗?像你这种闲来无事跳跳舞,为了体型漂亮,请名师来教导,你稍微跳一跳,所有人都夸你有天分,呵,我现在告诉你,那只因为你有身份,有地位,所以你随便跳一跳,陈克吉就觉得特别好,比我这个科班出身的专业人士好一千倍。但实际上,你自己跳得什么样,你心里应该有点数。”

说到此,薛莞几乎落泪,声音也由高转低。

“我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得不到的,你连一句话都不用说,东西自己送到你手里……你这种人存在,怎么能不让人讨厌。”

薛莞一开始说时,还有些不清楚自己所思所想,话到后来,却再明白不过。

她是嫉妒,强烈的,能焚烧掉理智的嫉妒。

人都有嫉妒,有些人的嫉妒心格外强一些,她大概就是嫉妒心重的那一类人。

薛莞吐出口气,看向方若华,看到她的神态,心中的怒气却更盛。

方若华并没有仔细听她说话,只是蹙眉与陈克吉交头接耳。

“毕竟牵扯到你,还是查一查,经过警方调查清楚最好不过,这算是我的一点经验之谈,别的事情都好说,被人平白诬陷这等事,却不能说对我们无害,就不去理会,一时无害,也不敢保证一辈子无害。”

陈克吉认认真真点头。

“我爸手底下应该有专门的调查部门,看来这回得向他求助了……”

两个人说得热闹,薛莞那满腔愤怒竟无处可放,只觉得胸口淤塞难受。

她再也忍不住,她本也不是那种隐忍的性子,冲过去抬手就想抓方若华,只是手还没碰到人,脚下便一滑,骤然摔倒,头磕在地上,砰的一声。

周围的人静了一下,陈克吉也愕然,低头看她,茫然无措地挠了挠头。

薛莞眼泪瞬间泉涌,她只觉得这些人在嘲笑她,侮辱她,“你瞧不起我是不是?”

她撑着地面站起身,厉声道:“大概有太多人在你面前显得卑躬屈膝,所以你才那么骄傲,觉得别人都不敢惹你,不敢骂你,不敢说实话,那我现在就告诉你好了。”

“你这种人,仅仅是仗着自己出身好而已,扒掉你那层外皮,把你和我放在同样的环境里,你什么都不是!”

“就说我,我是栽了,或许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在娱乐圈混不下去,但是我不怕。”

“只要我的能力还在,我还能跳舞,歌舞团就照样要我,我的老师甚至还会给我写推荐信,推荐我去国外的舞蹈学校进修,过上两年,我照样能回来。”

“就算陈大少势力大,不要脸,非要压制我,让我做不成演员,大不了我就一门心思走芭蕾这条路,谁敢说我将来不能名满天下?”

“我的老师已经答应我了,会想办法为我引荐李渔老师,乔菲老师,日本的森下老师,甚至克劳德大师,让我有机会去她们座下学习,一样能得到极高的起点。”

薛莞说得极痛快。

“我自身有能力,所以就有底气,就算我得罪了你这样的富豪,可我能轻易拿到一张国外很好的舞蹈学院录取通知书,你总不能追到国外弄死我吧?所以我就可以不怕你。”

薛莞冷笑,“如果今日我们两个身世对调,你也没家世依靠,你走到我这一步,你能做什么?你有多少自己的本事?凭你在陈大少面前‘力压’我一筹的那点舞蹈天赋,你敢去试试靠这一行吃饭?靠舞蹈获得别人的尊重?”

周围安安静静的。

陈克吉只有一个念头,也许他要被他爸给剁碎了喂鲨鱼?

方若华也是一头雾水,失笑道:“唔,我不能,我没打算把跳舞当职业,现在我的职业是道具师,呃,我这也算是凭本事吃饭吧?”

好多剧组人员登时都笑:“肯定的。”

“方姐这是老天爷赏饭吃,不服不行。”

“我们剧组要是没有方家,投资再追加一倍,也拍不出现在的效果。”

“您老人家以后,不对,现在,就是我心中道具师第一人。”

一群人叽叽喳喳竞相奉承,霎时间就把凝重压抑的气氛都给打扫得干干净净。

薛莞心中又是一堵,刚刚那点畅快好像也要消失,她终于觉得意兴阑珊,咬咬牙转身便要走。

陈克吉看了看她,犹豫片刻,还是拦住,低声道:“你怎么想我管不着,但是我的脸面,我还要呢,你得留下协助我调查这事。”

薛莞瑟缩了下,脸上露出些许悲愤抑郁。

陈克吉见她这模样,也有些讪讪,咳嗽了声:“你要是不答应,那我可报警了,到时候警方也要问你。”

正掰扯不清,外面有几个中国人和外国人联袂而来,金发碧眼的女士疑惑地四下看了看,问道:“请问,陈克吉陈先生是在这里吗?”

陈克吉回头一看,愣了下:“乔老师?”

薛莞本来气得脑袋发蒙,无意间抬头,看到她看过几千次舞蹈教学光盘上那张熟悉的面孔,心神震荡:“乔老师?”

乔菲,当代著名芭蕾大师,也许寻常人不认识,娱乐圈的人也和她不熟悉,但是,只要是练习芭蕾,并且认真或者曾经认真想走这一条路的舞者,尤其是国内的舞者,不认识她的恐怕没几个。

乔菲走过去笑了笑,正要和陈克吉说话,回过头看到方若华,脚步登时一止,转身向她走过去,走到眼前,一把抓住她的手臂。

“哎,可算是找到你了,途径九九八十一难。”

方若华扬眉,眼前这位气质高雅的中年女士,左臂上还缠着纱布,额头上也有些淤青,但她却全然不在意,只拉着方若华。

“和我回法国,加入我的团队,只要你能和我一起,完成一次对我来说,非常重要的演出,那么无论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你想在国外发展,我可以推荐你去第一舞蹈学院求学,可以辅导你,推荐你参加各级比赛,我保证,以你的实力,加上我的辅助,很快你就能成为世界第一流的芭蕾大师,名声只在我之上,不会在我之下。”

“唯一的要求,你加入我的团队,作为我们公演的女主角,跳一次我编排的舞,完全贯彻我的意志,我知道,所有天才舞者都希望有自己的想法……我也只要求这一次,完全听我的,只要你能做到,你要什么我都能给,只要我能。”

众人都是一脸迷惘。

陈克吉脑子有点糊涂。

他一开始是打这位乔大师的主意来着,可后面发生一连串的事,早把这个给忘在脑后。

一时没人说话,乔菲旁边年轻的助理叹道:“我们乔老师接到我电话的时候,她已经上了飞机,马上要起飞,手机必须关机,后来到了日本安顿下来,才有时间看陈先生发过去的视频。”

“看到方小姐的舞蹈,我们乔老师立即订机票飞国内,却很不幸地出了车祸,这才耽误到现在。”

“我们真的非常有诚意,很希望方小姐能答应。”

方若华一笑,轻声道:“抱歉,我实在没什么兴趣出国表演。”

话音落下,乔菲蹙眉,面上露出一丝急切,方若华不等她说话,又道:“如果这次表演对乔老师真的很重要,您又一心想贯彻自己的意志,那为什么不自己来出演您的女主角?”

乔菲愣了愣。

其他人也愕然,陈克吉不停地给方若华使眼色。

这种问题有什么好问的。

虽然乔老师曾经是芭蕾舞台上的佼佼者,是大师,奖项金牌拿的手软,但时光是很可怕的东西,尤其是对一个舞者来说。

芭蕾舞者最晚到了三十多岁,无论如何都该退役了,少有人能坚持到三十五岁的。

乔菲今年三十七,退役已经有七年之久。

半晌,乔菲迷惑地看着方若华,叹了口气,到没觉得被冒犯,只是心中微微一痛,苦笑道:“这次演出对我来说,意义和以前很多次的演出都不同,如果可以,我当然是想自己登台,来演属于我的女主角,可是我老了,已经力不从心,人得服老,再不愿意,也只能拜托给别人。”

方若华摇了摇头:“我不觉得乔老师不能再跳舞,这样吧,我来帮乔老师训练一段时间,如果完成训练,您还觉得不行,那我们再说。”

乔菲愕然,她本来想说荒唐,但方若华身上带有一种很神奇的特质,她说出口的话,显少有人会不当回事,不去听从。

这位芭蕾大师,竟然也不例外。

虽然犹犹豫豫的,但她还是答应了。

薛莞没有任何动作,表情也没有改变,好像刚才发生的这一幕又一幕,都是些闹剧,但是面上再没有表情,她却根本不敢抬头看上一眼。

世间诸事多么奇妙,方若华这个人,是不是被老天偏爱的天之子?

还是她薛莞流年不利,该去佛寺道观好好拜一拜,祈求自己的命变得好一点。

就在刚才,她觉得舞蹈是自己的骄傲,别的也就罢了,至少可以凭借自己的舞蹈,她薛莞,能压方若华一头,方若华在别的地方能踩自己,可是说起跳舞,她是专业的,她才是从小练习到大,在吹捧夸赞中长起来的天才舞者,方若华就是个外行而已!

第九百二十六章 露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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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莞这么坚信着,也这么自顾自地骄傲着,她气到极点,脱口而出的那些话,几乎都是基于她的骄傲。

她始终认为,自己虽然利用了别人,使了一点小手段,想让方若华出丑,但是,她并没有觉得方若华是受害者,她在方若华面前,还是可以骄傲得起来。

不凭别的,就凭她是真的有能力得到魏琅这个角色。

魏琅的扮演者需要很多特质,舞蹈就是其一。

陈克吉那位大少爷,还有姜导演他们,既然是看舞蹈基本功来挑人,那她薛莞,就是要比方若华更适合这个角色。

自己这回输了,可她没输给方若华,是输给了那些抵抗不了的外力。

哪怕魏琅这个角色根本没有确定,陈克吉在这个角色上,也没有什么决定权,看舞蹈功底挑人选,更是其中天大的误会,完全不相干。

薛莞只是在自己的脑海里脑补了些东西,但她自己不觉得是误会,她就是这么想的,把自己想象成才气过人,却输给财富的受害者,她便不会太难受。

如果乔菲不出现的话,她完全可以抱着自己的那点念头,让自己变得好过很多。

可偏偏她没走,乔菲就出现了。

薛莞又认得这位乔大师,这位大师又是曾经的自己,毕生追求的大目标。

乔菲一出现,对方若华推崇备至,却连认识都不认识她薛莞。

一瞬间,所有的骄傲,所有的底气都消失不见。

别说薛莞自己,连陈克吉都有点同情她,心下也犯嘀咕,早点放薛莞走就好了,她最近压力本来就挺大,又丢了这么大的脸,不会想不开吧。

陈克吉脑子里闪过诸多片段,一时到后怕起来,脸上的表情也变得越发谨慎温柔。

“都不急,那什么,乔老师千里迢迢而来,这又受了伤,赶紧歇会儿。”

“还有薛莞,来来,你跟我来,你肯定也饿了,我请你吃饭,咱们先吃饭。”

陈克吉一晃眼想得比较清楚,一副刚才发生了什么,他全然不知道的模样,哄着薛莞先去房间,回过头冲着方若华又是作揖,又是做出五体投地,下跪磕头的姿势。

方若华看也不看他,好像想到了什么一般,冲薛莞道:“我有很多奇遇,遇见了很多幸运,我不觉得我依靠我这些奇遇和幸运,轻而易举地得到些东西,有什么好丢脸好羞愧的,毕竟,我能得到这些,也同样付出过艰辛的努力。算了,我们并不熟,实在没必要跟你说太多。”

薛莞表情瞬间僵硬,心中五味杂陈。

陈克吉只能苦笑,心想要是薛莞被气死了,气疯了,气出点大毛病,应该和他没关系,用不着他去赔偿。

三天后

徐森脸色苍白,身体微微有些颤抖,缩在墙角,面上也有些后悔。

“可真是……一点也看不出骗个女演员和骗兔子似的勇气!”

有些事情,没有曝光之前就像黑夜里的影子,谁也不去想,自然谁也看不见。

可太阳光一照,就无所遁形。

至少在陈克吉他爸爸这种人的眼中,根本就藏不住。

薛莞透露出来的信息,就算有很多不实之处,但是也足够多的。

首先,陈克吉在天域酒店过生日,当时整个天域他都包下来,虽说来的人很多,有不少甚至连陈克吉都不怎么认得,但方向都确定到这份上,也就没什么好说了。

天域又不是一般的酒店,监控方面没有漏洞,除了明面的监控,暗处的也有不少,别看那些监控平时不随便给人看,但陈昆想看,也就一句话的事。

陈克吉却有点一锤子下去砸中泡沫的空虚感:“怎么这么简单?”

“现在不是只要是贼,都知道作案要毁监控,戴手套,不留痕迹,他怎么作案做得这么没意思呢。”

方若华叹气:“我也觉得有点没意思。”

可惜生活不是电视剧,虽然谋定后动的犯罪也可能在发生,但更多的却是些蠢人犯下的,愚蠢的错误。

虽然这些愚蠢的错误造成的危害,可能有时候并不比精密的犯罪小。

徐森看着监控里喝得半醉,满脸通红的自己,半扶半拖的抱着醉得不省人事的女孩子进入房间,他额头上的冷汗就哗啦啦流淌而下。

“只是误会,真的只是误会……”

他脸上露出点懊恼和不甘心。

其实,他真没把目标放在薛莞这种人身上,薛莞再不起眼,那也是自己公司的艺人,找她根本就很危险,完全没有必要。

徐森只说误会两个字,就闭着嘴一言不发,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陈克吉翻了翻档案,神色也有些凝重,徐森是他们公司的人,一个小小经纪人,手底下有几个还在培训期,并没有什么好资源的小演员,在公司毫无存在感,陈克吉当然也不认得他。

但是,这家伙居然是自己公司的人,这件事带来的负面影响,就足够让陈大少很生气了。

他都怕自己回家,真让暴怒的老爸给打断了腿。

虽然他的小小影视公司,只是紧随当下潮流办起来的,注册资金也没多少,和陈家的家族产业关系不大,可他是陈昆的儿子,他把自己的名声败坏掉,就等同于坑爹。

陈氏集团的股份如果因为他下跌,不用他爸打他,他自己可以去找块豆腐撞死自己了。

叹了口气,也不和这人多啰嗦,陈克吉直接把薛莞接来,让她看监控。

看完监控,薛莞面无表情,半晌,猛地跳起来冲过去冲着徐森就是抓挠。

徐森抱着头,由着她抓了半天,累得气喘吁吁,还是一声不吭。

薛莞咬牙,转头就要走。

陈克吉蹙眉,张了张口,方若华伸手拦住他,轻声道:“薛莞不会作证,也不会告这个人。”

徐森低着头不吭声。

陈克吉随即也反应过来,似乎女孩子遇到这种事,愿意曝光,愿意去告的的确不多。

“但是,薛莞昨天看起来一点都不顾忌自己的名声,当着人的面什么都说了,她还怕什么!”

方若华摇了摇头。

她并不是个很刻薄的人,所以也就没把自己略显阴暗的揣测说出口。

薛莞昨天觉得自己陷入绝境,不管不顾地说出口,丝毫不在意外界人的眼光,今天却不愿意公开去告这个骗子,那或许是因为,昨天她觉得,自己陪、睡的人是陈克吉,还有和陈克吉同样身份的某位老板。

这事自然不光彩,但她觉得这是她可以付出的代价,是为事业做出的牺牲,便是最后发现牺牲没什么用,她生气虽是生气,可也只是生气。

但如果这一切,只是她的揣测,她就是被个愚蠢的骗子骗了。

她就变得接受不了,更不会愿意让很多人知道这件事。

方若华拿指尖点了点陈克吉手里的档案:“薛莞大概是个意外,但是看这个徐森身上揣着仿造的名片,住处藏着好几部手机,还有他用来骗薛莞的,提前准备好的微信,是个大案子,报警吧。”

徐森听说报警两个字,神色才略有些慌乱,急声道:“我不敢了,饶了我吧,陈大少,我也是公司的一员,要是我被调查,对公司声誉影响很坏。”

陈克吉登时有些为难,忍不住去看方大小姐。

方若华轻声道:“或许影响是有一点,但是自己把炸弹引爆,好歹还能预测一下爆炸的地点,提前避难,总好过留个不知道什么起爆的炸药包在身边。”

“也是。”

剧组的工作很忙,方若华如今又是个绝对不可缺少的……小人物,很快就把这些大人物们该烦恼的事情抛之脑后,继续辛苦工作。

除了做些道具的工作,她还遵守约定,帮助训练重新试图登上舞台的乔菲老师。

一开始没人相信乔老师还能登台,不要说恢复年轻时候的状态,就是坚持跳完一场舞蹈,以她如今的体力,恐怕都做不到。

虽然乔老师还保持着每天练习芭蕾,可很多年了,她只是做一点基本的训练,保持体型而已,很长时间没有正经地跳过一回舞蹈。

但是方若华先让乔老师用奇怪的药浴方子泡澡,泡完了就立刻开始做一些非常困难,又特别奇怪的动作。

乔菲泡的时候浑身奇痒无比,等到做动作的时候,更是特别特别的疼,乔菲差一点就没坚持住,可折腾到第三天,她就发现以前已经很难拉开的韧带,竟然又恢复了一点弹性,已经僵硬的身体,在一点点地活起来。

这种过程很缓慢,慢到别人很难发现的地步。

可身体是乔菲自己的,她对自己的身体了解的程度,远不是别人能比,她到底有没有改善,只有她自己最清楚。

没多久,乔菲就从半信半疑,到相信,然后又到了很虔诚地去信任的地步。

不到一周,众人看着乔菲对着方若华,一口一个方老师,诚恳得像刚入门的孩子,也看得麻木起来。

就在乔菲第一次在舞台上完整跳完了自己编的舞蹈时,有消息传来,警方破获一起以签订经纪合约为引,骗人卖、淫的大案子,圈子里也小小震动一下,不过,到也没掀起太大的风浪。

就是陈大少被关家里学习去了,想必一时半会儿看不到他出来瞎折腾。

方若华的生活过得还不坏,虽然没有闲,却有不少钱,剧组给她开的工资,奖金,还有其它杂七杂八的加在一起,三个月下来竟然有十几万。

有这笔钱,她又不败家,暂时来说挺足够的。

再说,剧组杀青,还给包了个两万的红包,就是剧组里的人人都说,包个红包就是意思意思,让方大小姐粘粘喜气,谁也不觉得,这位大小姐在乎这么点钱。

有了钱,方若华又犯懒病,接连好几天窝在家里看电视,打游戏,偶尔被她爸抓去读几本好书,到是舒服得很。

此时已经入夏,今年的夏天出奇炎热,就是屋里有空调也不免让人有种日日啜冷饮的冲动。

方若华正看一部宫斗大戏,顺便嚼冰淇淋球,就听身边传来脚步声。

她叹了口气:“许岚姐姐,好久不见。”

一回头,却吓了一跳。

推门而入的像许岚,但来人身体颀长而挺拔,五官分明且深邃,明显是个男子。

许岚愣了下,轻轻一笑,笑声充满磁性,也是男低音:“今日刚去见了一位长辈,那位长辈面对女子时易生是非,所以恢复了旧貌。”

方若华愕然:“旧貌?”

许岚脸色平和,又徐徐变作女子:“还是适应这副模样……若华,我们有麻烦了。”

此时方肖和夏芬推门而出,招呼许岚坐下,奉上热茶。

许岚叹道:“长天真人前阵子屡屡出手,尤其是你们在前一个小时空时,他竟然以一缕神念降下,试图控制小时空的命运线,改写命运轨迹,闹出了很大的动静。”

“历练管理局方面大概是好奇,特意追踪他,竟注意到了我们身上,发现了我们圣德门弟子,用你来替换小师妹去历练之事。”

方若华愣住。

方肖蹙眉:“被发现了会怎么样,我女儿会被夺走生命?”

夏芬也一时有些紧张。

方若华相比父母,到还冷静些,经历过这么多之后,她对于死亡,并不怎么害怕,她活了这么好几世,哪怕现在丢掉生命,也不算亏。

当然,她还是很想活。

许岚轻轻摇了摇头:“我当时救活了若华,已经是救活了,就算这是一桩交易,若华也已经做到了答应我的条件,现在出错的是我们圣德门,和若华可没什么关系。”

方若华忍不住笑起来,一边笑一边道:“看到许姐姐,我忽然特别喜欢圣德门。”

在她曾经的想象中,那些修士们应该是高高在上,视凡夫俗子如蝼蚁的存在。

就像他们人,对蚂蚁,对虫子,甚至对动物,也是视而不见,不会去考虑那些蚂蚁动物们的所思所想。

但是她接触到的许岚,这个圣德门的门人,却始终彬彬有礼,纵然一开始显得有些不通世故,但和她交流,会让人很舒服,如沐春风。

许岚点点头:“我也很喜欢我们圣德门,特别喜欢。”

方肖苦笑:“我知道你们喜欢圣德门,现在能不能说说正题?现在我们家若华代替你们那位小师妹的事曝光了,你们圣德门要怎么处置?”

第九百二十七章 凡与仙

许岚的表情登时变得有些严肃。

方肖和夏芬从来都性情坚韧,近年来已然很少因为任何事情而紧张,今天,他们却不得不紧张。

许岚神色悠远,似乎有一点忧虑。

“的确是件麻烦事。”

方若华叹气,不会要她的命,那么剥夺掉她的修为?毁去她的记忆?

或许圣德门根本不允许他们窥探修行界的秘密!

方若华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反抗,她很感激圣德门给了她新的生命,但是,如果只是废掉修为也就罢了,封印记忆的话,她会有些难过,不舍。

经历了这么多,虽然很多时候都会被去除感情,但是经历过,就会留有痕迹,若把这些痕迹彻底抹除,怎么可能不痛苦难受?

许岚叹气:“我们家小师妹自幼被娇宠到大,修为及其糟糕,性格一言难尽,运气糟糕透顶,让她一个人去历练,不要说她不想去,我们也是真不放心。”

“把她放出去,估计用不了多久她就能把自己饿死,渴死,脏死,哎。”

“但是没法子,都被发现了,上面扯皮也扯不过去,历练管理局那些人都是木头,只讲原则,不知变通,多做些准备,且让她去吧。”

说完,许岚甩甩袖子,一脸愁思地起身要走人。

方若华一把把人抓住,差一点就忍不住面孔扭曲:“请问,那我要被怎么处置?”

许岚停了停,连忙坐下,也有些不好意思:“真是,刚才满脑子都是怎么给小师妹整理行李,把正事给忘了。若华你得抽空跟我去补一道手续。”

“手续?”

“对,你既然顶着我们圣德门弟子的名号历练,肯定得拜入我们圣德门,走一走正规手续,现在查得严,圣德门又是联邦第一宗门,最好还是以身作则,不好太不守规矩。”

方若华:“……呵呵。”

“我准备好就来接你,你这几天好好养精蓄锐,虽然走的是推荐特招的程序,方便简单,没什么多余的步骤,但圣德门的元气和你这边差别太大,可能会让你觉得不舒服。”

说完,许岚便起身走人。

方若华看看自家老爸,老妈,笑起来道:“圣德门咱们也不是不知道,似乎特别了不起,实力强,威望高,他们门派的人作弊一下,难道还会有什么严重后果不成?”

许岚挑了个阴雨连绵的傍晚,先到方若华他们家吃了一顿饭,才带着方若华奔赴圣德门。

吃饭的时候,方若华就有一点紧张。

这些年,她往返各个小时空无数次,早从一开始的紧张,变成和吃饭喝水一样寻常,可此时此刻,饭菜入口,吃了半天竟然没吃出滋味。

许岚不由一笑:“走吧。”

几乎只是一闭眼,又一睁眼的时间。

四周茫茫皆雾,呼一口气,吸一口气,就觉得肺腑好像焕发新生,只是稍微有些刺痛。

雾气时聚时散,偶尔是淡金色,偶尔又夹杂了青绿。

天空中悬浮着巨大的穹顶,漫无边际,一层复一层,层层叠叠。

方若华随着许岚立在一条像玉带一般的通道上,动也不动,身体就御风而起。

左边一片巨大的树叶上坐着一貌似二十七八的年轻人,许岚看到他,忽然笑道:“远安兄,又在观棋?”

那年轻人微笑,伸手一指。

方若华顺着他的手指看去,眼前好似穿透万载时光,看到了宇宙。

宇宙深处,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仿佛正以无数的星球为棋子,对弈较量。

她不知自己是不是看得清楚,但心神震荡是真,感受也是真。

方若华以前并不是没有想象过仙境是什么样子,那么多的,那么多的电视电影,还有游戏,关于仙境的各类描述,从古至今,不知多少。

在小时空中,她建起过浮空城,曾为凡人展示过何为仙境。

管中窥豹,只看宇宙商城,只看许岚,看修行弟子,她便曾猜测,她所知的这个未来修行世界,一定很先进,也许会像科幻中描述的那般,但又不完全相同,或许会更强调人这一个体的能力。

修士们也许翻手之间,移山倒海,但她所思所看所经历的一切,在脑海中留存的印象,今日却瞬间破灭。

亲自来到这个地方,亲眼看到这一切,她只觉得再多的语言也显得很贫瘠。

她想象中会有的奇花异草,珍禽异兽,琼楼玉宇,自然都有。

可除了这些有的更多。

外在的,其实还是其次,方若华只觉得扑面而来的灵气粘稠到伸手就能抓住,团成面团,塞到嘴里当零食吃。

要是有人告诉她,她现在就位于传说中的洪荒,她或许也会相信。

“小师妹,刚拜入圣德门的?要不要看看师兄亲自打造的聚宝盆,此盆有大威能,你只要扔下去一块灵石,一夜之后,灵石便能翻倍……”

“咳咳。”

许岚轻咳了声。

那位骑着仙鹤,落在道边的师兄,拿袖子捂住脸,嗖一下就消失了。

许岚笑道:“这小子向来淘气,别搭理他。”

方若华:刚说是仙境,这会儿却是一片人间烟火气。

从玉带上上穹顶,有高楼大厦,有穿梭的飞舟,有来往的行人,有吵闹的孩子,有耄耋老人。

当然,也有人御剑飞行,有人挥手间风起雨来,有人教孩子小小术法,张口吐莲花,伸手喷火焰。

从上向下看,有无数的人。

从下向上看,也有无数的人。

整个圣德门,既是仙境,也是人间。

许岚笑着指了指穹顶:“圣德门的门人,遍及宇宙各方,但是嫡传弟子却并不很多,历代嫡传弟子一共只有一百零一人,都住在穹顶的最高处。”

方若华顺着许岚所指的方向看过去。

穹顶最高地方,是群星笼罩的一个弧形的平台,离得太远,似乎有九重天那么远,她来到此地,视力变得特别好,但还是看不到全貌,可是只看到一点,也知道它的确蔚为壮观,让人心惊。

方若华看着看着,忽然眨了眨眼睛,又伸手揉了一下。

许岚目光闪烁,莞尔道:“你看到了什么?”

“穹顶之上,好像……有座山?”

最高处的,更高的地方,云雾环绕之地,似乎有一条山脉绵延,看不太清楚,若隐若现,时有时无。

许岚登时也有些意外:“真没想到,你竟然这么简单就看到了。”

“没错,联邦和帝国的人都知道,圣德门中有一座圣峰,上面住着九位圣人,就是他们在很久很久以前创建了圣德门。”

“这九位圣人,都有无相境的修为,也有传闻说,其中几位已经跨过极限,步入太清,圣德门中的弟子们,也很少能见到这九位圣人。”

“就连圣峰,上去过的修士也不多,它时隐时现,本没有通路,偶尔有小弟子误入,等下来以后,依旧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去,又怎么回。”许岚笑起来,“或许只是圣人们给孩子开的一个玩笑。”

方若华笑道:“听许岚姐姐这么说,我终于有一点,身在修行宇宙的感觉了。”

修行这事,少去玄之又玄的东西,就总会让人觉得少了一点味道。

许岚领着方若华进入一座塔楼:“我们去登记,你的推荐信函是门主他老人家出具的,我小师妹是他的女儿,善后工作自然要他来做。”

一边说,许岚就拉起方若华的手,在塔楼底层中间的巨大光幕上点了一点。

“唔。”

方若华伸手挡住头顶的光,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压力,从头到脚都好像被人窥探,许岚笑起来:“别怕。”

到是没有怕,但是方若华一瞬间感觉到很多人在看她,虽然只有一瞬间。

“今天排队的人不少,我们走的特殊通道,没有领号牌,所以师兄弟们可能有点好奇。”

许岚指了指塔楼那高高大大的石阶。

方若华看了一眼,果然很多人或坐或站,时不时有人升升降降,像是在等待。

“好了,走吧。”

等了大约有二十几秒,许岚就领着方若华转身走到一个玉带甬道上,从内门进入,从外门一出,方若华回头再看,塔楼已经离她有数里之遥。

“没事了,送你回家。”

方若华:“……啊?这就登记好了?”

许岚莞尔:“通过圣德门的考核,想成为圣德门弟子,那自然很难。”

“即便只是个普通弟子,联邦和帝国境内,无数的修士,还有各大仙门的弟子,为了一个名额能打得头破血流,天翻地覆。”

“可是你过了这个门槛,已经是圣德门弟子,现在只是去登记一下,难道还能让你当一回三藏法师,完成一次西游?”

方若华:“……我紧张得两天没睡觉,就抱着大百科使劲背了。”

许岚摇了摇头:“以后你可以叫我师姐,若我是男身,叫师兄也行。”

“咱们圣德门,入门就是兄弟姐妹,所以自古便以师兄弟,师姐妹相称,哪怕没入门之前是祖孙,进了门也是师兄弟。”

“你以后看到和我穿一样青袍的圣德门弟子,就叫师兄,师姐,准没有错了,等相熟以后,也可以直接呼名号。”

“如果你万一有幸能见到圣峰上的圣人们,直接敬称圣人就好,若遇别派大能,便呼真人,就像骆长天,就是长天真人。”

许岚三言两语,略作解释,就牵着方若华的手,匆匆向穹顶高层而去。

“圣德门内弟子,被允许开界门,去往异时空的人数有限,我一直在世俗界行走,所以门主便允我拿了一把钥匙,让我能方便来去。”

说话间,许岚拉着方若华,一脚踏入玉带旁边一处阵盘。

只是阵盘闪烁,许岚却仿佛吃了一惊:“咦?”

阵盘上的光芒落下,方若华睁开眼,却没看到自家的别墅,没看到爸妈,甚至看到的也不是地球。

毕竟地球上不会有长着翅膀的飞马悠闲吃草。

许岚单膝着地,跪了下去,右手抬起虚虚扶住左肩:“许岚见过三圣人。”

“小岚,你是不是又忘了我叫什么?记住了,我叫许南东。”

“南东圣人。”

许岚再拜。

方若华也跟着拜倒,片刻,就听见一声笑,眼前伸出一双手,托住她的手臂,把她轻轻托了起来。

她忍不住顺着声音看过去,看到一个看不出年岁,头发雪白的男人。

这人眉毛略有些长,长得和众多容貌出众的修行者比,稍显平凡,但目光清亮,就是平凡也让人心生好感。

他手里拿着一根长鞭,轻轻一甩,甩出声鞭响,只听轰隆轰隆,无数奔马由山坡下比人还高的草丛中飞奔而出,汇成洪流,又飞奔而去。

许南东才满意,笑道:“走吧。”

许岚蹙眉:“圣人,我们去哪儿?”

“去咱们的那位门主家。”

许南东看了看方若华,方若华总觉得他的目光特别温和,又透着些亲近,也有可能是他这个人给别人的感觉,总是温暖而亲近的。

“哎,你们门主现在大概正在发愁。”

许岚闭上嘴,心道,就是知道门主正发愁,所以她这会儿才特别不想去见那位。

没见她带着若华办事,都没走正门,就是担心那边得了消息,会截她过去。

许南东丝毫不懂小辈的为难,嘴里感叹,面上到露出些笑来:“儿女债,儿女债,门主因为儿女债发愁,不值得同情,反而让人有点羡慕。”

许岚看了看方若华,压低声音道:“我们门主……”

“他有一儿子,叫许默,这些年一直在你的世界游历,我记得许岚说过,还和你做过同学,谈过恋爱。”

“恋爱,你们那儿,是叫恋爱对吧?”

许南东轻笑,“我们这里其实也有恋爱,只是我从来没有,没找过契合的同行者,没找过爱人,没结过婚,没结过契约,可现在连小辈们都开始恋爱了,时间过得竟然这么快吗?”

方若华只想说,她其实早就有所猜测。

就算以前没想过许默的身世不简单,但是,她在好几个小时空都见到了许默那张脸,这样还猜不出有问题,那她就是傻子了。

第九百二十八章 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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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方若华的脑海中,各种,电视剧争相闪现。

都是些什么情劫,前世今生,爱恨情仇一类的东西,一时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浑身发毛。

她这会儿到是觉得,自从修行以来,越变越好的记忆也不都是好处。

至少此时此刻,她要是记性差一点,想法少一点,可能还会觉得舒服一些。

许南东似笑非笑地看了看方若华,仿佛能看到她的那点小心思。

许岚此时却注意不到方若华的想法,只急着打断这位圣人的感叹:“许默师弟已经平安回到圣德门。”

“因为师弟道心不稳,门主命他抄写大圣人所书的《红尘问道经》,抄三万三千遍,才许出门。”

许南东笑了笑:“你们门主还是老样子,遇见那些他觉得棘手,不知道该怎么解决才是对的事,他最擅长做的就是缩起脑袋,把屁股露出来,当做什么事也没发生。”

许岚闭上嘴不说话。

“你叫方若华?”

许南东忽然转头,把注意力放在方若华的身上。

“是。”

“好名字。”

许南东轻笑,“圣峰上的若木之花,已经七万七千年不曾盛放过,我觉得,它该开了。”

说着,他又回头看方若华,忽然道,“你既然曾经和许默恋爱过,那你现在还爱他吗?如果让你嫁给他,你可愿意?”

方若华愕然,拒绝的话在舌尖上转了转,却只道:“……我不知道。”

这话听起来挺不讲理的,爱或者不爱,两个都是答案,不知道算什么意思?

许默如果真是人家圣德门门主的儿子,那身份一定很高,这样身份的人,能由得别人说一个‘不知道’?

许南东却没有生气,反而笑起来。

许岚的神色也显得很轻松。

“‘不知道’也很好了。”三圣人伸手摸了摸方若华的头发,很是怜爱的模样。

又转头看许岚:“你去问一问许默吧,问问他想通了没有。”

许岚一时没动。

“嗯?怎么?”

半晌,许岚才苦笑:“师弟元神归位并没有完全成功,门主那边正忙着,恐怕许岚没有那么大的脸面,能让门主抽时间招待我。”

“没能元神归位?”

许南东外表寻常,但是他已经是当下修为最高的人之一,作为无相境的大修士,不必掐指一算,便是有结界阻隔,这世间之因果少有能瞒得过他。

可他还是在自家师门内,感受到了意外。

“许默分神游大千世界的次数,已经数也数不清了,我记得,从不曾出过任何意外吧?”

“是。”

许南东抬头看向天空,目光穿透云海,点头道:“我明白了。”

方若华:她怎么觉得越来越糊涂。

许南东慢悠悠在前面带路,不走那些有传送作用的法阵,也不乘坐各种飞车飞舟,只一路带着许岚和方若华二人,在碧绿的草丛中漫步。

明明那么慢的速度,但也不过是几分钟的工夫,眼前就出现一座古色古香的大宅,绿墙红瓦,门前种了一排青竹。

没想到圣德门的建筑,居然还有这般古老的样式。

一些穿着打扮都很奇特的少男少女,正在门前围坐一团,也不知在做些什么。

方若华还没细看,大门洞开,门内匆匆出来几个中年男人,冲着许南东拜了一拜,口称三圣人,旁边少男少女们也惊起,齐齐微微躬身相迎。

方若华跟在许南东身边,到仿佛受了人家的礼,只一晃神,人已经进入院内。

院内有一棵占了大半个院子的巨树,高耸入云,枝条繁茂,仿能遮天蔽日。

许默就跪坐在树下抄经,他抄得很慢,每动一下笔,额头上都有大颗大颗的汗珠滴落。

他越写越用力。

许岚在一边看着都觉心疼,蹙眉道:“许默资质那么好,一定能入无相境的,门主也太严苛了些。”

许南东盯着他看了两眼,笑道:“要说我们圣德门中之人,资质都不算糟糕,但我们和他们帝国那些顶级门派不一样,我们从不刻意去寻求那些天纵之才。”

“要说天才,帝国的那位骆长天,降世之日,星辰移位,灵气如云,怕是亘古以来,能比他更天才的,也出不了多少。”

“再说我家九师妹,生下来就拙笨的很,听说长到三岁上,还不能开窍,沟通天地灵气,但是她入无相,比天纵奇才,生即开窍的骆长天还要早三年,入圣德门的第两百三十年,圣峰大门便为她主动打开,迎她入内,随她来去,骆长天在她面前,可以说争什么都没有赢过。”

说到底,许南东戛然而止,笑起来,“老了,废话竟也变得这么多。”

他抬起手,在半空中轻轻拨动了下。

方若华就见空气似乎扭曲了一下,许默手一松,笔落在桌子上,抬起头,一眼看到方若华似乎惊了一惊,随即低头向许南东行礼。

许南东笑道:“小子,我再问一次,想通了没有?”

许默沉默不语。

许南东到笑了,看了看方若华,笑道:“你应该看开了,一心求这段情缘,苦苦筹谋七万载,从不曾成功过,但是这一次,你不是成功了?”

许默蹙眉。

许南东笑道:“我刚刚问过方若华,问她愿不愿意嫁给你,她告诉我——‘不知道’。”

许默一愣,怔然抬头。

“哎,足够了。”

许南东收敛了面上的笑意。

许默慢慢转身,走到身边的大树前面,沉默许久,轻轻点点头,眼睛却露出一点红。

他心里还是不甘,不说别的,那个和若华谈过一场恋爱,虽没修成正果,却是很多很多年以来最亲近若华,最接近成功的许默,只是他的一缕分神。

那一缕分神只有短短几个轮回的记忆而已,岂能就说是他?

何况,到现在这缕分神还在他体内挣扎,留下了无数的不甘不愿,让父亲几乎以为他即将走火入魔,还把他镇压在此,磨练心智。

方若华一直旁观,没有说半个字。

许南东挽着她的手,又出了院门,根本无视掉许默如影随形的视线。

许岚沉吟片刻,轻声道:“我小师妹想逃避历练是真的,你当时遭遇事故,也是现实,没人做过手脚,我选中你来代替小师妹,同样是意外。”

方若华:“……哦。”

许岚抬着头,目光在方若华的脸上逡巡,半晌又道:“意外是多了一点,但是,修行是不是很有意思?那些小时空里的生活,是不是很有趣?”

方若华点点头:“那到是。”

“所以,这场相遇,对若华你来说,不是坏事,对吗?”

“的确。”

许岚慢慢吐出口气,笑道:“真好。”

出门不过三步,方若华人已在一孤峰顶上,睁眼一颗巨大的火红的星球,拖着长长的尾巴从眼前飞过,转眼只剩下一道青烟。

举目星云密布,掺杂着金沙的银河就在脚下不远处。

这种置身宇宙深处的感觉,再好的,沉浸感再强的电影设备,恐怕也没办法带给她。

“呼!”

“那一颗星球叫若木。”

许南东伸手一指,远处一颗星球就仿佛到了眼前,是冰蓝色的,好像透明的一样,非常漂亮。

“漂亮吗?它属于我九师妹,只是很多年前就死去了,现在能看到的,也只有当时留下的残影。”

方若华趴在一根说不出材质的护栏上,盯着宇宙里的美景看得痴迷。

许南东随手递给她一个高腰窄口的瓶子,里面装着不知名的液体。

方若华喝了一口,瞬间感到奇妙的滋味在舌尖炸开,身体飘飘然欲起,无数的记忆在脑海中炸裂,各种感悟伴随着极致的愉悦袭上心头。

“这是什么?”

“五味酒,据说是以人间五味酿造而成,小姑娘,你要是喜欢,回头我让人给你搬些过去。”

许南东的神色十分柔和,示意方若华在自己身边坐好,“你是不是很好奇许默和你之间的关系?”

方若华沉吟了片刻,还是点点头:“是有点。”

许南东笑起来:“唔,真要说起来,这事可能和你像的有点不同。”

他沉吟了半晌,似乎好好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想法,才轻声道,“算了,不提许默,说说你如何?”

“我?”

方若华蹙眉。

“对,你。”许南东笑道,“许岚说过,你会搀和到这些事里,源自巧合,但那虽然是巧合,但无数惨遭横祸的人里,数十亿计的时空中,唯有你一个人和门主家的丫头气息相合,能来代替她做这件事。”

“许岚又偏偏一眼就把你挑出来,这就不是巧合了。”

许南东顿了顿,“在很多很多年以前,你不姓方,而是姓许,也叫若华。”

“你出生的那一年,正赶上我们圣德门两个师兄斗法,我还记得当时的情形,山河崩裂,空间泯灭,然后……也不知道是谁出了什么差错,两个人连同半个圣峰,就被卷入空间乱流,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偏远小星球上。”

许南东说起此事,脸上也不禁露出点难堪。

许岚更是瞠目结舌。

方若华看她好像见了鬼似的,她可从来没在这位脸上看过这样的表情。

“是有点丢人,两个当时已经半步入太清的家伙,还能出这样的错误。”

“反正错误就这么发生了,等空间乱流稍稍平息,两个人正考虑要怎么回来,就看到圣峰的若木之下,倒着一个满脸惊恐的女人,这个女人还是个孕妇,而且马上就要生产。”

“当时空间乱流封锁,我那两个师兄和外界根本联系不上,他们无可奈何,只好施法护住孕妇的生命,手无足措地帮助对方生下了一个女婴。”

“产妇生下孩子,也知道眼前两位都是修士高人。”

许南东说到此处,不禁看了看方若华,眼中笑意更浓,“当时和现在不同,那时候仙凡有别,凡人与仙人之间隔着天堑,想见一见仙人,也不是容易事。”

“产妇是个温柔有智慧的女子,见到仙人之后,就请求对方给女儿赐名。”

“我那两个师兄当时很年轻,这个女婴也算与他们有缘分,看着孩子不哭不闹,心中也着实喜爱,便果真给那个孩子取了一个名字。”

“因为她诞生于若木之下,宛如若木上盛放的鲜花,师兄便给她取名若华。”

方若华鼓了鼓脸。

她都不知道自己的名字还有这种来历,明明是她爸随便信手翻字典翻出来的。

许南东笑起来:“小若华是两个师兄亲眼看着降世的,在这之前,他们从没有这样的经历,自然对那孩子十分喜爱。”

“纵然那孩子一直到三岁都不开窍,看起来天资只是普通,他们还是喜欢,从那以后,连闭关修行的时候都少了,就是闭关,也不会超过半月,就怕一闭关很多年过去,小可爱变得满头白发,他们得气死。”

“等孩子一开窍,竟能看出有资质,可以修行,两个人就和若华的家人商量,把她接到圣德门,入了圣德门的门墙。”

“没想到,这孩子竟是个大巧若拙的,心性纯净,极适合修行,修行的速度一点都不比门中资质好的弟子慢,两百年入晖阳境,无论放在哪里,也算是很优秀的弟子了,更离奇的是,她人在晖阳境,圣德门众多弟子中,也只排在中游而已,圣峰却为其显像,开了大门,迎她进去。”

许南东轻笑,“圣德门的圣峰,在当时的修行界就是一个传说,不要说其他的修士,就是圣德门自己的弟子,也不知有多少没见过圣峰的。”

“在那个时候,每年数以万计的优秀弟子,自以为天资不凡的那些,都想寻找圣峰,进入门户,得到机缘,超凡入圣,可是,一直到现在,圣峰认定之人,也只有九个而已。”

“那个小姑娘,方若华,便是我们中最后一个,排行第九。”

“反正那几年,圣德门热闹极了,整个修行界,无论联邦还是帝国,都知道小若华的大名,人人惊讶震撼。”

第九百二十九章 道侣

许南东笑得开怀:“也挺有意思,修行虽然并不算枯燥,但是也时常让人寂寞,偶尔看看小辈们鸡飞狗跳,也是难得的体会。”

方若华:……

她知道,许南东大概说的是她的前世。

如今经历了这么多次的穿越,连圣德门都看见了,哪怕只看到一点,她也不敢再不信转世轮回之事。

可把自己和那样的大人物相提并论,她还是觉得违和的很,没有真实感。

不光是方若华,连许岚都听得入神。

“从我有记忆起,若华真人就高高在上,是圣峰上的圣人,遥不可及,还真没想到,原来若华真人也有年少的时候,也是人生出来的。”

许岚喃喃自语。

许南东莞尔:“不光有过年少,还曾调皮,淘气,唔,按照若华你们的说法,就是进入过青春期,别人犯过的蠢,她一样都不少的犯过,有的时候真是,特别烦人。”

“唔,虽说是淘气,但是还是渐渐长大,修为日益深厚,人人敬重。”

“不知不觉间,她就变成少女,风华尽显,自然也到了找道侣的时候。”

“命运之轮,钟爱我这位九师妹,为她千挑万选,选中了最适合与她同参大道的道侣。”

方若华闻言扬眉:“是许默?”

许南东一下子笑起来。

许岚也露出个牙疼的表情。

“要真是许默,许默还不乐死?”

许南东叹气,“许默也很好,只是他后来每每叹息……只恨君生我未生。”

“许默到底是好个小辈。”

“我若华师妹的道侣,是当时修行界最高的一座高峰,帝国启明太子,骆启明。”

许南东随手一划,半空中就浮现出一个人影。

绛紫色的长袍,繁复的花纹,头戴金冠,面容清隽至极,眉眼秀丽得不可思议。

许岚低着头不敢看。

方若华叹道:“风华绝代。”

看到这个人影子的一瞬间,方若华心中竟也浮起一丝很特别的感觉,她也说不上来,但那是以前从没有过的感受。

这种感觉还真是有点玄妙离奇。

“我九师妹和启明太子性情相投,同游宇宙,整整一万年,二人行止坐卧,皆在一起,感情极好。”

许南东说话时,神态平静,方若华却蹙眉:“一万年?我有点不详的预感。”

许岚低头不语。

“不祥吗?”

许南东蹙眉,“后来毫无征兆的,启明太子求当时帝国长老团的几位真人,和帝国皇帝为证,要解除和我九师妹的和合契约,断情绝义,从此分离。”

许岚面上一丝表情也没有,但是一瞬间,方若华觉得她身上有股阴冷之气,似乎怒急。

许南东也仿佛很生气。

方若华想,解除契约,大概和离婚不大一样。

“由古至今,普通道侣之间或者也有分离的情况,但他们当初结下的是魂契,代表心意相通,生死与共,有史记载以来,结下魂契的道侣,选择断契的,寥寥无几。”

许南东似乎有些疑惑,轻声道:“我九师妹天资出众,才貌双全,身份高贵,数次救启明太子于危难之中,待骆启明一片赤诚,人人都知他们两个恩爱两不疑,曾经那么深厚的感情,怎么说断就能断?”

身为圣德门中地位最高的大修士,已入无相境界多年,离太清境也只有一步之遥,许南东已经很多年没有过疑惑,也很少生气焦虑,但在自家九师妹身上,却是看到了人间之恶,人间之苦,至今仍有不平。

“修士修心,启明太子修为极高,本是最坚定,最通透之人,心性强大,意志坚定,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他也会变。”

“骆启明强行与若华断除魂契,不光自己重伤,还伤了我九师妹的元神,因此掀起轩然大波,他也被废除太子之位,被逐出家门,要不是九师妹求情,只怕遭受的惩罚还要严重得多。”

“我九师妹同骆启明分手之后,两人就再未见过。”

“至于许默。”

许南东神色间也不免带出一些悲意。

“那是另外的故事。”

“九师妹的修行路,比别人都顺畅些,可她是个闲不住的性子,又爱多想……我到现在,其实也不大明白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后来想来,引子可能是有一年庆典的时候,那年圣德门大庆,我与九师妹也下了圣峰,隐在空中看小辈们热闹。”

“酒至半酣,却听到一颗星球上找到了灵母,一星球的人,但凡是没资质,不能修仙的,全都死绝了。”

“在当年,这等事经常发生,修士们从不在乎凡人,不能修仙的凡人,在大家心中和牲畜也没什么不同,灵母出现,于修士而言是大补之物,可对凡人来说,就是剧毒,只要一个星球上出现灵母,所有凡人都会慢慢的,一点一点死去。”

“从那之后,九师妹总是发呆,时常神思不属。”

“我们师兄弟只以为她这是迟来的忧思,毕竟发生过骆启明之事。我们因为担心,就时常宽慰她,带她四处游历。”

“可是这些游历,到让她变得更是沉默。”

“在那一年的年尾,九师妹忽然对我们说,我们这些修士,自启元之星毁灭开始,探索宇宙,向外发展,已经有几十万年的时光,大家占据了无数的星系,发展到如今的地步,修士如仙人,寿命无限漫长,可是,好像路已经断绝了似的,没有新的功法,也几十万年没有人入太清,而且修士的人数,其实越来越少。”

“最重要的是,这么多年过去,几十万年了,修行还要拼资质,抢资源,大家都敝帚自珍,各大门派除了那么几个嫡传弟子外,其他人都看不到珍贵的典籍,学不到最顶级的功法。”

“九师妹说,她这些年看到了一些事,让她心头气不平,想到了一些东西,让她念头不通达。”

“她要做一点让她舒服痛快之事。”

许南东说到此,似乎有些想笑,笑着却摇头,“我们当时都觉得九师妹心头杂念太重,怕是容易入障,一旦入障,怕是有损修行。”

他谈及这些,神色间也流露出一点忧伤,沉默片刻,轻声道,“后来,又是数万年过去,在这数万年间,我家九师妹时而在圣峰闭关,时而出外游历,闭关时便研究各种杂术,游历时锋芒毕露,挑战天下。”

“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那等心气,又费了多少工夫,付出了多大的努力,竟然撬动了各派尊长的口风,要各门派联合,组建修行学校,修订各派典籍,建藏经阁,允许天下有才之士进入阅览。”

一边说,一边摇头道,“我都没想过,我们那位爱玩爱闹爱笑的小九,竟能做出那么大的事业。”

“之后的五千年,修行之花四处开放,一切都变得与以往大为不同,每时每刻都有新的法阵,法器,各种神奇药剂,修行方法出现。”

“在之后不久,仙凡之间竟好像越来越没有区别,因为哪怕资质非常差,甚至完全没有资质的凡人,也有自己的修行之道。”

“我们当时都以为,九师妹可能会成为圣德门里成就最高的圣人。”

“可是命运总是无常,再强的修士,竟也有算不到,或者即便算到了,也不能退缩的劫难发生。”

“七万七千年前,一股奇怪的能量出现在宇宙里,各大宗门中超过半数的修士都被搅动心魔,轻的自堕境界,重的身死道消,九师妹尝试百年,终于以身为阵,撕裂元魂,消弭掉了它。”

“明明我们都在,可她就是固执得……非要自己来。”

他沉默下来,“罢了,九师妹已入轮回,如今世间只有你这个方若华了,那些旧事,多谈无益。”

似乎心情有些不好,不过许南东的神色还是很柔和,“走。”

吐出这一个字,三人便瞬间转移了位置,周围是一片云海,云海之上无数的枝条蔓延,上面有很多花苞,方若华抬眼一看,便见铺天盖地的花朵次第开放,瞬间金光大盛,璀璨夺目。

“这是若木。”

许南东一笑,挥了挥手,云海上便出现一道门,三人走进去,入目的便是一眼看不到尽头的书架,书架高几有十几米,长看不到头。

“若华的书房,她爱好很多,最喜欢收集书籍,不过,这地方还是我五师弟最喜欢,经常来,她自己反而来的比较少。”

说着,许南东就从一个书架上,取下了一把古铜的,有手掌那么长,拳头那么粗的钥匙,转手递给方若华,“你以炼器之法,炼化了它吧。”

方若华愕然:“这是什么?”

许南东轻笑:“是钥匙,如今我们联邦和帝国的诸多弟子,历练时经历的诸多小时空,和我们并不在同一个维度,当初正是我九师妹捕捉到它们的波动,炼制了一件法宝,如今那件法宝被收在管理局,用来送各位弟子前往小时空,这把钥匙,可以开启通往那些小时空的门,你拿着它,就可以随意行走了。”

许岚猛地抬头。

许南东笑道:“好长一段时间,许默那家伙利用那些小时空,试图让他的命运和你的命运,纠缠在一起,但是他尝试的次数已经够多的,胡闹的次数也已经很多,我觉得,还是不要继续下去为好。”

“将来的路,若华,你就自己走吧。”

许南东笑得神神秘秘,说完,就让许岚安排若华在这书房里休息,自己转身离开。

方若华也没有阻拦人,不过,这么大的一座书房,还真让人有点探险的欲望。

“哎。”

许岚叹气,“许默看来是真没有希望了。”

方若华莞尔:“我听刚才那位三圣人讲了一通故事,这里面可没许默什么事,他和……以前那位九圣人,究竟是什么关系?”

许岚有气无力地道:“当年九圣人在时,我曾有幸服侍在九圣人身边,不过,当时我当时还不是我,只是圣人身边一个普通的,制式的傀儡而已。”

方若华:“……”

许岚失笑:“当年傀儡有很多,人人皆用,幸运如我,能获得真正生命的,寥寥可数。”

“当时九圣人一直为宇宙中忽然而来的劫难担心,日日验算,我便在一旁侍奉,某一日,圣人心烦,便舍了那些阵法图纸一类,走到若木之下看苍穹宇宙,刚走到树下,就见一少年正攀折若木的枝条。”

“想若木是上古神树,圣峰之上的这一棵,更是早有灵智,不要说一个孩子,平时大圣人他们想折,也要费些手脚力气。”

“只那少年倔强得很,非要折树枝不可,他又生得唇红齿白,特别灵透,九圣人对这样的孩子从来都有几分偏爱,便走过去亲自动手,为他折了枝条。”

“少年道谢,说他母亲生来不能见光亮,只能在黑暗中生活,他希望母亲能看一眼光是什么样子,听说若木之花就会放光,而且是神花,不会伤害世间生灵。”

“九圣人听他说完,便笑起来,夸他是个好孩子,很孝顺。”

“那个少年便是许默,从那之后,少年时常会来圣峰,虽说在那个时候,圣峰已经不似旧日那般神秘,至少圣德门弟子想出入,都不算难,但路还是难找的很,偏偏许默到是想来就来,想走便走,很是轻松。”

“九圣人待许默很好,就是挺喜欢逗弄他,偶尔也教他些东西。”

“那孩子天资不凡,但是偏好杂学,对修行到不是挺上心,所以修行速度并不是特别快。九圣人也不以为意,还经常对他说,修行这种事,慢慢来也好,快一点也罢,找到路就行。”

许岚苦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许默竟然爱慕上九圣人。”

“一开始他说要和圣人结为道侣,旁人只当他年纪小,不懂事,不懂什么叫道侣,一直到圣人陨落以后,我们才知道,许默这孩子竟是认真的,非常认真,竟去恳求当时圣峰上的几位圣人,想要和九圣人结下来世之约。”

第九百三十章 有缘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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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岚摇了摇头:“当时大家只当许默胡闹,后来,许默十分坚持,为此还去走了一趟伏魔殿问心路,发下心魔誓言,只道若有一丝虚情假意,他便身死道消,不存于世。”

“大圣人被他打动,答应替他牵红线,结此约,但这是禁术,想单独结盟约,就要许默受天罚之苦,该说的都说了,许默还是坚持。”

“几位圣人也有些心软,便答应下来,还商量着怎么让许默避过天罚,可没想到,圣人耗费寿元,占卜所得的结果,九圣人转世之身,缺少情根,生生世世,没有情缘。”

方若华:“……”

许岚似乎对这样的结果也有些无语。

“情根这种东西,我们从没有听说过,就是大圣人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他老人家卜算的结果,又怎么会出错。”

“大家都猜,也许是九圣人受过情伤,于是转世时自己主动舍弃了情根,将来不想再因为儿女私情纠结。”

“许默却不肯信,只道卜算之术,看到的也只是未来的一种可能,未来千千万万,人定胜天。”

“圣德门里的师长们也管不了他,他就不停地寻找九圣人,只是总也找不到,后来机缘巧合,才知九圣人的元神不在这里,而去往了无数的小时空之内。”

许岚似乎有点倦怠,摇了摇头,“许默那家伙实在是让人不知道该怎么说,非跟自己较劲不可,死死追着九圣人的转世之身不放。”

“一次又一次,失败再失败。门内长辈们宠爱他,由着他胡闹,把自己也折腾得遍体鳞伤,到现在,也该有个结束了。”

方若华默默点头。

三圣人和许岚说的那一切,她虽不知情,可心中也不免有一点奇妙的异样感。

当年的许默喜欢的那个人,并不是她方若华。

现在这个许默喜欢的人,却是她方若华。

命运如线,也是乱如麻。

她却不会去承受她不知道的那些命运,在上一个红楼衍生的小时空里,她经历了一次名为前世今生的故事,看了一场悲剧。

红楼时空对她来说只是虚幻,但也足够她去体悟一些东西了。

此时身在圣德门,无论她想不想,她都只是她记忆里的方若华。

大都市中一个平凡普通的姑娘。

幸运得到某些大能的眷顾,得到新的人生,行走在一个又一个的世界。

在未来,她很有信心,自己一定能成为非常出色的修行者,也许入无相,入太清,并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许岚看着方若华托着下巴很乖地坐在椅子上听她说话,不禁弯起唇角,笑了一笑:“你也累了,早点休息,明天我再送你回家。”

说着,伸手一指。

旁边虚空处便开一扇门。

这扇门打开,方若华终于有一点看到未来的感觉,门内有科幻感十足的休眠仓,向外能看到黑色的旋涡,迷离玄妙的宇宙。

许岚简单介绍了一下,怎么洗漱,怎么休息,哪种营养药剂最适合当下的状态,连饿了要怎么点外卖,怎么神游宇宙网路。

整个介绍三言两语而已,方若华只有一个感觉,果然是越发达的社会,人们越是懒惰,用的东西也越是傻瓜式的,便是她这个古人到此,也没感觉到太多障碍。

方若华有点累了,一时却睡不着,即便床铺监测到她身体状态,主动释放助眠之气,她也没接受,反而把那把铜钥匙拿在手里,细细把玩。

这是件法器。

她这些年见过的法器,不至于上千,也要上百了,那些极品的法器,就是没用过,好歹也见过听说过。

现在这把钥匙在手,她就有一种手握仙器的感觉,而且还未曾炼化,便已气息相融,非常趁手,如臂指使。

灵气一动,瞬间就被钥匙吸了去,蹭一下,它就扑到方若华的手腕上化为一条细细的链子,轻轻旋转起来,乍一看,总觉得这小东西有点飘飘然,很得意的模样。

那感觉,仿佛不是方若华要来炼化它,到成了这小东西催促着,焦急着,等待被炼化,急着要认主。

隔壁,许岚立在扶栏处,值夜站岗,隐约感觉到那股急切味,不禁一叹:“真是,好歹也是我圣德门的圣物之一,让外人看见,脸面还要不要了。”

尤其是让骆长天看见,那那位还不得呕死。

当年这圣物之主一去,骆长天便试图让其认主,可磨了三百年,到两看两相厌的地步,钥匙还是不从,誓死不从,现在到好,遇见个修为同他天差地别的姑娘,就乐淘淘地黏上去倒贴了。

许岚轻轻笑起来,到有些说不出的畅快。

她没和若华说,当年自己还是制式的傀儡时,有幸服侍了九圣人几年,机缘巧合,魂魄有补全之相,当时九圣人随手取灵母滋养她,只因一阵山风吹过,于是有卦,圣人便为她取了一个‘岚’字做名,还说,这个名字会给她带来好运气。

可不是好运气,他恐怕还是第一个由傀儡成人,并拜入圣德门的修士。

九圣人对他,着实有再造之恩。

可惜,他当时那么弱小,不要说报答,就是让九圣人看到他都难。

现在一切因果循环,九圣人纵然不记得当初,可能有这样的来世,他还是欣慰。

这些年看着方若华成长,一点点变成了现在这个姑娘,许岚想,他这应该算是偿还了一部分当年的恩义。

方若华摩挲着手腕上的链子,终于昏沉沉睡去,梦中来到一座青山脚下。

山脚下是一片桃林。

方若华走入桃林,就看到了今日刚刚看到的那个人影,不是许默,是骆启明。

许默也就罢了,她从来不认识骆启明。

“咦?这应该不是做梦,没道理梦见个陌生人。”

启明太子显然也没想到,还未开口,就听到方若华这神来之语。

他本有千言万语,却终究是轻轻笑起来,伸手牵着身边一女子起身,向着方若华拜了一拜。

那女子神色迷惘,不过大约以为方若华是丈夫的朋友,面带微笑,十分客气。

“芸儿,我和方姑娘说几句话。”

“好。”

那女子笑了笑,顺从地转身离开。

方若华眨眨眼,有些意外:“启明太子?你有什么事吗?”

圣德门门人心中,这人肯定是个渣男没错,移情别恋,和妻子断绝魂契,大约是人人得而诛之的那一种。

可是,她最多也就鄙夷眼前这人一下,其实心中并没有觉得,这事和自己有关。

骆启明看着方若华的神态,不禁叹了口气:“记得当年九妹问过我,为什么会爱上芸儿。”

“芸儿是一介凡人,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既没有九妹之貌,更没有九妹之才,性情上,同样没有九妹疏阔可爱,人人不明白,我为什么爱她。”

方若华静静听着,心里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她不禁松了口气。

真怕果然很狗血的有命运一说,比如说她和眼前这个人就是天作姻缘,见面便一见钟情。

要真那样,还不如喜欢许默,幸好没有。

此时听他剖白自己,她既无感觉,应该是真不在意了。

骆启明似乎也不介意方若华的情绪,他只是想说一说:“当年我一言不发,自己心里也不大明白感情从何处来,虽则被芸儿救了一次,但如我这种人,想来也并不是会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

“因为不太说的明白,所以也一直没给九妹一个交代,总以为以后还有机会,却没想到,竟然没有了。”

“所以,我现在想告诉你,不是九妹不好,九妹很好很好,只是,我变了。”

“我跟不上九妹的步伐,不知不觉间爱上了芸儿的平凡,于是移情别恋。”

方若华:“……”

她有点想走了,于是,果然渐走渐远。

启明太子目送方若华的背影远去,轻轻一笑:“如果九妹还在,那该多好。”

他其实有很多话想跟九妹说,想告诉九妹,他的芸儿很好很好,数万载光阴过去,芸儿还如当初一般,不曾因为无法修行而患得患失,不贪慕那些名利,愿意陪着他这个被家国放逐之人,在贫瘠的小星球上,在青山脚下,过着最普通的生活。

他没有爱错人。

可惜,他就是想和九妹争执几句,让九妹嘲笑几句,再斗几回嘴,斗几回气,都已经不可能了。

第二日一梦醒来。

方若华难得让许岚给端一回饭菜,两个人抱着碗筷坐在扶栏之上,慢吞吞吃。

吃了几口,方若华轻声道:“这菜,有一点像狐苏做给我吃的那种味道。”

当年在宋时空,狐苏陪伴在她身边,明明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世外仙,后来,她的饮食起居,却由狐苏一手操办。连当时最不拘小节的包大人,都忍不住侧目,说感觉有点怪异,不自在。

“傀儡,是不是当真只有二十年的寿命?”

方若华忽然问道。

许岚怔了下,许久才道:“是。”

话音一落,她又笑道:“但是……据我所知,各大宗门唯有我们圣德门的九圣人,妙法玄奇,能赋予傀儡生命,虽然很难,但是九圣人做到过。”

方若华点点头,并未再多言。

其它傀儡有没有漫长的生命,她并不在意,可是,她希望有朝一日,能把狐苏找回来。

她已经经历过无数个小时空,遇见过无数的人,让她印象深刻者也数不胜数。

像展昭,像小叶开,大家的感情再真切不过,离开他们,方若华再洗去感情,也会淡淡怅惘萦绕心间。

却唯独狐苏不同。

狐苏是属于她的,从头到脚,由身到心,都全部属于她,为她而生,又为她而死。

她总觉得,狐苏从来没有离开过她,在很多小时空,好像都能看到狐苏的影子,却不真切,如雾里看花一般。

也许某一日,她能把狐苏找回来。

许岚似乎知道方若华在想什么,沉吟片刻,笑道:“如果有缘,终有再见之日。”

饭吃完了,许岚收起碗筷,拉着方若华起身,“走吧,送你回去。”

走了两步,她又顿足,“唔,历练的事可以暂停,以你的修为,其实还不到强制进行的时候,你什么时候想开始,再开始也一样。”

“之前你的历练,也会计入历练成绩。”

许岚说着,便笑起来:“当然,如果若华你想要特别好的成绩,也可以提前去各个小时空考察,等历练的时候,选择自己熟悉的小时空,再选择自己擅长的题目。”

“当初我们替小师妹选的题目非常简单,只是生活而已,所以评分都不会很高,你要真用她的题目走过历练,大概也就能及格而已。”

方若华不禁眨了眨眼:“考试?我还真有些想得高分。”

她也想当学霸。

虽然在小时空里,似乎当过好几次学霸了,奈何现实中从没有过。

许岚神色舒缓:“等将来你入圣峰那一日,我为你鸣锣开道。”

“呃,那还是不用了。”

实在是有点丢人。

说了几句闲话,许岚领着方若华参观了下圣德门,见过不少长辈,得了不少见面礼,这才领齐全了装备,一整套集防御,攻击于一身的制服,凭身份玉牌,又领了通讯器和武器,通讯器一到方若华手上就成了手机,据说自动显示附近的圣德门弟子。

武器则如手电筒大小,黑曜石似的颜色,看起来像个电击棒,有点土。

许岚笑道:“别看土,但能如你所想,变成一切兵器,对如今你这境界来说,你有多强,它就有多强。”

“当然,通常情况下,你把这兵器一亮,用不着开战,对方就已经输了。”

方若华失笑。

许岚女士这平淡无奇的口吻,才是装逼的最高境界。

又忙了半日,总算忙完,许岚便送方若华回家。

距离不知多远,但以圣德门的技术,返家也只是一转念的工夫。

方若华站在自家别墅门口,看着灯火通明的房间,发了会儿呆,方肖和夏芬就开门走出来迎接。

夏芬把姑娘拽到眼前,仔细打量了半天,松了口气笑道:“瞧着红光满面的,应该不是坏事?”

方若华失笑:“当然是好事。”

她果然不是什么圣德门的九圣人,相比于那样一听就富有传奇色彩的大人物,果然还是当这个家庭里普通的小姑娘,更自在惬意。

第九百三十一章 新旅程

漫长的岁月流逝。

曾经丢掉的珍宝,终于取回。

若能相伴左右,只是相伴左右,哪怕仅有一日,也是好的。

……

虚空中浮现出无数的幻象,方若华恍惚了一下,元神震动,身体有些微刺痛,神智到渐渐清醒。

她记得,不久之前,她刚从帝国一偏远小星球,寻回了狐苏的身体,三哥和五哥取来镇魂铃,她走遍无数的小时空,寻到狐苏的一缕残魂,使得狐苏得以复生。

好像没有主动进入小时空。

片刻疑惑,方若华便回过神,深吸了口气,轻轻握住自己的手腕,抬头看了一眼。

她坐在一家咖啡馆里。

桌子上摆着热气腾腾的咖啡,咖啡馆并不大,看起来小巧精致,架子上摆放了些读者文摘一类的杂志和书籍,落地窗上贴了不少漂亮的便签。

对面坐着一双年轻男女,都是二十二三岁的模样,男人显得有点心不在焉,女人则一脸愧疚。

“……那是个意外,你千万不要怪杨航,当时他喝醉了,我去送他,然后,然后……”

“然后你强迫他和你睡了?”

方若华脑子里瞬间闪过无数的记忆碎片,蹙眉,“我为什么要怪他?明明是你犯下了罪过,杨航是受害者,该是他恨你才对,当然,你这种疑似强、奸男人的这种行为,确实让我不耻。”

对面的女人登时闭上嘴,声音戛然而止。

男人也瞠目结舌。

方若华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人异样的脸色,转头看向他:“你要不要报警?唔,华夏国目前的法律,你身为男人,到真是得不到保障,但是你放心,公道自在人心,你只要想开些,全当是被狗咬了一口,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方若华!”

那女人脸色顿时憋得通红,气得浑身发抖,修剪得精致漂亮的指甲都差点被她掐断。

杨航的脸色也很不好。

方若华蹙着眉,神色恬淡:“杨航,我支持你讨回公道,你可以报警,和律师谈谈,虽然法律上可能不支持你告她,但是态度总要摆出来。”

“苏玲趁着你喝醉酒,神志不清,就强迫你和她睡了,这等不要脸的行为总不能放任不管,否则谁知道还有没有其他人会受害。”

“你胡说!”

那女人简直要疯。

方若华叹了口气:“明明是你说的,怎么到成了我胡说?你们毕业聚会那天,去酒店续摊的一共有三十多个人,身强体壮的男人占了一多半,你偏偏要自告奋勇,送杨航回他房间。”

“而且他既然喝多了,要不是你主动胁迫,他还能把你怎么样不成?若是他强迫你,那你不会喊?不能叫服务员?五星级酒店的安全问题,没那么粗陋吧,这显然就是你的罪责,怪不得别人。”

这边一男两女对峙,方若华声音又清亮,左右喝咖啡的客人们全听得清清楚楚。

“噗嗤!”

方若华一口气说完,终于有几个客人忍不住笑起来,窃窃私语,指指点点。

杨航猛地起身,神色骤变,他一开始神色平淡,此时有这么多人旁观,他在公众场合出了大丑,也是羞恼得厉害,气道:“方若华!。”

方若华摇头:“怎么你到好像在生我的气?我明明是帮你出气呢。”

她盯着杨航,语重心长地道:“你要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就去找心理医生看一看,千万不要讳疾忌医。”

杨航抖了好几下,才勉强把快气炸了的情绪收敛好,咬牙道:“总之,我们分手。”

方若华点点头:“好。”

她面上的表情到是挺从容,似乎还有一点包容,好像在包容受害者。

杨航心里又是一堵,很不是滋味,方若华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伶牙俐齿了?

他半个身体已经转过去,闭了闭眼,却还是有些不甘心,回头道:“虽然我们分手,到底好过一场,你放心,我总归不会不管你,这样吧,我给我舅舅打个电话,安排你去他家公司实习好了。如今工作难找,你家里也帮不上忙,还是得我为你操心。”

方若华面无表情地摇摇头,一本正经地道:“千万不要,我也要劝劝你,不能为了帮亲戚就不顾自己的前程,你舅舅那儿就是个深坑,咱们学姐学长们被骗着实习三个月,实习期一过就被赶走的不胜枚举,那种小公司能生存下来的可能性太小了,为了你以后的发展,千万考虑清楚。”

说完,方若华掏钱包把自己的咖啡钱压在杯子底下,笑道,“既然分了手,我送你的那些东西别忘了处理,不用拿给我,麻烦帮我捐出去。你们宿舍离爱心服务站就不到三十米,累不着你。”

话音一落,再不看这二位的脸色,方若华推门而出。

悠悠然跨过门槛,下了台阶,站在咖啡馆外,沐浴阳光,脑海中足足三十多年的原主记忆,这才一点点被理清楚。

原主是个挺普通的小姑娘。

早年父母离异,分别再婚生子,她被判给了父亲。

父亲和新妻子一起经营一家超市,生活勉强小康,不愁吃穿而已。

母亲的新任丈夫到是挺有钱,拆二代,没有工作,靠出租房子和做一点投资,和前妻有一子,和原主的母亲育有一女,也算儿女双全。

原主和两个家庭的关系都一般,虽然感情上可能有点冷淡,但是也没有太多龃龉,只是比较陌生而已。

她自小就住寄宿学院,放假主要和父亲住,偶尔去母亲那里做客,大学以后,也只有逢年过节两边走动走动。

学费生活费,父母均摊,虽然没给她多富余,但原主的开销不大,也足够用了。

刚才咖啡馆里那个杨航,是大原主一年的学长,也是她交往三年的男朋友。

只是杨航在毕业的时候,毫无征兆地劈腿同班的苏玲,当时原主可真是如遇晴天霹雳,精神恍惚了好一阵子,她又临近毕业,连找工作都受到很大的影响,后来遇见了许多波折,蹉跎了好几年,到三十多岁遇意外而亡故的时候,也是一事无成。

方若华最近正在按部就班地准备自己的历练,提前到小时空适应一下,正好历练管理局捕捉了原主的灵魂残念,她去见了一面,便答应原主,替她重生十年前,并且活出个精彩绝伦的人生,让人羡慕的人生。

“精彩吗?”

方若华笑了笑,按照脑海中的记忆,打了辆车回原主租住的房子。

出租屋比较窄小,十六七平,不过一张床一张桌,因为是自建的楼房,连窗户都被堵住大半,大白天不开灯,屋子里也黑漆漆的。

正值毕业,原主的宿舍不能住了,以她的经济状况,能租这样的房子,好歹是单间,还有屋里的洗手间,已经很好很好。

坐在床上,方若华抬起手,无数星光活跃在她的指尖上:“这个世界似乎很不简单。”

就是原主的记忆中,也有不少与平凡普通的都市生活为何的地方。

例如,幼儿园入学,小学入学,初中高中大学入学以及毕业,都多出一项十分严格的体格检查。

地球上读书时自也少不了体检,可那就是个形式而已,在这个平行小时空,体格检查似乎比学习成绩要重要得多,但凡能在体格检查上得到高分的学生,个个都成了精英就中的精英。

身在其中的人察觉不到,方若华这个外来者,瞬间就感觉到不对。

再加上很多高山,险林,沙漠,地球上探险家的乐园,甚至旅游胜地,在这里都处于封锁状态,绝不容许任何人进入。

“似乎很有趣的样子。”

方若华和衣躺下,闭上了眼,思绪延伸,勾连到那一边。——狐苏就站在那里。

温暖的灵光在两个人之间流淌,方若华放松地让自己陷入深沉的睡眠。

醒来,她照常穿好衣服去学校,到图书馆整理自己的毕业论文。

原主学的是会计,S市财经大学算是普通的二本院校,会计专业算是比较强的。

方若华翻了翻原主的毕业论文,写得是成本会计改革的。

虽然有原主的记忆,但是目前方若华还没有融会贯通,不要说继续写论文改论文,就是人家本来这篇论文的好坏,也看不太明白。

“哎。”

那就不要想些有的没的了。

方若华花了七天,终于把原主那些凌乱的知识结构重新构建完成,补充上血肉枝蔓,然后整改好论文,提交了上去。

她这会儿觉得有点饿了。

初来这几天废寝忘食的,吃住都恨不得黏在图书馆,填进口的东西也没什么滋味,这会儿终于把原主的学业完成得差不多,没了紧迫感,就溜溜达达溜到学校外面觅食。

在S市大学城,很早之前就有个俗语,说是玩在S大,吃在财大,由此可见,财经大学的美食还是有不少可以称道的地方。

“啊!”

方若华正低头走路,忽然感觉到一阵异样的风,骤然转头,就见图书馆四楼的窗户上掉下来一个人。

一撑石阶,跨过绿化带,方若华一扫腿,踢飞了两个巨大的盆栽,伸手把坐在石头上拿着张煎饼的小姑娘抓住,整个人扑向前去,滚地翻了两下,才坐起来。

煎饼早就落到草地上。

小姑娘气喘微微,脸色苍白,伸手指着前面,额头上全是冷汗。

方若华先摸了摸她的脉,又从她口袋里掏出药来塞在她口里,管旁边惊慌跑动的同学要了矿泉水,喂了这小姑娘一瓶盖,见她气色恢复,才和其他同学一样站起来围观从四楼掉下来的人。

居然还是个熟人,正是杨航,原主那个交往了三年的男朋友。

方若华:早知道……

貌似早知道也不好见死不救……虽然这是个渣男,挺招人恨,但是似乎不至于看着他去死。

这会儿杨航整个人栽在两丛茂盛的,不知名的灌木盆栽里,脸上扎了几根刺,一动不动,眼睛半睁不睁,嘴里轻声呻吟,吐出一连串人们听不懂的呓语。

围观的同学们一时都不知道该怎么伸手帮忙。

一时间周围嘈杂声一片。

“这好像是已经毕业的学长。”

“我认得,他怎么又回学校了?”

“为什么跳楼啊?”

“哪有从四楼跳楼的,跳楼至少也得去楼顶吧,肯定是不知为什么摔了下来。”

方若华拿手机打了120,咳嗽了声道:“大家最好不要移动他,还不知道摔到哪了,叫医务室的医生过来看看吧,我打了急诊电话,我们等一等。”

虽然慌乱,但很显然,这种基本常识各位大学生们还是知道的。

不一会儿,救护车还没到,一辆越野车直接开到草坪外,下来两个黑西装,两个人手里都托着手机,拔腿直奔图书馆,径直走到杨航眼前看了看。

年纪稍长的那位,还蹲下身检查了下杨航的身体,又和年轻的那位交头接耳,说了几句话。

说话间医务室的医生先到了,紧接着学校领导,还有救护车也到了。

周围学生们七嘴八舌地说起刚才的事。

差一点被砸到的小姑娘,脸色还很白,也坚持站起来跟方若华道谢。

忙乱了片刻,杨航被抬到救护车上去,两个黑西装似乎跟校领导很熟。

方若华一边和站在她身边,脸色雪白的小姑娘说话,一边瞄了这两个人一眼。

年长的那个黑西装竟笑了笑,朝着她走来,走到她身边站定,笑道:“小同学,身手够利索的。”

方若华也笑道:“幸亏我身体素质还行。”

身边的小姑娘到是恢复过来,心有余悸地道:“多亏了方同学,刚才吓死我了,都没反应过来要跑,身体完全不听使唤。”

她拍了拍心口,“我刚做过手术,还吃药呢,这要是被砸一下,还不前功尽弃?”

年长的黑西装看起来颇为和蔼可亲,上下打量了方若华几眼,笑道:“小同学大几了?今年做过体格检查没有?”

方若华把手里的书本收起来,摇摇头:“今年大四毕业,正准备论文,下个月我们班才体检。”

黑西装还想说什么,只是他另外一个同伴忽然喊了一声,他才连忙转身走了。

第九百三十二章 异常

关于杨航跳楼的事,传得沸沸扬扬,毕竟大学里虽然新鲜事从来不少,可有人跳楼,还是自家的学长,绝对属于生命力比较长的大八卦。

方若华偶尔也能看到别人略异样的目光。

原主当初和杨航谈恋爱,不说人尽皆知,班里差不多有一大半人还是知道的,后来俩人分手的事,到是知道的不多。

不过像这等事,同学们肯定不会跑到她这个当事人面前说三道四。

方若华也就完全可以当自己不知情。

时间一日日过去,方若华按部就班地过自己的生活,白天准备论文答辩,准备自己的简历,参加各个地方组织的招聘会,投递简历找工作。

到了晚上,则或者住校,或者躲在出租屋里修行。

此地的灵气比地球上略微充足些,当然,远比不上圣德门那等地方,甚至也比不上她曾经经历过的某些小时空,只是多多少少稍微超出一点末法时代的样子。

方若华此行是为历练做准备,自是严格按照历练的要求来,现在她只是孤身一人,修为全无,可谓除了狐苏,一无所有。

她和狐苏之间的联系依旧紧密,只是,虽知对方安好,但想要交流,知晓彼此的方位,以她目前的修为可做不到。

“看来要闹出些动静才好。”

唔,贴个寻人启事?

方若华跳完一场颂星舞,又呼吸打坐,让细微的灵气循环一周。

灵气还是有点弱,不过从头开始再修行一次,查漏补缺,到也没什么不好,她在这方面从来不急切。

打完坐,方若华从床上起来,伸了个懒腰,小小地打了个呵欠,全身根骨松弛,肌肉一震,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仿佛做了个轻柔的按摩,很是舒服。

今晚的功课结束,她正想洗个澡躺下睡觉,门外就传来踉踉跄跄的奔跑声。

声音很重,还有粗重的喘息。

方若华有些意外,从桌子上抓了一把裁纸刀,站起身抵住门,随手挂上安全锁。

夜幕降临,半空中的月亮昏昏暗暗的,照在地上反而带出一丝诡谲。

苏玲拼命地撞进楼道,艰难地挪动脚步,鞋早就没了,不知踩到了什么尖锐的东西,一步一个血印,脚下终于一滑,扑通一声倒地。

她的心瞬间沉下。

压迫感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有东西在追她,那种让人毛骨悚然的危机,绝对不是错觉。

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稀里糊涂就跑到这里来的,她明明刚出了医院大门。

有鬼!

苏玲浑身颤抖,眼泪和鼻涕把脸糊住,她忍不住小声啜泣,几乎要绝望时,忽然看到前面不远处,竟透出一点灯光。

周围全是黑暗,这一豆的灯光简直像深夜大海中的指明灯。

苏玲狂喜,拼命爬过去,用力敲门:“救命,救命!”

她敲了好多下,里面一点动静都没有。

苏玲哽咽了声,忍不住痛哭,后面的东西越来越近,她脖子仿佛被什么东西勒住,呼吸都开始变得很困难。

完了!

苏玲一时绝望。

咔嚓。

门在这个时候居然开了。

灯光倾泻而出,把本来晦暗的楼道映出一片采光,灯下,方若华披着头发,脸还是那样一张脸,五官普通的秀气,肌肤却雪白,居然没有半点瑕疵。

苏玲晃了一下神,随即认出眼前这个居然是杨航的前女友,脸上登时又青又白。

但显然她害怕到了极致,也顾不上曾经被狠狠羞辱过,死死抓住门框,急声道:“救命!”

她实在害怕方若华恨她,当着她的面甩上门,使劲爬起来把身体挤进去,磕磕绊绊地呻吟道:“有……人追我,勒我的脖子,我害怕。”

苏玲本能地藏了一点小心思。

她怕自己说外面有鬼,方若华会不信,以为是她在恶作剧,或者方若华信了,更不愿意让她进门。

她此时此刻完全想不起,也不敢去想,万一这扇门挡不住她所害怕的那些东西怎么办?会不会连累到无辜?

方若华取出手机:“帮你打110?”

“没信号!”

苏玲拼命向屋里挤,却仿佛被一堵墙阻隔在外,一寸也挤不进去。

眼泪汹涌而落。

苏玲整个身体蜷缩起来,感觉到脖子被用力勒住,眼球凸出,布满了血丝。

就在她觉得自己窒息将死的前一刻,对面的手机里忽然传出声音。

“您好,这里是110指挥中心……”

“呜!”

方若华一手拿着手机,一只手搭在苏玲的肩膀上,轰隆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炸裂了一下。

苏玲只觉得全身都松弛下来,扑倒在地上嚎啕大哭。

方若华向前走了几步,声控的点灯亮起来,隔着楼梯间的大门,两个人影从树上一跃而下,朝着另外一个隐藏在树后面的黑影扑去。

但明明距离非常近,两个人一扑却齐齐歪了方向,彼此撞到一处。

砰的一声,大概撞得挺厉害。

树后的黑影从斑驳的灌木丛中露出身形,是个穿着卫衣的年轻男人,眉毛粗长,头发像锅盖似的扣在脑袋顶上面,显得有点阴沉。

他遥遥向这边看了一眼。

方若华也不确定他是看自己,还是看苏玲。

下一刻,这人就消失了,另外似乎想抓捕他的两个男人也跳起来紧追而去。

警车的鸣笛声由远及近。

因为苏玲一脸的眼泪鼻涕,身上鞋子,手包全都跑丢,脚上鲜血淋漓,恐惧得连话都说不出来。

接警而至的民警们也不觉得方若华是在报假警,特别温柔地把苏玲接到车上,还给她一杯咖啡,一条毯子。

也有个长得非常温柔可爱的女警过来给方若华做笔录。

做完,小女警听完整个过程,还忍不住给方若华科普了下安全须知。

估计是觉得方若华一个女孩子单独在外居住,这警惕心着实不够高。

这回是没出现什么意外,万一外面有歹徒跟着怎么办?

耽搁了许久,方若华才重新回到温暖的房间里,想了想没上床,反而坐在书桌前,打开了电脑。

貌似这个社会上危险不少,还是要多上上网,了解了解当下的具体情况才好。

她一到这边,就忙着折腾原主的毕业论文,一时没时间想别的。

此时简单浏览网络,方若华就发现这个世界确实有点问题,似乎从十几二十多年前起,忽然开始陆陆续续出现一些异常现象,诡异事件骤增,而且陆陆续续出现了好多奇人异事。

似乎有很多关于异能的传闻,什么有人忽然喷火,有人能操控风一类的,至于意念掰弯铁勺的也有不少,虽说普通民众们多觉得是噱头,假的,但是方若华总觉得某些传闻很真实。

佛教,道家等宗教也越来越昌盛,前阵子他们学校盖新校区,地底下挖出好些骨头,听说还请了道家高功法师来做了一回法事。

唔,不过宗教团体大概还是紧密团结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之下,没有什么失控的征兆。

在网上稍稍浏览了下,方若华若有所思,这一切似乎离普通人的世界都比较远,也只有忽然兴盛的各种武道社团,还有电视节目里骤然增多的武术节目,擂台比赛之类的,比较让普通民众们关注。

原主对这些一无所知,方若华也是通过对她记忆仔细分拣归类,才看出一些端倪。

目前了解到的信息太少,也分析不出多少有用的东西,但是从民众对那些事情知情度不高也能看得出来。

这里的国家对异常事件的监管和掌控还是挺严格。

“有趣。”

方若华翻到一个视频,顿了顿。

视频上有个身高起码一米九以上的壮汉,带着口罩手套,全副武装,正在垃圾堆里翻翻找找,然后从拐角瞬间开出来一辆黑色面包车,车上下来两个黑衣人,拧住壮汉瞬间就把人拖回车上去。

整个过程不超过半分钟。

黑衣人还笑着对围观群众道,他们是环保局的,被抓的那人违反公共环境卫生法规,要被带走协助调查。

众人:“……”

“神马公共环境卫生法规!”

“抱紧自己,瑟瑟发抖,瑟瑟发抖。”

“以后以捡垃圾为生的大爷大妈大叔大婶们都要小心了。”

“垃圾也不好捡啊!”

视频下面的留言各种搞笑。

方若华默默关了视频,继续浏览各种论坛,她怎么看都觉得视频里的壮汉有点古怪,最后被捡起来的一个报废的电器元件被他捡起来的一瞬间变轻了,可能发生了某些改变。

壮汉的身上有异常。

而这个世界,存在一个处理这些异常的组织,就算不是官方组织,也应该和官方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势力非常强大。

方若华眨了眨眼,看到某些地方论坛里提到,家里的小孩儿刚上小学一年级,体检完第二天就有老师家访,他们家居然中奖了,对方说他小孩特别有天分,要特招孩子去海蓝之星。

下面留言都是各种羡慕。

海蓝之星别看名字很中二,实际上却是一座集幼儿园到大学的教育中心。

海蓝大学更是在世界所有大学中排名第一,远超各类名校。

听闻学校毕业生全部都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每一个都年纪轻轻便身价不菲。

方若华记得,前两天他们班长还说到,要是能混到这学校里呆上一两年,光是人脉就让自己天然站在成功的位置上了。

可惜招生条件成迷,好像都是人家学校主动招生,没有学生报考这个选项。

看来这个海蓝之星也很不简单。

上了大半夜网,过足了网瘾,第二天一大早,刚起来洗漱,隔壁的班长蔡霓就扯着嗓子满楼层开始喊——“方若华,米倩倩,高丽,王海文,你们的体检表来拿一下。”

“哎哟,又到了这时候了。”

“我不喜欢,老难受了。”

方若华也去拿了体检表。

体检表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了看,她一时间觉得很有意思,昨天晚上她还在想,不知道这世界的异常,和频繁的体格检查有没有关系?

她去参加体检,能被检查出什么来?

方若华到不怎么担心,要是能和这个世界和异常打交道的组织接触接触,也挺好,当然,不能的话,她也不强求。

不过,她觉得自己如果在这里生活下去,和那些人肯定会有很密切的接触。

财经大学这边的体格检查都进行过很多次,学生们全都非常熟练,也没太当回事。

方若华到是搜集了好些资料。

在这个小时空,近十年来,不只是华夏国热衷体格检查,其他国家也年年体检。

这种检查非常重要,经常被称为天梯,以至于各个学习阶段体育成绩都被学校和学生两方面重视,在中小学,体育课和语文数学一样,都属于重要课程。

尤其到了大学,一周竟然还有六节体育课,平均相当于一天有一节多的体育课了。

随大流地走到二楼一个巨大的检查室,方若华一抬头,看到那些完全不认识的诊断仪器,也没有流露出异样来。

到是排队同学们都显得有些疲惫。

“年年都要查,有什么好查的?”

“其实也挺有用,检查检查身体有什么坏处,而且体检要能得个高分,对就业很有帮助,现在通货膨胀严重,就业问题更是突出,我几个同学考证都考得疯魔了,哪怕只有一点机会,咱们也该抓住。”

“就是,检查就检查,又不用咱们交钱,等你入了社会,想被检查一下还得交大笔的费用。”

方若华看了眼,前面还有二十多个人,干脆闭目养神,听着同学们的议论。

差不多半个小时左右,终于轮了,她连忙按照指示,走到一个和核磁共振很像的仪器面前躺下。

两个穿着白大褂的工作人员帮她做固定。

虽然穿的像医生,可是这两个中年男人,个头很高,肌肉结实,看起来不像是一般的医护人员。

“别紧张,一点感觉也没有。”

左边的白大褂眼角有一道细细的疤痕,但是神色平和,眉眼慈悲,开口安抚人时,极有说服力。

第九百三十三章 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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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安抚了方若华几句,就轻轻把她推入机器。

感觉有一点奇妙。

方若华闭上眼睛,一时间觉得全身的毛孔仿佛都被打开。

一股奇怪的能量扫描她全身,不过触及识海的一瞬间,就和耗子碰见猫似的瞬间跑掉。

方若华:“……”

这能量非常粗陋,应该属于灵气的一种,但是有大量的杂质。

方若华在修行方面也许还是个新手,但接受的绝对是最专业,最正规的学习,属于那种一开始学,就被人直接把修行的本质都解剖开,细致教导的那种。

未来宇宙修行文明之昌盛,至少方若华没见过有哪个同样修行的时空能与其相提并论。

眼下这能量,不用看运用技巧,就是稍稍观察下这股能量的原体,方若华大体上对修行文明的等级,就差不多做到了心里有数。

呃,似乎不能算修行文明。

毕竟本时空处于主体地位的还是科技。

这里的人对于能量,还处于勉强能感知,粗陋摸索中。

不过,方若华半点也没有掉以轻心,修行方面知识匮乏,修行方式落后,可一点都不代表就不危险。

当初许岚教训在历练时吃过大亏的弟子们时,就骂他们白痴。

要说落后,肆虐过未来宇宙长达九万年的影族不落后?据传曾是魔族的附属,大部分族人凭本能行事,几乎不能算智慧生物,行事简单粗暴,抓住修士一口咬掉神魂,吞吃完事,别的手段一概学不会。

一部分有智慧的力量又比较弱小,在灵气操控上简直像少只手一般,可是奸诈狡猾得很,十分懂得伪装,修士碰到他们,经常吃亏。

那些年,即便是圣德门里无相境的大能,对上它们也不会太轻松。

方若华一念闪过,就觉得整个机器震动起来。

铃铃铃!

铃声骤然响起。

整个检查室内先是一静,紧接着所有学生都呆了呆,哗然。

“怎么回事!”

“铃声竟然响了?”

“什么意思?”

“有人超过满分?”

“今天做检查的,都是咱们学校学生吧,是谁?”

所有人都十分惊讶。

两个白大褂显然也有点震惊,眼睛里露出一点笑意,年轻一点的那位连忙伸手把方若华扶起来,另一个从口袋里取出个遥控器按了下。

铃声登时停下。

年长的白大褂挑了挑眉,看起来也挺高兴的样子:“今天竟然没有白跑一趟,可真难得。”

“来,跟我们走。”

两个人相视一笑,一左一右领着方若华离开检查室,把一屋子人都丢给其他工作人员。

方若华一言不发,就跟着他们向楼上走去。

年轻的白大褂看起来很活泼,笑看了方若华一眼,又低头看她的档案。

“这档案够简单的。”

方若华扬眉一笑。

还没毕业的普通大学生,难道还能有多复杂的档案?

虽然很简单,不过,两个人还是仔仔细细地阅读,翻来覆去地看,看了差不多有二十来分钟。

看完,两个人郑重地从口袋里取出印章,分别在档案袋上盖了一下。

方若华扫了一眼,印章上有两个名字——李风,黄光伟。

“好了。”

盖完戳,年轻的白大褂笑起来,轻轻伸手和方若华握了一握。

“现在正式通知你,你获得海蓝预科的入读资格,回家等通知吧。”

方若华:“……”

年长的那位也笑:“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去读,不强制。”

方若华眨了眨眼,有点好奇,笑问:“有人不去读吗?”

“自从有了预科制度以来,到是没有。”

“那如果你们发预科资料的人年纪很大了,那怎么办?”

她现在知道,年年进行的体格检查,可能是进入海蓝之星的敲门砖。

不少社会人士还要自费进行来着,海蓝之星的学生遍布世界各地,自然是向全世界招生,这基数一大,难免会出现几个年纪很大的人吧。

年长的白大褂,也就是李风笑道:“我是没碰见过年纪很大的,不过,听说预科班在读年纪最大的学生五十八岁,由此可见,年龄并不是特别大的问题。”

方若华也就是稍微好奇一下。

李风看她的表情,又忍不住笑:“这些年我引导过的学生不算多,可也有几个,都是问题宝宝,可像你一样,问题如此思路清奇的到没几个。”

黄光伟翻了个白眼:“大部分人都会急着追问,为什么自己会被录取,体格检查的分数是多少?是不是超过了满分?超过满分之后会怎么样?”

“确实是超过了满分,至于超过满分了怎么样?那也没有怎么样,只不过是拿到了一张进入非常世界的入场券。”黄光伟盯着方若华,眼睛里露出点古怪,“知道非常世界是什么吗?”

李风拖来张椅子,让方若华坐下,然后摆弄了一下桌子上的投影仪,开始给方若华放视频。

这视频简直是世界奇异物语。

比如说一张嘴就发出音波,震碎了周围的玻璃,让人浑身溢血的女孩子。

可以和流浪狗,流浪猫交流的老头。

脑袋上长了三只眼的某神棍算命师。

地上忽然地陷,坑洞里冒出一团团的雾气,阴森诡谲。

没有影子的女人从水管上一层层爬上高楼。

断头的尸体半夜从坟地中爬出。

“是不是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

黄伟光叹气,“我也疑惑过不知道多少次,可惜,很不幸,这一切都是真的。”

“不是魔术,不是电影特效,不是走近科学那些胡诌八扯的解释。”

“在正常的社会之外,还有个异常的世界,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你可能会拿到通往这条路的通行证,哎。”

黄光伟说了半天,看方若华神色淡定,不吵不闹不追问,颇无趣地耸耸肩:“看来又是一个欧里,怎么就没几个好玩的家伙。”

李风:“……呵呵。”

臭小子果然还是太年轻了,没见过世面,不懂珍惜平静安宁。

他到巴不得所有的异能者都是欧里那样的性格,至少自控力强大,不会出什么乱子。

虽然方若华给出的反应不对黄伟光的胃口,不过,黄伟光还是尽职尽责地给方若华科普了一下。

“所谓异能者,有先天和后天之分,所谓先天,就是从幼童时期就开发出异能,然后通过武修,修道,修佛等等手段一步步开发增强。”

“至于后天,异能来源就多种多样没有什么准了。”

“其实海蓝之星主要培养的是先天异能者。通常体格检查会把潜在的异能者找出来,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聚拢在一起培养,一步步把他们培养成才,帮助他们开发利用自己的能力。”

“你这样二十一岁才被检查出潜质的,很大可能是后天异能者,当然,也有一点可能是你的潜质一直处于深度隐藏状态,直到这一次检查之前,连机器都被蒙蔽了,这种可能比较小,但也不能绝对否定。”

“你们这些小新人们,一接触这方面的知识,通常都喜欢问一问异能等级一类的。”

“其实,现在异能并没有特别严格的等级区分,到是按照战力大体分了一下,一共五个,德尔塔,伽玛,贝塔,阿尔法,欧米伽。”

“欧米伽算是终极战力,很神的那一种,以后你要是深入学习,自然会知道这些。”

正说话,李风的手机忽然响了,他走到一边接通听了有差不多三分钟,回头看向方若华,神色严肃:“方同学,你认识杨航和苏玲?”

方若华蹙眉:“认识。”

李风啧了声,“竟然这么巧?”

他拿手机点开网页,输入密码,显示出一份材料,递给方若华。

方若华接过来一看,心中也有些惊讶。

的确是有些巧合。

前阵子海蓝这边监控到一个异能者,叫黄杰,他的异能非常强大,也很可怕,属于精神控制类的。

能够控制人做出违反自己本心的各种行为。

“相当讨厌的一类异能罪犯。”

“更讨厌的是他还有个搭档。”

这个黄杰有个弟弟,不能算纯粹的异能者,是个作死的家伙,他养了一只小鬼,十分凶悍。

“黄杰从被发现那一刻,就已经彻底失控了,他得到异能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杀死他的女朋友王娟,还有他的好朋友谢雷。”

“只因为他以为王娟和谢雷背着他搞在了一起。”

“可实际上根据我们调查,王娟和谢雷的关系很正常,没有什么越轨的行为,黄杰自己脑补了那一切。”

“自从杀了他女朋友和好友,黄杰彻底疯了,杀人无数。也因此惊动了我们。”

黄伟光盯着方若华叹气,“他最后的未达成目标,就是你前男友杨航,还有前男友的女朋友苏玲。”

李风也蹙眉:“黄杰的精神力非常强,接近贝塔,我们最近在做一件重要的事,在S市的人手不足,贝塔级的成员只有四个,还都是武修,不擅长精神力防御,追踪他非常困难,短短时间竟然让他逃走了两次。”

“无论如何不能有下一次。”

黄伟光神色阴沉。

这件事,虽然多少算和方若华有一点关系,可关系也不大,至少李风他们不可能让还是预科生的小姑娘去追捕黄杰那家伙。

两个人把诸多琐事交代清楚,就让方若华回学校去,只让她等通知就好。

李风还特意交代了一句:“这几天注意自己的精神状态,我给你张名片,是我们自己的医生,如果感觉有哪里不对,哪里不舒服就直接找他。”

主要是方若华和黄杰可能有过接触,黄杰还没落网,谁也不知道他的异能会不会有什么糟糕的延伸效应,小心一点总没有错。

……

S公主号游轮内张灯结彩,金碧辉煌。

“真是热闹。”

几个第一次坐邮轮出行的游客,不禁瞠目结舌。

整个赌场内人潮汹涌,无数男女客人脸上都不自觉露出狂热的表情。

如果此时把这一幕拍下来给众人看,恐怕大家都会觉得根本认不出自己。谁能想到平时彬彬有礼的他们,竟也有如此疯狂的一面。

公主号邮轮七层的赌场虽说奢侈豪华,但和别的豪华邮轮比,因为比较古老,赌场的规模较小,客人们赌得并不算大,只能说是休闲娱乐而已。

赌场平时虽也热闹,但恐怕从没有像今天这般,衣香鬓影,透出让人沉醉其中的奢靡味道。

林盼有些心不在焉,神思恍惚,心里像是压了一块巨石,可是一进门,还是第一眼就看到了一个极为俊秀,仙姿佚貌的男人。

她近来读了一本网络,名为《红尘劫》,最喜欢里面只露面寥寥数次的上神云帆,只觉得那样的人才是人间最美,超凡脱俗。

可她心里明白,那般绝世无双美男子,只有人们幻想中才会出现,现实中并不存在。

但这一刻,看到这个人,她也不自禁觉得,果然幻想源自现实。

那个男人只穿了一身和侍应生们差不多的白衬衫,黑西裤,并未打领结,皮鞋也很普通,可是在无数身穿手工定制西装礼服的贵客们中间,简直就像被众星环绕的明月,被臣子簇拥的王。

他的神色有些冷淡,但又不是故作冷淡,眼角眉梢处每一点表情都让人觉得理所当然。

林盼心情非常不好,却依旧忍不住多流连了几眼。

“盼盼。”

正看得出神,旁边忽然传来个声音,林盼身体一僵,慢慢回过头,就见尤敬一步步走过来。

尤敬,尤敬!

“这是我和米若的结婚请帖,我希望你能来。”

呵!

林盼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那让人窒息的地方离开,此时倚在邮轮的扶栏上,只觉得通体冰凉,心头一片麻木,脚下轻飘飘的,毫无着力之处。

她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想着刚才尤敬那句话——已经结束了。

结束了?

两小无猜,青梅竹马,顺其自然地恋爱,定亲,结婚。

结果,结婚之日,竟有一个幼小的,和尤敬三分像的小男孩出现在婚礼之上,她爱的男人只看了一眼,就全程心不在焉。

第九百三十四章 狐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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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一生中本该最幸福的新婚之夜,她只能一个人面对冷冰冰的,让人绝望的新房。

她不得不强颜欢笑,为自己的男人找无数的借口,帮他遮掩,帮他应付双方的家长。

可即便是新婚最彷徨的时候,她虽然痛苦,但也没有绝望。

她林盼是什么人?

虽非富贵锦绣乡养出来的贵族千金,也是从小到大被娇养长大,自然有她的骄傲。

结婚了又如何,爱着尤敬又如何?

既然他移情别恋,自己也不至于一棵树上吊死,她林盼不是死缠烂打之人。

结婚之后的第二个月,当她确定尤敬真的和米若有个孩子。她哪怕遮住眼睛也不能再欺骗自己以后,她就写了离婚协议书,并且试图出国,远走他乡,继续求学。

林盼学习成绩很好,只因为决定和尤敬结婚,所以才放弃了国外好几所大学的offer。

失去尤敬,她还可以继续深造,完成学业,获得别的东西。

林盼都已经决定远离这个伤心地,忘记一切了,偏偏尤敬不愿意,他说那是个意外,他说自己真心爱慕的只有她林盼。

尤敬苦苦哀求,祈求原谅。

林盼和尤敬二十多年来亲密无间,感情自是深厚,虽然心中特别膈应,但林盼又如何忍心看着尤敬自苦,看他喝得烂醉如泥?

反反复复地纠结一年多,她为此瘦了整整二十斤,精神衰弱,失眠,最后终于决定当一回傻子,笨蛋,做她最瞧不起的那一类人……再和尤敬试一试。

这一试,便是一败涂地,满盘皆输。

她不光把尤敬输给了那个米若,还输掉了友谊,亲情,和未来。

林盼的脑子里嗡了一声,眼前一片血红。

气血翻涌,林盼感觉自己身上每一处都成了剧毒,她的血,她的肉,她的骨,她的眼泪,她的悲愁……

林盼晃晃悠悠,一步步向前去,远远的,她仿佛看到尤敬和米若正冲她笑。

大厅里无数人欢笑歌舞,船员和船长扮成的小丑正在舞台上尽情表演,带给所有客人无限欢乐。

所有人都很幸福,很快乐,只有她,失去了一切。

一瞬间,林盼感觉到自己体内有什么东西炸开。

那么,都去死吧!

李风把身体隐在洗手间门后,一只手堵住胳膊上的血口,用领带绑好。

伤不是很重,但是能少流一滴血,保存一分体力,也是好的。

求救信号已经发出去了,可救援能不能及时赶到,他也不很确定。

游轮一楼大厅大概正举办舞会,优雅柔和的音乐响起,游客似乎没有发生骚乱。

可是这安静越发让人害怕。

李风一直是个很谨慎的人,从来讲究谋定后动,这回却巴不得能闹出些大动静。

三天前,海蓝一个擅长占卜的兄弟占卜出黄杰可能出现的十个地点。

李风带着外围成员去排查。

他们的任务仅仅只是确定目标位置,监控其行踪,并没有打算正面冲突。他身边的海蓝成员只有黄伟光,那小子刚刚毕业,正在实习期,离正式入职远得很,异能又鸡肋的要命,凭他们两个和几个外围成员,根本不可能抓住黄杰。

黄杰起码杀了十个人以上,不说杀人如麻,但和一开始比,他的手段已经很熟练。

对这类任务,李风算得上经验很丰富,此次出来也是万分小心,没有半点小瞧黄杰的地方,却没想到还是着了道。

他们七个人一上船就不小心中了黄杰的陷阱,所有人都开始自相残杀。

幸亏李风警觉性强,隐约察觉到不对,当机立断给了自己一刀,趁着几秒钟清醒的时候打昏了身边几个同伴,转身逃跑了。

这也幸亏他清醒过来,如果他也陷入错乱,他带来的人恐怕都会死。

李风的等级不高,评定只有伽玛,但那是因为他受过伤,持续力不够,但是以他的身手,要是骤起发难,差不多也能到贝塔。

甚至一般贝塔级别的异能者,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他要是向黄伟光和外围的那几个成员出手,一个照面,就能全都杀死,不留活口。

可是他没来得及把所有人都弄昏,实在是抵抗不住黄杰精神催眠,再待下去,他也会陷入混乱。

只盼着黄杰会追踪自己出来,盯着自己,不把他们放在心上吧。

李风深吸了口气,肌肉鼓胀起来,肺腑开始震动。

即便没多少胜算,他也准备动手。

他刚刚和黄杰对视了一眼,只一眼也清楚,现在的黄杰和当年在长白山掀起轩然大波,一口气杀了三百多人的疯子王周,差不多已经变成同一种人,最大限度地失去了怜悯心和同理心。

一开杀戒,就会血流成河。

李风小心翼翼地从洗手间里出来,拍了拍手机,还是黑屏,完全看不到黄杰的灵气波动。

“哎。”

他摇了摇头,脱下身上的黑西装搭在胳膊上,挡住自己手臂上的血污。

一路沿着走廊走动,一时到没有太大的动静,黄伟光他们在五楼的船舱内。

既然没有骚乱,应该算是好消息。

李风在脑海中回想搜集到的资料,整个游轮上有可能成为李风目标的人一共有四个。

一个叫孙波,婚外情。

一个叫尤敬,始乱终弃?

还有尤敬后来的女朋友米若。

最后一个叫夏小艺,这个可不得了,身份特别,属于最不好出事的。

刚刚上游轮的时候,他们确定过夏小艺的房间在六楼。

李风没走电梯,刚走到楼梯口附近,身上的肌肤忽然有些刺痛,他猛地回头,差点没被吓死。

“啊啊啊啊!”

就在离他不远的钢琴旁边,弹钢琴的女孩子脸上浮现出密密麻麻的浓疮。

浮肿,溃烂,很是可怕。

周围好几个客人都吓得惊呼。

到是那女孩子一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片刻工夫,她的手臂上,手上也同样浮现出浓疮,才大吃一惊,吓得瑟瑟发抖,发出凄厉的,恐惧的惨嚎。

场面瞬间乱了。

不只是这个女孩子,其他人身上也开始有浓疮蔓延,所有人都很慌乱,你推我撞。

李风心里一跳,冷汗淋漓,猛地跳到一张桌子上,转头四顾。

几乎只一瞬间,他就看见了黄杰。

黄杰坐在大厅正前方的舞台上,一只手端着酒杯,李风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看到一个女人,二十七八岁,相貌很好,裙摆飞起,头发无风自动,身上的力场他离得这么远都能感受得到。

极暴虐的的气息宛如实质,在大厅金黄色的地毯上留下一道道墨黑的痕迹。

“靠!”

李风心中气急。

这气场光看暴戾的程度,接近阿尔法了吧?他连贝塔都搞不定,直接撞上一个阿尔法……看来命数到了。

李风一纵而起,直接从墙壁上狂奔而至,靠近林盼的瞬间,从袖子里甩出一条银锁链。

银锁链在他手中好像活了一样,由下而上,顺着腿一直缠绕到林盼的腰上。

可刚一沾到对方的肌肤,李风自己就觉得体内灵气一乱,呕一声吐出来,不多时,手上痒的厉害,他眼看着皮肤上长出浓疮。

当机立断撤手,额头上瞬间冒出冷汗,目光随意看了一眼,几乎有八九成的游客中招,还有一大部分倒在地上人事不知。

李风心觉不好,顾不得自己会如何,整个人合身扑去,一掌劈向林盼的眉心。

他的掌力足有七百斤,这一掌下去,普通人就没有不死的。

可是人还没到林盼身前,李风就眼前发黑,失去力气,扑通一声掉到地上,他挣扎了两下,没有站起来,拼命抬头看去。

林盼看都不曾看他一眼,只徐徐向前走,所过之处,游客们死伤一片。

尤敬也如一滩烂泥似的,倒在地上,不停地呻吟,林盼轻轻笑起来:“你想结束?我喊停的时候你不肯,既然如此,那就由不得你了。”

她慢慢蹲下身,伸手状似怜惜地摸着尤敬的脸,哪怕他那张脸连最有勇气的人看了也要呕吐。

林盼身上的气息越来越暴虐。

“啊,呜,啊啊。”

尤敬张着嘴,脖子上,嘴巴上,全是溃烂,一时竟连话也不能说。

李风心中一片死寂,几乎绝望。

“这种死法也未免太难看了些。”

“这是怎么了?”

就在李风都认命的时候,耳边忽然传来一个声音。

声音很清朗,像清风吹动了流水,很细腻清澈,又如玉石相接,脆亮有力。

李风忍不住顺着声音看去。

充满古典色彩,高雅奢华的楼梯上,站着个很年轻的男子,大概也就二十来岁。

这一刻,李风觉得他身上有圣光。

整个楼梯上蔓延的肮脏的黑水都绕开了他,好像那些脏东西自己在他面前也自惭形秽。

明明游客拥挤,可是当他从楼上走下来的时候,居然十分之从容不迫,所有人都给他让了路,自觉的,不自觉的,皆是如此。

连林盼都放开挨着尤敬的手。

男子从楼上下来,走到林盼身前,浅浅地笑了笑。

这年轻男人一笑,整个大厅里的气氛都好像变得和缓了许多。

“小姐尊姓大名,我是狐苏。”

林盼一愣,面上的居然慢慢平复:“……林盼。”

“林小姐。”狐苏轻声道,“我刚才便看您有些不开心,为什么呢?”

再平常不过的询问,但是因为出自狐苏之口,在场所有都觉得,要是不听他说话,那简直是罪恶。

林盼整个人都处于混沌迷惘的状态,竟本能地也有一种冲动。

她没有忍住自己的冲动,木着脸张嘴,这几年发生的一切,倾泻而出!

“我已经完了……我爸爸失业,我妈妈生了病,他们肯定都很恨我……我失去名声,失去了朋友,失去所有的东西,这一切都是尤敬造成的……我要让他们死,让他们死!”

林盼嘶吼,声音却是僵硬无比,充满怨毒,脸上的表情越来越阴沉。

自从狐苏出现,李风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好,此时竟然恢复过来,趁着林盼平息,猛地起身,一把抓住林盼,不管胳膊上瞬间蔓延的疮,骤然发力竟隔着门把她朝海上扔去。

林盼竟真让他一扔扔出护栏之外。

李风一口气还未放下,眼前影子一晃,狐苏竟跳上游轮护栏,伸手抓住林盼的手臂,把她拖了回来,轻轻放在身边的楼梯上。

林盼被风一吹,到好像又清醒了些,愣愣地看着狐苏。

他的动作实在很美,特别有力量。

而且,很长时间没有人会关心她,此时手臂被握住,林盼竟有一点哭的冲动。

迷迷糊糊的脑子

狐苏笑了笑:“什么叫完了?你还在,这么年轻,这么漂亮,看着学问也好,想必有很高的学历,也很有能力。”

“我觉得这个世界特别好,无论男女老幼,只要肯努力,肯付出,都能得到很好的回报,这么好的世界,你只为了不值得的人,就要放弃?”

林盼怔了下,神智更清醒了些,一低头看到自己的手,手指甲漆黑,骨头突出,很是恐怖,她忍不住瑟缩了下。

狐苏的手忽然传来一丝热流,热流从手臂开始遍及全身,林盼感到身体暖洋洋的,皮肤上的灰黑如水一般褪去,她也越来越清醒,不觉抱住肩膀,打了个哆嗦。

“好了。”

狐苏站起身,笑道,“你没有失去任何东西。”

他看了尤敬一眼,摇了摇头,“像这种东西,早早扔了才好,提前发现他的真面目,难道不是上苍对你的厚爱?”

狐苏站在那儿,眉眼舒展,说话时却一本正经,十分可爱。

林盼竟忍不住笑了一笑,这一笑,身上最后一丝黑色的褪去,竟然转变成乳白的光晕。

狐苏挑眉,伸手在她身上虚虚地一抓,又向舱门一扬。

很快,游轮上中招的游客们陆陆续续清醒过来,身上的疮疤也渐渐消失。

李风:“……”

这是哪里冒出来大救星?

嘶!

舞台上传出一声刺耳的嘶嘶声。

黄杰的手指甲使劲在舞台上剐蹭,死死瞪着狐苏,心情恶劣至极:“你毁了我的乐趣,好,那你来陪我——跪下!”

他一声暴喝,瞳孔微微收敛。

李风大惊,下一秒,黄杰就抱着头滚下舞台,哀嚎出声,不停地翻滚。

狐苏蹙眉,面上露出些许冷凝:“这个世间,我不跪天,不跪地,只跪一人而已。”

“你,连她的名字都不配听!”

第九百三十五章 主人

黄杰挣扎着抬头,只觉得脑袋里好像刺入一把刀,搅得脑仁碎裂。

“为……”

为什么!

他从狐苏的脑海中什么都看不到,只看到一片虚空,黑和静。

“为什么你不受控制!”

黄杰崩溃地吼道。

自从觉醒异能以来,他一直无往而不利,就是那些所谓的,同为异能者的追捕人员,在他面前也听话的像狗。

随着时间流逝,他的力量越来越大,至今为止到不是没有遇见过不能彻底压服的,可是再强的高手,也不会一点影响都不受。

狐苏冷淡地打了打衣服上的一点浮尘。

“你的能力再提升一千倍,我便是功力尽废,你也不可能控制得了我。”

他就是化身微尘,也只有一个人能把他拘束于掌心而已。

身心皆有所属,整个人都是若华的,他的头脑,他的智慧,当然也属于若华。

这个世上,自然也只有若华能……掌控他。

狐苏脸上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点悠远。

傀儡的生命很短暂,一生只有一个主人,他们应主人的要求而生,最终,若能为主人而死,那便是至高无上的荣誉。

侍主忠诚,是刻在他们灵魂中的东西。

狐苏轻轻一笑,温柔缱绻,像是想到了一场美丽的旧梦。

李风踉跄起身,实在忍不住偷偷摸摸去看狐苏,这转折也太突兀,太不可思议了些。

他不是没见过高手,但是能完美压制有精神异能的,近贝塔级异能者,最起码也得是一个资深贝塔,甚至是阿尔法。

但是真正的贝塔级别以上的异能者又不是大白菜,哪能那么容易接二连三地冒出来,这可不像那位林盼女士那般,虽说看着很危险,可论真正的等级,绝对到不了贝塔。

黄杰厉害到他们辛苦折腾了一个多月,连根毛也没弄伤了人家,就这样,他也不到贝塔,最多算接近贝塔。

李风为海蓝做任务,也做了七年多,七年里处置的在野异能者怎么也有上千个,但是贝塔和阿尔法加起来绝不超过十个。

大部分的异能者,等级其实都在德尔塔,或者以下,哪怕经过严格漫长的训练,能提升等级到伽马的都寥寥无几,至于升到贝塔的,必然是天才。

至于阿尔法,乃至于最顶端的欧米伽,那纯粹要看命了。

反正现在出现一位贝塔级的异能者,已经算是B级事件,需要谨慎对待,幸亏这位一看就性格很正常,有是非观,有正义感……呃,应该是非常有正义感,还很绅士。

狐苏轻轻扶着林盼,让她坐在椅子上,伸手帮她把凌乱的衣角抻了抻,又从口袋里取出一只口红,还有一面镜子递过去。

林盼:“……”

李风也噎了下。

狐苏轻笑:“是为我主人买的,她以前同人说过,女孩子的妆容是战袍,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乱。”

主人?

林盼迟疑着接过,拿镜子照了照自己苍白的脸,点了口红,重新梳理好头发,心情果然好了许多,也放松下来,肌肤更显粉嫩,给人的感觉也变得柔和。

李风松了口气。

要是送支口红能有这效果,他立马回去申请,拨专款给每个行动队员都下发口红,但凡看到黑化的女性异能者就发一支。

游轮上的游客们,身上的疮虽然去掉,可拥挤踩踏之下,受伤者依旧甚多,此时依然一团乱。

李风却顾不得其他,先冲过去给了黄杰一针,又取出个黑色项圈,在他脖子上扣住,只听滴滴两声,项圈内伸出两个探针,刺入黄杰体内。

眼看项圈上的红灯闪了几下,变成绿色,李风才松了口气,神色一变,连忙起身去找黄伟光他们。

也算是幸运,或许黄杰这人性情扭曲,不想让人死得太容易,也或许毕竟不是一般人,黄伟光他们纵然被催眠,也没有彻底失去意识,还能抵抗,所有人虽然受伤不轻,到底都还活着。

后面有快艇飞速靠近,一眨眼的工夫,一队黑衣人就攀爬而上。

为首的那个上来时很是谨慎,转目四顾,看到已经趴地的黄杰,不自觉吹了声唿哨。

李风:“……你们丫的还能再慢点吗?”

黑衣人翻了个白眼:“还慢?老子他妈的连内裤都没穿就来了,你还嫌慢?”

李风:“……”

他就不问这家伙,大白天的,不穿内裤在干什么了,怕污了耳朵。

专业人士一到,游轮上就变得秩序井然。

狐苏并不在意这些黑衣服的是什么人,林盼此时回过神,却有些害怕,忍不住往狐苏身边缩了缩,狐苏一眯眼,李风连忙笑道:“林小姐别担心,目前没有人员死亡,你刚刚的行为是因为黄杰对你催眠,并不是你的过错。”

他声音很温柔,也很坦然,又长了一张很容易让人信任的脸,林盼的情绪果然放松下来,她见自己惹出这么大乱子,那么多人受伤,心中也有些愧疚,还有点害怕,忍不住看了看自己的一双手,呢喃:“我这是怎么了?”

李风叹气,柔声道:“世界上偶尔是会出现,我们想象不到的变故,事情已经发生了,只能面对。”

说着,他从口袋中取出证件:“我是海蓝之星特别行动队的李风,我们受联合国委托,处理异常犯罪案件。”

林盼的神色一紧。

李风就笑了,声音更是柔软:“海蓝之星创建的目的,固然是要防范犯罪,维持秩序,也是为了像你这样,后天突发的异常异能者,能早日掌控自己的能力,一旦你掌握好,于己于人无害,那你就可以恢复自己正常平静的生活,我向你保准,我们会保护你。”

林盼不自觉去看狐苏。

狐苏冲她点头:“在秩序内,守规则,规则会保护你。”

当年跟着若华,他其实就一直是在规则内,所以从来不排斥这世界上的规矩准则。

李风安抚了林盼,叫了两个女性黑衣人过来,陪她先去休息,之后还有很多项程序要走,就不是他的事情了。

和林盼相比,狐苏反而更重要。

李风转头,郑重道:“如果这次不是狐苏先生仗义援手,真不知道会有多严重的后果,至少我和兄弟们的命,都是狐苏先生救的,以后但有所托,只要我能做到,绝不推辞。”

“哦?”

狐苏笑了笑,若有所思,“你们应该很有势力?如果我想出名呢?能提供帮助吗?”

李风愕然:“出名?”

“对,出名,尽可能让更多的人见到我,认识我。”

李风:“……”

就在十分钟前,他简单向上汇报了狐苏的情况,上面的对策组列出无数条有关狐苏的应对策略,十分关心这位的心理状态,准备请心理专家来评估。

更是考虑了不少最恶劣的结果,担心狐苏欲望膨胀,他们见多了世界之恶,非常明白一个强大的异能者一旦突破底线,会发生什么事。

李风的目前的任务是观察,引导狐苏到海蓝登记,在野的,能力不祥的异能者着实有些危险,李风必须在不让对方反感的情况下,获得他的各种信息,尽可能的多,当然,诱之以利也是很好的办法,如此一个很守规矩,能力又强的异能者,他们和对方打好关系,总不算错。

但他们揣测再多,李风也没想到人家会提出这么一个接地气的要求来。

其他人也怔住,李风随即一笑:“这一点也不难,你甚至都不需要帮助。”

任何人有狐苏这样的脸,想出名难道不是最简单不过的事?

李风打量了狐苏一眼,还是觉得他着实漂亮得让人心惊胆战,仔细想想,他觉得出名这样的要求,和狐苏先生违和,可能更多是因为他长了一张仙气十足的脸。

但实际上,这是个年轻人,才二十多岁,能力再强大,他也只是个年轻人。

这个年纪的孩子想出名,那不是顺理成章的事?

……

这几日天上总下雨,明明天气预报说是大晴,结果转眼就阴云密布,一场雨水袭来。

方若华走进学校外步行街的书吧,在一楼的软沙发上坐下,这里算是她们宿舍的小据点,想读书的时候就会来,和图书馆比,各有各的优点。

服务生端上来一壶茶水,又给摆放好几盘小点心。

方若华同宿舍里两个同学齐齐抬头,一人分一块塞嘴里吃,

她们两位一个叫范小舟,一个叫刘静,算是方若华,应该说是原身比较相熟的朋友,两个人都准备考研,对于大四一切活动敷衍了事,拼命复习中。

范小舟刷题刷得欲仙欲死,无数次起了念头,想放弃找工作,写一会儿,就小声咕哝哀嚎,刘静从一开始还劝,现在淡定地由着她叫唤,全然不当一回事。

“哎,若华那是你弟吧?”

范小舟嘴里塞满了点心,说话含含糊糊的。

方若华顺着她的指点看过去,就看到一个穿着四中校服的初中生,正低着头立在巷子里的垃圾桶边上,身前围着六个男人。

这些人有的把头发挑染的五颜六色,有的干脆是光头,一看就流里流气,不像好人。

方若华从脑海深处调阅了下,记得这个初中生好像叫郑波,还是郑博来着?是她母亲再婚后的继子,论理,也勉强能算她弟弟。

原主和这孩子不是很熟悉,逢年过节见一见面,说个话,问个好,通常情况下大人们寒暄,他们都是各自找个角落蹲下来玩自己的。

方若华喝了口茶,把最后一口点心咽下去,抽出餐巾纸擦了擦嘴角,这才起身出门朝着那几个小混混走过去。

郑卜对被敲诈这个活,已经很熟练了。

不等为首的那小混混抽刀子吓唬人,他就从口袋里掏出钱包,伸手递了出去。

为首的一个红毛还愣了一下,眯了眯眼:“你这小子有点意思。”

他面上露出一点轻蔑讥诮的笑,伸手掐住郑卜的脸看了看,脸上骤然凶悍:“手表。”

郑卜又摘手表。

红毛把手表接过,拿到嘴边上吹了吹,扔给后面的同伴,他本来都想走了,结果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又停住脚步:“脖子上有什么?”

郑卜一愣,本能地伸手捂住自己的校服领口,向后缩了缩,死死咬住嘴唇一句话也不说。

红毛嗤笑,猛地走上去一把拽住他的衣服,拎起来粗暴地扯了一把,红色的线条扯出,垂下来一个小玉坠,并不大,小巧玲珑的,是个憨态可掬小婴儿,胖娃娃,雕工极好,哪怕很小也显得价值不菲。

“好东西啊!”

红毛伸手去抓。

郑卜猛地低下头使劲咬住他的手,红毛登时吓了一跳,疼得脸上都扭曲,显然没想到刚才那么怂的家伙,竟然还敢反抗,抬膝重重地顶向郑卜的肚子。

只一下,郑卜就趴在地上连连呕吐,可即便如此,他也抱着自己的玉坠不肯撒手。

红毛大气,抬起脚冲着他脑袋踢过去,只是一出脚,就觉得脖子上有一股凉风吹过,刺痛的厉害,他心里一咯噔,脑子还没想,身体就仿佛遇到什么毒蛇猛兽,害怕的瑟缩了下,露出一点怯意。

“什么人?”

红毛猛然回头,后面他几个兄弟面面相觑。

“老大?”

红毛脸上一红,他年纪也就二十郎当岁,正是要面子的时候,刚才自己差点被吓尿了的事,总不能跟兄弟们说,恼怒之余更是把怒气都转移到地上趴着的郑卜身上:“愣着干什么?给我打,不把这小子打出屎,他就把脑袋摘下来当尿壶。”

周围那几个混混嘿嘿一乐,特别熟练地向前走去,只是这一回刚一迈脚——“哎呦!”“啊!”“什么玩意!”

六个人脖子上都一疼,一抹一手刺,竟然是小小的仙人球。

所有人大怒,转头看去,就见一个年轻女孩子立在巷子口,手里还抱着本书,另一只手提着个塑料袋,里面能看出点绿色。

这还说什么?

包括红毛在内,呼啦啦转身朝着年轻女人走过去。

“你他们的是谁?”

方若华摇了摇头,也不知怎么走的,一抬脚竟然从这六个混混的包围中穿了过去,走到郑卜面前,盯着他看了一眼:“站起来。”

“你怎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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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六章 海蓝

方若华倒了下手,把黑色的塑料袋子挂在臂弯里,才伸手将郑卜拉起来,顺手打了打他身上的灰尘。

“现在正是上课的时候,你逃课了?”

郑卜蹙眉,不耐烦地抓住方若华的胳膊:“你过来干什么,快走。”

“走?去哪儿?”

红毛摸了摸刺痛的脖子,轻佻地一扬下巴,冲方若华点了点:“就是你砸的老子?”

方若华看了眼滚在地上的仙人球,冲着好几个绿色的小球球叹了口气:“对不住,回头给你们嫁接到漂亮的盆栽里去。”

一边说,一边又把仙人球给收回来,塞塑料袋里。

她动作看着舒缓,不算快,可偏偏几个小混混人还没反应过来,她就把东西捡完,一手拎着郑卜,“送你回学校,以后别老逃学,你年纪不小了。”

“我靠,小娘皮还挺嚣张。”

红毛使了个眼色,几个小混混从背包里拿出一堆钢管,也不知道是从哪儿整来的这些东西。

郑卜的脸色一下子惨白,咬咬牙,冲到方若华身前,张开手挡住她。

“你们要什么都给你们,不是要玉坠?给你们就是了。”

他嘴唇发抖,可还是颤抖得把自己脖子上的红绳摘下来,轻轻递了出去。

红毛冷笑,劈手就去抓。

“东西我们当然要,至于人……她长得其实,还挺有味道。”

方若华这次容貌不算坏,清清秀秀,五官端正,如今练气修行,气质也好,眼睛清亮,皮肤毫无瑕疵,而且还白,那是种很健康的乳白色,非常好看,让人见到,就会不由自主地升起一点想伸手去摸一摸的欲望。

红毛的手都已经挨到了玉坠,却有只手抢先伸过来。

也就一眨眼的工夫,一帮人抬头,就见方若华手里握着玉坠,一抖,抖开红绳又戴到了郑卜的脖子上,还把玉坠塞进他衣服里面,系好扣子。

郑卜这会儿第一关心的显然不是自己的坠子,他简直气急,心里翻来覆去骂了方若华好几声蠢货。

可他能不管这蠢货?

好歹也是认识的。

郑卜一推方若华,自己整个人朝着红毛扑去,用力抱住他的腰。

一边扯开嗓子大喊:“走,还不赶紧走,你想挨打啊!”

他是男人,又挨惯了打,再多被打几次也不要紧,可总不能让女人吃亏。

郑卜下了好大的决心,用尽全身的力气死死地抓住红毛,大喊:“来,冲我来!”

他默默等着如往常一样降临到他身上的疼痛,结果等了一个呼吸,又一个呼吸,却迟迟不来,耳边反而传来一声声闷哼。

郑卜心下疑惑一瞬,慢慢睁开眼睛,一睁眼正好对上蜷缩着身体倒在地上,张着嘴却一声也叫不出的一张脸。

他吓得连忙松手后退,抬头一看,红毛的脸色也惨白惨白的,一脸不敢置信。

再看看周围,地上横七竖八地竖着五个尸体,个个面容扭曲,眼睛里充满恐惧。

“这……”

红毛后退了两步,扑通一声坐在地上,高声喊:“你,你!”

你是人还是鬼!

刚才郑卜没看见,他可是看得清清楚楚,那女人伸手一拨一转,根本就没有碰到自家兄弟的身体,可他那些兄弟们就像被鬼抓了一样,扭曲地倒在地上,遍体鳞伤,而且还喊不出声,呼不了疼。

方若华一只手拎住郑卜,把他拖过来,笑了笑:“你的钱包。”

郑卜:“……啊?”

方若华似笑非笑地一看,红毛连忙七手八脚地从身上掏出五六个钱包。

郑卜看了看方若华,才老老实实去拿了自己那个。

方若华上去一脚踹在红毛心口上,何止是钻心之痛,红毛一时恨不得死过去,算是明白为什么兄弟们都不吭声,他也同样呼不出口。

“咳。”

全趴下她才舒服了,方若华也有些不好意思,冲郑卜笑道:“还是有一点强迫症的症状,一时改不了了。”

说着,她便走过去捡起地上的钱包,递给郑卜:“看看里面有没有证件,能找到主人吗?找不到送警局。”

郑卜眨巴了下眼睛。

方若华莞尔:“走吧,送你回学校。”

从巷子里出去,郑卜期期艾艾:“我,我坐公交车。”

“不用。”

方若华领着他径直朝三点钟方向走去,走到一辆红色的玛莎拉蒂面前,敲了敲车窗。

郑卜:“……”

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面露惊恐。

郑卜还在读高中,作为学生比较单纯,但是也不是不认得豪车。

男孩子对车都挺有研究,乍看一眼,眼前这一辆,最起码也得有小几百万。

这要是碰掉点儿漆,都得让他们头疼。

郑卜家里也有几个钱,毕竟有几套房子呢,以S市如今的房价,他们家有那几套房子在,也算是趁个几千万家产。但绝不是能不把豪车当回事的主儿。

“你……姐,咱走吧。”

郑卜欲哭无泪。

然后就看见车窗被打开,方若华冲着里面一点头,笑了笑:“送我们一程?”

