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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图腾》


第001章 麒麟子!

烈日高悬,天上仿佛在下着火,麒麟学宫九号小演武场,钢铁演武场上,足足五六百个八九岁的孩子正在参加残酷的入学试炼。只有通过合共七项麒麟子试炼,才能成为学宫的新生,接受这所世界上最有名的学府的教育。

特殊看台上,孩子们的父母焦灼的守望着,有的是品阶高得吓人的官吏,有的是家财巨万的商贾,有的是家学渊源的大族,有的是世代从军的军官,更多的则是普普通通的百姓。

麒麟子试炼本就是万众瞩目的大事,遑论今次的试炼不同于以往,夏都城数得着的大族相约派自家适龄的孩子在这一日参加选拔,如此便吸引了更多城民的目光,甚至有不少人不远千百里专程来看热闹。

所以,今日的观战台上,看客是以往的十倍之多,只见台上人山人海,挨挨挤挤的,几乎容纳不下。

父母们紧盯着场内,殷殷期盼着,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挺过所有关卡,成功进入麒麟学宫,成为千里挑一的麒麟子,为家族带来无可比拟的荣耀。

每一年,麒麟学宫招收麒麟子的名额仅有八百个不到,之所以这么少,倒并非学宫有意控制人数,而是一般只有这么多人能达到要求。

而且,麒麟子的名额,纵然你有再大权力也讨不到,有再多钱也买不来,费尽世间机巧也作不得假,只能通过真材实料的试炼来争取。

今年报名参加的人数与往年一般,仍是数以万计,招收计划从去年就开始,成千上万人按照通知好的时间,带着孩子从各地赶赴夏都城,来争取这个百分之一都不到的机会。

孩子们大多从小就开始准备,进行各种各样的修养和锻炼,家境好的还会专门聘请老师教导。

他们虽然稚弱,但却需要修生养性,以最完美的方式修炼出足够强健的体魄,绝不能像普通小孩一般放纵自如,更不能因为过度锻炼或误入歧途而反受伤害,健康、强壮、坚韧、有灵性,方能使通过试炼的机率达到最高。

参加试炼的孩子年龄在八岁或九岁,一生有且只有一次机会,到了演武场上,就是决定命运的时候。

近六百人参加试炼,若能有两三个人入选,可算是多的了,一个人都选不上,也属正常之事。

当然,这一次有数十个知名大族的孩子参加,合格率必然倍增。

试炼的第一关是远途奔跑,规则很简单,只要在有限的时间内绕着演武场跑上三圈便可通关,成功者方能进行下一个项目。

这是最基本的一项挑战,考验体力、耐力,以及毅力,但凡花重金前来参加试炼的孩子,鲜少有通不过的。

当然,一些身体条件实在太差的,单纯来碰碰运气,或是凑凑热闹的,大多会在这个项目中被剔除掉。

演武场的一角,有一巨大的车轮也似的迷宫,迷宫下方有地道,地道中有几十匹壮硕的驽马,在马夫的驱赶下拉着迷宫迅速旋转,发出“轰轰”的声音。

“轮毂”上共有十八个入口,通向迷宫中横七竖八的小道,恰似胡乱分布、相互交错的车辐。

这些小道最终能通向位于中心“轮轴”处的出口,只需在限定的时间内,从出口下去,就算通过第二关“转轮迷宫”的试炼。

天知道这个奇怪的大家伙究竟是在考验什么,一批三十多个孩子最先进入,许多都是各地抱团来参加的,相扶相携,倚着墙壁,在里面跌跌撞撞、摇摇摆摆的往前走。

没过多久,大多数人都被转得晕晕乎乎的,坐都坐不稳,更别说是往前走了。有的人胸腹难受,倒地呕吐起来;有的甚至直接晕厥过去,不省人事。

不久前他们一个个还生龙活虎的,此刻却是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从高高的看台往下看去,迷宫里的一切一览无余。有的父母看到孩子跌倒,不禁失声痛哭起来;有的见孩子苦苦坚持着寻找出路,急得直发抖,仿佛有无数蚂蚁在心头噬咬。

“快看,盘瓠一族的娃娃!”

忽然,人群中爆出一声惊呼,只见转轮迷宫中,一个黑发垂肩的男孩不屑于扶着墙壁,大摇大摆的走在小道里,迷宫的旋转对其影响甚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令人望而生叹。

他的衣服背后绣着一只蹲坐在地的五彩神犬,宝相庄严,神威凛凛,乃是盘瓠一族的标志。

不过,奇怪的是,这神犬头上还戴着一尊龙角也似的金色宝冠,看上去颇有些不伦不类。

原来,盘瓠一族与麒麟一族大有渊源,那五彩神犬戴的不是什么龙角,而是麒麟之角,如此一来,方能彰显他们身上拥有黄金一代传下来的麒麟血脉。

“这家伙怎么跑这么快?一转眼就没影了……”

“白马一族的家伙!”

第二批人刚刚进入迷宫,又有惊呼声响起。

一个脖子上围着围巾、发辫上饰着白色马尾的少年率先冲进迷宫,宛若一阵子狂风,在小道里迅疾的流窜而过,迷宫仅仅转了半圈,转速还没有真正快起来时,他已然找到出口,消失不见了。

“听说白马氏不但善于御马,还善奔跑,今天可算是见识了!”

“可不是吗?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啊!那白马氏小子居然利用速度投机取巧,我还从来没见过可以这么过第二关的,看来,白马氏又要出人才啦!”

少年雷厉风行的突破第二关,甩下诸多苦苦挣扎的闯关者,也为看台上的观众们留下持久的唏嘘。

第二批人的试炼快要结束时,随着一个紫发女孩华丽无比的登场,整个演武场都轰动了。

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的看向一个人,那是一个极为漂亮的小姑娘,长着一头如瀑的紫发,一双眼睛亦是如梦似幻的紫色,仿佛两颗紫色的星辰。

她穿着银金色的衣裙,蹬着高腰的小马靴,头上挽着紫色的发带,宛如一道紫气忽现,从这一刻起,整个世界都要为她瞩目。

她本就长得极为精致,毫无瑕疵可言,拥有祸国殃民的资质,加诸异乎寻常的发色和瞳色,超越凡俗的气质,恍若天人,不似凡尘俗世应有。

这女孩儿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走那迷宫小道,竟直接跃上窄窄的墙壁,两臂像鸟儿一样张开,轻快的走向中心位置,任迷宫旋转得再快,也晃不下她来。

须臾后,她便跳进出口,消失在人们的目光中,自始至终没有看任何人一眼,所花费的时间比白马一族的少年还要少,

“紫星一族啊……这就是传说中的紫星一族么?”

“今次没有白来啊!居然有缘得见紫星一族的绝世人物……”

“早就听闻紫星一族的美丽和高贵,亲眼见过后,方知这一族果真是名不虚传啊!”

……

看台上的感叹、鼓噪经久不息,足可见紫星一族影响力之大。

紫星一族虽不属于夏国建国者之列,但在如今的夏国,却有着极为尊贵的地位,足可以说仅次于雷之一族。

这一族人来历神秘,夏国建立之前鲜有人知,就连史书中也没有任何只言片语的记载,只存在于虚无缥缈的传说之中。

夏国建立后,自天武帝在天陨之战中击败拥有霸世野心的天树王族,黄金一代拒绝皇权,拒绝皇位,带领夏国,乃至整个世界,走入史无前例的大安定和大繁荣,这一族才出现在世人眼中,经过好一番波折,阖族加入夏国治下,成为令人尊崇和仰望的紫星一族。

紫星一族从来不乏传说,各种各样的故事,五花八门,离奇古怪,应有尽有,不过从来没有得到过证实。

有人说,他们与隐居在烟海世界的木仙族和灰妖族一样,原本不属于这个世界,而是来自外域的、拥有更高文明的智慧种族。

也有人说,他们是这个世界的人,但却是从几万年前的世界大破灭中存活下来的远古异类血脉,与现今的人大不一样,同源却不同宗。

还有人说,这一族人原本也只是普普通通的凡人而已,因为发现从天而降的紫色神石,蒙受天大造化,从而改换了血脉和容貌,拥有了不可思议的神秘力量。

甚至有传闻,貌似高贵的紫星一族其实与邪恶的血妖族有着莫大的关联,绝非什么好与之辈,即使他们已经入籍夏国近千年之久,根基深厚,受世人敬仰,用“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来形容这一族的存在,也不算太过分……

……

层出不穷的试炼仍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因为大族的继承者们争奇斗艳,显得异常火热,看台上时不时就会掀起海浪也似的人声。

“没想到仙鹿一族的小仙人居然给卡在第三关‘瀑布墙’了,不是说‘出水仙鹿’是陆上最善水的一族之一吗?怎的反而被水挡住了呢?”

“嘿,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仙鹿一族从黄金一代的‘骑鹿者’传出,一共有三大姓氏,黄埔家,沈家,聂家。那个少年是来自北方草原的聂家人,不善水有什么好奇怪的?”

“喔,原来如此……”

“那个娃子是哪一族的?这第四关‘通天索’依我看是最难的关隘了,当年我就是在这一关上含恨折戟的,他过关跟玩似的……”

“身上没有族徽,看不出来啊!”

“什么哪一族的?你看他穿的衣服,干干净净的,一丝花纹都没有,明明是鸿都学宫养的国姓子吗!”

“国姓子?哦,原来是国姓子,都说国姓子出人才,果然不假啊!”

“……”

“咣!”

一声钟鸣,震音如雷灌耳,悦耳的清音徐徐泛开,来自紫星一族的少女最先敲响白砣钟,成功过关了。

她敲完钟,旋即离去,对此一点儿也不在意的样子。

“咣!”

又一声响,白马氏的少年也过关了。

紧接着,一个少年紧绷着小脸,一步一步来到这口比成年男子还要高的纯白色巨钟前,面上尽是忐忑不安的表情,伸出手来,犹犹疑疑的向钟上拍去。

他历经千辛万苦,闯过重重关隘,好不容易来到这里,到了最后一步,却不敢敲这钟。

“啪!”

一声闷腾腾的轻响,巨钟没有回应。

这一声响仿佛一巴掌打在少年脸上,他面色一白,跪倒在地上,明白自己终究还是落选了。

执法者强行架走瘫软的少年,又一人走上钟台,迎接最后一个挑战。

……

敲响白砣钟是试炼的最后一关,有人说,这是最容易的一关,也有人说,这是最难的一关。

在前面的关隘中,无论你表现得如何优秀,敲不响钟,就意味着淘汰,也不管你怎么差强人意,只要敲响了钟,就成为了高贵的麒麟子。

白砣钟又被称为铁心钟,是近千年前,夏国传奇铸造师烛龙子用奇铁和异石以神秘之法打造的。

据说,这口钟乃是实心的,外面用整块的白砣宝石雕琢而成,里面灌满了不知名的宝铁,只有具备特殊资质、或者激发出特殊资质的人才能敲得响,而麒麟学宫挑选所谓的麒麟子,要的就是这份特殊资质。

曾经有一度,有人建议把麒麟子试炼的第一关设为敲钟。

然而,事实证明,这是一口神奇的怪钟,有的人一开始敲不响,在经历过重重试炼后,却有一定的机率能敲响……

铁心钟,钟如其名,其心为铁,冰冷无情,时响时不响,似乎全看自己心意,高兴就让你通过,不高兴就不让体通过,成功与否,好似天意命数。

但不可否认的是,那些个拥有传承血脉的大族子弟,通过的机率往往比普通人要高上很多。

“咣!”

轰然一声巨响,响彻钢铁演武场,所有人都被惊呆了。

一个短发少年一拳击在铁心钟上,短小却强壮的身体仿佛瞬间过了电,略显紫意的头发好似刺猬一样,根根竖立起来。

巨钟之上赫然有肉眼可见的丝丝电光显现,如无数小蛇胡乱流动,使之发出震人心魄的巨响,好似晴天滚雷,令人闻而生畏。

“雷之一族!雷之一族的公子!”有人惊道。

“看清楚了,那个可不是一般的雷族小孩,是现今雷家家主雷大公爵的儿子,那个雷鸣的曾孙呐!”旁边的人补充道。

“我知道,那家伙叫雷横,是雷公和紫族公主的孩子,据说他出生时,是横着出来的,所以取名雷横,是雷族这一代的双骄之一,可了不得!”

……

看台上人们你言我语,赞不绝口,短发少年带来的震撼浪潮与那紫星一族的少女相比,只高不低。

少年收回拳头,钟上的电流迅速散去,其竖立的头发也随之回落下来,被刘海半遮半掩的双眼里尽是冷傲之色,气场十足的下了台。

他衣服背后绣着一个纯黑的篆体“雷”字,这是雷之一族的族徽,简简单单,却霸气十足,高贵绝伦。

雷之一族在夏国的建立中,功勋仅次于麒麟一族和神秘的九尾狐一族,祖先雷帅更是被后人称为唯一能与天武帝比肩的盖世英豪。

千年以来,与每况愈下的麒麟一族正好相反,雷之一族的传承非但没有断绝,反而愈加兴盛起来。

三百多年前,天树王族攻破夏都城,最后的天武者林成在惨烈的战争中陨落,麒麟一族黑铁一代中唯一的希望丧生。

此后,麒麟一族便跌入沉沦的深渊,在黑心病的困扰下,一代更比一代衰弱,终于濒临绝境,快要灭族了。

在这三百多年间,幸亏有雷之一族一力扛鼎,才勉强抵挡住天树王族一次次大举入侵,粉碎了他们从未抛弃过的征服夏洲的野心。

……

第002章 麒麟末裔

钟塔上已有好几个孩子敲响白砣钟,成功过关,跑场上却还有人在第一关苦苦挣扎着。

烈日之下,一个黑发少年独自奔跑着,瘦弱的身躯摇摇摆摆的,速度极慢,与其说是跑,不如说是在走,饶是如此,都累得他几近虚脱。

他衣服背后绣着一个醒目的麒麟图案,显黑金两色,头颅似神龙,高高昂起;一对金色长角分成一个个的小杈,根根朝上,如剑指天,整个儿好似两座玲珑宝塔;两只眼睛里镶嵌着两枚纯黑宝石,看上去炯炯有神,仿若活物;遍体覆以密密麻麻的鳞片,鳞片间勾缀着丝丝金线,甚是华美。这麒麟三足着地,稳稳蹲坐,一足前屈,似在攻击,看上去威风凛凛,仪态若神。

这是麒麟一族的族徽,放眼夏洲,乃至整个世界,只有一个人有资格穿绣有这个图案的衣服,他便是被称为世上最后一个麒麟的人,林奇。

没错,这个病弱不堪的孩子就是林奇,夏国缔造者天武大帝驾崩八百多年后,仅存一线的血脉。

与其他大多数林氏末裔一样,他胎里带病,还没出生就已身患绝症,但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没有成为死胎。

父亲林梦龙可怜他娇弱,为他取名为“奇”,就是希望这个生命奇迹能继续延续下去,护佑他平安长大。至于他能不能活过十岁,那就要看天意了。

“呼哧!呼哧!……”

林奇喘着粗气,一颗孱弱的心脏“咚咚咚”急跳,若是下一口气不上来,他肯定要跌倒。

骄阳似火,把他稚嫩的皮肤晒得发红,豆大的汗珠从头上不停往下滚,上衣下衣早已湿透,湿漉漉的头发粘在额上,好像一只落水的小鸡。

“终点不远了,还差两三百米的样子,再坚持坚持,或许能跑到那里……”林奇心里对自己说。

演武场一侧,矗立着一座足有五丈多高的巨大的青铜雕像,是并肩而立的一男一女,皆穿戎装,手持兵器。

男子握着一杆黑色长枪,枪头是狰狞的龙口吐剑,枪杆上布满细细密密的鳞纹,宛若龙鳞,这种设计应该是为了保证武士尽可能握紧枪杆,端的精巧无比。人如其枪,此人看上去俊美高大,英伟非凡,煞气逼人。

他眉间有一道小小的伤疤,眉头紧紧攒起,两只深邃的眼睛平视前方,仿佛能看破一切,动作和表情都极具神韵。

那女子手持一个图轴,按剑而立,她容颜极美,英姿飒爽,乃是一风华绝代的女将军。

二人脚下各有一条巨犬,皆非同凡类,按它们与人的比例,可推测它们的身高足足是一般大犬的两倍多,比小马还高出一截。一个蹲着,昂头吐舌,神态警惕;另一个则伏卧在地,下巴枕着前足打盹。

能拥有如此高大的雕像,且是在堂堂演武场中立像,岂会是等闲,必属名传千古的英雄人物。

这两人不是情侣,而是一对亲兄妹,是天武大帝与盘瓠族公主所生的一对儿女,为麒麟一族黄金一代中的杰出代表。

男子名叫林扬,人称铁心王,他手里拿的可不是一般武器,而是天武大帝曾经用来平定乱世的超级战器,惊龙宝枪。

惊龙宝枪与天武剑同为夏国代代相传的镇国战器,能持握这杆枪的人,必须得拥有天武者的名号。

而所谓天武者,是得自天武帝的一个名号,意为“天降武者,平定天下”,得此名号者,即为夏国公认的武力最强的战将。

那女子名叫林泷,人称钢铁公主,这座演武场的名字就得自她的名号。

原本,此间应当为她单独立像,但她辉煌的战绩无不与哥哥林扬连在一起,是以破了例。

他们脚下的巨犬唤作盘瓠犬,是世居南境的盘瓠一族代代守护的远古神犬,从不轻易外送。

从古至今,除了这兄妹俩,只有天武帝林泽,以及他的长子海帝林麒儿,各有过一条盘瓠犬。

林奇缓缓经过这座巨像,心里只觉苦涩无比,不是滋味,暗道:“若是属于黄金一代的他们,看到世上最后一个麒麟竟是这幅羸弱不堪的模样,不知会怎么想……”

看台上,热切的观客们大多对这个病怏怏的麒麟崽子不置一顾,偶然瞟上一眼,可怜他的,便摇摇头,叹一口气;漠然视之的,则不忘讥讽、调笑几声。

这么多人,或许只有一个女人真心关怀这个瘦弱的孩子,那便是他的母亲,依然年轻、美丽的雷炜彤。

毕竟,对于每一个母亲而言,自己的孩子永远是最好的。

她站在汉白玉质地的栏杆后,静静的注视着林奇,眼中无喜无悲,面上也没有什么表情,但爱怜之意却显露无疑。

眼看林奇腿一软跄倒在地,纵然沉静如她,也不禁一颤,不由自主地伸出手,似乎想扶他一把。

“你帮不了他的。”

她身旁,一个高大健硕的男子开口道。

这男子头戴一顶玉石宝冠,身穿一袭青灰色长袍,腰间勒着一条嵌有紫色宝石的老旧玉带,佩挂宝兵,乃是一柄长长的铁鞭,包裹在精致的鲨鱼皮鞘里,只能看到圆润的手柄和龙吞头护手。

他长着两道浓黑的长眉,眉梢向上飞扬,双眼暗沉如水,面庞棱角分明,是标准的雷族人相貌,身后纯黑色的“雷”字家徽更证明他是雷族人,且是地位绝高的存在。

此人名曰雷啸天,是雷之一族当代家主,继承了雷公爵位,在夏都城担任要职,且领五雷大将军衔,放眼整个夏国,权威之重,当一不二。

他命里就是不凡之人,自降生下来的那一刻起,便注定要成为夏国的栋梁人物。因为他的父亲是前任雷族大公爵雷焕,祖父是雷之一族的至强者,夏国人一般称之为“那个雷鸣”,是雷家千年家史中第五个继承“雷鸣”名号的人。

据说,雷鸣出生时,与之前的四个雷鸣一样,天有异象,黑云密布,雷音滚滚,一道闪雷落于产房之上,一鸣惊人。

雷啸天与雷炜彤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妹,但并非亲兄妹,连堂兄妹都不算。

原来,他们同属雷族,却不同宗,一个是雷鸣嫡系,一个是边疆支脉。雷炜彤还在襁褓中时,父母就双双战死疆场,因其资质着实不凡,身世又十分凄苦,雷焕格外施恩,亲自将之收为养女,宠爱有加。

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义女特别争气,后来竟成了与自己最优秀的嫡子雷啸天堪称雷族双壁的绝代人物。再后来,她嫁给麒麟一族的末裔林梦龙,生下了一鸣惊人的“白雷儿”,以及拥有真正麒麟资质的龙凤胎,成了闻名天下的麒麟之母……

雷炜彤转头看了一眼哥哥,又看向下方挣扎着爬起来的儿子,忍不住道:“奇儿他先天不足,能活着已经很不易了,就算再怎么努力,也延长不了几年寿命,何必硬要强迫他做自己根本做不到的事情呢?何不让他安安心心过完……过完这一生……”

她话说到此,就说不下去了,神情中再也掩饰不住哀伤之色。

一生,多么寻常的字眼?任何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个一生,从出生到长大,从结婚生子到渐渐老去,最终离开尘寰,再普通不过。

可对于林奇来说,面对必将夭折的命运,在死去之时,他短逝、屈辱的生命能称得上是一生么?

雷啸天面无表情的回道:“夏国不需要他活太长时间,但需要他长到足够大,留下至少一个健康的男婴,把麒麟一族的血脉延续下去,就像当年的林梦龙一样。”

“梦龙他不一样!”

雷炜彤骤然道,这句话触到了她心底的痛处。

她神情剧变,声音转低,接着道:“梦龙他不一样……他出生时虽然也很虚弱,但并没有从一开始就得那病,而且继承了一定的麒麟血脉。他自小修持,付出远超常人百倍的努力,成为了顶尖武者,甚至当上了黑旗军中的掌旗校尉。”

“若非白雷和那两个孩儿出事,他说不定能再活十年,甚至是更长时间……二十六岁,是的,他走时是二十六岁。近两百年来,林家没有一个男人活得比他更长。或许,他才是世上最后一个麒麟……”

雷啸天自知失言,暗叹一声,不知该说什么才好,抬起手轻轻拍拍妹子的肩膀,也算是安慰。此人一向冷漠寡淡,能做出这种举动,实属罕见。

“姑姑!”

一个清亮的声音远远而来,人还不见,声音已然传至。

二人循声望去,就见一个穿着麒麟子制服的少女自斜梯上来,一头长长的紫色秀发飘在身后,飞也似的跑到他们跟前。

少女双手按膝,勾着腰,美丽的长发几乎及地,气还没来得及喘匀,对着雷炜彤连珠炮也似的问道:“姑姑,怎么样了?小麒麟过关了么?过了几关?他在哪儿呢?……”

雷啸天似乎不甘心被无视,轻轻咳嗽了两声。

少女美眸一瞪,一点面子都不给这位随便跺两脚夏国都要颤一颤的雷大公爵,肆无忌惮的呛道:“父亲大人,我知道您老人家在这儿呢!不用特意提醒我。”

“你这小丫头片子,怎么跟你老子说话呢?”雷啸天给气得胡子都是一抖,大声骂道。

少女全不以为意,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短暂的歇息后,已回过气来,站起身挽着雷炜彤的臂膀就道:“姑姑,哪呢?哪呢?人在哪呢?快指给我瞧瞧!”

雷炜彤抿抿唇,亲昵的帮她理理散乱的秀发,伸出葱根也似的修长手指,指向下方跑场上林奇所在的位置,“呶!在那儿呢!快跑到终点了。”

少女顺着这根手指,一眼就看到那个背负麒麟家徽的少年,惊喜无比的道:“不错吗!能过第一关呀!”

“过什么关啊?奇儿有几斤几两,你还不清楚吗?”

雷啸天没好气的道:“这才第一圈,还有两圈没跑呢!而且,时限也早已经过了。”

“我又没问你,要你多嘴!”

少女撇撇嘴,仍旧毫不客气的呛道。

“诶?你……”

雷啸天满脸冒黑线,想教训也教训不来,被无视得完全没了脾气。

雷炜彤对类似的事情显然是司空见惯了,并不插嘴,任由这父女俩互掐。

忽然,她见林奇无力的仆倒在终点线上,惊道:“不好!奇儿他犯病了!”

“药呢?快给我。”少女忙道。

“快!快去帮他。”

雷炜彤毫不犹豫地把随身手袋塞给少女。

少女把这手袋往腰带上一拴,抓着栏杆轻轻一纵,赫然从近十丈高的看台上一跃而下!

“仙儿!”

雷炜彤吓得花容失色,伸手抓了一空,哪里来得及。

……

第003章 雷仙儿

少女双臂张开,像一头鹰隼一样飞冲下去,紫色长发在头顶飞扬飘荡,倏忽间就下落了四五丈。

蓦地,她娇躯一个回旋,仰面朝天,手臂向上一引,一道烟水也似的紫练从她袖口里冲出,见风就涨,宛如一条紫色飞龙,“呼啦啦”飞起,末端仿佛活着的一般,一口咬住雷炜彤身前的汉白玉栏杆。

这紫练薄如蝉翼,质地却十分坚韧,且如弹簧般伸缩自如,少女扯着此物,恰如其分的落到地面,安然无恙。

她脚下毫不停顿,朝着林奇所在飞奔而去,一边跑,一边用手轻轻一拉,紧紧咬着栏杆的末端凭空松开,化为一缕紫色烟气,迅速退去,重又钻进她的袖口,恍惚间直如从未出现过一样。

“这是珑儿的紫龙练啊!”

雷炜彤看着少女的背影,怔怔道:“你把她的遗物送给仙儿了……”

雷啸天同样望着那紫发飞扬的女孩,嘴角挂着一丝莫名的笑意,沉暗如水的眼睛里朦朦胧胧的,似有别样的光影在其中摇曳,沉默不语。

“我以为珑儿去了后,紫星一族的人会把这件宝兵给收走呢!”雷炜彤若有所思的道。

“仙儿继承了她的紫星血脉,资质之高,紫族王脉都没有几个人能比得上她,完全有能力驾驭这紫龙练。”

雷啸天不无傲然之色的道:“再说了,此物并非紫族传承之物,而是她花费莫大心血亲身炼制的,他们也没有权力收走,本就该属于仙儿。”

“唉!这丫头……不但继承了珑儿的紫星血脉,还继承了我雷家的五雷之体,甚至有开启雷眼的可能,一人兼具两族传承,得天独厚,前途不可限量啊!”

雷炜彤说着,抿嘴一笑,拉拉哥哥的臂膀,灿然道:“仙儿天分之高,百年也难得一见,说不定能超过咱们的祖父大人呢!”

“你肯定记得吧?小时候他总爱跟我们唠叨,后辈不济,子孙不肖,害得他不能安安心心羽化,化为雷仙,去天上见雷祖,若是他回来见了仙儿,我看他还怎么跟我们吹嘘!”

雷啸天听到这话,也不禁失笑,“那老家伙,一直都疯疯癫癫的,也不知跑到哪里去了?要是不小心死在外面,我们都不知道。”

“是啊!自从上次白雷出生时他回来过一次,这一晃,我们都多少年没见过他老人家了……”

雷炜彤叹声道:“如果他听到白雷儿被害的消息,肯定会很难过吧?同时在世的两个‘雷鸣’,从古至今也只有他们两个而已。”

“此事天下人尽皆知,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雷啸天冷哼一声,“依我看,他之所以一直不现身,多半是羞来见你吧?要是他不到处乱跑,好好坐守雷府,那夜怎会让天树人得逞?”

“大哥!这事你休要再提起了!”

雷炜彤哀求道:“……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或许这就是命中注定的。麒麟一族被病痛折磨了数百年,不必再继续苟延残喘了,就这样结束,让曾经的辉煌铭刻在历史中,就足够了。他们一族为夏国付出了太多太多,夏国没有资格再要求更多了……”

“炜彤,这样的丧气话,勿要再跟第二个人说!尤其不要跟林奇说!”

雷啸天沉声道,声音中透着十足的冷峻和严厉,一下子从亲切的兄长变成了身担重任的雷大公爵。

“无论如何,希望总是有的。”

他负着双手,慨然道:“想当年,天武大帝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孩子而已,在乱世中朝不保夕,还患上了无药可救的绝症。那样的绝境下,他从来都不曾放弃过,反而在刻苦修炼抵抗病魔的过程中,得到了远远超越凡人的力量,从而横空出世,领袖群伦,平定连绵无穷的乱世,终结频繁的朝代更迭,建立泱泱大夏国,带领夏人甚至说整个人类,走入前所未有的大盛世。在他之后,黄金一代继承他的血脉和意志,才有了后来的麒麟一族。既然天武大帝能做到,他的后继者定然也能做到。”

“那只是遥远的传说而已,当不得真。”雷炜彤凄然的摇摇头。

“你别忘了,如果白雀纪九十三年的红帝城之战中,最后的天武者林成没有陨落,麒麟一族绝不会是如今这样。他与奇儿一样,也是出生就患病,却成就了一身伟业,甚至得到了天武者的名号!”雷啸天激动的说道。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激动过了,或许是三百多年前白雀纪末那段血与火的历史,所留下的烙印实在太过深沉了,有着后来人难以承受之重,作为雷骑军领袖,他无法不为之动容。

雷炜彤默然无语,心里则如是想道:“林成,红帝,最后的天武者,那是什么样的存在啊?那可是麒麟一族可怕的黑铁一代中不可磨灭的旷世豪杰啊!岂是稚弱的林奇可以相提并论的?哥哥这是怎么了……”

“大战一触即发,安定的局面不知能否维持到这一纪末,炜彤当了这么多年的人妻和母亲,果然早已不是少年时代那个以钢铁公主为偶像的女战士了,黑凤凰果真已经死了么……”

这话雷啸天没有说出口,只是轻轻一叹,在心里对自己说。

他长吐一口气,扫去所有私心杂念,以不容置疑的口气道:“总之,麒麟一族绝不能就此消亡。林奇他可以弱小,但不能懦弱。作为世上最后一个麒麟,他要承受比他父亲林梦龙多得多的痛苦,坚强的活下去,至少长成一个男子汉…一旦他到了能够生育的年纪,我就把仙儿许配给他,让仙儿保住麒麟一族的血脉!”

“什么?你说什么?”

雷炜彤大惊失色,不敢置信的道:“你要把仙儿许配给奇儿?你疯了么?你那么爱她,怎忍心毁掉她的人生?”

雷啸天冷着脸道:“若是白雷孩儿还活着的话,与仙儿或许是天作之合,只可惜我们失去了他。如今,林奇的资质纵然再低劣,也是最后的麒麟,我要给他血脉最优秀的女孩做妻子。仙儿一身兼具雷之一族和紫星一族的传承,而且刚好长林奇三岁,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

雷炜彤遍体生寒,一颗滚热的心仿佛忽然跌进了冰水里,“你太无情了,她可是你的女儿!你跟紫珑的女儿啊!你如何狠得下心做这种事?”

“我告诉你,这事就算你同意,我也绝不同意,我绝不会让仙儿变成第二个我!这些年我是怎么过来的,别人不知道,大哥你难道还不知道吗?”

“此乃家国大事,由不得你!”

雷啸天脸色铁青,甩下一句话后,便拂袖离去。

雷炜彤一阵无力,她扶着栏杆,望向下方,透过仿若实质的阳光,只见跑场终点处飘着一团紫色的轻云,紫云之下,雷仙儿正贴心照顾林奇。

这一瞬间,她心乱如麻,不知该为自己的儿子感到高兴,还是为可怜的雷仙儿感到悲哀……

……

“咕咚咚……”

林奇靠在雷仙儿身上,衔着她手中的瓶子,大口大口的吞咽,好似一个饿极了的婴儿。

那瓶子里装的是弘医堂的顶级大医师们专门为他配制的“回阳水”,这东西对他来说是缓解病情的良药,对于一般患病之人而言,简直能算救死扶伤的灵药,别说是一瓶了,哪怕一滴,都价值不菲。性命垂危之人,哪怕只剩下最后一口气在,只要能喝上一滴“回阳水”,便能立即吊住性命,容医师再想办法救治。

一口气喝了大半瓶“回阳水”,萎靡如他,也有了精神,很快就恢复了大半体力。

“仙儿姐。”

林奇坐起身来。

雷仙儿亲昵的搔搔他汗湿的黏糊糊的头发,笑着道:“好个小麒麟,居然跑到终点了啊?”

林奇以为她不知情,红着脸讪讪道:“我只跑了一圈,还有两圈没跑呢!时限好像也早就过了。”

“没关系……”

雷仙儿正要说,旁边同时传来另一个女孩的声音,“没关系……虽说你连第一关都没过,但最终还是会入选麒麟子的。毕竟,你可是世上最后一个麒麟,若是连真正的麒麟都成不了麒麟子,那我们这些个所谓的麒麟子又算什么?”

……

第004章 紫羽飞

说话者迈着轻盈的步子,徐徐走来,乃是一个紫发紫瞳的少女,穿着一身银金色的华贵但却简练的衣裙,正是那个不久前在麒麟子选拔中引起巨大轰动的来自紫星一族的女孩。

林奇两手撑地,站起身来,看看这女孩,又瞧瞧身旁的雷仙儿。她们长着同样美丽绝伦的紫色长发,连相貌都略有几分神似,唯一比较显著的差别就是,雷仙儿生着一双黑亮的眼瞳,而非妖媚的紫罗兰色。

“你是谁啊?”

林奇和雷仙儿异口同声的问道。

女孩看了一眼二人头顶用紫练团团结成的紫云,习惯性的抓住自己一绺紫发,手指轻轻一绕,打一个旋儿。

而后,她眼神狡黠,露出一个顽皮的笑意,突然伸手向前一抓,紫云中立时探出一个头来,乖乖飞临。

她一把捉住这紫练,也不知施了什么怪法儿,猛地一扯,静静悬浮着的紫云一下子溃散开来,“哗啦啦”落到林奇和雷仙儿两人身上,层层叠叠、乱七八糟的一堆,径直把他们给淹没了。

雷仙儿震惊无比,自从她得到紫龙宝练,这宝物还从来没有失控过,这会儿竟这般轻易就被另一人给拿住了,任凭她如何施法,都控制不了,只得拉着林奇拨开乱纷纷的紫练,硬往外冲去。

她长这么大,一直被奉为一代天骄、夏都明珠,从来只有她戏弄别人的份,何曾被别人戏弄过,憋了一肚子的火。

好不容易出去之后,雷仙儿见那女孩“咯咯咯”娇笑不已,直笑得花枝乱颤,无异于火上浇油,黑亮的眸子里雷光闪闪,两只小手中亦有丝丝电流散射出来,发出“噼噼啪啪”吓人的爆音,毫不犹豫地扑将上去。

“这可是你自找的!”

她速度很快,转眼扑至,说话就要用雷之一族特有的雷电之力给这嚣张的小丫头来一下,先电她个七荤八素再说。

紫瞳女孩吓了一跳,没料到雷仙儿招呼都不打一声,说动手就动手,而且一出手就是雷族的看家本事。

她不敢托大,右手连忙向前一拍,食指上所戴的紫晶宝石戒指倏地绽放出瑰丽的紫色光晕,星星点点的,疯狂聚合起来,瞬间就在身前凝成一堵紫钻也似的晶体壁障。与此同时,她用脚在地上轻轻一点,轻飘飘的向后退去。

“砰!”

玻璃破碎也似的声音响起,晶体壁障被雷仙儿的“掌心雷”轻易击碎,化为一缕缕紫色光烟,消失于无。

雷仙儿哪里会就此罢手,紧接着就要继续攻上去,令她意想不到的是,紫瞳女孩摇摆着双手,竟出声讨饶了,“认输了,认输了!好姐姐,不要打我!”

“……姐姐?”

雷仙儿脚步一顿,掌心怵目的雷光散去,一时有些懵了,“你到底是谁啊?为什么管我叫姐姐?”

紫瞳女孩见状,放下心来,拍拍小胸脯,惊魂未定的道:“我叫紫羽飞,是紫玲的女儿,我妈妈和你妈妈可是一母同胞的亲姊妹哟!”

“紫羽飞?”

雷仙儿从没听说过紫羽飞,但妈妈有个姐姐叫紫玲却是知道的,当下便勉强收起戒心,走到这个素未谋面的表妹跟前,细细打量起来。

她的相貌无疑是紫星一族不假,出尘的气质以及绝丽的相貌,还真能找到自己,甚至是妈妈的影子。

“你真是我表妹?”

雷仙儿故作狐疑的问道,她只是仔细一打量,心里其实就已经笃定,只不过因为方才被戏弄得实在太狼狈,多少有些无法释然罢了。

紫羽飞小嘴一撅,大为不满的道:“什么表妹不表妹的?妹妹就是妹妹吗!干吗非要在前面加上那么一个字?我们紫星一族可不兴这个。”

“我问你话,你回答我就是了,哪那么多废话?是不是非得我给你来一记‘掌心雷’,你才能知道我的厉害啊?”雷仙儿举起一只手,掌心里登时绽出紫光闪闪的雷电,毫不客气的斥道。

紫羽飞本能地缩缩脖子,还真挺怕的,一开始的嚣张气焰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她对这个叫雷仙儿的姐姐其实期待已久了,此番原本只是来瞧瞧麒麟一族的末裔林奇的,却是意外遇上了。

她就怕认了亲后,自己作为妹妹可能会被压着,所以想先来个下马威,从一开始就树立起一定的威信,结果一脚踢到铁板上,自作自受。

雷仙儿见紫羽飞一双漂亮的紫罗兰眼好奇地盯着自己,以为她可能还不服气,又轻斥道:“还不快回答我?”

紫羽飞吓得一颤,赶紧道:“当然是真的,我是你妹妹。”

“明知我是姐姐,你还敢欺负我?紫星一族很了不起呀?”

雷仙儿先是满意一笑,而后突然揪住紫羽飞一只耳朵,轻轻一提溜,大声说道:“快告诉我,刚才你使了什么诡计?对我的紫龙宝练做了什么?”

“没,没什么?”

紫羽飞还从没试过被人揪着耳朵,雷仙儿其实一点儿也没弄疼她,她却又惊又怕,踮起脚来,忙不迭的道:“我只是暂时封印了宝练上的主光络,解开封印后,就能恢复如初了!”

雷仙儿闻言,这才放开紫羽飞,在此女的帮助下,果然成功收回了紫龙宝练。

她看着最后一缕紫练钻入袖口,兴致勃勃的对紫羽飞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可得一五一十的告诉我!”

“虽说你是个雷族人吧……可在我看来,你就是个紫族人,谁叫你是我的亲姐姐呢!”

紫羽飞毫不在意的道:“只要不涉及家族至高隐秘,这种事不在话下,你想学什么紫族术法,我都可以教你!”

“这才像话!”

方才还剑拔弩张想要分个胜负的两女很快就和好,变得亲近起来,手牵着手,相互看个不停,叽叽喳喳,有说有笑的。

林奇在一旁当了许久观众,着实看了一场跌宕起伏的好戏,甚至见识了雷族秘法和紫族秘法的一次小小交锋!

他鼓足勇气,结结巴巴的道:“呃……这个……那个……你刚才说……我没过关也能入选麒麟子,是真的吗?”

二女同时看向林奇,紫羽飞心道:“这个麒麟小子的存在感怎么这么低?只顾认姐姐了,差点把他给忘了。”

“什么这个那个的?”

她转眼恢复了一贯的盛气凌人,即使对方是世上最后一个麒麟,“你知道本姑娘是谁吗?”

林奇对这古灵精怪的紫族少女完全摸不着头脑,不明所以的道:“你叫紫……是仙儿姐的妹妹啊?”

“想你也不知道……”

紫羽飞手指灵巧的挽着鬓边一缕紫发,扬起小下巴,咕哝一声,指着林奇的鼻子高声道:“麒麟家族最后一个男丁,林梦龙之子,林奇,实话告诉你吧!我可是你的未婚妻!”

“啊?”

林奇惊得无以复加,愣了一愣,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难以置信的道:“你是……我的什么?”

雷仙儿也觉不可思议到了极点,紧接着道:“你是他的什么?……”

“未婚妻啊!”

紫羽飞一脸满不在乎的表情,似乎不明白这两人有什么好惊讶的。

“你说什么傻话?你才多大?小麒麟才多大?你怎么可能是他的未婚妻?要是传出去的话,多不好啊?”雷仙儿忙凑到紫羽飞跟前,小声道。

“传出去会不好么?为什么?我从来都是他的未婚妻啊!”

紫羽飞一副懵懵懂懂的表情,完全不明白姐姐的话是什么意思。

“呃……这个,我也不太清楚……”

雷仙儿现在也就十一二岁的年纪,虽说大些,也并不懂个中之事,“反正就是不好,你别到处乱说就是了。”

“算了,别人知不知道有什么要紧的,你知道就行了!”紫羽飞宛若女皇,指着林奇说道。

“我……”

林奇张口结舌,实在没有这少女来的豁达,不知怎的,却是不由自主转而看向雷仙儿。

雷仙儿气质若仙,抿嘴一笑,走上前拍拍他的脑袋道:“不用怕,这种事是大人们的事,我们长大后才能知道。”

“哟!我的好姐姐啊!我参加麒麟子选拔,你不来瞧上一眼,原来是忙着照顾一个外人呢!”一个男孩的声音毫无征兆的响起。

林奇四处张望,近处只有他们三个,哪有第四个人的影子。

……

第005章 未婚妻

“隐身术?”

紫羽飞十分惊讶,警惕的看向自己右侧,声音是从那个方向传来的,但目光落处却没有人在。

雷仙儿则现出一脸无奈的表情,道:“快现身吧!你已经藏了够久了,头发好容易长长,小心雷电失火,像上次一样又给烧焦了!”

“噼里啪啦”的爆鸣声中,距离他们一丈多远的地方,密密匝匝的电流闪烁,显现出一个小小的人形光影。几秒钟后,电流消失,那光影化作腾腾尘雾散开,竟从中走出一个人来,是个十岁上下的少年。

这少年长着一头略带紫意的短发,长长的刘海半掩眉眼,与林奇差不多年纪,却远比他高大、健壮,正是在麒麟子试炼中与紫羽飞一样大放异彩的雷族世子雷恒。

“这就是雷族的雷光匿影术么?”

紫羽飞轻哼一声,很不服气的道:“从我族学得的术法,也敢在我面前显摆,真是班门弄斧!你若靠得近些,岂能逃过我的念力感知?”

“后知后觉者,还有什么好说的。”

雷恒像个大人一样抱着双臂,不屑的道。

紫羽飞并不着恼,针锋相对道:“你要是有胆量的话,我们可以比试比试,我保证你近不了我一丈之内,就已经乖乖趴着了!”

“我会怕你?”雷恒冷笑一声。

“比试什么啊?要不要我把你们俩都打趴下呀!”

雷仙儿及时插手,阻止了火药味极浓的二人,转而对雷恒道:“你来这儿做什么呀?见过父亲大人了吗?”

“我没事见他做什么?”

雷恒打个哈欠,道:“你不来瞧我,还不许我来瞧瞧你吗?”

“你有什么好瞧的,麒麟子试炼你还能过不了吗?”

雷仙儿说着,把紫羽飞一把拉到跟前,高兴的道:“来,羽飞,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小弟雷葫芦。你们俩谁比较大我还不知道呢?不过,让我猜的话,葫芦八成是弟弟,你是姐姐!”

紫羽飞听言,可没像与雷仙儿认亲时那般欢喜,反而沉下了脸,不言不语,神情十分怪异。

“我早听到了,表姐还是表妹,随便你选好啦!”

雷恒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双手抱着脑勺,转身便走。

“站住!”

雷仙儿正想唤他回来,紫羽飞却是抢先一步,大声喝道。

雷恒脚步一顿,侧过身来,一脸淡漠。

“你就是那个雷恒?我小姨就是因为你而难产惨死的?……”她冷冷的道。

雷仙儿惊怒交集,“紫羽飞!你胡说什么?”

“轰!”

下一刻,一股凶烈的气息好似平地而起的风暴,从雷恒身上猛然散发开来。

只见他全身雷光闪闪,衣服鼓胀起来,猎猎作响,几乎要被强大的气势给生生撕成碎片,头发像怒狮一样狂舞飞扬,饱含怒意。

什么叫作怒发冲冠,目睹此时的雷恒,绝对深有体会。

他转过身来,原本半掩的面孔全部显露出来,瞪视着紫羽飞的眼睛里透着真正的杀意,身上、脸上青筋暴起,仿佛爬满了一条条小虫,狰狞无比。

龙有逆鳞,触之必死。

雷恒也有逆鳞,那就是因他而死的妈妈,紫族贵女紫珑。

这是他心底最深的伤,自打出生之后,他就活在害死妈妈的阴霾中,那伤疤从来不曾愈合过,一次又一次被人无情的揭开,流着淋漓的鲜血……

他状若疯狂,从腰间抽出一柄二尺长的小铁锏,刺目的电流在其上闪烁激射,于尖端凝结成一个拳头大小的雷球,一步步走向紫羽飞。

雷仙儿心中大急,连忙把手缠紫芒跃跃欲上的紫羽飞护在身后,大声道:“葫芦,住手!快住手!雷葫芦!……”

“你让开!”

雷恒咬牙切齿,怒吼道。

雷仙儿两手朝后死死的箍住紫羽飞,不让她离开半分,“我不让,有能耐你连我一起打!”

“你让开!我要杀了她!”雷恒愤恨的大吼。

“放下雷锏,喘口气……”

雷仙儿语气变缓,柔声道:“听姐姐的话,把雷锏放下……你没有害死妈妈,你没有害死过任何人,你只是个宝宝,妈妈拼死保护,用命换来的宝宝。妈妈若是在天有灵的话,肯定不愿意看到你伤害自己的妹妹,伤害自己的身体……”

“砰!”

小巧但却沉重的铁锏掉到地上,发出一声闷响。

雷恒身上电光散去,无力的跪倒在地上,埋着头,竟失声痛哭起来。

雷仙儿这才放开紫羽飞,扑过去把这男孩搂在怀里,细声细语的安慰起来。

未久之后,雷仙儿撇下林奇和紫羽飞,扶着因暴起发飙而变得虚弱的雷恒默默离去。

……

“唏!”

紫羽飞看着那姐弟俩离开的背影,拍拍小胸脯,轻舒了一口气。

她小脸泛白,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受到这等程度惊吓,心情稍稍有些忐忑,转头看向同样心有余悸的林奇,俏皮的吐了吐舌头,“有个姐姐保护,还是蛮不错的吗!”

林奇只觉无言,对这小魔女佩服得五体投地,她明明闯了大祸,差点被发疯的雷恒给一锏敲死,却跟没事人似的,丝毫没有闯祸的觉悟。

太阳西斜,照着钢铁公主兄妹的石像投下长长的阴影,正好蔓延到二人身上,世界仿佛一下子变小了。

“未婚夫,就剩咱们两个了呀!”

紫羽飞来到林奇跟前,一脸好奇之色,揪揪他的耳朵,捏捏他的脸,然后抓住了他的手。

“我叫林奇!”

林奇怯怯的抽回手。

紫羽飞用手指挽着一缕紫发,抿嘴一笑,“我知道你叫林奇,很久以前就知道,林奇就是我的未婚夫啊!”

“谁告诉你的?我怎么不知道?”林奇试探着问道。

“我妈妈啊!”

紫羽飞回道:“你知道吗?当年,你父亲林梦龙还活着的时候,我妈妈原本是要嫁给他的,只可惜你父亲最终抛弃她选择了雷族的女子,现在轮到你选了,你可一定要选我哦!”

“我……选你?”林奇喃喃重复道。

“你选我了?好哦!”

紫羽飞欢喜得径直跳起来,迫不及待的抓住他的手,两个人小拇指勾在一起,“那我们拉钩说定了?一定不能反悔哦?谁如果反悔了,就是……就是……”

她看到远处钢铁公主林泷脚下威风凛凛的巨犬,接着道:“谁如果反悔了,就是小狗!”

“不是……我不是,我……”

林奇急得语无伦次,他只是不小心重复了三个字而已,结果居然和这初次见面的小女孩私定终生了。

他话还没说完,紫羽飞忽然扑过来,抱着他的脸,微微一低头,在他唇上轻轻碰了一下。

“我……”

他愣在当时,用手摸摸唇,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这是送给你的礼物,再见!”

紫羽飞小脸红扑扑的,纵然是大大咧咧的她,第一次亲男孩子,也是一件羞不可当的事情。

而后,她便蹦蹦跳跳的离开,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林奇在原处定定的站了许久,直到听见母亲在唤自己。

……

斜阳中,他亦步亦趋的跟在母亲身后,忍不住开口道:“娘亲。”

“怎么了?”

雷炜彤没有回头,直接问道。

“刚才有个紫族女孩,她说她是我的未婚妻,要我长大后娶她……”

雷炜彤忽然停住,林奇低着头,不出意外的一头撞在她腿上。

她蹲下身,伸出手温柔的按在儿子瘦弱的小肩膀上,神情严肃的问道:“紫族的女孩?她叫什么名字?她有没有说她是谁的孩子?”

“她叫紫……诶?紫什么来着……她妈妈叫紫……”

林奇挠头回道:“她说过来着,但我记不起来了……不过,我记得她说过,她妈妈和仙儿姐的妈妈好像是亲姊妹!”

“原来是她啊……”

雷炜彤顿时就明白了什么,重又站起身来,继续往前走。

林奇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去,没拉她的手,却抓住了她的衣脚,紧紧攥着,又问道:“她为什么是我的未婚妻啊?我一定要娶她吗?”

“紫星一族的确与林家有过婚约,这说起来,还是你那一对双胞胎弟妹出生之前的事了……”

雷炜彤手抚着林奇的头,缓缓道:“当时,甘大夫诊断出我怀的是一对罕见的龙凤胎,此事一经确定,可把你父亲给急坏了!你要知道,黄金时代中最伟大的林麟儿和林麒儿就是一对龙凤胎兄妹,他们是天武帝的长子和长女,麒麟一族的说法正是由他们两个的名字得来的。”

“这消息一开始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被当作最高机密守护着,知情者无不把这对龙凤胎当做麒麟一族复兴的吉兆,对胎儿的期望之高,甚至超过了你那一鸣惊人的白雷哥哥。”

“可是龙凤胎难生啊!存活下来的机率也很低。你父亲既担心孩子,又担心我,别人都在热切期盼孩子降生的那一天,他却愁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头发都愁白了。”

“他亲自到紫晶山上,求见紫族的隐世宿老,请他们出手相助。紫星一族接受过麒麟一族不少恩惠,当然乐于相助。只是,当年……当年他作为世上最后一个麒麟,选我做了妻子,而未选紫族王女紫玲公主。以紫族的骄傲,对此依然耿耿于怀。于是,他们提出了一个要求,龙凤胎若能安全降生,他们长大之后,至少有一个要与紫族联姻,以践行当年的诺言。”

“麒麟一族传承千年,自黄金时代起,就从不曾为了利益与人许婚和亲。不论遇到多么严峻的危机,多么诱人的好处,从没有破过先例,但你父亲却一口答应了,不假思索的答应了……”

“因为这个承诺,紫星一族答应出全力相助,甚至不惜将一枚万载传承的紫阳石带到夏都,专门为我保胎。”

“在太多人的努力下,那一双孩儿最终安全降生了。不负众望,他们都很健康,资质之高,几乎不下于你白雷哥哥。尤其是你妹妹,不知什么原因,居然得到了一丝连紫族都难以企及的紫阳血脉……”

“那些早已被世人遗忘的紫族宿老们争相来看你妹妹,紫王直接开口讨你妹妹做养女,想接到紫晶山上悉心养护……但我和你父亲岂肯答允……”

雷炜彤将这陈年往事娓娓道来,思绪深陷其中,讲到这里,似乎在后悔当初没有答应紫族,因为如果是那样的话,女儿现在或许还活着。

雷炜彤沉默半响,接着道:“你是世上最后一个麒麟了,紫星一族,或者说紫玲公主,应该是一厢情愿的把当年的婚约转嫁到你身上了,真是一个不依不饶的女人啊!”

……

第006章 麒麟学宫

伴随着大族子弟们最后完成选拔,漫长的麒麟子试炼终于宣告结束,包括麒麟学宫在内,夏国各地大大小小的国士堂迎来了新学年。

林奇今年八岁了,因为从小体弱多病的缘故,他之前没有上过任何启蒙学堂,直接升入了国士堂,对外面的一切都陌生得很。

第一次离开娘亲,与成百上千的陌生孩子一起生活,他感到既害怕又好奇,紧紧抓着雷炜彤的衣角,紧张得暗自发抖。

雷炜彤取下儿子发白的小手,用温暖的手心抚抚他的脸,笑着道:“去吧!和伙伴们好好相处,多认识几个朋友。”

“走啦!进了国士堂,你就是一个小小男子汉了,可不能再一天到晚黏在姑姑身边了!”

雷仙儿不由分说,拉着林奇便走,才走两三步,就闯入麒麟学宫大门前如潮如浪的人群中。

他脚往前走,眼睛却在朝后张望,纷纷扰扰的人影阻挡着视线,转眼间就看不到娘亲了……

“麒麟学宫!”

四个龙飞凤舞的墨金色大字刻在巍然耸立的门楣上,这是夏国第一国士堂麒麟学宫的正大门。

此门之雄伟,在整个夏都城都算数得着的,有近二十丈高,三十丈阔,大门两侧端坐两尊巨大的麒麟铜像,每一尊都有五丈来高,呈踞蹲状,左方的探右足,右方的探左足,与麒麟一族的族徽相差无几。

林奇今天穿的衣服是统一发放的麒麟子制服,每一个麒麟子都有,上面绣有精美的麒麟花纹,却没有麒麟族徽,这使他心下稍安。

族徽是一族的象征,他作为最后一个麒麟,背负麒麟族徽是他独有的权利,同时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但这责任实在太过沉重了,每当他处身人群之中,总会有无数目光投来,直压得他喘不过气。能与别人穿同样的衣服,他身上仿佛一下子卸掉了千斤重担……

林奇被雷仙儿牵着手,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灵巧的穿梭,眼前飘着她长长的紫色秀发,鼻端还飘着她的香味,只觉轻快无比,有生以来,从没有这么畅快过,离开娘亲陷入人海后的胆怯和恐惧,都渐渐被抛在脑后了。

不到半个时辰后,二人来到一条小路上,林奇挣得气喘吁吁,实在跑不动了,他们便缓步徐走。

这小道两旁长满了高大的梧桐树,已被秋霜打过,红彤彤的,宛如燃着火一般。路上积满了层层叠叠的落叶,走上去“飒飒”作响。

林奇走在雷仙儿身旁,看着一路的美景,心道来国士堂上学,兴许也挺不错的,至少能经常与仙儿姐在一起了。

“梧桐苑,金铖剑楼。”

一座古旧的石砌小楼下,雷仙儿见门口竖排上写着这么一行字,转头对林奇道:“没错,就是这儿了!你所在的雏虎营第四队一百个学生全部都住这儿。”

“哦。”

林奇嘴里应着,一双眼穿过敞开的大门往里瞧去,可见楼下有一个宽敞的院子,正有许多与他同龄的孩子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穿着一模一样的麒麟子制服,一个个都是从未见过的生面孔。

“走,进去瞧瞧,顺便帮你找找房间。”

雷仙儿拉着他进了门,目不斜视的往里走去。

她一头显眼的紫色长发,加诸外表绝丽,人如其名,气质若仙,方一露面,就引来一道道惊奇的目光。

紫发是紫星一族的标志,他们下意识就以为雷仙儿是一个紫族血脉,有人甚至兴奋的低语,“咱们这一队真有福气,居然有个紫族……”

不过,当他们发现雷仙儿制服上所绣的麒麟是长着角的,而且那角足足分出了四个杈,顿时就明白此女可不是和他们一样刚刚入学的新学员,而是一个令人仰望的四等麒麟子。

原来,每一年新入学的麒麟子还不能算真正的麒麟子,制服上的麒麟图案并不长角,看起来倒像是披着鳞片长着马蹄的金色老虎,是以被称之为雏虎。

等到第一个学年结束,他们中达到标准的人才能升格为一等麒麟子,制服上的麒麟会长上一对小角。

随着级别的提升,麒麟角会节节而高,并开出一个一个的杈来,二等、三等,依此类推,不断增长。

一般情况下,最高为七等,达到此级别就算完成学业,可离开学宫到军队或其它地方任职。若有机会继续深造,据说还有高于麒麟子的存在。不过,这属于不传之秘,坊间只有一些可信不可信的传说,至于是否属实,就不得而知了。

雷仙儿现年十一岁,八岁进麒麟学宫,九岁正式升格为一等麒麟子,再过一年,竟连升三级,成为四等麒麟子,放眼整个学宫,可以说是百年罕见的奇才。

她早已习惯受人瞩目的生活,对这些窃窃私语、指指点点的男孩女孩们根本不置一顾,兀自和林奇来到门厅。两个人入眼就看到,一座六尺多高的石像矗立在大厅中央,外面还罩着透明的晶石护壁。

这是一尊等身坐像,高贵的王座上,一个英伟非凡的青年笔直端坐着。他长着一头金棕色的长发,个头目测至少有七尺来高,两手持握一柄大得夸张的金锋巨剑,拄在脚下,仔细观察,竟是一柄真剑的样子。

他具备麒麟一族的相貌,但分明是东方夏人与西方异族的混血儿。

“海帝最后之子,镇国公,南洋镇海大将军,南洋婆罗洲郡的创建者,大西国金轴古城的发现者,麒麟一族,剑金铖?林。”

石像旁边的石牌上写有关于此人的简单介绍,且不看别的,单单看那几个了不得的头衔,就令人肃然起敬,不敢小视。

简介中还写明,剑金铖幼时作为麒麟子,曾在这座小楼里居住。他离世之前,曾特意嘱咐后人将自己用过的一柄金铖剑送到此间代为保管,于是便有了这尊持剑坐像,以及用紫族秘法炼造的坚不可摧的晶石护壁。原本一座普普通通的小楼,由此变成了出过大英雄的金剑楼。

“原来是黄金时代的大英雄啊!没想到这座不起眼的小楼居然出过这么了不起的人物,还是你们麒麟一族的先辈呢!”

雷仙儿仰头看着这个英俊、伟岸的男子,眼中充满了莫可言喻的向往之色,喃喃说道。

林奇倒不似雷仙儿这般崇拜英雄时代的那些个大人物们,心中暗自嘀咕:“黄金时代,白银时代……这些家伙真是无处不在啊!”

离开石像后不久,他们很快就找到了林奇的住所,是供四个人合住的公舍,提供了所有的必需品,该有的都有,不该有的也不容许有。

另外三人显然早已入住,这会儿房间里只有一个高个子男孩在,大白天的,他面前居然还亮着一盏品质低劣的“天石灯”,一手持一面“扩影透镜”,另一手拿着一支“星口刀”,正趴在桌上聚精会神的捣鼓一个猎鹰也似的木鸢模型,完全没有察觉到二人的到来。

“怎么?还怕吗?”雷仙儿忽然问道。

林奇岂会承认,没有回答,只摇了摇头。

“这就好,我也该去报到了,有什么事的话,尽管来找我。你这小脑袋瓜总也不灵光,该不会已经忘了我是哪一营哪一队的吧?”

“怎么会?我记得的……”

林奇冲口便道,可想要说出她的队号时,却一下子蒙圈了,急忙挠头回忆起来。

雷仙儿很有耐心,看着他静静等候。

“飞廉营……风队!”

须臾后,林奇终于想了起来。

“对啦!一定要记得哦?”

雷仙儿拍拍林奇的头顶,笑着说道。

她比他高上一个头还多,早已习惯对他做这个动作了。

那高个子男孩许是听到他们的声音了,回头看来。林奇矮矮瘦瘦的毫不起眼,美若天人的雷仙儿却在一瞬间强烈刺激了他的眼球,木椅向后一扬,“哐啷”一声响,竟仰面跌倒。

雷仙儿轻笑一声,紫发一甩,转身便走了。

“那……那个紫族女孩,是你什么人啊?”高个男孩坐在地上,盯着林奇结结巴巴的问道。

林奇倒没有因为此人的狼狈而失笑,一脸愕然的回道:“她是我姐姐……还有,她不是紫族人,是雷族人。”

“雷族人?”

男孩坐在地上,惊奇的道:“这么说来,你也是个雷族喽?”

“我不是。”

“喔……是雷氏的亲族呀!”

男孩略显尴尬的站起身,扶好椅子,捡起掉落的“扩影透镜”和“星口刀”,重又坐了上去,头也不回的道:“你也住这间屋子?”

“嗯。”

林奇还有些无所适从,站在原处,轻声应道。

“我叫高博,已经留级两次了,人称疯狂的匠师高,有什么不懂的,你都可以来问我。”

高博自顾自的说完后,看着这个瘦弱的男孩,明显是在等他回应,然林奇哪里知道这种事情,愣愣的,仍不知所措。

高博歪嘴一笑,“喂,小子,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喔,我叫林奇……”林奇忙道。

“哐啷!”

又一声响,高博再次从椅上摔下来,脸朝后倒看着林奇,震惊无比的道:“你叫啥?”

……

第007章 灰胡子

风神纪七十三年,冬,冬雷滚滚,一道白色闪电从天而降,落到林家屋顶的麒麟铁像上。麒麟一族最后一个男人林梦龙终于迎来了他第一个孩子,取名林雷,大夏举国为之振奋,人皆道麒麟一族总算有希望了。

三年后,次子出世,生来带病,没有胎死腹中,侥幸存活下来,已算是奇迹,林梦龙怜其娇弱,为其取名林奇。

风神纪七十八年,夏都上空红云团团,紫雾蒸腾,异香飘荡,麒麟一族迎来一对罕见的龙凤胎,男孩取名林凤儿,女孩取名林凰儿,天下震惊。

有人预言这对孩儿会像黄金时代中最伟大的林麒儿和林麟儿一样,引领古老而疲弱的夏国走上复兴之路。

风神纪八十年,天树王族于西界集结百万大军,虎视西极城,战争一触即发,夏国震恐,匆忙备战。

是年七月,大批刺客夜闯麒麟府,杀死雷公爵雷焕,掳走林家四名幼子,风神军拼死抢下一子,另三子皆被害死。

活下来的孩子是最不该活着的那个,他的名字叫林奇。

风神纪八十一年,年仅二十六岁的林梦龙久病而死,一直被遗忘的病子林奇,成为世上最后一个麒麟。

……

“麒麟一族仅存一线的末裔,居然和我们分到一个队了……”

“他这么瘦,这么小,有八岁么?”

“听说他在娘胎里就得了黑心病,八成活不过十岁的……”

“黑心病?只是听过,从来没有见过呢!今天晚上回去,一定要过去瞧瞧,这家伙的心到底是不是黑的……”

“嘿,怎么瞧?难不成你要把人家的心给剖出来吗?”

“……”

宽阔明亮的学堂内,前面后面,左边右边,孩子们十之八九都忍不住望向林奇,悄声细语的谈论这个羸弱的麒麟。

他可不像雷仙儿、雷恒、紫羽飞等人那般见惯了人和世面,怯生怯得厉害,静静坐着,手足无措。

“放心吧!过些日子就好了。稀罕人物一向受人瞩目,一开始都是这样的。不过渐渐的,他们会习惯你,你也会习惯他们,他们会觉得你也无非也是这样,你则会觉得自己和他们其实也没什么区别。”

高博一边摆弄一个精致的小车模型,一边以过来人的口吻说道,听来还真有几分入情入理高深莫测的意思。

这厮嘴里虽如此说,心里其实乐开了花,能与世上最后一个麒麟住同一个屋子,并且第一个和他结识,已经是一件很值得炫耀的事情了,以后只要把关系培养得稍微铁一些,完全可以借着堂堂麒麟一族的名头去勾搭漂亮小姑娘,尤其是那些个出身大族的高贵小姐。一想到这个好处,他嘴边不禁露出一个猥琐的笑意。

林奇对这个高大的男孩印象还是挺不错的,加诸是住同一个房子的,不觉就亲近了几分,鼓足勇气,试探着打破沉默,“不好意思,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啊?”

高博吃了一惊,转头看向林奇,心中着实被震撼了一把,暗道:“这就是麒麟一族吗?果然不同凡响啊!我和他形影不离这么长时间了,他居然连我的名字都没记住……可恶!这个傲慢的麒麟小子……”

他面上没有什么表情,心里却在抓狂也似的呐喊,纵然是天生乐观豁达的他,自尊心也受到伤害了。

“对不起!”

林奇连忙道歉,“我不是有意忘掉你名字的,我的记性一向不好,最难记住的就是人的名字……”

“原来是这样啊!”

高博看他表情不像是撒谎,顿时就释然了,再次介绍自己,“高博,人称疯狂的匠师高!因为我最大的兴趣就是研究‘飞天鸢’和‘神行车’,这两种神奇的机械实在让我着迷得不行啊。”

“高博,高博……”

林奇默念了好几遍,目光为他身前的小车吸引,忍不住道:“你就是因为玩这种东西才连续留级两次的吗?”

“呃……算是吧!”

高博自觉没有必要掩饰,讪讪一笑,毫不避讳的承认,同时也腹诽林奇舌头毒,说起话来一针见血,真个儿不留情面。

他九岁入选麒麟子,如今已坎坎十二岁,长成大孩子了,还混迹在雏虎营里,与一波又一波八九岁的孩子呆在一起,实在不能说不丢脸啊。

而且,事不过三,如果在这个学年末,他还无法升格为一等麒麟子,就没有第三次留级的机会了,肯定要被逐出麒麟学宫的。

……

许久过去,一个面容清癯、看上去年过半百的老者姗姗迟来。他下巴上长着浓稠的灰白色山羊胡,梳理得整整齐齐的,一丝不乱。头上戴一顶宽沿圆边小毡帽,穿着一领干干净净、灰不拉几的长袍子。一手持一根长长的纯黑色铁戒尺,一手捉一本古旧的羊皮书。神色冷淡如冰,灰蓝色的眼珠没有丁点生气,仿佛死鱼眼一般。

此人走进学堂后,喧闹的人声渐渐消散,一时安静了到极点,而他一句话未讲,一屁股坐在讲桌旁的靠椅中,戒尺往身旁一立,兀自纳头看起书来。

学生们大多不明所以,很快又开始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好家伙!咱们第四队的‘监席教授’该不会是这个冷面老煞星吧?”高博一脸惊容,低声嘀咕道。

“怎么了?”

林奇顺口问道。

“你不是老生,当然不知道,这老家伙可了不得!”

高博神神秘秘的道:“他的全名唤作尤图?阿耶尔,是近千年前自西方迁徙而来的士师人后裔,有高贵的士师先知血统,年龄早已过百,智慧高深,修为更深不可测,在学宫地位很高,简直能与士师堂的大博士银胡子相提并论了。在背地里,人们都管他叫冷酷的灰胡子。”

“老家伙看上去弱不禁风,打起人来可狠着呢!不管你是哪一族的,也不管你是不是漂亮的女孩子,只要犯了错,照打不误,想不到他居然亲自出马,来担任‘监席教授’了。”

“尤图?阿耶尔,尤图?阿耶尔……”

听完这人的厉害,林奇忙开始记他的名字,可重复了好几遍后,最后记住的居然是“灰胡子”三个字。

“我说,灰胡子为我们担任监席,该不会是因为你这个麒麟一族吧?要知道,他还有一个身份是弘医堂的大医师啊!”高博忽道。

“这个……我也不清楚了,或许吧!”

“或许吧?”

高博激动的道:“你说得倒轻巧,我们这一队都要惨了,我这匠师高或许都当不成了匠师了……”

“高博!”

一个冰冷的、略显嘶哑的声音蓦地响起,众人不约而同的抬眼看去,就见那个沉默许久的灰胡子老头赫然已直起腰来,冷冷的看着众人,继续慢悠悠的念道:“林奇,马珅,贺东曜,你们四个上前来。”

高博与林奇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当然不敢违命,乖乖离座,走到这个喜怒不形于色的老人身前。与他们一起的,还有另外两个男孩。

“把手伸出来。”老人面无表情的说道。

高博离他最近,犹犹豫豫,第一个伸出手去。

“啪!”

铁戒尺被灰胡子持握着,倏地挥过,打到高博的手心里,发出一声惊心动魄的亮响。但看他扭曲的表情,难以想象,那到底有多疼……

高博走了,下一个紧接着便是林奇。他看着老者一双灰蓝色的眸子,不需他说什么,自觉的伸出手。

又是“啪”的一声,果然不是一般的疼呐!

他只觉这痛感仿佛针刺一般,从手心里一下子传到全身各处,遍体汗毛都为之而耸立,至于被打的手本身,倒并非十分之疼。

教训完包括林奇在内的四人,灰胡子淡淡道:“读书时,不得喧哗!”

此言一出,短暂的寂静之后,学堂里响起“哗啦哗啦”的翻书声。

……

第008章 历史

麒麟学宫的教育与夏国所有偏重军事的国士堂大相径庭,致力于培养能文能武、有勇有谋、德才兼备的护国者,只不过人才和资源无疑是全国上下最优质、最充足的,至高的声名也是无可取代的。

但该学宫的学员之所以被称为麒麟子,千中选一尚且不能及,却并非由于这个原因……

众所周知,夏国真正的麒麟是天武帝林泽的后裔,即声名赫赫的麒麟一族。

缘何这一族人会如此出众,能领袖群伦,平定乱世,建立起空前强盛的夏国,完成几乎不可能的伟业。

天武纪后,相继涌现出的黄金时代,白银时代,以及铁血的黑铁时代,更为夏国的繁荣和安定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

这一切的起源,还得从天武大帝林泽说起。

他是人尽皆知的盖世英杰,他是傲视天下的一代奇雄,他是不朽的神话,他是永远的传奇。他离世足足八百多年后,仍活在每一个夏人的心中,世间依然流传着有关他的无尽的传说,仿佛他昨天还活着一般……

传说,此人生于乱世之中,且还不幸患上了一种叫做黑心病的不治之症,延长性命的唯一途径,就是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

于是,为保住性命,他游历天下,高山深涧,幽林古洞,海外仙岛,无所不至,寻访世间避乱隐修的奇人异士,从而习得了数门不世奇功。

他夜以继日的修炼,变得愈来愈强大,愈来愈强大,远远超过普通的武人,如愿以偿,延长了性命。

正如所有值得颂扬的传奇英雄一样,他不为活着而活,不为苟延性命而强大,更不向往虚无缥缈的永生。在人命如草芥的乱世之中,他毅然决然的崛起,汇集大批有才干有志向的人,用战争结束战争,最终一统天下,定鼎江山,建立泱泱大夏国。

因为超凡的强大,无可比拟的武功,他被称为天武者,被称为降世麒麟,世上最强大的男人。

正所谓武以定国,文以兴邦。

建立在乱世废墟上的国家,最需要的是弃罢兵戈,休养生息,重整家园,从而逐渐振兴。煊赫的武功只需写进史书,供后人称颂、回忆便是。

然而,战争从来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这片重新连在一起的土地上的人们不但没有得到应得的安宁,反而迎来了更为严峻的挑战。

因为觊觎迅速成长起来的夏国,北方草原诸国袭扰州郡,西方强大的鹰狼国远来征伐,横跨洲陆的星月国蠢蠢欲动,南方孔雀帝国蚕食边境,东海崇日岛近百万流亡者如贼寇一般洗劫沿海各郡……

更可怕的是,遥远的北方冻土之地,地域广大、武力强悍的雪国境内,忽然兴起了一个神秘无比的家族,自称天树一族。该族人个个强横无匹,相比夏国最为强大麒麟一族,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们很快攫取了雪国政权,兼并冻土之地大大小小的邦国,继而联合大草原上兵力最强盛的金帐汗国,由东向西,开始疯狂征伐,将战火烧遍整个西罗洲,于金水河畔建立大都天树城……

天树一族的强大和邪恶令所有人为之胆寒,短短数年过去,大半个西罗洲已陷入这一族的掌控。

他们的欲望无餍,有着征服世界的野心,羽翼丰满之后,终于向日益繁荣的夏国伸出爪牙……

国家与国家的征伐和侵吞,足以令夏国不敢懈怠,武备常举。但这只是人类之间的斗争,从古至今从来没有停止过,并不新鲜。

而在这个世界上,人类其实并不孤单,还有更强大的种族存在,有的潜伏在深沉的黑暗里,有的隐居于人类从未踏足过的神秘之地,有的已经被发现,有的还未曾现世……

天武纪六十三年,一艘幽灵鬼船漂流道青城大海港外,巡海水兵上船查看,发现船内一个活人都不见,有的只是一具具干瘪无血的干尸。

此后不久,夏国爆发了史无前例的血妖族之乱。一种恐怖的生物突兀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内,它们的外貌与人类相似,但却像蚊子一样,以人类的血液为食,肆意的残害人命。

更可怕的是,它们能将活生生的人变成向往血肉的妖尸,使得人吃人的邪恶像瘟疫一样随处散播。

这种生物被夏人称作血妖,它们具备远超人类的速度和力量,视觉、嗅觉、听觉等感知器官的灵敏度,同样远高于人类,甚至还能掌控多种不可思议的力量,简直可以说是人类的天敌。

因为畏惧阳光的唯一弱点,在紫星一族的帮助下,夏国人最终击败了它们。但这个族群的可怕已深深铭刻在夏人的心中,永远难以忘却。在其后漫长的岁月中,血妖也从没有停止过杀戮……

天武纪七十八年,正在征服海洋的海帝林麒儿深入东洋大海,在一片常年不散的烟海之中,发现了一个闻所未闻的奇特种族,木族。

他们外表与人类极其相似,却长着绿色的头发,穿着无缝的衣服,生活在从海底长出来的像山一样庞大的巨树上,在树上修建的城池比夏都城还要雄壮百倍,拥有的文明比人类高上数个层次。

他们更加完美,更加强大,随便什么人就能轻易击败人族中的顶尖武者。他们自称是来自外域的种族,隐藏在大海中已经很多年了,不需要人类最珍视的土地,更无意与这个世界的主宰者争横,只希望两族能相安无事,互不干涉。

这一族的美丽和气质深深折服了海帝,他与之命名为木仙族,作为夏皇长子,公认的海上王者,他承认了木仙族对烟海的统治,并发布禁令,不许人类擅闯烟海。

几百年来,木仙族一直恪守着对海帝的承诺,的确没有与人类发生过任何形式的争斗,也没有插手过人类的战争,就像传说中的仙人一样,无忧无虑的隐居世外。

事实上,他们从没有想过暴露自己的存在,只是未料到人族中居然有像林麒儿那样强大的航海者,竟能突破茫茫烟海的阻隔。

不过,近百年来,大海上悄然兴起了另一股木族势力,他们越居烟海之外,占据一片又一片的无人岛,每座岛上都植满灰暗高大的通天藤树,势力范围正在无限制的扩张着……

大海上盛传,迟早有一天,山海巨树和通天藤会遍布世界各地。木族已经蛰伏了足够久了,毁灭人类,接手这个世界,本就在这一族的计划之内。

……

从来不曾止歇的战争,神秘种族的威胁,使得夏人保持着长久不衰的忧患意识,一直都在谋求强大。

他们迫切需要天武帝林泽、雷帝雷帅那样超强的战士出现,现在需要,不远的将来更需要。

由此,在天武帝还在世时,他亲自主持,在麒麟学宫的基础上设立了麒麟子选拔机制,从全国范围内寻找资质出众的孩子,优中择优,加以培养,希望经过一代接一代的努力,使得人类越来越强大,出现越来越多的天武帝,越来越多的雷帝,足以面对未来的挑战。

近千年悠悠岁月,转瞬即逝。

一代又一代麒麟子成长起来,的确涌现出了许许多多出类拔萃的人物,但却没有可比肩天武帝和雷帝的存在,甚至根本无法接近他们。

麒麟的血脉渐渐疏淡,经过黄金时代和白银时代的辉煌,林家新生的男婴惊现黑心病的症状。不到百年,黑心病已然蔓延全族,林家的男人无一幸免,麒麟的血脉面临灭亡的危机。

长着黑色心脏的黑铁一代奋勇而起,妄图像他们的祖先一样,凭自身力量压制病魔的侵蚀,重现麒麟一族的辉煌。

然而,惨败于天武帝之手的天树一族不失时机的卷土重来,欲一举毁灭夏国,奴役夏人。惨烈的战争中,黑心麒麟们一个又一个的陨落,凋零,像昙花般绚烂、短逝。

最后的天武者林成战死红帝城后,麒麟一族不可阻挡的衰落下去,最终竟到了连血脉都难以维系的地步。

……

第009章 青鼎台

“当!”

“当!”

……

晨钟接连响了十二记,余音袅袅,透过还未消散的夜色,灌进一扇扇的窗户,在万千麒麟子们的耳朵里“嗡嗡”作响,轻易就驱走了他们绵绵不绝的睡意。

黎明刚刚结束,天际升起了鱼肚白,晨光微微,长夜之后的麒麟学宫彻底苏醒,开始一天的早修。

林奇也是其中一员,他所在的雏虎营第四队从金剑楼出发,来到湿漉漉的用青石铺砌的九鼎广场,只见整整九座依山而建的巨大山台静静矗立在即逝的夜中,外面挂着一圈圈陡峭的旋梯,直通顶部。

雏虎营合共八个队,各拥有一座山台,每天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沿着旋梯爬上去,沐浴着晨曦,吞气修身,一年到头,风雨不辞,寒暑不避。

……

“呼!”

登顶之后,高博看着远方大山的苍色轮廓,深吸一口气,然后长长的吐出来,一脸舒畅的表情。

这是他第三次留级当老生了,爬这高台丝毫也不费力,面不红,气不喘,甚至几乎没有流汗,不像别的孩子,累得连站都站不稳了。

这是青鼎台,顾名思义,台上放置的乃是九鼎中的青鼎,是一尊三足两耳的青色巨鼎,为圆形鼎。

史书记载,四千多年前,初夏建立,天下被分为九个部州,夏皇铸九鼎,每一尊鼎代表一州。在漫长的历史中,九鼎早已遗失,不知下落,九鼎台上的九鼎,全部都是仿品。

现在的夏国,疆域之广,是初夏的数十倍,共有三十六郡七十二州,合共一百零八个都府,为当今世界九大超级强国之一。

麒麟子们成长起来后,会以多种身份前往夏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任职。天武帝之所以重铸九鼎,分置在这九座山台上,作为麒麟子最初的修炼场所,或许就是为了让他们牢记根本,不忘自己的血脉吧!

紫气升腾,红日初升。

第一缕阳光从东方弥漫而来,驱散浮荡的水雾,播洒到巍峨的九鼎台上。

第四队的孩子们经过短暂的歇息后,围绕青鼎坐好,抱元守一,开始依照《麒麟武藏》中最基本的呼吸之法吐纳修炼。

高博虽说是老资格了,对这种事情熟络到不能再熟络,也得加入其中。

他走到精美的玉石栏杆前朝下张望,找了好一会儿才看到一个小小的堪比蚂蚁的人影,正在高台第二层旋梯艰难的往上爬,一步一停顿的,速度极慢。

那不是别的什么人,正是林奇,第四队的人一起开始往上爬,别人早已登顶时,他还在台脚挣扎……

“唉。”

高博轻叹一声。

他很同情这个弱小的麒麟末裔,但也无可奈何,无从援手。

……

日上三竿时,一个个精气神十足、宛若小老虎的麒麟子们络绎不绝的下台,而林奇才堪堪爬到第四层,还不到一半的高度。

“病怏怏的麒麟,真给麒麟一族丢脸!给我们第四队丢脸!”

“我就不明白了,这家伙连第一关都过不了,居然也能当上麒麟子?我二哥那么优秀,每一关过得都比我快,就因为没敲响白砣钟,说什么也当不了麒麟子!”

“你别忘了,人家可是世上最后一个麒麟!别的不说,就看林家祖上的累累功勋,破个例也是应该的吗!”

“累累功勋?我们白眉一族属于建国者之列,功勋也不小,麒麟学宫可从没有为我们破过例!”

“就是!功勋再高,又不是他立下的,凭什么搞特殊啊?”

“病秧子,滚出我们第四队吧!”

“呸!别丢人现眼了,回家等死去吧!”

“……”

林奇瑟缩在旋梯边上,听着这些话伴随着密密麻麻的脚步声从耳旁飘过,头低得很低,一点儿也不敢抬起来。

骂他的人实在不少,有人觉得不过瘾,直接往他身上吐口水,甚至有人忍不住,顺手在他头上打一巴掌,反正他也看不到是谁打的。

高博倒是有心,走过时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可他并没有察觉到,只是兀自颤抖着。

开始几天还好,日子一久,第四队十之八九的队员都开始嫌恶病弱不堪的林奇,还给他取了一个“病秧子”的外号,肆意的折辱。

他们是千里挑一选出来的,一半以上都是有传承根基的武人子弟,还有不少是代代相传的麒麟子世家。各自的家族活跃在夏国的土地上,可以说是这片土地真正的主宰者,每一个都比只剩一根独苗的麒麟家族要来得兴盛,所以没人会真心怕他。

林奇年纪虽小,脑袋也懵懵懂懂的记不住东西,却也明白自己的处境。很多人说他活不过十岁,即便能活过十岁,恐怕也活不到可以诞下麒麟血裔的年纪。传承千年,曾经无比辉煌的麒麟一族,恐怕要在他这一代终结了。

他之所以被送进麒麟学宫,就是要努力修炼,争取能延长性命,为麒麟一族留下仅存一线的血脉。

麒麟一族,多么耀眼的字眼啊!而他作为最后的麒麟,是多么的不配……

林梦龙一度也曾是世上最后一个麒麟,出生不久就患上了黑心病,但与林奇不同的是,他从小聪颖出众,引人注目,一点儿也不比同龄孩子显得弱小。

同样的麒麟子选拔,他连闯七关,最终敲响白砣钟,或许不是最快的,却堂堂正正的成为了麒麟子。

一般的麒麟子,艰苦修炼十年,也未必能升格为七等,林梦龙只用了短短五年,就从麒麟学宫毕业,加入威名赫赫的黑旗军,屡立战功,当上了掌旗校尉。

成年之后,他迎娶雷族最优秀的女子雷炜彤,先后诞下了一鸣惊人的林雷,以及震惊天下的龙凤胎。

提起林梦龙,认识他的人无不交口称赞,夏国人对他从来不吝惜溢美之辞,称他为麒麟一族复兴的起点,甚至足以媲美最后的天武者林成!

父亲是一个真正的麒麟,而他不是,他只是一个比弱者还要更弱的病子罢了!

不像林雷,更不像林凤儿和林凰儿,他从来没有被人给予过厚望,所以也从没有生出过振兴麒麟一族的志向。

但命运无常,天意弄人,白雷哥哥,还有那一双可爱的龙凤胎弟妹,都被歹人给害死了,唯独最没用的他活了下来。

每当沮丧的时候,他总会想起父亲临终前,在病床上对自己说的最后的话语。

“奇儿啊!”

父亲跟他说话时总是这么开始的,声音很响亮,很厚实,但又是那么温和,那么怜爱,可自打白雷、凤儿、凰儿被害后,这个开头则更像是一声叹息。

“为父快要死了。对啊,快要死了,要见先祖们去了!去见咱们这一族的始祖,天武皇帝林泽,女帝叶萱,威武王林修,黄金时代的先辈们,白银时代的先辈们,黑铁时代的先辈们……还有最后的天武者林成……”

“为父这一辈子虽然短,却从来没有偷过懒,一直都在追赶先祖们的背影,真的是尽了全力了,应该可以坦然去见他们了吧?对麒麟血脉的责任,我没有任何遗憾,我唯一遗憾的就是撇下你们孤儿寡母……”

当说到这句话时,林梦龙哭了,是真的哭了,林奇有生以来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看到父亲掉眼泪。

他知道父亲一生刚强,少年时族人接连病逝,孤苦无依,独自一人支撑起麒麟一族的荣耀;成长时,在病魔的侵蚀下苦苦煎熬着,遇到过无数的艰难和险阻;大婚后,因为家族病,妻子一次次流产……这些打击从没有击垮过他,甚至白雷哥哥和龙凤胎宝宝被歹人害死,他都没有流过哪怕一滴眼泪。临终之时,他却哭了。

他记得很清楚,林梦龙是哽咽着说出最后一句话的,“奇儿啊,为父对不起你,对不起你啊!为父不该把你带到这个世界上来……”

那时,娘亲雷炜彤正含着泪为他擦眼泪,他似乎还有话要说,看着雷炜彤,喊了一声她的名字,一口气接不上来,就永远的去了。

“不该把你带到这个世界上来……”

这就是父亲对自己说的最后一句话。他生来无用,只会受人们唾弃,只会玷污麒麟一族的荣耀,正如别人骂的那样,还不如回去乖乖等死呢!

林奇对“死”这个字并不陌生,因为他刚刚出生时,就差点死掉,现在纵然还苟活着,也正在死去。

他其实并不在乎什么家族传承,什么麒麟之血,什么大夏荣耀,唯一在乎的就是娘亲。她已经失去了丈夫,失去了长子,失去了龙凤胎幼儿,若是再失去唯一的孩子,或许会很伤心很难过吧?

“活下去!努力的活下去!就算不为自己,也要为娘亲,顽强的活下去!”

脚步声和谩骂声消失已经许久了,林奇抬起头来,用袖子揩去头上、脖子上粘乎乎的口水,果见只有自己孤零零一个人坐在旋梯上。

当然,山台下还有一个人,一个手持铁戒尺的老人正坐在椅上低头看书,正是第四队的监席教授灰胡子。他会一直盯着,直到林奇爬到台上,做完今日的早修。

……

快到正午时,林奇走走停停,总算是登顶了。

他靠着青鼎,喘息良久,按灰胡子亲自传授他的法门开始吐纳修炼。

此间是观山景的好地方,向东的远处,矗立着一座云遮雾绕的大山,连绵起伏,郁郁苍苍,宛若一头在云中奔驰的仙鹿。

那是鹿山,是横亘夏国的龙脉苍龙岭的一条小支脉,距离夏都城最近的灵山胜境,为麒麟一族的禁地。

相传,夏国第一任宰相、九尾狐一族的先祖令狐谋,曾联合天下术士,改换了鹿山的风水格局,使得此山衍变为龙脉苍龙岭身边的一条小龙脉,阖山的灵修气质尽数灌入夏都城,首当其冲的便是麒麟学宫。

之所以如此,最主要的目的之一,就是辅助麒麟子修炼。

麒麟子的修炼,不同于一般的练武强身,是更为高深的内修之法,并非人人都可修炼,只有具备特殊资质之人才可以。这种特殊资质,在上古时期,被人称炼气士的修炼者们唤作是仙根……

人类通过修练武艺,可以达到强身健体,增强战力的目的。而通过内修,则能使自身发生质的蜕变,从根本上变强。换句话说,就是实现个体的进化,各方面的能力上升到另一个层次。

关于人类的起源,普遍的共识是进化的产物,人类的文明就是进化到一定程度后发生的蜕变。

这种进化来源于一代又一代人的筛选,需要经过极其漫长的时间。而通过修炼神秘之法,人类就能像曾经的天武帝林泽、雷帝雷帅一样,自我进化,改造自身,从而得到足以击败诸如血妖族、木仙族等超强种族的力量。

林奇沉心修炼,倒并非为得到什么超凡入圣的力量,只不过是想活下去而已,哪怕只能多活几年。

……

第010章 丑陋的弱者

麒麟子的修炼之法大都来源于《麒麟武藏》,这部空前绝后的大书由天武帝和令狐谋任正副总编纂,花费莫大心力,精心修订而成。

在这部书中,他们不但去芜存菁,囊括了从古至今几乎所有的遗传,作为世上最强者,天武帝还将自己所知所悟尽数倾注其中,毫无藏私。

在第一年,麒麟子通过修炼基础法门,展现出不同程度的优劣,以及各自的特点,教授会据此对他们做出不同的安排,或升或留,有的还有可能被直接剔除掉。

升格后的一等麒麟子,会被分入不同的营团,并得到与其特质相称的功法,进一步深造。

麒麟子制度创立之初,一场场战争的胜利,使得夏国的威德如日中天,天武帝俨然成为各国尊奉的世界之王,而该制度的宗旨又在于提升所有人类的力量,是以学宫不会特意调查学生的出生,甚至欢迎别国人才前来留学。

只是后来,天树王族的崛起引发了规模空前的世界大战,夏国情报部队风神军开始严格把控麒麟子的来源,坚决杜绝宵小之辈混入学宫。

更有甚者,据说为了避免《麒麟武藏》中的秘笈外泄,麒麟子不管有没有毕业,一般不会被授予完整的功法,只有达到相当的修为,且完全被信任时,才能一步一步获取剩余的部分。

……

林奇身体病弱,脑袋亦不甚灵光,学文习武都很费劲,唯独在炼气修身方面稍稍有些造诣,但与其他麒麟子仍有判若云泥的差距,无法相提并论。

就这样,他苦苦坚持着,每一天的修炼,单是青鼎台的一上一下,就要用去大半时间。在第四队,他被戏称是拖后腿中拖后腿的。

麒麟子是追求强大的人,是要守护人类前途命运的人,他们的强大是为了保护,而不是去欺凌,所以他们并不唾弃弱者。但作为弱者中的弱者,却拥有麒麟子之名,这让第四队蒙受耻辱,当然要遭受唾弃,这是无可厚非的。

就连监席教授灰胡子,都似默许了这一点,任由孩子们肆无忌惮的折辱林奇,丝毫不为所动。

第四队没有几个人愿意跟他说话,住在同一间屋子的都对他若即若离,只有同样被斥为拖后腿的,但却没有人敢惹的高博与他相善。

不过,这家伙并非白白对他好,明显是别有用心的,居然舔着脸向他讨要一颗正八面体的灯石。

纵然如此,林奇还是一口答应了,他虽然没有什么零花钱,可从麒麟府邸里带一块灯石出来,也不算什么。

而且,这位疯狂的匠师高的确痴迷于神行车和飞天鸢,白日间灰胡子看得紧,他不敢捣鼓,只能是晚上挑灯钻研,时不时就会奋战个大半夜,早已变成了熊猫眼。

这些他都看在眼里,明白他的确需要一块高品质的灯石照明,不然的话,眼睛肯定要坏了。

再过几天,就是半月一次的假期了,到时候居住在夏都城的孩子都可以回家,他也不例外。

帮高博拿灯石还在其次,他第一次离开家,离开娘亲的身边,而且一离开就是这么长时间,在学宫又受了太多的委屈,早就患上了十分严重的思家病,多少次在梦里吃娘亲做的饭菜,感受她抚着自己额头的温暖的手掌……

“咕咚,咕咚……”

林奇扬起下巴,两手抓着一个精致的小水囊,大口大口的吞服里面的回阳水。

因为喝得太急,橙黄色的药水从嘴角溢出,沿着脖子,直流到他敞开的胸前,隐约可见他胸口上有一块拇指大小的黑斑,那便是黑心病的症状表象之一。等他的心脏完全变黑,失去所有机能时,他的小命就宣告结束了。

他坐在青鼎台的旋梯上,本想一鼓作气下了高台后再服回阳水,然阵痛的小心脏轻易就打败了他的意志。

下了高台后,他径直往九鼎广场唯一的厕所而去,每天喝太多补心护命的药剂,使他上厕所的次数远比别人多。

灰胡子早就走了,这会儿没人看着他,他就趁早解决掉,省得别人知道后又拿这说事,给自己取一个比“病秧子”还难听的绰号。

“今天人怎么这么多……”

林奇一边解裤子,一边如此想道。

因为往常这个时候,九鼎广场几乎没有人,厕所里当然更没有什么人,今天居然有七八个同时在。

“嚄?这不是麒麟一族最后的传人么?我一直都想亲眼见一见,居然在这里碰上了呀!”

一个个头很高、少说有十三四岁的少年走过来,弯腰摆头看着他,一脸惊喜的大声说道。

其他几个人闻言,纷纷围拢过来,有人还去闩上了门。

他们看起来虽然形形色色,但无疑是同一伙人,有的是雏虎营的,有的是一等麒麟子,二等麒麟子也有一个,似乎早就预谋好了什么,大多都带着不怀好意的表情。

林奇没敢小解,重新系好腰带,本能的往后退却,但周围都是人,他又能退到哪里去,惊恐得说不出话来,只是睁大眼看着他们。

“喂,喂!这家伙在看着我们呢!要是被他记住样子,说出去的话,我们可吃不了兜着走!”

一个矮矮壮壮,胸腹都很厚实的圆脸少年,看着林奇那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不安的说道。

“魏胖子就是胆小!”

最先开口的少年冷冷道。他是所有人中年纪最大、长得最高的,也是唯一的二等麒麟子,已开始长胡须了,上唇上有一颗硕大的黑痣,黑痣上还长着一小撮长毛。

他用手摸着这颗黑痣道:“我不是早跟你说了吗?这小子脑袋里装的全是浆糊,把你的脸看上一千遍,估计也记不住你是哪根葱!”

“你笨呐!别提我名字啊!”圆脸少年急道。

黑痣少年不耐烦的道:“妈的!要老子说多少次你才明白,这小子傻,既记不住你的脸,也记不住你的名字,你就放心吧!”

“你们想干什么?”

林奇忽然出声问道。

他一颗心“咚咚”急跳,尽量让自己镇定下来,不显得怎么胆怯,但出了口的话还是发出了颤抖的尾音。

“想干什么?”

黑痣少年笑嘻嘻的道:“我们不想干什么……不过,听说你们麒麟一族的人头角峥嵘,头上都长着角呢!我们就想瞧瞧你头上到底有没有角。”

“没有。”

林奇立马道,他只想尽快离开这些人。

黑痣少年“嘿”的一声,道:“有没有,你说了可不算,我们要亲手摸摸看!”

林奇再笨也明白这些人是来找麻烦的,转身就往空隙里扎去。

黑痣少年腿长胳膊也长,踏出半步,用手一捞,一下就扯住了他的衣服,顺势将他瘦弱的身体提到身前,“别跑啊!好歹让我们见识见识呀!”

“蒜头,你不是老说麒麟的头摸不得吗?你第一个来!”

“啊?”

束着蒜头也似发型的矮个子少年走上前,犹犹豫豫的伸出手来,却迟迟不敢碰触林奇的头,还真有些怕的样子,悬吊在唇前的两条鼻涕一抽一抽的,每一次都差点吃到嘴里。

“快点啊!”

黑痣少年催促道。

“蒜头”听言,不但没有摸,反而缩回了手,一抹鼻涕,狐疑的道:“要摸也是你先摸!为什么非要我第一个来?如果这家伙真长着麒麟角的话,我的手还不得废了啊?”

“废物一个,真他妈磨叽!”

黑痣少年恼火的骂了一声,上前一把捉住“蒜头”的手,毫不犹豫,往林奇的头上按去。

“蒜头”猝不及防,闭着眼睛杀猪也似惨叫一声,睁开眼,却发现自己的手好好的,并没有被伤到,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失望,看看林奇,又看看周遭孩子们嘲讽的表情,狠狠的在林奇头上拍了三下,响亮有声,仿佛这样能缓解他的羞恼一般,“原来传说是假的啊!麒麟家的人根本没长角吗……”

林奇脸色煞白,双眼却充血变红,牙齿紧紧咬着,“咯咯”作响。他不明白,自己从来没有招惹过这些人,他们为什么要平白无故欺辱自己。

就在其他人调笑着争相来拍他的头时,只听“嘭”的一声响,闩好的门竟被什么人给一脚踢开了。

“当”的一声,金属插销落在地上。

“吱呀”门开,一个并不高大的人走了进来,也是一个孩子,穿的是雏虎营的麒麟子制服,浓眉大眼,长着一头淡紫色的短发。

“葫芦哥!”

林奇大声叫道,如同垂死之人看到了救星。

没错,这孩子正是雷恒,小名叫做雷葫芦。因为他天生雷骨,还是婴孩的时候,就开始打呼噜,而且声音极响,堪比打雷,负责看护他的姐姐雷仙儿就为他取了这么一个小名,“葫芦”是“呼噜”的谐音。

人们一般称呼他雷少爷,几乎没有人敢当面叫他的本名,至于敢叫他小名的人一个巴掌都数不过来。

看到雷恒忽然闯入,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为之悚然。

这孩子的名头他们谁没听说过,姑且不说他是雷大公爵唯一的儿子,单论他连一般成年武士都能轻易击败的超强战力,厕所里所有人加起来,都未必是他的对手。

雷公爵一家与麒麟末裔一家的关系极为亲近,雷公爵本人又是林奇的保护人,此事夏都城无人不晓,无人不知。雷恒既然看到他们欺负自己的弟弟,岂会不出手?

看着这凶名赫赫的小煞星,黑痣少年,圆脸小胖子,“蒜头”等八个人全部噤若寒蝉,战战兢兢的站在原处,一动都不敢动,更不敢逃跑。

雷恒看都没看他们一眼,走到一个小隔间里,兀自方便起来。

黑痣少年等人面面相觑,仍不敢离开半步,屏息等待着,区区一泡尿,撒得让他们胆战心惊,都已经做好了被修理的准备。

须臾后,雷恒走了出来,停在一众人跟前,抬起头来,两只眼睛半掩在长长的刘海下,蒙着一层淡淡的阴影,气势慑人,看上去哪里像个八岁的孩子,简直就是一头半大的猛兽,令人心发慌。

“葫芦哥……”

林奇又唤了一声。

雷恒跟他虽然一点儿也不亲近,可与雷仙儿一般,他把姑姑雷炜彤当妈妈一样敬爱着。因为雷恒的母亲生下他之后便去了,深爱妻子的父亲雷啸天因此迁怒于婴孩,一直都怨恨、厌恶着他,从来都不屑一顾,从小到大,可以说是姑姑雷炜彤把他悉心抚养大的。

雷仙儿最喜欢陪在雷炜彤身边,雷恒面冷,当然不会黏人,却也常常来吃雷炜彤做的饭。每当雷炜彤过生日时,他还会精心为她准备生日礼物。

“雷恒固然看不上我,但看在娘亲的面子上,应该会出手帮我吧?……”

林奇虽如此想着,可心中另一个声音却告诉他一个残酷的事实,雷恒是不会出手相救的,因为他感觉得到那股冰冷的气息,看得到这个男孩眼中的暗影。

雷恒看着林奇,心中只想到两个字,丑陋!

林奇或许应该是一个很漂亮的孩子,父亲是曾经夏都城最受人瞩目的麒麟血裔林梦龙,母亲是风华绝代的雷家千金雷炜彤,从遗传的角度讲,他们的孩子怎会不漂亮?

可他确定无疑是丑陋的,已经八岁了,长得比五岁孩子还小,鹄面鸡胸,形销骨立,整个儿瘦得好似一把柴。两颊凹陷下去,眼窝又深又大,皮肤如纸也似白,黑色的长发又干又枯,麒麟学宫再没有比他更丑更弱的孩子了。

在雷恒看来,弱者是丑陋的,弱小的麒麟尤其丑陋,自己没有任何理由顾惜这个丑陋的弱者。

他一句话都没说,转身走了,只留下还在晃动的帘子。

“妈的,吓死我了!葫芦哥,葫芦哥!你再叫唤一声试试!”

一个长着一口细细密密碎牙齿的半大孩子说着,狠狠扇了林奇一耳光,直打得他耳中轰鸣,眼冒金星。

“小畜生,看来你的葫芦哥不睬你啊!”

捏了一把汗的黑痣少年一松手,把林奇扔到地上。

“我不是畜生!我是麒麟一族的林奇!”

林奇坐在地上,忍着不流眼泪,大声吼道。

他一向安静,还从来没有发出过这么大的声音。

“哟呵!麒麟一族吗?那我们就一起来研究研究,这个麒麟头上到底有没有长角吧!”

黑痣少年抓着林奇的头发,把他提溜起来,肆意的在他头上抓弄,然后像皮球一样扔给了另一个人。

“有角吗?”

“哪有什么角!”

“就这德行,还麒麟一族?”

“废物麒麟!”

“……”

林奇不知道自己到底被折腾了多久,当跌倒在尿槽里,他只觉心脏突突乱跳,上气接不上下气,连忙往腰间摸索,万幸找到了装着回阳水的水囊。

“我还不能死,我还不能死……”

他不断地提醒自己,唯恐自己受不了屈辱,就这样屈死在厕所里。

拔开塞子,他连忙衔住口子,可还没喝下一口,水囊就被一把夺走了。

“给我,还给我……还……”

他伸出手,虚弱的道。

他还想说那是救命的药,不给我喝的话,我可能会死的。我是麒麟血脉,你们难道想害死世上最后一个麒麟吗?你们不怕被灭族吗?

但是他气喘得厉害,心口像刀绞也似的疼,根本说不出话来。

“给我,给我……”

黑痣少年学着他的声音,哪里会把他当回事,鼻子凑到水囊口嗅了嗅,连忙嫌恶的闪开。

“他?妈的!这什么东西?气味这么冲人!”

他怒骂一声,把水囊底朝天拿着,药水“哗啦啦”的流到林奇的裤子上,“快来看哦!麒麟把裤子尿湿喽!”

水囊被扔到尿槽里,众人笑着、骂着,离开厕所,只剩下林奇一人躺在地上,沉重的喘息。

他能有多坚强,想忍着不哭,可该死的眼泪还是从眼角里滚了出来。

“林奇,你不能死,你还不能死……”

林奇又对自己说道,也只有这句话还能给他一点力量。

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他挣扎着翻起身,伸手去抓漂浮在腥臊恶臭的尿水上的皮囊,只希望里面还能剩一些回阳水给他续命。

……

第011章 士师先知

醒来时,林奇正躺在一张软绵绵的白床上,可他一点儿也不觉得舒服,全身酸软无力,头疼得厉害,好像做了一场可怕的恶梦。

房间看起来是一间医舍的样子,干干净净的,大多数东西都是白颜色。墙上开着两层窗,第一层是并排竖立的两个长方形,第二层则是拱形的月门形状,阳光透过透明的玻璃斜斜照进来,把整个房间都映得十分明亮。

穹顶是半月也似的拱形,没有任何雕饰,但线条柔和的边边角角却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图形,有的像太阳,有的像月亮,有的像星星,有的像连缀的星宿,还有的更像是某种神秘的空间。

总之,这个类似医舍的房间充满了异域风情,几乎看不到夏国传统建筑的影子,仿佛忽然来到了异国他乡。

房间里除了他,没有第二个人。

林奇静静躺着,头上、身上的疼痛令他丝毫也不愿意动弹,看着那宛如天穹的屋顶,不久前发生的一幕幕画面在脑海里闪现……

他不记得自己有没有拿到那个水囊,有没有喝到回阳水,也不记得到底是怎么来到这个地方的,想也是某个去方便的人发现了倒在尿槽里的麒麟末裔吧!嘿,多么狼狈的麒麟啊!

世上还有比这更屈辱的事情么?林奇想不出来,他越想越悲哀,越想越愤怒,脆弱的心脏跳得愈来愈急,气闷得几乎要炸开,而这宽敞明亮的医舍则显得极小,四面八方朝他挤压过来,幽闭得令他直欲吼叫!

“你醒了?”

一个冷冰冰的声音传来,顿时打破了让人疯狂的寂静,扭曲变形的幻影也瞬间消失不见。

门里走进一个穿着灰袍子的老人,是灰胡子尤图?阿耶尔,雏虎营第四队的监席教授。

老人面无表情,圆边小毡帽、长袍、灰白的胡须等,一如既往的一丝不苟,腰间还别着从不离身的铁戒尺。他在一旁的木椅上坐下,伸手抓住他的手腕,探查脉象。须臾后,老人捋捋须,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林奇努力的想这老人的名字,可怎么也想不起来,沮丧了好一会儿,开口道:“是先生救了我么?”

“是你救了你自己。”

灰胡子一改往日生硬的语气,略显平和的道:“作为一个长着黑心的麒麟血裔,你有活下去的意志,这很好。”

林奇没有接话,转过脸去。

他不想跟别人讨论“活下去”这个沉重的话题,也不想打听自己在厕所昏厥后发生了什么,更不愿向他诉苦,或是告状之类。

灰胡子虽说是他的监席教授,在学宫的地位也很高,且还动手打过他,他其实并不怕他,作为最后的麒麟,夏都城的大人物早见得惯了。

“你可知我是哪一族人么?”灰胡子忽然打破沉默。

“我听高博说,先生是士师先知的后裔。”

林奇回道,很好奇这位据说足有上百岁的老人想说什么。

灰胡子坐在椅上,一丝小动作都没有,再加上沉毅的面孔,好像一尊雕像,而非活人。

“士师先知?这世上早就没有士师先知了……”

他轻叹一声,说道:“我们士师一族也曾繁盛一时,就像当年的麒麟一族一样,带领族人创造过无比辉煌的文明。”

“唉,正如箴言中所说的,辉煌只属于过去。我们的文明凋零了,毁于一次又一次的战争,最终只剩下稀少的族人,四处游荡,饱受排挤,无处安居。”

“近四千年前,我们的祖先曾被迫迁离故地,寻找到传说中的永恒之国。他们在那里居住了数百年后,被诬陷为罪人,被贬为奴隶,被无故屠杀……在圣者的带领下,他们逃离了那块被诅咒的腐朽之地,历经艰险,寻找到一片乐园般的沃土,建立了属于本族的国度,拥有了伟大的国王。”

“短暂的盛世之后,便是无休止的战争。有侵略就有反抗,有压迫就有起义,有屠杀就有复仇,战争总改变不了残忍的本性。策动了无数战争的鹰狼国统治西方时,他们遭到疯狂的屠杀,几乎被灭族……”

“渡海而来的海帝带来了久违的福音,他同情他们的遭遇,欣赏他们的智慧,慷慨的为他们提供食物和水,派遣强大的战士守护他们的安全,让巧手的工匠为他们建造足以跨海的巨船,最终把他们带到了这个位于东方的巨大国度。”

“海帝是伟大的,他的父亲武帝更伟大,武帝毫不犹豫地接纳了他们,让他们与所有的夏国人一样平等的生活……”

灰胡子就像是一部活着的历史书,一页页的翻过,一段段鲜活的历史借由他的一张口,展现出来。

“天武纪五十五年,我们的祖先跟随海帝来到了夏国。经过整整七个世纪,到现今的风神纪,士师一族在夏国已有近千年了。麒麟一族由盛极,到衰落至斯,士师堂中都有着详实的记录。”

林奇听这老人滔滔不绝的说了这么多,终于忍耐不住,张口问道:“先生跟我说这些做什么?”

灰胡子好像没听到一样,自顾自继续说道:“我的老师前代银胡子曾跟我说过,麒麟一族其实也只是普通人而已,和芸芸众生没什么区别,既不是神异的一族,也没有神灵的血脉,只是不幸有一个太过伟大的祖先。”

“千百年来,夏国人对天武帝的敬仰,对麒麟一族的崇拜,就像无数手持皮鞭的马车夫一样,不断的挥赶这些可怜的麒麟,让他们拉着夏国这个巨大而臃肿的马车,一直往前跑,一直往前跑,不断的往前跑,直到他们耗尽最后一滴血,流干最后一滴汗,埋葬最后一个族人……”

“你到底想说什么啊?”

林奇几乎是吼出来的,这些话语就像一把把锋锐的长矛,不断的投掷过来,他再也听不下去了。

灰胡子嘴角一翘,史无前例的笑了一下,又道:“我很尊重我的老师,他是我所见过的世上最睿智的人之一,但这并不代表我会完全赞同他说的话。”

“在我看来,他只说对了一半,另一半未免太偏激、太苛责了。你们既然是芸芸众生的一员,就该像任何人一样,有活下去的权利。”

“伟大的天武帝留给你们的遗产,不但是强者的血脉,至高的声名,以及家族的负累,还有冲破命运的勇气,活下去的希望……”

“孩子,正视自己的血脉吧!正如你要正视这残酷的现实一样,你是夏国的一个普通孩子,也是麒麟一族最后的传人。”

“在这样的年月里,不管是谁,都要勇敢起来啊!战争从来都没有远去,太平的日子过一天少一天,要想守住未来,守住这个国家,守住这璀璨的文明,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

“……”

林奇不知道灰胡子是什么时候走的,因为他听着听着就睡着了,老家伙说了这么多话,他或多或少还是听明白了一点。

……

第二日,林奇缓了过来,开始照常修炼。

在医舍修养期间,只有高博一人来看过他,仙儿姐没有来,那个自称是他的未婚妻的紫族女孩紫羽飞也没有来。

雷仙儿是四等麒麟子,刚刚加入飞廉营成为候补鹰骑士,入学不久,就要到红帝城的红鹰巢挑选“鹰兽”,应该不在麒麟学宫,否则肯定会来的。

至于那个紫羽飞,听到他的种种不堪,估计十有八九已生出了悔婚的想法吧!作为堂堂紫族,天之娇女,怎会巴巴的来瞧一个丑陋的弱者?

不出意外,他在厕所昏厥的事情早传得沸沸扬扬,第四队的孩子们毫不客气的给他取了另一个绰号,尿裤子的麒麟。

这让他备受打击,但坚持下去的信念却反而更坚定了,没有被屈辱吓退,勇敢的站起来,这也算是一个小小的胜利吧!

中午,下了青鼎台后,林奇没敢到九鼎广场的厕所方便,而是绕了远路,到附近的演武场中解决。

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居然又有好几个人把他堵住了,学宫中似乎到处都有看他不顺眼的人。

他虽然记不住人,但也能辨出这些人不是上次的那一伙,他们下手更狠,欺辱过他之后,直接把他扔到尿槽里,竟要一起往他身上撒尿。

“总有一天,你们会后悔的!”

林奇被揍得气软无力,根本没办法反抗,只得缩成一团,靠墙护着脸,心中暗暗发狠赌咒。

可再一想,自己连人家的样子和名字都记不住,还谈何报复?自己可真是一个可悲的人啊!

他们是怎么了?这个世界是怎么了?难道真像高博所说的,世界就是这样,人就是这样,谁好欺负就欺负谁?

“哎!不要进去,那可是男厕啊!”厕所外,有人大声道。

“滚开!姑奶奶我就是要进男厕。”

话音还未落下,一道妖冶的紫光从门缝里透入,紫光聚敛凝结,原来是一把晶莹如玉的紫色窄剑。

此剑一挥而下,铁插销像豆腐一样被切断。“嘭”一声,门被踢开,闯入一个浑身泛着紫光、犹如一道紫焰的女孩。

她柳眉倒竖,紫罗兰色的眸子里仿佛冒着火,眨也不眨的看着这些人的丑态,横剑大声道:“把裤子都提起来,不然的话,姑奶奶一剑把你们全给阉了!”

这些或一等或二等的麒麟子们但见一个女孩子闯入,且是高贵的紫族女,一个个都忙不迭的提裤子。有的正在撒的直接把尿兜在裤裆里,有的还没来得及开始尿的,直接给吓尿了。

有胆子大的,指着紫发女孩便骂:“你谁啊你?女孩子家的怎么这么不知羞,居然敢闯男厕!没家教的丫头片子,你家大人没教你非礼勿视吗?”

一个尿湿裤裆的一等麒麟子惊怒交集的附和道:“就是!紫星一族了不起呀!没看见吗?麒麟一族的我们都敢揍,还会怕你?”

“说什么废话?动手抓住她,先给她两耳刮子,让她知道知道厉害再说!”

一个身材魁伟的二等麒麟子说着,撸起湿答答的袖子走上前,一副说话就要动手的样子。

“一个个的,口气都不小啊!”

紫发女孩冷哼一声,丝毫不惧。

她把剑往鞘里一插,褪下手腕上一个深紫色的足有一指来粗的小手镯,再猛地一甩动,只听“叮叮叮叮”的声音,其上紫光大放,赫然掠出一个链着一个的小环,化为了一条长链。

“去!”

她轻斥一声,紫色长链无限伸长,像活着的一般向那二等麒麟子缠去,倏忽间转了五六圈,将之捆了个结实。

只听一声惨嚎,这二等麒麟子因为双腿被捆住,跄倒在地,一张大脸结结实实的磕到地上,鼻子都撞歪了,鲜血汨汨流出。

“宝器!这是紫族宝器啊!”

其他人见势不好,哪里还敢叫嚣,不约而同,拔腿就跑。

“想跑?你们跑得了吗?”

紫发女孩蔑视着这几人,手中紫链兀自不停,极短的时间之内,接连将他们挨个缚住,绑在一起。

她走到尿槽边,对林奇伸出手,小嘴上挂着甜甜的笑意,说道:“出来吧!我的小麒麟。”

林奇看着这个霸气绝伦的紫族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没错,这女孩正是紫羽飞,雷仙儿的妹妹,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她的未婚夫,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的那个紫发紫眸的女孩,深刻到连名字和样貌都牢牢记住了。

“羽飞姐……你怎么来了?”

他满身腥臊,自惭形秽到无地自容,哪里敢抓这女孩漂亮的小手,自己忍着痛站起身,走出了尿槽。

“傻瓜,我来救你啊!”

紫羽飞从袖中取一条绸巾来,亲昵的为他擦脸上的污渍。

“可恶的小妖精,私生女!快放开我!你知道我是谁吗?”那个身材高大的二等麒麟子大吼道。

他挣扎着跪坐在地上,任凭自己力气再大,也挣不开紫链分毫,怒视着紫羽飞的铜铃大的双眼,配上沾满鲜血的脸孔,状若恶鬼一般。

“不管你是谁,敢骂我,就该掌嘴!”

紫羽飞转身走上前,从腰间抽出一根紫色的小手杖来,杖端是一个精巧的手掌儿的造型,掌心和五个指头上都镶着红莹莹的宝石。

她随手一挥这手杖,手掌儿上红光乍放,赫然变戏法也似的变大了一圈,化作与她手掌差不多大小。

“小妖精,你想干什么?”

“啪!”

她毫不犹豫,用这手杖上的手掌狠狠打了他一个耳光。

“你敢打我?我是铁塔一族的少主!”

“啪!”

紫羽飞又一巴掌甩过。

“我父亲可是一等柱国将军……”

“啪!”

他话还没说完,第三巴掌已打在了脸上。

“你……”

“啪!”

这一巴掌之重,径直把他的一颗牙给打得飞出了嘴来。

“别打了……别打了……求求你饶了我吧!”

这个跪着都与紫羽飞差不多高的男孩再也不敢顶撞,乖乖低头求饶了。

“算你识相!”

紫羽飞冷哼一声,又看向其他几个人。

这些人吓得面色惨白,连忙讨饶,连“姑奶奶”都是叫出口了。

几声求饶岂会让她心软,紫羽飞把这些人挨个痛揍了一遍,用手杖指着他们,大声警告道:“告诉你们,以后谁再敢动我未婚夫一指头,姑奶奶一定打得他满地找牙!谁敢往他身上撒尿,姑奶奶就剁了他的东西喂狗!”

……

第012章 十大候补榜

离开厕所、演武场后,林奇身上臭烘烘的,脸上尽是羞惭之色,急着回金剑楼洗澡换衣服。紫羽飞是擅自离队,跷课来的,也没跟着他,像一股紫色的风,来得快,去得也快。

他停下来,看着女孩远远消失的背影,一如他第一次所见那般飘然而去,轻灵、妖冶,宛若从异世来到人间的精灵,不似真实。

手里还拿着她留下的紫绸巾,证明这个不同寻常的女孩确实出现过,上面的香味并未被自己身上的恶臭压制,丝丝缕缕的飘到鼻端,让他感觉格外清新,舒爽,几乎忘记了方才被欺辱时的愤怒。

……

次日,冷夜即将结束,钟声在黎明之时响起,金剑楼中亮起一盏盏天石灯。住在顶层的女孩,以及其他楼层的男孩,以最快的速度穿衣洗漱罢,于楼下小院集结,向九鼎广场而去。

林奇的个头是第四队最矮的,比以个子矮力气大闻名的矮龙一族的公子还要矮,按理说应该排在最前面,但队长认为他速度太慢,会耽误队伍前进的速度,而且有跌倒被人踩踏的风险,所以将他安排在了队末,往往都被远远甩开。

辛亏他还有唯一的姑且算是好哥们的高博陪着,否则的话,可就真是孤孤单单一个人了。

“现在应该能跟我透露透露你那个未婚妻是怎么回事了吧?学宫里可都已经传遍了,你自己倒完全没表态,到底是不是真的啊?”

高博按捺不住,凑过来轻声细语的道:“紫羽飞,堂堂紫王的外孙女,要相貌有相貌,要身段有身段,要出生有出生,还有紫星一族百年罕见的紫阳血脉,跟你这个最后的麒麟的确挺般配的吗!”

“那女孩儿年纪虽还小,据说已经被奉为十大名花的十大候补之一了,排名仅次于那两个并称双仙的绝世尤物,位列第三呐……”

说到这,高博不禁感叹起来,“兄弟啊……你可真是好命啊!假如有这么完美的未婚妻等着我,我也情愿得一回黑心病了!”

林奇对高博的神经质早已见惯不怪了,轻叹一声,自言自语的喃喃道:“哪里般配了……”

“什么?你说什么?”

高博被吓了一跳,怒火中烧的道:“这你都看不上啊?难道非要第一第二你才满意吗?”

“你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

林奇没好气的道:“我不是说她配不上我,而是我配不上她。”

高博干笑一声,接不上话来了。以他的聪明,当然明白林奇话里的意思,方才佯装恼怒,不过是故意跟他打趣罢了。

“这味道……”

林奇忽然嗅到一股特别的香味,从怀里掏出一个物事来,是紫羽飞留给他的那条紫绸巾,这清幽的香味与他在绸巾上嗅到过的相差无几。

可是,他回去之后,把紫绸巾细细的清洗过了,揣在身上,是想再见时还给她,上面的味道被水冲得几乎嗅不到了,怎会突然袭来。

脑中灵光一闪,他霍地想到了什么,忙向前面的队伍张望,黎明后淡淡的夜色还没有完全散去,可那或高或矮的近百人大体是看得清的,并没有他要找的人。

“亲爱的未婚夫,你在找什么呢?”

就在他四处张望使劲找,连高博也不由自主随着他一起找时,他们背后忽然传来一个女孩清灵的声音。

“鬼啊!”

林奇吃了一惊,而大他整整四岁的高博则被吓得尖叫一声,一蹦三尺高,转身后退着,摔倒在地上。

说话者不是别人,正是林奇要找的紫羽飞,以她踏物无声的高明身法,外加神奇的隐身法门,悄悄跟在二人身后,竟一直没被发现。

“鬼你个头,你才是鬼呢!”紫羽飞娇斥道。

“不是鬼,是美少女哇……”

一缕晨光正好洒在身穿麒麟子制服的紫羽飞身上,映衬得她活像画里的人物,高博当下就看得呆了。

“羽飞姐,你……你怎么跟来了?”林奇吃惊不已的问道。

“我转队了,特意为你转的哦!这样我就能天天和你在一起,守护着你了。怎么样?我这个未婚妻还不错吧?”紫羽飞说着,目光却为他手上的紫绸巾吸引。

“哦!这个还给你,我洗了好几遍,绝对是干净的。”林奇把紫绸巾递向紫羽飞。

紫羽飞并没有接过,摇摇头,含羞带怯的道:“你留着吗,算是我送你的第二件礼物……”

说到第二件礼物,二人自不而然就想起了第一件礼物,同时涨红了脸,羞得不行。

林奇本就木讷,不懂得拒绝,把绸巾原回揣到怀里。

“走吧!未婚夫,我们都掉队了。”

紫羽飞拉着林奇便走,一边走,一边还回头道:“那个鬼,快跟上来,我还有话要问你呢!”

“那个鬼?哪个鬼?”

高博愣了一愣,向左看看,又向右看看,近处只有自己一个人,这才明白紫羽飞说的就是自己。

“我是……那个鬼?完了,完了,全完了,第一印象啊……”

他脸皱成一团,大感不妙,急忙起身追赶上去,又喜又忧的道:“弟妹啊,我不是那个鬼,我叫高博,人称疯狂的匠师高,未来的工匠大师,麒麟一族林奇的朋友……”

“那个鬼!”

紫羽飞打断高博,面带一丝不善之色,道:“我问你,你刚才说的十大名花是什么意思?”

“咳咳,弟妹啊!其实我叫高博,不叫那个鬼。你如果嫌麻烦的话,像林奇一样,喊我师兄就行……”

高博都快哭了,实在没想到自己一次小小的过激反应居然换来这么一个难听无比的绰号,简直比林奇的“病秧子”、“尿裤子的麒麟”还难听。

“哪那么多废话?快回答我!”紫羽飞满不在乎的道。

“呃……”

高博嘴角抽搐了两下,承受不住此女强大的气场,乖乖回道:“这个要细说起来,话可就长了。我,高博,就大概跟你讲一下吧!”

他不失时机的提了一下自己的名字,才继续道:“所谓的十大名花啊,是指年龄超过十三岁的男麒麟子们组成的金麒联盟所策划的最重要的榜单之一,从第五届麒麟子入学后就开始有了,已有近千年的历史。”

“当时,据说是麒麟子们自发给天武帝的嫡长子,还是皇太子的林麒儿选太子妃用的。至于现在吗,就是为了选出全学宫至少十三岁以上的,公认的,长得最漂亮、资质最佳、才能最优、出生最高贵、气质最好、人气最旺……总而言之,就是综合水平最高的十个女孩子。”

林奇正在为紫羽飞的到来感到忐忑,当听到高博讲到林麒儿,忍不住插口道:“你胡说呢吧?林麒儿从来没当过皇太子,天武帝也从来没打算让后人继任皇位……”

“这个吗……我也是道听途说来的。”

高博一脸尴尬,他除了手艺好之外,其它几乎都一塌糊涂,历史当然也学的不怎么样了。

“那个鬼,你继续说!”

紫羽飞对这个榜单显然极为上心,不假思索,拖回原来的话题,“十大名花的十大候补又是怎么回事?”

高博眉宇间直冒黑线,但现在的话题是他最喜欢的,所以也就忍了,接着道:“十大候补,是指十三岁以下的女麒麟子中,最有潜力进入十大名花榜的美少女,算是一个补充吧!”

紫羽飞总算是搞明白了,继而则很不服气的道:“十大候补,我才排第三?”

高博讶然失笑道:“好家伙,第三你还不知足啊?上榜就意味着惊才绝艳,万众瞩目了。能排到前三,可了不得啊!”

紫羽飞心高气傲,哪里会满意,不悦道:“排在我前面的两个是谁啊?就你说的那什么并称双仙的绝世尤物。”

“那两个啊……”

高博一脸神往的表情,痴痴的道:“一个是雷仙子,一个是水仙子……说来两个我都见过呐!”

“雷仙子?水仙子?”

紫羽飞不耐烦的道:“到底是谁呀?快说!”

“雷仙子紫发雷瞳,其名为仙,是现今雷大公爵的掌上明珠,一身兼具雷族血脉和紫族血脉,着实一个绝世无双的人物,排在十大候补榜第二位!”

“姐姐?”

“仙儿姐?”

林奇和紫羽飞同时吃了一惊,失声道。

两人面面相觑,虽然都有些惊讶,但或多或少,皆认为理所应当。

紫羽飞撇撇嘴,一副老大不情愿的表情,又道:“那排名第一的是谁呀?”

“第一啊!第一是凌波踏浪的水仙子……”

高博又露出了痴痴傻傻的表情,“她的名字叫做甄淼淼,是洛神一族最新一代的翘楚人物。她黑发如瀑,华容如月,身姿婀娜,情窦初开的男孩见了那女孩,必会忘餐三日。”

“我跟那女孩是同一届入的学,而且还有幸分到了同一队里,只可惜啊,我成绩实在太差,给留级了,没能继续和她在一起。唉,或许,她连世上有我这么一号人都已经忘了吧……”

“鬼迷心窍!”

紫羽飞轻斥一声,嘀咕道:“姐姐排在我前面也就罢了,居然还有一个什么甄淼淼占着第一的位置,过两天一定要找时间会会那家伙。”

她小嘴撅得能挂油瓶,忽然转头看向林奇,威胁也似的说道:“你可不能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啊?更不能因为我才第三就嫌弃我!否则的话,我可饶不了你。”

“我……”

林奇张口结舌。

“第三?嘿嘿……”

高博有些幸灾乐祸的道:“依我看,你这第三估计也是保不住喽!跌出十大候补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你说什么?”

紫羽飞惊得花容失色,连忙问道:“为什么啊?有人后来居上了么?”

“这倒也不是……”

“那是为什么呀?”

高博忍俊不禁,笑着道:“昨天你当众宣布自个是林奇的未婚妻,这事全学宫都传遍了,男同胞们别提有多失望了。虽说他们都高攀不上你,但至少心里还有点幻想,现在连幻想都没了,你的人气怎么可能不暴跌?排名自然是要下去的!”

“可恶!可恶的男孩子们……”

紫羽飞紫眸喷火,恨得直要咬碎了银牙。

“那个,弟妹啊!我是林奇的铁哥们,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自家人要照顾自家人。学宫里你认识的紫族美女肯定不少吧?能不能介绍一两个给我啊?”高博试探着问道。

“滚开,那个鬼!”

……

第013章 飞翔的太阳!

“尿裤子的,有小媳妇了吗?”

“尿裤子的,不错吗,现在有未婚妻保护你了……”

“尿裤子的,祝你们早生贵子,再生个病秧子麒麟……”

“……”

麒麟子们接二连三的飞奔而过,走过林奇和紫羽飞时,大多都不忘嘲笑他们一番。

“我没尿裤子!”

林奇忍无可忍的大吼道,可这只会引来更多的嘲笑。

“我没尿裤子,是他们把药水倒在了我的裤子上。”他转头对紫羽飞说道,自觉非常有必要跟她解释清楚。

“嗯,我相信你。”紫羽飞点点头,嫣然笑道。

世界是如此冷漠,几乎每一个人都唾弃他,而这女孩却如此温暖可人,像一轮专门为他升起的太阳,难道这都因为自己是世上最后一个麒麟吗?

林奇虽如此想,心里也是温暖的,打心底感激紫羽飞带给他的安慰。

“紫羽飞,你怎么不跟上来和大家一起早修呢?”一个高俊的男孩来到紫羽飞跟前,质问道。

他长得极为英挺,相貌也属上佳,颇有些玉树临风的苗头,可以说与瘦小的林奇形成的了鲜明的对比。

林奇记不得这人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是第四队的队长,似乎是某个了不起的大族的子弟,是个留级的麒麟子,但不像高博那样是因为成绩不好留下的,反而是因为成绩十分优异,是以专门留下来担任队长的。

“我要和林奇一起早修。”紫羽飞看都不看这人一眼。

“等他完成早修,大半日都过去了,那得浪费多少时间,错过多少课啊?”

“错过就错过呗!”紫羽飞随口道。

这队长脸涨得通红,高声道:“我以队长的身份命令你,必须和其他人一起按时上课!”

“那你怎么不命令他呢?”紫羽飞搭着林奇的肩膀,慢悠悠的说道。

“他是个废物,根本跟不上我们的进度,没资格和我们一起修炼。”四队长下巴一扬,一脸嫌恶的回道。

紫羽飞莞尔道:“那你就把我也当成一个废物好了,我和我们家的小麒麟是废物搭档……”

“你!……”

四队长被噎得无言以对,愤而离去,临去时还撂下一句狠话,“你等着,我去告诉阿耶尔教授,让他老人家来教训你!”

“随你的便!”

紫羽飞俏皮的做个鬼脸,不但不担心,反而大觉有趣的样子。

四队长离开后,旋梯上空荡荡的,只剩下林奇和这女孩两个人了。

高博本想也赖一赖,跟紫羽飞再谈谈介绍紫族少女的事情,但毕竟没有她这么大的胆子,依依不舍的走了。

林奇一步一步艰难的往上攀,看身边的紫羽飞,则像鸟儿一样双臂张开,径直在旋梯窄窄的护栏之上走,轻飘飘的,如履平地,一点儿也不怕一旁十多丈高的悬空。

“羽飞姐,谢谢你昨天救了我……”

林奇开口道,昨天分别得太急,他都忘了表达谢意了。

紫羽飞转身用手指戳了戳他的头顶,嗔怪的道:“你难道忘了么,我可是你的未婚妻呀!帮你是应该的,你谢我做什么?还有啊,我的乳名叫作羽儿,以后只准你叫我羽儿,或者羽飞,不许叫什么羽飞姐姐,你自己不嫌麻烦,我听着还嫌麻烦呢!”

“羽儿?”

“对啊!我出生时,有一朵红云飘到我们家屋顶上,像一顶红色的华盖一样,里面藏着一缕紫阳圣火,凝结成了一轮小小的紫太阳。我刚一出来,那轮紫太阳就长出了一对翅膀,钻进了我的肚子里。”

紫羽飞一边走,一边说:“我妈妈常说,我是飞翔的太阳,是她的一切。呶!我肚子上至今还留着这么一个胎记呢!”

小丫头说着,转身朝向林奇,坐到栏杆上,毫无顾忌的掀起衣裙,把自己雪白的小肚子展示在他面前。

林奇又惊又羞,满脸通红,直红到耳根处。但他说来也不过是个八岁的孩子,还远远不到懂得男女有防的地步,加诸想起妹妹林凰儿与紫羽飞一样拥有紫阳血脉,出生时身上也留有一个奇怪的胎记,心中好奇,真就凑上去细看起来。

那是大约有他大拇指指甲盖大小的一块紫红色小胎记,圆圆的,浅浅的,位于肚脐之下,果真像是一轮紫色的小太阳一般。听过紫羽飞说过的故事,再看这个胎记,林奇大觉不可思议。

“因为你是我未婚夫,才让你看的。自打我记事起,除了妈妈,我还从来没有让任何人看过这东西呢!”

“喔……”

“你摸摸看。”紫羽飞忽道。

“啊?”

林奇吃了一惊。

“摸摸看吗!怕什么?又不会烫着你!”

紫羽飞直接抓住林奇的手,把他的手指按到那胎记上。

微微有些烫手的感觉,绝不是常人的体温,仿佛里面燃着一团火。林凰儿的胎记也有这种烫手的触感,只不过不及这“紫太阳”来的灼热。

“痒!”

紫羽飞是个碰不得的孩子,受不了林奇手指冰冰凉凉的触感,笑着一闪躲,直往后仰去,后边正是悬空高楼。

林奇大惊失色,毫不犹豫,伸出两臂,紧紧的箍住紫羽飞的小蛮腰。

他自知体弱力小,生怕自个的体重和力量捞不住紫羽飞,一瞬间连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

“放手啦!放手啦!小麒麟,你勒得我都喘不过气来了。”紫羽飞大声道。

林奇全身紧绷着,僵得如石头也似,耳听得呼唤声,才睁开了眼睛,却见紫羽飞正爬在他身上,自个则躺在旋梯上。

紫羽飞“噗哧”一笑,道:“吓坏了吧?”

林奇可笑不出来,身体刚刚一放松,就“呼哧呼哧”的喘起了粗气,一下子用力过猛,脆弱的心脏如何受得了。

“怎么了?你怎么了?”

紫羽飞哪里见过这阵势,慌得手足无措,连声问道。

“药!”

林奇奋力说道。

“药?什么药?”

紫羽飞扯出他身下的背包,取出里面的水囊,拔掉塞子,递到林奇口中。

林奇抓着水囊,一阵狂吞猛咽,须臾后,总算是缓了过来,见紫羽飞正抚着他的胸口,歉意的笑了笑。

这个不算意外的意外,显得惊险而刺激,使得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觉拉近了许多,手牵着手,一个在旋梯上爬,一个在栏杆上走,继续往上攀登。

“昨天,你怎么知道我被欺负了?该不会是偶然遇上的吧?”林奇犹疑的问道。

“当然不是了,世上哪有什么凑巧的事情。”

紫羽飞沉着脸道:“实话告诉你吧!这事我蓄谋已久了,昨天是专门去救你的,虽然把那些人统统修理了一顿,可现在想想,还是不解气!以后若是遇见那几个人,我见一次打一次!”

这女孩对自己如此温柔、体贴,对付起别人来,凶暴得如同一个小母老虎,看得林奇一愣一愣的。

“这事是你计划好的?”他好奇的问道。

“是啊!”

紫羽飞点点头,激愤的道:“你可不知道,当我听到你被人欺负的事,差点没给我气炸了,那时我就想好了,一定要好好教训教训那些个坏家伙们,杀杀他们的威风。”

“当时,我顾不上去士师堂看你,就直接请假回家了,求妈妈给了我几样宝器,才急急忙忙的赶回来。你复原后,我并没有现身,一直都悄悄跟着你呢!等那几个人终于出现了,我正好抓个现行,杀他们个措手不及。”

“单凭我自己的话,一次对付那么多一等二等麒麟子,可能有些麻烦,但有宝器在手,一个个的都不堪一击!这招叫做杀鸡儆猴,只要修理过这一帮人,以后就没有人再敢欺负你了!”

林奇感觉全身暖暖的,由衷的说道:“谢谢你,羽飞。”

“不准你跟我客气,再这样的话,我可是要生气的。”紫羽飞警告道。

“嗯。”

林奇重重的点了点头。

……

第014章 雷炜彤

自从紫羽飞转队过来,林奇的日子果然好过了许多,在她辣手教训了好些人后,就连当面辱骂他的人都少了许多。

这小丫头无法无天,纵然是冰冷无情的灰胡子,都不放在眼里,更别说是第四队队长,或者其他什么人了。

只可惜好景不长,她在第四队待了没几天,竟因资质实在太过优异,被破格提拔为一等麒麟子,直接离开雏虎营了。

要知道,雏虎营不同于其他麒麟子营,按照学宫规定,一般是绝不允许跳级的。就算雷仙儿那等妖孽一般的天才人物,也是待了足足一个学年,才升格为一等麒麟子的。

对此,林奇不但不感到失望,反而有些释然了。

在他看来,要想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就不该惧怕别人的欺负和凌辱,逆流而上,方能渐渐变强。躲在女孩子的裙子下面,不敢露头,是懦夫的行径。

更何况,紫羽飞虽然走了,余威仍在,短时期内,应该不会有人敢触他的霉头。

……

假日如期而至,当在麒麟学宫正门前看到娘亲的影子,他百感交集,半个月以来所遭受的屈辱和委屈一瞬间全部涌上心头,双眼不禁蒙上了一层雾。

若是换作以前,他肯定会一头撞进娘亲的怀里,可能还要掉眼泪,哭个不停,怎么哄都哄不住。

如今的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整天家黏在娘亲身边的孩子了,他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坚持,在心里暗暗发下誓言,一定要成为像父亲一样坚毅的男人,不到死的那一刻,绝不流泪。

他要成为一个能保护好娘亲的男子汉,而不是一个需要娘亲保护的长不大的小孩子。

既然身负麒麟的名号,他还要试着扛起这份沉重的荣耀,而不是把它踩在脚底,受人蔑视。

甚至,如果真有一丝希望的话,他愿意拼尽全力,勇敢的活下去,坚守到麒麟的血脉得以传承。

林奇一路小跑过去,停在了娘亲面前,他没有扑进她的怀里,更没有哭,只是发觉娘亲消瘦了许多,顿时就忘记了所有的委屈,转而心疼起娘亲来了。

雷炜彤手抚着儿子的头,定定的看了他须臾,浅浅一笑道:“走吧!今天晚上想吃什么好吃的,娘全部都做给你。”

“嗯!”

林奇兴奋的点点头,立马说出一连串平时最爱吃的菜肴的名字,可说着说着,心里蓦地有一个莫名的声音响起:“不知道雷恒今晚会不会来,我可不愿意跟那家伙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他略感讶异,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突然这么想,迅速甩去这个念头,“他爱来不来,关我什么事?我吃我的饭就是了!”

雷炜彤像往常一样双手拢在袖子里缓步而走,见儿子居然破例没有抓着自己的衣角,心随意动,若有所思,眸中变得水光莹莹的,开口道:“在学宫里怎么样呀?交朋友了么?有人欺负你么?”

林奇当然不想娘亲知道实情,却也不愿意跟她撒谎,只是道:“挺好的,我学到了很多很多东西,也交上朋友了。”

“哦?交了几个朋友啊?男孩还是女孩啊?”雷炜彤饶有兴致的追问。

“一个男孩,一个女孩。”

林奇如实回道,男孩除了高博还能是谁?今次回去,还要为他拿许好的正八面体灯石呢!这厮生怕自己给忘了,临别时明示暗示提醒了不下十遍。

至于女孩,自然是紫羽飞了。把未婚妻也充作朋友,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谁叫他不受人待见,交不上朋友呢!

走到街口,麒麟府的四轮马车正等着他们娘俩。马车夫是一个白发苍苍的独目老军官,一只眼睛在从军时被弄瞎了,黑色的眼罩遮掩不住从眼窝里辐散出来的一条条仿若刀刻的伤痕,看上去触目惊心,很难想象那是被什么人伤到的,抑或是被什么东西伤到的。

老军官的来历很神秘,虽然是他们家专属的马车夫,雷炜彤却十分尊敬他,称他为徐公,每日三餐,要么是让林奇给送去,要么是亲自送去。

据说,老军官是看着林梦龙长大的,林梦龙待他如父亲一般,林奇自然把他当作自己的爷爷。

林奇不知道他的舌头是不是也给残害过他的敌人拔掉了,反正他从没有听这老人对自己说过哪怕一句话。

和绝大多数人一样,老军官并不待见他这个病弱不堪的麒麟,尤其是林梦龙病逝之后,就显得更加冷漠了,与他的监席教授灰胡子差不多是同一类人。

在夏都城,林奇见过不少这样的老人,他们大多身经百战,在一场场惨烈的战争中侥幸存活下来,不但身体上伤痕累累,心中也布满了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痕。

……

马车一路驰骋,最终进了雷公爵府,麒麟府就座落在雷府之中,可以说是一座府中之府。

麒麟一族有过辉煌的过去,怎会没有本族的府邸,只是在这一族没落之后,传人凋零殆尽,巨大雄伟的府宅根本用不着,空荡荡的,早已成了观光的遗迹。

勉强传承的血脉,只有强大的雷族才能守护,是以把麒麟府迁到了雷府,方便雷公爵照拂。

所谓的麒麟府,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小院子,简洁、幽静,除了独目老人徐公兼任马车夫和门卫,只有他们娘俩居住,没有仆人。

傍晚,雷炜彤做了一大桌子美味,犒劳归家的林奇。

事与愿违,雷家少爷雷恒果然循着香味来了,堂而皇之和他们母子坐在一起,仿佛从未发生过数日前他见死不救的事情一样。

林奇没有跟雷炜彤提过此事,也不打算告诉她,雷恒对此似乎完全不在意,音容神情一如往常。

他不明白那日雷恒为何不帮自己,以他强大的武力,不过举手之劳而已。唯一让他感觉舒服一点的解释就是,雷恒与灰胡子或许是出于同样的心思,希望他能够独自坚强起来,在逆境和痛苦中成长。

林奇和雷恒平日间就几乎没有什么交流,如今依然形同陌路,雷炜彤倒也没有瞧出端倪来,时不时给他们两个夹菜,问他们各自在学宫里的事情。

在雷恒的言谈中,林奇得知雷仙儿的确在开学不久就离开夏都城,去了红帝城,所以才没来看望自己。

红帝城是夏都城的卫城之一,也是最重要的卫城,城中筑有一座巨大的鹰巢,名曰红鹰巢,里面豢养着大大小小近千头鹰兽,是全国各地的鹰巢中最大的一座,被称为“鹰王宫”。

鹰兽是一种亦鹰亦兽的神奇生物,长着老鹰的头颅,野兽的身体,拥有一对长长的翅膀,和四只强健的爪足,体表附有长羽和兽毛。

它们与盘瓠一族所守护的盘瓠犬一样,同为夏国的护国圣兽,极其珍贵,拥有很高的地位,隶属于风神军,只有修为高深、能力超凡之人才能驾驭得了。身为飞廉营一员的雷仙儿,此去正是要寻找属于自己的鹰兽。

不出意外的话,雷仙儿这两天内就会回来,林奇心中暗暗期待能近距离接触鹰兽的那一天,因为他与父亲林梦龙一样,一直有成为鹰骑士的夙愿。

然而,连父亲那等强大的存在都无法成为鹰骑士,更遑论病弱不堪的他了,这注定只会是个美好的愿望。

若能摸摸仙儿姐的鹰兽,甚至是央求她带自己一程,对他来说,也可算是得偿所愿了吧?

“鹰兽是非常非常骄傲的圣兽,怎会随便让人骑在自己身上?如果它肯挑选一个中意的鹰骑士做主人,允许他驾驭,这就已经很难得了。让第二个人骑乘,这种事情一般来说是不可能发生的……”雷炜彤嘴角带着一抹淡笑,对天真的儿子说道。

林奇讶然道:“你的意思是说,不是鹰骑士选鹰兽,而是鹰兽选鹰骑士啊?”

“这也不是绝对的。”

雷炜彤道:“鹰骑士可以选鹰兽,鹰兽反过来也会选择鹰骑士,只有两者相互中意,才能产生骑士契约,成为共同战斗的伙伴。”

“不过,有时候事情也会变得很有趣,当鹰骑士中有鹤立鸡群、极为优秀的人出现时,就可能发生许多鹰兽争抢同一个鹰骑士的场面,胜出者方能获得心仪的主人。你仙儿姐此去,我估计十有八九会惹得红鹰巢大乱一场了……”

林奇听得大觉有趣,忍不住大笑起来,很想看看那到底会是怎么一个光景。

“姑姑年轻时也曾是鹰骑士吧?”雷恒忽然插口道。

“这是十几年前的事了,想不到你居然会知道,应该是仙儿那丫头告诉你的吧……”

雷炜彤先是一惊,继而则笑道:“记得那时我和仙儿一样,还是个十岁出头的小女孩,作为优秀的四等麒麟子,被选进飞廉营,作为鹰骑士培养,在红鹰巢挑选鹰兽的时候,还真引发了不小的骚乱呢!”

雷恒用拳头支着下巴,感兴趣的追问道:“那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你的鹰兽呢?”

“后来……后来有一头纯黑色的雄性鹰兽以绝对的强力胜出了,它当时还非常年轻,但个头却仅次于红鹰巢的王,一对黑翅膀没来得及长全,翼展就有近三丈长了。我其实也中意这头鹰兽,当然顺理成章选择了它,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黑凤,从此就一同往来于夏都城和红帝城之间……”

“你们要知道,鹰兽和鹰骑士一般都是雄配男,雌配女,雄鹰兽绝少会选择女骑士为主人的。黑凤之所以会选择我,可能是因为我那时候大大咧咧的,比男孩子还像男孩子吧!……怎么样?你们一点儿也看不出来吧?我在麒麟学宫时,可被同伴们戏称是巾帼女丈夫呢!”

雷炜彤很容易就陷入了年轻时的回忆之中,说得津津有味,神采飞扬。林奇是捉着娘亲的衣角长大的,常常看到她露出这样的表情,发呆,痴想,回忆往事。在他看来,自打父亲病逝后,娘亲就是靠回忆在活着的。

她继续道:“仅仅过了两年,我和黑凤就在飞廉营崭露头角,率先毕业,加入了风神军。我们一起执行过很多艰巨的任务,去过太多地方。到北方的大漠和草原监视金帐汗国的骑兵,到北极冻土之地测量绘图,到西极城递送紧急军报,到东海与夜阳宫的蝙蝠骑士团作战,到各地追捕罪大恶极的逃犯,甚至是深入到南方婆娑帝国领空调查阴影之地的隐秘……因为表现优异,屡立战功,穿着黑色战衣,骑着黑凤的我,还赢得了黑凤凰的称号呢!……”

说到此,雷炜彤露出了难得的灿然笑容,仿佛回到了当初英姿飒爽的年纪。

而接下来,她则怅然道:“再后来……我放弃了鹰骑士的身份,与梦龙结了婚。他身负最后的麒麟之名,最重要的责任就是传承血脉,复兴麒麟一族。从那以后,我一直都待在夏都城,一开始的时候,黑凤常常会飞来看望我。我跟它诀别之后,它就再也没有来过了。那之后它还飞往各地,继续执行任务,却从没有让第二个人骑乘过……我听说,八年多前,它成了红鹰巢的王,直到现在……”

“假如姑姑当年不嫁给姑父的话,肯定能成为当今夏国最伟大的鹰骑士!”雷恒如是说道,说得斩钉截铁。

“傻孩子,命运是不能假设的,只能勇往直前的走下去。再说了,如果当初我没嫁给梦龙的话,就不会有我的奇儿了……”雷炜彤说着,怜爱的看向林奇。

“我吃饱了……”

林奇心痛得厉害,再也忍受不住,低着头离开了桌子。

当脱离娘亲和雷恒的视线后,他以最快的速度跑到自己的房间里,拿起水囊,就往嘴里灌回阳水。

“咕咚咚”连喝七八口,他心血滚涌,猛地呛了出来,颓然的跌坐在床脚,整个衣襟都给沾湿了。

他忽觉喉头发甜,一阵恶心,纳头呕了出来,猩红的鲜血洒在地板上,仿佛一朵血色的花,娇艳、怵目,看着令人直打冷颤。

……

第015章 帝像大道

奔跑大道,又名帝像大道,窄窄的,并不宽阔,目测仅能容纳两三架马车并行的样子,只容许步行,绝对禁制车马。

一路上花香弥漫,古树繁荫,几乎不见什么店铺门面之类,人们都有说有笑的步行过往,尤其有成群成群的少年兴奋的跑来跑去,还有诸多父母带着幼弱的婴儿在这里蹒跚学步。

在商业极度发达、繁盛无比的夏都城,这里显得分外清幽,分外干净。

这条大道无疑是夏国最有名的大道之一,那些个能同时容纳十六架马车并行的主干道,也不及这条大道来的有名气。

据说,天武大帝林泽年轻时,常常带着还是少年的雷帝雷帅、女武神叶萱,在这条道路上奔跑、嬉闹。

后来他一统天下,荣登九五,做了皇帝,有了孩子后,仍时不时穿上布衣,带着孩子们来此游走,和他们嬉戏。

书中记载,在武帝一百二十八岁高龄,最后一次出征前夕,还跟自己最小的几个孩儿到这里现身过。

轰轰烈烈的护国战争从武帝踏出夏都城的那一刻开始,在彪炳史册的天陨之战中,他亲率黑旗军和天武军展开反击,以无可比拟的气势迫使庞大的天树军团全线溃退,追屠万里,手刃天树皇帝,数位天树王,斩杀敌将敌兵无算。

得胜凯旋时,天武帝还未归还夏都城,就在城外的小河边溘然长逝,为后世留下无尽的猜想和遗憾。

人们为了纪念伟大的天武帝,将这条小路更名为奔跑大道,此路不准车马穿行的禁令也因而设立,任何人都不得违反。

在夏都城长大的孩子,基本都是在这条路上学会走路的,说是能沾染天武帝遗留下来的一丝精气神,林奇作为那人的血裔,当然也不例外。

他至今还记得和父亲、娘亲,还有白雷哥哥,可爱的林凤儿和林凰儿,他们一家人在这条路上留下的永远难忘的回忆。

麒麟学宫离这条路不远,他与高博约好在这里见面,好把从家里偷偷拿出来的一块正八面体灯石交给他。

所谓灯石,又唤作天石,是世间最普遍的照明工具天石灯的光能来源,由紫星一族独家出产。一般来讲,灯石面数越多,形状越规则,品质就越高,相应的价值便越高,一块正八面体灯石,足可以称之为宝物了。

……

林奇穿着麒麟子制服,背上没有麒麟一族的家徽,人们便认不出他来,既没有仰视的目光,也没有鄙夷的眼神。作为一个在夏都城并不稀罕的麒麟子,混迹在人群里,实在是一件既轻松又有趣的事情。

他出来早,走走停停,意兴正浓,忽听前方一阵喧哗,鸡飞狗跳的,乱作一团,咒骂声,惊叫声,此起彼伏。

“让开,让开,让开……”

只见不远处一个高高瘦瘦的黑头发少年逆着人流,一路横冲直撞而来,手中抓着一根长线,线上系着一架猎鹰造型的飞天鸢模型。

木鸢在七八米高的半空中顺着奔跑大道快速飞遁,发出“笃笃笃”低沉的轰鸣声,拉扯着那少年不得不奋力追赶。

“这家伙,真是的……”

林奇哑然失笑,少年正是高博,在放他最喜欢的飞天鸢模型呢!之所以系根绳子,自是怕木鸢撞坏,或是飞得太远找不到了。

高博狂风也似扑将过来,路上的行人避之惟恐不及,纷纷指责咒骂他。

“林奇!快让开……不!快跟上,我估计……这宝贝还得飞好一会儿呢!”

高博飞也似掠过林奇,早看到他的影子,急急忙忙地说道。

这厮满头大汗,身上亦是汗流浃背,不知已跑了多久,估计从奔跑大道尽头处就开始起步了。

林奇还没来得及应一声,高博已然跑远,便赶紧拔腿追了上去。

这一跑,就是足足小半个钟头,筋疲力尽的高博为了躲开两个学步的小孩,把一个又胖又壮的妇人撞了个满怀,狼狈摔倒在地。

他本想放开绳子,奈何自己为保险起见,把绳子系在了手腕上,情急之下,哪里能解得开。

飞天木鸢被一拉扯,受到反向而下的力,即冲着地面一头栽下来。

“不!”

高博目眦欲裂,锥心一般的惨嚎。

“嘭!”

木鸢猛地撞到地上,撞了个结实,当场就破成碎片,“轰”的一声,绽出灿烂的白光,强烈的气流像旋风一样扩散开来,把大大小小的木屑吹得随处乱飘。

木鸢是飞舟的缩小版模型,虽然小,但却五脏俱全,支持动力的能量来源于紫族出产的另一种奇石,风光石。这种石头能够释放出强劲的风能,不是很稳定,在没有足够的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一旦受到剧烈碰撞,肯定会爆炸。

“我的木鸢……我的木鸢啊!”

高博扯着身下胖女人的胸襟,欲哭无泪的嚎道。

胖女人气得满脸铁青,柳眉倒竖,挥起肥嘟嘟的大手,五指揸开,像熊掌一样甩在他的脸上。

“啊哟!”

一声痛呼,高博径直被打得斜斜飞起,落在地上。

“小流氓,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敢吃老娘我的豆腐?”

胖女人站起身来,理直气壮的骂了高博一通,就领着两个孩儿扬长而去了。

“木鸢……木鸢……我可怜的木鸢啊!”

高博爬在地上,一边脸颊肿得老高,嘴角噙着一丝鲜血,看着散落一地的木鸢碎片,悲痛至极。

“师兄!……”

林奇好容易才追上来,勾着腰,气喘吁吁的道:“你,你爬地上干吗呢?”

“我的木鸢,我的宝贝木鸢啊……”

他抬头看过来,失了魂也似看着林奇,口中呓语着,两只眼睛汪满了泪水。

……

十几分钟后,林奇帮高博把残留的碎片捡起来收好,两人并肩坐在道路一边的长椅上。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话来安慰这位大受打击的师兄,只是把珍贵的正八面体灯石交给了他。

高博拿到灯石后,喜出望外,果然由悲转喜,爱不释手的把玩这个神奇的物件,不敢置信的道:“想不到你真就带来了呀?”

林奇无奈一笑,道:“你都把灯石两个字写到我手心里了,我能不带来吗?”

“咳咳……”

高博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自语道:“这枚石头拿到当铺里,至少能换十个金币,冒点险带到黑市,最起码能卖十五个金币,足够我买十几架木鸢模型的材料了!”

“你要把它给卖了呀?”

林奇一脸愕然,惊道:“那你晚上照明怎么办呀?”

“这个吗……你既然能给我拿一块来,肯定有办法再拿第二块吧?反正你们家也不缺这东西。”高博眼中闪着狡黠的光,厚着脸皮,吞吞吐吐的道。

饶是好说话的林奇,听了这话后,小脸也沉了下去,心里着实不是滋味,十分坚决的回道:“不行,不行,绝对不行!正八面体灯石可不是普通物件,我家也就有数的几块,拿一块都提心吊胆的,哪能再拿一块出来?”

高博并不放弃,眼珠一转,继续道:“既然你家里拿不出来,咱们也可以到别处想办法吗!”

“你什么意思?”林奇狐疑的问道。

高博第一次张嘴时,他或许没有多想,如今这厮居然又腆着脸要第二块,他心里已经确定,这家伙八成不是什么好人,属于可与为善,可与为恶之辈。

“你忘了么?你还有一个了不得的未婚妻呢!他们紫族可是造这玩意的,拿个十块八块出来,跟玩似的。”高博故作轻松,试探着说道。

“十块八块?”

林奇本就难看的脸色顿时塌了下来。

“不不不,我就这么一说而已。”

高博忙道:“好歹再帮我弄一块,最后一块,绝对是最后一块!好兄弟,师兄求你了。”

林奇理智上是不太愿意的,可终究还是答应了,他可不想连这个唯一的“朋友”的失去了。

“走,和我一起到黑市逛逛去。”

高博兴奋无比的道,映着阳光的脸上再也找不到一丝木鸢摔坏的悲伤。

一听“黑市”之名,林奇本能的就有些怯怯的,开始打退堂鼓了,明知故问道:“去黑市做什么?”

“当然是去卖掉这块灯石啊!如果到典当行里换钱,店主少说要黑掉我五六枚金币呢!我可不干这种傻事。”

高博说着,眉毛一挑,戏谑也似的道:“你该不会是怕了吧?放心,咱们穿着这身麒麟子制服,没有人敢打咱们的主意!”

林奇脸上一红,犹犹豫豫的道:“谁说我怕了?去就去,区区黑市,我可不怕!”

高博朗声大笑,当下就带着他出发了,朝那所谓的黑市而去。

……

第016章 千年恩仇

正如高博所说的,以他们堂堂麒麟子的身份,即使在险恶的黑市上,也没有人敢打他们的主意。

一块完好无损的正八面体灯石,卖了足足十六枚金币,相当于一百六十枚银币,这么多钱,足够让一个普通的成年人在夏都城十分体面的生活一年。

他们离开交易所后,直接去往材料市场,购买了许多制作飞天鸢和神行车模型的材料,才踏上归途。

林奇几乎从没有在市井中转悠过,这一遭走下来,长了好一番见识,完全可以说不虚此行。

日午的时候,他们吃过饭,甚至到一家茶堂里坐了许久,一边喝着浓茶,一边听说书先生讲雷帝北伐金帐汗国的故事,听得津津有味,大觉有趣。

“今天这个说书先生我最讨厌了,总是信口开河,胡言乱语,上次还说雷帝是雷神转世之身,这回又说是雷神之子,反正就由着他那条三寸不烂之舌瞎扯呢!”

高博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大包,臂弯里还架着两个长长的木盒,一边走,一边对林奇说道。

林奇“嘿”的一声道:“进茶堂前,你不是跟我说了吗!说书先生嘴里的故事大多是添油加醋杜撰来的,当不得真,凑凑热闹就是了,现在怎么反过来向我抱怨了?”

“这倒也是……”

高博先是干笑一声,继而则来了兴趣,道:“对了,差点忘了,你可是麒麟一族的唯一血脉了,雷帝到底是什么来历,你应该知道一些内情吧?该不会真是什么降世神子吧?”

“这世上哪有什么神仙呀?身为麒麟子,你也跟着瞎起哄!”

林奇翻翻白眼,道:“其实,我所知道的和正史中记载的没有多少差别,说书先生说得虽然夸张了些,但大体上还是尊重史实的,毕竟夏国的成年人八成以上识得文断得字,大多都通一点历史的。”

“书里面到底是怎么写的,你给我讲一讲呗?反正回去的路还长着呢,闲着也是闲着,你就帮我长长知识嘛!坦白跟你说,我对历史这东西,实在是一窍不通呐!”高博毫不脸红的说道。

林奇心中大呼交友不慎,脸上则全是苦涩的表情,不过想到能像那说书先生一样给人说故事,倒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他抓着脑袋想了须臾,没能想出一个堪比那位说书先生的华丽的开场白,在高博的催促之下,终于开口道:“雷帝生来并非古夏土九州之人,他的父母是生活在南方荒蛮之地的林地人。他出生时,天有异象,如铁的黑云堆积如山,遮蔽了整个天空,向古老的森林沉沉压下,艳阳高照的白日,转眼就变成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哭声响起,天降雷暴,密密麻麻的雷球和闪电像雨水一样倾泻而下,把偌大一座山连同山上的整个寨子,生生轰成一片焦土,老老少少几百人,全部死于非命,而婴孩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起先,林地人还把这孩子当作天神一样供奉着,但每隔一段日子,他就会无缘无故遭受天雷亟顶,许多人因被波及到而丧命。于是乎,天神转而成了人们憎恨仇视的妖魔。林地人笃信世上有神人魔怪,不敢谋害他的性命,便将之弃在了猛兽出没、无有人迹的南墟森林里,让他自生自灭。”

“因为在雷火中降生,日复一日的沐浴雷电,他虽是稚弱的婴孩,力量和生命力却远远超于常人,再加上御使雷霆的神奇能力,并没有死去,一个人顽强的活了下来。林地人视他如梦魇,唯恐惹来天罚,不许他靠近村子半步,更不允许他与任何人接触。如此,他便离群寡居,学习虎、豹、熊、罴等猛兽的习性,身穿兽皮,茹毛饮血,独自一人,像野兽一样懵懵懂懂的生存。”

“适时,天武帝因遭奸人陷害,流落苍龙岭,在南墟森林游荡时,发现了一座常年为积雷云所笼罩的光秃秃的黑色高山,山峰如剑指天,天穹中悬着一颗由雷电聚合而成的巨大球体,仿若苍天之眼,是以上山探奇,结果就发现了还是孩子的雷帝。”

“雷帝第一次见有人类胆敢爬上他的山,惊奇无比。他遭人类放逐,遭人类仇恨,反过来对人类自然也抱有仇视心理,毫不犹豫向天武帝发动攻击,于是二人展开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激斗。天武帝那时年近二十岁,神功渐成,雷帝纵然再强大,作为一个孩子,也完全不是对手,很快就被逼到绝境。无奈之下,他手持一根黑棒,不知用了什么法门,居然将天空中的雷霆引下,轰向天武帝。”

“天武帝虽惊不惧,手持惊龙宝枪,将那雷霆接住,再引入地下,虽然被电得浑身焦黑,一条胳膊更是皮开肉绽,却史无前例的没被劈死。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天武帝并没有动杀掉雷帝的心思,而是试着跟他交流,而雷帝把这个受了雷亟却存活下来的男人当成了同类,高兴还来不及,哪里还会继续抱有敌意。”

“就这样,天武帝和雷帝结为莫逆之交,关系如同父子兄弟,一手把他拉出了人与兽的边缘,教他像人类一样直立行走,吃人类所吃的熟食,说人语,穿人类的衣服。再后来,天武帝离开南荒,把雷帝也带到了人间,就像当初的自己一样,横空出世,震惊天下。”

“……”

林奇不像说书人那般会说故事,但雷帝的故事本身就充满了传奇色彩,高博听得神乎其神,如痴如醉,一向话多的他,竟一次也没有出言打断。

二人一路有说有笑,虽然都拿着重物,走着却甚为轻快,浑然不知疲倦。

在通过去往奔跑大道的小径时,高博注意到不远处有至少十个人聚在一起,横在路中间,大多都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其中一半以上都穿着高等麒麟子制服,便侧头对林奇悄声道:“前面那几个人似乎不是善类,我们最好小心一点。”

林奇一见有麒麟子的身影,心中立时生出不好的预感,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

“嚄?”

正当他们小心翼翼的穿过这些人时,有个比高博还高上半个头、手拿折扇的青衣少年一转头就认出了林奇,“兄弟们,快来瞧呀!这不是麒麟一族最后的血裔吗?”

此言一出,一群人顿时围拢上来,大呼小叫的,争相凑到林奇的面前,不怀好意的打量他。

高博一侧身站到林奇身前,放下手里的东西,对着青衣少年拱手作揖,笑着道:“恕小弟眼拙,公子……莫非就是青龙一族七公子公孙攸?”

青衣少年有点儿意外,多看了高博一眼,“你知道我?”

高博不吝辞色的奉承道:“公孙公子乃是青龙一族九小龙之一,才名在外,小弟早有耳闻,当然是知道的。小弟早就想见见公孙公子的风采,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啊!”

“不敢不敢。”

公孙攸摆摆手,道:“敢问阁下高姓大名啊?”

高博道:“在下高博!”

“什么博?”

“高博。”

“高什么?”

青衣少年有意刁难,众人起哄大笑。

“高博。”

高博并不着恼,陪笑着说道。

“好吧!”

青衣少年道:“看在你还懂那么点规矩的面子上,今天就放你走吧!”

“多谢,多谢!”

高博大喜,拿起东西,拉上林奇便走。

“慢着!”

青衣少年将折扇一横,拦在二人身前,冷冷道:“我说放你走,可没说放他走!”

“请问公孙公子还有什么事吗?”高博苦笑一声,问道。

“这个么,你就不必知道了,想走的话就赶紧走,趁我还没有改变主意!”公孙攸以警告的语气说道。

高博回头看看一直沉默的林奇,一句话都没说,一跺脚,拾起东西,转身一溜烟跑路了。

“看来你这朋友不怎么可靠啊!说跑就跑了。”

青衣少年看着高博灰溜溜逃走的身影,戏谑着说道。

“你们……想怎么样?”

林奇握紧双拳,面无表情的道。

毫无疑问,这些人是专门冲着他来的,今天恐怕是难逃一劫了。

少年“哗”的展开折扇,扇面上露出一个曲曲拐拐、如龙似蛇的墨色古字,赫然是一个“龙”字,充满了飘逸、邪异的味道。

“实不相瞒,本公子乃是上古御龙氏一族的分支,尊贵的青龙一族的血脉。”

公孙攸道:“我的先祖公孙渊曾是南方洞泽的霸主,人称蛟魔王,占据八百里汪洋水泽,数千里沃野良田,力压群雄,傲视天下,无人敢小瞧,但最终却折在了天武帝的手上。据说,老祖的脑壳被惊龙枪一枪刺成了碎片,死得十分惨烈,安葬时尸首不全,只得用黄金雕了一个龙头代替!你是天武帝的后人,我是蛟魔王的后人,我今日来,正是为祖先讨个公道的。”

林奇闻言,不由得笑出声来,无奈的道:“天武帝驾崩已经有八百多年了,麒麟一族传承了数十代,你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到我们衰落到只剩一个人才来,可真会挑时候啊!”

“笑什么笑?再敢笑,老子撕烂你的嘴!”

一个虎头虎脑的半大男孩冲上来,一把抓住林奇的领子,扯到近前,嘴巴张合间,露出一口骇人的细细密密的尖牙。

林奇对这人有些印象,尤其是他那一口异乎常人的密集的尖牙利齿,应该是之前就欺负过他的一个家伙。

“斯文,注意斯文!”

公孙攸合拢折扇,隔开那满嘴尖牙的男孩,不羞不恼的道:“俗话说得好啊!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对我们这些人来说,则是千年不晚。”

“你瞧瞧,这位是犬马一族的后人,他们那一族在千年前统治着西域的一个古老王国,却被天武帝举手间灭了国,整个王族几乎被屠了个干干净净,幸亏留下了孩子,才没有灭族,有了后来的犬牙一族。当然,犬马一族当时极为残暴,常以杀戮为乐,最恶劣的是他们喜欢吃两脚羊,实在是肮脏卑劣的一族,的确该杀。”

“公孙攸,你胡说什么?”尖牙少年厉声道。

“莫急,莫急,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吃人的是犬马族,不是你们,你们犬牙一族早就改邪归正,成为夏国战功赫赫的一族了,这一点毋庸置疑。”

公孙攸淡笑一声,又对林奇道:“虽然说伟大的征服者是不受谴责的,但不管怎么说,破国之恨,灭族之仇,这是永远无法彻底遗忘的……还有这一位,铁塔一族的后人,你见过的,但应该是记不得了吧?”

林奇看向一个比普通成年男子还要高大许多的少年,果然有些印象,但见他脸上一个个重叠的小掌印,顿时明白,他应该是被紫羽飞修理过的那个大个子。

“九百多年前,古鹰狼国远征夏国,鹰狼军先锋军团中有一个号称无敌的战士,名曰铁托,他身高超过三米,据说拥有远古神灵的血脉,铜皮铁骨,刀枪不入,能徒手打死大象,撕裂狮虎,世上绝没有人是他的对手。他作为先锋战士,听闻天武帝的种种传说,特意摆阵单挑,想一战挫败大夏军队的士气。”

“然而,三个回合不到,铁托重逾五百斤的战斧就被天武帝一枪打飞,高大雄壮的身体被震得酥软,乖乖跪伏在他的马下,竟在阵前被生擒了。鹰狼国败退后,天武帝非但没取走他的性命,还认为他的巨人血脉是人族的财富,不应该就此消亡,故而邀请他加入夏国。铁托本身是强者,当然也崇拜强者,愿意效忠。天武帝将他带回夏国,还不惜用近万名鹰狼军俘虏换回铁托的家人,于是就有了后来的铁塔一族。”

“因为祖先的誓言,近千年来,铁塔一族一直追随麒麟一族征战四方,从没有过悖逆之举。但麒麟一族业已衰落到如此地步,再也不值得铁塔一族继续效忠了,他此来正是要取回铁托当年失去的尊严和发下的誓言!”

“总而言之,我们这些人今天把你截在这儿,是有仇的报仇,有怨的报怨。你可不要认为我们是恃强凌弱欺负你,你的祖先天武帝当年天下无敌,打败了太多英雄,传说连天上的神仙都不放在眼里,不也是恃强凌弱吗?”

“报仇,报怨……哼,你说得倒好听,其实不过是小孩子过家家罢了!”

林奇越听越觉得可笑,丝毫不惧的道:“你们不就是想欺辱一下我这个最后的麒麟么?尽管放马过来好了,反正我身体病弱,不是你们之中任何人的对手!”

公孙攸狭长的眼睛微微一眯,脸色有些不好看,继而则咧嘴笑道:“我公孙攸好歹也是上古御龙氏一族的后裔,家学渊源,血统高贵,怎会像那些野蛮人一样把你堵在厕屋里毒打一顿了事。我有一个更好、更斯文的提议,只需你按照我说的去做,保证你不受半点皮肉之苦。”

“兄弟们,演练起来!”

公孙攸一声令下,十多人很快排成一列纵队,各自叉开双腿,形成了一个“人”字形的通道。

“你应该看出来了吧?”

公孙攸站在最前面,同样叉开两腿,笑着道:“只要你乖乖从我们所有人的胯下爬过去,我们之间的仇怨就一笔勾销,从今往后绝不再找你的麻烦!怎么样?这个提议如何啊?”

……

第017章 鹰骑士

林奇气得小脸煞白,瘦削的面皮微微颤抖着,两只小拳头紧紧攥起,简直要捏碎了骨节,用斩钉截铁的口气大声道:“休想!你们休想!除非我死了!”

公孙攸平和的脸色瞬间阴沉下去,直起身来,慢悠悠走到他跟前,冷冷道:“敬酒不吃吃罚酒,这可是你自讨苦吃,万一被打残了,可别后悔!”

林奇当然明白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什么,毒打、羞辱、谩骂,这些他都经历过了,并没有什么可怕的。

事实上,此刻他的心里热血涌动,满满的都是勇气,有生以来,还从来没有这么勇敢过。

他嘴角带着一丝莫名的笑意,冲着这些用轻蔑的眼光仇视着他的孩子们放声道:“你们尽管过来吧!要打要骂随便你们。我是世上最后一个麒麟,我身上流着大夏开国皇帝林泽的血。我叫林奇,是红帝林成的后裔,是林梦龙的儿子,我不怕你们!我连死都不怕,还会怕你们?不管你们中的谁,若有哪怕一丁点的气魄,就过来把我杀了好了。你们谁敢?谁敢?谁敢杀我?”

他一连问了三次,声音一次比一次高,直问得这些每一个都强过他百十倍的孩子们张口结舌,无以应答,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所措起来。

毕竟他们都还只是孩子而已,只是抱着一些天真、愚蠢的想法来欺负弱小的,何曾想过杀人,而且是杀麒麟一族的后人。

“你,青龙一族的是吧?你来杀我啊?为你的祖先报仇雪恨!”林奇紧盯着公孙攸说道。

公孙攸脸色难看到了极点,站在原处,不为所动。

“你,犬牙一族的是吧?你来杀死我,为犬马国,为犬马一族报仇!”

满口尖牙的孩子向左看看,再向右看看,不但没有向前踏出一步,反而莫名其妙后退了半步。

“你,铁塔一族的公子,杀死我对你来说应该很容易吧?以你的祖先巨人战士铁托的名义,你敢不敢动手?敢不敢?我的祖先天武帝曾在两军阵前打败了铁托,你作为他的血裔,就在这里杀了我,取回你们那一族的誓言!”

高壮少年羞得满脸通红,张口结舌,愣在当场。

“还有你们!你们敢吗?敢杀了我林奇,替你们的祖先报仇吗?”林奇扫视着其余的人,铿锵有力的问道。

“我用麒麟一族一千年的荣耀打赌,你们不敢,你们谁都不敢,因为你们都是胆小鬼!”

林奇冷笑一声,继而则大声吼道:“你们来呀!来羞辱我,来打我呀!让你们死去的祖先们好好瞧一瞧,他们的后人到底有多厉害,有多英雄,用一只手就可以欺负麒麟一族最后的血裔!”

“如你所愿!”

公孙攸上前一步,右手狠狠甩过,手背“啪”的一声打在林奇脸上,力量之大,直接把他打倒在地上,嘴角立时流出血来。

“兄弟们,这小子都求着让咱们欺负他了,如果不满足他,倒是咱们的不是了。不过,我话可说在前头了,下手时掌着点分寸,这病秧子从小体弱多病,万一不小心给打死了,不管是哪一族的,都要惹上大祸,在场谁都脱不了干系!”公孙攸说着,面无表情的走到一边。

他回头看时,却见没有一个人上前来,登时就乐了,大笑道:“你们怎么了?难道被这病秧子给吓住了么?还不上等什么呢?”

“说什么蠢话?我会被他吓住?”

犬牙一族的少年率先上前,提起林奇的头发,就往他脸上“啪啪啪”甩起了耳光。

“大家不用着急,排好队,一个一个的来,省得这小子指责我们这么多人欺负他一个!”公孙攸拦下其他几个跃跃欲上的孩子。

……

挨了公孙攸一个耳光,林奇就有些恍惚了,接着又被几个人先后蹂躏过,他完全没有印象,只是就这样默默的承受着。

“呦!”

忽然一声凤鸣传来,响彻天穹。

窄窄的小径为一片巨大的阴影所覆盖,仿若云影飘过,继而则有“呼呼”的劲风自上而下刮来。

孩子们抬头看时,全部惊了个目瞪口呆,只见一头半兽半禽的黑色巨物正落在屋顶上,强健的爪足抓着屋脊,长着尖喙的巨大头颅向下探出,两只鹰眼足有拳头大小,黄色的眼白上嵌着黑光幽幽的瞳孔,散发着慑人的目光;它双翅张开,好似两片乌云,翼展超过三丈,乃是一头血统优良的鹰兽。

鹰兽收拢双翅,可见它背上负着一个十岁出头的少女,紫发黑眸,姿容绝丽,身穿四等麒麟子制服,不是雷仙儿,又会是谁?

雷仙儿从巨鹰背上一跃而下,直落两丈多高,双腿弯曲,微微一蹲,蓦然间踩到地上,轰然有声。

她直起身来,一眼就看到被打得鼻青脸肿不成人样的林奇,正被一个长着一双淡绿色眼睛的少年抓着领子提溜着,奄奄一息,不省人事。

“你们……做了什么?”

她怒火腾起,黑亮的眸子里闪着紫色的电光,一头紫色秀发无风自动,在“噼噼啪啪”的爆响声中飞扬而起,径直挣开了发带,温婉可人的小美人转眼变成了暴怒的女雷神。

“我……我是绿眼一族的公子,你,你……不要过来……”

绿眼少年吓得双腿直哆嗦,话还没说完,雷仙儿已然扑到跟前,一脚扫过,正中其腰腹,踢得他横飞过去,重重撞在墙上,惨呼着跌落地上。

“小麒麟!小麒麟!你怎么样……”

雷仙儿拦腰抱住林奇,手抚着他红肿的脸颊,轻声唤道。

“仙儿姐……”

林奇眼睛几乎睁不开,透过一条缝儿看到雷仙儿,有气无力的道。

震撼之余,一众孩子总算回过神来,不约而同,纷纷开始跑路。

雷仙儿余怒未消,岂能容这些伤害过林奇的人简简单单的逃走,以惊人的速度后发先至,把他们全部截住。

“分开跑!”

公孙攸大吼一声,向反方向跑去。

又窄又深的小径只有两个方向可以跑,一个方向被截住,只剩下另一个方向,就算插上翅膀,上面还有一头可怕的鹰兽,怎么分开跑?所有人被吓得胆寒,全部都和他一道折返。

雷仙儿取下腰间一圈圈盘起的长鞭,猛地一甩,一丈多长的鞭身电光闪烁,像一条雷蛇一样将数人卷住,电流窜身,一个个被电得发颤,昏厥过去。

她继续追击,接二连三,全部电晕,一个都没有放过。

领头的公孙攸勉勉强强反抗了三两下,想要用钩爪爬墙逃走时,被长鞭一击卷住脚腕,电得尖声惨嚎一声,狼狈不堪的跌下来。

一盏茶不到的时间,战斗结束,雷仙儿一人对十几人,电晕了所有人,自己毫发无伤,取得完胜,这就是雷族天之娇女的战力。

御使雷电的负担很重,纵然是她,也感到一阵疲惫,稍稍有些萎靡。

她扶起伤痕累累的林奇,把他浑身上下检查了一遍,确定他没有什么大碍,心下稍安,牵起他的手,就要离开。

“世上最后一头麒麟,你的艳福着实不浅呐!未婚妻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厉害,真是无处不在啊!”公孙攸不慌不忙的从地上爬起来,掸掸衣服上的土,高声说道。

雷仙儿脚步一顿,转过身去,愕然道:“你说什么?什么未婚妻?”

公孙攸嘴角上扬,哂笑道:“怎么?你还不知道吗?这事早就传遍夏都城了,你本人却还不知道。有意思,真是太有意思了!”

雷仙儿急问道:“你到底在说什么?”

公孙攸上前几步,捡起她失落的发带,用异样的口气说道:“自最后的天武者陨落之后,麒麟一族就没落了,苟延残喘三百多年,终于到了要绝种的地步了。为了给麒麟一族传宗接代,紫星一族的紫羽飞,雷之一族的雷仙儿,这两个拥有天纵之资的少女,长大后都要嫁给世上最后的麒麟,麒麟家族千年以来排名第一的废物,林奇。在他病死之前,你们姐妹俩要争取为他再生几个病怏怏的麒麟宝宝出来……”

“你说谎!这怎么可能?父亲大人怎么可能应下这种事情……”

雷仙儿大声说道,她是在姑姑雷炜彤的照看下长大的,太清楚姑姑的命运到底有多么悲惨,多么凄凉。自己若是嫁给林奇,无疑会重蹈她的覆辙。

“这种事情……”

公孙攸大笑道:“这种事情别人能做得了主吗?正是出自你父亲雷大公爵的手笔啊!你要不信的话,可以回去问他嘛!你们雷之一族欠麒麟一族的恩情永远都还不清,作为雷族的族长,岂会为了顾惜自己的女儿,眼睁睁看着伟大的天武帝留下的麒麟一族在他这一代绝种?”

“骗人的吧!骗人的吧……这怎么可能?……这不可能!不可能的!我怎么会嫁给小麒麟?我才不会嫁给他呢……”

雷仙儿愣在原处,兀自喃喃自语的说道。

林奇同样震惊万分,心里仿佛同时灌进了蜜汁和苦水,一时之间,又是甜蜜又是苦涩。抬头看向雷仙儿,只见她目光涣散,失魂落魄,完全没了一贯的飞扬神采。她用雷电打懵所有人,而这个不幸的消息也像晴天霹雳一样,把她给打懵了。

他原本就没有丁点奢望可言,当看到她这般神情时,毫不犹豫地把那一丝幻想也抹去了。

他嘴角带着一丝浅浅的笑意,用力拉拉她的手,想跟她说:仙儿姐,放心吧!我是绝不会娶你的,我怎会愿意毁掉你的人生,让你像娘亲一样可怜、可悲。

然而,他还没来得及开口,似有所觉的雷仙儿猛地甩开他的手,甚至本能的后退了一步,仿佛离他远一些,就会安全一些一样。

林奇失去平衡,一屁股坐倒在地上,脸上尽是不敢置信的神色,伸出手来,似在抓索雷仙儿的手。

雷仙儿下意识的缩手,不自觉又向后退却了半步,看着林奇,看着他脸上的笑,仿佛在看着一个可怕的怪胎一样。

熟悉的眼神,充满了厌弃和嫌恶,自打出生之后,这种眼神就像烟雾一样一直笼罩在他身边,从没有散去过。

可是,这种眼神,他从没有在雷仙儿那双宛若清波的黑瞳里看到过。一恍惚间,从小和他一起长大,一直无微不至的照顾他、守护他的仙儿姐,突然变得陌生了,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她离开自己,走到了其他所有人之中,和他们变得一样了。

前所未有的绝望袭上心头,然后无限放大,把他扯进了无边无际的黑暗里。他坐在冰冷的地面上,一双双嘲讽的眼睛好似满天繁星那么多,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下一刻就要窒息了一般。

“你们都是一样的,你们统统都是一样的!……”

泪水像泉涌一样夺眶而出,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林奇霍地翻起身来,转身就跑。他不知道要跑去哪,只知道要逃离这个地方,远远的逃离这个让他无地自容的地方。

“林奇!”

雷仙儿全身一颤,大喊一声,就要追上去。可她全身肌骨酸麻,还没跑出三步,就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林奇!小麒麟!……”

她大声的喊,大声的喊,林奇的背影却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最终消失不见了。

“啪,啪,啪……”

公孙攸把扇子插到后颈上,拍着手走上前,大声道:“不愧是雷族的骄女,果然有手段啊!我们把那家伙欺负了半晌,也不见他流过一滴眼泪,你只是一甩手,就把人给弄哭了。”

雷仙儿目湛紫芒,缓缓的站起来,回身一挥鞭,把公孙攸的脖子紧紧缠住,拉到跟前,再一把扯住他的领子,寒声道:“公孙攸,你给我听好了,林奇若有半点闪失,我雷仙儿绝不会轻饶了你们!”

把公孙攸扔到一边,她口中打一个唿哨,一直停在屋顶上的鹰兽随即收拢翅膀,俯冲下来,落到一旁。

她爬上鹰背,巨大的鹰兽灵巧的纵跃,用利爪抓挖着墙壁,跃出窄窄的小径,双翅“哗”的展开,腾飞而起。

……

第018章 帝像巍巍

不知什么时候起,天上下起了雨花,路上的行人皆开始步履匆匆。随着雨下得越来越大,人越来越少,最终只剩下时有时无的一两个。

林奇毫不停歇的跑了许久,许久,这一次跑的距离比他之前跑过的总和还多。跑累了之后,他就在这雨中漫无目的的走着,没有方向,却不愿停下。有好心人上前询问,他也不去理睬,甚至是粗暴的让他们走开。

漫天细雨渐渐变为滂沱大雨,他一步一步往前走,在重重叠叠的雨帘之中穿梭,浑身上下早已湿透,再也没有干的一块。

无意识间,他来到了奔跑大道的尽头,乃是一个极为宽阔的广场。不下雨的话,这里必定是人头攒动的景象,此时此刻则一个人影都不见。

这广场名曰帝像广场,中央位置矗立着一座可以用“巍峨”来形容的巨大铁像,乃是夏国开国皇帝天武帝林泽的帝像。

这帝像是如此的高大,上半截身子径直淹没在沉沉压下的雨云之中,林奇站在一百多丈外的广场边上,都无法看清他的全貌。

海王纪元年,天武帝打败不可一世的天树王族,却在凯旋的归途中驾崩,举国为之哀恸。

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开国之君,夏国数以百万计的战士,每个人都把自己征战沙场时所用的战兵献上,在“天地熔炉”中熔炼成海量的铁水,历时二十多年,精心浇铸、雕琢成了这座举世无双的巍峨铁像。

数千年以来,放眼整个世界,绝没有堪与之相提并论的荣耀。

在那个风起云涌的时代,夏国所有流传至今的著名军队,几乎都由天武帝一手创建,黑旗军、天武军、龙虎军、飞熊军、雷骑军、风神军,皆是战功赫赫的劲旅。

那个时候的战士,对天武帝的崇敬达到前人后人都难以企及的地步,纵然他已撒手人寰,战士们仍希望自己的战兵与帝像交融在一起,希望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他们还可以在其麾下继续战斗。

林奇来到帝像之下,只见雨水从巨大的铁像上“哗哗”的往下淌,流经一层层的台阶,向四面八方溢散,形成成百上千条小溪流,蔚为壮观。

他踏着流水,拾阶而上,走到帝像的脚边。单单那脚,就是他数倍之高,难以想象整个铁像到底该有何其高大!

八百多年过去了,这铁像几乎没有生锈,依然泛着点点的银光,银色交织连缀在一起,整个儿好像一领缀满星辰的战袍。

那是许多战兵在闪烁着宝光,若仔细观察的话,完全能分辨出铁像表面有刀、枪、剑、戟、斧、锤、钩、锏等战兵的模糊轮廓。

数以百万计的战兵,虽被熔炼成铁水,失去了原有的形状,但其神魂仍在,在化为铁像一小部分的一刹那间,神奇的聚敛出了最后的一丝形迹。

悠悠岁月流逝,帝像没有锈坏,其上却布满了令人触目惊心的伤痕。只见他双腿被火烧得扭曲变形,几乎失真;其他部位也有一道道深深浅浅、或粗或细的沟壑,明显是被超级战兵劈砍过的痕迹。

这些无法修补的伤痕,让所有夏国人心中永远铭记着那段屈辱的历史,那场无比惨烈,每当说起就为之悲鸣的战争。

白雀纪九十三年,自天武帝驾崩近五百年来,夏都城第一次被敌国占领,这是夏国立国之后从未有过的大败。

天树王族所率领的炼魔军团进城之后,首先做的不是一贯的烧杀抢掠,而是想尽一切办法摧毁这座巍峨的帝像。

他们先是直接用超级战兵攻击帝像,欲将其底部捣毁,从而导致帝像的崩塌。但因为此物乃是铁汁浇铸成的实心像,纵然最强大的战兵,也像绣花针扎战车一样,只能留下一道道伤痕,完全无济于事。

无奈之下,他们又想挖开基座,使帝像因失去平衡而倒掉,结果却发现庞大的基座由无数块巨石砌成,还灌注了大量的铁汁和铜水,根本无法掘开。

再然后,数以十万计的大军集结起来,为帝像挂上成千上百道铁锁和绳子,竟要以蛮力将之拉倒。绳索挣断了一次又一次,帝像仍安然矗立着,连动都没有动上一下。

有传说,帝像脚下长出了铁山之根,深深扎入大地,破开一重又一重的黄泉,沟通了地脉,与整个夏都城俱为一体,大地震都奈何其不得,遑论是人力了。

天树人气急败坏之下,想出了火攻的法子,他们搬来了夏都城几乎所有的木材,堆积得比帝像还高,燃起了高可通天的大火,欲将其烧熔。

他们差点就得逞了,但天公不作美,火才刚刚烧起来,居然下起了大雨,而且是百年罕见的瓢泼大雨,并伴以可怕的雷暴。

滚滚的震雷声中,一道道闪电,一颗颗雷球,不断地轰击夏都城,大火被浇灭,雷火乱炸,炼魔军团死伤无数。

后来,有人说,那是当时的雷公爵雷鸣手持天级战器“天雷锏”大施神威;还有人说,那并非雷鸣,而是隐遁世间的雷帝雷帅亲自来守卫天武帝了。

总之,天树王族坚持了不到一个月,就撤离了夏都城,始终未能摧毁帝像。

在那之后,天武帝像被称为夏国的镇国神物,只要他安然矗立着,大夏的国祚就会绵延不绝。

林奇伸手摸摸铁像,他冰冷、坚硬,沉厚如山,饱经风霜雨雪,炎炎烈日,刀砍斧劈,烈火灼烧,依旧昂然矗立着,正如天武帝林泽那英雄伟岸的身影,从没有被夏人遗忘一样。

大雨还在下着,丝毫没有减小的趋势,天地被雨水连成一体,分不清界限。

“哗啦!”

林奇跪在祖先的神像前,深深的埋下头去。

天武皇帝林泽,多么伟大的人啊!生前为世上最强的人,死后被奉为无法超越的存在。

这个男人,十几岁就当上了大将军,不到二十岁已成为一方霸主,三十岁前荡平天下,澄清宇内,建立夏国,成就无人能及的帝王伟业。

此后,他活着的一个时代内,夏国内外兼顾,国力蒸蒸日上,渐渐成长为世界头号强国。

在此期间,他击败了北方金帐汗国,东海崇日岛,南方孔雀帝国,纵横洲陆的星月国,来自西方的鹰狼国远征军,以及野心勃勃的天树王族。

他铸就了一个神话般的人生,却又像凡人一样死去,让世人无限缅怀。

祖先伟大,子孙不肖,两者之间的差距,就像巨大的帝像和孱弱的林奇相比,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判若云泥。

他跪了许久,忽然惨笑一声,一翻身,平躺在流水之中,两只眼睛大睁着,仰天观雨。

因为无地自容,他逃开了,意想不到的是,自己最终居然来到了这里,天武帝的铁像脚下。

八百多年来,麒麟一族一直仰视着这个男人高大的身影,除了最大程度上继承他血脉的黄金时代和白银时代的英雄们,鲜少人能望其项背。自最后的天武者林成陨落,最后的希望也失去了。

作为最后的,奄奄一息、苟且偷生的麒麟末裔,麒麟一族数十代传人中的第一废物,又如何面对如此伟大的祖先呢?

漫天雨花垂直而落,打在身上,脸上,眼睛里,他不为所动,直勾勾的盯着这乌云沉沉却又透着丝丝光亮的天空。

“我不在乎!”

他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其实一点儿也不在乎,管你有多伟大,与我有什么相关?我就是我,我才不会怕你呢!”

可想到从小关心、爱护自己的仙儿姐并不是真的,她原来和其他任何人一样,对自己的感觉是嫌恶和厌弃的,心中仅有的那份美好其实从来没有存在过,他就难以自已,泪珠儿止不住的往外溢,永远不掉眼泪的誓言完全不管用了。

他面无表情,一脸呆滞,两只眼睛一眨也不眨,任凭大颗大颗的雨滴砸得眼球生疼。泪水和着雨水汪满了深深的眼窝,视线被波荡的水花扰乱,乌压压的天空仿佛倒转了过来。

许久后,雨势减小了一点,但依然很大,只是落的稀疏了一些。

渐渐的,他看到一层其淡无比的血色,应该不是眼睛被雨给砸烂了,因为他并没有瞎,还看得很清楚,甚至可以说更清楚了。

无数的雨滴好像断了线的珠子,漫天而落,徐徐的往下降,仿佛时间变慢了一般。

当看到一滴雨将要落入眼睛时,他不由得伸手去抓,却惊讶的发现,自己的动作竟比雨滴更迟缓,慢慢的伸过去,抓了一空,眼睁睁看着雨滴打到了眼球上。

这个发现让他大觉有趣,终于从因为悲伤而游离的状态中脱离出来,开始尝试着用手抓雨。

视线中的一切都变慢了,包括他自己在内,但雨滴下落的速度还是要快过他出手的动作,所以无论如何抓捞,都无法得手。

于是,他采取了先行一步的办法,用时间换取速度。当确定一滴从高空垂直而下雨水应该会打到自己的眼睛,他提前动手,用右手食指挡在眼睛上方。

“嗒!”

不出所料,这滴雨不偏不倚的落在了指头上。

林奇惊喜万分,乐此不疲的玩了起来,既想确定这是不是真的,也想探明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黄昏时分,滂沱大雨变成了濛濛细雨,天空中吹起了微风,雨滴变得更小,更密集,更难以琢磨。

乌云在变淡,天色却在变暗,他的眼睛也变得越来越污浊,最后成了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清了。

他失去了意识,也不知是睡着了,还是昏厥过去了。

……

第019章 变眼!

雨在下,一条条的,却并不成线,一层层的,也不成面,只是乱纷纷的,挤满了整个天空。

他眼前一片漆黑,惊恐的随处乱摸,只觉周遭软绵绵的,好像轻软的云朵。他一翻身,蓦地从这“云端”跌下,然后坠落,随着无数的雨点一起坠落,缓缓的,坠入永无止境的深渊。

短暂的一弹指,犹如一天一夜那么长。

许久后,但听“嘭”的一声,他重重的落到地上,没有摔死,却摔得生疼,肩膀上的骨头都似碎了。

紧接着,肩膀的疼痛完全感觉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双眼的刺痛,仿佛有人拿着无数细针在狠命的扎一样,直疼到眼窝深处,疼到脑子里,痛不欲生,简直想把这双眼睛挖出眼眶扔掉才好。

他手捂双眼尖声大叫,疯了也似无意识的嘶喊,在地上左右打滚,整个儿剧烈的发抖,甚至用头不要命的随处乱撞。两排牙齿紧紧咬合着,“咯吱咯吱”作响,牙根在渗血,牙齿几乎要咬碎了一般。

难以想象他究竟有多痛苦,连灵魂都似在颤栗。

“奇儿!怎么了?”

一个急促的脚步声传来,而后他就听到了娘亲的声音。

“奇儿!你怎么了?醒醒啊!”

没错,是娘亲的声音。他还感觉到了娘亲的手,她抓住自己纤瘦的臂膀,轻易就制住了自己。

“娘亲!”

他放声喊道,确信娘亲就在身边。

对啊,即使所有人都抛弃自己了,娘亲也不会离开的。

“是娘亲,娘亲在呢!快跟娘说,你怎么了?”

“眼睛!”

“眼睛怎么了?”

“疼!眼睛疼!疼得要命!”

“松开手,让娘看看。”

“我不想要眼睛了,你快把它们给挖走吧!”

“听话,把手松开,让娘看看就没事了。奇儿最听娘的话了,乖,快松开手。”

他松开了手,眼睛紧闭着,眼皮一丝也不敢动,因为稍稍一动,疼痛就会加剧成百上千倍。

忽然,一股温润湿热的感觉袭来,从一只眼睛扩散到整个眼窝,刺痛的感觉随之迅速退去。接着就是另一只眼睛,疼痛同样被神奇的治愈了。

“还疼么?”

娘亲轻声问道。

“不疼了……”

他放松下来,身体不再紧绷着,也不再颤栗,试着睁开双眼,由朦朦胧胧逐渐变得清晰,变得真实,看到了再熟悉不过的娘亲的脸。

“傻孩子,做恶梦了吧?都掉到床下了。”

雷炜彤用葱根手指抹去儿子眼窝里的湿痕,笑着说道。

林奇闻言,这才发现自己正坐在床边的地板上,原来果真是做了一个梦,可方才眼睛的刺痛还深深留在记忆里,根本不像是假的。

“我怎么会在这儿?”他开口问道。

除了方才的梦和眼痛,他最后的记忆是在帝像脚下的大雨中,而现在却在自己的房间里。

“怎么会在这儿?你还好意思问!”

雷炜彤用手指戳戳他的额头,责备的道:“是仙儿把你背回来的!她冒雨找了你好久,入夜时才在帝像广场找到的你。你眼睛之所以会那么疼,八成是被雨水给泡了太久了。”

“娘跟你说了多少回了,身体不舒服的话,一定要记得及时服药,你就是不听,总也逞强。一个人出去玩,晕倒了也没人知道。要不是仙儿发现得及时,别说是这双眼睛了,连小命都危险了!”

“仙儿姐……”

他喃喃自语了一声,沉默下来。不久前雷仙儿看他时嫌恶的眼神,他记忆犹新,恐怕这辈子都难以忘记。

“来,乖儿子。”

雷炜彤把儿子抱到床上,亲亲他的额头,道:“你淋了那么多雨,受了风寒,烧还没有退,就在床上乖乖躺着吧。娘正在做饭,还炖了你最最喜欢的老鸡汤,饭好后,我再来叫你。”

娘亲离开后,林奇看着屋顶愣了半晌,忽而抬起手来,看着手心里分明了数倍的纹理,手背上细微的汗毛,心中悸动不已。

“我的眼睛……”

他晃动手掌,瞪大眼睛看,结果惊奇的发现,自己本来很快的动作,在视线里却变得很慢,慢到完全可以意识到两者之间的差别。

“我的眼睛变了……”

他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也不确定这变化是好是坏,心里则有个兴奋无比的声音告诉他,自己或许并非一无是处,这或许就是隐藏在血脉里的秘密,麒麟一族的力量,从伟大的祖先们身上继承来的珍贵遗产。

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林奇也不例外,他不厌其烦的挥手观察,测验眼力。不久后,又找来许多小东西,或抛或扔的玩,试图理解其中所蕴含的好处。

……

“奇儿,你朋友看你来了,我让他上来了。”

林奇站在床上,刚抛起一个马球,楼下传来娘亲满含欣喜的声音。

“朋友?”

他一愣神,马球正好落到头顶,砸得他挠头痛呼。

“哟!精神不错吗!”

雷炜彤话音落下不久,另一个人的声音便响起了,是一个男孩。

林奇转头一看,这所谓的朋友可不就是高博吗?是啊,愿意称自己为朋友的,除了这家伙,还能有谁?

“你来做什么?”

林奇躺倒在床上,生硬的问道。

昨日发生的事情,他历历在目,危急关头,这厮毫不犹豫地抛下自己逃走,哪里算是朋友,居然还敢厚着脸皮来看望自己……

“嘿?”

高博顿时就不乐意了,大声道:“我跑这么老远的路,专程过来看你,你就这态度啊?”

林奇本以为这厮会用什么歪理邪说解释一番,不料其居然反而怪起自己来了,怒火腾的升起,冷冷道:“你都丢下我不管了,还来看我做什么?”

“嗨!我还以为什么呢?就因为这个呀?”

高博一屁股坐到床沿上,一脸愤恨的道:“昨天那个情况,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啊!你看,他们十几个人,基本都是些狠角色。犬牙一族的平娄,铁塔一族的铁蒙,绿眼一族的卢桦来,连青龙一族鼎鼎大名的公子公孙攸都在。就凭我的区区本事,哪一个我都对付不了啊!留着的话,除了被揍,还能怎么样?你说还能怎么样?除了被揍还是被揍啊!”

“所以,你就跑了?”

林奇一脸不快,咕哝着说道。

“对啊,所以我就跑了啊!”

高博理直气壮的道:“你以为我跑哪里去了?去搬救兵了啊!我把奔跑大道都跑遍了,好不容易才找到救兵……”

“仙儿姐原来是你叫来的呀?”林奇惊讶的问道。

高博滞了一滞,撇嘴道:“你以为呢?”

林奇由怒转喜,一脸复杂的道:“我还以为你直接逃跑了呢?我还以为我没有朋友呢……”

高博跳将起来,本就很长的脸一下子拉得更长了,手指着林奇,高声道:“好你个林奇,你把我高博当什么人了?大难当前,弃兄弟而不顾?我是那种人吗?我高博是那种人吗?亏我还雨里来雨里去拼了命的找你呢!”

林奇又是欢喜,又是歉然,好一阵赔礼道歉。

高博委屈得不行,哪里肯饶,说什么也不接受。

最后,在这厮的再三暗示之下,林奇只得投其所好,在早就许诺好的一块正八面体灯石的基础上,又加了一块正六面体的风光石,总算获得了谅解,以后还是好朋友,好哥们。

雷炜彤很喜欢这个活泼开朗、极会说话的少年,硬是留他一起吃了午饭,才放他离开。

……

“娘亲。”

林奇帮着雷炜彤收拾碗筷、菜碟,犹豫再三后,终于还是忍不住,道:“我可以到父亲的书房里读书吗?”

雷炜彤身体一顿,沉默须臾,才是回道:“当然可以,你父亲留下的所有东西,都是属于你的,包括他的书房。里面的秘笈和图册,随便你怎么翻看查阅都行,只是千万不要带出府去。”

林奇满心以为娘亲会拒绝,没想到她居然同意了,大喜过望,又试探着问道:“那他用过的战兵我能拿一件么?”

“你要战兵做什么?”

雷炜彤吃了一惊,正色道:“你父亲用过的战兵,每一件都不是无名之物,传承久远,非同小可,绝非随便拿来玩的玩具啊!”

“我知道的……”

林奇忙道:“我不是拿来玩,我只是想继承父亲的遗志,学着使用它们,也好变得越来越强,强到能保护自己,也能保护……保护娘亲。”

“哦?你还知道要保护娘亲了啊?口气不小呀!”

雷炜彤擦干手,来到林奇跟前蹲下,手抚着他嶙峋的小胸膛,灿然笑道。

“还有……”

“还有什么?告诉娘亲。”

“还有,我想成为父亲那样坚强的男子汉,带着他的战兵,就像有他在我身边看着我一样,我就不会害怕了。”

雷炜彤笑意不减,眼中却不可抑止的透出些许哀伤之色,怜爱的道:“好孩子,你害怕什么?”

林奇垂下眼睑,轻声道:“我害怕,我害怕一个人……”

“傻孩子,你还有娘亲啊!娘亲会一直陪着你的……”

雷炜彤说到此,就说不下去了。有哪个母亲愿意一直陪着自己的孩子?她们都希望看着孩子好好长大,结婚、生子,抱上孙儿,然后自己先走一步,绝不愿白发人送黑发人……

她不想悲伤的情绪继续在心里蔓延,站起身来,摸摸儿子的头,道:“好吧,娘答应你了。来,我现在就带你去挑一件。”

……

第020章 家传战兵

麒麟府,祠堂。

这是林家的家祠,外面是紫族所产晶砖砌建的坚不可摧的大殿,内里则矗立着用珍珑木精雕细琢而成的巨大神龛,整个儿妆点为麒麟家族标志性的黑金色,两旁还有两尊麒麟坐像守卫着,庄严、肃穆,不容亵渎!

当年,林梦龙含恨病逝,麒麟府迁至雷公爵府,最重要的就是这座古老的神龛,以及雷炜彤和林奇母子俩。

这神龛虽大,但近千年以来,麒麟一族出过的后裔多不胜数,怎么可能全部都供奉起来。能在此间享有尊位的,若非功名煊赫的英雄人物,就是公认的嫡系传人,至于其他较为平凡的族人,大多湮灭在历史之中了。

最上首,供奉的是天武皇帝林泽,以及他的数位妻子,文皇后、女帝、盘瓠公主、洛神等,皆在列。

其次,是他们的诸多儿孙,即黄金时代的英雄们,皆为守护夏国立下过不可磨灭的功勋。

紧接着,则是无与伦比的白银时代。

他们出生时,夏国正处于世界之林的巅峰,敌国仰望,邻国尊奉,天树王族隐遁不敢现,天下升平,国安民乐,尽展盛世雄风。

但这并不影响白银时代的伟大,他们向北兼并大大小小的部落和汗国,肃清了整个北境,深入冻土之地,直达月亮海;向西开拓西疆,扩建西极城,震慑西方;向南宣扬教化,交好南荒百族,开拓日月岛、钓鲸岛、白岛等海岛;向东深入大海,继承海帝林麒儿伟大的航海事业,使得挂有“踏海麒麟”旗的海船布满整个大海,为开启“新洲纪”的繁荣奠定基础。夏国三十六郡七十二州,合共一百零八个都府,有很多都是在这个时代建立的。

第三层的牌位是最多的,密密麻麻,挨挨挤挤的,是前人、后人加起来的总和的十倍还多,他们被称为可敬、可畏的黑铁一代,或可说是可悲、可叹的黑铁一代。

黑铁一代的男人们,开始患上折磨了天武帝一生的黑心病,他们大多都因抵御不了病魔的侵蚀而夭亡。辉煌至极的麒麟一族,由此衰落。

屋漏偏逢连夜雨,天树王族卧薪尝胆,蛰伏了长达两百多年后,抓准时机,重新出世。像当年一样,他们首先控制北方大雪国,进而又挑拨金帐汗国作乱,很快就掌控了罗洲、崇日岛等地,联合诸大国,再度发动对夏国的全面战争。

黑铁时代生来带病,活着的时候即在死去,他们宁肯战死沙场,也不愿在病床上奄奄苟活。所以,黑心麒麟们在战斗中往往悍不畏死,辣手无情。

全凭这种令人畏惧的气势,他们才带领着夏国军队,勉强战胜了远远强过自己的敌人。

就这样,麒麟一族的男人们一个接一个死在战场中,人才迅速凋零,不可避免的没落下去。

黑铁时代之下,孤零零的立着一个排位,那是最后的天武者林成,被追封为红帝的绝代人物,后来的麒麟一族基本都是他的后人。

自他而下,再也没有因功勋和名望得享尊位的存在,有的只是一个又一个英年早逝的嫡传家主。漫长而痛苦的三百多年过去,他们之中从没有人被世人铭记,与其他族人一样,淹没在先辈的荣光中。

神龛的最下方,有一个牌位颇为醒目,那是麒麟一族前任家主,林奇的父亲,林梦龙。

林梦龙之后,林家只剩下林奇一人。他纵然再弱小,再不肖,死后也会在此享有一个位置。可在他之后,林家还会不会有人,就不得而知了。

林奇在神龛前规规矩矩的磕了九个头,雷炜彤不敢让目光在丈夫的灵位上停留太久,开口道:“来吧!我带你去看林家的家传战兵。”

须臾后,他们来到一间机关重重的密室,乃是麒麟一族存放战兵的地方。

雷炜彤点亮天石灯,可见这石室空荡荡、阴沉沉的,只摆着三个高大的柜子,皆是珍贵的珍珑木材质。

“麒麟一族原本有很多代代传承的强大战兵,大多随黑铁时代的消亡而遗失了,还有的流传到了别的家族,如今只剩下这三件,都是你父亲曾经使用过的。”

雷炜彤轻叹一声,说道:“你自己看看吧!喜欢哪件,就选哪件,它们都是属于你的。”

林奇点点头,来到第一个柜子前,稍稍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吱呀”一声,打开了这尘封许久的柜门。

柜内的黑木架上摆着一柄大得夸张的巨剑,没有剑鞘,只是盖有一条微微晃动着的红绸绫。

他深吸一口气,一把扯下红绫。

“嗡!”

一个沉重的颤音蓦地响起,迅雷也似钻进他的耳朵,然后轰然扩散,仿若洪钟,仿若炸雷,震得他一阵眩晕,连忙捂住双耳。

这声音来得突然,去得也快,林奇不待看那剑,惊魂未定的看向身旁的娘亲。

“这是巨阙剑,一把很古老很古老的宝剑,早在夏国建立之前,就传了至少两千年了,早已有灵。它沉睡这么长时间,终于被惊动,当然会有所反应。”雷炜彤完全不受影响,笑着说道。

林奇再度看向柜中之剑,此剑极为粗糙,除了被抓摸得圆润光滑的剑柄还像那么回事,其它部位简直惨不忍睹。剑身上坑坑洼洼的,到处都是难看的棱棱角角,且还布满了一条条刀剑伤痕。虽说有刃,却并没有锋,与其说是剑,不如说是还未完全铸好的剑胚。

他依稀记得这柄剑,记得父亲背着它离开家门的背影,那时父亲还没有卧床不起,几乎与此剑形影不离。

“巨阙……”

他口中念叨着这古老的剑名,情不自禁的踮起脚去拿,勉强握住剑柄,却犹如抓到了铁桩子一样,分毫不动。

雷炜彤走到林奇背后,拍拍他瘦小的肩膀,关上柜门,以莫名的口气轻声道:“傻儿子,这可是世上最重的剑之一,你哪里能拿得动?就算是你父亲,当初老背着它,也不是为了用作实战,而是借它的重量锻炼自身而已。我倒是想拿下来让你好好看看,但以我现在的能力,拿下来或许可以,放回去可就难了……”

雷炜彤还是少女时,是夏国最强一族雷族中的翘楚人物,放眼整个夏国,也属顶尖的女战士。后来嫁给林梦龙后,流产多次,好不容易才得了四个孩儿,修炼根基也生生给毁掉了,成了普通人。

林奇心中一痛,不敢再奢望这把剑,暗暗发誓,有朝一日变强之后,一定要拿起这把重剑。

他转而来到第二个柜子前,柜门上拴着密密匝匝的红绳,显然是封印。这封印并不是为了阻止人打开,而是起警示作用,里面的东西绝非善物。

他转头看看娘亲,见娘亲点头认可,才开始动手解这繁琐的绳结。

……

世间但凡拥有名字的战兵,皆属超级战兵,每一件都具备独特的气息,有着类似于领域的意志,抑或说是气场。若是将两把超级战兵放在同一张柜子里,两者的气场便会相冲,相当于相互攻击。

如此的话,随着时间的流逝,稍弱一些的便会受到根本性的破坏;纵然是强者,也会遭受大幅的损耗。

所以,超级战兵必须分开存放,这属于世间武人的常识。

当然,凡事都有例外。若是一雌一雄、成双成对的战兵,就可以一起存放,正如一片山林里只能有一头猛虎,除非是一公一母。

这些柜子都是用厚重的实心珍木制成,有隔绝战兵气场的作用,每一个都相当一座房子,仅供一件或一对战器居住,绝不能胡乱摆放。

绳结终于解开了,因为看第一件战器时受到了惊吓,他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放空全身,缓缓的拉开门。

“吼!”

柜门才只开了一条缝,一声厉吼响起,仿若龙吟,又似虎啸。

紧接着便有一股凶烈的气息扑面袭来,径直冲开了那两扇门,直冲得他一屁股坐倒在地,瞪大了眼看向里面一股如烟似雾、如龙似兽的暗影。

一恍惚间,暗影消失不见,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可见柜子里斜立着一杆银灰色的长枪,暗沉如水,一丝宝气都没有。

林奇站起身,大着胆子走近去看,只见这长枪竟比巨阙剑还要粗陋数倍,枪身居然不是直的,歪歪扭扭的,且还布满了奇怪的伤痕,乍一看上去,不似在战斗中被其它战兵所伤的,而是天生如此。

此枪非但枪杆怪异,就连枪头也十分稀奇。说是枪头,毋宁说是一把双刃长剑,剑格、剑脊、剑锋等分明可辨。

因为方才看到了奇怪的东西,他心有余悸,跃跃欲试的抓向那长枪,却迟迟不敢下手。终于下定决心时,雷炜彤却抢先一步,把枪给拿了出去。

“这杆枪绝非一般的超级战兵,稍有不慎,会被它伤到的。”

雷炜彤拿出一块绸帕,把长枪细细的擦拭了好几遍,才小心的交到林奇手中。

浑铁枪,入手沉重,林奇使出九成的力量才勉强拿住,坚持了没多久,但听“叮”的一声,枪尾落到地上,他抬着另一端,总算轻松了许多。

林奇有些气馁了,这么重的铁枪,要想随身带着,简直就是痴人做梦。于是,他毫不犹豫地把希望寄托到第三件战兵上。

不过,这并没有消减他对这杆枪强烈的好奇心,又摸又看,摆弄了许久,向雷炜彤问道:“娘亲,它叫什么名字?怎么长这幅模样?既然是麒麟一族的家传战兵,应该也很厉害吧?”

雷炜彤见儿子累得气喘吁吁的,小脸都挣红了,怜爱的笑笑,伸手帮他一起扶着,道:“要说名字的话,这杆枪一直都没有一个合适的名字。自从现世后,也很少被人使用过,所以没有什么名气。但以它的资质,完全有资格拥有一个名字。你父亲执掌它的时候,曾叫它断魂枪,不过一直都没有正式命名。当年,他封印此枪时,对我说过,它还没有遇到真正的主人,这等罕世战兵,得遇到良主,才能拥有真正的名字,恢复它本来面目。”

林奇不自觉的想:“父亲所说的良主,会不会是我呢?”

雷炜彤接着道:“我听你父亲说,这杆枪原本极有可能成为惊龙枪那种等级的超级战器,甚至超越惊龙枪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只是让你们这一脉的祖先给毁掉了。”

林奇心中大呼可惜,忙问道:“为什么呀?”

雷炜彤不慌不忙的道:“当年,铸剑宗师烛龙子大师最喜爱的幼子烛幽子,铸造才能几乎不下于乃父,一直都想造出一件能超越天武剑和惊龙枪的超级战兵,以得到父亲的认可。但那两样战兵是烛龙子的巅峰之作,要想超越,真可谓难若登天。烛幽子因为执念太甚,走火入魔,竟冒天下之大不韪,偷偷采用从上古时期就封印的禁忌之法,用天地熔炉底部万年沉淀的极珍精铁,无意间铸炼出了一件伤及天和的禁忌战兵,就是这杆战枪。”

“据说,烛幽子原本是想铸一柄大剑的,剑胎刚刚成形,就有异象出现,狂风平地而起,黑云在天空中聚合成不知名的魔怪形状。天地熔炉随之失控,烈火激荡,剑胎居然开始自我变形,渐渐衍化为一杆亦剑亦枪的怪胎。枪长一寸,凶气便盛上三分,令人生畏。烛幽子知道自己闯下了大祸,连忙去请父亲烛龙子出手相助。哪知烛龙子也无法阻止,莫可奈何,只得让那邪物暂且待在熔炉之中,继续加真火煅烧,自己则急急赶去夏宫,想求天武帝亲自出手。”

“恰逢天武帝和女帝都不在宫中,而有继承了天武者名号的林修在。烛龙子便退而求其次,请他过去了。林修有两把剑,一把是天武剑,一把是巨阙剑。天武剑关乎天武者和天武军的声名,更是天武帝使用多年的佩剑,意义非凡,他不敢冒险,就用被誉为世间‘最坚之剑’的巨阙剑奋力劈砍刚刚取出炉的战枪,想将之直接斩断。战枪尚还红热时,林修还能劈出或深或浅的伤痕来,待冷却之后,就分毫难伤了。最终,战枪存留下来,虽说没被毁掉,却也被伤到根本,强行遏止住了凶性。”

“事后,因为没有成功毁掉那邪气凛然的战枪,林修一方面感到很惭愧,另一方面则是自责,自责自己毁掉了一杆原本能够大放异彩的超级战兵。所以,他把这杆战枪从烛幽子手中要了过来,一直妥善保藏着,待灵性养好,时机成熟,或许有一天能够恢复它本来面目……”

林奇听得神乎其神,纳罕不已,难以想象这杆难看无比的长枪居然会有如此传奇的故事。

“你父亲曾用这杆枪刺死过一个天树族将军,立了大功,才得以升任黑旗军掌旗校尉,娘也盼着你将来能有那么一天。”雷炜彤说着,把长枪放回了柜内。

林奇笑着点点头,阖上柜门,拴好红绳,不禁有些忐忑起来,暗暗期盼第三件战兵一定要寻常一点,轻一些才好。

……

第021章 龙牙剑

“吱呀呀呀……”

古旧的珍珑木发出嘶哑的声音,宛若老者在呓语。

第三个柜子,打开了。

林奇小脸绷得紧紧的,如临大敌一般,迎接这最后的超级战兵。然而,好几个呼吸过去,并没有发生类似前两件战兵的嗡鸣声和厉吼。

他定睛一看,柜子里放着一个古雅的鹿角剑架,其上静静躺着一柄连鞘长剑,除了比寻常长剑还要长上一大截外,仿若寻常。

“果真是把普通的超级战兵么……”

他心里有些矛盾了,说不上是高兴,还是难过,既希望能得到一件自己可以驾驭的战兵,也希望是一件不逊于前面两件的战兵。但战兵越强,就越难以驾驭,这可是人尽皆知的常识啊!

这次雷炜彤没有插手,任由他亲手把那长剑取了下来。

此剑,意外的轻盈,比木剑还要轻上许多,重量连寻常铁剑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是轻剑!”

林奇心中狂喜,他自知瘦弱无力,绝大多数铁制战兵都无法驾驭,所需要的正是一柄轻剑啊!

而且,双眼的变化赋予了他某种神秘未知的力量,一种超越性的视感!

虽说还不确定这力量究竟有什么好处,正在探索阶段,可他隐隐觉得,自己总算得到了一丝深藏于血脉中的力量,麒麟一族的传承并没有完全抛弃他。

有了这柄轻剑,他就可以利用自己超凡的视感修炼快剑术,用速度的优势弥补力量弱小的缺点。

剑柄是罕见的白色异铁,握上去圆润温实,没有丝毫冰冷之感。剑鞘是不知名的兽皮制成,充满了古老沧桑的味道。

他满含期盼,缓缓的抽出剑来,方一看到剑身,眼珠子差点没掉出眼眶,嘴巴张得大大的,难以置信的发现,这哪里是什么剑,分明就是一根扁平的骨头,怪不得会这么轻。

这骨剑实在太长,他一下子可抽不出来,一截一截的褪开剑鞘,就见它的确是一根奇长的骨头没错,像是某种巨兽的长角,既无刃,也无锋,唯一比较危险的就是一个长而锐利的圆锥形剑尖。

“这把剑……”

林奇不确定这到底是不是剑,改口道:“这战兵叫什么名字?有什么来历和好处么?”

他难掩失望之色,可想到此物既然是麒麟一族的家传战兵,必有不凡之处,岂能以貌取物,先听娘亲讲解过再说。

雷炜彤怎会不明白儿子的心思,笑道:“没错,它就是把剑,名字叫做龙牙剑,可是天武帝林泽用过的宝剑呐!”

“哦?”

林奇吃了一惊,惊喜交集,忙道:“天武帝使过的剑,那一定很厉害吧?”

“这可难说了……”

雷炜彤模棱两可的道:“你发现了吧?这剑无刃无锋,能用来伤人的,只有这个尖端,乃是一把刺杀之剑。麒麟家的男人多半都是纵横沙场的将军,而战场杀伐讲究大开大阖,为万人敌,岂能用一把刺杀之剑?所以这把剑像断魂枪一样,很少有人使用,这才流传了下来。”

听到此处,林奇不禁腹诽:“好使的战兵要么遗失了,要么当嫁妆流入别族了,留下来的都是没人要的……”

“不过,少有人使用,就未必不是一把好剑。”

雷炜彤接着道:“你一定想不到吧?这把剑可是世上唯一一把由天武帝亲自制作的宝剑!他在南荒之地游荡时,在一座神秘的山府中发现了一具巨兽尸骸,也不知死去多少年了,骨头和皮毛几乎全部化为灰烬,只有一枚牙齿存留下来,比木头轻,却比金铁还坚硬百倍,是以将之当作了武器,取名龙牙剑。”

“后来,他在雷眼山上遇到年幼的雷帝,就是倚仗龙牙剑,才抵挡住了雷帝手中的天雷木,因为枯骨可是不导电的呀。”

“龙牙剑可以对抗天雷锏?”

林奇知道,所谓的天雷木,是雷帝幼时在雷眼山上发现的一截神木,后来制成了位列十大超级战兵的天雷锏。如此想来的话,龙牙剑岂不是一把可以与十大超级战兵相媲美的宝剑吗?

他心里一阵火热,一扫之前的失望感,认定了这件名曰龙牙剑的超级战兵。

事实上,巨阙剑和断魂枪暂时来讲,都与他无缘,龙牙剑是唯一的选择。

……

半个时辰后,在自己的房间里,林奇躺在床上爱不释手的把玩龙牙剑,摩挲着微微泛黄、白玉也似的骨头,丝毫不觉得恐惧,更不会嫌恶。暗想,究竟是何等巨兽,能拥有如此厉害的尖牙……

“它跟天雷锏战斗过,不但没有被毁掉,就连伤痕都没有留下哪怕一道。单论坚固程度的话,别说巨阙剑了,纵然天武剑和惊龙枪,恐怕也及不上吧?应该能算是超级战兵中的极品存在了……”

话说,世间所有的武器,包括刀、枪、剑、戟、斧、锤、钩、叉、矛等长短兵刃,也包括弓箭、手弩、弩车等远距离攻击武器,甚至还包括战场上使用的战车、抛石机、攻城塔、飞舟,海上的战舰、神行车等,被统称为战兵,或者是战器。

所有战器,分为天、地、人三等。

天级战器可抵御十万大军,保卫一国疆土,镇压国运;地级战器能与千军万马相抗衡,一器抵得上一军;至于人级战器,则属单个武者独自倚仗之兵械,而非破军镇国之重器。

夏国共有三件超级战器位列世界十大天级战器,分别是雷帝的天雷锏、紫星一族的紫阳塔,以及消失的斩天剑。

天雷锏拥有呼风唤雨、操控天气、执掌雷罚的巨大威能,位列十大天级战器中的第四位,至今还在雷族代代传承。

紫阳塔位列十大天级战器第九位,自古以来鲜少在战场上动用,一直深藏紫星一族封地紫晶山上,比较神秘。

相比前二者,斩天剑更广为人知,被称为是最强的天级战器,别名万里长屠、杀神剑、无极剑、兵神,乃是属于天武帝的战器。

当年,天树王族联合大大小小十几个国家,裹挟至少五百万人的庞大联军对夏国展开全面战争,兵势之盛,旷古未有。尤其是以炼魔军团为主的天树联军,最为强悍,从罗洲突破西极城,一路所向披靡,连天武帝都难以抗拒,节节败退。

当夏国军队被逼至界王关时,形势已万分危急,能否保住夏国广大的江山,守护夏国子民,在此一战。

危急时刻,天武帝单人匹马来到阵前,拿出雪藏已久的斩天剑,一剑指天,剑锋直入白云,似有无限之长。

此剑方一现世,就散发出万兵之王的绝世霸威,长剑所指,所有人的兵器都为之颤栗,仿佛在向斩天剑臣服一样。天武帝只手一挥,长剑横扫而过,成百上千的兵马如割麦子一般给屠杀,血流成河,好似杀神降世。

原本势不可挡的天树联军震惊无比,个个肝胆俱裂,哪里还有丝毫战意,开始疯狂溃逃,宛若山倒。

天武帝引军反攻,各路大军齐齐出动,将敌兵两边围住,只留一个口子逃窜,在西疆的原野上追屠了整整一万里,杀敌无数,俘虏上百万,转败为胜。

那一战后,斩天剑被称为万里长屠,为世人所恐惧,尤其让西方人铭记。

不过,这把绝世战兵只出现过这一次,天武帝驾崩后,就再也没有现过世,即使当年红帝城之战后,夏都城陷落,也没有被夏人使用。

有人说,天武帝死前亲手封印了斩天剑,严禁后人使用,也没有人知道它的下落。

还有人说,天武帝之所以会死,就是因为使用斩天剑而受了反噬。他死之后,世上再无人能挥剑斩天。

林奇双手握剑,猛地一挥而过,无有任何响动,和挥舞木剑没多大区别。

若是巨阙剑的话,这般一划,必有剑气喷吐,释放出摧金裂石的超强破坏力。当然,前提是能挥得动才行。

“咻!”

他弯腰收势,用力一刺,剑尖刺破空气,发出一声清鸣。

这把剑不是用来挥砍的,而是用来刺杀的。林奇不指望自己能够像天武帝一样挥剑斩天,只盼把龙牙剑用好,用并不霸气的刺杀之术,保护好娘亲,保护好自己。

“龙牙剑连雷帝的天雷锏都不怕,以后遇上雷恒,也就不惧他雷电之威了……”

雷族人因为得了雷帝传承,天生就有御使雷电的能力,尤其像雷恒那种天生雷骨的罕见子弟,雷力极为强大。

一般武士与雷族人战斗,战兵方一相接,立时就会为雷电所伤,要么被直接电死,要么重伤晕厥,至少也会肌骨酸麻,无力应战,岂是他们的对手。

“我怎么想起他来了?”

林奇讶然失笑,雷恒虽说与自己很不对付,也并非敌人,怎么可能会与他战斗,真是杞人忧天。

正如娘亲所说的,超级战兵不是玩具,既然得到了,就要学会怎么使用,而不是带在身边当摆设。

他摆弄了一会儿后,就兴致勃勃的来到父亲的书房里。这里藏书万千,绝大多数是麒麟一族代代相传的武学珍本,应该会有一本适合他修炼的剑谱。

……

第022章 狩魔笔记

一晃,两个多月过去。

林奇每次放假回家,基本都是一头扎进父亲的书房,专心寻找适宜自己和龙牙剑的剑谱。

只是房中的典籍实在太多,何止上万部,虽然码放得整整齐齐,却几乎没有任何形式的编排,一书架一书架,乱纷纷的,只能耐着性子一部一部翻阅、查找。

多日以来,他走马观花也似,已翻过至少一千多部薄厚不一的古书和笔记,才刚刚达到十分之一。若按这样的速度,估计等到放冬假时,还难以结束。

本着长远的目光,林奇索性有意放慢速度,在有目的性的翻看时,也不忘读书的好处,也算是一个吸取知识的过程。同时,也能避免错过什么好东西,发生沧海遗珠的憾事。

到目前为止,他已筛选出了足足十多部典籍,其中大多数都是剑谱,只是没有一部让他满意。

麒麟家族的武学偏好刚猛、浑厚、大气,英勇无畏,为战场搏杀之术,而他需要的则是阴柔、轻巧、灵敏的类型,当然是比较难找的。

原本,他还到麒麟学宫藏书重地麒麟阁查找过一次,也确实找到了几部快剑术的剑谱,但考虑到自己双眼之所以发生变异,十有八九来源于血脉传承,最终还是决定从本族的典籍中寻求。

麒麟一族千年家史中,定然有类似的变异者出现过,甚至天武帝就可能拥有和他一样的眼睛。针对这种能力,就算只言片语的记述,对林奇来说,也是珍贵无比的,遑论因之而创造出来的武学了。

关于自己眼睛的变化,他旁敲侧击的向娘亲问过,甚至跟灰胡子请教过,并没有得到令他满意的答案,皆言是眼睛受损留下的幻视症而已,让他不要多想。

林奇坚信自己绝不是幻视,只要能在这些家传典籍中找到证据,他必将会有一个崭新的开始。

这一天,又是在书海里漫游的一天。雷炜彤怕他憋出病来,命令他出去逛逛,可回来之后,他就又一头扎进书堆里了。

麒麟府是雷公爵府的府中之府,和雷族人低头不见抬头见。自从有了雷仙儿长大后会嫁给林奇的传闻后,上到雷家本族人,下到有些地位的家丁,都开始用异样的眼光看他,分明是在仇视他,妒忌他,恨不得他早早死掉才好。

就连雷仙儿本人,也故意躲着他,避而不见。在学宫的时候没有见过,回到家也没有见过,在家与学宫的路上,更没有再一起走过,好像从对方的生活中消失了。

回到家后,老老实实待在书房里看书,尽可能避开雷家人,眼不见心不烦,林奇其实也乐于如此。

毕竟,他从小到大早就一个人惯了,最怕的是孤孤单单一个人,而最习惯的,也是孤单一人。

唯一的朋友高博时不时会来找他,算是一件令他比较欣慰的事,可那厮行事一向都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可不单单为了什么朋友情谊。

每一次来,几乎都挑饭点,毫不客气的大快朵颐,享受雷炜彤做的美餐。能言善道的他,甚得雷炜彤的喜欢,没几回,简直比他们亲母子还亲了,俨然成了一个可爱的干儿子一般。

他来一回,待的时间也不长,至多不过一个时辰就会离开,还总也不忘厚着脸皮来个顺手牵羊,随手在麒麟府里寻摸点无关紧要的小东西,拿到黑市去卖钱,以补充他玩模型的高额花费。

紫羽飞在学宫里的时候,常来找他玩,可却从没有来过麒麟府,就连雷公爵府都没来过。不来麒麟府,是不想见曾和她妈妈争过未婚夫的雷炜彤;不想来雷公爵府,则是不想见和她自己争夺未婚夫的姐姐雷仙儿。

大府,小府,都是恩怨之地,想来也觉得好笑不已。

……

“《无方麒麟步》……”

林奇把薄得只有几张纸的一本秘笈放到一边,仍有些意犹未尽,感叹这门武艺之精妙,远远超出自己的想象。

这是黄金时代中最了不起的女英雄林麟儿,在精研天武帝《麒麟之蹄》的基础上,别出心裁,演变出来的一套步法,若能习练成功,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可随时随地,向任何方向移动,故名“无方”。

要知道,战士在面临生死之战时,最怕的就是失去平衡,因为一旦失去平衡,就会给敌人以可趁之机,稍有不慎,小命难保。

而这《无方麒麟步》,却能使人处于绝对平衡之中,无有丝毫破绽,可随心所欲改变自己的方向。这就意味着,只要能预先意识到危险来临,就无一例外可规避开来,处于不败之境。

林奇刚一发现这本秘笈,就毫不犹豫地将之纳入独属于自己的必修课内,决定好好研习,尽全力习会。

因为秘笈的内容十分精简,他每天都要记诵好几遍,想把所有的口诀和图示尽数记在脑子里,以后就能随时习练了。

他记性的确很差,但若常年累月,坚持不懈的记诵,总还是会记住的,这就是所谓的勤能补拙吧!

《麒麟武藏》中也包含这门步法,可古往今来,能学会的人寥寥无几,而且大多数只是触及皮毛而已。

麒麟学宫绝不可能把《无方麒麟步》一次性全部授给学生。他作为麒麟家族的唯一继承人,却可从一开始就得到完整的功法,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身为一个麒麟也是有那么点好处的。

接下来,他便继续开始不厌其烦的翻阅了,书架太高,大多时候都需得动用梯子去取,简直像一场旷日持久的攻坚战。

“《狩魔笔记?漠北》,《狩魔笔记?雪国》,《狩魔笔记?西域》,《狩魔笔记?绿海》……”

一个很长的方格里,清一色的,码放的全是林麟儿所写《狩魔笔记》的摹本,足有二十几本之多。

狩魔笔记,这所谓的魔,并非传说中的妖魔鬼怪,而是天树族人。这一族人的可怕比猎食人类的血妖族尤胜,故称之为魔。

天陨之战后,天树联军被打败,天武帝林泽力竭而死。深爱着父亲的林麟儿悲痛欲绝,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不顾众人劝阻,从此踏上了猎杀天树族余孽的征程。

她足迹遍及世界各地,大漠,北原,冻土,西极,罗洲,绿海,等等,几乎无所不至。每完成一地的清剿,她就会写下一本《狩魔笔记》,长达二十多年的征程,就留下这二十几本充满杀戮的笔记。

当时的夏国,作为战胜国,威势达到顶峰。远远近近、或大或小的国家,大多都曾受天树一族的利诱和唆使,派兵入侵过夏国。这些个国家唯恐被兴师问罪,有的派遣使臣,有的国主亲自前来,争先恐后的表示归附。

夏国秉承大国怀仁的理念,宽恕了诸国的恶行,借着修造天武帝像的由头,弃罢兵戈,重整江山,安抚万邦,从此天下太平,乾坤朗朗。

饱读经史、恪守仁义的文武官员们,从未停止过对林麟儿以及风神军中组建的狩魔团的声讨,反对他们以恶报恶,赶尽杀绝的做法。他们认为战争业已结束,无需再将仇恨继续下去。

雷帝雷帅亲自出马,寻回了妻子,二人从此隐遁山林,不再现世。

她隐世之前,曾留下预言,总有一天,野心勃勃的天树一族会卷土重来,到那个时候,谁还能救夏国?