郑卜:“……”他姐姐是不是……有病?

豪车驾驶座上,坐着个挺年轻的男孩子,穿着打扮一看就巨有钱,颜值也高,和海报上的明星似的,老洋气了。

这洋气的小年轻眼睛瞪得圆滚滚,显然也很吃惊。郑卜低下头,脸上通红,却坚持着没走,他总不能把方若华一个人扔下,绞尽脑汁想怎么圆场。

不知道现在说认错人了成不?

车门一开,方若华先把郑卜推进去,自己坐在副驾驶座上。

司机一言不发,发动车子,向四中开去。

郑卜愣了下,看看司机,又看看方若华,心里不禁犯起嘀咕。

这到底是认识还是不认识?

再看行车方向,明显去自家学校,登时大惊,脑海中闪过无数个乱七八糟的念头。

难道这人是姐姐的追求者?要不是追求者,怎么会连自己这么个外八路弟弟的学校都知道?

但是……

郑卜看了方若华一眼,难道他姐姐这种长相,真得能称得上国色天香?

想了一会儿,郑卜又发起愁来。

所谓齐大非偶,以他们家的家境,要是方若华真嫁给一个能开这种豪车的公子哥,也不知道算好事,还是坏事,可总归是不容易。

方若华转头看七情上脸的郑卜,心下有些想笑。

这个年纪男孩子的想法,如何能瞒得过她这个老油条?

原主记忆里和继父家的弟弟一点也不熟,大多的印象是学习成绩不好,闷,不爱说话,除此之外就再也没了,甚至连名字都记不清楚。

这会儿看到这小子校服上绣的名字,才知道他原来叫郑卜。

国内高中的校服真是丑得不行,衬得这孩子像只灰扑扑的丑耗子。

方若华把他送到学校门口,下了车,从兜里掏出钱包,翻出八百块钱给他。

郑卜一缩手。

方若华笑道:“拿着吧,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一点好吃的,没钱给我打电话。”

郑卜轻轻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一点感激来。

郑家不缺钱,但是郑卜是真缺钱。

方若华叹气:“肾源一定能找到,你妈还年轻,等得起。”

郑卜的亲生母亲没养过他几天,他是跟他爸爸长大的,但是母子之情就是母子之情,当儿子的,无论如何也舍不下母亲。

他妈妈生病了,他又不敢跟他爸爸说,只好自己把所有的零花钱,还有大半的生活费都攒下来给他妈用,自己还打了一份零工。

原主不知道这些,可方若华这人一向是个有掌控欲的,对于原主身边的那些人,那些事,尤其是扯不开关系的这些亲戚,她都私底下调查过,该知道的都知道。

送走了郑卜,方若华又上车,这才对司机笑了笑:“尊姓大名?你是海蓝大学的学生?”

司机心里有点小郁闷,不过他有一张又酷又帅的脸,坐在那儿就是个冰山大帅哥,当然不可能表现出自己的闷气,依旧是气场强大。

“海蓝之星。”

言外之意,他是海蓝之星的正式成员。

方若华轻笑:“原来是大一的。”

司机:“……”

这小丫头怎么这么猴精!

“你跟踪和监视的技术有点糙,开的车也太高调,S市的豪车再多,今天保时捷,明天法拉利,后天玛莎拉蒂,还总跟在我身边转,傻子也知道有问题。”

司机耳朵上蓝牙耳机里传来爆笑声。

“这算不算我们海蓝大学史上第一次?”

“乔秀秀这厮,竟让刚接到通知书的预科小朋友教做人,有趣啊有趣。”

司机默默运气——“我叫乔绣。”

他爸起名的时候,把脑袋搁尿盆里给起的吧,叫什么绣,害得他现在被人嘲笑。

乔绣一言不发地启动车子。

方若华也没和他搭话,她估计着,海蓝那边也该有所反应了。

一路风驰电掣。

方若华托着下巴闭目养神,偶尔想一想没什么意义的小问题。

例如海蓝之星这个名字取的着实有些糟糕,真不知道它的创建者都在想些什么。

听闻海蓝大学多数学生都是从幼儿园,至少也是小学,一路直升的,那么他们学的东西,和普通中小学生一样吗?

如果是修行学校,方若华就不好奇这个了,反正修行能让自己的头脑更清醒,学任何知识都事半功倍,修行者中随便抓出一个,都是天才配置。

可是这些异能者似乎不能纯粹算是在修行,他们中如果有个把比较笨的,那既要锻炼异能,难道还能挤出时间学习?想想正常高中生的学习量,她就不免对海蓝大学里学生的文化水平,抱有一定程度的担忧。

方若华笑了笑,她也觉得自己的思绪有点跑偏。

海蓝大学在不知道什么异能普通人眼中,那也是世界排名第一的名下,每年毕业的学生在各行各业都是顶尖存在,文化水平什么的,还是很不用担忧。

车一路开到东郊码头,到了码头,乔绣就带着方若华弃车登船,坐了半个小时的船,前面就是一座被雾气笼罩的岛屿,一眼望不到边际,也不知这岛有多宽多大。

码头上乍一看去,一个人也没有。

一睁眼,船上的船员们也都没了,整条船仿佛只有方若华和乔绣两个乘客。

乔绣冷冷淡淡地指了指东边的一条小路:“沿着走,看到那些国旗没有,那里就是学校大门,你在前面,我跟着。”

方若华举头看了一眼。

虽然雾气很重,但是那些飘扬的国旗果然能看得很清楚。

在她这个方向看去,也起码有十几面国旗随风飘扬。

方若华点点头,也不多问,举步向岛屿中间走去。

岛中央的海蓝大学的湖心亭内,预科班十几个男女同学聚在一起。

桌子正中摆着一口锅,里面煮着不少药材,药香熏人。

这是他们药剂学的白***第三百六十回试验的配方,不能说完全不成功,只是还不大确定副作用,所以依旧在调试中。

古代传下来的那些药方,丹方太多,里面糟粕更多,好多按照古丹方炼制的药丸子,吃下去普通人都得死,他们这些异能者吃了,估计也要中毒。

但是因为的确有那么几个方子通过实验改良,竟然真的很有用,所以药剂学还是海蓝大学既富且贵的重要学科,他们想成为正式学生,自然要努力学习。

“喂,赌不赌?”

缩头缩脑地坐在桌边,身体略有些圆润的一少年,摸了摸嘴唇上的绒毛笑道,“今天接引新生的学长,可是一年级那个乔绣,那家伙最闷最坏了,我猜,新同学怎么也要吃一番苦头,才能进咱们学校的大门。”

“你们这帮人什么心态,幼稚不幼稚,当咱们这是啊,还是漫画?”

旁边一女同学叹了口气,和这么一群幼稚鬼做十来年的同学,她也觉得烦。

看新生出丑这样的娱乐节目,真说出去,怕是一准遭人耻笑。

“咳咳,好玩而已,别上纲上线的。”

圆润少年翻了个白眼,也不理会,只冲着自己的同伴们挤眉弄眼,“你们猜,新同学能赶上今天的晚饭不?要是天黑之前还不到学校,那可有乐子看了。”

一时间,各种幸灾乐祸的心思昭然若揭。

第九百三十七章 新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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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分钟之后。

桌上的高压锅开始冒出汩汩白气。

圆润少年和几个同学闻见药味,都不由自主地拿帕子捂住自己的鼻子,还没说话,便听见身后传来一阵轻巧的脚步声。

一前一后,应该有两个人。

前面的脚步声还挺陌生的。

他们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多数相处了十几年,少数也有好几年的交情,再加上从小到大都是吃住在一起,训练在一起,比起一般的同学交情深厚,彼此都非常熟悉。

一般听个脚步声,大体都能猜到是谁。

至少现在,圆润少年一听后面传来的动静,就笑道:“乔秀秀学长,您老人家扔了新人自己跑了?虽然是被提前录取的天才,但是做这种事,也不怕被老师削?”

身后一点动静也没有。

圆润少年慢吞吞回过头去,登时愣住。

他身后站着个干干净净的女孩子,二十来岁的模样,眉眼清秀,从没有见过。

至于乔绣,到是也在,只不过头上不知道沾了什么东西,又是灰又是黑,衣服破破烂烂,半个袖子被扯下,鞋子只剩下一只。

他这双鞋那也是专人定制,价格高昂,看来这回是真心损失不小。

“你这是?”

圆润少年看了乔绣两年,转头去看方若华,登时惊讶,“新人?”

方若华冲他一笑。

圆润少年一脸不敢置信地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啧啧称奇:“你从登岛,再到进我们学校大门,用了多长时间?二十分钟?”

“十二分钟。”

乔绣阴着脸道。

这下子所有人都愣住。

半晌,场面轰一声炸开。

“铜网阵她怎么过的?”

“陆老师的玄晶迷宫呢?她多长时间过的?”

“不对,光是走路,走到咱们学校门口,她就是个长跑冠军她也跑不了这么快才对。”

“乔绣,怎么回事?”

所有人都十分好奇。

乔绣没好气地道:“我他妈哪知道,她抄的近道!”

吼了声,乔绣又蹙眉:“哪个白痴把机关阵图都给换了?”

他不但陷在陷阱里面,最后还让他负责引导的新生拉了一把,真是,丢人丢到姥姥家去。

今天可是新人入校,他还是第一次引导新人,为了这个,做准备都做了两天,就得到这么一个结果。

乔绣简直要气死。

可是他这帮老同学全然不顾兄弟情谊,根本不把他当回事,早满脸好奇地把方若华团团围住。

“你怎么看得见近路?就是教职工们,不佩戴灵视镜,也找不到出路。”

他们这座岛上虽然只有一座学校,但是在安全方面估计比监狱还更上心,整个岛地形复杂,布置着数不尽的陷阱迷宫,哪怕在这里生活好几年,一不注意还有可能中招。

每年学校迎新日,海蓝高中考上预科的学生们上岛,都是他们的一场狂欢。

这回的新人是特招生,自然比不上以前热闹,但他们也做好了及时去救人的准备。

没想到今年冒出一个会抄近道的学生。

但是抄近道,明显比由正面过关斩将,杀出重围要难很多倍吧?

那些所谓的近道,不知道有多少迷惑人的危险路线,有重重封印让人看不到正确的通路,每一个岔口都有七八条,甚至二十几条道,只有一条是正确的。

教职工也时常要借助外力,比如说灵视镜,区区一个新生怎么可能走得了?

方若华只是笑而不语,她总不能说,别人只能凭感知,还常常感知不到的灵气,在她的眼中一目了然,所有变化,她就是闭着眼睛也能看得见。

别管是走哪条路,方若华总归已经站在学校之内。

“最短通行记录这回可是被打破了,而且下一次破纪录,恐怕遥遥无期。”

上一个记录是两个小时十七分钟。

破纪录的是如今读大四的学长,海蓝三杰之一的龙国锋。

他当初一路上是靠硬实力平推,暴力破坏了所有的机关陷阱,一路杀到校门口。

龙国锋身为海蓝三杰之一,但是他本身没有异能,就是自幼习武,而且家传武功没什么名字,却类似铁布衫,金钟罩那种,整个练就一身铜皮铁骨。

这可不是说笑,身体强度高的人不少,异能者里还有能把皮肤真正金属化的,但身体强度比他高的人,也没有他那么灵活的身手,那么快的速度,身手比他灵活,又没有他那身铜皮铁骨。

比如说一辆重卡,要是它同时还能上树爬墙,攀山越岭,行动轻盈,那一定比任何防弹名车都更受人欢迎。

提起上一个记录保持者,这帮学生又痛骂了一通纯粹一牲口云云。

圆润少年眼球微微转动,冲着方若华一笑:“姐们儿,方若华是吧?你这不能算破纪录,最多是你眼睛比别人好,不如咱们在从大道上走一遭?”

方若华没说话。

圆润少年一本正经地道:“大家可都走过,这是我们海蓝不成文的规矩,你初来乍到就坏了规矩,不好吧?”

其他人都努力偷笑。

方若华勾了勾唇角,抬起手来指了指桌子上的高压锅和便携燃气灶。

“要炸了。”

“啊?”

众人回过头看了一眼,高压锅汩汩白气蒸腾,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方若华不管他们,自己倒退了七八步,想了想,又倒退了几步。

圆润少年一笑:“胆子还挺小?”

话音未落,只听轰隆一声。

“啊!”

炙热的浆液喷溅。

所有人抱头鼠窜。

一个相对削瘦的少年连忙扑到前面,深吸了口气,他的身体就瞬间膨胀,涨了起码七八倍,变成身高和身宽差不多的一座肉山,牢牢把其他同学护在身后。

发出尖锐叫声四处乱飞的高压锅终于落了地,汤汤水水在汉白玉的八角凉亭内流淌,所过之处全都被腐蚀得不成样子,发黑发绿,反正是没法子看了。

好几个学生都受了伤,好在看起来像是很习惯的模样,不多时,不知从哪来了十几个穿着防护服的人收拾残局。

学生们也都凑在一起坐下,互相帮忙上药疗伤。

方若华饶有兴致地凑过去看了看,见那些伤药一类,无论是吃的还是外敷的,居然都很有效。

一个同学手背上被烫出来一个大燎泡,绿色的充满草药味的药膏一敷上去,肉眼可见地好了很多,虽然还没有完全痊愈,却也差不了多少。

圆润少年站在石阶上,笑嘻嘻地喊:“谁要祛疤的药?嘿嘿嘿,五学分一瓶,要不要?”

“周麟你个混球,这是抢呢?”

祛疤的药比较冷门,学校里的炼药师不常炼,所以大家手里存货都不多,但是,学校官网上这东西可是一个学分一瓶的。

叫周麟的圆润少年一脸得意:“爱要不要。”

别说,好几个女生都要了。

虽然可能耽误一阵子,三天五天的也不会影响药效,可是身为女孩子,哪里能对自己的身体不在意?真是半点风险也不想承担。

学校这边,只有一号和十五号两天开放购买通道,今天六号,还有好几天呢。

手里没存货的姑娘们,可不就只好接受一下剥削。

终于都把自己收拾明白,周麟转头盯着方若华,忍不住好奇:“你怎么看出来的?”

其他人也觉得意外。

“这回我们炼的药是从一本新得的书,《三皇真人炼丹方略补》内找出来的,试过几次,以前可没爆炸过。”

方若华眨了眨眼,也只能道:“感觉,如果你们把火温调低十度到二十度,或者最后一味紫草不要加,也许就不会炸了。”

众人:“……”

周麟有点好奇:“真的假的?”

方若华还没说话,外面就走来一位一身休闲装的年轻女人,装束简单,人长得却很艳丽,她一来,一帮学生都老老实实闭嘴,小模样要多乖巧有多乖巧。

“新同学?”

年轻女人笑道,“来的到是很早?后勤办的人这回可到不了,正好我闲着,走吧,带你去办手续。”

方若华站起身跟着对方走人。

“我叫刘莉,是预科班的班主任,你以后叫我莉姐就行,他们都这么叫。”

方若华就客客气气地叫了一声莉姐。

她能看得出,刘莉体内的灵气非常充足,肌肉也柔顺,每一块肌肉里都蕴含着可怕的力量。

这一定是个高手。

方若华虽然没少折腾原身的身体,但是时间还短,一切从头开始,如今连底子都没有补好,万万不能和人家比。

“你们预科班的学生一共有三十八个,加上你,你的学号就是38。”

方若华:“……”

刘莉简单介绍了一下学校的情况,宿舍楼,教学楼,食堂,医疗室,丹药实验室,锤炼室,锻造室,种植园,操场,练武场……

还有外围的购物超市,游乐场,酒吧等等。

海蓝大学非常大,设施也很齐全,几乎是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它没有的。

而且环境特别好。

方若华有一种置身海边度假村,还是特别高级的度假村的感觉。

不过地方虽然特别大,可方若华跟着刘莉走路,只用了二十分钟,竟然就把所有地方都转到,还领到了宿舍的钥匙,基本的生活用品,然后就被她塞宿舍里去了。

刘莉看了看时间:“行了,自己回宿舍吧,你刚来,太阳落山尽量不要出门,就是出门也别一个人。”

进了宿舍大门,方若华抬眼一看,首先第一个感受就是——这学校满有钱的。

一个双人宿舍起码有三百平,两个房间,客厅,厨房,餐厅公用,每个人的房间里有卫生间。

装修奢华,每一样家具都写着一个大写的贵字!

桌上的电脑是她不认识的品牌,但是看那充满科技感的外观,也知道这东西绝对不普通。

还有校服,按说大学已经不需要校服,但是这所大学显然很不一样。

只不过这校服有点特别,黑色的西装三件套。

方若华摸了摸,面料非常好,试穿了一下也特别合身,就像是量体定做的。

想一想这学校派人监视她的行径,想必她所有的材料学校方面都已经很清楚,恐怕比她自己还要清楚,知道她的尺码也就不以为奇了。

简单把东西收拾好,方若华刚坐下打了一会儿坐,就听见外面有声音。

她推门出去一看,见一个年纪在十八九岁,肤色发黄,头发有些稀疏的小姑娘,正坐在椅子上,慢吞吞削一只苹果,听见声音抬头,看见方若华,就腼腆地笑了笑,就低下头去继续削她的苹果,把最后一圈皮削下来,切了一半搁在托盘里,向方若华的方向推了推:“你吃。”

方若华一笑,果然坐过去,拿起苹果来咬了一口。

“真甜!”

那小姑娘的耳根一下子就红了。

方若华想和一个腼腆的女孩子处好关系,显然不是什么难事,还没过半个小时,小女孩儿就能挽着方若华的胳膊,一起坐在沙发上笑眯眯看电视。

她这个室友小姑娘叫米素素,今年二十一岁,比看起来要稍微大一点,身体不太好,听说从出生就开始吃药,要不是后来让海蓝选中带走,恐怕都活不到三岁。

预科的学生不是每一个都有异能,米素素却是自小就觉醒。

她能喷火,是能焚毁一切的高温火焰,听说学校曾经给她做过测试,最强的火焰甚至达到两千度接近三千度的高温。

当然,这么高的温度也不是随便就能达到,完成一次,米素素地趴俩月。

她平时控制得还不错,但是绝对不能喝酒。

一旦喝酒,这姑娘喷出来的火焰会形成云爆,十分危险。

和米素素聊了一会儿天,方若华就把课程表翻出来看,一看就怔了下:“啊?”

海蓝的课程竟然排得非常密。

数学,物理,化学,地理,生物,语文,政治,中外历史,英语,法语,俄语,还有其它小语种,可供选择,这些课程大部分都还是必修课,选修课那就更多了,就是方若华一眼看过去,也不禁有点头皮发麻。

米素素轻轻笑起来,两靥飘红:“校长说的,没有脑子的异能者,异能再强大也是莽夫,成不了气候。不过不必担心,并不强求门门都考得好的。”

第九百三十九章 相逢

狐苏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旁边小助理王方紧张地给他整理头发,长发拆开,披散到肩上,一点点梳理好。

一头乌发如瀑,黑亮的不可思议,隐约还带着一点皂香,清清爽爽。

周围好些人侧目,孙曼东正和自己那一头假发纠缠,整个头皮都被汗水浸得有点刺痛,闷热得他心烦意乱,这会儿回头看了狐苏一眼,嘴角直抽抽。

此时正值盛夏,天气酷热,戏服又厚又重,所有演员都是一身汗一身泥水,独独只有他清凉无汗。

“怎么看怎么不像凡人。”

不光是容貌好,气质还极好,行止坐卧,都像古代的名门贵公子。

孙曼东叹气,小声嘀咕了两句,也不敢太明目张胆地说小话,没办法,片场上上下下那些女人们个个护狐苏跟护崽子似的,为了不给自己找不自在,不成为公敌,还是老实点好。

一转头,瞥见围观的人群里那些打扮得特别漂亮,模样俏丽的少女们,孙曼东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林盼就被他翻的,实在不好意思上前。

“来来来,下一场。”

导演一声令下,所有人都开始准备,孙曼东也不好继续摸鱼。

接下来这场戏属于比较简单的戏份。

永元帝驾临玲珑郡主府,玲珑郡主设宴款待,云昧侍立在一侧,听玲珑郡主亲自抚琴,这时窗外忽有一雀儿跌跌撞撞而至,差一点撞在窗棱之上,云昧伸手救下雀儿,却也因速度太过,举动异常,招随驾而至的魏国公世子误会,世子以为他对陛下不利,怒急出手,却只一招就落败坠湖。

皇帝认出云昧正是与他有一面之缘的少年,对他颇有兴趣。于是开口命云昧为天子近侍,玲珑郡主允准,于是云昧谢恩,宣誓忠诚。

和那些复杂的文戏武戏比,这一场戏再简单不过了,而且也不特别重要,虽然属于云昧这个角色生涯的转折点。

只是……

“卡,休息一下。”

NG十三次之后,金导是彻底无语。

扮演玲珑郡主的高玉娇,一听导演的话,蹭一下就从椅子上蹿起来,蹦了老远。

就刚才,云昧作为玲珑郡主的家奴,虽比较得看重,可是到底是家奴,在宴会上需他端茶递水,也需要他表现出那种对主人的谦恭。

无论历史上的云昧,还是编剧写的剧本里的云昧,身上的气质都是柔与刚并存,他有锋芒毕露的时候,同样也有自己的谦恭。

作为家奴,他显然不能说不合格。

但是真正拍起来,高玉娇的玲珑郡主真觉得自己受不起他那杯茶。

“导演,我压力很大。要不然你让杨姐改改剧本?”

金导:“……”

谢浩也苦笑。

他到底演技好,而且经验丰富,年纪也长,到没有高玉娇那么明显,但是这种感觉也很不对劲。

狐苏蹙眉,拿着自己的剧本琢磨了许久,闭上眼睛揣摩,家奴?他努力去想当年看见过的家奴是什么样子,他觉得,自己应该能表现得很好。

金导演叹了口气,让大家缓缓劲,揣摩一下,再来一次。

结果下一次,高玉娇还是一副饱受惊吓的模样。

狐苏的表现到不能说糟糕,虽然略有些刻板,显得一板一眼的,但也并没有出什么差错。

金辉觉得自己牙都要开始疼了。

“高玉娇,你搞什么鬼,看看狐苏,这么一张脸,这么漂亮的人,有他在身边殷勤侍奉是多美的差事,你干嘛一副要上刑场的样子。”

高玉娇:……你行你来!

金导生了半天气,让高玉娇坐在一边反省,接着拍下面。

好在后面的打戏一遍就过了。

武术指导都竖起大拇指,觉得狐苏一抬手臂,轻轻一扫,就扫了孙曼东下湖的动作特别轻驾就熟,整个动作行云流水,帅气极了。

紧接着下一场,永元帝开口命云昧进宫为御前侍卫,云昧谢恩。

可这场戏还是照样……有一点拍不下去。

金导甚至有一种,这回的戏拍完,自己脑袋上剩下的那一点毛都会消失掉的绝望。

谢浩不等导演开口,先笑道:“让我缓一缓,稍微缓一缓。”

他现在能体会到高玉娇小妹妹的压力了。

狐苏站在他面前,他立时就开始有点拿不住他皇帝的身份。

在狐苏面前,似乎他很难把自己当做一个皇帝,入戏特别困难。

如果是想凑合一下,到还能靠着演技凑合过去,但谢浩什么时候在拍戏方面肯凑合?

必须高要求,就是导演说可以,他也不会允许自己在屏幕上表现不佳。

再说,这部剧刚刚开始拍,后面还有许多和狐苏的互动,到时候狐苏作为他的爱将,两个人就是君与臣,下跪的戏码都很多。

他要是调整不过来,那真是没法拍了,总不能次次都凑合。

谢浩摇了摇头,身为一个演员,他当初第一次吻戏,第一次裸戏,压力也很大,也做了很久的心理建设,那些戏份总比这一回难一百倍,所以,没什么大不了。

一个小时之后……

“呼!”

谢浩伸手捂住额头,欲哭无泪。

高玉娇坐在椅子上,和被雨打了的小老鼠似的,有气无力。

金导演……金导已经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要不,将就一下,再不然,让编剧稍微改一改?

“咳咳!”

旁边忽然传来一声低哑的咳嗽声。

金导演和谢浩他们都没有在意,片场人多事杂,便是有个陌生一点的声音,也没人会太在乎。

高玉娇却忍不住侧目。

她到不是对发出声音的人好奇,她看的是狐苏。

狐苏只要在片场,所有女人都不会忽视他,时不时就要看一眼。

这一看,高玉娇却愣住。

狐苏立在角落里,倏然抬眼,本来清冷的双眸就一点点染上了星光。

方若华立在摄影棚门口,冲他一笑。

狐苏举步过来,一边走,身体上的棱角和锋芒便慢慢变得圆融而温柔。

高玉娇一呆。

狐苏是什么样的人?相处也有一段日子,他们其实看得清楚。外表彬彬有礼,有着仙姿佚貌的好仪容,极有修养,却并无半点傲气。

但是他其实总是和人隔着一层,有点像冰冷的剑锋,不大容易靠近。

像现在这般柔软的神情,可真是从来不曾见过。

狐苏走过去,单膝跪了下去。

高玉娇:……

片场其他人:???

金导演愕然。

狐苏将手中的剑,双手托起,捧给方若华。

“此身此命,托于君手,盼君不弃。若能世世相随,狐苏幸甚。”

方若华莞尔,伸手把他拉起来。

所有人呆了半天,金导演猛地一拍大腿:“好,好,这感觉很好嘛。”

方若华在桌边一坐,伸手指了指桌上,慵慵懒懒地倚靠着靠背,眼眸含笑:“狐苏。”

她一个眼神,狐苏便亲手捧着茶壶,倒入茶杯,又以手背试了试温度,轻轻递了过来。

方若华自自然然地接过,抿了一口:“好。”

狐苏不觉一笑。

方若华抬起头,拿眼睛示意了下:“去吧。”

狐苏整理了下身上的戏服,又收拾了下头发,冲导演道:“继续?”

然后……今天的戏份竟然就这么顺顺利利地过了。

金导演惊喜得简直要热泪盈眶。

谢浩好不容易解脱,也不禁轻笑:“实在想不到,原来狐苏先生还真有这么柔的一面。”

刚才拍侍奉在酒宴上的戏时也是一样,身上的气息变得再柔和不过,让所有人都跟着放松,跟着愉悦。

斟茶倒水的动作也变得轻缓,再不是那种好像端来的不是一杯茶,而是一杯炸药的感觉。

狐苏这人,似乎忽然完整起来,不再那么锋芒毕露。

谢浩一边吹风,一边顺着众人的视线看过去,刚才来的那女孩子还没有走,坐在椅子上,她身前摆着桌子,桌子上面现在堆满了各种水果。

最前面放着一个小小的果盘,里面都是削好,切好,冰镇过的水果。

狐苏就站在那女孩儿身侧,看不到手里有没有刀,不过在削苹果到是真的。

一边削,一边不忘调整果盘的位置。

方若华吃了颗山竹,不禁笑起来:“我以前没让你做过这些事吧……至少没有常常让。”

狐苏眼中也闪过一抹笑。

记得有一年,房复和若华吵架,具体吵什么到是不大记得,他们是年年吵,次次吵,大事要吵,小事也要吵,他记性再好,怕是也不能次次都记得。

反正是吵了起来,房复展示出自己获得的无数好处,金山银山,珍馐美食,只道如果若华愿意投靠西夏,必让她身居高位,天下奇珍都会奉到她的手边。

若华自然是不为所动。

房复一着急,出了个损招,从西夏贵族中择了十余个相貌极好的贵公子,通通送到若华身边献殷勤。

“你来西夏,他们尽数送你,给你端茶倒水,揉肩搓脚,叠被铺床,什么都为你做,瞧瞧这些人,哪个不是美男子?都是世间难寻的好相貌,你爱什么样的,尽数都有。”

当时若华便指了指他,展眉一笑:“我有狐苏,有他一人,难道还抵不过这世间千千万万的美男子?”

房复也只能低首认输。

狐苏从那以后,就开始学着操持这些事,像揉脚捏脚,叠被铺床,他早早会了。

端茶倒水,他自然也会,不光会,他还懂茶,擅烹茶,也会选水。

将来,他会的一定越来越多。

只要想着自己的主人,狐苏觉得,他做任何事,也许都能无师自通。

狐苏站在方若华身边,两个人自成一个世界,外人好像完全无法插进去的样子。

高玉娇很是好奇:“那姑娘看着眼生的很,不是圈子里的人,难道是狐苏的女朋友?”

孙曼东皱眉:“这刚出道就交女朋友,让粉丝们知道了恐怕不好。”

接触了的时间并不算很短了,他们其实对狐苏的印象很不错。

人都慕强,像狐苏这样的好身手,品行又好,哪怕孙曼东老是私底下说,有他在,新生代的小生们都要被压一头,恐怕再也别指望上位,可是心里还是很尊重狐苏,希望他能长长久久地走下去。

眼下这部《永元大帝》里,孙曼东和狐苏有不少对手戏,狐苏虽然冷淡了些,可是为人一点也不小气,很愿意教他们。还亲自帮孙曼东设计了好几套动作,他自己都觉得改了动作以后自己逼格高了好些。

如此,他自然为狐苏操心。

“我记得狐苏刚来时就说,他想成名,而且要快,既然要成名,总得付出些代价。”

不是说不能谈恋爱,而是不该这么快,更不好这么明目张胆地去谈。

方若华和狐苏全然不知这些人的担忧,久别重逢,自是有说不尽的话。

简单讲了讲经历,忍不住调笑了狐苏几句。

“狐苏一向精于易容化妆,又有这么一副好相貌,进娱乐圈,到也有趣。”

说完见这人不肯脸红,方若华反而笑不可仰。

笑完了才正色道:“我的任务还算简单,原主只是想要活得精彩,我觉得,进入海蓝,应该就算是很精彩了。”

原主是一生寥落,事事不顺利,方若华只要有自己的事业,大体也算满足她的要求。

“我目前住校,不过也该置办产业。”

方若华轻声道,“你今天的戏份也完了,可与我一起出去逛逛?”

狐苏点头:“敢不从命。”

说着,他伸手把桌上的‘残羹冷炙’,通通打扫干净,但凡是方若华碰过的水果全部吃掉,一点不剩,这才站起身,去和导演说一声。

从谢浩,孙曼东等,到摄影,道具一干工作人员,目瞪口呆地瞪着他。

狐苏这样一个仙人般的美男子,打扫残局,吃光别人剩下的残羹。

大家伙哪里忍心看?

偏偏狐苏还是那么一副再正常不过的表情。

两个人一走,摄影棚就哗然,金辉张了张嘴,一时也不曾招呼剩下的人赶紧借着拍戏。

这个个心潮澎湃,镇定不下来,勉强拍下去也是浪费时间,浪费精力,还不如歇会儿。

当然,感叹的时间也别太长。

狐苏今天的戏份拍完了,剩下的人还要加班加点,如果拍不完,晚上就要熬夜。

金导演的头发都没剩下多少,他可不想整日熬夜再把自己给提前变成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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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九章 相逢

狐苏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旁边小助理王方紧张地给他整理头发,长发拆开,披散到肩上,一点点梳理好。

一头乌发如瀑,黑亮的不可思议,隐约还带着一点皂香,清清爽爽。

周围好些人侧目,孙曼东正和自己那一头假发纠缠,整个头皮都被汗水浸得有点刺痛,闷热得他心烦意乱,这会儿回头看了狐苏一眼,嘴角直抽抽。

此时正值盛夏,天气酷热,戏服又厚又重,所有演员都是一身汗一身泥水,独独只有他清凉无汗。

“怎么看怎么不像凡人。”

不光是容貌好,气质还极好,行止坐卧,都像古代的名门贵公子。

孙曼东叹气,小声嘀咕了两句,也不敢太明目张胆地说小话,没办法,片场上上下下那些女人们个个护狐苏跟护崽子似的,为了不给自己找不自在,不成为公敌,还是老实点好。

一转头,瞥见围观的人群里那些打扮得特别漂亮,模样俏丽的少女们,孙曼东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林盼就被他翻的,实在不好意思上前。

“来来来,下一场。”

导演一声令下,所有人都开始准备,孙曼东也不好继续摸鱼。

接下来这场戏属于比较简单的戏份。

永元帝驾临玲珑郡主府,玲珑郡主设宴款待,云昧侍立在一侧,听玲珑郡主亲自抚琴,这时窗外忽有一雀儿跌跌撞撞而至,差一点撞在窗棱之上,云昧伸手救下雀儿,却也因速度太过,举动异常,招随驾而至的魏国公世子误会,世子以为他对陛下不利,怒急出手,却只一招就落败坠湖。

皇帝认出云昧正是与他有一面之缘的少年,对他颇有兴趣。于是开口命云昧为天子近侍,玲珑郡主允准,于是云昧谢恩,宣誓忠诚。

和那些复杂的文戏武戏比,这一场戏再简单不过了,而且也不特别重要,虽然属于云昧这个角色生涯的转折点。

只是……

“卡,休息一下。”

NG十三次之后,金导是彻底无语。

扮演玲珑郡主的高玉娇,一听导演的话,蹭一下就从椅子上蹿起来,蹦了老远。

就刚才,云昧作为玲珑郡主的家奴,虽比较得看重,可是到底是家奴,在宴会上需他端茶递水,也需要他表现出那种对主人的谦恭。

无论历史上的云昧,还是编剧写的剧本里的云昧,身上的气质都是柔与刚并存,他有锋芒毕露的时候,同样也有自己的谦恭。

作为家奴,他显然不能说不合格。

但是真正拍起来,高玉娇的玲珑郡主真觉得自己受不起他那杯茶。

“导演,我压力很大。要不然你让杨姐改改剧本?”

金导:“……”

谢浩也苦笑。

他到底演技好,而且经验丰富,年纪也长,到没有高玉娇那么明显,但是这种感觉也很不对劲。

狐苏蹙眉,拿着自己的剧本琢磨了许久,闭上眼睛揣摩,家奴?他努力去想当年看见过的家奴是什么样子,他觉得,自己应该能表现得很好。

金导演叹了口气,让大家缓缓劲,揣摩一下,再来一次。

结果下一次,高玉娇还是一副饱受惊吓的模样。

狐苏的表现到不能说糟糕,虽然略有些刻板,显得一板一眼的,但也并没有出什么差错。

金辉觉得自己牙都要开始疼了。

“高玉娇,你搞什么鬼,看看狐苏,这么一张脸,这么漂亮的人,有他在身边殷勤侍奉是多美的差事,你干嘛一副要上刑场的样子。”

高玉娇:……你行你来!

金导生了半天气,让高玉娇坐在一边反省,接着拍下面。

好在后面的打戏一遍就过了。

武术指导都竖起大拇指,觉得狐苏一抬手臂,轻轻一扫,就扫了孙曼东下湖的动作特别轻驾就熟,整个动作行云流水,帅气极了。

紧接着下一场,永元帝开口命云昧进宫为御前侍卫,云昧谢恩。

可这场戏还是照样……有一点拍不下去。

金导甚至有一种,这回的戏拍完,自己脑袋上剩下的那一点毛都会消失掉的绝望。

谢浩不等导演开口,先笑道:“让我缓一缓,稍微缓一缓。”

他现在能体会到高玉娇小妹妹的压力了。

狐苏站在他面前,他立时就开始有点拿不住他皇帝的身份。

在狐苏面前,似乎他很难把自己当做一个皇帝,入戏特别困难。

如果是想凑合一下,到还能靠着演技凑合过去,但谢浩什么时候在拍戏方面肯凑合?

必须高要求,就是导演说可以,他也不会允许自己在屏幕上表现不佳。

再说,这部剧刚刚开始拍,后面还有许多和狐苏的互动,到时候狐苏作为他的爱将,两个人就是君与臣,下跪的戏码都很多。

他要是调整不过来,那真是没法拍了,总不能次次都凑合。

谢浩摇了摇头,身为一个演员,他当初第一次吻戏,第一次裸戏,压力也很大,也做了很久的心理建设,那些戏份总比这一回难一百倍,所以,没什么大不了。

一个小时之后……

“呼!”

谢浩伸手捂住额头,欲哭无泪。

高玉娇坐在椅子上,和被雨打了的小老鼠似的,有气无力。

金导演……金导已经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要不,将就一下,再不然,让编剧稍微改一改?

“咳咳!”

旁边忽然传来一声低哑的咳嗽声。

金导演和谢浩他们都没有在意,片场人多事杂,便是有个陌生一点的声音,也没人会太在乎。

高玉娇却忍不住侧目。

她到不是对发出声音的人好奇,她看的是狐苏。

狐苏只要在片场,所有女人都不会忽视他,时不时就要看一眼。

这一看,高玉娇却愣住。

狐苏立在角落里,倏然抬眼,本来清冷的双眸就一点点染上了星光。

方若华立在摄影棚门口,冲他一笑。

狐苏举步过来,一边走,身体上的棱角和锋芒便慢慢变得圆融而温柔。

高玉娇一呆。

狐苏是什么样的人?相处也有一段日子,他们其实看得清楚。外表彬彬有礼,有着仙姿佚貌的好仪容,极有修养,却并无半点傲气。

但是他其实总是和人隔着一层,有点像冰冷的剑锋,不大容易靠近。

像现在这般柔软的神情,可真是从来不曾见过。

狐苏走过去,单膝跪了下去。

高玉娇:……

片场其他人:???

金导演愕然。

狐苏将手中的剑,双手托起,捧给方若华。

“此身此命,托于君手,盼君不弃。若能世世相随,狐苏幸甚。”

方若华莞尔,伸手把他拉起来。

所有人呆了半天,金导演猛地一拍大腿:“好,好,这感觉很好嘛。”

方若华在桌边一坐,伸手指了指桌上,慵慵懒懒地倚靠着靠背,眼眸含笑:“狐苏。”

她一个眼神,狐苏便亲手捧着茶壶,倒入茶杯,又以手背试了试温度,轻轻递了过来。

方若华自自然然地接过,抿了一口:“好。”

狐苏不觉一笑。

方若华抬起头,拿眼睛示意了下:“去吧。”

狐苏整理了下身上的戏服,又收拾了下头发,冲导演道:“继续?”

然后……今天的戏份竟然就这么顺顺利利地过了。

金导演惊喜得简直要热泪盈眶。

谢浩好不容易解脱,也不禁轻笑:“实在想不到,原来狐苏先生还真有这么柔的一面。”

刚才拍侍奉在酒宴上的戏时也是一样,身上的气息变得再柔和不过,让所有人都跟着放松,跟着愉悦。

斟茶倒水的动作也变得轻缓,再不是那种好像端来的不是一杯茶,而是一杯炸药的感觉。

狐苏这人,似乎忽然完整起来,不再那么锋芒毕露。

谢浩一边吹风,一边顺着众人的视线看过去,刚才来的那女孩子还没有走,坐在椅子上,她身前摆着桌子,桌子上面现在堆满了各种水果。

最前面放着一个小小的果盘,里面都是削好,切好,冰镇过的水果。

狐苏就站在那女孩儿身侧,看不到手里有没有刀,不过在削苹果到是真的。

一边削,一边不忘调整果盘的位置。

方若华吃了颗山竹,不禁笑起来:“我以前没让你做过这些事吧……至少没有常常让。”

狐苏眼中也闪过一抹笑。

记得有一年,房复和若华吵架,具体吵什么到是不大记得,他们是年年吵,次次吵,大事要吵,小事也要吵,他记性再好,怕是也不能次次都记得。

反正是吵了起来,房复展示出自己获得的无数好处,金山银山,珍馐美食,只道如果若华愿意投靠西夏,必让她身居高位,天下奇珍都会奉到她的手边。

若华自然是不为所动。

房复一着急,出了个损招,从西夏贵族中择了十余个相貌极好的贵公子,通通送到若华身边献殷勤。

“你来西夏,他们尽数送你,给你端茶倒水,揉肩搓脚,叠被铺床,什么都为你做,瞧瞧这些人,哪个不是美男子?都是世间难寻的好相貌,你爱什么样的,尽数都有。”

当时若华便指了指他,展眉一笑:“我有狐苏,有他一人,难道还抵不过这世间千千万万的美男子?”

房复也只能低首认输。

狐苏从那以后,就开始学着操持这些事,像揉脚捏脚,叠被铺床,他早早会了。

端茶倒水,他自然也会,不光会,他还懂茶,擅烹茶,也会选水。

将来,他会的一定越来越多。

只要想着自己的主人,狐苏觉得,他做任何事,也许都能无师自通。

狐苏站在方若华身边,两个人自成一个世界,外人好像完全无法插进去的样子。

高玉娇很是好奇:“那姑娘看着眼生的很,不是圈子里的人,难道是狐苏的女朋友?”

孙曼东皱眉:“这刚出道就交女朋友,让粉丝们知道了恐怕不好。”

接触了的时间并不算很短了,他们其实对狐苏的印象很不错。

人都慕强,像狐苏这样的好身手,品行又好,哪怕孙曼东老是私底下说,有他在,新生代的小生们都要被压一头,恐怕再也别指望上位,可是心里还是很尊重狐苏,希望他能长长久久地走下去。

眼下这部《永元大帝》里,孙曼东和狐苏有不少对手戏,狐苏虽然冷淡了些,可是为人一点也不小气,很愿意教他们。还亲自帮孙曼东设计了好几套动作,他自己都觉得改了动作以后自己逼格高了好些。

如此,他自然为狐苏操心。

“我记得狐苏刚来时就说,他想成名,而且要快,既然要成名,总得付出些代价。”

不是说不能谈恋爱,而是不该这么快,更不好这么明目张胆地去谈。

方若华和狐苏全然不知这些人的担忧,久别重逢,自是有说不尽的话。

简单讲了讲经历,忍不住调笑了狐苏几句。

“狐苏一向精于易容化妆,又有这么一副好相貌,进娱乐圈,到也有趣。”

说完见这人不肯脸红,方若华反而笑不可仰。

笑完了才正色道:“我的任务还算简单,原主只是想要活得精彩,我觉得,进入海蓝,应该就算是很精彩了。”

原主是一生寥落,事事不顺利,方若华只要有自己的事业,大体也算满足她的要求。

“我目前住校,不过也该置办产业。”

方若华轻声道,“你今天的戏份也完了,可与我一起出去逛逛?”

狐苏点头:“敢不从命。”

说着,他伸手把桌上的‘残羹冷炙’,通通打扫干净,但凡是方若华碰过的水果全部吃掉,一点不剩,这才站起身,去和导演说一声。

从谢浩,孙曼东等,到摄影,道具一干工作人员,目瞪口呆地瞪着他。

狐苏这样一个仙人般的美男子,打扫残局,吃光别人剩下的残羹。

大家伙哪里忍心看?

偏偏狐苏还是那么一副再正常不过的表情。

两个人一走,摄影棚就哗然,金辉张了张嘴,一时也不曾招呼剩下的人赶紧借着拍戏。

这个个心潮澎湃,镇定不下来,勉强拍下去也是浪费时间,浪费精力,还不如歇会儿。

当然,感叹的时间也别太长。

狐苏今天的戏份拍完了,剩下的人还要加班加点,如果拍不完,晚上就要熬夜。

金导演的头发都没剩下多少,他可不想整日熬夜再把自己给提前变成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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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四十章 杀青

方若华让狐苏陪着在街上闲闲地走了一圈。

很有面子,特别有面子!

“噗!”

又看到两个大男人因为过于吃惊,差点撞树上,方若华忍不住一笑。

“当年我带你出门,不必宝马香车,不必仆从如云,甚至不必锦衣华服,没人会觉得我不够尊贵。”

狐苏莞尔。

能让若华这般想,让若华觉得有面子,他同样心中喜悦得很。

街上商店不少,也有一些国际高端的品牌专营店,方若华看了看,到也没有多么喜欢,只选了一双高筒的皮靴,没什么装饰,比较简单。

狐苏替若华把鞋穿好,系上鞋带,叹道:“如今这做工,其实比不上以前了。”

以前给他的郡主制鞋的匠人,或许没有多高的学历,没读过什么书,可是制出来的靴子穿在脚上,要多舒服有多舒服,绝不会有半点拘束难受。

狐苏盯着橱窗里模特身上穿的时装看,总觉得无论哪一件,多多少少都有些不适合若华的气质。

也许,他可以试试亲手给若华做衣服?

昔年他什么都为自己的主人做过,可是衣服,到还真没有尝试过一次。

“走吧。”

方若华看了看天色,笑道,“我们先去租一套房子,现在手里攒下的钱,买还不太够,等以后攒够了再说。”

“好。”

狐苏把旧鞋装到鞋盒内,挂在臂弯里拎着,心中已经开始盘算怎么赚钱。

大都市生活不易,钱总归不能缺。

当年在镇西,自家主人就总缺钱,身为郡主,其实在衣食住行上粗糙得很。

他一身本事,也不过用出一二,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说茶道,他擅长泡茶,但能找来好水,可那好茶却不是随处都有,主人当年十分节俭,便是皇帝所赠的茶,也都给那些大儒,各级官员送去做了人情,自己是很少喝。

她总说她品不出好坏,贡茶和街边茶舍的茶叶沫子,在她口中味道也相差无几。

可修行之人的五感会越变越灵敏,比起寻常人,若华更能品出好茶的滋味。

“现在我们不用省钱了。”

狐苏轻笑,“我会尽快挣回万贯家资的。”

不能赚钱养家的傀儡,怎么算得上是好傀儡?

他演戏以前只为找到若华,现在看来,到更要下功夫才好。

不光是为了善始善终,更重要的是,娱乐圈赚钱快。

方若华眨了眨眼,心中忍不住念了声佛号,罪过罪过。

狐苏为她勤俭持家,以前到没觉得哪里不对,现在想想,确实是有点罪过。

她这些年寻找狐苏,见过很多圣德门的天工们,后来终于知道了狐苏的来历。

当年圣德门的九圣人,曾亲手制作过几具傀儡,其中两具最得她喜欢,一直常伴左右,其中一具,便是狐苏。

后九圣人为解除众修士心魔,以身为阵,自碎元神,入轮回,狐苏便也追随而去。

当时九圣人还有一点意识存在,以秘法将狐苏仅存的残魂打上印记,使其勉强不散,圣德门天工长老,怜狐苏一片忠心,于是耗费心力,又为他打造了身体,于是,狐苏得以复生,只是过往种种,已成尘埃,能留半点痕迹,便是邀天之幸。

方若华一笑,对于前事并无追根究底的欲望,狐苏只是狐苏。

慢悠悠送方若华回学校,狐苏立在码头,指尖动了动,忽然觉得自己需要一辆车,还需要一艘船。

伫立片刻,他忍不住一笑,心里其实明白,这里不是北宋,在这里,人人都独立而自由,可他知道归知道,但一时片刻间却依旧不能习惯。

毕竟在他的灵魂深处,一直坚信自己是主人的一条臂膀,理应亲密无间,任何时候都该在一起,片刻不分离,他甚至没必要有想法,只要贯彻主人的想法便够了。

可若华……有一点不喜欢。

当年她就有一点不喜欢,不是不喜欢他的忠诚,更不是不喜欢他的陪伴,仅仅是不喜欢他没有自己。

自己吗?

他有的,怎么会没有?有灵魂的生灵都会有私心,他的私心私念之重,更是个中翘楚。

现在,他就遵从本心的想法……该回去赚钱了。

《永元大帝》拍摄的非常顺利。

金导演每天都红光满面的,看狐苏的表情,就像看一个大宝贝。

他好几个朋友都有点受不了他那嘚瑟样,这老小子最近特别爱到他们面前显摆,偏偏还不明说,就是摆出那副我得了天大的好处,嘿嘿,可我就不告诉你的嘴脸。

我呸,谁稀罕!

金导半点也不觉得自己是瞎嘚瑟,他是真心觉得狐苏哪里都好。

演技一日比一日进步,错误从不犯第二次,气度高华,容貌更是世间罕见。

“哎,再过两年,再想请他可就不是如今这么容易了。”

宋红作为半退隐状态的老牌影后,已经很多年没有赞过人,这回却点了头,挺赞同金导演的。

“昨天那场戏,云昧被封镇北大将军,在家写谢恩折子,狐苏先生拿笔就写,辞藻华丽,一气呵成,连格式都没有半点错,想当时陈朝奏折的格式要求有多严?反正我光看抬头,就觉得头皮发麻,要从曾祖写到自己,可人家狐苏连想都不用想一下就写完了,成品完全能裱起来当艺术品。”

宋红啧啧称奇,“连这字也是瑰丽潇洒,真不知这位狐苏先生,到底是什么来历。”

金导演笑道:“大约是哪个书香世家的公子哥。”

宋红闻言点头,觉得有道理。

“只是若果真是如此,他在娱乐圈到底能呆多长时间,那可就不清楚了。”

像那样来历的公子哥,玩票一样在娱乐圈混一混还有可能,但是长长久久地待下去,她觉得不现实。

金导沉吟片刻,笑道:“别管他待多久,反正拍的第一部戏是我的戏,这就很好。”

狐苏如果听见宋红因为一封奏折,就随意猜他的来历,恐怕会忍不住稍微嘲笑一下若华。

当年在西北,若华的奏折,别管是什么类型的,但凡不涉及正事,不太重要,都是逮住谁就让谁去写,别说是他,就是钱县令,县丞,学堂里还在读书的学生都写过不知多少。

最离谱的是连火头军的刘秀才,也因为写的字不赖,让这位郡主娘娘抓过公差。

弄得镇西军送上去的折子,每每风格多变,字迹也是时好时坏,弄得王相爷等一干宰执时常胃痛。

到后来,郡主的折子递上来,大家看也不看直接交给陛下处理以后,方若华招的白眼才略少些。

《永元帝》终于开始放出剧照。

嗷嗷待哺的网友们一早就关注得很。

“真不愧是我们谢大影帝,谢浩演过永元帝,其他演员还有哪个敢挑战?”

“宋红姐看样子宝刀未老,话说,历史上的靖国公主和永元帝有过感情戏?两个人是义兄妹吧?”

“野史记载,靖国公主陈明曦是姜国太子之女,姜国覆灭以后,陈明曦逃出生天,后来组建红缨军,只因永元帝追封姜国太子为贤德太子,所以才投了陈国,至于后来为什么会和永元帝反目成仇,那就众说纷纭,属于历史悬案了,不知道这回要怎么掰。”

高玉娇和孙曼东的粉丝,也一点都不比谢浩和宋红的少。

而且他们俩的粉丝年纪比较轻,算是网上的主力军。

一时间所有热搜都有被《永元帝》承包的迹象。

然后,金导演就发出了狐苏的定妆照。

头戴金冠,身穿银甲,紫色的披风翻飞,一双眼睛冷漠如天山雪,眸子中却略带悲悯。

那风仪,那气度,那张脸!

照片一出,网上足足安静了三分钟,三分钟后,彻底爆炸!

“啊啊啊啊啊!”

无数人,尤其是少女,只觉心潮澎湃,脸颊发烫,管不住自己晕陶陶的情绪。

“帅!”

“好帅!”

“这就是活脱脱的勇冠三军,帅得连敌人都不敢毁他容颜的云昧将军!”

“别管演技如何,我狐苏的颜值绝对担得起云昧这个角色。”

“话说这不是我们唱古词的世外仙?”

“是真的!当初我就惊为天人,没想到那个大美人跑来演云昧了,真的很合适。”

当然也有黑子怒怼。

“套路,都是套路,先随便唱个什么古词,吵一吵美人人设,然后就进娱乐圈了。”

“金导演堕落了吧,这种新人有演技吗?”

不过世上还是颜狗更多,有一张好脸特别占便宜,黑子也不成气候。

好多人都觉得,颜值摆在这儿,哪怕是个没表情,只会瞪眼的演员,他们也觉得很好看。

狐苏的演技虽然不算多好,他从来没有演过戏,但也不至于只会瞪眼。

而且学习能力也是一流。

三个月的时间,从夏日到深秋,狐苏便已经成为非常合格的演员。

这么长时间过去,狐苏也快到杀青的时候了。

云昧在整个永元帝中,是个很重要的角色,但是死的比较早,从他得永元帝青眼,成为赫赫有名的大将军,再到战死沙场,只有短短的六年时间。

虽然这六年比无数人的一生还要精彩,永元帝死时,都要他随葬帝陵,想来之后整整四十年间,永元帝从没有一时片刻忘记他。

很快就到了云昧之死那场戏。

也是狐苏在这个剧组最后一场戏份。

黄沙漫天,城池便在身后,百姓哭嚎,将士们已经力竭。

身处这样的环境,狐苏忽然想起很多很多旧事,那一天,似乎也有这么大的风,也有这么多的哭声。

狐苏猛地拔出刀,翻身上马,一勒马身,整个人在阳光下显得就像一柄未曾出鞘的刀,冷酷,绝望,无悔。

大漠烽烟从此起。

血与火蔓延。

“杀!”

狐苏纵马飞驰,直直朝着前方无数追杀而至的西戎军士掩杀而去。

身后是三百残卒和舞阳城的十数万百姓。

身前是西戎一万大军。

狐苏不能退,又不能胜,只能拼命。

杀得血流成河,身上的血污厚如茧,敌人的,自己的,身体冷得像冰,每一刻都在丧失力气,可是还是不能倒下,也不能退。

终于,好像有援军到了。

狐苏已经听不清楚,不知是现实,还是美梦。

胸口剧痛,天外飞来的长箭穿过了铠甲。

他很累,用尽努力,却再也睁不开眼睛。

天上似乎落下雨来。

听说人临死时,会回忆自己的一生,可他没有……狐苏没有。

主人说想听《牡丹亭》。

可在宋朝哪里会有?

狐苏暗地里学了许久,却是没时间让主人听一听。

若华想带他出海,去看看被谣传成鲲的鲸鱼。

出海很危险,他们没有那么好的船,也没有足够多的水手,不过不要紧,会有的。

狐苏没有回忆太多的过去,他只想当下。

“咔!”

金辉长长地吐出口气,大笑:“好,好,很好,狐苏很好,其他人也很好。”

这场戏简直再顺利不过。

连那些群演都连滚带爬地爬下马,好半天回过神,喘不过气。

半晌,几个‘武将’蹲在地上使劲拍自己的脸,好半天才清醒过来苦笑道:“我的老天,刚才我们还以为,真的要被杀了,吓死人。”

这种被人带入戏中挣脱不开,脑子里一片浆糊,只靠本能行动的感觉,说实话,他们当时是害怕,可过后,有点爽啊!

两个助理顾不得其他,连忙去扶狐苏,只是和他一对眼,两个人都吓了一跳。

狐苏怔了下,半晌才从状态中挣脱,收敛起眼眸中的杀意,吐出口气,又恢复温柔和煦的面孔:“杀青了。”

助理心有余悸地拍拍胸口:“恭喜杀青。”

谢浩大踏步地走过来,哥俩好地搂住狐苏的肩膀:“不错,不错,你算是解脱了,怎么样,哥请你吃饭,给你庆祝庆祝?”

狐苏在剧组这么长时间,长相好,性子也不像看上去那么冷,无论是对导演,大牌的影帝影后,还是对小透明演员,群演,和普通工作人员,都是客客气气,所以如今人缘可谓相当好。

谢浩和他的关系也比以前亲近得多。

谢影帝如今要面子,能让他愿意勾肩搭背亲近的年轻演员,如今可真是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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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四十一章 贪吃

天上忽然开始下起细雨。

狐苏坐在椅子上,望着暗沉沉的天。

“走吧。”

菜市场内人声鼎沸。

因为落了小雨,来来往往的行人不免稍显得暴躁了些许。

小商贩都没了和客人们讨价还价的心情。

在这一刻却忽然一静。

先是一小部分,然后跟传染似的,越来越多的人安静下来。

“把这只鸽子,这只鸡给我装起来。”

狐苏仔细比对过几个摊子上的鸡和鸽子,选中最中间的小商贩,从里面挑了两只略肥些的。

“啊,哦哦。”

穿了件茶色薄毛衣的三十几岁小妇人,愣了愣,连忙手脚麻利地装好递过去。

狐苏接过来看了看,叹了口气:“为什么没有活鸡?”

周围小商贩竟觉得忐忑不安,好像不能让他满意,就是自己的大罪过。

“现在都不让随便杀活鸡了,说是为了防疫,全是送到屠宰场杀完才能来卖。”

“要想买活鸡,恐怕要去农户家里自己选。”

“东边小东庄有人养了一山头的走地鸡,吃的都是枸杞苗,您要是喜欢不如留个联系方式,抽空选了直接去屠宰场便成。”

所有人七嘴八舌地争相给狐苏出主意。

宋红:“……”

虽说她好些年没怎么去过菜市场,但是,她就是不戴墨镜,似乎也很难在这种地方如此受欢迎?

不对,狐苏到菜市场买菜?

她和谢浩对视一眼,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吐槽。

谢浩开了车,准备拉着狐苏去吃一顿大餐,结果也不知怎么稀里糊涂的把人拉到这儿来了。

半个小时后,谢大影帝那一辆低调沉稳的雷克萨斯LS上,堆满了鸡鸭鱼肉,蘑菇豆腐青菜胡萝卜,真变得和拖拉机没两样。

一路无言,开车到狐苏的公寓。

狐苏租的公寓在一家写字楼顶层,是个二百平的跃层,装修典雅。

宋红一眼看到那个有着巨大落地窗的阳台房,就喜欢得不得了,只不过房间个人风格极强,每一件家具都既古典又精致,明显就是为别人准备的,她再喜欢也不曾踏进去,却是忍不住跟谢浩挤眉弄眼。

谢浩咳嗽了声:“狐苏,我们吃什么?”

“等一下。”

狐苏笑道。

谢浩和宋红从楼梯上下来,就见狐苏换上围裙,进了厨房。

大厨房干净整洁,看起来比五星级酒店的后厨还要漂亮。

只是狐苏穿着绣有小熊猫的蓝色围裙在灶台前一站,两个人的感觉就不免有点酸爽。

“你这是要亲自下厨?”

谢浩咋舌,“呃,也是。”

这位都亲自去菜市场了,不让保姆做饭自己亲自来做,也挺正常的。

谢浩和宋红一时不免浮想联翩。

狐苏亲手做羹汤,一会儿拍个照片传朋友圈,肯定特有面子。

“可惜孙曼东和高玉娇忙着赶通告,金导也有事不能来,可惜啊可惜。”

宋红轻笑。

如果是狐苏这样的美人做出来的菜,哪怕是焦的糊的苦的涩的,估计也没人会去抱怨。

狐苏的厨艺一点都不差。

谢浩一开始还百无聊赖地调几个台,随便看电视,不一会儿就被狐苏给吸引住。

他正在处理那只白条鸡。

手中的刀子轻轻划了一道口,修长的手指特别灵活,鸡身上一根接一根的骨头被他抽出来,动作轻柔,脸色平淡,所有的骨头都落入托盘,整只鸡一翻,又完完整整,漂漂亮亮。

“咕咚。”

谢浩吞了口口水,不敢置信,“狐苏以前做过厨师?”

他不懂厨艺,但是这一手本事,没个二三十年能练得成?

狐苏笑了笑,拆完鸡,又给鱼剔骨,处理完鱼,又去处理虾,然后切菜。

所有的动作都轻灵又流畅,极具美感。

“厨师到是没有做过,只是我家主人好美食,以前也就算了,如今……我总要让她吃好才是。”

以前在镇西,若华也好美食,可条件不行,纵仆从如云,家里太穷,又日日耗在战场上,难道还能日日换菜系,天天享受山珍海味不成?

有个清粥小菜,能做得火候差不多,若华便很开心,真到了战场上缺粮饷,混了土坷垃的杂米陈米能吃上,凑合吃个半饱,她就很开心。

“现在天下太平,把生活过得精致一些,总是好的。”

谢浩:“呵呵。”

宋红鼓了鼓脸,心里对狐苏那个小女朋友特别羡慕起来。

主人啊。

热恋中的男女可真肉麻。

前阵子在片场,宋红还提醒过狐苏,谈恋爱对演员,应该说对明星的伤害很大,不是不让他谈恋爱,而是应该小心一点,谨慎一些。

当时狐苏说他没有谈恋爱。

金导正好在旁边,就追问那日去片场的姑娘是谁。

狐苏当时一笑,说是他的身心所属。

宋红至今记得狐苏那一抹微笑,眼角眉梢间的万缕柔情。

她这辈子演了多少痴男怨女,自己的爱情也是一出痴男怨女的好戏,可那一刻还是被甜得觉得自己接下来半年都不再想吃糖。

狐苏立在明亮的大厨房里,切切剁剁,很快就炖了鸡,烧好了鱼,炒了好几个色香味俱全的菜。

谢浩直吞口水,刚想站起身去替他把饭菜端出来,就见狐苏从冰箱上面拿下一个巨大的多层餐盒,小心把这些菜装盆放进去。

“走吧。”

“啊,去哪儿?”

谢浩愕然。

狐苏笑道:“给若华送饭。”

谢浩:“……”

没奈何,他和宋红两个饿着肚子的影帝和影后,开车送狐苏去码头,看着他上船走人。

足足等了两个半小时,狐苏才回来,手里拎着轻飘飘的餐盒,脸上带出一点心满意足的笑容。

开门上车,狐苏轻笑:“不是说请我吃饭?走吧,去芙蓉居,唐大厨的灯影牛肉做得很好,若华喜欢,我去偷偷师。”

谢浩:“……”

真是……我有一句MMP不知道该不该讲。

不对,他谢浩是讲文明懂礼貌有修养的一代影帝,不能骂人,坚决不能掉人设。

不过,芙蓉居的美食还是很可口,去年被评选为米其林三星,到也实至名归。

谢浩点了鸡鸭鱼肉,也点了不少海鲜,彻彻底底放纵自己口腹之欲大吃了一顿。

大不了今天晚上不睡觉了,再健身房过一宿,反正他馋得不行不行的,就是想吃。

此时将近傍晚,海蓝的夜间是不允许出门的,一到这个时间,学生们就老老实实回到宿舍,若是留在自习室的,也做好了在自习室过夜的准备。

米素素蹲坐在客厅的东北角,正对着墙壁,额头抵在壁纸上。

周麟和乔绣也跑到他们宿舍,两个人坐在沙发上下棋。

乔绣看了看米素素,蹙眉道:“一步吃个胖子根本不现实,你现在需要做的不是掌控灵气,而是感知,先入静,自如地感知灵气,再说其它。”

海蓝大学的预科班课程很多,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需要学生们学会控制灵气,只要真正会控制,那么其它课程大差不差,在某些课程上不会落后得太离谱,差不多就都能升学。

可是要不能控制,那就只好继续努力了。

“像我们一年级,教的很多课程都是你们预科班的延伸,可别管哪一门课,最基础的要求就是感知体内灵气,然后学会控制它,要是控制不了,接下来很多课就没办法上,也不可能成为海蓝的正式成员。”

“唔。”

米素素应了声,有一下没一下地拿头去撞墙。

周麟登时笑了:“乔秀秀你可别废话,说的那些谁不知道?”

方若华坐在米素素身边,到是没多说什么。

不是她不想指点指点米素素,实在是不知该从何说起。

好像这个小时空,修行者们控制灵气,也只会去尝试控制体内的灵气,还时灵时不灵。

在这方面,与其说是修士,到不如说是武者。

方若华想了想,走过来拉住米素素的手,分出一道灵气轻轻注入她的掌心。

米素素身体一颤,脸上露出特别舒服的表情。

半晌,方若华笑道:“感觉到了?”

米素素轻轻点点头,转过身把下巴搁在方若华的膝盖上:“唔,我果然没什么天分。”

若华才来了几个月,她从小到大都在海蓝,从幼稚园开始,一直读到现在,理论知识那般丰富,还是幼年就觉醒异能的异能者,偏偏在灵气方面,就是入不了门。

米素素不是感知不到,她连睡觉都觉得有一股力量烧她的心。

多少年了,日日失眠,整天难受,可能感觉,却无法控制。

那股力量时常处于自己爆发的边缘,让她每时每刻都不敢稍有放松。

方若华看米素素有点沮丧,也没有开口劝。

这姑娘用功刻苦,还自修中医,把中医奇经八脉的经络图倒背如流,该做的苦功她都做了,如今也只能用水磨工夫,一点点去磨。

修行,本就急不得。

方若华自己没体悟过艰难,她的师门是圣德门,从不会缺少名师和资源。对于别的修行者可能需要用大半生去迈的门槛,她不费多少力气就能过。

可修行之难,她还是听过,看过。

别看圣德门那种地方遍地是英杰,但蹉跎一生,临门一脚迈不进去,一辈子站在修行门外的修士,才是修行之路上的主流。

说话间,外面有人敲门。

周麟起身打开一看,见是生活老师,手里还拎着个巨大的食盒。

“有人送来给方若华同学的,扫描过了,没什么问题。”

方若华一看到那食盒,就不自禁抿了抿唇,轻笑起来。

整个食盒长六十公分,高五十公分,宽四十公分,非常大。

当初方若华曾有一回随口嫌食盒小,不光装不下太多菜,就连摆盘也难摆得好看,狐苏就记在心里,还说回头就给换一个大的。

只是那时战事吃紧,谁也没有那等闲情逸致了。

一盘盘的菜摆上桌,色香味俱全。

周麟和乔绣看了眼茶几上扔的面包火腿,登时就一点胃口也没有了。

奈何看一眼人家餐盒上精致的包装,再看一眼鱼身上以胡萝卜雕成的玫瑰,他们怎么好意思去夺食?

就是方若华客客气气地招呼,周麟吞了口口水,到底是不好意思吃。

闻着香味啃面包。

“哎。”

周麟觉得自己也够惨的。

还好有乔秀秀作陪,别看乔秀秀一张冷脸,好似不食人间烟火,可其实,大家从小一起长大,谁还不知道谁?这货就是个隐藏吃货,在贪吃上和他周麟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方若华独自享用了一桌大餐。

米素素都不蹲墙角转过身看了两眼,忽然道:“若华,我知道一家餐厅,老板属于味觉超进化的异能者,做出来的菜特别特别好吃,不如去尝尝?”

“好。”

方若华轻笑。

小姑娘这是已经从修行进度缓慢的沮丧中挣脱。

当然,街还是要逛,饭还是得吃。

第二天一早,方若华和米素素就收拾齐整出门,周麟自然是打定主意要跟去的,说到吃,他和乔绣都不乐意错过。

结果他爸打电话来叫他回家,大概是有事,至于乔绣,他功课繁忙,更是出不了门,也不会为了口腹之欲去请假,最后也只有两个姑娘结伴出去。

米素素说的那家餐厅看外表的话,根本就看不出它的特别之处。

位于S市四环步行街的桂花巷内,门脸不算大,和周围其它小食铺没有太大的区别,唯独有一点好处就是足够干净,桌明几净的,一点灰尘污垢也不见。

一共是二层,一楼大堂摆着八张桌子,二楼是四个雅间。

方若华和米素素到时,大堂和雅间都满了,外面一排木头座椅上还坐着七八个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凑在一起说说笑笑,到是挺开怀。

米素素熟门熟路,也寻了个有遮阳伞的桌子旁边坐下,笑道:“张老板这儿从来不缺客人,每次来都要等一等,现在是不到饭点,要是来得再晚些,恐怕要等的时间还要长。”

方若华听她这般说,竟还真多了几分期待。

不得不说,人确实是好热闹的生物,尤其是在吃上,大家一般情况下都宁愿排老长的队等着一口吃食,也不愿意进空荡荡的饭店大门。

第九百四十二章 火灾

坐在小小的饭馆外面,就能闻见一股异香。

方若华其实吃过许多好饭店里的招牌美食,味道也香,酒店最讲究色香味俱全,可那种香,闻见了想吃,吃过却又容易腻。

总是一入口便存在感十足,美味过后,却不免让人觉得有些乏味。

真正百吃不厌的,永远是最和自己口味的家常菜,妈妈做的,爸爸做的,最亲密的人满怀爱意亲手烧制的美食。

她现在闻见的这股香气,却仿佛有些不同。

清淡的,存在感不强,似有若无,可她却闻得有点饿了。

隔着窗,方若华看了一眼挂在小饭馆里,用有漂亮文理的木片制成的菜单。

除了八大菜系中颇出名的大菜之外,还有不少特色小吃。

例如鸡仔饼,抱罗粉,蟹黄汤包,烧麦,鸡汁锅贴等等,天南海北,全国各地的地方菜都有,如果当真做得好,外地人能吃到一口家乡菜,怕是一定很欢喜。

怪不得外面等待的这些客人们,手头都免不了拿几包零食。

周围贩卖各种小甜品,小零食的也有不少。

闻着香味饿了,又进不去,享受不到大餐,略微急性子些的,可不就得自己觅食。

方若华和米素素也要了两包薯片,对坐着咔嚓咔嚓啃起来,一边啃一边翻笔记。

正吃着,方若华隐约感到脚下微微震动。

米素素猛地转头,面孔严肃,神色凝重。

也不过片刻,只听轰隆一声。

左右坐着的饭馆客人,街边来来往往的行人都吓了一跳,齐齐抬头看去。

东面不远处一片火光,旁边一栋二十二层的高楼冒出浓浓的烟雾。

先是一片静,紧接着无数人哀嚎呼喊,整条街的人似乎都陷入惶惶的无措。

方若华和米素素对视一眼,同时起身跑了过去。

两个人的速度都很快。

方若华忍不住看了看身边的小姑娘,小姑娘身体瘦瘦弱弱,脸色苍白,一身病态,没想到跑起来却快得像一阵风,不比她慢多少。

眨眼间二人站在楼前。

他们已经完全看不到楼内情形,浓烟滚滚,火光冲天。

街边着火的这一栋是高层写字楼,一共二十二层。

这种写字楼环境比较复杂,最上面两层是出版社的编辑部,中间十九楼是网吧,十八楼是商场,十八楼以下是个酒店。

环境非常复杂,只有东西四部电梯,两个安全楼梯。

今天正好是周日,商场里人不少,整栋楼里不知道有多少人被困住。

轰隆!

紧接着又是一声巨响。

米素素脸色煞白:“十九楼。”

方若华也听出来,十九楼正发生爆炸,而且是接连两次,而且火势蔓延非常迅速。

“我的女儿,女儿!”

外面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美妇人,扔了手包就要向大门里冲,左右两个人死死抓住她不放手,高声喊:“已经报警了,不要去。”

方若华转头看米素素:“咱们海蓝有没有什么超级灭火工具,一秒钟灭火的那种?”

米素素:“没有……到是有两个学长,一个能抽空空气,一个能喷水。”

可就是能灭火,又如何赶得及?

而且喷水有高压水枪也足够,至于抽空空气,火中没人到是方便,有人的话,那相当于杀人。

她当初也问老师来着,毕竟她的异能就是喷火,有的时候控制不住会非常危险,醉酒还会引起爆炸。

小时候她不懂事,因此引来的乱子可不老少。

老师们都没有给她一个一秒钟解除灾难的答案。

破坏永远比挽救容易。

“喂,狐苏!你疯了,干什么去!站住,站住,别往前去。”

方若华刚把外套脱了,就听见有人歇斯底里地怒吼,转头便看到狐苏站在不远处的大门口,他大约有点感应,回过头冲她一笑。

谢浩也在,刚刚崩溃大叫的就是这位影帝,两个人可能刚去做了造型,狐苏一身三件套的紫色西装,谢影帝则是一身深蓝。

一般人很少能撑得起紫色,紫这种颜色,尊贵的确是显得尊贵,好看也确实是好看,但它非常挑人,身材但凡有一点不好,或者颜值上有一点偏差,穿紫色其实很容易穿出臃肿和俗气。

狐苏却是很适合紫色,应该说他很少有不适合的颜色,套个大红大绿,甚至套个破麻袋,也依旧缥缈如世外仙,不染红尘。

方若华抬头向楼上看去,十九楼东面有个孩子,西面倒数第三个窗户附近有两个老人,情况已经非常糟糕,恐怕等不及救援。

十八楼还有两个孩子趴在窗户上大哭,看他们周围的情况,应该是火势已经蔓延过去,封锁了通路。

看来十八层到二十二层火势很大,困住了许多人,低楼层的居民应该差不多完成了疏散。

她想了想对狐苏做了个手势。

狐苏点头,笑道:“一会儿集合。”

“好。”

两个人都决定走外围。

进去的时候如果走楼梯,有可能阻拦逃生者的道路,而且也来不及。

方若华并不多言,米素素留下在外面接应,她就拿围巾浸透了捂住口鼻,冲过去和狐苏一拍手,抢先过去扒住一楼的阳台,一翻身上空调,又是一蹿,直接跃过三楼冲上四楼。

狐苏把身上零零碎碎的东西连同方若华扔下来的,一拢一收甩在花坛上,顺手将谢浩向后一推,自己也追在方若华之后,三两下爬了上去。

楼层上浓烟密布,很快就将两个人的身影吞没。

谢浩脑袋嗡嗡地叫起来,浑身都疼,目眩头晕,整个人几乎站立不住,左右观望,企图察觉自己是在做梦,可周围同样惊恐的面容,让他的心跳声更可怕。

正好电话响起,金导追问他们到了哪儿。

今天晚上他们剧组赶通告,是苹果台的‘热剧对对碰’节目,算是宣传。

谢浩苦笑:“……等着吧。”

谁TM知道还能不能去!

金导演被谢大影帝挂了手机,愣了一会儿转头冲宋红喊:“我支持你,曝光谢浩,媒体还说他温文尔雅,最是持重,持重个屁,我看是学会耍大牌了。”

宋红:??

她忙着化妆,可没心思和导演逗咳嗽。

这边耍大牌的谢浩在人群里挤来挤去,瞪着眼前的大楼左右踱步,他都想耍耍狠,自己也冲进去。

“我又没疯!”

他冲进去除了变成烤肉,难道还能有什么作用?

难道也跟着爬楼?

“一对傻子。”

狐苏和他女人都没长脑子。

谢浩大口大口地呼吸,连呼入浓烟也顾不上,一会儿恨不得把狐苏抓住狂揍一顿,一会儿又想,两个人动作好快,难道曾经做过极限运动员?

在这个小时空,极限运动算是比较大的运动,一点也不小众,同武术一样,连奥运会都有它们存在。

“警察呢?怎么还不来?消防车呢?”半晌,谢浩眼睛看得隐隐酸痛,泪水直流,只觉得心口一股暴躁之气蔓延,让他十几年都没发作过的暴脾气又有彰显的意思。

其实像这类完全可以构成大规模公共事件的突发事件,警方来得很快。

消防车几乎是在极限速度内就赶到了。

可谢浩依旧觉得时间竟那么漫长。

此时,警方已经拉起封锁线,控制住局势,谢浩抓住其中一名警察的领子,语无伦次地道:“狐苏爬上去了,狐苏他,他在里面,你们救救他!”

警察显然认得谢浩,从他七零八落的说法中听出是一个演员,公众人物冲进火海中救人去。

至于谢浩口中爬上去什么的,他全当是这位影帝被吓得说胡话。

虽然心中觉得这等情况下冲进火中救人,那虽说勇气可嘉,但纯粹就是添乱,但警察还是细心安慰了谢浩几句,把他哄到一边呆着。

此时消防干警刚刚赶到,正做准备,有条不紊地开始灭火。

一队干警穿戴好防护服,正准备突入,就见楼梯口乌央乌央地冲出来一群人。

警察愣了下,连忙冲上去接应,救护人员也瞬间冲了过去。

这些人身上顶着棉被,灰头土脸的,偶尔身上有几个燎泡,但都没有受太严重的伤。

就是有两个老人剧烈运动过后,脸色有些不好,救护人员连忙替他们检查。

这些人的亲属们蜂拥而至,所有人抱着劫后余生的亲人痛哭流涕。

“呜呜,有人救了我们。”

“是两个年轻人,没看太清楚,但是很年轻。”

一对老夫妻咬牙握住消防警察的手:“是个小伙子救了我们老两口,他胳膊还被柜子砸了下,不知道伤得怎么样,那是个好小伙儿,不值当的,我们一把老骨头,死了就死了,你们可千万不能让他死,他是好人。”

警察肃然道:“请你们放心,我们一定竭尽全力,请大家让一让好吗,不要挡路。”

无数消防干警行动起来,所有的器械都开始运作。

一个又一个群众被解救下来。

火势明显被压制。

十五分钟后,表层的大火渐渐熄灭,露出完整的大楼面貌,窗户里滚滚黑烟依旧弥漫,队长简单问过物业高处楼层的情况,心情颇为沉重。

就在他正考虑接下来的对策时,只听轰隆一声。

所有人都一静,队长猛地抬头,就见十九层被一团银亮的光芒笼罩了一瞬,整个楼体都仿佛震动起来,天摇地晃,火光冲天而起。

队长身体微微一颤,旁边两个消防干警脸色都变了:“高野他们还在里面!”

周围的老百姓,有几个心理素质差的已经被吓得瘫软成一团。

……

三分钟前,大楼内部

高野背上背着一个老人,防护面罩已经戴在了老人的脸上,半蹲着弯腰迅速向楼梯快速前进。

前后开路的两个同伴努力将散落了一地的各种障碍物推开。

眼看就到楼梯口,高野隔着烟雾,见楼梯口似乎有两个影子闪过。

“什么人?”

高野问了一句,并没有人回应。

现在最重要的是赶快下楼,马上要穿过危险地段,高野心里也没有多少底气。

几个消防干警簇拥着四个人慢慢靠近楼梯。

高野紧张地道:“都把腰弯下来,尽量不要吸入毒烟,我们……”

说话间,前面领路的消防兵已经要穿过楼梯口的大门,下一刻,一个影子从旁边的烟雾里冲出,哐当一脚把大门踢上。

高野大惊:“干什么!”

他本能地放下背上的老太太,就要冲过去,抬头却看见一个身形纤细,面容姣好的女孩子朝他们冲过来,伸手抓住前面小杜的肩膀,竟拖着小杜向着他们飞扑。

一瞬间所有人都被撞倒。

“咳咳咳咳!”

高野被撞得倒抽了口冷气,吸入浓烟,剧烈地咳嗽起来,还来不及怒叱,就听爆炸声惊响,耳朵轰鸣,气浪滚滚而至,掀翻了前面的大门。

炙热的火焰几乎是挨着额头燎过。

气流卷着不知道哪里来的金属片跌跌撞撞飞射。

高野用力瞪大眼睛,就见一个长发雪肤,长得特别特别好看的男人抬起胳膊护住那个纤细姑娘的后背,正好挡住一块三角形的金属碎片。

刚一挡完,他又抬手拍开朝着他面上飞过来的一把破旧椅子。

这一切只发生在一瞬间。

高野的耳朵已然不怎么管用,喉咙干裂,声音沙哑,气浪一阵一阵过去,终于平息,他就感觉身体一轻,那个漂亮男人扯着他的胳膊把他拉了起来。

“走。”

纤细的女孩子不知何时已经扶着被他一路背过来的老人,转身向回走。

高野蹙眉,急声道:“你想去十九楼?十九楼环境复杂,通路堵塞,恐怕过不去。”

他们一开始也想找到窗户,然后通过云梯出去,但是十九层这边路实在难走,危险性比较大。

“我们预定了几个撤离地点,十七楼的环境比较单纯,不如……”

“下不去了。”

那个挺漂亮的姑娘回眸一笑,声音到是轻柔和缓,“十八楼有点麻烦,堵住了路。不过别担心,我们能找到通路,都不要怕,走吧。”

说话间,漂亮的不像人的那个年轻人弯下腰背起一个腿脚不利索的老人,抬头笑了笑。

第九百四十三章 默契

这年轻人一笑,不要说心中惶惶的遇难者,就连高野都不觉心情略微平静了些许,一咬牙,竟带头跟着年轻的女孩子向前走。

刚才的爆炸那般骇人,的确是不能下,他们刚刚从上面下来,上面的路也不通,前无去路,后退无门,也只有碰碰运气。

方若华走在前面带路,周围浓烟滚滚,伸手几不见五指,她只轻轻以鞋子敲击地面,特殊的技巧,特殊的韵律,声音从她足下向前延伸,由近而远。

前方的一切情况似乎汇聚成一幅地图,在她脑海中展开。

同一时刻,狐苏轻轻地唱起歌。

方若华不禁一笑,狐苏到是涉猎颇广。

他唱的是戚继光的《凯歌》。

“万人一心兮,泰山可憾!惟忠与义兮,气冲斗牛。主将亲我兮,胜如父母……号令明兮,赏罚信,赴水火兮,敢迟留?”

声调徐徐,气势雄壮,韵味悠长。

这么大的火,这么浓的烟,竟也没影响到他。

方若华和着节拍,避开前后左右一应危险。

便是一直心中害怕,害怕到连脚步都踉踉跄跄的这些火灾遇难者们,心中也不禁一静。

火如恶魔能吞人,十分可怕,但身边这四个消防干警冒险来救,前后两个同样身处险境的,能在火中这般安稳,他们的恐惧也就不自觉小了不少。

踉踉跄跄地摸黑走,不知走了多久,高野只觉得头晕目眩,就隐约看到前面有亮光,心里不禁一松。

所有人终于穿过各种障碍物,走到了窗边。

高野扑过去大声喊:“队长!”

他声音没落下,领子就被人揪住,蹭一下被拉了回去,刚一回到窗户里面,上头就掉下来一烧着的重物。

要不是他被拉回来,那东西正好砸他脑袋上,那可实在是太冤枉。

方若华转头看狐苏:“有镜子吗?”

狐苏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木盒,雕工精细,递了过去。

这木盒是盖子上镶嵌了一个梳妆镜,里面放着眉夹,刀片,指甲刀等等小零碎,就是个小玩意而已。

狐苏现在当了演员,方若华就随手给他雕一个,虽说他不怎么用这类东西,但因是若华所赠,自然从不离身。

拿镜子找准角度,直接照了照高野他们那位队长。

这位大队长板板正正地立在花圃旁边,神色冷硬,心里已经急得快爆发,此时猛地一抬头,揉了揉眼睛,从旁边队友身上抓过望远镜,正好看到高野被火啃了好几口,黑溜溜的大脑袋。

“云梯!快,云梯准备!”

高野终于松了口气。

欢呼声四起。

云梯一过来,狐苏伸手把窗户上的灰黑和火焰一扫,清理干净,转头伸手抱住方若华的腰,先把她递送过去。

紧接着老人孩子,一个个向外出。

老弱都走完了,高野还想让狐苏先出去,可还没说话,就被人一抓一送,轻飘飘地离开着火的楼层。

十九层的高度,风特别大,外面浓烟密布,时不时还在喷射火苗。

高野吓了一跳,紧紧抓住扶手,回过头要去接狐苏,狐苏却立住,一时并不动,微微转过头看向后面。

“喂,先生,快过来。”

高野心里着急,恨不得自己过去抓人,狐苏却向外面简单一招手,整个人和狸猫似的,速度特别快,蹭一下就钻回去没了踪影。

“喂!”

高野脸色骤变。

控制云梯的消防干警却顾不得那么多,紧紧张张先把所有人都放了下来。

一落地,所有人都腿软,抱头痛哭,高野急得脸色发白:“快,送我上去。”

队长一巴掌拍他脑袋上,把人压住,高野眼泪都要落了:“上面还有人。”

其它消防干警一样急得脸色发白:“队长,还有个群众没有下来,让我们……”

“咳。”

方若华咳了一声,轻声道,“别急,就下来。”

众人顺着她的视线抬头,就见一个人影扒着管道一寸一寸地向下滑动。

云梯车连忙调整,追到八楼,高野亲自上去把人接了下来。

狐苏一落地,高野看他从怀里掏出一只黑白花的小奶猫,登时气得一拳头过去。

呃,当然没有打中。

高野也就一时气愤,现在让他接着打,他就没那么大的胆子了。

再者说,人家这么一张脸摆在这儿,说不定能买天价保险来着,他要给打出点伤,卖了他也赔不起。

方若华回头看了看狐苏,轻轻一笑,伸手把抱着她不撒手的米素素向外推了推。

“刚才有异能者搞爆破。”

“什么?”

米素素心下一惊。

方若华点点头:“至少有两个人,异能或许和爆炸有关,恐怕很危险。”

“什么异能者?”

两个人说着话,周麟,乔绣,还有七八个预科班的同学就齐刷刷赶到。

米素素刚才和周麟通了电话,说到他们遇见的这事,一干同学哪里还肯在学校等?

发生火灾不算什么,可自家同学在场,那就是天大的事情。

周麟吆喝了一嗓子,周围听见的学生课也不上了,一口气全跟了出来。

乔绣这个如今已经升上去,是海蓝大学正式一年级生的都跟着来凑热闹。

不过他们一到,确实是各显神通,帮了大忙。

有人负责寻找生命信息。

有人负责灭火开辟通路。

有人负责搬运。

有人负责救治。

也不知道他们怎么和消防干警交涉的,双方相处非常和谐。

尤其是那个负责治病救人的学生,也不过是和救护车上的医生说了三分钟的话,她就成了总指挥,这姑娘今年才十八,长得更是显小,那些医生护士竟也信她。

各忙各的,方若华和米素素到闲下来,找了个空地坐下,一个拿纸巾擦自己脸上的黑污,一个拎着手机打电话订餐厅,准备聚餐。

米素素小姑娘向来是个认真的女孩子,一直牢牢记得他们出来是要吃饭,这饭没吃到嘴里,今天的行动就属于大失败。

“干什么,干什么,欺负我妈,找死不成?”

狐苏手里攥着一个六十多岁老太太的胳膊。

旁边站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男人,横眉怒目地瞪着狐苏的手,他声音本来挺大,结果一抬头,看到狐苏的脸,不自觉竟变得小了一点,随即却更是恼羞成怒,大声吼道:“来人啊,有人欺负老人了,快来人,快来人。”

这里本来就很混乱,人也多,他一喊登时好些人扭头看过去。

“靠,谁不是人生父母养的,欺负老人算什么本事!”

年轻男人骂骂咧咧,但这话糙理不糙,围观的人中有人正义感较强,闻言不禁蹙眉,也跟着道:“怎么也不该动手打老人,这是做什么。”

许多人义愤填膺,可转过头来仔细一瞧,却渐渐收了声。

好多人心里明白,不该以貌取人,可以貌取人依旧是所有人的通病。

狐苏这样的男人,哪怕他杀人,在旁人眼里也可能觉得,被杀的那人自己取死有道。

此时狐苏其实有点狼狈,身上披着件外套,肩膀上被血浸透,黑了一块,头发被束起,落在肩上,发尾焦黄,使那一头浓密的黑发多出些许瑕疵。

脸色略白,嘴唇也发白,整个人像透明的一样。

围观的人一看见他,别管男女老幼,心就都跟着软下来。

狐苏并不理会站在一边叫嚣的男人,伸手戳了下老太太的手腕。

那老太太登时手里一松,硕大的手袋落地,滚出一堆东西。

狐苏捡起两件外套,两个手包,还有手机等零碎的物件。

老太太愣了下,连忙伸手去拦阻,怒道:“抢劫,抢劫啊!”

她带着一口不知哪里的方言,含糊不清,动作却很凶猛,这边一乱,不多时就招了警察过来。

警察一到,老太太登时收了声,她儿子连忙抢先一步,紧张地道:“警察同志,你们可来了,快看看吧,这人要打我娘,还抢我们东西。”

狐苏到没多关注这些人,拿起一件军绿色的小风衣看了看,随手抚平上面的折皱,扫去沾染的一点灰尘,看到袖口上一颗扣子松动,竟取出针线穿针引线地开始缝补。

众人:“……”

其实一看到地上这些东西,围观的人心里就有数了。

那老太太年逾六十,身上穿着打扮都很符合一位老人家的打扮,并不是特别时髦,六十岁和三十岁没多少区别的都市时髦老女郎。

但地上的衣服,那件男装外套明显和眼前这个美男子身上的是一套,而女装军绿色的小风衣,看起来青春洋溢,适合二三十岁的女人穿,如果穿在这位老人家身上,就显得不合时宜。

再说,她想穿也穿不上这样的码。

围观的人不禁侧目,不免啰嗦几句,老太太的儿子脸上发红,支吾道:“难道不能是我妹子的衣服……”

谢浩本来不想过来,他是公众人物,出现在这等场合很容易惹麻烦,此时也忍不住叱了两句:“那不还有手机,一开机不就知道是谁的了?现在谁家手机不带开机密码的?”

老太太登时脸上一红。

旁边几个人气喘吁吁地过来,一看这场景就怒道:“人家这位先生好心去救人,自己的东西到还能丢了,你们也不嫌丢人现眼。”

老太太的儿子闭上嘴,眼见不妙,猛地拉住自己的母亲,钻出人群拔腿就跑。

警察还想追,到是谢浩拦了下,转头看了看狐苏,低声道:“算了。”

狐苏也点头:“应该并不是有意的。”

那老太太会拿走那些东西,更大的可能只是一时贪小便宜而已。

要不是对方就是不肯承认,这事也不至于闹大。

既然苦主都不在意,那也就算了。

狐苏缝好了衣服,拿过去替方若华穿上,蹲下身替她系上扣子,自然而然地伸手打理整齐。

方若华不禁失笑。

并不是从一开始,狐苏就会替她处理生活中的一应琐事,当年的方若华,可不是五体不勤的娇弱千金,且郡主府那么多的下人在,也着实劳动不到天下第一的狐苏先生。

奈何后来领军作战的时候越发地多,军中不能带婢女仆从,方若华为人又颇为粗疏,狐苏偏是个细腻性子,无可奈何,只好自己肩负起照顾主人的责任。

所以说,仔细想一想,万能的狐苏之所以出现,说到底还是形势所迫。

只是狐苏为她做了这些琐事,影响确实颇大,小叶开生性不大讲究吃穿,在她和狐苏面前,却永远是个干净秀气仔细认真的孩子。

因为此,方若华有好一阵觉得,她养成的这个小叶开,并不是书中那位小李探花的爱徒,放荡不羁,谈笑江湖的孤独浪子。

当然,叶开最终也没做得成浪子。

许是与狐苏重逢,方若华也觉得自己越发多愁善感,总想那些旧事。

镇西城那一摊子事,最后都交给了叶开,也不知他乐意还是不乐意。

方若华伸手点了点旁边的石凳,让狐苏坐下,让他脱下外套,露出肩膀。

谢浩立在一边,正不停地打电话,无意中转头看了一眼,登时惊呼了声,头有点晕,扶着树缓和了半天,急道:“伤得这么严重?怎么不去医院?”

他转头看了看,伸手就要招呼救护人员过来,狐苏很自然地伸手拉了谢浩一下,笑道:“没什么大碍。”

“没大碍?”

谢浩使劲按了按太阳穴,他都有些不敢看。

狐苏的肩膀上被撕裂了一道大口子,伤口狰狞,还有大片被灼伤的痕迹,伤势十分恐怖。

谢浩摇摇头:“不行,必须去医院。”

奈何狐苏根本不从,谢浩忍不住盯着方若华:“你是狐苏的……朋友?怎么也不劝劝他?”

方若华让米素素拿来医疗箱,仔细消毒,又取药膏敷好,包扎起来。

她动作很快,转眼间就包得严严实实,连衣服也帮他穿戴整齐。

“狐苏的性子就是这般,他不愿意去,谁劝又有用?”

她说话当然不会没用,可狐苏的状况,哪里能去医院?

说是他这具身体与常人无异,但不一样,就是不一样。

方若华伸手隔着衣服,轻轻摸了下狐苏的伤口,叹了口气。

狐苏比起自己的伤,显然更心疼若华的头发:“这要是剪了,又要许久才能养回来。”

第九百四十四章 快刀

狐苏替方若华把头发梳通,一手指代剪刀,小心去掉烧焦的一部分发尾,左右看过,好像比较齐整,但远算不上好看。

他想了想,又忍痛截下一段,动手修出一点层次感,总算是好了。

方若华照了照,到还挺好看。

“可惜我没点亮理发技能点,狐苏的头发还是找专业人士去处理一下为好。”

两个人坐在一起,说得都是些毫无营养的废话。

那边谢浩被他经纪人的电话攻势轰炸得耳朵都要裂开。

他们这回赶场的综艺节目早在一个月前就开始宣传,又是现场直播,影响力还是相当大,现在谢浩不在,狐苏也不在,导演不抓瞎才怪。

留下这么大的污点,以后电视台再找他们,都要多考虑考虑。

“不管了,先去医院。”

谢浩拖住狐苏的手臂,避开他受伤的那边,决定采取强硬措施。

狐苏到是顺从地跟着上了车,只不过医院是不肯去的:“去电视台。”

“啊?”

谢浩一愣,“这都,都……还去什么电视台?”

狐苏看了看时间:“还有四十分钟直播才开始,我们有时间。”

谢浩:“……”

“就算不能正常参加节目,我们答应了的事,也该亲自赶到,去和导演他们解释清楚。”

只在电话里随意说遇见火灾,赶不过去,这对赶去现场看节目的粉丝,也不算是合适的交代。

狐苏话音平淡,神色间带出些漫不经心的执拗。

谢浩吐出口气,终究还是拗不过这小子,其实,也总有点不大敢真违背他的意愿。

按理说,谢影帝在娱乐圈的资历,可比狐苏高出不知道多少倍,奈何在一起拍戏这么长时间,谢浩面对狐苏还是老觉得心理压力挺大。

“哎,朕为将军多烦忧,将军可知否?”

狐苏:“……”

两个人赶去电视台,离直播开始的时间不到十五分钟,谢浩还好,狐苏这样的卖相,脸上的灼伤,嘴角的血痕,吓了金导一跳。

热剧对对碰节目组的导演也受惊不浅,可是说放弃狐苏上节目,怎么也不甘心。

目前,其实狐苏算不上特别出名的演员,可娱乐圈里混出头的导演基本没有傻子,他这样的样貌,这样的气质,一出道就演金导的历史大剧,大火特火已经可以预期。

对于自家的节目来说,狐苏绝对不算可有可无。

时间紧张,再做造型又有点来不及,导演难免纠结。

狐苏想了想,低声和金导说了两句话,不多时工作人员就把当初他拍戏时穿的银色铠甲取来。

谢浩皱眉:“这铠甲四十斤重,你穿他行不行?”

他们剧组在道具上很舍得下本钱,因为这铠甲要穿,已经尽量造得轻便,但是为了拍摄效果好看,它依旧足有四十斤的分量。

说话间,狐苏已经穿戴整齐,自己束起头发,他整个人本不似凡俗中人,可配上这铠甲,立时一身硝烟气息,举手投足就是那位纵横战场,百战百胜的云昧大将军。

金导一看就笑:“云昧若真能有此气度,也就怪不得当时那位玲珑郡主倾心相许了。”

高玉娇登时做出一脸痴迷。

实际上也不是假作,在场的女性们真是少有不侧目的。

就是男人们,同样有不少忍不住多留意两眼。

当年方若华和开封府一行人开玩笑,说她家狐苏美貌的杀伤力,能抵得过十万大军。

现在想来,也不能全算玩笑话,这种大杀器,的确堪比核武器,男女老少通杀。

说话间直播正式开始。

狐苏干脆改了登场方式,直接从天而降,在半空中表演了一套颇为炫技的‘快刀’。

没有什么别的特点,就只有一个字——‘快’。

四个工作人员一起向上扔苹果,狐苏拿刀在四个苹果上写下云昧献上四个字,落地的一瞬间写完,横刀将苹果扫向观众席。

舞台上的灯光亮起,台下的欢呼声已经仿佛能把摄影棚震塌掉。

导演组那边一群人不得不捂住耳朵,这才勉强没被欢呼声刺破了耳膜。

节目一结束,谢浩累得气喘吁吁,倒在椅子上就摇头,冲他的经纪人道:“看来我快过气了,赶紧算算咱们赚了多少钱,够不够养老的。”

他经纪人还一本正经地点头。

谢影帝当然不至于到过气的地步,可也的确颇为感叹,就说这回的节目现场,他的粉丝比狐苏粉丝数量多出一倍,可愣是在气势上输给人家很多。

更不要说节目到一半,谢家的粉丝就有一小部分转投到狐家去了。

能来现场看节目的,就算不是谢影帝的死忠,也绝对属于铁杆,竟然还能叛变得这么轻易,也就是谢浩性子阔达,以他在娱乐圈的地位,也不必在意这些,换了别人,还指不定怎么别扭。

但实际上,狐苏在节目中并不怎么高调,一直很配合孙曼东和高玉娇,没少给他们架梯子,整个节目都显得和谐又有趣。

直播结束,送走了他们剧组,电视台节目组的几个导演一碰头,都笑起来,心情也比较舒畅。

“说实话,咱们这节目是直播,这个卖点确实很好,观众们也买账,但我还是头一次这么轻松。”

直播当然很好,但导演组的负担也重,摄像那边更是高度紧张。

不是彩排,不能事后剪辑,那就必须直播的时候就十二万分注意。

他们是做节目,可不是一心要得罪人,节目里偶尔出现一点明星互怼,能提升收视率,不是什么坏事,可这种情况绝对不能太过,过分就要得罪人了,任何踩线的事要是老做,这节目绝对长久不了。

偏偏那些明星们就是再会做表面功夫,到了直播场合,也很有可能表现出一些,不适合展示于人前的东西,导演在这方面,就必须严格把控才好。

节目组导演怎么庆幸,谢浩一下节目,怎么盯着狐苏胳膊担心,孙曼东和高玉娇两个年轻演员如何兴奋高兴,观众们都不清楚,他们只清楚自己无论如何也压抑不住想抒发一番感想的洪荒之力。

电视台官方微、博,导演,各个演员的微、薄,贴吧,各大视频网站,一下子冒出成群结队的‘小狐狸崽子’,作为自来水拼命宣传‘狐苏’。

他曾经唱过的古词,《永元大帝》剧组放出来的花絮,海报,尤其是热剧对对碰节目,狐苏入场时的刀舞,但凡是有关狐苏的内容,都被翻来覆去地提起,所有人都跟着了魔似的。

“啊啊啊啊啊,狐苏给我削的苹果,不舍得吃。”

“同不舍得吃。”

“苹果能保存多长时间?”

“做成标本!”

“狐苏的字好美——书法协会新晋会员飘过。”

不少路人都被朋友圈里忽然冒出来的自来水吸引,然后去看了一眼。

但凡去看一眼,看到狐苏的那张脸,最起码也会变成他的颜粉。

就算这类粉丝忘性大,没有多少粘性,但至少乍一看,狐苏好像有点明星的模样了。

等过一阵子,《永元大帝》上映,狐苏一定能在娱乐圈彻底站稳脚跟。

当然,前提是他愿意继续走这条路。

狐苏目前把演员当成一份工作,认真负责,该他去做宣传的时候,他也尽心尽力,却绝不至于太热情。

谢浩有时候就觉得,狐苏这家伙比起当演员,更想当个厨子,当然,是只给一个人做饭的那种私人厨师。

方若华每天都被狐苏美食投喂,那是相当满足,整天吃着美食,坐在教室里上课,享受一下悠闲时光,日子过得的确是逍遥自在。

这日,方若华照例一大早就喊起米素素,两个人洗漱完直奔食堂,一人吃了两根油条,喝了一碗豆浆,就到教学楼去上课。

每天早晨大部分课程都是理论课。

按照古老相传的说法,似乎修行之人都喜欢在凌晨练功,但是海蓝这边偏偏反其道而行,只有天大亮以后,还有下午才会开始上和修行有关的课。

早起和晚上,但凡阳光不在,都不大让学生们出门。

今天早晨第一堂课,就是选修课《数与阵》,主讲老师姓郭,是个只有一米五,相当慈祥的老太太……

呃。

方若华抬头看讲台桌前面身高两米的大块头,一时觉得自己可能走错了教室。

趴在课桌上半睡半醒的一干学生也瞬间精神抖擞。

‘数与阵’这种选修课,通常是听得懂的人听得津津有味,听不懂的根本就放弃,等一年后正式入学,大家自然会去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

进了海蓝,最该获得的能力之一,就是学会放弃。

所以早晨这样的课上,通常是某些学生补眠,或者写别科作业的大好时机。

不过今天忽然冒出一张生面孔,学生们不免有点儿兴奋。

米素素都忍不住挺直了背脊:“是齐队长,海蓝安防警备队,三大队的大队长。”

她声音都有点发颤,显然很激动。

方若华听周围同学们嗡嗡的议论声,也知道这绝对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

齐队长有些不苟言笑,长相粗糙,声音到挺洪亮清澈。

“你们郭老师最近有事,让我来替她代几节课。”齐队长顿了顿,“现在,起立,所有人跟我走。”

一干学生齐刷刷跟着一路出教学楼,上车就飞驰而去,这位齐队长的开车风格十分野蛮,大家在车上使劲晃了十多分钟,晃得不晕车的都开始想吐,车才终于停下。

方若华探头向下看去,就看到不远处离地面有半米高的高台上,卧着一只猪。

大耳朵,大鼻子,大嘴,肥嘟嘟的,还有一对巨大的獠牙,确实是一头猪。

齐队长指了指那头猪:“你们之中学习时间最短的,也已经上了三个月的课,差不多了,现在我就摸摸底。”

“阿贝身后是咱们学校的东侧门,从东侧门出去便是码头附近,你们试试从东侧门出去吧,给你们放一天的假,想去哪儿玩就去哪儿玩。”

学生们:“……”

周麟咳嗽了声:“齐队,我们不是高中生,也不是小孩子,放假对我们没什么吸引力。”

齐队长眯着眼睛看了他一眼,周麟立时闭嘴。

学生们嘀咕归嘀咕,大家的眼睛却都亮起来,这帮预科生最喜欢的就是忽来的考验,突发的变故。

在海蓝呆得时间久了,他们都很清楚那帮师长的德性,每次出现意外事件时,他们最容易给表现出色的学生高分。

在海蓝,成绩可相当有用。

预科班升入一年级需要绝对的好成绩。

优秀的成绩会增加学分,比如说六十分及格,能得一个学分,八十分就有四个学分,如果满分的话,就可能拿到最高封顶的十个学分。

更不要说,如果从预科班高分毕业,进入一年级,就能得到更多的资源,优先被最好的老师看中,分到更好的班级,更容易毕业,进入海蓝以后,地位自然也就更高。

海蓝的师长们再是强调,海蓝中人,都是兄弟姐妹,讲贡献,并不讲地位,做后勤,或者在第一线与异能者打交道,都是为自己,为家人,为朋友,为国家贡献力量,没有高低之分,可年轻的孩子们还是向往光彩夺目,站在所有人仰望的地方。

至少现在,预科班这些学生谁也没有后退。

周麟四处打量,轻声道:“咱们海蓝最坑自己人的地方就在于,校园内处处有机关,步步是陷阱,我看,想和这只猪打一架,咱们得先过五关斩六将……”

似乎是为了表明周麟言语的正确性,两个学生刚一靠近,脚下就突然下陷,要不是他们两个伸手灵活,一把拽住身边的同学,同学也有同学爱,老老实实把人拖了上来,恐怕他们两个都不知要掉到什么地方去。

“我就说没那么容易。”

周麟手托下巴,做侦探状,“我看这里的阵法像是套阵,一个大阵套着另一个大阵,层层叠叠,似乎永无穷尽,但是这些套阵真正解决起来,也有技巧,只要找到关键的阵眼,破除一个大阵,其它的也就不攻自破。”

方若华立在后面,有些忍俊不禁,周麟无意中侧头,正好看到她笑,扬眉道:“怎么?我说的不对?”

“咳,对,很对。”

方若华一本正经地点头,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周麟立时志得意满,一招手,连吆喝带指挥地,把学生们集中起来开始冲击阵法。

第九百四十五章 笔记

齐队长,唔,齐老师惬意地转过身,活动了下肩胛骨,从腰间摸出酒瓶来灌了一口。

温热的酒水从喉咙一直烫到胃里去,痛快得很。

代课什么的,也并不难,把这帮学生忽悠过来,想必能困住他们一两天,一两天后,老郭就是做不完那件事,也该换班回来了。

齐队长打了个呵欠,回头就看周麟和那些学生们正绞尽脑汁和那些阵法纠缠。

长蛇阵,骤起一条条锁链,纵横交错,让人寸步难行。

毒蜂阵,触碰到机关,飞针就如毒蜂一样蜂拥而至,采用群攻手段,路线毫无规律,破解困难。

落石阵,半空中落下棉花糖一般的软石头,石头虽软,陷进去却是很难出来。

大型陷坑,一旦落下,便坠入淤泥,挣扎不出。

一环连一环,层层叠叠,让他们慢慢玩吧。

齐队长一笑,心想这帮孩子们对阵法还是有一点了解,尤其是周麟,这不只是知道点皮毛的程度了。

明年他正式入学,可以考虑至少辅修一下阵法。

咦?

齐大队长刚想走人,又猛地回头,视线落在方若华身上,就见那小姑娘抿着嘴唇笑不可仰。

他追着方若华的视线看了几眼,心中惊讶。

这小姑娘好像……一眼就能看出这些阵法的关窍之处。

齐队长一时好奇,转过头来靠墙而立,默默看了许久,最后确定,这小丫头的确很有眼力,或许在阵法方面非常有天赋。

其他学生都铆足了劲想破开法阵,向阿贝,就是那头大肥猪冲的时候,方若华只立在一边看了半天热闹。

看了有将近二十分钟,方若华也满足了,轻声对周麟喊道:“周麟,齐队长要我们从东侧门出去呢,你们要玩到什么时候?”

周麟精神紧张,使劲冲方若华摆摆手:“忙着呢,不帮忙就一边歇着去。”

方若华一笑,便再没多说什么。

齐队长饶有兴致地看着她,悄无声息地从阵法中找到唯一的那条通路,顺顺当当绕过众人和阿贝,打开后门出去。

方若华的背影都消失不见,周麟一群人愣没一个发现的。

齐队长:“……”

回头全打包关斗室训练个三五十天,看看一个个的还敢不敢不长脑子。

方若华其实并没有出去玩的心思,这两天狐苏又比较忙,她便是离开学校也不知去做什么才好。

如今不年不节的,也没必要去看原主的爸妈。

到是她那位便宜弟弟郑卜的亲妈,得了很严重的尿毒症,原主一直没去探望过,她到是有心抽个时间去探探病。

尿毒症要想治好,保持以后的生活质量,以目前的医疗水平来说,只能换肾。

当然,也需要大笔的开销。

方若华想起她名义上的弟弟郑卜来,才上初中,不过十五岁,也真是为难这孩子了。

离了学校,方若华在外面兜了一圈,买了一小包零食,一边吃一边溜达回来。

从东侧门进来,周麟一行人还和阵法纠缠,满地凌乱,别说,学生们和海蓝的法阵较量,各显神通,到是挺有意思,比电影好看。

方若华便找了个位置坐下,一边吃零食,一边看他们拼命。

期间还回去睡了个午觉。

到傍晚时分,方若华吃了两口蛋糕,看着她那群同学一声欢呼,宣告有一部分阵法破解,至少清理出一条通往高台的道路。

周麟领着所有人撒花似的朝着那头肥硕的大白猪扑去。

只见那头猪极兴奋地仰天长啸,身体骤然膨胀,四肢粗壮,身体增高了数倍。

这本来就是个大块头,这一膨胀,登时有遮天蔽日之势。

齐队长站在不远处冷笑。

周麟一帮学生,一下子静下来,面面相觑,周麟连着向后退了好几步,看那头猪伸伸腰,踢踢腿,鼻子里冒出一声如打雷一般的闷响。

“我的妈呀!”

他调头撒丫子就跑,场面登时乱作一团。

好些学生还试图攻击,奈何攻击的那点威力,还不够给这庞然大物挠痒痒。

眼看好好的海蓝校园变成一片鬼哭狼嚎的战场,周围远处亮起不少红红绿绿的光,显然有学长学姐们躲在旁边看热闹。

方若华一边笑,一边招呼周麟:“我数到三,你们撤到阵法以外,撤不出来的后果自负。”

周麟是聪明人,回头看了方若华一眼就招呼了声,所有人都拼命向外跑。

方若华:“……三。”

话音未落,她打了个响指,一巴掌拍在身前的圆桌上,清澈的灵力由指尖灌入桌上的阵盘内,就见一道蓝光闪过,眼前平地上高低起伏不停。

也就十几秒的时间,阵法就恢复如初,那头大白猪伸了个懒腰,懒洋洋回到圆台上趴下,又变成原来的身体大小,把脑袋一埋,继续睡它的觉。

周麟:“……”

他沉默半晌,哀嚎:“什么意思?”

齐队长冷笑:“什么意思?意思还不够明显?我让你们从东侧门出去,你们和咱们海蓝看门用的阵法较哪门子劲?”

周麟:“……”

“你们是不是瞎?这阵法和阿贝相连,阵法一破,阿贝身上的束缚便解,看不出来?”

一众学生都苦笑,他们是真没看出来。

大家在这所学校里,最长的都呆了七八年,但是对这个学校还是一点都不了解。

在今天之前,他们甚至不知道除了正门和后门之外,学校还有东侧门。

齐队长冷笑:“一群人加起来都不如一个新生,哼。”说完,转身就走。

“呼。”

大魔王走了,学生们才松了口气,拍了拍心口,半晌齐齐转头,怒瞪方若华,方若华笑着把嘴角残留的薯片渣擦干净,莞尔,故意摆出一脸无辜:“我明明叫过周麟,让他从东侧门出去,不要和阵法较劲,可他不听啊。”

众人:“&*@#¥”

周麟:那叫提醒!!

“算了。”

其实就是没被齐队长耍,他们想从错综复杂的阵法中,找到那条不用硬上,就能通行的路,大约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没准比破阵花的时间半点都不短。

“至少不用被阿贝吓这一回。”

方若华笑道。

阿贝这头机关猪显然是海蓝大学用来看门的半机关兽,那些阵法就是机关锁,主要用来控制阿贝用的,当然,肯定也有御敌的功效。

如果是走正常的通道,无论进还是出,阿贝都不会有动作。

但是一旦它周围阵法被破坏到一定程度,阿贝就会自动启动,攻击进入攻击范围的人。

阵法和阿贝的关系,并非特别隐蔽,如果认真仔细一点,至少自家学校里的学生能看出来的可能性还是挺大的。

只不过齐队长故意诱导,所有人还以为只有打倒阿贝才能出门,才造成了这么‘有趣’的结果。

一群学生垂头丧气,灰头土脸地回了教室,因为这一节特殊的课,他们后面好几门课都没上。

老师们到没说什么,也没做惩罚,只调整课表,准备在休息时间把课给上。

大概也是看这些学生们实在太可怜了。

方若华一样要跟着补课,不免在心里腹诽那位齐队长两句,着实有些不着调。

不过,虽然说有点不着调,可是齐队长确实是位实力强横的好老师,不仅精通阵法,而且有一身的好功夫。

他教的阵法到没镇住周麟这一群桀骜不驯的学生,到是阵法实操的时候,一人坐镇阵眼,手里拿一根教鞭就把满教室的学生溜来溜去,时不时还按在地上摩擦,登时让所有人都俯首帖耳。

方若华也属于被教训的一个,最近几天一碰上齐队长来上课,就有种孙悟空碰见如来佛祖的憋屈。

没办法,虽然她眼力有,技巧更不缺乏,但是来此到底时间短,这具身体的素质又差得着实有点过分,反正目前为止,她凭经验碾压同级选手还行,碰上大BOSS就力不从心。

齐队长那样的,绝对属于最顶级的大BOSS一个。

不过,她总觉得这位齐队长仿佛对她‘另眼相看’,连周麟私底下都泛酸,念叨两句学神和学渣之间的差别太大了,上课重点提问,下课给开小灶,时不时给一点小考验,小特权,明明最该被照顾的是他们这些可怜学渣。

方若华:“……”

哪里算得上照顾,明明就是抓她当苦力。

已经好几天了,方若华一被齐队长抓住,就要去他办公室里帮忙分拣法器。

都是些坏了的法器,阵盘一类的东西,还能修补的单独存放,准备修补,不能修补的,有力量残留的部分挑出来清理干净,还原成材料。

方若华一度觉得自己顶替了垃圾清理工阿姨的差事。

当然,虽然大家总是私底下吐槽这位齐老师,好像有诸多不满,但大家对这位来教他们预科班的学生,还是颇为高兴。

就连校论坛上,到处是询问齐队长具体信息的帖子,就连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介绍帖也是高高置顶,早早就加上了个火红的‘热’字。

齐队长,齐某某(他工作证上用的名字就是齐某某),代号松鼠,疑似欧米伽级异能者,具体异能不祥,年龄不详,只知道最少也是在五十岁以上。

现为海蓝安防警备队三大队的大队长。

除了这些消息,一干学生对其它的一概不知。

唔,现在又能补充上两条,武道修为高深莫测,精通阵法。

方若华到是从这位大队长身上闻到了浓郁的血腥气,他必是杀人盈野的战将,但有血腥气,却没有感受到什么戾气,想来此人并无心魔。

却不知道,齐队长对方若华也是满心的好奇,他同样在这小姑娘身上闻到了点同类的味道,偏偏这孩子如此年轻,还有干干净净的履历……

“怎么可能!”

他也只能相信,自己太敏感,感觉出现偏差。

一转眼就到了年底,天气一日冷过一日,学生们开始拼命补课,就是那些平时都不在意的纯理论课程,也一个个的狂背笔记。

方若华其实已经有些过目不忘的意思,但她这些年养成的习惯却没有丢,每次上课都认真记笔记,以至于整个班里笔记记得最全,字写得最好最漂亮的,居然是她这个新生。

好多偏科严重的学生,齐刷刷跑来借笔记,然后没多久,她的笔记本就几乎人手一本,遍及全班。

每逢看到有同学拿着封面上以行书写着‘方若华’三个大字的笔记本摇头晃脑,方若华就不免感到时空错位,一时真有那么一点自己现在就是在读正常大学的感觉。

而且她好像还承担了学霸的角色。

风声鹤唳的气氛之下,考试的时间终于到了。

“周麟,你把抑制环发下去,所有的理论考试必须佩戴,不佩戴不能进入考场。”

“但凡以异能作弊的,补考时考题难度提升十倍,考不过留级。”

“武道,术法等科目,考试时严禁伤害监考官,意图影响监考官的,事后关禁闭一个月。”

台上又不务正业,跑来监考的齐老师有气无力地宣读各项条例,宣读完就赶鸭子似的把学生们赶去了考场。

足足半个月下来,终于刷完了理论考试,就连方若华都有点身体被掏空的疲惫感。

幸好之后是元旦假期,能休息休息,好为接下来更紧张刺激的考试做准备。

“海蓝的考试,是周周考,月月考,其中年底的考试最麻烦,一考一个月,这还要说顺利,不顺利的话,能考两个月。”

周麟怀里抱着一个电子秤,一手拿一热狗,耷拉着眼皮,有气无力地呻吟:“元旦你们出去玩不?”

学生们准备回家的,和约起来一起去玩的各占一半。

方若华想了想,决定‘回家’看看。

她在海蓝的资料库里查到了几个名医,都是海蓝的外围人员,医术相当高明,正好趁机回去联系一下,介绍给郑卜认识。

如今不比往常,她以前占了别人的身份,虽说也不会对原主身边的人不闻不问,但其实更多的是顺其自然,可如今她却背负了一份责任,需要考虑原主的心情和愿望。

第九百四十六章 家人

“老规矩,要离开海蓝的都注意一下,安全第一,不要随意使用异能以免给自己招来危险,还有,最近海蓝正在调查金鼎写字楼纵火案,已经确定有两名相当危险,已经失控的异能者在市区活动,注意规避。”

非常不像老师的齐某某照本宣科地说了遍规则,又严肃叮嘱了几句,就打开笼门,把小鸭子们散了出去。

方若华一出码头,就见一溜的豪车把停车场塞得密密麻麻。

周麟一手按着法拉利的车门,嘿嘿一乐:“若华,我送你啊!”

乔绣的玛莎拉蒂已经自动开了门,这一辆离得比较近,方若华干脆把背包扔进去,自己也坐了进去。

周麟到不争这个,自己跳到车顶上,不知从哪翻出个喇叭,高声道:“我在群里强调过了,现在再强调一遍。”

“大家出了校门,如果碰到异能者在犯罪,你们要怎么做?”

一群学生百无聊赖地举了举手机:“紧急号码。”

“海蓝紧急号码都在快捷键上,不要忘记了。”

周麟一本正经地道,“另外就是人手一个的防护阵符,学分用完了还没有买的,趁现在快借一借,下个月再还。”

他扭头看方若华:“若华你是新生,不过应该不缺学分,别忘了买一个防护阵符。如果受到贝塔级以上的攻击,它能保护你五分钟,五分钟也足够了。”

周麟说完,还有些意犹未尽,一班同学已经嗖一下踩油门急冲而去。

唯有乔绣载着方若华没有动。

周麟冲绝尘而去的同学们翻了个白眼:“一群没良心的……还是秀秀好。”

乔绣:“留下的人别忘了打扫卫生。”

说完,油门一踩,只留给周麟一点尾气。

周麟:“……你丫背叛组织,早就升学的叛徒,跑我们预科班来做什么!!”

乔绣开起车,到不似他的人那么锋芒毕露,车平平稳稳地顺着车流开往市区。

“先送一份文件给我小叔叔,你是回你在新苑小区的公寓,还是去你父亲或者你母亲那里?”

方若华想了想:“去路北,先看看我……母亲。”

“好。”

乔绣一路开到中振科技的楼下,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不过三分钟,楼里就有个高鼻梁,桃花眼,看起来只有三十多岁,一脸精英面相的年轻人出来。

“秀秀。”

年轻人伸手进车窗,捧住乔绣的脸,脑袋探进来就要亲。

乔绣一弹他手腕,弹得他哎哟了声,睁眼看到后座上居然有人,还是个女孩子,这人登时收敛了面上的戏谑轻浮,一本正经地道:“去约会?”

说出来的话到是一点也不正经。

乔绣直接从副驾驶座上拿起一份文件,扔这人怀里,挥挥手不等他多废话,直接踩油门走人。

年轻人瞪了后车窗半天:“臭小子越来越不懂礼貌!”

随即,他眨眨眼,若有所思,拿起手机来给他哥打电话,那边一接通,年轻人就迅速道:“今天秀秀来了,今天秀秀带小姑娘一起来的。”

方若华隐约能听到那年轻人打电话的声音,不禁有些意外,转头看了眼乔绣:“你以前没有载过女同学?”

他们班上女生不多,但也不是没有,米素素和乔绣就很熟悉的模样。

乔绣一愣,蹙眉想了下:“除了你,没有。”

方若华:“……我的荣幸?”

其实大概是班里的女孩子竟然都有车,根本用不着他来送。

海蓝的学生们,就算一开始家境一般,进入海蓝多年以后,大家都穷不到哪去。

方若华觉得自己也该买辆车开开,只是她虽然会开车,却还是习惯有司机的日子,不知道以后有没有机会雇个司机帮忙。

目前来说,乔绣这个司机还是满合格的,径直开车载着方若华直奔路北。

只是不到半个小时,乔家男女老少十几口人就都知道,他们家乔绣少爷亲自开车载了个女孩子回来,以至于乔绣把方若华送到了位置,自己回到家,刚一开门就看到屋里十几双闪亮的眼睛。

“那姑娘叫什么?”

“方若华。”

“几岁了,几岁了。”乔绣他小叔从沙发上一蹿而起,一脸兴奋。

“二十一岁。”

“家里干什么的,都有什么人?住哪儿?二十一岁,还在读书吗?哪个学校的?”

一群人噼里啪啦,你一个问题,我一个问题,一口气问了一连串的问题。

乔绣认认真真,一一回答完,最后总结:“……我学妹,没有半点可能成为我女朋友,不用再问了。”

“切。”

他小叔一脸没趣,“对人家的信息都知道得那么详细,还敢说自己没兴趣?”

乔绣:“……”

他当然知道,连方若华几岁会说话,什么时候会走路,都上的哪些学校,交过几个男朋友,为什么分的手,甚至什么时候,因为什么挨老师的骂,他都一清二楚好吧。

谁让他是方若华的接引人,负责调查,考核,引导,像方同学这类被推荐入学的学生,调查上相当严格,有任何一点问题都要记入档案,重点观察。

进入海蓝之后,大家就是生死兄弟,但也不是任何一个有潜质的人才,都能顺利进入海蓝的。

可惜,这些事情属于机密,绝对不能和海蓝之外的人提起,家人也不例外。

“这是什么?”

乔绣的小叔叔顺手接过乔绣手里的包,不小心打开一个文件夹,就看到里面一本装订整齐的资料。

“方若华?刚才和你约会的那姑娘的?”

乔绣抬头就见家里人一窝蜂似的挤过去看,按了按眉心,平板地道:“我同学的课堂笔记,我还要用,别弄坏了。”

说完,转身就走。

他爸爸乔董看着所谓的课堂笔记,啧啧称奇:“好字,漂亮!”

他妈妈也笑道:“既然和秀秀是同学,那也是海蓝大学的学生,门当户对,挺好的啊。”

这孩子既然能入海蓝,那无论她是什么家世,有什么来历,那都已经无关紧要。

谁不知道海蓝出来的就没有庸人,而且特别抱团,守望相助,一旦从海蓝毕业,那姑娘也必然青云直上,和他们家秀秀再般配不过。

且不提乔家因为乔秀秀简简单单地载人行为,滋生出多少妄想,方若华此时已经推开原主母亲的家门,一眼就见到她这位便宜妈。

她母亲叫韩璐,四十来岁的年纪,眉眼很秀气漂亮,皮肤白皙,保养得当,见到方若华,脸上没什么表情,动作到是温柔,先接过她刚买的一些烟酒水果,笑道:“回来了?坐下等吃饭。”

身为继父的郑丘到是显得有些闷,似乎不习惯和陌生的继女相处,和方若华打了声招呼,就坐在一边闷头看电视,一句话也不多说。

韩璐照例问了些吃得好不好,在学校里的学习情况,看了看时间就去厨房忙忙碌碌地把饭菜都端上桌摆好。

“你弟弟明天放假,今天大概会和同学出去玩,过一会儿就回来,你妹妹说是去参加什么冰雪嘉年华的活动,要在外头呆上两天,哎,那孩子任性的很,好好的课不上,就知道瞎玩。”

韩璐絮絮叨叨的,脸上有隐隐的焦虑和疲惫,方若华一眼就看出她对女儿相当担心,那种担心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就显得格外动人。

正说着话,郑丘的手机忽然响起,他就站起身去客厅那边接,接起来不久,郑丘就蹙眉,声音瞬间拔高:“什么?不可能!”

“郑卜一向是个好孩子,一定是弄错了。”

“好,我马上去。”

不多时,郑丘沉着脸过来,压低声音对韩璐道:“我去郑卜学校一趟,不用等我们,先吃饭。”

说完就冲方若华点了点头,径直推门而出。

韩璐追了两步,叫了一声,见自己的丈夫气冲冲地走了,不禁蹙眉:“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

郑卜到底不是她的亲生儿子,有时候她对自己的女儿打骂皆可,对郑卜却总不免束手束脚。

太亲近了,郑家的老人会担心,太疏远,似乎也不好,虽然嫁给郑丘已经整整十三年,从郑卜还是个不懂事的幼儿起,便做他的母亲,可做了这么多年,韩璐依旧做不太明白。

一顿晚饭吃得是没滋没味的。

就韩璐如今这心不在焉的模样,如果换做原主还在,必又是满心不愉快。

原主一生过得便是再不如意,也没向父母去求援,大约从心底深处,不想让父母知道她过得不好。

一直等到九点多,郑丘气冲冲回家,脸色难看的要命。

韩璐吓了一跳:“出了什么事?小卜呢?”

“管他去死!”

郑丘脚下微微踉跄,脸上通红,韩璐心下紧张:“赶紧坐下,可别血压又高了。”

半晌,房间里只余下心脏急促的砰砰声。

方若华隐约听到外面有人在哭,走过去拽开大门,就见郑卜坐在楼梯上抹眼泪,眼睛通红,衣服凌乱,胳膊上腿上都是泥污。

听见声音,郑卜瑟缩了下,把头埋在胳膊里,一抽一抽地小声哭泣。

方若华:“……”

呃,哄小孩子这种事,她还真不怎么会。

半晌,她也只以灵力混合了声音,半安抚半命令地道:“哭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现在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

郑卜只觉得无限委屈袭上心头,满腔愤怒汹涌而出:“我没有偷李光旭的钱包。”

原来一个叫李光旭的同学丢了钱包,里面一共有五百块钱,因为郑卜负责打扫卫生,是最后走的,又有人举报说看见他翻了李光旭的抽屉。

现在每个班都安装有摄像头,为此老师特意调取了监控录像。

偏偏从录像里能看得到郑卜在李光旭的抽屉前面翻动,似乎拿了什么东西出来。

郑卜磕磕绊绊地道:“我就是拿了他的空红牛罐子,我没有偷东西。”

“爸爸让我道歉,让我做检查,可是不是我做的,我……我……”

方若华顿时明白:“走吧。”

她回去船上衣服,领着懵懵懂懂的郑卜出门,打车直奔学校,立在学校门口,方若华想了想,打了个电话给米素素。

简单解释了两句,米素素就道:“稍等一会儿。”

差不多三分钟以后,四中的校长从床上爬起,气喘吁吁地赶到校门口,还有负责处理这件事的郑卜的班主任,丢钱包的李光旭,另外还有举报郑卜的一个同学,叫魏大龙。

所有人都觉得莫名其妙。

班主任秦老师蹙眉,看着郑卜深吸了口气,轻声道:“郑卜,作为一个学生,学习成绩不好还可以继续努力,但是人的品德却比成绩重要很多倍,小的时候小偷小摸,长大了就有可能犯下……”

郑卜脸上涨红,怒道:“我没有!”

方若华抬手打断班主任,根本不和他多说,只对校长道:“郑卜说他没有,我就相信他。这件事必须查得清清楚楚。”

班主任心中有些不耐烦:“你是郑卜的姐姐?我和他爸爸已经说清楚了,他爸爸替他还了钱,但是郑卜必须做检查,对李同学赔礼道歉。”

郑卜气得死死咬住嘴唇。

方若华一抬手,打算班主任:“我已经报警,有什么话等警察调查结果,如果是郑卜做的,什么惩罚他都受,但如果不是,郑卜不妥协,更不会做什么检查,做错了就是做错了,没做错就是没做错,你身为一个老师,从事教育行业,想必也懂一些孩子的心理,应该不用我来给你讲什么大道理,对吧?”

班主任一愣,憋住满肚子的气再不说话,方若华都说到这份上,他还能说什么?

校长满脸苦笑,不多时警方果然来了人,重新调查监控。

的确能看出郑卜确实好像从李光旭的抽屉里拿了什么东西,只是学校的监控设备比较落后,分辨率低,根本看不清楚拿的究竟是什么。

气氛一时凝滞。

李光旭更是挠了挠头:“哎呀,怎么这么麻烦,好不容易放个假,不就五百块钱,老师,我不找了行不行,无所谓的,郑卜他爸还的钱,也让郑卜拿回去。”

第九百四十七章 分明

李光旭这般说,他班主任和校长同时看向郑卜和方若华。

校长也是有心打圆场,低声道:“都是些孩子,我看,嗯,这件事就这么过去好了……放心,不对外通知,也不用写检查什么的。”

班主任蹙眉,似乎想说什么,却到底是闭上嘴忍了下去。

郑卜却使劲摇头,一脸的郁愤。

方若华牵起他的手,面无表情地道:“也只有对少年人来说,是与非,黑与白,必须分明。”

校长登时苦笑。

班主任面上不禁闪过一抹愤怒,冷笑道:“也就是有你们这些是非不明的熊家长,现在这些学生才这么难管教。”

他们这边小声嘀咕,警方却是认认真真坐下来开始处理视频。

显然赶到学校来的两位警官,都是技术好手,差不多花了五分钟左右,视频就变得特别清晰。

所有人不再多言,都走过来盯着电脑屏幕。

方若华扫了一眼,丢钱包的李光旭神色平静,好像并不在意。

她家这小子郑卜,稍微显得有点紧张。

立在一旁缩着头,显得畏畏缩缩的魏大龙,只低着头连抬也不抬,只拿眼角的余光偷偷瞄那两位警官,看来这孩子是吓得不轻。

此时,电脑屏幕已经变得很清晰,众人盯着屏幕,就见郑卜从抽屉里清理出废弃物,又从里面拿出个罐子样的东西……

但是因为角度的关系,还是有些死角存在,并不能完全看清楚郑卜的所有行动。

方若华蹙眉,若有所思。

此时都快到半夜,所有人都很疲倦,班主任心中不悦,冷冷淡淡地对校长道:“孙校长,我这些学生都是初三生,中考纵然比不上高考重要,对孩子们来说却是相当重要,咱们作为老师,总不能因为这些烂事耽误学生们的学习,不如先让孩子们回去休息?”

校长心中为难,迟疑了下,看向方若华:“方同学,你看呢?”

郑卜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雪白。

方若华的手机忽然响起,是乔绣来的电话,她刚一接通,乔绣就道:“看电脑屏幕。”

话音未落,两个警官就道:“有人入侵。”

电脑屏幕上先是闪过一片凌乱的数据和画面,不一会儿就出现视频。

众人一看,标注时间是前天中午的。

只听下课铃声一响,无数学生冲出宿舍,李光旭也冲出去,一个黑色的牛皮钱包被他一碰,从抽屉里滚落到椅子旁边。

学生们匆匆忙忙出去,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呃?”

李光旭迟疑了下,“好像昨天,还有今天,似乎都没见到我这钱包……只是我没太在意。”

紧接着,魏大龙出现的屏幕上,此时整个教室都空空荡荡,只有寥寥几个不去吃午饭,趴在桌子上睡觉的学生还在。

魏大龙走到李光旭座位旁边,随手捡起钱包搁在了李光旭的桌子上。

方若华回头看了一眼,很明显地看到魏大龙的身体微微颤抖,头猛地低下,更是不肯抬头。

片刻之后,就见魏大龙又退回来,左右看了看,略微犹豫了下,把钱包从桌子上抓住,塞进了自己的书包里,然后匆匆出了门。

众人:“……”

“哇!”

魏大龙猛地捂住脸,肩膀抽搐,低声哭起来。

“你!”

班主任气得跺脚。

魏大龙这孩子一直都是好学生,在老师们眼中,他听话乖巧,学习也很好,谁能想到竟然会做出这等事来。

“真是糊涂!”

李光旭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一脸的尴尬。

方若华看了看郑卜:“气顺了?”

郑卜使劲点头:“嗯。”

“那就走吧。”

方若华笑了笑,转头对校长和班主任道,“剩下的事就请校方自行处理,但是有一点,校方必须澄清事实,还我们郑卜清白。”

班主任嘴唇动了动,可还没说话,就让校长踩了一脚,只好闭口不言。

一直到方若华领着郑卜出去,警方的两个人跟校长寒暄完也走人,班主任才叹气:“其实这事也没什么人知道,我们没有公开说郑卜什么。”

校长冷笑:“不说那些学生们就不知道了?”

今天一天,班主任又是找人谈话,又是四处询问,那些孩子们之间说八卦,可比大人们说得还要凶,又都是这样的年纪,更是敢说敢闹的时候,校方不澄清,就是明面上没人提,流言蜚语也绝对不会少。

校长拍拍班主任的肩,叹道:“实话跟你说,刚才那位方同学是海蓝的学生。”

班主任愕然。

“海蓝的人有多团结,他们有多护短,世人皆知,只要他们自己人占着理,就没人能和他们不讲理,你心里要有一点数才好。”

李光旭看看这边,又看看那边,心里别扭的紧。

他家境不错,区区五百块钱对他来说,也就是随便下个馆子,还得是凑凑合合地吃一顿那种,根本不当回事,如果早知道事情会变得这么麻烦,他就当没这回事了。

和别的富二代比,李光旭向来心宽,平时不爱与人计较,在学校里偶尔有同学占他点便宜,和他闹个别扭什么的,换做别人肯定不愿意,他却从不在乎,这一次会把事情闹大,也是阴差阳错,他没有多想就直接被捅到班主任那儿去。

魏大龙只躲在一边哭,连看也不看李光旭,李光旭性子虽好,此时却不肯说原谅他的话。

“你最不该牵连别人。”

李光旭想了想,对老师道,“让魏大龙赔我五百就行了。”

丢下一堆烂摊子,方若华领着郑卜去吃宵夜。

难得点了一桌子烧烤,两个人坐下慢慢吃,郑卜恶狠狠吃了好几串羊肉串,脸上渐渐有了血色。

“我知道,魏大龙看我天天捡人家不要的饮料瓶,矿泉水瓶,所以看不起我,说我是个垃圾佬,所以今天才会把污水泼到我身上来。”

说着,郑卜鼻子有点发红,眼睛也红了。

到底是十五岁的少年,哪里有不爱面子的?他从小也是吃穿不愁,被娇惯到大。

方若华给他倒了一杯饮料,只听着他说。

郑卜说,他这几天,天天放学去看他母亲,今天没去,也不知道他母亲会不会担忧。

说他母亲的状况不太好,但按时做透析,到也还能维持。

方若华把手机递过去:“给你妈妈打个电话。”

郑卜就老老实实和他妈妈说了十几分钟,这孩子在他母亲面前,自然是半句不好的话也不提,只说高兴的事,没一会儿就哄得他妈眉开眼笑的。

方若华盯着他发泄完,吃饱喝足,因为她联系的海蓝外围医生还没有制定好具体的治疗方案,而且肾源也还没有找到,就先不提这事,只拎着小少年,把他送回家。

一进楼道,就见郑卜他爸爸坐在楼梯台阶上等,看到儿子进门,才松了口气。

“回来了,进去睡觉,爸给你写好了检查,你明天……”

郑卜本来脸上还带着笑,听郑丘如此说,登时阴下脸,砰一声摔门进屋。

郑丘气得破口大骂:“我伏低做小,给你们班主任赔礼道歉说好话,都是为了谁?”

“用得着你赔礼道歉?你凭什么替我赔礼道歉?东西根本不是我偷的,现在我姐替我找回清白来了,真按照你说的去做什么检查,你儿子一辈子都要当个贼!”

郑丘一愣:“什么?”

郑卜打开门,瞪着血红的眼珠子使劲白了他爸爸一眼,方若华莞尔,这模样还真像头暴怒的小牛犊,难看的要命。

元旦当天一过。

郑卜趾高气扬地去上学,回来的时候更是兴高采烈。

他们班主任,还有失主李光旭,当着全班人的面在班会上特意说起这件事,班主任还给郑卜道了歉,说自己没有调查清楚就给郑卜定罪,是他不对云云。

郑卜回家,翻来覆去地说这些,还当着他爸的面,他是没照镜子,如果照一照,就会发现他简直和一只骄傲的小鸭子没多少区别。

“全班都在讨论这件事,都猜李光旭的钱包是谁拿走的!”

郑卜也是心大,明明学校和班里都淡化掉魏大龙在这里面起到的作用,并没有让他公开道歉,公开作检讨,两者分明是区别对待,但郑卜却是全然不在意。

“只要还我清白就好。”

方若华到是觉得,班主任这区别对待的做派,当真是勇气可嘉。

米素素和她通电话的时候知道这事,也有些意外:“看来海蓝的凶名如今威力变小了,唔,也不知道算是好事还是坏事。”

结果没几天,方若华就发现海蓝的凶名可能还在,郑卜说他们换了一个班主任,是离休返聘的老师,看脸色,显然郑卜挺喜欢这个老师的。

至于原来的班主任,只听说是调去了十三中。

当然,具体的情况,郑卜一个学生是打听不到,方若华也不在意。

她有点想念狐苏,正好狐苏就打电话过来,说在海蓝大学附近买了一处公寓楼,复式结构的,正在装修,他设计了几套装修方案,想让方若华看看喜欢哪一种。

九州大酒店门前。

谢浩下了车,正和金辉导演寒暄,回头就看狐苏正站在一边小声说电话。

“啧啧,瞧瞧这满脸春意的模样。”

狐苏长得好,为人也温文尔雅,可其实接近他的人都明白,他彬彬有礼的外表之下,藏着的都是冷意,很少有人能真正接近他。

但此时此刻,他双冰冷的眼睛侵染了春光,语声更是温柔得不可思议。

谢浩想,如果狐苏愿意用这样的语气同人说话,这世上就再也不会有人会拒绝他。

“……可惜如今的好木料既贵且少,我想为主人打一床榻,怕是料子还要再寻,乌木一时不得,好檀香木也少,如今家具的款式到是越发多起来,不全是坏事……主人向来喜欢玳瑁杯,我前两日偶有心得,设计了几款,回头送去给你看。”

谢浩被酸得忍不住伸手抱住肩膀打了个冷颤,决定还是少听壁脚。

“快点啊。”

谢浩提醒了狐苏一句,就先陪着金导进了酒店大门。

今天是几个投资商要请吃饭,金辉导演想了想,也没拒绝,把《永元大帝》几个主要演员都叫上了。

虽说金导在娱乐圈地位不低,已经过了要看投资商脸色过日子的时候,可拍戏的导演,谁会嫌弃钱多?总之,投资商这种生物,还是不能随便得罪。

狐苏打完电话,这才进入酒店包间,一开门便发现气氛略有些不对。

高玉娇的脸色稍显苍白。

孙曼东的气色也不大好。

金导演的脸色竟隐约发黑,就是在有外人时,从来气定神闲,稳如君子的谢浩,眉宇间也多出几分不悦。

宋红到是漫不经心的很,一只手捏着酒杯,浅酌慢饮,神色迷离。

坐在上首位置的是个四十余岁的中年男子,叫焦松,他自己到也没什么,但是他叔父却是圈子里的泰山北斗,名下经营了好几家娱乐公司,相当有威望。

这个焦松长相到是也不错,衣着打扮相当体面,气势也足,就是脸上那种混合了轻蔑,不屑,还有说不清道不明暧昧的神色,让人心中有些不快。

只是狐苏一进门,众人抬头看过来,气氛登时又有不同。

连焦松看到狐苏,也不免直了眼,竟忍不住吞了口口水。金导的脸一下子就绿了。

这个圈子里稀奇古怪的事不少,但也绝不至于把那些事摆在台面上,谁不知道金导演最讨厌潜、规、则,他当然不至于不参加各种酒局,但是但凡他参与的酒局,必然只是拉关系,谈生意,最普通不过的酒局。

焦松刚才就灌高玉娇喝酒,说话很不尊重,看在他叔父的份上,金导勉强打了个圆场,没让他下不来台,现在可好,瞧着这家伙竟然……男女通吃?

狐苏到仿佛没看见,告了声罪,便在金导演旁边落座。谢浩特意给他空出来的位置,也省得他去应酬不熟悉的那些人。

焦松的目光如有实质,死死黏在狐苏身上,举杯笑道:“我记得你,你是云昧吧,大将军,今天来迟了,罚酒,该罚酒。”

第九百四十八章 找抽

说着,焦松就站起身,亲自拿着酒壶走过来。

谢浩皱眉,目中露出一点怒意,转头瞪了金导演一眼。

金辉也很无语,略微露出点牙疼的模样。

碰上个年纪一大把,还犯中二病的神经病,他也很为难的好吗?

他以前从来没和焦松打过交道,虽然听说这人有点不地道,但具体怎么不地道,他可不清楚,这个圈子里的流言蜚语大部分其实不怎么能相信,他也就没当回事。

要是早知道这个焦松是这么一副德性,他怎么也不会来赴他的饭局。

狐苏先不提,谢浩和宋红身份也不同寻常,谁肯受他这等闲气。

人家高玉娇也是正经的流量小花,正当红呢,他刚才一上来就灌人家喝酒,还让人家对瓶吹,不喝就是瞧不起他。

金辉当时就呵呵了,高玉娇要不是看在导演可其他投资人都在的份上,当即就能把酒瓶直接砸他脑袋上。

不过,若不是狐苏进来打岔,估计高玉娇也快忍不了,马上就要挂不住好脸色。

如果一群明星都炸了锅,那可热闹。

金辉刚才甚至还稍微琢磨了下,怎么把坏事变成好事,借机来宣传下《永元大帝》。

这当然是苦中作乐的玩笑话,金导演一点也不想让自家剧组在这种事情上承包个热搜什么的。

此时焦松已经走到狐苏身前,手里托着酒瓶,目光堪称放肆地在他身上逡巡。

整个包间彻底变得安安静静。

谢浩等人注意到焦松的神态,只觉令人作呕,那种垂涎和漫不经意,就算是对着别人,也足以让人恶心,更何况他垂涎的人是狐苏。

众人一时只觉得又别扭又古怪。

谢浩心中却免不了有点为狐苏担心。

他很清楚这个圈子里,的确存在智障,哪怕做不了什么,光是恶心人都能让人苦不堪言。

何况焦松不是个普通的智障,谢浩的目光在立在门口,焦松身边跟着的四个打扮和黑社会差不多的保镖身上绕了一圈。

这智障不会真闹出大事吧?

焦松全然不知在座的人心里想些什么,估计他也不在乎,伸手从桌子上拿起酒杯,倒了一杯在里面,脸上带出一丝轻佻的笑来。

“云昧大将军,来,我亲自来喂你,咱们两个喝一个,交个朋友。”

一靠近狐苏,焦松只觉得自己闻到一股异香,心头发热。

狐苏勾了勾唇角,露出个再冷淡不过的笑来,焦松却看得两眼发直。

这样的极品美人,是男是女又有什么关系?

触感温软的女人当然很好,可艳色入骨的绝代佳丽,那就不分男女,但凡能享用到,都是帝王般的感受。

焦松不由有些庆幸。

这男人刚刚进入这个圈子,还没有在人前过于显露,否则,他能不能第一个占到便宜,那还真不好说。

“金导,你这回算是开窍了,那些板板正正的戏有什么好拍的,观众们不买账,找一个如此绝色来演云昧将军,才是正道,他的色,是凶器啊!”

焦松啧啧称奇。

金辉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请,云将军。”

焦松把酒杯递到狐苏的嘴唇边上,盯着他唇瓣上一抹嫣红,吞了口口水。

狐苏盯着酒杯看了两眼,举起手来扇了扇,玉白的手指,修长华美,简直像艺术品。

手指拿起筷子,虚虚地点着酒杯,又挪动到焦松的指尖上,焦松神色迷离,不自觉地靠得近了些,一双手蠢蠢欲动,刚吸了口气想说话,就觉得手指剧痛,痛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整个身体砰一下倒在桌子上面,震得整个桌子略微一起伏,菜盘移位。

众人都吓了一跳。

门口的保镖猛地回头,两步进屋,却瞬间僵住,手摸着腰里的电棍,一时却不敢动了。

焦松趴在大理石桌面上,狐苏手中的筷子点着他手里的高腰酒杯,一寸一寸地下压。

众人惊悚地看到那酒杯被完完整整地压了下去,整个没入大理石桌面。

里面的酒水都没有渗出来半滴。

保镖:!!??

那筷子离焦松的眼睛只有几毫米,他们要是乱动,人家的手稍微这么一伸……

不知道用筷子戳瞎眼睛的难度,和拿筷子把玻璃酒杯压入大理石桌面的难度相比,究竟能低到什么程度?

我的妈呀,这怎么比?

焦松的疼劲下去,也回过神,目光落在酒杯上,张开嘴一时却发不出声音,也不知是疼的还是怕的,出了一身冷汗,额头上汗珠滚滚而落。

狐苏笑起来,这回笑得却是温柔得很,顺手拿起酒瓶嗅了嗅。

“不算好酒,香气浮于表面,辛辣太重,不妥。”

说着,他轻飘飘地把酒瓶又拍进了桌子里面,不紧不慢,姿态悠闲惬意。

“酒既然不好,我就不喝了。”

狐苏站起身,把外套披上,盯着焦松看了两眼,“焦老板不介意吧?”

焦松拼命摇头。

狐苏才对金辉和谢浩他们道:“你们慢慢吃,明天电视台见。”

金辉咳嗽了几声:“好。”

明天电视台还要录个节目,也是对《永元》的宣传,就算是非常好的电视剧,在宣传上如果不到位,那也一样要吃大亏。

金辉他们剧组不缺钱,制作人更不会舍不得在宣传上投入。

最近到开播之前,恐怕人们会被各种《永元大帝》的消息淹没掉,狐苏作为比较重要的配角,也少不了赶各种通告。

谈话间,狐苏已经离开包厢,立在门口的四尊门神,焦松的保镖,一个多余的动作都没有敢做。

“等等,等等,我喝酒了,狐苏你载我一程。”

谢浩客气了几句,也跟着起身出了酒店,很自然地和狐苏并肩而行,低声谈笑,显得十分亲密。

剩下一桌人面面相觑,焦松的脸色尤其难看。

“噗!”

旁边另外一个投资商,无所顾忌地直接笑出声,焦松的眼睛还瞪着桌面,咬牙切齿:“闹了半天是个变魔术的戏子。”

其他人都没吭声,其实一开始突然看到这样神奇的场景,大家是被镇住了,还震得不轻,但之后有那么一瞬,真以为这是魔术。

可那种可怕的,让人手心冰冷的气势绝对不是假的。

焦松身边这四个保镖都是第一流的好手,在这个小时空,好手的意义更是与别处不同。

他们四个想得更远也更多。

今天在场的这些人,可不是所有人都和焦松一样,天然对这个圈子里所有人都带着鄙夷和不屑,只要是正常人,看到狐苏那样的气质,感受到他身上的气势,哪里会犯蠢做出焦松那么欠揍的行为?

不小心笑出声的投资商,干脆也不顾忌焦松的面子,走过去碰了碰宛如嵌入大理石内部的杯沿,四下敲了敲,啧啧称奇:“好家伙,这究竟怎么做到的?”

其他人都不说话,到是坐在角落里,看着并不大起眼的一个年轻人目光闪烁。

他想起一件事。

这个年轻人姓柳,叫柳文杰,本身家里只是普通商人而已,但家族却很大,人才辈出,似乎颇了不起,他年底参加他叔伯爷爷的寿宴时,曾经见过让他三观炸裂的一幕。

他叔伯爷爷家两个堂兄在院子里打了起来,那真是飞檐走壁,一点都不比拍电影的场面差,还有一个堂姐,似乎是无聊闲的,拿一根筷子捉了一茶杯的蚊子,结果被他叔伯爷爷大骂了一顿。

反正从那以后,柳文杰就觉得这个世界不是他认识的那个模样。

为此他特意想办法查了很多资料,在网上发现了不少不为人所知的东西。

只是察觉到这里面的水非常深,他就没敢再继续深入,说到底,他只是个普通的商人,也只想过自己平庸寻常的富二代的日子,没想去挑战这世上的未知。

柳文杰吐出口气,回头就见焦松的脸色很不对,心里一咯噔,但他也没有提醒什么,他和焦松不熟,本身更不会乐意去趟这浑水。

“焦松那人特别小心眼,你今天把他吓住了,可让这家伙丢了这么大一脸,他恐怕更恼羞成怒,以焦松的性子,非要你好看不可。”

谢浩叹了口气,苦笑道。

说是自己喝了酒不能开车,让狐苏载他一程,可实际上还是狐苏上的他的车,用的他的司机,旁边陪着的也是他的助理,甚至喝的奶茶,都是谢浩的茶壶里倒出来的养生茶。

狐苏头也不抬,只笑道:“他能把我如何?”

“他本身到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他有个好叔父,那真是圈子里相当说得上话的大人物,而且他叔父特别疼他,以至于别人都给他几分面子。”

谢浩蹙眉,“得罪了他,在这个圈子里的路恐怕会变得有点不好走。”

狐苏到不怎么在意:“反正世上能赚钱的事数不胜数,无所谓。”

谢浩一怔,无语地扭过头去不理这家伙了,大家追求不同,人家只把演员当普通职业,做也成不做也成,实在玩不到一处去。

大影帝气了三分钟,还是回过头来提醒狐苏,注意一下,不要让焦松抓了什么把柄。

狐苏略一点头,手下的笔不停,谢浩凑过去看了一眼,看到上面密密麻麻都是各种美食小吃,有特别需要功夫的大菜,也有普普通通的特色小吃。

“哎,这世上菜色虽多,可若是要日日有花样,还得做出家常味,不能让我家主人吃了腻烦,到也不是件简单的事。”

狐苏幽幽一叹,到仿佛有那么一点烦恼。

谢浩:“……”

狐苏本身并不怎么把今天发生的这一点小插曲放在心上,他从一开始,心中就只有一个概念,这世上只有若华的事是大事。

若华的一饮一食,一起一卧,都是天大的事,除此之外,世上再无任何事值得他太过费心。

唔,不能这么说,主人不喜欢这样的说法,所以,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生,还是有意义的。

他交的朋友,从事的职业,度过的在这个世上的每一分每一秒,于是都变成了有意义的事情。

那么,网上忽然爆出来的,所有有关他的黑料,当然也就不是能随意抛在脑后的尘埃。

前脚《永元大帝》开始火热的宣发工作,后脚网上忽然出现大面积地黑狐苏的帖子。

那个神秘上位的云昧将军扮演者——狐苏。

无数帖子指出狐苏出道有多么不正常,永元大帝是什么作品?当时选角的时候,有无数娱乐圈里赫赫有名的演员都参与进来,偏偏就是一个完全没有演艺经历的新人捞走了这么重要的角色,正常吗?

帖子写得很有水平,虽然满篇都是猜疑,没有半点石锤,可就是狐苏自己看了帖子,也觉得自己上位不太正常。

貌似的确属于,呃,不正常的范畴。

狐苏想了想,直接认证了个微、薄,发出自己第一条消息——是暗箱操作了吗?@金辉。

网友们:“……”

金辉:“问夏宇,他推荐你试镜的。”

网友们:“……”

这一波操作还真是溜得不要不要的。

所谓夏宇,乃是国宝级大导演,大艺术家,今年七十六岁,目前已经退休有五年多,很多年纪小的网友可能不大了解他的身份,最多只是知道他是比较出名的导演,看多他很多部电影,但是娱乐圈里却没人敢不认识这一位。

等到夏宇老爷子主动出面。

“小后生长得好,唱得好,德艺双馨,便宜你了。”@金辉。

一句话,网上除了还闹事的水军,还有一些不明所以的吃瓜群众,起哄架秧子捣乱的那些娱乐圈内部人士都闭上了嘴。

只不过还是有不少黑粉存在,一看德艺双馨这种说法,就都呵呵了。

“我都快觉得我学的是个假语文。”

“德艺双馨这种词也能随便滥用了不成?就娱乐圈那小鲜肉,配吗?”

紧接着,网上又冒出来一张帖子——某‘德艺双馨’的小演员,竟然痛殴老人,这是何等的道德沦丧!

帖子下面贴出来大量图片,狐苏一只手捏着一个老人家的手臂,神色凝重,还真有点剑拔弩张的意思。

第九百四十九章 粉与黑

老人家灰头土脸的。

狐苏那张俊美不似凡人的脸上似乎也有些痕迹,头发凌乱,身上只穿了一件白衬衫,袖子挽起,略微狼狈。

乍一看,好像经过了一场十分惨烈的战斗。

黑子就好像旁观了一样,特别详细地描述狐苏怎么凶残,怎么暴虐,怎么打了老人还威胁人家老太太等等,用词辛辣的很,显然是个对文字驾驭娴熟的老手。

结果底下粉丝们留言却有点迷。

唔,当然,黑粉声讨肯定是不老少,而且满篇都是,看起来特别显眼。

可狐苏的颜粉竟然能对所有声讨视而不见,自顾自地讨论自己的。

“小哥哥的头发这是怎么了?谁那么狠心,怎能忍心对这么好看的头发下手?”

“我看到小哥哥脸上竟然有伤,知道这张脸参保的话,能开出什么天价保单不?”

“打老人肯定是不对的……可我只看到小哥哥的脸了,对长篇大论一概看不下去。”

“个人觉得像剧照,应该是剧照吧,拍出来有海报的质感,很好看。”

《永元》剧组里,金导,谢浩等一干人,本来都担心这阵妖风邪气刮起来,结果一看这场面,谢浩在看一眼等待录节目的过程中,也立在一边聊电话粥的狐苏小哥,心里竟也有点同情那些黑子。

他们黑人黑得多了,恐怕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不按常理出牌的演员和粉丝。

网上如此热闹,方若华这个无网不欢的正经网民,自然也第一时间看到了消息。

米素素一脸惊奇:“我还是第一次在自己身边看到真正的明星。”

她家世不简单,本身更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物,但终究还是年轻的女孩子,刚刚十八岁而已,又一直在海蓝读书,从没有接触过复杂的社会,对于明星这种生物,很难不去好奇。

方若华浏览了几页帖子,大体猜测狐苏肯定是得罪了人,要不然就是堵了别人的道。

这些帖子意图太明显了些。

不过这感觉的确是颇新鲜,当年在北宋,可是连敌人都不敢轻侮狐苏,多少敌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多少人崇拜他,哪里会有人往他头上泼黑水?

“哎。”

想当年赵祯见到狐苏,因为刚吃过芝麻饼,嘴唇上沾了两个芝麻,从那之后半年,每每给她写信都旁敲侧击,问一问狐苏是不是因此生气,觉得赵祯怠慢他。

后来赴京参加年夜宴,她带了狐苏一起,让赵祯敬了他两杯酒,这事才算过去,赵祯才不再纠结。

那位如今史书中记载的仁宗皇帝,再是好脾气,再是平行小时空的帝王,那也是一位皇帝,独裁者,掌握生杀予夺之大权,对待狐苏尚且如此敬重,何况他人?

方若华藏起那一点莫名而来的,替狐苏而起的寂寥和心疼,也只是一笑,这些都不能比。

当年狐苏是天下第一高手,现在他只是一位演员。

当年民风淳朴,甚至可以说,大家见识不广,迂得很,看到狐苏这般人物,当然既敬且佩。

如今却大不一样了。

人人都能当神,人人都想当神,人人都很自由,人人都能掌控自己的生活,至少明面上如此,大部分人是如此。

到如今,再是高官显贵也有人黑,狐苏被人黑一黑,当然也很正常。

方若华给狐苏打了个电话,和他沟通了下自己小小的想法。

“旁观网上风云四起,到也有趣。”

狐苏莞尔:“既然能博君一乐,那便不多理会了。”

谢浩在一边正好听见这两个人煲电话粥,忍不住嗷了一嗓子:“明明是觊觎狐苏的美色不成,愤而报复,怎么都不当回事!!”

方若华:“……什么?!”

听谢影帝炫耀了五分钟的,抑扬顿挫,堪称样板的台词功底,方若华的脸色顿时也有些古怪,她着实没想到还有这般前因,声音瞬间低沉:“狐苏?”

狐苏轻声应了一声:“我在。”

“如果下次还遇见这等事,我要你让对方从此以后,再对你也动不了歪心歪念,明白吗?”

方若华一字一顿地道。

谢浩明显看着狐苏的眉眼变得柔如春水,声音也温柔得紧。

“是,谨遵令。”

谢浩:“……”

总觉得这对话很可怕的样子。

网上一路黑狐苏,就连发布会上,记者都长枪短炮地追问:“狐苏,请你解释一下,你殴打老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谢浩蹙眉,竟不理会经纪人使的眼色,厉声道:“放屁!”

一群记者显然没想到谢影帝会着急,而且不顾场合说出这等话。

狐苏轻轻把谢浩手里的话筒抢下,笑了笑,在一片荧光灯闪烁的环境中,依旧镇定自若,神色恬淡:“我国110报警电话很容易拨打,如果有人遭到殴打伤害,请第一时间报警。”

“我们的警官一定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

金辉咳嗽了声:“今天的发布会,是我们《永元大帝》杀青的发布会,请大家多关注我们的开年大戏,多关注我们敬职敬业的演员们。”

下面也有自家剧组相熟的记者控场,三言两语,很快就把话题拉了回来。

一众看发布会直播的网友,都被狐苏这迷之淡定给唬得一时无语。

颜粉们到是高兴:“这么漂亮的小哥哥,怎么可能殴打老人?”

正常路人看到这种回复,也忍不住唠叨了句——这什么混账逻辑!难不成长得漂亮,所有坏事就都落不到他头上,都不会是他做的了?

黑子们立时抓住这一点疯狂嘲讽。

“这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家伙,别不是邪教份子?”

“一群中二病颜粉,三观不正,什么玩意?”

于是网上粉黑,黑粉一团混战,谢浩,宋红,甚至连他们剧组里一个道具,一个武指,一个替身,都忍不住下场替狐苏说话。

于是,网上目前就是——狐苏演技不行。

马上有某剧组工作人员提供帅炸天的舞剑花絮。

狐苏耍大牌。

马上有某道具提供狐苏低着头帮忙整理道具的侧颜,下雨天把雨伞让给不知名小群演的雨中漫步视频。

狐苏殴打老人。

但凡说起这个话题,下面一片指路公安局,指路110,指路法院的回复。

至于谢浩今天发个自己累得灰头土脸趴在桌子上的照片,背景竟是狐苏低头微笑,捧着一簇花编花环,谢影帝甘愿做凄惨陪衬之类的事,那更是时有发生。

一时间网友都觉得此剧组真是说不出的佛系。

似乎剧组里可能会出现的那些乱七八糟的龌龊,在这里全都不存在。

这下子连黑子们的弹药都一时有些不够用,总是发帖子就被打脸,这滋味可不好受,就算是黑子脸皮厚,也不可能乐意整日做无用功。

于是,只能死盯着其中最严重的,事关人品问题的,打老人事件不放。

什么报警不报警的,他们全当没听到,反正石锤就是在这儿,照片总不能是假的,也不是合成的。

连金辉看得都有些忧虑。

别的黑帖也就罢了,打老人这种罪名,如果模棱两可过去,那总归是不好。

谢浩到冷笑:“白痴!”

谢影帝以前把自己的毒舌属性藏得挺完美,如今不知道是不是年纪渐大的缘故,到越发不注意起来。

那天狐苏究竟是怎么和一个老太太起的冲突,谢浩也在现场,所以这种黑帖,他只当是给自家《永元帝》预热的宣传贴。

不用狐苏操心,谢浩自己去联系当时的消防干警,打算找一个合适的时机来澄清事实。

谢浩都在计算,自己怎么力挽狂澜,好好让狐苏这个万事佛系的家伙佩服自己一下,结果刚刚准备好,打算到剧组还有狐苏面前显摆一下,可睁开眼就发现整个世界都变了。

“我家狐苏好可怜!”

“恨不得替我家小哥哥去受伤!”

“我苏以后可千万别在这么英勇,咱们还是好好去演戏吧。”

“哪怕不演戏当个花瓶,让我们能时不时看一看也是好的。”

谢浩:“……”

默默坐下从身边小助理手中夺取手机,打开一看,就看到网上出现了很多个多角度的视频。

其中热度最高的一个,是个穿着制服的消防兵在公开宣读自己的感谢信。

“……狐苏先生作为一名普通民众,在火灾蔓延的危急时刻,力挽狂澜,做到了我们这些消防干警没有做到的事,在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我根本不像我想的那样,做好了面对死亡的准备,原来生命是如此的可贵,对狐苏先生的义举,我忠心感激。”

消防兵高野说得特别诚恳,那种诚恳从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上流露出来。

“最后,我希望,我们再也不需要像狐苏先生这样有光明前程,无限未来的人,再站出来面对这些恐怖的危险。”

视频是消防部队的官网上挂出来的,一挂出来,一夜之间就传得到处都是。

网友们都是火眼金睛,好些都能媲美名侦探,很快就有人发现这视频里相当微妙的信息。

比如说,消防部队官网放出来的火灾视频中,有不少狐苏的镜头,狐苏穿的衣服,头发,表情,竟然和揭狐苏殴打老人的照片里的他,一模一样。

还有当地的环境,哪怕是个傻子也能看得出来,两张照片都是拍摄自火灾现场。

底下的留言各种离奇。

“看看,背景里面都出现了这个钟楼,就是角度不一样而已。”

“怎么回事?”

“也就是说,我苏前脚舍生忘死去救火救人,出来就开始打老太太?”

各种疑问还没有理清楚,无数感谢贴,感谢视频就蜂拥而至。

当然,感谢消防干警的很多。

感谢在那场火灾中表现出人性闪光一面的普通群众的也多。

但是,得到最多感谢的,就是身为演员的狐苏,还有另外一个不知名的女孩子。

很多当时被救下的男女老幼,都站出来表达谢意:“狐老师是公众人物,我们能认得出,但是那个女孩子,我们却已经不知道去哪里找了。”

“如果你看到了这一则视频,我希望告诉你,我高三了,明年六月份就要高考,家里父母已经年迈,只有我一个孩子,你救了我,不只是救了我一个,是救了我整个家庭,救了我的父母。”

看到这样的视频,就是那些致力于找事的黑子们,也一片沉默。

很多粉丝泪流满面,随着官方公布的火灾现场视频曝光,更是有不少粉丝从里面截取狐苏的镜头。

“哇,我自己都被感动了,我居然这么会截图,还得说我苏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美!”

“模糊不清的监控摄像头,手机摄像头拍出来的视频,照片,我居然能舔半个小时!”

“啊啊啊啊,你们这群牲口,没看见狐苏受伤了?竟然一个个的就知道舔颜!”

一张近景照片忽然出现,狐苏坐在花圃旁边的石墩上,侧着头和谢浩说话,肩膀上浓到黑的血红,特别的明显。

下面紧接着就是一张赤着右臂的照片,肩膀那一片一片紫红,前面有一道狰狞的伤口,焦黑可怕,尤其是狐苏的皮肤玉白,泛着光,就越发衬得伤情可怖。

底下的回复静了许久。

直到有人直接把这一段暴露伤势的视频,剪辑到B站上去,弹幕才疯了似的爆发出来。

“我苏,我苏!”

“恨不得伤在我身上!”

“心疼我苏,看他笑得多温柔,一点也看不出受了重伤!”

“换成我恐怕都趴下了。”

柳絮不算是个颜粉,对娱乐圈里各种小鲜肉们其实不怎么感冒,不过她是谢浩的粉丝,最近谢浩各种吹狐苏,他难免也就关注一二。

一开始的心思就是想知道,使劲扒着自家影帝上位的小明星,究竟是什么模样,没想到刚一关注,就被动接受无数黑帖的洗礼。

所以她对狐苏的印象真不能说很正面。

如今看到这一幕,才终于在心里佩服得不行,甚至一点都没挣扎,就叛变到狐苏的粉丝群里来。

“咦?”

柳絮扫过新闻里火灾发生的时间,忽然吓了一跳,“我靠!”

这不正好是第二百九十七期,热剧对对碰直播的日子!!

那一期,狐苏是不是有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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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五十章 铮铮侠骨

柳絮最近正迷狐苏,狐苏的作品又很少,仅有的那一些他出现的镜头,哪怕是剧组花絮,路人偷拍,都已经被翻来覆去地翻烂了。

热剧对对碰是狐苏参加的第一个综艺节目,而且表现惊艳,无论在贴吧里,还是微、博里,提起狐苏都要提一提这个综艺。

柳絮昨天晚上刚刷了一遍,其中狐苏出场的剪辑镜头更是连刷三遍仍然意犹未尽,自是记得非常清楚。

“是哪一天来着?”

柳絮再次看了一遍,悚然而惊,半晌没有说话,越想越是心惊。

她是S师大的学生,这日正好在上电影鉴赏的选修课,同坐的同寝友人一转脸,就见柳絮的眼睛里饱含泪水,登时吓了一跳。

“失恋了?不对啊,你都没男朋友!”

“没有,就是觉得……当演员真不容易。”柳絮抹了把眼泪,振作精神抱起手机开始狂按。

她朋友一脸懵懂。

柳絮的反应还不是最快的一个。

很短的时间内,狐苏带伤录节目之类的消息就暴露在网上。

狐苏自己的微、博到是没什么反应,他没签工作室,没有经纪人,只是独自一个,记者们想找都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他。

于是剧组里其他人都被围追堵截了,而且大多狂刷一波人气。

如今谁都知道狐苏他们剧组所有人之间的关系都很好,这个剧组可以入选今年最和谐剧组奖。

谢浩一边应付记者,一边也对网友,对粉丝,对剧组的朋友们宣泄了一番自己的感叹。

“火场那次,我也在场,当时狐苏冲进去,真是吓得我出了一身的汗,从火灾现场我们就直奔苹果台,连妆都来不及化,狐苏就直接参与节目。”

“要是观众朋友们细心,可以看得出来,他身上穿的盔甲是剧组精心打造的盔甲,还有他身上好像化妆效果一样的伤,都是真的。”

谢浩正好接受采访,谈起此事也直摇头,“观众们可能事后看,心里特别佩服狐苏,觉得他很敬业,我当时却差点没被他给气死,让去医院,说什么也不肯。”

“偏偏武力值差距太大,你们去问问剧组,我们剧组里的武指都是有真功夫的,在狐苏面前也不敢炫自己的功夫,我想采用强硬措施押解他去医院都做不到,只能陪他疯。”

“他疯得高兴,整整一百二十分钟,两个小时,怎么也算是占了多半的C位,却不知道我怕得恨不得自己忽然获得双面胶异能能直接黏在他身上,好歹他昏迷不醒的时候我可以接一把。”

“后来我一想,狐苏身上穿的那铠甲,加起来有四十斤重,得亏了我没黏他身上,也亏了他皮糙肉厚,竟然撑下来没什么事,否则砸我身上我接下来的代言,电影都得砸锅,到时候这违约金付还是不付?谁给我付?”

观众:“……”

谢浩叹气,沉默了一会儿,把爆发出来的力气收一收,郑重道:“我在网上看到‘娱乐圈指路灯’发的帖子,就是狐苏殴打老人的那一个。”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这什么指路灯,你在现场吗?就写得这么有鼻子有眼睛?我现在可以告诉你们,狐苏没有打老人,当时是因为照片中的老人拿走了狐苏和他朋友的外套,手机,钱包,所以,狐苏去要回来,仅此而已。”

“火灾现场人很多,消防干警不少,警察同样不少,围观的群众多,受灾的群众也多,这件事瞒不了人。”

谢浩冷笑,“我觉得,会发这种帖子的人,肯定是个白痴!”

所有观众听他这么说,心中都怒了,通通跑到那张帖子下面群起而攻。

但一想到狐苏去火场救人,自己的东西还被拿走,想想也着实心疼得很。

于是大家又去看有关狐苏的视频,照片等等,把这些转发到自己朋友圈,在贴吧盖楼,四处寻找自己的组织,简直爱得不能再爱。

“啊啊啊,果然还是觉得我苏,好苏啊!”

很苏的狐苏没有放多少心思在工作上,拿到片酬和其它杂七杂八的收入,加起来对他这样的娱乐圈新人来说不少,税后将近两百多万,就全部花了出去,先贷款买了房子,然后开始尽心尽力地装修。

谢浩看他把所有工作间隙都拿来装修自己的窝了。

“那天我看到狐苏电脑上的三维设计图,一时间都要少女心发作了。”

宋红,谢浩,连带孙曼东,高玉娇,难得有空出来吃火锅,聊天说起最近狐苏的动向,宋红就笑道,“那样的精致,那样的细心,要是有一天,真有人愿意自己动手为我打造那样一座,能让我觉得自己是公主的房子,哪怕他没钱,很丑,那我也有可能嫁了。”

谢浩大笑,补充了句:“虽然估计没过几天又要后悔不迭。”

宋红莞尔:“就算后悔,至少那一刻的感动肯定是真的。”

高玉娇也忍不住八卦:“看样子,狐苏还没抱得美人归,虽然挺暧昧的模样。”

孙曼东只觉得不敢置信:“就狐苏那样的脸,那样的气质,不要说他有才有能力,他就是个纯粹的小白脸,也绝对可以把这天底下所有才貌双全的女富豪掌握在手心里吧,那小姑娘那么牛,能拒绝得了他?”

几句话,所有人都有点不平。

谢浩哼哼了两声。

这帮无聊的在这儿为某人抱不平,他到看那个某人甘之如饴!

谢浩吐槽归吐槽,不过还是挺为狐苏操心,知道狐苏没有自己的经纪公司,也没有经纪人,而选择经纪公司也不能太急切,就干脆在工作上多提他操几分心。

他身为影帝,在娱乐圈人面广,每天能拿到的剧本数不胜数,就是他出演不合适的一些本子,只要他想,也一样能接触得到。

今年年底有一部电视剧要开拍,是谍战片,讲一家三兄弟在那个风雨飘摇的时代,为信仰,为祖国,浴血奋战的故事。

整部剧只有一个宗旨——苟利国家生死已,*******。

基调非常好,剧本也很精致,别人通常拿不到全部的剧本,可谢影帝明显是例外。

整个剧本他都看过好几遍,考虑过后,谢浩自己有意想做剧中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大哥。

大哥正是日统区云城的市长。

二弟表面身份是云城仁爱医院的医生,还有一重身份是军统的一名少校军官。

至于三弟,是云城警察局的一名警官,也是地下党的潜伏人员,每日醉生梦死,最喜欢做的事是看戏和唱戏。

这三个主角都有自己的故事,角色有很多可以挖掘的地方。

如果真正演出来,演好了,很容易出彩。

整部剧在谢浩看来,算得上精良,虽然每年都要出好几部谍战剧,这种类型的片子长盛不衰,但是正因为多,所以真正大制作,好剧本,特别出彩的就比较少。

这一部,潜力很大。

他自己一直打算接下大哥的角色,现在到觉得狐苏接二弟或者三弟都很好。

这部谍战大戏——《脸谱》的导演接到谢浩的电话,俩人坐在酒店里唠了半个小时,其中有二十分钟,谢大影帝在说剧本里有关二弟和三弟的角色,应该加上一个属性,就是长得倾国倾城。

导演听了半天,当面没说什么,回去就笑道:“那个叫狐苏的,是狐苏吧,娱乐圈的新人运气很好,很有福气。”

圈子里很多演员,明星,能脱颖而出,红起来,其实除了自己本身出众外,都免不了遇见贵人,被托扶一把。

导演到觉得这个狐苏,遇到贵人的速度最快,人数也最多,而且,那些贵人们竟然还都很上心。

就说谢浩,多大一影帝,根本没和狐苏沟通过,不知道他喜不喜欢,愿不愿意接他手里的剧本,就先想着给他铺路了,要说两个人有特别深厚的交情,那也说得过去,但事实上两个人相识都没多久,只在一个剧组共事过。

说句不好听的话,谢浩有二十年的演绎经历,他进过多少个剧组,和多少演员共事过?大半个娱乐圈的人恐怕都和他有过交集,但让他何时愿意为某个人奔走过?

这导演几句调侃,没多久就传回谢浩的耳朵里,不得不说他们圈子其实真不大。

宋红笑个不停,谢浩摇摇头,一脸无语:“奔走?我有什么法子,以前和我交情好的都是谁?唔,一个黄影帝,黄爱生,现在跑去当导演的那个,我俩好的能穿一条裤子,可我有本事为他奔走吗?”

两个人一块当群演,一块被挖掘,一块成名,前后不差仨月。

谢浩想帮人家也帮不上。

还有一些和他有交情的,人家根本不是这圈子里的人,谢浩想了一下,拿手机给狐苏打电话:“狐苏,你和哥交朋友,你占了大便宜了。”

狐苏:“……”

“哥所有的朋友,只要交情足够,那都是成名成腕的主儿,哥旺人的很。”

狐苏失笑。

方若华还是挺关注娱乐圈里关于狐苏的风潮,不过这回,她和娱乐圈扯不上太大的关系,就是关心也只能关心关心,怕是帮不上什么忙。

却没想到,帮不上忙的话才说没几个月,方若华就为狐苏他们剧组,做了一件大事。

这是后话,目前狐苏发现,哪怕在如此便利的环境中,想要把自己的主人养成一个金尊玉贵的公主,竟然不怎么容易,需要很多很多钱。

狐苏见过电视里的豪宅,见过电视里的城堡,见过那些昂贵的珠宝首饰,见过华服美食,他就觉得自己买的房子太小,自己打造的家具是还算顺眼,但总要有替换的才好。

有了住宅,在各个风景名胜,难道不该有个别院?

当年主人把自己的宅子让出去做了办公区,可郡主在京城可是有好几个园子,都美轮美奂,如今怎能没有?

衣食住行,其实食为最主要的。

可再好的厨艺,也需要好食材,才能变成真正的美味,而如今想得到真正的好食材,竟是钱和地位都不能缺少。

狐苏想给自家主人烧个野味,那也不能像以前一样,随便找个山头上去溜达一圈,拎回来就能算数的。

他到是琢磨过。

前几个月在剧组,他趁着拍戏的时候出去溜了一圈,抓了两头幼虎回来,正打算宰了剥皮呢,剧组那一干人等愣是抱着他拿菜刀的手和胳膊不放手。

想起这些,狐苏就有点郁闷。

(谢浩:究竟谁郁闷?一开始还当这小子开玩笑,结果后面发现他真要辣手摧虎,自己简直被吓个半死,生怕出什么娱乐头条!那些黑子黑狐苏这小子,是真没黑到点儿上,他们要是跟着剧组深入走一趟,简直能把狐苏这家伙黑到监狱里去过年。

事后,他们剧组仔仔细细地检查了好几遍,发现自己一行人的确没有误入自然保护区,这才放心。)

狐苏一缺钱,谢浩送上来的剧本,他就选了个给钱给得最多,最痛快的接了。

正好就是《脸谱》

要不是时间上实在有冲突,他都想多接几部。

谢浩见狐苏这么上心努力,到是有点高兴:“前阵子总觉得以你小子佛系的模样,迟早要离开娱乐圈,现在看来,到像是能共事很长一段时间的样子。”

《脸谱》的剧本是很不错,导演却是个新锐导演,前面只导过一部年代剧,还导过两部纪录片,经验很少,但是表现出十足的灵性,又是北影毕业的,家世还不错,人脉很广,只看他这样的小导演,能让谢浩给他当主角,就知道这家伙来历肯定不简单。

越是新人,其实越对自己的作品十分看重,哪怕是谢浩推荐的,这导演还是认真把狐苏的信息搜集了一遍。

结果这一搜集,小导演差点以为自己前阵子不是和御用编剧一起闭关创作,而是跑火星去了。

他到也听过几句关于狐苏的传闻,知道这是当下比较火的娱乐圈新人,却没想到,竟然火到了这种地步。

看了一遍火灾现场的视频,导演对狐苏的印象到是好了起来。

“侠骨铮铮,铮铮侠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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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五十一章 追求者

此时正值冬日,西北风咆哮,天一日冷过一天。

《脸谱》一干演员是顶着大风雪进的剧组,谢浩一早拉着狐苏猫在自己的化妆间,一边吃火锅一边看剧本。

“你要演的老三孟寒,其实比演老二孟礼稍微难一点,真不知道你为什么不选孟礼。”

这几个角色戏份上虽然不说绝对平均,但是在重要性上真的差不多,都是绝对主角。

谢浩觉得外国高材生的大医生孟礼,比起一身落拓,风流成性的老三,更适合狐苏。

狐苏的演技一开始其实真不能算特别好,当初演云昧,更多是本色演出,这次尝试新的挑战,谢浩觉得恐怕要费点力气。

“不过,你的学习能力没得说,在这个剧组里打磨一回,下次演什么都成。”

这么一想,似乎狐苏挑一个困难一点的角色,似乎也不是不行。

其实,狐苏只是觉得一般报酬,都是多劳多得,老二也是主角,但是属于中途就不幸牺牲的一位,老三好歹坚持到倒数第二集才牺牲,所以他选了老三。

如果不是不好和谢浩抢,他没准还想演老大。

谢浩万万不会想到,狐苏竟然会根据钱多钱少来挑选角色。

就这样不食人间烟火的美男子,又是花钱如流水,手松的厉害,好像视金钱如粪土,怎么会为了片酬去挑选角色?

后来,谢浩发现狐苏这点小秘密以后,每每在接受采访的时候,只要提及狐苏,都要叹一叹当初会在媒体面前,夸奖狐苏努力拼搏,会主动尝试转型,什么角色都肯演,不怕苦不怕累不怕丑,没有偶像架子,无一处不完美的自己,多么天真可爱。

“聊什么呢?”

谢浩和狐苏正说话,宋红推门而入,眉如远山含黛,目似秋水横波,妆容艳丽得很,只是艳色迷人中透着点倾颓。

拖着长长的旗袍坐在椅子上,打了个呵欠。

谢浩一下子就乐了:“昨天你们不就是拍了回定妆照?至于这么一副已经被榨干的德性?”

“呵!”

宋红在谢浩和狐苏面前,到也不怕得罪人,翻了个白眼朝着外头一横。

“真是后悔给你面子,跑到这破地方来给一帮娃娃折腾,就那个李艳茹,演谢浩你童养媳的那个,都什么玩意儿,区区一定妆照愣是给我耗到十二点,还不让我们这些前辈先拍,本姑娘才从剧组赶来,昨天白天在威亚上陆陆续续吊了六个小时,晚上又耗到凌晨四点,今天一大早儿还得进剧组,这是人能干的活儿?”

谢浩一听也心惊:“很不像话?”

宋红冷笑,蜷缩在椅子上倒头就睡,也不搭理他。

谢浩心中不免有些嘀咕。

这次与和金导演合作时不一样,金导演用的演员,那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绝对敬业,高玉娇和孙曼东都是当下流量担当里演技出色的那一拨,或许在演技上,还难以同谢浩和宋红相提并论,可是性格都很好,也愿意学习,在娱乐圈中不只是想当明星,也同样想做一个演员。

《脸谱》的新导演戴佳,却不可能像金辉那么罩得住,他也不算差,但总要对投资商有一定程度的妥协。

一来投资商要赚钱,就得请当下的流量小生和流量小花,二来,既然投资商投了钱,当然也想安插一些自己人,好让自己人借机扬名。

整个剧组可谓鱼龙混杂,有点不单纯。

谢浩伸手戳了戳宋红,被她一巴掌拍开,不禁笑起来:“说得好像你没和这样的剧组,这样的明星合作过似的?”

他们这些年拍了多少戏,和多少剧组,多少演员合作过?什么样的情况见不着?

宋红哼哼了几声,还没说话,大门就被人轻轻敲响,谢浩没应,门便开了,一个女孩子探头进来,未语先笑:“谢老师,宋老师。”

女孩儿看了狐苏一眼,脸颊飞红:“狐老师,能不能让我们雯雯姐进来休息一下,别的化妆间人都好多,外面有点冷。”

谢浩扬眉,这个雯雯姐的资料立时就在他的脑子里铺开。

佟雯雯,祖上据说是满洲贵族,绰号格格,父亲是美籍华人,豪商,在大陆也有很多投资,母亲是曾经红极一时的香港红星戴玉茗。

这姑娘可谓名副其实的富二代,小公主,还不是娱乐圈的人,但是她本人对娱乐行业很感兴趣,似乎有意插一脚,目前想收购娱乐圈几家小公司。

“请随意。”

谢浩的所思所想也就一瞬间,面上温柔和煦,很无所谓地摊摊手。

那小姑娘立时推开门,请外面佟雯雯小姐进门。

佟雯雯长得五官深邃,眉目如画,保养得宜,一身的贵气,叫她一声格格,到也并不算过分。

她进了门,很有礼貌地向谢浩道谢:“真是麻烦谢影帝了,没想到会下雪。”

她只穿了一身藕荷色的羊毛大衣,镶钻的雪白色高跟鞋,衬得一双腿修长,亭亭玉立。

外套上湿漉漉一片,连头发都有些湿,可她整个人却不见半点狼狈,笑起来也是一片明媚。

谢浩一时对她印象不错。

就是旁边李艳茹殷勤地近乎谄媚,也没让谢浩太不舒服,实在是佟雯雯很会处理这些拍马屁的人,自然而然,又不让人尴尬地拒绝掉这些殷勤,行为做派显得很有修养。

只是有外人在,大家说话就有些不方便,不过没多久,造型师,化妆师陆陆续续进来给谢浩和狐苏化妆,一时间化妆间也变得嘈杂忙碌。

很快,戴佳就招呼大家各就各位。

祭拜关公,酬神,举办开机仪式,一切程序早就没出什么差错地走完。

今天第一场戏,戴佳考虑到好几个演员彼此都不认识,为了磨合队伍,第一场戏就拍得简单一点。

云城孟家三少爷孟寒,在喜相迎戏班,登台唱杨家将,‘李陵碑’。

台下有人闹事,孟寒含笑间戏耍云城大亨白若兰,卸下对方的枪,还让他栽了一跟头。

谢浩:“简单?”

戴佳笑道:“这不都说我们狐苏会唱戏,本身就是好手,身手也一流,还是谢大影帝您自己说的,当时你和他演对手戏,但凡打戏,他都是一遍过,从来没有因为他的原因NG,所以说,是不是很简单?”

谢浩也无言。

索性拍什么都一样,狐苏从来不知道紧张两个字怎么写,哪怕和场上的演员没什么默契,他也不当回事。

这场戏果然拍得很流畅,狐苏装扮好,登台一开腔,所有人就被他吸引住。

谢浩从来不听戏,但这一次狐苏唱的小小段子,他却听得入了迷。

整场戏过得特别顺利,两遍就过了,第一遍还是因为演‘白玉兰’的那个演员的替身出了点差错。

没错,这场戏狐苏是和替身对戏,演云城大亨白玉兰的是个小鲜肉,叫刘宾,最近特别火,粉丝众多,他们经纪公司给他安排得通告也多得不得了,天天拍戏那就是赶场。

“估计你以后和替身拍戏的时候会比较多。”

谢浩笑了笑,面上露出一点无奈。

狐苏到不在乎是和什么人对戏,反正自己表现得可以,对得起他拿到手的酬劳就行。

戏一过,助理连忙替狐苏清理身上的行头。

宋红不觉叹道:“唱得真好。”

狐苏笑着摇了摇头:“这京剧我不熟,唱得并不好,其实就是瞎唱。”

他从没有接触过这样的本子,当初在镇西城,若华到是在宣传组里组建过戏班,算是当时首创。

那会儿若华若是得闲,就带着他去给宣传组的人排戏,京剧到是少,那时候没有京剧,人们也不爱看。

组里的歌伎,舞伎,优伶等人,能歌善舞,排出来的戏特别精彩,又哪里容得下京剧出头,奈何若华老喜欢唱两句,又着实爱听,狐苏就跟着学了。

学也只是学了点皮毛而已,又哪里值得旁人一赞。

“狐哥哥当真谦虚。”佟雯雯缓步走过来,双眼闪闪发亮,亲自给狐苏送上毛巾。

狐苏顺手拿过谢浩的毛巾往脸上一糊,举手摆了摆。

佟雯雯一愣,眼神略微黯淡了一瞬,但也不觉尴尬,转手把毛巾递给狐苏的助理,笑道:“这是新的,放心用吧。”

助理:“……”

“狐哥哥,你过来坐,我让人带了热饮,不知道您喜欢什么口味?”

所有人都有,狐苏到没有拒绝,大大方方地坐下,顺手替谢浩也拉了把椅子,谢浩刚一落座,就见佟雯雯坐在了狐苏身边。

这下子,谢浩可算是看出来,佟雯雯大小姐对狐苏有意。

有女孩子喜欢狐苏,这可不是新鲜事,问问现场的女人们,谁能说不喜欢狐苏?

但凡只要是没结婚,没男朋友的,面对这样一张脸,面对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不动心?

只是狐苏是那天上月,大家都是凡人,敢伸手采摘的没有几个。

谢浩考虑了下佟雯雯的背景来历,到是对她这么自信,敢于表达,不觉得奇怪了,这姑娘是被人捧在掌心里长大的小公主,向来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怎么会心存顾忌?当然是喜欢就立时表现出来。

此时,佟雯雯就像个小迷妹一样,唯独比小迷妹多了几分霸气,一一把热饮送到狐苏面前。

狐苏笑着道了谢,挑了一杯红枣奶昔。

佟雯雯一愣:“狐哥哥竟喜欢这样的饮料吗?”

她只觉得有些可爱。

狐苏笑道:“我家主人喜欢,我也随着主人喝得多了,习惯而已。”

佟雯雯又是一愣,还想说什么,狐苏已经道了声歉,起身离开。

“主人?”

佟雯雯蹙眉。

谢浩笑道:“小年轻谈恋爱,事儿就是多得很,每每要玩个什么情趣,这是角色扮演,玩主仆游戏玩上瘾了。”

佟雯雯一时不敢置信,先不提狐苏有女朋友的事。

“让狐哥哥扮仆人?”

这也太失礼。

还没见面,佟雯雯就对狐苏传说中的‘女朋友’产生很强烈的恶感。

“听说是个很年轻的女孩子,还是个学生?是在什么财经大学读书?”

S市财大这样的学校,佟雯雯从来就没听说过,自然也不放在心上。

外面的人或许看娱乐圈中人如雾里观花,总不那么清楚,但是圈子里信息流通还是挺快的。

狐苏从没有隐瞒过,他和一个女孩子关系不一般,动不动就打电话什么的,谁都能看得出里面有问题。

佟雯雯自然早就知道,狐苏似乎是有女友,但那女孩儿不是圈内人,也并不出众,两个人又没订婚,也没结婚的,她不觉得两个人能长久。

“以后狐苏一定能成为娱乐圈最耀眼的明星。”

稳稳地坐在椅子上,佟雯雯抬头看过去,只一眼,她就把狐苏从那么多演员和工作人员中认了出来。

虽然在场不乏颜值高的演员,但狐苏依旧是其中最出色,最让人着迷的一个。

佟雯雯从小到大都没有谈过恋爱,她甚至想过,也许自己以后会找一个门当户对的男人结婚,不在意爱不爱,只是时候到了。

可遇见狐苏,她忽然有了期待。

“做明星背后的女人,普通人不合适的。”

佟雯雯轻轻叹息。

方若华坐在教室里,两只胳膊分别被米素素和周麟拽着。

他们俩都显得有些亢奋,其他同学也叽叽喳喳,嘀嘀咕咕,和以往不太一样。

站在讲台上的‘齐老师’神色间却没有他们那么轻松,反而带着点怒意,手里拿着海蓝专用手机,不知在和什么人打电话。

“你们有没有缺人手缺到,要让还没有毕业的学生们担责任了?不对,连读预科的学生们也不放过,你们脑子被狗吃了。”

对面不知说了什么,齐老师的脸色越发阴沉,半晌,砰一下捏碎了手机。

海蓝的学生们目前其实都处于放假的状态中,好长时间没见到这位齐队长,此时到被他暴怒的状态吓得噤声。

齐老师瞪着下面的学生,瞪了好半天,没好气地冷笑:“欢呼什么,雀跃什么,等你们长大了,毕业之后,有的是机会让你们去第一线战斗,现在就赶鸭子上架,你们以为是好事?”

所有学生都不吭声。

外面穿着海蓝特有黑西装的后勤人员,早拿着各种装备在等待。

半晌,齐老师摇摇头:“进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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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五十二章 装备

后勤的人脸色都不大好,慢慢走进门向齐老师略一欠身行礼,便抬着各种合金箱子,列队走到讲台前站住。

“请各位同学拿好自己的学生证,我们点名叫到谁,谁请上前来领装备。”

装备不多,学生也不多,花了半个多小时,所有人都装备到手。

大多数人的装备差不太多,一块灵气护心铠,要求贴着心脏放。

学生们的校服本身就有防御功能,再在心口贴一块儿护心铠也就足够,这玩意很重,再多就是累赘。

还有一块儿疾风符,雕刻在木头上,一次性符文,激活之后半个小时之内速度迅疾如风。

“用疾风符有条件,本身的身体素质不能太糟糕,体格检查身体素质这一项低于七十分,不建议使用,当然,实在万不得已要用,那做好事后躺半个月的心理准备。至于低于六十分的,那就更不建议用了,自己考虑。”

另外就是武器。

有冷兵器,还有一把很精致的,一看就和玩具差不多的小手、枪,弹夹根本不能上普通的子弹,向里面注入灵力就能射、击。

“这东西是让你们带着防身的,应该用不到,需要用到的时候,用之前先按响警报。”

再加上一些小零碎,比如能让人浮空的铜球,有拳头大的,也有能做成吊坠挂在脖子上的,显然起作用的是上面和里面雕刻的各种符文。

越小巧的,能起作用的时间越短,几乎都有次数限制,用个七八次估计就得坏。

总体装备就这么几样。

不过,就连方若华都对小巧可爱的武器爱不释手,最喜欢的到不是那把灵力发射枪,反而是各种小物件,仿蜘蛛侠的蛛丝弹射器,放变色龙的隐身斗篷,都很有趣。

在看到这些装备之前,方若华对海蓝这边炼器一类的教学,都抱有一点儿怀疑。

实在是他们利用灵力的手段太粗糙,大部分都是靠蒙,靠猜测。

这也是没法子。眼下这世界灵力爆发也才小二十年。

但是这些靠从古代典籍里搜集资料,‘半蒙半猜’弄出来的小玩意,竟然也颇有巧思。

只能说人的力量当真无穷大,一万个人里面,总有人会有修行天分,有修行天分的人中,也总有人在炼器方面特别敏锐。

这里的华夏国,强过他国无数倍的地方,其一便是人多,人一多,人才自然也就多。

可听齐队长和人的对话,还有最近几天海蓝内部的气氛,方若华此时到觉得,华夏国貌似压力也很大。

好几个老师都来去匆匆,甚至有几次,老师来给学生们上课,身上竟还带着伤。

海蓝有很多药在治病治伤方面有奇效,普通的伤只要用过药,可能转眼就好,能让老师带伤上课的状况,真是一想就能感受到其间的凶险之处。

后勤人的工作结束,便陆续退开。

作为班主任的刘莉,已经大半个月不露面,今天一大早就回了学校,单独叫了几个学生去谈话。

此时刘莉站在讲台上,盯着学生们很是新鲜地把玩装备,蹙眉道:“有消息灵通的学生大概已经知道了,海蓝校董会的董事们讨论过后,决定给所有在校学生,包括你们自己,增加一场假期实战实习。”

教室里登时响起变得嘈杂喧嚣。

“内部消息说,目前海蓝在逃的异能罪犯有一百二十六位,但是我们的行动队分不出人手去追捕,是不是要我们去?”

几个学生登时紧张,双目炯炯。

刘莉板着脸,瞪了那几个学生一眼:“做梦呢?”

学生们:“……”

刘莉冷笑:“遇见通缉令上的异能罪犯,你们唯一要做的就是按响警报,通告情况,然后跑,不对,应该是先跑,再按响警报,通告情况,明白了没有?”

“是!”

一干学生应道。

刘莉这才叹气:“假期实战演习的资料,按宿舍发下去,你们自己看看,拿到相同资料的宿舍自动组队。”

米素素和方若华拿的是同一份资料。

资料里说,影视城一个剧组里闹鬼。

这个剧组正拍一部武侠轻悬疑喜剧,虽然是喜剧,但是剧情设定的背景却很苦逼,男主一的父亲本是武林中德高望重的大侠,因为奸人挑拨离间,误会男主二的父亲是当时武林中行凶作恶的魔头,于是带着江湖中数位高手把对方杀了。

男主二父亲早亡,母亲也从此疯癫,他自幼随师父长大,却长成了温柔细腻的性情,为人善良,极富正义感。

整个剧情设定是男主一和男主二在江湖上相逢,总因为各种事件被联系在一起,他们一个暴躁,一个温柔,既是对手,也是朋友,在一起经历了很多事件。

剧中其中一个情节是,反派让男主一知道男主二的父亲是魔头,陷害男主二杀了男主一的亲妹妹,两个人反目成仇,男主一虽然痛苦,但却为了给妹妹报仇,将男主二打落悬崖。

这一幕算是整个剧里戏剧冲突比较强烈的部分,导演很重视。

他们剧组的演员别看并不出名,可两个男主角都拍戏拍了很多年,演技很好,也很认真,从一开始拍导演就觉得比较顺利,却没想到,拍到这一段剧情,却忽然出现问题。

按照正常拍摄状况,男主一应该表现得很纠结痛苦,但是还是动手杀死了男主二。

但一拍到这一部分,男主一就出问题。

第一次地上忽然多出一块香蕉皮,男主一摔倒。

第二次男主一一动手打男主二,道具台子忽然塌了,两个人一起从‘悬崖’上摔下来。

一开始,导演和演员们也没发现不对,只当是不顺利,但是后面一拍这一幕就出问题,以至于什么男主一胃疼,脚崴了,打嗝,最后一次还不知名昏迷,总之,就是拍不下去。

甚至有一次,男主一像是被什么人给上了身,演到这一幕忽然自己改台词。

什么‘我是白痴’‘我很蠢’‘该死的是我,连这么简单的诬陷都看不出来’云云。

导演其实还没联想到闹鬼什么的,只是营销为了宣传,把这事用不太剧透的方式在网上调侃了一下。

没想到很多网友都开玩笑说,这大概是剧组里有只鬼戏迷看不下去了。

米素素:“所以,这是让我们去抓鬼?”

方若华也觉得很有意思。

其他同学拿到的卷宗资料大同小异,都是些乍一看似乎有问题,却没有出现任何伤亡,似乎并不危险的事件。

资料里提到,海蓝的外围搜查队接到举报调查过,现场确实有过异能痕迹残留,但是目前的探测器实在不准,出错的时候比对的时候还多,外围搜查队的人也不能确定,就表上E级标签送到上面了。

于是,上面干脆把这样的小事挑出来,给学生们过过手。

齐老师立在门口,神色慢慢和缓,挂断了手机,掐灭烟,嘀咕了几句,看了看时间,转身进门道:“有留存学分的,都去学校官网,买一份最新的丹药套餐。”

“没有学分留下的,从现在开始,你们没有假期了,从现在开始,我就在学校,但凡现在学分不够买丹药套餐的学生,老老实实跟着我上课,我给你们补课。”

众同学:“……!?”

方若华连忙打开手机登录官网,输入自己的学号看了看。

学分17分。

丹药套餐是六分一套,其中最重要的一颗药叫‘龟息’,据传是海蓝的数十位炼丹大师,因为一次意外境遇得到的药方,又经过了长达五年的实验,终于炼制成功的丹药。

一个人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吃下药便能保证自己三天内伤势不恶化,当然,人也会陷入半假死状态,只余一口气。

这药的确是能救命的东西,只要剩下一口气,以海蓝的医学水平,几乎没有抢救不回来的人。

“嘿嘿,兄弟们,哥们儿我下课了啊,你们自求多福吧。”

周麟一句话没说完,头顶上就冒出一团绿光,绿油油的,他自己看不见,还大摇大摆,一脸显摆地出了教室大门,其他人都笑。

笑过却依旧无奈,学分很重要,但是能攒下富余六分的却没有几个。

像方若华这样的,已经算是大款,除非周麟那种学习好,会来事,还会做生意的,否则学分都很是紧巴巴。

平时做很多事都需要学分,想找某一位老师单独辅导,想买拥有灵力的各种小器具,看病疗伤锤炼身体,借读图书馆十二层以上的书籍,使用静室帮助入静……

总之,在学校里想学得好,生活得好,那是处处离不开学分,大家都不富裕。

齐老师明显是不想让学生们去做这个所谓的实战实习,即便这些实战实习看起来都很像笑话。

“我去!”

周麟瞪着自己的资料哀嚎,其实他拿到的资料比较有意思,起因是一个抖音视频,视频上有只猫成了精,会自己带钥匙,会跳起来踩着把手开门,能接送家里的小孩儿,看到有人欺负小主人还上去亮爪子威胁。

网友们笑言这猫成精了,当然是玩笑话,不过海蓝外围的技术人员分析过视频,认为这视频真实性非常高。

那猫就未免显得太聪明,天底下聪明的宠物很多,一点也不稀奇,但这只土猫一来年幼,二来没有受过任何训练,总归就属于值得稍微查一查的那种。

“就算它成精了,我能把它怎么办?它是人家的宠物,有主,总不能抓了吧?”

刘莉站在他身边看了一眼,一本正经地道:“按照正常程序走,登记造册,记录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如果要加入海蓝,就领回来,不肯,就加强监视一段时间。”

周麟:“……”

其他人都笑起来,纷纷出言安慰。

刘莉见学生们笑闹完,摇摇头叮嘱道:“马上就放寒假了,你们可以开始自己的实战实习,但是有一点我要强调,哪怕你们觉得你们面对的对手,面对的情况一点也不危险,也绝对不能掉以轻心,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警惕。”

学生们齐声应下。

海蓝大学学生证上,那么多条学生准则的第一条,加黑加粗的字样就是——‘时刻警惕’。

没几日,寒假就到了。

米素素挽着方若华的胳膊,一出校门就道:“先去剧组?”

说到剧组,方若华不觉一笑:“那我们去探班?”

买上些茶点一块去。

《脸谱》剧组内

谢浩刚刚拍完一场动作戏,整个人累得像条狗,趴在椅子上气喘吁吁。

几个助手连忙把大衣给他盖在身上,头上也扣上一顶皮帽子。

谢浩转头,就见狐苏坐在一边的烧烤架前,慢吞吞翻动架子上的肉串。

他动作舒缓,眉眼在火光中闪闪发亮,眼角眉梢间都仿佛含了一丝喜悦。

要说动作戏,谢浩拍的相对来说还算少的,今天一整天狐苏就没有停过,被炸弹炸了三次,跳崖上房爬树,挨个来了好几遍,换成别人早就趴下起不来,他拍完了却还能收拾得清清爽爽,干干净净,坐在一边饶有兴致地处理肉串,菜串,收拾出各种美食。

狐苏抓起一把肉串往谢浩手里一塞,谢浩登时受宠若惊,满腹的腹诽抱怨通通不翼而飞。

想想当初眼看着这位收拾一桌子美食,然后不给自己吃,还要他请客吃饭的崩溃,再看看手里的肉串,这哪里是肉串,分明是自己破碎心肝的粘合剂啊!

谢浩瘫在一边,让狐苏喂了几把肉串,心满意足地直哼哼:“别老是给我旧的,你新烤出来的不赶紧吃,不还是要变成旧的。”

虽然旧的也没有很冷。

狐苏一笑,温柔道:“等它们不那么新鲜,自然都是你的。”

谢浩:“……”

佟雯雯来剧组探班,带了热奶茶,回头便看到狐苏温柔的笑容,一时间只觉得群星暗淡,唯独只有这一个人光耀四方。

她不自禁地走过去,双手捧着奶茶递到狐苏眼前:“狐哥哥,请你喝。”

狐苏冷淡地一摆手,还没说话,谢浩就抢先接了奶茶:“狐苏不喝别人送的饮品,这小子臭毛病多得很,你谢哥没这么忌讳,给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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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五十三章 选择

佟雯雯有些失望。

她在这个剧组已经呆了很长时间,隔三差五地请全剧组的人吃饭,请众人喝茶,剧组里少有人会不知道她的身份。

她是皎皎明月,大家都喜欢她。

谁会不喜欢她?

就连李艳茹那样见到略微周正漂亮点的女孩儿,就要去踩上一脚的小姑娘,都觉得她好,而且是真心实意的。

她家中有钱有势,她受过高等教育,她性情还好,从不与人为难,哪怕面对的是普通的小道具,十八线的小演员,保安,清洁工,她也是周到得很,从没有半点的盛气凌人。

就是她那些同样身份的大家千金们,也很少会说她不好。

平时她到各大剧组去玩,那些男明星们见了她,都很殷勤体贴。

可以说,她佟雯雯但凡对谁有心,对方绝对能高兴得一蹦三尺。

娶了她佟雯雯,不光少奋斗二十年,而且还会拥有漂亮温柔体贴可爱的完美妻子,谁能不受诱惑?

偏偏狐苏就不肯多看她一眼。

佟雯雯只失落了片刻,便收拾起杂念,她心中反而更是坚定。

虽说寻常时候轻易不去强求什么,但佟雯雯偶尔也会小小的倔强一下,至少现在,她就放纵了自己的小倔强。

凭什么不喜欢她?

今天不喜欢她,她就做得更好,再加倍努力地好,她那么年轻,还有漫长的时间,怕什么?

谢浩有一口没一口地喝奶茶,这奶茶滑润可口,和外面卖的全是添加剂,味道一个样的所谓奶茶到没多大的不同。

“啧,你就没感觉到自己的皮肤在烧?”

狐苏莞尔:“没有。”

谢浩噗嗤一声,也笑了。

身为影帝,他也不怕人看,崇拜喜欢他的小迷妹,一样能从城南排到城北,只是第一次遇见佟雯雯这样的千金小姐上赶着追人,这个被追的人还这么冷淡。

谢浩连劝都没得劝,劝狐苏不喜欢人家就拒绝?可这拒绝的态度还不够明显?

狐苏每天张口闭口都是他藏在身后的那个女孩子,整个剧组连只干几天的清洁工都知道,他们组里最漂亮的美男子,有自己的爱人。

佟雯雯就偏要装糊涂,以她的身份,自己又没直接表白,还真挺难应付。

谢浩为自家好友发了会儿愁,回头就见狐苏优哉游哉地倚在椅子背上,神色恬淡,修长的手指捏着泛黄的书页,正在读书。

这模样,哪里有半点困扰?

“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

谢浩这么操心,还不是怕佟雯雯求而不得,再出些歪招。

以这个女孩子的身份,她甚至不用明说,也不必做出太多暗示,只要她表现出受到伤害,就不知有多少人揣摩上意要找狐苏的麻烦。

不只是狐苏,就是那家伙藏着的女孩儿,说不定也同样会有麻烦。

短短几分钟,谢浩就脑补出六十集的爱恨情仇来。

谢浩一声长叹:“狐苏,我……”

一抬头,就见狐苏站起身,脸上的棱角瞬间变得柔和,不用说也知道,那小姑娘来探班。

狐苏很自然地立在那姑娘的侧前方,目光温柔中竟有几分虔诚。

谢浩无法形容两个人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感觉。要说是爱情,可这世间痴男怨女的爱情,他怎会没看过?多年来经历多矣,这种似乎不是。

要说像信徒侍奉自己的神,又好似没有那么远。

“教宗和自己的神?也不像。”

谢浩拢了下虽然保养得好,可还是比不得往年浓密的头发。

至少他还的想象力还很不错,说明他尚且年轻。

圈子里蹉跎掉青春年华的老人们,连想象的能力也早已匮乏。

方若华来探班拎了一兜麻辣小龙虾,几杯热咖啡,热可可,奶茶一类的饮料,都是速溶的。

狐苏一一取出摆在小方桌上,依次挨个尝过,挑出一杯咖啡,加糖加奶递给给若华,又把自己的烤肉,烤鱼,烤青菜等等奉上。

剧组这一小小角落,登时变成大排档,还是那种中西合璧,乱七八糟的大排档。

狐苏把方若华吃着觉得不好吃的食物拿过来自己吃掉,不多时,她面前摆的便都是相当合口味的美食。

米素素也在,她还是第一次来剧组,一路上看到不少明星和熟悉的面孔,到还真有点兴奋,虽然很矜持地没有跑去要签名,却免不了以他们为背景拍各种美照。

“若华说的那个剧组,应该是宋美琪导演的《叶北传奇》,已经有两天,这剧组没开工。”

狐苏沉思片刻,伸手把道具师叫过来,“吴哥,来一下。”

吴哥身为道具师,不只是负责狐苏他们剧组的道具,整个影视城四五个剧组的道具,他都有份参与,人又比较爱八卦,可谓是影视城万事通。

叶北传奇的剧组里出的热闹,原来竟比传言中还要多,什么本来应该挨巴掌的角色,变成了伸手扇巴掌的,本来被删除的戏份,演员莫名其妙非要演,还给拍下来,导演都一头雾水。

其实各个剧组里总免不了有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发生,否则也没有开机前要酬神等风俗习惯。

只是那些稀奇的事,导演和演员们通常并不乱说出去,除非是为了宣传,拍摄不顺利,投资商就有可能撤资,哪个剧组受得了?

演员们也希望自己拍的戏能顺利拍完,正常上映呢。

米素素伸手抱住方若华的胳膊,小声道:“不会真有鬼吧?”

她想起如今的情况,异能者都有那么多,大家竟已经可以修行,也许自古流传的神话传说都有来处,那么鬼是不是也同样存在?

米素素到底还是个女孩子,心中对这些东西,自然是怕的厉害。

狐苏伸手把自己脖子上的项链摘下,牵过若华的手腕,给她缠绕上去。

项链是狐苏自己雕的,是他自己的名字。

“无论有何灾祸,只希望都发生在我身上,不要波及若华分毫。”

热气腾腾的奶茶不小心落地,佟雯雯的鞋子上瞬间沾满白色的奶液。

李艳茹连忙让人拿了纸巾过来,蹲下身给她擦了擦,抬头就见佟雯雯正看着远处出神。

“雯雯?”

佟雯雯猛地回神,笑了笑:“没事,可能有点儿累了。”

她深吸了口气,脸色漠然,带着李艳茹又给剧组其他演员送上奶茶。

这样的千金小姐,所过之处不敢说人人奉承,却是必然人人都很客气。

她送一杯奶茶,效果比普通人给别人一兜子钱,估计还要好一些。

李艳茹回头看了眼,大约也就明白佟雯雯的心事。

狐苏那样的男人很少有女人会不喜欢。

“雯雯你也别当回事,娱乐圈里男女分分合合,太正常了,那女孩子明显是圈外人,她很快就会明白和明星谈恋爱会有多么累,而且她也帮不到狐苏什么忙,如果她真是为了狐苏好,那就该自己识趣一点,早些离开。”

李艳茹想起自己的经纪人,给她前男友那一封措辞谨慎的分手信,心中略有惆怅,但是她绝不后悔。

她进娱乐圈,是为了成名,为了美好的未来,为了那一切,牺牲掉任何东西都在所不惜。

狐苏这样的人,有这么一张脸,注定走起来要比别人顺畅,受到的诱惑也一定会比别的演员多出很多。

现在他能坚持对自己的女人不离不弃,可再过上一年半载,他就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

她当初和男朋友谈恋爱时,不是也曾期盼着海枯石烂,永不分离?

说话间,导演就招呼准备开工。

这一场是三兄弟中的三弟孟寒在歌舞厅相亲,相亲对象是个日本人,藤田美惠子,藤田美惠子的父亲是S城有名的大特务头子藤田一郎。

相亲时铁血杀手团的几个人忽然出现,埋下炸药欲炸死美惠子。

孟寒英雄救美,和这个日本姑娘成了朋友。

导演一声令下,所有人都开始准备。

狐苏到是不用上妆,只换了一身西服。

方若华不觉轻笑。

狐苏穿西装,竟然也不违和,很好看。

“狐哥哥。”

佟雯雯换上传统和服,踩着木屐,踢踢踏踏地走到狐苏身边,笑道,“这还是我第一次演戏呢,有点紧张,狐苏哥哥和我对对戏好不好?”

这没什么不能答应。

佟雯雯饰演美惠子,原来演美惠子的那个演员,听说是家里有事,昨天晚上连夜离开的剧组。

导演戴佳也不会反对,美惠子虽然也算是个有名有姓有台词的演员,但在《脸谱》里一共就出场四次,不算多重要。

佟雯雯身为投资商,亲自参演客串,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半点坏处。

甚至说,哪怕拿出这么个小角色,就是为了讨好投资商,他都乐意。

戴佳还年轻,资历浅,想要提升地位,就需要投资商的金钱支持。

趁着众人正在准备的间歇,狐苏和佟雯雯对了对戏。

米素素在一边看着,忍俊不禁,是个人都看得出,佟雯雯这姑娘对狐苏格外不同,狐苏却客气绅士的很。

“我猜,佟雯雯肯定不希望狐苏对她那么客气。”

方若华和米素素站在一边,和剧组里的工作人员聊天收集资料,顺便看看热闹,结果没一会儿,佟雯雯竟然莲步轻移地走了过来。

“你好。”

佟雯雯客客气气地伸出手,“我姓佟,佟雯雯。”

“你好。”

方若华应了声,侧头看到米素素瞪得圆滚滚,充满好奇的眼睛,一时也有些无语。

佟姑娘可能不知道,她身上从头到脚,每一个部位都写满了尖锐,整个人全副武装,看方若华的目光充满警惕。

“狐哥哥是个很好的演员,肯定能在娱乐圈走得很远。”

佟雯雯抬头看向方若华,“请问,方小姐和狐哥哥是什么关系?”

方若华尚未言语,米素素噗嗤一声乐了。

两个人一起转头看她,米素素咳嗽了两声:“抱歉,抱歉,你们继续。”

佟雯雯张了张嘴,旁边又是一声‘噗嗤’。

“咳咳咳咳。”

顶着佟雯雯的死亡视线,米素素摆摆手,“我的不对……对不住。”

她一转头,捂住略有些发红的脸,躲到一边去。

米素素也不是故意的,实在是这场面太有意思,像是在演狗血八点档。

方若华还是第一次发现,这么文静腼腆中透着点羞涩的小姑娘,竟然是个人来疯。

佟雯雯心里有点恼怒,但此时总不好发作,可早想好的话,却再没有说出口的欲望,但她还是坚持道:“我很喜欢狐哥哥,我一定会争取。”

她看着方若华的脸,只觉得信心前所未有的充足,在自己和方若华之间,只要是正常男人,都知道应该怎么去选择!

一直到这姑娘走远,米素素才过来,轻声道:“狐哥哥?”

莫不是狐狸精?

戴佳导演已经招呼演员们进场,正式开拍。

方若华和米素素都站起身,走过去围观。

演员各就各位。

佟雯雯的确没有经验,但她这个角色挺简单,也是个大户人家的小姐,有自己的骄傲,本色演出就成,除了走位方面有点问题,一切顺利。

主要是戴佳自己就不愿意太为难对方,能凑合也就凑合下。

“爆破组注意,再检查一遍道具,狐苏,你准备准备……好,开始!”

爆破组准备好,刚在无线电里做出指示,方若华忽然起身,蹙眉。

米素素也脸色大变。

“狐苏!”

方若华一声厉喝。

狐苏登时伸手用力一推佟雯雯的后背,竟将她推得飞了出去。

方若华一手接佟雯雯,一手拽下旁边道具人员手里的一条长鞭,长鞭一扬,卷起爆破组准备的道具炸、弹,朝着窗外的人工湖里一扔。

轰隆隆!

水花四溅,湖中扔着的两艘独木舟四分五裂。

所有人鸦雀无声。

导演愣了半晌才喊道:“道具师,烟火师,爆破专家呢?怎么回事?”

爆破专家也一脸懵懂。

“这……泡沫做得外壳,威力很小。”

几个人面面相觑,心中登时后怕不已,这些年拍爆破戏出危险的情况不少,他们都是谨慎再谨慎,之前试爆过好几次,都没什么问题,没想到正式开拍竟然变成这个样子。

方若华和米素素对视一眼,心中都有些意外。

看来‘闹鬼’的剧组,可不只是隔壁那一家。

第九百五十四章 价码

影视城内,人人自危。

因为地点在S市郊区,堵车到是不算严重,但警方不到三分钟就赶了过来,这速度也够惊人。

一口气来了无数辆警车,鸣着警笛呼啸而至,幸亏周围的主住宅大部分是别墅区,有公寓楼也在密林深处,隔音效果极佳。

警察们迅速控制现场,人员被疏散,排爆专家进入,穿着厚实的防护服的警员,把每一个角落都认认真真地检查了一遍。

估计就是农民犁地的时候,也没有他们这般仔细。

城内大大小小五十多个摄影棚,到处是摄像机,监控摄像头也数不胜数。

几乎在最短的时间之内,警方就发现了嫌疑人,正是剧组里道具组的成员陆翔,是他在最后把道具炸弹给替换掉。

整个过程都被收录在摄像头里,清清楚楚,绝无狡辩的余地。

演员休息室内

米素素拿着手机登陆海蓝官网,直接输入自己的学号,就看到了任务相关档案,其中有警方逮捕嫌疑人陆翔的全过程,还有一部分陆翔的笔录,除此之外,连他最近三天的行踪,每天几点吃饭,几点睡觉,都做些什么,见过什么人,全都清清楚楚。

狐苏陪着方若华,立在门前和两位警官说话。

方若华把自己的学生证给警官看了看,两个人的神色明显和缓不少。

不过,还是按照程序问了一些问题。

“方同学对火药很了解?”警官轻声问道。

当时方若华并没有进入摄影棚,但是第一时间就发现道具不对,这能力很难不让人多想。

方若华笑道:“我选修过这方面的课程,听觉嗅觉也比较好。”

两个警察都愣了下,随即接到电话,确认了方若华和米素素涉猎广泛,对于爆破学也相当了解,不禁有点惊讶。

海蓝大学一直特别神秘,海蓝毕业的人也对学校里的课程讳莫如深。

别的名校大部分都可以参观,经常会有公开课,现在网上还有不少名校名师授课的视频,唯独海蓝大学,明明出现的时间比别的名校短得多,不过二十几年罢了,架子却比其他大学大一百倍。

不要说公开授课,就连课程表都保密。

录完口供,警方擦了把额头上的汗水,苦笑道:“这案子……幸亏方同学及时发现问题,要不然可能会出现人员伤亡。”

警方的技术人员检查过爆炸残留物之后,也真是吓了一跳。

这东西的威力到不算特别大,和军用的比的话,但是确实是金属外壳,里面填充物还有铁钉,破片杀伤范围极大。

当时围观拍摄的演职人员有几十个人,离现场只有三四米而已,真要是出事,不知有多少人员伤亡。

如今警方压力就很大,要是再死几个人,那真是连年也不要想好好过了。

戴佳要是听到警官们的心声,恐怕也只会叹气,警方觉得压力大,他身上的压力就小?

为了《脸谱》的拍摄,戴佳把自己全部身家都压了上去。

投资商也在上面投了钱。

耽误一天,耽误的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现在剧组人心惶惶,几个流量小生全被经纪人接走,还放话说要告剧组,说剧组不顾他们家孩子的生命安全。

其他人也一样生怕再遇见个事故。

戴佳简直欲哭无泪:“怎么就这么倒霉,怎么就这么倒霉!”

想当年别的剧组出事故,他从来就当个笑话,偶尔还幸灾乐祸一把,要是早想到有今天,他肯定不嘲笑人家,还日日求神拜佛希望顺利。

“如来佛祖,观世音菩萨,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别管是哪路神仙,只要保佑我戴佳渡过此劫,我一定好好还愿,给您重塑金身。”

剧组里一团乱。

狐苏看了看小龙虾都冷了,干脆又点了外卖,让方若华坐下吃。

米素素拿出便携的测试仪器,安装好监控灵力波动。

两个姑娘盯着看得眼睛发疼,也只能看出的确有灵力残留,但是现在什么都看不出。

米素素轻笑:“以前老听见学长们抱怨海蓝的装备特别坑爹,每次出任务都要牢记一个准则,永远合理怀疑机器,永远合理怀疑任何档案,只相信自己。我还当学长们在开玩笑,现在看来,有道理的很。”

但装备不好用,事情还是要查。

这相当于寒假作业来着,方若华立志要当好学生,对于作业,绝对不肯敷衍了事。

米素素打了个电话给学校的技术人员,很快,警方对嫌疑人的审讯记录就传到了她的电脑上面。

两个人头抵着头看了半天,米素素蹙眉道:“难道是个有精神异能的人做得手脚?”

通过审讯记录,他们都看得出那个叫陆翔的小道具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看到警方播放的视频,自己去更换道具炸弹,吓得脸都白了,一再强调自己绝对没有做这种事。

陆翔年纪不大,可是已经在影视城做了八年的道具,属于比较资深的道具师,工作很顺利,交了一个女朋友,打算年后结婚。

警方查看过他的账户,很正常,没有任何不正常的地方。

他刚刚贷款买了房子,如今正一边辛苦赚钱,一边盯着装修。

可以说马上就要把媳妇娶回家,他工作的劲头正足,每日都兴高采烈的,别管怎么看,实在不像是会忽然抽风,做这种事的白痴。

他也和《叶北》剧组没有关系。

陆翔相对来说比较了解清朝至民国的历史,专心做这两个时期的道具,其他时期他涉及的比较少,《叶北》是武侠剧,陆翔连听都没听说过。

方若华抬头看了看狐苏。

狐苏就起身去叫了几个消息灵通的朋友过来,准备跟她们讲讲剧组里最近遇到的状况。

“除了今天碰见的这回爆炸,前几天还发生了几件小事,我们一个群演演汉奸的时候,被真刀砍了一刀,幸亏砍他那位当时走了下神,没砍得太重,只是皮肉伤。”

“后来问道具,没有人知道那真刀是哪来的,明明拍之前刚刚认真检查过,那回道具放的乱,和这次不一样,这次保管的是危险物品,烟火师和道具都特别注意,那次到最后大家也不清楚,真刀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哎,我们做这一行有七八年,什么情况都遇到过,前年还碰上了个女演员,以前演技烂得不像话,拍一部网剧的时候却如有神助,演一个女杀手演得特别逼真,把和她演对手戏的一个姐姐给吓得做了好几天噩梦,可事后这姑娘失忆了,完全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接的戏,愣是丢了半年的记忆。”

“谁能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狐苏陆续叫了很多过来,说了不少剧组的事情。

米素素整理好,输入自己的电脑,方若华吃着外卖,看米素素辛辛苦苦干活,看了一会儿伸手把扫描仪刚刚扫描进去的一份资料拿起来。

“怎么?”

“看这几段剧情。”

方若华拿红笔圈了一下。

这份资料是剧本资料,比较原始,大部分是打印的,还有一部分手写资料。

米素素一目十行扫完,忽然发现《叶北传奇》的剧本里有一些奇怪的标记,是个哭丧脸的Q表情,这个表情同样在《脸谱》的原始剧本里也看得到。

标记很隐秘,事实上这些剧本都特别凌乱,不光有狂草手写体,打印的内容中也乱七八糟的,估计除了编剧自己,这一版的内容连神仙看起来都要费力气。

也就方若华和米素素这样,眼力超人一等的人能一眼就看出微妙之处。

“这些标记肯定是一个人画的,对了,编剧名单,有吗?”方若华忽然道。

狐苏打了个电话,戴佳就让人把编剧的名单送上。

这位导演如今焦头烂额的,对这件事十分关注,任何一点解决问题的希望,他都不愿意放过,对自家剧组里的演员们更是温柔体贴,相当照顾,生怕好好的剧组说黄就黄了。

狐苏这会儿别说要个编剧的名单,就是要戴佳最珍爱的限量版手办,他说不得也要奉上。

《脸谱》剧本改编自一部,编剧就是原作者,当然,导演戴佳,还有其他二十多位编剧都为其贡献了力量。

这些编剧们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但他们并没有署名权,在整个剧组属于透明人士。

方若华扫了一遍:“能不能想办法要一份《叶北传奇》的编剧名单?”

名单弄不到,但是想知道编剧中都有什么人,却是半点也不难。

米素素就看着狐苏找《脸谱》的几个编剧说了两句话,那两个年过四十的中年美妇就笑盈盈帮他叫了不少人过来,没一会儿,狐苏就拿到了绝对全面的编剧名单。

“宋静雪,古良,尤美佳。”

同时参与两个剧组剧本创作的编剧,一共有三个人。

米素素直接拿手机打了个电话,笑道:“查资料这种事,还是得交给专业人士负责。”

这边正说话,佟雯雯披着毯子,慢慢走过来,她脸色苍白,身形纤细,整个人弱不胜衣。

米素素低声道:“是个我见犹怜的美人。”

佟雯雯到了几人面前,先是看了眼狐苏,又忍不住去看方若华,上下打量她许久,沉吟片刻,忽然开口问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此时天色不早,外卖吃得差不多。

方若华拭了拭嘴,扔下至今,起身由着狐苏替她穿好外套,系上扣子,神色冷淡,徐徐向外走去:“我是什么人,似乎都与佟小姐你没有关系。我不认得你,也并不想认识你,相信佟小姐你同样不想认识我。”

米素素低下头,疯狂按手机。

她和若华同宿舍也有一段时间,真是从没见过这姑娘气势这般……‘雄壮’!

狐苏半点也不觉得若华说的哪里不好,替她抚平衣角,拎起包,亦步亦趋地跟着她向外走。

佟雯雯看着狐苏那一连串再熟练不过的动作,似乎有一点甩手离去的冲动,却终于还是有些不甘心。

“狐苏,我可以给你最好的一切,你要资源,还是要什么,我都给得起!”

狐苏摇摇头,并不搭话。

佟雯雯目光幽深:“你开个价码,这世上任何东西都有价码,只要你和我在一起,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狐苏蹙眉,依旧不语。

佟雯雯急声道:“我不信你就没有任何想要的东西。这世上没有做不成的事,如果一件事不成,那肯定是我开的价还不够,你可以慢慢想,仔细想,想想你究竟想要什么,无论那是什么,我都为你办到。”

狐苏脚步顿了顿,终于失笑:“要是你有能力让我与主人长在一起,把我缝在她的身上,片刻不分离,那或许,你让我为你做什么,我都会去做。”

佟雯雯登时愣住。

狐苏叹气:“你说的有道理,任何事做不成,那必然是开的价码不够,这个道理,我也承认。可是我想要的,我都已经得到了,为我的主人叠被铺床,做个被她需要,能被他记住的‘人’,就是我梦想的一切。”

方若华:“……”

米素素咋舌,忍不住再三去偷看狐苏,小声道:“若华,你这是从哪里找来的极品?”

方若华苦笑:“买的,花了足足一百五十万。”

米素素:“……”

“噗!”

海蓝总部那边,专门负责和狐苏对接的外围人员,正好借影视城的便利条件,监听一下狐苏的情况,结果听到这么一惊悚的答案,登时喷出口茶。

就狐苏那样的容貌,那样的能力,一百五十万要是能买一个,那他把房子卖了,也得买七八个去。

方若华,米素素凑在一起把三个编剧的资料翻来覆去看了几遍。

“都是年轻人,新编剧。”

宋静雪,二十八岁,S市乔县人,做了两年编剧。

古良和尤美佳更是新人,正在一个编剧工作室学习中,这目前只是负责在骨架之下,照着大纲填补些内容,尚且没有属于自己的作品。

“好像没什么特别的。”

米素素仔细看过,出身来历都很正常。

“可惜体格检查的报告是绝密,咱们想看还得打申请,程序复杂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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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五十五章 连线

虽然复杂,米素素还是精神饱满地打申请,要权限,要求调阅体格检查资料去了。

每一年的体格检查资料,最终都会汇集到海蓝,说是保密,但对海蓝的学生来说,想看到也并非难事。

她这么认真,方若华想了想,也没说等见到真人,这人是不是异能者就一目了然的话。

有能力看出异能者底细这种事,还是别宣扬得所有人都知道为好。

狐苏在影视城附近定了两个房间,米素素想了想,还是偷偷摸摸问了句:“要我自己一间房也没问题,别不好意思啊,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方若华:“……”

虽然当年她和狐苏睡一间房的时候也不是没有,但那都是没法子,条件有限,为了安全。

看着方若华还是和自己进了同一扇房门,米素素低声叹息:“也罢。”

只是脸上多多少少带出一点惋惜来,米素素家里对她的教养很严格,但是自从进入海蓝,交往的人多,朋友也多,自是免不了接触各方面的信息,这会儿是真心觉得,像狐苏这样的第一流的佳人,都送到嘴边,若华居然不吃,实在暴殄天物。

方若华一巴掌拍米素素的脑袋上。

“你个小孩子想得到是挺多的。”

一夜无梦,第二天天还没亮,外面就有人敲门,方若华在被子里翻了个身,没有睁眼,就听到狐苏在外面和人说话。

三分钟之后,米素素和方若华睡眼朦胧去开门。

来的人是海蓝外围的调查人员。

今天一大早,夜幕漆黑,这位调查员就直奔酒店。

“这是两位同学要的体格调查表,都存在优盘里面,您二位慢慢看。”

“另外,三个编剧中,古良现在不在S市,陪他女朋友回老家去了。”

“尤美佳到是在……具体信息您自己看吧。”

方若华抬头看了眼外面还亮着的路灯,轻笑:“发邮件,打个电话通知我们就好,没必要跑一趟。”

调查员很年轻,西装笔挺,金边眼镜,斯斯文文。

“我有网络过敏症,从不在网上传输任何资料。”

米素素:“……”

“那行吧,正好附近的牛肉面很好吃,早晨空气又清新,可以去尝尝。”

方若华笑道,接了资料就钻回酒店房间里去。

调查员站在窗边吹了一下冷风,摸了摸被风吹得生疼的脸,忽然觉得自己的过敏症可能有好的迹象。

海蓝这边给出的资料非常详尽。

根据体格检查表上的记录,大学以后,三个人都没有再申请过体格检查。

大学记录中,三人都是普通人范围内的数据。

米素素蹙眉:“这样的数据……按理说自然觉醒异能的可能性比较低微。”

虽然不是完全不可能,但多年来的经验,觉醒的机会真不算大。

方若华伸手抽出宋静雪的资料,蹙眉道:“这个数据波动起伏有些大?”

另外两份数据到是很正常,但是宋静雪这一个,曲线却显得凌乱。

米素素看了看也道:“是挺乱。不过说明不了什么,还得见见真人。”

自从异能者被人发现以来,海蓝就做了很多研究,可以说在理论知识储备上,算是世界一流。

米素素自幼在海蓝学习,见过的各种体格数据,无论是异能者的,还是普通人的,没有一万也有八千,很清楚虽然大体上数据比较有规律,但人这种生物,就是千奇百怪,各有不同。

“有时候身体数据也受精神心理的影响,宋静雪的体格并没有超限。”

古良目前人在他女朋友老家冀州,就连对方在超市买酱油的监控视频都有,时间昨晚八点二十一分。

至于尤美佳……

米素素和方若华是从拘留所把尤美佳给保释出来的。

警方接到举报,说聚鑫酒店有人从事非法,咳咳,卖、淫活动,尤美佳被抓了个正着。

她自己自然是不承认,只说是男女朋友,但是男方有妻子,这事就不怎么好说。

尤美佳不肯联系她的家人,也不肯说话,一直耗了将近一天时间。

狐苏出面把人捞出来,尤美佳简直千恩万谢,一个劲儿和狐苏套近乎,似乎一点也不感到尴尬。

米素素心中只觉不可思议:“出了这么大的事,她不想让家里人知道,坚持不让警察给她家里人打电话,但现在又和没事人一样,完全不在乎?这都什么人。”

现在只剩下宋静雪。

宋静雪却已经失踪。

也不能算是失踪,那姑娘是一个人到S市闯荡,平时并无亲朋好友,一直是独来独往。

编剧圈子里到是有人认得她,有她的联系方式,但也只有工作的时候才联系,平时并无往来,所以她想消失,再容易不过。

隔日,狐苏就接到戴佳的通知,让他赶快进组,戏要继续拍下去。

一行人于是就同狐苏一起回到影视城内,还没进摄影棚,抬头便能看到无数演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忙前忙后的热闹景象。

米素素不禁感叹:“真是做哪一行也不容易。”

刚刚经历一场事故,这些人险些遇难,心中必然是惊惧得很,可转过头来就能强迫自己忘记害怕,该拍戏还得继续拍戏。

戴佳导演也依旧强打精神,一见狐苏,便沉着脸拉了人过去讲戏。

方若华和米素素扫视一周,只觉得现场气氛有点僵硬,考虑到刚刚过去的事故,到也不觉得稀奇。

米素素叹道:“我看这部戏要悬了。”

戏怎么样,她们到不太关心,正好来了,干脆借机找编剧们聊天,顺便问一问宋静雪的情况。

“挺文静的姑娘,不太爱说话,我们平时聚会她都不去,总是一个人。”

了解宋静雪的人不多,大部分人对她的印象都是安静,比较宅,文笔还不错。

只有粗陋的印象,没有几个人与她相熟。

编剧们都有点心不在焉,有气无力的,最近剧组出了事,人心惶惶,所有人都处在焦虑的状态里,好几个演员甚至开始打听别的剧组。

今天连群演来的都少。

影视城就那么大,群演们同样消息灵通,人家来接戏,不是为了成名,就是为了钱,谁敢拿自己的命去冒险。

几个小编剧蹙眉,私底下不禁嘀咕:“剧本我们改了七八次,可是费了好大的力气。”

要是这戏最终拍不下去,投资商们都撤资,那她们可就白白辛苦。

剧本在编剧心中,也和孩子一样,哪怕是只贡献了一点力量的小编剧们,心里也是希望自己的作品能顺利半晌荧幕。

正说话,就见所有人都变得安静,几个编剧也忍不住目光发直。

狐苏雪白的衬衫上鲜血淋漓,坐在审讯室里唱歌。

“国破山河在,赤血殷殷……暗夜终将破晓,忠骨有幸青山埋……魂魄寄在白山黑水间,守望山河永不熄……”

没有伴奏,没有人应和。

狐苏气沉丹田,声音清亮,贯彻长空。

高音亮得大半个影视城内都飘荡着他的歌声,不远处录音棚那边的人都给惊动了。

一时间摄影棚内外人流汇聚。

方若华轻轻握拳,只觉得一种精气神扑面而至,灵气翻动。

所有人一时只觉得身体麻嗖嗖一片,心口热流汹涌,两个编剧也不知为何,眼眶中滚滚热泪流淌。

狐苏孤零零地坐在简陋的布景下唱歌,人们却仿佛看到了山河破碎,看到了家破人亡,也看到了赤胆,看到了热血,看到了衷肠!

戴佳一时恍惚,半晌才说了一句:“好。”

半晌,一众演员和工作人员拼命鼓掌。

戴佳吐出口气,心中其实留有一丝惊骇,他从来没觉得狐苏的演技特别好,最多只是不糟糕而已,他有那样一张脸,仅仅是不大糟糕的演技就足够用。

“狐苏有巨星气场。”

副导演比戴佳的资历还深,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这世上总有些人,是老天爷给饭吃,羡慕是羡慕不来。

他们忽然就觉得,自己等人应该把这部剧做得再细致些,再用心一点。

如果拍不好,就对不起这么好的演员,这么好的氛围。

接下来好几幕戏,几个演员都不自觉地沉浸其中,变成了角色,就是几个平时从不琢磨演技的小鲜肉,竟也难得安安静静地演了大半天的戏。

现场的气氛登时回暖,似乎早些时候的担忧颓废也一扫而空。

一场戏拍完,狐苏下场就得到热烈欢迎,很多不知道是哪个演员的助理都蜂拥而上,递毛巾的递毛巾,递毯子的递毯子。

狐苏一一道谢,刚准备去换衣服,助理就捧着手机过来:“狐哥,你的电话!”

接过来一看,是谢浩发的视频。

狐苏一边擦拭头发,还有脸上的特效化妆,一边让助理帮忙接通。

“好家伙,怎么血淋淋的。”

谢浩吓了一跳,猛地向后退了一步,这才反应过来,“哦,片场呢。”

“你在哪儿?今天没进组?”

“别提了。”

谢浩苦笑,压低声道,“周围没人吧?”

狐苏接过手机,走到背人的角落:“说。”

“今天倒霉透顶,开车不小心碰了一老大爷,哎,现在得送人家去医院,我卡里钱不够,你先给我打一百万,回头还你。”

说着,直接把银行账户发过去。

狐苏点了下头,信手给他转过去九十七万。

“只有这么多,剩下的自己想法子。”

“耶!”

谢浩走上演播厅的舞台,冲一众观众和导演出示了银行收款短信,笑道,“玉姐,你得认输,我大风哥千里迢迢开车去机场接你,虽然情深意重了,但我兄弟这一百万,说给就给的架势,绝对胜过你们一筹。”

舞台上其他明星都哗然。

观众们也嗷嗷叫,哄然大笑。

导演组立即打出牌子,上面是一头犄角粗壮的巨大的牛。

谢浩在参加一个新的综艺节目,主持人整蛊几位嘉宾,要求随机在嘉宾的手机中抽取一位亲友,让嘉宾在三分钟之内做一件事,展示两个人之间的情谊,评选最佳亲友。

当然,不能给对方任何提示。

一般来说,这种节目其实都会提前打个招呼,以免出现什么拍摄事故,可这回导演组不按常理出牌,他们这档综艺讲究的就是出其不意,每一期玩法都有不同,而且自拍摄开始,就全程录像,决不允许嘉宾和外界联系。

当然,大家都是演员,手机里留的号码也大部分都是同事的,接到这样的视频,电话一类的,彼此都清楚是怎么回事,完全不必提示,又没人是傻子。

一般来说,效果都挺不错,不过,像谢浩这般操作,还真是十分新鲜,以至于现场的气氛一下子就热烈起来。

正笑闹,谢浩的手机又响了。

谢浩一看,笑道:“是狐苏的视频,都别出声。”

台下观众们哄笑:“谢浩,今年最佳损友奖要评选的话,你肯定获得唯一入选名额。”

谢浩躲开了一点,把头发抓凌乱,扯了扯衣领,这才开视频。

狐苏那张俊美的面孔出现在手机屏幕上,同时也出现在大屏幕上,他眉眼一弯,露出笑容。

满场观众和嘉宾一时都屏住呼吸,只觉得心头小鹿乱跳。

“舞台妆太浓,下次记得洗脸。还有,长点脑子,你不会开车,没驾驶证,你司机现在就在剧组陪女朋友吃饭,说好了晚七点去电视台接你。”

谢浩:“……”

“我出场费很贵,别忘了给钱,唔,回来的时候买两份李记的牛肉汤。”

“噗!”

现场嘉宾实在忍不住,都笑起来,观众们也大笑。

谢浩翻了个白眼:“还有吗?”

狐苏莞尔:“我知道一家特别好的餐厅,回头你请我吃。”

哐当!

身后忽然传来一声巨大的响声,狐苏骤然回头,谢浩大惊:“怎么了?”

节目现场的观众们都愣了愣。

“什么情况?节目组有安排?”

导演们也满头雾水。

视频一下子就断了,谢浩吓了一跳,连忙再拨过去,一看拨不通,直接联系自己的司机。

谢浩那位司机到是第一时间接了老板的视频,却似乎暂时还没弄清楚状况,一脸懵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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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五十六章 侠气

“打,打起来了。”

司机一脸紧张,谢浩却比他更紧张,厉声道:“手机举起来,让我看看。”

演播厅内。

节目主持人,摄像,同时转头看导演,导演二话不说:“拍摄暂停,看看狐苏那边到底怎么回事!”

反正他们这个节目又不是直播,录播而已,和节目本身相比,导演本能地觉得,突发状况更容易给他带来超高的收视率。

狐苏那样的演员,他就是随便在街上走一圈,笑一笑,都有无数人关注,更何况是他在剧组遇见的突发情况。

圈子里内部的人员都收到了消息,影视城道具出现意外,只不过这种事比较敏感,新闻媒体还没报到,大家也就只当不知道。

但如今录制节目过程中,嘉宾连线的当时,狐苏那边出现突发事件,这就属于对收视率相当有价值的意外。

导演自然不至于盼着出大事,可也绝不耽误他现在做出对得起他的好奇心和收视率的选择。

演播厅内摄制组登时开始忙活,导演全神贯注地瞪着大屏幕。

谢浩却是完全没去想节目如何,注意力始终在狐苏身上。

演播厅大屏幕略显晃动,不过十几秒之后,经过工作人员的辛苦调试,谢浩手机上的内容就完美呈现。

观众席上,所有人鸦雀无声,目光直直地盯着大屏幕上那张完美的侧脸。

狐苏目前所在的影视城摄影棚内已经一团乱,好多人四处跑动,尖叫。

“快,拉开他们,怎么回事,为什么打架?”

戴佳跳着脚大叫,眼看各种设备被推倒在地,摄像机的镜头都碎裂,他心痛如绞,只恨人民币如流水一般流走。

两个人扭打在一起,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是但当面殴打。

饰演云城大亨白玉兰的当代流量小生,刘宾,满脸血污地倒在地上。

另外一个演员,叫莫成,饰演的是一个黄包车夫,曾经参加过铁血救国团,是一位非常忠诚的爱国者,只是后来妻女皆亡,才回到云城做了黄包车夫。

莫成是群演出身,也是老戏骨,当了十多年的群演,最近几年在各个剧里做配角,平时脾气很好,性子有点沉闷,但是很会来事,和剧组里所有人关系都不错。

这会儿两个人忽然打起来,所有人都满头雾水。

“刘宾怎么莫成了?”

“别打,别打!”

工作人员回过神,连忙扑过去拉架。

“吼!”

莫成咆哮了声,面孔狰狞,猛地一甩,一胳膊抡起,就把两个五大三粗的壮汉给甩到一边。

一转头,使劲攥住刘宾的脖子,把他提到窗口,半压着人按出窗外。

刘宾死死抓住莫成的手,脸色发紫,拼命挣扎,却是根本挣扎不开,吓得眼泪迸出。

此时楼高二十一层,从窗户向下张望,地上的行人小如蚂蚁一般。

刘宾似有恐高症,整个身体都软如棉花,连挣扎的力气也比稚童大不了太多。

摄影棚内的一众演员全都傻眼。

隔着网络,远在演播厅内,谢浩所在的综艺栏目节目组现场的观众,也同样震惊不已。

司机大概很紧张,手机有点发抖,可是他显然在拍摄方面有些天赋,把整个过程都拍得清清楚楚。

这一次事故发生的太过突然,连方若华,米素素,甚至狐苏都有点没反应过来。

方若华向前两步,刚想说话,莫成一掀刘宾的脚,竟二话不说把人扔了下去。

“啊!”

窗口旁边的两个小姑娘身体一软,就瘫倒在地。

狐苏这才回神,瞬间蹿出去,一闪身就跃出窗户,骤然坠落。

演播厅内所有人都懵了。

谢浩额头上冒出一层虚汗,闭上眼都不敢继续看下去。

“狐苏,白痴,你个白痴!你怎么能……这么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明明有喜欢的姑娘,那么喜欢,还把人家叫主人,这就是你的喜欢?”

演播厅的导演心都凉了,觉得自己这次录下来的内容,肯定过不了审。

摄影棚里这些人更是大惊失色,扑到窗口去,就见狐苏虽然是后落下去,可竟追到刘宾身边,一把拽住他的腰带,另一只手直接抓着墙向下滑了几米,勾到十九层的窗户上。

众人心跳加速。

整个房间内只能听到砰砰的心跳声。

嗤啦一声。

就在大家稍稍松了口气的时候,刘宾的衣服碎裂,整个人又跌了下去。

“不要!”

几个女演员只觉得嗓子沙哑,心要从咽喉里蹦出来。

狐苏却连想也不曾想,手一松,又跟着追了下去,幸亏追到七楼,硬是再一次拽住刘宾的脚,另一只手在墙壁上划出一道深沟。

纤细的手指鲜血淋漓,虽则抓住了一角窗台,但一时却爬不上去,只能僵持。

戴佳只觉得自己现在很需要一个呼吸机。

其他人嗡嗡地吵起来,一时完全不知该如何是好。

“狐苏,松手!”

方若华高声道,不知从哪里找来长长的安全绳,看也不看就抛下去。

在方若华声音刚一响起时,狐苏就毫不犹豫地听话松开了手,任由自己和刘宾继续下坠。

“抓住!”

随着方若华的声音,狐苏伸手一捞,把安全绳在手腕上缠绕了两圈。

身体跳动了几下,转了几圈,撞在墙上,终于平稳下来。

方若华笑了笑,自己也把安全绳在胳膊上缠好,一步一步后退,后退到一根柱子前面,围着柱子转了两圈,将绳子缠着柱子上面,这才走到窗边,向下面做了个手势。

狐苏吐出口气,一手拽安全绳,一手拎刘宾,竟用双脚踩着墙壁,一步一步走了上来。

两个人重新回到摄影棚,刘宾瘫在地上完全失去了意识。

方若华和狐苏一错步,拿绳子把忽然冲到眼前的莫成拦住,身体交错了几下,捆上绳结,把人牢牢地拴在柱子上面,狐苏香汗淋漓,吐出口气,抬头冲方若华露出一个温柔缱绻的笑容来。

“我错了,一时没反应过来。”

方若华叹了口气:“错了什么?”

狐苏低下眉,表情显得很乖巧:“狐苏一生一命,都是主人的,是生是死,都该只为主人,为别人损伤自己,便是大错。”

“你这甜言蜜语,也不知从何处学的。”方若华摇了摇头,拿出药膏给狐苏擦手上的伤口,忽然想到圣德门那位炼器师曾言,说高级傀儡,性格各异,自有天成,可心性如何,却看主人。

“我方若华,可并没有想让狐苏为一圣人的意思。”

两个人坐在一起,一个轻声漫语,一个低眉浅笑,自成一体。

剧组的外人们一时都不好意思靠近打扰。

戴佳瞪着柱子上还拼命挣扎的莫成半天,手足无措:“莫成?”

莫成冲他一瞪眼,戴佳心里直跳,忍不住拍了拍胸口。

隔着网络,演播厅内,谢浩慢吞吞靠墙坐在地上,忍不住低笑,笑声越来越大。

观众们全都双目发直,不知多久,好几个小姑娘忍不住呻吟:“好帅!”

导演当机立断,立时截取了不少视频,片花,准备开始宣传。

宣传的主旨就是演播厅的惊险大意外,脚本写得特别惊悚,编剧们简直激、情澎湃。

他们这个节目,‘娱乐圈里的你我他’虽然不是多老的节目,却很得电视台看重,追看的观众特别多,花絮刚一播出,就特别吸引别人的目光。

当时在演播厅内的观众们,虽然被要求保密,可这哪里真能忍得住不说,一个个激动得不行,出了门就一传十十传百,人人知道谢浩连线狐苏,而且发生了大事。

节目播出的那一天,收视率竟然比平常高出三倍。

尤其是狐苏跳楼救人的那一幕,一瞬间,铺天盖地的弹幕都消失不见。

足足五分钟,观众们没有一个出声。

良久,众人才回过神,网上登时炸了天。

“狐苏!!”

“我的天!”

就是许多须发苍白,并不追星的老人家,看到狐苏的表现,也不禁赞一句:“这孩子满身的侠气,实在难得。”

节目还没有播完,无数迷弟迷妹们便恨不得把自己的满腔敬仰,倾慕,并担忧都分享给其他人知道,一时狐苏惊险救人的话题直接上了热搜。

说来也巧,《永元大帝》正好开播,连金辉金大导演都道:“确实没想到,说起来,我们永元帝的云昧,还是狐苏第一部作品。”

永元帝本来就是大制作,金牌导演,金牌编剧,影帝,影后,顶级流量加盟,宣传也绝对到位,一开播就是万众瞩目。

它也的确没有掉链子,从第一集开始,收视率一路拔高,力压群雄。

很多大制作的电视剧都在赶寒假档期,永元帝却能保证自己会当凌绝顶的收视率,当真是质量和运气,差一点都不容易。

开播第二天,网上就出现关于云昧大将军的直播高楼。

有网友把云昧的每一帧画面都截图下来,用近乎着迷的文字描述这个人。

“可怜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我的云大将军,真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完美。”

“狐苏把云昧已经演绝了,以后谁还有胆子再来接这样的角色。”

“明年不是还有电影,《云昧传》要开拍,不知道导演还敢不敢找别人来演?”

“真想看云昧牺牲的那一段,呜呜,可是虽然想看,又好心疼!”

有网友把狐苏为救人,从窗口一跃而下的视频放上来,视频可能处理过,狐苏的表情特别清楚,神色冷静到冷酷,却让人一看便忍不住浑身酥麻。

无数网友捧着心口道:“心跳都要停了。”

楼层一盖,瞬间过十万,狐苏是没有开微、博,如果他开,大概微、博要因为他天天崩溃个七八次。

“你们发现没有,狐苏救人之后,倚窗而坐时的表情,好像特别温柔,他在看谁?”

虽然当时节目组没有剪掉狐苏救人的片段,但是也不可能什么都播,至少方若华只照了她甩安全绳的背影,后面但凡有她的画面,通通减掉。

奈何网友实在火眼金睛,还是瞬间察觉到这其中微妙的地方。

好在能聊的话题实在多,网友们注意力都集中在狐苏的安危上,所有人都只顾着送上祝福,祈祷狐苏平安,对于别的,还是没太关注。

在狐苏的爆火中,戴佳导演和剧组里所有人都处于焦虑的状态中。

又一次事故出现,很难不让演员和工作人员胡思乱想,说起来可能还要感谢一下狐苏,他好歹把刘宾给救了,没有出现伤亡,总算是没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而且网友们光顾着关心狐苏跳楼救人的品行和身手去,到没有卯足力气讨伐剧组的不作为,媒体也还没有编排出更多离奇的理由。

但再一再二,不能再三再四,要是再出事,《脸谱》这部戏恐怕就真的要黄了。

戴佳一根烟接着一根烟地抽,整个片场烟雾缭绕。

演员们愁眉苦脸地互相使眼色,都在猜,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还讨论什么,这就是闹鬼,一看那莫成就是一副鬼上身的样子。”几个演员坐在摄影棚角落,四下看了看,愁容满面,“我都不敢回家了好吧。”

那天莫成都被方若华和狐苏捆在了柱子上,却还不曾清醒,只一个劲喊:“滥杀无辜,该死,气死亲爹,该死,投递叛国,最该死!该死!”

一开始大家差点以为刘宾这小鲜肉真是十恶不赦,和莫成有血海深仇,后来还是几个小编剧站出来期期艾艾地告诉大家,莫成扮演的黄包车夫,就是个嫉恶如仇的角色。

他和刘宾饰演的白玉兰曾经是生死兄弟,但是白玉兰背叛了朋友和祖国,两个人反目成仇。

黄包车夫因为朋友义气,心生不忍,放过了白玉兰,却因此害死了自己的兄弟们,也害了自己全家,整个人都颓废得不成样子。

这属于黄包车夫的人设,虽然后来改剧本,没在配角上太费心,很多内容都删除掉,可大体的框架就是这个样子。

“闹什么鬼,大概是入戏而已。”

戴佳磕磕绊绊地道。

第九百五十七章 心情

戴佳话音未落,一众演员全朝他翻白眼。

莫成就是一客串的演员,统共戏份不到十分钟,这位连剧本都是出演的当天才拿到手,最多只比打零工的群演好一点,算特邀出演吧,他会入戏?

戴佳自己说的话,他自己都不大信。

而且莫成就在这儿,灌了两杯子凉水,整个人都清醒过来,一边哆嗦,一边惊惧道:“我好像有一点意识,就是觉得脑子里发热,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控制我,我完全没办法反抗!”

他简直快要给狐苏跪下。

“要不是有狐老师在,我可就,就成了杀人犯。”

莫成也不容易,上有老下有小的,当演员赚的钱不少,可他不是明星,没有名气,钱赚回来也就是够家里家用,一旦他出事,一家老小都没有着落。

剧组里人心惶惶。

刘宾进了医院,狐苏也受了伤,他自己说手上那点伤不要紧,可剧组里其他人却恨不得把人直接打包送医院做个全身检查。

以狐苏目前的身价,真要出点儿事,他们剧组还不得赔死?

佟雯雯也听说狐苏受伤,不顾家里人反对,赶到影视城,身边还带着一位医生。

她到的时候,方若华正给狐苏换药,这种活方若华早做惯了。

狐苏自己也颇为娴熟,拆掉纱布,看着方若华把冰蓝色的药膏往他掌心上涂抹,笑道:“看到这药,我到想起一件事,不知道主人还记得不记得?”

“什么事?”

方若华笑问。

“庞小侯爷曾经送给主人一盒宫里御医们精心研制,用了无数种名贵药材的伤药,而且还附上方子,当时主人和几位神医看过,都说这方子价值连城,一定是前朝的秘方。”

“大家都道,庞小侯爷虽看着不靠谱,可对咱们镇西,还有那么几分真心。给了这药方,半点要求也没有提,都有点不像庞太师家那位娇贵公子。”

方若华登时笑起来:“说吧,他瞒着我做了什么亏心事,我早说那小子不可能无事献殷勤。”

狐苏也笑,“那次是庞小侯爷带着人游历到我们镇西城,结果不小心撞上小叶和他那个朋友,叫傅红雪的那个,两个人正被人追杀,小侯爷为了怕自己受牵连,就装作不认得咱们小叶,带着人绕路绕了过去,没想到小叶重伤,差点不治,庞小侯爷也不敢告诉你,心中又愧疚,可不在咱们这儿,献殷勤献了大半年。”

方若华莞尔:“怪不得。”

那小子最是坐不住,更受不得苦,镇西城条件不好,很难让他享受贵公子的生活,却有那半年,他老老实实给自己卖命,替老钱他们担了不少差事。

“昔年旧梦,也不知还有没有寻回来的一日。”

别人见不到,姓庞的那小子,到是能找机会见上一面。

方若华听狐苏说起旧事,忽然有点惆怅:“总觉得……我们老了。”

漫长的时光流逝,她的相貌比以前更年轻,身体比以前更健康,可灵魂确实在逐渐衰老。

年轻人,大概很少怀旧。

狐苏取出纸巾,慢慢把若华指尖上的药膏擦掉。

两个人旁若无人,佟雯雯蹙眉,不小心咬了舌尖一下,疼得厉害,胃里又进了一大口冷气,难受的很。

“高医生是整形医院的院长,技术精湛。”

她努力让自己不去看方若华,只仔细打量了狐苏好几遍,高声道,“狐哥哥,作为演员,不光脸重要,身体也重要,手更重要,留下疤怎么得了?”

“高医生,麻烦你给狐哥哥看看。”

高医生五十多岁的年纪,头发花白,显得有点老态,却是慈眉善目,慢慢走到狐苏身边笑道:“快让我瞧瞧,小后生如此好的容貌,留下疤那可不得了。”

狐苏神色冷淡,方若华却并不推拒,反而起身让位置,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高医生一看方若华领口挂的领扣,脸色就变了变,再看了眼狐苏手心里的药膏,神色登时凝重,低声道:“海蓝医务组高柏荣。请问,这是出了什么事?”

方若华愣了下。

米素素蹙眉:“现在海蓝外围的医疗人员,也接别人的活儿?”

高医生讪讪一笑:“我和佟家,佟雯雯她爸是发小,好多年的交情了。”

这边低声说话,佟雯雯不禁蹙眉:“高医生?狐哥哥的手怎么样?会留疤吗?”

“没事,人家用的药是这世上最好的外伤药,外头很少见,只要用上,别说一点擦伤划伤,就是心口戳一刀,也一样能好,留不下疤。”

佟雯雯一时咬了咬嘴唇,也不知该高兴,还是憋气:“那就好。”

她还想和狐苏说两句话,可狐苏已经接过方若华的外套,柔声道:“陪你去歇一会儿,都站了老半天,小心脚疼。”

佟雯雯心里堵得难受,她何时受过这等屈辱?偏偏……方若华成了她的恩人!

深吸了口气,转身就走,走出几步,却见高医生竟没有跟上来。

“高医生?”

高柏荣回头看了佟雯雯一眼,对着方若华和米素素略微一躬身,笑道:“您两位慢忙,要是有什么用得着高某的地方,尽管知会一声。”

佟雯雯在外头冷风里吹了半天,才等到这位高医生,偏偏这位的身份不一般,是她父亲的好友,她的长辈,就是她心里生气,想说点儿什么,也不好出口。

高柏荣可不管小女儿的心思,不过,看在佟雯雯她的爹的面子上,还是叮咛两句:“雯雯啊,你还年轻,喜欢玩也没什么,娱乐圈里很多漂亮孩子,你都可以交交朋友,可是,不能招惹的,就不要乱招惹,狐苏先生是方同学的朋友,你就不要再里面乱搀和了。”

几句话,说得佟雯雯眼眶发红。

“回头我跟你爸爸得聊几句,你这孩子学的是外国语,不要到娱乐圈瞎闹,还是去做点正经事的好。”

佟雯雯更气。

她从来都是圈子里被当榜样的存在,漂亮,乖巧,懂事,脾气好,什么时候被人指责过!

佟雯雯小姑娘的心情,方若华他们到不怎么关心,正事还没做完。

米素素在整个影视城溜了好几圈,走到方若华身边,脚有点发软。

“扶,扶我一把。”

方若华失笑:“怎么?”

“好像真有鬼。”

米素素鼓着脸,供着身体,双手托着头小心翼翼地搭在茶几上面。

“最近三个月来,影视城里好多剧组都发生怪事,不是演员忽然发疯,就是剧情自己变了,还有人说,夜里排戏,排着排着就听见怪声,好像还看到了幻影。”

方若华莞尔:“素素很怕鬼?”

“那……到也不是,这不没见过,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去应付。”

米素素偷偷摸摸拿手机在学校论坛里问,遇见鬼应该怎么办。

论坛里一帮学生到是挺靠谱,给她出了不少主意,什么带一只黑狗,或者大公鸡在身边,必要的时候可以杀来取学。

要是不成,不如请佛家,道家的人给绘制个护身符,准备个法器。

普通人可能只是隐约有感觉,这些年佛道兴盛,道观和佛寺似乎都挺活跃,但是他们海蓝的学生很清楚,国内宗教协会和他们学校是盟友,经常会组织交流会之类,也确实有一些高僧,真人,有了真本事。

方若华四下张望,摇了摇头:“至少影视城没有看到鬼怪的痕迹。”

“什么?”

“我说,还是要先找到宋静雪。”

现在已经很明显,大部分出问题的剧组,编剧中都有宋静雪这个人。

有些和宋静雪没什么关系的剧组,也有传言说是出了事故,但那只是流言,海蓝的调查员们仔细查过,实际上根本就是谣传而已。

娱乐圈里有一点小事,也有可能传得沸沸扬扬,至于里面有几分真假,那谁也说不清楚。

米素素抱着一叠‘寒假作业’,心里一个劲发愁。

“我从小到大就没为作业愁过,哎,上了大学,真是和以前大不一样了。”

方若华正想再去一下宋静雪租住的房子看看,要不然就和警方沟通沟通,看看能不能借警方的力量找人,电话就响了。

是他们班主任刘莉来的电话。

“S市市局那边传来消息,十分钟之前警方接到报警电话,有人在兴业大厦的楼顶准备跳楼自杀,报警电话是宋静雪打的。”

米素素连忙抢了手机:“宋静雪在哪儿?”

这姑娘满脑子还是想着自己的寒假作业。

刘莉蹙眉:“你们和警方取得联系,跟他们一起行动。”

米素素应道:“好。”

“小心,注意安全,万一如果遇见危险不要逞强,安全第一。”

刘莉翻来覆去说了好几遍,交代孩子们要谨慎,挂了电话以后,米素素都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耳朵。

“哎,都说咱们班主任刘姐,那是海蓝排名前十的高手,自幼修习古武术,哪怕不用天赋异能,只凭一双手就能一个打十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婆婆妈妈的。”

方若华到能理解刘莉的心思,刘莉可不只是这帮孩子预科班的班主任,听说从孩子们还在小学开始,刘莉就担着照料他们的责任。

从小到大,如姐如母,好不容易孩子们都养大了,养得个个优秀出色,再把娃娃们真正放入危险中的时候,她又怎么可能不担忧?

和狐苏打了声招呼,方若华就和米素素直奔兴业大厦。

兴业大厦离影视城不算很近,但是方若华把车开到极限速度,只用了不到十五分钟就到了现场。

S市刑侦二支队的两位警官在楼边上蹲了三分半钟,听谈判专家站在楼边跟楼上那位妙龄少女摆事实,讲道理,只觉得累得想平铺躺下直接睡。

他们二支队手头上现在捏着个案子,大案,数月内发生七次火灾,伤亡人数数百。

目前为止,有白天没黑夜,有上班没下班的日子,持续足足半月。

唐队长唐深只想赶紧把案子破了,万万没想到今天下午刚回局里,局长把这案子塞给他,让他来办。

更离谱的是,他,刑侦二支队支队长,唐深,要协助某兄弟单位的人来办这个‘案子。’

“李金玲,二十六岁,父亲S大教授,母亲著名设计师,工作室正在和法国著名设计大师翠西小姐合作,我们和她联系过了,接到电话就昏了过去,她的助手正带着人向机场赶,马上就回国。”

“他父亲李建国也马上就到。”

唐深的小学弟郑海桥也累得眼睛睁不开,可还是努力尽职尽责把自己该做的事都做好。

“这姑娘多好的条件,父母疼爱,家里有钱,自己长得漂亮,名牌大学毕业,一毕业就进入知名公司做了白领,一年的工资顶咱们十年的。她怎么就想不开,还闹起自杀来了?这样的姑娘都觉得没什么好活,我这样的,一年的工资买不了一个车位,想在S市赚个厕所,还不知道要熬上多少年,谈个女朋友,最多三个月准分手的,是不是早该找根绳子吊死,一了百了?”

“唐队长,有……两位同学找您。”

一小警察领着方若华和米素素两个女孩子过来,也有点疑惑,不知道这两位是不是唐队长要等的人,不过,因为两位警官交代了,他也就把人直接领了过来。

“你们好,你们好。”

唐深一抹脸,连忙起身笑道,“方同学,米同学?”

米素素点点头,把身份证递过去给唐警官看了看。

唐警官心下有点惊诧,实在不明白这俩姑娘什么来头,但还是连忙把资料都递过去。

“上面交代过了,这回的案子你们两位负责,我们打下手。”

郑海桥起身在前面带路,引着方若华和米素素上楼,“要跳楼的女孩儿叫李金玲。”

刚出了电梯,还没有走到天台,已经听见李金玲的哭喊声:“让周岩来见我,我要问问他,究竟为什么背叛我,凭什么!他说他爱的是宋静雪,不是我,开什么玩笑,前一天他还跟我求婚,约好了一起去旅行,约好了要永远在一起,生生世世不分离。第二天,这些话他就都忘了?”

第九百五十八章 可怜

李金玲的哭喊声随风而来,米素素忍不住搓了下手臂,讷讷道:“真不明白,为什么世上总有那么多人要为爱痴狂,爱情这东西,究竟是个什么玩意。”

方若华摊开手,也是无言以对。

她更不懂,实在回答不了李金玲的问题。

“要不给你科学解释一下,最基本的一种爱情物质称为苯基乙胺,简称PEA,只要给你检测一下,你在面对什么人的时候,PEA分泌的最多,那么错不了,你和他之间就产生了爱情。”

米素素忍不住飞了个白眼给方若华。

“我们海蓝的研究还表明,两个人搭档为了增加默契度,可以通过装备建立感应,让彼此之间的磁场更接近,身体电磁波的波动频率趋于一致,两个人会自然而然心意相通,做事更有默契,照你这种科学解释法,那么两个搭档之间肯定也是爱情无疑?”

“刘莉姐以前的搭档,特默契的一个,比她大二十岁,也是位女性,两个人难道要去结婚?”

米素素鼓着脸,“切!”

俩警察听两个年轻的小姑娘在那儿逗咳嗽,一时都无语。

楼上的小丫头还在那儿寻死觅活,这两位就这么不把爱情当回事,要是让上面的那位听见,恐怕对方更要觉得自己深受侮辱,说不定会跳脚。

说话间,方若华和米素素就上了天台。

天台上有三个警察在,都站在门口,其中一个一手拿着喇叭,一手拿着手机,大冬天里被冷风吹着还一头的汗。

手机里传出来的声音都微微颤抖。

“玲玲,你快下来,别闹了,不就是个男人?你喜欢什么样的说话,妈给你找。”

“看看妈身边这个,身高一米八七,一百七十斤,一点都不胖,一身的肌肉,学历也高,人家宾夕法尼亚毕业,高材生,要不妈介绍给你认识?”

米素素:“……”

李金玲大哭:“妈,你别跟着捣乱,我要见周岩,周岩,周岩,周岩!”