果不其然,两百多年后,适逢麒麟一族衰落,天树一族再次崛起,一度占领夏国半壁江山。若非英雄们留下的底蕴还在,加诸黑铁时代的疯狂,这个持续强盛数百年的国家,几乎就被灭亡了。

若是先贤们能看到这样的未来,不知会做何感想……

林奇要找的是武学秘笈,这种类型的书大可忽略。可长久以来,他已养成随手翻书的习惯,不瞄上几眼,反倒觉得不自然。而且他多少抱有几分好奇心,也想瞧瞧林麟儿的狩魔经历。

于是,他抽出了一本《狩魔笔记?白海》,直接翻到中间,开始读了起来。

海王纪五年八月,鹰狼国,圣米兰城。

追杀天树帝国第四王白羊王第七子卡拉塔?白羊,已有六个多月,至圣米兰城。鹰狼国人难以信任,我命令狩魔团严守所有出口,自在城中寻觅。卡拉塔?白羊被我刺中一剑,身中无解剑毒,却还活着,是我得此剑后所见唯一一人,实非等闲。我必须尽快解决他,以免再生变数,导致更多无辜的人丧生。

行至圣米兰大教堂,剑灵嗅到那人的味道,我判定他藏身教堂。

教堂门口,一个小男孩撞倒在地上,头角磕破,鲜血直流,因无人照看,趴在地上嘤嘤哭泣。

我将他扶起,帮他止血,给他吃的,哄他开心……

我欲离开,他伸手搂着我,亲昵的抱了我一下。终于要分开时,他突然环住我的脖子,死死箍着,力量之大,如龙似蟒。

他清澈的眼神变得凶恶,下一刻,两只眼珠破碎喷血,竟钻出一条条可怕的白色细虫来。耳朵、鼻子、嘴巴等孔窍中亦蜂拥而出,尖鸣着,展开黏在身上的翅膀,纷纷飞起,向我扑来。

这是一个蟲器,被下了王级蛊虫的行尸走肉。我多么希望他是一个普通的孩童,但既然不是,就正好让我利用,引出施蛊者。

果不其然,我装作受控挣扎的模样,其他人惊慌逃窜,有一人却趁机扑了过来,手持长刃,想要杀我。

我抓准时机,避开长刃,猝不及防之下,一剑斩下他的头颅,正是卡拉塔?白羊。

这人尸首分离,竟还活着,用世上最恶毒的语言诅咒我。他没流一丝血,只有令人作呕的密密麻麻的白虫从断颈中爬出,成群结队,将那头颅和身体连在一起,似乎想将之重新接上一般。

那一刻,我真怀疑他还有复活的可能,便当场用雷火将之打成灰烬,终结了那可怕可憎的肮脏……

半年多的追杀,至此结束。

天树一族中最邪异的白太阳家族逃匿的人最多,卡拉塔?白羊只是其中一个,狩魔之旅还远远没有结束。

……

第023章 剑法

仅仅是一段简略的文字记载,林奇就被深深的震惊了,心中涌起一股难以遏制的恶寒之意,额头上都是渗出了汨汨的冷汗,难以相信世上居然有“蟲器”这等由活人生生炼成的可怕存在,天树一族被称为魔,实在不是夸大诋毁之辞。

林氏初祖因与天树联军激战,力竭而死。后来的黑铁时代,林家阖族数以千计的男人,也在天树人发动的战争中死去。

祖先们曾与如此恐怖的敌人战斗,保住了夏国疆土。作为他们唯一的继承人,自己却手无缚鸡之力,弱小得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童。林奇汗颜,想要变强的决心更加坚定了。

他阖上书本,爬上梯子,想要将书放回原处,目光无意间瞟过那道孔缝,一眼就看到后面像是藏着什么东西的样子,登时就引起他的注意,当即一股脑儿取下七八本《狩魔笔记》,果然发现一物,乃是一个狭长的茶红色珍珑木盒。

既然用高品质的珍珑木盛装,价值又岂会低于珍珑木本身,绝对是极其要紧的不传之秘。

把木盒取出,放回《狩魔笔记》,林奇兴冲冲的下了梯子,来到书桌前,爬上高大的木椅,看向这雕刻着麒麟族徽的木盒。未免小心脏承受不住惊喜,平复心境后,才小心翼翼的打开盒盖。

不出所料,盒内是一个小小的卷轴,材质赫然是用金丝银线勾织成的金银绢,价值比珍珑木更高,可见其上所载的东西该有多么重要!

他抚抚心口,用微微颤抖的手取出卷轴,好容易才解开绑缚的银绳子,将之缓缓铺展开来。

“披雨剑法……”

第一行是这四个字,林奇顿时屏住了呼吸,确定无疑,这是一门剑法,是一门了不得的剑法。

……

将卷轴中的文字和图画一口气读完,林奇激动得径直从木椅上跌下来,久久难以自已。

他喘息良久后,翻身躺倒在地,满面红光,兴奋得又叫又笑,因为他总算找到了一直以来都渴盼的东西!

这套《披雨剑法》由女武神叶萱所创,剑法的宗旨就在于剑走轻灵,任意挥洒,以超越极限的速度取胜,将轻剑术的威力推到了至高之境,简直就像是专门为他准备的一样。

女武神叶萱,比起这个名号,她还有一个更为人熟知的头衔,那就是玄武女帝。

她是天武帝林泽的六位妻子之一,虽然没有成为皇后,却继天武帝之后,登上了夏国帝位,成为夏国这片疆土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绝世女帝。

除此之外,玄武女帝还是世上第二个天武者,曾跟随天武帝一起南征北战,立下过赫赫战功。以至于后世人称赞她是文治武功加于一身的完人,无愧于夏皇之位,是夏国所有女人的骄傲。

她与天武帝所生的独子名曰林修,是继天武帝和女武神之后,与铁心王林扬同享天武者名号的至强者,正是林奇这一脉的祖先。所以说,玄武女帝是他的老祖母。

能在近千年后,得到玄武女帝最引以为傲的剑术传承,说是命运的杰作,也不为过吧……

林奇非是贪得无厌之人,既得了中意的剑法,便不再苦苦寻觅,打算专心致志将此剑法练好再说。

就这样,从得到剑法的这一天起,林奇将一半以上的精力都放在练剑上。每当雨天的时候,更要不失时机的到雨中修炼,从不错过。

学宫里的麒麟子们对这个整天挥舞着骨头当练剑的麒麟血脉并不关心,顶多当作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唯有未婚妻紫羽飞一如既往的支持他,还有唯一的好哥们高博时常在放木鸢的时候顺便陪他练剑。

时光忽忽而逝,一转眼,又是两个多月。

上半学年已接近尾声,和所有的国士堂一样,麒麟学宫也要迎来漫长的冬假,远离家乡的孩子们个个都期盼着回家的那一天。

林奇在这小半年间从没有一丝懈怠,但仍旧被第四队远远甩在后面,每日的青鼎台早修,依然占据他近半天的时间。

今年的冬天比往年来得要晚,高爽的秋气迟迟不消散,天也迟迟不下雪。他倒是蛮期待下雪的,因为到时候就可以在雪中练剑了。

虽说下雨天是他绝佳的修练场,但用剑挥斩快速下落的雨点,对于初学剑法的他来说,毕竟太难了。而至于轻飘飘的雪花,相对应该容易得多,大可借之探探门径,做个适应性修炼。

天公作美,小假的最后一天,一大早就下起了濛濛细雨,雨势还在逐渐变大。林奇吃过早饭,就带上龙牙剑出门了。

雷炜彤看着儿子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雨中,眼中满是怜爱之色,既没有阻止,也没有过问。自从儿子进入麒麟学宫后,渐渐的,她不再操心他的生活,是完全放任自流的态度,抑或说是有意忽视。

雨越下越大,帝像大道上行人不少,皆手持花花绿绿的油纸伞,远远看去,像是一株株移动的蘑菇。

七八个有说有笑的少男少女们并肩走过,其中一个眼尖的,没看到雨伞下矮小的林奇,却看到了他手里所握的奇长宝剑。他一伸手,不偏不倚的揪住伞沿,然后再猛地一扯,立时就夺过了伞,使得林奇顿时陷入了雨中。

少年笑嘻嘻的,大声道:“哟!这不是鼎鼎大名的小未婚夫吗?今儿个怎么不见你的未婚妻呀?”

作为麒麟学宫十大名花候补榜上最耀眼的两朵紫花雷仙儿和紫羽飞的未婚夫,他可让男孩子们嫉妒得要命,给他取了一个“小未婚夫”的外号。反正对于弱者,用以嘲笑的外号总是多多益善的。

少年们纷纷看过来,大多都带着好奇的眼神。他们个个穿得光鲜亮丽,衣服上绣有各式各样的族徽图腾,佩戴缩小型宝兵,一看就知是大族子弟们。

雨水早就遮不住他的眼,嘲讽和蔑视早就被他无视,林奇坦然的扫过这些比他优秀百倍千倍的孩子们,并无丝毫惧色。

夺伞的人他认得,正是他所在雏虎营第四队的队长,他至今不记得此人的名字叫什么……

他不看别人,只盯着四队长,面无表情的道:“把伞还我!”

“哟呵!好久没有治你,变硬气了啊!”

四队长怔了一怔,有些愕然,看看身旁诸人,脸上有些不好看,把夺来的伞扔到一边,不怀好意的向林奇走过去。

和他同行的全部是雏虎营的队长们,相约到花之一族大大有名的宅院荷香别院去看“冷雨落冰荷”的奇景。这些人不管是论身份,还是论才能,都比他强上许多,这让他很是自卑。更因为有林奇这个麒麟学宫最有名的拖后腿学员,使得第四队沦为全营倒数第一,他成为队长中的笑柄。

他心里本就一直窝着火,意外碰上林奇,没料到这小子居然还敢当众顶撞他,更让他觉得很没面子,怎肯放过这个发泄的好机会。与此同时,还能在这些个队长们面前提升一下存在感,何乐而不为呢?

林奇见状,当即抽出龙牙宝剑,不假思索,以一招“刺雨式”倏地斜向上直指四队长面门。

“咻!”

长锥形的剑尖穿过雨幕,刺破空气,发出一声虫鸣也似微不可闻的轻响。

刺雨式,《披雨剑法》中的基本剑招之一,练成之后,可在万千雨花中刺破特定的一滴雨。

这招他练得最熟,虽然远远没有达到刺雨的程度,可也已经有了一点儿威势,看起来像那么回事。

四队长大惊失色,闷哼一声,连忙后退两步,因为骨剑的剑尖直达他鼻子上方,再差一寸多,就能刺破他眉心,要了他的小命。

额头被宝剑剑气触及,痛彻心扉,皮肉似被刺破。他不由的伸手抹了一把,并没有血,只是错觉而已。

同行的队长们几乎同时被吓了一跳,吃惊不已,因为有关这个病秧子麒麟的传言他们早听得腻了,说他如何瘦小,如何懦弱,如何孤僻,如何躲在女生的裙子下面,如何的惹人厌。如何如何,总之全是坏话,令他成为全学宫最大的污点,可从来没有人说过他还有这等手段。

“你这该死的病秧子!居然敢对我出剑?”

四队长恼羞成怒,“噌”的一声,拔出腰间小弯刀,说话就要扑将上来。

“等一等!”

林奇厉喝一声,喝止了四队长,沉声道:“别怪我没有提前警告你,这把剑叫做龙牙,是从天武帝手中传下来的,除了我族的人,任何人哪怕碰上一下,一天之内,全身骨骼都会被蚀骨虫侵蚀成烂泥。要不要动手,你可想清楚了!”

“虚张声势,我会怕你?”

四队长虽如此说,还真就不敢轻举妄动了。学宫里,有关林奇拿着一柄妖剑的事情早就传得沸沸扬扬,他可不想以身试法,丢了性命。

“嘻嘻嘻……”

就在两人对峙时,银铃般的笑声响起,一个娇俏可爱的少女撑着花伞走上前来,抿嘴道:“你就是麒麟家的末裔么?和传闻中的有些不一样呀!”

……

第025章 锤头靴一族

大雨如注,水汽弥漫,天地一色。

帝像广场,巍峨的天武帝像之下,林奇光着膀子,在雨中舞剑。瘦小的身体和奇长的骨剑显得极不和谐,但看起来却是那么的坚定、倔强,恣意挥洒着,妄图劈开这连接天地的雨幕。

夏都城十之五六的地方在下雨,到处都可练剑,他却非要来帝像下边,自己也不太清楚为什么,就是想来这里。或许是想从这位古老的祖先身上得到拼命的意志,抑或是把这里当成了属于自己的一片福地,因为当初在就是这里得到的蜕变,如今便想在这里探明双眼中所蕴藏的力量。

“砰!砰!砰……”

长剑斩过,林奇能听到雨点被打碎的声音,清脆的,像极其微弱的鼓点。至于散裂成雾的水花,则清晰可见。

只是,这些雨点并不是他想要劈砍的,落雨在他眼中,如树叶飘飞一样徐缓,看得清清楚楚。可不管如何努力,手中之剑就是触及不到,总是两相交错,除非一动不动的在下面接着。

眼快手慢,怎么磨合两者之间的误差,是阻拦着他的一道难关。要想看到更远更光明的景色,必须先翻越这座大山。

林奇不断的挥斩,挥斩,再挥斩,记不得把“斩雨式”练了多少遍了,反正两臂已经沉得抬不起来,宛如灌满了铅。

他一口气吞了五六口回阳水,躺在水里,抚着胸口,仰天观雨。

雨花不停歇的往下撒,无有穷尽,打在他瘦削的身上,冰润透凉,打在他眨也不眨的眼睛里,滋润干枯的眼窝。

就算是普通人,要想击中一滴下落的雨水,挥剑数百上千次,也该熟络到掌握一定的诀窍,十次里劈中个两三次绝不成问题。再不济,千次里面偶然劈中个一次两次,也是肯定的。

而具备超常视力的林奇,拼尽全力想要做到这一点,竟难上百倍。

人一旦拥有了某项优势,越是依赖这优势,相应的,就会越受制于这项优势。

林奇正是如此,想凭借让物象速度显得缓慢的快眼抓住其刹那间的轨迹,竟导致感官和身体反应之间的严重脱节,反而拖累了他。或许能通过勤修苦练达到的目标,变得恍恍惚惚,缥缈难测了。

两个多月以来,因为剑法几乎没有任何精进可言,他一度开始迟疑,要不要弃绝这超凡视力,就凭借自身的勤勉修炼《披雨剑法》。

最终,他放下迟疑,决定坚持不懈的寻求双目的力量。

理由很简单,首先,既然得到这项能力,不好好利用的话,实属暴殄天物,说不得这是自己唯一的希望呢!

其次,自己的身体病弱不堪,想像一般人一样修炼,根本就是杯水车薪,必须另辟蹊径,透过这双利眼,走一条独属于自己的路。

最重要的是,这门剑法太难了,后世几乎没有几个人真正练成过。勉强练成的,无不是花费了近乎大半生的时间,才达到女武神叶萱一成两成的境界。而那些人,大都是万中无一的天才人物,他们的大半生,可不是五六年,七八年,而是七八十年,甚至上百年。

他罹患黑心病,不知什么时候就会病发夭亡,最缺的就是时间。修炼的确可以延长性命,可修炼又需要时间的积累,在这两者的矛盾中间,他必须要做的,就是以速成的办法,最大程度上缩短修炼时间。

若是能用这双眼开辟一条捷径出来,在剑法中顿悟,以剑入道,再凭借剑道修身养气,不断强化自身,或许有希望达到父亲林梦龙曾达到过的境界,甚至是超越他,达到更高更远的境界。

所以,他表面看来有选择,其实并没有选择的余地。如同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就要试着把这根稻草编成草绳,攀着这草绳努力上岸。

又一滴雨落下来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会打到他的鼻子尖上。

他力气恢复了一些,顺手举起龙牙剑,直指天穹,剑尖稳稳的置于雨点下落的轨迹中。

不出所料,雨点分毫不差的落到剑尖上,那尖端锐利而又平滑,雨点居然没有被激散,而是被洞穿,缓缓滑下,如一个水带,不断的扩大,最终越来越稀淡,乃至于无。

“刺雨式,成功!”

林奇舔舔嘴唇,苦笑一声,无奈的自嘲道。

这句话方一说完,他脑子里灵光忽闪,自己被自己给吓了一跳,惊讶的意识到,这刺雨式的确是成功了啊!自己完美的刺破了雨滴,分毫不差,不是偶然,更无掺假,切切实实做到了,有什么好笑的?

他终于意识到,原来自己从一开始起就进入了一个误区,只有摆脱这个误区,才是真正的开端。

《披雨剑法》的第一式是斩雨式,第二式为刺雨式。先练较容易的斩雨式,再练难上百倍的刺雨式,这是由简入难的基本步骤。

但对拥有超视力的他来说,刺雨式其实才是最简单的,踏入这剑法的门径,不是从“斩雨”开始,而是从“刺雨”开始。

这么长时间以来,下了多少场雨,自己居然才发现这一点。他放声大笑,笑自己总算开窍了,也笑自己笨,浪费了太多时间。

醒悟之后,林奇的精神也为之一振,当即翻起身来,开始着手练刺雨式。

依靠超视力,他先是竖直向上刺击,而后逐步加上一定的角度,斜向上刺击,就这样耐心习练,循序渐进。

掌握方法后,他果然进步神速,还不到区区一个时辰,就可在斜向上四十五度角刺到雨滴了。

雨越来越小,且还刮起了细风,雨滴越来越难刺到,他依然坚持不懈的练习着。对他来说,有难度才好,更有助于提高水准。

饿得不行时,他躲在天武帝像巨大的衣摆下,吃了一点自带的冷食,勉强填饱了肚子。

下午,雨云沉沉压下,原本缓和下来的雨势竟重又变大了,似乎酝酿着一场暴雨。

冷雨浸身,如冰一般寒凉,林奇不厌其烦的举剑刺天,汗如雨下,全身都冒着腾腾的白气,不但感觉不到寒冷,反而热血滚荡,全身暖洋洋的,如同泡温泉。

“啪!啪!啪!……”

一个头戴斗笠、身披蓑衣的青年男子抚掌走来,大声说道:“好个麒麟一族,果然不同凡响啊!”

林奇循声望去时,那青年已然走到离他两丈开外的地方,仍大步流星往前走,一双眼正目不转睛的望着他,满脸都是笑意。

“你是谁?”

林奇略感惊诧,停下身来,出声问道。

虽说此时正下着大雨,绝少有人经过帝像广场,但零零散散的人还是有的。他在这里练剑,自然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可从没有人上前搭话,这个青年是第一个。

这话问出时,青年正好走到他面前,随身带来一股罡风,吹得他禁不住后退了小半步。

林奇抬头看向此人,并无惧意,只见他身材魁梧,极为雄壮,国字脸,大耳朵,口方鼻直,双眉直飞入鬓,两眼炯炯有神,着实一相貌堂堂的大汉,一看就知不是等闲人物。

只是他胡子拉碴,衣服也破破烂烂的,一双破旧皮靴居然露出了脚趾,把他的一切特质都掩盖了,像是一个远行而来的落魄流浪者。

青年站在林奇面前,简直像一尊巨人,他咧嘴一笑,朗声道:“某家不才,姓雄名英,叫雄英,倒过来念就是英雄。你就是麒麟一族的末裔,林奇,对吧?”

林奇点点头,不由自主地伸手掩住胸口的黑斑。自从黑铁时代来临,胸口的黑斑早已成为麒麟一族的标志。

“都说百闻不如一见,这话说得不错啊!”

雄英感叹一声,道:“传闻中说,世上最后一个麒麟是不折不扣的废物,我倒是从你身上看到了他的影子!”

“谁的影子?”

林奇心中暗喜,下意识就以为这人说的是父亲林梦龙。

雄英没有说话,转头看向高耸的天武帝像,迈步往跟前走去。

林奇愕然不已,对这个别具一格的大汉大感兴趣,跟了上去。

他见雄英在帝像前驻足未久,居然顺着熔炼变形的巨足往上爬去,顿时大怒,连忙阻道:“呔!你这家伙,想做什么?快下来!”

“不用紧张,不用紧张……”

雄英轻轻松松就跃上帝像的脚面,大声笑道:“放心,某家绝没有要亵渎天武大帝的意思,只是遵从我族的传统,来摸摸大帝的脚尖罢了。”

“你说什么?你这家伙,到底想干什么?”

林奇完全摸不着头脑,怒意不减反增,若非自己没本事跃上去,简直想跟这家伙拼命了。

雄英趴下身来,还真就用手摸向了帝像的脚尖,一边摸,一边道:“呶!你看到了吗?这儿有一柄战锤,是我锤头靴一族的老祖宗用过的战器!”

“锤头靴一族?”

林奇听说过这一族,大有名气的军人世家,世世代代都为飞熊军中的栋梁人物。

他看向帝像脚尖,只见那上面的确有一个清晰可辨的战锤痕迹,被摸得明晃晃的,可见这锤头靴一族八百多年来出过不少人物。

雄英长吐一口气,坐倒在巨大的脚上,开口讲道:“当年修筑这座铁像时,我们这一族的老祖宗,心甘情愿把陪他度过整个战争生涯的战锤献上去。铁像铸成后,他特地从北原赶过来观看,竟意外的发现,自己的战锤就嵌在天武大帝的脚尖上,那叫一个高兴啊!老头子兴高采烈,扯着嗓子让所有人看,引起了巨大的骚乱,差点就乐癫了。那时候,天下刚刚兴起家族的说法,老祖宗虽说只是一个小小的步军营长,可在军中却有着锤将的称号,是一等一的猛士,就连天武帝本人都夸赞过他呢!他心血来潮,当即就决定把自家族徽设计为一个嵌着战锤的靴子,所谓的锤头靴一族就是这么来的……”

“他老人家应该想不到吧!自己随意申请建立的宗族,竟会有如今的兴盛局面;一拍脑袋想到的族徽,现在在整个北疆都是响当当的!直到现在,北疆的人还总是说,锤头靴的雄氏一族之所以能兴起,就是因为老祖宗这个族徽设计得好,沾了天武大帝的荣光了……”

雄英说完,仍有些意犹未尽的样子,又伸手摸了摸那战锤的痕迹,手捂着头上的斗笠,从帝像脚上一跃而下。

令林奇万分震惊的是,如此壮硕伟岸的他,从数丈多高的地方跳到水里,居然没有踩起哪怕一片水花,只有一圈圈的波纹荡开,简直像飘落地面的样子,功力之高,为他平生仅见,父亲林梦龙很可能都远远比不上此人。

雄英抬头仰望帝像,喃喃道:“某家从稷下学宫毕业后,并没有立即从军,用三年时间周游夏国各个州郡,最后才来到夏都城。在拜谒帝像,履行宗族传统时,居然还见到了麒麟一族的末裔,实在是幸事啊!”

他转过身,微微一弯腰,向林奇伸出自己的大手,咧嘴笑道:“林奇,能在此见到你,雄某很荣幸。”

林奇许久不练剑,又淋着雨,冷得发抖,伸出冰冷的手,跟这大汉握了一下。

雄英转身就要离开时,林奇忽然忍不住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想改变你们那一族的族徽吧?”

“嗯?”

雄英回身,略显诧异的道:“你为什么会这么说?”

林奇道:“麒麟一族早就没落了,而你们雄氏一族却威震北疆,你是不是觉得锤头靴的名号已经配不上你们了,留着不但不是荣光,反而是耻辱……”

雄英默然无语,淡淡一笑后,抽出背后的虎头大刀,高举到头顶,手腕一翻转,猛地向后一斩。

“吼!”

随着一声虎啸响起,一股磅礴的刀气排上倒海也似劈过雨幕。

一刀之后,放眼望去,地面上竟不再落雨。

这一刀,赫然把雨给生生斩断了,刀气之强,让人惊掉下巴。

“这是天武帝所创的神虎刀术,我才练到不过十虎之力,而据龙虎军中一些老军户代代相传的记载,天武帝年轻时就已达到了百虎纵横的境界,单手就有万虎之力,力量若神!”

雄英沉声道:“我族的老祖宗,和天武纪所有夏国将士一样,毕生都为曾与天武帝并肩作战过而骄傲。天树一族亡我之心不死,要不了多久,只怕战争就会降临,到时候你若还活着,能与你并肩战斗,将是雄某的荣幸!”

雄英说完,不再迁延,大步离开了。

待他身影消失,被一刀斩断的雨幕才重又连接起来,地面上现出密集的水花……

……

第026章 钢铁演武场

麒麟学宫,九号小演武场,钢铁演武场。

一架足有簸箕大小的木鸢模型在跑道上空飞翔,翅膀为胶质的膜状蝠翼,主体为云落之地所产飘云木雕镂组装的龙形,头部是尖尖的鸟嘴龙头状,可劈风钻云,后面则是类似长尾巨蝠的可摇摆尾翼,整个儿看上去不伦不类的,简直就像是各种飞鸟、飞兽的集合体、大杂烩。

这木鸢难看是难看了些,可它取用了众多飞行物的构造,巧妙的应运它们各自的优势,可谓集众家之所长,飞得十分平稳,十分灵活。

木鸢的屁股上装有风光石动力设备,持续不断的喷发出强劲的气旋,为木鸢提供动力。

“笃笃笃笃……”

在一条紫色长线的牵引下,木鸢一侧身,绕过钢铁公主和铁心王立像,仍沿着跑道低飞。

长线的另一端牵在一个瘦瘦高高长着一张长脸的男孩手中,他手持一个线轮,竟像放风筝一样在控制那架飞天木鸢模型。

这长脸男孩不是别人,正是酷爱飞天鸢的高博,人称疯狂的匠师高,抑或是驴脸高。两年过去,他长得更高了,当然,本就很长的脸,也更长了。

他脸上带着浓浓的笑意,冲着远处大声喊道:“林奇,快点啊!我的龙雀号可要追上你了!”

木鸢下方,一个黑头发少年奋力往前跑,头顶飞天木鸢发出的噪音已经够让他心烦了,哪里有心情回应木鸢的主人。看他大汗淋漓、气喘吁吁,一口气接不上来就要跄倒的样子,着实让人担心。

这少年手里拿着一柄奇长的骨剑,正是林奇没错。

他长高了许多,但与同龄孩子相比,还像两年前一样矮小、瘦削、苍白,病弱不堪。唯一让人欣慰的是,他还活着,活到了十岁。

对于天生黑心病的麒麟一族来说,十岁无疑是一个分水岭,九成以上的人会在十岁前夭亡。若能成功活过十岁,就足以代表这个麒麟血脉的努力,代表继续活下去的可能性。

夏国人当然希望天武帝的血脉能继续延续下去,可也有很多人不愿意看着他继续苟延残喘,盼望他至多在十三岁前就死掉。

因为,一般情况下,男孩子长到十三岁左右,就能具备一定的生育能力。林奇如果侥幸活到那个年纪的话,紫族公主紫羽飞,雷族骄女雷仙儿,这两朵麒麟学宫最有名气的紫花,可就要给他毁掉了。

所以,绝大多数的雷族人,以及麒麟学宫里成千上万倾心于雷仙儿和紫羽飞的少年郎们,对林奇的死是日盼夜盼,天天盼,只可惜,他还顽强的活着。

跑道内侧,一匹银白色的小骏马随着林奇一路小跑,马上既无马鞍,也无辔头,光溜溜的马背上侧身坐着一个紫发紫瞳的少女,两腿悬在马身左侧,脚上穿着精致的小马靴,身上则穿着白色的麒麟子制服,黑色的麒麟纹样赫然是长着五杈长角的墨麒麟,这表明她是一个十分了不得的五等麒麟子。十岁出头就升格五等,这等天才人物,纵观学宫近千年历史,也绝对罕见。

随着马儿的奔跑,少女身后美丽的马尾辫一荡一荡的,衬托得本就宛若天人的她分外可爱。

她手里拿着一块精巧的晶石小钟,紫色的美眸中满是兴奋和焦急之色,一边看钟,一边对着林奇大声喊道:“小麒麟!快点!快点!再快点啊!时间不多了,就剩半分钟不到了!最后的小半圈,快冲啊!”

“小麒麟……”

一听到这个亲昵的称呼,林奇不由的就会想到雷仙儿,同时心里也会隐隐作痛。因为,以前只有她才会这么叫自己。而现在,则只有银马上的女孩紫羽飞叫他小麒麟了。

紫羽飞无疑是受她姐姐雷仙儿影响才这么称呼他的,至于雷仙儿本人,自从发生了那件事后,就再也没有这么叫过他了。甚至有意和他拉开了距离,离得越来越远,两人几乎完全没有交集了。

“小麒麟!快点啊!时间到了!”

紫羽飞的声音传来,林奇连忙甩去脑中的纷乱思绪,速度猛然变快,发起了最后的冲刺。还有一百多米的直路,终点近在眼前。

时间转眼而逝,倏地,林奇撞过终点线,因为后劲实在太猛,继续往前跑了三四丈远,终于坚持不住,两腿同时一软,结结实实的扑倒在地上。若非预先用两臂护着,一张脸肯定会给撞花了。

小银马一阵风也似的奔过来,紫羽飞飞身而下,掠到他身旁,心疼的道:“小麒麟,怎么样?摔疼了吧!”

她没有伸手扶他,任他自己爬起来,连忙递上一个水囊,里面装的是回阳水,“快喝吧!可别回不过气来了。”

林奇摇摇头,没有接过。若非万不得已,他是坚决不服药的。总靠药物支持,只会阻碍他变强。

“就会逞强!”

紫羽飞撇撇嘴,把水囊放到一旁,一边帮他看手上的擦伤,一边责备的道:“如果像上次一样乱了气,我可不帮你回气,让那个鬼帮你!”

她方一说出这话,就后悔了,不禁看向林奇,林奇也正好看向她,两人面对面,同时羞得满脸通红。

麒麟子都会炼气化精的法门,气息较普通人更为悠长,憋气五六分钟不成问题。正因为此,林奇才能以病弱之躯坚持跑完三圈。

前不久他就拼全力跑过一回,刚到终点就上不来气了,紫羽飞正好陪着他,灌回阳水完全不起作用,情急之下,就对他进行了口口呼吸,用自己的气息强行勾动了他的气息。从某种程度上讲,可算救了他一命。

“羽飞,我……通过了么?”林奇有些担心的问道。

“通过了!还提前了呢!”

紫羽飞高兴的道,并把晶石小钟拿到他面前,指针显示的刻度证明他的确提前跑完了三圈。

林奇神色复杂,难以置信的道:“这是真的吗?你不是骗我的吧?”

“小麒麟呀,我永远都不会骗你的。”

紫羽飞两眼弯弯的,像两个紫色月牙,凑上来亲了一下他的脸颊,轻声道:“恭喜你过了第一关,我亲爱的未婚夫。”

高博扛着偌大的木鸢模型跑过来,刚好看到这一幕,脚步不禁一顿,脸上的笑意立时僵住,那叫一个羡慕嫉妒恨啊!他敢怒不敢言,心里暗暗发誓赌咒:“林娃子,你可瞧好了吧!不就是排名第三的紫荆花么,总有一天,我一定把排名第一的水仙子追到手,也当着你的面亲热,看你气不气。”

他咳嗽一声,走上前,怪声怪气的问道:“小未婚夫,怎么样啊?过关了吗?”

林奇欢喜得不行,迫不及待想要告诉他,可还没来得及说,紫羽飞抢先道:“那个鬼,把我紫线还来!”

“别介啊!小姑奶奶!”

高博大惊失色,赶紧陪笑道:“我最近应该没得罪过你吧?这紫线不是说好送给我了吗?怎么又反悔了呢?这可不是堂堂紫族公主的作风啊?”

他用来放木鸢的线是紫族特产的紫线,比及普通绳子好用百倍,他处心积虑,想方设法,通过林奇这层关系,好容易才骗来一根,岂肯送还。

话说自麒麟一族没落之后,夏国早就没有公主的说法了,可保留了王爵的紫族,却有权利在本族内赐予公主头衔。紫羽飞年满十岁时,得到了公主称号,暂无封号。因为她母亲紫玲也是公主,所以人称小公主。

她轻哼一声,气鼓鼓的道:“不还回来也可以,不过,我可警告你了。以后不准你再叫他小未婚夫,他是我一个人的未婚夫,谁也别想抢走。如果我再听你叫一次,别说紫线了,你贪污的风光石、天石、紫晶石等等,全部都要还回来。”

“我还以为怎么了呢!”

高博长舒一口气,毫不犹豫地的承诺道:“你放心,再也不敢了,以后绝对绝对不敢了。”

这两人你言我语说了许多,弄得林奇也没兴致跟这唯利是图的好哥们说自己的好消息了,站起身来,走去捡回了摔倒时掉到不远处的龙牙剑。

麒麟子试炼第一关,时隔两年多,他终于通过了,不但跑满了三圈,而且在规定的时间内跑完了全程。

一开始的时候,他连跑满一圈都费劲;去年这个时候,他堪堪能跑上两圈;到了今年,他总算过关了。两年达到这个程度,进步不可谓不慢。

这对于别的麒麟子来说,根本不值得一提,对他来说,却是辛辛苦苦锻炼出来的结果。

如今他已是正式的二等麒麟子了,却还惦记着入学前的麒麟子试炼。在他看来,如果能凭真本事通过试炼,自己应该可以获得多一些的尊重吧!

“走哪都不忘带着这把破剑,好像你跟这剑比跟我还亲一样!”

紫羽飞撅着小嘴,一脸不满的道:“你可放心吧!这可是天武帝传下来的宝剑,没人敢偷,绝对丢不了的。白天丢了,到不了晚上,风神军就能帮你找回来,还要砍了偷剑人的手呢!”

“乖乖哟!”

高博眼睛一翻,惊叹道:“我说公主殿下,你吃别的女孩子的醋也就罢了,宝剑的醋,你也不放过啊?”

“滚一边去,我就这样,要你多嘴!”紫羽飞又羞又恼的斥道。

看着紫羽飞和高博,一恍惚间,林奇只觉这两个人虽说吵吵嚷嚷的,其实倒挺合适的,有说不完的话,在一起会快快乐乐的,既不会寂寞,也不会孤单。

反观自己,之所以能跟作为紫族骄女的紫羽飞扯上关系,无非是作为世上最后一个麒麟,顶替了本该由弟弟林凤儿践行的婚约,仅此而已,别无他故。

他一阵失落,就连成功过关的喜悦都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自顾自向演武场出口走去。

……

第027章 盘瓠一族

“小麒麟,等等我!”

紫羽飞转身追上去,一伸手挽住林奇的左臂,和他并肩而行,那匹漂亮的小银马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

高博也扛着木鸢跟了上来,走到林奇右面,大声问道:“小麒麟,你还没告诉我结果呢!你到底过关了没有啊?”

“闭嘴!那个鬼!”

紫羽飞斥道:“也不许你叫他小麒麟,这个称呼只有我才能叫。”

高博脸都快黑了,“嘿!这也不能叫,那也不能叫,你到底是想闹哪样啊?我发现你自从当了公主,是越来越霸道了啊!”

“我就霸道了,怎么样?反正就是不许你叫!”紫羽飞蛮不讲理的道。

……

默然无语的听着这两个人一左一右隔着自己斗嘴,林奇心中烦乱无比,似乎酝酿着一股无名怒火,一旦压制不住,就会爆发。他感受到这股怒意,暗自为之心惊,无法理解自己为何会如此愤怒。

几声犬吠蓦地传来,打断了紫羽飞和高博,也把失神的林奇给惊醒了,原本滋生的怒意潮水般退去。

三人循声望去,就见钢铁公主尊像下立着一个十一二岁的短发少年,他脖子上戴着金项圈,头上戴着银头箍,身前踞蹲着一条两尺半高、毛色鲜亮如火的大狗,正朝着他们不停的吠叫,尖牙外露,很是凶恶。

高博看看那犬,又看看犬后的少年,嘀咕道:“这家伙真是阴魂不散呐!每次来钢铁演武场,总能看见。”

紫羽飞见自己的小银马瞪视着那花毛大犬,前蹄在地上乱跺,不时张口嘶叫,冲着少年道:“喂!盘瓠一族的小子,管好你的狗!要是让我的银骐不小心踩死了,我可管不着。”

“你这天驷驹确实不凡,可也伤不了盘瓠。”

少年走上前来,站在三人身前,不慌不忙的道:“再说了,恶犬不吠,它若是不朝你们叫,那才会危险呢!”

“故弄玄虚。”

紫羽飞不服气的道:“都说盘瓠一族的五花犬厉害,我可不怕,有本事你放它过来咬我,看我不打断它的狗腿。”

“小姑奶奶,你可省省吧!那可是五花犬,咱夏国的护国神犬呐!别说是人了,老虎、铁熊都咬得死。”高博急忙道。

少年对紫羽飞一贯的挑衅并不在意,看着林奇,道:“放心,盘瓠是不会随便咬人的,而且,我也不是来找麻烦的。”

林奇认得这少年,两年来见过的次数太多了,只是一直没有说过话罢了。

他还知道,那条五花犬之所以朝他们吠叫,其实不是在朝某个人叫唤,目标其实是他手中的龙牙剑。五花犬灵性极高,在绝大多数人眼中,这把剑跟一根老骨头没太大区别,而在它看来,剑上则散发着极为危险的气息。

少年又道:“我叫蚩烜,是当代盘瓠王之孙,受家祖所托,已经观察你很长时间了,今天来是想……”

“我早就知道你别有所图!”

紫羽飞插口道:“说吧!你到底想干什么?该不是盘瓠一族也准备了一个公主,想嫁给我们家小麒麟吧?”

蚩烜尽量避开紫羽飞盛气凌人的目光,挠着头道:“嫁公主?好像有这么回事,不过我……”

“还真是呀!”

紫羽飞顿时色变,怒声道:“回去告诉你们家老爷子,林奇早就有未婚妻了!我们紫星一族很多年前就跟麒麟一族定下了婚约,谁也别想插足……”

“羽飞!”

林奇抓住紫羽飞的手,突然发声,打断了她,然后轻声道:“先让他把话说完。”

紫羽飞被吓了一跳,因为林奇从没有用这种语气跟自己说过话,话音虽然一如既往的轻柔,却透出了几分严厉。其中的差别细微无比,别的人根本察觉不到,可她一下子就听出来了。

而且,这也是林奇第一次主动抓她的手,是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就算自己主动和他牵手,这小子都总会怯怯的缩回手。

她玉脸飘霞,“哦”了一声,紧紧反抓住他的手,不让他松开,呐呐的道:“盘瓠小子,那你说吧……”

“呃……”

蚩烜一头雾水,滞了一滞,索性不再卖关子,直接道:“家祖来信说,我族愿意打破数百年来的禁令,送你一条盘瓠神犬,以守护麒麟一族最后的血脉。”

此言一出,三人同时吃了一大惊。

“盘瓠神犬?”

高博一脸不可思议,怔怔道:“天呐!天呐!好家伙,没想到啊!我居然有幸能接触到传说中的盘瓠神犬……”

紫羽飞的震惊丝毫不比高博少,连忙问道:“你说的是盘瓠神犬?不是普通的五花犬?”

“世上没有普通的五花犬,所有的五花犬都是盘瓠!”

蚩烜先是恼声纠正,而后则多少有些不甘心的道:“当然,你将得到的是血统最为纯正的盘瓠幼犬,属于五花犬中的王者血脉。你如果想要的话,等到放冬假时,与我一起去九龙寨,在那里举行过仪式,你就能成为一条盘瓠神犬的主人了。”

“乖乖!那可是盘瓠神犬啊!当然想要了。林奇,快答应他,回来让师兄好好开开眼界啊。”高博急不可耐的撺掇道。

紫羽飞一双紫眸里满是警觉之色,不假思索的道:“单是盘瓠神犬,我们家小麒麟当然想要了。可若要附赠公主的话,那还是免了吧!”

蚩烜到底是有脾气的,再也忍不住,怒声道:“你说什么蠢话?你把我们盘瓠一族当什么了?”

紫羽飞轻哼一声,扬起小下巴,全不在意。

“你……”

蚩烜看着此女刁蛮无比的模样,又气又羞,脸都是红了。

“为什么?”

沉默良久的林奇蓦然道。

蚩烜不明所以,讶然道:“什么为什么?”

紫羽飞和高博也为之诧异,不约而同的看向林奇。

林奇道:“若是为了守护麒麟一族最后的血脉,我父亲当年也是最后的麒麟,你们怎么没有为他打破禁令?”

话说盘瓠犬是尊贵的护国神犬,古往今来仅有四条从盘瓠一族流入外人手中,全是麒麟一族的绝世强者,天武帝林泽,海帝林麒儿,铁心王林扬,钢铁公主林泷。

当年,因为铁心王林扬驻守西北边疆时,不顾盘瓠一族恪守数千年的禁忌,擅自培育盘瓠犬,越过了这一族的底线。盛怒的盘瓠一族由此发下禁令,从此以后绝不再向外族奉送盘瓠神犬。

盘瓠族人以守誓闻名于世,这禁令一经发布,就持续了数百年之久,直至今日。现如今,盘瓠犬早已绝迹夏国本土,成为传说。

蚩烜听言,暗自腹诽,这个麒麟真是好生奇怪。得到盘瓠神犬乃是天大的好事,他应该高兴得跳起来才对,问缘由算怎么回事,难不成还在犹豫是否接受这无比贵重的馈赠?

他略显不悦的回道:“这是家祖和众长老们的决意,我也不太清楚。总之,你知悉此事就是了,等下次见面,要给我明确的答复,告辞!”

少年话不多说,转身就走,离开时还情不自禁的瞟了紫羽飞一眼,得来的只是傲然的眼神,和一声轻哼。

“小麒麟,盘瓠神犬可是世间一等一的奇兽,既然那一族肯送你一条,你可一定要接受啊!你的祖先天武帝当年平定乱世,骑的是逐鹿马,身旁还跟着盘瓠巨犬,纵横天下,所向无敌。如今我有天驷良驹,你再有了盘瓠犬,咱们可就成绝配了!”

紫羽飞自顾自的说着,猛地意识到了什么,拉着林奇,正色道:“不过,如果那盘瓠犬是嫁妆的话,你可万万不能接受,否则的话,就上了他们的当了。我可不想你为了一条狗,再娶另一个女孩子。”

林奇无奈一笑,只觉自己这可爱的未婚妻真是疯魔了,但架不住她再三要求,又是撒娇,又是威胁的,最后还是答应下来,承诺绝不娶盘瓠族的公主。

再度拥有盘瓠神犬,一直都是麒麟一族梦寐以求的事情。每个麒麟族人都曾幻想过像那四个伟大的祖先一样与盘瓠神犬相依相伴的美事,林奇当然也不例外。可他就是想不明白,自己凭什么获此殊荣呢?

天武帝林泽,是在南荒游荡时,凭一己之力拯救九龙寨,且与苗王的公主相爱,才获得了他们至高的礼赠;海帝林麒儿,是当时贵为夏皇的天武帝屈尊到九龙寨,软磨硬泡,才帮他求来的;至于钢铁公主林泷和铁心王林扬兄妹俩,则是因为他们的母亲是九龙寨公主的关系。

后来,盘瓠一族发下禁令后,任麒麟一族历代家主如何请求,也没有得到这一族的原谅。白银时代,黑铁时代,最后的天武者林成,最后的麒麟林梦龙,都不曾得到过盘瓠犬。

……

出了钢铁演武场,紫羽飞才恋恋不舍的松开林奇的手,翻身上马,对他道:“这几天我要抓紧时间训练,应该没有时间来找你了。别的比赛你不来可以,决赛可一定要来看我哦!”

“我会来的。”

林奇笑着回道。

“既然答应了,就不能食言,千万别给忘了,否则我可饶不了你!”

紫羽飞的表情变得很快,说风就是雨,前一刻还在温柔可人的央求,下一刻就变成冷着脸的威胁了。

她转而看向高博,没好气的道:“至于你嘛,最好还是别来了吧!省得你拉着我家小麒麟去招惹别的女孩子,惹得我心烦,影响我发挥!”

“哎!看你这话说的,我高博是那种人吗?”

高博气不打一处来,话还没说完,紫羽飞已策马扬长而去,便朝着她飞掠的背影放声道:“你不想我去,我偏偏要去,去也不给你助威,给你的对手助威!”

一人一马的影子转眼就不见了,高博看向林奇,脸上、眼睛里,流露出赤裸裸的嫉妒之色。

恐怕打死他也不会相信,林奇其实更羡慕他。

……

第028章 麒麟府

紫羽飞离开后,林奇和高博一同离开学宫,回麒麟府去。

今天本该是放小假的第一天,他们三人约好滞留一天,专程到钢铁演武场帮林奇测试麒麟子试炼的第一关,结果出乎他意料之外,居然过关了。

在这以后,他还要坚持不懈的努力,通过第二关,第三关,第四关……直到最终敲响白砣钟,证明自己的麒麟子身份。

……

自从进入麒麟学宫,两年过去了,不短不长,他还活得好好的,虽然身子骨看上去依然瘦弱不堪,其实已经强健了不少,似乎还能活得更加长久,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小小的奇迹。

第一学年结束时,他正式升格为一等麒麟子。今年,则又毫无悬念的成为了二等麒麟子。

之所以能升格,当然并非他成绩足够好,而是灰胡子故意放水,让他升格的,并继续担任他的监席教授。

或许也是灰胡子的缘故,他唯一的好哥们高博,因为平日上课时被看得紧,一般不敢开小差搞他酷爱的工匠活,结果幸运的通过了考试,没有留级,和他一样升格为二等麒麟子。

两个人晚上住在金剑楼同一间房舍里,白天很多时候也混在一起,朋友情谊当然与日俱增,越来越亲密了。

能结识高博,林奇自觉非常幸运,两年多来,如果身边没有这个朋友,他的生活不知该有多么晦暗。

当然,对于高博来说,认识林奇同样是一桩无可比拟的美事。

通过林奇,他获得的好处多不胜数,足以支持他玩各种模型的高额花费,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得到的紫族宝物,认识紫族美少女的机会,等等之类。

但相比这些个好处,他最看重的却是能常常跟着林奇去吃雷炜彤做的美味佳肴,麒麟府几乎成了他在夏都城的半个家了。

不过,正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到麒麟府吃饭,大多时候都是一种难得的享受,但有的时候,也会成为一种可怕的煎熬。

这一次,他就不幸的陷入了煎熬的窘境,因为他很不凑巧的遇上了雷公爵家的姐弟俩,雷仙儿和雷恒。

雷家姐弟俩显然以为林奇今日不会回家,所以放心大胆的来跟他们最亲近的姑姑蹭饭吃,不成想林奇居然在三人正在吃饭的时候回来了,且还带着一向与之形影不离的那个家伙。

以前遇到这种情况,林奇一般都假称自己吃过饭了,然后直接离开麒麟府,也好避开雷仙儿。可今天他们还没来得及进门,高博就因为嗅到香味,兴奋无比的喊肚子饿了,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还怎么说谎?只得硬着头皮入桌。

如果直接离开的话,姑姑雷炜彤肯定会不高兴,雷仙儿也只能耐着性子继续吃饭,却再也吃不出香甜可口的滋味了。

至于雷恒,倒不怎么在意,该吃吃,该喝喝,一副有滋有味的模样。这个人历来如此,如果不涉及他本人所在乎的东西,绝少会受外人或外物的影响。就像当初看到林奇被欺负,他完全不屑一顾,因为他根本不在乎这个孱弱的麒麟。

五个人围坐在一张桌子上,气氛沉闷得令人窒息,若非雷炜彤时不时跟他说上几句话,话痨的高博简直想死的心都有了。

他对这几个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再清楚不过,谁叫他是林奇唯一的好哥们呢?

沉默许久后,他终于忍耐不住,试着对雷恒道:“我听说雷少爷加入了红心二营,可据我所知,以你百年罕见雷体资质,加入可以最大程度上施展雷力的五雷营才最合适呀?”

雷恒与林奇同期,如今已是四等麒麟子,而一旦升格为四等,就会被选拔到各种各样的训练营进行强化锻炼。雷仙儿当年升格四等麒麟子,就以绝对优异的成绩入选大名鼎鼎的飞廉营,成为了无人不羡慕的鹰骑士。

若非看在姑姑的面子上,雷恒才懒得搭理此人,一边吃饭,一边勉强道:“我想将来加入黑旗军,自然选择了红心营。”

“黑旗军?”

高博略显讶异,不解的道:“雷少爷加入五雷军的话,前程必定大好,说不定将来也能像令尊一样当上五雷大将军呢!可若是到了黑旗军,作为雷公爵的公子,咳咳,日子恐怕……恐怕不会好过呀?”

“哼!五雷军算什么?在我看来,黑旗军才是夏国最值得骄傲的军队,不但有无比辉煌的历史,直到如今也没有失去勇气,永远处在与天树帝国对抗的最前沿。到了那支铁血劲旅,我将用天树人的血证明自己!你要知道,真正的战士,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受到应有的尊重,岂会怕被穿小鞋?”

雷恒最感兴趣的话题就是军队、战争、战场搏杀,高博算是问到点子上了。他喝下一口雷炜彤帮他盛的鱼汤,继续道:“加入五雷军,无非是龟缩在远离边疆的坚城之中,终日无所事事,尸位素餐,几乎感受不到战争的气息。一旦敌兵压境,说不定还会弃城逃跑呢!这样的军队,要来何用?我可不稀罕在五雷军中奔个没血没肉的前程,更不稀罕那五雷大将军的头衔!我想要的是真刀真枪拼杀出来的功业,就像当年的雷帝雷帅一样!”

高博没想到自己能从冷冰冰的雷少爷嘴里勾出这么多话来,干笑一声,干巴巴的道:“雷少爷果然好气魄、好志向啊!在下佩服,佩服……”

雷炜彤把鱼头舀出来放到雷恒的碟子里,然后揪着他的耳朵,轻声斥道:“饭菜你可以随便吃,话可不能乱说,小心传到你父亲耳朵里,有你好受的!”

雷恒转过头,给了她一个罕见的灿然笑脸,双手并用,埋头吃他最喜欢的鱼头,不再理会别人。

高博一时又没了话,转而把目光瞄向雷仙儿,开口道:“雷小姐现已是六等麒麟子了,在学宫里最有名的飞廉营受训,成绩为最优,按照惯例,这一学年就能跟随正规部队开始执行任务了吧?”

雷仙儿惜字如金,点点头,“嗯”了一声,明显不想多说什么。

高博是没话找话说,接着又道:“鹰骑士执行任务,肯定相当精彩!不但能轻松到达夏国各个州郡,还能到大海、草原、极地,甚至是境外进行侦查活动。所到之处,几乎无以阻挡。能在空中勉强和鹰兽较量的,恐怕只有崇日岛的长尾巨蝠,婆娑帝国的金翅大鹏,以及雪地的劈风翼龙。”

“传闻夏国有好几处秘地豢养着这三种飞兽,全是在战斗中捕获来的,专门用以训练鹰骑士的空战能力。冒昧问一下,有没有机会,让非鹰骑士……嘿嘿,比方说我,到这些个地方参观一下?雷小姐可能不知道,在下对飞舟极感兴趣,如果能近距离观察这些飞兽的体形和飞行动作的话,说不定灵感一来,就能让飞舟技术发生革命性的突破呢!”

林奇以手抚额,心中大呼头痛,他宁愿一桌子人沉闷下去,也不愿眼睁睁看着这家伙厚着脸皮信口开河。

“这些都是机密。”

高博滔滔不绝说了一大通,就换来雷仙儿这短短的一句话。

“机密?对啊,有关风神军的一切,全都是机密,瞧我这记性,连这都忘了。”

高博说着,讪讪一笑,不依不饶的道:“再过几天,就是麒麟学宫马球大赛的决赛了,你肯定会来观看吧?你妹妹紫羽飞可是追风营的主力之一呀!”

“应该会去。不过,如果遇上训练日,或许就去不了了。”

……

“哎呀妈呀!可累死我了,我到奔跑大道跑上一个来回,估计也没有吃这顿饭来得费劲……”

半个时辰后,高博刚一进屋子,就颓然的躺倒在林奇的大床上,长吐一口气,呻吟着说道。

“是你自己作死,纯属活该。”

林奇隔着窗户看雷仙儿和雷恒姐弟俩离开的身影,口中没好气的应道,心中则哀伤不已。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和曾经最最亲近的仙儿姐会走到如今这一步,不是避而不见,就是无话可说,不知不觉间,已然变成了陌生人。

他听说,舅父雷公爵雷啸天的态度很坚决,将来一定要把自己一直以来最宝贝的女儿嫁给他。为此,雷仙儿跟父亲大吵大闹了一回,父女关系差点就决裂了,从那之后的两年里,两人一直在打冷战,互不相让。

想要劝说雷公爵改变决定的人们从来没有放弃过努力,包括雷炜彤在内。直到现在,隔三差五的,雷公爵府中时不时就会传出雷啸天暴怒逐客的事情。

他不止一次想跟舅父说,自己绝不会娶仙儿姐的,请你不要再逼她了,没有人可以强迫自己娶谁,或者不娶谁……

然而,每一次下定决心去找舅父,他都在半路上止步了。因为,他心里明白,无论如何,自己跟仙儿姐的关系恐怕永远不可能有挽回的余地了。如此的话,自己表不表明心意,又有什么区别呢?

同时,心中也有个声音告诉他,不要去理会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了,他们既然不关心自己的感受,自己又何必去理会他们的苦痛呢?

就这样活着吧!坚强的活下去!好好努力,慢慢变强,纵然是备受侮蔑的苟活,也要保住这条性命。

只要还活着,一天天,一年年,逐渐成长起来,不管什么事情,都有见分晓的那一天。若是哪一天自己死了,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

他不敢想象,假如自己还没有成年就死掉了,仙儿姐会为他流下悲伤的眼泪?还是会庆幸这一天终于到来了?

……

第029章 李志

二号演武场,女武神演武场,一个正门,两个侧门前,皆是人头攒动、热闹非凡的景象。成千上万的麒麟子正摩肩接踵的往里走,手里大多都拿着吃的和喝的,兴奋不已的交头接耳。

今天是麒麟学宫一年一度马球大赛的决赛日,全学宫十成中至少有八九成的人会来观看比赛,可以说是一年中最重要的赛事,没有之一。

就连每个学年末选拔优秀学员的比武大会,单论人气的话,都比不上这风靡全国的马球大赛。

此时,林奇和高博也混在人群里,缓缓的往前走。林奇比任何人都冷淡,他之所以来,唯一的原因就是应紫羽飞的要求。而高博则比任何人都兴奋,因为他最倾慕的女神洛水仙子甄淼淼,将作为逐鹿营的主力出现在比赛中。

以往,若是没有课程的话,这两个人八成会找个相对清净一点的地方,一个苦心修炼,一个毫不厌烦的研究模型。这会儿,则都为了各自喜欢的女孩子,来看他们平时并不太在意的马球比赛。

“唉,这说不定就是天意啊。”

高博手里摆弄着一个又宽又矮、双排八轮的怪车模型,忽然发出一声感叹。

他的身旁,林奇背着装满食物、饮料和装备的大背包,怀里抱着比自己高上太多的龙牙宝剑。因为他几乎比所有人都要矮小,一眼看过去,看不见人,只能看到高高举起的白色剑柄。

大门前,人着实很多,虽然排着队,也不免挤成一团。林奇脚下踏着奇妙的步法,左摇右晃,前移后挪的,总能恰到好处的躲开挤撞和踩踏。

这是《无方麒麟步》中的走法,经过整整两年不曾间断的悉心钻研、艰苦修炼,他已触摸到一些皮毛,运用到实战中或许还差得远,应付这种事情,完全不在话下。

听到高博的感叹,他漫不经心的问道:“怎么了?”

倒不是他好奇,而是如果他不搭理的话,这家伙肯定会问他,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这么说呢?所以,他还是顺口问一声的好,省得麻烦。

“嘿,你想啊,紫羽飞代表的是追风营,甄淼淼代表的是逐鹿营,她们要在女武神演武场进行巅峰对决,而咱们两个又是最要好的哥们,在观战台上,各自为各自所喜欢的女孩子呐喊助威。这难道不是缘分?这难道不是天意吗?”高博说着,一脸痴情,两只黑褐色的眸子里直冒光。

林奇对这厮的痴心妄想早就司空见惯了,还是忍不住道:“你可真是一厢情愿,自己都说过了,人家或许压根就不知道世上有你这么一号人……”

“那又如何?”

高博慷慨激昂的反问一声,又痴痴的道:“唉。也想不相思,可免相思苦。几次细思量,情愿相思苦。就算她的世界里没有我的存在,也改变不了我的世界里只有她!她不知道我,这没关系,我知道她就行了。”

林奇撇撇嘴,道:“我的意思是说,你可以找机会跟她认识一下嘛!让她知道有你这么一个人,就像你找羽飞帮忙介绍紫族女孩一样。”

“也是啊!你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听说紫羽飞跟她打过交道,如今又是巅峰之战的对手,我可以让紫羽飞帮我介绍一下。”高博兴奋的道。

林奇连忙阻道:“你可千万别!你找谁介绍都好,最好不要找羽飞。她跟那个洛水仙子不是打过交道,而是打过架。难道你忘了么,当初你跟她说了什么十大名花候补榜的事情,她没过几日就找到了水仙子,两个人好生激斗了一场,结果借着宝器之利,把人家给欺负了。为此,你还担心了好长时间呢!”

高博又露出了痴相,对林奇的话置若罔闻,如梦似幻的自语道:“说不定水仙子其实还记得我,记得我跟她说过话,记得我给她写的小纸条,记得我给她做的那些小玩意儿。我们只要一见面,她就想起我来了!然后,然后就能在一起了……噢!水仙子……她不是所有人的仙子啊!她是我的,是我高博一个人的仙子……”

“蠢货!什么你的?皮痒了,想找揍么?”

前面一个比高博还要高上一个头顶的三等麒麟子转过脸来,瞟了他一眼,先是怒斥了一声,然后轻蔑的道:“就凭你这副德行,也敢觊觎水仙子的美貌,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死催的!”

周遭人闻声,发出好一阵哄笑和怒骂,大多数男孩子都愤慨的用嘲笑和怒骂讨伐这个口出狂言的不要脸的家伙。

高博脸涨得微红,咧嘴一笑,不甘示弱的反击道:“我承认我很差,可我再差也比你这个一撮毛强上百十倍!”

这高个子少年上唇上长着一颗足有小指头大小的大黑痣,痣上还长着一撮长长的黑毛,十分难看。

“混蛋!你说什么?

他平生最恨的就是有人拿这毛痣说事,当下怒火中烧,一把揪住高博的领子,其势汹汹的道:“区区一个二等,也敢捋我的虎须?”

高博吓了一跳,整个儿被大力扯起,用脚尖撑着地,面色发白,没敢抗拒,可嘴上依然不饶,挤出一丝笑意,戏谑道:“虎须?你确定那是虎须?我看就是多余的一撮毛而已呀!”

“黑痣”双眼眯起,紧绷的面皮微微跳动着,已然气极,一手掐着他的脖子,一手捏住他的肩膀,凑近他的耳朵,寒声道:“当我卸掉你这只膀子时,你最好不要叫唤,享受这痛苦,慢慢挤出去就是了。如果你引起骚乱的话,我保证将来会找机会卸掉你另一只膀子,外加两条腿,十根手指!”

“黑痣”说话就要动手,说时迟,那时快,倏地,一道白影横在“黑痣”和高博之间,是一根细腻如玉、扁平如剑的奇长骨刃。

这骨刃正是龙牙剑,是林奇出手了。他一直在一旁静观其变,怎会眼睁睁看着高博被卸掉臂膀。

“黑痣”先是一惊,当看到持剑的林奇时,更是瞳孔紧缩,大惊失色。他愣了一下之后,连忙把目光移到高博身上,松开他的脖子和手臂,拍拍他的肩膀,皮笑肉不笑的道:“原来你是麒麟家林公子的朋友啊!既然如此,看在林公子的面子上,本公子也就不和你斤斤计较了,以后不要再随便乱开玩笑就是。”

“黑痣”说完之后,向林奇点头致意,就要转过身去。

林奇也不想惹事,见好就收,收回了龙牙剑。他看着这人的面目,脑子里蓦地闪出几张模糊的画面来,对其人没什么印象,可对其唇上那颗分外惹眼黑痣却有些熟悉的感觉,不禁开口道:“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黑痣”身体一顿,脸上的表情瞬间凝滞,下一刻,满脸堆笑的道:“林公子真是说笑了,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三等麒麟子而已,哪有资格让你记住。我见过你,这是当然的。至于你见没见过我,这就不一定了。呵呵,或许,林公子是在哪瞧见过我这颗标志性的大黑痣,所以对我一点印象吧!反正,我还从没有得到过与林公子认识的机会。”

林奇犹疑了一下,因为想不起来,也就不在意了,一边往前走,一边朝这人伸出了手,淡声道:“你叫我林奇就是了,还没请教你的名字呢?”

“呃……这个,呵呵,我……”

“黑痣”支吾了几声,才是握住林奇的手,回道:“我叫李志,来自……来自一个不值一提的小家族。”

“志向的志?”

林奇和这人握了一下手,从口袋里掏出随身携带的小本和笔,翻开来,在其上写写画画起来。

“黑痣”一看这架势,立马慌了神,额头上径直冒起汨汨的细汗,连忙回道:“对!是志向的志。”

他说完之后,仿佛还怕林奇不相信,接着补充道:“因为我唇上长了这么一颗难看无比的大黑痣,所以从生出来的那一刻起,就被人们所嫌弃。家父为了鼓励我,就选择‘志’这个字做我的名,想让我勿以此为耻,从小竖立远大的志向,像祖上所有伟大的战士们一样为保卫夏国而战。等到功成名就的那一刻,人们看到的便不会是这个小小的外貌缺陷,而是我所立下的不朽功业。”

林奇听完之后,深受感动,看着这少年,情难自已的道:“你很幸运,有一个这么好的父亲。我也一样,曾有一个好父亲。因为我是奇迹般存活下来的病子,他就给我取了‘林奇’这个名字,希望我能不惧痛苦、艰险,一直创造奇迹,坚强的活下去。我一直以来,就是遵从他的期盼,在坚持不懈的努力着,从不曾放弃过。”

他很久没有被人感动过了,此时听了这个男孩的故事,情绪不禁被感染到,一时激动得厉害,脸上带着一丝别样的笑意,接着道:“说实话,你和我的命运倒是有几分相似啊!你有一颗难看的黑痣,我有一颗要命的黑心,你因为黑痣而困扰,我因为黑心病而痛苦,都在为克服这些先天的东西而努力。正所谓同病相怜,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或许可以成为相互鼓励的朋友啊……”

“黑痣”面向林奇二人,随人流慢慢倒走,听着林奇的话,他呆若木鸡,怔怔的说不上话来。

与之相反,林奇脸色极好,如沐春风一般。

他再次埋头本上,不好意思的道:“对不起,写一半后,我就光顾着说话了,你叫什么来着?”

“黑痣”回过神来,忙道:“李志,志向的志。”

“李志……”

林奇写完之后,又问:“你是在三等营第几队啊?”

“呃,第……第五队。”

“黑痣”说着,好奇的探过头来,想看看林奇究竟在画些什么,一看之下,顿时傻眼了。

只见小本上画着一个简略的头像,下面标着他的名字和所属营队。那头像,简直像极了他,就算没有唇上的那颗黑色毛痣,都能认出是他来。

林奇连忙阖上本子,一脸羞惭的道:“这是我的备忘本,我最不擅长记人的名字和相貌,但只要写到小本上,时常翻翻,渐渐就能记住了。”

“哦。”

“黑痣”恍然。

“总之,很高兴认识你,期待能和你再次见面。”

林奇跟“黑痣”又握了一下手,听到身旁传来咳嗽声,转而道:“差点忘了跟你介绍了,这是我最好的朋友高博。常言道,不打不相识。方才的不愉快已经过去了,你们好歹也认识一下吧!”

“黑痣”向高博点点头,以示和解。高博咧嘴笑了一笑,大方的接受,向他摆了摆手,脸上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

……

第030章 马球大赛

挤了半晌,林奇和高博总算进了场,在二等营第四队所属的区域找位置坐定,等待比赛开始。

这片区域处于中层,且是中间地带,可纵观满场整个战局,属于上佳的观战之处,若有空位,定会被占据,所以从一开始就坐得满满当当的。

女武神演武场为麒麟学宫最大的演武场之一,能同时容纳三万多近四万观众,尽头处矗立着女武神叶萱的青铜巨像,长久的定格了她当年策马奔腾的绝世英姿,至今令夏国所有的女战士为之向往。

两人刚坐好时,一层层、一圈圈的观战台上,已挨挨挤挤坐满了人,有的人还在挥汗如雨的找位置。一眼望去,乌压压的全是人头。各个等级的麒麟子们,教授们,以及在学宫任职的教工们,加起来少说也有三万多人,另外还有数千校外人士,场面极为盛大、热烈。

林奇右手边是形影不离的死党高博,左手边是一个比他稍高一点的男孩,黑亮的头发扎成好几条小辫垂在身后,胖胖的小脸白里透红,一双黄豆也似的小眼睛闪着淡淡灵光,精气神十足,有着麒麟子应有的健康体魄,灵动面貌,与瘦削、苍白的林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脖子上挂着一大串精美的贝壳项链,最下面还缀着一颗晶莹的玉珠,一看就知是贺氏一族的嫡传子弟。

男孩看到林奇二人,惊奇的道:“咦?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么?你们两个居然也来了啊?”

高博臭着脸道:“这是什么话?你能来我们就不能来么?”

男孩笑道:“这倒也不是,只是看了这么多场比赛,见到你们两个,还真是头一遭啊!”

“嘿嘿,这你还不明白呀?”

高博咧嘴一笑,道:“今天的这场巅峰对决,逐鹿营有我的女神水仙子,追风营有林奇的未婚妻小公主,我们能不来吗?”

“噢……原来是为了女孩子来的啊!”

男孩同样猥琐的一笑,道:“不怕告诉你们,我看了这么多场比赛,其实也就盯着一个女孩子看呢!”

“哦?谁啊?居然让咱们的贺大少爷这么着迷?”

高博对有关女孩子的话题一向感兴趣。

男孩支着下巴道:“花之一族的花小媚,人称花仙子,跟你的水仙子相比,绝对有过之而无不及!”

“你说啥?”

高博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你说的那个花仙子我知道,不就是花族一代妖孽花小妖的妹妹吗,在十大名花候补榜上位列第五,才区区第五啊!你知道我的水仙子排第几吗?第一啊!第五能比过第一?你的算学过关了吗?”

“什么第一?第一是人家雷仙子雷仙儿,水仙子只排第二!”

高博因为最喜欢水仙子,所以有意把她由第二抬到了第一。至于分别排在第一和第三的雷仙儿、紫羽飞姐妹俩,在传出与林奇有婚约的风声后,名次并没有变。一则因为她们确实极为优秀,除了一个水仙子,无人能出其右。二则因为林奇患有黑心病,说不定哪天就死翘翘了,所谓的婚约,在男孩子们看来,并不打紧。

“第二?就算是第二,也比你的第五强。”

高博不留情面的反击道:“而且,我可是听说了,花小媚早就恋上了铁心一族的杨驍,这场比赛中,人家两个还要并肩作战呢,你可省省心吧!”

“是又怎么样?我还听说水仙子跟东海骑鲸士一族的公子从小青梅竹马,早就有婚约呢!”

“混蛋贺小眼,你说什么?”

“驴脸高,想打架吗?”

两个人一开始还有说有笑的,颇谈得来,说着说着便吐沫星子乱飞的吵将起来,争得脸红脖子粗,谁都不服谁,隔着林奇掐了起来。

林奇耐着性子不看备忘本,一直都在苦苦回忆这个男孩的名字,但听高博叫他“贺小眼”,脑中灵光一闪,登时想起来,这家伙的名字是贺东曜。

“贺师兄,高师兄,别闹了!”

他两臂交叉,左手抵着右边高博的脸,右手抵着左边贺东曜的脸,把马上就要打起来的两人分开。

“够了!你们两个真是没出息!”

上边一层,一个比林奇还要矮一点,横向却比他健壮十倍的男孩忍无可忍,大喝一声,瓮声瓮气的道:“你们到底是来看比赛的,还是来看女孩子的?”

“看女孩子!”

高博和贺东曜回转过身,异口同声的道。

“啥?”

这男孩是矮龙一族的公子伏輬,秉承了这一族有名的大义之心,以及顽固、暴躁、易怒的性格,被这两人理直气壮的模样气得满脸通红,直欲爆发,给他们一人赏一记重拳。

旁边一个面目清秀的少年拍拍伏輬宽厚的肩膀,笑着道:“来看女孩子也没什么错,但为了自己根本就得不到的女孩子吵吵闹闹,甚至大打出手,可就真是没啥意思了。你说对不对啊?林奇。”

林奇忽然被问到,愣了一愣,干声道:“呃……有道理。”

这少年双眉如剑,双目如星,相貌不凡,乃是白眉一族的公子,名叫马坤。

这一族唤作白眉,并非族人都长着白色的眉毛,而是因为他们的祖先相貌奇异,生来就长着一对白眉。其位属建国者之列,在一代大国士令狐谋之后,出任夏国第二任当国宰相,总摄全国,非比寻常,从而留下了英杰辈出的白眉一族。

马坤是第四队最优秀的麒麟子之一,在原队长升格四等后,担任四队长之职。他知道伏輬脾气大是大,只需有人随声附和一下,就会安静下来,是以才出面说话。

马坤以前可没少欺负林奇,还曾被紫羽飞动手教训过,两人之间梁子原本结得挺大的,但两年多来,林奇的努力和坚持有目共睹,他也看在眼里,心中的隔阂像冰一样被渐渐融化掉,潜移默化间,不知不觉接受了这个病弱的麒麟为第四队的队友。

“快看!他们要进场了!”

但听有人叫唤一声,林奇等人纷纷将目光投向下方空荡荡的马球场地,就见两队人马各从两边的旗门入场,缓缓的朝中间汇合。一队着白服戴白盔,绣有黑色麒麟纹,一队着黑服戴黑盔,绣有白色麒麟纹,皆手持长长的长着月牙头的球杆。

整个演武场登时就热闹起来,而当两队人马在中线处停马站定,摘下头盔,向各个区域的观众们挥手致意时,男孩、女孩们径直沸腾了。欢呼声、呐喊声、尖叫声、掌声等各种声音,连成一片,震耳欲聋,经久不息。

高博站起身,用挂在脖子上的“千里眼”看了须臾,转头看向林奇,既兴奋又凝重的道:“此时不打旗,还等何时?”

林奇同样一脸凝重,喉咙一滚,点点头,打开怀里鼓鼓囊囊的背包,从中取出两面旗帜,以及一架带有螺旋桨的飞天木鸢。

贺东曜原本想借高博的“千里眼”瞧瞧,见他们各自摆弄着一面旗帜,好奇的问道:“你们做什么呢?”

高博“嘿”的一声道:“你看着就知道了,今天我们要让所有人见识见识,什么叫做真正的热情!”

第四队的男男女女们察觉到动静,纷纷看过来,不知这两个人究竟想搞什么鬼。

在众人惊异无比的目光中,林奇把一面雪白的长方形旗帜挂到随身携带的龙牙宝剑上,“哗啦啦”一挥动,大旗迎风招展,可见旗面上绣有一个精美的少女半身像,长长的紫发如瀑洒下,似光烟般熠熠生辉,紫色的眼瞳好比两颗紫晶星辰,晶莹剔透,美轮美奂,知道的人一眼就可瞧出,这是紫族小公主紫羽飞的面孔。

高博做得更绝,放开自己亲手设计的飞天木鸢,木鸢“笃笃笃”冉冉而起。木鸢之下的横杆上赫然挂着一面方形的水色旗帜,一个凌波踏浪的仙子绣像栩栩如生,直欲出旗而来。

越来越多的人被他们的行动所吸引,惊叹声、喝彩声此起彼伏,简直比场上的马球队员们还受瞩目。

第四队所有人都被惊呆了,没想到这两个家伙居然能做出这么出格的事情来,但转念一想,又觉这就是他们不拘一格的风格啊!

很难相信,这是平时木讷的林奇最先出的主意,继而又在高博鼓励下促成。他就是想逗紫羽飞开心而已,而高博则是想向水仙子甄淼淼表达倾慕之情。

为此,林奇偷偷画了紫羽飞和甄淼淼的画像,又求生具一双妙手的雷炜彤依照图画绣成了这两面旗子。

他做别的事情,样样不在行,唯一令人惊叹的一点,就是善于画人。或许正是因为记不住人脸的原因,他从小就开始学画人脸,见一面记不住,可画在纸上的话,慢慢就记住了。

紫羽飞的脸他再熟悉不过,轻易就画成了。而甄淼淼的脸就太难画了,在远处偷偷瞧上几眼,难以记住,按高博的描述,也太抽象。最终,他改半身像为全身像,采用了抽象的画法,并加入了水景,力求神似。如此,一个凌波踏浪的白衣仙女,人们一看就知道是水仙子甄淼淼,没有第二人。

这计划最终居然真的落实了,林奇站在座位上,缓缓的挥舞着旗子,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他的视力较两年前又提升了数倍之多,不用“千里眼”,也能将场中所有人看得一清二楚,很快就找到紫羽飞的所在。只见她已经被自己的举动吸引到,激动的朝他拼命挥手,挥着挥着,竟用手掩住小嘴,喜极而泣了,一滴滴的泪珠儿他都看得到。

林奇见状,搞不懂状况,急忙拍着高博的肩膀问道:“糟了!糟了!羽飞她怎么哭了呀?”

“哭了?哭了好啊!哭就代表她高兴得不行了。我的水仙子,你也赶快哭啊!为了你,我都成了全学宫男人们的公敌了,你好歹也要给我掉几滴眼泪啊!实在不行,看过来,笑一笑,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高博手腕上拴着牵住飞天木鸢的绳子,用“千里眼”看向场中,看都不看林奇一眼,自顾自的说道。

“哦。”

林奇听言,总算放心了,趁着比赛还没有开始,更加卖力的挥舞旗帜。他不在乎其他人的目光,就想那个一心想要嫁给自己的女孩高兴就行。

……

对面的观战台上,一个同样长着一头紫色长发,眼睛却是黑色的女孩,看着林奇的身影,露出一抹淡淡的笑意。

她旁边是一个留着淡紫色短发的男孩,对此却不屑一顾。

女孩是雷仙儿,男孩则是他的弟弟雷恒。

“如果在半决赛中,红心二营遇上的不是逐鹿营,而是追风营的话,肯定能打进决赛。那样的话,我这会儿就不是坐在这里,而是在赛场上了!”雷恒抱着双臂,气哼哼的道。

“结果还不是会输给逐鹿营?”雷仙儿不以为然的道。

这话说得实在太犀利,雷恒被噎得无言以对,最终还是不服气的道:“那也比坐在这干看强!如果不是你要来,我才懒得来呢!”

雷仙儿把胳膊倚在弟弟的肩膀上,揪着他的耳朵,道:“我的好弟弟,你可耐心一点,好好看着吧!有时候,看一场比赛比参加一场比赛能学到更多东西!追风营或许不是你们红心二营的对手,可对付起千年劲旅逐鹿营来,可有一手绝活,这么多年来都没几个营能学到。你若能瞧出什么蹊跷来,说不定明年就能想办法击败逐鹿营呢!”

雷恒不回应,雷仙儿手上一用力,气恼的道:“闷葫芦,听见了吗?”

“听见了,听见了……”

雷恒看看姐姐,无奈的道。

……

第031章 进球!

马球比赛的起源众说纷纭,比较受大多数人认可的说法是在西方最早出现,而后又经西域传入夏土,逐渐发展、演变成极具特色的夏式马球。

西方,以及西域诸国,他们的马球比赛是用一个球,而夏国的夏式马球却是用两个球的。

据说,这个革命性的改变是天武帝林泽亲自敲定的主意。

马球比赛所折射的是骑兵之间的对决,在极具趣味性和挑战性的同时,可考验骑兵的力量、技巧、战略、配合等等,无疑是一项寓战于乐的运动。

用一个球的话,两队人马所盯着的当然只会是那唯一的一个球,战法便会被限制得很简单。一方进攻,另一方就会防守;或一方反攻,另一方变进攻为防守;抑或两相拼抢,进行激斗。

而真实的战争可没有那么简单,充满了纷繁复杂的战法,以及无法预料的变数。在防守的同时并不意味着没有进攻,在进攻的同时也不意味着没在酝酿着另一场进攻。虚虚实实,真真假假,诡谲难测。

如此,将一个球改为两个球,就在最大程度上印证了战场的复杂性,增加了对决的难度和深度,以及趣味性。

当然,素质较低的马球对决,一个球足矣,两个球的话就有些勉为其难了。

自从两个球的马球比赛在夏国诞生,近千年来,这种游戏持续风靡,从军队走入各个阶层,深受夏国军民的喜爱。

更加诸夏国倚仗骑兵立国,如同猎犬、战羊、鹰兽等一样,马也成了夏人极为亲近的朋友,受到方方面面的爱护。不得虐待马匹、胡乱宰杀马匹的道德定律,甚至被直接写进了律法之中。

优良的马种遍布全国各地,成为人们的伙伴,也支持了马球游戏的传播,现如今观看马球比赛简直像逛庙会一样寻常。

……

高博一动不动的注视着场中,灿烂的笑意从两个嘴角晕散开来,一副奸计得逞了的样子。

“诶?”

就在这时,他忽觉胳膊上一轻,连忙放下“千里眼”,抬头向上看,只见绳子已经断了,挂着旗帜的飞天木鸢如断线的风筝一般,不受控制的斜向上飞去。

“我的木鸢!我的旗!”

他失声惨叫,一看绳子的断面平滑,分明是被好事者给割断的,连忙四处张望,愤怒的道:“该死的混蛋!是谁啊?是谁割断了我的绳子?给我站出来!”

男孩子们哈哈大笑,既没有人站出来,也没有人向他告密,几乎都是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总算解了几分气。

林奇无奈的道:“看吧!我早就说过了,你这么做太张扬了,很容易遭人暗算,可你就是不听,非要用木鸢……”

“是不是你?是不是你割断的?怕我抢了你的风头?”高博指着他的鼻子道。

林奇吓了一跳,暗道这家伙恐怕是真生气了,竟像疯狗一样乱咬人,连忙摇摇头,坚决否认道:“怎么会是我?我只顾着摇旗呐喊,哪里做过别的事?再说了,我这剑没有刃,也割不断你的绳子啊。木鸢越飞越远了,你最好还是追追看,用羽飞送给你的紫线,说不定还能抓回来。”

高博也觉他说得有道理,看看场内即将开始的比赛,再看看飞走的木鸢,简直要哭了一般,跺跺脚,不甘心的追了上去。

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为免影响到紫羽飞,林奇不再挥旗,在座位上坐定,充当旗杆的龙牙宝剑静静的靠在肩膀上。

不久后,在裁判一声令下,驰回各自旗门前的两队人马正式开始对决。

白衣黑纹的是追风队,得名于女武神叶萱的坐骑追风;黑衣白纹的是逐鹿队,得名于天武帝林泽的坐骑逐鹿。两队各有十三骑,人是各自营所里优中选优的最佳骑手,马是夏国最优良的马种。他们之间的对决,无疑会是一场精彩纷呈的龙争虎斗。

这两支队伍分别代表麒麟学宫最著名的骑兵营所,追风营和逐鹿营,是学宫所有马球队伍中的老牌强队。尤其是逐鹿队,被称为千年劲旅,近千年来,光是冠军头衔就得了好几百回了。近百年来,每年的马球决赛,不是在追风队和逐鹿队之间展开,就是逐鹿队和别的队伍,很少会有例外。

紫羽飞属于追风队一方,座下宝马是以传说中马神的名字命名的天驷驹,名字唤作银骐。

此马尚还年幼,没有长成,全身披满宝银色的长毛,遍体无一丝杂色,在阳光中好似一道模模糊糊的银光,阴影中宛如若有若无的幽影,能日行千里,不知疲累。

天驷驹十分稀少,放眼整个世界,也不过区区二十匹。夏国拥有十三匹,其中代骠骑国收养的四匹,其余流落他国,无疑是世间最稀有的马种。

这种马的来历至今无人知晓,因为它们的祖先就来历不明。

根据记载,在夏皇林泽还活着的时候,位于西域大漠与草原交接地带的骠骑国,意外得到一匹浑身长着银毛的小马驹,谓为神奇,便进献给当时执掌夏国威震夏洲的天武大帝。

那匹马自小就成了林麟儿的坐骑,陪她度过了整个征战生涯,名曰天驷。由它延续下来的后裔,就被称作是天驷驹,堪称传世之宝。

紫羽飞之所以能得到一匹天驷驹,靠的可不是身份、地位,抑或钱财,而是玄秘不可知的缘法。因为天驷驹和鹰兽一样,不是随便谁人就能拥有的。她和诸多候选人一同到天苑走了一遭,结果这匹小马驹就偏偏看中了她,无可厚非的成了她的坐骑。

她在追风队十三骑中是年龄最小的,但因为坐骑不凡,身手亦极为高超,是以成了主力中的主攻手。

经裁判裁定,攻势首先由追风队展开,白衣黑纹的一十三骑分散开来,有的负责防守,有的组织攻击。

队长一声令下,紫羽飞一马当先,冲向中线,身后助攻手赶着马球紧紧相随,对决开始!

追风队是逐鹿队唯一畏惧的对手,为求稳胜,该队从一开始就采取了绝对守势,大队人分散于旗门前,力争阻挡对方的初次攻击。

至于自家的球,则安安静静的放在旗门线外,派一骑重将专门看守着,看守员正是与林奇有过几次交集的铁心一族的杨驍。

他们是想集中精力挡住第一波攻击,从而伺机反击,还是想夺下对方之球,两球齐攻,一次攻入两球,别人无从猜测,只能拭目以待。

紫羽飞驭着天驷马风驰电掣般越过中线,利用高速和灵巧,穿过逐鹿队防守队员,径投由两杆大旗和一根横木以及其后的大网所组成的旗门而去。

逐鹿队早料到天驷马难以防守,是以指派最为轻快的队员率先向门旗奔去,勉强与之并驾齐驱,进行盯防。这个防守队员不是别人,正是高博朝思暮想的洛水仙子甄淼淼。

至于其他人,则倾巢出动,全力争夺马球,只要夺过了球权,就算主攻手能冲到旗门前,也是惘然。

然而,令逐鹿队意想不到的是,追风队并没有直接攻击,而是将球不断后传。连续传了三骑之后,眼看距离合适,对方还未来得及包围上来,忽然冲上来的第四骑猛然发力,挥杆大力一击,皮球高起,飞往旗门方向,来了一记远距离直传。

就在所有人都认为这一击用力过猛,皮球要么会越过主攻手被守门者轻易拿下,要么会高出横梁之上,紫羽飞从马背上站起,像长着翅膀一样,赫然轻飘飘的跃起六米多高,球杆一挥,击中皮球,使之转而斜向下往旗门死角飞去,速度之快,完全快过守门者的反应。

“唰!”

这一击,成功破门落网。

天驷马银骐仰蹄急停,紫羽飞正好落回到马背上,稳稳站定。她没有落到地面,就不算犯规。

近乎完美的一次攻击,旗开得胜!

轰!

整个演武场都被轰动了,巨大的声浪冲天而起,简直要把天上一缕缕的白云给生生冲散了。

追风营的麒麟子们最为振奋,视之为得胜的征兆,纷纷从座上站起,朝着场中呐喊、尖叫!

但他们都不及林奇来得惹人眼目,在这热烈的气氛中,他一改往日的安静,大叫着站到座位上,“呼啦啦”用力挥舞旗帜,为紫羽飞喝彩,助威。

追风队的这次奇袭其实是常见的长传战法,先是单兵突进,而后诱敌深入,最终长传、破门,一击建功。

这些说来都不难推测,令逐鹿队没有料到的在于,紫羽飞的个人能力实在太强,无论是坐骑的素质,还是个人跳跃能力,以及击球的精准度,都让人为之震惊。

紫羽飞摆马回归本阵,与打配合的队友们相互致意,然后扬起下巴看向观战台,一眼就看到了正摇旗呐喊的林奇,抿嘴一笑,脱下手套,在掌心亲了一下,轻轻一吹,向他遥遥送了一个飞吻……

林奇和所有手持“千里眼”的人一样,看得清清楚楚,一张脸顿时羞得通红,实在承受不了这等公然的暧昧举动。

虽说麒麟子比一般同龄孩子早熟个一两岁,甚至三四岁,属于正常,但他今年才刚十岁,紫羽飞也就十一岁,两人还都小得很呀,怎能如此?

双方重新排兵布阵,逐鹿队的反击即将开始,林奇坐回座位,在第四队队友们的调笑声中,脸依然烧红,脆弱的心脏“扑通扑通”直跳,短时间内无法平静。

他一双瞳孔仍紧盯着紫羽飞,眼角余光看到自己右手边正有人在用“千里眼”看向场中,直以为是高博什么时候已经回来了,一把搂住其肩膀,张嘴就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没错过刚才的进……”

“进球”两个字还没说完,他才惊讶的发现,自己搂着的哪里是高博,分明是一个戴着宽沿遮阳帽,蒙着遮面黑纱巾的女孩子!

抓着她肩膀的手感也明显不对,既纤瘦婀娜,又不失柔嫩轻软。不过,这是发现后才感觉到的。

……

第032章 花小妖

“这家伙……什么时候坐到我旁边的?”

林奇先前误以为是高博回来了,所以不觉得什么,此时则暗自纳罕不已。自从变眼以来,以其超凡的目力,还从没有人能在他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接近自己,更别说不声不响坐在身边好一会,而不引起注意了。

这少女距离他咫尺之近,帽檐下、面纱上唯一露出的一双眼瞳,宛如两朵碧色的小花,碧霞湛湛,极为妖冶,释放出慑人心魄的目光,正一动不动的盯着他,口唇轻启,吐息若兰道:“怎么?还不打算放手吗?”

“喔……”

林奇这才醒悟过来,连忙缩回手,却仍警惕的看着此女。

少女穿着一袭幽绿色的斗篷,沉静、优雅,看上去仿佛一枝碧色奇花静立在一潭平静的浅水之上,黑中带绿的花瞳眨了一眨,又道:“直到今天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男孩子曾碰触过我的身体,你是第一个,或许也是最后一个,这可不是什么小事呀!”

“啊?”

林奇一怔,恍惚间想起了什么来,“你这话什么意思?”

少女抿嘴一笑,摆摆手道:“不用紧张,不用紧张,我只是跟你说说而已,没有别的意思。”

林奇干笑一声,放下心来,想到自己触犯了人家,还没有道歉,便道:“实在不好意思,我把你当成我朋友了……”

“行啊!那你就把我当成你的朋友好了!反正,我也很乐意成为世上最后一个麒麟的朋友。麒麟的朋友,或者说林奇的朋友,这绝对能算作是一个头衔了。”

少女狡黠的道:“好了,跟你坐了这么久,还说了这么多话,也该做一下自我介绍了。”

林奇摇摇头,道:“不用了,我知道你是谁。”

“哦?”

少女一副不相信的神色,凑近过来,肘部倚着扶手,用修长的玉手托着下巴,饶有兴味的注视着他道:“那你倒是说说,我是谁呀?”

林奇不由自主地仰身退开几分,鼻中嗅着一股清幽的馨香,很奇怪自己为什么才发现这股香味。

“你是‘银麟联盟’的现任执行官,全学宫最受瞩目的七等麒麟子之一,来自花之一族的大小姐,花小妖,花师姐。”

他仅仅说出了此女一半不到的头衔,除此之外,她还是十大名花榜上排名第二的人物,人称碧眼妖花,旷世妖孽。至于第一,一直以来都空缺着,因为她自认为第二,就没人能够享有第一的位置。花小妖之名,与雷族的雷鸣一样,属于传承之名,她是花之一族近千年来第三个拥有“妖”之名的女子。

“真是奇了!”

花小妖双眸泛光,讶然道:“我听说你最不善长的就是记住人的名字和长相,叫人十遍,见面百遍,也不一定能记得住,所以很难交往。我从来没有和你见过面,现在又蒙着面,你居然一眼就认出了我,似乎还挺了解我的,这可真令我感到惊喜,荣幸之至呐!”

“我的确不认识你,但我知道你这双眼睛。碧眼花瞳,花族的传承之眼。单色单花瞳,已属难得;双色单花瞳,则为百年罕见的奇瞳。而你的眼瞳则是双色双花瞳,近千年来只出现过三回……”林奇如实回道。

当初变眼之后,他曾查阅过几乎所有关于异眼的书籍,是以对花之一族的碧眼花瞳颇多了解。

“看来你只是对我这双眼睛感兴趣,至于我本人,倒是并不怎么在意的。”

花小妖不无失望之意的道:“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只关心我的眼睛,而对我这个人却不屑一顾呢?”

“花师姐言重了,区区在下,怎敢小瞧了花师姐……”

林奇正说着,左手边的贺东曜忽然拍拍他的手臂,偏过头来,大声道:“林奇,你一个人在瞎叨咕什么呢?没中邪吧?”

“我在……我……”

他看看花小妖,再看看贺东曜,惊觉原来别的人都看不到这个少女,这才想起花族的碧眼花瞳有致人目幻的能力。她穿着绿色的绸裙,戴着墨绿色的帽子,在被施术的人的眼中,就如同隐形了一样。

他吞吞吐吐,改口道:“没什么,没什么……我就是在自言自语……”

“真受不了你!”

在贺东曜眼中,林奇本来就是一个奇怪的人,奇怪的人做出什么奇怪的举动,也就并不奇怪了。他当下不再多问,继续看比赛,抑或说看正在比赛的人。

林奇勉强糊弄过这家伙,转过身来,压低声音,惊奇的问道:“他们也听不到你说话么?”

“我只对你一个人说话,别人怎么可能听得到?”

花小妖仍保持着手托下巴的动作,眼中流露出几分玩味之色。

“逼音成线!”

林奇脑子里“嗡”的一声,出现了这四个沉甸甸的大字。

但凡世间武者,尤其是那些精于内修的存在,当修为达到一定境界,且还拥有一定资质的话,就能掌握“逼音成线”的神通。

掌握了这门神通,只要说话者愿意,说出来的话就能凝聚成一条神奇的“声线”,钻入特定的一个人耳中,别人绝无法偷听到。

父亲林梦龙曾达到过这个境界,却没有花小妖用起来这般随意。娘亲雷秋彤年轻时当这跟玩似的,为人妇后,因为多次流产,功力退散,渐渐丧失了这项能力。

雷仙儿、雷恒、紫羽飞、杨驍、甄淼淼等,皆是万中无一的天纵之才,也还远远无法掌握此能力。至于林奇,则只能妄想而已。

为免再引起旁边人的注意,他有意识的掩藏形迹,对着花小妖的耳朵,由衷的赞叹道:“花师姐果然名不虚传,不愧是七等麒麟子中的顶尖人物啊!”

“不过是雕虫小技罢了,没什么好说的。”

花小妖并不在意林奇的夸赞,却也颇为享受他崇拜的表情,浅浅一笑,转而道:“其实,我今天来,除了要和你交个朋友之外,还想替小媚向你道个歉。”

“小媚?谁啊?”林奇随口问道。

他虽然和花小妖说着话,一半以上的目光还在投向赛场上,一方面确实关心紫羽飞的状况,另一方面则是怕错过了替她摇旗助威的时机。

“花小媚,我的亲妹妹。两年前他曾欺负过你,至今还没向你道过歉呢!她的心肠并不坏,只不过却像她的嘴一样硬。所以,我这个做姐姐的今天就顺便代劳了,虽说已经太晚了,但还希望你能接受。”花小妖盯着林奇说道。

眼看场中战局紧张了起来,紫羽飞被整整三骑围堵包夹着,林奇的心也跟着提到了嗓子眼里,无所谓的道:“好吧!”

“你是不是还没想起我说的是谁,是哪件事?”花小妖轻叹一声。

“呃……两年前欺负过我的人有很多,我或许还记得事情,至于人么,一个都没记住。”林奇淡然道。

花小妖沉默半响,忽然站起身,左臂揽着他的肩膀,整个儿伏在他的背后,用右手抓住了他的右手,轻轻抬起来,指向场中。

她对着林奇的耳朵说道:“看到了吗?就是那个女孩,正在围着你未婚妻打转的那个。她叫花小媚,是我的妹妹,两年多前,奔跑大道上,一场冷雨中,她曾把你推进水里,还唆使别人折辱你,想起来了么?”

林奇完全来不及躲开这亲密的动作,全身紧绷着,动都不敢动一下。她的手仿佛玉骨冰肌,清凉温润的感觉水也似渗进自己的皮肉中,令他直起鸡皮疙瘩,几乎打起了冷颤。

她少说也有十四五岁,身体早已凸显出来,高耸的胸脯抵在后背上,柔柔软软的感觉清晰可辨。遮纱的玉脸几乎贴着他的脸,异香飘荡,荡人心神。

视线随着花小妖的手指,林奇很快就找到了一个黑衣女骑士的身影。他往往记事不记人,经此女提醒,很快记起了那件旧事,“我想起来了,那天也是我第一次遇见铁心一族的杨驍。”

花小妖仍伏在林奇的背后,两手臂搁在他瘦削的双肩上,轻声道:“那你能原谅她么?”

林奇转头看着花小妖深湛的双眼,心上直是一颤,猛然间意识到这似乎是自己有生以来第一次收到别人的致歉,且还如此的一本正经,坚持不懈。

方才,他不假思索就说出了原谅的话,根本不当回事。而此时此刻,面对这个认真的姐姐,不知怎的,却有些犹豫起来了。

“她真的是来道歉的吗?”

“就算是,代劳的道歉,能算是真心的吗?”

“那个花小媚真的为欺负过我而自责吗?是的话,她自己为什么不来呢?”

“花小妖为什么要代妹妹道歉?这有意义吗?为什么两年后才来?”

……

他心里一个声音打出了许许多多的问号,不得不迟疑起来。

“怎么?你反悔了么?”花小妖若有所思的问道。

林奇只觉怪怪的,反问道:“你为什么要道歉?”

她干脆的回道:“做错事当然要道歉了。”

“我原不原谅,有什么分别么?”

花小妖嫣然一笑,“那就要看你是真的原谅还是假的原谅了。”

“既然如此,那我原谅她好了。”林奇不愿多想,淡声回道。

事实上,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要记恨某个人。若是真心道歉的话,就值得原谅,这不算什么。

……

第033章 机锋

“轰!”

演武场再次被轰动,逐鹿队以强劲的势头直逼旗门下,左冲右突,终于破门,扳平了比分。

但这一局并没有因为这粒进球而结束,追风队的球在他们破门之前恰好越过了中线,发动了快速反攻。

马球一旦落网,就再不能动,等到下一局开始后,才可重新启用。追风队无有后顾之忧,是以阖队十三骑一同出击,浩浩荡荡的冲向敌阵,场面极为震撼。

观众们最期待的就是这种全攻全守式的霸气进攻,顿时就被冲击得热血沸腾,径直忘记了逐鹿队方才的进球,纷纷起立,声嘶力竭的响应着。

紫羽飞又是一骑当先,直冲对方旗门。逐鹿队派三骑紧追其后,成“品”字形将之团团封堵。

她一骑就牵制了足足三骑,面对追风营潮水般的攻击,逐鹿队纵然再强,也难以应对。守门者一个失误,追风队一名助攻手抓准机会,将球打入空门,再次破门。

“好!”

林奇霍地跳将起来,举旗便摇。

他一直跟花小妖说着话,可场上的局面却一秒都没有错过,着实为追风队的战术赞叹。

在他看来,追风队失一球,是预料中的事情。他们之所以尽全力抵挡,并不是为了挫败对方的进攻,而是为这次反攻做铺垫。

花小妖看着林奇,神色略显复杂,不知在想些什么。

“我们算认识了么?”

待林奇坐定,她开口道。

“算啊。”

林奇回道,还在为追风队方才荡气回肠的进攻激动不已。

“你还没见过我的样子,怎么能算认识我呢?”

他“哦”了一声,转过脸去,也想瞧瞧这个位列十大名花榜首位的人物,究竟长什么模样。

不看则已,这一看,他的眼睛就再也挪不开了。只见此女业已摘下面纱,幽幽的绿色光晕笼罩着一张绝丽的脸庞,旖旎生辉,极为妖媚,不似人间应有。挺翘的鼻,细腻有致;淡绿的唇,宛若深林妖姬;修长的眉,微显翠色,恰似远山含黛;尤其精美的尖下巴,竟有着不可思议的柔美线条。再配上那双妖异的碧眼花瞳,直如在世妖孽一般,比他见过的所有女子都要魅惑十倍,令人惊心动魄。

“看够了么?”

花小妖抿抿唇,笑问道。

“……”

林奇无言以对,闪开目光,却又不禁再次看去。

以他区区十岁多的年纪,居然也被吸引到这地步,遑论是成年男子了。怪不得她会戴上面纱,否则的话,无论走到哪里,恐怕都会引起围观。

“我在等你把我也画下来呢!要是你把我忘了的话,我不但会伤心难过,没准还会生气呢!”花小妖托着下巴道。

“把你画下来?”

林奇头摇得跟拨浪鼓一般,“这可不行!羽飞常常翻我的备忘本,要是她看见有女孩子的画像,尤其是和她一样好看的女孩子,肯定会不高兴的。你放心好了,我认识你那双眼睛,肯定忘不了。”

“一样好看么?”

花小妖神色一动,饶有兴致的道:“世上从来没有一样好看的女孩子,总有一个更好看一些。就像我跟我妹妹,虽然是同父同母的亲姐妹,几乎像孪生姐妹一样相像,可我就是比她更美。在你看来,我跟你的未婚妻,哪一个更美呀?一定要说实话哦!相信我,这次你如果说谎的话,我一定会知道的。”

林奇暗道不妙,类似的问题他可不是第一次听到,紫羽飞就曾经问过他,“我跟我姐姐谁更漂亮啊?你实话告诉我,我绝对不生气。”

那时候,他当然没敢说,在自己心里仙儿姐一直是最美的女孩,仅仅是支支吾吾了片刻,紫羽飞就不高兴了。所谓的绝对不生气,原来是绝对会生气。

花小妖艳绝麒麟学宫,乃至夏都城,紫羽飞还是一未长成的女孩,两者其实根本没有可比性。林奇勉为其难的道:“女大十八变,羽飞会越长越漂亮的。”

“你言下之意,就是我更美喽?”花小妖不依不饶,追问道。

“我可没说这话。”

林奇立马矢口否认,且还不放心的嘱咐道:“你可千万不能跟羽飞说这事,不然的话,她肯定要闹别扭,不高兴的。”

花小妖“扑哧”一笑,道:“看来,那丫头把你看得很紧啊!”

“谁说不是呢?”

林奇心中苦笑一声。

“你很喜欢她吧?”

“嗯。”

林奇点点头。

“是啊!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呢?”

花小妖并拢双膝,缩成一团,头枕着叠起的双手,用异样的口气,怔怔道:“有意思呀!明明都不过是小孩子,却比成年男女还能争风吃醋。”

林奇大以为然,但不置可否,见这少女兀自安静下来,下巴支在手背上,似乎在想什么的样子,便不去打扰,把注意力集中到比赛上。

追风队与逐鹿队互有得失,对决愈发激烈,已达到白热化的程度。不管逐鹿队如何追击,追风队总保持着一球或两球的领先优势,从始至终没有被反超过。

半场休息时,高博还没有回来,花小妖仍坐在他旁边,时不时就有人来坐这个看上去空着的位置,都被林奇及时拦下。

当紫羽飞骑着银马来到他所在的看台下时,他心里“咯噔”一声,登时慌了神,连忙向花小妖问道:“她能看到你吗?”

花小妖莞尔道:“碧眼花瞳的有效范围可达不到那里。”

林奇忐忑不安,可也没好意思赶人家走,只好站起身来,挡在此女身前,举着旗子朝紫羽飞遥遥致意。

“小麒麟!小麒麟!……”

紫羽飞站在马背上,一手提着头盔,一手挥舞着球杆,朝着林奇大声喊道,声音清晰可闻。

林奇脸上带着浓浓的笑意,也大声回应。

两人一开始还好好的,隔着老远说话,紫羽飞脸上的表情说变就变,突然就塌了,甜蜜的笑意瞬间消失得一干二净,没有丝毫征兆。

林奇转头一看,花小妖赫然站在旁边,比他高上一个头不止。

“花师姐,你怎么出来了……”他大惊失色。

“我又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为什么要躲着?再说了,我还想隔近了瞧瞧你那可爱的小未婚妻呢!”

花小妖一脸不明所以的表情,说着,还大大方方的将一条柔嫩的臂膀环在他瘦削的小肩膀上。

林奇看到此女的动作,却完全没有能力躲过,轻易就被环住了脖子。

眼见紫羽飞气得小脸发白,撅着小嘴,气鼓鼓的摆马离开,他哭笑不得,想脱身的时候,花小妖早放开了他,坐回了座位。

他又气恼又不解,质问道:“你为什么这么做?”

“这是对你的惩罚。”花小妖淡然道。

“惩罚?为什么?”林奇不可思议的道。

“你为了不让那小丫头误会,故意挡在我前面,完全忽视我的感受,难道不应该受到惩罚么?”

花小妖扬起下巴,不以为意的道:“既然你想遮掩我的存在,我就反其道行之,索性完全显露出来,让你欲盖弥彰,看你怎么办?”

林奇哑然,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本就微弱的一丝怒意立时化为乌有。

是啊!这等妖孽一般的女子,既然存在于世,必然是世上最高傲的人,怎会允许别人触犯她的尊严,忽视她的存在?

他先是虚心致歉,而后则弱弱的道:“你惩罚我没问题,可这么一来,很有可能会影响羽飞接下来的发挥,间接导致追风队失利,她可没招惹你呀?”

“这你可错了,那女孩非但不是无辜的,还是罪魁祸首。若非是她,你就不会做出触犯我的举动了。”

花小妖慢悠悠的说道:“再说了,惩罚一个人的办法有很多。欺负你本人,属于下策;欺负你在乎的人,才是上策。”

林奇听言,心上一凛,暗道:“这女子不是善类,以后最好还是划清界限,敬而远之的好。”

“我吓到你了么?”

花小妖凑近过来,歪着头问道。

“有一点。”

林奇一般不会说谎,实言承认道。

花小妖嫣然失笑,伸手抚抚他的脸,柔声道:“不用担心,我其实还是挺喜欢你的……只要你不欺负我,我又何苦要欺负你呢?你说对么?”

……

第034章 故事

正如林奇所担忧的,因为受到花小妖的刺激,下半场开始后,紫羽飞一度不在状态,频频出现失误,导致在上半场持续领先的追风队首次被反超,且一超就是连续三球,胜负的天平一下子倒在了逐鹿队那边。

赛场上的情形他看得一清二楚,虽置身场外,却比场上的追风队队员还焦急,两手紧紧绞在一起,紧张得大气都不敢喘,哪里还有功夫与花小妖闲聊。

紫羽飞一向感情用事,无论做任何事,都极易受到情绪的干扰。

林奇就是深知小丫头这一点,才做出了先前的举动,毫不犹豫的想要掩藏花小妖的存在。要是让她知道全学宫最美艳的少女正在自己未婚夫的身旁,骑在马上就如同坐着针毡一般,哪里还有心思打球。

就在所有喜爱追风队的观众处于冰点,紫羽飞几乎要被候补队员换下去时,她突然爆发,再度展示出惊人的能量,居然在同一局中,接连打入两个球,点燃了全场。

林奇激动无比,近乎疯狂的为她摇旗喝彩,声音比谁都大,第四队的队友们简直认不出他来了。

就连一直沉静如水的花小妖也禁不住为之动容,出声道:“这丫头不错,的确有过人之处,远非一般紫族人能够相提并论。”

林奇因为实在太过兴奋,心脏“咚咚咚”跳得厉害,不敢犯险,取出已经近半个月不曾动用的回阳水,连灌了三口,好容易才稍稍平复下来。

拭去唇角的药液,他笑着说道:“她是比较任性,比较乖张,可一旦认真起来,绝对是相当可怕的!”

花小妖似乎受不了回阳水浓烈的苦腥味,戴回面纱,不知施了什么法儿,身上散发出鲜花一般的芳香,才舒服了一些。

她好奇的问道:“那丫头是紫星一族数百年也罕逢一个的宝贝,以这一族的骄傲和封闭,最好的选择应该是留于本族,甚至选亲族婚配,怎会舍得嫁给你呢?”

两年多来,问过他这问题的人不在少数,林奇早已习惯了,不以为忤,坦然道:“这个我也不太懂,应该是因为上一辈的恩怨纠葛吧!”

“你且说说看吗?”

花小妖托着下巴,甜甜的道:“我不但长得好看,头脑也不差哟!不少人都说,我有当年一代女贤相令狐白雀的才智,一般人不明白的事,一般都难不倒我。你尽管说来好了,不用担心周遭耳目,我已施术让你凝影留形,身上还有一块可以隔声断音的‘断空石’,周围没有人能瞧得出端倪来。”

林奇不禁腹诽,这家伙纵然再优秀,却也太不谦虚了。而且,明显一副有备而来的样子,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难免让人怀疑是存有某种目的的。

不过,紫羽飞和自己婚约的缘由,说来也并非秘密,他也没必要藏着掖着,同时也想听听这个聪明绝顶的女子的见解,并且借以探知她的目的所在。

他望着场上紫羽飞奋战的身影,轻叹一口气,淡声道:“我听羽飞说,他妈妈紫玲公主从小就喜欢我父亲,在他最坏的时候喜欢,在他最好的时候也喜欢,从来没有因为他患有黑心病而嫌弃过他。两人在麒麟学宫的时候,就被盛传是金童玉女,有可能开启麒麟一族的新时代。”

“然而,当父亲成年之后,为了延续麒麟血脉,该婚配娶妻时,却意外的选择了雷鸣的孙女,我娘亲雷炜彤。紫玲公主深爱着我父亲,为了能跟他在一起,甚至提出自己愿意奉行古风,与我娘亲共侍一夫。紫族念及林家的恩德,愿意妥协,夏都城各方人物也无不准允,可最终,父亲还是没有答应,拒绝了她。面对我父亲的绝情,紫玲公主伤心欲绝,发誓终生不嫁……”

“她的确没有嫁人,可没过几年,她就有了一个私生女,就是羽飞。紫玲公主从没有跟羽飞提起过她的生父,世上也没人知道究竟是哪个男人,居然跟因痴情而广为人知的紫玲公主生了一个孩子。”

林奇曾无数次想过有关紫玲公主和紫羽飞的事情,但跟别人完完整整的讲述,还真是第一次。坊间有关她们的流传多不胜数,但作为和紫羽飞极为亲近的人,由他之口陈述,或许更接近真实,也更多唏嘘感叹。

“后来,由于娘亲怀上了龙凤胎,父亲迫不得已,亲自上紫晶山求助,为此,竟不惜和紫族定下了婚约。从那时候起,紫玲公主就下了决心,将来一定要让羽飞履行这个婚约。她没能嫁给林梦龙,就要让自己的女儿嫁给他的骨肉。如此,也算了却了当年的缘分。抱着这个期望,自打羽飞记事起,紫玲公主就告诉她,长大后一定要嫁给我弟弟林凤儿,绝对不能让别人把他抢走。”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凤儿,连同凰儿,还有白雷哥哥,全部被天树刺客害死了。一度人丁兴旺、充满希望的麒麟一族,一夜间只剩下病体沉重的林梦龙,以及一个生来就患有黑心病,随时都可能夭折的男孩。我父亲深受打击,开始卧床不起。从那时候起,人人都说,麒麟一族的回光返照已经结束,终于真正走到了末路,没有未来可言了。紫星一族,以及夏都城各族,都希望父亲能在离世之前……为麒麟一族再留一个血脉,或许希望还有。背负着太多的屈辱和痛苦,父亲拒绝了……不足一年后,他就病逝了。我接替他,成了世上最后一个麒麟……”

林奇说到此,无意识的沉默下来,父亲弥留之际的情景深深刻在他脑子里,他的音容神情,仿佛在眼前闪烁,他的话语,似在耳边回响。

花小妖轻轻拍拍他的臂膀,柔声道:“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你跟她。”

林奇看看花小妖,此女依旧托着下巴,幽绿的双瞳眨也不眨的注视着他,像是把他当成一本书在读。

“后来……”

他接着道:“后来,紫玲公主便转而告诉羽飞,她未来的未婚夫是我,一旦长成之后,就要与我结合,诞下麒麟的血脉。可以说,她从小就是听着我的名字长大的,最大的愿望就是嫁给我……”

花小妖的脸平静得就像没有风的水面,忽然莞尔,喃喃道:“从小爱上一个人,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真让人神往啊!只可惜,我已经长大了。”

林奇闻言,心想自己倒是深知这种体验,因为他从小就喜欢雷仙儿,说是爱上也不为过,只是到头来其实是一个天真的假象而已。

“毋宁说紫羽飞从小爱上的是你,不如说是你弟弟林凤儿的影子吧?她想要嫁给你的愿望,说实话,也不过是紫玲公主的执念强加上去的罢了……哼,与其说那是一个愿望,不如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禁锢她命运的枷锁……”

花小妖摇摇头,用莫名的口气道:“真是一个可怜的小丫头呀!还不懂得什么是爱的时候,就爱上了一个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男孩。明明是一棵千年罕见的好苗子,却被自己疯魔的妈妈当作提线木偶一样随意摆弄着,摸不清命运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她表面上看起来如此风光,如此美丽,事实上恐怕一辈子都不可能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一个人生了。我原本以为,世上最不幸的人,非麒麟一族的末裔莫属。今天听了你的话,我倒觉得,这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丫头,或许比你还要不幸啊……”

花小妖的话语,句句如刀,每一刀都砍在他心头,彻骨的寒意蔓延全身。

一直以来,林奇对紫羽飞极好,不但不愿惹她不高兴,还想方设法哄她开心。他之所以如此,不因为她是自己所谓的未婚妻,也不因为她爱护自己,而是因为怜惜她,想要尽己可能的让她快乐。

“怎么?我这么说你不生气么?”花小妖略显讶异的道。

林奇没有回答,反问道:“你是不是觉得,我不应该娶羽飞?若是娶了她,就等于毁了她。”

花小妖眨了眨眼,也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同样反问道:“你会娶她么?抑或说,你想娶她么?”

林奇面无表情,淡声道:“这个谁知道呢?我只知道,我要做的,先是要活到能娶她的年纪……”

花小妖微微一笑,不再言语了。

……

第035章 追风少年

马球比赛打到最后一局时,激烈程度远远超出人们想象,不管是追风队,还是逐鹿队,都迟迟无法破门,处于焦灼至极的僵持中。换人、换马、叫停,这三项有限的宝贵权利在短暂的时间内,密集的上演着。

追风队不多不少,刚好领先一个球。逐鹿队若想胜出,必须想尽办法,在同一局内拿下两个球。追风队若想胜出,只需抵抗到时间结束,抑或是拿下一个球就行。

一球换一球的反击战术,是追风队的拿手好戏,成功率很高。事实上,他们接近一半的进球都是靠这种战术争取来的。所以,形势大大有利于追风队,而逐鹿队则处于绝对的劣势。

不过,逐鹿队每一个队员都非常强悍,耐力十足,平均素质远高于追风队。他们的坐骑大多有被称为马中之王逐鹿马的血统,单论体力,几乎不下于紫羽飞的天驷马。

在体力严重透支的最后时刻,面对这样一支钢铁打造般的队伍,追风队无论坐骑或人,都着实不好受,全凭想要夺冠的精神拼命支撑着。

麒麟大将军,麒麟学宫最高长官轩辕志致,从席上站起身来,乃是一位高大、儒雅的老者,面上褶皱甚少,脸色红润,仿若少年人,却长着三贯雪白的美髯,足有三尺来长,长长的垂在胸前。他亲自翻过巨大、醒目的沙漏,宣布比赛进入最后一刻钟。

时间正如沙漏中的流沙,毫不停歇,忽忽而逝。一半时间,转眼就过去了,两队一球未进,还没有打破僵局。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看向场中,不约而同的闭上嘴巴,原本喧哗声震天的女武神演武场渐渐变得安静下来,再也没有人尖叫呐喊,没有人鼓掌喝彩,甚至没有人交头接耳的说话,都被比赛本身深深吸引着,不想错过任何一个导致成败的变故。

隆隆的马蹄声,马儿的嘶鸣声,以及队员们的声音,在忽显空旷的露天演武场中清晰可闻。

突然,一声尖鸣,追风队有一骑马失前蹄,崴倒在地。幸好骑手还在马背上,并没有落地,比赛继续。

一骑的空当非同小可,逐鹿队趁机突入敌阵,以最为霸道的方式,直接带球闯入旗门,率先拿下一球。

不出意外,追风队护球手于千钧一发之际,越过中线,匆忙展开反击。双方业已打平,这一球至关重要,谁得到谁就是冠军。

逐鹿队早有准备,以奔雷之势回防,成功拖住了追风队的快攻,不慌不忙的组织阵势,相机反攻。

追风队在少一人的情况下,难以破开逐鹿队的铁桶阵,唯恐失球,不敢太过靠近旗门,在远处通过传递勉强控球。

追风队本阵旗门前,掉队的骑手仍伏在马背上,焦急的鼓励自己的坐骑站立。因为他是自己跌倒的,所以绝不能下马,一下马沾地肯定要被罚下场,且还无人补充,更无权打断比赛。

逐鹿队并不急于抢球,以他们的实力,只要能逼平对手,再争取一刻钟的加赛时间,就相当于锁定胜局,可再次实现卫冕。

被逼入绝境的追风队实施了他们并不擅长的冲击战术,大队人马集结起来,形似一柄利剑,把护球手围在中间,从侧边发动了冲锋。

逐鹿队最不怕的就是硬碰硬,迅速集结,针锋相对的迎击上去,两队挤成一团,展开了不亚于真正战斗的激烈冲撞,场面惊爆人们的眼球。

时间即将耗尽,追风队被强力阻滞着,寸步也难靠近旗门,无奈之下,终于选择了孤注一掷。

是紫羽飞!

马球最终落到今日表现最为抢眼的紫羽飞手中,拼尽全力护持着,由她负责处理这最后一球。

战团之中,银色的天驷马仰蹄长嘶,高高站起,紫羽飞如登天梯一般踩着它的头一跃而起,飞起两三丈高,皮球也被带得飞起,飘在身前,球杆抡圆了,就要打出这最后的一击。

逐鹿队岂是吃素的,就等着这一刻呢!

数人紧随着飞起,奋力争夺,还有数人迅速奔到门旗前,阻于射门必经的球路上,机动性超强,把紫羽飞重重封堵起来。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以为紫羽飞即将射门之时,她竟蓦地把球击向另一个侧边。

紧促的马蹄声震撼人心,似把大地当鼓在擂,早先倒卧在追风队本阵的那一骑像一股无声的狂风一样,忽然突入逐鹿队本阵,紫羽飞打出去的球,完美的落在他手中。

逐鹿队顿时乱成一片,连忙阻挡,可已然迟了。此人直捣黄龙,球杆一挥,皮球与地面平齐,急速飞遁,倏地穿过守门者的马腿,破门落网!

进球了!

在最后时刻,追风队拿下一球,就以这一球的优势,获得了胜利。

整个演武场,不管是场上的队员们,还是观战台上的观众们,都陷入短暂的寂静之中。

下一刻,雷鸣般的欢呼声冲霄而起,震耳欲聋。

追风少年们聚拢在一起,马颈相***喜雀跃。所有的观众毫无保留的奉上他们的热情,近乎疯狂的呐喊、尖叫、鼓掌、喝彩,声音久久不息。

这是一场足以铭刻在所有人记忆中的高水平对决,相对弱小的追风队,如何能战胜千年强队逐鹿队,无疑是因为追风少年们的精心谋划以及不服输的精神。

意外倒卧的那一骑,十有八九是故意为之的,就是为了在逐鹿队绝大多数人都被引开之时,进行奇袭。这一招声东击西,不可谓不是险计,但在所有人超越极限的努力之下,最终成功了。

当追风少年们簇拥在一起,捧起象征冠军荣耀的麒麟鼎时,全场再度响起了海潮般的喝彩声,无人不为之动容,就连略有些不甘心的逐鹿队员都向他们表示祝贺,承认他们的胜利。

……

追风队和逐鹿队相继离场,意犹未尽的观众们也开始退出演武场。

直到此时,高博还没有回来,也不知道是否追到他心爱的新式飞天木鸢了。

人散得差不多时,林奇和花小妖也离座,一同走出了演武场。

大门口,听得一阵喧哗,二人不约而同,循声望去,就见一个紫发飞扬的少女骑着一匹银马奔来,沿途人们纷纷惊叫着躲避开,一副鸡飞狗跳的景象。

银马仰蹄停在他们跟前,马上之女正是紫羽飞,她目光如刀,狠狠的瞪了花小妖一眼,冲着林奇伸出手,大声道:“上来!”

“哦……”

林奇抓着紫羽飞的手,跃上马背,骑在她身后。

紫羽飞转过身,见林奇看向马下的花小妖,又气又恼,伸出双手,揪住他两只耳朵,强行把他的目光摆正过来,“你还看?我不许你看那个小妖精!”

“抱住我的腰!”

她回转过身,又道。

银马上没有任何马具,滑溜溜的如锦缎一般,他可不敢大意,依言抱住了少女纤细柔软的腰身。

紫羽飞挑衅也似的朝花小妖吐吐舌头,催马便走,扬长而去。

花小妖看着二人一马消失的背影,神色中的笑意渐渐消失于无,轻哼一声,转身走了。

……

第036章 勒索

女武神演武场附近的一个小巷中,高博倚靠着青石砖砌成的矮墙,手中端着一架飞天木鸢模型,轻轻拨弄上面的螺旋桨。

“你找我什么事?”

一个高个子少年左顾右盼、疑神疑鬼的走到高博近前,淡漠的问道。

“哟!这不是司马家的公子司马湫吗?”

高博抬起头,慢悠悠的道:“我就奇了怪了,堂堂司马公子啥时候变成一个无名小家族的李志了?”

高个子少年唇上长着一颗硕大的黑色毛痣,可不就是林奇和高博在演武场门前遇到的那个黑痣少年么。

“我别名李志,你管得着吗?”司马湫恼声道。

高博“嘿嘿”一笑,道:“大家都是聪明人,司马公子也就别跟我来这套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以前肯定也对林奇下过狠手吧?”

“胡说八道!”

司马湫面色微变,两眼警惕的看向周遭,不假思索的道:“我是什么人,岂会做那种事情?”

“放心吧,这里只有你我二人,没有第五只耳朵。”

高博打个哈欠,不慌不忙,接着道:“到底有没有做过,我想司马公子本人应该比我要清楚吧?”

司马湫眉头紧皱,双眼直泛冷光,冷冷道:“你无凭无据,含血喷人,真以为我司马湫是可以随意受人诬蔑的人吗?”

“嗨,既然司马公子想不起来,我就去问问林奇好了,或许能还你一个清白。他记性的确很差,可如果有人提醒的话,有些事也是能想起来的。”高博说着,摇摇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迈步就走。

“慢着!”

司马湫眼皮一跳,连忙喝止高博,“你究竟想怎么样?你有什么目的?尽管讲出来吧!”

高博转过身,脸上带着猥琐的笑意,道:“我就知道司马公子是个明白人,跟明白人说话,咱就不绕什么弯子了,打开天窗说亮话吧!嘿嘿,只要司马公子能慷慨解囊给我点好处,我就保证不跟林奇嚼舌头,让他想起所谓的李志,其实是曾经欺负过自己的一个恶人……”

司马湫眼神一厉,难以置信的道:“你竟敢勒索我?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高博“嘿”的一声,道:“不瞒你说,类似的生意我做过已经不下五十回了,有什么不敢的?你放心好了,我的信誉绝对有保证,虽说是勒索吧,也就仅此一次而已,以后肯定不会再找你的麻烦!”

“信不信我现在就修理你一顿,打光你的牙,让你再也不敢多嘴嚼舌头!”

公孙湫怒不可遏,一把将高博推到墙上,撕住他的领子,寒声说道。

“我警告你,不要动手哦?动手可是要加钱的!”

高博举起宝贝木鸢,连忙道:“你别忘了,我可是林奇唯一的朋友。我若是被人打了,他肯定要为我出头,到那个时候,他要是问起来的话,我肯定会告诉他,是被那个叫李志的家伙打的。真相一旦被揭穿,会发生什么,我不说你也能想象得来吧?”

“你!……”

司马湫气得脸色铁青,拿这厮完全没有办法。

“咳咳!若是在两年前,肯定没有人把这个麒麟末裔当回事,可他到现在还活得好好的,极有可能会活得更长。达到,甚至是超越他父亲林梦龙的年纪,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等他成年之后,还会不会像小时候这么宽容,我可不敢说……”

高博拿开司马湫放松的手,抚着被抓痛的胸口,道:“黑心麒麟们的恐怖传说,想必你也听过不少吧?司马家是很了不起的大族,可面对世上最后一个麒麟的怒火,恐怕也保不了你啊?”

司马湫单单听这话,就露出忌惮之色。他当然知道黑心麒麟的可怕,作为夏都城的大族子弟,先辈们留下来的笔记中,记载着太多有关麒麟一族黑铁时代的事情,他们的冷血和残酷不但令敌人胆寒,就连战友们都为之惊恐。

“你这该死的小人!杂碎!你就是为了这些好处才跟他做朋友的吗?”

“诶?虽说我的确是个小人,也不是你能随便骂的。骂一声,也是要加钱的!”

高博得意洋洋的道:“你没想到吧?这就是所谓的奇货可居啊!当你们一个一个都为欺负过麒麟族人而得意时,我早就看出他身上所蕴含的价值了。”

司马湫面沉如水,不想再多看这厮的嘴脸,恨恨的道:“你要多少?”

高博咧嘴一笑,抬起手,伸出五根手指。

司马湫冷哼一声,当即掏出五枚金币,扔了过去。

“你打发要饭的么?”

高博抖着手里的金币,撇嘴道:“我说的是五十枚金币,不是五枚!外加你刚才推过我一次,骂过我一声,额外再加十枚金币!至于演武场门前你得罪我的事,我就大方一点,收你五枚金币吧。所以,加起来你得给我六十五枚金币,现在给了五枚,还差六十枚呢!”

司马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六十五枚金币?我哪有那么多钱?你把我当什么了?摇钱树么?”

高博摇摇头,笑着道:“司马公子你就出这么一回血,算什么摇钱树?林奇才是我的摇钱树啊!”

司马湫强压着怒火,犹豫再三,最终还是一咬牙决定妥协,“好,我就给你六十五枚金币!但你要是再敢打我的主意,就算要跟林奇摊牌,我也要先废了你!这是二十枚金币,剩下的容我想想办法,过几日再给你补上。”

“嚄?还是金票呢!”

高博接过两张金票,每张都相当于十枚金币,似乎有些不放心真伪,仔细的检查起来。

“你根本不配做他的朋友!”

司马湫越看这人,越觉得不顺眼,唯恐自己会忍不住怒火将之揍得爬不起来,甩下一句话后,转身离开。

“切,我不配?你配?”

高博看着司马湫离开的背影,不以为然的戏谑道。

就在这时,他身后突兀的响起一个悦耳的女子的声音,“高剑师兄,你倒是做的一手好生意啊!”

高博吓得一蹦三尺高,掉转过身,匆匆忙忙摆出一个要干仗的架势,破口道:“你谁啊?从哪里冒出来的?”

在他身前两三米远处鬼魅一般现出一个婀娜的女子身影,穿着一身幽绿斗篷,轻纱遮面,看上去十分窈窕、神秘,“高剑师兄,真是久违了啊!自从你毕业后,我们已有好几年没见了,至今也不曾在世上听闻你的声名,想不到,你居然就在我的眼皮子底下呢!”

高博仰起脸,鼻孔朝天,不知廉耻的大声道:“神经病啊,你认错人了吧?高剑高剑的,你才贱呢!听好了,老子叫高博!博学多识的博!”

女子并不生气,轻轻一笑,又道:“堂堂万龙山庄的少庄主,居然花莫大代价易容换形,一直潜伏在麒麟学宫充当一个声名不显的劣等生,小女子真是佩服之至啊!”

她说着,竟向高博施了一个标准的万福,“我在此替他谢过师兄了。”

高博吃了一惊,“喂!你神神叨叨的,胡说些什么呀?我又不认识你,你有什么好谢我的?”

女子自说自话道:“我刚刚去瞧过林奇了,他很好。”

高博闻言,顿时恍然,怒道:“原来割断我绳子的人是你啊!岂有此理!”

“再会,高剑师兄。”

女子没有理会对方的怒意,飘然而去。

看着此女消失的影子,高博喃喃道:“林奇的那家伙,真是个幸运……”

“幸运儿”三个字他没有说完,硬是噎在了嗓子眼里,轻叹一声,摇摇头,转头也走了。

……

第037章 雪夜

秋去冬来,夏都城终于迎来了银装素裹的冬季,每隔三五天,天上就会飘雪,染白这座巨大、繁华的城市。

这天晚上,本是放小假的日子,但林奇并没有回家,雷恒和雷仙儿也没来蹭饭,雷炜彤自己也没有做饭,一个人坐在廊檐下的栏杆上,靠着漆红的圆柱,紧紧裹着身上的棉披风,看着院子里纷飞的大雪,愣愣出神。

六年前的今天,也是在一个下雪的夜里,算上长子林雷,次子林奇,还有幼小的龙凤胎林凤儿和林凰儿,一家六口人,以及非要来凑热闹的父亲雷公爵雷焕,七个人本在其乐融融的享用她精心准备的大餐,大批修为高绝的刺客不期而至,神不知鬼不觉的杀死所有麒麟府护卫,把她和林梦龙打成重伤,抢走了四个孩儿。

刺客显然没料到雷公爵居然也在麒麟府,于是与之展开激战,且战且退。夏都城守卫军,以及风神军,闻声而至,将所有刺客重重包围。他们自知已无生路可言,竟辣手杀死了林雷和龙凤胎,只有林奇侥幸被救下。

夫妻二人被救醒之后,四个孩儿只剩下一个,雷公爵雷焕也因伤势过重而死,没来得及见她最后一面。

一夜间,原本还算美满的家庭被彻底摧毁,像是从天堂掉进了地狱。

每当这一天,雷炜彤总也抑制不住对丈夫和那三个孩儿的深深思念。有时,她甚至会想,若是那夜父亲大人没有来的话,三个孩儿八成只会被抢走,让天树帝国当作人质,虽说境遇定然很惨,可总比惨死了要强啊!……

她之所以还活着,没有随亡夫而去,只是因为还有一个孩儿活着,仅存的一个孩儿,林奇。

可他身患重病,注定活不长,说不得哪一天就会夭亡。等他也离开的时候,自己也就解脱了,能到另外一个世界与丈夫和孩子们相会了。

……

帝像广场,铁像巍巍,飞雪连天。

铁像脚下,亮着十几盏天石灯,摆成一个近两丈直径的大圈子,照亮大片空间,稀疏的雪花清晰可见。林奇站在这亮如白昼的圈子里,挥舞着龙牙宝剑,不断的劈斩、刺击、撩挑。

他的剑,看似毫无章法,凌乱无比,实则每一斩每一刺,都能击中特定的某一片雪花,十分精准。

经过两年多的磨炼,他的《披雨剑法》已初步习会了斩雨式、刺雨式,以及撩雨式三式剑法,连雨水都能信手击到,别说是轻盈的雪花了。

这三式剑法中,斩雨式和撩雨式都有些勉强,唯有刺雨式颇具火候,已然具备了一定的威力,只是从没有用于实战中。

“咻!咻!咻!咻!”

他接连刺出四剑,于万千雪花中,不多不少正好刺中四片雪。住剑之后,把长剑横到眼前细看,锋锐的剑尖上串着四片晶莹剔透的雪花。在他的眼中,六角未央花结晶体清晰无比,只是很快就融化成一滴水,像一滴泪,掉落到脚下。

“啊!……”

巨大的悲愤袭上心头,他眼眸泛红,仰天长啸,再度挥剑起舞,狂乱的模样,好像疯魔了一般,直欲把这清冷的雪夜刺破、斩碎!

也不知舞了有多久,三个时辰,四个时辰,抑或是五个时辰。直到自己实在没有力气了,他收起天石灯,爬到帝像脚上,躺在厚厚的积雪上,龙牙宝剑置于一旁,看着冒着雪的、黑漆漆的夜空,内息运转,释放出绵绵不绝的热量,想就这样入睡,等到了天亮,也不会有人来打扰他……

雪下个不停,时大时小,很快就把他盖住了,一眼望过去,根本看不到人,只有一个模糊的人形轮廓。

忽然,林奇察觉到额头和眼窝上传来温柔的触感,睁眼一看,只见自己脸上的雪被拔开,一个眉目若画的少女的脸孔进入眼睑,正笑眯眯的倒看着他。

“羽飞?你怎么来了?”

他的脸几乎给冻木了,眨眨眼睛,惊讶无比的道。

“还不快给我起来?”

紫羽飞脸上的笑意一扫而光,一把揪住他的耳朵,径直把他从雪窝子里揪了出来。

“耳朵!耳朵揪掉了……”

他来不及呼痛,僵硬的身体顺着紫羽飞的力道起来,惨叫着大声道。

紫羽飞“哎呀”一声,忙不迭的松开手,才想到这家伙的耳朵估计已经冻成脆脆的冰了,这一揪力道十足,岂不是真要给揪掉了!若是那样的话,自己就要嫁给只有一只耳朵的麒麟了。

林奇抱着耳朵,疼得呲牙咧嘴,连声痛呼。

“别乱动,我帮你看看!”

紫羽飞吓得小脸煞白,跪坐在雪里,拿开他的双手,战战兢兢的看向他的左耳。

耳朵还在,幸好没有给揪掉,只是耳垂连着脸颊的地方,被撕开了一道小小的口子,有血流出来。

“你吓死我了你!”

紫羽飞差点给急哭了,在他肩膀上轻轻打了一拳,带着哭音说道。

林奇原本是受害者,这一下子,也顾不上自己委屈,先紧着哄起这下了痛手的小丫头,“没事,没事,耳朵还在,掉不了的,连疼都没有多疼,不要哭了……”

饶是如此,紫羽飞也心疼得厉害,“你骗人,都流血了,还不疼?”

“呃……”

林奇张口结舌,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该疼还是不该疼了。

“来,我给你吹吹,吹吹就不疼了。”

紫羽飞说着,欺身上来,搂着他的脖子,双唇对着他的耳朵,轻轻的哈出浓浓的热息来,一口紧接一口。

鼻端嗅着紫羽飞的香气,烧红般疼痛的左耳上传来温湿的暖意,他一动不动的坐在雪中,心里仿佛涌出了一股暖泉,热流涌向四肢百骸,好似冰天雪地迎来了暖春,寒冷和僵硬徐徐消解。

许久后,紫羽飞才停下,因为失去了太多热量,不禁打了一个寒颤,红着脸,轻声问道:“怎么样?还疼么?”

“不疼了。”

林奇哪管疼或不疼,只知道这个答案绝对是正确的。

“不疼就好。”

紫羽飞给了他一个甜美的笑意。

“你怎么来了?”

夜色漆黑,雪依然在下,紫羽飞也不知施了什么法儿,浑身散发出淡淡紫光,不但把自己映得发亮,就连周遭都给照亮了。

“我来找你呀!”

紫羽飞道:“我就知道,你肯定在这儿。”

“大晚上的,你妈妈肯放你出来?”林奇讶然道。

“我等她睡着了,偷偷溜出来的。”紫羽飞说着,俏皮的吐吐香舌。

林奇掸掸身上的雪,揉揉冻僵的脸颊,苦笑一声,无奈的道:“这里又冷又黑,你来做什么呢?”

“我睡不着,就想来陪陪你。”

紫羽飞嗔怪的道:“怎么?我对你这么好,你还不愿意呀?”

“怎么会?我就是怕你给冻坏了。”林奇忙道。

“傻瓜!我是谁?我是紫羽飞啊!我怎么会被冻坏呢?”紫羽飞一屁股坐倒在他身旁,挽着他的手臂道。

这丫头一向古灵精怪,林奇一般都猜不透她的心思,不知该说什么,亦不知该做什么,就这样又躺倒在雪中。

紫羽飞也随他躺倒,依偎在他身边,就像她刚才说的,来陪陪他就好。

二人不言不语的躺了许久,紫羽飞终于忍不住,蓦地翻起身,对着林奇道:“这里有什么好呆的,咱们上去瞧瞧去!”

“上去?上哪儿去?”

“帝像上!”

“啊?”

林奇吃惊不已的道:“这不好吧?这可是帝像啊!在脚上还行,再往上就是亵渎行为了。再说了,他又高又陡,怎么能上得去?”

“怕什么?他是你们家老祖宗,爬爬他的铁像还不行呀!”

紫羽飞不由分说,当即拉起林奇,把手腕上的紫色手镯褪下来,轻轻一挥,“叮叮叮叮”的脆音响起,紫色圆环一个接一个的掠出,链成一条长链,像一条紫红色的灵蛇一样,冲天飞起,挂在了“天武帝”的“佩剑”上。

“快上来,我背你上去。”

紫羽飞扯扯长链,然后微微一勾腰,说道。

“这怎么能行?我怎么能让你背?”林奇毫不犹豫地拒绝道。

“我怎么就不能背你了?”紫羽飞奇怪的道。

“只有男人背媳妇,哪有媳妇背男人的?”

林奇脱口就道,说完之后,脸涨得通红,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就莫名其妙的说出这话来了。

“媳妇?”

媳妇可不就是妻子吗?

紫羽飞愣了一愣,下一刻,径直扑到林奇身上,抱着他欢喜无比的道:“小麒麟,你终于承认我是你的未婚妻了!”

如果换在两年前,他肯定一下子就给撞倒了,现在身体较为强健,足以支撑住紫羽飞这温柔的一撞。

“那你背我上去好了,谁叫我是你的小媳妇呢!”

紫羽飞毫不客气的跃上林奇的后背,双腿环住他的腰,右臂环住他的脖子,笑意不减的道。

“哦……”

林奇伸手和紫羽飞一同抓住那紫色手镯,再由她一施法,长链缩短,自带着他们向上升起。

天武帝的“佩剑”好似一条遥长的斜坡大道,应紫羽飞的强烈要求,林奇在紫链的牵引之下,仍背着她,沿着这“佩剑”,咬牙一步一滑的往上奔去。

就这样,他们时而拉着紫链往上升,时而踏着“天武帝”宽阔的身体往上攀,许久之后,终于爬到了他宽阔的肩膀上。

到了这里后,不管紫羽飞说什么,林奇都不敢再往上了,因为再往上就要爬到堂堂大帝的头上了,那还得了?

……

第038章 紫太阳

二人皆累得够呛,紫羽飞全程都让林奇背着,可她因为施法操控紫链,比满头大汗的林奇更费力数倍。

他们躺倒在雪中,紧靠一起,气喘吁吁的,相视一笑。

高处不胜寒,冷风吹来,原本大汗淋漓的两个人同时打起了冷颤,不由自主地又靠近几分,相互取暖。

紫羽飞施展出紫族秘法,身上散发出炽烈的暖意,瞬间就驱走弥漫的寒意,把两个人包裹起来,比盖着数层棉被还暖和。

一轮拳头大小,其淡无比,几乎不可见的紫星从她肚腩上冉冉升起,隐入浓黑的雪夜之中。

“哗!”

紫霞泛滥,那紫星像一轮小太阳一样绽放出璀璨的光霞,照亮了“天武帝”偌大的右肩。

漫天飞舞的大雪,落到他们周遭时,被映成妖冶的紫色,好似天上突然下起了紫色的雪花,美轮美奂,美不胜收,犹如置身于传说中的紫府仙境。

“紫雪……”

林奇睁大眼看着这梦幻般的奇景,失声道。

紫羽飞枕着他的手臂,鼓足了勇气,咬着他的耳朵,柔声说道:“生日快乐,我亲爱的未婚夫……”

“生日?”

林奇看向近在咫尺的紫羽飞的脸,面上没有丝毫变化,心中却激起了滔天波浪,刹那间心绪涌动如潮。

没错,今天是他的生日啊!

过了今天,他就十一岁了。

凤儿、凰儿、白雷哥哥,还有外公雷焕,就是在自己的生日当夜被害死的。

因为他胎里带病,注定是夭折的命,是四个孩子中唯一不受外界重视的,所以每次过生日,都不会有任何人前来庆贺,只有他们一家人齐聚一堂。计划周密的刺客,选择这一天动手,再合适不过了。

四岁前,他过了四个生日,前三个记不得了,唯一有点印象的就是四岁生日,却充满了杀戮和死亡。林梦龙和雷炜彤苦心支撑起来的麒麟一家,在那一日轰然崩塌。

他生来不幸,居然还把这不幸带给了整个家族。有许多人甚至说他是天煞孤星的凶命,是不祥之人,如果他当初没有活下来,或许林家就不会覆灭。

总之,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过过生日了,直到今天。

紫羽飞紧张兮兮的看着林奇,美丽的紫罗兰眼眸一眨也不敢眨,心中甚是忐忑。她知道他的生日承载着多么沉重的悲惨往事,可她还是忍不住想给心爱的小麒麟过一次生日,送他一个漂漂亮亮的礼物。

她自己或许不知道,与总也道歉的林奇恰恰相反,她从没有向任何人道过歉,一次都没有。可这时候,她却准备好道歉了,如果小麒麟因为这事而第一次向她发火,乃至不理她,她也绝不会怪他。

“谢谢你,羽飞……”

林奇没有发火,他把头抵在紫羽飞的额头上,用莫可言喻的声音说道。

紫羽飞先是一笑,而后则又忍不住哭了出来,又哭又笑的扑在这个瘦弱的男孩身上,和他亲密无间的依偎在一起。

……

雪云散去,天色蒙蒙发亮,天边升起一缕缕美丽绝伦的朝霞,夜幕越来越淡,白日来临。

在“天武帝”的肩膀上,他们遥看东方,只见一轮红日从雾气蒸腾的鹿山上缓缓升起,绽出千万道光芒,辉煌无比,震撼人心。

林奇清澈而深湛的双眼里映着朝日,摸索到紫羽飞抚着自己心口的小手,与她十指相扣,紧握在一起。

十一岁了!

他越过了黑心麒麟生与死的风水岭,未来拥有了一丝可能性,说不定真能像父亲林梦龙一样,娶妻生子,延续麒麟一族的血脉。

紫羽飞嘴角挂着甜甜的笑意,她从没有像今天这么开心过,心中暗暗定意,这一整天都要牵着小麒麟的手不放。

“羽飞?”

林奇忽道。

紫羽飞沐浴着第一缕阳光,分外舒服,“嗯”了一声。

“要是你将来真的嫁给了我,我死了,你怎么办?”

他以前从没有打算问她这个问题,可现在看来,似乎有必要问一下了。

这话登时就触动了紫羽飞的神经,她猛地翻起身来,看着林奇,信誓旦旦的道:“什么真的假的?我肯定要嫁给你的!”

“我是说假如……”

“没有假如!”

林奇连忙解释,“我不是说你不会嫁给我,我的意思是……”

紫羽飞打断他,掷地有声的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反正你不娶我的话,我就像我妈妈一样,终生不嫁!”

林奇哑口无言,愣了须臾,黯然道:“可是,我毕竟活不长久啊!我娘亲当年也是很幸福的嫁给了我父亲,可等他病逝之后,她的生活有多么凄惨,你好歹应该知道一些吧?我是爱惜你,所以才不想你将来也变成她那样……或许,或许你应该和仙儿姐一样,做出更明智的选择,而不是心甘情愿的接受你妈妈的安排。你这么好,这么优秀,值得拥有一个更好的未来,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

“你在担心我么?你不用担心的……”

紫羽飞这回没有急着打断林奇,耐心听他把话讲完后,斜斜枕在他的腰上,喃喃自语的道:“不怕告诉你,姐姐其实也劝过我好多次了,劝我千万不要嫁给你,每次都说是为了我好。如果一朝嫁了你,一生都给毁掉了。”

林奇面无表情,心却像被锥子扎了一下,疼得要命。

紫羽飞自顾自,接着说道:“但姐姐只是站在她的立场上为我着想,她根本不懂我心里在想什么……你说你娘亲很凄惨,我妈妈又何尝不是呢?你娘亲纵然再惨,她至少曾经拥有过林梦龙啊!拥有过他的爱,还有和他生的好几个孩子。可我妈妈呢?她心里满满的装的全是林梦龙的影子,却被狠心的抛弃了。就算有别的选择,不能跟真正所爱的人在一起,她一辈子都快乐不起来。”

“你知道么?我每次问她我的亲生父亲是谁时,她要么会说我没有父亲,要么会说反正不是林梦龙。你无法想象,她究竟有多爱他……你不想我将来成为你娘亲那样,可我也不想成为我妈妈那样呀!”

听了紫羽飞这番话,林奇心中大为所动。

她讲得确实没有错,自己和仙儿姐一样,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为她做考虑的,却从没有触探过她的本心为何。

“再说了,你也不一定会早死呀!这家伙当年得的病比你重多了,照样活了个长命百岁。你也好好努力,像他一样,至少也活上一百岁!”

紫羽飞也觉自己太过乐观,说得夸张了些,笑着道:“就算……就算你真的早早死掉了,那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也依然会快快乐乐的活下去,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你总放心了吧?”

“呃……”

林奇微微有些凌乱,但思绪似乎也明朗了一点。

……

第039章 礼物

麒麟府,林梦龙留下的书房里,天石灯柔和的光亮下,林奇静静的趴在桌子上,并没有在看书,而是看着书上所摆的一双精致的鹿皮手套,愣愣出神。

虽说是冬假时期,正应当好好休息,可他反比在学宫的时候更努力了,绝少会这么悠闲的虚耗光阴。

“唉。”

他轻叹一声,拿起一只手套来,轻轻摩挲两下,只觉皮质十分坚韧,却又光滑、柔软,摸上去甚是舒服。

这是名贵鹿种草头鹿脖颈部位的皮子精工制成的,手艺是全夏都最有名的皮匠作坊之一鹿冠轩。就这小小的一双手套,足足花了他二十二枚金币。

他自己哪里有这么多钱,还是从“生财有道”的高博那里预先借来的。那厮像铁公鸡一样一毛不拔,着实费了他好一番口舌。

如此贵重的手套,当然不是他自己要戴的,而是专门买给雷仙儿的生日礼物。

没错,今天正是雷仙儿十四周岁生日。

不管男孩还是女孩,年满十四岁,被称为是小成年。到了这个年纪,就意味着长大了一次,是以非比寻常。

加诸雷仙儿不久前刚刚荣升七等麒麟子,因为成绩极为优异,已被正式封为鹰骑士,将作为半正式的鹰骑士团成员开始执行任务,更是双喜临门。

一向低调的雷公爵,给掌上明珠办起了盛大的生日宴,大摆筵席,夏都城有头有脸的人物谁会不给堂堂雷公爵面子,悉数到场。年轻一代的男公子、女公子们,不管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来的就更多了。

偌大的雷公爵府,灯光如昼,人声鼎沸,好不热闹!

乐声、笑声、说话声,乃至觥筹交错的声音,远远传到偏僻的麒麟府,只有隔音效果绝佳的书房里,才听不到那令人心烦意乱的嘈杂。

雷仙儿的生日宴有多热闹,凭耳朵就能估计得来,她此时八成被太多人簇拥着,应接不暇,来不及招呼,十分快乐吧?

自己若是去到那里,既不说什么,也不做什么,单单是露个面,恐怕都相当于搞破坏,会把热闹的宴会瞬间变冷……

现在,他有些后悔,后悔没有下定决心提前把这东西交给紫羽飞,让她转送给仙儿姐。后悔已来不及,如今之计,也只能等人家生日过了,再把这迟到的礼物送过去了。

好在这礼物着实不错,仙儿姐作为驾驭巨鹰的鹰骑士,戴着这双鹿皮手套,肯定既方便又舒服。

他从书中抽出那张早就写好信笺,从头到尾又读了一遍,确定没有问题,折好塞进了手套里。

雷仙儿已经是一个真正的女战士了,将作为鹰骑士团的一员飞赴各地,执行各种各样的任务,就像当年的黑凤凰雷炜彤一样。

一般情况下,没有人能把驾驭鹰兽的鹰骑士怎么样,可一旦出现意外,落于险恶之境,甚至是遭遇到同样可以御兽飞遁的敌人,也有可能遭到生命危险。

想到这一点,他再也没有丝毫继续赌气的意思了,只希望能早点跟仙儿姐和好,固然无法和她恢复如初,也能解开她心头的疙瘩,放心直面未来的路。

此时夜色渐浓,娘亲在帮仙儿姐张罗生日宴,还没有回来,偌大的麒麟府就林奇一个人。他既无心在书房看书,又无法到外面练剑,索性回到卧室,关紧门窗,打算早早睡觉,清晨时再早起舞剑,把时间补回来。

躺在床上,看着手中的手套,想到让紫羽飞帮他转送的话,那丫头肯定会偷看里面的信,如果知道自己承诺将来绝不会娶仙儿姐,她应该会很高兴吧!

带着一丝浅浅的笑意,他闭上双眼,听着透墙进来的闹音,昏昏然睡去。

……

不知过了多久,从楼下传来一男一女的声音把熟睡的林奇惊醒了。还处于睡眠状态时,他就分辨出女声是自己的娘亲,男声则是一个令他恨之入骨的男人。

听得那男子醉话绵绵,纠缠不休,娘亲怒声斥责,他胸中腾的冒起熊熊怒火,双目圆睁,瞳孔紧缩,厉芒湛湛,猛地掀开被子下床,抄起床头的龙牙宝剑,光着脚向楼下走去。

此时,雷炜彤站在屏风旁,柳眉倒竖,一张脸冷若冰霜,怒斥道:“宋哲远,请你自重一点!麒麟府可不是你发酒疯的地方!”

“麒麟府?什么麒麟府?”

一身酒气的男子身体摇摇摆摆的,冷哼一声,狂放的道:“麒麟一族的血脉早就死绝了,还有什么麒麟府?这就是雷府里的一个小破院子罢了!”

这男子看上去四十岁上下的样子,眼皮耷拉着,双目无光,瘦削的脸上已有细细的皱纹,一副酒色过度的模样。

很难想象,他的年龄其实与雷炜彤差不多,作为当国大宰相宋长风的嫡子,从麒麟学宫毕业的七等麒麟子,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曾经也是夏都城的风云人物,如今竟成了这幅德行。

雷炜彤冷声道:“念在往日的伙伴情谊上,我不叫人来,请你出去,再也不要踏入麒麟府半步!”

“伙伴情谊……只有伙伴情谊吗?”宋哲远惨笑一声,摇头不语。

雷炜彤想转身走开时,他突然出手,抓住了她的手臂,强拉到自己跟前,乞求也似的道:“炜彤,你告诉我,你心里其实是有我的,对吗?”

“你胡说什么?你放开我!”

雷炜彤又惊又怒,用力挣扎着,想要推开这个醉汹汹的男人。

宋哲远不但不肯放,反而抓得更紧了,“当年咱们作为鹰骑士,一起在红鹰巢服役的时候,关系多好呀?你是黑凤凰,我是豹头隼,一起飞到各地执行任务,一起出生入死。我们俩原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都怪林梦龙那头该死的病秧子麒麟横插一脚,坏了我们的好事!”

宋哲远一脸怨毒之色,“林梦龙”这三个字仿佛世上最毒的毒药一样,令他咬牙切齿,不愿说出口,“他活着的时候我们不能在一起,他已经死了这么多年了,肉都化成灰了,你该给我一个机会了吧?”

雷炜彤力弱,根本挣不开宋哲远的手,只好好言相劝道:“宋哲远,这都是你一厢情愿,我心里只有我丈夫一个人,从来没有过别的任何人!以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了!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放过我,也放过你自己。”

“我不信!我不相信!”

宋哲远满面怒色,愤恨的道:“那人活着的时候,我比不上他,难道他死了,我还不如他吗?”

雷炜彤一阵无力,实在不想跟这人纠缠,软语求道:“宋哲远,我求求你,请你出去吧!我儿子还在楼上睡觉呢!”

宋哲远酒意上头,神盲智昏,自以为雷炜彤话里有别样的意思,由怒转喜,咧嘴笑道:“嘿,出去做什么?不如,不如我去你的房间好了?你守寡守了这么多年,肯定很寂寞很孤单吧?我至今没有结婚,一直都在等着你,就是想有朝一日能和你重新在一起……男女滋味,闺房之乐,你肯定也思慕已久了,我今晚一定好好满足你……”

“啪!”

雷炜彤怒不可遏,也不知哪里来的力量,猛地挣开一只手,狠狠一巴掌打在宋哲远的脸上,“你……你这无耻之徒!立刻滚出我家,我饶你不死!”

宋哲远用手捂着脸,缓缓的抬起头来,一脸阴沉,“嘿嘿嘿”低笑几声,一手用力甩过,打在雷炜彤脸上,直接将她打倒在地。

“饶我不死?哈哈哈……就凭你,也敢说这等大话?你以为你是谁啊?当年你是目空一切的黑凤凰,麒麟之母,成了寡妇后,功力全失,就是个落了毛的凤凰,连鸡都不如!”

宋哲远目露疯狂之色,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鸡子大小的玉瓶,充满残虐意味的道:“真是的,软的不成,我也只好来硬的了。你真以为我还像以前那么稀罕你吗?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而已。你是属于我宋哲远的,属于我的东西,我总有一天会拿到手。”

“呸,下贱的东西!区区一个残花败柳,还想跟我装清高?我忍了这么久,今天豁出去了,说什么也要把你给办了!”

雷炜彤伏在地上,口角流血,脸颊肿起,看着宋哲远,惊恐的道:“宋哲远,你想干什么?你疯了么?”

“嘿嘿,干什么?”

宋哲远拔开瓶塞,瓶口飘出一缕缕轻盈的粉雾,他用力一吸,淫笑道:“这是极品迷?情?粉,只需吸上三两口,再贞烈的女子也会在男人胯下婉转献媚,你,也不会例外!我事先警告你,千万不要乱叫哦!万一把你的宝贝儿子吵醒了,我不介意先一刀把他结果了,再与你做好事!”

此人以红鹰巢鹰骑士团队长的身份前来参加雷仙儿的生日宴,借机偷偷溜进了麒麟府,其实早就准备好做这事情了,并非酒后乱性。

“你敢?”

雷炜彤又惊又怒,寒声道:“你若敢动他一指头,我必让你不得好死,宋氏一族也要受牵连,诛灭全族!”

“灭族么?爱灭就灭吧!反正我早就被老头子逐出家门,不算宋氏的人了。宋氏对我无义,我又何需留恋宋氏呢?”

宋哲远讥笑几声,一把掐住雷炜彤的脖子,把玉瓶凑近她,“来吧,乖乖的,我们好好快活一晚。等雷公爵发现了,我们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他说不定还会成人之美,做主把你嫁给我呢!”

“你做梦!”

雷炜彤挣扎着,眸子里雷光闪烁,似乎酝酿着什么。

“放开她!”

就在这时,一声厉吼蓦地响起。

……

第040章 杀!

雷炜彤和宋哲远同时一惊,循声望去,就见一个瘦小的身影捉着白骨森森的长剑出现在幽暗的灯影下,一双眸子里闪着妖冶的凶光,血一般红。

“奇儿,快跑!快去找徐公!”雷炜彤嘶声大叫。

“不用了,你给那独眼老头送的饭菜里早就被我下了剧毒,不死也剩半条命了,不会来救你们了。”

宋哲远不慌不忙地站起身,抽出腰间佩刀,一步一步,走近林奇,“病怏怏的麒麟崽子,不好好躲着,也要像你那死鬼老子一样,来坏我的好事吗?也罢!既然是你自己要找死,我就成全了你。今晚我在你娘的地里撒上种,她绝对能怀上一个健健康康的小宝宝,而不是你这种不死不活的病鬼。”

“我要杀了你……”

林奇一字一语的说道,既不是怒火冲天的咆哮,也不是咬牙切齿说出来的,就是平平无奇的一句话,几乎没有声调,没有语气,像是海上漂流的冰山,沉静、寒冷,却又危险至极。

他的愤怒已经远远超过了自己所能承受的极限,竟感受不到一丝一毫的怒意了。孱弱的心脏不知是停止跳动了,还是因为跳动得太快而感觉不到。全身冰寒彻骨,如堕冰窖,却又仿佛处身于岩浆之中,炙热难当。冷冷热热,冰火两重天,身体直欲爆裂开来。

他忘记了理智,忘记了愤怒,忘记了恐惧,忘记了所有一切,知道的唯有一点,那就是杀了这个人。

“奇儿,快跑啊!你不是他的对手。这人疯了,他真的会杀了你的。”雷炜彤已经中了毒,爬在地上,几乎是哭喊出来的。

“来啊!尽管过来啊!林梦龙的孽种,该死的麒麟崽子,被诅咒的一族,天武帝唯一的后人,今天就由我宋哲远来了结你!杀了你,就算遗臭万年,在历史上我也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了。”

宋哲远面上尽是轻蔑无比的不屑之色,作为高级鹰骑士的他,怎会把区区林奇放在眼里。他虽说酒色荒淫,可功夫却从来没有放下过,实力极强,上百个精英战士都未必是他的对手,别说是林奇这样一个病弱的孩子了。

“嗯?不敢过来么?原来是个胆小鬼啊!既然如此的话,我这就一刀宰了你,你娘还等着我呢!”

他见林奇定定的站着不动,嘲讽一声,走上前去,挥起手中的弯刃长刀,斩向他的头颅。

“奇儿!”

雷炜彤凄厉的尖叫。

“咻!”

倏地,林奇一剑刺出,发出尖锐的破空之音。

下一刻,林奇的头颅并没有被斩下,宋哲远惨叫一声,连退四五步,看着自己被洞穿冒血的右手腕,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

钻心的刺痛和无以复加的震惊,令他一瞬间彻底酒醒过来。他绝不相信自己是被林奇用真本事伤到的,下意识的就认为是因为自己醉酒昏沉,才给了这个小病鬼以可趁之机,意外受了伤。

“小崽子!去死吧!”

将刀换到左手上,宋哲远再次扑将上去,照林奇顶门一刀劈下。

“嗡鸣!”

锋利的弯刃破风尖啸,声势惊人。

林奇又一剑刺出,剑锋斜指向上,快速绝伦,精准至极,乃是他最为擅长的“刺雨式”。

宋哲远非是等闲之辈,眼看宛如长枪的白骨长剑袭来,后发而先至,马上就要刺到自己持剑的左手腕,两眼暴凸,骇然失色,使出毕身功力,挥下的手臂硬生生左移三分,转而劈向他的肩膀。

然而,他一变,林奇也跟着变,简直如未卜先知一般,长剑像一条白骨长龙,微微一偏斜,“噗”一声,仍旧刺中他的手腕,直接洞穿。

“砰!”

长刀脱手落地,发出清脆的鸣音,宋哲远惊慌跌退,看着双眼红似鬼灯的林奇,如见邪魅。

“不可能!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你区区一个苟延残喘的麒麟崽子,怎么可能是我的对手?”

宋哲远两手腕血流如注,两臂发抖,全身剧颤,却根本不愿相信自己的眼睛,怒吼着站起身来,疯狂的猛扑上来,一脚踢向林奇的脑袋。

“噗!”

林奇第三剑刺出,正中此人脚腕,一瞬间洞穿后,即抽剑含身,蓄势待发。这是他每日刺出上万剑养成的习惯,一击而中,便准备下一击,从来不拖泥带水。

宋哲远惨嚎着跌倒,又慌忙站起来,踮着仅剩的一只脚,连连后退,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恐惧。接连被刺中三剑,完全没有还手之力,他如何不相信这个孩子有着远超自己的本事。

林奇走出黑暗,面无表情,煞冷如冰,两眼猩红,宛若在世修罗。白骨长剑上,鲜血淋漓,飘着热气和青烟,浓浓的血腥气弥漫开来。

宋哲远原本是怀着必死的心来的,可当死亡真正临近时,他却忽然怕了,忽然后悔了,甚至可以说有点顿悟了。自己放着活色生香的好日子不好好享受,为何非要来伤害年少时最爱慕的梦中人呢?

他蓦然发现,他不想死,不想以这样的结局死掉。

“不要杀我!请不要杀我……我知道错了……我还不想死……我是当国大宰相宋长风的儿子,伤我性命,宋氏肯定饶不了你……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就算你是麒麟一族,如果杀了我,也要为我偿命的……”

宋哲远语无伦次的哀求着,看着林奇那双可怕的红眼,以及冰冷的神情,却渐渐绝望了。

“杀!”

林奇倏地飞掠上来,龙牙宝剑尖啸着刺破宋哲远的胸口,又从背心穿透,沾满鲜血的白骨露出半米来长的一截。

宋哲远口中鲜血溢流喷溅,已说不出话来。但作为一个从麒麟学宫毕业的成绩优秀的强者,拥有超凡的生命力,心脏被刺穿,还勉强活着。

林奇抬头看着这个比自己高上两倍还多的男子,脸上被喷满了血,可他连眼皮都没有眨上一下,鲜血顺着骨剑流到他手上,直钻入袖管中,温热、粘稠……

“该死的……麒麟崽子,你给我死!……”

宋哲远垂死之际,目露疯狂之色,不知施了什么法,狰狞的脸上现出淡淡的金色毫光,一瞬间释放出非同寻常的气息,溢血的嘴张得大大的,金光外溢,就要吐出什么东西来。

“吼!”

就在这时,一声龙吟也似的兽鸣响起,龙牙剑微微一震,宋哲远的身体赫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下去,上半身释放出的金光也随之消退。

林奇旋转剑柄,一股凶烈的剑威散发出来,宋哲远的尸体轰然炸开,碎屑和血雨四散飞溅,只有一颗头颅完好无损,“嘭”的一声,跌落地上,像皮球一样,滚到了他的脚边。

他手持骨剑,站在着血肉模糊的屠场中,恍如一尊执掌杀戮的魔神。

风神纪八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这一年,林奇十一岁,有生以来,第一次杀人。

……

第041章 诀别

雷炜彤挣扎着坐起,浑身电芒闪烁,她虽然功力全失,可隐藏在雷族血脉中的雷电之力还残余着一丝,勉强驱散了迷情粉的药力,看着自己再熟悉不过的儿子,竟觉得有些陌生起来。

她记得自己第一次杀人,是作为参加实战训练的候补鹰骑士,帮巡捕营追拿越狱的死囚。因为接到直接执行死刑的命令,她被要求在空中开弓将逃犯射死,第一次杀人,她怕得要命,手抖得厉害,第一箭居然射偏了,第二箭才射中背心,结果被队长严厉批评了一顿,她至今记忆犹新。

而反观儿子,他非但丁点惧意也无,还镇定如常,嘴角甚至带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

“奇儿,快过来,到娘这儿来。”雷炜彤唤道。

林奇抬起头看向娘亲,一开始还有些茫然,待眼眸中的血色淡消于无,才急忙跑了过去,跪到她身旁。

“我的好孩子,你果然说到做到,保护了为娘,不愧是麒麟家的血脉啊!”

雷炜彤温柔的抚抚林奇沾满了鲜血的小脸,神色中既有由衷的赞赏,也有揪心的疼惜,爱怜无比。

“怕吗?”

她把儿子搂进怀里,轻声问道。

“不怕……”

林奇回道。

杀了人后,他一点儿也不怕,怕只怕不能保护好娘亲。

“扶娘起来。”

雷炜彤在儿子的搀扶下站起来,没有多说什么,领着他往祠堂而去。

到了祠堂中的密室后,雷炜彤从一尊麒麟坐像的口中取出一个珍珑木小盒,盒中是一个用黑色玉石包裹起来的小剑也似的挂件。

“这是你们麒麟一族代代传承的信物,里面蕴藏着天大的秘密,你一定要好好带在身上,绝不能丢失。记住,剑在人在,剑失人亡。”

雷炜彤说着,亲手把这挂件挂到儿子的脖子上,帮他贴身藏好,抚着他瘦削干枯的胸口,不禁落下泪来。

“嗯。”

林奇重重的点点头,可当看到娘亲流泪时,顿时意识到了什么,惊慌失措,连忙抓住她的衣角,哀求道:“娘亲,我不要离开你!求求你,千万不要赶我走!求求你……”

“傻孩子,娘又何尝舍得让你走?可你毕竟杀了人啊!而且杀的还是当国宰相宋长风的嫡子。”

雷炜彤拭去眼泪,强忍着心中的酸涩,正色道:“宋长风既是当国大宰相,又是宋氏的家主,他岂肯放过你?麒麟一族已经没落了几百年,现在就剩下你一个人了。夏国数得着的大族,一半以上都盼着麒麟家灭族绝嗣,巴不得你早早死掉才好。出了这事之后,落井下石的人多不胜数,应有尽有,到时候谁能护得了你?就算你舅舅肯出面,恐怕也无济于事。为今之计,你只能逃,逃去鹿山。那里是麒麟一族的禁地,外人绝不敢乱闯。你乖乖躲在山上,过上几年……等长大一些,人们认不出你了再下来,我们母子肯定有再见的那一天……”

“我不管,我不管,我不要走,我绝不离开你,我死也不去鹿山……我不想你一个人,我也不想一个人……”

林奇仿佛从一个小男子汉一下子变成了小时候那个黏人的小孩子,死死抓着娘亲的衣服,不愿再松手,低着头倔强的说道。

“啪!”

雷炜彤猛地一巴掌打在儿子脸上,响亮有声。

林奇总算安静下来,摸着火辣辣的左脸,怔怔的说不上话来。他从小体弱多病,性子也乖巧安静,娘亲疼他还怕来不及,何曾打过他一指头,骂过他一声。

雷炜彤含着泪,斥责道:“你怎么这么没出息?世上哪有离不开娘的孩子?你都已经十一岁了,还抓着娘的衣服像什么话?”

林奇似乎没有听到娘亲的话,顾不上脸颊的疼痛,松开的一只手重又抓了上去,捏得更紧了。

自从进入麒麟学宫,两年多来,他从没有抓过娘亲的衣角,可这会儿却突然破了例,抓上去就不敢松手了,不管说什么都不管用。

“乖,听话,快松手……娘不但要帮你准备一点东西,还要找信得过的人把你送去鹿山呢!”雷炜彤柔声道。

林奇闷着头,依然分毫不松。

雷炜彤无奈之下,只好缀着这个让她操心了整整十一年的儿子离开祠堂,楼上楼下的奔走,帮他准备简单的行李物件。

她把五罐回阳水单独放在一个小背包里,让他背上,又整理出一个大包来,装着衣服、被褥、天石灯等必需品。她已见过儿子展现出来的惊人力量,有了这些东西,再加上龙牙宝剑,麒麟一族的传世护命符,他或许能在鹿山上生存下去,这一族或许还有希望……

“吱呀!”

紧闭的门忽然被打开,雷炜彤吓了一跳,转身看向来者,却立时放下心来,连忙走上前,“徐公,你还活着,这真是太好了!”

来者正是麒麟府的马车夫兼守门人,独目的徐公。他形容枯槁,面色苍白,白须和衣襟上沾满血迹,竟没有被宋哲远下的毒给毒死。

经过短暂的交谈,他大体知道了所发生的事情,以及雷炜彤的计划,一脸异色的看向林奇,开口道:“孩子,来,跟我走吧!”

这是林奇第一次听这老人说话,他又惊又奇,却也只在这一瞬而已,然后就死死拽着雷炜彤的衣服,斩钉截铁的道:“不,我不走,我不要离开娘亲!”

雷炜彤摸着儿子的头,把龙牙宝剑递到他手里,再看他最后一眼,“奇儿,答应娘亲,无论如何,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不待林奇说什么,她又对独目老人道:“徐公,这孩子就拜托你了。”

徐公点点头,不由分说,一手提起那大包,另一只手拦腰把他抱起,转身就往外走去。

林奇一手拿着骨剑,一手攥着雷炜彤的衣角,拉得她也跟着往前走。他忍着泪,不愿哭泣,只是忍不住悲伤的哀嚎着。明知此番势必是要分开了,就是不舍得松手,这一松手,可能再也抓不住了。

雷炜彤抄起一把小刀,一刀划破自己的衣角,林奇便被老人强行架出了门。一刹那间,泪水像断线的珠子一样从眼眶里滚滚而落,模糊了她的视线。

她一狠心,用力关上门,靠着门缓缓的瘫坐在地上,再也忍受不住蚀心的哀恸,放声大哭起来。

……

出了门后,徐公把林奇放到地上,抓着他纤细的胳膊,硬是扯着他往前走。老人脚下大步流星的,行动稳健,丝毫不显得老迈或虚弱。

林奇三步并作两步,紧跟在老人身后,看着手中的衣角,知道事情已无可挽回,只能按娘亲所说的去做了。

“小麒麟!”

二人刚要走出院门时,身后忽然传来一个惊喜交集的声音。

林奇转头看去,就见不远处的黑暗中有一个娇俏玲珑的少女的影子,长长的头发闪着神秘的紫光,恍如披霞的仙女一般。

没错,正是紫羽飞。

徐公置若罔闻,仍扯着他往前走,毫不停顿的出了院门。

“小麒麟?等等我呀!”

紫羽飞气恼的跺跺脚,连忙追了上去。

作为雷仙儿的妹妹,她当然也来参加姐姐意义非凡的盛大生日宴了,席间还遥遥看到了传说中的麒麟之母雷炜彤,倒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

她内心做了很多斗争,最终还是没有忍住,偷偷来找林奇了。不过,她并没有堂堂正正的进屋子,而是在周遭徘徊着,计划想办法把林奇给叫出来,抑或是神不知鬼不觉的摸进他的房里,吓他一跳。她却是没料到,他居然自己出来了,且还不理自己,不声不响的就被人拉走了。

紫羽飞一路追上来,拉住林奇的手,想把他拽开,竟也被连带着扯得往前走,于是怒声道:“喂!臭老头,快放开我们家小麒麟!不然姑奶奶我可对你不客气了!”

须臾后,老人果然停了下来,原来已经走到了马车旁。他放开林奇,把行李扔进车内,自去牵马去了。

紫羽飞定睛一看,这才发现林奇神情异样,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脸是干净的,下巴和脖子上却沾满了血迹,身上也有丝丝缕缕的血腥气散发出来。

“你怎么了?谁把你伤着了?”

紫羽飞花容失色,连忙伸手,想看看他到底怎么回事,却惊见自己牵过林奇的手上也沾上了黏糊糊的鲜血。

“你身上哪来的血啊?发生什么事了?你到底怎么了?你倒是说话呀!”小丫头连声问道,急得都快哭了。

“羽飞。”

林奇从怀里掏出一条紫色的绸帕,塞到紫羽飞手中,黯然道:“如果可能的话,你还是把我忘了吧!”

“你说什么呀?”

紫羽飞抓着紫手帕,完全不明所以,泪珠儿已然夺眶而出。

徐公很快就套好了马匹,把林奇抱进车里,自己坐到前面,打马便走,自始至终一句话都没说。

“小麒麟!小麒麟!林奇……”

紫羽飞眼看着马车走远,拔腿便追,一边追,一边喊,直到追出了又深又大的雷公爵府,依然不放弃,紧追不舍。可马车却跑得越来越急,离她也越来越远了。

……

“混蛋小麒麟!混蛋林奇!……”

深沉的静夜中,空荡荡的大路上,她累到不行,终于摔倒在地上,早已找不到马车的影子,看着手里的紫手帕,骂着骂着,就嘤嘤哭泣起来。

这手帕是她送给林奇的礼物,林奇一直随身携带着,如今居然还给了她,其中所代表的意味,她想都不敢想。

“你哭什么呢?”

一个轻柔的女声忽然从身后传来。

紫羽飞一惊,立时止住哭声,一骨碌从地上爬起,看着夜色中一缕浮动的幽影,一脸警惕,娇斥道,“谁?”

……

第042章 紫蕴吐兰

幽影摇摇曳曳,飘到近处,徐徐浮现出来,原来是一个身形妖娆,穿着墨绿色斗篷的女子。

“小妖精,是你?”

紫羽飞一眼就认出了此女,正是花族大小姐花小妖,是除却姐姐雷仙儿之外,她最重视的第二号情敌。

花小妖摘下头上的帽子,露出妖异的容颜,看着这个脸上满是泪痕,楚楚可怜的小女孩,嘴角现出一丝淡淡的笑意,道:“我是银麟联盟的现任执行官,而且还大你好几岁,你好歹也要叫我一声师姐吧?亲爱的小羽飞。”

紫羽飞冷哼一声,哪里会在乎她的身份,质问道:“小妖精,你来这里做什么?难不成你一直都在跟踪小麒麟?若是这样的话,你应该知道他究竟出了什么事,快告诉我!”

“这你可说错了,我不是跟着你的小麒麟来的,而是跟着你来的喔……”

花小妖慢条斯理的道:“不过,他的情况,我的确知道一些,但要不要告诉你,我还得好好想一想……”

“想什么想?赶紧跟我说,说不定我还能帮他呢!”紫羽飞急道。

“你这话可说的太天真了,目下这种状况,除了他自己,哪有人能帮得了他?”

紫羽飞急得几乎要抓狂,“你管我天真不天真,快告诉我就是了。”

花小妖轻笑一声,道:“要我告诉你,也不是不可以,只是你得先答应我几个条件才行。”

紫羽飞岂肯相信此人,狐疑的道:“我知道你能量很大,可我也不比你差。你能知道的事情,我也可以想办法知道,又何必跟你讲条件?”

“这可不一定喔!”

花小妖摇摇头,大有深意的道:“事关世上最后一个麒麟的生与死,麒麟一族灭亡与否,风神军绝对会全面封锁消息,不惜一切保守秘密。纵然你有再显赫的背景,也不可能透露到半点风声。很负责任的跟你讲,如果今天晚上我不告诉你,明天的太阳一升起,就再也不会有人告诉你林奇离开的前因后果了,包括我在内。”

“你这话什么意思?小麒麟是不是有危险?他应该会回来的吧?”

紫羽飞登时就惶急起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程度远远超过自己的预想,哪还顾得上怀疑此女的真正用心。

“本来,我其实没打算把真相告诉你的,但同为女人,除了相互竞争之外,有时也得相互成全一下。”

花小妖用莫名的口气说道:“唉,看着你为他伤心落泪的模样,我还真有些看不下去呢!”

紫羽飞面色瞬间转冷,冷冰冰的道:“你终于承认你对我的小麒麟有企图了?”

“我也从来不曾否认过呀?再说了,他也不是你的……”

花小妖轻笑一声,“不说这个了,我最后再问你一遍,你到底想不想从我这打听关于林奇的事情?”

“先说说你的条件。”

紫羽飞虽然心急如焚,但毕竟冰雪聪明,不失理智。

“此间非说话之地,跟我来。”

花小妖戴回帽子,说着便转身而走。

“那小麒麟怎么办?”

“我跟你说过了,他有自己必须要走的路,你帮不了他的……”

……

两日后,在一幢名为“紫蕴吐兰”的豪宅中,一位看上去只有三十岁不到的紫发少妇坐在一架从紫霄树上垂下的木秋千上,兀自荡呀荡,侧头斜倚在挂杆上,嘴角带着一丝淡淡的笑意,看向不远处一片植满各种兰草的花园。

在寸金寸土的夏都城内,拥有这等豪宅,且还毫无顾忌的开辟园林,也只有富甲天下的紫星一族才有这等手笔了。

紫霄树是紫族宝树,一般只有紫族的府宅中才有,是紫族的象征之一,被称为世上最美的树种之一。

这棵树的树干笔直朝天,所有的枝桠根根朝上,除了一些特别粗大的枝干外,一般不怎么向外辐散,整个树体是纤瘦的塔柱状,通体长满了手掌大小的紫色叶片,紫气绚烂,一副直入云霄的架势。

紫霄树最喜阳光,只要阳光充足,就能茁壮成长。反之,若在常年为阴影笼罩的地方,则完全无法存活。这种树长到一定树龄,主干的孔窍中会流出玉质也似的树脂,乃是制作高等晶石的原材料,十分珍贵。

在寒冷的冬日,这少妇穿着单薄的紫白色衣袍,在温暖的阳光下,一点儿也不觉得冷。她紫发披肩,几乎垂到地上,单单是一个背影,就令人觉得恍若世外仙女,只可远远望着,不敢走近细看。

少妇所坐的秋千是双人样式的,身旁恰好还有一个人的空位,似乎是专门留给某个人的,连手臂都似虚挽着某个人的样子。

她的相貌赫然与紫羽飞相差无几,细长的眉、紫色的眼瞳、灵秀的俏鼻、如玉的脸颊、下巴,哪哪都一样,只不过更为美丽、动人,多了成熟的气质和婀娜的体态,简直可以说是长大后的紫羽飞。

她不是别人,正是紫羽飞的母亲,在紫族有着极高地位的紫玲公主。

她望向花园,不是在赏景,而是在看着一道紫藤萝瀑布前肩并肩坐在一起的雷仙儿和紫羽飞姐妹俩。这让她想起了自己的姐姐紫珑,她们小时候亲密无间,也总是黏在一起,形影不离,人称玲珑双星。只可惜紫珑年纪轻轻就死于难产,与林梦龙一样英年早逝了。她最爱的两人都已经不在了,而她还活着……

雷仙儿见紫羽飞的紫眸仿佛一眼小小的泉水,眼泪淌个不停,擦都擦不及,又出声安慰道:“好妹妹,别哭了啦!你都哭了快两个小时了,还没哭够呀?小麒麟还活得好好的,又不是不回来了,你哭成这样,倒显得他永远回不来了一样。”

“他会回来的!”

紫羽飞从雷仙儿的肩膀上起来,大声说道,湿答答的脸颊上全是确信无疑的表情,可下一刻,却又扑到姐姐怀里,泣声道:“可他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啊?我有多久会见不到他?三年?五年?还是十年呀?”

“别担心,肯定要不了十年那么长!你别忘了,他可是麒麟一族呐!要想活下来的话,只能让自己变得越来越强。三五年后,他还活着的话,肯定已经长成一个了不起的男子汉了,偷偷过来看你,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吗?”雷仙儿手抚着紫羽飞和自己一样的紫色长发,柔声说道。

……

半晌后,经过雷仙儿不厌其烦的劝导,紫羽飞总算止住了眼泪,不再哭泣。

从姐姐怀中起来时,她顺手抽出其挂在腰间的一双精致的皮手套,摆出可怜兮兮的模样,试探着问道:“呐,好姐姐,这个能送给我么?”

雷仙儿连忙夺回,不假思索的道:“这可不成,这是小麒麟送给我的生日礼物,给你算什么。”

“不给就不给,我才不稀罕呢!反正他又不会娶你。等小麒麟回来了,我叫他送我十双八双的,气死你!”

紫羽飞撅撅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叠得整整齐齐的物件,铺展开来,却是一面绣像的旗帜,“我还有这面旗子,比你的手套强上好几百倍!”

雷仙儿无奈的笑道:“是,是,是,你厉害,你最厉害了,谁都比不上你……”

“哼。”

紫羽飞得意的扬起下巴,两臂张开,把旗子在身前展开,有意炫耀的看了起来。

旗上的头像是林奇亲自所画,然后由他娘亲一针一线绣出来的,玉脸如月,紫眸如星,紫发飞扬,与她差不多一模一样。

不过,她每次看这绣像的时候,都有一种错觉,那就是自己长得远没有这画上的女孩好看,好像画中之人并非自己一样。

她看着看着,心上不禁一颤,看看身旁的姐姐,又看看绣像,如此接连转换了三五番,倏然想到那天晚上花小妖跟自己说过的话,只觉画中人与雷仙儿完全重合起来,把旗子揉成一团,埋头又哭了起来,比之前还要伤心数倍的样子,毫无征兆。

雷仙儿一时慌了神,抱着她的小肩膀,急忙问道:“好好的,你又怎么了?”

紫羽飞挣开姐姐的怀抱,张开旗子,哭着道:“这画里的人根本不是我,小麒麟从来就没有喜欢过我……”

雷仙儿不可思议的道:“你瞎说什么呀?不是你是谁呀?”

“还能是谁?就是你啊!我的好姐姐。他从小到大,一直都最喜欢你了,他画的哪里是我,明明是你……”

紫羽飞泪水涟涟的道:“你看看,这难道不是你吗?”

雷仙儿震惊非常,愣在当时,滞了一滞,往那旗面上看去,还真发现旗上的绣像与自己有六七分相像,心中大为悸动。

她已经长成大姑娘了,作为资质顶尖的麒麟子,身体和心智都成熟得早,岂会不明白被她从小照顾到大的小麒麟对自己的喜欢,但她从来都只把他当作一个可怜可爱的弟弟看待而已,对他的关心和照顾,相比于亲弟弟雷恒,都是有多无少。

然而,她终究不能算是一个好姐姐,因为受不了流言蜚语,害怕重蹈姑姑雷炜彤的悲苦命运,害怕失去一个本应精彩万分的未来,无情的推开了那个一直都喜欢着自己的可怜的好弟弟,深深的伤害了他……

雷仙儿沉默良久,忽而搂着紫羽飞的肩膀,笑着道:“我的痴儿妹妹呀!小麒麟给我写信前你吃我的醋也就罢了,他都明确说了,只把我当姐姐,你还吃我的醋呐?你还让我看,你自己先仔细看看吧!你看看这个小魔女的眼睛,告诉我,是什么颜色的?”

紫羽飞一怔,呐呐道:“紫色的……”

“是谁的眼睛?”雷仙儿追问道。

“我的……”

“对了!”

雷仙儿捏着紫羽飞发烫的耳垂,不容置喙的道:“你忘了吗?我们可是亲姊妹啊!我们的妈妈本就长得像双胞胎一样,传到我们这一代,还有七八分像,跟双胞胎差不了多少。既然是这样,小麒麟给你画的像跟我有点相似有什么好奇怪的?再说了,我明明是黑眼睛,怎么可能是这个长着紫眼睛的醋坛子……”

“我才不是醋坛子呢?”

紫羽飞小脸烧红,想要强辩,可一颗心已然被欢喜充满了。

“你就是醋坛子,小醋坛子……”

“我……我就是醋坛子,怎么了?小麒麟他就喜欢我这个醋坛子!……”紫羽飞说不过,索性耍起了无赖。

“小小年纪,羞也不羞?”雷仙儿毫不留情的戏谑道。

紫羽飞破涕为笑,雷仙儿也稍稍解开了心结,一度紧张的两姐妹嘻嘻闹闹的,比原来更加亲密了。

……

“如果我也像姐姐一样,和他从小一起长大就好了……”

紫羽飞躺在兰木长椅上,两条腿调皮的搭在雷仙儿的双膝上,举着旗子不厌其烦的看上面的绣像。

雷仙儿怔怔出神,也在想林奇的事情,饶有兴致的问道:“你为什么这么说?”

紫羽飞微微一笑,一脸神往的表情,道:“那样的话,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也就更长了!在他回来之前,还可以用来怀念呢!”

“得了吧你!光一面旗子,就够你臭美好几年了,还要什么回忆?”

雷仙儿在小丫头大腿上轻轻打了一巴掌,笑骂一声,却又黯然道:“你总羡慕我和小麒麟一起长大的经历,可你不知道,那段经历实在不轻松啊!他从小体弱多病,大病小病几乎从来没有断过,光是差点死掉就有好几回……两岁多快三岁的时候,他还学不会走路……四岁以前,奶罐子和药罐子随身携带着,随时都有可能发病……正像他的名字一样,他能长这么大,甚至成为一个能保护姑姑的小男子汉,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他确实长大了,变强了不少,可脑子却依然不灵光,笨笨的,一个人在外面,真能坚持得下去么?”

紫羽飞听言,翻起身来,一本正经的道:“他才不笨呢!小麒麟他很聪明的,没有几个人能比得上他。”

“对对对,你的小麒麟是最好的,谁都不如他好。”

雷仙儿如此说着,脸上则分明写着“才怪”两个字,暗叹自己这痴儿妹妹真是走火入魔了,对林奇着迷到这等程度。

紫羽飞一开始还不明白姐姐为何是这样的反应,默不作声的想了须臾,明了其中的关节后,一时豁然开朗。

从这一刻起,她再也不担心姐姐会抢走小麒麟了。“哼”了一声,原回躺下去,嘴角带着一丝狡黠的笑意。

紫羽飞属于那种藏不住悲喜的女孩子,神色的变化当然没有逃过雷仙儿的眼睛,她既有些着恼,也有些好奇,问道:“你哼什么?”

“不告诉你……”

紫羽飞用旗子蒙着脸,明显是在偷着乐呢。

“叫你不告诉我?”

雷仙儿扑上去,挠起了她的小蛮腰和痒痒肉,用她最受不了的事情惩罚她。

紫羽飞登时就受不了了,手足齐齐搅扰,嘴里又笑又叫,难受得厉害,可就是坚决不说。

……

第043章 鹿山

风神纪八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新年前夕。

夏都政事堂通告全国三十六郡七十二州一百零八个都府,世上最后一个麒麟林奇突然病发,不治身亡,麒麟一族绝嗣,天武帝的血脉从此绝迹人间。

夏国国民虽然知道这一天迟早要来,可消息一经发布,还是震惊全国,包括夏都城在内,各地官民不约而同,纷纷举行隆重的祭典,纪念天武大帝和麒麟一族的恩德。而至于年幼夭亡的麒麟末裔林奇,却是几乎无人问津。

黑旗军、天武军、飞熊军、龙虎军、各水水军、四海海军等诸多传承久远的著名军团,皆派遣举足轻重的将官,联袂前往夏都城,严辞问责政事堂,为何没有保护好麒麟一族的血脉。

其中,来自黑旗军和天武军的将官尤其愤怒,与会的将军大闹夏宫议政厅,不仅重提风神纪八十年麒麟府被天树刺客袭击的血案,还翻出白雀纪九十三年“红帝城之战”的旧账,非要讨个说法不行。

雷族大公爵,兼议政堂大司马、五雷大将军、天下兵副元帅雷啸天,主动领罪,受到降职三级、罚俸五年的惩处,但仍代行大司马和五雷大将军的职权。

弘医堂发布《罪己书》,为没能保住麒麟末裔,没能根治黑心病,向夏国以及所有夏国之民谢罪。所有的大医师,也接受了不同程度的处罚。

然而,人死不能复生,事已至此,无论做什么都换不回一个活着的麒麟血脉,表面上的处罚也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意义可言,这些将领们最终还是各自匆匆回往驻地。

麒麟一族绝嗣,此事可大可小,谁知道会不会成为新一场战争的导火索……

……

话说,自从最后的天武者林成在“红帝城之战”中陨落,麒麟一族已经没落了整整三百多年,一直都处于苟延残喘、艰难维系的状态。

对于这个伟大了数百年,又屈辱了数百年的族裔,夏国人充满了同情,见其终于绝嗣,似乎也替这久经浮沉的一族松了一口气。

本来,早在当年林梦龙成为世上最后一个麒麟时,夏国人就对麒麟一族完全失去了信心。但所有人都没料到,林梦龙与麒麟之母雷炜彤会诞下一鸣惊人的“白雷儿”,以及传说堪比黄金一代中最富盛名的林麒儿和林麟儿的龙凤胎,使得麒麟一族重新绽放出久违的活力,好比堆积了数百年的死灰上重又燃起了火焰。

只不过数年前发生了震惊天下的麒麟府刺客事件,“白雷儿”与龙凤胎皆遇害,只剩下一个苟活的病子林奇,回光返照的麒麟一族被彻底画上了休止符,最后的希望也被摧毁了。

自从林梦龙病逝之后,林奇继其成为世上最后一个麒麟的六年间,夏国人早已做好充分的准备迎接这一天的到来,所以坦然的接受了这个事实。

在不依靠麒麟一族的情况下,夏国业已坚持了三百多年,今后依旧会继续坚持下去……

除却极少几个知情人,夏国上下,皆不知麒麟末裔林奇其实还活着,在他“病逝”的当夜,被麒麟府的马车夫送到了麒麟一族的禁地,鹿山。

……

鹿鸣呦呦,猿啼如哭,时不时还有熊、虎、狼、豹等猛兽厉吼,吓得众鸟惊飞,兽群乱奔。

黄昏时分的山林是最令人恐惧的,因为山虎一般都是这个时候出来猎食的。虎是山上当之无愧的王者,很少会有什么存在能威胁到它们,即使是能力超群的武者。

然而,可怕的是,在鹿山上,乃至鹿山所依附着的巨大的苍龙岭中,虎并非寻常地方的山林之王,不过是太多猛兽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罢了,远比它们强大的猛兽应有尽有,多不胜数

苍龙岭山域所在,一般情况下,决不允许人类涉足,一方面是怕污损夏国龙脉,另一方面正是因为这些视凡人如血食的猛兽精怪。

林奇坐在一棵大树高高的树杈上,整个儿缩成一团,身上紧紧裹着临行前娘亲为他准备的毛皮大衣,兀自还在强行运功御寒,但仍旧抵不住隆冬时节山野里的寒冷,被冻得瑟瑟发抖。

夕阳西下,照在他身上的碎碎淡淡的余晖渐渐消失,最后只留下生冷的黑暗,他要这样捱过整整一个夜晚。

这已是他被送到山上后的第六日了,纵然是山林的边缘地带,猛兽很少出没,他也绝不敢大意,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葬身兽口。

饶是如此,他还得试着往山林更深处而去。作为杀了人的亡命徒,杀的人还是宋氏族长宋长风的的嫡子,他不但得提防着山里的猛兽,更需留心来自外面的威胁。以宋长风以及宋氏的权威,查明事情的真相恐怕不是难事,那一族八成不会放过自己,随时都有可能派人前来追杀。

正所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他心中暗暗打定主意,明日一定要再进至少一百丈,最起码要越过那道足足拦了自己两天的小山岗。

山岗上栖息着一窝白额虎,两大五小,雌虎护着还未断奶的幼虎,一般不出窝,只有雄虎常常外出觅食。

所以,只要避开雄虎,就能安全过岗。

若非可怜那一窝幼弱的小老虎,他甚至有想办法猎虎的大胆念头。虎肉的血气充裕而精纯,尤其是山林野虎的肉,蕴含旺盛的灵息,有补气强身的功效,对于炼体的武者来说,是上好的食物。

因患有黑心病,血气比寻常人还要单薄数倍的他,需要摄取足够多的营养和能量才能维持性命。他从小都在服用的回阳水,其中的副药之一,就是从山虎的血肉和骨头中熬炼出来的。

事实上,自黑铁时代降临,直到他们消亡之后,鹿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麒麟一族的专属狩猎场。黑心的麒麟们常常结伴遁入幽山,乃至苍龙岭深处,不断的猎杀各种各样的猛兽精怪,在锻炼自身的同时,获取炼体强身所需的血食。就连父亲林梦龙年轻时,也曾多次到山中狩猎。

他绝无法与包括父亲在内的麒麟族人相提并论,可既然流落此间,就要踏着先辈们的足迹,勇敢的往前走,勇敢的变强,抵抗病魔,保住性命,像千年前的麒麟初祖天武帝林泽一样,置之死地而后生。

……

鹿山,原本唤作“鹿骊山”,因为它从阳面看像一匹奔驰的骊马,从阴面看则像一头俯卧的仙鹿,是以合称鹿骊山。之所以衍变为如今的“鹿山”,据说是为了纪念黄金时代中活得最久的被称为骑鹿者、鹿仙人的林如箫。

当年,文治武功皆不逊于天武者林扬、林修等人的林如箫,不管是才能还是德行,都受到大夏朝野普遍的称颂,被认为是最优秀的帝位继承者。

然而,天武帝林泽驾崩后,他并没有继任大位,而是选择了遁世,就隐居于鹿山之中,并在他寿逾两百五十岁后失踪,至今下落不明……

有人说林如箫还活着,只是隐世不出而已;有人说他早已羽化登仙,到了未知的天国;也有人说,因为他有当皇帝的野心,一直被囚禁在鹿山深处的监牢里,最后死在了狱中;还有人说他喝醉了酒,在某座山府里睡着大觉,一直没有醒过来。种种传说,更为这座山染上了离奇的神秘色彩。

……

第044章 神射手

“嗖!”

一支羽箭倏地钻过繁密的枝叶,一闪而逝。

只听一声哀鸣,一只独自在枝头休憩的五彩雉被一箭射中胸腹,刮着树枝,“呼啦啦”掉落下来。沿途暗绿色的树叶上堆叠的积雪碎裂散落,扑簌簌的撒下,仿佛下起了一场局部小雪。

它落到铺满雪的地面上,“啪”的陷进去,扑扇着强健的翅膀,跳将出来,发出刺耳的嘶叫,垂死挣扎着,跃跃欲飞。

林奇身背一张短弓,身后拖着长长的龙牙骨剑,急匆匆赶来。五彩雉听到动静,拼了命“扑腾腾”猛地蹿起,就要飞走。

说时迟,那时快,林奇挥起骨剑,斜斜劈过,“嘭”的一声,五彩雉应声被打落。

而后,他又费了不少功夫,好容易才捉住这只求生意志极强的大鸟,一手掐着它的脖子,一手揪住它的头,用力一扭,“磕啪”一声脆响,彻底结束了它的性命,没有让它多受罪。

这种鸟唤作五彩雉,是一种并不常见的大型鸟类,野生的一般仅存于夏国苍龙岭。

这是一只成年雄鸟,足有火鸡大小,长着孔雀也似的长尾巴,雄鸡一般红彤彤的冠子,以及鹦鹉一样五彩斑斓的羽毛,看上去十分漂亮,倒是有点像传说中的凤鸟。

据说,五彩雉有凤鸟的血统,是以又被称为“伪凤”,是一种极具观赏价值的名贵鸟类。夏国乃至周边许多国家的贵族和富人们,很喜欢把这种既珍贵又美丽,寿命几乎和人类一样长的鸟类养做宠物。在南荒之地和婆娑国境内,甚至有不少族类将之奉为神物,供奉在庙宇中,决不允许猎杀。

而对于林奇来说,这五彩雉只不过是自己最喜欢的一种猎物而已,肉质鲜美且富含营养不说,它强韧轻盈的羽毛还是制作羽箭的上佳材料。

他从拂晓时候起,就因为这只彩鸟独特的叫声而将之盯上,等到终于成功猎杀,已是黄昏时分,花费了整整一个白天的时间,都没顾得上猎取别的猎物。

虽说它的肉实在少了些,还不够他吃个半饱呢!但就为那一身彩羽,这一天也不算是浪费时间。

拔下箭枝,倒提着彩鸟,踩着厚厚的积雪,林奇回往他这五六日以来暂居的小窝。

……

林奇的窝依旧安在树上,夜幕降临后,他在树下生起了火,把那只倒霉的五彩雉剥洗干净后烤上,一边耐心翻转,一边用整理好的羽毛制作箭尾。

他变眼之后,目力非凡,明察于秋毫之末,观千米远若咫尺近,皆不在话下,只要臂力足够,再加以习练,成为百步穿杨的神射手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但弓箭仅仅是一门技艺而已,绝算不得是一门功夫,纵然学得再好,于内修和炼体都没有多少益处可言。在他极为有限的生命中,练这东西,纯属浪费时间。所以,在夏都城的时候,他从没有动过心思去接触弓箭,一直专心致志修炼剑术和内气。

现如今流落山野,一者为猎取血食,二者为保护自己,身体孱弱的他,正需要掌握这门求生的技艺。

他来时很急,神情也恍恍惚惚的,等回过神来时,已然被徐公扔在了山脚下,哪里会想到带弓箭?

于是,他就自己动手用韧性极强的竹子和一根异兽大筋做了一张简陋的小短弓,力道很小,远远比不上普通的劲弓,却也足够他使了。箭枝则是一根根削尖的木条加上尾羽制成,因为没有箭头,威力和精准度都不是很高。

弓和箭都很差,本身力量也弱小,可他或许天生就是一个神射手的好材料,刚开始使用弓箭,便展现出非凡的造诣,不可思议的精准度,完全弥补了装备的粗陋和臂力的不足。

而且,他进步飞快,几乎称得上一日千里,短短月余时间,弓术之高,说不上是箭无虚发,也可说是百发百中了。

……

火候正好,金黄的脆皮上不断滴下一颗颗热油,掉进火里,发出“哧哧”的声音。淡淡的肉香逸散开来,让饿了一整天的他食指大动,直流口水,连肠胃都被勾动了。

不过,肉还没有熟透,他还得忍着,否则的话,得来不易的五彩雉就给糟蹋了。更别说山野中不比家里,万一吃坏了肚子,可没人会照顾自己。

终于,浓香爆散,彩鸟腹中汤汁沸得溢出,表明烤肉终于完成了。

林奇将这喷香的烤彩雉从火上取下,用小刀切开肉脯,把里面的汤水灌到早就煮好的开水中,再撒上几把野菜碎末,调和成一大碗清淡香浓的肉汤,一边大口啃着肉,一边大口喝着肉汤,美滋滋,暖烘烘,不亦乐乎。

这种烤法是雷炜彤在鹰骑士团服役的时候学来的,林氏一家人还都在的时候,每到鹿山上游猎,她都会兴致勃勃的烤上两三只野禽。凭着残存的童年记忆,林奇依葫芦画瓢,经过数次失败,总算烤得像点样子了。

记得小时候,他不但病弱无力,手脚也笨得厉害,白雷哥哥最疼爱自己,甚至比娘亲还要上心,总会把最好的肉撕成小块喂给自己,还用小勺子舀汤给自己喝,从来也不嫌烦。

现如今,白雷哥哥不在已好多年了,林奇仍常常想起那个既聪明又强壮,让自己打心眼里崇拜的温柔的好哥哥,有时是思念他,有时则生怕忘了他。

“哦呜……呜呜呜呜……”

野狼的吼叫拖着长长的尾音远远传来,在安静的冬夜里显得格外悠扬,好似一阵冷风吹来,慑人心魄。

这应该是头狼的声音,因为这一声方一响起,各个方位紧接着就有附和之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他所在的这片山域是一个拥有至少八十多条青狼的大狼群的领地,是以没有别的掠食动物敢轻易接近。青狼是一种极为聪明的野兽,正因为它们的聪明,林奇才敢冒险在这里暂居。

他来到这里的第一夜,刚一生起火,就惊动了狼群。它们循着烟火气找来,把他团团围定,场面着实吓人。而当他拿出龙牙剑时,头狼立时就嗅到了危险的气息,充满警告意味的叫嚣一番后,乖乖的退走了。

龙牙剑气场强大,连拥有盘瓠血脉的五花犬都不敢接近,区区山林野狼,当然更不敢轻易冒犯。

林奇很想尝尝狼肉的味道,但狼群万万不是好惹的,只要他一动手,估计还吃不到狼肉,反要成为狼的美餐了。毕竟自己其实还很弱小,龙牙剑用来唬唬狼还可以,真跟狼群拼命的话,绝不是对手。

吃饱喝足后,他提着天石灯到周围转了一圈,见月色甚好,练了许久剑法,才回到树下,顺着一根自己编成的草绳往上爬去。

麒麟子试炼中的第四关“通天索”其实就是爬绳子,他要爬的这根绳子还不足“通天索”的一半长。可他爬了还不到四分之一,就累得气喘吁吁,使不出力气了。

他用脚灵巧的挽住绳子,悬空休息了许久,才继续往上爬去。如此爬爬停停,缓了五六回,才终于爬到树巢。

林奇无疑是一个固执的人,纵然离开了夏都城,离开了麒麟学宫,对当年没有通过麒麟子试炼就成为麒麟子的事还耿耿于怀。爬着绳子上树,主要是为了上树,其次也是在有意无意的锻炼自己。

“呼……”

他盘坐在粗大的树枝上,按基本的麒麟法诀呼吸吐纳,导息炼气。

在麒麟学宫的时候,早上有早修,晚上有晚修,都是在青鼎台上对着鹿山方向吐纳修持。

现如今,他身在鹿山中,山间灵气更为充裕,便越加注重内修,从没有废弛过哪怕一天。

一个多月前,初至鹿山的十几天里,他又冷又饿,担惊受怕,几乎全靠吞服回阳水为生,晚上既不敢生火,也不敢亮灯,睡觉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逐渐适应山野的生活后,他认清了你死我活的丛林法则,经验越来越丰富,胆气也越来越壮,唯一的目标就是生存,好好的活下去。

……

山中不记年月,不知不觉,阳春已至,冬雪消融,水流涣泛,万物绽放出勃勃的生机。

因为外界并没有杀手追来的迹象,林奇一直住在这个树巢上,有狼群间接保护,也省去了他不少麻烦。

这一天,林奇收获颇丰,猎到了一只猞猁,一头獐子,外加数只野兔和山鸡。原本打算提早结束这一天的狩猎,回家专心修炼,竟意外遇上了一头冬眠醒来刚出窝不久的大黑熊。

熊和虎一样,都是他最想猎取的猎物。莫说熊掌是世间绝佳的美味,熊心、熊胆等皆为回阳水的副药,若能猎得一头,对他大有好处。

而且,一直以来他都是猎杀一些较为弱小的动物,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磨炼,也该是向真正的猛兽下手的时候了。

他把猎物挂到树上,悄悄跟上去,小心翼翼的接近。

这黑熊有近七尺长,若直立起来的话,估计能达到一丈高,着实一个可怕的庞然大物。他必须以最有效的方法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之杀死,一旦惹怒了这家伙,只要被其强健的爪足拍中一下,不死也要去半条命。

黑熊趴在灌木丛中纳头啃食嫩叶,林奇神不知鬼不觉的绕到它前面,取下身上的短弓,抽出两支最好的羽箭,同时搭到弦上。

他暗自打算,先射瞎黑熊那一双招子再说。一箭射中一只眼睛,对他来说,并非难事。可黑熊中了箭后,定会暴起伤人,到时要想射中另一只眼睛,可就非是易事了。

所以,最好的选择就是一次射瞎它两只眼。若是成功,再做计较,若是不成功,还是走为上。

林奇左手中指两侧两个指缝各捏着一支箭,将短弓拉得半满,然后嘬起嘴唇,打了一个唿哨。

黑熊受惊,蓦地抬起头来。其乃是战力强大的猛兽,岂会像一般野物一样被立即惊走,昂起头警惕的看过来。

“咻!”

林奇一松手,两支羽箭同时离弦而出,顺着他的视线,分而刺向黑熊的双眼。

两箭齐中,深深插进黑熊的眼窝里,分毫不差!

黑熊剧痛难当,厉声吼叫,直立起来,狂乱的挥动巨掌,一棵棵碗口粗的小树如纸糊的也似轻易就被拍倒。

林奇扔下弓箭,抄起龙牙剑,跳出树丛,大着胆子冲到黑熊跟前。

黑熊固然看不到他,却能听到动静,感觉到他的气息,非但没有逃,反而怒啸着扑将过来。

林奇当然不敢与这巨兽硬拼,慌忙避过,相机行事。他的《无方麒麟步》早就练得有模有样,躲避这完全瞎了的黑熊,不是什么难事。

如此,一熊一人,一个暴躁的乱扑,一个灵巧的躲避,僵持了十几个回合。黑熊虽然受伤,但因为处于狂怒之中,不知疲倦。林奇好端端的,反倒累得气喘吁吁,不得已喝了几口回阳水。

“吼!”

黑熊高高站起,又一次气势汹汹的扑下。

林奇眼见时机成熟,竟没有躲,双手握剑,左腿踏出弓步,含气收势,一招“刺雨式”猛地刺出。

“噗呲!”

奇长的骨剑正好刺入黑熊大张的口中,锋锐的剑尖径直刺穿它的脑壳,露出殷红的半截来。

黑熊被当场格杀,庞大的身体疲软倒下,林奇来不及让开,惊叫一声,被整个儿压在下面。

……

第045章 珍珑虎 上

林奇好容易才从笨重的黑熊下挣脱出来,差点没给压得窒息。龙牙剑撑着大地贯穿黑熊的脑壳,一看就知拔不出来,只能在剥皮取肉后,想法子砸碎颅骨,再把骨剑取出来了。

……

夜色浓黑,天石灯柔和的白光下,林奇取了熊心、熊胆、熊掌等重要部位,以及不到十分之一的鲜肉,便不打算多取了。

周遭黑暗中悬挂着一双双鬼灯也似的绿眼,是狼群,足足二三十匹青狼正垂涎欲滴的等待着,绝大部分的肉都将属于它们。

对于此,林奇早就习以为常了,一点儿也不觉得委屈。一方面自己吃不了这么多的肉,就算贪留着,很快也会发臭;另一方面,他居住在狼群的领地里,享受着它们间接带来的安全,给它们点好处,也是应该的。

长久以来,他与狼群的关系还算融洽,它们认可他的存在,从不主动攻击他,他高兴还来不及,岂会在乎这一点小便宜。

割完肉,最后要做的就是拔出骨剑。他随手抓住高高冒起的剑身,竟意外的感到十分活络、松弛,根本不像一开始那般咬得死死的。

这使他大为诧异,捉着骨剑用力一拔,赫然把剑柄那一头直接提了出来,黑熊脑壳仿佛豆腐做的一般,留下一个杯口大的血洞。

“这怎么可能……”

林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黑熊脑袋几乎像生铁一样坚硬,怎会莫名其妙变得如此脆弱不堪?

他蹲下身剖开黑熊后脑上的血洞,就见里面的血液像是被海绵吸光了一般,干巴巴、白乎乎的一团,骨头上布满了细细密密的碎纹,骨质极为疏松,仿佛让虫蛀过也似,一指头就可戳出一个洞来。

他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转而看向手中龙牙剑。此剑好端端的,无有丝毫不同,奇怪却是剑身上一滴血都没有沾。杀人不沾血的利器世上有的是,而这等能够吸噬鲜血的怪剑,恐怕没有几个人见过。

看着这妖异的骨剑,一股从未有过的莫名的恐惧感袭上林奇心头。他自从拥有这把传世宝剑,两年多来朝夕相处,一直以来,人不离剑,剑不离人,对其了若指掌。而现在看来,作为剑的主人,他其实一点儿也不了解剑,同时也无以驾驭此剑……

记得杀死宋哲远的那夜,他自己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通过龙牙剑释放出前所未有的巨大力量,一招“刺雨式”刺死那人还不算,旋剑一转,竟将其身体震成了无数大大小小的碎块,场面惨烈无比。

后来,无论他怎么习练,再也没有施展出当时那一剑之威。

群狼早已等得不耐烦,林奇暂且搁下心中重重的疑虑,带着弓箭和宝剑,背起此番所获,回往树巢。

熊肉为主,獐子肉为辅,狠狠的饱餐一顿后,他还是惦记着剑的事情,坐在火前细观手中之剑。

这剑,名曰龙牙。

按雷炜彤的说法,是天武帝林泽在一个神秘山穴中,从一堆枯骨中找到的,应该是某头不知名的上古巨兽的一根牙齿。其它骨头尽数腐坏,唯有这颗牙齿还熠熠生辉,坚硬无比。

只是一根牙齿而已,就算存留下来,怎会像妖魔一样吸噬鲜血?这种匪夷所思的怪事,令他绝无法释怀。

不过,剑是从天武帝手中传下来的,一直交由麒麟一族的嫡系血脉保管,绝不容许外流,想来应该不会是什么坏东西。

更何况,自己之所以能在险恶的鹿山上立得住脚,很大程度上都靠这把骨剑的强大威慑力。以后继续生存下去,当然还要倚仗此剑,姑且走一步看一步便是,何必杞人忧天,庸人自扰呢?

“喵呜!”

一个低沉嘶哑、如猫似虎的声音从不远处的草木丛中传来。

“这家伙,又来了……”

林奇循声望去,一个近四尺长、两尺多高的四足兽在黑暗中现出模糊的轮廓,两只眼睛幽光闪闪。

那是一只罕见的乌云豹,全身纯黑,两耳尖尖,毋宁说是豹,不如说是一只巨大的黑猫。

它看上去虽小,实际是一种了不得的猛兽,肌骨强韧,爪牙尖利,速度绝快,尤其善于攀崖爬树,既凶悍,又强大,擒狼搏虎,皆不在话下。

不过,这只乌云豹受了重伤,两条后腿断了一条,另一条被什么猛兽直接咬掉,几乎是拖着后半身在走路,不足为惧。近一个月以来,它每隔一两天都会冒险来林奇这里一次。

起初,林奇还以为这家伙是想猎食自己,但见它仅在附近徘徊不去,丝毫没有攻击的意向,也就没有主动下杀手。

而且,它身受重伤,估计连一头普通的成年青狼都斗不过,岂是自己的对手,便没有太过在意,只是晚上睡觉时多留了一个心眼。

或许是山中寂寞的缘故,跟这半残的黑色大猫渐渐熟络之后,他心生怜意,每次见其来,都会把多余的猎物丢给它,这次也不例外。

“给!”

林奇把大半只獐子扔过去,甚为慷慨。

事实上,他本来就吃不了太多,之所以打这么多猎物,也存着喂养这只乌云豹的心思。他自己或许没有意识到,可事实就是如此。

乌云豹拖着后腿走进影影绰绰的火光中,毫不客气的大口吞吃起来。它第一次来的时候,瘦骨嶙峋的,仿佛一把柴,受林奇接济这么长时间,长得强壮了许多,毛色也变得鲜亮了。

这应该是一只母豹不假,因为它腹部垂着两排肿胀的***,其之所以放下作为乌云豹的高傲,冒险来到狼群的领地,如此乞怜求食,百分之九十九是为了自己嗷嗷待哺的孩子。

……

转眼,又半个多月过去。

这一日,林奇采了许多野果和野菜,正偷偷跟踪一只成年山虎,妄图找机会试着猎取,那只乌云豹不期然出现在眼前,让他大为诧异。

“你来做什么?”

林奇已经很久没跟别人说过话了,也不知道这家伙听不听得懂,冲口问道。

乌云豹当然没有回话,转身便走,一边走,一边回头望了他一眼,似乎在暗示他跟上,一副很着急的样子。

林奇心中万分好奇,没有多犹豫,弃下那头遥遥在望的山虎,还真就跟了上去,他可不相信这只乌云豹会恩将仇报害自己。

沿着一条水流潺潺的小溪,穿过一片红枫林,一片绿原,一道山谷,一路尾随乌云豹,来到一座光秃秃的山崖前,终于停下。

乌云豹昂头向着悬崖“喵嗷喵嗷”的直叫唤,林奇顺着它的视线看去,就见十多米高处坚硬的岩壁上,赫然长着一棵盘曲虬结的古木,目光登时被吸引过去。

那古木足有石碾子那么粗,可却仅有七八米长的样子,整个儿像巨型藤蔓一样爬在岩壁上,枝叶扶疏,如松似柏,万分怪异,为他平生仅见。

“那该不会是……”

此树的树皮色泽幽深,宛若墨色的玉质,且还长满了密密麻麻拳头大小的瘤子,远远看去,仿佛龙鳞。稀疏的叶子每一片皆有巴掌大小,血一般鲜红,极为怵目。

“应该错不了,那就是珍珑木,世上最珍稀的宝木之一……”

珍珑木是一种极其珍稀的木种,千年成形,万年方始成材,世上已有的珍珑木早已被砍伐殆尽。现有的珍珑木木料,哪怕是巴掌大的一小块,也属有价无市的珍宝,想买都买不到,至于活着的珍珑木,那更是世所罕见的存在。

雷公爵府后花园中巨大的假山上,长有三棵上千年树龄的珍珑木,与这棵相比,当真是小巫见大巫,完全不能相提并论。

当今之世,恐怕也只有像鹿山这种人迹罕至的地方,才会有这等上古遗存。

“唰!”

乌云豹猛地蹿起,用两只强健、尖利的前爪抓挖着岩壁,壁虎游墙一般飞快地向上爬去,几乎看不出它其实是半残的。

它很快就从岩壁爬到了珍珑木上,然后又小心翼翼沿着树干一步一步攀到大树杈处,冲着一个拳头大小的小洞“喵嗷喵嗷”的叫唤。

“难不成……难不成,这是它的巢穴?”

林奇心头一震,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一个神秘物种的名字,异兽珍珑虎。

这只乌云豹如此巨大的身体,而巢穴的入口居然跟松鼠洞差不多大小,它如何能钻得进得去,除非它能够缩身变小……

缩身变小,这话听起来完全不可能,可世上就有一种存在能做到这种事情,那便是乌云豹属的奇异变种,珍珑虎,别称缩骨猫。

传说,珍珑虎全身骨骼都是活络的,由一小块一小块组合而成,小的骨头比米粒还小,大的骨头也超不过指甲盖大小,密密匝匝的契合着,关节的密集程度无法想象,能随心所欲的变大变小。珍珑虎最喜在珍珑树上筑巢,堪称珍珑树的守护神,这或许也是此物名字的由来。

世上知道珍珑虎存在的人绝少,林奇也是因为看过林麟儿的笔记才了解一点。

原来,黄金时代中有一个外号唤作“黑猫”的伟大存在,曾作为狩魔团的一员跟随林麟儿猎杀残余的天树族人,那人就曾养过一只黑色的珍珑虎,一人一虎,实力极强,是以才有了“黑猫”的称号。

因为“黑猫”隶属情报部队风神军,他的背景和经历皆属于机密,是以没有多少故事流传下来,不为人所知,是一个真正的幕后英雄。但他的灵位在麒麟祠堂的神龛中占据着一席之地,纵然在英雄辈出的黄金时代,也是佼佼者。

他的后人甚至一度从麒麟一族分离出去,成为特立独行的“黑猫一族”,世代服务于风神军,后来也随着黑铁时代的消亡而消亡了。

事已至此,林奇已大概明白乌云豹的希求,它自己因为骨头受了重伤,无法缩身变小进洞,无非想让他帮忙把洞穴中的孩儿掏出来。

他稍作准备,就沿着高陡的崖壁小心翼翼的往上爬去,又是用绳子,又是用刀剑,手段尽出,速度之慢,与乌云豹相比,简直像蜗牛一样。

且爬且休息,费了好些功夫,林奇总算爬到洞口跟前,已然是气喘吁吁,全身汗湿,累得几乎虚脱了。

固定好身体后,他取出随身携带的小灯,打开来,装上聚光罩,把聚合的光束照进散发着恶臭的洞口里,果见广阔的穴窍深处蜷缩着许多不足巴掌大小的小虎崽,皆一动不动的,不知是否还活着。

他把手伸进洞去,很快就掏出了一只,冷冰冰的,僵成一团,明显死去很长时间了。

将小虎崽的尸体放进腰间的背囊里,他继续掏摸,又接连掏出五只来,遗憾都是死的。回头看看在地面上焦灼等待不住叫唤的乌云豹,他低叹一声,又打起小灯,向再也摸不到东西的空荡荡的洞穴看去,不抱有希望了。

发现洞穴最深处似乎还有一只小虎崽蜷缩着,林奇最后一次伸手去掏,好容易碰到它毛茸茸的身体,手指上蓦地传来剧痛之感,竟被什么东西给咬住了!

他大吃一惊,随即则是一喜,没有立即缩回手,而是忍着痛,把咬着他的东西轻轻拉扯出来。

天可怜见,果然是一只活着的小老虎,与母虎不同,它长着一身乳黄色的皮毛,间以黑白和暗灰的花纹,两只小眼睛半睁着,奄奄一息,十分萎靡,性情则甚是凶悍,兀自咬着他的食指不放。

看着这唯一生还下来的小虎崽,林奇欣慰一笑,将它也装进背囊,动身往下爬去。

半个时辰后,他把六死一生合共七只小虎崽全部放到母虎面前。母虎哀声连连,在树丛中刨开一个小坑,把六只死的埋了,衔起活着的那只,黯然离开了。

……

第046章 珍珑虎 下

拥有一条盘瓠神犬,是麒麟一族数百年来梦寐以求的事情,但直到他们在名义上绝嗣之后,也终不可得。

去年放冬假时,盘瓠一族的人想带林奇去南荒九龙寨参加盘瓠圣祭,他原本是有机会获得一条盘瓠犬的。

不幸的是,包括舅父大人雷啸天在内的夏都城当权者们,并没有答应盘瓠一族的请求,坚决不允许他远离夏都城之外,是以最终没有成行,无缘得见盘瓠,令他至今深以为憾。

若是能有一条盘瓠犬,在这艰险的深山野林里,不但能帮他御敌、狩猎,更能作为伙伴,排遣独自一人的寂寞。

数百年来,如果说麒麟一族对盘瓠犬多多少少有那么些盼头的话,至于只存在于虚无缥缈的传说中的珍珑虎,则完全没有奢望。

林奇先是无奈失去得到盘瓠犬的机会,如今又与一只真正的珍珑虎失之交臂,心情自然是很复杂的,感觉十分可惜。

但他一点儿也不后悔,夺走那只可怜的母虎仅存的一个孩儿,这等残忍之事,他想都没想过,也绝不会昧心去做。

……

当天夜里,林奇煮着香喷喷的岩羊汤,躺在火旁一张柔软的鹿皮上,仰望着横亘天际的银河,愣愣出神。

离开夏都城,或者说离开人间,至今已有近半年之久,鹿山与夏都城遥遥相望,但却好比千里之隔,可望而不可及。

也不知道娘亲现在过得如何,宋氏族人有没有难为她?一个人在麒麟府生活,孤寂清苦,与自己恐怕也差不了多少吧?

不过,有舅父大人守护,没有人能伤害她,她应该是安全的。而且,还有仙儿姐和雷恒常去陪她,她应该不会太寂寞……

离开时,娘亲说她会告诉别人他因为黑心病突发而死,消息一传出,自己唯一的好哥们高博恐怕也会以为他已经死了吧?

那个家伙是自己仅有的好哥们,而反过来,自己似乎也是他唯一的好哥们。两个人毕竟朝夕相处了两年多,情谊称得上是深厚的,听闻自己的死讯,他八成会很难过,说不定还会掉几滴眼泪呢!

仙儿姐,娘亲和她最要好了,估计不会把秘密瞒着她。得知自己虽然还活着,却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她会怎么想?为他担心是肯定的,是不是同时也暗松了一口气?可惜啊,离开之前,没来得及把那双手套送给她……

羽飞,还有羽飞!

他最担心的人不是别人,是紫羽飞!

老天作弄,他离开的时候,遇上谁不好,偏偏遇上了她。

如果没遇上她,让她相信自己已经死了,麒麟一族彻底绝嗣了,或许是一件不错的事情。她就不会再受痴情入魔的紫玲公主的影响,从此得到自由,活出一个属于自己的真正的人生了。

两年多来,她和紫羽飞亲密无间,相互几乎已认定了对方,感情一直很好,突然生死永隔,一开始当然难以接受,但时间是一剂万能的良药,迟早会把她的心伤治愈。

她会长成一个美丽绝伦的好姑娘,会渐渐忘掉他,会成长得越来越优秀,会真正喜欢上一个男孩……

然而,事实却是,她是眼睁睁看着自己离开的,在他的马车后追了好久好久,哭着喊着,要他等等她,要他不要走,要他带着她一起走也行……

她一路追赶的身影,飞扬的紫发,飞奔的双腿,倔强、执着的神情,泪水涟涟的模样……这些画面都历历在目;她哭喊的声音,似乎还回响在耳边,满含悲怆和惊恐,让他听着心都快碎了……

他不敢想象羽飞今后的生活会是怎样,尤其不敢想象,如果万一自己真的死在这里,从此下落不明,那丫头会等他多久?

所以,不为别的,单单为了羽飞,他就必须活着,必须活下去,将来有一天走出鹿山,至少去见她一面,了断他们之间注定无果的因缘。

往事如水,心事如潮。

不管什么人,在思绪中陷得太深,难免会无法自已。林奇轻叹一声,不愿多想,甩开脑中纷乱的杂念,坐起了身来。

肉汤沸腾着,肉香飘荡,纵然是韧性极强的岩羊肉,也快给煮烂了。他连肉盛出满满一碗来,撒上一大把野葱花,美滋滋的享用起来。

他每一天里,又是打猎、探险,又是内修、炼武,就连闭着眼睛睡觉时都不忘琢磨一下步法和剑术,根本没有闲着的时候,消耗一向很大,食量当然也不会小,除非是得到熊掌、草头鹿、人参、灵芝之类,营养价值颇高的食物。

一口肉,一口汤,正吃得香时,不远处忽然传来草木被触动的“飒飒”声,虽然轻微若无,也没有逃过他的耳朵。不用低头去找,他一把捉住身旁的龙牙剑,定睛看向声音的来处。

来者并没打算躲躲藏藏的不露面,须臾后,一团黑影出现在火光中,赫然是那只母虎。

它口中衔着小虎崽,在一丈多远处停顿了一会儿,见林奇消除了戒心,便径直走上前来,把小虎崽轻轻的放到他跟前。

林奇还不明所以时,母虎舔舔缩成一团的小虎崽,又舔舔林奇的手指,兀自转身离开,隐入了黑暗中。

“这……”

林奇对此自是惊诧无比,短时间内都有点反应不过来。

他伸手捧起这只还不足半掌大的小虎崽,只见它虽说还活着,却气息奄奄,虚弱之至,离死亡不过一步之遥了。

母虎的意图根本无需猜测,就是为了让他拯救自己仅存的一个孩儿。无论是人还是兽,母性都是共通的啊!

林奇看着这将死的小虎崽,手足无措,愣在当场。他不是医生,更不是兽医,哪里懂得该怎么医治它?

正当无助之时,他蓦地想到自己还有好几罐回阳水呢!那东西可被称为养生续命的万能灵药,应该能起些作用的。

小虎崽命在旦夕,林奇不敢迟疑,立即从随身的背包中取出药囊,用手指蘸着回阳水,送到小虎崽嘴边。

回阳水喝起来有一丝药香,但腥味极重,一般人闻上一闻,多半就受不了了。而这味道对于生性嗜血的猛兽来说,则是致命的诱惑。这气息微微的小虎崽也不例外,本能的就伸出小舌头,把药水舔进口中。

林奇见状,大喜过望,继续蘸着回阳水让它慢慢舔食,心中暗道,这小家伙或许还有的救……

……

次日天明,林奇睡意绵绵,昏沉难醒,感觉右手食指痒痒的,转醒过来,低头一看,就见自己的手背上爬着一只拳头大毛茸茸的小东西,正在舔他的手指。

“小家伙,你果然活过来了啊!”

他见小虎崽神采奕奕的,与昨夜完全是两个样子,喜不自禁,伸手去摸它。

“咔咔咔……”

小豹子倏地昂起头,身上发出炒豆子一般的响声,背身弓起,背毛竖立,瞬间变大了一圈,连小脑袋都是骤然膨胀起来,变大了数倍,小口微微张开,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作势欲咬,端的凶悍。

林奇早有所料,连忙缩回手,不怒反笑道:“上次就被你咬了一口,这次可不会再让你咬到了……”

“喵呜……”

小虎崽眨眼间缩减为原来大小,变回了人畜无害的可爱模样,像一只小猫也似轻轻叫唤两声,放下本能的防卫姿态,大胆走上前,用小巧的头颅亲昵的抵抵他的手,伸出粉嫩的小舌头,舔了舔他的食指,一脸期盼的表情。

“好你个小贼猫,刚才还翻脸不认人,这会儿倒想起我的好了……”

林奇苦笑不得,骂了一声,把药囊拿出来,倒了满满一碟子回阳水,放到小虎崽的面前。

小虎崽经过林奇整整一夜的照看,终于起死回生,但身体仍然很虚弱,方才的反应也只是虚张声势而已。它颤颤巍巍的跃下他的肚子后,迫不及待的扑到碟子前,“哗啦哗啦”毫不客气的喝了起来,实有乃母之风。

自从来到鹿山,林奇很少在太阳晒到屁股的时候才起床,晚是晚了些,正如在麒麟学宫的那些日子,早修依旧不能落下。

他伸个懒腰,爬出他的空中窝棚,穿好衣服,光着脚走到枝头,打开头顶收集露水的水葫芦,洗漱一番后,面朝夏都,盘膝坐在树梢,沉心吐纳,炼气修身。

这是一座小巧的树屋,位于青狼群的领地内,架设在一棵楠木巨大的三叉桠上,是他住了小半年的地方。

早修结束后,已到晌午时分,阳光从中天洒下,透过繁密的枝叶照在身上,十分温暖。

林奇穿上自己亲手缝制的粗陋皮靴,背上弓箭和随身背囊,腰佩龙牙宝剑,就要开始一日的修炼和游猎。

他转头看看小虎崽,小家伙早就把一碟子回阳水全部喝完,还在意犹未尽的舔着碟子底。

母虎不见踪影,把这家伙独自留在树巢,就算它不乱跑,山林里能猎杀它的生物多不胜数,应有尽有,难保不会有掠食者侵入树屋,所以还是带在身边的好。

“小家伙,快上来!”

他试探着向小虎崽伸出手去。

小虎崽犹豫了一下,爬到了他的手心。他一抬手,将之送到肩头,拽着长绳往树下滑去。

……

第047章 猎虎

酷夏的黄昏,白日西沉,清风徐徐,树叶儿“沙沙”作响,清凉舒爽。

树荫下,一头近一丈长的白额山虎俯卧在地,时不时冲着不远处一株三四人才能合抱的老柳树愤怒的咆哮几声,它脊背上、脖子上插着足足十几支短箭,皆吃进数寸深的肉里,全身上下血迹斑斑的,布满了箭伤,显然是被猎人所伤。

猎人不是别的什么人,正是林奇,此刻就躲在这棵老柳树的高处,俯视着守在树下的猛虎。

他肩膀上还站着一只不足巴掌大的花斑小虎崽,虎须张扬,尖牙外露,朝着下方“喵嗷喵嗷”的叫唤,仿佛在向那个大家伙叫嚣挑衅一般。

林奇并非是被山虎追得逃到了树上,而是故意将之引到此间,再借助有利位置,用弓箭将之激得暴怒,不甘心离去。

山虎皮糙肉厚,肌骨强健,以他弱小的臂力,用没有铁制箭头的羽箭,连续射中二十多箭,虽说将之射成了一只刺猬,可一箭都没有造成足以致命的伤害,全部都是无关紧要的皮肉伤。

而且,山虎的灵活性远非黑熊可比,智慧也相对高上许多,不管他采用何种稀奇古怪的射法,都射不中它的双眼,每次都能险险躲过。

毕竟,身为山林之王的老虎,天生就是勇力和强大的象征,保护眼睛的本能自是极强的。

“小七,你先在树上呆着,我不叫你,千万不要下来!”

林奇说着,揪着小虎崽的脖子,把它放到一旁的树枝上,缓缓站起身来。

“喵嗷!”

小虎崽似懂非懂的瞧瞧林奇,伸出尖利的爪子在树皮上抓挖着,继续朝下方的山虎叫嚣,跃跃欲上!

林奇神情严整、煞冷,目光凌厉如锋,杀机尽现。他心中暗道,时机成熟,该是正式动手解决这头山虎的时候了。

他用直垂到树下的长绳在龙牙剑上缠裹一圈,双手握住两端,把剑持平,两**叉夹着绳子,深吸一口气,一跃而下,“嗤嗤嗤”滑向地面。

双脚沾地时,早就被惊动的山虎也站了起来,甩甩硕大的脑袋,口中呼出沉厚的怒音,两只铜铃大的眼睛凶光湛湛,瞪视着他。

它耐着性子等了许久,总算等到这一刻,方才还略显萎靡的样子,登时就变得威风凛凛,凶气十足。

林奇背靠树干,双手持剑,紧盯着山虎,大气都不敢喘,严阵以待。

“吼!”

山虎张开血盆大口,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厉吼,步子迈开,身带一股恶风,凶猛的扑将过来。

林奇见状,怎会不怕,一颗心直提到嗓子眼里,但却既不逃,也不躲,两脚稳稳钉在地上,沉身弓腰,一动不动等着。

浓烈的腥气随风而至,山虎转眼奔到近处,一跃而起,利爪前探,巨口大张,发起了必杀的虎扑。

林奇不动则已,一动则迅若疾雷,没有硬碰硬的迎上去,而是身体后仰,向后撤出小半步,剑尖刺向山虎的胸口,剑柄抵在树干上。

“噗!”

事出突然,山虎根本没有回旋的余地,实实在在的撞在剑上,剑锋刺入胸口,又从脊背洞穿出来,继而重重的撞在树干上,轰然有声。

间不容发之际,林奇蹲下身,蜷缩在树脚,没有被山虎撞上。

山虎被一剑穿心,滚热的鲜血像泉水一样喷溅出来,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啸,勉力挣扎了两三下,当场毙命,依着树干斜斜软倒下来。

青绿色的叶子被震得脱落,打着旋儿翩翩洒下,下起了“树叶雨”。

林奇直起腰来,半个身子都被山虎压着,脸上、身上沾满了温热的虎血,虽然已经成功猎杀此虎,却是一副心有余悸的神情。

他喘着粗气,喉咙滚动,不住的强咽空气,被血染红的脸上,两只清亮的眼睛眨呀眨的,似乎有些不敢相信。

忽然,肩头传来熟悉的轻盈触感,转头看去,是小虎崽。

小虎崽一跃跳到山虎额上,低头看看它上翻的双眼,又抬头看向林奇,“喵嗷喵嗷”的叫唤,也不知它想说什么。看它趾高气扬、兴奋不已的神情,应该不是同情这个和它有几分相像的大家伙。

“终于能吃上虎肉大餐了哈!”

林奇冲着小家伙微微一笑。

他盯上这头山虎已有三月之久了,今天终于成功擒杀,绝对算得上是他山野生活的一个崭新起点。因为,这是他迄今为止猎得的最为凶猛的野兽。

“喵嗷……”

小虎崽跃回他的肩头,在他脖颈上舔了一下。

直到此时,林奇才发现自己身上不但有虎血,也有人血,他的侧脸、下巴、整个脖子,乃至右胸,被山虎抓出了好几道长长的血口子,深可见骨,鲜血汨汨直流。

“咝!”

他倒吸一口凉气,察觉到痛感时,即疼得要命。

自打来到鹿山,受伤早就成了家常便饭,这么重的伤还是第一次。

林奇取了一部分虎肉和虎骨之后,便即匆匆离去,至于其他绝大部分的血肉,照旧成了狼群的美餐。

……

夜晚,月朗风清,光烟缭绕。

绿树掩映的山崖上,悬挂着一条又窄又长的雪白飞瀑,直落十多米高,水花四溅,传出毫不止歇的激水声。

瀑布下的水潭中,林奇光着身子泡在水中,洗去满身的污血,靠在潭边光滑的石壁上,只觉浑身轻松,畅快无比。

经过半年的成长,他又长高了一点,强壮了不少,但那块淡淡的黑斑仍然附着在他的心口,不但变大了一圈,似乎还深了几分,这表明黑心病的症候越来越严重了。

被山虎抓下的血口子,他自己亲手用针线缝上,因为抹了最好的创伤药,长得差不多弥合起来,不再渗血了。新伤加旧伤,他身上遍布着大大小小的疤痕,几乎没有一块完好的地方。

“哗啦!”

小虎崽破水而出,嘴里叼着一条四寸来长的银色小鱼,兀自还狂扇着双翅,猛烈挣扎着。

“不错吗!居然捉到了一条银翅鱼。”林奇吃了一惊,出声赞道。

银翅鱼,顾名思义,长着一双银色的翅膀,不但游水速度绝快,还具有不可思议的灵活性,在水中飞转腾挪,就好比鹰翔于空一般。

银翅鱼是一种十分难捕的珍惜鱼种,营养价值很高,一条成年银翅鱼的价值与两对熊掌相比,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小虎崽上了岸,身体缓缓缩小,刚把好不容易才捉住的猎物放到地上,小鱼猛地跳将起来,掠回了水潭,“啪啪啪”拍着双翅和尾巴在水面上跳跃、疾飞,直往水瀑方向逃去。

“喵嗷!”

小虎崽霍地变大,紧跟着扑回水中,四条腿像风车一样急速迈动,赫然没有陷入水中,而是像那条银翅鱼一样在水面上飞蹿,倏地冲上去,凌空将那鱼儿咬住,才是一个猛子扎进水中。

这就是珍珑虎的厉害所在,身体一旦舒展膨胀之后,会瞬间充入大量空气,变得非常轻盈,再加上超快的速度,足以在水面上奔跑三四丈远。

小虎崽再一次游到岸上,没有犯上次的错误,将小鱼咬死之后,才松口。

自从母虎把小虎崽交给林奇,已过了一月多的时间,母虎一开始还常常在附近徘徊观望,后来便彻底消失不见了。

或许,在母虎看来,自己既然无法保护孩儿,将之交到能保护它的人类手中,是更好的选择。

林奇喜出望外,当然乐得收养这只了不得的小珍珑虎。他给它取名小七,因为它原来有七个兄弟姐妹,“七”和“奇”又是同音,叫它“小七”,再合适不过。

其实,他跟小七的命运有诸多相似,都来自一个支离破碎的家,都失去了所有的兄弟姐妹。

不过,不同的却是,林奇之所以还活着,很大程度上是靠运气;小七能活下来,除了因为林奇出手相救外,还由于它是七只小缩骨猫中最强的一只,其它六只都活活饿死了,唯独它撑到最后,抓住了一线生机。

……

第048章 草头鹿

“呜呦!呜呦!……”

一头六尺多高、八尺多长的大角雄鹿在深山野林中勉力小跑着,一边跑,一边不住的哀鸣。

它身中多箭,一路滴血,身上的皮毛被汗水和鲜血浸得湿透,冒着腾腾的热气。为了逃得一命,它慌不择路,已经跑了很远。

倏地,枯青的草丛中猛地蹿出一物,像一道黄光,重重的撞在雄鹿的侧边,一下子就将之撞翻在地。

“喵嗷!”

一声如猫似虎的低啸,鹿上赫然站着一只黄中带白的花斑小老虎,体型竟比一般家猫还小,但那模样和神情却极为不凡,威风凛凛,煞气腾腾,真正的老虎都及不上它半分。

巨大的雄鹿横躺在地上,全身痉挛,头颅挣扎着一扬一扬的,尖声呜咽着,血沫子从嘴角溢出,仅仅一击就被撞了个半死,再也爬不起来了。

大约半刻钟后,比人还高的荒草被拨开,走出一个身穿兽皮、头戴皮帽的黑头发少年,累得大汗淋漓,全身湿透,如同落水的公鸡一般。他走到鹿前,两腿一软,扑倒在地,“呼哧呼哧”粗声喘息。

少年正是林奇,他为了猎杀这头鹿,从鹿山深处一路追到此间,如果继续往前走一些,马上就要离开此山,进入苍龙岭的地界了。

这一次长途追猎,既拼出了他速度的极限,也最大程度上考验了他的耐力,若把这成绩放在麒麟子试炼的第一关,绝对是破纪录的一次超常表现。

“噼里啪啦”的爆响声中,小老虎蜷身缩首,变成巴掌大小,一跃掠到林奇后脑勺上,把正在大口喘气的他压得啃了一嘴泥。

“混蛋小七,快下来!”

林奇一边狂啐,一边伸手去捉小老虎。

然而,这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他一手挥过,小老虎还以为主人是在跟自己玩游戏呢,灵巧的跃起,款款避过,继而又重重的落下,压得他再次啃了一嘴泥。

如此重复了三两回,林奇也学乖了,对这个调皮爱闹的小老虎莫克奈何,任由它压在头上,兀自喘气休息。

自从一人一虎成为伙伴以来,已经过了半年多的时间,现今又是寒冬时节,掐头去尾,他在鹿山已待了整一年了。

经过这半年多,两者都成长了,尤其是小七,虽说缩小时的形态跟一只田鼠差不多大,只长了一点点,变大后的形态却有半大家猫那般大了。

无论什么形态,体重都是一样的,足有二十来斤。所以当它缩小成巴掌大时,身体密度之高,简直相当于一团实心的纯金,压在头上,可不是一般的沉。轻轻撞上一下,力道也不是一般的大。

小七不敢太过放肆,当主人终于要起身时,乖巧的跃到了一旁。

鹿还在地上躺着,四蹄时不时扰动几下,试探着想要起身。林奇走到其身前,抽出龙牙宝剑,蹲下身来,一剑刺入它的心口,给了它一个干脆利落的死。

这是一头成年的雄性草头鹿,之所以名曰“草头”,是因为它头顶巨大的鹿角上长满了苔藓也似的孢子类生物,一眼看上去,就像长满了草一样。

接着,他就麻利的把这头终究没能逃脱一死的鹿给剥皮割肉了,走时当然没忘取走最重要的东西,鹿角。

这鹿角比骨头还硬,普通的小刀割不断,无刃的龙牙剑更无法切割,他索性费了些功夫,用蛮力直接挥剑将之从鹿头上砸下来。

草头鹿角上的草唤作鹿头草,抑或是鹿角草,是一种十分珍贵的药物,与有“草还丹”之称的“地行参”齐名,同属制作回阳水的副药。

夏国一等一的名马逐鹿马,据说就是因为喜欢追逐草头鹿,啃食它们头上的鹿头草而得名的。

他此番之所以拼尽全力猎杀这头鹿,甚至不惜穿越数个极度危险的禁区,九成九的动机都在于这一鹿角的鹿头草。

林奇前脚刚走,在天空中盘旋许久的七八只黑鹫就争相扑下来,疯狂的抢食鹿肉。一群土犬也匆匆赶来,吠叫着与黑鹫们对峙,想要分一杯羹。

黑鹫和土犬是森林中最常见的食腐者,它们一种是天上飞的猛禽,一种是地上跑的凶兽,想想或许八竿子打不着,可悠久的岁月以来,相互间却是最主要的敌人,抑或说是竞争者。

小到鹿山,大到整个苍龙岭,随处可见这两种生物拼死争抢血食的场景,并不新鲜。

半年前,林奇带着小七一起离开位于青狼群领地内的那座树巢,开始居无定所的游猎生活,每次狩猎,多余的血肉一般都会被土狗或黑鹫收拾干净。

这一年的冬天,相比去年,几乎没怎么下过雪,但却比往年都要冷。刚一入冬,草和树叶大多都被冻死,食物骤然变少,连草头鹿这种群居意识极强的动物都开始分而觅食了,结果才有这头独行的雄鹿成了林奇的猎物。

否则的话,要想在鹿群中猎得一头草头鹿,莫说他一个人了,就算一个大型狼群倾巢出动,都不一定能办得到。

背着一整张鹿皮,一对大鹿角,以及少量的鹿肉,加诸沉甸甸的小老虎小七还总淘气,时不时蹿到他身上,以林奇的体力,如何承受得了,走走停停的,直到夜半时,才回到居住地。

他的新家安在龙潭河谷地旁边的青石崖下,是一座倚着石壁建造的小木屋,之所以没有选择造一贯的树屋,自是因为天气异常寒冷的缘故。每到夜晚,冷风凛冽,住在树上,根本受不了风吹。

这道崖壁处于背风的位置,而且向阳,白日能晒到阳光,晚上可免于风吹,是方圆数十里最宜居住的地方。

好地方从来不会缺乏栖息者,作为一个初来乍到的陌客,他并不是此地的第一个发现者,更不是唯一的居民。

事实上,龙潭河谷位于鹿山后山深处,以流经山谷的龙潭河为中心,向两边辐散开来,乃是一片纵深广大的神秘之地,水草丰茂,森林密布,栖息着不少危险生灵。有猛禽,也有走兽,有的群居,有的独居,甚至还有一些了不得的珍奇异兽存在,是一处非同小可的险地。

青石崖地处龙潭河谷外围,周遭乱石林立,草木稀疏,平时没有多少野物,少有猛兽来此,一般情况下,还是比较安全的。

林奇初来此地,是追着一头白毛山虎来的,在虎穴将之猎杀后,便鸠占鹊巢,顺理成章的住了下来。

他本身实力颇为不凡,还有一只珍珑虎作为伙伴,倚仗龙牙宝剑的强大威慑力,附近的猛兽都对他敬而远之,绝不敢轻易靠近。

反之,他倒是把那些个血气旺盛的猛兽视为猎物,一有机会,就仔细观察,如果判定成功的几率在六七成以上,便会尝试猎杀。

当初住在树巢的时候,他接连杀死了好几只山虎,自觉继续待在那里已没有挑战性可言,是以毅然离开,继续深入古林,寻找更高级的猎物。

这个河谷,对他来说,就是一个天然的狩猎场……

……

虽然到家时已经很晚了,人也困,虎也乏,但饭还是要吃的。林奇煮了满满一大锅上好的草鹿肉,再加上鹿角草、人参、黄精、灵芝等草药,以及在山林里采集的一些调料替代品,着实一顿大餐。若是换在夏都城,要想吃这么一顿饭,那得花多少钱,他还真没有概念。

肉汤沸腾时,肉香之浓郁,令一人一虎馋涎欲滴,肚子“咕咕”直响。

待肉终于煮好,林奇率先开始大快朵颐,啃着热乎乎、香喷喷的鹿肉,喝着滚烫的肉汤,又香又暖和,别提有多爽了。

至于小七,因为舌头怕烫,在一旁急得团团转,等肉稍微凉了一些后,才迫不及待的膨胀变大,狼吞虎咽起来。

林奇用所剩不多的回阳水将这小家伙从只会吃奶喝汤养到牙齿长齐,自打它开始吃肉起,吃的就是熟肉,从来没有吃过生的。结果导致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它再也吃不下去生肉了,如果哪一天小七离开自己,他真怀疑这家伙会不会活活饿死……

……

第049章 麒麟之蹄

促狭的青石断崖,好比一柄巨大的战斧,斜斜楔入天空之中,高陡、险峻,看上去有一种敢与天地争衡的大气势。

断崖的末端,林奇沉心静气,安然盘坐着,吐纳练气。若从远处一眼望过去,他仿佛悬浮在空中一般,蔚为神奇。

一呼一吸间,山中弥漫的天地灵气被他吸收,在腹中炼化抟聚,似乎有一丝从气态转向液态的迹象,这是化凡为奇的征兆。

话说,世间武者,按修为境界,大体被划分为五等。

第一等为凡武境,顾名思义,处于这一境界的武者,纵然比普通人要强上十倍乃至百倍,说到底也就一个凡人而已。绝大多数武者,终其一生,都处于这一境界。

第二等为化武境,步入此境,可超越单纯的功夫武技,化凡为奇,初步掌握一些比较浅显的神通秘法。

修炼到这一境界的武者,如果资质浅薄,学不会威力较强的神通秘法,实力并不一定比凡武境的武者强。不过,只有达到这个境界,武者的修炼之途才不会就此停止,可尝试触摸到更强大、更神秘的境地,那便是第三等境界。

第三等为破武境,又叫真武境,讲求破而后立,破凡为真,由凡武蜕变为真武,突破凡人的桎梏,成就真真正正的武者之身。

只有达到破武境,武者方可被称为强者,一些普通的神通秘法可信手施展,游刃有余。而能在有生之年达到这一境界的武者,一万个武者中也不见得会出现一个。

第四等为圣武境,达到圣境,就意味着超凡入圣,成为世间顶级强者。有幸达到圣武境的绝世人物,莫问当今世界共有多少位,就算纵观强者时代以来的千年历史,也是凤毛麟角的存在。

至于第五等,帝皇境,只存在于传说之中。据说,古往今来,仅有一人真正达到过帝皇之境,那就是夏国开国皇帝天武帝林泽。

除林泽之外,勉强触摸到帝境,踏入虚皇之境的,在夏国历史上,留名后世的也仅有女武神叶萱,雷帝雷帅,天女林麟儿,海帝林麒儿等屈指可数的几位。

天武帝的横空出世,开创了风起云涌的强者时代,但在他死后的近千年中,再也没有人达到过他的高度。

近四五百年来,别说是虚皇强者了,就连圣级强者都少有出现了,想来着实令人唏嘘……

……

林奇现阶段的修为是第一等凡武境,每日早晚勤加修持,能清楚的感受到小腹丹田处有一团聚合成球状的灵气,每每触动,就会像云雾一般翻滚,似乎差一点就能凝结出一滴滴的雨水了。

一旦发生灵气由气态向液态的转化,就说明武者的修为到达化武境,抑或说是即将达到化武境了。

当然,林奇只不过是体味到了一丝变化而已,距离实实在在的化武还很遥远。若一朝化武,他继续活上个三五年,应该不成问题。

“呼……”

林奇吐出一口浊气,睁开眼来,一双眸子清亮有神,光华湛湛,不似寻常。

今天天气相当不错,晴空朗朗,万里无云,连风也没有一丝,广阔的河谷安安静静的,比夜晚还要来的静谧。

和煦的阳光洒在身上,全身上下的皮肉,乃至一根根的骨头,全部放松下来,感觉甚是舒服。

在这数十年罕逢一次的寒冬里,有幸遇上如此温暖的一天,纵然勤勉如他,也被阳光晒得有些发懒了,一扬身躺在地上,打算就这样好好晒晒太阳,休息一会儿。正所谓过犹不及,整天绷紧神经,来回奔走,未必就是好事。

他仰观天穹,起初还没察觉到什么,看得久了,目光渐渐深入,却诧异的发现蔚蓝的高天处飘着一层非云非雾的浊物,好像一片灰暗的、连绵无穷的巨大阴影……

“好家伙,那是什么东西?”

他最相信自己这双异眼,确定不是看花了眼,心中暗暗纳罕,不禁联想到位于婆娑帝国南部黄金海湾上空的,被称为世界十大绝地之一的阴影之地。

所谓阴影之地,倒也并非是一块土地,而是一片遍布岛屿的海洋。数百年来,那里一直被巨大无边的阴影所笼罩着,几乎受不到一丝光照,处于持久的黑暗中,所以又被称为永夜之地。

天幸那片阴影处于海上,而非陆上,否则的话,在冰冷黑暗的永夜之中,人类绝无法生存。

然而,现如今在夏国的国土之上,赫然出现了一个类似永夜阴影的雏形,如何不让人担忧?

这个冬季异常寒冷,说不定就与阴影的出现脱不了干系!

林奇坐起身来,眉头上升起一片深深的阴霾,越往深处想,一颗心越往下沉,大感不妙。

他目力非凡,因为一向喜欢仰观天空,此番又正值晴空,看了许久,才意外看出了一丝端倪。除非拥有比他还高的眼力,一般人绝难看出天空有什么不同,不知道未知的灾难正从头顶沉沉压下。

普通百姓或许不明状况,掌管天文历法,拥有大型观天设备的司天监肯定监测到了阴影的存在。夏都城,尤其是风神军,留意阴影之地数百年之久,绝不可能会对这种东西视而不见。

想到此,林奇心下稍安,同时也暗笑自己真是杞人忧天。就算天真的塌下来,也有高个子去顶着,哪里有他什么事?在这山野中好好活下去,才是他的目标

……

清冷的古林子里,林奇深吸一口气,沉身弓腰,左脚向前小半步,踏弓步,右脚向后蹬,稳住全身,借力于地,右手抬于身前,五指并拢,气息贯通上下,平平实实的一掌,稳稳击在一棵两人方能抱住的大树上。

“嘭!”

大树顿时一震,树干上生生被打出一个浅浅的手掌印。

树上群鸟惊飞,一哄而散,落木萧萧而下,像千百只翩翩飞舞的黄蝴蝶,声势着实惊人。很难想象,瘦弱如他,居然能释放出如此沛然猛力。

一掌打出,林奇一半以上的气力一下子被抽走,瞬间变得萎靡起来,左手捂着“咚咚”急跳的小心脏,右臂蜷在身前,弯腰粗声喘息。连同右手,整条右臂隐隐作痛,仿佛肉里的骨头寸寸断裂了一般,痛感传遍全身,直冒冷汗。

他所施展的掌法非同小可,乃是天武帝林泽最为得意的武技之一,名曰“麒麟之蹄”,又唤作“麒麟拳”,刚猛霸道,威力巨大,是男麒麟子们最喜修习的拳法之一。

“麒麟之蹄”非同小可,需内外兼修之人方能习练,因为此拳法的精义在于调运全身气息,运转全身,通过双脚向大地借力,再通过双手施展出超越极限的力量。非功力深厚,体魄强健之人,无法驾驭这等刚烈掌法。

身体脆弱之人,如果强行施展的话,就算能释放出一定的力量,本身也必会先受到伤害,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打法。

像天武帝那样的绝世强者,施展“麒麟之蹄”,随随便便一掌打出,就有开山裂地之威,本身则丝毫不受伤害,力量若神。至于林奇,固然一掌撼动了大树,也被大树的反力伤到,很不好受。

……

“咻!咻!咻!……”

白骨长剑挥舞起来,或刺、或斩、或撩、或拂,发出连绵不断的破风声。白色剑影所至,纷纷而下的落叶被打得粉碎。以他为中心两米半为半径的范围内,几乎没有一片叶子完好无损的着地。

“麒麟之蹄”这种至刚至猛的武技,确实不适合先天不足、身体孱弱的他。他之所以拣简单浅显的练了几掌,其实主要就是为了方便练剑,不成想竟意外练出了几分火候来,已然具备了一定的战斗力。

只要把准时机,就算以黑熊的强壮,被这样一掌结结实实的打中,十有八九会被直接打死。

宝剑和弓箭一向是林奇安身立命的倚仗,没有了这两样武器,他的战力最起码要削去九成。现如今掌握了这门必杀技,再辅以渐入佳境的《无方麒麟步》,万一落到赤手空拳的境地,他仍有杀敌自保之力。这对他来说,意义非凡。

林奇每日间除了练功不辍,最主要的工作是打猎和采药。他练剑半晌,见太阳已升上中天,歇息一会儿,穿好猎装,背起短弓和箭囊,准备停当后,不禁开始念叨起在这荒山野岭中他唯一的小伙伴小七。往常这个时候,它应该早回来了才对,今天居然迟迟不归……

大山之中比他们强大的生物数不胜数,可以说危机四伏,没有绝对的安全可言,纵然以小七的速度和灵活,也难免遭到什么不测。

他越等越着急,越想越怕,半个多时辰后,终于耐不住性子,朝蛇谷所在的方向找去了。

“小家伙最喜捕蛇,有事没事总往蛇谷跑,今天估计也是去那儿了,难不成是遇上了什么难缠的角色?”

林奇面沉如水,心里如是想着。

……

第050章 金蛇

深幽的古林暗如黄昏,林奇挥舞着龙牙宝剑劈斩挡路的树枝,一边极速奔行,一边用超强的目力向周遭扫略,任何蛛丝马迹都不放过。

行至半道时,他忽然听得前方密林中有如猫似虎的呼叫声传来,分明就是小七的声音,顿时又喜又惊。喜的是小七尚还活着,这是最重要的;惊的则是,它声音中传达出浓浓的惊恐之意,显然是发现了他,在向他呼救呢!

他的速度原本已经快极,此时心念小七安危,凭空拔快三分,拼命向声音的来处飞掠而去。

倏!

林奇猛地闯进一棵光秃秃的巨型榕树下,两脚擦着地面急急刹住,稳稳站定,横剑在前。

一道黄光蓦地蹿来,落到他的左肩上,绕过后颈,停于右肩,长长的尾巴缠上他的脖子,露出身形,乃是一只黄白相间的花毛小虎崽,正是小七。

它全身团聚回缩,噼啪乱响,迅速变成松鼠大小,紧紧抓着林奇的貂皮领子,先是“喵嗷”低叫一声,继而头一扎钻进他的脖子里,直接藏起来了。

小七贴着自己的身体,林奇清晰的感觉到它小小的身体在剧烈颤抖着,心脏“咚咚咚”急跳,着实被吓得不轻。

他一时惊怒非常,握着宝剑的手不由得更紧了一些。小七不但性子凶猛,实力也极为强悍,一向胆大包天,无惧无畏。成长到如今,别说是黑熊、青狼、豹子、猞猁等等之类的猛兽了,就连成年山虎都不是它的对手。小家伙如此受惊的样子,他真还是第一次见。

“果然是条蛇吗?”

林奇方一住身,就与追逐小七的凶物打上了照面。

他瞳孔紧缩,目光凝聚在两丈多远处一根从树冠上垂直扎进土里的枯树杆上,一条金色大蛇正盘绕其上,昂着三角形的头颅,一下一下吐着猩红的信子,发出“咝咝”的声音,令人遍体发寒,身上直起鸡皮疙瘩。

此蛇丈许来长,遍身披着淡金色的细鳞,整个儿光华内敛,好似一道幽影,在黑暗中若隐似现,金色的蛇眼冷光湛湛,仿若两颗镶嵌上去的宝珠,静静的打量着他,一看就知不是凡物。

林奇固然愤怒无比,却不敢轻举妄动,双手握剑,两眼一眨不眨,紧盯着此物,不敢有丝毫大意。能将小七逼到这个地步,这金蛇的可怕,可想而知,绝非好与之辈。

一人一蛇就这般对峙了须臾,让林奇意想不到的是,金蛇不但没有主动发起攻击,竟然一扭身,强劲柔韧的身体像弓箭一样一弹射,霍地飞走了。

他本能的迈步追上去,早已不见长蛇的影子,速度实在惊人。

“是被龙牙剑的凶气吓退了么?”

未免再生变故,他未加犹豫,立即动身折返,回到青石崖上的住所。

仔细检查过小七的身体,他总算松了一口气,小家伙完好无损,没有受半点伤,只是被吓得够呛罢了。

从这以后,林奇再也不准小七远离自己,以免它又去招惹一些了不得的凶物,甚至是遭遇不测。

以前一个人的时候,他几乎习惯了孤孤单单的生活,有小七陪着的大半年,他就像回到了当初在麒麟学宫的日子,就算所有人都厌弃自己,还有唯一的好哥们高博跟他相与为善,形影不离。

可以说,他已将小七视作最亲密的伙伴,小家伙如果有失,无异于从他心上剜下一块肉,绝无法承受。

……

光阴似箭,一晃,一个多月过去。

这一日,因为食物盈余颇多,林奇没有外出,把所有时间都用在修炼上。

对于《披雨剑法》,他在大致掌握了刺雨式、斩雨式、撩雨式这三式剑法后,初步开始习练第四式“拂雨式”,以及第五式“云雨式”,只是进展十分缓慢,许久以来,没有任何像样的成果。

反倒是对于意外入门的《麒麟之蹄》,他颇有些心得,拳术日益精熟,并且借助修炼拳法,大幅提升了自身功力,相比停滞不前的剑术,大有后来居上之势。

一块大青石上,林奇双手撑着石面,身体不倚靠任何事物,垂直倒立着,两臂缓缓弯曲,再慢慢伸展,体内气息运转如流,借以锻炼自己的臂力,以及运气能力。

这是一种广为人知的内外兼修的方法,唤作“托云手”。

所谓的“云”,指的并不是外物,而是修炼者自己本身。内修者吞食天地灵气,藏真炼精,若能得法,体悟自然之道,一旦开始气运周身,使出轻身法来,就会使得肉身像云朵一般轻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大地的禁锢之力,托起本身,如同托起轻云一般容易。

当然,“托云手”分很多层级,能真正练到“托云之境”的武者,最起码也是半步迈入真武境的修为,远非如今的林奇所能想象的。

他现在连“双手托云”都勉为其难,莫说更高级的“单手托云”,乃至于“五指托云”、“四指托云”、“三指托云”……甚至是传说中的“一指托云”。

林奇屈伸四次,就精疲力竭,倒了下来,好歹比昨天提升了一次。休息一会儿后,他翻过身来,面向青石,脚尖触着石面,做起了相对容易许多的“伏地式托云手”。

小七在一旁独自玩耍,一只大云雀“扑腾腾”飞起,它一跃而起,轻而易举的就把它捉到,落于地面后,却并不急着将之咬死或咬伤,而是放了开来,待其又一次飞起时,毫无悬念的将之再度捕捉到。如是这般,小家伙一而再再而三,不厌其烦的耍弄这只可怜的大云雀。

或许是终于玩腻了,小家伙放走云雀,转身一个飞扑,落在林奇肩上,把他压得手臂一弯,险些撞花了脸。

林奇一点也没有动怒,他早已习惯被小七作弄了,而且负重练“托云手”,本就是他的习惯。

当年在夏都城的时候,紫羽飞就经常坐在他背上帮他练功,如今则换成了这只看着虽小,其实沉得要命的小虎崽子。

他练了不到十下,只听“喵嗷”一声,背上忽然变轻,小虎崽毫无征兆的跃下青石崖,他还没来得及叫,便一溜烟跑得没影了。

“难不成又是那条该死的金蛇?”

林奇大惊失色,一个呼吸也不敢耽误,背起短弓和箭囊,挎上宝剑,捉着长绳向山崖下滑去。

一刻钟后,他在山崖侧面的乱石滩中找到小七,只见它已变为家猫大小的形态,背身拱起,脊背和长尾上长毛竖立,冲着不远处一条长蛇“嗷嗷”直叫。

长蛇从头到尾都显金色,正是他在榕树下见过的那条金蛇。自一个多月前遭遇此蛇之后,它曾数次造访,窥视他和小七,不知是想猎杀他们,还是为了给小七捕杀的上百条蛇报仇。

“小七,快回来!”

林奇脸色很不好看,鼻子都快气歪了,恼声唤道。

小家伙跃到他背上,被主人狠狠瞪了一眼,低叫一声,耳朵耷拉着,身体缩小,似乎有些委屈的样子。

其实,也难怪林奇会这么生气。不但因为它不听自己的话,擅自乱跑,还因为它明知自己不是这金蛇的对手,还鲁莽的与之对抗。

林奇转而看向金蛇,目露煞芒,心中涌起浓烈的杀意。此物觊觎小七已不是一天两天了,严重威胁到他们的安全,就算冒点风险,也必须想办法除掉。

他不动声色,解下身上的短弓,捻起一支羽箭,搭到弦上……

金蛇很快察觉到了危险的气息,身体急转半圈,立马开始逃窜。

“今天你死定了!”

林奇杀心已定,拔腿紧追上去。

金蛇扭着长长的身子,游走间把大大小小的碎散石子打得四散飞溅,速度之快,绝不下于小七。

“嗖!嗖!嗖!……”

林奇一边追,一边连续放箭,一箭快似一箭,箭法精准,或封堵金蛇的去路,或直接进行攻击。

金蛇仿佛全身都长着眼睛一般,反应极为灵敏,无需回头看箭,身体曲曲折折的摆动,游刃有余的避过箭枝。

不过,因为要躲避羽箭,它的速度打了折扣,明显慢了许多,短时间内无法甩掉林奇。

“小七!”

林奇对肩上的小虎崽唤了一声。

小家伙心领神会,跃下主人的身体,将沿途插在地上的箭枝用嘴咬着拔起,一一放回他的箭囊里。

如此,小七不断的奔走于地面和主人之间,专门负责回收羽箭,他就能够毫无顾忌的放箭,不用担心羽箭会用完。

金蛇很快扎进丛林,林奇紧追不放,打定主意今天要一追到底,彻底解决掉这个祸患,晚上做蛇羹吃。

……

第051章 蛇窟

一个多时辰后,林奇闯入毒蛇遍地的蛇谷,心道如果继续深追的话,恐怕不妙,不禁萌生了退意。

但见金蛇速度明显慢了许多,动作也不如先前那般灵活,显然经过长时间的极速逃遁后,已经有点体力不支了。他当即连吞数口回阳水,咬牙追了上去。

他带来的回阳水很多都喂了小七,残余下来的其实是他有意藏下的,半年多来绝少动用,就是为了应付一些不可预知的紧急事态。

“唰!”

金蛇以惊人的弹性平地跃起,毋宁说是是纵上,不如说是飞上一棵碗口粗细的小松树,瞬间盘绕两圈,固定下来。

林奇见有机可乘,立即采取行动,左手一次性捻起三支羽箭来,夹在除却大拇指外的四根手指的指缝里,搭弓引弦。

“嗖!嗖!嗖!”

弦鸣如霹雳,一声紧接着一声。

三支羽箭几乎是箭尾连着箭头,冲破空气,连贯刺向金蛇,成“品”字形箭阵,罩定三个方向,使之避无可避,逃无可逃。

“咝!”

金蛇嘶鸣一声,非但没有逃,反而一个旋转,迎面撞了上来。

羽箭转眼即至,它一摆头轻松避过第一支,长尾像铁鞭一样曲折舞动,“啪啪”两声,将另外两支打开,身体似弹簧猛地一纵,朝林奇扑将过来。

林奇骇然变色,连忙稳住身形,脚踏麒麟步,退后小半步,弃下弓箭,抄起龙牙宝剑,做出防御姿态。

金蛇一直以来都在逃跑,它既然逃跑,就说明它怕,这是林奇敢追进蛇谷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这家伙进行反攻,尚属首次,应该是被逼急了吧?

正所谓狗急跳墙,猫急上房,这等深山老蛇若是急了,肯定要咬人!

“刺雨式!”

金蛇来势惊人,林奇也不是吃素的,使出最拿手的剑术,“咻”的一声,扎向金蛇狰狞的血口。

林奇的刺雨一剑集刺杀剑术所强调的“稳”、“准”、“狠”等要诀,尤其以快速绝伦的速度取胜,是他最常用的剑术,也是仗之保命的绝技,宋氏公子宋哲远死于此,诸多山虎、熊罴、剑齿豹、刃齿虎等等之类的猛兽也死于此。

然而,他的剑快,金蛇的动作更快!

在他的目光中,龙牙剑还未来得及刺到,金蛇业已开始做出细微的规避动作,且仍旧迎上来,毫无畏惧。

如果就这样一剑刺出,待剑锋刺至,不但刺不中蛇身,此獠恐怕还会来个“打蛇上棍”,径直游上剑来,杀他个措手不及。

既然预见到了这一刺的后果,林奇岂会将错就错,当机立断,改变剑式,由“刺雨式”转变为“撩雨式”。虽稍显得匆忙,但整个变化行云流水一般,毫无迟滞之感。斜刺上去的剑锋陡然一扬,划出一道弯弯的弧线,若能撩中,必能一击剖开蛇腹,令它不死也要重伤。

这金蛇果然非同小可,林奇剑轨一变,它亦有应对之策,细长强韧的蛇身往侧边一扭,在千钧一发之际生生避开剑尖,继而顺势缠上剑身,迅速游向他握剑之手。

“不好!”

林奇见状,一颗心直提到嗓子眼里,想抽回宝剑已然来不及,只得勉力抵抗。

他剑式再变,改“撩”为“拂”,气脉涌动,将功力不要命的注入剑中,“哗”的一声,以一记“拂雨式”横切过去,妄图用蓬勃的内劲甩开金蛇。

“拂雨式”是《披雨剑法》中继“撩雨式”之后的第四式,是该剑法开始由外向内演变的过度剑式,施展时需将功力注入宝剑之中,经剑释放出威力强大的内劲,大大提高破坏力。一剑挥过,犹如手持拂尘刷过雨幕,气劲充沛,绵绵不绝。

然而,金蛇不受半点影响,仿若寻常一般蟠上骨剑,几个环绕,就爬到了龙牙剑之上。

“咝!”

它大口一张,咬到林奇的手背,两根又长又尖的毒牙深深嵌入肉里。

剧痛钻心,比用烧红的铁钎扎进肉里还疼百倍,恍惚间简直要撕裂了他的灵魂。酥麻的感觉接踵而至,很快充满整个右手,接着又向右臂迅速蔓延。

中毒了,是足以致命的蛇毒!

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让人来不及反应,林奇在短得不能再短的一刹那,可以说使出平生所学对抗金蛇,竟像蹒跚学步的婴儿遇到了不可一世的猛兽一般,完全不是对手。

他还有一丝灵识残存,知道这蛇毒端的厉害,正在血液之中迅速流动,一旦攻入心脉,断无活下去的可能,唯一的生机就是断臂求生。

如此想着,他摸出腰间短刀,毫不犹豫地朝右臂砍去。

“啪!”

金蛇长尾一甩,林奇的手被打开,短刀脱手飞落。

“嗷!”

小七钻出林奇的脖子,膨胀变大,尖啸一声,张牙舞爪的扑向金蛇。

金蛇浑然不惧,长尾顺势再一甩,又将小七一击击飞,撞进树丛,生死不明。

“该死!”

林奇又是惊恐,又是愤怒,热血直往头上涌,一双眼瞪得通红如血,五指揸开,直接抓向金蛇。

金蛇终于松口,缠着他的手臂迅速游窜上来,旋转一圈,连同龙牙剑和双臂,勒住了他的脖颈,像铁箍一样死死箍着,并且越缠越紧。

林奇拼死挣扎,欲挣开蛇身,生死关头倾泻出的巨力是寻常时的十倍之强,可他只觉蛇身分毫也不松动,反是自己的胳膊快要给掰折了。

金蛇继续发力,林奇很快不支,摇摇摆摆的朝一旁退去,右脚忽然一空,跌下一个荒草蔓延的陡坡,摔倒之后,径直往下滚去。

停下来时,他晕头转向,几乎失去了意识,待回过神来,只觉身下软绵绵、凉飕飕的,有许多细长的东西在蠕动着。

他晃晃脑袋,睁眼细看时,脑袋里“嗡”的一声,整个身体一下子就凉透了,两眼圆睁,眼球差点掉出了眼眶。只见自己所在乃是一个十多丈深的圆形天坑,坑里赫然爬满了各种各样的毒蛇,长的、短的,粗的、细的,黄的、黑的、白的、红的,花花绿绿的,应有尽有,竟是一个巨大的蛇窟。

恐惧充满了林奇的心,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结局居然会是这样,葬身于万千毒蛇之口,抛骨蛇穴,无人知晓。

死到临头,他当然还想试着挣扎一下,可那金蛇把他团团缠裹着,紧紧束缚住,根本动不了一分一毫,成了一具待死的血肉。

层层叠叠铺了不知有多厚的蛇群缓缓散开,林奇徐徐往下陷去,双眼愈来愈暗,直到全然被蛇群淹没,耳朵里尽是瘮人的“咝咝”声,所触所感全是冰凉滑软的蛇身,恐惧和绝望像魔鬼一样把他一点点吞入口中,最终,再也看不到一丝光明……

……

第053章 宝葫芦

时光如箭,乌飞兔走,寒来暑往,一晃……五六个月过去,具体是五个月还是六个月,不得而知。

险恶的深山之中,一座座高陡的山峰冒出含烟叠翠的幽深古林,穿雾出云,壁立千仞,像一柄柄指向天空的巨型石剑,又像一座座高可及云的通天巨塔,气势高绝,飞鸟难度。

“轰隆隆隆……”

依着悬崖峭壁建造的悬空栈道上,马车、牛车、鹿车,乃至神行车,等等之类,各种各样的车辆缓缓驶过,络绎不绝,着实一条繁忙的过山之路。

除却大大小小的车辆,骑马的骑士,远足的行者,也时有所见,不过几乎都是三五成群、结伴而行的武者,其中不少都架鹰牵狗,带着护身的宠物,随时保持着警惕。

不远处,一座孤立的高峰上爬满了青绿色的藤蔓,一眼望过去,恍若一道从天上垂落下来的绿色瀑布,气冲云霄,骇人眼目。

两车多宽的悬空栈道上,一个由二十多辆车组成的大车队缓缓行驶着。其中,一架加长的六轮车辇最惹人注目,由四头纯白色的大角鹿拉着,车前车后皆有骑士守护,阵仗不小,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行。

该车的车头挂着一面紫色旗帜,旗上绘有一枝白色玉兰花,表明这是紫星一族的亲族,玉兰白氏的车架,自非比寻常。

车中,两男一女三个孩子,脸贴着脸争相趴到车窗上,望向那座绝世独立的碧色山峰,皆目光盈盈,小口大张,为那瑰丽的景色深深吸引。

三个孩子虽没有紫色的头发,却有紫色的眼眸,六只眼睛一字儿排开,像六颗紫星连珠,这证明他们身上的确流着紫族的血,不过是远支旁脉罢了。

占着中间的显然是姐姐,左右两边的则是她的弟弟们。姐姐眨巴着美丽的眼睛,发自内心的惊叹道:“好漂亮的山呐……”

“嗯……”

两个弟弟不约而同的点着头,随声附和。

“妈,那座山叫什么山呀?”

女孩头也不回的问道,唯恐被两个弟弟抢了最佳的观景位置。

“你这丫头,不好好读书,居然连大名鼎鼎的云楼三山都不知道……”

香木躺椅上,一个一身轻衣的疏懒美妇人手捧一本书,一边翻看,一边柔声细语的道:“那山唤作碧霄山,别名仙袂峰,长着一山老藤,远观如青瀑飞天,是云栈山路上最令人称道美景之一。”

“仙袂峰……好美的名字啊!叫这样一个名字,应该是有什么说法吧?”女孩又问道。

妇人淡淡一笑,回道:“是啊,当然有。传说,很久很久以前,女神青芒飞临云楼山,为山间美景所吸引,是以驻足贪看。当她离开之时,长长的衣袂被山峰勾住,扯下了一小片。在这之后,历经三五载雨打风吹,这块碎片松散开来,化为一根根青丝,扎入山麓中,竟生出了许多嫩芽,再过百多年,就长成了这一山的青藤,好似一条垂天衣袂。由此,碧霄山又被称作是仙袂峰。”

“哇哦!”

三个孩子齐齐赞叹。

“妈妈,妈妈,我们能到那座山上去瞧瞧么?”一个男孩情不自禁的问道。

“傻孩子,真是异想天开,那山连你们父兄都去不得,别说你们几个弱不禁风的小家伙了。

“妈妈,那藤上长的是葡萄么?藤都那么大,葡萄肯定也很大,说不定比西瓜还大呢!”另一个男孩砸吧着嘴,不甘落后的问道,一副馋涎欲滴的模样。

“葡萄?”

美妇人哑然失笑,“你这馋嘴的小子,可真会想啊!哪里有什么葡萄?还西瓜大的葡萄?”

“不结葡萄,那结什么呀?”女孩好奇的问道。

美妇人闻言,愣了一愣,放下书本,似乎被一语触动了思绪,须臾过去,才是喃喃说道:“妈妈在你们这么大的时候,你们的外公曾跟我说过,仙袂峰的老藤树是世所罕见的十万年灵根,一百年开一次花,一百年结一次果,再过一百年,果子才能成熟。三百年一轮回苦苦长成的果子,总共也不足区区一百个,如果能得到一个,绝对算得上有价无市的宝贝……”

孩子们听到此,顾不上看山,争先恐后的转过身,一股脑儿围到母亲身旁,姐姐率先问道:“那果子长什么样?妈妈见过吗?咱们家有么?”

“咱们能不能去摘几个呀?”

“那种果子肯定很好吃吧!”

两个小弟也紧跟着问道,偌大的车厢一时变得热闹非凡。

美妇人一开口,三个孩子纷纷闭上嘴巴,只听她以莫名语调娓娓讲述,“记得那时候,我像你们一样不懂事,一知道世上居然有这么一种神奇的果子,就又哭又闹,缠着父亲非要得到一个。结果,你们外公实在没法子,请匠人用上等翡翠为我做了一个,我至今还随身戴着呢!”

“噢,就是你脖子上戴的玉葫芦呀?”女孩最先反应过来。

美妇人应了一声,从脖子里掏出一个精美的青绿色挂件,正是一个拇指大小的玉葫芦。

“可这就是个普通的坠子,不是果子啊!”一个男孩撇撇嘴道。

“妈妈可真好骗……”另一个男孩也歪着嘴道。

至于那女孩,则凑到母亲的胸前出神的看着,“那果子原来是葫芦呀?”

美妇人被两个儿子笑话,脸上多少有些挂不住,又气又好笑,娇斥道:“两个小兔崽子,胡说什么?老娘我能生下你们几个聪明的种,岂是容易骗的?我年轻时倒想摘一个真葫芦,但无论怎么努力,每次经过云栈山道都只能望山兴叹而已。莫说云楼山严禁人族出入,那仙袂峰上还栖息着一种唤作酿酒猿的猴属灵种,十分凶悍,就算破武境的武者都不敢招惹。没生你们之前,我尚且还心存念想,自打当了妈之后,就想都不敢想了。”

就在这时,车子另一边的窗帘被掀开,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少年一脸兴奋,冲着车里道:“前面就是飞云浦了,你们想不想体验一把马踏飞云的感觉?”

此言一出,两个男孩耳朵都竖起来了,根本不需回答,毫不犹豫地蹿出车外,被一长一少两个男子分别抓到了马背上。

“萱儿,你怎么不去?”

美妇人看着依偎在自己身侧的女儿说道。

女孩把玉葫芦塞回母亲的胸前,转身重又趴倒车窗上,远远观望,轻声道:“我还想再看看那座山……”

……

车中的人在看山,孰不知山上也有人在看车中的人。

此时此刻,就在仙袂峰上繁密的藤蔓之中,林奇攀着一根碗口来粗的藤条歇息,居高临下,云栈山路上的景致一览无余,包括玉兰白氏的车队。

小七蹲踞在他肩头,以变大后的形态朝着周遭不住的咆哮,周遭赫然有数以百计白头黑身的长尾猴子朝他们其势汹汹的嚎叫着,跃跃欲试,想要跳上来攻击。

此间是苍龙岭深处的云楼山大山域,本应属于人烟绝迹的地方,但由于这条“云栈山路”的存在,却每时每刻都能看到行人和车辕。

苍龙岭作为夏国龙脉之一,从东到西横亘于广袤的国境内,与青河一道形成的天然屏障隔断了南北。在悠久的历史中,这片土地因为这个屏障曾几次三番形成南北对立的局面,北方为北国,南方为南国。

所以,每当实现大一统时,为了强有力的统治全境,最大程度上沟通南北就成了历朝历代的统治者莫不注重的大问题,夏国也不例外。

故老相传,苍龙岭为木皇青神最钟爱的长子苍修所化,原本是一条九爪神龙,他尾巴搭在西方的高原雪域,嘴巴伸进青河之中,正好把夏国本土一分两半,是夏人最为尊崇的风水圣地。

为凿通南北交通,于龙脉动土在所难免,而触怒神龙会引发惊天灾祸的传说早已深入人心,究竟该不该在圣境苍龙岭中开山建路的讨论,从古至今,一直没有断绝过。

通山之路时而建造,时而破坏,加诸长久以来的分裂割据,战乱不休,更是把南北通道搞得一塌糊涂。劳民伤财,导致人祸不说,山林也饱受涂炭之苦。

大夏建立后,旷世圣贤、一代大国士令狐谋担任首位当国大宰相,针对南北交通的问题,提出了著名的“苍龙八道”的设想。

通过不懈的努力,宣传、游说、劝服,这个设想渐渐得到各界的认可,于是乎,经过后人们难以想象的艰苦观测、实地考察、精心计算,在诸多历史遗迹的基础上,夏国付出巨大代价,前后历时六十多年,修通了八条穿越苍龙岭的南北大通道,云楼山大山域的云栈山路就是八条大通道之一。

而且,云栈山路因为是过山栈道,修造难度极高,耗时耗力,花费之高,属于“苍龙八道”前三之列,数以万计的人因修这条路而死,其中数千人是直接摔死的。

来到云楼山后,为免徒招麻烦,林奇一向小心避开云栈山路,今日他冒险爬上仙袂峰,竟意外看到了阔别已久的人类面孔,尤其看到那几双紫色的眼眸时,令他不禁想起了远在夏都城的紫羽飞,一时倍感思念。

玉兰白氏的车队渐渐远去,消失在视野里,猴子们的嚎叫声又变得清晰起来,他挥动可怕的龙牙宝剑,驱散猴群,继续往高处爬去。

这些猴子名曰酿酒猿,可不是普通的猴子,在《异兽实录》中有明文记载,乃是荒古存留下来的古老异种。

猴如其名,酿酒猿的智力虽远远比不上人族,却有一种人类也难以企及的独特的酿酒技艺,会造一种唤作“猴儿酒”的美酒,可谓兽类之中的一朵奇葩。

林奇此番前来倒并非为了偷酒喝的,而是为了摘几枚传说中的枯藤宝葫芦。仙袂峰老藤上结仙葫的故事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是个传说而已,对他则不然,因为他见过真正的枯藤宝葫芦。

雷公爵之子雷恒乳名唤作雷葫芦,就因为这个名字,娘亲雷秋彤曾送给他一个不足拳头大的小葫芦当生日礼物,他一直带在身上,而那个小葫芦正是一个真正的枯藤宝葫芦。

酿酒猿固然十分凶悍,一些强壮的雄猴头领甚至有胜于他的本事,但它们拥有很高的灵智,这个优点在林奇面前反倒成了弱点,因为他手握龙牙宝剑,剑威外放,煞气如织,猴子们在远处叫嚣还行,一旦到了骨剑气场之内,简直要被吓得瘫软过去。

就这样,在这凶猴纵横的猴子老巢内,林奇如入无敌之境,顺着老藤不断的往上攀去,就算遇上一些了不得的妖猴,也只以骨剑吓退,不敢伤害惹怒它们。

……

许久后,林奇爬进了一个粗陋的木棚楼,终于看到了梦寐以求的枯藤宝葫芦。只见一根枯朽的老藤横过棚楼,其上挂着十多个大小不一的小葫芦,个个色泽幽深,不似寻常。

一直围拢着他的猴群并没有跟进来,而木棚深处,则有十多只个头比寻常酿酒猿高上许多的猴子聚在一起,远远凝望着这个不请自来的人类。

为首是一长着三尺白须的老猴,身上穿着粗布麻衣,手持一根碧青色的木杖,竖直站立着,恍若一个老人,十有八九是猴王。它身后的猴子凶气逼人,皆已成了妖物,个个手持兵刃,大多都是高阶战器,显然是从人类武士手中抢来的。

林奇喉咙一滚,骨剑横于身前,试着往前踏出了两步。妖猴中立时就有按捺不住愤怒的,狂吼着想要扑上来,结果被老猴一声喝退,不甘的缩回原处。

他心中暗喜,明白好事能成,没有白来,连忙把缩小后的小七塞进怀里,小心翼翼的向枯藤走去。

终于,他伸手捉住一个如玉雕琢的小葫芦,妖猴们焦躁不安,纷纷怒吼跃动,但有老猴制约着,并没有发动攻击。

林奇心下稍安,手腕用力,欲摘下葫芦,可葫芦茎意外的坚韧,他用足了气力,都摘不下来,顿时为之色变。

妖猴们看到他的窘态,一个个朝天尖啸,仿佛在嘲笑他。

林奇轻哼一声,伸手摸向腰间,缓缓抽出一柄赤红色的利剑,随手猛地一甩,“嗡鸣”一声,一道妖冶的红光喷吐而出,弯曲的剑身豁然绷直,足有半丈多长,上下颤动不止,清音泛响,连绵不绝。

剑鸣锐利,刺痛耳膜,妖猴们的尖啸声戛然而止,变成了“唧唧唧”充满惊恐之意的低叫,就连那只处惊不变的老猴子都被吓了一跳。

没错,这赤红之剑就是半年前林奇得自蛇窟的那柄妖剑,凭借此剑,他才敢离开鹿山,深入苍龙岭,来到险恶的云楼山大山域,乃至爬到仙袂峰上,跟凶名在外的酿酒猿抢宝。

妖剑在手,锋不可当,他轻易就割下了一个小葫芦,收进背囊,然后接二连三,又摘了两枚。当他割取第四枚时,老猴子的神色已极为阴沉,到了第五枚时,再也忍耐不住,怒吼起来。

贪得无厌之人没有什么好下场,林奇闯荡山林这么多年,懂得见好就收的道理,没有硬着头皮摘第六枚。

能得到枯藤宝葫芦已经是意外之喜,如今得了整整五枚,可以说是之前想都不敢想的大丰收,这还不满足的话,实在说不过去。更别说一旦把猴王给惹怒了,鸡飞蛋打不说,连小命都危险了。

……

第054章 箭猪

回去的路上,林奇喜得合不拢嘴,手里把玩着一枚黑黝黝的小葫芦,时不时拿到耳边晃上几下,里面有“哗哗”的水声传出,显然含有液体。

枯藤宝葫芦质地温润,色泽幽深,且坚硬如铁,有极高的观赏价值,比及极品美玉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其真正的价值并不在于此,而是用以储水。

寻常容器,有多少容积就能装多少水,而枯藤宝葫芦的容量按品质高低,竟是本身体积的数十倍,甚至上百倍。

更为神奇的是,这种葫芦有“举重若轻”的功能,就算装得满满的,也不会感觉到沉,乃是天生地长的空间灵物。

有了这东西,他在苍龙岭闯荡,就不用特意选择靠近水源的地方作为住地了,甚至可以深入荒凉的无水之地狩猎探奇。

不过,林奇最为在意的还不是宝葫芦本身,而是葫芦中的液体。那液体是万年老藤吸收地脉各种矿物,以及山间灵质、日月精华,历时数百年凝结而成的,比液态化的天地灵气还要珍贵百十倍,可以说是天成的宝药。

他在这险恶的山野生存至今,从家里带来的回阳水业已全部耗尽,拥有这些更加珍贵的葫芦灵液,总算有了完美的替代品,一旦遭遇紧急情况,只消服上一丁点,就不用担心灵力枯竭的问题了。

“喵呜……”

小七扎着脑袋凑到小葫芦跟前,一副大感兴趣的样子。

“放心吧!还能没你的份吗?”

林奇见状,没好气的道。或许是跟了自己的缘故,小家伙不光喜欢吃烧熟的肉,还喜欢吃一切草木灵珍,让他越发觉得负担太重,养不起了。

昏暗的森林,古木林立,百草滋生,举步难行,说不上安静,也说不上吵闹,虫声不止,兽鸣时有。初来乍到之人,处身此间,必定惊恐难安,而林奇早已习惯,穿越深林好比走街串巷般随意。

走过一片灌木丛时,懒洋洋爬在主人肩上打盹的小七忽然惊醒,尖尖的耳朵直立起来,左右摆动,显然听到了有趣的声音。

一人一虎四目相对,小七对着主人“嗷嗷呜呜”的低叫,还抬起一只前爪煞有介事的比划来比划去,不知在表达什么意思。

“箭猪?你是说附近有一头箭猪?”林奇又惊又喜的道。

小七点点头,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快带路!”

他欣喜若狂,暗道今天真是好事连连呐!

小七“喵嗷”一声,一跃而下,当即带着主人往斜侧处奔去。

一刻钟后,林奇跟着小七来到一条小河边,发现不多远的浅滩上有一大一小两头猛兽正在对峙。一头是浑身披着长长的尖刺的黑色大豪猪,被逼到了水边;另一头是口中长着两根弯刀也似长牙的刃齿虎,踞守在外侧。

豪猪这种独特的生物并不常见,至于浅滩上的这头长尾黑箭猪,可谓是豪猪中的妖孽,就算在云楼山大山域,要想遇见一头,也需得有点机缘才行。

这头黑箭猪,算上尾巴将近七尺长,活像一只巨大的黑刺猥,身上密密匝匝的黑刺犹如尖锐的铁钎,不住摇摆,发出“哐哐”的声音,看上去端的是狰狞无比。

林奇之所以对箭猪感兴趣,正因为它这一身的黑刺,对他来说,那是天然的上品箭枝。

从鹿山到天阙山,再从天阙山到云楼山,闯荡山野近两年,弓箭已成了他不可或缺的武器。无论是猎取血食,还是御敌护身,早晚都少不了弓箭,说是安身立命的倚仗都不过分。没有弓箭,就没有他的今天。

但山中清苦,他自己制作的弓或许还算不错,可关键的羽箭实在粗陋,由于没有箭头的缘故,威力受到很大的局限性,而箭猪的刺坚硬而锐利,乃是完美的箭头,是他迫切需要的东西。

黑箭猪对面的刃齿虎和酿酒猿一样,属于《异兽录》中有明文记载的荒古遗种,是一种极为凶蛮的猛兽,体格是普通山虎的两三倍,一身战力则是它们的近十倍之多,为绝少几种敢捕食箭猪这种极难对付的生物的猛兽之一。

事实上,刃齿虎一般情况下不会单纯为了填饱肚子而猎取箭猪,大多是觊觎它们身上异乎寻常的美味肉质。

林奇对刃齿虎完全不在意,只想得到箭猪,此时两兽相斗,他也乐得等它们两败俱伤后,坐收渔翁之利。

与箭猪拼斗,比的就是耐心。

原来,箭猪身上尖刺密集,令大部分猛兽望而却步,就算敢来挑衅,也苦于无处下嘴。可箭猪也并非是无懈可击的,它的腹部并不长刺,且十分柔软,只要能找机会将之掀翻,它便成了案板上的肉,再也不具任何危险性了。

那刃齿虎年纪较长,经验很丰富,但黑箭猪竟也丝毫不逊,经过足足两个多时辰的缠斗,刃齿虎多番尝试没有得逞,被扎得满脸是刺,最终还是选择退却,灰溜溜的逃走了。

这个时候,当然轮到林奇出场了,他之所以等这么久,主要是怕惹恼刃齿虎,与之发生不必要的激斗。至于黑箭猪,简直就是一碟小菜。

小七强忍了太久,见主人总算出动,立即从树丛蹿出,转眼掠到浅滩处,“劈劈啪啪”变作家猫大小,把正欲离开河沿的黑箭猪给截住了,“嗷嗷”大叫,活像一只发威的小老虎。

黑箭猪连刃齿虎都不惧,哪里会怕这小家伙,自顾自往前走,小七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识趣的后退,嚣张的气势却不减反增。

林奇仗剑冲出,长剑所向,直指黑箭猪的侧身。

黑箭猪行动固然迟缓,到底有不错的本能,方一察觉到危险临近,毫不犹豫地使出杀手锏。它将屁股一转,脊背剧烈抽动,一排排尖刺像离弦之箭般凭空飞起,“嗖嗖嗖嗖”连续不断的刺向林奇。

林奇本身是神射手,且常年斩雨练剑,何惧这种程度的攻击,长剑挥动,白森森的剑影仿若旋转的车轮,黑刺“砰砰砰”尽数被打落,未伤到他分毫。

黑箭猪长尾急摆,硕大的刺球砸向林奇腰腹,林奇脚踏麒麟步,一个急停,轻松避过,紧接着纵身一跃,落到此獠前侧,猛的一剑刺出,长长的剑锋刺破其胸前坚韧的皮甲,一下子就深深吃进肉里,直插心肺。

须臾过去,血流一地的黑箭猪不再挣扎,死掉了。

山林之中危机四伏,鲜血的味道会引来源源不绝的猎食者,林奇不敢耽误时间,以最快的速度收集完所有能制成箭枝的黑刺,取了一些鲜肉,便兴奋不已的离开了。

可怜这黑箭猪,面对比其厉害数倍的刃齿虎,可仗着一身尖刺保得性命,而面对手持龙牙宝剑的林奇,无异于一只待宰的羔羊……

当天傍晚,在一棵巨大的红松树下,林奇一边炖着箭猪肉,一边用箭猪刺制作羽箭,自得到那柄妖剑,今日毫无疑问是最值得高兴的一天。

明月东升,月华如水,山岬之中光烟弥漫,乱石奇峰、斜坡谷地,皆披着一层如霜的银辉,微风吹来,花气袭人。

深山中从来没有安静的时候,虫鸣鸟叫自不必提,猛兽的怒吼时不时传来,震撼山林,林奇却见怪不怪。

肉香开始溢出,小七耐不住香味诱惑,独自跑到附近的小河里捉来几条银翅鱼,让主人烤上,暂且先解解馋再说。

“嘚嘚嘚嘚……”

马儿飞奔的蹄声从远处传来,小七立时警觉,林奇也吃了一惊,因为这声音由远及近,分明是冲他们所在来的。

月光下,一骑飞影从斜谷奔踏而来,蹄声如雷,声势惊人,转瞬便至,在红松树前仰蹄停住,一声长嘶,震耳欲聋。

马蹄落地,可见那马高达六七尺,着实一匹大马。而马背上的骑士则甚为矮小,头上戴着一顶斑驳的银盔,背后负着一杆黑黝黝的铁棍,像是一位匹马上阵的将军。

骑士用奇长的双臂撑着马颈,从马背上一跃而下,迈着又短又粗的罗圈腿走近红松树,月光照上他的侧脸,只见其脸上赫然长满了细密的白毛,两眼深陷,鼻孔朝天,嘴巴奇大,不似人类。

“唳!”

一声尖鸣,一道黑影自高空飞掠而下,落到骑士的肩上,双翅展开,厉声尖鸣,原来是一头鹰隼。

……

第055章 巡山大王 上

林奇遁入山野这两年,在苍龙岭见识过的奇奇怪怪的东西多不胜数,就算半月前看到背着酒葫芦的酿酒猿,乃至今日在仙袂峰猴窝里与穿衣拄拐的老猴王正面交锋,他都没觉得怎么惊讶。

此时此刻,与这个头戴战盔,满脸长着白毛,且还牵马架鹰的矮个子“将军”面对面,他目瞪口呆,简直要惊掉了下巴。

“乖乖!这家伙什么来头?”

林奇张弓搭箭,严阵以待,暗暗纳罕不已。

他已瞧出来者乃是一头白猿,绝对是货真价实的妖物。看它其势汹汹、满含怒意的模样,来此的目的不难猜度,八成是专程来找他算账的。

他白天硬闯仙袂峰,夺了酿酒猿的宝贝,晚上就有这个强大的妖猴光临,其间的利害关系,不言而喻,八成是酿酒猿搬来的厉害角色。

但凡成妖之物,必定非同小可,林奇很快镇定下来,不动声色,紧盯着那“衣冠楚楚”的白猿,手上有弓箭,背上有龙牙,腰上缠着赤红妖剑,随时准备战斗。小七早已变小钻进他的脖子里,静静藏着,充当“伏兵”。

“受死吧!无知的人类……”

白猿大嘴开合,口吐人言。

“说话了……猿居然说话了……这……这怎么可能?”

林奇惊得无以复加,愣在当时,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白猿的话音十分生涩,像刚刚开始学语的孩童一般,完全没有音准,勉强能听得懂意思,但却浑厚刚劲,充满了凶蛮的味道。

没错,它,的确是说话了!

惊愕无比的林奇还来不及回话,白猿四足着地,迅猛的扑将上来,头上鹰隼振翅飞起,掠入夜空。

对方业已杀来,林奇只得应战,一边急往后退,一边连连拉动弓弦,一支支羽箭带着尖锐的破风声冲向白猿。

白猿身手敏捷,纵跃间左摇右晃,轻松避过前两箭,猿臂一挥,拨开第三箭,瞬息就扑到林奇两丈近处,来势极为惊人,几乎没有受到丝毫阻滞。

弓箭是世上最普遍的远距离攻击武器,优势就在于距离,弓箭手一旦丧失距离,就意味着丧失优势。

所以,作为一个弓箭手,在敌人接近自己之前对其造成有效杀伤,是克敌制胜的关键。林奇在赤裸裸的丛林法则的磨炼下活到现在,深知这个道理。

他这三箭可不是什么试探性攻击,而是他弓术中的必杀技,“夺命三箭”。山虎、熊罴之类的一般猛兽,若是受这三箭,不死也剩半条命了。

然而,面对白猿,“夺命三箭”竟然完全不起作用,甚至不足以试出这家伙的深浅来。

林奇心惊胆颤,立时明白弓箭是对付不了白猿的,再放三箭后,立即弃下短弓,抓向身后的龙牙剑。

“轰!”

长剑出鞘,一股凌烈的剑威轰然扩散开来,犹若实质一般。

白猿也拿出兵器,“嘭嘭嘭”随手击开羽箭,只听一声厉吼,它猛地纵起,抡圆了铁棒,朝着林奇的顶门一砸而下。

林奇先是以弓箭且战且退,后又持剑守候,蓄势已久,等的就是这一刻,不但没有规避,反而悍然采取攻势。

“咻!”

刺雨一剑,洞穿空气,直取白猿面门。

这一剑若是刺实在了,任白猿的妖身如何坚固,也要在它脑袋上破开一个透明窟窿来。

林奇深感白猿的强大,自觉逃跑几乎不可能,性命交关之际,果断放弃逃跑,采取了攻其必救的策略。

在他眼中,白骨剑锋正缓缓刺向白猿的毛脸,又粗又黑的铁棒正慢慢压向自己的头顶,到底是他的脑袋开花,还是白猿脑袋被刺穿,就看谁的速度更快,谁的招式更精准了。

“噫哟!”

白猿怪叫一声,凌空的身体硬生生往上一扭,仰身躲避,同时探出一双跟手差不多灵活的大脚,抓向骨剑。此獠到底顾忌刺雨一剑的厉害,不敢胡来,但手中铁棒仍往下砸去。

林奇目**光,运起“先见之明”的超凡视力,手腕翻转,改变剑路,转而刺向白猿咽喉位置。

白猿手段着实高强,纵然林奇先行压低剑锋,它眼看就要抓空,一双爪足停滞一刹那后,居然再次往上一探,成功攥住了骨剑。

林奇暗道一声不妙,在骨剑未被攥紧时,不假思索,停止刺击,倏地抽剑而回,右足一跺,运起“无方麒麟步”,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和速度闪向一边。

“轰!”

铁棒落地,棒首深深砸进土里,土石飞溅开来,径直砸出一个大坑,一棒之威,可见一斑。

林奇虽是勉强躲过这致命的一棒,脚下却丝毫不乱,稳健自如,一个旋转,回身一剑,不失时机的刺向白猿。

白猿挥棒格挡,林奇乘势而起,发动暴风骤雨般的攻击,或刺,或斩,或撩,森白剑影绵绵不绝,每一道都足以致命,杀机凛冽,嚣张的白猿一时竟落于守势。

一人一猿激烈交手,相持十几个回合,不分胜负。

林奇看似占据上风,其实心中叫苦不停,因为猴子的铁棒实在太沉,随手挥动都有千斤巨力,不小心磕上一下,骨剑就被打得直欲飞起,双手震得酸麻剧痛,连剑都握不稳,攻势自然难以为继。

白猿怒啸连连,铁棒舞得犹如一架风车,“呼呼呼”劈空带风,毕竟势大力猛,且棍术精妙,经验丰富,迅速扳回局面,反守为攻。

林奇尽量避免剑棒交锋,借助“无方麒麟步”勉力躲避,铁棒时不时掠过他的脑袋、身侧,只需轻轻一碰,他就难逃杀劫了。

“砰!”

一声脆响,龙牙剑被一棒击飞,林奇成了空手。

“给我死!”

白猿狠辣无情,完全没有相让之意,大吼一声,又是盖顶一棍,劈面砸下。

以这一棒的力道,如果砸中了,他的脑袋定会像西瓜一样被打个稀碎,血溅当场。

就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刻,林奇蓦地从腰间一抽,扯出一线红光,正是那柄他深藏的妖剑。

“嗡鸣!”

一道弯弯的殷红匹练猛然绷直,像一条赤金色的长蛇,飞掠而出,急如闪电,扎向白猿胸口。

妖剑奇长,后发而先至,白猿大为震动,急急退避。

林奇欺身而上,奋力追击,晃动剑柄,剑锋如狂蛇起舞,在白猿前乱作一团。此剑天生带毒,只消见血,多小的伤口也能夺命,且毒发极快。

所以,只要能伤到此獠,他就有五成以上的希望获胜,保住小命。

事实上,他早料到龙牙剑会被击飞,是以在骨剑被击到前的一刹那,预先松开了剑柄。若非如此,他双手肯定会被震伤,直接失去反抗之力。腰间暗藏着的妖剑,是他反败为胜的唯一机会。

“铮!”

白猿稳住脚步,故技重施,一棒抽到剑上,欲以大力将之击飞。

然而,妖剑柔韧至极,剑身一软,一下子就卸去了三四成的力道。林奇借着余力一转身,踏着旋转步法,操剑划出一个大圆,反身斩向白猿。

白猿自然举棒格挡,哪知林奇非是用剑刃劈斩,而是剑面,剑身方与铁棒相触,便化为一道曲线,弯折而过,剑锋咬向白猿脖颈。

这偏锋一剑,来的何其刁钻,何其突然,完全无法躲避。

情急之下,白猿矮身一猫腰,“叮”的一声,剑锋咬在它的银盔上,因为力量已衰,加诸银盔坚固,只咬出一个浅浅的痕迹。

白猿超乎寻常的聪明,而且战斗经验十分丰富,显然,靠耍小聪明是赢不了的。林奇暗叹可惜,咬牙继续挥剑,撒出一朵朵妖冶的赤红色剑花,展开疯狂的攻击。

剑棒相激,发出刺耳的鸣音,并伴以怵目的火花。

白猿被方才一剑吓得够呛,心有余悸,凶悍的气势失落殆尽,面对灵蛇也似曲曲折折,难以防御的软剑,仓促招架,似乎落尽了下风。

御使妖剑,对于现在的林奇来说还是一件超负荷的事情。剑会噬血还在其次,关键是需持续输送大量的灵气,才能维持剑身的刚劲,否则的话,剑身就会变回软泥一般的一条。

林奇才只区区凡武境修为,催动妖剑的时间十分有限,一旦灵气耗尽,便会不战自败,功亏一篑。

他之所以一反常态,拼了命发动疯狂进攻,为的就是速胜!

白猿很不习惯被压着打,怒气冲顶,呲牙咧嘴,尖啸不已。

忽然,它深吸一口气,鼓起毛茸茸的大嘴巴,张口就是一吹,赫然吹出一股噎人的狂风,直扑林奇。

林奇骇然失色,全力使出“麒麟步”,双脚紧紧扣在地上,仍被吹得疾步后退,刮着地面,直退出三四丈外才停住,差点被掀翻。

狂风一吹而过,瞬间就消失不见了。

林奇横剑而立,呼吸不畅,喉咙滚动着,不住的吞咽空气,眯缝着被风打得剧痛的眼睛,警惕白猿,手中妖剑兀自“嗡嗡”颤鸣着,小半截已然耷拉下去。

不远处,白猿似乎也不太好受,拄着铁棒弯腰喘息,不知为什么,突然抬头冲着他咧嘴一笑。

“呜呜呜……”

破风声从脑后传来,有异物以惊人的速度来袭。

“喵嗷!”

一声怒啸,蛰伏已久的小七从主人脖子里蹿出,一跃变成家猫大小,与一只从低空掠下正欲抓向林奇脑壳的鹰隼撞在一起。

……

第056章 巡山大王 下

鹰隼正是一开始在白猿肩上停留过的那只,它一直隐伏在夜空中,徘徊不定,但见白猿指示,忽然发动偷袭,速度快得不可思议。

辛亏林奇也有暗手,千钧一发之际,小七及时现身,成功阻击鹰隼。否则的话,以他现在强弩之末的状态,十之有九躲不过这一击,尖利的鹰爪一抓而下,非要在后脑勺上抓出几个血洞来不可。

鹰隼被小七扑落到地上,一虎一鹰,体型差不多大,皆十分娇小,但却个个凶气逼人,不是好与之辈。

小七有獠牙、利爪和长尾,鹰隼有尖喙、鹰爪和劲翅,两者激烈撕打一阵,拼了个旗鼓相当,分开之后,打着转儿对峙起来。

这头隼不同于一般的鹰隼,清亮的月光下,只见它身上不但披满了漂亮的银灰色羽毛,赫然还长着一枚枚的鳞片,尤其是双足、脖子、头部等毛羽稀疏的地方,晶莹的鳞质分明可见,确实长着鱼蛇一般的鳞,极为奇异,多半又是一种罕见的荒古遗种。

白猿没料到小七的出现,略显诧异,不过倒也不甚在意。它没喘一会儿,呼吸就恢复了平稳,看看手中布满剑痕的铁棒,又看看横剑而立的林奇,满脸白毛上沾着一滴滴的汗珠子,多少受了点惊吓,有一丝惊魂未定的意味。

相比之下,林奇可就差得远了,一口气顺不过来,简直要虚脱过去。经过方才一场短暂而激烈的交锋,他的体力,乃至内修的真气,已消耗掉了七七八八,几乎没有再战之力了。

如果白猿当机立断,现在就攻过来,他可以说完全没有招架之力,顷刻间就会被一棒子给打杀掉……

他身体发颤,兀自强撑着站在原地,双目紧盯白猿,心中急急思量应对之策,生与死,很可能就在下一刻决定。

方才,白猿情急之下施展出口吐狂风的手段,应该是一门等级不低的术法不假。

人族武士要想掌握术法,最起码也要达到化武境的修为,至于天生就能掌握一种或数种妖法的妖物,或许是先天不足的缘故,抑或是得到了天地自然额外的恩泽造化,一般都需达到破武境才行。

也就是说,这头白猿绝有可能是破武境的修为,比他高上整整两个等阶,两者差距之大,判若云泥,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事实上,白猿展现出的实力是林奇的十倍不止,他之所以能勉强支撑这么久,除了靠层出不群的武器,尤其是那把诡异难测的妖剑,主要还在于步步为营的精心算计,一次次出其不意的暴起攻击。

最后那一记“剑走偏锋”最为凶险,剑尖哪怕仅仅刺破白猿的皮,见一丝血,剧毒很快就能要了它的命,差一点就成功了。

然而,遗憾这白猿不但强悍,灵智也是极高,拥有压倒性的实力,终归不是区区他一个凡境武者所能对抗的……

“噫嘿嘿嘿嘿……”

正当林奇暗暗着急,心中发苦,几乎绝望之际,白猿咧嘴尖笑,用它那生涩的口音道:“年轻的人类,不错嘛,还算有那么点本事,仙猿一族的年轻一代总算养出了一个还算看得过眼的娃娃啊!”

白猿说着,扛起大铁棒,用一双罗圈腿左摆右摆略显滑稽的走过来,一边走一边随口说道:“来,好娃娃,告诉猿爷我,你是袁家哪个优秀后辈的儿子啊?抑或是袁大刚、袁金刚、袁才刚那三个小家伙的孙子?对啊,对啊,那三人一个个都七老八十了,还生儿子的话可就不像话了!”

“仙猿一族?”

但听此言,林奇脑袋里“嗡”的一声,好似有一口大钟被重重敲了一记,电光火石间想到了什么,顿时恍然大悟。

话说,仙猿一族是夏国一个十分低调的家族,但却是名副其实的了不起的大族,若是在整个茫茫泱泱、宗族万千的大夏国搞一个十大家族的排名,仙猿一族说不定就能名列其中。

据传说,仙猿一族的初祖斗霄帝君袁斗儿曾拜一位寿逾数万年的万岁仙猿为师,习得上古失传的无上仙法《斗霄真经》,以及其中整整二十多门大神通,威震当世,创建道门巨擘斗霄山一脉,同时流传下万分神秘的仙猿一族。

其实,早在天武帝林泽开创英雄时代导致氏族图腾大兴以前,世上早已有宗派林立的局面。其中,尤其有所谓的传世仙族,十分神秘,也十分强大,历久不衰,受世人敬仰。直到现在,还有百大传世仙族的排名代代流传、更新,而仙猿一族就位列其中,且属排在前列的佼佼者。

苍龙岭云楼山大山域是猿族称霸的地方,不但有名目繁杂的猿类和猴属栖息,还有实力强大的妖猿称王,是以绝少有凶兽作乱,对人类的态度也相对温和一点,南北大动脉之一的云栈山路穿过云楼山,与此不能说完全没有关系。

如果说鹿山是麒麟一族的禁地,那云楼山便是仙猿一族的乐园,因为袁家人与猿族关系匪浅……

短短几个呼吸间,林奇想到这些,终于明白这头拥有压倒性力量的妖猿为何故意隐藏实力,饶有兴致的与自己缠斗了这几个回合,为何没有直接打杀了自己,原来这家伙是把自己当成仙猿一族的人了。

这倒也难怪,除了袁家人,像他这么大的少年,谁吃了熊心豹子胆会傻乎乎跑到危机四伏的云楼山来,且还能好好的活着,甚至是上到仙袂峰上悍然夺宝。

林奇愣愣的站在原地,眼睁睁看着那活像一个小矮人的白色妖猿大大咧咧的走向自己,绝不敢轻举妄动,当然也没有老老实实的坦白自己并不是仙猿一族的事实,毫不犹豫,决定选择静观其变,先保住小命再说。

白猿走到近处,从上到下打量他好几遍,大嘴咧开,“噫嘿嘿嘿”笑个不停,显得相当兴奋、开心。

它刚欲开口说话,鼻孔朝天的大鼻子猛地抽动几下,嗅到一股万难忽略的香味,循着味道转头望去,一眼就看到红松树下红光熠熠的火炭上煮的正欢的大铁锅,两眼登时放光,哈喇子如决堤的水一般从嘴角流出,不由分说,当即撇下林奇,迫不及待的蹿了过去。

“噫嘿嘿嘿……真是好东西,好东西呐!香啊!太久没有吃过这么好的食物了!好乖孙,不错嘛!着实不错!不但耍剑的本事不错,煮肉的手艺也不错吗,是不是专门学来孝敬猿爷我的呀?”

白猿毫不客气,把大铁棒丢到一边,自顾自拿碗拿勺,舀了大半碗,狠狠嗅了一下碗口飘出的浓浓香雾,头也不回,动情的说道。

林奇被这妖猿唤作“乖孙”,大感愕然,但也没有说出半句不情愿的话来。谁知道这家伙一旦知道实情,会不会突然暴起,一棒打烂他的脑袋。

白猿也不在意,一屁股坐下,急不可耐的喝起了滚热的浓汤,吃起了烫手的箭猪肉,不断发出甩舌头的“呼呼”声。

小七和鹰隼对峙未久,见情势转变,不约而同罢了战,回到各自的主人身边。

鹰隼连飞带跑,凑到白猿跟前,直接从碗里抢肉吃;小七站在林奇的肩膀上,脖子伸得长长的,小舌头一舔一舔的,口水直流,羡慕得不行。至于那匹大得夸张的高头逐鹿马,在一旁觅草吃,自始至终没有抬过头。

林奇自知跑是绝对跑不了的,唯一的生路就是乖乖待在这里,与白猿慢慢周旋,兴许可以蒙混过关。

他歇出一点力气后,到远处乱树丛中找回龙牙宝剑,来到红松树下,坐到火旁离白猿不远处,静静看着一猿一隼你争我夺、大吃特吃,尽享口舌之欲,心中暗暗盘算着如何才能糊弄过白猿。

白猿如饿死鬼托生,吃得极为享受,而且还防着鹰隼胡乱抢食,根本顾不上跟林奇说话,同时也乐得他不跟自己分享。

小七固然凶悍,其实胆子并不算很大,见了普通野兽,自不必说,定然上蹿下跳冲锋在前,面对这等修为达到破武境的妖物,终归还是怯得厉害,藏在主人脖子里只露出小小的头来。

毕竟,包括人类在内,畏惧强者是一切有灵性的动物的本能。

……

“咣当咣当……”

白猿扛起铁锅,风卷残云般把锅底残余的肉汤一股脑儿喝了个干干净净,最后的碎渣交给了一旁的鹰隼。

妖猿毛脸染得油乎乎的,胡乱一抹,满足的长出一口,用尖尖的指甲剔了剔牙,才转而看向林奇,“嘿嘿”一笑,道:“乖孙!告诉你件好事,猿爷我今晚很高兴,遇见了一个本事不错的娃娃不说,还吃了顿好的,实在是畅快啊!很久没有这么畅快了!今后猿爷会常来看你,只要你给猿爷我做好吃的,我就指点你修炼,甚至连决不轻易外传的‘斗霄二十三神通’也可以教给你一门两门……”

“唔,对了。刚才问你是谁的娃娃,你还没告诉我呢?还有,你叫什么名字?要是听起来不顺口不响亮的话,猿爷我还要给你改一改哩!你或许不知道,你爷爷辈中那三个出类拔萃的家伙,袁大刚、袁金刚、袁才刚、袁九刚,都是我给取的名字……”

“呃……”

忽然意识到自己所说的人数不对,白猿干笑一声,然后一本正经的道:“喂,小子,你可别告诉我你是袁九刚那孽障的儿子,我跟那家伙历来都不对付……”

林奇听到“斗霄二十三神通”这个传说中的名词时,眼皮禁不住狂跳几下,一瞬间还真有些心动了。

他早就琢磨好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为他在夏都城的时候见过袁金刚好几次,对那个体格雄健得不像话,相貌大异于常人的男人印象深刻,打算谎称是那人的孙辈,连假名都一并取好了。

可他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心上“咯噔”一下,小脸骤然变白,吃了一大惊。因为他看到白猿忽然被他怀里环抱着的龙牙宝剑所吸引,嘴巴大张着,一双深陷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白骨剑身,似乎认识这剑,察觉到了一丝端倪。

白猿抬起长长的臂膀,指着林奇,结结巴巴的问道:“你……你,你这把剑哪里来的?你……到底是什么人?怎么会持有麒麟家的传世战兵?你应该不是仙猿一族的娃娃吧?”

因为龙牙剑是大有来历的名剑,林奇当然想过剑的问题,但他用这剑跟白猿斗了好几个回合,本以为它应该不认识此剑,但做梦也没想到白猿和他一样是个慢性子,这会儿才察觉到这一点。

他一时慌了神,张口结舌,不知该怎么回答,提前想好的说辞,此时此刻,一句也派不上用场了。

白猿完全没有耐性,眼神一厉,蓦地扑将上来,五指揸开,一把就抓住林奇整个脑袋,把他提溜起来,另一只手把他的衣服“呲啦”一扯,露出瘦骨嶙峋的胸膛,心口一团淡淡的黑斑一目了然,无所遁形。

……

第057章 拜猿为师

“武帝的血脉,麒麟一族仅存一线的末裔……”

但见那众所周知的黑斑标志,白猿果然一下子就识破了他的身份,竟显得比他还要震惊。

林奇如同一只待宰的小鸡,被白猿捏在毛茸茸的大手中,孱弱的心脏突突狂跳,吓得大气都不敢喘,死死按住怀中不顾一切想要扑上去的小七,惊恐的等待着,只怕白猿手上随便一用力,自己就脑袋开花,一命呜呼了。

“你这小娃娃……不好好在夏都城里待着,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白猿松开林奇,又大又圆的毛脸凑到近处,瞪大了眼睛,诧异万分的问道。

“我……我……”

林奇连气都喘不匀,哪里能说出话来。

“奶奶的!这可不是什么小事啊……小娃子,在这等着,不要乱跑,猿爷我去去就来。”

白猿急得抓耳挠腮,在原地打转,眼见林奇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耐不住性子,也顾不上继续问了,留下一句话后,不由分说,转身蹿上了马背,仰蹄便走。

还钻在铁锅里“当当当”啄食肉渣的鹰隼“哗”的飞起,随主人离开,消失在夜色里……

……

须臾后,马蹄声已听不见,林奇才从地上爬起,虽说还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仍然心有余悸,可潜意识却是知道自己好像避过了一劫。

那妖猿得知自己的身份后,非但没有下杀手,还挺在乎他的样子,保住性命应该不成问题了。

其实,仔细想想也情有可原,白猿既与仙猿一族渊源极深,而仙猿族袁氏又是夏国最重要的名门望族之一,如此一来的话,白猿纵然敌视人类,看在袁氏的面子上,也该对他另眼相看。

更何况,天武帝当年将偌大的苍龙岭划为人类禁区,千年以来,禁制采伐、禁制狩猎的律法贯彻至今,使得绝大多数的生物保有了生存领域,免于占据世界绝对统治地位的人类的侵害,可以说有恩于所有苍龙岭妖族,当然也包括云楼山大山域内的猿类妖兽了。

自从跟那条神秘的金蛇激斗一场,惨败陷落蛇窟,半年多来,这还是林奇第一次感觉离死亡如此之近。

丛林之中,弱者为鱼肉,强者为刀俎,自然之理也。

面对一般野兽,他是猎手;面对妖兽、古兽之类的凶物,他则成了猎物。这种性命捏在强敌手中,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感觉,令他恼恨无比。

“我还是太弱了啊!……”

林奇颓然的靠到树干上,擦擦额上还没有干的汗水,暗暗叹道。

云楼山大山域十分广大,对于他这个独自苟活、朝不保夕的小人物来说,简直就是一方远离人间的荒蛮大世界,无边无涯,深不可测。

此间是猿族的地盘,他根本逃无可逃,明智的选择就是乖乖在这等着,看看猿族的态度到底如何。

“扑棱棱……”

小七耳朵忽然竖起,下一刻就有一团黑影落到红松树上,林奇举目望去,原来是那只奇特的鹰隼,它又回来了,八成是受命于白猿,专门来监视他的。

夜色已浓,火堆上早没有了火苗,一阵夜风吹过,绽出怵目的红光。满满一大锅上好的箭猪肉被白猿和鹰隼吃了个底朝天,林奇和小七本就饿着肚子,方才一场恶仗打下来,更是精疲力竭,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甭管白猿回来后他们将面临什么,此时此刻,填饱咕咕叫的肚子才是第一要务。林奇勉强打起精神,和小七到附近的林子走了一遭,猎了一头黑毛鹿回来,三下五除二很快就做成了一顿鹿肉大餐。

……

次日天明,晨风微微,薄雾飘摇,青色的山岗上,一派鸟语花香。

一片稀疏的小树林中,矗立着一棵巨大的红叶松古木,满树红彤彤的的叶子连在一起,仿若一朵从天上坠落下来的红云,雾气笼罩,霞光四溢,艳丽无比,在蓝天和轻云的背景下,像是画上去的一般,不似真实。

树上,长着鳞片的鹰隼缩着脑袋,正在打盹。小老虎小七偷偷爬上树,凑到半丈远的近处,好奇的打量这只怪鹰,一副跃跃欲试想扑上去偷袭的样子,但却迟迟不敢有所动作。

红松树下,林奇盘坐在地,五心朝天,面向东方,正在吐哺纳气,修炼自身。

他一呼一吸间,不可见的天地灵息源源不断的被吸入口鼻之中,最终抟聚于丹田气海,凝结成丝丝缕缕、如水似雾的真气,缠缠绕绕的,如果能用眼睛看到的话,像是一颗拳头大小的虚淡云球……

正所谓老而有灵,世间万事万物,不论是草木花朵,还是飞禽走兽,虫子鱼儿,只要在漫长的岁月中存留下来,尤其是那些寿逾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存在,基本都会得天地造化,聚灵藏真,拥有成妖的资质。

这棵至少活了两三千年的古红松,就是一棵了不得的宝树,虽说距离成妖还差个十万八千年,但却能够在无意识中汇聚山间灵气,如人类修行者一样纳为己用。

如此,红松所在之处的灵气浓度便远远高于其它地方,说是一块小小的修炼福地也不为过。

原本,这儿是一群金背猩猩的栖息地,林奇在云楼山游荡许久,一眼就看中了这棵宝树,毫不犹豫,催动龙牙剑释放出汹汹剑威,将猩猩群驱走,来了个鸠占鹊巢。

来到荒野,远离文明,在这险恶的丛林之中,从来都是弱肉强食,遵循赤裸裸的丛林法则,这是无可厚非的。

昨日与白猿的那一场激斗,他拼却全力,丹田气海中所积蓄的精纯灵气几乎消耗得一干二净,少说也得勤修半月多才能补充回来。

“呦!”

一声清鸣,一直呆立树顶的鹰隼蓦地振翅,向下一个俯冲,然后仰身飞起。

埋伏许久的小七非但没有发动攻击,反而被吓得落荒而逃,急忙蹿到主人肩上,伸长脖子,看着鹰隼消失在层层叠叠的山岚中。

未久之后,“嘚嘚”的马蹄声传来,一匹大得吓人的卷毛烈马飞奔而过,只听“噫哟”一声,一道白影从马背上掠下,“唰唰唰”凌空翻了三四个筋斗,倏地落到树下,稳稳当当的站在林奇的面前,正是那头白毛妖猿。

“嘿嘿嘿……好娃娃,那些个弯弯绕的话猿爷我也懒得说了,总而言之,快拜我为师吧!”

白猿两手掐着腰,呲嘴一笑,大大咧咧的说道。

“……”

林奇一时失语,愣在当场。

……

第058章 墟极境界

九个多月后,苍苍莽莽、无边无际的苍龙岭,云山雾海掩映下,一座座大山连绵不绝,起伏不定,依稀可见。

“哒哒!哒哒!……”

一座馒头也似的大青山上,一匹雄劲非凡的火红色卷毛大马正往山顶飞冲,阵势极强,一骑堪比一军,沿途尘土飞扬,惊起大片的飞鸟和走兽。

红马背上骑着一个头戴银盔的白毛猴子,身上勒着一根长绳,绳子另一端赫然缚着一个少年,正扯着他上山呢!

“噫嘿嘿嘿……快些!快些!再快些!我的乖徒儿,再不快些的话,你可有苦头吃了!”

白毛猴子咧嘴大笑,冲着马屁股后三丈远处的少年道。

少年拼尽全力往前跑,口喘粗气,汗流浃背,小脸涨得通红,累得直欲吐血。纵然如此,他还感觉到受着被向前拉扯的力道,诚如白毛猴子所言,若是再不快些的话,他可就惨了。

少年不是别人,正是林奇,他的小伙伴珍珑虎小七也在旁边一纵一纵的飞跃,只是一点儿也不似主人这般狼狈不堪,优哉游哉,甚是轻快。又过半年多,这小家伙已长到半大家猫大小,黄花毛皮,鲜亮有光,十分漂亮。

至于那骑马的白毛猴子,则是一头数百岁高龄的妖猿,名字唤作袁无敌,为云楼山大山域仙猿一家一个响当当的存在。因缘际会,袁无敌在九个多月前收林奇为徒,二百多天以来几乎每天都以这样那样的方式折腾得他死去活来。

一口气奔了二十几里,终于,只听一声闷哼,林奇一口气上不来,整个气息一下子就乱了,本就飘忽的脚步顿时失去平衡,一跟头向前栽去。

“麒麟之蹄,踏浪!”

林奇虽惊不慌,敢接运气,使出《无方麒麟步》中的踏浪之步来,双足前探,登天梯也似一步步垂直向上踩,虽说没有跟上马速,却也勉强稳住了身形,在红马的拉扯下趟着继续往山上冲,如同在水浪上滑行。

……

“吁!”

袁无敌御马徐徐降速,摆马住蹄,停在峰顶。

“呦!”

一声清鸣泛响,一只鹰隼从天空飞落,停在袁无敌肩上,是洪荒异禽龙隼,袁无敌叫它小青。

世间生灵,名字里但凡带个“龙”字的,皆非凡物,这只看似娇小的鹰隼,实是了不得的凶禽,世所罕见。

林奇差一点就被拖着上来了,无力的仆倒,然后一翻身仰面向天躺在地上,抚着心口粗声喘息。持续的极速奔跑,简直要了他的命。

半晌后,他喘息稍定,总算缓过气来,袁无敌见状,指着远方云雾笼罩下的悬山峭壁,道:“乖徒儿,你且看看那几个家伙是什么生灵啊?”

林奇翻起身来,举目望去,目光透过薄雾轻云,就见一道黑黢黢犹如铁铸的山岭矗立在远方,高陡的山崖上,有四个长着灰褐色毛皮头顶大角的物事正在攀岩纵跃,啃食石上的嫩草,动作极为灵活,端的是如履平地一般,令人心惊不已。

他看得出神,喉咙一滚,出声说道:“回猿公,那应该是岩羊没错……”

“嘿,乖徒儿,你看仔细了,那可不是普通的岩羊,而是苍龙岭大名鼎鼎的跳山羊……”

袁无敌转着因得了白化病而显白色的眼珠子,捋捋嘴角短短的白须,接着道:“跳山羊是天生的登山健将,成长到一定程度,跳山跃涧都不在话下。怎么样?那些家伙的蹄子比及你的麒麟之蹄,谁更优啊?”

“……”

跳山羊长的是真蹄,林奇的麒麟之蹄是假蹄,乃是一种功法神通,两者风马牛不相及,完全没有可比性。这话问得实在太怪,他哪里答得上来,头脑一动,似乎想到了什么,“猿公带我来这里,难道是要让我向跳山羊学习步法,打磨麒麟步?”

“非也,非也。”

袁无敌摆摆手,道:“跳山羊的蹄子是天生的,麒麟之蹄是武帝创生的,路子从根本上就不同,虽说并非不能借鉴一下,但以你现在的区区修为,想向自然之道取法,还早得很呢!”

“呃……那猿公带我来是?”

“啧啧啧,那些家伙的腱子肉,如果经乖徒儿之手烹调出来,肯定美似龙肉,嚼劲十足……”袁无敌自言自语的轻声道,说着口水差点流出来了。

“喔,那我们今天是要猎杀几头跳山羊了?”林奇恍然,想当然的道。

“噤声!”

袁无敌连忙凑过来,紧张兮兮的道:“好小子,这话可不能乱说!跳山羊是什么存在啊?它们是铁链山川的守护者之一,是绝对禁制猎杀的,尤其在我云楼山大山域,更是如此。”

林奇吓了一跳,他跟了这老猴子近一年,还从没有见过他如此紧张,因为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竟然学会耳语了。

“铁链山川?守护者?”

他记得这两个名称,在麒麟学宫读书时曾学到过,从夏都城逃离时母亲雷炜彤也跟他说过,就连负责把他送到鹿山轻易不说话的徐公都提到过。因为这两个名称所代表的含义是苍龙岭中的禁忌之一,要想在苍龙岭生存下去,就绕不开这个关键。

“那就是传说中的铁链山川么?

林奇噎下一口气,站直了身,瞪大了眼睛看向那条黑色山脉,整个身体莫名变得炙热起来。

苍龙岭腹地,铁链山川和铁链长城所包围的地域,乃是从荒古之世存留下来的一片古地,是神秘的生命禁区,与南方阴影之地一样,为世所共知的十大绝地之一,人称墟极荒原,隐藏着无数不可解的秘密。

“不错,不错,那便是铁链山川,在云楼山地界,多亏有跳山羊驻守着,才避免天铁熊之类的古兽爬出墟极荒原,祸害森林。”袁无敌笑着回道,白毛脸上分明写着不怀好意的表情。

“难不成我们要……”

林奇心上“咯噔”一下,一脸不敢置信的表情。

“不是我们,是你自己一个人。”

袁无敌摇摇头,道:“你小子不是一直嚷嚷着要出山回到人间去吗?可以,为师我答应了,只不过你需先到墟极荒原走上一遭。”

“猿公此言当真?”

追随袁无敌学艺许久,林奇的修为小有所成,人心思动,再也耐不住山野寂寞,出山的请求提过不下十回了,甚至试着逃跑过三次,遗憾都没有成功,想不到今日老猴子居然主动提了出来。

“你当为师是谁?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当然当真!”袁无敌毫不犹豫地道。

“好,我就到这所谓的禁地闯上一回。”林奇几乎没有思量,一口说定。

自从修为有了第一次跃升,模模糊糊达到内视的境界,他越发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生命流逝的速度加快了。如此的话,与其在苍龙岭无奈死去,还不如回到人间,见见该见的人,了却该了却的心愿。

袁无敌暗叹一声,又恢复笑嘻嘻的模样,意味深长的道:“乖徒儿,我丑话可说在前头了,你此行可不是下去走两步就成的,得到为师当年去过的一个地方转一圈才能回来……”

老猴子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黑漆漆的物事,扔给林奇,“这种铁皮水螺只有七星池水域才有,你要到那里亲自捞一只回来,才作得了数。”

林奇拿着手里沉甸甸的东西,入眼细看,的确是一枚鸡子大小的黑色水螺,不负其“铁皮水螺”之名,材质竟真如金铁一般,富有质感。

“还有,这是地图。”

袁无敌又掏出一张破旧的兽皮,扔给林奇。

“地图?……”

兽皮上仅有潦潦草草的几十条线,以及几个粗陋的山水图案,林奇看着这简单得近乎是儿戏的所谓地图,头都要大了。

“墟极荒原作为世间十大绝地之一,绝不是徒有虚名,乃是真正的险恶之地,厉害的凶物是云楼山数十倍之多,为师我亲自走上一趟,都不敢说一定能全身而退,你这一去,真有可能永远留在那里!”

袁无敌扳起圆圆的大脸,肃然道:“你若是后悔了,现在还来得及。毕竟关乎性命安危,这也不算什么丢人的事情。”

林奇摇摇头,淡然道:“猿公不必多说,弟子知道该做什么……”

袁无敌听言,点了点头,咧嘴一笑道:“既然你执意要去那鬼地方玩命,我也没有理由非要拦着,你好自为之吧!”

……

次日天明,光秃秃的铁链黑山下,袁无敌骑马架鹰,静静的看着陡崖上正一步步往上攀登的林奇的身影。

卷毛大红马旁弯腰立着一个比马头高出一倍还多的巨型怪物,浑身黑毛,头顶一对近一丈宽的弯曲巨角,赫然是一头巨大的黑毛跳山羊,竟像人族一样两足而立,口吐人言道:“嘿,我说,尊敬的巡山大王,你们仙猿一族一向跟人类相与为善,怎的让这小家伙去白白送死呢?墟极境界是无法之地,遍布古兽和凶物,以这种程度的修为境界,要不了几天,就要死翘翘了……”

“啰嗦,这个我当然知道!”

袁无敌斥了一声,心中暗叹:“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啊!谁叫他是麒麟一族的末裔呢?要想活下去的话,就不能逃避,需得反其道而行之,去直面死亡。到墟极境界走上一遭,他说不定能激发出武帝的一丝血性出来。万一若是回不来,也只能如此了,要明白啊,按大老爷的说法,他其实早就死了……”

……

第059章 天铁熊

林奇背着长长的骨剑,艰难的往上攀,为了减轻负担,严令小七不得爬到自己身上来,在这高崖绝壁之上,一个不小心就有生命危险,可不是闹着玩的。

不远处,零零落落的数头跳山羊在山壁上纵来跳去,如履平地,争相啃食一种形似地衣的墨绿色小草。这种草是铁链山川绝无仅有的特产,名曰铁链草,究竟是先有山名还是先有草名,人们不得而知。

跳山羊之所以不惧危险和劳苦吃这种几乎没有什么质量的小草,可不是为了填饱肚子,而是因为这种草富含特殊的矿物质,能大大增强羊角和骨头的硬度,使自身变得更加强壮,以抵御天铁熊等强敌的侵害。

山上但凡稍稍有些棱角的地方,跳山羊就能纵跃攀登,蹄腕之强壮,动作之灵巧,着实令人叹服。

以林奇现在的修为和本领,如果有两头以上的跳山羊向他发起攻击,他绝没有丝毫胜算,顷刻间就会被撞下山去。

依靠地利优势,以及自身的天赋本领,跳山羊是铁链山川上当之无愧的王者,无愧于守护者之名。

跳山羊乃至普通的岩羊,与马一样,也被人类驯化过,且不是为了吃肉,而是用于骑乘。一般地方自然很少会用到岩羊,可在一些作为战略要冲的山域,能够飞檐走壁的羊骑兵,乃是极具战斗力的精锐存在。

当然,岩羊无论在体型、骨骼,还是其它各方面,与马差得太远,足以用于人类骑乘的岩羊非常稀少,是以羊骑兵也属于极罕见的珍惜兵种,简直与鹰骑兵有的一比。

或许是龙牙宝剑剑威所在,跳山养明显在避着林奇,不敢靠近,而对于好奇心太重蹿来跳去小七就不那么客气了,好几次冲上来想将之撞个稀烂,幸亏小家伙速度足够快,最擅长的就是逃跑,及时溜到主人身边,每每令这些暴躁的大角羊无功而返。

林奇又气又好笑,但也是无奈,根本管不住这调皮的小家伙,只得加快速度,想尽早翻越绵延十多重的铁链山川,进入墟极荒原。

翻过一座山,又翻过一座山,登临第三座山峰顶,放眼望去,满目依旧是乱石林立的黑色荒山,景色单调,看不到多少绿色。

“嗷!”

蓦地一声长啸,啸声洞穿云雾,在满山遍野飘荡,震撼人心。

林奇停身驻足,循声望去,就见前方斜山上黑雾滚滚,两头黑乎乎的巨物忽然冲上山峰,很快就引来整整七八头跳山羊的围攻。双方甫一照面,立时陷入激战,两相撞击的声音堪比洪钟大吕,阵势大得吓人。

“这就是天铁熊么……”

林奇目力超凡,将那翻土滚尘激烈交锋的场景看得一清二楚,依附在山坡上一动不动,骇然失色。

两巨物目测少说也有两丈多长,身具强壮的四肢,一双前肢相对较短较细,但却长着灵巧的类似人手的爪子,后肢则是两条雄壮的巨腿,加上身后粗长的尾巴,组成三角稳定结构,竟能够竖直站立。

二物除了尾巴与一般的短尾熊类大不相同之外,其它部分也找不到熊的影子。它们的脖子很长,头颅像锥子也似尖而长,鼻孔上翻,双目位于两侧,面孔与猩猩有几分相像,身上长满厚厚的长毛,体重至少在万斤以上,体格之大,比及普通的成年大象都是相差无几,让人望而生畏。

跳山羊头大力猛,长角狰狞,在山崖上纵来跃去,不断的向两头天铁熊撞击。二物浑然不惧,如巨人般稳稳矗立着,不断挥动双爪进行反击,“嗷嗷”吼叫着,一次次将疯狂扑来的跳山羊拍伤拍飞,场面十分惨烈。

不过,任这两个家伙如何强大,此间毕竟是跳山羊的地盘,又有数头跳山羊闻风赶来,其中还有一头体格较大的领头大角羊,一同发起猛烈的围殴,不多时,就成功把二物撞下了山去。

天铁熊皮糙肉厚,骨骼坚韧,一路滚到山谷,居然没有摔死,翻起身来后,灰溜溜结伴爬走了。

反倒是取得胜利的跳山羊一方伤亡惨重,一头被活活打死,数头重伤,轻者也被打断羊角,满头是血。

“吁!”

林奇远远看着哀鸣的跳山羊,唏嘘一声,久久难以自已,心情十分沉重,继续往山下爬去。

这座山过了还有好几座山,才能到那个可怕的地方。

天铁熊是名副其实的凶蛮古兽,强大非常的刃齿虎若是遭遇上这种古兽,恐怕也只有逃跑的份,仅仅挨上一巴掌就有可能丢掉性命。

幸好这种广泛存在于墟极荒原的可怕生物属于纯粹的食草动物,而非掠食者,否则的话,此行必要被其追得满地乱跑,寸步难行了。

当然,不吃肉并不意味着天铁熊非是猛兽,事实上,对于包括人类在内的大多数动物而言,它们乃是极度危险的存在。

古往今来,夏国学界从来没有停止过对墟极境界的探究,根据不少学者的研究和推断,在远古世纪,最近一次的大灾难之前,天铁熊原本是掠食动物,抑或杂食动物。因为世界性的大灾变导致大范围的物种灭绝,从而使得食物锐减,绝少数有幸生还下来的天铁熊为了生存下去,转而以草木为食,渐渐衍变为素食动物。

生灵再次繁盛之后,天铁熊已彻底完成蜕变,不再是掠食动物,但它们的口齿、舌头、四肢、内脏,乃至整个身体构造,还残留着曾为掠食动物的痕迹。

除此之外,天铁熊还继承了掠食动物的凶残性格,固然没有掠食需求,也极富攻击性,脾性比及河马和犀牛还要暴躁数倍。轻易动怒,动辄攻击其他动物,是它们的特征之一。

黑山一重重,满目皆是黑石和怪岩,回望早已看不到云楼山雾气笼罩、绿云扰扰的景致。

一年修行,首次离开仙猿一族的领地,有种特别的情愫涌上心头,说不出,道不明,与当初离开鹿山大为不同。

……

日落时分,阳光被铁链山川上浮动的怪雾遮蔽着,半明不暗的,山麓处提早进入夜晚,林奇总算踏足墟极荒原。

这片土地看似与普通的中部荒野没太大区别,却给他一种分外沉厚的感觉,空气之浓郁,大地的牵引力之重,比及铁链山川更甚。

走在遍布碎石的黑土地上,脚步明显沉重了几分,以他现在的修为,隐约可以察觉得到。

“喵呜……”

小七略显不安,跃到主人肩上,不再下去了。

太阳落山,星月显现,林奇不敢贸然深入这危机四伏的险地,在铁链山上寻了一处较为安全的地方,打算休整一夜,待天亮后再继续赶路不迟。

是夜,天铁熊的吼叫声几乎没有停过,远远近近,高高低低,时不时就有激战的动静传来,对手无一例外是跳山羊。

夜晚的铁链山川比白日间热闹得多,或成双成对,或三五成群的天铁熊总会趁着夜色强冲防线,与守护者跳山羊一族激战。

这一点其实也是林奇选择夜宿山上的原因之一,因为在这种阵仗中往往会有相当厉害的妖羊头领登场作战,而大多妖羊头领都会一个奇妙的绝招,那便是大大有名的“灵羊挂角”。

学会“灵羊挂角”,在实力相当的对决中可立于不败之地,这是武林中颇为有名的一个传说。

江山代有才人出,历史上有幸习得这一式怪招的武者不知凡几,大多都不是无名之辈。因为他们本就非是等闲,借助这门绝技护身,一定程度上,又可比其他人活得更长久,得以建立更多成就,博得更大的名气,当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不过,“灵羊挂角”非心思玲珑、眼力超群的人不能习得,因为此招术出自纯粹的自然妖物,通常是无法向别的武者讨教的,只能通过观看妖羊战斗自行参悟,能否看得出一丝端倪来,能看得多深,全靠个人的造化和悟性。

林奇年幼,哪里知道这等离奇的武林轶闻,是临行前袁无敌提醒了一声,才留了一个心思,想要见识见识。

月黑风高,星空灿烂,对于拥有一双异眼的林奇,正是偷窥的好时候。

他拣了阵势最大的一个战团,急匆匆赶去观战,果不其然,近二十头跳山羊中有一青一黑两头大角羊分外勇猛,带领一众凶羊将三大两小五头天铁熊截在一道平缓的小山梁上,排成一条战线,你进我退,错落有致,“砰砰砰”的巨响声中,把这些巨大的古兽砸得寸步难进,两相焦灼的激斗着,一时难解难分。

天铁熊虽属素食猛兽,但却有无餍之欲,巨大的肚皮好似一个填不满的无底洞,走到哪里,吃到那里,拉到哪里,永远都吃不饱。

墟极荒原辽阔广袤,如无边之海,本也生长着丰富的物产,只是久远以来在天铁族类的糟蹋下变得越来越贫瘠,越来越贫瘠,为了满足无有穷尽的食欲,向丰饶的铁链山川外进发早就成为一种常态。

如果放这几头天铁熊进入苍龙岭,不消两三日,大片森林就会被夷为平地,被啃食一空,危害之大,实难估量。

在夏国建立之前,学界就有言,天铁族类有毁灭世界的力量,放任不管的话,要不了一百年,整个世界都会变成荒原。

这话听起来或许有些耸人听闻,但天铁熊的可畏,由此可见一斑。

一声哀鸣,一头跳山羊被一头成年雄性天铁熊一掌拍飞,撞在大石上,没有再爬起来。

天铁熊雄性比雌性普遍高上一头,体型更大更壮,自是更危险,这头雄的应该这一小群落的头领。

“砰!”

黑色大角羊猛然跃起,撞向巨熊左肩。

巨熊满脸伤疤,一看就知是身经百战的主,绝非善茬,强壮的右膀子像一柄巨大的铡刀,抡圆了向左侧一劈而下。

跳山羊的巨角是其赖以称雄的重器,卷卷曲曲数圈,几乎护住了前半截身躯,既能仗之进攻,亦可用以防身。

巨熊一掌劈下,正劈到巨大的羊角上,黑羊承受不住巨力撞击,在半空中连翻两个跟头,坠落下去。

神奇的是,它是四蹄着地,稳稳站定的,甩甩头颅,依旧一副凶气盎然的模样,丝毫不迟滞,铁蹄扣动,绕到天铁熊前面,后退三四丈,发动又一次猛攻。

“灵羊挂角!灵羊挂角?那便是传说中的灵羊挂角?”

林奇瞠目结舌,眨了眨眸光闪闪的双眼,先是莫名其妙,不可思议,然后则是暗暗纳罕,惊诧,狐疑,难以理解。

他唯一自傲的就是自己能将物象速度变缓的超凡异眼,可方才一刹那间的交锋,毫无疑问是一次“灵羊挂角”的展现,他却丁点门道没看出来。

“乖乖!无怪乎被称为传说般的绝技,也太恍惚了吧?”

林奇咂咂嘴,冲肩头的小七感叹一声,瞪大眼继续看向漫漫星光下影影晃晃的鏖战场面。

“喵呜……”

小老虎懵懂无知,当然不明白主人在说什么,只是歪着脖子随他目光意兴索然的观望着。

一青一黑两头大角妖羊联袂攻击巨熊头领,一头砸过,另一头紧接着补上,间或还有强大的公羊助阵。

任巨熊再是强大,也受不了这等一浪紧随一浪的猛烈攻击,一番车轮大战后,它气力消耗过半,开始连连受到冲撞,稳如山岳的双足变得散乱,被逼得步步后退。

兵法中有言,“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这是妇孺皆知的粗浅道理。作为兽类的跳山羊居然也不含糊,明白此理,只要将熊头领击败,其它四头母熊和小熊便不具威胁性了。

如是,跳山羊对已然力乏的雄熊的攻击越发疯狂,越发激烈,一次次悍不畏死的冲击,看得林奇心惊肉跳,热血激荡。

终于,巨熊一脚踩空,仰面跌倒,肚皮朝天,空门大开。

两头大角羊抓准时机,先后跃起,在半空中像弓一样含着身子蓄劲,像流星般划出一道弯弯的弧线,最后重重的落下,狠狠砸在巨熊的肚子上,狰狞的头颅径直陷进肥厚的肉里。

“嗷呜……”

巨熊口吐黑汁和鲜血,凄厉的惨啸响彻夜空。

天铁熊生来喜欢舔舐铁石,也不知身体是怎样的奇异构造,皮糙肉厚不说,全身上下的骨骼好比一副铁架子,整个身体也如顽铁般坚硬,一般战器轻易无法对其造成有效伤害,更别说跳山羊硬碰硬的冲撞了。

不过,此物也有弱点,就是其永远填不满的大肚皮。

无论雌雄大小,无论两腿直立行走还是四肢着地的爬行,天铁熊的大肚皮一般都会拖行在地上,十分柔软,且没有骨架的保护。对付它们,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将之掀翻,然后猛攻肚子部位。

雄熊被一击重伤,再也不敢逞凶,尾巴一卷,巨大的身躯蜷缩成一团,顺坡向山下滚去。其它天铁熊见状,立时失去斗志,纷纷滚山逃跑,跳山羊得胜。

……

第060章 起风了

大半个晚上没有睡觉,瞪大眼在黑咕隆咚的山上偷窥跳山羊与天铁熊乱战,饶是业已有不俗修为的林奇,也有点吃不消,头昏眼花,精神萎靡,而且还闷闷不乐。

昨夜观摩大大小小六场激战,除了对两种凶物的凶残和强大,尤其是后者,深感震惊之外,他几乎一无所得。什么“灵羊挂角,无迹可寻”,什么“灵羊遁,斜月飞”,根本无有半丝头绪。大半夜耗神耗力的煎熬无所谓,只是沮丧得不行,一直无法释怀。

沮丧归沮丧,但话说回来其实这也在情理之中,“灵羊挂角”这等不世出的神通绝技实非一般人所能掌握,更别说在短短一夜间就看出门道来了……

扪心自问,林奇不得不承认,自己对这双异眼寄予了太多期望,无意识间甚至达到不切实际的地步了。

想一些蕴大才之人,顶着犯禁的压力,冒着生命危险来到铁链山川,一藏匿就是三年五载,夜以继日的观战,尚且不一定有所得。至于资质平平的他,凭着一双偶然变异的眼睛,就妄图想看清一切真相,实属痴人做梦。

远方山影婆娑,东方朝霞升腾,荒野之中看似无路,实则大路朝天,林奇揉揉酸疼的双眼,抖擞精神,负剑西行。

……

看太阳升起的高度,才走不到一个时辰,林奇便遇到一头独行的天铁熊,依体格和性征,以及蹒跚的步伐,瘦弱枯槁的身形,可以判定是一头被驱逐出来的年老雄熊。

天铁熊作为墟极境界大荒野中的素食动物,当然属于群居类。与一般群居类不同的是,它们一般三五成群,至多十几头二十头,群体规模很小,跟狮群差不多。

而且,天铁雄群落内的竞争极为残酷,强壮的雄熊通过挑战会成为新的首领,年老衰弱的雄熊会被抛弃,将要长成的小雄熊则会被放逐……

这头老熊在失去群落保护的情况下,选择来到贫瘠但相对安全的荒原外围生存,实属迫于无奈,因为天铁熊固然强大不假,却也不是无敌的生物,能够猎杀它们的凶物还是有那么几种的。

林奇对这种名副其实的古兽仍然非常陌生,正所谓拣柿子专拣软的捏,既然这么快就遇到一头衰弱的老熊,怎能放过提前研究一番的机会。

他抱着向来不安分的小七,从后方慢慢接近那站起来足有一丈半高的庞然大物,别的暂且不管,先近距离好好观察一番再说。

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家伙老毛发白,枯瘦如柴,作为陆上最巨大的生物之一真不是盖的,若非活生生的爬在不远处,还真让人不敢相信。

十多丈,五六丈……待到三四丈近处,老熊依然无动于衷,兀自啃食着一个不知被推倒多久后居然还一茬茬长出嫩枝的树墩子,啃光了露出地面的部分,就开始刨挖,一边挖一边继续啃……

转到巨兽侧面,林奇观察未久,又试着往前走了几步,终于越过警戒范围,触怒了此物。

老熊抬首回身,发现了正猫腰躲在枯木之后的小小人类,吞下满口的木头渣滓,“嗷”的一声啸,尖牙毕露,双足站立,转身就扑将过来。

“喵嗷!”

一声刺耳的猫叫,林奇扔掉小七,拔腿就跑,跑得那叫一个训练有素,起步速度极快,耳旁风声骤起,“呼”的掀起一道飞尘。

“咚!咚!咚!……”

老熊迈着沉重的步子紧追而来,尘雾腾腾而起,地面径直被踩得微微震颤,明显能感觉得到。

巨兽看起来行动迟缓,跟普通熊类一样笨拙,可胜在体型巨大,双腿极长,步子迈得很大,一步抵得上林奇七八步,追得很急,没追十几步,蓦地一巴掌拍下来,就要把这个胆大妄为的人类活活拍成肉饼。

林奇在苍龙岭生存这么长时间,期间还被老猴子袁无敌以非人的方式训练了整整九个月,日子岂是白混的?他完全有能力在第一时间与巨兽拉开距离,之所以相持着,其实是有意为之,为了观察天铁熊的方方面面,尤其是攻击手段。

眼看一只巨掌拍下,他全身气息贯通,脚扣地面,向一旁猛地滑出半丈多,款款避过这骇人的一击,用眼角余光看着愤怒的巨熊,继续逃跑。

……

半个多时辰后,一个小土坡下,气喘吁吁的林奇回头看着不远处悻悻离去的老天铁熊,总算松了一口气,躺倒在坡上,真个儿是满头大汗,挥汗成雨,如一个落水的小公鸡一般。

“奶奶的,这老家伙怎么回事?怎的这么能跑!”

林奇原以为那老熊并不足虑,自己绝对能掌控局面,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试探出一些必要的信息。谁知那老家伙老而弥坚,紧追许久也不放弃,而且越跑越快,甚至一度口吐黑色烟尘,以奇诡的方式加速到他都甩不开的地步,只得拼力应付。

亏得是他身法敏捷,躲得巧妙,否则还真有可能被一击拍死,若是那样的话,可真就是作死活该了。

不过,老熊毕竟是老了,短暂的加速之后,便迅速萎靡下去,仿佛一下子抽空了九成气力,再也无力攻击,不得不放弃追逐。

回想起那一巴掌一巴掌几乎擦身而过的疯狂拍击,林奇仍心有余悸,把这宝贵经验牢牢记在心里。

“喵呜……”

小七爬到林奇胸前,轻轻一声叫,金色的眼瞳里分明流露出幽怨和不满的神色。

“看我干什么?你跑得那么溜,老熊岂能伤得着你?我又不是傻子,逃命还要抱着沉甸甸的你跑?”林奇翻翻白眼,理直气壮的道。

喘息须臾,微不可查的“沙沙”声传来,没逃过小七的耳朵,就连林奇都清楚的听到。他转头看去,就见一只足有他半个手掌大的沙黄色蝎子正翘着长尾悄悄爬过来,身后留下两行浅浅的爪痕。

不等小七扑到跟前,林奇率先出手,掏出小匕首只是一插,就把这只大得离奇的蝎子挑了起来,拿到眼前细看。

蝎子生命力很强,头被刺穿,还张牙舞爪扭动不止,尤其吓人的弯钩蝎尾在匕首上狠命的扎,“叮叮”有声。

“好肥的蝎子啊!找找看还能不能多抓几只……”林奇双目闪光,看着凑过来的小七道。

因为需要攀岩越岭,除了足量的水,他没有带多少食物,一人一虎已经好久没有吃顿饱餐了,本就肚饥,此番被天铁熊紧追一程,更饿得厉害,眼见有吃的自己个送上门来,当然高兴的很。

而且,临行前袁无敌曾郑重告诫过,以他现有的实力硬闯墟极境界,开始的时候肯定吃不上什么好东西,因为这里根本就没有多少好东西可吃,譬如分布最广的天铁熊之类的食铁生物就吃不得。

所以,在此间根本没有挑食的余地,若是有幸能吃上一顿饱餐的话,就一定不要错过了,吃上一顿算一顿!

把蝎子塞进包里,一人一虎便循着爪印而去,想碰碰运气能否找到向来“盛产”蝎子的沟沟坎坎。

走了没多久,万籁俱寂的戈壁上忽然有了些微的动静,且越来越强,是沉厚的“呼呼”声,好似一头巨大无比的洪荒古兽在呼啸、呜咽。

起风了。

风从东南方而来,黄色的风,不但能感觉得到风吹拂面,还能看到那尚未真正到来的大风的庞大威势,赫然裹挟着海潮般的黄尘滚滚而来。

……

第062章 狞象和咘鸟

夜晚,一座矮小的“天铁熊坟”下,篝火熊熊,却驱不走渗人肌骨的寒气。戈壁上昼夜温差很大,日间热得要死,晚上则冷得要命。

龙牙骨剑插在一旁,在火苗映照下,依稀散发着森白的光,可惜再也起不到在苍龙岭时那等霸道绝伦的威慑力。

“咕咚咚咚……”

火上的铁锅里煮着一锅鲜肉,是林奇和小七齐心协力费了老大劲,好不容易才猎到的一只兔子。

在苍龙岭时,猎狼杀虎,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就是易如反掌的事情,到了这片诡异的古地上,连只兔子都得竭尽所能才能抓到。

当然,那兔子远非一般的兔子可比,个头大上一倍多不说,头上居然长着一根尖锐的短角,且力大如牛,速度极快,拥有不可小视的攻击力。若换作普通猎人的话,别说猎杀兔子了,很有可能被这独角兔反过来弄死。

“咝!”

林奇倒吸一口凉气,怎一个疼字了得。

他光着膀子,往身上密密麻麻数十处伤口上敷药,这全部为铁火蚁所伤,除了一个个深达半寸的咬伤,还有一片片红肿的烫伤,亦可算毒伤。

清洗伤口的时候,他从肉里挑出了三十多只鲜血淋淋的铁火蚁,触目惊心,此时想想,仍觉不寒而栗。

人的血肉之躯远远比不得天铁熊的铜皮铁骨,对上铁火蚁群,不劳其由内而外进行格杀,直接就能吃个精光。

虽说狼狈些,但总算是逃脱了铁火蚁的追杀,以后只要嗅到蚁巢的味道,当然是趁早躲得远远的。

艰险奔波一整日,受伤不说,单单两次逃跑就累得他半死,而墟极荒原之行,这才是第一天。

……

五六日后,林奇一路西行,渐渐走出戈壁,进入一片相对肥沃的草原,终于看到了绿的草、流动的水,以及种类繁杂的生灵。

千奇百怪的生物他早就见得多了,可到了此间,仍旧忍不住感叹“世间之大,无奇不有”,自己的眼界毕竟还很窄。

脊背上长有黑色长毛,头上、颈上各生两角的四角羊;额顶有骨包,两胁生有龙翼骨的龙骨野马;体型之大堪比山虎,无时不刻都在奔跑的奔狼;翼展长达一两丈,连奔狼都敢扑杀的皂雕;巨大、强壮,有实力与天铁熊叫板的红毛狮;四腿奇长,在原野上奔行如风的长腿鳄,等等之类,千奇百怪,皆是苍龙岭中没有的动物……

当然,最常见的,还要属巨型“蛀虫”,天铁熊。

天铁熊的数量或许不多,但绝对是分布最广的生物,到了一些山坳地带,数量还尤其之多。它们属于卵生动物,不分寒暑,会在干燥的土石中产下巨大的铁壳子熊蛋,然后认真孵化,哺育幼熊……

又过七八日,林奇深入草原,所历所见,依旧超出他想象,惊爆他眼球。

在一座稀稀拉拉长着几棵断树的青丘上,他看到了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宏大、最难忘的景色之一。

庞大的兽群,自北向南迁徙,一眼望不到头,一眼望不到尾,浩浩荡荡,好似一条奔腾的大河,数量之多,竟以百万计。

这是一种外貌奇特的生物,体型比马稍小,长有一双朝天弯角,头颅似牛,脖颈似马,后半身似野驴,名字唤作狷牛,但按学者的研究,实则属于一种大型的羊类。

狷牛群不停不歇的往前走,红毛狮、奔狼、土犬、长腿鳄等猛兽游走周遭,肆无忌惮的捕食落单的狷牛。

当涉水过河的时候,场面尤其惨烈,潜伏河中的地狱鳄齐齐出动,凶狠的撕咬,翻滚,河水径直变成了血色。

除此之外,林奇还看到了两种分外可怕的巨型生物,一种是身披粗毛却不长长鼻子的大象,一种是长着双翅却不会飞的大嘴鸟。

二十几头大大小小的无鼻怪象结群而行,像一队重装战车,静静的跟着狷牛群,行动迟缓,比天铁熊快不了多少。

它们与一般大象一样,长着两根长长的象牙,而鼻子似乎和嘴长在了一起,整个嘴巴又大又长,长满尖牙,简直能跟鳄鱼有一比。

狷牛群中时不时有老弱病残之类掉队倒地,其中大多都成了这些长嘴怪象腹中之餐。它们几乎从不主动捕食,只是一路捡食吃,大嘴张合间,轻易就把狷牛吃得干干净净,连骨头都不带吐的。

这种怪象叫作狞象,为墟极境独有的古兽,较为少见,乃是一种食腐者,不过是远古时代存活下来的食腐者。

成年狞象高达近两丈,身强力壮,与天铁熊争斗都可不落下风。现今的食腐者与其相比,根本不能同日而语。

与“中规中矩”的狞象群相比,那些个大约一丈来高的大嘴鸟可就欢腾多了,它们双腿强健,速度比起奔狼只快不慢,乐于直接冲进兽群进行捕杀,一嘴下去,就能咬死一头狷牛。

有的时候,它们甚至会捕杀奔狼或剑齿虎,巨大的嘴巴可轻易咬碎骨头,往往一击必杀,极为凶悍。

那是咘鸟,在墟极境界与狞象齐名的大型猎食者,是恐怖的代名词。

……

凭借过人的目力和近三年来积攒的生存经验,他巧妙避开无法对付的凶物,历经数险,终于穿越草原,来到一片荒烟弥漫的大泽。

“咻!”

一剑刺死一只巴掌大的巨型毒蚊,林奇心中暗自咒骂一声。

湿热的沼泽地蚊蝇滋生,一路行来,他杀掉的飞虫不下千只,就当练剑玩了,对此并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之所以咒骂,是因为他隐约觉察到,那只不知底细的异物又跟来了,就潜伏在不远处的水草下。

进入草泽四天后,他和小七在追猎一条罕见的龙须泥鳅时,意外发现自己竟然一直被一只异物跟随着,明显已经盯了他很久了。

这令他震惊万分,凭借他的目力,以及小七的耳力,能在他们毫无察觉的情况下一路跟踪,不露痕迹,定然是极不凡的妖物,实力比及他只高不低,灵智也远远高于一般野物,绝非善类。

最可怕的是,直到现在,他连潜伏者的模样都没看清,更不知道它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正所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时时处于一只凶物的猎杀范围内,他如何能安心,别说睡觉时睁一只眼,就连白日行路时都警惕万分,随时准备防御。

……

“咕咚咚……”

一片半亩多大长满水草的水潭中心持续冒着水泡,应该是有一个泉眼不假,水质想来应当不错。

林奇走到水边,先盯着水仔细看了一会儿,又用手指蘸了点尝尝,果然能饮,且还含有一丝灵气的样子。

这片沼泽非常之大,举目望不到边,水流丰富密集,可是,能饮用的水却是少之又少,绝大多数都含有异物质,甚至是微小的虫类,堪称毒水。难得遇上一眼清泉,他当然要趁机补充蓄水,当即解下腰间宝葫芦,放进水里。

葫芦还没有装满一半,蓦地,只听“哗啦”一声,一物破水而出,大口张开,直扑林奇面门,动作之巧之快,几乎没有带起一丝水花。

……

第063章 三首虺

“来得好!”

林奇冷哼一声,毫不慌张,一边蹬地后退,一边收起宝葫芦,并顺手抓起身旁龙牙宝剑,一剑刺向那猩红大口。

灵息密布之地,多半都有妖物蛰伏,尤其在这种不见人烟的荒野水泽。

他本就有所准备,水中动静也提早发现,之所以装作恍若无知的模样,不过是想守株待兔,来个反杀。

“刺雨式!”

林奇最拿手的剑式。

妖物来势生猛,迎面冲向这必杀一剑,避无可避,剑锋直刺口中,“噌”一声从后颈穿出。

妖物吃痛,疯狂摆动,甩开骨剑,鲜血喷涌如注。

瘮人的嘶鸣声中,不待他看明这妖物究竟是什么东西,潭面再度破碎,掀起大片的水花,又一物蹿出,同样张着獠牙外露的猩红大口,凶猛的扑到岸上,向他咬过来!

林奇右脚不动,左脚后撤一步,整个身体迅速向后仰,几乎与地面平行,款款避过这可怕的血口。

做出如此大的动作,换做一般武人的话,肯定要失去平衡,直接躺倒在地上,但他并没有失去平衡,两只脚的脚掌如钉子也似牢牢的钉在地上,站得稳稳当当的。

这便是“无方麒麟步”的妙处所在,运起第一层“踩山”,只要身体足够强韧,气息足够浑厚,便能稳如山岳。

就在这时,小七从他领口扑将出去,全身骨头“噼啪”乱响,凌空变大,一口咬住来者脖颈。

“小七!”

自从来到水泽,小七就有些萎靡不振,一直藏在他身上,令他心忧不已,此时突然暴起,总算恢复了几分本色,他自是大喜过望。

他定睛细看,就见袭击自己的妖物原来是两条一模一样的虺蛇,为《异兽录》中有名目的存在。

它们皆有碗口来粗,一身淡绿泛青的鳞片,形似水蟒,只是头顶上长满了三寸多长的尖刺,看上去颇显狰狞。

小七一击而返,守在主人身侧,被其攻击过的虺蛇,脖颈被抓咬得鲜血淋漓,深可见骨,很不好受。

林奇左手往地上一拍,直挺挺立起,后退小半步,一剑从低到高一撩而起,剑锋划过虺蛇的下腹,拉开一条四尺多长的口子,顿时血洒如雨。

不管是有毒还是无毒,蛇肉蛇胆对他都是大补,尤其是这类有妖气的异类蛇,属于罕逢的佳品,既然碰上了,断然不能放过。

“哗!”

本就泛滥的水面狂涌四溢,又有一物破水而出,但并没有像前两者一样直接扑咬过来,而是矗立水中,大口一张,向林奇喷出一口绿油油的毒雾。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林奇虽惊不慌,猛提一口气,嘴巴一鼓,喷出一股凌烈的狂风,将扑面而来的毒雾扫荡一空。

对于习得“呼风之术”的他来说,这种喷烟吐雾的招式完全不管用。

“奇怪……”

林奇心中又惊又奇,因为来者又是一条虺蛇,而据他所知,但凡虺类,皆为独居的灵种,至多也就一雌一雄,绝不会有三条成年虺同处一巢的说法。

这第三条虺蛇更为粗壮,妖气也更重,头顶毒刺更多更长,一根根林立成棘,众心捧月也似围拢着一根锥形的长角,少说也该是三四百年的老虺了,竟有几分快要化蛟的迹象。

按《异兽录》中的说法,虺类可算是龙的近亲,血统纯正的虺,苦修上五百年,可化蛟,再修千年,可变龙,端的不是凡物。

虺蛇愤怒非常,一击未得逞,狂嘶一声,蛇腹鼓胀起来,形成一个圆球,迅速往上滑动,猛地吐出一颗椰果大的青色水球,砸向林奇。

“好妖怪!”

林奇见虺蛇道行不浅,赫然使出了一门神通,不敢大意,运起“麒麟步”,急急躲避。

“轰!”

青色水球砸到地上,瞬间爆开,炸出一个直径三尺多的深坑,毒液洒了一坑,腐蚀着土壤“嗤嗤”作响,让人发毛。

“轰!轰!轰!……”

虺蛇疯狂施术,林奇连连躲避,转眼水岸就被炸得坑坑洼洼,几乎没有平处了。

另外两条虺蛇在水中蛰伏须臾后,居然又露出头来。作为妖物,生命力果然非同一般的强,它们同样朝林奇喷吐水球,不过威力要小上数倍。

三条虺蛇占据地利优势,可随时没入水中吞水补充,一颗颗水球连珠箭一般袭来,令林奇落尽下风,苦不堪言。

林奇双手握剑,灵气经手灌入剑身,剑上气机薄发,释放出凝实的无形剑罡,端的威烈霸道。

“拂剑式!”

一剑挥过,罡气如潮水涌荡,三颗水球被直接拨开,落到一丈多远处,炸起如雨的泥尘。

他在躲避攻击的时候并没有闲着,经过多次试探,早就发现虺蛇所吐水球只有沾到实物上时才会爆炸,受到罡气冲击,却是不会被触动。

如此,用“拂剑式”应对,再合适不过。

使用神通术法,消耗极大,三条虺蛇也不例外,一通猛攻之后,皆有些力乏,难以为继。

然而,它们把水岸炸了个稀巴烂,结果发现林奇居然毫发无伤,看上去颇有些气急败坏的样子。

神通不行,便直接进行攻击,三条虺蛇不约而同,出水上岸!

“好家伙!”

待三条虺蛇现出全身时,林奇才惊讶的发现,它们哪里是三条,明明是一条,乃是一条一身三首的变异虺蛇。

虺蛇或许并不十分罕见,可三首虺蛇真是名副其实的奇物,数百年难得一遇,这般怪胎模样,也消解了他之前的疑问。

虺蛇与普通蟒蛇还有一个显著区别,那就是它们腹下长有四条步足,行动起来比扭动身子在地上游走的普通蛇类要快得多。

这三首虺大跨步奔上岸来,整个儿妖气昂然,凶性十足,一副非要将之杀死才罢休的模样。

两边虺首都受了伤,血流不停,精神不振。中间大虺首毫无疑问是主宰者,三两步扑到跟前,居高临下,率先朝林奇狠狠撞来。

林奇虽说是一位弓箭手,可也绝不怕近身搏杀,他身怀宝剑,正好可以靠快剑格杀强敌,有何惧?

款款避开大虺首,左边小虺首果然趁机袭来,他旋身一转,一记“斩雨式”顺势劈过,蛇颈七寸被划开一道深深的口子,鲜血喷溅。虺首被一击伤到要命的地方,疼痛难忍,缩回去再也不敢往外探了。

三首虺一身三首,本是一体,疼痛是共担的,大虺首愤怒至极,口喷毒雾,再度扑将过来。

林奇依旧是灵巧闪避,然后回身一剑,剑路刁钻毒辣,直刺大虺首眼目。

然而,就在这精准一刺马上就要得手之时,剑锋忽然停滞下来,竟被大虺首头顶尖角散发出的一圈绿油油的光波所阻挡,分毫前进不得。

林奇万没想到,三首虺还有这般手段,心上“咯噔”一下,惊得脸色煞白。

“嗡嗡嗡嗡……”

绿光波动,龙牙宝剑剧烈颤抖,进进不得,拔拔不出,林奇虎口吃痛,连剑柄都持握不稳。

下一刻,大虺首猛然发力,布满尖刺的头颅重重砸下,他哪敢正面相抗,拼力拔出骨剑,借势往后一纵,勉力避开。

三首虺紧追而来,顶着其淡无比的光波再一头砸下,他躲得稍慢了些,被绿光刷到胸口,直如受了铁锤重击,心肺齐震,喷出一口血来,差点摔倒。

“不要过来!”

林奇大吼一声。

这话当然不是对杀气腾腾的三首虺说的,而是对一直躲在远处正想跑过来解救他的小七。

“嗡鸣!”

一声慑人心魄的剑鸣清音泛开,林奇一把从腰间扯出一柄剑来,毫无花哨,只是向上那么一撩,一线红光闪烁,绿色光波如纸糊一般,被一剑劈开,大虺首的血口也被割出一道半尺多长的口子。

看着林奇手中薄如蝉翼、血光潋滟的金红色长剑,嘴巴几乎被劈成两半的三首虺第一次露出惊惧的神情,毫不犹豫,转身扑入水潭,逃走了。

拭去唇角血迹,将血红妖剑收回腰间所缠的金色蛇皮中,林奇苦笑一声,没料到自己竟会被逼到抽出妖剑的地步,且还受了不轻的内伤。

三首虺固然强大,若论修为,比他要高上太多,可从始至终,他步步为营,一直都牢牢掌控着局面,不给其丝毫机会。

其实,相比于眼前的妖蛇,林奇多半注意力都放在那只潜伏着的神秘凶物上,只怕它冷不丁出来偷袭。

更有甚者,他还存着借机诱敌的心思,想把那潜伏者引出来,趁早处理掉,免得夜长梦多,在更紧急的险境中遭了它的毒手。

只是,他严重低估了三首虺的厉害,不但没诱出潜伏者,还把雪藏的杀手锏给暴露出来了,不能不说是大意之失……

“喵呜……”

小七走到主人跟前,皮毛骨头徐徐收缩,变成松鼠大小。

林奇把小家伙轻轻抓起来,放进怀里,任其抓着皮肉爬到自己肩窝里。

缩骨猫如果能随心所欲的变大变小,就说明其所有骨骼肌肉都是完好的,没有受太重的外伤。

小七萎靡不振,肯定出了什么问题,既然不是外伤,那十有八九便是内伤。但一人一虎形影不离,他从没有让它受过伤,又何来内伤之说呢?

想来想去,有一个解释可能合理一点,这水泽毒瘴遍地,小七或许是吸入了过量的瘴气才导致不适的,过段时日,应该能好转过来。

毕竟,世上人人都知猫有九命,命格极硬,而缩骨猫又是猫中之虎,绝不可能轻易死掉的。

强敌被击退,神秘凶物还是隐伏不出,受伤不轻的他最应做的事情当然是寻找一处安全之所调理伤患,再做打算。

然后,林奇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走到潭边,把宝葫芦灌得满满的,又等大约半刻钟后,脱去衣物,向水底潜去了。

不久后,他破水而出,一步步爬上岸来,身后赫然拖着不久前刚刚逃走的三首虺的尸身。

……

第064章 墟极山

雾气沉沉的草泽中,一道青烟袅袅升起。在此湿润多雨的地方,烟火绝对是十分罕见的景象。

“喵呜……”

嗅到铁锅里逸散出来的浓香,小七精神为之一振,探出头来好奇的打量这以前从没有吃过的美味,馋涎欲滴。

林奇抚抚小家伙的脑袋,淡淡一笑,“你乖乖的,就别想着吃这虺蛇肉了,它中了那妖剑的毒,只有我才能吃。呶!小锅里还有一整只小仙鹤,一点儿也不必虺蛇差,是专门为你准备的。”

小七很快就对食物失去了兴趣,舔舔爪子,揉揉眼睛,意兴阑珊的缩回主人的肩头,“呼噜呼噜”接着打瞌睡。

“唉。”

林奇往火里添上几根柴,盘坐火前,两手掐印,五心朝天,气运周身,专心疗伤不提。

三首虺之所以成了他锅中之肉,倒并非他下水将之绝杀的,而是费了些气力,直接捞上来的。

原来,那柄得自鹿山蛇谷中的妖剑天生附带毒素,别说寻常猛兽了,就算极厉害的妖物挨上一下,只要见血,就断无活下来的可能,片刻内必死无疑。

当年,他从乌金石中拔出妖剑,竟被剑柄咬住手心,以诡异之法扯走了许多了精血,导致人与剑气血相通,妖剑意外将他认了主。

如此,剑上的毒对其他生灵来说是见血封喉的绝毒,对他而言,则仿若寻常。

……

墟极境怪异非常,昼夜、气候、季节等,无法以一般常识去理解,尤其在这较深处的大草泽中,时常乌云沉沉,阴雨绵绵,晨昏难明,有时连续三四天见不着太阳都属正常之事,根本把不准时间。

不知过了五六日,还是七八日,林奇终于把整条三首虺连同珍贵的蛇胆熬成美味的蛇羹,吃了个精光,同时伤也养得差不多了。

三首虺是道行不浅的妖物,一身血肉乃是花钱都不一定买得来的好东西,丢了绝对是暴殄天物,可吃进肚里似乎也不太好受,搞得他好像吃了传说中的“狂药”一般,气血沸腾,全身灼热如炙,精神异常兴奋,难以自已,不得不再花时间炼气消解。

若是在这个时候遇上一头天铁熊,他真有心去斗上一斗,借之降火气还是其次,通过激斗释放太过充裕的灵气,绝对有益无害。

不过,事与愿违的是,在这辽阔的大草泽中几乎看不到天铁熊的踪影。

这倒也难怪,包括天铁熊、狞象、咘鸟等巨兽在内,绝大多数重型生物在此间几乎无法生存,因为它们一个不小心就会深陷淤泥之中,死于非命。

既然没有对手值得让他拼力一战,他便退而求其次,开始静心修炼。经过老猴子袁无敌九个月悉心调教,他的修为已然扎扎实实迈到武者的第一个门槛上,数次冲击都未跨越,如今厚积薄发,至少有三四成希望成功。

至于那只神秘凶物,依旧隐匿不出,所以他也不敢再去招惹什么妖物。一条三首虺已经让他吃过一次大亏,若是再有闪失的话,后果或许就不是受伤这么简单了。

……

灰云沉沉,有微雨播洒,雨水落至草泽上方,即化为浓浓的水汽,行走其间,衣衫全部湿透。

天空中,一只白鹤“呦呦”尖鸣,剧烈的挣扎着,细长的脖子被一头比之小上十倍不止的猎隼钳住,颈项被啄得血肉模糊,终于坚持不住,坠落下来。

大草泽内鱼虫极多,是鸟类的天堂,类似的“空战”时有所见。

……

一条近两丈长的庞然大物爬出水坑,四腿迈动,动作凌厉,追击一只被它咬伤脖子的麂子。

这是一条成年长腿鳄,这些家伙在草泽中行动如常,水里陆上皆可去得,是此间最难缠的猎食者之一,除却像三首虺那等小有修为、占据灵地的妖物,它们足可称之为这里的王者。

……

依照老猴子给的地图,只需在草泽尽头处寻到两条交汇的河流,距离栖息着铁水螺的目的地便不远了。

多日以来,他把全部精力都放在赶路上,尽量不去招惹那些个厉害的家伙,相信一两日之内就能寻到至少一条河流。

神秘凶物能力超凡,陆上,水里,乃至土里,皆可隐藏游弋,游刃有余,虽说看不见其踪影,可时不时就能隐约感觉到它在周遭徘徊,有时候甚至会有明显的异动。

此物不除,恰如芒刺在背,令他一刻也不得放松。它既然如此执着,必有所图,这么长时间内一直蛰伏着,不久的将来,一旦有机可乘,肯定会暴起伤人。

从某种意义上讲,防备此物的袭杀,是他现在面临的最大挑战,若是真到了那个时候,说不得就需用上老猴子送给他的保命符了……

一日又一日的赶路,湿地渐渐变得干燥,这表明他快要走出草泽了。

这一日,除了暗地里防备着凶物袭击,他心无旁骛的赶路,步履生风,走的很是轻快。

忽然,云层裂开,透入一道道金濛濛的阳光,照在他沾满露水的身上,久违的温暖的感觉,把整个身体都穿透了。

郁结数日的云层继续开裂,越来越碎,越来越碎,最终变成一朵朵飘飘散散的白色轻云,天,总算放晴了。

天气转好,林奇略显阴郁的心情也好转了许多,大为享受阳光的照耀,还把小七取出来扛在肩头,和他一同享受。

蓦地,他眼前显现出奇怪的既视感,头脑中亦突兀的映出一副深远、宏大的壮丽画面。

“奶奶的,坏了!”

林奇神色大变,脚步一顿,猛地抬头,视线透过层层白云,只见遥远的西南方赫然有一座巨山矗立着,山麓淹没在如海的雾气中,山顶刺破层云直入高天,只有山腰模糊可见,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像一堵无比庞大的巨墙,横亘在天之下地之上,隔断大地。

那山之高大,远超他的想象之外,巍巍峨峨,好似擎天巨柱,明明远在天边,却给人一种近在眼前的错觉。

“墟极山!墟极山……老猴子没有吹牛,果真一座极天之高的大山……”

林奇口中喃喃自语着,不敢贪看这无比壮丽的山景,毫不犹豫,朝反方向退去。

临行之前,老猴子曾郑重警告过他,墟极荒原是随时能致人死地的险境,而在这危机四伏的荒原中,还有一片险地中的险地存在,那便是墟极山,风水学中被称为“断龙天柱”的大凶之地。

此山绝不可轻易靠近,对他而言,更需望而止步,但凡能远远瞧见墟极山山影的地方,就绝不可迁延停留。

……

次日,在一片稀稀拉拉、枯朽衰败的柏树林中,林奇靠在一棵树上,看着手中潦草的羊皮图苦笑不已。按图索骥,他的确找到了几条河流,可无一例外都是干河道,至多也就在低洼处汪着几片水。

如此一来,寻找交汇的河流,然后溯流而上寻找铁水螺栖息地的基本路线,便成了一个笑话了。

“该死的老猴子,不知道是几百年前来这里画的这张破图,还叮嘱我一定要按图寻找,真是害死人不偿命啊……”

他把羊皮塞进包里,又顺手取出一个珊瑚也似的物件,却是被他诛杀的那条三首虺的头骨,属于中间的大虺首。

但凡妖物,只要有一定修为,必然一身是宝。那三首虺身上最珍贵的宝物不是它的蛇胆,更不是蛇肉或蛇皮,而是那根在密密麻麻的毒刺中鹤立鸡群的独角。

当初与三首虺搏杀之时,独角上绿光一闪,居然能释放出罕见的空间禁锢能力,不管用以攻击还是防守,都具有令人咋舌的强大威力。

他抓住头骨下方连带着的颈骨,暗自运气,就按使剑的窍诀往里灌入大量灵力,听得一声轻响,独角上亮起微不可查的绿色光晕,一股弱弱的空间之力散发开来,多少有些效果。

自从得到此物,多日以来,一有闲工夫他就拿出来把玩,尝试催发其中蕴含的奇异能量。从一开始的无有效果,到如今这般程度,独角的功能已被他渐渐挖掘出来,相信有一天一定能开发出更加强大的能力。

试想一下,将这件头骨当成一面强有力的盾牌,攻防兼备,绝对可以算是一件不错的钝击战器。

前番冲击修为瓶颈,结果还是以失败告终,意外发现此物的妙用,实在是大大的意外之喜,把他失败的苦闷一股脑儿全部冲走了。

“嗯?”

头顶上方有异动,虽是一缕浮光掠影,也没逃过他的利眼。

“嗖!”

张弓搭箭,朝天仰射,羽箭飞掠而出。

整个动作一气呵成,毫无半点迟滞感,快得离谱。

一物中箭,缀着一根丝线徐徐坠落,原来是一只足有面盆大小的巨型蜘蛛,獠牙毕露,八眼八足,一身黑色刚毛,外貌着实狰狞。

“叽叽叽”的虫鸣声传来,并伴以“沙沙”树叶声,更多大大小小的蜘蛛从头顶争相跃下,仿佛下起了一场“蜘蛛雨”,可怕的场面令人遍体发寒,汗毛直立。

“原来闯进树蛛的巢穴了,怪不得柏香味下隐藏着一股腥臭味……”

林奇不敢托大,背起行囊,匆匆逃跑。

……

第065章 七星池

四天后,功夫不负有心人,林奇终于找到一条水流湍急的小河,虽说与羊皮地图上所标注的严重不相符,他也满心欢喜,毕竟那地图实在太不靠谱了,只可参考,不可全信。

……

“噌!”

林奇双手持剑,用足力气,向下狠狠一刺,骨剑插进巨鳄的脑壳,径直洞穿,将之活活钉在地上。

杀猪也似的惨叫震耳欲聋,他猛地一发力,一股凶烈的剑气瞬间散开,只听“噗”的一声闷响,巨鳄口鼻喷血,不再动弹,彻底死绝了。

他对鳄鱼一点也不感兴趣,也怪此物活该倒霉,不太开眼,非要与正在探查河底的他作难,只好出手将之杀掉。

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里,被比自己厉害的家伙追得满地乱跑没什么好丢人的,被弱者欺凌,可就令人恼火了。

走下鳄鱼背,他并没有马上拔出紧紧嵌入鳄鱼头骨的龙牙宝剑。此剑乃是妖剑中的妖剑,嗜血如命,每隔一段时间就需拿鲜血喂养,近来他一直忙于赶路,剑中时常有龙吟也似的怪声传出,简直像是在抗议,此番正好让它吃个饱。

噬血之剑,属邪魔之物,世所罕见,林奇虽为剑主,也不敢确定任其这般成长下去到底是福是祸,只是跟着感觉走而已。

毕竟,他仗此剑横行苍龙岭,受了它太多太多的恩惠,怎么能忘恩负义,反而亏待了人家呢?

水螺一般生活在小溪、湖塘、沼泽之中,能在河中栖息的很少,但这条河中就有好几种大型水螺,不过并非他要找的铁皮水螺,还需得到上游去寻。

不过,在走之前,他还要做一件相当重要的事情。

小七最喜吃水族,如今又是好不容易找到的这条河,他心情大好,于是趁着歇脚休息的功夫,拿出自制的小钓竿,在河边钓起了鱼。

他的钓功实在不怎么样,奈何河中鱼儿实在太多了,争相咬钩,一愣神便扯出一条来,因为个头太小,被他扔回水里,换大钩继续钓。

不知不觉间,一个时辰过去,多日赶路积攒的疲累之气渐渐释放出来,钓了五六条大鱼的林奇居然纳头打起了盹,任鱼儿咬钩,也懒得去管。

“奶奶的,还不行动么?真能沉得住气啊!”

然而,林奇眼睛虽然闭着,心里其实跟明镜似的,暗暗留神周遭一切蛛丝马迹的变化,尤其是那条鳄鱼所在。

原来,他此举并非是在钓鱼,而是在钓那只阴魂不散的凶物呢!

……

“动了!”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林奇终于等来了他热切盼望着的动静,如果没有听错,应该是从鳄鱼尸体那边传来的。

他忍着没有动,耐着性子继续等,要等到确定无疑,他才会放心。

“咯吱吱吱……”

不会错,这是龙牙宝剑被拽动的声音。

林奇当机立断,一个后空翻,急冲到鳄鱼跟前,早已从腰间扯出那赤红之剑,“嗡鸣”一声,依着龙牙宝剑斩过鳄鱼头颅,下一瞬,又依着骨剑另一边一剑斩下。

斩完这两剑,他还不放心,索性连斩数十剑,把鳄鱼剁成一小截一小截,一边小心警惕着,一边伸手抓向骨剑。

一股微弱但沉厚的气息自骨剑上轰然散发开来,早就被侵蚀得如同渣滓的鳄鱼头骨“嘭”的爆开,露出还有小半截插进土中的剑身。

巨鳄头大力猛,怎么可能被轻易钉在地上,林奇是用了《披雨剑法》中最为精深的后三式中的第一式“山雨式”,才做到的。

使用此剑式御剑,可持剑若山,举重若轻,挥动宝剑如同挥动山岳江河,威力之巨大,不可想象。

以林奇现有的修为,当然无法使出那等几乎通神的剑术,他不过是投机取巧,捻了个“山雨式”的剑诀,然后以超过一半的灵力为代价,把龙牙宝剑镇在了地上,就像栽了一座小山一般,没有个万来斤的气力,分毫也拔之不动。

他撤了法诀后,残余不多的“剑山”之力尽数消散掉,宝剑便恢复如常了。

拔起剑来,但看上面五六道浅浅的印痕,证明宝剑确实被挪动了一点,如果他再耽误些时间,真有可能被那凶物在眼皮子底下盗走。

“奶奶的,果然是想夺我的剑么?”

林奇长出一口气,把宝剑收回背上皮囊,这是他睡觉时都要抱着的宝贝,万一要是丢了,简直等同于要了他的命。

杀鳄鱼,以“山雨式”镇剑在地,假装垂钓,乃至打瞌睡,这一系列的举动是他临时起意设的一个小局,目的并非奢望着将神秘凶物引出来一举格杀,而是想确定它的目的而已。

被追踪的许长时间以来,他已大体摸清神秘凶物出动的规律,发现它每一次做出较为明显的举动,差不多都与自己使用龙牙剑有关。

于是乎,他自然而然的想到,凶物的目的很有可能不在于他,而是为了这柄来历非凡的绝世宝剑。此番小小一试,证明他的猜测是对的。

自从得此剑到现在,快有五年了,整整五年间,人不离剑,剑不离人,这剑始终支撑着他的生命,支撑着他的生存,早已超越了剑的范畴,如小七一般,乃是他所珍视的伙伴,怎能允许被夺走?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既然确定了神秘凶物的目标,他便能对症下药,想辙对付了。

他没有立即离开,撸起袖子,在巨鳄的碎肉中小心翼翼的摸索起来。

神秘凶物逃走了不假,但以妖剑之锋利,留下点什么东西也说不定。这种肮脏血腥的活他做过太多,习以为常,完全不在意。

或许是运气使然,他果然在碎肉中找到了一些不属于鳄鱼的异物,乃是一小撮青白相间的毛,十有八九是神秘凶物尾上之毛。

这撮毛刚硬锋利,拿得不好足以割破手指,比及箭猪的箭毛还要强韧百倍,难以推测属于何种妖物。

……

经过这一场不照面的交锋,神秘凶物的行动变得更加诡异起来,恍惚莫测,无迹可寻。林奇表面看似不甚在意,暗地里则加强戒备,万万不敢大意。

一路溯流而上,他遇鳄斩鳄,遇蟒杀蟒,树蛛来追便用弓箭招呼,狮子奔狼之类更不在话下,至于太棘手的存在,当然乖乖绕道避开,抑或逃之夭夭。

就这般,他走走停停,辗转三两日,通过一座险恶的“一线天”峡谷,一切忽然变得豁然开朗,仿佛从黑暗之地经过长长的隧道,来到了一个世外桃源。

他看到崇山峻岭之中,一片波光粼粼的小湖被四方青翠围拢簇拥着,疑似羊皮地图中所标识的七连湖之一,也就是老猴子曾提到过的七星池。

日头斜落三分,小湖上雾气濛濛,霞光熠熠,恰似一颗掉落凡尘的星星,真个儿美丽无方,实在不像墟极境这等古老、荒凉、厚重之地应有的景色,竟完全没有遭受过天铁熊的破坏,着实难得。

林奇对风水堪舆之术不甚了了,但闯荡山野这么久,眼力界是练出来了,一看就知此湖泊乃是一处聚灵藏真的福地,肯定有十分厉害的妖物蛰伏,不然的话,早被天铁熊给毁掉了。

“可恶的老猴子,怪不得叫我来这里找什么劳什子铁皮水螺,果然没安好心……”

林奇暗骂一声,当然没敢直接入水寻找,绕着水湖鬼鬼祟祟转了一圈,没发现蹊跷之处,才拣了最安全的地方,试着下水了。

……

第066章 蚁怪

湖中果然有铁皮水螺,全部附着在湖底,有的徐徐蠕动,啃食水草,有的静静俯卧着,似乎早就死掉了。

“得手了!”

林奇瞅准一个死的,抓到手便往上浮去。

手里攥着沉甸甸的铁皮壳子,还没有走上岸,他就觉得手感不太对劲,低头仔细一瞧,慌忙将之抛到岸上。

“铁火蚁?怎么可能!”

林奇三步并作两步跑上岸,真真切切看到那水螺铁壳子里有数以百计的虫子爬出来,确定是铁火蚁不假,只不过比普通铁火蚁大上一圈,背上还贴着四片薄翅,居然都是雄蚁。

对这种可怕的凶虫他已十分熟悉,绝不会认错,可他万万没有想到,铁火蚁居然还能在水里生存……

在他看来,这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情,铁火蚁的身体密度极大,在水中根本无法浮起,更别说它们捕食绝大程度上都靠口吐炽烈液体得逞,与水是相克的关系,水里可以说是它们的死地。

然而,此时此刻,眼睁睁看着这些他亲手从湖底捞上来的铁火蚁,他又如何反驳自己的眼睛呢?

就在他愣神之际,每只铁火蚁身上都冒起了白气,竟以自身散发出的热量烤干了双翅,不约而同的飞起,聚集在一起,朝他扑将过来。

林奇眼神冷冽,冷哼一声,朝这不知死活的飞蚁群打出一记朴实无华的直拳,麒麟之蹄!

“轰!”

一股刚烈的拳劲猛然爆开,飞蚁群立时被打得分崩离析,半数被直接击碎,半数掉落地上。

“……”

下一刻,林奇转过身,顿时瞳孔紧缩,目瞪口呆,看到了更可怕的事情,只见不计其数的蚁虫爬上岸,个个身体红热,使得岸上蒸汽腾腾,连成一片,场面极为壮观,极为可怖。

飞蚁拍翅的声音小到连小七都听不见,这会儿无数飞蚁一同展翅飞起,绵密尖利的声音如风扑来,令人脊背发凉。

“奶奶的!”

林奇惊愕非常,脸都绿了,咒骂一声,抄起所有家伙事,包括那个铁皮水螺,撒腿便跑。

乌泱泱的飞蚁很快结成一片虫云,并不急着追赶,熙熙攘攘的聚拢、分离,转眼间变化成一头巨禽模样,双翅扇动,裹挟着狂风汹汹而来。

“好家伙,成精了么?怪不得这好端端一片福地没什么生灵,妖兽也不见一个,原来都被蚂蚁给吃掉了……”

林奇回头望了一眼,眼珠子差点没迸出眼眶,骇得灵魂都似颤了一下,难以相信世上还有这等凶虫。

铁火蚁与天铁熊、狞象、咘鸟、奔狼等一样,是从远古时代的大破灭中存活下来的古种,虽然十分强大,但却比不得珍珑虎、酿酒猿、三首虺之类的灵种,完全不懂得吸纳天地灵气、日月精华的法门,天生没有成妖的资质。

而这些清一色的雄蚁,飞天遁水也就罢了,居然还懂得神奇的变化之术,百分之百是已经成妖的角色。

一片暗影投下,飞蚁群飞临林奇头顶,数以百万计的飞蚁齐齐张口喷吐,炽烈的溶液如雨洒下。树木、花草等沾到溶液,刹那间就被溶解成焦灰,至于土地、石块等较硬的物质,也被灼烧得“嗤嗤”作响,直冒白烟,留下一个个密集的孔窍。

暗影一路所经之地,犹如突然陷入炼狱之中,恐怖的场面令人毛骨悚然。

“嗡!”

林奇取出虺蛇头骨,高举头顶,往其中灌入灵力,凝实的空间之力像雨伞一样遮在头顶,避免自己被溶液侵蚀到。

这新得的便宜宝贝,实在不乏妙用。

“去峡谷!”

他当机立断,顺着来路奔去,速度堪比战马。

飞蚁群飞遁能力超群,在空中占据绝对优势,到了狭窄之地,行动便会大受限制,届时再与之计较不迟。反正单纯逃跑是逃不掉的,既然被这凶虫给盯上了,就免不了一场恶战。

记得刚进入墟极荒原时,他就与铁火蚁有过一战,之后一路躲着蚁巢蚁穴,时不时的,仍免不了被追赶,直到没有天铁熊出没的大草泽上才安生下来,对这种凶虫的可怕记忆犹新,深深明白它们是绝不会轻易放弃猎物的。

“一线天”就在眼前,林奇毫不犹豫,一头扎进去。飞蚁群紧紧尾随,沿途扎根于峭壁的树木摧枯拉朽般尽皆被毁成齑粉,丝毫无法阻挡它们的行进。

“就是这儿了!”

眼见不远处容不得一架马车的狭小处,林奇忽然加速,连踏二十多步,猛地纵跃而起,凌空转身,两脚各踩定一边绝壁,停下来面朝那乱纷纷拥挤进来的飞蚁群。

他横跨“一线天”,胯下水流奔腾,直面来势凶猛的飞蚁群,竟要做那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壮举。

“此番凶险,不得不靠你了!”

他既没拔背后骨剑,也没抽腰上妖剑,而是从怀中贴身之处摸出一个巴掌大小、精致无比的赤红色玉盒来,捧在手心里,温热的暖意自盒上散发开来。

打开盒盖,里面盛着的乃是一颗红似朱砂的枣子,隐隐有光霞绽放,一看就知不是凡品。

万分小心的捻起枣子,轻轻吹上一口气,枣子一端的尖尖上居然凭空升起了一朵银色的火苗,银光灼灼,煞是惹眼。

林奇猛吸一口气,丹田气海如热汤在沸腾,辛苦熬炼的灵气像流水一般被全部调运出来,随着那鼓起的嘴巴一张,瞬时喷薄而出。

“哗!”

转化为风的灵气方一吹过银色火苗,即化为一道怵目的银色火舌,一开始仅有杯口来粗,再然后变为水桶粗,及到与飞蚁群相撞时,已然扩散为一道巨大的银色火浪,连“一线天”都容纳不下,潮水也似倾泻而过,一下子将整个虫群全部吞噬掉了。

下一刻,火焰化为乌有,昙花一现的璀璨、凶烈,让人产生恍惚之感,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

刚才还凶气慑人的飞蚁群,此时大多已化为灰烬,侥幸残存下来的少数也被烧掉翅膀,撒落水中。两旁石壁上草木尽毁,变成光秃秃的焦黑色,方才一瞬间释放的火焰温度之高,可见一斑。

“噗通!”

林奇支持不住,跌进了水里,入水一刹那,妖剑便即出鞘,神经绷得紧紧的,不但没有为强敌已除而懈怠,反而更加警惕。

谨慎的游过“一线天”,他气喘吁吁,提剑走出水,摸摸怀中玉盒还在,不禁长吐一口气。

那盒子是用整块万年火玉精雕细琢而成,为历经数千年的古物,来历不小,本身就是一个可遇而不可求的宝贝,可与盒中的枣子相比,却直如粪土一般。

老猴子把此物送与他时,曾大肆吹嘘,说这枣子乃是正正经经的仙家之物,名字叫做火枣,是从斗霄山的仙树上摘下来的,总共也没有几颗,凡人吃了能洗髓伐毛,蜕去凡胎,成就长生不老之体。妖精或真人吃了,可修为大进,甚至霞举飞升都说不定。

老猴子说得或许夸张了些,但这火枣也足可称之为价值连城的珍物了,可与枣中所藏的银色火苗相较,又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同样差了十万八千里。

原来,那朵银色火苗珍贵无比,乃是从斗霄山五件镇山之宝之一的“银凰焰”上分下来的一小缕。

至于所谓的“银凰焰”,传说是数千年前的绝世人物,世称斗霄帝君的袁斗儿遨游世间时,从天上一颗死星的星核里采来的,有焚山煮海的神威,非人间之物。

银色火苗虽说只是“银凰焰”上分出来的一小缕,但只要修为足够,利用得当,威力之大,堪比上品地级战器。

一下子透支太多灵气,就连关系根骨的真元都扯出了一丝,林奇大大吃不消,一时变得非常虚弱,只觉通体空虚,走起路来骨骼乱颤,肌肉跳动,浑身都疼。

他不敢犹豫,摸出一个枯藤宝葫芦,拔开塞子,“咣当咣当”连喝三大口,当即开始打坐炼化。

此宝葫芦非彼宝葫芦,林奇一共有五个宝葫芦,一个早就变成了储水器具,另外四个一直保藏着。

他方才拿出来的就是四个中的一个,里面原有的灵液一滴都未少,只是灌满了灵泉水稀释过,喝上三口,足以补足他几近干涸的丹田气海。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他勉强恢复三四成功力,立即起身出发,现下仍处险境,容不得他迁延时间。

出了山峡,林奇直奔大草泽方向,打算踏着来时路直接离开墟极荒原。铁皮水螺已经到手,离开荒原后,按白毛老猴子说一不二的性格,绝不会再行阻拦,那时候自己就能如愿回到人间,回到夏都城了。

……

林奇步履匆匆,一口气走了三十多里,蓦地察觉到一丝细微的但却萦绕身旁许久的小动静,与那只神秘凶物的声音差别很大,疑似别有他物。

他心中起疑,特地停下来向四周细细探查了一圈,结果无有所得,便甩下疑虑,继续大步前行。

没过半个时辰,那小动静非但不曾消失,还更明显了几分。疑心愈重的他,索性往回走了许长一段路,想看个究竟。

这一看,他大吃一惊,只见后方果然有异物跟随着,不是别的什么东西,正是铁火蚁。地上有爬的,空中有飞的,依照他的行走痕迹排成长长的一条,分明就是为后方大部队标注路线的斥候兵吗!

“奶奶的!这是要赶尽杀绝啊!”

林奇面沉如水,拿这纠缠不休的凶虫完全没有办法,只得转身开始拼命跑路。若是能甩开的话,自然最好……

然而,事与愿违,他跑了不到六十里路,一片黑压压的虫云结成夜枭也似的形状飞来,待飞到他头顶的时候,“夜枭”腹部一松,落下一物,是一个磨盘大小的圆球。

“嘭!”

圆球仿佛钢铁锻成,重重砸到地上,砸得草地径直凹陷下去,真不是一般的沉。

这不是铁球,却胜似铁球,上面密密麻麻嵌着的,全是一个一个的铁火蚁。以林奇的超凡视力,可以清楚的看到,它们不是简简单单的抱成一团,相互之间契合得极为紧密,拿一根普通的铁钎绝对戳不进去分毫。

“咔咔咔咔咔……”

充满金属质感的声音响起,“铁球”爆开,无数的铁火蚁爬上爬下,爬左爬右,训练有素的堆砌,须臾就变成一个巨大的人熊模样,踏着沉重的步伐,朝林奇扑来!

……

第067章 斗霄符

空中有“夜枭”,地上有“人熊”,全是蚁群结成的怪物,气息都比在“一线天”被他干掉的那头更为凝厚,显然是有备而来,一副想以多胜少,将他杀掉的架势。

林奇尽全力奔逃,依旧被轻易追上,也就没有逃的必要了,能将之战胜的话,才有资格继续逃。

“嗡鸣!”

妖剑出鞘,柔软如蛇、布满鳞纹的金红色剑身徐徐变直,剑锋轻轻颤抖着,铮铮有声,比龙牙剑还要长。

对付血肉之躯,天生带毒的妖剑,嗜血的龙牙宝剑,都有各自独到的威力。面对此等妖孽级的铁疙瘩,无刃的龙牙剑自不合适,正好以妖剑削铁如泥的锋锐之气破之。

八尺多高的钢铁“人熊”来势汹汹,两臂张开,想要对他直接来个熊抱,这是熊类惯用的招术,铁火蚁化形为熊,竟使得有模有样,绝非现学现卖。

林奇一个闪避,轻松躲开,回身一剑,斩断“人熊”左腿,本欲再来一剑,余光瞟见蒲扇大的巴掌正照自己头顶拍下来,慌忙闪掠一边。

“奶奶的!人熊哪里会这种邪招?”

他方才掠到“人熊”背后,两记快剑的时间内,按理说其根本来不及反击,怎料此物兀自站着不动,后身径直转变为前身,一巴掌打得不偏不倚,实实在在。

空中“夜枭”也没有闲着,两翅张开,一个盘旋,炽烈的“热雨”倾盆而下,覆盖面积很大,无以躲避。

林奇故技重施,拿出三首虺头骨当雨伞擎在头顶,“热雨”沾不到他的身,也就伤他不得。

“人熊”断腿截面上流出一圈墨红色的血液,断面立马粘合如初,张牙舞爪,再度向林奇杀奔过来,就跟没受过伤一样。

林奇看得分明,死于那一剑的铁火蚁被同类清除出去,铁火蚁与铁火蚁之间重新契合起来,整个“人熊”受到的损失几乎可忽略不计。

“人熊”非是一具完整的肉身,乃是数以万计的铁火蚁堆积而成的,妖剑的毒无法发挥威力,想纯粹用剑将之杀死,纯属笑话。

“嘭!嘭!嘭!……”

“人熊”疯狂扑击,一击紧接一击,一巴掌一个大掌印,每一次都打在林奇刚刚踩下的脚印上。

“夜枭”不间断的撒下“热雨”,时不时还掠到低空进行袭杀,封阻他的退路,让他头疼不已,好几次在避无可避的情况下与“人熊”正面相抗。

“铮!”

他险险避开“夜枭”的扑掠,一个斜绕步,与“人熊”交错而过,一线红光像闪电一样一闪即逝,妖剑斩过“熊臂”,巨大的“熊掌”从他头顶后方掉落。

“熊掌”落到地上,立马散裂为成堆的铁火蚁,不约而同爬到“人熊”身上,“人熊”的断臂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重新长出。

妖剑以微乎其微的幅度颤抖着,剑面上血色密布,一片片蛇鳞之间的空隙全被血液填充,这些血并非铁火蚁的血,全部是从林奇手上吸扯过去的。

说来有些可笑,他身怀两柄绝世宝剑,皆为噬血之物,那无名妖剑喜好吞饮自己的血,而龙牙剑则喜好吞噬敌人的血。

他整条右臂都随剑颤栗,虎口早被震裂,汨汨流血,生疼生疼。

宝剑虽好,只可惜他修为平平,催发不出百分之一的剑威。若就这样下去,他迟早会被拖垮。只需一次小小的疏忽,挨上一记伤筋动骨的重击,他就危险了。

破风声呼啸而至,“夜枭”又一次俯冲下来,两只长长的利爪直指他头颅。

这一次林奇没有直接闪避,趁着“人熊”没有及时追来,瞅准机会,朝天一剑,狠狠划过“夜枭”翅膀。

铁羽簌簌往下落,被切去小半边翅膀的“夜枭”摇摇摆摆,斜斜撞落地上,楔进土里!

意外得手,他赶忙撇下“人熊”,急奔到“夜枭”近前,不管三七二十一,持剑一顿砍,待“人熊”赶到时,“夜枭”已被剁得七零八碎。

“果然不出我所料……”

但见“夜枭”各部碎块胡乱挣扎着,无法像“人熊”那般迅速弥合起来,林奇心中暗喜。

原来,他一直奇怪飞蚁群为何不化整为零成群围攻他,那是他最为担心的事情,刚进入荒原时就曾因之吃过大亏。经过细致观察,他才发现,“夜枭”的躯体比及“人熊”要凝实两三倍不止,铁火蚁与铁火蚁之间契合得更紧,便猜测“夜枭”要比“人熊”更难组合,分离起来必然也更难,此番一试,正印证了他的猜测。

所谓熊掌与鱼不可兼得,这话说在飞蚁群身上,再合适不过。

飞蚁群作为单纯的虫群时,攻击力固然很强不假,可速度却很慢,连一般飞鸟都追不上;变化为飞禽后,速度提高了,却相应的牺牲了攻击力,一旦受伤,也难免尾大不掉,转化不灵。

至于“人熊”,因为铁火蚁之间嵌合得不像“夜枭”那般紧密,而且虫群中有蚁后存在,是以变化十分灵活,近乎无敌。

但地上爬的究竟跑不过天上飞的,不管变化还是不变化,速度都很慢,所以才会由“夜枭”运送过来。

既已识破二物的弱点,哪里还有不对症下药的说法?

林奇把“人熊”引到远处,再折返回来,对着藕断丝连的“夜枭”又是好一顿狂砍乱斩,而后便毫不犹豫地撒丫子跑路了。

“夜枭”被废,短时间内飞不起来,暂时无需操心。至于“人熊”,行动迟缓,肯定追他不上,且又是杀不死打不坏的存在,实在没必要在其身上浪费时间和精力。

因投机取巧而成功的林奇,心中打着小算盘,以最快的速度奔离。按他所想,过不了多久,“夜枭”定会带着“人熊”再追上来,届时大可重施故技,将之打落,等挨到泥沼遍布的大沼泽上,只需略施小计,就能让二物陷入淤泥之中,再也不能翻身。

然而,他想得虽好,简直可以说是天衣无缝,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远远超出他的预期。

他还没跑出五里地,耳听得一声压抑的闷响,心中立觉不妙,回过身去,一股热风扑面而来,干燥如火,还带着一股子刺鼻的腥臭味。

远远望去,土坑里被砍成碎片的“夜枭”赫然站立起来了,身上烟尘滚滚,内里竟有红光绽出,仿佛在燃烧一般。

“哗!”

它双翅一展,风尘四涌,像浴火的凤凰,腾空而起,身下撒落雪片般的碎屑和烟尘,气势极强。

“坏了!该死的,蚂蚁居然也会使这招!”

林奇眼皮狂跳,一颗心直提到嗓子眼里,失声惊道。

他在跟天铁熊战斗时,见识过这种可怕的异能,通过燃烧生命在短时间内获得成倍的力量。现在看来,但凡天铁类生物,估计都会使这招。

“舍不得金弹子,打不下金凤凰……事到如今,也容不得我继续藏拙了!”

他暗叹一声,迅速解下弓箭,从背后箭囊里摸出一支特制的羽箭,箭枝是箭猪脊背上拔下来的脊刺,尾羽是彩雉尾巴上的白色羽,可算是他身上最制作精良的箭了。

然其真正珍贵之处还不在于此,羽箭箭头位置缠有一张淡红色的符箓,上书一个篆体的“斗”字,唤作“斗霄符”,乃是老猴子袁无敌特意赠给他的救命宝贝。

斗霄符与斗霄山斗霄宫同名,当然非同小可,拥有绝大威能,圣境以下的存在皆可伤得。

这种符十分珍贵,最近三百年内,斗霄宫无一人画得出斗霄符。老猴子送给他的是三百年前残存下来的,灵气泻了太多,威能当然大打折扣,不过依旧拥有惊天动地的破坏力,绝不可小觑。

“夜枭”拖着一道长长的黑烟飞来,来势极为惊人,林奇张弓搭箭,弦满如月,用出九成气力,稳稳射出一箭。

此箭几乎没有发出声音,刺空而去,速度快过人的目光,正中“夜枭”胸腹,扎进去大半截。

“着!”

林奇右手掐诀,喝出一字令来。

“轰隆!”

晴天一声霹雳,好似天崩地陷,震耳欲聋。

大荒野上回声万千,隆隆不息!

“夜枭”并没有爆炸,只是被白中带金的辉光所淹没,光波一层层晕散开,刺人眼目,林奇闭上眼还觉刺痛,以手遮掩才觉好受。

等到他睁眼再看时,空中哪里还有“夜枭”的身影,只有无数大大小小燃着火的碎屑漫天洒落。

“该死!”

林奇还来不及高兴,数百米远处的“人熊”也像“夜枭”一样凶威怒放,身体霍然膨胀变大,四肢变得细长,内里红光炎炎,身外浓烟缭绕,四足着地,怒啸着冲来,速度竟变得比猎豹还要快。

他又抽出一支一模一样缠着斗霄符的羽箭来,弓弦惊鸣,羽箭离弦而出,迎面插进“人熊”脑袋。

“着!”

一声喝令,霹雳声平地而起,直入云霄。

奔驰的“人熊”定格在当时,以其所在为中心,白金光波荡漾开来,掀起一圈高达七八米的土浪,排山倒海般冲向四面八方。

一股气浪袭来,林奇先是无法呼吸,继而胸口发闷,如遭锤击,喉头一阵腥甜,最后只觉两脚猛地一轻,就被吹了起来,混在尘土里飞了足足七八丈远,如断线的风筝般跌进了一片灌木中,背后皮囊中的龙牙宝剑也被甩飞,落在离他十几米远处,斜插进荒草中。

“哇”的一声,林奇喷出一大口血,下巴、脖子,连同整个衣襟都被染红,挣扎了几下,昏死过去。

方才情急之下,他忘记了,斗霄符的力场范围如果涉及大地,破坏力就会超出符咒的限定,威力略微降低一些,波及范围却是倍增!

……

同一时间,在云遮雾绕、高耸极天的墟极山中,一个神秘的巨大洞窟深处,累累的白骨堆积成山,恍若一座万兽坟墓。

骨山上全是一整副一整副的骸骨,有的大,有的小,有飞禽,有走兽,有爬虫,有水族,也不乏人类,还有稀奇古怪的虫甲虫翅之类,个个凝厚如铁,晶莹如玉,明显都不是普通角色遗留下来的。

在这骨山的峰顶处,有璀璨的阳光从天成的穹顶照入,阳光之中高卧着一头臃肿无比的庞然大物,它长着一身油光闪亮的红棕色皮毛,粗大的四肢蜷缩起来,竟抱不住圆滚滚的大肚子,长长的尾巴挂在骨山上,宛若一道毛织的瀑布,风车大的头颅连在肉山也似的身躯上,完全看不出脖子在哪……

但看此怪整个儿的外形,居然是一头天铁熊不假,但却有恐怖的四五丈长,身形之庞大,是普通天铁雄的数十倍。

巨兽双眼闭阖着,正在睡觉,真个儿是鼾声如雷,一呼一吸间牵动着整个洞窟的气息,圆圆的鼻子只是一颤,就要吸掉整洞的灵气,嘴里则会吐出一团团污浊的烟尘,顺穹顶飘走……

忽然,巨兽睁开一只眼,宛若火焰的赤黄色,硕大的眼珠上依稀有火苗在跳动,目光灼灼,煞气腾腾,难以形容。

“桀桀桀桀……”

巨兽笑声沉厚刺耳,如同响锣,竟口吐人言,自语道:“有意思,有点意思,居然连续斩掉了本王三具下品分身,跑得也挺溜的,应该不是山里的老怪物,八成是外来的客,说不准还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人族修士呢!许久没有尝过人修的味道,都快忘了是什么滋味了……”

森冷恐怖的话音落下,巨兽原回闭上眼,不久之后,鼾声又起,又睡着了。

一大片虫云裹挟着一物飘入洞窟,头是长着龙须的鱼头,尾是长着龙鳞的鱼尾,竟是一尾比鳄鱼还要大的龙鲤。

虫云在骨山上空盘旋不去,巨兽一翻身,张开比屋门还要大的巨口,虫云即带着龙鲤自行遁入兽口。

未久之后,巨兽口再一张,虫群蜂拥而出,化作一头鲲鹏模样,离开了洞窟。

……

第068章 阴招

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林奇与龙牙宝剑的中间位置,一小片长着稀疏枯草的沙土毫无预兆的被顶破,钻出一个青白相间、跟普通小马驹差不多大的怪物。

它扭头瞅瞅躺在灌木中一动不动的林奇,犹豫了一下,转身朝龙牙剑跑去,兴冲冲的衔起这骨剑,头也不回的往远处跑,明显有些慌乱,像是在逃跑的样子。

这怪物速度很快,比老猴子袁无敌的逐鹿马还要快上几分,奔走间足不点地,就差飞起来了,恍惚间还真有点乘风御气的意味。

满是荆棘的灌木丛中,林奇仰面朝天,勉力睁开沉重的眼皮,气息略微一乱,忍不住咳嗽几声,又呛出一口血来。

虽然身受重伤,他却不敢浪费时间用来疗伤,坐起身来,取出枯藤宝葫芦,“咕咚咕咚”吞下几大口灵液,通体清凉滋润,一时舒泰。

他看向那神秘怪物远去的方向,算定它已经跑出足够远的距离,眼神一厉,右手掐诀在前,沉声念咒:“内有霹雳,金光速现,精怪亡形,真威,着!”

“轰!”

千丈远处平静若素的草坡忽然被炸开,方圆三十多丈内的大地瞬间被掀起,土浪翻滚,宛若海潮。

爆炸中心喷涌出璀璨的金光,直射云霄,光华刺眼,令人难以直视!

一道巨大的尘柱冉冉升起,高达数百丈,滚滚烟尘徐徐散开,草原之上,顷刻间就多出一朵状若伞盖的通天彻地的灰云。

林奇刚挣扎着站起,还没走出几步,一股烈风骤然吹过,他直接被吹倒在地。

这风来得快,去得也快。

他再次爬起,手里拖着软塌塌的金红色妖剑,直奔发生大爆炸的地方。

越过数十丈焦土,林奇来到一个又深又大的焦坑边,瞪大了眼向里搜寻,只是这坑着实不小,内里尘烟如雾,什么也看不清。

他不多犹豫,顺坡走下坑,警惕万分的朝坑底而去。

到了大坑中心,尘雾已降得差不多,可他却一无所得,其实这也难怪,如此规模的大爆炸后,没有什么东西是容易发现的。

蚁怪既然有第二波追来,没准还有第三波,甚至是第四波,他心中焦虑不已,因为多停留一会,就多一分的危险,关乎性命大事啊!

他压下烦躁的情绪,闭上双眼,一股玄妙的观感以自身为中心扩散出去,覆盖面积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直到涵盖整个巨坑,才开始认真排查各处的细微。

这观感不是虚无缥缈的直觉,乃是修为在化武境以上的武者皆有的念力神通,随武士修为强弱而高低不同。

当然,凡事非绝对,一些拥有特殊资质的人,天生就善于使用念力,念力的强度和广度未必比修为高的人低。

比如他自己,因为意外变眼,拥有了超强视感,纵然修为低弱,念力却是同境界武士的数倍之多。

还比如他曾经认识的一位奇女子,夏国声名最著的大族之一花之一族的大小姐,花小妖。那个女子生就花族千年难得一遇的异眼,双色双花瞳,年纪轻轻,念力便强得吓人,几乎达到超凡入圣的地步。她通过双眼释放出强大的念力场,步履穿过一座城,也不一定有人能看得见她。

一般来讲,只有修为达到化境的人才能初步体会到一点念力的门道,林奇刚踏到化境的门槛上,还没有正式迈过去,可以说是伪化境的修为,只因条件特殊,得以提前修炼出念力,可也不能随意使用,更不能这般大范围释放,一个不好,受到反噬,后果不堪设想。

他以手扶额,脑袋着实疼得厉害,简直如同要裂开了一般,苦不堪言,没几分钟就撑不下去了。

就在他想要放弃时,忽然,坑壁上有一股熟悉的气息引起了他的注意。

“找到了!”

林奇睁开眼,一脸惊喜。

未久后,他爬到尚还温热的土坡上,刨开厚厚的土层,找到了一根奇长的骨头,骨质温润如玉,整个儿扁平如剑,正是龙牙宝剑。

此剑乃绝品人级战器,乃是世所罕见的宝物,与妖器一样有通灵之资。他与它剑不离人人不离剑这么多年,两者之间早已种下某种深刻的联系,方才,与其说是他找到了龙牙剑,毋宁说是龙牙剑反过来找到了他。

“嗡鸣!”

林奇右手一甩,赤红妖剑登时变直,剑鸣清音慑人心魄。

“可恶!居然还活着!”

他察觉到背后森冷的目光,立即做出防卫姿态,缓缓转过身去。

淡淡尘埃中,一个青白两色的生物站在十丈多远处,两只眼珠凶光潋滟,正不怀好意的打量着他。

此物四足着地,身体长而细,头上长有一对青绿色的螺旋形短角,身后拖着一条残缺不全的尾巴,一身青白相间的长毛大多被烧得焦黑如炭,身上更是皮开肉绽,到处是伤。尤其是位于左腹的一大片伤口,深可见骨,鲜血淋漓,就连脏器都依稀看得见,触目惊心。

毫无疑问,这家伙就是那个一直尾随他的神秘怪物!

不久前,他用两支“符箭”成功灭杀了蚁怪变化的“夜枭”和“人熊”,自己也在第二支“符箭”爆炸时受到波及。在被气浪冲飞的时候,他故意把龙牙剑扔了出去,意图引出那心腹大患,设计将之灭杀,一劳永逸。不负所望,其果然上当,趁机盗走了骨剑。

骨剑早就被他做了手脚,剑身上贴着袁无敌送给他的三张斗霄符中品质最好的那一张,贴上后即消失无影,一般眼力绝看不出蹊跷。

结果显而易见,这神秘怪物固然狡猾不假,毕竟比不得工于心计的林奇,不幸中了他的阴招,结结实实挨了一记斗霄之威,被炸得身受重伤,体无完肤。

“这……”

林奇张大了嘴,看着这个从没有见过也从没有听说过的奇怪生物,嗓子里卡了一个可怕的字,唯有这个字才能描述此物的形态。

“难道,难道是……龙?”

他一方面有些慌张,一方面暗暗纳罕,震惊得无以复加。

此物长得的确像极了龙,可与传说中的龙又有着本质的区别。所谓的龙,应当是遍体覆满龙鳞的,可此物却是一身不伦不类的长毛。

《异兽录》是他最爱翻看的书本之一,尤其“龙”那一篇,他简直给翻烂了,因为他的龙牙剑传说便是龙的一根牙齿所化,他一直希望自己将来有一天能破解龙牙剑的迷团,明白它的本质。

当初遇到三首虺,他一眼就认出其来历,实非他见多识广的缘由,不过是因为虺类是龙的近亲罢了。

在他的印象中,完全没有见过这种有毛龙的图画,就连稍微有些关联的文字记载都没有读到过。

《异兽录》全名《异兽实录》,为数千年前的绝世人物斗霄帝君袁斗儿初作,又由斗霄门下历代杰出弟子逐渐补全。此书之中所收录的珍禽异兽皆是他们亲眼见过的,绝对存在于世,抑或是曾经存在过的,没有一个是道听途说的,更没有滥竽充数的传说生物。

此物八成是一条变种龙,且是一条连《异兽实录》都未曾收录的龙,不论修为到底有多深,肯定是极为罕见的存在。

不着痕迹的吸上一口气,林奇两手握紧赤红妖剑,至于龙牙剑,则早早收入背后皮囊中。

就算是重伤之躯,这条神秘的毛龙也绝不是他能对付的存在,就凭它有本事从斗霄符的轰杀下存活下来。

“看它的伤势,斗霄符被激发时,它应该察觉到了,及时避开了一段距离,不然的话,也不可能活下来。”

宋芒暗叹此怪当真棘手,必须得全力应对,稍有疏忽,真有可能功亏一篑,死在这荒原之中。

大出他所料,虎视眈眈的毛龙不知是因为受伤实在太重,还是顾忌着什么,面对同样受伤不轻的林奇,竟然退却了。

它后退数步,一个猛子往土里扎去,无需用爪子刨挖,只是用长角的脑袋一撞,一下子就钻进去大半截。

“呼!”

林奇丝毫不肯放松警惕,可见此状况,还是禁不住长舒了一口气。

能保住龙牙宝剑,他已经十分满足了,可不想与这来历不明、实力未知的凶物再拼个你死我活。

然而,变故横生,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他瞠目结舌,刚落下去尚未安稳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里。

毛龙明明已经钻进了土里,地面上只余下一小截尾巴,马上就要遁土离开了,竟蓦地又跳了出来,如临大敌的望向林奇,身体剧烈颤抖着,原本止住的血泉涌一般的往外渗。

林奇连忙横剑,一脸复杂,心道:“连遁土能力都失去了,是伤到根本了么?”

毛龙拥有在大地中随意穿行的神奇能力,这一点他早就知道。此时,此怪连钻进土中都做不到了,其伤势之重,可想而知。

就像小七,作为缩骨猫,如果伤得太厉害,就会丧失变大变小的本领。

“嗥!”

怪龙张口嘶嚎一声,露出满嘴尖牙,气势强绝,令人心发寒。

龙,毕竟是龙!果然可怕!

龙是公认的世上最强大的妖种之一,血统纯正的龙,说成是仙种、神种都是无可厚非。

林奇也不是没有想过趁火打劫,猎得一条真正的龙,获得几样比那三首虺头骨还珍贵百倍的宝贝,吃上一顿传说中的龙肉。但之前几次三番与蚁怪恶战,他不说是强弩之末,也是疲惫不堪了,所以满心里不想与这怪龙搏命。

可反过来细想,怪龙若真有意退却,遁土不成,大可用走的离开嘛!怎的一发现自己钻不进土里了,就摆出一副要拼命的架势呢?

答案或许只有一个,那便是此獠压根就没想要放过他,刚才试着遁土,实际上是想躲到暗处偷袭他!

想到这个关节,林奇全身打了一个激灵,眼神中杀机凛冽,暗道自己真是粗心大意,差点就着了这家伙的道了。

……

第069章 屠龙!

“唰!”

怪龙飞扑过来,快得不可思议。

但林奇的利眼也非等闲,险险避让开,妖剑置于身后,用力一甩,柔韧的剑身荡出数不清的剑影,好似孔雀开屏,及时护住后身。

“唰!唰!唰!……”

怪龙继续来回扑掠,在林奇的超视力中,八尺多长的身体径直化为一道道模糊的白影,当真疾如风,快如电。

不过,林奇双手持剑,舞得密不透风,剑光连成一张覆盖全身的红色剑网,防卫堪称完美,怪龙虽快,也近不得他三尺之内。

这剑招唤作“挥剑如衣”,为专司防守的招式,用这柔软如蛇的无名妖剑正能发挥出更强的威力,是他九个月辛苦熬炼的成果之一。

想当初老猴子袁无敌助他打磨剑法时,先是拿树枝围着他打,下手毫无轻重,他持妖剑应付,常常被打得鼻青脸肿,满身是伤。

后来,他终于体会到软剑的妙用,《披雨剑法》前五式亦掌握得愈加精熟,乃至融会贯通,树枝一靠近他,就被绵密的剑影绞成碎片。

再后来,老猴子不再用树枝,抄起了他惯用的铁棒。那铁棒是用万年镔铁铸成的重型武器,纵以妖剑的锋利,全力砍上去也只能留下浅浅的剑痕。

老猴子随便一挥棒子,就能使出上万斤的力量,一通敲打,足以打塌一座小山,具有压倒性的威势。

一开始的时候,林奇的剑经常被打得脱手,经过日复一日的艰苦磨砺,手心上的皮掉了一层又一层,十根手指被震脱臼不知多少回,他终于得到了一点回报,将软剑的优势运用到崭新的境界,即使扛不下铁棒千钧巨力,也能缷力导力,不受伤害,从而立于不败之地。

倏地!

怪龙从地上蹿起,头颅向上,细长的身体以诡异的角度一卷而起,划出一个月牙似的半圆,长着一双螺旋尖角的头颅照林奇心口狠狠撞去!

千钧一发之际,林奇一剑挥向怪龙头顶,是用剑面去敲,而是不是用剑锋去砍。

“铮!”

剑身还未触到怪龙头上,就被龙角上散发出的一股无形波动阻滞,半分近不得其本体。

宝剑弯曲如弓,林奇恰如其分的放松钉住地面的“麒麟之蹄”,借着强劲的反弹力向后飞掠,一瞬飞出三四丈,一个后空翻,稳稳落到地上。

“嗥!”

怪龙气急败坏,张口长啸。

林奇随手撒出一个血光滟滟的剑花,浑然不惧,愈战愈勇。

一连经过二十几个回合的惊险较量,他看出怪龙的伤势绝非一般的重,不但腾空遁地的本领使不出,天生的攻击神通无法释放,就连行动也变得愈发迟缓了。

怪龙的灵智无疑是很高的,绝非愚蠢之物,非常明白自身的境况,不再做徒然无效的攻击,围着林奇打起了转儿。

林奇固然心中焦灼,却也不敢轻举妄动,专心致志防守。七星池那里或许还有更厉害的蚁怪追来,但眼前之敌才是第一要务。

怪龙缓步徐走,一连转了两圈,迟迟不发动攻击,体表残存不多的长毛像刺猬一样扎起,起伏不定的抖动着,似乎是在向他示威。

林奇一开始不觉着什么,但见怪龙明明疼得全身颤栗,还努力抽动龙筋,摇摆毛茸茸的龙脊,分明有什么蹊跷,心疑之下,便凝神细看起来。

“好妖孽,果然不是省油的灯!”

一看之下,他大吃一惊,只见怪龙身上有一根根毫毛抖落,有的短有的长,晶莹无色,微不可查,已散布四周,绵密如雾,将他团团围住,像无数纤细无比的蚊蝇缓缓飘过来。

他冷哼一声,暗道这招术与三首虺的毒雾如出一辙,岂能伤到自己?

呼风之术!

他勉力提起一口灵气,嘴巴一鼓,向四周吹出持续不断的劲风,想将那些毛发一口气吹个干干净净。

一口气完,滚滚黄尘向周遭散开,因后继无力,很快就消失于无,而至于那一根根的兽毛,竟丝毫没有被吹动,依旧飘飘摇摇的围拢过来。

这一下,林奇可慌了神了,心头发颤,头皮发麻,自知已落入毂中,逃根本是无路可逃的。

用银凰焰发动火攻或许是一个好法子,只可惜现在丹田空虚,灵力枯竭,根本无力使出那等神通来……

事已至此,只能咬牙硬抗了!

他连忙改换兵器,收起软剑,抽出龙牙,顺势一挥动,磅礴的剑威轰然散开,搅起汹汹乱流,怪龙毛发总算受到几分阻滞,变得飘忽不定起来。

龙牙剑虽不及无名妖剑轻灵柔韧,但却胜在剑威强大,甚至能自行调动空中稀淡的灵气,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他的剑力。以此剑使出“云雨式”,对付这些可怖的“龙毛”再合适不过。

“嗡!”

“嗡!”

……

林奇奋力挥剑,无形的劲气缠绕剑上,使得骨剑粗若水桶,长足一丈多,像一条不可见的神龙环绕在他周围,涌起一浪接一浪的波动,阻挡外物侵犯。

然而,“龙毛”只是被稍稍阻挡了一下,在强烈的剑气扰动下,飘飞旋转,由缓缓飘荡变成了疾飞狂舞,越发让人捉摸不透。它们无孔不入,一旦有间隙,便跟活物一般狂涌而入,扑到林奇身上,透过衣服,吃进肉里!

不到半刻钟,林奇在无法兼顾全身的情况下,逐渐溃败,腿上、胳膊上、手上、前胸、后背,都沾上了怪龙的刚毛。

再后来,他的脖子里,脸上,都有“龙毛”钻入,犹如无数细虫剧烈蠕动着,不可阻挡的往血肉里深入。

那种杀死人的痒,钻心钻肺的痛,遍及全身,令他直欲发狂!

眼睁睁看着十几根生有倒刺的细毛飞进眼睛里,眼球上立时传来灼人的刺痛,世界一时无色,只余下黑暗和无尽的痛苦!

终于,林奇承受不住,两手紧紧把着龙牙剑,往地上一插,拄着剑半跪下来,朝天放声嘶吼。他双目赤红,脸上青筋暴凸,牙口咬得咯吱作响,汨汨渗血,整个面目扭曲得不成人形,狰狞如魔鬼一般!

巨大的痛苦,绵密无比的痛苦,仿佛有无数尖刺扎向他全身上下每一寸血肉,一边扎还一边蠕动着。除了自个咬出来的血,他身上没有流哪怕一滴血,却只觉整个身体已被刺了个通透,没有一处是完好的……

无法承受的痛苦简直要把他蹂躏成齑粉,可他灵台还保留着一丝清明,既没有疯狂的抓挠身体,也没有直接昏厥过去。

类似这种用毛发作为攻击手段的生物,他见过不止一种,有骇人的八爪毛虫,有披毛带甲的长毛豚,甚至还有一种长毛的鱼类,都是抖出生有倒刺的刚毛,神不知鬼不觉沾到天敌身上,令其瘙痒难忍,自行撤退,达到不战而胜的目的。

与那些较为普通的物种相比,怪龙的毛威力强上何止百倍千倍,钻肉入骨,顺血液流动,分明要吃进腹脏里致其死命才会罢休!

他好想抓挠全身,满地乱滚,可有一个声音告诉他,绝不能动,更不能用手挠,那样只会使倒钩毛钻得更快,自己也死得更快。

“突突突突……”

孱弱的心脏剧烈跳动着,脉搏也是一样,跳动之快,让人感觉不到,简直跟停止了一样。

林奇低着头一动也不动,一股莫名的力量逐渐蔓延全身,与龙牙宝剑暗暗沟通,猩红欲滴血色双眼中酝酿着可怕的疯狂之色,灵魂深处只剩下一个声音,一个寒冷如冰的声音。

他忘记了痛苦,忘记了虚弱,忘记了一切,只是涌起了无与伦比的杀意,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嗥!”

怪龙放声嚎叫,见林奇一点动静都没有,终于失去了耐心。

走近了,又一次走近了,它觊觎了太长时间的骨剑,只要一伸嘴就能从这半死不活的人类手中夺过来,千年难得一遇的宝贝就属于它了!

马上就咬到剑了,怪龙动作忽然一顿,敏感的察觉到有一股莫名的剑气波动在剑上流淌着,十分内敛,但却因此显得甚为浑厚。

剑是死的,人是活的,这股蛰伏的剑气意味着什么,它怎会不明白,毫不迟疑,急忙后掠。

杀机乍现,煞气凛然!

林奇蓦然而动,左手向前一探,一把就揪住了怪龙的脖颈,不等它挣扎,右手抓着龙牙剑身,拔起来朝下狠狠一插,插进怪龙脑门,洞穿上下,钉死在地上。

“吼……”

龙吟也似的声音响起,低沉若雷,浑厚无边,天地都似随之悸动起来。横跨整个夏洲的苍龙巨岭忽然泛起幽幽古气,泄露出一丝的生机,充满了力量。

大风卷去残云,苍色的光在高天处凝结成一条如龙似蛇的大河,河水经天洒下,垂下三千多道来,天色顿时为之一暗。

无穷的气机从四面八方的大世界竞相涌至,汇同苍色光华,像一个看不见的大漩涡一样,尽数灌入这小小的骨剑之中。

一刹那后,乾坤朗朗,白云飘动,世界依旧如故,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至于持剑的林奇,也是浑然不知,完全无所觉。

……

第070章 苍龙翻身!

天地异变,非比寻常,定有大事发生。

苍龙岭妖种无数,有大妖王一百零八尊,座次分明,各据一方,吸纳天地灵气,采撷日月精华,自行修持,平日间皆蛰伏于深涧古洞之中,极少露面,此时此刻,大多都被惊动,或仰观天穹,或俯瞰大山,眼神中多多少少都透着几分热切。

众妖之中,尤以五头妖兽最为激动,不过,只有一头位属一百零八尊大妖王,且忝居前十之列。

苍龙岭南部,好似在燃烧的火红色云雾中,一座高崖巍然矗立着,其上刻满了罕有人懂的古老妖文,在一片艳丽的火霞映照下,更添神秘色彩。

摩崖之下,妖兽万千,摩崖之顶,大妖王傲然独立。

这妖王头生双角,遍体朱红鳞片,是一头正儿八经的火兽。它远望群山,跺跺碗口大的蹄子,鼻孔里喷出两股浓烈的火苗,冷冷的道:“该死的螟蛉子啊,本王等了近千年,总算等到这一日了。虽说你早早就死了,可你的血脉还在,那血脉里流传着的可是麒麟的不灭之血。麒麟一族,嘿,真是笑话,微不足道的人类算什么麒麟,本王才是真正的麒麟……”

极北之地,横横竖竖的乱山,层峦叠嶂,含烟叠翠,大大小小的湖泊、水潭,星罗棋布,不计其数。

一口不甚起眼的寒潭之中,幽深的潭面忽然分开,现出一道看不见底的深渊,潭水像两挂瀑布轰隆隆坠入其中。一头纯黑色的妖兽四蹄踏浪,冉冉而起,仰天长啸,背上还负着一位身穿黑色绸衫、青丝如瀑的妙龄少女。

这少女光着脚,随意而坐,一手掐诀,一手拈一朵水花,体态婀娜,容颜秀丽,却分毫不显媚意,妙相庄严,不容亵渎,好似佛门中的菩萨。

她仰观苍穹,只见满天星斗如织如画,再低头瞧瞧手中之花,还是一个未开的小花苞儿。

“花开之日,便是杀劫,麒麟不灭,我难得道。”

少女神色淡漠,一双剪水眸子里透着说不出的清冷,说完之后,眼帘垂下,与黑色妖兽没入水中,潭面随即合拢,很快恢复平静。

南国境内,脱离了苍龙岭主脉的一片小山川,阴沉沉的乌云下,烟雨濛濛如雾,巨大的河谷之中赫然座落着整整四百多座气势恢宏的寺庙,以及为数不多的几处道观,着实一派世外佛国的大气象。

此间乃古时著名的佛门胜境,世称人间小极乐,曾辉煌过数个时代,现已荒废了近千年,无有人迹。

据说,小极乐毁灭之后,佛门并不甘心,仍有许多和尚从世界各地源源不断的来这里朝圣,试图重建佛国胜境。

不幸的是,大约五百多年前,一位神通广大的妖王强占了此地,掀起了好一场腥风血雨,彻底打破了佛门的美梦,和尚们再也不敢来了。

在一座凋敝的古刹顶部,一尊青铜铸就的狻猊石像静静伫立着,近千年来,纹丝不动,此时竟忽然睁开了双眼,但还不待细看这天地大世界,慌忙又闭上了。

就在这时,一片金风骤然吹来,金光一敛,现出一位身穿金色霞衣的女子来。

这女子身材极为高挑,比寻常男子高上两个头不止,且还不失前?凸?后?翘,玲珑美妙,颜色更是妩媚绝伦,无可挑剔。

可惜的是,她两只眼睛足有铜铃般大,金光闪闪的,仿佛黄金锻成,面上长着细密的虫鳞,两根长长的尖牙从黑色的嘴唇下撩起,长相甚为狰狞,十分的可怕,令人不敢直视,将那倾国倾城的美丽身姿毁得一干二净。

加诸其身后附有四片晶莹的金色薄翅,完全可以断定,此女非人,乃是一尊掌握了化形大神通的绝世妖王。

“嘻嘻嘻……乖乖铜疙瘩,再别装了吧!我早知道你藏在这狻猊法相身上,与你做了这么多年的邻居,就等着这一天呢!”

女子倚靠在狻猊铜像上,搂着它的脖子,亲昵的拍拍它的头颅,若非面目可憎,真个儿是风情万种,丰神绰约,迷倒众生。

她眼中闪着炽热的光,一脸的不善之色,唇角却又有几分莫名的笑意,轻声呢喃道:“积攒千年的恩仇,该怎生了断呢?你到底是活着,还是早就死了呢?嗳,说到底,我不过是一条虫子罢了……”

苍龙岭中段北部,有一片四望无极的大沙漠,南面挨着天梯岭,北边连通瀚海,境内满是大大小小的陨石坑,人兽绝迹,几乎没有生灵栖息,人称星陨古地,又唤作黑星沙漠,与墟极荒原和阴影之地一样,同属世界十大绝地。

不同的是,星陨古地遍地是宝,尤其多见可用来铸造超级战兵的宝铁、宝石,连同埋藏着无数古国遗迹的瀚海,是冒险家们的乐园。

星陨古地之所以别名黑星沙漠,是因为此地上空悬挂着一轮黑色的大星,从地面仰观,足有碗口来大,是一颗罕见至极的天垂星,放眼世界,这样的星星仅有六颗。

此时,这黑色大星接受到来自大地的莫名波动,星球之上的一道深渊中,顿时涌出冲天妖气,空间因之而扭曲,现出一轮巨大的竖眼,朝着下方观望了一会儿,最终消散一空。

……

苍龙岭虽说是人族禁地,但这禁令只管得了夏国百姓,管不得化外之人。隐居此间的修士不在少数,动辄上百岁的老怪物,比比皆是。

一些修为高绝的存在,一枯坐就是数年,甚至数十年,在这一刻同样大为震动,有的摇头不语,有的微笑点头,有的目射寒光,有的无动于衷,神情各不相同。

……

云楼山大山域最深处,在一个辽阔如海的大山谷中,矗立着一座突兀的大山,真个儿是祥云朵朵,瑞气千条,恍若世外仙境。

此山名曰斗霄山,为云楼三山之首,有五峰朝天,远远看去,像一朵霞光环绕的五瓣莲花,又像一只托举苍天的巨掌。山上郁郁葱葱,花木繁荫,流泉飞瀑无数,还点缀着许多古老的宫殿,乃是斗霄帝君袁斗儿与其徒镇天大圣石钰的祖坛所在。

传说,斗霄帝君袁斗儿当年在云楼山青谷枯坐九九八十一天,斗败天魔王,终于立地成圣。他五指朝天一托,誓与上天不两立,天地震动,脚下便长出这座大名鼎鼎的斗霄山来,敢与玉霄天宫争辉。

斗霄山镇天宫所在的南斗峰上,幽静无人的后山禁地,一个大约两亩见方的天然水池里,竟呈现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象,一半沸腾一般冒着腾腾的热气,另一半则飘着一座座的冰山,真可谓冰火两重天。

隐隐受到某种力量的震荡,由池边向池中心,一道接一道的波纹泛起,久久不歇。

一红一白两条鱼在这水塘里畅游嬉戏,游得极欢,时不时跳出水来,带起晶莹的水花。只见那白鱼通体洁白如雪,像是拿雪捏得一样,而那红鱼则红如火炭,闪着熠熠的红光,皆非凡物的样子。

一个白白净净、扎着两根朝天角的小姑娘坐在池沿上,两只光着的小脚丫悬空荡呀荡的,两手拖着婴儿肥的小下巴,呆呆的望着池子里的游鱼。

她唇若涂脂,齿若瓠犀,两只杏眼清澈如水,仿佛映得出世上一切,从头到脚都飘着一股子清灵气,着实一个根骨非凡的世外仙童。

或许是有点无聊了,她头一偏,开口道:“喂,石老道,你不是大老爷吗!你倒是说说看啊,这次苍龙翻身,地脉震动,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啊?是不是妖族又要大兴的征兆啊?”

小姑娘不远处,长着一棵奇诡的古树,高约三丈,一半光秃秃的,无花无叶,只结着几个红光熠熠的果子,另一半则枝繁叶茂,鲜花朵朵,却一个果子都没有。

就在这半枯半荣的怪树之下,有一人静静盘坐,浑身冒着一道道淡金色的华光,衬托得他好似谪居尘世的神人,根本看不清面目。

只听他用醇厚柔和的声音回道:“是福是祸,因人而异。对妖族是福,对人族便是祸了。对人族是福,对妖族便是祸了。但放眼天下,大体应是福吧!毕竟苍龙大脉被那上古天柱钉死已有太多年了,夏土中部龙脉受损严重,天地灵气日渐枯竭,不管能恢复上几分,都是夏土苍生之福。不过,天地自有定数的年月早就过去了,最终到底是福还是祸,我也不可能说个一定。就算是福,也有祸伏,纵然是祸,也有福倚……”

“废话真多!”

小姑娘撅撅嘴,对这位在斗霄宫中最受尊崇的大老爷肆无忌惮的娇斥一声,接着问道:“那个麒麟家的小子既然有本事唤醒苍龙,应该是个有些气运的家伙吧?当初白瞳儿为他求取火种时,我还很不看好他,现在看来,给他一小缕银凰焰,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说不定真能完成帝君大老爷飞升前留下的遗命呢!”

“难,难,难!难于上青天!”

金色身影连说四个“难”字,站起身来,右手像凉棚一样搭在额前,双目运起两道金光,朝西南方遥遥看了几眼,摇摇头,叹声道:“毕竟根基太浅薄,麒麟的血脉熬到最后一代,武帝的余泽应该也就到此为止了,不能再多奢望了……”

“这么多年来,被我授予过银凰焰的有缘人没有一千也该有八百了,能通过一缕火种强行扯走整朵火焰十分之一以上的,仅有一个巴掌的数目而已,结果都没有成功。如果当年武帝肯一次接受整朵银凰焰的话,或许有五成希望可以成功,只可惜那人乃是一个千年难见的奇男子,生具一双天眼,识得阴阳,掌得乾坤,断得命数,凡尘之心又是极重,不愿牺牲身边人,更不愿飞升成就天人,一口便拒绝了。”

小姑娘听到这里,一声轻哼,重又托起下巴,一脸神往的道:“飞升有什么好?长生又有什么好?一个个的修行人,自诩是方外之人,与世无争,可为了求仙,为了延长性命,还不是一样争名逐利,整天家阴谋算计,你杀我夺,跟肮脏的血妖一族简直就是一般黑的乌鸦嘛!依我看来,像武帝那般的盖世英豪,才是一个真正值得让人念念不忘的男儿郎,要是将来某一天有一个那样的男子想娶我,我肯定毫不犹豫地嫁给他,纵然刀山火海也跟他一起,才不会稀罕什么长生无极大道呢!”

金色身影转身定定的看着小姑娘,不言不语,亦不知是何表情。

“你笑什么?”

小姑娘惊觉失语,小脸涨得通红,气恼的道。

金色身影道:“你又看不见我的脸,怎知我在笑?”

“反正我就是知道!”

小姑娘说着,脸更红了。

金色身影喟然叹道:“你真是越来越像你了啊……”

“你说什么?”

小姑娘秀眉一簇。

“没什么。”

金色身影轻笑道。

“哼,神神叨叨的。”

小姑娘撇撇嘴,质询也似的道:“石老道,我问你,我什么时候才能下山去游历世间呀?你答允过我的,说话可得算数!”

金色身影摆摆手道:“不急,不急,时机尚未到。”

“每次都说时机尚未到,时机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到啊?”

小姑娘一脸不满的道:“我可不想像这两条可怜的鱼儿一样,就这样被你一直关在这里,一生不得自由。”

金色身影忙道:“你说这话,可真冤枉我了。我这阴阳池看起来虽小,实则沟通着夏洲五大海,外加无数大湖深潭,可以说方圆之内,天下可去,哪里是用来关住什么东西的?”

“再者说了,这两条鱼本也不是我给捉来的,而是它们各自循着阴阳二气、数万里迢迢苦苦寻来的,实乃命数使然也。呶,如果我没有认错的话,这条白鱼应该是北极天柜地下冰河里特有的小冰鲸,是一种罕见的人间仙种;红鱼更了不得,是南海落日山川火池里的太阳鱼,肯定得过大造化,吞吃过太阳火精。它们之所以迁延不去,一是听我讲经太多年,得了不少真传,修出了几分灵性,不愿离去;二是互相间已结下极深的因果,既近不得,也分离不开,只能继续修持。所以说,不是我非要关着它们,它们想走的话,随时都能走。”

“哦?原来是这样呀!”

小姑娘眼珠一转,似乎听出了别样的意思。

……

第071章 乌乾

墟极山,神秘洞窟。

骨山之上,那头终年酣睡的巨兽罕见的坐起身来,仰头看着通天的穹顶,久久也不言语,眼中泛着森冷的光。

忽然,巨兽神情一变,身上散发出一股犹若实质的煞气,“好胆!居然又杀掉我两具中品分身,简直岂有此理!”

紧接着,不知怎的,此怪忽然又转怒为喜,现出莫名其妙的兴奋神采。它思量片刻后,巨口一张,一道乌光遁出,就地一滚,现出本相来,乃是一只足有近两丈长的四足巨兽,一身黄色的皮毛覆满了巴掌大小的黑斑,头顶还长着一对分叉的长角,似豹非豹,似鹿非鹿,着实奇异。

此兽鼻中喷风,口中吐雾,四条长腿上长的不是爪子,而是蹄子,蹄上还缠着一缕缕的黑气,好似踩着朵朵黑云,无疑是一头大非寻常的妖物。

“阿嚏!”

巨兽一个喷嚏,整个洞窟都似被震得一颤,鼻子里随之飞出一只足有鸡子大小的飞蚁,落在花斑妖物的头上,然后顺着它的耳朵钻了进去。

“来者既然能接连毁掉我两具中品分身,神通定然不凡。墟极境界何其之大,分身已经连续追过三次,都失败了,要想再追上,几乎不可能。乌乾,你有神行无影的大神通,务必要为本王找到那个擅闯七星池的家伙!记住了,无论生死,头颅必须完好无损的给本王带回来,到时必有重赏!如果带不回来的话,桀桀,那你也就不必回来了,在外面等死便是,省得惹本王心烦。”巨兽沉声吩咐。

花斑妖物并不搭话,微微一颔首,随即蹈着黑云凌空奔行,掠出了洞窟。

……

铁链山川外,一个头戴银盔的白毛妖猿驾马奔驰在陡峭崎岖的山野上,头顶还有一头披鳞的怪鹰相随飞掠。

“噫嘿!”

白猿高叫,红毛神骏仰蹄一个急停,妖猿一棒捣在地上,如同手戳豆腐般直入半丈多深,然后狠狠一撬,坚硬的山土被掀起厚厚的一大片来,露出一个白中带黄、长满毛脚的物事。

这物事刚一见光,连忙向土里扎去,青色怪鹰一掠而过,将之抓出土坑,回身兜上半圈,扔到白猿手里。

小东西不断扭动,“叽叽”乱叫,却并非血肉之躯,而是一棵人参,一棵十分稀罕的地行参。

“奶奶的!等乖徒儿回来了,一定要狠狠吃一顿好的!”

白猿咂咂嘴,说着,将这依然活蹦乱跳的地行参扔进背后的皮囊里。

“哟!三叔公,多年不见,别来无恙啊!”

说话之人乃是一个披头散发、满脸胡茬子的青年人,一副醉汹汹的模样,走路不看路,跌跌撞撞,摇头晃脑的下山来,时不时滑上一大截,被石头绊一下,每每差点滚下山,神奇的却是总也跌不倒,一般人看着肯定惊心动魄。

此人头戴铁箍,脚踩芒鞋,一袭麻衣,腰上系着一个还长着藤叶生着嫩芽的青皮葫芦,像是刚从藤树上摘下来的。

白猿见着这人,满面笑容立马一扫而光,失声道:“奶奶的,这个天杀的酒鬼,他来这里干什么?”

青年人走一步滑一步,速度还奇怪,如履平地般溜下高陡的山崖,很快就来到一猿一马跟前,仰起头来,挤挤惺忪的双眼,抠抠微红的鼻子,不怀好意的道:“嘿嘿,三叔公,你作为堂堂的巡山大王,居然私自采摘地行参,违反山规,这可是执法犯法,罪加一等啊?”

“小兔崽子,又想讹人么?少来了,猿爷我可不吃这一套!”

白猿没好气的骂上一声,又试探着问道:“我说,你小子一向神龙见首不见尾,今儿个怎么有闲心来山里了?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呀?”

“这太阳晒着,真舒服啊……”

青年人爬到马脖子上,如一滩烂泥般挂着,满嘴酒气,喃喃道。

“老子跟你说话呢!”

白猿白眼一翻,狠狠一巴掌拍在青年头上,响亮有声。

青年人摸摸头,懒洋洋的道:“没得好酒喝,到仙袂峰讨点酒喝……另外,云栈山道上接连出了两桩大案,一直未破,连夏都城和紫晶山都被惊动了,我是专程来了结此案的。”

“喔,是这样啊……”

白猿闻言,不禁舒了一口气。

“公务在身,三叔公,晚辈就不多陪了。”

青年人眯了没多久,爬起身来,抻抻懒腰,张嘴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好像饱饱睡了一个好觉一样,对白猿一施礼,一步一晃的离去了……

白猿鼻中一哼,懒得应声,心中却道:“臭小子,真是个五百年难得一见的妖孽!”

青年人走出没多远,忽然想起了什么,停身驻足,不慌不忙的解下酒壶,喝上一大口,道:“噢!还有一件事,忘了跟三叔公说了,我这次来除了破案,顺便还要接一个人,是个半大孩子,不知道三叔公见过没有?”

“啥?”

白猿重又变得喜滋滋的表情,瞬间就塌了。

……

一望无际的荒野,雾气濛濛,衰草连天。

林奇一人独行,锅碗之类的负累早就扔掉,除了不能扔的东西,身上唯一带着的就是那条被他一剑诛杀的有毛怪龙,此时正软软的挂在龙牙剑上,轻飘飘的,一身血肉已被龙牙剑侵蚀了大半,剩余不多的都是他火中取栗,硬抢下来的。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这条龙处心积虑想要夺走龙牙剑,结果最终却死于龙牙剑之下,一饮一啄,莫非前定?

其实,前番他以强弩之末与怪龙最后一搏,本不奢望能把它杀死,结果不成想一剑就给扎死了,想来想去,这多半应该归功于嗜血的龙牙剑,而非自己。

“扑通!”

林奇终于撑不住,跌倒了。

无数“龙毛”仍留在他的血肉里,一往无前的深入着,无时不刻都在要他的命,他全凭丹田气海释放出澎湃的灵气,阻止“龙毛”前进,却也是杯水车薪,难以为继。

“奶奶的,看来只能在这儿了!”

既然倒下了,林奇索性直接坐定,龙牙宝剑往身前一插,掏出宝葫芦来,“咣当咣当”一口气喝了个饱,两手结印,开始入定。

他之所以没有在杀掉怪龙后立即运功疗伤,是因为怕还会有蚁怪追来,是以强忍着伤痛,尽可能远离七星池方向,离得越远,蚁怪找来的机率便越小。

此时此刻,他已然走不下去了,只能退而求其次,专心治伤。

小七还在他肩头“呼噜呼噜”打瞌睡,绝少动弹,怪龙有没有伤到他,他都没来得及看。

现在想来,他终于明白小七为何会无缘无故的“生病”了,八成早就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被那怪龙偷偷用“龙毛”给暗算了。“龙毛”入体,连个针眼都不会留下,这么多天以来,小家伙是有苦说不出,只能独自坚持着。

不过,喜人的是,他清楚的感觉到小七近来的“呼噜”声愈发强劲,愈发响亮,分明是有几分恢复的趋势了。

荒原上危机四伏,在这里入定,简直就是死催的,入定期间,随便来上一匹胆子大些的野狼,一口就能咬断他的喉咙。

若是真到了那步田地,就只能靠小七带病御敌了,否则的话,一人一虎,都得死翘翘。

“呼!”

风在吹,气在流,还有左肩上毛茸茸的触觉,这是他对外界最后的印象。

而后,便剩下自己一人枯坐,万事万物皆化为光明和黑暗的浮影在周遭飘忽。

他入定了,不见世界,只余一人。

……

第072章 龙牙变!

内视,又称观照,算是一门高级神通,一般情况下只有破武境武者才能掌握。资质差些的,纵然达到破武境,也有很大的机率无法内视。林奇因为体质特殊,以伪化境的修为就可做到内视。

众所周知,世间武者化凡为奇,方可通神,初步掌握术法的妙用,但一些拥有特殊传承血脉的人,却可逾越境界限制,以凡武修为随意施展术法,这也是世上大族豪门崛起的一个基本原因。

雷族最新一代的双骄,雷仙儿和雷恒姐弟俩,皆为天纵之才,天生就会使用数种雷属性神通。紫星一族的紫羽飞,更是了不得,大部分的紫族秘法,皆可信手拈来,游刃有余。

林奇和前三者原本压根没有可比性,但正所谓勤能补拙,三年历险生活,他失去了很多,得到的也不少。

“咚!咚!咚!……”

是心跳,这颗泛黑的脆弱心脏从来没有如此强劲的跳动过,毫无疑问,这是不正常的。

原来,他是强行运功,逼迫心脏超极限跳动,从而使得血气奔流,阻挡一根根锐利的“龙毛”钻入内脏。

冥冥中,林奇依稀看到了自己的血肉之躯,随着心脏的跳动,视感一晃一晃的,更显得真实。

“龙毛”散布全身,他随处都能看到,发现但凡扎进肉里的,行动速度都极慢,跟静止没有太大的区别,这是由于他身体不再动的缘故。

但还有许多混进了血液里,是最具威胁性的,随时都有可能侵入心脏,必须首先剪除掉。

然而,让他哭笑不得的是,危险隐藏在他的身体里面,看是看得见,摸却是摸不着的,手动不得,脚更动不得,纵然有力气,也使不上来啊!

受了这种伤,就算进了医馆,恐怕大多数大夫都会束手无策。用药的话,短时间内难以起效,动刀也无济于事,难不成要把他割得体无完肤吗?

从始至终,他唯一的办法就是用内劲强冲,除此之外,只能干瞪眼。

唯一让林奇感到庆幸的是,怪龙已被他杀掉了,若那家伙还活着的话,他不死也要半死了。因为怪龙不但能释放“龙毛”,还能在不接触“龙毛”的情况下,遥遥操控这些细碎的东西。它活着与否,“龙毛”的攻击力不可相提并论,乃是天壤之别。

几根半寸长的“龙毛”成功深入到心脏表皮,要不了多久就能钻入其中,林奇急得发慌,虽一动不动的坐着,后背却早已汗湿,头上流着豆大的汗珠……

“咦?”

蓦然间,林奇看见血管里有几根“龙毛”竟然出现了被溶解的迹象,渐渐的成了一段一段的,甚至消失于无。

这诡异的情景让他又惊又喜,那“龙毛”质地有多坚韧别人不清楚,他自己还能不清楚?估计吹毛断发的利刃都割不断,居然在自己的血液里被生生融化掉了……

他内流的气脉绝不会强到这等程度,如此看来,十有八九是血液本身有玄机。

人人都知他是麒麟一族的末裔,天武大帝仅存一线的血脉,身体流着的是神物麒麟的血,是武帝的血,可这一族沉?沦数百年之久,强大的血脉传到他这一代,早就稀淡到近乎于无,没有什么力量可言了。

略想片刻,林奇便有了结论,他想到了腰间缠着的妖剑。当初刚刚得到此剑时,他的血曾被此剑吸去了许多,而在之后的使用过程中,他意识到一人一剑相互沟通后,居然能形成神奇的血液回流,也就是说妖剑中也有物质渗入了他的身体。

而且,不得不提的一点是,一次又一次的使用妖剑,他的血液早就具备了与妖剑相似的毒性,毒虫毒蛇之类咬到他,非但毒不到他,反而会被他给毒死。

记得刚刚进入墟极荒原时,他被蚁群一顿穷追猛攻,由于经验不足,被许多飞蚁吃进了肉里,结果不用他动手击杀,那些飞蚁一个个全部给毒死在了肉里。

要知道,天铁类生物拥有极强的抗毒性,被毒死的可能性很小很小,铁火蚁也不例外,他血中毒性之强,可见一斑。

“好吧!既然如此,只能赌一赌了!”

林奇当机立断,一把抽出红色妖剑,两手紧握剑柄,其上的细鳞立马像无数张小嘴咬住他手心。

“嗡鸣!”

妖剑瞬间变直,红光大放。

“咝!”

林奇倒吸一口凉气,只觉两臂脉管之中血流如注,海绵吸水也似迅速渗入剑中。

未久后,剑身中果然有血回流,重新注入他的脉管,滋味一样很不好受。

毒血流动得愈来愈快,一股由内向外的灼热感逐渐侵蚀全身上下,紧接着全身血肉暴涨,体内充满了莫名的能量,直欲炸裂。

他浑身剧痛,却又觉得头晕目眩,恍恍惚惚,天空飞旋,大地乱转,五脏六腑难受得不行。

这是中毒的征兆,说来或许可笑,但却是真的。

以往使用这妖剑时,他从来谨慎小心,不敢发力过猛,怕的就是受到反噬。但凡妖器都是凶物,武者因妖器名震天下,而又因妖器反噬而死的事情不知凡几,他可不想成为其中一例。

只是现在情势紧急,不得不痛下决心,否则的话,他岂会甘愿冒这大险,将小命交给一把来历不明的妖剑?

长久以来的艰辛磨砺,无数次血毒入体的痛苦煎熬,这些努力没有白费,他扛下来了。

也正如他所预见的那样,“龙毛”尽数为血毒所化,自身虽然变成了一具更毒的毒体,万幸性命是保住了。

“呼!”

吐出一口浊气,入定许久的林奇终于睁开双眼。

十几条土犬正把他团团围住,不住的吠叫,头顶还有六七只黑鹫盘旋。在世界十大绝地之一的墟极荒原,也少不了这两种食腐者的身影。

“喵呜……”

小七坐在他身前守卫,听到动静,回头看过来。

林奇淡淡一笑,把妖剑缠回腰上,将小家伙托起,放回肩头,站起身,拔起龙牙宝剑,一股强烈的凶威顿时辐散开来。

土犬们慌忙夹着尾巴逃开,黑鹫也赶紧飞离,虽说是位于最底层的猎食者,它们可比天铁熊、狞象之类的古种聪明得多。

解除了“龙毛”之患,他身上仿佛一下子搬走了一座大山,倍感轻松,畅快得放声呐喊,狂风一般向那荒烟弥漫的大草泽而去。

一连跑了一个多时辰,他忽觉丹田之中气机不稳,浓稠至极的灵气像见了日光的朝雾,翻涌激荡,化为一个漩涡,竟不受其控制,疯狂得聚合起来,很快凝结成一颗鸽蛋大的水球,粘稠的水雾环绕周遭,透出一股浓浓的化境气机。

化境了!

他经历过多次失败,居然在奔跑时自然而然进阶化武境,登堂入室,成为了一名修为不俗的高级武者。

他仰天长啸,本就快极的速度生生拔升了三成,一步纵出数丈之远,有意没有使“麒麟步”,就是普通的轻身飞步,看起来当真草上飞,水上漂!

……

当夜,林奇露宿草泽,忍着没有生火烧肉,也没有碰那条披毛怪龙,只饮了几口宝葫芦灵液,权当充饥。

睡意正深,他猛地听到耳旁有龙吟之声传来,怀中之物似在颤抖,连忙坐起,抓起连鞘的龙牙宝剑。

没错,此剑的确在颤,似乎真有浑厚的声音从中传出。

他心跳加速,额上渗出一片冷汗,震惊多于惊喜,甚至有些恐惧,就差没有把这妖异之物像烫手山药一样给扔出去。

“祖宗保佑!”

林奇没来由的说出这么一句话,因为这妖物是麒麟初祖天武大帝留下来的,且遗命绝对不许外传。以那个男人的英明伟大,应该不会让子孙后人世代交替的抱守一个祸害吧?

他喉咙一滚,再一咽,缓缓拔出剑来,想看个究竟,待看到剑身时,两只明亮的眼珠差点没跌出眼眶,只见骨剑之上赫然满是细细密密的碎纹……

龙牙剑开裂了,他无论如何都难以相信这事实。

“难道是被斗霄符给炸得?”

想到这一点,林奇立马就否定了。当年武帝林泽持此剑与雷帝雷帅好一场大战,打得惊天动地,神魔远避,就连位列十大天级战器的天雷锏都没磕伤它分毫,现在怎么可能被一张小小的符箓给炸坏?

“到底怎么回事?”

肯定是因为其他缘由,难以想象这缘由是什么……

“呜呜呜呜……”

龙吟之声越来越大,连绵不绝,骨剑也震颤得愈发厉害,几乎脱手而出。

宝剑惊变,吉凶难测,为保险起见,林奇将剑插进土里,退出十丈之外,暗地里紧握无名妖剑,如临大敌。

深夜时,冷风骤起,不久后,天上飘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龙吟声一直持续到黎明之时,还没有止歇的迹象,骨剑上的碎纹越来越密,已有碎块开始剥落下来……

东方紫气升腾,直上中天,一下子就染红了半边天空,若不仔细看,真无法相信这是黑云沉沉的雨天。

一个模糊的日轮徐徐滚出地平面,太阳升起来了。

“砰砰砰……”

一声紧接一声的脆响,龙牙剑寸寸炸裂,转眼就没了小半截。

林奇来不及惊讶,煌煌辉光从天边绽放,“哗”的蔓延过来,很快就淹没了视线所能及的整个世界,一道长虹经天而至,一落而下。

“吼!”

原本只在他耳内泛响的龙吟声,终于释放出来,响彻荒原,惊天动地!

下一刻,林奇睁开眼睛,雨云已然退散得干干净净,一转眼间,乾坤郎朗,万里如洗,一轮红日分明可见。

龙牙剑还在,款款躺在草丛里,不过仅剩下不到二尺长的一截。

……

第073章 妖器

数日后,一片足以淹没人身的草海中。

林奇一剑斩过,血雾喷薄,冒起六七尺高,一头剑齿豹的脑壳被生生削掉一半,软倒在地上,当场毙命!

他抬起手中沾着血、冒着袅袅青烟的骨剑,仍觉有些不适应,甚至有种无法抑制的恶寒之意。

没错,这柄一尺多长的白骨短刃便是破碎之后的龙牙宝剑,已然扭曲变形,不成样子了。

白色宝铁锻造的剑柄早就被挣脱掉,好在末端还有一截可以抓握的圆骨,不至于无处下手。至于剑身,则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少了整整四分之三不说,原本细腻如玉的剑面上竟凭空长出了一片片指甲盖大小的青绿色鳞片,触感真实。更为可怕的是,这剑居然自行开刃了,刃口呈锯齿状,看上去好似两排相互交错的尖牙利齿,整个儿一圈,简直像极了一张巨大的暴露在外的牙口!

血迹很快被炙干,龙牙剑崭新的面貌一览无余,令人毛骨悚然。

若论妖性,龙牙剑比起那无名妖剑当真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妖器乃上古时期铸造师以禁忌之法炼造出来的后天产物,还从来没有听说过天生就是妖器的东西。

说白了,以前的龙牙宝剑其实就是一根光秃秃的骨头而已,当然不能算作妖器。

但现如今,此剑已然自我进化成了这般模样,当真不似妖器,胜似妖器,足可算作是世上绝无仅有的先天妖器了。

把此物带在身上,恰如贴身养着一头指不定什么时候便会择人而噬的妖魔,让人捉摸不透,让人心难安。

关于妖器,林奇并不陌生,因为他很早就接触过麒麟一族的传承妖器“断魂枪”。只不过,那时他选择了还不曾显露妖性的龙牙剑,而非“断魂枪”,是以也就不太关心所谓的妖器了。后来,通过数次战斗,他发现了龙牙剑的嗜血本性,不久后又从鹿山蛇窟里的乌金石中得到了无名妖剑,这才对妖器警觉起来。

一开始的时候,他独自一人艰难求生,一柄妖剑,一柄骨剑,皆是赖以保命的倚仗,宝贝还来不及,哪敢弃之不用,同时也无从探究它们的秘密。

后来离开鹿山,闯入云楼山,有幸遇上了在苍龙岭赫赫有名的白毛仙猿袁无敌,总算有了一个修行上的领路人。

袁无敌乃堂堂巡山大王,云楼山四大猿王之中排名第三的白瞳王,虽然不入一百零八尊大妖王之列,可论修为和识见,绝对算是出类拔萃的。按那老猴子自吹自擂的说法,它固然没有大妖王的尊位,却有大妖王之实。

正是从袁无敌的口中,他知悉了许多有关妖器的奇闻秘录,这在绝对忌讳妖器的人间,肯定是绝难打听来的。

传说,在不可知的远古时期,曾爆发过数次神魔大战,规模之大,上到玉霄,下至九幽,谁都不能独善其身,无数强者因而陨落。其中,以混沌血脉为代表的一些尤为强横的存在,肉身虽被打灭,神魂却能顽强的存留下来,因为不愿入轮回,是以变成了妖灵,像孤魂野鬼一般游荡世间。

这些个妖灵,虽能跳出天地法则之外,历经万古而不灭,却也经不起悠悠岁月的摧残,离散的灵体不断被天地戾气所吹打,被大山大川、江河海流所吞噬,一点一点的消亡,最终也会完全湮灭。

不过,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万死之中,也有那一线生机。

人族中有大智慧者,开历史之先河,创制可欺骗天道的禁忌之法,炼造出拥有异度空间的超级战器,妖灵之类遁入这种特殊的战器之中,竟能在绝大程度上躲过天地戾气的消磨,防止世界的蚕食,从而得以苟延喘息。而相应的,妖灵也能通过战器反馈出异常强大的力量,作为栖身的补偿。

这,便是妖器的大致来历。

妖灵与武士互惠互利,听起来好像是蛮不错的事情,只可惜世上从来没有什么完美的东西,妖器更是有着致命的缺陷。

但凡妖器之类,必各不相同,世上有很多一模一样的战器,绝没有两件一模一样的妖器。

每一件妖器都有各自不同的特质和缺陷,但有一个缺陷乃是共通的,任何妖器皆需持有者以自身精元喂养,每当发生激战时,还需贡献精血,甚至是动用真元。而藏身妖器的妖灵通过吸收这些东西,日积月累,竟能逐渐恢复本来面目,如是,一旦持有者落于危难之境,无力压制妖灵,妖灵就会毫不犹豫地进行反噬,最终反客为主,将主人炼成傀儡。

上古时期,妖器甫一诞生,即迅速流传开来,拥有一件趁手的妖器,几乎成了那个时代强者们的标志。就在妖器最为鼎盛的时期,它们凶恶的本性终于不可抑止的暴露出来,无数强者因妖器反噬而暴毙,继而作为傀儡肆意屠杀,吸噬修真士的真元,造成了惨绝人寰的大浩劫。

妖器之乱波及极广,最终惊动玉霄天庭,天庭派遣天神下凡,铁腕平定动乱。因为这场浩劫,整整一个时代,在历史上变成了神秘的空白期,只留下“器之劫”的古老传说。

大劫之后,绝大多数妖器被强行销毁掉,妖器被称为魔器,妖器炼造之法被划归为逆天乱道的禁法。但凡持有妖器者,人人得而诛之。私自炼造妖器者,满门屠灭,神魂贬于九幽之下,永世不得超生。

数万年以降,直至今日,残存下来的妖器莫不是凤毛麟角的存在,世人只闻其名不见其真,残缺不全的妖器铸造法,也成了古老的铸造师家族们深藏的封印之书。

九百多年前,烛龙一族新一代天才铸造师烛幽子触犯禁忌,以天地熔炉之中历经万余年沉淀下来的极珍精铁作为剑胎,用禁忌之法私自铸造超级战兵,结果引来一尊天外游魂,成功遁入剑胎,铸就千年来仅此一件的绝世妖器,正是藏于麒麟祠堂密室中的那杆“断魂枪”。

那妖器由剑成枪,妖气之重,足以扰乱天象,震动夏都王气,实为大凶之物。导致天下震恐,天武者林修代父出马,手持曾为天下第一剑的巨阙大剑,忍痛斩毁了尚未完全成形的妖枪,遂有了后来麒麟家族绝不外赠的家传战兵,丑陋不堪的“断魂枪”。

林奇没有能力毁掉妖器,更不愿毁去,这些年之所以能活下来,很大程度上都有赖龙牙宝剑和无名妖剑的威力,至于反噬的威胁,虽说终究难以释怀,但也并不过分担忧。

老猴子袁无敌跟他说过,那些个劳什子妖器对“食物”的要求极其高,上古“器之劫”时,基本都是对神圣级别的大修、大妖下手,小修、小妖皆为蝼蚁之辈,根本不屑一顾。数千年来,天地灵气愈发稀淡,整个世界都呈现一种颓势,圣级存在成了顶级强者,一百年也难有一个出世,它们的要求免不了跟着降低,却也不会贪图真武境以下的肉体,尤其不会坑害有气魄持有自己的主人,更倾向于耐心养着,等肥了再宰!