她抱着头大喊,身体在楼边摇摇欲坠,她妈妈登时闭嘴,生怕把女儿再刺激得狠了,一不小心掉下去。

“好,好,要周岩。”

她妈妈气得冲警察怒道,“周岩是谁?麻烦你们快把人找来。”

周岩也是个相当了不起的人物,水木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和李金玲是高中同学,据说当年就是他们学校的男神,家里条件非常好,周父和周母都是大学教授,周岩毕业以后和几位同学一起制作了一款游戏,以此起家,目前开创的公司发展良好。

现在来说,周岩也是S市赫赫有名的杰出青年企业家,网络名人。

唐深虽说对方若华和米素素两个小姑娘实在有些疑虑,但上面的吩咐还是要听,连忙低声解释道:“我们和周岩取得了联系,但是周岩给出的反应非常不妙,他只说自己早和李金玲分手了,现在非常爱他的现女友,宋静雪小姐,并且已经准备好求婚,很快就要和宋小姐结婚。”

“周岩提起李金玲来,非常不耐烦,语气和态度都很不好,我们的专家认为,目前不适合让周岩来到现场,他要是来,只会起到负面作用。”

郑海桥说起此事,也很奇怪:“我特意和周岩,还有李金玲的朋友们打听过,他们两个人确实是男女朋友,而且从高中开始就谈恋爱,两个人的感情很好,都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听说前阵子周岩刚刚买下自己的爱巢,正在辛苦装修中,打算今年年底就和李金玲结婚,结束两个人十多年的爱情长跑。”

“他们那帮老同学都说,这两个人谈恋爱以来,就没怎么吵过架,斗过嘴,一直甜甜蜜蜜,特别让人羡慕。”

“宋静雪也是他们的高中同学,还是一个班,只能说彼此都认得,但周岩和宋静雪没有多少交集,两个人都没怎么说过话,”

“他们那群同学都觉得不可思议,周岩忽然和李金玲掰了,很不可思议,掰了还不算,竟然还和宋静雪在一起,那就更离奇。”

米素素看过宋静雪的照片,想了想道:“要是我男朋友,呃,快要结婚的男朋友和我分手,找这么一个人,可能我也会想不开。”

她顿了顿,又道:“不对,这至少说明那俩人确实是真爱,我还是祝福得了。”

米素素脑洞大开,不知道拿这理由劝劝李金玲那姑娘,她会不会想得开一些?

宋静雪和李金玲完全是两类人。

李金玲此时立在风口,满头乱发,一身狼狈,哭得眼睛红肿不堪,可她依旧是个美人。

乌发如墨,打理得漂亮干净,衣服虽不怎么奢华,但也是正经的高档品牌,画得裸妆很精致,便是哭花了妆容,还是能看出那精致的品位。

宋静雪呢?

米素素和方若华把她的档案都快翻烂了,自然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个典型的宅女,性格内向,一米六的身高,一百四十斤左右,其实不算特别胖,但是梳妆打扮都比较寻常,长相只能说很一般。

任何一个人看到这样的女孩儿,再和李金玲对比,都不会觉得两个人有什么可以相比的地方。

更不要说两个人的家世。

李金玲正经白富美,宋静雪遇见刻薄人,说不得要被评一句土肥圆。

周岩能舍李金玲,选宋静雪,这要真成了,米素素觉得,她或许能相信真爱这种东西的存在了。

米素素身为外人还能乱想一气,李金玲显然是想不通。

“周岩,周岩!”

她一边喊,一边哭得崩溃。

“宋静雪是什么东西,你凭什么这么对我,我怀孕了,我有孩子了!”

她直起身,拼命捶打自己的肚子。

几个警察吓得脸色都开始发绿。

方若华叹了口气,米素素也长叹,叫了一声唐深:“给我们若华找根绳子。”

唐深满头雾水地要了条安全绳递过去,就看方若华拎着绳子向前走了几步,对抽抽噎噎的李金玲一笑:“走吧,回家睡一觉,明天一醒,天下太平。”

绳子瞬间飞出去把李金玲捆成粽子,拖了过来,李金玲的哭声一止,抽了口冷气,不停地打冷嗝,一个接一个,满脸不敢置信地瞪着方若华。

唐深和郑海桥也吓了一跳。

郑海桥打了个冷颤,偷看了方若华一眼,低声跟自家上司道:“哥,这俩什么来头?”

唐深嘴角抽了抽,一脚飞出踹到郑海桥大腿上:“愣着干嘛,赶紧带回局里,好好教育教育。”

李金玲连绳子一块儿到了警察手中,还啜泣个不停,哭得不能自已。

“就算你们今天救我,我见不到周岩,明天一样死,你们救我一次,还能救我一百次?”

唐深:“……那还真不能。”

他们管天管地,真管不了别人自己找死。

但这会儿无论如何,也不能和这激动的小姑娘说,你下回再寻死找个没人的地方,也别大喊大叫的,惊动了别人再报警,他们就得出警,那还是得想办法救她。

唐深看这姑娘不像开玩笑,真要说话不合适,对方要万一再出事,他恐怕还要担责任。

如今也只能叮咛几句:“通知一下这孩子的家长,最近这孩子精神不稳定,多陪着,多看着点,别再出事了。”

米素素拽着方若华,她体力比别的同学差很远,从来体育课都差不多在不及格的边缘上徘徊,这会儿真有点累,整个人挂在方若华的肩膀上:“下面,我们去找宋静雪?”

其实早该找宋静雪,只不过学生的假期作业,校内给的支持实在不多,要找人,还是请警方帮忙更方面。

一边说话,一边下了楼,刚一出小区大门,李金玲忽然嚎啕大哭。

小区对面树下站着一男人,身材高大,相貌俊朗,此时抽了一地的烟头,抬头看过来,目光冷冽。

“你要死?”

男人忽然道。

几个警察都一惊,李金玲就剧烈挣扎起来,拼命地踢打:“周岩,周岩,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想死的话,麻烦你死得远一点,不要给我们带来麻烦,我和你已经分手了,我们两个人早就没有感情,我喜欢的是静雪,如果不是你,静雪已经答应和我结婚,你明白吗,我爱静雪,希望你能自重一点,你发疯也好,想怎么样也好,不要来搅合我的人生。”

周岩目中隐约流露出一丝戾气,板着脸,神色凝重,似乎也隐隐有痛苦之意。

周围一片静。

唐深猛地回神,迅速伸手抱住李金玲,李金玲的身体软得和一滩泥似的,整个人就瘫在人行道上,连哭都哭不出声:“我发疯?我不自重?孩子呢,我们两个孩子……难道你也不要了?”

周岩蹙眉:“你不要把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都栽给我,你就是怀一千个孩子,也和我没关系吧!”

他一脸的不耐烦。

李金玲彻底没了声音。

方若华的目光在两个人身上逡巡半晌,忽然道:“宋静雪在哪儿?”

“机场,她说要离开S市。”

周岩的脸上有几分痛楚,“不过不要紧,无论她去哪儿,我都会和她在一起。”

“走。”

方若华拿了手机打电话,示意米素素去开车,“刘姐,我现在怀疑宋静雪有类似精神控制的异能,她目前人在机场,能不能派人拦一下?”

刘莉也是焦头烂额:“行动队的人……算了,你和素素离得最近,你们先去,我让上面和机场沟通一下,不会让她上飞机的。”

“小心点,如果宋静雪表现出杀伤力,那么能打得过不要留手,打不过别硬抗。”

“知道了。”

方若华和米素素直奔机场。

唐深也把李金玲交给自己手下,领着郑海桥和几个警员紧紧随在后面。

他是接到命令,协助方若华二人查这个案子,虽然到现在他也不明白这案子有什么好查的,可既然要求了他们去协助,那总得做出个样子来才好。

去机场的路着实不近,好在警车开道,走得还算顺利,方若华和米素素赶到机场的时候,宋静雪已经被机场的工作人员扣住,老老实实坐在休息厅里。

米素素登时松了口气:“我还以为留不住她呢。”

她总听自家学长们说起那些异能者闹出的各种乱子,这些人个个都有底牌,总是在自己这一方稳操胜券的时候,出其不意给他们狠狠来一巴掌。

这种事发生了太多次,以至于但凡是遇见有异能者搀和的事件,大家就免不了提心吊胆。

此时见到宋静雪,米素素就发现她和自己想象中的那个人,既一样,又有点不一样。

宋静雪穿着一身雪白的棉服,戴着个护住耳朵的大帽子,略显得有些胖,眼镜是特别普通的金边眼镜,低着头,显得有点焦虑,有点心不在焉,还有一些害怕。

她在档案里的确是这么一副普普通通的形象,可就她做出来的这些事,轻而易举抢到白富美男友的壮举,这人实在应该非常得意才对。

方若华伸手挡了下米素素,让她在外面等,自己上前走过去,略一弯腰问道:“宋静雪?”

宋静雪浑身一颤,怯怯地抬头,目光落在唐深等几个警察身上,哇一声就哭了。

“我就知道,这肯定得出事,一定瞒不过去,呜,呜呜,我跟你们走,你们把我送研究所切片也好,干什么都行,别连累我爸妈,呜呜呜。”

米素素:“……”

唐深:啊?!

方若华脑子里略回味了一遍学生手册,赶紧拿手帕给她一边擦眼泪,一边捂嘴:“别哭,别哭,总之,你先跟我们走一趟,有什么事,咱们慢慢说。”

宋静雪目中登时流露出惊恐,浑身都发抖,米素素全神戒备,简直有点压抑不住自己喷火的冲动,生怕她被吓到,再失控做出什么事。

不过,这姑娘虽然害怕得厉害,脚都软了,还是乖乖由着方若华扶着她,亦步亦趋地跟着人向外走,只是眼泪怎么也止不住,瞧着特别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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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五十九章 平静

“呜。”

宋静雪脑海中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缩在椅子上,神色恍惚。

她被带到海蓝在机场附近的办事处里,目前为止已经过了二十三分钟。

方若华和米素素拿到一叠调查报告,看完之后简直无语,回头看一眼宋静雪,一时不知该怎么评论这件事。

大约房间里的气氛太诡异,宋静雪着实有点受不住,终于忍不住哭道:“我也不想!”

她整个人也给吓坏了,完全不知所措。

“以前也憧憬过我能得到特别的超能力,感觉好酷,真没想到超能力……竟是这么麻烦的东西。”

“也许你们已经确定了,但是我还是想再告诉你们一次,我,我写的剧本,还有我脑子里一些构思,想象,最近一段时间,它们竟然会忽然变成真的,真正在现实生活中发生。”

宋静雪目中露出几分惊恐,“我们学校老教授忽然提出要我考他的研究生,还夸我特别有天分,我什么时候有过天分?很吓人好不好,连英文我都忘得差不多了,还考哪门子考?”

“一天之内接到七封大企业的offer,我的老天,我不傻的好吗?他们敢给,我敢不敢接?”

宋静雪轻轻把手搁在自己的眉心处捏了捏。

“我的确构思过玛丽苏的本子,以我自己为女主角,天资聪颖,人见人爱,各大企业争抢,可,可这是幻想,它是剧本,就算要成真,可也别忘了这个前提条件,我必须首先无所不能,才能得到玛丽苏的待遇吧?”

“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是好东西,但是这些明显不会有多持久,很快这一切幻象就会消失,到时候倒霉的就是我了,即便这事似乎看起来是他们忽然发疯,似乎和我没有关系,但谁又是傻子?大家都是成年人,我也能想象得到,我如果傻到真接这些好处,最后会是什么结果,就算是我不接,这麻烦同样少不了。”

“你们这不是来了?我一直在想,我忽然有了这样的能力,那别人说不定也有,咱们国家肯定有专门管这个的人,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有,那更倒霉,还不知道会落到什么地步!”

米素素咳嗽了声,小声问:“周岩和你,是怎么回事?”

宋静雪叹气,“我也懵!”

话虽如此,她脸上还是露出几分愧疚和难堪。

“高中的时候,周岩是男神,他和李金玲谈恋爱,大家都很羡慕李金玲。”

和周岩比,学校里的同学们都觉得李金玲有点配不上周岩。

当然,其实李金玲也是白富美,两个人门当户对,但是年轻的女孩子们,心中崇拜男神,自是觉得任何一个女孩子都配不上自家男神。

再者,李金玲其实缺点也不少,娇气任性,不说多么跋扈,但脾气确实不好。

周岩却是无处不完美,至少在那些少年人心中,无处不完美。

李金玲再好,大家还是觉得她配不起那位在云端的男神。

“那时候我们班上十个女生,得有八个喜欢周岩,我当然也不例外。”

宋静雪眼眶发红,“前几年我也是忽然想起以前的事,闲来没事,就干脆以我自己为女主角,周岩为男主,李金玲做女配,写了一部,叫《你与我的倾城时光》。”

她着实难堪的厉害,却是咬着牙把自己写的发给方若华她们。

“你们看看吧,我就是随便写写,知道自己写这东西还嫩的很,也没想着出版什么的。”

“是前几年写的了,后来这本书的内容我自己都不怎么记得,要不是当初我写的东西,我妈要求我务必保存好,恐怕这稿子已经早不知丢什么地方去,最近我整理稿子,打算把以前写的东西修改修改,才又读了这本,真觉得文笔太干,也很嫩,属于我的黑历史。”

方若华和米素素看了一下,文笔是很稚嫩,不过写得挺甜蜜。

大约是私藏的缘故,连名字都没改,女主角就叫宋静雪,男主角叫周岩,还有一个恶毒女配正是李金玲。

这是一本甜甜蜜蜜,恩恩爱爱的小甜文。

宋静雪苦笑:“周岩忽然来找我,表现得就像和我有很深的交情,好像特别爱我的模样,我当时就被吓了一跳,自己的事自己知道,我和周岩一点交集都没有,最多就是我私心里,内心深处,对于少女时期喜欢的人,到现在还有一些痕迹而已。”

“自己写得剧本里的男主角忽然出现,如果我的确是女主角,那可能,说不定,我脑子一迷糊,窃喜几分钟就顺其自然,可原本李金玲才是生活中的女主啊,我现在得到这些永远是幻象,不是说我想装迷糊,假装这一切都是真的,周岩就是喜欢我,这就能变成真的了。”

宋静雪苦笑,“出了好几次事故,我隐约猜到可能是我身上出了什么问题,也认真探究过这能力,它很不稳定,我甚至怀疑它可能和我潜意识有关系,根本不受我的控制,可能我在创作剧本的时候,脑子里陡然冒出一个想法,或者随便吐槽的东西,它就莫名其妙被某个演员接收到,信以为真,这事也就成了真。”

“具体是怎么个情况,我愿意配合调查,你们自己查吧。”

宋静雪有气无力地叹息,“反正我现在是再也不敢创作什么剧本了,整天都战战兢兢,特别害怕,如果今天李金玲出什么意外,我恐怕一辈子都没办法放下这件事。”

米素素:“……”

方若华沉默半晌,戳了戳米素素:“这事怎么处置?”

“不知道,反正没我们的事了,事情调查清楚,其它的都按流程走。”

很快,海蓝就派来行动人员,把宋静雪接上车,直接准备带走。

米素素冲忐忑不安的宋静雪笑道:“放心,不是什么大事,如果调查结果出来,确定你主观上没有危害社会的意图,我们肯定只会帮你研究自己的异能,掌控她,最坏的结果就是你掌控不了,下半辈子就只能在我们的人的监控下生活了,即便如此,也不会让你彻底失去自由的。”

“你可以当自己参与了某项秘密研究,所以必须接受国家的监控和保护。”

宋静雪猛地一拍脑袋,喃喃道:“那很好,但是别让我多想,我怀疑,就连我在脑子里构思某个剧本,某些剧情,它都有可能变成真的。”

一开始各种怪事只在她的剧组里发生,但如今竟然慢慢延伸到日常生活里,宋静雪也很头疼。

车刚要开走,唐深的车就在一边停下,他下车高声道:“宋静雪在这儿?那什么,周岩非要见她,这小子不知道从哪儿得到的小道消息,说是我们把宋静雪带走了,现在在我们那儿闹呢。”

偏偏周岩的身份有点不一般,家里人脉也广,身为警察,他们也有点受不住。

宋静雪激灵一下打了个哆嗦,大声道:“不见,不见,你们,你们等时间过去就好了。”

米素素一看她怕得这么厉害,不由失笑:“怎么?周岩说起来也是男神,男神对你情深义重,你还害怕?”

如果宋静雪现在变成漫画人物,脑袋上可能会出现三道黑线。

“你以为言情中的故事,如果真在现实中发生,这是好事?”

宋静雪苦笑,“现在以我自己为例子,我可以告诉你们了,感觉一点都不好,还有点恐怖。他说的台词让我肉麻,他的感情让我毛骨悚然,他的做派让我接受不了,更不要说,我知道一切都是假的,他真正喜欢的人是李金玲。”

这姑娘简直要哭。

“谁私底下还没个小幻想?幻想自己是有钱人,有超能力,才高八斗,找个男朋友温柔体贴位高权重,怎么我也就是自己无聊了幻想一把,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一时间,米素素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拍了拍宋静雪的肩膀,叹道:“好好……改造?呃,总会好的。”

唐深这些警察大概也猜到一点东西,不过,处理这些后遗症,那自然有专门人员负责,她们用不着多操心。

寒假作业这就算顺利完成。

米素素一路回家,一路都在笑,觉得这事很有意思,正好周麟和她视频,她就不免显摆一下自己‘完成作业’的经过。

方若华却不禁有些后怕。

宋静雪的能力,其实真有些厉害,这等于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心想事成。

虽然肯定会有各种限制,凭空想象出来的东西也不会成真,说到底大概还是精神方面的异能,可以控制人,但能控制人还不够可怕?

周岩和李金玲相爱多年,从高中谈恋爱,到现在谈婚论嫁,但是宋静雪只是觉醒了这个异能,只是写了一篇而已,就能让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分手,疯狂地爱上一个陌生人。

多么恐怖!

方若华想,她不怕任何正面的战争,却绝不会允许自己的思维被人控制,哪怕只片刻也不行。

她想得到这些,海蓝肯定也想得到。

宋静雪这姑娘,估计会被很慎重地对待,将来不是洗脑成功,成为自己人,就是老老实实被监视居住一辈子。

“若华,你回学校宿舍?还是回你公寓?想去哪儿?”米素素一边和周麟逗咳嗽,一边笑问。

方若华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回我父亲那儿。”

马上要过年,她爸那边的亲戚们打算提前聚一聚,只当辞旧迎新。

而且,她便宜父亲家里生的小孩儿,明天就是六岁生日,方若华总要准备一份礼物才好。

原主的父亲叫方泽,妻子刘美,两个人在S市中心地带,解放路的东头经营一家超市,超市不算很大,二十平米左右,是复式结构。

一楼做生意,二楼则是他们一家三口的住所。

原主当年跟着父亲一起生活时,也和父亲,继母,还有继弟挤在一起。

不过,弟弟出生的时候,她已经读高中,大部分都在住校,只有假期偶尔回家,回家之后打个地铺也习惯了。

方若华看了眼时间,现在是下午三点半,她直接在超市附近定了一家酒店。

也许原主回去挤一挤,也不会觉得很为难,可是她不行。让她和两个比较陌生的大人,一个比较陌生的孩子,在一个房间里过夜,她绝对受不了。

方若华和米素素都有些累,头抵着头不一会儿就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司机很小心地把人叫醒,方若华一睁眼,就看到她家里那个平安超市的大招牌,揉了揉眼睛,把米素素搁在后座上。

“让她睡,送她回宿舍。”

司机应了声,下车替方若华开了车门。

方若华抬头就看到原主她父亲坐在超市门前,正和人说话,和他说话的那位,方若华也认得。

杨航的姐姐。

杨航就是原主的那个前男友,她来的第一天,正好分手的那位。

原主和杨航谈朋友谈了三年,两家住得也近,算是旧识。

杨琳的目光在送方若华回来的车上打了个转,宾利?她目中登时流出几分异样。

方若华并不理会她,只当不认得,和方泽打了声招呼,接过行礼,打发了司机,举步就进了门。

反正以前原主和她弟弟交往的时候,两个人也没多少交集,杨琳这人有些市侩,从来都看不上原主。

杨琳却不得不意外,忍不住问司机:“先生,你们是做接送服务的?这宾利车接送,不知得用多少钱?”

司机愣了下,像看怪物一样看了杨林一眼,转头就走。

“这都什么态度!”

杨琳登时气恼,但对方虽然只是司机,却是肌肉结实,人高马大,她再生气,也不敢和人家起冲突,回过头,方泽已经跟着方若华回了超市,门前空荡荡地再也没人,她连烟也没买,哼了声甩手就走。

“一家子穷酸,都是什么东西!”

她什么反应,方若华却是不知道的,坐在饭桌前,喝了一口热茶,心情还是相当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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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六十章 厚脸皮

方泽掐灭了烟头,给方若华端了碗过来,倒上些醋,又让妻子去拿饺子。

“尝尝,给你包的胡萝卜鸡蛋的饺子。”

方若华吃了两个,味道还不错,不过并不是原主喜欢吃的口味。

可能方泽不知道,原主之所以要吃胡萝卜鸡蛋的饺子,是那年家里包饺子,有羊肉大葱和胡萝卜鸡蛋两种,原主想把羊肉大葱的省出来给她爸,给她弟弟吃,所以才说自己不爱荤腥。

但其实,原主也是无肉不欢,只是自从父母离异,她就比往常多加了几分小心,面对亲人,总免不了要多一点迁就。

即便只是饺子而已,如今S市的居民们,谁家会困难到,吃几个饺子都吃不起的地步?

方若华吃过饺子,把自己给弟弟方恒准备的礼物取出来,那是一对驳壳枪模型。

她本来打算买点零食或者玩具一类,不过米素素正好才做了几对驳壳枪,是在学校里让乔绣和周麟帮忙做的,手工制作,等比例缩小,打磨得非常精致。

按照米素素的说法,这种东西不能做得一模一样,国家法律根本不允许,他们自己做成这个模样,已经非常完美,真卖出去卖个几百元那是轻轻松松。

方恒本来和自己这个姐姐很是生疏,此时拿到礼物,就不自觉笑得露出两颗小牙,神色多少变得亲近了些许,只是依旧很害羞地缩在自己妈妈怀中,偷偷探头看方若华。

方泽看到姐弟两个关系亲近,心里也高兴,多少还松了口气。

他和女儿也越来越没话说,女儿小的时候,他对自己的孩子也只知道给出个学费,偷偷塞个零花钱,除了做这些,他也不懂做别的。

方若华说去住酒店,他心里难过,面上却不肯带出来,只默默送孩子到酒店门口。

“天气冷,爸你赶紧回去吧,明天我过来给弟弟过生日,不是腊月二十三要聚一聚?到时候我借朋友的车,咱们一起去。”

“哎!”

方泽脸上的皱纹都舒缓了好些,目送女儿向酒店大门口走去,踟蹰了下,犹豫片刻,忽然轻声道。

“你明年就毕业了,爸给你存了三十万,你再攒一攒,过两年尽可能地付首付,买一套房子,大的也许买不了,先置办一个小户型。”

方若华一怔,眉眼舒展开,心中不禁挺为原主高兴。

原主一心想过得好,想让家里人也觉得她过得好,但她活着的时候,她上辈子,其实在心里总感受不到父母的爱。

不知为什么,上辈子她爸爸没有拿出这三十万给女儿,但这绝不是一个父亲,对自己的女儿没有一点怜爱之心。

方若华摆摆手,也没拒绝。

方泽看着她进了酒店大门,心里到是下定决心,这三十万,怎么也要给孩子的。

虽然若华她妈肯定不会不管这孩子,她妈家条件也更好些,但他是亲爸爸,该他的责任……他多少还是得尽一尽。

女孩子在这样的大城市里立足,没有一个落脚地怎么行?再小的房子,只要属于自己,那这孩子就不至于没有容身之地。

方泽没什么本事,他攒钱攒了这些年,终于攒下一点家底,可以给家里买个稍微大一点的房子住,也该帮衬女儿一把。

三十万对他来说,还是能拿得出来。

杨航和若华谈了这么长时间,忽然和他闺女分手,还不是因为闺女帮不上他。

那样的男人,不要就不要,可他总得做点什么。

第二日,方若华去给弟弟过了生日,总觉得方家气氛有些僵硬。

她继母看她的目光,有点欲言又止,还躲躲闪闪,方泽努力圆场,可这生日还是过得干巴巴。

方若华一时好笑,觉得自己脸皮变得厚了好些。

换成以前,她遇见这样的情况必然要手足无措,尴尬万分的。

毕竟,她又不是原主,就算是原主,估计都很难理所当然地拿她爸的钱,虽然这钱还没到手。

现在她竟然一点感觉也没有,唔,应该说颇有些置身事外的超然,悠闲自得得很,半点也没觉得不好意思。

“果然已经是老江湖,皮糙肉厚,和娇嫩的小姑娘完全不是一回事。”

方若华在继母刘素云充满猜测和戒备的目光中,悠然地享用了生日蛋糕,还把便宜弟弟逗得眉开眼笑,生日会没结束,就抱着方若华的大腿一口一个姐姐,亲亲热热。

就是生日会结束,方若华要走,他都差点变成跟屁虫一起跟着跑。

估计刘素云是挺无奈的,但夫妻两口子在财务上再有纠纷,刘素云也不可能让自己才六岁的儿子掺和其中。

可家里的店面虽然属于方泽的婚前财产,但她刘素云嫁过来七年,这七年里也是辛辛苦苦操持家业,家里攒下来的钱,她也有功劳。

这些年省吃俭用,一共才存了一百多万,如今要拿出三十万给方若华,她怎能不心疼?

她存的这些钱,都是为了买房子,S市的房价现在已经高到如今的地步,再不赶紧买,他们这辈子都不知道能不能住上一间新房了。

老方给出这三十万到是容易,可他们还得再攒好几年,才能把钱重新攒回来,这几年过去,房价还能和现在一样?万一要是再上涨可怎么办?

方若华有她妈在,她妈还能不管她?

虽说刘素云心里诸般膈应不痛快,坚决不同意丈夫分钱给继女,但也没傻到当着方若华的面直说,夫妻两个的事,他们私底下再商量,怎么吵怎么闹,关上门再理论。

刘素云不说,方若华只当不知道,轻轻松松和方泽告别,高高兴兴出门打车走人。

本来想去找狐苏,结果周麟他们一干同学强烈要求年前要聚一聚,彼此的作业还得商量一下。

互相帮助,也是同学的本分,唔,不抄作业的学生是少数,好学生偶尔还会抄抄作业呢!

放假到今天,时间过去三分之一了,还没写完作业的怕是真遇到了麻烦,求助同学总比向老师求助要好。

正好狐苏年前也忙,两个人越好了一起过年,方若华便随着米素素和同学们聚会去。

班上三十八个学生,成群结队,拉帮结派地在S市出没,一连好几天,热热闹闹。

估计走到哪儿人家都以为是学生旅行团,趁着放假出来玩一玩。

只是不过七八天,刷警局刷七八遍,方若华眼看着一干警员们从各种不可思议,很是惊讶,再到麻木,又到看到学生呼啸而来,就淡定地低下头去继续做自己的事,心里也是深感同情。

可是没法子,一干学生完成功课,很多人都需要警方协助,这还是学生们的功课里面很少掺杂恶性案件,危险的事件老师们都不敢交给他们处理,估计平时海蓝的正式成员们,和警方打交道会更多得多。

即便是筛选过的安全事件,一干学生还是没少遇到麻烦。

他们班一个小姑娘,赵青,拿到的功课是一栋别墅前面种了一棵老杏树,长得杏特别甜,有很多小孩子喜欢吃,可最近孩子们吃了那些杏以后,个个都一直说脚疼,一个也就算了,十几个孩子如此。

赵青处事简单粗暴,差杏是没查出什么特别的,就干脆直接把杏树给挖了,掘地三尺,从里面刨出来一副尸骨。

这事肯定得经过警方。

方若华确定那具尸骨是修士,应该说是异能者的,就是不知道海蓝那边知不知道这尸骨的身份。

具体的案子还是警方负责。

涉及到人命的大事虽然不多,可国内讲究的就是有困难找警察,他们处理的这些作业里,大部分到都有必须要通知警方的必要。

一连串折腾完,米素素都觉得自己干练多了:“过瘾!”

方若华失笑。

刘莉正好来视频,听她这么喊,脸登时一黑,沉默好半晌哼了声道:“希望再过五年十年,你依旧觉得过瘾。”

米素素哼哼了两声,磨缠刘莉,吵着要继续写作业。

刘莉蹙眉:“行了,消停点,最近别惹事。”想了想,她还是交代了两句。

“我们的人审问过宋静雪,发现在我们之前,曾经有奇怪的人和她接触过,似乎说他们那种人是新人类,超越物种的存在什么的,别看宋静雪自己是编剧,爱幻想,可在现实生活中有点怕中二病,就敷衍过去,避开了,没和那些人纠缠。”

“但是这个消息结合我们自己的情报,给我的感觉非常不好,恐怕又冒出一些蛊惑人心的白痴,搞邪教一类的东西,每次遇到这种事都很麻烦,你们还小,给我避着点,退让不丢人,万一碰见了这种家伙,不要和他们玩硬的,能避则避,避不开赶紧找我。”

米素素被灌了一脑袋告诫,乖乖地安抚刘莉一颗妈妈的心,回过头忍不住和方若华吐槽,“咱莉姐明明是御姐来着,怎么越来越像老太婆。”

两个人说笑几句,去洗澡睡觉,米素素还记得过两天方若华要回家参加家庭聚会。

“明天我们去逛街,买新衣服新鞋新帽子,过年也要新衣服穿。”

就算是家庭聚会,海蓝的学生也要体体面面的才对。

然后……方若华就被米素素那青春靓丽显眼的审美熏得差点晕过去。

米素素自己穿衣服还行,她长得娇弱,审美青春一些,可私人订制的衣服总不会难看,最多显得年龄小,可方若华却受不了这样的审美。

还是乔绣和周麟听群里的人八卦,说米素素要带方同学去逛街,提前猜到会有惨案发生,秉持同学之间的深情厚谊,英勇出面救人于水火之中。

乔绣介绍了一家,自家经常光顾的店,给方若华挑了几套衣服。

现定做有点来不及,不过他们店里的衣服质量绝对好,设计师亲自把关,给方若华配的衣服和配饰都特别贴合她的气质。

搭配完,方若华在椅子上一坐,米素素忽然就闭上嘴,再也不肯聒噪。

设计师半晌才吐出口气,拿出纸笔刷刷刷打了几个版型,笑道:“忽然有闭关创作的冲动。下次我的新品,嗯,就叫‘女王’。”

方若华莞尔,把手指上的祖母绿扳指去掉,类西装的外套脱下来搭在臂弯里,整个人才顿时变得柔软,锋芒也都好似重新包裹在肉里,看不见了。

“我很喜欢,这套西装,还有那套休闲风衣我都要了,剩下的这几套礼服不要。”

她穿不到什么礼服,而且礼服太华丽,平时穿不合适,买了也是浪费。

设计师还很惋惜:“哎,那这几套衣服,恐怕要寂寞很久很久。”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找到适合他们的主人。

一转眼就到聚会的日子,方若华跟着方泽夫妇进了酒店包间,一进门,男女老少一大屋,乌烟瘴气,她闭上嘴轻轻笑,决定今天做个乖孩子,只带来眼睛和微笑,尽可能不说话。

当然,长辈们聚会,也没他们这些小年轻什么事,只要会问好,等吃饭就成。

方泽家有四个兄弟。

老大方河,老二方海,老三方泽,老四方洋,方泽排行第三。

四个兄弟都在S市,老大当兵回来给某位大老板当了一段时间保镖,后来进银行当了保安。

老二自己经营一家快递公司,公司不算大,生意到还过得去,日子也过得很愉快。

老三就是方泽,开了这家平安超市。

至于老四,以前在商城当服务员,后来膝盖出了问题,身体不太好,目前停薪留职,在家休养,这一休养就是七年,儿子都大了,估计以后再工作的可能性不大。

四个兄弟的感情很一般,也就逢年过节的在一起聚一聚,这几年还不是年年聚,城市里过年也就那么回事,越发没有意思。

今年老四方洋的身体越发不好,老大也住了两次院,肝出了很大的问题,兄弟们虽然远算不上年老,却多少有些伤怀,干脆就打算全家老小都叫上,聚上一聚。

按照老大的说法,这么一把年纪,大家是见一面,便少上一面,过年呢,怎么也要聚一聚。

第九百六十一章 小聚

一见面,没多大工夫,老大和老四就又吵吵上。

普通话夹杂方言,声音沙哑中带着点古怪,除了他们两个自己,谁也不清楚这都吵个什么劲儿!

老二和老三坐在一处喝酒。

各家的媳妇也不理会自己的男人,抱着孩子在一块儿窃窃私语。

方若华和几个小辈自顾自微笑,再微笑,谁也不在意家里父亲之间的争执。

四兄弟也有好几年没有聚齐过,往年过年,都是各家过各家的,平时兄弟们见面,也不可能都凑在一起,不过都是弟兄,从小光屁股一个炕上尿炕长大,这些年哪怕有些龃龉,闹个矛盾,到底还是亲兄弟。

就说老大四看不上老四,总说他矫情,嫌他没有担当,对老婆孩子都不好,对兄弟们也凉薄,但前年老四病了,老大也一样和弟兄们一起掏了钱,他相对宽裕些,拿的最多,出了十几万,给老四看病。

有一年老四惹了外面的人,被打了一顿,老大一样勃然大怒,叫着几个兄弟一块,抄起菜刀堵人家门口大骂了一顿,吓得对方再不敢找老四的麻烦才算完事。

说到底,还不是因为大家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亲兄弟。打断骨头还连着筋。

“咱们若华明年要毕业了?”

大伯和她四叔大概是吵得有点累,歇了会儿把注意力放在方若华身上。

方若华含笑点头。

没错,明年的确是大学毕业,虽然明明都要大学毕业,她还在读海蓝大学的预科。

她在海蓝大学读书的事,到不是什么秘密,她那些同学们家里都清楚,毕竟是从小就被选拔进去的,不过,像她一样半路进海蓝的学生,有不少都倾向于保密。

海蓝之星在当下十分神秘,海蓝之星的毕业生,也是神秘的代表,一旦让亲人们知道,就免不了有很多追问,偏偏学校里的事情到有绝大部分必须保密。

方若华到没有一定保密的意思,只是特意去说,好像也没有必要。

说到底,原主和她父母两个家庭的关系,就相对生疏,她父母其实也没有真正管过她的学习和生活。

“现在工作不好找,若华可得努力,你们这些孩子们都长大了,咱们老方家还得靠你们。”

大伯方河喝了两杯酒,略有点上头,颇为感慨地盯着一帮小辈叹道,“你们的爸爸,伯伯,叔叔,都没什么出息,一辈子也就这样了,你们可不一样,都还年轻,正是那冉冉升起的新太阳啊,新太阳!”

“说着说着他还唱起来了?”

方河的儿子方万满脑袋黑线,“妈,你也不管管我爸,最近越来越不着调。”

大伯母不管自己儿子,很严肃地对方若华道:“你和杨航分手了?”

方若华点头。

大伯母叹气:“按说你们年轻人谈恋爱,伯母不该管你,但你这孩子可不能学现在那些女孩子们,个个眼光都高得离谱,人人想找个十全十美的男朋友,杨航就算不错,他家也是本地的,咱们两家认识,知根知底,你们又谈了这么长时间,可不要轻易说什么分手。”

“是他劈腿。”

方若华轻声笑道,说得云淡风轻。

大伯母一怔,有点意外,迟疑道:“是不是有什么误会?”略微一顿,又道,“前几天见到杨航他妈妈,他妈妈还说杨航拜托他舅舅给你安排一份工作,结果你还拿乔,就是不肯要。”

不知想到什么,大伯母神色一动,越发严肃:“你要考虑清楚,杨航自己家条件不算特别好,但也有点家底,给你们全款买房子买车可能拿不出来,但给你们付首付绝对没什么问题。”

“年轻人谈恋爱,哪里能真一帆风顺不闹个别扭的?杨航是男人,他就算真动了花花心思,被别的女孩子吸引,你不会把人抢回来吗?我们若华又不差,和杨航有感情,别的女人怎么比得上。”

左右坐着的几个堂姐妹,都开始翻白眼。

方若华笑了笑:“还是算了,我不喜欢和别人共用男朋友和牙刷。”

大伯母登时被噎了下,气得拍了拍桌子:“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

方若华耸了耸肩。她其实也不生气,如今老人们爱管孩子们的事的很多,大伯母就算心里不是真的特别关心她,可也绝对不是抱着恶意来谈这个问题。

这位大伯母大概和杨航的家里人接触过,现在真心觉得方若华和杨航分手是个错误的选择。

方若华也猜到杨航和苏玲可能没成。

想来也是,她看过海蓝的报告,这两位都被卷入事故中,恐怕是又惊又吓,身体还出了很大的问题。

有些情侣折腾一下说不定感情更深厚,就差海誓山盟,可大多数正常人遇到这样的情况,肯定是吓得退缩,再也不敢见面。

杨航这人挺正常。苏玲也是把自己的命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恐怕两个人早就反目成仇。

他们之间,可不讲究一日夫妻百日恩。

大伯母做媒,被方若华撅回来,心里就有点不痛快,她不能和小辈计较,只能把愤怒发泄到方泽头上,责怪他这个当爸爸的不负责任。

“你就算和你前妻离了,若华总还是你的女儿,你也不说关心关心她,看孩子现在这性格,比以前可差得远了。”

大堂哥到对他妈妈的话很有意见,凑过来对自家小堂妹笑道:“我妈脑子这会儿歪着呢,可别听她胡说,我到觉得,咱们若华这事办得敞亮,早觉得杨航那厮不是什么好鸟!”

其他堂姐妹们都笑。

方若华也笑。

虽然原主的亲戚关系实在不能说亲密,她也好似孤零零一个,在这世上没多少牵挂,可堂姐妹,表姐妹如果都算上,竟也这般热闹呢。

吃饱喝足说了会儿话,又闹闹腾腾地搓了会麻将,大家也都忙得很,虽不说兴尽,却还是道一声各自珍重,该离开了。

哥几个一出门,正好和前面一群人撞个正着,方家老大方河一愣,连忙迎了一步:“秦秘书,好久不见,怎么今天有空,不用陪领导?”

秦秘书看起来三十岁左右,一脸精英相,见到方河脸上也露出点笑容:“是方大哥,好些日子不见,你可清减了。”

他的目光在方若华身上一顿,微微凝滞,关注了她一身衣着打扮,再看看方河,表情就更温柔了些:“领导今天陪老爷子见个客人,就在前面包间,走,跟我去敬一杯酒。”

方河登时为难:“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领导还记得你呢,那回在银行,你可给咱们市长脸了!”

方河半推半就地让人拽去包间,不多时出来,整个人显得特别兴奋。

不用弟兄们问,就嘚瑟地道:“里面是咱们市主管经济的副市长,高副市长,等林市长退了,他有很大的机会,毕竟几个副市长里面他资历最深,年纪也不大。”

方家几兄弟还没回话,旁边就有人道:“方河,说话小心点,领导都在,肯定不喜欢一个外人随便乱说。”

众人登时一愣,转头看过去,不禁蹙眉。

来人方家的人都认识,是方若华前男友杨航的舅舅,经营房地产,还有一家网络游戏公司,身价不说过亿,也有个几千万,此时也是一副成功生意人的做派。

方若华一眼就看出来,此人和原主印象中的和善不同,是表面和善,实际上脑袋顶上长着眼,拿鼻孔瞧人的主儿,当然,看他甩下几句话,一敲门进领导的包间,一瞬间肩膀耷拉,头一低,身子微微躬起,就知道这人不光是有傲气,还能弯得下腰,低得了头。

这些都和自家人无关,兄弟几个又说了几句话,便各奔东西。

方家大伯母出了酒店大门,不好和方若华再说什么,到不免跟江河嘟囔。

“你说说你们家这一家子傻瓜,方若华也是个傻的,现在工作多难找?什么工作都要求经验,应届毕业生难得很,杨航他舅舅发了话,说给她找个工作,她就去嘛,即便不喜欢杨航,也没必要推辞掉对自己有利的事,骨气有那么要紧?”

江河叹了口气,只能道:“个人有个人的想法,那孩子想什么,咱们也干预不了。”

“呸,当我想操这闲心不成?还不是心疼孩子。当年若华跟着咱们一块儿生活了好几年呢,给她洗澡,梳头的是我,哄着她睡觉的还是我,我还不能关心一下了。”

老三和他前妻刚离婚那几年,孩子还小,他一个大老爷们不好带,只好把孩子托付给自家大哥两口子,虽然给生活费,可这个大伯娘,心里再不乐意,却真是照顾过方若华,应说原主好几个年头。

不会视若亲女,该做的也都做了。

只是那时原主年纪小,长大之后关于那段记忆,早就随着时间风化。

方河沉默了片刻,忽然道:“我看我们若华的气质现在大不同以前。”

他也说不上来,但是他今天见到自家的侄女,一开始因为固有印象,到没觉得哪里不妥,只觉得孩子长大了,成熟了,越来越有气质。

但这会儿酒意退去,上了车,他到觉得那孩子……很有一点压迫感。

方河摇摇头,不再多想,自家侄女自己不说看着长大的,可是个什么模样,自己心里有数,估计就是多年没见,生了。

他开了车门,两口子并儿子一起上了车,大伯母又忍不住回头看了看酒店:“杨航他舅舅很有本事,能和领导搭上话呢,要是若华和杨航成了,咱们家方万不也能借光?”

方万使劲翻白眼,不理自家爸妈,翻出手机来开始处理照片,顺便发朋友圈。

刚才在酒席上,他们兄弟姐妹们可没少照相。

酒店内

高副市长和他老父亲吃的都不是什么高档菜肴,这家酒店也不算豪华酒店,一桌菜五百元左右,看起来也是有鸡有鱼,还有个肘子,很是不错。

杨航他舅舅,这位大老板宋广智也是一脸钦佩:“领导真是简朴。”

高副市长和这些生意人打交道比较多,随和客气,但是度拿捏的很好,既不会让人觉得高傲,也不至于让对方过分放肆。

显然这一桌比较主要的客人不是杨航他舅,而是另一个五六十岁,看起来精瘦,五官很端正的老人家。

高副市长在他面前特别客气:“齐院长,你也知道我爸的心脏真是必须动手术了,可他都七十多的人,做这么大的手术我一点都不放心,你跟我说句实话,那两位神医是不是真的联袂而来,要到咱们S市?”

精瘦的老人家苦笑:“你们这消息可真灵通。”

这话一出,高副市长心中登时就明白,确实是要来,立时精神百倍:“他们两位能呆多久?我可要预约挂号,不搞特殊,我就当普通病人去挂号嘛,但是两位一来,老院长,你得第一个通知我。”

齐院长点着高副市长摇头:“你啊!”

说是不搞特殊,但他知道消息就比别人早得多,真能预约,肯定排在前面。

“我也不瞒你,从三个月前开始那两位就派出自己的医疗团队到咱们市,我们医院里的硬件都更新换代了一回,人家自己调试,他们两位要在咱们这儿接诊一个病人,等他们二位来了,我自然会和人家沟通,看看能不能多留他们几天,在咱们这儿接几个病人。”

高副市长吐出口气,既放松下来,又有些奇怪。

“在咱们这儿接病人,还两个一起?”

他们口中这两位神医,一个中医,一位西医,都是华夏的瑰宝,全世界顶顶有名的医生,那些外国富豪得了病,最先想到的不是自己国家的名医,而是华夏的两位神医。

这两个人已经很少在外面接诊,想预约他们的人不知道要排队排到什么地方去,到不是两个人不想治病,只是神医只有两个,天底下的病人却是车载斗量!

他们几乎就相当于‘国之重器’,属于能拿来和别的国家谈条件,换资源的重量级武器。平时出入都由国家安排安保人员,属于重要人物了。

现在联袂来S市,也难怪那些消息灵通的人物坐不住。就算自家亲朋好友没生病,用不着神医,但认识神医还能有坏处?自己用不上,推荐给别人也极好。

第九百六十三章 稀奇

海蓝的人还充当杀手?

接个杀副市长全家的活?

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因为这事算是和异能者有关,所以海蓝这边决定派个人,保护一下高副市长一家老小。

平时这种事有专人负责处理,但是这事实在不大,在海蓝的人眼里估计也就是菜鸡互啄的水准,而且正值大家都抽不开身的繁忙期,连正经的任务都拿来给学生们练手,这种事情,自然也是交给学生处理更妥当。

“有所谓魅惑异能的小姑娘叫陈瑾,能力并不强,至少现在很一般,和咱们班的苏菲完全不能比。但凡是精神意志较强的人,最多觉得这小女孩儿挺可爱,按说应该还没到通杀‘玛丽苏’的地步,我们的人看过档案那是迷之奇怪……怎么就到了为她买凶杀人的地步了。”

米素素声音略带点雀跃,也仿佛有些啼笑皆非。

“总之你登陆官网,去看看任务档案就知道了,这事挺有意思的。”

方若华先看了档案,整整十分钟都沉默无语。

米素素笑道:“怎么样,接不接?”

方若华想了想:“接。”

对别的学生来说,这任务就不是特别难,方若华接的话,难度还要下调一个到两个档次。

虽然挺古怪的,但还是接吧。

方若华没看档案之前,在脑海中对这个案子其实做过很多揣测。

当下社会放言杀某人,还是某位大市副市长全家,那不是白痴,就是疯子,再不然就是疯了的和副市长有深仇大恨的人,当然,也可能比较复杂,涉及到政治、斗争一类很高大上的事情。

不过看了档案,她到觉得还是等海蓝的人顺逮住买凶杀人的那位以后,审问完再做判断好了。

这个任务已经由海蓝的调查部门先行摸底排查过。

拥有异能的小姑娘陈瑾,是个其貌不扬,但是从小就很讨人喜欢的女孩子。

反正从幼儿园开始,男性老师看到她会给她多加两块零食。小朋友们会为了要和她在一起玩吵嘴,到了高中,老师和她父母天天担心有男孩子骚扰她,至于大学,对她有好感的人能有一个加强连。

当然,这只是超出普通的异性缘,在她小时候甚至不到异能的地步,和他们班的苏菲不一样。

苏菲属于不分男女都能影响得了,她不用打扮,灰头土脸地放出去都能倾国倾城的那一种。

真可能倾国倾城,搁古代比祸国妖姬厉害,那些祸国妖姬多数是给男人背锅,她是那种只要想祸祸,男人女人全变成白痴由着她祸祸,除非遇到她的人,个个都要预科班异能者这样的精神力。

就算是同班同学,相处了这么多年,对她魅惑的能力免疫力极高,还是会一不小心就着了道。

幸亏苏菲是个好孩子,认真学习,认真锻炼,自动自发地努力控制自己的能力,没有出去犯罪。

“奇怪,最近遇见的女孩子们怎么都是相似的类型?”

刚把宋静雪送进海蓝的教导中心,又出现一个有魅惑能力的女孩儿。

宋静雪那能力虽说和魅惑相差很远,但其实仔细品品,应该都属于精神控制这一大类才对。

说回陈瑾,陈瑾从小到大受欢迎多了,性格方面稍显骄傲。

不过她家教很严,能力也是顺着年纪缓慢增长,到不至于真变成有智障倾向的‘玛丽苏’。

总体来说,是个有点小骄傲,对男人的讨好接受度良好,从不缺少男朋友的女孩子。

今年夏天,陈瑾在学校认识了学校的小校草,高副市长的儿子,高嘉和,第一次真正喜欢上一个男孩子,并且主动追求。

以她的魅力,高嘉和和别的男性也没多少区别,并不像电视剧里经常会出现的梗,是什么特别的,唯一不被吸引的那一个,他很快就中招,只用了不到三天,两个人就谈起恋爱来。

本来一切好好的,就是普通的恋爱而已,都是大学生,到了年纪,海蓝管天管地,也管不着人家自己谈恋爱。

可从上个月开始,忽然有人给高嘉和投递了一封恐吓信,是打印体,上面写了很多辱骂高嘉和的话,说他欺人太甚,仗着权势威胁陈瑾和他好云云。

高嘉和特别生气,他还是生平第一次接到这种玩意儿,但也就是生气,并不太在意,总不能因为一封信,他就和自己刚交的女朋友分手。

陈瑾的家庭条件一般,至少和高嘉和的家庭不能比,可他父母都不管他在大学和哪个女同学谈恋爱,难道他还会因为别人几句威胁的话就怎么样?

后来这种恐吓信越送越多,言辞实在让人不能忍,他就报了警,让警方去查。

警方每天接的案子不少,高公子又没有表明身份,警方就是普通地接了警,派人登记,当成争风吃醋来查,像这种恐吓信,一般情况下一百封里还不一定有一封会真付出行动。警方真没有太重视,但是也不至于完全不去查。

结果是警方的调查尚没有进展,高公子没事,他小姑姑和二叔,堂弟就先后遭遇意外。

小姑姑从上班的图书馆出来,差一点被一辆摩托车给撞到马路中间去,幸好她机警及时闪避开,才没出车祸。

他二叔去幼儿园接女儿,路上去个卫生间,刚出来就被人掐住脖子往里面拖,要不是他二叔身手好,从小锻炼身体,又练过拳击和跆拳道,恐怕真要出事。

在接下来就是他堂弟,和朋友一起去酒吧玩,结果有人给他下药。

因为家庭的缘故,高家的孩子在这方面很敏锐,从不喝离开视线的饮料,到是他朋友喝了一口就中了毒,头晕,呕吐,跟喝醉了一样。

幸亏高公子这位堂弟谨慎,多长了个心眼,及时发现不妥,对自家同学抢救及时,加上这喝得也不算多,只是轻微中毒,总算没出大事。

最后检查出来里面的毒药是四亚甲基二砜四胺。

也就是通常大家说的毒鼠强。

要说小姑姑遇见的可能是意外,剩下这两个,绝对不是什么意外了。

没几天,在警方严密监控下,又有一封恐吓信送到,上面就写了因为高公子执迷不悟,依旧多次迫害陈瑾,此等罪行全是仗着一群助纣为虐的家长,他非要给他们血的教训不可。

还说,逃得了一次,且看他们能不能永远幸运。言明他已经拿出全部存款,四百五十万,买高家所有人的命!第一个,就是你们家拥有最高权威的那一位。

方若华看到这些资料,忍不住笑了一下。

“若华你也觉得很好笑?”

米素素叹了口气,“四百五十万哦,还是很多的,我一年都拿不到这么多的‘工资’和零花钱。”

在海蓝上学不光不用花钱,而且还有补助,一个月林林总总算起来,大体能拿到现金一万五到五万这个样子。

他们是预科生,拿比较低的档,大多数都是一万五到两万五左右。

真正的好处还在于,食堂用餐免费,宿舍免费,一年四季四套校服免费,鞋子也免费,再加上校内各种设施,只要拿着学生证,有足够的学分,大部分都能免费使用,个人的开销非常低。

据说海蓝正式的学生都不在乎这些补助,他们有自己来钱的道。

所以,哪怕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的学生,面对四百五十万这样的数字,也绝不会认为它是一笔值得人用阴森冷酷又骄傲的语气提起来的数字。

方若华摇了摇头,到没笑:“这笔钱,很多了。”

别说四百五十万,就是只有五十万,也已经很多。

“大体就是这么个情况,我现在马上往医院赶,带了几件趁手的装备。”

米素素笑道,“咱们负责高副市长和他父亲,正好两个人离你近,很方便。”

“李鸣和李子旭这俩坑货也在,他们比十个保镖都管用。”

“高家其他人呢?”

“好像乔绣他们接了活儿,应该是咱们学校大一的新生,外加咱们预科班的几个学生负责。要不去群里问一嗓子,看看是不是需要联系一下。”

方若华和米素素聊完,先推门直接进去和李鸣哥俩交代了几句,就转身直奔同一楼层的1207病房。

虽然这一层都属于高级病房,但其实和某些私立医院的贵宾病房比,环境并不是多么好。

一个单间,三十平左右,床,沙发,茶几,电脑,电视,这些都比较齐全,可以让病人比较舒服,但也不至于令人侧目。

高副市长坐在茶几旁边的椅子上,一边削苹果,一边和他老父亲聊天。

“李鸣李医生在心脏外科方面,全世界的顶级医生加起来,他也能排在前三位,李子旭医生更是咱们华夏国医的泰山北斗,平时这两位见不到面,现在来了咱们S市,这一切就好说。爸,你就安安心心地在医院待着,咱们这个小小的搭桥手术,在人家眼里比感冒难治不到哪里去。”

他爸爸比他看起来时髦得多,头发雪白,一身丝绸的家居服,眼睛上戴着一副金边老花镜,此时冲高副市长翻了个白眼。

“你以为感冒就很好治?很多感冒都是迁延难愈,反复发作,就跟我这心脏似的,时好时坏,比你妈还让人难捉摸得透!”

老头儿和儿子逗了会儿咳嗽,抬头隔着窗户向门外张望了两眼。

“你怎么回事,我一个糟老头子住院,还用得着保镖?”

门口一左一右戳着两个门神,不光是这两个,医院里目前潜伏者无数个便衣,他们这间病房左右的病房里住的都是警察。

高公子高嘉和没向警方袒露自己的身份,他入学档案都没写父亲的职位,一开始警方也没太注意,但是接连出现事故之后,仔细一查,这事可就再也瞒不了人。

要是警方都已经接到报案,高副市长还让人刺杀成功,警察局长就等着挨处分吧,警方怎么可能不上心?

高副市长已经接到警方的通知,讪讪一笑,一时无语,他心里左思右想,既怕吓到父亲,又怕不知会一声,发生什么意外,会更让父亲担忧。

此时方若华已经走到病房门口,正等学校方面通知到位,他们班级群里几个接了同一项任务的学生,都被拉到一个群里。

一开始都是说些闲话,没说几句,校方就转达警方的通知。

高嘉和又接到了警告,说他将在二十四小时内失去第一个亲人。

一时间,学生们都提起精神。

方若华顿了顿足,敲门而入,高副市长转头看见她这样年轻的女孩子,楞了一下,却还是迟疑着站起身,伸手和方若华握了握:“你好,请问你找哪位?”

能让门口两个保镖恭恭敬敬放行的人,恐怕都不简单。

方若华笑了笑,指了一下他的手机,下一秒,手机响起。

高副市长接了电话,听了一会儿神色就露出一点惊异。

他级别不算很高,但是也知道有关这个世界,以及海蓝的秘密。

在他的印象中,海蓝的人就和电视电影里的那些超级英雄相差无几。

所以,哪怕方若华很年轻,又是个女孩子,他也不敢怠慢。

“快请坐。”高副市长神色犹豫,惊讶道,“怎么还惊动了你们?”

方若华摆摆手,示意高副市长坐下,又转头看了看高副市长的父亲。

“我还没来得及和我爸说清楚。”

方若华点头,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给李鸣,不一会儿,李鸣和李子旭就匆匆而至,也不理会又愕然又惊喜的高副市长,直接看着老爷子笑道:“我是李鸣,他是李子旭,现在给你检查一下身体。”

高老爷子:“哦,啊?”

身为病人,肯定会去了解世界上最好的心外科医生,当然不可能没听过二位李医生的大名。

还不等高老爷子脑海中形成一个印象,李子旭就上前捏了下他的肩膀,把人轻轻提起一点,用手在他背脊上按压了两下。

高老爷子只觉得暖洋洋的,特别舒服,没一会儿就打起小呼噜来。

李鸣这才对方若华笑道:“搞定,二十四小时,早一分钟醒,你找李子旭。”

第九百六十四章 美好

李子旭沉默了下,有李鸣在,他向来不怎么习惯说话,不过方若华是自己人,在她面前到还好得多。

“高嘉和既然收到恐吓信,那么今天大家都警惕些,我和李鸣就在附近,有事叫我们。”

方若华含笑点头。

二位李医生一走,整个房间里就只剩下高家这位老爷子打呼噜的声音。

他年纪大了,觉浅,经常失眠,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这么踏踏实实地睡过一个觉,听着这样的呼噜声,高副市长忍不住有些欣慰。

不过,再看看平平稳稳地坐在椅子上的方若华,高副市长脑子又一乱,一时觉得未免太小题大做了些。

但这会儿骤然看到海蓝的人出现,回过神不免想得有些多。

半晌,低头看着老父亲略显苍白,但很安详的睡颜,高副市长吐出口气,为了老父亲这一觉,高嘉和那小兔崽子惹麻烦的事,他就不多计较。

“高副市长今天可有工作要做?”

此时大概才早晨七点多一点。

距离高嘉和收到恐吓信的时间,刚刚过去两个多小时,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方若华决定人就守在这间病房内,连带着要求高副市长也不要离开。

“如果有工作,尽可能地推掉,推不掉就让人送到医院你再处理。”

目前也不知道杀手的目标究竟是谁,可是作为高家目前最有权势的大家长,高副市长遇到危险的可能性还真不算小。

方若华叮嘱了几句,就在病房门口附近的沙发上坐下。

也就三分钟左右,米素素一身雪白的羽绒服,踩着红色半高跟长筒靴,踢踢踏踏进了门,大团的白毛毛把一张小脸衬得粉嫩可爱。

她年纪本来就小,这小模样登时显得更小,高副市长一时都要怀疑,海蓝之星是不是有少女控?难道超能力都青睐漂亮的女生?

米素素一进门,房间内的温度就有点升高,连高副市长都察觉到异样。她登时有些害羞,轻笑道:“抱歉,像这种安保任务我还是第一次接,情绪略有些激动,而且出任务不能服用抑制剂。”

她熟门熟路地从口袋里摸出个特殊材质的保温杯,低头张嘴。

一簇白色的火苗就从她口中喷出,落到杯子里。

高副市长:“!!!”

这刺激性着实有点大。

虽然知道海蓝的人肯定不一般,但听说归听说,他可从没有看到过,一时有点不适应。

不过,高副市长也不是叶公,到还是努力调整自己,客气地道:“有两位在,我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米素素脸上一红,凑在方若华身边坐下,揪着她的袖子小声咕哝:“呃,平时我都属于杀伤性较大的‘武器’,通常需要破坏什么东西的时候才偶尔出海蓝的大门。这安保要怎么做?”

她真的只会破坏。

可是这回他们可能碰到的杀手,也许只是普通人而已,总不能见面就喷对方一脸火?更不好云爆一下吧!

方若华静了静,露出迷之微笑:“不如去群里问问?好像他们都讨论得很热闹?”

米素素迷迷瞪瞪地低下头,之后就陷在聊天群里出不来了。

海蓝这边一群新生出任务,各种意外层出不穷,小伙伴们热情高涨,谈兴正浓,看进去能眼睛都不眨一下地看两天。

米素素一头扎进聊天群里,方若华干脆戴上耳机,打开时机,看狐苏今天参加的一个谈话节目的直播。

苹果台最近弄了个节目,就是找一些明星促膝长谈,交流生活中的问题,很简单,但没想到收视率不说大爆,竟然还很不错,这种舒缓真实的方式,观众很买账,甚至觉得比一些真人秀都好看。

最近狐苏是话题人物,自然也受到邀请,今天就是他的直播。

方若华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坐好,饶有兴致地看了起来。

这两个小姑娘做了一阵子同宿舍的舍友,在一起看电视,刷剧久了,默契十足,连坐姿都有点像,方若华倚在沙发左边,米素素就倚在右边,修长的腿挨在一起,很是轻松惬意。

高副市长无语地盯着看了好几眼,总觉得自己好像有点牙疼。

“电视台节目组上班够晚的?”

方若华戏谑地笑了一句。

此时,苹果台的节目组的嘉宾兼主持人,歌手李婉和摄像人员刚刚乘坐保姆车来到碧海蓝湾公寓楼门前。

李婉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笑道:“现在还不到七点半,不知道我们那位大明星狐苏有没有起床,也许能看到睡眼朦胧的狐苏一只,各位粉丝们,请静静等待你们李姐给你们发福利。”

话音未落,弹幕忽然多到重影,密密麻麻的根本看不清。

李婉等司机替她开了车门,女王架势十足地下了车,直奔狐苏家。

到门口上上下下,上上下下,找了半天没找到门铃,李婉:“……”

她叹了口气,举起手看了看自己白嫩嫩的手,又看看眼前那扇笨重的大门,沉默片刻。

观众们都被她这唱作俱佳的表情给逗得直笑。

和后期制作剪辑出来的内容比,这种直播更自然,主持人的种种表现也显得更生动自然,当然,同样很有趣。

“如果有钥匙就好了,可惜私自偷钥匙犯法来着。电子锁的密码我也猜不到。呃,如果胡乱输入几次,说不定我要带着大家警局一日游,听说这边公寓的安保很好。”

屏幕上登时冒出一连串安保公司的广告词来,观众们的情绪一时也被调动起来,别看李婉是歌手,但她做主持人之前显然是搜集过资料,做得还真是不错。

李婉盈盈一笑,笑容里透露出一丝阴险的恶意,“那只好充当扰人清梦的恶客……”

一边说,她一边装模作样地从身后助理手中接过一个小喇叭,试了试声。

“还好狐苏住的是高级公寓,一层只有他一个住户,我们都不必担心打扰到邻居。”

李婉郑重地把喇叭举起来,放在唇边,咳嗽了声,才打开开关。

她一张嘴刚想说话,就见屋门一开,狐苏从屋内走出,身上是一身很休闲的军绿色长风衣,里面则是最经典的白加黑。白毛衣配黑色西裤,整个人清清爽爽,长眉一扬,眸中点点光华流动,这全天下的灵气,便都蕴藏其中了。

他慢吞吞把手里的手机从耳边放下,笑道:“小邓,我们明天去钓鱼,就去你舅舅那里,让他给我准备一条好船,装备我自己备。”

节目组一众人齐刷刷回头,就见摄像助理讪讪一笑,将手机塞回口袋中去。

“我有狐老师联系方式。”

众人:“……”

李婉故意鼓起脸,满是幽怨地看着狐苏。

狐苏先对镜头轻笑:“抱歉,请各位观众朋友稍等一下。”

“我擦!”

“……血槽已空!”

“啊啊啊啊啊啊啊!”

狐苏这一笑,立时强硬地攻占所有人的脑海,脑中一片空白,只剩下他的笑容。

“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典故了解一下,以前不怎么能理解,现在理解了。”

“如果褒姒如狐苏,为此一笑,不要说烽火戏诸侯,就是亲手倾覆江山,也不是什么不能理解的事。”

节目组这些见惯了娱乐圈各种美色的人,都忍不住呆了十几秒。

李婉并没有拿手机,当然看不见观众们的评论,不过她还是抬头顶着摄像机,长长叹了口气:“我猜,此时此刻观众们的心情可能和我差不多,所以,我刚才失态了,你们就当没看见!!千万别告诉我老头儿,万一要是醋海生波……那我只好把狐苏老师的照片给他看看了,想必我老头儿能理解我!”

应该沉默无语表示自己不存在的摄像都笑起来。

说笑几句,终于进门。

“我知道,如果我再不进去,你们都快隔着屏幕把我给炖了,哎,这年头做什么工作都不安全。”

门一开,李婉的声音就戛然而止。

这应该是一位古代公主的闺房。

李婉心里陡然就冒出这么一个念头,观众们大多数也是如此。

其实到不是屋内家居摆设真奢华到让人怔住的地步,这时代资讯发达,人们在信息的获取上,是前所未有的便捷,即便大家没有住过什么豪宅,可难道还没见过豪宅?

古今中外皇家住所,他们通常不陌生,论起奢华享受,现代富豪更是不遑多让,这些豪宅通常能让普通老百姓们摸不着,但看得见。

但这里就是不同。

李婉沉默片刻,忽然道:“房间像是活了一样,它的主人住进来,一定特别舒服惬意。”

更何况,这里有狐苏。

狐苏就坐在沙发上,把桌上一个玉雕美人捧起,放在一边的盒子中,红木桌上还摆着笔墨,摆着刻刀,也摆着几块玉石。

玉石是蓝田玉,不是特别高档的那一种,但看着也很通透。

画卷上墨迹未干,上面是一条唯美至极的长裙,似乎还没有画完,但是不懂画的这些工作人员,竟也能从中感受到一股温柔之意。

观众们心中忽然冒出一个念头——这间房子的主人推门而入,抬头便看到璀璨的灯光,和灯下等待她归来,冲她灿然一笑的狐苏。

“只是想象一下,就要羡慕死了。”

“呜。”

狐苏只静静地,有条不紊地把桌上的东西收拾好,又拿了一张便签,写了几个字,小心将它挂在最显眼的盆栽上,才起身道:“好了,我们走。”

李婉和一众工作人员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尤其是摄像,只看镜头坚定不移的模样,就足够观众们体会他那一点小心思了。

方若华轻笑。

米素素也趴在她肩膀上跟着看,忍不住抓着自家舍友的肩膀嘤嘤嘤了半天。

“感觉真美好。”

米素素是个感性的姑娘,眼眶微微泛红,一股热焰似乎控制不住地从她口鼻里向外喷溅。

方若华连忙给她灌了一杯冷水,笑道:“高副市长在呢,也不怕人笑话。”

高副市长这会儿也是真心觉得,海蓝之星的人,似乎并不是他想象中的模样。

这时门外有人敲门。

米素素猛地抬头盯着,进门的是人民医院心外科的医生,王寿,也是高副市长父亲的主治医生。

出任务之前,海蓝替他们搜集过资料,医院里所有人员,不要说医生护士,就连清洁工的样貌,他们都记得一清二楚。

高副市长看到米医生,就起身让开位置:“王医生今天查房到是早,我父亲刚睡着……”

方若华把手机搁在沙发上,抬头看过去,就在高副市长和米医生接近的一瞬间,忽然伸手拽住他的腰带,瞬间把人拉到自己身边坐好。

所有人一愣,连米素素都怔了下。

方若华笑看了一眼医生身上的工作牌,道:“例行公事,我看米医生口袋里带了东西?”

王寿一脸无辜,从口袋里取出听诊器,还有支钢笔,咳嗽了声,声音沙哑:“感冒。”

米素素心里也觉得若华过于敏感,不过自己的同学自己怎么也要力挺,同样摆出一脸严肃,似乎这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举措。

“我给病人量量血压。”

王寿慢慢走到病床边,一边量血压,一边打开手里的病例,叫高副市长过去,“病人的化验报告出来了,这血脂血糖都很高啊。”

高副市长一怔:“怎么会?我爸就是心脏不好,脾胃肝肾都好得很。”

他似乎想过去看看,方若华有意无意地堵住路,“老人家年纪大了,身体难免出点问题。对了,王医生你告诉你女朋友一声,她这输液的技术真该好好练习联系,昨天给老爷子就输了一回液,结果扎了三回,你们好歹也是三甲医院,在S市数一数二,怎么能这个样子。”

王医生闻言脸上一红:“我回头一定批评她。病人血压有点高,家属过来一下,我给开一副中药,拿药方去楼下抓药。”

高副市长一过去,王医生的钢笔瞬间倒转,刺向他的眼睛。

这位副市长完全没有反应,连表情都来不及改变,只有一个虚浮的念头在脑海中划过——完了!

第九百六十六章 人情

大部分这会儿就赶到电视台门口的,都是附近的小粉丝,距离太远的也赶不过来。

只是有几个实在年纪小,天气也不好,狐苏干脆在旁边的酒店订了一个房间,要了两桌菜,把小姑娘们全都送进去。

小姑娘们个个淘淘然,晕乎乎,自然是狐苏说什么,大家都觉得好。

尤其是抱着狐苏外套的小姑娘,简直快要醉了。

狐苏也正忙,交代几句,叮嘱工作人员关照些,便去做自己的事。

李婉见他处理这些处理得自自然然,就好像饿了要吃饭那般理所应当,一时也笑:“我都想当狐苏老师的粉丝了。”

旁边工作人员个个翻白眼,其中还有个小助理鼓起脸:“原来李姐不是我们狐苏老师的粉丝啊。”

节目组的人嘻嘻哈哈逗趣,观众们要不是还想看狐苏的神颜,都按捺不住,迫不及待要去各个社交网站分享自己的激动之情了。

虽然只是现场的几个粉丝得到狐苏温柔以待,但天下粉丝是一家,所有狐苏的粉丝,自然也与有荣焉。

方若华有点遗憾地把手机往口袋里一塞,笑道:“素素,回。”

说着,她向后一摆手,地面上忽然一道气浪骤然而起,冲在米素素身上。

刹那间,人就落在了方若华面前,方若华把小姑娘护住,一口气含在口中,从舌尖喷出:“困!”

金色的光线从每一个角落汹涌而起。

只听一声惨叫,杀手被捆成蚕茧,吊在屋顶上,金线并未退去,反而在阳光下发出五彩琉璃一般璀璨的光芒,夺人眼球,美不胜收。

米素素嘤了声:“若华,你以为你招狗狗呢,说拽回来就拽回来。”

一句话未说完,抬头看去,米素素就闭上嘴,目眩神迷。

真实的环境中看到这样的美景,和电视里看到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若华,这是……阵法吗?”

好美,好美!

方若华轻笑:“不是很难学,我从旧书楼里翻到一本册子,回学校给你看看。”

“唔,好。”

米素素很心动。

病房外的一干警察们一时间也是目光发直,至于高副市长,他到是比较麻木了,因为难以抑制的害怕,此时也没什么心情欣赏美景。

方若华拿出手机给刘莉打了个电话。

刘莉显然有一点急躁,隔着手机还能听到对面疯狂按喇叭的动静。

“若华?情况怎么样?你们撤了没有?”

方若华抬头看了看头顶的‘蚕茧’:“刘姐别急,杀手已经被我们抓了。”

“什么?等等,我接个电话。”

一分钟以后,刘莉拿着手机沉默片刻,对方若华道:“……做得不错。”

很快,警方和海蓝的人就赶到医院,一时却不能进病房,方若华一点点将自己布置下来的阵法拆掉。

所有人都看着她轻巧地走在一片金光中,从光芒里摘掉同样闪烁光辉的‘星星’。

在外人眼里,简直就像是方若华一个人走在宇宙,伸手随意摘取太空中的星球一般,着实是令人震撼不已。

方若华把摘掉的‘星星’放回口袋,这才自己动手,拿鞭子抽打蚕茧,让这东西落地。

米素素忍不住一个劲地看她的口袋,方若华一笑,干脆把玉石棋子递给小姑娘玩。

“这玉都是狐苏出去淘的,他雕了几个大件,我就拿下脚料雕出来玩了。”

米素素眨眨眼,捧着一颗心倒在沙发上。

自家同学拿棋子能随手布阵,她在海蓝读书多年,每年都有专门的老师教导,资源众多,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但对这样的阵法,连看都看不懂。

好在也不是她一个人失落。

群里的学生们好些都在嘤嘤嘤。

最后也只能说,炼器,布阵,炼丹这种事,不光需要修为,还需要特殊天分,不是大家能修行,就也能搞得定这些的。

方若华哄米素素过去玩,自己起身去做交接手续,别说警察,就是海蓝的人瞪着蚕茧都发懵。

“这东西要怎么处置?”

几个警察都束手无策。

碰都不敢碰,也不知道那一层金线是什么,大家不敢沾手,也不知道拿什么装!

方若华笑道:“你们准备辆车停在后门,在里面布置一层结界,等下我把它送车里。”

别管怎么样,能处理就好。

整个医院都戒严,终于在午饭时间之前把蚕茧搞定。

一干警察,医院工作人员,简直要累得瘫在地上睡个一天一夜。

身体不累,可是心累。

人民医院有多少人?医生护士病人等等,几乎眨眼间网上就传出各种消息。

像什么人民医院某病人产下巨茧之类的消息到处都是。

国家能怎么样?压消息,撤热搜只能更让人好奇,干脆就不管不问,反正大家都忙,像这类于人于己无益的消息,也不会有人多在意。

两位李医生从头到尾都没露面,听说那边没事了,才笑道:“趁热打铁,不如这会儿把手术做了?”

于是就做。

有两位神医在,又花费了那么多心思,手术做得很是波澜不惊。

当然,也非常成功。

人民医院的医生们看了整个手术过程,看完之后有人佩服,更多人连想佩服也不知道该怎么去敬佩,完全看不明白。

可到底都是专业医生,全程看监控,看病人状态,也知道这手术做得非常好。

老院长和泌尿科主任对视一眼,都有些唏嘘。

“太稳了。”

老院长叹道。

主任也摇头:“是啊,也说不出怎么厉害,就是不犯错,一点错也不犯,每一步都是最优结果,哎,了不起,能做到这一步的医生,练恐怕练不出来。”

“但是人家的聪明,咱们还是能学一学。”

手术方案全面细致而且足够好,时不时有巧思,这里面有些东西,确实应该学一学。

按说这场手术只有医院自己人才知道,宋广智,宋大老板,也就是原主那位前男友杨航的亲舅舅,却也神通广大,不知从何处得的消息,厚着脸皮赶到医院等在手术室门前。

怎么说,这位宋老板也是熟人,连老院长都不好胡乱赶人家走。

宋广智有个好处,他当年还是个小贩的时候,愿意拿着烟与任何一个他可能用得到,也可能用不到的人套近乎,愿意为了百十块钱的生意低头哈腰说尽好话,等到他如今身价千万,他依旧愿意把姿态放得极低,和任何有可能用得到的人套近乎。

所以他人缘是真不错,人民医院好些医务人员和他都很熟悉,也乐意在没什么大碍的情况下给与方便。

这会儿,宋广智就跟好几个医生一起挤过去,靠近两位李神医。

李鸣正和方若华说话。

“后期修养上让李子旭帮忙盯着,你放一百个心,出不了问题。”

方若华点头:“知道了,对了,乔绣找你来着,电话都打米素素那去了。”

“我知道,等下就去他那儿。”

李鸣翻了个白眼,“你们那乔绣非说他家大黄的腿不对,一条长一条短,我还说它两条后腿还不一样长短呢,有什么稀奇的,非让我给看。”

方若华莞尔:“乔绣家的大黄今年都九岁了吧。”

“可不,算是一条老狗了,一会儿我就去给他瞧瞧。”

李鸣叹了口气。

眼看两位李医生要走,老院长急得满头汗,好在李鸣也不是那种完全不知道客气的人,笑道:“老院长,等我出完诊,在人民医院多呆两天,你手里要是有想让我做的手术,那就准备准备。”

齐院长登时松了口气。

还不等齐院长说话,宋广智就急声道:“李医生,我们高副市长的父亲想做个心脏搭桥手术,别看手术不大,可他老人家年纪大了,大家不放心,您看看能不能出一回手?”

一众医生都侧目偷笑。

大家实在对这位的厚脸皮无语。

李鸣看向方若华:“刚才那任务对象的父亲?”

方若华点头,他就笑起来:“那行,给你收收尾,这叫尽善尽美了。也正好,李子旭做的麻醉那天下无敌,趁着麻醉着,正合适。”

于是人民医院就安排了自家医院的第一台手术,宋广智忙前忙后地照应,不知道的还得以为这是亲儿子。

看他这样,连高副市长都不能说一点都不领情,别人殷勤相待,哪怕殷勤得过分,受的人感觉一般不会很差,除非献殷勤的人很讨厌。

宋广智一路照应着把病人送进手术室,抽空又给他外甥杨航发>

杨航正四下里找工作,确实不太想在他舅舅的小公司做事。

这会儿看了自家亲舅的微信,半天说不出话来,一度觉得也许方若华是他舅的亲闺女?

杨航强忍了半天,好悬没把他舅给拉黑,他实在不愿意想起方若华。一想起方若华,就难免想起让他崩溃的那一段经历。

只是,有时候并不是不愿意去想,就不会想。

这才多长时间,曾让他有点不耐烦,有点看不起,觉得乏味的女孩子,就好像遥不可及起来。

杨航私底下打听过方若华的消息,并不太多,但他体格检查超满分的事,学校里很多人都清楚。

有传闻说,海蓝大学录取了她!!

杨航心中一跳,只觉好像做了一场大梦,还是噩梦,他使劲摇了摇头,努力让自己不要去纠结难受别扭,但……确实很痛苦。

谁想成为笑话呢?

有一天杨航做了个梦,梦见他身边的人,朋友,亲人,同学,同事,人人都嘲笑他,口中说着当初方若华在咖啡厅和他分手时,跟他说过的话——一个被别人强迫了的傻帽。

“有什么?大学毕业分手的多了去,关我屁事!”

杨航用力抓挠了两把头,总觉得自己万事不顺,自从和方若华分手,就横遭灾祸,事业家庭无一顺遂,现在好不容易那事快从他心里过去,亲舅舅又来添堵。

他们舅甥两人闹腾就闹腾,也碍不着旁人的事。

快过年了。

高副市长今年陪着父亲在医院过,却免不了有来探病的各种人。

好在都知道高副市长的性子,也知道老爷子的性子,哪怕过来也并不带什么贵重的东西,不过是要尽一尽该尽的礼仪。

高副市长是个通透人,知道自己要是强硬谢绝所有访客,那恐怕很多人要多想,只能自己辛苦些,努力把事情兜揽住,别打扰到他父亲。

不过有医生和护士在,老爷子又是做过大手术的,这方面到不必怎么忧心。

高副市长这边处理完自己的应酬,又想到他也需要还还人情才行。

李鸣和李子旭两位神医的人情,他一时是还不上了,就算要还人情,貌似暂时也轮不到他,可方若华和米素素那两位同学,他总不能一点也不表示。

别管是不是海蓝接的任务,事实上就是人家两个小姑娘救了他和他亲爹。

而且这件事还不算完,警方已经确定,杀手确实是接了佣金才做出刺杀行为,真正的幕后黑手,疑似是他儿子的女朋友的其中一个爱慕者。

这个人抓不到,也许还会有危险。

即便没有各方面的考量,高副市长依旧很愿意对方若华和米素素表达自己的善意,如果能一来二去,有些交情,那便更好。

如今社会已和过去不同,多认识几个异能者,不是什么坏事。

“她们能缺少什么?”

海蓝的高材生,已经站在金字塔顶尖的位置,要什么就有什么,高副市长在脑子里过了一遍两个小姑娘的资料。

米素素就先不说,这位家大业大,一时也没有他的用武之地。

但是方若华就不同了。

方若华是S市人,家庭条件应该说就是普通的小康水平,可能父亲家还有些达不到。

家中亲戚很多,兄弟姐妹也多,只看这姑娘为了和她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弟,就能请动双李神医,也知道这姑娘着实重情义,和兄弟姐妹的感情一定不差。

高副市长仔细一想,想起件事,他认识方若华的大伯来着。

“小秦,你来一下。”

秦秘书很快就出现在自家领导面前。

第九百六十七章 锦鲤

马上到了年底,方河这个年节到不放假,他准备加个班。

年节加班的工资,可比寻常假期加班高得多,他们银行的领导们挺人性化,每到年节给的工资奖金都颇让人满意,更不要说各种福利。

方河多上几天班,拿回家的米面粮油都要比别人稍稍多些。

采购的人采购年货,总不会可丁可卯,通常会稍稍富余一点,不算多,预防出意外而已。

这些富余的,最后也就是采购上分一分,方河走得晚,说不定也能多拿一份提货券。

当然,主要还是为了工资和奖金。

他儿子方万毕业五年半,工作换了三次,最长的这一次工作一年三个月,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当文员,奈何三个月前公司倒闭,儿子又失了业。

自己辛辛苦苦把儿子供出来,供到大学毕业,按说该歇口气,可万里长征,其实依旧只走了第一步。

总得盯着儿子找一份好工作,看着儿子娶了媳妇,生了孩子,他们的任务才算结束。

至于看孙子的活儿,那真是只能随缘,需要他们老两口给看,他们就帮着看一看,要是儿媳妇丈母娘想看,那也无妨。

江家没那么多讲究。

方河他媳妇曾经对儿媳妇有过诸多想法,什么温柔贤惠,会做家务,手脚勤快懂得照顾人,一定得能把儿子江万给照顾好了。

后来随着江万渐渐奔三,自己交的女朋友黄了,相亲一次又一次相不成,人家就是不乐意嫁,他媳妇的条件也就越来越低。

看多了现实生活中的‘婆媳剧’,妻子现在只求儿媳妇通情达理,脾气不太糟糕,别信什么婆婆听话就是好婆婆之类的话,那就万事大吉。

至于在儿子小家庭里,谁照顾谁的问题,那是儿子儿媳妇自己的事。

想东挑剔,西挑剔,也得先有了儿媳妇才行。

儿孙自有儿孙福,只要是心眼正的女人,那就没什么不好。

儿子虽然年纪并不大,还不到二十八岁,依旧是个喜欢打游戏的青年小伙子,可耐不住他老婆觉得儿子已经是个大龄剩男。

“娶媳妇啊娶媳妇,娶了老婆有什么好,后半辈子且有得磨。”

方河今天值班,开着自己那辆车塞到后头的小车位上,就准备去休息室换制服,之后去大堂做交接。他们平时上班用公司的车,开自己的车未免太掉价,显得没档次。

刚一进休息室,就见几个同事齐刷刷转头看他。

方河愣了下:“……怎么了?”

“方老哥,您可是真人不露相啊!”

“就是,方老哥赶紧请客,必须请客,今天就去请我们搓一顿!”

方河:“……”

周围从五十岁到二十出头,一群保安个个面带羡慕,唯独他这个当事人满头雾水。

“咳。”

这边正说话,门一推,银行附属保安公司的孙经理就出现在门前,向来不喜言笑的这位,也难得露出和缓的神色,笑道,“方老弟,高升了别忘了兄弟。”

方河和他们鸡同鸭讲半天,终于弄清楚,原来今天上面发下调令,调他去总行做保安科长。

其实银行保安出门,兜里一般都揣着好几张名片,证件一类,上面的头衔各种各样,保安经理一抓一大把,主要是为了体面,碰见客户好说话,显得重视客户,不说别的,就是路上开车违反个交通规则,让交警抓住,你有点身份,说不定在交警那儿的待遇还要更好些,不容易被扣车。

被扣车到无妨,就怕耽误招待大客户,让人心生不满情绪。

方河口袋里也有不少这类名片,可从分行的附属保安公司,调到总行保安科,职位还是科长,那绝对不是连升三级的事。

他整个人都愣住:“弄错了吧。”

其他人都笑:“这种事怎么可能出错。”

方河怔了片刻,还是有点晕:“二十年前我到做过升官发财的美梦,可是过了四十岁以后,咱连做梦也没想过。”

一众本来还有些嫉妒的保安们静默半晌,全乐出声。

可不是,方河退伍兵出身,还不是一般的退伍兵,身手很好,老实厚道,工作努力,就是熬资历,他升上去也没任何不妥。

这些年无论功劳还是苦劳都比不上方河的,还不是有很多人去坐办公室,风吹不着,雨淋不着,个个逍遥自在的很。

“方哥好好干!”

“就是,也让总部的弟兄们瞧瞧,咱们底下的兄弟一点都不差。”

方河和同事们热闹了半天,经理放他大假,让他回去休息休息,年后正式调岗。

回到家里,方河还有一点懵懂。

进门就闻见一股异香,抬头看到桌子上密密麻麻的菜,全是大菜,还有一道松鼠桂鱼。

他老婆做得最好的就是这一道鱼,只不过并不好做,一年到头也不一定愿意做上一次。

媳妇一脸兴奋,看到方河也笑容满面:“回来了?快,洗洗手坐下吃饭。”

方河登时意外:“老婆,你消息可是够灵通的?”

他自己都是刚刚知道自己升职加薪,马上要走上人生巅峰的事,没想到他老婆到比自己还快知道些,看看这满满一桌大菜,不收拾半天可收拾不出来。

方家大伯母一脸得意:“那是,我们家小子我能不关心?他可是自己考上了讯腾,这可是第一流的大公司,比考个穷公务员好上不知多少倍呢。”

方河愣了下,大喜:“哎哟!”

他心中高兴,使劲拍了下大腿,一时到连自己升职的事都顾不上。

快五十岁的老头,哪里比得上儿子重要?

一家子热热闹闹吃着饭,吃到一半,方河他媳妇和儿子才知道自家老公,老爸升职的事,自是更加高兴。

大伯母简直二十年都没有这么快活过。

吃饱喝足,方河微笑:“看来今年我这个当大哥的,要比弟兄们都过得滋润了。”

金榜题名都要衣锦还乡,方河这不算金榜题名也相差无几,美滋滋抱着手机挨个跟几个兄弟联系,只是联系了一圈,眉宇间的喜色越来越古怪,还是喜悦,就是多少添了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外。

老二公司接到个价值过千万的大单。

老三的小儿子被市内最顶级的私立贵族幼儿园接收了,还免学杂费。

老四得到国内两位骨科专家的会诊机会,免费替他治疗膝盖,他家的小子还拿到了一大笔投资,对方的条件开得特别好,好到骗子都没这么骗人的,但是资金已经到账,律师看过合约,绝对没有一点问题,而且他想开的游戏工作室一路顺利,连写字楼租金都压低三成不止。还有他女儿,本来黄了的,保送A大的名额竟然又莫名其妙回来了。

方河半天没吭声。

他儿子方万到比当爸爸的轻松些,可也纳闷的很:“难道咱们家今年集体中了锦鲤套餐?”

那肯定不可能,一定有原因。

方河冥思苦想,他媳妇一拍桌子,忽然道:“是不是……那位高副市长给你说了话?”

“啊?”

方河愕然,“我就是给高副市长开了几回车,他到我们银行视察的时候,我和秦秘书聊了一会儿,并没有多少交集。”

可是再怎么想,也想不出其他原因。

而且一翻微信,秦秘书竟然还给他发了一条恭喜升职的道贺信息,这事到越发显得板上钉钉。

总归都是求都求不来的好事,也不用考虑太多。

高副市长虽然不会去方若华面前表功,方若华还是第一时间收到消息,不禁一笑,顺手从官网买了点灵植,自己做了几瓶滋补养元,适合普通人吃的营养药丸给高副市长快递过去。

至于效果如何,高副市长那儿到藏着掖着没向外暴露,可秦秘书到是对方河越发亲热。

这位方家的老大哥被弄得心里热腾腾,到越发把秦秘书当朋友看待。

方家今年的日子可谓过得红红火火,马上要过年,这回全家都很积极地决定要聚餐。

本来年前聚过,就是为了避开过年的高峰期,年根底下自己过自己的就很好。

但是今年大家都这么高兴,哪里还要管高峰不高峰,那必须聚一聚,而且每个家庭都很赞成。

方若华:“……”

聚就聚,一年也没有几次。

方若华收到聚会通知的时候,她和米素素,乔绣,周麟,还有几个同学一起在试新衣服。

还是在乔绣推荐的那个服装工作室。

方若华也是现在才知道,这个工作室算是经常为海蓝的学生提供服务。

工作室的牌子非常小众,很少有人知道,价格也不是特别高昂,至少与世界级的奢侈品牌不能比,只看价格的话,大概会以为是中高档的品牌,服务定位为城市小资阶层。

但这世上大多数人却连这个牌子的名字都不知道,而知道的人,当然就一定会是买家。

此时,工作室里温暖如春,一帮海蓝的学生把宽敞的能看到星空的房间当自家休息室,聚在各个角落一边聊天一边等待服务人员帮忙配衣。

设计师美滋滋地专门给方若华服务,不光配了衣服,还客串美发师给修了头发,再给配上一些低调奢华的首饰。

“完美!”

设计师微笑,“这回几套礼服都给你包上吧?打折打折,给你七折。”

方若华笑着摇头。

设计师鼓了鼓脸:“那我的新品服装‘女王’出来以后,方同学一定要试穿。”

“好。”

米素素的脑袋出现在方若华的肩膀上,“我替我们若华答应了。”

方若华失笑,到也不打扰米素素的兴致,哪个漂亮的女孩子会不喜欢好看的衣服?

海蓝的学生其实都漂亮,无论男女,一修行,便是身材完美皮肤好,既如此,只要五官端正,又怎么会不好看?

况且这些学生自信又昂扬,满腹诗书,气韵独特,便是五官稍显平凡,那也一样是美人。

工作室里一众服务人员,都很乐意为他们服务,真是个个是衣服架子,比模特还好。

挑衣服挑到一半,接到方泽的电话,确定了新年聚会的时间,她随口就答应。

大年三十,久不下雪的S市忽然下了一场雪,雪花还不小,飘飘扬扬,很快就为大地镀了一层银装。

方若华还没有来得及买车,米素素送她到的瑞星酒店。

这回聚会连酒店都很高大上,正经的超白金五星级,一桌席面,比较普通点的,三五千下不来。

方若华一进门,打了声招呼就和小辈们坐在一起。

方万照顾自家妹子:“先吃点好消化的垫一垫,瞧那群老的今天这高兴劲,一准得喝高,到时候还得是我们收拾残局。”

可不是,对面桌子上弟兄们简直要对瓶吹的节奏。

方若华琢磨是不是给他们准备上保肝醒酒汤,高兴是好事,喝得太嗨那可不好。

不等方若华琢磨完,原主的老爸方泽忽然鼻子一酸,落下两行泪:“若华,你来,你来。”

方若华就在堂哥堂姐个个缩头,挤眉弄眼地注视下,走过去轻笑一声:“爸。”

“哎,好孩子。”

方泽细细看自己的女儿,他其实很久没仔细看过他姑娘了,S市生活大不易,养家糊口的中年汉子日子并不好过。

女儿长大了。

真漂亮。

“给,里面是三十万,别乱花,存着买房子。”

方若华迟疑片刻,还是伸手接过,接过的一瞬间,隐约觉得心中似乎轻松了些许。

原主想要的,可能比她以为的,少上很多。

继母看到方若华接过银行卡,心中还是有些不满,有点不痛快,可当着方家这么多亲戚的面,她到底还是忍下来。

最近高兴,好事一件连着一件,连生意都一下子就变得特别好,每日的流水看得她像是在做梦。

三十万是挺多,但她实在说服不了丈夫,也就算了,好歹给的是丈夫的亲闺女,又不是外面的小狐狸精。

桌子上的气氛登时更热烈,方若华怀揣‘巨款’回自己的座位夹花生米慢吞吞吃,顺便订酒店,看大家喝得差不多,就直接塞酒店住一晚。

正喝得热闹,外面忽然有吵吵嚷嚷的动静。

方河愣了下:“是老四?老四呢?”

第九百六十八章 碰瓷?

几兄弟一回头,就见房间房门开了一条缝,怪不得能听到一点外面的声音。

酒店隔音效果很好,如果不是开了房门,大家坐在屋内群魔乱舞,外面也不一定能听得见多少。

“老四可能上厕所去了。”

“指不定和人发生几句口角,那小子几十年不改,就这么个脾性,无所谓。”

“咱们接着吃,小军,你去瞧瞧你爸。”

几个长辈不以为意,把身为大哥,操着当爹妈的心的老大方河按着坐下,招呼一声就继续开吃。

老四的儿子笑了笑,并不在意,应声而起,他这几天高兴,脾气出奇的好,连他爸日常作死都觉得很能容忍,再容忍一百年都没多少问题。

小辈们也只是好奇地张望两眼,就各做各的事,还有俩凑一块儿吃鸡。

方万最近一样很忙,考进大公司,前途可期,虽然不敢说一定大富大贵,说不定以后还有以后的难处,但总算是生活步入正轨。

他那帮朋友们自然是都为他开心,微信群里热闹的不得了,有好些老朋友也有几年不见了,方万免不了要唠几句嗑。

一说话,一交流,当年种种就又回忆起来。

青春年少时节,谁没有几个一起打闹,一起翘课,一起网吧通宵,一起抄作业的同学朋友。

方万喝一口不知道是什么品种,但是特别香甜可口的茶,和同在S市的弟兄们约好了年后出去走一走。

以前他是事事不顺利,总有点抬不起头来的感觉,这些年也没好好和老朋友们聚过,现在到来了兴致。

“万哥,兄弟!快告诉哥们,你这张照片里这个姑娘什么来头?”

方万以前的高中舍友孙宇忽然一连发了十几条>他有点纳闷,点开照片一看,正是自己上一次家庭聚会以后随手发的一张。

这张里都是自己的兄弟姐妹,他还记得自己发朋友圈时写的标题——‘咱们方家也挺人丁兴旺。’

左看右看,这张照片也没什么问题。

孙宇这孙子还特意在上面把自家堂妹给圈出来,这小子什么意思?

方万翻了个白眼,回了句:“不认字啊,家里人聚会呢,那当然是我妹,你小子别打鬼主意,我妹眼光高,看不上你这种吃着碗里瞧着锅里的牲口。”

那边顿时没了声音,差不多过了一分多钟,孙宇才回>“去,我有我家小梨,怎么可能有外心。”

又过了片刻,孙宇再次发出一信息——“真是你们家聚会?那真是你妹?”

方万还没回,对方又接连发了两条。

“不会是你弟妹之类的吧?”

“难道是真的?”

方万登时皱眉,还没怼他,这两条信息就秒撤,好吧,算这小子识相。

方河回头,看了眼这一桌子面对丰盛菜肴,也不肯好好吃饭的小辈们,拧着眉训了两句:“差不多行了,赶紧吃。”

方万连忙藏手机,装模作样地往盘子里夹菜,然后就感觉自己手机又震了几下,抬头看了看,他爸爸重新把注意力转移到自家兄弟身上,很顺手的又把手机捞出来。

现代青年,在外面吃饭不玩手机的有几个?

方万接着看微信,孙宇又发来几张照片,他扫了一眼,有点纳闷。

“大宇,知道你小子现在是记者,可这些照片的摄影师又不是你,你显摆什么。”

照片不多,但是分量可不轻。

第一张是联合国万国峰会开幕式上的照片。

第二张是联合国和平大使蔡夫人继任演讲时候的照片。

还有几张看不出场合,但里面的人物也绝对不简单。

其中还有一张方万觉得非常熟悉,是五年前在自家家门口附近拍的。

S市最新的海底隧道正式开通的照片,当时正好赶上华夏国几位首长在S市开会,也有到场。

首长里就有当时的三号人物,唔,现在的一号人物,这位大人物也出现在照片上。

“照片挺不错,大宇你工作也满认真。”

方万笑了笑,回了一句。

孙宇静默了一会儿,干脆给方万打了个电话:“哥,万哥,我知道你直男审美,对时尚界完全不了解。”

“说的你就很懂似的。”

孙宇一噎,好吧,他也不怎么懂,但是他圈子里有人懂的好吧。

这会儿他正和女朋友约会,他女朋友是娱乐版的记者,对时尚圈也非常了解,说来也是特别巧合,他正分心三用,和老朋友叙旧,哄女朋友开心,顺便整理工作手册。

哎,成年男人就是不容易。

结果,小梨就无意中发现,有几个大人物穿的衣服,领口都绣着两颗星星,不起眼,但是绣纹非常精致。

偏偏,方万堂妹这身衣服上,也绣着两颗星星,绣纹一模一样。

孙宇絮絮叨叨说了半天,方万冷笑三声:“说完了?我说你是不是闲的?我堂妹穿件山寨衣服怎么了?咱们老百姓,谁还没穿过两件山寨货怎么的?至于你这么较真?”

“别急,别急。”

孙宇也知道自己啰嗦得挺不是地方。

“问题就在于,我老婆好奇……”

“你老婆这好奇心还真是十年如一日,从来就不改。”

孙宇翻了个白眼:“闭嘴听我说,别管我老婆为什么这么好奇,反正她就是好奇,特意在网上查这衣服到底是什么牌子的,结果没查到。”

方万:“……”

“别插嘴,听我接着说。”

孙宇咳嗽了声,故意一本正经地道,“你可不要觉得这是小事,咱们华夏的首长们衣食住行,固然都相当低调,穿的衣服不出名不是什么大事,可这有明显特征,一看就是手工定制,制作精良的衣服,在网上搜不到消息,这事可就显得有点离奇。”

“反正我老婆本着八卦之心永远不死的坚强意志,终于在网上找到了不少消息,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这种两颗星的衣服还是有不少人穿过,多数都是国内外的名人,大人物,还有内幕消息,这牌子是个很小众的时尚品牌,并不对大众销售,至于什么人能买,反正能知道这个牌子,知道地址,找到设计师联系方式,找到付款方式的,那就能买。”

孙宇最后得出一结论,郑重道:“综上所述,我怀疑你这堂妹身份很不简单!”

方万:“……”

很不简单个鬼!

方若华是他看着长大的好不好,小时候在他们家住了好几年。

但是孙宇这小子虽然不靠谱,可这事确实有点奇怪。

他堂妹从小到大在穿戴上都没有特别讲究过,那些潮牌什么的,她懂得不多,如今穿的衣服却让孙宇那小子这么惊讶?

若华今天给他爸妈一人送了一套衣服,那会儿两个人试穿的时候,他好像看见似乎不是在领口,而是在袖口上也有两颗星星的绣纹?

因为那衣服质量看起来确实特别好,所以他才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这才过去不久,自然是有点印象。

方万忍不住对自家这位堂妹有一些不太靠谱的揣测。

“也许,只是凑巧了?”

没准有个品牌看出两颗星的奥秘,所以跟着学一学?

方万正沉思,就听他妈妈道:“万万,你这孩子得加把劲,这么大年纪了连个正经的女朋友都找不到,像话吗?你老嫌妈烦,以后妈可以不烦你,不催你结婚,但你至少得有个女朋友吧,有了稳定的对象,你愿意三年五年的爱情长跑,妈也不计较。”

方家大伯母喝得有点大,脸颊发红,似乎兴奋过了头,“还有若华,你要是实在不喜欢杨航,那也没什么,伯母给你另外介绍一个。”

“知道你薛阿姨吧,就是在我们家东面那栋楼住的那一个,他儿子在第三幼儿园当老师,性格很好,很有耐心,你抽空和人家见一面试试。”

方万:“……”

他默默走过去给他妈换了一杯温水:“妈,来,你别老喝酒,喝点温水润润嗓子。”

薛阿姨家的儿子他也认得,的确是挺好的人,但是身高一米六,可能还不到,体重有二百斤,呃,长相实在是差强人意了点。

长辈们可能不在乎男孩儿的相貌,但是把这样的介绍给大学还没毕业的小堂妹,未免离谱。

方若华笑了下,虽然不大计较,还是笑眯眯挤兑她这个便宜大伯母:“倩倩姐也没男朋友呢,她比我年纪大,应该先介绍给她。”

大伯母一瞪眼,被噎得差点上不来气。

倩倩是大伯母娘家侄女,虽然是侄女,却是深得大伯母宠爱。

没办法,原主这大伯母有一点‘扶弟魔’的倾向,当然不是很严重,因为大伯母的弟弟性格还不错,挺知恩图报的一个人,所以这点倾向就显得很无所谓。

可是弟弟的女儿是自家弟弟的心肝宝贝,她是倩倩正经的姑姑,血缘关系断不了。

丈夫的侄女嘛,说疼爱也有一点,这却只是爱屋及乌而已,终归只是面子情。

她介绍的那个对象,在她看来有正式工作,家里条件不坏,长得一般一点,但是男人太帅了容易花心,没什么好。

杨航长得很好,这不是就没成?

她能想出几十个理由,觉得自己介绍的很对,没有错,两个人很般配。

可是,如果换成给侄女倩倩介绍,那这人选就太不靠谱了,怎么想怎么不靠谱。

方河瞪了妻子一眼,哼哼:“感情你和若华不是亲的,我可是亲的,也别忒咋呼了。”

大伯母也哼哼了两句:“就是介绍介绍,见个面怎么了,又没非要成……不乐意就不乐意。”

她想起倩倩,到也觉得不妥,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还没毕业,是不着急。”

酒店的包间里热热闹闹,不多时,方若华四叔的儿子方彬推门而入,脸上神色略有些难看,走过去压低声音对方河道:“大伯,你现在能不能找十万块钱出来,我先借一下,过阵子存折到期就还。”

方河吓了一跳:“十万!!”

方彬登时咬住嘴唇,一看满屋子的亲戚都被惊动,摇了摇头叹道:“我爸喝醉了酒,出去的时候和一个客人撞了,把人家的手包撞到地上,没想到里面是仿唐代玉玺印章,虽然是仿的,但是人家也有鉴定证书,是真正的和田玉雕刻而成,这小子碎成好几瓣,这……哎,人家说赔十万私了。”

“假的吧,碰瓷吗?”

方万大惊。

其他人第一反应也是如此。

“我和我爸一开始也怀疑,但是那几个人不像骗子,我们还去调了监控,对方正在打电话,背对着我爸呢,我爸喝醉了,一拐弯撞到人家背上,手包落了地。”

“酒店经理认识那个客人,好像是熟客,应该不是……骗子。”

方彬心里也难受。

但是最近家里总遇到好事,而且十万这个数字,说多不算少,可他们家也不是拿不出来。

方河呆了半天,想了想对若华道:“若华,不如你先借你四叔十万应应急,过几天就还你,行不行?”

“等等,别急。”

方若华拿着手机按了一会儿,才抬头笑道,“借钱肯定没问题,不过我觉得,大概不需要了,咱们再等二十分钟,唔,彬彬,你给四叔发个短信,就说卡里没那么多,家里打电话让人取钱,最多半个小时肯定到酒店。请摔了玉玺的老板多担待,稍微等一下。”

“啊?”

满屋子的人都愣了愣,心中莫名其妙,不过,方若华这么要求,方彬还是犹犹豫豫发了信息。

发完,方河比较有警觉心:“难道这里面有猫腻?”

方若华想了想道:“无论有没有,我请警方的朋友帮忙查一下,查查那老板的身份总不是坏事,按说这事还是应该报警处理,但是我知道,四叔肯定嫌麻烦,那咱们就先自己查一查。”

方河点头:“应该,我也请几个朋友帮忙调查调查,应该咱们赔,那没什么好说的,不应该,咱们也不能吃这么大的亏,我看,时间要拖一拖,商量商量,没必要现在马上掏钱。”

第九百六十九章 戏精

方家老大方河虽是口口声声说要找人来查,抄起手机一时却有点犹豫。

他战友到有几个,可是方河本不是那种喜欢麻烦人的性子。

正犹豫间,房门被轻轻推开,老四垂头丧气地走进门,叹道:“先进来吧。”

大门一开,进门的除了方家这位老四,还有四个人,三男一女。

众人都愣了一下。

方老四语气略有些沉重,此时酒全醒了,神色疲倦,脸色也相当难看,指着身边一人道:“这位是金老板,那碎玉,就是他的宝贝。”

这人年过五十,一身非常精细的丝绸唐装,皮肤细腻,保养得当,此时眉宇间带着一点愤怒气恼,但风度不失。

“这位是孙经理,瑞星酒店的经理。”

孙经理四十多岁,笑容和煦,看起来是个很好说话的和善人,站在门口就道:“情况我已经了解清楚,那几位便自行商谈好了,如果有需要孙某的地方,招呼一声。”

说完就道了声抱歉,又叫了几个服务生和大堂经理过来,便又转身离去,显然只要客人们不打起来,他是不打算多管。

方老四叹了口气,接着介绍。

“这两位是酒店用餐的客人,这位先生是黄永年,古董商人,那位是范小姐,是国内知名艺人。”

方家人一脸惊讶,不过这位范小姐看起来的确有点眼熟,长得也很漂亮,穿着打扮,行为举止都与常人不同。

黄永年有些无奈,道:“也是赶巧了,鄙人在古董上有点经验,虽然不是专业研究玉石的,但这几年一直在做玉石生意,所以,两位都要请我过来做个见证。”

范小姐也是苦笑:“当时我在上卫生间,金老板非要做个见证,那我只能说,我确实看见方先生撞了上去,然后金老板的手包就落了地,其他的我都没看见,再说,酒店有监控,监控已经很清楚了,对不住各位,我真的很忙,没有时间耽误,你们要是没别的事,我真的要走了。”

金老板蹙着眉,气道:“我也不是不讲理的人,大家都不小心,责任在双方,但是,你肯定要付主要责任,我这方玉,确实是仿品,但是它就值这个价,你们既然决定私了,就赶紧付账,如果要经公,那也无所谓,我的律师会替我出面,法院见。”

方老四略微迟疑,心里到倾向于付钱了事,省去不少麻烦。

真正见到这几个人,方家所有人心中都觉得,这个金老板,确实不像是碰瓷的骗子。

一则,人家承认那枚玉玺是工艺品,仿造的。

如果是碰瓷的,那还不可着劲地宣扬自己宝贝的珍贵。

但是金老板说了,他有收藏的习惯,但是不怎么玩古董,家里要不是世家大族,又不是家财万贯,趁个几十亿,几百亿,玩古董恐怕玩不好,再说,千金难买心头好,他就喜欢玩玩价格不是特别贵的小玩意。

今天这工艺品,那是看着实在欢喜,这才买了来,平时都不肯玩这么贵的。

没想到刚到手,就砸在了手里,看来他天生就和这物件没缘分。

二来,金老板是酒店常客,孙经理认得,据方老四说,两个人应该很熟悉。

方老四犹豫半天,给方河使了个眼色,方河略微沉吟。

方若华忽然笑道:“金老板是吧,能让我瞧瞧您那玉吗?”

金老板脸色阴沉,冷声道:“你们家就算要找人看玉,也找个靠谱的。不是请了这位……黄老板?”

方河拉了方若华一下:“请黄老板帮我们看看。”

他刚才拿手机百度了一下黄老板的名片地址,搜出来不少条消息,这位可是收藏界的大人物,经营的店铺相当有排面。

黄老板想了想,笑道:“所谓缘分嘛,如今撞上这事,那就是缘分,做我们这一行的,信这个,行,二位要是都信我,我就帮方先生掌掌眼。”

说着,他小心翼翼拿手帕包起一块玉,手持放大镜,细细看过,轻声道:“玉质上等,如今和田玉是越发稀少,所谓黄金有价玉无价,这等品质的玉,虽不说极品,但在市面上也算不错的珍品,二十万,光是玉也值得。”

“再说这雕工,虽为仿作,但雕刻者手法细腻,心思更是巧妙,难得难得,应是名家所作。”

黄老板笑道,“我觉得金老板只要十万,没什么好说的,不过,这是个人之见,具体要怎么解决,两位再商量。”

话说到这份上,方老四觉得,这钱他是掏也要掏,不掏也得掏。

方家人一时都有些犹豫。

金老板一挑眉:“你们自己商量,我只等半个小时,商量好给我结果,是私了,还是怎么样。”

说完转身出了门。

老四愁眉苦脸地坐在椅子上叹气,另外三兄弟心里也有些急,但终究各自成家多年,也急不到哪里去,凑在一起嗡嗡嗡嗡地议论。

大伯母忽然戳了方河一下,小声道:“你不如,赶紧问问秦秘书,具体情况和他唠唠,看看他什么意见。”

方河愣住:“行吗?”

“怎么不行,行的很。”

大伯母眉眼舒展,有些意气风发,“秦秘书最近不是经常和你约了去钓鱼?”

“你不能老嫌麻烦,两个人关系怎么更近一点?就是你今天给我找点麻烦,我明天给你找点麻烦,彼此帮忙解决麻烦,大家自然就近了。”

她四下看了看,朝几个妯娌扬眉,“咱们家今年遇到这么多好事,我看啊,多半还是因为我们家这个棒槌总算走了回运,和高副市长搭上了关系。”

其他人大为惊诧:“啊?怎么可能!”

就算高副市长对自家大哥有点好感,算是认识,但是一口气给家里四兄弟这么多好处,简直人人有份的样子,未免太离谱。

大伯母本来也有些心虚,可想一想,也没有别的可能,笑道:“或许不是高副市长本身如此,没准他老人家在哪个场合说了句什么,底下人自己揣摩的,这种事不是也常有?再说,咱们家现在得到的那些,咱们自家人当然觉得是大好事,可真论理,那些说是咱应得的,也没什么吧。”

“就说我儿子,他重点大学毕业,工作经验也有,踏实勤奋,考进讯腾公司怎么了?不是很正常?”

几兄弟都不说话,妯娌们也不吭声。

正常不正常的先不提,但是说领导无意中透露口风,下面人越想越多,到也可能。

三兄弟齐齐转头盯着自家大哥。

方河咬咬牙,还是给秦秘书发了条信息。没多长方河的手机就响起来。

而且,很意外,来电话的不是秦秘书,竟然是高副市长。

副市长的声音平和稳重,“方同志先别急,对了,方若华同学和你们家一起聚餐吗?”

“呃……在。”

方河愕然。

还不等他回神,高副市长就神色严肃地道:“还是经警方处理为好,这种事不能怕麻烦,如果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当然要承担,但不是我们的责任,如果里面有什么问题,我们也不能为了躲麻烦而息事宁人。”

方河唯唯诺诺听着,一时不知所措,脑子里一团乱,既不知道自己是应该奇怪,为什么高副市长那么忙的领导,会关心他这点小事,还是应该奇怪,为什么那位领导口中不提别人,偏偏要提起自己的侄女方若华。

不过,他这人不会说话,尤其是面对领导的时候,一着急就结巴,这会儿更不好意思去追问这些莫名其妙的问题。

带着一肚子疑问,方河挂了电话,小声道:“高副市长说,最好经警方处理。”

咔嚓。

老二不小心碰了桌子一下,茶壶落了地。

大伯母惊吓道:“怎么惊动了高副市长?”

随即又狂喜:“没想到高副市长还亲自跟你说话?”

“那,我们就公事公办?”

方泽犹豫地道。

他们正商量,方若华忽然站起身,走过去把门打开,开口道:“金老板,我们的鉴定师到了,麻烦您把那块玉玺再请出来。”

一句话未落,电梯打开,里面就走出来一行人。

为首的是个六十余岁的老人,身边还跟着几个身强体壮的年轻人,看样子是助手和保安一类的人物。

方家一家子都愣住。

大伯母心中意外,连忙道:“若华,你一个小孩子,别管大人的事。”

这事其实不算大,但是大伯母心中有点念想,她想借着这件小事,让自己的丈夫和高副市长的关系显得更亲密些,即便不是真的,但是有这么多年的人生经验,她很清楚,有时候披虎皮扯大旗,运作得好,一样能占到大便宜。

方若华笑眯眯看了大伯母一眼,还没说话,大伯方河就使劲掐了自家老婆一下。

“若华都多大了,什么小孩子,闭嘴吧你。”

方河如今心里正嘀咕,有点条件反射。

此时,金老板脸色没变,但是方若华的耳力极佳,一下子就听出他呼吸声消失了几秒钟。

“鉴定师?我这玉玺有鉴定证书,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称为鉴定师的。”

方若华显得很轻松地笑了笑:“别急,我们这位鉴定师,肯定能让双方都满意。”

人一靠近,金老板想了三秒,神色骤变,忽然一抄手把手包拎起来,轻声道:“你们竟然认得吴老先生,那此事就一笔勾销,只今天见吴老一面,我就觉得值,这个物件,只当是交个朋友。”

方老四微微一怔:“啊?”

方河搜了下百科,立马也脚软,要不是百科上这张照片清清楚楚,他都不敢置信。

吴老的身份金光闪闪,介绍中光是他修复,鉴定一级文物的名字,还有那一脑袋的头衔,就让人不敢直视。

现在,这么个大人物亲自到酒店,鉴定这个工艺品?

不对,这样的鉴定师怎么可能来?

这还得说他们家对于鉴定专家了解不多,所以知道来人相当有名气,也只是心中吐槽,觉得意外,到没有失态。

反而是貌似懂行的黄老板,金老板这些人,受到的冲击更大。

金老板转身就要走,结果一走,几个大汉齐刷刷把门一堵。

方若华正色道:“哪怕您说算了,那也不行,是我们方家的责任,我们就得负,请鉴定师鉴定完,照价赔偿,没有问题。”

金老板还没回神,手包居然到了方若华手里,她随手把里面的玉倒出来,搁在桌子上。

方老四看看了方若华,皱眉,不过还是没吭声。

方若华低头看了眼玉,一下子就笑了,抬头冲吴老道:“吴老,真对不住,竟然让您来瞧这笑话。”

吴老也笑,冲方若华摊摊手:“无所谓,就当吃个便饭,走动走动。”

方若华抬起头看向金老板:“金老板,你这功课做得很扎实,我还以为,这玉怎么也得有点模样,看来我朋友把你想得有点高,还请动了吴老,没想到,你拿出来的就是这般货色。”

金老板沉着脸,微微闭了闭眼睛,他心里也跟刷屏似的冒出一大堆的曹尼玛!

“和田玉?”

方若华轻笑起来,“好吧,虽然唐代皇室玉玺多用蓝田玉,但是这是仿造的,你说和田玉也无妨,我们如今喜爱的是和田玉。”

摇了摇头,方若华就伸手虚虚按在桌上的碎玉之上,轻轻一压。

等她再一抬手,所有的碎玉都化作砂砾一般的颗粒。

“就是玻璃,也没有这么脆的。这能是和田玉?”

金老板的神色瞬间阴沉。

方若华的气好似还没有消:“刚才这位古董大商人,黄老板对吧,不也说黄金有价玉无价,你就是拿一块几百块钱的玉还玩这个活儿,也比弄这破烂东西强得多。”

此时,金老板脑子里飞速运转,心里恨不得把替他置办这东西的小子骂个狗血临头,就算时间不够,随便找个什么不行,可至于扣到这地步。

但他调查过了,方洋此人就是个普通小市民,一辈子没什么出息,根本就没见过什么古董玉器,所以,他在这方面也没多上心。

说到底,不过是正好撞见这家伙得了一笔浮财,于是想顺便捞几个打打牙祭,并不很重视。

第九百七十章 神仙醉

方家人全都怔住。

海蓝一家会所内,米素素和几个海蓝的学生正在聚餐,此时隔着监控正观察瑞星酒店。

“哈哈哈哈哈,我们若华真是个戏精,这波骚操作,给她点赞!”

“她肯定用东西了,用的是什么?符咒?法器?药粉?监控里看不清楚。”

“拜托,若华的武技课从来都是超满分好吗,人家高手来着,以为和你们一样那么废柴,单纯凭一只手,做到这些也不难!”

“米素素,赶紧的,剩下的资料也给若华发过去,如果没弄错,这回捉住的可不是一条小鱼,警方得给一大笔奖金才行。”

“没错,七个海蓝的学生,动用了咱们自己的计算机组,要是不给奖金,那太说不过去。要用这时间来做任务,至少也能刷个五万左右的小日常。”——这位肯定是有点游戏中毒。

如果让刘莉听见,非削他们一顿不可,海蓝让未毕业的学生出任务这件事,在内部纷争也极大,像刘莉一样,认为学生的职责只是学习,还远不到承担责任的时候的成员,占的比例非常高。

金老板似是怒极,义愤填膺:“好,好,好,我这是不知道什么时候着了道,好东西被人换了都不知情,成,我是外地人,不敢和你们本地人计较,我认栽,走人还不成?”

说着他连手包也不要,转身便想走,看了看门口堵着的大汉,气道,“我认栽都不成,你们别欺人太甚。”

方家人一时不知所错。

方洋迟疑道:“若华……”

方若华耸耸肩:“我们不是警察,可没有不让人家走的权力。”

但是警察到了。

金老板一瞬间面如死灰,直到被两个警察戴上手铐,他还心中不平,目光转动,尤不死心,厉声道:“干什么,我犯什么罪了?你们不要欺人太甚。”

警察也笑:“金超,你涉嫌金融诈骗,组织赌博,盗卖国宝,涉及金额巨大,跟我们走一趟吧。”

金老板愣了愣:“不可能!”

警察先是走过去对方若华笑道:“多谢方同学援手,您可帮了我们大忙。我们这位金老板本事很是不小,十年来作案三十余起,次次得手,涉及金额多达八千六百万。”

方若华自己也扫了眼手机里的资料,同样有点吃惊。

金超这个人非常有手段,从小打小闹开始,骗老头老太买买保健品,玩玩网络诈骗,玩玩仙人跳,还骗过几次婚,组织赌博,玩过传销,非法集资盈利,总之是越玩,规模越大,越是似模似样。

到现在,他组织一次诈骗活动,那真是和电视里讲的一样,先把目标调查得清清楚楚,骗子知己知彼,那是一骗一个准。

只看资料,这家伙现在手里还捏着几条长线,都是他已经下好了鱼饵,准备放长线钓大鱼的。

如果不是海蓝的计算机技术非常高明,至少超过时代二十年,已经盯上金超,从各方面搜集线索,恐怕真的很难挖出这家伙的根底。

此时警察简单地点了几件金超的大案子,他登时面如死灰,到是更冷静下来,苦笑:“没想到竟然栽在这么一件小事上,看来,贪这个字,果然害人不浅。”

他看了看方洋:“我就是正好撞见有个傻帽狗大户竟然花二十万买了他一个古钱,心里痒痒,正好现在在S市修整,就顺手……哎,没想到你们方家竟然扮猪吃老虎!”

方家几人同时转头瞪方洋。

尤其是方洋的妻子:“二十万,嗯?”一家人竟然都不知道,这男人还真够守口如瓶的。

方洋讪讪一笑,一时不好意思抬头,他就是想攒个私房钱,那什么,也很可以理解,男人怎么能没有私房?他又没工作,总是向老婆孩子伸手,那也不像样。

这些家庭纠纷暂且不提,可以回家之后再慢慢算。

方洋反正是放松下来。

“你们做什么?这事和我没关系,我和他们都不认得。”

刚刚那位古董专家黄老板,已经被警方控制住,手铐一戴,他神色登时有些惶恐,“这事真跟我没关系,方老哥你说句话,我就是被牵连的。”

方洋迟疑了下。

方若华笑道:“志斋居,吴老,您听说过吗?说是在京城潘家园,您看看他这名片,还有百度百科,都写得挺热闹。”

吴老轻笑:“鉴定玉器鉴定成他那个样子,如果能在潘家园混得下去,哎,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说他一定是上天的私生子,若华丫头,若真如此,给我点三根香,老夫要拜拜他。”

黄老板一噎,也是无话可说。

他的百科资料,还有名片,等等都是最近几天新做出来的。

不光是有这些,上网搜一搜他的名字,会在各种犄角旮旯的角落发现有关他的事迹。

到了这个地步,显然他也知道狡辩无用,耷拉着脑袋任凭警方把人带走。

方家的人同样要去录口供,好好的家宴是吃不成了,幸亏录口供比较简单,警方非常客气,没到晚上八点,一家人徐徐从警局出来。

“方同学。”

秦秘书居然在外面等。

他先跟方若华问了声好,“怎么样,没什么事吧。”

见方若华轻轻松松,这才走过来与方河说话:“方哥,赶紧上车,我送你们回去。”

高副市长的司机亲自来送,方家这几口人虽说受了点惊吓,到个个精神不错,几个年轻小辈还觉得挺刺激,一个个的发朋友圈,写各种帖子,玩得很热闹。

秦秘书叹道:“已经确定了,那位金老板就是个诈骗犯,身上背的案子可是不老少,这回专门策划了一切,就是为了在方洋方先生身上捞一笔。”

方洋一惊,心有余悸。

秦秘书道:“此人心思缜密,手段娴熟,是个老江湖,每次行动都会做万全准备,不是一般撒网捞鱼的小骗子,很不容易对付。”

“他这是第一次落网,诸位居功甚伟,警方说不定会给诸位一些奖励。”

方河拍了拍胸口,笑道:“奖励不奖励的也就算了,有惊无险便好。”

秦秘书笑了笑,依次把众人送回家。

方河一家子进了门,夫妻两个坐在一起说了会儿话,兴奋过后,大伯母忽然道:“我怎么觉得秦秘书对方若华非常客气。”

一家三口面面相觑。

谁也不是瞎子傻子,秦秘书在方若华面前,姿态摆放得很低,那种不着痕迹地奉承,确实非常明显。

半晌,方万咕哝了句:“还说要给人家介绍对象,妈,你以后消停点,别什么人都拉郎配了。”

“你个死孩子。”

大伯母捶了儿子一下,心里也一跳,“我,我还不是盼着若华好。”

想那么多也是凭空想象,没什么意义,方河挥挥手,打发走儿子,两口子也赶紧回去休息。

……

薛家岛

李导演连带一群剧组人员紧张地盯着悬在半空中的狐苏。

吊在威压上,一身青色道袍,眉心朱砂痣一点殷红。

冷风怒吹,却好似对这人格外偏爱。

摄影师都觉得奇怪,不明白为什么其他人拍起来异常艰难,轮到狐苏,竟连造型都不见乱。

狐苏一低头,眼角滴落一颗滚滚泪珠,他茫然伸手接住,仿佛并无七情六欲的仙人,无意中流露出的那一丝,心底唯一留存的情感。

此时,狐苏扮演一位上仙紫罗,自幼修无情道,无情无欲六千年,终于为女主,东方仙主动情,仙魔大战,东方仙主生祭锁妖塔,困魔君,救六界苍生,因此陨落,魂魄归于天地,从此与天地同在。

紫罗便于此时,落下自诞生以来的第一滴眼泪。

比较俗套的剧情,但资金多,大制作,好导演,好演员,一路演下来,BUG着实不算多。

尤其是狐苏,演得简直出神入化,就是在里面难得客串个月上仙君的谢浩都感叹:“狐苏吃仙药了不成?”

说到武戏,那狐苏天下第一,无人能及。

说到演技,狐苏是比某些流量小鲜肉要好,至少他认真。但是,在谢浩看来,这演技还稚嫩得很,想要真正迈入好演员的行列,那还得在圈子里再琢磨个两年,至少。

就这个,还是因为狐苏实在聪明得不像话,又用功。

可是这一次,狐苏站在那里不用演,好多演员就被他带得入了戏。

那种冷淡而不冷漠,活脱脱就是仙人紫罗。

狐苏此时也觉得有些难以压抑胸口中沸腾得情感。

他很少有像现在这般的时候。

身为傀儡,本无情无欲,只有一根忠骨。

但连圣德门里很多弟子可能都不记得了,他也是经历过万万千千年忘记以后,此次复苏,才想起了一切。他是出自九圣人之手,方若华不爱死物,于是,狐苏的血肉在若华手中成型,灵魂便自然诞生,并非同别的傀儡一样,是截取的外界元灵。

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便宣誓永远侍奉若华圣人,不离左右,他知道傀儡的生命有限,只有二十年光阴。

二十年本来是够的。

狐苏一开始觉得很足够,只要这二十年,他能全心全意地为自己的主人付出一切,那等到魂散之时,必然无憾,可渐渐的,他却开始不满足。

傀儡并不会不满足,只要看着主人,傀儡们都会满足,可他却病了。

他知道自己病了,不敢让主人知道,不敢让任何人知道。但他的主人乃是九圣人啊。

于是在一个清风徐来的下午,主人喝过狐苏酿造的五味酒,就笑道:“狐苏,我给你生命吧,更长久的,千年万年也不变的,好吗?”

“好。”

于是,千万载的轮回,不知是孽是缘,还是劫难。

想起种种旧事,狐苏心里的寥落似有若无,整个人却更像超脱尘世的世外仙。

周围围观的剧组人员,看得心都软了。

哪怕看了很多次,李导演依旧激动得浑身发抖。他觉得这回这部跟风的仙侠剧,也许能拍成经典,超过以前的诸多仙侠电视剧。

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人们再提仙侠,只能想到他们这一部有烂俗名字的《神仙醉》。

一结束,狐苏从天上降下,无数剧组人员蜂拥而上,争抢着给他披衣服,塞暖手袋,嘘寒问暖。

狐苏恍惚一笑:“别急,没事。”

笑得所有人都觉得,身上的防寒服,好像有点笨重,天气其实不算冷,用不着穿太厚。

好半天还是李导演回过神,看着那一窝蜂似的裹乱的家伙们,哼了声:“都不想吃饭了,快快,开饭开饭。”

众人闻言,都耷拉下脑袋,真是不怎么想吃,可是,确实饿了。

每次吃饭都挺不容易。

大年上,像这种在国内其实并没有多少名气的旅游岛屿,早就没有游客到来,最近三个月,平均每天登岛的游客只有两到三人。

大多数时候,白天黑夜这就是一座孤岛。

也因此服务人员差不多都放了假,只有寥寥几个工作人员还坚守岗位,可大家还是深深感觉到那股子凄冷寥落之感。

工具全要自己抬,各种设备当然是第一位的,服装道具又多,人手还不怎么足够,在吃喝上,也就稍稍疏忽一些。

工作人员们不说,演员们也是叫苦不迭。

在这种地方,连叫个外卖,也是通通叫不到的,只能由后勤的工作人员,每天采购盒饭,或者买了米面粮油,凑合开火做大锅菜。

不多时,饭盒就分发到大家手里,谢浩和狐苏坐在一起,看着饭盒里油腻腻,糊成一团,看不出原样的食物,欲哭无泪。

“我不挑,我就不挑食,但是,猪食不想吃啊。”

抬头看狐苏吃得淡然,肥肉片夹起来放嘴里,也是细嚼慢咽,神色从容,谢浩简直受惊过度:“狐苏,你怎么可能吃得下去?”

难道狐苏不才是那最龟毛,在伙食上最不肯凑合的一位?

大男人做出来的饭菜比五星级厨师还要好,不是吃货才有鬼。

谢浩一开始都担心狐苏在荒岛上会饿死,哪怕见到好几次他这么吃,还是有点不敢置信。

狐苏失笑:“我吃什么都无所谓。”

谢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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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七十一章 演技

谢浩满脸的不敢置信。

狐苏从头到脚,连每一根头发丝都写着贵气,哪里看也不像是无所谓的那种人。

但确实是无所谓的,到这荒僻的,不怎么出名的旅游岛屿上拍摄,至今有十二天之久,新鲜感已经消失,从演员到工作人员,人人觉得苦,尤其是苦这伙食。

大家都是年轻人,演员们辛苦之余,伙食再不好,难免说些难听的话。

如谢浩这般,比较豁达者,也忍不住要在网上恶搞吐槽一番剧组伙食,自娱自乐之外,也逗一逗粉丝。

粉丝们嗷嗷叫着喊心疼,有时候也颇有趣。

狐苏却从无半个字的抱怨。

每次吃饭,不多不少,吃下一整盒,干干净净,连油渍都少剩。

谢浩一度以为他是全都倒了,不肯吃饭,担心他身体顶不住,有好几次都坐在一边监督。

这一监督,就看到了狐苏怎么面不改色心不跳,高高兴兴把一盒油炸茄子配乱炖,就着米饭一块吃进肚子里的。

那里面的肥肉片得有巴掌大。

这一盒子进去,估计得有半盒子都是油水。

谢浩因此饱受惊吓,深觉自己可能需要狐苏赔自己一笔精神损害费。

面对他各种稀奇古怪的可怕说法,狐苏只是笑:“很好吃,哪里不好吃了。”

哪里好吃了!

谢浩怀疑今天的西红柿炒蛋,不是炒蛋,是炖蛋,里面水比西红柿和鸡蛋都多。

还有那回锅肉,一点颜色都看不见,白色的大肥肉片就那么白着贴在盒子上。

呕!

狐苏失笑:“不是你老抱怨油水太大?做饭的刘阿姨是你的粉丝,肯定为你着想,才特地弄的没那么油的,肉是没法子,剧组要求了有荤有素嘛。”

谢浩:“呜,你牛!”

又连吃了七八天大锅菜,吃得演员们个个脸色发绿,神情恍惚,身形削瘦。

李导演很高兴,觉得个个都挺仙风道骨,符合人物角色。

经纪人们也挺高兴,又能刷一波演员辛苦拍戏的新闻出去,抢占个热搜。

演员和工作人员到想抗议来着,可人家一句就给撅回去——“有什么不好,看看狐苏的吃相,也没人能说这饭食不够好。”

大家还有什么好说的。

狐苏都吃得那么香。

如果狐苏没有他那张脸,恐怕,同僚们的怨念都能冲天而起。

对这等怨念,狐苏一概视而不见,他是真不觉得目前的吃食有什么问题。

昔年断粮之时,火头军便是煮一锅草根树皮,大家还不是照吃不误?

在剧组拍戏,乃是他的工作,那便也如同身在疆场,有什么,自然就吃什么,哪里有挑剔的道理。

谢浩哼哼两声:“尽职尽责的狐公子,别忘了接下来我们要拍,紫罗上仙下凡历劫,红鸾星动,与东方仙主化身,许窈姑娘有一段情缘,光是情缘也就罢了,吻戏,床戏可都有的,你成不成?”

和狐苏交往日久,谢浩已经清楚这小子的弱点,他拍戏时武戏拍得好,文戏就差些,每每拍到感情戏,那都是老大难,能把导演气死。

不光他清楚,剧组里其他工作人员心中也有数,到了这一日,人人都紧张,好在饰演东方仙主的女演员是熟人,影后宋红。

宋红已是年纪不小,可装嫩的时候,一点都不违和,甚至不必化妆师怎么费力,只凭她的演技,一个鲜活的年轻女孩儿便好好地出现在众人眼前。

“狐苏别怕,姐姐带你。”

宋红信心满满,拉着狐苏对了一会儿戏,又听李导演讲了几次。

于是开拍。

紫罗上仙在凡间身份乃是一国之君,这日举行盛宴,招待番国使臣。

使臣献上一舞姬,舞姬生得天香国色,让国君怦然心动,于是美人入怀,饮交杯酒,一夜风流。

“卡。”

李导演欲哭无泪,“狐苏也就算了,宋大影后,你此时是为复仇而来的敌国公主,不要拿看亲爹,看祖宗的眼神看你面前的男人。”

宋红咳嗽了声:“容我缓缓。”

“噗嗤!”

“哈哈哈哈哈哈!”

“狐苏,你……你那什么眼神。”

虽然知道不好,卡戏大家都惨,都不乐意,可是看完回放,谢浩带头,大家还是忍不住大笑。

看过画面,所有人都觉得有点囧。

狐苏仙姿佚貌,也演出了君王气势,就是看着宋红的表情有点无奈,好像在看调皮的孩子。

他这么一看,宋红手足无措,便是有十八般的能耐,也施展不出来。

让一个孩子,怎么去勾引自己的……爷爷?