诚如老猴子所言,自己并非什么“美食”,今生想达到真武境,当真是奢望,费心担忧妖器的威胁,实属杞人忧天,庸人自扰。

……

接下来的日子,林奇的旅途颇为顺利,用超视力提前发现并避开强敌,一路走来没发生几次激战,身后也没有蚁群再追来,走出墟极荒原,指日可待。

更令他开心的是,小七的精神日渐好转,虽说仍吃不下东西,只能饮灵液充饥,状态是愈来愈好了不假。

小家伙终日酣睡不醒,“呼噜呼噜”的声音十分强劲,直震得他耳朵疼,不得不将它在双肩上来回倒换。

这一日,他总算履足来时经过的大戈壁,薄雾笼罩下的铁链山川已遥遥在望,不禁松了一口气。

当夜,他栖身于一座废弃的蚁巢之下,像往常一样沉心打坐,凝神炼气,炼气化精。

进阶化武境后,实力提升或许并不明显,但吸纳天地灵气的速度,以及储存天地灵气的量,皆是倍增。都说化武境是登上破武境的台阶,原因就在这里。

内修是精细活儿,急不得,躁不得,更马虎不得。林奇内视的法门十分熟络,见微知著,只觉丹田气海中心处的水珠儿转上一转,全身气脉便运行一个小周天,一缕缕的灵息渗入丹田,缠缠绕绕,化为水珠儿周遭的雾气,最终徐徐汇入其中,成为水珠的一部分。

那水珠儿唤作丹元,是化武境的直接体现,由大量灵气混同自身真元凝结而成,是他一身修为的根基所在,可以说与性命同样重要。

如果有一天,这个液态的丹元能衍化为固态,就证明他已进阶破武境,达到了父亲林梦龙曾达到过的境界。

然而,时不我与,黑心病的症候越发明显,他的生命流逝得越来越快,活一天,便少一天,想在有生之年触碰到那个境界,难若登天。

月色正好,照在他还显稚嫩的脸上,却映不出半分稚嫩之气,脸上、脖子上数处伤疤,是他由孩子变成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并勇敢活到今日的证明。

离开夏都城时,他十一岁,尚且年幼娇弱,三年求生之旅后,业已蜕变成一个足以独当一面的强者。

……

戈壁上,夜冷如寒冬腊月,小七依偎在他肩头,一动也不动,直接从喉咙里发出的“呼噜”声不绝于耳,声波扩散,流遍全身,整个骨骼都随之微微颤动。

这是猫类特有的疗伤法,人称“猫参禅”,可通过声音刺激肉身,尤其是骨骼,促使其快速生长,以达到修复损伤,强健肌骨的目的。

“猫有九条命”,这是妇孺皆知的俗语。话是这么讲,却不是说猫真有九条命,而是说它们生命力极为顽强。之所以如此,八成归功于它们天生便会的“猫参禅”法门。

佛门中有金刚力士通过敲击巨大的铁木鱼,修炼金刚不坏神功,与“猫参禅”其实殊途同归,应用的是一样的道理。

一人一猫相互依偎,从来如此,就要这般度过一整夜。

忽然,小七从他领口钻出,一跃掠到地上,紧接着“噼里啪啦”一阵炒豆子也似的爆音,小家伙长尾翘起,背毛竖立,全身上下疯长起来,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到成年家猫大小,还不停止,继续变大,等到肩高近一尺时,才停下来。

它遍身筋骨持续抖动,发出接连不断的爆鸣,大口张开,猛烈吞吐,一呼一吸间扯动大片空气,扬起阵阵风尘,隐隐有震雷之音,阵势着实不小。

林奇惊喜交集,忙转到小家伙前面,只见它一身油光闪亮的花白皮毛,嘴上两抹长长的虎须,两只琥珀金的圆眼精光闪闪,炯炯有神,整个儿气质非凡,威风凛凛,哪里是只猫,简直就是一只成了精的半大老虎!

“嚯!不得了,不得了,真个儿不得了!”

上方蓦地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毫无征兆,“筋骨齐鸣,雷音震荡,人族中最出类拔萃的炼体武士都鲜少达到这等境地,你这小猫居然做到了,福分不小呐!”

“谁?”

林奇大惊失色,龙牙出鞘,看向土丘之顶。

夜空中挂着一轮皎白的圆月,月光照耀下,可见土丘顶部果然有人,是一个头戴铁箍、胡子拉碴的青年男子。他席地而坐,一手支着地,一手拿着一个长着翠芽嫩枝的酒葫芦,喝下一口酒,正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

第074章 袁九刚

“哇!”

小七大口一张,吐出一口猩红的浓血来。

林奇警惕着土丘上的男子,用余光扫了一下,发现血迹中全是一根根的细毛,顿时明白,小七果然是为那条披毛怪龙所伤,万幸它能自己将“龙毛”排除体外,暗松了一口气。

“喵呜……”

小七冲主人叫唤一声,又瞧瞧那陌生来者,转身一溜烟,竟跑掉了。

“诶?”

林奇当然诧异不已,大敌当前,怎能弃他不顾呢?

转念一想,小家伙作为异兽珍珑虎,颇为通灵,具有识别恶意的能力,这个非同寻常的男人八成不是心存恶意而来的。

而且,此人能在他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距离他如此之近,修为实在恐怖,绝对是破武境以上的存在,想要杀他,简直易如反掌。

尤其令他在意的是,此人手里拿着的酒葫芦非是凡物,无论色泽、形状,还是不可见的气息,分明与他身上的五枚枯藤宝葫芦同根同源,无疑也是从仙袂峰的仙藤上摘下来的,只是那酒葫芦的个头实在太大了些,更诡异的是,葫芦嘴上还长着枝叶嫩芽,似乎还活着的样子。

“……”

林奇很久很久没跟活人说过话了,受老猴子袁无敌和另外几位相熟妖王的影响,口音和说话方式早就大变,变得既古怪又粗俗,几乎忘了自己还是个人类。此时看着这个头顶圆月的男子,自从说出一个“谁”字之后,便再也说不出一个字了。出于本能,一手捉着龙牙宝剑,另一只手不着痕迹的按在妖剑上,指头一动就可扯出无名妖剑,戮敌于近身。

“在下袁九刚,有礼了。”

男子持葫芦向林奇拱拱手,本来礼节标准,但因为是坐着的,且还居高临下,反倒显得既狷狂,又倨傲。

林奇闯荡山野这么些年,哪里还会在乎这些东西,但听此人自报家门,而且还是姓袁的,依稀有点儿印象,老猴子似乎偶然提到过这个名字,连忙恭声问道:“前辈可是仙猿家的人物么?”

他知道袁门有大名鼎鼎的三英杰,合成“三袁“,袁金刚、袁大刚、袁才刚,一个比一个出色,皆为夏国成名已久的顶尖人物,至于这袁九刚,倒是声名不显,没怎么听过。

袁九刚爽朗一笑,回道:“人物谈不上,不过我的确出自仙猿一族不假,与‘三袁’之中的袁才刚是同胞兄弟。”

“可有凭证么?”

林奇不敢大意,岂会听信当面之词。

“凭证?嘿,这个算吗?”

袁九刚丝毫不拖泥带水,从怀中摸出一物,干脆利落的扔了过来。

林奇没有直接用手去接,龙牙一出,剑尖正好穿过物件上本就有的一个小孔,款款将之接住,未伤分毫。

龙牙宝剑经过蜕变,模样大改,剑尖却还是一如当初那般又长又尖锐。

“嚄!”

袁九刚略显讶然,为林奇精准的身手所惊,面上笑意更浓了。

“这是……”

剑上挂着的是一面半掌大小的令牌,材质是某种不知名的青色异铁,牌子上赫然有一个怪鸟纹饰,且不是一般的怪,人面而鸟身,面部长有两两并排的四只眼睛,头两侧各有四只耳朵,背上竟有足足一十二翼。

这是夏国谍报部队风神军的标志,风神鸟。

该鸟四只眼睛代表内四部,分别为“天部”、“地部”、“人部”、“鬼部”,各具职司;八只耳朵代表八外部,负责境外情报,听风于八极之外;若是完整图案,鸟背上应有一十八翼,代表风神军一十八位主要将领。

此人令牌上的风神鸟附有一十二翼,穿孔位于右上侧的眼睛,证明他乃是一位隶属风神军“人部”的正四品军官。这个级别若是放在别的任何军队里,都不算特别引人注目的存在,但在风神军中,绝对令人仰望。

林奇摩挲了一下牌子,感觉这东西大体应该是真的,因为风神鸟的标志不是可以随意雕镂的,冥冥中自有神秘力量加持,几乎造不得假,但他仍是将信将疑,把牌子扔还给袁九刚。

“你,找我做什么?”他大着胆子问道。

袁九刚饮下一口酒,喉咙里发出舒爽的声音,侧脸看着远处密集座落的土丘,咂咂嘴,道:“我见你有些小本事,又有一只罕见的通灵缩骨猫为伴,且是个清清白白的流浪儿,想招募你加入风神军,不知你有没有兴趣啊?”

林奇此时才看清袁九刚一边侧脸,可见此人虽然胡子拉碴,穿着也邋邋遢遢,却是一相貌非凡的美男子,面庞线条柔和,却不失英武之气,鼻梁挺直,龙眉修长,尤其是两只眼睛,深湛如深潭一般,整个儿有一种飘逸的谪仙气质。

袁九刚的话,并没有让他感到太过惊讶,他可不相信此人是偶然遇上自己的,更不相信其并不知晓自己的真实身份,只是暗叹,这难不成是早就安排好的么?

他没有马上回答,心想加入风神军或许还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风神军属于秘密部队,一直在暗影中守卫夏国,成员大多是隐姓埋名之人,对他这个早就宣告死亡的人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氤氲缭绕的月光中,一道飘尘由远及近,小七拖着一物风风火火的赶来,扔到林奇面前,原来是一只头生三角的犀兽,浑身上下泛着丝丝妖气,是一头小妖不假。此妖身上没有伤口,厚厚的皮甲上遍布凹陷,竟是被活活撞死的。

“喵呜……”

小七哀叫一声,仿佛在催促。

林奇哭笑不得,深知小家伙自打被披毛怪龙暗算后,煎熬这么多日,一直没有吃过东西,实在是饿得慌了。

不久后,熊熊烈火燃起,一整只犀兽被分块架在火上,在林奇的精心照料下,烤了起来。

三角犀兽是一种很容易修成妖物的兽类,因为它们独具天资,三根犀角拥有吸收日精华月的能力,修为愈高的三角犀兽,体格反而愈小,不过力量更大,皮更坚牢。

这只成年犀兽,体格中等,实力定然不俗,面对五六头刃齿虎都可不落下风,居然被小七轻松击杀,可见此次劫难中,小七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好处,变得更强了。

林奇认认真真的为小家伙烤肉,围着火转个不停,忙得不亦乐乎,面上没有表现出太多表情,心里早乐开了花。

没过多久,肉香腾腾散开,小七口水流了一地,待主人终于取下一大串肉来,迫不及待的扑将上去,抢到嘴里,因为怕烫,衔着肉串奔了两大圈,吹凉之后,才大吃特吃起来!

袁九刚斜坐在火边不远处,揪下一块肉来下酒吃,美滋滋的,十分惬意。

“我想先回夏都城一趟。”

林奇仔细思量了许久,敲定了主意,对袁九刚说道。

“可以。”

袁九刚头也不回,不假思索地道:“不过,在此之前,你得随我走一趟天南……”

……

两日后,林奇随袁九刚来到银屏关,守卫关口的是云楼四王之一横山王麾下的金背猿妖兽,灵智都不怎么高,袁九刚费了好些唇舌,才成功过关。

以袁九刚的本领,绕道走当然可以,只是翻越铁链山川,会徒然耗费过多时间;强闯也不在话下,但却属下策,因为会造成骚动,引来更厉害的妖王。所以,最好还是乖乖按人家的规矩办事,正所谓强龙斗不过地头蛇,人到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离开厚重、压抑的墟极境界,林奇浑身为之一轻,明显感觉到五脏六腑往上升起了那么一点点,骨头噼里啪啦一阵乱响,竟然一下子拔高了半寸多,行走间简直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绿水青山,花草芬芳,蜂飞蝶舞,多么熟悉,又多么陌生,到那九死一生的远古废土一个来回,苍龙岭的美丽、灵秀,恍如隔世。

“这次离开,恐怕今生都不会再回来了,老猴子吃不到我做的食物,恐怕也会禁不住想起我来吧?”

林奇如是想着,嘴角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

“呦!”

一声清冽的鹰啼,一头鹰隼自高天盘旋而下,悬停在二人头顶。

“小青。”

这鹰隼身覆龙鳞,正是袁无敌的那头龙隼。

小青屁股一撅,一泡粪朝着袁九刚头上撒下。

“该死的老家伙,心眼还是这么小……”

袁九刚笑骂一声,一挥手随意使出一记袖功,轻松免去鸟粪泼身的噩运。

“老猴子啊老猴子,果然重诺么?”

林奇会心一笑,从皮囊里摸出那个从七星池底拼死带回来的铁壳子水螺,扔给了小青。

望着小青远去,乃至终于消失不见,一股怅然若失的情愫蓦地袭上心头,他双膝一弯,朝着远处一座苍翠的高峰跪下,一个头重重的磕了下去。

他虽然有幸进阶化武,生命又延长了一星半点,但依旧是个朝不保夕的人,想到今生或许再也不会回到云楼山,再也不会见到那个既残酷又可爱的老猴子,他就必须磕这一个头,免得将来再也没有机会。

“奶奶的!麒麟家的男人不跪天不跪地,只跪父母和先人,你这娃娃怎的这么没出息?居然给老子跪下了?老子算什么东西?”

木叶葱茏的峰顶上,白毛老猿骑马伫立,肩上扛着龙隼,手里攥着沉甸甸的铁皮水螺,白囊囊的眼窝里竟史无前例的流出来两行老泪。

红毛逐鹿马磕磕铁蹄,发出“咴儿咴儿“的声音,龙隼也歪着头好奇的看着这个举止稀奇的主人。

“闭嘴!老子好着呢!老子可没哭……”

袁无敌一把抹去毛脸上湿答答的泪痕,摆马奔下山去。

……

第075章 拜火城

半个多月后,夏国与婆娑帝国边界处,天南。

林奇跟随袁九刚,先是离开苍龙岭到了太岳山外的太岳城,又从太岳城乘坐飞天鸢直飞天南城,紧接着马不停蹄,从天南城赶到夏国与婆娑帝国边境线上一个籍籍无名的小村子。

昏暗、漏风的小木屋里,一盏挂在房梁上的避风灯随风轻轻摇摆,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淡黄的光影影绰绰,可见屋里有四个人。

袁九刚坐在唯一的一张椅子上,头枕着椅背,鼻孔朝天,嘴巴大张,似乎喝醉了酒的样子,仪态之丑,不堪入目。

林奇站在此人身后,或许是因为过了三年茹毛饮血的生活,他早忘记了礼节、仪态什么的东西,一点儿也不在意,仿若寻常。

另两人是一男一女两个年轻探子,身着劲装,各配战兵,一看就是精干机敏、身怀绝技之人。

他们恭恭敬敬半跪在袁九刚身前,把所探明的情报清楚简单的全部禀明,然后便不再做声,静静等候。

“所有情报确定无疑吗?”

袁九刚似乎醒了过来,坐起身,开口问道。

“确定无疑。”

男子毫不犹豫地回道。

袁九刚沉吟一声,又问道:“我们的人,还有活着的吗?”

“呃……”

男子看了一眼身旁女子,道:“两桩案子是同样的手法,男人们全部被杀掉了,只带走女人和孩子,过了这么长时间,恐怕是凶多吉少。”

袁九刚站起身来,神色阴沉,隐隐透着杀气,冷哼一声,道:“在我夏国对我夏民犯下这样的血案,能逃到境外,也逃不了一死!我们这就出发,除掉所有凶犯,哪怕一个都不能放过。”

“喏!”

两个探子齐声答应,站到一边。

“齐修,你虽然是我所看重的人,但要进我风神军,必须经过考核一关,我也不能乱了规矩。此次赴境外戮敌,命你打头阵,若能手刃敌酋,或救出我们的人来,就算你通过!”

“喏。”

林奇有样学样,纳头应和。

他是已死之人,本名当然不复能用,袁九刚越殂代疱,特意为他另取了一名,唤作齐修。

夏人笃信因果命运、风水堪舆,认为一个人的名字关乎一生气运,取得太大了,压不住,反而会招来灾祸,取得太小了,没出息,成不了什么事。袁九刚估计也是这么认为的,没有胡乱取,费了一番脑筋。

“齐修”二字的含义倒也简单、朴素,齐者,齐家也,修者,修身也。

古语有云,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这明摆着就是要让他好好修行,养好身体,也好将来娶妻成家,延续天武帝留下的麒麟血脉。

不过,林奇之所以愿意接受这个化名,也有他自己的想法,“齐”与“奇”是同音字,“修”则是他这一脉的老祖宗,天武者林修的名。以名为姓,与英雄的老祖宗同名,这样的名字,挺好。

两个探子听闻袁九刚居然让齐修打头阵,皆面露惊容,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为不解,不过也没有多言。

在他们看来,林奇不过是个干瘦的孩子而已,如何当得起先锋大任?要知道,那些敌人虽说是杀人劫财的悍匪之类,来头可真是不小,至少拥有三个破武境武士不说,训练有素的士兵也有一百多近两百人,个个都是杀人如麻、以一当十的猛士!

四人趁夜骑马出发,越过无人守卫的国境线,径直深入婆娑帝国,去往一座属于该国的中型军城,拜火城。

具体情况他已知悉,大约一年前,云栈山路上发生了一桩劫杀大案,一个由二十多辆车组成的车队遭袭,劫匪非但劫掠了所有财物,还杀死了所有男人,掳走了妇孺,最终不知所踪。

此案大半年没有线索可循,直到两个月前,又有大案发生,两架满载货品和客商的飞天鸢被歹人劫持,落入婆娑帝国境内,震惊天南。

风神军派出精锐探子,冒大险深入调查,结果发现劫匪与云栈路大案关系匪浅,最终落实,于是两案并为一案,专门派出袁九刚前去结案。

……

拜火城的城防坚固而精巧,不愧是位于边界的军城,但因为现今是太平时代,呈现颓势的夏国又绝无主动发动战争的可能,是以防卫十分松懈。四人藏好马匹,按两个探子提前定好的路线,轻松入城。

此城相当繁华,到了半夜还不安生,站在城头远远望去,可见街上人流如河,热闹非凡,毋宁说是一座军城,不如说是一座商城。

事实上也是如此,此间处于三国交汇之处,北有夏国,南有婆娑帝国,西有星月帝国,皆属世界九大国之列,产生商业上的繁荣,本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更加诸星月国内乱不休,分分合合,战争持续了数百年,止战之日遥遥无期,星月诸国的贵族、富商,时不时就会逃亡到夏国天南郡或者婆娑帝国境内,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包括拜火城在内的许多边境城池的内需,增进了繁荣。

而且,婆娑帝国举国信教,奉行严格无比的等级制度,贵族耽于享乐,贫民受苦受穷,纸醉金迷的浮华景象充斥整个帝国,这个边陲小城也不例外。

进城后一个半时辰,四人来到城池角落处一座巨大的圆顶白庙外,不再前行,躲在不远处的阴影里。

这是星月国人广泛信仰的空神教寺庙,世界各地,但凡星月国人聚居之地,就会有这种圆顶白庙,对夏人犯下两桩血案的匪徒就躲在这座空神庙内。

寺庙周遭冷冷清清的,一个行人都不见,但庙前庙后皆有手持弯刀的武士守卫,戒备森严。

男探子对袁九刚道:“今天是空神教每七天一次的大祷日,他们一百多人基本都不会外出,全部待在庙里。”

“机会难得,失了今日,恐怕再难一网打尽!”

袁九刚前一刻还醉眼惺忪的,此时却炯炯有神,清醒得很,沉声吩咐道:“你们两个守后门,我独守前门,齐修负责进庙戮敌。记住,但凡敌人,格杀勿论,一个活口都不要留!”

这话说得杀气腾腾,饶是当了三年“野兽”杀生无数的林奇,听到耳中,也觉不寒而栗。

四人任务分定,当即分头行动不提。

“嗖!嗖!嗖!”

夺命三箭,一箭更比一箭快,分别射中三名守卫咽喉,皆捂着脖子倒地毙命。

第四名守卫刚刚察觉到不妙,还未来得及细看,林奇如幽灵一般出现在其身侧,白骨短刃挥过,割肉断骨,一剑斩杀。

这次行动的主要目的便是杀人,且要杀得一干二净,好让所有盘踞在三国边境的亡命徒们胆寒,让他们知道,犯夏土者,必诛之。

扯出无名妖剑,照门缝一剑,三重铁门栓如切豆腐一般被斩断。收起妖剑,推开这厚重的庙门,林奇大步走进。

一个头戴方巾、身穿黑袍的瘦高男子端着水盆走来,看到持剑而入的林奇,呆立在原地,张张嘴刚想叫人,剑影一闪,又是一剑封喉,水盆随人跌落,被他及时用剑稳稳接住,放到地上。

走过昏暗的长廊,豁然开朗,一个灯光明亮的厅堂摆在眼前,甚为宽阔,数十根雪白的立柱支撑着拱形的穹顶,穹顶上画满了精美的日、月、星辰及众神图案,华丽的地毯上,近两百人席地而坐,正在诚心祈祷。

星月国人崇拜空神,与婆娑帝国一样,举国信教,人人都是空神的崇拜者。

何谓空神,空神就是包裹着世界的大气,就是更遥远的虚空,就是孕育一切、容纳一切的宇宙,日、月、星辰都是他的子女,而人类所处的世界只是他众多子女中的一个而已。

空神无始无终,无形无质,更无可以描绘的形象。他全知全能,无处不在,是宇宙万物的唯一主宰,任何人都无法欺骗他的知觉,更无法违逆他的意愿。世间万物都来源于空神,最终又将终结于空神,空神既是创造者,也是毁灭者,是一切的起源,也是一切的归宿。

空神是没有用以膜拜的神像的,人们心中有空神,空神自在,降下福祉;人们心中没有空神,空神也在,降下噩运。

林奇突兀地出现在大厅里,手提冒着腾腾血气的战兵,面上一色表情都没有,冰冷如霜。星月武士不是吃素的,立马就有人发现他,先是三三两两,接着则是成片成片的站起来,个个眼泛凶光,没有谁大呼小叫。

这些人都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刀头舔血的狠角色,什么阵仗没见过,来者区区一人一剑,仅只化境修为,又有何惧。

距离林奇最近的一个人,反应反倒是最慢的,原来是个瞎子,他刚站起身,后颈就被一剑斩断,倒毙在地。

星月武士们惊怒非常,被这个胆大妄为的少年吓了一跳,一个手持弯刃的男子怒不可遏,像一头猎豹一样首先冲将上来。

林奇不动时静若山岳,一动则快如迅雷,一闪身,一挥砍,只听一声惨呼,血喷如雾,来者被一剑锯开了脑袋,跌跌撞撞的走了几步,死在地上,双腿抽搐不止。

轰!

整个大堂顿时炸了窝,身藏短兵的急急围拢上来,没有带兵器的赶忙去取。

一开始,他们只为神圣的寺庙被污而震怒,此时则如临大敌!

“当当当……”

警钟敲响,林奇一人独闯这藏满奸邪之人的空神庙,一场杀戮就此拉开序幕。

寺庙外,袁九刚轻轻一纵,掠上圆形尖顶,身姿飘逸,翩若惊鸿,真个儿宛如神仙中人。

“一步杀一人,莫问恩与仇!”

袁九刚抬头瞧瞧天上泛着血色的弦月,仰脖喝下几口酒,再吟上一句歪诗,好不自在。

……

第076章 星月王子

空神庙外,一男一女两个风神军探子埋伏在近处,耳听得庙内杀声不断,紧紧的盯着庙门,都为那个唤作齐修的少年捏了一把汗。

“真不愧是酒仙看重的人,小小年纪,本事恁的不小!”

或许是等得不耐烦了,抑或是手痒痒了,男子忍不住发声道。

与之相比,女子更富有耐心,也更谨慎,不无担忧的道:“他既有以一敌百的气魄和手段,寻常士兵应该伤不得他,可破境大武者非比寻常,就算你我二人遇上一个,拼尽全力,至多也就跑掉一个人。那孩子纵然再厉害,难道还能越级杀人不成?酒仙先生给出这样一个不可能的任务,未免太……也太轻率了些吧?”

“这话你也敢说?”

男子轻笑一声,“酒仙是什么人?他既然这么做,心里肯定有数,我们就不要跟着瞎操心了。”

女子似乎有点不以为然,撇撇嘴,自言自语的道:“酒仙先生什么都好,就是喜欢任意胡为,不顾后果……”

“你咕哝什么呢?”

“没什么……”

女子脸上一红,辛亏夜色帮忙,掩住了她的羞意。

“嘭!”

就在这时,庙门忽然被撞开,跌跌撞撞走出了一人。

“嘿,终于有人出来了吗!”

男子冷笑一声,立马拎刀冲上去。

他刚奔到近处,正打算递出一刀,给这受伤之人一个痛快的,其已然跌倒,昏死过去了。

“真是扫兴!”

男子扑了一空,大觉没意思。

女子随后赶来,确定门内没有其他人掩藏,蹲下身来,小心地翻过这人身体,发现他脸色青黑,口吐白沫,左手紧紧攥着右手,两只手都被鲜血染红,原来右手五根手指被齐齐削掉了。

她眼利心细,很快就瞧出了蹊跷,淡漠的道:“已经死掉了,除了右手,身上没有别的伤口,是被毒死的。”

“嚄?我还真没看出来啊!那小子居然是个擅长使毒的阴狠家伙,辛亏是咱们这边的人,要不可就麻烦了!”

男子说着,一刀割断倒地之人的颈子。

“你做什么?”

女子差点被溅上一脸血,恼怒道。

男子露出一口白牙,笑着说道:“酒仙说了,一个都不能放过,你确定这家伙不是装死的?”

“确定,死得不能再死了,神仙下凡也救不活。”女子冷冷道。

男子“嘿”的一声,并不在意,与女子分而躲在门两边。

须臾后,果然又有人惊慌逃出,不过刚出虎口,又入狼穴,最终都做了这两个精锐探子的刀下亡魂。

“砰!”

有人直接破窗而出,身手颇为敏捷,三两下就跃到地面上,拔腿便跑,显然是个高手。

可他还没跑出几步,就一声闷哼,倒毙在地,脑勺上赫然多出一个血洞,是被人用暗器所杀。

……

空神庙内,地下密室。

一般密室都阴森湿冷,简单丑陋,这间密室却精美无比,地上铺着星月国最好的地毯,墙壁上贴着婆娑国产的壁纸,到处都挂着来自夏国的精美丝绸,穹顶上镶嵌着昂贵的上品天石灯,还有驱寒用的“暖阳石”,地上所摆的高级家具,养生法器,各类珍宝等,亦是不计其数,随处可见。

一帘纱帐后,一个长着一头金棕色卷发的男子斜倚在一张香木大椅上,左手支着侧脸,神色阴沉沉的,眯眼看着手脚被缚,跪坐在自己面前的少女。

这男子长相俊美,胡子修得极为考究,一根不乱,神态举止透着一股子普通人绝模仿不来的贵气。

“你知道吗?外面闯进来了一个少年杀手,是你们夏国的人,八成是只风神鸟,本领很强,一个人就敢跟我一百多手下死战……”

男子说着生硬但标准的夏国语言,忽然忍不住失笑,“哦!对了,对了,还有一只猫,一只很厉害很厉害的妖猫……一个少年,一只猫,就想杀我?我是谁?我可是堂堂星月帝国王子,帝国的继承人之一啊!”

少女瞪着这男子,紫色的眸子里充满了想要杀死人的目光,寒声道:“你算什么王子?你不过是个强盗,是个凶手,是个丧家之犬罢了!你好好看着吧,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啪!”

男子的脸说变就变,朝少女面上狠狠甩了一巴掌,直接将之打倒在地,转头对纱帐外一个相貌清秀、儒雅,身着墨绿色道袍的道人说道:“阴阳道长,你若助我母后杀掉包括那一人一猫在内的所有来犯之敌,她就是你的了。”

道士本在闭目养神,一听这话,细眉一挑,立时来了精神,娇笑一声,有点不相信的道:“王子殿下,此话当真?”

这道士面相十分娟秀,近乎女子,可长着三贯清须不假,分明是个男人,然声音却是尖细的女声,甚为诡异,听着让人直起鸡皮疙瘩。

“当然,我怎敢虚言欺骗道长。”

男子笑着回道,他招募这位心性极为怪异的道士已不是一天两天了,可每每听其说话,心里还是忍不住涌起一丝恶寒之意。

“既然如此,贫道自当遵从。”

道士一甩手中绿毛拂尘,眉开眼笑,飘飘然出了密室。

男子往椅背上一靠,翘起一条腿,光脚在少女面前晃来晃去,叹声道:“唉,真是可惜了!就凭你这一双紫色的眼睛,又是个娇滴滴的处女,生得也如此美貌,放到黑市的拍卖场上,说不定比我这个帝国王子的人头还要值钱呢?真是的,连我自己都舍不得享用东西,居然要丢给那个不男不女的妖道去糟蹋了……”

“不过也不要紧,将来有一天我若登上帝位,别说像你这样的旁系支脉,就是紫头发紫眼睛的紫星一族,也能买得来,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少女灵动的紫眸瞬间失神,面如死灰一般,娇躯不自主的颤栗起来,整个人都被恐惧给吞噬掉了。她怎会不知道那个阴阳道人的可怕,他用邪恶之法摧残致死的男人女人不计其数,就连招募他的恶匪们都为之恐惧!

突然,蓄意多时的少女猛地往前一扑,一口咬向男子的腿,这可能是她仅有的报复机会,是以一瞬间拼尽全力。

男子早料到会有这么一出,及时抽腿躲开,开心得哈哈大笑。母亲不让他享用这个花容月貌的少女,可也没不允许玩弄她,一直以来,拿此女逗乐都是他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

少女泪珠儿不争气的往外滚,却还挣扎着朝男子扑去,结果被身旁两个正值妙龄的漂亮女奴左右揪住,劈头盖脸就是一阵毒打。

“别打了!”

男子看着心烦,挥挥手道:“要是给打坏了,**道人怪罪下来,我就把你们送给他赔罪!”

两个女奴吓得花容失色,哪里敢继续打,连忙跪下赔罪求饶。

男子随手揪起一个来揽到怀里,好一阵弄玉摸花,纵意抚爱,一时兴起,就在有杀手闯入的当下,当着紫眸少女的面,干起了淫?乐的事情。

……

第077章 阴阳道人

密室之外,阴阳道人不慌不忙的走进一条回廊,循着隐隐传来的激斗声而去。

他本是夏国修真士,因为体质特殊的缘故,修炼的是天地不容的邪门歪道,最爱干那采阴补阳、采阳补阴的勾当,犯下了累累血案,是以不容于夏国,被列为排名前一百的甲等通缉犯,赏金极高,常年受风神军、各地巡捕营,乃至赏金猎人的追捕,无奈之下只好远遁境外,继续修炼作恶。

一年多前,此人遇上一个来自星月帝国,失了国、死了王的王族家庭,盯上了拥有破境修为的王妃,本欲将之劫走后肆意采补,结果不打不相识,一场激斗后,竟被那王妃招募为宾,与之一同干起了杀人抢劫的勾当。

星月人抢劫,是为了积累财富,图谋复国,甚至野心勃勃,奢望得到帝位。

阴阳道人作为一个无牵无挂的修真士,视金钱为粪土,只想得到用以修炼采补之术的上佳炉鼎,所以也乐得跟这些人合作,图个稳定、长远,打算等待得腻了,再随便找个机会,把那个具有上佳炉鼎资质的王妃掳走,绝对是一桩美事。

道人一边走一边盘算,这一次该不该趁火打劫,夺了那王妃,一走了之。他忍了近两年,还真有些忍耐不住了。更何况既然来者是风神军,定然有实力相当不俗的大人物出马,也该是挪窝跑路的时候了。

只不过,他还没想法除掉王妃最为倚重的那个男人,前星月国双星将军纳赛尔,到底不放心。那人实力非凡,又跟王妃关系匪浅,留着绝对是个麻烦。

除此之外,他也有点舍不得那个紫眸小姑娘,要知道,得到紫族血脉的机会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啊!

权衡利弊,他暗暗有了主意,如果此战能撑到拜火城大军赶到,未尝不能多盘桓一阵子,万一碰到硬茬子,再闪不迟。

“哦?还真是个少年人呀!”

道人来到大堂,看到一个手持锯齿怪剑的少年在一只猫类灵兽的辅助下,正与那王妃激斗,战成一团,略微吃了一惊。

“倒也不错……”

道人阴阴一笑,便要上前助战。

蓦地,他嗅到一股淡淡的酒香味,瞳孔紧缩,脸色剧变,两脚像粘在了地上,再也迈不出一步了,心中惊道:“该死!竟然是那个男人!”

“砰砰砰……”

穹顶上的天窗被密密麻麻的剑气击碎,袁九刚从天而降,面朝下直扑阴阳道人。

道人惊得肝胆俱裂,连忙挥动拂尘,不要命的催动灵力,长长的绿毛搅成一个巨大的漩涡,挡在头顶,勉力接住那一道道犀利的剑气。

“阴阳道人!你的死期到了!”

袁九刚在刺耳的玻璃破碎声中落地,一声怒喝,一掌狠狠劈向道人。

一个淡金色的掌印离手而出,见风就涨,瞬间变成车轮大小,朝着阴阳道人轰轰撞去。

道人双手紧握拂尘,朝前一捣,绿色长毛炸开,一根根变得笔直,恍若一只狰狞的巨型海胆,纵然一辆铁甲战车撞来,也能刺得稀碎。

然而,面对金色大手印的威势,这防御简直就像纸糊泥塑的一般,摧枯拉朽,被层层破开。

“嘭!”

绿色长毛消耗殆尽,拂尘长柄随即炸碎,道人被一击撞飞,撞断一根立柱,又撞到墙壁上,才落到地面,忍不住口喷鲜血。

袁九刚得势不饶人,如影随形,踏风而至,又是一记金手印,照着阴阳道人头顶拍下,想要来个赶尽杀绝。

道人临危不乱,大喝一声,声音竟由女声变成了充满刚厉气质的男声,单手朝上一丢,投出早就准备好的救命符箓。

“哗!”

一片黑色霞光一卷而起,瞬间就将金色手印连同袁九刚包裹在内。

金色手印虽然受阻,余力尤在,冲出黑霞后,重重拍到地面,径直拍出一个三寸多深的大手印。

就这一恍惚的功夫,阴阳道人已然闪避开来,直接跳窗逃跑了。

黑色霞光之中有七条异物游动,好似传说中的鬼魂,呈北斗方位紧紧附着在袁九刚周遭,驱之不散。

“托天印!邪魔退散!”

袁九刚一手掐诀,一手朝天,五指揸开,只是那么一托,一股无形的威压轰然释放开来,七条异物惊鸣着荡开,消失无踪,黑色霞光也随之化为乌有。

“好妖道!”

袁九刚面沉如水,他好容易遇上这个多年前失之交臂的甲等通缉犯,哪里愿意就此放弃,跳窗急追出去。

阴阳道人的战力远远及不上袁九刚,逃奔的功夫却属一流,也不知用了何种诡异遁法,已然不见了踪影。

袁九刚提气一纵,飞檐走壁,掠上庙顶,举目四望一周,就见周边早就被杀戮声所惊动,城民皆骚动不安,一片乱象。东西两个方向,各有一支近千人的兵马赶来,避风灯的光亮连成一片,像是两条在黑暗中爬行的巨蟒。

至于那阴阳道人,则连个影子都找不到,不知是躲起来了,还是已经跑到视线难及的地方了。

“就算拼上开一次天眼,也要把此人除掉!”

袁九刚眼神一厉,咬破右手拇指,在眉心抹出一道血痕来,两手结印,口中念念有词,血痕之上赫然现出一枚淡金色的竖眼,散发着淡淡金光,观之吸噬人的目光,令人失神,蔚为神奇。

这便是传说中的“开天眼”,道门里的无上大神通之一!

他用肉眼看不见,用天眼则看得一清二楚,只见位于城南的贫民窟窄巷中,阴阳道人浑身裹挟着一股阴森森的鬼雾,本人一动也不动,却像腾云驾雾一般快速前行,速度比及普通战马还要快上个两三倍。原来,其身下有八只小鬼,正合力抬着一架鬼轿,驮着此人往前奔行呢!

“鬼门鬼影遁法,八鬼抬轿?好个阴阳道人,采补害命不说,还使那炼鬼之法,豢养阴物,我不杀你,天理何在啊!”

袁九刚解下腰间酒葫芦,右手掐剑诀,轻轻向上一引,长着枝叶嫩芽的盖子自动弹开,从葫芦嘴里冒出来一团酒水,凝结成一个龙眼大小的水珠儿。

“哗!”

这水珠凭空自燃,瞬间绽放出堪比太阳的光辉,令人难以直视。

“仙剑,去!”

袁九刚剑指朝着阴阳道人背心遥遥一戳,炽烈的火团当即化作一道拇指粗细的赤焰剑气,飞虹贯日也似向远在千丈之外的道人飞去。

阴阳道人虽说逃得急,几乎慌不择路,实则有恃无恐,已经放下心来。他对自己苦心孤诣炼出来的鬼影遁法“八鬼抬轿”之术信心满满,自信即便是凶名赫赫的酒仙剑袁九刚,也拿他没有办法。

忽然,他感觉背身发凉,直透心肺,紧接着就察觉到一道气势惊人的剑气正朝自己飞来,骇得手脚冰凉、魂魄齐颤,毫不犹豫,从随身的褡裢里掏出一尊攀龙附凤的牌位来,回转身举到面前,一副将之当作盾牌来用的模样。

这牌位上书“天地君亲师”五个龙飞凤舞的大字,端的华美精致,却古旧斑驳,布满岁月流逝的痕迹,乃是一件珍珑木材质的古物,少说也有上千年的历史,来历绝对不浅。

事实上,此物乃是天武大帝林泽一统天下之前,吴国太庙里所供奉的一尊圣牌,因为常年受人参拜,吸纳灵气,沾染因果,甚至藏匿着一丝关乎天下大势的气运,拥有着不可思议的力量。

吴国是七国中亡得最离奇、最可笑的,因为该国不是亡于大规模战争的失败,而是被人数少得可怜的斥候军团里应外合,轻易颠覆掉的,而这所谓的斥候军团,便是风神军的前身。

灭国战争是所有战争中最为残酷的,吴国败亡之后,吴太庙照例被付之一炬,绝大多数的祖宗灵位、神像等被焚毁,成为历史的尘埃,而这尊牌位却被人抢了出来,偷偷保藏着,不知是为留个念想,还是存有复国的野望。

只是时光无情,历经千年悠悠岁月,这牌位先是失去传承,而后或是买卖交易,或是杀人夺宝,几经周折,最终竟落入阴阳道人这个奸邪之辈手中。

剑气转瞬即至,牌位无需催动,察觉到危机后,自行散发出一股堂堂皇皇的浩然之气,罩定本身的同时,也护住了拿着牌位的阴阳道人。

“轰!”

赤焰剑气刚一接触到气罩,一道白气从牌位中飘起,直冲天穹。

紧接着,磅礴的力量好似无中生有,从四面八方狂涌而来,从高空灌顶而下,混同浩然之气,变成防御力极强的真罡之力,剑气虽利,半分都不得透入。

然而,这道剑气并非仅有一击之力,仍被千丈之外的袁九刚遥遥操控着,后力绵绵不绝,不断的往前冲击。

反观那真罡之力,来得快,去得也快,正在迅速地消散。这也难怪,如此超绝的、不该存在的力量,本就是不容于天地的。

“破!”

袁九刚大喝一声,用足力量,剑指狠狠一戳。

真罡之力被破,牌位被击开一个孔洞,赤焰剑气结结实实打进阴阳道人的胸膛里。

阴阳道人一个趔趄,倒在鬼轿上,怀中被击破的牌位一刹那间化为灰烬,一块碎片都没有留下。

此物全凭一丝神秘力量的支撑而存在,那力量消失之后,自然再也保持不住原来的形状,即使是珍珑木也不行。

吴国当年被天武帝用斥候军团所灭,如今仅存的一丝气运也被风神军精干人物袁九刚打散,前后一千年,冥冥之中,似乎自有定数。

牌位虽被破,短时间内释放出的力量却不容小视,袁九刚的剑气被阻截了十之有九的力量,待打到外穿法衣内着宝甲的阴阳道人身上,当然造不成太大伤害。

“该死的酒鬼,你等着!今日的礼,来日必当加倍奉还!”

阴阳道人怨毒的看着袁九刚所在方向,用阴恻恻的女声说道。

那牌位曾数次救他于危难之中,可说是他最珍贵的保命之物,一击被毁,他的心在滴血啊!

袁九刚又是开天眼,又是御剑于千丈之外,一下子消耗不小,稍稍有些力乏,想打出第二击,已是来不及了,想亲自去追,遗憾也脱不开身。仙剑既出,竟未能一击杀死那道人,实在出乎他意料之外。

他朝空中打了一个唿哨,未久之后,就有一位气质沉稳的鹰骑士驾驭鹰兽降临。

“阴阳道人中了我一剑,剑气入体,应该撑不了多久,命你即刻带一人前去追踪剿杀!切记,那道人法宝众多,擅使诡计,一定要小心为上。另外,绝不可深追,免得被婆娑帝国俘虏!”

“喏!”

鹰骑士架鹰翻飞,一声唿哨,另一位鹰骑士从高高的夜空扑下,两架一同向阴阳道人逃走的方向飞掠而去。

……

第078章 罪恶

空神庙内,林奇左手持龙牙宝剑,右手持无名妖剑,与一个手持宝杖的女子战了个旗鼓相当,不分胜负。

周遭空荡荡的,一个活人都不见,只有满地横七竖八的尸体,鲜血几乎染红了整个地面……

这女子的确是破武境的修为不假,但战力却及不上一般破境初期武士的三四成,缘由很简单,她作为空神教女祭司,乃是以神秘之法取巧获得的境界,虚有其表而已,没有多少真本事可言。

林奇双剑齐出,还有实力大增的小七时时袭扰助战,完全可以与之一战,杀死对方都不是不可能。

而且,他大杀一通之后,情况业已十分明朗,敌人之中最具威胁性的三个破武境存在,实力最强的纳赛尔将军不在庙中,作为幕宾的神秘道人被袁九刚惊走,第三人便是这个外强中干的女祭司。

空神庙女祭司嫁给国王成为王妃,甚至是嫁给皇帝成为皇后,在星月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说成是习俗或传统都无可厚非。

这位女祭司兼王妃,眼睁睁看着最忠诚于自己的战士们在一人一猫残酷的杀戮之下,死的死,逃的逃,当真恨林奇入骨,一心想将之杀灭。可自打刚才目睹实力非凡的阴阳道人被一个破境存在吓得失魂落魄,仓皇逃走,她早已经胆寒了,逃命都怕来不及,哪里还有心思惦记着杀人的事情。

“少年人,我是不会忘记今天的!”

女祭司说完,掏出一颗白色玻璃球,用力砸到地上。

“哗!”

不待听到玻璃碎裂的声音,刺目的白光倏地散发出来,瞬间充满整个厅堂,以林奇的目力,也忍不住蒙眼避光。

以他的谨慎,当然不会单纯的认为女祭司肯定已经逃走了,并不排除她趁机发动袭击的可能,是以立即释放念力,采取防卫姿态。

然而,等白光散尽,女祭司已逃得无影无踪。

“追!”

林奇毕竟目力超凡,匆匆一瞥,勉强看到了一缕模糊光影,大体知道女祭司是逃往哪个方向的,立马和小七一起追上去。

戮敌近百,杀心泛滥的他,怎会放过这个作恶多端的敌酋,即使她是个女人……

穿过数道长廊,好几座楼梯,脱离了寺庙明面上的富丽堂皇,来到昏暗、肮脏的地方,林奇越追越觉得不对劲,开始怀疑自己瞥到的那缕光影恐怕不是女祭司本人,很有可能是她施放的声东击西的障眼法。

与此同时,他还察觉到一股愈加浓厚的凶戾之气,以及无可言喻的深重怨气。小七天生通灵敏感,厌恶这种气息,似乎都有点不愿继续深入了。

毫无疑问,这个飘荡着令人作呕的腐臭味的地方,是一处隐藏在象征崇高美善的庙宇下的凶地。

循着一个微不可查的活物气息,林奇来到一扇脏兮兮的木门前,心中多少有几分期待,更多的则是担忧。

那气息不是女祭司的,也不是男性武士的,八成属于一个受禁锢的女性。若他判断得没错,里面必定关着被绑来的受害者……

“吱呀!”

他轻轻推开门,心中已做好充分的准备,但冲入眼帘的残酷场景仍令他触目惊心,呆立在当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接着,他神色渐变,心中涌起腾腾的怒火,迈着沉重的步伐,走进屋中。木门“吱呀”一声响,缓缓关上,只留下一个窄缝。

透过这道窄缝,可见一具女体被赤条条的悬吊着,两脚用脚尖踩着一个凳子,尽力支撑着,遍体伤痕累累,布满了被凌虐的痕迹,奄奄一息,可还活着……

“快……救救我女儿……求求你,杀了我……快杀了我吧!求求你,快,快去救救我女儿吧……”

屋里传出一个虚弱至极、恍恍惚惚的女子的声音,她知道终于有救兵到了,却乞求着一死。

……

须臾后,林奇走出屋子,他并没有立刻原路返回,而是继续深入,一边疾步往前走,一边吩咐小七去找活人。

一路看过十几个房间,他的脸色愈显阴沉,心跳得又重又急,一股子热血直往顶门上冲,两只眼变得猩红如血。

女人、男人,甚至还有孩子,一幕幕惨象萦绕眼前,历历在目,令他心滴血,生出无边愤怒。

“喵嗷!”

一声如猫似虎的尖啸,林奇忙循声奔去。

未久后,他破门而入,环视一周,不禁轻吐一口气。

这个宽敞的屋子里,两边各安置着一排巨大的铁笼,笼中关着的不是野兽,而是整整三十多个小孩,皆被吓得不敢喘气,有的趴在笼壁上,有的缩在角落里,个个目不转睛的盯着他。

铁笼中间的过道里,有七八个男子贴墙而立,有婆娑国人,也有夏国人,还有几个星月国武士坐倒在墙根里,手捂着冒血的脖子,疼得浑身战栗,显然是被小七用利爪给挠伤的。

若非主人有言在先,要找活物,小家伙那一爪子下去,直接割断颈子,他们岂还有活着的道理?

这七八个被吓得瑟瑟发抖的男人都没有修为,不是武士,其中有几个手持利器,却并非武器,而是做手术用的针刀,再加上染满了血脏兮兮的白布大褂,完全可以确定,他们都是医士。

医士一般来说,当然是治病救人的存在,然而,这几个人干的事情,却是令人发指的恶事……

话说,世上有一种高级医术,叫做“换脏”,顾名思义就是更换脏器。如果有人脏器坏了,抑或是老化衰竭了,换上好的脏器,就能继续活下去。

任何医术的发明,初衷或许都是好的,无非就是为了治病救人。

但每个人的脏器有且仅有一副,失了眼会瞎,失了腿会瘸,失了心会死,凭什么要移植给别人呢?

若是将死之人出于善意的捐赠,自是善莫大焉的好事,可若是好好的健全人呢?夺人脏器,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可想而知,“换脏”这种医术是多么容易走入邪路……

然而,可怕的事情远不止于此,“换脏”手术渐渐成熟之后,医术界还衍生出了另一种更加高深、更加神秘的医术,“养脏”!

移植来的脏器毕竟不是自己的,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排斥反应,令人痛苦不堪,而且存活时间也不长,至多二三十年。于是乎,有心思诡异的人,就把目光盯向了器官尚未成熟的孩子。

小孩的器官仍在成长中,取出来之后,由需要这器官的人加以配合,用神秘之法进行长期的培育,就能养出无限接近于自己原有的器官来。

“换脏”手术价格昂贵,至于“养脏”,更是数十倍乃至数百倍的昂贵,面对这种庞大的利诱,贪婪之人怎么可能不为之动心?

这群亡国之人,为了积累用以复国的财富,无所不用其极,杀人劫掠不说,还做着贩卖小孩脏器的邪恶勾当,他们纵然死上千百回,流下成河的鲜血,也不足以洗去这滔天罪恶。

林奇双眼血红,仿若魔鬼,杀气凛然,几个人都看得出来,根本没胆量与之拼斗,纷纷丢掉手中针刀,下跪求饶。

那几个夏国人磕头如捣蒜,不停的说“我们是被逼的”之类的话,哪里能勾起他一丁点的恻隐之心。

“杀!”

林奇丢下这个冷冰冰的字,即转身出门。

敌酋尚未屠戮,心中沸腾的杀意如何消释,他还有必须要完成的任务!

……

第079章 魔瓶 上

地下,机关重重的秘密宝库中,十个守卫全部被杖杀,身姿堪比魔鬼、面貌美似天使的女祭司站在堆叠的尸体之中,怀里抱着一个两耳广口宝瓶,口中念动神秘咒语,身前堆积成山的金币、银币,以及各类珍宝,长鲸吸水也似被吸入瓶中,久久不绝,瓶子却一点儿也没有要装满的迹象。

这是一个魔瓶,与林奇的枯藤宝葫芦一样,内里别有洞天,是一件品质极高的空间法宝,容量极大。

数年来,他们母子俩积累了不少财富,大多都藏在魔瓶内,之所以多此一举安置这座宝库,一是为安定人心,二则是怕暴露魔瓶的存在。

事实上,与魔瓶内的财宝相比,魔瓶本身的价值更高,非是金钱所能衡量的。

众所周知,但凡空间法宝,皆为有价无市的至宝,更何况是这等装得下金山银山的空间法宝。

当初,他们痛失王国乐土,国王被五马分尸,传首全国,就是因为拥有这个传说中的魔瓶,从而滋生出了夺取帝位的野心,被暂居帝位的对手察觉到,一战击溃,流落他乡,变成了贼寇。

现如今,他们亡命别国,将只一员,士兵不到两百,还不愿放弃那野望,仍是因为身怀魔瓶的缘故。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有的人得宝,是如虎添翼,有的人得宝,却会因宝贝而死。

说玄了,这是气运所致;说简单了,这是运气不好。但无论怎么说,都不该把问题归咎到宝贝身上,需看得宝之人……

女祭司三下五除二挪空宝库,一秒钟都不浪费,立即动身离开,三步并作两步,朝另一头的密室而去。

她刚走了一半路,忽然心有所觉,停下来回头望去。

蓦地,一截鲜红的剑身从不远处的穹顶上一捅而出,十分怵目,她一颗心“咯噔”一下,连忙开始逃遁。

那赤红妖剑接连捅了三次,勉力切出一个没有连通的三角形,再听一记闷腾腾的重击,一块厚重的三角形石板跌落,先蹿出一只黄白花猫来,继而落下一人,正是循踪追来的林奇。

女祭司跑到尽头处,再回头看一眼林奇,冷冷一笑,弯腰进入密室,堪比帝陵断龙石的巨大石门一落而下,登时两不相见。

……

“母后!你可回来了,担心死孩儿了……”

石门后,星月王子看到母亲进入,连哭带跑冲上来,扑进其怀中。

“王儿放心,这道门一关上,就算破境大武士来了,也打不破。我们只需再等上半个多钟头,婆娑帝国的军队自会帮忙解决掉来自夏国的风神军,到时候就安全了。只要这个宝贝还在,纳赛尔将军一回来,我们就可以招兵买马,另起炉灶,重新再来。”

女祭司勉强安慰了一下儿子,把手中魔瓶小心翼翼的搁到一张桌子上,再从旁边另一个一模一样的瓶子里取出几枝花,插入其中,权当掩饰。

此瓶与那仿制品表面上没有任何不同,除了她和儿子,没人知道那是一件真正的无价之宝。

“王儿,事到如今,这两个女奴带着也是累赘,说不定还会走漏风声,必须灭口……”

做完这些,女祭司软软的坐倒在躺椅上,手抵着额头,轻舒一口气,仿若寻常的说道。

与林奇激战一场,她消耗极大,已露疲态,毕竟修为粗浅,底子太薄,就算取巧进阶破武,也支撑不了多久。

“孩儿明白。”

星月王子灿然一笑,刚欲前去动手,却迟疑了一下,有点扭捏的对女祭司道:“母后,两个女奴杀了也就杀了,那个紫氏亲族倒有些可惜了……当然,杀肯定是要杀掉的,但杀之前能不能让孩儿先尝尝鲜呀?孩儿还从来不知道紫族女子是个什么滋味呢!”

女祭司没好气的瞪了儿子一眼,娇斥道:“你才十七岁,就这么急色,将来还怎么得了?小心像你父王一样,死在女人手里!”

她生气归生气,可也架不住儿子再三软语相求,终究还是答应了,反正现在已经安全,放松放松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星月王子嘴角带着邪异的笑容,从腰间拔出一把精美的虎爪刀,掀帘走进纱帐,一个女奴不合时宜的迎上来讨巧,被其顺手一把揪住,弯钩刀刃往那美好的香颈上轻轻的一抹,一声戛然而止的娇呼,女奴无力的伏到地上,鲜血喷涌,染红面颊,变成了一朵凋落的红颜血花。

另一个女奴面对这心性邪异的王子,根本生不出丝毫反抗之心,跪到地上,全身发颤,只是连声求饶。

星月王子正好懒得抓人,钩刃往那雪白的后颈上一割,又一朵红颜凋落,翻着白眼死掉了。

紫眸少女像狗一样被拴在床脚,面对连杀两女,惯于施虐的星月王子,分毫也不害怕,紫色的眼紧盯着这人,完全没有别的念头,一门心思想着如何才能从仇人身上撕下一块肉来!

星月王子见状,非但不恼怒,反而更来了兴致,绕了几步后,骑在此女身上,轻轻松松就将她制住。

此人多的是恶趣味,也不着急扒衣服,干那肮脏活儿,用钩刃钩住少女的领子,一路往下裁,剥香蕉也似,依次刨出香肩、玉背、小蛮腰……

他裁得当真小心,倒不是真心怜惜佳人,只不过不想胯下娇滴滴的美人儿被割得鲜血淋漓,影响自己大好的胃口。

“铿!”

一声刺耳的尖鸣突兀地响起,一截不到半尺长的红色剑锋洞穿石门,出现在密室这一侧。

“好一把利剑啊!”

女祭司见状,轻笑一声,毫不在意,眯缝着双眼,轻蔑的道:“任你宝剑再利,也休想打开我这扇门。你若识相,乖乖逃走,我暂时肯定不能把你怎么样。若是你执意不去,非要与我死斗,等被婆娑军拿住了,我自有办法把你弄到手,届时一定好好玩弄,让你感受一下什么叫作生不如死!”

下一刻,宝剑抽走,再没有插进来,果然没有把石门怎么样。此门既坚且厚,林奇能刺进来一剑已经很不易,想要横剑切割,简直就是白日做梦。

不过,女祭司没高兴多久,眉头就皱了起来,因为她忽然察觉到一股炽烈的热气由石门渗入,汹汹扑来。

她还没来得及考虑什么,厚度超过三尺的石门竟被烧得发红,附近所有的可燃物一下子全部起火,猛烈燃烧,短时间内达到的热度之高,隔着三四丈的距离,都将她的皮肤给灼伤了……

女祭司骇然失色,抄起不久前刚刚摆好的魔瓶,疾步跑向纱帐,一边跑一边惊恐道:“王儿,快!从秘道走,那人要攻进来了!”

……

第080章 魔瓶 下

星月王子刚把紫眸少女后面的衣服划开,将染血的虎爪刀衔到嘴里,正打算先好好抚弄一番再说,听到这动静,登时被吓得跳将起来。

此人看似邪异暴虐,荒唐至极,实则是一个狠厉果断的角色,危机来临时,再也没有心思想着消受美人,从嘴里取下刀来,毫不犹豫,往紫眸少女脖子上割去。

眼看红颜薄命的惨事又要上演,飞速闯入纱帐的女祭司在千钧一发之际一把捉住儿子的手,忙道:“先不要杀,把她也带上,或许有用!”

就在这时,只听水火相激产生的刺耳爆音,红光熠熠几乎熔化的石门发出“砰砰砰砰”的碎裂声,坚固厚重的石门赫然开裂了,裂纹越来越多,越来越宽,越来越密,好似不规则的蜘蛛网一般。

“哗哗”的水声传出,大些的裂缝中居然有水流出,并伴以腾腾的热雾。难以想象在这极短的时间内,到底是哪里来的火,又是哪里来的水?

“吼!”

一声龙吟,原本坚不可摧的石门被一击崩碎,浓雾凝结成一个模糊的龙形,一人提剑从“龙”中走出。

女祭司与擒着紫眸少女的儿子还未完全开启专门用来逃跑的秘道,石门就被一击打碎,敌人突入眼前,继续逃跑,已失去了意义。

这座空神庙原本就是他们意图谋乱前提前修筑好的,各类设施非常齐全,几乎面面俱到,就是想为将来留一条后路,而这秘密通道可谓是后路中的后路了。

只可惜,他们对石门的坚固程度太过自信,对敌人的厉害程度也预估过低,白白浪费许多时间,错过了逃走的机会。

“王儿,你先走……”

女祭司说罢,一咬牙朝来者冲了过去。

“哗!”

一道银色的火浪猛然袭来,火焰熊熊,银光灼灼,就要以席卷之势将之吞没。

女祭司虽惊不乱,将魔瓶瓶口对准火浪,吟唱不知名的咒语,瓶颈处显现出一个玄妙的六芒星印记,从中传出枯涩的呜咽声,一股沉睡很久的古老力量被唤醒。

银色火浪临近,竟被长鲸吸水般一下子吸入瓶中,不见踪影了,未能伤到女祭司半分。

残余的火光消散掉,林奇踉踉跄跄的现出身来,双目通红,面如纸白,一副消耗过度的模样。

此前,他先是用银凰焰将石门烧得通红,又往其上浇了足足半葫芦的水,水火相激,使得石门自行开裂,成为碎石,持龙牙剑破门而入,不在话下。

他本欲出其不意,用银凰焰将女祭司一口气灭杀掉,没成想此女居然也身怀重器,轻易就破掉了他的火浪。

女祭司嘴唇发白,同样站不稳当,颤声道:“少年人,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却非来闯,真的想找死吗?”

林奇岂会受这气乏力弱的威胁,但出于谨慎,没有贸然攻上去,记起刚才瞥见那个宝瓶瓶口出现的六芒星图案,心中暗暗惊奇不已。

他记得六芒星图案是士师一族的标志性戒印,也可说是那一族的族徽,他的授业恩师灰胡子尤图?阿耶尔从不离手的铁戒尺上,就有那么一个标志。

然士师族人与星月国人真可谓仇深似海,比起迫使他们流亡近三千年的古鹰狼国尤胜,这个身为空神教女祭司的王妃,怎会使用敌对宗教的宝器呢?此种行为,按空神教的教义,绝对算大逆不道的行径,当处极刑。

“嗡鸣!”

林奇一把扯出无名妖剑,一手各持一剑,带着森冷的煞气,朝颤颤巍巍的女祭司一步一步走过去。

那宝瓶拥有十分诡异的能力,确实令他有些忌惮,可女祭司已是强弩之末,如果能借助宝瓶的力量将他击败,也就不会慌慌张张的逃跑了。

“站住!你若敢动我母后一指头,我就杀了她!”

星月王子两股战战,双腿打摆,面无人色,蓦地大吼道。

他并没有一个人逃走,不知是放心不下母亲,还是自己胆子小,自始至终一动也没动,未踏进秘道半步。

女祭司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林奇身上,完全没察觉到儿子还没有逃走,惊声道:“王儿,你别管我,快走啊!”

星月王子一手禁锢着紫眸少女的肩膀,一手用虎爪刀钩住她的脖子,下手根本没有轻重,皮肉被割破,鲜血流满前胸,渗透了她怀抱的残破衣衫。

十七岁的王子不知所措的哭道:“没有你,没有宝瓶,我还能去哪啊?”

林奇杀意十足,只瞟了那紫眸少女一眼,便继续朝女祭司走去,似乎完全不在乎她的生死,只想着手刃这两个十恶不赦的敌酋。

星月王子惊怒非常,手下又重了一分,狂吼道:“站住!我叫你站住!该死的风神鸟!你疯了吗?不想救她吗?你知道她是谁吗?你看看她的眼睛,她可是玉兰花家族的大小姐,正宗的紫族血脉!”

“胆小鬼而已……”

林奇早看透了这个所谓的王子,这样的人他很久以前就见识过了。他有生以来杀掉的第一个人,宋氏公子宋哲远,与其一般,从骨子里就是个懦弱之辈。

他毫不在意,冷冽的神色配上血红的双眼,恍若魔鬼附体,冷冷一笑,寒声道:“你要杀便杀,最好是杀了她!没了这挡箭牌,等我杀掉这个女人,就能毫无顾忌的再杀掉你了!”

“你……”

星月王子顿时为之失语,来者杀气腾腾,出剑定要杀人。他们两个人,仅有一个人质,杀了人质,母子俩都得死,不杀人质,只能保住一个人。

林奇不给此人考虑的时间,运起“无方麒麟步”,果断朝女祭司扑杀过去,右手无名妖剑主攻,左手龙牙剑主守,攻防并重,想要来个一击夺命。

女祭司已无力做出防卫或回击,神色一狞,从脖子上揪下一个吊坠,是一个铭有六芒星图章的戒指。

“既然非死不可,临死前我倒想瞧瞧这魔瓶里到底装着什么,就算释放出传说中的大魔神,也就同归于尽罢了!”

她苍白无血的脸上现出一抹不正常的红色,把这戒指往魔瓶颈部一个铜钱大小的凹坑里用力一按,两者分毫不差,正好契合起来,然后再一拧戒指,一股莫名的力量轰然散发开来,时间仿佛在这一刹那间停顿!

墙壁上,一面精美的长方形镜子里,所有的画面都呈现出静止的状态,林奇保持着进击飞奔的动作,女祭司抱着魔瓶纹丝不动,石门周遭熊熊燃烧的火焰变成了立体的图景,任何物质都因时间的停顿而定格……

“呜呜呜呜……”

呕哑的呜咽声中,魔瓶瓶口的六芒星印记忽隐忽现,最终破碎,消失不见,瓶中喷吐出一股浓浓的灰色烟雾,在空中氤氲成一个巨大的异常奇怪的形体。

这形体看上去就是一团臃肿的灰烟,可灰烟之中依稀形成了一颗呈倒三角状的头颅,头颅上除了两只长长的占满大半个面部的竖眼,其他部位都非常的模糊,基本分辨不出来。

三角头颅方一出现,毫不迟疑,在灰烟的簇拥下冲向林奇,却被两股蓦然而起的强大力量给弹了回去,灰烟都是被震得溃散开来。

而后,三角头颅并没有硬闯,依次掠过女祭司、星月王子,最终一股脑儿遁入紫眸少女的体内,仿若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

“砰砰砰……”

短得不能再短的一瞬间,偌大的密室里,所有的镜子同时受到毁灭性的破坏。玻璃镜子破成碎片,铜镜变形扭曲,就连一些流光溢彩的瓷器、玉器之类,也被无形的力量崩碎。

下一刻,熊熊火苗继续跳动,女祭司出于本能在往后退却,林奇仗剑进攻,所有动作连贯如常,没有丁点不和谐。

“砰!”

魔瓶掉落地上,摔了个稀碎。

女祭司被一剑刺中,正中心窝命门,剑锋从背心穿出,刺了一个通透,丝毫也不留情。

女祭司两手紧攥着利剑,没有看取走自己性命的林奇一眼,目光全集中在脚下的魔瓶碎片上,只见那碎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化为灰灰,除此之外,遍无一物,就连她辛苦积攒的成堆成堆的财宝都是不知所踪了。

她不愿相信自己的眼睛,忘了曾拿此瓶收火,直怀疑是不是拿错了瓶子,回头望望桌子上的仿制品也破成碎片,才不得不信。

然后,她便疯了,先是撕心裂肺的尖叫,继而狂笑不已,接着又开始尖叫,再三重复,眼神中充满了不甘和疑惑,还有无可言喻的落寞,最终仰面跌倒,以一种别人绝难体会的悲哀结局死掉了……

星月王子确属不堪之人,对母亲的爱却丁点不掺假,眼睁睁看着她被一剑刺死,哪还管别的什么,厉吼一声,就要把紫眸少女的香颈割断。

危急时刻,潜伏已久的小七猛地蹿起,一口咬住星月王子的手腕,咬合力之强,径直把骨头给咬断了。

星月王子惨嚎着退开,虎爪刀掉落地上,发出清脆的鸣音。

终于脱身的紫眸女子弯腰捡起虎爪刀,像一头猎食的母豹,凶猛的扑上前去,一刀扎进星月王子的眼睛里。

王子来不及惨叫,第二刀,第三刀,第四刀,一刀更比一道狠厉,很快就把这个俊秀的王子扎得面目全非……

紫眸女子身上沾满了仇人的血,眼看星月王子倚着墙躺倒,死得不能再死,跪下身来,尖叫一声,放声大哭……

原来,她在被挟持的时候并没有闲着,早就暗自解开了拴着手的绳子,一直伪装被擒,总算等来了手刃敌人,报仇雪恨的机会!

……

第081章 回到人间

密室中烈火熊熊,浓烟滚滚,火势越来越大,已不宜停留。

“穿上,我这就带你离开。”

林奇走到紫眸少女跟前,脱下自己的衣服,弯腰递向她,尽量让自己生硬森冷的声音显得柔和些。

紫眸少女泪眼朦胧,回头看着这个救了自己的少年,怎能不产生信任感,勉力穿上他沾满血的外衣,搭上他伸过来的手,软绵绵的身体被轻轻拽了起来。

林奇架着这个比自己高上一个头的少女,再次从怀中掏出那枚藏有银凰焰的仙果火枣,张嘴吹上一口气,银焰就如火烛一般升起,虽然只有豆大的一点,但却光华慑人,散发着非同一般的能量波动。周遭肆意燃烧的烈火如禽鸟见了凤凰,走兽见了麒麟,游鱼见了蛟龙,自行退散开,让出一条路来。

山火、雷火、烛火、明火、柴火等等之类的世间万火,皆为虚火,是需要以燃料支持的有根之火,而银凰焰则是真火,无需燃料,自可长燃不灭,乃是世所罕见的无根之火。虚火之于真火,就好比臣民之于王者,凡人之于神灵,天生就带有一种敬畏,甚至是在法则上的服从。

两人出了密室,一路前行,当走到尸体遍布、血流成片的庙堂,林奇一阵力乏,软倒在地上,紫眸少女也跟着他一起跌倒。

“你怎么样?”

紫眸少女挣扎着起身,急慌慌的问道。

“我没事。”

林奇摸出一枚枯藤宝葫芦,连喝两口灵液,补充了一下空虚的身体,才觉稍稍好受了一些。

自从进阶化境之后,丹田中能够积攒的灵力倍增,可这一战消耗实在太大,尤其是两次使用银凰焰燃烧了太多灵力,简直要把他掏空了。

“给,喝上一口,你会好受些,但也不要多喝。”

林奇把葫芦递向紫眸少女,此女颈部的划痕很深,失血过多,虚弱到连走路都觉费劲,也需要补充一下。不过她修为低浅,一次性摄入过多富含高能量的灵液的话,非但无益,反而有害。

“怎么了?”

林奇见紫眸少女小口微张,一双漂亮的紫罗兰美眸直勾勾的盯着他手里的青色小葫芦,脸上表情复杂无比,有震惊,有悲伤,有痛恨,有落寞,不解的问道。

“没什么……”

紫眸少女神色恍惚,接过葫芦喝了一小口,没敢细看这精美的小物件,就赶忙还了回去。

抬起低垂的眼帘,她忽然发现林奇额头上有殷红的鲜血流下,忙道:“你头上流血了,是受伤了么?”

林奇有些失神的看着少女的眼睛,随手抹了一把,的确是血,但他不记得自己头上何时受过伤,不在意的道:“应该不是我的血……”

“我帮你看看。”

紫眸少女说着,一只手向他的头上摸去。

林奇一把抓住此女的手腕,模模糊糊的,总算想起了一副失落在脑海中的画面,忆起一扇小小的车窗里,那三双紧挨的紫色眼眸。

当年,他上仙袂峰去摘枯藤宝葫芦,远远看见云栈山路上一个车队经过,所有车上都挂着绘有雪白玉兰花的紫色车旗,是玉兰白氏的车队。在一辆华丽的六轮车辇中,一女两男三个孩子争抢车窗,贪看仙袂峰青瀑飞天的奇景,那个女孩可不就是眼前这个紫眸少女吗?

一瞬间,林奇心乱如麻,千头万绪,脑中郁郁沉沉的血一般红的云雾缓缓消散,透进了几缕温暖的阳光,仿佛不知不觉间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他清楚的感觉到,当初看到那三个孩子时自己是多么的羡慕他们,尘封的记忆由此打开,好似一本厚厚的画册,哗啦啦的往前翻。

独眼的徐公驾车带他夜上鹿山,车后遥遥追逐的紫羽飞紫发飞扬、紫眸朦胧,麒麟府家门关上时母亲凄婉的身影,祠堂里所供奉的麒麟一族先辈们的珍珑木神龛……

除了物和事,还有一个个鲜活的人,唯一的好哥们高博,最照顾他的仙儿姐,骄傲冷漠的雷恒,向来不苟言笑但唯独对他和蔼可亲的舅父雷啸天,一丝不苟的监袭教授灰胡子,令他崇拜不已的铁心一族的公子杨驍……

许许多多的图景和人影在他脑海里不断回显,将他一段段经历细致的勾画出来,就像在瞬间讲述了一个有关光阴的故事。

离开墟极境界,离开苍龙岭,已有这么多日过去,现如今,他才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已然回到人间,终于开始回归到人的本性。

环视周遭,横七竖八的尸体胡乱堆叠,数不清的残肢断臂随处可见,满地流淌的鲜血散发着浓浓的血气,使得这原本干净肃穆的庙宇恍若炼狱中的修罗屠场。

虽然回到了人间,可这人间,竟比荒野还要来的残酷、血腥……

林奇脸上浓郁的杀气迅速消散,目中的血色也渐渐淡去,肚子里一阵翻江倒海,竟忍不住转头干呕起来。

说来可笑,他一手造就了这个可怕的屠场,此时此刻自己反倒受不了此间的血腥味了……

人毕竟是人,毕竟不同于野兽。

一战斩百人,手上沾满人血,剑下多少亡魂,饶是三年来杀生无数的他,一时间也无法承受这杀孽所带来的沉重的怨愤,被压得喘不过气来……

紫眸女子愣在当场,越发看不懂这个比自己还要小上好几岁的少年了。在密室的时候,他是一个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小杀神,现在却又变成了一个似乎初经杀戮的半大孩子。

“喵呜……”

小七忽然从斜侧处蹿来,冲主人叫唤了一声。

他们一人一虎相依为命这么久,早就养成了很好的默契,一旦陷入危难之境,便分头行动,林奇在明,小七在暗,关键时刻发动奇袭,往往能令敌人措手不及。

之前在密室里,小七一直潜伏着,一击便救下了被挟持的紫眸少女,就是一次完美的配合。

他也察觉到了,有脚步声传来,不过来者并非敌人,而是同伴,是那两个负责守卫庙门的风神军探子。

果不其然,正是那两人,他们一前一后疾步走来,照例由男子开口讲话,女子警惕四周。

男子打量了一下林奇,又看了一眼他身后的紫眸少女,干巴巴的道:“任务完成了吗?拜火城的军队已将整座空神庙团团围住,恐怕要不了多久就会进攻,酒仙一人在外对峙,我们得马上离开。”

他的声音原本很小,可在这空旷死寂的大堂之中,却显得分外响亮,还有一阵阵的回音泛响。

林奇点点头,把紫眸少女拉到身旁,转而向那正四处细看的女探子说道:“师姐放心,敌人我已全部屠光,应该没有活口。这是玉兰花白氏一族的小姐,万幸能救下来,劳烦师姐先行带走,顺便知会酒仙大人,地下监牢里还关着三十多个小孩,需得一并带走。”

此言一出,三人同时吃了一大惊,但最震惊的莫过于紫眸少女。

“小孩?”

她神色大变,娇躯登时颤抖起来,一把拉住林奇,惨白的嘴唇张合之间,激动无比的道:“你见过那些孩子了吗?你见过了,对吧?他们里面……他们里面有没有我的两个弟弟呀?他们和我一样生着紫色的眼,你见过两个紫眼小男孩吗?你肯定见过的,对吗?求求你了,告诉我你见过他们……”

林奇暗叹一声,勉强道:“孩子们都被关在铁笼里,当时我没来得及仔细瞧,现在也不确定有没有,等把他们全部带回天南,你自己去找吧!”

紫眸少女被女探子强行架走,她不得已才松开林奇的衣袖,一边无意识的随女探子往前走,一边喃喃自语道:“有的,有的,一定有的,他们一定有……”

两女离去,林奇二人不敢耽误时间,立即动身,去往空神庙黑暗、肮脏的地下牢狱。

……

第082章 酒仙剑

空神庙外,明火如昼,人头攒动,驻守拜火城的婆娑国军队里三层外三层,把这庙宇围了个水泄不通,士兵们全副武装不说,就连床弩、雷炮、冲锋车等重型战器都一并带了来。

数架聚光灯齐射庙宇顶部,只见身穿灰色麻衣的袁九刚斜坐在尖顶上,手里拿着一个酒葫芦,时不时饮上一口,意态懒散,气势狂傲,委实不容小觑。

破武境后期的修为,明眼人一看就知,所以没有人胆敢触怒他。有人与他喊话,他也不理,就只坐等。

话说,婆娑帝国自从将古孔雀帝国取而代之,便将近邻夏国视为最大的敌人,每当夏国陷于危难之时,从来都不会忘记撺掇周边大小诸国入侵夏国疆域。数百年来,两国宿怨不少,新仇不断,可以说是绝对的敌对国。

星月国匪徒藏匿在拜火城,专门劫掠夏国和周边诸小国境内的富商或贵族,近两百人的匪徒,堂堂军城的城主府岂能不知晓,绝对是有意纵容这些人。

事实上,婆娑帝国一直有一个不成文的基本国策,但凡有利于夏国的势力,他们就仇视,但凡不利于夏国的势力,他们便支持。

此番夏国风神军前来缉凶复仇,他们当然乐得两方杀个你死我活,自己在中间坐收渔翁之利。

拜火城城主偕同数位破境大武士亲自领兵前来,业已调遣上千人马包围空神庙,可以说胜券在握,所以并不急于一时,想看个分明再说。

想到此番不但能因剿灭夏国风神军而立功,说不定还能得到星月国匪徒积攒的大量财宝,他便乐得心花怒放,笑意不绝。

不过,当他看到庙中起火时,就再也忍耐不住了,一边吩咐手下赶紧准备救火的人手和器具,一边急忙下令进攻,于是数百精兵浩浩荡荡冲向庙门。

“小小拜火城,也敢放肆!”

袁九刚冷笑一声,张口猛吸一口气,嘴巴像蛤蟆一样高高鼓起,然后向着下方军兵一口气吹下。

一股混合着浓浓的酒香味的狂风席卷而过,进攻庙宇的士兵首当其冲,一个个先后昏迷过去,庙宇正面的大军全部受到波及,修为弱些的直接被迷倒,修为稍强些的则变成烂醉如泥的模样,歪歪倒倒,散落一片,溃不成军。

纵然一些达到凡境巅峰,抑或化境的军官,同样变得醉意绵绵,昏昏沉沉的,几乎站不稳当。

包括拜火城城主在内,拥有破境修为的存在,自是所有被酒风吹过的人中最清醒的,有些较为机灵的家伙提前掩住口鼻,倒也勉强起些作用。

一位见多识广的城主府幕僚见此情状,连忙走近拜火城主,叽里咕噜的说了些什么,拜火城主本就阴沉的脸色唰的就变了,立即命令士兵停止攻击。

此人既在拜火城掌兵,自然通晓夏国语,向袁九刚遥遥施了一礼,大声问道:“敢问阁下可是酒仙剑袁九刚?”

“正是袁某。”

袁九刚贪饮如命,摇摇葫芦枝上的嫩叶,把酒换成别的口味,咂上几口,爱理不理的道。

拜火城主闻言,淡黑色的脸上表情顿时就塌了,硕大的脑袋也耷拉下去,心中已确定,此番只能眼睁睁看着风神军大摇大摆的离开,然后等待帝国的处罚了。

酒仙剑袁九刚,这位在夏国国内声名不显的破境大武士,于周边各国却是凶名赫赫的存在,破境之内,任何人见了都要退避三舍。

拜火城主此前从没有见过袁九刚本人,但有关他的传闻却听过太多太多,当真耳熟能详。

传闻此人乃天纵奇才,是一代剑圣李长庚飞升之后,最有可能博得剑圣之名的剑修之一。他身怀地级战器酒仙剑,乃是一寿逾五千载的仙葫储酒三千载天然形成,威力巨大,且有诸多不可思议的妙用,一人一剑,可敌一万大军。

此人既然亲临拜火城,除非请动真武境大能,就别想与之为敌了,否则只会像这次贸然攻击一样,自取其辱。

更别说,此人乃是夏国风神军中大大有名的屠手,亲手屠戮的恶犯不计其数,单单记录在案的破境存在就不下百人。

“笃笃笃笃……”

两盏明晃晃的大灯自城外飞来,好似两颗从天而降的星星,原来是一架雁形中型飞天鸢飞临。

拜火城主见状,岂会不明白这飞天鸢是干吗来的,急令清醒之人将庙宇前被酒气熏醉的士兵抬走,腾出地方来。

飞天鸢在空神庙上方盘旋一圈,屁股对准庙门,稳稳的落地,长长的雁翅在这并不宽敞的空间内没有伤到分毫,驾驶技术之高超,着实令人叫绝。

与此同时,三位鹰骑士驾鹰兽降落,守在飞天鸢三边,巨翅扇出噎人的狂风,尖鸣声催人掩耳,气势惊人。

袁九刚原本不指望能救出人来,但为保险起见,还是让鹰骑士小队保护一架飞天鸢遥遥待命,如今居然能派上用场,实在是意外之喜。

庙门下,女探子抱着被她弄晕过去的紫眸少女率先进仓,后面跟着一个又一个既胆战心惊又兴奋无比的孩子,最后则是林奇和那男探子,另外,那男探子还抱着一个被他用袍子裹得严严实实的女子。

不出所料,拜火城军队没敢出手干扰,飞天鸢安然起飞,徐徐飘起,升向漆黑的夜空。

袁九刚一跃掠上飞天鸢尾部,冷眼望着下方数千人,舌绽春雷,放声道:“拜火城藏污纳垢,与匪贼何异?吾夏天南大将军、天南郡守自会与尔等计较。谁人再敢犯吾夏疆土,掳掠我夏国国民,无论是谁,无论藏身何处,风神军必诛之!”

他说完之后,喝下一大口酒,再一口喷下,一道火浪倾天而下,浇到空神庙上,偌大一座建筑立时陷入熊熊火海之中。

袁九刚入仓,飞天鸢加速飞走,鹰骑士紧随其后,很快就隐入夜空,丢下烟焰涨天、满城皆惊的婆娑国拜火城。

……

黎明之时,东方发白,好似有神人一剑划开夜幕,一线光明自天际绽放出来,然后一发不可收拾,驱走漫漫长夜,带来光明无限的白昼。

雁形飞天鸢沐浴着璀璨的晨光,在徐徐升起的红日上方留下一道狭长的白痕,缓缓飞临一座刚从夜中苏醒的古老大城,天南城。

天南城是夏国最大郡之一天南郡的治所所在,处于南方战略要冲之地,有二十万大军常年驻扎,守卫南疆,震慑南界诸国,头号敌人便是神秘莫测的婆娑帝国。

林奇瑟缩在窗口边,一直盯着外面,从黑夜到白昼,就这般一直看着。他目光呆滞、空洞,并不是在修炼什么功法或神通,只是默然失神而已。前不久在拜火城空神庙好一场杀戮,令他久久无法释怀,全无一丝睡意。

他的对面是那位男探子,虽然与之并肩作战了一回,这位精锐密探的真名,乃至假名,他仍然不知道。

此人平时话多,甚至有点话痨,这一夜却与林奇一般沉默寡言,一夜未眠,一直守在他亲手抱出空神庙的那位可怜女子身边。

女探子在最里侧,离他们很远,独自一人照顾林奇救下的紫眸少女。那少女伤势无甚大碍,因为精神受不得刺激,服药后一直昏睡不醒。

至于袁九刚,神龙见首不见尾,不知何时离开了飞天鸢,一直未回,在飞天鸢临近大夏国境时,似乎还跟追来的婆娑国高手斗了一场。

他们所乘的飞天鸢是一架中型飞天鸢,船舱并不大,一下子容纳三十多个大大小小的孩子,显得颇为拥挤。

纵然如此,孩子们还是一股脑儿全部挤到林奇等三个人身边,大多睡得正香,惊醒过来的几个,不约而同偷偷望着这两男一女三个冷漠的救命恩人。

“第一次杀人么?”

男探子忽然开口问道。

他清楚记得空神庙中此人杀伐之果决之狠厉,更记得林奇受不了血腥气干呕的狼狈模样,这令他十分好奇,这个少年怎会有截然不同的两种表现。

林奇一怔,摇了摇头。

男探子咧嘴一笑,毫不在意,就当自己没问。既然干风神军这一行,哪个能没有点秘密,他也不例外。

“你为什么那么在乎她?”

林奇破天荒的跟此人主动说话。

男探子又是一笑,露出标志性的一口白牙,“嘿”的一声道:“没什么,我就是想让这个女人活下去罢了!”

林奇喃喃道:“可她一心求死啊……”

男探子长吐一口气,叹声道:“想死当然容易些,但选择活下去,或许也没有那么难,关键就看她想不想得通了。不管怎样,想寻死的人都得明白这样一个道理,你活着的时候,可以选择死,可死了之后,就再也活不回来了!”

“这倒是真的。”

林奇勉强报之一笑。

……

第083章 白宜男

五日后,天南城,鸿都学宫。

林奇一身劲装,身后负着变短了的龙牙剑,连同剑柄尽数没入用那张毛龙皮制成的剑鞘里,靠在学宫门前的麒麟石像上,一边晒太阳,一边耐心等候。

鸿都学宫的分院遍及全国各地,这一座当然比不得夏都城真正的鸿都学宫,却也不可小瞧,乃是天南城最重要的学府之一。

众所周知,鸿都学宫除了培养学生之外,还有一项极为特殊的职能,那便是收养孤儿。只要是没人抚养的孩子,此地都会无条件的接纳,有姓氏的可以保留,没有姓氏的则赐姓夏,成为与国同姓的国姓子。

国姓子因为自小深受国恩,又被学宫授以报效大夏的人生理念,所以但凡有些才智的俊杰之类,长大后往往会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数百年来,国姓子地位愈来愈重要,就连夏都城那等遍地能人、贵人的地方,国姓子们都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当今夏国政事堂有四大姓,宋、陆、夏、马,国姓子占据其一,排名第三。

前番被他们救回来的三十多个孩子,暂时都安置在鸿都学宫,其中没有人前来认领的,就会被学宫收养。

许久过去,一个身穿白衣的少女失魂落魄的走出宫门,一架马车适时开过来,直接停在门前,马上就有侍女开门迎接。

这车上挂着一面紫旗,旗上绣有一枝白色玉兰花,可以确定,是紫氏亲族玉兰花白家的车子。他们迎接的不是别人,正是林奇救出贼窟的白家大小姐白宜男。

玉兰花家族是天南排名前二十的大族,十之有九的产业都在天南郡,当初白宜男一家人同去紫晶山朝见紫王,回归途中被早就盯上他们的星月国匪徒截住,父亲,以及数位堂兄,连同诸多卫士全部被杀死,只有他们母子四人被掳到拜火城。

她母亲虽然侥幸活了下来,但却饱受蹂躏,精神完全崩溃,当真生不如死。

更悲哀的是,那三十多个孩子中并没有她的两个弟弟,结局不用猜测,百分之九十九是遇害了。紫族血脉的幼童脏器,可遇而不可求,是绝对的紧销货……

其实,白宜男早就知道两个弟弟被害的事实,之所以来鸿都学宫一趟,不过是无法面对残酷的现实,抱有一丝不切实际的幻想罢了。

此女刚要上车,蓦地听到“喵呜”一声猫叫,抬头一看,就见车顶上站着一只黄白两色的漂亮花猫,正引颈望向她,神情与人类极为相似,似乎会说话,一看就知是通灵之物。

白宜男苍白的玉脸上现出一丝难得的笑意,轻声道:“小家伙,又是你,你救了我不算,还一直守护着我,我该怎么报答你呢?你的小主人呢?”

“喵呜……”

花猫跃下车顶,懒洋洋的走到林奇跟前,顺着他的腿一路爬到肩头,舒舒服服的卧下,眯眼打起盹来。

小家伙自从修为大进后,有了一个显著的变化,一改从前活泼好动的习性,时不时的,就会长时间的睡眠,似乎很享受懒惰的乐趣。这并非上次受伤留下的后遗症,而是缩骨猫成长到一定阶段的特征之一,表明它又长大了许多,已是半成熟体了。

白宜男命令扈从不许跟着,一人来到林奇近前,裣衽施一礼,十分客气的道:“小恩公若想找宜男的话,差人吩咐一声,宜男自会赶来相见,怎么敢劳驾小恩公亲自等候呢?”

她视林奇为恩人,不仅因为他救了自己,更因为他救了自己的母亲……

“请白小姐借一步说话。”

林奇深深看了此女一眼,便即转身领路。

自从来到天南城,他就派小七一直监视着她,遗憾并没有发现蹊跷之处,疑虑不减反增,与袁九刚商量之后,决意一定要弄清真相,不然的话,无法安心离开。

……

未久后,林奇领着白宜男来到一家不错的茶楼里,说这茶楼不错并非因为此间的茶泡得有多么好,而是茶楼上有挂牌的说书先生。

以前在夏都城,他和好哥们高博一起厮混的时候,有说书先生的茶楼是他们最爱去的地方之一,三年浪迹山野,如今总算能过过瘾了。

他们来得正是时候,伙计刚把茶水和吃食奉上,说书先生便准备开讲了。

这先生明显是个颇有些名气的腕儿,有敲鼓的,有打锣的,有弹琵琶的,甚至还有一个专门伺候他喝茶擦汗的,不知道真材实料如何,谱摆得那是相当大。

“啪!”

醒木一拍,响亮有声,三楼上你言我语的人们立马安静下来。

说书先生坐得端正,捋捋八字胡,手中扇子“哗”的展开,一面绘蹈海墨麒麟,另一面绘白毛长耳仙兔,一边摇扇,一边开口道:“上回说到,兔元帅奉旨南征,临行前得天武大帝钦赐宝刀,你知这刀是何刀?这刀乃是断龙刀!断龙刀是什么刀?断龙刀真个儿非比寻常,本是千年古国大楚之物,插于楚国王陵风水至宝断龙石中,镇压着大楚数千年绵延不绝的国运气数,真可谓镇国宝刀!”

“天武大帝率军攻破楚都,楚王逃至帝陵,欲拔出镇国宝刀手刃大帝,奈何自身气乏力弱,气运衰竭,竟拔之不出,众目睽睽之下,羞愤难当,指天癫狂,只是一撞,血溅断龙石上!”

“天武大帝麾下猛将如云,猛士如雨,皆敢与天争锋,纷纷上前拔刀。开山刀宋叔阳,龙马将军赵千里,骠骑大将军阿史那金,车骑将军魏延平,大戟士典雄褚,托天力士伏夸父,剑圣柳如龙,刀神田琅,哪个不是纵横疆场、力能拔山的万人敌,居然无一人拔得出来……适时,大楚国灭,天下之大,大夏已占其半,竟被一刀一石所阻,众将不服啊!一时群情激昂,众怒冲天,大帝不得不亲自出手……”

“一代大国士令狐谋,上知天,下知地,中间知祸福,谋定天下,算无遗策,掌上乾坤指点,既知凶祸隐伏,明白那断龙刀乃是一柄千古凶刀,不出世则罢,一出世,必斩一真龙。何谓真龙?真龙非云中云龙,非雾中雾龙,非海中蛟龙,亦非灵山深涧的妖龙,乃是君临天下的真龙天子!”

“大帝上得断龙石,拔刀刀不出,冷笑一声,单足一跺,断龙石轰然崩碎,断龙刀不拔自出。麒麟之蹄,一击断送大楚王气,致使大楚国八十多代君王怨气齐冲云霄,扰乱风云,为大帝埋下祸根……”

“果不其然,攻魏之时,大帝遭奸人背叛,阴人陷害,在两军阵前中了绝毒,一条臂膀被断龙刀斩掉,亏得女武神叶萱率领众将拼死救下……”

“却说这断龙刀斩过大帝一臂,上染麒麟真血,实为禁忌凶刀,因而被藏入司天监天机阁,布下重重封印,不准动用。兔神挂帅南征,大帝力排众议,亲自取出此刀,赐予兔神,无异于将自己一条臂膀交给了兔神……”

……

林奇听得入神,待一通鼓敲响,才意识到自己对座的白家小姐正翘首等待呢!转过身来,歉然一笑。

白宜男看着林奇的模样,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眼中则满是难以掩饰的哀伤。

唉,少年人们,有哪个不崇拜英雄时代的豪杰们呢?她那两个弟弟,也像眼前的男孩一样,最喜听说书先生讲那些神乎其神的传奇故事,平时一向闹腾得不行,管都管不住,一到了茶楼里,只听那醒木一响,必然安静下来,听得津津有味,神往不已。

林奇从怀中掏出一物,放到桌上,道:“这小东西是送给白小姐的,想必白小姐应该很喜欢吧?”

白宜男甫见那物,立时嗔目结舌,震惊得说不上话来。那物件是一枚小巧的青黑色葫芦,她认得分明,应该就是传说中云楼山仙袂峰老藤上所结的宝葫芦不假,前番在拜火城空神庙时,她还喝过一点里面的灵液呢,端的神奇。

她情不自禁的拿起小葫芦,一颗心“咚咚”急跳,脸上也现出一抹红晕来,久久难以自已,不敢置信的道:“小恩公救过我们母女的命,现在又送如此贵重的礼物,宜男如何当得起呢?还请小恩公收回吧!”

林奇摆摆手道:“空神庙一战杀敌救人,是我职责所在,白小姐不必太过在意。之所以送你礼物,则是因为你让我想起了一个人,且还无意中助我摆脱了心魔,其实是谢礼罢了。另外,我还有一事相求,请白小姐务必答允。”

白宜男神情复杂,犹豫了一会儿,仍是拒绝了这个在她看来因为实在太重而无法接受的礼物,“小恩公太见外了,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就是,宜男怎敢不允?”

林奇颇感意外,他记得此女应该是很在意这个物件的,不明白她为何坚持不收。当然,人家不愿意收,他也没有强送的道理。

虽说他有好几枚枯藤宝葫芦,而且这枚葫芦里的灵液业已稀释到很淡很淡,近乎于无了,但此物仍是万金不易的珍宝,纵然再有钱,想买都没处买去。

少年收起葫芦,直接道:“我想请白小姐跟我走一趟夏都城,至于缘由,恕我暂时不能相告。”

“这……”

林奇语出惊人,完全出乎白宜男所料。

少女低着头,十根修长的手指绞在一起,嘴唇紧抿,实在难以答应这个不可谓不过分的要求,但又不忍心拒绝。

“我知道,你肯定担心你母亲,想多陪陪她,照顾她。可事实却是,你陪在她身边时,她每时每刻都看得见你,会十分安心;而若你远在万里之外,她看不到你,则会担忧着你,牵挂着你。”

林奇面无表情的道:“以你母亲的现状,这两种情况哪个好哪个坏,你应该能想得来吧?”

白宜男抬起头来,两只紫眸里含着泪水,无法想象,这少年怎能如此狠心?

……

第084章 诱饵

在茶楼里,白宜男并没有马上给林奇答复,只说需要好好考虑一下。

三日后,她做出决定,表示愿意跟他去夏都城,不过有一个附加条件,在接下来的一年中,他去哪里,她就跟着去哪里,不能扔下她不管。

翌日,二人启程,乘飞天鸢离开。

白宜男一家遭逢大难,如今只剩下她和母亲两个人,庞大的家业自然由她继承,于情于理都是脱不开身的,但她还是毅然决然的选择离开。

她做出这个选择,一方面自是无法拒绝这个来历神秘的小恩公,另一方面也觉这是一个绝无仅有,万万不能错过的机会。

如果在天南继承白氏家业,将来嫁为人妇,陷入家族纷争的漩涡,她接下来的人生十有八九会就此荒废掉,变得既无趣,也无意义,这绝不是她想要的生活。她所向往的是另一种生活,一种自由的、精彩纷呈的,充满惊喜和变化的人生。

要知道,白宜男是她的正名,取这样一个名字,是由于父母期盼得男,小名则唤作萱儿,是偏爱之名,与夏洲女儿们最崇拜的女子女武神叶萱同名。

更重要的是,她大仇尚未报,若不思进取,不能手刃逃脱掉的仇敌,恐怕终生都会抑郁不快。

这一次,他们乘坐的是一架鸭形飞天鸢,空间更小,乘客寥寥可数,还不足两个巴掌的数目。

乘坐飞天鸢是一种十分奢侈的出行方式,比及传统的陆行车,安全的保障度也较低。所以,一般情况下,只有不吝惜花钱且拥有一定修为的武士,才会选择这种令人生畏的出行方式。

林奇作为一个刚从荒野回到人间的穷小子,当然坐不起飞天木鸢,不过今次和前番一样,都是在执行任务,是无需自己掏钱的,风神军便是他的钱袋子。

白宜男似乎心情不错,百无聊赖之际,逗弄小七作乐,异想天开,想抱抱这个看起来可爱实则凶悍的小家伙。

“白小姐……”

林奇观察白宜男许久,没有看出丝毫端倪来,忍不住打破沉默。

白宜男兴致全放在晒太阳打盹的小七身上,紫眸一抬,见林奇欲言又止,淡淡道:“小恩公想知道什么,尽管问就是了,宜男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还有,小恩公无需跟宜男客气,若是看得起宜男的话,就叫名字吧!从今以后,白宜男只是白宜男,再也不是天南玉兰花家族的白小姐。”

林奇孤身一人在苍龙岭闯荡三年多,完全与人类的世界隔绝,除了珍珑虎小七,以及后来的便宜师傅老猴子袁无敌,几尊勉强会说话的妖王,几乎没有说话的对象,所以短时间内还无法适应人与人之间正常的交流。不善言谈,便是他曾遁世的标志之一。

他酝酿半晌,茶壶里总算倒出了饺子来,开口道:“那日,在空神庙地下密室,我杀掉女祭司前,你有没有经历一种异样的感觉?”

“异样的……感觉?”

白宜男不明白林奇在说什么。

林奇毫无顾忌的盯着这美丽少女白皙如玉的脸,若是换在三年前的夏都城,这种事情他打死都做不出来,一者是羞怯,不好意思,二者怕未婚妻紫羽飞生气,有贼心也没贼胆。

白宜男比林奇大上好几岁,比之成熟太多,被这个奇怪的男孩这般盯着看,倒也没觉得什么。在她眼里,他固然非同一般,但毕竟还只是个孩子而已。

林奇不无失望之色,又问道:“在那以后,你曾有何特殊感应么?”

白宜男仔细回想了一遍,摇头否认,只觉莫名其妙。

“你带我走,究竟是为了什么?”

白宜男试探着问道,这问题她憋了很久了。

“其实我也不太确定,所以暂时说不清楚,不能告诉你。待到了夏都城,见过一个人后,真相应该就能揭开了。”

林奇几乎是胁迫此女跟他走,原因有公有私,主要是出于个人目的,想彻底搞清楚前番在空神庙下与女祭司那一战的蹊跷处。

最后的搏杀中,他手刃女祭司之前,对方手持一尊万分诡异的魔瓶,并没有翘首待戮,而是做出了破釜沉舟一般的举动,用一个疑似钥匙的东西打开魔瓶上的封印,分明想与之来个同归于尽。

然而,奇怪的却是,之后居然什么事都没发生,女祭司完全失了防备,被他成功格杀掉,威力巨大的魔瓶掉落地上,竟摔成碎片,化为灰尘。

不过,林奇目力非常,恍恍惚惚间看到有莫可名状的波动从魔瓶中泛出,在偌大的密室里随处游荡,最后消失在白宜男身上。

在那之后,他一往无前的欺身而上,一剑夺命,杀死了女祭司,虽然没有遭到阻挡,但却依稀感觉到一丝说不出的不和谐……

这件事一直困扰着他,自觉非同小可,很有可能隐藏着某个天大的秘密,跟袁九刚商讨过之后,最终决定找一个有学识、有能力、可信任的人,彻底搞清楚状况。

“喵呜……”

小七终于受不了白宜男坚持不懈的逗弄,全身“噼里啪啦”一阵爆响,在她惊诧无比的目光中缩小成巴掌大小,钻进主人袖子里,一路钻,爬到它最喜欢的肩窝位置,安心睡觉了。

“它……变小了,这……这怎么可能呢?”

白宜男眨眨漂亮的紫眼睛,结结巴巴,不可思议的道。

“小七是异兽缩骨猫,缩骨变身是它与生俱来的神通……”

按人族的说法,小七现在应该是凡境巅峰的修为,最小能缩为巴掌大,最大能涨到狸猫大小,在这两个极限内,还可自由变化。若它变成普通成年家猫大小,看起来便是一只猫,一般人分辨不出来。

况且,缩骨猫十分罕见,豢养缩骨猫的人更罕见,白宜男身为贵族小姐,从小纵览群书,也随父母去过许多地方,见识匪浅,纵然如此,没见过缩骨猫这等奇兽,也属正常之事。

麒麟一族黄金时代中有一位外号“黑猫”的伟大存在,以及他所留下的被称为“黑猫一族”的血裔,是千年来唯一有史可查的豢养缩骨猫的人,他们全部供职于隐秘的情报部队风神军,行踪诡秘,声名不显,故而没有多少人知道。“黑猫一族”伴随着黑铁时代的来临而消亡,已然绝嗣数百年,有关他们的传说逐渐流逝,没有多少人知道世上曾存在过这么一族人。

林奇对白宜男很有好感,也同情她的悲惨遭遇,但因着心中疑虑,暂时不能跟她讲得太透,敷衍几句,不再与之搭话,坐在座位上,开始沉心炼气。

……

两个多时辰后,飞天鸢总算飞离了广阔的天南境,因为远程航行的需要,接连破开数层云气,爬升得很高。

林奇现已拥有化境初期的修为,而且因为厚积薄发,丹元比一般同境界的武士凝实数倍,再加上身怀两件品阶绝高的超级战器,高空对他影响甚微。

白宜男血统高贵,生于绝对的富贵之家,享有一般人难以企及的充足资源,从小接受最好的培养,修为当然不俗,只可惜被那位女祭司施法废掉了一半,封印了一半,经过治疗后,至今还未恢复,自是无法像林奇一样泰然自若,不得已只好借助呼吸器支持正常呼吸。

她心力交瘁,本就疲乏得很,在这飞往异乡的飞天鸢上,因为持续的震颤和永无休止的噪音,头脑昏昏沉沉的,躺在软绵绵的大椅上,不禁睡意绵绵,进入了梦乡。

林奇为此女系上缚带,盖上毯子,还不放心,令小七卧在她身旁守着。

他看看窗外海一般的云层被阳光映得发亮,一丝丝一缕缕的云朵,恰似海浪,整个儿安静、旷远,似乎什么也不会发生;再看看同舱乘坐的几人,每一个神色中都带着几分凝重,如临大敌。

原来,包括林奇在内,舱内所有人都非普通乘客,皆是风神军中的精干子弟,此次航行,已做好充分的准备迎接一场恶战。

这是一场诱敌战,诱饵是他和白宜男两个人。敌人十分强大,有可能上钩,也有可能不上钩。敌人在暗,他们在明。

……

第085章 白隼骑兵

“唉,好漂亮的小妞啊,睡得可真香呐,是在做恶梦呢么?”

一个约莫二十岁左右的男子不请自来,没看林奇一眼,席地坐到玉体横陈的白宜男旁边,右手大拇指习惯性的撑着下颚,用两只深若幽井的黑眼睛,色眯眯的瞧着这睡美人儿,宛如看着一盘色香味俱全的美食,眸子里放射着赤裸裸的贪婪之光。

“诶,兄弟,你说,如果我们突然受袭,飞天鸢从高空掉下去,所有人必死无疑,包括这紫眼美人儿。我们醒着的人当然要挣扎一番的,跟敌人拼死一战,能活则活,活不成也要拉几个垫背的。至于这紫眼美人儿嘛,她直接就死在梦里了,既感觉不到对死亡的恐惧,也感觉不到任何疼痛,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嘿嘿,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总之人死如灯灭,忽闪一下,说没就没了……这对她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啊?”

自打这人来,林奇就呆呆的望着他,完全搞不懂他想做什么,听了他的问题,根本没想该怎么回答,干巴巴的道:“你是谁?”

“喔……”

男子一愣,笑道:“你的确没见过我,因为我是舵手,一直在舵手舱里。”

“舵手?”

林奇颇为惊奇,“你是舵手,为什么没在掌舵?”

“掌舵的活交给副舵手了,我还有更重要的活呢!”

男子满不在乎的摆摆手,接着方才的话继续道:“如果你能选择的话,你会选择清醒着死,还是在睡梦里死啊?在睡梦里死,不用承受痛苦,不用被吓得屁滚尿流,想想倒也挺好的,只不过有点儿无聊了些,没啥意思!如果真有那什么灵魂和轮回的话,等梦醒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居然已经死掉了,那该多无趣!哈哈哈……你说说,你会选择怎么个死法……”

林奇架不住此人一再问,勉强道:“非要选的话,我选择睁着眼睛死。”

“为啥?”

男子顺口追问。

林奇面无表情的道:“我想知道我是怎么死的,更想知道我是不是真的死了,不想死得稀里糊涂,不明不白。”

“嘿!说得好啊!”

男子赞了一声,转身看向白宜男,又做出拇指托下巴的动作,观赏许久,嘴里发出“啧啧啧”的声音,叹声道:“若是让我选的话,我也清醒着吧,最好能在美人儿怀里醉深梦死,这个就不错啊……”

此人是个名副其实的花痴,说着,竟情不自禁的伸出手,向白宜男含着泪的美眸摸去……

“吼!”

小七被激怒,猛然站起,鸡子大小的小脑袋蓦地涨成椰子大小,大口张开,獠牙毕露,口吐恶风,好不吓人。

“妈呀!”

突如其来的狰狞和凶悍,男子被骇得失声叫娘,一屁股坐倒在地上,眼睛差点掉出了眼眶,就差尿裤子了。

舱内其他几个同伴同样吃惊不小,各自纳罕不已,继而则纷纷大笑起来。

小七变回原形,“喵呜”一声,窝回原处,接着眯眼打盹。

“咳咳……”

男子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干笑一声,站起身来,离小七远了些,再也不敢轻举妄动了。

他凑到林奇身旁,不尴不尬的道:“好一只凶猫啊!哪里弄来的?”

林奇一点面子都不给,直接道:“不知道。”

……

随后的时间过得很平静,但气氛明显活跃了许多,除了熟悉在飞天鸢上惯常的作战方式,几个人还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起了闲话。

又过一个多时辰,当他们飞经毗邻龙庭国的一片大山时,变故突生,飞天鸢忽然一偏斜,紧急转向,舱内随即响起尖锐的警笛声,敌人果然出动了。

除了还在熟睡的白宜男,所有人虽惊不乱,有条不紊,各自前往早就指定好的防御位置,做出防御姿态。

这架飞天鸢是掩饰得极好的战斗型飞天鸢,正面有舵手,两侧、尾部、上方、下方,皆有透明的晶石护罩,每一块护罩后各有一人,打开机关,便有特制的连发弩炮从外壁伸出,狰狞的箭头闪烁森森寒光。

林奇的位置是一方侧壁,透过护罩,可见飞天鸢已被掌舵者开到云气之中,隐隐有好几道黑影迅速接近。

“来了!”

他一双利眼不是白给的,很快就看到来犯之敌的面目,一个白巾蒙面的武士骑着一头白色巨隼在云中穿梭,腰挎一双弯刀,背负一张硬弩,气势惊人,赫然是一位类似夏国鹰骑士的存在。

“是星月国的白隼骑兵!”

“妈的,这些杂碎们果然来了。”

“兄弟们不要急,等隔近了再打,我们弩炮的射程是他们弩箭的数倍!就算在空中,他们也占不了便宜!”

“不长记性的东西,管叫他们有来无回!”

……

白隼骑兵从四面八方扑来,来势生猛,一直在等待这场战斗的风神军汉子们血性激发,叫嚣着相互鼓励。

自从逃离夏都城,除了珍珑虎小七,林奇一直是一头独行的麒麟,从来都是一个人搏命苟活,对小队协同作战这种事情已十分陌生,听着这些话,他无需预热,立马便热血沸腾起来,一种同生死共患难的豪气油然而生。

想当初,在麒麟学宫上学的时候,他是第四队的一员,通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得到大多数伙伴的认可,跟其他小队操练比拼时,那种荣辱与共的激情尤记心头,此时一下子就被触发了。

“奶奶的!等什么?开干吧!把他们杀个干干净净,今晚上吃白隼大餐!”

林奇不开口还好,一开口真叫语出惊人,所有人都呆住了,没想到这个沉默寡言的少年还有如此狂野的一面,纷纷呐喊,叫好!

“嘿,驴草的!都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老子今天才算知道了!”

自称舵手的男子是众人中唯一没有分配弩炮的人,独自一人稳稳站在船舱正中,背负一杆销金短枪,气定神闲,别具风范,却是被突然爆粗的林奇给吓了一跳。

“铮!”

林奇率先开弩放箭。

白隼骑兵早有防备,连忙一拉缰,白隼向侧边一个翻飞,轻松躲过,连一根羽毛都没伤着。

弩炮威力是很大不假,但力量来源于机械,而非射手亲力加持,所以与射手的联系不像一般弓箭那般紧密,就算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也可随手操作。此物用来伤害一般武士容易,想射杀真正的高手,需得数弩并发才有效果。

林奇用弓是神射手,弩炮在手,实在是个外行人,他发出第一支弩箭后,立刻意识到了这一点。

白隼骑兵至少有十多骑,一股脑儿围攻过来,风神军们不约而同开始攻击,自由放箭,除却最优秀的弩手,鲜有人能伤到动作灵巧的白色巨隼,遑论他们背上的星月骑士了!

“吱嘎嘎……”

那舵手放下尾部舱门,一跃抓住上沿,再向上一翻,竟然出舱了。

林奇见状,心随意动,不假思索,当即弃下弩炮,在舱门关闭之前,也跟着出了舱去。

“好小子,你怎的也出来了?”

舵手迎风而立,回过身颇显惊奇的看向林奇。那原本不足四尺长的短枪,不知用了什么法儿,竟拉伸成一杆足有丈许来长的金色长枪,横握在手,闪烁着淡淡金光。

事实胜于雄辩,林奇一句话不说,解下从苍龙岭带出来的亲制短弓,控弦搭箭,拉如满月,用十足的力道一箭射出,一个冲得最急的白隼骑兵应声中箭,惨呼一声,跌下白隼……

“嚯,好箭法啊!”

舵手两眼放光,大声赞道。

林奇见弩箭来袭,一连数发射的全是此人,连忙提醒:“小心连弩!”

舵手站着不动,轻轻一晃手中长枪,只听“叮叮叮叮”四声脆响,四支激射而至的破甲弩箭尽数落到长枪上,被牢牢粘住。

“乖乖!”

林奇年纪虽小,见识绝不浅,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神奇的战兵,似乎拥有超强的磁性,能吸引金铁之类,百分之百属于超级战兵,品阶还不低。

“还给你们!”

舵手一挥枪,甩出四箭,轻易将射他之人反杀掉。

“果然人不可貌相啊!”

林奇惊叹着说道。他一开始还真没有看出这个相貌平平、举止轻浮的年轻男子竟有如此战力。

“你说啥?你啥意思啊?”

那舵手耳朵尖,马上就听到了,神情间颇显恼怒,显然很在意别人对自己相貌的看法。

白隼骑兵攻得急,林奇没兴致与此人谈笑风生,趁着他们还没有扑到跟前,尽可能开弓射箭,减少敌人的数量。他之所以出舱,就是因为自己用弓箭比用弩炮顺手得多,可以更好的发挥作用!

因着林奇惊人的精准箭法,原本想以游击的方式,通过弩箭进行远距离攻击占据优势的白隼骑兵们,及时改变策略,开始强攻,数名骑兵接连蹿上飞天鸢,持弯刀与他们展开近身战!

星月国的刀法独树一帜,刀法凌厉、歹毒,乃是真正的搏命杀人之术。而且,该国还以善于铸刀闻名于世,制作精良的星月刀上布满星月纹,造型优美,刀身坚固,刃口锋利,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普通战兵之一。

林奇早就领教过星月刀的厉害,不敢小瞧,手持用兽皮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龙牙宝剑应战!

白隼骑兵远远比不得夏国的鹰骑士,崇日岛的蝙蝠骑士,雪地的飞龙骑士,婆娑国的迦楼罗飞魔,主要原因是他们的坐骑白巨隼没有太高战斗力,大多数情况下只能充当飞行工具。如此一来,白隼骑兵本身就需要极高的战力,方能对付强大的敌人。

成功攻上飞天鸢的人都躲过了林奇的弓箭阻击,非是等闲角色,甫一上来就以高超的刀法展开近乎疯狂的攻击。

他们为国王卖命的时候是地位高贵的空中骑兵,亡国之后跟随王妃成了杀人劫财的劫匪。空神庙一战,王妃、王子,连同绝大多数战士被夏国风神鸟剿灭,连尸体都跟庙宇一起烧成了灰烬,他们彻底失去目标,此次一战,只为复仇,是以视死如归,悍不畏死,展现出远超平时的战力……

林奇经袁无敌残酷调教近一年,扎扎实实的化境修为岂是小可,龙牙剑既出,普通的白隼骑兵根本伤他不得。

自称舵手的男子也是化境修为,身手更不得了,手中长枪犹如一条金色的飞虹,挥动间闪烁出千朵金花,万点金星,令人目眩神迷,防不胜防,一个不小心,就有白隼骑兵被刺个透明窟窿,轻易被诛。

“嘟……”

忽然,高亢的喇叭声响起,残余七八骑白隼骑兵纷纷退散,向四方逃命也似的飞走。

……

第086章 星宿符和摘星枪

“怎么回事?”

林奇大感意外,他可不相信这些疯狂的白隼骑兵是被他们两个给杀得怕了,纷纷逃命去了。

“狗日的星月人,真该死啊!又来玩同归于尽吗?”

舵手趴在飞天鸢翅膀上向下望去,就见下方云海之中,一位白隼骑兵破云而出,朝飞天鸢腹底飞冲而来,气势若虹,两架弩炮拼命朝其发射弩箭,全被躲开,不可阻挡的的接近。

“那人想干什么?”

林奇心中只觉不妙得紧,但他们两个在飞天鸢背上,来者攻击的是他们不可及的死角,根本无法阻挡那人。

“小子,你乖乖在上面呆着,那个家伙,就交给老子我了!”

舵手说完,金色长枪横在臂弯里,两只手相互交叉,结五行火印,口中念念有词道:“南方七宿,井木犴,鬼金羊,柳土獐,星日马,张月鹿,翼火蛇,轸水蚓,诸神归位,朱雀现!”

“唰唰唰……”

念咒毕,他袖中依次飞出七道金光,落到他脚下凝成一团。

金光敛起,那原来是七张约莫巴掌大小的金色符牌,前三后四拼接在一起,隐隐有赤红光芒散发出来。若仔细观察的话,可见七张符牌并没有贴着飞天鸢舱顶,竟是凌空一寸悬浮着的,蔚为神奇。

舵手踩上符牌,轻喝一声“起”,符牌上顿时光焰盛放,整个儿化为一只赤红色的火雀,双翼展开,带着他飞腾而起,一头向下扎去。

“飞起来了!……”

林奇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还从没有见过如此奇妙的飞行方式。

舵手飞到飞天鸢下方,停落到一只“鸭足”上,双手持金色宝枪,先是瞄准那名白隼骑兵,后又转而瞄准那头白巨隼。

“流星!”

他暗暗施法,将雄浑的灵力注入金枪之中,淡淡的金光自枪尾划到枪尖,倏地,一道金光激射而出,仿若一颗金色的天外流星。

但听一声哀鸣,白巨隼被“流星”击中前胸,迅速飞冲的身体为之一滞,然后挣扎着扑扇了几下,便向下坠落,多半已经毙命。

然而,那名白隼骑兵并没有就此放弃,在白巨隼坠落时,一跃而起,抽出背后一张比一般强弩精良十倍有余的十字劲弩,填装上一支特别的羽箭,箭头并非寻常的铁质箭簇,而是一个拳头大小的晶体圆球,内里白光氤氲,分明蕴含着密度极高的能量。

“白隼骑兵,真是可怕啊……”

方才,舵手之所以选择射死白巨隼而非白隼骑兵,是因为白巨隼乃是举世闻名的忠物,就算白隼骑兵被射死,那家伙仍是会冲上来,进行自杀式的攻击,届时还是难以抵挡。

只不过,他实在小瞧了对方的厉害,纵然免不了一死,那家伙仍是要打出这最后一击。

那名白隼骑兵早就将生死置之度外,拧了一下白球箭头,触发了什么,使得球体内光华四射,逸散出非同小可的能量波动。

然后,他瞄准飞天鸢动力风口,扣动扳机!

“北方七宿,斗木獬,牛金牛,女土蝠,虚日鼠,危月燕,室火猪,壁水貐,诸神归位,玄武现!”

舵手虽惊不慌,双手结五行水印,念动咒语,袖口又一连飞出七道金光,金光灿灿的,仿佛七朵金花,围成一圈,悬空排在身前,正是另外七张符牌。

他左手持金枪,右手拍在这符阵的中心,舌绽春雷,喊出一个“盾”字,瞬时间乌光泛涣,黑气连绵,小小的符阵赫然化为一头黑色的玄武神龟,龟壳朝外,仿佛一面坚固的龟壳盾牌。

“来吧!”

他大吼一声,持“盾”悍然迎向那必杀的一箭。

下一刻,盾箭相撞。

“轰!”

一声炸响,犹如晴空霹雳。

广阔的云空中,“轰隆隆”的巨响回荡不息,扩散到周遭很远的地方。

璀璨的白光汹涌激荡,在天空中猛烈的散放开来,生发出一圈足以吹倒高楼大厦的劲风,仿佛忽然刮起了一场飓风一般。

护住飞天鸢动力风口的巨大的黑色龟盾,径直淹没在怵目的白光之中,仅有丝丝黑芒透出,恐怕八成已经被炸得粉碎。

飞天鸢受到严重波及,两只“鸭足”、大半个尾巴,三分之一的左翅,皆被炸得粉碎,其它诸多地方也受了轻重不同的损伤,整个儿如同一只断线的风筝,在爆炸形成的风暴中往上撩起近百丈高,紧接着又急剧下降,直降五六百丈才终于稳定下来,摇摇摆摆的,勉力继续飞行。

白光、黑芒迅速消散,广阔的云海之中留下一个巨大的痕迹,仿佛苍天被炸开了一个窟窿。

整个过程突兀而惊险,林奇根本来不及也没有能力去关心那位舵手的安危,凭着一分急智,将龙牙剑插进飞天鸢背上,几乎没柄而入,紧紧捉住剑柄,全力支持着,才万幸没有被甩下去……

看着高空中那个巨大的窟窿,他心中不禁暗叹,真正可怕的强敌,说来还要属人类啊!想他在苍龙岭闯荡整整三年多,除了在老猴子袁无敌的唆使下去墟极境界那一趟,何曾遇上过这种级别的激战……

“驴草的白隼骑兵,这一回是真他妈危险呐!……”

舵手从木鸢腹部爬上来,面如纸金,嘴里噙着殷红的鲜血,身上的衣服也被炸得千疮百孔,渗透出斑斑血迹,但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他骂骂咧咧的站起身,随便检查了一下身体的伤势,两手支在膝盖上,撅着屁股,喘着粗气,抬头看到望着自己目瞪口呆的少年,咧嘴一笑,道:“好小子,你还活着呢吗?居然没被震下去啊!”

林奇不可谓不震惊,方才那一场大爆炸,此人首当其冲,非但没有被炸死,连重些的伤都没有受,实难想象其以区区化境修为是怎么做到的。平心而论,同样的状况,若换做是他的话,只怕必死无疑。

他难以置信的道:“你怎么没死?”

“我呸!”

舵手笑骂道:“老子要是死了,你小子还能活着吗?”

纵然是林奇,也立刻觉出自己话说得不对,连忙致歉道:“我当然不是希望你死掉,只是想不到你不但护住了动力风口,自己居然也活了下来,实在是钦佩得很……”

“哈哈哈……这话说得倒是不难听。”

一个拍得并不怎么香甚至带点臭的马屁,这舵手听着却很是受用,看着林奇,笑眯眯的道:“小子,看你这么崇拜我,要不要认我为大哥,做我的小弟啊?以后有我罩着你,你想死都死不了!”

“……”

林奇闻言,只觉莫名其妙,无言以对。

“笃笃笃笃……”

二人惊魂未定,又生变故,一架鹏鸟形的飞天鸢自浓雾中钻出,斜飞而上,爬升百丈,从他们身后上方急追而来。

……

第087章 金牙罗汉

“是婆娑国的飞舟,死性不改的东西,他们果然介入了!”

舵手眯眼望着那只造型臃肿的“鹏鸟”,一眼就认出是属于婆娑帝国的东西,一方面因为婆娑帝国崇尚神鸟迦楼罗,该国几乎所有的飞天鸢都被设计成鹏鸟形,另一方面则因为该国制造飞天鸢的技艺偷师自夏国,还不成熟,工艺水平很差,性能更差,这“鹏鸟”可以说就是一个拙劣的仿制品。

“他们的飞天鸢飞不了太高,之前的攻击原来是想迫使我们降低高度,好发动真正的攻击……”

非但那舵手,林奇也在第一时间认出“鹏鸟”来自于婆娑帝国,立马看破事情的端倪。

他之所以能看出来,当然不是因为他见识有多高,智术有多强,而是由于他对飞天鸢有着相当的了解,甚至懂得两三分的道道。需知他在夏都城有个好哥们叫高博,对飞天鸢可谓痴迷如命,在这方面是绝对的专家。他们两个作为死党,形影不离两年多,耳濡目染,不想知道也知道了。

飞天鸢在数千年前就被古代夏土某个大智慧者发明,不过一直不温不火的,没有多少实际价值可言。直到天武帝建立当今夏国,紫星一族出世,并阖族加入夏国治下,飞天鸢的技艺才得到飞跃性的提升,成为能够载人飞行的巨型飞舟。

飞天鸢的技艺是国之大秘,绝对严禁外泄,现今也只有天树帝国和大商国两个排名前列的超级大国,掌握了不逊于夏国的技艺,至于婆娑帝国,还很落后。

“鹏鸟”越来越近,舱内的风神军即开始发射弩炮阻击,然经过前番一场激战,弩箭剩余不多,一发一发稀稀拉拉的射出去,效果并不显著。

舵手抹去嘴角的血迹,沉声道:“那艘船里定然有极难对付的人物,一旦临近,我们一船人恐怕凶多吉少。”

林奇也是同样的想法,他原本决心借助银凰焰进行火攻,可那得等到敌船靠过来时才能发动,届时又难以避免强大的存在会蹿上来。

他见舵手表情淡然,似乎胸有成竹,奇声问道:“那我们怎么应战?”

舵手咧嘴一笑,看着林奇道:“按目下的情势,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啊!”

“进攻?”

林奇吃了一惊。

舵手似笑非笑的道:“怎么样?小子,敢不敢跟我一起到敌船上大闹一场?”

“有何不敢?”

左右是个死,与其坐以待毙,还不如迎头痛击,林奇经历过数次生死决断,丝毫没有犹豫。

“好小子,酒仙前辈果然没有看走眼。你这个小弟,老子收定了!”

舵手会心一笑,说着,故技重施,释放出七张金色的符牌,继而幻化成一只巨大的赤色火雀。

“走吧。”

吩咐四个部下出舱接替守卫的职责,舵手率先上了火雀,笑道:“我这朱雀除了我之外,勉勉强强只能带一个人,还得是个瘦子,你小子正合适。”

林奇多少有点兴奋,小心翼翼的走上这只“朱雀”,站到舵手身后,只觉脚下软绵绵、暖烘烘的,十分奇妙。

以他的高超眼力,隔近了看,透过赤焰般的“朱雀”形体,可见脚下的金牌上刻满了玄妙的图纹,每一张都各不相同,像是道门里的符箓,但却不是画在纸上的,质地乃是某种特别的金色金属。

“起!”

舵手一声敕令,“朱雀”扇动双持,腾空而起,向那敌船缓缓飞去。

林奇的麒麟步已经有一定的火候,在荒野之中,什么险路没有走过,飞檐走壁也不在话下,无论到了什么地方,都自信能踩得稳。可到了这轻飘飘的小小火鸟之上,还真有点儿胆怯,不由自主的抓住了舵手的肩膀。

他一直以来都有凌空飞翔的夙愿,尤其是希望能像鹰骑士一样驾鹰遁空,如今姑且可以算是得偿所愿了,却是在一只不怎么靠谱的假鸟背上。望着周遭深渊般的云空,无法不担心这区区几张符牌会不会突然散掉……

“喂,弓箭手,该是你起作用的时候了!”

舵手手中金枪再度变长,警惕着敌船和周遭,忽然出声提醒道。

林奇毕竟非同等闲,轻易压制住那一丝的恐惧,手持短弓,搭箭拉弦,把注意力集中到敌人身上。

游离在附近的白隼骑兵很快就被这两个驾乘奇异火鸟的风神军吸引,手持劲弩和弯刀飞冲过来。

林奇抽出仅剩的几支用黑箭猪脊刺制成的羽箭,没有射人,专门射那白巨隼,箭无虚发,有的直接射落,有的吓退。

未久后,两人一起登上鹏鸟飞舟,“鹏鸟”上亦有气息沉厚的强大敌人出舱迎敌。

一个皮肤呈黑褐色,脑袋肥大、肚皮浑圆、四肢粗若象腿,整个儿胖得跟一个圆球似的巨汉堵在二人身前,黑漆漆的眼窝里冒着湛湛凶光,紧盯着舵手,对他身后的林奇则完全不屑一顾。

巨汉张开两片厚厚的嘴唇,露出满嘴金牙,发出瓮声瓮气敲锣也似的声音:“摘星枪,还有星宿符,成套的人级上品战器。嘎嘎嘎……错不了,错不了,你就是那个号称‘王牌’的男人。两年前火烧香积寺,大闹喜见城,最后居然还能全身而退的风神军精英探子。”

“喜见城大公主悬赏一百万婆罗币外加三个顶级香女要你的人头,三百万婆罗币外加十个顶级香女,以及一个客卿的尊位,要你的活人。嘿,真是不一般呐!区区一个化境武者,寻常破境尊者的身价都及不上你的三分之一!星月人来寻老衲帮忙,老衲当然懒得理这些麻烦人,但一听说你的大名,想都不想就来了。果真能见到你,老衲心欢喜啊!嘎嘎嘎……”

此人秃瓢脑袋,肉乎乎的头顶上纹着一个三头六臂的恶佛图案,黑色的络腮胡子足有三尺来长,身穿一领大红僧衣,因为包不住滚圆的肚皮而敞开着,黝黑的脖子上挂着一大串珠子,每颗珠子都是拳头大小的干瘪骷髅头,手持一根金色的金刚橛,冲着舵手笑个不停,露出一口金灿灿的牙齿,仿若一尊在世恶金刚。

舵手看着这个相貌极其凶恶的胖和尚,嘴角禁不住抽动两下,颇为在意的道:“驴操的,我当是谁,原来是大名鼎鼎的金牙罗汉嘛!婆娑国大力教最新一代声名最响的尊者之一,龙庭国重宝聘请的供奉长老……我听说你最擅长以化境杀破境,不知是真的还是假的?”

巨汉没有否认,放声大笑道:“杀个把破境算不得什么,能活捉你这个成名人物才算真本事!”

舵手撇嘴一笑,毫不在意,沉声道:“像你这种无法伪装的人,帮助星月匪徒截杀夏国风神军,就不怕被列入必杀名单,早晚逃不了一死吗?”

金牙罗汉笑眯眯的道:“老衲打算带着你这张‘王牌’去喜见城领赏,到时候要身份有身份,要钱有钱,要香女有香女,借助喜见城的资源进阶破境,入籍婆娑帝国‘天外天’,就算风神军有通天的本事,也别想拿老衲如何!”

“金陀尊者,请尽快解决掉此人,至于那个害死王妃和王子的罪魁祸首,就交由本祭司亲手处理吧!”

巨汉身后走出一个身穿白袍、头戴星月方巾的白胡子老人,怨毒的盯着舵手旁边的林奇,阴恻恻的道:

“没问题。”

金牙罗汉大嘴一呲,露出一道金光。

……

第088章 牺牲之光!

“嗖!嗖!嗖!”

林奇一口气射出三箭,整个过程就一眨眼的功夫,羽箭几乎擦着舵手的耳朵闪掠而过,全部刺向金牙罗汉。

“叮!”

只见火星迸射,射向金牙罗汉眉心的羽箭直接被弹开,未伤其分毫,连个印痕都没留下,反倒是铁箭头被瞬间爆发的大力撞得粉碎。

至于射向他胸膛的两箭,一丝声响都没有传出,乍一看是刺了进去,实则是陷进了那肥囊囊的肉里,除了两寸长的羽尾,其它部分全部没入。

下一刻,两支羽箭原路返回,也被弹开,无力的落到地上,恢复原状的肚皮同样完好无损,难以相信此人乃是血肉之躯。

金牙罗汉森然笑道:“嘎嘎嘎,好厉害的箭法!好毒辣的手段!可惜没用,老衲早就修成金身罗汉,岂是寻常兵器能伤到的?”

“唏!”

林奇倒吸一口凉气,那三箭虽是试探之举,但却用了十足的气力,是他自己摸索出来的引以为傲的“夺命三箭”。

既然使出这“夺命三箭”,就存着必杀的心思,如此近的距离,结结实实扎到金牙罗汉身上,居然连层皮都没有戳破,令他震惊无比,暗叹此人着实不凡,不愧是能以化境杀破境的人物。

舵手持枪抖出一个耀目的金花,信誓旦旦的道:“好一个皮糙肉厚的活金刚!你先不要动,我用这摘星枪攮你一下试试,如果伤不了你的话,我也就不跟你斗了,直接缴械投降,跟你去喜见城见大公主,跟那小娘们好好玩玩!”

金牙罗汉捧腹大笑,“真是个会说笑的小子,拿你去喜见城的路上老衲不会堵着你的嘴,有你这样一个人陪着,老衲说不定能修成笑佛呢!”

“金牙罗汉,你也不错!”

舵手说着,再不搭话,一个箭步冲上去,举枪便刺。

金牙罗汉单手结印,不知施了什么法儿,手中不及二尺长的金刚橛蓦地变成近一丈长的降魔杖,迎头杀来。

高手对决,阵势岂会小?

一枪一杖相交的一刹那,金光大放,烈风泗涌,站在近处的林奇和白胡子祭司都不自觉的向后退却。

鹏鸟形飞天鸢的工艺固然不高,但胜在体积大,动力风口也多,在低空中飞得很平稳,即使有金牙罗汉这等少说有四百斤重的巨汉奔踏,也没有怎么摇晃,是一个不错的斗技场。

白胡子祭司与那个死于林奇之手的王妃兼女祭司一样,拥有名不副实的破境修为,再加上年迈体衰,一看就知是在空神庙里养尊处优的货色,而非擅长战斗的战士。

此人手持一根镶嵌水晶的法杖,面上杀意十足,跃跃欲试想发动攻击,却一副无从下手的样子。

林奇作势欲攻,忽然,六道金光自远处一闪而至,三道冲向白胡子祭司,另外三道冲向金牙罗汉。

原来,早在他们离开鸭形飞天鸢之前,这舵手就偷偷释放出了六张符牌,遥遥操控着,从飞舟腹下绕过,神不知鬼不觉的飞到两个敌人身后,抓准时机,发动奇袭。

林奇小时候曾听过许多神乎其神的剑仙传闻,说一旦修成剑仙,可施展大神通,御剑术。以此神通能隔空御剑,飞剑杀人,斩人首级于千百丈之外。舵手使用的虽是轻飘飘的符牌,但手段之神奇,当真堪比剑仙,他脸上当然没有表现出什么,心里其实激动得不行。

老祭司毕竟境界高,念力自然也高,早早察觉到身后的威胁,举杖施法,刺目的白光自杖首水晶球上激散出来,形成一个如梦似幻的白色屏障,成功阻止金光侵体。

金牙罗汉体魄强横,战力惊人,但念力可差得多,待察觉到危险时,已然来不及闪躲,更来不及阻挡,头上青筋暴起,脸上横肉颤抖,一边应付舵手雨点一般的枪花,一边暗施大法,居然咬牙硬挨了这一击。

一声如雷的怒吼,金牙罗汉狠狠挥出一杖,足有水缸粗细的巨大杖影以横扫千军之势撞向舵手,令他不得不退却,施法防御。

他还不放心,从脖子上摘下一颗骷髅头佛珠,狠狠投出,口呼一声佛号,佛珠应声爆开,化为一个长着骷髅头的漆黑鬼影,厉啸着向那舵手咬去。

趁着这个空当,金牙罗汉忙伸手摸向后脑,接连拔出三张鲜血淋漓的金色符牌,疼得龇牙咧嘴,秃瓢冒汗。

从血迹上看,每一张符牌都扎进去足足一寸多,一般化境武者挨上这样一击,哪里有生还的可能,对于这个横炼肉身,铜皮铁骨的佛门金刚,却是无有大碍的皮肉伤。

舵手一枪洞穿骷髅头,将之绞成一片飞灰,缓缓步出,对着神色阴沉、表情狰狞的金牙罗汉笑道:“肥和尚,看来你的金身不全,还差了那么几分火候!想要杀你,似乎并非不可能的事情啊?看在你还没有伤人性命的份上,最好把符牌还给老子,回龙庭国好好继续当你的供奉长老。”

金牙罗汉满口灿金,森然笑道:“还给你?让你继续用这东西对付老衲?你又在开玩笑吗?听说你的星宿符总共有二十八张,每一张上都刻满了道门神符,以及周天二十八星宿神灵法相。二十八张符牌组成二十八宿符阵,方能施展出人级上品战器的真正威力来。如果少上几张,你这星宿符还算什么上品战器?估计连中品都算不上吧?”

“桀桀桀……实话告诉你吧,老衲此番冒险前来,最主要的目的可不是为了领赏,而是为了你身上的两样超级战器,摘星枪和星宿符。吃了这套战器,老衲必能一举进阶破境,修成真真正正的金身罗汉!”

“嚄?我就说嘛,声名在外的金牙罗汉怎会这么没出息,为了一个小小的悬赏以身犯险,果然是另有所图啊!既然如此,我便给你符牌,就看你接不接得住了!”

舵手阴阴一笑,左袖子一甩,三道金光鱼贯而出,右袖子一甩,又有三道金光遁出,在身前飘忽不定,个个金霞缠绕,蔚为神奇。

“咻咻咻咻……”

舵手挥舞长枪,六张符牌旋转着朝各个方向飞去,好似天女散花般华丽,晃瞎人的眼睛。

“嗡嗡嗡……”

金牙罗汉手里三张符牌受到莫名的力量吸扯,剧烈的颤动着,直欲飞走。

此人目中厉芒闪烁,咧嘴一笑,将符牌塞进脖子上所挂佛珠中最大的一颗血骷髅嘴里,两手持降魔杖,舞得犹如一架金色车轮,迎战舵手的星宿符和摘星枪。

舵手与金牙罗汉打得不可开交,林奇也没有闲着,趁那白胡子祭司抵抗符牌袭击的空当,冲将上去,一剑刺出,同样被其施展出的白光屏障所阻,刺之不入。

不过,他跟那位女祭司激斗过一场,对这种防御型的空神教秘术很有经验,一剑刺出后,一反常态的并没有立即收回再刺,而是继续发力往里深入,剑锋直指老祭司的脑门,再进不到一尺,就能要了他的命。

如此一来,祭司只能不间断的施法,与他相持,展开比拼耐力的消耗战。

伪破境虽说是破境不假,但毕竟前面冠有一个“伪”字,有一个要命的弊端,若想保持破境修为,需要消耗的灵力是一般破境的数倍之多,最怕的就是打消耗战。

老祭司脸色铁青,眼神中杀意十足,但他施展防御秘法规避敌人攻击的同时,也失去了使用其它秘术进行攻击的机会,只能全力相抗。

在他看来,他法杖上的晶石中蕴含着精纯的能量,自身出三分力,晶石出七分,打消耗战绝不会输给这个区区化境修为的少年。

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少年手中缠满异兽毛皮的短剑异乎寻常,蓦然间发出龙吟也似的清鸣,好似长着一张无形的大口,开始大口大口的吞噬他释放出的能量,不消一分钟,就使得晶石黯淡下去,自己本身也变得空虚起来,非但遍身灵力受到吸噬,就连血液都被扯得激荡……

老祭司眼睁睁看着敌人的剑尖距离自己愈来愈近,几乎要扎上他的眉心,明白敌人拥有能够吞噬灵力的超级战器,正好克制着他,他已然死到临头了。

“既然死,那就一起死吧!”

他一脸视死如归的表情,怒吼一声,也不知施了什么法术,保护自身的白色屏障猛地爆碎开来。

“嘭!嘭!嘭!”

林奇连退三步,每一步都踩出一个深深的脚印。

老祭司手持法杖跪在地上,仰头朝天,用星月语念了什么咒,整个人的气息骤然剧变,释放出浓烈非常的能量波动。

下一刻,大气波荡,游离的虚淡灵气从四面八方狂涌而至,尽皆注入此人体内。他的腹部开始辐散出怵目的白芒,嘴里、耳朵里、眼睛里,白光逸散如水,身上白袍凭空自燃,皮肉像蜡油一样迅速熔化,炙人的灼热感急剧上升。

“快逃!老家伙要自爆了!”

舵手与金牙罗汉激斗正酣,打得难分难舍,险象环生,一只眼睛却始终盯着林奇这边,一看情势不好,急吼吼的喊道。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们对付的是来自星月国的敌人,执行任务前当然要对敌人有所了解才行。星月弯刀、白隼骑兵、圣光炸弹、空神教秘术,尤其是空神教最令世人熟知的同归于尽的战术和禁法,林奇都听风声军伙伴反复讲解过。

因为他们打的是歼灭战,敌人在穷途末路时肯定会拼死反击,是以要重点留心星月人进行自杀性的攻击。

林奇依稀记得,这应该是空神教的禁忌法术“牺牲之光”不假,只有拥有破境修为的大祭司才能施展。燃烧自身肉体、修为,乃至性命,将纯洁的灵魂献给空神,以换取足以杀死破境武者的力量,十分可怕。

这一瞬间,他心惊肉跳,不可抑止的想到了死,因为他根本不可能逃得出“牺牲之光”巨大的攻击范围,就算拼掉半条命逃开,整个“鹏鸟”飞舟势必被毁,从千丈高空跌落,百分之百仍免不了一死。

“快过来!”

舵手大吼一声,毫不犹豫,撇下金牙罗汉,急急召唤玄武巨龟充当盾牌。

“该死的星月人,果然来这招了!”

金牙罗汉也一样,立即放弃战斗,忙不迭的从飞舟上一跃而下,两只黑黝黝的眸子忽闪乱转,在空中急急搜寻……

如此近的距离,根本不可能逃得开的,林奇心里十分清楚。

“既然如此,那就来吧……”

千钧一发之际,他没有选择徒然的逃跑,克制住恐惧,克制住本能,反而向前迈出一步,双手持剑,一剑插入老祭司早已不成人形的头颅,然后贯穿胸腹,发死力催动宝剑!

……

第089章 撞山

倏地!

白光晕散开来,瞬间淹没整个“鹏鸟”飞舟,目光所及,尽是白色。

紧接着,白光消散,飞舟完好无损,没有被炸毁,飞舟上的人,除了已跳下去的金牙罗汉,林奇和那舵手都在,还活着。

“好小子,吓死老子了!”

舵手一手持着一叠刚刚落下来的金色符牌,一手抓着长枪,长长的吐了一口气,一脸心有余悸的表情。

林奇定定的站在原处,手里捉着龙牙宝剑,剑上还挂着半截子黑漆漆的骨骼,脚下堆着碎骨和焦灰。

老祭司并没有成功自爆,他以生命和灵魂祭献出的恐怖破坏力,大半被龙牙剑吞噬掉,剩下一小半自行消散,“牺牲之光”功亏一篑……

生死一瞬间,恐怕神佛在场,也难救他,即使是久历生死的他,也一阵后怕,全身酥软,差点跌倒。

舵手猛地想起了什么,向下一望,只见金牙罗汉不知啥时候擒了一头白巨隼,正抓着那巨禽的爪子往下坠落,顿时跳脚大骂起来,“驴操的!那该死的肥和尚跑掉了!他身上还禁锢着我两张符牌呢!……”

“给我开!”

他手中符牌“哗啦啦”飞起,成群结队向脚下“鹏鸟”背撞去,转眼间破开一个大洞,立即跳了进去。

林奇看向远处缓缓飞行的鸭形飞天鸢,白隼骑兵已被剿灭,威胁解除,但飞天鸢本身似乎已经撑不住了,正在苦苦坚持。

他整顿精神,也跳进船舱里,与那舵手合力战斗,很快解决掉所有婆娑国船员。舵手终于坐到舵手应该坐的位置上,掌舵驾驶着“鹏鸟”飞舟,朝着自家的鸭形飞天鸢急追而去。

“你开过飞天鸢吗?”舵手突然问道。

“没有。”

林奇老实回道。

舵手冲着林奇笑道:“真不凑巧啊!那你可得学学了。”

“……”

林奇心头生出大为不妙的预感。

……

大约半个时辰后,他们总算飞临鸭形飞天鸢上方。这架飞天鸢挣扎许久,早已坚持不住,摇摇摆摆的向下撞去。下方群山连绵,云遮雾掩,撞山或坠毁势在必然。

“我去救鸭子,这只大鹏就交给你了。好好掌舵,只要能保持平稳飞行就行,千万不要给我摔了,老子还要靠它去追金牙罗汉呢!”

舵手说走就走,一点儿也不带犹疑的。他打开舱门,骑着赤焰火雀,飞往下方的鸭形飞天鸢。

林奇双手抓着舵盘,不知所措的摆弄着,头脑里一片空白,那舵手方才所讲的,他一句都想不起来了,几乎忘了个干干净净。

飞舟并没有因为有他掌舵而保持平稳,胡乱的倾斜、摇摆、吱呀乱响,像是喝醉了酒一般。

“奶奶的,那家伙是怎么掌舵来着?”

……

舵手好容易才登上那缺翅膀少尾巴,动力风口也被毁坏的“鸭子”,以最快的速度冲到舵手舱。

“风神保佑,队长,你终于回来了!”

副舵手面色惨白,满头大汗,担惊受怕这么长时间,全身上下都被汗水浸透了,简直像一只落水的公鸡。但见舵手接过舵盘,他如蒙大赦,说了这么一句话后,就仰面跌倒,晕厥过去了。

“哈哈哈……好了,现在由老子亲自掌舵,你们都把心给我放到肚子里,不要慌张,不要乱来……”

这舵手有着异乎常人的冷静特质,像一个看惯了风云的赌徒,一脸轻松的道:“第一个命令,把副舵手抬出去,绑在椅子上,一定绑好绑结实喽!那个小美人也一样!若问为什么?因为我们要迫降了!我赌我们肯宁能活着,你们呢?”

“队长这话说得,我们当然也赌我们能活着了……”有人哭笑不得道。

“我偏不,我就赌我们死定了!”有人唱反调。

“大爷的,你他妈死催的,找死啊!”

“我如果输了,就请兄弟们到湖州城最好的酒楼喝那三千八一瓶的平湖贡酒,不醉不归!”

“哼!这算什么?我如果赢了,就请兄弟们到桃花雨巷最豪华的花楼里,找最漂亮的花姐陪兄弟们睡觉!”

舵手高声道:“好!一言为定啊!可不能说话不算数!”

“哈哈哈哈……”

风神军们放声大笑。

……

惊心动魄的两分钟,飞天鸢擦过山巅的一棵大树,然后斜斜撞入一个丛林密布的深谷,整个儿像一个巨大的铁犁头,沿途“噼里啪啦”刮出一道巨大的沟壑,最终一头栽进一条小河里,停了下来。

未久后,风神军汉子们或爬或走,相扶相携,晃晃悠悠,失魂落魄地从残破的船舱里出来,几乎所有人都受了伤,大部分人受伤颇重。

一个青年男子抱着仍在昏睡中的白宜男走上岸,身后跟着一只威风凛凛的花猫,花猫后面则跟着一脸羡慕嫉妒恨的舵手。他瞅瞅花猫翘着尾巴的屁股,不禁露出几分幽怨之意,因为全怪这只猫,他才没能抱着那睡美人儿,更别说趁机吃吃豆腐、揩揩油什么的了……

白宜男所戴的呼吸器被摘下,又被冷水击面,漫长的睡眠终于结束,她睁开略感酸疼的眼睛,映入眼帘的是好几个男人的脸,还有一只伸长脖子的花脸猫。

她眯缝着眼,正打算再仔细看一看时,两个额角,一个肩膀,还有膝盖,浑身许多部位都传来不同程度的痛感,无疑是在飞天鸢的颠簸和坠落过程中难免的磕磕碰碰所致。

抚着尤其痛的额角坐起身来,她环视周遭,只见原来同乘一艘飞天鸢的人基本全部挂了彩,大多倒地不起,失声呻吟,个个都一副劫后余生的模样。

“这是怎么了?你们怎么了?我怎么……他呢?……”

若非身上的痛觉实在太真实,她简直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恍恍惚惚的说不出话来,心里却有太多问题想问。

她目光游离间,偶然瞥过栽进河里的残破不堪的飞天鸢,顿时失声惊叫,骇得花容失色。

舵手适时出声安慰道:“放心吧,现在没事了,敌人已经被击败了,飞天鸢也安全降落,我们暂时是安全的……”

“敌人……你什么意思?……”

白宜男懵懵懂懂的,也顾不得多想,赶忙转而问道:“他呢?还有一个人,跟我一起的那个少年,这只猫的主人,他在哪里?”

舵手嘴角一掀,笑道:“那家伙呀……嘿,居然害得美人儿担心,真是个幸福的家伙呐!不用担心,他命硬得很,还活得好好的,这会儿还在天上,为那艘被我们俩占领的飞舟掌舵呢!”

副舵手像马一样爬在河边大口喝水,蓦地看到水中有一个巨大的影子飞掠而过,抬头向上看时,登时目瞪口呆,大声道:“队长!队长!快看呐,要撞山了!”

舵手笑眯眯的望着白宜男,头也不回的道:“撞什么山啊?难得让你在战时帮我掌一回舵,吓得都生出幻觉来了吗?好好瞧瞧,老子这不是安全着陆了吗?”

副舵手哭笑不得,大声道:“不是啊,我的队长,你快抬头看呐!那艘婆娑国飞舟要撞山了!”

“啥?”

舵手猛地回头,举目望去,只见一艘巨大的鹏鸟形飞天鸢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弯弯的弧线,一头撞上苍翠的高山,然后轰然爆炸,掀起一股狂暴的大风,瞬间席卷八方,大半个山腰被一下子抹平,声势好不惊人!

“好家伙!开什玩笑?老子开艘马上要坠落的破船能安全降落,这混蛋小子开艘平稳飞行的好船居然撞山了?臭小子,你到底是太笨还是故意的?玩我呢么?……”

舵手眼睛都看直了,忍不住跳脚大骂起来。

……

第090章 圣灵之体

“你说……他在那艘飞天鸢上?”

白宜男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扯住正骂骂咧咧的舵手的衣服,颤声问道。

舵手表情忽转,笑着回道:“至少,我离开之时他还在那艘船上,我离开后就不知道了。不过,我知道的是,那少年绝不是一个傻子,明知飞天鸢要撞山了,肯定不会傻乎乎呆在舱里去送死……”

“喵呜……”

花猫叫唤一声,向前走出几步,然后转头看向白宜男。

“我们走,去找你的主人。”

白宜男说着,当即撇下众人,和花猫一起往那座被撞的山峰所在奔去。

舵手没有阻止,命令其他人马上远离业已报废的飞天鸢,寻找安全之地休整,自己则独自尾随那一人一猫而去。

……

约莫一个多时辰后,气喘吁吁的白宜男钻进山腰处幽深的古林子里,衣衫被露水浸透,白嫩的皮肤上添了十几处刮痕,是被密布的树枝、荆棘给伤到的,大多流着血,就连白璧无瑕的玉容上都多了一条细细的血口子,但她一点儿也不在乎,紧跟着目标明确的小七。

她隐约听到远处有犬吠声传来,声音清亮浑厚,不似寻常,这令她心中更添几分焦灼,不禁加快了脚步。

小七作为异兽珍珑虎,乃是天生的丛林之王,到了这密林之中,就如同鹰击长空,蛟龙入海,它行动之所以如此迟缓,就是因为身后带着她这个弱小的累赘。

白宜男明白,若非小家伙的主人命令它守护自己,它肯定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早就找到主人,护在他身边了。

舵手一如既往,一副优哉游哉的模样,不慌不忙的跟着,一双贼眼不时偷瞄少女线条分明的美好背影。

他长袖卷起,手里捧着一张淡金色的符牌,其上符文遍布,绘有一条火红颜色,背负一双羽翅的飞蛇,火光莹莹的,乍一看,仿佛活着的一般,似在蠕动。

如果仔细观察的话,可见这符牌竟没有贴着他手心皮肉,而是悬空漂浮着的,像罗盘上的指针一样不停地摇摆,吐着芯子的蛇头朝着一个大致的方位,与他们正在前往的方向稍稍有些偏离。

他眉头微微一攒,手指一动,符牌一闪飞回袖中,心里暗暗念叨:“龙庭丹龙城方向吗?那金牙秃贼果然逃回神龙寺了吗?”

大约半个时辰后,白宜男虽然还没有发现什么,但见小七速度蓦地加快,且连声叫唤,声音里明显带有一丝欢喜之意,立时明白,距离林奇已经近了,心里不无担忧,但更多的则是欢喜。

“汪!汪汪!……”

好久未听到的犬吠声再度响起,比之前更猛烈,是狗叫不假,却含有一种比虎吼狼啸更能震慑人心的气势,声音之洪亮,令她双耳嗡鸣作响,身上直起鸡皮疙瘩,十根手指上竟生出麻酥酥的感觉。

她分开稠密的木枝,入眼就见虎须怒张的小七正与两条凶威凛凛的竖耳朵巨犬对峙着,抬眼看去,不远处的大树下,一个熟悉的瘦削身影正回头望向她,脸上带着一丝微笑,不是林奇,又会是谁?

林奇非是一个人,近侧还站着一男一女两个青年,皆穿着精致的皮质猎装,胸前戴着相同的犬首徽章,无疑是大族子弟,似乎不是敌人。

他打了一个唿哨,小七会意,略显不乐意的收起气势,“喵呜”一声,折回到白宜男身旁。

两巨犬受主人召唤,耳朵耷拉下去,乖乖蹲在地上,不再作声了。它们若非体型大得吓死人,此时看上去全是人畜无害的温驯模样。

白宜男和小七绕过两只巨犬,来到林奇跟前,小七兴冲冲的蹿到主人肩上,白宜男赶忙打量了少年数遍,见他除了和自已一样全身上下都被刮得稀碎,鲜血淋漓,清秀的脸庞白如纸金,一副灵力透支的模样,其它似乎并无大碍,勉强放下心来,长出一口气,道:“我听说你……”

“我没事。”

一见到白宜男,林奇便知那舵手并没有托大,果然驾驶飞天鸢安全降落,救了一船人,一方面既欣喜又赞叹,另一方面则不禁有点儿惭愧,因为那人离开前特意叮嘱他掌好舵盘,但他还是把好好一架“鹏鸟”飞舟给撞毁了。

他在撞山之前,“鹏鸟”飞舟距离地面不足百丈,一发狠,从船舱里跃下,在落地之前,使出“呼风之术”,借助狂风的反力大大减缓落势,跌进丛林之后,又倚仗柔韧刚劲的无名妖剑进一步减小落地时的巨大冲力,最终勉强安全着地,整个过程端的惊险刺激,不过对他来说其实也并非太难之事。

在落地的一刹那,他紧握妖剑触地一荡,因为用力过猛,致使右臂脱臼,已自个儿还上,只是隐隐作疼,幸好及时引导小七上了左肩,不然的话,他这时肯定痛得呲牙咧嘴。

“诶?那个人怎么没跟来……”

白宜男转头一看,竟不见一直跟在她身后的舵手的踪影,心下十分奇怪。那人貌不惊人,却是风神军小队的队长不假,属于绝对的精英人物,无论做什么事,都是有原因的,冰雪聪明的她当然没有傻傻的继续表现出来,不声不响站到林奇侧边,这才看向那两个英气勃勃的陌生人。

两人同样看向白宜男,一照面就注意到那一双美丽的紫罗兰眼眸,就知她是紫族近支血脉,颇显惊奇,头对头耳语起来。

这也难怪,紫族人本就不多见,在这靠近南墟之地的南方荒蛮丛林中,更是稀罕人物,偶然遇上一个,实属开眼界的事情。

“两位,在下还有要事在身,告辞了。”

林奇施礼告别,不由分说,带着白宜男转身便走。

他跟这二人素不相识,由于飞天鸢撞山后的巨大响动,把他们给引了过来。他们带着巨犬巡山,明显是正在保护某个重要人物的卫士,根据身上的纹章,可以确定他们并非婆娑国人或龙庭国人,而是夏国九龙城寨盘瓠一族治下的犬武者,是以未发生争斗,只是老老实实接受他们的盘问。

两个犬武者也没有理由留住他们,何况本身还担负着巡山的责任,将信将疑,任他们离开。

“唰!”

林奇二人没走几步,一道金影蓦地从树上飞掠下来,拦到他们前面,原来是一只不足板凳高的毛茸茸的金色小兽,两只明晃晃的大眼睛好似两泓金流,朝他们“嗷”的一声叫,声音怪异,好似婴儿啼哭。

“嘶!”

小七蹿到地上,背毛竖立,张口嘶叫,如临大敌。

“咯咯咯”的笑声忽然响起,一个银铃般悦耳的少女声音从头顶传来:“想不到‘黑猫一族’消亡数百年后,居然还有人能驯服奇兽缩骨猫,我今天算是长见识了!”

林奇循声望去,一个人影破开繁密的枝叶,从天而降,弓步屈膝,稳稳落到金毛小兽旁边,站起身,直起腰,所有动作行云流水般,干净利落。仰头看过来的一瞬间,黑发飞扬,现出一张如月花容,是一个极美丽的美少女。

两个犬武者见状,不约而同,带着各自的狗,以最快的速度掠到少女身旁后侧,警惕起来。

这少女也就十五六岁的模样,身穿紧身劲装,小皮衣,小皮裙,外加一双短腰小皮靴,衬托得玲珑婀娜的好身段显露无遗,一对高耸饱满的胸脯尤其惹人眼目。梨花玉脸上,生着两个若隐若现的小酒窝,细长的眉眼,挺翘的鼻梁,看上去英气逼人,非同反响。

“盘瓠一族!……”

林奇一脸讶色,失声道。

他看到少女身上的族徽是一个俯卧的五彩神犬,头上戴着金色的麒麟角宝冠,是盘瓠一族的标志不假,唯有盘瓠直系血脉,抑或天才族子才配佩戴。在夏都城时,他曾结交过一个盘瓠子弟,名叫蚩烜,与此女一般,是盘瓠一族的直系血裔。

“你是什么人?哪里来的缩骨猫?”

少女扬起小下巴,高声问道,神态极为倨傲。随手打了一个响指,金毛小兽回身一跃,轻飘飘的飞进她怀里,十分乖顺。

这少女是真真正正的高门贵人,十有八九是盘瓠王室的公主之类,远非白宜男这等支脉旁系能够相比。

林奇急欲脱身,当然不敢做出忤逆这个乖张女的事情来,乖乖一施礼,回道:“我们是夏国人,这缩骨猫是我小时候捡来的。”

“捡来的?你哪里来的逆天好运气?珍珑缩骨猫与我的金丝龙眼虎齐名,都是旷世罕见的奇物,就算寻遍天下都难遇到,你居然随随便便就捡了一只?……”

少女一脸狐疑,明显不相信他的话,抱着金毛小兽走上前几步,蹲下来饶有兴致的观察小七,试着逗弄它,以命令的口吻说道:“你让它变大了我瞧瞧!这种东西我还是第一次见呢!”

林奇内心当然是抵触这命令的,犹豫了一下,吩咐小七变身。

“喵嗷!”

小七伸展筋骨,“噼里啪啦”一阵爆响,转眼膨胀变大,变为一头两尺多长,威风凛凛的花斑小老虎。

“啊哟!这是真正的纯血缩骨猫啊!”

少女吓了一跳,霍地站起来,目光莹莹而动,惊声叹道。

“我们走。”

林奇拉着白宜男便走,小七缩到最小,蹿上他的肩膀。

……

第091章 刁蛮

少女怔怔的看着珍珑虎小七,眼中满是惊喜交集的神色,喃喃自语道:“想不到‘黑猫一族’消亡数百年后,居然还有人能驯服奇兽缩骨猫,我今天算是长见识了!”

“原来是盘瓠一族的直系血脉……”

林奇定睛细看,就见这少女身上的族徽是一个蹲坐的五彩神犬,头上戴着金色的麒麟宝冠,是盘瓠一族的标志不假,唯有盘瓠直系血脉,抑或才能尤为出众的族子才配佩戴。

在夏都城的时候,他曾结交过一个盘瓠子弟,名叫蚩烜,与此女一般,乃是盘瓠一族的直系血裔。

“这只缩骨猫是你的?”

少女这才把目光转向林奇,扬起见见的小下巴,颇显好奇的问道。

她说完,随手打了一个响指,金毛小兽回转身一跃而起,轻飘飘的落到她脚下,蹭着她的腿转了一圈,仰头看着主人轻声叫唤,十分可爱,十分乖顺。

此女是真真正正的高门贵人,十有八九是盘瓠王室的公主之类,远非白宜男这种支脉旁系能够相比,言行举止间的贵气,自然而然的就显现出来……

林奇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少女嘴角带着一丝抑制不住的浅笑,兴致勃勃的道:“你们是什么人?那撞山的飞舟是怎么回事?”

林奇虽然急于脱身,但他明白欲速则不达的道理,不敢忤逆了这位身份高贵的盘瓠一族,省得生出意想不到的麻烦,乖乖回道:“我们都是夏国人,从天南城乘飞天鸢前往湖州城,因为飞天鸢出了故障,遭了空难,侥幸落到了这里。”

“嚄,遭了空难还能活下来,看来你们还挺有本事的嘛!”

少女赞赏一声,道:“如此看来,方才在天空中激战的就是你们呀?对手是谁?你们胜了?”

林奇毫不犹豫的道:“这个请恕在下不能相告。”

少女咧嘴一笑,道:“你不说我也知道,对手是星月国的白隼骑兵,至于你们嘛……嘻嘻,应该是两只风神鸟吧?”

林奇默不作声,既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

之前的激战中,白隼骑兵应该有坠落或逃到此间的,由此,自可确定战斗的一方是谁。在这太平时代,大国之间的战争轻易不会发生,于国境线上,跟白隼骑兵进行生死激斗,绝不会是正规军,只能是风神军。

“喵嗷!”

眼看双方似乎打不起来,小七即缩身变小,爬到林奇肩上。

少女见状,眼睛都看直了,眼神炙热,不再关心他们的身份,指指那卧倒就睡的小家伙,又问道:“你这缩骨猫是哪里来的?”

林奇犹豫了一下,淡淡道:“小时候捡来的。”

“捡来的?你哪里来的逆天好运气?缩骨猫与我这金丝龙眼虎齐名,都是旷世罕见的奇物,就算寻遍天下都难遇到,你居然随随便便就捡了一只?……”

少女一脸狐疑,明显不相信他的话,抱起脚下的金毛小兽,上前几步,走到林奇身侧,稀罕无比的看着这小家伙,“好个缩骨猫,还真的变小了啊!……”

小家伙重又站起身,舒展了一下身体,打个哈欠,走过主人的后颈,换到他左肩上睡觉。

少女越看越来兴致,也跟着转到林奇左侧,继续观察,且还凑得更近了。

如是,小家伙接连换了四次,终于不耐烦了,钻进了主人脖子里。

少女非但不恼怒,反而开心得不行,对着林奇道:“它变身的话应该能变得更大吧?你让它变到最大我瞧瞧!”

林奇内心当然是抵触这命令的,犹豫了一下,吩咐小七变身。

“喵嗷!”

小七不情愿的跳到地上,伸展筋骨,“噼里啪啦”一阵爆响,转眼膨胀变大,变为一头两尺多长、威风凛凛的花斑小老虎。

“啊哟!这是真正的纯血缩骨猫啊!”

少女吓了一跳,目光莹莹而动,惊声叹道。

“我们走。”

林奇拉着白宜男便走,小七缩到最小,蹿上他的肩膀。

“站住!”

少女走出两步,再次将他们拦住,伸出葱根手指戳戳自己脸上的小酒窝,笑眯眯的道:“缩骨猫是奇珍之物,不是等闲之辈能够拥有的,今天既然被我看到了,就不能让它从眼皮子底下溜走。想必你应该看出来了吧,我是盘瓠族人,当然不会对本国人做那强取豪夺的事情,你出个价吧!要钱、要宝物、要战兵都行,我保准让你满意。”

林奇脸色顿时沉了下去,一个字也不答,抓着白宜男的玉臂继续往前走,暗地里已做好跟这个盘瓠族人撕破脸皮的准备。

两名犬武者齐齐出动,腰间苗刀半抽出来,释放出凌厉的气机,两条巨犬无需主人发号施令,各自跑到主人侧边,犬牙毕露,摆出进攻的架势。

少女怀抱小兽笔直而立,冷着脸道:“臭小子,敬酒不吃吃罚酒,想讨打吗?不怕告诉你,这只缩骨猫我要定了,你不卖也得卖!”

林奇把白宜男扯到身后,伸手向背后一探,听得一声悠远的兽鸣,龙牙宝剑自动从皮囊里飞出,龙尾柄被他捏在手里,一股子凶厉之气向周遭一散而开,两名犬武者只是隐隐感到心悸,两条巨犬则夹着尾巴往后退却,哀鸣不已……

强大武者的气势各有千秋,有的强,有的弱;有的内敛,有的锋芒毕露;有的堂堂皇皇,有的凶气凛然。以气势惊退兽类,这种情况属于寻常,并不稀罕,但他一伸手隔空引动超级战兵的架势,却实非泛泛,两个犬武者自不必说,就连那个眼比天高的盘瓠族少女都略显愕然。

少女脸上的笑意非但不减,反而更浓,如同一个百无聊赖的孩子忽然得到一个喜欢的玩具,把怀中小兽往旁边一扔,小嘴一龇,亮出一对尖尖的小虎牙,神情狂野,用异样的声音说道:“看来你挺在乎那只小猫的吗?竟不惜与我盘瓠族人一战,倒是一个好玩的人儿呀!不知道与你背后的女人相比,你更在乎哪一个呢?”

“你们两个不要动,他是我的了。”

少女说着,伸手朝天一探,赫然从头顶虚空中抽出一柄剑来,刚抽出来的一瞬间还看得到一个黑幽幽的古朴剑身,待其洒出一个剑花,径直消失不见了,就连模糊的剑影都没有。

“这剑,难道是画影剑……”

林奇骇然失色,他记得在《战兵图录》中见到过这么一把奇异的黑剑,是麒麟一族黄金一代中的杰出人物,钢铁公主林泷的剑。

少女仗剑飞扑上来,随手舞动间,无形无影之剑竟分出两道一模一样的剑影,看不清哪一道是真的,哪一道是假的,抑或都不是真的,气势如虹的欺身上来。

“铮!”

林奇拔剑格挡,一道剑影割过他的手臂,化为乌有;一道剑影劈斩在龙牙之上,剑鸣声好似琵琶断弦,令人胆颤。

“好一双利眼,好一柄宝剑!看来我今次没有白白出来,有的玩了……”

少女绝美的脸容离林奇不足半尺,吐息若幽兰,美人香清晰可闻,一双美眸紧盯着他,香舌滑出,舔舔嘴唇,露出一个既俏皮又邪异的笑意,抽剑闪向左边。

林奇连忙撤出小半步,以应付少女奇诡的宝剑和剑法,眼皮一跳,只见少女闪开的一瞬间,她背后突兀地现出一个人影,持剑刺向他的咽喉命门。

两个人影一模一样,分毫不差,上半身一分而开,下半身还重合在一起,当真神乎其神。

“幻影?”

这少女非是神佛,岂会分身之术,定是幻影,既为幻影,便有真有假,然林奇眼力虽高,一时却分不出真与假来。

亏得他有先见之明,预先撤出了半步,从容不迫,运起玄妙步法,侧身躲过这必杀一剑,捏起左拳,一拳砸向此女小腹。

与此同时,闪向他右侧的人影也丢出刁钻古怪的一剑,撩向他的胸腹,只可惜他已腾出空来,一记“刺雨式”,后发而先至,刺向少女面门,竟用以命换命的手段,想迫使其不得不后退。

一拳捣空,一剑刺虚,两道人影都是假的,摇摇曳曳,消失无踪。

第092章 画影剑

少女脸上的笑意非但不减,反而更浓了,如同一个百无聊赖的孩子忽然得到一个喜欢的玩具。

她把怀中金丝龙眼虎往旁边一扔,小嘴一龇,亮出一对尖尖的小虎牙来,神情十分狂野,用异样的声音说道:“看来你挺在乎那只小猫的吗?竟然不惜与我翻脸,倒是一个有趣的人!”

“车南,车北,你们两个不要动,他是我的了。”

少女说着,伸手朝天一探,以她的手为中心的空间荡起一圈涟漪,乌华外泄,赫然从头顶虚空中抽出一柄剑来。那剑刚抽出来的一瞬间,还看得到黑幽幽的古朴剑身,待其洒出一个剑花,竟径直消失不见了,就连模糊的剑影都没有。

“这剑……难道是上古神剑画影剑……”

林奇骇然失色,他记得在《战兵图录》中见到过这么一把神异的黑剑,乃是麒麟一族黄金时代中的杰出人物钢铁公主林泷的佩剑。

“看剑!”

少女仗剑飞扑,欺身上来,气势如虹。

她随手舞动间,无形无影之剑分出两道一模一样的剑影,看不清哪一道是真的,哪一道是假的,或许都是真的,也或许都不是真的。

林奇拔剑格挡,一道剑影割过他的手臂,化为乌有;另一道剑影劈斩在龙牙宝剑之上,“铿”的一声响,剑鸣之音好似琵琶断弦,令人胆颤。

“好一双利眼,好一柄宝剑!看来我这次没有白来,不但遇上一只缩骨猫,还遇上一只风神鸟,有的玩了……”

少女绝色的面容距离林奇咫尺之近,吐息若幽兰,美人香清晰可闻,一双美眸紧盯着他,两颗小虎牙露出香唇之外,笑容凶蛮而又魅惑,抽剑疾速闪向左边。

林奇连忙撤出小半步,以应对此女奇诡的宝剑和剑法。

下一刻,他眼皮一跳,只见少女闪开的那一瞬间,她背后突兀地现出一个人影,持剑刺向他的咽喉命门。

两个人影一模一样,分毫不差,上半身一分而开,下半身还重合在一起,当真神乎其神。

“是幻影?”

这少女非是神佛,岂会分身之术,定是幻影,既为幻影,便有真有假,然林奇眼力虽高,一时却分不出真与假来。

亏得他有先见之明,预先撤出了半步,从容不迫,运起“无方麒麟步”,侧身躲过这惊险的一刺,捏起左拳,一拳砸向此女小腹。

与此同时,闪向他右侧的人影也丢出刁钻古怪的一剑,撩向他的胸腹。只不过他已经腾出空来,一记“刺雨式”,后发而先至,刺向少女面门,竟用以命换命的手段,迫使其不得不后退。

一拳捣空,一剑刺虚,两道人影都是假的,摇摇曳曳,消失无踪。

“不好!”

林奇欲做出反应时,已然迟了,第三道人影蓦地出现,黑幽幽的长剑割裂空气,不可阻挡的斩向他的头颅。

他脚踏“麒麟步”急急闪避,只听“嗡鸣”一声,左手从腰间扯出一线红光。说时迟,那时快,黑色长剑斩上红光,红光被逼得一弯折,剑锋仍砍向他的颈子,只是速度迟滞了一两分。

但就是这一恍惚的迟滞感,给了他逃命的机会。他狠狠一蹬地,整个儿平行于地面迅速滑出去数丈,紧接着单足一跺,稳稳站定,一足陷入地面一尺多深!

龙牙入鞘,无名妖剑从左手换到右手,剑身剧颤,红光熠熠,一下子绷直,发出震人心魄的剑鸣清音。

这无名妖剑左手持握时发挥不出太大威力,右手持握时,方能变得刚劲有力,削铁如泥,锋锐无匹。刚才情急之中,他用左手出剑,结果便难以抵挡对方的挥砍,只得仓惶逃开。

少女并没有趁势追来,而是笔直站着,手中黑剑搭在白宜男微微颤抖的肩上,剑身抵着她的下巴,上面还带着一丝殷红的血迹,刃口只要往前轻轻一递,就能轻易要了她的小命。

盘瓠少女毫不掩饰眼神中的轻蔑,开口道:“喂,紫眼小娘子,你可别再颤了,我这宝剑锋利得很,轻轻挨上一下,也是要见血的。”

林奇面沉如水,紧盯着那少女,忽觉脖颈上凉飕飕的,伸手一摸,手上黏糊糊的,沾满了血,这才发现自己方才已被伤到,万幸伤得不重,只是割破了一层皮肉。

他轻吐一口气,道:“你到底想怎样?”

少女笑道:“我说了呀,我想买你的缩骨猫。”

林奇毫不犹豫的道:“它是我的伙伴,是不易之物,就像你们盘瓠一族的盘瓠神犬一样。”

“嚄?真的么?”

少女露出一丝玩味的表情,道:“既然你看不上别人的东西,那你自己的东西总该能看得上吧?这样,我用这紫眼小娘子跟你换那只小猫,你看如何啊?”

“你说什么?”

林奇双眉攒起,不明白这少女话里的意思。

少女邪邪一笑,又道:“怎么?不愿意么?嗯,整个人不行,她这双眼睛不错,抠下来跟你换怎么样?”

“你……”

林奇愈发搞不懂此女究竟用心何在,虽然不太相信堂堂盘瓠一族会做出如此残忍的事情,但作为当今夏国一等一的高门大族,恰如千年前的皇族一般,从来高人一等,视凡人为蝼蚁,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可谓寻常。

敌不动,我不动,他看不透那少女的心思,也就不敢轻举妄动。卖掉小七当然不可能,却也绝不能丢下白宜男不管。

没有把林奇吓住,少女似乎有点儿气恼,虎牙一龇,就要付诸行动,给他点颜色瞧瞧,却是变故突生!

被挟持着的白宜男做出惊人之举,竟伸手捉住架在自己脖颈上的黑色宝剑,紧紧攥着锋利的剑身,双手立时被割破,鲜血直流,“小恩公,你快走,不用管我!”

林奇耸动,实在没想到白宜男会做出这种不知轻重的事来。

盘瓠少女也一样,颇显讶异,她只需一用力,就可抽出宝剑,甚至顺势切断白宜男的手,但她并没有这么做。

就在这时,远处又有犬吠声传来,依稀还夹杂着几个人的声音。林奇回头望去,不看则已,一看之下,顿时大吃一惊,心肝为之一颤。

来者共有六七人之多,其中一个鹤立鸡群的高大男子,虽然根本看不清脸,可林奇一眼就认了出来,因为他对那人头上两根又弯又长公牛也似的尖角印象极为深刻,绝对不会认错。

“盘瓠一族,蚩逍遥……”

在夏都城的时候,林奇曾见过那人,记得当时那人与麒麟子蚩烜,以及另外几个盘瓠族人,一同到雷公爵府做客,言明要带着作为世上最后一个麒麟的林奇到九龙寨挑选盘瓠神犬,结果遭到雷之一族、花之一族、紫星一族、骑鲸士一族、御龙氏一族、烛龙一族等夏都城诸多大族的一致反对……

盘瓠一族的目的最终没能成功,作为这一族新一代最具声名的杰出子弟,蚩逍遥随蚩烜一同到麒麟府拜望麒麟之母雷炜彤,顺便望了林奇一眼,只对他说了一句话,“下次见面时,希望能与最后的麒麟血裔痛痛快快打上一场!”

三年过去了,林奇的形貌改变了太多,但对于那个人来说,要想认出他来,估计也就是一眼的事情。可他是早就宣告死去的人,绝不能暴露,一旦暴露,必会引起不可预知的连锁反应,乃至轩然大波……

“你先走,美人儿交给我就是了!”

就在林奇左右为难之际,一个声音蓦地在他耳朵里响起,是那舵手的声音没错,显然是使了“逼音成线,传声入耳”的神通。

他大喜之下,哪里还敢迟疑,转身撒腿就跑,一阵风也似蹿进树丛里,以最快的速度逃遁。

“想跑?”

盘瓠少女柳眉一挑,先是令金毛小兽追上去,然后转头对白宜男寒声道:“喂,快松手,别以为我不会削掉你的手指,让你变成半掌。”

白宜男生得很美,当然是爱美之人,本能地就想到自己变成半掌的模样,吓得面色如土,直打哆嗦,但却咬着嘴唇,倔强的不愿松手。

她已经被挟持过一次,这一次她不想当累赘,只想着有所为,能做到什么,便做点什么。

……

第093章 翠微护法

与此同时,数百里外的荒山之中,数十亩森林被夷为平地,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坑洞,许多地方还燃着熊熊大火,浓烟滚滚,尘云蔽天,全是战斗过的痕迹。单看这令人触目惊心的战场,实在难以想象不久前的战况有多么激烈,战斗级别何等之高……

“嗻嗻嗻嗻……”

一片绿云在半空中飘动、扰攘,原来是由无数豌豆大小的绿色晶虫结成的虫云,长鲸吸水般一股脑儿遁入一个紫发女子手中所持的碧色宝塔里。

她凹凸有致的娇躯上所穿的翠色晶甲现出密密麻麻的裂纹,然后层层剥落下来,化为飞灰和渣滓,乃是牺牲的晶虫尸体。

此女不远处,腰悬酒葫芦、头戴铁箍子的袁九刚负手而立,身上不可抑止的散发出一股无可比拟的豪雄气质,与其平日间的懒散昏沉大不相同,判若两人。

在他身前,还有另外两个活人,一个是长着长长的灰发灰须、身体干瘦如柴、整个儿似老树盘根的婆娑国老僧,因为中了他数记酒仙剑,趴伏在地上,烂醉如泥,不省人事;另一个是眉心纹着蓝色月牙印记的中年男子,相貌堂堂,体型魁伟,全身上下都被晶莹的绿色链条缠裹着,一动也不能动,非但身体被牢牢束缚着,神智也被禁锢住,如同活死人。

紫发女子手托宝塔,走到袁九刚跟前,脸上表情颇为复杂,淡淡道:“六个破境高手,三个被直接灭杀掉,两个被俘获,至于那个圣人转世的密宗大法王,被你打得含恨兵解,舍弃肉身,遁出元丹和神魂,狼狈逃往大雪山密宗祖坛,能否再度转世尚还两说……如此战果,我恐怕连四分之都占不到……”

袁九刚转身看向紫发女子,一改一向狂放超然的样子,眼神中带着几分连他自己都无法察觉的柔情,咧嘴一笑,道:“虫妹妹过谦了,亏得紫星一族是派你来,才能把这些家伙一网打尽,换做别的破境帮手,就算来上三四个,估计情况都会棘手得多!”

此女是正儿八经的紫族血脉不假,但面貌却与一般的正统紫族较为不同。她的面庞显晶莹的淡绿色,略带翠色的双眉下,两只又圆又大的眼珠里泛着妖冶的绿色光晕,长长的紫色秀发中也夹杂着一缕缕的绿丝,若非面目间附着着挥之不去的煞冷戾气,足可说有倾国倾城之美。

她美眸一瞪,轻哼一声,恼声道:“死猴子,你再叫一声虫妹妹试试?”

袁九刚歪歪嘴,不知死活的唤道:“虫妹妹!”

“天晶塔,凶门,开!”

女子一指宝塔,宝塔第一层的小门“咯吱吱”打开,立时就有几只硕大、狰狞的绿色晶虫飞出。

“好师妹,使不得啊!我说着玩玩而已,你何必动怒呢?还一开门就是最可怕的凶门,你想弄死我呀?”

袁九刚忙不迭的扑上去,放肆的从后面搂着女子婀娜的娇躯,两臂环过,抓住她的手腕,一时耳鬓厮磨,亲昵的道。

“袁九刚,你做什么?快松开!松开我!”

女子一时着了慌,手足无措,脸上红霞晕开,想要挣扎,却根本挣扎不动,全身酥软,几乎瘫在男子怀中。

须臾后,她身上忽然冒起汹汹如潮的绿光,袁九刚悻悻松开手臂,走到一边,解下酒葫芦连吞数口,怅然若失。

女子只觉身心一阵空虚,娇躯摇晃了几下才站定,闭目沉心,强行压下身上愈发浓稠的绿光,重又变成古井不波的模样。

袁九刚从腰间扯出一个破布口袋来,把那婆娑国老僧装进袋里,往肩上一扛,开口道:“师妹,把这位星月将军给放开吧!”

女子略显惊奇,但见袁九刚态度明确、坚定,没有多问什么,点点头,挥手施了一个法儿,中年男子身上的链条自行溃散开,化为无数细小晶虫,飞入她手中宝塔第二层小门中。

而后,她又打开宝塔第七层顶层的小门,背负六翅的绿色晶虫蜂拥而出,挨着地面迅速结成一片翠霞飘荡的虫云。

两人一同步上去,虫云托着他们徐徐飘到半空中,然后快速向远处遁去,很快隐入千山万壑上缭绕的云气中,远远望去,简直如同传说中腾云驾雾的神仙眷侣。

地面上,中年男子两眼蓦地睁开,精光爆射,本能的跳将起来,四望一圈,却是一个人影都不见,惨白的大脸上满是阴晴不定的神色。

“袁九刚,就如你所言,两年之内,本将军会等着仇人来找我报仇……”

沉默半晌后,男子暗叹一声,一瘸一拐,颓然离去了。

此人正是星月匪徒中作为中流砥柱的纳赛尔将军,一身战力极为不凡,就连从袁九刚手下成功逃脱掉的阴阳道人都对其忌惮不已。当初,玉兰花家族在云栈道上被劫,一个人都未能逃脱,被杀个精光,大多倚仗此人之力。

他对那亡国遗孀不切实际的复国志愿其实并不怎么感兴趣,只不过对女祭司一往情深,不忍相弃罢了。

得知女祭司以及所有星月人被屠戮一空,空神庙也被付之一炬,他悲痛欲绝,怎会不生出复仇的心思。

他曾是熟谙兵法的一国大将军,纵然是悍不畏死的前来复仇,也没有鲁莽行事,一方面通过各种手段获取情报,另一方面不惜一切代价,联合盛怒中的拜火城,纠集多位经不住诱惑的破境强者,静待时机。

得知白宜男与林奇乘坐飞天鸢离开天南城的消息,他立即做出反应,指派因驻守他处而幸免于难的白隼骑兵偕同婆娑国一艘大飞舟对他们进行截杀,为确保万无一失,还分配金牙罗汉和老祭司两位强者压阵。至于他本人,则带着一干破境强者,围剿于飞天鸢后遥遥跟随的袁九刚,意图分而歼敌,获得全胜。

然而,以袁九刚为首的风神军一方施展的是阳谋,以白宜男和林奇为饵,诱使敌人出动,加以歼灭。

结果,却是准备充分的风神军两面开花,皆以完胜收尾。

两方排兵布阵的策略可以说不分伯仲,都怀有必胜的把握,因为他们其实都心知肚明,战斗必定是硬碰硬的激战,取胜的关键还得看棋子本身的力量。

飞天鸢方面,那个身怀人级上品战器摘星枪和星宿符,战力超卓的神秘舵手是制胜的关键;后方的破境对决中,凶名赫赫的酒仙剑袁九刚足以独战群雄,暗中又有紫族高手相助,如虎添翼,更没有失败的可能。

……

翠云之上,女子主动打破沉默,开口道:“你不打算跟我说说么?为什么要放那人走?受空神教圣者加持过的破境武者非同于一般,就这样放了,不怕纵虎归山,遗患无穷么?”

袁九刚摇摇头,回道:“那人身上虽还有一丝正气在,但罪大恶极,绝不容恕,杀是肯定要杀掉的,但由谁来动手杀,却是一个值得仔细考量的问题。我们现在就动手将之处死,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但却属于公事公办,算不得复仇。那个玉兰花家族的孤女,身负血海深仇,留着那个男人,也算为她留着一个复仇的念想,将来由她亲自实施格杀令,正可让她借之斩断仇恨,登上更高的台阶。”

“唉,不怕告诉你,玉兰花家族本身也与这桩血案有莫大的关联,其中隐藏着许多居心叵测的龌龊人,我也不打算现在就动手清理掉,暂且容他们多活个一两年,等到那孤女真正成长起来后,也由她自己亲手了结吧!”

女子与袁九刚肩并肩站着,空出来的右手挽上他的左臂,微微偏首,看着这个英俊的男人,有些不解的道:“那个女孩儿的背景我查过了,就是一个资质普通的紫族旁支血脉,紫血传承属于中下,平平凡凡,无甚稀奇,也值得劳烦你堂堂酒仙剑处心积虑为她铺路?”

袁九刚笑道:“资质确实不高,但缘法却是不低啊!在拜火城空神庙一役中,拜我新收的一个弟子所赐,那女娃儿得了连我都看不透的大好处。更难得的是,她遭受如此人间惨祸,还能坚强起来,心性也算是相当不错的,若得以适当的引导和磨砺,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有一定的可能成长为一个能够担当大任的角色。”

女子闻言,纳罕不已,打趣道:“你这人一向自负得不行,脑门上多长了一只眼睛也就罢了,屁股恨不得撅到天上去,我还是第一次听你这么夸人呢!”

天风迎面吹来,袁九刚长长的黑发被吹得飞扬恣肆,显示着他放纵不羁的性格,可头上又偏偏戴着一个铁箍子,束缚着他,为他上了一道沉重的枷锁。

他“嘿”的一声,道:“该夸的还是要夸的,培养能够在乱世烽烟中挥斥八极的少年人,本就是我辈的责任,至于他们究竟缘深缘浅,造化高低,还需看他们自己个的努力。我以前的确眼高于顶,想学那剑圣李长庚,仗一剑败尽天下英雄,扫除世上所有不平事,饮酒赋诗,遨游四维,最后驾鹤升天,去观一观传说中的天界胜境。自从被斗霄宫大老爷戴上铁箍子,我才明白天地之大,人之渺小,时运之险恶……李长庚活在大夏最为繁盛之时,天下升平,四海稳固,他既有盖世之才,合该潇洒风流,引无数英豪尽折腰。时也,运也!到我们这个时代,武帝的余荫早已经耗尽,乱世将临,难免一场大战,甚至很有可能酿成毁天灭地的神魔大战。不管什么人,再也不是一个人存在,需得学武帝,担当起守护天下的重任……”

男子一脸悲天悯人的神情,顿了一顿,接着说道:“柔柔,你当年一意孤行,偷偷炼制天晶宝塔,选择走上虫修的道路,与我成不得夫妻,伤透了我的心,可知我为什么还能原谅你吗?”

女子名字唤作紫柔,温柔的柔,作为紫星一族四大灵虫守护之一,她被尊称为翠微护法,因实力强大,性情凶厉,为人所忌惮,就连本族人都对她敬而远之,本名早就被人们忘记了。

多少年来,听得袁九刚再次唤她“柔柔”,翠微护法怦然心动,娇躯径直一颤,绿光幽幽的眸子里冒起濛濛的水雾,强忍着欢喜、伤感、哀怨等掺杂在一起的复杂无比的情愫,低着头,一时不敢看这个自己朝思暮想的男人……

袁九刚看着远方风起云涌,听着周遭风声鹤唳,淡淡道:“这一纪唤作风神纪,算来已经是第九十个年头了,九十年的安定和繁荣,可以说全凭我们风神军一力维系着,多少风神儿郎前仆后继,出生入死,默默守护着我泱泱大夏国,风神军真无愧于风神纪元的褒扬……”

“不过,大战恐怕迟早还是要爆发,和平的局面估计至多持续到这个纪元末。风神军数百年来的努力,毋宁说是在守护天下的太平,不如说是为必将到来的大战,做最充分的准备。战争一旦拉开血幕,十有八九是关乎存亡的全面战争,届时不知会有多少国度灭亡?多少人死于战祸?诸如血妖族、灰妖族、夜摩族等来自异界的外族,会不会趁势而起,觊觎人族的统治地位?乱象纷呈,群魔齐舞,实难估量……”

“事到如今,我们已不得不承认,天武大帝缔造的千年伟业已经岌岌可危,一个不好,就会毁在我们这代人手中。我之所以情愿被戴上铁箍子,不再学那飞升天界的剑圣李长庚,无怨无悔的投身风神军,就是想为守护天下,守护大夏国祚尽己所能。你当年或许是因为要强,负气,才走上的虫修之路,可从长远看来,实是正确的选择。不久后的大战,需要我们摈弃私心杂念,不顾一切的强大起来,培养出能够力挽狂澜的时代主角……”

……

第094章 逍遥魔王

“你还不放手?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

这一边,盘瓠少女的耐心已被消耗了七七八八,明晃晃的眸子里直冒鬼火,寒声问道。

白宜男也是冰雪聪明的人物,明白这少女看似邪异乖张,实则心地纯良,但此时看她的表情,却知小丫头是动了真怒了,再坚持下去,她十有八九不会手下留情了。

此刻,她性格中的倔强显露无遗,暗道此女实在厉害得紧,仅只一个回合就击败了小恩公,甚至伤到了他,必须得拖住她,拖得一点时间,就多给他一分安全。

“不……”

白宜男咬着苍白的嘴唇,摇了摇头。

“愚蠢的女人,这可是你自找的!”

盘瓠少女怒极反笑,一手掐诀,立马就要给白宜男好看。

“白小姐,放手吧!”

就在这时,在不远处藏匿了许久的舵手现身,大声说道。

两犬武者同时吃了一大惊,连忙警戒,他们作为犬武者,最擅长的事情莫过于搜寻敌人的存在,此人在如此近的距离内,神不知鬼不觉,隐伏了如此长时间,丝毫没有惊动他们,绝对不是等闲之辈。

两女亦齐齐循声望去,白宜男露出些许喜色,心中嘀咕此人总算出现了。至于盘瓠族少女,则是勃然变色,厉声道:“卢云小贼,居然是你!”

“咳咳,卢云见过巫女殿下。”

舵手干笑一声,朝盘瓠少女一施礼,转而对白宜男使眼色,暗中传音:“白小姐尽管放手就是,不碍事的,一切有我。”

白宜男将信将疑,但还是松开了手,说到底她也不愿意因为鲁莽行事而失掉自己漂亮的双手。

盘瓠少女把剑指定舵手,恨恨的道:“卢云,你个天杀的混蛋,两年前我九龙寨好心收留你,救了你一条小命,你不思回报也就罢了,居然胆大包天,吃了我姐姐的豆腐,使得她清誉受损,整整一年都不愿意见人,那账还没跟你算,你居然敢在我面前现身,今次说什么都不会让你再溜掉了!”

白宜男举着汨汨流血的双手,一听这话,紫眸不禁一翻,她早看出这个被唤作卢云的男人是个彻头彻尾的色胚,没想到他居然与这位盘瓠族贵人有如此深的过结。他之所以一直藏着不敢出来,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

卢云咧咧嘴,毫不在意,笑着道:“巫女殿下拥有上古神剑画影剑,剑术了得,能随手画出难分真假的人形幻影来,却也不会分身之术,不知你是想找我算账呢?还是想去追我那位小弟呢?你要知道,那家伙驾着婆娑国大型飞舟撞山都能活下来,逃命的本事几乎与我有一拼,绝对属于一流呐!”

少女闻言,一时间还真有些为难起来,一个是欺负过她姐姐,让她恨得咬牙切齿的混蛋卢云,一个是好容易遇上的好玩人儿,身边还带着她极想得到的奇兽缩骨猫,看看卢云,又看看林奇逃走的方向,急得跺足,难以决断。

这时,身形高大、头生两角的怪人蚩逍遥,以及数男数女一干盘瓠族人终于走近过来,少女当机立断,朝着依稀可见的人影大声道:“逍遥哥,这个混蛋就交给你了,千万不要让他跑掉了!不然的话,我回来一定剁了你的牛角!”

少女说完,把手中宝剑往头顶虚空一丢,宝剑神奇的隐于无形,便即弃下卢云和白宜男,飞身追林奇去了。两个犬武者相互看看,皆面带苦色,不约而同,连忙带着各自的五花犬紧跟上去。

白宜男见状,气得说不上话来,狠狠瞪了一眼卢云,后悔听了此人的话。

蚩逍遥以托梁换柱般的巨大膂力,一把抬起沉沉压下的树冠,大树“吱呀呀”作响,绿叶纷飞而落,好似飘雪。

伴随着树冠的落下,这高大雄健的男人弯腰走出来,终于现出全身,缓缓的直起腰来。可见他不算头上弯角,就有足足八尺多高,令人仰视,望而生畏。两根黑黝黝的尖利弯角刺向天空,有一种敢与天争衡的王霸之气,以及让人热血沸腾的狰狞之美。

蚩逍遥在九龙城寨,乃至整个夏国,都有着绝高的地位,被认为是激发了上古兵神血脉的绝世人物,很有可能成为下个乱世中的主角,若非圣人,见了他都要矮上三分,可唯独拿这个继承了画影剑的小巫女没有办法。

他摸摸头上又爱又恨的弯角,一眼就看到同样也在看向他的卢云。与那小巫女截然相反,此人非但没有怒气薄发,反而朗声大笑起来,显得十分开心。

“逍遥兄,许久不见,别来无恙啊!”

卢云满脸堆笑,抱着拳疾步迎上去,如同见了分别多年的老友故交。

蚩逍遥正含笑走向卢云,猛地看到一旁婷婷而立、楚楚可怜的白宜男,一个侧身,转而大步走到此女跟前,蹲下身,轻轻捉住这个被骇得痴痴呆呆的美人儿的手腕,柔声道:“姑娘,你受伤了……”

卢云扑了一空,饶是脸皮极厚的他,也觉得好不尴尬,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唇角一扯,嘴里当然不敢说什么,心里可是大骂此人。

当年,他奉命潜入婆娑国喜见城,执行某项机密任务,却因为意气用事,大闹香积寺,杀了许多地位很高的人物,惹下泼天大祸。还好他逃命的本事十分了得,比及林奇只高不低,一路逃到南界,敌人仍然紧追不放,无奈之下,只好强行闯入九龙城寨,借助盘瓠一族的威势惊退敌人,保得一命。

就是在九龙城寨,贼心色胆兼具的他,干了许多不能与人道的无耻勾当,尤其惹下众怒的就是吃了某位尊贵巫女的豆腐。

也是在那里,他结识了声名赫赫的牛头怪人,人称逍遥魔王的蚩逍遥,深知那人与自己是一路货色,放荡不羁,一见美人就会看直了眼。

而且,那时候他占那拥有倾世姿容的巫女的便宜,这位逍遥魔王也是有份的,两个人是一起到珍珠泉偷看美人沐浴。只不过他被抓了个正着,蚩逍遥则成功溜掉了……

……

这一边平平静静的,未起争斗,另外一边,则大不一样,小巫女已然追上林奇,一个急急逃窜,一个紧追不放,间或剑来剑去,火星四溅,打得不可开交。

林奇走的是“麒麟步”,速度不可谓不快,然那金毛小兽速度是他的数倍之快,忽而超到他前头,忽而向相反的速度飞去,简直像是在捉弄他,结果很快就带着自己的主人追了来,如影随形的纠缠着。

其实,他最怕的不是这个古灵精怪、手段奇高的少女,而是被蚩逍遥认出来,但见后方除了被越甩越远的两个犬武者,无有其他人的踪影,心下稍安。

“嗖嗖嗖!”

他连放三箭,不指望能射中此女,只想与她尽可能拉开距离,同时试探她的底子到底有多深。

“砰砰砰!”

三声脆响,小公主连拍三掌,打出三个金濛濛的蹄印,直接将三箭击成碎屑。

“麒麟之蹄!”

林奇心中震惊,那分明是《麒麟拳》中的招式,只是与他所练的略有一丝不同,境界却远在他之上。

这也难怪,麒麟一族从没有掩藏过本族武学,阖族没落之后,更是普施天下,遑论盘瓠一族的老祖母是钢铁公主林泷,拥有黄金时代的血脉,得到的麒麟传承本就极为丰厚,作为盘瓠直系血脉,习得“麒麟之蹄”,并非难事。

小巫女嘴角一翘,探手向头顶虚空一捞,拿出一把金臂金弦的弹弓来,安上一颗金弹子,拉弦如满月,“铮”的一声放弦,金弹子拖着一道金色的长尾朝林奇股后激射而去,声势惊人,威力比及林奇的羽箭要大上三四倍!

林奇一扭身倒退着奔跑,持龙牙剑抵挡,金弹子重重撞在剑身之上,径直将他震得双手发麻,持剑不稳,只觉骨剑都似被打裂了。

小小一枚弹子,蕴含的力道着实不小,实在难以想象,这个比他大不了几岁、身材纤细的少女,力气怎的这般巨大,开得动如此沉重的弹弓……

“铮!铮!铮!”

三声弦鸣,好似霹雳,一声紧随一声。

弓弦有声,金弹子无声,林奇不得不转身全力应付,勉强挡开三颗弹子,虎口几被震裂,亏得“无方麒麟步”的玄妙,才没有被打得失去平衡。

小巫女“咯咯”笑道:“小子,还不打算认输投降么?难道非要被我打得屁股开花才肯罢休么?”

同为化境修为,林奇速度比不过此女,剑法差得远,就连最引以为傲的弓术也没得比,不禁生出一丝挫败感来。

他本以为三年磨砺下来,自己在同阶武士中应该算得上是强者,但如今看来,实在是一厢情愿的天真想法。

短短不到十日内,他虽说接连斩掉了两个伪破境,算得上战绩卓著,但遭遇过的化境强者一个更比一个惊才绝艳,先是那个貌不惊人、神神秘秘的舵手伙伴,然后有擅长以化境杀破境的逆天佛修金牙罗汉,此时又有这个手段层出不穷的盘瓠族少女,每一个都比他强上太多。

遁世三年,自负强大,原来不过是井底之蛙而已。

林奇并不答话,趁着此女正得意洋洋的空当,使出“呼风之术”,张口喷风。与此同时,他还将一个拳头大小的黑色丹丸捏在手里,放到风口处用力一挤,立时就有滚滚的黑色毒雾汹涌而出,借着风力迅速弥漫开来,方圆十多丈之内,顿时陷入一片浓黑之中,伸手不见五指。

这黑色丹丸乃是一个毒囊,他在云楼山受老猴子袁无敌熬炼时,曾受命去剿灭一条从无底洞流窜到云楼山境内的蜈蚣精,竭尽所能,以重伤为代价,将之诛杀掉,从虫腹中取出这么一个毒囊,内里所含毒素倒并不怎么厉害,能够遮蔽目光乃至念力的黑色烟雾却令人十分头疼,在逃命的时候使出来,再合适不过。

他吞下数口宝葫芦灵液,补充濒临枯竭的灵力,并让小七离开自己肩头,速度瞬间提升近一倍,达到极限程度,开始拼全力逃窜。

……

第095章 十方持日法王

急遁半个多时辰,听得小七“喵嗷”一声叫,林奇即知盘瓠少女又追来了,心中暗骂一声,也是莫可奈何。好在蚩逍遥没有追来,自己的身份便没有暴露的危险,至于这个刁蛮非常的大族小姐,还需得好生应付,绝不能让她把小七给抢走,更不能被擒住带到九龙城寨去。

“可恶的臭小子,你放心好了,我绝不会轻饶了你,今天不让你掉三层皮,本姑娘就不是盘瓠血脉!”

身后不远处再度传来少女的声音,寒冽刺骨,饱含着怒意,再不是之前戏谑、玩弄的高傲调调。

林奇回头望去,一眼就看到怒气冲冲追来的少女,纵然以他的定力,也忍不住“嗤”的笑出声来,只见那丫头被蜈蚣毒烟染得满脸乌黑,眉毛、鼻子、嘴巴等全是漆黑的一团,只有两只寒光闪闪的眸子能分辨得出来,着实狼狈、滑稽得紧。

她能耐是高不假,方向感绝对很差,属于路痴之类,肯定在烟幕中转悠了很长时间才脱身出来,所以被污染成了这般模样。

此女从小长这么大,作为尊贵的巫女,何曾被什么人欺辱过,更别说是以这种卑鄙下作的手段了。这对骄傲自负、心比天高的她来说,简直比杀了她还难受。

当她看到林奇脸上那一抹忍不住的笑意时,气得全身直冒鬼火,小嘴里“咯吱”作响,两只小虎牙戳得嘴唇流血,直欲咬碎了银牙。

更可恨的是,那烟雾有毒,虽伤不了她半分,但却弄得她全身瘙痒难当,强忍着不去抓挠,速度难免打了折扣,一时半会追不上林奇。

如此这般,两个人你追我跑又是约莫一个半钟头,不知已经翻过了几座山,趟过了几道水,层层叠叠的云气之下,千山万壑之中,也分不清是在夏国境内,还是龙庭国境内,抑或是婆娑国境内。

林奇有宝葫芦灵液补充灵力,速度从来没有降低过,甚至有点愈来愈快的迹象,动作矫健灵活,时而履地奔行,时而在树上飞蹿,跟小七有得一比,简直不像是人类。

盘瓠少女修为深厚,渐渐克服侵蚀体表的毒素,加诸经过河流溪涧时顺便洗了脸和身子,好受了许多。报仇心切的她已然忘记了初衷,追得甚急,身法之敏捷,比及林奇有过之而无不及。

“奶奶的!”

林奇看似跑得潇洒畅快,实则苦不堪言,几乎随时都有可能气力衰竭,再也坚持不下去。

毕竟,不久前他刚刚经历过一场生死大战,从“鹏鸟”飞舟上跃下时,耗费了七八成灵力才得以安全落地,身体的疲累,以及各方面的损耗,可不是单单喝几口灵液就能够完全补充回来的。

掠至一片毒瘴围拢的小湖边时,林奇速度明显慢了下来,小公主一鼓作气,追到近处,抄起弹弓便照他身上招呼过去。

林奇已是强弩之末,格挡不及,勉力躲过四连击后,从皮囊里取出一块泛着幽幽绿光的白骨,抄在手里,挡在身前,施法激发其威能。

“啵!”

一道弧形绿波散发开来,像一面盾牌挡在林奇面前,一枚枚金弹子激射而至,陷入光波之中,未及触到林奇,就被弹开,跌落地上。

这白骨看上去像是一个超大的蛇头,只不过头顶长满了尖锐的骨刺,骨刺之中还有一根圆锥形的独角,正是他闯荡墟极境界时诛杀的三首虺的主头颅,灌注灵力后,能释放出玄妙的空间禁锢之力,可当作盾牌使用。

“雕虫小技,也敢在我面前摆弄!”

少女怔了一怔,继而露出一丝邪笑,仍旧不惜财的发射金弹子。

忽然,她不再控弦,伸出右手两指,微微一勾动,竟遥控着两枚滑过绿波的金弹子射向林奇身后。

林奇想要防护时,已经来不及,惨呼一声,左右两股皆中一弹,力道之大,直接将之打得仰面飞起,跌坐地上,屁股一触地,当真开了花,登时痛彻心肺。

小巫女走到近处,手持弹弓,对着疼得呲牙咧嘴的林奇冷笑道:“臭小子,你倒是起来接着跑啊?怎么不跑了呢?”

她吸取先前的教训,生怕再中了此人诡计,没有太过得意,暗地里仍戒备着,随时准备给他再来一击,反正疼的又不是她。

林奇确实已然穷于应付,但并非没有更厉害的手段,硬挨这两弹,也存着让这刁蛮丫头占占便宜,消消气的想法,也好尽快结束这场闹剧。此女乃正统盘瓠血脉,是自己人,他可不相信她真会把自己怎么着。

“嘶!”

小七猛地蹿上来,守卫主人,冲那小巫女示威。

金丝龙眼虎不甘示弱,同样扑上来,朝小七叫嚣。

小巫女对此毫不在意,两眼只盯着翻身爬在地上的林奇,心里想着该怎么对付这家伙才解恨。

“我认输了!”

林奇不待少女再下手对付他,举起两只手,心有不甘的说道。

他既知此女争强好胜的脾性,为免再受皮肉之苦,早早出言投降,绝对是正确的选择。

小巫女美眸一眨,甭管解不解恨,能赢得胜利,她当然开心,嘴角禁不住掀起一个小小的弧度,露出得意的笑来。

同时,她也略微有点儿失望,似乎感觉不过瘾,心想这臭小子的本事也不过如此嘛,自己还没有使出真本事来呢!

不过,这并没有降低她想要报复此人的浓厚兴致。

小巫女以胜利者的姿态,居高临下的问道:“我问你,你为什么要逃跑?一开始还觉得你有几分男儿气概,可你一看见逍遥哥他们过来,就落荒而逃了,难不成你跟他们有什么怨仇?还有,你跟那个天杀的卢云是什么关系?”

林奇伏在地上,两股战战,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刚要答话敷衍时,心头猛地一跳,抬眼向上看去。

小巫女亦是心生警兆,反应比他还要快得多,仰头一看,只见一团头颅大小的白色光焰不声不响的悬浮在他们头顶三丈多高处,周遭散开一圈车轮大的光晕,好似一轮小太阳一般,气息波动十分惊人。

定睛细看,透光刺眼的白光,可见那“小太阳”内里,赫然端坐着一个三寸多高的小人,左手结佛印,右手掌端于身前,掌心里托着一朵白色的火焰,璀璨的白光就是从这火焰上散发出来的,整个儿摇摇晃晃,闪烁不明,好似风中火烛,下一刻就要消失的样子。

“神魂出窍!”

小巫女霍然变色,当即就认出这是一般只有圣人才能施展出来的逆天神通,震惊得无以复加,小嘴大张着,却是说不出话来,第一次露出惊恐之色,立时就想到一个绝少有人知晓的、可怕至极的词:夺舍!

趴伏在地上的林奇腾地跳起来,表情里的惊骇之意丝毫不比那小巫女少,眼睛里直冒凶光,恍若刹那间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对着白光中的人影厉声道:“你是谁?想做什么?”

人影晃动,目光离开小巫女,转而望向一手持短剑,一手持蛇头骨,胆子大得惊人的林奇,似乎感觉有些不可思议,口呼一声佛号,朗声道:“我乃西方大雪山大密昭寺十方持日法王尊者,遇到本尊者,是尔等十世修来的大造化,千年等来的大福缘,还不赶快诚心叩拜,成为本尊者的转世灵体!”

林奇在那小巫女的眼中,简直就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愣头青,傻乎乎的问道:“什么转世灵体?你什么意思?”

这等能够不依托肉身而存在的人形灵体,他闻所未闻,更不曾见过,也不明白所谓十方持日法王话里的意思。他所知道的是,与自己血肉相连、气脉相通的两件超级战兵正在发出震人心魄的惊鸣,声音唯有作为主人的他才能听得到,乃是通灵宝物遭遇强敌时产生的护住反应。它们反应如此之剧烈,当真史无前例。

更有甚者,他清楚的感应到,那缕藏于仙果火枣中的银凰焰被莫名的气机牵动,竟自行冒出一丝火苗来,万幸火枣被置于隔热性能绝佳的万年火玉宝盒中,否则的话,他的皮肉早就给火焰炼化了。

这种巨大的危机感,前所未有,为林奇第一次经受,饶是数次生死大劫,也从没有过相似的感觉。

小巫女舌绽春雷,骤然道:“傻小子,你还不赶快逃命,此人要施展夺舍之术,抢占你的肉身!”

“什么?”

林奇全身一震,倒是知道“夺舍”之术是怎么一回事。他曾在林麟儿的《狩魔笔记》中曾读到过这两个字眼,因为实在太过耸人听闻,所以牢牢记在心间。

“夺舍”乃是一种极为可怕的大神通,一般情况下,唯有圣人才能掌握。圣级存在一旦遭了大难,肉身兵解,可遁出神魂,再凭借此术占据有根基的修者的躯壳,获得重生。至于被占据肉身者,必然免不了一死不说,还有可能被吞噬掉三魂七魄,连轮回都入不得,完全被抹杀掉。

持日法王放声大笑,声若擂鼓捶金,震耳欲聋,对着小巫女戏谑也似的道:“你非本尊者,怎知本尊者要选择的是他?”

小巫女闻言,眼皮一跳,不禁后退两步,颤声道:“夺舍虽然是逆天之法,也有许多限制,自来有阴阳之分,男不夺女,女不夺男,你应该是男身,而我是女体,你不夺舍他,难道要夺舍我吗?”

“小辈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男属阳女属阴是道门里的说法,我佛门修者,尤其是密佛宗一系,可不分什么阴阳。修为达到菩萨境后,莫说阴阳,就连男女之分都没有了意义。正所谓观音大自在,岂论男女?”

持日法王打个哈哈,接着道:“本尊者上一世为燃幢宝光菩萨,因不敌风炎鬼王死金帝,肉身被无根之火金风炎打灭,被迫转入下一世。这一世为十方持日法王,此身尚未来得及修成菩萨果位,不幸为酒仙剑袁九刚所杀,无奈兵解肉身,逃出神魂。本尊者流火飞于天上时,看到你头顶有灵光溢出,身上有圣灵附着,气象十分不同,与我佛有缘,故专门停下法座,决意选择你们中的一人作为转世灵体,另一人作为稳固修为的炉鼎,免得夜长梦多,再生变故,坏我重生大事……”

“本尊者转世后,这具法身虽然还未修成菩萨境,但毕竟是菩萨转世,姑且可以无视男女之别。你资质奇高,造化惊人,比这少年强上千倍不止,完全值得本尊者冒险一试。这少年固然差强人意,却也不错,夺舍他的时候,顺便度化了他,将一身造化尽数奉献我佛,也算一桩善缘……”

小巫女是什么人,岂会为这等骗人的鬼话所引诱,面色阴沉如水,两只眸子里直冒鬼火,伸手朝天一探,从虚空抽出一把黑光幽幽的利剑,横在身前,凛然道:“该死不死的妖僧,你可听清楚了,我叫黎白夜,乃当代盘瓠大王之女,上古神剑画影剑的继承者,你若敢动我一指头,纵然你是圣人转世,也要承受我盘瓠一族的怒火,逃不了飞灰烟灭的下场。而且,我兄长逍遥魔王蚩逍遥就在不远处,我一旦出事,他立时就能感应到,必会前来将你诛杀!”

“嘿嘿,本尊者早就察觉到你头顶有极品宝光环绕,就连空间都波荡不已,定有宝物护身,没想到居然是大名鼎鼎的上古神剑画影剑,大善!”

持日法王盯着少女手中宝剑,双眼放射出浓浓的贪婪之光,怪笑一声,全身大放光明,瞬间就将二人罩定,裹挟着扑向湖面,没水而入!

……

第097章 银凰焰

“哗哗哗哗……”

符链一被割断,宝幢立马起了反应,五道经幡猎猎飘扬,血红色的经文如烈焰般从其上飞掠出来,化为五条符链,就要把好不容易挣脱的林奇重新束缚起来。

林奇岂能如其所愿,连忙站起身,赤金色利剑“唰唰唰”舞动起来,符链还近不得他的身,就被绞成碎屑。

若是换做平常时候,妖剑纵然再锋利,也难以斩断这等符链。此时此刻,为了能够活命,他将自身灵力、精血,乃至真元,不要命的注入剑中,催持其释放出一丝真正的威能,斩符链如同割乱麻。

“该死!”

他所担心的事情果然发生了,忽然,撼龙之力如退潮般迅速枯竭,一直处于崩溃边缘的右臂顿时失去了力量的保护,终于坚持不住,骨头寸寸断碎,肌肉尽皆撕裂,肩部、肘部、手腕等处的关节,一瞬间几乎全部脱臼,五根指头的指甲盖直接脱落,鲜血喷流如注。

右臂,瘫软下去,废掉了!

突兀而来的痛苦令他全身剧颤,脸变得煞白,全身上下直冒大汗。

他狠狠一甩膀子,还上脱臼的左臂,妖剑换到左手中,继续与那近乎无穷无尽的符链周旋。

一边挥剑,一边退到这湖底空间的边缘,他一记麒麟之蹄,用力一脚踢向避开湖水的壁障,结果不出所料,他直接被弹了回来,壁障没有一丝破损的迹象。

抓住时机,一剑划过,壁障勉强被割开一个小口,登时就有一线水流喷射进来,但过不了多久,这个口子就弥合如初了。

林奇看得真切,这壁障同样是由一条条的符链形成的,只不过十分密集,重重叠叠的,相互交织在一起,力量相通,凝实如一体,水不能透,十分坚固。

一脚一剑先后试探过后,他已判定,若想破开壁障直接逃跑,根本不可能,只能想别的办法。

狠心杀了黎白夜?反正她已被夺舍,与死了没什么不同……

只是,纵然杀了此女,十方持日法王的神魂依旧存在,此獠说不定还会退而求其次,转过来将他夺舍!

既然如此,那就拼个玉石俱焚吧!

他一个闪掠,抄起跌落地上的火红色玉盒,连忙打开盒盖,顿时就有赤色霞光喷薄而出,里面盛放着的正是袁无敌赠与他的那枚唤作火枣的仙果。

小心翼翼捻起这枣子,只见尖端上燃着一点豆大的银色火苗,虽然小,但却银光灼灼,十分扎眼。

“呼风之术!”

林奇从丹田气海提起一大口精纯的灵息之气,嘴巴像高歌的蛤蟆一样鼓鼓的,然后猛地一口气吹出!

“哗!”

银光乍放,银色的火焰瞬时大涨,朝着不断激射过来的符链喷涌而去。

噼噼啪啪的刺耳爆音中,符链轻易被火浪吞噬,几无抵挡之力。

在拼着丢掉一臂的惨重代价挣开符链前,他就做好打算,如果无法逃脱,便使出最后的底牌,银凰焰!

在这狭小密闭的湖底空间中,动用威力绝大、难以控制的银凰焰,绝对不算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一个不小心便是玩火自焚的下场。但事到如今,与其束手待死,不如拼个你死我活,玉石俱焚!

宝幢无风自动,散发出不同之前的超强威势,整个儿有灿白的光华溢出,堪堪抵挡住了银焰的灼烧。一条条的经幡犹如狂蛇乱舞,原本仅有手指粗细的符链变为手臂粗细,朝林奇发起更为凶猛的攻击。

生死关头,林奇不敢心存侥幸,拼着损耗真元,甚至不顾伤及丹元,全力提起一股子真元灵息,鼓起嘴巴,又一口灵风狠狠吹出。

银焰暴涨,化为熊熊火浪,向那宝幢漫卷而去!

“呜呜呜呜……”

诵经声凭空响起,猎猎飘扬的经幡恢复平静,幢幡顶部现出十尊面朝十方的佛像幻影,佛像头顶有一个白色的火团冉冉升起,烈焰凝实,灿白的光如无数长长的细针放射开来,看上去仿若一轮小小的白日。

“白日”上现出一个漆黑的“卐”字图案,车轮般开始旋转,炽烈的白焰也随之而汹涌旋绕,刹那间形成一个火焰漩涡。

银色火浪声势惊人,漫卷而至,还未沾到宝幢,就被这漩涡吸收、吞噬掉,化为乌有了。

林奇见状,骇然失色,暗叹这转世圣人果然非同等闲,仅仅是一件执行简单命令的法宝就如此威能,令他无计可施。如果此人亲身在此操持法宝,估计随手摇摇宝幢,就能把他打成灰烬。

就在他又一次竭力提取灵气含在口中,打算困兽犹斗再来一击时,手中火枣忽然急剧升温,瞬时间炙热难当。

出于本能,他立马就想扔掉这烫手的枣子,可想到此物乃是自己现在最为倚仗的底牌,竟硬生生咬着牙没有丢开。

然而,下一刻,他便后悔了,而且,后悔也已经来不及了。

只见这原本红若朱砂的枣子渐渐变得焦黑,底端仿佛刹那间长出了根,扎入他手心血肉之中,甩也甩不脱,掰也掰不开。

与此同时,尖端上豆大的火焰迅速涨大,寸寸拔高,银光大放,并且流出凝实如水银一般的银色火浆,不断的淌到他手上,“哧哧哧”侵皮蚀肉,直入骨髓,一时剧痛钻心,难以忍受。

林奇右臂已废,左手又遭此无妄之灾,哪有能力再度扼腕求生,身处这绝境中,完全可以说已到了穷途末路了!

自打他出生以来,因为胎里带病,早就惯于忍受痛苦了,无论是精神上的还是肉体上的。但在这诡异的银色火焰的灼烧下,痛苦就像大雪崩一样从左手传遍全身,令他全身发软,为之崩溃。

他跪倒在地上,厉吼着,探出剧颤的左臂,手心里捧着那入肉生根的火枣,以及其上光华愈盛的银凰焰。

虽然灼烧的疼痛几乎淹没了他,但灵台仍保有一丝清明,一个声音告诉他,这银凰焰应该有什么蹊跷。老猴子袁无敌赠予他此物之时,就只简单说明了一下用“呼风之术”配合银焰发动攻击的方法,其它并没有过多解释,更没有警告他一定要小心使用免得玩火自焚……

如此,若非老猴子想暗算他,那便是另有隐情。

前者当然是不可能的,那既然另有隐情,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宝幢之上,那轮“白日”光华灿烂,一圈圈的光晕散发开来,漩涡越加汹涌,黑幽幽的“卐”字符也越加凝实。

忽然,梵音唱响,神秘而悠远,漩涡之中蓦地伸出来一只大手。这手一看就知并非正常人类的手,不过也长有五根手指,通体呈靛青色,布满了诡异的螺旋状纹路,掌心一道横断纹开裂,赫然睁开一只硕大的眼睛,青色的眼球胡乱滚动着,很快就将目光聚焦到林奇身上,抑或说他左手里捧着的银色火焰。

怪手缓缓变大,长长的手臂从漩涡里伸展出,抓摄过来!

“唳!”

一声寒冽的凤鸣,银焰狂涨三四尺高,变成一个影影绰绰的凤鸟形状。

怪手一抓而下,“凤鸟”一张口,喷出一道凝若实质的银色火流,与那怪手撞在了一起。

林奇曾不止一次使用银凰焰,但却从没有释放出这朵真火哪怕万分之一的力量,每一次,仅仅是召唤出豆大的一点真火,然后再利用呼风之术聚敛灵气,一口气吹出,经真火点燃,进行大范围的火焰攻击。而就算是这种粗浅的攻击手段,都有在须臾间熔化钢铁、岩石的恐怖威能。

此时此刻,“凤鸟”喷吐出的尽是真火本身,燃烧灵气释放的虚火与之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一个在地,一个在天,判若云泥。

如是,那怪手固然非同小可,哪里能抵抗得了,眨眼间被银焰烧成虚无。

不过,漩涡之底的存在并没有就此放弃,怪手再度伸出来,而且变得更粗更大,也更加凝实,强横的力量波动散发出来,使得漩涡为之散乱,“白日”剧颤,整个宝幢“喀喀喀”作响,直欲粉碎。

“凤鸟”尖啸一声,再度吐火,朝那手心里睁着眼睛的怪手冲击过去。

这一次,怪手没有被轻易烧掉,掌心独目紧盯着林奇,体表的螺旋状纹路徐徐旋转着,散发出淡淡青光,与银色火焰相抗衡。

不过,没过几秒钟,怪手仍旧难以抵抗银焰的焚炼,开始燃烧熔化。

忽然,那掌心独目暴凸起来,红色的瞳孔光华聚敛,射出一线红光,只一闪,没入林奇的眉心。

下一刻,独目闭合,连同整条手臂一起,被银焰吞噬。

紧接着,“凤鸟”腾空而起,洞穿沉寂下去的白焰漩涡,掠上宝幢,赫然开始啄食那轮“白日”!

……

第098章 开天门!

在一片无边无际幽暗如夜的空间中,到处都飘荡着如烟似雾灰蒙蒙的光,好似一条条流逸的鬼火。

遥远处一片平静无澜的大泽中,矗立着一座通天彻地的黑色石碑,通体散发着乌幽幽的光,令人看不真切。

半空中,一团白焰炽烈的燃烧着,释放出无数道尖利的火芒,光耀璀璨,十分的刺眼,仿佛一轮小小的太阳。

这团火焰持在一个头戴尖顶冠冕的僧人手中,整个人映在绵密的火光中,连轮廓都看不清楚,只余一道模模糊糊的影子。

这僧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位十方持日法王!

法王对面,缭绕的灰色光烟之中,一个奇诡的身影凌空而立,只见她上半身是一个美丽的少女,下半身却是蜿蜒盘曲的奇长龙形,左手持一柄古朴的黑色利剑,右手提着一盏龙口衔火造型的铜灯,左臂上缠着一条黑蛇,右臂上缠着一条白蛇,一双黑白分明的杏眼正眨也不眨的盯着法王,十分警惕。

此女不是别人,正是黎白夜。

持日法王遁入黎白夜的识海之中,意图夺舍,却万万没想到,此女的识海竟如此宽广,甚至有一种近乎领域的感觉透在里面,更没有想到的是,她的神魂竟如此奇特,如此强大,令他都感到一丝心悸。

本来,对于此,他欣喜若狂,因为此女的天资越高,他的造化便也越大。可是,以他压倒性的修为,居然无法在短时间内击败对方,成功夺舍,伴随着神魂之战的拉锯,他心中愈感焦灼,冥冥中生出一丝不妙的预感……

“果然是天生的领域吗……”

察觉到自身能量绵绵不绝的被这个巨大的空间吸噬、消解掉,法王确定这十有八九就是传说中的领域之力。这种力量,莫说是他,就算是他的前一世燃幢宝光菩萨,乃至他的死敌风炎鬼王死金帝,都未曾碰触到过。

“大庄严本尊,拱手送来的天生领域,这当真是十世修来的造化啊!”

持日法王确定自己的推测后,只觉此番命丧袁九刚之手,非但不是坏事,反而是天大的福缘。

“事不宜迟,迟则生变!那逍遥魔王乃是上古兵神转世之体,非同等闲,不能再耽误了。”

法王如此想着,决定就算付出相当大的代价,也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挫败并炼化此女的神魂,成功夺舍。

“大日十佛手!”

他双手掌心相对,将那团白焰环抱起来,毫不吝惜的把自身真元注入真火之中,高呼佛号,登时间焰光大放,辐射十方,持日法王仿佛瞬间化身太阳。

“唰唰唰唰……”

熊熊燃烧的光火之中接连掠出十只簸箕大小的火焰巨手,个个凝若实质,或攥成拳印,或并指成掌,或化指成剑,向黎白夜猛攻过去。

“焱!”

黎白夜掌灯,口喝一字令,龙口之中灯焰狂涨,光晕散开,瞬间在其周遭形成一个光圈屏障。火焰巨手打过来,尽被光圈阻挡,伤不得她本人分毫。

只是,那灯焰忽明忽暗的,分明已经坚持不了太久了。

“身怀两件重宝,可惜你境界低微,发挥不出千分之一的威能,合该把这逆天的福泽气运贡献给本尊者。”

持日法王算定此女已是强弩之末,坚持不了多久了。

“既然如此,那便开一次天门好了……”

神灯的力量无法持久,光圈随时有可能被打破,黎白夜暗暗决定,如果等不到蚩逍遥赶来救她,就亮出底牌!

“轰轰轰轰……”

火焰巨手撞击着灯光,发出雷鸣般的剧响,声势极为惊人。

看着对手濒临绝境,转世灵体马上就要到手,持日法王自是欢喜无比,但同时也不禁有些担忧起来,患得患失,生怕功亏一篑,口中喃喃念道:“大庄严本尊,千手千眼圣尊王佛,白幢王佛,转轮圣王,七绝大菩萨……”

就在这妖僧念经祈福之际,忽然,他全身大震,十只火焰巨手连同淹没全身的光火一起溃散掉,转眼间消失于无,现出他剧颤的神魂,面上神情复杂至极,有疑惑,有惊诧,有恐慌,整个儿失魂落魄。

“这……怎么可能?我的白阳宝幢竟然被毁掉了!是那个麒麟血裔做的吗?这不可能啊……”

持日法王惊觉与自己性命交关的本命法器被毁,本身也跟着受到重创,哪里还能维持攻击,整个人一下子从高峰落到了谷底。

火焰巨手消失,灯焰也随之熄灭,已经结好手印的黎白夜,看着神魂受创气势直降何止七八成的持日法王,甚感突兀,莫名其妙,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也好,先夺舍转世,再与那个麒麟孽种计较!”

持日法王何等样人,立即摒除私心杂念,勉强恢复镇定,重整气势,目光再度投向黎白夜。

黎白夜登时为之悚然,这是一种认真的目光,没有了高高在上睥睨众生的自负,充满了危险的气息。

“哗!”

持日法王手中所捧真火忽然间光火大盛,并迅速流散开来,很快燃遍全身,白焰熊熊燃烧,释放出远胜之前的强大气机。

紧接着,法王全身浴火,腾空而起,像一颗流星一般朝着黎白夜飞冲过去。

“降魔手!”

他一掌拍出,身前迅速凝结出一个足有风车大小的巨手,一抓而去。

这一掌威势之强,只怕足以拍碎一座小山。

如果说之前他都是付出偌大代价与黎白夜缠斗,此时此刻,作为转世圣人的持日法王,则是拼尽全力,想要一击建功!

黎白夜见状,面上并无丝毫惧色,双手结生死印,口中喝令:“天门,开!”

轰隆!

整个一望无际的空间颤了一颤!

“咔咔咔咔……”

遥远处高高矗立的黑色石碑正中间裂开一条缝隙,泄出一线赤红如血的火光,原来那并不是什么石碑,而是一座巨大无匹的门。

“吼!”

一声悠远的吼叫,从那门缝中传出。

持日法王惊骇欲绝,巨掌化为点点灵光消散,全身火焰熄灭,径直坠落下去,撞到地上。

“大庄严本尊,千手千眼圣尊王佛……请保佑弟子安全逃脱……”

这法王差点就被那一声吼给直接骇死了,亏得他是真真正正的圣人转世,元丹才没有爆碎,神魂也没有消湮,哪里还有夺舍的念想,立马开始飞遁逃命。

“呜呜呜呜……”

空中游离的黑白光烟极速聚集起来,形成一黑一白两条长龙,厉吼着一同掠向那持日法王。

持日法王飞在空中,回到看到那黑白双龙,如见死神,目眦欲裂。

说时迟那时快,黑白双龙只是一交错,持日法王就被一剪两断,再不断继续交错,将之绞成无数碎片……

须臾后,那座接天连地的巨门闭合起来,缝隙随之消失,变回石碑模样。黑白双龙亦随风消散,化为一缕缕的灵光。至于那十方持日法王,则已化为灰灰,完全消失,死得不能再死了。

“该死的妖僧,害得我开了一次天门。”

看着那巨门闭合如初,黎白夜万分气恼,却也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轻吐一口气,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

“奇怪,我身上怎么这么热?”

现在的她乃是神魂,与肉身息息相关,俱为一体,肉身的触感,神魂时时都能感觉得到。

“真没想到,那小子居然是个麒麟血脉……不知道他怎么样了?……”

黎白夜当下也不敢耽误时间,连忙离开自身识海,恢复神智,睁开双目。

……

与此同时,西方遥远的大雪山腹地,万象佛国,穹隆银城,大密昭寺,一座隐秘的佛殿之中,一尊活佛正在闭目打坐,周遭点着十盏明灯,分列十方。

忽然,其中一盏灯无风自熄,竟使得其它九盏灯也随之晃动起来,火光飘飘摇摇的,似乎也要跟着熄灭一般。

活佛轻轻一抬手,所有灯焰都恢复平静,继续安静的燃烧。

“到底是什么样的敌人,非但杀了我的一具法身,居然还把那个存在给招惹出来了……”

这活佛神色阴沉,说起话来老气横秋,但看他模样,却是一个仅有六七来岁,唇红齿白的小沙弥。

……

第099章 浴火

黎白夜睁开双眼,入目所见,尽是银色,只见自己正身处一个狭小、密闭的椭圆形空间内,对面还有另一个人,正是和她一起被十方持日法王捉到湖底的那个少年,此时此刻,他身上燃着烈烈银焰,遍体布满了粗粗细细的银色纹路,似乎皮肉之中每一条血管里都流淌着银色的热血……

她还来不及震惊,来不及想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反观自己,发现自己竟也遍体燃火,银焰缭绕,可奇怪的却是,她并没有感觉到有丝毫灼痛,反而十分温暖,融融暖意浸体而入,直入骨髓、脏腑,舒服得不行。

玉手在臂上滑过,银色的火苗像水一样柔和,有的仍沾在臂膀上,有的被她抓到手里,不具伤害性。

“好神奇的火焰,应该是某种真火,哪里来的?”

黎白夜非常确定,那妖僧的神魂被彻底打灭,肯定是死透了。那人也拥有真火之力不假,但却是一种破坏性很强的阳火,与这种银焰大为不同。

如果这银焰不属于持日法王,不属于自己,第三个人便是唯一的答案了……

“喂,臭小子,你怎么样?”

她目光再次投向面前的瘦削少年,试着唤道。

少年盘坐在火中,双目紧闭,似乎处于无意识的状态中,没有任何反应。

“咦?这小子身上的疤呢?”

仔细打量了一遍,黎白夜忽然发现,少年满身的伤疤居然都不见了,身上干干净净的,就像崭新的一样,只有那一块黑色的魔斑依然存在。

而且,他的右臂明显受过极重的伤,肌肉撕裂,骨头断碎,可以说已经彻底废掉了,纵然再高明的医生也医不好,此时燃着绵密的银色火苗,赫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缓长好,恁的神奇!

“麒麟一族,果然与众不同……”

黎白夜定定的看着这个少年,只觉他脸上没了那许多疤痕后,果然好看了许多。

“这便是毁灭了整个麒麟一族的黑心魔毒吗?……”

看着少年胸口那块深湛的黑斑,她忍不住伸手摸去,刚刚碰到,就触电了也似缩回手。

烫!火一般的烫!

“咝!”

黎白夜倒吸一口凉气,捏着耳垂,难以想象这小子如何忍受此等灼热的。

她试着又呼唤了几声,少年仍是没有回音,因为不知道他到底处在怎样一种状态之中,究竟是好是坏,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而后,黎白夜便开始尝试打破这个空间,先出去再说,因为她可不想等这小子出来之后与继续与他赤裸相对。

结果却是,她手段尽出,也伤不了这空间分毫。

“好硬的壳啊……”

黎白夜摩挲着弧面的空间壁障,不可思议的道。

莫可奈何之下,她也只能乖乖等着。

不过,她没有等多久,林奇就从某种寂灭之中苏醒过来了。

他的眼睑缓缓抬起,露出一双银色的眸子,银光湛湛的,仿佛用白银雕琢而成,看上去极为诡异。

他的右臂已经完全长好,脸上、身上,仍遍布着密密麻麻的银纹,就连垂在肩上的长长的头发也变成了纯银的颜色。

非但是相貌,就连神情和气质也是大变,仿佛成了另外一个人,甚至可以说已经不能单纯的称他为人了……

“喂,你醒了?快告诉这地方是怎么回事?我们怎么出去?”

看着这面目全非的少年,黎白夜生出一股莫名的不舒服的感觉,开口问道。

少年不答,只是直勾勾的看着她,两道目光宛如两颗钉子一样,钉在此女身上。

“你还看?小心我把你那双银色的眼睛挖出来!”

黎白夜两臂本能的遮着饱满的胸口,着实羞怒万分,若非摇曳的火苗遮掩了他们的下半身,当真是无地自容了。

“啪!”

她一巴掌打在少年脸上,不知道他脸疼不疼,她的手生疼生疼,五根手指都似断掉了!

她打这一巴掌,一半是因为恼怒,另一半却是因为害怕。

虽然轻微,但这疼痛的感觉传到了他的大脑里,脑子里灵光一闪,就从无意识的状态中恢复了一丝神智。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一丝神智不断传播开来,随处闪光,很快形成一张复杂无比的大网,让他清醒过来……

“咳呼!咳呼……”

林奇好像一个快要渴死的人,捂着脖子粗声喘息,每喘一声,都勾动无数厉火,如无数小刀般刮过干枯的喉咙。

“你……快走,快走……”

他缩到一端,用干哑的声音对黎白夜断断续续的道。

“喂,臭小子,你怎么了?”

黎白夜见状,又惊又喜,终于认出这少年还是他自己没错。

只是,他刚才还好好的,怎的现在竟一副濒临死亡的模样,区区一巴掌而已,应该不至于把他打成这样吧?

黎白夜有些慌张起来,哪里还顾得上遮掩自己的身体,凑上去急切的问道:“臭小子,你到底怎么回事?快告诉我啊!”