反正顶着那样的眼神,宋红觉得,她酝酿了半天的情绪瞬间就消失不见了,只剩下尴尬。

“缓缓,我们再调整调整。”

宋红叹气,一时也不知该怎么做才合适。

狐苏的问题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不至于没有一点进步,可是这进步和他其他方面的才能比,就显得寥寥。

谢浩别看总喜欢看狐苏的热闹,可他真把狐苏当做朋友,也是真为他着急。

此时顾不得看笑话,他和宋红两个人围着狐苏转了好几圈,细细地给他讲解剧本。

谢浩讲得口干舌燥,看狐苏的表情稍稍好一些,从无奈转变为面无表情,总算是有进步,叹了口气:“不行,回头我得带你去好玩的地方逛逛,让你多见见妹子,你肯定是接触妹子接触得少……”

他口渴的厉害,伸手抓起水杯灌了一杯水,轻咳了一声,便要继续说,“告诉你,妹子这种生物很可爱,你是不会撩,所以享受不到撩妹的快活,我们在剧组,想演一出让观众们面红耳赤的好戏,就要学会撩妹,你……”

谢浩一抬头,忽然戛然而止,半晌才惊喜道:“对,对,对,感觉对了,你就这么看宋红,保证她化为春水。”

不要说宋红,就是自己,看到狐苏的眼睛,一时也觉得腿软。

阿弥陀佛,阿弥陀佛,不对,不能念佛,还是要赶紧去找个女朋友。

他都怕自己再不找女朋友,回头就要爱上狐苏了。

哎,如此姝色,便是如他这样的钢铁直男碰见,那也是怦然心动了一瞬间。

谢浩不敢看狐苏的眼神,向后一张望,登时惊讶:“方小姐,你这是来探班?”

方若华立在不远处的一方青石上,笑得身形略微摇摆,显然是看到了刚刚那一场戏。

狐苏举步走过去,速度像是徐徐而已,可是眨眼间便到了青石之下,伸手小心牵住方若华的手,扶着她下来。

两个人的动作自自然然,旁人看了,不知为何,忽然就迷了眼。

谢浩叹了口气:“狐苏是栽了。”

任何一个外人都看得出,狐苏将那个女孩子视如珍宝,珍视得不可思议。

李导演正好在旁边看着,忍不住叫宋红和狐苏过去,在同样的青石之上,做出同样的动作,如是五次,终于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宋红是赫赫有名的影后,但是依旧没有用,拍出来的效果比较寻常,没有他刚才看到的那种温柔缱绻的缠绵。

“也罢,其实就是拍得出来,同样不太合适。”

紫罗是上仙,降世临凡,那也是帝王至尊,东方仙主的凡界与他的地位相比,终究是差了好些。

帝王面对下面送给他的舞姬,再是喜爱,就是情到深处,似乎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温柔珍视。

方若华一到,狐苏和宋红拍戏的感觉反而好了不少,还是不能做到水乳交融一般的合拍,但至少有了那么一点意思。

狐苏本就聪明,方若华只提点了他一句,让他想一想昔年小皇帝赵祯,还有他忽然迷恋的那位东京赫赫有名的名妓小婵。

那是个旧故事了,狐苏和若华,算是从头看到尾,此时模仿一下,只要有个三五成的相似,也能糊弄过去。

反正凡间的这点戏份,本来也不算多。

狐苏一开窍,拍摄立时便顺利不少。

“话说,狐苏有点缺心眼吧,他女朋友不来,拍感情戏怎么也拍不好,女朋友一来,到是顺利了。”

谢浩简直牙疼。

换成他,肯定当着女朋友的面假装拍不好和别人的感情戏,回过头要在女友面前表功的,我心里装得全是你,怎能和别人好,演戏也不行。

狐苏这家伙,注孤生的命!

一回头,注孤生的狐苏不见踪影,宋红笑道:“刚才说要抓鱼,可能去游泳了?”

“啊?”

谢浩愣了愣,“开玩笑?”

宋红噗嗤一声笑出来:“反正他是这么说的。”

不过,这不大可能,薛家岛有一个岛字,所以很明显,它四面环海,如果想要海钓,到也不是很难,但是抓鱼嘛,大约做梦来得快些。

两个人正说话,就听海边有人惊呼,转身看去,好多小姑娘立在海边礁石上嗷嗷叫,兴奋得双颊飞红,还有几个年轻女孩子,简直像煮熟的虾一样,浑身紧绷,流露出一种说不出的,奇怪的情感。

谢浩向来爱凑热闹,连忙拉着宋红过去,挤进人群,正好见狐苏赤着上身,缓缓从海中走过来,他的长发披散,阳光落在脸颊上,肩膀上,胸腔上,好像每一处肌肤都在闪闪发光。

在海边拍戏,风吹日晒,便是冬日,涂抹了厚厚的防晒霜,可大家还是黑得有点恐怖。

所以包括男演员在内,大家都拼命努力保养,就怕到了连上妆都遮掩不住的程度。

导演也很支持,太黑了影响拍戏,也是给化妆师们找麻烦。

唯独狐苏,没见怎么折腾,这皮肤依旧犹如珍珠,又像细腻的白瓷,能让天下女孩儿都自惭形秽。

宋红小小地吁了口气,轻声道:“一见狐苏误终身啊,小姑娘们,千万把持住。”

谢浩抬头看了看天,又低头看了看海中的狐苏。

“让狐苏演海神,他这种人,天生适合演神,演圣,凡人还是算了,容易给大家不切实际的幻想。”

世间的凡夫俗子,哪里有这等模样的?

狐苏上岸,甩了甩头发上的水珠,把一条胳膊大的鱼扔在沙滩上。

谢浩吓了一跳,这才发现他竟用上衣兜了条鱼上来。

“怎么可能!?”

狐苏笑道:“选它做我家若华的腹中餐,是它的荣幸。”

谢浩:“……”

这鱼肯定鬼迷心窍了,否则怎么可能让人徒手抓住,还是从大海里摸出来的。

不过,面对狐苏鬼迷心窍,似乎也可以接受。

到了吃饭的时候,大家陆陆续续找地方坐好,等助理帮忙拿来饭盒。

“哎。”

谢浩长叹一声,“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今天负责伙食的大妈,手艺比以前还要差一百倍。”

宋红也没有什么力气,呻吟了声:“那是因为,对比明显,所以,伤害自然更大。”

今天同样是吃海鲜,他们饭盒里扔着一条死不瞑目的咸鱼,几块海带,还有两块炒得烂七八糟的螃蟹。

再看看不远处,天蓝色的桌巾铺在沙滩上,上面撑着遮阳伞,伞下放一方桌,桌上鲜美的鱼汤让人闻一下便口舌生津。

螃蟹个个都是巴掌大,蒸熟了红通通的。

据说狐苏去后勤那边晃了一圈,后勤的大妈们就恨不得把最好的海鲜通通送给他。

狐苏修长的手指捏着筷子,把雪白的蟹肉挑出来,搁在小小的盘子里,又加上一点点自己配的酱汁,再为方若华斟一杯米酒。

“螃蟹性凉,喝一点酒比较好。”

狐苏轻叹,“岛上简陋,也只能凑合一下了。”

谢浩咯吱咯吱地啃鱼骨头,把这鱼骨头当狐苏的脑袋啃。

那张神奇的方桌之上,除了海鲜,还有鲜嫩翠绿的小青菜,喷香的蒜蓉茄子,烤得外焦里嫩,恰到好处的鱼,配上鱼汤,固然是家常菜,但是在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享受到正常餐食的大家来说,那就是魔鬼的诱惑。

狐苏那家伙竟然还有脸觉得不满意!

方若华就着狐苏的手喝了酒,又尝了尝蟹肉,忽然一阵大风刮过,她手下一停,慢慢转头看向大海的方向。

“风乱了。”

狐苏静静地随着自己的主人看过去,眉宇间覆盖上一层薄冰。

“不要紧,我能定得住。”

第九百七十二章 巨兽

方若华回过头,整个剧组的工作人员都集中在这一片沙滩上。

导演组的人正在看片,编剧们凑在一起不知道说些什么,演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一边吃饭,一边吐槽嬉闹,一派安宁平和。

方若华拿出手机,发出预警信号,顺手将外套褪下,往旁边的椅子上一扔,从腰里抽出两把军刺模样的匕首,都开了刃,漆黑的颜色,散发幽光,到显得有些凶戾。

两把匕首在若华的指尖转了一圈,舞出两道刀花。

“还算趁手。”

说着,方若华便分了一把给狐苏,笑道,“这匕首唯一的特性就是坚韧和锋利,用的是海蓝之星最好的合金,我自己重新锻造过,在上面铭刻了一些符文,加入星石研磨成的细粉,你也试试,看好不好用。”

狐苏是用剑的大家,可他也算十八百兵器样样精通。此时手里拿着自家主人所赐的匕首,到觉得比神兵利器也不差什么。

“喂,哥们儿,吃独食伤天理,知不知道!”

狐苏正凝视海平面,谢浩不知从哪里窜出来,脑袋上顶着墨镜,瞪着狐苏那一桌子美味垂涎欲滴。

方若华看了他一眼,笑道:“想吃什么,拿几盘回去如何?正好和宋姐姐一起?”

谢浩扬眉,大笑道:“小美女可比那小子懂事,瞧那小气劲儿,哥真是白疼他了。”

一边说,谢浩一边当真洋洋得意地取了一双新筷子,端着自己的饭盒往饭盒里盛菜。

“我不贪心,就夹一点,够我凑合一顿的就行,一会儿给你们再送两瓶酒过来,狐苏不能喝,我们小美女可以稍微享用一点,酒是粮**,虽然多喝了要伤身,可……”

“不要抬头。”

狐苏忽然道。

“啊?”

谢浩愣了愣,却是本能地抬头张望,看了海平面几眼,轻声道:“风是不是有些大?是不是起雾了?”

“回头,走吧。”

狐苏又从唇齿之间吐出几个字。

谢浩冲他飞了个白眼,正正经经托着托盘朝着宋红的方向走去。

走了五六步左右,眼前的一大片同僚们瞬间变了脸色。所有人都呆愣愣地抬着头,看向远方,还有几个膝盖发软,坐在地上瑟瑟发抖。

“啊啊!”

“啊——”

谢浩心里奇怪,这是怎么了?茫然回头一看——“咕咚。”

他猛地吞了口口水,抱着饭盒一溜烟就朝着剧组众人身边跑,跑了两步,骤然回头:“不对,狐苏,你小子干嘛去?”

海平面上出现一座灰色的巨兽,头部扁平,遍身尖锐的长刺,半边身体陷入海水中,半边悬浮在半空,仿佛腾云驾雾而来,周围全是一个又一个漩涡。

“这是什么玩意!”

一时间所有人都有一种佩戴VR眼镜,置身虚拟世界,面对末日的感觉。

开始的时候,众人还没有太实质的感受,可下一秒,心脏砰砰跳动,全身发虚,额头见汗,恐惧弥漫。

呼喊声,哀叫声此起彼伏。

好多人疯狂地向岛上那些房子里面钻。

寥寥几个镇定些,连忙拿出手机报警,报警电话打得也是战战兢兢,说出口的话语支零破碎,磕磕绊绊,说完了还如堕梦中。

“狐苏!”

宋红紧紧抓住衣口,挡住寒风,惊怒交加。

狐苏踩在岸边的礁石上,盯着那只巨兽,方若华立在他侧后方:“以它的大块头,哪怕只是上岸就够我们受的。”

虽则薛家岛是一座孤岛,岛上人不算多,加起来三四百,都是剧组人员。

可是这三四百人落到这巨兽的嘴里,大约也不够塞牙缝。

何况它哪怕翻个身,估计都要死伤惨重。

而且,这巨兽在海蓝有登记,是一种海底变异的兽类,有个代号叫——鲲。

这家伙非常残酷,有追食生物的习性,但凡闻见味,肯定要追着人跑。

方若华的手机响起,刘莉的声音透着抓狂:“若华,我们的直升机马上就到,躲一下,别硬碰硬。”

“我知道了。”

方若华蹙眉,挂了电话。

巨兽越来越近,转眼就到了岸边,它的速度非常快,以一种冲撞的架势直直朝着岛撞过来。

海浪被搅动,滚滚而起。

剧组的人哭喊得连声音都要发不出,没有经历过这样恐怖的人,恐怕很难体会到他们的惧怕。

“不,我不要死,我下个月就要结婚了,我,我很爱我女朋友,呜呜呜。”

“妈妈,妈妈你在哪儿?”

一个小童星嚎啕大哭。

无数人面临绝境,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反抗这突如其来的命运。

“末日吗?”

谢浩喃喃自语。

巨兽或许是听懂了人类的哀鸣,速度反而更快,离岸边越来越近。

狐苏静静地立在礁石之上,就在那巨兽挨近的一瞬间,骤然拔高,好像一脚踩住浪花,腾空而起,径直飞到那巨兽的头上去。

谢浩猛地回过神,拽过摄像机调整焦距看过去,只见狐苏一手持军刺,猛地向巨兽的眼睛戳去,军刺直直扎入巨大的眼内。

“嗷,吼吼。”

巨兽猛地翻滚起来,身体搅动海面,巨浪朝着海岛疯狂袭来。

所有人都吓得东躲西藏。

正好有两个小女孩儿在岸边的礁石上玩耍,看样子也只有六七岁的模样,此时一脸茫然害怕,呜呜地哭,被浪一卷,摇摇晃晃就落了海。

小女孩儿很是稚嫩,一个穿着红色的羽绒服,一个是一身粉嫩,天真可爱。

不远处好几个剧组的人都停下脚步,心生不忍:“孩子,那边有孩子。”

眼看两个孩子在海水中露了一下头,随即又沉了下去,她们还没有被巨兽吞掉,到先被无情的大海淹没。

岸上许多人心情分外地沉重。

孩子的夭折,总是让人绝望。

下一刻,就见狐苏一头从巨兽的头上扎进了大海,大概也就数秒,他从巨兽的下巴底下钻出来,像乘风破浪的巨龙,转瞬间就靠近岸边,用力一抛。

方若华同他配合再默契不过,恰到好处地一伸手,就正好抓住两个孩子。

把两个孩子倒过来轻柔地一用力,叩击腹部,这两个女孩儿一人喷出一口海水,哭声又响起。

眼看巨兽翻滚得越来越厉害,海浪也一次比一次凶猛。

“狐苏!”

方若华喝道,“八卦陷阵。”

狐苏破水而出,猛地跃起,重重踢到巨兽的下颚,庞大的可遮天蔽日的巨兽竟然稍稍被他踢动了一寸,只这一寸,浪头竟略微转向。

方若华从口袋里取出一把棋子,顾不上心疼,信手向海中抛去。

“乾坤不倒,四海靖平。”

汹涌的浪涛似乎被什么东西挡了一下,转了头,擦着岛屿散去。

狐苏死死钉在巨兽的头颅上,任凭其反转挪移,纹丝不动,唯独它要朝岸边冲撞时会骤然出手,吸引巨兽的仇恨度。

“若华,岸上有东西吸引它,可能是生命。”

狐苏忽然道。

方若华还是比较相信狐苏的判断,想了想,拿出手机搜了这一片的海图。

在薛家岛以东不远处还有一座岛,那座比较小,但却是有很多野生的鸟类栖息,所以被当做自然保护区,没有开发利用。

“想办法引它去东面。”

方若华略微沉吟,先把孩子扔到侧面,从礁石上跳下去,到岸边找了艘快艇,虽然没有钥匙,但她摸索了三秒钟就把快艇开得轰隆一声,飞奔而去。

“喂喂!”

几个位于高处拿着望远镜张望的年轻人都吓得不轻,“那个人是谁?她疯了吗,要干什么?”

方若华的快艇从巨兽的眼前划出一条漂亮的弧度,猛地入水。

她身上散发的灵光,在阳光下有一股香甜可口的味道,至少在巨兽的感觉中,那股香味十分诱人,它就像饿了三天的猫,看到了喷香的鱼,连重伤的眼睛也不顾,就追着方若华席卷而去。

狐苏平静地攀着它身上的倒刺,由着它带着自己追在若华身后在海洋里乘风破浪。

剧组的人还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安全,可是都清楚他们逃过了一劫,所有人争先恐后地要离开海岛,拼命往船上钻。

唯独李导演一干导演组的成员,赶紧抢救设备。

“你们看,快看!”

李导演死命抱着摄像机,满脸激动。

摄像机正好拍到了那巨兽越来越近的场面,还有狐苏同它血肉相搏的情形。

这一段视频,时间不长,统共加起来也就三分钟左右,但是精彩程度绝对远超那些特效大片。

所有的视频都是真实的,只这一点,李导演就胜过千千万万的导演了。

“一定要留着,世上还能有比这更好的画面吗?编剧,孙编剧,你过来。”

他要让编剧根据这一段视频编出合理的内容来,他的《神仙醉》绝对会成为今年的爆款,还有那部电视剧,甚至电影大片,大制作,在奢华上能比得过他?

李导演在这儿发疯,编剧们也陪着发疯,神色癫狂,其他人都无语,谢浩咬牙:“祖宗,你把你的宝贝抱着,咱先离开再说成不成?”

谢浩总觉得自己在做梦,脑袋生疼,他知道狐苏的身手不错,是有真功夫在身,但是,武功好,归武功好,他拍戏的时候表现出的身手固然惊人,可大家也不是不能理解。

华夏自古以来就有武侠的故事流传,一直有武林高手的传闻存在。

尤其是这些年,各大门派露头,习武成为最时髦的名词,哪家的孩子要是不习武,那就是输在了起跑线上,他们大家对武功自是不陌生。

谢浩自己为了动作好看,也是为了减肥,还报了个武馆,但凡有时间就去学习两个小时,可是刚刚狐苏的表现,已经超出普通武功的范畴了,任谁都看得出其中的不对劲。

哪个正常人能从礁石上起跳,一跳三米,凭空借力,又是两米?

面对那种数层楼那么高,又宽又大的怪兽,哪个普通人敢正面杠?

狐苏当时虽然没赢,却真的牵制住了巨兽,谢浩也看了李导演当宝贝一样护着的视频,当真是心惊肉跳。

他这个看视频的,都看得害怕的厉害,狐苏竟能成为对抗怪物的主人公?

还有那个方若华,也不似一般人。

尤其是刚才那一幕,连巨浪都能因为这两个人掉头转移,这和移山倒海有多少区别?

分明都是人力不可及之事。

谢浩在脑中不断播放那巨兽的画面,心中突然明悟——这个世界和以前不一样了。

岛上正混乱,就见天上有直升机飞来,海中有无数军舰靠近,还有不少警察乘快艇登岛。

整个撤退行动顿时变得颇有秩序,警方把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

两个半小时候,方若华和狐苏协力,带着巨兽一路兜圈子,用尽一切办法,终于把它赶到海蓝的人在另一座小孤岛上设置的陷阱里面。

海蓝的行动队手段齐出,又花了一个多小时,才把这巨兽给麻倒,几艘巨轮出动,总算是把这家伙给拖走。

第二日,方若华睡到日上三竿,睁眼就看到校官网的论坛里,自己被挂了头条。

海蓝里好多学生都看到了方若华和狐苏两个人溜巨兽的视频,连学长们都笑言——竟然让一个新生出尽风头,将他们通通比了下去。

就是海蓝大学马上要毕业的学长,看到方若华今次所做的,也不禁心生赞叹。

至少,他们做不到。

以往遇见这样的巨兽,都是海蓝和军方一起出动,甚至有一次纠缠了三个多月,才把这家伙给镇压下来。

哪一次不是死伤惨重?

海蓝内部闹得沸沸扬扬,外面到还风平浪静,方若华很悠闲地陪狐苏去拍戏。

没错,李导演表面上看不出来,实际上根本就是半个疯子,刚刚受过那等惊吓,精神却十分亢奋,带着残缺不全的剧组,非要一刻不停地拍戏。

可怜剧组里好多工作人员受到惊吓,高烧不退,都回家歇了,剩下的人一个人要做好几个人的工作,凄惨得不成。

就连演员们也缺了几位,好在狐苏,宋红,谢浩这几个主要演员都在,其他人缺一缺,也不算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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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七十三章 有鬼

今晚月光正好,还下了一场雪,大半个栖霞山都被染上了一层银霜。

李导演强烈要求拍出仙气来。

道具人员扶老携幼,大半夜不睡觉,把周围的树上都浇上水,山坡上更是做出一大片冰棱,月光下闪闪发光,仿佛海底的水晶宫,璀璨夺目。

漂亮归漂亮,但是山路是真滑。

谢浩拍两场戏,一口气摔了七八次,偏偏穿得衣服又不能太厚,谁家拍仙侠能裹得和狗熊似的那么拍。

结果天还没亮,腿都快摔得没有知觉,又冷,暖贴贴得到处都是,竟也坚持不了多久,冻得面色发青,神色黯淡。

“总觉得老李要求越来越严。”

换成以前,谢浩应付这样的剧组那跟玩似的,完全不费劲。

他就是随便拿出三分精力,李导演也要劝他稍微收着一点。

他演技好,也要给别的演员活路,也不能不顾整部剧的协调性,所以大部分时候,他都是被要求不要太用心。

现在到好,连他也能感受到一股压力。

李导演简直拿出拍艺术片的精神,折腾一干演员,谢浩累得每天像条死狗,至于其他人,那肯定已经是死狗了。

可即便如此,演员们竟然没有抱怨。投资商更是好说话得不行,要钱给钱,要人给人,和以前导演装孙子拉赞助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但凡只要不是傻子,看过摄像机录下来的那些片段,都明白只要这些内容能播放,这部电视剧必然要掀起浩然大波。

演员们苦心孤诣,汲汲营营,求的不就是有朝一日,一举闻名天下知?

世上哪里有不想出名的演员?

就是那些一心一意琢磨演技的所谓演技派,内心深处肯定也是愿意名利双收。

而且,当日看到那一幕,末日降临,有人站出来力挽狂澜,谢浩此时回想,震撼之余,只觉心中升起无限感动。

无论是什么样的绝境,总归会有英雄出现,人类便是如此,与巨大的危机相依相存的,一定是转机,希望永不会消失。

最近几日,谢浩一直在网上搜寻一些以往未曾留意的痕迹,他本是聪明绝顶的人物,此时窥视到冰山一角,抽丝剥茧,这世间的真相当然瞒不了他。

原来他们安安静静的拍戏,有人在和可怕的异变,凶恶的敌人战斗着。

大家如此被保护,又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去做好自己的事?

谢浩觉得自己现在刚刚喝了满满一碗精神鸡汤,正是亢奋的时候,导演给他的压力再大,他也能抗得过来。

“啊啊啊,男神好帅!”

此时剧组在栖霞山上拍戏,栖霞山可不像薛家岛那么偏远,有不少粉丝都来探班。

谢浩扫了一眼,只见好多粉丝都痴痴地看着坐在一片冰雪中,也如冰雪一般的狐苏,那种‘迷恋’的眼神,他在自家铁杆粉丝身上见得也少。

“我成名比他早得多,拍的戏比他多得多,演技比他好得多,哎,怎么我的粉丝就没有这么可爱?”

这会儿,谢浩到不念着狐苏当日惊艳绝伦的表现,忍不住吐槽了几句。

宋红冷笑:“你跟狐苏比别的也就算了,比粉丝们的热情?呵呵。”

谢浩:“……”

大影帝当然不缺粉丝,不过他粉丝的画风——上图:XXX。

谢浩耷拉着脑袋蹭饭不成被宋红敲打。

大影帝NG的太过分,顶着水盆蹲墙角,一脸衰态。

短短一个月增重二十斤,看着电子秤,简直生无可恋。

通常粉丝们都是发的这些完全可以作为黑历史存在的图,遇见有人撕自家偶像,偶尔会跑偏跟着一起撕,随时随地都可能摇身一变变成黑粉。

除了早些年,谢浩演偶像剧的那时候,他的粉丝们有几个颜粉,之后多年过去,一群粉丝早就摇身一变,变成对偶像的颜值相当没有信心,每时每刻都担心偶像变成丑角的瓜娃子。

宋红冷笑:“和狐苏比这些,你心里能不能有点逼数?狐苏的颜值也是你能说三道四的?”

谢浩:“……”

他颜值怎么了?他也是国内十大性感男星排行榜中,占前列的人好吧。

谢浩和宋红逗了会儿咳嗽,剧组今天的任务便圆满完成。

大家拍的都很顺利,提前收工。

导演一叫收工,谢浩连戏服都没换,拉着狐苏和几个相熟的演员一起杀去火锅店。

即便是当时在薛家岛受到巨大的惊吓,谢浩还是惦记着,他在那岛上整日吃猪食,吃了足足小半个月,此刻回到人间,第一件事还是寻觅美食,好安慰安慰自己的肚皮。

这会儿还不到八点,远不到要结束夜生活回家休息的时候,谢浩一招呼,应者云集,狐苏也没反对。

谢浩此人自称半个自己乃是吃货,另外半个他才是演员,虽然粉丝和同事都不怎么认同。可他推荐的火锅,还是干净且口味不错。

狐苏比较喜欢他们自己调配的一种蘸料,不咸不淡,很香,入口还带着一丝清凉,他品了品认出十几种药材,不禁笑道:“老板可真有想法。这几种药相配,性温,祛火,滋补,健脾胃,是好东西。”

他满口赞叹,却不知道这位老板也让狐苏给吓到了。

他这蘸料不起眼,可火锅店生意好,到有七八成是因为这么个小东西。

老板保密意识不差,蘸料用药材配的事,就是店里的厨师都不知道,现在让人家一口尝出来,岂能不惊讶?

“真是遇见了行家。”

老板心情复杂,好在这是一群演员,不是同行。

赶紧准备了几罐子分送给狐苏等人,也算是小小的贿赂。

谢浩忍不住笑:“咱们狐苏去菜市场买菜,大爷大妈小妹子愣是能做出给他鸡鸭当添头的新鲜事,几罐子蘸料而已,不稀奇。”

火锅主要吃的是热闹,边说笑边吃饭,一时到快活的很。

正吃得起劲,狐苏的手机忽然响起来。

他刚一接通,就听谢浩的助手小柳带着哭腔喊:“哥,狐哥救命!!”

狐苏一愣:“怎么了?”

对方声音发颤,很是凄厉,都破了音,周围正往嘴里塞美食的一干人都愕然抬头。

小柳一边哭一边道:“我们遇见鬼打墙了,打谁的电话都打不通,就,就狐哥的手机能通,呜呜,怎么办,我怕,我要回家!”

狐苏先是一惊,有鬼!?

鬼,他到是不陌生,但这东西可不好对付!

尤其是他人都不在的情况下。

“别哭,你现在在哪儿?怎么回事?”

狐苏还没开口,谢浩就急声道。

小柳是他的助手,今天身负重任,负责送狐苏的几个小粉丝回家。

那几个粉丝在剧组待的时间有点长,天色都黑了,又是郊区,狐苏不放心,便让小柳开车去送。

小柳这孩子能让谢浩派出去帮狐苏的忙,那肯定得是亲信,别看年纪小,跟谢浩的时间也不长,却是颇得信任,如今出事,谢浩可是受惊不轻。

换成以前,说什么遇见鬼之类,谢浩一准直接给啐一口喷回去,可他刚刚查到不少资料,得知不少内幕,哪里敢确信人间无鬼?

小柳那边声音有些乱,显然不是一个人。

“在平安路东段,不过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光是路口的路标就看见了好几十次,还有大雾,伸手不见五指,狐哥,我们不会出不去了吧!”

此时,各种恐怖片里的恐怖桥段,通通往他们的脑子里钻去。

啜泣声一声连着一声,到让人跟着心惊肉跳。

谢浩急得冷汗淋漓:“狐苏?”

狐苏蹙眉,轻轻摆了摆手。

手机里传来小柳自责至极的声音——“都是我的错,早知道就不该绕近路,平安路这条道连地图上都没有,要不是我们家就住附近,我也不会想到它,果然还是不能太想当然!”

狐苏拿过手机翻了下朋友圈。若华的朋友圈里正好转发了条新闻。

说是海蓝要调整几个路段的防护阵法,第一条路,就是平安路。

“咳。”

狐苏一时也觉得有趣,这肯定是调试开始之前,小柳一行人误入,结果调试一开始,他们就不小心被困在了阵法之内。

怪不得只有他的手机能打通。

他和若华的手机号码是亲情号码,属于海蓝内部号,那肯定能接通。

狐苏直接给若华发了条短信。

不多时,那边就传过来一大段文字。

“嗯?”

神色间闪过一抹笑,狐苏眨了眨眼,对神色惶恐,已经六神无主的小柳道:“有带华夏人民币吗?要一百元的最好。”

“有,有。”

“拿出来,你们所有人一人一张。”

狐苏直接来了视频,亲自做指导。

事实上他一出现在手机屏幕上面,那些瑟瑟发抖的女孩子们就镇定多了,齐刷刷挤过来看。

“狐苏,真的是狐苏!”

“我,我……值了!”

“狐苏哥哥,我好怕,救救我们!”

虽然看到男神的确三生有幸,但是大家依旧怕死。

狐苏轻轻笑起来:“别怕。把你们手里的钱抓紧,举起来,靠窗户的要伸出窗外。”

所有人都照做以后,狐苏笑道:“好孩子,告诉我,谁会背伟人语录?”

“啊?”

小姑娘们登时茫然无措。

让她们唱个歌,哪怕飙个美声,也许都有人会,但是伟人语录,最多记个几句。

狐苏轻声道:“不会也没关系,我念一句,你们念一句,声音要大一点。”

“好。”

狐苏的声音充满磁性,他无论说什么,大家恐怕都是只会说‘好’这一个字了。

随着狐苏那简直能令耳朵怀孕的美好声音,大家的声音也越来越大。

只有一条条伟人语录在空气里飘荡。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小柳觉得自己好像没那么冷。也没有那么害怕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十分钟还是二十分钟,一个小粉丝忽然喊到:“快看,灯光,灯光!”

后面果然有光,似乎有车开到这雾气弥散的路上。

所有人的精神越发紧张。

为什么大雾里会有光?这光是什么?

大概也就是一分钟不到,一辆破破旧旧,覆满尘土的捷达出现在后视镜里。

“……”

大家沉默了片刻,差点哇一声哭出来,都是激动的!

总不会有鬼怪是这么辆破捷达。

狐苏也笑:“好了,跟上它。”

小柳猛踩油门紧紧追在捷达后面,这车的速度还不慢,三分钟后,众人看到路灯明亮,灯下大车小车川流不息。

“终于出来了!”

小柳感动的热泪盈眶,“感谢我爸妈。”

要不是他爸妈总习惯让他带着点现金,这回说不定就……

“哥,以前是听说,钱上有伟人的头像,所以能辟邪,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小柳大声道。

狐苏失笑,这可不关他什么事,只能说海蓝的学生们都很促狭,故意要玩花样,还特意专门为这几个误入者设定了个这么有趣的通关暗号。

其实就是个玩笑,即便小柳他们什么都不做,依旧会有人来带他们出去。

这帮家伙陷在他们阵里能有什么好处,除了碍手碍脚,什么用都没有。

于狐苏来说,就是答应了自家主人,还有主人的朋友们,陪着热闹热闹,但是谢浩他们几个全程目睹的目击者,却是大为震惊。

谢浩当场表示,他要随身携带一叠现金,外加伟人语录,就是不知道哪一版效果最好!

至于狐苏的那几个小粉丝,就更是激动得恨不得剖心掏肺,表达她们对狐苏哥哥的崇拜之情,还有个小粉丝把今天经历的一切,都用温情脉脉的文字描述出来,发表到了网上。

因为带出狐苏的名字,自然是一发到网上就广为传播,小粉丝们各种羡慕嫉妒恨,还有好些人专门跟风,也去买本语录回家收藏。

此事甚至一度改变了大家的生活习惯,年轻人们简直从出门只带手机就万事大吉的当下生活,又恢复成老年人那样的,出门要往衣服里面缝现金的生活方式。

当然,有吹的就有黑的,世上各色人等千千万,连人民币都不是所有人喜欢,不还有视金钱如粪土的那一类?便是狐苏,也照样不可能缺少黑粉。

第九百七十四章 能量

狐苏的黑粉们以前很多次都试图黑狐苏,只是从来没有特别成功过。

如今黑明星,花样繁多,像什么耍大牌,私生活混乱,演技差,更恶毒些的还有吸、毒之类。

可狐苏的所作所为,做得每一件事,都只让他的粉丝们骄傲。

上回黑粉们断章取义弄出个打老人的消息,转脸就不攻自破。

央视新闻联播盖棺定论——狐苏是个好青年,救火英雄。

在人品上,他站得相当稳,狐苏的粉丝们看到网上有阴谋化,诋毁狐苏人品的帖子,根本是搭理都不搭理一声,只当看不见。

帖子只有水军跟帖,连骂的都没有,黑粉们黑起来也会觉得没什么意思。

到是说狐苏演技差的,能拿出一点实质性的证据,有几次狐苏的文戏拍得很是费劲,折腾到谢浩都恨不得哭爹喊娘的地步。

当时花絮一流出,一干黑粉就和吃了枪药似的,各种义愤填膺。

然后他们就发现,自己等人极力证明狐苏的演技差,人家的粉丝只有两个字——“羡慕!”

“好羡慕谢影帝能陪苏苏NG!”

“多拍了这么多次,岂不是多听了那么久苏苏的甜言蜜语,好好哦!”

“真想去探班,可是太远了,车票不好买。”

“在栖霞山上有我家的民宿,超漂亮,能看到剧组哦,我还拍到了狐苏,照片,照片,照片!”

“楼上的,地址,地址,快,地址,我要看狐苏啊啊啊啊。”

有一些平时不关心娱乐圈,也不知道狐苏是谁的中老年观众,看过黑粉的帖子之后只有一个感觉。

“此后生当真是好相貌!”

于是印象大好,忍不住去翻找狐苏参演的电视剧出来看,看着看着就变成了粉丝。

黑粉:“……”

以后黑此人,绝对不能带照片。

这家伙的照片看多了,连他们的友军都很可能投敌,不是闹着玩的。

这一次,黑子到是一下子就抓到了狐苏的痛脚!

某男明星公然宣传封建迷信的新闻,一夜之间就在网上疯狂流传开来。

这事没什么需要多说的,狐苏自己的粉丝发的帖子,大大宣扬了他们遇鬼后,狐苏是怎么依靠人民币和语录救大家于水火之中。

狐苏要是不承认,那可就是粉丝撒谎了。

黑子们心中也得意,不是都说狐苏宠粉?现在就让他们看看,被粉丝坑了一把的那家伙究竟有什么反应。

呃,狐苏还在忙他的装修,网上的消息他多数只有和若华在一起的时候才看。

若华喜欢上网,喜欢看八卦。

那位本来是带着无限感激和激动之情,为自家偶像写帖子的粉丝,却是差点被气哭了。

这回黑子难得很是声势浩大。

其实他们每一回声势都不小,只是以前就黑狐苏一人,如今牵扯了粉丝们进去而已。

狐苏不在意的事,小粉丝却有些受不了,既然是愿意赶到剧组追星的姑娘,肯定是特别喜欢狐苏。

十五六岁,又正是有很特别的坚持的时候,大人们,成年人可能面对一些问题,并不会怎么在乎,可她们却极容易因为一些小事郁郁。

偶像因为自己的原因被黑了,这在小姑娘看来,那简直天都要塌的样子。

就连狐苏的粉丝内部,也是有人安慰,有人嫌弃她给偶像惹了麻烦。

小姑娘一时情急,顿时在网上和黑子争起来,不过她没有那些人脸皮厚会狡辩,把自己气个半死,反而更让人家抓住把柄,把她当成被狐苏毒害的青少年典型例子全网宣传。

小粉丝简直想一头碰死在偶像面前谢罪了。

黑子一看粉丝们全线崩溃,更是乘胜追击,不断煽风点火,狐苏没有微,博,他们就跑天涯,贴吧,各种地方呼吁狐苏出来解释解释。

那架势,好像狐苏不赶紧退出娱乐圈谢罪,就是罪大恶极。

小粉丝见这情况,心里难受的要命,甚至不敢继续上网,去学校上课都是心不在焉的。

“快看,今天网上怎么这么热闹!”

“好多大佬!”

小粉丝的手机也突兀地响起,她手里一颤,这铃声正好是粉丝群群主的。

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小尹,你快上网看看,哈哈,我就知道我们狐苏天生是世间最大的吉祥物,没人能害得了他!”

粉丝小尹听了两句,就手忙脚乱地打开网络,只看了三分钟,她整个人就愣了愣。

谢浩:图片,图片!随身携带,可保平安。

绝版的语录,还配有鉴定证书和账单,十一万。

另外是一个纸币收藏夹,里面华夏发行的各个版本的钞票都有,装帧精美。

小尹:“……”

仔细想想,这到也没什么,谁都知道谢浩和狐苏感情好,他高高兴兴地挺狐苏有什么好奇怪的。

剧组里导演,演员,工作人员,人人@谢浩,表示支持,官方还晒出剧组里新近摆放好的语录和钱夹,那也只是代表狐苏人缘好,剧组里的人都和他关系不错。

只是,黑子们还没有群嘲《神仙醉》剧组,很快就发现——小小一剧组算什么!

某商业大佬,某国王子,王妃,华夏某位相当重要的首长,平时上网不上网的那些人,都开始晒语录,晒人民币,好像瞬间就变了流行趋势。

不少娱乐圈明星一看这情况,也都跟风,好像不带一套语录出门就落伍了似的。

黑子们:“……”

无数大佬堂而皇之地搞封建迷信,他们能怎样?

人家说的也十分有道理!

背语录就是封建迷信了?谁敢这么说?

带人民币怎么了?谁会不带?人家乐意!

黑子:“……”

还能怎么样,洗洗睡吧。

狐苏此人有毒,以后少碰为妙。

除非哪天抓到石锤他吸、毒,否则大家最好多观望。

尘埃落定了,狐苏才在谢浩的絮絮叨叨中,知道这么个新鲜事,狐苏不由微笑,拿来博主人一乐,也挺有趣的。

狐苏借了下谢浩的微、博,拍了个短视频上传。

按照谢浩的说法,这叫粉丝福利。

视频就是用手机拍的,非常简单,狐苏只是徐徐从栖霞山一颗常青树下起身,转过头来似笑非笑地看着镜头,轻轻一勾嘴唇:“嗯?我在。”

“哇呜!”

无数粉丝被电得晕头转向。

“在在在,你一直都在,我们也在。”

“给你给你,全都给你,你要什么都给你!”

“好好好,你说的都对。栖霞山最漂亮了,因为你在嘛!”

“明白明白,有你在的电视剧我肯定看百八十遍,永远看不够。”

后面还有无数长篇大论,有才的粉丝们就通过小小的不到三十秒的视频,脑补了各种爱恨情仇三五万!

很多路人都被粉丝们花样的语无伦次给逗乐了。

就三个字,还有一个语气词,粉丝们究竟是怎么脑补出大篇剧情的?

唔,不过这小伙子确实长得好。

小小一视频的威力,还以各种奇特的方式彰显出来。

比如说栖霞山。

本来就是本地人当公园玩的地方,结果现在天南海北的游客都要到此地瞧一瞧。

几乎短短时间,这就成了网红打卡地点。

栖霞山景区如此火爆,景区管理会的领导们那是痛并快乐着。

幸亏s市本来就一直往旅游名城方向努力,此时压力是有一点,到还不至于太大。

除了栖霞山,视频里其它东西也大火。

因为狐苏手里拿的手机是个国产牌子,这款手机顿时脱销,销量都超过了好几个在华夏销售一流的机型。

还有狐苏用的小熊猫牌的钥匙扣,几乎风靡全国。

还有他衣服,鞋子几个品牌,火到领导们连夜开会分析原因的程度。

谢浩都给吓了一跳。

“狐苏你小子带货能力怎么这么强?”

按说论名声,狐苏比谢浩这位老牌影帝还要差些。

可这世上偏偏就有狐苏这样神奇的人。

“你喜欢看这类视频?”

方若华手一顿,手机里正播放狐苏的短视频,她默默抬头,就见一个长得挺斯文端正的年轻人站在她身后。

这人看方若华手机屏幕的时候,声音里明显带着点不以为然。

“这些东西,即便是消遣也没什么意思。”

“平时无聊了可以多看些报纸,了解了解政治,再不济,看看名著也好。”

方若华客气地笑了笑,转头扫了一眼,隔着一条走廊,她大伯母正同一个一身狐裘的女人说话,看两个人谈的热热闹闹的模样,显然很是投缘。

看了两眼,她低头继续刷微、博,这几天忙,她都没功夫上网,此时是手也痒痒,心里也痒痒。

“其实我不反对相亲,相亲是组成家庭最方便快捷的方式,而且知根知底,都可以把各自的条件摆出来,一目了然。”

“我就先介绍一下我自己,我叫刘牧长,今年二十八岁,大学毕业,目前在市委做秘书,一般来说,稳定的家庭对我的事业也是一个助力。所以,这次相亲我很有诚意。”

“本人无不良爱好,不抽烟不喝酒,在s市有住房一套,八十平,还贷中,有一辆车,奥迪Q3,全款。”

“将来结婚后,不和父母同住,我可以分摊家务,不会让我的妻子一个人做家务活。”

年轻人声音平缓,语气很自信。

“你觉得我怎么样?我已经在之前就对你有相当的了解,你是方总的侄女,家庭条件还不错,和我也算门当户对,总之,我觉得你很符合我未来妻子的选择条件,如果你觉得我还可以,我们不如就以结婚为前提开始交往,等明年你毕业,如果我们相处的不错,正好可以结婚。”

方若华终于忍不住抬头看了看这位大伯母“偶遇”的朋友家的青年才俊。

这人身高一米七五左右,西装笔挺,腕表精致,虽然不是多昂贵,却也是轻奢品,怎么也要三四千。

皮鞋也得两千多,腰带也得一千多,林林总总加一加,这人身上怎么也有个几万块。

不得不说,大伯母这回介绍的人选,在世人眼中,确实还算不错,至少比以前好。

方若华今天是应大伯母之邀,给她新开的奶茶店捧场。

大伯母老家的房子拆迁,拆迁款可是相当不少的一笔,加上今年老公升职,工资翻倍,奖金更是特别多,手头自然是富余的很。

她就干脆开了个奶茶店,新店开张,她叫了,方若华便来捧场,虽然很快就察觉到自家大伯母老毛病又开始犯。

方若华摇了摇头,笑道:“抱歉,我年纪还小,没有毕业,并没有现在就和人相亲的意思。”

刘牧长一怔,心下有点不悦,他开口的时候,总觉得十拿九稳,不应该被拒绝,没想到对方竟然当面就推。

心中虽不悦,但是刘牧长还是保持自己的风度。只轻轻摇了摇头,“你是年纪太小了,还不成熟,对这个世界恐怕有过分天真的猜测。”

“小姑娘,你们女孩子如果不趁着年轻漂亮,牢牢抓住个绩优股,以后会后悔的!”

虽然没有明说,可刘牧长自认为是绩优股。

这么年轻就能在s市买房子,哪怕还要还贷,他也已经站到了金字塔上层,尤其是他还不大男子主意,一定会尊重他未来的妻子,这就比很多人都强出不止一筹。

方若华除了有个能和副市长通上话的伯父以外,就是普通人而已,她将来的另一半,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比自己更好。

这人的想法,方若华自然不在意,虽然相亲不成,可大伯母新店开张,捧场还是要捧。

方若华觉得这奶茶还不错,和市场上其它产品比,香味更浓郁,更真材实料。

刚喝了两口奶茶,一抬头,却见狐苏从一片绿植后面慢慢走出,走到方若华身边,无比自然地用手背试了试奶茶的温度,调整了下小点心的次序,端到若华最方便伸手的位置上,笑道:“奶茶的甜度超过主人习惯的甜度一点,配这两种绿茶糕正合适。”

刘牧长愕然看过去,狐苏忽然扭头冲他一笑。

“你说的条件,怕是不可能给我的主人正常的生活了。”

第九百七十五章 要求

刘牧长愣在当场。

狐苏在若华面前向来不肯做任何伪装。

他坐在身边,整张脸熠熠生辉,衬托得周围的一切都黯淡无光。

除了方若华。

刘牧长张了张口,愕然道:“你,什,什么意思?”

他显然不大追星,虽然觉得狐苏有些眼熟,长得过分的好看,气势迫人,却没有认出他是当下最火爆的那个男星之一。

一来电视上的狐苏,和真实的他相比,虽说同样是好相貌,好气质,但却缺了一丝韵味,再说,和若华站在一起的狐苏,尤其与其它任何时候的他,都有很大的不同。

而且寻常人哪里能想得到,明星会突然出现在他们身边?

此时刘牧长心里别扭,只觉这人看着仙气十足,说出来的话却是很不着调,让人听不明白,怪异得紧。

察觉到似乎出了变故,大伯母和她朋友也齐齐转头走过来。

“牧长?”

两个中老年妇女一过来,看到狐苏的瞬间都呆了呆。

方家这位大伯母到还罢了,她平时也不追星,只爱看八点档狗血婆媳剧而已。

有时候他家的方万都觉得奇怪,他妈那么喜欢看婆媳剧,天天见那些婆媳之间的矛盾,难道看了那么多,就不害怕?还天天催促他找女朋友,赶紧结婚!

难道他妈是觉得看电视不过瘾,想在家里亲自参与演出?方万有时候胡思乱想,背地里和兄弟们吐槽,如果他娶个妻子回来,就是为了在妻子和母亲之间受夹板气,左右为难,那他还是英雄地当个光棍算了。

当然,这是玩笑话。

方万是俗人,对于一个女朋友,还是满期待的。

唔,有点跑题,现在两个中老年妇女盯着狐苏,一时有点发呆。

尤其是方伯母的朋友,越看狐苏越觉眼熟,这位年纪不小,心态年轻,和自家闺女学的,也爱追个星,最近狐苏火爆网络,她很难不认识。

只是忽然见到一位大明星,心中自然是有点不敢置信,目瞪口呆之余,到没吭声。

狐苏回头看了两个女人一眼,就又把注意力转移到刘牧长身上,面带很官方的笑容,神情恬淡却严肃认真。

“我家主人若华,需要住大房子,她的书房最要紧,起码要一百平才够用。”

“主人用车,车的牌子不重要,重要的是安全性稳定性,必须是防弹车,能在车中简单起居坐卧。”

“主人爱美食,好读书,一般五星级的厨子将就可以,不过要多几个,我主人不挑食,各大菜系的菜都喜欢,必须轮换着来。”

刘牧长:“……”

狐苏轻笑:“当然,我主人挑选丈夫,不挑这些,这些我自会替主人打理周到,目前我只准备了一套两百平的跃层,远不够用,但明年我必要我为主人打造一座庄园,厨师没找到妥当的,我自己来就好,各大菜系的菜色我不至于全会,精髓却学得还可以,暂时足够我家主人享用的。我目前只有四千多万的存款,主人平时也不爱花钱,所以暂时够用的,以后我赚得会越来越多,足够主人一生不必为钱财忧心。”

“我主人有我,便什么也不缺,所以,她可以尽情凭着自己的心意去挑选喜欢的人。”

“只要她喜欢,无论那是什么人都可以。”

“不过,主人的眼光,我到稍微清楚些,那人必要善解人意,温柔体贴,幽默风趣,英俊有气质,相貌气质至少不能比我差,否则主人看久了恐怕会影响审美,不妥。”

刘牧长张了张嘴,一时无言。

明明是挺……中二满满的话,但是这些话从眼前这个男人嘴里说出来,就是同样身为男人,刘牧长竟然觉得,对方说得很有道理。

随即也有些羞怒,气道:“不想相亲就不相,何必唱这么一出!”

只是这话一出口,便不觉心虚气短,他也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感受到如此沉重的压力,只能归结于这男人的相貌太迫人了些。

刘牧长一时都想甩手走人,可他毕竟不是个冲动的,这回他是听说方夫人邀请了高副市长身边的大秘,所以才会随姑妈一起过来。

说是高副市长,但是已经有确切的消息,明年这个副字就要被摘掉。

如今消息灵通的,都想方设法烧高副市长的热灶,当然,即便不升这一级,高副市长那也是热灶,人家有背景,京里挂了号的人物,前途无量。

狐苏说了这么一通话,很淡定地站在一旁,丝毫不理会周围各种复杂奇妙的视线,自顾自地替若华挑选奶茶,还动手为她打磨咖啡,还在上面拉出复杂漂亮的拉花,抢了厨师的活儿,为她准备精致的西式餐点,又准备色香味俱全的中式名菜,里面最普通的一道香酥鸡,也一看就很高档,堪比五星级酒店里名厨的手艺。

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这位大帅哥所有举动都是如此自然娴熟,和方若华之间的默契,绝不是随便哪些人之间能有。

今天奶茶店开张大吉,邀请来的客人不少,早有人注意到这边的情况,还有几个听壁脚听了个详细的,忍不住笑:“瞧这帅哥一口一个主人,叫得我这头皮都有那么一点发麻。”

他们不禁都觉得,如果自己拥有一个像狐苏这样的仆从常伴左右,如此的温柔体贴,如此的善解人意,能把自己照顾得妥妥当当,要金钱给金钱,把自己照顾得像个公主,那么她们肯定不会再看上别的男人了!

这年头,三条腿的男人千千万万,如此可人的男人,却是世间难寻。

方大伯母皱了皱眉,担心若华在胡闹,雇了个明星脸来演戏,忍不住掐了她一下,压低声音小声道,“你可别犯傻,赚钱不容易,不要乱花。”

方若华:“……”

方大伯母有一肚子话,可在外人面前,到底不好多问,而且很快就有各种客人前来捧场,她只能先去迎接。

别人且不提,秦秘书是个重要人物。

他今天到的不晚,和方家大伯方河一起进的门,方大伯母很客气地把人往内引。

好多客人会到来,都是因为消息灵通,想卖高副市长一个好,这会儿看到秦秘书,肯定是十分热情,都追上前来奉承。

秦秘书能做到这样的位置,肯定也很会做人,竟能把所有人都叫出名字,还能交谈几句,让每个人都觉得如沐春风。

“诸位,方夫人的店开张,咱们都是来捧场的客人,可不要太喧宾夺主了,都坐下,该吃就吃,该喝就喝,不要客气。”

所有人都笑应。

秦秘书又道:“这奶茶非常好喝,我们高副市长特别喜欢,每天不喝一杯,心里都不踏实,大家都知道,今天正好省里有几位领导过来,开个挺重要的会议,高副市长工作要紧,也就没好意思推辞,否则,他肯定亲自来给方夫人送这份贺礼,没办法,就由我代劳了,方夫人可别介意。”

怎么会介意,方家大伯母只觉得很有面子。

今天来的客人非富即贵,店面前面很快就摆满了花篮。

其实这小店店面不算大,和周围那些店也是相差无几,一开始装修的时候没多少人在意,可这一开张,周围的邻居们立时就感觉到不同寻常之处。

此时看到密密麻麻的花篮,外面停满了的豪车,左边一家卖卤肉的小店店主都吓了一跳。

“这可不像是托人来撑门面的样子?”

幸亏彼此的生意没什么冲突,店主暗暗松了口气,心中对隔壁的咖啡店升起几分同情来。

外面的人好奇张望,店里方大伯母也是意气风发,秦秘书一到,气氛更是热烈。

店里的客人们心中也不是不惊讶,私底下偷偷议论,都说方家这是走大运了。

“方家好像没什么特别,怎么高副市长忽然就对方家的方河这么上心?”

“不见得是对方河,你们仔细看看,秦秘书的表现有什么异样?”

好几个人心照不宣地互相使了个眼色。

此时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秦秘书一个人的身上,但也只有方万和这些比较敏锐的人发现,秦秘书的表现确实有些奇怪,似乎对方家这个小辈,叫方若华的,有些莫名的恭敬。

也说不出来有什么具体的表现,只是和方若华私下里说话的样子,站姿,举动,都有些不同寻常。

其实,秦秘书只是代自家副市长向方若华道谢而已,考虑到海蓝的事不好公之于众,便没有大张旗鼓。

不过,秦秘书为主分忧,就不能让主人还人情卖好的举动白费,至少得让正主心里明白是怎么回事才行。

交谈了几句,确定方若华这姑娘已经理解他潜在的含义,还对高副市长偿还人情的方式,没有哪里不满意,秦秘书这才心满意足。

正说话,就见外面忽然来了一个摄制组,脚步匆忙,扛着摄像机的两个壮汉气喘吁吁,隔着窗户指着狐苏,脸色发红:“狐老师!”

节目拍到一半,嘉宾丢了一个,这种心情谁能明白?反正他们这些工作人员都快吓死了!

狐苏略一蹙眉,低声和方若华耳语了两句,方若华轻轻点头,他这才缓步走出去,蹙眉道:“现在是休息时间。”

跟拍小组苦笑:“就算是休息时间,您也不能离开摄像机。”

他们几个简直要哭,声音里都带出几分哀求味。

他们这台节目,就是一档比较独特的明星真人秀,把当前的知名偶像集中到一座房子里,共同生活,参加各种活动,和专业人士进行比赛。

一共是长达十场比赛,每一场都要捉对厮杀,淘汰掉人手,最后每一场的冠军能独得一万人民币的奖金,连胜两场奖金翻倍,连胜三场就翻三倍。

以此类推,连胜次数越多,得到的奖金也越多,如果十连胜,那就是一百万的奖金到手。

只是这节目未免太难,反正自从有节目诞生,就没有人得过十连胜。

毕竟比赛都很难,除了一些特别专业的比赛,还有很唯心的比赛活动,需要现场的观众们投票。

这又是真人秀,人们每时每刻都处于摄像头之下,作弊变得分外困难。

种种情况都造成,单独赢某一场赛事可能不算难,可一旦想要连胜,那可难如登天。

狐苏前阵子老对谢浩说,想找个来钱快的活儿,谢浩见他说这话挺一本正经,一边笑,一边给他介绍了这一档节目。

明星真人秀是热门节目,嘉宾里从顶级流量小鲜肉到素人都有,观众们都挺买账,谢浩虽然是开玩笑,介绍的资源到是相当不坏。

目前节目就处于拍摄中,比赛已经过了三场。

第一场是体育赛事,游泳,狐苏第一。

第二场是歌唱比赛,不过不怎么专业,冠军主要由观众投票诞生。

狐苏还是第一。

结果一出来,连导演都有些意外,这回的嘉宾里面有歌王,歌后,还有一个音乐圈的年轻小歌手,简直被戏称是被音乐节统治的一期综艺。

狐苏一个连歌手都不怎么称得上的演员,力压专业人士独揽金牌,不让人觉得惊讶才怪。

只是但凡听过狐苏演唱的人,一时都能体会到大家拼命给他投票的心情。

狐苏的歌声特别温暖,便如寒冬腊月,置身雪地,冷得刺骨,却忽然喝了一碗香糯可口的人参鸡汤,那感觉简直不要太爽。

至于第三场,游戏的意味就比较浓,名字叫‘玩一局半夜鬼故事’。

游戏规则为,谁的鬼故事讲得全体成员都承认讲得好,让人害怕,那个人便是冠军。

冠军评选方式由内部自己投票诞生。

唔,狐苏还是得了第一。

讲故事的时候,嘉宾里胆子最大的那位武打明星,半夜都不敢走夜路,无他,只一个真字。

狐苏一开口,就造出奇特的氛围,好像他说出口的话,每一个字都是真的,哪怕他的故事由别人来讲,好像比较寻常普通,仅仅是一个吊死鬼寻找替身的俗套故事而已。

但他娓娓道来,在细节上抓得非常仔细,又仿佛在烘托气氛上有专长似的,硬生生把所有人吓得心胆俱裂,齐齐吐槽他讲的故事最为可怕,还是说不出的可怕。

连胜三场的嘉宾,在这档节目上可是凤毛麟角,迄今为止节目办了十二期,只有两个人曾经角逐过四连胜,可惜没人成功。

狐苏就是第三个即将角逐四连胜的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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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七十六章 心意

像狐苏这样的嘉宾,正当红,话题热度高,粉丝众多,尽职尽责,放得下脸面,搁得下身段,综艺感一流,再加上他这一身本事,节目组不重视他才奇怪?

按照惯例,三局以后可以休息一天,养精蓄锐,当然,就算是休息,依旧要有摄影师跟拍,不能让嘉宾离开观众的视线范围。

别的嘉宾都是趁着休息的时候做点自己的事,做什么的都有,有的显示自己的忙碌,抓紧时间去赶个能被跟拍的通告,要不然就是显示自己爱家庭,可以和家人朋友聚个餐,有孩子的还能回家哄孩子。

也有嘉宾特别干脆,趁着假期疯跑疯玩,直奔游乐场,去看电影,去酒吧潇洒潇洒,正好表现自己的真性情。

反正这么个休息日,总能让大家都玩出花样来。

观众们也喜欢。

看明星真人秀,看得就是这一个真字,比赛的时候看得紧张兮兮,休息的阶段正好看点轻松的内容,哪怕就是盯着自家爱豆在家里睡大觉,粉丝们也不嫌弃。

导演拍这节目都拍了两年多,轻驾就熟,知道休息日一般出不了大事,自己也趁机去赶个饭局,和朋友吃吃饭,唱唱歌,潇洒潇洒,结果吃到一半,接到电话——跟拍的摄影师找不着狐苏了。

导演:“……”

要说急疯了,那绝对不至于,好好一个大活人,又不是小孩子,难道还会丢了不成?不过,的确是受了一点惊吓,出了一脑门子汗。

他怕自家节目出差错,让观众们以为自己逮住了黑幕,那要是前功尽弃,损失太大。

他们这节目,卖点就在完全公开,除了洗澡上厕所以外,睡觉都有人拍摄。

保证每一个嘉宾没有作弊的机会,不至于提前拿到下一场比赛的内容,提前做准备。

当然不可能把节目拍那么长,那么长也播出不了,可是拍还是要拍,完整版的视频通常是放在网站上,只有VIP会员才能看。

“狐老师,您这样,我们很难做的,现在缺少您三个小时四十二分钟的行踪,接下来的比赛您就不能参加了,否则这对其他嘉宾不公平的。”

跟拍小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是一脑门子汗。

狐苏一愣,他到不大清楚这些情况,蹙眉:“我记得合同中第七页第二十三条规定,乙方允许甲方全程跟拍,还有第二十六条,乙方允许甲方按照合同第四条规定检查生活空间。我绝对没有违反合同。”

剧组人员怔了怔,简直要哭。

的确,人家狐苏不是不允许他们跟拍,人家很配合,是他们的人太笨,刚才一眨眼的工夫就找不到自己跟拍的对象了,那怪谁去?

导演组的人也想不到,派出四个摄影师,两人一组,跟拍一个人,愣是能给跟丢了。

这跟的又不是短跑冠军,更不是高级间谍?

跟拍小组的人和狐苏面面相觑,一时无言,都等着导演组做出最终处理结果。

可导演又能怎么样?

奶茶店的客人们看到这等大戏,一个个兴奋不已。就是方若华她大伯母,也看出狐苏此人还真是个明星,看样子挺有名气。

方若华轻笑,起身道:“别急,几位,还有这位摄像大哥,不如您几个问问你们导演,我们要是能把狐苏这三个多小时的行踪给他补齐,您看这节目是不是可以正常进行了?”

那当然没问题。

导演擦着自己慢脑门的汗,他不傻,想得也是这个,要是能把行踪补回来,那真是皆大欢喜,但是要快,重要的是速度。

他们节目是随拍随播,明天就要进行下一比赛,三天后休息日的拍摄版本就要播出,同时会在网上放出今天一整天的跟拍视频,无剪辑的完整版。

还得留出剪辑的时间,相当大的工作量。

方若华笑了笑,昨天还听说米素素和她哥今天要出海玩,便不找她,直接给海蓝的监控室打了个电话。

若华姑娘如今是海蓝的名人,学分比学长还要高出不少,监控室的人自然不会驳回她的这点小要求。

那边做这点事不要太轻松,狐苏只是速度快,又没有刻意隐藏行踪,只用了三分钟,他脱离摄像机的三个小时四十二分钟的视频,就完完整整地发送到了方若华的手机里面。

其中除了来自监控摄像头的,还有来自卫星的,可谓是一秒钟都不缺。

导演登时松了口气。

当天晚上加班,导演组看完狐苏这一段从各地搜刮来的监控视频,半天没张嘴。

其他人也是目瞪口呆。

“这些真的能播出?狐老师也愿意?”

三个多小时内,狐老师一边自己动手绣了一双绣花鞋,给一件女式披风锁边,同时还去菜市场挑了一只鸡,利索宰了,放回厨房。

又动手把一些明显不属于他,都是女性的衣服洗干净,一部分机洗,一部分还是手洗,洗完烘干,熏香,熨烫好,挂起来。

之后收拾房间,整理书房,做完了一切,这才出门,出了门也一样很高能。

狐苏到奶茶店,怼了一个男人半天,殷勤服侍一个女孩子,可比什么最佳男友服侍得更贴心贴肺,一口一个主人叫着,理所当然,绝无半点违心。

导演也吞了口口水,但是这些放出去,确实会很吸引人们的眼球。

左思右想半天,导演拍板:“播!”

凭什么不播?

这节目一播出,果然让所有观众都惊呆。

一开始的时候还挺搞笑的,尤其是狐苏从镜头里消失的那一段,导演特意挑出来反复播了两遍,配乐都改成悲怆得不行的那种。

剧组里无数工作人员的脸出现在屏幕中,一个个跟呆头鹅也没两样。

观众们看着剧组的人崩溃地在那儿喊:“人呢?狐老师呢?”全都哈哈大笑,喜不自禁。

实在是这节目平时不说多严肃,也总是出现些搞笑梗,可那些梗多是故意做出来,和这种真情流露的崩溃完全不是一码事。

电视台播放的和网络完整版不同,特意加了速,观众们看到节目组的人和没头苍蝇似的满大街乱转,扛着摄像机,拿着狐苏的照片到处问人,终于找到狐苏,当即泪奔,大家都忍不住一边笑,一边同情这些可怜的工作人员一把。

再到狐苏很无辜地背了下合同条款,大家笑得更厉害。

再然后,观众们就看到了狐苏的监控视频!

所有人:“……嗯?”

明星真人秀节目的嘉宾一共有十个,狐苏就算是其中比较大牌的,也不可能占所有的镜头,关于他的内容加起来其实才播放了二十五分钟左右而已,可一瞬间,网上所有关于这档节目的讨论,全都变成了狐苏。

谢浩看完了节目,忍不住给狐苏打电话,打通了三分钟没吭声。

狐苏也不着急挂,由着他沉默。

好半天谢浩才道:“……人设全要崩了,我的兄弟。”

除了这个,他也不知该说什么,事情已经出了,又能如何?

要是之前知道,好歹还能组织人手,商量怎么控场,至于现在,他也联系了控场的人,可只能听天由命。

不过想一想,谢浩也不是特别担心。

“虽然人设要崩,但对你来说也没什么吧。”谢浩想到自家这兄弟貌似不是普通人,当时他勇斗海洋巨兽的英姿,还老老实实地留在谢浩的脑子里,这辈子都难忘记,如此人物,又怎会在意网友们的那点评价。

“以后你还会当演员吗?”

狐苏轻笑:“人设崩?怎么会?再真实不过。”

至于演员?

“我不当演员,怎么赚钱?我可是发下海口,要为若华建一庄园,设计图我都设计好了,地方我也看好了,只等着钱财到账。”

谢浩:“……”

大部分粉丝,应该说狐苏的大部分粉丝其实都很有素质,又因为狐苏对粉丝的确很真心,所以大家虽然心中震惊,也觉得有一点古怪,却还是很维护狐苏,不想自己的偶像难过。

不少粉丝都道:“那是狐苏喜欢的女孩子?不知道她哪里优秀,但是狐苏喜欢,我们也只能祝福。”

当然,也有一小部分粉丝确实挺不能接受,尤其是年轻的女孩子们,谁能接受自己的偶像对另外一个素人女孩儿,看不出哪里出色的那种,如此殷勤体贴。

更不要说一口一个主人!

这些不能接受的小女生,忍不住在网上发泄自己的不满,对那个不知名的女人口不择言地破口大骂。

“这谁啊,长这么丑!”

“好意思敢做我们家狐苏的主人?哪来东西!”

甚至有些污言秽语出现。

路人粉们看了都有些不自在,忍不住怼几句:“明明是你们偶像主动的,骂人家女孩子算个什么事儿!”

结果就越闹越大,在网上沸沸扬扬的。

明星真人秀节目组的导演们心里都直嘀咕,节目收视率拔高,火爆是好事,但是这么得罪狐苏,似乎也挺不和规矩。

无数人关注这件事,粉丝们,狐苏的朋友们都很担心,谢浩都想买水军带带节奏。

方家人也看了这个节目,因为有大伯母的大嘴巴,家里人都知道方若华似乎和一个明星很有些瓜葛。

方老三心中忍不住担忧,可是他和女儿也不是很熟,性子木讷,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去问。

节目一播出,就使劲盯着看,看着看着,到觉得这年轻小伙子真不错,要相貌有相貌,想体贴有体贴,如果当真是真心实意,似乎也很好。

大伯母到是略有些刻薄:“咱们自家人知自家事,你们家若华又不是什么人物,像这种男人,降得住吗?可别跟着犯傻。”

这话刚说完,狐苏就大大方方开了直播,并不是记者会,也没有媒体在场,他在自己的房子里开了直播,笑容温柔和煦:“我需要钱,要把我的主人养成一位金尊玉贵的小公主,所以我来做演员,付出劳动,赚取薪酬。不过,看来我无法做偶像,因为我没办法取悦所有的粉丝,以后,还是多卖力气做演员好了。”

很简单的一番话,他很大一部分粉丝竟忍不住有点感动。

“那个女孩子上辈子一定是天使。”

“狐苏哥哥这样完美的男人,想把她宠成公主,天啊,我想一想就觉得浑身发麻。”

狐苏居然特意注册了微,博,回了一条——‘我永生永世最大的幸运,便是与她相逢。’

方家人看了直播,连大伯母都没了言语,至少这一刻,谁也无法说他不真心。

好多粉丝不觉热泪盈眶,看着铺天盖地而来,因此不悦,因此暴怒,口不择言,不光骂方若华,连狐苏一起骂的那些粉丝,都很是不悦。

很多粉丝都说,这种因为偶像喜欢一个女孩子就骂人的粉丝,只能算假粉。

就在大家都不知道,这风波何时能过去,为此忧心忡忡的时候,一夜之间,天竟然一下子就变了。

第二天一大早,网友们打开网络,无论是吃瓜群众,还是局中人,忽然发现那些骂人的粉丝们发出来的东西,竟然通通都消失。

简单抵制的言论到没人管,但是一旦涉及到人身攻击的言谈,立时就会被屏蔽,不光如此,很快发表这些言论的小姑娘们就在网上公开道歉,半遮半掩,含含糊糊地表示,她们被人查水表了,反正就是这么个意思。

很多媒体也一样,本来都打了鸡血似的编排出不知多少惊悚的标题,狗血的内容,还没发,就先接到上面的警告,反正内容全部更换。

很快,娱乐圈里差不多有点身份的人就都清楚,狐苏,或者是他那个小女友,身份肯定是不简单。

舆论自然而然就和风细雨起来。

方若华头上也被贴了一张最幸运女友的大标签,可是天才知道——她是谁的女友?

不过,目前她也只能认下自己是狐苏的女友,否则,难道真和所有人说,狐苏是具傀儡,她买下来的,虽然为自己叠被铺床,可功能里没包括暖床,至少她没动过让狐苏暖床的心思。

第九百七十七章 秀恩爱

春节转眼就到。

方家赶在年前,正好乔迁新居,新房子有一百五十平,四室一厅。

虽然可能和一些小城市的住房面积比,并不算很大的,但是在S市这种地方,对于小市民来说,这么一套房子已经算是相当不得了。

不要说现在,换二十年前,在S市比较寻常一点的人家,也轻易找不出这么大的房子。

乔迁之喜,方泽便让女儿回来,方恒如今和他姐姐很亲,一听说姐姐要回家,兴奋得连最喜欢的动画片都不大爱看,一直追问姐姐什么时候回来。

方泽年纪大了,到越发看重这姐弟情深,心里也是十分高兴。

到是他媳妇有点不以为然,虽然没明说,可心里头多多少少觉得,方若华不会待她儿子有多真心实意,说是姐弟,可又能有多少感情?

主要是想起自家男人给他女儿的钱,心里就有一点堵得慌。

“多准备个肘子,再来两只鸡,今天你哥和你大弟他们两家子不是说要来。还有王哥和董哥两家子也说要过来。”

方泽在S市扎根多年,亲戚朋友总还有几个,王家和董家就是他们家的老邻居,也是几十年的老朋友,只不过早些年就搬家走了,说起来也有好几年没见过。

他媳妇的两个兄弟,和他媳妇的感情也还不错,乔迁之日,自是要过来道贺。

方泽的俩小舅子很快就到了,再没多久,王家和董家两家也带着妻子儿女登门。

男人们凑在一起抽烟喝酒。

女人们凑在一处,一边唠嗑一边一起收拾吃食。

像她们这么大年纪的中年妇女凑在一起,讨论的都是些家长里短,大部分就是老公孩子,不怎么明显地攀比一二,也没别的可说。

王家的姑娘今年大学毕业考上了税务部门的小小公务员,找了个特有钱的老公。

董家的年纪大,姑娘是不婚主义者,不过人家有本事,是国外一特别有名的化妆品在华夏的总代理,每年拿回家的钱足够一家人几辈子衣食无忧,人家结婚不结婚的,根本不当回事。

董家两口子到不至于开明到由着女儿不结婚,但姑娘这么出息,他们到不担心女儿将来嫁不出去。

说来说去,其实还就是方家这俩孩子尚看不出什么。

方若华还没毕业,方恒年纪更小,小豆丁一个,学习成绩也一般,着实没什么可夸耀的。

可能快过年了,董家这边又有个未结婚的姑娘,聊天话题不自觉就转移到儿女婚姻大事上来。

“哎,我们家那妮子忒不像话,人家好好的大公司总经理追求她,还是哈佛留学生来着,精通三国语言,年薪百万,有房有车,长得也好,青年才俊,可她就是不接受,问她为什么,说人家可能秃顶。”

董家夫妻俩提起来就咬牙,“秃顶怎么了?人到中年,男人秃个顶算什么大事?脸能当饭吃吗?长得好有什么用?好吧,她看重相貌,那还有个学弟追他,人家是长得真好,她偏偏又嫌人家没上进心,毕业快十年了还拿几千块的死工资,没出息。我看她是要上天。”

“方老哥,你们家若华也要毕业了,这方面得催一催,可不能像我们,当初不着急,现在急死,我们俩老头老太还能管得了谁?”

虽然说的都是嫌弃自家孩子的话,方家夫妻心里却有点不痛快,连作为继母的这位,也同样不舒服。

不管有意还是无意,人家家的孩子就是特别出息。

方泽心里想,他女儿其实也挺出息,又乖巧,又懂事,至于男朋友,也不知道那个长的特别好的明星,和若华现在怎么样。

但他心里有顾忌,并不想让很多人知道自己女儿谈了个明星男朋友。

他不了解娱乐圈,可也知道那里面乱得很,就算现在看那后生特别有诚心,可谁知道是不是在做戏,又是不是炒作?更不敢保证会不会随时分手!

正说话,方家大嫂的电话忽然打过来,方泽犹豫了下才接。

到不是他对大嫂有意见,实在是大嫂大部分时候说话都不怎么动听,他有时候也觉得烦闷。

不过电话还是通了。

“方老三?”

方大嫂嗓门极高,似乎带着点气急败坏,“你这老小子是怎么当人家爸的,管不管你女儿了?有男朋友就不要随便在外头勾三搭四,败坏了咱们方家的名声,我儿子还要结婚的,家里不是只有你姑娘一个!”

方若华她这位大伯母大概是气坏了,声音发飘,都有点破音。

方泽一听先是一懵,随即火冒三丈:“大嫂,你胡说什么!”

他蹙眉,又听自家大嫂絮叨了半天,忍耐地打开网络一看,扫了眼热搜,到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消息。

还是他大嫂传了链接过来,他才打开一条新闻,原来是有个网红小姑娘,做直播的时候拍到了一段视频,是一对情侣进酒店的视频。

因为男的长得好,女孩子也秀气漂亮,她就多看了几眼,这一看可不得了,那对情侣中的女方,正是最近风头正盛的狐苏神秘女友。

如今狐苏的神秘女友可不得了,虽然扒不出身份,但狐苏表现出来的深情,简直把一干小迷妹虐得死去活来,那是又甜又虐。

如果能代入到神秘女友的身上,感觉就特别爽,如果代入不进去,那就只有虐了。

不少小论坛都出现了真人同人文,狐苏是主角,不乏娇俏可爱的小少女,成熟稳重的大姐姐,促使狐苏蹬掉心机女友,转投她们怀抱。

像这类YY文,还特别火,就连某些正规网站上都出来了,最多就是稍微起个代号,不那么明目张胆。

方若华都火到这程度,她忽然和别的男人成双成对,难道能不是大新闻?

网红姑娘立时觉得自己要走大运,也果然如此,很快她直播间粉丝骤增一倍。

只不过这消息固然是把网上的吃瓜群众炸得头晕目眩,却没有上了热搜。

具体原因,那只能是心照不宣。

可不上热搜,照样在网友群中掀起轩然大波,这回到是没被屏蔽,只要不出现侮辱人的话语,网上各种消息还挂着。

一时间人人都在讨论这个问题。

有人说,狐苏已经和女友分手。

也有人说,那姑娘确实是绿了狐苏。

粉丝们一个个简直义愤填膺——竟然有女人能绿掉狐苏?怎么可能!

网友中不缺少能人,几乎很短的时间内就把和狐苏女友开房的男人身份给扒出来。

众人一看这家伙的身份,登时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乔绣,本身情况不详,但是父亲是有名的商业大亨,祖父乃是政府高官,外祖父是一位将、军,外祖母出身书香门第,华夏国著名艺术家,从舅舅,到叔叔,一家子人人不简单。

乔氏是大家族。

“狐苏哪里都好,可没人家有钱!”

“咱们狐苏哥哥这眼光也太差了,竟然交了个拜金女做女朋友,狐苏哥哥对她还不够好,要什么给什么,这女人真不知足!”

方泽看了这一篇又一篇的消息,评论,一时不知所措,心里也难受的厉害。

他是觉得女儿交明星男友有些不靠谱,但是脚踏两条船,这是人品问题,尤其是还在公众面前暴露了,以后若华还不被人戳脊梁骨。

方泽捏着手机想给女儿打电话,可打通了要说什么?他戳了半天手机,自己手机反而先响了,一看是若华来的,方泽心里咯噔了一声。

“爸,我到家了,麻烦开下门。”

方泽一怔:“啊?”

大门一开,狐苏一手拎着三个巨大的箱子,一手小心翼翼地扶着方若华。

虽然若华根本不必他搀扶,即便从楼上摔下去,真要倒霉,倒霉的也只会是楼梯和地板。

但狐苏的动作还是温柔到让外人看了,都觉得特别暖心。

“伯父,伯母,我是狐苏。”

狐苏笑道。

方泽:“……”

狐苏一本正经地打了声招呼,又把行礼安置好,听着手机里网红姑娘正在编排的那些有关若华的桃色新闻,眨了眨眼。

方泽手忙脚乱地去关手机。

方若华登时笑了。

方泽终于忍不住瞪自家姑娘,他女儿,他女儿……怎么这样!

狐苏轻笑,看了看时间,见还足够,用修长的手指给自家主人削了只苹果,又削了一只梨子,还特别灵巧地剥了一盘瓜子,一盘花生,再把自己准备的点心给她摆好。

“最近找不到特别好的红枣,听说谢浩他们老家有一棵树,长得枣子特别甜,等我替主人尝尝,如果好,再做枣糕。”

方若华点点头:“好。”

狐苏照顾完自家主人,才回头对方泽笑道:“伯父,我今年要参加春节晚会,等会儿得赶回京城去彩排,现在提前跟您拜个早年。”

方泽讷讷。

狐苏又笑:“网上的消息不真,主人没和乔公子谈恋爱,乔公子还行,就是性子太无趣,长得也稍差些,我家主人颜控,一般的看不上。”

方泽听他娓娓道来,心里一下子就踏实了,他自然是当狐苏在开玩笑,可能开玩笑,而且人家正牌男友认得那个什么乔公子,显然这事是假的。

他松了口气,转头看四周各种目瞪口呆的脸,心中竟有些隐秘的得意。

这后生一笑,不要说女人,就是方老三都觉得,要是这人成了自己的女婿,那也是相当有排面。

狐苏安顿好若华,也就匆匆离开,没办法,他今年参加春节晚会,按理说早就应该被封闭在电视台彩排,起码得提前半个月过去也才像话,可他还是送了若华回家,这才赶飞机飞回去,完全没在意导演生气不生气,其他演员们各种闲话。

按照谢浩的说法,狐苏这家伙恋爱脑,无论什么时候都是自家女朋友排第一位。

也是因为排节目有点忙,狐苏没能第一时间看到若华的花边新闻。

不过这会儿看见了,人还在机场就开直播:“送主人回家过年,马上要回京。”

“声明一下,我一直说得很清楚,那是我的主人,所谓主辱臣死,狐苏一生都不可能放任自己的主人被人侮辱,现在我的主人还没有恋爱,如果有一天她喜欢上哪个男人,那个男人如果足够好,我狐苏便是主人的嫁妆,诸位,懂了吗?”

观众:!?

不懂啊,‘嫁妆’是个什么鬼?

谢浩也打电话过来:“嫁妆是什么东西,祖宗,你老老实实去节目组准备春节晚会行不行,再不济,神仙醉新年档要上映,劳烦你对宣传上上心,你可以拿分红的,兄弟,收视率高,一定会有很多小钞票进你的口袋,到时候你想盖什么样的乡村别墅,就盖什么样的乡村别墅,保证足够。”

狐苏人气再高,观众缘再好,也没有他这么随便乱败坏的。

谢浩说得口干舌燥,一直到狐苏上了飞机,这才松了口气,心里只盼着他在晚会上不要出差错,可别一个忍不住,当着全国观众,不对,全世界华人观众的面,再来秀恩爱。

阖家欢喜的大日子,没人想看他秀恩爱。

谢浩心里担忧狐苏的粉丝会因为他这种极度白痴的恋爱脑而失望,方若华也叹了口气,顺手群发了条消息:“下回讨论任务,能不能就在学校?”

米素素秒回,显然也看八卦呢。

“大晚上的,谁敢在学校乱窜?还是外面方便。”

对于海蓝人人忌惮校园夜晚,方若华也没有特意问,反正瞧米素素他们话里话外的意思,这危险也没有危险到特别的地步,那就无所谓。

米素素他们看了一回热闹,乔绣也不好意思让若华背黑锅,他当时受了点伤,人家凭着同学爱扶他一把,还扶出麻烦,那多不好看。

乔绣很快就借用乔氏企业的官网,挂了一段视频,是几十个人陆陆续续下车进酒店的,他和方若华走在最后面,不是两个人二人世界,根本就是三十多人在一起。

“同学聚会而已,PS:若华很漂亮,可我不谈情@若华。”

网友:“……”

好吧,快过年了,不去管不开心的,狐苏今年上春晚呢,又有神颜可以舔,还想些乱七八糟的多没劲。

结果春晚开始前第四十九秒——全华夏的网络都被黑客攻占。

只攻占了一分钟,但这一分钟,却让人心惊肉跳。

“海蓝预科班,学号38,姓名方若华,以她换你们四十五个人,换还是不换,自己考虑。”

鲜红的大字霸屏。

第九百七十八章 热闹的春晚

电脑屏幕上忽然出现这种东西,网友们一时有些发愣。

虽然时间很短,可这是什么时候?大多华人都集中在客厅落座,等待春节晚会开播。

虽然这些年看春节晚会的人越来越少,但毫无疑问,这依旧是华夏收视率最高的节目,没有之一。

而且,大部分人哪怕不想看,一开始还是会看一看的,一家人一起看春晚,这已经是一种情怀,到和节目到底好看还是不好看,没多大的关系。

今年又有不少明星小鲜肉小花出现在春晚舞台上,很是吸引了一波年轻粉丝,于是看得的人便更多。

“海蓝?海蓝大学?”

“这说的是海蓝大学的学生不成?”

“怎么回事?”

网上一片混乱。

事情出的时候,海蓝正在放假。

乔绣也和家里人在一起过年,这会儿正被他舅舅调侃。

因为狐苏在春晚前的一个小花絮里一本正经地说了几句话——“乔公子性情沉闷,不适合我家主人,我家主人也不喜欢他。”

乔家人看了到不生气,却忍不住笑,这一家子性格都好玩,乔绣的叔叔和舅舅尤其爱闹爱笑,特意把这一段发过去给乔父乔母。

还写了个加大加红的大标题——你们家小乔绣未来堪忧啊,他又没有人家狐苏这张脸,恐怕讨不到媳妇了。

乔绣:“……”

“就是,若华那么有才温柔漂亮的小姑娘,和他还是同学,近水楼台,愣是什么都没捞着,瞧瞧发的消息酸的,恐怕吃了一大缸醋吧。”

乔绣:“……”

他叔和他舅都是瞎的?海蓝的女孩子能用温柔这个字眼来形容?个个都能力搏猛虎的好吗?尤其是方若华,预科班学分第一,个人能力排行第一,任务完成率百分百,就这样的女孩子,说她温柔?

乔绣觉得自己和那姑娘在一起,特别踏实到是真的,万一遭遇突发事件,跟方若华同学站在一处,都会比别人多几分生还希望。

至于恋爱,那就敬谢不敏了。

说着说着,乔绣的手机就炸了一样响起来,海蓝的群里,整个学校所有学生都在刷屏,从四年级到一年级,无数人买飞机票向学校狂奔,住得近的直接开车,到处有学生喊捎带一下。

从纷乱的消息里提取有用的信息,他这才看到网上发生的大事件。

海蓝的技术人员此时已经控制住局面,但是并没有屏蔽掉对方控制的直播网站,这还是第一次,对方的技术力量竟然能与海蓝的技术人员相抗衡。

这绝对是大事件,要知道海蓝的技术人员不光是从全国遴选的优秀人才,而且在学习方面有能力加成,绝对个顶个的精英人士。

全世界也找不出哪个组织,能在技术上和海蓝拼,这次到是碰到对手了。

“狗屁对手,对方肯定开挂!”

“绝对不会是纯粹的技术力量,要说开挂,咱们也有啊,把四年级的阿鲁他们小组喊来,保证分分钟虐得他们哭爹喊娘。”

一干技术人员拍桌子叫嚣。

阿鲁有一项异能,能神游数据世界,在网络上他就是神,绝对无敌。

要不是这孩子生在海蓝,长在海蓝,心性淳朴,正正经经的好孩子,恐怕国家都要对他进行二十四小时严密监控,生怕他哪天一不高兴,全世界的网络就得瘫痪,金融机构也要出问题。

如今人们的生活可是分分钟都离不开网络了。

有和阿鲁差不多能力的,海蓝有十好几个,算是一个小组。

别看方若华他们老吐槽海蓝的思想政治课多且密集,忒烦人,但是大家心里都清楚,这种课不光会上下去,而且会从娃娃开始抓起,永远不停止地上下去。

没办法,学生们杀伤力太强了,严格控制这种法子已经经过多次模拟实验,获得不了好的结果,就只能选择提高异能者的思想水平。

闲话休提,海蓝方面想保留底牌,暂时不让阿鲁出手,而且对方手里有人质,海蓝应急对策小组的人就决定,先看看他们要做什么,不在这上头和他们较劲。

四十五个被绑架的人,出现在视频上,有年过半百的老人,有十几岁的少年,还有三四岁的娃娃,男女老幼,杂乱地挤在一个四面密不透风,完全看不到周围环境的大房间里。

虽然海蓝并没有泄露直播地址,但是网友的基数太大,很快就有一批观众看到了这一场面。

年三十,新年即将来临之日,出了这种恶性案件,此等大事,简直惊天动地。

这种时候本来应该维稳,其实没到过年,都是警方最忙碌的时候,很多部门几乎是有上班没下班,谁都不想年节出问题。

此时此刻,从上到下无数人都在关注。

“人质是什么人?”

首都。

公安厅办公室,很多人坐在桌前,有人实在忍不住掐了根烟含在嘴里,后来干脆直接抽起来。

压力着实是太大。

“已经查清楚大半人质来历,来源很混乱,有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有学校教师,有幼儿园的孩子,还有我们公安系统的两位警官,政府的公务员。”

众人脸色登时更难看。

“海蓝方面能给我们什么情报吗?”

“一早就问过,海蓝的齐队长回话说,方若华同学还是学生,而且是预科班的学生,并不是正式队员,他们正式队员牺牲是应该的,是义务,是责任,但是孩子们不行。”

“海蓝首先会保护自己的学生,不惜一切代价,所以,他决不允许自己的学生做任何冒险的举动,也不会告诉我们任何情报。”

领导们都叹了口气,但是也不是没想过海蓝会是这样的反应。

海蓝诞生二十年,从诞生的那一日开始,就特别有原则。

他们的人会拼尽全力为这个世界更美好作出流血牺牲,任何违反法则的异能者,他们都会拼命去逮捕,击杀,解除危机。

可同时,他们也很保护自己的人,保护他们内部的异能者不受迫害,尤其是年轻学生,决不允许孩子们被利用,被伤害。

海蓝对于这个世界上的异能者来说,既是约束,也是保护。

他们的规矩很严,在规矩之外,却又绝对保护自己的孩子们不受外界的伤害。

二十年来,摩擦冲突,试探接近,尊敬信任,以至于亲密,如今世界各国同海蓝达成合作,彼此信任,互帮互助,这样的结果来之不易,大家都很小心地去维护。

毕竟这个世界变化越来越大,危险越来越多,不光是异能犯罪很危险,还出现各种各样的,让人预想不到的其它危险。

尤其是近几年,政府内部对策部门的相关档案,都积压了一屋子,每每看到总不免让人觉得触目惊心。

绑匪在直播间挂了一个倒计时的装置,离倒计时时间结束还有四十分钟。

下面就是声明,要求海蓝预科班的38号方若华,于倒计时结束之前前往贵宾大厦地下室停车场,到了地方自会有人同她取得联系。

除了这几句话,其它什么都没有。

警方试图和绑匪联系,至少要问清楚人质在哪儿,怎么交换人质。

但是对方毫无回应,偏偏这伙人在技术方面确实是开了挂,连海蓝一时都拿他们没办法,警方的技术人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依旧一无所获。

几个领导都气坏了。

“嚣张,太嚣张!”

但是没人愿意妥协。

“海蓝的人不能交出去。”

就是海蓝同意,政府这边也不可能同意,对于任何恐怖行为零容忍,这绝对是世界各国的通用准则。

一旦你妥协,哪怕只有一次,后续就会有更多的麻烦。

连几个首长都表示,人质必须营救,但是,妥协是不可能的。

此时,海蓝预科班的学生们,有十几个s市本地和附近的已经聚齐。

还有一堆学姐学长们。

大家也没回学校,都精得很,很清楚他们一回校肯定被看管起来不能动。

现在留校的学姐学长就让看住了,大门一关,阵法开启,许进不许出。

海蓝之星的高层也是第一次遇见这种事,不过大家经历的阵仗从来就没小过,到也不至于手忙脚乱,刘莉作为班主任,直接给方若华打电话,要求她回学校。

方若华心中无奈,随便找了个借口,说同学来找她玩,就扔下满脸懵懂的便宜父亲出了门。

幸亏方老三还不知道方若华是海蓝的学生,虽然看到了那条黑客留言,心里也嘀咕,怎么绑匪要找的人和自家闺女同名,但是也没多想,在他眼中若华就是个乖乖女,还没毕业的大学生,又怎么可能惹到那些不三不四的家伙。

方若华下了楼梯,一出楼道,便是她也不觉吓了一跳。

外面的豪车从楼道口一直延伸到小区门口去。

年三十呢,可还是一堆看热闹的在外面指指点点。

米素素从车上跳下来,扑过去搂住方若华的脖子,怒气冲天:“别管这是哪里来的白痴,告诉你,他死定了!”

“素素,别闹,先让若华上车,我们商量商量这事要怎么办。”

后面车上的学长学姐们神色都很严肃。

方若华被推上车,一路被保护在中间,车队开到一家酒店去。

酒店是乔绣他们家的,一进去,乔绣就让开了个大会议室,所有人排排坐,差不多有五十多人,预科班的十几个,剩下的都是高年级的学生。

几个学长先安抚地冲方若华笑了笑:“别担心,有我们在,什么事都没有。”

方若华一时也觉得心中有些温暖。

这么长时间以来,她固然经常会站在保护者的位置上,保护弱者,强大自己,可也总会有人试图来保护她,而每每被人如此保护时,她就免不了心神动荡。

有时候,她无比地感谢圣德门。

圣德门给她的新生命,简直是太好了,哪怕有悲伤,有痛苦,有疲惫,但每一次旅程,还是很美好。

“我不担心。”

方若华轻笑,“找到他们,救出人质,回家过年。”

“好!”

一屋子人都叫好。

刘莉立在门口,刚想推门,就听到方若华的话,手顿了顿,眼眶忽然红了红,笑起来。

你们这些白痴,都懂什么!带学生,其实真是件很幸福的事。

她当班主任,一开始是没法子,其他人都不肯做,就推她出来。

现在刘莉忽然发现,孩子们好可爱。

刘莉拿起手机,笑道:“就让孩子们自己闯闯吧,他们不是都开始执行任务了?”

整个会议室都忙碌起来,电脑打开,学生们手段频出,个个神情严肃。

首都

春晚现场。

狐苏今晚表演的戏曲节目,京剧串烧,他只一袭青衫而已,一人饰演多个角色,抬头便是西楚霸王,回头就是大闹天宫孙悟空。

一低首,一扬眉便是杨门女将穆桂英,一剑能战百万兵。

一转身,又从古至今,唱起了智取威虎山。

狐苏唱戏并不是十足的专业,可他嗓子好,底气足,就是梨园老前辈们听了,再看看他的年纪,也要竖起大拇指赞一声后生可畏。

更不要说武功身段,论武生,论功夫,梨园京剧名家们加起来,有一个说一个,在他面前都要称一声小弟子。

京剧这种艺术,别管喜不喜欢,所有人都能听得懂,只要能听得懂,就能感受到它强大的魅力,至少一干小迷妹们,第一次不完全是因为狐苏的颜值而痴迷,甚至忍不住都跟着唱一嗓子,唱得好与坏先不说,大约今夜过后,梨园剧场之类的地方,大约要火闹一阵子了。

狐苏气沉丹田,正唱一句:“穿林海跨雪原气冲霄汉!”

后台忽然冲出来一花脸的大汉,身高得有一米九,手持一匕首,转瞬间就到狐苏面前,抬手便要掐住狐苏的脖子。

“抒豪情寄壮志面对群山!”

狐苏连看都没看,转身抽袖,抬腿,脚踩其胸背,唱腔没有一丝的波动。

后台工作人员先是愣住,导演组也发懵。

彩排了好几回,节目流程在众人脑子里都一清二楚,没有这一出啊!

这时,又有一人从后台狂奔上去,同样是花脸,冲着狐苏阴测测地道:“果然有点功夫,不过别做无畏的抵抗了,乖乖跟我们走,很快就让你去见方若华。”

听见方若华三个字,狐苏终于回头一笑:“如果若华想见我,随时随地我自然都去,但你们嘴里提起她的名字,我很不喜欢。”

第九百七十九章 并不困难

狐苏不喜欢三个字吐字发声,十分清晰,‘欢’字刚一从舌尖飞出,脚下轻轻一震,后一花脸便应声而倒,身体抽搐了几下,仿佛了触电似的,一时爬不起来。

事情发生的极快。

下面并没有乱。

差不多也就十几秒,从各个角落冒出来的特勤人员就把在场的重要人士团团围住,密不透风。

从后台到前面,忽然出现无数没穿制服,或者穿着制服的特勤人员,荷枪实弹的警卫人员,个个神情严肃,目光炯炯有神。

他们面上不显,心中也是气炸了。

那么严密的安保措施下,竟然出这等差错。

偏偏导演组那边还不能停,现在可能电视机前的观众还有点懵懂,哪怕怀疑,到底没真确定什么,要是此时停下春节晚会的直播,才真要丢脸丢大了。

就算紧急调节,插播外地舞台的内容,也要等狐苏收尾。

好在狐苏是极能稳得住的人物,正正常常把自己想戏唱完,一脚挑起花脸,轻轻一踢,就跟踢皮球似的踢着下了后台,动作轻盈好快,一时到真像节目里耍了个小小的花枪,还有那么一点当着全国观众的面彰显身手,顺便对心爱女友表白。

节目有惊无险地结束,整个春晚现场都被封锁,几位首长却是不肯撤离,个个沉着脸,但是,谁都不说结束直播的话。

和生命比,面子不重要,但是,华夏的面子也是绝不能轻易丢。

政府这边是焦头烂额,海蓝之星也快要气疯掉。

如今这种环境下,春晚舞台上怎么可能少了海蓝的安全警卫。

今天晚上春晚现场安排了三个组,四十人,愣是没发现问题。

海蓝这边登时把春晚的安全负责人训斥了一通,负责人也很委屈:“四十个人是四十个人,但是只有我一个是异能者,我的异能还只是力气比别人大,就算我能一个人轻而易举抬一吨的东西,你让我带着三十九个外围成员保护春晚的安全,我们也只能撑门面当吉祥物。”

“……”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不是说今年狐苏先生也参加春晚?虽然他不是海蓝的人,但他是我们学生的男朋友,也算是我们的人,有他在,本来就没必要放太多力量。”

说白了就是人手不够。

今年出现的蠢蠢欲动,想破坏秩序的异能者组织如往年一样,还是相当麻烦,必须一点点拔除,而且今年东海海面上出现了一团迷雾,迷雾里会跑出来各种不知名的巨兽,怪物,或者其它乱七八糟的东西,都相当棘手,他们海蓝之星为了封锁海上的危险,能派出去的人手已经都排出去了。

到现在还没有探查到迷雾内部究竟出了什么问题。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最近他们也不可能把没毕业的孩子们给推出来执行任务。

海蓝的种子无比珍贵,都是花费巨大的力气,精心培养的,大部分学生都是他们看着长大,一点点和培育小幼苗一样施肥浇水,大家都舍不得他们还没有长成参天巨树,就让他们去面临危险。

即便如此,现实依旧这般残酷,总不尽如人意。

“算了,幸亏没有出大事。”

春晚这边的负责人惊觉,神秘潜入春晚内部的那些人,目标竟然是狐苏,他陡然就放松下来。

此时,狐苏拖着人一路穿过后台,警卫人员连忙上前逮捕犯人。

狐苏也不在意,换了衣服卸去妆容,顺便拍醒了其中一个花脸。

这会儿对方再也没有刚才的嚣张跋扈,口中呢喃:“你究竟是什么人?先知怎么会错?先知说看不到你,你应该不是异能者,未来没有你……先知怎么会错?”

花脸失魂落魄,简直像信仰崩塌一样,他猛地一屏息,整个人瞬间消失。

只是消失了片刻,狐苏一巴掌抽过去,警卫人员都来不及示警,花脸便被抽到地上现形。

狐苏反而觉得有点意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隐形,化作空气吗?真有趣。”

这种能力杀伤力也非常惊人。

幸好也不是没有限制,看来隐形之后什么也不能做,应该就是化为一团空气了,想做其它的行为,必须要解除自己的能力。

而且这能力恐怕也不是什么时候都能够用。

想想也是,如果是一般意义上的隐形,根本进不了春晚会场,毕竟有海蓝布置下的警戒线,其它监控设备也不少,能瞒过人肉眼的隐形,不一定能瞒过那些先进仪器。

一切情况都及时报告给指挥部,所有人看到这种异能,身上都冒出一层细汗。

“防护系统,必须加强。”

以后安全工作真是越来越不好做,希望海蓝之星的弟兄们能永远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永远不要输。

花脸迷迷糊糊地瞪着狐苏,厉声道:“我什么都不会说!”

狐苏手机忽然响起来——“主人来电话了,主人来电话了。”

“狐苏,马上到首都国贸大厦地下二层。”

方若华的声音很轻,“我还想看后面的春晚节目,有几个小品我很感兴趣,速战速决。”

六分四十二秒之后,在网络上众多观众懵懵懂懂的注视下,刚刚在春节晚会上表演完节目的那位漂亮男明星,还有他的绯闻女友。

带着一群年龄二十岁左右,个个青春洋溢,相貌姣好,衣着打扮时髦又洋气,好似刚刚从宴会上下来,女孩子们踩着高跟鞋,男孩子们也是西装笔挺,破门而入,转瞬间制服了手持自制散弹枪的匪徒,解救了人质。

狐苏立在门口,一手护着方若华,忽然有些无奈,蹙了蹙眉,轻轻摇头。

方若华一笑:“嗯?”

“总觉得,狐苏好像有点没有用。”

狐苏又是一叹,“有时候真希望,主人的一切都由我来做就好了。虽然,似乎不可能。”

其他学生都一愣。

紧随其后的警察们更是无奈。

其中一个年长的警官,一边让人收缴武器,把绑匪抓起来押走,一边冲狐苏道:“小后生,你这话有点扎人心。”

网络前面的观众们,屏息凝神地将这一场营救人质的战斗,从头看到尾,看完了算算时间,大概也就七八分钟。

网友们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心情从紧绷到紧绷到极限,紧张的情绪一再拔高,又在拔高到顶点的一刹那,瞬间松弛下来。

情绪一松缓,所有人身上都冒出一层细细密密的冷汗珠子。

那种感觉,说不出的爽快,满腔的倾诉欲望都在沸腾。

刚一松弛,就听狐苏来了这么一句,所有人都顿了顿,一时网上一片安静。

过了半晌,无数人才开始刷屏——“影响我们家狐苏英雄救美了这是。”

“狐苏不开心!”

“我们家狐苏似乎占有欲很强的样子。”

本来特别严肃的场面,登时变得有点搞笑。

情绪终于得到舒缓,又过了不短的时间,观众们才把话题拉回来,开始想象整个事件的起因,猜测这些漂亮年轻人们的来历。

“我们狐苏和他的小女友究竟是什么人?”

“刚才听到有人喊狐苏女友叫若华,记不记得绑匪的要求,就是让方若华来交换人质。”

“也就是说,我们狐苏的女朋友是海蓝的学生?”

网络上议论纷纷,各种言论无数,猜测想象乱飞,可惜没有人站出来解开网友的疑惑。

只是今年的年三十,注定要让无数人铭记于心了。恐怕再过去很多很多年,大家都不会轻易忘记,在春节晚会被批评越来越无趣的,漫长的年头里,有一年的春节,全华夏的网友们,过了一个特别刺激痛快的年三十,也看到了最特别的春节晚会。

向前几十年,向后几十年,恐怕再也没有哪一年,能有这次的春节晚会热闹。

当然,如果还有下一次,安保人员恐怕都想要去找根绳子随便找个角落把脑袋套进去,一了百了。

这些都是后话,此时海蓝的小姑娘,小伙子们从地下室出来,也不随警方去做笔录。

刘莉及时赶到,剩下的就是班主任的事情。

年轻的学生们,确实有一大半都是从自家的年夜宴上夺门而出,家里人还等着大家吃团圆饭。

开车的兄弟们把需要坐车的同学直接拉到车站,所有人聚集到车站候车厅门前,米素素从超市里搬了三箱子瓶酒。

超市售货员看这么个面带病弱,娇娇气气的小姑娘,把三箱子啤酒落在一处,捋起袖子,随意一抬就抬起来,轻轻松松,全不当是,都给吓了一跳,不得不对如今的姑娘们刮目相看。

现在的女孩儿了不得,也不怨人家不找男朋友不结婚,自己什么都能做,还要男人干嘛?

学生们笑嘻嘻举杯,对瓶吹了一瓶,彼此挥手一笑:“新年快乐,学校见!”

“若华别担心,相信我们海蓝的审问技术,在明年开学之前,保证能把这件事调查得清清楚楚。”

“没错,他们口中的先知是个什么人,用不着咱们多操心,刘莉姐碰见这种事就高兴,今晚她大概不会去睡了。”

学长学姐们笑着安抚方若华,之后便各奔东西。

车站上连乘客带工作人员,看到他们几十个人聚在一起,一时都有些紧张,要不是这些孩子们又年轻又漂亮,穿得体面,身上也不见危险物品,恐怕连过安检的时候,都要遇见点麻烦。

送走了外地的同学,其他学生们也匆匆离开,过年呢,还是要和家人团聚为好。

狐苏干脆陪着若华逛起首都来。

年三十的首都,灯火通明,每一处夜景都美好的不可思议。

大晚上街面上人居然不少,很多情侣在,狐苏从来不佩戴墨镜,也不戴口罩,他这样的颜值便是藏都藏不住,何况不藏。

以至于很多粉丝都认出他来,只是狐苏轻轻一笑,用食指在嘴唇上点了点,粉丝们登时被迷得神魂颠倒,都自动自发地保护起自家偶像难得的小惬意。

虽然偶像陪女朋友逛街,她们是挺心酸的,可是,可是……谁忍心让狐苏失望?

小粉丝们彼此监督,再蠢蠢欲动,也没有扑过去要签名,要合影。

方若华都不禁笑起来:“没想到我们狐苏能在这一行做得这么好。”

狐苏:“我也没想到,还挺有意思的。”

虽然粉丝里面也有不理智的,但是大部分粉丝都很可爱,狐苏一点都不讨厌。

方若华和狐苏逛了街,吃了一顿饺子,狐苏也没有回春晚现场,两个人找了家酒店,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上看了会儿春节晚会。

其实,还是有点无聊。

到是海蓝之星这回动作竟然很是不慢,明明在之前反应有点迟钝,还和黑客玩起拉锯战来,但事情真正一闹大,反应之快,简直像是瞬间更新换代,从大哥大变成了智能机。

绑匪所在组织牵着线头全部被挖了出来。

刘莉第一时间给若华打电话。

“……他们的头目是s大的一名教授,因为犯过论文造假的错误,现在在图书馆做管理员,据说这是位先知,通晓未来,能看到异能者的异能。”

“他就凭着自己这样的能力,搜罗了一批异能者,说要建立一个公平合理正义的新社会,建立完整的,异能者当家做主的新秩序。”

刘莉的声音里都透着一点不可思议,“教授,高级知识分子,什么破脑子!以为自己是救世主不成?”

自从这个世界出现各种变化以来,他们就没少遇见各种各样的白痴,但是每次碰见,还是有点腻歪。

“那家伙要真的无所不知,他怎么没看到自己哪天被逮捕?不过,这家伙精神力的确是有点强,我们的人用了很多的手段都没把他成功催眠,幸好这家伙非常自负,咱们的心理专家起了作用。”

“经过审讯,目前只是确定,他看到了若华你的未来,说你拥有巨大的力量,超出这个世界的,得到你,他将有机会立地成神,反正大体就是这么个意思,等开学我们要专门讲这个案例,到时候把档案复印给你们看看。”

方若华大体听了听也就算了,已经被逮捕的家伙,还去琢磨他做什么。

就像刘莉姐说的,此人已经成了海蓝教导学生的案例,档案上的人物,过去式而已,不值得记忆。

将来像他这样的人,比他危险的,不危险的,海蓝的学生们,还会面对很多很多。

第九百八十章 多年后

方若华对忽然冒出来的先知不怎么感兴趣,到是米素素她们,对这事还挺关心的。

米素素,周麟,一回s市,连假期也顾不上便直接去见了这位先知一面。

“还先知呢?”

结果这一见面,米素素大失所望,“他竟然还以为咱们海蓝之星的总部在m国,烟雾弹是这么放出去的,可他一个先知,连烟雾弹都看不破,说出来的话有个半成能是真的?”

海蓝之星的总部一直就在s市,在海蓝大学的校园内部,只不过为了安全起见,故意在外面放出一些似真似假的消息罢了。

自家学生对自家的事相当清楚,很明白所谓的总部就是海蓝大学,再没有第二个总部存在。

“不知道这个先知是什么来历,对未来二十年的大事件到能说个七七八八,但里面的东西起码有六成以上,一听就知道是官面上的消息,很假。”

米素素说着说着,到笑起来,忍不住调侃了方若华几句,“不过,在我们这位先知的未来中,若华,你是大人物呢,人家不知道齐队长,不知道我们校长,不知道我们海蓝鼎鼎有名的学长学姐,偏偏就知道你,还对你颇为推崇,甚至有点惧怕。”

“说起来,似乎我们海蓝这一期预科班的学生,都在他那儿挂了号。要真是先知可有意思了,说明我们这一届的学生,比学长们强。”

方若华:“……”

新年一过,天气渐渐转暖,方若华他们一时到清闲下来,没多少任务给他们出。

海蓝的学生们准备开学,方若华闲来无事,身边有狐苏在,每日一处修行读书,到也惬意。

大年初三

电视剧《神仙醉》终于上映,这片子一上映,收视率便持续走高。

一开始,看起来到只是中规中矩,最近这类仙侠剧不是特别大热,当然也不冷,大制作,大场面,帅哥美女加盟,总少不了年轻人的追捧,但是同样有其它大热剧可以碾压它一头。

春节档,寒假档是好档期,档期好,好剧自然也不少,竞争非常激烈。

《神仙醉》首播在同时间段的剧中能排在第五位,算是比较好,不很坏的成绩。

毕竟虽然有狐苏引热度,可是对手们同样实力不弱,别的不说,谢浩在这部剧里是有客串,但他主演的谍战剧还在大年初一就央视热播。

光预热便大半年,粉丝们相当期待。

还有很多合家欢的喜剧,很适合春节这样热热闹闹,全家聚在一起看的情况,收视率也非常不错。

但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神仙醉》的威力终于开始显露。

等到剧情发展到,锁妖塔被破,上古巨兽鲲鹏降世,作乱东海,紫罗上仙奉命围剿,一场大斗法,惊天地泣鬼神,震慑众生。

当天的剧情一出,所有观众看得连眼珠子都没有眨上半下,当天晚上甚至没有一个网友来得及发弹幕,去网上讨论这一篇剧情。

到了第二天,无数专业人士,非专业人士,都疯了似的开始追问这特效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

网友们简直被震得脑袋都要炸了。

说这是好莱坞大片的水准,都有点不合适,大家甚至觉得,好莱坞大片的特效水平,也没有这么一部电视剧的特效水平更高。

家有家庭影院,有投影仪的,反反复复地把这一段剧情看了又看,不得不承认,那巨兽的神态,动作,甚至表情,都真实得让人头皮发麻。

“你们看了没有,群演们的表情亮了,没有一个人的表情和别人一样。”

“唯一的瑕疵大概是服装和道具不大好,有些bug。还有几个穿帮镜头,能看到一点现代建筑,但是瑕不掩瑜,这水平没得说。”

看到这样的大作,哪怕再厉害的喷子,也都变得柔和下来,哪里好意思去喷那些穿帮?

不光是华夏,连海外很多国家都对这部剧非常感兴趣,很短的时间内,《神仙醉》就向周边扩散,年还没过完,甚至扩散到了m国。

像这种实景拍摄的镜头,观众们看了也觉得震撼,那些专业人士都个个被震得傻住,心中涌起无数的念头,脑子里全是不可思议。

特效做到这么精细得程度,那要花多少钱,费多少力气?国内的特效水平真有这么高了?

所有业内人士都在四处询问,不知多少电影公司跟闻到血腥味的毒蛇似的狂奔而至。

李导演是又牙疼,又心疼。

他难道不想和大公司合作?他难道就不想和那些投资商套近乎,但是这次的场面,属于可遇而不可求的,更不可能复制。

他只好小心翼翼陪笑脸,安抚这些拿着钞票恨不得

一时间各类奖项都来了,《神仙醉》成为今年度最大的黑马,全剧组的人,所有的演员都因此受益,腰包塞得满满堂堂,奖也拿的手软。

狐苏则成为最大的得利者,可谓是红得赤手可热。

虽然众人觉得,那最吸引人的是特效,但于怒海滔滔中勇斗巨兽,狐苏的表现也是众人都见,简直不能再好了。

换成另外一个演员,恐怕早就被淹没在宏大的场面里,连脸都撸不出来。

反正如今有大批量的导演,投资商,捧着剧本送来给狐苏。

如果狐苏不喜欢,大家都明示暗示,完全可以给他量身定制,至少在这一刻,狐苏大红大紫,红得随便在街上抓一人,不分男女老幼,显少有人会不认得他。

不过,好本子不常有,狐苏如今钱赚得差不多,反而清闲下来。

过了年,方若华就真的到了毕业季,当然不是海蓝大学,她在财经大学的学业,也需要有个终结,原主没能毕业,为了那个孩子,也应该有始有终。

方若华难得抽出时间来认认真真去写毕业论文,准备论文答辩。

写论文还挺辛苦的,但是有狐苏坐在一边帮端茶,帮倒水,帮查资料,还有那么一张漂亮的面孔可以看,这辛苦也就着实不算什么。

谢浩每次抽出宝贵的时间,想去找狐苏讨论一下,他下一部戏的问题,得到的回复就是——在做饭,在插花,在雕刻。

谢影帝觉得,将来如果有人拍一部关于狐苏的纪录片,也许大家都会觉得,这丫根本不算一个演员,他就是全职家庭煮夫。

于是,近半年后,谢浩准备和狐苏一起走红地毯参加节目,一看时间差不多,给他打个电话,电话接通,狐苏先生正在学校。

他要替他的‘主人’去提交毕业论文。

谢浩咬了咬牙,努力让自己不是那么惊讶:“那么你提交完了没?总不用替你的主人答辩吧?”

“那到不用。”

狐苏轻笑。

“抱歉,这次的节目我不能参加,麻烦替我和节目组解释解释。”

谢浩:“……”

狐苏笑起来:“我要去拯救世界了。”

谢浩一愣,一时竟不知真假。

狐苏轻声道:“我的主人觉得,在什么位置上,就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既然她做了决定,无论那个决定是什么,我跟上便是。主人一路有我同行,想来也不至于很寂寞。”

谢浩一时怔住,心中竟不觉得狐苏任性,似乎,他临时决定不参加这个节目,也没什么大不了了。

十年后

华夏网友品评了一番当今时代的各位演员,演技最好的,轮不到狐苏,最敬业的,也轮不到狐苏,到是最任性的演员,狐苏雀屏中选。

虽则任性,却得到万千网友喜爱,众人爱他的相貌,爱他的风骨,爱他对粉丝永远有耐心,有足够的宠爱,也爱他由始至终,对他的主人毫无保留的深情。

也有网友说,最任性不好说,最神秘的演员称号,到是应该赋予狐苏。

听说有人在某个联合国的神秘会议记录中,看到过狐苏的照片。

还有人说,狐苏曾经是国家某位领导的座上宾。

说法纷纭,也没有人站出来的澄清,不过狐苏的身份之神秘,到确实让人惊奇了。

又十数年,因为这个世界的变化越来越掩藏不住,当异能确确实实成为人们生活中最常见的事务,海蓝公开了档案。

当无数曾经是少女,如今已经是孩子妈的狐苏粉丝们,看到海蓝公开的官网上出现他们家偶像的照片,档案,资料,也不禁目瞪口呆。

不过仔细想想,好像也很正常。

狐苏一身侠骨,本就该是位英雄。

等到火眼金睛的网友们发现,档案中同样出现了狐苏正牌女友的照片,粉丝们喟叹一声,都觉得很满足。

这一对情侣几十年‘爱情长跑’,从没有闹过一点别扭,天天秀恩爱,甜甜蜜蜜。

粉丝们从冷眼旁观,到开始接受,在到开始催婚,后来连婚都不催了,就盼着他们早点生个可爱的小宝宝,但凡有狐苏十分之一漂亮,那一定是天底下最美好,最可爱的宝宝。

但是没有。

这一对从不闹任何矛盾,没有七年之痒,没有分手,没有撕逼,可同样也不肯结婚,就这么甜甜蜜蜜的,时不时撒撒糖,一撒几十年过去。

狐苏还是把他的女友捧在手心里,疼爱怜惜,视若珍宝。

好些狐苏的粉丝,都被硬生生地熬成了cp粉,可这cp粉也惨,糖到是吃不腻,可就是吃不出个结果。

如今,众人都有种真相大白的感觉。

或许,他们的人生中有太多的事,大事,事关家国天下,于是婚姻就变得不重要。

也许他们太忙,忙到没时间组成家庭,没有时间生儿育女。

粉丝们举手投降。

也罢了,只要他们两个人好,一辈子在一起,没有小狐苏,就没有小狐苏吧。

嘤!

可是还是很想念漂亮的小狐苏,如果有一群毛茸茸的小狐苏,那该多好!

方若华此时已经毕业很多年,成了海蓝最强的力量之一,几十年下来与狐苏一起挑战一下这个世界的神秘,生活到是颇有意趣。

这些年过去,网瘾还是非常重,如今的设备十分先进,方若华一边做任务,都不用耽误刷网络,偶尔看到网友们各显其能,憧憬有一天娱乐圈里冒出一群毛茸茸的小狐苏的场景,也不禁失笑。

哎,这种愿望,恐怕不怎么好满足。

但是想一想总不过分,方若华也觉得那样的场景一定很可爱。

随口说了句可爱,方若华回头扫了狐苏一眼,连忙把他若有所思的眼睛遮一遮。

“赶快把你脑子里的东西通通丢掉,丢干净一点,狐苏有一个就很足够了。”

万一要是狐苏当真,跑去想办法制造一堆小型的,和狐苏一模一样的小傀儡,那场面,方若华想一下就觉得头皮发麻。

养孩子这种事,她可是敬谢不敏。

等方若华和狐苏离开这个世界很久以后,这个世界的后辈子孙,对于他们两个的故事,曾经有过很多很多的猜测。

大部分的说法都是两个人是一对爱侣,一生恩爱,只有彼此。

他们甚至觉得,孩子在他们的生命中都显多余,于是一生并无子嗣。

到是也有人脑洞大开,认为两个人的感情,是超脱于爱情之上的。

写这篇文章网友认认真真调查了狐苏所有能够找到的言谈资料,最后得出一个结论。

狐苏这一生,没有在任何公开场合说过,他和方若华是情侣。

他一直称呼方若华为主人。

网友们始终认为这是两个人之间的游戏,是两个人之间的小甜蜜,但是,这位网友提出另外一种设想,或许狐苏真的把方若华视作自己的主人,这份感情与爱情和亲情都有所不同,更盲目,当然也更纯粹些。

这网友写这么一篇文章,一开始也就是发散发散思维,写着玩而已。

多年来像他一样脑洞大开的网友多得是,只是像他一般,写篇文章还搜集资料,写得和论文一样严谨,似模似样的,非常少见。

所以,他也没有料到,这篇文章竟然引起很大的关注,从此让后世子孙对狐苏和方若华的猜测更多,更奇妙。

当然,这也没什么不好的。

第九百八十二章 养不熟

苏哲拿着手电仔细照了照这孩子的瞳孔,见他确实恢复意识,心里才松快了点。

这还是个孩子,先接触一下孩子总比直接就面对大人要强。

不过这时候的孩子,恐怕也不怎么好对付。

好在如今置身的这环境,荒芜的大草原上,苏哲又是个聪明人,在场的这些人一看就天真单纯,一脸的书生气,尤其是那些学生,方若华到的时候,一人给他们发了个书包,里面装着现在的课本,笔记本,甚至连他们需要的一些地质考察资料都有。

如今学生们坐在一起,点着蜡烛,打着手电,嘀嘀咕咕互相讨论个地理,数学,物理化学一类的问题,这一开口,任谁也不能说他们不是学生。

小疙瘩心里至少信了八成,这些人的确是外地来的学生娃娃。

学生啊!

当初他也上过识字班的,班长还奖励过他一个笔记本来着,因为他能认识一百个字了。

可惜……现在那笔记本早就不知道丢到什么地方去。

“来,趁热吃一点,不过你饿得太过,不能吃太多,要不然伤胃。”

高敏拢了拢头发,把两条粗辫子卷了一下盘起来,拿卡子卡住。

小疙瘩使劲吞咽口水,终于忍不住吃了一口面,香滑的味道一入口,他这眼泪就吧嗒吧嗒地掉下来,哭得满脸泥泞:“呜呜,要是早三天,早三天遇见你们就好了,有这么一碗面,我们班上李大柱他们就不会死了。”

他的嘴巴本来挺紧,但是伤心到极处,实在忍不住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

他因为闹肚子,李大柱为了照顾他,两个人就一起掉了队,李大柱把最后一口粮食留给他吃,他自己挖野菜,吃草根,可只吃这些,一天两天还行,这么长时间过去,又如何能受得了。

在三天前,李大柱再也走不动……那天早晨他们醒来,小疙瘩一睁眼,就见他的人已经僵得不成样子。

小疙瘩又走了三天,开始发烧,打摆子,人也不行了。

苏哲和高敏听得都心酸的厉害。

吃了一小碗面,小疙瘩把碗底都舔得干干净净,一点油渍都没有剩下,就起身道:“我要继续赶路了,要追上我们的大部队。”

他犹豫了下,轻声道:“哥哥,姐姐,你们都是好人,也快点走吧,草地上荒无人烟,可能有狼,很危险的。”

苏哲想了想道:“没事,我们的老师和同学们肯定知道我们走丢了,一定也在找我们,他们肯定会留下标记,只要能找到我们的人,大家就安全了。”

“这样吧,小疙瘩你也要归队,你一个孩子,自己走同样不安全,不如先跟我们走一段。”

小疙瘩略微犹豫了片刻,到底还是答应下来。

如果眼前这些人是好人,那么大家一起走,可以有个照应,也挺好的。

万一要是自己走了眼,这些人是坏人,那他跟着他们,还能盯着点,仔细观察,不要给自己的队伍带去危险。

反正他们这一点人,就算真是坏人,只要被揭破,也掀不起大风浪。

小疙瘩还想,这些都是读书人呢。

读书人多了不起?

要是带一群读书人回去,他们老班长肯定得特别高兴,现在队伍里,可不就是缺少读书人。

天色一亮,方若华就骑着车,把所有的行囊都收在车上,大家上了路。

草地里又是水又是泥,一步一趔趄,所有人都显得特别疲惫,也很沮丧。

小疙瘩转头四顾,四下瞥了两眼,心里到更确定这些就是没吃过苦的学生娃娃,瞧那细皮嫩肉的模样,肯定都是家里的宝贝孩子。

刚才草地里跑过去一只蚂蚱,明明是秋后的蚂蚱,眼看活不了了,算什么,那个高敏姐姐就吓得大喊大叫,把他都给吓了一大跳。

到是方若华那辆车,小疙瘩很好奇,总是忍不住围在周围转来转去。

高敏就逗他:“想不想坐?”

小疙瘩脸一红,别看瞧着胆子大,可看见这大家伙,却有点不敢上。

“肯定老贵,老贵呢,坐坏了我可赔不起。”

在草原上用双脚走路,一走就是好几个小时,在现代社会谁干过这等事?

高敏他们都提着一口气,人人不肯在一个小孩子面前丢脸,咬牙硬撑,可还是没多久就累得连眼神都麻木,半点力气也不剩。

方若华早把车让给年纪最大的马教授夫妇两个,车上的物资她是能背的都背上,还能挤上四个人,大家就轮流坐一坐。

小疙瘩特别有经验,轻声道:“万万不能歇,不怕慢,就怕站,要是站住了,那可就真走不了了。”

他想起自己班里几个病号,都是走不动,就想着歇一歇,可一歇,再歇,歇着歇着,便再也站不起来。

方若华走在最前面带路,回头笑了笑:“不如我们唱首歌提提神?”

苏哲脑子里闪过各种各样的红歌。高敏就先笑道:“唱琅琊榜的主题曲,唔,风起时,我喜欢。”

“变幻,风云几卷,乱世起惊澜,血仍殷,何人心念……”

方若华起头,众人就开始唱。

“……烈火清平愿,挥剑,借别红颜,无意续余年……征途望断,铁甲犹寒……关山横渠,谁可补天,碧血长枪,昨日少年,孤影归途,不见烽烟……”

小疙瘩很少听人唱歌,此时听不太懂,却也觉得,人家唱得真好。

……

“老班长,老班长!”

梁小山使劲摇晃水塘边老班长的胳膊,可是他一动不动,嘴唇干裂,如果不是胸口还有微微的起伏,他几乎以为自己碰到的已经是一具尸体。

“呜呜呜,老班长。”

另外两个小同志匍匐在地上,眼泪也滚滚而落,“怎么办啊?”

“想办法找点吃的,我们去钓鱼。”

梁小山从老班长手里拿过缝衣针烧出来的鱼钩,扑过去钓鱼。

“鱼啊,鱼啊,求求你们,快点上钩吧。”

只要能钓出一条鱼,他就能挽救老班长的生命。

这一路上,老班长为了照顾他们这几个掉队的病号,把所有的青稞面都给他们吃了,可是远远不够,幸亏老班长烧了一个鱼钩,每天晚上找有水塘的地方安营扎寨,总是或多或少的能钓上来一点鱼。

到现在梁小山还记得清清楚楚,那阵子,他和两个病号一直能喝到鱼汤,可是从来不见老班长喝过,那天他就忍不住去问老班长,问他为什么不吃鱼?

老班长只说:“吃过了,一出锅我就吃,比你们吃的还早。”

可是怎么可能?

人的身体不会说谎话,他和两个小病号虽然还是一天比一天衰弱,但比起只能肯草根的时候,多少要好些,还能挨得住。

但老班长瘦得厉害,一日比一日更削瘦,瘦得皮包骨头,眼睛深深陷下去。

终于,梁小山看到了,老班长拿着搪瓷碗,嚼着几根草根,和他们剩下的鱼骨,那鱼骨那么坚硬,那一刻,他简直觉得万针穿心。

老班长却不让他说出去,只说:“指导员当初把你们交给我,临走的时候告诉我,‘他们年轻,一路上,你是上级,是保姆,是勤务员,无论多么艰苦,也要把他们带出草地’……”

“小梁,弄点吃的不容易,我眼睛坏了,想要找点食物,一天比一天难,你别担心我,我身体好,不用吃太多东西。”

人怎么可能不用吃东西?

“呜呜呜。”

老班长昏迷了,梁小山忍不住扑倒在老班长怀里痛哭,他想起倒在路上的同志们,他很害怕,特别害怕。

现在他的老班长也要死去了。

“小山,小山,你听!”

旁边的小同志忽然站起身,抬头眺望。

远处好像有火把。

梁小山忍不住想,是同志们吗?有人来了?在这茫茫草原上,总不至于有敌人。

敌人追不上来,他们没有那么好的脚力。

梁小山也不知从哪里涌起来的力气,猛地背起老班长,奋力向前面跑去,越跑越快。

方若华都不需要望远镜,也能看到远处的情形,连忙让苏哲坐到车里去,自己骑着车一加速,不到三分钟就出现在梁小山的面前。

梁小山抬头,眼巴巴地看向方若华,既带着希望,又充满警惕。

“山子!”

小疙瘩从车上一蹿而下,扑过去搂着发愣的梁小山又笑又跳,“山子,真的是你,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梁小山愣了半晌,猛地回过神,整颗心都活了:“救救老班长!救命!”

“先吊上葡萄糖,三妹,我们有葡萄糖吧。”

“带了两箱子。”

虽然苏哲是法医,但是给人输液的技术,他是相当生疏,远比不上方若华的手更灵活。

很快,帐篷再一次支起来,方若华把随身携带的小米抓了两把熬上粥,塞给梁小山和他那两个同伴一人一小瓶葡萄糖。

这些人都是病号,肠胃炎,发烧,但是药和食物,对他们也是特别管用。

老班长迷迷瞪瞪醒过来时,看着火光里梁小山的笑脸,不禁问:“难道我们一起去见了马克思?”

“哈哈哈哈!”

梁小山大笑。

队伍里又加了几个人,老班长是个温厚长者,也经验丰富。

方若华和苏哲总能感觉到他充满打量的目光,不过,两天下来,这目光到是一天比一天更温和。

老班长经验丰富,当然看得出来,这些都是很天真纯粹的学生,也许他们并不像自己一样有信仰,但是他们也绝对不是敌人。

别的不说,就在赶路的时候,那几个学生娃娃唱了一首歌,叫《团结就是力量》。

这歌可真好听。

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

唱得多么好。

老班长听了都觉得,他还不能闭上眼睛,他还得继续看一看,看到那一天的到来。

“嗷!”

远处忽然传来一声狼嚎。

老班长蹭一下从担架上坐起身,苏哲连忙伸手按住他:“别动,千万别动,你非常虚弱,不能动。”

苏哲把自己的羊毛大衣外套掖了掖。

老班长蹙眉:“不行,我听这叫声,像是一匹孤狼,肯定是被狼群赶出来的,越是这样的狼越危险,它要不是饿极了,不会来袭击人。”

四下看了看,老班长一眼就看出在场的都是一些手上没染过血的孩子,就连方若华,如今也内敛得很,至少老班长没看出她有什么不同。

说话间方若华从腰里抽出两把匕首,做了个手势,一跃而出:“苏哲,把铁丝网给竖起来,都小心一点。”

话音未落,她就扑了出去。

小疙瘩和梁小山都大惊失色:“若华姐姐!”

虽然接触的时间不长,可是方若华温柔和气,对他们都十分照顾,还会讲故事,小疙瘩和小山都特别喜欢她。

众人神色紧张地盯着方若华的背影,眼看她消失在茫茫草木中。

不多时,前面又是一阵狼嚎,嚎叫声凄厉中带着凶残。

苏哲一边指挥人手,紧紧张张地铺设铁丝网,一边听着前面的动静,还分出心神来安慰众人。

“那是谁,三妹啊,别人不知道,你们还不知道咱们三妹的本事?降妖伏魔,降龙伏虎,样样都行,别说一匹孤狼,就是前面来一群猛虎,在我们三妹面前也掀不起什么大风浪,有她在,我们怕什么?”

高敏不禁笑起来。

在场的这些都是直播间的忠实观众,追三妹的直播追了多年,听苏哲一提,都不禁想起他们和三妹一起上天入地的日子。

“也是。”

只是前面狼嚎声接连不断,一分钟过去,两分钟过去,三分钟过去……

都不知道过了多久,好像连地上的火光都显得有些黯淡,众人心中不免略有不安。

渐渐的,狼嚎声停止,众人左等右等,结果方若华竟然还没有回来。

“我们去看看。”

这下子连苏哲都坐不住,从车里拆出两把军刀拿着,老班长跟上,又叫了两个小伙子,一行人小心翼翼沿着方若华的痕迹走了老半天,就看到前面有一道亮光。

苏哲登时愣住。

方若华慢吞吞向回走,身边还跟着一头连掉了不少毛的老狼。

“三妹,那是狼,不是狗,养不熟的。”

第九百八十三章 请客

“找到老师们给我们留的记号了,前面就有一个补给点,加把劲,再拼一拼,到补给点再休息。”

方若华轻笑,拿脚尖捕捉了下身边这头狼的大尾巴,就不再多提它的事,到是指了指地上草叶上面洒着的一团亮光,道。

荧光粉拼出来三个大字——‘直播间’

苏哲几个一下子就笑起来,看着方若华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

说起来,他们这些人误入三妹的直播间,一追就是好些年,追到现在才知道,他们这些年往直播间掏的那些钱,其实还真挺划算。

随便找个人问一问,一个月花个十块八块,多了就百八十块,就让你一起欣赏欣赏异时空的风土人情,估计也没有不愿意的道理。

眼看有了奔头,所有人都提起一股气,精神倍增,喊着号子唱着歌,鼓足勇气向前走。

老班长也不愿意让人抬着,愣是坚持起身,撑着根竹杖一起赶路。

如今肚子里有食,老班长是不怕赶路的。

当初他们急行军,晚上,白天不停歇得走,都学会了走着睡觉的神技,现在跟着一群文弱书生,怎么也走不了那么快,赶赶路而已,简直和一直在休息都没什么区别。

一直走到天色擦黑,苏哲和高敏已经累得面色发青,头发上全是湿漉漉的汗珠,密密麻麻一层,衣服也都湿透了,此时拧一拧,能拧出一盆水。

反而是那些学生们还有些精神在,虽然同样累得脸色发木,可比苏哲和高敏要好上不少,男同学们都替女生们背着包,谁也不叫苦不叫累。

苏哲忍不住笑道:“小家伙们不错啊,这体力还真是有点。”

一对双胞胎初中生回头笑道:“知道我们每天上学放学都背多重的学习资料不?前几天我无聊称了称我这个月做过的卷子,一共十七斤半,平均我每天得做将近的一斤的卷子。”

苏哲面上不禁有些唏嘘。

梁小山和小疙瘩忍不住瞪大了眼,脸上露出极羡慕的表情。

老班长也肃然起敬——看来这些学生的师长,肯定很重视自己的学生,也很尽心负责。

不知道他能不能看到,小梁和小疙瘩他们,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的那一天。

“你们要是有学习的机会,也要和大哥哥,大姐姐们一样认真用功。”

一众学生:“……”

“快看!”

前面的学生忽然发出一阵欢呼声。

老班长顺着声音看过去,看了第一眼,心中就不禁五味杂陈。

前面生着巨大的火堆,把大半个夜空照得通明,火光掩映中,一大片绿色黑色的,五颜六色的大帐篷矗立,帐篷前面还挂着好些红灯笼。

在这样的夜色里,每一盏灯笼都十分显眼,就像是夜幕里冉冉升起的希望之火。

“爸。”

方若华吐出口气,冲着方肖笑了笑,“有吃的么?”