林奇浑身炙热难当,努力的坚守住脑海中的一丝清明,但他愈是坚持,烈火焚身的痛苦便愈是加重,早已出离了他能忍受的程度。

小小的空间中,不知受何种力量的加持,银色的火烧得越来越旺,一簇簇的火苗热烈的舞动着,将两人都淹没起来,互相只能看到一张若隐若现的脸。

莫名的灼热感也开始渗入黎白夜的体内,令她血液奔涌,心痒难熬,双眼发热,口干舌燥……

她也退却了,退缩到另一端,强忍着炙心的痛楚,在火焰中瑟瑟发抖。

她心中已然明了,令他们痛苦的火乃是另一种火,再这样下去,她跟他都要被活活烧死……

三年前,她以为他已经死了,结果他还活着。

自从她记事起,曾无数次听到那个声音说,解救……

这到底是命运,还是缘分,冥冥之中把他们牵引到了一起。

终于,她轻轻的爬过去,越过火焰的阻隔,看到那双银白中透着红芒的眼睛,手抚上他滚烫的脸,发出一声笑也似的叹息,“臭小子,便宜你了……”

火热的香唇凑上来,为他带来香甜的温润……

“轰!”

银焰腾腾,光火熊熊,少年背后升起两片巨大的银焰翅翼,将黎白夜环抱起来。

……

湖底,水流激荡,一个椭球形的物事悬浮在水中,表皮显暗沉的银色,布满了光华灼灼的玄妙银纹,像是一颗巨大的银壳蛋。

湖面上,只听“咕咚咚咚”的声音,偌大的一座湖赫然被煮得沸腾,扬汤如泉,散发着浓浓的肉香味,无数大大小小的鱼鳖虾蟹等水族浮在水面,全被活活煮死了,好似炖了一锅巨大的河鲜汤,场面极其壮观……

同一时间,苍龙岭云楼山托天谷,道家祖庭之一的斗霄山,禁地银井园。

在这园中,有一棵树,粗约两人合抱,高有四五丈,亭亭如盖,粗粝的树干上燃着细细密密的火焰,繁密的树枝上开满了一朵一朵拳头大小的银色花朵,真个儿是火树银花。

此树不凡,乃是上古遗种,不烬之木。

树下,有一口银色的深井,井中发出“轰轰”的震响,冒着银灿灿的宝光,其中分明潜伏着什么了不得的存在。

一只银雀站在火树枝头,“叽叽喳喳”欢呼雀跃;一条冰蚕口吐一根细丝,悬吊在树上,雪白的身体转为赤红,红光熠熠;两只尾部燃着火团的火光鼠围绕着井口,相互追赶、嬉戏……

另外,还有两个道童站在不远处的石径小路上,紧张兮兮的看过来。

“唳!”

一声清冽的凤鸣,井中掠出一只巨大的飞鸟,裹挟着璀璨的银霞,围绕着火树飞舞起来,看那形状,分明就是传说中的神鸟凤凰。

……

夏都城,鸿都学宫,望海楼,夏洲最大的藏书地之一。

两列柁木书架间,站着一个年轻的书生,缓步徐行。他不像别人那般走马观花,挑挑拣拣,而是一步一本书,如同一条蠹鱼,一口一口的往前啃。

他是传世仙族九凤一族当代最优秀的血裔,楚源郡荆山凤鸣塔最寄予厚望的凤血传人,九头书生汤满。

此时,他正在津津有味的翻阅一本名曰《风之歌》的野史手抄本,看着一行行诗意十足的文字,嘴角带着一抹淡淡的微笑,时不时摇摇头,时不时又停下来仔细琢磨。

“大风若不逝,何来麒麟咆哮!……”

读完最后一行字,汤满阖上书本,并没有一如往常的马上放回书架,而是轻轻摩挲着封面上模糊的长发将军冲锋图,细细品味着,久久难以自已。

“唉。”

一声轻叹,书生将书放好,再拿起下一本。

就在这时,他蓦地耸动,手上毫无征兆的冒起腾腾的银色火焰,登时就把手中珍本给点燃了。

好一阵手忙脚乱后,他成功熄灭了火焰,带着满身大汗无力的坐倒在地上,仍是心有余悸。

银凰焰乃是罕见的真火,一个不小心,若是将这望海楼给一把火烧了,他当真百死莫赎!

汤满苦笑不已的道:“真是麻烦啊……又有哪个傻瓜惹火上身了吗?”

……

北方,秦川大地,宽阔的官道上,一个风尘仆仆的僧人正在敲钵诵经而行。

蓦地,钵盂之中飞出一只金色的蝙蝠来,冲着某个方向尖叫不止。

僧人抬起一张苦瓜脸来,似笑非笑的眯眯眼,一杵把那蝙蝠打落钵盂,继续诵经前行。

……

第100章 约定

“喵嗷……喵嗷……”

瘴气重重、水雾缭绕的小湖边,珍珑虎小七朝着水里不停的叫唤,声音急迫。

那只金丝龙眼虎也是一样,时而跳到地上,时而蹿到树上,尖叫不止。

不远处,一男一女两个犬武者站在水边,看着满湖的沸水,也是一筹莫展。各自的五花犬到处嗅来嗅去,除了浓郁的肉香味和鱼腥味,什么都闻不到。

他们一路追寻到此,便断了线索,而两只小兽又在湖边徘徊不去,由此不难推测,巫女殿下和那个风神军小子十有八九就在这里。

只是,这一整湖水已经化为巨大的一锅沸汤,温度极高,以他们的修为,根本无法潜水查探。

“三妹,我在这儿守着,你快去禀报逍遥大人,带他尽快到这里来。”

男子一脸肃然,对着身旁女子道:“巫女殿下安全与否,目前尚还无法确定,事情非常严重,已经远远超出我们的掌控范围了。”

女子闻言,一脸不敢置信的表情,神色不禁有些慌乱,“殿下她本领高强,应该不会有事的吧……”

男子拍拍女子的肩膀,道:“快去吧!时间紧急!”

“嗯!”

女子重重点点头,连忙带着自己的五花犬原路折返。

……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半个多时辰之后,湖水停止沸腾,渐渐冷却下来。

这男子纵然再沉得住气,等了这许久,也有些焦躁起来,摸摸水温,决定再等一会儿,就试着下水去看看。

“车南。”

蓦然,他听到一个声音,立即就分辨出是巫女殿下没错,是在隔空传音于他。

男子大喜过望,急问道:“殿下!你在哪里?没事吧?”

巫女的声音再度传来:“我没事,你先去找逍遥哥,告诉他不用担心,我一会儿就来和你们会和。”

男子道:“殿下,我已经让车北去找逍遥大人了……”

巫女打断道:“快去!告诉他们,不要来这里了!”

“可是,殿下……”

男子大感不解,还要分辩。

巫女斥道:“还不快去!”

“是。”

男子一头雾水,不敢再坚持,即刻离开,心中暗想,只要找到逍遥大人,事情就好办了。

未久之后,死气沉沉的湖面荡起些许涟漪,一个少女破水而出,正是黎白夜。她先是露出头来,接着是脖子和香肩,而后是饱满娇挺的胸脯……

她走上岸,回身往湖里望去,湿漉漉的长发垂在美好的背身上,冒着腾腾的热气。

这道涟漪还未完全散去,另一道涟漪又起,林奇也浮出了水面,一步步走上岸。只见他口中含着一个黑色的玉坠子,双手各抄着一把连鞘的宝剑,脖子上还挂着一串青幽幽的小葫芦。

黎白夜见少年有意避开目光,冷哼一声,“你不敢看我吗?”

林奇闻言,便即转头看向这美丽的少女,只见她全身上下不着寸缕,曼妙之处,一览无余,恁的好看。

黎白夜又惊又恼,花容变色,强忍着没有动,不致手忙脚乱失了气势,“你……看什么看?还不快转过身去!”

林奇自悻悻转过身去,风吹着光碌碌的身体,一阵清凉透体,甚是舒泰,头脑中则是一片茫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一只缩骨猫,一只金丝龙眼虎,早已分而飞掠到各自的主人身边,围着他们欢快的打转。

“给你,穿上吧!”

就在他痴痴发呆之时,黎白夜走到他身前,把几件衣服递向他。

但见此女穿着一身崭新的皮质猎装,整个儿英姿飒爽,气质出尘,他不可思议的道:“你这是哪里来的衣服?”

他记得清楚,在湖底之时,除了几样耐火的宝物,他们的东西包括从内到外的衣服全部被烧得干干净净的,连渣子都没剩。

黎白夜不无得意的道:“自从我继承了画影剑,就开辟出了随身空间,装几件衣服不算什么。”

“随身空间?”

林奇还是第一次听闻这等神奇的存在,心随意动,立马就想到,先前此女持画影剑与自己战斗时,之所以能施展出神出鬼没般的高妙身法,多半就是因为她拥有随身空间的缘故,能随时游走于空间之间。

不过,他想是想到了,却实在无法想象,世上竟有如此神通……

黎白夜比林奇足足高上半个头,他的身材又本就非常瘦削,穿上此女的衣服,竟意外的合身。

当然,虽说是简单精干的猎装,但女装毕竟不同于男装,某些地方还是能看得出端倪来,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总比光着身子强吧……”

林奇如此想着,倒也不甚在意。

“噗嗤!”

黎白夜玉脸憋得微红,终于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林奇收拾停当,再一次看向黎白夜,看着看着,不自禁的心跳加速,心血发烫,脸皮发红。此前的一切发生的太过突然了,直到此时,他还有些反应不过来,尤其是那件旖旎之事……

这一回,黎白夜既没有威胁要挖掉他的眼睛,也没有让他转过身,红唇微抿,浅浅一笑,道:“你就是林奇?世上最后一个麒麟。”

“我是。”

林奇点了点头。

黎白夜好奇道:“三年多前,你不是已经死了吗?”

林奇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淡淡道:“我还活着。”

黎白夜笑道:“活着才好,是吧?”

林奇也笑了笑,“是啊。”

就这样,两个人相对而笑,虽然总共也没说上几句话,却如似曾相识的故人,寥寥数语,便已说尽了一切。

忽然,黎白夜板起俏脸,道:“你对我做了那种事,该不会想就这样一走了之吧?”

林奇想了一想,道:“此间事多,我们湖州城再见。”

黎白夜开颜道:“湖州城哪里?”

林奇只知道自己下一站会在湖州城落脚,何曾知道那里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忽然灵光一闪,道:“那里好像有个叫平湖的地方……”

黎白夜却是知道湖州第一胜境平湖的所在,痛快答应,“好,我们一言为定。”

“那,我先走了……”

林奇不敢迁延时间,当下就离去了。

看着少年远去并消失的背影,黎白夜泪流满面,竟不自觉。

……

第101章 王牌

繁密的丛林之中,一男一女一前一后缓步穿行,男的在前披荆斩棘,女的则心不在焉的跟随着。

女子出声道:“你真的确定他不会有事?那个盘瓠一族的丫头看起来虽然不是个坏人,发起狠来可不一样,像只小野猫!”

男子闻言,不厌其烦的道:“我的大小姐,你就放一百个心吧,那小子是不会有事的。莫说盘瓠一族不会把他怎么样,就算盘瓠一族想把他怎么样,他也能想方设法脱身的。”

女子将信将疑的道:“你凭什么那么肯定?他的修为明显比那个野丫头低,而且他们人也多……”

男子咧嘴一笑,道:“白小姐你可记住了,这个世界上,人数多修为高也不一定就厉害得不行。我们最好还是先回去吧,反正留在那里不但帮不上他忙,多半反而会拖累他。”

这男子正是被黎白夜称作卢云的风神军小队长兼舵手,女子则是玉兰花一族的白宜男。两个人得蚩逍遥做主,得以脱身,正在前往寻找风神军小队的驻地,计划先与他们会合,而后等到齐修,便动身前往距离他们最近的边境大城腾州城,再从那里搭乘飞天鸢前往龙泽郡湖州城。

白宜男无以反驳卢云,也只能乖乖跟着他走,因为感到自己实在没用,心中苦闷不已,愤恨难当。

手上传来钻心的痛感,原来是她不知不觉间用力过猛,致使刚刚长好的伤口又破裂开来。

看着鲜血从包裹得极为细致的纱布上渗出,她不禁想起了那个表象粗狂无比但对她却温柔体贴的男人,逍遥魔王蚩逍遥。

“那个男人是怎么回事?他个头怎么那么大?头上怎么长着一双牛角?……”

白宜男忍不住问道:“他是人吗?……”

“他啊……”

卢云撇撇嘴,目中禁不住露出一丝难以掩饰的狂热神情,叹声道:“那家伙可了不得,乃是上古兵神转世之身,注定要成为时代主角的绝世人物,随便跺跺脚,世界都要颤三颤。”

白宜男虽然下意识的就认为卢云是在瞎胡说,但那股男儿血涌的神情她是绝不会看错的,十分震动,大感好奇的道:“兵神转世之身?什么意思?”

卢云一边走,一边淡声回道:“想必你应该知道的,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生来就拥有绝高的修炼资质,寻常人勤修苦炼一生才能达到的境界,他们往往用不了一年便能轻松跨过……”

“这个我当然知道,圣灵之体,百万人中也难寻一个的超绝体质!”

白宜男大惊失色,“你是说,那个男人就是传说中的圣灵之体?”

卢云笑道:“是,也不是。”

白宜男明知道卢云是在故意卖关子,还是情不自禁的脱口问道:“那是什么?”

卢云顿住脚步,慨然道:“所谓兵神转世之身,是一种圣灵之体不假,但却是圣灵之体中绝无仅有的圣王之体,乃是世间最顶尖的修炼体质之一!兵神之魂从上古流传至今,每一代都是堪称战神的盖世豪杰,有史可鉴,从来没有例外。上一世兵神转世,据说是两千一百多年前的秦皇大帝,乘五龙战车,持太阿神剑,领袖群伦,扫清六合,平定八荒,于战国之中生生造出了一个天下!武功之大,比及后来的天武帝林泽都是不遑多让……”

说到此,卢云转头看向白宜男,喃喃道:“故老相传,兵神现世,乃是天下大乱的征兆,如果这说法是真的,太平的日子恐怕不会久了……”

白宜男虽听得云里雾里,但却莫名的体味到一丝幽深的寒意,“按你的说法,那个男人将来必定会有所作为,肩负起终结乱世的责任?”

卢云苦笑着摇摇头,道:“这个我就不知道了,那家伙一心想做个无忧无虑游戏人间的逍遥散人,实在不像是个有着雄心壮志的人物……”

……

就这样,两个人不慌不忙的走着。在这不见天日、昏昏沉沉的密林之中,白宜男完全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又在朝哪里走,在前领路的卢云则目标明确,信步而走……

忽然,电光火石间,警兆生发,卢云想也不想,连忙施展防御,并护住一无所觉的白宜男。

下一刻,一只巨拳突兀而现,像一柄战锤,带着数万斤巨力,撞破空气,狠狠砸到他腰腹位置。

“嘭!”

一声剧响,卢云登时横飞出去,沿途粗粗细细的树木“噼里啪啦”摧枯拉朽般被他撞断,也不知一下子被打飞到了多远的地方。

“桀桀桀桀……”

一个三头六臂的恐怖魔影恍恍惚惚飘摇不定,很快消失不见,随即现出一个圆滚滚的肥胖至极的红衣和尚来。

这和尚满身横肉,如同一座肉山,光溜溜肥油油的头顶上有一个三头六臂的恶佛刺青,嘴里嵌着一口金光灿灿的尖牙利齿,正是当初乘那艘“鹏鸟”飞舟袭击他们的金牙罗汉。

“咻咻!”

两道金光接连袭来,后一道明显比前一道黯淡几分。

“笑话,这也算攻击吗?”

金牙罗汉浑然不惧,任凭这两道金光打到身上。

只见他肥厚的肚皮被打出两个碗口大的凹陷,然后像皮球一样鼓起,恢复原状,竟分毫没有被伤到。

“唰!”

一道人影从远处扑将过来。

金光一闪,空气被刺破,发出刺耳的呼啸声,一杆金色长枪凌厉的刺向金牙罗汉的面门。

说时迟那时快,金牙罗汉一把捉住枪头,牢牢的攥在手里,令其分毫也不能前进。

“铿!”

枪身变细,枪头凭空伸长一尺多,扎到金牙罗汉眉心位置,火星爆闪!

金牙罗汉眉头上滑下几滴血来,却一点儿也不在意,怪笑着说道:“小贼,看你还往哪里跑?”

“嗖嗖嗖嗖……”

十几道金光从四面八方飞掠而至,是一张张金色的符牌在高速飞旋,围绕着金牙罗汉猛烈的切割、撞击。

尖锐的金铁鸣音不绝于耳,金牙罗汉稳稳站定,身上火星四溅,根本不为所动,也不为所伤。

“拿来吧!”

他猛地一拽那金色长枪,听得一声痛呼,直接从对方手中夺过。

“回来!”

一声呼喝,十几张符牌不再攻击金牙罗汉,纷纷飞走。

“金陀头,去!”

金牙罗汉解下挂在脖子上的黄金骷髅头,狠狠的投掷出去。

骷髅头拖着一道金光飞冲出去,一边飞一边急剧涨大,转眼间变作石碾大小,重重的砸向敌人。

“盾!”

对方口喝一字诀,迅速结成一个龟壳也似的大盾。

“轰!”

一声巨响,龟壳大盾被一击轰碎,盾后之人倒飞出去,骷髅头也被撞得飞回,“咣”的一声落到地上,变回人头大小。

金牙罗汉咧嘴一笑,扬起猪象也似又肥又短的脖子,大嘴张开,赫然将那金色长枪一截一截的插进肚子里,最终全部给吞下去了。

那金色长枪足有丈许来长,此人竟然能囫囵吞掉,没有刺穿肚皮,可见他肚子里大有玄机,简直如同一个人形的空间法器。

“金牙秃驴,你竟然没有回丹龙城?”

卢云从密林中一步步走出来,只见他面如纸金,胸前衣襟上满是斑斑血迹,受伤着实不轻。十几张星宿符宛如一群金色的蝴蝶,飞舞环绕在他周遭,随时准备防御和攻击……

金牙罗汉“桀桀”发笑,道:“老衲只是让一个鬼头佛珠衔着那三张符牌飞去丹龙城而已,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容易就上当了……”

卢云口喘粗气,神色阴沉,实在没有料到金牙罗汉的隐身法竟如此之高明,方才几乎完全没有觉察到此獠的存在,等到此獠骤起攻击时,两者距离隔得太近,想要躲避已是迟了,只能硬挨。

也亏得是星宿符挡住了六七成的拳力,否则的话,以那一拳的强大威力,足以要掉他大半条命。

金牙罗汉身为婆娑国大力教新一代的翘楚,最为倚仗的就是强横的肉身以及巨大的力量。以其大力,结结实实的打出那一拳,岂是小可!

“现在,你受了老衲一记大力金刚拳,又失去了中品战器摘星枪,就连最为倚仗的星宿符也因为缺了三张而不能施展二十八宿符阵,无法发挥出人级上品战器应有的威力,还怎么做老衲的对手?”

金牙罗汉满口灿金,接着道:“听说你号称‘王牌’,身上藏有数不清的底牌,无论何时何地,遇上何等强敌,都能立于不败之地。你还有什么底牌,尽管拿出来啊,迟了可就来不及了。”

卢云破口大骂:“驴操的死肥猪,臭秃驴,你先别得意,等老子使出压箱子底的手段,管保你后悔莫及!”

金牙罗汉不怒反笑,道:“其实,老衲是想跟你好好较量较量的,只是此地不宜久留,尽快结束战斗,带着你离开,才是上策。”

卢云冷冷道:“臭秃驴,你做梦呢吧!想擒住老子,再来一个你也不够份!”

“桀桀桀……再来一个我或许不够份,来一个她应该足够了吧!”

金牙罗汉说着,但听挣扎叫嚷的声音,一个女子双臂伸展,从空中缓缓飘来,落到他身旁。

此女不是别人,正是白宜男,只见她两手腕各被一个黑气腾腾的鬼头咬住,鲜血直流,拼死也挣不脱。

她咬着嘴唇,眼睛里含满了屈辱的泪,只恨自己真是无能,除了添麻烦什么都做不了。

不久前,金牙罗汉一现身,她毫不犹豫,立即开始逃跑,非但是为了自己逃命,也为不拖累卢云。

结果,她还是被轻易抓了回来,成了敌人手里的砝码……

……

第102章 法相神通

“你不用管我……”

白宜男话还没说完,脑袋蓦地被金牙罗汉堪比蒲扇的大手捏住,五根肉乎乎的手指掐住整张脸,骇得她面无人色,说不上话来。

“好个俊俏的紫眼小娘子啊!好好调教调教,绝对是顶级香女的材料!只可惜,一个怎比得了十个呢?”

金牙罗汉大拇指摩挲着白宜男漂亮的小脸蛋,笑眯眯的道:“小贼,马上交出所有星宿符,不然的话,我一把捏爆她的头!”

卢云厉声道:“你若敢动手,老子一定打得你灰飞烟灭,死无葬身之地!”

“哼,口出狂言,看你还能有什么花招!”

金牙罗汉冷笑道:“老衲数到十,你如果不按我说的做,就等着给这个无头美人收尸吧!”

“一,二,三,四……”

伴随着那口金牙咬出一个接一个的数字,卢云万般无奈之下,只能认怂,道:“好好好,我交出星宿符,你放了她吧!”

“算你小子识趣。”

金牙罗汉捏着白宜男头颅的手并没有松开,伸出另一只手,道:“交出来吧!”

“卢云,你快走,不要管……”

白宜男哪里能眼睁睁看着卢云落入此人的圈套,连忙出声阻拦。

“嗯?”

金牙罗汉是何等样人,岂能容许蝼蚁之辈在自己手底下放肆,手上微微一用力,白宜男登时头疼欲裂,再也说不出半个字来,只剩痛彻心扉的悲鸣。

“住手!”

卢云呵斥一声,连忙操控着符牌缓缓飞过去,一一落入金牙罗汉的手心,脸上满是难以割舍的表情。

金牙罗汉掂掂手中码得整整齐齐的一叠符牌,舔舔肥厚的嘴唇,大嘴一张,将之全部扔进去,也吐掉了。

他双眼微眯,看着卢云,沉声道:“这才二十一张,还有四张呢?”

卢云试探着道:“你先放了她,我就把其余四张也给你。”

“还有四张!”

金牙罗汉非但加重了语气,手上也加重了力道,捏得白宜男痛苦不堪,失声尖叫。

卢云急道:“住手,快住手!”

金牙罗汉也不想把对方逼得狗急跳墙,放松手指,咧嘴笑道:“你放心好了,老衲金口一开,必定说话算话。只要你乖乖从命,我就放了这小娘子。她无非一个可有可无的小角色而已,杀不杀根本没什么区别,反正那帮星月人基本都已经死绝了。不过,要是你敢耍什么花招,可别怪老衲辣手无情!”

“好,一言为定。敬你好歹有罗汉的尊号,我就姑且相信你吧。”

卢云口中虽如此说,心中却是默念咒语:“西北幽天三宿,壁水貐,奎木狼,娄金狗,三神速现,毒牙钻!”

倏地,白宜男身上蹿出三道金光,化为三个兽头,个个獠牙毕露,呈“品”字形连在一起,高速旋转着化为一个尖锐的锥形,钻向金牙罗汉的头颅。

“大力金刚拳!”

金牙罗汉并不感到意外,空出来的手捏起一个拳印,整个手臂瞬间狂涨一圈,拳头上散发出金濛濛的毫光,一拳砸向那锐气惊人的恐怖“钻头”。

与此同时,一个潜伏已久的人影忽地掠出,一剑狠狠砍向金牙罗汉的手臂,这只手上正捏着白宜男的头。

“崩雨式!”

青幽幽的锯齿怪剑带着强劲的威势,一剑劈中金牙罗汉的肘部。

只听“嗑啪”一声响,比一般男子大腿还粗的手臂被一击打得骨折,白宜男脱手而出,斜斜飞走。

“噗!”

金牙罗汉另一只手也被洞穿,血肉横飞。

“美人儿,我来了!”

卢云一个健步飞冲过去,随手两掌拍飞那两个骷髅头,将白宜男接住,抱在怀里。

仅剩的三张符牌飞回他身边,已恢复本来面目,个个光华暗淡,显然一下子消耗了太多能量。

“刺雨式!”

另一边,乘着金牙罗汉双手被废的大好机会,林奇使足全力,一剑刺出,扎向他的心口。

金牙罗汉皮肉凹陷下去,大半个剑身随之没入厚厚的肥肉之中,也不知有没有刺伤这肥和尚。

“刺进去了!”

林奇感觉得到,剑尖刺破皮肤,扎进了肉里。

他的感觉果然没有错,很快就有鲜血顺着骨剑汨汨流出,流到他的手上。

金牙罗汉见自己金身被破,两只眼睛瞪得有铜铃来大,简直要瞪出了血来,怒吼一声,严重骨折的右臂自行恢复原状,一巴掌拍向林奇的头颅。

“铮!”

林奇抽剑,向上猛地一挥砍,一线红光忽闪,金牙罗汉动作一滞,手上现出一条细若发丝的血线。

下一刻,金牙罗汉一声惨呼,五根手指齐齐断掉,纷纷掉落下来,殷红的鲜血喷涌而出。

“好小子,好一把利剑啊!”

卢云大声赞叹,他跟金牙罗汉前后激斗两次,太清楚那人的金身有多么坚固,绝不是一般超级战兵能够伤到的。

金牙罗汉原本胜券在握,转瞬之间双手被废,人质也被抢走,大好的局面被轻易逆转,纵然以他的经验,一时也有点反应不过来。

“是你!”

他一眼就认出了林奇,大喝一声,身体蓦地鼓胀起来,龙牙骨剑连同它的主人一起被弹飞开来。

“鸠摩罗法相!”

紧接着,他运转神通,头顶三头六臂的恶佛刺青恍如活过来了一般徐徐蠕动着,散发出一圈圈的乌光,摇曳、变形,化为一尊恍恍惚惚的佛像虚影。

卢云看着金牙罗汉从化境迅速攀升到破境初期,骇得面皮直跳,“破境了!驴操的贼秃驴,为了施展法相神通,竟然临时把修为强行提升到了破境!”

“啪!”

就在这时,白宜男从他怀里跳出来,狠狠一巴掌打在他脸上。

卢云手捂着脸,一副莫名其妙的神情,气愤的道:“喂,白小姐,大敌当前,你搞什么鬼啊?”

白宜男也知自己的做法大为不妥,有些任性胡为了,可作为一个清清白白的大家闺秀,她哪里受得了这浪子的轻薄行为,玉脸生霞,羞愤的娇斥道:“你这登徒子,怎么动手动脚的?”

“啊?你胡说什么呀?我卢云堂堂的男子汉大丈夫,行事一向光明磊落,岂是那种不知羞耻之人?白小姐,没有真凭实据,你可不要含血喷人啊!……诶……”

卢云说着,似乎忽然想到了什么,伸出手来,做出一个抓握的动作,然后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喔……白小姐,真是抱歉了,方才为了救你,情急之下我也不知道这只该死的手放到哪里去了,失礼,失礼,真是失礼了啊!”

白宜男气得玉脸一阵红一阵白,无力的斥道:“你……你这不要脸的登徒子!色胚!混蛋!……”

“白小姐,一会儿再向你谢罪,这个金牙秃驴可不简单,必须得好生应付,不然可是要出人命的!”

卢云便宜已经占过了,此时也无暇继续跟白宜男打趣,将注意力重新集中到金牙罗汉身上,大声道:“我说贼秃驴,你强行提升境界,就不怕伤了根基,以后永远进不了破境吗?”

金牙罗汉目湛凶光,寒声道:“区区两个化境,居然逼我使出了法相神通,你们三个今天统统都得死!”

“哼,想让我们死,你得先保住自己的命才行!”

卢云说着,第一次露出认真的表情,两手空空,步踏罡斗,摆开了架势。

“嗖!”

林奇袖中飞出一道金光,一闪掠到卢云身前,与那三张符牌会同,飘在一起,赫然是第四张符牌。

“真是一个狡猾的家伙啊!”

林奇心中暗暗赞叹,对那舵手实在佩服得紧。

原来,不知什么时候,那舵手在小七身上藏了一张符牌,不久前那符牌冒金光显现出来,一路指引他来到了这里。他一直潜伏着,在关键时刻,成功突袭,救出了白宜男。

金牙罗汉一脸鄙夷的道:“区区四张符牌,少了另外二十四张,你也敢拿来跟老衲斗法?”

“周天星斗,化为神灵,听我敕令……”

卢云脚踩神秘步法,口中念咒,剑指朝金牙罗汉一指,口喝一字令:“疾!”

金牙罗汉前一刻还在讥笑卢云,此时却如五雷亟顶,愣在当场,一脸不敢相信的神情,“这……这怎么可能?我的肚子堪称一个独立的空间,具有结界之力,隔绝一切念力,你怎么可能隔界召唤得动那些符牌?”

他清楚的感觉到,在自己的肚子内,那二十多张符牌尽皆化作威力强劲的召唤之物,翻了天一般的胡乱攻击、碰撞,简直要撑爆了他的肚皮。

卢云冷笑一声,道:“我与星宿符的联系,岂是你区区一张肚皮就能隔绝的,你也太小瞧老子‘王牌’的名号了!”

金牙罗汉虽惊不慌,沉声道:“好,不愧是王牌,不愧是大闹喜见城的人物,有这等本事,也不枉我金陀尊者慕名前来捉你!”

“唰!”

一个乌幽幽沙包大小的拳头飞掠而过,砸向林奇。

林奇自始至终都处于高度戒备的状态,当下运起“无方麒麟步”急急闪躲。他刚刚闪开,拳影即一落而下,在地上斜斜轰出一道沟壑,威力着实惊人。

与此同时,另外两道拳影分而从左右两边一同砸向卢云,双拳相合之力,势欲将之打成齑粉。

“金甲神,敕!”

卢云岿然不动,一脸心疼的扔出一张宝光灿灿的符箓,刹那间全身都被一尊金甲神人的虚影所笼罩。

“轰轰!”

两道拳影轰至,皆为金甲神人抵抗,伤不得他分毫。

卢云恨得咬牙切齿,“驴操的贼秃驴,竟然害我用掉了一张救命符箓!”

金牙罗汉见状,愈显焦急,三头六臂的恶佛法相六臂齐出,全部向卢云轰击过去,至于身法迅捷的林奇,则暂时顾不上了。

须臾后,金甲神人被打得残缺不全,几近幻灭,藏身于内的卢云说话就要暴露出来了。而金牙罗汉也已是强弩之末,肚皮不断被打得凸起,眼看就要支撑不住了。

看着含笑自若的卢云,金牙罗汉心中不禁犯起了嘀咕:“那家伙号称“王牌”,拥有数不尽的底牌,就算勉力破了这张金甲符,难保他没有第二张金甲符,到那个时候,我可是耗不起的啊……”

如此想着,他略微一思量,目光转而瞄向了因为帮不上忙而躲在远处的林奇和白宜男!

……

第103章 破碎空间!

大约百丈多远处高高的斜坡上,林奇和白宜男站在一起,旁边的树枝上还卧着一只花白小老虎,是珍珑虎小七没错,正百无聊赖的打着盹。

“奇怪,那肥和尚怎么没有中毒身亡呢?……”

林奇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舵手和金牙罗汉的鏖战,虽然有密林挡着,但借助居高临下的地势和高超的目力,他依稀还是看得见的。

一般人只要被那无名妖剑割开一条小口,见了血,短时间内绝难逃一死。而那金牙罗汉被他一剑砍成了半掌,此时竟还活得好好的,自令他大为不解。

白宜男当然看不到那么远的地方,退而求其次,正好奇的打量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少年。

以她细致入微的观察力,自然无法忽视一件怪事,林奇身上的衣服换了,穿的竟然是女式的猎装,与那个盘瓠族丫头的衣服款式相差无几。

而且,更为奇怪的是,少年脸上、脖子上、手上等但凡能看到的裸露部位,伤疤统统都没有了,仿佛刚生出来的婴儿一样,崭新、完美。

舵手与金牙罗汉的战斗已到了最为紧要的关头,马上就要分出胜负,林奇正盘算着要不要悄悄摸到跟前,也好在关键时刻能助他一臂之力,忽见那三头六臂的法相六臂收拢,竟聚合为一,化为一条又长又粗的独臂,黑虹经天般飞冲过来,目标直指自己。

“不好,快逃!”

林奇还没有决定是带着白宜男一起逃还是分开逃,独臂已然伸出近百丈远,快速绝伦的抓摄过来。

这一瞬间,他明白逃是逃不了的,毫不犹豫,转身面向那足有风车大小的巨掌,抽出龙牙宝剑,全力催动,欲以剑威与之抗衡。

“唰!”

巨掌倏忽而至,一把将林奇连同白宜男一起抓住,并立即折返。

须臾后,两个人被抓到金牙罗汉近前,只见此獠原本肥胖滚圆的身体赫然变得干瘪下来,整个儿缩小了好几圈不说,脸上满是密集的褶皱,仿佛一下子老了二三十岁,显然是在透支真元进行战斗的。

至于不远处的舵手,笼盖全身的金甲神人已失去形状,只剩下一圈浓烈的金光环绕在他周遭,勉强护他周全,他本人则面色惨白,神情萎靡,也快濒临极限了。

林奇心中明了,这个金牙罗汉业已败下阵来,之所以放弃攻击转而拼全力把他们抓来,无疑是为了要挟舵手,保住性命。

果不其然,下一刻,金牙罗汉冲着舵手大声吼道:“小子,快停手!不然我就活活捏死他们两个!”

卢云咧嘴一笑,道:“金牙秃驴,这一回你可抓错人质了。”

“你什么意思?”

金牙罗汉大惊失色,猛然想起那个少年人也不是省油的灯,虽然只是化境修为,实力却是极强的……

林奇被牢牢禁锢着不假,但有龙牙宝剑护身,他既能动弹,也能施法,岂会放过这袭击敌人的大好机会。

“呼风吐焰!”

他嘴巴高高鼓起,张口一喷,喷出一股银光灼灼的烈焰,轻易就烧穿光华暗淡的法相虚影,朝着金牙罗汉盖顶而下。

金牙罗汉暴凸的眼睛里,映着刺目的火光,一脸绝望,惨呼一声,淹没在熊熊银焰之中。

失去金牙罗汉的力量维系,法相溃散开来,那条独臂也随之消失,两人遂恢复自由,双双落地。

林奇一下子损耗过多,两手撑地蹲伏下来,才不致摔倒。白宜男稳稳落地,赶紧跑到林奇跟前,把他扶起来。

“嚯!真不简单,居然炼化了一朵真火!”

卢云也被吓了一跳,他知道林奇会有所动作,却没料到这家伙一出手居然是这么大的手笔。

林奇看着在银焰中疯狂挣扎的金牙罗汉,面上忽闪着银色的火光,仿佛打上了一层银霜一般,没有一丝表情,而心中却是大起波澜,自己也没有料到这吐焰一击竟有如此之大的威力。

前不久,他跟黎白夜一起被掳掠到某个小湖的湖底,机缘巧合之下,与那朵银凰焰融为一体,非但身体被那银焰精炼乃至重铸,他还成功将之炼化、驯服,收为己用了。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当初老猴子袁无敌为什么赠予他这朵银焰了,非是授之以鱼,实乃授之以渔,让他有机缘掌握这强大的真火之力。虽说他差点被活活烧死,但终究还是顽强的活了下来,风险是大,却是值得的。

卢云看着那炽烈的银焰,不禁有点担心起自己的宝贝来,双手结印,全力施法,大喝一声,道:“此时不出来,更待何时啊!”

“砰”的一声,金牙罗汉坚硬的肚皮终于爆裂开来,从中蹿出一张张金霞缭绕的符牌,络绎不绝的飞到卢云身边……

“嗖!”

一道金光飞掠而出,被他一把抓住,金光收敛,正是那杆奇长的摘星宝枪。

没过多久,金牙罗汉不再挣扎,撞倒在地上,没有了声息,多半是已经死了,只剩下烈烈银焰仍在燃烧,发出“噼里啪啦”的爆响声,仿佛一头猛禽正在啃食猎物。

没过多久,这具异常肥大的尸体就被烧得融化,腥臭的尸油四溢流淌,露出了狰狞的骨架,看上去十分恐怖。

一个有着罗汉尊号的大有前途的强者,就这么被烧死了。

“快熄火,熄火,别烧了!”

卢云忙不迭的冲上来,气喘吁吁的对着林奇道:“这死秃驴不是简单人物,炼出了世所罕见的体内空间。他活了这么久,肚子里肯定藏了不少好东西,再烧可就连宝贝们也一起烧掉了,多可惜啊……”

林奇闻言,便即伸出左手,遥遥一招,银焰如同活着的一般,汇成一股,飞掠到他手心,迅速凝成一团,并缓缓渗入他的血肉之中,没有造成丝毫伤害,十分神奇。

“好小子,好手段啊!如此强大的真火,竟然被你给炼化了,老子可真服了你了。”

卢云拍拍林奇的肩膀,笑着道:“说来老子也真是慧眼识人呐!就这么决定了,你以后就跟着老子我混吧!”

林奇看着此人,情不自禁的想起了他在夏都城交的唯一的好朋友,高博。不过,相比高博,这个人更为市侩,脸皮也更厚……

“哈哈哈……这一回咱们可要发大财了!运气好一点,说不定能把一张保命符的损失给找回来……”

卢云说着,心情大好,走到金牙罗汉的尸体跟前,伸出长枪,仔细的拨弄、搜寻起来。

林奇实难想象一个活生生的人如何能在自己肚子里炼出一个空间来,所以十分感兴趣,凑到跟前观看。

白宜男看着那堆烂肉,差点没呕吐起来,实在不想多看一眼,然她一方面耐不住好奇心,一方面也硬是要自己目睹这残酷的场景,所以也走到近处,时不时恶心难耐的瞄上几眼……

“喵嗷!”

小七不知什么时候追了过来,跳到林奇肩头,伸长脖子朝下望。

俗话说好奇害死猫,小七作为缩骨猫,好奇心也是相当强的。

“咦?”

卢云捏着鼻子找了许久,果然有所发现,利用摘星枪的磁力从那大堆的油乎乎的烂肉之中拖出了一个沉甸甸的南瓜大小的铁球。

“砰砰!”

他在这被熔炼得严重变形的铁球上随手敲了两下,对着林奇笑嘻嘻的道:“辛亏你及时把真火给撤了回来,不然这东西肯定也保不住,咱们可就亏大发了!”

“这东西……不可能……应该不可能……”

林奇眯眼看着这颗巨大的铁球,竟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大觉不可思议。

卢云则兴冲冲的用枪尖对着铁球好一顿的敲、打、凿、撬,无所不用其极,急切的想打开来看看。

忽然,只听“喀喀喀喀”的声音,这铁球居然自行蠕动起来,表面的铁屑层层剥落下来,并现出一条条的裂纹,从中散发出莫可名状的诡异气息。

“该死!快逃啊!……”

林奇骤然变色,扯着舵手,然后拉着白宜男,慌忙逃窜。

“砰!”

铁球炸裂,从中冒出一大股黑雾,熙熙攘攘的,朝三人疾速飘来。

卢云一边跑一边急问道:“驴操的,那是什么鬼东西啊?”

林奇逃跑还来不及,哪顾得上跟他解释,“我也不太清楚!”

说话间黑雾已飘到他们头顶,乌泱泱的一大片,遮天蔽日,嗡嗡作响,竟是无数虫子结成的虫云。

白宜男如何能跟得上林奇的步伐,脚下忽然一空,失去平衡,“哎呦”惊叫一声,跄倒在地上。

林奇抽出龙牙剑,卢云释放星宿符,两个人背靠背站在白宜男旁边,不约而同,就要与这突然现身的虫群背水一战!

卢云与金牙罗汉鏖战一场,身受重伤不说,灵力早已严重透支,此时完全是在勉力支撑着,几无一战之力。

林奇情况相对倒是好一点,但方才吐焰一击耗费了他大量的灵力,不确定还能吐火几次,单纯靠吐火对付这虫云,实在是杯水车薪。

白宜男赶忙爬起来,抬头看向那虫云,骇得面无人色……

吼!

野兽般的呼啸声响起,虫群集结成一个巨大的柱状,从天而降,朝着三人冲将下来。

林奇和卢云正准备殊死一战,白宜男气息忽变,额定升起一个拳头大小的正三角立方体,晶莹剔透,恍若无物,挡在她上方。

“咔咔咔咔……”

这小小的立方体,一变二,二变四,四变八,八变十六,迅速激增,并相互拼凑起来,形成一个越变越大的立体。

转眼之间,这个巨大的立体已占满他们头顶的空间,整个虫群都被囊括在内,没有一只遗漏。

“砰!”

但听玻璃破碎也似的声音响起,庞大的立体蓦地幻灭,其内的虫群也随之化为乌有!

……

第104章 缺月楼

青碧色的天空中,一缕缕的白云好似一道道小湖上的波浪,在和风的吹拂下,轻轻的荡漾……

一只雪白的巨型鹰隼漫无目的的在高空中飞翔,时不时发出一声凄厉的哀鸣,听之令人凄婉。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密林之中,一个头生一双牛角、身材异常高大的青年男子忽然停下来,背负双手,仰望着天空,深若幽井的眸子里倒映着那天光云影,口中缓缓吟道。

“唉。”

吟完之后,大受感染的他晃晃巨大的脑袋,深深为之一叹,而后又不禁咂咂嘴,笑着道:“好诗啊,真是好诗啊!……”

“铮!”

弓弦惊鸣,一道金光直冲云霄。

“嘭”的一声,鲜血飙飞,刚刚有所察觉的巨隼被一颗金色的弹丸击中脑袋,还来不及叫上一声,就直接毙命,向下方雾气缭绕的大森林坠落下去。

牛角男子见状,一时僵住,实在是大煞风景。

“阿妹,你这是何苦呢?它已经失去了主人,够可怜的了,你为什么还要狠心杀了它呢?”

牛角男子一脸悲苦相,朝着一个手挽金弓、身穿紧身猎装的妙龄少女抱怨道。看他的表情,听他的声音,着实痛心疾首。

少女轻哼一声,全不以为然的道:“那是敌人的坐骑,杀了活该!再说了,既然不忍相离,那就早点去黄泉下相聚好了!车南车北,快去帮我把猎物捡回来,今晚吃一顿白隼大餐!”

“是,殿下。”

一男一女两个犬武者得令,立即带着各自的尖耳朵巨犬向那白隼坠落的方向奔去。

“唉,何苦来哉,何苦来哉啊……”

牛角男子摇头晃脑的,一阵唏嘘感叹。

少女蛮横的斥道:“逍遥哥,你再聒噪,小心我一剪子剪了你的牛角!你放走了卢云那个浪荡子,我还没跟你算账呢!”

“剪?怎么剪?哪有那么大的剪刀?”

牛角男子摸着自己又长又弯的狰狞黒角,莫名其妙的咕哝几声,一边继续朝前走着,一边弯腰回看少女,“咳咳”一笑,道:“阿妹,你今天心情不错嘛!”

少女瞪了男子一眼,嗔怪道:“谁说的?本姑娘现在心情差得很,你可少惹我,不然我……”

“你就剁了我的牛角!”

牛角男子抢先帮少女说完,然后好奇非常的道:“到底遇上啥好事了?快跟哥哥我讲讲呀!让我也一起乐呵乐呵。”

少女板起脸来,道:“就这一片小破林子,能让我遇上什么好事?……”

“哈哈哈哈……”

牛角男子开怀大笑,指着少女晕散红颜的可爱的小酒窝,边笑边道:“阿妹啊,你看看你,脸都红了,还说没有?”

少女闻言,俏脸越晕越红,直红到耳根处,甚至感觉到了火烧一般的烫,狠狠一跺脚,伸手从头顶虚空中抽出一柄黑漆漆的利剑,咬牙切齿的道:“可恶的牛角怪,一次不收拾你,你就不晓得我的厉害了!”

“救命啊!……”

牛角男子怪叫一声,连忙大步奔逃。

“蚩逍遥,今天我非剁了你的牛角不可!”

少女手提宝剑,杀气腾腾追了上去。

……

薄薄的水雾下,一条清澈的溪水在山沟里蜿蜒盘曲,流向远方。

水声潺潺,乱石溅珠,两男一女三个人正沿着这湍急的溪水溯流而上,缓步前行。

“我天……不行了……不行了,真累死我了……”

卢云把昏睡不醒的白宜男轻轻放到一边的大石上,趴在地上气喘如牛,简直要吐血了一般。

林奇看着这个恐怕寻遍天下也难找出第二个来的奇怪的男人,一方面佩服得五体投地,一方面则鄙夷得不行,心中暗暗骂道:“奶奶的,这家伙真是占便宜不要命!活该啊……”

先前,从金牙罗汉腹中铁球里出来的庞大虫群被白宜男一招轻松毁灭,她便昏厥过去,如何都唤不醒来。为免再横生枝节,遇上什么意外,他和卢云共同商定,先换个地方,再做休整。

原本,身体状态相对要好上太多的他想背着白宜男走,但身受重伤、灵力严重透支的卢云非是不行,坚决要求承担这个重负,声称作为一个男子汉大丈夫,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一个少年受苦受累,自已一旁乐得轻松。

一路上,这家伙紧咬牙关,死撑着一步一步往前走,两手紧挽着白宜男的大腿,后背紧贴着她的胸脯,时不时就要蹭上两下,极其的下流,极其的厚颜无耻。尤其是他占足便宜后,那副忍不住心花怒放、嬉皮笑脸的德性,实在令人嗤之以鼻……

“就在这儿了吧!我们一直走水路,一般人绝找不到我们的踪迹……”

卢云坐下来,对着林奇道:“她就先交给你了,有一件事我必须马上办,迟了恐怕有变,也请你暂时为我护法。”

林奇不解道:“什么事这么急啊?”

卢云道:“老子还有三张符牌被那金牙秃驴的骷髅佛珠送往龙庭国丹龙城呢!那东西一旦进了神龙寺的门,被哪个老秃驴禁锢起来,恐怕只有请酒仙大人出马,才能要得回来了。”

“喔……好。”

林奇自然答应下来,十分好奇这家伙如何能把数十里乃至数百里之外的宝物召唤回来。

卢云天女散花般将二十五张符牌统统释放出来,悬浮在头顶,个个熠熠生辉,霞光缭绕,整个儿好似一方璀璨星斗。

然后,他手持摘星枪,立在这一方“星斗”之下,开始施法……

期间,这家伙数次因体力不支而中断,林奇实在看不下去了,只好拿出一枚储藏着精纯灵液的枯藤宝葫芦,给他补足灵力,坚持施法召唤宝物。

……

傍晚时分,三人跟着小七,好不容易才与分离好久的风神军小队会合,并决定明天天一亮就前往边境重镇腾州城。

……

三日后,龙泽郡湖州城。

一行人乘坐飞天鸢,终于安全到达目的地,在这深入夏境的内陆大都市,安全有着相当的保障,星月匪贼想追到这里,根本不可能,他们总算可以放松放松了。

当天夜里,一伙人包下西门大酒楼最豪华的一个包厢,点了天下有名的洞泽全鱼大宴,夏国百大名酒中的平湖贡酒,大吃特吃,纵情豪饮,热闹非凡。

为了答谢兄弟们一路冒死守护的恩情,从没有饮过酒的白宜男一直陪着,向所有人一一敬了酒,每一次敬酒都是一杯喝干,使得气氛特别热烈,闹腾得不行。

到最后,白宜男酒酣耳热之际,还非要向缩骨猫小七敬酒,更闹得鸡飞狗跳,好不欢腾、快活!

有其它包厢的客人被吵到,前来找麻烦,甭管是达官显贵,还是富商显赫,卢云一亮出他那四翼的风神鸟令牌,保准夹着尾巴灰溜溜离开,大多还要赔礼道歉……

等菜已吃光,限量供应的美酒也喝得涓滴不剩,白宜男趴倒在桌子上不省人事,有人一起哄,提起数日前的赌约,大家伙儿借着酒劲,相扶相携的下了楼,包了好几辆马车,浩浩荡荡的杀向湖州城著名的烟花圣地,桃花雨巷,去找那传说中个个温柔可人的花姐们睡觉去了……

至于林奇,则带着白宜男前往客栈。

他背着她进了门,上了楼,一路上碰到许多人,有的指指点点,感叹世风日下,有的人骂骂咧咧,嫉妒得眼红,都令他苦笑不已。

“我要给我父兄……给我娘……给我弟弟……报仇!……”

白宜男紧搂着林奇的脖子,对着他的耳朵哽咽着,说着醉话,决堤的泪水咽进她的嗓子里,掉到他的脖子上。

把泪流不止的白宜男放在床上,帮她盖好被子,林奇轻轻的关上门,转身站在门口临街的走廊里,无力的爬到精雕细琢的香木栏杆上。

他举目望去,只见远处群楼之中矗立着一座鹤立鸡群、飞檐斗拱的高楼,听人说,那是湖州城最知名的风景名胜之一,缺月楼。这座天香客栈,就因为能看到那座楼而价格不菲。

此时此刻,缺月楼的檐脚上,正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远远看去,楼捧月,月映楼,辉光遍天,夜空如洗,当真景色美如画。

林奇久久的立在栏杆边上,默默的看着那美不胜收的光景,忽然哀叹一声,莫名的笑道:“明明有月亮,为什么非要叫缺月楼呢?……”

“喵嗷……”

小七站在主人手边的栏杆上,轻轻叫唤一声,舔了舔他的脸颊。

林奇身上一颤,轻吐一口气,抹去被小家伙舔过的淡淡湿痕,伸手温柔的抚抚它的脑袋。

“是啊!明明有月亮,为什么非要叫缺月楼呢?”

旁边传来另一个人的声音,他立马就听了出来,是卢云。

“诶?”

林奇转头看去,万分诧异的道:“你怎么在这儿呢?”

卢云道:“瞧你问得什么话呀?我当然是回来睡觉啊!辛苦这么多年,终于能睡一个好觉了,明天早上就算天塌下来也不要叫我起床!”

林奇不敢置信的道:“你怎么没跟他们一起去桃花雨巷?”

卢云“哦”了一声,毫不犹豫的道:“我从来不去那种地方的。”

林奇瞪大了眼睛,分明一副绝不相信的表情,可事实却是他人就在这儿,确实没有去,“为什么呀?”

卢云不耐烦的道:“不去就是不去,哪有什么为什么?我先睡觉去了……”

林奇心中又是对此人佩服得不行,暗暗惊叹:“真正的风神鸟果然非同一般,定力真强啊!”

说来,此番同乘飞天鸢护送白宜男来湖州城的人,除了卢云乃是拥有风神鸟令牌的真正的风神鸟之外,其它成员其实是从天南将军府临时调派过来的空战兵。

作为世上最令人闻风丧胆的军团之一,风神军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加入的。

“等一等!”

林奇忽然想起了什么,连忙叫住卢云,道:“我的宝葫芦你还没还我呢!”

卢云故作不知道:“啊?什么宝葫芦啊?”

“就是你……”

林奇话还没说完,卢云就哈欠连天的道:“哎呀!喝醉了……记不得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啐!不就一个呼噜嘛!老子这就给你打个十万八万的……”

“嗳!你……”

看着那脸皮比城墙拐子还厚的家伙摇摇晃晃的进屋关门,林奇也是莫可奈何,哭笑不得。

……

第105章 平湖秋月

两日后,深夜。

一轮凹月升上了高天,在漫天繁星的簇拥之下,洒下如烟似雾的银辉。

数万顷的平湖平静如镜,倒映着这醉人的皓月和繁星,仿佛另一片夜空,另一个世界。

平湖上,矗立着十八幢风格迥异的高楼,人称二十八才子楼,每一幢楼都以历史上与平湖结下缘分的盖世大才子的名字或称号命名。

二十八幢高楼,楼与楼之间,皆用石拱桥连接,一个个半圆形的桥孔与水中倒影合而为圆,构成一道道瑰丽的风景线。

白麒宝塔,一座通体洁白如雪的塔柱形高楼,楼顶镇着一尊威风凛凛的白麒麟玉像,得名于麒麟一族白银时代末期有名的大才子白麒麟林白衫。

此人乃是修真大宗门神衣门的入室门人,非但修为高深,还以书画双绝著称于世。他的《云梦洞泽》、《平湖泛舟》、《龙浪图》、《白衫帖》四副传世真迹就藏于此楼之中,每年仅有一两次会拿出来展览,供人瞻仰。

孔雀楼,一座美丽的琉璃大厦,层层散发着五彩霞光,远远看去,恰如一只开屏的孔雀。得名于孔雀一族千年以降最惊才绝艳的人物,孔宙。

此人于三百年前背负五色仙剑,踏着漫天彩霞,飞升上界,为千年来世人熟知的二十六位飞升仙人之一。自从他飞升之后,作为上古传世仙族的孔雀一族便一蹶不振,每况愈下,至今也没有丝毫起色,快要被世人遗忘了。

血诗楼,一座红瓦蓝顶的楼台,平湖上最为古老的才子楼之一,得名于九百多年前一位名唤谢谢的癫狂文士,乃是世上流传诗作最多的诗人之一。

据说,这位诗人随身装着一杆毛笔,不论走到哪里,一旦诗兴大发,必定会随手赋诗一首。他写诗不蘸墨汁,而是口中呕血,用血写诗。此人的诗作遍布夏土各地,血色的诗文历经近千年依旧血迹斑斑,不曾消失。

十全楼,一座飞檐斗拱的巍峨高阁,最高处的奇长双檐向两边延伸开来,好似仙鹤展翅,十分飘逸。

该楼取名自十全道人马萧的名号,其人擅长诗、书、画、棋、乐、印、剑、符、相、医合共十种绝艺,样样冠绝当世,身份又是出自青羊宫的道士,所以自称十全道人,两百二十多年前驾鹤登天门,亦为二十六飞升仙人之一。

璇玑楼,一座纤细的盘曲而上的高楼,宛若一个舞蹈的美女的小蛮腰,看上去十分的温婉秀丽,得名于四大才女之一的陈璇玑。

狮子山台,一座昂藏的山形大楼,名字来源于狮子歌王黄阔海,以歌声称王的绝世名伶。

华龙寺,一座庄严的庙宇,供奉佛子华龙菩萨的真身舍利,香火十分旺盛,是为平湖二十八楼最热闹的地方之一。

……

二十八座楼分别代表了二十八位风华绝代的盖世才子,全是千古留名之辈,无一人滥竽充数。

不过,纵然皆是盖世才子,也有高低之分。二十八座才子楼中,有几座尤为惹人瞩目!

赤箭楼,楼基庞大,楼腰纤细,楼顶广阔,整个儿呈赤白相间的颜色,宛如一朵盛放的鲜花,十分美丽,十分妖艳。

此楼取名于赤箭仙子苏曼殊,乃是一位惊才绝艳的女鬼才,流传世间的四十三副丹青妙笔皆是价值连城有价无市的无上藏品。而且,此女乃是罕世所见的鬼修成仙,为二十六飞升仙人之一。

赤箭楼远远看上去妖冶秀丽,隔近了才知道,竟是一片废墟,几无半点人气,冷冷清清,凄凄惨惨,孤影凭吊。

传说,苏曼殊生于万古名城姑射城,得道于上古神山姑射山,她为了飞升天界的夙愿,竟在一夜间倾覆了师门姑射山,杀死姑射一脉上上下下所有弟子,并将山下姑射城整整一百六十多万人屠戮一空。

那一天天亮后,天上下着血雨,地上刮着腥风,苏曼殊身穿大红衣裙,头上插满了白花,足踏百万怨灵结成的鬼龙,一举撞开天门,成功飞升。

此事发生后,夏都城震怒,请出雷之一族至强者第三世雷鸣,率领雷家八十一名雷将赶赴姑射城,摆下九九通天雷鸣大阵,召唤出通天神雷,悍然破天门而入。

雷鸣于天界成功擒住苏曼殊,然后去而复返,押解凶犯回到人间,在姑射城筑造斩仙台,以十大罪大恶极之“杀罪”的罪名判处其死刑,实施斩仙雷罚,落雷三天三夜,活活将之炼死,打得灰飞烟灭,终了一场空。

银光塔,一座高大巍峨的舍利塔,塔表漆银,整个儿仿佛用白银锻造而成,塔顶安放着一枚属于银袍僧李绘心的舍利子,宛如一颗银色的星辰,恒久的散放着璀璨的银色宝光,十分耀眼。

银塔佛光,被评为平湖十大美景之一。

银袍僧李绘心,精通音律,谱曲作词皆为绝代圣手,且还有诗、画、棋三绝,更有倾世美颜,风流倜傥,纵意人间,拈花一笑,能令女天仙失神落凡,泥菩萨低眉含羞,女魔头放下屠刀。

造化楼,二十八座学子楼中最为庞大、最为豪华的一座,历来被尊为楼中之王,是天下读书人最为向往、崇敬的圣地之一,得名自造化书生钟神秀的名号。

此楼之中藏有一座陨铁铁碑,上面有钟神秀亲自用手指写上去的一首诗: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太白楼,一座尖顶高楼,整个儿如剑指天,天上地上,睥睨一切。

别说这平湖二十八学子楼,就算放眼整个湖州城,乃至整个偌大的龙泽郡,太白楼应该都是最高之楼。

李长庚自号李太白,人称剑圣,太白剑仙,整整半千年以来,是天下剑修不可逾越的高峰。

自武帝驾崩,雷帝隐遁,英雄时代的强者们全部凋零,千年以来,大夏有儒、释、道、魔、器、鬼、剑七大强者的说法。

儒以造化书生钟神秀为尊,释以五面如来归元为尊,道以龙虎天君张魁为尊,魔以万旗大魔王林舞阳为尊,器以神衣门开宗祖师缇神衣为尊,鬼以酆都鬼帝死休为尊,剑以剑圣李太白为尊。

而七大强者中,又以剑圣李长庚独占鳌头,当属第一。

据说,造化书生钟神秀巅峰时期,曾挑战李长庚,被李长庚一剑削去顶上三星;五面如来试图推倒天门时,遭五位赤阳少帝携十万天兵天将围攻,几乎身死佛灭,为李长庚万里飞剑所救;万旗大魔王林舞阳化身战魔,祸乱人间,为李长庚一人一剑斩杀于界牌山上……

……

这两日以来,林奇没少在平湖二十八楼间辗转观赏,为这些个盖世大才们遗留世间的传说深深吸引,当真流连忘返。

其中,他停留时间最多的当属白麒宝塔和银光塔。

白麒宝塔是为麒麟一族的林白衫而建的,出于对麒麟血脉本能的亲近,他当然要多走一走,看一看。

至于这银光塔,冥冥之中,他是被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奇妙力量给吸引过来的。

此时此刻,已经是后半夜了,纵然是令人趋之若鹜的风景名胜,也已经变得人影寥落,万分清净了。

银光塔下,林奇躺在一座石桥的桥墩上,仰望天上繁星点点,眼睛眨呀眨的,昏昏欲睡……

突然,只听“叮叮当当”的声音传来,小七“喵嗷”一声变大,一跃跳到湖里,“啪啪啪”踏水奔跑,迎头撞上一只同样在水面上奔掠的金毛小兽,当下你追我赶的嬉戏起来。

他坐起身远远看过去,蓦然回首,一道婀娜丽影正站在桥头,含笑看着他。

“你来了?”

“嗯,我来了。”

……

第106章 飘云飞舟

次日,林奇偕同白宜男,正式启程,前往夏都城。

那一队临时调派过来的空战兵并没有继续相随,已经回天南城述职了。至于风神鸟卢云,另有重要任务执行,也告辞离开了。

当然,他们业已深入夏国内陆,安全有着相当的保障,也无需别人一路护持了。

两人乘坐的是当今世上最先进、最安全,也最昂贵的交通工具,飘云飞舟,可从湖州城一路飞到夏都城。

飘云飞舟可以说是飞天鸢的改良版,速度至少是一般飞天鸢的三倍左右,稳定性优良,坐在上面,几乎感受不到丝毫颠簸或震动,非常的舒适。

不过,飘云飞舟对材料的要求极其苛刻,主体框架只有用珍稀宝木飘云木才能够制造,而飘云木只有一个地方有,那便是位于天南之南的飘云谷。

说来,夏国之所以会拥有天南这么一块远离国境的庞大飞地,至少一半的原因,就在于飘云谷飘云木这种战略资源的存在。

想当初,孔雀帝国、星月国,还有夏国,三大国为了争夺飘云谷,打了一场大规模的局地战争。以兔元帅单青为首的夏国军队,以无可比拟的兵势和所向无敌的兵锋占领天空山以南大片疆界,并闪电突袭,夺取了飘云谷的控制权。

然而,那个时候,夏国刚刚建立未久,朝臣们主张弃罢兵戈,修生养息,担心这场小小的争夺战会持续扩大,将这个在废墟之上建立起来的崭新的国家拖入又一场世界大战的泥潭之中。

所以,为了解决争端,兔元帅单青只能妥协各方,经过漫长的商谈,最终做出巨大的让步,决定夏国和婆娑帝国各拥有飘云谷的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一,一半分给星月国,另一半分给从婆娑帝国分列出来的巨车国。

极度稀缺的资源,导致飘云飞舟的数量十分有限,也只有像湖州城这般都府级别的大城才具备拥有通行飘云飞舟的大型驿站,翔云驿站。

可以说,有无翔云驿站,驿站的繁忙程度,是衡量一个城市的重要程度的绝对指标。

甭说林奇,白宜男都是第一次乘坐飘云飞舟,两人都好奇的左看右看,感觉特别神奇。

林奇念力很强,冥冥中依稀感受得到整个飞舟释放出的一股独特的气息,便是飘云木的气息,大不同寻常,与他接触过的任何木属植物都不一样。

想当初他还在夏都城的时候,唯一的好哥们高博醉心于神行车和飞天鸢,一直有攒钱买一块飘云木的夙愿,可惜一直都没有实现,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少了自己为他从麒麟府往外带东西,他恐怕很难攒到那么多钱吧!……

看着窗外湛蓝的天空和如丝如缕的白云,白宜男不由自主的发起呆来,与外边朗朗晴空恰恰相反,她心情晦暗,充满了难以抑制的悲伤。

“如果那时候父亲选择乘飘云飞舟直接飞去紫晶山,而非为了一家人能做一次长途旅行选择陆行过去,或许就不会被星月匪贼给盯上,一家人就不会遭此大难……”

想着想着,一股怒意渐渐涌上她的心头,冲得她情绪激荡,满腔愤恨,而她的头脑却是寒冰一般冷静,“世界是残酷的。”

在近四千丈的高空中,飞舟以既定的速度平稳飞行,乘客们好比待在一座可移动的天空城堡里,可自由行走,如履平地。

过了一开始的新奇劲,在小小的包厢内,林奇和白宜男隔着一张桌子相对而坐,都做起了各自的事情。

白宜男喜好读书,知道此去夏都城要好几日的行程,所以事先准备了许多书,此时正一手托腮,一手摁着书页,不急不缓的读着。

和父亲林梦龙一样,林奇也是一个十足的修炼狂,单手撑着自己的座椅,笔直倒立着,胳膊不断的屈伸,炼“托云手”。

三年前刚离开夏都城的时候,他连双手托云都觉得勉为其难,现在单手托云业已不再话下,甚至开始迈入五指托云的境界。

借助在飞舟内的一种奇妙的感觉,他坚持修炼整整三个时辰,五指托云坚持了足有一刻钟,颇见效果,获得了一些以前从没有触到过的珍贵的体验,自是非常开心。

“灰胡子说的没错,在飘云飞舟上修炼托云手,果然是有奇效啊!”

林奇仔细体味着此次修炼所得,只觉过去一年修炼“托云手”所达到的进步,都比不上这短短三个时辰。

“托云手”是一种内外兼修的修炼法门,前期偏重外修,锻炼臂力、体力,后期愈发精深后,则偏重于内修,炼气化精,炼精化虚。

他自从迈入“五指托云”的门槛,就达到了瓶颈,一年多来一直不得其法,难以寸进,此时终于有了度过瓶颈的迹象,如何能不高兴?

一般的凡胎之体,身体浊重而迟钝,通过长期的内修,尤其是达到化境之后,能通过吸收天地灵气洗髓伐毛,精炼肉身,使得身体愈加轻盈,动作愈加敏捷,乃至施展轻身法,一定程度上减弱大地的引力束缚,做出远远超出凡人极限的动作,跑起来比风还快,一跃百丈高,乃至飞檐走壁,草上飞,水上漂,踏雪无痕。

那些传说中羽化登仙的神人,便是修为达到极高的境界后,已能够完全摆脱大地的束缚,腾云驾雾,飞天遁地,皆不在话下。

在这三四千丈的高空,大地引力减弱了不少,凡人乃至一般武人定然感觉不出,他作为一个臻入化境的武道高手,却是清楚明辨,大觉不同。

此后,林奇继续不厌其烦的修炼“托云手”,并专注于“五指托云”,血肉中、骨骼中、腑脏中,全身各处渗透着一股玄之又玄的轻灵气,使得身体分明轻了少许,这令他欣喜若狂,高兴得不行……

不知不觉间,飞舟离湖州城越来越远,很快越过龙泽郡的地界,飞临其它州郡的上空。

小七似乎慢慢喜欢上了白宜男,不再黏在主人身上,大多数时间都懒洋洋的卧在白宜男旁边,随着反动的书页,顽皮的摆动尾巴,给她捣乱,白宜男倒也不恼,乐得逗这小家伙玩。

“瞄……”

一声猫叫,小家伙难得的回到主人身边,伸长了脖子去瞧他正在专心致志观察的一个物件。

白宜男的目光也被吸引过来,只见少年手中握着一个刀状的物件,整个儿像是用极品青玉雕琢而成的,里面依稀有一根长长的羽毛的纹路,便好奇的问道:“你们在看什么呢?”

“喔,没什么。”

林奇把玉刀揣进怀里,干巴巴的道。

但见对方无意跟她说什么,更无意向她展示那物件,白宜男略显失望,倒也识趣的没有追问,继续埋头看书不提。

与白宜男相处这么久,林奇对她或多或少还是有几分亲近感的,对此物之所以向她只字不提,不是对她设防,而是因为这东西实在是太了不得了,绝对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

这东西来自于盘瓠一族的黎白夜,那一夜在平湖上相约见面,他们说了许多话,分别之前,她把玉刀送给了他。

据黎白夜所说,这把玉刀唤作青翎刃,原本并没有外面包裹着的青色宝玉,只有里面那一根羽毛,乃是一只不知名的上古神鸟的翎羽,整个儿轻若无物,两侧羽毫竟锋利无匹,轻轻一挥,切金断玉,威力十足,为不世出的奇物。

青翎刃曾是天武帝林泽送给文皇后的定情之物,后来在麒麟一族代代传承,麒麟一族没落之后,辗转落到了盘瓠一族的手中,最终成了黎白夜的压衣刀。

在此期间,此刀经不起漫漫时光的摧残,逐渐失去了灵性,一丝一丝的羽毛枯萎、凋零,终至失去锐气,成了一根普通的羽毛。由着此物来历实在匪浅,蕴含着特殊的历史意义,被能工巧匠用宝玉封印起来,得以保藏至今。

林奇从小熟读《战兵图录》,从没有见过有关所谓青翎刃的只字片语,作为麒麟一族,且是世上最后一个麒麟,他也不知道族中曾有过这么一把奇刀,是以特别好奇,自认为既是天武帝赠与爱妻文皇后之物,必定极其不凡,当然想搞搞清楚……

他知道对于黎白夜而言,此物绝对有着非比寻常的特殊意义,便也回赠了她一样东西,那便是麒麟一族代代相传的信物,那枚玉石小剑。

三年前,他被迫逃出夏都城,母亲把那小剑给了他,叮嘱他一定要贴身藏好,绝不能遗失,甚至说了“剑在人在,剑失人亡”的话。

现在,他很快就要回到夏都城,却把家族信物随手送给了一个只见过区区两面的少女,不得不说,实在是太任性了些。

不过,他也有他的考虑。

正因为那东西实在太重要了,他才不敢带在身上,交给黎白夜放到她的随身空间之中,更为稳妥、保险。

此去夏都城,再离开时,必是一场更为严酷的求生之旅,若能继续活下去,当然最好,若不能,麒麟一族的遗物也需有人继承,盘瓠一族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

第107章 雷啸天

飘云飞舟一路向北,沿途经过一些特大城池,一般都要降落到该城的翔云驿站,有乘客下去,也有乘客上来,顺便还要做适当的检修,并补充能量。

至于林奇和白宜男,则一直待在飞舟上,因为他们的目的地是终点站夏都城。

数日之后,听得络绎不绝的惊呼声响起,跨越半个夏国版图后,飘云飞舟终于飞临夏都城的上空。

“帝像……那……便是天武帝像……”

透过窗户,白宜男目瞪口呆的看着那座矗立在夏都中心的巍峨如山的巨大铁像,周遭云遮雾绕,云鸟翱翔,当真是顶天立地!

多少次,她听说天武帝像的雄壮、神气、英伟无匹,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如今第一次见,被震撼得无以复加,方始明白天武帝像究竟有多么雄壮,多么神气,多么英伟无匹!

看着那熟悉的巨像,林奇愣愣出神,各种复杂的情愫在他心头井喷,一时难以自已!

“喵嗷。”

小七爬上主人的肩,也好奇的看向那身披战袍的巨人,只见他身上闪闪放光,好似披挂着一身的宇宙星辰。

下了飞舟,重履夏都城的土地,林奇自是感慨万千,却并没有丝毫故地重游的心情,只想着先把任务完成再说。

出了翔云驿站,他带着白宜男乘马车前往城区,去找一个人,一个他信得过的人。

作为千年古都,夏都城早已经极度繁华,过了这区区三年多,一点儿也看不出有什么变化,还是像以前一样宽阔的街道,高大的楼宇,熙熙攘攘的人们……

白宜男就不一样了,初来乍到,目睹如此繁华胜境,看得眼花缭乱,一路上窗帘始终就没有放下过,眼睛一直盯着外边。

……

“在这里等我,不要乱走。”

两个多时辰后,林奇把白宜男安置在一家不起眼的客栈里,说了这么一句话,就带着小七一起走了。

……

傍晚时分,雷公路上,行人零落,三三两两的,每当他们遇到一个骑着独角怪兽的英伟的中年男人,都要停下来弯腰问好,恭恭敬敬的喊上一声“公爵大人”。

夏国的国祚业已延续千年之久,依然拥有公爵尊位的家族越来越少,直到如今,已是屈指可数。这位公爵大人,自然就是雷之一族当代家主,雷啸天。

这条雷公路,只通往一个地方,那便是雷公府。当然,如果非要计较,也包括府中之府的麒麟府。

原本,这条路的两边长满了遮天蔽日的绿柳,每一棵都有千年树龄,据说是雷公府初建之时,雷帝夫妇亲手种植的金风垂柳。

雷公府中,除了十几岁以下的孩子,绝大多数人至今仍记得走在那美丽的林荫大道之中金风拂面的感觉。可惜的是,因为十年前发生了震惊世界的麒麟府刺客事件,那两行千年古柳被一把火烧了个精光,雷公路就变成现如今光秃秃的模样了。

有人说,那一夜,雷公爵雷焕与天树刺客激战,正好打到了这里,天降雷火,把柳树给引燃烧光了。

也有人说,是因为麒麟府迁到了雷公府,为了保护好那一对母子,避免府邸周遭有任何刺客藏匿之处,雷公爵下令将柳树焚毁的。

还有人说,天树一族拥有操控树木的能力,为了不给他们任何可乘之机,雷公府忍痛毁掉了柳树。

总而言之,各种各样的说法应有尽有,不一而足。

众所周知,雷大公爵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平时喜欢独处,虽然身份极其尊贵,官职极高,却从来没有前呼后拥的习惯,常常骑着雷兽,形单影只的走在路上。

不过,因为他身居大司马、天下兵马副元帅、五雷大将军等要职,重权在手,日理万机,必须时时刻刻都带着随从。

此时,一男一女两个校尉军官就远远的吊在雷啸天的后面,两人皆是人中龙凤,才能过人,家世清白,绝对忠于夏国,所以才会得到随侍雷大公爵的机会。

“哒哒哒哒……”

怪兽迈着四蹄,轻快的走在路上。

只见此怪非牛非马,高有八九尺,长足一丈多,一身油光闪亮的黑绒,脖子和脊背上则长着长长的白毛,双眼有拳头大小,头顶长着一根冲天的独角,约莫四尺来长,乃是南墟森林雷眼山的特有物种,独角雷兽。

雷啸天年轻的时候,和妹妹雷炜彤一起跟着祖父雷鸣到雷眼山上修炼,有一天到山下玩耍的时候,遭遇到一次罕见的雷瀑,意外降服了此怪,便一直带在身边,追随他经历了无数的战阵,力量十分强横……

当经过一抹稀罕的绿色时,雷兽忽然驻蹄,看向路边从石板缝里顽强的长出来的几根柳枝,伸出舌头舔舔嘴巴,似乎很想上去啃上几嘴的样子。

“老伙计,随它去吧!这也是它们该得的缘法。”

雷啸天拍拍雷兽的头顶,温和的说道。以他的眼力,岂会看不出这柳枝的蹊跷,只不过有心成全它而已。

世间万物皆有灵性,除了顽石之类的死物,就属草木最难成妖。

那一夜,雷公路上所有的柳树都受雷击而死,唯独一个老桩活了下来,如今还发新芽长出了枝条,有此机缘,实在是难得的很,若让雷兽几口吃掉,他于心何忍啊……

雷兽晃晃巨大的脑袋,似乎颇不乐意,但也不敢违命,继续朝前走。

“嗯?”

雷啸天朝不远处的墙头看去,只见那里爬着一只漂亮的黄白花猫,两只琥珀金色的眼睛炯炯有神,一看就知非是凡物。

“这是……珍珑虎么?”

以他的见识,看到那稀奇的小家伙,也有些吃惊。

“嗷!”

只是区区一眼,小家伙就吓得炸了毛,踞蹲威慑,不甘示弱。

雷啸天只觉有趣,不知道这小家伙胆敢闯到自己跟前,究竟是想做什么。既然能跑到这里来,应该不是野的,而是受人驱使来的。

小家伙但见那个强大的存在只是好奇的看着自己,并没有做什么,便也识趣的收起了凶相,张口吐出一个拇指大小的信丸,用爪子抓着,如人类一般,一把投掷过去。

雷啸天目湛异彩,伸手接过信丸,很想知道自从黑猫一族消亡之后,究竟是什么人居然成功驯服了异兽珍珑虎!

他搓开丸子,揉出里面一个小小的信笺,展开来……

“……”

读完之后,雷啸天表情骤变,以他的深厚城府,一贯的沉静如水,此时此刻,眉头上、眼睛里都禁不住洋溢着激动的神情。

他再看向墙头时,小猫正好跳到另一边,消失不见了。

“唉,长大了啊。”

他轻叹一声,不动声色,继续御兽去往雷公府。

……

当晚,雷啸天到麒麟祠堂上香,上完香后,就进了祠堂内深藏的密室之中。

“舅父大人。”

雷啸天刚刚推门而入,一个黑衣少年就跪在他面前,恭恭敬敬的磕了一个头。

“奇儿,快起来。”

雷啸天几步走过去,把少年扶起来。

这少年自然就是林奇,他让小七送信给雷啸天后,便从密道的另一头悄悄潜入麒麟祠堂,静静等候。

自从父亲林梦龙病逝后,雷啸天就把他当亲生儿子一样养在身边,对他比对雷仙儿和雷恒还好,他自然也把他当父亲一样尊敬着。

雷啸天一眼就看出林奇已臻化境的修为,抚抚他的头顶,又拍拍他的肩膀,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容,点点头,道:“嗯,不错,不错,三年不见,长成一个男子汉了啊!”

林奇还是第一次听舅舅夸赞自己,不禁露出难以抑制的开心的笑容,“舅父大人还好吧?”

“舅舅我还能怎么样?老样子了。”

雷啸天道:“回来后见过你娘亲了吗?”

林奇摇摇头,道:“还没有,我想,等下次回来再见她吧。”

雷啸天不置可否,道:“你的事你自己决定就是。”

林奇花这么大功夫才见到雷啸天,当然不是专门来跟他叙旧的,言归正传道:“其实,我这次来,有一件事需要劳烦舅父大人?”

“嚄?说来听听。”

雷啸天随口道。

当下,林奇就把有关白宜男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想请他差人把白宜男推荐给麒麟学宫士师堂的人,最好是他曾经的老师灰胡子尤图?阿耶尔。

雷啸天何等样人,毫不犹豫,一口就答应下来,“此事好办,我差人安排就是。”

……

第108章 白砣钟

“吁!”

人声喧闹的菜场外,一个独眼的马车夫御马停车。

一个衣着朴素的贵妇人下了车,手挽着一个精致的菜篮子,独自一人走向菜场,背影消瘦。

妇人走走停停,认真的挑选,许多菜贩都认识她,都喊她“夫人”,比较熟的还会问一声“夫人好久没来了,身体还好吧”。

她始终没有答话,只是不断的含笑点头,瘦白的脸上透着些许的红润,洋溢着难能可贵的喜色。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偌大的菜场,有商贩来,也有商贩走。看到这个气质独特贵妇人竟亲自来买菜,人们都好奇的交头接耳,想问问清楚,她到底是谁,是哪家的夫人……

七嘴八舌的交谈中,人们知道,这妇人原来就是大名鼎鼎的麒麟之母雷炜彤。她的亲人全是麒麟一族最后的血脉,丈夫林梦龙早就病死了,四个孩子也先后夭亡,只剩她一个人还活着。

她已经好久没来买菜了,“好久”,短短的两个字,却是整整三年多的时光。

雷炜彤买了很多新鲜蔬菜,直到菜篮子实在装不下了,才无奈作罢。

此后,她又买了老母鸡,买了鱼,买了虾蟹,直到另一只手也实在拿不动了,终于满意,喘着气开始往回走了。

到了菜场外,独眼马车夫接过大包小包的食材,放到后箱之中,雷炜彤刚要登上马车,一只漂亮的金眸小花猫走到她脚下,抬起头,朝着她“喵嗷”一声叫,天生的楚楚可怜。

“你是谁家的小猫咪呀?”

雷炜彤见状,一脸惊喜,弯腰蹲下身,伸手轻轻抚抚小猫的头。

小猫贴着耳朵,闭着眼睛,非但不害怕,反而一副很受用的样子。

“喵嗷。”

小猫环绕雷炜彤一圈,蹭了蹭她的腿,就走进了人群之中。

雷炜彤转身,静静的看着小猫离开的影子,小猫回头望了一眼后,就消失不见了。

……

晚间,林奇再度潜入麒麟祠堂的密室,一进门就闻到一股久违了的浓郁的香味,一张桌子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精美的菜肴,全是为他准备的。

“娘亲她是怎么知道的……”

林奇跟了雷炜彤一天,就想知道她过得怎么样,身体好不好,不料她居然亲自到菜场买了许多食材,尽是他小时候喜欢吃的,所以忍不住又来了一趟,瞧瞧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结果令他既吃惊,又感伤。

他坐到椅上,拿起碗筷,吃了起来。

小七也一跃跳到桌上,毫不客气的大快朵颐,它嗅到这满桌子的菜肴透着跟主人一脉相承的味道,着实馋得不行。

不多久后,一人一猫把满桌菜吃了个干干净净,一粒米、一口汤、一片菜叶、一块肉都不剩,

把菜碟、碗筷等全部摞好,林奇便带着小七离开了。

……

夜已深,月亮还没有升起,漫天繁星如织如画,一条星河横贯天际,星光弥漫,如落霜雪。

夏都城地处夏洲北方,现在是秋季,正是秋高气爽的时候,但冬天的寒冷已按耐不住提前降临,空气中充满了渗骨的冷意。

林奇悄悄潜入麒麟学宫,神不知鬼不觉的来到雷帝演武场,中心位置,雷帝雷帅骑跨雷兽高举天级战器雷阳锏的巨大石像十分醒目。

距离雷帝像不远处,矗立着一座钟楼,里面挂着一口寒光闪闪的白色巨钟,其名白砣钟!

通过了解,他知道今年的麒麟子试炼是在雷帝演武场进行的,所以,专程来到了这里。

一步步登上钟楼,走到白砣钟下,林奇定定的看着这口白森森仿佛被打上霜一样的巨钟,明澈的眸子里闪烁着坚定的目光。

他伸出手摸摸钟面,冰寒刺骨,沉厚如山,仿佛将一整座大山压缩成了这么大的一块!

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往事和人如一幅幅画卷在他脑海里铺展、闪烁。

钢铁演武场上的麒麟子试炼,仙儿姐,紫羽飞,雷恒,离开娘亲进入麒麟学宫,嘲讽和屈辱,病痛和悲哀,痴情和绝情,绝望和希望……

作为一个从一开始就不合格的麒麟子,在麒麟学宫,他遭受了太多的凌辱,太多的冷嘲热讽,太多的蔑视,一腔的愤懑郁积到现在,就要彻底爆发出来了……

然而,此时此刻,这些他都不在乎了,一心想的是,一拳敲响这口钟,让娘亲听到这白砣钟的轰鸣!

他后退一步,足踏弓步,含腰蓄势,双脚借力于地,气运周身,精纯的能量潮涌般灌注到右臂,紧握的右拳径直迸发出金濛濛的光芒。

麒麟之蹄!

他使出全力,一拳打出去,结结实实的击中巨钟。

“当!”

宏大的钟声散放开来,瞬间溢满整个雷帝演武场。

钟响了,证明他是一个绝对合格的麒麟子。

可是,这还不够,远远不够!

他又是一拳,拳力更胜方才,狠狠砸在震颤的白砣钟上。

“当!”

余音未散,又一声钟鸣轰然泛响。

不够,仍然不够!

第三拳砸出,鲜血飞溅,他拳头被生生震裂了。

“当!”

巨音连绵,震动大地,地面上尘埃腾腾,大大小小的石子纷纷跳了起来。

少年清澈的眸子里透着红色,酝酿着疯狂。

一拳,一拳,又是一拳……

就这样,他竟一连打了九拳,白砣钟的轰鸣一声比一声高,音浪一浪紧追一浪,以这口著名的铁心钟为中心,辐散十方。

殷红的血从钟沿上滴滴往下落,在他的脚前破碎,溅散,染出一朵血色的花来。

林奇缓缓直起身来,双耳双眼、鼻子、嘴巴,七窍皆流出血来,是被白砣钟给震伤的。

这一夜,洪亮的钟声彻夜激荡,夏都城半城人都被吵得睡不安宁。

……

了却了这个不大不小的心结,林奇没有理由继续停留,离开雷帝演武场,离开麒麟学宫,踏上出城的路。

事到如今,他必须继续往前走,逆流而上,与死亡誓死搏斗,直至死方休!

这一次离开,与上一次不同,他自己做出了判断,做出了决定。

他不急不缓的走在街上,脚步坚实,没有什么能阻挡他的步伐,包括他自己。

蓦地,他空握的左手传来奇妙的触感,本能地抬起手来时,右手握住腰间剑柄,当即半抽出来。

“谁?”

他看向自己左侧,发现这只手赫然被另一只手牵着,一只修长、细腻的玉手,女人的手。

“是你!……”

以这只手为起点,他左边迅速显现出一个完整的女子的身形,一身幽绿的斗篷,轻纱遮面,双眸碧色,瞳中似有花,体态婀娜,散发幽香。

女子笑了一笑,道:“林奇,三年不见,别来无恙啊?”

林奇一脸惊容,不可思议道:“花师姐……你……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此女正是花之一族的花小妖,拥有千年难得一见的碧眼双花瞳,人称碧眼妖花,为旷世妖孽,绝代天骄。

说来,他认识的人中,也只有化小妖才有此等本事,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接近到他身边。

花小妖不悦道:“怎么?见到我你不高兴吗?”

林奇很难形容自己此时的心情,却也绝谈不上高兴不高兴,深深的看着此女,一时心绪如潮,沉默着没有说话。

花小妖轻哼一声,转到少年右手边,抓起他的右腕,只见他右手上,乃至整条右臂上,都有粗粗细细或淡或深的银纹在闪耀,仿佛血液变成了水银一般的颜色一样,整个人还散发着炽烈的热量。

她看着林奇,问道:“你的手怎么了?”

“没怎么。”

林奇抽回手,当然不会轻易跟此女说什么。

自从那次因缘际会,他炼化了一小缕银凰焰,便获得了一种神奇的能力,不灭之体。但凡身体受了或轻或重的伤,渗透在他全身各处的银焰就会自行凝聚,通过燃烧他炼化的灵气能量帮他修复损伤,速度极快。

花小妖大有深意的道:“无根之火是世上最强大也最危险的存在之一,你小心玩火自焚!”

“这个我当然知道。”

林奇说着,不动声色的插回腰间软剑。

花小妖岂会看不到少年的小动作,撇撇嘴,道:“实话跟你说吧!是你舅舅雷大公爵委托我来的,一者帮你引荐那位漂亮姐姐,二者是送你出城,三者是送你一件小小的礼物。”

林奇恍然,“原来是这样。”

“我们走吧。”

花小妖说着,转到林奇左边,挽起他的臂膀,和他一起往前走。

林奇只觉乖乖的,很不自然,“花师姐,你这是做什么……”

“怎么?你是怕被你那小未婚妻给瞧见吗?”

花小妖笑道:“放心好了,有我在你身边,别说紫羽飞看不到你,那些个对你心存疑虑的宵小之辈也看不到你。”

“你这话什么意思?”

林奇闻言,顿时为之色变。

……

第109章 天目葵

清晨,夏都城渐渐开始苏醒。

东边日出,西边月落,天武帝像正好矗立在日升月落的一线之间,满身披挂着星星点点的光华。

一肩挑日月,战袍缀群星。

这是夏都城七大雄景之第一,十大奇景之第三,一年之中只有在特定的时日、特定的地点才能看到此等雄奇壮景。

红帝城,紫气楼,早已座无虚席,一掷千金的达官显贵们早就预定好了位置,凌晨到此守候,就为一睹那难得一见的景色。

七十一层,朝向夏都城方向有且仅有一个窗口,窗前的座位上正坐着一男一女两个人。男的正是林奇,女的则是从夏都城一路带他来此的花小妖。

林奇怔怔的望着那巍峨的巨像,花小妖则一手挽着他的臂膀,一手托着下巴,饶有兴致的看着他脸上的神情变换。

花小妖开口问道:“你身在夏都城,长在夏都城,应该是从小看着他长大的,怎么看你样子好像从来没有见过帝像一样?”

林奇收回目光,淡淡道:“以前站在他脚下,我总觉着他马上就要倒下来,把我压个稀巴烂,现在从这里看,感觉他其实站得挺稳的,而且,像是在往前走一样……”

花小妖浅浅一笑,道:“天武帝像代表着我大夏的国祚,他要是走了,可就不得了了啊。”

林奇默然无语,心中却道:“他九百多年前就已经走了,夏国不是还好好的嘛!”

“对了,光想着带你来看景了,忘了把这好宝贝给你了。”

花小妖说着,摸摸无名指上一只样式精巧、奇异的绿宝石戒指,绿光一闪,变戏法也似从中招出两个沉甸甸的宝盒来。

这戒指的指环呈殷红如血的颜色,似用血玉雕镂而成,镶座是一朵盛放的花朵,鲜红的花瓣密密麻麻的足有百多片,花心处睁着一只深刻的人眼,正是花之一族的妖花图腾,天目葵。而就在这花中之眼上,嵌着一只圆圆的绿幽幽的宝石,宛如瞳孔。

显而易见,这枚戒指时一件十分稀罕的空间宝物,但对于花小妖这等人物来说,拥有一件空间宝物,并不是什么值得奇怪的事情。

“是什么?”

林奇记得她之前说过要送自己一件宝贝。

花小妖笑道:“这东西与其说是送给你的,不如说是送给你那只小猫的。”

“小七?”

林奇讶然。

“喵……”

一声猫叫,看上去仅有拳头大的小猫从林奇的脖子里钻出来,站在他肩上,看向花小妖。

“真乖!真聪明!”

花小妖忍不住伸出手指,温柔的刮刮小家伙的脖子和下巴,抚抚它的头。

“喵。”

小七轻轻叫唤一声,竟接受了此女的爱抚。

林奇一颗心高高提起,原本还真有点担心小七一发怒,会不会一口咬掉此女的手指,见此状况,十分惊讶,他还是第一次见它对一个陌生人展现出如此温驯的一面。

而且,更令他感到奇怪的是,和此女一起待了这么久,从头到尾,小七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一直在他肩头睡大觉。

花小妖把两个宝盒相叠放在林奇身前的桌子上,道:“这是雷大公爵让我代他转交给你的。”

林奇伸手拿起上面的宝盒,入手非常沉重,仿佛捏着一大坨金子。两只宝盒看上去完全相同,乃是某种非凡的金属材质,表面刻满了玄妙的云雷文,整个儿被一张上书一个篆体“雷”字的符箓封印,可想而知,里面封存的东西绝对不一般。

“大约三百年前,紫阳纪末,双月纪初,苍龙大岭出了两头结伴而行的大妖,一为皂角牯牛,一为吞天白鼠,它们方一出世,就接连杀死妖王排位榜中成名多年的数尊妖王,跻身前六十之列,轰动妖族。再后来,这二妖竟越过妖族的地盘,到夏国各地的城池兴风作浪。皂角牯牛可缩身变小,随意一扑,就能撞破一座铜墙铁壁的城楼。吞天白鼠可变成堪比大象的庞然大物,一口吞下成百上千人!”

花小妖也不卖关子,娓娓道来:“这二妖的暴行惊动了夏都城,立即派遣风神军天部镇魔团前去围剿,三十六员雷将一起出动,付出莫大代价才成功将那二妖镇杀,最后活下来不到二十人……这两个盒子装的,就是那二妖的妖丹。”

林奇闻言,登时肃然起敬,莫说妖王内丹本就价值连城,多少强者付出了自己的性命才换回了这两颗妖丹,更赋予它们难以衡量的价值。

花小妖道:“这两颗妖王妖丹在宝库里存放了将近三百年,一直也派不上用场,现如今,拥有大小如意能力的缩骨猫重新现世,给它吃再合适不过了。”

如此好东西,林奇岂有不收的道理,“还请代我谢过舅父大人。”

花小妖一脸痛色,从手指上把那枚绿宝石戒慢慢指摘下来,对着林奇道:“这个小东西也一并送给你,里面有一丈空间,应该足够你储藏物品了。”

“空间宝物?一丈空间?”

林奇对空间宝物并不陌生,但听这枚小小的戒指中居然有一丈空间,着实吃了一大惊。但凡空间类宝物,皆是有价无市的存在,就算空间狭小,只有两三来尺,也能当做家传宝物传承了。拥有一丈空间的空间宝物,绝对属于上品,可遇而不可求,也只有像花之一族这种历史悠久的古老家族,才具备相应的财力、权利,在漫长的时间中有机缘得到这种宝物。

“如此贵重的东西,我怎么能要?”

林奇连忙拒绝道:“花师姐还是自己留着吧!”

花小妖岂容他拒绝,径直抓起他已然恢复原状的右手,把这戒指戴在他的小拇指上。

“咝!……”

十指连心,剧痛钻心。

林奇本能地就要伸手抹掉这咬手的戒指,却被花小妖一把捉住手腕,动弹不得,“等一等。”

实在难以想象,此女纤细柔能的手臂竟有如此强劲的力量,五根修长的手指一瞬间简直如同坚硬的钢铁一般,将他牢牢的钳制住。

林奇眼睁睁看着,只见花小妖眸中幽光闪闪,花轮转动,那戒指随即像活物一般动了起来,指环化为两条主根并散发出无数的须根,在须根的牵引之下一点一点的吃进肉里,盛放的妖花徐徐合拢,将绿宝石包裹起来,随着根须钻进了他手指血肉里,消失不见了。

“这……”

花小妖方一松开林奇的手,林奇连忙摸摸右手小拇指,除了残余的仍旧刺骨钻心的剧痛,竟完好无损。

她抿嘴一笑,不慌不忙的道:“不用急,我教你葵花手诀,只要你用这只手掐葵花诀,戒指就会自动从你小拇指上长出来,天目葵盛放后,你便可以随意在戒指空间内取放物品了。”

林奇又惊又奇,一脸狐疑的道:“你这戒指怎的这么奇怪,不但入肉生根,居然还能潜入我的血肉之中,究竟怎么回事?”

花小妖攥着林奇的手指,轻轻摩挲着,喃喃说道:“因为这只戒指可不一般啊!你可一定要小心保管,千万不要损毁,更不能丢弃……”

……

第110章 邺城

次日正午,林奇终于等到了姗姗迟来的白宜男,与她一起坐着神行车离开红帝城,去往邺城。

现今,马车虽然依旧是人们出行的主流交通工具,但与之相比,神行车更加方便、快捷,正变得越来越普及,神行车渐渐取代马车,已是大势所趋。

当然,神行车与飞天鸢一样,因为很难操控,安全性大打折扣,仍处在摸索、发展的阶段。

取得神行车的执照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尤其是在夏都城直属区域内,为该辆神行车掌舵的人固然只是一个小小的驾驶员而已,收入却相当不菲,最起码也能与一个城镇的镇长相提并论了。

城区内,神行车的速度受到严格的限制,夹杂在河水一般的车流中,二人乘坐的车子缓缓驶过红帝城西门……

“呦!呦!呦!……”

一大片飞影掠过地面,原来是一群骑着鹰兽的鹰骑士训练结束,返还位于红帝城西北角的红鹰巢。

红鹰巢又名鹰王宫,可以算是红帝城里的一座城中之城,为夏国境内所有鹰巢中最大的一座,豢养着近千头鹰兽,常驻鹰骑士多达三百位,声名赫赫,受人敬仰。

透过车窗举目望去,鹤立鸡群的红鹰巢如同一座高耸的险峰,上面布满了蜂窝般的鹰巢,大大小小的鹰兽飞起飞落,鹰啸连绵,十分热闹。

远离城门之后,林奇才看清了红帝城西门的全貌,只见这座红砖砌筑的巨城竟有着不亚于夏都城的雄壮和瑰丽,城楼之高大,城壁之坚固,城防之严密,方方面面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红帝城是一座卫城,作为拱卫夏都城的最重要的壁垒,它的地位极其特殊,非但是夏国最大的鹰骑士团的大本营,而且常年驻扎着黑旗军、五雷军、天武军、龙虎军等多支著名军队派驻的精英军团,由夏都城任命的红元帅统一指挥。

白雀纪九十三年,号称世界最强军团的炼魔团五十万大军一路势如破竹,闪击攻入夏国腹地,直逼夏都城。最后的天武者林成率领天武军、黑旗军、龙虎军合共三十万人千里驰援,就在这座卫城与敌军展开决战。

此城当时还不叫红帝城,只叫红城。

双方鏖战四日,死伤无数,终因红城城防不够坚固,难以继续守卫,林成被迫弃城,退守夏都城。

然而,当他们到了夏都城下,却发现城中竟无人接应,偌大的夏都城早就成了一座空城,且已落入炼魔团的手中。

原来,趁着炼魔团急攻红城无暇他顾之时,当国宰相令狐白雀命全城令军民一律撤出夏都城,逃往洛城。

如此一来,林成率领的残余兵将腹背受敌,就在夏都城下与炼魔团展开了死战,最终全军覆没,无一人生还。

据传,天武者林成战至最后一人,强行激发麒麟血脉,头上长出麒麟之角,身上布满血色的鳞纹,发如血红,冲冠而起,一手持天武剑,一手执惊龙枪,在红城和夏都城遍布死尸、洒满热血的战阵之上,上演了一场残酷的血魔神之舞,最终力竭而死,成为天武者的绝唱。

林成,世称红帝,红帝城正得名于此。

作为林成的嫡传血裔,世上最后一个麒麟,林奇对这段惨痛的过往有所了解,他实难想象在那场著名的城下之战中,林成和他的将士们在被夏都城背叛后,是怀着怎样的心情与敌人血战至死的……

雄伟的红帝城渐渐消失在视野中,林奇的心绪也平稳下来,把注意力放到许久不见的白宜男身上。

他开口问道:“怎么样?有什么结果吗?”

白宜男轻轻“嗯”了一声,道:“以后,每隔三个月,我都要到麒麟学宫士师堂跑一趟,去找那位大博士。”

林奇对这结果并不感到奇怪,试探着问道:“那个东西……到底是什么?”

白宜男摇摇头,道:“他没有明说,我也不太清楚。”

任谁都有秘密,知道了未必就是好事。

林奇闻言,便也识趣的不再多问,有些在意的道:“你没跟别人说起过我吧?”

他之所以没有直接带此女去找灰胡子尤图·阿耶尔,非要花大力气绕个弯求到舅舅雷公爵雷啸天那里,就是怕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导致身份泄露。

雷啸天日理万机,哪里有闲时间管这琐碎小事,交给花之一族的花小妖去处理,先前,白宜男就是被花小妖着人带去麒麟学宫士师堂的。

白宜男撇撇嘴,略显不悦的道:“当然,我又不是嘴贱的人,你特意交代了,我怎会向不相干的人提及你半个字。”

“那就好。”

林奇倒也并非信不过此女,只是以灰胡子的智慧,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甚至是一个字,都能推算出很多事情来。

……

次日傍晚,两人到达邺城。

邺城虽然不属于一州一郡的都府,但也算是一座相当繁荣相当重要的城市,作为战略要冲,古往今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

夏国建立之前,天武帝林泽为一统天下而征战四方,麾下将领接连在小小的邺城吃了败仗,导致战势陡转直下。雷帝雷帅将兵不足五百人,奇袭邺城,然后里应外合,成功夺城,几乎是以一人之力夺下拥有七万精锐严防死守的绝壁坚城,史称雷亟邺城!

天武帝龙颜大悦,为褒奖雷帅,直接把邺城赐予雷帅,封他为邺国公,并在立国之后,加封雷帅为秦王,镇守秦川大地,兼领邺城。

天武纪一百年,邺城可算是雷之一族的私人领地,天武帝陨落之后,海王纪始,雷族顺应大势,将邺城交还蓟州管理,只保留一个邺国公的虚衔。

虽然是虚衔,邺国公的尊号也历经千年一直流传了下来。不知从何时起,将邺国公的头衔传给下一任雷族族长,成了雷之一族的惯例。

毫无疑问,等到雷啸天之子雷恒成年之后,必然是下一任邺国公。

雷族虽然从不插手邺城的政务,但与邺城仍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城中保留着诸多产业,说是邺城第一大族也不为过。

不过,二人之所以来邺城,倒和雷族没有任何关系,而是因为此城是风神军四部之一人部的一座营地所在,他们要等一个人,一个重要的人物,带他们进入军营,正式加入风神军。

这个重要人物不是别人,正是酒仙剑袁九刚。

……

第111章 小铁匠

在邺城连续等了五天,林奇二人也没有等到袁九刚,但也是无可奈何,只能乖乖继续等着,没有那人引领,他们根本进不了风神军的秘密大营,更成不了风神鸟。

不知不觉,又五六天过去,袁九刚依然迟迟不到,因为他们身上已没有多少钱,林奇决定暂且到外面找点事做,好支付每日的吃住费用。

他找到了一家规模不小的铁匠铺,做了一名学徒。

至于白宜男,生就一双显眼的紫眸,一看就知是紫族血脉,却是不好随便到外面找活干,只能从长计议。

这家铁匠铺名曰“冯氏炼铁”,在整个邺城都颇具名气,是炼铁长街上生意最好的铺子之一,除了打造寻常的刀剑武器、盔甲、战车部件等,最重要的产品是各种优质的马蹄铁,买家不但有一般客商,还有世家大族,乃至骑兵大营。

林奇不但年纪小,身体也瘦弱不堪,若是换做平常时候,堂堂的冯氏炼铁,对他肯定是看不上眼的。但为了尽力赶制好最近接的几个大单,铺子里急招人手,根本没法挑三拣四,于是勉强招募了他。

起先,监工只让他做一些零七八碎的杂货,一有啥不怎么费力气的事情,只管往他身上招呼。没过几天,监工惊讶的发现,这个少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实际上有把子好力气,便加了工钱,把他调去拉风箱。

拉风箱说来很简单,就是一拉一推出力气的活,可对于真正的炼铁好手来说,要求却十分的高,火候的高低长短不同,直接影响着他们铸炼的精度。

林奇作为一个化境高手,功夫精深,对力量的控制已达到细致入微的境地,很快就引起一位上席师父的注意,亲自开口,把他要了过去,并破格安排他做了一名地位不低的见习小铁匠,专门负责为他打铁。

“叮!叮!叮!……”

林奇一手用钳子捏着赤红的铁条置于一个锥形的铁桩子上,一手抡着锤子,一锤一锤的砸,火星四溅,发出富有节奏的金铁激鸣!

不远处,一个尖胡子的瘦老头坐在竹椅里,嘴里“吧嗒吧嗒”的抽着一杆旱烟,一双三角眼眨也不眨的盯着那打铁的少年,连上丝毫表情也无,不知在想着什么。

一个长着一张圆脸的青年捧着一把红瓷茶壶放到老头身前的小桌上,“师父,咱们的三叶小兰花就剩下一底茶叶末了,这是我从小掌柜那里要来的绿蛇儿沏的。我听小掌柜说,绿蛇儿也是一等一的好茶,比起小兰花来,价钱还要贵上两三倍呢!反正我也不懂,您尝尝……”

老头瞪了青年一眼,轻哼一声,拿着烟杆朝桌上的铁烟缸里磕了三下,然后甩手丢给了他。

青年连忙接过烟杆,从口袋里取出一个漂亮的银质烟盒,揪出来些许价格不菲的上品烟丝,小心的塞进烟锅里,端在手里。

这青年穿着一件无袖的汗衫,健硕的体魄显露无疑,尤其是那一双粗壮的臂膀十分扎眼,一看就知是打铁的好手。

老头拿起被磨得油光锃亮的红瓷茶壶,试着呷了两口,表情间似乎颇为享受。青年见状,轻吐一口气,神色略缓。

但见老头放下茶壶,青年就把烟杆递了上去,老头摆摆手,躺倒在竹椅里,慢悠悠的问道:“小年,你看,那个小娃子打得怎么样啊?”

“啊?”

青年一愣,看了一眼正全神贯注抡锤打铁的林奇,“咳咳”一笑,道:“齐小哥打得好啊!才来没半个月,手艺都快赶上我这炼铁十年的老手了!”

老头瞥了青年一眼,一把抢过烟杆,自己点上,边抽边道:“真不知道你到底是太实诚,还是脸皮太厚,这话也好意思说出口,我都替你臊得慌。”

青年名叫黄小年,因为正好是小年那天出生的,所以名字就取作“小年”。他是“冯氏炼铁”上席大师傅龚婺唯一的徒弟,在所有的年轻铁匠中堪称翘楚,平日间与地位最低的学徒们关系处得很好,而且很愿意指点他们,有着“小师傅”的称号。

这个山羊胡老头自然就是黄小年的师父龚婺,是个脾气很臭的老人,背地里被年轻人们叫做“臭鞋”。老头脾气臭归臭,炼铁的手艺却是一流的,甭说在“冯氏炼铁”占据着上席大师傅的位置,放眼整个邺城,也是有点名气的,只要他愿意收徒,年轻的学徒们、铁匠们绝对会挤破了脑袋争着抢着来捧这只“臭鞋”的。

更有甚者,有传言龚老头有一柄祖传千年的宝锤,龚氏的老祖先曾用那柄宝锤为最初的龙虎军打造过战器,就连龙马将军赵千里的龙尾枪也曾受过那柄宝锤的锤炼,可了不得!

老头儿膝下似乎并无传承手艺的子嗣,收下唯一的徒弟,用意是什么,任谁都能瞧得出来,是以大家对黄小年都羡慕得很,说他是十世修来的福气,被龚大师傅给看上了……

黄小年憨憨一笑,没有接话。

龚婺眯眼斜视黄小年,淡声道:“这小娃子有双锐利的眼睛,手稳,力道也准,只要心也沉稳下来,假以时日,必是炼铁行里的大才!”

黄小年摇摇头,一脸惋惜的道:“天才是个天才,只可惜我们铁匠行留不住这个少年啊!”

龚婺不解道:“啥?你这话啥意思?”

黄小年道:“师父不知道,我听齐小哥说,他只是暂时到我们铺子里干点活赚点钱,过段时间,还有别的事要去做。”

“哼!”

龚婺站起身来,不悦道:“做什么别的事情?白白浪费了炼铁的好天赋!小年,别小看咱们铁匠行,更别小看炼铁手艺。当年,如果没有烛龙子大师用天柱宝铁为天武帝铸造天武剑,天武帝还是天武帝吗?”

老头持着烟杆背负双手,慢悠悠走到林奇跟前,一边看,一边出言指点起来。

林奇一边听,一边继续敲敲打打,把赤红的铁条一点一点砸弯,一边留心听着老师傅的教训,非但不觉着枯燥,反而颇觉有意思,叮叮当当的,自有一番趣味。

……

一晃,两个多月过去。

这一天,林奇早就干完了该干的活,却和昨日一样,并没有着急下班,仍在炼铁台上兴致勃勃的敲敲打打,铸炼着什么东西。

黄小年脖子上挂着一条毛巾,手里握着一把精美的白瓷茶壶,看着少年正在翻来覆去敲打的一小块银沉沉的宝铁,伫立一会儿,又忍不住叹声道:“唉,齐小哥,不是我说你,你可真是暴殄天物啊!”

林奇回头看了一眼,咧嘴一笑,并不理会,继续敲打。

这是一块十分珍贵的琨钢,又称琨玉,是一种亦铁亦玉的上佳材料,因为个头实在太小,做不了什么像样的器物,一直保藏在龚婺老爷子的私人材料库中。

不久前,在帮老爷子整理宝库时,他一眼就看中了这块小小的宝铁,毫不犹豫,用几个月来攒下的大半工钱买下来,一有时间,就悉心铸炼。

原本,大家都以为他会拿这块宝铁打造一把小剑,抑或是一把匕首之类,万万没有想到,他居然决定将之做成马蹄铁。

“马蹄铁毕竟是马蹄铁,就算再好的马,也没必要钉用琨玉做的马蹄铁吧?”

黄小年痛心疾首的道:“都说好钢用在刀刃上,你……你居然用琨玉做马蹄铁,浪费良材,天理难容啊……”

林奇对此人不厌其烦的絮叨置若罔闻,一心一意的打铁,丝毫不觉得可惜。

宝铁是人家的,人家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黄小年也是莫可奈何,苦口婆心的劝了许久,一点作用都没有,闷闷不乐的站在一边,小口喝着早泡得寡淡无味的茶水,实在不明白这少年为啥这么死心眼,非要打个马蹄铁。

林奇要做的马蹄铁并不是按照具体某匹马的蹄印尺寸打的,甚至不是按单纯的马蹄铁构造设计的,一锤子一锤子下去,自有他的想法和心意在里边。

黄小年还不死心,凑到龚婺老头儿身边,悄声道:“师父,那块琨玉价值不菲,他就算再干上三年,也攒不够钱来买,您怎么就舍得给他呢?”

龚婺翻翻白眼,没好气的道:“我的东西,我愿意贱卖就贱卖,轮得着你小子来管吗?”

黄小年干笑一声,道:“师父误会我了,我倒不是舍不得那块铁,只是这孩子倔得很,怎么都不听人劝,非要用琨玉打一个马蹄铁……您看,这不是白白浪费一块良材美玉嘛!对于我们炼铁师来说,金钱、美女、豪宅都不算什么,好材料才是最重要的。师父既然把琨玉给了他,就不该让他随意挥霍掉了!”

龚婺摇摇头叹息,对着青年人语重心长的道:“小年啊,你都当了这么多年的铁匠了,难道还不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吗?打别人喜欢的东西,只能当铁匠,打自己喜欢的东西,才能当炼铁师啊!”

……

第112章 踢云乌龙马

这一日,一向热闹的冯氏炼铁比及往常尤为热闹,因为有一位十分尊贵的客人大驾光临,来自邺城大族风雷岑氏的年轻公子岑轩明。

岑轩明第一次来的时候,大掌柜小掌柜都高兴得不行,竭尽所能好生招待,投其所好,满心希望能搭上这个世家名门,种下一棵摇钱树。

然而,事与愿违,岑轩明这一次来,带了足足三十多个人,牵着一匹瘸腿的黑色骏马,话都没有讲一句,先就大闹了一通。大铁匠小铁匠们统统噤若寒蝉,锤子不再叮叮乱响,风箱不再呼呼鼓风,炼铁台和柜台几乎全部停摆。就连巡捕营也被惊动,匆匆赶过来,整整一百多号人将偌大的铺子团团围住,挡住伸长了脖子想要看热闹的人们。

“冯氏炼铁”的金字招牌,摇摇欲坠。

“我这踢云乌龙马是战国百大名马绝地乌骓的后裔,《蓟州马谱》上写的血系传承清清楚楚,你大可以去查查去!”

会客大厅里,一位锦衣华服的公子轻轻的抚着黑骏马的脸,沉痛无比的道:“踢云是我最喜爱的一匹马,它的价值,就算把你整个铺子卖了都抵不上!”

大掌柜老冯原是一个满面红光胖乎乎的高个子老头,此时则一脸苦相,弯着腰、矮着头赔笑道:“岑公子,岑府花大价钱从合阳赵氏的昭武大马场买来了这匹踢云乌龙宝马,此事整个邺城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但凡爱马之人都羡慕得很,远远看上一眼乌龙踢云的风姿,都觉得三生有幸。这宝马的价值,老朽自然是知道的,不敢怀疑。可是……”

“可是什么?”

岑轩明神色阴沉。

大掌柜硬着头皮道:“可是,就算是十万金的宝马,它也难免有失蹄的时候,公子的马不小心崴了腿,也不一定就是钉了我家马掌的缘故,总不能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直接怪罪到我们头上来吧?”

岑轩明转过身,显露出白皙、英俊的面容,看着冯老头,冷冷道:“你的意思是说本公子今天是有意为难你来的,是吗?嘿,你以为你是谁,一个小小的铁匠铺的掌柜而已,也值得本公子兴师动众来为难?”

大掌柜连忙道:“不不不,老朽绝无此意,绝无此意……只是,以老朽愚见,宝马失蹄,或许还有别的原因,岑公子如果能确定问题在于马蹄铁,再来找我冯氏炼铁的麻烦也不迟啊……”

“强词夺理!”

岑轩明冷哼一声,道:“踢云跟了我两年了,随我奔踏过数万里路,参加过大大小小数百场比赛,从来没有出过任何意外,偏偏是用了你家的马蹄铁后就崴了腿,你觉着这是巧合吗?”

“这……”

大掌柜无言以对。

岑轩明坐到椅上,直直的看着立在面前的爱马,眉间的阴霾和着深深的痛惜,久久不散。

此马头高肩宽,遍体乌黑如墨,无有一根杂色,只是四蹄尽皆雪白,蹄腕上长满了长长的白毛,宛若踏着四朵云花一样。

踢云乌龙马,当真马如其名,品相着实不凡。

岑轩明就这么一直坐着,盯着马看,一句话也不说,身旁站着数名尤为精干的男女侍从,周遭还环绕着三十多名家丁,气势沉重。

大小掌柜,以及铺子里其它几位主要负责人,都紧张兮兮的陪在跟前,个个忧心如焚,心焦不已。

巡警队的队长稳稳的坐在一边,眼观鼻鼻观心,时不时饮上一口香茶,完全没有要插手的意思。毫无疑问,只要岑轩明闹得不是太过分,他是不会出头管这闲事的。堂堂风雷岑氏的嫡系公子,可不是他一个小小的巡警队队长能够招惹得起的。

终于,年轻的公子开口道:“这马蹄铁是谁打的,让他来见我!既然是大师傅,应该有点水平,自己瞧瞧这马掌,就知道到底有没有问题。”

大掌柜轻呼一口气,抹了一把额上的汗珠子,恭敬道:“岑公子请稍待,老朽这就去把他喊过来。”

……

火炉边上,龚婺盯着烈火之中被烧得渐渐变红的剑胚,忽然斥责道:“混账!拉稳一些,火苗都乱了。”

因为是铸炼一柄高价定制的宝剑,一点岔子都不能出,作为大铁匠的黄小年亲自为师父拉风箱。此时此刻,整个铺子都被惊动,绝大多数铁匠都歇下手中的活,只有寥寥几个人还在不管不顾的忙碌着,他们师徒俩是其中之二。徒弟毕竟是徒弟,心远没有师父的稳,被这鲜少经历的阵势给吓到了。

“龚师傅啊,岑家公子点名要见你,你赶紧去给瞧瞧吧!那马也真是该死,早不瘸晚不瘸,偏偏钉了我们的马蹄铁就瘸了,但愿不是因为咱们马蹄铁的缘故……”

冯老头急匆匆来到龚婺身边,忧心忡忡的道:“你去好好看看,跟那小祖宗好好讲讲,最好是把咱们的责任给摘摘干净,让他服气,乖乖走人。我冯氏炼铁几百年的金字招牌,还能不能保得住,就看龚师傅你了啊!”

看着时机差不多了,龚婺把剑胚从火中抽出来放在台上,抡着铁锤“叮叮咣咣”的打了起来,“掌柜的,我正忙着呢!分不开身。你去告诉他,只要是我龚婺亲手打的马蹄铁,就绝对不会有问题。他若一口咬定是马蹄铁惹的祸,那就对簿公堂好了,到时候由我一人出面,冯氏炼铁不用担任何责任。”

冯老头闻言,连忙道:“龚师傅此言差矣,我冯氏炼铁在邺城好歹也是八百年的老字号了,摊上事还从来没有让炼铁师独力承担的说法。唉,此事休提。你还是亲自去看看那匹马,跟岑家公子讲讲明白,结果如何,到时候再看着办好了!退一步讲,就算岑家公子非要跟我们作难,我冯氏炼铁几百年来数十代人也不是白混的……”

“叮!叮!叮!……”

龚婺一边打铁一边道:“既如此,那就等我趁热打完这一通,再跟你去见那个什么岑公子吧!”

“哎呀!我的龚老哥呀!这都什么时候了,我家铺子都快没了,你怎么还这么死心眼呢?快快快,快跟我走,那小祖宗要是等急了,我可吃不了兜着走!”

冯老头彻底失去了耐心,说着扯住龚婺一条臂膀,就要硬拉着他走。

龚婺是什么人,出了名的老顽固,哪里肯依,就是赖在这炼铁台前不肯走,锤子仍不断的往下砸着……

黄小年忽然插嘴道:“师父,要不我去看吧?我跟了你这么多年了,假如真有啥问题,肯定能看个差不离。”

龚婺才懒得理那些麻烦事,但听此言,如蒙大赦,毫不犹豫道:“行,既然你想去那便去好了,记住,有啥说啥,不必打马虎眼,真有什么事,有师父我扛着呢!”

“是,师父。”

黄小年点头答应。

冯老头实在拗不过这倔老头,只得退而求其次,带着黄小年离开了。

……

不到半个时辰后,冯老头和黄小年两个人去而复返,一起过来的还有那位岑轩明岑公子,以及他的好几个亲随。

“你就是齐恒?”

岑轩明对着正趴在台上专心致志打磨一个特别的银色马蹄铁的少年问道。

“是我。”

少年头也不抬的道。

“唰!”

一根马鞭狠狠的抽向少年的脖子。

说时迟,那时快。

少年后发而先至,一把钳住持鞭之人的手腕,左脚抬起,向后猛地一蹬,岑轩明猝不及防,被蹬得飞起,重重撞进一堆马蹄铁半成品中,叮叮当当一阵乱响。

这一幕发生得实在太突然了,所有人一时间都反应不过来,惊得呆住。

“少爷!”

一个佩剑的红衣少女惊叫一声,慌忙去扶岑轩明。

两声剑鸣,另外一老一少两个随从立即挡在岑轩明前面,不约而同抽出长剑,如临大敌!

少年转过身来,将他特制的银色马蹄铁包好揣进怀里,抬眼第一次看向这几个陌生来客,尚还不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这少年自然就是林奇,他原本化名齐修,到了这邺城后,索性借用了雷恒的名字,自称齐恒,暂且在冯氏炼铁栖身,赚点钱保证生活。

“化境,凡境,化境,伪破境!……”

林奇迅速扫视了一遍,目光最后落到那个猿臂修身的黑胡子老者身上,因为此人分明有伪破境的修为,不可小视。

岑轩明没有理会红衣少女伸出的手,气急败坏的从散落的马蹄铁中站起来,胸膛上印着一个倒悬的黑色脚印,正是方才被林奇一脚蹬下的。

他看着那少年,伸手拍拍胸前的脚印,胸口火辣辣的疼,气闷之下,忍不住咳嗽几声,嗓子眼里有淡淡的腥甜味,是轻微的肺出血。

红衣少女凑过来,关切的问道:“少爷,你没事吧?”

岑轩明恼声道:“我能有什么事,还能被一脚踢死不成?”

看到自家少主并无大碍,一老一少两个亲随都稍稍松了一口气。老者持剑在手,上前一步,沉声道:“你是什么人?既有如此身手,怎么会在这铁匠铺里当一个小小的铁匠?”

林奇淡淡道:“不关你的事。”

岑轩明走上前,大声质问道:“小子,你为何要暗算我的马?谁指使你来的?”

“什么?”

林奇莫名其妙。

冯老头和黄小年如何都没料到事情居然会发展到这一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震惊得无以复加。

原来,不久前黄小年去见岑轩明的时候,说可能真是马蹄铁出了问题,但那马蹄铁并非是自己的师父龚婺打造的,而是铺子里新来的小铁匠齐恒打的。

对此,冯老头心中虽然有疑问,但也没有多打听什么。

于是乎,岑轩明迫不及待的前来问罪,眼见罪魁祸首丝毫不把自己放在眼里,一直以来郁积的怒火再也压制不住,一马鞭抽向少年,便即发生了后来之事……

林奇虽然仍不明白事情的原委,但此时此刻,却是甚感无奈的心情。如果他有所准备的话,肯定会多少隐忍伪装一下,能不生事便不生事,只可惜刚才事情发生得过于突兀了,自己本能的就进行了防御和反击,根本无法留手。

非但林奇,岑轩明其实也是一样的,作为风雷岑氏的公子,他自然是具备相当的本领的,只是他完全没有料到所谓的小铁匠齐恒居然是个硬茬子,一时大意,被打得十分狼狈。

……

第113章 风雷双剑

“哧!”

龚婺把炽热的剑胚插进装满打自碧幽泉灵泉之水的大缸里,水火相激,顿时发出刺耳的剧响,冒起腾腾的白雾。

这是铸剑的重要环节,淬炼。

铸炼越是强大的宝剑,越需要进行反反复复的淬炼,直至达到材料能够支撑的最完美的境地。

据传说,千年前,大宗师烛幽子动用天地熔炉,以藏于前朝皇宫天柱之中的铁柱宝铁天武帝林泽铸造天武剑,为了淬炼宝剑,竟耗干一座数百万亩之巨大湖整湖之水。那座湖以前的名字只有史书里还有记载,后人们大多只知道,那座湖现在唤作剑湖,乃是大夏开国圣剑天武剑出世之地!

“黄小年,这是怎么回事?”

龚婺背着手走过来,面沉如水,冲着仍然处于呆滞状态的黄小年问道。

黄小年打了一激灵,他知道,自己这位师父虽然脾气很臭,顿不断就会对他这个唯一的徒弟使脸色,实际上老头子极少会真的动怒,而若他动了真怒时,便会以全名称呼自己。

“师父,我……”

壮硕的青年张了张嘴,无言以对。

之前面对岑公子,他还没有看出踢云乌龙马的马蹄铁到底有没有问题,鬼使神差的就把这祸事引到了少年齐恒的头上,用心不可谓不歹毒。

大掌柜冯老头不着痕迹的走到龚婺身旁,悄声道:“龚老哥,先不要着急,看个究竟再说。”

龚婺双眼微眯,看看这剑拔弩张的架势,点了点头,表示认可。

“小子,敢伤我兄长,看来你是活腻了!”

年轻侍从怒喝一声,大步奔踏,以奔雷之势持剑冲将过来,剑锋直指林奇。

“好快!”

林奇微微一惊,立时就觉此人大不简单,不是一般的化境武士。

“唰!”

他策步一闪身,躲避开来,侍从一剑刺空。

这侍从剑术高超,立马就要变招横斩,然而,他还没来得及把竖直的剑面翻转为横向,右手捏成一个拳印,一拳击出,正中剑面。

“铮!……”

一声尖鸣,长长的剑身激荡、震颤,剑鸣之音连成一串。

侍从径直被震得五指刺痛,握剑不稳,连忙改为双手握剑,收势防备。

黑须老者急道:“岑飏,不可鲁莽!”

岑飏哪里会听,老者话音还未落下,就又气势汹汹的冲了上去。

他方才大意受挫,此刻自然认真起来,只见他剑法精巧,剑路流畅,出剑迅捷,很快掌握主动权,占据了上风。

林奇毕竟是赤手空拳,怎敢以血肉之躯硬抗对方的宝剑之锋,只能借助高妙的步法闪转腾挪,不断躲避。他已经出了手,就没有藏拙的必要了,一边躲避,一边寻找空隙或破绽,伺机反击。

在他的引导之下,岑飏不遗余力的攻击,但却每每失之毫厘,就是伤他不得。一人一剑,一往无前,长驱直入,不知不觉间掉入他节奏的陷阱。

十几个回合后,岑飏施展快剑术,一剑快过一剑,一口气接连递出三十多剑,却不料后力难继,剑一下子变慢,且剑力薄弱。

“有了!”

林奇目湛精光,等的就是这一刻,毫不犹豫,双手夺剑。

然而,就在两掌相合,牢牢钳住长剑,正要强行夺剑之时,岑飏唇角掀起一个小小的弧度,一副计谋得逞的样子。

“哗!”

下一刻,电光乍放,岑飏的手臂连同宝剑化为激闪的蓝色。

林奇被电得双臂酥麻,血骨剧痛,全身震颤,上半身瞬间被淹没在噼啪乱响的蓝色电光之中。

就在这危急时刻,只听“嘭”的一声,他右足狠狠一跺,坚硬厚实的石板地爆碎开来,直接踩出一个陷坑。借助这股反力,他一纵掠开,双手脱离雷电充盈的长剑……

背靠墙壁,他勉强站稳,双臂颤抖不已,酥软无力,双手给电得焦黄,掌心更是皮开肉绽,亏得是及时逃开了,否则的话,肯定要被电得失去反抗之力了。

他连忙调运灵力,渗透全身,尤其是受创最重的两条手臂,暗暗恢复力量,“雷电之力,你是雷族人?”

岑飏一甩剑,电芒收敛,蓝光消散,普通的相貌散发着异乎寻常的飘逸英气,刹那间的风采,似乎从一个小小的侍从变为了惹人注目的主角。

“外乡人吗?居然连我们风雷岑氏都不知道!”

老者走上前来,盯着林奇,出声道:“我们不是雷族人,但却是雷族的远亲,身上流着雷族的血,也继承了雷电的力量。”

“风雷岑氏?”

林奇这才注意到,除了那个侍女之外,一个年轻公子,一老一少两个侍从,三人身上都佩戴着相同的族徽图腾,乃是两柄相互交错的宝剑,一把上铭着一个“雷”字,一把上铭着一个“风”字。

“好强的雷力啊!”

他从小长在雷公爵府,又与雷仙儿、雷恒一起长大,对雷族颇多了解,暗叹此人年纪轻轻就掌握如此强大、精纯的雷力,真堪称天才了。

岑轩明怒斥道:“费什么话,还不快把这小子给我拿下!”

岑飏持剑指向林奇,沉声道:“你若束手就擒,可免皮肉之苦。”

林奇直起身来,伸展臂膀,握握已然麻疼的双手,拿起立在墙边的长柄大锤,一脚踩断连着锤头那一截,只留下不到三尺长的一截木柄。对手强大,使的还是雷族血脉特有的雷剑法,激起了他的胜负心。

“让开!让开!……”

巡警队撞开看热闹的人们,浩浩荡荡的冲了过来。

巡警队长原本压根就没有想要跟过来的意思,打算等那岑家公子闹完之后,再来收拾烂摊子,当听到战斗的动静后,却是坐不住了。

“都给我住手!”

巡警队长人未到声先到。

这一声喊出来,犹如敲响了战钟一般,岑飏和林奇同时冲了上去,再次展开激战!

林奇手持木棒,当然不敢跟对方宝剑交锋,仍是故技重施,以轻灵诡谲的步法闪转游移,伺机而动。不过,正所谓一寸长一寸险,他以木为剑,施展“披雨剑法”,攻击力倍增,非同小可。

果然,这一回岑飏不像前番那般占据绝对上风,在对手刁钻古怪的袭击之下,时时处处受到压制,快剑术完全施展不开。

刺、撩、挑、斩等寻常不过的剑路,在这少年信手施展之下,显得尤为犀利,每每令他措手不及,防不胜防。

“雷蛇吐信!”

岑飏催持雷力,“嗡”的一声,剑尖上喷吐出一道湛蓝的电芒,足有四五尺长,威势超强。

眼见大股的电芒扫略过来,林奇双膝微弯,两脚跟同时猛地一蹬地,朝后极速飞掠出去。

岑飏既然耗费大量灵力使出了这招,岂容他轻易逃开,紧追上去。

林奇趁势空翻,脚朝天头朝地,右手五指揸开,撑着地面,一个顺水推舟,再度借力飞掠。如此高难度的动作,若非“五指托云”的功夫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绝无法做得到。

“喀!”

他倒飞到墙上,一脚踩出一个深深的脚印,毫不迟滞的飞掠。

岑飏雷剑一斩而过,在墙上划出一道怵目的焦痕,破坏力着实惊人。

眼见少年以惊人的速度从斜侧方扑掠过来,又要施展剑走偏锋的近身刺击,他连忙变招,横剑采取守势,“雷鸟展翅!”

蓝芒迸射,宝剑双刃散发出灿烂夺目的电光,仿佛展开了两道长长的翅翼,径直将他上半身遮掩住。

转瞬,二人交锋!

“砰!”

一声剧响,木棒粉碎,雷剑被打得飞起,像风车一样旋转着插到高高的屋顶上,雷光迅速消逝,现出布满雷纹的暗沉剑身。

凭借一双利眼赋予他的先见之明,林奇看得极准,狠狠一棒,砸中雷剑的剑面,力量之大,使得雷剑直接脱手。不过木棒毕竟是木棒,承受不了那巨大的力量,登时就炸成碎屑。

待他正准备一拳砸向岑飏的肩膀,将之击败时,却见对手虽惊不慌,嘴角带着一丝冰冷的笑意,左手掐剑指,正指向他的头颅。

“不好!”

林奇面色骤变,毫不犹豫,急忙后撤,一股莫名的气息从此人身上泄露出来,令他为之心悸。

“风剑!”

岑飏腰间空荡荡的剑鞘中倏地喷出一股拇指粗的剑气,“咻”的一声尖啸,刺向林奇!

林奇逃躲还怕来不及,怎敢正面抗衡那蕴含着惊人气机的剑气。而这剑气则如同活着的一般,在岑飏剑指指引下,追着林奇飞遁,速度十分之快,沿途撞到水桶、墙壁等障碍,必直穿而过,着实锋利得很。

伸长了脖子瞪大了眼睛看热闹的人们见此状况,吓得胡乱奔逃,唯恐一个不小心遭了殃身上被穿个透明窟窿,场面一时失控。

岑轩明气得面色发青,怒声斥道:“岑飏,快给我住手!你的风剑如此狂暴,万一杀了人怎么办?”

岑飏如何也没料到自己居然被逼得使出了风剑,也觉实在是有些过激了,遥遥操控剑气,停止追击,转而飞到屋顶,缠绕住那柄失落的雷剑,将之拔出来飞回剑鞘……

黑须老者看着岑飏,难掩激动之色,心中暗暗叹道:“百年流逝,我风雷岑氏的风雷双剑终于又出世了!”

……

第096章 夺舍!

“轰隆隆隆……”

十方持日法王裹挟着二人,犹如流星落水,转眼触底,冲得水流如潮,整个小湖都为之激荡。

湖底,一杆红白两色的宝幢徐徐升起,高有丈许,其上显现着烈焰也似的经文,一条条蕴含诡异法力的赤色灵光从其上散发出来,罩定下方,厚重的湖水四散涌开,赫然被强行开辟出一个避水的圆柱形空间,林奇和黎白夜为压倒性的力量禁锢着,丢在这空间的中心,相对而坐,丝毫动弹不得,皆滴水不沾。

二人皆是修为深厚战力强大的化境武修,尤其是黎白夜,半只脚已经踩上破境的门槛,距离破境仅有一线之隔,自是非同一般。

然而,面对这位兵解肉身遁出神魂的转世圣人,他们完全没有抵抗之力,尽管此人只能施展出微乎其微的圣人手段。

“死贼秃!你要敢动手,我管保你不得好死……”

黎白夜脸对着咫尺之近的林奇,一双美眸则看向头顶幻象一般的妖僧神魂,咬碎银牙也似怒斥。

持日法王不屑理睬,口呼佛号,经幢微微一晃,森白火浪倾泻而下,顿时将二人淹没掉。

未久后,火焰幻灭,黎白夜和林奇本身并没有被白火灼伤半分,连一根头发都未烧掉,只是全身上下的衣服被焚得干干净净,一丝不剩,皆变成赤条条的模样。

黎白夜全身失守,上不能掩,下不能遮,一具玲珑玉体盘腿端坐,一对坚挺、饱满的玉鸽,盈盈一挽的小蛮腰,圆润细腻的大腿,修长的小腿等,妙相纷呈,显露无遗,简直像一尊有血有肉的女菩萨坐像。

她长这么大,何曾让哪个男人瞧过自己的身子,一时羞怒交集,无以复加,玉面通红通红,眸子里怒火湛湛,全身红光晕散,别说这害她的妖僧了,就连无辜的林奇都想杀之泄恨了。

“咦?这难道是……黑心魔斑……你这娃儿,居然是个遗落世间的麒麟孽种!大庄严本尊,千手千眼圣尊王佛,白幢王佛,转轮圣王,七绝大菩萨……虽说今日失了一具法身,但意外有此缘法,倒也算是一桩美事啊!哈哈哈哈……”

一声惊叹,十方持日法王狂喜的声音隆隆响起,恍恍惚惚的好似幻音,可钻进耳朵里却宛如雷霆。

“诶?麒麟一族……”

怒火滔天的黎白夜但听此言,诧异万分,定睛看去,只见对面少年干瘦的胸膛上用以伪装的假皮已经剥落,显露出一块钱币大小的黑斑,既不像是胎记,更非一颗硕大的黑痣,而像是染上去的墨迹,墨水渗进了皮肤,染黑了血肉。

“麒麟一族……你居然真的是麒麟一族……你是谁?你不是已经死掉了吗?……”

黎白夜一双眸子瞪得大大的,怔怔地望着林奇,漆黑的眼珠子简直要化入清澈的眼白里了,嘴里喃喃说着话,面上满是难以置信、复杂无比的表情,愤怒、羞恼、杀意等情愫,在奇异的眼神中全部消融。

“世间果然还有麒麟一族的血脉流传,你能活这么大,实属难得,也不枉我佛赐你这般造化,让你做本尊者转世后巩固修为的莲花座。”

持日法王说完,随即化作一道白色流光,一闪撞入还处在震惊之中的黎白夜的天灵盖里,消失无踪了。

“奶奶的!这该死的妖僧!……”

林奇纵然再无知,也已经明了此刻的状况,这位十方持日法王乃是星月人搬来的帮手,但不敌酒仙剑袁九刚,肉身被打灭,神魂遁逃,逃遁过程中正好遇上了他跟盘瓠一族的黎白夜,于是生出了夺舍的念头。

这妖僧的夺舍目标自是拥有圣灵之体天资绝高的黎白夜,以林奇的病弱之躯,妖僧当然是看不上眼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是安全的。按这妖僧的说法,待他夺舍了黎白夜之后,还要用密宗邪法对他进行采补,以巩固修为。

遇上这种事情,真可谓是无妄之灾啊。

林奇被强大的法力牢牢禁锢着,一动也不能动,只见黎白夜面露痛色,分明正在忍受夺舍之苦。他双眼通红,眼睛里简直要瞪出了血来,眼睁睁看着,却是无计可施。

以前,在鹿山和苍龙岭的时候,乃至于后来闯荡墟极境界,无论遇上多么强大的对手,他都有反击之力,再不济也能逃跑。可现在,面对这深不可测的十方持日法王,他第一次感到如此无力。

判若云泥的巨大差距,深深的挫败感,令他无助,令他仇恨,令他愤怒!

黎白夜有倾城倾国之容,身姿如魔鬼般妖娆,此时此刻,不着寸缕,整个儿曼妙无方,当真秀色可餐。

可惜的是,面临生死劫难,林奇哪里有心思欣赏美色。他暗暗调运灵力,丹田气海之中,液态的丹元以惊人的速度旋转着,一缕缕的灵气像雾水一样从其上分离出来,注入四肢百骸之中,蓄积力量!

“撼龙!”

林奇肌肉膨胀,青筋暴起,血脉奔涌,气机骤然间暴涨了三四倍。

这是他万般无奈之下,运起了“撼龙”之力。

此龙非彼龙,说的并非是妖兽中的龙,乃是山岳龙脉,“撼龙”之力,称之为撼山之力或许更为贴切。

当初尚在夏都城麒麟学宫修习之时,除了《麒麟之蹄》,他还从《麒麟武藏》中挑选了一本唤作《撼龙诀》的高深武经。

与《麒麟之蹄》一样,《撼龙诀》也是一门横练的功夫,对于修炼者的肉体强横程度有极其高的要求。如果没有足够强横的肉身,施展起“撼龙”之力,首当其冲的必然是自己,伤不伤得到敌人另讲,恐怕先要把自己给震得重伤,五脏六腑生生震裂直接毙命都不是不可能。

按理说,以林奇先天不足的孱弱病体,最不适宜的就是这类功夫,可事实却是,为了活得更久,他恰恰是得反其道而行之,修炼这种极端的强身之术。正如他的父亲林梦龙,生前为了熬炼肉身,无论走到哪里,都背着那把天下第一重剑,巨阙剑。

“喀喀喀喀……”

他竭力挣扎,牙口咬得几乎要崩碎了,全身骨骼炒豆子也似乱响,使出了数倍于寻常时候的力量!

一般的化境武士肯定看不到,但在他眼中,模模糊糊的勉强可以分辨出来,从那宝幢之上,有一道道的符链散发出来,自己全身上下就是被这符链重重缠裹着,牢牢禁锢起来的。

这符链的强韧程度,恐怕连精钢制成用来拴锁猛兽的链条都比不上,令他分毫也不能动弹,连一根手指都难以屈伸。

纵然使出了撼龙之力,他仍是挣扎不动,转世活佛的法宝岂是区区他一个化境武人能够抗衡的。

而且,强行使用撼龙之力的代价也已经体现出来,骨骼的剧震和肌肉的抽搐,都令他难以忍受,若是继续下去,重要部位的骨头难保不会折碎,肌肉难保不会断裂。

另一边,黎白夜同样为符链重重缠裹着,一动不动的坐在原处,不知怎的,表情已归于平静。在她眉心位置,乃至整个天灵,由内而外散发出淡淡的白色毫光,看上去宛若一尊庄严的华光菩萨。

毫无疑问,十方持日法王正在夺取此女的肉体,恐怕多半已经得逞了。

此女固然身份特殊,实力也十分不凡,但毕竟只是化境的修为,林奇可不相信她能抵抗得了这妖僧的夺舍。

“撼龙之臂!”

林奇当然没有就此放弃,心中一发狠,悍然将全身力量注入右臂之中。

与其全身而待死,不如扼腕以求生!

他全身尚且承受不住那强横凶暴的撼龙之力,仅仅一臂的话,可想而知,那后果将会是什么!

撕心裂肺的剧痛传来,他的右臂猛地胀大了一圈,暴凸的青筋如同无数条蠕动的小蛇,殷红的表皮简直要渗出血来,整个儿散发出异常强劲的力量波动。

一声厉吼,林奇开始发力,右臂缓缓抽动,一圈圈绞缠在手指上、手腕上、手臂上的符链被拉动了……

牵一发而动全身,相应的,他身体其他部位立时传来切肤入骨的剧痛。

原来,通过方才徒劳的挣扎,他其实并非一无所获。他敏锐的发现,自己固然无法拉伸坚韧的符链,但却能拉动自己本身。

禁锢他身体的符链共有五条,分而缠绕他身体各部,互有交错,如同一张大网,看似没有丁点破绽,实则还是存在着诸多无法避免的空隙。

符链本就缠得极紧,他右腕挪动一寸,施加到身上的压力便急剧增加,尤其是一些关键的着力点。

就这样,他死咬着牙关,嘴里汨汨流着血,拼着左臂和右腿脱臼,一圈又一圈的符链切入血肉,拼着三条肋骨被生生勒断,拼着差点窒息而死,硬是将背在身后的右手挪到了身前。

终于,他握住了腰间所缠无名妖剑的剑柄,顿时间,一股清凉的感觉经他手心传遍全身,人与剑气脉相通!

“铮!”

柔软的剑身连同金色的蛇皮剑鞘一下子绷直,发出震人心魄的鸣音。

“啊!……”

林奇厉吼拔剑!

血光潋滟的宝剑缓缓出鞘,锋锐无匹的剑刃割过符链,只听“砰砰砰砰”一连串的爆响,符链被割断了!

……

第061章 铁火蚁

地上黄尘滚滚,天上亦有一片黄云铺天盖地而来,声势浩大,太阳都为之失色,为林奇从未见过的奇景。

这原本应该是荒漠地区及其周边才有的尘暴天气,苍龙岭树木葱茏,花草蔓延,从来都是清风徐徐,不见尘埃的,但位于铁链山川内侧的广大荒原上时不时便会有黄风爆发,尤其是在这片光秃秃的戈壁上。

大风愈发凌烈,林奇哪还顾得上找蝎子窝,赶忙开始寻找可以避风的地方,四望一圈,一马平川,唯有很远处几座坟头也似的小土包勉强可以作为屏障。

他当机立断,朝着那个在视野里已经变得不清晰的所在快步奔去,大风不知到底会有多大,还是谨慎一点比较好。

漫天黄尘,笼盖四野,一刻前还是一片朗朗晴空,此时竟变得晦暗如夜,伸手难见五指了。海潮也似的沙尘汹汹而至,漫过渺小的林奇,毫不停歇的朝西北方而去……

林奇肩上扛着沉重的小七,仍觉脚步轻浮,被吹得摇摇摆摆站不稳当,好在他是顺风,有点儿乘风而走的轻松感。

狂沙肆虐,风声呜咽,似鬼哭,似兽吼,风中更是飞沙走石,沙尘如雨,沙粒打在脸上,生疼生疼。

林奇遮着脸,艰难的往前走,满目黄尘,对他来讲,能见度也是极低的,几乎看不到那些小土包,只能笃定一个方向,信步而走。

果不其然,他的感觉没有错,只是对距离的估计相差很大,走了许久,才终于走到一座不到两丈高的小土包下,躲到了背风一面。

大风久久不止歇,林奇也只能蒙头瑟缩着,静静等待……

昨夜几乎一夜没睡,且还透支了太多精力,一个哈欠打出来,困意立时袭来,他索性眯眼打起了盹,有小七盯着,安全自有保障。

也不知过了多久,待林奇醒来时,再也没有一丝风,死一般的寂静,只有满世界漂浮着的黄色尘埃能证明不久前那一场尘暴。

林奇站起身来,厚厚的尘土“扑簌簌”往下落,睡觉时的他简直如同被掩埋了。

“这是什么鬼地方?”

来时光想着躲避风沙,林奇没有细看这个暂时的藏身之地,此时漫步其间,就见一座座高矮不一的土丘稀稀拉拉的分布在平坦的戈壁上,像是一巨大的墓场一样,显得十分诡异,也十分突兀。

“这一座,倒像是一头卧着的天铁熊……”

林奇围着一座较矮的土丘转了一圈,对耳旁的小七打趣道。

这话乃是无心之语,可一说出来后,却想到了莫名的意味。他提剑在手,摆出一副防御姿态,朝着这死气沉沉的土丘一剑捅去。

骨剑戳进去半截,便被什么硬物阻挡,就算再使出几分力气,也戳不到更深处。拔出来再戳,还是一样,松软的一层表皮下,疑似掩藏着什么。

“喵嗷!”

忽然,小七一声叫,林奇也有所察觉,急急转身防备。

黄濛濛的半空中,伴随着一股恶风一道暗影骤然降临,尘雾四散涌开,一头硕大的黑雕悍然扑至。

倏地!

林奇侧弓步一纵,于千钧一发之际闪掠一边。

黑雕一击扑空,撞到土丘上,两只黑黝黝的利爪狠狠划过,划出八道深深的细槽。

“咻!”

白影一闪,白骨索命!

林奇见有机可乘,哪里有不回击的说法,返身一记凌厉的“刺雨式”,刺向黑雕脖颈命门。

跟随袁无敌修炼的时候,他曾多次猎杀一种唤作食猿雕的凶禽,对付起巨雕来,熟络得很。

黑雕尖鸣一声,“哗哗哗”狂扇双翅,惊慌逃窜,已知这个“猎物”是个不好惹的硬茬子。

送上门来的好肉岂容飞走,林奇紧追三步,飞纵而起,再补一剑,刺中其腹。

黑雕毕竟身体庞大,体格强健,两剑似乎都没有伤到要害,惊鸣一声,忍着痛仍朝空中飞去。

“小七!”

但听一声唤,许久没有伸展筋骨的珍珑虎小七全身一抖,刹那间变成家猫大小,一跃飞到黑雕背上,三两步蹿到雕首,爪牙并出,发起凶残的攻击。

至于林奇,被小家伙一蹬,直接坐倒在地,摸着肩膀痛呼不已。

黑雕带着小七转眼就隐入浓浓的尘雾中,林奇顾不上疼,忙拖剑追上去,预备着等那凶禽掉下来后,一剑将之结果,好吃顿饱餐。

追了未久,他已找不到黑雕的影子,停下来抚胸喘息,不禁有些担心起来。那凶禽爬升的很快,这会儿估计飞到数百米高处了,纵然是小七,若是从那么高的地方跌落下来,恐怕也要受重伤。

“小七,下来吧!”

林奇仰起头,朝天放声高呼,以小七的耳力,或许能听到。

“喵呜……”

一只黄白花猫一路小跑过来,蹭他的腿,正是小七。

林奇又惊又喜,抱起小七,见其安然缩小,坐在自己手上,长吁一口气,道:“那黑雕呢?”

“喵呜。”

“居然逃掉了,好硬的命啊!……不愧是墟极境界的掠食类……”

林奇当然不懂兽语,但对小七了如指掌,一声叫就能听出其想表达的意思。得知黑雕已经逃走,看看手中前半截沾满鲜血的龙牙宝剑,他大觉不可思议。

差点到手的肉轻易就飞走了,一人一虎虽觉着可惜,也只能勉力继续赶路,另行寻求目标,包里仅有一只蝎子,还不够塞牙缝呢!

尘埃徐徐降落,天地渐渐澄清,蓝天白云依稀可见。

走了十多里,林奇又看到两座相差无几的小土丘,一座高高矗立着,一座是趴伏着的。

他拄剑伫立一会儿,走上前拿剑刨挖起来,费力刨出一个洞来,就发现厚厚的粘土下包裹着的竟是干枯的兽类皮毛。最终发现,这整个儿的土丘实际上是由一头巨兽尸体所化,依据体形和大小,应当为天铁熊不错。

这种生物死亡之后,骨架依然屹立不倒,也不知经过何种奇妙的衍化,居然变成这番模样……

解开了心头疑问,林奇不急着上路,解下腰间一个不足拳头大的青黑色小葫芦,拔开小塞子,“咕咚咚”一口气喝了个饱,然后又把变大后的小七喂了个饱。

很难想象,如此小的葫芦里居然装着是本身体积近百倍的水,自非凡物。

不错,这个神奇的小葫芦正是九个月前林奇从仙袂峰上摘下的五个枯藤宝葫芦中的一个。

宝葫芦内的高浓度灵液经过一次又一次的稀释,早就消耗一空了,如今只被当作储水器具使用。可普通的水在这葫芦里盛放上十天半个月,喝起来依旧灵气盎然,透心底的凉爽。一人一虎瞬间变得精神百倍,连饥饿感都消减了几分。

他们继续前行,偶遇天铁熊,必绕道而行,不去徒然招惹。

此次历险是老猴子袁无敌蓄意安排的,目的不言而喻,无疑是想通过严酷的环境继续锻炼他,让他变得更强,但他自己的真实意图,则是想取得离开苍龙岭回到人间的许可。

当初,孤注一掷的逃到鹿山,乃至苍龙巨岭,想搏出一个未来。可艰难存活两年多后,林奇愈发清晰的感觉到生命的流逝,当真是过一天少一天,尽快回到夏都城,或许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眼看不远处一座“天铁熊坟”上有许多飞鸟盘旋,他登时大喜过望,解下短弓,兴冲冲走上前去。

“咦?”

走到近处,他猛然嗅到一股刺鼻的恶臭,并伴以浓重的腥气,当即停下身来。

小七尾巴翘起,背毛竖立,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神色中分明透着几分畏惧,似乎察觉到了危险。

林奇没敢再贸然靠近,仔细看向那座高耸的土堆,就见其上渗透着粘稠的液体,飞灰落在上面就会被粘住,最高处的天铁熊头颅甚至是暴露出来的,巨口大张着,两只眼窝空空的,早已没了眼珠,依稀能看出它临死前的挣扎。

时不时会有长腿细嘴的飞鸟落下,在沙土中走走跳跳的,原来是在啄食一种黑褐色的蚂蚁。

那些蚂蚁体型硕大,是普通蚁类的七八倍之巨,非常的凶悍,口中喷吐着灼热的液体,竟群结起来攻击飞鸟。只是飞鸟长腿光滑,蚂蚁们根本爬不上去,许多蚂蚁叠罗汉也似累加上去,长腿鸟也能及时飞走避开。

“糟糕!”

林奇身上发寒,心中大感不妙,很快意识到自己已然踏入了险境。

他的感觉没有错,这种蚂蚁可不得了,乃是大名鼎鼎的洪荒凶虫铁火蚁,天铁熊的天敌!

千真万确,这种渺小的虫类是以猎食巨兽天铁熊为生的,它们群来群去,大规模出动时犹如一片虫潮,能爬到天铁熊身上,从眼、耳、口、鼻等孔窍中钻入它的身体,由内而外将之活活杀死,最后再把熊尸当成暂居的可食用的巢穴。

铁火蚁也属于天铁类生物,虽是虫身,身体却十分坚固,尤其是一些积年老虫,躯干犹如铜铁铸就,很难杀死。它们攻击或进食时会喷吐出温度极高的液体,腐蚀性强到足以蚀穿金铁,如果大量喷吐到干燥的草木上,完全可以燃出火来,十分可怕。

林奇对这种仅存于墟极境界的绝世凶虫一无所知,哪里知道它们乃是天铁雄的天敌,一向喜欢用熊尸做巢的。

铁火蚁早已被惊动,不待他悄悄逃走,就见天铁熊巨口之中不计其数的铁火蚁像泉水一样狂涌而出,流到地面,乌泱泱朝他所在漫来。

“奶奶的,这要命的鬼地方……”

林奇头皮发麻,全身直起鸡皮疙瘩,打了一个寒颤后,怎敢犹豫分毫,撒丫子拔腿就跑。

世间一般武者都会学几门轻身掠地的功夫,以提高奔跑速度,林奇却不同,跑起来既不是草上飞,也不是飞鸿踏雪,而是反其道行之,每一脚每一步都踏得实实在在,落脚很重,一指厚的石板一踩必碎。这是“麒麟步”的第一层境界“踩山”,极端讲究借力于地,沾地时无所不能,腾空则无法可为。

他身后扬起一路飞尘,跑得很快,可小七跑得更快,尽管是缩小型的状态,也非他所能及。

铁火蚁追之不及,赫然聚拢起来结成一个球形,压着他的脚印滚着追来,迅速拉近距离。

“开什么玩笑!”

林奇如见鬼魅,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只得咬牙加速狂奔。

半刻钟后,蚁群越滚越近,无论他爬坡还是走乱石林立的险路,都如影随形,再差个两三丈就能够到他脚跟了。

光跑眼看是逃不掉的,紧急时刻,林奇急停转身,从丹田气海中提出一口精纯的灵气,置于喉头舌上,嘴巴像蛤蟆一般高高鼓起,用力一吹,喷出一团鸡子大小凝若实质的白色气团,冲向蚁群。

“轰!”

气团在打进蚁群的一刹那炸开,强劲的气流四散而开,立时就把那狰狞的球体炸得粉碎,天女散花般落了一地。

林奇的神气瞬间萎靡两三分,一秒钟也不敢多停,继续疾驰飞奔。

他使出的是《斗霄真经》所载“斗霄二十三神通”中的“呼风之术”,为仙猿一族不传之秘,是由老猴子袁无敌亲自授予的。

“呼风之术”是一门大神通,以他的区区修为根本施展不出来,不过是掌握了几种变化术而已。

他方才施展的变化术唤作“风爆子”,是将高聚合的灵气转化为风能量,在受到震荡时轰然炸开,一下子释放出强大的破坏力。

这招威力稍显不足,别说是天铁熊了,对付诸如熊罴、刃齿虎之类的猛兽都差强人意,但用来轰开并非一个整体的蚁群,足够了。

蚁群四分五裂,一半以上被轰得晕厥过去,无法动弹,一时集结不起来。

就在林奇自以为已经安全时,成百上千只飞蚁展翅而起,仍旧追来,死死咬着不放。

“砰砰砰砰……”

林奇一边急退一边挥剑,森白剑影好比风车转动,打得这些足有小指头大的铁火蚁无法近身。

他苦练《披雨剑法》,夏天劈风斩雨,冬日摘雪如花,打飞虫当然不在话下。

然而,飞蚁数量有增无减,将林奇团团围住,扰攘飞冲,总有一两只漏网的能落到他身上,咬得他皮开肉绽,钻心的疼。

“嗡!”

林奇双手持剑,暗自运气发力,一股子无形气劲从剑上弥散开来,萦绕不去,奇长的龙牙骨剑好比套上了一个巨大的气柱,挥动间气流滚荡,直有风雷之音,一只只的飞蚁被轻易震飞。

这是《披雨剑法》第五式“云雨式”,利用此剑式,可以剑御气,化气为剑,达到延伸战兵杀伤范围的目的。

他才掌握一些皮毛而已,若能将此招练到极处,剑士手持宝剑,剑锋所指,周遭游离的灵气尽被招引而至,凝结为一条长长的剑气之龙,挥动间长龙摆动,虽千万人,亦可相抗。

……

第114章 入狱

一声令下,二十多个警士一拥而上,把林奇团团围住,长棍如林,一根根全部指向他。

巡警队长走上前,第一次开口说话道:“本队长怀疑你蓄意谋害岑公子岑轩明,外加公然打斗,妨碍邺城治安,请你戴上镣铐,到巡捕营接受调查!”

林奇自始至终都不大明白到底出了什么事情,自己好端端的在这铁匠铺里打铁,如何就惹到这风雷岑氏的公子了,心中苦笑不已,乖乖伸出双手。

巡警队长见状,顿时松了一口气,提起的心稍稍放了下来,吩咐手下将最重最牢固的镣铐给少年戴上。

作为一个经验十足的老队长,他见过的高手多不胜数,自然是有几分眼力的,看得出这少年修为深厚,手段高超,若是不愿伏法的话,甭说一百多号人,就算再来一百多号人,都不一定能擒住此人,届时可真要闹个天翻地覆了。

不过,话分两头,不管是多么了不起的人,只要在夏国的辖境内,尤其是在各大城市之中,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绝不敢随意触犯法律,否则,绝没什么好下场。

莫说各地巡捕营本就高手辈出,就算作作奸犯科者当真实力高超,超出巡捕营的能力范围,还有可怕的风神军在上头压着,谁人敢肆意妄为?

“丁零当啷”一路响,林奇戴着手铐和脚镣,在巡警队的簇拥下走出铁匠铺,被架上神行车,押往巡捕营。

岑轩明、岑飏一行人,牵着宝马也离开了。

铁匠铺内一片狼藉,很多东西都毁于岑飏和林奇的战斗,损失不小,但大掌柜冯老头却十分开心,与“冯氏炼铁”的八百年招牌相比,这点财物根本算不了什么。

龚婺坐在躺椅里,大口大口的抽着旱烟,一言不发。

黄小年沏好了茶端过来,老人望都不望一眼,闷闷不乐。

……

次日,林奇被关在独立的监牢之中,手脚上的锁链并没有被摘去,简直把他当做重犯一般。

通过审讯,他已经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只觉实在无趣,对于谋害岑轩明的指控坚辞不受。

然而,因为查到他没有夏国户籍,是一个完全不存在的人,再加上在铁匠铺那一场战斗,他的嫌疑很大,在没有调查清楚之前,巡捕营是不会放他的。

其实,在花小妖赠与他的天目葵戒指空间内,藏有锋锐无匹的无名妖剑,他只需取出妖剑,就能轻易砍断锁链,破开牢狱,轻松越狱。

不过,这不过一桩小事而已,暂时还不需要小题大做,耐心等上一等,真相应该水落石出,做出过激行为,反为不美。

更何况,他之所以长期待在邺城,目的是为了等候袁九刚,在外面是等,在牢里也是等,倒也没有太大区别。

在这窄小的牢房里,少年并没有闲着,单手撑地,练五指托云。

“喵……”

一声猫叫,一只可爱的小花猫来到林奇头顶下方,昂起小小的头颅,用琥珀金的眼瞳看向他。

这小猫自然就是珍珑虎小七,以它大小如意的神通,来到这里易如反掌。主人一夜未归,小家伙难免担心。

狱吏敲敲铁栏,大声道:“四十三号,你姐姐来看你了,准备一下,跟我走。”

“姐姐?”

林奇翻身落地,本能的就想到了雷仙儿,下一刻才意识到怎么可能是她,无疑是白宜男错不了。

没错,确实是白宜男特地前来探监。

几个月前,此女在一个学塾找了一份临时助教的工作,因为她的博学多才,循循善诱的态度,博得了老先生们的青睐,很快就让她成为执教鞭的女先生,收入之高,远非林奇可比。

林奇简单讲了一遍之后,白宜男很快也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表示会想办法救他出去。

他本想说不用麻烦,待真相自动浮出水面就行,实在不行,直接越狱就是,但又觉反正她闲着也是闲着,就由她去好了。

如是,林奇便在狱中开始单调的修炼生活,白宜男则积极奔走,想尽一切办法帮他洗清冤屈。

不知不觉,七八日过去,由于炼铁师龚婺强有力的指证,林奇谋害岑轩明的罪责被洗清,并顺便查出了真正的罪犯,竟然是那位为了给兄长出气与他好一场激斗风雷剑岑飏……

不过,因为扰乱治安的罪名,林奇需要缴纳数额不小的罚金,他为了买下那块琨玉几乎把口袋掏空了,哪里有钱,是白宜男帮他缴了,才让他告别这短暂的牢狱生活。

翌日,林奇重又到“冯氏炼铁”上班,龚婺、黄小年师徒却都不在了,据说好几天前就辞工了。

他之所以又来这里上班,倒不是为了继续干活赚钱,只是想把那个还没有做好的特殊的马蹄铁完成而已。他化境武修的身份已然暴露,以后诸多事情都会不方便,实在难以安身。

“小齐哥,你打的这是什么东西呀?怪怪的,也不像马蹄铁呀?”

一个老铁匠的孙子好奇的看着林奇正在打造的奇怪的东西,忍不住开口问道。

林奇笑着道:“等等你就知道了。”

小少年好奇心重,越发来了兴味,一直等着,想要看个究竟。

一个多小时后,物件终于差不多完成,林奇将之戴到腕上,调节大小,再扣上精巧的机簧,翻来覆去的看着,嘴角挂着满意的笑容。

小少年只见这物件光滑圆润,表面布满了美轮美奂的花纹,打造得极为精细,内环是绝对的圆形,外环则是马蹄铁的形状,又像是一个心形,整个儿十分漂亮。至此,他终于明白,原来奇怪的马蹄铁并非马蹄铁,而是一个手镯。

若干年后,这小少年长大成人,也成了一个铁匠。凭借年少时的印象,他打造出了第二个马蹄铁手镯,并立即进行量产,开始尝试售卖这种独特的饰物。

令他始料未及的是,在这个爱马的国度,马蹄镯迅速走出邺城,风靡全国,后来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传到骠骑国、金帐汗国、大商国、海圆国等世界各国,发展出男式、女式、金、银、铜、铁等无数款式……

林奇生就一双利眼,对细节要求苛刻,坐下来,继续打磨、精雕细琢。

小少年对着一个醉眼朦胧的青年男子道:“你今天可没白来,小齐哥在呢!”

“小齐哥,他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酒鬼,他……”

不待小少年说完,只听“砰”的一声响,青年男子把一个沉甸甸的皮包扔到林奇脚下,又解下腰间钱袋,也仍过去,醉醺醺的道:“你是铁匠,请你用这块雷亟铁帮我铸一把剑!”

林奇抬头看去,青年男子不是别人,正是不久前在这里跟他打得不可开交的风雷双剑岑飏!

……

第115章 汪飏

经过这些年的成长,林奇的脸盲症也已经好多了,远没有小时候那么严重,接触时间稍微久些的人,一般都能够记住。

不过,这个岑飏长相实在太过普通,基本没什么让人记忆深刻的特点,所以林奇一下子还真没有认出来。但因为铺子里的伙计多次提醒过他,说那个据说被逐出风雷岑氏的岑飏来找过他好多次,目的不明,要他千万留心,是以纵然认不出来是谁,却也想得来是谁。

林奇一怔,莫名其妙道:“不好意思,岑公子,我只会打点马蹄铁,对铸剑一窍不通。”

“请你不要乱叫,我不是什么岑公子,以后不姓岑了……”

岑飏道:“请帮我铸剑吧!我就认准你了,你如果嫌钱少,我可以再加。你修为如此深厚,居然情愿在这里当个铁匠,肯定非是一般的铁匠!”

“……”

林奇无奈一笑,道:“你真的误会了,我确实不会铸剑,来这里当铁匠,也不过是为了挣口饭吃罢了!铸剑的话,你可以去找龚师傅,他是真正的炼铁师,肯定能为你铸出一把好剑来。”

岑飏略显失望,犹豫了一下,勉强道:“他人在哪?”

“呃……他已经辞工,不在这里了……”

林奇沉吟一声,道:“不过,我知道他住在哪里,你稍等我一会儿,我带你去。”

“好吧。”

岑飏是一个干脆的人,当即在龚婺常坐的藤椅上躺下,静静等候。

约莫一个半小时以后,林奇总算把马蹄铁手镯做好,感觉无有一丝缺憾,绝对完美了,用刀笔在内侧刻了一行细小若蚊蝇之爪的小字,终于作罢,收起来装好,直接到柜台向大掌柜冯老头表明要辞工。

冯老头当下就同意了林奇辞工的请求,不但允许少年带走他数月一来一直使用的那柄铁锤,还特地多发了一个月的工钱给他,雇佣关系就这样愉快的结束了。

出了“冯氏炼铁”的大门,林奇回头望望那块高悬门楣的金字招牌,还真有那么一丝淡淡的留恋。

自打他懂事以来,这是他度过的最平静、安闲的一段生活,透着一股别样的味道在里面,令他心有戚戚,甚至萌生出一个莫名的冲动,就这么做一个平凡的人过着平淡的生活,或许也不错……

只是回头望了一眼,他便回转身,与岑飏一道离开了。

“你带着那玩意做甚?该不会是单纯的念旧吧?”

岑飏看着林奇手里提着的一柄普普通通的混铁锤,好奇的问道。

“这个呀?”

林奇随手挥舞了记下,笑着道:“不瞒你说,这东西我使唤惯了,挥起来感觉挺带劲的,觉着就这么弃了实在有点可惜,想试试能不能当武器使用,多一手杀敌制胜的功夫!”

少年只是随手那么一挥,岑飏登时看直了眼,大惊失色。作为一个臻入化境、功夫匪浅的剑修,他的眼界岂是小可,一眼就看出林奇挥锤时那一分大巧不工的真意,心中的震撼可想而知。

岑飏握紧拳头,干笑一声,道:“不错不错,你这少年倒是有趣。”

林奇道:“对了,岑公子,你的宝剑呢?”

岑飏黯然道:“和我的姓氏一起,被岑家收回了。哼,反正姓氏和宝剑本来就是他家给的,还给他们也好。我在岑家得到了不少我原本难以企及的东西,也为岑家当牛做马服务了这么多年,谁也不欠谁,从此以后恩断义绝,再无半点瓜葛。”

林奇不解道:“你原来不姓岑吗?”

岑飏闻言,这才意识到自己竟然跟这个萍水相逢的少年吐露了心事,嘴角一扬,并不感觉羞恼,接着道:“算了,反正这在邺城是人尽皆知的事情,跟你说说也无妨。我这一脉,大约百年前也是风雷岑氏的嫡系血脉,只不过因为我那高祖做了严重辱没家族的事情,被逐出了门庭,从此不得姓岑,成了无姓之人,最终郁郁而终。我的曾祖父随母亲姓了郭,年少时就从军入伍,加入了雷骑军中的赤旅,一心希望通过建功立业重回岑氏家族。可惜的是,他年纪轻轻就战死在北疆,到死也没有得到他最渴望的岑姓。我祖父是遗腹子,跟我曾祖母一起改嫁,嫁给了一个修车匠,又改姓汪,从小就开始养家糊口,哪里还会惦念着重回岑氏的无望之事。到了我父亲这一代,因为衮州忽然兴起了造车业,汪家便举家迁往祖籍地衮州平川城,改行专门做车轮,生活开始过得稍微好了些……”

岑飏轻叹一声,继续道:“原本,我们已经另起门楣,跟邺城名门风雷岑氏形同陌路,再也没有任何关联。然而,我的出生却打破了这一切……我虽然不是那种异象降生的大气运者,但从小就与众不同,显露出过人的天资,雷雨天时能上房捉雷,刮大风时喜欢追风捉影,同时继承了风和雷的力量。这件事不胫而走,从小城平川传到了邺城岑家人的耳朵里,岑氏宗祠派人专门来寻,得到我父母的同意后,把我接到了岑家,格外施恩,赐我姓岑,重回风雷岑氏的门庭……”

青年男子这一刻目光坚定,傲气冲破了颓然,自言自语道:“风雷岑氏,也不过尔尔……哼,这一回被赶出岑家,我再也不会姓岑,以后没有岑飏,只有汪飏!”

林奇出声道:“你既然是被冤枉的,为何不试着洗清冤屈呢?就像我一样。”

汪飏顿住脚步,看向林奇,奇怪道:“你怎么知道我是被冤枉的?”

林奇淡笑一声,道:“都说不打不相识,我跟你打过一场,感觉你应该不会做那样的事。”

“不打不相识,好一个不打不相识啊!”

汪飏开怀一笑,道:“在别人家的屋檐下,跟别人家的亲儿子辨明是非,这是是非非恐怕很难说得清楚。岑家既然不愿意留我,从此天大地大,自有我的去处。我汪飏一人一剑,闯荡天下,足矣。”

林奇忽然想到什么,好奇道:“汪兄,你的雷剑被岑家收回了,那风剑呢?据我所知,所谓风剑乃是一束精纯的剑气附着在一股奇特的灵质之上,应该是汪兄自己修炼凝结而成的,不会也被收走吧?”

“齐兄弟当真好眼力啊!”

汪飏赞叹一声,道:“你说的没错,风剑的确是我自己多年来辛苦修炼而成的,乃是九百道剑气依附着一缕风灵结成的实体,可随我心意自在施展。雷灵剑的剑鞘内有强大的符阵,能储藏大量的雷电和天地灵气,乃是一座优质的养剑炉,我那风剑一般时候都藏于剑鞘之中养着,等用的时候才召唤出来。那柄雷灵剑是剑和剑鞘成套才被唤作是雷灵剑,剑鞘的价值甚至比剑还高,当然是一起被收走了,我那风剑失去剑鞘,只能是另想办法保藏了……”

林奇打量汪飏全身上下,只见他身无长物,似乎并没有能够容纳剑气的容器,十分惊奇的道:“那汪兄的风剑现在藏在哪里?难不成真像传说中的剑仙,把仙剑藏在肚子里,用时再吐出来?”

“剑仙?仙剑?还藏在肚子里?齐兄弟,你可真是异想天开啊!”

汪飏被逗得哈哈大笑,前后左右看了一圈之后,从衣领中摸出一颗挂在项上的拇指大小的金色明珠,悄声道:“这颗天金宝珠是从我那位不成器的高祖手里传下来的,是一件品阶极低的空间法器,内有两尺见方的空间,百年来我们虽然代代贫苦,却也从没有想过把它卖了。我来岑家之前,我爷爷把它偷偷交给了我,说我以岑家人的身份,方有资格使用此宝。

“没了雷灵剑剑鞘,我便把金珠腾得干干净净,把风剑暂时安放在里面,虽说远远比不得那剑鞘,但也总比露在外边的好。只是我那风剑是有灵性的存在,非是死物,放在宝珠空间内,非但剑气会渐渐消磨,灵性也会慢慢流失掉,实是权宜之计,还须得尽快想别的法儿……”

“呃,原来如此。”

林奇恍然,颇感失望,在他看来,那风剑着实神奇,像极了传说中的仙剑。

两人一路走一路聊,虽然萍水相逢,但却甚是投机,堪称莫逆。

又过不久,他们来到临河的白塘街,敲响了龚婺家的铁门。

大门打开,露出一张大圆脸,正是龚婺唯一的徒弟黄小年。

“齐小哥……你怎么……你们……”

黄小年先是看到了林奇,而后又看到了汪飏,震惊得说不上话来。

……

第116章 铸剑

“啥?帮你铸一把名剑?你这无知的小子,还真敢说啊!”

臭鞋脸的龚婺“咣咣咣”把烟锅里的烟灰敲得干干净净,然后“啪”的一声丢到桌上,抬眼盯着汪飏,沉声道:“你知道名剑意味着什么吗?整个夏国的剑多得数都数不清,有名字的总共也就那么几百把,你确定你自己值得拥有一把名剑?就算你觉得你值得,你凭什么要我帮你铸一把名剑?你可知道?英雄纪元时,我龚家老祖龚河为了给飞虎将军呼延冲铸一对虎牙剑,打完了最后一丝力气,熬尽了最后一滴血汗,把锤子交给儿子后,直接活活累死了。那飞虎将军是千古留名的大英雄,老祖为了给他铸剑,情愿把命给献出去,你何德何能?就凭你以前是风雷岑氏的人吗?”

“我……”

汪飏刚进来时还充满自信,豪气万丈,此时此刻,则被这老人问得一愣一愣的,羞愧万分,无地自容。

龚婺丝毫不留情面的斥道:“你走吧!我姓龚的门墙里容不下你这种厚颜无耻、不知天高地厚的后生。”

汪飏脸憋得通红,两只拳头捏得嗑啪作响,说话就要拂袖走人,却被林奇给一把扯住了。

“龚师傅不必动怒,汪兄是真心实意来找您铸剑的,因为我之前曾告诉他,只要是出自龚师傅的手,必定是千里挑一的好剑!”

林奇冲着龚婺恭敬道:“汪飏是风雷血脉的传人,也是我所见过的最优秀的剑修之一,以他的资质和气度,必定不会辱没龚师傅铸炼的宝剑。”

龚婺闻言,神色稍缓,没有说话,伸手拿起丢掉的烟锅,侍立一旁的黄小年连忙走过来为他填上烟丝,然后打火点着。

“吧嗒,吧嗒……”

老人喷云吐雾,刀刻般的面庞掩映在缭绕的轻烟之后,看不清表情。

“嘿,他要铸剑,你着什么急啊?跟你有什么关系吗?”

沉默须臾,龚婺开口道:“你小子怎么不开口请我帮你铸剑呢?你开口的话,我肯定会答应,而且保证会帮你铸一把宝剑!”

“我呀,我不需要宝剑啊。”

林奇晃晃手里的铁锤,笑着道:“据我所知,这柄铁锤是龚师傅亲手打造的吧?难怪它这么坚固,这么完美,挥舞起来既顺手又舒服。能得到这柄铁锤,我已经非常知足了,不敢要求更多了。”

“你小子倒是眼尖得很。”

龚婺鼻中轻哼一声,不知是在笑还是在嘲讽,转而看向汪飏,“你是要剑的人,你再跟我说一次,你要什么样的剑?”

汪飏心上一颤,明白这姓龚的老头又给了一次机会,只怕也是最后一次机会,急忙寻思,该怎么答复才好。

龚婺道:“铸剑对于你们剑修是大事,对于我们铸剑师来说,更是头等大事,你不用马上回答我,给你三天时间,考虑好了再说不迟。”

汪飏眼神一厉,沉声道:“无需三天,我现在就回复您。龚师傅,请你帮我铸一把剑,一把无名之剑,等我用这把剑闯出响彻天下的声名,它自然会变成一把名剑!”

龚婺一向面无表情,喜怒不形于色,恰如古井不波,这一瞬间,竟被年轻人狂傲的言语惊得呆住,浑浊的老眼里绽放出莫名的异彩,连烟都是忘了抽,从烟锅里咕咚咚往外冒。

忽然,龚婺猛地一拍桌子,道:“好,明天我就去地肺山跟陶阶借炉,择吉日,开炉铸剑!”

汪飏大喜过望,深深弯腰拜谢:“汪飏定不辜负龚师傅铸剑之恩!”

龚婺点点头,对林奇道:“齐恒,届时还需你们两个和小年一同协助我铸剑,不然的话,我这条老命恐怕是不够拼的。”

林奇自无不允,毫不犹豫,一口应下。

……

五日后,邺城城西,地肺山。

据考证,大夏合共有十四座山被称为地肺山,此山别名苦竹山,抑或是枯竹山,为其一。

苦竹山,顾名思义,山上长有大片的竹子,名曰苦竹。苦竹与一般的竹子不同,枝叶十分稀疏,基本都是光溜溜的一根,常年处于枯萎状态,生长十分缓慢,过上百年都难以成材。

传说,这枯竹山原本乃是一座青山秀水、竹海涛涛的人间洞天,数千年前,不知怎的,大山下面火脉涌动,喷出地面,形成巨大的火池,使得满山绿竹枯死殆尽,仅余下几百株顽强的活了下来。

在漫长的岁月中,这几百株枯竹便逐渐衍化成了一种新的竹子,那便是苦竹。历经几千年,苦竹遍布整座大山,只是再也没有了那令人心旷神怡的竹海,只剩下坟土荒草般的苦竹林。

地肺山的烹火池是天生地造的绝品熔炉,是天下闻名的铸炼圣地之一,自从诞生之日起,就被古代铸炼大宗师陶洮占据,从那以后,一直是属于陶家的私人领地。悠悠三千年,无数的战兵从地肺山烹火池出世,堪称宝物者多如过江之鲫,拥有名字震慑世间流传千百年的神兵利器亦是多不胜数……

话说,世间有四种人最容易在朝代更迭天下倒悬的乱世灾难中存活下来,并延续已有的荣华富贵,一者是文宗的圣人之后,二者是道门的天君之后,三者是医道的医师世家,四者便是源远流长的铸炼师家族。

陶家和大多数的铸炼师大族一样,从来都只把注意力集中到铸炼超级战兵上,从不关心天下大势,无论谁家做了皇帝,他们都会一如既往的为胜利者炼造兵器。正如读书人会帮新帝重拾破碎的山河,治理国家,坐稳天下;正如道士们会依然如故的炼丹,修真,求仙,问道;也正如医师们仍要悬壶济世,救死扶伤。

龚婺在小小的邺城里,自是有些名气的,但放眼天下,不过一个默默无闻的老铁匠罢了。他之所以能借到堂堂陶家安身立命的烹火池熔炉,是因为陶家曾欠下龚家一个人情,承诺龚家子孙可无条件的使用烹火池十次。

千百年来,龚家仅六次动用烹火池,这一次,是第七次。

“龚兄,这是犬子光孺。”

陶家五大造中的陶铸带着一个约莫二十五六岁眉眼清爽身材高大的青年男子来到龚婺跟前,“儿啊,还不快见过龚叔叔。”

“龚叔叔别来无恙!”

青年男子忙上前施礼问好,“十几年前,小侄还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曾远远看见龚叔叔所铸神剑鉴崆出世时天空悬山的盛景,一直仰慕的很,没想到能够有缘再见,实在是小侄的荣幸啊!”

龚婺勉强点点头,算是回礼,随即对陶铸直接了当的说道:“按照约定好的,从今天起,烹火池天字号的熔炉交由我使用,直到我宝剑铸成为止。”

陶铸淡淡一笑,回道:“当然,这是我们两族之间的千年约定,我辈自当遵从。”

龚婺面无表情,“嗯”了一声,干巴巴的道:“那龚某这就开始铸炼,少陪了。”

“龚兄莫急,还有一事,小弟需得事先说明啊。”

陶铸看着龚婺那一张仿佛写着“你快说”三个字的不耐烦的表情,继续道:“龚兄有所不知,近年来烹火池越发不稳定,时不时就会有熔液喷发,需得小心警惕。犬子常年在天字号熔炉侍炉帮工,对火池变动的规律一清二楚,为免龚兄铸剑时遇到什么不必要的意外,就让犬子为龚兄担任侍炉吧?”

林奇虽说打了几个月的马蹄铁,于这炼造行当,到底还是门外汉,但他也知道炼造行当最忌讳的事情就是偷师。陶铸作为陶家足以独当一面的大造师之一,居然说出这种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话来,他着实震惊。

平日间脾气好到有些过分的黄小年但听此言,立时就怒了,当场便要发作,“陶师傅,你这话什么意思……”

黄小年话还没说完,就被师父拦下,“可以,让他侍炉便是。”

……

第117章 火龙抬头

第一锤敲下去,没日没夜艰辛的铸剑生活,便宣告开始了。

汪飏自带的一大块雷亟铁绝对算得上是一块宝铁,是他用在岑家生活多年攒下的钱到拍卖会咬牙拍下来的,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铸成一柄真正属于自己的剑。

然而,这块价值不菲的宝铁,根本入不了龚婺的法眼,不能当主材料来用。但由于汪飏天资很高的雷族血脉,将宝剑打造成雷属性战兵是绝对必要的,是以雷亟铁可以作为辅料使用,只是需得千锤百炼,去芜存菁,将之精炼成真正的雷铁精英。

这个不大不小的任务,龚婺交给了林奇和汪飏两个人。至于他们三个专业的铸炼师,则在熔炉中熬炼铁水,准备铸剑的主材料。

“轰!”

林奇一锤砸下去,一大团黑漆漆的铁饼上电光爆闪,发出闷雷般的剧响。

少年身上过电,从双手双臂直传到双腿双脚,麻酥酥的感觉瞬间遍及全身。

汪飏用铁钳夹着铁饼,方才的轰然释放的雷电正是他注入其中的,据龚婺所说,这样做有助于在去处杂质的同时,最大可能的保存雷铁精英。

对此,汪飏倒是无所谓,可却苦了林奇,每一锤下去,都犹如经受电刑。

不过,林奇对于铸炼强大的肉身有着极强的目的性,身上一次次过电,都是难得的强有力的锻炼,在不损害腹脏的前体下,对他有益无害。

一锤,一锤,又一锤……

在二人合力施为之下,一丝丝的乌黑杂质从铁饼上辐散出来,顺着粗大的铁桩子徐徐往下流。

七八日过去,原本足有头颅大小的铁饼急剧缩减为拳头大小,再过七八日,又从拳头大小变为鸡子大小的一个铁丸,整个儿呈略带点蓝的银色,清澈细腻,流光溢彩,仿若一颗巨大的宝石。

只是,龚婺老头仍然不满意,让他们继续无休止的捶打精炼,真不知道到底要达到什么程度才肯罢休。

继续电击、锤打,电击、锤打,无论他们怎么努力,铁丸上都难有一丁点的杂质流出,别说汪飏什么都看不到,拥有一双利眼的林奇也几乎什么都看不到了。

“砰!砰!砰!……”

林奇一锤砸下去,锤子立马从左手换到右手,再一锤砸下去,锤子又从右手换到左手,如此周而复始,锤击的速度甚快。

一开始的时候,他每日至多能砸一万锤,后来逐渐增加到两万多锤,现在左右开弓两手同用,每日能砸五万多六万锤,而且锤击的力度和精度也已倍增,不知不觉间修为和体力都在与日俱增。

“齐……缓一缓……缓一缓……受不了了……实在受不了了。”

汪飏忽然停下,一屁股坐倒在地上,说一句话,都要狠狠咽一口气。

林奇把铁锤搁到一边,甩甩酸疼的双臂,笑着道:“好,那就缓一缓再打。”

虽然出力气打铁的是林奇,其实更费力的是汪飏,他每放一次电,消耗至少是前者的三四倍。

“真是个妖孽啊!”

汪飏嘀咕一声,翻起身来,就地盘腿坐好,手结风雷印,吸纳天地灵气。

林奇来到烹火池边上,烹火池中火浆滚滚,烈焰蒸腾,时不时就有一束气焰直冲而出,形成三四丈高的火柱,十分吓人。龚婺、黄小年、陶光孺三人正在火池中天字号熔炉上忙碌不停。已经快一个月过去了,他们仍没有开始铸剑,还在熬炼材料。

汪飏的雷亟铁被弃用,最终决定使用的材料都是龚婺多年来自己积攒收藏的宝贝疙瘩,有云根铁、山心铁、阳铜等,皆是一等一的好料子。

龚婺自称自打他出师之后,至今只铸过四把好剑,第一把红戟,给了飞虎军掌旗校尉聂辕,第二把峥嵘,给了家乡风云城的麒麟子李峥嵘,第三把鉴崆,给了出自衡阳窟的剑修石阳子,第四把开封,是与大芒山的一指道人合力铸就,给了开封城,悬于城门之下,用以避邪。第四把剑成后,他就封印了宝锤,打算从此不再试图铸炼名剑,如今答应铸这第五把,必是最后一把,封山之剑。

汪飏能在最失意的时候,有缘得见龚婺,并得到他的青睐,成为他封山之剑的持有者,实在是莫大的幸事。

所谓的天字号熔炉,好比是筑在火池中心的一座小岛,“小岛”上矗立着一座巨大的仿若高塔的火炉,炉火熊熊,是直接取自火池深处的地肺真火,温度极高,足可熔炼世间万物。

无论是多么高明的铸炼师,要想用最好的材质铸炼最强的战兵,非得是用这等真火熔炉才行啊!

……

夜晚,林奇只有四个时辰休息,待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一个人悄悄来到寂静的苦竹林深处,四下里观察半晌,确定没有人跟来,右手掐葵花诀,花小妖赠与他的天目葵戒指从小拇指上长出来并绽放,现出绿幽幽的花中之眼。

绿光一闪,他从戒指空间中招出一把用毛皮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宽剑,方一出来就兴奋得剧颤,发出“喀喀喀”略显瘆人的声音,正是龙牙宝剑。

此剑嗜血,没有敌人的血可以饮用,林奇只能以自身精血喂养此物,每月至少喂两次。来苦竹山之前,他曾一次把龙牙为了个饱,过了近一个月,它已然饥饿难耐,多日来一直处于濒临暴走的状态。

此剑藏于天目葵戒指空间内,它的动静别人绝无法察觉得到,作为戒指空间主人的林奇,则是一清二楚。无奈之下,他也只能冒点险了,不然的话,实在难以预料会有怎样的后果。

褪开毛龙皮,取出龙牙剑,林奇忍痛咬破手中,把一滴滴的鲜血滴到长满青色鳞纹的剑上,血滴好似落到了海绵上,即刻渗入,消失不见。

“吼。”

尖牙张合,龙牙剑发出若有似无的长吟。

一股气息渗入大地,直达山底深处,透过山根。

“轰隆隆……”

大山震动,烹火池火浆激荡,数十座熔炉随之摇摇摆摆,各炉的侍炉者一瞬间全被惊动,皆为之色变。

据传,苦竹山下有火龙蛰伏,烹火池是火龙吐焰熔炼形成,每有火柱喷发,正是龙在呼吸。

此时此刻,火龙抬头!

……

第118章 铁树开花

“噗!”

林奇一锤砸下去,核桃大的铁球电芒激散,直接被砸成一张小小的铁饼。

然而,当他举起锤子时,铁饼就像充气了一样,倏地又变成一个蓝光莹莹的圆球,十分神奇。

龚婺所说的雷铁精英便是这个状态,然而,老头似乎从来没有满意的时候,仍旧让他们无休止的继续锤打。

现在,汪飏已无法通过铁钳传导雷电,只能隔空进行放电,如此一来,他的损耗就更为严重了,每隔一个多时辰,就必需休息一次。

林奇一脸可惜的端详着铁锤上的裂纹,口中喃喃道:“雷铁精英果然非同小可,我这锤子都被炸得破裂了……”

汪飏看着这少年,忍不住开口道:“齐兄弟,虽说大恩不言谢,可是,你我起先也只不过是萍水相逢,你却帮我帮到这个份上,我汪飏……该怎么报答你才好呢?”

林奇闻言,摇摇头,淡笑一声,道:“这个嘛,汪兄你大可不必放在心上,说句实在话,我可没觉得我是在帮你忙啊!如果有的话,也只是闲来无事想找点有意思的事情做而已。”

汪飏听得莫名其妙,糊里糊涂,表情一正,肃然道:“齐兄弟此言差矣……你在我跌入谷底的时候拉我起来,说是恩同再造都不过分!知恩图报是做人最起码的,这份恩情,我将来肯定是要还的!”

林奇笑而不语,摩挲着手上的铁锤,又是喜欢,又是心疼。

汪飏只觉自己越发看不懂这个来路神秘的少年,眼中满是不可思议的神情,直接道:“兄弟,我多嘴问一句,你可以不回答。你究竟是什么人?来邺城做什么来的?想要得到什么吗?一个人做一件事,终究是有目的的,特别是像你这样的人。我可不相信,你来这里单纯是为了消磨时间。”

林奇沉默须臾,淡淡道:“我的人生就是一场修炼,我啊,只是在修炼而已……”

汪飏听得云里雾里的,似乎明白了什么,又似乎什么都不明白,叹一声,笑一声,不再深究了。

……

“龚师傅!你……你怎么……”

天字号熔炉上,陶光孺指着龚婺,一脸大惊失色的表情。

“我怎么了?”

龚婺冷哼一声,一点儿也不在意。

陶光孺表情转变,义愤填膺的道:“纵然我们陶龚两家有约定,可您这么做,也未免太过分了吧?”

龚婺振振有词道:“我们的约定里可没说我不能这么做,既然没说,那就理所当然是能做的。”

“……晚辈失陪了!”

陶光孺欲言又止,黑着脸匆匆离去了。

听到动静,正在休息的宋芒和汪飏连忙过桥,与陶光孺擦肩而过,到熔炉上询问状况。

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

原来,龚婺之所以没日没夜、废寝忘食的准备这么多日,竟是有预谋的。他所熬炼的这一整炉铁水,采用的是失传了的禁忌之术:铁树种魔大法!

炼好的铁水其实并非铸剑的主材料,而是一个种子,抑或说是引子,目的是为了汲取烹火池中三千年来积淀下的百铁精华,从而用于铸剑。

汪飏对所谓的“铁树种魔大法”丝毫不知,林奇则不但知道,而且颇多了解,因为麒麟一族传承至今的一件战兵也是采用类似“铁树种魔大法”这种禁忌之术铸炼的,正是那杆歪歪扭扭、丑陋不堪的被林梦龙称为断魂枪的怪枪。

当初,一代大宗师烛龙子之子烛幽子,天纵奇才,从天地熔炉中成功提炼出大量万载沉淀的极珍精铁,原本想铸一柄大剑,结果剑胎生魔,自动变化成一杆凶气凛然的长枪,万幸被天武者林修用巨阙剑斩坏,扼制了魔性,未能危害世人。

“开炉!”

龚婺对黄小年道。

黄小年上身赤裸,虬结的肌肉映着赤红的火光,仿若一尊从天上谪落凡间的仙力士,两手抓着又粗又长的把手,用足全力,缓缓的拉开闸口。

“哗啦啦……”

赤黑色的铁水顺着一个水槽流淌出来,落入烹火池。

直到最后一滴铁水流干,烹火池中一丝反应也没有,不禁让人担忧,数十日的辛苦是不是就这么白白流走了。

忽然,火池沸腾,火浆汹涌,突兀间,好似发生了地震,几个人全部站立不稳。

“滋滋滋滋……”

怪响声传来,林奇等纷纷伸长了脖子朝下张望。

黄小年肉乎乎的圆脸被火光映得红红的,好比一轮红太阳,对着龚婺惊喜无比的道:“师父快看啊!铁树长出来了,铁树真的长出来了!”

林奇看得分明,下方大面积的火浆涌向铁水倾倒的落点,缓缓隆起,形成了一座小山,小山顶部,一棵小树苗破山而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大,须臾间就长到手臂粗细四尺来高,并分出寥寥几根枝杈,通体红彤彤的,冒着熊熊的烈焰和璀璨的光霞,毋宁说是一棵铁树,不如说是一棵火树……

“铁树开花!竟然开花了……”

当看到铁树之上赫然开出一朵艳丽无比的赤红色大花来,就连神情冷峻的龚婺也震惊了。

然而,更令他震惊的还在后头呢!

一瞬间,周遭大范围内的天地灵息受到强有力的牵引,长鲸吸水般灌入那朵花中,花儿盛放,焰光四射,太阳都为之失色。

未久之后,花儿凋谢,结成了一个拳头大小红光熠熠的果子!

而后,铁树和果子迅速冷却下来,变得漆黑如碳……

不远处,陶铸、陶光孺父子俩以及另外几个陶家人,跟着一个头戴铁冠黑须垂胸的老人,大步流星、气势汹汹的赶过来。

龚婺连忙解下腰间钥匙链上所挂的一个小锤,咬破手指,往锤上滴了血,然后默念咒语,随手轻轻一晃,不足一寸长的小锤竟变为一柄两尺半长的大铁锤,表面古旧斑驳,布满了刀剑痕迹,透着沧桑古老的味道。

“这个……就是师父的家传宝锤吗……”

黄小年双瞳瞪得大大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直以来,他都以为那个小锤只是师父特别喜爱的一个小挂件而已,没想到竟是传说中龚家的传承宝锤。

宝锤在手,龚婺绝对的破境修为顿时显露出来,再也掩饰不住。他一跃而下,落到那虽然已经冷却但依旧灼热非常的铁山上,只一锤,把那枚果实先打下来,收入腕上的铁镯之中,然后便“叮叮咣咣”开始敲打铁树的根部……

“铁树种魔大法!龚婺,你好大的胆子啊!”

铁冠老人看着那铁山铁树,以及正在砸树的龚婺,阴沉着脸,沉声说道。

龚婺头也不抬,不以为然的道:“这种事情你陶阶又不是没干过,又有何资格来指责我呢?一夜间种出整整十棵金瘊子木,其中一棵还开出了三朵金莲,引得一尊天外游魂破空而来,甘当器灵,这是多大的手笔啊!试问天下铸炼师,除了你陶阶,还有几个人有这等气魄?”

“烹火池是我陶家代代传承的铸炼之地,我们怎么使用是我们的事,不需要你一个外人来多嘴。再说了,那一次的事情,可没有你所想的那么简单。”

陶阶冷冷道:“不管怎么说,你不经我的允许,擅自使用禁法,窃取烹火池底的金精真铁,实属不该!”

龚婺完全没有转过身看一眼这尊贵的陶家掌舵人的意思,“嘿”的一声,道:“不就一点儿金精真铁嘛!堂堂陶家,何足挂齿啊?想当年,你陶家遭逢大难,若非我龚家老祖十一器大宗师欧鹏帮你们铸炼浑坤剑,你陶家只怕早就亡了……”

陶阶闻言,面现怒容,不悦道:“龚婺,你这么说话,也太不顾念我们两家历经千年的香火之情了!更何况,如你所说的,当年的恩情是我陶家欠给欧鹏大师的,承诺的对象也是欧氏的子孙,而你龚婺是姓龚的,不姓欧!”

“咣!咣!咣!……”

龚婺挥锤敲打,沉默不语。

陶阶继续道:“欧鹏大师祖孙三代八人,为了给楚王铸那破军之剑,在坠日谷苦熬了整整七年,剑成之日,竟被剑魔吞噬而死,全家惨遭灭门。你龚家人身上流着欧鹏大师的血,所以我陶家祖先才把承诺转嫁到了你们龚家人身上,一方面是寄托对欧鹏大师的哀思,一方面也是为了全我陶家知恩图报的名节。世上没有绝对的道理,你龚婺活到这把岁数,应该不会不明白吧?”

“吱呀呀……”

铁树终于被砸倒,发出刺耳的声响。

龚婺一手提锤,一手倒拖铁树,一跃上岸,几步走到陶阶面前,笑着道:“陶阶,多年不见,你倒是越来越有族长的风骨了啊!陶家这么多优秀人物,那些老爷子们独独相中你,选你做掌舵人,确实没有错。”

陶阶冷哼一声,“龚婺,你也一样,多年不见,还是这个臭脾气。”

龚婺哈哈笑道:“我来之前就知道,你这老家伙肯定会躲着不敢见我,果然没有错。”

陶阶眼睛一翻,道:“就你这张臭脸,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龚婺放下铁树和铁锤,对着陶阶抱拳一施礼,道:“陶兄,我龚家受你陶家荫蔽这么多年,世世代代的恩情,铭感无内,从来都不敢忘。只不过,我龚家的传承只怕马上也要断绝了,龚某两儿一女都无意接下这柄欧祖传下来的宝锤,孙儿们就更别想了。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收的这个徒儿,还请你将来务必照拂一二。小年,还不快过来见过陶世伯!”

黄小年慌忙走上前,局促的朝陶阶行礼,“见过陶……世伯……”

陶阶目光在龚婺身上停顿了一下,才转而看向黄小年,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点点头,含笑道:“不错,不错,有一副天生的好体魄,合该是我辈中人啊。”

龚婺板着脸道:“废话,我选中的人,岂会有错?”

黄小年满脸通红,着实激动不已,时至今日,他还从来没听师父这么夸过自己。

“龚兄,剑成之后不要着急走,一起喝顿酒吧!”

陶阶暗叹一声,说完这一句,便转身走了。

陶铸见陶阶走远了,对着龚婺和颜悦色道:“龚兄,那棵铁树铸一柄剑绰绰有余了,剩余的材料,还请你走时能够留下来。”

龚婺莫名笑道:“陶铸,你养了一个好儿子啊!居然能提前看出我的意图来,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啊。”

陶铸但听骄傲如龚婺都对自己的儿子不吝赞辞,脸上有光,当然十分高兴,笑得合不拢嘴。他刚想说“龚兄谬赞了”之类的客气话,笑容却僵在脸上。

“比你可强上太多了。”

龚婺说完,即拖着铁树离开了。

陶铸气得脸上铁青,勉强哼了一声,拂袖而去。

作为旁观者的林奇和汪飏如同看了一场起伏跌宕的大戏,先是大开眼界,目睹了铁树开花结果的奇景,而后又迎来陶家人的兴师问罪,原本以为会生出一场冲突,没想到却是以龚婺和陶阶的简短叙旧结束的……

把铁树摆到铸炼台上,龚婺对汪飏肃然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汪飏,如果此剑侥幸能够铸成,拥有它,究竟是福是祸,就看你个人的造化了!”

汪飏先是一愣,然后重重点了点头。

……

第119章 雷霆之剑 上

师父一出马,便知有没有。此言诚不虚!

拥有破境修为,亲自挥动传承宝锤,开始认真铸剑的龚婺,让林奇和汪飏,包括其徒黄小年,甚至是作为陶家年青一代翘楚人物的陶光孺,真正领略到了传奇铸炼师的风采,着实叹为观止。

他每一挥锤,砸在那铁树之上,都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响,犹如霹雳惊鸣,阵势十分骇人。

怵目的火光中,铁树之上斑斑驳驳的赤黑色表皮不断迸溅开来,露出亮晶晶的银白色,泄出一缕缕的宝光。三千年沉淀之百铁精华,岂是小可……

显然,龚婺完全没有把铁树的一部分截取下来留给陶家的意思,他在黄小年、林奇等人的帮助下,把铁树通体烧得红如火炭,然后将稀疏的枝枝蔓蔓一个接一个的打进主干,整个儿融在一起,无疑是要用整棵铁树铸剑,如此方能以完整的材料铸出一把完美的好剑。

正式的铸剑,才刚刚开始!

……

三个月,一百多日后。

宝剑业已成形,乃是一把三尺来长两指来宽的长剑,剑柄剑身俱为一体,剑身窄而厚,并未开刃,连剑尖都是弧形的钝锋,整个儿呈银白颜色,表面布满了圆形的奇妙纹路,闪烁着灿烂的纹光,一看就知是非比寻常的宝贝。

而若是眼力较高之人仔细观察的话,可见宝剑双刃和剑锋连成的边缘,有一条纤细无比的黑线,漆黑如墨,幽光森森,看上去仿佛在不停的波动着,透着诡异、危险的味道。

很难想象,那么粗壮的一棵铁树,除了沾满铁屑的表皮,在不割除哪怕一丁点的前提下,龚婺是如何将之硬生生打造成这样一柄细长的宝剑的,真可谓巧夺天工。

直到此时,终于,林奇和汪飏付出太多血汗经过无数次锤打精炼而成的雷铁精英也派上了用场。

龚婺要过这枚拇指大小的蓝汪汪的铁丸,亲自用宝锤将之一点一点砸进剑格下面的剑面之中……

黄昏时分,剑终于铸成,被龚婺深深插进天字号熔炉之中,最后一遍考验宝剑的强度,并养其神意,为之择主!

次日天明,烹火池天字号熔炉周遭站满了老老少少的陶家人,都想见证虽然籍籍无名但实则堪称传奇的铸炼师龚婺封山之剑的出世!

龚婺、汪飏、林奇、黄小年、陶光孺父子等,站在人群之中,静静等候。

龚婺背着双手站在炉边,仿佛又苍老了十年的脸上丝毫表情也无,咳嗽一声,开口道:“汪飏,这把剑就在这里,你拔得出来,就是你的,拔不出来,就只能等有缘人来拔了。”

宝剑最初是为他铸的不假,但若他没有资格拥有它,就不能属于他,这是古来有之的规矩!

汪飏走上前,向龚婺深深施了一礼,然后看向熔炉上狰狞的龙头形炉口,大张的龙嘴里正含着那宝剑的剑柄。圆润的剑柄映着熊熊炉火,熠熠放光。

或许因为铸剑之地是苦竹山的缘故,龚婺把剑柄铸成了竹子的形状。也正如苦竹山上的苦竹一样,其上一圈圈的竹节非常密集,半公分就有一节。

这精巧的竹形剑柄看上去古朴动人,仿若天成,当然,也便于抓握。

手上蓄积灵力,形成一层薄薄的防护罩,汪飏摸上那剑柄,炽热感穿透防护罩,渗入他手心血肉,温暖的感觉。

他喜欢这剑柄,喜欢这温暖的感觉。

他闭上双眼,一瞬间,小时候的种种,年少时进入岑氏家门的种种,一股脑儿全部袭上心头,令他五味杂陈,思绪烦乱。

他相信,这是他人生的转折点。

被逐出传承近千年的同时拥有雷族和风族两种强大血脉的高贵的风雷岑氏,确实是一件令他感到无比颓丧的事情,无法向父亲母亲乃至祖父交代,无法向祖先们交代,多少年来的努力和忍辱负重,尽皆付诸东流,何其不幸啊!

可是,在这一刻,他惊喜的发现,从他自己内心来讲,他其实根本不在乎那风雷岑氏的头衔,那个不属于他的家庭,不属于他的姓氏,他早就厌弃了,早就想脱离出来,做回曾经那个上房捉雷、捕风捉影、自由自在的汪飏了。

渐渐的,他平静下来,睁开眼睛,目光中透着坚定和自信,一百多个日日夜夜积攒下来的疲惫一扫而光,充满了力量!

他攥紧剑柄,灼热感如同无数尖刺戳进他的手心,直抵到骨头上,剧痛钻心。可他并不在乎,他只想一把拔出属于自己的宝剑,卸下包袱,从此一人一剑,踏上崭新的征程。

他完全没有先试探一下看看的打算,深吸一口气,气运周身,卯足全力,拔剑!

剑,纹丝不动!

他,大惊失色。

双手齐出,又一次使出全力,拔剑!

剑,依旧纹丝不动。

他,顿时慌了神。

“不要只凭蛮力拔剑。”

龚婺出声道:“要想让剑认可你,就需得与剑取得联系,达到气与剑合,甚至神与剑合的境地,方能成功。你再试一下吧。”

“多谢指点。”

汪飏如同溺水之人抓住了救命稻草,在绝望中看到了希望。

他连忙平复忐忑的心境,按照龚婺所说的,将自身灵力徐徐输送到宝剑之中,尝试与之沟流,取得联系。

然而,整整一个小时过去,无论汪飏如何施为,剑依旧没有丁点松动的迹象,很多人都失去了耐心,带着不同的表情离开了。

“我当是如何惊才绝艳的人物,区区化境修为,竟然能请动龚兄出手为之铸剑,没成想原来是个既没有天资也没有福缘的穷小子……龚兄啊,这一回,你可真是看走眼了啊!”

陶铸开口道:“不过,他拔不出来,不代表其他人也拔不出来。为免龚兄的封山之剑这么白白毁掉,从今天起,我陶家就举办拔剑大会,广邀天下豪杰前来拔剑,届时必定会有人中龙凤拔得出剑,自不会辜负龚兄这一场辛苦。”

龚婺冷眼看着立在炉前的汪飏,接过黄小年递过来的烟锅,“吧嗒吧嗒”的开始喷云吐雾,沉默着不说话。

陶铸嘴角一翘,又道:“宝贝当归有缘之人,这是我辈铸炼师自古以来都务必遵从的规矩,龚兄应该没有异议吧?”

龚婺喷出一口长烟,道:“给他五天的期限吧!毕竟,这是我龚某人特意为他铸的剑。五天过后,他如果拔不出剑,你爱怎样就怎样,龚某绝不过问,就当没铸过这么一把剑。”

“五天?”

陶铸一愣,笑道:“龚兄说笑了吧?我家这天字号熔炉里燃着的可是地肺真火,别说五天,再过两三天,你这剑只怕就化了!”

龚婺鼻中一哼,一边抽烟,一边道:“我铸的剑,你岂能知之,甭说区区五天,十天二十天又何妨?”

“十天?二十天?真是大言不……”

陶铸话还没说完,后面的字全咽回了肚子里,先是一脸不相信,继而又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连怒意都是抛在脑后了。

他沉默一会儿,黑着脸道:“剑是你铸的,那就依你好了,给他五天时间。等过了五天,我倒要看看,还有没有必要举行拔剑大会。”

“我铸的是剑,你铸的是剑心。人无心不活,剑无心不出。我该做的已经做了,接下来就看你的了。”

龚婺冲着汪飏的背影说了这么一句话,便带着黄小年离开了,“走,小年,找你陶世伯喝酒去。”

……

第120章 雷霆之剑 下

转眼,三日过去。

苦竹山烹火池陶家天字号熔炉上,汪飏一直苦苦煎熬着,两只手掌被越烧越红的剑柄炙得皮开肉绽,焦黑如烂泥,却始终未能拔出剑来,几乎濒临奔溃的边缘。

“呋呋呋呋……”

汪飏盘坐在火炉边上,一道缸口粗的烈风在他周遭不停的环绕,形成一股翻卷直达高空的气旋,将大范围内的天地灵息聚敛过来,供他吸收炼化。

就这般,他一次又一次的透支灵力再恢复灵力,执着的拔剑,完全没有想要放弃的意思。

“唰!唰!唰!……”

烹火池岸边,林奇手持那柄破旧的铁锤,回味着龚婺挥锤铸剑时那行云流水般的精妙动作,一遍遍的挥锤,不知疲倦,不厌其烦……

“这小子,居然无师自通,摸索到了神工锤法的门径……唉,可惜啊可惜,真是可惜……”

十多丈远处的地字号熔炉上,一个老头看着林奇所在,捋着胸前焦黑的长胡子,嘴里轻声嘀咕道。

这老头长得较为矮小,却精壮至极,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里映着地火之光,真个儿目光如炬。

他腰间挂着一把无刃无鞘的古旧断剑,剑身又宽又粗,靠近剑格出镌着两枚篆体古字:纯钧。原来此剑竟是与巨阙剑齐名的上古名剑,纯钧宝剑!

此人名叫陶钧,出生之时,深藏陶家宝库的纯钧断剑竟自行发出尖锐的剑鸣,命里与纯钧剑有缘,是以取名为钧。

他与陶阶、陶铸等同属陶家新一代五大造之一,身为陶家现任族长的陶阶在五大造中排名第二,此人则无可争议的排名第一。因为他的胡子经常被火焰烤焦,所以有着“焦胡子”的名号,乃是陶家三千年铸炼技艺承前启后的真正传承者,亦为当今世上造诣最深的铸炼师之一,常年占据烹火池地字号熔炉,一门心思铸炼宝器。

“咝!”

不小心拔下一大把胡须,陶钧疼得面皮抖动,倒吸一口冷气。

他胡须本就被烤得焦脆,看着一脸肉痛的样子,其实并非因为真的疼,而是可惜自己的胡子。

“小铁匠,你果然在这里?”

一个英俊潇洒的青年男子在挥锤入神的林奇身边驻足,腰间别着一把折扇挎着一柄宝剑,身后还跟着一名唇红齿白面若桃花的红衣剑侍,衣着、排场、气度绝非一般人物能表现出来,绝对是底蕴深厚血脉悠久的大族子弟。

“噗!”

林奇一锤砸在地上,坚硬的地面好比柔嫩的豆腐一样被砸出一个小坑,锤头深深陷进去。

他眉宇微攒,看着这位面目陌生的不速之客道:“你是谁?”

青年男子闻言一愣,先是稍稍有些不悦,继而洒然一笑,转而看向烹火池天字号熔炉下的汪飏,迅速阴沉下来的神情中显现出几分不加掩饰的兴奋之意。

“啧啧啧……哼!真是个不知死活的贱骨头!”

他先是连连赞叹,而后则冷冷一哼,低声骂了一句,然后深深吸了一口气,收敛起表情,迈步走过去。

红衣剑侍神情复杂,按剑尾随在后,林奇把铁锤随手往腰间一插,也站起身,跟了上去。

汪飏睁开眼睛,入眼便看到一前一后衣着光鲜的一男一女,“你来了?”

青年男子笑道:“是啊,我特意来看看你,为了来这里,还着实破费了不少。”

汪飏的目光越过青年男子,看向那红衣少女,“沈荭,他暗恨我已经很久了,怎么陷害我我都不觉得奇怪,只是没想到,他居然是借你之手暗算的我。当年,我跟你差不多是一起到岑府的,你,我,还有他,三个人从小一起长大,跟他我或许一直戴着一个好弟弟的假面具,可对你……我一直视你为亲姊妹一般,你对我,难道真就没有一丝情义吗?”

被称作沈荭的少女眉若柳叶,目似明珠,霜寒的一张玉脸映着火光灿若朝霞。她抿抿红唇,迎着汪飏如剑的目光,冷冷道:“你狼子野心,早晚会图谋少爷的地位,我们不过是先下手为强罢了!”

“小荭,胡说什么?”

青年男子目光向斜后侧瞥了一下,呵斥一声,又转而面向汪飏,笑容可掬的道:“岑飏,我的好弟弟,有你在身边的日子,我还真挺怀念的。”

“我其实从来都不姓岑,也从来不是你弟弟,想必你比我更明白这一点。”

汪飏漠然道:“你今天找到这里来,想做什么,不妨明说好了。”

听到此时,林奇自然想了起来,这青年正是风雷岑氏的公子岑轩明,正是他做局害得汪飏被逐出岑家的。

岑轩明咧嘴一笑,道:“或许你不会相信,其实我还是把你当兄弟的。”

汪飏不怒反笑,道:“既然如此,那我就最后再叫你一次兄长好了。兄长,你今天来这里想做什么?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拔剑大会还得过两天才开始,你来的有点早了啊?再说了,你是有自知之明的人,如果连我都拔不出来这剑,以你的本事,恐怕也拔不出来吧?”

岑轩明来到熔炉跟前,细看了几眼那炽热的剑柄,悠然道:“我真的只是想过来看看你而已,以前看多了你春风得意的英姿,现在看看你潦倒落魄的模样,感觉倒也不错……至于这把宝剑嘛……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我风雷岑氏是志在必得的。父亲大人已经疏通了陶家的关系,等到拔剑大会一开始,他会第一个出场,亲手拔出此剑,为我岑家再填一件传承宝物。此剑既是因你而出世,也算是你作为岑氏的不肖子孙,为岑家做了一点贡献。”

汪飏摇摇头,“你就是这样,考虑永远这么周详。”

岑轩明转过身,往地上一坐,顺便抽出腰间折扇,一边轻轻摇扇一边自嘲道:“没办法啊,谁叫我资质平平,作为风雷岑氏的继承人,连个麒麟子都当不上,没有能力守住岑家这么大的家业,只能是耍点心机了。”

“麒麟子么?”

听到这个词,汪飏心中不禁也是一叹,暗道若是当年父母能长点心送自己去夏都城进行麒麟子试炼,哪里还需要到岑家趟这道乌七八糟的浑水……

沈荭立在岑轩明身边,看向跟过来的林奇,面色不善道:“你跟过来做什么?那日你踹了我家少爷一脚,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林奇自是担忧汪飏的安危,以汪飏现在几近崩溃的状态,面对岑轩明和这位面目姣好但却色厉内荏的红衣少女,实在没有自保之力。

岑轩明道:“小荭,在人家的地盘上,我们不要多事,等着看热闹就是了。”

沈荭哼了一声,转过脸来,在自家主人身后席地而坐,一只手仍按在剑柄上,十分警惕,好像一条美丽的火红狼犬。

飞到万不得已,林奇是绝不愿意生事的,他见这主仆二人暂时没有歹意,便也就近坐下,继续琢磨锤法。

……

不知不觉,五日期限临近,地肺山陶氏家族已发出“拔剑令”,广邀天下豪杰前来参加拔剑大会,夏国各地的俊杰翘楚得到消息,纷纷赶赴邺城地肺山,莫不想争得一件可遇而不可求的出世名剑,赢得宝物和名声,名利双收。

不过,拔剑大会是次日天明开始,所以,各路豪杰连夜赶来之后,齐聚在地肺山下的临洮城,就等着一睹那宝剑的风采。

……

临洮城,三节大酒楼。

一丈临街的桌子,有两个人相对而坐,一个是二十多岁的青年,一个是二八佳龄的少年。两人叫了一壶价格昂贵的苦竹酒,几盘素菜,两份竹筒饭,正边吃边聊。

“苦竹酒,苦竹酒,居然是甜的……”

青年一扬脖喝下一大杯酒,咂咂嘴,一方面有些意外,一方面则感觉有滋有味。

此人相貌一般,衣着也普普通通,若是搁到人堆里,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平凡人,也只有一双眼睛清澈泛光,看上去似乎有点儿机灵的样子。

他对面的少年与之截然相反,一袭白衣胜雪,一尘不染,衬托着本就俊美的面目更加出尘,当真是翩翩浊世佳公子,疑是玉霄谪仙人。

少年从袖中摸出一个美玉质地的精致杯盏,放在桌上,拿起酒壶,往里头倒了一杯酒,酒水凝而不散,果然好酒。

这杯子双耳雕镂成龙形,倒入美酒之后,杯中似有双龙环绕,看上去美轮美奂,恁的稀奇。

寻常人或许会真的以为这少年真的随身带着杯盏,明眼人则一眼就看得出,此子必属身家深厚的名门公子,随身携带空间法器,那杯盏就是从空间法器中取出来的。

白衣少年端起杯子,轻啜一口,体味着美酒滋味,微笑道:“苦竹山的苦竹生长极其艰难,一棵新竹苦熬几百年都难以成材,但酿出的酒却是世上一等一的甘醇甜美,这或许就是所谓的苦尽甘来吧!这酒乃是陶氏所酿,每十年才有一窖,虽不入天下百大名酒之列,且有奇货可居的嫌疑,却也属世上少有的佳酿珍品。得尝苦竹酒,我们也算不虚此行了。”

“迷弟啊,世上真是没有你不知道的事情啊!”

青年男子感叹一声,道:“这酒既然能入得了你的法眼,不带一壶给酒仙大人,还真是说不过去呐!”

少年道:“这倒不用,我们这次来见不到他的。”

青年又喝下一杯酒,在口中细细咂摸,“嘿,你怎么知道?”

少年道:“他原本就没打算过来,而且,就算他临时想过来,恐怕也脱不开身。”

青年不解道:“又出什么事了吗?”

少年没有回答,反问道:“你在天南执行任务时遭遇的奇事,你还没有讲完,再跟我讲讲呀!”

青年顿时恍然,他们本就是在传音密语,此时声音又压低了五六分,传音道:“你是说,酒仙脱不开身,有可能是去墟极荒原了?”

少年道:“嗯,十有八九是。按你所说,那件事应该牵扯到一桩天大的秘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请酒仙出马,自然是最佳的选择。”

“呃……既然牵扯极大,见到你时我就不该告诉你,省得到时候酒仙知道了,又要训我。”青年嘀咕道。

少年轻笑一声,“你能不告诉我,我才奇怪呢!”

青年撇撇嘴,嘴角一翘,略显得意的道:“天南的那趟差,是我成为风神鸟以来最有趣的经历之一,我只不过给你透露了一部分次要的而已,真正有意思的还在我肚子里装着呢!我答应酒仙守口如瓶,可不打算告诉你的。”

少年人抽出腰间玉箫,放在桌上,眼波流转,盈盈一笑,道:“嚄?什么啊?说来听听,最好是从头开始说……”

青年男子犹豫都没有犹豫一下,就开始讲了,“是这样的,当时我正在调查追捕一个隐世二十多年突然现身的通缉犯,临时接到酒仙大人的调令……”

……

这二人在灯光明亮的酒楼里窃窃私语,酒楼之外则是另一片光景。

风起,云涌,雷鸣。

地肺山上黑云滚滚,沉沉压下,云里雷光闪闪,空中震雷滚滚!

……

第121章 牧风者

倏地!

雷光乍现,本就通明的酒楼蓦然一亮,格外怵目。

“轰隆!”

一声炸雷,天崩地裂一般,声震四野!

气氛热烈的酒楼,随之安静下来。

“落地雷!有人在接引天雷……”

一位身后背负“雷”字的公子唰的坐起,失声道。

作为雷之一族的杰出子弟之一,他早就觉出外面的天空有些不对劲,雷光一闪,顿时确定无疑。

此言一出,绝大多数人都坐不住了,有的冲向窗口,有的径直往楼外冲去,接引天雷这等大手笔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见得着的,开眼界的时候到了!

说时迟,那时快。

很多人还没有望向外边时,又一闪,电光刺目,震耳欲聋的滚雷接踵而至。

与此同时,天上下起了大雨,瓢泼而下……

雷族公子又是一惊,一时惊疑不定。接引天雷非同小可,一个不小心,就要赔上卿卿性命,乃至殃及无辜百姓,所以雷族有禁令,若非迫不得已,绝对不得施展接引天雷的招术。此间虽然并非人口众多的城镇,但也有不少百姓生活,更何况那地肺山乃是陶氏家族的封地,谁人胆大妄为,敢在这里扰乱天象……

“难不成与那宝剑有关?……”

雷族公子想着想着,忽然面色大变,记起陶家发出的“拔剑令”上清清楚楚的写着那柄宝剑拥有雷电属性!

他急奔到窗口前,第三道天雷一落而下,落点正在影影幢幢的地肺山上。

雷族公子眼神中充满了炙热,“这雷剑一出世就引下天雷,就算不是绝品战器,也该是上品战器了!”

“看来这次雷族要中奖了!”

听到雷族公子的话,青年男子略微有些悻悻然的道:“不瞒你说,既然遇上了,我本来也打算去碰碰运气的。”

白衣公子闻言,不以为然道:“品级足够高的雷属性战器一旦出世,的确有可能引下天雷,经受雷击后,或被毁掉,或变得更加强大。只不过,地肺山上的落雷,并非是被战器本身引下来的。据我观察,那天雷是因风而起的,至少酝酿了一日一夜以上才勉强成形,多半是山上有人刻意施法所致。再者说了,陶家既然发出‘拔剑令’,就说明宝剑早已经铸成了,总不能宝剑还没有铸好,就遍邀天下豪杰前来拔剑吧?假如宝剑最终不能成功,传承三千年的陶洮氏家族只怕要一朝沦为笑话了。如果那宝剑品级足够高的话,剑成之时自会惊扰法则,受到雷击,怎么会等到现在呢?”

青年一拍脑袋,笑道:“是啊!言之有理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白衣公子神情自若,接着道:“宝剑业已铸成,却要发‘拔剑令’寻求剑主,说明剑尚在炉中,不能出。剑既在炉中,按理说应当刻不容缓从速寻剑主将之拔出,免得被熔毁,但陶氏却非要限定时间,决定明晨才开门迎客,正式举行拔剑大会,这么做只有一个理由,剑是为某个人铸造的,只可惜剑成之时他没能够拔出剑来,于是给了他几天的期限,今天便是最后一天。那个人显然不是一个轻易放弃的人,御风成雷,想要孤注一掷,拔出宝剑!”

青年恍然,“喔……原来如此,不错,不错……”

……

同一时刻,地肺山上,烹火池天字号熔炉。

汪飏仰面倒在雨中,浑身焦黑,奄奄一息,手中捉着一柄宝光熠熠的长剑,剑身上有一道小指粗细筷子长短的蓝色电芒徐徐蠕动,宛若龙蛇。

“哈哈哈哈……岑飏啊岑飏,我真是服了你了,没想到你居然借助天雷之力帮你拔剑!你疯了么?……”

烹火池岸边,岑轩明大笑着上了桥,走向天字号熔炉。

林奇见状,也疾步上前。

就在这时,沈荭一闪身挡在少年前面,按剑而立。

“让开!”

林奇沉声道。

沈荭冷冷道:“再向前一步,我就砍了你的脚。”

林奇何等样人,岂会被此女吓到,右脚一蹬地,从侧边闪身掠过。

“铿!”

一剑袭来,林奇即挥锤抵挡,剑锤相击,发出一声刺耳的锐响。

两人分而落在桥头两边,他们方一交手,便即明白,对方非是等闲之辈,需得好生应对。

沈荭双眼盯着林奇,右手握剑,左手掐剑诀轻轻抹过剑身,使得剧颤的宝剑安静下来。

林奇本欲一锤砸飞此女手中之剑,所以使出了相当大的力道,结果竟不能建功,十分惊异。

沈荭冷哼一声,再度持剑冲将过来。

林奇不敢小瞧,现学现卖,以新得的锤法与之相抗衡。

一时间锤来剑去,剑来锤去,打得火星四溅,不可开交。

因为担忧汪飏的安危,林奇不敢藏拙,使出了全力。

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这个看似地位不高的剑侍居然始终稳稳压着他一头,令他自顾不暇。

他到底是刚刚习练锤法的,毕竟施展不出真正的战力,就在他想着要不要从天目葵戒指中取出龙牙剑时,岑轩明去而复返,走桥上走了过来。

“小荭,走吧,回去。”

岑轩明背负双手,面无表情的走过。

沈荭瞪了林奇一眼,收剑回鞘,乖乖跟着自家公子走了。

林奇心道不妙,慌忙朝天字号熔炉奔去。

熔炉脚下,汪飏像一具焦尸一样躺在地上,右手中紧攥着一把剑,干哑的嗓子里发出破风箱也似的声音,听起来只有进去的气没有出来的气。

“汪兄,撑住啊……”

林奇毫不犹豫,取出一枚枯藤宝葫芦,破开葫芦嘴,把高浓度的葫芦灵液灌入汪飏的口中。

……

次日,地肺山下翘首以待的年轻俊杰们收到陶氏发出的公告,宝剑已经被有缘人拔出,拔剑大会取消。

山下大哗,铸炼师大族陶氏闹了大笑话,受尽指责,大丢颜面。

……

又过五六日,汪飏身体好转了七七八八,由于明显感觉到陶家人的嫌恶,汪飏不愿多留,辞别陶光孺后,和林奇一起悄悄下山了。

受烹火池的影响,山上气候与众不同,常年干燥、温暖,四季不分,而山下早已进入隆冬时节,千里冰封,万里雪飘,除了烹火池所在的火牛峰,入目所见,尽皆银装素裹。

广大而深远的雪野中,响着悠扬的洞箫之声,不知是出自谁人之口,声音虽然非常微弱,却是随风漫山遍野的飘荡,愈显大山之广,天地之空灵。

积雪深厚的山间小路上,汪飏背负他用命换来的宝剑深一脚浅一脚信步走着,只觉每一步踏下去,都充满了畅意和自在的感觉。

林奇与之并肩而行,看着这无边无涯的雪色,听着动人的箫声,忽感时光飞逝,不知不觉间,一年又到头了。

汪飏忽然道:“齐兄弟,接下来你打算去哪儿?”

林奇回过神来,道:“在邺城,我有个姐姐在一家私塾教书,是时候去看看她了。之前跟她说最多一两个月就回来,没想到拖了这么久……”

汪飏看着林奇,略显不悦的道:“好兄弟啊!我跟你一起这么久了,你还从来没跟我提过你还有个姐姐。”

林奇淡淡一笑,道:“等回到邺城,我带你一起去见她好了。”

汪飏拍了一下林奇的肩膀,高兴的道:“这才是我的好兄弟啊!”

林奇道:“一不留神,马上都快过年了,你有何打算?回衮州吗?”

汪飏深叹一口气,道:“我当然是想回家的啊……可是,大丈夫衣锦方还乡,我这无名无功的,有何面目回家啊?父亲母亲,还有祖父,他们为了我能有一个不平凡的前程,情愿忍受分离之苦,把我送给岑家,为了不辜负他们的期望,我也要忍耐,好歹搏出一个大好功名再回去见他们。”

林奇还从来没有想过什么立功立名的事情,好奇道:“功与名吗?要如何才能得来呢?”

汪飏想了想,苦笑一声,道:“我虽然自负有些资质,但没有良师教导,恐怕也难以突破化境瓶颈,进阶破境。没能成为麒麟子,是我平生憾事……但世上学宫、书院、讲武堂、门派、仙府等何其之多,就这般负剑远游,或许能得遇良师,在剑道一途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林奇闻言,一脸神往,“听起来的挺不错的嘛!就像传说中的剑圣李长庚,一人一剑,走遍天涯海角,看尽人间风景,诗剑无双,剑气长极八百年……”

“……”

汪飏哑然,接着又畅意大笑。

……

大雪封山,山路难行,加诸汪飏伤未痊愈,走得久了,二人便停下来歇息。

数月以来,林奇早吃厌了地肺山上的饭菜,一口气打了好几种野味,拾掇好后,生火全部烤上,还用奇妙的方法煮了一锅野鸡汤。

汪飏见林奇手法如此熟练、利落,着实佩服得不行,香味一散开,口水就止不住的往外流。

闲来无事,他将藏在天金宝珠中的风剑释放出来,游走于清风徐徐的山间,吸收天风精华。

林奇对此见惯不怪,因为那风剑的本质其实是一个风子,抑或说是一缕真风,相当于火中的无根之真火,时不时的就需要放风,助其成长。

按汪飏所说,风雷岑氏身上流着上古风氏的血脉,而他则是一个激发了风氏血脉的天生的牧风者,这缕真风是他小时候无意中捉来的,一直养在身边,到了岑家之后,经岑家当代家主亲自指点,逐渐养成了这柄风剑。

按捺许久,肉终于熟了,二人一起大快朵颐,汪飏一边吃一边连连叫好,直言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烤肉,从来没有喝过如此美味的鸡汤……

与此同时,远处茫茫松涛,风雪弥漫,一袭白衣御风而行,在堆满白雪的树冠之上徐徐飞腾,如履平地一般,宛若脚踩白浪的神仙中人。

挥袖住身后,白衣人脚踩树梢头,整个儿随风飘摇,向前方张望须臾,从腰间抽出一支玉箫,吹了起来。

洞箫之声,从悠长变为婉转,风格迥异,但也是别具一格的动听。

林奇放下滚热的肉汤,侧耳倾听,只觉这箫声明显比之前清晰了许多。这只能说明一点,要么是吹箫之人靠近他们了,要么是他们靠近吹箫之人了。

“不好!我的风剑!……”

蓦地,汪飏神情剧变,站起身来。

林奇也吃了一惊,“怎么了?”

汪飏惊怒交集道:“我的风剑……被什么人给擒住了……”

……

第122章 风雷笺

汪飏宁愿不要这柄令天下英豪眼馋的宝剑,也不愿失去从小精心炼制的风剑,一时慌了神。作为一个牧风者,他深知自己风剑的特性,它威力或许尚还比不得用各种珍奇材料铸炼的真正的宝剑,但却胜在灵活机变,速度绝快。外人说想捉住风剑,就算拥有破境后期的修为,恐怕也难以做到,而此时此刻,风剑一恍惚间就被夺走了……

他细思极恐,一时慌了神。

林奇辨不清方向,向汪飏问道:“被捉到哪边去了?”

“那边。”

汪飏指向西南方。

“你先在这儿等一等,我上去看看。”

林奇说完,即顺着一棵尤为高大的入云松灵巧的攀爬上去,身法敏捷,堪比深山灵猿。

须臾后,他登临树冠,站稳后,眯缝着演朝西南方望去。

透过弥漫的风雪,他很快发现数百丈远处的松涛之上,有一个模糊至极的人影,淹没在雪海之中,寻常化境武修绝对看不出来。

他既没有胆量也没有本事到那人跟前兴师问罪,可既然找到了人,不做点什么似乎说不过去,便朝着那人大声道:“喂!你是谁啊?快把我朋友的剑还回来!”

没过多久,随风飘来一个清冷的声音,“笑话,你让我还我就还吗?”

林奇道:“那你要怎样才肯还?”

人影又道:“我想还就还,不想还就不还。”

林奇道:“那你想还不想还?”

人影道:“我本来是想还的,可你这人实在是讨厌,我又不想还了。”

林奇哑然,没料到自己居然好心办了坏事,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人影主动开口道:“你那位朋友是风族的人?”

“他是风……”

林奇本来想说他是风雷一族的人,脑中灵光一闪,临时又改口道:“他只是身上流着风族的血,不姓风。不过……不过,有一点我得事先告诉你,他是酒仙剑袁九刚的记名弟子,希望你看在酒仙先生的面子上,把风剑还给他。”

人影道:“嚄?你这小子还真敢信口开河!酒仙剑收新弟子,我怎么不知道?”

林奇心中苦笑一声,没想到非但没能借袁九刚的声名达到威吓的目的,反而是遇到与袁九刚相熟之人了。他舔舔嘴唇,硬着头皮道:“酒仙先生自己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记名弟子,你又怎么会知道?”

人影奇怪道:“你这话怎么讲?”

林奇理直气壮的道:“因为是我代他收的弟子啊!”

人影愈加奇怪,不可思议道:“好大的口气啊!你以为你是谁?敢代酒仙先生收弟子!”

林奇笑道:“我是谁你管不着,反正我说的是真话,信不信由你。”

“姑且相信你好了,我们后会有期。”

人影说完,一挥袖转身飞腾,隐入漫天风雪之中。

“哎!你把剑还回来啊!……”

林奇话音还没落下,已经找不到人影了。

“齐兄弟,齐兄弟,回来了,剑回来了……”

他刚下到大树半腰上,下方就传来汪飏喜出望外的声音。

失而复得的欢喜,难以言喻,林奇也为他感到高兴。

他把手揣进怀里,掏出一个青幽幽的小葫芦来,递给汪飏,道:“汪兄,这个小葫芦送给你,把你那风剑养在这葫芦里,应该很合适的。”

“这是……”

汪飏一看这小东西就觉不凡,接到手里后一摩挲,更觉不得了,不敢置信道:“这难道是天生地长的空间法器?”

林奇点点头,道:“没错,之前能把你救醒过来,多亏了里面储藏的灵液。”

但听此言,汪飏顿时想起了遭受雷击昏厥之后的一点事情,隐约记得灵液入口时那久旱逢甘霖般的清凉舒泰,整个人仿佛枯死的竹木恢复了生气。他手捧着小葫芦,看着林奇,脸上的神情胜过一切感激的话语。

林奇又道:“既然汪兄还没有切实的打算,我倒是有一个建议,不知道你感不感兴趣?”

“你说嘛?”

汪飏把玩着小葫芦道。

林奇道:“酒仙剑这个名号你听说过吗?”

“啊?这算什么名号啊?”

汪飏抬起头,一脸的不解。

……

傍晚,二人总算出了山,在山下一个小城镇投宿。

次日天明,他们又赶赴邺城。

邺城垂花巷有一个名为天衡学堂的私塾颇为有名,虽然教的一律都是小成年以下的孩子,但却是邺城的学风之一,很受邺城城民的推崇,自家孩子若能被天衡院录取,绝对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需得大摆宴席,好好庆贺。

近来,天衡学堂的名气明显比以往更大了,因为学堂里来了一个正当芳华的美丽的女先生,十分惹人注目。原本那些个大户人家都是派仆人来接孩子的,现如今则出现了兄长们正相来接弟弟妹妹的奇景,此事闹得沸沸扬扬,非但垂花乡,小半个邺城的人都知道了……

这一日,戴着墨镜的女先生正在教一班稚童们学著名的蒙学诗集《朝露诗》,她一句一句的读,学生们跟着一句一句的念,讲桌上一只漂亮的小花猫则眯着眼“呼噜呼噜”的打着盹儿,做“猫参禅”。

忽然,花猫睁开眼,“喵”的一声叫,跃下讲桌,自顾自掠出教室,不见了。

女先生不禁停顿下来,学生们也跟着停了下来……

当日下午放学后,天空中雪花纷飞,学堂门前的老槐树亭亭如盖,盖顶堆满了洁白的积雪,林奇和汪飏就在树下等着。

小七还从来没有跟主人分离这么久,在林奇双肩上跳来跳去,兴奋不已。

汪飏靠在树上,怀抱着长剑,闭目养神,整个儿充满了一个孤高剑客该有的绝世独立的气质。

此时此刻,他已进入一个境界,以他为中心的广阔范围,好比一片平静的湖面,车来车往,人走人过,不计其数的车轮声、脚步声,都似一粒粒的小石子不断的落到水面之上,荡开一圈圈的波纹,尽皆逃不过他的感知。

这是念力场的雏形,达到这个境界,证明他已触摸到了破境的一丝门道,着实难能可贵。

所谓念力场,对于剑修来讲,有另外一个叫法,剑圈。

剑修通过与宝剑的共鸣,相比寻常武修,洞察力相对而言要更强,当然,前提是剑修修为足够深厚,宝剑品级足够高,更重要的是人与剑能够心意相通。

林奇观察到汪飏的变化,明白此人通过得到宝剑的机缘,成功的向着破境迈出了一步,自是羡慕得不行。

“来了。”

汪飏分辨出众多脚步中有一个轻盈的脚步朝着他和齐修所在走来,判定那便是齐修的姐姐。

他睁开眼睛,只见一个身穿棉披风头戴白绒帽兜的少女正走向他们,她戴着遮眼的墨镜,所以看不到他的眼睛,但凭她姣好的面容,以及婀娜的身姿,就可确定是一个美女。

这少女正是白宜男,她一脸娇嗔,冲着林奇道:“过了这么久,你终于回来了,要不是小七一直在我身边,我真怀疑你把我撇下不管了呢。”

林奇笑道:“怎么会,我答应的事情,我还是能做到的。”

白宜男转头看向汪飏,“你说你去帮一个朋友铸剑,想必就是为这位公子铸的剑吧?”