正说话间,轰隆一声雷响,大颗大颗的雨珠子落下,方肖顾不得和女儿唠嗑,连忙招呼所有人过来,“快,快,快,进帐篷来。”

学生们像一群乱糟糟的鸭子,赶在大雨落下前被轰赶到帐篷里面。

老班长,梁小山,小疙瘩,还有两个病号,坐在帐篷门口,怀里一人被揣了一个暖水袋。

几个人都有点发愣。

方肖推着辆小推车,推车上放着一个方方正正的大桶,大桶里熬煮的粥米稀烂,里面加了红枣,桂圆,红豆,绿豆,花生,还有冰糖。

接到自家姑娘的传信,半下午他就开始熬煮,此时粥米又香又糯。

“快,同志,先喝一碗暖暖身子。”

方肖拿了一次性的碗筷,给老班长他们盛上,“这一路上多亏了你们照顾我们家这些娃娃,都是小孩子,和我们大部队走散了,可把我们两口子给急得不行,哎,这些学生娃娃要是出点事,让我怎么跟他们爹娘交代。”

小疙瘩脸一下子通红。

“是姐姐们照顾我,救了我们才对。”

他和小山子都回头看老班长,不知道该不该接这碗粥。

虽然一路上他们都吃过哥哥姐姐们给的食物,但是此时还是本能地去看自己最信任的人。

老班长也连忙道:“同志,是我们要谢谢这些学生娃娃。”

他眼睛一红,看着方肖平和亲切的眼神,轻声道:“孩子们,喝吧,这是方同志的心意。”

此时什么话都不必多说。

老班长郑重地写下一张手书,把前因后果都写得清清楚楚,交代是他替自己的队伍,向方同志借了粮食,将来一定要还。

他的字不好,比小学生的还要差,但是他写得很认真,还按上了自己的手印。

“同志,你救了我们的命,救了这些年轻人的命,我们会铭记于心,永不忘怀。”

老班长言语认真,“但是我希望这是我吃的最后一顿,希望您能……借我一些粮食,我想带去给我的队伍,我年纪大了,吃不吃都没有关系,我的战友们还都饿着肚子。”

方肖心中也很激动,那种激动之情,根本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他忽然觉得,那位长天真人这次架打得可真是挺好,曾经很久以前,方肖睡梦中便忍不住想过,如果他有机会能回到这个时代,哪怕什么都做不到,只凭自己的力量救一个人,那他这辈子也算是没有白活。

现在,他觉得自己的愿望实现了。

即便方肖心中明白,这个时空并不是自己的时空,这个时空发生的一切,都是通过小说,文章衍生而成,和自己的世界,完全是两码事,但他依旧觉得欣慰。

“同志,您放心,我们前面还有补给点,只要遇见你们那些战友,不敢说粮食管够,绝对让大家吃上一口热乎的,还有药,我们也有。”

老班长的眼睛里顿时溢出说不出的喜悦。

小疙瘩和梁小山狼吞虎咽,温热的粥米进了肚子,全身上下都变得暖洋洋一片。

老班长吃的特别慢,细嚼慢咽,对每一颗粮食都吃的特别珍惜。

外面狂风怒吼,雨越下越大,他心中惦记着自己的战友们,自己待在温暖的帐篷里,吃着香香甜甜的米粥,可是战友们呢?

这么大的雨,会有人掉队吗?会有同志牺牲吗?虽然知道牺牲不可避免,他依旧想起来便心如刀绞。

“老方,苏哲他们说,大家分成几个小队,带上对讲机向周围走一走,看能不能找到落单的小战士。”

马教授推门进来,脸上带着几分犹豫,到不全是不赞同,可到底还是但心自己人的安危。

方肖摇摇头:“我知道大家想尽一尽心,但是他们都没有野外生存的经验,我们可以点亮火把,照着手电,如果有落单的战士,或许能顺着火光找过来。”

大草原上不知方位,大家出去乱走的效率,并不比现在高。

就是老班长,心中再想帮助自己的同志们,也并不愿意让无辜的老百姓冒险,何况还是一些年轻学生。

一整夜,大雨倾盆。

小疙瘩,梁小山,两个孩子挤在同一个睡袋里面,很温暖,他们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感受到这样的温暖了。

毕竟是孩子,即便心里藏着事,但还是一转眼就睡了过去。

……

小卢探了探头,捂住被冰雹砸到的额角,天色发阴,一望无际的草地就像张着血盆大口的巨兽,安静地等待自己的猎物。

一股股的寒气,往他小腿的骨头缝里钻,湿冷的厉害,也疼。

他觉得自己可能有一点发热,小腿发炎已经有好几天,两天前他就掉了队,又遇见这么一场大雨,真不知道何时才能找到队伍。

衣服早就湿透了,湿漉漉地贴在身上,浑身上下半点热气也没有。

“如果有一堆火该有多好?”

小卢叹气。

他知道自己在妄想,不要说现在,就在他掉队之前,队伍里就没有一点引火的东西,大家只能嚼干粮,粗粮刮着嗓子眼,可那也是好东西。

小卢很饿,他下意识把手插进裤兜,整个人忽然愣了愣,随即狂喜,连忙把衣服口袋翻开,就看到里面有一小撮青稞面粉。

雨水滚过,面粉已经成了糊糊,他仔仔细细地把所有的面粉团在一起,差不多有鸡蛋那么大,小卢眼睛里露出一点笑意,吝惜地捧着这一小口粮食,小心翼翼地向嘴巴里送去。

他就舔一口,只舔一口。

“同志——”

小卢一怔,这声音微弱,低沉得厉害,仿佛从地底下传来的一般,他整个身体一震,连滚带爬地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

终于,他看到了打招呼的那人,他倚着树根,半坐半躺,身子底下全是浑浊的泥污,他似乎很长时间没有移动过,脸色更是怕人,眼眶深陷,嘴唇干裂,只有喉结微微地动着。

小卢眼睛酸涩,连忙扑过去,那个同志吃力地张开眼,冲他笑了笑,似乎想坐起来,但……

已经是第三次!

小卢搂住自己同志的肩膀,把手里的青稞面递到他嘴边:“同志,吃点,快吃点儿。”

“不,来不及了。”

那位同志木然地看着小卢,从唇缝里挤出几个字,小卢死死咬着牙,看着他冻得青白的面孔,看着他头上,衣服上的水珠,一时不知该如何做,如果现在有一堆火就好了。

只要有火,他就能活下去,一定能。

“走,我扶着你,我们走。”

那位同志吃力地摇了摇头,用尽最后的力量,指着自己的左腋下,急声嘶吼:“这里。”

同志的衣服早就湿透了,他的身体和外面的冷气几乎成了一个温度。

但是腋下竟还算干燥。

小卢呆呆地看着从他的腋下取出的纸包,打开党证,里面竟然是一小撮火柴。

“一根,两根,三根……”

那位同志细弱的声音,艰难地数着,数了许久许久。

“这是大家的。”

同志用力握住小卢的手,脸上露出一抹微笑,“记住,大家的。”

小卢脑子里幻想的火堆一点点地消失,热泪滚滚而落,滚烫地淹没了自己的心,他拼命抱着同志的肩膀,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他的生命在流逝!

小卢泪眼朦胧,忽然看到了火光,他想,也许是他太疲倦,所以出现了幻觉。

“前面有人吗?”

耳边竟然传来了声音。

小卢猛地抬头,真的看到了火光:“有人……快来人啊!”

方若华三步并作两步,瞬间就跑到小卢身边,看也没看,一把扒掉那位同志的湿衣服,把自己的大衣围了上去,再贴上两个暖贴,水壶里温热的红糖姜水缓缓地流入这位同志的口中。

“苏哲。”

方若华向后面打了两下手电,苏哲抱着一瓶葡萄糖,深一脚浅一脚地冲到眼前。

过了许久,小卢还如在梦中。

他身边的这位同志躺在担架上,身上盖着厚厚的棉被,青黑的面色已经稍稍恢复了一点,身边走着几个同志,精神都还好。

“我刚刚掉队两天,大部队就在前面不远,很快就能追上。”

小卢小声说道。

小疙瘩和梁小山都特别高兴,黝黑的脸庞上浮现出一抹璀璨的笑容。

老班长却总忍不住回头看他们来的方向。

多么好的帐篷,还有那些特别珍贵的行囊,有被褥,有防水的睡袋,全都不要了,全都扔在草原上。

老班长心疼得连胃都绞痛。

方肖一眼就看出他的心思,轻声道:“我们也是没法子,咱们人手少,就我闺女这么一辆三轮,能带点食物药品就不错,你看看我们这些孩子,轻身前行还走不动,让他们负重,都得倒下。”

方若华也笑:“留下帐篷不也挺好,万一要是谁在半路上掉了队,落了难,正好遇见咱们的帐篷,说不得就能保住宝贵的生命。”

这么一想,大家心里到还真好受许多。

吃饱喝足,如有神助,大家走得特别快,没多久,小卢就发现了后卫部队。

方若华笑道:“老班长,看见草地上这些记号了没有,这是我们大的补给点的记号,我们在前面等你们,欢迎大家来我们的补给点做客,我请大家吃饭!”

第九百八十四章 吃饭

茫茫草原,一望无际。

大部队刚刚走过,草地上还能看到一条踩得稀烂的路。

草地上处处陷阱,步步有泥潭,那些泥潭深不见底,一旦踩进去,泥潭就会吞噬掉大家宝贵的生命。

小姜慢吞吞地蹲在地上,揉了揉酸痛的小腿,脑袋一阵一阵地发沉发木。

身上的行囊已经不多,食物早就吃完,可是还是沉得厉害。

如果能躺下睡一觉该有多好?

这时,迎面走来一同志:“小鬼,你这算什么行军?就你这速度,三年也走不出去。”

小姜鼓着脸生气,那同志就笑起来,摘了他身上的空粮袋和枪,和他并肩一起走,他身量很高,是个极魁梧的汉子,就是眼眶深陷,脸色蜡黄,可精神好,一路跟小姜聊天,给他鼓劲。

他并不是掉队的同志,只是担心他们几个掉队的小鬼,特意追过来找人。

“来吧。”

这位同志看了看越来越暗的天色,再看脚步越来越慢的小姜,蹙了蹙眉,一把把小姜背在了身后,“走,我背着你走。”

“不行。”

小姜大急。天又冷,大家都饿着肚子,谁都没有多余的力气,他背着空粮袋都感到肩膀沉甸甸,何况是背着一个大活人?

天边的亮光被吞没,夜幕降临,小姜拼命请求他把自己放下,可是,怎么说也没用,他依旧背着小姜,步履蹒跚地向前走,一步也不停。

天上开始下雨,大雨倾盆,脚步越来越艰难,黑暗中没有一点亮光,眼前一片漆黑,只能摸索着向前艰难前行。

忽然,小姜感觉到身体一沉。

“小鬼,快走,我陷进……泥潭里了。”

小姜一时愣住,不知如何是好,下一瞬,他就被身下的同志用力甩去一旁。

“走,我们两个不能都牺牲!”

耳边听着发颤的声音,小姜心中一片冰凉,泪水模糊了眼睛,他拼命伸手抓住这位同志,使劲抓着,可是对方还是一寸一寸地向下沉,很快就没了顶。

“呜!”

身边似乎有脚步声,小姜脑子木然,只觉得身体一轻,被人拽到一边。

“下面有人?”

小姜听到一个略带几分沙哑的女声,抬头看去,就看到一头乌黑的秀发,一个女孩子趴在地上,戴着手套的手宛如残影,迅速刨开淤泥积水,他都来不及说话,就听那姑娘声音拔高:“抓住了,拽!”

后面扑过来无数个黑漆漆的人头,都匍匐在地上,拽着腿和腰身拼命地撕扯。

小姜心下震动,猛地也扑过去帮忙。

也许只有几秒钟,也许是十几秒钟,小姜就看到那位同志浑身上下覆盖了一层厚厚的淤泥,被扒着浮出泥潭。

“同志!!”

小姜大哭。

方若华冷静地清理干净对方的口鼻,心脏按压,人工呼吸。

小姜跪坐在一旁,眼珠子随着方若华的举动而转动,眼神发木。

幸亏时间不长,转眼间这人喷出一口气,剧烈地咳嗽起来。

小姜一颗心终于放回了肚子里,大颗大颗的眼泪滚滚而落。

苏哲带着那一帮学生,也满头大汗地坐倒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我的妈呀,等回了家,说不定我们能保命参加回马拉松,不说得个什么名次,但是跑下来,想必没多大问题。”

方若华轻笑:“走吧。”

她爸妈方肖和夏芬正在前面不远处准备食物和御寒的衣物。

“该把粮食都运过来,商量一下,看做什么饭比较合适。”

如果是供苏哲等二十一个人吃饭,哪怕吃个半年八个月,方若华光靠从宇宙商城买粮食也供应得起,但是如果供大部队吃饭,那真是吃上几顿饭,恐怕他们就有破产的迹象。

衣服等物资还好说,只买一次就行,可是食物那是要吃的东西。

别说数万人,就是几千人马嚼用,他们家恐怕都有点供应不起。既然难得到了这样的时空,方家一家三口,心里还是想尽可能地做得完美一些,不只是少饿死人,而是让这些先辈们,能稍稍滋补身体,变得更健康些,更强壮,活得更长久。

这事有点困难,幸亏许岚好心肠,估计也是为了讨方若华欢心,替他们想了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现在现代那边回不去,许岚正带着人拼命努力消除影响,不能起大的波动,不过,方若华自己拥有的那把能开启小时空大门的钥匙,现在自我修复中,恢复一点能量,能连通另外一个小时空。

连接的小时空随机,有一点可能是方若华曾经涉足过的地方,即便不是她去过的地方,也很大可能是相关时空,毕竟比较容易定位。

按理说如果是比较太平的时代,光凭钱买一批粮食救急一点都不难,但是现在来说,方若华还是有些无奈。

她这钥匙目前是个残缺宝宝,此时最多只能有寥寥几个人往返两个时空,自家的房子过不去,金银珠宝也过不去,能带过去一身衣服就耗费很大的灵力了。

也就是说,只能凭借几个人的力量,还是个黑户,在那边搜集物资供应这边的大部队。

方若华一开始都做好了无功而返的心理准备,但是命运一向疼她,总是不着痕迹地给她搭桥铺路。

很幸运,他们正好开门开到了一个类似‘红楼’的小时空,而且有一定的时间差,在红楼呆十天,课文的衍生时空才会过去一天左右。

‘红楼’正值盛世,虽则贫民百姓们贫苦,贵族却过着奢侈无度的生活。

方若华对这个小时空又比较熟悉,穿过去做了伪装,打扮成翩翩公子,第一时间千里跋涉,巧之又巧地赶在薛蟠遇到劫匪的时候出手相救,救了薛蟠一回。

知道薛蟠遇险这事,还是当初听了一耳朵八卦,这回碰了次运气,果然如她所料,这些小细节上并没有多大的改变。

方若华其实想过诸如伪装贾家的亲戚,王家的亲戚什么的,攫取第一桶金,但是想来想去,还是薛蟠最好忽悠,而且贾家,王家高门大户,攀关系还挺费时费力。

至于做老本行装神弄鬼,那还不是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提前布置?

在这样消息传播不畅通的时代,想出名都不那么容易。

于是,方若华摇身一变,变成一位出身世家,见识不俗,却不走寻常路,喜欢四处游历,而且遵从夫子的话,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极擅长吃之一道的贵公子。

都说君子远庖厨,他偏偏精通易牙之道,说起吃来滔滔不绝,方若华只对薛蟠道,想要复苏前朝著名的那一场‘贵妃夜宴’。

薛蟠也是个爱热闹的,而且论奢侈,薛蟠那绝对是不差钱的代表,从来不把钱当一回事,方若华是他的救命恩人,想下厨尝试做几道菜又怎样?

他当然是不遗余力地支持了。

什么几百只鸡,几百只鸭,几百只鹅只取最精华的部分做菜,其它的通通扔掉。

一道豆腐羹要用无数的鸡鸭鱼肉来配。

这种事薛蟠根本觉得是理所当然,不认为有半点不妥之处。

有赖于薛蟠的大肆宣传,当然,方若华购买的百味调味料,还有她不错的厨艺也是一个巨大的招牌,很快,方若华就在贵族圈子里出了名。

不过数日,京城的名门大族都想定一桌方公子的贵妃夜宴,享受一下前朝皇室的待遇。

方若华就占了薛家的别院,三天做一桌席面,供京城贵族子弟们享用。

想要吃美食,各种材料当然要这些贵族子弟们提供,加上损耗,他们吃一桌子饭,能给方若华富余出一车食材,光是做菜剩下的‘下脚料’,让百八十人饱足一餐没有半点问题。

再加上方公子指点做菜不能白做,收钱还是要收的,试验新菜更是要损耗,反正方若华如今什么山珍海味都不缺少。

虽然明面上是让先辈们吃的这些贵族子弟做菜剩下的食材,但是真说起来,似乎也说不上谁吃谁剩下的,反正在方若华这儿,最主要的还是做大锅菜,那些贵族公子哥们的吃食,反而不重要。

唔,老班长他们估计也不会介意这点细节。

……

雨后的草原冷得人骨头缝里都是寒气。

老高拧了拧头发上的水,走出来从前向后看了两眼,作为排长,他带着的这一共是一百六十七名伤兵,还有四十多个医护人员。

这些伤兵里面都是些轻伤员,重伤员落在更后面,老高忍不住回头张望,茫茫草原里,他完全看不到后面的同志们。

老高的新婚妻子是一名护士,被编在重伤员的队伍里,三天前两支队伍还没有分开,他和妻子难得说了几句话。

似乎药不够了。

这一路上,很多同志都是因为缺少药品,一点点消耗掉自己宝贵的生命,离开了他们。

老高看了看自己队伍里的伤员,小唐正打着欢快的快板儿,引得同志们一阵阵欢笑。

小唐今年才十一岁,浓眉大眼,相貌很好,此时却瘦得厉害,他还记得当初初次见到小唐的那一天,小唐长得好,唇红齿白,一双眼睛特别有灵性,很讨人喜欢,现在这个孩子却吊着胳膊,脸颊凹陷,眼睛更是深深地陷入眼眶里,一双眼大的突兀。

这孩子已经好几天不肯吃一口青稞面,自己挖草根,吃草籽,他知道,队伍里最后半袋粮食已经快吃完了。

他们离开大部队之前,首长特意把仅剩下的粮食分给他们一多半。

当时首长握着老高的手说:“我把伤员交给你了,无论如何,你要把他们带出去。”

老高发过誓,一定做到,可是真难啊,好几个伤员都三天没吃过一碗热饭。

如果能有一碗热汤就好了。

老高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不知道是不是出现幻觉,鼻子里忽然闻到一点异香。

那香味勾人的厉害,一阵阵往自己鼻子里钻,勾引得腹中咕噜咕噜地拼命叫唤。

“老高,老高!”

小唐忽然停下手里的快板,惊疑不定地指着前面不远处,“那是什么?”

老高抬头一看,就见天上的星星好像落了下来,星星点点,火红一片。

还有炊烟。

他再也忘不了那样的炊烟,以前他每天傍晚回家,都会在自家看到这样的炊烟。

母亲烧饭给他吃呢。

“是高翔同志吗?”

苏哲一瘸一拐地蹒跚而至,走到最前面的老高面前,“您好,您好,可算是看到你了,苗华同志说,你们在后面,我等了你们三个小时,快,快,赶紧坐下吃完饭,休息休息。”

老高:“啊?”

苏哲把自己的笔记本递过去:“您看看,这是你们首长给你的信。”

老高上过高小,可是高材生,他认得字,也认识自己首长的字。

看着精致的,雪白的纸页上遒劲的钢笔字,老高热泪盈眶——他的战友们终于有救了。

草地上搭着一片简陋的棚子,但是四下都由油毡布遮挡,不说密不透风,但一钻进去,登时就感到身体里的寒气消散了许多。

老高进了棚子,就见里面的草垛上坐着七八个人,他一眼就认出自己的老战友陆勇。

陆勇不久前才从泥潭里过了一遍,此时还没有彻底缓过来,神色憔悴,半躺在草垛上面,和一个小孩子挤在一起正说话,抬头看到老高,才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两位老战友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苏哲搬着七个暖壶过来,从里面倒出鱼汤,挨个递给战士们。

“太冷了,先喝点汤,刚出锅不久,还是滚烫的。”

棚子里的火堆上架着一口巨大的铁锅,铁锅上的木头盖子上捂着毛巾,烟气滚滚而上,带着特有的呛鼻子的味道。

苏哲看了看时间,一掀锅盖,浓郁的肉香伴随着白面馒头的香味扑面而来。

“是梦吗?”

苏哲笑了笑,把里面炖得连骨头都酥烂的大鸡腿拣起来一个扔到木头碗里,又从铁锅边上夹了一个焦黄的贴饼子,递给其中一名伤员:“开饭。”

大块大块的肉配上白面的,棒子面的饼子馒头,还有大碗的,鲜得能让人连舌头都吞下去的鱼汤。

所有的伤员和战士们脸上都泛起红光。

“大家胃里油水太少,都尝尝味就好了,可不能多吃,免得闹肚子。”

苏哲还是叮嘱了一句扫兴的话。

第九百八十五章 有用

虽然不让多吃是很扫兴,但这种要求还是有相当的必要性。

长时间肚子里没有油水,冒然吃太多的肉,那可说不定要出问题的,尤其是经过漫长的战斗和奔波,战士们身体多多少少都有些毛病,肠胃更是虚弱,得肠炎的简直不要太多,此时再吃肉吃多了拉肚子,他们可就好心做了坏事。

可事实上,苏哲真是多虑。

所有战士们都小口小口地含着黄色的贴饼子,抿着鱼汤,就着肉香慢慢地吃着。

雪白的大馒头没有人碰。

就是盛到碗里递给伤员的鸡腿,也被小心地搁在一边。

腿上的伤口已经发炎的小战士脸上带着感激:“我不饿,饼子就很好吃,大部队还在后面,粮食也不足了,这根鸡腿给其他伤员吃。”

苏哲愣了下,半晌才道:“大家放心,我们的老师说了,粮食一定源源不断送来,不敢说能保证大家都吃得多好,但是管饱,一定能管饱,吃吧,都吃。”

他利索地硬是把馒头塞给战士们。

“汤要是不喝可就凉了,哪怕是这样的天气,熟食也放不了多久,都吃。”

所有人吞了口口水,抬头看着老高,老高眼睛发烫:“一人吃一个,剩下的留给后面的同志。”

战士们这才小小地欢呼了声,低下头去大口大口地开始吃饭。

老高也猛地吞了口气,抿了一口鱼汤,看着战友们拿雪白的大馒头沾着肉汤,大口大口地吞咽,大家瘦削枯黄的面上都仿佛浮现出一层油光,干裂的嘴唇向两边扯开,露出个抑制不住的笑容。

“苏同志,谢谢你们,真的谢谢你们!”

苏哲转头看了看还在铁锅前面添柴的几个学生,心里一片滚热。

“不,应该感谢的是你们,没有你们,就没有我们平和安宁的生活。”

老高一下子就笑起来,笑着笑着,又忍不住落了泪。

多少好战友牺牲在漫长的道路上。

知道苏哲他们人手不足,粮食是学校的老师们托关系请的海外华侨飞行员空投,要运回来也很不容易,而且粮食来源很杂,除了米面之外,还有不少都是必须马上处理的生鲜,老高立时表示,如果苏哲他们需要帮助,自己和身边这些轻伤员们都愿意帮忙。

“大家伤得都不重,你放心,吃饱了饭我们力气足得很,但凡是我们能做的,尽管吩咐。”

苏哲登时笑起来。

三妹离开前也叮咛过,要善于利用本地的力量,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他们是外来的,要在这里呆半个多月甚至更长久,大家找一个地方一藏,藏过这些时间当然也没问题,身处荒僻的草原,对他们来说反而不是坏事。

但这机会多么难得?

苏哲不愿意,其他人也不愿意,甚至连最是冷静理智,年纪已经是奶奶爷爷辈的马教授他们,同样心中尚有热血在。

没有机会来到这样的时代也就罢了,如今都来了,即便这不是他们的世界,可那又怎么样?他们做了他们想做的,心中通达,畅快,还不足够?

既然想做一些事,那么就要和本地人打交道,能在对方最困难的时候施以援手,当然最容易取得信任,也容易和这些人相处,能做的自然就更多。

此时老高提出帮忙,苏哲含笑点头:“那真是再好不过了,前几日我们的班主任方若华方老师还发愁,说我们那帮学生个个娇生惯养,没吃过多少苦,如今让他们做些事,一个个的到是满腔热血,心都有,就是做事做得不麻利,真不让人放心。高同志你们要是愿意援手,真是解决了我们好大的难题。”

如今说了半天话,老高也知道这些天降神兵的来历,都是一些跟着老师在做学问的学生,年纪很轻,小的才十四五岁。

老高想到这些学生,心中就无限温暖,也很焦虑,多好的学生啊。

他见过好几个年轻学生,都性情温和,斯斯文文的,看那一双双充满灵气,充满勃然生机的眼睛,老高心中就很温暖,他很少能看到那么纯粹,那么黑亮,那么灵性的眼睛,他看过的苦难太多,幸福太少了。

这些孩子们让人一见,就觉得他们应该坐在安安静静的,明亮的教室里去学习,应该有机会把自己的满腔学问,用来建设他们的祖国。

可现在,这些学生们却连自己的学校都丢掉了。

如果不是学校的老师们足够努力,照顾了孩子们,岂不是说这些辛辛苦苦,苦读多年的学生娃娃,就要半途失学?

他们的国家如今才有多少学生?即便只是一个人失学,老高都会觉得心痛。

人才太少太少,全国才有多少人能识字?让学生失学,那是在对自己的祖国母亲犯罪!

苏哲带着学生们,算是彻底和战士们凑在了一起。

大家一块儿赶路,一块儿寻找各种标记找到物资,一起杀鸡宰羊做饭。

别说杀鸡,平时连厨房都没去过几次,光是上补习班就挤占了所有时间的学生们,从被大公鸡追得尖叫着满地乱跑,到咬牙切齿闭着眼割一刀没杀死,还得让同伴出马了结大公鸡痛苦,再到勉勉强强,虽然生疏,却是杀鸡烫毛都可以做,一共也就数日而已。

每天忙忙碌碌,晚上大家就坐在一起烤火,唱歌,聊天。

学生们翻出自己书包里有的,这个时代的课本教科书,给战士们上课。

好多伤兵忍着病痛都要来听。

当然,也有很多根本听不下去的,但是学生们多才多艺,听不下课本,听故事到是听得很起劲。

《白毛女》让人伤感让人哭。

《三侠五义》同样很吸引人,而且更吸引人。

苏哲即兴表演,来了一段白眉大侠,结果好多战士连吃饭都抱着碗筷眼巴巴地等着他继续。

后来,方若华弄了一套老式放电影的设备,苏哲好歹是个技术人员,靠着说明书摆弄了一阵子,竟然还真给摆弄得差不多。

方肖和夏芬把关,挑出不少这个时代放出去不算太违和的片子给大家看。

故事片看完,还有不少教学视频。

某科技宅的科技讲座,方若华特意挑选了一部分海外背景的视频,没有声音只有字幕,这类东西如果留下来让人反复看恐怕不大好,容易出各种bug,说不得将来很多人分析之后会觉得疑惑。

但是这会儿给大家伙放一放看一看到无妨,哪怕只有一部分被记住,将来也可能有用。

科技发展有时候就是只需要临门一脚而已。

老高不是文化人,但是他是个聪明人,非常重视知识,看到这些视频的第一时间,就把所有识字的,上过学的战士都组织起来,还向苏哲他们借了本子和钢笔墨水,拼命记录。

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拿到这些播放视频的设备,也担心这些设备会坏掉,他本能地就尽了自己所有的努力来保存这些他听不懂,但一听就知道相当了不起的知识。

这些视频出现之后,老高,陆勇等人就变得对这一帮年轻的学生特别重视,每天嘘寒问暖,看他们扭一下脚,被毒虫咬上一口,都十分关切。

老高私底下都忍不住对自己的同志们叹道:“这些孩子,才是我们祖国的未来,要保护他们,他们的生命,比我们的宝贵得多。”

私心里,老高其实特别高兴,看到这些孩子,他就好像看到了希望。

苏哲和高敏一行人和战士们的相处愉快,事情也做得特别顺利。

数日过去,天一日比一日冷。

陆勇他们自己并不担心紧接着而来的严寒,他们已经翻过了终年冰雪覆盖的大雪山,而且方若华早就准备好了各种御寒的衣物。

有大件的裘衣,有皮衣,有羽绒服,有军绿色的棉服,各种各样皮靴,棉靴,防滑鞋套。

三四个战士能分享一个暖水袋,一个暖水壶,水壶里每次吃饭都灌上一壶热气腾腾的红枣姜汤,坚持一天不大可能,但是冷得太厉害的时候喝几口,总能暖暖胃。

老高和陆勇看到这些东西,一件一件地分到战士们的手里,看到战士们高兴地笑闹追打,争抢着换上新装,不禁热泪盈眶。

如果……

要是他们翻越雪山的时候,能有这么一批装备,那该多好!

留在雪山上的战友们的尸体,刺得他们心尖生疼。

“天越来越冷了。”

老高回过头,看着部队走来的方向,他们是爬过了那些让人绝望的雪山,但是还有后续部队依旧在雪山深处。

他们中央先头部队一路走来多么的艰难,现在天气更寒冷,雪山上滴水成冰,后续部队的同志们恐怕也是缺衣少粮。

想到这些,就连手里厚实的大棉靴,都不那么让人高兴了。

苏哲如今已经与老高十分熟悉,一看他的神色,便知道他的心思想法。

“放心,我们家三妹,咳,方老师是个聪明人,不会不知道你们队伍的难处。”

方若华确实从一开始就想到了那几座大雪山,还花了大价钱定位投递了几个隐形无人飞行器好定位大部队的踪迹。

这多亏了眼前的小时空确实是书本衍生的世界,有角色有剧情就有能量波动,否则从茫茫草原,巍巍雪山中寻人,那怕是个能难死人的活。

……

天越来越冷了,一天比一天冷。

军需处长苍老的皮肤隐隐有些发青,单薄破旧的衣服在寒风里几乎没有什么作用。

他的脚步很沉,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前迈步,但神色到是很从容镇定。

脑海中计算着今天需要用到的粮食,也许不太够,但是如果仔细节省,还能给战士们一人再添一把青稞面,天气冷了,需要的食物就更多。

只是棉衣实在是不够。

军需处长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忧虑,风雪吹打着他的脸,他的眼睛,不知道前面的兄弟部队是不是已经离开了雪山?

离开雪山之后,路会不会好走一些?

军需处长抹了把脸上的冰渣,只觉得腿脚越来越沉重,他忍不住摸出纸卷,从口袋里掏出最后一点烟草卷起来,放在鼻子上闻了闻。

香!

前面不知道会不会遇到敌人,该通知炊事班准备粮食了,到前面宿营地先把火升起来,饭坐起来,战友们总要吃点东西,才好面对接下来的敌人,和接下来漫长的旅途。

好冷啊。

老军需处长只觉得心口的热气一点点地消失,眼前一阵阵地模糊。

他忍不住倚着旁边一棵光秃秃的树干坐下来,小口小口地喘息。

不能呼吸太急促,会带走自己体内的热气。

“老同志,不能停,不能歇,快走吧。”

旁边一个老同志凑过来,努力拉军需处长的胳膊,“走,继续走,不能停。”

“我抽根烟。”

老军需处长笑了笑,“借个火儿。”

那位老同志叹了口气,把嘴里的烟头取下来,替他把烟点上。

“走吧。”

“马上。”

老军需处长的声音很微弱。

旁边的老同志目光落在他单薄的衣服上面,眼睛发红,只是没有泪,泪水一落怕是要成冰。

“来,穿我的棉衣。”

老同志伸手撕扯自己的棉衣,军需处长一把按住他的手:“不用,我身体好,结实得很,不怕冷。你先走,我一会儿就跟上。前面就是宿营地,今天晚上多熬点粥,多点些柴火,会暖和起来的。”

军需处长的声音发颤,细弱得几乎听不清楚,但是他的目光很温和,神色坚定而诚恳,眼睛特别亮,饱含笑意。

他的大衣已经给了重伤员,重伤员一直在发烧,需要温暖。

老军需处长其实知道,他可能过不去了,他不怕死,但是想到衣物紧缺,想到粮秣艰难,他心里就难受,身为军需处长,不能让战士们吃一口饱饭,穿上足以御寒的衣物,是他无能!

他的神智渐渐有些模糊,脑子里想了很多以前的事,想他的战友,想他的同志们。

“真的?”

“太好了,太好了,在哪儿,在前面吗?”

老军需处长有点困,他觉得自己可能要睡了,耳边忽然爆炸一样响起一阵阵的欢呼。

将军的警卫员大声喊道:“军需处长,军需处长在哪儿,将军让你快去接物资,有海外义士给我们送物资来了,军需处长。”

老军需处长猛地站起身,身体摇晃了两下,一只手撑住身边的树干,拼命活动已经渐渐僵硬麻木的双腿。

第九百八十七章 一见

方若华恢复意识的时候,就坐在一间最多只有五六平米的房间里。

房间内摆放着两张上下铺。

显然这是一个四人间。

方若华抬手看了看自己的一双手,干裂,细碎的伤痕,厚厚的茧子,皮肤到是很白皙,骨结有一种特别的柔韧和结实。

手腕很纤细,摸摸骨头,这孩子还小,绝对不超过二十,也许连十八都不到。

方若华叹了口气,抬起手按了下自己的眉心,忍住作呕的感觉,蹙着眉使劲捶了两下头,脑子里的胀痛感渐渐就小了,记忆一点点在脑海中复苏。

她这回面临的环境,可真是有那么一点复杂。

“我脑子抽了?”

方若华觉得,她肯定是有些飘。

这几年事事顺利,生活惬意,可谓一帆风顺,这人一顺风顺水,就有可能疏忽大意,入别人的圈套。

前两天,许岚来家里和她喝酒,喝了两杯葡萄酒,许岚就有些醉意,对方若华说,他们圣德门的门主,如今的定海神针最近很烦恼,老觉得他儿子许默可能有心病。

门主甚至动了心思,想让许默去做心理咨询,看看能不能解了他的心结。

许岚直叹气:“我也了解你们的心理医生,有些心理专家确实很厉害,但许默在你的世界时,他自己本身就是心理学专家,他的学业非常好,恐怕那些心理学的医疗手段很难帮助他,而且医者不自医,他也不可能帮得了自己。”

方若华绝对不会拒绝帮助许默。

她和许默之间的感情很深厚,说是生死之交也不过分,若是能帮得上忙,她很乐意效劳。

但是,许岚提出来的法子……感觉真的很坑。

许岚说,许默之所以有心病,是因为想起了以前的经历。

在漫长的时光中,许默和方若华,从没有一次好结果,要只是不成情侣也就罢了,但他和若华,从来是悲剧,这不免让人心伤。

民国时空,许默是某党高官,若华是某党派驻某党之间谍。

这也还罢了,好歹是同种同源,好歹两个人都活着,不过是相忘于江湖而已。

可另一个民国时空,身份到是相同,全是寻常百姓,奈何生逢乱世,升斗小民日子过不得,许默和若华乱世分别,再见时若华已是枯骨一具,许默就是想抱着骨头成亲,他家里人也不乐意,终究不能成行。

再到某一时空,难得许默与若华生成师兄妹,青梅竹马,情分绵长,奈何若华修无情道,一生爱人唯有手中之剑,许默注定摸不到美人芳心。

等到有一次,许默终于走大运,两人门当户对,父母在两人出生前便指腹为婚,等啊等,等了十六年,花轿都抬上了新娘子,只等拜堂成亲入洞房,结果朝廷下旨征兵,片刻都不能多留,许默一走七年,回来家里家业落败,新娘子不知去向。

方若华就这么听着许岚叙述了好些许默的悲惨经历,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她一伤感,就入了许岚的套,答应许岚,挑几个特别悲惨的时空,去改变许默的命运。

许岚说得到好:“不敢求圣人许给那小子,只求好歹有个平和的结局,哪怕只一个小时空也好。”

方若华还是稍稍犹豫了一下。

和别的时候不同,如今去改变的,好像应该是‘自己’的命运。

她就是不想说那些人都是她,但总归有些别扭。

可许岚再三劝说,方若华认真考虑片刻,也就应了,不说别的,略解一解许默心结,也没什么不好。

但是有一点,方若华真想骂许默两声笨蛋:“他若是真想追求一段感情,何必还要封印自己的记忆?”

这不是自己找不自在。

许岚只是叹道:“次数太多了,如果不封印记忆,谁能坚持得下来?”

于是,方若华就来了。

一切都是许岚安排的,说是这个时空定位最容易,不是所有的小时空都能去,必须是原来那位‘方若华’愿意让她接替,或者已经死亡。

这个时空刚刚好,而且是现代,生活比较方便。

方便是方便,只是这姑娘,身世未免太凄凉。

她获得的是这个姑娘一生的记忆,虽然她的一生,本来也很短暂。

‘方若华’早年被拐卖,不知道父母是谁,后来机缘巧合被师父收养,她师父是旧时代江湖门派彩门的传人,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杂技艺人,演杂技的。

只是现在这世道,杂技这一行也是越来越难做,她师父又是老派人,跟不上形势,没什么名气,班子里留不住人,偏偏又是个扶危济困,满腔正义感的大好人,手里有点钱,就总忍不住帮帮朋友,以至于生活拮据。

不过,‘方若华’跟着自家师父,日子过得到还不错,练功是苦,可师父疼她,并不逼着她练那些功夫,还老说时代不同了,让她认真学习考个好大学,将来找份好工作,怎么也比跟师父学这些东西要强。

长到十三岁,‘方若华’的日子过得都还算不错,结果她十三岁那一天,家里忽然失火,她去救她师父,她师父却怎么也叫不醒,她拖也拖不动,渐渐就失去了意识,等醒过来以后,她在医院,被消防员救了,她师父却已经死了。

而且流言四起,说是他们家之所以着火,是‘方若华’在院子里玩火,留下了火源的缘故,当时方若华受到很大的惊吓,记忆模糊不清,对那一天的情况完全不了解。

人人都说是她害死了师父,她心中不自觉就信了。

本来没成年,‘方若华’应该被送到福利机构,可是她不愿意去,身手又好,就自己溜走,仗着身高还不错,在街上靠打零工为生。

一开始没有住的地方,后来就在城中村一家出租屋里租了一个床位,四人间,每个月只用交八十块钱就行,特别便宜。

‘方若华’的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了下去,如果没有意外,大概就是庸庸碌碌,平平凡凡的一生。

可没想到,她有一天晚上回老宅的旧址去祭拜她师父,心血来潮,从家里一颗老枣树底下把时空胶囊挖出来,竟从里面翻出一本日记本。

日记本是她师父写的,都是一些温馨的生活琐事,但在最后,她师父写到了一件事,说是他发现了一伙儿人贩子的踪迹,打算查一查。

‘方若华’的师父平日里总是以‘江湖人’自居,喜欢和她讲古,偶尔也说一些什么现在江湖上什么泼皮无赖都有,大家都不讲规矩了,什么丧尽天良的事情都敢做,真不像话。

看到日记以后,她当即就怀疑,她师父是艺高人胆大,做了点什么。

不自觉,她便又怀疑起自家那场大火的起因来,会不会是师父露出了痕迹,让对方追踪而至,于是杀人灭口!

十三岁的少女,惨遭家变,情绪早就紧绷到了极点,发现了这件事,她反而像是找到了一个情绪的发泄口,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追踪这伙人贩子的路上。

因为她师父写在日记里的东西虽然不是特别详细,但却也是一条很明显的线索,她人也聪明,身手同样很好,花了数年的时间,她一边打工赚钱,一边寻找各种蛛丝马迹,运气也好,巧合也罢,竟然让她真的摸到了人贩子的踪迹。

‘方若华’的性子倔强的很,年纪又小,遇到事情不知道报警,竟然想到了个法子,故意引人贩子绑了她,由此混入人贩子群中。

因为她故意装乖巧,又表现自己的能力,寻找一切机会讨好头目,竟然渐渐得到了一些信任,随着时间过去,‘方若华’获取的信任越来越多,人贩子就渐渐的,稍微放松了警惕,有几次没给她吃那些让人四肢无力的药,还商量着要吸纳她,让她入伙。

‘方若华’熬了许久,慢慢探听到,自己师父的死,的确是这些人贩子做的。

有一天,她终于找到了机会,趁着夜色,去厨房摸出菜刀,一刀割了头目的喉咙。

头目一刀毙命,但是杀其他人的时候却并不顺利,她差一年反被杀死,幸运的是喊杀声惊动了外人,那些人贩子砍了她几刀就逃了,没顾上看她是死是活。

这一年,方若华刚刚十八岁。

许默就是负责这件案子的警官。

他和以前很多个世界一样,对‘方若华’动了情,可是这注定是个悲剧。

‘方若华’伤还没好,就在医院里趁着警察和医护人员不注意,撕破了衣服,上了吊。

她在墙上留下了血书,只有寥寥几个字——‘我身染罪孽,会下十八层地狱’。

混迹于人贩子之间的那些日子,她见到了那些人的凶恶残忍,但是她没有救那些可怜的,被拐去的人,那里面甚至更多的是孩子。

方若华心下叹息,其实,她又怎么去救呢?身为一个同样被拐卖去的女孩子,她同样每时每刻都受到监视。

但她当然有责任,如果她不是莽撞得自己行动,如果她不是选择混入其中,而是报警,也许能救更多的人。

方若华此时来到这个小时空,时间不算晚,现在‘方若华’刚刚猜测师父的死因,准备去找人贩子,没想到因为想存钱,打工太多,劳累过度,竟然去了。

现在换成自己,第一件要做的,不是想什么人贩子,而是……去医院。

这身体正发烧。

……

许默第一次看到方若华,是在一家医院门外的喷泉池旁边。

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女孩子,长得并没有多么漂亮。

事实上,许默从小到大都是风云人物。

读书的时候他是学神,从没有拿到过第一名以外的任何一个名次。

无论学什么,都是一学就会,一会就精,连他的历任老师,都在很多年以后还记得他,每每激励他的小学弟们时,都免不了要提一提许默的名字。

至于毕业以后,这位是更了不得,成了警队赫赫有名的刑警队长,从业七年,办过无数的大案要案,得过数不清的奖章,警局下到刚进门的小年轻,上到五十岁上下的老刑警,人人都对他赞誉有加。

更不要说许默还长得极好。

他有漂亮的眉眼,深邃的五官,一米八一的身高,不胖不瘦,有比模特还要顺眼得多的好身材,从幼儿园到大学,再到工作,喜欢许默的人简直能从城东排到城西去。

可许默从来没有哪一天对任何一个女孩子有过异样的感觉,唔,对男人也没有,看到方若华的那一天……除外。

当看到方若华那一刻,他心里其实没想什么,就是不自觉地站在石阶上盯着那双眼发呆了十分钟。

等回过神,一本正经地下了台阶去开他的车,脑子里还闪过一个浅浅的意识——那女孩儿的眼睛里有诗。

反正他看到那双眼睛,全身仅剩下的文艺细胞都活泛起来。

胜如西子妖绕,更比太真澹泞。

态浓意远淑且真。

等等。

古今中外无数形容美人的句子在他脑海中回响,然后他就带着这点惊艳的亢奋上了车,踩下一脚油门,灰溜溜走了。

要不然他还能如何?

搭讪美人的事,他到是在脑子里想了想,但他在这方面实在没有经验,胆子也小。

再说,那是个少女,看起来十七八岁,还不知道成年没成年呢,他要是敢去搭讪,他自己先饶不过他自己。

不过,许默还是忍不住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甚至都没敢拍正影。

从那之后,许默面上不显,可他有好几回都自觉不自觉地还去那一家古董铺子门前晃,下了班要去一去,上班之前也要去一去,放了假要去一去,不放假还是要挤时间去一去。

只可惜,佳人不复见。

仅仅见过一面,也没有说过话,到不可能有多么难过,但惆怅和遗憾,总归还是有的。

一年多以后,许默惹了点事,领导也是为了保护他,把他暂时下放到派出所当民警,离那医院远了,上班也忙,他才渐渐断了这习惯。

第九百八十八章 戏法

“该死的混账!”

这日,许默刚一进派出所,就见里面一片混乱。

抬头看去,大厅内坐了一地的小孩子,有十来个,大的七八岁,小的甚至只有三四岁,有的嚎啕大哭,有的不停地尖叫,有的缩在角落里用怯怯的眼神看着所有警察。

好几个民警走过去小声安抚,还有陈法医带着挨个给孩子们做检查。

不多时,外面救护车也到了。

林所长立在窗户前面打电话,看到许默进来,随手招了招。

“情况还不清楚,一辆面包车开到我们派出所门口,把孩子们放下来就走了,交警大队在解放路和中心路交叉口找到了车,您看这案子是不是请市局的同志接手?”

“……”

“好的,好的。请领导放心,我们一定配合。”

这些孩子们身上遍体鳞伤,替他们检查身体的女警官只看了几个孩子,就手足发颤,心口火苗蹭蹭地向上蹿,烧得脑子生疼。

“哪里来的乌龟王八蛋,竟然对孩子下手!”

好几个女警都不顾斯文,破口大骂。

任何一个有良知的正常人,看到眼前的情形,恐怕都要生出恻隐之心。

所长的神色也颇严肃,伸手把许默给招过来:“小许,你和阿穆一起跟市局的同志做个交接。”

许默应了声。

阿穆是个老民警,已经四十岁,干了十好几年,经验丰富,领着许默整理了份档案,很快就做好了交接。

把活儿做完,心情却有些沉重,阿穆笑了笑:“走,哥请你喝酒。”

许默笑道:“好。”

阿穆选的地方是在他们社区派出所不远的街上,一家小馆子,叫李记烧鹅。

李记烧鹅铺里最好吃的,不是他们的烧鹅,而是三鲜锅。

阿穆在这一片工作的年头久了,信息自然知道的也多,哪里的饭菜干净卫生,哪个馆子的招牌菜味道好,他都清楚得很。

“这案子有点奇怪。”阿穆心里还琢磨今天遇见的这奇事。

当警察当得时间久了,什么稀奇古怪的事都有可能碰见,但今天的场面还是有点大。

早晨五点二十三分,阿穆值的夜班,五点多刚好准备回家休息,一出门就看到一辆白色的面包车疾驰而至,瞬间停在派出所门口。

司机下来一开门,一群孩子就互相扶持着下了车,阿穆还没回过神,面包车一溜烟又跑了。

他当即就赶紧把孩子们接到派出所,又联系其他人。

“医院里传来消息,孩子们身上有很多陈旧伤,有两个孩子的手骨骨折扭曲,现在正在做矫正手术,也许会留下终身残疾。”

阿穆的情绪也不免低落。

当警察当得久了,一看孩子们的情况,他心里就大体清楚是怎么回事。

这些孩子可能是被拐子拐来,可能是自己走失误入虎口,甚至可能是他们的父母遗弃,或者贩卖,这里面必然牵扯着人口拐卖团伙,而且这团伙还不可能小。

手里一口气攒着十几个孩子,小团伙肯定做不到。

两个人正说话,就听见旁边传来一阵欢呼。

许默一转头,不禁愣了愣,身体不自觉一动,站起身来走过去。

方若华盈盈一笑,冲着周围作揖。

她姿态极美,那仪态到说不上板正,也不似当下特意纠正过仪态的礼仪小姐,她显得慵懒,神色恬淡,身形看起来很散,但就是很美。

一般人可能说不出美在哪儿,但许默家学渊源,一看这姑娘,就有一种特别熟悉的感觉——她的身手肯定很好,根底深厚,基础打得牢靠,否则不会有这么正的骨架。

这姑娘之所以美,就美在她一举一动,最省力,对身体的消耗最小,所以完美,美自有共同之处,常人说不出道理,也会觉得美。

许默心里不禁小小地赞叹了一句。

他小的时候练过几年武,最知道练武的苦,也知道想要把架势融入日常生活,融得众人看不出端倪,到底有多难。

一时到想起他曾爷爷曾经说过的话,曾爷爷过去是武行出身,平时和蔼可亲,但子孙们一习武,他就立时变成黑脸可怕的老妖怪,连睡觉都要讲规矩,不能乱了架子,练武时更是要求全神贯注,走神偷懒的必要上手教训。

有一次年上,他老人家忽然感慨:“我小的时候,也烦我阿爸管教我,等到了我这年岁,到能理解阿爸了。”

“对你们严格,那是在保护你们,练武不是闹着玩的,架子不正,越练越糟糕,如果只是学不到还好,就怕走了外门,入了邪道,到时候哪怕练出好身手,也坏了骨头经脉,落得一身病,为了你们好,才要求你们从小就把根基打牢固,等什么时候你们意识不到,连睡觉架子都不散,你们也就学到位了,一辈子受益。”

“诸位请看。”

方若华一翻手,手里忽然多出一个脑袋大的玻璃缸。

“唉,我的缸。”

旁边一家花鸟虫鱼店的老板本能地喊了一嗓子,吸引得众人随着声音看过去,就看到他门口摆着的十几口鱼缸竟然少了一口。

‘每个十元’的木牌子前面,还搁着二十元前。

老板惊道:“什么时候拿的?不对,多了十块!”

他自己摆放的鱼缸,自然是记得清楚,现在只有左前方少了一口缸,其它的都在。

方若华转身一脸无辜地道:“怎会多了,我买了两口缸,二十元,刚刚好。”

“是一口。”

老板挑眉。

方若华轻笑:“老板看错了。”

店老板摇头:“错不了……”

一低头,就看到他右前方一口浅红色的鱼缸也消失不见。

“缸呢?”

他猛地变了脸色,左顾右盼,神色迷惑。

围观众人登时轰然,这事本来到不太好笑,但这老板脸上的神色着实是太滑稽,声调也扭曲,一下子就让现场的观众忍不住笑起来。

方若华却并不乐,咳嗽了一声,一本正经地把手伸出,此时她左右手各执一鱼缸:“在这里。”

观众们先是一怔,随即轰然叫好。

方若华的人离那家店怎么也有三米远,又在众人的视线中,大家都没注意到两口鱼缸是怎么到的她手里,第一口也就罢了,第二口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凭空出现。

掂量了掂量鱼缸,上下反正地抛接了几次,方若华笑道:“看来该养鱼了,谁给我整点土来,我要养鱼。”

围观的人都笑:“水,水。”

“大家想要水?”方若华立时正色,“得令,小骨朵,没听见观众老爷们要水,还不快送。”

她身后就走出来一个瘦瘦小小,但是挺萌挺可爱的小姑娘,看起来六七岁的模样,手臂里挎着个巨大的竹篮,篮子比她的人一点都不矮,她拿的却是轻轻松松。

里面装着小瓶的苏打水,慢吞吞走过去,慢吞吞道:“水,3元。”

这价格不算贵,旁边超市也差不多就是这个价,很多观众都掏钱买,不一会儿都卖光了,围观的人里起码三分之一都掏钱买了一瓶,还有买两三瓶的。

等小姑娘退下去,方若华继续道:“水给大家伙儿了,那我们现在继续来整点土养鱼。”

方若华的神态特别认真,语气也很坚定,声音洪亮有力,还很动听,一下子就把观众们的注意力全吸引过来,一边窃笑,一边又想看后续。

就见她一转头,盯着后面那个花鸟虫鱼店的老板:“老板,买包土,多少钱?”

“五块钱一袋。”

老板本能地道。

“那来半袋。”

方若华笑着一指自己的两口鱼缸,众人看过去都愣了愣,鱼缸里面分别装了半鱼缸的土。

那老板脖子僵硬地扭回去,就看见他门口堆放的,自己配的营养土其中一袋开了口子,他过去拎起来搁在秤上面,大惊失色:“真少了半袋!”

观众们笑声登时更大。

方若华声音自自然然拔高了几度,愣是没让嘈杂的环境影响到一点。

“老板,鱼!”

“鱼不卖,不卖!”老板一脸惊恐,扑过去搂住自己的鱼缸,仿佛真怕方若华拿土来养自家的鱼似的。

方若华眉毛一扬,登时有些严肃,轻声道:“你不卖?你问了你家的鱼没有?”

老板:“……”

观众们:“……”

那老板一脸委屈:“问,问鱼?我问它也得会答啊。”

“哇!”

他的话音一落,观众们就都惊呼。

这老板的店门口放着一口巨大的鱼缸,设备很先进,鱼也养得很好,显然照顾得非常精心。

此时,他那些五颜六色的名贵品种的鱼们,自动自发地排起队来,从旁边乍一看,就好像这些鱼自己在鱼缸里写了一个巨大的卖字!

老板:!!

方若华笑道:“放心,你不想卖,我就不买。”

她刚说完不买两个字,老板就撕心裂肺地喊起来:“我的大宝!”

他整个人猛地跳起来瞪着方若华的鱼缸,围观的人连忙回头看,一看也愣住,那装了半缸土的鱼缸里,竟然出现一条扁平的热带鱼,那鱼看起来很悠闲,轻轻甩着尾巴,还吐着泡泡。

“大宝!”

老板身体一震,就扑了过来,方若华显然被他吓到了四下躲闪了好几下。

等老板扑到前面,定睛一看,鱼缸里哪里还有什么鱼,空荡荡的只剩下土。

“我大宝呢?”

方若华一脸懊恼,举起手向上面指了指:“被你吓跑了!”

众人齐齐抬头,就看半空中一尾鱼闪了闪,瞬间消失,鱼一消失,半空中就出现一只雪白的鸽子。

“呀,鱼被吓得变成鸽子了!”

方若华摇了摇头叹道。

那老板满脸崩溃:“啊?”

方若华神色平静淡定,说话也斩钉截铁,似乎丝毫不觉得鱼变成鸽子有什么稀奇。

老板也满脸的迷迷糊糊:“我的大宝怎么能变成鸽子?它怎么能变成鸽子?”

“哈哈哈哈!”

观众们大笑,拼命鼓掌。

这魔术很好看,魔术师的表现特别好,那老板七情上脸的表情同样让人看得发乐。

方若华摇了摇头:“诸位,这些鱼肯定是待在这破鱼缸的时间太长,烦了,所以才变成鸽子逃走,其它鱼肯定也不想待,不知道各位谁愿意买一条鱼回去,好给这些鱼换换环境?”

刚刚卖苏打水的小姑娘又出马,不知道从哪儿搬来了一个巨大的盆,里面都是各种金鱼。

盆上还贴着价格,先是简笔画一样画着金鱼的模样,后面标价。

不算贵,十块钱一条的,五块钱一条的,甚至还有两块钱一条的。

观众们忍不住又笑:“这鱼和老板那鱼不一样吧?”

方若华笑道:“变个身而已。”

“噗!”

也是,连鸽子都能变,变个金鱼又怎么样,这还都是鱼呢。

偏偏方若华好像也觉得心虚,又加了一句:“它们把逃走的机会让给了鱼子鱼孙?”

众人:“……”

“为什么长得不一样?基因变异?”

“噗!”

观众们都被逗得前仰后合。

一盆子鱼就这么一条都没剩下,全给卖了出去。

许默和阿穆都忍不住买了两条,阿穆拎着塑料袋笑:“咱们所里的老孟喜欢养鱼,带回去给他养,这小姑娘真有趣,魔术也变得极好。”

众人嘻嘻哈哈地买了鱼,那老板还阴着脸站在一边,嘴里嘀嘀咕咕:“我的大宝呢?大宝呢?”

方若华似乎有点无奈,摇了摇头叹道:“好吧,好吧,我帮你把你家大宝找回来,真拿你没办法,找回来以后可要对它好点,下回它再离家出走,我可不管了。”

“哦。”

老板翻了个白眼。

方若华就蹲下看着地面上的地缝。

老板狂翻白眼,似乎对她十分不喜欢:“你干嘛呢?”

“找网。”

“找网?”

“不是有个词说,天罗地网,对吧?找鱼得用网,网肯定是要在地上去找。”

老板:“……”

围观群众们笑得嗓子都有点哑。

“哈哈哈哈哈。”

“找到了。”

方若华笑眯眯在地上摸了摸,抬手一拉,就拉出一块儿网来,她站起身两只手挺忙活,不停地拉,众人就看着她越拉越长,越拉越长,双手倒腾了半天,一抖,手里就出现一张破破旧旧的渔网。

老板目瞪口呆。

观众:噗!

第九百八十九章 人贩子

花鸟虫鱼店的老板都忍不住把目光落在青色的砖石上,来回逡巡。

方若华抖了抖那张网,蹙眉:“破旧了点。”

话音未落,手轻轻一动,一张网就变成了两张,第二张竟然还是破破烂烂的。

方若华登时横眉怒目,“再来!”

她又使劲一抖,第三张照样出现……依旧有点破旧。

第四张依旧如此。

方若华摇了摇头,叹道:“没办法了,看来我不讨新网喜欢,人家不来。”

围观的人不禁莞尔。

说着,方若华直直看向半空中,目光极尖锐,围观的人和她一对眼神,心下震撼,只觉得好像能从那双眼睛里看到一个巨大的,漩涡,就似宇宙。

“走你!”

这声音极亮堂,高且悠扬。

许默想,这姑娘大约是专业学声乐的,对声音的运用,可谓妙到巅峰。

方若华做了一个抛掷的动作,手里就空空如也,四张网瞬间不见。

“咕咕,咕咕咕咕!”

众人只见一张网飞到半空,正好兜住一只雪白的鸽子,鸽子振翅飞了半天,愣是没有飞出去。

破旧的网瞬间变成网兜,线还牵在方若华的手里,她轻轻一收拢,鸽子就到了她手中。

方若华把白鸽捞出来,走过去随手往店老板手里一塞:“你的金鱼。”

“啊?”

店老板满头雾水,刚想说话,却眼睁睁看着鸽子冲他眨了眨眼,脑袋一拱一动,他手心一痒痒,登时松开,转眼间那鸽子就振翅飞走,雪白的翅膀划破天空,转瞬消失在旁边的小树林里。

老板整个人都懵逼。

方若华轻笑:“抱歉,抱歉,跟老板开个小玩笑而已。”

说着便指了指鱼缸。

那老板转头扑了回去,惊见自己那条五彩斑斓的宝贝鱼正在鱼缸里悠闲地摇着尾巴,立时松了口气,小心拍了拍胸口。

方若华忽然惊疑:“哎?我其它的网呢?”

她眉头一扬,神态略显疑惑,周围的观众也不自觉跟着她思考。

是啊,其它网去哪了?

小广场人声鼎沸,热闹得很,这会儿大家不自觉都跟着方若华的思路走,转头四顾。

“咦,在这儿!”

围观人群里忽然有个年轻人转头,就看到有个皮肤白皙,头发花白,梳理得干干净净的老太太,脑袋上竟然罩着一张网。

她显然很紧张,右手抱着个睡着的孩子,左手里拿着小刀片使劲割那张破破烂烂的渔网,却偏偏割不断,此时见众人看过来,本能地转身挤出人群,拔腿就跑。

刚跑了几步,方若华就出现在她身后,手里牵着一条线。

线连着渔网,控制着老太太的脑袋,她一时动不了,怒道:“你干什么!”

方若华伸手在老太太胳膊上点了一下,她手里的孩子就落下来,落到了方若华手里。

老太太登时大惊:“有人抢孩子,抢孩子了!”

这一嗓子可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这年头,大家最恨的就是抢别人孩子的人。

谁人没儿女,当爸妈的心情全都一样。

所有人目光灼灼,方若华一点也不急,抱着孩子哄了哄,笑道:“可不是有人抢孩子呢?各位父老乡亲,劳烦替小女子报个警。”

众人:“……”

虽然大家两边的人都不认得,那老太太看起来还慈眉善目,不大像坏人,但是所谓先入为主,大家先看方若华表演节目,节目精彩得不得了,这姑娘又是从头到脚都很讨人喜欢,大家自然是本能地先信任她几分。

何况不用他们报警,方若华拿出手机打了110。

老太太顿时一抹眼睛,满脸焦虑,眼泪都流下来:“我的宝贝孙女,把孩子还给我,你到底要拿我家丫头做什么!”

方若华蹙眉道:“环境这么吵,这么热闹,小女娃竟然还不醒,这是吃了什么乱七八糟的药?”

许默闻言一惊,这会儿他和阿穆正努力向老太太和方若华的方向挤,听到方若华这句话,心里顿时一沉,脚步更快了三分。

“警察!”

很快许默和阿穆挤过去,抬手出示证件,阿穆经验丰富,第一时间先把孩子接过来,一检查就变了脸色:“叫救护车!”

周围观众登时哗然。

一开始还有人觉得依旧是表演,这会儿也心惊肉跳。

那老太太反应极为迅速,再不辩解,也不说话,闷不吭声一伸手便抢渔网连接线,一看割不断,又夺不走,立时拽住方若华的胳膊,就向拖着她一起跑。

许默登时色变,两步上去,还没动手,却见方若华定如磐石,对方连扯了两下也无用,反而方若华脚尖在对方腿窝一点,老太太便扑通一声跪下。

这下没什么好说的。

许默拿出手机迅速开始录像,把在场所有人都录了下来。

阿穆他们派出所离小广场不算远,三分钟不到,警车呼啸而至。

人贩子老太太被带走,小女孩儿一直不醒,而且额头有点烫,立即被送上救护车,眨眼间就走了。

方若华一样需要去做个笔录。

“哎哎,先把这人脑袋上的东西摘下来行不?”阿穆和那张渔网斗争了老半天,很是无奈地摊了摊手。

方若华勾了勾唇角,伸手一拿,渔网就特别顺服地落到了她的手里,叠了一下揣口袋中。

阿穆这才松了口气:“小姑娘,上我的车,走吧,咱们一起去做个笔录。”

方若华乖乖巧巧地点点头,轻声道:“好……能不能稍等。”

许默点了点头。

方若华转头扫了一眼周围的观众,笑道:“我这天罗地网洒出去四个,还有两个没有着落,待我找一找。”

此时因为这场闹剧,围观的人更多,都忍不住盯着看。

方若华的动作特别快,伸手一捞,手里就多了一条线,她轻轻一扯,两个网兜也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飞了过来。

速度很快,大家一时看不清,只觉得里头红彤彤的,好像有东西。

“哎呀!”

方若华正扯线,忽然像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轻声惊叫。

一群观众都跟着一惊。

随即,两张渔网一下子散了架,变成一堆碎绳子落了地,方若华一脸沮丧,垂头丧气半天,忽然从背后一摸,摸出个巨大的铁锅,双手捧着举向围观的人群。

“父老乡亲们,我家的福娃宝宝嫌弃跟着我没法吃香喝辣,不肯跟我走呢。”

话音一落,锅里就探头探脑地冒出好些小动物布偶,这些小动物们形态各异,只有一个统一的特点,就是萌。

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小神态做得非常漂亮,或者温柔,或者傲娇,甚至还有几个暴躁款,总之和市面上那些千篇一律的玩偶完全不同。

“哇,好萌!”

观众里几个年轻女孩儿不禁星星眼。

“二十一个,想带走的请尽快,我可不敢让警察叔叔们久等。”

几乎眨眼的工夫小玩偶就被抢得一干二净。

锅里的现金到不多,不过锅上还贴着二维码,方若华手机里提示收款的信息一个连着一个。

一共五十个玩偶,一个二十,五百块到手,至于成本费,不算方若华这个人工,也就几十块钱而已。

阿穆忍不住对许默道:“这小姑娘牛气啊,今天肯定赚了不老少。”

许默:“……”

他这闷葫芦不说话,阿穆却对方若华极好奇,见她一个人上了车,桌椅板凳还有一些家伙事都扔在地上,还为她担心得很。

“就放在那儿?”

方若华抿唇笑了笑:“有人帮着收拾。”

阿穆恍然。

变戏法变魔术,怎么可能没有助手?

“对了,你怎么知道那个老太太抱着的孩子不是她的?”

方若华想了想道:“那位不是老太太,是天生就长那么老,骨龄不超过三十。当然,这不是重点,听她的口音,看她的衣着打扮,身上的痕迹,她必然是北方人,她怀里的孩子衣领上还沾着炒年糕的痕迹,应该是在南方长大的小姑娘,那人面孔瞧着还算细腻,但骨节粗大,皮肤也粗糙,以前大概经常做力气活,生活条件不会太好,她怀里的姑娘却很娇嫩,身上有点过敏,肯定是穿了不合适的衣服。”

“再来,那小娃娃在嘈杂的环境里连醒都不醒,又像是病了,我就觉得不对,先把人控制住再说。就算是错了,也总比她把人拐走更好。”

阿穆竖起大拇指,连说了三声佩服。

他这话绝对真心。

“离得那么远,环境那么差,竟然能看出这么多,小姑娘,你是天生当我们警察的料子,好好读书,以后当警察吧。”

方若华轻笑:“我初中都没有读完,怕是不行了。”

阿穆:“……”

方若华去了派出所,很快就做完笔录。

她是见义勇为,又不是嫌犯,派出所的民警肯定不为难她,只让她留下联系方式,等那孩子有了具体消息,一定通知她一声。

方若华点点头:“还有,你们如果想查那孩子的身份,不如查查s市有没有这么大的小女孩儿失踪,她身上那烤年糕,不是一般的烤年糕,像是s市梧桐巷柳记的大厨做出来的手艺。”

阿穆:“??”

虽然从这姑娘口中得到这样的情报,有点稀奇,但他还没说什么,许默第一时间就通知下去。

两个小时不到,反馈立即就回来。

s市还真有人报案,三天前在明珠广场有个小女孩儿失踪。

女孩儿的奶奶正带着孩子逛街,前面就来了个长得特别好的小后生,一见面就特别惊喜,直喊她二姨,还说什么十几年不见了,她越长越年轻。

老太太猜他可能认错了人,但这小伙子特别热情,车轱辘话说了半天她才找到机会插口。

等那小伙子走了,老太太觉得哪里不对,一转头就找不见自己的小孙女,她当即血压升高,差点晕厥。

“老太太血压升得过了头,现在还在医院躺着,s市警方接到消息特别高兴,孩子家长马上就要赶来。”

阿穆神情振奋,“不得了,咱俩这是立了功,破了个大案子!”

许默心情也不错。

阿穆笑道:“好好干吧,你小子没准儿能借机回去呢,在我们派出所,你也待得不自在吧。”

许默摇摇头:“没有,我觉得很好,和大家相处得颇为愉快。唔,我觉得可能还要再呆一阵子。”

这话可不是胡说,才来派出所才三个月,但许默已经和所里的人都相处得颇为融洽。

他的脾气其实还不错,并不是那种孤傲的性子,虽然不大爱说话,有些沉闷,但也不是不好相处,从刑警转到民警的岗位上,每天处理些家长里短的小事,竟然还挺顺手。

不光顺手,生活还显得悠闲很多,一周里起码能有三天正常点上下班,节假日如果不碰上什么重大活动,或者有什么明星来开个专场之类,还能放个假。

平时遇见的事,多数是什么你丢了猫,我少了狗,或者给忽然想和老邻居吵个架的大爷大妈调解调解,可能依然免不了时不时地得加加班,不过通常情况下都不至于动刀动枪,生命安全有保障。

所以许默他大哥和二哥,一位财富在全国都能排到前十位的大老板,一个世界著名影视巨星,大晚上的拎着瓶好烟好酒,也不能拎别的东西,跑到许默他们领导家跟人家对吹了半瓶,深表感激。

许默二哥还给人家领导的小女儿送了一整套写真集,上面有自己的签名。

两个人就一个要求,务必让他们三弟老老实实在民警的岗位上发光发热,如果能做文职就更好了,人家二哥还说,他们家小弟笔杆子过硬,高考作文都是满分,让他做文职绝对没问题。

领导咂摸了咂摸滋味,到底没敢打包票,主要是许默这小子是领导他领导的心腹爱将,这事儿,实在没什么可操作性。

虽然领导没敢保证,要一直把许默留在派出所干这民警的活,但暂时来说,他还是要低调,避避风头,老老实实地待在社区的派出所,和社区里的大爷大妈们打打交道。

不过,这回恐怕是碰见了大案子,他们派出所的人,大概也得加班了。

第九百九十章 异样

方若华对警察们说的话,算是九真一假,那一分假,也大体是任何人都查不出来的假。

她翻找了‘方若华’本身的记忆,知道此时此刻在小广场上有这么一出戏码,这回才特意带了人过来,既打拐,又赚个生活费。

在记忆里,被拐的小姑娘千里迢迢从s市被拐到了b市,结果还没出手,就因为干活的人下手太糙,生了重病烧得厉害,那孩子到是命硬,愣是只靠着拐子给的两片感冒药熬了过来。

只可惜到底烧坏了脑子,双耳失聪,着实可怜。

方若华从派出所出来,直奔小广场,一到就看见一大两小,三个孩子坐在台阶上。

“老大。”

三个萌娃俏生生地喊。

方若华:“……”

老大就老大吧。

和周围摆摊的说几句话,再和刚才的几个托打个招呼,收拾好家伙事,方若华一手把最小的梳着冲天辫的小丫头抱起来甩到肩膀上,让她抓紧,然后一只手一个,拎起剩下的孩子转头就走。

“老大,我们去哪儿啊?那宅子不能住了吧?”

这仨大宝贝都是方若华从拐子手里捡回来的,他们口中的宅子是以前一群拐子的据点。

那地方肯定是不能住。

方若华想了想,叹了口气,“跟我走吧。”

前不久,方若华刚来到这个小时空,四顾茫然,只余原主留下的一腔郁郁之气,还有强烈的自厌和自毁倾向。

她是又要和身体上的病作斗争,还得和心里的疾病斗争。

这一次和以往的每一次旅程都有些不同,方若华受原主的影响极深,受这个世界的约束也极深。

她的旅途已经进行过很多次,这还是第一次有这样一种感觉,她似乎和原主就如一棵树上长出来的果子,命运不同,却……着实亲切。

原主的师父还在世的时候,曾经有个杂技班子,但是十几年前就散了,没留下什么产业,还欠了一点外债。

方若华一到,年过十七,初中没毕业,终日打零工为生,赚来那么一点钱,除了供应自己吃穿,还要花费大笔的资金在调查拐子团伙上。

这里头到底有多难,方若华只是从记忆里体会了一下,就觉得那日子简直不是人过的。

方若华来到这里,先把那一连串这个饭店,那个奶茶店,某个快餐店服务员的工作,大部分都辞掉,只保留了一家饭店的工作。

这家饭店的老板是一对老夫妻,饭店经营了有十多年,他们两口子是退休职工,有退休工资,店面也是自己的,开个饭店就是想让自己别太闲。

夫妻两个性子都好,平时对方若华特别照顾,也是看着孩子年纪小,很可怜,挺心疼她,几乎把她当半个女儿看待。

有一回方若华生了病,都是老两口端水端饭喂药,精心照顾。

到不是因为这两位老店主对原主来说比较特别,方若华才没有辞工。

那天,方若华从她租住的四人间出来,去医院拿了点药,吃完药就挨门挨户地去辞职,最后一家,就是那对老夫妻的夫妻小炒馆。

方若华一到,店老板连忙迎出来:“若华来了,快,快替我招呼招呼客人。”

说完,老板就急匆匆向楼上走。

老板娘翻了个白眼,拢着方若华的胳膊,带她去换衣服。

“别管你蔡叔,他这是老毛病又犯了,今天有两个客人,带了一盆变异兰花过来,就在二楼,两个人正赏花呢,你也知道,你那蔡叔别的什么都不爱,就喜欢那些不当吃不当喝的兰花,自己喜欢养,看到别人家的,也照样两只眼珠子不带转悠的。”

方若华登时笑了。

前些年兰花被炒起来,有过一股疯狂热潮,现在热潮过去,大家趋于理性,兰花的价格也渐渐恢复平稳。

不过,名品兰花还是很贵,上百万的也不是没有。

当然,兰花自来在喜欢的人眼中,有如无价之宝,如果不喜欢,再好的兰花也不过只是花而已。

老板被花迷花了眼,方若华只好换上衣服帮忙招呼客人。

今天来的客人还不少,楼上六个包间都满了,一楼大堂的八张桌子也坐满了人。

方若华利利索索地把客人们点的菜报到厨房,老板娘在一边看着,不禁笑道:“回头咱们也安上点餐机,让客人们自己点菜,能省去不少麻烦。”

“那可好,我们省事了。”

旁边两个托着盘子正准备上菜的服务员都笑道。

正是饭点,方若华也忙起来,一边忙,一边不动声色地打量在座的客人们。

窗户口那两位,男的很喜欢那个姑娘,不过姑娘应该只把他当备胎,今天晚上两个人不可能在一块儿,过不了多久女孩子就要先走。

果然,几分钟后,窗边那女孩儿接了个电话,就先离开了饭店。

南边第一排座位上的一家人,是女婿跟着丈母娘一家在吃饭,绝对不是亲爹妈。

还有对面一双男女,应该是上下级关系,女方的地位比较高。

这一屋子坐的多是普通客人,就是北边第三排的两父子,看起来有些奇怪。

两个人只点了一盘老醋花生,没有要酒,年长的老者不紧不慢地跟年轻人说话,口气里略带一点训斥。

“让你练功你不肯练,只觉得累,觉得苦,却不知道这世间做哪件事不苦?技多不压身,好好学咱家门的功夫,别让你爹和咱们尤家的列祖列宗断了传承,对你的将来,也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这位老人家说话气息很稳,年纪不小了,应该有六十岁,但是神完气足,他儿子看起来不起眼,人到中年,穿着打扮像外地来务工的农民工,可一双手上也明显有练掌法的痕迹。

方若华一回神,便暗自苦笑。

竟然莫名其妙地又观察起人来,人家客人到饭店吃饭,他们只管人家给不给钱便是,哪里有随意探究人家底细的!

看来她还是受原身的影响很大,原身的师父号称是彩门的门主,当然,传到今天,旧时那些稀奇古怪的江湖门派,大多不剩下什么,就是有,也早与古时候不一样。

彩门正宗的传承,所谓的嫡脉嫡支也是人丁凋零,除了原身的师父以外,只剩下一个师叔,据说走了歪路,被原身师父的师父逐出门墙,废了一身功夫。

正是因为原身师叔那件事,原身的师父在这方面很看得开,并没有非让原身继承衣钵的意思,但能教的,还是免不了要教一教。

一个老江湖教徒弟,教正经功夫之外,也免不了要教怎么去看人,怎么去看事,以免小辈们走江湖,一不小心得罪人,或者中了别人的圈套。

原身年幼,但自幼养成的习惯却还是融在了骨子里,方若华来了之后,一样受其影响。

真不知道该不该感激原身的那位师父,没把原身给养得天真不知事。

要说不感激,可一个十三岁未成年的小姑娘,如果再天真单纯,恐怕连磕磕绊绊地长大都做不到。

但如果原身的师父没教她那些乱七八糟的门道,恐怕她也没那么大的胆子,为了给师父报仇就独闯虎穴,闯下大祸。

要知道,原身想被拐子们拐去也不是想想就行,为此她做了很多准备,改名换姓,脱离家里的环境,修饰容貌,改变体态,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才开始行动。

这话说来简单,年纪轻轻的姑娘要做到这一切,又岂能是容易事?

方若华只在记忆里看过一遍,心中就不禁对原身十分佩服,那真是宛如削皮剔骨,回炉重造。

走了一下神,方若华还是顺顺利利把手里的活儿,麻利地做完。

老板娘看见她就欢喜,赶紧让她洗洗手,给她端来一大碗牛肉面。

牛肉码放了起码有几十块,虽然切的薄,但是滋味极好。

“快吃,快吃。”

老板娘笑道,“一会儿凉了。”

她打心眼里喜欢这姑娘,只是孩子年纪太小了,她私心里不打算让这孩子长时间在自己这儿打工。

人活在世上,最好的路还是读书。

老板娘也就是动了一念,她喜欢这孩子归喜欢,可终究非亲非故,方若华又温柔缄默,不爱说自己家的事,身为外人,什么情况都不清楚,可没法子多管。

没多一会儿,饭店老板也溜达下来吃饭,老板娘一看他就笑:“瞧你这满面红光的模样,到比三十多年前你娶我那天也不差什么了。”

“那不能,兰花再好,也没有老婆好。”

老板讪讪一笑。

“那花是真美,妖娆妩媚似天女降凡尘,更难得是一株花上七个色,色彩渐变,如梦似幻,哎,可惜是人家的爱物,这回也是千里迢迢从临省拿出来让兰友们欣赏欣赏,却是不打算出售。”

三个人正说话,外面匆匆进来一年轻客人,进门四下看了看,蹬蹬蹬直接上楼。

他动静挺大,老板和老板娘都被惊动了,不自觉就抬头看去。

刚一上楼,年轻人就扯开嗓子喊:“舅舅,舅舅,你在哪儿呢,你们家薛琴在路北那儿被车给撞了,现在在人民医院,情况很不好,车祸那伤也就罢了,还检查出来脑部有个肿瘤,位置非常危险,反正得马上做手术,你赶紧拿着钱去看看,人家让先交五万。”

楼上包间的房门一开,两个客人匆匆下来,前面那个满头大汗,急道:“五万?我没带现钱。”

“支付宝,微信,银行卡,都行啊。”

“我哪会用那玩意儿,没有。”说着,年纪不小的客人就开始打电话,打了半天还不通,“哎哟,我这是急糊涂了,你舅妈去参加什么欧洲十一日游,不在国内,可怎么联系得上?你看看这人生地不熟的。”

和这老人一起来的‘兰友’连忙道:“我卡里还有一万多,先借给你。身上就这么多,我家在县里,这会儿来回一趟,起码六个小时,恐怕有点耽误。”

老人摇摇头,心里愁得厉害,忽然一拍大腿,转头对着店老板道:“老板,您看这样成不成,我把我那盆兰花留您这儿做抵押,您借给我四万块应急,正好对面有个律师事务所,咱们可以签个协议,等我一联系上家里人,立马把钱给您送过来。”

老板一听,略微思索就答应了。

他喜欢赏兰花,对兰花自然也了解,在他看来,那盆花真是宝贝,价格低不了。

而且,刚才亲眼看那兰友说想花五十万买那一盆变异兰花,但人家连考虑都没考虑就拒绝。

再加上眼前这位老人的卖相很不一般,听语气家里了不得,有钱有地位,儿子还是位领导,和这样的人拉上关系,怎么想怎么不是坏事。

老板转身就去拿钱,方若华一伸手拦住:“蔡叔,别急,用不着人家拿花抵押,请这位大叔上去把他的兰花抱下来,名贵品种,可不要在我们店里放,这样吧,咱们跟这位大叔走一趟,不是人民医院?咱们去帮忙把钱交了就是,人命关天,也不在乎多走一段路。”

方若华这话一出,蔡老板也回过神,从一开始就紧绷的情绪略略松弛,心中本能地觉得方若华的主意更好,便笑道:“好,就这么办。”

说话时,方若华的视线不着痕迹地落在兰花主人这三个人身上。

那兰花主人到是神色不动,只是瞟了方若华一眼,眸色转深,最后来的那个年轻人闻言眉眼动了一下,似是有些意外,不明显,但瞒不过方若华的感官。

只这一瞬间,方若华就觉得这事不对。

兰花主人却是连连道谢,一点异样也不显,步履匆匆地上了楼,去抱下自己的花。

他那花上还罩了一个玻璃罩,又拿衣服包着,显得极小心,下了楼出门便上车,催促他外甥:“快走,快走。”

方若华眯了眯眼,甚至有点觉得自己的感觉似乎出了错,未免太敏感,现在哪里还有骗子使这么老套的手段,既不成规模,再说,为了四万块,也不值当的。

不多时,兰花主人的手机忽然响起来,他蹙着眉拿起来一看,似乎松了口气,对外甥道:“是你姐的电话。”

接通了电话,差不多说了两分钟,兰花主人的神色登时轻松下来:“二子,停车停车,不用去了,你姐正好在附近,她正在医院给我们家小琴办转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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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九十一章 神卦

抱着兰花的老人家千恩万谢,谢得蔡叔都有点不好意思。

方若华勾了勾唇角,也不纠缠,对方给叫了出租车,她就扶着蔡叔上出租车回饭店。

蔡叔一路上絮絮叨叨的,还颇为这位客人担忧。

方若华眉眼间露出一点无奈。

却说这客人开着车左拐右拐,拐到一个小胡同门口,上面三个人,两个老的一个年轻的下了车,捧着兰花的那位就眉眼神色都不好看,似乎在生闷气。

另一个老头却是忍不住大笑:“堂堂调门黑三爷,沦落到这等地步,何等的可笑啊,可笑。”

那老人叹了口气:“吃我们这碗饭,靠得是世人心中贪嗔痴三念,这回我手段虽用的老套,但以我的活计,多数不会失手,此次没钓到空子,也只因遇见了行家……那小姑娘可不简单。”

说着,他便把手里的兰花放在地上,将罩子摘下。

这花果然像蔡叔说的,极具妍态,非常漂亮。

“这盆花拿去卖,少说几十万,多了说,几百万也能操作。”

年轻人嘿嘿一笑道,“三爷的手艺还是一等一的好。”

黑三爷沉着脸,神色凝重:“小子,我教你一个乖,咱们行走江湖,都是丧了良心的混账,可这底线得守好了,这人啊,从来是学好事难,入正道难,可要是学起坏事,那是再简单不过,可这邪路好走,一旦踏上去再想回头,那就千难万难。”

二子不以为然,入了骗子行,还说什么正道不正道,矫情!

不过他也没顶嘴,黑三爷是门内前辈,叱咤江湖数十年,在他们这些晚生后辈眼里,那简直是风云人物,虽然这一见,黑三爷和传闻中大大不同,但二子还是不敢对这位爷稍有不敬。

黑三爷的同伴,另外一个老人也笑够了,忽然沉下脸:“姓蔡的坑了咱家葵葵四千多,这事难道就算了?四千多是小钱,可我咽不下这口气!要换了以前,哪能这么便宜他,如今就是也堵他一堵,已经是心慈手软了。要不是这些年老子修身养性,而且也不想把事情闹大,怕惊动了葵葵,你看老子不让姓蔡的脱一层皮才怪。”

这边几个江湖老海,骗子一窝,在那儿唠嗑,方若华已经和蔡老板回了饭店。

此时过了饭点,客人们走得差不多,方若华略微犹豫,暂时没有把自己的猜测跟蔡老板说,但也没提要辞工的话。

一开始,方若华还不太确定,她对眼下这个小时空毕竟不是很了解,但当那位兰花的主人,把兰花抱下来,她立时就明白这是江湖老海来钓空子,钓到蔡老板头上去。

因为她认得兰花上那股暗香,也不是她,而是原主认得。

原主的师父给她讲江湖门道的时候,曾经提过一嘴,前两年花木被炒得最热的时候,曾有人拿花木行骗,一盆普通的花木拿过来,通过嫁接,修剪等手段,改变其形,再调配一种特殊的药水,改变其色,技术高的,能让几十块一盆的普通花木,摇身一变,身价百倍,千倍。

这是个技术活,不是什么人都能做。

当初她师父不知从哪儿弄来一瓶药水试验给她看,果然能让花木变色,原主可能都不太记得那药水的味道,但方若华闻见相同的味,却瞬间反应过来。

这一回过味,她又有些哭笑不得,就为了四万块,拿出这种东西,而且恐怕踩盘子也没少花精力时间,真是够无聊的。

不是说四万块是小钱,现在那些走单帮的骗子们,没本钱,没人手的那些,辛苦十天半个月,能骗几万块钱,就算是手段高妙。

但方若华今天见的那客人,衣着打扮,一身的行头下来就得几万,还有手里的东西,怎么看都像个大人物,如果是骗子,也该是巨骗,抓住至少判个十几年的那一种,如今跑到小饭店,忽悠店老板那么点现金,还真是有些违和。

药水说来简单,但据说是天然成分,用料讲究,一副药水配下来不下千元。

行骗成本着实不低了。

眼前的场面,就像配齐了电网火药,劳心动力,只为了逮个小泥鳅。

方若华坐在柜台前面想自己的心事,琢磨着怎么把事情和蔡老板说清楚,就听前面有个洪亮清明的声音道:“麻烦,结账。”

“好的,一共三十五。”

都不必看,方若华就道。

此时店内未离开的客人,只有可能是父子两个的老人和年轻人。

老人掏钱,盯着方若华看了几眼,叹气道:“小姑娘,你坏了我的事,让我为难了。”

方若华也不惊讶,抬头笑问:“哦?老先生,此话怎讲?”

“我答应了我师兄,黑三不破戒害人,我就饶他一命,可我着实不甘心,追踪了三年追踪到他的痕迹,又盯梢盯了一年多,这家伙着实沉得住,没露出破绽,今天好不容易动了歪心,竟让你给拆了门槛搅了局,可恨,可恨。”

方若华一愣,到也不觉惊异,只道:“搅了也便搅了,蔡老板年纪已长,总不好再让他受不必要的风波。”

对面老人似笑非笑地瞧了她几眼,摇了摇头:“你到是好心肠。”

这话说完,他便领着儿子慢悠悠而去。

方若华看了他一眼,也不多想,既来之则安之,原主她那位师父,给原主讲了不少正理歪理,其中有句话就说得颇有道理。

行走江湖,少三分好奇心,自然就少三分麻烦。

再说,那盆兰花说什么也不能留,这个局,蔡老板无论如何也不能入。

当真要是签了协议,众目睽睽之下用兰花做抵押,给了对方钱,后续可就麻烦了,那兰花别说它是假的,过几天必然原形毕露,它便是真的,那也是活物,万一要是蔡老板养不好,没几天给养死了,那要怎么办?这算谁的责任?

要是对方就是骗子,下面就该让蔡老板赔兰花,到时候,也许不光那四万人家不还,再来四万都不一定能了结这桩事。

事情不发展到那一步,谁也不知结果,可尽量避免危险,保护自己,在什么时候都对。

不兜揽麻烦,自然就没有麻烦。

接下来方若华忘了这点小事,一边在饭店里打工,一边练功,修养身体,一边按照记忆里的线索,继续追踪那一批人贩子的下落。

如果按照原主的记忆,再过一年,她就能正好堵住那帮人贩子,但是只这般等待,却绝不是方若华的行事风格。

整整一年,要有多少人受害,多少人遭难?这些人何其无辜?

那一帮家伙早一日伏法,原主早一日瞑目,受害者也能少上几个。

喝着中药,吃着滋补身体的药膳,方若华没多长时间就把自己养得肤色莹润,健健康康,人一健康,相貌就越发显得灵透漂亮。

说漂亮两个字,到不是指的五官,原主五官清秀端正,当然不丑,也能说一句小美女,但女人的美丽,有时候真不在样貌,而在更细微的地方。

总有人说,一个女人长得不漂亮,别人才会夸她有气质,但这句话不能用在所有女人身上。

方若华如今往街上一站,就是那些并不爱她这一款的人,无论男女老少,很少有人能说她不美。

审美是很私人的东西,但有些美,却美在所有人都觉得美。

而且,还必须夸她有气质,或者说,有风情。

身体一好,方姑娘就四处溜溜达达和街面上各类人物打打交道,偶尔搭棚子唱戏,讨点赏钱,做些手工卖一卖,或者做点倒买倒卖的活计,还替人画过画像,总之,到真认认真真地混起社会来。

她长得好,有本事,性子好会来事,很快就在街面上结交了一批人,消息越发灵通起来,好几次抓住一点那帮人贩子的消息,奈何总是抓不到对方的跟脚。

方若华心里着急,但知道这事急不得,不能乱,那帮人能横行多年,自是有他们的能耐,再说,她也不是一点收获都没有。

这段时间,抓了十几个小偷,发现了一个三十多人的电话诈骗团伙,救了两个差点被拍花子的小丫头,可谓成了派出所,公安局的常客,传奇人物,几个刚参加工作的警察,看见她就像看见小神仙。

一转眼两个多月过去,快到过年的时候了。

方若华趁着天气不错,便翻出白布,做成旗子,上书几个大字——‘有事没事算一卦,卦资随缘’,就收拾东西跑到广场上找了个背风的地方坐下。

幸好她爸爸没在这儿,否则若是知道自家闺女蹲街头算卦骗钱,还不知怎么无语。

方若华却不在意,她也不是第一天摆摊算卦了,没到这个小时空之前,她找了几个补习老师,深入研究国学,又学了几门语言,还有心理学。

当初学国学,研究易经,还有学心理学,教她的是同一个老师,她学到一个地步,那老师就开玩笑似的建议她去街上给人算卦去,可以把所学融会贯通。

方若华还真听了,去当了半年多的算命先生,她还直播算卦来着。

哪怕年纪摆在那儿,没多久她还是变得小有名气,人人皆称高人,可见,方姑娘的确有两把刷子。

广场不是让人算卦看相的地方,到是卖年货的多,方若华也不着急,稳稳当当坐着观察广场上来来去去的人。

坐了有二十多分钟,就见东边不远处走过来一个女人,身穿白色的羊绒大衣,一路慢慢逛,左看看,右看看,只是什么都没有买,逛了一会儿,她本来已经过去,迟疑了下,回过头,又慢慢走了过来。

这女人刚一过来,张了张口还未说话,方若华就笑道:“金小姐请坐。”

女人一怔,立时有些惊讶:“你怎么知道我姓金?”

她刚从国外回国,在本地全无认识之人,就是眼前这年轻的过分的算命先生想打探的底细,怕也打探不到。

方若华笑了笑:“金小姐想问的,其实自己已经有答案。你现在迟疑不决,不过是不甘心而已,多年的付出,全都白费,换成谁,谁都要不甘心,但两害相权取其轻,这种时候,你自己也明白,必须得及时止损。”

“而且,看金小姐的面相,今年二十四岁会有一些坎坷,但生日一过,就开始转运,尤其是红鸾星动,有正桃花至,如果有烂桃花在身边,还是要早些处理,否则恐怕影响命数。”

“金小姐又刚换了新的环境,你既然决定从事新的工作,又是互联网行业,就要注意别让私事影响自己太深,否则可能会错过很好的机会。”

那女人面上不敢置信的神色犹在,就忍不住叹道:“先生算得太准了,我,哎,我明白该怎么做了,谢谢您!”

这个金小姐是真被方若华震住,因为她一个字都还没说,自己的事就被说得清清楚楚,不光是她的姓,连她今年二十四岁都算了出来。

她可不是今年很不顺。

金小姐最近很烦恼,她交往了七年的男朋友和另外一个女人好上了,还因此对她动了手,她有心要分手,却又舍不得,正纠结,左右为难。

她一气之下就辞了国外的工作回国,目前正在找工作,目前互联网是朝阳行业,她也有心在这方面发展,专业还对口。

此时听眼前的女算命先生娓娓道来,她一下子下定决心,她又不是没人要,身边优质男人有的事,何必非在一根歪脖子树上吊死?

金小姐神色舒缓,轻声道:“大师,您这卦资多少?”

方若华指了指招牌:“写着呢,随缘就好。”

金小姐连忙打开皮夹,从里面取出所有现金,五百六十块全部塞给方若华。

方若华也没有推辞,只是指了指西面,笑道:“小姐可以向西走,说不定在工作上有所收获。”

金小姐眨了眨眼,认认真真地点了点头,显然对方若华的话,还是相当重视。

这位简直要把方若华当神算,可事实上,她就真那么神?

方若华是会算命,但在本时空,就要遵循本时空的规则,在这里,她就算再神,也不会凭空算出一个陌生人的经历。

第九百九十二章 破局

说白了,这不过是因为方若华观察得仔细,再加上江湖算命老行当的行话而已。

可以说,方姑娘给这女人算命,一半靠真本事,另一半就是忽悠。

但是她这忽悠,可不是随便忽悠,说出口的东西,她必然有信心能八九不离十。

比如说她的姓,别人可能看不到,方若华却不光有眼睛,修行日久,神识早已壮大,随意一扫,便能察觉那女子的戒指上刻有‘金芳华’三个字。

这名字乍一看,竟与方若华三字很有缘分似的,她便更注意了些。

金芳华是女子之名,看戒指的样式,显然并非长辈所赠,那她十有八九就叫这个名字,自然姓金。

再说年龄,这也简单,那姑娘手腕上戴的红绳,明显是今年的样式,又是本命年才会戴的东西,看她的年纪,差不多也只能是二十四岁了。

算命这种事,方若华虽无太多经验,却也不是新手,只盯着那女人从广场上走这一圈,她大体也知道她的心理状态,清楚她是为什么来算卦的。

就算不是眼前这姑娘,其他人来算,方若华凭现在的眼力经验,也能说个八九不离十,让人家心服口服地道一句‘准’!

大体来说,老年人来给自己的晚辈算命,多半是孩子们正在某一个坎上,比如说婚姻,比如说升学,比如说就业。

至于具体是什么,看老人的年龄,看年轻人的年龄,听话音,套话,一套花活下来,总能猜个七七八八。

要是年轻人给长辈算命,那他那长辈多半不大好,大多数恐怕是有病症。

其他的诸如来的若是学生,只管说学业,商人,自然是问钱财者多。

总之,一靠眼力,二靠嘴巴,至于三,想长久还得有良心。

闲话少提,方若华听见了眼前这女人和姐姐的电话,见她目含悲意,似有郁结在心,又见她脸上虽涂了脂粉,却还是带了伤,伤得虽不重,却是年轻男人的掌痕,看痕迹,这巴掌打过去可着实不轻。

既然见了这种种情状,方若华又正好在这儿,她自然觉得此事与自己有缘,于是伸手推这姑娘一把,令其早日脱身。

说白了,这女孩子本身也有脱身之意,奈何自认为与男朋友依旧有感情,总有些不甘心,也许没有方若华一番话,她也能打定主意重新开始,可同样或许会弥足深陷,走到更悲惨的地步。

方若华今天要没在这儿摆摊算命,要是这女孩子没过来当她的客户,她没看出事端,此事也就过去,她不会管闲事,但既然他们碰在一起了,那便是天意如此。

送走了金芳华,方若华看了看天色还早,就没有离开,继续坐在凳子上四下里看人。

一时到没有另外一条鱼主动送上门来让方若华清炖红烧,但坐在街边看人生百态,却也足够有趣。

市里这个中心广场很有意思,人流密集,四通八达,三教九流汇聚,热闹得很,事出得也多。

这里也是方若华一心想找的那帮人贩子经常出没的地方。

如果正常发展,在一年以后,她就是得到消息,特意来到这个地方被人‘拐走’。

方若华的目光略有些散漫,很随意地四下逡巡,抬头就看到一个圆脸,眉眼很秀气,一派天真无邪的小姑娘拎着个包,一边打电话一边向广场上走。

她认得这姑娘,应该说原主认识,很久以后,原主在搜集那群人贩子的资料时,见过这女孩儿的照片,按照那些人贩子的说法,这个女孩儿在他们手里卖出相当高的价格,是当年价最高的货。

方若华登时觉得有点意外,不自觉站起来不远不近地跟了过去。

“小英,你到了没有……堵车啊,好的,好的,你不要急,唔,我在四季咖啡厅等,咱们回头一块儿出去转转,在你结婚之前,咱们得好好聚一聚才好。”

孙葵葵今天心情很不错。

她从苍梧市坐了六个小时的火车到这边,这还是她出生以后第一次出远门。

她在家自小就颇受长辈宠爱,家里长辈把她的生活安排得妥妥帖帖,从读书,到就业,都是在长辈的安排下进行,读的是本地的大学,毕业以后没有读研,去一所小学当了老师。

前阵子出了件事,孙葵葵心里还是留下了一点心理阴影,为此生了一场病,连工作都辞了,家里长辈们更是因此把她当易碎的花瓶,恨不得捧在掌心里细心呵护。

孙葵葵今年才二十一岁,她脑子聪明,读书读得很好,为人也乖巧,从来没让家里的长辈们失望,但毕竟是年轻姑娘,到了这个年纪,本能地有一种张开翅膀向外飞的冲动。

这回独自一人坐车出远门,对她来说还是生平第一次,心中略有点忐忑,但也很开心。

她有个大学舍友,关系非常好,最近要结婚,特意下了请帖请她来参加婚宴。

孙葵葵的家里人本来不愿意让她一个人来,她劝了好久,家里人才答应。

挂了电话,孙葵葵就进了四季咖啡馆,找了靠窗的地方坐下,点了一杯咖啡,就从旁边的架子上拿了本服装杂志,一边看,一边等自己的同学。

等了一小会儿,咖啡店里坐在她身后的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轻轻走过来,脸上略带一点不好意思,笑道:“抱歉,我的手机没电了,能不能借小姐的手机发个短信。”

孙葵葵犹豫了下,她头一次出门,家里人都很担心,在她没离开家之前也被灌输了一脑袋什么手里的行李不要脱手,包要背在身前,钱分开装,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之类的话。

但是现在孙葵葵在的不是飞机场,火车站那种环境很复杂的地方,她现在坐于一间装潢精致,看起来相当不错的咖啡馆内,问她借手机的也是咖啡馆的客人,咖啡还放在桌子上,点心也没有吃完,更没有买单结账,咖啡馆里客人有不少,服务员也有几个,她本能不相信人家是要骗她的手机。

想了想,她还是把手机递了过去,那女人大大方方道了声谢,就靠在桌子上,也不走开,拿着手机开始发短信。

孙葵葵的目光一直落在这人的身上,她虽然觉得对方不可能是来骗她手机的,可到底一个人出门在外,多加小心,多个心眼总是应该。

好在对方确实没有别的意思。

短信发完,手机就完璧归赵,那女人道了谢,背上自己的包,结了账就走了。

孙葵葵也小小地松了口气,暗自好笑。

她到底是有点紧张,离家离得太少,一个人出门更是罕见,世上哪来那么多坏人?

孙葵葵做什么事都认真,翻阅一本服装杂志也有点物我两忘的劲头,正读着,就有一只手按在桌子上,她心中惊讶,抬起头一看。

来人是个很斯文的年轻人,西装笔挺,一头小碎发,气喘吁吁,脸上带着汗,喘了两口气道:“快,快,小英让我来的,她在半路上出车祸,磕到了头,别担心,就是有些脑震荡,她很担心你,正好我在附近,就让我过来接你。”

孙葵葵脸色骤变,一下子站起身,心都乱了,连忙抓起手机打小英的电话,一接通就听见那边有剧烈的呕吐声。

“我是小英的未婚夫,你别担心,没事,这样吧,你现在情绪不稳定,不要开车,坐小赵的车过来。”

接电话的是个年轻男人,声音里带着一点焦虑,旁边还伴随着呕吐声,听起来就很难受。

孙葵葵也有点着急:“怎么就出了车祸?我马上过去。”

说着她就起身,急匆匆地跟着眼前这位小赵出门。两个人离开咖啡馆,小赵就拉开一辆比较陈旧的桑塔纳车门,孙葵葵一抬脚,刚要上车,就看到旁边忽然伸出一只手臂,一把揪住小赵的头发,把他拖过去,往地上一掼,修长的腿上去就朝着对方脖子上踢了一脚。

小赵连声都没吭一声,瞬间就昏死过去。

周围的行人都吓了一大跳,在旁边溜旱冰的两个学生目瞪口呆,砰一声撞到一块儿,差点没摔一跟头。

方若华目光向周围一瞥,就看到四个人,三男一女从咖啡馆周围各个角落向这边围拢。

普通人肯定看不出这些人神色间的异样,方若华一眼就瞧出不对,大声道:“警察,警察,这边!”

她一喊,这四个人本能地四下张望,就趁着这一点空隙,方若华一手抓住孙葵葵的胳膊,拖着她转瞬间钻入人群中,直接钻进了咖啡馆对面的联华商厦。

孙葵葵满脸懵懂,心中又惊又惧,拼命想挣扎,可手腕被握住,她也不知怎么回事,身体整个就不听使唤,连话都说不出来,对方拖着她,和拖一颗大白菜也没多少区别。

一时间,孙葵葵想起新闻里各种案例,眼泪迸射而出,心里直打哆嗦。

方若华一路拉着孙葵葵走到联华商厦一楼,在鞋柜前面的软凳上坐下,一转头就见这姑娘一副神魂未定,惊骇欲绝的表情,忍不住咳嗽了声,伸手在她后背上轻轻抚摸,微弱的一点灵气从指间度过去。

孙葵葵顿时感到身体温热,惊怕渐渐平复,此时坐在人来人往的大商场内,情绪也有所好转,但一转头看向方若华,还是忍不住抱住肩膀瑟缩了下。

也是,任谁好好的让人一抓,身体就没了力气,话也说不出,她也得害怕。

方若华也有些不好意思:“抱歉,只是刚才情况紧急,又怕他们人多……这是我的手机,你再给你的朋友打个电话。”

孙葵葵一愣,伸手摸自己的手机,却见手机已经落到了方若华手里,还瞬间就给拆了,直接把电池取下。

她满头雾水,但看方若华不像是坏人,想了想还是顺从地接了手机。

孙葵葵这姑娘性子向来乖顺的很。

这回一拨就拨通了,小英似乎在听歌,声音很雀跃:“葵葵你着急了,别急别急,再过十分钟差不多能到,稍微等一会儿。”

孙葵葵登时愣住:“你没出车祸?”

那边顿了顿——“小坏妮子,不就堵车晚到一会儿,怎么还盼着我出车祸,你给我等着,回头再收拾你。”

孙葵葵惊吓地松了手,方若华伸手一捞,挽救了自己的手机,就见孙葵葵身体不停地开始抖动,害怕的情绪比刚才还强烈。

那会儿她到底没反应过来,此时是越想越害怕。

小英没事,那刚才遇到的,明显就是个圈套!

如果没有意外遇到好心人援手,那她……一个年轻的,单纯的,漂亮可爱的姑娘,会遭遇什么事情?

被拐带去传销,还是好下场,更可怕的下场,也不是不能想象。

“哇!”

孙葵葵登时大哭,泪流满面。

方若华无奈,“没事了,没事了,你的手机让人动了手脚,我担心别人复制了去,你拿我的手机给你的亲人们打个电话说明情况,提醒他们注意。”

这个可能性不大,毕竟对方一看就是想要人,但是也要防止那群家伙一看事不可为,赌一把时间差再诈孙葵葵的家里人一笔钱。

还真让方若华猜对了,这帮家伙有恃无恐,胆大包天,竟已经用孙葵葵的手机号码联系了她爸爸,她爸爸简直被吓得神飞魄散,拿着银行卡就准备去打钱。

而且,孙葵葵父亲的手机一直通话中,要不是孙葵葵直接联系了一个邻居,请邻居跑了一趟,截住已经一只脚踏出门的爸爸,他们家这回恐怕要破财。

孙葵葵她爸听到自己姑娘的声音,半天没吭气,哽咽道:“没事就好,没事就好,你在哪儿?”

孙葵葵受惊过度,也说不太清楚,方若华接过手机道:“叔叔别担心,我们在中心广场,联华商厦一楼。”

对方明显愣了下,一时无语,呼吸略微急促,本能地道:“别伤害我女儿。”

一句话说完,对方心觉不好,方若华扬了扬眉,轻笑:“缘分啊,放心,在中心广场,过来好了。”

虽然电话里声音有偏差,可无论是方若华,还是对面那个人,都是相当敏锐的主儿,方若华一听,就知道对面那位正是前不久,意图以一盆不知该怎么说的兰花,对蔡叔设圈套的家伙。

第九百九十三章 挺忙

对面这位显然也没想到竟然会出这种事,他是关心则乱,心疼自己闺女,怕出事,偏偏心中有鬼,听到方若华的声音就乱了分寸。

这会儿,他这心里七上八下,幸好他和老伙计就在本地办事,事情没做完,还来不及回家,目前距离华联商厦不远,否则恐怕更急。

黑三爷心中庆幸,匆匆出门上车直奔中心广场。

回头又一想,要不是自己等人就在这儿,估计家里人也不敢让葵葵一个人出门。那孩子长到这么大,家里可从没有让她离开过长辈的跟前。

如此算的话,竟然像是自己差点害了葵葵。

黑三脑门上冒出一层密密麻麻的冷汗,心中大恨,一口老牙都差点咬碎。

再是心乱如麻,眼下最要紧的还是赶紧找宝贝女儿去。

也就十五六分钟,华联商厦地下超市外的咖啡座前面,黑三把女儿搂在怀里,看着方若华,神色颇为严肃。

黑三和那天去饭店意图行骗时比,略微显得年轻一些,五官没变,可腰板更直,身材也瘦了点,气质方面和那时大为不同。

方若华也不觉得奇怪,他们这类人,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扮什么就像什么。

他那天扮演的是个痴迷养花的富贵闲人,当然要打扮得老成些,如果像今天这样精悍,还带着一股市井的混混气,那就有点不像样。

黑三爷不姓黑,他当然是姓孙的,只是当年混迹江湖的时候,人人道他面黑心黑,他自己还不以为意,还自称黑三,于是才有了黑三这么个诨号。

孙葵葵显然与父亲感情颇亲密,伏在她爹的肩膀上,小声抽泣,一边哭,一边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黑三脸色涨红,青筋毕露,眼睛里一片死灰,却也只一瞬间,怒气就平定下来,小声哄女儿:“葵葵别怕,没事了,什么事都没有。”

哄完了女儿,黑三看着方若华,神色严肃:“多谢你救了葵葵,若有用得着我黑三的地方,尽管开口,万死不辞。”

方若华冷笑:“我恐怕不会有什么地方用得着‘先生’你。”

她看看孙葵葵,到底没当着女孩儿的面多说什么。

方若华对骗子深恶痛绝,这帮人不知祸害了多少人,但厌恶归厌恶,眼前这个男人再可恶,他女儿也着实无辜。

一码归一码,在一个女孩儿面前把她父亲的脸皮扒下来,这种事,不到万不得已,方若华不打算做。

伸手拿起咖啡喝了,掏出钱放在桌子上,方若华不再多言,转身就离开咖啡馆。

但她却没有离开中心广场。

刚才那帮人明显要拐走孙葵葵,手段极其恶劣,他们和方若华要找的人贩子,究竟是不是同一伙,也不能十分确定。

但方若华有种直觉,这应该是一批人,就算不是,也脱不了干系。

方若华已经抓住线索,要找他们半点都不难,直接把自己的外套一脱,反过来让银黑色的一面外穿,头发抓乱,换了个黑框眼镜,脸上涂重重的粉底液,浓眉一画,假睫毛一贴,三分钟之后她这张脸就变了一个模样,恐怕她妈立在她面前,也认不出这是哪里来的鬼!

打扮完,方若华晃到那家咖啡馆,给服务员塞了两百块钱,借口捉奸,也不要复刻,只看一遍监控录像。

如果她要监控录像,可能服务员会拒绝,但只是看一遍的话,两百元足够。

从咖啡馆出来,方若华就知道此时在广场上不会有什么收获,不过也不要紧,她有预感,这帮人不会马上离开,她还有时间。

离开了中心广场,方若华买了一份周黑鸭,拎着回她目前租住的房子。

房子是她暂时选的落脚处,就在蔡老板夫妇家的阁楼,位置不错,价格便宜,就是……

“哎呀,烦死人了,干嘛让外人到家里住,你们俩少那三毛两毛的钱啊!”

就是房东的女儿,蔡老板家的闺女蔡玉,让人有点烦。

十七八岁的孩子,精怪得很,还有些叛逆,整天把毒舌当有趣,不刺人就不会说话还觉得自己耿直。

这丫头和原主本来是井水不犯河水,没什么交集,可上次方若华过来租房,正好撞见蔡玉在楼下拿打火机点猫尾巴玩,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救了猫,顺手又摔了她一个马大哈,还拎着打火机差点把她脑袋给点了,吓得蔡玉连话也说不出来。

吃了这么大的教训,蔡玉可能有点怕,但更多的是恼羞成怒,觉得丢了面子,从此再遇见方若华,总是色厉内荏,不敢冲到面前叫嚣,却免不了各种冷嘲热讽。

方若华懒得搭理她。

她妈到气得不行,冲过去揪住闺女的耳朵使劲提溜起来:“你说你这丫头怎么回事,这么阴晴不定的,不嫌丢人!”

没一会儿,就听见小丫头怒吼:“你们不稀罕我,我还不稀罕待在家里,《漫花飞雪》知道不?著名的轻小说要筹拍,我马上要去演女三号婉如,很快我就是大明星了,哼!”

说完,她就夺门而去,哐当一声砸得大门冲天响。

老板娘气得血压都有点高,回过头还得替自家姑娘描补,要不怎么说,这儿女都是债!

“这孩子太不像话,学也不上,话也不听,前阵子还说什么自己搭上了关系,马上要去拍电影,哎,这不是做梦?真是不像话!”

蔡老板夫妻拿自己的女儿也没法子。

方若华到不和中二叛逆少女计较,安慰了蔡老板几句。

不过,一听‘拍电影’,方若华迟疑了下,还是叮嘱老板夫妻一声。

“现在骗子多,门道也多,还是多注意注意蔡玉,孩子还小呢。”

蔡老板夫妻连忙点头。

方若华也就没再多废话,毕竟是别人家的事,她没道理去管,而且,她越管恐怕越容易生事。

……

天色渐渐擦黑。

滨湖路椰子林公园

一个三十多岁,打扮很时髦的女人慢吞吞从人群里钻出来,很随意地在路边摊上砍了价,买了两斤苹果,拎着上了一辆面包车。

面包车在交叉路口停下,另有人开走,司机和玲玲姐都换了装,扮相普通得很,玲玲姐本来挺艳丽,此时一看,又显得淳朴,两个人换了一辆帕萨特,一路开到市区金怡宾馆。

这是个三星级宾馆,坐落于市中心,靠山背水,风景秀丽。

玲玲姐和司机从停车场的后门进去,直奔四楼,一进门,门内就有个梳着两条长辫子的大姑娘很惊喜地站起身:“姐,你可回来了,细妹今天又发疯,差点没从窗户里跳出去!”

“哎,也不知道这病还好得了,好不了。”

玲玲姐摇摇头,走过去看了眼坐在旁边一个儿童小帐篷里的女孩儿。

这女孩儿不小了,看着六七岁,很瘦弱,也很安静,怀里抱着个陈旧的布娃娃。

司机过去笑眯眯地逗孩子:“细妹,你长得可真嫩,五官也好,将来一定是个美人胚子。”

长辫子女孩儿直皱眉。

玲玲姐很和蔼地道:“笑笑,去把苹果洗一洗。”

等长辫子女孩儿被打发走,玲玲姐才阴下脸,神色凝重:“前阵子没弄住那小丫头,跟你们那些人说,最近不要活动了。”

前面的司机颇轻佻地道:“玲玲姐这还真是江湖越老,胆子越小,这回出了意外没弄住,下回再整就是。”

“那丫头可是黑三的闺女!”

玲玲姐怒道,话一出口,心里就一跳,脑袋也有点疼,背脊上冒出一层汗。

不行,她得出去避避风头。

司机眼神里略微闪过一抹轻蔑,显然对这位玲玲姐也没几分尊重,面上却是嬉皮笑脸,一副乖面孔:“姐,我承认当年黑三爷是道上的一号人物,整得都是大场面,就说他在衢州失手的那一回,一样不得了,听说市领导都拖下水,坑了银行一把大的,狂揽了好几个亿,但那是以前了。”

“黑三爷可得有四五年在江湖上销声匿迹,最近才听说他跑到乡下做了落地户,还娶了当年的风流债当老婆,白得一大闺女,所谓温柔乡是英雄冢,恐怕黑三的骨头都给磨酥了,怕他个屁!”

玲玲姐听司机一通抢白,到也不生气。

出来混的新人一茬一茬地出,别看只有短短四五年,江湖上更新换代快得很,小年轻脾气都冲,向来觉得天老大地老二,他们当老三就该当仁不让,自是瞧不起那帮老家伙。

玲玲姐闭了闭眼,却越发下了决心,她得躲一躲。手头那几个‘存货’不要了,不过现金必须得有。如今这世道,做什么都得需要钱。

老板这回动到黑三的脑袋上,她就反对,可老板执意如此,也不知打黑三什么主意。

“哎。”

玲玲姐正盘算,怎么抽身显得好看合适,如今上头坐着位老板,便和她以前走单帮的时候不一样,行为处事都该谨慎。

正沉思,两重一轻被敲了几声,司机一开门,外头就有人笑道:“刘哥,马上有新货到,您要不要来一下?”

司机轻笑,对玲玲姐点了点头就跟着出去。

孙葵葵被诱拐,其实是临时得到的命令,他们在金怡宾馆租了一个月的房,设局收新货,可不是为了一个孙葵葵。

二楼大堂内

林林总总地坐了十来人,都是年轻女孩儿,每个人都精心打扮过,妆容精致,有的神色比较紧张,有的故作轻松。

和玲玲姐在一起的司机,现在已经穿着皮坎肩,改了颇为艺术性的发型,看起来特别像导演,冲满屋子的女孩儿摆摆手笑道:“大家应该都了解过,我们是小剧组,预算还不到一千万,而且我虽然拍过一部艺术片,一部纪录片,但毕业没有几年,还是新手老板,所以希望能找到有天分的演员跟我一起进步,所以,大家最重要的是要努力,还要有灵性,演技是可以学的,但有时候灵性比演技难得。”

他正说得尽兴,没多久就把这群女孩儿的情绪都调动起来。

“为了选出真正合适的演员,虽然我们资金不多,但是我们导演组和投资方的人还是决定,要提前对你们进行为期一周的训练,我们要置身于最好的环境里,每个人都变成你们要演的角色,在这期间,抛开一切杂务,不上网,不打电话,不过现代生活,连我也一样,如果你们觉得没问题,现在就可以签合同,要是不能接受,同样可以离开了。”

说着,旁边穿礼服的小姐就拿着厚厚的合同过来,合同人手一份,非常正规,要求的也很严格。

此时到这儿的姑娘们,都是提前筛选过的,绝大部分神情兴奋,一点也没有犹豫。

蔡玉坐在椅子上,仔细审阅合同,脸上不自觉浮现出一抹喜悦。

根据合同,她们要被包吃包住培训一周,剧组这是下了血本。

既然花了这么多的本钱,肯定就不会轻易放弃她们,这下拿到角色的希望更大了。

蔡玉想当明星,她总觉得自己就该当明星,不想把青春美貌都浪费掉,当明星多好,天天星光璀璨,赚得还那么多!

想着,她拿起钢笔用力在合同上,端端正正地写下自己的名字。

只是她的字实在不好,看来以后必须要练习一下签名,还得找人设计一个艺术签名。

司机脸上露出一丝不可见的冷笑,又有些志得意满——你看,这世上又贪又蠢的人总是很多,所以,他们永远不会缺少来钱的门路。

正准备收合同,忽然听见轻盈的脚步声,转头就见楼梯处上来一人。

司机话音一顿,转头看了一眼,就看到一个很非主流的女孩儿,因为太非主流,所有人都楞了一下。

非主流的方若华走过去,扫了一眼在场的小姑娘们,她来之前也没想到,这帮人的业务还挺忙!花样也够多。

方若华目光一顿,盯着蔡玉看了两眼,心下不觉有点意外,可仔细一琢磨,又不觉得意外。

最容易忽悠的,可不就是十七八岁中二少女?

第九百九十四章 杀人

方若华走过去,站在蔡玉面前,低下头看了看那一纸合同,面上也露出一点意外,摇了摇头道:“真没想到,你们这业务可够忙的。”

司机一愣,蹙眉。

蔡玉听见她的声音,只觉得有些耳熟,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过。

可这么一张非主流的脸,真看不出五官,也确实认不出这人是谁。

不等众人有反应,方若华笑了笑,忽然伸出手,三两下将那一叠合同撕成碎片。

蔡玉猛地站起身:“你干什么?”

司机一眯眼,“这位小姐,请问你有什么事吗?如果是个人恩怨,请出去解决。”

他一边说话,一边暗自使了个眼色,外面登时围拢过来好几个壮汉,伸手摸腰。

这些人腰里鼓鼓囊囊,显然都带着武器。

方若华一笑:“恩怨?”

她伸手揪住蔡玉,也不顾这小姑娘惨叫惊呼,将她往沙发后头一塞,随即转身,脚尖一抬,瞬间就恶狠狠踢中司机的下身。

“嗷。”

司机像只煮熟的虾米似的蜷缩起身体倒在地上,满头大汗,疼得意识一片空白。

大堂里那么多人,甚至都没看见她身上任何一个部位有动作。

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司机就倒下了。

外面一帮打手本能地并腿弯腰,一伸手护住下身,一时也觉得自己某个不可言说的部位剧痛。

就这么一瞬间的晃神,方若华迅速揪住司机的脖子拖起,很随意地抡一圈,撞在那些打手身上,也就眨眼工夫,这些人就通通倒地不起。

她走过去一脚一下,全踩在脖子上,毫不犹豫。

这会儿,那群小姑娘才吓得惊叫,冲出大堂狂奔而去,哪里还顾得上拍戏不拍戏?

方若华一手拎着司机,一手把蔡玉拉出,冲蔡玉笑了一下:“回家吧。”

蔡玉猛地打了个哆嗦。

事情发生得特别快,竟然没有惊动任何人,这一点方若华早有预料。

他们那帮人做事的时候,肯定有所准备,需要的环境是绝对安全的环境,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要是有人闹事,总不好动静太大。

所以就算金怡宾馆不是这帮人的大本营,他们大概也提前做了工作,要求宾馆方面不要打扰。

方若华刚才上来的时候,还注意到几个巡逻看门的家伙,只是她的脸再惨不忍睹,也是年轻姑娘,对方自不会阻拦。

拖着司机出了大堂,方若华一松手,改成搀扶,推着人慢吞吞地走,径直上楼。

司机的表情越来越恐惧,他努力想说话,却不知为什么一声都发不出。自己的腿还不听使唤,竟然自己随着这女煞星一步步向前走。

他心中又惧又怕,一时简直把方若华当成了会妖术的妖女。

尤其是看到这人熟门熟路地往玲玲姐房间走,他脑门上就冒出一层细密的汗珠来。

要知道,玲玲姐身上现在就揣着一本老板的重要账册,何况,还有个没来得及出货的小丫头片子在!

方若华状似随意,但心中其实十分小心,她早在玲玲姐上面包车时,就吊在了后头,眼看那辆面包车绕着最繁华的几条街道徐徐转了好几圈。

她一直就坠着,坐出租,也坐公交,没开自己的车。

毕竟不知道前面究竟会发生什么,尽量减少自己留下的痕迹比较好。

一路上看这帮人绕圈子的方式,方若华也不禁有些佩服。

歹毒归歹毒,但眼前这帮渣子的本事可不小,司机开车走的地方都是这个城市车流量最大,地形最复杂,交通四通八达,最难追踪的地处,几圈转下来,经验丰富的狐狸恐怕都难逮住他们这些狡猾的兔子。

怪不得这么多年下来混得风生水起。

就是方若华,竟然也跟丢了两次。

最后还是找人入侵了市内交通摄像头,才总算捉住他们的尾巴。

带着几分警惕心,方若华从司机口袋里掏出房卡,打开房门,一步进门,当即见一道拳影朝她双目而来。

拳影不光快,还带着肉眼不可见的罡风。

方若华甚至感觉到周边惰性的灵气都被扰动,拳头未至,拳风已刺目。

她是真吓了一跳。

今天要是换一个人,直接受了这一圈,不死也得昏迷半年,变成植物人都不会有例外。

方若华侧头避开,不退反进,随手扔开司机,直直冲入对方怀里,和这人眼对眼,差点贴上去。

对方显然大惊,反应却极快,变拳为夹,就要夹方若华的胳膊。

方若华却更是无语,虽然对方化了妆,贴了胡子,多了颗痣,但这是个熟人……迅速压低声音道:“黑三爷年纪不轻,动作到灵便。”

“啊!”

黑三爷捂住手腕退后几步,整条手臂都微微发抖,脸上露出一点不敢置信:“是你?”

幸好在场的两个都不是白痴,没产生什么误会,方若华没有怀疑黑三爷这个江湖巨骗和眼前的拐子团伙有勾结。

黑三爷也没怀疑方若华是他们的人。

虽然这场面的确挺容易招来误会的。

抽身退到一边,黑三爷收起心中对小姑娘年纪轻轻,身手好得不得了的惊讶,迅速道:“你走吧,我弄死了三个,废了十六个。还有几个必须死。”

方若华低头看了一眼,那位玲玲姐倒在窗边,一动不动,脖子扭曲,显然死了。

她第一时间回想自己进来的时候有没有避开所有摄像头,回忆了一遍才松了口气。就是那个蔡玉认得她,唔,到也不算大麻烦。

再一转头,一个梳着两条长辫子的姑娘,还有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儿被捆在床上,嘴巴都被胶带封死。

黑三爷道:“这姑娘可能是被他们拐骗来的,除了这个房间,三楼还有两个,也可能是他们的货。这帮人在郊区有一个据点,藏了一群孩子,每三个小时联系一次,还有一个小时十三分钟,一旦联系不上立即转移。”

方若华:“……”

半晌,方若华还是老老实实地清理自己的痕迹。黑三爷却拖着那司机调头出门,显然还是要去杀人,方若华也没阻止。

话说,虽然她对这位黑三不光没有好感,还十分戒备,如果有证据,一定做一个好市民送他去监狱,但是眼下这事,还是听这位江湖老海的话比较妥当。

论杀人放火的经验,终究人家比较丰富。

两个人动作都很麻利,谁也没有惊动,方若华把那两条辫子的年轻姑娘带了出来,还有那个小孩子,黑三爷看了她两眼,犹豫了下也没有反对。

一路出了金怡宾馆,两个人才找了个固定电话亭打电话报警,直接说金怡宾馆发生了命案。

挂了电话,方若华把惊慌失措的辫子姑娘拉到身前,道:“你是他们请来的保姆?”

辫子姑娘拼命点头。

方若华仔细盯着她的眼睛看了看,点点头,算是确认她没有说谎,又取手机照了一张相。

辫子姑娘登时惊恐。

方若华笑了笑:“我可以告诉你,你的雇主是个人贩子,罪恶滔天,死十次都便宜她,我们两个不问你叫什么,如果不出事,就不打探你的来历,你知道该怎么做吗?”

辫子姑娘拼命点头,脸上后怕不已,一想到自己和拐子在一起呆了好几天,她心里就害怕。

到不是说这姑娘就真那么相信方若华和黑三,但哪怕只是半信半疑,她也一样害怕的厉害。

此时,方若华怀里的孩子忽然哇哇地吐了好几口,随即嚎啕大哭。

辫子姑娘浑身一抖,心中的惊惧更重。

她照顾这个女孩儿好几天,从来没听到她发出半点声音,一直以为她是哑巴,当初那个玲玲姐也是跟她说,他们是带孩子来b市看病的。

没想到,这孩子竟能发出声音?

方若华从口袋里掏出五百八十块钱,她今天就带了这么多。

黑三一看,打开包掏了一千多。

“你拿着钱做车费,现在就离开b市,回家也行,去别的地方也行,不要在留了。”

辫子姑娘是个大人,还好打发走,方若华瞅着抓住自己的裤腿不撒手的小丫头,很怀疑自己如果把她交给警察,黑三会不会出手杀人灭口。

看这老家伙的架势,不像是会心慈手软的,杀人杀得那么干净利索!

方若华干活就够利索,从到金怡宾馆,再到闯门搅局,一共也没有十五分钟。

结果就这十五分钟,黑三杀了仨,还废了那么多,换成她,估计都做不到。

不是说方若华不敢杀人,昔年战场之上,手里的亡魂车载斗量,但战场拼杀,和在法制健全的国家,在大都市内杀人,那不是一回事。

方若华先把小丫头背在身后,两个人再没有多说,很有默契地先直奔黑三爷打听出来的那地方。

这一忙活就是整整一宿。

黎明之前,天色尚黑,郊区一个废弃的修车厂内开出一辆面包,载着好些个饱受折磨的孩子直奔市区。

这辆车会在看到的第一个警察局门前,把孩子们扔下。

黑三叼着一根烟,轻轻吸了口:“我不是阻止你,只是你小,手上能不沾血,就别沾血。”

他叹了口气,“其实就算是我,也不是很愿意再破戒杀人,但这帮人都是畜生,万一让他们逃出生天,不知多少像我家葵葵那么天真无邪的孩子们会遭难。”

方若华平静地道:“此等渣子,活在这世上也是浪费生命。”

她这回动了真怒,看到停车场内的情况,神仙也要动怒。

“这可能是腥飘的人,搜罗弟子的场子。”

黑三爷忽然低声说了一句。

方若华一蹙眉,脑子里回想起原主师父曾经偶然提起的事。

她师父曾说过,江湖上诸多自古传承下来的门派,都门规戒律森严,学了功夫就要守规矩,放之四海皆准的戒律都差不多,反正就是不能仗术法武功而为祸人间一类,其它的像什么不能欺师灭祖,必须友爱同门,大多数门规里都会提到。

可规矩是规矩,总有一些人心术不正,学会了门内秘技,却仗着行恶,为所欲为,百无禁忌,根本不在乎门规,偏偏他们或者人多势众,或者所作所为非常隐秘,或者自身本事高强势力大,无人敢惹,众人拿他们没辙。

这些人,就被江湖同道称为‘腥飘’,人人喊打。

如今这世道,偏偏是这样的人容易发财,容易成势,越来越不好收拾。

黑三就是个腥飘,所以对这些人最为了解,叹了口气道:“走吧。”

今天一路奔波,方若华其实有些疲惫,背着昏昏欲睡,一直发抖的孩子,再看一看躲在树后面,说什么也不肯去警察局的另外两个孩子,再想到他们两个动手的那个狠劲,一时头更疼。

原主十七岁,自己还是个孩子,怎么能给小娃娃们当保姆?

黑三一笑:“有地方安顿他们……放心,你可以监督。”

那就行。

方若华松了口气,慢吞吞转身向回走,刚走到黑三那辆大众迈腾前面,登时止步,回头一看,黑三的脸色在刚刚升起的一抹朝阳之下,一片煞白。

车窗上不知什么人写了一行字,铁画银钩,字还相当遒劲有力——‘破戒当杀’。

黑三沉默片刻,也不多说,直接招呼方若华上车。

车一路开,黑三在道边看到一家小面馆,大概是给走夜路的司机吃饭添水的地方。

“忙了这么久,腹中空空,不如吃点东西?”

方若华沉默了下,也觉得有点饿。

两个人干脆下来一人叫了一碗牛肉面,这种地方的面没什么好说的,反正量大管饱。

黑三一边往嘴里塞面条,一边叹气道:“我不是个好东西,你肯定看出来了。”

方若华点点头。

骗子一个,这一点不用多说。

“但我现在已经好多了,你要是看到十年前的我,恐怕你得先下手把我给宰了。”

黑三虽然精神不太好,却稍微起了一点谈兴,简单和方若华交代了下自己的出身。

“我小时候家里穷,我上面三个哥,一个姐,下面两个弟弟。”

“兄弟姐妹们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种地吃饭,脑子里从不多想,我却不一样,我自小聪明,学什么都快,脑子活泛,既当过小红、卫、兵,也在黑市上做过买卖,投机倒把的事没少做。家里人都说,我这种人,迟早要下大狱,挨枪子。”

第九百九十六章 四合院

蔡玉的事,其实不难打听。

蔡家的这个小姑娘,在他们学校那是颇负盛名。

b市十四中不是个特别好的学校,里面某些差班的学生出了名的难搞,不好好学习,逃课打架的比比皆是,校园霸凌现象自然也很容易出现。

蔡玉一开始因为家里和其他学生比,普通得多,所以饱受欺凌,好些班级的学生都是花钱买进去的,学生们的家庭都是小有资产的富贵人家。

当然,真正家世好,特别有钱的人的孩子肯定不读十四中,就是家里的孩子冒出几个不会读书的,人家也是读贵族学校,在别的方面培养,不可能放任不管。

也就是某些小富人家,读太贵的读不起,又想让自家的孩子上学,做点正经事,才会到十四中来。

以至于十四中什么牛鬼蛇神都有。

蔡玉刚一进学校,吃了好些苦头,被堵在厕所里浇冷水,被抢零花钱,被暴打得遍体鳞伤,之后她一咬牙,一狠心,就从被害者变成了加害者。

她比那些打她的人的还凶狠,还残暴,很快就在校内外发展了一批所谓的小弟小妹,在校内横行霸道,没多久就成了新的校园一霸。

蔡玉的确是个能狠得下心的,换成别的姑娘,心里发狠也不一定真能暴戾得起来。

打人成瘾,可人是活的,是生命,是自己的同类,并不是什么人都能把满腔凶恶倾倒在活生生的人身上,能做到的,大底心灵有缺。

蔡玉性格上大概本来就有些问题,再加上十四中恶劣的环境,于是就有了这样的结果。

如果不发生什么意外,蔡玉很大的几率会在伤害别人的同时毁灭了自己。

也有可能某一天她中二病过去,长大了,把曾经的一切忘掉,过上平淡的新生活,很多年后再见被她霸凌过的同学,她也能一笑了之,说一句当时年轻不懂事,就自以为过去了。

奈何她竟然惹到了黑三的宝贝女儿孙葵葵身上。

b市的十四中,算是市内普通高中,升学率还是要有,除了这些关系户外,也有普通班级和尖子班,其中尖子班的学生都是学校重金挖回来的好学生,论成绩不比排名数一数二的学校里的优等生差。

有优等生,也很自然地冒出几个看起来干干净净,很帅气,学习成绩优异,也会玩的校草偶像。

高三便有一学神,叫王章,长着一张堪比明星的俊美面孔,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通常情况都是第一,在市里也能排名前十,是十四中赫赫有名的人物。

满校的女生就没有不喜欢他的。

蔡玉也喜欢他,喜欢的不得了,她意外与王章有过两次交集,越发觉得王同学性情温柔,学识出众,是天底下最好的男孩子。

虽说她知道,自己配不上人家,而且面对优等生,她自然而然便有些胆怯,只敢偷偷在心里喜欢,并不敢当面说破,可是总免不了嫉妒所有和王章走得近的女同学,但凡让她听说谁和王章接触,她就带着人狠狠教训那人一顿。

去年,孙葵葵还是临省东山省h市师范大学的毕业生,当时王章在h市参加一个特别有名的奥数补习班的学习,孙葵葵在补习班打工,做一些助教的工作,两个人便认识了。

王章比孙葵葵小四岁,可是竟然对孙葵葵一见钟情,哪怕补习结束,他回了学校,都忍不住一再和孙葵葵联系。

少年人的欢喜哪里能紧紧藏住?王章也有交好的朋友,就忍不住把自己隐秘的心思和朋友们分享。

于是,这事就传扬开来。

在h市也就算了,在十四中,这事传得沸沸扬扬,蔡玉一听,王章喜欢了别的女人,而且那个女人还是个比他大五岁的老太婆,这不是狐狸精是什么?

蔡玉心中激愤,竟叫了一帮人千里迢迢跑到h市,盯着孙葵葵盯了好几天,找到机会把人拖到厕所里打了一顿,还差点拍了她的裸、照。

要不是孙葵葵拼死抵抗,宁愿死也不受辱,蔡玉身边的那些小姐妹们也不是真正的混混,还是学生,没到胆大包天的地步,恐怕孙葵葵的结局更为惨烈。

就是没有拍她的裸、照,也把人打得不轻,尤其是脸,这帮人专门冲着脸打,一头青丝都给剪得乱七八糟,钱包里四千多块钱也全被抢走。

孙葵葵因此受了很大的打击,差一点崩溃,黑三爷看到爱女如此,火气怎么可能不上来?几乎没被气死,哪怕拼着破戒,也想让蔡玉付出代价!

而且,蔡老板夫妻也被迁怒。

在黑三爷看来,养不教父之过,教出那样的女儿,就是他们的罪。

蔡玉那小丫头片子当时还没成年,黑三爷恨得咬牙,却压着性子没着急,先安慰女儿,给女儿疗伤,带着女儿看心理医生,等女儿缓过劲,他和老伙计带着几个弟子手下,才到了b市。

当时黑三爷调查了很久,确定蔡老板虽然知道女儿爱逃课,喜欢胡闹,但对她对学校学生霸凌的事,到是不知情。

也是黑三爷年纪大了,也想为妻女积德,这才把恨给生吞了,决定只小小教训蔡老板一顿,只让他破点财,他孩子抢了自己女儿四千,他就让他损失十倍。

有些是方若华打探的,有些则是她的猜测,但应该没太大出入。

方若华猜出黑三爷的心思,一时都觉得这人不像自己见到的那位杀人不眨眼的枭雄,连报仇都如此小心。

换成其他心狠手辣的江湖大佬,弄死蔡老板一家都不稀奇。

虽然方若华一插手,蔡老板的钱财没失,但想也知道,黑三爷肯定不会放过蔡玉。

想必蔡玉这丫头受了足以让她真的害怕的教训。

的确,自从出事,蔡玉有十好几日连家门都不敢出,蜷缩在被子里一声不吭,从点火就着的炮仗,变成个闷葫芦。短短时间内就瘦了一圈,头发是没了,要不然恐怕也要大把大把地掉。

蔡老板夫妻急得连生意都做不下去。

方若华一看这个,就顺理成章地辞了职,也换了个住处。

蔡玉如今的模样,蔡家也不适合有外人在了。

……

b市前些年大规模进行城市建设,几乎每天都能看到无数的高楼拔地而起,又有无数的高楼大厦被爆破推平,新城区发展得越来越快,建设得越来越漂亮,但外地人来b市,不去老城区,简直等同于没到过此地。

这座城市有悠久的历史,老城区保留了很多几百年前的古老建筑,在以前,好些古建筑都破损得厉害,这些年市政府为了开发旅游业,着力进行修复,老城区也好像披上了一层新衣,从耄耋之年,垂垂老矣的老太太,变成了半老徐娘,别有风韵。

‘城中村’就是一片古建筑群。

乍一听好像是如今传统意义上都市里的村庄,代表着落后和发展停滞。

但其实不是。

这里生活的多是在b市扎根数代人的坐地户。

别以为沾上古建筑的边,这地方就显得特别有文化,在b市老城区,各类古建筑群落随处可见,根本没什么稀奇的。

只有那些古时候大户人家的豪宅,才真正有意义,像城中村这一片,从古时候开始就是贫民区。

人家那么多古代贫民区到现代发展成富豪云集的所在,这里偏偏不,好像时光在它的身上停滞,多少年来,这一片依旧是混乱的,生活着为生活辛勤奔波的市井小民,从头到脚都显露出一股子村气。

据说十几年前市政府打算对这一片进行改造,也有过规划,想要在这一片建造大学城,可惜当时领导班子比较混乱,意见不一致,而且这地方古建筑太多,领导们也是顾忌重重,遇见了很多问题,这事便不了了之。

十多年下来,这一片楼房和古建筑交错,看起来陈旧而又怪异。

反正这些年没人再想过开发,有传言也不过是不了了之,如今这地方鱼龙混杂,是什么人都有。

方若华背着行囊,身边带着三个孩子,按照黑三爷手下的说法一路寻到城中村,远远就看到那个四合院红色的围墙。

抬头看半空中袅袅炊烟,方若华顿了顿脚步,小女孩儿一头撞在她腿上。

这女孩儿小名是小骨朵,黑三爷省事得很,直接起了大名叫花骨朵。

两个男孩子是兄弟两个,大的十三岁,小的才十岁,一个傻蛋,一个狗剩,这名字录户口的时候不大行,黑三爷大约也是随手给改的名字,花洒,花垢。

方若华:“……”

她都为俩发愁,这上了学,还不得让同学们笑话一辈子。

她本来不乐意接这三个烫手山芋,她这岁数还不到十八,带三个孩子算怎么回事。

小花骨朵到也不痴缠,小声道:“黑爷爷说他去投案自首赎罪去,不是死刑也是无期,我们三个你要是不要,那不要紧,我们能找活干,自己养活自己。”

方若华叹了口气。

三只小灰兔扔狼堆里,没个大兔子守着,方若华想想就毛骨悚然。

要是没见过的小兔子也就算了,方若华如今身如浮萍,一介草莽,有那么点社会责任心都搁在为社会大众剿灭人贩子的伟大事业上,真不觉得自己必须得照顾三只小兔。

可兔子就在眼前,怯生生的,活的,软的,方若华就不自觉心生怜意了。

吸了口气,方若华想了想,也没把人扔下,这几天一直带着孩子在街面上讨生活,变个戏法,画地卖艺,赚点口粮而已。

今天上午照例去变戏法,结果又帮警察破了一起拐卖案。

英雄做完,方若华觉得必须地寻一个安定的环境,给这三个孩子正常的生活,他们现在这个年纪正是需要安定的时候,如果一直在街上混日子,未来恐怕不好说。

三个娃娃都在拐子堆里呆了很长时间,沾染了一身流毒,不好好洗刷干净,怕是要出事。

思来想去,方若华干脆就顺了黑三爷的意,拿着房产证准备来接收房子,可现在到地方一看,一时却觉得黑三爷给她的这个地方,恐怕有点猫腻。

话虽如此,方若华还是抱着小骨朵,领着花洒,花垢,走到大门前敲门。

大门一开,里面露出张沉闷的,苦大仇深的脸:“找谁?”

“你好,这里是城中村,铁拐李街三百一十五号吧?”

里面的壮汉蹙眉:“上面,门牌号看不见?”

“唔,那这里就是我的房子,请问您是哪位?”方若华笑道。

那壮汉一愣,随即色变,嘴唇抖了抖,怒道:“滚球的,哪来的神经病来老子这儿开涮!”

说着,这人砰一声关上门。

方若华蹙眉,就听里面静悄悄一片,半点动静都无,她再敲门,已经没人给开。

花洒眼珠子一骨碌,偷偷扒拉方若华的衣袖,小声道:“就他们家这破锁,拿铁丝一捅就能开,回头趁着晚上,叫几个兄弟开上车,撬开门进去,一人喂点安眠药,扒干净衣服,弄车上拉到郊外山沟沟里一扔,他们再想找回来起码也得好几个小时,到时候门锁早换了,看他们能怎么办!”

花垢还一脸赞同,跃跃欲试,瞧着马上就要招呼人做事的模样。

方若华一口气噎胸口,在心里默念,一个十三,一个才十岁,小孩子而已,慢慢教,不生气。

不过才十几岁的年纪,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琢磨出这么个主意,心够狠,手够黑,胆子也大,怪不得那帮人不舍得伤他,而是打算认真调教好,作为后备人才收入组织。

这年头,拐子也有人才压力。

只不过遇事不想着报警,经公处理,先要走歪门邪道,此等习惯不能放任,得把这性子给掰过来,要不然过个几年,真要从灰兔子变成黑兔子了。

方若华面露腼腆可爱的笑容,领着三个孩子在街上随意走动,不着痕迹地打探了一下这一户人家的来历。

一个年轻女孩儿,还带着三个孩子,没有人会觉得她们是危险人物,自然不会防备,很快,她就把那一家人的情况摸得七七八八。

第九百九十七章 让

这也得赶紧城中村的环境,房子比较陈旧,隔音效果不好,在家两口子打架,邻居的邻居没准都能听到一点儿声儿。

四合院里现在住的是两口子,居然是三天前才搬来的新住户,街面上的人就是某一天早晨看到有人进出,才知道原来这座古旧的空宅子里又住了人,谁也不知对方具体是什么时间过来的。

丈夫就是方若华看见的那个汉子。

别看那男人长得磕碜,据说娶了一个挺漂亮的女人,大家有一回见到那个小媳妇出来买了两把葱,帽檐压得很低,只露出雪白的下巴,皮肤又白又嫩。

不过,女人并不爱出门,到是可惜得很。

这些是卖豆腐的男人和超市售货员调笑时说的玩笑话。

“我看那男人不像是个善茬,昼伏夜出的,也不知道做什么营生。”

卖水果的大娘和卖蔬菜的大叔漫不经心地道,显然只是随口一说。

虽然和钢铁丛林比,邻里关系亲密也复杂,可事实上大家都不怎么关心别人如何,有时间操心一下老婆,孩子,房子,票子不好?操心别人作甚。

汇总一下资料,大体就知道夫妻两个中的妻子,身材很好,皮肤雪白,只是可能不大健康,今天院子里一直有一股子药味,很难闻。

若非这两夫妻和邻居不熟,摸不清楚脾性,那男人又看着不好惹,恐怕大家早就要抗议。

男人喜欢夜里出门,也许来历不善。

“哎。”

方若华了解完情况,忽然叹了口气。

小骨朵没吭声,花洒吓了一跳:“怎么了?难道他们不肯还房子,要不要咱们找人……”

方若华一手按在这小子的头上,轻轻摇头:“刚才不该直接上门说破。”

三个小孩儿都满头雾水。

方若华又笑起来,并不再说,其实她还是怕黑三爷拿这套房子当鱼饵,想钓她这条小鱼。

要不是担心这个,为什么好几天不愿意带着娃娃们过来?

她也知道这么想未免自恋,她与黑三爷无冤无仇,交集不多,人家害她做什么?她也没什么东西值得让那位觊觎。

只能说那句老话很对,江湖越老,胆子越小,她方若华正经算得上是老江湖了。

此时天色已晚,夕阳将落,冷风骤起,淅淅沥沥的雨滴落下,方若华犹豫了下,到底没马上报警。

她到没有原主那种,被她师父养成的,不喜欢招惹警察的江湖习气,但是谁闲着没事干愿意和警方打交道?

何况,最近方若华刚伙同别人杀人放火来着,她就是自己没杀人,也得背上知情不报的罪过,再说,世道这么乱,谁能保证接下来她不会杀人?

还是与警察少一点接触更好些。

方若华领着三个孩子直接进了旁边一家小民宿旅店。

三个人都没有商量,却同一时间,自然而然地踱步进了这一家民宿,明明不远处还有环境看起来更鲜亮的小民宿,马路对面也有全国连锁的快捷酒店。

方若华眼睛里不自禁露出一点笑意,那位调门大佬会松口同意留下这三个孩子,还真不是没有道理,他们三个都极有灵性。

也许他们自己都不明白,自己做出选择的理由,那是长时间混迹在复杂环境中得来的一点灵光,一点本能。

真要说道理,只能说这间民宿的位置好,后门正对百货大楼,侧门正对街道,二楼窗户向外看,四周环境都能观察得很清楚,一旦出现意外容易走脱。

总之,当下这几个住处比较,眼前民宿就算是易攻易守的好地方。

方若华要说的话,这地方是本地灵气集聚之地,风水最佳,住在里面容易安眠。

要是没有猜错,这家民宿一定生意不错。

雨淅淅沥沥地下,一直未停。

柳潮生调整完自己的腹带,弯腰打上绑腿,换了一双千层底的布鞋。

柳絮倚在门边,静静地看着师兄,眼睛里含着一抹轻愁,如烟如雾,就如窗外的雨。

“师兄,你……小心点。”

“哎。”

柳潮生猫腰伸手抓住床下的一个大编织袋,轻轻拖出来,又抓了一把药粉洒了进去,系紧口袋,拎在手里,推门而出,回过头看了看柳絮:“我给你熬了药,等稍微凉一些就喝,等你喝完我便回来了。”

“我知道。”

柳潮生在门口一甩手,细细的蛛丝千刃长索网从他袖子里飞出去,封闭住柳絮的门户,在细雨里看,完全无形无迹。

雨水打在身上,柳潮生只觉得冷得厉害,心口好像有一簇火焰一点点向上钻,着火的同时,心外头又好似包裹了一层坚冰。

冷热交织,难受的厉害。

他溜着边角,也不坐车,步子却飞快,一步能抵常人七八步,远远一看,好像在飞,手里的编织袋有半人高,他拎着却轻如鸿毛。

一路穿过街市,柳潮生的脚步忽然一顿,眉眼间忽然冒出无边的戾气。

方若华一只手撑着雨伞,另一只手还拎着一只被捆得相当结实的母鸡,慢吞吞穿过雨雾而来,视线好像没有落在柳潮生的身上,又好像附着在他的脸上,脖子上,胳膊上,心口处。

她发现了?

柳潮生的手却不自觉抖了一抖,猜疑止不住地往脑子里钻,心中的杀意滚烫,烫得他目中几乎要落下泪。

杀了她!

师妹身体不好,媛儿还未找到……

方若华脚下的步子非常稳,却是如芒在背,虽然对方低着头,猫着腰,围巾护住鼻梁,但她还是认得这人。

不过是白天去打探了下房子,怎的杀意这么重?如今这世道,难道真到了因为一个眼神,两句话就杀人的地步了?

方若华的目光漫不经意地扫过编织袋,闻到一股浓郁的药香。

药材?似乎隐藏着什么味道,味儿太杂,一时分辨不清。

柳潮生浑身紧绷,右手紧紧捏住自己的柳叶刀。

“柳叶刀,双飞燕,并肩齐出阎王殿,便是敕令三更死,鬼神束手,无常哭……”

柳潮生脑海中忽然响起以前太奶奶爱唱的童谣,身体不禁颤了颤,手掌一翻,柳叶刀缩回袖子里,一掌劈向方若华的后颈。

他的速度极快,掌风凌厉,轻重拿捏得也妙到巅峰,方若华重他这一掌,一准半天醒不过来。

不要以为恰到好处地打昏一个人很容易。

这一刀却落了空。

身后忽然传来一声轻笑,柳潮生猝然回头,就见方若华贴着他的面而立,娇俏的美人面瞬间变成一头吊睛白额虎,血盆大口猛地吞了他的头。

柳潮生栽在地上,恍惚了半天才回过神,抬眼一看,漫天雨雾,老虎没了……人也消失。

他本能反应先去拽编织袋,一拽拽到手里这才松了口气,怔愣半晌,猛然蹿起摆出戒备的姿态,转头四顾。

雨雾中一片凄清,除了雨水和斑驳的树影,再无其它。

柳潮生按了按头顶上破破旧旧的帽子,紧紧抓着编织袋,迅速消失在巷子里。

方若华一手拎着鸡,一手拿着一包炖鸡料,并没有受到刚刚意外的影响。

阴冷的雨夜,她只想吃点热乎乎的鸡汤而已。

借用了下民宿老板的厨房,等方若华手起刀落,干净利落地杀鸡,烫毛,清理干净,连垃圾都打包扔垃圾桶,短短时间内厨房就又变得整洁明快,老板不禁露出惊疑不定的眼神,看方姑娘的表情有点古怪。

“肯定是怀疑老大是哪里来的凶残女杀手。”

花洒笑眯眯地道。

花垢和花骨朵认认真真地点了点头。

方若华趁他们说话,吃了一条大鸡腿,又消灭掉一根翅膀。

花洒:“……”

“吃完了去睡,明天还有事。”

第二日一大早,方若华在心里琢磨了先礼后兵的几种方案,仔细考虑过要不要经公处理,顺便压制花洒强盗式解决方案二三则,出了民宿,走到四合院门外一看,外面墙壁角落里挂着一浅蓝色小旗,上面写了一个小小的‘让’字。

方若华眨了眨眼,心下奇怪。

旧时的江湖规矩,两个江湖同道碰到一处斗法,一时争执不下,分不出胜负,没到你死我活的地步,有两种比较和气的解决办法,一种是立下旗号,划出道来,偶尔也请德高望重的前辈做评判,赌上一局,输了的自己收拾东西走人。

第二种更和气些,两方人马对坐谈判,看看有没有联手合作的希望,或者一方给另外一方一些好处,请对方退让。

除了这两种之外,另外还有一种例外的情况,就是其中一方准备送个人情,便挂起一旗,上书一‘让’字,表示自己让一步,然后主动退去。

通常如果别人让了一步,被让的人要在江湖同道们面前说几句好听的话,某某高义,心胸阔朗,我实佩服,万万不及之类的吧。

都是埋在故纸堆里的老规矩,要不是原主的师父喜欢讲古,方若华也不能知道,现代社会,谁还有这么多讲究?

方若华心中戒备,取了钥匙开门,一试,没有打开,她也没意外,找了根铁丝开了大门,小心绕了一圈,果然已经没有人在。

花洒抱着小骨朵,带着弟弟,一溜小跑围着院子转了一大圈,兴奋地连翻了七八个跟头。

“院子可真大,屋子也好宽敞!”

这宅子是几十年的老宅子,红墙绿瓦,院子里一颗石榴树,一颗枣树,两三个人抱不过来那么粗壮。

东南西北各有两间大瓦房,厨房在西北角,卫生间在东南角,虽然人气不足,稍稍显得衰败,但原来的骨架还在,似乎时不时地有人打理,屋子里的环境也还不错,地面是大理石的,有床铺,有书桌,有衣柜,款式略显得老旧,可木料都是扎扎实实的好料子,漂亮极了,隐有暗香浮动。

方若华检查了下黑三爷给她的东西,这位也是个妥当人,一应手续齐全,只要这些东西都不是假的,那这套宅子就是她名下的产业。

干脆不多想,指挥三个娃娃认认真真打扫一遍卫生,添置了些简单日用品,就安营扎寨。

房子这么大,他们几个根本住不开,方若华打算把房子租出去,好歹也能有个进项。

方若华翻出宣纸毛笔,一出手就是铁画银钩,很快写好了招租广告,走到大门外把广告贴好。

雪白的纸,漆黑的字,配上满布青苔的红墙,直接就能入镜,充满艺术性美。

花洒一伸手撒了一圈黄土,立在里面一抖手把一和他人差不多高的花瓶抛起来。

“哎呀,呀呀呀呀呀呀~”

花洒拖长了音一叫,蹲下捂住头,瑟瑟发抖,一群行人因为他的怪动静转头看来,这一看就见巨大的花瓶朝着小小少年的头顶砸去,一时间人人失色,个个惊呼,全都吓了一跳,不自觉就驻留停步,围了过来。

花瓶砰一声砸在少年的头顶,众人一颗心跟着扑腾了两下,就见花瓶好好的,小少年的头也好好的,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放下捂住双眼手,似乎怯怯的,还有点怕,小心翼翼睁开眼,翻着眼皮向上瞥了一下,左边走一走,花瓶摇摇欲坠要往左边倒,连忙右边走一走,花瓶又要向右边倾。

围观的人此时明明反应过来,小少年这是拉场子圈人呢,可大家若是没急事的,依旧舍不德散去,忍不住视线追着小少年来回晃动。

方若华立在一边看了看,心中也觉得这孩子有灵性,主要是基本功打得好。

“咦?好巧。”

有个声音响起,方若华心下叹息,暗道——是很不巧才对。

回过头,就见老熟人那位警官阿穆就立在人群外,看着方若华笑。

阿穆做了多年民警,只看长相就颇有亲和力,他的目光落在旁边四合院漆黑的大门上,轻声道:“请问一下,这里的户主是哪位?”

呼一声,花洒头上的花瓶坠落,方若华一矮身,瞬间就钻过人群,轻轻拎住大花瓶的沿口,反手一扔,扔院子里枣树底下。

她动作快的很,周围的人惊呼声还没落,就转成了赞叹,噼里啪啦的巴掌声四起。

第九百九十八章 人渣

阿穆的视线瞬间瞟了不知所措的小少年花洒一眼,随即又看向方若华。

“是我。”

方若华变魔术似的翻出一个大草帽,递给花洒,让他端着过去收一波钱。

围观的人群不知道是不是看她这副死要钱的模样还挺有趣,都嘻嘻哈哈地掏了腰包。

方若华转身请阿穆警官,还有一直站在外围不说话的许默许警官进门。

“院子里还清净。”方若华笑了笑,也不请他们坐,“我是户主,两位警官有什么事吗?”

阿穆显然有点意外。

许默到是默默从口袋里取出一张照片,问道:“这人你认识吗?”

“不认识,根本没见过,两位警官,我们和姐姐才来了没几天,左邻右舍都不熟呢,能认识谁?”

方若华还没说话,花洒就刺溜一下,从人群里钻出,挡在她面前喊道。

伸手把这小子按回去,方若华看了看照片,上面是个看起着挺有艺术家气质的男人,穿了一身浅黄色的t恤,漏洞的牛仔裤,眼睛里颇有一点桀骜不驯,眼角已经有些许细纹,显然年纪不算轻,不过保养得还好,皮肤光滑细腻。

衣服看起来寻常,但都是大牌货,尤其是手上佩戴的腕表,江诗丹顿的,起码值一套房子。

方若华摇头,“两位警官可以问问其他街坊。”

阿穆还没去问别人,旁边卖豆腐的小伙子张头探脑地看了半天便道:“我认识这小子,他是不是犯事了?好像是上个月了,这混蛋走路不长眼撞了我的豆腐摊,他妈的还敢威胁老子!”

抬头看见眼前的警察,小伙子又把污言秽语给吞回去,声音略微低了一点,“呃,反正我看他不是什么好东西。”

阿穆和许默也没多说什么,就是问了问照片上这人出现的具体时间,都见过他几次。

方若华对这些不感兴趣,伸手拎着花洒进了门,一进门花洒就颇为意外地道:“我还以为警察要找原来住咱们家的黑脸大汉呢,吓了一跳。”

像他这样的孩子,都怕和警察打交道,几乎快成了本能。

方若华若有所思,打发花洒和小骨朵他们玩去,自己转头进了东屋。

这间房出奇的干净,略带了一些药香,香味扑鼻,并不难闻。别的房间犄角旮旯免不了有泥泞,表面也有浮尘,独有这个房间干净得异常。

“或许人家有洁癖?”

方若华弯下腰看了看床下,叹了口气,“我这房子如果变成凶杀现场……”

她还租得出去,租不出去?

以后卖,不知道会不会影响价格!

许默和阿穆在外面晃了七八个小时,回到派出所齐齐瘫在椅子上,一口气灌了两杯水才缓过劲。

“没案子的时候清闲,可上面下了协查通告,咱们就只能等着跑断腿!”

阿穆砰一声摔了手里的照片,“真他奶奶的不想为这种人渣加班!”

今天下午,在他们派出所辖区金孔桥桥洞下的拾荒者翻到了照片上这个男人。

是一具下半身失踪的尸体。

尸源很快就查到了,出警的刑警看到他的第一眼,就知道这混蛋是谁。

他可是警方系统里的名人,平时大家在酒桌上,通常要把这家伙拎出来五马分尸七八次,车裂个十几回。

此人叫曹彪,还有个艺名叫安迪,富三代,就在五年前,曹彪以给自己当绘画模特为借口,诱拐了一个艺术学院的女生,把人家囚、禁了整整半个月,期间极尽侮辱,后来这事被一个送外卖的小伙子撞破,报警之后那女孩儿才得救。

这案子没什么可说的,人证物证俱在,曹彪被当场抓获,他当时喝醉了酒,甚至与警察动了手,满嘴污言秽语,被抓起来以后也不老实,在审讯室里多次破口大骂,侮辱审问的警察,嚣张得让人牙痒痒。

更可怕的是曹家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受害者闭口不言,家属们纷纷说他们是男女朋友,只是玩得有点过火,并没有囚、禁之类的事。

于是曹彪就这么特别嚣张得回了家。

半年以后,那女孩儿从学校楼顶跳了下去,一句话也没有留下。

这事让好些警察恨得咬牙切齿,可是有什么法子?

后来死去的那女孩儿的哥哥,拎了两桶石油,冲到曹家要和曹彪一起自焚,结果让特警的弟兄击毙了,听说开枪的那个兄弟受不了那一幕,心理状态特别不好,看了很久的心理医生,最后还是调了文职,以后再也不能开枪。

曹彪实在不是个好东西,阿穆他们办起这件案子来,也有点提不起精神。

“他仇人那么多,查到哪头去?”

阿穆忍不住嘀咕了一声。

之所以查到方若华那里,是警方根据曹彪的助理提供的情况,找到曹彪一个手下,那个手下也怂,听到曹彪出事便六神无主,一口气全交代了。

就在曹彪失踪前几日,那手下替曹彪去配过一把钥匙。

钥匙就是四合院的钥匙。

听说这种事,曹彪经常让人去做,他有几个小毛病,比如喜欢偷东西,再比如,明明家里别墅豪宅一大堆,可他就喜欢偷偷摸摸去住旁人的房子。

经常看哪些宅子经常没人住,就溜门撬锁进去做一些隐秘之事,不把那宅子祸害得不像样,决不罢休。

他做这种事太多了,自是也被人发现过,但以他的身份,就是被发现,经公的可能性也不算大,户主通常不报警,会选择私了。

“助纣为虐啊助纣为虐!”

许默不理阿穆,看过尸检报告,眉头轻蹙,只觉得这死因有点奇怪。

先是下体被砍断,身体受到重击,向是被车撞过似的,最后却中毒身亡。

至于是什么毒,目前还不知道。

世间奇奇怪怪的毒物数不胜数,如果是常见的毒物,检查出来会很容易,但是如果换成稀少的,甚至世人尚不知道的毒物,那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许默打开电脑,上面传下来的资料文件非常大,扫一眼密密麻麻的字,阿穆脑袋就生疼。

曹彪这人的仇敌遍天下,想把他碎尸万段的,光警局内部就有四五个。

多也没办法,只能挨个排查。

四十二个小时之后。

柳潮生和柳絮出现在排查名单首页。

“柳潮生,泉州人,第二中医大学博士毕业生,毕业之后进入s市中医院工作,后因被告调戏女病人,威胁病人家属等多项罪名,被医院辞退。”

“离开医院之后,柳潮生回到泉州老家,在泉州下元村诊所工作,今年三十四岁,未婚。”

“柳絮,孤儿,出身不祥,被下元村诊所医生柳万年收养,高中毕业……好家伙!”

阿穆看了一眼密密麻麻的病历档案资料,脑门上冒出一层细汗来。

“这姑娘是林妹妹吧。”

比林妹妹可惨多了,从小就是医院的常客,看看她得的那些病,从心脏到五脏六腑,就没有一处是健康的。

“六年前,柳潮生和柳絮关了诊所,四处寻找他们师父的独生女儿柳媛媛,柳媛媛六年前失踪,同年,下元村诊所的柳医生车祸身亡。”

阿穆吐出口气,心里觉得柳潮生和柳絮这两兄妹真是有点惨。

“追踪曹彪踪迹的时候,在鑫源大厦找到了一张曹彪和柳絮交谈的照片。”

“我们去鑫源大厦询问过知情人,找到目击者,据说当时柳絮拿着柳媛媛的照片,四处询问有没有人见过柳媛媛,然后曹彪走过去和柳絮交谈,柳絮很激动的样子,两个人就一起走了。”

阿穆越说,觉得有点不妙,拿起柳絮的照片看了看,真是个很美很美的姑娘。

皮肤和白瓷一样细腻光滑,一身病骨支离,却是着实可怜可爱。

“曹彪那老色鬼,见了这样的姑娘会不喜欢?”

“现在怀疑柳潮生和柳絮两个人最后出没的地方,就在旧城区,城中村,铁拐李街三百一十五号居住过,我们问过附近的居民,看了照片都只说有点像,不能确认。如果确实是他们两个,那么他们和受害者的确有很大的可能有交集,而且受害者失踪之前最后见到的人,正是柳絮。”

一堆同事越是讨论,阿穆就越觉得心里有点不舒服。

“总之,上面的协查通告下来了,内部通缉柳潮生和柳絮,先找到人再说。”

城中村

“林奶奶,我的好奶奶,那些个什么保健品,咱们吃起来真是心里不安稳,都是普通老百姓,看不出那东西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是普通的假货也就罢了,只当花钱哄自己高兴,反正吃不坏人,万一要是碰上个黑心肝的奸商,弄点对人体有害的,这不是花钱遭罪?”

“所以啊,还是咱这鸡蛋好,看见没有,鸡满院子,满菜地跑,大家出来进门就盯着它们,我们家花骨朵每天养蚯蚓,捉虫子,辛辛苦苦伺候,大家也都瞧在眼里,是不是正经的走地鸡?看看那一片枸杞,这帮小东西没少跑去吃,它们下出来的蛋营养成分能差?八十块钱一盒,贵吗?一点都不贵。”

二十八岁白领精英方胜男开着车停在小区的停车位上,一下来就见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子站在那儿忽悠她奶奶。

对面最近几天才忽然冒出来的杂技演员们,一群人坐着小马扎,拿个大鼓当桌子,吃烤串吃得满嘴流油。

在舌尖上咂摸了下,方胜男忍了忍没说话。

一盒十个鸡蛋,八块钱一个,似乎是贵了一点,但是想想她奶奶自从前几日迷上家门口忽然冒出来的杂技班子,又被忽悠着开始买了两回鸡蛋,药膳,手工点心以后,居然每天都跟着人家跳舞,下棋,喝茶,竟然再没有唉声叹气,哭天抹泪地看八点档电视剧,更没有硬拉着自己跟着一起看。

就只这一点好处,她觉得就很划算,再说,看样子还能省了每个月被忽悠走的平均数千元的营养品,保健品,最要紧的是,那鸡蛋它确实好吃,比外头买来的好吃得多!

方胜男刚安慰完自己,就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学生,身上还穿着校服,声音清清朗朗地道:“你的鸡蛋有商标吗?你有没有营业执照?卖这么贵,交税了没有?你的鸡有没有走检疫程序?”

他身边还站着个女孩子,神色有点无奈,不着痕迹地扯了一下他的衣袖。

花洒被噎住,眼睛向上一翻:“你家邻居养几只鸡,掏几只鸡蛋惠及邻里,还用得着整什么商标,要什么营业执照?别糊弄人行不行,动物检疫法咱不是不懂,鸡蛋不包括在内吧,我卖的又不是鸡!”

“傻蛋,方姐叫你呢。”

旁边一看吵起来,连忙把花洒给支走,那年轻男同学微微一笑,脸上到带出几分轻蔑,转身也走了。

花洒回头瞪了他一眼,还有点气不平:“切,还营业执照?我什么执照没有?就是想要飞机驾驶执照,三天也能给他整出来。”

“咳。”

方若华瞪他一眼。

花洒就老老实实闭上嘴。

方若华扫了一眼,见那学生低声和孙葵葵说了两句话,转头便向西而去。再向西的那两条街,一到晚上就有些混乱。

不过最近警察老是出没,那帮牛鬼蛇神们消息灵通,都躲出去避风头,这两天应该很安静。

“那小子叫王章对吧,就是他一直在追求孙葵葵?”花洒撇了撇嘴,“胆子到不小。”

孙葵葵是随便什么人就能追的?

王章此时已经领着孙葵葵走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中,一会儿看看那边的古董文玩,一会儿又去看看这边的各种小工艺品。

“手工绣鞋,三十年老绣娘手工制作,吐血大甩卖了,三百一双,概不还价。”

“独门秘方,专治青春痘,先治疗再给钱,不见效不收钱嘞。”

城中村有两条步行街,前西街和后西街,街上各种古老的店铺无数,摊贩也多,卖的东西五花八门,相当热闹。

“噗!”

王章低声笑起来,温柔的眉眼间略带几分刻薄,“都什么时代了,还有卖狗皮膏药的!”

打着独门秘方,治青春痘牌子的中年汉子,正卖力地给两个大妈推销自己的产品,说得吐沫横飞,忽然而来的一句调笑,弄得两个大妈连连摆手,转头就走,中年汉子叹了口气,显得有些颓废,压了压帽檐,到也没有找王章的麻烦。

第九百九十九章 运势不佳

孙葵葵忍不住拽了下王章的袖子。

对于这小孩儿,孙葵葵也是拿他没什么办法,说追求什么的,在姑娘眼中,这就是个小孩儿,胡闹而已,他这个年纪的孩子,对年长女性好奇,也正常得很,就是孙葵葵自己的同班同学,还有喜欢比自己年长七八岁的老师和校医的,喜欢归喜欢,谁能当真?

等男孩子变成男人,多数会转头去喜爱年龄更小的小女生。

当初因为王章的事,孙葵葵遭了大罪,可遭得罪再大,她也没迁怒王章,甚至连提都没有提。

她和母亲搬家到b市,王章知道之后老过来寻她,她略有些烦恼,可是以这姑娘的性子,只会把人当朋友一样,好好接待。

考虑到王章学业紧张,到要劝劝才好,只是面对高三毕业生,总归得拿捏分寸轻重,这还是个优等生,如果因为杂事影响到成绩,孙葵葵心里过不去。

卖狗皮膏药的汉子手脚麻利地收了摊,看样子在眼前这地方,药是卖不出去了,还得换个地处才成。

孙葵葵有些别扭。

王章冷笑道:“葵葵姐你的好心可不要随便给这些骗子,人渣,还什么祖传秘方,狗皮膏药,如今谁信这个谁是白痴!”

孙葵葵没奈何,只好拉着王章调头回去,既然来了,还是让他老老实实在家里补习功课的好,高三的学生唯一的任务就是学习,再学习。

王章却是难得和孙葵葵一起出门逛街,满心高兴,他以前不是没有交过女朋友,在学校里喜欢他的女孩儿多得很。

他也交往过两个,但是交女友,仅仅是面子上好看,就和买个新游戏,也没什么不同。

像他那么大年纪的男孩子,本来也是宁愿打游戏,不想陪小女生玩的多。

可遇到孙葵葵,一切都不一样了。

王章也说不出来有什么不一样,反正他去见孙葵葵之前,必然要好好打扮,有时候还会偷偷摸摸地翻出他爸爸以前的西装穿戴整齐。

他越来越想长大,不愿意让人把自己当小孩子一般看待。

绕了一圈,王章抬头又看见葵葵他们小区附近的那个杂技班子。

他这个月一共来找葵葵七次,这也是他第四次看到这一群人。

一个个长得贼眉鼠目,讨人厌死了!

王章记得他第一次看见那帮耍杂技的,就是这个黑皮肤的女魔术师在变魔术,他走到的时候,对方正好拿了一个破酒杯放在桌子上,一只手拎茶壶向里面倒水,结果一壶水灌进去,水怎么倒都倒不满。

这破魔术有什么新鲜?

肯定是杯子和桌子被动了手脚。

王章为了在葵葵面前显摆,就指点了几句,结果声音有点大,不知怎么让魔术师听到了,便招呼他上去检查。

他会怕这帮故弄玄虚的?

王章当即就趾高气扬地走过去,然后把桌子,椅子,酒杯都翻了底朝天,愣是没找到任何猫腻,他一时气不平,刚想去翻女魔术师的袖子和口袋,就听到围观的人哄堂大笑。

一转头,不知道从哪冒出来只黑黝黝的大猴子,正挤眉弄眼,张牙舞爪地学王章。

王章怎么走,猴子怎么走,王章什么动作,猴子就什么动作,连表情都一模一样。

他看不见自己的姿态动作表情,单独看他的模样,到也挺正常,如今让猴子一学可好,众人怎么看怎么都觉得特别可乐。

王章登时羞得恨不得钻地缝里去,恼羞成怒,就把杂技班子这群无赖都给恨上。

要是方若华知道王章的想法,估计又想叹气,感叹这孩子真不好带。

耍杂技,跑江湖的,讲究和气生财,不能得罪衣食父母。

当年原主师父教原主,授技之前讲了不少规矩,其中一条便是与人为善,和气生财,比如说大家辛苦卖艺,到了收钱的时候,不光要认真感谢那些掏腰包的客人,让他们感到愉悦,认为自己的钱花得值,就是那些白看的客人,也要客客气气道谢,感激人家愿意驻足给自己凑人气。

哪里有戏弄客人的道理?

哎!

家里仨小孩儿都太淘气,和熊孩子比,杀伤力也不算小,会撒娇卖乖,还皮糙肉厚,方若华的手段不少,差不多能用的也用上了,但要把他们的性子给正经掰过来,怕是还需要足够漫长的时间。

方若华立在竖起来的长竹竿上,一袭大红的旗袍,手上脖子上金光闪闪,目光潋滟,居高临下看着王章翻起白眼,拉着孙葵葵目不斜视地直接踢踢踏踏地走过去。

“小同学,姑娘,你们行行好,我们家娃病了,家里穷看不起病……”

一个头发花白的干瘦妇人,怀里抱一纸箱,箱子里零零散散地堆了不少钱,有一百的,五十的,也有十块,一块的,甚至还有五角的。

干瘦的老妇人拉住孙葵葵的衣角。

孙葵葵犹豫了下,伸手就去掏钱包,王章一把把人拦住,蹙眉:“葵葵姐,你别被骗了。”

说着,他怒瞪那老妇人,冷笑:“这谎话还真是张嘴就来,平白无故诅咒你们家孩子生病,也不嫌磕碜,要不这么着,你发个誓,要是你家孩子现在没得重病,你就脸上长臭虫,手脚溃烂,生孩子没**,死了也让人刨坟头!”

老妇人一听,喘息登时粗重,胸腔里呼噜呼噜地冒出巨响,头晕眼花。

王章洋洋得意地一挑眉,冲孙葵葵露出笑脸:“看吧!”

话音未落,老妇人两眼一闭,扑通一声倒地,旁边钻出两个大汉,面孔狰狞,冲过去一把抓住王章和孙葵葵的胳膊。

孙葵葵大惊,只觉得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王章同样吓了一跳。

“敢欺负我妈,混蛋!”

“带走,带走,要是我妈没事就算了,有一丁点问题我就弄死他。”

王章拼命挣扎,可抓住他胳膊的手臂好像钢铁做的一般,完全无法挣开。

“你们要干什么,我报警了,放开玩,放开葵葵。”

两个汉子听而不闻,拖着人一拐弯,就钻进小巷子里,显然对周围的环境非常熟悉。

孙葵葵眼睛一红,落下泪来,又惊又惧,就在几乎要绝望时,前面忽然传来车轮声,抬头便看到一辆电摩冲到眼前,一个甩尾,在狭小的环境中完成调头,两个竹篾片飞出去。

那两个汉子登时手腕一疼,不自觉松了手,再一回神,王章和孙葵葵就被扯上了车,电摩飞一般地冲出去。

司机戴着个大偷窥,一时到看不清脸,但这司机个子有点矮,不是个半侏儒,就是个小孩子。

王章和孙葵葵只觉脸颊被风刮得生疼,一出巷子,来到街边,他们两个就被轻飘飘地推下车,司机也不摘偷窥,只笑道:“快回家,到晚上这边更乱,方姐说了,你最近运势不佳,晚上不要出门为妙。”

说完,电摩一启动,慢慢悠悠汇入街道的车流之中。

王章背脊发凉,这才发现衣服都被汗水给浸得湿透。

孙葵葵蹙眉:“走,我送你去公交站,你赶快回家,明天还要上课。”

王章点点头,刚要走,一抹口袋,脸色大变:“我手机呢?”

他手机里通讯录很重要,可不能丢。

王章猛地回头看向那小巷子——是刚才挣扎的时候掉了吗?

天色渐暗,城中村的灯光明媚,虽然有风,但方若华还是领着杂技班里的人一直玩的晚上九点多,才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休息。

目前这个班子是临时凑出来的,有几个是原主以前带的人,其他的都是他们各自认识的朋友,暂时没活儿,便到方若华这儿打个零工。

方若华的根底好,脑子灵活,也愿意教人,大家相处得很愉快,花洒还时不时地在她耳朵旁边敲边鼓,说正经组个方家班,好把师门绝技发扬光大。

绝技?

每次听花洒这么说,方若华都想叹气,原主当年也有过这样的宏愿。

她师父生前就老叹息,传人难得,祖上的技艺没人继承,他们这帮老古董,都快要断掉传承了。

但哪里有那么简单?

彩门秘传,有一秘法,两功法。

一秘法,能养浩然气,助人入静,抱一守中,滋养灵识,据说祖上最高境界能成就陆地神仙,移山倒海,无所不能。

但这秘法门内人人皆知,是一卷残破古画而已,彩门传人,鲜少有人能从中悟出些东西,先后两代传人都是在师父指点下,养气修身而已。

两功法,轻功,柔功。

彩门的轻功和柔功在江湖诸多门派中绝对位列第一。

轻功不好,柔功不好的,都出不了师,在当年,要是不能出师那是一辈子受苦的命,早晚饿死。

至于现在,先不提秘法,就轻功,柔功就很不好练,资质悟性缺一不可。

可那些资质好,悟性好的孩子哪里那么容易找?就算有,人家放着读书上大学的光明大道不走,跟你学些不当吃不当喝没用的东西做什么?

原主她师父后来都悟了,连自家女徒弟也没多教,指着她上学读书来着。

花洒的电摩飞奔而至,方若华把行礼往上面一堆,自己跳上去坐下。

“怎么样?”

“送出去了,我看这王章是个祸害,跟孔雀似的四处炸尾巴,得把人从葵葵姐身边赶走,要不然出点事,我怎么和黑三爷交代。”

花洒小小年纪,却讲义气得很,他觉得自己的命是黑三爷救下的,他就得报这个恩。

现在黑三爷落了难,别的他做不了,可是照顾葵葵小姐总是应该。

花洒脑子里出现无数‘好’主意,每一个都能把王章整得以后见到葵葵姐就跪下叫女皇,再也不敢套近乎。

方若华轻笑:“不饿?请你吃宵夜。”

晚上撸串的时候这小子就没怎么吃,又忙了半天,肚子里已经咕噜咕噜地叫。

小骨朵在家看这火,牛肉汤此时应该正好,下一把面条,就非常美味。

……

五层的筒子楼潮气有些重。

王章和孙葵葵被五花大绑,捆成粽子,倒在地上呜呜叫唤。尤其是王章,一双眼通红,又气又急,要是此时放开他,恐怕都要气到咬人。

一个灰色唐装的中年人扫了一眼,蹙眉,冲两个气不平的大汉摇摇头:“说了多少遍,没计划就别瞎动手,要不然扫尾难做的很。再说,那个女娃娃也就罢了,油光水滑,能卖个好价钱,男孩子那么大的年纪,你绑他回来吃你的喝你的,有意思吗?”

两个汉子对视一眼,讷讷道:“这小混球忒嚣张,瞧着他就有气,咱弟兄有三回受他奚落,不处置了,还当咱兄弟面儿呢。”再说,他们本来以为这小子要飞,没成想又主动往口袋里钻,这就叫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中年男人想想也就罢了:“最近有江湖同道投奔过来,你们仔细看着,别出什么事。”

他想了想又笑:“也不要紧,那俩差不多上了通缉令,此事假不了,他们自己的麻烦还大得很,不会管咱们的闲事。”

两个汉子应下,三个人出去,把门一锁,留了一人看门,剩下的就去吃饭。

王章饿得肚子里泛酸水,胳膊上的伤口火辣辣的疼,再看看孙葵葵肿得老高的脚,终于忍不住泪流满面。

不知道饿了多久,王章脑子里嗡嗡直响,身体冷得厉害,瑟瑟发抖,忍不住暗想,他再也不乱跑了,只要让他回家,他也不嫌妈妈烦,更不嫌爸爸窝囊。

正胡思乱想,一阵凉风吹过,王章眼前猛地多出个人影,他登时一颗心怦怦乱跳,若不是被捆绑得太结实,怕要一蹿老远。

是他?

定睛一看,黑影是个熟人,哪怕认不出脸,贴着狗皮膏药,祖传秘方字样的木头箱子,他也还记得?

“呜呜呜呜!”

果然天下坏人是一家。

柳潮生摇摇头,先解开孙葵葵的鞋袜,从箱子里翻出一瓶绿药膏,往她脚踝上涂了薄薄一层。

王章登时挣扎得更厉害——什么乱七八糟的药,万一葵葵的脚被弄瘸了可怎么办!

孙葵葵一开始也吓了一跳,但随即就平复下来,那药一涂上,她不动都疼得钻心的脚腕,竟一片沁凉,觉得好多了。

“没伤到骨头,明天就好。”

第一千章 波折

“呜呜呜呜。”

王章还在那儿挣扎,越动声音越大。

柳潮生冷着脸一眼扫过去,王章只觉得面皮像被一堆密密麻麻的小刀子割了几下,身体骨头都瞬间僵硬,阴冷的寒气往骨头里钻。

他一下子消停下来。

柳潮生盯着孙葵葵的脚,见她脚上的药膏都吸收掉,这才走过去,看了下他脸上的伤,随手从药箱里取出一块膏药,信手一撕,撕下来一般,往王章脸上一捂。

“呜呜。”

王章眼泪几乎都要飞出来。

他忍不住苦中作乐地想,不知道学校里那一群花痴女生,看到他如今这模样,还会不会动不动就说他是高冷男神。

眼前这个‘狗皮膏药’肯定要毁了他的脸。

王章虽然是男孩子,也一样爱美,一时心中绝望,眼泪忍不住,一滴滴滑落。

柳潮生:“……”

他也不理这小子,转头先递给孙葵葵一个药片,黄色的,发一点青绿。

“你吃了她,会出现传染病的症状,非常严重,吃完一个小时内就发作,最多三天就会处于濒死状态,等你离开这地方以后,回家就拿五十克盐,不能用碘盐,加一百毫升的水,一口气喝完,喝完了二十小时后症状就会消失。”

孙葵葵一愣。

柳潮生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揭开孙葵葵嘴巴上的胶带,把药塞进了她的嘴里,竟然还是橘子味的,入口即化。

王章满脸惊惧。

柳潮生重新给孙葵葵把嘴贴上,又掏了一片药,冲王章道:“吃吗?吃就点点头,我给撕开胶带,但你不要叫,不要说话,不吃的话,那我就走了。”

王章惊疑不定,心里不想吃,又不是拍电视剧,哪里来的那么神奇的药,解药的方子更离谱,盐水能治病?

柳潮生一看就知道王章的心思,摇头道:“绑你们的那群人是地头蛇,外面三十多家小旅店,酒吧,夜总会都是他们的,人多势众,就是有警察找到这边,也有很大的可能会无功而返,你自己考虑,给你十秒钟。”

孙葵葵却并不觉得柳潮生在骗她,使劲冲王章使眼色,拼命点头。

和王章不同,虽然黑三爷对女儿很是保护,并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接触乱七八糟的事情,可孙葵葵毕竟是黑三的女儿,潜移默化,耳濡目染,很相信这世上的确有某些神奇的人和物。

王章还是不信。

柳潮生一看也没了耐性,直接拿手指一点他的喉咙,迅速撕下胶带,把药塞进去又捂住嘴确定他咽了,这才重新贴住松手。

王章捂住喉咙干呕了了半天,泪眼朦胧地一抬头,就见柳潮生打开窗户,轻轻掰开铁网钻了出去,一双长腿向上一勾,手下用力,眨眼间松动的铁网就恢复原状。

“……”

孙葵葵目中隐隐发凉。

王章瞠目结舌,心中对柳潮生也多出些许敬佩。

……

“老大,呃,方姐,好像出事了。”

花洒两步冲进大门,抓住正打坐的方若华的手臂,急声道,“今天有警察过来,打听葵葵姐的情况,葵葵姐和那个叫王章的前天没回家。”

方若华睁开眼:“别急,慢慢说。”

孙葵葵失踪这事,明面上只是一个二十一岁,已经成年的姑娘两天没回家,在警察看来不是大事,但在b市,尤其是城中村这一片,却是惊起波涛一片,暗潮涌动。

黑三爷犯了事,据说进了监狱,而且他退隐江湖已久,按说已经不算道上多有牌面的人物,但到底还是调门黑三爷,手里头攥着的力量不可能全丢掉。

他把老婆,女儿安排到城中村,当然也在城中村安插了自己人。

如今孙葵葵一失踪,街面上平时安安分分的杂货店老板,猪肉摊卖肉的老头,理发店里的半老徐娘,扫大街的大叔……一干想到的没想到的人物都色变,私底下凑到一起,所有人脉都发动起来找人。

发动起来找人还不说,各种信息汇总以后,都扔给花洒,让花洒传过来给方若华。

方若华叹息,扫了几眼,大部分没用的都扔掉,把其中几条编辑了下,拿手机找出警官阿穆的号码,发了条短信。

发完短信,她就交代花洒看好小骨朵和花垢,自己从厨房拣了一把水果刀,塞袖子里出门上公交车。

那天差点绑走孙葵葵的那些人,方若华已经盯了好长时间。

他们算是本地的地头蛇,老大叫刘阔,搞运输公司起家,后来在旧城区,城中村这一片买了好些店铺房子,生意做得不小。

这人曾经拜在挂门学艺,后来又入过要门,所谓要门,和武侠小说里通常说的丐帮类似,管天下乞丐的。

多年前他又自己脱离了要门,如今算是个半黑不白的人物,收拢了好些不怎么规矩的江湖人,号称大门朝八方,接四方来客,听闻在江湖上还有小孟尝的雅号。

实际上此人坑蒙拐骗,各种勾当都做过,只是他心黑手辣,底下人又多,从来没有被抓住什么实证,一直逍遥法外。

可以说很多案子,警方清楚和此人有关系,就是找不到证据,还得对人家客客气气。

方若华初来乍到,没摸清楚情况之前,都没决定马上招惹此人。

毕竟她艺高人胆大,并不怕此人报复,但身边带着几个孩子,总要谨慎才好。

筒子楼内

一高一矮两个黑脸汉子,蹲在方桌前打扑克,一边打一边聊天。

“哎,咱们俩跟老大这么多年,就没个长进,看看人家小陶,如今都做了总经理,在老大面前已经数得上名号,听说这回转投新老板,就是他牵线搭桥给整成的,将来必然是一号人物,咱们呢?哎,还是当打手的命。”

“不能这么说,人家是真有脑子,咱们比不上,以前老大带着咱哥几个一块儿去拓展业务,我们只会抢个小学生,玩个仙人跳,还时不时地被警察追得到处跑,可人家小陶呢?愣是拉出一批人手,做起了大买卖,连警察见了他都称兄道弟。”

“同一个城市,同一片区域,都是半个月,小陶赚了十九万多,你呢,好像赚了六百?我还惨,整得那点钱吃饭都不够,还得靠同道接济。”

两个人说着,就不自觉有些唏嘘,齐齐感叹还是聪明人能挣钱,不服不行。

正说话,高个儿一蹙眉,侧耳道:“哎,有动静?”

矮个儿脸色也变了变,把牌桌往旁边一靠,推开门,拉开灯,探头看去就吓得神色惊慌:“我去,我去,这什么鬼?”

屋子里两个‘票儿’蜷缩在地上,口吐白沫,浑身抽搐,更可怕的是皮肤上青青紫紫,出现一道道狰狞恐怖的瘢痕。

就是他们这些糙汉子看一眼,也觉得生理性恶心,张口欲呕。

“情况不妙,应该是传染性的。”柳潮生神情凝重,拿出药包在门前门后都洒了一层药,厉声道,“让接触过他们俩的兄弟们,拿上消毒水,都去洗个澡,洗干净一点,楼里赶紧喷上药。”

十几个从各个角落钻出来看热闹的男女,齐齐盯着柳潮生,窃窃私语,人人面上带着忧惧。

柳潮生面色也不好看:“我怀疑这两个人可能去过云南,大理一类的地方,那里有些苗人擅使毒虫,以前好像在哪本书上看过记载,有种毒虫叫千丝虫,细如毫发,会钻入人体繁衍,等成熟之后便啃食患者内脏,最终破体而出。”

“中了千丝虫的症状,和眼前这两例很是相似,这玩意的传染性不弱,不是闹着玩的。”

柳潮生这么一吓唬,楼里十多号人都给吓得浑身发毛。

“那怎么办?”

高个儿汉子惊道。

柳潮生摇了摇头:“反正我不会治,要不然你们就拿厚棉被裹了,趁着夜色扔出去让他们自生自灭得了,留楼可不安全。”

矮个儿连忙叫:“扔,赶紧扔,大王,快点整两床棉被来……”

“扔什么?”

正乱着,忽然有人问,一干大汉回头一看,立时恭恭敬敬地叫道:“陶哥!”

“陶哥!”

高个儿和矮个儿也忙站起身,喊了一声。

陶哥扫了一眼屋里,神色有点奇怪,轻笑道:“既然是传染病,扔出去算怎么回事,不是祸害人?”

众人一愣。

陶哥冷漠地道:“杀了烧成灰,深挖坑,埋了干净。”

“啊?”

高个儿瞠目。

陶哥没好气地道:“怎么?没杀过人?”

那到不是。

高个儿手上也出过两条人命,矮个儿到是真没杀过人,但是就算手上有人命,无不是迫不得已,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情况,那才会下手。

闲着没事,谁愿意杀人?

但不知为什么,高个儿有点怕这个陶哥,轻轻应了声,从腰里摸出把刀,一脸嫌恶地迈入房门。

王章身体拼命蠕动,呜呜咽咽地哭起来,恐怖的脸上青筋毕露,泛白的眼珠子死命瞪着柳潮生。

柳潮生觉得自己应该无动于衷。

他自己都这么惨了,一身好医术治不好师妹,救不了媛媛,颠沛流离这么长时间,吃不饱穿不暖,穷的时候身上连买馒头的钱都没有,现在还杀了人,被警察追捕,不知何时就丢了性命,哪里还有心思去管别人的闲事?

可柳潮生的手不听自己指挥,柳叶刀薄得像纸,轻飘飘地像云,拂过高个儿的手腕,他甚至没感觉到痛,胳膊就耷拉下去,手里的刀落了地,身体还本能地向前扑。

柳潮生袖子一卷,卷着孙葵葵和王章就向窗外飞去,那么高,那么重的身体,这一飞却轻如飞燕,姿态优美的很。

满屋子的人看得傻眼。

陶哥到好似不太惊讶,神色略带一分了然,还颇为淡定,下一刻,楼下传来唿哨声,他才神色骤变,厉声道:“风紧,扯呼。”

“条子来了。”

楼下也传来叫声。

一瞬间楼里的人四散而去,他们仿佛很习惯这样的情景,并没有慌乱,也就片刻,所有人散得干净。

陶哥被两个手下护持着不紧不慢地从东面暗门里藏的逃生楼梯向下走。

整栋楼的灯熄灭,窗外一片漆黑。

走着走着,陶哥的脚一顿,忽然觉得心里有些不安,但是不应该,这地方他们兄弟经营了很久,就算有警察突袭,他们也走得掉,即便走不掉,警察也查不出证据。

陶哥心里的不安还没有完全被安抚,眼前骤然出现探照灯的强光,他心里一咯噔,就被两个警察放倒按在地上铐上手铐。

七八个弟兄都被押着关上了车。

再一转头,最不应该被看到的那一堆箱子,竟然也让人搬了出来。

陶哥的脸色瞬间阴沉,心中升起一股寒意。

完了!

他心思电转,忽然高声呼喝:“喂,你认识不认识一个眉心有蝴蝶纹身的姑娘。”

王章只觉冷风如刀,身体像片柳叶,时而上时而下,一颗胃都要从嘴巴里倒吐出来,这已经很难受,万万没想到他耳边就听有个什么人嚎了一嗓子,身体就骤然失重,扑通一声砸到地上,摔得他眼前一黑,立时没了意识。

警车旁边,两个警察听见陶哥瞎叫,连忙一提溜人,拉起来塞车里,刚一关门,警车瞬间就飞驰而出,速度快得两位坐在后面的警察五脏六腑都被颠了一下。

车飞出去十几秒,灌木丛里挣扎着爬出个只穿了条裤子的男人:“快追,快追,有人劫走了嫌疑犯,那是我的车。”

所有人面面相觑,警察们这才反应过来,连忙开车去追,设卡拦截。

此时此刻,方若华坐在警车顶盖上,吹着冷风,捂住群魔乱舞的头发也是幽幽叹息。

她为什么不在温暖的房间里看电视,上网?

她为什么非要想不开,来管这桩闲事?先帮警察逮一波凶神恶煞的犯人,指不定一不小心泄了底还有可能招来报复。

然后还要跟着杀人犯亡命天涯?

眼下这个小时空,可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的新中国!

她难道不该舒舒服服地过几天好日子?

第一千零一章 江湖

狂风怒吼,身后仿佛还听得到警笛轰鸣声,柳潮生身体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疲惫,甚至想就此躺下一睡不起,脑子空白一片,隐隐麻木。

师妹应该知道怎么找自己……

柳潮生从后视镜里看已经躺倒在后座上的陶哥,还有两位警官,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他不喜欢和警察打交道,他们这类人都不爱和警方有交集。

事情怎么就发展到如今的地步了?

柳家虽身在江湖,但从来都是济世救人,无害人之举,更无害人之心,又何至于落到几欲家破人亡的田地?

副驾驶座上的车窗户忽然砰砰响了两声,柳潮生开着的警车跟着抖了抖。

“别抖,小心开车,注意避让行人。”

方若华鼻子有点囔囔,声音沙哑。

“开窗户。”

柳潮生犹豫了下,心下叹气,还是老老实实开了车窗。

方若华钻进来哈了口热气到手指头上,温暖的气息融化了指尖的冰冷,长长的红围巾向上面拢一拢,遮盖住半张脸和耳朵。

“刘阔这些人我盯了半个月,‘陶哥’是里头最要紧的人物,临到头让你给劫走,那恐怕是说不过去。”

看到她翻身进窗时轻灵迅捷的动作,柳潮生反而觉得松快了一点。

到了现在这地步,一切皆看命。

“你这彩门‘三重影’至少是入了门,瞧着比我师妹使得还好。”

柳潮生叹道,“我师妹自己承了半个彩门传承,柳家刀练得不好,我也不成,右手废了,改练左手刀,练了这些年都没成气候。”

“所以我们师兄妹一直想给柳家的刀找个正经传人,可哪里那么容易,要悟性,要资质,还要人品,最重要的是愿意练,如今的年轻人,有几个还愿意辛苦练功的?”

“前两年终于看中了一个孩子,使了手段忽悠着人家来学,倒贴了不少钱,再加上不少名贵药材,结果功夫练了个皮毛,出国留学去了,初中毕业出哪门子的国,我们国家的高中教育才是最好的吧。”

柳潮生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忽然对一个陌生人啰嗦起来,大概是心里慌乱,想说说话。

“江湖飘零的这些门派,就数你们彩门的功夫最难练,听说要练‘三重影’,入门就要在落网阵,尖刀山,黑泥潭里滚三年,要练柔术,更是要过九曲三十六洞,过不去的死在里头也不稀奇。”

“我还当彩门应该早没了传人,不曾想竟又出了一个。”

柳潮生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点温润的笑意,“这么看来,我们柳家刀好像还有希望。”

“停车。”

车子一拐弯,方若华就喊了一声。

更奇怪的是,柳潮生竟然听了。

车和警察直接扔到灌木丛里,柳潮生拎着‘陶哥’,方若华轻轻追在他身侧。

两个人一路穿过街市,越走越快,越走越快,柳潮生带着一个人,但身体迅捷如飞,半米高的石阶不用怎么抬腿,直接跨越过去。

他并不回头看方若华,有时候甚至感觉不到有人跟在他身后,甚至连影子都看不见,可越是如此,他心中越忌惮,也越佩服。

能把自己化作空气,化作尘埃,化为无形无迹,这得是第一流的高手才做得到。

在如此凄清的夜里,手中提着个活生生的人,身后可能有警察在追捕,柳潮生的思绪却不受他管控,凭空升起些五味杂陈的思绪。

自己比这姑娘要大十多岁,论轻功,自己竟不如人家,这要上哪说理去?

江湖门派发展至今,各派功法其实早就交互融合,自有相通之处。

他师妹当年就机缘巧合,习得是彩门的轻功。

‘三重影’是江湖高手给彩门轻功起的别号,是说彩门中人施展轻功,众人一眼看去,能看到无数个残影,因为太快,人的眼睛跟不上对方的速度。

‘三’是个虚指。

柳家和彩门早有渊源,柳潮生自然见过‘三重影’绝技,这会儿见到方若华,却觉得她的轻身功夫和彩门的轻功说像的确像,可说不像,似乎又不那么像。

看得出来,她这功夫根子还是‘三重影’的根子,是彩门嫡传,这一点不会错。且人家这身轻身功夫,比起传说中的‘三重影’更显高妙神秘。

只能说这姑娘的确悟性高绝,能把师门绝技发扬光大,还能添砖添瓦。

这小姑娘着实有一代宗师的气象,如果将来不夭折,说不定成气候。

柳潮生夸赞的话在嘴边绕了一圈,又给咽了回去,垂头丧气地拎着陶哥加快了速度。

他赞什么?

轻功再好,又有什么用?拿来给高楼大厦擦玻璃不成?

以前师父家世交的孩子,读书不行,到是找了条出路,去搞体育了,短跑。

好像还颇有成绩,虽然不是什么世界第一流,可他运气不坏,在国内比赛上能拿到挺好的成绩,后来退役以后当了教练。

但是像他一样幸运的又有几个?

更何况,去跑短跑,走体育这条路,难道就真是条金光大道?

无论怎么说,是正道就好。

他认识的,知道的武林同道们,能得善终的,都比不得善终的可要少得多。

柳潮生正走着,右肩一痛,他猛地抬头,就看本以为一直跟在身后的方若华,坐在卖烤串的摊子前面,面前已经摆了一堆竹签。

鲜嫩的羊肉串还在炭炉上冒着热气。

啤酒瓶已经开了。

前方灯火通明。

街边卖烤串的,卖红薯的,卖各种杂物的小商贩一堆,手挽着手逛街的小情侣成双成对,好一派安详的闹市景象。

柳潮生把陶哥往椅子上一推,自己也坐下,拿药瓶在陶哥鼻子前面一晃,等了几秒,看他还是没动静,冷笑道:“你信不信,我能用竹签从你的鼻孔插入你的脑子,一滴血都不会留,不解剖,绝对没人知道你的死因。”

陶哥猛地坐起身,脸上浮现出一抹斯斯文文的笑来,眼睛明亮。

他有张娃娃脸,脸上不笑好像也带着笑,温柔可亲,任谁看了都觉得这是个单纯善良的好人,很容易让人有好感。

不等柳潮生追问,陶哥就笑道:“哥,当初你到刘哥这儿来,我一看你就认出来了,这不是我妹子照片上的人吗?所以我虽然不知道您老人家的真名真姓,但还是交代手底下的弟兄,好好安顿您老人家,您自己说说,兄弟我有没有对不住您的地方?”

陶哥声音清亮,脸上每一处纹路都显得特别真诚,他说话的话也真诚。

方若华看了半天,都没看出半点破绽,如果不是本来就知道这是个什么样黑心肝的人,恐怕便是她这个老江湖,也要被忽悠过去。

柳潮生表情有点麻木,也不知道是不是被陶哥的话语打动了,静静地盯着手指,轻声道:“说说,你怎么知道我认识眉心有蝴蝶纹身的女孩儿,你认识她?”

陶哥笑了一下:“那是五六年前的事,我记得我有一回去宁州金水那边办事,路上我的车抛锚了,就在道边找了个汽车旅馆住下,顺便修修车,没想到碰见了个热闹。”

“是有个从s市过去的老板,被人玩了一出仙人跳,要把他剥光了衣服照裸、照,管他要三十万,当时就有个女孩子从南边走着过来,那女孩儿十六七岁,长得真漂亮。身后背着个背篓,手里提着一把只有手掌大小的弯刀,她过来二话不说就把玩仙人跳的那几个小子给轰走,救了那个中招的老板,身手是真好。”

“我一向喜欢交朋友,那小姑娘一看就是个高手,我就捎带了她一段路,在路上看到了那姑娘随身带着一张照片,我本来都不记得了,可一见到哥你,马上想起来,实在是那姑娘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刻。”

陶哥说话时,神态显得很轻松,表情拿捏到位,很是从容不迫。

如果是不熟悉的人看到他的模样,绝对会相信他是个只说实话的实诚人。

柳潮生落下一滴泪,落到他的手腕上。

陶哥说的话,他一个字都不信。

“媛媛已经死了。”

夺警车出逃,狂奔一路,柳潮生终于冷静下来,接受了这个现实。

陶哥身体一僵,努力让自己放松,可不安还是从心底深处开始蔓延。

柳潮生抬起头来看他:“我们家有一种药,服了之后会气息衰微,濒临死亡,身体上生出难看的瘢痕,甚是恐怖。这药我们家也不常用,常用就没用了,通常是面对绝境的时候才用来赌一把。”

一般人见到那么恶心的病症,第一反应都是躲得越远越好,要是他们被抓住囚禁,使出这一招,多半能侥幸脱身。

可柳家人大部分时候用不到这样的招数,一旦用到,必是遇见非常危险的情况。

“刚才我给那两个孩子用了药,你见到他们第一眼的反应就不对,你的表情说明你曾经见过那样的症状,那样的情况,你当机立断,连犹豫都不犹豫,就要把他们两个都杀了。”

陶哥闭上嘴,一言不发。

柳潮生眼泪滚滚而落,落到眼前的羊肉串上,轻声呢喃:“你见到过媛媛,见到过媛媛用药,还知道那药是假的,你,或者你们杀了媛媛?”

陶哥心念电转,无数念头蒸腾而上,他却收敛了脸上所有的表情,并不反驳柳潮生,只是道:“没有,我们没杀她,活人才有用,死人没有价值,我们是做生意赚钱的人,不是杀手。老哥,你不能把我们想得太恶毒,那对你,对我们都不是好事。”

他声音很轻,也很坚定。

“我承认,咱们做的生意不干净,可也不是随便杀人的,那姑娘当时刘哥就看上了眼,觉得是个好苗子,说要带走好好洗洗脑,洗完脑子以后指不定还是我们的一大助力。”

柳潮生面上浮现出一点异样。

陶哥一看,声音就加重了几分:“你要是不信,我可以带你去看看证据?我们虽然不是什么登记在册的公司,可我们比一般公司珍贵,什么备忘录,账本,我们也是有的,这事不难查。”

柳潮生转头看向方若华:“你还有要问的没有?”

方若华摇摇头:“不费这力气。”

陶哥满嘴谎话连篇,偏偏能把谎话说得比真的还真,他这张嘴才是最厉害的武器。

所以也没必要问,就算问出原主深厚的仇人在哪里,事情还是要一点点地做。

柳潮生轻声道:“我知道媛媛死了,他说的我一个字都不信,可是,我还是要跟他一起去看看他口中的证据……你想阻止我?”

方若华立时摇了摇头。

柳潮生一怔。

方若华轻声道:“我想了想,我只是不愿意让这种人逍遥法外,可为了把他关进监狱和你打一架,看你的样子,又不达目的誓不甘休,一副要拼命的模样,实在不划算,谁伤了残了都不好,所以,随你去吧。”

柳潮生默默点点头,抓住陶哥的胳膊,把他提溜起来拖着人走入旁边的影子里去。

他刚一走,柳絮就从另一个羊汤摊子上起身,轻轻走过来,坐在方若华对面,冲她微微颔首。

方若华笑道:“你不去?”

柳絮摇摇头:“现在的我,去了也是添乱。”

她皮肤很白,虽然漂亮,却是种很不健康的白,瘦得厉害,好像空荡荡的美人皮就贴在骨头上,方若华一看便知,怕是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

柳絮的眉眼间有些哀伤,虽然她说不去,目光却好像追着柳潮生的影子,也进了黑暗里,想拉都拉扯不回来。

“为了找媛媛,我们的房子卖了,在一个地方呆不久,不能做长久的工作,只能打零工赚路费生活费,六年了,每个晚上我们都睡不着。”柳絮不像是说给方若华听,只是想倾诉而已。

“现在终于看到了头,终于可能要有了结果,不用继续找了。”

柳絮的声音很轻。

方若华心里一咯噔,其实有时候,没有结果才有希望,才是好结果,真有了结果,他们才要真正失去一切。

柳絮看着方若华脸上的表情,神色反而柔和了一点:“姑娘,你真是好心,不过,别为我们难过,人生就是这样,总是一件坏事连着的还是一件坏事,不像电视剧,有抑有扬,都有好结果。”

第一千零二章 灾难

看着眼前这姑娘,柳絮心里明白,曹彪死的事,必须对她有个交代。

不是说自己觉得,此事与人家不相干,那就不相干的。

你在人家的房子里杀了个人,惊动了警察,警察都找上门去,按照江湖规矩,这事至少也该有个交代。

当年还很讲究江湖事,江湖了的时候,柳家师兄妹撞到方若华手里,便是被方若华杀了,也只是技不如人,没什么冤屈好诉。

既然要交代,出身来历也要交代清楚。

“我师父柳万年,师祖,柳一涵。”

柳万年,方若华并不认得,可是提起柳一涵,她都不禁吓了一跳。

原主的师父提起过柳一涵的名字,昔年战争年代,人人都道‘柳一刀’是阎王殿前也能把魂留的医道高手,据说当年他医毒双休,左手治病救人,救了万千武林同道和浴血拼杀的战士。

右手施展毒术,曾有过一夜毒倒数百侵略者的壮举。

后来建国后又乱了一阵子,听说柳一涵就回到老家,开了家小诊所,除了治病救人外,很少理会江湖是非。

原主他师父年轻时性子张扬,偶尔还和江湖同道聚一聚,可也只是听闻过柳一涵的名字,从不曾见他掺和江湖事。

大概以前受的伤留下了病根,柳一涵精通养生之道,却没能得到太长的寿数,年不过半,就撒手人寰,一生没儿没女,唯独留下一徒,便是柳万年。

柳万年与他惊才绝艳的师父不同,平凡得多,不过他性子沉稳,医术也算是不错,虽没有把师门发扬光大,到不至于让柳家绝技失传。

如今这世道,能寻一个顶门立户的徒弟,一众江湖尊长就很觉得阿弥陀佛。

柳家还算好的,医生无论放在哪个时代都不愁没有饭吃,也不愁没人愿意去学。其他门派好多都到了门楣凋零,连个弟子都收不到,自家子孙纷纷外逃的境地。

柳万年属于长辈心目中的乖徒弟,从小到大都很听师父的话,等长大成人,娶了柳一涵给他介绍的妻子。

“我师娘和方小姐的师门也有些渊源,她叫徒娥,是彩门传人,正经拜的师,行过大礼。”

柳絮声音低沉温柔。

方若华点头,她到是知道,如今残留的这些江湖门派都比较喜欢联姻,弟子们结婚都爱找自己人,一是不牵连外人,二来也有共同语言。

彩门传承至今,支脉甚多,数不胜数,还有不少家传的,原主的师父也不可能全都弄清楚,不过一看功夫就知道是不是同门,别的都能假,功夫假不了。

听柳絮说这些,方若华也把早就扫入犄角旮旯的记忆翻出。

原主的师父说过,他年轻时得过一场病,胆囊管结石,病到不至于是什么绝症,却真是折磨人,疼得厉害,手术费用也不低,当年的手术也不像现在这么好做,反正是很发愁。

后来还是柳万年知道消息,亲自过来给原主的师父治得病。

当时柳万年就挎着个木头的药箱,没坐火车,只凭双脚踏过千山万水,在傍晚找到原主的师父,他妻子就跟在他身边,五官寻常,却是十分温柔可亲。

做完了手术,柳万年的妻子煮了两个鸡蛋,夫妻一人拿着一个,便顶着朝阳和雨露飘然而去。

大概柳万年如此辛劳奔波,多少也是因为妻子与彩门有渊源在。

“我和师兄潮生,应该算是师娘收养的,因为一件意外,师娘的身体坏了,师父便不打算让她生孩子,两个人早早就从孤儿院抱养了我。”

“当时师兄病重,他家里人觉得养不起他,就把他给扔了,没想到正好遇见师娘抱着我从孤儿院回家,干脆也把师兄拎了回去。”

柳絮笑了笑,“师父和师娘都很好,我和师兄虽然只叫他们师父师娘,却真心把他们当亲爹妈,师娘总说我和师兄的天分比师父好,是他们两个赚了,我们是老天送给柳家的宝贝,是师父多年治病救人积功德的奖励。”

“说到奖励……近十年后,师娘意外怀孕,本来不想要的,可孩子特别乖,一点也不让师娘难受,思来想去,师娘还是冒险把我们小师妹媛媛生了下来。”

“我们家媛媛,才像是这个家被上天奖励来的天使,她特别乖,很小的时候,刚会说话不久,就知道一边给妈妈端茶倒水,揉肩捏背按脚,一边背汤头歌,辨认药材。”

“媛媛乖巧懂事,温柔体贴,有了她,我们甚至觉得家里的粗茶淡饭都变得特别香甜可口,她就是家里的开心果,能解一切烦忧。”

两行清泪落下,柳絮的身体微微颤抖。

“我们都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失去她?她那么年轻,比我们都小,大家还以为一定能看到她长大成人,完成学业,结婚生子,可六年前,她高中毕业,考上了第四军医大学,特别特别高兴,说想出去旅游,四处玩一玩。”

“媛媛以前学习太忙,除了要完成功课,还得学家里这一摊子东西,天天就是学习,练功,连玩的时间都很有限,所以师父想了想就答应了。”

柳絮声音渐渐变得干涩,好似很是恐惧,“师兄本来该陪她一起去,可媛媛不放心,非不让他去,说她爸爸不够细心,扎针扎的没师兄好,当时是冬天,附近的孩子们总要闹个感冒,只有师兄扎针,他们才不哭,别人可摆弄不了这些小魔星。”

“……我师兄好后悔,他要是跟着去就好了,多少次做梦,都梦到我们又回到那一天,要是真能回去,我就是死也不要媛媛出门,最起码要让师兄跟着她,可这世上哪有卖后悔药的……我们媛媛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

“先头几天,还天天都打个电话,忽然有一日,电话就打不通了,人也找不到,师父,师兄托了好几位江湖朋友打探,可什么都没打探到。”

“媛媛最后通话是在宁州,她说自己一边走一边采药,可惜不大敢往深山老林里去,也采不到多好的药材,只能说勉强保本,收货差不多能抵个食宿和路费。”

“她还说路上赚点钱,回家孝敬师姐,要给我配药,配一副养颜汤,让我瞧瞧她够不够资格出师。”

“话音犹在耳,媛媛就找不到了,上天入地,怎么也找不着。”

“我们一家子轮番出去找,师父出去了好几次,都没有好消息,后来竟不小心出了车祸,在医院躺了几天还是去了。”

“肇事司机对我们哭冤,说我师父是迷迷瞪瞪地自己往车上撞,不能全怪他,他既没有酒驾,也没违反交通规则。”

“师父当时醒了,也说是他的不对,岔了气,头晕闹的,不能怪那司机。”

“这个也不怪,那个也不怪,我们该怪谁?师父死了,师娘吐了口血,回过神说没事,就回屋子里睡觉,第二天我去给师娘送饭,师娘已经不认得人,一会儿说自己十二岁,一会儿又说二十了,师娘家里知道信,就派了人来把师娘接走。”

“也好,我和师兄还得找媛媛,一时也顾不上师娘,离了这个环境,说不得师娘的病还能治。”

柳絮叹了口气,“就是我和师兄不孝,出来六年,东奔西跑,也没抽空回去看看她老人家。”

其实前年,他们师兄妹回去了一次,走到徒家门口,站了半宿,终究是没敢进去。

他们是怕,怕师娘看到他们,想起些什么,追问媛媛在哪儿。

这人没找到,他们没办法和师娘交代。

“我们就这么一路找啊,一路找,吃过亏,也上过当,今年,我和师兄就到了b市,照例在火车站,人流密集的地方贴告示,发传单,找我们家孩子。”

“我和师兄分开行动,他在火车站,我在市政广场附近,当时我的传单飞到正画画的曹彪手里,他盯着我看了几眼就走过来说,他好像见过媛媛。”

方若华扬了扬眉。

柳絮叹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若是一开始,我和师兄心存希望,随便一个人提供个线索,我们都特别激动,觉得是真的,可这都六年过去,我和师兄又不是刚出来走江湖的新丁,哪有那么容易就信的。”

方若华觉得也是。

这师兄们两个看着不是傻子,自然能分辨什么人是真提供消息,什么人是别有用心。

“当时曹彪提到过媛媛穿的是墨绿色的衣服,还有她的鞋子是千层底的手工鞋,甚至知道媛媛当时随身带着把巴掌大的柳叶刀。”

“我一下子就知道,这回是找到了有用的线索,正和曹彪说话,曹彪就接了个电话,说他正帮家里往外租房子,现在有客人约好了一会儿去看,他得回去,我当时虽然也有点警惕心,但有了媛媛的消息,哪里还顾得了那么多。”

“我脑子一糊涂,就跟着曹彪去了你那个四合院,只是刻意留了一手,给我师兄发了信息,也留下标记。”

柳絮的神色慢慢变得冷漠,又有些茫然无措,“曹彪果然不怀好意,到了四合院,他先是哄我喝下了药的茶水,等我喝了,他就以为我中了招,顿时暴露出真面目,说要我脱光衣服给陪他玩三天,再让他画几张画,他就告诉我媛媛在哪儿。”

“呵,没想到有这么一天,我柳絮也沦落到让男人欺负的地步。”

她神色间没流露出羞辱,只是显得颓丧无力。

“我再不济,那点药也难不住我,自然是甩手就想走,曹彪或许是看我只是个弱女子,虽没中招,他也不把我当回事,直接扑过来用强。”

柳絮闭了闭眼,“我当时心绪波动太快,竟然在那等紧要关头旧伤发作,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几乎差一点曹彪就要得手……”

“我师兄及时赶到,大惊大怒,一刀就断了那畜生的子孙根。”

柳絮叹气,“一开始真没想杀他,不是我们不敢杀这种混蛋,此等畜生死一万次也不够,留着他的命,还不知道要害死多少无辜的人。”

“但就这么杀了,没法清理留下的痕迹,我怎么会想在这时候背上人命官司?再说,也要问媛媛的下落,可曹彪那张嘴真臭,又特别嚣张,满嘴喷粪,我师兄很少失态,那天却没忍住,一掌就劈过去。”

柳絮摇了摇头,也有些无奈。

方若华心下叹息。

柳潮生擅长的是刀法,但掌力想来也不错,当年原主的师父就能一巴掌拍死一头牛,他这含怒出掌,拍死曹彪一介身体实在不算健康的普通人,简直是理所当然的事。

“一掌,曹彪就出气多,入气少了,我还没问到媛媛的事,就尝试着救了他一下,死马当活马医,用了点毒药想先让他醒过来回答我们几句话,可惜,他伤得太重,没受住我那毒药,愣是给毒死了。”

方若华:“……”

如果换成拍电视剧,在这一段,说不定就是柳絮的手段见效,能让曹彪再活个一时半刻。

奈何在现实里,瞎猫碰死耗子的事,不成功才正常,要是成功了,那是撞大运。

“曹彪死了,我和师兄一时也不知所措,处理尸体的法子我们到不是不会,但当时我们只一心想着找媛媛,这个曹彪虽然死了,他的话却不是假的,他肯定见过媛媛,说不定媛媛就在附近。”

“我和师兄决定干脆就在b市待下去,继续找媛媛,以曹彪为线索,看看能不能查出一点什么东西。”

方若华:“……”

这两个人可够心大的!

不光留下,还住在了凶杀现场。

“那四合院很合心意,环境好,位置也好,我们打听了下,就猜出曹彪并不是这宅子的主人,也是借旁人的地方行恶。”

“那里好长时间没人住,是个空宅子。我们师兄妹暂时借住几天,应该问题不大,而且,曹彪选择在这地方做坏事,他大约也会刻意隐藏踪迹。”

柳絮轻声道,“要是曹彪的人找过来,我们还能逮一个舌头再来探听探听媛媛的事,谁能想到,没几天你竟然杀上门。”

第一千零三章 江湖雨冷

方若华拿起桌上的啤酒,倒了一杯自己慢慢喝下去,心中也叹息。

“没将我当做曹彪的人?”

她猜这两位不走,除了看四合院便利,怕也有守株待兔的意思。

曹彪做见不得人的事,自不会让太多人知道,但他的亲信手下或许知情,发现他不露面,也绝不会报警,却很可能赶过来看一看。

柳家师兄妹没从曹彪口中问到媛媛的下落,柳潮生已经气恨之下下了死手,如果曹彪的亲信赶来,说不得还能问出点东西。

柳絮摇摇头。

“师兄认得你,虽然也不是很确定。”

“有一年江湖同道聚会,我师父不爱凑热闹,我师哥代替师父一起去的,那年他二十五岁,年纪不小,却是第一次去见江湖上赫赫声名的前辈,心中有些不安,既想着要恭敬,又想着不能堕了师父的名声。”

柳絮不觉一笑,到现在还记得那会儿师兄反反复复换衣服的模样。

江湖上的老前辈聚会能做什么?

做得最多的就是先辈弟子。

“师兄从那次聚会以后,自动自发比以前多练一个小时功,私底下跟我说,柳家的轻功昔年也能和彩门相提并论,他总不好连人家家七八岁的小丫头片子都比不过!”

“这么多年过去了,昔日小女娃,已出落得青春靓丽,我师兄还是一眼就认了个七八,没办法,那年你师父因为有你这样的爱徒,出尽风头,诸多前辈高人都很是羡慕,动不动就要提一嘴。”

“我师兄从小到大都特别爱听八卦,听得多了,当然记得牢靠。”

柳絮笑容里不禁含了一点苦意,“一看到你,我和师兄就觉不好,时间太短,还没来得及处理掉曹彪,痕迹留下的太多,怕是要露馅。”

“你说说这算什么事,六年来风霜雪雨都过了,做了那么多大事也没出问题,结果这回却因曹彪这么个畜生栽了跟头。”

方若华也有些惆怅。

其实江湖人毁尸灭迹的手段很多,行走江湖在这方面没有点办法,哪里能混得下去。

听说还有专门的收尸人,一个电话打过去,对方就过来帮你处理得干干净净,不问来历,不问根由,只为人解难。

但柳家兄弟,身手虽好,人也聪明,脑子转得快,对一些江湖门道,肯定也知道不少,可说到底,终归不是真正的江湖人。

所以他们才会拖沓,才会反应不及时,才会遇到意外就手忙脚乱。

要是做这些事的换成他们师祖,那位杀人盈野的柳一涵,事情绝不会这么办。

一开始便不应该仓促杀了曹彪,要整死他法子多得是,能让他死得光明正大,半点也不会牵连到别人,连他的家人也不会知道仇人是谁。

即便事出突然,不小心仓促把人弄死了,怕是一样能让警方连根曹彪的头发都找不到。

到时候上哪儿破案去?

再讲究命案必破,它也得先有命案,先立得了案才行。

上了三次烤串,柳潮生从远处飘然而归,手里扶着陶哥,远远一看,这人好像喝醉了。

方若华视力好,一眼便看到这人口吐白沫,目光涣散呆滞,身体小幅度地抽搐。

柳潮生坐下,轻轻摇了摇头。

“没有半句实话,就是想脱身。”

柳絮慢慢低下眉眼,泪水反而收了,眼角干涩。

“媛媛呢?”

柳潮生沉默。

陶哥用尽手段,尽数无用,受不了折磨,终究还是撂了。

他在柳家兄妹面前说的话,到不全是假的。

说见过柳潮生的照片,那是胡言乱语,根本是因为王章和孙葵葵的状态,他早就见过,所以才怀疑两个人是假病,更是猜到了柳潮生的身份。

危急关头,这家伙是想把水搅浑,好借机逃走,毕竟他心里清楚,落到警察手里他就死定了。

但是,他见过媛媛,那到的确是真的。

六年前,陶哥初出茅庐,被老大刘阔打发去给江湖上一大佬跑腿,就在宁州金水,大佬弄出个场子招待那些大老板们。

把从各地精挑细选来的好货色,身材容貌学识修养,一样都不能缺,还得干净单纯的美人,集中驯养,驯养好了制成花名册,由大老板们像挑牲口一般挑选。

那些骄傲不逊的还有另外的玩法,毕竟总有些贵人有点隐秘的爱好,就是喜欢桀骜不驯的女人,不爱那些乖顺的,柔弱的。

他们搜集的美人越来越多,又都是些高智商姑娘,自是有人不肯屈服。

其中就有一个女学生,表面隐忍,一点点表现得仿佛被驯服了一样,实际上偷偷想了很多办法。

例如从负责看守的那些人手里骗钱,在钱的隐秘处写sos,再从趁着夜色,从窗户铁栅栏处丢出去。

又借着喂野猫的机会,把从衣服上裁剪下来的小布条塞到鱼里让野猫叼出去。布条上都是用眉笔写的求救信息。

这些女孩子并不知道自己被看押的具体地点,但大体方位还是猜得到,能写的尽量都写了,只希望好心人能替她们报警。

也幸亏那些人想要的是第一流的美人,不是面黄肌瘦的疯子,驯养她们时,强硬的手段自然有,该怀柔时也很是怀柔。

要是表现够好,衣食住行全是精心准备,样样都特别妥帖。

那些姑娘里,不乏因此被腐蚀掉,从此放弃,顺其自然的。

这都是非常险的法子,那些人贩子个个精得很,在他们手底下弄鬼,宛如走钢丝绳,一步之差就是落入深渊,尸骨无存的下场。

柳媛媛就极巧又极不巧地因为爱吸猫,捡到了野猫叼出来的布条。

媛媛落入魔窟前的具体情形,陶哥其实也不大清楚,只知道惊动了警察,但是陶哥当时跟的大老板背景强横得很,警察还没到,他先得了消息,及时转移成功,没让警察抓到一丝的把柄。

陶哥不清楚,柳潮生和柳絮到了解自家小师妹的性子。

媛媛天分极好,又很用功,无论医术还是刀法,都学得相当不错。

虽然年纪小,又得上学,练功时间不算长,论功力深厚,肯定远比不上柳潮生和柳絮。

但可以想见,十年后的媛媛,一定比柳潮生更优秀更出色。

这孩子是听着她父亲讲祖父的英雄故事长大的,从小正义感就很强,以前在学校,好几次为了给受欺负的女同学出头和人打架,为此家长都叫了一回。

自从叫过家长,媛媛看到自家父亲被老师跟训孙子那么训,从那之后就再也没被老师批评过,不是她不给女孩子们出头儿了,而是变得更有策略,从来都能把矛盾解决在学生内部,用不着惊动老师。

小丫头聪明得很,她当时势单力孤,遇见人贩子,肯定是要报警。而且还很小心地选择匿名报警,用的是公路旁边的公用电话。

像这么仔细,功夫又好,正常情况哪怕没有救出人,至少也能全身而退,但有时候,运气也很重要。

柳媛媛打电话的时候,旁边坐着几个据说是大城市跑来投资旅游业的老板,这几个人和陶哥跟着的那位大老板关系很是密切,正好也是去那边找美人消遣。

有心算无心之下,柳媛媛再机灵聪明,她有所求,想救人,就很容易进人家的圈套,对方也是老狐狸,老猎手,可不是孱弱无力的小绵羊。

为了抓柳媛媛,陶哥他们那群人折进去不少好手,最后都动了枪。

小姑娘还是落入这些贼人手里。

身为柳一涵的孙女,皮门传人,柳媛媛自是不肯认命,她一路上与人争斗,随身携带的有杀伤性的药物都用得一干二净。

而且人贩子已经防备她,她也很难再对别人用药,幸好她身上还带着平日里用来恶作剧的假药,干脆嫁妆吞食毒药,用一身凄惨形状吓唬这帮家伙。

一开始的确成功了。

柳媛媛比王章他们扮演得还要完美,她会闭气,能装死,那帮人一时不查,真被她蒙蔽过去,差一点就把人拖出去装麻袋沉海。

只要离开人贩子的老巢,以柳媛媛的能耐,脱身的机会还是非常大。

但就在她要走的前一刻,有个姑娘受不了折磨疯了,拼命大喊大叫,还要向外冲,让打手抓住,直接就要被处理掉。

柳媛媛一时激动,没屏住呼吸,让陶哥发现不对,前功尽弃,只能硬闯。

乱棍之下,少女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当年才十七岁,正值花季。

这一切,都会被柳潮生藏在心底深处。

柳絮不必知道。

师娘更不必知道。

虽然,其实大家心里都已经清楚。

柳絮轻轻地抬起眼,盯着委顿地坐在椅子上的陶哥道:“他会昏迷三天左右,然后死去,死因警方查出来的可能性不大。”

方若华喝下第三杯啤酒:“曹彪该死对吗?”

“是,他该死。”

曹彪就是杀死媛媛的那帮人,邀请去做客的客人之一。

在他们染着血和泪的花名册上,曹彪看到了媛媛,可能还带着一点轻佻的,评估猎物一样的情绪,漫不经心地挑肥拣瘦。

他们难道会不知道,这些女孩子们也是好人家的姑娘,也该有美好的人生,她们有父母,有兄弟姐妹,有爱人朋友,厄运就这么突然降临到她们的头上,一切都没有了。

那些人贩子会把所有可怕的手段用到美丽可爱的女孩子身上,甚至用毒、品。

柳潮生瞬间觉得胸腔里空空落落的,端起酒瓶,灌了一瓶酒。

“这家伙说,都是江湖同道,让我放他一马,他以后一定守规矩,不再乱来……同道?他们也配?”

方若华许久没有说话。

天上落下细细碎碎的雨珠,风很冷。

最近几个月b市天气莫测,昨天下雪,今天下雨,雨过之后又是一连串的冷空气,隔天可能就升温,天气热得换上薄外套还要出一身细汗。

方若华看了看东倒西歪钻到各个角落避雨的行人,再看看天色,起身撑起雨伞,转头对柳潮生这兄妹两个道:“江湖雨冷,善自珍重。”

说完,她就踩着半高不高的高跟鞋,慢吞吞地走向公交站。

该回去了。

她还要养家糊口,还想让原主师父身边的那些杂技艺人们聚拢起来,给他们一口饭吃。

原主师父的班子是散得差不多,但还有一部分是他去世以后才散的,走时都茫然得很。

以前还没想过,如今方若华到是下定了决心,不挑这担子不成,要是让这些人什么都不懂地流落江湖,那后果可不太妙。

这些家伙又没有学历,除了杂技还不会别的,到是从原主师父那儿多多少少学了点功夫,身强体壮算不上,各有点本事却是真的。

那一身的功夫,要是用在歪道上,往小说,毁了自己,往大说,指不定伤到别人,甚至祸及社会。

当下这江湖的水够浑的了,还是少几条杂鱼在里面折腾为好。

柳潮生师兄妹会去干什么?

方若华猜,也许是去杀人。

他们家柳媛媛死得冤枉,如今只杀了一个陶哥,杀了一个曹彪,哪里足够?

害死柳媛媛的,可不是这么两个人而已。

方若华觉得自己阻止不了,她能说什么?说你们的人生还长,还有希望,还有未来,不要因为那帮人渣脏了自己的手,不值得。

可他们已经杀了人,现在就是警方通缉的目标。

曹彪的背景不简单,家里有权有钱,柳潮生和柳絮要是去自首,那等于自杀。

换成方若华,方若华也只能去杀人。

未来如今进入倒计时,过一天,就少一天,能多杀一个祸害,就多杀一个祸害好了。

方若华撑着伞走到四合院门前,就见黑三爷的手下立在门口。

她不知道此人的姓名来历,上一回见面,这人直接把四合院的房产证,还有那三个孩子扔给了她。

这一回,那个手下还是板着脸,把自己当黑三爷的传声筒,扔给方若华一堆零碎,书本,笔记本,日记本一类的。

“三爷说了,皮门柳家对江湖有恩,他们家的遗孀末期肝癌,还有一个多月的命……方小姐要是有心,就还她一个女儿,让她合眼吧。”

第一千零四章 孝心

四合院里灯火通明。

方若华抱着那一叠黑三爷托人送来的东西,盯着黑三爷这个忠心耿耿的手下看。

这位‘忠仆’还是一张死人脸,说话可气的不成,理所当然的好像任何人都得听他主子的,他主子口里吐出来的就是金科玉律,他主子是帝王,口含天宪,人人必须遵从。

“现在徒夫人的情况,最适合你们彩门发挥,彩门功法秘技,根基在于一个幻字,她老人家如今,需要的只有你们这个幻了。”

忠仆传达完自家主子的要求,伸手把脸一抹,沉默片刻,慢慢跪下来,给方若华磕了个头。

方若华:“……”

“前面是三爷的话,后面是我的话。”

“三十年前,老夫人救过我,她也是我的恩人,您要是愿意去做,有什么要求尽管提,要钱要命,我陈龙都给。”

方若华:“……”

三十年前这家伙才多大?他现在的模样,看起来也就三四十岁而已。

“方小姐,徒夫人不该有现在的结局。”

身为黑三爷养的一条狗,陈龙自来心狠手辣,不是个好东西,这辈子让他敬服的人没有几个,柳万年和他夫人徒娥女士,算是这寥寥几个里,让他一辈子感念的人物。

“三十年前,我爹被一个女人骗了,把家里的房子都给卖掉,家财更是被那女人扫荡一空,大年夜,我爹投了河,我娘带着我一块儿喝了农药,幸好正碰上徒夫人徒娥。”

那时候的徒夫人可真是个温柔的女人,五官平平,但一笑起来脸上就好像会放光,腰板那么直,腰身那么纤细,两条乌黑的大辫子,又粗又好看,身上带着一点说不出来的香。

“徒娥救了我们娘俩,我娘哭喊着说活不下去了,还要寻死觅活。”

“死过一回的人怎么会好看?当时地上都是些呕吐物,又酸又臭,一地狼藉。徒夫人却只是静静地听着。听完了想了想,送我们娘俩到邻居家住下,还给留了伙食费,说让我们等她三天。三天之后我娘要是还想寻死,她不会拦着。”

“三天后,徒夫人风尘仆仆地过来,给了我娘两千块钱,说是从那个骗子女人手里拿回来的。她还说,虽然男人死了是不好过,可人都说为母则强,为了孩子,再苦再难也得熬下去。”

“于是,我娘就这么熬了下来。”

“后来很久之后,我才听说我们泉州那一片,有个轻身功夫一流的女侠,什么剪径的强梁,小偷小摸的鼠辈,但凡犯到她手里,就没好下场。尤其是拆白党那些人,被她混进去摸到老巢,一锅端掉好几个窝点。”

“有好些年头,绿林道上的人一到泉州就缩头,规矩得不行。”

“江湖上总有人说,柳家自柳一涵柳老爷子去了后,剩下的子孙不怎么争气,守成也还勉强,可老爷子那股英雄气却是看不见了。”

“柳万年我到不怎么熟,可他的夫人,却是一等一的女中豪杰。”

“只是那时候,她行走江湖不用本名,我也不好意思找上门说什么报答,像我这样,人家怕也记不住。”

自称是黑三爷养的狗的中年男人,低着头,脸上还是没有表情,跟死人一样,却一字一顿地道,“让柳家的遗孀,徒夫人这最后一段路,太太平平,高高兴兴地走完。你要什么,我都给。”

方若华沉默片刻,叫后面探头探脑的孩子过来搬东西,至于这家伙,该上哪儿上哪儿去。

留着干什么,还浪费粮食。

资料里的照片散落,徒娥近期的照片也在。

骨瘦如柴,脸颊凹陷,头发稀稀落落,满脸皱纹,不像六十,好似九十。

神态到没有想象中的癫狂,反而挺平和的。

……

“李嫂,我姐今天怎么样?”

徒弦一手抱着一叠厚厚的作业本,背上背着个大帆布包,一溜小跑。

路上正好撞上推车的护士,他轻轻一跳,点着旁边雪白的墙壁就‘飞’了过去。

整面墙上没留下半点痕迹。

医生护士们见怪不怪,到是几个新来看病的病人看得张大嘴合不上。

“还在睡,昨晚一宿又是哭又是闹的,累了,今天让她睡吧。”

李嫂是徒家雇的护工,早些年受过徒家的大恩,徒娥病了之后,她就从老家回来专门照顾徒娥,钱只要一个月八百。

这个价位,在b市想找个护工,换了别人只能从梦里去找了。

徒弦脸色有点僵。从帆布包里拽出一网兜腊肠塞给李嫂:“拿回去给我哥添个下酒菜。”

李嫂接过去,叮嘱了几声,交代医生要求的何时吃药,何时测体温,就收拾东西回家:“实在不行你就把班主任的活辞了,带毕业班的孩子,还是班主任,太辛苦了些。”

徒弦模棱两可地糊弄过去,打发李嫂回家,就叹了口气。

学校领导知道他现在的情况,得照顾生病的姐姐,也说要他先不必担任班主任了。

他还在考虑,到不是舍不得班主任多出的那点钱,一点津贴还不到一百,不算什么,只是他不做,又找谁做?

自己办公室那几个同事反正都不怎么乐意。

难道把麻烦事扔给校领导,在这毕业班最关键的半年里给领导添麻烦?这不是找不自在!

徒弦苦笑,现在谁会在乎同事家是不是发生了天崩地裂的大事?

都六十多岁的老姐姐得了肝癌,脑子坏了,又能怎么样?

除了他们自己一家子焦头烂额,这点事连成为人家茶余饭后的谈资都不够格,为什么?明摆着的,六十多岁老太太得什么病,她也不稀奇。

徒弦想,要是没到万不得已的地步,他辛苦一点,先熬过这半年再说,送走了这一届,下一届毕业班他不带了,也不当班主任,抽出时间陪姐姐出去走走。

扔下作业本和背包,徒弦走到床边摘下挂在衣帽钩上的大毛巾,拿热水浸透了拧干,给他姐姐擦了擦额头后背。

他很轻易地就把老太太抱起来,手一下子就轻了,只觉得掌心里接触的全是骨头。

戒烟二十年的徒弦,忽然想抽一根烟。

徒娥猛地睁开眼,眼珠略有些浑浊,可仔细看,又黑得吓人。徒弦连忙低下头,安抚地笑了笑,小心把姐姐放在床上。

“小弦怎么你还在?赶紧去上班,让我家那小祸害赶紧给我回来,跟你说过多少次,别惯着那丫头,小妮子就是被你和她爸给惯坏了,我和她爸就她这么一个姑娘,就指望她呢,她到好,大学毕业不说回来帮潮生和小絮的忙,还想着出国,小臭丫头真去了美国,我和她爸还捞得着人么?”

徒娥气鼓鼓地瞪着窗外,“坏丫头,臭丫头,倔成这样,妈病得这么厉害,竟然还不来看我,给她打电话,就说她再不来,我明天就进火葬场。”

徒弦手臂一哆嗦,背脊冷得厉害,拼尽全力才抑制住身体的颤抖。

他一直不肯想,现在却不得不接受一个现实,他的姐姐快要死了。

徒弦从来没有过现在这样的感觉,恐惧,悲伤,绝望,不知所措。

以前无论有什么样的危险,麻烦,磨难,都是姐姐为他承担,从来没让他作过难。

小时候爷爷抱着他老一套祖上传下来的东西,逼着自己练杂技,做杂技演员,连读书的时间都要挤占,是姐姐站出来护着他,不惜和爷爷吵,和爸妈吵,愣是气得爷爷把他们姐弟赶出家门都没妥协,反而是老人家最后受不住,终究心疼孩子,还是让徒弦上学读书去。

为他做这么多,他知道姐姐心里也难受,姐姐从小是在爷爷的臂弯里长大,祖孙两个感情好得很,后来就因为他不肯从事那一行,姐姐拜入彩门学艺,为了爷爷,没让家里的传承断绝。

几十年的人生里,发生过那么多事,遇见过那么多危险和麻烦,徒弦从来没有绝望,因为姐姐是他的大英雄,在他心里,姐姐无所不能。

徒弦忍不住想落泪。

他的英雄命怎么这么苦,当年和人斗技发生意外,姐姐重伤,从此身体就不好了,甚至一度绝了当母亲的念想。

媛媛的出生是个奇迹。

那孩子就是个小天使,能抚平人的一切烦恼,是他姐的命。

他猛地低下头,怕姐姐看他的眼泪,一时说不出话。

对门病房的辛阿姨正举着输液瓶子遛弯,闻言倚在门口轻轻笑起来:“老姐姐,别生气,别生气,孩子们也不容易,听你说的,你们家闺女读的是名牌大学,学习特别好,有本事着呢,哎哟,那你还有什么不知足,孩子只要有能力,自己能生活的好,不让当爸妈的操心,那就阿弥陀佛,至于他们去哪儿,要什么紧呢。”

“妈,你又嫌弃我考不上大学啊。”

辛阿姨家的姑娘二十三四岁,年轻靓丽,手里拎着一堆营养品,踢踢踏踏走过来翻了个白眼,“高中毕业,照样管着那帮大学生,也没少让我亲妈你享福。”

这姑娘眉眼鲜亮,神采飞扬。

徒娥看着她,愣愣地发呆,眼神渐渐涣散,好像有什么巨大的,让人恐惧的东西在心里左突右窜,鼓胀得难受。

“是什么呢?是什么呢?”

徒弦心里一紧,双手抽筋一般僵住,连动都动不了。

“小弦,我那坏丫头怎么也不露面?看看人家的闺女,对当妈的多好啊。”

徒娥面上有点茫然无措,迷迷糊糊地看向徒弦。

“对了,我怎么想不起来我们媛媛的手机号?我手机呢?”

她摸索着起身找手机。

徒弦嗓子被堵住似的,张了张嘴,竟是失语。他心里害怕得厉害,只觉得腿软,一抬头,看到他姐从枕头底下翻出个手机,徒弦愣了愣,脑子里嗡一声炸开,扑过去就要抢。

他的手指还没碰触到,手机骤然响了。

徒娥也愣了下,不自觉接听,还没吭声,里面就传来特别熟悉的声音。

“妈,我都说了多少次,大冬天的别往外跑,你从年轻的时候就好感冒,每回感冒十天半个月好不了,我给你买的燕窝你到是吃啊,往冰箱里一塞就不管了,钱算个什么东西,有你的身体要紧吗?”

手机收声效果不好,对方的话语又清脆又急促,一传就传出老远。

徒娥脸上的神色先是茫然,随即到好像一点点添了生气,竟有些神采飞扬,“燕窝,就知道燕窝,燕子的吐沫又啥好吃的。”

“哎哟,我的土老太太,跟你说不明白,一会儿还得和我们教授谈留学的事儿,给你整了不少保健品,快递送过去了,记得吃。”

那边手机啪一声挂掉。

徒娥在病床上蹭一下坐起来,咬牙切齿:“她还想留学呢,没门!”

徒弦慢吞吞坐下,从桌子上捏起一个苹果,也不削皮,直愣愣地塞嘴里啃了一口,味同嚼蜡。

没一会儿,外面真有快递上门,送了一大堆营养品,但凡这几年电视上做广告,知名度高的那些名贵包装,全送了来。

床头,床尾堆积如山。

徒娥看得眼睛里直冒火光,抓住床沿大为生气:“这得多少钱,现在的孩子们怎么这个样子,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花钱花顺手了,花习惯了,以后没得花,看她难受不难受。”

“哎哟,就这个样子还要留学,留学不花钱啊。”

徒弦把快递上附着的便签递过去。

便签是从英文本上撕下来的纸,正面是写的作业,上面甚至带着媛媛自己手写的名字,背面则龙飞凤舞地写了一行字。

妈,我留学有奖学金,高的很,学费不用你操心,该吃吃,该喝喝,钱赚来就是花的。

徒娥瞪了便签半天,往兜里一揣,猛地躺下,扯过被子把头一蒙。

“哼,睡觉,睡觉,不生这闲气,等我病好了,看怎么收拾她!”

她说睡就睡,没三分钟就打起小呼噜,脸上的表情说不出的宁和。

徒弦僵着腿走出门,一出去就扑通一声坐了个屁股蹲,半天才爬起来挪到椅子上。

是媛媛心疼她妈,从天上飞回来尽孝心了?

第一千零六章 房子

方若华和孙葵葵逐渐变得越来越熟悉,那也是没法子的事。

不光前后邻居住着,孙葵葵还有点小天真,热情又心软,每天一天三顿煮了鸡肝,鸭肝来附近的广场喂流浪猫,流浪狗,但凡看到杂技卖艺的艺人就要驻足旁观,每次看了必要掏腰包给钱。

遇见下雨雪的天,手里的雨具通常要赠人。

碰上摔倒的老头老太太,也肯定去探问探问,幸亏还知道提前拍照留下证据,否则说不定哪天就不小心让人给坑了。

方若华每每看着她,不至于胆战,却着实有一点小心惊。

于是看得越来越多,就不免正面接触,偶尔帮两次小忙,孙葵葵和她妈就特别热情地主动和方若华交上朋友,就是家里炖个鱼,也要端一盆子来给方若华这一大几小加个菜。

这也还罢了。

前阵子孙葵葵被王章牵连以后,忽然沾染上事故体,很是惹来几件麻烦。

那天孙葵葵和同学约好一起吃饭,还没到点,她就去联华商厦逛商场。

路上遇到个斯斯文文的男人,客客气气地请她帮忙,说自己想给女朋友一个惊喜,买两套情侣装,他女朋友的身材和孙葵葵差不多,希望孙葵葵能替他试一下。

小姑娘不习惯拒绝别人,也没认为有什么不行的,时间也还够,就很是好脾气地替这男人试了几套大牌子的服装。

然后……

那男人拎着差不多得两万多衣服不见踪影,孙葵葵被押柜台上不付款不能走。

这时候,孙葵葵再说自己根本不认识人,也不知道那人是什么时候溜走的,谁还能相信?

幸亏方若华人在附近,虽未旁观全程,可对这些骗子的套路还是很清楚,第一时间把那小子堵在南门门口,总算没让孙葵葵白花两万块。

方若华‘救’了这姑娘几次,孙葵葵和她关系就越来越近,一口一个姐叫着,连想出去租房子住,也要马上和她说。

“我家离学校太远,租个离学校近一点的房子,就能多睡一会儿懒觉。”

方若华正好想打听一下学校的情况,他们家还有三个未成年,都得上学,就是她,也一样需要一张文凭。还想请一个老师回来给小孩子们,尤其是花洒补补课。

另外两个娃娃年纪小,从小学开始上课还来得及,不至于跟不上学习进度。花洒却是半大不小的年纪了,送他上学恐怕得多费点心思。

既然要出门,就顺便跟孙葵葵一起去。

这小姑娘最近挺倒霉,放她一个人出去租房子,还真有点不放心。

孙葵葵看了广告准备租的房子,在b市一中对面的丽景名苑内,是一座套一的小公寓,还是新房。房屋中介就在小区门前,看起来还有点忙碌,不少客人出出入入。

接待她们的中介是个娃娃脸的小伙子,叫高辉,身材好,相貌堂堂,长得也不错,口舌伶俐,观之可亲,见到孙葵葵一口一个妹子,叫得亲热得不得了。

没到半个小时,孙葵葵就被侃得头晕脑胀,连房子都没去看就差点签了合同。

方若华:“……”

黑三爷养出来的女儿,按说也不是傻白甜,对江湖上各种门道多多少少知道一点,怎么就这么憨?

方若华过去抓着人,实地考核看过房子,确定房主是一中的老师,孙葵葵也见过,检查完房产证,身份证,这才交定金,签合同。

孙葵葵脸上飞红,从租好的房子里出来,有点不好意思。

她并不是不知道应该仔细些,只是大部分时候并不爱计较。

那中介小伙子高辉目光四下一扫,见没有同事在,笑道:“姐,其实我们推销的手段都是经过培训的,上岗之前老大先发下话术本子来让大家背,倒背如流了还得实践训练训练,训练完才正式上岗,我这嘴里那一套套的话,都是套路,以后您要是租房子,买房子,可别全凭我们中介一张嘴。”

“如果碰上靠谱的还好,想着做长久生意,虽然要从您兜里往外哄钱,但服务也确实到位,万一碰上个黑心的,不光损失钱,您还损失精力,损失心情,太不值当。”

孙葵葵脸上更红。

方若华也笑了。

她也看出来,这小伙子虽然嘴上抹蜜,哄了孙葵葵,可介绍的几套房源都还可以,最多把七分好夸大到十分,也不是特别夸张。

而且还考虑了孙葵葵的年龄性别职业,选的地方都挺安全。

正说着,外面一个中年女士推门而入:“请问一下,我看了你们的广告,开发区的航大春城是不是有一个套三的一百八十平的房子要卖,每平米两万五?”

高辉一下子就迎过去,笑道:“姐,您也看重那套航大春城的了?哎哟可真不巧,您也看出来了,这一套特别便宜,所以很是抢手,今天上午刚有一位女士过来,一眼相中就交了定金。”

中年女士有点失望,摇摇头没说什么就走了,方若华蹙眉,从桌子上把女士留下的广告拿起来看了看,不禁问高辉:“航大春城的房子,只要两万五一平?”

“是呢,我是手头没钱,否则我肯定买下来,这跟白捡都没什么区别,转手就能赚八成回来。”

高辉叹气,“听说房主的女儿病了,卖房子筹钱给孩子看病,为了尽快卖出去,所以价格定的便宜。”

方若华按了按眉心,摇头道:“如果我是你,我现在就去确定,卖出去房子的手续有没有问题,仔细检查确定。”

高辉一愣,神色也有些惊疑。

“不会吧。”

身为房产中介,对于房产交易这一块儿的程序肯定非常熟悉,从来只听说过黑中介坑骗消费者,他还不至于糊涂到被蒙蔽。

孙葵葵跟在方若华后面向外走,惊讶道:“小高卖的房子有问题?”

“你说呢?”

方若华扬了扬眉。

b市的房价到不像方若华所在的时空那么疯长,但就这几个月,便见火爆态势,已经升到五六万一平,有些好地段好房子,接近十万一平,开发区的稍微便宜一点,可同样有三四万。

航大春城二手房今年的均价三万八。

哪个正常的卖家会傻到两万五一平就卖?

别说什么急用钱,既然是急用钱,那就更应该努力多卖一点。

不过,方若华也不可能事事都管,只盼着买房的房主,还有中介都小心谨慎,但凡只要有足够小心,骗子们再有诸般手段也没办法得手。

方若华如今的正事就是给人家当孝女贤孙。

说来最近江湖小道消息,最近那些特别招人恨的渣子行老渣们颇有些风声鹤唳的危机感,据传是有人对他们下了手,一个月就死了七八个头目,断了好几条线,弄得那帮人连连喝骂,说是快要没得饭吃了。

江湖上人人都叫好,但是也都不太看好这位挑事的英雄豪杰。

那帮家伙就没人恨?怎么可能!一颗老鼠屎弄坏一锅粥,他们不守规矩乱来,闹出事来便匿,牵连的规矩生意都不好做。

只是人家家大业大,手下众多,行事又隐秘,大家伙奈何不了罢了。

这么多年,不乏江湖高人仗义出手,奈何都碰的头破血流,付出巨大的代价之后不了了之,如今又来一个碰壁的,大概也没什么指望。

方若华听了小道消息,也关注一下柳潮生和柳絮兄妹两个的行踪。

等徒娥老太太到了那一天,想必这两位心里也会想送上一送。

徒娥今天精神不错,吃了小半碗粥,依旧坐在床头和辛阿姨说话,方若华此时深刻觉得,辛阿姨这位病友真是起了大作用。

小骨朵三个也在医院,又是唱又是跳的,作为三个小开心果逗一群老头老太开心,顺便也解决了这仨娃的老师问题。

方若华前阵子救了一个坠楼的小女孩小雅,小雅妈妈宋玲就是一位老师,而且是非常优秀的名师,和柳媛媛的舅舅徒弦还认识,曾经一起参加过几次座谈会,不算熟悉,好歹也知道名字。

知道她想给几个孩子找老师,宋玲立时打包票给她介绍几个靠谱的。

这会儿宋玲要守着女儿,反正在医院,干脆就趁机先给几个孩子补补课,摸摸底。

她是高中老师,但是教初中和小学也不在话下,十好几年了,宋玲年年暑期寒假都去支教,碰见特别困难的学校,她一个人就能当八个人使,从小学到高中,全都能教。

当老师的都细心,宋玲又着实喜欢孩子,她一开课,连心最野的花洒都肯老老实实听,而且会来事,每天到医院不是给小雅带个小玩意儿,就是给宋玲带点好消化的粥米和小食。

这日,宋玲照例领着三个孩子坐在病房一角读书,外面就来了一老一少两位警官。

方若华拿着徒娥让送给宋玲的饼卷肉,走到病房门口,就见宋玲脸色雪白,一脸迷茫:“诈骗?怎么会?我是准备卖了我的房子,现在还没卖……”

两个警官表情都有些凝重。

宋玲勉强维持情绪,叮咛花洒三个照顾妹妹,就快步走出来,一出房门眼前发黑,方若华连忙伸手扶住。

“方妹子,警察说我房子被卖给了四个人,两个人还付了全款,另外两个人也付了二十万的定金。我老公把钱拿走了。”

宋玲拿出手机打她老公的电话,连续打了三次,都是无法接通。

此时她心里有点茫然无措。

“难道我老公,达丰他为了小雅的医疗费去,去骗人了?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我房子卖了,这钱绰绰有余。”

方若华目送宋玲和警察离开的背影,不觉叹了口气。

要是为了医疗费骗人,那钱应该第一时间付了孩子的手术费。

方若华亲眼看到小雅的妈妈因为孩子的病,一把一把地掉头发,每天晚上都睡不着觉,噩梦惊醒,各种医疗杂志翻烂了无数本,都快把自己磨炼成了血液病专家,对所有专家医生的姓名来历了如指掌。

但是,小雅的爸爸却显出一点漫不经心。

宋玲太焦虑,她没有察觉到,但小雅自己都仿佛能感觉到不安,从一开始时不时问一句爸爸去哪了,到这几天提起爸爸的时候越来越少。

小雅的爸爸徐达丰也时常不在医院,似乎很忙碌,宋玲说他去筹款。

其实只要卖了房子,小雅的手术费用肯定足够,还能富余很大一部分,够女儿吃最好的药,找最好的医生。宋玲早就说自己想好了,只要小雅能好起来就行,她有固定工作,生活应该没多大问题,怎么也能把小雅养大。

宋玲一夜未归,第二天回到医院,失魂落魄,坐在小雅的病房门前,忍不住抱头痛哭。

警方现在确定,徐达丰将房子卖了出去,而且整整签了四份购房合同,现在人已经失踪,账户也空了,所有钱都被提走转移。

宋玲不敢去想这究竟是怎么了?

她和徐达丰是自由恋爱,感情一向特别好,苦了那么多年才有小雅,小雅是她的命。

“买房子的时候,我用干净了我妈的养老钱……以后可怎么办。”

方若华拢住宋玲的肩膀,拿手机连续打了几个电话。

“先别急,我认识一位律师,先和律师谈一谈。”

然后就是找到徐达丰。

方若华劝宋玲不要急,但也只不过短短两天,宋玲就憔悴得不成样子。

这消息瞒不住,四个买主都找上门,尤其是付了全款的两个老人家,为了给儿子买房子结婚,他们的家底都掏得一干二净,如今房子拿不到手,钱也没了着落,气得差点心脏病发作。

老太太戳在病房门口,指着宋玲破口大骂:“你们这是丧良心,合同都签了,钱也给了,凭什么不办过户手续,当初看你们孩子病了,可怜,房子装修得也好,我可是痛痛快快就付了款。”

老人家拿着购房合同,气得跳脚。

“我儿子好不容易找到个好媳妇,若是没房子,儿媳妇跑了,我跟你们拼命!”

宋玲失魂落魄地立在门前,眼睛通红,摇摇欲坠。

小雅吓得直哭。

还是方若华一手揽着老太太的肩膀,低声道:“老太太,千万别着急上火,您老是有福之人,必然会否极泰来,不要担心,令公子是不是不怎么喜欢说话?正好,我认识一位神医,就擅长治令公子那样的小毛病……”

第一千零七章 设局

方若华使出浑身解数,把自己当成神棍,算卦相面的本事都拿出来,忽悠了半天,又保证了无数次,真托徒娥的关系,请了个皮门高手充当神医,能不能治好病且不提,治人心到挺专业,反正是总算把老太太给稍稍安抚住。

不只是老太太,还有另外三个‘债主’。

方若华简单和宋玲商量了下,约好了等下晚上再碰面细聊。

幸亏只有老太太这一家是倾家荡产买房,另外三个都算是富贵出身,虽然不能说不把那么一大笔钱当回事,但也不至于太惊慌失措,还能听得进话去。

回过神,宋玲抱着她女儿发呆。

方若华盯着这娘俩半天,叹了口气,走过去把孩子接过来放床上,叫小骨朵几个过来陪小姑娘玩,自己挽着宋玲出门。

先给宋玲灌了一碗热粥,也不问,直接就道:“不要再跟我说你丈夫不会丢下你们娘俩的话,别管他会不会,你必须考虑最坏的结果。”

宋玲茫然抬头。

“既然咱们遇上,那就是我们的缘分,这件事我来办,你听我的就好。”

方若华叹道。

宋玲转头看被花骨朵抱着一起画画读书的女儿,使劲搓了一把脸。

“我都听你的。”

这姑娘救了她女儿的命,这几日相处她也看得出,虽然年纪还小,却着实不像是一般人,此时自己已经是六神无主,家也在外地,无人可以依靠,不听她的,还能怎么办?

方若华沉吟,原主的师父还有不少人脉,黑三进去了,可照样能借力,还有徒娥老太太的人脉也在,看来这事得群策群力才成。

雇了位护工,照顾小雅和几个孩子,又托付给徒娥和辛阿姨母女照看一二,宋玲也就放下心,方若华才带着她走人,刚出医院,在院外正好碰上高辉从出租车上下来。

也是极巧合,高辉就是方若华陪孙葵葵租房时,遇见的那个房产中介。

他下了车看到宋玲,脸上直接挂了一层愁苦,几分愤怒,上前伸长了胳膊拦人:“宋玲是吧?你们家这是怎么回事?我规规矩矩按照合同办事,你看看我和你丈夫的合同,手续很齐全,都帮着他把房子卖了,合同签了,现在你丈夫给我们玩这一手,还闹失踪,有这么坑人的吗?”

一套房子卖四家,这房子算谁的?更可怕的是钱还没了,经法院都不一定能找得回来。

作为中介,他们觉得自己一切按照程序办事,没什么问题,但人家客户哪里买账?

“宋小姐,我要养家糊口的,你丈夫这做法,就是不给我活路!”

高辉气得咬牙,“真是终日打雁,竟然让雁啄了眼睛。”

他们干这一行的,不说火眼金睛,但也比外行知道的道道多,至少假合同,假房产证,假身份证什么的蒙骗不了他们。

可徐丰达这一手,老婆,孩子,假和自己的身份都他奶奶的不肯要了,那确实是防不胜防。

宋玲一脸愧疚。

方若华轻轻拍了下额头,想起那天自己看见的不大正常的售房广告。

“宋姐,你们家的房子在航大春城?”

宋玲愣愣地点头。

方若华叹了口气,拍拍高辉的肩膀:“今晚到我家,这是地址,我们叫了四家苦主还有警察,商量一下怎么把人和钱弄回来。”

高辉:“……”

……

阿穆头疼得厉害。

昨晚有案子,一宿没睡,今天早起回所里才睡了两个钟头。结果就被叫到四合院受冻挨饿。

三个女人脸色不好,坐在一边生闷气。

还有老头老太太坐在一边哭。

“我这是白纸黑字签了合同,钱交了,收据在呢,怎么房子就不是我的?”

“只你签了合同不成?我这还全款都付了,就差过户手续。”

那边老太太还哭喊儿子结婚没房子住,丢了媳妇她就去自杀。

高辉一个头三个大,忍不住再三出门去看,就盼着方若华早点回来。

几位苦主聚在一起的杀伤力,可比单独一个大得多。

哎,这帮女人也是太贪小便宜才落到如今的下场,因为房价便宜,徐达丰肯定也表现出房子很抢手的意思,他们就脑子一热,匆忙付款,甚至有人直接全款,生怕被别人抢先占走便宜。

可这便宜哪里是那么好占!

阿穆抱住头看了眼许默,许默到是一点也不见烦,大概是身在心上人的家,就觉得哪里都好了。

他的情商一向比许默高得多,自家派出所这位大神对那姑娘的心思,简直昭然若揭,只是人家姑娘年纪太小,阿穆也就揣着明白装糊涂,总不好真鼓动这小子展开追求。

屋子里乱得阿穆都想出去抽根烟冷静冷静,还没付出行动,大门一推,进来个背着邮包的邮递员,二十七八岁的模样,浓眉大眼,相貌堂堂,冲里面几个人笑了笑,举手抱拳:“在下要门尚小谭,敢问哪位是彩门方门主?”

“我在。”

方若华一身的风尘仆仆,刚好从外面进门,把沾了油污的外套一脱,挂旁边衣帽钩上,按照江湖礼数,和尚小谭见过礼。

尚小谭很客气:“昨就接了方门主的传信,老太爷发了话,江湖人管江湖事,既是撞见了自不能袖手,我门中国内诸省市的弟兄都发动起来,尤其是b市内的兄弟们,昨晚查到一些线索,这是资料。”

说着把一个档案袋搁在茶几上。

方若华道了声谢,请尚小谭坐下喝茶。

这两位一来一往一客套,在场的人都不禁被吸引,停下吵闹。

实在是这样的场面,有一点传奇意味,好像两位江湖大侠碰面寒暄,让生活在大都市里的芸芸众生不能不惊奇。

阿穆和许默的视线也溜过来,只觉得这邮递员往那儿一坐就很有范,和方若华一样有一股特别的气质,腰背也不是绷着劲,就是瞧着特别精神。

档案袋里的资料是徐达丰的生平,还有他最近的活动轨迹,警察查到的和人家这份资料比,简直就不值一提。

尚小谭叹了口气:“事情恐怕不太妙。”

方若华细细看过资料,一时也觉得不好。

旁边几位苦主都恨得不行,怒道:“这都什么人,抓住这家伙非弄死他不可!”

阿穆侧目,忍了忍没吭声。

尚小谭轻声道:“线索看似不少,可都是旧消息,此人颇为机警,很擅长隐藏行踪,想找到他需要时间。”

但偏偏他们担心的就是时间,长则生变。

小雅的病越快治疗越好。

苦主们也急着要钱要房子。

再者,耽误久了,他真拿钱逃之夭夭,甚至跑到国外怎么办?

宋玲一时没说话,愣愣地看着档案,简直不敢相信这是自己认识的丈夫。

她认识的男人是她的高中同学,相貌堂堂,身材高大,性格温柔,虽然运气不太好,没上了大学,工作上更是连连碰壁,但是她从来觉得自己嫁了一个好丈夫,温柔体贴会做家务,会照顾人,她十几年没有孩子,也从不指责她。

可现在告诉她,她的丈夫在外面养了女人很多年,还有一个六岁的儿子,在外面她的丈夫一直和那个女人以夫妻自称?

身为受害者的四家人,个个焦虑暴躁,这会儿看宋玲的模样,心中都不禁升起一丝同情。

当当当,外面又有人敲门。

大门一开,一前一后进来两个中年男人。

一个黑褂子,一个白褂子,衣着颇为传统复古,尚小谭连忙站起身,口称高师叔,武师叔。

方若华迎了一步,笑道:“高伯伯,武伯伯。”

两个人摆摆手:“不要多礼,正事要紧。”

“事情我们都听说了,彩门门主发了话,咱们自是要出一份力。”

“如果能抓到人,我的分筋手在他身上施展半分钟,他就是铁打的也问什么招什么。”

“普通人哪受得住分筋手,那个什么徐达丰也不像多意志坚决,取一软针,当着他的面从他眉心处扎进去,扎个一寸半寸的估计就撂了。”

阿穆:!!

他只想瑟瑟发抖。

方若华招来的这全是大佬啊,幸亏自己穿的便装,听说这些人很讨厌警察,知道自己的身份,不会给绑起来沉河吧?

“老高,老武,你们两个斯文一点,少动刀枪才好。再说,想动手,也要先把人找到再说。”

谈笑间,又有人进来。

这回是还是一个中年男人。

这人一进门,阿穆都忍不住想站起来双手一块儿递上去跟人家握手。

可以说非常有派头,从头发丝到鞋袜,无一处不显贵气,还特别有气质,是那种不动声色的贵族气质,偏偏随便哪个人都能看得出来。

“金门,周宇通。方门主有礼了。”

他未语先笑,“方门主交代的事已经办好,人和道具,全都准备齐全,随时可以登台。”

语声一顿,“现在到盼着徐达丰是真贪得无厌才好。”

众人在四合院一呆就是一宿,第二天出去的时候,宋玲就好像又恢复到女儿未生病以前的状态,颇有些精神焕发。

其它苦主脸上也没了焦虑,到个个挺兴高采烈的。

……

徐达丰,不对,现在叫张聪,他现在有点犹豫。

晓玲说找了个地下钱庄的老板,有办法在m国开个账户,把钱转移到m国去,他们也能去m国享受生活。

但是,他其实不怎么想离开国内。

他在国内混了这么多年,道上的事熟得很,如今要扔下熟悉的环境去国外,他就有点无法接受。

现在重新整了新的身份证,得到了新的身份,国内人海茫茫,就是他得罪的那批人要整他,上哪找去?

警察就更不用担心,他犯的案子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他还不知道警察的尿性,肯定没工夫盯着自己不放,熬上一阵子就没事了。

反而是他得罪了强哥,有些危险,还是老老实实猫一阵子保平安为好。

之所以疯狂捞了一票,是因着怎么他也得跑路,谁让他和夜总会那娘们儿睡的时候,让强哥看了个正着,虽说他跑了,可强哥发了话,抓住他一定弄死他。

徐达丰摇了摇头,给自己点了根烟,忽然想起宋玲来。

哎!

要不是那小崽子病了,宋玲那女人得了失心疯,非要把房子卖掉,把钱扔水里打水漂,他恐怕还有点犹豫,要不要留下宋玲当个后路。

奈何宋玲太蠢,给那小崽子治病,恐怕一百多万都下不来,一个丫头片子的命,哪里值那么多钱?

有那笔钱,不如给自己花,给自己儿子花。

一开始也只是想卖了房子卷走钱就完了,可一想就不甘心,他急着走,房子肯定卖不了高价,那就干脆来一票大的,能弄多少算多少。

掐灭了烟头,徐达丰慢慢站起身,对着镜子调整了下表情,下楼去吃饭。

他一向明白一个道理,别管心里想什么,脑子里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渣子,但是外表一定要足够好,表现得如果够好,人在这个世上生存的就会更容易。

一个斯文人,和一个痞子,谁更容易让人戒备?这就是明摆着的事。

楼下的饺子城干净整洁,客人多是白领阶层,档次还算不错。

徐达丰要了两盘水饺,正细嚼慢咽,忽然听对面座位上一对情侣提起开发区航大春城房产交易的事,便不自觉地低下头侧耳倾听。

“我们项目经理明天请大伙吃饭,不能跟你看电影了啊。”

“啊?就是那个喜欢穿红大衣,看人老翻白眼的项目经理?她有什么喜事,还要请客?”

小女生轻轻笑道,“可不是遇见好事了,哎哟,你可别提了,特别传奇,她不是前阵子买了套房子,就在开发区,航大春城那边,结果合同签了,钱都给人家了,过了好几天才知道,那房子让房主一口气卖给四个人。”

徐达丰面上露出个嘲讽的笑。

“被人骗了还要请客?你们这位项目经理疯了吧。”

“咳咳,别急,要只是被骗,怎么能说传奇的很?卖房子那一家,主动赔偿了另外一套房子,在月隐湖,二百平的跃层,比开发区那一套可好得多。”

第一百零八章 上钩

“瞎说的吧?怎么可能!月隐湖的房价今年都七八万了,听说精装修,都是给富豪准备的。”

两个白领嘀嘀咕咕,徐达丰忍不住侧目,暗自冷笑,怎么可能?

现在这乱七八糟的消息,看来是越发的不能信。

一件事经过三个人的口,就必然变得面目全非。

经过他这么一搅合,宋玲怕是要遇到很大的麻烦,那些给他供钱财的财主们找不到自己,不把宋玲吃了就算好的。

话虽如此,徐达丰却放慢了吃饭的速度,心里也有点别扭。

“谁知道具体怎么回事儿啊,前几天项目经理还暴躁得像野猪,这几天就变成跳跳兔了,据说一开始她以为自己的钱要打水漂,明显碰上骗子,那帮废物警察实在不顶用。”

“后来那户主,听说姓宋,打扮挺朴素的一女人,亲自找上门来道歉,说是她一直在医院照顾女儿,不知道为什么发生了这种事,希望能补偿我们项目经理,还带了两个律师,当场签合同把月银湖的房子转给她,过户手续都办好了,当时还有市里一领导在,当然都是听说,我也不太清楚具体情况。”

两个白领说了几句,就转了话题,聊起了衣服首饰化妆品。

徐达丰溜达回他的落脚点,明明告诉自己别听这些瞎话,却还是不免老是想起来,宋玲没有被告,没有被判刑?

他还以为自己一走了之,宋玲就很难自证清白,他们两个毕竟是夫妻,结婚十几年,哪里分得了那么清楚。

宋玲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那些丢了钱财的人们就会信?

哪怕相信了,便不会继续纠缠?怎么可能!