林奇介绍道:“是的,他叫汪飏,是我在铁匠铺认识的朋友。”

“汪飏?……听着怎么这么耳熟啊?”

白宜男不可思议道:“你该不会就是那个岑飏吧?陷害岑家世子的真正的凶手。”

汪飏道:“不错,正是在下。不过,今后只有汪飏,没有岑飏了。”

正在这时,一股寒风袭来,白宜男禁不住打了一个寒颤。她生在天南长在天南,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南方人,从来不曾感受过北方的冷,所以十分怕冷。

林奇对此当然习以为常,但是,这股风颇为怪异,他依稀觉察到有点儿不寻常。

“齐兄弟,你们等我一会儿,我去去就回。”

作为牧风者的汪飏则明确感知到这股风的来源,说完便匆匆离开了。

……

未久后,在一个偏僻的天井里,汪飏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一个瘦削的中年男子,背负着双手,正低着头看缸里的鱼。

“义父大人……”

虽然他不想这么叫,可看见这个男人,他还是情不自禁的叫了出来。

此人正是风雷岑氏当代家主岑亮,对于汪飏来说,亦师亦父,自从他进了岑家的门之后,一手把他养大教大。

冷风呼啸,穿过四方巷道,但到了天井中时,却是环绕着打起了转儿。

岑亮头也不抬,朝着汪飏勾勾手,开口道:“飏儿,过来看看。”

汪飏走过去,看向那大缸,大缸里的水早已冻成厚厚的冰,几条金鱼被活活冻死在里面,似乎还保持着游水的动作。

岑亮道:“是不是挺可怜的?”

汪飏“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岑亮叹声道:“这些鱼也不知道是谁丢进去的,冬天之前还能勉强活着,一入冬就冻死掉了。”

汪飏又“嗯”了一声。

岑亮道:“生来弱小,丢进江河湖海里只能充当大鱼的饵食,落到人类的手中,只能是任凭人类摆布,这般活着,说到底……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汪飏沉默无语。

“这是小鱼小虾的命运,但生畏鲲鹏,就合该遨游海天,执掌风雷……”

岑亮抬起一只手,按在汪飏肩上,将手心暗藏的一道符注入他的体内,“这是我风雷岑氏代代相传的至宝风雷笺,当然,真正的风雷笺不能给你,将来我会传给轩明,毕竟他是我的亲生骨肉,这只是风雷笺的一份拓印版,但纵然是拓印版,也属可遇而不可求的至宝,对你将来的成长大有裨益,一定要好好保管,善加利用,非万不得已,绝不要在人前显示。”

“义父,我……”

汪飏本打算拒绝,他话还没说完,就被岑亮打断。

“我知道你再也不想跟岑家有任何瓜葛,但你身上流着风雷岑氏的血,是雷族的血裔,是风族的血裔,更是我岑家的血裔,这是你无法否认的,风雷的力量,合该由你承担起来!”

岑亮说完,轻轻拍拍汪飏的肩膀,离开了。

汪飏看着岑亮远去的背影,久久不动……

……

第123章 鸡鸣山

邺城,白塘街,龚家的铁门内。

巨大的熔炉之中,炉火正旺,火中放着一个西瓜大小的圆滚滚的铁球,被烧得赤红如血,内里似乎有一个蛇形的暗影在缓缓游动,散放着妖冶的光芒。

龚婺瞪大了眼睛看着那铁球,从一个皮袋里掏出一粒粒朱红色铁屑,不断的丢到铁球之上。铁屑方一接触到铁球,其上当即就裂开一条缝隙,恰似张开了一张嘴,将铁屑给吞吃掉了。

“只有锤,没有柄,倒是难办了……”

老头儿揉揉干巴巴的下巴,捋捋尖尖的胡须,口中嘀咕道。

“哗!哗!哗!……”

黄小年强壮有力,持续的拉着风箱,裸露的臂膀上一条条的肌肉十分明显,挂满了汗珠。

饶是全身上下都是力气一向任劳任怨但他,这些天来一直卖力的拉风箱,也有些疲了,忍不住开口道:“师父,为什么不在陶家的烹火池打造这东西呢?那里的火候比这破炉子可要好上千倍百倍……”

“蠢话,这个我还能不知道吗?”

龚婺斥了一声,喃喃道:“铁树开花已经是旷世奇珍了,至于这铁树结果,为师活了这么大岁数了,也就年轻的时候在天幽山火焰海见识过一次,烛龙一族的八臂大造师烛千山用那枚果实给蔺无疆的儿子蔺红帝打造了风神纪最强十大武器之一的金犼棒。若是让陶家人知道这铁树果实的存在,就算我跟陶阶有过命的交情,就算龚陶两家有着千年来绵延不断的善缘,陶家人也绝对会不顾一切强行夺去的。”

黄小年是个聪明人不假,但因为阅历太浅的缘故,实则懵懂,师父所说的话他听在耳朵里,只是觉得特别厉害而已,并不明了究竟厉害在哪里。

他犹豫了一下,颇为好奇的问道:“如此珍贵的材料,师父到底是想铸成什么东西啊?为谁所铸啊?”

龚婺淡声道:“这个你就不要管了,拉好你的风箱就是。”

“喔。”

黄小年闷头拉风箱不提。

……

因为马上就要过年了,林奇和汪飏都没有找事做,厚着脸皮让白宜男养活,好在白宜男收入不菲,压力并不大。

汪飏信任林奇,已经被他说动,决定暂且不考虑那负剑远游的事情了,打算先见见那位酒仙剑再说。

然而,因为袁九刚迟迟没有消息,他们只能耐着性子候着……

每隔两三天,两人还会一起到荒山狩猎,并比武切磋,磨砺技艺。

这一日,白宜男正好闲来无事,也跟着林奇二人到鸡鸣山。经过漫长的时间,她早已成功破开了星月国女祭司在她身上留下的封印,重新拥有化境初期的修为。

鸡鸣山是一片拥有诸多低矮山峰的群山,远远看去,仿佛一群朝天高叫的公鸡,是以被称作鸡鸣山。

此山贫瘠,灵气稀薄,不值得开荒拓地,更不足以建立山府,是以十分荒凉,人踪绝少,正适合作为他们修炼、比武的场地。

此时,林奇和汪飏分立两座鸡头峰的峰巅,一个手挽劲弓,一个持握宝剑,遥遥相望,展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比试,那就是隔空远战!

林奇是一个当之无愧的神射手,一支支羽箭飞越两峰之间的谷地,接连不断的刺向汪飏,非但精准,而且蕴含着很强的劲力,防不胜防。

至于汪飏,一方面持雷霆宝剑格挡羽箭,一方面操控风剑朝林奇所在飞去,进行反击。

“砰!砰!……”

汪飏每一剑挥过,都直接将羽箭击个粉碎,因为羽箭的速度着实很快,而且是毫不停歇的连珠箭,他必须得使出相当的力道才能保证防守不出现纰漏。

忽然,三支羽箭几乎箭尾连着箭头齐齐飞过来,目标却并非一点,而是三个不同的点,避无可避,正是林奇射术中的绝招,夺命三箭。

“又来这招!”

汪飏岂敢小瞧,宝剑上蓝光湛湛,电弧爆射,以令人眼花缭乱的快剑将三箭先后绞碎,未被伤到分毫。

“咻!”

又一支羽箭袭来,箭头摩擦空气,发出尖锐的唿哨般的声音。

“奔雷手!”

汪飏临危不惧,掌心握雷,一掌拍向那疾冲而至的羽箭。

一声剧响,羽箭应声爆碎。

“没有箭头?看来我被小瞧了啊。”

汪飏咧嘴一笑,左手掐剑诀,御使风剑发动攻击。

另一座鸡头峰上,狂风“呼呼”漫卷,飞扬的雪尘中,林奇闪转腾挪,躲避着如影随形的风剑,时不时抽空拉弓射箭,袭击汪飏。

不过,风剑追击的速度越来越快,他逐渐的落于守势,无暇进行反击了。

如此远的距离,汪飏绝不可能单靠眼力遥控风剑攻击他模糊的身影,乃是靠漫卷的狂风锁定他的具体位置,再进行精确攻击的。林奇固然明白这一点,一时间却也想不出破解的办法,只能是被动挨打。

“嗖!”

风剑紧追而至,再差两三步就要刺中他的屁股,而以他的速度根本无法躲开。

无奈之下,林奇回身一拳,一记麒麟之蹄,与那风剑来了一次硬碰硬的对抗。

一声闷哼,他手臂大震,双脚蹬着地连退数步。与此同时,风剑也受到重创,溃散开来。

下一刻,这风剑赫然一分为二,化为两柄小风剑,左右分而夹攻林奇。

林奇运起“无方麒麟步”,匍匐在地,险险避过,然后紧接着像豹子一样飞蹿,逃避两剑的追击。

双方进行远攻,最好的防守便是反击,林奇被风剑追击得无法分神,无法进行任何有效的反击,自是完全落入了防守的境地。

处身狂风之中勉力逃躲的林奇,忽然想到,能够使用风力的并非只有汪飏啊。以风克风,或许能扰乱对方的感知。

呼风之术!

意识到这个关节之后,林奇抓住机会,张口喷风,抗击缠身的真风……

他的想法果然没错,呼风之术立竿见影,立刻就使得风剑的精准度大打折扣,给予他喘息之机,重新夺回攻势……

就这样,二人在认真的对抗之中,各自不知不觉的使出了真本事,得到了独自一人无法企及的可贵的锻炼。

在不远处的第三座鸡头峰上,白宜男弃下厚厚的温暖的棉衣,身着单薄的劲装,在草木稀疏积雪深厚的荒山上来来回回的飞奔着,不知道在干什么。

仔细观察,只见她前面有一只花猫一跃一跃的飞纵,她竟然在追小七。

小七作为灵种珍珑虎,岂是区区化境初期的白宜男能追上的,但看它的动作,像一只蚂蚱一样,蹦蹦跳跳的,十分奇怪,赫然没在使用两条前腿,仅用两条后腿在跑。

然而,饶是如此,白宜男累得香汗淋漓、气喘吁吁,也追它不上,两者的差距不是靠小七封禁双腿就能拉近的……

当日,三个人外加一只猫,都累得够呛,尤其是白宜男,晚上回到邺城后,没有自己开灶,直接去了一家不错的酒楼,美美的吃了一顿大餐。林奇和汪飏都是穷光蛋,自是白宜男花钱请的客。

回到居所后,林奇发现有人从门缝里投了一个便笺进去,打开一看,原来是龚婺师傅找他有事,要他尽快到他家去一趟。

……

第124章 流星锤

白塘街位于小白龙河沿岸,数百年前乃是邺城一二等风流富贵之地,因为人口不断增加,城池不断扩建,新城区渐渐崛起,此地早已沦为老城区,是以愈发破败,早已不复当年的繁华喧嚣,充斥着沧桑古气和清幽寂寥。

肮脏的白墙,破碎的青瓦,磨断的高檐,光秃秃的飞角,高大的门楣下斑驳的红漆大门,一座座陈旧的宅邸,依稀还看得出往日的辉煌云烟,但也只是云烟……

旧物之中,有新换的铃铛随风摇摆,发出清脆的响声,仿佛在诉说着什么。

大宅与大宅之间,有相互隔绝的高耸的防火山墙,远远看去,仿佛真如连绵起伏的小山也似。

一座山墙上,一个狭窄的结界内,三个人并排而立,三双眼睛齐齐俯视下方街边的门墙,一长一少两个年轻人正在扣门……

铁门打开,露出一张微红的憨厚圆脸,正是黄小年。

而至于来者,自是受邀前来的林奇和汪飏了。

林奇和汪飏跟随黄小年进了大门,经过白龙出海纹饰的影壁墙,从垂花门进入内府,正堂。

龚婺性格孤僻,哪里会是喜好开门迎客的人,原本宽阔的正堂径直被他改成了炼造室,火炉、风箱、铁案、车床等各类炼造设施一应俱全。

“龚师傅!”

林奇和汪飏齐齐向龚婺行礼,尤其是汪飏,执礼甚恭。

龚婺先是看了看背负宝剑、神气十足的年轻剑修汪飏,一脸和颜悦色的表情,微微点了点头,然后把目光转向林奇。

他瞄了一眼林奇腰间别着的破旧的锤子,开口道:“把锤子给我。”

“喔……”

林奇不知道龚婺想要做什么,乖乖把铁锤抽出来递给龚婺,毕竟此物本就是对方东西。而且,他可不相信龚师傅是那种送出东西还会再要回去的人。

龚婺掂掂锤子,摩挲了一下破损的锤头,走到烈火灼烧的熔炉边上,毫不犹豫,将之投进炉内……

“诶?龚师傅!你做什么……”

林奇眼疾手快,连忙冲过去就要阻挡。

龚婺一把钳住林奇的手腕,仍将铁锤丢进炉火之中,“莫慌!”

林奇迫不及待的向炉中看去,透过腾腾的火焰,只见炉中安放着一个足有南瓜大小的铁球,被烧得赤红如血,其上裂开了一道三指宽的缝隙,宛如一张狰狞的大嘴,正将那柄铁锤一点一点的吞下去。

“这是什么?”

林奇大为不解,急待龚婺的解释。

龚婺捋捋胡子,轻叹一声,道:“这应该算是我最后的作品了……虽然,就凭我的区区才能,远远无法将之打造成高品级的超级战器,但在我手上,这东西至少能送给我所欣赏的年轻人。”

林奇恍然,“你是说这是为我打造的武器?”

龚婺道:“不错,虽说比起雷霆剑还差上许多,但胜在前途不可限量,只要好好使用,将来必有机缘进化为更高阶的武器。”

“多谢龚师傅的垂青……”

林奇虽如此说,却掩饰不住气恼之色,忍不住嘀咕道:“你送就送吧……为什么非要毁掉那柄铁锤呢?”

龚婺看看林奇那较真的表情,先是会心的一哼,然后又莫名的叹了口气,在竹椅上坐下来,点上烟,一边抽烟一边道:“或许你看不出,此物也属于锤类,只不过是少见的流星飞锤。因为我没有能力为其铸炼出足够牢固的锤柄,只好退而求其次,用我多年珍藏的少量龙钢在锤上镶嵌了象鼻眼,待出炉之后,再链上软锁和手柄,姑且能当流星锤使用。实不相瞒,此锤非同一般,可以妖器看待,能吞噬天下高等金火元素,非等闲人物能够驾驭得了。在铸炼此物的过程中,我多年以来保存的所有珍贵材料,已经被其吞噬一空了。”

“我送给你的那柄锤子,看似普普通通,实则是我毕生得意之作之一,样式仿照大宗师欧祖留下来的传承宝锤,内核乃至锤柄内芯,是用珍铁龙钢融汇贯通的,多年来敲打出无数铁器,渗透着百金精粹,用它作为祭品开启飞锤的灵性,再合适不过了……而且,你与那柄锤子早已神意相通,飞锤将之吞噬炼化,多多少少会对你产生一丝亲近之意,这对你降服此锤也会起到关键作用……”

林奇耐着性子听龚婺讲了这许多,仍是难以释然,一脸痛心疾首的神情,“我宁愿不要这什么劳什子飞锤……”

黄小年闻言,气得不行,冲上来一把撕住林奇的领口,径直将之提得双脚离地,大声斥道:“姓齐的,你这家伙真不知天高地厚啊!你知道这飞锤是用多么珍贵的材料炼成的吗?你知道为了铸炼这飞锤,我师父不眠不休花费了多少心血吗?……”

“小年,不得无礼。”

龚婺拍拍黄小年壮硕的肩膀,阻拦道。

“师父!哪里是我无礼,分明是这小子太无礼……”

黄小年激动不已,没有撒手,回过头看着师父,本要说更多,可是当他看到师父脸上浓浓的罕见的笑容,却是惊得呆住,渐渐没声了。

“哈哈哈哈……赤子之心,真是赤子之心啊……”

龚婺满脸笑容,一手捏着烟杆,一手捋着胡须,朗声笑道……

就在这时,突然,一道黄光穿堂而至,一闪正中龚婺心口,力量之大,径直撞碎了竹椅,将之带得飞起,“砰”的一声,钉到墙上!

“嗡鸣!”

汪飏宝剑出鞘。

林奇一甩袖,将手藏于长长的袖口内,暗掐葵花指诀,一把足有手掌宽的锯齿大剑破袖而出,释放出慑人的凶气。

“师父!”

黄小年惊叫一声,急奔向那热血垂挂的墙壁。

厅门外传来一个男子嘲讽的声音:“毕竟只是个铁匠而已,空有破境的修为,却根本没有跟我等一战之力。”

另一个略显苍老的男子发出诡异的怪笑,呕哑道:“与那个老铁匠相比,反而是这两个化境的小娃娃看起来有点儿棘手啊!嘿嘿嘿……”

一个尖细的女子的声音道:“等了这么些天,终于可以收网了,两位就不要磨蹭了吧?”

“哈哈,不错。”

“当然……”

一股莫名的感觉扑面而过,林奇只见一个头戴白色木冠右手掐着剑诀的中年道人和一个拄着龙头铁拐的披发老头并肩踏入厅门。

紧接着,一个身穿寻常富贵人家衣裳的妇人迈进门槛,站在这两人身后。

“师父……”

黄小年看着被一柄金钱符剑钉在墙上血流如注的龚婺,手足无措。

林奇用眼角余光看了看龚婺,然后全神贯注警惕三位不速之客,对汪飏道:“我先挡着,你去看龚师傅!”

汪飏骇得面无人色,不可思议道:“那两个男的都是破境修为啊!”

“快去。”

林奇双手握剑,沉声道。

汪飏看着气势大变的林奇,一下子仿佛不认识他了,重重点点头,然后持剑快速退向墙壁。

中年道人掐剑诀遥控插在龚婺心口的符剑,淡淡道:“邓老,少年强者的精血是你的最爱,贫道就不掺和了。”

“嘿嘿!”

老头将铁拐往地上一杵,踏步冲向林奇!

……

第125章 破境强者

“砰!砰!砰!……”

披发老头每向前踏出一步,龙头铁拐也随之落到地上,砸得石板碎裂,发出刺耳的声响。

用眼睛就能看得出,用耳朵就能听得出,那柄龙头铁拐必是十分沉重的战器,一般人实难想象如此一个鹄面鸡胸、头发花白的老人会持有如此笨重的拐杖。

林奇双手紧握剑柄,摆出防守的架势,两脚钉在原地,看着那老人,如同看着一只直欲择人而噬的猛兽。

披发老头看似在一步一步往前走,实则快得很,不足两个呼吸就走到跟前,举起龙头铁拐,照着林奇头颅猛然砸下,直有风雷之声相伴,力足千钧!

林奇毫不畏惧,不退反进,锯齿骨剑全力挥动,划出一个白森森的大半圆,生猛一斩!

“铿!”

一声震人心魄的剧响,林奇整个身体都往下一沉,脚下石板像蜘蛛网一样碎开,双足下陷数寸之深。

然而,他扛住了,抗住了破境武修的强力一击!

披发老头颇为惊讶,但也不慌,鹄面之上浮现出阴森的笑意,双手加大力度,握着龙头铁拐狠狠压下。

破境强者的力量果然非同小可,不过林奇也非等闲人物,手中龙牙宝剑更不是吃素的,精纯的能量催生出凶猛的剑威,硬是抵住了对方强大的压力。

突然,龙头铁拐只是一颤,两只龙眼变得血红,龙口之中吐出一道拇指粗细的赤红光束,冲着林奇的面门激射而去。

林奇有“先见之明”,早有所料,预先已做出闪避的动作。说时迟,那时快,赤红光束与他擦肩而过,射到他脚下,“呲”的一声,洞穿厚厚的石板,留下一个又小又圆的深洞。

与此同时,林奇一步掠到披发老头一侧,单手握着骨剑,空出右手,用力一甩,一柄赤金色布满细碎鳞纹的长剑宛如蟒蛇出洞一般钻出袖口,被他捉在手中,顺势割向老人的咽喉,出剑之快,疾如闪电。

此剑正是那柄柔韧至极的无名妖剑,原来,之前他从天目葵空间戒指中召唤出龙牙宝剑的同时也取出了这把剑,只是没有暴露出来,一直缠绕在手臂上藏着,目的自然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杀敌于一瞬之间。

披发老头怎能料到区区一个化境小子能躲过他这必杀的一击,更不能料到借助自己这一恍惚的轻敌,这少年居然发动了犀利的反击。

但其毕竟是身经百战的破境强者,虽惊不慌,立即反攻为守,双脚踏着精妙的旋步侧避的同时,收回铁拐,进行格挡。在他看来,以这玄水湖万年沉水铁打造的铁拐,任是再锋利的兵器,也无法劈断。

“铮!”

一声激鸣,剑果然被挡住了。

然而,与铁拐相撞的并不是剑刃,而是剑面。柔韧的剑身曲向一弯,剑锋恰似毒蛇之口,一口咬向老人的脖颈。老人大惊失色,慌忙摆身躲避,却是慢了半拍,被一口咬中,剑锋吃进一寸多深。

两个人交互而过,披发老头因受伤惊惧而急急退避,林奇则毫不停歇,直奔那木冠道人而去。

“无量天尊,这回是遇上硬茬子了啊!”

木冠道人咧嘴一笑,拔出背后所负的桃木剑。

眼看少年煞气腾腾扑到近前,他持剑指定林奇,口喝一字令:“定!”

紧接着,林奇只觉忽地全身受制,前脚落下,后脚刚刚抬起,就无法动弹了,真儿个像是被定住了!

“定身术?”

林奇如何挣扎都挣不脱,心惊不已,脸上第一次变了颜色。

下一刻,他立马觉察出问题所在,借助超凡的目力,只见一个巨大的幽影将自己整个儿抱住,赫然是一头浮出地面的山鬼。

在苍龙岭随老猴子袁无敌修炼时,他曾多次见识过山鬼的真容,知道所谓山鬼乃是至阴之地因缘际会之下得天地之灵而诞生的一种灵物,十分稀罕,肉眼凡胎的凡人是看不见它们的存在的。道门里的修真士若是修为足够精深,能得其法,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与山鬼进行沟通,甚至是驱使它们做一些事情。

显然,这道士并不会使传说中的“定身术”,若是所谓的“定身术”就是这种邪门歪道,那可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明了问题的症结,林奇如释重负,暗暗施法,左手中升起一簇细小的银色火苗,摁到山鬼粗壮的手臂之上。

山鬼皆为纯阴之体,最怕的就是至阳之物,被阳光照得稍微久些都会受重伤,更何况是银凰焰这等威力绝大的无根之火了。

“哧!”

热铁淬火般的声音响起,山鬼登时就松开林奇,惊恐无比的沉入地下,毫不犹豫地逃走了。

木冠道人见状,脸色顿时阴沉下去,开口道:“好小子,不但识破了贫道的‘定身术’,还惊走了‘福将’,看来我们今天真是踩到钉子了啊!报上你的名号,若是元勋之后,贫道未尝不能饶你不死。”

“你先问过我的剑可愿饶你不死?”

林奇手持双剑,杀意深沉。以他的判断,龚师傅被那一剑贯穿心胸,受的无疑是致命伤,目下固然还活着,过不了多久,只怕必死无疑。

“不知死活!”

道人冷哼一声,一手持刻画符文的桃木剑,一手掐剑诀,遥遥召唤插在龚婺身上的金钱剑。

另一边,龚婺已经拔出穿心的飞剑,从墙上下来,鲜血止不住的从前胸和后背两个贯穿的伤口往外喷,黄小年和汪飏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却也无计可施。

“呜呜呜呜……”

飞剑之上闪着黄濛濛的宝光,受主人召唤想要飞离,但被龚婺紧紧的攥在手中,挣脱不开。

所谓金钱剑,乃是用一百零八枚宝钱用金线编串而成的,为道门中常用的法器。此剑十分不凡,灵性十足,加持有强大的法力,被一剑穿胸的龚婺深知此剑的厉害,明白若是放开此剑,齐修恐怕顷刻间就会性命不保。

虽说不修战力,但作为一个货真价实的破境,龚婺一双常年抡锤打铁的铁手岂是小可,拼着重伤之身,硬是将这金钱剑牢牢禁锢住。

“师父!……”

黄小年跪在龚婺身前,眼泪止不住的往外流。

汪飏近在咫尺,竟一点儿忙也帮不上,离开去和齐修并肩作战又怕这师徒俩会有危险,急得咬牙切齿。

蓦地,金光乍放,龚婺双手随着金钱剑剧烈颤抖,数枚宝钱同时爆炸。

老头儿两只手被炸得血肉迸溅,指头乱飞,飞剑尖鸣着恢复自由,化作一道怵目的黄光飞走了。

黄小年被波及到,倒飞出去,撞在地上,一时昏厥。

“龚师傅……”

汪飏当然不会像黄小年这般狼狈,先看了看奄奄一息的龚婺,又察看了一下并无大碍的黄小年,愤恨之意充斥全身,杀心大起,站起身,提剑走向敌人。

此时此刻,唯有一战!

……

第126章 金钱飞剑

白塘街固然是老城老街,但毕竟是小白龙河岸上相对较为繁华的地方,早市已经开了,人气自是越来越旺。

时不时的,就有行人经过龚家的铁门,然门里正在发生的激战他们一无所知,一丝响动都听不到。

高高的门槛内,美妇人穿着绣花鞋站在满地流淌的血液中,看着倚着门脖颈上血流不止的披发老头,完全不屑掩饰脸上嫌恶的表情。好不容易才找来的破境帮手,居然方一交锋就折在一个区区化境的少年手下,她如何能不气愤!

当然,戚铁拐的本事她是知道的,如此老辣之辈,被一个年纪轻轻的化境在一瞬间击败,绝不是轻敌大意四个字就能解释的。少年的非凡的兵器、迅捷都身法、高超的眼力等,她全都一一看在眼里。

戚铁拐看上去是受伤流血,实则是在主动放血,因为他清楚的感知到自己中了某种极其厉害的毒,若不通过放血清除毒素,只怕说话就会毙命。

换作其他时候,遇上这种祸事,他肯定早就落荒而逃了,与这声名在外的辛夫人为伴,却是绝不敢莽撞的。

看着不远处正与桦冠道人激斗的少年,他满眼的怨毒之色,但怨毒之后,则隐藏着深深的忌惮。

“轰!”

骨剑与木剑又一次交锋,强劲的能量相撞后爆发开来,化为辐散的狂风,声势好不惊人。

以林奇的修为,当然无法抵抗这等破境强者的强力一击,但借助玄妙的“无方麒麟步”,他右脚后撤半步,然后双脚不动,弯腰旋身,卸去了一半多的力道,硬是强撑着没有后退,持无名妖剑割向桦冠道人的腿。

桦冠道人深知那诡异的红色柔剑上沾染着可怕的毒药,心中一直警惕着,不敢冒丝毫被割伤的风险,连忙退避开。

四五丈外,金铁鸣音此起彼伏,金黄色的光华飞流闪烁,忽左忽右,忽上忽下,令人眼花缭乱,将汪飏拦住,无法寸进。

汪飏挥舞着雷霆宝剑,剑上绽放着湛蓝的雷光,当真有雷霆之威,但对上这柄道法加持的金钱剑,他完全被压制住,只能勉力防守。

忽地,金钱剑折返飞走,回到了主人身边,年轻的剑修只觉压力顿减,不禁松了一口气。

趁此机会,汪飏快步来到林奇身边,与之并肩而立,看着那突然停手的道人,不知道他在打着什么算盘。

“怎么样?”

汪飏瞟了一眼林奇手上截然不同的两柄怪剑,出声问道。

虽然他早就明白他能看到的这个神秘少年的本事只是冰山一角,可当目睹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败一位破境,仍是被惊得无以复加。

林奇沉声道:“看你了,一定要撑住!”

汪飏闻言,有点儿摸不着头脑了,他天资卓越不假,但并非是那种没有自知之明的人,知道自己的修为境界固然比林奇要高上很多,实战能力则差了太远,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嗖!”

金钱飞剑倏地飞来,光芒比之前盛上数倍,其势惊人。

汪飏本能地就要防备,然飞剑的目标并非是他,而是冲着身旁的林奇来的。

“嘭!”

林奇挥动龙牙宝剑格挡了一下,继而飞纵闪躲。

飞剑冲着林奇追去,而桦冠道人本人则持木剑朝汪飏杀奔过来。汪飏顿时明白方才林奇话里的意思,那道人畏惧他喂了毒药的长剑,所以改变了策略,对林奇远攻,对自己近战。

“来吧!”

汪飏心中激愤,毫不畏缩的迎了上去。

一个是铁树铸就的神锋宝剑,一个是桃木削成的无刃木剑,可两剑不断交锋,木剑非但没有被砍断,反而在力量上比雷霆剑胜上数筹,裹挟着赤黄色的符光,震得汪飏剑法散乱,落尽下风。

“哗!”

就在两剑又一次剧烈碰撞时,蓝光喷射,雷霆剑的剑尖上猛地吐出一道婴儿手臂粗细的雷电,足有三四尺长,像一条雷蛇,咬向道人的头颅。

“桦冠法罩!”

道人一声喝令,头顶白冠上白光大放,落下一个灵纹闪烁的光罩,“雷蛇”一头撞上这光罩,撞个稀碎,未能咬中道人。

汪飏不敢迟疑,立即使出全力,催持宝剑释放出更为强大的雷电,打向道人。

道人冷笑一声,就立在原地不动,任凭那又粗又凝实的雷电打过来。结果雷电依然为光罩所阻挡,涣散开来,化为乌有。

“符剑,斩!”

道人咬破手指,将鲜血涂在桃木剑上刻画的符文上,淡黄色的瞬时剑光狂涨到一丈来长,紧接着就一剑朝着汪飏斩去。

“咻!”

刺耳的尖啸声响起,道人身后飞来一道精纯的剑气,像钻头一样疾速旋转着扎向他的后脑勺。

千钧一发之际,道人哪里还顾得上斩杀敌人,抬起左手,剑指诀变换为五行木指诀,紧闭双目,口中念念有词,头顶白冠释放出更胜之前数倍的光芒,护身法罩再现,一条条的符文清晰可变,十分凝实。

剑气撞上这法罩,冲进去不足一寸,就被排斥开来,未能伤及道人分毫。

这股剑气自然就是汪飏的风剑,此时此刻,他手掐剑诀,全力操控风剑。原来,早在战斗开始时,他就悄悄释放出风剑,为的就是关键时刻突袭敌人,一击建功。然破境毕竟是破境,单凭一些小聪明是无法击败的。

不过,同一时间,与那金钱飞剑缠斗的林奇却是抓住了机会。趁着桦冠道人把绝大多数注意力用在防守风剑上,从而降低了对飞剑操控力度的空当,他狠狠一剑将之打落到地上,锯齿骨剑尖端张开一张狰狞的牙口,把飞剑给一口吞掉。

“不好!”

桦冠道人大惊失色,立时就与自己最重要的法宝失去了联系。

林奇目光转向大厅门口,盯着那个脸色难看的美妇人,“砰”的一声,右脚在石板地上生生蹬出一个小坑,朝着妇人飞冲过去。

妇人向门边的披发老头斥道:“戚铁拐,还不快给我拦下了!”

戚铁拐已放血多时,气乏力弱,面目如纸,拄着铁拐强撑着站立,眼看那势如猛虎的少年,一副畏畏缩缩的神情,哪里敢上前。

“没用的东西!”

美妇人无奈之下,只能放弃结印,放下环抱的双手,并缩进长长的大袖之中。

笼罩整个厅堂的结界顿时幻灭,外界的声音传了进来,厅内的声音也传了出去。

美妇人不慌不忙,嘴角带着一丝轻蔑的冷笑,眼看少年离得近了,只是随手一挥衣袖,磅礴的力量宛如怒潮汹涌,横扫出去。

林奇见势不妙,急急纵身闪避,以他高妙的步法,迅疾的速度,本以为绝对能够避开的,下一刻,被一击即中,横飞出去,重重的撞在墙壁上。

“噗!”

林奇忍不住咳出一口鲜血,站起来,弯腰倚墙而立。

美妇人左脚一点,右脚一点,两步飞身而至,转眼间落到距离他丈许近处,俯视着他,开口道:“能钓到你这条大鱼,这些天也算没有白等,纵然惊动了风神鸟又何妨?值得了。”

林奇从一开始就知道,此女绝不一般,因为她居然能够凭一己之力布下一个巨大的结界,把这偌大的厅堂与外界全然隔绝开来,圈禁住任何的声响乃至能量波荡,手段着实不凡。

“死吧!”

妇人神色冰冷,目湛煞芒,说着挥手就要给林奇致命一击。

就在这时,已准备许久的林奇张口一喷,吐出一道银灿灿的火焰!

无根之火,银凰焰!

妇人俏脸映着银色的火光,第一次显露惊容,仓促间只能挥袖抵挡。

“轰隆”一声剧响,墙体坍塌,碎砖和尘屑胡乱飞溅,墙上留下一道又长又粗堪比沟渠的怵目痕迹。

然而,银焰并没有被如此强横的力量冲灭,落到了妇人身上。

“哗!”

火立马就烧了起来,银焰熊熊,把这妇人淹没在内。

……

第127章 人之将死

“呼啦啦啦……”

蓦地,烈烈燃烧的银色火焰升腾而起,依稀可见火中有一件宝光烁烁的衣裙在飘摇、抖动。

银焰之下,一个人影踉跄而出,是一个身着黄罗轻衫的女子,薄薄的透亮的丝绸遮掩不住,上上下下的妙处隐约显露出来。此女不是别人,正是那个美妇人,足以炼化世间万物的无根之火银凰焰竟然没有能烧死她,甚至没有伤到她分毫。

不过,看她失魂落魄的神情,多半也是死里逃生,勉强保住性命的。

抬头看着上方渐渐消散的银焰,以及化为灰烬的衣裙,她着实是痛心疾首。

她名字唤作辛一霁,原是修真大宗门神衣门的弟子,因为犯下不可饶恕的大错,被逐出了宗门。作为神衣门的弟子,可以说她毕生心血都花费在了那件衣裙上,此刻,衣裙化为灰灰,她虽然仗之逃得一死,却觉彻骨的失落,全身上下空落落的,完全没有了破境强者该有的精气神。

假如能预知如此惨然的后果,纵使有再大的好处,她都绝不会来触这个霉头的。

忽然,乱石迸溅,一个人影从墙壁塌成的废墟中蹿出,朝着辛一霁飞掠而过,红光一闪,一剑划过她的脖颈。

说时迟,那时快,辛一霁腕上手镯一晃变成一个盘子大的金环,握在手中,一环砸上那赤红长剑。

“叮!”

一声尖鸣,长剑被强大的力量击开。

林奇顿足回身,紧盯着手持金环的辛一霁。方才他在乱石下藏匿了许久,突袭一击,未能得手,明白此女并没有受伤,仍然是最大的威胁。

辛一霁迅速恢复镇定,一边高度警惕着林奇,一边用余光扫过这小小的战场,发现那老不死的戚铁拐早已逃得没影了,桦冠道人与那个年轻剑修也没有分出胜负。足足三个破境强者,轻轻松松解决掉拥有破境修为的铁匠之后,居然在区区两个化境小修手下摔了跟头,说出去恐怕没有人会相信。

外面人声嘈杂,显而易见,此间的动静引起了围观,用不了多久,大队的巡警就会赶来,散发出去的力量波动十有八九业已惊动了坐镇邺城的强者。

辛一霁是果决之人,深知此地不宜久留,而这位少年又深不可测,身怀可怕的真火之力,在失去法衣的情况下,完全没有从速解决的把握,非要一战的话,或许都有一定的几率可能死在这里。

“今天是我看走了眼,若是有缘,我们后会有期!”

她留下一句话,毫不犹豫,跃上屋顶,匆匆逃走了。

见此状况,孤身一人的桦冠道人岂敢多留,当然也是迫不及待的想要逃之夭夭。只不过,与只想保命的戚铁拐和辛一霁不同,他可不愿走空,那件眼馋多日的宝贝必须得带走,今天要是错过了,就永远错过了。

“如此也好,他们走了,宝贝就归我一人所有了!”

如此想着,道人全力一击大飞汪飏,冲到依然烈火熊熊的熔炉前,运起丈许长的符剑,一剑劈下。

“轰!”

整座熔炉被一劈两半,烈焰腾起五六丈高之,赤红如血的熔液随地流淌,所到之处尽燃烈火,一直放置在炉内的巨大铁球“嗵”的一声跌到地上,散发出妖冶的红芒。

道人拿出一块狭长的木质令牌,上面刻画着一个大嘴蛤蟆的形状,周遭满是密密麻麻的符文,似乎是一道特制的符箓。

“蛤蟆吞神,吞噬万象……”

只见他单手掐诀,口中念念有词,令牌中符光流转,遁出一道绿光,化为一只车轮大小的巨型蛤蟆,纵跳过去,张开大嘴,长舌一卷,把那铁球给一口吞掉了。

“收!”

道人一声喝令,蛤蟆即回转身,化作一团绿光,遁向令牌。

他满面红光,欣喜若狂,心中暗道,今日能得到此物,实在是莫大的造化,别说一把金钱飞剑,就算失去一百把一千把金钱剑又算得了什么?

在监视龚婺的时候,通过那师徒俩的言谈,他知道这个看似普普通通的流星锤乃是用铁树之果打造的,绝对属于稀世珍宝,拿一座城也不换。

然而,就在蛤蟆马上就要遁回令牌的一刹那,绿幽幽的光团突然爆开,熊熊的烈焰喷薄而出……

“桦冠法罩!”

道人故技重施,白冠之上垂下护身的法罩,避开烈火的侵蚀。

“当!”

铁球再一次掉到地上,赫然如活物一般自行滚动起来,重重的撞向道人。

“呼风之术,风爆子!”

与此同时,林奇也趁机发难,吐出一个鸽子蛋大小的银丸,散发着劲风和银焰,呼啸着打向道人,速度绝快。

道人骇然变色,不久前他亲眼目睹那银焰的威力,就连出自神衣门的辛夫人都不是对手,他若是中了招,必死无疑!

“轰隆隆隆!”

危急时刻,大地震动,道人身前的地面忽然隆起,眨眼间形成一堵厚厚的图墙。

“噗”的一声,携风燃火的银丸被土墙所阻,深深没入其中,因为此墙实在是太厚了,未能穿透。

“轰隆!”

下一刻,剧烈的震响声中,土墙爆裂,炸开密密麻麻粗粗细细的缝隙,锐利的风、银色的火从缝隙中争相喷出……

“……”

道人又气又惊,又怒又怕,隔着崩溃的土墙,看着那杀气凛然的少年,万般无奈。

“土遁!”

他手掐五行土指诀,口中一声喝令,在原地消失不见了。

拥有超凡目力的林奇隐约看到,是一只乌幽幽的大手从地面探出,将之一把抓在手心,然后拽入了大地。

土墙还在溃散,大火还在烧,宽阔的厅堂一片狼藉,已然面目全非。他有心杀死贼寇为龚师傅报仇,然化境和破境之间有着难以跨越的境界鸿沟,三个敌人,先后都逃走了。

“咕噜噜噜……”

铁球乱滚乱撞,最终来到了林奇的脚边,围着他打起了转儿。

林奇手握龙牙宝剑,早就有所感应,持剑指定铁球,铁球即乖乖停下,发出“锵锵锵”欢快的声音,显得十分温驯。

他走到龚婺身边,蹲下身,铁球也紧随他的脚步滚着跟来,停到近前。

龚婺躺在徒弟黄小年的怀中,看着这一人一球,灰败的面容上露出一丝掺着惊诧的笑意,叹声道:“这是我打造的战器吗?……”

“当然是!”

林奇沉声道:“多谢龚师傅,这流星锤,在下收下了,将来一定不会辜负龚师傅的美意。”

龚婺点点头,转而看向半跪在前的汪飏,“希望雷霆之剑将来真能拥有雷霆之名,希望你不要辱没了它,也希望它不会辱没了你。”

汪飏满脸的沉痛和悲伤,看着龚婺,一字一语的道:“龚师傅放心,雷霆之剑定不负雷霆之名,从今往后,它将是我一生之友。只要我汪飏还有一口气在,必定和它一起手刃那三个贼人,为龚师傅报仇!”

龚婺笑着摇摇头,又看向黄小年,用越来越虚弱的气息道:“小年,为师本想用接下来的时间……把毕生的本事全部传授给你的,可惜天公不作美,提前要我死……真是对不住你啊……”

“师父……”

黄小年泪如雨下,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陶阶跟我是生死之交,本事也远在我之上,他会的他会,他会的我未必会,我死之后,你去找他,求他收你为徒……”

“我的事,你跟我那几个不孝子写信讲一下吧!告诉他们,我原谅他们了,他们如果愿意的话,也原谅我吧……”

“我那传自十一器大造师欧鹏老祖…………当年,我走遍无数铁匠铺,看过数不清的年轻学徒,独独相中了你,一者是看中你璞玉般的资质,二者是喜欢你的心性,你也不要妄自菲薄,轻视自己……只要你肯努力,好好感悟,将来的成就肯定在我之上……这些年以来,我绝没有当好一个师父,是我没有教好你……你记住一点就好,无论如何,莫失赤子之心……”

黄小年一个铁打的汉子,听着师父的遗言,哭成了泪人,泣不成声。

龚婺浑浊的双眼已无光彩,没有看向林奇,却是对林奇道:“齐修啊……我龚婺这一生……见过……太多人……这一双……铁打的老眼,自信……没有什么人……看不透……临了临了,唯独……没有看透你啊……”

林奇低下头,对着龚婺的耳朵,传音道:“在下林奇,麒麟一族的林奇。”

龚婺闻言,一把抓住林奇的臂膀,大笑三声,气绝身亡。

……

第128章 二进宫

今天的白塘街,较往日格外的热闹,挤满了看热闹的群众。

“让开,让开,让开……”

大队的巡捕营官兵冲开人群,进入龚婺家的大门。

同一时间,在另一个街区,一条偏僻的小巷,一个人影从高高的屋顶上一跃而下,双腿微微一弯曲,稳稳落地。

这是一个一看就十分精干的青年男子,天门梁圆而阔,鼻直口方,浓眉细目,脖子上围着围巾,长长的马尾辫里辫着真正的白马尾,身后负刀,腰间还佩着一把横刀,标准的白马一族精英子弟的长相和装扮。

他名叫马佶,乃是一位来自麒麟学宫的五等麒麟子,为了升格为六等麒麟子,奉命来到邺城,担任临时巡城捕手,专门负责缉捕犯法乱纪的武士或修真士。

然天下承平日久,像邺城这等较为重要的城池,治安尤其之好,平日间绝少发生大案、重案,作为一个资质优异、修为深厚的响当当的五等麒麟子,没有大展身手的机会,多日以来自是感觉非常的无聊苦闷。

如此,好容易接到一桩像样的大案子,马佶大感兴奋,甚至可以说有些高兴,与老捕官一道以最快的速度赶了来,然后分头行动,他来这里追捕嫌疑犯,老捕官则去了案发地。

不过兴奋归兴奋,他毕竟是初出茅庐的新人,江湖险恶的传闻听了太多,不敢不谨慎,虽然通过气息已判定目标已经死亡,但却没有麻痹大意,拔出腰间横刀,一步一步走上前,十分沉稳。

踩着殷红的血水,他来到一具干瘦的死尸旁边,用刀挑开盖住尸脸的帽兜,看到一张青黑色的苍老面目,一入眼就感觉有点儿熟悉。

再看看此人双手紧握的龙头铁拐,他立马就有印象,想到通缉令中的一个名字,“戚铁拐戚硐雒……”

他取出装订成册的厚厚的通缉令,唰唰唰迅速翻页,很快就找到了戚硐雒,通过通缉令上的描述,大致对比了一下,确定这具死尸正是戚硐雒假不了。

看着窄巷内积流足足三四丈远的腥臭的血水,马佶嗤笑一声,自语道:“乙类通缉要犯,非血妖一族但却嗜血如命的邪修老怪,没想到最终居然会失血而死,也算是天道循环,报应不爽了。”

他掏出一张符箓,上书“封尸”二字,是道门巨臂天符山专门为大夏官家制作的封尸符,用以临时封印死者的尸身,一旦封印,可以封存尸体至少三天,能保证尸体几乎不发生任何变化,且便于搬运。

将封尸符往尸体上一贴,再掐诀念动咒语,符箓上立马喷发出密密匝匝的画满符文的符带,很快就把尸体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像一个大粽子一样。

马佶当即用一只臂膀揽住尸体,大步流星,赶往案发地点。他原本以为会追到一个像样的对手,不料竟然是个死尸,实在是大失所望,特别期待案发地的情况。这个戚铁拐归为乙类通缉犯,绝对不是好对付的角色,而据他粗略检查,身上仅有脖颈处一个伤口,显然是一击致命,那此人的对手必然不凡……

不多久后,凭借捕手的牌子,他通过巡警设置的封锁线,进入龚婺家的大门,径直前往老捕官所在的位置。

“嚯……”

远远看到刚刚被扑灭还滴着水的黑漆漆的巨大窟窿,马佶根本看不出那本是大宅主厅的大门。至于窟窿里面大大小小的坑和沟壑,隆起的土丘,倒塌的墙体,更是令他触目惊心。

惨烈的战场上,巡捕营的人正在做取证、记录工作。废墟前的院子里,放着一具尸体,也用封尸符封好。尸体旁边跪着一个身材壮硕的年轻人,这年轻人旁边,站着一个头戴皮帽的矮个子长者。

“师傅。”

马佶见长者正向自己看过来,恭恭敬敬的唤了一声,把臂弯里夹的尸体放到另一具尸体旁边,对着长者道:“我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死了,应该是被人用剑杀死的,伤口在颈上,一剑致命。这家伙可不是什么小喽啰,乙类通缉要犯戚铁拐戚硐雒,您应该知道的吧。”

“居然是他……”

长者明显吃了一惊。

年轻的五等麒麟子掩饰不住兴奋之意,迫不及待的问道:“师傅,这案子是怎么一回事啊?”

长者轻叹一声,道:“死者是隐居邺城的铸炼大师龚婺,为此宅的主人,不久前地肺山出了一把宝剑,我听说就是这位龚大师所铸的。根据战斗痕迹可以判定,凶手有多名,至少有两个破境强者,他们的目的,应该是杀人夺宝错不了的。”

“雷霆之剑?……”

地肺山震动天下的雷霆之剑,马佶岂会不知道,当初“拔剑令”发布天下,他就驻守在地肺山旁边的邺城,当然也去看了一回热闹,着实为那宝剑出世惊天雷动的景象所震撼。

他回过神来,追问道:“不止一个破境?如此说来,这个龚大师不但是一位技艺高超的铸炼大师,战力也甚为强横,拼死一搏,对方也很不好受,进阶破境多年的戚铁拐就被直接杀死了。”

长者摇摇头,道:“此案还有颇多蹊跷处,等回到巡捕营再将吧。”

“哦。”

马佶闻言,乖乖闭上了嘴巴,不再多问了。

……

与此同时,巡警队大队长率领大队警士,偕同两位破境巡捕手,护送着一辆重装神行车前往邺城巡捕大营,车中的精钢铁笼中关着两个人,手上脚上戴着沉重的锁链和脚镣,他们不是别人,正是此前经历了一场生死大战的林奇和汪飏。

击退敌人之后,他们已经没有时间逃跑,也没有选择逃跑,毫不反抗,主动缴械受缚。

按巡捕营办案的正常流程,他们应当在现场交代事情发生的经过,但在林奇的授意之下,两个人一句话都没有多说,什么都没有交代。

林奇讲了“风神鸟”三个字,表明他们是风神军的成员,但因为他们没有风神鸟令牌,所以不被承认,被押解到巡捕营接受调查。

数月前,跟汪飏打了一架,他已经坐了一回牢,想不到没过多久,与汪飏一起跟别人打了一架,二进宫了。

……

第129章 白马一族

在狱中,巡捕营把林奇和汪飏分别关押在两个异常坚固的监牢内,连夜进行高压审问。汪飏一直保持沉默,只字不语,林奇则声明只肯与风神军进行交流,否则一句话都不会讲。

老捕官没有多此一举的试图问出什么,看着面色苍白的少年,出声讲道:“我们在红绳巷发现了一具尸体,是乙类通缉犯戚铁拐戚硐雒,他是被毒死的……”

林奇面无表情,一点儿反应都没有。自从得到那柄无名妖剑,但凡被妖剑割伤的生物,还从来没有存活下来的。当初一剑刺中那个手持龙头铁拐的老头,在他眼里,老头就已经是一具死尸了。

老捕官见状,心中立马就有了结论。在另一间囚室中,他对那个名叫汪飏的年轻人说了同样的话,其虽然没有回应什么,但脸上分明有掩藏不了的震惊的神情。而至于这个户籍不详的少年,却是丝毫不为所动。显然,这个少年的背景更为神秘,应该是此案的关键人物。此后,他没有试图再套出什么来,离开了囚室。

见老捕官开门进来,马佶立即迎上去,张口便问道:“师傅,怎么样?有没有问出什么呀?”

老捕官摇摇头,道:“这个案子已经超出了我们的权力范围,只能等风神军派人过来了。”

马佶闻言,脸上不禁显露出失望之色,暗叹这个时代果然是风神军的时代,无论是保境安民的巡捕营,还是流传久远的各大军队,都只是配角而已。只可惜白马一族向来没有成为风神鸟的传统和资质,数百年以来,曾加入过风神军的族人只怕还不到两个巴掌的数目,少得可怜。

老捕官岂会猜不出马佶的心思,拍拍他的肩膀,笑着道:“放心吧,像你这么优秀的年轻人,总会有崭露头角的机会的。”

马佶对风神军的向往由来已久,当然不会因为老捕官这简简单单一句话就释怀,犹豫了一下,道:“师傅,我能进去试试吗?”

老捕官自无不允:“当然可以,去吧。”

马佶也选择了和老捕官一样的顺序,先去了汪飏的囚室,结果汪飏像一尊雕像一样坐着,一字不答,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他完全拿他没有办法。抱着茶壶里煮饺子的觉悟,他又到了林奇的囚室,随便一通问,对方果然对他毫不理睬。

然而,正当他离开囚室时,少年竟主动开口讲话了,“我听说白马一族的男人,成年之后,必属行伍之人。你不去边关参军,怎么会到小小的邺城来当警士呢?”

马佶脚步一顿,心中暗喜这家伙总算是开口了,但面上什么都不表现出来,回转过身,笑道:“现如今天下太平,边关平静无事,去从军也是浪费时间。风神纪是风神军的时代,估计下一个时代仍然会是,为了不虚度年华,好男儿怎能甘愿寂寞呢?与其当一只好看但没用的孔雀,不如做一只迎风飞翔的风神鸟!”

林奇轻哼一声,道:“如果我猜的么错,你应该是一位麒麟子吧?”

“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

马佶微微一惊,不知道这个素未谋面的少年是如何识破他麒麟子身份的,不过倒也不以为意,作为万众瞩目的麒麟子,气质自是不与凡同的,被一些眼力高的人看出来并不稀奇。

林奇曾经也是一个尊贵的麒麟子,在麒麟学宫见过太多惊才绝艳的少年人,第一眼就看出马佶身上麒麟子特有的气质来,再结合他的身份,不难推测出他十有八九是个离开学宫执行见习任务的五等麒麟子。

他故意戏谑道:“江湖之中,也只有自命不凡不知天高地厚的麒麟子才会说这种天真可笑的漂亮话。”

马佶闻言,先是有些恼怒,继而则灵光一闪,奇怪道:“素来只有麒麟子才会看低麒麟子,阁下不会也是一位麒麟子吧?”

正所谓言多必失,当真是至理名言,林奇才说了几句话,居然也让对方猜到了自己的身份,心中暗暗纳罕,笑道:“我没有猜错,你果然是个麒麟子。至于我嘛……却是没有那个福分。”

马佶面上一呆,讪讪一笑,道:“在下的确是个麒麟子,却不知阁下是否真的是个风神鸟?”

林奇道:“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这个你就不要多问了,时候到了,自然会有分晓。”

对方能开口讲话,马佶就已经很高兴了,没有纠结追问,转而道:“白塘街那一场战斗,乃是破境级别的大战,阁下以化境中期的修为,没有丢掉性命,只是受了一点轻伤,实在是厉害得紧。在下虽有破境修为,若是参与那场战斗的话,真不敢保证能够全身而退,只怕不死也要重伤。

林奇摇摇头,沉声道:“能出宫执行任务的麒麟子必定是出类拔萃的厉害人物,你不必过谦,也不必再试探我了。我只想问问你,你刚才讲的话可是真心实语?这个时代之所以是风神军的时代,那是因为这个时代的太平繁荣是无数风神鸟用命换来的,风神军无愧风神纪的褒扬。风神鸟的死亡率极高,你既然向往风神鸟,可有直面死亡的觉悟?”

马佶心中激愤,厉声道:“我白马一族的人世代为龙虎军效力,每逢大战,白马将军必为先锋,冲锋陷阵,洒血沙场,从来没有哪一个是懦夫!我马佶虽然不才,也不会为我白马一族丢脸。”

林奇点点头,道:“既然如此,接下来很有可能发生的一场恶战,还请马兄能够助我一臂之力。”

马佶心中一动,连忙问道:“此话怎讲?”

……

林奇与马佶交谈未久,风神军所派的人已经来了,是两个青年男子,他们没有等二人谈完,不由分说,立即接手了疑犯。

通过特制的风神鸟令牌,林奇确定了他们的身份,是一个四翼风神鸟和一个双翼风神鸟。其中,双翼风神鸟隶属天、地、人、鬼中的人部,四翼风神鸟居然隶属最为神秘的鬼部。

面对货真价实的风神军,除了关乎自身秘密的事情,林奇把此战所历从头到尾几乎全部说了出来,并请求他们的帮助。

两个风神鸟行事谨慎,并没有立即答应下来,等到第二天,经过好一番调查,才给出了明确的答复。

……

第024章 铁心一族

这少女白衣黑裙,长长的黑发垂在胸前,略显卷曲的发尾上缀着许多五颜六色的小花,头上戴着一个粉红色的花形发箍,漂亮的瓜子脸,尖尖的小下巴,一双晕红的桃花眼,挺翘的鼻子,和红嘟嘟的小嘴,十分可爱、动人。

她一步一步走近林奇,黑色的圆头小靴子在积水中荡起一圈圈波纹,一双眼恰似这雨天一样水雾迷蒙,若有所思的打量着他。

“别过来!”

林奇忙将长剑指向此女,并不着痕迹的乘机换成左手持剑。龙牙剑轻是很轻,可一直端着也很累人啊。

他若是个十三四岁情窦初开的毛头少年,对上这一双眼,说不得就会被此女与生俱来的娇媚迷得失神。不过他还是个孩子,丁点感觉都没有,更何况平时他也没少被女孩子欺负,警惕性一向很高。

少女小嘴一抿,一副含羞带怯的模样,脚下却兀自不停,对指着自己的骨剑一点儿也不在意。

林奇的脚跟像钉子一样钉在原地,半步也不后退。他很明白,自己全凭一股气势强撑着,只要一后退,就代表着胆怯,就意味着败落,一顿欺负很可能就避免不了了。他尽量保持剑不颤抖,不相信这女孩会硬往剑上撞。

少女对林奇的坚持颇感意外,不出他之所料,在胸脯快要撞上剑尖时,她停了下来,却抬起手欲将之拨开。

“小媚,不要碰,说不定真有毒的!”

四队长惊声道:“我查过《战兵图录》,这把骨剑的确是从天武帝手里传下来的龙牙宝剑,但只有剑名,其它全是空白,品阶、特质、能力等都未知……”

“别叫我小媚!搞得我好像跟你很熟似的……”

少女忍不住娇斥一声,对他的话充耳不闻,稍稍有些婴儿肥的小手不可阻挡的向剑上摸去。

四队长虽被呛得面红耳赤,大丢面子,可双目仍紧盯着少女的手和林奇的剑,为她提心吊胆。

林奇纹丝不动,瞪大眼看向她手上的动作。他能看到别人所看不到的细微处,哪怕一丝一毫的迟疑,也逃不过他的眼睛,凭此足以判定她到底有没有胆子摸剑。

至于碰到剑会被蚀骨虫附身,把全身骨骼侵蚀成泥的话,当然是他胡编乱造,信口开河,讲出来的大话。

由于从《狩魔笔记》中看到过许多骇人听闻的事情,他编得像模像样,几乎可以乱真,加上高博对外添油加醋的吹嘘,不管是相信的,还是不相信的,或多或少都生出了畏惧之心。

一个小小的谎言,就让孩子们再也不敢随便欺负他了,尤其是像四队长这种自命不凡,其实胆子很小的人。

“她迟疑了……”

少女小手微不可察的一滞,林奇心中不禁暗笑,这女孩原本是想以胆色逼退自己,但到底还是怕了。

她悻悻的缩回手,面上浮现出些许恼意,眼神骤然一厉,娇躯猛地往后扬,一只脚紧随着往上踢,捎起大片水花。

林奇看穿了她的动作,连忙摆剑躲避。可看穿归看穿,手上的动作比少女慢了何止数倍,避之不及。

只听一声脆响,龙牙剑被结结实实的踢到,他手上剧痛,剑柄脱手而出,长剑像风车一样翻转着落向少女背后的人群。

这些个少男少女皆是麒麟子中的顶尖人才,果然不似普通人那般惊慌失措。多疑一些的,出于本能,款款躲避开来;有的则不为所动,反正砸不到自己。可看他们不约而同挪开雨伞,纷纷朝上观望,乱糟糟的一片,分明都是有些怕的。

然而,就在长剑马上要落到他们让出来的空地上的一刹那,一个少年猿臂一探,正好捉住剑柄,将之稳稳的握在手里,不带一丝疑惧。

少女转头望了一眼,浅浅一笑,再转过脸来,看向身上、脸上沾满水狼狈不堪的林奇时,笑意顿时消失于无,变成了不加掩饰的恼怒之色。

她三两步走到林奇跟前,一把捏住他的嘴和下巴,用力之大,把他清瘦的小脸掐得堆了起来,轻蔑的道:“臭小子,我就知道你是故弄玄虚!”

林奇毫不畏缩的看着这少女,没有说话,既说不出话来,也不想说多余的话。他暗道自己赢了,虽说此时正受制于人,可在刚才的对峙中,他不但赢了四队长,还赢了这个一看就不得了的女孩子。

少女能从他眼神中读出一两分得意之色,气得玉脸紧绷,一阵无名火气,手上一用力,把比她矮上一个头还多的男孩推得连退七八步,一屁股坐倒在水中。

“他是你的了。”

少女取出手帕,一边擦手,一边头也不回的说道,也不知道是跟谁说的。

“该死的小病秧子,看我怎么收拾你!”

四队长恨得牙根直痒痒,一听这话,迫不及待的冲上来,脸上满是残虐的笑意,揪住林奇的领子,就要给他施以颜色。

“够了!”

一声怒喝传来,随之涌来的是令人心悸的威势。四队长抬起的手硬生生停在了半空中,没敢落到林奇脸上。

一个身材高大、面色冷峻的少年走上前,一手撑着伞,一手捉着龙牙宝剑,身上凭空散发出一股逼人的气势,直扑四队长。

他头戴宽沿小毡帽,脚踩短腰小靴子,腰间勒着一条旧皮带,一副北方人打扮。胸前绣着一颗铁黑色的心脏,赫然被一杆黑色长枪洞穿着,让人看着只觉不寒而栗。

一枪穿心,这是铁心一族的族徽,表明他是铁心王林扬的后代。当然并非林扬的直系后人,而是他的女儿留下的后裔,可算是麒麟一族黄金时代的旁系分支。

“身为堂堂麒麟子,欺负弱小,你们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吗?你们还懂得荣耀这两个字的意思吗?早就听闻夏都城的族子们繁华似锦的日子过得太多,不但把边疆忘了,把历史忘了,就连祖宗的荣耀都给忘光了!”

和所有铁心一族的人一样,少年信奉行动胜于言谈的准则,平时不大爱说话,尤其不爱教训人。

此时此刻,但见从小就崇拜得无以复加的天武帝的末裔,竟被这般欺辱,他气得脸色铁青,怒气薄发,义愤填膺。

少年看着四队长,冷冷道:“什么这一族那一族的,随便得个一官半职,画个圈当族徽,就敢自称是一族了吗?一族是什么?一族是历经几百年,数十代人前仆后继守护的力量和荣耀!整天家就知道争名夺利,欺压弱小,贪图享乐,算什么一族?算什么东西?”

少女闻言,一副不乐意的表情,轻哼一声,撅着小嘴,咕咕哝哝的道:“干吗呀?说得这么冠冕堂皇?不就因为他是你们铁心一族的本家么,想维护就维护呗,有什么了不起的。”

“你还知道麒麟一族是我铁心一族的本家么?你或许忘了,夏国是怎么来的了。你或许忘了,若不是黑铁时代的麒麟们牺牲了整整十世族人,你们一个一个的还当什么大族子弟,还当什么麒麟子,都他妈给天树人当奴隶呢!”

少年虽说是大族子弟,可作为铁心一族,从小在西北边疆长大,接触的尽是最富血性的黑旗军人,从骨子里就是一个性情中人,虽尽量保持着克制,可说到激动处,还是忍不住爆粗了。

少女自知理亏,但以她的脾性,怎会低头认错,一跺脚,别过脸去,索性来了个不理不睬。

“你还不放开!”

少年冲着四队长说道。

四队长本就已经丢尽了脸,此时又被当众叱责,一张脸涨得通红,简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算了。

他可不像那少女,根本不把这当回事,随便耍个赖就过去了。少年不但羞辱了他本人,就连他的家族也一并羞辱了。因为他身上的族徽就是一个银色的圆环,内里连着一个小月牙,这是他们星环一族的传承战器阴阳星环的样子,建族之祖仍在世,族史不过区区百年,根本比不得铁心一族这等从黄金时代传下来的大族。

他揪着林奇的领子,打不敢打,放又不愿放,骑虎难下,扯着嗓子,怒声道:“你以为你是谁?凭什么阻止我?他是麒麟没错,可却辱没了麒麟一族的血脉,活该被人折辱!”

“他是弱小不假,但作为麒麟一族,绝不是你能随意折辱的。”

少年道:“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你应该是他的队长吧?身为队长,不但不爱护自己的队员,还肆意欺辱,这可不是一个队长应该做的事情。”

四队长一脸不以为然的表情,恨恨的道:“他是第四队的没错,却是彻头彻尾拖后腿的人,拖得第四队成绩倒数第一,沦为全营的笑柄。我为什么要爱护他?他有什么资格让我爱护?”

“愚蠢!”

少年怒喝一声,沉着脸道:“说什么成绩?成绩算个屁!连屁都不如。我且问你一句,假如在你死我活的战争中,你是带兵突围的队长,你的队伍里有伤员拖后腿。抛弃伤员,或许能成功突围,带着伤员,就得与他们同生共死,你会怎么选?”

少年停顿了须臾,接着道:“你今天不愿意爱护一个拖后腿的队员,明天或许就是一个抛弃队友的队长!这样的人若是进了我们黑旗军,嘿,不会沦为笑柄,会被砍掉脑袋的!”

四队长全身剧震,他一直都想当个好队长,把第四队带成全营最好的一队,可却从来没想过战场上的事情。

是啊!要是到了你死我活的战场上,我会因为队友拖后腿,就把他抛弃掉吗?

少年看四队长不为所动,一副执迷不悟的样子,捂着胸口的铁心族徽,正色道:“以我铁心之名,这话我只说一遍,你要敢动他一指头,我就废了你的双手!”

四队长压根就没听这话,缓缓的松开手,一屁股颓然的坐倒在地上,怔怔的说不上话来。

少年见状,暗松了一口气,若是四队长真敢动手,他一定会说到做到,废掉此人双手,这可不是什么小事。

他走过去,看了四队长一眼,弯腰向林奇伸出了手。

林奇如身在梦幻一般,自打这少年接住龙牙剑,目光就再也没有离开他左右,满满的全是崇拜之色,完全无法想象身边会有这样的人,抑或说心目中的英雄气概、义薄云天会真的存在。

他的气势之强,几乎不下于雷恒,而且完全不似雷恒的阴厉、孤冷,是一种真真正正的男子汉气质,这气质深深折服了林奇。

林奇一把抓住他的手,有力、粗糙、厚实、温暖,一种他从未接触过的触感,一种可以信任的感觉。

少年拉起林奇,把龙牙剑递送过来。林奇刚刚接过,其忽然凑上前,对他低声耳语道:“你刚才说的那啥蚀骨虫啥的,应该不是真的吧?”

林奇一愣,随即忍俊不禁,莞尔一笑,没有说话,只摇了摇头。龙牙剑毕竟是从天武帝手中传下来的顶级战兵,纵然像他这等富有勇气的人,心底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忐忑的。

“好家伙,真有你的!”

少年轻吐一口气,咧嘴一笑,走过去把路边的伞拾起来,同样送到他手中。

须臾后,林奇与这一行人分别,背向而走。

“铁心一族,黑旗军么……”

他驻足,向后看去,胸中涌荡的热流久久也不平息,暗暗属意,如果可以的话,自己将来也要像父亲一样,加入夏国最受尊敬、最令少年人向往的黑旗军!

……

第052章 妖剑

无底的深渊,冰冷,黑暗,阴风呼啸,林奇不断的沉落,沉落,继续沉落,似乎要这样一直沉落下去,永远触不到底。

他的身体冷得像冻僵了一样,没有知觉,却仍冷得发抖,遍体血液如同隆冬时节的河流,河浪一道紧接一道涌过,却被封在厚厚的冰层之下,不得自由……

“喵嗷!喵嗷!……”

如猫似虎的叫声在耳旁萦绕,还有软软的爪子在挠他的头发,有湿热的小舌头在舔他的下巴,有毛茸茸的耳朵在他脸颊旁轻轻扇动,有一股难得的温暖的感觉。

微弱到近乎没有的心跳渐渐复苏,并且越来越快,热血开始涌动,血液的浪花一浪高过一浪,猛烈的冲刷着冰面。

终于,冰面破碎,全身上下无数条血管全部疏通,林奇开始恢复活力。浑厚的气息充溢于脉络之中,加速了血流,温热的暖意以不可阻挡的气势驱走寒冷,知觉也一点点回来了……

“唔!”

一声痛呼,林奇霍地睁开双眼,清亮的眸子里倒影着框在天坑内的灰蓝色天空。白云一缕缕,像棉花一样随处堆散着,太阳不见,早已斜落西方。自从昏迷过去,至少过去大半日了。

“喵嗷!”

小虎崽爬到他的胸前,欢喜的叫唤一声,舔了舔他的鼻尖。

“小七……”

看到小七还活着,林奇喜出望外,抬起发木的手,抚抚它的小脑袋。

再往周遭看去,他见自己躺在阴暗潮湿的天坑底部,除了静静躺在身侧的龙牙宝剑,到处都是森森白骨,至于那成千上万的蛇群,却完全没了踪影,一条也不见,宛如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

他相信自己的眼睛没有看错,确定那些密密麻麻的毒蛇存在过,此时想起来,都是不寒而栗,心有余悸。

“是被龙牙剑的凶威驱走了么?”

林奇抄起龙牙剑,挣扎着坐起,然后又用剑撑着地站起,环视着偌大的蛇窟,喃喃自语道。

一般的蛇或许会慑于宝剑之威,可那条金蛇非比寻常,丝毫也不畏惧,而且轻易就制服了他,把他当作猎物拖入蛇巢,怎么可能反而逃走呢?

右手背上两个牙痕鲜红可见,就是被那条金蛇咬伤的,伤口隐隐作痛,手掌殷红肿胀,整个手臂也胖了一圈,天幸没有直接毒死他,不知是那蛇不够毒,还是他自身的原因。

虽然陷落蛇窟,沉入数以万计的蛇群之中,他身上却仅有右手背一处咬伤,其他部位完好无损,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你知道那些蛇都去哪了吗?”

林奇不明所以,更看不出什么端倪来,歪着头向肩上的小七问道。

小七眨眨漂亮的金色瞳子,“喵嗷”一声,摇了摇头,似乎听得懂主人的话,还懂得用摇头来表示不知道。

小家伙被金蛇一尾巴打飞,估计也不明状况,在蛇窟找到他时,蛇群应该已经消失不见了。

不久后,他全身血液疏通,麻木感全部消失,惊讶的发觉胸前有微不可查的、奇妙的震颤感传来,伸手一摸,把挂在脖子里的坠子掏出来,就见乌黑色的剑形玉质中赫然有奇异的银金色光华在闪,好似一道被禁锢的星光。

“难不成是这小东西保护了我?”

这是麒麟一族代代相传的信物,比龙牙剑、断魂枪、巨阙剑这三件传承战兵加起来还重要百倍,需要家主以性命守护,当然不是等闲之物,具有某种神秘的守护之力也说不定。

不管怎么说,此番能保得性命,实属不幸中的大幸,林奇不愿多留,把坠子放回胸口,就打算立即离开。

正当他寻找合适的路径爬出天坑时,小七的异动引起了他的警觉,顺着小家伙的目光看过去时,他骤然一惊,本能的连退数步,一屁股跌坐地上,吓得三魂七魄差点冒出了头顶。

待定睛细看后,他才松了一口气,只见坑壁旁嵌着一块乌金色的椭圆形大石,石上插着一根殷红如血的小圆桩子,圆桩周遭蟠着一圈圈金色的蛇皮,像极了那条把他拖到蛇窟的金蛇。

出于好奇,他小心翼翼的走近大石,观察须臾,结果诧异的发现,那根红色圆桩居然是一个剑柄的样子,没有剑格,其上长满了红绿相间的铁锈,尚未完全掩去剑柄的形状,以及鳞状的纹路。

毫无疑问,这是一柄剑,剑身全部没入石中,只有剑柄露在外面。

如果他没有看错的话,这大石也非是凡物,乃是一块世所罕见的天然乌金石,内含纯度极高的乌金铁,而乌金铁可是世上排名前十的宝铁,以超强的硬度著称。能深深插入这样一块天然乌金石中,此剑定然不是普通之剑,堪与龙牙剑相提并论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故老传说,深山之中一些老而有灵的凶兽能修炼成妖,但凡妖物,皆具备不下于人类的智慧,一旦遇见了不得的宝物,就会守护在其旁边,借助宝气继续修炼。

林奇以前不太相信这种说法,亲眼目睹这柄石中剑后,则开始相信了,这柄剑或许就是那条金鳞蛇所守护的宝物。

想到此,他心中狂喜,正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说的就是这种事情吧!

不小心身陷蛇窟,却意外发现了一柄隐藏世外的绝世宝剑,纵然经历了一次生死大难,也是值得的啊!

事不宜迟,迟则生变,为免那金蛇回来,空欢喜一场,他不敢犹豫,当即爬上乌金大石,一把握住剑柄,用力往外拔。

“噌!”

长剑一拔而出,因为用力过猛,林奇一扬身跌下大石,差点摔倒。

他原本不指望自己能拔出剑来,万没想到,从坚硬无比的乌金石中拔剑,竟来得如此容易。

可还来不及惊讶,看着软绵绵的像一条绳子一样垂在身前的剑身,他目瞪口呆,下巴简直要掉到地上了。

“这……”

他喉咙一滚,随手晃晃剑柄,比龙牙剑还要长上一些的金红色剑身“哗哗哗”的波动着,如丝带一般柔软,与其说是一柄剑,不如说是一根鞭子。

世上有软剑、软刀之类的腰带兵器,具有极度柔韧的特质,能缠在腰间,方便携带,一般用以防身。

此物看摸样的确是剑,是一柄奇长的软剑,不过也太软了些。寻常软剑,只要不用力弯折,肯定是直的,而这家伙则像烂泥一样挂在剑柄上,根本无法当剑使用。

“这什么东西吗?……”

林奇兀自纳罕不已,对着身旁的小七发牢骚。

小七“喵嗷”一声,与主人大眼瞪小眼,一样摸不着头脑,一个箭步跃上大石,围着那条金色蛇皮转了两圈,好奇的拨弄着。

林奇又试着挥了挥剑,长剑如龙似蛇的曲折波荡,别说是构成什么威力了,锋利的双刃差点反伤到自己。

险地不可久留,他摆弄了一会儿,决定先离开再说,正想着如何把这柄万分难搞的宝剑带走时,握剑之手上蓦地传来刺痛之感。

出于本能和警觉,他立马撒手,不假思索地想把剑扔掉,但这剑竟牢牢的黏在手心里,没有被甩脱。

下一刻,刺痛感豁然变得更为剧烈,直钻心脉,疼得他全身发抖,失声大叫,奋力甩手。

然而,剑柄像蟒蛇一样牢牢咬住他的手,根本甩不开,且伴以“嗡嗡”的清音和“咝咝”的蛇鸣,端的诡异无比。

小七受惊,立即膨胀变大,虎须喷张,在一旁急得又跳又叫,却也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救主人。

林奇脸色煞白,双目泛红,疼得满地打滚,几乎崩溃,手中奇长的宝剑上绽放出妖冶的金红色光华,似有丝丝血流自剑柄流往剑身,赫然如活物一样微微颤动着,徐徐伸展起来……

待长剑伸得笔直,剧痛感随之消失,满身虚汗的林奇才总算回过神来,惊悸中下意识的丢开手中之剑。

这一回,剑柄并没有咬着他的手,轻易扔到一边,平躺在森森白骨间,妖冶的光华渐渐收敛起来,变回死物。未久之后,剑身由刚劲的笔直状变成起起伏伏的波动状,再度软下来。

小七跃上主人的肩膀,冲着那剑大声叫嚣,如临大敌。

林奇看看自个的手心,只见手心遍无血色,分明是失血过多的样子,但却皮肤上却没有一点而创伤,甚是奇诡。

“妖剑……”

他沉默良久,忽然想到了什么,眼眸波动,又喜又惊,口中吐出了这个少有人敢提及的名词。

世间之物,但凡冠以一个“妖”字,就代表着“不祥”、“邪异”、“奇诡”、“凶恶”,等等之类令人忌讳的意味。

而事实也正是如此,若遇妖物,须敬而远之,这是众所周知的常识。

战器之中,有所谓的妖器,任何一件,皆为世所罕见的存在,具备非同寻常的,乃至令人无法理解的强大威力。不管是天级战器,抑或是地级、人级战器,只要沾上一个“妖”字,必属顶级战兵。可就因为那一个“妖”字,无论何等修为的战士,绝没有哪个敢轻易占据一件妖器。

不过,对于林奇来说,妖器并非太过恐怖的存在,因为麒麟一族流传至今的三件传承战器之中,“断魂枪”就是一件货真价实的妖器,而且不是一般的妖器。

所以,纵然不乏些许畏惧之意,他更多的是兴奋和欢喜。在他看来,这柄妖剑的价值很有可能不下于龙牙剑,意外得到,不能不说是莫大的福缘。

林奇心痒难抑,加诸方才已握过此剑,妖剑吸纳鲜血,绽放灵光,似乎业已认可了他,便大着胆子,再次将剑捉了起来。

他握着圆柱状的剑柄,精纯的内气经手注入剑中,长长的剑身重新变得笔直,“嗡嗡”震颤着,发出清晰可闻的颤音,竟有一种要脱手而出的错觉。

剑柄上布满了细细密密的鳞片,尽皆张开,像无数只蚂蚁一样咬住他的手心。他手攥得越紧,剑柄咬得便也越紧,稍微放松一些,则会合拢起来。一开始疼痒难忍,习惯了一会儿便不觉得什么了。

这等设计,精妙奇诡,巧夺天工,定非凡品!

“嗡鸣!”

林奇一挥剑,剑身剧颤,其上的红色锈迹雪花般片片脱落,释放出湛湛如水的金红色光华,慑人眼目,绝世战兵的宝象展露无遗。

待尘锈全然蜕去,宝剑显现出本来面目,林奇仔细观剑,惊奇的发现薄如蝉翼的剑身遍布鳞纹,仿佛由无数小若针眼的血红色碎片镶嵌而成,并间以赤金色的细纹,若非两侧有锋利的剑刃,一眼看上去,真像是一条活生生的蛇。此剑之所以柔韧如水,或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

他尽全力向宝剑注入内气,但长剑仍旧颤个不停,显而易见,以他现在的修为,还远远不足以驾驭此剑。由此也可断定,这把剑的品质与龙牙宝剑相比,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喵嗷!……”

小七嘴里衔着那条金色蛇皮,四爪齐扰,凶狠的撕扯着。以它的爪牙之利,居然无法伤蛇皮分毫,气急败坏的嘶叫着,在乌金大石上撒泼抓狂,滚来滚去。

堪以称妖的生物,无不满身是宝,这蛇皮十有八九是那条金鳞蛇蜕下来的,不用想就知道属于可遇而不可求的宝物。

林奇见状,连忙爬上大石,从小七嘴里将蛇皮强行抢夺过来,在小家伙不甘的眼神中,卷成一团,暂且放到随身的背囊里。

下了大石,他已经迈步开始离去,忽然心血来潮,转过身来,双手握剑,猛地向下一挥,斩向乌金大石。

“铮!”

只听一声刺耳的剑鸣,宝剑被震得大颤,他双手发麻,筋骨剧痛,握剑不稳,虎口差点震裂,疼得脸色煞白,呲牙咧嘴。

须臾后,大石发出“砰砰砰”的声音,沿着一条又长又深的剑痕缓缓裂开,分成了两半。

以超强硬度闻名于世的乌金铁石,赫然像一个大西瓜被一剑劈成两半,这等事若是传出去,估计没有几个人敢相信。

林奇目瞪口呆,看着一分两半的大石,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

不过,当看清大石开裂后的截面,他的震惊之意立时降低了七八分。原来,这乌金铁石表面看起来纯度极高,内里实则比普通的石灰岩还要空虚,充满了孔窍不说,还像渣滓一样松散,真可谓徒有其表。

不难猜测,这大石是货真价实的乌金铁石不假,但因为插着这柄异剑的缘故,经过久远的岁月,内里所蕴含的金气早已被吸走了七七八八,所以硬度才会大大降低,经不起区区一剑。

价值连城的绝世宝剑不会无端端被扔在这里,无人料理,八成是某位高人有意将之插进这块乌金石中,借石中金气,温养宝剑。

至于宝剑的主人是谁,林奇不得而知,但他作为世上最后一个麒麟,乃是禁地鹿山唯一的主人,山中一草一木都属于他,当然也包括这把剑。

而且,说不定这把剑的主人并不是哪个不知名的外人,就是麒麟一族某位了不得的先辈呢!

所以,拿走此剑,绝算不得偷,而是理所应当的继承!

“小七,走吧。”

林奇唤上小七,一手持龙牙宝剑,一手持这红色妖剑,勉力爬出幽深的蛇窟,借着西方最后一缕余晖,回往青石崖。

……

第130章 劫狱

深夜,冰冷黑暗的监牢内,死一般的寂静。

偶尔,会有巡夜的狱卒走过,孤零零的脚步声显得格外清晰。

龚大师家的那场大战,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经历赌上性命的生死之战,过了整整四天,激战的场景依然历历在目,连睡梦中都挥之不去。

“呜呜呜呜……”

监狱高大坚固的围墙外边,寒风中夹杂着雪花,凛冽不息,呼啸如鬼哭。

在夜色和风雪的掩护下,两个人影越过重重岗哨,来到了墙外。

他们显然知道监狱的围墙非同一般,设置了很厉害的阵法,一旦接触,非但会立即触动警报,还会受到阵法的攻击。

然而,这二人并没有偷偷潜入的意图,神不知鬼不觉的在墙脚处忙活起来,一个掏出一叠黑乎乎的符箓,在墙上一张张密集的贴了起来,另一个则从随身皮口袋里放出许多的老鼠,尾巴后面都拴着上书“火”字的赤色火符。

完成各自的准备工作之后,两人背靠背静静的等待起来。近百只老鼠胡乱散去,在积雪上留下一道道浅浅的痕迹。

风在吹,雪在飘,辐散开来的爪印很快就被雪给盖上了,又饥又寒的老鼠们循着食物的气息钻进各处建筑之内,寻找温暖和食物。

约莫一刻钟后,警报声骤起,监狱被入侵了!

瞬时间,原本宁静的夜被打破了,各种呼喝声此起彼伏,一盏盏大灯放射出璀璨的光亮,到处扫射,监狱上上下下的守卫者乃至监狱所在的巡捕大营,被惊动了!

两个人相互看了一眼,同时掐诀施法,口喝令诀。

“砰砰砰砰……”

一连串的爆炸声响起,不远处的墙壁被炸开一个一丈多宽的豁口。

“哗哗哗哗……”

老鼠所至监狱内外各处地方冒起近百股火焰,同时引燃了数十处建筑。

警戒起来的狱警们内外无法兼顾,一时大乱。

关押凶犯的大狱岂会没有强者镇守,很快就有一个破境武修赶来,并发现那两个人的存在。

短暂的交锋之后,两人不敌,知难而逃。破境武修紧追在后,毫不犹豫地使出最为凌厉的手段,想要擒住至少一个侵入者,好尽快知道他们的意图。但这两人并没有选择分开逃窜,而是同心协力,且战且退,令破境武修迟迟不能得手,追着他们渐渐远离监狱……

“嗖!”

墙外一股劲风忽然拐了一个弯儿,旋转着凝成一道锋锐的剑气,呼啸着冲向那铜浇铁铸的坚固牢狱。

“砰”的一声,玻璃被撞碎,剑气冲进一个窗口,就像活物一样在楼层和走廊里疾速穿梭起来。只见一刻多前还死寂如墓地一般的石楼内一片热闹非凡的景象,许多穷凶极恶的罪犯被什么人给偷偷放了出来,正与猝不及防的狱警们展开血腥的激战,厉吼声、惨呼声,一声高过一声……

七拐八拐之后,剑气最终窜进一堵尤为厚重坚固的铁门,消失不见了。

铁门内,重镣在身的汪飏站在精钢铸成的铁笼中,看着这道悬浮在身前的剑气,眼神冰冷,酝酿着浓重的煞气。

这道剑气正是他的本命风剑,在他被捕之前就释放到外界,数日以来,一直化为清风,在监狱周遭游荡徘徊,伺机而动。

他勾勾手指,风剑立刻钻进他手上镣铐的锁眼中,随着他的心意不断冲击锁簧,几个呼吸后,“咔嗒”一声响,镣铐被轻易打开,脚镣也不在话下。

正当他准备打开铁笼时,忽然看向铁门,铁门上钢筋封锁的小窗里,显露出一张涂满靛青色油彩的男人的脸,一双黑色的圆眼正盯着他看,眼神十分锐利。

“果然来了吗?真是不依不饶啊……”

化境巅峰的气息从铁窗里灌进来,他竟毫无惧意,嘴角露出一个冷冷的笑容。

“锵!”

来者一剑斩断门活页,大脚用力一蹬,直接将这铁门蹬倒。

“咻!”

汪飏手掐剑诀,曲向一指,风剑划出一道弯弯的弧线,绕过倒落下来的铁门,刺向来者。

越过头颅穿孔、血浆溢流的死尸,他来到混乱不堪的走廊里,只见遍地都是鲜血淋漓的尸体,左右两边的乱尸之间,各立着一个提剑的武士,脸上同样涂着狰狞的青色油彩,眼中凶光湛湛。

一番激战后,脊背挂彩的年轻剑修循着剧烈的响动朝石楼高层而去,风剑如影随形的跟在身后。

他连续爬了两层,只听“轰隆”一声,数层墙壁被撞个粉碎,无数的碎石中一个手持大剑的青面男子飞落下去。

与此同时,另一个人从撞开的破洞中一跃而下,身后拖着一个巨大的赤色火球,狠狠投掷出去。

“铿!”

青面男子以剑为盾,全力挥剑格挡火球,两者相撞,发出洪钟般的巨响。

这一瞬间,火球之上火焰猛然大涨,仿佛一轮烈烈燃烧的焰月,但青面男子力量非常的强横,大剑之上辐散出如虹的灿白剑罡,把烈焰尽数避开,未能伤他分毫。

青面男子重重落地,倒退数步才站稳,握着布满伤痕的双手大剑,警惕的看着紧接着落到地面的敌人。

“齐修!”

汪飏急忙朝窗外看去,只见一个少年手提一颗燃着赤焰的铁球与那青面男子对峙,正是化名齐修的林奇没错。

“唰!唰!唰!唰!”

数道人影接二连三的掠出石楼,分而落到青面男子和林奇旁边。

“青面兽卜橼!我刚拿到通缉令就注意到你了,想不到居然这么快就遇上了,嘿,真是幸会啊!”

马佶手持长刀,冲着那一脸邪气的青面男子道:“你手上拿着的据说是一把从英雄纪元流传下来的横山营陌甲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青面男子咧嘴一笑,道:“真不真,你拿脖子来试试就知道了?”

马佶看得真切,青面兽卜橼手中的双手大剑是一把古韵十足、伤痕磊磊的古老战剑,大体由三部分组成,宽厚的剑脊,以及镶嵌在剑脊两侧的两道剑刃,乃是罕见的嵌刃剑,与《战兵图录》中记载的横山营陌甲剑一般无二,应该是假不了的。

“英雄之剑,怎能落在杀人越货的贼寇手中!”

马佶冷哼一声,对身旁的林奇道:“兄弟,换换对手怎么样?此人手中之剑我志在必得!”

“好。”

林奇应了一声,目光却并没有转向原本与马佶战斗那个人,而是凝聚在一个身材苗条的女人身上。

风雪交加寒冷刺骨的夜晚,此女居然穿着一身薄薄的丝衫,让人看着都觉冷。虽然穿着变了,但通过面貌,林奇依稀记得,她正是几日前在龚婺家中与他有过一战的那个破境女修。不过,与之前相比,她的气息明显减弱了不少,当然,仍旧不可小觑。

“辛夫人,事已至此,我们该撤了吧?”

看着这三对三的阵势,一个身材瘦高、看样子已经年过半百的老剑修忍不住对着女子开口道。

在与马佶的战斗中,他被砍掉了左手半只手掌,右臂也险些被卸掉,作为一个勉强跨入破境的年迈剑修,他已然失去了五成战力,只有逃命的份了。但此间是巡捕大营所在,很快就会有为数众多的强者和大队的人马前来围追堵截,以他的本事,断无法逃出生天,只能是仰仗辛夫人的神通。

“慌什么?”

辛一霁娇叱一声,看着同样也看向自己的少年,心中其实也十分焦急,暗道那个人怎么还不动手……

……

第131章 飞天缆

“无量天尊!”

一个手持翠绿拂尘的道人对着辛一霁道:“辛夫人,念你曾是神衣门的弟子,若你肯束手就擒,贫道愿保你性命无忧,免遭杀身之祸。”

这道人看上去甚是年轻,相貌虽然普普通通,但眉宇间充斥着不同凡俗的灵气,天然出尘。此人道号乔杨子,据说出身道派祖庭之一的龙虎山,正是那两位风神鸟中的一个,隶属鬼部。

“我的性命自有我来保护,就不劳道长操心了。”

辛一霁岂是吓大的,固然处境堪忧,仍是一副执迷不悟的样子。

“嗖!”

林奇猛地一拉绳索,燃火的铁球仿佛一颗流星撞向辛一霁。

辛一霁水袖轻轻一甩,看似轻柔如雾,实则暗含着磅礴巨力,将铁球一击击开。

铁球“咣”的一声撞在地上,像发怒的刺猪,表面张开一页页鳞片也似的铁甲,迅速滚动,砸向辛一霁。

林奇抽出背后所负的龙牙剑,跨着“麒麟步”,一步一个深深的脚印,气势威猛的冲了上去。

那铁球正是龚婺大师遗赠之物,乃是一柄流星飞锤,在他被捕之前,和汪飏的雷霆剑一道放进了天目葵戒指内,战斗开始后,特地取出来小试牛刀。

辛一霁再度前来,实在他的预料之内,只不过他本以为她多半会在自己出狱之后跟踪设伏,没想到此女恁的胆大妄为,居然敢公然劫狱!

作为强大的破境修真士,眼见区区化境中期的少年扑掠过来,她竟心生怯意,飞纵逃开了。

“卜橼,你身上背着的累累血案,今天我就给你销了!”

马佶手持长刀,风驰电掣般奔踏而至,狠狠一刀,斜劈向卜橼的肩膀。

卜橼但见辛夫人开始逃遁,立马也要跟随而去,却不料马佶的速度快得离奇,仓促间哪里露出破绽,只能挥剑格挡。

“铿!”

马佶双臂剧震,一瞬间竟握刀不稳,长刀险些脱手而出,借着反冲之力退守三步。

卜橼抓住机会,顺手挥出一剑,青色的剑芒划出一道弯弯的弧形,像一柄又宽又长的月牙形利刃,斩向马佶的头颅。

马佶虽惊不慌,空出右手,一把抽出腰间横刀,一刀斜劈出去。

短短的横刀上闪烁着水草般的神秘光纹,迸发出辉煌的刀芒,与那剑芒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嗡鸣!”

刀芒剑芒相撞,轰然爆开,辐散开强烈的乱流。

卜橼冷冷瞥了一眼,没有趁势与马佶缠斗,拔腿便跑,尾随辛一霁的身影而去。

“剑力雄浑,剑芒锋锐,剑意昂然,不愧是流传千年的古代战剑,已经养出真灵了吗……”

马佶眼神中流露着赤裸裸的热切之色,收起横刀,握紧总算停止颤抖的长刀,也紧追而去。

受伤不轻的老剑修完全没有反抗之意,眼见辛一霁开始逃跑,忙不迭的跟上去,手中宝剑疾飞在前,他则捉着剑柄,全靠宝剑拽着自己,才不至于被甩掉。

乔杨子紧追在后,时不时挥动拂尘,绿色的长毛化为一条长长的绿蟒模样,朝那老剑修身上咬去。

老剑修经验丰富,御剑的神通十分熟练,忽左忽右的腾挪闪躲,每一次都险之又险的避过,看之令人称奇。

“法索,缚!”

乔杨子从袖中抽出一根金丝缠就的绳子,喝令一声,扔在地上。

五尺长的金绳化为一条金色的长蛇,摇头摆尾,“咝咝咝”迅疾的游向老剑修。

老剑修余光早瞄到乔杨子的手段,一咬牙,从怀中掏出一个朱红色的人形木雕,咬破舌尖,往木雕上喷了一口血,然后丢到身后。

“轰!”

红光盛放,木雕瞬间化为一尊近一丈高的木头人,手持一柄巨大的榔头,朝金色长蛇砸过去。

金蛇灵巧的避过,顺着木头人的大脚爬上去,身体变细变长,不断的在其身上盘曲缠绕,转眼就将之重重束缚住了。

木头人倒在地上,“吱呀呀”的奋力挣扎,却是挣扎不动,被牢牢禁锢在原地。

“木傀儡……”

乔杨子忍不住停下来看了一眼这颇为稀罕的木头人,一脸欣喜的表情。

……

石楼之上,汪飏见那包括林奇在内的六个人你追我赶的迅速远去,连忙下楼,步履生风的急追而去。

林奇的流星锤极具灵性,配合着主人,一定程度上牵制着辛一霁,使得她无法顺利逃遁,时战时退,速度渐缓。

青面兽卜橼和老剑修都喂辛夫人马首是瞻,她一慢下来,他们自然也跟着慢下来。

如是,双方各三人,展开了一对一的激战!

辛一霁的对手虽然是化境修为的林奇,但由着畏惧其真火之力,始终不敢与之正面对抗,往往都是交手一合,立即逃躲。

卜橼与马佶之间的战斗最为激烈,刀与剑相抗,移动的战圈内,锋芒四射,火星乱溅,别人绝不敢轻易靠近。

老剑修虽为无名之辈,然作为破境强者,老而弥坚,手段众多,面对乔杨子道士的追赶,始终没有被擒住。

“兄弟,我的剑!”

汪飏追上来后,冲着林奇大声喊道。

林奇瞥到汪飏所在,将右手缩到袖中,掐葵花指诀,取出雷霆剑,用力一扔,宝剑径直化作一道寒光,飞向汪飏。

汪飏眼睁睁看着宝剑飞来,心头血顿时为之沸腾,风雷双剑在手,他也有与破境一战之力。

然而,就在这时,倏地,一条长长的缆绳从遥远的夜色中疾飞而至,眨眼间把雷霆剑缠住,拉扯着没入黑暗之中。

汪飏大惊失色,还没有反应过来,缆绳又一次飞出,目标转而指向了持续追杀辛一霁的林奇。

辛一霁见状,大喜过望,立即跳出圈外,并招呼卜橼和老剑修与她会和。

林奇挥动龙牙宝剑,强劲的剑力一次又一次击中绳头,打得绳头破烂、爆碎。

不过缆绳越来越快,很快就超过林奇的反应,连龙牙宝剑一起缠绕住他的右臂,乃至身体。

“嗡!”

林奇抽出腰间柔剑,全力一剑,缆绳一圈圈断开,落到他脚下。

缆绳似有无限长,被斩断一大截后,又源源不断的飞过来,继续展开攻击。

林奇虽能倚仗剑锋之利,可缆绳速度实在是太快了,没过多久,再一次连同宝剑一起把他给缚住了。

“哗!”

林奇张口一喷,银光乍放,银光灼灼的烈焰落到缆绳之上,犹如点燃了一根导火索也似,“哧哧哧”剧烈的燃烧起来。

“果然是真火!”

远处传来一声惊叹。

林奇挣断被烧烂掉的绳子,恢复了自由,手提双剑,看着银焰燃向远处,心中惊疑不定,下一刻,竟转身全速逃遁。

他还没跑出十丈远,听得“轰”一声爆响,缆绳自行炸断,银焰随着焦黑的断绳掉落下去。

“你跑得了吗?”

一声冷哼传来,绳子再度飞窜过来。

林奇一边跑,一边转头回望,打定主意,只要绳子靠近,就故技重施,喷吐银凰焰将之烧毁。

银焰喷射,刚落到缆绳之上,绳子上一个足有头颅大小的绳结蓦地爆炸,强烈的冲击波犹如巨浪汹涌,狠狠的撞在林奇身上。

“噗!”

他口喷鲜血,像一只断线的风筝,被撞得横飞出去,数条肋骨一瞬间齐齐断碎。

缆绳再断一截,仍旧长长的穿梭出来,把不省人事的林奇缠裹住,拉向黑乎乎的暗夜深处,消失不见了。

“惊魂铃!”

乔杨子一手指定老剑修,一手猛地一摇手中铃铛,发出尖锐的铃音。

老剑修惨呼一声,跌撞到地上,失去了行动能力。

“走吧!”

青面兽卜橼对辛一霁道。

“真是没用!”

辛一霁俏脸发白,眼神中充满了无奈。

……

第132章 樗里约

看着夜空中飞逝的红绫,乔杨子喃喃自语道:“纪红拂的红拂绫,樗里约的飞天缆……今日长了不少见识啊……”

马佶走到近侧,开口问道:“道长知道那是什么人物?”

乔杨子沉吟一声,道:“据我所知,应该是出自神衣门的飞天缆樗里约错不了,破境后期的强者。”

“原来是神衣门的人啊!”

马佶轻叹一声,道:“自从姜夜衣担任神衣门门主之后,神衣门的状况就愈加混乱了,神衣门弟子行事也愈加乖张暴戾,飞扬跋扈……”

乔杨子摇摇头,不以为然的道:“神衣门的问题由来已久,倒也不能全怪在姜门主身上。”

“道长所说的那个樗里约,却不知心性如何?”

马佶试探着问道:“在邺城巡捕营的地盘上公然劫走罪犯,事件绝对不能算小,再加上前面还有命案,死者是颇具声名的铸剑大师,他肯定知道后果很严重,风神军必然会介入,应该不会把那少年怎么样吧?”

“应该吧……”

乔杨子淡淡道,模棱两可。

马佶对这个回答显然很不满意,追问道:“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就算对方是神衣门的人,风神军也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呃,当然不会。不过,此事已超过我等的能力范畴,需得等五翼以上的风神鸟前来处理了。马捕官,贫道另行有事,就少陪了。”

乔杨子说完,即押着被他擒住的老剑修离去了,顺路还收取了他心中一直惦记着的那个木傀儡。

马佶环视周遭,怅然若失,看到呆立在不远处的汪飏,出声道:“汪兄,我们也走吧。此事棘手……需得从长计议了。”

汪飏闻言,苦笑一声,心道这人说话倒是委婉,本意不就是让自己回牢里去嘛!他黯然转身,走向浓烟滚滚的监狱方向。

马佶收起斩马长刀,跟随在后……

漫天风雪中,监狱的动乱渐渐止歇,各处的大火也不断被扑灭,巡捕大营迅速恢复了秩序。监狱长清点人数后,发现有且仅有一个人失踪了,那便是被劫走的齐修!

……

厚厚的积雪映着淡淡的星光,一道影子疾驰飞奔,雪上几不留痕,着实快得不可思议。

“山猫吗?”

一位巡捕营队长恍惚间看到那影子闪掠而过,惊问道。

“什么?”

副队长还有队员们皆一无所觉,什么也没看到。

“……”

巡警队长晃晃脑袋,也不想深究,领着自己的人去往监狱。

数百丈远处,一只花猫冲着长缆消失的方向纵掠如飞,体型比普通家猫要大上一大圈,正是变大之后的珍珑虎小七。

林奇被捕之后,小七循着气味找到了他的所在,一直在监狱附近盘桓。此前,它一直隐伏着,没有参与战斗,眼见主人被擒走,自然毫不犹豫的追了上去。

……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天已亮了。

巡捕营大狱发生暴乱,此事震惊邺城内外,虽然邺城太守再三声明一个犯人都没有跑掉,仍无法安抚惶恐的民众。

钟离山,位于邺城之东,曾经是一座著名的仙山,现已荒蔽,除了乱石嶙峋的半山腰以上部分,以及许多废弃的矿洞,尽被开垦成了一条一条的梯田,年景好的时候,勉强算是能够丰收的良田。

在山阴处的一个火铜矿矿洞中,缆绳一圈圈松开,露出了被缠在长绳中的林奇,只见他面色惨白,皮肤干瘪,仿佛全身的水分都被吸干了也似,斜靠在石壁上,费力的睁开双目。

一个高大魁梧的男子的身影映入眼帘,待目光聚焦,看得清楚些时,他才发现这人竟然是席地而坐的。

此人体魄雄壮,方面大耳,两只眼睛足有铜铃大小,上唇留着两股浓黑的胡子,横向两边,看上去十分的粗犷彪悍。

他一手握着缆绳,一手一下一下的掂着那柄得自林奇的巨型流星锤,冷冷道:“说吧!你是谁?出身何处?说出来,我好考虑要不要杀你。”

林奇张张嘴,只觉说话都觉费劲,被绑住之后,他全身能量几乎被那根绳子吸收得干干净净,简直像一个婴儿一样,现在随便哪个人来都能把他给弄死。

他好容易才有了一点力气,出声道:“你是谁?你……想要什么”

男子冷哼一声,左手轻轻一拉,绳子登时收紧,勒得林奇脖颈剧痛,无法呼吸。

他松了一下绳子,以警告的语气道:“小子,是我问你,不是你问我!”

林奇不敢再放肆,粗喘着道:“在下齐修,候补风神鸟。”

男子不耐烦的道:“什么候补风神鸟!我是问你出身哪里?是哪个齐家的人?”

林奇既然化名齐修,怎会不事先想好说头,不假思索的回道:“东海白帝城,飞虎齐家!”

男子闻言,情不自禁的微微直了直身,轻轻吸了一口气,双眼眯缝起来,显然有慑于这个姓氏。

东海白帝城乃是万古名城,历代白帝,更以姓齐的居多,而白帝之尊号几乎等同于“武圣”,委实不得了。

“好一个飞虎齐家,果然不同凡响啊!”

男子咧嘴一笑,姑且相信了林奇的话,开门见山道:“我与你无冤无仇,更不想得罪你的家族,之所以冒着被风神军盯上的风险把你擒来,所为不过是一些好处而已。所以,废话我就不多说了,快把你的空间法器拿出来吧?”

林奇装傻充愣道:“什么空间法器?在下区区化境修为,哪里会有什么空间法器……”

男子眼神一冷,本欲再给这少年一点颜色看看,不过临时又改了主意,放下被他用绳子分八股捆住的流星锤,从大袖之中抽出一柄利剑,轻轻在剑身上弹了一下,和颜悦色道:“我看得清楚,你是从空间法器之中取出的这柄宝剑,被我飞天缆绑缚之前,还将自己的两把剑收入了其中,明人面前不说暗话,你就不要跟我装蒜了吧?”

林奇一眼就看出那是属于汪飏的雷霆剑,为之凛然,心道此番当真是不妙了,但天目葵戒指内所藏之物大多是性命交关的重宝,岂能拱手送人,一时不知该如何应对,沉默无语。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你应当是知道的,有机缘得到宝物,也得有命享用才行。宝物再重要,也不可能比性命更重要吧?”

樗里约慢条斯理的道:“当然,这是一个艰难的决定,我会给你时间好好考虑一下的,半个时辰,半个时辰后给我答复。”

林奇听着,面色愈发阴沉,陷入了两难境地。

……

第133章 遁空术!

幽深的矿洞中,时间仿佛是静止的,死一般的沉寂,只有一强一弱两个呼吸声为这个湮灭在时光中的废墟带来了些许生气。

强的呼吸声属于林奇的,因为此间空气稀薄,而他又身体虚弱,身上冒着不正常的虚汗,粗喘如牛。

弱的呼吸当然来自于那个手挽缆绳的异常高大的男子,他呼吸轻柔、匀称,不绝若线,完全不受空气过于稀淡的困扰。

此人名曰樗里约,乃是夏国十大修真宗门之一神衣门的高阶弟子,修为已达破武境后期,十分不凡。林奇身怀重宝,还有神鬼畏惧的无根之火,面对这等强者,也是无法抗衡的。

夏国的律法非常严密,就算是凌驾于凡人之上的修真士也得遵从,无论修为有多么高、宗门有多么强。但修真界毕竟大大不同于凡俗世界,自有一套规矩。修真士为了追求强大,为了追求长生,相互之间难免会有争斗,凭借国法是绝无法禁绝的,所以万古以来,自不而然就形成了一些不成文但大家都普遍遵从的规矩,例如修真士不得杀伤凡人,在不出人命的前提下修真士之间的战斗争夺是允许的……

樗里约受同门辛一霁的邀请,一起来猎取林奇这只肥羊,待辛一霁带着人把林奇引出来,他确定肥羊的确是一只肥羊,才毅然出手,将之擒了来。

当然,他事先发下了“谛听”誓言,答应将所有收获的一半分给对方,这是不能违背的。

“时间到了!”

半个时辰后,樗里约准时提醒林奇。

林奇看着樗里约,依然保持沉默,一个字都没有应答。

樗里约也看着这少年,只见他呼吸成风,每一口气都裹挟着大片空气乃至其淡无比的灵气吞到腹中,心中暗叹,果然不愧是飞虎齐家的子嗣,区区化境修为,吐纳之法竟然比破境后期的自己还高明许多。更难能可贵的是,小小年纪,心性也如此的沉稳、老练,城府之深厚,简直不亚于百岁老鬼。

林奇的呼吸之法并非在麒麟学宫习得的,而是传自老猴子袁无敌,据说是从斗霄山斗霄宫的不传之秘《斗霄二十三神通》中第二十一神通“呼风之术”推演出来的,以他的区区修为施展出来实属小打小闹,若是换做袁无敌,一张口足能扰乱天象,使得狂风大作,几个呼吸吞噬掉方圆数十里内的灵气。

“嘿,碍于修真界的规矩,你可能觉得我不敢真就把你杀……你想的没错,我的确不敢杀你,毕竟别人已经知道是我掳走的你,没有可能毁尸灭迹了。不过,作为器修首宗神衣门的弟子,我是听说过的,世上有那么一种能够炼入血肉的空间法器,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你所持有的空间法器正是一件罕见的肉身法器……”

樗里约不急不缓淡淡道:“如此一来的话,我根本不必取你性命,只需砍下你的右手就可以了,哈哈哈……”

林奇不寒而栗,再也无法保持镇定,主动开口道:“在下法力枯竭,尚还无法从空间中取出任何东西……”

诚然,法力不够精深的人,就算把装满宝贝的空间法器交到他手上,他也是无计可施,绝无法取得出来。

“说得倒也是……”

樗里约捻着胡子,神色间略显犹疑,陷入了两男境地。

在他看来,以林奇的身家,十有八九真的是那什么“飞虎齐氏”的子嗣,而且很有可能是直系血裔。这等人物,肯定有不少保命的手段,要是解封他的脉门,让他恢复法力,一个不小心,煮熟的鸭子可就飞了。但若不让他恢复法力,又无法得到宝物,却是不好做决定了。

不过,樗里约只是犹豫了一下,作为破境后期的强者,担心一个化境中期的少年从自己眼皮子底下逃走,说出去简直要让人笑掉大牙了。

他轻哼一声,道:“既如此,我便解除你的封印。但我事先警告你,我的耐心是有限的,你敢耍什么花招,别怪我辣手无情!”

“岂敢……”

林奇的确存有放手一搏的心思,但那风险毕竟太大了,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性,他的主要目的还是想拖延时间。

樗里约晃晃缆绳,缠绕在林奇脚腕、手腕、脖子、腰间的绳子“簌簌簌”好像蟒蛇游动,松开了他的上半身,至于双脚则仍然牢牢束缚着。

林奇只觉一下子卸去了千斤重担,摸摸剧痛的手腕,只见上面鲜血淋漓,一层皮肉被绳子生生磨掉了,脖子上亦是火辣辣的疼,想必也已是皮开肉绽。

解开绝大部分的封印,效果立竿见影,他体力恢复的速度增高了数倍之多。更为重要的是,他的元丹相比同境界的武修要凝实得多,身上的能量虽给樗里约吸收得一干二净,但元丹滴溜溜迅速转动,法力立马滋生出来,涌入四肢百骸,干瘪的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光滑饱满起来……

樗里约像一座人形宝塔一样高高矗立着,注视着林奇,看上去神情自若,实则警惕得很,一旦察觉到不对劲,会毫不犹豫将他重新封禁,并施以颜色。

在林奇眼中,这个男人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不协调的诡异感觉,作为一个人类,纵然是不同于凡人的修真士,他的身材也未免太过高大,腰显得比腿还要长。尤其令他在意的是,此人修为已达破境后期,对能量的操控能力似乎十分欠缺,一股股的能量波动不受控制的从身上辐射出来,消散在这洞穴之中。

“请吧!”

察觉到林奇身上无法掩藏的化境气息,樗里约提醒道。

林奇把手背到身后,掐葵花指诀,红光一闪,手中登时多出一把奇长的宝剑,握着横在身前,向樗里约展示。

“好一把软剑……”

樗里约失声赞叹。

先前他只是远远看过此剑的宝光和威力,就判断是非同小可的宝剑,此时近距离观察,简直可以确定是名剑无疑,价值连城,难以估量。

“嗖!”

就在这时,破空声毫无征兆的响起,樗里约连忙转身防备。

一个拳头大小白灿灿的光球像流星一般疾飞而来,散发着惊人的力量波动,明显是一件品阶不低的法宝。

“唰!”

樗里约一挥袖,雄浑的法力强劲如潮,轻易将那光球击飞。

这种级别的攻击根本无法对他造成威胁,然而,令他惊异的却在于,他看得到那法宝,却看不到法宝主人的影子,也感知不到其存在!

下一刻,林奇挥剑斩断缆绳,它身后的空间像被风吹皱的水面一样一阵波荡,从中探出一只手来,一把抓住他的臂膀,把他拉入“水”中,赫然消失不见了。

“这……这难道是……遁空术?……”

眼睁睁看着林奇消失的樗里约见此状况,眼珠子差点掉出来了眼眶,想到了一种极其罕见的遁术。

……

第134章 天蝠护法

钟离山山麓,一沟沟的田垄被收拾的极好,因为盖满了积雪,远远看去,像是从山上涌下来的层层的白浪,在朝阳的映照下莹莹发亮,更显得层次分明,错落有致,十分秀丽。

半空中,诡异的涟漪波荡闪烁,从中现出一个苍白的正三角立体,散发着如烟似雾的灰蒙蒙的光华。

“砰!”

玻璃破碎般的声音响起,这个立体破碎开来,从中掉出两个人来。

林奇稳稳落地,连忙托住几近虚脱的白宜男。

没错,方才正是白宜男通过异度空间,在樗里约的眼皮子底下将林奇救出矿井的。

不过,此女毕竟修为低浅,远远无法掌握如此高难度的遁法,还没有逃出钟离山的地界,就无法维持,掉落下来。

“喵嗷!”

小七爬上林奇的肩头,舔舔他的面颊,欢快的叫了一声。

至于林奇,虽然逃到了这里,脸上却没有半点逃出生天的高兴之意,转头看向那高陡的掩入雾气的山峰。

伴随着冲破空气的刺耳尖啸,一个漆黑的铁锚连着一条近百丈长的缆绳蓦地破雾而出,划出一个弯弯的弧度,“嘭”的一声,深深钉入距离他们十多丈远处的雪地里。

紧接着,一个人影顺着缆绳疾飞而来,两条大袖迎着风烈烈飘扬,宛如两片黑色的翅翼,整个人则如一头俯冲的大鹰,气势甚为逼人。

“轰!”

樗里约猛然落地,震起大片的雪浪。

他缓缓直起身,抬起头,铜铃大的眼睛里凶光潋滟,瞟了一眼林奇以及那个疑似掌握遁空之术的少女,然后将目光投向山顶方向。

一道紫黑色遁光飞速而至,在半空打了一个急弯,落在林奇和白宜男的近前,收起背后两片紫黑色的蝠翼。

“紫氏族人!”

樗里约瞳孔紧缩,只见此女身材颀长,一头紫色秀发,透明的镜片后还有两只紫钻也似的眼睛,标准的紫族人样貌。

“到此为止吧!”

此女冷冷的看着樗里约,略显气恼的说道。

樗里约心中十分震惊,委实没有觉察到居然还有如此强者隐伏在近旁,大不可思议道:“紫族强者……怎会守护在一个飞虎齐氏的少年身边?”

女子冷哼一声,道:“胡说什么,我可不是来保护那个臭小子的。”

樗里约闻言,立刻注意到那个女娃是戴着墨镜的,猜测那墨镜之后绝对是一双与此女一般的紫眼,顿时有了计较。

与此同时,林奇心里“咯噔”一下,暗呼不妙……

樗里约沉吟一下,不慌不忙的道:“在下要的是那少年,绝无意与紫族作难,请阁下带着那女娃离开就是。”

女子看了一眼白宜男和林奇,虽然恼恨林奇害得自己不得不现身相救,但白宜男拼了命来救林奇,她岂能弃之不顾,毫不犹豫道:“恕难从命!”

樗里约当然明白对方不会带着那女娃乖乖离去,只是有意在讨价还价而已。他故作权衡模样,一脸不甘心的道:“既如此,看在阁下和紫族的面子上,我就不与他计较了,告辞!”

“请留步!”

樗里约说完就要离开,林奇急忙大声喝止。

眼见樗里约顿住脚步,他转而向那紫发女子道:“前辈,此人作为破境后期的修真士,居然不顾颜面以大欺小,抢走了在下两件宝物,还望前辈看在我姐姐的面子上能主持公道,帮在下讨回,感激不尽!”

此女皱皱秀眉,明显一副不想多生事端的表情。她的职责是守护白宜男的周全,可没有义务帮助这个她一直以来都看不透的少年。

白宜男及时出声,为林奇求情道:“护法大人,他是我和我娘的救命恩人,请大人帮帮他吧!”

女子闻言,冲着白宜男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转而看向樗里约,冷着脸道:“放你走也可以,把东西留下。”

“什么?……”

樗里约仿佛听了世上最好笑的笑话一般,又气又好笑,冷笑连连,沉声道:“我辈修真士皆是法外之人,吃进肚子里的肉,岂还有吐出来的道理?阁下虽然贵为紫晶山护法,也莫要欺人太甚,小觑了在下!”

“哗!”

女子身后展开一双紫黑色的巨大蝠翼,平地扇起一股狂风,右手袖口滑出一杆紫色的晶体状长矛,其上乌光流转紫霞缠绕,一看就知不是一般战器,整个儿威势凌人,厉声道:“你若不想吐出来,我便打得你吐出来!我倒要看看,天下第一器宗的弟子到底有多么了不得!”

固然是同样的修为,她有绝对的自信能够击败樗里约,可此人借助那根所谓的飞天缆,遁速居然还在拥有一双翅膀的她之上,这令她心中颇为在意,如若此人全力逃遁的话,她十有八九是追不上的。

樗里约嘴上硬,心里其实也在嘀咕,他遁速是快不假,遗憾却在于不能持久,要是真的打起来,一心逃跑恐怕不是上策……

眼看双方陷入僵局,林奇开口道:“辛苦这一场,确实没有走空手的道理,两件宝物,留下一件,我便罢手让你走。”

此言一出,樗里约和紫族女护法同时吃了一惊,不约而同望向这个区区化境修为却一直牵着他们鼻子走的少年。

樗里约没有过多犹疑,主动问道:“留哪一件?”

既有此问,樗里约自然是默认了林奇的提议。林奇当然知道对方想要的答案,一狠心,道:“那柄宝剑乃是我友人之物,请你把他还给我吧!”

樗里约更想要的的确是流星锤,可要他把已经到手的宝剑白白还回去,还是令他肉疼不已,甚为不甘,但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面对素来以战斗力超群而著称的紫晶山护法,他不敢冒险一战,明智的选择妥协了。

“好,还你便是。”

他取出宝剑,扔给林奇,即释放飞天缆,纵身飞走了。

林奇确定宝剑是那雷霆之剑不假后,举头看着樗里约飞逝的方向,目光深邃,心中暗下决心,总有一天,要把失去的东西亲手夺回来!

“宜男参见天蝠守护大人!”

白宜男来到紫发女子身前,以紫族特有的礼节盈盈一拜道。

女护法伸手扶起白宜男,伸出指骨粗壮的右手,轻轻抚抚她苍白的面颊,有些爱怜的道:“小丫头,你知道我是谁?”

白宜男乖巧的没有闪避,体味着女护法手心的粗粝感,仰着小脸,一脸崇拜之色的看着她,激动的道:“当然知道,大人身负紫黑双翼,是翠微守护座下十大护法之一的天蝠护法。”

女护法微微一笑,拍拍白宜男的脑袋,道:“你这小丫头,知道的还真不少啊。你说的不错,我的确是天蝠护法,受翠微守护之命,在暗中保护你的安全。不过,拜你这便宜弟弟所赐,我不得已只能现身了,回去少不得挨一顿惩罚。”

林奇站在不远处,不打扰二人说话,更没说什么抱歉的话去触那女护法的霉头,暗自为失去流星锤而神伤。那柄战锤是龚大师遗赠之物,过了短短数日,就被人夺走,实在是有负龚大师青睐……

……

第135章 谛听誓言

回到邺城之后,天蝠护法紫如英以紫族秘法隐没起来,继续充当白宜男的影子保护人。

对于此女的存在,通过一些寻常人绝难觉察得到的蛛丝马迹,一直以来,林奇其实是有所感应的,只不过不太确定罢了。

与白宜男分别后,他没有去别的地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到巡捕营自首。莫说好友汪飏十有八九还被关在监狱里,他也需尽快与风神军本部取得联系,正式成为一名风神鸟,从而告别已然持续大半年没什么头绪的生活。

自首之后,巡捕营倒也没有继续拿林奇当囚犯看待,为他和汪飏各安排了一个不错的房间,等候风神军的处置。

林奇安全回来,汪飏当然十分高兴,雷霆之剑失而复得更令他喜出望外。至于林奇是怎么回来的,又是怎么讨回的雷霆剑,他避重就轻的解释了一番,并没有把关键人物白宜男乃至天蝠护法紫如英给说出来。

深夜,万籁俱寂。

林奇躺在冷冰冰的床板上,辗转难眠,此番劫狱事件发生的一幕幕像画卷一样在脑子里不断的回闪,令他久久无法平静。

修真世界大异于寻常黎民百姓的世界,修真士皆为法外之人,修真士之间的争斗往往残酷血腥、诡谲难测,通过此战,他有了更深的体会。

纵然拥有数件重宝,甚至是真火之力,他还是差点折在樗里约手上,端的惊险。他确定无疑,若非那人不得已泄露了行踪,十有八九会将自己毁尸灭迹,一了百了的,毕竟,世间唯有死人是不会告密的。

就像他曾跟汪飏说过的那样,他的人生是一场修炼,如果不一步步往上爬,变得更加强大,等着他的,若非是折在修真世界无休无止的争斗中,便是被黑心病渐渐侵蚀而死……

同一时间,在一座乡间小庙,唯一的大殿里,长明灯散发出昏黄的光,映衬着高大的漆金佛像熠熠生辉。

大佛之下,坐着两男一女三个人,正是不久前在邺城悍然劫狱的樗里约、辛一霁和青面兽卜橼。

大殿门外边,直挺挺的立着老老小小五个和尚,脸面皆显青色,眼睛直勾勾的不似活人,令这本该庄严神圣的佛殿阴森森的犹若鬼窟一般。

樗里约瞟了一眼那五个不人不鬼的和尚,鼻中发出一声轻哼,毫不掩饰面上嫌恶的表情,显然不赞同青面兽卜橼出手如此无度,手段如此污秽,但也懒得多说什么。

辛一霁开口道:“敢问樗里师兄……那少年身上的宝物应该得手了吧?”

樗里约沉下一口气,淡声道:“算是得手了吧!”

辛一霁闻言,和卜橼相互看了一眼,皆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出了莫名其妙和担忧的神色。

卜橼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森森的尖牙利齿,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尽快分一下,然后各奔东西吧!”

樗里约纵然修为最为高深,也不敢耽误时间,从袖口掏摸出一根绳子,然后轻轻往外一拽,一团雾蒙蒙的蓝光中渐渐显露出一个晃晃悠悠的被绳子密密麻麻绑缚着的巨大铁球。

“这是那柄飞锤战器……”

卜橼记得清楚,与那少年战斗时,他用一柄能张口咬人、喷吐烈焰的奇诡战锤将自己打得难以招架。

辛一霁看着表面普普通通仿若一团乌黑顽铁的铁球,一双美眸莹莹闪光。白塘街那一对师徒的谈话至今回响在她耳边,一个字都没有忘。这东西乃是铁树开花所结果实外加百铁精华铸就而成的宝物,价值连城,难以以用金钱来衡量。

“还有呢?”

卜橼见樗里约拿出飞锤之后迟迟没有别的动作,忍不住问道。

樗里约想起钟离山的事就恨得不行,牙根直痒痒,阴沉着脸道:“没有别的,这就是全部。”

“什么?你……”

卜橼又惊又怒,冲口就要指责樗里约,但到底还是忍住了。两者虽同为破境,但初期和后期是天壤之别,远远不可相提并论。

辛一霁疑惑道:“樗里师兄,真的只有这一件吗?那少年身家着实不菲,不说别的藏品,就他使用过的那两柄宝剑,多半都是不次于这飞锤的超级战器啊……”

樗里约叹了一口气,坦然道:“原本我是有十足的把握得到所有宝贝的,只可惜半路杀出来一个紫族护法,修为与我相当,战力多半在之上,所以不得已只能收手了。”

“紫族护法?……”

辛一霁和卜橼不约而同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难以相信这种说法。

紫族人是世间最好判别的人种之一,林奇无论相貌和身手都跟紫族不沾边,百分之百不是紫族人,又岂会有紫族护法贴身护佑呢?

卜橼眉头一皱,忽然想到了什么,沉声道:“除了这柄飞锤,我还亲眼目睹你收走了那把雷剑,既然飞锤在你身上,雷剑应该也在的吧?”

樗里约哭笑不得的道:“不错,一开始那把剑的确在我身上,只是迫于那紫族护法的压力,我又把剑还了回去……怎么?我们一同立下了谛听誓言,难道你们以为我会毁诺吗?”

辛一霁和卜橼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倒还真不相信此人会毁诺,因为谛听誓言乃是修真界众所周知的最灵验的誓言,毁诺者无不死于毒誓……

但这所谓谛听誓言,终归是传说中的存在,他们谁也没有真正见识过,心中有所怀疑也属正常。

樗里约无奈之下,只好耐着性子把当时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讲了一遍,好打消这二人的疑虑。

最终,辛一霁二人姑且相信了樗里约的话,一者因为他毁诺的概率极小极小,二者则是因为假如此人真的铁了心要毁诺,他们也拿他没有办法。所以,选择相信他,其实唯一的选择。

卜橼心中十分不满,但也是没有奈何,阴沉沉的道:“宝物只有这一件,我们怎么分?”

辛一霁随声附和,望向樗里约。

樗里约当然预先想到宝物难分的局面,淡淡一笑,道:“按照之前的约定,所获宝物我拿一半,剩下一半你们几个再自行分配。如你们所见,宝物仅此一件,直接分是没办法分的,总不能像杀西瓜一切两半吧?哈哈哈……”

卜橼面无表情的低着头,尽量不去看樗里约,免得情绪失控,触怒了此人。辛一霁和樗里约是同门,多少沾点亲带点故,本想陪笑一声,结果嘴角抽了抽,一点儿也笑不出来。

樗里约咳嗽两声,接着道:“不如这样,宝物归我所有,至于你们该得的一半,我用钱和宝物买下来,绝对不亏待你们,如何?”

卜橼沉默下来,用眼角余光看向辛一霁。

“这……”

辛一霁注意到樗里约递过来的大有深意的眼神,犹豫起来。

樗里约提醒道:“时间不多,两位早做决定为好,要是风神军的人找过来,情况可就不妙了。”

须臾后,辛一霁刚想开口,卜橼抢先道:“还有一个办法,我们可以把这东西送去分宝楼拍卖,届时平分拍卖所得便是。”

樗里约闻言,不悦道:“怎么?你是信不过我樗里约吗?谛听誓言在上,我肯定会尽力补偿你们,哪里需要花费功夫去分宝楼拍卖?再者说了,如此重宝,万一走漏了消息,那些个积年的老怪物肯定会被惊动,区区我们几个,只怕有命拿钱没命花钱。”

卜橼翻翻青幽幽的眼睛,不以为然道:“我虽然没有去过分宝楼,但也听说过分宝楼拍卖会是世上最安全的拍卖会之一,风险有当然是有的,但绝对没有阁下说的那般夸张!而且,恕我见识浅薄,只有经分宝楼的鉴宝师鉴定之后,我们方才能知道那东西究竟价值几何啊!”

“……”

这一回换成是樗里约无语了,暗道此人实在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不好应付啊。

二人争执不下,樗里约转而向辛一霁问道:“辛师妹,你怎么说啊?”

辛一霁沉默几个呼吸,抬起头看着樗里约,郑重其事的道:“这宝贝可以让给师兄……不过,师兄必须付出令我满意的财物……另外,师兄还得帮我一个忙!”

樗里约满意一笑,道:“嚄?什么忙啊?只要我能做到,必定全力以赴。”

辛一霁斩钉截铁的道:“帮我重回神衣门!”

樗里约闻言,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没有敢轻易答应,皱着眉头细细考量起来。被逐出宗门的弟子就如同泼出去的水,岂是想回去就能回去的?更何况他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内门弟子而已,哪有那么大的能量……

辛一霁满怀期待,重回神衣门是她一直以来的夙愿,尤其是本命法衣毁于林奇之手后。

卜橼见此变故,便知自己作为一个外人是无法扭转局面了,脑中急转,赶忙开始权衡利弊,好做出最好的选择……

……

就这样,经过好一番的讨价还价,这次注定难以公平的分赃还是有了一个结果。樗里约如愿得到了流星锤,却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非但身上积蓄被这两人给分了个一干二净,还放出去了不少着实难以践行的承诺。

……

第136章 战羊傀儡

翌日,道士乔杨子为林奇和汪飏销了案,结果是无罪释放,并亲自带着他们离开了监狱。

天空湛蓝,一缕缕的白云袅袅如烟,白日高挂,阳光明媚,照射着银装素裹的一切莹莹生辉。

汪飏背负长剑,风仪玉立,器宇轩昂,眉宇间重绽往日神采,对着林奇道:“阿修,我们接下来去哪?去跟你姐姐报个平安吗?”

乔杨子开口道:“汪施主见谅,贫道跟齐施主还有点私事要谈一谈的。”

林奇闻言,心中暗喜,多半是成为风神鸟的事情总算有点儿眉目了,当即道:“汪兄你先回去,完事我就去找你。”

汪飏也是聪明人,眉头一挑,很快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朝林奇点点头,然后冲乔杨子简单一拱手,先行离开了。

而后,林奇便跟随乔杨子一起随便上了一辆马车,往邺城中心地段的金虎台而去。

车行未多久,乔杨子掏出一个青铜材质的古旧阵盘,然后自顾自的拨弄起来,密密麻麻的格子、一圈圈的转盘等,看上去十分复杂。

“阵法,开!”

乔杨子掐诀施法,轻喝一声,阵盘之上清光泛涣,在整个车厢内蔓延四溢,将二人罩入其中。

林奇四下张望,发现这阵法有着屏蔽念力的作用,以他的念力之强,完全无法穿透出去,相应的来自外界的念力自然也无法穿透进来。他深知风神军行事向来诡秘,又曾跟袁九刚、卢云等共过事,也是见惯不怪了。

此后,这位年轻道士把自身能量持续不断的注入阵盘,使得屏蔽效果持续稳定,便即闭目养神起来,并不理睬林奇。

乔杨子是隶属风神军鬼部的一位四翼风神鸟,十分不凡,之所以会来到这里,唯一的缘由就是曾在白塘街龚婺师傅家现过身的那头山鬼。

所谓山鬼乃是大山之中机缘巧合诞生的精灵,牵涉着一山乃至一地的福泽气运,绝对不可轻动。看顾山鬼历来都是风神军鬼部的责任,追查到一头失踪山鬼的下落,自是引来了这位四翼风神鸟。

他在监狱陪了林奇这许久,盼的就是那位邪门道士能够上钩,只可惜那道士行事非常谨慎,并没有跟随辛一霁前来劫狱,令他空等了一场。

邺城的路修得又宽又平,交通也是井然有序,马车开得很快,一路不歇,一个多时辰内拐来拐去的,对外界一无所知的林奇根本不知道他们已经到了哪里了。

终于,乔杨子睁开了眼睛,取出一块四翼风神鸟令牌,拇指指肚在尖锐的鸟嘴上用力一刺,喂了一滴鲜血,然后双手捧着令牌,口中念念有词,施起法来。

林奇目不转睛的看着道人,大觉稀奇,不知道此人要做什么。

“疾!”

忽听一声喝令,林奇从原处消失,不见踪影了!

下一刻,他如堕深渊般凭空掉落下去,慌忙四下里张望,仰头就见高高的穹顶上有个光芒闪闪的圆形法阵,其上图案依稀与乔杨子的那个阵盘相似,只不过放大了成百上千倍。

他的目光随处扫射,很快发现一个人影,直挺挺的立在一座至少有三丈来高的巨大铁像之下。

铁像的形状甚为神异,乃是一只长足长颈的怪鸟,身负九对一十八片翅翼,头上长着八只尖尖的竖耳,面部有并排的两对眼睛,整个儿展翅雄踞,张口尖啸,气势慑人,正是风神军的图腾,风神鸟!

“嘭!”

林奇稳稳落地,缓缓直起身来,右手不着痕迹的松开藏于腰间的软剑,目光聚焦到神像前所立之人。

此人长发垂肩,面白如玉,两道入鬓浓眉,三贯乌黑短须,一双细长的凤眼炯炯有神,身穿一袭墨青色的丝衫,非但不显得单薄,反而衬托出他强壮的肌体,乃是一个相貌儒雅的武修。

他两手背在身后,右手手心里捏着一个黑玉雕琢的公羊形把件,也在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少年。

但见这少年一直沉默着不说话,他颇觉得有意思,主动开口问道:“你就是酒仙新收的弟子齐修?”

林奇抱拳施礼道:“不错,敢问阁下是?”

男人淡淡道:“我名西门砺,是这座风神殿的长官,你叫我督头便是。”

“属下见过督头大人!”

林奇又一次拜道,执礼更恭。

夏国三十六郡七十二州每一郡每一州都至少有一座风神殿,全国合计至少也在三百座以上,其中大致分上中下三等,只要是一殿之主,必然是十翼以上的高官,权柄甚重不说,实力也是极强的。

林奇初见此人,竟完全看不出其修为几何,当真是深不可测,远超他所能衡量的层次。

西门砺微微一点头,道:“酒仙看上的人,必然有过人之处,但既是到我曹王殿服役,我身为督头,还是要试探一二的。”

他说完,也不待林奇回应什么,往前走两步,在高高的台阶上坐下,捧着那公羊把件在其上轻轻吹了一口气,嘴唇翕动间念了什么咒语,然后将这小东西放在脚边,一手掐诀,低喝一声:“去!”

“喀喀喀喀……”

小小的玉石把件之上黑霞缭绕,体型竟极速变大,转眼间狂涨到七尺来高,化为一头硕大的黑公羊。

这公羊扣动前蹄,晃着又长又大的羊角,鼻子里喷着两股乌幽幽的烟火,两只眼睛乌光闪闪,盯着不远处的林奇。

“傀儡么?”

林奇退出半步,脚踏弓步,紧盯着这怪羊。他跟铁链山川上的跳山羊都战斗过,岂会怕了这种似是而非的羊形傀儡。

黑羊前蹄一抬,咆哮一声,“唰”的化作一道乌光,朝着林奇冲撞过去。

林奇早有准备,还是被其惊人的速度给吓了一跳,立即迈起“麒麟步”,朝一侧一闪,款款避过。

黑羊急停下来,回转过身,再度冲撞过来,速度明显比方才更快了一些。

林奇故技重施,仍然用高妙的步法及时闪开,不为所伤。

之后,林奇第三次,第四次避过,等到第五次的时候,在闪避开的一刹那,他把准时机,狠狠一拳砸在黑羊的颈项之上,力量之大,径直将之砸得横飞出去,重重的撞到地上,滑出去数丈远。

西门砺目湛异彩,心中暗赞一声,双手结印,朝着那立即爬起来的战羊傀儡遥遥施了一个法。

林奇眼角余光早瞄到西门砺的动作,依稀记得在麒麟学宫求学的时候曾经见识过那个手印,乃是大名鼎鼎的“御灵印”,为十大修真宗门之一“巅州大巫山”的标志性法印之一,据说拥有御使妖灵的能力。

“呼哧!呼哧!……”

黑公羊口鼻之中喷烟吐焰,两只弯角一圈一圈长得更大更长,尖端如长矛般指向前方,气势显得愈发凌厉凶暴起来。

林奇见状,不敢托大,一甩袖暗暗掐诀施法,召唤出龙牙宝剑,双手持握,弯腰蓄势。

西门砺隐隐感知到那柄宽大的短剑中暗含的磅礴之力,颇为惊讶,“这是什么兵器?”

一声咆哮,黑公羊气势汹汹的扑掠而上。这一回,它并没有像之前一样简单的一冲而过,而是如影随形的紧追着林奇,摆动头颅,用狰狞的羊角狠狠攻击。

林奇骨剑在手,就如同长出獠牙的猛虎,岂会甘愿被一只羊追着打,猛力挥剑,与之展开了激烈的硬战!

羊角与骨剑不断碰撞,发出震耳欲聋的剧响,如雷如炮,声势十分惊人。

“怎么回事?……”

西门砺见黑公羊气势愈发低落,心下很是奇怪。

这傀儡中的妖魂乃是一头来自混乱山羊骑兵的强大战羊,战死在铁链长城上,死后妖魂凝而不散,机缘巧合之下被当时正好在铁链长城当值的他得到,炼制成了这具战羊傀儡。在他的印象中,战羊乃是极其凶暴的存在,一向愈战愈勇,这道死而不屈的战羊妖魂更是如此,受挫之后本应该越发凶暴才对,居然被这少年的气势给压制住了。

“砰!”

林奇一剑劈过,一只羊角被劈断了一小截,崩碎乱溅,黑公羊哀鸣一声,仰面摔倒。

“好了,可以了!”

西门砺赶忙阻止了想要趁势再补一剑的林奇,双手结御灵印,遥遥一施法,挣扎着站起的黑公羊迅速缩小,重新化为一个黑玉把件,飞回他的手中。

与黑羊断角一般,把件也是缺了一截小角,令西门砺心痛不已。

“你上来吧!”

自知失态的西门砺收起把件,摆正姿态,招呼一声,转身向神鸟之像走去。

林奇收起骨剑,拾阶而上,跟着西门砺一起走到神像脚下,一座古朴的铁门前。

这铁门的门楣上有一个十八翼风神鸟形状的镂空图案,西门砺取出一块十一翼风神鸟令牌,嵌入这镂空图案中,左右手各掐出几个繁复的法诀,口中念念有词,只听轰鸣一声响,铁门洞开。

……

邺城金虎台,作为千年名胜,此城地标性建筑之一,人气自是很旺的。周遭人来人往,车水马轮,好不热闹。

一辆马车停在虎台广场边,车帘掀起,走下来一位手持翠绿拂尘的年轻道士,正是乔杨子。

乔杨子把拂尘往臂上一搭,走进广场,慢慢悠悠,往那金虎台遗迹而去。

忽然,他顿住脚步,转头朝远处如龙过江的跨街廊桥看去。

廊桥之上,汪飏躲在一根立柱后边,暗暗惊叹这道士当真厉害得紧,真不愧是能成为风神鸟的人物,隔了如此远的距离还发现了他的存在。

不过,更令他吃惊的是,那辆马车上只下来了乔杨子一人,却是不见齐修的人影,而马车此时空空如也,正在路边守候其他乘客呢!

……

第137章 单翼风神鸟

铁门之内,是一间昏暗的密室,空荡荡的,仅摆着一个孤零零的黑木香案。香案上放着一尊古旧的铜方鼎,四足双耳,其上布满了美妙的风云纹饰,还铭刻着许多玄奥的鸟篆文字,古气幽幽,颇显神秘。

铜鼎之前还有一个造型奇特香炉,乃是一个仰头朝天的蛤蟆,大嘴张开,似有吞天气魄。

西门砺道:“往鼎中滴一滴鲜血。”

风神军是夏国考核最严格的军队,入伍难度比黑旗军、天武军这两支夏国声名最为显赫的军队还要难上数倍,规矩自是森严无比,林奇也没有什么可犹豫的,乖乖咬破食指,往鼎中挤了一滴血。

西门砺随手取出三支长香,置于铜鼎上方,只见三个香头上各冒起一缕烟气,紧接着三点红光闪现,燃起了三点如豆的火苗。

他缩回手,轻轻扇灭火苗,把香递给林奇。

林奇接过香,后退三步,举香齐眉,朝着铜鼎恭恭敬敬的拜了三拜,然后又走到案前,一支一支插到蛤蟆香炉之中。

“呜呜呜呜……”

鼎中传出风吹也似的声音,升起一股无色无形的气流,环绕着三炷香徐徐盘旋,香火的燃烧速度登时加快,一截一截的香灰不断的落入香炉之中,至于燃香形成的白烟竟凝而不散,聚合成一条条,宛若龙形,随着那股气流不断的环绕流转。

林奇正看得有趣,忽然,那灼热的气流裹挟着白烟一冲而至,径直钻入他的口鼻之中,速度快得离谱,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防卫动作。

他本能的就想设法将入体异物排除体外,却已是迟了,白烟有着极强的麻醉迷幻效果,立即就令他头晕目眩,全身酥软,无力的跪倒在地上。

紧接着,他的脑袋仿佛被无数根烧红的细针扎透了一样,剧痛欲裂,深藏在识海中的记忆像一幅幅遥长的画卷被全部抓捞起来,被一轮巨大的飘来飘去的太阳晒得干透,显现出无数凌乱的画面……

……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那股气流从他七窍之中逸散出来,又合为一股,飞回铜鼎之中,潜伏其内了。

林奇如同落水的公鸡,全身汗透,看着那尊铜鼎,一脸的茫然无措,眼神中流露出深深的忌惮,以及难以理解的震惊。

西门砺早有准备,取出一枚黄澄澄的丹丸,递给林奇,道:“这是安神丹,服下去你会好受些。”

林奇没有犹豫,一仰脖吞下丹药,丹药入腹之后,立时化开,丝丝缕缕清凉舒爽的感觉渗透全身,那彻体的刺痛感果然减轻了许多,药效十分显著。

当他站起来时,铜鼎中再次升起一股气流,托着一块白光灿灿的令牌缓缓飘飞过来,停在他的面前。

“风神令牌,单翼,人部……”

这是一块只有一片翅膀的风神鸟令牌,开孔与酒仙剑袁九刚的令牌一样也在右上方那只眼睛。

林奇接过令牌,体味着沉甸甸的质感,摩挲着那单翼上的羽络纹路,一时间也是感慨万千,心绪难平……

当初因杀人而逃离夏都城,在鹿山乃至苍龙岭、墟极境界三年荒野生活,先得老猴子袁无敌传道授业,后得酒仙剑袁九刚带回人间,拜火城屠灭星月凶犯,十万里迢迢把白宜男送到夏都城,又来到北方重镇邺城,曲曲折折,杀伐抗争,历经无数艰难险阻走到今日,得到一个风神鸟的身份,着实也是不容易啊!

西门砺带着林奇离开神像内的密室,对他道:“这两日就待在殿中,我会为你委派一个队长,接下来的事情,自有他为你负责。”

“是。”

林奇纳头应声,当然只有遵命的份。

差不多同一时间,衮州某地,一座高级风神殿,藏宝阁。

一排排的藏宝大柜陈列在宽阔的藏宝阁内,皆用黄龙木和黄金,整个儿金霞缭绕,宝光重重,非同寻常,一看就知道柜内储藏的定然是很了不得的珍宝。

宝阁中心位置的圆台上,有一人端坐,头戴白色玉冠,身着雪白长袍,一副儒生打扮,面白无须,鼻直口方,本该是一英俊潇洒的男子,诡异的是他面部竟然只有一只竖目,一眼看过去甚为吓人。

忽然,此人独目圆睁,金色的眸子里灵光闪闪,抬起手揉揉方挺的下巴,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用极其标准的夏国官话自言自语道:“居然是上品战器蝇王弓……自从此弓上一任主人牺牲之后,已经有一百一十六年没有人被它选中了,却不知又是哪个天赋异禀的人物加入了风神军的序列……唉,我是该说他幸运呢?还是该说他倒霉呢?毕竟自从此弓的第一任主人谢冲南持之射杀蝇王千目龙蝇,一战成名之后,它的历任继承者全部死于非命……经诸多高人炼器师查验,此弓并无异样,但这百分之百的奇高死亡率是不争的事实,难不成,此弓真是被诅咒了不成……”

“嗨,算了,这也不是我该操心的事情,何必庸人自扰呢?如此宝弓委实不该深藏府库不用,等了一百多年,终于又迎来一个新主人,只盼它没有白等。更何况个人有个人的造化,说不定此子能够破除诅咒呢?我且拭目以待吧!……”

独目人站起身来,步履悠悠的徘徊在鳞次栉比的宝柜之间,走了未久,在一个贴了足足三张高阶封禁符的柜门前停下。他朝着三张符箓依次吹了一口气,然后迅速打出数十个繁复的法诀,才成功揭下符箓,打开了柜门,取出柜内一个狭长的玉石宝匣。

半个多时辰后,玉石宝匣经过重重封裹包装,通过传送法阵,被递往邺城曹王殿。

……

在曹王殿,林奇等了三天,并未等到那位连姓名都不知晓的队长,没办法,只好先行离开了。

不过,在离开之前,他在柜房领了一百颗下品灵珠,一颗中品灵珠,外加一张五十金币面值的金票,一张五百银币面值的银票。这是一个单翼风神鸟一个月的固定俸禄,如果能够完成任务的话,额外还有奖励。

除此之外,他还收到了一件意想不到的珍贵礼物,令他又惊又喜,高兴得合不拢嘴,十分喜欢。

原来,每一个风神鸟入伍之时,都会得到一件礼物,有可能是杀伐利器,也有可能是防身保命的法宝或符箓,不一而足,但无一例外,绝对是各个风神鸟心仪之物,神奇莫测。

……

第138章 灵珠

在自己的居所内,林奇手心里捧着一颗龙眼大小的蓝汪汪的圆珠,一缕缕的灵气像烟水一样从这珠子上散放出来,尽数被他吞吐炼化,储藏于丹田气海,凝结成一滴滴精纯的水属性能量体,附着到丹元之上。

没过多久,珠子全然化开,灵气尽数被林奇吸收干净,他手心里只剩下一汪清水和一些零星的杂质。

这是一颗下品灵珠,内含灵质十分驳杂,比较偏向于水属性,是那一百颗下品灵珠中的一颗。林奇修炼至今,还是第一次尝试吸收灵珠中蕴含的灵气,只觉大为不同,与单纯的吸收天地间游离的灵气相比,着实容易了太多,简直可以说天差地别,通过打坐吐纳要花费数个时辰才能蓄积的灵气用灵珠只需一盏茶的功夫。

所谓灵珠,归根到底,其实也是高密度的灵气凝结而成的,一般都是由修真者在富含灵气的地域收集凝炼而成的。

灵珠通过所含灵质的杂乱程度、质量多寡、稀有与否等,通常分为下品、中品、上品,以及极品。一百颗下品灵珠的价值相当于一颗中品灵珠,一百颗中品灵珠的价值相当于一颗上品灵珠,以此类推。

但凡下品灵珠,百分之九十九都蕴含金、木、水、火、土五种基本属性,而且还有各种各样的杂质。中品灵珠的属性会缩减至四种到三种,杂质会少上很多。上品灵珠的属性一般只有两种,几乎不含杂质。至于极品灵珠,则必须是单一属性,且完全不含杂质。

当然,天地间的元素种类何其之多,金、木、水、火、土这五种属性并不能完全涵盖,还有风、雷、炎、冰、光明、黑暗等等之类的稀有属性。如果灵珠含有稀有属性的灵质,其价值就不能与一般灵珠等量齐观了,定然是要抬高许多的,有时候甚至要直接太高一个品阶。

灵珠是修真界的硬通货,修真士与修真士之间的交易大多是用灵珠来结算的,很少涉及黄白之物。

不过,凡俗大世界是一切的基础,修真世界高于凡俗世界不假,却又来源于而且立足于凡俗世界,两者之间的货币也是可以流通的,一枚下品灵珠的价值,相当于一枚金币的价值,只是修真士往往自命不凡,视金银为粪土,非不得已,是不会用有限的灵珠去换取金币的。

林奇炼化这颗下品灵珠,只是想试试而已,大致有了了解后,便把一袋子灵珠储藏到天目葵戒指内,心想如今有了灵珠储备,以后在遇到灵力枯竭的情况,就能在最快的速度内补充灵力了。

忽然,屋门“吱吱呀呀”一阵响,一只不足巴掌大小的花白小猫从紧锁的门缝里硬是钻进来,正是缩骨猫小七,它一边膨胀变大,一边扑上林奇的肩头,“喵嗷喵嗷”的轻声叫唤。

“走吧。”

林奇听得懂,小七是说白宜男和汪飏已经准备好了饭菜,叫他过去一起吃饭。

到了餐厅,他果见方方正正的八仙桌上已经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美食,白宜男和汪飏正在等他。

林奇坐下,变作家猫大小的小七顺势跳到桌上,他有些讶然的说道:“怎么做了这么多?不是说随便做点就可以了吗?”

白宜男淡笑一声,道:“毕竟是过年,怎么着也得丰盛点吧?”

大年三十,莫说整座邺城,整个幅员辽阔的泱泱大夏,家家洒水扫尘,贴春联,贴窗花,贴“福”字,挂年画,放鞭炮,张灯结彩,辞旧迎新,好不热闹。林奇等人虽然是客居邺城,在这里举目无亲,但在这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也要好好热闹热闹的。

只是,因为不久前的一场惨祸,龚婺大师死于非命,与大师关系匪浅的林奇和汪飏都没有心情过年,既不贴红,也不张灯,更不放鞭炮,也算是缅怀那位了不起的可敬的老人。

汪飏板着脸道:“阿修,你姐姐忙前忙后费心费力张罗了一整天,好不容易才做好这一桌子菜,你可不要浪费了人家的心意。还有,管好你那只妖猫,可别我们还没动筷子,它就一口把整桌菜都给吞掉了!”

“嘶!”

小七冲着汪飏叫嚣一声,然后冲着林奇“喵嗷喵嗷”的叫唤,神情颇显不满,仿佛在说为什么要收留这个人,为什么不把他赶走。

“呃……”

林奇抚抚小七的脑袋,安抚了一下,笑道:“好好好,汪兄说的是。”

“这功劳我可不敢独战,你也帮了不少忙的。”

白宜男笑意不减,道:“而且,凭我的区区手艺,真还不足以让小七胃口大开。若是它的主人亲自出马,它绝对会化身饕餮,有多少吃多少的。”

三个人相互调笑着,都拿起筷子,大快朵颐起来。小七毫不客气,大口大口的吃着白宜男和林奇夹给它的鲜鱼肥羊等美味。

他们没吃多久,还有好几道汤没上桌,在火上炖着,不期然被一个不速之客给打断了。

一辆神行车停在大门口,车上下来一个英气非凡的青年,几步跨过狭小的院子,来到了客厅。

“齐兄弟!”

来者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马捕官!你怎么来了?”

林奇转入客厅,只见来者正是担任邺城巡城捕手的马佶,出身自名满天下的西北大族白马一族,乃是一个尊贵的五等麒麟子。

“齐兄弟,汪兄……”

马佶朝林奇和汪飏简单施礼,最后看向第一次见的白宜男,“想必这位就是齐兄弟的姐姐吧?在下马佶,有礼了。”

白宜男微微一笑,冲马佶施了一个万福,“贵客登门,请道屋里喝杯热茶吧!”

“多谢小姐美意,在下不择时间,贸然造访,实是有急事要找齐兄弟的,就不多留了。”

马佶说完,转而对林奇道:“齐兄弟,我刚得到消息,有人发现了青面兽卜橼的踪迹,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与我一起去调查一二,说不定可以擒住那厮!”

“青面兽卜橼?”

林奇吃了一惊,对那个邪气森森的青脸剑修印象深刻,毫不犹豫道:“当然,我们现在就走。”

“如此甚好!”

得到这个回答,马佶显然十分高兴,笑着点点头。

林奇刚要与白宜男二人道别,汪飏抢先道:“阿修,我也一起。”

白宜男看了林奇一眼,有点怯生生的道:“我也想去瞧瞧。”

“这……”

那个青面兽卜橼乃是破境级别的高手,战力极强,手段邪异,林奇自己去都觉有些冒险,当然不想带他们去。

马佶见状,哭笑不得,只好出声劝道:“我们只是去调查而已,人多了只怕反为不美。而且,卜橼此獠拥有破境修为,身负一柄已然通灵的千年古剑,剑法奇诡,行踪神出鬼没,下手极为阴毒,很难防备……”

……

第139章 清凉寺

马佶话虽说得委婉,但话里的意思是非常明确的,汪飏和白宜男修为较低,去了恐怕只有添麻烦的份,还是不去为好。更何况他们既没有巡城捕手的身份,更没有风神鸟的身份,按律也不该插手缉捕凶犯的事情。

最终,由于马佶立场坚定的反对,汪飏和白宜男只得放弃,黯然的看着林奇二人驾驶神行车离开。

林奇原本是想与白宜男和汪飏一同加入风神军的,但风神军入伍门槛极高,可不是区区他能够决定得了的。

夜幕已经降临,许多人迫不及待的开始燃放烟花,此起彼伏的爆响声中,夜空中持续不断的闪烁着绚烂的烟火,十分美丽、耀眼。

璀璨夺目的烟火之下,马佶和林奇开着神行车向城外快速驶去。

“喵嗷!”

小七琥珀金的眸子里映着那五颜六色的华丽闪光,竟是看得呆住了。

此番既是追缉凶犯,林奇当然是要带上这小家伙的,因为缩骨猫的追踪能力是超强的,只要有一丝气味残留,它便能追到天涯海角。

马佶好奇的打量着小七,不可思议的道:“这只灵兽……该不会就是传说中的珍珑虎吧?我只是听说过,还从来不曾亲眼见过。”

“不错。”

林奇点点头,并没有否认。

马佶惊叹一声,仍是有些难以置信,啧啧称赞道:“齐兄弟机缘当真深厚,令人艳羡啊!据说这种灵兽绝难驯服,你是怎么做到的?”

“也是缘分使然……”

林奇不想透露过多,转而问道:“我听说白马一族的人天然与马亲近,大多一生都会与马为伴,你怎么没选择骑马,而是开起了神行车呢?”

马佶当然知道林奇是在转移话题,咧嘴一笑,道:“夏人皆爱马,我作为白马一族当然更爱马,不过,这并不代表我就只能骑马而不能开神行车啊!马儿和神行车各有所长,我只是善加利用而已。更何况在麒麟学宫求学之时,我为了拿到这神行车的驾驶执照,着实吃了不少苦头,若是不用的话,也太浪费心血了。”

……

目的地是远离邺城的偏远山镇,路途遥远,即使是驾驶神行车也要不短的时间,林奇和马佶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聊着聊着就聊到修炼心得上了。一个是响当当的五等麒麟子,拥有破境初期的修为,一个是来历神秘的少年,虽只化境中期修为,战力却堪比破境,相互之间自然有值得学习交流的地方。

次日天明,林奇二人来到距离邺城千里之遥的珲山县大姑镇,一座名为清凉寺的山乡野庙,在当地官差的陪同下,撕开封条,进入庙中察看。

这座清凉寺小而简陋,仅有一座像点样的大殿,林奇隔着大敞的木门开过去,就见大殿正**奉着一尊高大的金身佛像,左右还有两个菩萨,无论是那大佛还是菩萨,皆仪态丰盈,宝相庄严,一眼看过去,颇具几分神韵和灵性。

寺庙空荡荡的,几个人刚走进佛殿,竟有几只爬上供桌偷吃香油的老鼠被吓得跳下桌,钻进墙根的老鼠洞里。

“喵嗷!”

两泓金流一闪,小七从林奇肩膀上一跃而下,就去追那些老鼠了。

腰悬佩刀的中年差官一边领着林奇和马佶在庙里转悠,一边不慌不忙的讲道:“两位上差,这个清凉寺啊,是个小得不能再小的野庙,在珲山县的‘县志’中都没有登记在册,庙里总共也没几个念经的和尚,在这穷乡僻壤也根本没啥香火,和尚们倒也不靠化缘过活,有一口井,几头牛,几亩薄田,刚好能够自给自足,平日里与这十里八乡的村民也没啥来往,所以很少有人注意。几天前,附近有户尤姓村民的麦草被庙里的牛给吃了,就牵着牛到清凉寺来跟和尚们理论,结果发现庙里空空的,一个和尚都没有,原来那些牛都是饿得不行挣脱了缰绳跑出去的,和尚们不见已经好几天了,这才到镇上告了官……”

穿过佛殿,只见殿后屋舍颇多,除了几间明显有人居住,还有诸多空置的,看上去十分的破败寂寥。

马佶问道:“这庙很久以前应该有不少和尚的吧?”

“应该是吧!听老辈人讲,近百年来,清凉寺每代也就三五人的样子,因为多了也养不起,不过,这佛前的香火一直也没有断过……”

差官说着,哀叹一声,道:“没想到,现在说断就断了,真是飞来横祸啊!上差你说,他们几个和尚,吃斋念佛不争不斗的,从来不会招惹什么人,怎么就落得个如此下场呢?”

“怪不得没人信他们的佛,你看看,连他们自己都保佑不了。要说最灵验的,能保一方水土的神仙,还属人家重阳道君和玉霄圣母啊!”一个年轻的差役忍不住插口道。

差官闻言,厉声斥道:“胡说什么?不知道举头三尺有神明啊?”

年轻差役吐吐舌头,虽然不敢还口,却也并不怎么畏惧,显然差官平时管束并不严,没有积威。

和尚们的居所都十分的干净、简朴,各自的陈设差别不大,小炕、小桌、蒲团、水盆、青灯、经卷,除了这些,几乎别无长物。他们或许算不得什么高僧大德,但也应当是诚心礼佛之人,清心寡欲,与世无争。

“这口井……”

到了后院,马佶伸长脖子望向深井之中,只觉寒气森森扑面,颇为惊讶,看向林奇。

林奇点点头,也看出了几分端倪,这口井稍稍有些不凡,竟有丝丝灵息从井底泛出,有几分灵泉的气质,只不过灵气的浓度要比最下品的灵泉还要疏淡很多,一般的修真士恐怕都分辨不出来。

相互递了一个讳莫如深的眼神之后,林奇和马佶继续在差官的引领之下,到寺庙里里外外察看。

“喵嗷!”

忽听一声尖锐的猫叫,林奇立马警觉,向他们已经去过的牛棚方向奔去。

马佶等人见状,自然也连忙跟了上去。

在牛棚的棚顶,林奇只见小七背毛竖立,尾巴高翘,正与一只硕大的灰毛老鼠对峙,皆咧嘴张牙,气势凶猛。

“妖鼠!”

林奇定睛看去,只见那老鼠足有一尺来长,几乎跟成年家猫一般大,四根长长的尖牙堪比四把小匕首,身上妖气盎然,足可以称之为是鼠中之王了。

紧跟上来的马佶吃了一惊,不可思议道:“好家伙,想不到这庙里居然藏了这么一只大老鼠!”

差官以及他手下的两个差役,皆被吓得够呛,“我的个亲娘嘞,那老鼠怎么那么大个!”

妖鼠恁的机警,但见林奇等人来了,毫不犹豫开始逃跑,从牛棚上一跃而下,钻进覆满积雪的草垛,不见踪影了。

小七哪里能容其逃走,紧追上去,也钻进了草垛。

林奇和马佶守候未久,妖鼠和小七接连从草垛中冲出,蹿向白雪皑皑的田地。

“追!”

两个人不约而同,飞速追了上去。

在这田野平地上,林奇大步流星的飞奔,速度十分之快,然马佶比他还要快上几分,跨着以速度著称西北的“驰云步”,先行到达天地的尽头,把妖鼠给截住了。

妖鼠尖叫一声,急急转变方向。说时迟,那时快,林奇紧追上来,一个箭步飞冲而至,稳稳停住,又将之挡住。

如是,两人一猫,分而在三边将此鼠围在中心。

妖鼠神情慌急,两只眼睛滴溜溜的乱转乱看,只觉两人一猫都惹不起,不是自己能够冲撞的,竟一个猛子扎进雪土之中,挖洞钻了进去,转眼就消失不见了,简直如同跳水一般。

小七猛扑上去,尾随钻进临时挖开的洞里,不一会儿就咬着妖鼠的尾巴硬是将之从土中拽了出来。

妖鼠凶性被惹起,一扭头朝狠狠咬过去,小七立即后退,一爪拍过去,正好拍中它见见的脑袋,径直把它的翻了一个跟头。

“控鹰术!”

马佶伸手冲着妖鼠遥遥做出一个抓摄动作,一只白濛濛的大手飞掠而出,把那妖鼠给捏在了手心。

这是白马一族的家传武学,说白了其实就是一种隔空擒拿的功夫而已,只不过独辟蹊径有独特的妙处罢了,威力比一般的隔空擒拿之术要强很多,修炼到一定境界,足可以擒住在高天翱翔的鹰隼。

林奇暗施法诀,从天目葵戒指中招出一盘小指粗细的银色铁链,把妖鼠给拴了起来。

……

第140章 妖鼠

这妖鼠肥大的身体上覆着一层如霜的白毛,也不知已经存活了多少年月,白毛斑斑驳驳的,很多地方都有脱落,露出一片片崭新的锦缎也似的黑毛,竟有点儿返老还童的意思,当真是老而成妖啊!

“铿铿铿……”

妖鼠十分凶悍,用又尖又长的牙齿狠命的撕咬铁链,发出刺耳的金铁鸣音。

这条铁链是龚婺大师赠与他的,乃是用水钢之精英千锤百炼而成,韧性极强,对能量的传导效果也非常之好,原本是要他用来栓系那柄飞锤的,只可惜飞锤被樗里约给夺走了,无锤可系,现在倒是派上了用场。

眼见这妖鼠牙口甚为坚硬锋利,林奇还真有点担心链子在此獠疯狂撕咬之下大有可能会断,随即输入法力,使得链子缠得更紧了,并作势抬起一只脚,冲口斥道:“奶奶的小妖鼠,再敢乱动,老子一脚踩死你!”

此言一出,妖鼠吓得一激灵,果然不敢动弹了,缩成一团,整个儿颤颤巍巍的,黑漆漆的眼珠子偷偷看着林奇,颇有几分灵智。

马佶见状,略显呆滞,仿佛一下子有些不认识这少年了,跟印象中的他反差实在是太大了。

林奇也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略显尴尬。想当初在苍龙岭的时候,他拜猿为师,跟着身居云楼山四大猿王之一的巡山大王袁无敌混迹山野,在那老猴子的唆使之下,就是这般的张狂粗野。自从跟着袁九刚离开苍龙岭,回到人间大世界,他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追逐、猎杀过妖兽了,现如今捉住这只积年的妖鼠,心血来潮,自不而然就与那时候的自己重合了……

差官和两个差役围上来看热闹,只见这老鼠简直与猫一边大,都是啧啧称奇。作为普通百姓,剑仙侠客、妖魔鬼怪等等之类的传说他们多有所闻,但真正见识到还是需要些机缘的。

……

回到寺庙大殿后,林奇和马佶都有些犯难,里里外外搜寻了一遍之后,并没有发现什么蛛丝马迹的疑点。

其实,这起失踪案与那青面兽卜橼并无直接的联系,既没有物证也没有人证,马佶之所以会怀疑到那个男人身上,也仅仅是因为那人与多起失踪案有关,只是抱有相当的怀疑而已。

“能找到他们的踪迹吗?”

见小七闪入大殿,林奇直接开口问道。

小七听得懂主人的话,轻轻叫唤几声,给出了否定的回答。

“怎么样?”

马佶迫不及待的问道。

林奇轻叹一声,冲着马佶摇了摇头。原来,在擒住妖鼠之后,他让小七嗅过和尚们遗留的气味,再到寺庙周遭寻找他们的踪迹,结果却是无功而返。

马佶略显失望,但对此也在预料之中,皱着眉头道:“这也难怪,和尚们已经失踪好多天了,期间还下过好几场雪,就算有气味残留,肯定也已经消散掉了……这可如何是好啊……”

小七围着乖乖伏在地上等候处置的妖鼠转了一圈,主动对着主人“喵喵”叫唤,时不时还向妖鼠看去。

“倒是有些蹊跷……”

小家伙所言立即就引起了林奇的注意,他沉吟一声,对马佶道:“马捕官,有点发现!”

马佶又惊又喜,连忙问道:“什么?发现什么了?”

林奇回道:“小七跟我讲,它没有发现和尚们的踪迹,不过却发现了这只妖鼠的踪迹,爪印重复,来来回回走了好几趟,全部是去往一个方向的。”

“竟有此事!”

马佶听完之后,稍稍一想,不禁喜上眉梢,一拍大腿,欢喜道:“对啊!这妖鼠多年来一直住在清凉寺中,跟和尚们肯定有交集,说不定关系还比较密切……和尚们被卜橼擒走,它极有可能悄悄跟了过去……”

虽说他只是一厢情愿的把此案归到卜橼身上,有些牵强,也有些急迫,但总算有了一点眉目之后,他心中更加确信了。

自从在邺城劫狱事件中遭遇青面兽卜橼,并见过那柄古旧的斩马大剑之后,他心中就暗暗笃定,无论如何,一定要抓住此人,否则,绝不回麒麟学宫述职。

林奇兴致勃勃道:“事不宜迟,迟则生变,我们现在就走。”

马佶自无异议,看过差官做的简单记录,在其上盖了印签了字,并拜托他们临时看顾一下那辆神行车,就与林奇匆匆离开了。

两个差役用封条重新封上了庙门,看着林奇和马佶离去的身影,都露出浓浓的羡慕的表情。

差官见了,先是轻哼一声,只觉年轻人就是天真,不知道此间的凶险,一个不小心就会丢了小命,但看着那两个气质不凡的少年迅速消失在远处的山丘下面,又是轻轻的一声叹,苦笑一声,暗道自己当了半辈子的差,现已过了中年,还从来没有办过什么像样的案子,这样的人声,虽说安逸,也真是无趣啊……

……

跟着珍珑虎小七,林奇二人一路步行,跋山过沟,一口气走了足足四个多时辰,才终于停了下来。

“这是……胥州万壕山……确是一个不错的藏身之地啊……”

马佶看看地图,又看看远处连绵起伏的山川沟壑,喃喃说道。

林奇一眼望去,只见一座座光秃秃的低矮小山连绵不绝,小山与小山之间尽是相互连通的又宽又深的沟壑,当真是山如其名。

稍事休息后,二人一猫继续前行,走进万壕山中。

大雪封山,本就难行的山路更是难行,二人一猫走得都十分艰辛,虽然人不是一般的人,猫也非一般的猫。

马佶由衷的感叹道:“今年的雪是真大啊!半个夏国都着了雪灾,据说是百年不遇的大雪灾!”

林奇附和道:“是啊!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雪……”

就这般,二人走走歇歇,又走了好几个时辰,等到太阳西斜,快要落山的时候,在一道斜谷中停了下来。

因为珍珑虎小七失去了线索,四下搜寻了许久,都未能找到明确的路线,无法继续追踪,二人无奈之下,只得将那只妖鼠放出来,试着与之沟通,好继续寻找和尚们的下落。

老鼠本就是极为聪明的物种,作为老而有灵的鼠类妖物,这妖鼠自然是颇有些灵智的,然此物毕竟只是普通家鼠机缘巧合进化成的妖鼠,血脉稀松平常,天资有限,修为也不足破境,远远没有达到能听懂人话的地步,满心所想的又仅是逃之夭夭,所以无论二人怎么努力都无法与之进行有效的沟通。

为难之际,林奇忽然灵机一动,想到了什么,取出随身的小本和笔,翻开崭新的一页,开始埋头画了起来。

马佶见状,大感好奇,凑上来看,只见林奇笔头“唰唰唰”飞舞之下,居然接连画出了一个又一个活灵活现的光头小人,顿时就明白了他的用意,大声惊叹道:“齐兄弟果然与众不同,竟有此奇思妙想……”

“马捕官见笑了。”

林奇干笑一声,继续绘画,因为一共有五个和尚。

由于黑心病的缘故,他打小记忆力就差,而且患有严重的脸盲症,为了能在麒麟学宫生存下去,在母亲雷炜彤的影响下,他养成了随手写写画画的习惯,后来逃出夏都城远遁鹿山至今,也一直保持着这个习惯。如此,经年累月,持续不断的绘画,他的画艺不知不觉间已达到了不俗的境界。

没过多久,林奇便画好了,只见五个光头和尚跃然纸上,全部是盘腿打坐诵读经书的模样,背后还有一尊大佛和两尊菩萨,与清凉寺大佛殿中的神像一般无二,线条简洁流畅,一丝涂抹的痕迹都没有,看上去惟妙惟肖,灵气十足。

林奇把这幅画摆在妖鼠面前,耐心的让它看。结果不负所望,妖鼠一眼就认出了画中的人物和场景,激动得吱吱乱叫……

而后,两人便牵着妖鼠继续前行,搜寻起来。

……

第141章 剑兽

在一个宛如巨大陷坑的圆形山谷中,有一个废弃的古村落,密密麻麻的残垣断壁经受风吹雨打不知多少年,全被磨去了棱角,与这空旷的荒谷完全融为一体。

村子里一个人影都没有,早已成了野物们的天下,到处都有野兔啃食草木,乌鸦啄食腐肉。当他们穿过村落时,正好遇上一群土狗围追一只漏单的野盘羊,场面惨烈……

现如今的夏国,人口不断往城镇乃至城市聚拢,像这种生存环境极为恶劣的地方,渐渐的被遗弃掉并不是什么稀罕事。

在荒村的尽头,他们于一座荒草丛生的小山包前住脚,只见那妖鼠冲着这小山包“吱吱吱”的叫着,一副想要进去瞧瞧,又有所畏惧的样子。

“应该是这里了。”

林奇见状,转头对着马佶道。

马佶面露古怪之色,有些恍然的道:“怪不得那个村子的遗迹看起来像座兵营,原来这里有座王陵,村民都是守陵人……”

林奇微微吃了一惊,道:“你是说这山其实是座坟?”

马佶点点头,回道:“嗯,这万壕山脉在很久很久以前,据说是一处‘万龙盘踞’的风水宝地,堪称上品龙脉,所以历朝历代都埋葬了许多王公显贵,其中王级陵墓都是成千上万,可谓是万王的归眠之地。只不过,数千年前,礼崩乐坏,盗墓兴起,藏有大量陪葬品的陵墓成了一座座令人眼红的宝藏,这万壕山也成了盗墓贼的天堂,几乎所有的陵寝都被盗掘一空,不管生前多么尊贵伟大的人物,结果都落得个尸骨无存的凄惨下场……”

“万龙盘踞?……”

林奇在麒麟学宫求学的时候曾修过风水堪舆的学问,过去这么多年,一下子也想不起来有点印象的“万龙盘踞”究竟是个什么门道,疑惑道:“龙脉之地,非同小可,必属灵气盎然的所在,此间既是上品龙脉,怎的会如此荒凉?”

马佶笑道:“齐兄弟有所不知,灵脉和龙脉并不能一概论之。这万壕山灵气枯竭恐怕已经有近万年之久了,但龙脉毕竟是龙脉,仍有其形,只不过有点徒有其表罢了,否则的话,必定有修真宗门根植经营,也不会沦为王公贵族们的乱葬岗了。”

“原来如此……”

林奇心中虽然仍有疑问,却也不想在这个问题上浪费时间,看着眼前不知名的王陵,道:“既然卜橼就在这座空坟之中,我们这就杀进去,将其手刃!”

马佶眉毛一挑,颇显讶然的道:“齐兄弟觉得我们能胜过此人吗?这地方多半是他的老巢所在,我们贸然杀进去,你就不怕有什么不妥吗?”

林奇道:“二对一,胜算应该不小。至于别的,我们既然已经找到这里,岂有退缩的道理。更何况,就算我们回去搬兵,只怕再到这里时,卜橼已经跑掉了。”

马佶道:“你是说,卜橼可能已经发现我们了?”

“不是可能,怕是早就发现了!”

林奇说着,抬手指向小山包的山顶处。

马佶抬头仰望,双眼一眯,只见山顶立着一个纤细的人影,手里提着一柄狭长的弯刀,背对着夕阳,只看得到一个模糊的轮廓,以及一道明晃晃的刀光。

下一刻,他面色变了一下,想起了另一宗影响颇大的失踪案,不可思议道:“月相门的峨眉刀……好家伙,此女十有八九就是那个两年前失踪的月相门女弟子……真没想到,她竟然也是折在卜橼手中的……”

“破境!”

林奇察觉到那女子赫然是破境修为,暗暗纳罕。

他之所以能先马佶一步发现那女子的存在,倒不是因为他念力比马佶还要更强,而是因为她主动现身,使得光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自是逃不过他那一双利眼。

“轰轰!”

两声剧响,积雪爆开,小山上现出一个拱形的洞口,洞中有一道石门,门前立着两个披雪带霜、面色靛青的雄健武士,一个执刀,一个持斧,双双睁开眼睛,耸耸肩膀,跨步而出,皆散发出化境巅峰的气息波动。

与此同时,那个手持峨眉刀的女子径直从陡峭的小山上冲将下来,长发飞扬,面青如鬼,气势凛冽!

林奇暗掐法诀,随手召唤出龙牙剑,脚踏“麒麟步”,迎着那女子冲上山去,当真如飞檐走壁一般!

“好小子,被你抢先了!”

马佶血涌如潮,咧嘴一笑,抽出背上长刀,目光转向了那两个青面武士,只见这二人双眸血红,靛青面孔上死气重重,完全没有丁点儿生人气象,暗叹一声,泠然道:“既然你们已经彻底沦为剑兽,回生无望,那我也就不必留手了。”

执刀者率先而至,鬼头大刀抡圆了斩向马佶。马佶作为优秀的五等麒麟子,实实在在的破境初期修为,岂会畏惧区区化境的活死人,一记刚劲有力的“斩马首”迎上去。

“铿!”

两刀相撞,火星迸射,发出一声刺耳的鸣音。

执刀者被震得后仰退开,马佶同样也不好受,“嗵嗵”接连后退两步,双足深深陷进厚厚的雪中,手指和臂膀都被震得生疼。

“好个剑兽!”

马佶心中不可谓不震惊,委实没有料到此人一刀竟如此势沉力猛。

他还没来得及细想,持斧者已飞扑而至,全力一斧,当头劈下!

尖锐的破风声刺耳惊心,令他丝毫不敢犹豫,连忙举刀格挡,并用左手臂抵住刀柄,精纯的能量迅速输入刀中,长长的刀身绽放出灿灿白芒。

“当!”

铁斧结结实实的劈到刀上,发出炸裂般的剧响,爆出灿烂的白光。

紧接着,铁斧烂成大大小小的碎块,四散飞溅,持斧者倒飞出去,马佶像一个人形的钉子一样,大半截插进雪土之中,手中长刀上被斩开了一个小小的豁口。

持斧者抓着光溜溜的半截斧柄撞到山上,跌落下来,执刀者视若无睹,双眼眨都不眨一下,拖刀悍不畏死的冲杀过来!

这两个人身前本就是强大的武修,被卜橼御使剑灵控制心神之后,变成了供其驱使的剑兽,一般时候蛰伏休眠,被唤醒时,则会全力战斗,为剑主击杀敌人。因为他们魂魄已被吞噬,成了没有自我意识的活死人,所以战斗的时候往往都会透支修为乃至真元、寿命等,从而爆发出远超本身极限的力量。

看着刀刃上的口子,看着那疯狂的剑兽,马佶面现怒色,双足猛地一蹬地,使出“天马驰云步”中的“仰蹄腾空式”。

轰然一声响,地面爆裂而开,积雪和黄土激散飞舞,马佶腾空而起,仿佛脚踩黄云的神人,飞到了空中。

“斩将!”

他狠狠一挥刀,灿白刀芒喷吐出丈许之长,斜斜斩过!

刀芒一闪而逝,鬼头刀“砰”的一声碎断,执刀者的头颅连同一边肩膀一起滑落到地上,粘稠的暗红色血液喷涌如注。

……

第142章 月相宝镜和蝇王弓

小山之上,林奇与那女子你来我往,骨剑与弯刃不断的交锋,发出“锵锵锵”的激响。

这女子身形婀娜妖娆,及臀的长发乌黑亮泽,面容虽显淡淡的青色,却遮掩不住其花容月貌的美丽,没有倾国之色,也有倾城之艳。她有着破境初期的修为,手中峨眉弯刀割风如布,每一刀挥过都伴随着尖锐的啸音,甚为锋锐,刀法亦是诡谲凌厉,战力极强。

不过,林奇也不差,踏着“无方麒麟步”,在这山壁上如履平地一般,反倒是占据了地利优势,挥舞着锯齿骨剑,暂时与之战了个旗鼓相当。

女子发现自己小瞧了这个看上去仅有化境修为的少年,而且因为步法不如对方而处于劣势,当机立断,转而朝山下的马佶奔去。

林奇当然知道那女子的意图其实是想转移战场,换在平地上战斗,便即毫无畏惧的紧追过去。

到了山下,女子张口一喷,吐出一面仅有拳头大小的圆形宝镜,掐诀施法,祭在高空之中。

“嗡!”

宝镜一颤,反射着如血的残阳之光,消失不见了。

女子的举动林奇全看在眼里,他掠到山脚后,并没有轻举妄动,眯眼望向她头顶半空,以他的眼力之强,竟只看得到一个模糊至极的光影轮廓。

此时,马佶已将两名守门剑兽全部斩杀掉,前来助阵了。

“齐兄弟,我观此女只是被控制了心神,并没有完全转变为剑兽,应该还有得救,非万不得已,切不可伤其性命。”

马佶出声道:“另外,千万小心她的月相宝镜。据我说知,月相门的月相宝镜威力非凡,能折射出足以乱真的幻影,令人防不胜防,非常棘手!”

林奇点点头,表示同意,但面对这等修为、神通、法宝俱是一流的强手,杀死或许容易,生擒却是十分之难的。

女子的目光在林奇和马佶之间游移不定,最终,她目光锁定在了林奇身上,急奔几步,飞纵而起,狠狠一挥刀,明晃晃的弯刀上迸发出刺目的银光,化为一道月牙形的巨大刀芒,一斩而下。

林奇见状,哪里敢硬抗,立马就要闪避开来。就在此时,他猛然一惊,只见地面上另有一个女子的身影,举着一柄峨眉弯刀,同样催发出强大的刀芒,朝着他冲将过来!

两个人影,几无差别,分而从地面和空中袭来,饶是以他的沉稳,在有所准备的情况下,一刹那间也有些慌了。

类似的幻影神通,他在遭遇盘瓠一族的黎白夜时也曾见识过。可以确定,此女的幻影神通还在黎白夜之上,纵然黎白夜资质非凡,乃是罕见的圣灵之体,且是用上古神剑画影剑画出的幻影,但毕竟化境和破境有着难以逾越的差距。

“哪个才是幻影啊?”

林奇强行镇定下来,一边急急闪躲,一边竭尽目力看过去。

两个人影,其中肯定有一个是假的,如果不能及时分辨出来,可就危险了。两个破境同时发出全力一击,可不是区区化境的他能够防御得了的。

然而,任是他眼睛里直要瞪出血来,也看不出两个人影的差别,一横心,只能按最坏的打算,做两手防御。

空中人影一斩而下,他使出“无方麒麟步”中尚未完全掌握的“踏浪式”险险闪避开。至于地面人影的攻击,他全力催持龙牙剑,使得剑刃上的锯齿上下张合翕动,剑面上一片片的青黑色鳞片泛起熠熠灵光,微不可闻的龙吟声响起,整个儿释放出惊人的力量波动,赫然挥剑硬抗!

下一刻,空中银色月牙一落而下,消散于物,锯齿古剑带着超强的威势狠狠一剑斩过,竟斩了一空。

强大的力量没有着力点,一下子收势不住,林奇失去平衡,一个趔趄,狼狈的摔倒在地上。

他连忙使出托云手,摁着地面顺势一纵,一个空翻,稳稳落地,猫腰半跪着,横剑在前,粗声喘气。

原来,两个影子没有一个是真的,全是幻影!

他举目望去,只见不远处马佶一手持盾,一手持刀,正与那女子激烈交战,身上已然挂了彩,半截袖子被鲜血染红,明显处于下风。

显而易见,在那女子看来,相比林奇,与她一样有着破境初期修为的马佶更具威胁性,所以想先解决掉他再说。因为,越是强大的法宝,对法力的消耗也越是厉害,难以长时间持续使用,她可不想把有限的时间浪费在一个小小的化境身上。

“好厉害的法宝!”

林奇心道以自己的目力都被此镜释放的幻影所迷惑,别人的话,岂不更糟。

他面色一凛,毫不犹豫,一掐诀随手召唤出一张黑乎乎的古旧大弓,左手拇指上还多了一枚乌黑如玉的扳指。

此弓正是蝇王弓,为风神殿赐下的人级下品战器,《战兵图录》中都有详细记载的存在。书中记载,此弓乃是用上古神树梼杌木为主材炼制而成的,它的初代持有者神箭手谢冲南曾持之射杀不可一世的凶虫九首龙蝇,从而名扬天下,并得名蝇王弓,十分了不得!

据说,这蝇王弓一开始的时候属于超上品的绝品战器,不过,可惜的是,千年来此弓一代代传承,灵性渐失,威能也是逐渐折损,到如今已然沦为下品战器,早不复当年模样。

但饶是如此,此弓也非比寻常,可算是下品战器中的顶级存在,以林奇的力量和射艺,只能施展出不足十分之一的威能。

他左手一掐诀,扳指上乌光一闪,倏地飞出一支精致的墨羽长箭,正好被他捏在手中,张弓搭箭,身体微微后仰,集中目力,瞄向女子头顶上空那面所谓月相宝镜的模糊轮廓。

不错,这枚扳指也是一件空间法器,里面能储存羽箭,方便随时取用。不过,盛放羽箭只是它附带的次要功能,主要功能则与一般的扳指一样,用以拉弦,是与蝇王弓成套的法宝。若是无有此物,直接用手指拉弦,一箭射出,只怕手指就废掉了。而若是用别的扳指,则会大大影响射箭的精度,所以不可或缺。

林奇气运周身,使出“撼龙之力”,将紧绷的黑色弓弦徐徐拉开,缠有一张中品“爆炸符”的箭头直指高悬的宝镜。

就在他尽己所能以最强的目力锁定宝镜,准备放箭之时,忽然,女子停止对马佶的攻势,掐诀施法,轻喝一声,只听“嗡鸣”一声锐响,宝镜全然浮现出来,镜面之上像月食一样闪过一抹深湛的黑色,射出一道白森森的强光,一闪即逝!

一声凄厉的惨呼,林奇手中弓箭掉落,双手捂着眼睛撞倒在雪地上,痛苦无比的嘶叫起来……

那一道强光入目,堪比几万根长针一起刺进来,锥心剜眼一般的剧痛!

“齐兄弟!”

马佶见之大急,连忙收起护盾,抽出腰间横刀,催发出璀璨的刀芒,开始反守为攻。

残阳马上就要完全落下去,只剩下一线光芒。虽说镜子类法器一般都是借助光亮施法的,但据他所知,这月相门的月相宝镜颇为特别,在夜晚威能更甚于白日。所以,如果继续拖延下去的话,他和齐修的处境只会愈发不妙。

女子不慌不忙,一边退避招架,一边掐诀施法,头顶上空的月相宝镜光华闪闪,再度消失不见了。

不出所料,幻影再度出现在马佶眼中,令他大感头痛,立马就萌生了退意。

马佶心生迟疑后,攻势自不而然就减弱下来,立即就给女子瞧出了端倪。

“哼!想走?没那么容易!今日断叫你们有来无回!”

女子冷斥一声,施展全力,手握峨眉刀,催持出强烈的刀芒,通过月相宝镜幻化出三道影子,朝马佶猛攻过去。

马佶暗骂自己蠢材,眼见敌人气势汹汹而来,也只能整顿精神,一手持长刀,一手持横刀,打算拼力一战!

远处山脚下,林奇双目仍然刺痛难忍,处于失明状态,不过痛感稍稍有所缓解。从小就惯于承受痛苦的他,勉强适应了这种疼痛,恢复了平静。

借助过人的念力,他清楚的感知到,马佶在与那名女子的战斗中正处于绝对的劣势,情况岌岌可危。

他拾起蝇王弓和墨羽符箭,挣扎着站起身,心中暗道,那名女子着实是一个狠辣角色,方才强光刺目的一击,其实是暗藏已久的杀招,就是等他注意力全部集中到宝镜之上,才终于发动的。他目力越强,目光越是集中,受到的伤害就越强!

“没办法,事已至此,只能提前使用那只尚还没有成形的念兽了!”

他深深为之一叹,咬破右手食指,在自己额头上画了一个旋涡也似的血符,然后掐诀施法,默念咒语。

很快,他额顶血光潋滟,涡状的血符恰似涡流一样旋转起来,漩涡的中心,徐徐长出一根寸许长的灰色独角来。

一瞬间,他的念力增强了接近两倍,双眼虽是漆黑一片,但百丈之内的风吹草动几乎一清二楚。

他再一次张弓搭箭,全力拉弓,紧闭双眼,瞄准月相宝镜,“铮”的一声,一箭射出!

……

第142章 月相宝镜和蝇王弓

小山之上,林奇与那女子你来我往,骨剑与弯刃不断的交锋,发出“锵锵锵”的激响。

这女子身形婀娜妖娆,及臀的长发乌黑亮泽,面容虽显淡淡的青色,却遮掩不住其花容月貌的美丽,没有倾国之色,也有倾城之艳。她有着破境初期的修为,手中峨眉弯刀割风如布,每一刀挥过都伴随着尖锐的啸音,甚为锋锐,刀法亦是诡谲凌厉,战力极强。

不过,林奇也不差,踏着“无方麒麟步”,在这山壁上如履平地一般,反倒是占据了地利优势,挥舞着锯齿骨剑,暂时与之战了个旗鼓相当。

女子发现自己小瞧了这个看上去仅有化境修为的少年,而且因为步法不如对方而处于劣势,当机立断,转而朝山下的马佶奔去。

林奇当然知道那女子的意图其实是想转移战场,换在平地上战斗,便即毫无畏惧的紧追过去。

到了山下,女子张口一喷,吐出一面仅有拳头大小的圆形宝镜,掐诀施法,祭在高空之中。

“嗡!”

宝镜一颤,反射着如血的残阳之光,消失不见了。

女子的举动林奇全看在眼里,他掠到山脚后,并没有轻举妄动,眯眼望向她头顶半空,以他的眼力之强,竟只看得到一个模糊至极的光影轮廓。

此时,马佶已将两名守门剑兽全部斩杀掉,前来助阵了。

“齐兄弟,我观此女只是被控制了心神,并没有完全转变为剑兽,应该还有得救,非万不得已,切不可伤其性命。”

马佶出声道:“另外,千万小心她的月相宝镜。据我说知,月相门的月相宝镜威力非凡,能折射出足以乱真的幻影,令人防不胜防,非常棘手!”

林奇点点头,表示同意,但面对这等修为、神通、法宝俱是一流的强手,杀死或许容易,生擒却是十分之难的。

女子的目光在林奇和马佶之间游移不定,最终,她目光锁定在了林奇身上,急奔几步,飞纵而起,狠狠一挥刀,明晃晃的弯刀上迸发出刺目的银光,化为一道月牙形的巨大刀芒,一斩而下。

林奇见状,哪里敢硬抗,立马就要闪避开来。就在此时,他猛然一惊,只见地面上另有一个女子的身影,举着一柄峨眉弯刀,同样催发出强大的刀芒,朝着他冲将过来!

两个人影,几无差别,分而从地面和空中袭来,饶是以他的沉稳,在有所准备的情况下,一刹那间也有些慌了。

类似的幻影神通,他在遭遇盘瓠一族的黎白夜时也曾见识过。可以确定,此女的幻影神通还在黎白夜之上,纵然黎白夜资质非凡,乃是罕见的圣灵之体,且是用上古神剑画影剑画出的幻影,但毕竟化境和破境有着难以逾越的差距。

“哪个才是幻影啊?”

林奇强行镇定下来,一边急急闪躲,一边竭尽目力看过去。

两个人影,其中肯定有一个是假的,如果不能及时分辨出来,可就危险了。两个破境同时发出全力一击,可不是区区化境的他能够防御得了的。

然而,任是他眼睛里直要瞪出血来,也看不出两个人影的差别,一横心,只能按最坏的打算,做两手防御。

空中人影一斩而下,他使出“无方麒麟步”中尚未完全掌握的“踏浪式”险险闪避开。至于地面人影的攻击,他全力催持龙牙剑,使得剑刃上的锯齿上下张合翕动,剑面上一片片的青黑色鳞片泛起熠熠灵光,微不可闻的龙吟声响起,整个儿释放出惊人的力量波动,赫然挥剑硬抗!

下一刻,空中银色月牙一落而下,消散于物,锯齿古剑带着超强的威势狠狠一剑斩过,竟斩了一空。

强大的力量没有着力点,一下子收势不住,林奇失去平衡,一个趔趄,狼狈的摔倒在地上。

他连忙使出托云手,摁着地面顺势一纵,一个空翻,稳稳落地,猫腰半跪着,横剑在前,粗声喘气。

原来,两个影子没有一个是真的,全是幻影!

他举目望去,只见不远处马佶一手持盾,一手持刀,正与那女子激烈交战,身上已然挂了彩,半截袖子被鲜血染红,明显处于下风。

显而易见,在那女子看来,相比林奇,与她一样有着破境初期修为的马佶更具威胁性,所以想先解决掉他再说。因为,越是强大的法宝,对法力的消耗也越是厉害,难以长时间持续使用,她可不想把有限的时间浪费在一个小小的化境身上。

“好厉害的法宝!”

林奇心道以自己的目力都被此镜释放的幻影所迷惑,别人的话,岂不更糟。

他面色一凛,毫不犹豫,一掐诀随手召唤出一张黑乎乎的古旧大弓,左手拇指上还多了一枚乌黑如玉的扳指。

此弓正是蝇王弓,为风神殿赐下的人级下品战器,《战兵图录》中都有详细记载的存在。书中记载,此弓乃是用上古神树梼杌木为主材炼制而成的,它的初代持有者神箭手谢冲南曾持之射杀不可一世的凶虫九首龙蝇,从而名扬天下,并得名蝇王弓,十分了不得!

据说,这蝇王弓一开始的时候属于超上品的绝品战器,不过,可惜的是,千年来此弓一代代传承,灵性渐失,威能也是逐渐折损,到如今已然沦为下品战器,早不复当年模样。

但饶是如此,此弓也非比寻常,可算是下品战器中的顶级存在,以林奇的力量和射艺,只能施展出不足十分之一的威能。

他左手一掐诀,扳指上乌光一闪,倏地飞出一支精致的墨羽长箭,正好被他捏在手中,张弓搭箭,身体微微后仰,集中目力,瞄向女子头顶上空那面所谓月相宝镜的模糊轮廓。

不错,这枚扳指也是一件空间法器,里面能储存羽箭,方便随时取用。不过,盛放羽箭只是它附带的次要功能,主要功能则与一般的扳指一样,用以拉弦,是与蝇王弓成套的法宝。若是无有此物,直接用手指拉弦,一箭射出,只怕手指就废掉了。而若是用别的扳指,则会大大影响射箭的精度,所以不可或缺。

林奇气运周身,使出“撼龙之力”,将紧绷的黑色弓弦徐徐拉开,缠有一张中品“爆炸符”的箭头直指高悬的宝镜。

就在他尽己所能以最强的目力锁定宝镜,准备放箭之时,忽然,女子停止对马佶的攻势,掐诀施法,轻喝一声,只听“嗡鸣”一声锐响,宝镜全然浮现出来,镜面之上像月食一样闪过一抹深湛的黑色,射出一道白森森的强光,一闪即逝!

一声惨呼,林奇手中弓箭掉落,双手捂着眼睛撞倒在雪地上,痛苦无比的嘶叫起来……

那一道强光入目,堪比几万根长针一起刺进来,锥心剜眼一般的剧痛!

“齐兄弟!”

马佶见之大急,连忙收起护盾,抽出腰间横刀,催发出璀璨的刀芒,开始反守为攻。

残阳马上就要完全落下去,只剩下一线光芒。虽说镜子类法器一般都是借助光亮施法的,但据他所知,这月相门的月相宝镜颇为特别,在夜晚威能更甚于白日。所以,如果继续拖延下去的话,他和齐修的处境只会愈发不妙。

女子不慌不忙,一边退避招架,一边掐诀施法,头顶上空的月相宝镜光华闪闪,再度消失不见了。

不出所料,幻影再度出现在马佶眼中,令他大感头痛,甚至于萌生了退意。

马佶心生迟疑后,攻势自不而然就减弱下来,立即就给女子瞧出了端倪。

“哼!想走?没那么容易!今日断叫你们有来无回!”

女子冷斥一声,施展全力,手握峨眉刀,催持出强烈的刀芒,通过月相宝镜幻化出三道影子,朝马佶猛攻过去。

马佶暗骂自己蠢材,眼见敌人气势汹汹而来,也只能整顿精神,一手持长刀,一手持横刀,打算拼力一战!

远处山脚下,林奇双目仍然刺痛难忍,处于失明状态,不过痛感稍稍有所缓解。从小就惯于承受痛苦的他,勉强适应了这种疼痛,恢复了平静。

借助过人的念力,他清楚的感知到,马佶在与那名女子的战斗中正处于绝对的劣势,情况岌岌可危。

他拾起蝇王弓和墨羽符箭,挣扎着站起身,心中暗道,那名女子着实是一个狠辣角色,方才强光刺目的一击,其实是暗藏已久的杀招,就是等他注意力全部集中到宝镜之上,才终于发动的。他目力越强,目光越是集中,受到的伤害就越强!

“没办法,事已至此,只能提前使用那只尚还没有成形的念兽了!”

他深深为之一叹,咬破右手食指,在自己额头上画了一个旋涡也似的血符,然后掐诀施法,默念咒语。

很快,他额顶血光潋滟,涡状的血符恰似涡流一样旋转起来,漩涡的中心,徐徐长出一根寸许长的灰色独角来。

一瞬间,他的念力增强了接近两倍,双眼虽是漆黑一片,但百丈之内的风吹草动几乎一清二楚。

他再一次张弓搭箭,全力拉弓,紧闭双眼,瞄准月相宝镜,“铮”的一声,一箭射出!

……

第143章 蒲珧荍

“砰!”

月相宝镜被一箭射中,精钢炼造的三棱破甲箭竟不能射穿镜面,仅仅刺进去不足一毫,撞出一道道纤细若丝的裂纹。

紧接着,但听一声震雷般的爆响,缠在箭头上的爆炸符被引爆,宝镜被炸飞,坚固的镜面全然碎烂开来!

爆炸引发的乱流化为呼啸的狂风,从半空辐散开来,随处肆虐。

地面上,那名女子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无力的跌倒在地上,淡青色的面容一下子变得苍白无血,娇躯如筛糠般剧颤,两手捂着脑袋,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

原本已被逼到绝境打算使出压箱底的保命手段的马佶见状,自是大喜过望,立即就明白,那面月相宝镜是此女以身体为炉祭炼培育的本命法宝,与之心神相连,宝镜一击被毁,她必然心神大震,魂魄震恐,非但一下子受了重伤,只怕修为也要受损。

他不敢迟疑,连忙掏出一道符箓,一手捏着,一手掐诀,口诵驱邪咒:“天上台星,应变无停。驱邪伏魅,保命护身。智慧明净,心神安宁。三魂永久,魄无丧倾。”

“哗!”

符箓不点自燃,明黄火焰眨眼燃尽,化为一条摇曳的灵光。

“去!”

马佶遥遥一指,灵光一闪撞进了女子的脑门。

这是一道品阶不低的驱邪符,他知道青面兽卜橼拥有御使剑灵控人心神的能力,所以早做打算,从道士乔杨子手里换了几张驱邪符,以备不时之需,委实没想到居然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须臾后,一直伏在地上哆哆嗦嗦颤抖不停的女子抬起了头来,只见她脸上的青色已然消退,显露出白皙如玉的皮肤,衬托得精致的五官越显得美艳,再加上双手撑着雪地楚楚可怜的模样,着实令人心动。

马佶在麒麟学宫什么样的美女没见过,此刻看着此女,心头也是轻轻一颤,为之动容。

不过,他暗地里仍然警惕着,面上则露出一抹淡淡的笑意,开口道:“在下邺城巡城捕手马佶,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姑娘芳名蒲珧荍,正是月相门两年前无故失踪的那名内门弟子吧?”

女子挣扎着站起身来,收刀入鞘,对着马佶深深一拜,道:“在下正是月相门蒲珧荍,多谢道友救命大恩,蒲珧荍……没齿难忘……”

她话还没说完,忽然虚脱,无力的向前倒去。

如此一个娇滴滴的美人儿,马佶本能的就要上前相扶,但脑中警钟嗡鸣一响,打了一个激灵,非但没有扶,反而连忙退了数步,一手握住腰间横刀,任凭她狼狈的跄倒在自己面前。

“姑娘,你没事吧?”

马佶略显歉意的问道。

蒲珧荍伏在雪地里,没有答应,刀削般的肩膀一耸一耸的,却是忍不住呻吟痛哭起来……

“这……姑娘你……”

马佶哪见过这种状况,有些措手不及,不知该如何是好。

他心中暗想,此女莫非是喜极而泣?但见其哭得如此伤心,似乎不是。更何况修真之人非同凡人,岂会轻易痛哭……

“莫非,莫非她被卜橼那厮给……”

蓦地想到什么,马佶一颗心直沉下去,燃起腾腾的怒火!

是啊,此女既有倾城姿容,又正当妙龄,被青面兽卜橼掳掠到这无人知晓的万壕山空坟之中,过了整整两年,不做出什么禽兽行径,那才让人奇怪呢!

马佶心中暗暗发狠,“该死的青面兽,我今日定然让他以死偿还!”

未久后,蒲珧荍止住了哭声,再一次站起,对着马佶行大礼道:“今日之恩,蒲珧荍今生绝不敢忘。”

马佶连忙道:“姑娘言重了,在下作为巡城捕手,缉捕恶匪,也是职责所在。更何况姑娘的失踪案本就是在风神殿挂着号,重金悬赏的。”

……

坟山脚下,林奇在雪地上盘腿打坐,紧闭着双目,膝上横放着又宽又短形状奇异的锯齿骨剑。

“嘶!”

珍珑虎小七从林奇领口探出脑袋,琥珀金的眸子看着走过来的马佶和蒲珧荍,大口一张,发出警告的咆哮。

蒲珧荍吃了一惊,完全没有察觉到这少年身上还藏着这么一直凶恶的灵兽。

林奇伸手抚抚小七的头,小七“喵嗷”一声,缩了回去。

马佶淡淡一笑,开口问道:“齐兄弟,无碍吧?”

林奇仍旧闭着眼睛,回道:“没事,只是视力还没有完全恢复而已。”

马佶喜道:“那就好啊!此番真是多亏了齐兄弟你,否则的话,就凭马某的区区本事,还真不是这位蒲姑娘的对手,后果难料啊!嘿,说来你也真是厉害,不用眼睛,也能一箭射中那面月相宝镜,令马某汗颜呐……”

马佶感慨万千,忽然拍拍脑袋,忙道:“哦,对了,跟你介绍一下,这位姑娘是月相门内门弟子蒲珧荍。蒲姑娘,这位是我哥们齐修,别看他年纪小,修为才只化境,本事却不在我之下,而且,还是一位新晋的风神鸟呢!”

此前的战斗中,蒲珧荍的主要对手当然是马佶无疑,但对林奇的手段也是深有体会的,尤其是对那惊人的一箭,依然心有余悸。可当从马佶口中听闻此人确实是化境修为时,她心中大为震惊,难掩惊色,实在难以置信,还以为他其实是伪装的化境。

对于林奇,此女一样也是千恩万谢,并对伤了他的眼睛万分抱歉,提出要出手为他治伤。

然而,林奇并没有接受此女的好意,表示自己眼睛没有大碍,再花些时间就能恢复视力,又令她大为惊奇。

马佶对着蒲珧荍询问道:“卜橼这厮一直躲着没有出来,应该是想借助地利优势与我们一战吧?”

蒲珧荍点点头,道:“不错,那恶贼在这座墓穴里苦心经营了多年,里面布置了重重法阵,绝不可小视。不过,据我所知,他最近一次外出,好像得了不少好处,一回来就开启了所有法阵,封闭了整个坟墓,闭关修炼,试图冲击破境中期,只派我一人在墓外看守。”

“原来如此……”

马佶闻言,皱眉道:“如果给这厮成功进阶破境中期,麻烦可就大了……看来我们不能再继续等下去了,需得趁他闭关的紧要关头尽快发起进攻,结果他的性命!若是换做先前的话,我们攻进去之前,还需得多做准备。现在则不一样了,姑娘你对墓中的一切想必了如指掌,有你站在我们这边,正好可以绕过法阵陷阱,直捣黄龙!”

“当然,我受他操控之时,经常出入墓穴,墓中的阵法禁制我一清二楚,该怎么走位我都知道……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太久了……卜橼这恶贼禽兽不如,我恨不得扒他的皮抽他的筋,把他碎尸万段!”

蒲珧荍戾气横生,咬牙切齿,恨恨道:“到时候如果有可能的话,还希望恩公能将此人交由我处置,唯有亲手杀死他,将他挫骨扬灰,方能解我心头之恨。”

马佶微微一愣,沉声道:“这个当然没有问题,只不过……卜橼这厮非同一般,我们必须抱着一击必杀的觉悟,不然的话,一个不小心,死的恐怕就是我们了。”

蒲珧荍重重点点头,道:“那人确实十分厉害,尤其是那柄古代战剑,好像是他从某个古战场捡到的,剑中孕育出了一个异常强大的邪灵,只要刺中人身见了血,就能逐渐侵蚀人的血肉,控制人的心神……当年我也是因为那柄诡异的古剑,才失手为他所擒的……”

马佶深以为然,连忙道:“还有什么比较重要的情报,也请姑娘一并告知!”

蒲珧荍自无不允,把自己对青面兽卜橼所知的重点,一一讲给马佶听。

大约一盏茶的功夫后,夜色愈发浓郁,林奇总算能睁开眼睛了,视力恢复了七七八八。

马佶信誓旦旦的道:“齐兄弟,事不宜迟,我跟蒲姑娘先进去打头阵,你在墓外策应,今日务必不能让那厮逃掉!”

“且慢。”

林奇否决道。

……

第143章 蒲珧荍

“砰!”

月相宝镜被一箭射中,精钢炼造的三棱破甲箭竟不能射穿镜面,仅仅刺进去不足一毫,撞出一道道纤细若丝的裂纹。

紧接着,但听一声震雷般的爆响,缠在箭头上的中品爆炸符被引爆,宝镜被炸飞,坚固的镜面全然碎烂开来!

爆炸引发的乱流化为呼啸的狂风,从半空辐散开来,随处肆虐。

地面上,那名女子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无力的跌倒在地上,淡青色的面容一下子变得苍白无血,娇躯如筛糠般剧颤,两手捂着脑袋,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

原本已被逼到绝境打算使出压箱底保命手段的马佶见状,自是大喜过望,立即就明白,那面月相宝镜是此女以身体为炉祭炼培育的本命法宝,与之心神相连,宝镜一击被毁,她必然心神大震,魂魄惊恐,非但一下子受了重伤,只怕修为也要受损。

他不敢迟疑,连忙掏出一道符箓,一手捏着,一手掐诀,口诵驱邪咒:“天上台星,应变无停。驱邪伏魅,保命护身。智慧明净,心神安宁。三魂永久,魄无丧倾。”

“哗!”

符箓不点自燃,明黄火焰眨眼燃尽,化为一条摇曳的符纹灵光。

“去!”

马佶遥遥一指,灵光一闪撞进女子的脑门。

这是一道品阶不低的驱邪符,他知道青面兽卜橼拥有御使剑灵控人心神的能力,所以早做打算,从道士乔杨子手里换了几张驱邪符,以备不时之需,委实没想到居然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须臾后,一直伏在地上哆哆嗦嗦颤抖不停的女子抬起了头来,只见她脸上的青色已然消退七八分,显露出白皙如玉的皮肤,衬托得精致的五官越显得美艳,再加上双手撑着雪地楚楚可怜的模样,着实令人心动。

马佶在麒麟学宫什么样的美女没见过,此刻看着此女,心头也是轻轻一颤,为之动容。

不过,他暗地里仍然警惕着,面上则露出一抹淡淡的笑意,开口道:“在下邺城巡城捕手马佶,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姑娘芳名蒲珧荍,正是月相门两年前无故失踪的那名内门弟子吧?”

女子挣扎着站起身来,收刀入鞘,对着马佶深深一拜,道:“在下正是月相门蒲珧荍,多谢道友救命大恩,蒲珧荍……没齿难忘……”

她话还没说完,忽然虚脱,无力的向前倒去。

如此一个娇滴滴的美人儿,马佶本能的就要上前相扶,但脑中警钟嗡鸣一响,打了一个激灵,非但没有扶,反而连忙退了数步,一手握住腰间横刀,任凭她狼狈的跄倒在自己面前。

“姑娘,你没事吧?”

马佶略显歉意的问道。

蒲珧荍伏在雪地里,没有答应,刀削般的肩膀一耸一耸的,却是忍不住呻吟痛哭起来……

“这……姑娘你……”

马佶哪见过这种状况,有些措手不及,不知该如何是好。

他心中暗想,此女莫非是喜极而泣?但见其哭得如此伤心,似乎不是。更何况修真之人非同凡人,岂会轻易伤心痛哭……

“莫非,莫非她被卜橼那厮给……”

蓦地想到什么,马佶一颗心直沉下去,燃起腾腾的怒火!

是啊,此女既有倾城姿容,又正当青春妙龄,被青面兽卜橼掳掠到这无人知晓的万壕山空坟之中,过了整整两年,不做出什么禽兽行径,那才让人奇怪呢!

马佶心中暗暗发狠,“该死的青面兽,我今日定然让他以死偿还!”

未久后,蒲珧荍止住了哭声,再一次站起,对着马佶行大礼道:“今日之恩,蒲珧荍今生绝不敢忘。”

马佶连忙道:“姑娘言重了,在下作为巡城捕手,缉捕恶匪,也是职责所在。更何况姑娘的失踪案本就是在风神殿挂着号,重金悬赏的。”

……

坟山脚下,林奇在雪地上盘腿打坐,紧闭着双目,膝上横放着又宽又短形状奇异的锯齿骨剑。

“嘶!”

珍珑虎小七猛地从林奇领口探出脑袋,琥珀金的眸子看着走过来的马佶和蒲珧荍,大口一张,发出警告的咆哮。

蒲珧荍吃了一惊,完全没有察觉到这少年身上还藏着这么一头凶恶的灵兽。

林奇伸手抚抚小七的头,小七“喵嗷”一声,缩了回去。

马佶淡淡一笑,开口问道:“齐兄弟,无碍吧?”

林奇仍旧闭着眼睛,回道:“没事,只是视力还没有完全恢复而已。”

马佶喜道:“那就好!此番真是多亏了齐兄弟你啊,否则的话,就凭马某的区区本事,还真不是这位蒲姑娘的对手,后果难料啊!嘿,说来你也真是厉害,不用眼睛,也能一箭射中那面月相宝镜,令马某汗颜呐……”

马佶感慨万千,忽然拍拍脑袋,连忙道:“哦,对了,跟你介绍一下,这位姑娘是月相门内门弟子蒲珧荍。蒲姑娘,这位是我哥们齐修,别看他年纪小,修为才只化境,本事却不在我之下,而且,还是一位新晋的风神鸟呢!”

此前的战斗中,蒲珧荍的主要对手当然是马佶无疑,但对林奇的手段也是深有体会的,尤其是对那惊人的一箭,依然心有余悸。可当从马佶口中听闻此人确实是化境修为时,她心中大为震惊,难掩惊色,实在难以置信,还以为他其实是伪装的化境。

对于林奇,此女一样也是千恩万谢,并对伤了他的眼睛万分抱歉,提出要亲手为他治伤。

然而,林奇并没有接受此女的好意,表示自己眼睛没有大碍,再花些时间就能恢复视力,又令她大为惊奇。

马佶对着蒲珧荍询问道:“卜橼这厮一直躲着没有出来,应该是想借助地利优势与我们一战吧?”

蒲珧荍点点头,道:“不错,那恶贼在这座墓穴里苦心经营了多年,里面布置了重重法阵,绝不可小视。不过,据我所知,他最近一次外出,好像得了不少好处,一回来就开启了所有法阵,封闭了整个坟墓,闭关修炼,试图冲击破境中期,除了那两头守门剑兽,只派我一人在墓外看守。”

“原来如此……”

马佶闻言,皱眉道:“如果给这厮成功进阶破境中期,麻烦可就大了……看来我们不能继续等下去了,需得趁他闭关的紧要关头尽快发起进攻,结果他的性命!若是换做先前的话,我们攻进去之前,还需得多做准备。现在则不一样了,姑娘你对墓中的一切想必了如指掌,有你站在我们这边,正好可以绕过法阵陷阱,直捣黄龙!”

“当然,我受他操控之时,经常出入墓穴,墓中的阵法禁制我一清二楚,该怎么走位我都知道……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太久了……卜橼这恶贼禽兽不如,我恨不得扒他的皮抽他的筋,把他碎尸万段!”

蒲珧荍戾气横生,咬牙切齿,恨恨道:“到时候如果有可能的话,还希望恩公能将此人交由我处置,唯有亲手杀死他,将他挫骨扬灰,方能解我心头之恨。”

马佶微微一愣,沉声道:“这个当然没有问题,只不过……卜橼这厮非同一般,我们必须抱着一击必杀的觉悟,不然的话,一个不小心,死的恐怕就是我们了。”

蒲珧荍重重点点头,道:“那人确实十分厉害,尤其是那柄古代战剑,好像是他从某个古战场捡到的,剑中孕育出了一个异常强大的邪灵,只要刺中人身见了血,就能逐渐侵蚀人的血肉,控制人的心神……当年我也是因为那柄诡异的古剑,才失手为他所擒的……”

马佶深以为然,连忙道:“还有什么比较重要的情报,也请姑娘一并告知!”

蒲珧荍自无不允,把自己对青面兽卜橼所知的重点,一一讲给马佶听。

大约一盏茶的功夫后,夜色愈发浓郁,林奇总算能睁开眼睛了,视力恢复了七七八八。

马佶信誓旦旦的道:“齐兄弟,事不宜迟,我跟蒲姑娘先进去打头阵,你在墓外策应,今日务必不能让那厮逃掉!”

“且慢。”

林奇否决道。

……

第144章 火遁术!

天上的星辰渐渐变多,一轮残月升上山头,夜风渐起,在这千山万壑中穿梭,发出鬼哭般的呼啸。

马佶但听一声“且慢”,大为不解,道:“怎么了齐兄弟?有什么不妥吗?”

林奇看看蒲珧荍,又看看马佶,回道:“卜橼虽然一直都藏在墓中,但墓外发生的事情他肯定都已经知晓了,他既然知道蒲道友已经脱离了他的控制,岂有不做出防备的道理?”

“你是说卜橼那厮有可能已经改变了墓内的阵法禁制?”

马佶摇摇头,道:“这个应该不大可能,莫说阵法这东西不是轻易就能改变的,卜橼那厮正在闭关全力冲击破境中期,就算想做什么,恐怕也分身无暇吧?齐兄弟,我们现在最怕的是耽误时间。退一步讲,纵然里面真如你说的阵法已变,我们也要去硬闯一下的,因为若是那厮成功进阶破境中期,我们的处境可就危险了!”

蒲珧荍附和道:“马恩公说的没错,墓里最重要的法阵是一套‘五行双戟杀阵’,为‘五行聚灵阵’配合‘双戟阵’组成的阵中之阵,颇为复杂。而那恶贼对阵法之道又并不精通,想要在短时间内改变法阵,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另外,恶贼此番得了巨大的好处,准备十分充足,借助那柄剑,进阶破境中期,可以说十拿九稳。”

“齐兄弟……”

马佶刚要再劝,林奇抢先道:“我并没有放弃进攻的意思,只不过是想用更为稳妥的办法。”

“哦?什么办法?”

马佶怔了一怔,笑问道。

“火攻。”

林奇简简单单吐出两个字。

“火攻?”

马佶恍然大悟,惊喜道:“齐兄弟身怀真火,以真火之力焚烧墓穴,卜橼那厮纵有再大本事,不死也要少掉半条命了!”

“真火!”

蒲珧荍花容变色,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惊问道:“你说的真火,是传说中的无根之火吗?”

马佶一脸神往的回道:“没错啊,正是那所谓无根之火。齐兄弟御使真火,纵横无敌的风姿,我可是亲眼所见呐!”

林奇不慌不忙的道:“届时我先用真火发动火攻,再以风遁之术添助火势,即可一举击溃他所有防御,逼他现身。只不过狡兔尚且三窟,但凡洞府之类,必然会修造危难时期用以逃遁的密道,蒲道友被困此间两年多,肯定知道密道出口所在,可与马捕官一起到出口处埋伏,等他惊慌逃出时,一起动手,进行袭杀!”

马佶拍着林奇的肩膀,赞叹道:“妙啊!此计甚妙!如此一来,我们就无需入墓冒险了,地利完全颠倒过来,我们成了优势,卜橼那厮反倒成了劣势了!”

蒲珧荍也是连连点头,蓦地,她想到了什么,连忙道:“此计妙是妙,但有一个问题,你们需得斟酌掂量一下的!”

“什么问题?”

马佶和林奇一起看向蒲珧荍,前者一脸掩饰不住的兴奋之意,后者则一副疑惑不解的模样。

蒲珧荍轻叹一声,道:“你们可能有所不知,那恶贼所修剑法极为邪恶、凶残,需要以活人生魂祭养剑中邪灵,墓穴之中,还囚禁着至少二十个活人,如果一把火烧了墓穴,那些人可就没有活路了。”

“大爷的……我他妈真是鬼迷心窍了,光想着卜橼那厮,差点把这茬给忘了!”

马佶倒吸一口凉气,一脸后怕的神情,斩钉截铁的道:“墓中有那么多活人,火攻的法子断断不可行,需得是另寻他途了!实在不行的话,我们就闯一闯那什么‘五行双戟杀阵’好了,现在是三对一,我就不信我们三个还打不过他一个!”

林奇摇摇头,犹疑道:“硬闯的话,实在太危险了……为保万无一失,回去搬兵才是上策。就算卜橼趁机走掉,我们能把蒲道友带回去,已经算是大功一件了。”

马佶闻言,眉头紧攒,沉默须臾后,不悦道:“不行,绝对不行!这次若是放跑了此人,不知何时才能再有机会抓他,也不知他又要残害多少人的性命!更别说,这墓穴里还囚禁的二十多人,我们如果弃之不顾的话,卜橼绝对会杀人灭口的。”

“齐恩公,相比于你,我蒲珧荍更加畏惧卜橼那恶贼,好容易逃出他的魔爪,本该谨慎惜命逃之夭夭的,可今日要是放他走了,我的仇可能永远都报不了了。”

蒲珧荍沉痛无比的道:“恩公身怀无根之火,弹指间就能焚金炼玉,有我和马恩公从旁协助,必能杀死卜橼,为夏国除一大害,立下头等大功!”

“这……”

林奇禁不住二人轮番苦劝,无奈之下,最终还是答应下来。

他沉吟一声,提议道:“从正门进去的话,只怕是自投罗网,蒲道友既然知道密道所在,那就带我们从密道进去吧!相对而言,密道肯定比正门要安全些。”

蒲珧荍不假思索道:“齐恩公所言极是,密道距此不远,我这就带你们过去。”

“嗯。”

“如此甚好。”

林奇和马佶双双点头。

……

约莫一炷香的功夫后,三人来到一条六七十丈深的宽大沟壑中,蒲珧荍指着一个大致的方位道:“出口应该就在这一块,我受控期间,只跟那恶贼来过一次,记得不是太清楚。而且,开门的法诀和口令只有他一人知晓,想要从这里进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让我来试试吧!”

林奇主动站出来,双手结起一个奇异的法印,张大嘴巴,深深吸气,周遭大片空气如长鲸吸水一般被他吸入腹中。

“呼风之术!”

他从丹田气海中调运出精纯的灵息,和着空气,由腹中鼓荡而上,然后像蛤蟆也似鼓起嘴巴,张口喷风。

这一次,他喷出的风并非是长刀利剑也似的狂风利风,而是如同无数飞针也似的幽风,风丝儿又短又细,绵密至极,冲着山壁缓缓吹过。

这风看似轻柔微弱,实则穿透力非常强,风过处,积雪消解,扑簌簌往下落,山土显露出来,大面积的往下剥落……

“呼风之术”作为斗霄山斗霄宫绝不外传的秘术神通,可不是什么简简单单的吹风术法,乃是风系术法中的顶阶存在,几乎包罗了风的所有变化,也涵盖了争斗杀伐、吐纳修炼等各个范畴,足以让任何修真士穷尽一生的修炼感悟。

马佶见此,哈哈大笑道:“正所谓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齐兄弟这用风的法子真是又高又妙啊!马某可真是服了你了。”

蒲珧荍虽然和马佶一样也是真武双修,不过她的路子更偏向于修真,修武则是为了辅助修真和增强杀力,所以她对法诀和法印比及马佶要更为了解。在她看来,林奇所结的这个她从来都没有见过的法印,着实非同一般,由此施展的术法必然也极为了得……

没过多久,林奇便有所察觉,锁定了具体方位,停止呼风。

他抽出龙牙剑,双手紧攥龙尾剑柄,往剑中灌注雄浑的法力,迈步疾冲三步,一剑刺入山壁之中,没柄而入。

“崩雨式!”

他蓦地释放剑威,一声龙吟泛起,紧接着轰隆一声剧响,大片的山壁崩碎,齐齐塌落下来。

尘土散去,三人就见,山壁上现出一道小门来。

林奇再张口一喷,吐出一束银灿灿的火苗,落在那道小门之上,真是银凰焰!

银焰落而生根,立即就烈烈燃烧起来,灼灼银光中,只见那坚硬厚重的小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烧熔,不足一盏茶的功夫就烧出一个银焰环绕的大窟窿,正好可容一人弯腰进去。

林奇张口一吸,银焰聚合成一道火线,飞到他口中,又被其吞回腹中。

无根之火的厉害蒲珧荍多有所闻,但真正见识到,有生以来还是第一回,惊得瞠目结舌,小嘴一直张着,都合不拢了。

马佶拍拍林奇的肩膀,拿出一盏天石灯点亮,一手按住腰间横刀,对蒲珧荍道:“我们走吧!”

蒲珧荍回过神来,合上嘴巴,喉咙一滚,“嗯”了一声。

马佶提着灯,当仁不让,率先走进那黑黢黢的窟窿之中。蒲珧荍目不斜视,随后跟了上去,林奇最后一个进去。

借着天石灯的璀璨的光亮,只见这条密道十分的简陋、窄小,最多仅能容两人并排而行,所以三人只能一个跟着一个慢慢往前走。

就这样,他们一走就是近半个时辰,前不见首,后不见尾,完全没有了着落。

马佶忍不住问道:“蒲姑娘,应该快到了吧?”

蒲珧荍道:“快了,估计还有四分之一的路程。”

马佶闻言,没有再多问,腰间横刀不禁有握紧了几分,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他们费了好多周折,不久前还与蒲珧荍大战了一场,差点就输掉了,至此还没有见到卜橼那厮本人,这令他心中颇为烦躁……

又走了不足十丈远,突然,整个通道毫无征兆的震动起来,顶部的土哗啦啦的往下掉。

蒲珧荍脸色变得煞白,惊声尖叫道:“不好!通道要塌了!快逃啊!”

“什么?”

马佶勃然变色,回身看向蒲珧荍和林奇。

蒲珧荍哪里还顾得上别的,双手如穿花蝴蝶般掐诀,最后结成一个法印,浑身冒着黑漆漆的光霞,冷冷道:“月影遁法!”

随即,此女化作一道乌光,绕过马佶,往前疾冲而去。

“齐兄弟!”

马佶大叫一声,但见林奇朝自己点点头,连忙丢掉天石灯,招出一块两寸多宽一尺来长的鲜红骨牌,上面刻画着一匹疾驰而行的长毛骏马的图案,以及密密麻麻的符文和云水纹路,竟是一枚罕见的骨符。

他咬破舌尖,朝其上喷了一口精血,掐诀施法,一声敕令:“驰云符,疾!”

一声长嘶,骨符之上红光大放,从中遁出一匹白色的长毛骏马的虚影,转瞬间将马佶笼罩其中,四蹄迈动,化作一道白色遁光,一闪即逝。

与此同时,林奇手掐五行火指诀,遍体上下银光灼灼,一丝丝的银色火苗像汗水一样从周身毛孔喷涌出来,将之全然淹没,变成了一个银色的火人。

“火遁!”

他低喝一声,银光一闪,消失在原处。

……

第145章 青面兽卜橼

“轰隆隆隆……”

密道全然崩塌,宽阔的墓穴空间内,大片墙壁碎裂,大股的土流像决堤的洪水般喷涌而出。

一棵弯曲盘延的桑树下,蒲珧荍跪在地上,一手撑地,一手握着腰间峨眉刀,纳头喘着粗气,眼角余光看向不远处的马佶。

马佶立在一片繁茂的花草中,右手提着长刀,左手握着横刀,警惕万分。他面色阴沉如水,迅速环顾周遭一圈,也瞟了蒲珧荍一眼。

而后,两人不约而同,看向那股减弱的土流。

“轰!”

忽然,土流被一破而开,一道怵目的银光从中冲撞出来。

下一刻,银光涣散,跌下一个焦黑的人影。

“齐兄弟!”

马佶大喜过望,毫不犹豫,连忙冲将过去。

这人影正是林奇,他随着汹涌的土流一起滚到草丛里,全身上下的衣物已然尽数烧成灰烬,长长的头发也烧得焦枯,身上更是皮开肉绽。

“喵嗷!”

小七从林奇身上扑掠而出,身体疾速膨胀,转眼从一只手掌大的小猫化为一头凶猛的小老虎,咆哮一声,守卫主人。只见它遍身的花白皮毛被烧得焦黑如漆,只有两只眼睛仍是漂亮的琥珀金色,放射着潋滟的凶光。

马佶隔着这小老虎,急切问道:“齐兄弟,你怎么样?”

林奇挣扎着爬起来,声嘶力竭的道:“我还好……但暂时……帮不了马兄了……你……千万小心啊!”

马佶重重点点头,道:“好,你先治伤,敌人交给我便是。”

蒲珧荍恢复了一些气力,冲着马佶二人满面欢喜的道:“太好了,两位恩公果然也逃了出来,不然的话,我蒲珧荍也无颜存于世上了!”

马佶心中冷冷一哼,并不理会此女,转过身,看着这灵气盎然、花木繁盛的墓穴空间,强大的念力释放出去,来来回回仔细搜索起来。

林奇坐起身,掐诀施法,从天目葵戒指中招出一个黑黝黝的小葫芦,拔掉塞子,“咣当咣当”大口吞服葫芦中高浓度的灵液。灵液甘甜美味,灵力充盈,一灌进他干涩的喉咙,瞬间就化为浓郁的灵息涌入他四肢百骸,充斥到身体各处,滋润焦枯的血肉,沉重和剧痛的感觉一下子就被清凉舒爽取代……

这小葫芦正是他几年前在苍龙岭仙袂峰的十万年仙藤上摘下的宝葫芦,当初一共摘了五个,其中,一个被风神鸟卢云骗去,一个送给了汪飏,还剩下三个。他手中的这一个,便是那三个中的一个。宝葫芦灵液十分珍贵,他一直都没舍得动用,今次却是不得不动用了。

先前,密道突然崩塌,三个人纷纷使出压箱底的本事逃命,他也不例外,强行施展了五行遁法中最为难练的遁法之一“火遁术”。

“火遁术”速度绝快,在五行遁法中仅次于“金遁术”,要想施展此遁法,首先需得拥有极为优秀的火属性资质或者火属性特殊体质,其次得修炼高深的火属性功法,最后最重要的是,得至少达到破境修为。

这三项基本条件,林奇一个都不具备,但因为他身怀真火银凰焰缘故,却可以无视这些前提,强行施展“火遁术”。

不过,无视修为境界的局限,强行施展“火遁术”的代价也是非常惨重的,非但一下子透支了所有灵力,还在一定程度上损耗了真元,更由于远远无法完美的控制火焰而受了很重的内伤和外伤。

“呼!”

他收起宝葫芦,吐出一口浊气,呼吸吐纳,开始按照《血焱真法》的第一层法门运功疗伤。

一缕银焰像活着的一般游走于他全身各处,释放出淡淡的银霞,将其整个儿氤氲在内。若是眼力足够高的话,可见在那银焰的燃烧之下,他身上的烧伤非但没有加深,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慢慢修复……

在云楼山,他拜猿为师,成了老猴子袁无敌的徒弟,而袁无敌乃是斗霄山护法圣人齐真君的入室弟子,如此一来,他也算是拜入了玄门正宗斗霄山的门下,从而得到了斗霄山的真传。

这《血焱真法》便是得自斗霄山的秘藏功法,据说是从亘古以来就失传的血道秘法与《炎帝宝卷》相结合创造的无上修真法门,目前他只知道第一层的口诀,尚还在摸索中修炼。

想当初,在袁无敌身边修炼了一年多,他哪里得到过什么修炼上的指点,几乎每一天都在承受老家伙无休无止的肉体折磨,令他死去活来,虽死犹生。

不过,令他感到万分奇怪的是,不知为何,在闲暇之余,老猴子非要他记住《血焱真法》的第一层口诀。当时他并不具备明显的修炼火属性功法的资质,所以只是死记硬背的记下了,并没有花费有限的时间去尝试修炼。

后来,他离开苍龙岭回到人间,遭遇盘瓠一族的黎白夜和来自大密昭寺的十方持日法王时,意外炼化了那缕藏于火枣之中的银凰焰,方始明白老猴子的良苦用心。

马佶竭尽全力探查了许久,未能找到卜橼的气息所在,无奈之下,只好转而向蒲珧荍问道:“蒲姑娘,卜橼那厮到底藏在哪里呢?”

蒲珧荍乖乖待在原处,和林奇一样,也在运功疗伤。听到马佶的问话,她并没有多想,指着脚下道:“应该在下面,坟墓的最底层。”

马佶闻言,狐疑道:“最底层?此墓一共有几层?这是第几层?”

蒲珧荍道:“一共十层,地上三层,地下七层,这是地下第六层,再往下就是他所在的第七层。”

马佶将信将疑,一时间却也不知该如何是好。如果动身去找卜橼,身受重伤的齐修只怕会有危险,如果就守在这里,等卜橼成功进阶破境中期,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他犹豫再三,权衡利弊,看看身后灵气弥漫、银焰蒸腾,气场强度由极度虚弱逐渐攀升上去的齐修,最终决定还是守在这里。毕竟相比杀死卜橼,他更为看重的,是保住这个少年的性命。

更何况,齐修饮下了高浓度的灵液,借助真火之力,有望在短时间内修复损伤,待他恢复之后,二人同心协力,击杀卜橼的把握就更大了。

至于这个月相门弟子蒲珧荍,他决定暂时不去管她,静候其变。一者,此女到底是敌是友尚还不能确定;二者,她月相门弟子的身份着实不可小视;三者,寻得此女乃是大功一件,还指着带她回去换大笔赏金和功劳点数呢!

……

大墓地下第七层,有一口幽深的竖井,上小下大,井口直径也就半丈来长,井底则足有五六丈阔。

井底,一块墨青色的磨盘大小的岩石上,一眼灵泉哗哗冒着一股白水,足有胳膊粗细。水流自石上漫下,在石下汇聚成一片又小又浅的池塘,泛着淡淡的灵气。

这池塘之中,插着足足四五十把长短不一、材质不同、造型各异的宝剑。最中心的位置,是一柄古老的斩马巨剑,剑柄之上,竖直站着一人,一身漆黑劲装,身材颀长,面显青色,一脸的邪气,正是不久前参与邺城劫狱事件的青面兽卜橼。

卜橼并非井底唯一一人,在池塘周遭,还密密麻麻的杵着三十多个人,个个身形枯槁,面如死灰,眼神空洞,若非时不时的会有人抽搐一下,简直像死人一样。

“总算成功进阶破境中期了……”

卜橼深吸一口气,嘴角上翘,一脸欣喜的自语道。

他一跃而下,站在浅水中,一把拔出池中巨剑,轻轻抚摸布满刀剑刻痕的剑身,仿佛这剑是他挚爱的女人一样。

“既然有人来送死,我正好用他们的鲜血和魂魄祭剑!”

卜橼举剑向上,发出阴测测的笑声,轻轻一纵,御剑朝井口飞去。

紧接着,三十多个活死人纷纷跌倒,气息全无了。

……

第146章 符箭

大墓第六层,马佶见林奇一时半会儿恢复不了,索性自己也就地坐下来,拿出四颗下品水灵珠,两手各攥两颗,吐纳修炼起来。

没过多久,他猛然睁开眼睛,只见不远处喷出一道半丈直径的青色光柱,青光一闪即逝,走出一个背负巨剑面色呈青黑色的青年男子。

“卜橼!”

马佶“唰”的站起身来,拔刀在手。

“是你们!……”

卜橼吃了一大惊,神情骤变,目光在马佶和林奇身上游移不定。

马佶持刀指向卜橼,厉声斥道:“卜橼,你作恶多端,背负累累血债,今日断叫你有死无生!”

不过,但见其身上似有似无的破境中期的气息波动,他喉头有些发苦,头皮都是微微发麻。他已确定,此人已然成功进阶破境中期,只是刚刚进阶,境界还有些不稳定罢了。

“哈哈哈哈……”

卜橼张狂大笑,目中闪烁着浓浓的贪婪之色和兴奋之意,抬手向后,拔出巨剑,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冷冷道:“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闯。既然你们自己送上门来,那我就不客气了!”

“该死!”

马佶与卜橼打过一场,知道此人战力十分强横,邺城劫狱时根本没有使出全力,与其相比,只怕在伯仲之间。可是现在,他修为已然更进一步,实力至少也要倍增,岂是自己单枪匹马能够战胜得了的……

“纳命来吧!”

卜橼大吼一声,持剑奔杀过来。

以他的奸诈狡猾,怎会看不出目下的状况?

那个身怀无根之火的神秘少年明显受了很重的伤,正在加紧时间运功疗伤,正是他进攻杀敌的大好时机,若是等那少年恢复了战力,以无根之火的诡异和强大,胜败就不好说了!

马佶咧嘴一笑,不甘示弱,双手持刀,迎头杀过去!

“铿!”

刀剑相交,迸射出刺目的火花,发出震耳欲聋的鸣音。

面对强敌,两个人皆是毫不留手,方一碰面,就使出了全力!

他们一个手持长刀,一个手持巨剑,你来我往,刀来剑去,刀剑光芒交相辉映,金铁鸣音不绝于耳,强大的力量频繁对撞生发的罡风充斥着整个大墓空间,当真一场龙争虎斗的激战。

林奇坐在原处,专心致志,全力疗伤。

在他身前,膨胀成狸猫大小的小七一动不动的蹲伏着,两只琥珀般的金亮眸子炯炯有神,一对尖儿高高竖立着,严密监视着一切风吹草动。

小七只是被火焰给燎到了,受了些无关紧要的皮外伤,丝毫没有折损它强大的杀伤力。有此猛兽守在身边,林奇心无旁骛,根本不用分神警惕别人。

与林奇一样,蒲珧荍也在抓紧时间疗伤,因为强行催动比及“火遁术”还要难练一些的“月影遁法”,她也受伤不轻,比及此时的林奇好不到哪里去。

她斜眼偷偷瞥向林奇,只见一朵银灿灿的火焰经由脖颈和肩膀,在他左右双臂间来来回回的流动,火焰过处,绽开的血肉缓缓弥合起来,烧焦的皮肤一块块剥落,复原速度之快,令人咋舌。凭他身上的气场波动,她大致可以判定,他应该已经恢复了至少三四成……

“嗷!”

小七转头看向蒲珧荍,金色虎眼瞪射出骇人的凶芒,发出一声警告的咆哮。

蒲珧荍一脸讶然,连忙收回目光,兀自运功疗伤不提。

“铿!”