他早就猜到宋玲的下场不会太好。

“流言而已。”

徐达丰冷笑。

现在他该考虑的是要不要听晓玲的,通过关系把钱转移到m国去,他和晓玲带着孩子远走高飞。

“能不背井离乡,还是不去的好。”

晓玲单纯,被那些人哄得迷了眼,只以为m国是什么人间天堂。

他脑子可是清醒得很,m国不是那么好混的,人生地不熟,他去了,怕是会胆怯。

再说,他挣这点钱不容易,要是过一遍那些人的手,往好里说,那也得被扒下一层皮。

徐达丰努力让自己想正事,可这一晚上却老是睡不着,脚上跟长了毛似的。

实在躺不住,也躲了好几天,徐达丰干脆换了身衣服出门溜溜。

出门上了步行街,前面人头攒涌,徐达丰其实以前不怎么好热闹,但最近也着实无聊,同样跟着人流过去,抬头一看,见是个摆摊算命的先生。

徐达丰蹙了蹙眉转身就像走,只是周围人太多,一时到动弹不了。

他到不是不信命理,相反,他还真有点信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命数,只是真正有本事的算命先生怎么可能到这一片鱼龙混杂的步行街上摆摊?

徐达丰不信,那些围观的人显然信的厉害,跪在地上抱着算命先生的腿哭道:“活神仙,您都说对了,昨天我没听您的劝,愣是出了门,结果一出门果然就招来祸患,我的婚戒不知掉到了什么地方,要是我回家没戴着婚戒,我的小命不保,活神仙,您就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您就救救我吧。”

围观的人轰然而笑,起哄架秧子的一大堆。

那算命先生也乐了,拍拍这小子做了个手势,让他转身。

这人懵懂地调头,算命先生顺手在他裤子后兜里一摸,就摸出一个白金镶钻的戒指。

此人一愣,捧着戒指一蹦三尺高,狂喜,愣是扑过去抱住算命先生猛亲了好几下。

算命先生翻了个白眼,轻轻一戳,这人登时张口结舌,只看见嘴巴动,听不见说话声。

围观的人看到此人的表情,一片大哗。

算命先生见得多,算得准,显得特别灵验的也不是没有,但能一下让人变哑巴的,大家都是第一次见。

“来求救的这小子我认识,不就经常在咱们街上练摊的那个赵洪磊吗?他媳妇彪得不行,这小子公认的怕媳妇。”

周围顿时有人窃窃私语。

徐达丰看那人竟也看着眼熟,虽然别人不知道,但这条街他十分熟悉,有好几年在这地方讨生活来着。

要不是特别熟悉,他也不会第一时间往这边躲。

此时听人提起,他也想起来,这怕老婆的家伙好像的确是这条街上的住户。

算命先生笑了笑,声音也没有很高,却字字清晰:“丢婚戒到不算祸患,我问你,昨天你都做了什么?”

这人一愣:“……没干什么啊?”

他想了想:“昨天没干活,和哥们儿去泰华蒸桑拿,又去,咳咳,逛了逛酒吧夜店,那什么,这不还没回家,没戒指,哪敢回去?”

算命的摇了摇头:“闹了半天是个傻子,算了,送佛送到西,我问你,见到我之前,你干什么呢?”

这人想了想:“有个女人忒不像话,撞了我一下,我好像骂了她几句,嘿嘿,我这人有个毛病,天下的女人都是我仇人,除了我媳妇。”

算命先生不禁笑起来:“撞到你的那个女人姓什么叫什么我没有算,不知道,不过,跟在她身后的那个男人,你该认识认识,讷,旁边有网吧,去搜搜市委主管经济的副市长是谁。”

此人满头雾水,但他显然深信算命先生,老老实实进了网吧,也就两三分钟的工夫,这人从网吧里出来,满头大汗,脸上发白,连腿脚都有点站不稳,扶着算命先生的桌子轻轻喘息,整个人简直像一条咸鱼,半是希冀,半是渴望地道:“副市长那样的大人物,不可能和我这么个小角色计较,对吧?”

算命先生轻笑:“他应该不会计较,可那天一起走的,还有他的秘书和其他人,不知道他们会不会主动体察一下上意?”

那人坐在地上不吭气了。

连围观的都觉得此人真惨。

哪怕用屁股想,也知道底下人为了巴结上头会做些什么事。

算命先生到是很悠闲:“不过,也不必太担心,只要你开的饭馆什么毛病都没有,就不用怕。”

这年头做生意的,只要上面想找毛病,怎么可能找不到?

就算真没有,人家一天到晚盯着你,你都受不了。

他忍不住快哭出声:“我怎么这么倒霉!当时我看撞到我的那个女……女士不像大人物,黑色女士西装,白衬衫,身上什么首饰都没有,就是手腕上戴着个木头镯子,连辫绳都是鞋带做的。”

徐达丰猛地抬头,心里有点别扭。

宋玲出门就经常那么一副打扮,还说当老师的,就得朴素些。

算命先生笑道:“昨天我就是看和你起冲突的那位女士命格有点奇怪,才注意你们,那位女士是前三十四年只是普通人的命,富贵没多少,生活却还自在,三十四岁却瞬间转折,怎么说呢,我出师还不到十年,不过以前跟着师父给很多贵人算过命,看了那么多,就是那些含着金勺子出生的,命都不一定有那位女士好。”

“三十四岁以后,她是一片坦途,能分她福气的枕边人不用她费劲,就自己走了,从此福分全归于一人,可谓危急关头,天降横财,从此大富大贵,心想事成啊!”

围观的人都半信半疑,七嘴八舌地追问反驳,算命先生到像随口一说,收拾摊子准备走人。

徐达丰也不知怎么想的,上前一步,抓住算命先生的胳膊,开口问道:“这位先生,不如给我算一算。”

算命先生漫不经心地一抬头,愣了一下,眨了眨眼,惊讶道:“有这么巧吗?你和我昨天看见的那个福禄寿三星临门的……”

他猛地闭嘴,摇了摇头,“不能再算了,这什么事,可够吓人的,走了走了。”

他肩膀一抖,抖开徐达丰的挟持,连桌子都不要,转头便走,瞬间消失在人群中。

徐达丰喊了两声都没回应,眉头不禁蹙起,只觉心中长了草。

如果算命先生正正经经给他算命收钱,那他可能还不怎么信,但是这人一走,他这心里就七上八下,越想越多。

那算命的是什么意思?他昨天看到的那个女人是谁?

宋玲今年就三十四岁。

看形容衣着打扮长相,无一不准,这……

徐达丰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那算命的先生灌了两瓶子水,一离开人群就打了个电话。

三分钟,电话转了两次,方若华接到信息,吐出口气笑道:“看来老天站我们这一边,还挺顺利。”

她眼前一群坐在一起唠嗑喝茶的也笑。

“一点都不轻松,光圈那混蛋的安全范围就废了多少脑子,这几天在四条街上撒出去六十几个弟兄,设计了多少套活儿来回折腾,哎,如果真是做生意,设这么大的局,不捞三百万就亏本。”

金门的周爷叹道,“现在只为了一个人如此大动干戈,他徐达丰的脸面也太大了。”

徐达丰是真不知道他的脸大到让五湖四海的江湖兄弟倾巢而出。

和烙饼似的在床上翻腾了大半宿,第二天,徐达丰是乔装打扮去了航大春城的旧宅。

这会儿房子正在装修,一对老头老太太在门口盯着,显然对装修非常上心,面上红光满面,很高兴的样子。

徐达丰当然认识,自己的‘债主’,怎么会记不住?周围都是熟面孔,他也不好问,想了想,干脆去医院看看。

他很清楚宋玲的性格,那真是把小雅当命一样,别管现在究竟是怎么回事,她都不会不管那小丫头。

……

医院十一楼都是单独病房,也不是那些和酒店房间有一比的vip病室,就是普通的单人间,加一个卫生间浴室,毕竟是正经的三甲医院,和某些私立医院不一样,不可能弄得太过火。

但就是这样的单独病房,也绝对不是一般人能想住就住的。

徐达丰上楼的时候忍不住摸出口罩戴好,低头戴帽子,脑子里有些凌乱。

他打听到小雅转了病房。

徐达丰一出电梯,脚步一顿,很自然地拐到楼梯间里,却忍不住不可思议地又从门缝里瞥了一眼。

那是宋玲?

她显得有点憔悴,还是以前普通的装扮,但因为身边坐着的那个男人,竟然显得光华夺目,风姿绰约。

徐达丰心里陡然有些不是滋味,好像有一种脑袋发绿的屈辱感。

越是难受,他就越忍不住看。

两个人也没有亲密动作,那个男人身上的贵气却是让人自惭形秽。

“从m国来的卡特教授今天晚上就到,我会安排好好接待他们,你放心,卡特教授年富力强,又是血液病权威,有她在,小雅一定会好。”

宋玲轻轻点头,倚在靠背上仿佛很累的样子。

“我知道你不肯相信徐达丰是那种人,但他确实……”

宋玲伸手打断男人的话,小声道:“周哥,你替我打听打听,我想知道真相,也许达丰是出了意外,他会不会被人威胁?欠了别人的钱?有人绑架了他的亲人?我们十几年的感情,不光是爱人,我还把他亲人。”

男人有些无奈,叹了口气,轻声道:“好妹子,别多想了,你该想点高兴的事,瞧瞧现在多好,你舅舅找到了你,就不会再让你吃苦,看看,你二姨特意让我给你捎回来一套红宝石的首饰,你母亲就喜欢红宝石,你二姨说,你看了一定高兴。”

徐达丰的呼吸瞬间急促。

红宝石项链衬托得宋玲肌肤如雪,整个人光彩夺目。

徐达丰在宝石鉴定上是行家,他一眼就看得出,这绝不是那些廉价的人造宝石,那种光泽,那种美丽,能让神仙心动。

他全身微微发颤,强忍住扑过去的欲望,悄无声息地从楼梯上下了楼。

必须要弄清楚宋玲是怎么回事!

徐达丰一走,宋玲就闭了闭眼,轻声道:“他真的会把钱拿出来?在他眼中,我不缺这九百万,会不会……”

“不会。”

方若华从病房里出来,目光有些冷淡,“徐达丰是个骗子,可也是个很要面子的骗子,他只要回来,就一定努力让自己变得很干净。”

“再说,他不会有时间洗钱,那笔钱不拿出来,会变成烫手山芋。”

第一百零九章 上钩

“瞎说的吧?怎么可能!月隐湖的房价今年都七八万了,听说精装修,都是给富豪准备的。”

两个白领嘀嘀咕咕,徐达丰忍不住侧目,暗自冷笑,怎么可能?

现在这乱七八糟的消息,看来是越发的不能信。

一件事经过三个人的口,就必然变得面目全非。

经过他这么一搅合,宋玲怕是要遇到很大的麻烦,那些给他供钱财的财主们找不到自己,不把宋玲吃了就算好的。

话虽如此,徐达丰却放慢了吃饭的速度,心里也有点别扭。

“谁知道具体怎么回事儿啊,前几天项目经理还暴躁得像野猪,这几天就变成跳跳兔了,据说一开始她以为自己的钱要打水漂,明显碰上骗子,那帮废物警察实在不顶用。”

“后来那户主,听说姓宋,打扮挺朴素的一女人,亲自找上门来道歉,说是她一直在医院照顾女儿,不知道为什么发生了这种事,希望能补偿我们项目经理,还带了两个律师,当场签合同把月银湖的房子转给她,过户手续都办好了,当时还有市里一领导在,当然都是听说,我也不太清楚具体情况。”

两个白领说了几句,就转了话题,聊起了衣服首饰化妆品。

徐达丰溜达回他的落脚点,明明告诉自己别听这些瞎话,却还是不免老是想起来,宋玲没有被告,没有被判刑?

他还以为自己一走了之,宋玲就很难自证清白,他们两个毕竟是夫妻,结婚十几年,哪里分得了那么清楚。

宋玲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那些丢了钱财的人们就会信?

哪怕相信了,便不会继续纠缠?怎么可能!

他早就猜到宋玲的下场不会太好。

“流言而已。”

徐达丰冷笑。

现在他该考虑的是要不要听晓玲的,通过关系把钱转移到m国去,他和晓玲带着孩子远走高飞。

“能不背井离乡,还是不去的好。”

晓玲单纯,被那些人哄得迷了眼,只以为m国是什么人间天堂。

他脑子可是清醒得很,m国不是那么好混的,人生地不熟,他去了,怕是会胆怯。

再说,他挣这点钱不容易,要是过一遍那些人的手,往好里说,那也得被扒下一层皮。

徐达丰努力让自己想正事,可这一晚上却老是睡不着,脚上跟长了毛似的。

实在躺不住,也躲了好几天,徐达丰干脆换了身衣服出门溜溜。

出门上了步行街,前面人头攒涌,徐达丰其实以前不怎么好热闹,但最近也着实无聊,同样跟着人流过去,抬头一看,见是个摆摊算命的先生。

徐达丰蹙了蹙眉转身就像走,只是周围人太多,一时到动弹不了。

他到不是不信命理,相反,他还真有点信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命数,只是真正有本事的算命先生怎么可能到这一片鱼龙混杂的步行街上摆摊?

徐达丰不信,那些围观的人显然信的厉害,跪在地上抱着算命先生的腿哭道:“活神仙,您都说对了,昨天我没听您的劝,愣是出了门,结果一出门果然就招来祸患,我的婚戒不知掉到了什么地方,要是我回家没戴着婚戒,我的小命不保,活神仙,您就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您就救救我吧。”

围观的人轰然而笑,起哄架秧子的一大堆。

那算命先生也乐了,拍拍这小子做了个手势,让他转身。

这人懵懂地调头,算命先生顺手在他裤子后兜里一摸,就摸出一个白金镶钻的戒指。

此人一愣,捧着戒指一蹦三尺高,狂喜,愣是扑过去抱住算命先生猛亲了好几下。

算命先生翻了个白眼,轻轻一戳,这人登时张口结舌,只看见嘴巴动,听不见说话声。

围观的人看到此人的表情,一片大哗。

算命先生见得多,算得准,显得特别灵验的也不是没有,但能一下让人变哑巴的,大家都是第一次见。

“来求救的这小子我认识,不就经常在咱们街上练摊的那个赵洪磊吗?他媳妇彪得不行,这小子公认的怕媳妇。”

周围顿时有人窃窃私语。

徐达丰看那人竟也看着眼熟,虽然别人不知道,但这条街他十分熟悉,有好几年在这地方讨生活来着。

要不是特别熟悉,他也不会第一时间往这边躲。

此时听人提起,他也想起来,这怕老婆的家伙好像的确是这条街上的住户。

算命先生笑了笑,声音也没有很高,却字字清晰:“丢婚戒到不算祸患,我问你,昨天你都做了什么?”

这人一愣:“……没干什么啊?”

他想了想:“昨天没干活,和哥们儿去泰华蒸桑拿,又去,咳咳,逛了逛酒吧夜店,那什么,这不还没回家,没戒指,哪敢回去?”

算命的摇了摇头:“闹了半天是个傻子,算了,送佛送到西,我问你,见到我之前,你干什么呢?”

这人想了想:“有个女人忒不像话,撞了我一下,我好像骂了她几句,嘿嘿,我这人有个毛病,天下的女人都是我仇人,除了我媳妇。”

算命先生不禁笑起来:“撞到你的那个女人姓什么叫什么我没有算,不知道,不过,跟在她身后的那个男人,你该认识认识,讷,旁边有网吧,去搜搜市委主管经济的副市长是谁。”

此人满头雾水,但他显然深信算命先生,老老实实进了网吧,也就两三分钟的工夫,这人从网吧里出来,满头大汗,脸上发白,连腿脚都有点站不稳,扶着算命先生的桌子轻轻喘息,整个人简直像一条咸鱼,半是希冀,半是渴望地道:“副市长那样的大人物,不可能和我这么个小角色计较,对吧?”

算命先生轻笑:“他应该不会计较,可那天一起走的,还有他的秘书和其他人,不知道他们会不会主动体察一下上意?”

那人坐在地上不吭气了。

连围观的都觉得此人真惨。

哪怕用屁股想,也知道底下人为了巴结上头会做些什么事。

算命先生到是很悠闲:“不过,也不必太担心,只要你开的饭馆什么毛病都没有,就不用怕。”

这年头做生意的,只要上面想找毛病,怎么可能找不到?

就算真没有,人家一天到晚盯着你,你都受不了。

他忍不住快哭出声:“我怎么这么倒霉!当时我看撞到我的那个女……女士不像大人物,黑色女士西装,白衬衫,身上什么首饰都没有,就是手腕上戴着个木头镯子,连辫绳都是鞋带做的。”

徐达丰猛地抬头,心里有点别扭。

宋玲出门就经常那么一副打扮,还说当老师的,就得朴素些。

算命先生笑道:“昨天我就是看和你起冲突的那位女士命格有点奇怪,才注意你们,那位女士是前三十四年只是普通人的命,富贵没多少,生活却还自在,三十四岁却瞬间转折,怎么说呢,我出师还不到十年,不过以前跟着师父给很多贵人算过命,看了那么多,就是那些含着金勺子出生的,命都不一定有那位女士好。”

“三十四岁以后,她是一片坦途,能分她福气的枕边人不用她费劲,就自己走了,从此福分全归于一人,可谓危急关头,天降横财,从此大富大贵,心想事成啊!”

围观的人都半信半疑,七嘴八舌地追问反驳,算命先生到像随口一说,收拾摊子准备走人。

徐达丰也不知怎么想的,上前一步,抓住算命先生的胳膊,开口问道:“这位先生,不如给我算一算。”

算命先生漫不经心地一抬头,愣了一下,眨了眨眼,惊讶道:“有这么巧吗?你和我昨天看见的那个福禄寿三星临门的……”

他猛地闭嘴,摇了摇头,“不能再算了,这什么事,可够吓人的,走了走了。”

他肩膀一抖,抖开徐达丰的挟持,连桌子都不要,转头便走,瞬间消失在人群中。

徐达丰喊了两声都没回应,眉头不禁蹙起,只觉心中长了草。

如果算命先生正正经经给他算命收钱,那他可能还不怎么信,但是这人一走,他这心里就七上八下,越想越多。

那算命的是什么意思?他昨天看到的那个女人是谁?

宋玲今年就三十四岁。

看形容衣着打扮长相,无一不准,这……

徐达丰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那算命的先生灌了两瓶子水,一离开人群就打了个电话。

三分钟,电话转了两次,方若华接到信息,吐出口气笑道:“看来老天站我们这一边,还挺顺利。”

她眼前一群坐在一起唠嗑喝茶的也笑。

“一点都不轻松,光圈那混蛋的安全范围就废了多少脑子,这几天在四条街上撒出去六十几个弟兄,设计了多少套活儿来回折腾,哎,如果真是做生意,设这么大的局,不捞三百万就亏本。”

金门的周爷叹道,“现在只为了一个人如此大动干戈,他徐达丰的脸面也太大了。”

徐达丰是真不知道他的脸大到让五湖四海的江湖兄弟倾巢而出。

和烙饼似的在床上翻腾了大半宿,第二天,徐达丰是乔装打扮去了航大春城的旧宅。

这会儿房子正在装修,一对老头老太太在门口盯着,显然对装修非常上心,面上红光满面,很高兴的样子。

徐达丰当然认识,自己的‘债主’,怎么会记不住?周围都是熟面孔,他也不好问,想了想,干脆去医院看看。

他很清楚宋玲的性格,那真是把小雅当命一样,别管现在究竟是怎么回事,她都不会不管那小丫头。

……

医院十一楼都是单独病房,也不是那些和酒店房间有一比的vip病室,就是普通的单人间,加一个卫生间浴室,毕竟是正经的三甲医院,和某些私立医院不一样,不可能弄得太过火。

但就是这样的单独病房,也绝对不是一般人能想住就住的。

徐达丰上楼的时候忍不住摸出口罩戴好,低头戴帽子,脑子里有些凌乱。

他打听到小雅转了病房。

徐达丰一出电梯,脚步一顿,很自然地拐到楼梯间里,却忍不住不可思议地又从门缝里瞥了一眼。

那是宋玲?

她显得有点憔悴,还是以前普通的装扮,但因为身边坐着的那个男人,竟然显得光华夺目,风姿绰约。

徐达丰心里陡然有些不是滋味,好像有一种脑袋发绿的屈辱感。

越是难受,他就越忍不住看。

两个人也没有亲密动作,那个男人身上的贵气却是让人自惭形秽。

“从m国来的卡特教授今天晚上就到,我会安排好好接待他们,你放心,卡特教授年富力强,又是血液病权威,有她在,小雅一定会好。”

宋玲轻轻点头,倚在靠背上仿佛很累的样子。

“我知道你不肯相信徐达丰是那种人,但他确实……”

宋玲伸手打断男人的话,小声道:“周哥,你替我打听打听,我想知道真相,也许达丰是出了意外,他会不会被人威胁?欠了别人的钱?有人绑架了他的亲人?我们十几年的感情,不光是爱人,我还把他亲人。”

男人有些无奈,叹了口气,轻声道:“好妹子,别多想了,你该想点高兴的事,瞧瞧现在多好,你舅舅找到了你,就不会再让你吃苦,看看,你二姨特意让我给你捎回来一套红宝石的首饰,你母亲就喜欢红宝石,你二姨说,你看了一定高兴。”

徐达丰的呼吸瞬间急促。

红宝石项链衬托得宋玲肌肤如雪,整个人光彩夺目。

徐达丰在宝石鉴定上是行家,他一眼就看得出,这绝不是那些廉价的人造宝石,那种光泽,那种美丽,能让神仙心动。

他全身微微发颤,强忍住扑过去的欲望,悄无声息地从楼梯上下了楼。

必须要弄清楚宋玲是怎么回事!

徐达丰一走,宋玲就闭了闭眼,轻声道:“他真的会把钱拿出来?在他眼中,我不缺这九百万,会不会……”

“不会。”

方若华从病房里出来,目光有些冷淡,“徐达丰是个骗子,可也是个很要面子的骗子,他只要回来,就一定努力让自己变得很干净。”

“再说,他不会有时间洗钱,那笔钱不拿出来,会变成烫手山芋。”

第一百一十章 各有下场

若华的小时空直播间正文第一百一十章各有下场别墅内灯火通明。

徐达丰萎靡不振地坐在沙发上,神情寥落,目光却不自觉落在大理石茶几上的马踏飞燕上面。

这两天宋玲没有搭理他,和他一句话都不说,只天天去照顾女儿。

徐达丰也试图去守夜,照顾小雅,但里面有护工,外面有人守门,他连病房都进不去。

可宋玲也不赶他走,一日三餐有人照应,住的好,吃的好。

昨天有两个警察登门,徐达丰吓了一跳,生怕闹出事故来。

但两位警官就是简单做了口供,警告了他一顿,并没有把他抓走,据说宋玲已经和那四个购房的人协商过,都处理好了,对方也同意私下和解,甚至颇为满意,并没有追究徐达丰的意思。

他一时到觉得,现在的生活竟然比前些日子好上不少。

别墅内只有一个钟点工,每天中午和晚上来做饭,顺便打扫卫生,平时并无安保人员,他特意出别墅去买烟,也没有人盯着。

宋玲早春晚归,并不同他说话。

经常会有各种人到家里来,和宋玲在书房密谈,还有助理秘书什么的拿着文件登门。

所有人都对他视而不见。

徐达丰私底下偷偷看过那些文件,看不太懂,只知道宋玲得到两家食品厂,一家服装厂的股份,她还照常上班,应该是只拿干股。

一天又一天过去,整整一周时间,徐达丰越等待,心中越是焦躁,这日,他一开电视就看到宋玲不知道参加什么慈善拍卖会,卖了一个翡翠镯子,拍出八十九万的价格,悉数捐了。

徐达丰一口血咽下,第二日,宋玲一身疲惫地进了门,终于正眼看他,两个人分坐在客厅里,开始正正经经地谈话。

宋玲左边坐着方若华,右边坐着周宇通。

方若华也还罢了,徐达丰一看周宇通,心里就有些不自在,国字脸,相貌堂堂,气质极好,穿着打扮尽显富贵,对待宋玲温柔体贴细心,比自己这个当丈夫的还有话语权,还要更亲密。

幸好宋玲看起来到不像是对他有别的意思。

随即,一张离婚协议书搁在了茶几上。

徐达丰一蹙眉,但他其实也猜到了,宋玲不可能跟没事人一样,马上二话不说地接纳他。

一咬牙,徐达丰猛地抱住头痛哭:“玲玲,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敢,我,我就是舍不得小雅,她还那么小,受了那么大罪,现在让她再失去父亲或者母亲,我们怎么忍心?”

徐达丰显然极了解宋玲,一句话就让她心神动荡,面色发白。

周宇通冷冷淡淡地道:“宋小姐,你想清楚点才好,如果不是令祖父找到你,这人回不回来可真不知道,他的品行,我持保留意见。”

方若华叹气:“姐,按说我一个外人,不该搀和你这家务事,但你最好再考虑考虑,想清楚才好。不说别的,当初小雅病了,姓徐的手里明明有钱,我早打听清楚,他这些年倒腾些彩钢等建筑材料,赚得比你这死工资只多不少,他拿出几块钱给小雅治病?”

宋玲低下头不说话,脸上的表情似哭非哭,很是纠结为难。

徐达丰猛地捂住脸:“那是因为那点钱不够……我知道,玲玲你不会相信我,但……我,我心疼女儿啊!”

他嚎啕大哭。

最后宋玲也没逼着他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似乎此事就这么一了百了。

徐达丰心里提着口气,总觉得这事没完,他翻来覆去地想怎么哄回宋玲,主意到是不少,但必须等一等,不能急切。

这日入夜,徐达丰被一阵热气熏醒了,屋子里地热似乎过热了些,他忍不住爬起来去喝水,结果刚一出门,就见吧台那儿竟然亮着一盏小灯。

徐达丰心中有鬼,不自觉把鞋脱下来提着,小心翼翼地挪动过去。

“考验?什么意思?”

宋玲的声音沙哑,显然也刚醒不久。

“咱们又不是警察,查不出我这位姐夫说的话是真是假,就算问他妈,他妈还不向着儿子?我知道姐的意思,你还想跟他过,可不把刺拔掉,以后想起来就疼,还怎么过!”

后面说话这人应该是那个病人家属‘柳媛媛’。

“不如你装着跟你外祖家闹翻了,或者是外祖破产,这些房产,公司股票都被收回去还债,小雅的病,想治疗还需要几十万的缺口,看看我那姐夫什么反应,要是他让你满意,这事就过去,你们两个人都把这一茬忘了,好好过日子,要是不满意,该扔就扔。”

宋玲沉默,良久不言。

徐达丰目光闪烁,小心翼翼地拎着鞋子回了自己的房间。

又过了一周平静日子。

宋家刚走了一阵子运,转瞬间又急转直下,宋玲不知怎么就和她外祖父大吵一架,什么行礼都不拿直接搬家,住进了医院。

紧接着医院方面开始催账单。

宋玲焦头烂额,身边那些亲朋好友全都开始言辞闪烁,渐行渐远。

徐达丰把自己全副家底,这十几年下来存下的四十九万取出来的时候,差点又给塞回去二十万。

但时间短,他的小金库可能还暴露不了,但世间一长,万一要是那个姓周的真想查,他不一定能蒙混过关。

“一千万都说舍就舍了。”

徐达丰闭了闭眼,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到了这地步,绝对不能出任何差错。

宋玲的外祖父张乔挺低调,但是徐达丰还是从网上找到了实证。

张乔在m国是个知名人物,甚至还有和好几位福布斯排行榜上的名人合影的照片。

“别说,和宋玲长得还挺像。”

他又偷着打听了打听,就连当初同样被他坑一回的中介公司那个小中介高辉都发达了,据说得了补偿,还买了辆百万豪车。

徐达丰心中升起一团火。

他直奔医院,到缴费窗口给自己的女儿小雅交了四十九万的医疗费,半分都没有留,果然刚交了没两个小时,他就接到了宋玲的电话。

晚风轻拂,凉意透骨。

宋玲一袭蓝黑色的风衣,难得画了淡妆,竟有当年初见时的明丽。

徐达丰一时有些恍惚。

宋玲笑起来:“达丰,这十年,我是真爱你啊。”

声音温柔缱绻,徐达丰的心一下子就踏实下来,天好像更蓝,云好像更白,无数的权势财富向他招手,他一辈子都赚不了的那么多。

从此以后,他会成为人上人,过上和以前完全不同的生活。

勉强压抑住身体的颤抖,徐达丰张开手臂:“玲玲,我们……”

“啪!”

宋玲一巴掌甩在他脸上,这一巴掌好似用尽了她的力气,直打得徐达丰嘴角喷血,也把徐达丰打得晕头转向,心里一沉,就见眼前的女人泪流满面。

方若华冷着脸甩下一叠照片,照片散落在地上,铺了满满的一地面。

徐达丰浑身的血液都好像被冻住,目光一点点阴沉下来。

“宋姐对你一片真心。”方若华冷笑,“要不是有人给我们寄了这些照片,我还真当你做那些事,是有自己的苦衷。”

说着,她猛地从宋玲手里抢过手提包,从里面拿出一份文件,递给徐达丰,“看清楚,你自己说过,想要一座离学校很近的房子,作为你们爱巢,要有四间卧室,一间给小雅,一间留给你们将来的孩子,一间做卧房,还有一间充作书房。”

“她都记得,样样准备好,最好的装修,最好的家具,可你呢,你怎么对他?”

徐达丰脑子里嗡一声,猛地扑过去,方若华一脚把他从台阶上踹下,拉住宋玲的胳膊转头就走。

“不是这样,玲玲听我解释。”

无论他怎么喊叫,宋玲一步不停,一次也不曾回头。

完了!

徐达丰心中怒火喷涌——云晓玲!

阿穆从警车上下来,和许默两个人一起将徐达丰押走,临上车却是也不禁打了个寒颤。

这女人真是可怕。

从今以后,徐达丰肯定要和云晓玲狗咬狗去,可叹啊可怜。

清晨,第一缕阳光落下,半边天空竟是粉红的颜色,难得透亮的很。

宋玲就在方若华的四合院里,以茶代酒,敬了所有人一杯。

她不能喝酒,接下来她会很忙,既要工作,又要照顾女儿,还要存钱买房子。

生活还是很苦的,但又不那么苦了。

“我不想问为什么他能狠得下心,连女儿都要害,想得太多,会让自己更可悲。”

方若华摇头轻笑:“不可悲,世上还是好人多。”

“也是。”

天南海北,来自五湖四海的江湖人又纷纷离去,周宇通他们临走之前,还去拜望了一回皮门柳老的遗孀。

徒娥极开心,似是很多年没见过江湖英雄齐至的场面,连精神都显得很好。

周宇通带着老老小小,扎扎实实地跪下来给徒娥磕了个头。

“给老太太见礼了。”

徒娥吓了一跳:“现在可不兴这个,不兴这个!”

“虽然现在不兴了,我们哥几个却是流着旧日江湖的血,骨头里都是旧日的味,今天不给老太太您磕这个头,我们都觉得别扭。”

徒娥大笑,脸上竟有了些年轻时候的意气风发,神采飞扬。

方若华仿佛看到很多年前那个跟在丈夫身边,回眸一笑,温柔可爱又可敬的姑娘。

老太太去的那一天,天色好,空气好,百花盛开。

徒弦请了假,过来办姐姐的后事,方若华还是把自己当成柳媛媛,送了老人家最后一程。

丧事办完,徒弦有千恩万谢藏在心里没法说,眼泪到是没流。

“方小姐,你说我姐最后,是不是清醒了?”

方若华摇摇头,她也不知道。

但老太太什么都没说,就是最好的答案,她要是清醒了,心里也念着活着的人。

徒弦,柳潮生,柳絮,还有方若华。

所以她什么都不说。

于是这场丧事,就周周到到地变成了喜丧。

……

方若华和孙葵葵熟了,熟到就连孙葵葵想养只猫这种事,都先来问问方若华,能不能给她算一算,她适不适合养猫,养了能不能长久。

哎,傻孩子,一旦有了猫,你就从小公主变成了小奴隶,从此一家人出门旅游再也不可能了,加个班也得牵肠挂肚。

可有猫的人还是很值得羡慕。

孙葵葵蹲在方若华四合院门口等猫的时候,就听见不远处的楼里传来嘶声裂肺地哭喊。

这声一传出来,孙葵葵忍不住抖了抖。

没多久,许默骑着辆摩托车,驮着阿穆吭哧吭哧地过来。

许默的目光刚黏在方若华身上,就让阿穆揪着胳膊气势汹汹地冲上楼去。

差不多十几分钟,两个人又下了楼,许默走到四合院门口要了一杯奶茶。

阿穆干脆也要了一张卷饼。

最近因为四合院变成老年人的活动中心,连带着门前做生意的也越来越多。

这地方城管不怎么来,还算比较安全,至于警察,人家不管这些。

孙葵葵当老师当了这么长时间,见了生人依旧有点害羞,钻到四合院里陪孩子们玩去。

阿穆瞧许默这挪不动脚,又张不开嘴的憋屈样,心里叹了口气,干脆凑过去笑道:“方同学,听说最近你们这一片乱得很,小偷小摸的多了不少,上个月还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你家里有孩子,千万要小心,有什么不对,赶紧报警,也可以直接找许默。”

方若华目光闪烁,笑应下。

最近b市来了一伙儿过江龙,如今显得乱,是本地和外地的势力彼此试探中。

本来这种场面是真该小心些,方若华偏偏反其道而行之。

最近这十几天,她声势浩大地坏了刘阔那帮人好几次的生意。

当初她和柳潮生一起,为了救孙葵葵闹出的动静不小,柳潮生,柳絮兄妹,想必最近也在大闹天宫,可对方一直没有太大的反应。

也不知道这位老大能忍到什么时候。

方若华一走神,阿穆和许默这两个警官就被一群老头老太太围住,人人争着探听八卦。

“穆警官,那边四楼的男人是不是真有疯病?会不会伤人?要是会伤人,赶紧送精神病院好不啦,这属于安全隐患,你们不能不管。”

阿穆也不急,不紧不慢地和乡亲邻里慢慢唠嗑,不一会儿就让这些人转移了注意力,关心起孩子上下学的安全问题。

方若华不禁轻笑,论起做群众工作,许默是比不上人家阿穆警官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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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三章 一卦

陆璐拎着鸡蛋,脚步轻盈地向外面走,伸手打了辆车。

烁烁和明明最近不喜欢吃鸡蛋,四合院这边养的鸡是正经的走地鸡,吃的除了虫子,就是菜叶果蔬,枸杞地里那一群,更是吃着枸杞苗长大。

鸡蛋营养不营养的不清楚,反正味道确实比吃饲料的鸡下的蛋更加好。

两个孩子正长身体的年纪,别的营养品都贵,不大买得起,但鸡蛋总要每天吃才好。

“哟,买鸡蛋啊?招财猫要一只?”

陶小妖蹲在宠物店门口,张嘴就冲陆璐笑了笑,怀里一只肥肥大大的蓝猫悄咪咪眼睛抬起,扫了一眼翻了个身,滚到陶小妖肚子上继续睡。

陆璐脸色不变,也冲她笑了笑,徐徐上了出租车。

陶小妖叹了口气,站起身整理了下自己的衣服,对着宠物店的玻璃门看了看,又青春又洋气,漂亮可爱身段好。

于是抬起脚,溜达去四合院,然后当着满院子大爷大妈,三岁到五岁的小孩儿的面,和方若华再约一架。

方若华一边应付陶小妖或者阴险,或者刁钻,或者死不要脸的攻击,一边还得注意不让孩子们在混乱里被踩,当然,也不能让他们去踩了鸡鸭。

“诸位大爷大妈,紧急突发事件,劳烦各位回避一下可否?”

可惜中国人爱热闹,没有热闹的时候也就罢了,有热闹可看,那简直是个个都把作死当有趣,非要围观一下不可。

方若华这回下狠手卸了陶小妖一条胳膊,当然是随时能安上,且毫无痕迹,就算再严格的身体检查,也绝对不至于轻伤程度的那种卸。

陶小妖到是不生气,也没发火,自己把胳膊安回去,又叹了声:“看来我师父的仇,这辈子是没法报了。”

这句话她,应该说和这句话意思雷同的话,她已经说了三次。

方若华甚至怀疑这姑娘可能要以频繁的决战来消耗自己的警惕心。

没准哪一天她对这位发起的决斗习以为常,一不留神就让对方给阴一下子,丢掉自己的性命。

像方若华这般向来习惯以最大的恶意揣度他人的姑娘,想阴她,大概不是那么容易。

眼前的小姑娘,反正也没照着一日三餐过来挑战,时不时打一场,只当是做运动。

一个人练武枯燥寂寞,两个人一起活动活动,反而更让人舒服。

况且这位简直像是免费演员,免费道具,很能给她杂技班子增加人气,总体来说利大于弊吧。

陶小妖肯定不清楚方若华的想法,托着自己的胳膊,轻轻飘飘地向门外走。

走到门前回头一笑,轻声问:“妖门的女人罪该万死?同样是妖门的女人,为什么一个上了天,一个入了地?”

声音很轻,方若华还是听见了,虽然不大明白,不过想了想还是笑道:“为什么同样是女人,有的美若天仙,有的丑如无盐?为什么同样是女人,有人是全家人的宝贝疙瘩,有人命如草芥?”

谁又能知道为什么?

时间一日日过去,冬去春来,夏日又至。

四合院的生活平静祥和,一切都进入正轨,连花洒上学都上得有滋有味,成绩相当不错,不久的将来考上好高中,再上好大学,大学毕业只是社会精英一个。

夏天的b市热的时候太阳能把大地变成烤箱,一块儿肉扔上去转瞬即熟。

可十天里到有五六天要下雨,一下雨就是大雨倾盆,城中村这边地势低洼,一赶上下雨天,桥洞底下能跑船,低矮的房子免不了灌一地的水,潮湿得让人只觉得身上随随便便就能拧出一盆水。

花洒一天洗了三遍澡,趴在屋檐底下做功课,还是难受的要命。

“姐,你怎么保持清爽的,窍门分享一下行不行。”

方若华轻笑:“因为我修行有成,能吞吐日月精华,所以身体清洁无垢,自然清爽。”

花洒不禁翻了个白眼:“我怎么没看见您老人家长了九条尾巴?”

小家伙不信,可这说法其实没问题。

每到这个时候,方若华就觉得修行真是挺好。

原主的那位师父彩门张,张老前辈说得也极有道理,修行,练武,不是为了逞强斗狠,甚至连保护自己,保护亲人,行侠仗义,那都不是首要的,到了今天这社会,武力已经不是保护的第一选择了。

就说他们彩门弟子,轻功一绝,天下闻名,可轻功再好,你快得过火车,还是快得过飞机?更快不过枪炮。

有时候遇事拿手机赶紧拨打报警电话,比自己仗着一腔血勇冲上去和坏人斗,要合适一百倍,你冲上去打架,先不说能不能解决问题,反正你防卫过当的可能性是大为增高,没准挨打的坏人没什么事,你要进去吃两年牢饭。

如果再不注意,不小心把人给打死了,那麻烦可就更大。

留下案底多凄惨?从此正正经经的行业就对你关紧大门,这一辈子说是彻底完了也不过分。

大雨下了一整天,到傍晚时分,终于渐渐小了,可还是淅淅沥沥,总不停息。

方若华懒洋洋地还想要弄点什么吃的,许默和阿穆两位警官就冒着雨,带了一身水汽,匆匆赶到四合院,下了车先拿起桌子上的茶壶,一人倒了一杯热茶。

喝一口热茶,身体上的湿冷总算是稍稍消除了点。

这两位就是这一片的片警,经常出没,四合院的常客,两个人在那儿喝茶,棚子底下躲雨的三弦大爷笑眯眯地瞧着他们乐:“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阿穆呵呵两声:“我眼前一片空枝,老大爷,就别戳我伤口啦。”

现在想娶媳妇容易么?

没钱,没房子,没存款,媳妇娶得回来?

回过头,阿穆很好奇,笑问:“我们正好办一案子路过,听说今天又有武林高手找方小姐你来决斗了,还是宠物店里那姑娘?胜了没?”

方若华还没吭声,花洒骄傲得眼睛都要长到头顶上去:“切,我们方姐是谁,打听打听,江湖诸门诸派,彩,挂,平,团,柳,调,虽是一家,彩门为首,我姐彩门门主,谁能赢得了她?”

阿穆听得眼睛冒光,冲着方若华拱拱手:“拜见江湖大佬!”

方若华一巴掌把花洒砸回去:“在两位警官面前信口开河就算了,出去别乱说,挂门才是正经武行,论武功,人家第一。”

两个警官正坐着说话,就听见外面有吵闹声,声音还很大。

其中一个女人嗓门极高。

“我去年借给你们八万块买房子,借钱的时候你们说的多好听,一个月就还我,现在都一年了,我急用钱,你们到推三阻四的,今天话放在这儿,你们就是砸锅卖铁,卖房子,你们也得还。”

“刘大妈?”

拉三弦的老大爷吓了一跳,“哎哟喂,谁敢招惹她?”

别说这老大爷,阿穆都吓了一跳,连许默的神色都有些凝重。

三弦大爷口中的刘大妈,是这一片风云人物,居委会主任,方若华就对其同样是深感头痛,每每去中心小广场摆摊,这位都要过来闲磕牙,你还不能不跟她唠嗑,要不然没两天就要成为城中村这一片中老年大妈口中的话题人物,能让你一夜成名。

总之不好惹。

前阵子方若华还给刘大妈的三儿子孙耀算过命,算出他正单相思,而且爱情不顺,可能要三灾九难。

别说方若华,阿穆和许默,一提起这位也是心中忐忑,派出所做工作,怎么能离得开居委会配合?这大妈就是他们躲不开的一尊大神。

外面吵闹声越来越重,眼看着简直要上演全武行。

许默两人总不能旁观,连忙走出去,一出门,就见刘大妈正对着她弟妹乔大妈破口大骂。

“你这个搅家精,自从你进了孙家的门,家里就一天都不安生,我不管你在别人面前怎么耍无赖,我不吃你那一套。”

“老四,你说,你们家到底还钱不还钱,你要是不还钱,我这就找人把你们家给抄了……”

正吵闹,方若华就见有人骑着辆山地车,一阵风似的从东边过来,一只手离开车把,轻轻晃过去。

刚一过去,自行车忽然砰一声,被什么撞了一下,连车带人一起撞沙堆上。

吵闹声登时止了片刻。

许默和阿穆色变,抬脚就冲过去。

骑车的年轻人一声不吭,从沙堆里跳起来撒腿就跑,整个飞起半人高,抓住巷子的城墙就翻了上去。

阿穆心道:坏了!

年轻人眼看就要跃墙而逃,眼前忽然冒出一黑色鞋跟,他眼前一黑,扑通一声又掉进了沙堆里。

方若华轻轻跳下,蹲下身拨了两下,就把一包和各种金银首饰,手机,手表推到地上去。

那年轻的小子恶狠狠地瞪着方若华,目露凶光,压低声音冷笑:“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知道谁是我老大?”

花洒扔下作业跑出来看热闹,一听到这般耳熟的用词,眼睛放光:“你哪一门的?挂门于家的,还是金门周家的?不对,不对,应该是要门的人?报个字号,我老大方若华,彩门门主。”

方若华:“……”

小年轻也听得满眼冒黑星,再看方若华,神情十分郑重。

许默上前把人铐住,直接往阿穆手里一塞,就抬头看方若华,阿穆翻了个白眼:“没听见?方同学可是彩门门主,武林高手,用得着你担心?”

此时,刘大妈才发现,身上脖子上的项链,耳环,手腕上的镯子,还有她手里的那个包,通通都消失不见。

她吓了一跳,扑过去抢过包,打开看了看,死死抱在怀里,额头上冷汗直冒,整个人都瘫在地上瑟瑟发抖。

捡起自己的东西,刘大妈也不看阿穆和许默,更不理会两个人的问候,瞪着她弟妹乔大妈怒道:“钱给我准备好,马上要。”

说完就低头快步而走。

乔大妈一脸焦急,眼看让外人看了笑话,羞得耳朵根一红,扭头便走。

阿穆愣了愣,一手拎着那抢劫犯,惊讶道:“刘大妈今天这是怎么了?跑得这么快?”

这架势根本就不像她。

换做以前,遇见抢劫的,刘大妈不吐沫横飞说两个钟头,说到连警察们都身心俱疲,那这事绝对没完。

方若华若有所思,伸手戳了戳阿穆,轻声道:“我掐指一算,算到你们来案子了。”

“啊?”

阿穆愣了下。

“我猜,刘大妈家有人被绑架,或者遭遇了电话诈骗,她正准备去交赎金。”

阿穆大惊:“真的假的?你怎么知道?”

“不是说了,算到的。”

那个包里起码有四十万,看样子还不够,刘大妈还要四处找钱,连和她关系不错的妯娌都要怼,这明显急用。

在城中村这边显少有人家能保留秘密,如果孙家或者刘家有人得重病,一早就传得沸沸扬扬,如今没有流言,显然就是没有。

刘大妈面对警察又是这样的反应,家里有人被绑架,至少是她以为家里有人被绑架,便是其中最有可能的结果。

方若华轻笑道,“还不赶紧跟上去看看情况?”

这下子阿穆和许默都紧张起来,如果是真的,别管是绑架案还是诈骗案,可都不能轻视。

而且,刘大妈的表现确实有点可疑。

第二天,天色擦黑。

方若华正帮花洒做作业,就看刘大妈和他三儿子孙耀,坐着警车呼啸而至,在胡同口下了车,刘大妈阴着脸,孙耀也神色麻木,两个人一前一后飞快地向家里走去。

还没三个小时,流言就传得沸沸扬扬。

说是孙耀这小子胆子贼大,自导自演了一出绑架案,要从他亲妈手里骗五十万。

“五十万,不是一笔小数目,老太太这些年积攒的养老钱恐怕都没有这么多,还得借点儿外债才够,老天爷,这要让儿子骗走,老太太还不得气死。”

拉三弦的大爷长叹了口气:“子孙不肖,人生之大不幸。刘妹子也是英雄人物,可惜英雄老妈,生了一窝囊儿,惨。”

方若华也有些意外,孙耀挺腼腆的一个小年轻,而且平时很孝顺,拿到手的工资除了必要花销,都交给他妈妈存着,没想到竟然做出这等事。

花洒含含糊糊地咬着铅笔头,惊诧道:“孙哥性子挺好啊,上回我们出去买牛奶,忘了带钱,他还给我和小骨朵,花垢一口气买了两箱,一直送到家,怎么竟说变就变白痴?”

第一千零一十四章 心证

一个人为什么要变,谁又能知道?恐怕连他自己都不明白。

许默和阿穆派出所的同事们,为了这案子一连加班三天,个个黑眼圈重的比大熊猫还黑白分明,办这个案子办得里外不讨好,简直不要太凄惨。

这日,许默二人巡逻到附近,又被刘大妈捉住‘训话’半个小时,许默还好,向来很懂趋利避害,而且他那张脸有威仪,便是凶猛如刘大妈,也不大敢过分。

阿穆就惨了。

这孩子在中老年妇女眼里就是只小咩羊,想揪毛揪毛,想吃肉吃肉,便是连骨头都剥去炖汤,他也没法子反抗。

等连滚带爬地逃到四合院,身上的衣服全是汗渍和酸臭味。

“呼。”

阿穆长叹了口气,耳边还有刘大妈可怕的唠叨在回响,抬头看看天,一时只觉得生无可恋。

自导自演的绑架事件,其实在电视中时有发生,可是现实生活中,发生在大家身边,显然还是相当新鲜,短短时间已经传扬得五湖四海皆知。

四合院内,好些人都暗地里好奇,你问一句,我问一句,各种打探消息。

“穆警官,昨天警察呼啸而来,呼啸而过,闹哄哄的,可真挺吓人,究竟出了什么事?”

那边拉三弦的大爷更是大大方方地过来凑趣:“听说你们警察把棉纺厂那位刘大妹子的儿子给抓了,是真的吧?”

阿穆闭上嘴,伸手在嘴上划了一条线,“不能说,违纪。”

事实上哪里还用得着他说?

“你们居然抓孙耀,刘大妹子的吐沫星子,也没淹了你们派出所啊?”

阿穆闻言,默默无语地耷拉下脑袋,幽幽一叹。

似乎也没有保密的必要。

当日方若华勇斗抢劫犯,一举保住刘大妈包里那一摞钱。

刘大妈却溜得极快,似乎非常着急,半句感谢话都来不及说的模样。

因为方若华一句话,也因为刘大妈的表现,许默和阿穆就追上去旁敲侧击,打探消息。

“没想到这位主儿还是反侦查的高手,警惕心相当强。我们怎么问,她也只说找到一发财的机会,所以急需用钱,还借着去她娘家弟弟的饭店借钱的机会,把我们全给甩了。”

阿穆一脸无语。

“差一点就出大事。”

当时,刘大妈的确是接到绑匪电话,对方是拿孙耀的手机打的,说是把孙耀绑了,要她立即打款五十万,否则马上撕票。

这位吓得差点没晕过去,老太太不敢报警,四处筹款。

作为一个在本地扎根多年,亲戚朋友众多的老大妈,要说大财那肯定没有,但是经济状况稳定,家里又有房子,五十万这个数目,对她来说是个肉疼,但还能凑得出来的数目。

“幸亏她老人家去银行汇款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存着小心,觉得这事不对,打了报警电话。”

阿穆看了看许默,现在想起刘大妈对付警察一吵二闹三上吊,还咬人的做派,还是满脸无语,“我们许默也有本事,三言两语就把绑匪给诈得露陷。”

结果是不幸中的万幸,警察没有上当。

这所谓的绑架,都是孙耀自导自演的骗局。

阿穆苦笑:“那小子交代说他女朋友的父亲生了重病,必须要一大笔钱,但是他自己的存款不够,他妈妈又不肯松口出钱,实在没办法,所以才想了这么一招。”

方若华:“……”

“二十七八岁的人,这么不懂事,做我们这一行久了,真是什么奇葩都能遇到。”

“问了俩钟头,那小子还坚决不肯说他‘女朋友’是谁,我们到是查了他的qq号,找到经常和他聊天的号码,叫什么‘不懂爱’。但是对方上网都是在黑网吧,查了半天,连对方是男是女,是人是狗都不清楚。”

隔日,方若华没敢去广场上摆摊,结果刘大妈竟然直接找到家里来,先是塞了方若华一口袋香蕉苹果,还有猪头肉,大肘子,口中把方若华吹捧成了活神仙。

“若华,大侄女,你得救救你三哥,他是着了魔,中了邪,你赶紧给他弄点平安符,避一避这桃花劫,你说说,好好的孩子,那么听话,以前我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怎么能做出这种事?”

的确挺熊的。

方若华一点也不急躁,哄了刘大妈几句,掐指一算道:“不出一月,若无意外,孙三哥必安然无恙,您还请放心,什么事也没有。”

这事明显是江湖道上的人在钓空子,他们那些人都谨慎,警察一插手,要是被抓了,那没什么好说,就算不被抓,也会立即消失无踪,绝不会再露头。

孙耀又不是傻子,半个月找不到他那小女友,自己就能清醒。

当然,如果清醒不了,那就是遇见了意外呗。

也许对孙耀来说,此事很大,但对其他人来讲,只是一则茶余饭后的笑料。

数日悠悠而过,孙耀就仿佛接受了现实。

只是他越发地沉默,经常走着走着就发呆,连他那个神采飞扬,天下的闲事没有她管不着的母亲,刘萍刘大妈,也仿佛显露出疲惫,再无往日风采。

区区一个人别说沉默一些,他就是哪天想不开从楼上跳下去,别人的日子还是照过。

方若华终于享受到盯着孩子做作业的艰难困苦,眼看着花洒跟得了多动症似的,眼神老往远处正走钢丝的哥们身上瞟,她都想直接拿个枷把他铐住,让这小不点只能低头做作业,别的动作通通不许有。

想一想她曾经教过的那些学生,当年在民国,学生们个个有头悬梁锥刺股的决心,哪里见识过不写作业的熊孩子?

方若华轻咳了声,花洒不甘不愿地叹了口气,又贪恋地向外看了两眼,就准备低头去写作业,结果一向外看,就看到隔三差五和方姐表演中华绝技的那个陶小妖。

她抱着只猫,懒洋洋地戳在他们家门口。

陶小妖对面,孙耀拎着一网兜红薯,目光发直,身体微微颤抖。

方若华站起身,一闪身就到了大门外。

“唔,青丝作结绕郎心。”陶小妖伸手在孙耀胸前一拍,手中就多出一个头发编织的结,心形,图形简单,但编得却复杂,头发丝缠缠绕绕,如一团云雾,又轻又美,颇为精致细巧。

“这个编得不错,手艺是越来越好。”

“小子,给你发结的姑娘说了什么?有没有念情诗,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心有千千结?”

“这一套好用啊,十几年不带换呢。”

孙耀木愣愣地看着她。

陶小妖笑着从兜里又摸出一条红绳,绳子上栓了十几个一模一样的发结。

“看见没,不便宜,四五十一个,真正的手工精制,机器做这玩意做不好,显假,还是手工做的更真。”

“村子那些心灵手巧的大妈接了活,拿回家坐在炕头上一边看电视一边编,一天闲来无事能整七八个,她们往外卖,一个二十,收回来倒手,就能卖到四五十。”

“这东西可不会乱卖,在市场上找不到,只有少数人知道门路,也只有少数用得着的人才会进货。”

陶小妖脸上显出一丝恶意,声音带钩:“猜猜这些头发从哪来?也许是哪个五十岁大妈的?还是哪个非主流中年大汉的?”

孙耀踉跄后退,颤抖得越发厉害,猛地抓住头大哭,反身就跑。

看着他跑远了,陶小妖撸着猫娇俏地跺着脚回头,看到方若华抿成一条细线的嘴唇轻轻一笑。

方若华的目光落在黑色的发结上,低垂下眼眸,目光轻轻闪了闪。

“你喜欢,给你。”

陶小妖把发结递过去,轻笑,“这些都是妖门女人的结,不捆男人的心,捆的是这世间的名利浮沉。”

方若华冷酷的脸色轻轻收了收,脸上又露出颇为和煦的笑容。

陶小妖蹙眉,冷哼,抓着发结一转身踢踢踏踏地走了,她怀里的大猫甩了甩尾巴,一双圆溜溜的猫眼偷偷地向外看。

方若华一转头,拍了拍花洒的脑袋:“写作业。”

花洒:“……”

小孩子继续做功课,方若华拎着菜篮子,揣上钱包,也不骑车,溜溜达达地溜达到菜市场去买菜。

论速度,其实她这一双腿比车子要快,即便她懒懒散散,悠悠闲闲地走,也一样快。

她一边走,一边在心里默默唱歌。

唱支山歌给党听,我把党来比母亲;母亲只生了我的身,党的光辉照我心……

咳咳,方若华轻轻吐了吐舌头,有点心虚,幸好她没唱出来让她家老母亲听见。

无意识的,这是无意识的。

谁让前阵子唱这类歌唱得有点嗨,几乎是天天都唱上几首,节奏感不自觉就熟悉得很了。

方若华停下脚步,一转头,看到了对面四楼的好媳妇陆璐。

陆璐低着头,看着自己的双脚,轻轻从包里取出一张信封递过去。

她面前站着的是个瘦瘦小小的男人,表情猥琐,目光轻轻在陆璐的锁骨,胸口流连,手还不老实,慢慢吞吞地伸过去在她的屁股上重重按了一下。

陆璐身体一僵。

那男人本来看着都想撤手,又似乎有点留恋,粗糙的大手悄悄向陆璐宽大的羊毛衫里面摸去。

“哎哟。”

他的手还没钻到衣服里,就疼了一下,猛地缩手不停地抖动,转头眯着眼看了看,见外面站着个人,他就故作无事地调头跑了。

方若华装作没看到,只笑了笑:“买菜?一起走?”

陆璐抬了抬头,露出个很温和的笑容,笑容特别亲切,就像是对着镜子练出来的一样。

“好。”

方若华一路跟着陆璐,虽然没说几句话,却买到了又新鲜又便宜的瓜果菜蔬。

两个人在四合院门口分道扬镳,陆璐一步踏入漆黑的楼道,一只猫忽然蹿出来,吓了她一大跳。

“怕什么?”

陶小妖不知从哪个角落钻出,一手抄起猫,轻轻弯了弯腰,低声对陆璐道:“你把事情做麻烦了,让一个人一直疯很麻烦,还得坚持用药,还得用得不着痕迹,甚至让外人察觉,让人抓住把柄,事情就变得越来越难,其实让人死反而简单得很。”

“这世上每天有多少人死去?噎死的,砸死的,撞死的,淹死的,闲着没事死一死的,人死了,一了百了。”

陆璐猛地抱住肩膀,低下头去。

陶小妖扬起眉笑:“警察是很笨的生物,如果死了人,他们只会认真查凶杀案,可世上有无数的意外死亡,多到我们连想,都想象不到。”

陆璐三步并作两步上了楼。

陶小妖抓起猫抱到怀里,笑道:“还是你好,吃了睡,睡了玩,玩了接着吃,没有烦恼。”

她一转身,看到方若华靠在门边看她,扬眉一笑,“你觉不觉得,人心是最精彩的东西,里面既能养得了猫,也能养得了虎豹豺狼。”

说完,慢慢悠悠地晃走了。

方若华拍了一下额头,忽然有点发愁了,她抬头看着黑着灯的对面四楼。

这事要怎么解决?

张永贵已经是个疯子。

陆璐把不该做的都做得差不多,现在由着她进一步做完,然后再善后,是不是比较容易?

方若华想,唔,现在混江湖嘛,混江湖就要有混江湖的样子,她师父那么讲义气,她也得讲义气,不能老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可为什么第一反应要帮陆璐?

现在正常看,无论怎么看,作恶的都应该是陆璐,张永贵才是受害者吧?

方若华轻轻一叹,大概是她本能地觉得,那样一个女人,三年如一日地守着一个疯了的老公……大概无论她做了什么,都只让人感到伤痛。

张永贵此人,死有余辜。

方若华想,如果自己先碰到这人就好了,那就能多救一个可怜的姑娘。

世间也许会多一位天使,少去一个恶魔。

尚小谭正准备吃饭,收到方若华一条短信。

“懂不懂怎么杀人越货,毁尸灭迹?”

尚小谭:??

他还是赶紧删掉短信,只当没看见的好。

再提醒一声方家这位大小姐——“咱们的手机挺一般,不怎么安全,有事面谈。”

结果他心怀忐忑地等了一下午,方若华没回短信。

第一千零一十五章 打扫干净

陆璐拎着垃圾下楼。

半路上看到崔奶奶,崔奶奶左手牵着大孙子,右手还拎着巨大的菜篓,步履蹒跚。

于是陆璐笑着过去替老人家拎起菜,一路送她到六楼,笑道:“最近好多新楼盘都安了电梯,等过阵子咱们业主也开个会,看看能不能给老楼安上个电梯,安上了一定有好处,就是房子将来要卖,卖价也能高出不少。”

崔奶奶连连点头。

年纪轻的也就罢了,她一七十岁的老太太,上六楼确实太难为她。

把崔奶奶送进家门,陆璐顺便把老人家的垃圾拎下去一起扔了,这才回家。

一进门,陆璐脸上的神色就一点一点地变了,弯弯的眼睛低垂,嘴唇抿成一条直线,慢慢走到墙角,把地上瘫软成泥的人拖起来,拖到椅子上放好,撕开他嘴上的胶带,喂给他一瓶药。

药瓶上没有标签。

张永贵迅速地,努力地吞咽,三口两口就把药给吞下去,连水也不喝,噎得干呕了两次,整个身体微微抽搐,眼睛直直盯着窗外,从头到尾都没有看陆璐一眼。

陆璐悄无声息地进了厨房,一个人做饭,一个人吃饭,吃完饭一个人刷完。

老旧的住宅楼,建的时候没好好考虑光照通风的问题,阳光透不进来,整个房间里半点声响都没有,阴冷安静得像雪窟。

陆璐猛地一握拳,站起身冲到厨房拿起那把菜刀,盯着张永贵半天,扭过头砰砰砰砰,把一桌案的大骨头都剁成碎块。

张永贵瞳孔收缩,穿着束缚衣的身体蜷起来,低下头用力咬住自己的手腕。

半晌,厨房里的声音才消失,陆璐拎着刀走到客厅,坐在张永贵面前,盯着他发呆。

这样的场面似乎已经发生过无数次。

窗外忽然有鸟鸣声,陆璐身体一震,回头看了一眼穿衣镜上映出来的自己。

她不显老,三十多岁了,还和二十出头的时候一样,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人已然衰老得不成样子。

陆璐是杀过人的。

十三岁还是十四岁?

她有点不记得了,只记得继父再一次把她送到那些恶心男人床上,完了事,她遍体鳞伤,听见继父拿着钱跟她‘妈妈’说,他还没尝过这小丫头的滋味,这几个月看着到不像排骨了,不如今晚也让他玩玩?

陆璐此时还能尝到舌头尖上一点点渗出来的腥涩味。

她是怎么杀的人?

趁着那个人睡着了,她就走过去,拿起菜刀,一刀,两刀,三刀……

在血泊里坐着,满床满地的血,她以为自己死定了,这辈子都完了。

可是有个人救了她,送她去洗了个澡,给了她崭新的身份,告诉她,以后她有新的爸爸妈妈,她叫陆璐,那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有一阵子,她总是做噩梦,梦到猩红的鲜血,还有别的什么东西,千奇百怪,好几年过去,才渐渐好转。

楼下宠物店的女孩子说的对,杀人其实很容易,一点都不难。

当年她杀了继父,她‘妈妈’尖叫摔下了楼,是死了还是怎么了,她并不清楚,反正从她再也没见过,也没想过那个女人。

陆璐低下头,指尖上落了一滴眼泪,有点湿……她竟然还有眼泪!

被养父养母送到学校里读书,教室窗明几净,满屋子的阳光。

她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拼命把所有能抓住的东西,通通抓到自己手里,再也不肯放开。

可为什么会妥协,会嫁给张永贵?为什么当时没有杀了他?要是那会儿就杀了他,这一切早就结束了。

张永贵是个变态。

陆璐的目光落到张永贵的身上,明明她现在拿着菜刀,明明对方连动都不能动,但是,她竟然依旧抑制不住自己身体的颤抖。

在她还很幼小的时候,十三四岁,张永贵就在她身上烙印下无数的伤痕,由身到心。

张永贵知道她的一切,知道她所有的伤疤,虽然他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出来卖的丫头会变成白衣飘飘的名校大学生,但他却还是站在高处,拿看垃圾一样的目光盯着她看。

“既然是垃圾,为什么不信手扔了?”

为什么拿那些恶心的录像来逼着她嫁?

为什么非要娶她回家……难道就是为了折磨?

陆璐猛地站起身,冲过去一脚踹翻椅子,拼命地踩上去:“好玩?很好玩?”

张永贵连人带椅子滚到地上,他嗷嗷地叫出声,一声比一声凄惨。

半晌,陆璐走过去再一次封住他的嘴。

叫也没有用。

“所有人都知道你是疯子。”

陆璐蹙眉看着窗外。

她不能让张永贵毁了自己,再毁了两个孩子,生活在这样恶心的家里,两个孩子就彻底完了。

但是他能一直疯?

他迟早会醒过来,他藏的东西,自己找不到,就永远被抓着把柄。

张永贵的妈妈动作越来越多,药也越来越难拿到手,药贩子知道得未免太多。

这件事迟早会露陷。

陆璐自己什么都不怕,她不怕死,也不怕身败名裂,她还有什么可怕的?

但她不能让自己的孩子被毁掉。

失去父母有时候不是坏事,反正两个孩子也没有得到过父母之爱。

如果都死了,就算那些录像最终流传出去,对死人也不会再有什么危害。

人都很健忘。

“四楼太矮了,能死吗?”

陆璐想,大概可以。

头朝下,姿势不要错,楼下都是水泥地,硬得很,而且,她会保证他去死。

陆璐盯着张永贵的太阳穴看了两眼,从桌子上拿起一个尖尖的坠井金字塔,轻轻地搁在茶几上,忽然出脚横扫椅子。

张永贵一头摔在桌面上,砰一声,金字塔被撞落在地摊上。

陆璐脸上没有半点变色。

重新调整位置,静静地衡量片刻,陆璐又一抬脚,还没踢出去,就听不远处有人道:“哎呀,怎么不锁门,现在咱们这一片治安可不算好,还是要锁门。”

陆璐慢慢回头,看到方若华手里拎着两条鱼,站在门内,转身替她锁了门,对一片狼藉的屋子视而不见,走过来搂住陆璐的肩膀,压着她坐下。

“听说张家中了奖,m国一家科研机构抽中张永贵去做药品实验,有可能治好张永贵的病,他们会承担张永贵所有治疗费用。”

“只是要求人必须前往m国。”

“听说还会补偿给张家十万m元。”

陆璐轻轻抬头,嘴唇动了动。

方若华笑得漫不经心,拉着陆璐的手陪她闲话家常:“听说张永贵背着家里在b市恒源湖畔买了一套小户型公寓,几年前的事,当时那片刚开发,比较便宜,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钱。”

“那地方是他自己给自己选的窝,见不得人的秘密都藏在里头,那是婚后财产,属于你和张永贵,别忘了离婚前先卖掉。”

方若华一口气说了一大堆不该她知道,她偏偏知道的东西。

“咱们这条街上渣子很多,要是有人敲诈勒索,别搭理他们,他们的话谁都不会信?无凭无据的,天下的道理还能全凭一张嘴不成?”

方若华把无凭无据四个字咬得很重。

陆璐静静地听。

不知过了多久,方若华已经离开了半天,太阳西下,屋子里阴沉沉一片。

手机铃声忽然响起。

陆璐颤了颤,伸手接通。

刚一接通,张永贵的妈就噼里啪啦一通交代,嗓门特别大。

“我们永贵的病必须去m国才能治,我说陆璐啊,不是我说你,你年纪还轻,没必要非和我们永贵凑在一起,赶紧离了吧,离了再找一个比什么不强?”

“不过你那房子有我们永贵一半,你要是想住,得补钱给我。”

手机另一头,声音又高昂又激动。

陆璐轻轻笑起来,点头应好。

窗外的浓云忽然散尽,风清凉得很,陆璐盯着张永贵半晌,终究没有把金字塔,戳进他的太阳穴。

这是个人渣,死不足惜,弄死他也简单,可是,陆璐从原来那个家里脱离的时候,曾经也渴望过,这辈子可以干干净净地过去。

她还要抱孩子,手上不该再沾上血。

陆璐站在屋子里半晌,戴上手套,穿上围裙,扣上帽子,开始打扫卫生。

屋子里每一处角落,她都要洗刷得干干净净,纤尘不染。

不到三天,大家都知道了张家的事。

“张家那老太天够狠,分要分一半房子,陆璐把全部存款都拿出来也不够,最后只能决定卖了房子,房款平分。”

“这些年还不都是陆璐赚钱,伺候张永贵吃喝,给他治病,找个全职看护照顾一个疯子三年,那得给人家多少钱?”

“也好,陆璐是好女人,以后没了负累,日子会越来越强。”

陆璐准备搬家。

方若华过来帮忙,替她搬箱子时,在箱子里面看到个陈旧的发结,盯着看了几眼。

陆璐轻声道:“我小时候拣的东西……来历有点特别,所以就没扔。”

方若华眯了眯眼,笑道:“还是扔了吧,这东西不吉利。”

陆璐愣了下,也笑道:“好,是该扔了。”

宠物店门口,陶小妖看着方若华冷笑:“门主好大的手笔,就是也忒麻烦了点。”

设局把那畜生骗走处理掉,和让陆璐亲手处理掉又有什么不同?

“伪善!女人自己不强大,就永远没有出路。”

方若华漫不经心地一抬头,并不理会,心神也不在陶小妖身上,而是不由自主地去想那个发结。

这类发结,她见过类似的。

应该说是原主见过。

那天,她生命里最恐惧,最无助的那一天,她在滚烫的,被烈火环绕的地面上看见了。

虽然很快就烧成了一团,可是那一天的记忆清晰地像是刻在了原主的心里。

方若华都不用刻意去调阅,那一段记忆就自动自发地浮现。

傍晚,她放了学,师父照旧在门口接了她,亲自给他煮阳春面,一边絮絮叨叨地问她老师讲的课都懂不懂,暑假放了假想做什么,要不要报个补习班。

一切都仿佛如常。

面没吃完,就有个穿着黑色旗袍的女人走到门口,她记得师父一见这人就变了脸,立时把她打发回了房间,还说不许出门。

那时候,她很乖,虽然好奇,却并不问,老老实实写了作业,洗脸洗脚上床睡觉,躺在床上时,师父房间里的灯还没有熄。

她心里还有点奇怪来着,师父作息很规律,晚上十点入睡,早晨四点起床,从来不误时辰,今天到是破了例。

结果那天晚上就起了大火。

她睡得很沉,火苗燎了头发她才醒,冲过去叫师父,可师父怎么都不醒,她拼了命地拖着师父,拼了命地呼喊,一口烟呛了过来,她就昏了。

方若华并不去多想这发结有什么含义,也不去想原主那天见到的女人是谁。

现在线索已经自己冒出来,陶小妖说,那是妖门的东西,就算是好了。

她不怎么着急,十七八岁的少女,面对什么事,都不必急切。

方若华拿出手机来看了看日期。

三月五日。

还有三天。

三天后在b市九龙广场,人贩团伙一个重要头目黑耙子会露面。

他很谨慎,就是面对自己人也不露真面目,不说出真实姓名,神出鬼没,狡兔何止三窟,每日的落脚地点都不同。

方若华忽然有点头疼,甚至无意识地做出啃手指甲这样幼稚的行为。

原主想让那个人死,这种欲念强烈到连方若华都有些控制不住。

她能站在局外人的角度,周到地替陆璐解决掉她的心魔,也能干脆利落地解决原主的心魔,杀个人不难。

但是一个人死难道就足够?

原主查到的结果就是黑耙子找人放火烧了她的家,害死她师父,那么,黑耙子死,便算是报仇,她就能心满意足?

方若华不知道原主满足不满足,但她却有些不满足。

“一个人贩子死,并不够。”

一个人贩子死去,千千万万个人贩子还在,方若华想,也许原主到最后的时候已经想明白,她不只是想报仇,她还想救人。

不求救很多,哪怕人人都只救眼前的,也是个好的循环。

第一千零一十六章 养老

陆璐搬家走人。

城中村少了一个活得小心翼翼,在旁人眼里有些愚蠢憋屈的女人,没多少人在意,大家的生活照样那么过着,不好不赖的,好事没多少,坏事却是时时有,只是过日子就是这般,谁也不必抱怨。

方若华从春日的暖阳中醒来,忽然想起原主的师父。

原主的记忆就仿佛从冬眠中苏醒,老是想起,反反复复,纠缠得连方若华都觉得腻歪。

方若华是个很爽利的人。

在她没有被圣德门给予这场人生大梦之前,她就不习惯纠结。她是什么人?普通的,可爱的,平平常常长大的小姑娘?

但也是父母捧在手心里细心呵护,小心翼翼地捧着长大的。像她这样的女孩儿,生活美满,所以按照心理医生的话来讲,就是她容易得到幸福,能感觉到幸福。

所以当初她那个前夫背叛了婚姻,冷暴力让她不痛快,她说离便离,即便没有那场车祸,那次死亡和新的人生,她也同样不会多纠缠,再大的痛苦也不能让她垮掉脊梁,不知所措。

但这个小时空里的方若华,像一只失巢的小雀,总是微微颤颤地想飞,藏在方若华的心里,偶尔冒头叼人一下还生疼。

方若华叹气,哎,真是个麻烦姑娘。

大门砰一声。

花洒从门外钻进来,像只灵活的猴子,窜到桌子前面抓起两把蜜三刀全塞到嘴里,一点也不嫌甜腻。

“姐,今天二花,三花又没下蛋,那什么,它俩年纪也差不多了,不如让它俩寿终正寝?卖给隔壁楼的李奶奶,肯定能卖高价。”

方若华连犹豫都没有,伸手一指:“捉去。”

“得嘞!”

花洒二话不说扒下一身校服,冲去菜地三扑两扑,两只活蹦乱跳的大母鸡就被他揪住屁股拎起来。

“咯咯咯!”

“喔喔喔喔喔!”

大黑张开翅膀扑棱扑棱朝着花洒飞去,使劲啄了他的小腿两下。

花洒也不生气,他裤子厚,牛仔面的,大黑那张嘴还不够劲儿。

“大黑别生气,等卖了这俩,再给你去挑选新姬妾,咱们要做鸡中之王,三妻四妾少不了,将来我给你凑齐了三宫六院,乖,这会儿别闹了。”

“喔喔喔,喔喔喔!”

大黑追着花洒一路啄啄啄,啄得花洒一路从院子里窜出大门,它还在后面追。

方若华打了个呵欠也不多理会。

不多时,花洒和大黑垂头丧气地溜达回来,二花和三花也没做了人家锅中餐,跟着趾高气扬的大黑一路往家走。

花洒摇了摇头,冲着大黑叹道:“你还高兴?高兴个什么劲,二花和三花卖不了,你的那些姬妾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你就和这些老母鸡们玩去吧。”

方若华失笑,帮他把这‘夫妻三个’赶回菜园子里去。

“怎么?生意不好做?”

“李奶奶都没空和我讨价还价,她俩儿子都带着媳妇回来了,一回来就是各种吵架,没完没了,哪里还有时间听我说二花和三花的好处?这会儿卖也卖不上高价,再等等吧。”

还不到傍晚,整个城中村都知道李老太太家俩儿子回了家。

说起来,李老太太还是他们这一片的名人,年轻的时候就长得漂亮,年老了也是个优雅的老太太,今年六十有五,行动还利索,平时并不同两个儿子生活在一起,按照她老人家的说法,如今手脚还灵便,用不着谁来伺候。

其实大家伙都知道,李老太太是不愿意找不自在。

正闲磕牙,李老太太就穿着身旗袍,外面搭了件特别洋气的后披肩,溜溜达达到四合院来。

她老人家是票友,经常和邻居里另外几个票友一块儿唱戏。

这会儿一过来,脸上没带出什么,见人就笑:“若华,给我壶茶,要最好的。兄弟姐妹们,咱们来一出望江亭,我的谭记儿。”

几个老人家都笑着应了。

“……独守空帏暗长叹,芳心寂寞有谁怜。霜居愁苦泪洗面,为避狂徒到此间,蒙师傅发恻隐把我怜念,才免得我一人形影孤单,每日里在观中抄写经卷,为的是遣愁闷排解忧烦……”

李老太太这功力很可以,唱得满院子安静下来细听,方若华亲自凑过来给他们打板子伴奏。

‘望江亭’唱完,李老太太舒了口气,心里就痛快多了,与人说说笑笑,不多时苍白的脸上也恢复了几许红润。

只是,天要黑,她还得回家。

李老太太从四合院出去,进了自家住宅楼,慢慢悠悠向楼上走。

她一边走一边想,自己这是老了吧,做什么都慢半拍。连爬个楼梯都觉得累。

以前她可不这个样子,以前她是出了名的铁娘子,岂止能顶半边天,一整片天她也能撑得起来。

丈夫三十多岁就去了,为了两个儿子,她也没改嫁,一个人辛辛苦苦把孩子们拉扯到大,给他们安排了工作,娶了媳妇,到如今,四十年过去,她终于老了。

人啊,不能不服老。

终于爬到六楼,李老太太推开门,里面就一股子烟味。

大儿子坐在沙发上发呆。

二儿子坐厨房的桌前,也不知道摆弄什么,低着头也不吭气。

李老太太叹了口气:“行了,别说你们不乐意,还当我这老婆子乐意去你们那儿找别扭?我有房子,有存款,不缺吃喝,一个人多自在,用得着你们?”

“妈!”

“我不是这个意思!”

“妈你年纪确实不小了,就跟我住,我让涛涛搬客厅去,你就住涛涛那屋。”

“得了。”

李老太太摇摇头,“赶紧回去,别想那些有的没的,我身子骨没事,硬朗着呢,快走吧,别招我生气。”

板着脸把两个儿子打发走,李老太太坐在黑屋子里,一时觉得心口顶得慌。

她那两个儿子,并两个儿媳妇,其实都不是多不孝顺的人,只是工作又累又忙,还没多少钱,要养儿女,还要还房贷,每天活得跟陀螺一样,片刻都不能停,一停就要倒。

日子那么难了,怎么有时间来体会一下当妈的那点寂寞和忧虑?

前日,李老太太的妹子去了,她那妹子比她还小五岁,说走就走。

李老太太伤心过度,有点发烧,她没当回事儿,烧了两天没管,还是她一学生来看她,才发现不对,送去医院输了瓶液。

这事儿传出去,传到两个儿子那里,两个儿子就互相埋怨起来,这个说当大哥的住得近,都不知道时不时去看看妈。

那个说二弟做个小公务员,平时一点事没有,闲得很,怎么不知道多照顾照顾妈。

吵吵半天,吵吵得李老太太脑袋都疼,可还是不可避免地说到母亲年纪大了,又是一个人,需要有人照顾,一提起这个,两个儿子都成了闷葫芦,只会坐着发呆,谁也不给句准话。

老太太心里明白,两个儿子是真为难,两个儿媳妇也是为难,不和婆婆在一起生活的日子过了几十年,如今要凑在一块儿,那谁都不乐意。

以前也不是没有试过,可婆媳矛盾避免不了,离得近了,那日子就没发过。

“哎,人为什么要老!”

有两天,李老太太身上不自在,都没去四合院玩,四合院里好些老伙计都有点惆怅,觉得少了点什么。

这帮老家伙一天到晚凑在一处,哪天见不到人,心里还怪想得慌。

“李大姐是不是病了?”

“没,听说她老人家心情不好,一个人跑去旅游,东街王大妈夫妻两个也一块儿去的,说是国旅的老年团,价格不高。”

“一个人跑去旅游?可别碰上黑导游。”

一群老人家情真意切地替李老太太担心起来,不过这天打了个电话过去,李老太太挺高兴,说是吃的好,住的好,度假村山清水秀,玩得特别开心,弄得大家伙儿都颇为羡慕。

方若华正好要去九龙广场,听了一耳朵,转头道:“去旅游?多和李奶奶沟通,让她老人家别买乱七八糟的东西,要是碰上强制购物,直接报警处理,别怕打110,该劳动人民警察的时候就得劳动。”

一群老头都翻白眼。

“你李奶奶多聪明的人,用得着你个丫头片子提醒。”

“就是,我们也不是没见识的老头老太太,那导游还敢碰李老太太不成?碰她一下,血压高了,心脏病发作了,脑溢血了,赔不死他们!”

方若华摇摇头,看了看时间,连忙收拾行头出发,这两天她天天去那地方摆摊。

距离原主记忆中,黑耙子露面的日子越来越近,她这个月也找到不少线索,只是线索很零碎,一直没找到黑耙子的老巢。

果然还得在正日子动手。

这两天,方若华晚上熬夜熬到十二点多,把记忆里的各条线索一条一条写下,认真分析。

原主当初其实只是个小人物,她知道的东西,也都是东听一耳朵,西听一耳朵听来的,真假莫辨,有用没用也不知道。

如今这些东西拿到手,仅能算作参考,要是特别当真,恐怕方若华要栽个大跟头。

早出晚归,天天在广场上晃,这日,方若华一坐下来,就看到一熟悉的面孔。

娃娃脸,黑色的齐耳短发,模样长得秀气,不笑也像带着笑意。

这娃娃脸笑盈盈地给路过的行人散发各种纸巾,小折扇。

方若华观察了下,他盯上的人大部分是年龄六十岁左右的老年人。

不多时,这人身边就围过去一群老头老太。

“大爷大妈,快来看一看,我们公司老板是兴茂置业的大股东,兴茂置业可是咱们b市第一流的大企业,看看那边的台子,过两天举行的世界名车车展,它就是赞助商之一,相信本地大爷大妈们,不知道兴茂置业的也不多见。”

“……”

“您老不知道,那您太孤陋寡闻了。”

这娃娃脸三言两语就哄得老头老太太们嘻嘻哈哈地笑起来。

“……自从咱们国家出台计划生育制度以后,家家户户的孩子那真是越来越少,农村家庭的可能还有两个以上的孩子,大部分家庭,家里就一个,一对夫妻照顾双重父母,压力大啊,我们董事长鉴于当下的形式,一早就决定要开展养老服务,为广大老年朋友们排忧解难,来,来,来,我这里有多个养老项目计划,大家都可以看一看,需要不需要的,看看不要钱。”

方若华也走过去拿了宣传单,一眼扫过去,心里也不禁觉得广告词很高明。

什么投资养老院,养老公寓,什么买了以后不想要,对方以超出百分之五的价格回购,购买之后,十年内返回本息,十年就能白得一套房产。

另外其它养老服务也是五花八门。

方若华想了想,回过头就给尚小谭打了个电话,问他兴茂置业是什么来头,最近有股东从事养老投资之类的项目没有。

这种事情,找尚小谭打听比较对路,别看他年轻,但是比起很多落伍的老家伙来说,人面算是相当广。

尚小谭接了电话,不多时就回了电话,说是有没有股东进行这方面投资不知道,不过,江湖传闻,兴茂置业的老板的野生小舅子好像在进行这方面的投资,里面似乎也有大老板一份份子。

方若华眨眨眼,不说别的,只看这娃娃脸在这儿,就不能放任他继续洗脑。

她把外套脱下来搭在肩膀上,围巾遮住半边脸,头发散落,人从大爷大妈的缝隙里向内一挤,顺顺利利挤过去,冲上前一把揪住娃娃脸的衣领,一个过肩摔就把人甩出三米远。

一群老大爷,老大妈都傻了眼。

“你小子又在这儿骗人呢,他奶奶的王八蛋,哄了我妈妈和你结婚,骗走了她攒了半辈子的养老钱,说没影就没影,今天可算逮住你这孙子,乔坤,告诉你,今天你要不还钱,我就卸了你第三条腿。”

方若华话音未毕,就看那娃娃脸本来在闭着眼装死,忽然蹭一下蹿起来钻进人群,眨眼就消失无踪。

第一千零一十七章 命数

娃娃脸一跑,方若华紧随其后吵吵嚷嚷地也消失无踪。

那群围着看热闹的大爷大妈,一时惊呆,对于这颇为惊悚的操作更是议论纷纷。

娃娃脸一张脸长得极显小,看起来也就二十多岁不到,后面那姑娘怎么也有十七八,和娃娃脸的年岁相差无几,要是娃娃脸和姑娘的母亲有什么瓜葛……可真是不像话。

半晌,大家伙才扔了手里的各种广告传单,宣传册子,一个接一个散了去。

这个年纪的老人,多多少少都要开始操心自己的养老生活,哪怕是有儿女的,也并不是每一个都愿意增加儿女的负担,他们见到这类专门为老年人准备的养老服务,本能地便会很心动,当然,也不会不谨慎,如今见到娃娃脸的表现,只看他逃跑的姿态,就知道这小子必然是心里有鬼。

既然如此,谁也不会觉得他提出来的养老服务靠谱。

一时间凌乱的广告册子和宣传单乱飞,广场上又恢复了平静。

方若华并没有四处张望,一低头,进了隔壁超市,从后门悄然而去。

她认识那个娃娃脸。

原主的记忆中有关他的记忆相当深刻,在黑耙子那一伙人里,这家伙做得最多的是拆白党的活儿,而且专骗中老年妇女,还荤素不忌,不管对方已婚还是未婚,这把年岁的中老年妇女,未婚的寥寥无几,多是子女已经长大成人,手头上有些闲钱的那一类。

这家伙坑受害人坑到家破人亡程度的,可也不在少数。

他通常用的名字就有乔坤。也正因为如此,方若华一张口,他自然就心虚,哪怕不认得方若华,一样不会怀疑这是受害者找了来。

“该死的,我这都一年多没在b市钓过‘空子’,今天莫名其妙碰上一个麻烦,倒霉。”

乔坤皱着眉,心情不太好,进了一家名为四季的酒店,在房间里转了两圈,还没找地方坐下,就听见门一开,一个黑色丝绸衬衫,须发半白,面貌颇和蔼的老人家走进来。

“耙爷。”

屋里几个喝酒吃菜的男人连忙站起身。

娃娃脸更是神色一紧。

黑耙子冲他们摆摆手,让大家都落座,很是和蔼可亲地道“最近大家的成绩我都看见了,都很努力。”

屋子里的男人们纷纷道“耙爷指导有方。”

“都是师父教的好。”

“是我教得好,你们做得也不错。”

黑耙子笑道,“今天到场的都是去年一年工作成绩最优秀的员工和我亲爱的弟子们,你们在过去的一年里,有的合作顺利,做成了大项目,狂赚百万,有的虽然单打独斗,可是每一次生意都很成功,为我们的公司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我想,大家都已经算是成功人士了。就说咱们小乔,听说光在s市就置办了四个家,养了四个如花美眷?”

屋子里几个男人都笑。

乔坤讪讪道“这不是……不换换胃口,我这也动力不足。”

男人们笑声更大。

“去你的吧,关了灯,什么女人不都一个样,还动力不足呢。”

众人笑闹了一会儿,黑耙子也笑“想想当年,我们多是苦出身,家里穷,没钱没势,别说娶媳妇,连饭都吃不上,是个人都站出来就能踩咱们一脚,多不容易。”

“如今我们把有钱人兜里的钱,掏出来给我们自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世道就是这样的世道,弱肉强食,咱们不当强的那一个,就只能被人踩……”

一干小伙子听得热泪盈眶,干劲十足,纷纷说起自己最近的打算。

乔坤笑道“小师妹这回没来,不过她成绩得算第一。”

其他人都点头。

黑耙子也很高兴,“没错,你们小师妹钓到了兴茂置业的那个吴老板,虽然花了两年多时间做准备,很是辛苦,可这笔生意做得好,如果操作得当,我们的公司和兴茂置业一合并,很有可能就上了新的台阶,大家以后都能体体面面地走到明面上,再拿钱回家给老婆孩子老爹老娘都不必怕有什么麻烦。”

几句话,这些人越说越兴奋。

黑耙子笑了笑,想了下,又叮嘱乔坤“你最近做的生意,多注意些,别影响到正事。”

“耙爷放心,虽然借了兴茂置业的名,可就是事发,也有背锅的人,再说,给吴老板找点麻烦,让他分分心,咱们小师妹行事也方便。”

黑耙子点头“你办事,我放心。”

事情说的差不多,黑耙子拍拍手,外面陆续走进来一排美女,手中端着托盘上菜。

菜是珍馐美食,美女个个穿着透明的衣裙,半遮半露,更显风情。

房间里顿时传来靡靡之音。

……

傍晚,方若华推门出来,就见平时总在四合院里吹拉弹唱的那几个老大爷,老大妈都不见踪影。

“怎么?李奶奶不来,大爷大妈们玩得也没意思了?”

拉三弦的老人家叹气“哪啊,出大事了。”

方若华一怔,不用她多问,院子里老老少少七嘴八舌地就把事情说清楚。

李老太太前阵子不是出去旅游?据说玩得很好,到了地方人家好吃好喝好招待,住的又是非常漂亮的度假村,就在那儿,导游给介绍了个项目,说是旁边最好的地盘上正建老年公寓,是市政府牵头,好几个良心大企业建的养老项目,正接受投资,投资后可获得股份,签订协议,保证五年回本,如果不能的话双倍返还款项,而且能获取养老公寓资格。

如果将来要住养老公寓,每个月只缴纳基础生活补贴六百元即可。

导游说得特别好,李老太太还见到好几位大老板和这项目老板的合影,团里好几个老伙计都想投资,又加上她最近正不痛快,总觉得身体好像越发不行了,一激动,签了协议,投资了九万八千八,把她大部分养老钱都投了进去。

方若华心里一咯噔“已经投了?”

“可不是,李老太太从来都特别谨慎,走到哪儿把她存折带到哪儿,当时就在好几个工作人员和律师的陪同下,签了合同,又去银行转账付款,付完款还被招待着在当地最好的酒楼吃了一顿饭,和其他投资人老板什么的聚了聚,说了一通这项目到底有多么前途,老太天心满意足地回来,特别高兴。”

“结果一回家,她大儿子一听就大怒,抓住老太太追问细节,拿了她手里的合同请了一个律师朋友来看,这一看,一查,可不要紧,导游说的话都是屁话,一句也不靠谱,那些公司什么的,网上确实有黄页,可都是皮包公司,还有的打电话过去问,根本就没这么回事,这养老项目根本不存在。”

“老太天当时看到的工地,看到的那些正建造的建筑,人家是外国的投资商来投资一个酒店集群,和他们这养老公寓不搭边。”

方若华并不意外。

这世上做任何事都不能贪便宜,越是形容得花团锦簇,越是不可信。

她不自觉想到今天在广场上见到的乔坤,似乎也正打老年人的主意。

方若华知道,那帮人极嚣张,他们在b市活动,其他人就很难和他们在同一个领域争锋,李老太太恐怕也是着了这些人的道。

四合院里的乡亲们都不免叹息,尤其是老人家,心中自是警觉。

岁月无情,他们正在承受时间的残忍,心里早有隐忧,对自己手里攥着的那点养老钱分外看重,想一想养老钱都被骗走的后果,所有人都不禁打了个寒颤。

正说话,方若华忽然站起身,抬头一看,倏然变色。

大家伙儿耳边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喊——“妈!”

紧接着就看到李老太太从楼上一头栽了下来。

“啊!”

方若华伸手抓住门边的竹竿,小跑两步轻轻一撑,整个人就飞跃起来,半截腰松手拦腰抱住李老太太,一双腿夹着竹竿悠悠倒了下去。

大门口前面卖艺的两个杂技演员齐齐把手底下的垫子向前一扔。

方若华就在半空中调整了一下姿态,正好落到垫子上面。

周围环境静了三秒,众人才扑过去,不少人赶紧打电话叫救护车。

方若华到是没受伤,可一站起来就发现李老太太嘴巴有点歪斜,眼睛紧闭,脸色发青,登时变了脸,调整了一下老太太的姿态,先拿手指一拉一划,耳垂出了血,又给她轻轻按摩。

噗通!

李老太太的长子奔出门,看到自家母亲的模样,身体一软就跪倒在地,嘴唇哆哆嗦嗦,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半晌,救护车呼啸而至,医生把李老太太抬上救护车,她儿子才被推搡着一块儿上去。

“妈,妈!”

半空中传来凄惨的哭声。

众人听了,心里都有些不忍心。

李老太太不容易,早年失去丈夫,养了两个儿子,一个闺女,把这三个孩子拉扯大,那是真不容易,现在老了,老天爷还让她遭这么一难。

发生这种事,大家也没有继续玩的心思,陆陆续续地散开。

李老太太家的事,大家都很关心,过了两个小时,医院那边传了信,说是老太太醒了,没有什么大碍,不过还要住院观察。

“阿弥陀佛,不幸中的万幸。”就连花洒几个都忍不住念了声佛。

“姐,你出名了你知道不?而且享誉国际!”

李老太太没事,花洒也有心思开玩笑了,“有个外国人到咱们b市玩,正好拍到你飞竿救李老太太那一幕,觉得忒新鲜,今天上午就蹲咱们门口,说要见识见识中国功夫!”

“那帮大爷大妈们还有心思和那外国人吹牛,吹得好像咱们这一片,人人都有那本事似的,他听得懂多少中国话?”

方若华笑眯眯盯着花洒“作业做完了吗?”

花洒“……”

打发了小孩子去做功课,方若华看了看天色,早点回屋睡觉。

明天还有事情要做,是件大事。

这天看起来不错,明天会是个艳阳高照的好日子。

方若华回屋却有点睡不着,外面许默和阿穆,还有两个警官,从下午开始,一直在做各种宣传,告诫社区里的大爷大妈们,小心谨慎,以防诈骗。

估计李老太太这事儿,是立案侦查去了,只是,这种案子就是查,能查清楚的可能性也比较小,那帮骗子精明得很,真正的头儿哪里会露面,出了事,下面有无数个小喽啰会为他们顶罪。

就是那娃娃脸乔坤,也是个小人物。

……

九龙广场

今日广场上正举办车展,世界各地的很多豪车,名车齐聚,车模们个个摇曳生姿,形容秀美。

最近几年老百姓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有钱人也越来越多,车也渐渐能进入寻常人家。

广场上一时人流如织,还有不少豪商一口气提数量豪车。

就是普通小康水平的人家,也愿意往性价比高,价格平和实用的国产车摊位上转转,不多时,价格较低的车就卖出去不少。

像b市这类大都市,早两年还好,这两年出行竟偶尔会堵车,好多祖祖辈辈生活在b市的人,都忍不住心生感叹。

早些年,那都是单位才能有辆车,领导干部才会坐车,寻常普通老百姓哪里敢想?

坐都没得坐,更不要说买辆车自家用了。

“去,去,那边那个算命的,别在这儿捣乱。”

巡逻的保安正忙得焦头烂额,就看见一个很年轻的女孩子在旁边石阶上摆了张桌子,又竖起黑底红字的旗,上面龙飞凤舞地写了四个大字——‘卦资随缘’。

这么年纪轻轻不学好,跑到这儿来坑蒙拐骗,别的时候也就算了,都是讨生活的可怜人,但是今天来往的都是大老板,万一惹到了什么大人物,不光这算命的讨不了好,他们一样丢饭碗。

保安喊了两声,见算命姑娘和没听见似的,揣着手,闭着眼睛倚在椅背上轻轻摇晃。

他心里有气,大跨步走过来,伸出手砰一声砸在桌子上。

方若华叹了声,睁眼略一侧身,正好接住震落的毛笔和书,冲这保安摇了摇头。

“算了,不和死人计较。”



第一千零一十八章 兴风作浪

方若华的声音不高不低,带着点尖刺儿,往保安的耳朵里一钻,竟然震得耳廓生疼。

“哎哟。”

他忍不住伸手捂耳朵,抬头看向那算命的,当即就要发火,可一对上那算命的眼神,喉咙里一塞,平时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愣是没说出口。

他心里陡然冒出些许烦躁,可生气之余,一颗心却是微微颤动,好像身上忽然压了一块儿巨石,让人很难忽略掉。

“你,你什么意思?”

方若华漫不经心地收拾桌子上一些零碎的东西,护身符,小摆件,笔墨纸砚,闻言徐徐笑道“好吧,今天没开张呢,就送你一句话。你要是还想活命,下午一点四十分,千万不要喝酒,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小心车祸。”原主记得这个保安,他在今天出了车祸,当场身亡,留下一个两岁的女儿,虽然此人脾气不好,不过为了孩子,还是活着吧。

“啊?”

保安还想再问,方若华已经闭上眼睛扭过头去,他犹豫了半天,终究还是嘀咕了几句,扭头继续去巡逻。

今天好些大老板都到了,他可不能偷懒,要不然让崔主管逮住,又要罚钱,罚奖金,再罚下去,他欠老婆的礼物又不知道要拖多久,搓衣板可不是那么好跪的。

这保安刚一转身,还没走,后面兴茂置业的售房大厅玻璃门便打开,里面出来一男一女,他赶紧站住“董事长。”

吴兴茂点点头,脚下一顿,正好踩在方若华的方凳上,略微一踉跄。

保安登时吓了一跳,站起身怒道“算命的,你挡谁道呢?这是你该呆的地方吗?赶紧走,赶紧走。”

吴兴茂到是没生气,还很客气,笑道“我们兴茂置业的兴荣街马上要落成,小姑娘,你以后摆摊不如就去兴荣街,虽然要守兴荣街的规则,以后算命算卦不能收客人的现金,但你这个特色服务如果当真能吸引来顾客,我们给的提成保准你满意。”

方若华“……”

旁边跟着吴兴茂一起出来的女人莞尔一笑“吴老板哪位算命的大师,金门的高手,被你这么说,也不会高兴。”

吴兴茂一笑“理解,理解,走吧。”

他揽着那女人的腰,红光满面,明明有六十岁的年纪,神态看起来到像个毛头小伙子。

方若华看到那个女人,一时差点忘了自己是来做什么的。

她二十七八岁,气质素雅,容貌秀丽,无论男女看她,都会觉得这是个特别好的女人。

这张脸在方若华眼中却十分眼熟,在那场大火狂烧的夜晚,最后一个和彩门张独处密谈的黑旗袍,与她有七八分相似。

要不是年纪不对,在当年那个黑旗袍就已经三四十岁,恐怕她都要怀疑,这两个就是同一人。

方若华心中略有些杂念,到嘴边的话一时没出口,只是笑了笑,扔下桌子抢先走了两步直下台阶,骤然启动,蹭一下就蹿出去。

她动作很是突兀,吴老板吓了一跳“小心!”

对面来接的司机同样大惊失色,紧急一停车,明显感到咯嘣一声。

“呀!”

司机吓了一跳,一打方向盘砰一下撞到台阶上。

吴兴茂拉着他的女伴向后连退了好几步,满脸茫然。

司机也心惊,猛地下车过来走到自家老板身边,低声道“老板,车的刹车好像有问题。”

吴兴茂这司机是专门高薪聘请的,以前当过兵,又专门培训过,属于既是司机也是保镖的那一类,对于车辆相当熟悉。

“一路上走着慢慢刹车没什么事,但是刚才一紧急刹车,刹车……可能坏了。”

兴茂置业是大公司,旗下有自己的汽车品牌,吴老板的座驾那绝对是一流的车,按时保养检修,非常小心,所以司机说的时候有点犹豫。

可是他都说出口,显然是真的出了问题。

吴兴茂顿时警觉,拉着自己女伴,给司机使了个眼色,想了想,又举目眺望刚刚那个算命的姑娘,这一看,却连背影都没有看见。

司机不用他吩咐,就打电话给兴茂置业的特助,还有保安部的人一起过来,这辆车绝对不能开,必须认真检查才行。

他赶紧转头进了身后大厅,拿出手机给他的女儿打电话。

手机关机。

吴兴茂蹙眉,神色紧绷。

是出了事?还是手机没电了?

他立即又给公司打电话。

“副总?副总今天请假,没来上班。”

吴兴茂心中瞬间有些不安。

他女儿小楠很有天分,从大学一毕业就进入自己的公司,一路从底层做到如今副总的位置,很有点女强人,工作狂的架势。

这两年他年纪越来越大,都打算退位让贤,好过过悠闲日子,所以小楠有些紧张,轻易不请假,天天恨不得长在公司。

……

吴晓楠坐在咖啡座里,拿着梳妆镜补了一下妆。

她今天有一点倒霉,本来特意请了假,和几个朋友出来逛街,结果走到一半半路上呼啦啦冲出一堆滑旱冰的小子,把她和同伴们都给冲散了。

手机和钱包也不知道是掉了,还是被人顺手牵羊。

现在她身上一分钱都没有,连个电话亭都找不到,还是找人借个手机比较好,一抬头,正好旁边一个看起来很富态的老人家刚收了手机,吴晓楠犹豫了下,就起身笑道“你好,请问一下,能不能借您的手机打个电话,你帮我打也行。”

老太太愣了愣,还是点点头“行,小姑娘你说号码。”

很快,电话接通。

“您好,这里是兴茂置业,请问您有什么事?”

“我是吴晓楠,高秘书呢?”

“吴总,高秘书去了九龙广场参加开幕式。”

对面的声音立时有些紧张。

吴晓楠蹙眉,不明白区区一个车展而已,为什么父亲那么上心,这会儿正烦躁,也就不多问,把地址交代清楚“马上派车来接我。”

电话挂断,大概也就十几分钟,外面就来了一辆很普通的suv。

吴晓楠一看车牌,就知道是自己公司的车,他们公司的车牌一块儿上的,车牌号都差不多,连忙起身出去,司机立即下车替她打开车门。

“回公司。”

“知道了,吴总。”

吴晓楠一坐上去,就有点昏昏欲睡,总觉得脑袋发沉,使劲搓了搓脸,还是不太精神。

难道是昨晚加班加的太晚?

车渐行渐快,吴晓楠没注意,车走了一小段,就悄无声息地变了张牌子,没多一会儿,又开到一辆集装箱车内,再开出来,整个车的颜色都变了。

司机轻轻吹着口哨,神色轻松,忽然脚抽筋了下,一错脚,踩中了刹车,车猛地停下。

“妈的。”

司机暗骂了句,刚想启动,就看前面不远处的广告牌哐当一声砸下来。

巨大的,残破的广告牌爆裂,碎渣四散。

一瞬间,司机呆愣当场,好半晌,心里扑通扑通狂跳不止,身上冷汗淋漓,眼珠子凸出。

吴晓楠也瞬间惊醒,茫然四顾“怎么了?”

司机浑身发抖。

只差一点,只差一点就车毁人亡。

要不是他运气好……

眼前闪了闪,司机恍然想到什么,猛地趴下卧倒在副驾驶座上开了车门钻出去,一眼瞄见有个下水道的盖是松的。

他发挥出一百二十分的行动力,刚刚钻到下水道里,就听见上面有摩托车的咆哮声。

“司机呢?”

“跑了?”

“不行,耙爷说咱们这回要洗白,这事不能露底,把人找出来,清理干净。”

“知道了,乔哥。”

司机听得清清楚楚,那人是乔坤……黑耙子的亲信!

黑耙子要干什么?

司机脑子有点僵,一时无法转动,难道黑耙子是想彻底吞掉刘爷?

他越想越害怕,尤其是想到黑耙子的手段,连骨头都酥软无力。

此时此刻,吴晓楠睁着眼愕然看着眼前的女孩子,她伸手捂着自己的嘴,一张口就模仿两个人对话,还模仿摩托车的声响,仿得逼真至极。

一边模仿,对方一边把她拉出车门,扶着她走到不远处的超市里面,又从后门出去,进了街边的公共厕所。

“打个电话回家,你爸爸该着急了。”

吴晓楠茫然地盯着厕所大门。

同一时间。

九龙广场以东三百米,黑耙子坐在一辆吉普车的副驾驶座上,按说当老板的应该坐后座,可他坐这个位置坐习惯了,多年下来到没有改。

默不多时,手机响起,他听了下手机,神色不动,只轻声一叹“知道了,不要紧,让弟兄们撤出来。”

“大家都小心,这次漏了风,吴兴茂谨慎得很,别让他抓到尾巴。”

挂了电话,黑耙子慢慢打开车窗向外看,却从后视镜里看到一张慈眉善目的脸……可惜是假的。

以前从没有觉得总是戴着张假脸有什么问题,可是这几年,到总有些疲惫感。

几年前开始,黑耙子就有金盆洗手的打算,以他现在的家底,完全足够他一辈子享用不尽,而且他从年轻的时候起就谨慎,他有足够干净清白的身份,知道他底细的只有寥寥几个亲信。

像他这种人,永远会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早在七八年前,他就觉得自己应该甩下这一摊子,拿着钱享受一辈子的荣华富贵去。

可是,他总也停不下来。

他做这些,当然也是为了钱,但到如今,似乎也不全是钱的事儿了。

掌控强大的势力,操控旁人的生死命运,那种感觉很奇妙,让人上瘾,一旦开始,似乎就只能持续下去,一直到死的那一天。

黑耙子年轻的时候,特别看不起那些老家伙,总觉得贪婪无度,自己坐到眼下的位置,才真正明白,也许那些人是贪婪,可只要是人,谁能不贪?

要是这世间的人都不贪,他们上哪儿找饭吃?

“走吧。”

黑耙子挥了挥手。

司机缓缓踩下油门,吉普车噗噗了两声,居然熄了火。

黑耙子一愣,本能地警觉,伸手制止司机下车,直接打了个电话“九龙广场,过来接我。”

电话那边响起一声冷笑“耙爷,抱歉了,b市是我的。”

黑耙子眯了眯眼,刘阔?

对面也静了一下,轻轻叹息,“我经营了几十年,好好的基业,你说要就想要,还要坐在我头上,想太多了。”

说完,对方就挂了电话。

黑耙子神色冷峻,一眯眼,恍惚中好像有光闪到了眼睛。

他骤然色变,猛地矮下身离开车,耳边听到车窗碎裂,玻璃如砂砾一般散落,连回头也不肯,更不去理会那司机,就瞬间钻出去一路飞奔。

耳边隐约听到警笛长鸣。

黑耙子被警察,还有奇奇怪怪的人追得跑了两个安全屋,这才甩掉那种如影随形的跟踪。

“混蛋!”

刘阔是b市的地头蛇,黑耙子早就盯上他,当然也使了点手段降服他,圈套没少下,手里也捏着对方的把柄,但是,黑耙子从来不是个吃独食的人,相反,他自认为自己很大方。

如果刘阔肯好好与他合作,绝对不会少了那家伙的好处。

天下的钱这么多,一个人怎么吃得完?

“给脸不要脸。”

他黑耙子混迹江湖多少年,还会怕一个小小的刘阔尥蹶子?

……

一连三天,每天都收到各种举报信,举报短信,还有人主动投案自首,非说有人要杀他,他愿意戴罪立功,检举人贩集团。

整个b市的警察都忙得昏天暗地,各个派出所的民警也不得闲。

许默和阿穆两天两宿没睡觉,捣毁了一个人贩子的窝点,一个非法集资公司,光是账户查封了一百多个,身份证,信用卡弄出来了五百多张。

一直到晚上九点,大家实在饿得受不了,才出来觅食,许默和阿穆到派出所旁边的小刘烧烤去,刚一进屋,就看到方若华坐在桌前,羊肉串的签子已经扔了满满一托盘。

方若华冲两个人笑了笑。

许默目光在对方沾满汽油的袖子上划过。

一封举报信上就沾满了汽油味。

“吃吗?我请客。”

方若华把一盘羊肉串推过去,阿穆拿腿一扫许默,把他扫到里面挨着方若华坐,自己坐在对面,“吃,吃,美女请客,哪有不吃的道理?”



第一千零一十九章 丧家犬

三个人坐在只摆放了四张桌子的,小小烧烤店内,撸了一百多元的羊肉串,一人吹了两瓶啤酒。

方若华吃得心满意足,把这两天四处奔波的辛苦都压了下来,伸了个懒腰就准备回家。

许默送她到家,临走犹豫了下,轻声道“你……想做什么?”

方若华鼓了鼓脸,“也不怎么敢想,真能求一个天下太平。”

口口生生想要天下太平的方姑娘,进门就把花洒那几个小的打发走,坐在桌前摊开笔记本继续写自己的‘江湖诸门派’复兴意见书。

唔,其实这天下就是少了旧日时光里的江湖人,它也安定不了多少,所以方若华做这事,也挺心安理得的。

当然,不是恢复旧制,不是让这帮江湖人重新过回旧社会那种,把违法乱纪当喝水的所谓自由生活,反正方若华在意见书里写了不少什么建立学校,统一授学,不光学习各门技艺,同样重视文化教育,还有建传统特色文化小镇,大力发展文化旅游行业。

至于钱从哪儿来?

方若华到是有点为难。

虽然做了一次江湖人,但是她还不打算黑吃黑,即便黑吃黑得了钱,但那笔钱也是嗷嗷待哺的苦主们的。

于是也只好群策群力,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慢慢一步步向前走。

把意见书放好,方若华又翻阅自己的大百科,开始整理各种秘法武功,扫描成文件,制作课件。课件制好一部分,就写了封邮件,打包发到尚小谭那儿一部分。

这可并不怎么容易。

大百科里到有不少普通人都能修行的修行方式,但正是因为太多了,方若华不可能全一口气打包都塞过去。

而且没有正经的老师教导,没有大百科这类灵器法宝随时监控,大部分功法根本连碰都不能碰。

她精心去挑选的,都属于普适性强,能适应各个灵气寡淡的小时空,主要增强人体的力量,发掘人体潜力,基本上全是体术类。

总之哪怕出了岔子,也不会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先挑选一部分,一遍又一遍地筛选删除,删除掉百分之九十九,剩下的再修改整理,工作量颇为可观。

尚小谭蹲家里一宿没睡。

方若华发过来的那些秘术,比他这些年走南闯北听说过的都要多好几倍,不光是多,而且十分精妙。

换成普通老百姓,大概只觉得这些全是编出来的神话故事,放尚小谭这儿,简直迷得他连班都不想去上了。

第二天一大早,尚小谭盯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抱着电脑发愁。

“什么都没谈……你就这么直接给我发过来?”

方若华在邮件里写了,为了感谢武林同道提供帮助,狙击黑耙子等人,还提供b市内各种消息,所以她搜集整理了秘法武功,感兴趣的武林同道可以学习。

话里话外的意思,还是要借助这些人的力量把b市那些人贩子团伙彻彻底底弄掉。

现在诸门派弟子已经给了方若华一些帮助,可都是义务援手,本着彼此的交情帮忙,再想让人家出更多的力,光靠交情显然不够。

尚小谭也是人精,一看方若华的意思,就知道她这是明着希望各门派能统合起来,哪怕是形成一个松散的联盟,只要能让她统一指挥,先把眼前这摊子事搞定就成。

好处明明白白地摆出,让众人都看一看,但凡是伸手接了方若华的秘法,总不能装傻充愣,不帮人家这忙。

但是,合作还没有谈好,有什么要求也没具体提,方若华先把底牌亮出,这也够大气。

方姑娘同样熬夜熬得精神不济,笑道“是个麻烦事,所以才拜托你来挑大梁。”

尚小谭“……”

的确是个大麻烦,可他能拒绝?反正一打开资料包,他就实在想知道后面的东西,于是再麻烦,他也要把这事给做成。

相信他这心态,大部分武林同道都有,只是这‘武林同道’四个字中,要紧的是‘同道’两字。

所谓法不轻传,不光是敝帚自珍,更重要的是负责任。将这些东西交给心肝早坏掉的家伙,那就等同于犯罪。

所以这些东西也没办法直接往网络上一扔,谁愿意下载就去下载。

当下武林中,要门规模最大,对弟子的掌控力最强,尚小谭身为要门继承人,是新一代的翘楚,和武林诸门派都相熟,这几年也是他站出来牵头‘共建新武林’,方若华和他接触过,对他的品性也很认可,那么把秘法共享给他,算是相当不错的选择。

“具体规则可以再详细规划,原则上当然是越多人来修习越好。你不是也觉得江湖各派都有传承断绝的危险,一直想怎么延续,怎么保护,如今我这些秘法,只要各门各派能学十之一二,几十年内,大约也就不必担心门派凋零衰落。”

尚小谭听方若华笑眯眯吐出这些话,一时也觉得,果然好有道理。

“行吧。”

那就先满足彩门方门主的心愿,大家合作做点事,也能彼此熟悉,关系更亲近。

另外,这也是沙里淘金的过程。

把不守规矩,认不清形势的都淘汰掉,也省得将来还要频频受那老鼠屎之苦。

尚小谭觉得,江湖门派可能有大兴之兆,或许彩门方门主登高一呼,应者云集。

冲她这大方的样子,谁会不给人家这脸面?

……

这日,兴茂置业的办公大厦顶层,吴兴茂刚送走两个警察,阴沉着脸回了屋,抬头就看到窗边吊着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

他心下一惊,本能地想招呼保镖进门,那男人却憨憨厚厚地冲他咧嘴一笑,身上还穿着他们公司前阵子做活动发的文化衫。

吴兴茂也不知道脑子里想什么,一时就没动手,对方客客气气地点了点头,打开窗户,往桌子上扔了个黑壳的笔记本。

笔记本平稳地落在桌面上,上面还附着张名片。

“吴老板你好,我是彩门的张翼,上面有我的名片,贵公司如果以后有什么剪彩活动之类的,可以找我,保证一切节目都精彩刺激,赢得满门喝彩。”

吴兴茂“……”

憨厚男人说完,在窗户上轻轻一蹬,整个人和猴子似的转瞬间就蹿上楼顶。

吴兴茂迟疑片刻,拿起笔记本,轻轻打开,里面落下来一张旧照。

他的新女友苏眉手里挽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秃顶男人,神色不算亲密,却也亲昵。

吴兴茂神色骤变。

笔记本里的内容,他越是看下去,心中就越是紧张,许久,吴兴茂叹了口气。

苏眉!

他是真心喜欢苏眉,这个女人和他以前见过的女人都不一样,他甚至像个毛头小伙子似的,觉得他们两个人之间,有那么一点电视里所谓的神仙眷侣的味道。

虽然他老了。

他早就打算好,一定给苏眉安排好,让她后半辈子衣食无忧,快快活活。

公司不能给她,那不光是自己的,还是他发妻的,发妻在他最难的时候跟着他,跟了他二十年,无怨无悔,吃苦受累,后来也没享受到多久的富贵生活,便早早去世,独独留下小楠。

这公司有自己的功劳,也有他发妻的功劳,只能留给小楠。

但是,他也不会亏待苏眉。

“谁能想到,苏眉不是解语花,竟是个母螳螂。”

吴兴茂能有今天,他就不是个笨人,就算笔记本里记录的一切,其实没有切实证据,但他有针对性地去查,又怎么会查不出来。

他的反击也让所有想坑他的人,只感觉心肝肺都开始疼。

唯有苏眉,还是好生生提着行李出了兴茂置业的门,到了火车站门口,还没有进站,抬头就看到方若华拿着杯奶茶,冲她扬了扬手。

两个人就在候车厅内,相对而坐。

苏眉盯着自己的手,也不抬头,脸上的神情极冷漠。

“我认识你……彩门方若华,彩门张的弟子。你过来见我,想做什么?抓我?审判我?”

方若华轻笑道“我只是想提醒你,黑耙子栽了,他现在会觉得所有人都有嫌疑,你最好不要去见他,不要和他接触。”

苏眉冷冷地盯着她看了半晌,脸上竟没多少意外。

方若华又笑“说起来我要谢谢你,你明明认识我,却没提醒黑耙子什么……他这回输的有点冤。”

苏眉冷笑“只是没想到,你这人好像有千里眼顺风耳,还能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载,是我太大意了。”

方若华站起身,随手从风衣口袋里取出一支录音笔,递给苏眉,然后就转身走人。

苏眉轻轻打开,里面竟然传出自己的声音。

“你们想做什么,为什么要狙击吴兴茂?我们要的是钱,不是他的命!”

“……”

“对,吴兴茂就是比你好一万倍,我愿意伺候他,哪怕他以后老得不能动,我也乐意和他在一块儿,跟你在一起,多呆一分钟都恶心。”

苏眉想起来,那天吴兴茂差一点遇害,她吓了一跳,一时冲动就跑去质问乔坤。

她以前和乔坤好过一段,可那个人,变得让她恶心。

自己的声音……苏眉坐在这里听着自己的声音,忽然发现,声音里的疲惫,软弱,还有自我厌恶,再明显不过。

苏眉笑了笑,忽然就不想逃,车站旁边就有派出所,她慢吞吞走了进去。

多少年了,她真的有点累。

进了派出所,苏眉先没说话,拿出手机给方若华发了条短信。

有陶小妖这么个顽皮师妹,她到是有方若华的手机号。

“黑耙子有老婆孩子,就在柳城金星路315号。”

方若华收到短信,啧啧称奇,心中不禁为原主默哀三分钟。

原主当年学做孤胆英雄,把自己的命都交代掉,可查到的东西还没有江湖群雄,群策群力,几天工夫查到的更详细,也更多。

她一个人累死累活,绞尽脑汁,也没做到多少事,如今联合江湖门派弟子和警方一起出手,出其不意,短短时间就让对方一只半脚踩进监狱去。

……

一个月后。

城郊一洗车房后面,几张小板凳坐着七八个神色憔悴的人。

“耙爷,乔坤从半个月前就没了音信,肯定栽了,都是刘阔那王八羔子,二五眼,心也忒黑了,这是道上的事摆不平,就什么都往警察那儿捅,真是不守规矩,早晚弄死他。”

这些人口中狠厉,实际上人人面上茫然。

这个月他们实在是被整得晕头转向,吃了好大的亏,愣是不明白这亏是怎么吃的!

先是一个又一个的据点被人一下子拔起,损失的资金简直要让人疯,好些兄弟全被抓了,数年前做过的案子,如今居然被翻出来。

这些事哪里是外人能知道?

到是他们平时吹牛打屁,可能让自己人听到过。

一下子就翻了天,自己等人跟着耙爷一路和过街老鼠似的四处逃窜,无论逃到哪儿,都好像有一双眼睛盯着,总也不安生。

整个b市风声鹤唳,所有进出通道都有警察,想想不久之前,他们出入的都是豪华酒店,睡的都是天仙美人,可这会儿呢?

黑耙子扫了一眼手底下这几个老兄弟,老亲信,心里轻轻一叹。

这几个都是他当年打天下时的班底,当年都是狠人,吃得了苦,受得了罪,可现在一个个的都享受惯了,哪里还有当年的劲。

黑耙子心里也憋屈,这次栽得糊里糊涂,但他比别人更清醒,知道这回翻盘无望,底细都被敌人摸得一清二楚,可他却不知道仇人究竟是谁!

一开始以为是刘阔,打了一个月,打出了狗脑子,自己损失惨重,刘阔也没得了好,如今还反应不过来,他恐怕早就被黄土埋了三尺。

只是事已至此,这种事便没必要说破,说破了除了让这帮蠢货更紧张以外,没有别的作用。

黑耙子叹了口气“行了,都别急,耙爷我什么时候没有退路?”

这些人对视一眼,轻轻松了口气,刚一放松,只听外头扑通一声响,放哨的人大喊“条子来了,扯呼!”

黑耙子脸色骤变,厉声道“走!”



第一千零二十章 完结

窗外警笛声轰鸣,远处隐约有枪声响起。

屋内,所有人就像没头苍蝇似的,乱糟糟四散逃跑,结果全都一头扎进警方布设的那张巨大的网中。

乱了有二十分钟,阿穆盯着一个接一个的人被抓住,放倒,戴上手铐塞进车内,叹了口气“这里面还有个二十年前就留下案底的,曾经有个案子,杀了人家一家六口,从八十岁老人,到五岁孩子,一个没放过,结果他愣是只凭一个人,连连突破咱们警方的封锁线逃了出去,还伤了咱们的人,切,现在只是被子弹擦破点皮儿,竟然就蔫了?”

许默没吭声。

那人二十年前四十五岁,今年却是六十五。

而且,不是说会杀人的歹徒,自己就会不怕死,也许正因为杀过人,才越发把自己的命看得极重。

黑耙子却不见了。

因为人多,要一一核实身份,弄到公安局审了三个钟头,这边才真正确定这群人的首脑人物,那个穷凶极恶的恶徒,居然没有被抓到。

黑耙子的通缉令已下,他的画像遍及全省,马上就要辐射全国,可是一连三天,一点线索也没有找到。

后来根据画像到是找到个有七八分相似的,可人家是网通公司一位退休的领导,一辈子兢兢业业,退了休最大的爱好就是旅游和钓鱼。

警察找上门,老爷子吓了一跳,直说自己一辈子没进过警察局,无论单位同事,还是左右邻居,无不说他是个老好人,没想到今天到老,竟然还做了一次通缉犯。

黑耙子虽然没找到,似乎这案子办的有一大半不完美,可其实不然。

整整挖出一条涉及贩卖人口,贩毒,团伙诈骗等等多种犯罪的犯罪集团,光是他们市便救出四十多个人,通过审讯,查到二十年来被拐卖到全国各地的人员数百人的具体信息,追回三千多万的诈骗款项。

把这帮渣子抓住,b市起码能消停个几年,反正阿穆如今走路都发飘,谁让第一条线索,是线人直接发到他的手机上来的?

马上要立功受奖,眼看着前途光明,怎么可能不高兴?

只不过有一点,他和一干同事都不明白,为什么黑耙子明明应该在现场,连画像都有了,却愣是没抓住人?

难道,那家伙长了翅膀,他能飞?

不过,他就是有三头六臂,真能飞天,也保准跑不掉。

阿穆一转头看向许默“走,开庆功会,去找方小同学去。”

他也是揣着明白装糊涂,阿穆和方若华打交道打得多了,自然知道这件事是方若华主导,动用了很多江湖门派的力量。

江湖门派,这个词一说,就有一点在读武侠小说的感觉。

说实话,自从和四合院的人认识以后,阿穆真是长了很大的见识。

以前他哪里见到过不带安全绳,能吊在十楼高楼窗外和人打招呼的‘蜘蛛侠’?

也没见过闭上嘴蹲屋里两个钟头,愣是没被人发现的‘人形蜥蜴’。

在方若华方大小姐那儿,他这几天全都见识到了,精彩程度比电视剧,比小说也差不到哪里去。

“果然这艺术就是源于生活,不服气不行。”

许默和阿穆一下班直奔四合院,还没进门,就看到四合院门口竖起一块石头。

非遗文化保护协会。

字非常遒劲漂亮。

四合院略有些斑驳的墙壁重新修整过,越发显得古色古香,很有韵味。

一眼看去,人也显得更多了些,除了经常见到的街坊邻居,还有杂技班子的成员外,多了很多陌生的年轻小后生。

这些人衣着打扮各有不同,有西装笔挺的白领精英,有还没脱外卖马甲的外卖员,有时尚俏丽的都市女郎,也有一看就一股乡野气息的农村姑娘。

明明如此不搭调的人,结果竟然都能说得上话的样子,聚在一起嘻嘻哈哈的,半点不违和。

阿穆悚然而惊“许默,他们不会是开什么武林大会呢吧?”

“没,下个月才开,得审批。”

尚小谭匆匆而来,“今天叫他们来报销。”

阿穆“啊?”

“这个月他们帮你们警方跑腿跑得有多累,你们就是不知道具体的,也该心里有数,大家都是人,都要吃饭,家里也不宽裕,人家辛辛苦苦,请假的请假,翘班的翘班,来给你义务帮忙,总不能连食宿路费都不给人家报吧。”

阿穆“……”

好像是挺应该,而且,似乎,可能,应该由他们派出所报才好。

阿穆赶紧转移话题“方同学呢?”

“方门主去柳城了。”

……

柳城

这地方当年属于革命老区,当年走出来就再也没有回去的烈士们,站着都能排满整座大竹山。

大竹山是柳城最大最高的山脉。

后来因为穷,这地方竟然成了远近闻名的险恶之地,山里的山民们彪悍得厉害,成群结伙,村村搞诈骗,有好几个村子家家户户都从外头买了媳妇回家,不知道害了多少女孩子。

前几年外地却来个投资商过来,投资商很是大方,付出大笔的投资,兴建了酒厂和家具厂,他也极有手腕,愣是降服了那些‘刁民’,把这一块儿开发的极好,山内好几个贫困落后的山村都修上了正正经经的道路,山货能运出去售卖,家家户户都能赚几个钱。

尤其是这两年,大竹山风景区开发,家里的老房子修整一下变成民宿,建个农家乐,一到旺季,外地来的游客能把所有人家都给塞满,一个月赚大半年的钱也不是问题。

现如今家家户户小洋楼,小别墅,家里的孩子们正正经经去上学,还有好几个考上了大学。

这在古代来说,考上大学等于中了进士,就他们这穷地方也能出这般出色的后生,真是相当了不得!

也正因为如此,村民们十分感激那位投资商,大善人——朱陈。

朱陈坐在游泳池边上,静静地看着一汪净水。

他三天前回到柳城,表面上和以往没什么不同。谁也想不到,他和现在的通缉犯黑耙子,耙爷是同一个人,可是他自己知道,多年基业就此败落,他心里和有大火烧一样。

阳光照下来,朱陈昏昏沉沉地躺着,脑海中思绪杂乱。

那是几年前来着?四年还是五年?朱陈竟有些不记得了,明明那是他多年来遇到的,最大的一个坎儿。

朱陈家境不好,父母早亡,他吃百家饭艰难长大,自小最怕的就是受穷,他为人聪明机敏,爱琢磨事,但是如果不发生什么特别的事,他大概只能按部就班地找个饿不死自己的活儿,娶个老婆,生个孩子,平平常常地到老。

可他很幸运,十三岁那年遇到一位江湖高人,说来缘分,他老人家落了难,在村子里借住,朱陈一日三餐给他送饭,高人闲着也无事,就经常给他讲故事。

他老人家爱讲古,讲的全是旧日江湖的是是非非,里面不免夹杂了各种江湖门道,高人当故事讲,朱陈却听得很是贪婪,眼前仿佛被推开了一扇大门。

那之后,他就日日夜夜地想着要离开村子,做一番事业。

可以说,他之所以能有今天,到该感激那位高人的启蒙。

自走江湖以来,朱陈以黑耙子为名号,做了许多大事,当然也栽过跟头,可他一向小心,从没有出过事,直到那年,他和几个弟兄到b市做生意,两个兄弟做事不干净,抓到的女人跑了一个,他们去追的时候,便不小心撞到一个煞星手里。

黑耙子一开始也没把那个什么彩门张当回事,他混迹江湖多年,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崇拜江湖高人的男孩儿,对于江湖现状,他相当清楚。

彩门那些卖艺的有什么可怕?

是他大意了,彩门传承千年不绝,当然有它的价值,那个彩门张不光精明机智,一身功夫更是过水无痕,是个真正的高手。

“哎。”

朱陈叹了口气。

要不是彩门张太心软,他那次就真的死了。

当时彩门张已经把他按在了河边,只剩下杀人沉河,他就跟彩门张说,他在柳城还有一笔投资没办妥,这笔投资关系到流程十二个村子的修路费,要是不能落实,这路就修不成,十二个村子的村民判了那么长时间,如今出现差错,非疯了不可。

彩门张就犹豫了,带着他走了一回柳城,最后决定再给他一年时间处理后事,一年后,要是他表现得好,洗心革面,那这件事就算了了,要是他还不改,彩门张夜半取人首级的本事,便让他见识一回。

“身在江湖,容不得心软之人。”

最后赢得是黑耙子,因为他懂人心,现在这世道,个人勇武没有用,再厉害的高手,他也是肉做的,再厉害的猛虎,也要眯眼的时候。

黑耙子自己很明白这道理,他知道,他早晚可能也要走到绝路。

所以,人就得有后路。

柳城就是他的后路。

黑耙子眯着眼睛,轻笑,丢了王国,他是肉疼,但他还会有锦衣玉食的后半辈子,在柳城,他依旧是国王。

太阳晒得人昏昏欲睡。

黑耙子刚有些困意,就听见大门咯吱一声,他转过头,就见两个保镖一步步后退,神色略带了点恐惧,随即,外面有个年轻姑娘走进来。

那姑娘长得挺秀气。

黑耙子蹙眉,按说在柳城,他没有仇家才对?

姑娘冲他笑了笑“耙爷,再见。”

黑耙子不解,一蹙眉,张了张嘴,想说几句场面话,可这一瞬间,他忽然发现自己发不出声音,嘴唇是僵的,他想站起来,瞬间又发现他的身体四肢,每一寸肌肉都不能动。

他整颗心瞬间沉了下去,口水涌流,可是他渐渐的连自己的口水都感觉不到。

这是怎么了?

黑耙子的眼睛连转也转不动,视线渐渐模糊,偏偏他竟然有点精神。

他好似被钉在了小小的棺材里,神志清醒地埋入地底。

病了吗?

医生,救护车,他需要抢救。

两个保镖连阻拦都不敢阻拦,连滚带爬地跑了,方若华走到黑耙子身边,弯下腰在他耳边道“你想在柳城继续你的荣华富贵?恐怕是不可能了,不过别担心,你不会死的。”

“对了,那些被你害死的,被你害得家破人亡的受害者们,唔,还有彩门张,向你问好,好好活着吧。”

黑耙子目中终于流露出恐惧。

他不是不害怕,做过的事,必然留下痕迹,害过人,也无法心安理得,在今时今日,此时此刻,也许是更早之前,亡灵就已经在纠缠他了。

……

庆功会拖后了几天。

这时候黑耙子在柳城落网,谁也没想到这人竟然是当地享有盛誉的慈善家。

阿穆偷偷去看方若华。

他听同事们说,那个黑耙子挺惨的,不知道是得了什么怪病,全身包括眼皮都不能动,偏偏脑电波挺活跃,人是清醒的。

想想就觉得好可怕。

他有点儿怀疑眼前这姑娘,可虽然是这姑娘报的警,却有黑耙子自己的保镖作证,这姑娘连碰都没碰黑耙子一下,所以是半点证据都没有。

警方也没下死力气调查,黑耙子那样的人渣,又没死,哪里值得耗费大量的警力资源?

许默安安静静地吃菜,只偶尔抬头看看方若华。

方若华一笑“下个学期开学,我要去上学了,就在一中读,跟高三,明年高考。”

许默眼睛里渐渐流露出一点笑意。

阿穆也大声叫好。

花洒从屋里探头出来,偷着乐了半天。

该!

也让她老人家尝尝高三的威力!

一年,两年,漫长的时间过去。

江湖还是江湖,依旧少不了风波,不过,在b市内有一个小小的四合院,作为江湖的一角,它让这个残酷的所在,变得多了几许温情。

偶尔有江湖新人们千里跋涉,到这里来郑重其事地签订一纸公约,有各派师长,认真考完了试,通过一些说难不难,心性不好,却很难通过的考验,老老实实地跪拜了天和地,拿走一份教学材料。

大部分时候,这里坐满了老头老太太,鸡鸭鹅四处跑,飘着菜香和药香,能看看杂技,欣赏欣赏魔术,听听京戏,消磨一个又一个悠闲的午后。

……

方若华回到现代大都市,坐在了自己家舒舒服服的沙发上,抬头看到许默,不禁扬眉“你在生气?”

许默高兴的时候少见,生气的时候可也不算多,如今黑着脸,还是当着她的面黑脸,那就更难得。

狐苏从厨房里端出三杯奶茶,一人分了一杯,笑道“许默不甘心呢,在小时候你们一辈子竟然只说了两千五百三十七句话,不包括普通的问候。”

方若华“……”

监视也就罢了,还数这个?

狐苏目光闪烁,很是亲昵地半拥着自己的主人,笑道“主人与我在一起时,时常很亲近,所以许默他吃醋。”

方若华失笑“有什么不满意的,我觉得自己做得很好,许默和方若华都平平安安,无灾无难,难道不好?”

许默叹息“罢了。”

他们还有漫长的未来。

也许在某一日,他的念想能成真……若是不能,那各自安好,也是幸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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