一声几乎刺破耳膜的惊人剧响,精纯的能量分而从刀剑之上汇聚于刀剑相接之处的一点,疯狂的聚敛凝结,紧接着猛然炸裂,一圈璀璨的红光“哗”的辐散开,化为噎人的气浪,涌向四面八方。

马佶与卜橼一记对拼,前者抵抗不住对方超强的剑威,胸中气血激荡翻涌,倒飞出去,后者后退了三步,趁势拖剑扑将上来。

马佶落地后,冲势仍在,带着他继续往后滑。他用力一跺脚,“嗵”的一声,右脚径直陷进土中,才是止住了后退之势。

“嗡鸣!”

他一把抽出腰间横刀,顺势狠狠一斩,挥洒出一道数丈长的辉煌刀芒,劈向气势汹汹冲杀过来的卜橼。

“剑盾!”

卜橼冷哼一声,横剑在前,一声苍凉的剑吟,凝若实质的剑芒散放出来,化为一面宽厚的大盾。

“嗡嗡嗡嗡……”

刀芒撞上剑盾,冲击着剑盾发出裂帛般的杂音,一点点激散开来,最终化为乌有。

卜橼冲势为之一滞,看着马佶,冷笑连连,再度大步扑掠过来。

马佶神情凝重,这把符刀非同寻常,乃是他远赴夏都城求学之时,家族赠与的防身之物,与之一并赠与的还有那枚驰云骨符。此符刀的主材质是极为珍稀的云阳石铁,刀内刻画着重重符阵,以法力催持之下,可迅速释放出超强的攻击力,可在关键时刻以攻为守。

他一咬牙,索性收起刃上已布满缺口的斩马长刀,连连挥动符刀,一道道的刀芒接连劈斩过去,一道更比一道强,威势十分惊人。

然而,卜橼故技重施,以剑为盾进行防守,符刀之威根本奈何他不得。

眼看此人剑威汹汹,愈发逼近过来,马佶只能勉力相抗,一时间落尽了下风。

“铿!”

又一记对拼,马佶双刀并用,仍是难以抗衡,再度被击飞。

他噔噔噔后退数步,一口气压不住,“噗”的喷出一口血来,一双手剧颤不已,右手上的斩马长刀仅剩下半截。

“砰!”

卜橼倒提巨剑往脚下一杵,两手各扶着左右两边的剑刃,手掌在那参差不齐堪比梳子的刃子上轻轻一抹,血染剑刃。

而后,他便用鲜血淋漓的双手握住巨剑,邪邪一笑,露出一口森白牙齿,举剑冲将过来。

马佶弃下断刀,双脚紧扣地面,双膝微弯,马步而立,双手紧握符刀,沛然劲力自下而上迅速传遍全身,最终灌注到双臂双手,止住了颤抖。

水草般的光纹闪烁,蓦地,原本仅有一尺半长的横刀一晃化为近四尺长的大刀,刀身之上遍布着重重叠叠的玄妙符文,灵力催持之上,发出“嗡嗡”的轰鸣声,绽放着慑人的光芒。

“斩!”

巨剑一斩而下,青幽幽的剑芒喷吐而出,长足三丈,凝若实质,穹顶处明亮的天石灯一瞬间为之黯然失色,整个空间一下子变得暗沉如水。

“杀!”

马佶如天马仰蹄,直起腰来,一声厉吼,拼力一刀,一斩而过!

璀璨的刀芒如金虹一现,将偌大的墓内空间一分两半,两边空气汹涌如潮,冲着刀芒所在滚滚而至。

“轰隆!”

整座大墓都随之震颤起来。

震雷般的巨响,刺眼的光芒,激散的乱流,充溢于墓室之内,令人的听觉、视觉、触觉,刹那间全部失效,几乎与外界脱节了一般。

光芒散去,两个人影一分而开,一个飞射出去,重重的撞在墙壁上,径直楔入了墙体之中,另一个在地面上翻滚、滑行,最终撞在了另一边的墙壁上,墙壁被撞得凹陷龟裂。

一边墙根前,马佶弯腰吐血,手中符刀已变回一尺多长的横刀模样,黯淡无光,人口上多出了一个小小的口子。

另一边墙上,卜橼口中溢血,身上一用力,从墙体中挣脱而出,落向地面。

“小心符剑!”

忽听一声尖叫,卜橼立马警觉。

他猛然抬头,目光落处,只见不远处的土坡前,林奇半跪在地上,手持一张黑乎乎的大弓,弓上还搭着一支长长的羽箭,正瞄准自己。

“铮!”

一声霹雳弦鸣,一支黑色羽箭离弦而出,化作一道乌光,疾速刺向卜橼。

卜橼右脚在墙壁上用力一蹬,向一侧闪避开来。下一刻,乌光擦肩而过,深深插进墙体,没羽而入。

“糟糕,上当了!”

卜橼见刺入墙壁的羽箭并没有爆炸,惊觉不妙。

所谓符箭,一般都是箭头上缠绕爆炸符的羽箭,一旦射中目标,符箓受到强烈的震动,就会自动爆炸。他怕被爆炸符炸到,所以才蹬墙闪避,想要再避开暗箭的同时远离墙面,结果那所谓符箭并没有爆炸,而自己飞在空中,因远离墙体,已无处借力,当然也就无法闪避。

“铮!”

又一声弦鸣,第二支羽箭紧接着飞出。

卜橼虽惊不慌,立马就想到破解之法,拧转身,朝着墙壁用力一剑挥出,竟借着反冲之力加速远离墙壁。

羽箭没有射中,同样插进墙体,没羽而入。

“铮!”

第三声弦鸣,尤为刺耳,第三支羽箭不出所料的射出。

这一回,卜橼既无处借力闪躲,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做出闪躲动作。

不过,他并不畏惧,在闪躲第一箭和第二箭的时候,他已调运起充足的灵力,注入宝剑。

“剑盾!”

卜橼化剑为盾,护在身后。

“叮!”

羽箭击出巨剑,发出一声尖锐的激响。

然后,奇怪的是,这一箭仍是没有爆炸。

……

第146章 小心符箭!

大墓第六层,马佶见林奇一时半会儿恢复不了,索性自己也就地坐下来,拿出四颗下品水灵珠,两手各攥两颗,吐纳修炼起来。

没过多久,他猛然睁开眼睛,只见不远处喷出一道半丈直径的青色光柱,青光一闪即逝,走出一个背负巨剑面色呈青黑色的青年男子。

“卜橼!”

马佶“唰”的站起身来,拔刀在手。

“是你们!……”

卜橼吃了一大惊,神情骤变,目光在马佶和林奇身上游移不定。

马佶持刀指向卜橼,厉声斥道:“卜橼,你作恶多端,背负累累血债,今日断叫你有死无生!”

不过,但见其身上似有似无的破境中期的气息波动,他喉头有些发苦,头皮都是微微发麻。他已确定,此人已然成功进阶破境中期,只是刚刚进阶,境界还有些不稳定罢了。

“哈哈哈哈……”

卜橼张狂大笑,目中闪烁着浓浓的贪婪之色和兴奋之意,抬手向后,拔出巨剑,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冷冷道:“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闯。既然你们自己送上门来,那我就不客气了!”

“该死!”

马佶与卜橼打过一场,知道此人战力十分强横,邺城劫狱时根本没有使出全力,与其相比,只怕在伯仲之间。可是现在,他修为已然更进一步,实力至少也要倍增,岂是自己单枪匹马能够战胜得了的……

“纳命来吧!”

卜橼大吼一声,持剑奔杀过来。

以他的奸诈狡猾,怎会看不出目下的状况?

那个身怀无根之火的神秘少年明显受了很重的伤,正在加紧时间运功疗伤,正是他进攻杀敌的大好时机,若是等那少年恢复了战力,以无根之火的诡异和强大,胜败就不好说了!

马佶咧嘴一笑,不甘示弱,双手持刀,迎头杀过去!

“铿!”

刀剑相交,迸射出刺目的火花,发出震耳欲聋的鸣音。

面对强敌,两个人皆是毫不留手,方一碰面,就使出了全力!

他们一个手持长刀,一个手持巨剑,你来我往,刀来剑去,刀剑光芒交相辉映,金铁鸣音不绝于耳,强大的力量频繁对撞生发的罡风充斥着整个大墓空间,当真一场龙争虎斗的激战。

林奇坐在原处,专心致志,全力疗伤。

在他身前,膨胀成狸猫大小的小七一动不动的蹲伏着,两只琥珀般的金亮眸子炯炯有神,一对尖儿高高竖立着,严密监视着一切风吹草动。

小七只是被火焰给燎到了,受了些无关紧要的皮外伤,丝毫没有折损它强大的杀伤力。有此猛兽守在身边,林奇心无旁骛,根本不用分神警惕别人。

与林奇一样,蒲珧荍也在抓紧时间疗伤,因为强行催动比及“火遁术”还要难练一些的“月影遁法”,她也受伤不轻,比及此时的林奇好不到哪里去。

她斜眼偷偷瞥向林奇,只见一朵银灿灿的火焰经由脖颈和肩膀,在他左右双臂间来来回回的流动,火焰过处,绽开的血肉缓缓弥合起来,烧焦的皮肤一块块剥落,复原速度之快,令人咋舌。凭他身上的气场波动,她大致可以判定,他应该已经恢复了至少三四成……

“嗷!”

小七转头看向蒲珧荍,金色虎眼瞪射出骇人的凶芒,发出一声警告的咆哮。

蒲珧荍一脸讶然,连忙收回目光,兀自运功疗伤不提。

“铿!”

一声几乎刺破耳膜的惊人剧响,精纯的能量分而从刀剑之上汇聚于刀剑相接之处的一点,疯狂的聚敛凝结,紧接着猛然炸裂,一圈璀璨的红光“哗”的辐散开,化为噎人的气浪,涌向四面八方。

马佶与卜橼一记对拼,前者抵抗不住对方超强的剑威,胸中气血激荡翻涌,倒飞出去,后者后退了三步,趁势拖剑扑将上来。

马佶落地后,冲势仍在,带着他继续往后滑。他用力一跺脚,“嗵”的一声,右脚径直陷进土中,才是止住了后退之势。

“嗡鸣!”

他一把抽出腰间横刀,顺势狠狠一斩,挥洒出一道数丈长的辉煌刀芒,劈向气势汹汹冲杀过来的卜橼。

“剑盾!”

卜橼冷哼一声,横剑在前,一声苍凉的剑吟,凝若实质的剑芒散放出来,化为一面宽厚的大盾。

“嗡嗡嗡嗡……”

刀芒撞上剑盾,冲击着剑盾发出裂帛般的杂音,一点点激散开来,最终化为乌有。

卜橼冲势为之一滞,看着马佶,冷笑连连,再度大步扑掠过来。

马佶神情凝重,这把符刀非同寻常,乃是他远赴夏都城求学之时,家族赠与的防身之物,与之一并赠与的还有那枚驰云骨符。此符刀的主材质是极为珍稀的云阳石铁,刀内刻画着重重符阵,以法力催持之下,可迅速释放出超强的攻击力,可在关键时刻以攻为守。

他一咬牙,索性收起刃上已布满缺口的斩马长刀,连连挥动符刀,一道道的刀芒接连劈斩过去,一道更比一道强,威势十分惊人。

然而,卜橼故技重施,以剑为盾进行防守,符刀之威根本奈何他不得。

眼看此人剑威汹汹,愈发逼近过来,马佶只能勉力相抗,一时间落尽了下风。

“铿!”

又一记对拼,马佶双刀并用,仍是难以抗衡,再度被击飞。

他噔噔噔后退数步,一口气压不住,“噗”的喷出一口血来,一双手剧颤不已,右手上的斩马长刀仅剩下半截。

“砰!”

卜橼倒提巨剑往脚下一杵,两手各扶着左右两边的剑刃,手掌在那参差不齐堪比梳子的刃子上轻轻一抹,血染剑刃。

而后,他便用鲜血淋漓的双手握住巨剑,邪邪一笑,露出一口森白牙齿,举剑冲将过来。

马佶弃下断刀,双脚紧扣地面,双膝微弯,马步而立,双手紧握符刀,沛然劲力自下而上迅速传遍全身,最终灌注到双臂双手,止住了颤抖。

水草般的光纹闪烁,蓦地,原本仅有一尺半长的横刀一晃化为近四尺长的大刀,刀身之上遍布着重重叠叠的玄妙符文,灵力催持之上,发出“嗡嗡”的轰鸣声,绽放着慑人的光芒。

“斩!”

巨剑一斩而下,青幽幽的剑芒喷吐而出,长足三丈,凝若实质,穹顶处明亮的天石灯一瞬间为之黯然失色,整个空间一下子变得暗沉如水。

“杀!”

马佶如天马仰蹄,直起腰来,一声厉吼,拼力一刀,一斩而过!

璀璨的刀芒如金虹一现,将偌大的墓内空间一分两半,两边空气汹涌如潮,冲着刀芒所在滚滚而至。

“轰隆!”

整座大墓都随之震颤起来。

震雷般的巨响,刺眼的光芒,激散的乱流,充溢于墓室之内,令人的听觉、视觉、触觉,刹那间全部失效,几乎与外界脱节了一般。

光芒散去,两个人影一分而开,一个飞射出去,重重的撞在墙壁上,径直楔入了墙体之中,另一个在地面上翻滚、滑行,最终撞在了另一边的墙壁上,墙壁被撞得凹陷龟裂。

一边墙根前,马佶弯腰吐血,手中符刀已变回一尺多长的横刀模样,黯淡无光,人口上多出了一个小小的口子。

另一边墙上,卜橼口中溢血,身上一用力,从墙体中挣脱而出,落向地面。

“小心符剑!”

忽听一声尖叫,卜橼立马警觉。

他猛然抬头,目光落处,只见不远处的土坡前,林奇半跪在地上,手持一张黑乎乎的大弓,弓上还搭着一支长长的羽箭,正瞄准自己。

“铮!”

一声霹雳弦鸣,一支黑色羽箭离弦而出,化作一道乌光,疾速刺向卜橼。

卜橼右脚在墙壁上用力一蹬,向一侧闪避开来。下一刻,乌光擦肩而过,深深插进墙体,没羽而入。

“糟糕,上当了!”

卜橼见刺入墙壁的羽箭并没有爆炸,惊觉不妙。

所谓符箭,一般都是箭头上缠绕爆炸符的羽箭,一旦射中目标,符箓受到强烈的震动,就会自动爆炸。他怕被爆炸符炸到,所以才蹬墙闪避,想要再避开暗箭的同时远离墙面,结果那所谓符箭并没有爆炸,而自己飞在空中,因远离墙体,已无处借力,当然也就无法闪避。

“铮!”

又一声弦鸣,第二支羽箭紧接着飞出。

卜橼虽惊不慌,立马就想到破解之法,拧转身,朝着墙壁用力一剑挥出,竟借着反冲之力加速远离墙壁。

羽箭没有射中,同样插进墙体,没羽而入。

“铮!”

第三声弦鸣,尤为刺耳,第三支羽箭不出所料的射出。

这一回,卜橼既无处借力闪躲,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做出闪躲动作。

不过,他并不畏惧,在闪躲第一箭和第二箭的时候,他已调运起充足的灵力,注入宝剑。

“剑盾!”

卜橼化剑为盾,护在身后。

“叮!”

羽箭击出巨剑,发出一声尖锐的激响。

然后,奇怪的是,这一箭仍是没有爆炸。

……

第147章 小剑池阵

“咝!”

林奇倒吸一口凉气,两手一哆嗦,黑色的蝇王弓掉到了地上,两条膀子软软的垂挂下来,鲜血淋漓。

此前,他集中精力修复了双臂上的伤,这“夺命三箭”射出,灵力方一散去,伤口一下子尽数撕裂开来,旧伤加新伤,伤得比之前还重了两三倍。

不过,此番代价虽大,却也是值得的,因为他的目的达到了。

对面墙壁前,正自奇怪第三箭也没爆炸的卜橼从“剑盾”之后现出身来,先是看到落在自己脚下的箭头残缺的羽箭,看后看向手中宝剑,眸中映着银灿灿的光华,他骇然失色。

“这……这是……无根之火!……”

卜橼目眦欲裂,只见手中巨剑上燃着一朵拳头大小的银色烈焰,焰光灼灼,燃烧着古旧的剑身发出“噼里啪啦”的爆鸣声。

直到此刻,他才明白弓手的目的所在,并非是想用符箭对自己造成伤害,而是想用真火之力破坏他的宝剑!

“我的剑!我的剑啊!……”

卜橼惊慌失措,立即用各种方法试图灭火,不择手段。

此剑对他意义非凡,非但令他走上了剑修之路,造就了现如今强大的自己,还是他安身立命的所在,与之性命攸关。此剑若是被毁,他大半条命也就跟着没了,而且很有可能会就此沦为废人。

然而,无根之火是何等样的存在,岂会被轻易扑灭?天地万物,一旦沾染上无根之火,火种便会落而生根,不到将之燃尽的那一刻,不会熄灭。卜橼用尽各种办法,根本奈何不了此火,火焰不但没有减弱丝毫,反而变大了一些。

“呜呜呜呜……”

剑鸣声如鬼哭一般,似是那传说中的剑灵在惨呼。

卜橼把深深插进地面的巨剑拔出来,银焰仍在,完全不受影响。

他双手握剑,气运周身,大喝一声,将雄浑的灵力灌注到剑中,催持出强烈的青色剑芒,想要御使剑芒逼出银焰。

“哗哗哗哗……”

青色的剑芒中夹杂着怵目的银色光华,银焰牢牢扎根于剑体,熊熊燃烧着,并没有被逼出,居然适得其反,使之烧得更旺了。

卜橼见状,急得满头大汗,全身战栗,持剑胡乱挥砍劈斩起来……

“呼哧!呼哧!……”

半晌后,他喘着粗气,双目充血,无奈的看着剑上如影随形的银色火焰,简直要绝望了。

忽然,他目光转向林奇,持剑一指,寒声道:“收起这朵真火,我饶你不死!不然的话,我叫你全身寸断,生不如死!”

林奇面无表情,目光森冷,完全不为所动。他现在手握胜券,怎会受其威胁,就等着时机成熟,擒杀凶犯呢!

马佶立在林奇身边,手中符刀闪烁不明,嘴角挂着一丝冷冷的笑意,正以看好戏的表情注视着惶恐无助的卜橼。

他咧嘴一笑,冷冷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卜橼,你为恶这么久,杀伤人命数以百计,血债累累,罪恶滔天,该是你偿还一切的时候了!你的死期,今天到了!”

林奇一边警惕着,一边加紧修复肉身,虽然掐住了对手的命脉,握有胜券,但面对此人,绝不能掉以轻心。

不远处,蒲珧荍神色复杂无比,之前若非是她那一句“小心符箭”误导了卜橼,他也不一定会上当受骗,落入现在这般境地。

“狡猾的小畜生,迟早要你好看……”

蒲珧荍美眸之中闪过一抹深深的怨毒之色。

在她看来,林奇应该是早就看出了她其实心在卜橼这边的,之所以没有戳破,只不过是将计就计,进入大墓,袭杀卜橼。早先从密道进入墓中,便是他的计谋。她出声提醒卜橼,也在他的算计之内。

“你真以为不靠这把剑,我就杀不了你们了吗?”

卜橼暗青色的面孔上露出狰狞的表情,说着将巨剑往身前一插,双手同掐剑诀,大喝一声:“剑池阵,启!”

“哗!”

一道青色光柱随之冒起。

俄顷,但听密密麻麻的剑鸣声传来,一道道璀璨的剑芒络绎不绝的从光柱中飞掠而出,最终悬于卜橼的头顶。一团团的颜色各异的光芒之中,可见一把把长长短短、造型不同的飞剑藏于其中,目测至少有三十来把,十分惊人!

“噢……大爷的,这下可糟了,这家伙还真有一个小剑池阵!我说呢!这墓穴之中草木茂盛,原来墓底竟然有一口灵泉池,”马佶见状,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

足足三十多把剑组成的剑阵,整个儿灵气弥漫,剑威汹汹,着实可怖,林奇也是大感不妙,急急思索着对策。

可是,在绝对的压倒性的力量面前,一时半会儿间,区区化境中期的他根本无法可想,无计可施。

卜橼看着林奇,沉声道:“收起真火,我保证饶你二人不死,你如果不信的话,我可以发下谛听誓言。如若不然,我一旦起阵发动攻击,可没办法掌握分寸,确保不会杀了你们!”

“谛听誓言……”

他眉头一挑,却是知道这个传说,当年跟随袁无敌在苍龙岭混迹修炼,那老猿就曾跟他提起过,“谛听誓言”是世界上最灵验的誓言之一,非万不得已,绝对不要轻易发下这种誓言,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卜橼既然有此提议,想必应该是真心想要罢战的,林奇自觉无法抗衡那所谓“剑池阵”,立马就有些心动,看向马佶,开口道:“马兄,怎么说?”

马佶咧嘴一笑,道:“兄弟莫急,我作为五等麒麟子,离开学宫到这险恶江湖上打拼,学宫当然有赐下护命的宝贝。唉,真是没想到,居然这么快就要用到了!”

“嚄?原来马兄还有底牌,真是太好了!”

林奇闻言大喜,与卜橼这等十恶不赦的凶犯罢战言和是没有选择的选择,既然还有别的选择,他岂容此獠逃得一命。

他逃离夏都城时才是个小小的二等麒麟子,并不怎么知道五等麒麟子的秘事,忙问道:“什么宝贝?确定能抵挡得了那什么剑池阵吗?”

“当然!”

马佶以不容置疑的口气道:“此宝足以免疫所有破境以内的攻击,一个粗陋的小剑池阵,根本不在话下。只不过,此宝仅能使用三次,三次之后,就会彻底失效,灰飞烟灭。”

他说着,从袖口一招,取出一方精美的雪白鲛帕,郑重其事的展开,只见其上正中盖着一个鲜红的印章,主体是笔法厚重、苍劲的“太平”二字,二字周遭还围绕着四种神灵图案,东南西北依次是苍龙、朱雀、白虎、玄武。

“这是……”

林奇见此,完全看不出门道。

马佶道:“这是儒门通天圣人所造‘四灵太平印盖’下的印章,一经触发,四方神灵护卫,能辟万法,使施术者立于不败之地。”

……

第148章 四灵太平印章

“不知死活!”

卜橼见马佶二人丁点也没有要罢战的意思,满面怒色,戾气横生,再不多言,直接发动剑阵!

“嗖嗖嗖嗖……”

三十多把飞剑化为五颜六色的剑芒,全数向二人飞冲过去,声势十分惊人。

马佶把鲛帕放在地上,一手掐诀,一手拍在“太平”二字之上,朗声道:“前朱雀后玄武,左青龙右白虎,招摇在上,四象拱卫,天下太平!”

“轰!”

一股煌煌伟力凭空生发,将马佶和林奇笼罩起来。

飞剑转眼即至,下一刻就要把他们刺穿,却被这股力量轻易挡在三尺之外,一寸也不能前进。

“呜呜呜呜……”

他们脚下的大地恍若活过来了一般起伏不定,一缕缕手指粗细的沙尘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密密麻麻的,足有成千上万股。明眼人一看就知,这些被拘来的沙尘,乃是此地土行之精粹。

地面徐徐隆起,林奇二人被抬高了足足一丈多高,脚下赫然现出一头土黄色的巨龟形体,长约三丈,四足如柱子也似插进土中,尾巴拖在身后,头颅高高昂起,正是由那些沙尘聚敛凝结而成的。

“吼!”

巨龟仰头长啸,声音苍凉悠远。

卜橼见此,惊得无以复加,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委实没有料到马佶居然能施展出如此强大的力量,居然可以拘使一地土行之力,简直堪比圣人手段。

而事实上,这并非区区破境初期的马佶所能驾驭得了的力量,正是圣人之力。

话说,麒麟学宫作为夏国镇国重器,常有五大圣人轮流坐镇。儒门通天圣人司马仓为现十年麒麟学宫守护圣人,其所炼至宝“四灵太平印”拥有御使四象神灵的力量,用这方神印盖下印章,便可以分得一丝圣人伟力,在性命交关的危及时刻保得一命。只不过这种力量是消耗性的,最多只能使用三次,三次过后,印章必定褪色消失,鲛帕也会随之化为灰灰。

在这圣人伟力的震慑下,卜橼并没有被轻易惊退,以他破境中期的境界优势,以及为了宝剑不得不拼上一把的理由,他必须得竭力一战!

“剑阵,杀!”

“杀”字诀既出,卜橼操控着三十多把飞剑组成剑阵,开始拼尽全力,对林奇二人进行几近疯狂的绞杀。

腾腾的尘雾之中,只见飞剑分散开来,化为一道道璀璨的剑芒,从四面八方不断的冲击过来,妄图寻找空隙,刺杀敌人。

巨龟连连巨吼,身体剧烈的震颤着,身上的土尘一层层飘逸出去,使得尘雾变得愈发浓密,最终粘稠如水,散发出无与伦比的法则之力。

一柄接一柄的飞剑,被尘雾重重包裹起来,化为粗大的圆锥,落到巨龟身上,没入其中,消失无踪。

没过多久,三十多柄飞剑尽被收走,原本威力强大的剑阵竟被这等堪称野蛮的方式给轻易的破掉了。

巨龟背上,马佶咧嘴一笑,叫嚣道:“卜橼,你还有什么手段,尽管使出来好了,迟了可就来不及了!”

马佶目光呆滞,眼神中的愤恨已为绝望所取代,这“剑池阵”乃是他最为倚仗的后手,竟在顷刻间被直接收掉了……

林奇神色微微一变,向马佶低声问道:“马兄,这个‘四灵太平印’该不会只有防御的功能吧?”

马佶暗叹林奇的洞察力真是细致入微,居然这么快就反应过来了,他没有否认,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

林奇眉头一皱,心中自有了数,借助这“四灵太平印”的力量,他们可立于不败之地,可若想擒杀卜橼,还需费好一番功夫的,并且前提是那厮不会选择逃跑。而若是卜橼肯弃剑逃跑的话,只怕他们既无法阻止也无力继续追杀……

“到此为止了吗?大名鼎鼎的青面兽卜橼原来就这点底蕴吗?既然如此,那就换我攻击吧!”

马佶说着,掐诀施法,御使着脚下巨龟一步步朝卜橼爬去。

巨龟看似爬行缓慢,实则速度很快,一步就能跨出很远的距离,每一步踏下,坚实的土层都化为滚滚流沙,如水浪般泛涣。

林奇知道马佶的目的是诱使卜橼继续战斗,好尽可能的令他损耗力量,增加擒杀他的几率。

“如果我能再施展一次‘夺命三箭’,说不定能杀死此人……”

林奇如此想着,御使银凰焰尽数附着到双臂之上,加速修复损伤。

卜橼拔出身前巨剑,只觉剑柄炙热,烫得他几乎无法抓握。他虽然并不知道“四灵太平印”只有防御之能的秘密,但也明白,如果自己选择逃跑的话,对方十有八九是奈何他不得的,只是宝剑之上燃着无根之火,就这么一走了之的话,宝剑迟早要被烧成灰烬的……

他气血涌荡,想要放手一战,可没有宝剑助力,他又如何战斗?

就在他彷徨之际,巨龟已载着马佶和林奇来到跟前,马佶手中符刀再度变长,符光流转,居高临下,一刀斩向卜橼。

“剑盾!”

卜橼厉吼一声,持剑防御。

“轰!”

卜橼倒飞出去,重重撞到墙上,口喷鲜血。

他手中巨剑正遭受真火焚烧,剑灵自顾尚且不能,哪里会响应他的召唤。失去剑灵的助力,他根本无法抗衡马佶全力催持的符刀。

“大爷的,还不死!”

马佶看着扶剑站起的卜橼,恨恨道。

林奇瞄了一眼他手中的符刀,只见刀上光华忽明忽暗的,散乱无常,刀刃缺口上蔓延出密密麻麻的裂纹,一副随时都有肯能断碎的模样,心中判定:“这符刀应该挥不出几道像样的刀芒了。”

马佶体味着从符刀传递到手臂上的震动,知道那是刀上层层叠叠的符阵正在不断的崩溃破灭,非常明白,恐怕要不了多久,整把刀就会爆碎开来,化为飞灰。

符刀本就是消耗性的武器,此刀在之前的战斗中早就严重消耗,且还受了严重的损伤,若是封印起来悉心养护的话,说不定还能勉强修复,现在继续投入战斗,注定是保不住了,索性就拼掉算了!

马佶举刀,悍然挥斩!

卜橼别无他法,只能以“剑盾”防御,再一次被击飞。

马佶杀气凛然,就这般一连挥斩六刀,符刀终于支持不住,“砰”的一声,爆成了碎片。

“蒲珧荍,你终于忍不住出手了吗?我可被你骗得好惨啊!这一回,马某可不会相信你是受那柄剑的剑灵操控才出的手。”马佶面沉如水,冲着手持峨眉刀立在卜橼身前的蒲珧荍道。

他挥出的最后一刀,是此女替卜橼接下的。

蒲珧荍重伤未愈,接下这一刀也是勉为其难,被强大的力量冲撞得七荤八素,喉头腥甜,差点吐血。她柳眉倒竖,冷冷道:“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

马佶冷哼一声,道:“真是想不到,堂堂月相门精英弟子,居然如此不堪,投靠掳掠自己的敌人也就罢了,居然为虎傅翼,残骸无辜,甚至暗算缉捕官和风神军。待我们拿你归案,看你如何去面对师门?”

蒲珧荍面寒如霜,咬牙切齿道:“那还得看你们有没有命回去了!”

“哼,执迷不悟,无药可救了吗?”

马佶想起他和齐修差点被此女暗算,被活活压死在那密道之中,又是气愤,又是后怕,大有深意的道:“蒲珧荍,你若继续顽抗,就别怪马某不再留手,辣手无情了!”

当初进入密道之前,他从林奇前后态度的转变以及多次暗示之下,已经意识到蒲珧荍极有可能心怀鬼胎,所以长了心眼,暗自警惕着。进入密道之后,蒲珧荍果然没安好心,神不知鬼不觉的做了什么手脚,致使密道忽然崩塌。

他们两个虽然一前一后将之夹在中间,百分之百可以确保她无法逃走,可那时生死就在一瞬之间,稍微一犹豫,就有可能性命不保,相比取走敌人的命,二人更愿意保住自己的命,不约而同选择了自救,分别施展遁术,险险闯进了墓穴之内,这才有了接下来的一系列事情……

此女的狠辣和机敏仍历历在目,马佶固然有所顾忌,此时此刻,也生出了绝对的杀意!

“啐,姓马的,别以为认不出那个图章的来历,‘四灵太平印’盖下的印章,乃是当代麒麟学宫守护圣人司马仓赐给初出茅庐的麒麟子的救命符……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你应该是个五等麒麟子吧?”

蒲珧荍并不着慌的道:“一般人不知道,我却是知道的,这‘四灵太平印章’仅有守护之力,并没有攻击威能。你们战至现在,早已是强弩之末,哪里还有什么手段能威胁到我们?”

马佶闻言,面上没表现出什么,心中实则焦灼万分,因为此女所说皆是实情。此时此刻,他双刀折损,灵力严重透支,已经无法施展出像样的攻击,齐修还在全力修复损伤,暂时连武器都拿不起来。他们徒然拥有这庞大而强力的黄土巨龟,却无法御使其攻击敌人……

如此这般,双方对峙未久,异变突生!

……

第149章 剑灵

惊现异变,马佶顿时为之色变,急忙向林奇问道:“齐兄弟,怎……怎么回事啊?”

林奇亦是震惊万分,不明状况,顾不上回答马佶,只是紧盯着下方。

他只见卜橼手中巨剑上散发出诡异的力量波动,竟使得已蔓延大约四分之一剑身的银凰焰徐徐的聚合起来,凝结成不足拳头大的一小团……

“嗡嗡嗡嗡……”

巨剑震颤,鸣声大作。

卜橼双手紧握剑柄,面露痛苦之色,遍体的精气源源不断的灌注到剑中,面部、脖子、双手等但凡暴露在外的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衰败下去,仿佛要被手中剑给活活吸干了。

蒲珧荍见此,虽面现不忍之色,却没有去干涉,眼神之中似多了一些希望,仍旧站在其身前,严防死守。

忽然,一声刺耳的尖鸣响起,巨剑之上浮现出一个青幽幽的诡影,赫然裹挟着那缕银焰从剑上剥离出来,化作一道银光,飞撞到四五丈远处的烂树丛中。

“哗!”

银光大放,不经火烧的破碎树木立即被烧着,燃起熊熊大火,发出“哔哔啵啵”的爆鸣声和微不可察的尖叫声。

“这是……”

林奇运起超强目力,定睛细看,就见银焰之中隐隐有一个影子在挣扎扰动,依稀长着沙虎的身体,人的头颅,头颅并非只有一个,而是有至少六七个之多。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剑灵吗?”

少年立马就有了判断,着实感到惊奇,他虽拥有两柄妖剑,却还从来不曾见过剑灵是什么样子。

就在他惊奇之际,那个影子渐渐的停止了挣扎,似乎被烧死了,紧接着,另一个比之小上一大圈但形状一般无二的影子从银焰之中一飞而出,朝卜橼疾速掠去。

“呜呜呜呜……”

这影子一边飞掠,一边变得更小更淡,所过之处,现出一道青痕,空间为之波动,凭空生发出一股力量,将其身上的物质一丝丝的撕扯下来,化为乌有。

只是一眨眼间,影子遁回巨剑之中,已然变成不足先前十分之一的大小,而且几近透明。

“嗡鸣!”

死寂下来的巨剑重新恢复活力,剑光流转,发出清脆的剑鸣。

仿佛老了二三十岁的卜橼精神为之一震,霍地立起,毫不犹豫,掐诀施法,口喝一字令:“遁!”

一道青色光柱蓦地冒起,把他和蒲珧荍淹没在内,下一刻,青光消散,二人已然消失无踪。

林奇紧闭双眼,左手掐诀,点在额头眉心位置,全力感知,电光火石间感应到那二人的去向,厉声道:“去底层了!”

马佶二话不说,立即御使巨龟向下而去。

巨龟大吼一声,尾巴摇动,四足扰攘,径直向下沉去,坚实厚重的土层对其来说好比水一般柔弱,根本无法阻滞它分毫。

“轰隆!”

穿过五丈多厚的土层,巨龟载着马佶和林奇进入底层空间,轰然坠落到一片异常繁盛的林木之中,巨大的冲撞之力使得整座大墓为之震颤,长满青苔的穹顶上被破开一个大洞,土流如瀑布般洒落而下。

巨龟步步踏着沙浪,朝这林木的中心位置奔去,沿途树木摧枯拉朽般尽数折倒,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痕迹。

这片林木的中心,正是那口深井,此时此刻,卜橼和蒲珧荍正在井底。

二人背靠背站在水池之中,周遭浓密的灵力在一个圆形法阵的催持之下疯狂聚敛起来,注入他们体内,使得透支的灵力迅速补充起来……

“来得太快了!”

听闻井外传来的响动,卜橼霍地抬头看去,可见他干瘪衰败的皮肤已恢复原状,只不过依然十分苍白。

蒲珧荍叹声道:“那丝圣人之力拘使的是土行法则之力,这层土当然无法阻滞他们……”

卜橼道:“走吧!不能再耽搁了!”

“嗯。”

蒲珧荍点点头,自无异议。

卜橼一手举剑向上,一手揽住蒲珧荍的腰,纵地而起,直向上飞冲而去。

马佶和林奇御使巨龟刚来到井口不远处,就见一道遁光从井中疾飞而出,转眼掠至穹顶处,正是卜橼二人。与此同时,一道青色光柱凭空而现,二人再度随着光柱的消失而消失。

林奇吃惊非常,难以置信的道:“他竟能御剑飞遁?这怎么可能?”

“当然不可能!破境以内肯定是无法御剑飞遁的,他顶多只能飞一小会而已,且要耗费大量的灵力!”

马佶说着,御使着巨龟飞腾而起,遁穿穹顶,紧追而去。

……

大墓之外,沉重的墓门忽然打开一道缝隙,走出一男一女两个人,正是卜橼和蒲珧荍。

二人相互看了一眼,各自施展踏雪无痕的飞驰之术,逃往星空下的茫茫雪野。

须臾后,整座土山剧烈的震颤着,山上积雪崩溃,滚滚而下。

“哗啦啦……”

山上蓦地喷出巨量的沙土,顺着山壁汹涌而下,一头土黄色的巨龟从山中缓缓洞穿而出,与土流一道滑落下来,降落到地面。

巨龟背上,马佶和林奇并肩而立,马佶看着卜橼二人逃往的方向,冷冷道:“青面兽,今日我马佶必拿你归案?”

林奇已大致修复好双臂损伤,终于能开弓了,敌人却已经逃到他射程范围之外,连忙转头问道:“马兄,此龟能坚持多久?”

马佶咧嘴一笑,回道:“神龟法体总共能维持一炷香的时间,剩不了多久了,不过,追上他们,足够了!”

“土遁!”

他手掐五行土指诀,一声喝令,巨龟身上腾起浓浓的尘雾,化作一片黄云,依着地面极速飞掠,一闪而逝。

……

大约半个多时辰后,在一道小山沟里,林奇和马佶站在一处,望着两边黑黢黢的山川,表情都十分难看。

二人近前,蒲珧荍被牢牢禁锢着,一动都不能动。她两条腿上个插着一支羽箭,右胸上一支羽箭贯穿前后,身上血流如注,把大片雪地都染红了。

此女身受重伤,面如雪白,已然是待宰的鱼肉,嘴角却挂着淡淡的笑意,令人莫可奈何。

原来,林奇和马佶成功追上了卜橼二人,却被此女给施法牵制住,卜橼那厮则逃之夭夭了。

……

第150章 杀气!

“此人一逃走,恰似龙归大海,贻害无穷啊!”

林奇望而生叹,喃喃道:“为了养好那只重伤的剑灵,不知他又要杀伤多少人的性命……”

马佶万分不甘,愤恨道:“若非‘四灵太平印’需要重新祭炼,不能马上再次投入使用,就算拼上再消耗一回,我岂能容他逃掉!”

二人此番费尽周折,冒着巨大的风险,前前后后忙活了好一场,历经多场激战,付出莫大的代价,拼着一身重伤,最终还是放跑了敌人,一时间感慨万千,难以自已。

马佶转过身,神色颇显复杂,冲着蒲珧荍问道:“蒲珧荍,你宁愿自己送死也要掩护卜橼那厮逃走,结果人家对你完全弃之不顾,毫不犹豫,说走便走了,你不觉着不值吗?”

蒲珧荍丝毫也不恼,无力的笑道:“我就是喜欢他的坚决果断,那才是真男人的样子,将来在修真之路上可以走得很远,成为真正的人上之上……而且,我料你们也不会杀我,因为,活着的我比死了的我更有价值……”

马佶闻言,嗤之以鼻,冷冷道:“真是笑话!你能有多少价值?你的价值再高,能抵得了那么多无辜人的性命吗?如果我现在就是要杀了你呢?反正你也是死有余辜!”

蒲珧荍轻哼一声,并不理睬马佶的威胁,转而看向林奇,用异样的口气道:“真难以相信,一个仅仅化境中期年纪如此之小的少年,居然拥有风神鸟的身份……呵呵,不过,话说回来,风神军中多的是那些不世出的怪物,像你这样的乃至比你还要惊才绝艳的人物,只怕也是多不胜数的。我知道,风神军有个天字号的规矩,但凡落在你们手上的人,甭管这个人有多么的罪大恶极,只要说自己愿意去‘铁链长城’戍边赎罪,就绝不能取其性命。我说的……没错吧?”

林奇表情微微一怔,还真记得这条规定,因为此规定中提到了他曾亲眼见识过的“铁链长城”,所以印象十分深刻。

他点点头,回道:“不错,是有这条规定,是属于天字号的规矩。”

蒲珧荍嘴角一翘,慢条斯理的道:“既然这位堂堂麒麟子出身的巡捕官居然不尊律法,为了一己私愤就想杀我,还请阁下保护我的安全,因为,我恳请到‘铁链长城’戍边。”

“你……”

马佶气急,竟无法保持矜持,像一个北国大族中长大的普通的顽劣子弟一样,忍不住破口大骂:“你这该死的臭婆娘!既然你这么不知死,老子现在就杀了你……”

林奇阻拦着劝道:“马兄,算了吧!”

马佶心情十分糟糕,怒气冲冲的道:“怎么,齐兄弟,我若出手杀她,你作为风神鸟还真会出手护她不成?”

“呃……”

林奇哭笑不得,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马佶见状,难以置信的道:“齐兄弟,你是人部风神鸟,职责是守护黎民百姓,这婆娘视人命如草芥,难道不该杀吗?在我看来,她自甘堕落,与那青面兽同流合污,而且还死不悔改,就算活活流干了血洗不清自己的罪孽,根本不应该给她任何机会!”

林奇轻叹一声,道:“马兄既如此说,应该是没有去过墟极境界,不曾见识过铁链山川、铁链长城上那种级别的厮杀……铁链长城如果失守,天铁族类必定失控,一旦侵入夏土腹地,只怕整个天下都要被毁灭,到那个时候,生灵涂炭,天地倒悬,还谈什么黎民百姓呢?铁链长城上人命如草芥,每天都有无数人族和妖族的战士战死,那里需要人啊……”

在苍龙岭师从老猴子袁无敌的时候,他曾翻越铁链山川到墟极境界历练,并去而复返,之后又跟随酒仙剑袁九刚通过妖猿把守的银屏关,离开墟极境,回到人间,亲眼见识过墟极境界的可怕和铁链长城上的残酷,记忆极其深刻。

而且,经由袁无敌和袁九刚所说,他对墟极境界和铁链长城有了更多的了解,对那两个地方充满了敬畏。

马佶说到底也只是气急败坏而已,并非真想杀人泄愤,意外听林奇讲了这桩寻常人物绝不可能知道的隐秘之事,震惊得无以复加,不再牢骚了。

两人一边闲聊有关铁链长城之事,一边将散落一地的宝剑一一捡起来,由马佶统一收好。

这些剑是卜橼历经多年杀戮收集起来的,常年插在大墓底层深井之底的灵泉池之中,摆成一个简易的“剑池阵”,源源不断的吸收灵力,培养剑意,威势之强,足以碾压同阶,甚至越阶挑战。只可惜,在先前的大战中,此剑阵遇上了马佶用“四灵太平印章”召唤出的巨龟,轻易就被收走了。

不久前,因为一炷香的时限到达,巨龟崩溃消散,化为沙尘,封印其体内的宝剑自然随之洒落出来。

这些剑皆是拥有一定修为的剑修的本命宝剑,加上多年来插在灵泉池中温养,价值不菲,带去交易市场绝对能卖一个好价钱。

在此之后,两人并没有急着押解蒲珧荍去往邺城,而是不慌不忙,原路折返回那座大墓,细心搜索一番,最终潜入底层深井之中。

杳杳冥冥、昏昏漠漠的井底,一片惨象,足足三十多个人横七竖八的倒在池边,用念力粗略扫上一遍,基本可以判定,都已经死掉了。周遭井壁边上,更是堆满了层层叠叠的人类骸骨,多不胜数,显然都是死在卜橼手上的人们。

看到老老少少几个和尚的尸身,马佶深深一叹,把那只从清凉寺带来的妖鼠放了出来。

妖鼠方一出来,就嗅到了熟悉的和尚们的味道,“吱吱吱”叫唤着,来来回回的在和尚们之间跑动。此物既已成妖,自然有灵,察觉到和尚们都已经死了,依偎到与之感情最为深厚的老和尚的怀中,发出凄厉的尖叫声,如人饮泣……

林奇和马佶见此奇景,都是心有戚戚,感动肺腑,为之哀叹不已。

人命关天,他们不敢草率的判定这些人的生死,不辞辛劳,一个一个仔仔细细的检查起来。

死人,死人,死人,死人,满地尽是死人……

这些人皆死状凄惨,非但饿得皮包骨头,遍体修为也被吸得一干二净,按照青面兽卜橼祭养剑灵的需求,他们的生魂多半也都被一点一点吞噬炼化掉了,若世上真有所谓的轮回,他们估计连转生轮回的机会都没有了。

水声潺潺不绝,却愈显此间幽闷安静,两个人沉默不语,各自翻腾、检查一具具散发恶臭的尸体,心情十分低落。

“齐兄弟?”

马佶忽然打破沉默。

“怎么了?”

林奇淡声应道。

马佶犹豫了一下,问道:“你杀过人,杀人的感觉是怎样的?”

他作为待毕业的五等麒麟子,离开麒麟学宫到邺城担任缉捕官,也有些时间了,不算守墓的那两头剑兽活死人,时至今日,还从来不曾杀过哪怕一个人。

而且,有生以来,他也是头一次见这么多死人,心中的震撼可想而知。

林奇顿了一顿,明白马佶既有此问,应该是没有杀过人的。他心中苦笑一声,道:“你是说戚铁拐是吧?他要杀我,我自然要杀他,就像丛林中相互争斗的野兽,为了生存,无可厚非。”

“几个人?”

马佶追问道。

“什么?”

马佶补充道:“我是说,包括戚铁拐戚硐雒,你总共杀过几个人?”

“……”

林奇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杀过两次人,第一次杀了一个,第二次杀了很多,具体是几个人,他心里还真没有数,或许,并不比这个卜橼少多少。

马佶话到嘴边就忍不住了,不依不饶的追问道:“你第一次杀人是因为什么?”

“嗡!”

林奇头脑之中剧烈一震,原本不愿想起的往事不可阻挡的一下子冲进脑海里,立即激荡起来,仿佛回到了那个时候,面对宋哲远,他怒火冲霄,杀气滔天。

那个时候,他想杀人,不是因为愤怒,更不是因为生存,就是要杀!杀!杀!杀!杀!

蓦地感受到林奇身上的气场变化,马佶只觉他仿佛忽然变了一个人也似,一条条异常强烈的气息波动仿佛无数的尖刺一样辐散开来,戳在自己身上,入肉刺骨,为之毛骨悚然。

大墓之外,天边升起了鱼肚白,晨光迫不及待的从东方淡淡的黑暗中喷薄而出,朝阳将起!

坟墓上的避风处,一群乌鸦瑟缩着立在一起,耐心的等待着。它们饥肠辘辘,嗅着甘美的血腥味而来,已经耐心的等了很久了……

忽然,乌鸦们“呼啦啦”毫无征兆的飞起,惊恐的扑向远方,发出“哇哇”的刺耳噪音。

墓门前,蒲珧荍一动不动的坐在雪地里,俏脸惨白如纸,满身鲜血已上冻结冰,其虽有破境修为,但现如今身受重伤,且还被重重封禁着,也是难以抗衡无边的寒意,被冻得瑟瑟发抖。

“好强的杀气啊!”

看着惊走的乌鸦,她骇然变色。

“喵嗷……”

一双琥珀金眸闪着森寒的光,变成狸猫大小的小七动动两只前爪,露出尖长的獠牙,一副跃跃欲上的模样。

林奇离开之前给它下了死命令,但凡此女有什么异常举动,就撕破她的喉咙!它似乎看到了异常,有些按捺不住了。

蒲珧荍见状,吓得魂魄都似为之颤了一颤,喉咙一滚,暗暗叫苦不迭,畜生毕竟是畜生,可没有跟她商量的余地。

……

第151章 吞神符

感受着林奇身上散发出来的森森杀气,马佶惊得目瞪口呆,一时不知所措,愣在当场。

忽然,一个微弱的咳嗽声传来,马佶循声看去,只见一丈多远处的“死人”之中赫然有一人伏地爬了起来,虚弱的身躯宛如风中的枯草般颤抖着……

“好家伙!天马踢到我脑袋了吗……齐兄弟,快,快来看啊!这还有个活的!”

马佶呆滞了一下,才是反应过来,一边招呼林奇,一边急忙冲过去。

他凑到跟前,惊喜交集的看着这个失魂落魄、喘息不定的青年男子,大声道:“嘿,兄弟,你还活着呢?”

青年吓了一跳,两只眼睛猛然鼓瞪起来,仰面向后倒去,想往后退缩,却连撑住地面的力量都没有,想喊叫却喊不出声来,嘶声喘息着,如筛糠般剧颤,一副惊恐无比的模样。

“喂喂喂,别怕别怕别怕,我不是青面兽,青面兽卜橼已经被我们打跑了,你安全了!安全了!……”

马佶也被这男子的反应吓得不轻,慌忙语无伦次的说道。

然而,青年惊悸难当,情绪非但没有稳定下来,反而更显惊慌了,无助的嘶吼、挣扎,一脸绝望的表情。

事实上,多日以来,此人历经非人的残酷折磨,大半条命已经没了,神魂刚刚归还本体,神智尚未恢复,此时此刻,是有耳不能闻,有眼不能视,根本分不清谁是谁,整个儿为深深的恐惧所吞噬。

马佶面色如土,慌得没了主意,见林奇走来,忙问道:“齐兄弟,怎么办?怎么办啊?这家伙要被我给活活吓死了……”

林奇虽惊不乱,走到青年旁边,蹲下身来,扶住他一把柴也似的肩膀,伸手握住他冰冷的枯手,并将温实的能量通过手心徐徐注入其体内。

马佶即刻就明白了林奇的用意,也上前握住青年另一只手,不过并没有向他传输自己的能量,因为两种截然不同的能量遇到一起,定然会发生冲突,那样的话,反为不美。

青年体味着那股温热厚实的能量,以及两只温暖的手,渐渐的停止了挣扎,恢复了平静,均匀的呼吸起来,显然是在运功吐纳。

马佶见状,轻舒一口气,提到嗓子眼里的心总算放了下来,轻声道:“兄弟,不用怕,你得救了……”

青年似乎听到了马佶的声音,眼角渗出一颗颗的浊泪,顺着干瘪的脸颊滑下。

马佶一脸后怕的表情,苦笑一声,对着林奇道:“大爷的,辛亏没出什么事,不然的话,我这辈子都不能原谅自己了。”

林奇也是淡淡一笑,他本以为这些人都已惨死,结果居然还有活下来的,实在是喜出望外。

有一个生还者,或许还会有另一个,林奇继续为这垂死的青年疗伤,马佶继续翻腾尸体,仔细检查。

然而,结果很遗憾,他并没有发现第二个生还者。

“想不到卜橼这厮居然拥有一块品相如此之高的灵根石,怪不得能在这灵气枯竭的死地造出一方灵泉池,聚灵藏真,布下一个杀力强横的小剑池阵……”

看着那块形如斗笠的青色大石,以及其上汨汨流淌的泉水,马佶眼中流露着浓浓的异彩,喃喃自语道。

他和林奇之所以又回到这里,除了寻找生还者之外,最重要的缘由就是为了这块价值极高的石头。

他取出一块手掌大小、近一寸厚的黄玉令牌,一手掐诀,口中念咒道:“蛤蟆吞神,吞噬万象……”

令牌之上密密麻麻的符文像车轮般飞速旋转,符文环绕的中心处一个细致的***案放射出璀璨的光芒,但听“呱”的一声,从中遁出一道黄光,化为一只丈许来高的巨型蛤蟆,遍体黄芒虚浮,不似真实。

“吞神符!”

林奇见识过这种手段,多日前在邺城白塘街龚婺大师家中,桦冠道人于立羡曾用类似的符箓企图收走那柄流星锤战器。只不过,与马佶相比,桦冠道人的符箓差了不是一星半点,两者不是一个级别的存在。

这种符箓虽属修真士通用神符,却不是任何人都能够拥有的,神符品级越高,御使神符的修为越深,搬运的容量便越大,容纳时间也越长。

“收!”

马佶一声敕令,蛤蟆一跃跳到喷水的大石前,巨嘴张开,吐出一条长长的舌头,将那大石一圈圈缠裹起来,竟硬生生一点一点将之从沉厚的泥土中拔出来……

这块所谓的灵根石并没有表面看起来这般小,露出泥土的部分仅是冰山一角,待将之全然拔出时,可见其增大了何止二十倍,整个儿呈柱状,两头尖细,中间肥壮,像一棵根植大地的石头树。

马佶又累又兴奋,看着这巨石忍不住咧嘴直笑,转头对林奇道:“齐兄弟,别的暂且不算,单是这块灵根石,我们就已经狠赚一笔了!”

林奇只上过两年学,所学实在有限,并不知晓这灵根石是多么珍贵的存在,听其所言,自然也十分开心。他从一个孱弱的病子走到今天这一步,深深明白,对于走在修行之路上的修真士而言,资源有多么的重要。

在苍龙岭师从妖王袁无敌的时候,老猴子想方设法,不知给了他多少天材地宝滋补身体,灵果、灵草、灵芝、灵参等就不说了,连青鸾苹、五行莓、仙桃、火枣等斗霄山珍藏之物都给他吃了不少,这才有了他今日的区区成就。

脱离了老猴子的照拂,他只能靠个人的勤奋努力了,接下来的修行之路上,修为若想有所寸进,都需要巨量的资源支持。

“既然有现成的聚灵法阵,不用岂不是浪费了!”

拔出巨石,马佶已经耗费了七八成的力量,为了进一步收走此物,他重新开启水池中的聚灵法阵,一边快速补充灵力,一边催持蛤蟆将灵根石一点一点吞入腹中,最终成功收纳到屯神符。

两个多时辰后,林奇和马佶出了墓穴,另外还有那个名为扈庆丰的生还者。

“居然还有活着的……”

蒲珧荍早就听到有三个人的脚步声从黑漆漆的墓门传出,待看到那枯瘦如柴的青年男子,她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颤声道:“扈庆丰,你……竟然还活着……”

“是你!天杀的妖女……”

扈庆丰一眼就认出了蒲珧荍,好不容易平复下去的心境瞬间起了波澜,激动之下,剧烈的咳嗽喘息起来。

他伏在地上,一手捂着嘴巴,深陷的眼睛死死的盯着蒲珧荍,当真是恨意无边,直欲杀之而后快!

林奇二人都出言相劝,青年强行压下满腔的愤恨,闭上眼睛,默念静心咒。

此人既能在如此死劫之中奇迹般的存活下来,又岂会是等闲人物,拥有破境修为不说,半只脚业已踏入破境中期的门槛,手段众多,战力高强,当初青面兽卜橼之所以能将他生擒,少不得此女的相助。

马佶冷笑一声,道:“蒲珧荍啊蒲珧荍,你没想到井中还有活人吧?原本以齐兄弟风神鸟的身份,便足以作证坐实你的罪名,现在又有身为受害人的扈兄弟作为人证,你更是罪责难逃,等到了大理寺裁决庭,就算你月相门门主亲自出马,也保不了你了!嘿嘿,你不是想去铁链长城戍边吗?那就去那里好了,也算你这个人渣能为夏国做一点贡献了!”

蒲珧荍表情一时难看到了极点,她在广寒郡顶尖修真大宗月相门中地位非凡,乃是三大太上长老之一“一寸杀”蒲刌的直系血脉,原本想借助月相门的势力尽可能的减轻处罚,如今看来,恐怕是难逃重判了。

此后,林奇和马佶把扈庆丰放在他们用井底树木制作的简易雪橇上躺好,拉着他踏上了回往邺城的归途。

至于蒲珧荍,虽说身上被马佶下了重重禁制,但走路还是可以的,拖着重伤的娇躯,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由珍珑虎小七负责看押。

……

第152章 功成名遂

一日后,珲山县大孤镇,清凉寺。

林奇和马佶,另外还有扈庆丰和蒲珧荍,四人在山脚小路上披霜覆雪的神行车边驻足,他们经过艰辛的长途跋涉,终于来到了这里。

小山之上,座落着一座简陋的破庙,正是清凉寺,山和寺整个儿掩映在莽莽雪野之中,倒是有一种悠远的美感和宁静的气质。

马佶解开挂在腰间的一个口袋,袋底朝天的轻轻一抖,从中抖出一只几乎与猫一般大的大老鼠来,正是他们在清凉寺抓住的那只妖鼠。

“鼠兄啊鼠兄,这次我们能找到青面兽的老巢,你也有一份功劳,这两颗偏土属性的中品灵珠权当是报酬了。”

马佶说着,取出两颗玄黄色的中品灵珠,丢给了妖鼠。

这妖鼠颇具灵智,虽然没有所谓中品灵珠的概念,但却识得珠子上散发出来的浓郁的土灵力,发出“吱吱”的欢鸣,将两颗灵珠拾起来抱在怀里。

马佶蹲下身,循循善诱道:“现在你有两个选择,要么是回到清凉寺,继续当你的鼠大王,要么是认我为主,在修炼之途上更进一步,修炼成破境甚至更高境界的妖修……”

“吱吱吱……”

妖鼠抱着灵珠,眼珠子滴溜溜转着,也不知道它有没有听懂马佶的话。

“俗话说相遇即是缘分,我正好缺一只灵兽作为助力,将来你但凡立下功劳,我必有奖励,而且会尽我所能确保你的安全,你若是愿意的话,就回到我袋中来吧?”

马佶说着,打开袋口,一脸希冀的看着妖鼠。

然而,结果令他大失所望,妖鼠一转身,头都不回的向那清凉寺飞窜而去。

“大爷的,还真跑了啊?”

看着妖鼠飞逝的身影,马佶哭笑不得的道。

“喵嗷!”

小七从林奇肩上一跃而下,回头望望主人,跃跃欲追,颇显兴奋。

马佶摇摇头,对林奇道:“算了,强扭的瓜不甜。既然有缘无分,就随它去吧!”

林奇闻言,冲着小七摇了摇头,小家伙有些失望,重又跃回主人肩头。

……

“上差,自从您离开后,这辆神行车,下官派人日夜看守着,完好无损,还请上差验收。”

中年差官凑到跟前,对着马佶恭恭敬敬的道,眼睛偷瞄着对方,心中暗暗期盼,这位缉捕官千万不要发现神行车被自己那两个不懂事的属下动过的事实。

马佶是何等样人,岂会瞧不出神行车被开动过,只不过他非是小肚鸡肠之人,一点儿也没有要追究的意思,随手丢给差官一枚金币,大大方方的道:“有劳了。”

中年差官接住金币,两手微微颤抖着,看着金币上精美的蟠龙纹饰,喜不自禁,笑得嘴都合不拢了,连忙道:“多谢上差,多谢上差!”

“我们上车吧!扈兄弟,你坐前面。”

马佶打开车门,道:“齐兄弟,就劳烦你坐在后面看守犯人了。”

林奇自无异议,带着蒲珧荍坐在了后面,至于已经能勉强走动的扈庆丰,自是服从安排,坐在了前面。

就在马佶发动神行车,准备开走之时,忽然吃了一惊,朝清凉寺方向看去,一眼就看到一道小小的黑影从山上飞驰而下,速度十分的快。

马佶惊喜非常,咧嘴笑道:“嘿,倒不是一只甘愿坐井观天的笨老鼠啊!”

他摇落车窗,黑影飞掠而入,爬在他腿上“吱吱吱”叫个不停,可不就是那只妖鼠嘛!其原本已经走了,不知什么原因,居然又去而复返,似乎是改变主意了。

马佶畅快大笑,转头对林奇道:“齐兄弟,猫鼠不能相容,你有缩骨猫相伴,这家伙就归我了吧,怎么样啊?”

林奇笑道:“可以啊!不过,你需得请我吃几顿好酒喝几回好茶才行。”

“哈哈,一言为定,不准反悔啊!”

马佶一边开车疾速起步,一边笑道:“到时候,扈兄弟也一起来凑凑热闹!”

“好啊!”

扈庆丰也是笑道。

眼看着飞行车飞一般的开走,中年差官轻舒一口气,揉揉笑得有点僵了的脸,瞅瞅手中的金币,将之揣到兜里,轻轻拍了两下,仍有点做梦的感觉。

一直躲在不远处的两个年轻差役一起跑过来,面上已然乐开了花,笑呵呵的看着差官,眼睛里直冒光。

差官眼睛一瞪,斥道:“你们看着我干什么?还不去备好马车,打道回府!”

胆子大些的差役开口道:“头,正所谓见者有份,好歹也分我们一点嘛!”

另一个差役也壮起胆,咕哝着说道:“是啊,头,看守车子的是我们,你一直躲在刘村长家舒服,可一点力都没有出啊!”

“啪!啪!”

差官在两人头上各狠狠拍了一巴掌,又气又好笑的道:“今天若不是看在我的面子上,你们不知道要遭多大罪呢!还见者有份?见你奶奶个熊啊!年轻人呐,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啊!如果遇上性子不善的,死了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两差役捂着剧痛的脑袋,看着长官哼着小曲走开,都是敢怒不敢言,只得乖乖跟了上去。

他们暂时还无法明白,老差官所说并非是耸人听闻,那些个传承久远、修为深厚的大族子弟,往往自视甚高,自觉超越于凡人之上,座驾被几个不入流的小差役污浊,必会降下雷霆之怒,杀人或许不至于,别的可就说不准了。

……

回到邺城,林奇和马佶先是把扈庆丰送去弘医堂治伤,而后又将蒲珧荍押去监狱收押,最后,前者回风神殿述职,后者回巡捕营述职。

这一仗,他们打得不可谓不大,不可谓不激烈,虽说没能擒住罪魁祸首的青面兽卜橼,所立功勋,也是超乎寻常的大!

风神殿、巡捕营派出联合调查团,到万壕山搜索取证,在那座大墓底层的深井中取出数以百计的尸骨,尚能辨认出来的就有近百具,如此便有近百桩悬而无果的失踪案从此有了定论。

一次性查清近百桩案子,莫说其中数十件都是高额悬赏的大案,这等大手笔,邺城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发生过了,整个邺城,乃至蓟州,都被轰动了。

尤其是两年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月相门弟子蒲珧荍失踪事件,也随之水落石出,披露出蒲珧荍与青面兽卜橼狼狈为奸的事实,一时震惊了蓟州以及广寒郡修真界,成了人们茶余饭后必提的谈资。

马佶作为邺城缉捕官,是行走在明处的人,身为西北名门白马一族的优秀子弟,且还有着麒麟子的尊贵身份,立下如此泼天大功,自然成了名动一州的风云人物,风头之盛,一时无两。

林奇作为潜伏在暗处的风神鸟,当然不能像马佶一样随意暴露身份,传闻中只提到是某个风神鸟与马佶立下的此功,却不知他究竟是谁,什么出身。

不过,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不多久之后,有关那个神秘风神鸟的消息或多或少还是传出了一些,再加上坊间的添油加醋,以讹传讹,倒是说得神乎其神,十分惊人。

那名新晋风神鸟,名曰齐修,来自东海白帝城飞虎一族,至多不过十六岁,真武双修,修为仅只化境中期,战力之强悍,竟足以力压破境,身怀无根之火银凰焰,拥有多件超级战器,以及一只凶悍的虎类灵兽,着实一颗冉冉升起的明星……

白帝城自小杀神李玄夔之后,又出了一个响当当的人物!

……

第153章 绝响楼

邺城,绝响楼。

此楼为邺城最有名的戏楼之一,上演的曲目皆是流芳千百世万古绝响,是以名曰“绝响”。

此时,楼内豪华绚丽的大戏台上,正上演着流传久远的经典大戏《十帝伐天之白帝招摇破天门》。

只见白甲纵横,旌旗招展,战鼓雷动,一杆猎猎飞扬的巨幡之下,昂藏英伟的白帝头戴黑翅白虎战盔,一手持嚣亟战锤,一手持斜阳戟,准备攻打天门!

……

因为白帝城飞虎一族子弟齐修在邺城大放异彩就此成名的传闻,绝响楼特地献上了这出轻易不上台的大戏,立马就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但凡喜爱看戏且买得起票的邺城人争相前来观看,大厅之内黑压压的一片人头,座无虚席,人满为患,着实热闹非凡。

除了宽敞的大厅,还有一层层华贵的包厢高高在上,里面皆是身份尊贵、财力雄厚的大人物。

第三层的一个包厢内,正坐着马佶、林奇和扈庆丰三人。因为先前的一语承诺,马佶特地请另外二人到此看戏。

林奇作为最后的麒麟血脉,在夏都城长大,当然是见过世面的,但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在包厢里看戏,感觉果然大为不同。

他小时候,因为林梦龙不喜欢听书或看戏,所以一家人从没有出入过戏院、评书阁,抑或是勾栏瓦舍之类的地方。长大后,进入麒麟学宫读书,他认识了高博,两个人常常结伴去瓦舍听书,因为没有钱,一般只去些便宜地方,且永远都是在嘈杂拥挤的大厅里面,何曾到过这等繁华富丽的好地方,更何况是价格昂贵的包厢里……

三个人原本正聊在兴头上,戏一开唱,林奇的注意力立马就被吸引过去了,直接就入了神。

他在夏都城的时候,看过的戏听过的书,讲的基本都是夏国建立前后一千多年的历史或传说故事,像这等万古流传的古戏,倒是第一次看,一下子就来了兴致,看得情绪高昂,甚有滋味。

马佶和扈庆丰见此,相视一笑,在他们看来,林奇固然非是等闲人物,但毕竟还年少得很,有些孩子心性也是正常的。

马佶之所以请林奇看这场戏,也是因为坊间传说他有可能是白帝城飞虎齐氏子弟的缘故,眼看这少年为“自家先祖”近乎神话的故事所吸引,便与扈庆丰说起了话,道:“扈兄接下来有何打算啊?”

扈庆丰相貌平凡,属于丢在人堆里并不显眼的那种,看上去约莫有个三十出头的样子,实则已年届四十,因为年纪轻轻就成就破境修为,所以驻颜有术,并不显老。他在邺城第一弘医堂修养数日,身体恢复得不错,不过面上仍带着病容,面色苍白,眼神恍惚,以他的身体、精神状态,以及慎独恬淡的性子,原本是不该也不想到这种喧闹的地方来的,但却是盛情难却,不得不来。

他轻叹一声,道:“此次遭遇,是我生平第一大劫,险险丢了小命不说,连魂魄都差点被那剑中邪灵给活活吞噬掉,入不得轮回……唉,不瞒马兄说,现在想起当时的种种,我都是不胜惶恐,心有余悸的……需得是花些时间,重整旗鼓……”

马佶一脸感同身受的表情,也是深深为之一叹,继而拍拍他的肩膀,爽朗道:“正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扈兄千万勿要太过患得患失,使得道心蒙了尘受了污。在小弟看来,扈兄能在此等劫难中存活下来,绝非是偶然,一者是手段高超的缘故,二者也是本身福源深广,命不该绝。经此劫难,或许就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走得更远。有道是‘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辈修真之人,踏上这条追求强大和长生的路,就好比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要么是越挫越勇,要么是跌落凡尘,所以,千万不能丧失了勇气啊……”

扈庆丰闻言,心道马佶到底不是自己,没有亲身经历过那些事情,根本无法真正体会自己的心境,心中苦笑一声,正色道:“不瞒马兄说,我本是一个平凡人家出生的孩子,因缘际会,在茫茫人海中被师父相中,这才得入修真门道,登上高山,看到了更广阔的天下。自打我出师之后,二十多年南来北往闯荡天下,向来谨慎惜命,从不敢有丝毫大意,但自从两年前我侥幸炼成飞剑,并借助飞剑成功进阶,成为破境剑修,实力大增,未免有点飘飘然,忘记了师门教诲,是以才有了这场劫难,如今想来,也算是咎由自取吧!”

“嘿……不管怎么说,辛得马兄和齐兄搭救,我总算是死里逃生,保住了性命。正如马兄所说,既然小命还在,修真之路便不能断绝,否则的话,岂不是白白浪费了这场生死造化!”

扈庆丰沉吟一声,眸中闪现出几分深沉的坚定之色,继续道:“等到我身体完全复原了,我就回家乡和山门一趟,待了却了几桩心事,问过师尊教诲,就再度出山,继续修真炼道。”

马佶欣慰一笑,道:“如此才好,扈兄不与凡同,果然是我辈中人啊!”

扈庆丰淡笑一声,道:“马兄见笑了,似我这等山野小修,虽然痴长二十多岁,毕竟不能跟麒麟学宫的麒麟子相提并论啊。早就听说过,麒麟子为天之骄子,皆身负大夏气运,图腾之力,常聆听圣人教化,胸怀宽广,气魄深远,道心稳固,神通广大,以前对此还并不怎么当回事,如今看来,当真是名不虚传呐!”

马佶摆摆手,忙道:“扈兄说哪里话,在下只是个初入江湖的后生而已,方才大言不惭,扈兄不要见怪就是了。更何况,扈兄也并非什么山野小修啊……”

他说着,从袖中招出一柄乌幽幽的小剑,道:“如果我没有认错的话,这应该就是大名鼎鼎的墨阳剑吧?”

……

第153章 绝响楼

邺城,绝响楼。

此楼为邺城最有名的戏楼之一,上演的曲目皆是流芳千百世的万古绝响,是以名曰“绝响”,大不同寻常。

此时,楼内豪华绚丽的大戏台上,正上演着流传久远的经典大戏《十帝伐天之白帝招摇破天门》。

热烈的乐声中,只见台上白甲纵横,旌旗招展,战鼓雷动,数十杆战旗众星捧月般围拢着一杆猎猎飞扬的巨幡。

你道此幡为何幡?此幡之威名震慑古今,无与伦比,乃是上古神幡招摇幡!

招摇巨幡之下,昂藏英伟的白帝头戴黑翅白虎战盔,一手持嚣亟战锤,一手持斜阳大戟,蓄势待发,正准备攻打东天门!

……

因为白帝城飞虎一族子弟齐修在邺城大放异彩就此成名的传闻,绝响楼特地献上了这出轻易不上台的大戏,立马就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但凡喜爱看戏且买得起票的邺城人争相前来观看,大厅之内黑压压的一片人头,座无虚席,人满为患,着实热闹。

除了宽敞的大厅,还有一层层华贵的包厢高高在上,里面皆是身份尊贵、财力雄厚的大人物。

第三层略显偏僻的一个普通包厢内,正坐着马佶、林奇和扈庆丰三人。因为先前的一语承诺,马佶特地请另外二人到此看戏。

林奇作为最后的麒麟血脉,从小在夏都城长大,当然是见过些世面的,但有生以来还真是第一次在包厢里看戏,感觉果然大为不同。

他小时候,因为父亲林梦龙不喜听书或看戏,所以一家人从没有出入过戏院、评书阁,抑或是勾栏瓦舍之类的地方。长大后,进入麒麟学宫读书,他认识了不求上进的留级生高博,两个人成了朋友,常常结伴去瓦舍听书或看戏,因为没有钱,一般只去些便宜地方,且永远都是在嘈杂拥挤的大厅里面,何曾到过此等奢华富丽的好地方,更何况是价格昂贵的包厢里……

三个人原本正聊在兴头上,戏一开唱,林奇的注意力立马就被吸引过去了,直接就入了神,不理另外二人了。

他在夏都城的时候,看过的戏听过的书,讲的基本都是夏国建立前后一千多年的历史或传说故事,像这等万古流传的经典古戏,倒还是第一次看,一下子就来了兴致,看得情绪高昂,甚觉有滋味。

马佶和扈庆丰见此,相视一笑,皆颇觉有趣。在他们看来,这个来历神秘的少年固然非是等闲人物,但毕竟年纪还小得很,有些孩子心性也是正常的。

马佶之所以请林奇看这场戏,也是因为坊间传说他有可能是白帝城飞虎齐氏子弟的缘故,眼看他为“自家先祖”近乎神话的传奇故事所深深吸引,便转而与扈庆丰说起了话,道:“扈兄接下来有何打算啊?”

扈庆丰相貌平凡,属于丢在人堆里丝毫也不显眼的那种,看上去约莫有个三十出头的样子,实则已年届四十,因为年纪轻轻时就有了高深的修为,所以驻颜有术,并不怎么显老。他在邺城第一弘医堂修养数日,身体恢复得不错,不过面上仍带着病容,脸色苍白憔悴,眼神恍惚,整个儿稍显萎靡。

以他的身体状态和精神状态,以及慎独的性子,原本是不该也不想到这种喧闹的地方来的,但面对救命恩人的邀请,却是盛情难却,不得不来。

他轻叹一声,道:“此次遭遇,是我生平第一大劫,险些丢了小命不说,连魂魄都差点被那剑中邪灵给活活吞噬掉,入不得轮回……唉,不瞒马兄说,现在想起当时的种种,我都是不胜惶恐,心有余悸的……需得是花些时间,重整旗鼓……”

马佶一脸感同身受的表情,也是深深为之一叹,继而拍拍他的肩膀,爽朗道:“正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扈兄千万勿要太过患得患失,使得道心蒙尘受污。在小弟看来,扈兄能在此等劫难中存活下来,绝非是偶然,一者是手段高超的缘故,二者也是本身福源深广,命不该绝。经此劫难,或许就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走得更远。有道是‘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辈修真之人,踏上这条追求强大和长生的路,就好比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要么是越挫越勇,要么是跌落凡尘,所以,千万不能丧失了勇气啊……”

扈庆丰闻言,心道马佶到底不是自己,没有亲身经历过那些事情,根本无法真正体会自己的心境,心中苦笑一声,正色道:“不瞒马兄说,我本是一个平凡人家出生的孩子,因缘际会,在茫茫人海中被师父相中,才得入修真门道,登上高山,看到了更广阔的天下。自打我出师之后,二十多年南来北往闯荡天下,向来谨慎惜命,从不敢有丝毫大意,但自从五年前我侥幸炼成飞剑,并借助飞剑成功进阶,成为破境剑修,实力大增,未免有点飘飘然,忘记了师门教诲,是以才有了这场劫难,如今想来,也算是咎由自取吧!”

“唉……不管怎么说,辛得马兄和齐兄搭救,我总算是死里逃生,保住了性命。正如马兄所说,既然小命还在,修真之路便不能断绝,否则的话,岂不是白白浪费了这场生死造化!”

扈庆丰沉吟一声,眸中闪现出几分深沉的坚定之色,继续道:“等到我身体完全复原了,我就回家乡和山门一趟,待了却几桩心事,问过师尊教诲,就再度出山,继续修真炼道。”

马佶欣慰一笑,道:“如此才好,扈兄不与凡同,果然是我辈中人啊!”

扈庆丰淡笑一声,道:“马兄见笑了,似我这等山野小修,虽然痴长二十多岁,毕竟不能跟麒麟学宫的麒麟子相提并论。早就听说过,麒麟子个个都是天之骄子,皆身负大夏气运,万柱图腾之力,常常聆听圣人教化,胸怀宽广,气魄深远,道心稳固,神通广大,以前对此还并不怎么当回事,如今看来,当真是名不虚传呐!”

马佶摆摆手,忙道:“扈兄说哪里话,在下只是个初入江湖的后生而已,方才大言不惭,扈兄不要笑话就是了。更何况,扈兄也并非什么山野小修啊……”

他说着,从袖中招出一柄乌幽幽尺许长的小剑,道:“这柄飞剑的气息与扈兄的气息完全相符和,应该是扈兄的本命飞剑吧?单看此剑的形状、材质和属性,如果我没有认错的话,正是大名鼎鼎的渔阳山鱼阳剑错不了的。千年前的传奇大剑仙高骞驾神禽鲲鹏扶摇直上九万里,击破中央中极天门,一举飞升天界,名动天下,他的本命飞剑便是鱼阳剑。六百多年前,一代剑王任一清夺下十三郡五十一州剑冠,在天门山古战场挑战剑圣李长庚,历上百个回合而不败,被剑圣评价是‘剑舞转颓阳,半夏堪称王’,那任剑王的佩剑也是鱼阳剑。如此看来,扈兄应该是剑修巨臂渔阳山的传人吧?”

“这……我……”

扈庆丰又惊又喜,两眼直勾勾的盯着马佶手中的乌黑小剑,连说话都是顾不上了。

“喔,这个啊!”

马佶见状,咧嘴一笑,将手中小剑递向扈庆丰,道:“我和齐兄弟一致决定将此剑送还扈兄,也算是物归原主了。”

扈庆丰情不自禁,把剑接在手中,人剑一相触,那种血脉相连、灵魂共鸣的感觉油然而生,小剑随之发出轻微的剑鸣,闪烁淡淡灵光。

他察觉到自己的失态,连忙道:“这如何使得?此剑是我技不如人,才给卜橼那厮给夺了去,马兄和齐兄技高一筹,又从卜橼手中夺了过来,于情于理都是你们应得的战利品,我怎能收?”

马佶笑道:“此剑品相着实不凡,留在我们手上,只能是拿去分宝楼或坊市上换钱而已,纯属暴殄天物,归扈兄所有,则能重现其本来面目,发挥最大价值,毕竟,此剑可是扈兄本命之宝啊!”

扈庆丰一手捧着剑,一手轻轻摩挲着,叹声道:“当初之所以能进阶破境,全靠侥幸炼成了这柄墨鱼剑。经历此劫,本以为对外物已然再无牵挂了,如今此剑失而复得,方知对它仍有依恋……此剑对我来说的确非比寻常,并不仅仅是本命之宝那么简单,但是,我还是不能接受,谢谢两位兄弟的好意了……”

“诶?为什么呀?”

马佶大感不解,惊奇道。

扈庆丰眼神恢复明澈,毫不犹豫的把剑递还给马佶,淡淡道:“我虽不才,但作为一个以力证道的剑修,自有剑修的风骨,还请马兄不要见怪……”

马佶闻言,并没有一厢情愿不依不饶的继续客气,点点头,收起了飞剑,赞道:“剑仙传人,果然大不一般,小弟受教了。”

“马兄居然认出那柄剑属于鱼阳剑,作为麒麟子,当真见识匪浅啊!”

扈庆丰摇摇头,扬起苍白的面孔,现出一脸颇显复杂的表情,用异样的口气道:“不错,我所炼的本命之宝的确是鱼阳山真传的鱼阳剑……不过,我却并非是鱼阳山正统传人!我所属的宗门其实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剑修小门派,剑宗祖师爷据说是大剑仙高骞所收的一个声名不显的记名小弟子,自师祖之后,每代只传三五人,不立山头,不起高楼,隐于市井之中,持续千多年香火不断,不能不说算是一个奇迹。我们这一脉,不要说别人不知道,恐怕连鱼阳山都不记得有这么一回事了……”

“嗯?”

一直都专注看戏的林奇忽然眼神一动,向斜侧方看去。

马佶和扈庆丰也先后看向包厢门,他们也觉察到有三个强大的气息波动正朝他们所在移动,分明就是冲着他们来的。

……

第154章 宇文朔

“在下月相门蒲昭南,可否进来一叙?”

包厢外传进来一个响亮的青年男子的声音。

三人闻声,面面相觑,都没有想到月相门的人居然会专程追到这戏院里来。

“请进。”

马佶开口道。

门打开,首先走进来一位看上去只有二十五六岁的青年男子,只见他丰神俊朗,目若飞星,双眉细痩,头戴束发宝冠,冠顶嵌着一颗足有鸽子蛋大小的白色宝珠,宝光随身,一副出尘之气,恍若神仙中人。

随后,又有一位满头银发老态龙钟的老人和一位身材修长、猿臂蜂腰的少年相继跟进来,站在那青年男子身后。

“在下蒲昭南,见过马公子,齐公子,扈道友,冒昧前来,还望千万见谅则个。”

青年男子手持一柄折扇,落落大方的与林奇等人一一见礼,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至于他身后的那一老一少,一个佝偻着腰,一个笔直而立,皆若有似无的打量着厢房内并排而坐的三人,像一般的随从一样,并没有任何动作。

面对这三位素昧平生的不速之客,林奇三人虽然多少有些不悦,却也没有无礼,站起身来,以马佶为首,朝蒲昭南简单回了礼,并请他们就座。

包厢很大,足以坐下六个人,可随从毕竟是随从,就算有空座,也是不能随便乱坐的,一老一少立在门旁,并未理会马佶的好意。

“三位勿要多虑,在下此来并没有别的意思,单纯是为了感谢而已。”

“感谢?”

马佶一脸不可思议,有些不太相信的样子。

蒲昭南先是淡淡一笑,又是轻叹一声,道:“自从蒲珧荍失踪之后,家祖一直都挂念着她,数次传下法旨,要我等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搜寻她的下落,却不料她居然为虎作伥,成了一个不知名的野修的帮凶傀儡,实在辜负了家祖对她的青睐和爱护,更有损月相门和蒲家的声誉……唉,不管怎么说,辛赖三位之力,那不肖之女的事总算是有了一个结果,了却了家祖的一桩心事……”

马佶闻言,颇为心惊,喉咙一滚,忍不住问道:“蒲道友所说家祖,可是传说中广寒郡十大强者之一的‘一寸杀’蒲刌吗?”

蒲昭南点点头,道:“不错,正是家祖。他老人家常年坐死关,一心追求大道,对于家族之事早已看淡,但唯独对资质最为优异的蒲昭华和蒲珧荍颇为在意,不料她竟然出了这样的事情……”

“好!”

忽听一声高叫,马佶径直被吓了一跳,蒲昭南等人也吃了一惊,不约而同的看向专注看戏的林奇,方才那突如其来的一声正是他在叫好。

与此同时,外面全场都响起了雷鸣般的喝彩声,原来,《白帝招摇破天门》的大戏已经到了最高.潮,上古绝世强者白帝穷天氏大破东天门,亲持招摇幡带领十万雄兵攻入天界……

马佶尴尬一笑,道:“不好意思,我这位兄弟痴迷戏剧,让蒲道友见笑了。”

“无妨。”

蒲昭南摆摆手,看着林奇道:“素闻白帝城飞虎一族的赫赫名头,今日有幸得见上古白帝血脉,也算是开了眼界了啊。”

林奇仍紧盯着戏台,看得双眼发热,脸冒红光,对蒲昭南的话充耳不闻。

蒲昭南提起这个话头,自然是想跟这位传说中的飞虎齐氏子弟搭搭话的,不料居然被直接无视,神情间忍不住泛起一丝愠怒之色,不过很快就掩藏起来,一副温文尔雅并不在意的样子。

“扈道友,因为蒲珧荍的关系,致使道友身陷囹圄,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苦,在下作为月相门蒲家的代表人,实在是歉意得很,扈道友若有什么要求的话,还请千万不要客气,尽管向在下开口,只要我蒲家能做到的,绝不会拒绝。这,也算是对道友的一点补偿吧!”蒲昭南转而对扈庆丰说道。

扈庆丰轻咳两声,道:“多谢蒲道友的好意,扈某之所以遭此大难,是因为我自己实力不够强心智不够高的缘故,怨不得别人,补偿什么的,实在犯不着。”

蒲昭南点点头,并没有再与之客套,修真界中的尔虞我诈、杀伐予夺十分频繁,虽说蒲珧荍的情节过于恶劣,却也属正常之事。

马佶还处于震惊之中,心中暗暗嘀咕道:“蒲珧荍居然是一寸杀蒲刌所青睐的后辈血裔,难怪那么厉害……”

昨蒲昭南轻叹一声,自顾自的又说道:“因为家祖特意嘱咐的关系,以及难以斩断的血脉关系,我们已经尽力救她了,怎奈那个青面兽卜橼手下的人命着实太多,而且其中还有不少是黎民百姓,破坏了大规矩,罪名摆在那里,根本是救不下来的……”

但听此言,马佶大吃一惊,连忙道:“你是说,蒲珧荍的判决已经下来了?这怎么可能?我们怎么不知道?”

“不错,天就已经下达了判决。”

蒲昭南神秘一笑,道:“再过两三天,你应该就能知道结果了,不过,现在告诉你也无妨。大理寺裁决庭最终判决,将蒲珧荍流放涡流海鳄龙岛采珠一甲子。为了争取到这个判决,我们付出的代价不可谓不巨大,甚至不惜派出三位破境强者到铁链长城担任守卫,其中一位还是破境后期大成半只脚踏入真境的存在。”

“采珠六十年……”

马佶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暗道破境强者也就区区百年左右的寿命,以蒲珧荍现在的年纪,采珠六十年,若不能进阶真境,无异于终生服苦役。这月相门蒲家付出偌大的代价,居然只换得如此轻判,足见夏国刑法之严厉。

“涡流海鳄龙岛……”

心中念叨着这个令人闻风丧胆的恐怖地名,马佶也不禁起了别样的心思。

戏台上,剧目已经到了尾声,战鼓之声渐渐止歇,雄壮的白甲军兵、遮天蔽日的旌旗、鹤立鸡群的招摇幡、神威凛凛的白帝穷天氏,皆已不在,只留下雄伟的东天门孤独的屹立着,原本高昂、宏伟、壮阔的配乐转为哀婉、凄美,最终归于徐缓、平静。

看着空荡荡的大戏台上,孤零零的天门巍然屹立,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仿佛在祭奠消逝于上古的英雄豪杰……

林奇还从来没有看过如此恢弘壮阔、惹人深思的戏,深深为之震撼,竟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久久难以自已。

就在这时,忽然,林奇猛地从座位上立起,右手从腰间一抽,扯出一线赤金光芒,顺势朝身后全力一斩!

“铮!”

但听一声锥心刺耳的剑鸣,赤金光芒落处,虚空震动,一个碟子大小的圆形物事恍恍惚惚的浮现而出,竟是一个白森森的碟状刀轮,中间有一个胳膊粗细的空洞,外沿则是一圈锋利的刀刃。

“月相门新月刀!”

马佶勃然变色,“啪”的一拍桌子,站立起来,冲着蒲昭南厉声质问道:“蒲昭南,你什么意思?”

蒲昭南见此变故,也有些措手不及,表情间略显无辜,转头看向那位猿臂蜂腰的少年随从。

少年面皮一跳,一副始料未及的表情,尴尬的走上前,轻轻一招引,碟状刀轮缓缓飞回,套上他的臂膀。

他冲着神情冷峻的林奇拱手一施礼,嘴角一翘,开口道:“在下月相门宇文朔,失礼了。”

……

第155章 分宝楼 上

绝响楼另一个包厢内,一个身材魁梧的短发青年蓦地立起,本能般地握住腰间金柄大刀,做出防御姿态!

短发青年旁边,一个长着一头暗红色长发的女子斜靠在椅上,左手夹着一支烟,红嘴一张,轻轻喷出一口香烟,赞叹道:“好强的杀气啊!不愧是那个号称占据天下一寸杀道的一寸杀蒲刌的关门弟子!”

短发青年转头看向包厢最里侧,瓮声瓮气的道:“老大,好像是从那小子那里传来的,不会是干起来了吧……”

红发女子右手边,只见一个男子躺在椅上,双脚搭着茶几,面上盖着一顶宽沿的老旧皮帽,似在假寐。

他一动也不动,不慌不忙,淡淡道:“莫急,静观其变吧。”

“哦。”

短发青年轻轻抚抚刀柄上狰狞的兽头吞口,依令坐了下来。

……

另一边,林奇、马佶等人所在的包厢。

“宇文……朔?”

马佶听那少年第一次开口,自报姓名,顿时就吃了一大惊,不仅因为此人的姓,也因他的名。

众所周知,自古以来就人杰地灵的广寒郡有三大修真宗门占据主导地位,广寒宫、月相门,以及天宝阁。其中广寒宫因为占据三十二洞天中的广寒界而排名第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放眼整个夏洲,也是拥有万古威名的修真巨臂。至于月相门,寻根溯源,其实与广寒宫源出一流,乃是数千年前从广寒宫分离出来的。

宇文氏本为广寒宫初祖之一,因受排挤离开了广寒宫,便独自创立了月相门。数千年以来,月相门迅速崛起,成为堪与广寒宫相提并论的存在,委实不可小觑。

月相门既以“月相”二字为名,其修真的宗旨,自是与月相变化息息相关的。月相有朔、新、娥眉、上弦、盈、满、亏、下弦、残等变化,每一种变化中都蕴含着高超的法门和杀力,妙用无穷。每一代月相门最优秀的子弟,往往会被赐予代表月相变化的字作为名字,以表明宗门对他们的重视。

这宇文朔出身月相门,复姓宇文,名朔,显而易见,乃是月相门主脉血裔,且是拥有独一无二“朔”字的惊才绝艳之辈,极其不凡!

林奇仍持剑在手,并没有丝毫要收起武器放松警惕的意思,他表面上看似古井不波,实则心中大起波澜。

方才此人所释放的碟状刀轮就环绕在自己颈项周遭,随时都可能暴起割掉自己的头颅,而他居然一无所觉,强大的念力完全没有察觉到致命威胁的存在。方才,他之所以突然有所觉,并立即反击防守,则是腰间妖剑不知为何触探到了刀轮的接近,给予了警兆。

“齐公子,请不用担心,在下并没有别的意思,只不过久闻白帝城飞虎一族的赫赫威名,想试上一试而已。”

听到身旁老人咳嗽一声,宇文朔略显无奈,勉强又道:“阁下以区区化境修为,竟能识破我白月刃所在,当真了不起!上古白帝血脉,果然名不虚传啊!”

林奇神色阴沉,心中毛毛的很不舒服,将信将疑,收剑回鞘,不过一言不发,并没有说什么客套话。那骤然而起的反击虽说出乎宇文朔意料之外,但一击之下,双方高下立见,宇文朔分明是存心逗弄他的,而他也绝非此人的对手。

蒲昭南见楼下大厅内数量众多的观众纷纷离场散去,淡笑一声,拱手告辞道:“戏已经结束,我们也就不多留了。此番多有冒犯,还望三位海涵,勿要见怪。”

“恕不相送了。”

马佶拱手回礼道。

一场小小的风波,来得急,去得也快,转眼就过去了。

林奇一时无法释然,可宇文朔业已离去,消失在人群中,还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再见面呢!

扈庆丰的身体实在是太虚了,忽然受到剧烈的冲击,心血激荡了一下,忍不住吐了几口淤血,看上去很惨的样子,其实倒也并没有什么大碍,服下一枚定心的药丸,先行稳定了血脉。

三人原本打算看完戏再一起去茶馆喝茶的,意外给宇文朔这么一闹,扈庆丰急需回去好好调养一番,不得已只能先行告退了。

如此,马佶便与林奇单独去了“上林”茶馆,要了一个雅间,一边喝茶听书,一边谈起了他们之间不可与外人道的私事。

“这柄墨鱼剑品相当真不凡,若是拿出去卖掉,实在有些可惜呀……”

马佶把玩着一柄布满鱼鳞状纹路的墨色小剑,一脸可惜的道:“那位扈兄弟心性高傲而坚定,非是不愿拿回自己苦心炼制的本命飞剑,我也没有强求的必要……齐兄若是喜欢的话,要不此剑就归你好了?”

林奇并非贪得无厌之人,当然没有立即应下来,接过小剑,细细端详起来。当初与青面兽卜橼对阵之时,卜橼发动压箱底的“剑池阵”,想要一举格杀他们,未料马佶果断借用圣人之力,用“四灵太平印章”召唤出玄武神龟,轻易就封印了所有的飞剑。他依稀记得,那数十柄飞剑中,有一柄气势尤为惊人,就是这柄所谓的“墨鱼剑”。

犹豫未久,他摇摇头,道:“此物虽好,可我不修飞剑,却是用不着的。更何况这种非常独特的飞剑,需要修炼相应的功法方可发挥出其真正的威力,如若不然,就算再好也是鸡肋。”

马佶哀叹一声,道:“齐兄说得真是一针见血啊!如此一来,也只能是和其它那些剑一起卖掉了,但愿能卖出个好价钱……”

“拿去哪里卖?去黑市吗?”

林奇一脸认真的道:“剑或许无所谓,但依你所讲,那块灵根石十分不凡,价值极高,可不是能够随意出手的宝物啊?”

马佶闻言,讶然失笑,道:“去黑市未尝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不过忒麻烦了些,直接去分宝楼岂不是更好?虽说分宝楼的佣金特别高,但却胜在安全、便捷啊!纵然是出售灵根石那种等级的宝物,也是不费吹灰之力,更无需担心有后顾之忧。更何况,元宵节马上就到了,届时分宝楼会举行一年一度的盛大拍卖会,这个时候选择把宝物交给分宝楼,绝对能卖出个好价钱!”

“分宝楼……”

林奇入世未久,虽然常听人们讲起过这个修真界人所共知的存在,还从未真正接触过,懵懵懂懂,不太知道,便是洒然道:“既然如此,那就依你所言,交去分宝楼出售好了。”

眼见这个少年对分宝楼这等存在都是知之甚少的样子,马佶心中愈发疑惑,其到底是何身份?来自哪里?

不过,他一想起与之相识以来的种种,便爽利的挥去心头疑云,笑着道:“齐兄平常不与分宝楼打交道,想必还没有分宝楼发放的天禄金牌吧?这样吧,反正今天时间尚早,一会儿我们一起去分宝楼帮你弄一张天禄金牌,顺便把所有要出售的宝物全部交付宝库,然后就能安安心心等拍卖会开始了……”

林奇自无不允,听过一段《十三曹王》的经典评书后,便坐着马佶所驾驶的神行车去往分宝楼。

……

第155章 分宝楼 上

绝响楼另一个包厢内,一个身材魁梧的短发青年蓦地立起,本能般地握住腰间金柄大刀,做出防御姿态!

短发青年旁边,一个长着一头暗红色长发的女子斜靠在椅上,左手夹着一支烟,红嘴一张,轻轻喷出一口香烟,赞叹道:“好强的杀气啊!不愧是那个号称占据天下一寸杀道的一寸杀蒲刌的关门弟子!”

短发青年转头看向包厢最里侧,瓮声瓮气的道:“老大,好像是从那小子那里传来的,不会是干起来了吧……”

红发女子右手边,只见一个男子躺在椅上,双脚搭着茶几,面上盖着一顶宽沿的老旧皮帽,似在假寐。

他一动也不动,不慌不忙,淡淡道:“莫急,静观其变吧。”

“哦。”

短发青年轻轻抚抚刀柄上狰狞的兽头吞口,依令坐了下来。

……

另一边,林奇、马佶等人所在的包厢。

“宇文……朔?”

马佶听那少年第一次开口,自报姓名,顿时就吃了一大惊,不仅因为此人的姓,也因他的名。

众所周知,自古以来就人杰地灵的广寒郡有三大修真宗门占据主导地位,广寒宫、月相门,以及天宝阁。其中广寒宫因为占据三十二洞天中的广寒界而排名第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放眼整个夏洲,也是拥有万古威名的修真巨臂。至于月相门,寻根溯源,其实与广寒宫源出一流,乃是数千年前从广寒宫分离出来的。

宇文氏本为广寒宫初祖之一,因受排挤离开了广寒宫,便独自创立了月相门。数千年以来,月相门迅速崛起,成为堪与广寒宫相提并论的存在,委实不可小觑。

月相门既以“月相”二字为名,其修真的宗旨,自是与月相变化息息相关的。月相有朔、新、娥眉、上弦、盈、满、亏、下弦、残等变化,每一种变化中都蕴含着高超的法门和杀力,妙用无穷。每一代月相门最优秀的子弟,往往会被赐予代表月相变化的字作为名字,以表明宗门对他们的重视。

这宇文朔出身月相门,复姓宇文,名朔,显而易见,乃是月相门主脉血裔,且是拥有独一无二“朔”字的惊才绝艳之辈,极其不凡!

林奇仍持剑在手,并没有丝毫要收起武器放松警惕的意思,他表面上看似古井不波,实则心中大起波澜。

方才此人所释放的碟状刀轮就环绕在自己颈项周遭,随时都可能暴起割掉自己的头颅,而他居然一无所觉,强大的念力完全没有察觉到致命威胁的存在。方才,他之所以突然有所觉,并立即反击防守,则是腰间妖剑不知为何触探到了刀轮的接近,给予了警兆。

“齐公子,请不用担心,在下并没有别的意思,只不过久闻白帝城飞虎一族的赫赫威名,想试上一试而已。”

听到身旁老人咳嗽一声,宇文朔略显无奈,勉强又道:“阁下以区区化境修为,竟能识破我白月刃所在,当真了不起!上古白帝血脉,果然名不虚传啊!”

林奇神色阴沉,心中毛毛的很不舒服,将信将疑,收剑回鞘,不过一言不发,并没有说什么客套话。那骤然而起的反击虽说出乎宇文朔意料之外,但一击之下,双方高下立见,宇文朔分明是存心逗弄他的,而他也绝非此人的对手。

蒲昭南见楼下大厅内数量众多的观众纷纷离场散去,淡笑一声,拱手告辞道:“戏已经结束,我们也就不多留了。此番多有冒犯,还望三位海涵,勿要见怪。”

“恕不相送了。”

马佶拱手回礼道。

一场小小的风波,来得急,去得也快,转眼就过去了。

林奇一时无法释然,可宇文朔业已离去,消失在人群中,还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再见面呢!

扈庆丰的身体实在是太虚了,忽然受到剧烈的冲击,心血激荡了一下,忍不住吐了几口淤血,看上去很惨的样子,其实倒也并没有什么大碍,服下一枚定心的药丸,先行稳住了血脉。

三人原本打算看完戏再一起去茶馆喝茶的,意外给宇文朔这么一闹,扈庆丰急需回去好好调养一番,不得已只能先行告退了。

如此,马佶便与林奇单独去了“上林”茶馆,要了一个雅间,一边喝茶听书,一边谈起了他们之间不可与外人道的私事。

“这柄墨鱼剑品相当真不凡,若是拿出去卖掉,实在有些可惜呀……”

马佶把玩着一柄布满鱼鳞状纹路的墨色小剑,一脸可惜的道:“那位扈兄弟心性高傲而坚定,非是不愿拿回自己苦心炼制的本命飞剑,如此,我也没有强求的必要……齐兄弟,你若是喜欢的话,要不此剑就归你好了?”

林奇并非贪得无厌之人,当然没有立即应下来,接过小剑,细细端详起来。当初在万壕山与青面兽卜橼对阵之时,卜橼发动压箱底的“小剑池阵”,意欲一举格杀他们,未料马佶果断借用圣人之力,用“四灵太平印章”召唤出玄武神龟,轻易就封印了所有的飞剑。他依稀记得,那数十柄飞剑中,有一柄气势尤为惊人,可不就是这柄所谓的“墨鱼剑”嘛!

犹豫未久,他摇摇头,遗憾道:“此物虽好,可我不修飞剑,却是用不着的。更何况这种非常独特的飞剑,需要修炼相应的功法方可发挥出其真正的威力,如若不然,就算再好也是鸡肋。”

马佶哀叹一声,道:“齐兄说得真是一针见血啊!如此一来,也只能是和其它那些剑一起卖掉了,但愿能卖出个好价钱……”

“拿去哪里卖?去黑市吗?”

林奇一脸认真的道:“剑或许无所谓,但依你所讲,那块灵根之石十分不凡,价值极高,可不是能够随意出手的宝物啊?”

马佶闻言,讶然失笑,道:“去黑市未尝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不过叶忒麻烦了些,直接去分宝楼岂不是更好?虽说分宝楼的佣金特别高,但却胜在安全、便捷啊!纵然是出售灵根石这种等级的宝物,也是不费吹灰之力的,更无需担心会有什么后顾之忧。更何况,元宵节马上就到了,届时分宝楼会举行一年一度的盛大拍卖会,这个时候选择把宝物交给分宝楼,绝对能卖出个好价钱!”

“分宝楼……”

林奇入世未久,虽然常听人们讲起过这个修真界人所共知的存在,还从未真正接触过,懵懵懂懂的,不太知道,便是洒然道:“既然如此,那就听你的,交去分宝楼出售好了。”

眼见这个少年对分宝楼这等存在都是知之甚少的样子,马佶心中愈发疑惑,其到底是何身份?来自哪里?真的是白帝城飞虎齐氏的血裔吗?

不过,他一想起与之相识以来的种种,便爽利的挥去心头疑云,笑着道:“齐兄弟平常不与分宝楼打交道,想必还没有分宝楼发放的天禄金牌吧?这样,反正今天时间尚早,一会儿我们一起去分宝楼帮你弄一张天禄金牌,顺便把所有要出售的宝物全部交付宝库,然后就能安安心心等拍卖会开始了……”

林奇自无不允,听过一段《十三曹王》的经典评书后,便坐着马佶所驾驶的神行车去往分宝楼了。

……

第156章 分宝楼 下

分宝楼下

分宝楼位于邺城西南方的城郊,远离闹市区,二人花了好长时间才到。

还在半途时,林奇就见那分宝楼主楼的气象着实不凡,整个儿形如一座大山,巍峨高耸,占地面积很大,周遭遍植花木,水流环绕,假山、瀑布、飞泉等应有尽有,像一片世外福地。

马佶把神行车停在巨大的停满了各种车辆的停车场上,带着林奇去往分宝楼鉴宝厅。

偌大的鉴宝厅分成了许多小鉴宝室,每一间鉴宝室内都有三位鉴宝师执勤。此时此刻,厅内挤满了想要递送宝物的修真士,各个鉴宝室门前都排着长长的队伍,纷纷扰扰的,十分热闹。

马佶见有一间鉴宝室门前排的人数最少,居然只有区区四个,咧嘴一笑,便和林奇一起排了上去。二人的举动立马就引来了周遭人的注意,但当他们分辨出马佶破境初期的修为之后,便纷纷转过头去,继续乖乖排自己的队。

林奇目光随意一扫,就发现这间鉴宝室与其它鉴宝室有所不同,门楣上刻着一个大大的“上”字,其它鉴宝室则是“下”或者“中”。显而易见,这所谓“上、中、下”代表的乃是宝物的品级,需要持宝者对号入座。下品和中品宝物占比当然是最大的,至于堪称上品的宝物,势必是寥寥无几的。

没过多久,二人便排到了,一起走了进去。

这上品鉴宝室的空间颇大,却仅只摆着一张又宽又长的条案,一眼看过去,只觉空荡荡的。

条案后坐着两男一女三个人,自是鉴宝师错不了的。因为拍卖会即将开始,鉴宝厅的工作量短期内剧增,这三人看上去都有些疲惫,尤其是坐在右边的一个秃顶老者径直爬在案子上打起了瞌睡,连遮丑的瓜皮小帽掉了都不知道,口鼻中发出均匀的鼾声。

坐在中间的中年美妇但见来者二人中有一个是破境存在,精神稍稍为之一振,含笑道:“道友久等了,请把宝物拿出来吧!”

“阿弥陀佛。”

坐在左边的是一位肥头大耳的和尚,他双眼只露出两条细缝,口呼一声佛号,一板一眼的道:“两位施主,贫僧有言在先,这里是上品鉴宝室,如果两位拿出的宝物不足上品的话,需要缴纳一颗中品灵珠作为罚金。”

林奇闻言,心道这分宝楼还真是霸道,竟有这等仗势欺人的规矩。不过,他转念一想,鉴宝厅内排队的人如此之多,而鉴宝又是一个精细活儿,每一次鉴宝都要耗费很多时间,有的人只怕要排上一天一夜才能交上宝物,如此就难免会有人忍不住直接冲到上品鉴宝室来,有此规定只怕也是无奈之举,便是释然了。

中年美妇柳眉微攒,暗骂这肥秃驴真是个死心眼,对着马佶笑容可掬的道:“最近滥竽充数的人实在是太多了,鄙楼不得已出了这项规定,道友勿怪。”

马佶点点头,完全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当即就从储物法器中将那数十柄飞剑一股脑儿全部取出来,摆在案上。

中年美妇见此,看得都呆住了,交飞剑的她见得太多了,可一次性交如此多数量的飞剑,而且品级都不低的样子,她还是第一次见识,惊得合不拢嘴。

她毕竟经验不足,不敢随便说话,大概将所有飞剑扫视一遍后,对身旁的肥头和尚道:“方立大师,劳烦您也看看……”

和尚“嗯”了一声,用胖乎乎的大手拿起一柄柄长短不一、形状也是各不相同的飞剑,眯缝着眼仔细端详起来。

美妇搡了搡秃顶男子的臂膀,轻声唤道:“尹老鬼,尹老鬼!还不起来鉴宝!你要睡到什么时候啊?真是的,你若天天如此的话,老娘可要告到上头,让你再降一级了……”

秃顶男子打个长长的哈欠,揉揉惺忪的睡眼,一手撑着蜡黄的脸,瞥向案子上摆满的飞剑,“什么东西啊?还非要让我瞧瞧……咦?好家伙!……”

他忽然眼睛一亮,颇有些意动的样子,微微直起身来,来来回回扫视了好几遍,非常惊讶的道:“哪里来的如此之多的本命飞剑?而且大多数都是破境剑修的剑?”

“的确基本都是本命飞剑,而且剑上都还保留着十分微弱的神魂印记,并没有施法抹去,许是飞剑原来的主人都已……”

方立和尚说到此,停顿了一下,没有继续说下去,斜觑了马佶一眼,手持念珠,嘴唇翕动着念起了不知名的经文。

秃顶男子的兴致立时被勾起,睡意全消,站起身凑近过来,认认真真查看起来,不时还拿起一柄飞剑翻来覆去的深入研究……

最终,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到了一柄布满鱼鳞纹路的墨色小剑之上,一遍遍摩挲着其上的花纹,口中喃喃道:“墨鱼剑……倒是第一次见……嗯,不错,不错,当真不错啊!没想到在这里也能遇上一件能在台上大放异彩的好东西……”

中年美妇看着秃顶男子略显兴奋的神情,脸上早乐开了花,笑骂道:“一件?尹老鬼你是睁眼瞎吗?明明几十柄飞剑摆在这里,你怎么能说是一件呢?”

秃顶男子不耐烦,毫不客气的呵斥道:“头发长,见识短。老娘们不懂就闭嘴给我一边待着去!”

“尹老鬼!你!你……”

美妇气得直瞪眼,扭过头去,生气了闷气。

秃顶男子毫不在意,转头对马佶道:“这些飞剑上皆残留着阵法的禁制,而且都曾在高浓度的灵泉中长时间浸泡过,据我推测,应该是属于一套成形的剑阵,十有八九是一套小剑池阵……剑池阵是依靠一方灵池强行操控数量众多的飞剑进行战斗的,可以无视本命飞剑上的神魂印记,应该是错不了的……”

马佶朗声一笑,拱手称赞道:“大师慧眼如炬,不愧是分宝楼的上品鉴宝师,在下佩服,佩服啊!”

秃顶男子摆摆手,继续自顾自的说道:“这些飞剑,差些的也就值个上万灵珠,好些的两三万不等,再好些的几把倒是能值个五六万,这柄墨鱼剑最是不凡,至少能值个十来万……全部加起来的话,总共能值个六七十万的样子……当然,这么算的话,肯定是太亏了,若是按照它们本有的根脚,组成一套剑阵,拿到拍卖大会上拍卖,价值最起码也要增长个百分之二三十,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翻倍呢!”

马佶大喜道:“那就依大师所言,组成剑阵拿到大会上拍卖嘛!”

秃顶男子又摆摆手,道:“剑阵岂是随便就能组成的?需要足够高明的阵法师根据所有飞剑的特性,整理,甄别,圈选,再画出阵图,精心设计,最终排组而成……我分宝楼拥有多名优秀的阵法师,你若愿意的话,可将这些飞剑交与我分宝楼处理。不过,届时提取佣金的额度是需要加上一些的,得由原来的百分之八升到百分之十四。”

“十四?十四也忒多了些,整整加了百分之六啊!”

马佶立马就摆出了讨价还价的架势,对着鉴宝师道:“百分之十吧!加上百分之二足矣了!刚才大师你也讲了,这些飞剑本就属于一套剑阵,再另行组成一套剑阵,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

秃顶男子摆摆手,笑而不语,并没有当面戳破马佶随口胡诌的说法。

马佶见状,犹豫了一下,用十分坚定的语气道:“十二!百分之十二好了!看在大师的面子上,在下就不再讨价还价了。”

秃顶男子根本不为所动,依旧是那个动作,晃动五指,表示拒绝。

马佶暗骂此人真是硬手,居然一点儿也不肯让,他转头看看一直都默不作声看热闹的林奇,忽然计上心来,道:“大师,我们还有一件宝贝要委托分宝楼拍卖,看在此宝的面子上,贵楼怎么着也不能亏待我们吧?”

秃顶男子淡淡一笑,道:“一码归一码,就算你还有更好的宝贝也不行。我劝道友还是莫要浪费口舌了,我出的价绝对是公平合理的,所以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实在是退让不得的。”

马佶神秘一笑,掏出一块米黄色的玉质令牌,道:“行与不行,大师看过宝贝再下决断不迟。”

“吞神符?”

秃顶男子略显惊讶,心道此人身怀品级不低的空间法器,居然还不惜使用吞神符搬运宝物,看来真是件非比寻常的宝物,愈发来了兴致,笑道:“既然如此,那你就把宝物搬出来让我等开开眼吧!”

……

第157章 天禄金牌

马佶四下里大量一遍,对着秃顶男子大有深意的说道:“大师,此间恐怕不便展露宝物啊……”

“嚄?”

秃顶男子不可思议道:“道友是怕会有外人窥探吗?这个请你不要担心,上品鉴宝室设下了绝对安全的‘横隔禁制’,隔绝念力和五感,莫说破境存在,就算真境大能也无法在我们毫无察觉的情况下知晓此间的任何事情。”

马佶摇摇头,一副坚持的表情。

“既如此,那就请两位移步内厅吧!”

这一次秃顶男子没有犹疑,面上露出一丝惊喜之意,戴上瓜皮小帽,从身后打开一道暗门,领着马佶和林奇二人走了进去。

至于胖和尚和那妇人,则留在原位,并没有跟着。

马佶大致检查了一遍周遭环境,满意的点点头,举令念咒道:“蛤蟆吞神,吐哺天下……”

令牌之上一圈圈密密匝匝的符文如风车般疾速旋转,符文中心处一个栩栩如生的***形上黄光大放,但听“呱”的一声,从中掠出一道黄蒙蒙的凝实光华,落地即化为一只丈许来高的大嘴蛤蟆,遍体都闪烁着一条条暗黄色的灵纹,整个儿散发着神秘而悠远的气息。

“开!”

一字令喝,蛤蟆大嘴张开,赫然吐出一块巨大个的石头,足有近三丈长,两头尖细中间粗大,形如一个梭子,正是马佶与林奇从万壕山古墓之底的深井中发现的那块灵根之石。

秃顶男子震惊非常,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目光,结结巴巴的道:“这……这是……灵根之石啊!”

“哗哗哗哗……”

这巨石方一落地,地面、墙体、屋顶,乃至空气中水分顿时就被石根那一端吸扯过来,汇集成一股水流,另一端的石尖潺潺流出,蔚为神奇。

秃顶男子走到巨石近前,摩挲着光滑细腻布满线状纹路,从石根走到石尖,双手掬起一捧水,一口饮下,大呼爽快!

和这位鉴宝师一样,林奇看着这神奇的景象也是大感惊奇,走上前好奇的打量个不停,并尝了尝无中生有般流出来的清泉,果然甘冽非凡。

关于这所谓的灵根之石,他之前已经请教过马佶了,得闻答案,他立马就记起来麒麟学宫翔云苑那座被称为“翔云山”的灵璧巨石。

“翔云山”高足十丈有余,宽三丈多,厚两丈多,通体遍布大大小小、或圆或扁的孔窍洞穴,据马佶所说,足有九千九百多个,孔孔相连,洞洞相通,常年有清澈的水流从这九千多个孔窍中喷涌而出,汇集成一大片灵气盎然的水湖,一团巨大的五彩流云如仙禽般游弋于湖上,从不消散,令人美不胜收,叹为观止。那等鬼斧神工,堪称是人间奇观!

事实上,那“翔云山”便是一块灵根之石,只不过寿逾十亿载,乃是一棵世所罕见的天地灵根,绝非这块小小的灵根石所能相提并论的,两者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差距判若云泥。

当年,他还在麒麟学宫上学的时候,因为在半年大比的团战中史无前例的获得了季军,得到一次到翔云苑修炼的机会,本可近距离接触那棵天地灵根,奈何轩辕一族身负圣灵之体的惊世大才轩辕璟在游览翔云苑的时候,不期然金龙出窍,直入翔云,逼得他不得不就地在“翔云山”下闭关修炼,如此翔云苑便临时成了禁地,且一禁无期,他们只是遥遥看过那座灵根的风采,不曾入苑近观。

再后来,林奇因为杀了人,不得已远遁鹿山,自是永远失去了到翔云苑修炼的机会了,不可谓不是一桩憾事。

秃顶男子捋着稀疏的山羊胡,满面带笑,啧啧称叹道:“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过体积如此巨大品相如此之高的灵根之石了……嗯,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宝贝啊!了不起,了不起!道友福缘之深,着实令人艳羡啊!此次拍卖大会,有幸又多了一件压轴的拍品……”

马佶忍不住面现几分得意之色,“嘿嘿”一笑,道:“尹大师,我这位兄弟尚未办理天禄金牌,就请大师以此物头宝办一张吧!”

秃顶男子闻言,不禁多看了林奇一眼,心中嘀咕,这少年多半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大族子弟,否则的话,怎么会连天禄金牌都没有,而且还能与福缘如此深厚的破境强者称兄道弟。

他收敛表情,正色道:“没问题,小事一桩。”

马佶又道:“以此宝的品阶,办一张上品天禄金牌应该没问题吧?”

秃顶男子随口回道:“当然没问题。不过,如果持有者修为尚未达到破境,需要保证三年之内累计交易量在千万以上,否则的话,上品金牌会自动降级为中品。”

马佶淡淡一笑,道:“理当如此。”

“两位请随我来……此物先置于此间便可,我会开启护宝禁制,确保它的安全。”

秃顶男子带着二人离开房间,拿出一块阵盘,打出几个繁复的法诀,念动咒语,一道光芒忽闪,整个偌大的房间都被严密的封闭起来,一只蚊子都飞不进去了。

未久后,二人跟随这位尹大师来到一个名为“天禄阁”的大厅,直接走进“上”字号房间。

一张巨大个的摆着一台复杂机械的案子后,一个戴着扩影眼睛的老者抬起头看到秃顶男子,大声笑道:“哟!今日是什么风,居然把堂堂尹大师吹到我这里来了?”

尹大师没好气的道:“四眼老贼,废话少说,我专程带这位公子来办一张上等天禄金牌,赶紧给我办事吧!”

“咳咳,能劳烦你这老鬼亲自带路,想也是不得了的贵客,老朽岂敢怠慢了!”

老者是个好脾气,跟这位尹大师显然关系不错,丝毫也不生气,大声道:“两位请稍待,上等天禄金牌一块,马上铸好!”

他打开身旁一个黑幽幽的沉厚铁柜,从中取出一坨鸡子大小宝光熠熠的黄金,放在机械最上方的一口小锅里,打开锅下的喷火炉,并往通往炉灶龙形兽嘴中投入了一大把下品火灵珠。

一股大臂粗细凝若实质的火焰喷射到锅底,使得锅里温度急剧升高,那坨黄金散发出黄蒙蒙的宝霞,很快就开始变形熔化。

林奇的目力细致入微,早就发现那坨黄金大不同于一般的黄金,密度要高上足足两三倍之多,表面还布满了密密麻麻的螺旋状的纹路,足可算是价值不菲的宝物了。

不多时,黄金已变成滚动的金水,老者摇动转盘,小锅徐徐倾斜,金水顺着锅边的小嘴灌注到一个壶口中。

“笃笃笃笃……”

尖锐的鸣音响起,也不知道那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老者拿出一个拳头大小的白玉小碗,往里到了一小瓶银液,一边轻轻晃动着,一边伸到林奇面前,道:“请公子往碗里滴十二滴精血。”

“十二滴?”

林奇早猜到这种十分重要的身份令牌需要熔炼精血作为防伪的凭证,却没料到居然会需要这么多。

老者笑道:“这天禄金牌上要铭刻六个古篆符文,每一个需要两滴血,总共得十二滴,一滴都不能少,还望公子见谅。”

林奇心中无奈,但也只能遵守人家的要求,便即将藏于腰间的无名妖剑轻轻抽开一小截,在左手大拇指上割开一道口子。

鲜血一滴滴落入玉碗之中,立即与其内银液融为一体,但液体并没有变色,仍然是灿然的银白色。

第十滴血落进碗里,等到最后的第十一滴和第十二滴,他是用了很大力气硬生生给挤出来的。把手收回来,不露痕迹的将大拇指攥进手心里,那道伤口其实已经差不多长好了。

当初意外炼化了那朵得自老猴子袁无敌的银凰焰,尤其是开始悉心修炼《血焱真法》后,他简直可以说成就了传说中的不灭之体,一些个较轻的皮外伤,转眼就能复原。那把无名妖剑上附带超强的毒素,会大大减弱伤口复原的速度,所以他才能成功挤出整整十二滴血来,如果他只是用牙齿咬开一个小口,只怕最多只能挤出两三滴血来。

把碗里的银液和鲜血搅匀之后,老者摇动另一个转盘,使得一个长方形铁柱倒立起来,可见此物原来是一块钢印,印上总共有六个古篆文字,无疑就是他之前跟林奇提到过的那六个需精血铭刻的古符。

老者直接将碗中的液体浇注到钢印之上,这些液体竟一滴都没有漏掉,尽数被钢印上六个阴文篆字给吸收掉了。

又过不久,一块差不多巴掌大小的金牌从壶底缓缓滑出,但听“咣”的一声,钢印稳稳的砸在尚还炽热发软的金牌上,在其上铭下了六个古篆文字。

最后,金牌滑入一个方形的暗盒之中,那老者启动一个阵盘,经过一番莫名的操作之后,终于把冷却成形的金牌交到了林奇手中。

……

第158章 绑架

分宝楼事毕之后,已是傍晚时分,天空中已出现疏淡的星辰,林奇告别马佶,自回家去。

走在回去的路上,他见四下里无人,又拿出那块新制的天禄金牌仔细看了起来。

此物通体布满了一模一样大小的螺旋状的玄妙纹路,上端是一个古朴的神兽头颅纹饰,生就一张巨口,两只大眼,头顶还冒出三根寸许长的尖角,眉心位置刻有一个精巧的“上”字。

金牌的背面是六个银色的古篆大字,呈两列三行排布,林奇才疏学浅,当然是不认识的,不过据马佶所说,乃是“天禄”、“辟邪”、“百解”六个字。至于正面,一眼看上去光溜溜的什么都没有,而若使出念力神通仔细观察,就可见其上写着许多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

“造牌时间:风神纪九十年正月十一。”

“头宝:灵根之石一块,上品,梭形,无窍,长三丈五寸,宽一丈二寸,估值一千三百万下品灵珠,待拍。”

“待拍品:炼血毒龙拐一件,人级中品战器,长九尺三寸,宽一尺四寸,估值六万下品灵珠。”

除此之外,金牌上还写有一些使用方法和规章条目,也需得好好研究一番,因为作为一个行走世间的修真士,这天禄金牌乃是经常需要用到的必不可少的东西。

一面金牌之上,居然能与分宝楼同步记录如此详细的数据,实在神奇得紧,林奇抓破脑袋也想不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话说,世间修真士何其之多,堪比天上星辰,地上沙尘,人手一块金牌,纵然分宝楼是世上流传最久远最富足的贸易机构,恐怕也难供得起。

然而,事实上却是,分宝楼乐得世间修真士人人都拥有一块天禄金牌,他们的生意才能从不可查纠的万古以前一直做到现在,再从现在永远的做下去……

“咻!”

忽然,破风声传来,林奇一闪而开,紧接着一把长剑飞掠而过,“砰”的一声,深深插进路边的白墙中。

他一边握剑戒备,一边急忙释放出强大的念力,朝长剑的来处搜寻而去,立即就发现一个若有似无的气息飘然离去。

情况不明,他并没有着急追过去,转头一看墙上,表情凝固下来,失声道:“果然是汪兄的雷霆剑……”

其实,方才长剑从他身旁飞冲过去的时候,依靠超强的眼力,他已大概认出那把剑来,只不过还不太确定,此时看清楚后,方知事情不妙,汪飏定然是出事了。

他一眼就看到雷霆剑竹节也似的剑柄上缠着一张纸条,便小心翼翼的拔下剑来,展开那纸条,只见上面写着:“跟我来,否则,下次送来的就是他的胳膊!若敢声张,脑袋搬家!”

“……”

林奇神色阴沉,心头厉火燃起,身上自不而然散发出一股浓烈的煞气。

路上有三三两两的行人远远看到这个手持长剑的阴恻恻的少年,都心生畏惧,远远的绕路避开,有的甚至干脆折返逃开。

“唰!”

刚刚亮起的路灯下,一道黑影一闪而逝,冲着街道另一边飞掠而去,碎石砌筑的坚硬路面上留下两个半寸深的脚印!

那股气息飘忽不定,但一直在他的探查范围之内,显然是刻意施为,好将他引到人迹罕至的地方,方便下手。

“去吧。”

在穿过一座松柏森森的庄园之时,林奇轻声命令道。

一道细小的影子从他身上一跃而出,落入松林之中,神不知鬼不觉的朝另一个方向遁去了。

就这样,林奇一边追踪,一边沉心思索,推测对方到底是什么人,抱着什么目的来的。

自打来到邺城,虽说住了也没多长时间,惹下的仇家还真是不少。风雷岑氏的公子岑轩明,夺宝不成的桦冠道人、神衣门弃徒辛一霁,乃至神衣门弟子飞天缆樗里约,另外还有在万壕山被打得落荒而逃的青面兽卜橼,以及今日刚刚见过的月相门蒲家……

他脑子里各种念头跳转,这些仇家中谁最有可能是来犯者。

这柄雷霆剑乃是一等一的宝剑,对方随手就丢了过来,目的想来也不过是为了证明汪飏确然在其手中而已。

如此,来犯者定然不是为了夺宝,而且十有八九跟汪飏也没有什么关系,明摆着就是冲着他来的。

深深嫉妒汪飏并觊觎雷霆剑的岑轩明可以排除,夺宝者桦冠道人、辛一霁、樗里约也可以排除,剩下的就只有青面兽卜橼和月相门的人了。

青面兽卜橼被他和马佶打得打败,伤痕累累,元气大伤,特别是最为倚仗的邪灵古剑被银凰焰烧得重伤,逃还怕来不及,按理说是不敢找来寻仇的。

分析来分析去,最有可能的,就是月相门的人了。

想到此,他心头发紧,那个名叫宇文朔的少年,虽然和自己一样是化境修为,但实力极为强横,绝非自己能够战胜得了的,更别说拥有破境修为的蒲昭南,以及那个深不可测的老者了。

……

足足一个多时辰后,在城外昏暗无光的茫茫雪野中,孤零零的矗立着一座简陋的小房子,似乎是农民用来看瓜田的瓜房,现如今年岁已过,真正的开春种田还早,这又小又冷的瓜房当然是空置着的。

此时此刻,林奇伫立在十多丈远处,只见瓜房近侧立着一个苗条的身影,正是他一直追踪的来犯者,直到现在,他才吃惊的发现,那人竟是一个女子。

除此之外,瓜房的房檐上坐着一个男人,手里拿着一个葵花头,一边磕着生瓜子一边远远望着他。瓜房门前,还立着一个身材高壮腰间佩刀的男子,比那房子还要高出半个头。

林奇看得清楚,这三人,赫然是清一色的破境修为,其中,那个坐在房檐上嗑瓜子的男人,分明已达到破境中期。

他没有轻举妄动,暗暗驱使念力绕过高大男子,潜入到瓜房之中,果然发现了第四个人的存在,“汪飏的气息……”

一路追踪而来的时候,林奇心中基本已经笃定来犯者十有八九就是月相门的那几个人,此刻发现另有其人,倒也没有轻易打翻之前的推落,暗道也有可能是月相门自己不便出手,所以指使他人前来。

他张口便道:“我来了,你们放他走吧……”

清寒的声音在空旷冷寂的雪野上飘飘荡荡的散开,传了好远才消散于无。远处的邺城灯火辉煌,映亮了一片片低矮的灰云,散发着污浊的光华,依稀还有喧嚣声远远传到这里,更显此间的幽暗清冷。

女子哂笑一声,道:“好啊,拿你的命来换吧!”

林奇沉声道:“我们素昧平生,无冤无仇,你要我的命做什么?”

女子淡声道:“当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呗!”

林奇闻言,眉头微皱,冷笑道:“敢问我这贱命一条,能值几个钱,居然劳动三位破境高手一起出动?”

“嗯?”

女子微微一怔,转头对房檐上的男人道:“老大,你到底收了多少钱啊?这小子问呢!他的脑袋值多少钱?”

“哼!值不值钱,打过就知道了!老子可不信这个邪,区区一个化境,能有多大本事!”高壮男子显然没有闲情逸致说些无用的废话,冲着林奇,大踏步走过来。

……

第159章 芈红花

高壮男子看似在正常走路,动作没有丝毫变化,实则步幅越来越大,速度也相应的越来越快,一步跨出,足以比得上一般人十步二十步。

稳!

从这个男人步法中,林奇明明白白的看到了一个字,那就是“稳”字!

这种步法可以说与“麒麟步”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但“麒麟步”更加注重的是整体的平衡,以平衡为前提的十分宽泛的稳,而此人的步法则是纯粹的稳,稳如泰山,一步一个又大又深的脚印,扎根大地!

“轰!”

高壮男子一脚踩下,脚印足有他鞋底的四五倍之大,足见这一脚踩得力量之大触地之稳。

“炮拳!”

他借力于地,一纵而起,隔着两丈距离,右手握拳,朝着林奇打出平平正正的一记直拳!

紧接着,他硕大的拳头上一道白濛濛海碗大小的拳印迸射而出,真如炮弹一般,疾如流星,砸向站在原地全神戒备的林奇。

“麒麟步,踩山!”

林奇不动则已,一动则快如迅雷,一脚踩出一个深深的脚印,闪向一边。

“咚”的一声剧响,强劲的拳印在冻得僵硬的雪地上轰出一个车轮大小的大坑,震起腾腾的雪尘。

“嗖!”

高壮男子尚在空中,左手握拳,又是一击,一道不输前者的拳印打向正自飞蹿的林奇。

“踏浪!”

林奇见势不妙,双脚触地,立即改换方向,闪避开来。

拳印几乎擦肩而过,斜斜打到地面上,像铁犁一样划出一道长长的深槽。

“哈哈,好小子,好身手!不过,现在呢……”

高壮男子轰然落地,两只大脚深深踩进土里,扎马而立,两个嘴角露出残虐般的笑意。

“连珠炮!”

他抬起双臂,双拳在握,摆出拳架,一收一放,数倍以先前的速度,打出连发的拳印,一发紧接着一发打向林奇。

这连珠炮拳的拳劲显然比前两拳要小上很多,可却胜在速度快,拳印密集,一连串毫不停歇的轰击过来,着实恐怖。

林奇先是以“无方麒麟步”竭力躲避,但很快就穷于应付,索性双脚双手齐出,纵来跳去,前翻后翻,躲避连珠炮拳的凶猛攻击。

他所精修的“无方麒麟步”乃是武帝长女林麟儿在“麒麟之蹄”的基础上创生出来的一门步法,乃是双足步法,十分精妙,有踩山、踏浪、登云、凌空四个境界。他当年远遁鹿山乃至苍龙大岭,长年纵横山野,与各类野兽飞禽乃至妖物竞生死,和珍珑虎做伙伴,认白瞳猿王袁无敌为师,不知不觉,取法于兽类,“麒麟步”潜移默化间发生了变化,手脚并用,变成了四足步法。

如此一来,虽然他仅仅是半只脚迈进了“踏浪”之境,但靠着更为灵活多变的“四足麒麟步”,竟勉强防住了此等猛攻。

“好有趣的小子,简直比兔子还溜!”

身材高挑的女子点上一支香烟,喷云吐雾的笑道。

高壮男子原本被激发起了一丝战意,颇显兴奋,但见那少年居然只靠身法和速度就防住了自己得意的“连珠炮”拳技,有些恼羞成怒,厉喝一声,出拳速度陡然加快,疯狂的捣出一道道强劲的拳印。

林奇忽而用脚蹬踏地面,忽而用掌拍击地面,时时刻刻都借力于地,险之又险的躲避开那骇人的拳印。也辛亏是他常年不断的修炼“托云手”,双臂双手之强劲几乎不下于双腿双脚,方能如此高强度的使出“双手麒麟步”来。

万事万物极则必反,高壮男子一阵凶烈的猛攻之后,很快后继乏力,出拳速度直线下降。林奇等的就是这个机会,飘散的雪尘之中,他不退反进,忽然猛冲上前,猛提一口气,嘴巴高高鼓起,张口喷风!

“呼风之术,风爆子!”

一个鸽子蛋大小凝若实质的气旋高速旋转着,散发着如刀的劲风,呼啸着向高壮男子飞冲过去。

这是他第一次展开反攻,也是酝酿已久的攻击,那枚“风爆子”自打高壮男子攻过来时就开始在他腹中旋转着快速滋长了。

“来得好!”

高壮男子虽惊不慌,大喝一声,一把抽出腰间金柄佩刀,顺势就是一斩,“嗡”的一声,一抹金色刀光像月牙也似飞闪而出。

“轰!”

极速飞驰的风爆子被刀光一斩两半,蕴含其中的强大破坏力瞬时辐散开来,化为席卷八方的狂风!

与此同时,那抹金色刀光几无阻滞,仍旧朝着林奇斜斜劈斩而至。

“好厉害的刀芒!”

林奇岂敢硬抗,斜侧里一闪,避开刀芒,右手抬起向身后一招引,龙牙宝剑握在手中,掩映在迷人眼目的风雪中,斜刺里冲将过去。

“铿!”

但听一声刺耳的鸣音,林奇的剑与高壮男子的刀撞在一起。

“铿!铿!铿!铿!”

紧接着又是一声更比一声剧烈的锐响,林奇悍然跟这位强大的破境武修发起了近战。

刀来剑去,剑来刀去,每一次刀剑相撞,都迸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和骇人的力量波动。林奇主动发起暴风骤雨般的猛攻,一时之间,竟占了上风。

“哈哈哈哈哈……老子还是第一次见识你这么猛的化境,厉害,厉害啊!”

高壮男子一边挥刀招架着,一边咧嘴大笑,面上忍不住现出几分赞赏的表情。

“到底怎么回事?”

相比虚虚实实的言语,更能触探对方的心思,林奇通过切身的战斗,发觉对方似乎并没有要取自己性命的意思,心中自是疑惑不已。

“该轮到我玩玩了。”

那女子轻笑一声,长长吸了一口烟,然后撅起丰唇,徐徐吐烟。

只见白中带红的烟气赫然化为了一条白蛇,长足丈半,通体布满了一圈一圈的鲜红花纹,三角头颅,芯子长吐,像是一条凶猛的毒蛇。

“去吧!”

女子曲指一引,白蛇扭动着长长的身子,凌空朝着那两人所在的战团迅疾无匹的游去。

高壮男子见状,恼声斥道:“喂喂!芈红花,老子还没打完呢!”

“对付区区一个化境,差不多都快使出杀手锏了,还嫌不够丢人啊!给我一边待着去吧!”女子哪里会管他,操控着白蛇径直扑向林奇。

白蛇速度着实快得吓人,林奇毫不犹豫的跳出圈外,弃下那高壮男子,猛然提起一大口精纯的灵气,毫不犹豫的使出呼风之术。

“吼!”

猛烈的狂风像咆哮的猛兽,迎头撞向那条白蛇。

在林奇看来,白蛇乃是灵气混同烟雾使出的神通,虽然拥有实体,却轻若无物,最怕的就是风吹。以呼风之术应对,再合适不过了。

他想得果然没有错,脆弱的白蛇哪里经得住这如刀如剑的狂风吹打,立时就被吹散了。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风一过,破散的烟气转眼又凝聚成一条白蛇,扭动着长长的身子,张着猩红的大口,朝他咬来。

林奇见状,连忙运起“无方麒麟步”,恍若瑰魅一般,以诡异的身法险险躲过。

“唰!”

白影一闪,林奇手持龙牙剑,一剑将白蛇斩成两截。

这并不值得林奇为之高兴,因为,下一刻,白蛇重又弥合如初了。

不过,他一双利眼可不是出气用的,明察于秋毫之末,敏锐的注意到白蛇变得虚弱了一点点,非但变小了,而且变得虚淡了些。这令他喜出望外,明确了破解烟蛇神通的方法,那便是一个字,斩!

依靠灵巧的步法,迅猛的快剑术,他一次次将白蛇斩成数段,不出意外,烟蛇变得愈来愈小……

“啐!”

高壮男子黑着脸立在一边,心有不甘的看着与白蛇周旋的林奇。自打他口中的“芈红花”介入战斗之后,他就没有再出手。

“果然挺能干的嘛!身手不错,剑也不错。”

女子抿抿红唇,张口又是一喷,一团凝实的白烟和着丝丝缕缕的红雾徐徐变成了一条盘绕着的红白长蛇。

长蛇昂起红色的头来,吐着长长的信子,但听女子以身敕令,如离弦之箭,朝林奇猛扑过去。

林奇不敢正面相抗,急闪身躲避,殷红的蛇头擦肩而去,长长的蛇身呈弧形环绕过来,显然长蛇想要回头再行攻击。

正当他准备转身防备之时,猛然发现,另一个蛇头冲他咬了过来!此蛇,居然是双头蛇!

“山雨式!”

林奇持剑若山,以剑为盾,迎头撞向那突兀而现的蛇头。

“山雨式”是《披雨剑法》中少有的防御剑式之一,需要一次性灌注大量的灵力方能施展出来,一旦施展,好比手提“剑山”,岿然不动,无物可摧。

果然,蛇头连同两尺多长的蛇身,被沉厚的“剑山”一击撞个粉碎。

但与此同时,另一个蛇头业已回身而至,朝着他脖颈命脉一口咬过来。

……

第160章 独孤诀

“麒麟之蹄!”

危急时刻,林奇一掌拍出,蛇头被雄浑的掌力直接崩碎。

只是,他还来不及收回手掌,摆出防御的架势,崩碎的蛇头转眼间凝合如初,蟠上的手腕,一口咬中他的小臂。

“咝!”

林奇剧痛难忍,倒吸一口凉气。

这红白长蛇不是真蛇,却胜似真蛇,咬中之后非一般的疼,直入骨髓,令他立时就失去了反抗之力。

而且,他立马就感觉到了,此蛇果然是毒蛇,一口咬下,登时就将大量的毒素注入了他的体内。

与此同时,被“剑山”撞碎的蛇头也很快和弥合起来,毫不留情,一口咬中他的左肩,尖锐的毒牙深深刺入血肉之中……

左臂疲软下来,龙牙宝剑脱手而出,掉到雪地里,他也软软的跪倒在地上,上半身酥软无力,头脑昏沉、发胀,眼睛发花,迷迷蒙蒙的看不清楚,像喝醉酒了一样……

“啐,就这么结束了吗?也不过如此啊!”

高壮男子一脸无趣的表情,略显失望的嘀咕道。

“不过如此?寇隆,你说什么玩笑话呢?”

芈红花迈着轻柔的步子,款款走来,一边走,一边惊叹道:“以区区化境中期的修为,施展出此等赶超破境的战力,你见过没有我不知道,我可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见。白帝城飞虎齐氏的血裔,果然非同寻常啊!”

被称为寇隆的高壮男子鼻子里一哼,满不在乎的道:“那又怎样?你死我活的战斗之中,败了就是败了,败了他.妈的就得死!虽死犹荣?虽死犹荣顶个屁用!”

芈红花撇撇嘴,虽然不爱听这种不堪入耳的糙话,但却并没有反驳寇隆,来到林奇跟前,只见他伏在雪地里,气息微弱,已然被毒晕过去,不省人事了,一条长长的双头蛇正盘绕在他身上,吐着猩红的信子。

她屈指轻轻一招引,双头蛇当即化作白烟和红雾,一缕缕飘荡而起,被她吸入口鼻之中。

做完这些,她转头对着瓜房房檐上仍在捧着葵花头嗑瓜子的男子道:“老大,这娃儿怎么处理啊?依我看……”

“烟波步!”

芈红花话还没说完,突然花容变色,连忙掐诀施法,脚下瞬间冒起滚滚的粉红色烟雾,单足一跺,“唰”的退闪而开。

下一刻,一道青光闪过,腾腾的粉红烟雾被一斩两半,原本昏迷不醒的林奇毫无征兆的持剑飞掠而至,险些就砍中了芈红花。

“砰!”

林奇右脚狠狠一蹬地,踩出一个脸盆大小的深坑,紧跟着朝芈红花扑将过去,挥舞着龙牙宝剑,凶猛的劈斩。

“怎么可能呢?中了我芈红花独门秘制的红花毒,怎么还能这般活蹦乱跳的……”

芈红花身穿一袭丝质的红裙,整个儿氤氲在浓稠的粉红色烟雾中,不慌不忙的飘然躲闪,面上难掩惊色,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林奇是中了毒不假,但他一方面身怀真火银凰焰,一方面因为那柄无名妖剑的缘故本就是剧毒之体,芈红花的毒侵入身体后,先是被真火炼化了绝大部分,余下的直接被免疫掉了。

先前他中毒晕厥过去,倒也并非全部是伪装的,毒素刚一入体,还是有很厉害的反应,足可见那烟蛇神通附带的毒其毒性也是相当强的。

“哼,我倒要看看,一个小小的化境究竟有多大本事!”

眼看林奇步步紧逼,攻势愈来愈猛烈,芈红花不禁动了几分真怒,深吸一口气,张口喷出一大股红艳艳的毒雾,化为近百条细小的红头毒蛇,个个蛇口大张,毒牙毕露,劈头盖脸的朝林奇咬去。

林奇凛然无惧,高举龙牙剑,将精纯的灵力注入剑中,厉声喝道:“给我收!”

“吼!”

一声外人不可闻的龙吟之身响起,龙牙剑双锋之上参差交错的尖牙张开,露出一张骇人的幽深巨嘴,猛然一吸,毒烟化作的密密麻麻的小蛇长鲸吸水一般尽被吸纳吞噬掉了。

“什么?”

本以为胜券在握的芈红花吓了一跳,化作一道红光掠到十多丈远处,解下腰间所挂的竹筒制成的罐子,拔开塞子,掐诀施法,口中念念有词,似要从中召唤出什么东西的样子……

林奇见状,不敢鲁莽,横剑在前,凝神戒备。

“嗡嗡嗡嗡……”

竹筒中传出尖锐的虫鸣声,闻之无端令人生出心悸之感。

就在此时,瓜房那边传来一个沉稳的男子的声音:“可以了,红花!”

芈红花听到这声音,身上直是颤了一颤,如遭电击,连忙伸手咬破自己的食指,往竹筒内一连滴了十几滴鲜血,安抚住内里的凶物,重又将用绳子连在竹罐上的塞子小心翼翼的塞住罐口。

做完这些,她轻吁一口气,拭了拭额顶大片冷汗,深深看了一眼不远处持剑而立的少年,暗叹自己今日当真失态,急切之下,连这些凶虫都差点给放出来了。

不过,方才自己一缕本命毒烟被少年用那柄可怕的怪剑一下子全部吞噬掉,神魂大为震恐,受到了别人难以想象的惊吓,本能之下,就要使出最强手段御敌,其实也在情理之中。

看着芈红花手中的竹筒,高大健硕似乎无所畏惧的短发大汉喉咙一滚,忍不住咽了一下,显然对竹筒中的存在怀有深深的恐惧。

瓜房之上,头戴皮帽的男子扔掉空空如也的葵花头,一跃而下,在雪地上轻点了两三下,踏雪无痕的飞落到芈红花身旁,面上带着一丝淡淡的笑意,看向那个谨慎有加的少年。

“好厉害的轻身法!”

林奇看着那人飘逸如飞的身法,心中大为惊叹。

在他看来,那人并非运用了什么高超的步法或遁术,就是单凭深湛的修为达到了这个程度。破境强者他见得多了,能令身体变得如此轻盈的人物当真不多,屈指可数。

此人相貌颇为不凡,双眉浓黑,几乎连在一起,长着一双黑白分明的鹤眼,肤色黧黑,却是线条硬朗,棱角分明,透着一股子令人信服的英气。

他把帽檐往上扶了扶,开口道:“单翼风神鸟齐修,你成功通过了试炼,正式邀请你加入我的小队。”

“……”

此人不说话则已,一说话则是语出惊人,让林奇大感震惊,措手不及。

他脑中急转思索,立刻就想到了什么,试探着问道:“阁下可是独孤诀……独孤队长?”

男子淡笑一声,道:“不错,我便是独孤诀,如假包换。”

林奇不敢大意,追问道:“可有凭证吗?”

“当然。”

男子说着,取出一块令牌,直接扔给林奇。

林奇御使神通,遥遥一招引,将那令牌凌空置于面前,睁大眼睛仔细观察,辨别真伪。

“六翼风神鸟……是真的,没错。”

他喃喃自语一声,轻轻一推手,把令牌送还过去。

独孤诀收起令牌,看着林奇道:“虽说督头大人把你安排在了我的名下,我也是有权拒绝的,同样,你也有权拒绝。毕竟,我等风神军经常要做一些非常危险的任务,一个不好,就会丢了小命,自然要选择信得过的队友,信得过的队伍,你说是吧?”

林奇点点头,视线在独孤诀、芈红花、寇隆三人身上一一扫略而过,虽说已经知悉了此番争斗的来龙去脉,一时之间,心情还是颇为复杂的。

独孤诀走上前几步,正色道:“怎么样?齐修,你愿意加入我的队伍吗?”

林奇没有立刻回答,将此番前前后后的事情仔仔细细的想了一遍,心中只觉颇觉得有趣,很快就打定了主意,把龙牙宝剑插回背后剑鞘中,也走上前几步,对着独孤诀弯腰行礼道:“属下齐修,见过独孤队长!”

独孤诀微微一笑,直接上前抓住林奇的臂膀,将他扶起,“好好好,免礼吧!”

“哈哈哈哈…好啊!”

寇隆大手一把拍在林奇瘦削的肩膀上,大笑道:“齐公子,以后咱们就是休戚与共的伙伴了,相互间可要多多扶持啊!像你这等深藏不露的人物,还是做朋友的好,做敌人的话,需得是躲得远远的!”

林奇干笑一声,道:“公子不敢当,叫我齐修就是。”

寇隆不以为然道:“诶,公子就是公子,有什么不敢当的!堂堂飞虎齐氏的优秀子弟,上古白帝穷天氏的直系苗裔,何等的身份!如果连你都当不起公子,谁还当得起公子啊?难不成非要把最后的麒麟一族,那个叫林奇的小公子拉过来比一比吗?嘿,只可惜啊,他已经死了……”

林奇表情一呆,心中苦笑不已,也只能是装作不知道的把这飞虎齐氏的身份给认可下来,如此也能免去许多麻烦。

芈红花看了一眼林奇身后所负的古怪大剑,对着怪剑先前那吞噬一切的恐怖威能仍旧心有余悸,不过好在正如寇隆所说,这少年现在是伙伴不是敌人,倒是无需太过担忧了,便即大大方方的来到跟前,与之也见了礼。

“我的朋友……”

林奇对着独孤诀道。

独孤诀略显歉意的道:“放心,我们只是把他擒了来而已,并没有做其他什么过分的事情。以他为诱饵是此番试炼的必不可少的引子,我们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实在有些委屈他了,对于此,我们已经适当赔偿他了,至于接受不接受,就是他的事了。”

林奇“哦”了一声,踩着厚厚的积雪,立即朝瓜房走去。

“齐修。”

独孤诀突然把林奇叫住,和声道:“有你这样的朋友,是他的福分。我独孤诀的队伍,要的就是你这种值得信赖的人。”

林奇点点头,心中对这位独孤队长也颇为赞赏,虽然他们只不过是初次见面,相互间并不熟悉。

“再过几天邺城拍卖大会就开始了,等拍卖大会结束之后,我们就去执行下一个任务。”

独孤诀说着,冲着远处一座好像小雪山一般的草垛大声道:“白小姐,幸会了。这位道友以破境修为,居然拥有飞天遁空之能,在下实在佩服,幸会了!”

此言一出,隐藏之人自然没必要再继续隐藏了,草垛后面转出一个袅袅婷婷的美好身影,脚下还蹲着一只花白小老虎。

空中传来一声不客气的冷哼,算是回应。

……

第161章 混元一气功

看着独孤诀等人离去的身影,白宜男由衷的赞叹道:“风神军果然非同一般,一个风神鸟小队吸纳新成员,居然要费尽周折安排这样一次试炼。”

此女之所以会追到此间,自然是珍珑虎小七特地去搬来的救兵,以她特有的顶级遁法空遁术方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赶到。

不过,林奇心中真正的救兵倒也非是此女,而是一直游弋在她周遭守护她安全的紫族天蝠护法紫如英。紫如英心高气傲,肯定不乐意被人当枪使,但若到了关键时刻,也由不得她不出手。

“这或许是风神军的惯例吧!”

林奇道:“正如独孤队长所说的,风神军时常就要执行一些非常艰险的任务,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性命不保,选择信得过的有实力的队友,是必须的啊!”

白宜男点点头,大以为然,一方面不禁为林奇担心,另一方面又在想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加入风神军的序列。

“喵嗷!”

在瓜房门口向里面张望的珍珑虎小七轻叫一声,快步走开,回到了林奇身边。

汪飏走出瓜房,站在门口,朝着林奇淡淡道:“阿修,多谢你来救我。”

林奇歉然道:“快别这么说,这次也是因为我才害得你被抓。”

汪飏闻言,深吸一口气,然后轻轻吐出来,没有说什么。

是啊,若非是为了试探齐修的虚实,一个堂堂的风神军精英小队,闲着没事干抓他做什么……

林奇暗暗从天目葵戒指中取出雷霆之剑,扔还给汪飏。

汪飏接过宝剑,负在身后,心中万分惭愧,龚婺大师呕心沥血为他打造的宝剑,已经多少次被夺走,又多少次让别人帮他夺回了。

“唔!”

白宜男忍不住发出一声痛呼,失去意识,软软的倒下去。

林奇连忙将其扶住,急问道:“萱姐,你怎么了?”

汪飏也急匆匆冲过来,只见白宜男玉脸苍白至极,额头上满是一粒粒的虚汗,气息微微,十分虚弱。

林奇从小体弱多病,严重的时候,几乎每天都要大医师诊治,耳濡目染之下,也略同医理。他抓起白宜男的手腕,为她把脉,只觉她脉象散乱而又微弱,状态大为不妙。

“唰!”

一股劲风袭来,一道紫黑色的飞影倏然落地,收起两片长长的蝠翼,正是紫族天蝠护法紫如英。

紫如英柳眉紧攒,二话不说,取出一个一寸半高的紫晶小瓶,从中倒出两枚紫光莹莹的丹丸,喂到白宜男嘴里,并助其吞服下去。

林奇急忙问道:“前辈,她怎么样了?”

紫如英怒道:“怎么样了?你还好意思问我怎么样了?还不是因为你!因为你派那只小虎崽子搬她去救你,她以区区化境初期的微末修为强行催动遁空之术,哪里能承受得了高负荷的消耗,灵力透支不说,真元都损耗了不少,只怕已经伤及根本了!”

林奇闻言,万分的震惊、愧疚,当时他为了确保能万无一失的救回汪飏,只考虑到把白宜男喊来就等同于把强大的紫族天蝠护法搬来救场,委实没有想到这一层。

“我一次性给她服下了两枚紫元丹,可助她拱卫根骨,巩固真元,但她现在虚弱至极,根本无法炼化紫元丹,需得别人辅助她炼化。我们紫星一族与一般的人类修真士不同,所修法门十分单一,灵力比较纯粹,我作为翠微守护辖下的天蝠护法,修炼的乃是战斗杀伐之术,灵力非常狂暴,不适合助她。”

紫如英沉声道:“你们两个谁有给人疗伤的资质或经验,快助她炼化紫元丹,迟了的话,她根骨受损,会留下无法弥补的后遗症!”

“我来!”

林奇毫不犹豫的道。

当初在万壕山追缉青面兽卜橼,意外救下了修真士扈庆丰,他就曾为其疗伤,经验自是有的,而且因为他身怀真火银凰焰的缘故,灵力清澈而温实,为别人输送灵力疗伤续命,再合适不过了。

当即,他握住白宜男双手,将自身灵力缓缓的注入她的身体,凝聚成两股热流,以那两枚紫元丹为中心,一起环绕旋转,将之丝丝炼化开来……

就这般,林奇坚持了足足半个晚上,才成功帮白宜男把两枚珍贵的紫元丹尽数炼化吸收,固本培元,勉强修补好了她的根骨。

白宜男自由紫如英带回去,至于差点累倒的他,则在汪飏的帮助下,好容易才回到居所,上了床便倒头睡下了。

……

次日天明,林奇起床时,已是日上三竿,对于勤勉到令人发指的他来说,这么晚才起来,实在是罕见的很,自打进入麒麟学宫到流落苍龙岭,再到现在,总共也就发生过有数的几回。

虽说起晚了,早修还是要的。他清洗一番,来到屋外的花园中,席地而坐,抱元守一,五心朝天,呼吸吐纳,沉心修炼。

他现目前修炼的仍是在麒麟学宫上学时修习的基础功法,具体是出自《麒麟武藏》的《混元一气功》,乃是一门极为艰深的内修功法,绝大多数刚入学的麒麟子修炼的都是此功法。此功法博大精深,修的是元气,这所谓元气,乃是无中生有之物,从丹田混沌中生发出来,然后一生二,二生三,三三化生,至于九玄,为至圣之道。以此功法为基础,可以修习世间万法而不产生任何冲突,纵然是妖法魔功,都可融会贯通。

《混元一气功》共有九层,能将第一层修炼成功已经殊为不易,而后每一层的突破会难上加难,第三层、第六层、第九层更是极难跨越的巨大鸿沟。如果修炼者能够突破第九层,那便会超凡入圣,成为圣人,直接霞举飞升都不是不可能。

不过,因为《混元一气功》实在太难,耗时也实在太长,纵然是万中无一的天纵之才,若非耗费百年苦功,也难修成第三层。所以很多麒麟子勉力修持一两年后,就会在老师的指点下另寻适合自己属性的功法修炼。少数天资卓越悟性超高的人物,在修成第一层后,会打下十分坚实的基础,对修真一途会有更深的感悟,更换功法之后,往往都进步神速,一日千里。而若执念过深,硬是要主修这《混元一气功》,只会徒然耗费有限的生命而已……

林奇修炼《混元一气功》已经有好多年,虽然日日夜夜练功不辍,勤奋有加,仍旧在第一层徘徊,不得要领,无法领悟到精深处。他从来没有想过要不要放弃此功法,但一步步走到今日,坚持着活了下来,他的目光也变得长远了,为了能在修炼之途上更进一步,早日达到破境,需得是尽快寻一部合适的功法了。

邺城分宝楼拍卖大会即将开始,届时肯定会有不错的修真功法参与竞拍,倒是一个不错的机会。

做完早修,练了半个多时辰的“五指托云”,又尝试了一下“四指托云”,最后舞了一通《披雨剑法》,他收拾干净,穿戴整齐,就去看望白宜男了。

白宜男状态已经转好很多,不过身子依然虚弱的很,短时间内根本无法出门,更别说去私塾教书了。

林奇亲自下厨,为她做了几样小菜,还特地煲了滋补的鸡汤和鱼汤,姐弟俩一起吃午饭。

他手艺不凡是不假,可基本都是在荒野中自创的野路子,几乎从来没有在正经灶台上做过东西,结果弄得不三不四,大失水准,好不尴尬。

不过,林奇自觉难吃得不行,白宜男却吃得有滋有味,甚是开心。

……

第162章 潜龙化魂大法

下午,他并没有待在家中闭门修炼,而是把剑修扈庆丰单独约出来,一起到一座小茶楼喝茶。

扈庆丰疑惑道:“我看齐兄气色不大好,难不成又受伤了?”

林奇倒也没有刻意隐瞒,直言是因为风神军小队入伍试炼时发生了一场战斗,不过并没有详细说明,只是避重就轻的讲了一遍。

“原来如此啊……”

扈庆丰叹声道:“齐兄弟虽然才只化境中期的修为,但一身本事却远远胜过我这个外强中干的破境,能一次就通过试炼风神军精英小队的入伍试炼,并不是什么值得奇怪的事情。”

林奇苦笑一声,摇摇头道:“扈兄谬赞了,区区在下,若非是仗着宝物之威,跟破境强者相比的话,实在是不值一提的。”

扈庆丰淡淡一笑,对此倒也并不否认,毕竟修为境界的鸿沟是巨大的,若是光凭自身实力就能以化境胜破境,那才叫真正的惊世骇俗呢!

斯世何其广大,修真大世界更是高如天深似海,像白帝城飞虎齐氏这种来历非凡源远流长的顶级修真大世家,纵观世界的话,其实也是多如牛毛的,这等世家子弟,随便哪个身上不带几样护身的至宝,岂是山野散修单凭修为境界就能够相提并论的……

林奇固然是怀着明确的目的来找扈庆丰的,但因为是不情之请,也不好开门见山的表明意图,随口问道:“扈兄身体已经大好,是不是过不了多久就要回家乡去了?”

扈庆丰抿了一口茶,道:“本来是打算等身体复原之后,就立即动身回去的,不过正巧赶上分宝楼拍卖大会的马上要开,所以,我临时改变了主意,决定凑凑热闹,看看能不能真如马兄所说的时来运转,淘点好东西。”

“拍卖大会……”

林奇闻言,犹豫了一下,道:“扈兄逃出囹圄未久,身上积蓄都被卜橼那厮给夺了去,就这么参加拍卖大会,就算看中了心仪的东西,只怕也有些不便……小弟因为之前立了功,在曹王殿得了不少奖酬,愿意把其中一半借给扈兄……”

扈庆丰一口茶差点喷出口来,哑然失笑道:“齐兄弟,你可别逗我了,世上只有求着向别人借钱的,哪有主动给别人借钱的道理啊?”

林奇愣了一愣,蓦地有些恍然,心道并不是每个朋友都是高博啊!若是换做那厮的话,以其没皮没脸的秉性,一听有这等好事,只怕眼都不眨就应下来了,而且将来也绝不会记着还钱。

扈庆丰暗叹自己大恩尚未报哪里还能舔着脸借恩人的钱,接着道:“齐兄弟,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一来,借钱这种事情绝不附和我的性子,二来嘛,我所要参加的拍卖大会和齐兄弟你要参加的拍卖大会其实并不一样的。”

“啊?不一样?”

林奇疑惑不解道:“不就是邺城分宝楼拍卖大会吗?”

“当然是不一样的,齐兄弟你要参加的拍卖大会自是真正的拍卖大会,是要到分宝楼的竞拍大厅里去参与竞拍的,而我所要参加的拍卖大会,则是在分宝楼附近的升仙坊里面……”

扈庆丰说着,发现这位出身白帝城飞虎齐氏的小少爷似乎连升仙坊都不大了解的样子,心中惊叹大族子弟果真打不一般,便耐着性子解释道:“各地的升仙坊大多都与分宝楼毗邻,坊中尽是专门针对我等修真士开设的各类店铺,那里平日间都比较冷清,每逢当月十五日,就会变得比较热闹,因为那一天是约定俗成的交流日,各自埋头苦修的修真士们很多都会像普通老百姓赶集一样,特意赶到升仙坊,或是做生意赚点灵珠,或是直接与别人互通有无。而到了每年的正月十五前后,则是一年一度的大交流节,那时候的升仙坊是最最热闹的,别说大大小小的店铺全部开张,街头到街尾但凡有点空处的地方都摆满了地摊,我被修真之人所能用到的东西应有尽有,包罗万象……”

“分宝楼内售卖的乃至拍卖场中竞拍的东西,每一件都是经由鉴宝师鉴定的有保障的宝物,最起码都堪称宝物。至于升仙坊中嘛,不管是店铺里还是地摊上的东西,却是有真有假的,而且绝大多数都是价值低廉的便宜货,像齐兄弟这样出类拔萃的人物,抑或修为达到破境的修真士,当然是看不上眼的……嘿,不过啊,就是在这些便宜的破烂货里面,却也有沧海遗珠的宝物蒙尘,未被人发现,若是眼光独到,能从破烂货里面发现一件真宝贝,那可就赚到了……”

林奇闻言,恍然大悟道:“原来还有这种事情啊……”

扈庆丰自嘲般的笑道:“这种好事有当然是有的,不过也实在是少见的很,难度之高,堪比大海捞针,要想靠这种办法发家致富,绝对不可取,只能是凭自己的眼光去碰碰运气了……而且,捡漏这种事情,一定要提防那些个善于设局骗人的骗子,毕竟,越是想投机取巧,就越容易上当受骗……”

林奇深以为然,笑着附和道:“这倒是啊!”

“我虽然钱财宝物尽失,变成了一个清洁溜溜的穷光蛋,但好在之前作证指认蒲珧荍,收到了一笔不菲的奖励,身上好歹还是有点钱的。”

扈庆丰喟叹一声,又朗声笑道:“再者说了,我虽不才,毕竟是个货真价实的破境修真士,凭本事赚点钱还是很随便的。所以,齐兄弟你就不用为我担心了……”

“呃……”

林奇略显尴尬的点点头。

扈庆丰走南闯北二十多年,是何等样人,但见林奇欲言又止一副有话要说的样子,主动道:“齐兄弟今日请我来,应该不是专门为了喝茶吧?有什么事尽管跟我讲嘛!以我们的关系,你无需跟我客气的,除非你没有真拿我姓扈的当朋友看啊!”

对方话已至此,林奇也就没有好隐瞒的了,直言道:“实不相瞒,今日确实是有求于扈兄的……”

“嗨!齐兄何必说个‘求’字呢!我这条命都是你和马兄给的,有啥事你直接吩咐就是了!”扈庆丰有些着急的道。

林奇摆摆手,道:“记得扈兄曾讲过,你之前被青面兽卜橼禁锢在那座深井之底的剑池阵里,作为用以滋补剑灵的祭品,辛亏用一门离魂秘术把魂魄暗藏起来,才没被剑灵把灵魂活活吸噬掉,得以保全性命……实不相瞒,我现在正在修炼一种神通,因为该神通委实过于玄奥,一直都没能有所小成,正需要修炼一门足够高明的离魂术用以触类旁通……如果扈兄愿意的话,我想用灵珠买下扈兄的离魂术,至于价格的话,请扈兄尽管开口就是。”

“这……这个……我……”

扈庆丰一听是这么一个事,顿时就犯难了,张口失语,一时不知该如何答复。

林奇见状,连忙道:“扈兄如此为难,想必这门离魂之术应该是不传之秘了……唉,是我唐突了啊……扈兄无需为难,直接拒绝就是了,我知道探听他人秘法乃是绝对的禁忌,只是……”

扈庆丰摆摆手,打断林奇道:“齐兄弟,你且容我想一想……”

“呃……好。”

林奇本已放弃,但听此言,心中重燃希望。

扈庆丰犹豫良久后,终于开口,道:“我的命是齐兄弟你和马兄一起捡来的,按理说不管齐兄弟你有什么要求,我都该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就算要我去拼命,我也会欣然前往……只不过,齐兄弟的要求超出了我自己,涉及到了我的师门秘密,我是实在不敢胡乱答应啊……”

听到此,林奇本欲开口收回这个请求,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扈庆丰继续道:“此术……我可以教给齐兄弟,但齐兄你必须给我一个承诺,那就是绝不将此术再教给第三个人……”

林奇喜出望外,不假思索,脱口道:“当然,我可以立下誓言,甚至是立下谛听誓言也可以!”

扈庆丰摇摇头,笑道:“齐兄弟乃是重诺之人,只需答应我就是,无需立誓,更无须立那什么谛听誓言。”

林奇点点头,喜形于色,又是高兴,又是感激。

扈庆丰深吸一口气,肃然道:“我这门离魂术全名叫做《潜龙化魂大法》,实是我元吉剑宗的根本秘典之一,据说乃是传自旷世大剑仙鲲鹏真君高骞本人。我元吉剑宗虽然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门派,但却在漫长的岁月中一代代流传下来,说实话与这门离魂秘术不无关系……”

……

第163章 第三魔神

深夜,细小的雪花飘飘洒洒,虽然看不到,但是听得到“沙沙”的声音,更显得寒夜寂静。

积雪的房檐上,一只花白小猫像一个小毛球一样静静的卧着,“呼噜呼噜”的做猫参禅。每当雪粒儿洒到它锦缎也似的皮毛上,但听“呼噜”一声响,这些个雪粒儿竟在一瞬间被震成更加微小的雪尘,像雾气一样辐散开来。

忽然,小猫耳朵一颤,睁开了眼睛,露出两泓慑人心魄的金流。

“唰!”

一只紫黑色的小蝙蝠飞进院内,倒挂在了另一边的屋檐下。

小猫见惯不怪,重又闭上了眼睛,继续做猫参禅。

一般情况下,蝙蝠在冬天是要冬眠的,但那只蝙蝠乃是紫星一族天蝠护法紫如英养的灵宠,自是不与凡同,几乎不受寒冬的影响,日夜守护在白宜男身边。

蝙蝠所守护的屋内,一个燃着檀香青烟袅袅的案子前,白宜男盘坐于蒲团之上,眼睑微垂,神情端庄肃穆,呼吸平稳绵长,双手相叠,掌心之中捧着一颗拳头大小的透明宝珠,珠内隐约有一个三角形的立体,散发出白濛濛的光华,凝结成一个巨大的三角立体,正好把此女罩在其内,使得此女的影像竟有种恍恍惚惚的不真实之感……

在她布满各种大大小小、奇形怪状的立体光影的识海之中,她笔直而立,置身于这个梦幻般的奇妙空间内,完全分不清上下左右,抑或说根本没有上下左右的概念。在她面前,悬浮着一团灰蒙蒙如雾也似的光华,灰光之中藏着一个影影幢幢的诡异头颅,整个儿呈倒三角状,两只长长的竖眼占据了大半张面孔,眼睛下面没有鼻子,只有一张曲线也似的小口,一张一合间显现出一个漆黑如墨的孔洞,发出晦涩难懂的神秘语言。

白宜男至今记忆犹新,刚到邺城的时候,她第一次用士师堂大博士银胡子送给她的这颗名为虚空之瞳的水晶球修炼时,不知不觉间,意识陷入了这个以前从来都不曾接触过的识海空间。方一进去,她就觉得天旋地转,云里雾里,不知道是在向上升还是在向下坠,也不知道是在向左转还是向右转,总之一片茫然无措,胡乱的盘旋飞冲,辨不清任何方向。就这样,也不知持续了三天三夜还是五天五夜,总之经过漫长的时间后,当自己的意识快要被扯成碎片之时,这个奇怪的头颅毫无征兆的出现了,使得她渐渐平稳下来。刚听到此物开口讲话,为其口中的黑暗和幽深所慑,她便被惊醒了,只觉仿佛做了一个梦一样,在“梦”中经历了几天几夜的时间,实际上还不到半个时辰。

然后,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她一有闲时间,便借助虚空之瞳修炼银胡子传授给她的《三一奥术》。经过长期艰难的探索,她渐渐的能在识海空间中站稳脚跟了,每一次那颗诡秘的三角头颅都会凑到她跟前,用晦涩的古语向她不厌其烦的讲述什么,只可惜她一个字都听不懂。

据银胡子所说,此物极有可能是士师一族所崇拜的远古第三魔神的一缕神魂,着实非同小可,承载着难以想象的秘密,若是能解开这秘密,或许能得到远古神族的失落遗传,其价值不可估量。

虽说她对着所谓第三魔神的存在仍旧没有一丝头绪,却是依靠虚空之瞳根据《三一奥术》上所记载的术法神通,以区区化境修为,稀里糊涂就炼成了毋庸置疑的世间顶级遁法空遁之术,虽说只是初窥门径,还十分的粗浅,也足可说是惊世骇俗了。

由此,她深深明白,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无与伦比的造化福缘,自己一定要好好珍惜,修炼至更高深的境界,掌握更强大的力量。曾因弱小而无能为力的她,刻骨铭心的明了这样一个赤裸裸的道理,只有成为强者,才能保护好想要保护的人,才能保护好自己,才能报仇雪恨!否则的话,就只能任人宰割。

“看来是时候回去见老师一次了……”

白宜男睁开灵光闪闪的紫色眼眸,自言自语的说道。

想到此,她不禁轻叹一声,有些莫名的失落。她要回夏都城向银胡子求教,齐修马上也要离开邺城执行秘密任务,此一别,两人再相见,真不知道会是何年何月了……

不过,事到如今,她也明白,他们都有各自的路要走,只要努力的活下去,自会有再见的那一日。

有关她的秘密,齐修曾三次问过她,第一次是还在天南的时候,第二次是赶赴邺城的时候,第三次是前不久劫狱风波时她以空遁术火速救援他后。

前两次,因为她自己也懵懵懂懂的不太清楚,所以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第三次她本要告诉他的,他却让她还是不要说出口为好,还说越是重大的秘密,越需要守口如瓶,他当然能保守秘密,只怕隔墙有耳,走漏风声。

说来,她之所以能得此天大福缘,还是拜齐修所赐,他真可算是她命中的福星了。

……

与此同时,珍珑虎小七所守卫的屋内,林奇也在冥心修炼,只见他额顶闪烁着淡淡的灰白光华,隐隐可见一根不足半寸长的尖锐小角,甚是奇特。

想当初在万壕山大墓外与月相门蒲珧荍激战时,他在双目被闪暂时失明的危急状态下,果断使出这独角,结果一箭射中月相宝镜,将之击败。这根小小的独角,竟能代替双眼,使得仅只化境修为的他纯靠念力精确锁定悬于高空的月相宝镜的位置,从而一击建功。

这根小角非同小可,乃是他以自身远超同阶的强大念力凝结成的念力实体,可称为是念力之角,御使此角,可以使得念力增幅近两倍之多,十分神奇。

其实,这根小小的念力之角只不过是一个脆弱不堪的雏形而已,来源于他所修炼的一项大神通,念兽之术!

念兽之术与呼风之术一样,也是得自老猴子袁无敌的传授,属于鼎鼎大名的斗霄二十三神通之一,可了不得。

相比较为简单的呼风之术,这门念兽之术相当难炼,他苦心修炼如此长的时间,好不容易才炼出了一个尚还无法正常使用的雏形,前番万般无奈之下强行催动,固然是解了燃眉之急,念力之角却直接崩散毁掉了。

如此,他也只能从头再来,重新开始凝炼念力之角了。

不过,好在毕竟有了许多心得体会,修炼方法比较熟络,速度加快了太多,过了短短几日,小角已然生根发芽,迅速长大了。

更为可喜的是,他成功从扈庆丰手中得到了那门极为高深的离魂之术《潜龙化魂大法》,根据老猴子的说法,以足够高明的离魂术为基础修炼念兽之术,效果会更佳!只要他悉心修持,勤于锻炼,炼出可以自如使用的念力之角指日可待。

……

第164章 拍卖大会 上

正月十五,元宵佳节,本该是一家人团圆聚会的日子,但作为修行门中之人,尤其是那些纯粹的修真士,既然选择了修真炼道,就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舍弃凡俗家庭的牵绊,自然不会在意什么佳节不佳节的,心中所想,尽是提升修为、增强法力、积累身家之类的事情。

一年一度的分宝楼拍卖大会马上就要开始了,但凡够资格的,绝大多数都往分宝楼蜂拥而去,资格差些的,基本也要去升仙坊做做生意或碰碰运气。

邺城,蓟州,乃至整个夏国、夏洲,甚至是世界各地建有分宝楼的地方,一时之间皆风云汇聚,原本难得一见的高阶修真士,纷纷于分宝楼内现身。

邺城分宝楼,两场大型拍卖会将分别在三楼和五楼同期举行,三楼是主要针对化境修真士的中品拍卖会,五楼则是主要针对破境修真士的上品拍卖会。至于下品之类,因不入流,自无需开什么拍卖会,就在一楼大厅直接出售。

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的分宝楼南大门口,一个身材瘦削的少年忽然驻足停留,使得行人们只能绕肩走过,惹来一阵不快的骂声。

这少年不是别人,正是林奇。只见他装扮与平日大为不同,一改朴素简单的武人风格,身着锦衣,脚蹬皂靴,腰缠玉带,颇显得富贵华美,身上没有背负龙牙宝剑,只在腰间藏着那柄无名妖剑,以防不时之需。尤其显眼的是,他头上戴了一个金钩银划的精美面具,严严实实的遮住了他的面孔,就连一双眼睛都没有显露出来。

他之所以特意做此变装,是因为马佶曾特意嘱咐过他,参加拍卖大会最好要伪装一番,以免拍下宝物后被歹人给盯上。修真界内杀伐予夺实在太过频繁,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他深有体会,便是花了些心思做了准备,尤其是这个能够遮蔽念力的面具最为重要,他一咬牙花了不少代价买了过来。

“……”

他看了一眼分别蹲坐在大门两边的一对金光灿灿的貔貅神像,发觉两只貔貅金眸转动,仿佛也在看向他一样。

“这两尊神兽倒是挺有灵性的……”

他心中略感不快,嘀咕一声,迈步走进分宝楼。

上了楼,他直奔五层,主会场门前除了披坚执锐的卫兵,还有一男一女两位执事负责接待,居然皆是破境初期的高阶修真士。男的看上去十分年轻,一副书生打扮,唇红齿白,面如傅粉,身穿精美的白色儒衫,上面写满了笔走龙蛇的文字,乃是一篇蕴含真意的锦绣文章。那女子身着正统夏装,乃是艳丽的火红衣裙,衬托得姣好的容颜、婀娜的身姿格外出彩,惹得许多男修忍不住多看几眼。

年轻书生并没有因为林奇区区化境中期的修为而怠慢于他,微微一施礼,和颜悦色的道:“烦请道友出示天禄金牌。”

林奇颇为好奇的打量了一下此人身上品相不凡的儒门法袍,掏出自己新办还没几天的上品金牌,交到其手中。

书生查验无误,笑道:“道友请进。”

卫兵们也是察言观色的,但见林奇得到书生的认可,卫士长吩咐手下让开通道,放他进去。

就在他刚要进门之时,一阵骚动忽然而起,那位红裙女修高声道:“这不是冲江剑派的胡剑主吗?胡剑主大驾光临,妾身实在是有失远迎啊!”

书生见状,疾步走上前,也连忙迎了上去,恭敬相迎,赫然以前辈相称。

“无妨。”

这位胡剑主腰悬宝剑,大袖一挥,径直走进会场。

“破境后期……”

林奇听闻动静,好奇心驱使下停步回头张望,发现此人果然非同凡响,乃是破境后期巅峰境界,甚至有点高于破境的样子。

他曾见识过一位破境后期强者的厉害,出身神衣门的飞天缆樗里约,樗里约与此人相比,气势上差得不是一星半点。

“哼!”

胡剑主目不斜视的大步走过,鼻中轻轻发出一声冷哼。

林奇耳中“轰”的一声,仿若灌入了炸雷,心神剧震,站立不稳,险些一个趔趄跌倒。

“真是胆大妄为,区区一个化境,竟然敢直视一位半步真人……”

“蠢货一个,戴个破面具,就以为没事了吗?”

“哪里来的野修,这点眼力界都没有……”

“嘿,或许是某个高门望族的公子吧!刚刚出了家门,离开父母,还不知道天高地厚呢!”

……

一个又一个男男女女的修真士络绎不绝的走进会场,看着一副狼狈相的林奇,有的直言斥责,有的忍不住嘲讽几声,有的嬉笑,有的摇头叹息,有的熟视无睹,神情各不相同。

林奇耳朵里仍还嗡嗡震响,喉头发甜,心中自是暗暗叫苦,悔不该触犯这等境界高深的老怪物。

尽力压服住气脉涌动之后,在侍者的引领下,他找到了自己的座位,便即乖乖的坐下,暗暗调息,不再随便东张西望了。

原本,因为他拿出了一件极其不凡的宝物,是可以安排最靠前的好位置的,不过他不想引人注意,选择了中间靠后的位置,低调行事,才是他的风格。

很快,会场中已经差不多坐满了人,一眼望过去,乌泱泱的一片人头,其中差不多十之八九是破境存在,若是放在平时,哪里能见到如此多的破境强者。

林奇不是唯一一个戴面具的,有很多人也和他一样是戴着面具隐藏身份的,不过相比之下,大多数人还是以真面目示人的。其实这也难怪,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隐藏身份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

轰!

人声骤起,在场几乎所有人的目光纷纷望向入场通道,只见两对锦衣侍者提着青烟袅袅的金色香炉整齐而入,紧接着一位头戴高冠、黑须垂胸、身形昂藏的男人在四位如花似玉的美女随侍下大步而入,身后还有一位高大强壮的力士举着一顶华贵至极的云罗伞盖,再后面还有大队的仆人低头紧跟着,当真是前呼后拥,排场十分之大。

此人根本不屑坐分宝楼专门为大人物预备的豪华座椅,在台前空地上一立,仆人立马会意,从空间宝物中取出来一把香木宝椅,铺上柔软厚实的兽皮,伺候他坐下,另外又取出一个长案,摆上茶炉、茶具、点心、果品等。

绘满五彩云纹的华盖遮在头顶,散发出莹莹的宝霞,十二尊香炉围在两边,沁人心脾的香烟袅袅而出,美艳的侍女在两边伺候着,有人沏茶,有人捏肩,有人扇扇,后边还有大量的仆人随侍……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大家心潮未平之际,又一位大人物登场了。

“吼!”

一声虎啸,一头足有丈半来长的妖虎负着一个白衣书生走到台下,浑身长着赤红如炭仿若火苗一般的卷毛,一呼一吸间,散发出炙人的热气。

妖虎就地卧下,白衣书生径直靠在妖虎身上坐下,解下腰间所挂的一把晶莹剔透的扁壶,喝下一烈酒,吐出一口白濛濛的寒雾,对着那黑须男子道:“曹三府主,多年不见,你的排场比以前更大了啊!”

黑须男子虽然趾高气扬,但对这个行止怪诞的书生颇为忌惮,丝毫不敢怠慢,含笑道:“冰壶道友看错了,在下曹七,曹三是我胞弟。”

白衣书生手抚着肚皮,不可思议道:“嚄?原来是曹七府主啊!你排行第七,怎么排场比排行第三的曹子旭还大啊?”

“我……”

曹七被噎得哑口无言,实在笑不出来,索性闷头喝起了茶,不予理睬了。

此后,短时间内,一个又一个的大人物陆陆续续的登场,使得场内的气氛愈发的压抑起来,有的人摇头苦笑不已,担心自己遇上称心宝贝拍不过那些个大人物,有的人则兴致勃勃,期待着一场好戏。

林奇是第一次参加拍卖会,自然不明白是什么出了什么状况,但场内窃窃私语之声不绝于耳,仔细一听,便大致明白了原委。

原来,邺城分宝楼只是一下级分宝楼,这所谓的上品拍卖会说来也不过是下品中的上品而已,一般情况下,能有两三个半步真境光临就已经是十分了不得的事情了,这一回竟是一口气来了整整十一个,其中还有从远地方千里迢迢赶过来的,而且这还不是最终数目,实在是不寻常得紧!

事出必有因,能让如此多的半步真境屈尊来此,必定是邺城分宝楼得了什么了不得的好宝贝,将他们给吸引过来的!

……

第165章 拍卖大会 中

“哐!”

如星辰般悬挂穹顶的天石灯一个接一个的打开,灯光辉煌,映照得玉石砌筑的高台清澈如水,纤毫毕现。

这表明拍卖大会终于要开始了,纷乱的人声立马平息下去,一双双眼睛纷纷向台上望去。

“叮叮当当……铃铃琅琅……”

清脆如风铃也似的声音响起,一位女子莲步轻移,缓缓走上台来,方一现身,立马就牢牢抓住了在场大多数人的眼球。

只见此女眉目若画,肤如凝脂,身材丰腴又不失婀娜凹凸之感,一双含情脉脉的桃花眼,一张朱唇榴齿的娇俏小嘴,也就二十出头的模样,穿红裳着霞帔,头戴黄金步摇冠,冠上挂满了金叶和宝珠,走起路来光华四射,还自带妙音,真个儿是明**人,动人心魄。

“慕容红姬!是慕容红姬!”

“拍卖师竟然是慕容红姬啊!邺城分宝楼作为一个下级分宝楼,居然把此女给请来了……”

“今次没白来啊,就算拍不到什么好宝贝,也可以大饱眼福了!”

“是啊!不管别的,能见见这等绝色尤物,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

此女一现身,立即引发了轰动,许多男修都毫不吝啬的出声赞誉。

慕容红姬红唇开启,用令人发酥的动听的声音说道:“妾身慕容红姬,受邺城分宝楼所托,特来主持此次拍卖大会,给诸位前辈、诸位道友见礼了!”

她说完,分而向三个方向各施了一个万福礼,小嘴含笑,眉目含情,动作轻柔,每一个动作里都包含着如丝的魅惑,一些心志不定之辈,魂都快给勾走了。

一个身穿道服手执灰毛拂尘的灰发老妇人冷哼一声,阴阳怪气意有所指的道:“慕容道友,多年不见,老婆子我已是人老珠黄,你倒是出落得越来越美丽了啊?”

此言一出,场中不禁发起稀稀拉拉的唏嘘声,在场人都不是蠢货,自然听出了老妇人话里的意思,无疑是在讽刺慕容红姬虽然有一副美艳动人的好皮囊,其实也是几十岁的老婆子而已。

慕容红姬丝毫没有作色,巧笑嫣兮,绵里藏针的道:“哟!原来是谷姐姐啊!我差点没有认出来呢!几年不见,谷姐姐法力更加精深了啊!不知道已经迈上破境的第几个台阶了啊?”

“你……”

女道士面现厉色,褶皱的面皮都是抖动起来。

曹七哈哈一笑,对着慕容红姬大声道:“慕容道友,你是担任过中级分宝楼拍卖大会的拍卖师,今次屈驾来我邺城,真令我邺城蓬荜生辉啊!”

慕容红姬嫣然一笑,道:“曹府主言重了,此次来邺城分宝楼供职,任期三年,还请曹府主多多照看啊!”

曹七闻言,乐得眉开眼笑,毫不犹豫道:“慕容道友客气了,有什么需求,尽管来找曹某就是。”

一个胡子拉碴穿的也邋里邋遢的中年男子忽然插口道:“我说慕容妹子啊!咱们还是闲话少叙言归正传吧!”

慕容红姬一脸喜悦,双颊微红道:“原来是卫坛主卫大哥啊,你一向事多,今日怎么有时间来给小妹捧场啊?”

这位卫坛主显然是个急性子,一脸不耐的道:“哎呦,大家都很忙的,妹子你这会儿就不要跟我拉家常了,快快开始吧!要不,你把那件宝物拿出来先拍,我拍下就走了!”

慕容红姬掩口一笑,道:“这个妹子我可恕难从命了,所有拍品的顺序是早就规定好的,我哪有权力更换顺序啊!”

……

看着慕容红姬与台下坐在主位上的几个人游刃有余的插科打诨,其余人等只是老老实实的听着,谁也不敢胡乱插嘴。说话的这几人,全部都是半步真境的存在,哪里是普通的破境能够随意冒犯的。

话说,修真士的修为境界,化境之上是破境,破境之上乃是真境,但要成就真真正正的真境,还需经历破境九变!

原来,破境修真士达到后期巅峰境界时,会遇到一个绝难跨越的瓶颈,需要经过无比艰难的熬炼,才能一步步登上真境的高台,这个熬炼的过程,便是破境九变。破境九变,一变一个台阶,每登上一个台阶,修真士都会发生细微的蜕变,看似修为境界没有丝毫变化,其实已经登临更高的境地,当登到第九个台阶,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踏上第十个台阶,就意味着得证真境。

但凡踏上破境九变九个台阶上的修真士,都被称为是半步真境,一般的破境,一般情况下,绝无法与他们相提并论。

一番闲聊之后,慕容红姬总算回到了正规,高声道:“有请我邺城分宝楼五大鉴宝师。”

五位鉴宝师相继上台,与客人们见了礼,分别在早就准备好的五把椅子上坐定。

林奇扫视一遍,发现一个头戴小帽的人看上去比较熟悉,仔细回忆后,才想起那人可不就是那日为他们鉴宝的那位尹大师嘛!

慕容红姬以更高的声音道:“有请三位德高望重、道法高深的护宝大人!”

一位高冠博带的年老儒士,一位身披袈裟的白眉老僧,一位手持灵芝玉如意的长须道人,联袂登台,在放置于高台最后面的三张宝座上落座,掩映在昏暗的灯影下,虽然给人以沉如山岳的压力,但却丝毫也不显张扬。

紧接着,慕容红姬站到拍卖桌前,高声宣布,邺城分宝楼拍卖大会正式开始!

一位身穿书生装的英俊侍者捧着一个盖着红布的描金漆盘走上台,把盘子轻轻的放在拍卖桌上,弯腰行礼告退。

慕容红姬掀开红布,可见盘中原来是一个仅有巴掌大小的宝盒,单看那宝盒的精致程度,就可以判定盒中之物定然不凡,更何况作为大拍卖会的头宝,要的就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彩头,肯定不会差了。

她打开盒盖,立时从盒中冒出两道寸许长的金光,十分惹眼。仔细一看,可盒里放着两枚造型奇异的金币,形如其名,像是两根麒麟之趾,上面还铭印了一个小小的“上”字。

这位美艳无方的女拍卖师一手端着宝盒,步摇冠“叮叮当当”发出悦耳的声响,走到前台,对着众人道:“头件宝物,麟趾金一对,发行于新洲纪九十七年!此物虽然并非什么了不得的宝物,但却特别珍稀,蓟州分宝楼偶然得了一盒,总共十对,特地给邺城分宝楼赐了一对,作为新年头宝,可遇,而不可求啊!”

慕容红姬说到此,收起勾人的魅惑笑意,以不容置疑的口吻斩钉截铁的道:“拍下此宝者,当分得大夏的一丝气运,为风神纪九十年图个好兆头,修为步步登高,境界节节攀升。此宝底价一百万灵珠,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十万灵珠。”

“麟趾金……当真是稀罕物件啊!而且还是新洲纪发行的,仅次于天武纪和海王纪的。”

“传说,麟趾金内蕴含着玄之又玄的气数运势,佩戴在身上,大有好处,能使一丝大夏气运随身,福泽绵长啊……”

“佩戴在身上?开什么玩笑!你知道麟趾金为何这么稀少吗?因为许多有底蕴的修真士炼制法宝的时候都喜欢加一对麟趾金进去,据说这样做能使得法宝自动吸收外界气运……”

“啐,什么气数?什么运势?这些你们也信!修真士修真炼道,是在逆天夺命,反而去相信什么气数运势,真是荒谬!”

“是啊!这东西虽说有着偌大的名头,可其实就是普通的黄金而已,就算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一百万灵珠也太贵了!一百万灵珠,能换一百万金龙币了!”

……

“一百一十万!”

就在人们正在交头接耳之际,一个声音蓦然响起,使得整个宽阔大拍卖场立即安静下来。

大家循声望去,只见加价者乃是一位破境中期的年轻男修,以其英俊的相貌和雍容的气度,可以判定应该是一位世家大族的公子错不了。

“两百万!”

下一刻,另一个声音响起,一语惊人。

一下子直接加价到两百万,着实霸气,似乎摆明了要拿下此物的架势。这位加价者可不是一般人物,乃是邺城本地当之无愧的第一世家曹王府的七府主曹七。

年轻公子被吓了一跳,面对一位半步真境的竞价者,气势上难免弱了一分,但他并没有轻易服输,深吸一口气,再次叫价:“两百一十万。”

曹七歪歪嘴,故技重施道:“三百万!”

这一下,年轻公子哑火了,张张嘴,却是没有敢继续叫价。

此宝能叫到这个价位,本就在慕容红姬的预料之内,她盈盈一笑,适时出声道:“曹府主叫价三百万!”

此女的声音听起来温柔,实则非常洪亮,一下子就传递到场内各个角落,大家听得一清二楚。

她见没有人立即出声竞价,顿了一顿,接着道:“三百万一次……”

“四百万!”

第三个人出声竞价。

“咦?”

曹七颇显讶异,看着一位头戴翠色玉冠、身穿墨绿长衫、眉目细长的中年男人,好奇道:“白山主,您一向出尘世外,淡雅自然,也要跟曹某抢这个头彩吗?”

白山主朝着曹七微微一施礼,歉然道:“在下正在炼制一方山字印,若能得到这一对麟趾金炼入印中,或许会有传说中的妙用也不可知,所以也要争上一争的。”

“原来如此。”

曹七点点头,淡笑一声,道:“我家四哥最近喜得麟儿,这对麟趾金倒是一件不错的礼物,请恕在下不能相让啊!五百万!”

白山主犹豫了一下,道:“五百五十万。”

曹七眉头微皱,紧跟着道:“六百万!”

这一回,白山主没有立即出价,等到慕容红姬喊了两遍“六百万”后,如下定决心一般,加价到六百五十万。

曹七神色间有点不悦,迟疑了一下,仍是继续加价道:“七百万!”

“七百万一次,七百万两次,七百万三次……”

伴随着拍卖师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白山主表情似有变化,但终归还是没有再加价。

“砰”的一声,慕容红姬敲响宝锤,宣布头宝归曹府主所有。

曹七面上虽然一副欢喜之色,心中实则有一丝后悔,毕竟花整整七百万买来一对麟趾金,实在是太贵了!

……

第166章 拍卖大会 下

一位清雅秀丽的分宝楼女执事将一对麟趾金连同宝盒一起送到曹七手中,曹七拿出自己的天禄金牌,此女也拿出一枚形制大为不同的圆形金牌,两人一同施法,一道金光连同两枚金牌,直接把预存在天禄金牌中的七十万下品灵珠转移到了圆形金牌中。这所谓的转移,倒并非真的有那么多灵珠进行了转移,只不过是各自金牌中的数字发生了此消彼长的变化而已,一个多了七十万,相应的一个少了七十万。

慕容红姬拿起一个雪白的表面贴着一张高品质封印符箓的长颈瓷瓶,开口道:“第二件拍品,破境丹两枚,底价三十万,每次加价不得低于五万。”

此言一出,场中立马响起了一阵惊呼声,大多来自于占有一定比例的化境修士。

慕容红姬对这个反应非常满意,笑吟吟的道:“妾身不说,大家也都是知道的,破境丹乃是以破境妖兽的妖丹为主材炼制而成的,非但材料难得的很,炼制难度也是极高的,一般的炼丹师根本无法炼成此丹,非得是拥有破境修为的炼丹大师才行。这两枚破境丹出自蓟州分宝楼的供奉炼丹大师明歆之手,其品质有着绝对的保证,也是蓟州分宝楼专门赐下来的,仅此两枚而已,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四十万!”

慕容红姬话还没有说完,就有人迫不及待的加价了。

“四十五万!”

“五十万!”

“六十万!”

……

叫价者层出不穷,一声高过一声,才一会儿功夫,这件宝物就已叫破百万大关,竞价的频率这才稍稍降低下来。竞价者多是与林奇一样的化境修真士,尤其是化境后期巅峰境界的人,近乎疯狂的争抢,着实令人咋舌。

林奇虽然孤陋寡闻,但还是知道这所谓的破境丹的。话说,他当年拜猿为师,跟着云楼山巡山大王袁无敌纵横山野,曾见过偷偷闯入森林猎杀妖兽的修真士被猿族战士擒杀,尸体挂在树门上示众。据袁无敌所说,这些人之所以强闯森林,冒险猎杀拥有破境修为的妖兽,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夺取妖丹,好炼制破境丹。

化境后期巅峰修为的修真士服下一枚破境丹,可在短时间内获得破境修为,如此便可借机参悟破境的玄妙之处,从而获得别人无法传授的珍贵的心得体会,大大增加进阶破境的几率。

所以,对于处在化境后期瓶颈的修真士,破境丹绝对上无可比拟的至宝。

“一百二十万!”

“一百二十五万!”

“一百三十万!”

……

竞价者特别多,加价的声音此起彼伏,使得叫价节节攀升,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竟无需慕容红姬出声烘托气氛。

“两百万!”

一位戴着银色面具的青年男子直接把价格从一百八十万抬到了两百万,场中一时间没了声音。

慕容红姬见状,不慌不忙,开口提醒道:“这位道友出价两百万!两百万,还有人要加价吗?”

“两百零五万。”

一个慵懒的声音紧接着响起。

“原来是风雷岑氏的岑公子啊!”

慕容红姬眼睛一亮,看向台下,笑语盈盈道:“以岑公子的资质,等到进阶化境后期,再辅以这破境丹,必能成功进阶破境!”

台下第二排座位上,一位相貌英俊气质非凡的年轻公子潇洒的阖上手中折扇,对着慕容红姬拱手一施礼,含笑道:“多谢慕容姐姐抬举!若能拍下这两枚破境丹,无论如何也不敢浪费了。”

林奇才只化境中期修为,目前根本用不上破境丹,更何况因为袁无敌的关系,他对破境丹心存厌恶,即使以后用得上,也完全没有想要拍下来的意愿。所以他一直都闭目冥神,一边吐纳修炼,一边耐心等候。当听到“风雷岑氏”这几个字,他忍不住睁开眼睛,顺着大家的目光看去,果然看见了他所熟知的岑轩明的身影,另外那个红衣侍女也坐在他身旁,当真是寸步不离的贴身侍女。

“两百一十万!”

戴着银色面具的青年男子并无丝毫相让之意,紧跟着加价。

“两百一十五万。”

岑轩明丝毫也不在意,打开折扇,一边轻轻摇扇,一边出声加价。

“两百二十万!”

“两百二十五万。”

……

此后,竞价便在这两人之间展开了,双方皆没有相让之意。

当岑轩明以风轻云淡之姿加价至两百五十五万,青年男子轻叹一声,终于作罢,不再继续加价了。

岑轩明如愿以偿,拍得两枚破境丹。

在场之人皆非愚蠢之人,心中明了,戴面具之人多半是个无甚背景的散修,所以行事比较谨慎,需要掩藏身份,其身家着实不菲,可是对上岑轩明这个根基深厚的大族子弟,在腰包的较量上,还是无可奈何的败下阵来。

慕容红姬从一口宝盒中拿出两个金光莹莹精致小巧的铃铛,左右手各提着一个,左手不动,右手轻轻一摇,铃铛自发出“叮当叮当”的声音,而当着声音止歇时,左手中的铃铛上符光闪烁,赫然不摇自响,随即发出一般无二的声音,蔚为神奇。

而后,她冲着铃铛口说了一句话:“天工阁,妙音铃!”

下一刻,另一个铃铛竟发出了同样的声音:“天工阁,妙音铃!”

连同林奇在内,绝大多数人都颇为吃惊,爆发出一阵惊叹之声,感觉那东西十分的神奇。

慕容红姬自己似乎也比较中意这件宝贝,情不自禁,啧啧称叹道:“这妙音铃真是巧夺造化啊!”

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后,他歉然一笑,美艳的容颜上一时展现出万种风情,对着众人道:“这第三件拍品是妙音铃一对,出自夏洲三大器宗之一的天工阁,拥有远距离传音的神奇功能。此宝底价十万,每次加价不得低于两万。”

“妙音铃嘛!我听说过的,见还是第一次见,确实神奇。不过,我听说这种东西是有距离限制的吧?”一位破境修士出声问道。

慕容红姬点点头,道:“道友所言不虚,的确是有距离限制的。这一对妙音铃,以其品质,足以在万丈之内正常传音,若是超出了一万丈,就有些差强人意了。”

此言一出,众人不免有些失望,不过也觉在情理之中,此物具备如此功能,若是能不受天地规则的限制,那可就太不得了了!

这妙音铃虽说有点鸡肋,甚至可以归于玩物之类,但因着奇妙的传音功能,再加上慕容红姬高超的主持能力,最终以六十万的高价被一位大族公子给拍下。

麟趾金、破境丹、妙音铃,这三件宝物都可算是头宝,拍卖会为了调动气氛,在一开始的时候,一般会拿出几样精心准备的稀罕物件,并且底价都会刻意定得低些,如此方能使得客人们情绪高涨起来,场子也能随之热起来,拍品便可拍出好价钱来。

三件头宝拍完之后,拍卖会才是正式步上正轨,开始拍出一些修真士所需的寻常物件,法器、战兵、丹药、符箓、材料、草药、灵果等应有尽有。

许多拍品慕容红姬无法准确的讲明来历和功效,还需得专业的鉴宝师出马,为客人们讲解,乃至演示。

林奇参加拍卖大会的首要目的,是找到一部适合自己修炼的主修功法,然而,他可是不知道,在这拍卖场上寻求功法,实在是大错特错的。

原来,自从千年前天武帝林泽终结乱世,建立夏国,编纂《武藏》、《道藏》、《术藏》等鸿篇巨著,世间修真之法便普遍的流传开来,但凡是化境以内的基础功法,绝大多数都可在升仙坊中随便买到,根本无需到拍卖场拍卖。而至于破境级别的功法,因为天地规则的限制,一般的书页、书简、抑或是墙壁、石头、瓷器上,根本无法承载,若是非要强行写下去,只会使得载体直接爆碎破灭,化为灰灰,所以破境以上的功法秘籍,无一不是价值连城的宝物,绝少会有人拿到拍卖场上拍卖,同时也绝少有人有足够的财力拍下。

迟迟等不到任何修炼功法的出现,林奇也只能耐心的等着,顺便听听鉴宝大师们的专业讲解,也好借此长长见识。

“金菲木一截,长五尺七寸,直径三寸四分,为富含金元素的上品灵木,质地非常坚硬,寻常刀剑无法伤其分毫,非得以高强度的烈焰才能采伐下来……此物为天生地长的金系灵材,可作为各种金属的凝炼温床,破境剑修,以此物为基炼制金属性飞剑,是绝佳的选择……”

长案之上摆着一根两头焦黑的布满小疙瘩的圆木,一位长着两缕细长鼠须的鉴宝师站在案后,详细的讲解此物方方面面的特性,强调其特有的功效,珍贵程度。

鉴宝师讲完之后,慕容红姬紧接着道:“金菲木一截,底价五万,每次加价不得低于五千。”

此物稀罕,且是炼制飞剑的上等灵材,立马就引发诸多破境修真士的争抢,最终被一戴着面具的女子破境以十三万拍下。

此后,各类宝物层出不穷,不过很少有高价拍品出现,至多不过三五十万,偶尔也有些冷门的东西,仅一两次加价就被人拍下了。

对于这些东西,半步真境的存在当然是不屑一顾的,静静的看着这些小辈们你争我夺,其中有几人都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其实,以他们的身份,完全有资格去中级分宝楼参加竞拍的,之所以不顾身份来这里以大欺小,大多是怀着特殊目的的。

……

第167章 压轴宝物 上

“炼血毒龙拐,人级中品战器,以深海寒铁金精铸炼而成,内有玄机,可吸噬生灵精血,炼血化精,反哺自身……这件战兵乃其原主人历经数十年精心炼造而成,威力巨大,攻守兼备,底价六万,每次加价不得低于一万。”

“七万!”

“八万!”

“十万!”

……

参加拍卖会这么久了,林奇第一次紧张起来,倒不是因为他相中了拍品,而是因为拍品本就是他的。

这柄炼血毒龙拐原是邪修戚铁拐戚硐雒的本命法宝,在铸炼师龚婺的宅子里,戚硐雒为林奇的毒剑所伤,逃走后在一条小巷里毒发身亡,又被巡城捕手马佶发现,将尸体连同铁拐一起带到了巡捕营。

得知戚硐雒原来是死于林奇之手,马佶说什么也要把战利品转交给林奇,林奇拒绝不了,拿了这柄铁拐,至于其它财物,则分给了马佶,毕竟尸体是他找到的。

此物林奇当然是用不着的,正好遇上拍卖大会,可以通过拍卖会卖出一个好价钱。

不过,这炼血毒龙拐品质虽好,却因为是邪门战兵,实在过于冷门,一位戴着面具的破境男修叫到十七万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加价了。

林奇见那人似乎态度比较坚决,有点儿志在必得的意思,有心把价格抬上一抬,多赚一点是一点。但难保那人不是在装模作样,若是一个不小心,自己把那玩意给拍下来了,那可就尴尬了,非但赚不到钱,反而要赔钱。

所以,稳妥起见,他还是没有贸然加价,决定顺其自然,该是多少就多少了。

最终,铁拐以十七万的价格成交。成交价固然是有些低了,但毕竟是白来的财货,他还是比较满意的。

“虹影飞剑,人级中品战兵,底价五万,每次加价不得低于五千。”

……

“中品保和丹十颗,底价十万,每次加价不得低于一万。”

……

“中品神行符两张,底价八万,每次加价不得低于一万。”

……

拍卖会继续如火如荼的进行,林奇自始至终都没有开口加过价,一方面是一直没有等到他想要的主修功法,另一方面这么多东西竟也没有他用得着的。

当然,丹药、符箓等辅助性的东西任何修真士都用得着,拍下来收着,没准那天就能用得着。不过,以他的本心,还是不愿意借助这类东西,依赖外物,自身根本无法得到真正的锤炼。而且,但凡拍卖会,最好的东西都是留在最后面的,他可不想因为灵珠不够而错过心仪的宝贝。

看着略显疲态的客人们,慕容红姬微微一笑,从盘中拿起一个红皮葫芦,用她那悦耳的嗓音高声道:“中品回阳丹十颗,底价五十万,每次加价不得低于五万。”

“回阳丹?疗伤圣药回阳丹啊!”

“回阳丹啊!而且是中品回阳丹,数量还这么多……”

“嘿,终于拿好东西出来了嘛!”

……

此言一出,好比给客人们打了一剂强心针,冷清了许久的场子立马就热了起来,一道道目光纷纷瞄向那个红皮葫芦。

慕容红姬不慌不忙的开口道:“回阳丹乃是疗伤护命的顶级丹药,就算是重伤濒死之身,都能暂时吊住性命。行走江湖,多有磨难,带上这一葫芦回阳丹,简直可以说无异于多了好几条性命。此丹之珍贵,想必大家都是知道的,就不用妾身过多赘述了。现在,请大家加价吧!需知,灵珠有价,性命无价啊!”

“六十万!”

“六十五万!”

“七十万!”

……

灵珠有价,性命无价!

这句话说得一针见血,深深刺中了人们的心坎,场上为数众多的修真士都参与了竞价,竞争显得异常激烈,价格迅速攀升至百万,还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回阳丹超强的护命功效,场上恐怕没有人比林奇更清楚了,因为他就是喝着回阳水长大的。

所谓回阳丹,其实就是由回阳水凝炼而成的,回阳水虽然易于吸收,但保藏时间很短,炼制成丹,方可长久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林奇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喝过回阳水了,以后也不打算再沾一滴回阳水,对这让别人趋之若鹜的回阳丹自然不值一顾,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最终,这一葫芦回阳丹被一位戴着面具的破境强者以两百一十万的高价拍下,令众人唏嘘不已。

再度出现高价拍品,众人皆知中场小高.潮已经到来,接下来又会拍出几件不次于头宝的好东西了,绝大多数人都露出了期待的神情。

两个执事一同登台,抬着一张长约一丈多宽约半丈多的长方形巨图放在了台上,各扶住一角,竖立起来,向台下展示。只见图上绘满了复杂玄妙的线条和图形,乃是一副颇为精妙的阵图,阵图中布满了用以投放灵珠的孔窍,每一处枢机要害处都镶嵌着一柄飞剑,粗略数来,足有数十柄之多,长长短短,大大小小,造型各异,没一柄的品质都十分不凡。

“剑图!”

“居然用这么多中品飞剑布下一副剑阵图,好大的手笔啊!”

“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许多飞剑都是破境剑修的本命飞剑呐!从哪里来的啊?”

……

头戴小帽的尹姓鉴宝师整顿衣衫,走上前来,站在剑图旁边,冲着场中一名背负双剑的破境修真士道:“道友眼力非凡,真不愧是蓟州第一剑宗棘阳山的弟子!这幅剑图之上的飞剑,的确如道友所言,基本都是破境剑修的本命飞剑……”

尹大师详细介绍过剑图,又为诸多人答疑解惑后,慕容红姬才是开口道:“无相剑阵一套!底价一百五十万,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十万。”

“一百六十万!”

“一百七十万!”

……

由于底价已经很高,所以竞价者寥寥,不过价格也在逐渐攀升,加价的势头还算稳定。

这所谓的“无相剑阵”,正是由他和马佶从青面兽卜橼手中夺过来的那几十柄飞剑组成的,原本只是一个粗劣的“小剑池阵”,只不过被分宝楼的高人改头换面重新布置成了另一套剑阵。

这套剑阵是挂在马佶名下的,等拍卖会结束,他们自会平分所得,那块灵根之石也是一样。

此时此刻,非但林奇,坐在另一处同样戴着面具的马佶,心中也很紧张,都希望此物能卖出个好价钱。

不过,像剑阵这等存在,并非人人都能用得起,所以竞价并不激烈,当一位拥有破境后期修为的老人叫出两百六十万的价格后,就没有人再加价了。

慕容红姬环视全场,心中基本已经确定就是这个价了,开口唱道:“两百六十万一次,两百六十万两次……”

“两百七十万!”

最靠前的第一排位置上,响起了一个沉稳的声音。

慕容红姬略显讶然,循声看去,嫣然一笑道:“我当是谁,原来是冲江剑派新一代的翘楚胡矼胡剑主。我听说冲江剑派非但以‘冲江剑法’名震天下,于剑阵之道也有相当的地位,胡剑主作为冲江剑派将来的扛鼎之人,想必对剑阵之道也颇有研究,怪不得会相中这套无相剑阵。”

胡矼闻言,轻哼一声,道:“实不相瞒,胡某对贵楼的这幅无相剑图一点儿也不感兴趣,只是觉着那许多破境级的本命飞剑颇为难得,想带回去研究一二而已。”

慕容红姬怔了一怔,笑意不减道:“胡剑主快人快语,妾身佩服。”

“胡剑主出价两百七十万,还有要加价的吗?两百七十万一次,两百七十万两次……”

慕容红姬的声音在场内回荡,许多人的目光纷纷转向那位之前叫价两百六十万的老人。老人一脸无奈,哪里会跟一位半步真境强行竞价,更何况这位胡剑主是等到最后时刻才出口叫价的,并没有从一开始就拿自己超高的身份压服别人,已经表明了态度,以其老而成精的智慧,就算再看中那副剑图,也只能遗憾作罢了。

拍卖会继续进行,因为这个中场小高.潮,显出疲态的众人又重新打起了精神头。

而后,下半场又持续了数个小时,正当大家最为期待的压轴宝物即将登场之时,会场一直紧闭的大门忽然打开,立时震惊了所有人,甚至惊动了一直稳坐台上灯影之下的三位护宝大人。

……

第168章 压轴宝物 下

一位年轻的执事急匆匆来到台前,慕容红姬迫不及待的问道:“怎么回事?出什么事了?”

“禀告长老,有位前辈非要进来参加拍卖,我们实在阻拦不住啊……”

执事正说话间,慕容红姬有所感应,朝那大开的门口看去,就见一个袅袅婷婷的身影款款走进,身姿看起来柔弱轻飘,却是释放出半步真境的强大气场,毫不客气的威慑着在场每一个人。

此女身穿翠色长衫,戴着一个有青玉雕琢而成的精致面具,几个忽闪间,就来到台下,面朝慕容红姬,出声道:“在下是以最快的速度赶来的,结果还是迟了,但贵楼拍卖会上有一件宝物在下无论如何也要争上一争,所以只能强闯,还请千万见谅。”

“原来如此,倒是把妾身吓了一跳啊!”

慕容红姬闻言,抚抚饱满的胸口,盈盈一笑,道:“分宝楼拍卖大会的规矩道友想必是知道的,迟来的客人若想参与竞拍,需得付出相应的代价的。道友若是在中场之前赶来,拍下任何一件拍品,结算价必须以竞拍价的两倍计,而若是在中场之后,结算价则需以竞拍价的三倍计,对此,道友应该没有异议吧?”

翠衫女子毫不犹豫的回道:“这是当然,既然我决定强闯进来,就已有了付出代价的觉悟。”

慕容红姬美眸之中放射出异样的光彩,热情道:“既如此,道友请就座吧!”

侍者搬来两把椅子,置于台下空处,翠衫女子随即与一直跟在她后的一个随从模样的破境修真士一起落座。

直到此时,好多人才发觉,原来翠衫女子并非单独一人,还有另一位戴着青铜面具的瘦削少年随行,其虽有破境初期的修为,但在一位货真价实的半步真境的气场笼罩之下,丝毫不引人注意。

然而,林奇却是不然,看着那瘦削少年的身影,恍惚间竟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似曾相识的感觉,只是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

这个不大不小的插曲很快结束,拍卖会重回正轨,一件件拍品络绎不绝的拍出,极少数心思灵敏者发现,拍卖的节奏不知不觉间加快了许多,一些品阶不高或者比较冷门的拍品甚至于草草收场,没拍出什么好价钱。

其实这也难怪,这个身份不明半步真境特意赶来参加拍卖会,为了某件了不得的拍品,就连要付出三倍价格都不在乎了,足可见那东西的分量之重,众人自是对最后的压轴宝物越发期待了。

另外,由此也不难想到,此次邺城分宝楼拍卖大会,之所以会有这么多半步真境参加,十有八九也都是冲着那个东西来的。

胡剑主、曹七府主、白山主等十几位半步真境,对这位不速之客的到来或多或少都有点焦虑,时不时就有目光扫向翠衫女子,妄图看出点蛛丝马迹。

不到半个时辰后,终于,一般拍品全部拍完,慕容红姬宣布,今次拍卖大会进入最后环节,开始拍出压轴的十件宝物。

一般情况下,压轴宝物应该是五件,此次居然有十件之多,又令众人大吃一惊。

年轻执事将拍品放到桌上,慕容红姬俏皮一笑,道:“这第一件压轴宝物嘛……说来,其实是五件……”

“五件?”

“五件的话,难不成是……”

“应该是的……”

“肯定错不了……”

……

慕容红姬卖了一个关子,立马引起了众人的讨论,似乎大多数人都已经心知肚明的样子。

“大家猜的不错……”

慕容红姬掀开红绫,现出盘中五口小巧精致贴有符箓封印的宝盒,笑着道:“今年蓟州分宝楼十分照顾邺城分宝楼,特意赐下了五颗极品灵珠,金、木、水、火、土五种属性各一颗。考虑到大家所修功法各异,需求不同,我们决定分开拍卖,每颗极品灵珠底价皆为一百万,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十万。现在,我们先拍金灵珠……”

“一百一十万!”

“一百二十万!”

……

慕容红姬话音尚未落下,立马就引起了一干破境修士的争相竞拍,场面一时间热闹非凡。

一位一看就知是世家大族出身的年长男修霸气十足的道:“嘿,你们真是太不爽利了,极品灵珠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宝物,低于两百万也敢叫价?我出两百万!”

价格一下子激增到两百万,大多数人都不得不选择放弃,对于财资并不十分丰厚的修真士而言,极品灵珠是绝对的奢侈品,就算有能力拍得下来,只怕也舍不得使用。

两百万的高价虽吓退了大部分人,但还是有人不买账,继续加价。

最终,这颗极品金灵珠以令人咋舌的三百三十万高价落锤。这个价格想起来离谱,实则在情理之中,毕竟极品灵珠实在太难凝炼,寻常的下品、中品,乃至上品灵珠,绝无法与之相提并论。

此后,极品木灵珠和极品水灵珠分别以两百九十万和两百五十万的价格被拍下,比极品金灵珠都要低些。这也难怪,相对而言,极品金灵珠的需求量是五行极品灵珠中最高的,因为破境修真士若想炼制上品宝物,若能有极品金灵珠作为辅材,成功率会增加很多。

慕容红姬高声道:“极品火灵珠,起拍!”

一声紧接一声的叫价,不多久后,价格就叫破了两百万。

“两百五十万!”

一位满头银发的老者举手叫价,直接把价格上涨了五十万,显然想表现出自己拿下此物的决心。

慕容红姬虽是第一次见此人,却一眼就认出了他,十分客气的道:“原来是地肺山陶洮氏家族的供奉炼丹师姜大师,姜大师竞拍此物,想必是用以炼丹吧?”

这位姜大师捋捋白须,红光满面的道:“慕容道友刚来邺城不久,居然认得区区老朽,真令老朽受宠若惊呐!”

慕容红姬连忙道:“姜大师太谦虚了,妾身虽是第一次见姜大师,但姜大师邺城第一炼丹大师的名头却是早就听说过的……”

两人寒暄一阵后,慕容红姬回到正轨,她似乎已经笃定这枚极品火灵珠已属姜大师所有,开口道:“姜大师出价两百五十万,两百五十万一次,两百五十万……”

“两百六十万!”

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

此言一出,众人的目光纷纷看过来,发现这位胆敢与姜大师竞拍的人竟是一化境中期的少年小修,皆大为震惊,难以置信。

这个胆大妄为的少年小修不是别人,正是林奇。自从拍卖大会开始,这还是他第一次发声。

极品火灵珠有助于他修炼那《斗霄二十三神通》中的“耕火之术”,所以他志在必得,至于会不会因此而得罪一位位高名重的破境强者,他也是顾不得了,总不能怀揣大笔钱财而不去买东西吧?更何况是难得一见的必需品。

而且,以他现在的战力,以及风神鸟的身份,一般的破境强者,就算一次性来上好几个,他都未必会怕。

那位姜大师见此,同样也吃了一惊,他怒极反笑,开口道:“三百万!”

“三百一十万!”

林奇不假思索的加价道。

姜大师冷哼一声,道:“三百五十万!”

“三百六十万。”

林奇继续加价,一副咬定不放的架势。

姜大师气得吹胡子瞪眼,大声道:“四百万!”

此价一出,引来了一阵惊呼声。一枚极品火灵石,拍到四百万高价,实在是有些太高了。

林奇见状,也明白价格被抬得太高了,继续竞价,恐怕会得不偿失,心中嘀咕了几声,无奈道:“四百一十万!”

姜大师老脸涨成了猪肝色,发黄的老牙间挤出另一个更为惊人的数字:“五百万!”

拍卖场中一片寂静,众人都知道,这已不是单纯的拍卖竞价了,这位炼丹的时候耐心十足平素间却性情暴烈的炼丹大师已然动了肝火,非要在钱财上跟这个化境小修见个高低。

林奇现在虽然腰包很鼓,但也不想随便乱花钱,因为以后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呢!他见这老头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便理智的决定不再加价了,极品火灵珠固然难得,通过别的途径,未必不能买得到。

慕容红姬见林奇没了声音,眸中闪过一抹古怪之色,看着他道:“姜大师出价五百万,道友还想加价吗?”

林奇摇摇头,表示否认。

慕容红姬按照拍卖场的规矩,询问了三遍之后,宣布极品火灵珠归姜大师所有。

姜大师虽如愿得到了拍品,怒气却是有增无减,强大的念力一遍又一遍的冲林奇袭来,显然是想将他的面貌和轮廓刻在脑子里,好在拍卖结束之后,伺机寻仇。

林奇莫可奈何,心中自是苦笑不已,不过倒也并不十分担忧,稳稳坐着,等待其余压轴宝物的出场。

……

第169章 无遮宝伞和莪剑草

极品火灵珠以惊掉人下巴的五百万的高价拍出后,极品土灵珠以较为正常的两百三十万的价格,被一位高门公子收入囊中。自此,五颗极品灵珠全部拍完。紧接着,第二件,抑或说是第六件压轴宝物,被两位魁梧强健的力士搬上台来,放在了案前。

年轻的执事揭开封印,打开木箱的盖子,显露出箱中的东西,原来是一块青幽幽的大石头,上面刻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字,遥遥看过去,仿佛无数蠕动的暗红色虫子,一看就知非是凡物。

慕容红姬开口道:“这是一块完整的幽泉宝石,石面上刻着一部破境级的功法,内含上古流传下来的高玄术法,其名曰《萍翳玄功》,若是修成之后,据说能掌握呼风唤雨的神力,端的是十分厉害……”

林奇闻言,一双眼登时就亮了起来,瞳子里精芒湛湛,直直的盯向那箱中之石,心脏“突突突”加速跳动,被勾起了极大的兴致。耐心等了这么久,破境级的功法终于出现了,虽说不是迫切需要的火属性功法,但好歹沾点边,符合他的根骨。而且,他所修炼的《呼风之术》已经有一定的火候,配合这足以执掌风雨的《萍翳玄功》,正可谓是如虎添翼啊!

在场动心的不止林奇一人,不过,除林奇之外,多是一些世家大族的当家,或修真宗门的长老,尤其是那些个半步真境的存在。一步破境级的功法,其价值不能单单以灵珠计算,若能成功拿下的话,受益的非是一两人,而是一代又一代的修真子弟,功在千秋!

慕容红姬以绝对饱满的热情,用太多的溢美之词详尽的介绍过这件宝贝后,环视会场一圈,喉咙一滚,红唇轻启,尽可能表现出风轻云淡的模样,出声道:“此物底价一亿,每次加价不得低于一百万!”

“一亿!”

此言一出,全场皆惊,着实轰动。

在第一时间,几乎所有人都被这个巨大的数字给吓到了,但回头仔细一想,如此之重宝,报出这个价格,其实也在情理之中,细究起来,恐怕都报的低了些……

林奇也被惊得有点懵了,他口袋固然是鼓鼓的,身家之厚远远超过一般的破境或世家子弟,可还不足以拍下此物!

现如今,挂在他名下的灵根之石有三千五百万的超高底价,等同于在天禄金牌的账上,他有三千五百万的存款,外加前番万壕山之行一次性破案近百宗在风神殿获得的高额奖励,以及那件炼血毒龙拐拍卖所得,足有近四千万之多,数额是相当之大的,可与一亿相比,还差着足足六千万呢!

“此物乃是价值连城的至宝,有幸遇上都需一定的机缘,若是错过了,或许会遗憾终生呐……”

慕容红姬循循善诱,使出浑身解数,诱使在场客人加价,可是整个拍卖场都似哑火了一般,无一人响应。

坐在第一排被慕容红姬称为卫坛主的邋遢男子失去了耐心,忍不住开口道:“哎呀,我说慕容妹子,大家都很忙的,你就别浪费时间了,按照正常程序走吧!这种东西,流拍也是正常之事。”

慕容红姬勉强报之一笑,只能遵循拍卖会的规矩,对着众人连问了三遍,结果到底还是无人有魄力拍下此物,莫可奈何,只能宣告流拍。

正如卫坛主所言,在当今之世,这种宝物实有鸡肋之嫌,如果遇不到特别感兴趣且身家足够的人,流拍其实是在所难免的。

如是,慕容红姬立即调节状态,整顿精神,以眼神示意底下人把下一件压轴宝物拿上来。

她亲手揭开玉石宝盒上并排贴着的三张符箓,还不待其打开盒盖,但听一声如真似幻的厉吼,盒盖从里到外倏地被冲开,从中冒出凶暴异常的妖气,场内游离的灵息疯狂的涌向宝盒上方,凝聚成一个巨大的妖影,浮在半空徐徐摇曳,形状狰狞,散发出骇人的强大气场!

一些个意志薄弱之人,一瞬之间,为这妖影所慑,径直生出了逃遁的心思!

还有一些敏感警惕之人,站立起来,握紧最为倚仗的战兵,做出了防御之姿!

纵观全场,也就那些个半步真境的超强存在,皆镇定如常,没有被吓到,只不过大多都显露出些须贪婪之色。

“妖丹,真境大妖的妖丹啊!”

一个声音发出之后,其他人纷纷附和,表示认同。

慕容红姬开口道:“半步真境级的狼王妖丹一颗,底价两千万,每次加价不得低于一百万!”

此女模样柔弱,楚楚动人,可声音一出口,立马就盖过了全场,使得众人都安静下来。

“两千一百万!”

“两千二百万!”

“两千三百万!”

……

无需拍卖师催促,竞拍加价的声音很快就接连不断的响起,一声紧跟着一声,竞拍者有破境级的,也有半步真境级的。

半步真境级的妖丹,可不是随便就能得来的,但凡有一丝拿下的可能性,渴望境界攀升的修真士就绝不会放过。

没过多久,竞价已突破四千万,破境级的竞拍者越来越少,剩下三位大族的当家和一位大宗门的长老,以及两位半步真境的存在。

当竞价毫不停歇的突破五千万后,包括两位半步真境在内的大多数人都选择了放弃,最终余下两人针锋相对。

结果,此物以六千三百万的高价,被一位大族当家拿下。此人须发皆白,业已十分苍老,拥有破境后期巅峰的修为,之所以不顾一切拍下这枚妖丹,多半是想以之炼成真境丹,抱着一丝希望,尝试登上破境一变的台阶。

“上品法器,无遮宝伞,乃是天绝寺十大镇寺至宝之一遮天幡的仿品,拥有遮蔽一切气机的神奇威能,手持此伞,可隔绝真境以下五感和念力查究,放眼世间,除非那些个大小禁地,皆可去得,逍遥无忌……”

慕容红姬说着,打开一把金丝银线织就的宝伞,举在头顶。只见伞面上绘满了一圈圈佛门尊者的法相,最中间一圈是五尊头颅大小的佛陀,第二圈是数十尊巴掌大小的菩萨,最外面一圈是数百尊手指大小的罗汉,个个精致细腻,神灵活现。伞骨上刻满了一条条的经文,闪烁着金色银色的灵光。

此女一手持伞,一手单掌竖立,结佛门手诀,口中颂咒,暗暗施法,宝伞轻轻一转动,那些个佛陀、菩萨、罗汉随之如车轮般疾速飞旋,佛光晕散,神秘的梵音唱响,但听一阵惊呼声,她赫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不见了!

须臾后,那柄宝伞旋转着重又浮现而出,缓缓合拢后,慕容红姬大变活人一般的现出身来,手持宝伞,含笑自若,开口道:“无遮宝伞,底价两千五百万,每次加价不得低于一百万。”

又是一件十分了不得的宝贝,立马就引起激烈的角逐,非但诸多破境参与竞价,近半数的半步真境也忍不住出声加价。

林奇也看上了此物,生出了争上一争的心思,可惜价格很快就突破了四千万,超出了他的财力极限,也只能望而兴叹了。

最终,这把无遮宝伞被一位半步真境的高僧以五千二百万的高价拍中,佛门法宝归于佛门修真士,倒也是再合适不过了。

慕容红姬手持一口呈长条状的墨红色玉盒,有意无意的瞟了一眼那位不修边幅的卫坛主,然后念咒施法,小心翼翼的撕下封住盒口的上品封印符。

“嘭!”

蓦地,盒盖被强大的力量冲得飞起,被慕容红姬一把摄入手中。

“唰唰唰唰……”

一道叶形的红光冒出盒外,剧烈的抖动着,散发出一条条犀利的气机,向四面八方刺冲开来,恍若一道道强大剑气,十分惊人。

慕容红姬见此,骇得花容失色,毫不犹豫,连忙退避,根本不敢与之正面抗衡。

与此同时,场上大多人看着那纵横四射的剑气,也被吓到了,纷纷立起,就准备使出法宝或神通进行防备。

倏地,灯影下掠出一道红影,眨眼间来到长案前,现出身来,只见他长眉细痩,短髯雪白,胖乎乎的圆脸却是红润如婴儿一般,身披大红袈裟,手托一口金钵,正是三位护宝大人中的那位释门老僧。

老僧一把丢出手中金钵,底朝上口朝下,倒扣在那道诡异的叶形红光上方,佛经唱响,钵中喷涌出大片金霞,将叶形红光笼罩其中。

而后,金霞变得愈发凝实,很快化为一条金光灿灿的独角长蛇,把叶形红光一圈圈团团缠绕住,将之牢牢的禁锢起来。

叶形红光奋力挣扎,可到底不是独角长蛇的对手,不多久后,便停止了抖动,锋芒逼人的剑气也不再肆意辐射,赤红的光芒不断内敛起来,可见此物赫然是一根两指多宽约一尺半长的绿色草叶,叶边呈细细密密的锯齿状,显红色,叶子正中还有一条赤红色的细线,正散放着妖冶的红芒。

“多谢喀隆大师出手相助!”

慕容红姬冲着老僧恭敬一拜,才是面向众人,惊魂未定的娇笑一声,抚抚饱满的酥胸,道:“妾身不说,想必大家也应该看出这是什么东西了吧?此物乃是得自鸣崆山的一根莪剑草,在长年累月在鸣崆山顶浸润剑气长大,天生附带剑力乃至剑法,为炼制宝剑的上佳材料,对天下剑修来说,真可谓不易之宝!此物底价三千万,每次加价不得低于一百万。”

“八千万!”

慕容红姬话音方落,另一个声音迫不及待的响起。

有人加价了,一开口就加了整整五千万,着实是骇人听闻,使得满场皆惊。

包括那些个半步真境的存在在内,几乎所有人都带着难以置信的目光看向一人,一个邋里邋遢神色自若的男人。

台上的拍卖师慕容红姬却并不怎么惊讶,她抿嘴一笑,道:“多年不见,卫大哥还是这么直接,这么霸气啊!”

卫坛主摆摆手道:“大家都很忙的,与其一点一点往上加,还不如一步到位来的干脆些!以我的眼力,这根莪剑草出到八千万的价格,不高不低,正合适。怎么样?还有人要出更高的价格吗?有的话就赶紧叫价,没有的话就落锤成交吧!”

“八千万”的超高价格一下子就镇住了全场,眼见这位急性子的卫坛主一副势在必得的架势,破境的修真士们虽然不乏想倾家荡产试着拍下此物,却也不绝敢放肆了,一方面不敢得罪此人,另一方面也是身家并不丰厚的缘故。

林奇本也有些中意此物,打算再试上一试的,结果竟连开口的机会都没有,他苦笑一声,只能是旁观看热闹了。

……

第170章 三亿!

就在大家都以为“八千万”差不离会一锤定音的时候,同样是第一排上,另一个声音响起:“八千一百万。”

加价者不是别人,正是那位拍卖开始前一声“哼”得林奇吐血的胡剑主胡矼,来自冲江剑派的半步真境的高手。

慕容红姬美眸绽异彩,高声道:“胡剑主出价八千一百万!”

胡矼作为大瀑山冲江剑派一剑之主,剑术高绝,地位超凡,今日就是冲着这根莪剑草来的,岂会被轻易吓怕。

“一亿!”

卫坛主又一次大幅度加价,震惊四座。

胡矼眉头皱起,对这个他素有所闻的怪人大感头疼,不过这莪剑草实在太难得,只怕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为免露怯,他没敢犹豫,再次加价:“一亿零一百万。”

卫坛主目不斜视,连眉头都不皱一下,不假思索道:“一亿两千万!”

胡矼心中暗叹一声,自觉获胜无望,决定不再加价,免得最后拍不到宝贝,还得罪了这位声名在外的怪人。

最终卫坛主成功拍得莪剑草,交易完成之后,竟直接离席,急匆匆走了。

慕容红姬看着卫坛主的身影消失,桃花美眸中掩藏着一丝深深的幽怨,待大门“砰”的一声关上,她回过神来,整顿精神,高声道:“接下来是此次邺城拍卖大会最后一件拍品……”

此言一出,在场所有破境或破境以下的修真士都激动起来,都想好好见识见识这压箱子底的最后一件重宝到底是何等样的存在!

在他们之中,林奇和马佶无疑是最激动的,因为最后一件宝物无疑是那块巨大的灵根之石,是他们献上的宝物,拍卖所得,将由他们二人平分。

至于那些个半步真境的存在,则心照不宣的耐心等待着,他们早就知道最后的拍品到底是什么,绝大多数都是专门冲着此物来的。

三位护宝大人中坐于中间位置的老道士来到台上,拿出一枚青色的吞神符,念咒施法,释放出一只青色的蛤蟆,巨口一张,吐出了那块又长又大的灵根之石。

此石方一被释放出来,众人立马就感受到场内游离的水汽皆受到吸引,朝石上汇聚而去,须臾后,石尖上便流出了一股拇指粗细的水流,着实神奇。

此物一出,立即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在那些大宗门大家族世世代代传承经营的山门或宅邸内,灵根之石或许很常见,可是被拿来拍卖交易的灵根之石却是十分罕见的。别说普通的化境和破境修真士,就连那些个事先得到消息的半步真境也被惊到了,没想到这块灵根之石品质居然如此之高。

慕容红姬打破场中喧闹的赞叹、议论之声,出声道:“上品灵根之石一块,底价三千五百万,每次加价不得低于一百万!”

“七千万!”

等待已久的曹七府主抢先叫价,叫价之后,他站起身来,对着第一排的一众半步真境含笑道:“诸位道友,我曹王府最近正在计划营造新府,正需要一块上好灵根之石作为风水阵穴,还请诸位看在曹王府的面子上,割爱此物,在下感激不尽。”

慕容红姬作为专业的拍卖师,什么样的客人没见过,但见这位曹七府主脸皮如此之厚,似乎永远都带着笑意的玉容上也不禁露出一丝微不可察的恼意。

眼见曹七仗着曹王府的名头挡他们财路,马佶和林奇更是恨得不行,若是此价成交的话,损失可就大了。

其他绝大多数人自是不会参与这种级别的竞价,但见曹七在众人面前堂而皇之的耍起了无赖,皆饶有兴致的看起了热闹,半步真境之间的博弈,想来应该是相当精彩的。

慕容红姬按照拍卖规矩,出声问道:“曹府主出价七千万,还有人要加价吗?”

“七千一百万!”

一个女子的声音响起。

大家循声望去,只见加价者是一位头戴青玉面具的高挑女子,她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迟到的半步真境。

有意竞争此物之人皆非同等闲,基本都料定此女会出声竞价,实际上也都在等着她开口打破僵局呢!

此女是万里迢迢从其它州郡以最快的速度赶来的,且是专门冲着灵根之石来的,即使因为迟到需付三倍的价钱也要坚持参加拍卖,当然百分之百会加价竞拍。更为关键的是,她与别的半步真境不同,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赶来的,而且隐藏了身份,根本无需顾忌邺城的千年大豪门曹王府,更无须顾忌曹七的感受。

曹七看了那女子一眼,讪讪一笑,不尴不尬的坐了下来。以他的头脑,其实也想到了这一层,不过是抱着一丝侥幸心理想试上一试罢了,成了当然是赚大发了,不成也只不过丢点面子而已,无关痛痒。

慕容红姬喜笑颜开,对着玉面女子道:“碍于拍卖场的规矩,妾身必须向道友再强调一次,因为道友迟来,且是在半场以后到的,不管拍下什么东西,都已拍价的三倍结算,若七千一百万拍下,便要交两亿一千三百万,其它价格也是一样的算法。”

玉面女子简单点点头,算是回应。

见此状况,好几个人都暗暗舒了一口气,若是让曹七借助曹王府的名头以七千万的低价就拍走此物,也太便宜他了。

有了出头鸟,其他的竞价者紧随着纷纷冒头,叫价的声音络绎不绝,绝大多数的半步真境都参与了竞价,就连几个有些来历的破境也壮着胆子加了几次价,价格很快突破一亿,并继续稳定上涨。

“一亿六千万!”

曹七一咬牙,把价格直接从一亿五千万涨到了一亿六千万,然后再一次站起身,对着第一排上的诸位半步真境道:“几位道友,灵根之石这等存在乃是得天地造化衍生出来的至宝,福源深广,根植一地,可惠及子孙后代,百世前世不衰竭。这块灵根之石是献给邺城拍卖场进行拍卖的,而分宝楼一楼造福一域是自古以来的宗旨,此物于情于理都合该归邺城本地所有,好造福邺城子民。我曹王府马上准备在银鹤楼古地开辟一座新府,建成银鹤书院,专收邺地的年轻学子读书修炼,确实需要此物成为一个上佳的风水阵眼。希望各位看在曹王府的面子上,看在邺城子民的面子上,将此物让给在下,在下感激不尽!”

但凡参与竞价之人心中都大骂曹七无耻,嘴上却是没敢说出口,最多不过表情难看一些。他们都是代表身后势力来竞争此物的,只会以所属势力的利益为重,岂会考虑什么邺城子民,更何况这个曹七之所以说出这般冠冕堂皇之话,根本没有几句是出于真心的,还是为了曹王府的利益。

曹七见众人都陷入沉默,转头对着台上生着闷气的慕容红姬道:“你说是吧!慕容道友。”

“我……这……”

慕容红姬怔了一怔,连笑脸都忘了摆出来,舌头好似打结了一样,一时竟不知道该如何回复。

就在这时,三位护宝大人中的高冠儒者站起身来,一步步走上台,面对众人,以不容置喙的口气朗声道:“一楼造福一域的确是分宝楼亘古不变的宗旨,我邺城分宝楼必须得遵从。既然曹七府主言明拍下此物是为了造福邺城百姓,邺城分宝楼必须得有所表示才行。这样好了,但凡曹七府主叫价,价格一概要虚涨三千万。现在你叫价一亿六千万,就相当于一亿九千万,如果能成功拍下,仍以一亿六千万结算。”

曹七闻言,欣喜若狂,连忙朝儒者拜道:“晚生代表曹王府,代表邺城百姓,多谢滕敬先生。”

儒者笑道:“不忙,如果你能拍下来,再谢我不迟。另外,若是此物归了你,我作为今天的话事人,后续还要看看你到底会不会言出必行,假若你所作所为与今日之言不相符合,我可是要去曹王府讨个说法的。”

曹七连忙纳头作揖,恭敬道:“若能得宝,必定不会让滕敬先生失望。”

儒者点点头,回到原位置,拍卖继续。

慕容红姬整肃颜色,出声道:“曹府主出价一亿六千万,虚价一亿九千万,还有人要加价吗?”

“两亿!”

玉面女子马上应和道。

此女叫价两亿,已然是一个超高的数字,而她的实际结算价还要以三倍计,就是六亿!在场之人无不惊叹,此女家底着实丰厚,出手着实霸气!

“两亿一千万!”

被称为白山主的中年男子忽然参与了竞价。

“两亿一千五百万!”

斜倚着卷毛妖虎的冰壶书生终于从睡梦中醒来,也开始凑热闹了。

“两亿两千万!”

白山主几乎是抢着道。

“两亿两千五百万!”

冰壶书生很有默契的紧随其后。

曹七面色阴沉,心中明了,这两人之所以一个紧跟一个的加价,无非是怕给自己机会,一下子就把价格抬高三千万,导致他们白白多花钱。

他心中冷哼一声,并不着急,耐心的等着,当冰壶书生出价两千四百万后,把准机会,高声道:“两亿五千万!”

这个报价一出来,冰壶书生懒洋洋的举起水壶喝酒,白山主面无表情,一副不为所动的样子。

不待慕容红姬开口,玉面女子直接加价道:“两亿八千一百万。”

曹七闻声,身体不禁一缩,轻叹一声,面现颓色,显然,两亿五千万已经是他最后的报价了。

冰壶书生懒洋洋的加价道:“两亿八千两百万!”

白山主毫不相让道:“两亿八千三百万。”

……

众人都明白,价格加到如此高位,纵然是身怀巨资的半步真境也该要掏空了,拍卖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只需超出一百万,就有可能决定胜负。

“两亿九千万!”

玉面女子不依不饶的再次加价。

“两亿九千一百万。”

“两亿九千两百万。”

白山主和冰壶书生紧咬在后。

“三亿!”

蓦然间,毫无征兆地,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声音响起。

会场之中所有人,一个不落的循声看来,密密麻麻的目光聚焦到一个戴着面具的少年身上,几乎无人不为之震惊。

这个少年不是别人,正是林奇!

……

第171章 凤凰阙见

“这小子什么来路啊?区区一个化境小修,居然敢跟半步真境的存在叫板?”

“戴个面具,不敢以真面目示人,估计也就是个乡野散修吧!真有那么多钱吗?”

“不,不可能是散修,若是散修,买这灵根之石做什么,除非他是像白山主那样的半步真境的大修士!”

“这少年……不就是那个因为直视胡剑主被教训了一顿的愣头青嘛!”

“没错,没错!就是那个家伙。方才竞拍极品火灵珠时,他还跟姜大师争抢呢!真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

“该不是托吧……”

……

林奇参与竞价,引发了拍卖场内前所未有的轰动,众人议论纷纷,指指点点,着实不敢相信一个小小的化境居然敢如此放肆。

白山主、冰壶书生、玉面女子,还有唯一知道林奇身份的马佶,皆紧盯着林奇,强大的念力在他身上不断的扫略,想从他身上看出什么端倪。

林奇所戴的面具是马佶与之一起购买的,马佶当然是认得的,方才听到林奇或者说齐修,叫出“三亿”的高价,他直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循声看过去,也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可所有人的目光都在齐修身上聚焦,岂会有错?

“齐兄弟啊齐兄弟,你这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啊?”

他想来想去,合理的缘由只有一个,那就是齐修在蓄意抬价,想让那块灵根之石尽可能的卖个好价钱。

可是……可是,对手是一众大有背景的半步破境,就算他真是白帝城飞虎齐氏的血裔,就算他有风神鸟的身份,那些人物他也是万万得罪不起的啊!

更何况,价格已经涨到这个地步了,随时都有可能落锤,万一把拿东西砸到自己手里,可怎生是好啊!

冰壶书生发了一会儿呆,咧嘴一笑,靠到卷毛妖虎身上,边喝酒边看起了热闹。

先是那玉面女子硬闯拍卖场,此时此刻,又杀出这么一号人来,白山主的表情愈发阴沉下去,平日间表现出来的绝好涵养已掩藏不住恼怒之色……

“三亿零一百万!”

玉面女子打破沉默,继续加价。

林奇不假思索道:“三亿零两百万!”

“三亿零三百万。”

……

林奇和玉面女子不断加价,互不相让,不多时,价格已加到三亿一千五百万。对于林奇来说,三亿一千五百万就是三亿一千五百万,对于玉面女子则是不然,结算价要翻上整整三倍,算下来就是近十亿的骇人巨价!

“三亿一千八百万!”

“……”

林奇紧咬不放的加价之后,玉面女子竟没了声音,迟迟也不再开口。

场内一阵喧哗,大多数人皆言,事情总算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最后的重宝最终要归于这位来历未知的化境少年了。这位神秘的女子纵然再是财大气粗,到底支付不了三倍的价钱。

“哎呦我的齐兄弟啊……你到底在干什么?你到底想干什么呀……”

马佶心中大呼可惜,着实是气急败坏,但为免引起注意,只能强自忍着,心中暗暗着急。

“三亿两千万!”

白山主的声音忽然响起,会场立时安静下来。

林奇似乎怔了一怔,紧接着开口道:“三亿三千万。”

“你……”

白山主面沉如水,愤怒之色已不可抑制的显现出来,却是发作不得。

“加价加价加价啊……”

马佶心里急切的念叨着,双手攥得紧紧的,紧张得大气都不敢喘,心脏“突突”剧跳,目光在林奇和白山主之间来回来回调转。

不负马佶所望,白山主犹豫未久,出声加价:“三亿三千五百万!”

马佶闻声,大喜过望,不过,下一刻,他连忙看向林奇,心里还没来得及开始念叨“不要加价”,林奇已然开口加价,毫不迟疑,“三亿四千万!”

“……”

马佶被噎得口中心中皆已无声,喉头发干,脑子里也有些空白了。

短暂的寂静之后,慕容红姬出声道:“三亿四千万,这位公子出价三亿四千万,白山主还要加价吗?”

白山主面沉如水,无力的摇摇头,面孔微微低倾,努力的压制胸中的愤懑。

慕容红姬连问三遍之后,敲响宝锤,宣布灵根之石归林奇所有。

而后,众人的目光并没有从林奇身上挪开,看着那分宝楼执事捧着金牌走到他的跟前,都想知道,这个少年拍中宝物后,到底有没有足够的财力买下此宝。

尤其是玉面女子、白山主、曹七府主等参与竞拍此物的半步真境,最为关心,想看个究竟。

结果,双方各自手持金牌,一番掐诀施法后,成功交易。

其实这也在情理之中,并不出乎大多数人的意料,在他们看来,无论是谁,既然拍下了宝物,自然是有能力支付的。谁若是敢在分宝楼拍卖场中胡乱加价,恶意捣乱,那可绝不是闹着玩的,被就地正法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毕竟分宝楼非是一般意义上的大势力,乃是修真大世界规则的幕后制定者之一,影响力之大,远超一般人的想象。

然而,几乎所有人都不会想到,林奇并没有三亿四千万的财力,是被逼无奈,硬着头皮拍下的此宝,最终居然能支付成功,他完全没有想到。

按他的计算,就算他作为宝主,可以预先拿到拍卖所得的钱财,但分宝楼并不会把三亿四千万全部付给他,而是会扣下百分之八的佣金,那可是足足两千七百多万,减去他本已有的数百万,还差着两千多万呢!

林奇一时间心乱如麻,可他毕竟是他,在乱麻中很快抓住了一个线头,心道:“不管如何,宝物已然拍下了,接下来该怎么办,还需得见机行事!”

台上,慕容红姬带着魅人的笑意,对着林奇道:“公子,这块灵根之石你是现在就取走,还是……”

林奇愣了一愣,道:“我没有带足以盛下此物的空间法宝,就请贵楼暂代保管,我改日来取。”

慕容红姬爽快的答应了林奇的请求,而后,便即宣布拍卖大会圆满结束,分宝楼接下来会在各个区域集中售卖各种类型的宝物。

一刻钟后,分宝楼外,熙熙攘攘的人流中,背负着多道不怀好意的念力,林奇快步穿行,前往邺城。

忽然,他脚步一顿,耳朵里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三日后,凤凰阙见。”

……

第172章 曹王府

有这么多人盯着,林奇自然不敢大摇大摆的回家去,而是不慌不忙的前往一个特殊的地方,那便是在邺城修真界享有特殊地位的曹王府,通过曹王府,他可以乘坐传送法阵进入自己所属的风神殿曹王殿。

现如今的邺城,虽然依旧大不同于寻常,单就城市规模来说,只能算是一座中小型的城市,但在千年前的历史中,却是极为不凡的,乃是古昱国的国都,人杰地灵,豪杰蜂起,王气深重。

那时节正是英雄纪元的开端,王朝更迭,天下大乱,风起云涌,邺城第一大世家曹家有一十三位英豪,合称十三曹王,因为发现了疑似上古九鼎之一的赤鼎,以鼎天王曹端为首,生出了改朝换代夺取天下的野望,一度占据七州二郡的广大领土,也曾如日中天,英雄一时,麾下猛将如云,谋士如雨,雄踞天下。

只可惜正当鼎天王曹端业已迟暮之时,旷世奇雄天武帝林泽横空出世,参与群雄逐鹿的天下大势,此消彼长,昱国国力不断萎缩,逐渐失势。后来雷帝雷帅率领五百飞雷军雷亟邺城,生擒曹端,一举定鼎,昱国曹家彻底失败,归降林泽。

夏国建国之初,曹家还拥有王爵,后来武帝驾崩,麒麟一族放弃帝位,曹家也和世上绝大多数王族一起舍弃了王位,彻底辞掉了王爵。

千年以降,曹家已与邺城乃至古昱国的领土没有任何政治上的瓜葛,衍变成了一个普通的修真士大豪族,家族府宅虽仍称曹王府,主家之人则自称府主,没有谁敢僭越称王。

风神殿位置隐秘,只有通过传送阵才能进入,传送阵的入口一般都筑造于当地最强大的家族或宗门之中,从而借其势力作为第一重的保护。

雷族至今仍保有邺国公的头衔,只不过却是名义上的邺城第一大族,实际上最有影响力的还属曹王府,邺城风神殿的入口便建在曹王府内。

眼见林奇的身影消失在曹王府的大门内,尾随者皆猜出了他风神鸟的身份,其中大多数都悻悻离去,不敢打什么主意了。

毕竟,每一个风神鸟都隶属于风神军的序列,若是出了意外,必然会引来更多甚至更强大的风神鸟的调查,一个不小心,就会惹上掉脑袋的大麻烦。

更何况,这少年戴着遮蔽念力的面具,隐藏了身份,等他出来时,肯定已经改头换面了,岂能分辨得出来?

翌日清晨,在邺城江华客栈的一个空房间内,地上忽然亮起一个车轮大小的圆形阵图,但听“轰鸣”一声,一道灿白的光柱倏地冒起,并一闪即逝,消散的光烟中多出一个人来,约莫十四五岁的年纪,身材瘦削,面容清秀,正是林奇。

风神殿的入口只有一个,出口却是很多,他耐心的等了足够久,选了一个比较隐蔽的,神不知鬼不觉的出了来。

离开客栈后,他并没有急着回家,而是去了巡捕营,找担任巡城捕手的朋友马佶帮忙。

中午时分,马佶执行完任务,终于回来,一听林奇在等他,他连忙找到林奇,拉着他来到一处隐秘之所,确定无人能偷听后,迫不及待的询问前天在分宝楼拍卖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林奇没有隐瞒,将当日之事一五一十,全部告知了马佶。

当日的拍卖大会上,林奇眼看灵根之石的价格节节攀升,越涨越高,心中自然十分欢喜,翘首等待一笔巨大的财富来到他的腰包。

然而,正所谓乐极生悲,此言诚不欺人。

就在他热切等待之时,一缕纤细如丝的清风忽然钻进他的耳朵里,一个清冷的声音响起,要他不准惊动别人,不然的话,立时便让他好看!

林奇虽惊不慌,睁大眼睛,锋锐的目光随处乱扫,搜寻声音的主人。偌大的拍卖场中,破境强者数以百计,大多数都会那逼音成线的传音神通,若想找到秘语者,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而且,他清楚的感觉到,此人的传音神通不同于一般的破境的逼音成线,声线细若游丝,在耳朵里扭动摇曳,声音格外的清晰响亮。

或许对方是觉得他似乎不太听话,又或者是为了单纯的立威,稍稍施以惩罚,他只觉脑子里受了千刀万剐一般,疼得灵魂差点出离了身体,只得乖乖待在原处,听候此人的差遣。

而后,对方便直截了当的说明了自己的意图,正是要他拍下那块灵根之石,不计一切代价。如果他能够做到,花费会如数补给他,另外还有丰厚的报酬,如果做不到,便要他死!

虽说他并不相信对方有胆子在拍卖场上杀人,但此人的手段实在过于犀利,令他深深为之忌惮,权衡再三后,还是答应了。

最终,他成功拍下了灵根之石,得罪了很多人不说,还惹下了难以善终的麻烦,连家都不敢回了。

马佶不可思议道:“如你所言,强逼你拍下灵根之石的多半就是那个迟到的玉面女子错不了了?”

林奇道:“八九不离十。”

“唉,真是飞来的麻烦啊!”

马佶哀叹一声道:“那可如何是好啊?以你所见,真要做这笔买卖的话,那人会说话算吗?”

林奇道:“这个就不得而知了,事到如今,只能试上一试了。”

马佶沉声道:“与这等心思诡秘的半步真境打交道,需得是谨慎再谨慎啊!你若觉着不保险的话,大不了不做这笔买卖了。反正宝贝还挂在你的名下,只要我们一起想法凑足钱,等风声过了,去分宝楼赎出来,再通过其他途径卖掉!”

林奇摇摇头,否定道:“不行,买卖已经做了,就必须得有个结果。自打离开拍卖场,我就觉着身上有什么不对劲,只是一直都搞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百分之百被那人做过手脚了,必须得去除这个隐患。”

马佶闻言,犹豫许久,也只能同意了。他一咬牙,下定决心一般,道:“兄弟,需要我做什么,你尽管吩咐吧!”

林奇淡淡一笑道:“我来找你可不是为了拉你下水的,而是想问你借点钱以解燃眉之急的。拍下灵根之石后,我的天禄金牌上余款不但已经归零,还欠下了足足两千多万的巨债,身上实在是没钱可用了!至于买卖的事,我自有对策,你就不要出面了,否则的话,只怕是有害无益啊……”

好容易说服马佶,林奇带着借来的两百万,直接去了升仙坊!

前几日跟扈庆丰喝茶,听此人有关升仙坊的一番讲解,他早就想去那里好好见识一番了,尤其是因着近日乃是一年中约定俗成的大交流节的缘故,升仙坊内比一般时候热闹何止百倍,实在不宜错过。

……

第173章 升仙坊

马车停下,车铃摇响,车夫大声道:“客官,升仙坊到了!”

林奇停止修炼,掀开车帘,走出车厢,朝着马车夫所指的方向望去,入目就见一片淡淡的五色光烟之下,矗立着一座巨大的牌楼,匾额上写着“升仙坊”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整个流光溢彩,宝霞熠熠,十分惹眼。

放眼夏国,乃至整个夏洲,牌楼都是再寻常不过的建筑,不过一般的牌楼基本都是四柱三间五楼的规格,材质也多是木石之类,这一座则六柱五间十一楼的规格,通体用琉璃砖砌嵌,真个儿是金碧辉煌,富丽堂皇。

付了车钱,林奇便即朝那升仙坊走去,心中十分期待。之前在分宝楼拍卖场上,他非但没有买到心仪的宝贝,反而惹了大.麻烦,也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升仙坊了。

临近牌楼,他才发现牌楼上有一道虚浮的光幕,像是屏障一样,封住了通道,每每有修真士走进走出,光幕上都会有一圈圈的光波闪烁。

林奇看着潮水一般的修真士在这牌楼之下进进出出,皆畅行无阻,却不见凡人的踪影,自忖这道光幕应该是为了阻止凡人进入而布下的。

“嗡”的一声响,他跟着人群,一步跨过光幕,走了进去。下一刻,他眼前豁然开朗,一片熙熙攘攘、热闹非凡的景象。

正如扈庆丰所说的,又长又阔的一条大街上,两边鳞次栉比的门市全部开张,几乎家家门可罗雀,门市之前的街面上,但凡有点空处,都摆满了大大小小的摊位,只余下一条窄窄的小道供人们通行,使得此间更显拥挤。

林奇初来乍到,所以并没有急着去买什么,先就走走停停的看了起来,打算好好见识一番,摸摸清楚,再买东西不迟。

走马观花的看了许久,他见一个小摊前挤满了人,一层层围得是水泄不通,显得尤其热闹,好奇心起,便即驻足观看。

他身材瘦小,步法高妙,三下两下轻易挤到前边,发现众人围观的乃是一个身穿云黄道袍的中年道人,只见他坐在案前,手持符笔,一边歌唱,一边画符,引得人们纷纷为之赞叹。

“云篆太虚,万法之初。乍遐乍迩,或沉或浮。五方徘徊,一丈之余。秉天地气,按笔乃书……”

这道人歌声琅琅,下笔如有神助,一张符箓一气呵成,符成之后,再盖上好几个印章,赤色的符文散发着灼灼赤芒,一看就知品相不凡。

根据人们的细碎言语,林奇得知通过此人身上所穿的道袍头上所戴的道冠,基本可以判定,其很有可能是出自道门巨臂天符山的云游道士,来历非同小可。

天符山作为道门符箓派祖庭,几乎可以与斗霄山斗霄宫相提并论,顶着天符山弟子的头衔,简直堪比拥有麒麟子的身份,行走世间,无论是谁,都要给点面子的。

天符山尊天敬地,以符箓成道,自成一派。在修真大世界中,天符山的符箓随处可见,号称天下符箓尽出天符山,影响极大。

现成的手艺和功力摆在面前,再加上人家符箓派祖庭天符山的名头,由不得人们不信服,纷纷解囊,争先恐后的买取各种各样的符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来自天符山的符师,可不是随便就能遇见的。

林奇闯荡墟极境界时,曾以斗霄宫的斗霄符轰杀铁火蚁,诛灭毛龙,可以说靠那三张斗霄符保住了性命,对斗霄符的巨大威能记忆犹新。后来,他回到人家,奉酒仙剑袁九刚之命护送白宜男去往湖州,遭遇强敌金牙罗汉,还曾见识风神鸟卢云使出一枚金甲符召唤出一尊金甲神将护体御敌,同样也是相当的厉害。

因着对那两种符箓的印象,他对这画符之术还是颇感兴趣的,认真的看了许久,很想知道为什么一张小小的符箓竟能发挥出那么大的力量。

不过,他走的乃是真武双.修以力证道的路数,与这符箓之道可谓是道不同不相为谋,何况符箓之道玄之又玄,就算细心钻研数十年,都不一定能有所小成,岂是随便看看就能理解得了的。

林奇时间有限,不想浪费,挤出人群后,继续向前走去。

走不多久,他的目光又被另一个更为拥挤、热烈的人堆给吸引住了。在一个名为“烹丹阁”的特别大的门市前,宽阔的空地方全被烹丹阁自己占据,设立高台,居然办起了小型的拍卖会。

高台上,一个黑须三贯、相貌堂堂的老人手持一个瓷瓶,对着众人高声道:“中品红云丹,服之可大大增加修为,吃下一颗堪比苦修三年。此丹乃家师亲自在陶家烹火池上炼制,只有一炉,每日限量发售,今天只有三颗,这是第二颗,价高者得之!底价五百下品灵珠。”

“五百一!”

“五百二!”

……

“六百!”

……

老人话一说完,立马引来台下诸多人的竞价争抢,吵吵嚷嚷,一声更比一声高,乱糟糟的一片,气氛甚是热烈。

林奇稍微一听,就知道这个名曰烹丹阁的店铺,是属于一个名叫姜韫子的丹道大师的,这个姜韫子有着邺城第一炼丹师的名号,还是地肺山陶洮氏家族的供奉炼丹师,声名显赫,冲着他的偌大名头,修真士们自是趋之若鹜的。

他从小是背着药罐子长大的,自打摆脱回阳水后,就对什么丹药之类的东西彻底失去兴趣了,更何况在前日的拍卖大会上,为了一颗极品火灵珠,他还深深得罪了那位姜大师,所以看了几眼,就转身离开了。

在一个规模不逊于烹丹阁的名为“百宝楼”的铺子里,隔着柜台,林奇就见一长排的木架上满是或大或小的格子,格子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法器,品类纷繁复杂,琳琅满目,边走边看,都有点看不过来。

柜台后的美貌女子对着林奇微微一笑,道:“公子需要哪种类型的器物啊?可否告诉妾身,妾身也好介绍一二,免得公子费神寻找了。”

林奇就是单纯来长见识的,并不打算买任何法器,干笑一声,回道:“我随便看看。”

……

不知不觉间逛了好几个小时,看了太多杂七杂八的东西,纵然以他的旺盛的精力和超强的耐力,也有些乏了,目眩神迷,头昏脑涨,略感吃不消。

“一块破砖,也敢叫价一万,这跟打劫有什么区别?嘿,真他.妈想钱想疯了!”

“这种单吊行骗的我见得多了,就拿一块砖,也敢拿到升仙坊来卖的,我真还是头一回见!”

……

但听一阵戏谑笑骂声,林奇引颈看去,就见角落处有一个须发灰白的老人定定的坐在一张小板凳上,身前铺着一块兽皮,兽皮上放着一块破破烂烂的青砖,一人一砖孤零零的,引得旁人指指点点,冷嘲热讽。

林奇逛了大半条街,这种只拿一两件东西卖的人比比皆是,大多是卖法器、草药、材料之类,拿一块看上去平平无奇的烂砖出来卖,倒是稀奇得很,只此一家。

他心道,一块砖都敢拿来卖,这块砖肯定是有什么特别之处的。试想一下,老头若是做正经买卖,砖肯定有所不凡,若是骗人的,也得让人看出点玄机才行啊!

他一时来了兴趣,凑到近处,蹲下身,瞪大了眼,细看起来。他从小病弱不堪,资质奇差无比,活下来已经算是奇迹了,能一步步走到今日,靠得就是一双目力超凡的眼睛,不管这东西是真品还是赝品,他都要看个究竟出来。

这青砖呈长条状,看样子就是普通的用来砌墙的石砖,砖上八条边外加四个角,全部被磨成了弧状,其上还布满了细细碎碎的裂纹,竟是被精心的粘接起来的。

在林奇聚焦于一点的目光中,青砖被徐徐放大,肉眼难见的细小孔窍一览无余,显现出其无可隐藏的本质。

“奇怪,就是再寻常不过的石材啊……”

林奇收回目光,心中嘀咕一声,再次放眼看去。

这一回,他不往细微处看,而是观其整体。他观察未久,便有所发现,此砖之上有一道道浅浅的纹路,整个儿连起来,疑似是一个字,一个官体的“重”字。

照着这个“重”字的纹路,林奇深入看去,赫然发现,“重”字的一笔一划尽数透砖而入,仿佛是刻入其中的,但又不是。

他阖上发酸的眼睛,轻轻吸了一口气,抬起头看向满面皱纹的灰发老者,开口道:“此物,我可以拿起来看看吗?”

老者双手筒在脏兮兮的袖子里,面无表情,没有开口讲话,只是点了点头。

林奇郑重其事的拿起青砖,轻轻摩挲一番,感觉表面光滑得好似鸡蛋壳一般,不知经历了多少年月,经过了多少人的手,日积月累,年复一年,被一点一点磨成了这个模样。他翻到底面,定睛细看了许久,惊奇的看出,“重”字的比划果然从正面透到了底面……

再翻回正面,他伸出右手食指,依着“重”字的比划,一笔一笔轻轻划过,虽然没有体味到明显的凹槽,但却分明写出了一个“重”自来,绝非他的笔体,属于另一个人的笔体,且是出自大家之手。

灰发老者但见林奇写出那一个“重”字,一双污浊的老眼中顿时绽放出浓烈的异彩,忍不住面露喜色。

……

第174章 血诗砖 上

良久后,林奇把砖放回原位,抬头看向老人,开口道:“此物我买了。”

正当他准备拿钱付账时,老人嘴角微微一掀,道:“二十万。”

“多少?”

林奇吃了一大惊,瞪大了眼睛,不悦道:“刚才我还听你给别人报价一万呢?怎的现在狮子大开口变成二十万了?”

老人呵呵一笑,道:“这个道友你就不懂了,对于那些个不识货的人,我就算叫价一千他也不会买,对于识货的人,我叫价二十万,都算低了。”

“……”

林奇大感无语,心中暗暗恼火,这升仙坊里的水果然很深,自己初来此间探路,果然还是太嫩了。

老人眼皮重又耷下去,收敛表情,表现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态度,心里其实早已乐开了花,暗道自己耐着性子守了这好几天,到底还是钓着了一条大鱼!

现在,鱼儿已经咬钩了,最终能不能成功钓上来,就要看自己垂钓的本事了。对于此,他还是有着相当的自信的,只要手里有品相不错的饵食,再加上一点点运气,他很少有失手的时候。

“好,成交。”

林奇没有过多犹豫,干脆利落的道。

“啊?你……你说什么?”

这一回轮到老人吃惊了,他一脸愕然的看着林奇,不敢相信这笔生意居然这么容易就成了,有些反应不过来。

“二十万,我买了。”

林奇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叠珠票,数了二十张出来,每一张相当于一万下品灵珠的价值。

老人喉头发干,满眼不可思议、懵懵懂懂的神情,一时看不懂当下的状况。不经一番讨价还价就成功的生意,他还是第一次遇上,早就预备好的一环套一环的套路和循循善诱的说辞,竟全部都用不上了……

不过,他毕竟是常年在各地升仙坊投机行骗的老手,非同等闲,一双浊瞳之中精光一闪,恢复了一贯的精明机警。

他脑中急转思索,暗忖对方如此爽快的说出成交二字,无非出于两个缘由。一个是此子来历不凡,身家极其丰厚,随手扔出个二三十万,根本不大在乎;另一个是这件东西或许另有玄机,确实值这个价钱,甚至远远超出这个价钱,他觉得物有所值。

如此想着,他不漏痕迹的重又打量了一遍身前的少年,观他的身材和面相,还有衣着打扮,实在不像是一位出身豪族的贵公子,也不像大宗门的真传弟子。而至于这件东西,他再知道不过了,就是一件几乎没有多少价值可言的废宝,还是他从另一个同道中人手中买来专门做鱼饵用的……

然多想无益,买卖双方一个报过价另一个确定成交,按照升仙坊的规矩,交易就已经达成了,容不得反悔,再者数百倍的高额回报摆在面前,已经足够吸引他了。老者开怀一笑,道:“老话说得好,万般皆是缘。在这升仙坊中,一买一卖皆有个人的福分在里头。既然道友如此豪爽,在下也不好反悔或坐地起价,这块宝砖,就卖给你了!”

两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情我愿的完成了交易。林奇将青砖包裹一番收起来,对着正一张张数着珠票并顺便勘验真伪的老人问道:“我已经买下了此物,你现在应该能告诉我此物到底是什么东西,有什么用途了吧?”

老人揣起珠票,刚欲开口回答,只听“哗”的一声,一把折扇展开,一个清澈如泉音般动听的声音从林奇身后传来:“这是一块血诗砖,虽说早已经不算是什么价值连城的宝贝了,但历经近千年的岁月留存至今,倒也稀罕。”

林奇转过身去,眼前顿时为之一亮,只见围观人群之中,有一个人的影子鹤立鸡群出现在他眼中。这是一位身着宝蓝色书生衫、头戴白色玉冠少年,约莫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其人身姿挺拔,面如华月,目似朗星,相貌着实不凡。

“你是谁……”

林奇怔了一怔,有些茫然的问道。

少年手摇折扇,走上前来,对着林奇道:“道友出手可真是阔绰啊!居然花二十万买一件废宝。”

“血诗砖……废宝?你什么意思?”

林奇对此人所说一无所知,完全不得其解。

少年阖上折扇,在手心里轻轻拍打,开口道:“道友买下的这块砖说来的确是颇为珍贵的,上面曾被九百多年前的血笔诗圣谢谢写下过诗文,因为渗透着诗圣的文字真意和圣人之血,砖石蕴含着神奇的力量……若是搁在三百多年前,这块砖足可以说是不易之宝,别说二十万了,就算拿二十个亿也绝对买不来!不过嘛……到了现在,砖上的文字真意早已消磨殆尽,圣人之血也已全部耗干,彻底沦为了废宝,跟普通的老砖也没多大区别,再也无法借之施展出任何力量了,花二十万买,实在是不值当啊!”

老人眼见自己的骗局被人当面拆穿,哪里还敢继续留在这里,脚底抹油,立马就开溜了。

林奇瞥见小老头的身影挤入人群,并没有出手阻拦,任其离去。东西是他心甘情愿买的,岂有强退的道理,何况他也不认为自己真就吃亏了。

“多谢道友答疑解惑。”

他冲着这少年一拱手,聊表谢意,随即转身走开。

少年紧跟上来,与他并排而行,含笑自若道:“正如我方才所讲的,这块古砖早已失去灵性,没有任何效用可言了,非要说有什么价值的话,唯一的价值,或许就是收藏了,毕竟历经千年岁月的洗礼,血笔诗圣失落世间的笔迹已经遗存不多了……我平生喜爱书画,血笔诗圣的墨宝见过不少,但却一直都不曾拥有一件真迹,若是道友能将此物转让给我,我愿意以原价买下。这样一来,我能得偿所愿,道友也能免去此次上当受骗的损失,岂非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林奇闻言,一脸古怪之意,这才明白此人为何浪费口舌给他讲了那许多,原来是自己看上了这件宝贝,想从他手上再买过去。

他淡声回道:“多谢道友好意,在下才刚刚买下此物,尚未好好研究一番,无意转卖。”

少年不慌不忙的道:“道友不用着急拒绝,回去考虑考虑,再做决定不迟。我住在云蓬客栈,你若考虑好了,可以到那里找一位姓夏的公子,就是我。”

“如此,那便后会有期了。”

林奇浅浅一笑,加快脚步,与此人拉开距离。待他回头看去时,已不见那少年的踪影。

……

第175章 血诗砖 下

林奇在升仙坊马不停蹄的溜了大半日,几乎把整条街溜了一个遍,直到临近夜半绝大多数摊贩都已收摊之时,才意犹未尽的离开升仙坊,随后到邺城随便找了一家客栈住了下来。

打开天石灯,在明亮的灯光下,他把从升仙坊黄公阁够得的十几本功法秘笈一股脑儿全部摆在桌子上,一本本翻阅细究起来。

《九馗炼火》,《焚身诀》,《炎星功》,《离火刀》,《三品红莲业火》,《厝火功》,《风火飞车》,《火蛇术》……

所有的秘笈,无一例外,全是化境以内的火属性功法,是他从升仙坊拥有秘笈最多最全的大商铺黄公阁打包买来的,花了近一百万下品灵珠。

据商铺内的一位副掌柜所说,他们黄公阁连破境级的功法都有,而且足足有四套之多,不过最便宜的一套都标价一亿九千万,远远超出他的购买能力。

对于此,林奇不打算操之过急了,毕竟他现在才只化境中期的修为,无需好高骛远急于获取一套破境级的功法,等到修炼至化境后期大成甚至是破境成功之后,再去关心这件事不迟。到那个时候,自己的修炼方向肯定会明确下来,,与此同时身家也会积攒到足够丰厚,一切便会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了。

这些功法秘笈,有的是刻在玉简上的,有的是铭刻在金书银册上的,还有的写在上等的宝纸之上,皆用符箓或印章封印,全部属于消耗性的秘笈载体,一旦开了封印,最多维持两三年的时间就会失效,其上所载的文字、符文、图形等,就会随之消失得一干二净。

化境级的功法,虽说不像破境级功法那般不容于天地,但毕竟是暴露天地之秘的存在,同样不是随便就能保存流传的。

林奇身怀不治之症,是活在当下之人,两三年,对于一般修真士而言只不过是短短的一瞬,对于他而言,则有可能是一生的终结。所以他没法等,也无需犹豫,更无须觉得可惜,不计成本的挨个把所有功法都解了封,一本接一本大略翻阅。

在黄公阁数以百计的火属性功法中,他好一番的精挑细选,买了这十几部,自是各有独到之处的。

《九馗炼火》是所有功法中品阶最高,价钱也是最高的,最受他的青睐。根据该秘笈的总章描述,此功法为一门极为高深的炼火之法,合共有九层境界,每一层又有九个小境界,若是一步一个台阶,跨过整整九九八十一个台阶,将自身丹火反反复复精炼足足八十一遍,竟能把凡火生生熬炼成真火,属于超凡入圣的功法!

《炎星功》是一门以炼器为主的功法,可炼制一颗炎星作为本命法宝,一旦炼制成功,把炎星释放出去,高悬于顶,能释放出炽热的星火之光,焚山煮水,杀人夺命,皆不在话下,威力巨大。

《厝火功》不适合作为主修功法,但却是一门相当不错的火属性辅助功法,持续修炼,可在体内一点一滴的积累本命火力,若是遭遇危局,一下子释放出去,足可越级伤敌,乃至越级杀敌。

《风火飞车》是一门高阶遁法,遁速虽然及不上单纯的火遁术,却胜在能够充分的吸收灵珠蕴含的灵力或是外界游离的能量,可以持久施展,如果遭遇强敌追杀,以此遁法逃遁,再合适不过了。

……

当他翻完所有功法,已是次日凌晨,一些劳苦大众已经率先从寒夜中苏醒,开始一天的劳作,窗外的大街上行人和车辆渐渐增多,愈发忙碌起来。

考虑一番之后,林奇竟一次性挑定了整整五门功法,决意同时开始修炼,其中以《九馗炼火》为主,《炎星功》、《厝火功》、《风火飞车》、《火蛇术》为辅,勤修苦炼,以期尽快破境!

对于一般修真士而言,选定一门适宜自己属性、资质的功法,然后全心全意的修炼、参悟,最终必能有所成就。而若是一味贪多,只会导致精力分散,处处掣肘,最后每门功法都浅尝辄止,无一精通,反为不美。

林奇不同,因为各种机缘造化,以及他自身性子坚韧、智虑通达的缘故,冒着九死一生的奇险,成功炼化了一朵无根之火,这极大程度上精炼了他的肉身,改换了他的资质,更使得他在火属性方面,拥有了堪称天才的资本,无论任何偏火属性的功法,都能信手拈来,随意修炼,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离开苍龙岭之前,他因侥幸进阶化境而增添了三五年的寿命,可这三五年眼看就会过去,若不能尽快进阶破境,他仍是性命堪忧。

所以,他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必须全力以赴,抓住一切可能,寻求进阶破境的方法,借助银凰焰的加持广泛涉猎并精修各种火属性功法,便是一条捷径。

拿定主意之后,林奇把所有秘笈收入天目葵戒指放好,又从中取出了那块所谓的“血诗砖”,翻来覆去的细察、研究起来。

最后,他把古砖放在桌上,按照他请教黄公阁副掌柜得知的血诗砖的使用方法,在自己右手食指上咬开一个小口,朝着砖上的“重”字印痕,挤出一滴血,滴了上去。

血滴落到砖上,并没有立即渗透进去,竟凝儿不散,聚敛成一个圆滚滚的鲜红的血珠儿,微微的颤动着,泛起无数微小至极的涟漪。

据黄公阁接待他的那位副掌柜所说,大约九百多年前,夏国建立未久,武帝陛下尚还在世时,有一位自称谢谢的落魄秀才游走四方,足迹遍布夏洲各地,不论走到什么地方,一旦诗兴大发,就会从怀中掏出一个秃头毛笔,随手赋诗一首。此人写字从来不蘸墨汁,而是将碧头塞在口中,呕血染湿,用自身鲜血写字,写下之后,字迹清晰,鲜红之中透着赤金之色,虽风吹、日晒、雨淋,皆不能令其褪色分毫。

谢谢生前籍籍无名,街头巷尾被戏称是疯子,他死之后,却是名震天下,被尊为是一代诗圣,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他用鲜血写就的诗文,在一些保存比较完好的地方,历经近千年风霜雨雪,仍旧血迹斑斑,不曾完全消失。那些血字之中,蕴含着圣人之伟力,自然受到无数修真士的觊觎,绝大多数血字诗篇皆被损毁,被一个个分割开来,流落世间各地,就是所谓的血诗砖。

催动血诗砖中圣人之力的方法很简单,那就是将自身鲜血注入砖内,与之贯通,并持续的灌输血液和灵力,就能施展出文字所代表的力量。

诗圣早已经死去,字中之血可谓是无源枯血,迟早有干涸的那一天。早在两三百年前,血诗砖的力量就已经成了传说了……

“砰!”

忽然,血珠儿碎散开,渗入砖内,转眼被吸收得干干净净。

下一刻,血诗砖上绽放出耀眼的血色霞光,但听“噼里啪啦”一连串的剧响,桌子四条腿同时折断,桌面直直塌下去,整个儿崩裂开来,变成了数以百计的大大小小的碎片。

“轰隆!”

血霞萦绕的古砖掉落下去,重重的砸到地上,整个客栈都似颤了一插。那古砖仿佛掉进了泥水之中一般,立时就陷落而入,消失不见了。

“奶奶的!这他.妈明明还有用啊……”

林奇又惊又喜,低头向下看去,只见满地的木桌碎片中,赫然被砸出了一个长方形的孔洞,大小与那块古砖一般无二,无数密密麻麻的裂纹好似蜘蛛网从孔洞周围朝四面八方辐散开来。

“轰隆!”

紧接着又一声震响,显然是下一个楼层又被砸穿了。

几个呼吸之后,全楼都被惊动,男男女女的人们来不及穿好衣服,争先恐后的朝外面逃去。

“麒麟之蹄!”

林奇毫不犹豫,使出全力,弯腰一掌砸下去,本就碎裂的地面轰然塌陷,现出了一个大洞,他飞蹿而入。

到了下一层,他又是故技重施,一掌轰塌地面,毁掉绝对会引起别人怀疑的孔洞痕迹,去找古砖。

连破三层楼后,他终于找到了深深嵌入地面的古砖,只见此物血光散尽,已恢复正常模样,便将之抠出来,妥善放好。

亏得是夜晚还没有结束,驻点的客人们基本都在床上睡觉,没有人被砖头砸到,否则的话,肯定要出人命!

谨慎起见,他趁着黎明前的黑暗,在这倒霉的客栈内又大肆破坏了一番后,才是逃之夭夭。

……

第176章 凤凰阙

“听说了吗?同文客栈昨天夜里被人给砸了!”

“当然听说了!六层的楼,被生生砸了个底通天,太惨了!”

“听说是被一个身份不明的武修给抡拳头砸塌的,你说这人这么有本事,闲的没事干砸人家客栈干什么?”

“谁知道呢?可能是个暴脾气的,客栈照顾不周,把人给惹怒了吧……”

“那一片是归谁管来着?这一回可是遇上了个难啃的骨头啊!”

“是啊!最怕的就是这些本领高强的修真士出来闹事……”

……

在一家颇为热闹的早茶馆内,一张长桌上,两个身穿巡捕营警士制服的男子一边吃早茶一边闲聊。

他们做梦都不会想到,此时此刻,他们口中所说的罪犯,正坐在他们的对面,同样再吃热乎乎的早茶呢!

林奇逃脱追踪之后,就来到了这家茶馆,等待天亮。因为时间尚早,茶馆里并没有说书先生出来讲故事,他感觉有些无聊,不过人渐渐多了之后,气氛随之热起来,通过人们的闲聊声,倒是得知了不少信息。

对那家同文客栈造成的破坏,一者是没料到血诗砖通过他的鲜血居然真的释放出了“重”字的力量,砸穿了好几层楼,二者是他为了遮掩事件的起因索性直接出手又砸了一通,连顶都给砸破了。

对此,他心中颇感负疚,决定在离开邺城之前,暗中给客栈老板送笔钱,以弥补其惨重的损失。

夜色消弭,天很快大亮,林奇并没有因为说书先生的到来而多待,出门上了一架马车,马车夫问他去哪,他简单回道:“凤凰阙。”

话说,邺城有一楼一台一阙三大古迹最为著名,分别是白鹤楼、金虎台,还有凤凰阙。三处地方来历非凡,各有千秋。白鹤楼为万年古迹,历史最古久,金虎台地处邺城中心,位置最繁华,凤凰阙是古昱国宫殿遗址,风景最壮美。

按照在邺城分宝楼拍卖会上遭遇的那位神秘人指示,他们今日要在凤凰阙见面,至于具体是今天的什么时间,通过什么方式辨识,神秘人并没有讲明。

林奇在邺城待了这么久了,还从来没有去过凤凰阙,倒是能借此机会去见识见识,而且,早点儿去的话,也能提前熟悉一下环境,甚至是提前发现神秘人的身份……

凤凰阙位于邺城东南方四方山上,距离不算太远,驱车没多久就到了。

下了车,林奇举目望去,只见一座圆而显方仅有百丈多高的大山矗立在不远处,植被繁茂,通体苍翠,还有流泉飞瀑从山上垂挂下来,雾气蒸腾,霞光氤氲,有着十足的世外福地的气象。

此山便是四方山,远远看过去,仿佛被大能之士一剑削掉了山峰一般,整个儿呈扁平状,顶部平坦而开阔,布满了一座座古老的宫殿楼宇,彰显着邺城作为昱国古都曾经的辉煌富丽。

四方山上正中心位置,建有一座鹤立鸡群的雄伟高台,名曰四方台,台上立着一堵巨大的赤色高墙,墙上开有一个足有风车大小的圆窗,窗上有一镂空的图案,乃是凤凰展翅的造型,所谓凤凰阙,正得名于此。

对于这四方山凤凰阙,林奇还是有所了解的,因为他不止一次的听过邺城最为有名的经典评书,《十三曹王》。

根据《十三曹王》的讲述,一千多年前,古昱国人杰地灵,邺地曹家一下子长起来十三个皆堪称豪杰英雄的杰出子弟,被称为是“一槽十三龙马”。曹家十三子,以最为出众的曹端为首,夺得了一件堪称镇国神奇的重宝,初夏九鼎之中的龙文赤鼎。九鼎乃是自古以来的传国之宝,得之足以镇压气运,逐鹿天下。

当时,正值天下大乱,群雄蜂起,苍生离乱,人才济济且获得赤鼎的曹家,终究按捺不住,生出了猎夺天下的野心。

曹家依照古礼,在邺城东南方的洼地上建起一座宏伟的四方高台,就是今日的四方山。曹端率领曹氏群雄登台祭鼎,自称鼎天王,正式举起义旗,征伐天下!

就在祭鼎那日,大礼刚刚完毕,龙文赤鼎之中忽然喷出浓烈的赤光,转瞬就染红了遍天的云彩,一头赤凤从鼎中飞掠而出,悬停于半空之中,涅槃兵解,化为了灰烬。

为此,曹家又在四方台上再起了一座小四方台,并于小四方台上建了一堵玉墙,墙上开一圆窗,正是赤凤消失之处,那凤凰展翅的图形,正是赤凤最后的姿态。

最终,迟暮的鼎天王还是败在了当时还年纪轻轻的雷帝雷帅手中,龙文赤鼎也被夺走。经大国士令狐谋的鉴定,那尊龙纹赤鼎其实并非真正的九鼎之一,为一仿品,只不过仿了九成九像,也具备偌大的威能,比及本尊真品都是差不了太多,才能引得一头待死的凤凰藏身其中,修养真灵。

但仿品毕竟是仿品,终究及不上真正的九鼎,所以根本无法镇压住昱国的气运,所以那赤凤终究难免一死。

林奇登上四方山,又一鼓作气登临四方台,朝西北方向望去,整座邺城几乎尽收眼底,景色十分壮丽!

他以普通游客的身份随意转了一圈,便到一个茶摊上要了一杯茶,一边喝茶,一边耐心等候起来。

“约定在这里见面,却没有说明辨认方法,难道是疏忽了?不可能,以那人高超的智慧,应该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可是,当时我用面具遮蔽了面孔,那人肯定认不出我来……难不成,那人随便就能辨认出我?”

带着这样的疑问,林奇取出自己的备忘本来,一页页的翻看,想从自打到邺城后接触过的人中看出什么端倪来。

翻到最后,他把注意力集中到了两张画上,一边对比,一边在脑海中仔细回忆。

第一张是茫茫松涛之上,弥天大雪之下,一袭白衣负手而立,模糊人影掩映在茫茫雪海之中,看不清楚,只显现出依稀的轮廓。

记得当初他和汪飏带着新铸的雷霆剑离开陶家地肺山时,在一片野林之中,汪飏御剑牧风,结果风剑被人夺走,夺剑者正是此人。他借着酒仙剑袁九刚的名头,成功劝说那人还回了风剑,至于其身份,他至今还不知晓。

第二张是在前不久的分宝楼拍卖大会上,有一位半步真境修为的女子因为迟到而强闯拍卖场,她有一位随侍,是一个头戴青铜面具的少年,其身影和气质竟给他一种熟悉的感觉,所以他随手将其身影画了下来。

两幅人像都是用简略的线条勾勒而成的,与他绝大多数的画都不同,完全没有一丝具体细节的描摹,用笔十分的干净、抽象。

虽说两者之间无有任何相符的特征,在林奇的眼中,却是极为相似的,似乎就是同一个人。

而且,根据他的猜测,拍卖场上强逼他拍下灵根之石的人,十有八九就是这个戴着青铜面具的少年。

“咦?画得挺像的吗?”

林奇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声音。

……

第177章 凤凰秘境

林奇这一惊可是非同小可,神经一下子紧绷起来,看上去还是坐姿,其实早已站起身来,两只脚紧紧的扣住地面,强大的劲力从脚跟到双肩贯通一气,就差拔剑挥刃杀敌了!

以他的警觉,以他的念力之强,竟对声音的主人完全无所察觉,不光是此人说话之前,就连其说话之后,都锁定不了其存在。这种事情,自从他回到人间之后,几乎从未经历过。

他合上本子,缓缓站起,刚欲转身,抬眼就看到一位少年公子背着手款款走来,面上挂着似有似无的笑意,分明是冲着他来的。

这少年身着一袭如雪的白衫,头戴一顶纯黑色的书生帽,腰间别着一杆长长的翠白玉箫,个头比林奇稍高一些,长得唇红齿白,眉清目秀,两只眸子也像其穿戴一样黑白分明,透着不一样的神韵在其中。

少年向林奇微微施了一礼,道:“齐公子请见谅,在下临时有要事缠身,让你久等了。”

“……”

林奇固然已经确定白衣少年便是他要等的人,方才与他说话的十有八九也正是此人,仍是纳罕不已,想不明白此人如何知晓他的身份的,更想不明白此人方才到底是怎么与自己隔空说话的,绝非是任何一种传音秘术,像是真有一人在自己背后讲话,难不成此人也和白宜男一样,能空遁瞬移不成?

少年看着懵懵懂懂默然无语的林奇,并不以为忤,微微一笑道:“齐公子,我们坐下说话吧!”

“……”

林奇坐回原位,紧绷的神经稍稍放松下来,不过依然警惕得很!

少年坐到林奇对面,自顾自的从袖中掏出一叠珠票,放在林奇面前的桌上,对他传音道:“这是天珠寺的官号珠票,一共七张,三张一亿面额,四张一千万面额,总共三亿四千万,你点验一下。”

“……”

林奇一脸愕然,目光随意扫向四方,只觉视线赫然被什么力量给扭曲了,周遭的事物虽然还看得见,却完全看不真切。

他拿起珠票,仔细点验一番,确然是三亿四千万的正规官号珠票,对着少年点了点头,毫不客气的收入囊中。

而后,少年又从袖中掏出一物,放到林奇面前,乃是一块碧油油的木质符牌,上面刻画着一只大嘴神蛙的图形,“这是一枚吞神符,还要麻烦你跑一趟,把拍品从分宝楼取出来。”

林奇点点头,拿起这吞神符好奇的看了几眼,同样不动声色的收了起来。

而后,少年向后微微一靠,看着一语不发的林奇,心中只觉着有趣,有点儿忍俊不禁的意思。

林奇何尝不想探探这神秘少年的底细,可他感觉在此人面前,自己就像是一张铺开的画卷一样,上面写着什么画着什么,全部一览无余。而反观此人,则像是一本阖上的书,只看得到封皮,看不到里面的东西。如此,他只能如闷葫芦一般,静观其变。

少年饶有兴致的道:“至于在下许诺的酬劳……目下有一桩大好的机缘,齐公子应该会很感兴趣。”

林奇能如数拿到珠票,已经非常高兴了,并不奢望此人会践诺给什么好处,但听此言,投去将信将疑的目光。

少年对林奇表现出的不信任丝毫也不着恼,继续道:“想必齐公子已经听说过,一千多年前,鼎天王曹端修筑四方台,祭鼎称王,曾有一头凤凰从那尊仿造的龙文赤鼎中飞出,受天地之力的侵蚀,在此涅槃陨落。凤凰乃是世间顶级真灵,更何况是寿逾数万载的上古真灵了,涅槃之后,绝不会完全消逝掉,必有遗宝流传世间,以待有缘法者取用。千百年来,在这四方台凤凰阙得到凤凰遗传的人不知凡几,无一不是惊才绝艳的人物!”

“最近一位得宝者是人称九头书生的汤满,出身百大传世仙族中的九凤一族,与轩辕一族的轩辕璟并称当世龙凤。和你一样,那个汤满也身怀一缕银凰真焰,再加上他本就是资质极高的九凤血裔,得到凤凰遗传,乃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三年前,他只身来到此地,成功寻到了凤凰秘境,竟一口气得了整整七根凤羽,三滴凤血,一只凤爪,两只凤眼,收获之丰,仅次于当年名震天下的丹凰仙子,而那位丹凰仙子便是当世圣人之一的丹凰圣主。据我猜测,汤满已得到了几乎所有剩余的凤凰遗传,若非遗宝早已所剩不多,汤满得到的东西只怕不会比炜凰圣主少。”

林奇听少年滔滔不绝讲了这么多,一开始还十分心动,可越听心中越是嘀咕,既然汤满已经将所有剩余遗宝搜刮一空,自己还能捡着什么,难道去刮地皮吗?

少年淡淡一笑道:“当然,事无绝对,万法皆留一线。据我所知,那处凤凰秘境尚还存在,齐公子大可以去试上一试,说不定会有意外之喜。就算得不到遗宝,到凤凰陨落之处走上一遭,对于拥有银凰真焰的你来说,也是有莫大的好处的。”

“任何与凤凰一族相关之物,皆可成为进入凤凰秘境的钥匙,只要该物所蕴含的凤凰之力足够强大,足够精纯,与物主的关系足够密切,就能受到凤凰秘境的认可,成功进入秘境。如我所料不错的话,只要你释放出银凰焰,便能像史上所有银凰焰的持有者一样轻易进入秘境。”

“放心,如你所见的,此间已被我施法扭曲了视野,没有人会窥视到你的秘密,就算有,在下也有法子对付。”

“……”

林奇看着白衣少年云淡风轻的神情,听着其滴水不漏的话语,犹豫了须臾,很快就做出了决定。

他伸出左手,心念一动,一缕银灿灿的火苗从他手心里升腾而起,三寸多高的火苗摇曳跳动,散发出灼灼银光。

少年一双清澈的眸子映着这非凡的银色光芒,充满了期待之色,喃喃道:“世上流传至今的凤凰之火虽皆属真火,但基本上都是死火,终归有熄灭的那一日,可唯有这银凰焰,竟是生火!世界之大,真是无奇不有啊……”

林奇手持火焰,一边默默的警惕着,一边大觉得不可思议,且不论这白衣少年如何对自己如此了解,一向慎独的自己,如何就一步步按着此人的话做出了如此举动,连压箱子底的秘密银凰焰都堂而皇之的展示出来了。

“唳!”

忽听一声凤鸣,林奇掌中银焰蓦地大盛,冒起三四尺高,银光辉煌,把他整个人都淹没进去了。

“来了!”

白衣少年神情一肃,抽出腰间玉箫,随手一挥,一连串的啸音响起,一股类似汪飏风剑的灵风从玉箫之中钻将出来,围着二人打起了旋儿。

林奇只觉脚下忽然一轻,连忙低头看去,就见地面已然消失不见,一张又尖又弯的巨喙一张而开,将他一下子吞了下去。

下一刻,他果然跌入了一个神秘空间之中,念力散开,发现周遭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穿过一片幽暗后,轻轻的降落到略显松软的土地上,循着唯一的光亮看去,只见这神秘空间的正中心,有一座四四方方的祭台,祭台上安放着一尊三足两耳的圆形古鼎,鼎中燃着一朵赤色的烈焰,辐散着如血的火光。

……

第178章 凤凰之心 上

显而易见,这个黑咕隆咚的神秘空间便是所谓的凤凰秘境了。

林奇一手掐诀,以极限念力仔仔细细的观察周遭,发现这个空间并不十分广大,至多也就十几亩大小的样子,除了正中心处的那尊赤色古鼎,空空荡荡的,一无所有。若硬是往边缘处探查,念力竟被一种莫名的力量给吞噬掉,给人极端危险的感觉,令他心生恐惧,不敢过深观察,更不敢鲁莽靠近。

处身于黑暗之中,往光源所在之地靠拢,似乎是一切动物的共性,即使是飞蛾扑火。

林奇是寻宝来的,岂能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他绕着古鼎走了一圈之后,小心翼翼的向前接近,决意探个究竟。

来到古鼎近前,他凝神细看,才震惊无比的发现,此鼎并非是一尊真正的鼎,赫然是由赤红色的血肉凝结而成的,整个儿在细微的震动着,每震动一下,鼎中的血色烈焰便晃上一晃。

在麒麟学宫上学的时候,林奇曾见过九鼎之一龙文赤鼎的仿品,与此鼎是一模一样的形制,不过此鼎之上的花纹并非夔龙纹,而是诸多十分模糊的鸟篆文。随着鼎的震动,这些鸟篆文字也随之徐徐蠕动,绽放出丝丝赤芒。

从上古流传至今的鸟篆文是麒麟学宫的必修课,林奇作为麒麟子,也曾精研过这种异常深奥的文字,而且或许因着绘画和书法上的一点天分,在这方面小有所成。

他粗略一扫,判定鼎上的鸟篆文分为两篇,一篇的篇幅较小,只占据鼎的一面,另一篇篇幅较大,占据剩余三面。两篇文章,皆是只有第一列字的字体大些,容易分辨,其余则既小且模糊,几乎认不清楚,只看得到大致的轮廓。

他一字一字的研读,皱起的眉头慢慢舒展,眉宇间渐渐显露出欣喜之色,最终全然晕开,变成欣喜若狂之色。

“《凤炎刀甲》……《凤日极火道》……”

以他的鸟篆文水准,悉心钻研一番,几乎可以确定为首两列字乃是两篇高级功法的名字,而且足可以判断是火属性的功法,这着实令他喜出望外,开心得不行!

不过,现目前他仅能认出功法的名字,至于实实在在的内容则一个字也看不清,还远远算不上得到了这两部功法。退一步讲,就算他看得清两篇功法全部的鸟篆文字,此等极高等阶的功法也不是他随随便便就能够记住的,且不论有无境界上的限制,就算是最浅显的第一层,恐怕也要花上半年一年的时间。要知道当年为了《披雨剑法》和《无方麒麟步》,他可是费尽心血,绞尽脑汁,吃了大苦的,而这两种功法还属于相对而言较易记诵的武修功法。

所以,要想得到《凤焱刀甲》和《凤日极火道》这两部功法,他一者必须直接得到这尊鼎,二者还需在以后的日子里花费莫大的心血进行深入的研究。

“既如此,用空间法器把它搬走好了!”

怀着这样的心思,他想出了一个最单纯的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葵花手诀!”

林奇右手一掐法诀,小拇指上顿时血光潋滟,连成一圈,显现出一枚殷红如血的指环来,镶座上还嵌着一个红钻也似的小小的花骨朵。

“天目葵,开!”

他口中念咒,花苞即徐徐盛开,绽放出整整百多片鲜红的花瓣,显露出花蕊出的一只碧光幽幽的眼睛。

“收!”

他抬起手来,将那花中之眼冲着赤色古鼎,轻喝一声。

紧接着,花中碧眼一睁而开,迸射出一道深湛的幽绿光芒,将那尊古鼎给罩住。伴随着全身灵力朝着右手小拇指滚滚涌聚,天目葵戒指释放出强大的空间之力,使得古鼎微微震颤着,倾斜而起,就要顺着那股幽绿光芒飞进戒指空间去……

“唳!”

正在此时,忽听一声厉啸,整个空间都被震动,古鼎之中的血色烈焰猛然暴起,化为一头巨大的赤凤,展翅悬空。

林奇神情骤变,本能的往后飞纵,拔剑在手,警惕的仰望着那头由滚滚血焰凝结而成的赤凤,全身都被火光映成了浓浓的血色。

“唳!”

赤凤张口又是一声尖啸,强劲的音波轰然散开,竟使得赤凤本身直接崩溃,化为熊熊的赤色烈焰。

妖剑脱手掉落,林奇跪倒在地上,双手捂着双耳,只觉全身上下、五脏六腑,乃至所有的血肉和骨头,大脑、眼睛等,统统都被震动了,失去了反应能力。

一声凤鸣,银光乍放!

林奇左手中忽地冒起一朵银灿灿的火焰,散发出灿烂夺目的银光,像是无尽的血夜中,突然升起了一颗银色的大星。这银焰狂涨而起,很快蔓延了他的全身,将之变成了一个银色的火人。

下一刻,林奇体内蓄积的能量一下子被吸走了五六成,一头银色的凤凰从他颤颤巍巍的身上飞腾而起,冲向那头重新聚敛而成的赤凤。

轰!

两头凤凰撞在一起,立时就撕咬争斗起来,炽烈的火焰四散飞溅,好似流星火雨一般。

赤凤体型庞大无比,两片翅膀展开,足有遮天之势,力量十分雄浑。银凰体格虽然小,但却凝若实质,速度绝快,飞腾如银色流光,在赤凤释放的烈火中飞腾自如,如鱼得水!

林奇感受到体内灵力持续不断的汹涌流逝,连忙把戒指空间内所有的下品灵珠和中品灵珠一股脑儿全部取出来,抓在手中,急急炼化。然灵力的流逝速度远远超过他炼化吸收灵珠灵力的速度,却是杯水车薪,不过有胜于无而已。

他抬头看向在空中激斗的赤凤和银凰,心中已然明了,自己方才的举动惊动了鼎中的凤凰残魂,凤凰残魂展开了对自己的考验,若是银凰能表现的足够强悍,得到凤凰残魂的认可,自己便能从鼎中得到所剩无几的凤凰遗宝。所以,他必须尽可能的为银凰提供力量。

“呜呜呜呜……”

赤色古鼎上刻有《凤焱刀甲》的那一面赤光大放,其上的鸟篆文字纷纷变成一只只的赤焰小鸟,朝上方的赤凤蜂拥飞去。

被银凰冲击得碎散开来的赤色火焰疯狂聚敛起来,赫然化为一个高大的神将,头上戴着凤头盔,大张的凤喙开口中露出模糊的血色五官,身上披着羽络形的重铠,燃着腾腾的赤焰,身后还披着两片又长又宽的翅膀,翅膀上整齐排布的一根根长羽好似一把把交.叠的赤焰钢刀,锋锐,狰狞!

神将展开羽翼,一翅朝上,一翅朝下,仿佛擎着两个可怕的赤焰刀轮。一声锐啸响起,神将猛冲而至,羽刀如狂风暴雨般飞旋斩击,轻易的将银凰斩成了无数碎片。

这些个碎片纷纷化为一缕缕细小的银色火苗,在许多的银色火苗之中,竟分离出一点点的惨白火光。而后,银色火苗和惨白火光分而向两处聚敛,一处重新凝聚成了一头银凰,形体比之前萎缩了一大圈,气息也衰减了不少,另一处则凝结成了一个拳头大小的白色光团,白光晕散,恍若一轮小小的白日。

“这是……”

林奇看到那轮“白日”,大惊失色,立马就想起了自己曾经遭遇过的一位强敌,十方持日法王!

想当初他护送白宜男去湖州城的时候,与盘瓠一族的巫女黎白夜发生了争斗,争斗过程中,被路过的十方持日法王给掳走。那密宗法王因败在酒仙剑袁九刚手下,肉身被击毁,神魂遁出,意图将拥有圣灵之体资质绝高的黎白夜夺舍,甚至想把林奇当做恢复修为的炉鼎……

结果,经过一番艰苦的抵抗,他和黎白夜奇迹般的击败十方持日法王,双双活了下来。也是因为这场经历,他侥幸炼化了银凰焰,精炼肉身,修为大进,掌握了强大的真火之力。

那位十方持日法王与他一样,也身怀真火,便是他眼前悬浮的这轮“白日”。他满心以为那朵“白日”真火早就被银凰焰吞噬炼化掉了,不曾想“白日”一直好好的待在银凰的肚子里,不曾被炼化分毫。

“白日”好容易逃出囹圄,绽放出强烈的白光,滴溜溜一转,化作一道流火,向远处疾速逃遁而去。

银凰岂容其逃走,尖鸣一声,化作一道银光,尾随追去。

……

第179章 凤凰之心 中

与此同时,四方台上,凤凰阙下,白衣少年亭亭而立,对着远方寥廓的天空、熙攘的城市、白茫茫的雪野、连绵起伏的大山,手持翠白玉箫,吹奏一首悠扬的古曲。乐声尽往远方飘去,随风而舞,其身后方向,则安安静静,一丝响动都没有。

曲毕,少年把玉箫插回腰间,心中暗叹:“此獠无踪无迹,无影无形,却是不好捕捉消息啊!酒仙先生也太会难为人了,一点儿情报都不提供,就让我到这邺城寻找一个完全未知的存在,真当我是无所不知的吗?唉,这一回,只怕是交不了差了。自从我加入风神军,还真是第一次有交不了差的时候……”

“啪!啪!啪!啪……”

一个人一边鼓掌,一边缓步走近,出声道:“好,好,好!妙,妙,妙!好一曲《春风化雨》,好一个千里听风啊!当今之世,能吹奏此等古曲之人,恐怕总共也没有几个了,而身怀这上古风族听风秘术之人,更是屈指可数。如我所料不错的话,阁下就是那位两年前声名鹊起的东风公子吧?”

白衣少年转过身,就见来者乃是一位儒生打扮的中年男子,头戴白色玉冠,腰悬环形玉佩,手里还握着一把血沁色的玉尺,上面刻满了密密麻麻的古字和符文,一看就知是大有来历的古物。

少年双手抱拳,微微一施礼,道:“原来是曹王府六府主子川先生,晚辈风峥,有礼了。”

中年男子摆摆手,笑道:“区区曹某,哪里受得起东风公子这一拜啊!我虽然有着曹王府六府主的头衔,说来也只不过是个的教书匠而已,已然过了不惑之年,至今一事无成,籍籍无名。而你东风公子就不同了,年纪轻轻,作为一名风神军,早已是功勋累累,声名卓著,我虽鄙陋,有关你的传说,也是多有所闻。为害北方两百多年的血族老妖阿堃,糟蹋近百名玄门仙子的色中老饕鱼萫儿,为修炼鬼登龙魔功而屠灭聂松城整整五万四千人的大魔修游龙骑士公冶醍觞,都是因东风公子听风千里,搜集情报,才找到的踪迹,最终杀的杀,抓的抓,为世间除了害……”

自称风峥的少年但闻曹子川不吝辞色的称赞,丝毫也不显倨傲,淡淡一笑,道:“子川先生言重了,在下固然有些微末功劳,但与桃李满天下功在千秋的子川先生相比,还着实差得远呢!我记得子川先生乃是天下第一学宫麒麟学宫的教授,应该一直都住在夏都城,今日怎么有幸能在此见到您呢?”

曹子川持着玉尺背负双手,走到少年身旁,看着远处的风景,“嘿”的一声道:“想必东风公子早就知道了吧?曹王府预备修建白鹤书院,我奉大府主之命辞去了在麒麟学宫的教职,专程回乡担任院长。”

风峥闻言,疑惑道:“麒麟学宫作为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学宫,拥有《道藏》、《武藏》、《术藏》、《兵藏》等世上最齐全最高阶的修炼功法,地处鹿山小龙脉要冲,有一个洞天,两处福地,享有夏国足足十分之一的气运加持,每隔十年,还有一尊圣人轮值讲学,汇聚天下人杰俊豪,钟灵毓秀,绝对算得上世间一等一的修炼福地。世间学子无不奢望成为万中无一的麒麟子,而至于麒麟学宫的教授,则是天下万法宗师皆为之向往的尊贵职位,子川先生为了当这还没建好的白鹤书院的院长,竟然辞了堂堂麒麟教授的职衔,不觉着太可惜了吗?”

曹子川摇摇头,叹声道:“对于曹某来说,当然是可惜得很啊!可对于麒麟学宫而言,却无关痛痒。放眼偌大的麒麟学宫而言,曹某只不过是一个并不怎么出众的小教授而已,可有可无。而对于邺地来说,曹某倒还称得上十分重要。我曹氏一族自初夏分封列国,古昱国建国,就追随上古阳氏后裔在邺地繁衍生息,祖祖辈辈生于斯长于斯,血脉根深,故土情重。眼看长生无望,就需得想着叶落归根,为邺地做点微薄贡献。”

风峥闻言,面上无有异色,心中却是暗暗叹道:“世间承平日久,乱世将至,曹家这番动静,难不成又有些蠢蠢欲动了?大争之世,英雄豪杰蜂拥而起,必将掀起又一场逐鹿天下。一千多年过去了,鼎天王的后裔们还忘不掉当初的野望,也真是难为他们了……”

曹子川话锋一转,对着少年问道:“东风公子是风神军中的绝对的精英人物,手头从来都有常人难以承受的任务需要执行,来我邺城应该不是游山玩水来的吧?”

风峥道:“任务自然是有的,也是在邺城执行的,不过却与邺城无关,子川先生不必过虑。”

曹子川朗声笑道:“东风公子说哪里话?风神军统摄天下情报,我邺城只不过是隶属于大夏蓟州一个小城而已,东风公子既然到此执行任务,有什么吩咐的话,尽管讲来就是,我曹王府作为曹王殿的守护者,必定鼎力相助!”

……

就在曹子川与风峥闲聊之际,身处凤凰秘境的林奇但见银凰成功将那“白日”给擒住,总算稍稍松了一口气。“白日”乃是从密宗大法王十方持日法王手中夺来的一朵无根之火,且不论其有价无市的珍贵程度,据黎白夜所说,密宗大法王个个神秘莫测,至少也是半圣级别的人物,纵然有再强大的家世背景,轻易也招惹不得,那个十方持日法王虽仅只破境修为,却是圣人转世,且还保有法王头衔,绝对来历匪浅,十有八九不会那般简单的死去,肯定还有极其厉害的后手,需得小心防备。

“白日”真火若是逃掉,实在是莫大的损失,更可怕的是,此物气息释放出去,多半会引来密宗强者的注意,后果不堪设想。

“呜呦呦呦呦呦……”

林奇还没有高兴多久,但听一阵刺耳的尖鸣,赤色古鼎再度赤光大放,铭印着《凤日极火道》的三面上所有的鸟篆文字纷纷化为一只只鲜红的小鸟,成群结队,朝着背负双翼悬停高空的重铠神将飞去。

鸟群在神将头顶聚敛起来,不断的簇拥嵌合,没过多久,赫然凝结成了一颗头颅大小的赤色火球,仿若一轮小太阳。

“唳!”

神将全身冒火,重又化为一头烈焰腾腾的赤凤,围绕着赤色火球飞翔三圈之后,竟一头扎入火球之中,消失不见了。

下一刻,赤色火球迅速膨胀,须臾变成一轮足有风车大小的红色烈日,内里隐现一个模糊的凤凰的影子,散放出万道光芒。

璀璨,辉煌!

林奇挣扎着站起身,抬头举目望去,眼皮剧烈的抖动着,只见那红色烈日之上,徐徐浮现出一个巨大无边的球形虚影,表面尽是深湛的熊熊火海,整个儿悬浮宇宙虚空之中,无法用普通的语言描述其雄壮、神异。

看着那巨大虚影,林奇只想到了一个存在能与之相比拟,那就是恒久存在普照万物的太阳!

“唰!”

银凰飞掠而回,附着在林奇身上,将之重重包裹起来。

“轰隆!”

整个凤凰秘境为之一震,赤色烈阳之上蓦地射出一道炽烈的红光,转瞬就将林奇给罩定了。

“啊!……”

林奇仰头发出狂乱的嘶吼声。

……

第180章 凤凰之心 下

四方台,凤凰阙。

风峥与曹子川聊了未久,意兴阑珊,便告辞离开了。

曹子川看着那东风公子飘然而去,眼神晦暗不明,也不知他在想什么。最后,他发出一声略显无奈的叹息,摇着长长的袖子,也走了。

四方山下,风峥回头遥望矗立在山顶的凤凰阙,只见那窗阙空洞之中只有蓝天和流云,哪里还有凤凰的影子。

一千多年前鼎天王筑台祭鼎,赤凤飞出古鼎,在那里涅槃消失,如今空留这座凤凰阙,又能证明什么呢?纵然是万古长存的顶级真灵,遭受灭顶劫难,结果也只能兵解涅槃……

漫无目的的走在路上,风峥身上掠出一个与之一模一样的人影,化为一股清风,向四方飞散而去。

“此次虽然没有完成任务,能遇见这么一个有趣的人,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风峥心中如此想着,不知不觉间,又开始参详推敲那个叫做齐修的少年的来历。

临时接到来自酒仙剑袁九刚的命令,专程到蓟州邺城听风,寻找一个可疑的妖物的存在,结果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一无所获。

不过,因为另一个牧风者汪飏的缘故,齐修引起了风峥的注意,在地肺山外隔着漫天风雪见了一面,惊讶的得知他与酒仙先生居然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如此,不难联想到,这一回接到的任务,很有可能就与这个齐修有所关联。

而后,齐修便成了重点关注对象,直到现在。

在不久前的分宝楼拍卖大会上,风峥为了帮一位朋友拍得那块灵根之石,特地与之一起参加,略施小计,就在众多人选之中钓出了齐修这个最为合适的人选,一步步利用他成功拍下了本就属于他的灵根之石。通过所知情报,一番分析之后,齐修面具之下的真实身份,其早就猜透了,越发觉着有意思得紧。

“看来酒仙先生确实很看重这个齐修,之所以特意派他来邺城加入风神军,就是因为他身怀银凰焰,而邺城又有这凤凰秘境的机缘。这小子在邺城住了这么久,都快要离开了,也没想到去凤凰阙走一遭,寻觅机缘,真是孤陋寡闻,不知道酒仙先生是从哪里捡来的?难不成是从墟极境界吗?果真如此的话,那可就厉害了……”

“墟极境界究竟发生了什么,竟然连酒仙先生那等人物都被困住了……那里发生的事情,与这个齐修又有什么关系呢?郝云跟我讲的他新收的小弟,百分之百就是这个齐修错不了……云栈山道上发生的大案,被灭族的紫族分支玉兰白氏女,拜火城火烧空神庙……”

“只可惜罗州那边的任务非要我出马不行,不然的话,我肯定能查清楚这个齐修的来龙去脉……”

“也不知道那小子怎么样了?酒仙先生看重的人定然绝非等闲,我观他心性也是相当不错的,可是一千多年过去了,都没有人能摘得那颗凤凰之心,就连当年的丹凰圣主都没有做到,他又凭什么能做到呢?世上修真之人,多的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之辈,只要有点自知之明,肯知难而退的话,自然不会有事……”

如此想着,风峥不禁有些担忧起来,毕竟是其自作主张引导他进的那凤凰秘境。

“呼……”

“咝……”

寂静的如同一座千年古墓的凤凰秘境之中,一个焦黑的深坑里,有一个微弱的呼吸声断断续续的响着,奄奄一息,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彻底断绝。

深若幽井的焦坑之底,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借助一缕缕不断升起又不断幻灭的银色光火,模模糊糊,影影绰绰的,可见一个人跪坐在坑底,全身被烧得焦烂,头发全部烧光,五官已然看不清楚,身上许多部位连烧焦的骨头都看得见,若非干裂的喉咙里还吊着一口活气,几乎可以认定是一具焦尸,端的是惨到了极限。难以想象究竟承受了何等惨绝人寰的痛苦,更难以想象他如何还能活着……

他不是别人,正是林奇!

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已病根深种,生下来就面临着死亡的威胁,承受着莫大的痛苦,好不容易长大之后,又独自外出闯到,多次经历生死奇险,对死亡并不陌生。可这一回,他是有生以来,距离死亡最近的一次。

此时此刻,他当真是生不如死,可死很容易,只要他肯放弃,生命之火可能立马就会熄灭,活着则太难太难,痛苦到无以复加。

然而,就像他曾经说过的,活着可以选择死,死了却无法选择活着,活下去就有无限的可能。

就这样,他坚持着,死命的坚持着,心脏跳动着,呼吸绵延着,血液流淌着,银色的光火闪烁着……

不远处,那尊赤色古鼎整个儿红光熠熠,鼎口冒着腾腾的烈焰,其上立着一头赤羽火凤,伸着长长的颈项,昂头鸣叫,一声紧接着一声,呜呜咽咽,凄凄切切,似乎在诉说着什么。

未久之后,凤凰恢复了本该有的威武雄壮,他傲啸九天,展翅飞腾,一头扎入古鼎之中,使得古鼎一下子释放出如日的光辉。

光辉敛去,只见古鼎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赫然一颗巨大的心脏,其上刻满了一枚枚鸟篆符文,伴随着每一次的跳动,其上都冒起腾腾的烈焰。

凤凰涅槃,其心不死!

没错,这便是那头赤凤的心脏,这个凤凰秘境遗留下来的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遗宝。

紧接着,这凤凰之心飘飞起来,飞到焦坑上方,徐徐的降落进去。

到了坑底,巨大心脏悬浮着,其上散放出浓稠的红色光芒,将林奇残破的身躯氤氲在内。

就这样,过了整整两个多时辰,林奇原本微弱的心跳渐渐变得强劲起来,而凤凰之心的跳动频率竟也变得和林奇的心跳一致了。

而后,凤凰之心之上符文闪耀,赫然越变越小,越变越小,最后缩减到大约拳头大小,顺着连通林奇胸口的一道红光遁入了他的胸腔,潜藏到了他体内。

“滋滋滋滋……”

强大的力量释放开来,林奇身上闪烁的银光尽皆燃烧升腾起来,化为灼灼的银色火焰,转眼蔓延到他全身各处,整个人变成了一个银色的火人。

银焰之下,只见他被炙烤得焦烂的肌骨之上一个个小小的肉芽生发出来,遍体的伤口赫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弥合……

与此同时,苍龙岭斗霄山,托天谷,道家祖庭之一斗霄山。

内山禁地银井园内,火树银花的不烬之木下有一口银色的深井,但听一声欢鸣,一道银光飞掠而出,化为一头簸箕大小的银凰。这银凰猛一振翅,变成一线银丝,一闪掠向西方的高空。

南斗峰太液池,池边半枯半荣的古树之下,被称为斗霄宫大老爷的道人双手捧着一块玉碟残片,两只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这残片,目光犹如实质也似,化为成百上千条如线的金光,在残片上扫略,认真的阅读着。

忽然,察觉到异状,他转头望向那条消失于西方的银线,淡淡一笑,开口说了一个字:“善。”

……

第181章 封心!

凤凰秘境,数丈深的焦坑之中。

林奇盘坐在坑底,残破的身躯业已长好了十之八九,连头发都是像雨后春草一般从崭新的头皮上生发出来,越长越长,最终长到比之前还要长,瀑布般披散在身上,被银焰映成了银白之色,看上去十分的妖异。

“咚!咚!咚……”

林奇的心跳仿若擂鼓般剧震,每一声心跳响起,遍身所披的熊熊的银焰都会旺上几分,冒起三四尺之高,散放出怵目的银光。

随着他肉体的修复,庞大的能量从心脏部位朝着四肢百骸澎湃涌流,滋润他干涸的肉身,乃至丹田气海。当他丹田气海内能量逐渐充盈饱和,气机节节攀升,达到原有的化境中期后,竟一鼓作气,直接冲击到了化境后期巅峰境界。

这令林奇万分欣喜,因为他卡在化境中期已有很长时间了,一直以来一点儿也没有松动的迹象,现在居然如此轻易的就突破了,实在是超出预期的大好事。

然而,更出乎他意料的是,他气机的增长并没有就此止于化境巅峰,竟毫无停滞的继续攀升上去,简直要冲破化境的桎梏,直达破境修为了!

林奇先是欣喜若狂,紧接着则有些担忧起来。他进了修真之门不是一天两天了,深深明白修真炼道是逆天之事,需得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的往上攀登,方才能走得稳走得远,若是盲目追求境界攀升,大多会导致基础不牢,留下难以弥补的隐患。

可是,此时此刻,如果真的一举进阶破境,他一下子就能增寿十年左右,活到父亲林梦龙当年的岁数。如此一来的话,长大成人,结婚,乃至生儿育女,传承麒麟一族的血脉,皆不成问题,这个诱惑对他来说实在是太致命了……

正当林奇内心彷徨,不知该如何是好之时,他的气机仍在迅速增涨着,只觉已然饱和的丹田气海越发充实起来,全身血肉仿佛被充气的气球一样,寸寸鼓胀起来,整个儿从内到外,有种快要爆裂的错觉!

这令他顿时心生恐惧,连忙闭目冥神,使出内视之术,以念力代替视感向自己体内看去……

庞大的能量在他体内愈发疯狂的辐散着,尤其是一条条粗粗细细的血管里,高密度的能量混同血液汹涌如潮,血气十分之重。

伴随着心脏异常强劲的跳动,他的视感一下一下的晃动着,被不受控制的能量的释放强烈的干扰着。

也亏得是他念力比一般同阶要强上太多,才没有直接溃散掉,坚持着不断深入,向能量辐散的源头徐徐接近。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也许是好几个时辰,也许仅仅只是几百息,他的视感终于到达心脏部位,只见自己的心脏旁边赫然挂着另一颗心脏,通体火红,布满了纤细如丝的赤色光纹,连通着他本有的心脏,按着一定的节奏擂鼓一般“咚咚”跳动着。

没错,此时充溢他体内的精纯能量,全是来自于这颗心脏。

“凤凰之心……”

虽说他在麒麟学宫待了没多长时间,尚未修习有关凤凰等真灵的秘密,但也判断出此乃那头无奈陨落的凤凰的心脏,为其存留世间的至关重要的遗传。

按捺住心中无可言语的激动,他朝着这颗凤凰之心仔细看去,心脏在他的视野中无限放大,可见此物表面满是密密麻麻的鸟篆文字,赤光艳艳的,依稀就是那尊古鼎上所铭刻的《凤焱刀甲》和《凤日极火道》两篇火道功法,只不过篆文挨挨挤挤的,极为密集、紧凑,难以阅读。

“凤凰之心就是赤鼎……赤鼎就是凤凰之心……”

林奇恍然大悟,如此念叨着,心中顿时有了计较。

这凤凰之心处于方鼎形态的时候,气息内敛,若非被触发,几乎不会泄露一分,变作心脏后,则会像正常的心脏一样跳动,血脉鼓涌,发散能量。

如此的话,他只需设法将凤凰之心重新变为鼎状,目下的危机多半就可解除了,关键是如何才能做到呢……

与此同时,他的身体仍在被源源不断的能量充斥得鼓胀,每一寸血肉都仿佛被铁钩拉扯,每一寸骨头都似被锉刀狠锉,尤其是早已充盈的丹田气海,中心位置处悬浮着一个极为凝实的液态丹元,足有拳头大小,在激烈的旋转着,颤动着,周遭尽是雾雨蒙蒙的“水汽”,因着“水源”丰沛,整个儿激荡、汹涌,电闪雷鸣,如同暴风雨肆虐的大泽!

“念兽之术,眼中眼!”

林奇悍然使出“斗霄二十六神通”之一的念兽之术,御使所有的感知之力尽数集中起来,凝结成了一只虚浮的竖眼,环绕着凤凰之心飘飘荡荡,忽隐忽现。

此术一经使出后,他五感渐渐丧尽,变得有眼不能视,有耳不能听,有鼻子闻不到气味,有舌头尝不出酸甜苦辣,有手也没有触感……

就这样,他逐步失去了对外的感知,甚至是对自身肉体的感知,竭尽所能,看向凤凰之心。

“这是……”

也不知过了多久,竖眼忽然发现,在凤凰之心的心头位置,有一个颜色灰暗不易察觉的符文,定睛细看,竟依稀像个“封”字。

他心中一震,顿时就明白,自己这番努力到底没有白费,生机已现,毫无疑问就在这个“封”字上。

“竖眼”迎着狂风一般辐射的能量,飘飘荡荡的凑到近处,观察半晌,却是不知该如何是好。怎么样才能触发这个“封”字,这又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他好歹也曾是麒麟学宫的学生,好歹也是个勤修苦炼好几年的修真士,好歹也已进阶化境巅峰境界,封印诀还是会那么几种的,只不过,所有封印法诀都试遍了,居然一点作用都没有……

就在他干瞪眼无计可施之际,忽然想起自己从升仙坊淘来的那块血诗砖,砖上有一个“重”字,往其内注入鲜血和法力,就能借助“重”字释放出巨大的重力。

受到启发后,他毫不犹豫,立即御使体内的法力,从四肢百骸汇聚而来,注入那个“封”字。

这个方法似乎是没有错,然而,吸收了巨量法力道“封”字只是闪了一闪,便即恢复了灰暗的状态,没有实质性的效果。

不过,只是那一闪光,林奇便意识到,触发“封”字,非得是强大的火灵力不可!

如是,他连忙御使着银凰焰渗入胸腔之中,凝成一条火线,在海量的法力的加持之下,注入“封”字。

“滋滋滋滋滋……”

待那“封”字完全变成灼灼的银色,凤凰之心剧烈的颤抖起来,熊熊赤焰从其上蓬勃而出,无数的符文在赤焰之中翻腾,相互勾连起来,化为羽络纹与夔龙纹交织的玄妙图纹,散发出怵目的赤金色光芒。

“嗡!”

洪钟大吕般的一声剧响,凤凰之心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尊赤色的小鼎,静静悬浮在他心脏旁边!

封心,成功!

无限辐散的精纯能量瞬间成了无源之水,肉身乃至丹田气海,迅速趋于平静,他的修为锁定在化境后期巅峰境界。

此番如果任凭凤凰之心散放能量,他或许可以一步跨入破境,但只怕无法承受破境的力量,直接爆体而亡。

……

第182章 星洞天

夏洲东部,落星海。

海潮滚滚,万古以来,毫不停歇的冲刷着天蓬岛漫长的海岸线周遭一座座雄伟如山的乱石奇岩,白浪在光滑的巨石间肆意漫卷,海量的水汽飘入高空,化为雨水,顺着天蓬岛一路飘向内陆,沿途雨水洋洋洒洒,使得整个蓬州除了天蓬洞天和另外几处仙家福地之外,几乎全是湖河边地荒烟弥漫的泽国……

此时此刻,正值傍晚时分,落星海上空有一片星野显得格外耀眼,以三颗约莫拳头大小的亮光为中心,凑成车轮大的一团,闪闪的星光相映成辉,恍惚间好似一轮碎散的月亮。

那是举世闻名的碎月,传说原本曾是一颗完整的天体,为环绕世界的十颗天垂星之一,因为上古年间惨烈的神魔大战,被打得解体,变成了无数大大小小的碎块,因为相互间仍存在吸引之力,是以一直藕断丝连,聚在一起。

这些星球碎块之中,有三块最为巨大,因为数万年来不断的吸纳周遭碎屑,皆已衍化成球形,成了三颗小型星球,分别是白纛星,羽惑星,海汗星。

其中,羽惑星的引力十分强大,俘虏了数以万计的星体碎片,像羽翼一般围绕在其周遭。在羽惑星的星核内,存在着一个神秘的星洞天,内有乾坤,空间寥廓,非是一般洞天能够相提并论的。

蔚蓝的天空,白色的云雾如丝如缕,好似随风漂浮的白纱。青青绿原上,好一派鸟语花香,一个穿着花衣裳的小姑娘欢快的奔跑着,周遭环绕着无数的蝴蝶和蜜蜂,后边还追着一条背负双翼的长毛白犬,亦步亦趋,纵跳如飞。

不远处,一位身穿绯色道袍头戴芙蓉冠的道姑坐在一团彤彤的红云之上,静静的悬浮在空中,手中捧着一只宝蓝色的长颈净瓶,一手掐诀,带着丝丝蓝意的浓稠水汽从瓶口喷薄而出,化为漫天的甘霖,洋洋洒洒的落向下方一片广阔的花圃。

花圃中各色鲜花迎着阳光和甘霖,摇摇晃晃,争奇斗艳,无数的蜂鸟、蝴蝶、蜜蜂徜徉其间……

花圃中心位置,有一片清澈见底的池塘,池塘中央遍布着层层叠叠的莲叶,每一片都都足有风车大小,在这些巨大莲叶的簇拥下,一朵莲花含苞待放,竟呈现出九种不同的颜色,九色光彩一圈圈晕散开来,看上去十分神异,不似人间之物。

红云之上的道姑,面孔瘦长,剑眉入鬓,左边眉头长着一粒豆子大小的红痣,看上去既不年轻也不老,岁月在她身上仿佛冻结在了一个模糊不明的状态。

忽然,她察觉到什么异状,眉头一皱,额上现出纵横几条细线,一片淡淡的阴霾从中渗透而出,原本平和的神色不禁漏出了一丝戾气。

道姑立即停止施法,朝手腕上一个赤色的手镯轻轻一抚,从中招出两个一模一样的扇形物件,丢在空中。

“哗!”

两个物件同时狂涨变大,像折扇一样舒展开来,一眨眼间就遮蔽了大片天空,并释放出惹人眼目的璀璨红霞。

定睛细看,可见此二物呈晶莹玉质,赤光缭绕,原来是一对巨大的骨翅,一根根并排的翅骨上铭刻着密密麻麻的鸟篆古文,赫然与凤凰秘境中赤色古鼎之上的铭文一般无二。

只不过,因为玄之又玄的天地法则的限制,翅骨之上的铭文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渐渐消失不见……

“昱国鼎赤凤之心终于被人摘下了吗?”

道姑眉头深皱,神色间晦暗不明,喃喃自语道:“在这碎月洞天龟缩了这么久,看来是时候出去走走了。”

“师父,怎么了?怎么了啊?”

花衣小姑娘骑着长毛白犬振翅飞到跟前,对着道姑大声问道。

道姑看向小姑娘,竟展颜一笑,道:“没什么,一件本该属于师父的东西,被别人给夺去了。”

“啊?什么人胆子这么大,居然敢抢师父的东西!”

小姑娘吃了一惊,捏起小拳头,信誓旦旦的道:“师父告诉徒儿,徒儿去帮您夺回来,顺便好好收拾他一顿,再杀了他喂我的小天狗!”

道姑笑道:“不急不急,我们稍作准备再走不迟。你要知道,这个碎月洞天是我们师徒立足的根本,可万万出不得什么差池的。”

“嗯!”

小姑娘重重点点头,喜得眉开眼笑。

丹阳郡荆山,凤鸣塔。

塔顶之上,一个年轻人头枕着一摞书,躺在高高飞起的檐角之上,仰观天上灿烂的群星,好不自在。

忽然,他坐起身来,从怀中掏出一本书来,“哗啦啦”随手一翻,翻到某一页,掐诀施法,从这书页中招出一根赤色的羽毛来,轻轻一晃,变成了一根巨大的翎羽,光霞萦绕,十分漂亮。

他目瞪口呆的看着这翎羽,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只见其上的诸多的鸟篆文字正一行行不断消失,暗暗纳罕道:“那颗凤凰之心有主了……”

……

与此同时,邺地苦竹山外的某座荒山之中,光秃秃的崖壁之上蓦地张开一个见见的巨喙,从中吐出一个光溜溜不着寸缕的人来,向下方的深谷坠落而去。

风声吹响,深谷之中狂风肆虐,树木剧烈摇摆,花、草、树叶像雪片一样乱飞,飞禽走兽俱惊,一时间一片混乱。

“铮!”

一柄赤金宝剑斜击到地面,极度弯曲之后,又猛然绷直。

执剑者被弹得飞起,在空中划过一个弧度后,稳稳的落在地上。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刚刚脱离凤凰秘境的林奇。

他舒了一口气,没料到忽然之间就从凤凰秘境掉落出来了,同时使出轻身法和呼风之术,在以软剑触地,才得以安然落地。

此番冒险进入秘境,经历奇险,猎得巨大机缘,最终险死还生,此时想来,仍是心有余悸。

他从天目葵戒指中招出一套新衣服,迅速穿好,毫不犹豫,立即逃离。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凤凰之心是何等样的存在,若是让别人知道他得到了凤凰之心,只怕整座天下都要震动,甭说破境修真士,真境甚至圣境的大能都要趋之若鹜的前来争夺。若是真到了那一步,自己区区一个化境小修,简直就如同一只经受千军万马践踏的刍狗,哪里还会有半点活路。

他体内能量充盈至极,直想畅畅快快的打一通拳舞一通剑,好好释放一下,但此时此刻只能集中精力逃离此间,“麒麟步”施展出来,速度比之前快了足足近一倍,整个人飞一般的在山间移动,在一般修真士眼中,径直化作一串模糊的飞影。

“我许下的承诺已经兑现,那块灵根之石你也得帮我送到……”

林奇正自风驰电掣的奔行时,一个熟悉的声音蓦地在他耳边响起。

他急停下来,转头就见身旁离地三尺有一个人影聚合而成,下一刻又消散开来,化为清风飞走了。

“哎!你……”

他想说什么,已是来不及了。

……

四方山,凤凰阙。

三个男人并排而立,其中两人为曹六府主曹子川和曹七府主曹子康,另外一人与曹子康面貌有九分相像,乃是其双胞胎兄弟曹三府主曹子旭。

曹子康叹声道:“没想到那颗凤凰之心,就这么不声不响的被人摘走了……”

曹子川淡然一笑,道:“子康,不用觉着可惜。我们曹家人与凤凰血脉无缘,那凤凰之心终究非是我们可以得到之物。”

曹子康摇摇头,无奈道:“这倒也是……一千多年来,我们曹家也仅有一位先祖因求得一朵银凰焰而获得过凤凰遗传,而他也最终死于非命……”

曹子川不可思议道:“凤凰之心被摘走,与那位东风公子肯定有所关联,却不知究竟是什么人物,竟有此天大福缘,摘得凤凰之心。”

曹子康轻声道:“该不会是风神军指派之人吧?”

“难说……”

曹子川不置可否。

曹子川与曹子康你言我语的讨论着,至于在曹王府位列第三的曹子旭,则静静的看向赤霞遍天的天空,在他眼中,一座世外秘境冉冉升起,徐徐的崩裂、溃散,化为无数的灵光、尘埃,洒向辽阔的邺地。

虽说凤凰遗传历经一千多年已经全部被人取走,只留下一个空壳秘境,但这秘境的价值也是难以估量的,崩溃后融入邺地,绝对会为这片土地带来深远的影响。

过不了几年,邺地的灵气必定会浓郁数倍,普通的耕地会变得肥沃数倍,一般的荒山会显现灵秀气质,奇花、异草、林木会像雨后春笋般生长出来,一些罕见的精怪将层出不群的诞生,不少有根骨的妖物会获得巨大的好处。最重要的是,邺地新诞的婴儿之中,会有一大批根骨很高的修真士苗子。

凤凰之心被摘走,在别人看来是巨大的损失,在他看来,则是天大的好事,有百利而无一害。

……

第183章 死金帝!

数万丈高天中的云空之上,一道银光如闪电一边由东向西飞遁,转瞬间穿越遥长的距离,速度绝快,一路上跨过了数不清的山川、河岳、大州、大郡。

当此物经行蓟州上空,刚要向下扎去时,一股排山倒海般的狂风裹挟着一道水缸粗细的璀璨金虹由南向北呼啸而至,凶暴的力量搅得沿途云气汹涌波荡,恰似风暴中的狂浪遮天的大海!

“轰!”

金虹与银光撞在一处,发出震天的轰响,仿佛晴空霹雳,声传千里。

金色与银色交织在一起,使得风云怒卷,乱流辐射,罡气腾腾,此时此刻,若是有破境强者不幸被这股力量波及到,绝对是十死无生的下场,纵然是半步真境的存在,恐怕也要去掉大半条命了。

“唳!”

散乱的银光汇聚在一起,化为一头银焰灼灼的凰鸟,振翅悬浮,高声怒啸。

金光敛起,一位身材甚为高俊的青年男子悬空而立,他头戴束发金冠,身穿金色蟒袍,足蹬一双金靴,浑身上下金霞缭绕,手持一柄金纹闪耀的方天画戟,迎着凛冽的狂风,衣衫、头发竟纹丝不动。

此人金发金瞳,面庞似刀削斧劈也似棱角分明,短而整齐的胡须也是金色的,看上去极为俊美,再配上高挺雄健的体魄,简直如同神人下凡一般,整个儿散发着一种妖冶、神异的气质。

他仿佛看到了世上最好吃的美味一样,伸出猩红的舌头舔舔干裂的嘴唇,喜笑颜开道:“银凰焰,等你等了太久了……”

凰鸟似乎拥有不俗的灵智,感知到来者的强大,猛一振翅,化为一条银线,掠向高空。

“往哪跑?”

男子金袍上冒起熊熊金焰,“唰”的化为一道金虹,急追而去。

两者速度皆是快绝,一前一后,不多久就飞出了千百里之遥,换在大地上,恐怕已跨越千山万水。

忽然,金虹之中露出金袍男子的半截身体,只见他举起方天画戟,狠狠一挥,一戟斩在银光之上,将之拦腰斩断。

一声尖鸣,银凰扑腾而现,被斩断的身体重又弥合起来,振翅飞逃。

金袍男子咧嘴一笑,又化为金虹,追赶上去,挥戟斩击。

如是,凰鸟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击中,力量渐渐不支,速度也越来越慢了……

金袍男子抓住机会,从怀中掏出一物,冲着凰鸟猛然掷出。

“轰!”

高空中乌光大盛,天色为之一黯,本就黑暗的夜空仿佛又被涂上了一层墨,稀淡的星光都似被吞噬掉了。

忽闪的银色火光中,可见一口黑幽幽的石棺竖立在空中,表面刻满了诡异的文字和图形。

“葬仙棺,开!”

金袍男子一声喝令,棺盖滑开,漏出了一道窄窄的口子。

“桀桀桀桀桀……”

一阵恐怖的密密匝匝的怪笑声响起,黑棺中赫然探出数百只黑黢黢的手掌,像一群乌鸦也似,纷纷抓向凰鸟。

凰鸟惊鸣逃窜,哪里能逃得掉,被死死擒住,拉进了棺中。

棺盖闭合,黑棺一晃,化为一口巴掌大的小棺,飞入了金袍男子的手中。

“哈哈哈哈……”

金袍男子手持黑色小棺,金眉飞扬,放声大笑道:“银凰焰啊银凰焰,你终究是属于我的!”

就在这时,金袍男子收敛颜色,猛然看向东方,下一刻,遥远处蓦地传来一声奔雷也似的怒喝:“死金帝!你好大的胆子!竟敢无视我斗霄山的威严,擅自劫走觅主的银凰焰!”

金袍男子冷哼一声,道:“齐老道,你远在天边,能奈我何?退一步讲,就算你追到这里,本太子又岂会惧你!”

那煌煌圣音又滚滚而至:“你父阎君长居酆都地狱,也是银凰焰的持有者之一,你就不怕老师降下法旨问责阎君吗?”

金袍男子闻言,仰天大笑道:“真是笑话!他是他,我是我,我自当风流逍遥,管他做甚?”

“你……”

被称为“齐老道”的存在气急道:“坏了我斗霄山的规矩,就算你是阎君之子,贫道也要将你擒住,在斗霄山镇压百年!”

“有能耐尽管来,休逞口舌之利!”

金袍男子收起黑棺,一挥袖,化作一股金风,朝西北方向飞遁而去。

……

天上发生的这场风波,地上的林奇自是一无所觉,他回到邺城之后,毫不犹豫,直接去了对他来说最安全的所在,曹王府曹王殿。

在曹王殿租了一间密室,在里面待了整整两天两夜后,他才心满意足的出来。凤凰秘境的一场冒险,他得了莫大的好处不说,修为还更进一步,达到化境巅峰境界,纵然沉静如他,面上也不由自主的洋溢欣喜之色。

而后,他又花了一点时间,兑换功绩,由不入流的单翼风神鸟成功晋级为双翼风神鸟。

刚入伍的风神鸟,一般来说,基本都需得熬炼个两三年,积攒足够多的功绩,方能得到晋升。林奇前番与巡城捕手马佶在万壕山找到了青面兽卜橼的巢穴,还生擒了月相门弟子蒲珧荍,救出了散修扈庆丰,为上百宗悬案划上了句号,立功实在太大,直接晋级双翼,绰绰有余了。

这样一来,他就完全有资格作为独孤诀小队的正式成员,与他们一道去执行重大任务了。否则的话,就算独孤诀收纳他,他也只能充当预备队员,干些打杂的活,不得参与真正的战斗。

离开曹王殿后,林奇信守承诺,又往分宝楼跑了一趟,用吞神符把那块寄放的灵根之石给取了出来。

按照那位神秘少年的指示,在一家茶楼,他把灵根之石连同吞神符一起交给了一位青衣女子,完成了交易。

翌日,他与马佶约见了一次,两人开开心心的把钱分了,喝了一顿酒,说过“后会有期”之后,便爽快的相互告别了。

当晚,他若无其事的在城中转悠,转悠来转悠去,最终走进了一家名为“云蓬客栈”的豪华旅店,向掌柜询问一位自称姓夏的公子。

掌柜的说那位公子早已退房离开,不过,离开之前留下一件东西,说是要转交给前来寻找夏公子之人,正是林奇。

林奇接过转交之物,原来是一把精致非常的折扇。打开折扇,只见此扇一面画着一副松涛大雪图,轻轻一挥扇,莽莽泱泱的松涛滚滚波动,漫天大雪竟似要飞出扇来,十分神奇;另一面上写满了一个个灵动道文字,连贯读来,并非是一篇完整的文章,而是整整十四首古诗,其中有好几首都不太完整的样子。

他起初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那副图上,许久后,脑中灵光一闪,转而向书写文字的那面细看,只见那些文字笔势雄奇、姿态横生,有几个字的字体赫然与那块血诗砖上的“重”字一般无二!

数日后,辞别白宜男和汪飏,他与独孤诀等人一道离开邺城,前往胥州。

……

第184 金织符

黄州,云浮城,一家人气颇高的茶楼。

角落处的台阁上,几位乐师从旁奏乐,曲乐婉转,一位身段秀美长得娇滴滴的伶人站在台中央,唱着此地特有的黄州小曲儿,歌声十分悦耳。

喝茶的人很多,三楼几乎座无虚席,一桌桌的,相互间交头接耳,谈笑风生,气氛相当热烈。

“听说了吗?柱国府苗老爷的小儿子苗嵩被歹人给绑走了,五天,接连给柱国府送去五根手指头,要车老爷交出他们老苗家世代相传的军魂旗……”

“当然听说了,这个事情在整个黄州都早传遍了,莫说是小小的云浮城了,谁不知道啊!”

“唉,那个娃是苗老爷最喜欢的儿子,据说出生时的当夜有异象发生,狗不吠,猫不叫,蝉不鸣,一切都静悄悄的,整个世界都好像没声儿了一样。之后没过多久,就有好几个大宗门的仙长登门拜访,要将那娃儿收入宗门……最后,还是黄岩洞的王庚王真人与娃儿最有缘法,将他提前收为入室弟子……”

“你说,那王老真人既然如此看重苗嵩,云浮城出了这档子事,他应该会第一时间赶过来出手搭救才对啊!”

“这个你就不知道了,王老真人的师弟,黄岩洞百年来战力最强的修真奇才,瘦金刚索硿去年在铁链长城内执行任务时失踪了,至今下落不明,王老真人专程赶去铁链长城调查情况去了。”

“如此看来,这贼人还真会挑时间啊!”

“嘿,可不是嘛……”

……

“我们走吧!这鸟茶楼人气是旺,不过聊的尽是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咱俩也没有继续待下去的必要了,先跟老大他们会合,看看他们有没有弄到有价值的情报。”

窗边的一张桌子上,一个身材十分高大的男人站起身来,对着坐在自己对面的少年传音说道。

少年一动不动的坐着,纳头侧耳,似乎正在细听着什么的样子,察觉到对面同伴的动静,抬起眼皮,露出一张俊秀却不失刚毅的脸来。

这少年不是别人,正是林奇,抑或说是齐修。

高大男子自然就是他所加入的风神鸟小队的同伴之一,寇隆。寇隆知道林奇正在听什么人讲什么事,低叹一声,瓮声瓮气的道:“世上多有不平事,我们哪里能全管得过来,走吧!”

林奇没说什么,站起身来,将立在身边的用兽皮裹得严严实实的巨剑负起,跟随寇隆宽大的步幅离开茶楼。

黄昏时分,快要消失的阳光竟依旧强烈,斜射过来,无情的炙烤着大地。作为一座山城的云浮城仿佛一口巨大的蒸锅,街上热气腾腾,扑面如风,与融冰消暑的茶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走在人影寥落的小街上,林奇步伐沉重,只觉背后仿佛爬着一头千斤巨兽,这巨兽正处于沉睡之中,随着他的呼吸节奏,也在徐徐的呼吸着,周遭游离的疏淡灵力神不知鬼不觉的被它吸收、吞噬掉。

想当初离开蓟州邺城时,还是大雪纷飞的冬季,现已到了炎炎夏日,一晃,已过去半年之久。

在这半年时间内,林奇和寇隆、芈红花一起追随队长独孤诀,已在两郡五州的广阔地域上留下了足迹,完成了大大小小十多件案子,如今来到黄州云浮城,也是为追捕一名在逃多年的重犯。

半月前,他们与那名重犯已有一场大战,只可惜最终还是让他给逃掉了,循着残留气息和一些蛛丝马迹,他们一路追到云浮城,却是忽然断了线索。

林奇和寇隆到茶楼喝茶,可不是去纳凉消遣去的,而是想听到一些有用的情报,哪怕是稍微沾点边的风声也好,结果待了好久一无所得。

至于独孤诀与芈红花,则去了黑市上,想通过接触此间地下势力的情报网络,设法买到一点有用的情报。

到了客栈,两人各自回房休息不提。

作为一个团队时,他们偕同作战,闲暇时,则各自修炼,互不干扰。毕竟修真士最主要的目标还在于修真炼道,增加修为,突破一个又一个境界的桎梏,得长生无极,甚至是飞升上界。

林奇关上门,掏出一枚两掌大小的白色玉质宝符,轻轻打出去,贴在门上。

“金织符,开!”

他掐诀施法,喝令一声,绘满金色符文的玉符之上,立时散发出一道道纤细如发的金色丝线,须臾就布满整间屋子,密密麻麻的攀附在四壁、地面和屋顶之上,将房中空间全方位封禁起来。

这枚玉符全名唤作金织地甲符,是他花大价钱从一个地下拍卖会上拍下来的,其内蕴含一个小空间,小空间内用大量的金精布下了一个重重叠叠的巨大符阵,一经释放出来,足以使得一整座普通民宅处于封禁状态,非但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隔绝气息波动,还有显著的防护能力,一般破境都是难以攻入,十分坚固。

林奇解下巨剑靠在塌边,伸伸筋骨,在塌上盘膝坐好,冥神吐纳,花了足足半个多时辰,才深度入定,正式开始修炼。

而后,他先是运转了一阵《混元一气功》,将自身状态调整至最佳状态,浑身气息贯通于一体,继而开始修炼另一项秘术。

“胎光,爽灵,幽精,天、地、命三魂,合而为龙,龙元如神,潜龙在渊……”

按照烂熟于心的法诀,他悍然催动秘术,灵魂深处一记战栗,整个人登时就不自觉的颤抖起来,头上冒起细细密密的汗珠,显然承受着巨大的负担。

如此这般,过了足有一刻钟的功夫,他半身已然汗湿,面色苍白至极,仿佛全身能量都被抽走了一般,看上去非常虚弱。

忽然,一团淡淡的白气从他头顶升起,紧接着一团灰气冒出,再然后,又有一团黑气如丝如缕的飘荡而出,三团烟气重叠着浮于他头顶,萦绕相通,却又泾渭分明。

“呜呜呜呜呜……”

如泣如诉的声音响起,三团烟气纠缠起来,相互交融,化为一条三尺多长的灰白灵蛇,在林奇头顶无意识的盘旋游弋起来。此物首部显黑色,隐隐约约显现出一张诡异的人脸,赫然与他有几分相像。

“潜龙印!”

林奇双手结印,口喝令诀,灰白灵蛇的动作蓦然一滞,竟徐徐变小,最终变成一条约莫筷子长短、拇指粗细、较为凝实的人首小蛇。

他咬破手指,在额头上一圈圈画下一个旋涡状的血色符纹,下一刻,血符仿佛活过来了一般,像涡流一样旋转起来,散放出诡异的淡淡血光。

林奇连忙屈指掐诀,施法招引,人首小蛇在他头顶环绕一圈,一头扎入那血色“漩涡”的中心,一点一点的钻了进去。

“念兽之术!”

做完这些,他手上印诀再变,全力施法,血色“漩涡”中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缓长出一根近两寸长的灰白独角来,此时此刻,那条人首小蛇正盘绕在独角之上。

他前前后后准备了这么久,做了这么多,目的就是靠秘法“潜龙化魂大法”凝炼成一个实质的魂体,再以此魂体的精纯魂力滋养“念兽”,促进其稳定、快速长大。

在没有得到“潜龙化魂大法”之前,他以常规的方法修炼“念兽之术”,非但进展缓慢,修成的“念兽”也十分孱弱,仅仅使用了一次,“念兽”就直接损毁了。现如今则大不一样了,半年多来以自身魂力苦苦养成的“念兽”,已经可以自由使用,只不过尚还是个雏形而已,暂时只能施展出一点基本的念力增幅效果。

……

第185章 云浮洞天

次日清晨,仅睡了一个多时辰的林奇受到队长独孤诀的召唤,前去议事。

他习惯性的负起巨剑,收起金织符,刚一打开房门,但听“喵嗷”一声,一只花白小猫一跃跳上他的肩头。虽然他早有准备,这突然而来的强大冲力,还是令他后退了半步,肩都矮了几分。

这小猫自然就是一直追随他的小七,看起来像是只娇小的仔猫,实则是身怀恐怖战力的珍珑虎,一旦恢复其本来面目,只怕破境强者都要在它利爪之下吃亏。

林奇抚抚小家伙的额头,笑着道:“辛苦你了!怎么样?有什么收获吗?”

小七叫唤一声,缩身变小,沿着他的臂膀潜入到他腰间的一个口袋里,很快就睡着打起了呼噜。

独孤诀看到林奇,开口便问道:“齐修,小七有何收获吗?”

林奇摇摇头,道:“完全没有一丝线索。”

寇隆道:“这也难怪,房天寿那厮本就精于逃跑和隐匿,再加上这云浮城区域前不久下过一场大雨,本就难寻的气味又被雨水冲刷得几乎一干二净,要想顺着这条线找到他,更是难上加难。老大,你俩昨天去黑市上,可有什么好消息吗?”

独孤诀道:“消息是有一个,不过实在算不上什么好消息啊!”

寇隆闻言,咧嘴一笑,不以为意的道:“老大这话说得,现如今这状况,有消息就已经是好消息了!”

独孤诀无奈一笑,道:“倒也是啊。”

芈红花手持一杆血红色的骨质烟杆,红唇轻启,吐出一口香烟,道:“根据我们搜集到的情报,基本可以判定,房天寿之所以在这云浮城突然断了线索,很有可能是因为他潜入了此间一座洞天之中……”

寇隆惊讶道:“洞天?原来如此……怪不得此人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却不知是哪一座洞天啊?我只知道黄州有座黄岩洞洞天,还不曾听说这小小的云浮城也有洞天福地存在于世。”

芈红花娇艳的唇间衔着烟嘴,回道:“据说是一座小洞天,人称云浮洞天,存世距今仅有区区一百多年,来源于一颗得自黄岩洞洞天的空间种子,借助云浮城所特有的风水形势,快速生长,于六十多年前形成稳固的空间,十年前终于长成雏形,成为了一座小洞天。”

“竟有这等事……”

寇隆听完,无奈道:“那可怎生是好啊?洞天福地非比寻常,可不是我等能凭借风神鸟令牌就可以随意进入的。”

林奇闻言,心中暗暗纳罕不已。

身为修真士,人尽皆知,夏国有三十六大洞天七十二大福地的说法,这合共一百零八个洞天福地正好对应着夏国三十六郡七十二州,可享受一郡一州天地灵气的精华所在,甚至能分得一部分福泽气运,极为重要。除此之外,世上还有一些不在一百零八序列内的小洞天小福地,数量众多,分散极广,不可胜数。

不过,他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听说,凭借一颗所谓的空间种子居然能长出一座洞天的奇事,着实为之惊奇。

“当然,这只是一个猜测而已,却也是唯一能解释房天寿为何能忽然消失无踪的合理猜测。”

独孤诀道:“如果我的猜的没有错,房天寿那厮真躲在云浮洞天内,那我们守在云浮城,他就绝不敢出来,否则的话,必然逃不过我们的追捕。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在云浮城守株待兔,要么找机会闯一闯云浮洞天。”

此言一出,林奇等三人都沉默下来,不知该如何是好,也不知作为队长的独孤诀会如何抉择。

独孤诀看向林奇,道:“齐修,你觉着应该怎么办?”

林奇沉吟一声,道:“若采取守势的话,我们一来并不能绝对确定房天寿就藏在云浮洞天,二来,就算他确实藏身云浮洞天,他什么时候出来也是无法确定的,或许两三天,也或许两三个月他就会出来,但也有可能两三年都不出来,毕竟,对于破境修为的修真士而言,两三年时间如同过眼云烟,并不算长,他等得起……至于我们,为了这一件案子,却是耗不起啊……”

“然也!”

寇隆点头应和。

独孤诀又问道:“那你言下之意,就是要强闯吗?”

林奇摇摇头,道:“洞天福地属于法外之地,强闯的话,风险实在太大,万一触怒了真境存在,后果不堪设想。我们不如先等上几天,看看有何变化发生,顺便搜集一些情报,想想办法,能不能以较为安全的途径进入云浮洞天。”

独孤诀表情间露出些许满意之色,道:“如此的话,倒是较为妥当。”

……

而后,四人又商议了一些值得注意的事情,便暂且确定按林奇的计划行事,化整为零,各自分散开来,搜集情报。

林奇离开客栈后,他吃了一顿黄州特有的黄州羊肉汤面,径直来到距离他最近的一个巡捕营分队的队所,二话不说,亮出自己的双翼风神鸟令牌。

风神鸟身份非凡,更何况是一名双翼风神鸟,巡捕队自是恭恭敬敬的,派出一位副队长亲自接待,丝毫不因他年少而怠慢于他。

副队长是一位老成持重的中年人,体态微胖,表情和善,笑问道:“不知上差来此有何吩咐啊?”

林奇道:“吩咐谈不上,只是想打听一点事情而已。”

副队长颇显奇怪的道:“嚄?什么事啊?上差尽管问就是,只要是在下知道的,必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林奇直接道:“最近坊间盛传,柱国府苗家的小公子被歹人劫走了,威胁苗家交出他们世代相传的军魂旗,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这个啊……”

副队长闻言,顿时露出为难的表情,犹豫了一下,叹声道:“原本坊间说法只是传闻而已,我云浮城巡捕营并没有向城民证实此事,也没有辟谣,只是暗中探案而已,既然是来自风神军的上差,在下就无需隐瞒了。事情是这样的……”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林奇离开巡捕队,转而去往云浮城巡捕营营部所在。从那位副队长口中,他得知苗家小公子遭劫确属事实,但此人所知大多也只是听来的而已,既不详细也不确切,所以还需得向更高一级的巡捕营打听情况。

然而,他这一趟跑得大失所望。

据巡捕营的人讲,这桩大案的确是发生了不假,因为苗家小公子苗嵩的手指是在苗老爷苗蒯宴请宾客时,于众目睽睽之下由传送符递到苗老爷手中的,苗蒯第一时间就认出那是爱子苗嵩的手指,绝对错不了。可当巡捕营想要介入之时,却遭到了柱国府的言辞拒绝,不要他们插手营救之事。

柱国府势力强大,绝对算得上云浮城的顶级豪门之一,巡捕营也不敢强来,只能是保持距离,暗中查访,至今也没有丝毫进展。

作为云浮城保境安民的中坚力量,面对这桩棘手的案子,云浮城巡捕营可谓丢尽了颜面。

……

第186章 榕城

金榕城高三千尺,浮云万里遮望眼。

云浮城别名榕城,大约在两千多年前才更名为云浮城。

故老相传,云浮城所在的这座大石山,原本并不是一座山,而是一棵巨大的金叶古榕,其主干粗壮如山,枝干繁茂如林,整个儿立地擎云,遮天蔽日,堪称神木。此树历经数万年的悠悠岁月,终归敌不过时间和法则的侵蚀,还是逐渐老朽了,在萧萧落木之中,石化成了一座树状的险山。

一般意义上的云浮城,说的其实是环绕着云浮山建造的大面积的凡人城池,至于历经万古岁月的真正意义上的云浮城,抑或说是榕城,其实是位于山上的老城。山上的土地寸土寸金,若非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地产,普通人哪里能买得起,就算能买得起,基本上也是有价无市的,所以只能住在地域宽阔地价低廉的山下。

自古以来,云浮城就有山上人和山下人判若云泥的区分。纵然是豪宅连街、良田千顷的豪富之家,住在山下,那便是低人一等的山下人;纵然是家徒四壁、薄田三亩的清贫之家,住在山上,那便是高人一等的山上人。

若非山上居民,上山是要缴纳费用的,而且价格还十分的昂贵,进门就得缴一枚金币或一颗下品灵珠,三天之内不下山的话,每超过一天,还需缴一枚金币或一颗下品灵珠。

林奇一次性缴了十枚金币,领了牌子,拾阶而上,抬头看看古老的青石门牌上两个古朴斑驳的大字“榕城”,迈步而入。

“嚯,果然非同寻常啊!”

他走进这山门没几步,立马就觉察出了细微处的不同,心中暗道:“还没上山,灵气浓度已陡然升高一倍有余,这钱收得果然不是没有道理的……”

不过,以他的阅历,察觉出的异状并非只有灵气浓度一点。除此之外,隐隐约约似有似无的,他还有一种踏入了异界的错觉。想当年他越过铁链山脉,闯入十大禁地之一的墟极境界,就有与此类似的感觉。

当然,与墟极境界相比,此间异界气息弱了何止千倍万倍,但以他的念力之强,也是勉强分辨了出来。

山路高陡,一圈圈环绕而上,通向云浮山金顶。在山下云浮城中时,林奇不止一次听人们说起过,攀登云浮山的过程是一场难得的试炼,对于真武双修的修真士而言,尤其难得。一场攀登下来,若是悉心体悟的话,很有可能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好处,甚至是境界松动,进阶有望。

多日以来,因为忙于追捕恶犯房天寿,他甚少有时间静下心来好好修炼一场,自然不会错过这样一个好机会。

盘山路上,人影稀疏,偶尔遇见几个,也基本和他一样,是修真炼道的修真士,毕竟上山的费用实在太高,一般老百姓闲的没事干也不会来这里糟钱。

正常的步行攀登,对于如今的他而言,太过稀松平常了,轻轻松松的登顶,估计也没有多少效用。抬头仰望那高耸入云的险峰,他脑子一热,做出了一个令其他登山者们瞠目结舌的决定,倒立登山!

当然,他并非简单的倒立登山,而是运用五指托云手的功夫,纵跳上山。

“呼!”

“呼!”

“呼!”

……

接连纵跳半个时辰,每一纵都跃上三到五个台阶,纵然以他的耐力,也已经有些吃不消了,每一跳之后,都发出一声粗重的呼吸。

看着后方倒悬的山路,以及远处的天光云影,林奇深吸一口气,双臂一弯曲,然后猛地一用力,“唰”的越过三个台阶,两手五指揸开,稳稳的摁到台阶上,身体前后一摆动,保持住了平衡。

“再上一百阶如何……”

如此想着,稍作喘息的林奇又一次跃上三个台阶,濒临极限的身体已经开始微微颤抖了。

就这样,他坚持着,不断的往上攀登,几不停歇,一开始轻盈如云的身体变得越来越沉重,越来越沉重……

他托云手的功夫,早就从双手托云练到单手托云,又从单手托云练到五指托云、四指托云、三指托云,甚至曾还尝试过二指托云,足可以说已经把这门功夫练到了一定的火候了。但现在他以托云手登山,强度实在太大了,所以只能使出双手五指托云,勉力攀登。

“八十九……九十二……九十五……一百……”

最后一次托云飞纵,他拼尽全力,一次性越过五个台阶,终于完成了不久前决定好的一百个台阶。

热汗迷蒙的双眼中,一阵天地旋转,他软绵绵的跌下来,趴倒在陡峭的台阶上,“呼哧呼哧”像累坏的耕牛一样大声粗喘,两只胳膊像灌满了铅一样,沉重无比,丝毫也抬不起来。

随着他急促而猛烈的呼吸,背后所负着的严密包裹的龙牙剑也在以绝对相同的节奏“呼吸”着,一人一剑仿佛是一体的一般。周遭游离的灵气一张一弛的被吸收过来,纳入林奇的体内,再经由他的身体,被龙牙剑吞下。

自从他半年前摘得凤凰之心,并进阶化境后期巅峰后,龙牙剑就变得越来越不安分了,根本不愿意好好待在天目葵戒指空间内,有好几次都不受控制的自行释放出强大的剑威,毁掉了他不少财物,甚至影响到戒指空间的稳定。

如此一来,他不得不放弃深藏此物的决定,半年来一直将其贴身带着,几乎从来不曾分开过,一如当年背负巨阙剑苦修的父亲林梦龙一样。

龙牙剑只要显露于外界,就会一刻不停的吸噬天地灵气,食欲之巨,简直如同一个无底洞,实在太容易引起强者们的注意,所以他想尽一切办法,修习了数十近百种御剑之法,甚至不惜增加鲜血祭剑的频率,更不惜使出魔道法门配合“潜龙化魂大法”将一道魂力注入剑中,好不容易才将龙牙剑的气机完美隐匿在自己的气机之下。世界是危险的,残酷的,这样做他虽说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但肯定是值得的。

“道友好毅力啊!这托云手练得……真攒劲!”

一个头戴草帽的青年健步如飞的掠至林奇身旁,伸出大拇指用浓厚的西北方言大声赞道。

林奇还没来得及坐起身客气一声,青年已然大步流星的攀登上去,只留下一个愈来愈小的背影,身姿着实矫健,一看就是武道上的大才。

而后,又有人络绎不绝的走过林奇,其中大多数都是修真士,大多都对这位苦修的少年十分佩服,赞叹之声不绝于耳。

翻身躺在台阶上,任凭汗水如雨幕般在眼前滴下,他不禁想起了当年刚到麒麟学宫时的遭遇。每日的青鼎台早修时,同样是在这样一个高陡的旋梯之上,他遭受了太多的恶语、欺负、羞辱,乃至折磨,苦苦煎熬,忍辱负重活到今天,其间的辛酸和挣扎,始终没有把他压垮,才换来了今天的一切……

为免太过引人注意,林奇离开山道主路,不急不缓,晃晃悠悠,来到不远处的仙手峰休息。附近有座唤作仙手亭的大凉亭,但亭下有不少人歇息,他便在亭外一块松下青石上坐下,将身后的巨剑解下来,横在膝上。

遥望远方,浮云万里,无边无涯,好似大海上的滔滔白浪,在阳光的映照下,散发着迷离的光影。定睛细看,只见那云海之上隐隐约约显现着宫殿、楼宇、房屋,乃至道路、桥梁的影像,恍若一座天空之城。

那是云浮四景之一的蜃龙之城,是一种海市蜃楼的景观。海市蜃楼在一般地方是难得一见的奇景,在这云浮山上,却是经常就能看见的。

林奇目光没有在奇丽的景色上流连多久,盘膝坐好,静心冥神,吐故纳新。

相比山下,此间的天地灵气十分浓郁、精纯,很适合修炼,若是家底丰厚的话,一天一颗下品灵珠,倒也不算太贵。

按照《混元一气功》的法门,他放空自己,融入这石上,融入这松下,融入这仙手峰,不断的呼吸吐纳,一开始只是带动一小片灵气,没过多久,周遭大范围内的灵气都在他的吸纳范围之内,吞吐量非常巨大。

这就是《混元一气功》的厉害之处,此功法虽然修炼起来极为艰深,需要花费远超普通功法数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时间和精力,但若能勤修苦练,掌握其中的要领,一旦达到一定的火候,必能得到巨大的好处。说到底,还是有付出就有回报。

“吼!”

忽然,林奇识海之中响起一声龙吟之声,惊得他面色骤变。

下一刻,他膝上龙牙宝剑传来雄浑的力量波动,沿着剑刃交错排布的一颗颗尖牙蓦地全部张开,狰狞的剑之巨口之中,掠出一颗龙首虚影,拖着长长的身体,猛地飞蹿而起,直入云霄。

“呜呜呜呜呜……”

高高的云空之中,神龙见首不见尾,龙首高昂,龙口大张,阖山的天地灵气长鲸吸水一般被其吸收吞噬。

一时间风云变色,天象都是被扰乱了!

……

第187章 传音雀

一个神秘的异度空间内,一如云浮山上一般,阳光明媚、云烟浩渺。

在一片广袤的森林的中心位置,有一片碧绿的湖水,湖心小岛上,矗立着一块巨大的白石,巨石上长着一棵笔直的怪树,高足百丈有余,却仅有碗口粗细,通体仿佛青玉雕琢而成的一般,主干之上几乎没有分支,光溜溜的直指高空,最高处才有一些稀疏的枝叶,攒成一团,许多龙眼大小的球形果实点缀其间,折射着阳光,散发出五彩缤纷的光芒。

白石之上,一位灰发灰须身着白衣的老者静静盘坐着,若非清风吹动着他的须发和衣服,简直如同一尊等身的石雕。

若是林奇在这里的话,以他的目力,就能看到这老者身上有丝丝灵光散发开来,向整个偌大的空间源源不断的辐射着,有一种超凡入圣的气质透在里面。

蓦地,老者睁开双眼,目光如炬,看向高空。只见天空中赫然破开了一个乌幽幽的大洞,周遭无数的物质纷纷被那大洞吸噬过去,转眼形成了一个剧烈旋转的漩涡,狂风怒涛随之而起,层层的浮云瞬间就被搅了个稀巴烂,原本静谧如天堂一般的空间,仿佛开启了通往地狱的入口……

“好强的吞噬之力!什么存在……”

老者霍地站起,古井不波的脸上露出罕见的惊骇之色,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喃喃自语道:“就算王庚老儿亲至,也不可能施展出此等吞天食地的力量啊……”

好在这种状况只持续了短短几个呼吸的时间,还不待老者出手做出什么反击,就匆匆结束了。漩涡消失,黑洞弥合,动荡的天空很快恢复平静。

“看来此事绝不可再拖下去了,不然的话,我这一百多年来的苦功,很有可能会毁于一旦啊!”

老者神色晦暗不明,最后深深付之一叹,重又坐回原位,从袖中取出一道符箓,屈指掐诀,在符箓上所写的一个“传”字上轻轻一弹,符箓不点自燃,火焰燃尽后,化为一只灵纹闪闪的尖嘴雀鸟,落在了他的手心里。

“邝道友,情况似乎又有变化,我们需得加紧行事了!这样,三天之后,我把人交给你,之后我们就两不相干了。”

老者对着雀鸟说了这样一句话,轻叱一声,然后伸手一送,雀鸟扑腾着翅膀,化为一道流光飞走了。

而后,老者闭上双目,远转玄功,结印施法。

“啪!啪!啪!啪……”

树上的果实一颗颗坠落,并纷纷爆炸开来,化为点点灵光,散入空间。

一个柔弱的哭声忽然传出,循声找去的话,可见树冠之中竟藏着一个约莫十岁出头的小男孩,整个儿被牢牢禁锢在树梢上,面色惨白,不知已经被这般绑了多久了。他可能是累得睡着了,给这爆炸声吵醒之后,随即哭泣着,呼唤父亲母亲……

……

与此同时,位于后山的升仙坊内,绝大多数人也注意到了天象的变化,皆为之惊讶不已。

一个摆着小摊的白胡子老头,面露沉吟之色,摊开手掌,掐掐算算的,似乎想从“掌上乾坤”中推算出什么来的样子。

老头旁边,还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少年,生的唇红齿白,目似明珠,十分的秀美、可爱。他摇着拨浪鼓,大声吆喝道:“龙口山炼的丹药,玄鹤观画的符箓,渭阳窟炼的法器,全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好宝贝,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啊……”

……

山上某座外租的宅院内,一个闭目打坐的年轻男子忽地伸出一只手,掌心即落下一只光纹闪闪的雀鸟,正是神秘空间内白衣老者释放的那只传音雀。

男子睁开眼睛,掐诀施法,口中轻叱一声:“开!”

雀鸟身上金光大放,一个苍老的声音从中传出:“邝道友,情况似乎又有变化,我们需得……”

话音方落,金色的光华随之消散,雀鸟便化为乌有了。

这只雀鸟其实是一只学舌雀的魂魄所化,此前作为主材被炼制成了上品传音符,能精确的把声音传送给特定的对象,速度快,音质高,还有绝对的隐秘性,缺点是一旦投入使用,只能向一人持续传音,无法转而向另外一人传音,且是损耗性物品。

这声音将那白衣老者说过的话一次不差的重复了一遍,连语气都是一模一样的,实在神奇。

显然,这男子便是白衣老者口中所说的“邝道友”,他嘴角一翘,“嘿”的一声喃喃自语道:“东方老鬼着急了啊!这也难怪,苦苦谋划近两百年,成败在此一举,这个节骨眼上,变故横生,换做是谁都要紧张了。”

……

仙手峰,仙手亭外。

始作俑者的林奇好一阵手忙脚乱,急出了一身大汗,好不容易才把突然觉醒的龙牙剑安定下来,龙魂归附,气息也隐藏起来。好在龙魂是直入天际,在高空中引发的这场异象,所以并没有人察觉到异象的源头是仅仅化境修为的林奇。

此地不宜久留,趁着别人还没有注意到他,他匆匆离开,直接去往在整个黄州都颇有些名气的云浮山升仙坊。

龙牙剑的暴动虽说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但引发如此浩大异象,在他印象中也只有两次。这次是第二次,至于第一次,则是他到墟极荒原历险之时,原本长如枪矛的龙牙剑发生异变,碎裂开来,变成了一把长满尖牙的短剑。

这令林奇心生警兆,意识到这柄传自天武帝林泽之手的妖剑,正在渐渐脱离他的掌控范围……

到了繁华热闹的升仙坊,他因为心有余悸,手心里还攥着汗,在人来过往的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暗暗思索着如何才能避免龙牙剑下一次毫无预兆的暴动。

就这样,他走过好几条街,才开始把注意力分散到街道两边的商店和摊位上,搜寻一些对自己有所助益的东西,抑或是碰碰运气,瞄到一两件蒙尘的宝物。

……

在一家名为“石渠阁”的大店之中,一位留着黑色长须的副掌柜的满脸堆笑,对着林奇道:“道友来我石渠阁绝对是来对了,本店所藏功法典籍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品质上,放眼整个云浮山升仙坊,都是最高的,本店称第二,没有另一家敢称第一。敢问道友需要哪一类的功法典籍,在下也好介绍一二,免得浪费道友宝贵的时间。”

林奇正是冲着此店鹤立鸡群的规模来的,一路行来,也听许多路人说起过这“石渠阁”的名头,所以想来转转瞧瞧。

他毕竟是顺便来此的,不想耽误太长时间,直截了当的问道:“请问有没有侧重修炼气血的破境级功法?”

“破境级功法?”

林奇语出惊人,副掌柜吃了一惊,表情间显得有些不可思议,因为在他看来,这少年仅有化境初期的修为,哪里用得着破境级的功法……

不过,惊疑归惊疑,他作为一个训练有素的掌柜,待人接物应有的素质还是比较高的,很快整理颜色,赔笑道:“破境功法,本店当然是有的,足有十几部之多。至于修炼气血的破境级功法,有倒是有的,不过仅有一部涉及到一些炼体之法……只是,破境功法非比寻常,每一部都是重宝,本店也不敢轻易示人呐!”

林奇当然明白掌柜的意思,他平时为了不引人注意,仅以化境初期修为示人,以掌柜化境中期的修为,自是无法识破的,难免会小视于他。

他不动声色,对着掌柜传音道:“放心,我既然开口询问,必然有能力买下破境功法。只要东西是我想要的,价格也公道合理,生意就能成交。”

副掌柜脑海中“嗡”地响起这声音,顿时大惊失色,眼皮都是抖了一抖。在他的概念中,只有破境强者方能掌握传音神通,如此一来的话,这个看似化境修为的少年其实是令人仰望的破境级存在!

他喉咙一滚,慌忙道:“在下有眼无珠,还请公子多多包涵,多多包涵啊!此处不便商谈,还请公子随在下到内厅去吧……”

林奇点点头,自无不允,跟着这位副掌柜到专门接待贵客的内厅去了。

内厅的布置非常考究,还放着用冰灵珠催动的用以降温去暑的高级冰鉴,感觉十分的清凉舒适,与外厅的闷热截然分明。

他刚刚落座不久,便有姿色上佳的侍女奉上了新鲜的果品,上好的香茶,处处款待周到。

“不知贵客驾临,妾身有失远迎,实在是失敬了。”

竹帘掀起,一个身材极为丰腴身着绿裙的女子从中走出,袅袅婷婷的来到近前,朝着林奇风情万种的施了一个万福。

“伪破境。”

林奇一眼就看穿了此女的修为,微微回了一礼。

世间修真士,只要资质不是太过低劣,若勤修苦炼的话,随着年月的累积,有朝一日必能成功进阶化境。可若想更进一步,达到破境修为,却是相当不容易的,不说难若登天,却也差不多了。所以,卡在破境之下的修真士,数量是十分巨大的,这些人眼看有生之年破境无望,自不而然就会选择踏上一些旁门左道的捷径,追求一个伪破境的修为,由此得到一定的地位和寿命。

尤其是对于一些女修而言,伪破境对她们有着非同一般的吸引力,因为一旦达到破境,纵然是伪破境,修真士都会得到延缓衰老的驻颜之力,于今后的数十年中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容颜不改。

不过,伪破境毕竟是伪破境,并不能带来多少战斗力上的加强,只是一个好看的躯壳而已,中看不中用。

如此一来,很多伪破境的女修就会被升仙坊中的大型商铺招徕进去,专门负责接待一些身份较高的贵客,甚至是针对高阶修真士抑或是豪门贵族做一些高规格的皮肉生意。个中之道,乃是自古以来形成的产业,修真界内,几乎人尽皆知。

……

第188章 仙人像和人皮书

“破境中期……”

林奇不漏痕迹的朝一侧墙壁扫了一眼,如果他探察无误的话,那堵墙的后面还藏着一位破境初期的强者。

当然,这并不是什么值得惊奇的事情,这家石渠阁乃是云浮山升仙坊最大的店铺之一,拥有的宝贝多不胜数,必须得有实力出众的强者坐镇,不然的话,肯定会被人抢个精光或偷个精光的。

绿裙女子看似年轻貌美,实际上年纪已经很大了,至少超过六十岁,来石渠阁也不是三年五年了,而是整整二十多年,足可称得上阅人无数,洞察人情。

她凑近过来,与林奇攀谈几句,很快就发现这位少年目的十分明确,无非是想瞧瞧堪称本店镇店之宝之一的破境功法《仙人钓金蟾》,便没有继续迁延时间,亲自将宝物取了过来。

解开重重包裹的精美黄绸,一口红木宝盒竖立在他面前,盒盖上绘有一副简洁但生动的图画。碧海云天之上,一只仙鹤展翅翱翔,一位仙人坐于鹤背之上,手持鱼竿,长长的鱼线穿过九重云气,直入大海,一只三足金蟾咬了钩,在海面上奋力翻腾。

“起!”

绿裙女子掐诀施法,覆盖在盒上的封印符飘然而起,落在了她的手中。

“子母符……”

林奇只见那道自动揭开的大符之下居然还封着一道小符,两道符相辅相成,分明是少见的子母符。

别人若是不知道那子符的存在,贸然将母符直接揭开,子符立马就会被触发,后果不堪设想。

“开!”

绿裙女子接着再度施法,揭开了子符,盒盖即自动开启。

林奇眼神一动,只见盒中之物原来是一尊尺许高的人形雕像,通体乌黑,质地浸色如玉,散发着幽幽清香,分明是用年份极久的阴沉宝木雕刻而成的。不说别的,单论这材料,价值就已经相当高昂了。

这雕像乃是一中年男子的形象,只见他身形昂藏,膀大腰圆,十分的雄壮,面容方挺,棱角分明,但却是一手握书卷、腰悬玉佩的书生打扮。

“仙人像!”

林奇立马就明白,这是一尊仙人像,且是活仙像。如果他所料不错的话,绿裙女子所说《仙人钓金蟾》的破境功法,就刻在雕像的背后。

众所周知,因为天地法则的限制,破境以及破境以上的修真功法绝难保存,一般的材料根本无法承载高阶功法的内容。如此,为了保存高阶功法,整个修真界可谓是穷尽智慧,无所不用其极,才创造出了有数的几种代价较低的方法,“仙人传功”便是其中一种。

但凡飞升天界的仙人,必定掌握了在一定程度上抵抗乃至冲破天地法则限制的强大力量,而仙人像恰恰就是通过借取一丝仙人之力的方式,保存高阶功法的。

自从一代雄杰天武大帝建立夏国,千年以降,放眼泱泱大夏,有记载的飞升者仅有二十六人,除了少数几名比较神秘的存在,绝大多数都是家喻户晓的大人物,生平履历以及传奇故事皆耳熟能详。

然而,从小犯有脸盲症且记忆力不佳的林奇,对这些个仙人们却是了解不多,看着这尊栩栩如生的仙人像,似乎有些印象,却是连名字都叫不上来。

绿裙女子吩咐侍者端上祭品和香炉,以大礼焚香祭拜后,才是将仙人像小心翼翼的从宝盒中取了出来。

果不其然,在仙人像的背后,林奇看到了密密麻麻比芝麻还小的文字,以及一些玄奥的符纹和图形,正是破境功法《仙人钓金蟾》。

得到绿裙女子的许可后,林奇毫不客气,定睛看向仙人像的背后,迅速阅读那些文字。

破境功法非比寻常,就算有过目不忘的能力,也无法在短期内记住,非得是经过长年累月不断的记诵、钻研,以及悉心修炼,才有可能全部记住。所以,绿裙女子丝毫也不担心功法会被窃取,因为这是绝不可能的。

一般的化境修真士,纵然修为达到化境后期巅峰境界,因为念力毕竟有限,是没有能力读取这等文字的。林奇则不然,他目力超凡,念力本就远超同阶,再加上修炼“念兽之术”,念力变得更加强大,读取这些文字完全不在话下。

花了不短的时间,将此功法通读一遍之后,林奇陷入了沉思之中。这部《仙人钓金蟾》在他看来,绝对算得上是一部品质较高的破境级修真法门,而且正如那位副掌柜所说的,此功法中含有一门唤作“金蟾覆海”的炼气术,十分了得,练成之后,能拥有翻山覆海的巨大力量,倒是蛮吸引他的。

绿裙女子静静的看着林奇,一点儿也不显着急,此等级别的大生意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遇上的,需得耐心十足,好好把握。

她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这种小小年纪就进阶破境的天才人物见过的也多了,深深明白像林奇这样年少有为、胸怀壮志之人,相对于那些个老而不死的年长破境,对财物看得是很轻的,只要东西确实吸引到他了,生意十有八九是能成交的。

又过了大约一刻钟,一直纳头深思的林奇终于抬起了头来,视线转向绿裙女子,神色间似乎还有些犹豫的样子。

绿裙女子向前倾的娇躯立马直了起来,打起了精神头,她知道,谈生意、做决定的时候到了。

她嫣然一笑,道:“怎么样?公子看好了吗?”

“算是看好了吧!”

林奇微微点了点头,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然后又直接道:“此物,请你给个实价吧!”

“公子快人快语,妾身佩服。既如此,妾身也就不与公子来什么弯弯绕了。”

绿裙女子柳眉微微一挑,道:“公子想必是知道的,但凡破境功法,均价皆在一亿以上。我这《仙人钓金蟾》在破境功法中绝对属于上品,价格自然比均价要高一点,最低需得一亿五千万方可。”

林奇也是见过世面的人,这半年多来每到一处升仙坊,就会去碰碰运气,找找合适的破境功法,见过的破境功法最起码也有近百件之多了,怎会轻易的上当受骗。

他摇摇头,面无表情的道:“我相信你给的价大体是公平合理的,但谁不知道世上的破境功法几乎全是滞销货,若非折价售卖,根本没有人会买。这部《仙人钓金蟾》或许确实能值一亿五千万,但我只愿付六千万。”

绿裙女子柳眉皱起,心道这少年果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对付,于是也只能与之讨价还价了。

而后,她便使出三寸不烂长舌开始与林奇讲价了。她讲十几句,林奇只用一句或半句回复,双方高下立见。

最终,绿裙女子使尽浑身解数,也不能说服对方,万般无奈之下,把价格降到了最底线的一亿,而林奇则只愿意加价一千万,给了一个七千万的价格。

如此一来,价格谈不拢,买卖自然不能成。

绿裙女子一咬牙,道:“九千万!这真是最低价了,如果这个价公子也不接受,那妾身就没办法了。”

“九千万……”

林奇略显愕然,没想到此女居然又降了一千万下来,一时还真有点儿动心了。九千万买一部破境功法,且是品质较高的破境功法,绝对算得上物美价廉了。

不过,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按早就想好了的,决定不入手,毕竟他只需要此功法中的一小部分而已,将整部功法买下来,可以说得不偿失。

更何况,修真界中有句老话:请仙容易送仙难。这种仙人像固然可以长久的保存功法,可一旦请进门,是会惹上源源不断的麻烦的。若是修真宗门的话,因着人多势众的缘故,当然可以承受一尊仙人像所需的供奉和祭祀,而像他这种孤身苦修之人,对这种东西,还是敬而远之的好。

林奇沉吟须臾,道:“这样好了,劳烦你把《金蟾覆海》那部分内容用金银符拓印下来,我愿意出五百万买下。”

“这……”

绿裙女子闻言一怔,立马想起,这少年的初衷本就是寻求偏重炼气炼血的功法,难怪连九千万的低价也不愿接受。

她是熟络生意经的人物,生意上的一些个小门道,早就参透了。甭管什么东西,得是客人需要之物,方能卖得出好价格。否则的话,就算品质绝高的东西,给出一个很低廉的价格,也未必能卖得出去。

接下来,生意就变得简单了,因为用金银符拓印破境功法的价格在市场上几乎是透明的,林奇多加了五十万,便与绿裙女子敲定了生意。

“叨扰了。”

成交之后,林奇便即起身告辞。

绿裙女子站起身,但并非是要送他离开,而是连忙道:“公子请留步。”

“……”

林奇脚步一顿,向此女投去不解的目光。

绿裙女子盈盈一笑,道:“公子既然想要炼气炼血类的高阶功法,本店还有一件东西,公子应该会很感兴趣的。”

林奇心中一喜,好奇道:“噢?什么东西?”

带着一丝期待,他重又落座。未久之后,绿裙女子亲自捧着一口宝盒回来,放在了他面前。

这是一口血沁色的玉石宝盒,表明盒中之物应该是阴寒属性的。绿裙女子摘下封印符,打开盒盖,可见盒中所盛之物原来是三张从某本书上撕下来的残页,其上写满了朱红色的蝇头小字,散发着诡异的气息波动。

“此物……莫非是人皮书……”

林奇定睛细看,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胳膊上起了鸡皮疙瘩,只见这三张残页的材料乃是皮质的,按照皮质的纹理和气息,分明是人皮错不了!

绿裙女子由衷的赞叹道:“公子真好眼力啊!没错,这些残页是从一本名曰《沥血真经》的人皮书上撕下来的,虽说只有两张,但却记载了一门唤作《沥血剑》的炼剑之法,品阶绝高,十分珍贵。”

……

第189章 破镜丹

林奇拿着三张人皮书残页中的一张,面上禁不住流露出一丝可惜之色,暗地里其实真可谓痛心疾首,对着绿裙女子道:“这张残页上的确记载了‘沥血剑’炼剑之法,可也并不完整啊……才只有化境以内的法门,而且仅有炼剑之法,没有御剑之术……”

绿裙女子淡淡一笑,不以为意的道:“公子不用觉着可惜,世上哪里有那么多完美之事。你想啊,如果‘沥血剑’炼制之法是完整的,这三张残页本店肯定早就高价卖出去了,公子你也就无缘得到此物了。”

“……”

对方说得入情入理,林奇为之愕然,无言以对。

他犹豫了一下,把残页放回玉盒之中,原处站着,皱眉思索起来。

绿裙女子见状,心中暗笑一声,不慌不忙的道:“此物也是本店偶然得到的一件珍品,原本是打算献给桐城分宝楼作为今年分宝楼拍卖大会的拍品的,今天既然有缘遇上公子,也不妨直接出手……当然,前提是公子能给得起价格才行。”

林奇知道自己并没有很好的掩藏住兴奋之意,被此女看出了马脚,暗觉不妙,此番估计免不了要被宰上一刀了。

他沉下一口气,道:“既如此,那请你出个实价吧!不过,我可有言在先,此物是一件残次品,价值可大可小,难以衡量,如果你出的价格超过我心中预期太多的话,我可是不会与你讨价还价的。”

绿裙女子说的并非是假话,此物的确是石渠阁准备于年末献给分宝楼的宝贝,目的是想通过分宝楼无可比拟的广阔渠道接触到某个识货之人,甚至是接触到其余残页的持有者,也好卖出个好价钱。今日偶然遇上这么一个年少多金的主儿,自然是要试上一试的,毕竟这东西实在不好出手,卖低了太亏,卖太高也没人敢要。

她心中早已吃定了林奇,丝毫不担心价格报太高他会扭头就走,美眸微微一眯,斩钉截铁的道:“八千万,一分都不能少。”

“八千万!”

林奇已经做好了被宰的心理准备,但听到这个价格,仍是吃了一大惊。

而后,形势便完全转换过来了,主动权掌握在了绿裙女子的手中,他则落到了被动的位置。

他很想得到这几张残页,八千万的要价实在太高,他自然要讨价还价的,可他越是讨价还价,便越是暴露出购买的欲望。

绿裙女子见此,只恨自己没把价格报得更高一些,岂肯给他降价,正如她讲的,一分都不肯相让。

林奇一方面暗叹自己与此女相比还是太嫩了些,另一方面也觉着钱存着不花出去根本体现不出钱财的价值,更何况这件东西的确是他急需的,值得买下来。

他打定主意后,却没有直接敲定买卖,看着绿裙女子,沉声问道:“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几张人皮书残页不是什么老物件,应该是近百年内新做的。其源自何处,贵店又是如何得来的,还请务必如实相告。此物好是好,但毕竟是残缺不全的,若无法集齐,也只有一点儿参考价值而已,根本值不了八千万的高价。”

“这个当然没有问题,有关此物的消息,妾身尽可以告诉公子。”

绿裙女子闻言,心中欢喜若狂,面上则丝毫也不表现出来,慢条斯理的道:“这件东西的来历啊,说起来话就长了……”

……

大约一个时辰后,林奇离开石渠阁,将“血色琅环”这个让人听着就毛骨悚然的名字暗暗记在了心间。

他最终还是以八千万的高昂价格买下了那三张残页,因为残页中所载“沥血剑”的炼剑之法正好可解他燃眉之急,所以必须得下手。至于其它残页,甚至是那《沥血真经》的原版残片,他以后肯定要找时间去搜寻一番的!

而后,他继续在升仙坊游逛,一边停停走走的寻摸淘宝的机会,一边听人们的议论之声,搜集情报。

“龙口山的丹药,玄鹤观的符箓,渭阳窟的法器,莫声谷的傀儡……假一赔十,全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好东西,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

走过一条略显偏僻的小街时,随着拨浪鼓很有节奏的鼓点声,传来一个男孩清脆的声音。

林奇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小摊旁边,一个七八岁的童子脚踩着椅子高高的坐在椅背上,腰间挂着一个红皮葫芦,手里握着一把拨浪鼓,正在边摇边唱呢!

小摊后边,还坐着一位留着雪白长须的老者,丝毫也不关心生意摊子,纳头看着自己的左手心,还用右手食指描描画画的,不知道在搞什么鬼。

那童子似乎注意到了林奇的目光,冲着林奇大声道:“公子,过来瞧一瞧啊!我们这儿有好东西,随便你挑,绝对买不了吃亏,也买不了上当……”

林奇微微一笑,向着那摊子上瞄去,只见其上整整齐齐的摆着丹药、符箓、法器、秘笈、法衣、傀儡人偶等等之类,修真士常用的东西几乎无所不包,只不过尽是些品质极低的玩意,对一般人来说或许有点儿用处,对于货真价实的修真士而已,则连玩物都算不上。

升仙坊内,这类大放厥词吸引目光的商贩不在少数,虽说套路比较老,但也是最简单有效的,他不上当,总还是会有人上套的。

林奇不想在此盘桓太久,自然无暇理睬,步子丝毫不停,一走而过。

不过,还没走几步,他的步子忽然就放慢了,最后居然停顿下来,回转过身,朝那小摊子走过去。

童子从椅子上一跃而下,把拨浪鼓往腰间一别,兴致勃勃的问道:“请问公子想要什么呀?符箓?丹药?傀儡?还是……”

林奇指着众多葫芦中的一个,直截了当的道:“这葫丹药麻烦拿给我瞧瞧。”

“公子真好眼力啊!这只葫芦里装的可不是一般的丹药,乃是龙口山龙涎潭中炼制的破境丹,虽然全部都是废丹,但却足有十枚之多。”

童子说着,把葫芦递到了林奇手中。

“破境丹……十枚!”

林奇着实吃了一惊,暗道这小家伙还真敢说啊,张口就来。

破境丹每一枚价值都在一百万以上,品相足够高的甚至能卖到两三百万,即使是废丹,一枚至少也能值个二三十万,十枚的话,便是两三百万呐!

他本能的就认为这童子是吹牛皮来的,不过,方才走过这摊位时,他确确实实感受到了一股莫名的浓烈气机,就连熟睡的珍珑虎小七也被惊动了。而那气机十有八九就是从这只葫芦里散发出来的,所以,葫芦里真的有好货也说不定。

“这……”

得到童子的准许后,他随手倒出来几枚丹药,浓厚的药香从其上散发开来,还掺杂着真真切切破境级的能量波动,强烈的刺激着他的感官。

“错不了,确实是炼废的破境丹的气息!”

他是抱着药罐子长大的,对于丹药之类的鉴别,还是有那么几分眼光的,心中立马就有了定数。

“怎么样啊?我没说假话吧?”

童子接回葫芦,笑眯眯的道。

“呃……”

林奇冲着童子干笑一声,却是转头看向那位白胡子老头,在他看来,这么重要的买卖,小孩子怎能做得了主,必需得跟大人商量啊!

然而,老头儿看都不看他一眼,仍旧低着头在手心里描描画画,丝毫也没有要介入的意思。

童子似乎感觉到了对方对他的轻视,有些生气的样子,板起脸催促道:“公子,你到底买还是不买啊?”

“买,当然要买。”

林奇连忙道:“请你出个价吧?”

“这些个废丹值不了几个钱,公子若是想要,免费送给公子就是了。”

童子闻言,顿时喜笑开颜,他说着,慷慨大方的把葫芦重又扔给了林奇。

林奇接住葫芦,还来不及惊讶,童子拍拍自己腰间的红皮葫芦,神神秘秘的道:“正儿八经的破境丹,在我这只宝葫芦里呢?公子有兴趣的话,我们可以做个交易哦!”

脑海里响着童子的传音密语,林奇表情凝滞,心中愈感惊疑,暗暗道:“这家伙……葫芦里卖的到底什么药啊?”

……

第190章 八角通天宝塔

林奇盯着这童子,将信将疑的道:“怎么个交易法?”

童子笑道:“很简单,我既不要你拿钱来买,也不要你拿宝贝来换,只需帮我一个小忙就成。”

“什么忙?”

林奇已然意识到,从头到尾,这根本就是一个圈套。

童子先是用破境丹的气机把他引入毂中,然后再以极高的酬劳诱惑于他,此人,抑或是旁边那位白胡子老头,费这么大劲,到底是何来历?有何目的?

“我需要公子到云浮山某个方位,在特定的时间开启并主持一个法阵……”

童子将需要他做的事大略的说了一遍,最后,又向他传音密语道:“两枚破境丹我可以先给你,不过,我会在丹瓶上打入爆炸符,如果公子不去执行任务或擅自离开云浮山,我便施法毁掉丹药。”

阴谋的味道越来越重,林奇也是越感不妙,不无担忧的问道:“此事恐怕没有这么简单吧?这云浮山上藏龙卧虎,随便有点什么动作,肯定会惊动山中高人,届时恐怕性命堪忧啊?”

童子闻言,颇显惊讶的道:“危险肯定是有的,但正所谓富贵险中求,两枚出自丹道大师之手的上品破境丹还不足以让你冒险一搏吗?更何况,能被我看中的人选必然是有些能耐的,该不会连这点魄力都没有吧?”

看着童子老气横秋的模样,林奇暗暗纳罕不已,讪讪一笑,道:“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这东西也还给你……”

林奇说着,正要把手中葫芦送还给同意,忽地勃然变色,发现这葫芦忽然牢牢“长”在了他的手上,竟然甩不脱!

“嘿嘿!”

童子咧嘴一笑,道:“不好意思,这笔买卖啊,不是你不想做就可以不做的,事已至此,也由不得你了。”

“你……”

林奇连忙运功防护,并急急向后撤去。

然而,童子伸出一根指头,朝他轻轻一点,只是喊了一声“定”,他就僵在原处一动也不能动了,连体内的滚滚如潮的能量都停止了涌流。

“这是……定身术?”

林奇心中无比震撼,头皮一阵发麻。

记得还在邺城的时候,他就曾见识过所谓的“定身术”,不过那其实是桦冠道人御使山鬼使出的禁锢之术罢了,并非真的,而此时此刻,他只觉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定身术错不了了!

童子用手指凌空虚画,疑似是在画符的样子,转眼就画成了。

林奇瞪大了眼睛,只见虚空之中赫然飘荡着一道如真似幻的透明符箓,长约三尺宽约三寸,散发着白濛濛的毫光,十分的神异。

“去!”

童子轻轻一推,这符箓“唰”的遁入了林奇体内,消失无踪了。

下一刻,林奇恢复了自由,血脉中精纯的能量又开始奔流起来。他一手握住背后巨剑,一手按在胸口上,一边警惕着童子,一边御使念力进行内视。

街上人来过往,热闹纷繁,路过的人们丝毫没有觉察到这场一边倒的小小的争斗风波,其中有的还暗笑林奇竟会被这种小儿科的把戏诓进套里。

林奇感觉得到身体的异样,但却根本找不到那道“符”去了哪里,面沉如水,寒声问道:“你对我做了什么?”

童子笑道:“没什么,我只是把一道破灵符打入了你的体内,只消我一抬手,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让你形神俱灭!”

“……”

林奇喉头暗暗发苦,心道这真是飞来横祸,躲都躲不掉啊!

一连串的事情发生的实在是太快了,这童子的手段又太过凌厉,太过高超,他竟连还手之力都没有。判若云泥的差距,令他不得不相信对方所说的话八成是真的,所以也只能听凭其处置了。

“这就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啊!”

童子笑容灿烂,不无得意的道:“怎么?这笔买卖,你现在愿意做了吧?”

林奇闻言,还能说什么,一脸无奈的点了点头。

……

一个多时辰后,林奇来到了位于云浮山山南的姊妹峰,花高价租了一个僻静的小院住了下来。

按那童子所给的指令,从现在起,他要一直驻守在姊妹峰上的这片区域内,做好准备,随时开启法阵。

他从怀中掏出一物,轻轻放在桌上,乃是一尊白色的玲珑宝塔,也就三寸来搞,共有七层,层层叠高,每一层都有八角飞檐,仔细观察,可见塔上门、廊、窗、柱等应有尽有,细致入微,做工着实精巧!

童子要求他依令开启并主持法阵,这尊宝塔便是那法阵的载体,可以说是一个塔形的阵盘,一旦触发,便会开启一个名为“八角通天宝塔阵”的法阵。

“喵嗷!”

小七从布口袋中钻出,跃上桌子,凑到宝塔跟前好奇的观察了一会儿,回头看向自己的主人。

林奇没好气的在小七脑袋上不痛不痒的拍了一巴掌,哭笑不得的教训道:“老子为了你都惹上大.麻烦了,你还跟老子讨丹吃,真是不当家不嫌事大啊你!等等吧,等此间事了,再吃丹不迟,谁知道那家伙有没有在丹上做手脚。”

“喵嗷……”

小七似乎一点儿也不在意的样子,打个哈欠,舔舔舌头,在桌子上卧了下来。

“那人到底有什么目的呢?”

林奇趴在桌子上,注视着那八角小宝塔,喃喃自语道。

他此番上云浮山,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登山锻炼,二是执行任务,三是逛逛升仙坊,而除了这三个目的之外,还想调查一下柱国府被绑小公子的事情。自从在云浮城的茶楼里听闻那个消息之后,他一直耿耿于怀,想尽上一份力,管上一管。

然而,正如寇隆所说的,世间不平事何止万千,他哪里能管得过来,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才是正理。

现如今,云浮山上暗流汹涌,风云激荡,一些个大人物暗中谋划上百年的大事即将浮出水面,他区区一个化境小修,又能翻起什么大浪来。

事到如今,他已非常确定,那个童子和白胡子,身份绝对非同小可,十有八九是凌驾于破境之上的真境存在!

思索一阵后,林奇觉得多想无益,便让小七从旁护法,自己则冥神静气,开始修炼“念兽之术”,顺便寻找打入自己体内的那张“破灵符”。

……

与此同时,云浮山上,另外七个方位,各隐伏着一人,每个人都持有一般无二的一座八角小宝塔,静待指令。

这七人有男有女,大多数都是破境修为,其中有一人还是林奇的风神鸟伙伴,芈红花。还有一人不久前与他有一面之缘,是个青年男子,头戴一顶破草帽儿。

与林奇一样,他们都是被童子看中的人选,大多出于被迫,为他做事。

……

第191章 巨灵宝山

云浮山姊妹峰,是双.峰并起的,整个儿高耸峭立,纤细的峰腰相互连接,山峰之上灵气盎然,草木繁茂,好似两个身材高挑穿着绿裙的大姑娘,是以被称为姊妹峰。

此时,在姊妹双.峰中的姐姐峰上,一个僻静的庄园内,在一座斗拱飞檐的石亭之下,两男一女围坐在一张造型古朴的方形石桌前,正在饮茶闲聊。

主人是一位头面方挺、蓄着短须、肩膀十分宽阔的中年男子,客人则是一位长须三贯的老人和一个花容月貌豆蔻年华的少女。

老人名曰莫青松,他用长长的竹节也似的干瘦手指以一种极为优雅的动作捋着长须,看着庄园内假林立、飞瀑流泉的景致,由衷的赞叹道:“彭道友这个院子,无论是面积还是灵气密度,放眼整个姊妹峰,都算是一等一的吧?”

中年男子名曰彭瑜,他淡淡一笑,道:“这姊妹峰毕竟是副峰,相比莫老所在的主峰,还差得远呢!”

莫青松摇摇头,道:“彭道友过谦了,我莫家的祖宅是在主峰上没错,但却仅有这个院子的十分之一大,实在是太窄了些。莫家子孙,但凡天资不够好的,都被老夫赶下了山去,可他们在云浮城中个个住的都是比祖宅大上十倍甚至数十倍的豪宅啊!”

彭瑜为莫青松沏满了茶,洒然一笑,道:“修真之人与凡夫俗子各有所得,各有所失,也属无奈之事。”

莫青松慨然叹道:“是啊,我等修真之人,虽然能享有数倍于凡人的寿元,拥有强大的力量,可也得忍受山上苦修的煎熬……”

……

宾主双方闲聊片刻,莫青松渐渐转入了正题,试探着问道:“听说彭道友在餐霞山洞玄观那边有旧,不知道是否属实啊?”

彭瑜闻言,不假思索的道:“不错,在下跟洞玄观的现任观主陆缭子是多年的好友,在年少时候就认识了。”

莫青松呵呵一笑,道:“彭道友果然不愧是云浮山一代翘楚啊,能结识陆观主那般一等风流的人物也在情理之中。是这样的,莫家后辈子孙众多,却没几个能让老朽看得上眼的,唯有这个孙女天资聪颖,仙根十分优异,乃是罕见的木乙玉体,若是能得高人指点,将来的成就必在老朽之上,留在云浮山只会耽误她的前程。所以,老朽冒昧想通过彭道友的关系,把她送到洞玄观去求仙问道。”

“木乙玉体?那可是品相极高的木属性灵体啊!”

彭瑜吃了一惊,再次看向一直乖巧的坐在在自己爷爷旁边的少女,双眼之中顿时多了几分惊艳之色。

莫青松轻叹一声,肃然道:“现如今的云浮山暗潮涌动,颇不太平,只要能找到好一点的路子,老朽想尽快把她送走!”

彭瑜神色一动,点点头,道:“既是木乙玉体,我便试上一试吧!不过,洞玄观历来收徒严谨,每十年也就收有数的几个人而已,除了资质要高,还需凭几分机缘运气才行,在下也不敢保证有十足的把握。”

“彭道友说哪里话,只要你能出面递上去一句话,老朽就已经千恩万谢了。”

莫青松连忙道:“对了,这是一块青岩灵石,是老朽昔年偶然得来的,彭道友身怀上品法器巨灵宝山,最喜吸收灵石精粹,应该用得着此物。”

“什么?青岩灵石?”

彭瑜惊喜非常,看着老人放到桌上的足有一尺半高的红色木盒,目光灼热。

莫青松看着彭瑜的表情,又偷瞄了一眼不远处小湖中耸立着的一座锥形小山,心中暗道:“彭瑜这家伙一生的心血全放在这座巨灵宝山上,这么大一块青岩灵石,他无论如何都会收下。既然收下了,他就得帮我把事情办成。就算事后洞玄观发现芙儿并非木乙玉体,而是较低等的木灵玉体,他也不能找我的麻烦。至于……洞玄观会不会因此把芙儿驱逐出来,这就得看她自个儿的造化了……”

彭瑜并没有谦让,十分高兴的收下了礼物,对老人再三表达谢意,并表示一定会尽力帮其孙女说话。

“世上所有的长辈都是一样的啊,都会不顾一切的为下一代谋取福祉。”

彭瑜忽然慨叹一声,道:“苗团长为了自己的小儿子,连世代传承的军魂旗都愿意交出来……”

莫青松吃了一大惊,难以置信的道:“你说什么?苗蒯真打算交出军魂旗啊?”

彭瑜突然眉头一皱,而后马上恢复正常,点点头道:“此事很快就会传开,告诉莫老也无妨。今天苗团长一早就传话过来了,决定三天后交旗换人,届时还要我随他一起去。”

莫青松仍是一脸不敢相信的表情,不可思议道:“那杆军魂旗是他苗家千年以来的立族根本,苗蒯那家伙……真敢交出来吗?就算他敢,他们苗氏一族能答应吗?”

彭瑜苦笑道:“谁知道呢?但不答应的话,就任凭苗嵩被撕票吗?”

……

该办的事情已经办完,莫青松无意多留,又聊了没几句,就带着孙女告辞离去了。

彭瑜吩咐仆人闭门谢客,然后独自一人来到石亭附近的小湖边上,双手齐出,口中念念有词,冲着湖中小山结了一个“山”字印,大喊一声:“起!”

“哗啦啦啦……”

大地震动,湖中水流激荡,朝着那小山汹涌而去。

但见一片碧绿霞光从小山脚下升腾而起,“轰隆”一声,高足十多丈的小山赫然开始变小,须臾变成四五尺高,缓缓飘飞过来,落到了中年男子的手中。

“待吸收了这块青岩灵石,巨灵宝山的品质必能更上一层楼……”

彭瑜手持小山,来到凉亭之下,看着桌上木盒里布满细密灵纹的青色岩石,喃喃自语道。

“白虎!”

蓦地,他毫无征兆的掐诀一引,但听一声咆哮,一道白光从小山之上飞掠而出,化为一头白毛巨虎,冲着凉亭一角猛扑过去。

凉亭角落的虚空之中,浮现出一个人首蛇身的透明虚影,人首之上的面孔赫然是林奇的模样。

他大惊失色,急急后撤,化为一道灵光,疾速飞离。

“追!”

彭瑜厉声斥道。

白虎化为一道白光,依令紧追而去,转眼就消失无踪了。

彭瑜本人也并不闲着,收起小山,一纵掠上屋顶,再一纵掠出彭家府宅,朝白虎消失的方向追去。

……

第192章 阵法,开!

距离彭家大宅数百丈远处的小院内,一直如木雕般静坐的林奇,蓦地如遭重击,向后倒去。

“不好!被发现了!”

紧接着,他翻身而起,捂着剧痛的脑袋,一脸的惊慌之色。

“喵嗷!”

小七尾巴高高竖起,一跃掠至林奇跟前。

林奇让小七躲进口袋里,心中急急思索,该如何是好。

此前,他沉心修炼“念兽之术”,或许是厚积薄发的缘故,也或许是“潜龙化魂大法”对修炼此术起了巨大的加成作用,竟然渐入佳境,意外突破了已经阻拦了他很久的瓶颈,从“念兽之术”第一层进化到了第二层。

此术修炼至第一层,只能起念力增幅的作用,说白了就是扩大念力的覆盖范围。修炼到第二层,则可以魂力为媒将念力集中起来,形成“念力之影”有针对性的探查某一个地方,探查距离增加了十倍不止。

达到“念兽之术”第二层后,他十分高兴,为了试验其功效,趁势把“念力之影”释放出去,在姊妹峰上随处游荡。结果,“念力之影”越过彭家的院墙,潜伏到了那座石亭之外,偷听到了彭瑜跟莫青松的谈话。

彭瑜其实早就发现了偷听者的存在,一直处惊不变,待送走了莫青松爷孙俩,从湖中取出了上品法宝巨灵宝山,才是突然发难,一举锁定了他的位置。

“吼!”

一声厉吼从远处传来,好似怒啸的狂风。

“轰!”

屋门摧枯拉朽般被一击撞个粉碎,一头丈许长的白毛巨虎猛然闯入,直扑林奇。

“山雨式!”

林奇拔出背后巨剑,双手持握,冲着前方狠狠一斩。

龙吟虎啸声中,林奇持剑在前,岿然不动,身上缠绕着一圈圈的白气,好似一条巨龙环绕周身,气势惊人。

白虎没讨着便宜,在一片狼藉的屋内游走一圈后,掠出了屋外,停在门前,冲着林奇咆哮。

“咚!”

一声剧响,一个人影从天而降,重重的落在洞开的屋门前,双脚深深陷入铺砌青石板的地上,仿佛把大地当鼓狠敲了一记。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彭瑜!

他立在白虎旁边,双臂下垂,两手空空,一张棱角分明的国字脸,两道浓眉,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盯着屋内的林奇,神态十分威严,身上隐隐散发着破境后期的力量波动。

彭瑜看着屋内持剑而立的少年,眼中不禁流露出几分讶色,只见他至多也就十五六岁的年纪,身材瘦削,气质却甚是不凡,与手中怪剑融为一体,散发着令其为之心悸的力量波动。

“你是何人?为何要偷听我说话?”

他背负双手,冷冷道:“若不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彭某绝不会轻饶了你!”

林奇收起巨剑,双手抱拳,向彭瑜拱了一拱,歉然道:“在下正在执行任务,贸然冲撞了阁下,实在报歉得很。”

彭瑜岂肯相信这轻飘飘的一句话,沉声道:“执行任务?什么任务?你到底是什么人?回答我!”

林奇自问绝非此人的对手,就算他有能耐逃走,也是不敢逃啊!一者,他身上被那位神秘童子下了符咒,必须得办好他交代的事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二者,此间他还有很多事没有了结,短时间内不能离开,若是把事情闹大了,直接逃下山去,想再上来可就难了。

他取出随身佩戴的双翼风神鸟令牌,一手拎着,展示在彭瑜眼前,如实道:“实不相瞒,听闻柱国府小公子苗嵩被绑的事情,在下奉命到云浮山上调查情况,因为柱国府不配合,我们只好自行搜集情报,所以才出此下策……”

“原来是风神军……”

彭瑜确定那块风神鸟令牌是真的无疑,面上顿时现出释然之色,而后又神情复杂的问道:“你们来了几支队伍?一共有多少人?头领是谁?是几翼风神鸟?”

林奇怔了一怔,道:“这个……恕在下不能说。”

“你们风神鸟果然都是一样的啊!我从军之时,也曾和风神鸟打过交道,不过他们基本都是属于地部的风神鸟。”

彭瑜淡笑一声,随手一招,蹲坐在他身旁的白色巨虎即化为一道白光,遁入了他袖口之中。

对方显然是通情达理之人,不打算继续深究了。在屋里守着,没有盲目逃走,最终得到这样一个结果,对此林奇其实并不感到意外。

他走出破碎的屋门,举起空握的右拳,在自己胸膛心脏部位轻轻连击三下,对着彭瑜颇显恭敬的道:“荣耀属于黑旗!”

彭瑜见状,先是一脸诧异,而后又连忙整顿颜色,也抬起右拳在自己心口连续捶了三下,回应道:“荣耀属于黑旗!”

“你是……”

这是黑旗军特有的礼仪,彭瑜自是万分熟悉的,自打从黑旗军退役之后,他就鲜少行过这样的礼了。

林奇笑道:“我虽然不属于黑旗军的序列,但我族世代都有人在黑旗军中服役,我父亲也曾是黑旗军的一名掌旗校尉。”

“喔,原来如此!居然是和苗团长一样的黑旗军世家,倒是失敬了啊!”

彭瑜恍然,笑着道:“但凡我黑旗军人,放眼四海,皆是兄弟。小兄弟如果方便的话,到彭某家中坐坐可好?”

林奇闻言,颇感心动,还是挺想去的,一来可以好好见识一下这位前风神军成员的风采,二来还能趁机透透风声,只可惜他实在脱不开身,也只能婉言谢绝了。

二人又多聊了几句,彭瑜才告辞离去,临走前还特意嘱咐,如果遇上什么难处的话可以找他。

……

突如其来的发生这么一场风波,这个小院他自然不能继续住下去了,付出高昂的赔偿之后,换了另一个较小些的但价钱却贵上足足三倍院子。

一分价钱一分货,贵自是有贵的道理的。这个小院固然是小,但因着前院后檐各长着一行古种宝树的缘故,灵气密度很高,十分适合修炼。

按照惯例,通过风神鸟令牌向队长独孤诀禀报行踪之后,林奇就安安分分的在这小院里修炼,守候消息。前车之鉴还摆在那儿,他也不敢做什么出格的事情,免得又引起怀疑,不好善后。

三日后,林奇正自研读不久前新得来的功法《沥血剑》,八角宝塔之上忽然传来有节奏的震动和异响。

“终于要开始了嘛!”

林奇连忙来到安放小塔的桌前,深吸一口气,先是打出几个繁复的法诀,而后两手结印,朝着八角宝塔注入精纯的能量,大声喝令道:“阵法,开!”

“嗡!”

八角宝塔微微一颤,朝着周遭散发出一圈白色的浮光掠影。

若是目力足够强,站的足够远,就可见一座白塔虚影从立起所在的这座小院上冲霄而起,巍然矗立。

与此同时,云浮山另外七处地方,另外七个人也开启了“八角通天宝塔阵”,八座通天宝塔齐齐出现。

……

第193章 替身符

“乖乖,这玩意简直像一头吞噬法力的怪兽啊!”

林奇双手结印,感觉到体内奔流如浪的精纯能量源源不断的灌注到桌上八角宝塔之中,大感震惊。要知道,就算他御使无根之火银凰焰时,法力损耗的速度也远远没有如此之快。

然事到如今也是无法,只能咬牙坚持了,谁叫他的小命被握在那神秘童子的股掌之中呢!

就这般,他坐镇塔阵中央,虽然感觉得到宝塔之上散发着一股虚浮的力量,却也是身在塔内不知塔,完全不清楚那座连一般破境修真士都难以觉察得到的通天塔影的雄伟壮阔。

“开门。”

待塔阵保持稳定后,林奇掏出两颗中品金灵珠,放进宝塔低沉位于正西面的小门之内。

“生门。”

而后,他又掏出五颗中品土灵珠,放入二层正北方的小门内。

“伤门……杜门……景门……死门……惊门……”

紧接着,他拿出各种五行中品灵珠,按照神秘童子的指示,依次放入不同层不同方位的塔门之中,放入的数量亦是各不相同,十分讲究。

这些中品灵珠自然也是神秘童子提供的,专门用来为这塔阵提供能量。不过,这法阵毕竟是通过法宝施展出来的,还需得持宝人以精纯的法力维系,否则的话,阵法随时都有可能破灭。

“呜呜呜呜……”

八角宝塔轻微的震颤着,一闪闪的小门之中闪烁着各色光彩,整个儿混同起来,看上去宝霞弥漫,流光溢彩,着实一座非同凡响的玲珑宝塔。

“叮铃!”

忽然,宝塔一角所挂的铃铛轻轻响了一下,铃音清脆,钻入林奇的耳朵,令他顿时就打了一激灵。

“有人……”

林奇立马就警觉起来,转头看向东南方位,按照宝塔的警示,在那个方向有实力不俗的入侵者。

他念力十分强大,远超同阶,然此时此刻,却丝毫察觉不到入侵者的存在。毫无疑问,这座宝塔的覆盖范围,要超过他的念力辐射范围。

当然,他若使出“念力之影”的话,探查范围必然增加近十倍之多,但目下这个状况,肯定是不合时宜的,也只能以不变应万变,专心防守了。

“叮铃……叮铃,叮铃,叮铃……”

只有他能够听得到的铃声响得愈发急促,显然,入侵者越来越接近了。

“来了!破境初期!”

终于,入侵者闯入了他的念力范围之内,如果他探察无误的话,应该是一位破境初期的强者,非同小可!

他毫不犹豫,拿起一张黑乎乎的狰狞大弓,左手黑色古玉扳指中飞出一杆墨羽三棱长箭,张弓搭箭,用力拉弦,锁定一个方向,但听“嗖”的一声惊鸣,长箭化作一道乌光激射出去,玻璃窗户像豆腐一样被一箭洞穿。

此弓名曰蝇王弓,是他加入风神军时得到的奖励,品阶极高,威力强大,通过这么长时间的不断磨炼,已成为他最为倚仗的武器之一。

方才这一箭,他使出了八成左右的力道,如果没有厉害的护身宝物,寻常的破境初期修真士都会有点儿吃不消,至于伪破境,只怕性命都危险了。

“躲开了。”

入侵者既是破境中期,躲避完全不在话下,林奇心中早有所料。他射出这一箭,非为伤敌,只是警告对方而已。

来者不善,躲开这一击后,十分果决的突入进来,身法相当高明,飘忽不定,难以锁定。

“既如此,那就来吧!”

林奇是何等样人,立马就进入了绝对的战斗状态,且是生死之战。

他心中非常清楚,自己虽说战斗能力比较强,但毕竟是化境修为,面对高上整整一个等阶的破境强者,若是疏忽大意的话,可能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嗖!嗖!嗖!”

三道乌光连续不断的激射出去,正是他自创的绝技,夺命三箭。

“中了!”

倏忽间,来者已冲到屋外,距离他只隔一堵墙。但他的“夺命三箭”岂是小可,成功将之逼入死角后,最后一箭终于建功,正面射中!

下一刻,只听“轰”的一声炸响,三箭之中唯一的符箭,爆炸了!纵然是破境,挨上这一下,不死也得脱层皮。

“叮铃……”

然而,宝塔上的铃声并没有就此停歇,继续在响。

“咻!”

一声厉啸骤然响起,分明是锐利之物刺破空气发出的爆音。

一瞬间,林奇身上汗毛倒竖,被惊到了,立马就知道自己上当了。他虽惊不乱,手持蝇王弓向右偏移寸许,左手掌心向外,四根手指齐齐拉弦,使出十足的力量,将暗红色的蛟龙筋弓弦拉扯开来。

“砰!”

一杆金色的尖矛穿墙而入,矛头之上金光灼灼,带着惊人的能量波动朝林奇刺杀过来!

林奇本是虚拉弓弦,银光乍放,一道赤银相间的火焰猛地从手臂上环绕而至,横亘在弓弦之上,转眼凝结成一条笔直的赤色长蛇,通体布满了银色的环状纹路,按上去十分妖冶。

“银蛇箭!”

“铮”的一声剧响,弓弦释放,长蛇像羽箭一样激射而出,蛇口大张,喷吐出炽烈的银色火焰,散发着浓烈的危险气息,威势甚为惊人。

这是林奇结合“火蛇术”和蝇王弓射术创造的招式,加之银凰焰的威力加成,威力十分之强,堪称他的致胜绝招之一。

“铿!”

银蛇箭与金色长枪轰然对撞,发出刺耳的激响,绽放出怵目的金银光芒。

强烈的冲击波辐散开来,小屋内几乎所有的东西都被吹飞了,脆弱一些的直接化为齑粉,距离冲击波最近的墙壁崩碎开来,砖石乱飞,露出了一个大洞。

金色长矛倒飞出去,被一个人影接在手中,笔直而立,身上散发着货真价实的破境初期的力量波动。

距离此人不远处,还立着一个与之几乎一模一样的人影,就连气息波动都是相差无几,腰腹位置被破开了一个焦黑的大洞,无疑是被那支符箭所伤的。

“哗!”

赤光闪烁,巨大的伤口中蓦地燃起了烈火。

那人影摇摇晃晃的飘飞起来,赫然变成了一道不断缩小的巨大符箓,中间烧开了一个大洞,火焰不断蔓延,转眼就被烧成了灰烬。

“原来是替身符。”

林奇认得这符箓,乃是一种可以完美复制修真士气息波动的高阶符箓,专门用来混淆念力的侦察。

烟尘徐徐落散,显现出一个青年男子的形貌,只见他隆眉鹰目,身高体健,一手持枪,一手持盾,腰间挂着一枚龟钮金印,气场十分不凡。

“化境!怎么可能?”

他看着林奇,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在他看来,破境以下,无论是化境初期还是化境后期,抑或是伪破境,统统都是土鸡瓦狗,根本不值一提。方才他全力一击,这个区区化境修为的少年,居然与他拼了个旗鼓相当,着实令他吃了一大惊。

男子盯着林奇,冷声斥道:“你是何人?怎敢擅自在我云浮山上释放法阵?”

此人一出手就是凌厉的杀招,甚至不惜使出了一道珍贵的替身符,林奇当然不会认为他是单纯来问责的,心中冷冷一笑,并不接话,暗暗做着御敌的准备。

“嗡嗡嗡嗡……”

林奇身后,那座八角宝塔悬浮在空中,因为缺了林奇的掌控,光华变得散乱,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

……

第194章 饕餮盾和蟠螭矛

“哼,看你是顾着性命还是顾着那宝塔?”

鹰目男子目光锐利,岂会看不出林奇的弱点所在,当然不会给他喘息的机会,一手持盾一手持矛,身影一花,冲将上去!

“嗖嗖嗖嗖……”

林奇扳指中冒出一根根的墨羽长箭,弓弦尖鸣,毫不留手的不断射击。

“砰砰砰砰……”

刺耳的金铁激鸣声中,鹰目男子的金色盾牌上闪烁着耀目的火花,挡下这例无虚发的羽箭。

“轰!”

林奇出其不意,又射出一支符箭,被盾牌当下后,立即爆炸。

然而,鹰目男子非但没有被炸飞,连半步都没退却,盾牌表面符光闪闪的,依稀浮现出一个狰狞的兽头图案,双目园睁,巨口大张,獠牙毕露,周遭一圈布满了古朴的饕餮纹,竟然将那爆炸的威力给尽数化解掉了。

“饕餮盾!”

林奇一眼就认出了这盾牌来路,分明是只有饕餮军团的高阶战士才能配备的制式战器,十分厉害,在麒麟学宫的时候,他曾见识过,印象十分深刻。

鹰目男子稍稍一停滞,立即又攻了上来,步法相当高明,左移右晃,速度极快,以一般化境的眼力,只能看到模糊的残影。

林奇当机立断,弃下蝇王弓,一把抽出身后龙牙宝剑,摆出防御的架势,丹田气海之中暗藏玄机,只待先防御后再行反击,一举拿下此人。

转眼,鹰目男子已冲进屋内,扬起金色长矛,“嗡”一声,狠狠投掷出去,刺向林奇的头颅。

“怎么回事?准头居然偏了……”

林奇全神贯注的戒备,在他的目光中,只见那金色长矛飞过来的方向居然偏了足足两寸,心下十分奇怪。

“不好!”

下一刻,他惊觉不妙,心道此人作为饕餮军高阶战士,果然不一般。

长矛像一道金色的闪电一样从林奇耳旁闪掠而过,而长矛的主人则持盾径直冲撞过来,强大的法力催持之下,盾面之上再度显露出那颗狰狞的兽头虚影,散发出惊人的能量波动。若是被那盾牌结结实实撞上一下,只怕是座山,也要颤上一颤。

“炎风暴!”

林奇不敢犹疑,像蛤蟆一样鼓起嘴巴,猛地一吹,宛如无数把尖刀的狂风裹挟着炽烈的火焰,化作一条风火狂龙,嘶吼着冲向鹰目男子。

鹰目男子大惊失色,急忙变攻为守,并全力向盾牌内灌注法力,使得盾牌之上的一圈饕餮纹金光大放,陀螺般旋转着扩散开来,盾牌的防护面积登时扩大了近十倍!

“轰隆!”

狂风和着烈焰疯狂的激散开来,屋顶被一掀而起,赤色的火光冲天而起。

鹰目男子持盾硬抗,盾面上的兽头虚影像活过来了一样晃动着,张开血盆大口,将大多数的风火吞没掉。

“铿!”

金色长矛打了一个转儿,刺向林奇的后心命门,林奇看都不看,直接挥剑格挡,长矛重重的刺在龙牙巨剑之上。

大力冲撞之下,他一个趔趄,险些跄倒在地上,无方麒麟步连踏两下,然后回身一转,恢复了平衡,忍不住轻咳一声,喷出一口血来。

“唰!”

就在此时,角落处惊现一道黄光,朝着鹰目男子身后飞掠而过。

一声惊呼,鹰目男子就地一滚,靠着光溜溜的墙壁,盾牌护在身前,警惕的扫略着周遭,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惊悸之色。

八角宝塔依然悬浮在空中,不过颤动的幅度越来越大,光彩已黯淡至极,看样子差不多马上就要坠落了。

林奇匆忙扑到跟前,结印施法,毫不保留的将自身法力注入宝塔之中,维持塔阵的稳定。

“嗷!”

黄影一闪,林奇近前现出一头四脚小兽的身影,遍体兽毛炸起,长长的尾巴高高翘着,獠牙毕露,两泓琥珀金的眸子里闪烁着慑人的凶光。

“嘭”的一声,鹰目男子接住自动飞回的金色长枪,一脸惊色的看着那只可怕的小老虎,身后只觉一片粘稠温热,赫然被殷红的鲜血给渗透了,颈后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三道深深的口子,正汨汨流着血。

“可恶……”

鹰目男子完全没有察觉到屋内居然藏着这么一头猛兽,心中又惊又怒。若非他反应快,多少躲开了半寸,定然会伤得更重,届时脑袋掉一半,小命丢在这儿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有小七护卫,林奇自不慌不忙的维持塔阵稳定,他斜眼看着鹰目男子手中的金色长矛,才依稀想起来,那杆矛与饕餮盾一样,也非一般战器,乃是与饕餮盾相匹配的蟠螭矛,表面刻满了蟠螭纹,一旦认主,会像剑修的飞剑一样来去自如,达到一定程度,可于千百丈之外夺人性命。

因着小七奇袭建功,林奇暂时占据了上风,但因着塔阵的牵制,并不觉着轻松。他转过头,沉声道:“你作为饕餮军高阶战士,随便出手攻杀一个身份不明的人,不觉着有什么不妥吗?”

“这个就用不着你为我操心了!”

鹰目男子气愤难当,他进阶破境已有六年之久,还从来没有在区区一个化境手下吃过亏。

林奇见对方丝毫退意也无,心下微微一沉,做好了恶战的准备。

“没想到居然会碰上你这么一颗硬钉子,也好……”

鹰目男子说着,掏出一条红巾缠在脖子上,然后解下腰间的龟钮金印,蘸着鲜血在自己左手手心里重重盖了一下,依稀是饕餮纹环绕的一个篆体“凶”字。

他左手持盾右手持矛,再次摆出进攻的架势,身上血气涌荡,青筋鼓起,气势竟一下子狂涨了整整两三倍之多,仿佛忽然变了一个人一般。

“嗷!”

珍珑虎小七立时就被惊到,身上发出“咔咔咔咔”炒豆子也似的爆鸣声,陡然变大了数倍,成了一头一尺半高三尺来长的半大小老虎,长长的胡须如钢丝般张开,两只金眸死死的盯着鹰目男子,口中发出“呼呼”的声音。

林奇亦是凛然色变,有些不安起来,以此人此时此刻的强大气场,绝对不好对付,胜负难料!

“纳命来吧!小子!”

鹰目男子怒喝一声,径直冲了过来。

小七发出一声怒吼,毫不畏惧的迎上去,守卫主人。

“铿!”

鹰目男子举起长矛狠狠一刺,青石砌筑的地面竟像豆腐一样,轻易的被刺进去两尺多长。

小七灵巧的闪避开,然后迅疾的在其周遭飞奔游弋,寻找空当。

林奇见状,大感焦灼,只盼这塔阵能尽快生效,到时候他恢复自由之身,就一切都好办了。

面对此等强手,小七唯一的优势便是速度,所以只能不断的进行袭扰,好制约敌人的行动,达到护卫主人的目的。

鹰目男子或许是因为不久前吃过亏的缘故,不敢小瞧了这头猛兽,所以谨慎的与之对峙。

不过,他每每不能得手,很快就失去了耐心,待小七又一次快速袭杀过来时,不避不闪,举起饕餮盾,用处全力,往地上狠狠一砸。

“咣!”

擂鼓瓮金般的一声剧响,地面被砸出一个小小凹坑,以这凹坑为中心,粗粗细细的裂纹像蜘蛛网一样朝四面八方蔓延开来,巨大的冲击波十方辐散,宛如平地刮起了一阵飓风。

但听一声哀鸣,小七横飞出去,撞进远处的墙壁之中,墙壁随之坍塌。

“小七!”

林奇勃然变色,没想到此人竟能使出如此强力的大范围杀伤招术,一击就重伤了小七。

他盛怒之下,也顾不得太多了,抽出龙牙宝剑,在八角宝塔之下就地一插,打出几个法诀,即转而面向鹰目男子,决意放手一战。

“剑分身吗……有意思!”

鹰目男子见那把怪剑之上释放出不亚于林奇的精纯能量,注入八角宝塔,一时间居然也维系住了塔阵的稳定运转,大感惊奇。

从某种意义上讲,林奇与龙牙宝剑早已气脉相通,虽说还远远达不到人剑合一的地步,也有点苗头了。通过此剑为宝塔注入法力,固然比不上他亲自施法来的保险,也勉为其难可以保障塔阵正常运转,暂且可以让他分出身来。

强敌在前,容不得他藏拙,林奇从腰间一抽,“嗡鸣”一声厉啸,妖剑出鞘,柔软的剑身寸寸绷直,剑锋摇摇曳曳,发出流水一般的欢鸣之声。

“好剑!”

鹰目男子目湛异彩,流露出浓浓的贪婪之色。

林奇持剑指定敌人,道:“你现在走还来得及。”

鹰目男子冷哼一声,道:“笑话,一个小小的化境,看你还有什么本事!”

话毕,二人几乎同时冲将上去,展开了殊死激战!

……

第195章 撼龙之力

好一场龙争虎斗的激战!

伴随爆闪的火花,以及持续不断的刺耳鸣音,林奇与鹰目男子激烈缠斗,从屋内打到院子里,又从院子里打到院子外,战场不断的转移,不断的扩大,所过之处是摧枯拉朽,打得难解难分。

面对如此强悍的敌人,且与他同为真武双.修之人,林奇几乎是倾力一战。他用的是杀伤力最大的妖剑,使的是最为精熟的《披雨剑法》,走的是最为擅长的《无方麒麟步》,间或还以“呼风之术”之类的秘技进行偷袭,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

然而,此人真无愧饕餮战士之名,在林奇狂风暴雨般的强攻之下,竟从始至终全然不落下风,稳稳的压他一头。

“哗哗哗哗……”

赤金色的妖剑灵动诡异,每每都是剑走偏锋,像一条毒蛇一样,令鹰目男子防不胜防。

鹰目男子侧重修武,法力浑厚,战斗经验十分丰富,饕餮盾、蟠螭矛在手,攻守兼备,战力极强,甭说化境小修,就算在破境同阶中,也算是出类拔萃的存在。对于破境以下的人来说,简直可以说是无敌的。

不过,林奇步法稳健灵动,剑法精奇,各种手段层出不穷,着实不是一个好对付的角色!

他虽然牢牢占据着上风,眼见自己短时间内无法取胜,心中越发焦急起来,因为他的目的并非是要杀了这个素不相识的少年,而是破坏那个塔阵。时间已经过去有一会儿了,阵法随时都有可能完成,如果他们八个人之中,没有至少四个以上成功,塔阵必定会完成,后果不堪设想。他是一名饕餮战士,虽说此次并非为饕餮军团战斗,而是代表家族出战,但作为一名饕餮战士,他既然接了这任务,就必须完成。

“铿!”

林奇狠狠一剑,被鹰目男子用盾牌挡下。

紧接着,只听“唰”的一声,好似拂水一样,赤金长剑弯出一个弧度,剑锋绕过盾牌,像暴起的毒蛇一样咬向鹰目男子。原来林奇并非以剑刃劈砍,而是在剑盾相击的一刹那变成了剑面,为的就是借助妖剑的柔韧性出奇制胜。

“叮!”

鹰目男子举枪轻轻一格,挡住了蛇头也似的剑锋。

一击不中,林奇毫不犹豫,立即变招,可当他想收回长剑时,手上只觉一沉,竟收之不动,剑仿佛长在了那饕餮盾上一般,被吸住了。

“封剑!”

鹰目男子一声喝令,盾牌上浮现出一个凝若实质的狰狞兽头,巨口一张,将林奇手中长剑一点点吞噬进去。

林奇大惊失色,发死力往回抽剑,却是无济于事,只觉那强大的吞噬之力简直像一个黑洞一样,若是自己不松手,连人带剑都要陷落进去。

就在这时,一声惊心动魄的尖鸣,一束强烈的金光刺破空气,伴随着龙吟虎啸般的声响,扎向林奇的脑门。

“麒麟之蹄!”

林奇毫不犹豫,空出双手,双掌乃至手臂之上乌光大盛,将那竖骇人的金光生生攥住了!

金光涣散,显露出一杆符光闪烁的金色长矛,正是蟠螭矛。

“哧!”

林奇的双手仿佛被火红的烙铁炙烤一般,冒起丝丝缕缕的白气和黑烟。

鹰目男子没想到林奇竟能空手接下他这一矛,吃惊不已。不过,这也在他的算计之内,“砰”的一声,他将手中因“封剑”而暂时失去效力的饕餮盾扔在脚下,双手持矛,全力刺向林奇。

“撼龙之力!”

林奇双臂暴涨一圈,一条条的青筋像小蛇般鼓起,身上骨头如炒豆子也似噼里啪啦一阵爆响,一瞬间使出数倍于寻常的力量,死死的抵住蟠螭矛。

这“撼龙之力”是他通过修习《撼龙诀》炼出来的,一经使出,能够爆发出超乎寻常的巨力,可算是他应付危急状况的一个杀手锏了。两年前他使出“撼龙之力”,甭管能否建功,自己肯定会受到力量的反噬。现如今,因为夜以继日的勤修苦练,以及一些可遇不可求的宝贵机缘,他已进阶化境巅峰,体魄强健了何止一两倍,“撼龙之力”早就可以随意施展了。

这门横练的武经是夏国初代大宰相人称九尾狐的令狐谋所创,原本是他专门用来培养搬山力士的。原来,自令狐谋辅佐武帝定鼎天下之后,除了繁重的国务,还承担起了梳理夏国风水龙脉的重任,于是便精心培养了许多强大的力士,专门用来搬山卸岭,疏通风水。

林奇之所以修炼《撼龙诀》,初衷倒并非为了获得“撼龙之力”,而是想借之强健体魄,延长寿命。

“给我死!”

鹰目男子全身冒起淡金色的毫光,手中长矛一点点的接近林奇的脑门。

自从交手之后,这个来路不明的少年以区区化境修为稳稳的抗住了他毫不留手的进攻,给了他太多的震惊。为免阴沟里翻船,他万万不敢大意,决定与之进行单纯的力量角逐,从而一举将之击垮!

以化境胜破境的存在不是没有,但绝对是十分罕见的,非得是百年难得一见的超级天才才能做到。而这些所谓的超级天才,绝大多数都是通过高品级的战器,强大的消耗性法宝,高超的战斗技法、术法、阵法,抑或是擅使阴谋诡计,才能够勉强越级战胜敌人。至于单纯的进行力量的角逐,纵然是天纵之才,化境绝对胜不了破境,这是不可逾越的境界鸿沟!

“喀喀喀喀……”

林奇扎着麒麟步,脚下的石板承受不住巨力的压迫,碎裂开来,双足一寸一寸的深陷下去。

如此一来,他的位置越来越低,而对方则越发居高临下,双方形势,高下立见。

林奇心中也已明了敌人的目的所在,势均力敌的两个人,如果进行纯粹的力量的对抗,破境必然会碾压化境,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此时此刻,他丹田气海内,一颗拳头大小的近乎固态的丹元疾速的旋转着,整个气海都在疯狂的涌流,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漩涡,精纯的能量涌向他的四肢百骸,为他提供强大的力量。

他的丹元毕竟是化境级的液态丹元,与破境级的固态丹元相比,不管是能量的储量还是精纯度,皆有着巨大的差别。待他能量濒临枯竭,只怕就是殒命之时。

“滋滋滋滋……”

林奇毕竟是血肉之躯,双手在两股能量的冲击之下几近焦烂,但仍是死命攥着,因为他攥着的不是蟠螭枪,而是自己的小命啊!

如果没有明显的力量差距,一旦发生纯粹的力量决斗,相斗的双方根本无法分神去施展其它神通。林奇处于受压制的状态,稍有松懈,就有可能被一击而溃,根本没有施展呼风之术的机会,只能竭力抵挡。

其实,此时他若使出银凰焰,立时就能将此人击败。只可惜早在离开邺城之前,他就无法随意使用银凰焰了。

原来,当初还在邺城的时候,经一位来历神秘的白衣少年指点,他从凤凰阙进入凤凰秘境,九死一生,得到了凤凰之心,从那以后,就无法随意使用银凰焰了。因为他一旦使出银凰焰,赤鼎就会打开,凤凰之心随之解封,巨大的凤凰之力便会像决堤的洪水一样,立即释放出来,不断充盈他的身体,直至他爆体而亡。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破境的优势愈加明显,在鹰目男子的压迫之下,林奇已然半跪在一个龟裂的小坑之中,锋锐的矛尖距离他眉心仅有短短的一寸之长,随时都有可能刺进他的脑袋。

当然,鹰目男子也不轻松,身上略有降低的能量波动,证明他的损耗十分之大,虽说算不上强弩之末,但也差不多了。他自觉已经高估了对手,但这少年的顽强程度,竟是远远超出他的预期。

想到一个不世出的少年天才即将死在自己手上,鹰目男子既感到兴奋无比,又有些惴惴不安。但他是何等样人,作为一名以贪婪著称于世的饕餮军的一员,这点不安很快就在巨大的贪心之下消弭殆尽了。

待杀死此子,姑且不论其身上还藏着多少宝物,就那两柄剑一张弓就是难以想象的巨大收货了!

如此,他杀心已定,一双鹰目之中露出果决之色,丹田气海之中的丹元硬核快速旋转,身上辐散出惊人的强大波动,手持斩矛,将突然雄起的力量灌注其中。

“死吧!”

鹰目男子猛一用力,长矛蓦地向前推进了一寸多。

林奇闷哼一声,刹那间手上微微一滑,紧接着只觉眉头上一点刺痛,一道温热的细流徐徐淌下,经由鼻梁,流进嘴里,腥甜的味道,是鲜血!

……

第196章 各自为战

“没办法了……”

这一瞬间,林奇又是惊悸又是暴怒,哪里还在乎什么后果,决定真正的进行搏命一战了。

在他的胸腔深处,徐徐跳动的心脏旁边悬浮着的一尊赤色小鼎,鼎下燃着一朵银灿灿的火焰,火苗一跳一跳的,正好与他心脏跳动的频率一致。

“解封!”

忽然,银焰大盛,将整座小鼎都染成了银色。

“呜呜呜呜……”

紧接着,只见小鼎之上布满的密密麻麻的羽络纹和夔龙纹像突然活过来了也似,快速的蠕动起来,相互缠绕、收敛。

“唳!”

一声凤鸣厉啸,小鼎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颗赤霞缭绕、符光灼灼的心脏,心头燃着熊熊的赤色烈焰。

“咚!”

这颗心脏只是轻轻一跳,庞大的能量像太阳光一样经由全身无数条粗粗细细的血脉散发开来,充盈、鼓胀了他的全身。

鹰目男子如遭重击,惨呼一声,倒飞出去。林奇也不轻松,连退十几步,才勉强站稳。

“你……”

鹰目男子落在地上,身体如筛糠般剧颤,面色惨白如纸,一手捂着腹部,一手指着林奇,充血的双目死死的盯住他,话还没说完,就“哇”的喷出一口浓血来。

林奇一把扔掉手中金光灿灿的长矛,急急结印施法,御使银凰焰封印凤凰之心,此时此刻,如果稍有差池,他都有可能当场爆体身亡。

“你……你竟然……毁了我的修为……”

鹰目男子清清楚楚的察觉到,自己丹田气海之内的固态丹元上赫然布满了一条条的裂纹,骇得失魂落魄,全身打颤。

“啊……”

一声近乎疯癫的惨呼,他白眼一翻,仰面倒地,晕死过去了。

林奇对此视若无睹,全神贯注的封印凤凰之心,口、鼻、双耳、双目中都渗出汨汨的血水,看上去十分恐怖。

就在这时,伴随着一声刺耳的尖鸣骤然响起,一束碧光倏地朝林奇激射而至,速度绝快。

“砰!”

一道白霞后发而先至,与碧光撞在一起,发出一声刺耳的剧响。

碧光涣散,从中跌出一口碧光幽幽的小剑;白霞敛起,显现出一个洁白无瑕面盆大小的圆环。碧色小剑锋芒仍朝向林奇,左移右晃的,发出嗡嗡的低鸣,白色圆环挡在林奇身前,不住的翻腾飞舞,散发出莹莹的白色宝霞。一看就知,此二物皆是品阶不低的宝物。

“剑符,去!”

一声厉喝蓦地响起,一道青光从不远处的大树上激射而出,目标并非林奇,而是一座残存半边的房舍的屋脊上。

“自作聪明!”

坐在屋脊阴影中的人轻斥一声,一甩左臂,左手腕上一股脑儿飞出九个圆环,“嗡嗡嗡嗡”旋转着围城一圈,正好将之罩住。

倏忽间,青色流光已冲至他的头顶上空,原来是一道高品阶的符箓,其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网格一样的细线。

“地网符,开!”

但听一声敕令,符箓“哗”的释放,化为门板大小的一道巨符,一道道的青褐色网格从其上疾速的喷薄而出,转瞬化为一张遮天蔽日的大网,一落而下。

“啪啪啪啪……”

一根根青褐色的绳索像无数的箭矢一样落在周遭的地上,然而入地生根,将屋脊上的人连同那半座房子一起封禁在了网中。

这是一张地网符,对方假称剑符,毫无疑问是想对手麻痹大意,在防备以速度见长的剑符时,被地网符封禁。

大网徐徐覆盖下来,但方一接触到那些白光灿灿的圆环,就止住了落势,只不过周围入地生根的绳索之上黄光莹莹的,吸收着丰沛的大地之力,朝着半座房屋缓缓的聚拢过来,不断的缩小封禁范围。

与此同时,绿色遁光一闪,一个身披长袍的人影飞掠到插入地面的古剑旁边,探出双手,深吸一口气,猛一运功,双手迅速变成了浓浓的绿色,仿佛戴上了一双厚厚的深绿色手套一样。

他满眼的贪婪之色,两手同时握住剑柄,用足全力,拔剑!

下一刻,凄厉的惨呼声冲天而起,绿袍男子双手把着剑,手背赫然被一根根尖锐的骨刺洞穿,鲜血淋漓,狰狞恐怖。

他的鲜血,周身的法力,都经由被刺得稀巴烂的双手注入骨剑之中,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败下去。

此人毕竟是破境级的强者,危急时刻,也有壮士扼腕的勇气。拼尽全力,将双手从长满细长骨刺的剑柄上拔下来,两个手掌血肉模糊,十根手指掉了三根,还有好几根只连着一点皮。

一阵爽朗的大笑传来,屋脊之上的男子站起身来,双手合十,九个圆环立时聚拢在他头顶,重叠并融合为一,化为一车轮大小的巨大圆环。

“呜呜呜呜……”

圆环如风车般高速旋转,向上一冲,撞在那大网之上,不足三个呼吸的时间,大网就被冲破。

男子右脚轻轻一点,跟随圆环一道,从大网的破口中一飞而出,朝着绿袍男子一步步走过去,笑着道:“你的眼光很毒,此剑的确十分不凡,只可惜剑已有主,生人勿近啊!”

此人身材瘦高,宽肩窄腰,头上戴者一顶宽沿遮阳纱帽,帽檐下一双黑白分明的鹤眼,肤色黧黑,面庞有棱有角,浑身透着一股子莫名的气质。他不是别人,正是林奇所属风神军小队的队长,六翼风神鸟独孤诀。

绿袍男子回头看了一眼,眼神中尽是惊恐之色,绿袍“哗啦”异响,不顾一切的飞逃而去。

独孤诀看着那抹绿影迅速的远去、消逝,并没有追上去,双臂一展,两个白光灿灿的圆环分而飞到他手腕上,化为寻常手镯大小,光华收敛,隐匿起来了。

而后,他便立在原地,静静等候起来。

“喵嗷……”

远处的废墟之中钻出一只花白小老虎,抖抖身上的灰尘,冲着独孤诀遥遥叫唤了一声。

独孤诀淡淡一笑,叹声道:“不愧是奇兽珍珑虎啊!受了破境武修全力一击,居然还活的好好的。”

同一时间,在云浮山各峰之上,另外还发生了七场战斗,守方是和林奇一样的塔阵守护者,其中六人获得了胜利,只有一人失败,塔阵被破坏掉,连小命也丢掉了。

一个高高的台阶上,斜躺着两具尸体。台阶最高处,站着一个穿着红裙身形妖娆的女子,她手捧一只黑黝黝的竹罐,全身红烟缭绕,口中念念有词,只听“嗡嗡嗡嗡”的蜂鸣声,一条条背负翅翼色彩斑斓的蛇状毒虫钻入罐中……

台阶下面,远远站着一个铁塔一般的高壮汉子,他眼见那些个毒虫一条不差的钻入竹罐之中,才是一步一步的登上台阶,经过两具死尸时,低头一看,喉咙一滚,忍不住咽了一下,嗓子却是干燥得像一颗毛球一样。只见这两具尸体皆全身浮肿、溃烂,肤色发黑,口鼻之中皆流着丝丝乌血,眼睛直接爆碎,死状着实恐怖。

虽说那女人是绝对信得过的队友,可一见她放虫,他毫不犹豫,立马躲得远远的,生怕遭了无妄之灾。

在一条水流湍急的小河边,一男一女并肩而立。男子头戴一顶破草帽,一手捉着一柄古铜色的长剑,一手持着一把弩也似的武器;女子双臂环抱胸前,脚边卧着一条竟然长着两个头的高大恶犬,每一颗狗头上只长了一只眼睛,皆位于眉心正中位置。

“汪!”

双头犬凶猛的叫了一声,跪在二人身前被活活咬掉一只手的中年男子顿时就被骇得颤了一颤。

男子心有不甘的道:“放跑了一个……”

女子淡淡道:“没办法,那家伙精通水遁之术,占着地利呢!”

就在这时,二人忽然感觉到猛烈的气息波动,大范围内的天地灵气一瞬间发生了剧烈的动荡,像洪流一样朝他们迎面冲击而来,阵势十分之大。

男子回身一看,只见强烈的白光从不远处的一座小楼内散发开来,周遭的天幕之中徐徐显现出虚浮的白色光影,惊喜道:“阵法要启动了!”

“唰!”

一束赤色的遁光从小楼上飞掠而至,落到二人近前,是一个半大小姑娘,长着一头铜丝般的红色长发,眼睛也是火红之色,虽然身材矮小,却是一副成熟气质。

女子发令道:“此间任务已了,撤吧!”

第197章 军魂旗 上

姊妹峰上,伴随着清脆的宛若仙乐的铃音,一道巨大的白色光柱冲霄而起,径直冲破了一层层的浮云,煌煌堂堂,震人心魄。

看着云浮山各峰之上接连冒起同样的光柱,独孤诀喃喃自语道:“看来绝大多数人都已完成任务,这八角通天宝塔阵成功在即了。”

一旁,气息还有些紊乱的林奇狐疑的问道:“有关这八角通天宝塔阵,独孤队长难不成是知道什么内情吗?”

借助银凰焰,他好容易才封印了凤凰之心,勉强解除了危局。龙牙剑仍插在地上为宝塔提供法力,而那柄无名妖剑则被饕餮盾吞了下去,无论如何都取不出来,令他暗暗为之着急。

独孤诀笑了一笑,道:“我也是不久前见了一位九翼长官,才得知了一点内情,也是因此而得以参与这场行动。”

林奇闻言,大感震惊,忙问道:“如此说来,这个阵法其实是高阶风神军主导营建的,那位童子也属于风神军的序列?”

独孤诀摇摇头,道:“这倒不是……据我所知,风神军固然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这场行动,但却只起辅助作用,真正的主角是一位来历神秘的海外大散修。”

“海外大散修……”

林奇越听越觉着糊涂,既被称为大修,那必然是真境级的大能存在,而且还是来自外海的散修,怎的会不远万里跑到内陆来参与小小云浮山的一场纷争呢?

“此事你无需过多关心,毕竟我们的任务是捉拿房天寿。我们之所以参与进来,一者是因为你和红花被选中成为了持塔人,二者是作为风神军的本分,三者则是为了顺便打探一点消息……”

独孤诀正说着,云浮山主峰上霍地冒起一道辉煌的白光,比姊妹峰上的更胜十倍还多,整个儿光芒万丈,通天彻地,极为壮观。

八角玲珑宝塔之上,各层不同方位的小门接二连三的开启,闪烁着各色的光芒。

紧接着,这尊离地三尺悬浮的小小宝塔就开始倾斜,而随着宝塔的倾斜,巨大光柱也随之徐徐倾斜,倒向主峰。

独孤诀看着一道道蕴含着巨量的天地灵气的光柱倒向主峰,面上满是由衷的赞叹之色,道:“阵法已成,足以自行运转了。”

林奇单手一覆,将饕餮盾暂且存入天目葵戒指之中,走上前去,一把拔出插在地上的龙牙宝剑。

“真是一把蹊跷的妖剑啊!”独孤诀心中暗暗道。

之前他之所以放任那个绿袍男子去拔剑,就是因为深知此剑生人勿近的脾性,除了林奇之外,别人甭说摸上一下了,就算是靠近,都有可能遭殃。

自从把林奇招进队伍后,他就没有停止过对这神秘少年的观察、试探,这一次也是一样。

“呜呜呜呜……”

倾斜的光柱不断的凝缩,化为一条璀璨的长虹,越过山渊,朝主峰飞去。

主峰之上,接天连地的巨大光柱在八条长虹的加持之下,愈加粗壮凝实,散发出五彩的光霞。高深的天穹之中,乌云滚滚,电闪雷鸣,围绕着洞穿天云的光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漩涡。

林奇方才把龙牙剑用毛龙之皮包好负在背后,忽觉背上一轻,大惊失色,连忙把剑捉在手中。

下一刻,浓浓的赤青光芒透过毛龙皮散发出来,围绕着林奇蜿蜒盘旋,化为模糊的蟒形。

“不好……”

不待林奇有所动作,赤青光芒蓦地大盛,一声龙吟,青蟒腾空而起,随着长虹的尾巴“唰”的一飞而逝。

“齐修!”

独孤诀大喝一声,林奇已不见踪影。

“你究竟是何方神圣啊……”

他目瞪口呆的看着青蟒消失的方向,不可思议的道。

云浮山主峰之上,巨大的光柱之中,一位道骨仙风的白胡子老道士一手持一座八角玲珑宝塔,一手持一杆翠柄白毛拂尘,双目紧闭,口中念念有词,竟白日飞升般从地面上冉冉升起,离地已有近百丈之高。老道士身边还坐着一个唇红齿白的小道童,随意的举着一把破破烂烂的黄罗伞,前后左右不停的四处观望着。

“果然是万古藏灵的形胜之地啊!东方郦把那颗黄岩种子种在此处,确实是不错的选择,若是再过个一两百年,云浮洞天成长为名副其实的小洞天,孕育出混沌之气,他说不定真能借之登临圣境……只可惜啊,天不假年……”小道童自言自语道。

“咦?那是什么?”

他神色一动,察觉到了什么。循迹望去,就见一条青蟒顺着光柱腾空飞来,气息内敛,不知道是什么存在。

“该不会是某个想趁火打劫的游魂吧?”

道童眯眼望着那条青蟒,冷哼一声,道:“管你生前是何等存在,现在只不过是一条小虫而已,也敢虎口夺食?我这宝塔一直没有合适的器灵,到时候可以拿你试试!”

未久之后,八条长虹尽数灌入主峰光柱之中,伴随着一阵阵震耳欲聋的雷霆声,巨大光柱不断聚敛,不断凝缩,最终“哗”的一声,彻底钻入苍穹之上的巨大漩涡,消失不见了。

……

苗家柱国府,云浮山名副其实的第一豪门大府,单看这府宅大门就能大约判定其规格之高。

广亮大门的门口镇着一对等人来高的石狮子,左边雄狮踩着一个绣球,脚边立着一只半大小狮子,肩上还爬着一只小狮子,右边雌狮踩着一只小狮子背上还负着一只小狮子,造型颇为奇特。

门柱边上,还有一对精致的石鼓,表面锃光发亮,年代十分久远。

黑漆的大门上,嵌着一块方形的金牌,牌面上刻着一个篆体的“苗”字,下面还有一双交错的大铁戟,分明是一个图腾徽章。在这徽章的周遭,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金色门钉,众星拱月一般。

夏国政事堂礼部对夏人府宅的制式规格有着严格的规定,决不允许逾制建造,违者必定拆家重罚。

此等规格,可以说是近乎一品了。

但凡神兽石像,一旦摆在人气旺盛的大门前,几乎都会引来游魂的寄宿,使之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一丝灵性。当然,这类游魂基本上都是十分弱小的,没有任何意识,一个不小心,就会完全消泯,融入这个世界。

纵然如此,因为游魂寄宿而产生灵性的神兽石像,一旦生发灵性,就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府宅的风水气质,产生加持作用。

若是一般的小门小户,因为人少,气脉单薄,根本承受不住神兽的灵性加持,年深日久,反倒会被冲走福泽气运,愈发衰败下去。

而若是稍微大一些的家族,气脉相对比较旺盛,在家门口放一对板凳高的石狮子,得到适宜的加持,家族不遭受不可抗拒的大灾大难,家族成员和睦相处、努力向上,自会越来越兴旺繁荣。

遵循夏国的一十八品官制,正副一品高官的府邸,镇宅神兽的高度最多不能超过一般人的平均身高,造型样式也不得随意胡来。

至于在门柱边放置石鼓的,非得是祖上立过大功的家族,才能有此资格。

而在大门上嵌入图腾徽章,则更加罕见,需得得到政事堂图腾阁的认可,在图腾之柱上留名方可。

厚重的黑色大门缓缓打开,从中走出一位身形昂藏的老人,只见他豹头环眼,灰须喷张,头戴一顶束发金冠,两手空空,大步流星的往前走。

紧随其后,一位与其八九分神似的中年男子扛着一杆黑色的大旗,旗帜正中是一个篆体的“苗”字,下边是两柄双刃大铁戟,交叉起来,形成拱卫之势,图形与门上的图腾徽章一般无二。

随着扛旗者如飞的步幅,黑旗徐徐飘扬,散发出黑濛濛的煞芒,以及一股子令人压抑的杀伐之气。

黑旗之后,则是气息沉厚的大队人马,有男有女,走在前面的十几人赫然都是清一色的破境强者,与林奇有过一次交集的彭瑜也在其中。

……

第198章 军魂旗 下

柱国府小少爷被绑事件早已传遍了整个云浮山,当人们看到沉寂已久的柱国府府主苗蒯亲率众人出府,顿时就引起了巨大的轰动,绝大多数人都难以预料山上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惹眼的黑旗之下,大队人走街过巷,几乎是个人都凑到跟前张望,其中也有的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主。

“喂喂喂,那杆旗不会就是传说中的苗家军魂旗吧?”

“军魂旗的气息岂会有假?那等千年以来累积的英魂之气和杀伐之气没有人能造得了假!”

“连军魂旗的搬了出来,苗蒯那家伙想干什么?大杀四方吗?”

“谁知道呢?总不会真想拿旗换儿子吧!”

……

人们三三两两的窃窃私语着,一路跟随,越聚越多。

云浮城,乃至整个黄州,谁人不知道,苗家的老祖宗苗锦是最早的黑旗军军人,为步军大戟士统领,因为跟随天武帝立下了汗马功劳,被封为柱国将军,位列七十二下柱国之一。

当年,天武帝一统天下,夏国建立,离家时还是一个小乞丐的苗锦衣锦还乡,扛着自己的军魂旗回到云浮山,云浮山主峰五大家族联合起来腾出了一大块地方,才让他建起了那座柱国府。从那以后起,苗家历代都有人苗锦血裔的身份到黑旗军中服役,代代都有人杰,历代族长基本都有从军经历。

苗家由此长盛不衰,逐渐超越了云浮山诸多传承久远的古老家族,成为第一豪门大族……

苗蒯带领着大队人马浩浩荡荡的走过,道路两边挤满了看客,有的是云浮山上的居民,有的是上山试炼或到升仙坊做买卖的外来人,后者大多兴高采烈,前者大多表情凝重。

当穿过一座四柱三间的冲天牌楼后,苗蒯忽然驻足停下,他的长子苗堪上前几步与之并肩而立,“哗啦”猛一摇旗,一股强大的威势轰然散发开来,瞬间震撼了方圆百丈之内的人们,一个个皆是惊心动魄,面色大变。一些个修为弱些的人,心旌摇曳,径直产生了眩晕之感。

其实,苗堪这只是随手一摇旗,释放出的威势十分克制,若是换做苗蒯,放开手全力一挥旗,在场人等,只怕没有几个人能保持清醒,绝大多数都会被强大的旗威震慑得晕死过去。

黑旗军传承千年的军魂旗,附着着多少苗氏儿郎的英魂,积攒了多少战场厮杀的杀伐之气,抖抖威风,百鬼退避,天地变色。

“砰!”

精铁铸造的旗杆重重的磕在条石砌筑的地面上,发出刺耳的激响。

苗堪松开旗杆,双手抱拳,朝着左右围观之人施了施礼。大旗仿佛落地生根长在了地上一般,竟纹丝不动,没有倒下。

接着,苗堪用似乎练过吊嗓的洪亮的声音高声道:“云浮山的父老乡亲们!还有诸位远道而来的客人们!在下柱国府苗堪,有礼了!柱国府发生的事情,想必大家都已经知道了,现在我们兴师动众,大家也应该明白是为了什么。所以,长话短说,我等此去营救我弟苗嵩,说不得就会与匪贼发生激战,届时一旦打起来,只怕难以顾全围观之人的安全,接下来,就请大家不要再跟着了。当然,如果有人非要看这热闹,我们也不反对,只不过就得生死自负了。”

话毕,苗蒯迈步继续向前走去,苗堪扛旗紧随在后,大队人马又动了起来。

此言一出,绝大多数人都恋恋不舍的散了。热闹虽然好看,但也不能看热闹不要命啊!

至于极少数铁了心要看看热闹的人,自然不会被轻易吓退,只不过皆已改为暗中跟随,基本都是有所企图的。

……

“唳!……”

高亢而激烈的长啸不时钻进耳朵,强烈的刺激着他的听觉。

一声痛呼,他捂着剧痛难当的脑袋从昏厥中惊醒过来,除了耳朵能勉强听到一些声音之外,双眼以及其余感官,短时间内都失效了。

恢复意识后,他急于知晓自己所处的环境和状况,但却只能徒然挣扎,连念力都无法释放出去。

“念兽之术!”

他毕竟是在外闯荡多年之人,九死一生的危机也经历了不少了,很快镇定下来,立即使出这门神通,眉心之处徐徐长出一根寸许长的灰白独角,被冲击得散成一团乱麻的念力丝丝缕缕的汇聚起来,感官和意识随之逐渐变得清晰。

耳际,迎风呼啸之身忽急忽缓,鹰啸之声接连不断,整个儿感觉十分辽阔旷远,速度十分之快。

未久之后,终于,他睁开了双眼。目光一开始有些虚浮、算乱,须臾之后,才是渐入佳境,恢复了超强的视力。

“乖乖……”

林奇举目看去,只见湛蓝的天空中,一片片的白云乃至一层层的云海,不断的从眼前掠过,仿佛大海中的惊涛怒浪一样。下方是一座巨大的沙漠,沙漠之中有一片繁盛的森林,河流穿梭其中,还有大大小小的几个湖泊。

在他近侧,龙牙宝剑之上散发出浓郁的赤青光芒,将他整个儿包裹在内,赫然带着他在万里云空之中疾飞冲刺。

忽然,一道阴影覆盖下来,林奇连忙举头看去,只见一头翼展足有七八丈长的巨禽冲破云层飞扑而至,一双尖利的巨爪猛地抓下。

一声龙吟,龙牙宝剑蓦地向下扎去,险险避过了这一抓。

林奇瞪大了眼睛盯着那迅速临近又迅速淹没在云层中之的巨禽,虽然只是惊鸿一瞥,却是印象深刻。

巨禽一身雪白的羽毛,一双宽阔的长翼,一双长长的爪足,红色的头颅上竟是长着一张恐怖的人脸!

没有错,那应该是《异兽实录》中有记载的洪荒凶禽人面鹫。

……

森林边缘,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紫色道袍的白胡子老道一手捧着一座八角玲珑宝塔,一手持着一杆白毛拂尘,脚踩虚空,凛然而立。

平地一阵风起,刮过茂盛的榆树林,把成千上万片翠绿榆叶卷到高空,旋转着凝结起来,绿光一闪,化为一个身着绿衣的人影。

绿色人影居高临下,森然道:“你是何人?为何要硬闯我云浮洞天?”

老道士看着绿色人影模糊至极的五官,大感惊奇,暗暗叹道:“虽然很粗糙,但随随便便就御使五行之力化为一具分身,这绝对是近乎圣级的手笔,真不愧是一方小洞天之主啊!”

“嗯?”

绿色人影见老道士不回话,似乎有些恼怒,大风随之而起,榆树林上顿时涌起了绿色的浪涛。

老道士微微一怔,道:“在下只是一无名散修而已,道友也无需知道,之所以冒险闯到这里,也不过是为了得点好处罢了。”

绿色人影闻言,冷冷道:“到了你我这等境界,岂有无名之人?说吧,你跟王庚老儿到底是何关系?”

老道士干笑一声,道:“外海散修刘升,修真两百余年,在世间略有些薄名。道友为了修炼,自囚笼中这么多年,不认识区区刘某,也是正常之事。至于说我跟王庚的关系嘛!嗨,不提也罢!”

“果然是王庚搬来的救兵嘛!”

绿色人影掐诀施法,口喝一字令:“缚!”

天地元气瞬间变得狂暴,化为滚滚的狂风怒涛,从四面八方冲着老道士滚滚而至。

老道士不敢大意,将手中玲珑宝塔仍在空中,手上掐诀,口中念念有词,宝塔上释放出一道浓郁的白光,将之罩在其内,免去罡风吹打。

……

“人面鹫,倒也是个稀罕物。”

茫茫沙海之中,一个小道童抗着一把展开黄罗伞,抬头望向天空。只见一条青蟒在浮云之中不断穿梭,躲避一头巨大凶禽的扑杀。

……

第1999章 人面鹫

“这就是云浮洞天吗……”

林奇忆起了,自己被龙牙宝剑带得飞起,顺着八角通天宝塔阵遁入高空一个巨大的漩涡之中。随后,他的念力受到界面之力的冲击,五感丧失,晕厥过去了。

看着这自成一域的一方天地,他毫不犹豫的判定,自己十有八九是闯入了传说中的云浮小洞天。

“唳!”

鹰啸声远远传来,在云中飘荡。

林奇虽然不明白龙牙宝剑又发生了什么异变,怎的就莫名其妙带自己来到了云浮洞天,但他十分明白一点,那头人面鹫正在云上徘徊,很快就会再一次发动攻击,如果不能将之战胜,自己会成为它腹中之食。

他左手掐诀,右手一翻,乌光一闪,手中多出一张黑乎乎的大弓,以及一枚乌幽幽的骨玉扳指。

右手紧握弓臂,左手控弦,一支墨羽长箭自行从扳指空间中钻出,被他捏着搭在弓弦之上。

没过多久,人面鹫果然从高空猛扑下来,一双鲜红的爪子齐齐探出,想要将他们一举擒住。

“嗖!嗖!嗖……”

林奇不遗余力,接连放箭,一支支墨羽箭化为一道道黑光刺向人面鹫。

然而,大多数的羽箭尚未接近人面鹫,就被人面鹫扇起狂风给轻易的吹飞了,侥幸碰到它的,也是软绵无力,刚挨着羽毛就给弹开了。

“……”

林奇瞠目结舌,震惊得无以复加。

要知道以他现在的实力,用这蝇王弓以全力开弓,寻常破境存在若是挨上一下,不死也要废掉半条命。而对上这头凶禽,竟连羽毛都穿不透,如此强悍之敌,绝对可以说是前所未见。若非龙牙剑遁速极快,且有很强的避敌本能,他早就被对方吃进肚子里了。

虽如此,林奇可不是轻易厌弃之人,仍然要倾力一拼!

人面鹫每每逼近,他继续用蝇王弓进行射击,时不时还要射出威力强大的符箭。人面鹫根本不为所动,一门心思想擒住龙牙剑,不厌其烦,一而再再而三的扑掠。

“唰!”

巨大凶禽一掠而过,一双红爪快如闪电的切过龙牙剑后长长的青色尾巴,青色长尾立时碎断。

一声龙吟长鸣,龙牙剑似乎受到了伤害,速度登时加快了三四分,向上方云空疾冲上去。

半截尾巴被斩断,林奇所处的空间立即破开了一个口子,再加上突然加速造成的巨大的惯性,他猛地向后一仰,伴随着一声惊呼,本能地就要伸手去抓龙牙剑的剑柄。

不过,当手指距离剑柄仅有半寸时,他果断的握紧拳头,放弃了握剑。以他对龙牙剑的了解,此时此刻,他一旦握住龙牙剑,只怕不消几个呼吸,自己就会被吸噬成一具干尸。

所幸被斩断的青色长尾及时弥合起来,林奇并没有被漏出去,只是吃惊不小,被吓得一脸煞白之色。

他心有余悸的往龙牙剑跟前凑凑,心中十分明白,再这样下去,他迟早都免不了一死!

“撼龙之力!”

他双臂一展,因之前那一记凤凰“心跳”而充盈体内的雄浑法力瞬间奔涌如潮,尽数灌注到双臂之上,双臂顿时就粗了一圈,袖子都快要给撑爆了。

而后,他摸摸骨玉扳指,黑光一闪,扳指中飞出一杆通体刻满血红色符文的黑色羽箭,搭在了弦上。

精纯的能量毫不保留的输入弓臂,粗黑的蛟龙筋弓弦被徐徐拉开,发出“咯吱吱吱”的声音。

这不是弓在响,而是他臂膀骨骼在响。以“撼龙之力”御使蝇王弓使出真正意义上的全力一击,他必须十分小心,一旦出现失误,在超越境界的巨力反噬之下,臂膀极有可能瞬间折断!

在强大的法力加持下,蝇王弓之上乌光闪闪,散发出淡淡的黑雾,拇指粗细的弓弦越拉越紧,越拉越紧,艰难的拉至半满,其上乌光流转,发出“铮铮”的声音,显然注入弓臂的能量已从两端开始流入弓弦。

紧接着,这些能量又注入了羽箭之中,箭杆之上的符文一个接一个的被点亮,发出猩红的光芒。

这羽箭名曰化血符箭,乃是骨玉扳指中本有的存货,之前一直没有发现,自从得了凤凰之心修为大进之后,才在某一次习练射艺之时意外打开了封印,获得了仅有的四支化血符箭。

化血符箭是一次性消耗品,他一直都没舍得用过,所以迄今为止还不清楚其杀力究竟如何,不过根据一些并不详实的资料和传说,应该是十分厉害的。今时不同往日,面对此等前所未有的强敌,绝容不得他藏器待时。

“滋滋滋滋……”

待符箭之上所有的符文都被点亮,箭头之上爆发出灼热的赤芒,散发出惊人的能量波动。

豆大的汗珠子从他额头上汨汨而下,原本因法力充盈而病态潮红的脸色已变得惨白如纸,像被抽干了血一般。

饶是如此,他的身体保持着绝对的沉稳,负担最重的双臂竟纹丝不动,这便是一个超绝的弓箭手应有的姿态。

原本,射出此等倾尽全力的一箭,他应当使出“念兽之术”的,以便更加精准的锁定目标。然此一时彼一时,“念兽之术”固然是有念力加成的作用,目下这种情况最需要的却并非念力,而是单纯的目力。

那头凶禽的强大远远超出他的想象之外,冲过来的时候,开弓的最佳时机只有短短的一瞬,错过的话就永远错过了。若是他想当然的依靠念力抓住那个时机,极有可能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因为念力释放出去,肯定会接触到对方的念力,立时就会被察觉,对方警惕躲避还属其次,念力反弹的杀伤则是相当可怕的。而单纯的目光就不一样了,并不会投射出任何念力波动,没有这两个关键的后顾之忧。

他双眼眨也不眨的盯着下方的滚滚云气,目光灼灼,如同实质一般,简直要瞪出了血来。

“来了!”

一重云海蓦地被洞穿,露出人面鹫狰狞的猩红色人脸头颅,紧接着是庞大的雪白色身躯。

远远看去,人面鹫扑扇着巨翅,穿云过雾,向高空缓缓爬升,看似速度很慢,其实快得离谱!

这一回,人面鹫并没有一如之前的使出利爪,而是张开巨大的锯齿状的尖喙,一口咬了过来。

倏地!

一线红光离弦而出,继而红光内敛,化作一束淡淡的幽影,从青光之中疾速闪掠而出,戛然而逝。

人面鹫以不可阻挡的气势直扑上来,刚要一口咬下,漆黑的瞳孔瞬间放大,红色人脸之上神色微微一变,想要闪躲,已然迟了。

如此短的距离,更加诸它毫无防备,化血符箭瞬息而至,正中它的左眼!

“唳!”

一声惊怒交集的厉啸响彻天际,强大的威势十方辐散,周遭云气刹那间尽被冲散。

龙牙剑也受到了冲击,不过因为已经飞出很远,影响并不大。一下子萎靡瘫软的林奇瞪大了眼睛看向那茫茫云海中的大洞,就见人面鹫双翼狂扇,左眼之上赫然扎着一支血光潋滟的羽箭,那一箭伤到它了!

不过,林奇敏锐的注意到,人面鹫的左眼是闭着的,显然,被射中的前一刻,它虽然来不及闪躲,却及时闭上了眼睛。

成功射出的化血符箭一旦沾血,就会被完全触发,其上的“化血符阵”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吸收中箭者的鲜血和能量,然后转化为上品爆炸符,释放出极强的破坏力。

人面鹫剧烈的摇晃着硕大的脑袋,怎么也甩不脱扎进眼中的符箭,符箭之上红光灼灼,转瞬已吸收了大量的能量。

“轰!”

化血符箭之上的血符成功转化为爆炸符,像晴天霹雳一般轰然爆炸。

人面鹫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从万丈云空坠落下去。

林奇尖刺,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提到嗓子眼的心稍稍往下落了落。解决掉这个恐怖的威胁,接下来就需考虑该如何安全着陆了。

然而,正所谓乐极生悲。不知出了什么情况,晴朗的天空忽然间黑云滚滚,狂风大作,天色随之变暗。未几,一道道的闪电划过天际,“轰隆隆”的雷音接踵而至。

“哗!”

一道落雷从天而降,正好击中疾飞中的龙牙宝剑,青色剑光随之涣散,林奇和宝剑一起坠落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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