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之后 - xp1024.com
《日落之后》


正文 卷首语

“我能想象你看到了什么。是的;是很恐怖;但究根结底,它只是一个古老的故事,一个古老的谜团……这些神秘的力量无法被命名,无法被言说,无法被想象,只能通过符号的遮掩去感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那样的符号是久远而诗意的幻想;对某些人来说则只是愚蠢的故事。可是你和我,不管怎么说,却已经知道恐惧或许就藏在生活的隐秘之处,并以人的血肉来彰显,虚妄之物会自生形体。啊,奥斯丁,怎么会这样?阳光为何无法在这个东西前投下阴影,坚硬的土地为何会在此重负下融化、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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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前言

一九七二年的一天,我下班后回家,看见妻子坐在厨房的桌边,面前放了一把园艺剪刀。她面带微笑,说明等待我的不会是很大的麻烦。可是,她又说她要我的钱包,这就不妙了。

不管怎样,我还是把钱包递给了她。她翻出我的德士古联名信用卡——新婚夫妇通常都会收到这样的东西——拿起剪刀把它剪成了三块儿。我抗议说,这张卡非常好用,而且我们每个月末起码都能支付最低还款额(有时还能多还些),她却只是摇摇头说,我们脆弱的经济状况承担不起利息。

“最好还是摆脱诱惑,”她说,“我已经把自己那张剪掉了。”

就这样,接下来的两年里,我们俩都没有用过任何一张信用卡。

她的做法是正确而明智的,因为当时我们才二十出头,有两个孩子要照顾,就财务状况而言,也就算是勉强能把头浮出水面。我在高中教英语,学校放暑假时则在一家洗衣店为汽车旅馆洗床单,偶尔还开车为这些旅馆送货。塔比白天照顾孩子,趁孩子们午睡时写诗,等我回家后则到唐恩都乐甜甜圈店值全职班。我们俩的收入加起来也只够支付房租、食品和小儿子的纸尿裤,想装部电话都没钱。电话的难题是通过德士古信用卡解决的,毕竟能打长途的诱惑太大了。剩下的钱还够偶尔买书——我们俩都是离了书就活不了的人——和为我的坏毛病(啤酒和香烟)买单,除此之外就不剩什么了。毫无疑问,更无法负担那个方便却本质危险的小塑料片的利息。

攒下来的一点点钱通常用来付修车费、医疗费或是塔比和我口中的 “养儿费”:玩具、护栏和那些令人发疯的理查德·斯卡里童书。那些钱通常是我将短篇卖给《骑士》、《纨绔子弟》和《亚当》等男性杂志后赚来的。我那时的写作是谈不上什么文学性的,讨论作品的“持久价值”就像拥有德士古信用卡一样奢侈。故事成功卖出时(并不总是如此),它们仅仅被视为外快闲钱。在我眼里,它们就像是一个个彩罐,被我不是用棍子,而是用想象力不断地击打。有时候,罐子破了,会掉出几美元。有时候,什么都没有。

幸运的是——当我说自己在多个方面无比幸运时,请相信我——我的工作也是我的乐趣。大多数故事都让我着迷。它们一个接一个地出现在我脑中,就像写作时在被当做书房的洗衣间里绵绵不绝飘荡的摇滚电台音乐。

我写得又快又用力,几乎从来不在重写后回头再看一遍,也从来没想过它们是从哪里来的,或是一篇好的短篇在结构上与长篇有什么不同;对如何掌控角色发展、背景故事和时间框架之类的问题也从未思考过。我初生牛犊不怕虎,能依赖的只有本能和孩子般的自信。我只在乎它们还在源源不断地涌出来。这是我唯一关心的问题。我无疑从未考虑过写作短篇小说是一门脆弱的技艺,假如不连续地运用,就会被遗忘。那时我可不觉得它脆弱。大多数短篇对我而言都像推土机一样结实。

美国的许多畅销小说家都不写短篇。我并不认为是钱的问题;能够靠稿酬衣食无忧的作家不需要考虑这个。可能的原因是,当笔下的世界被压缩进,比方说,七千字以下时,写作者会产生创作意义上的幽闭恐惧。也有可能是因为微型写作的技艺已经逐渐失传。生活中有许多事就像骑自行车一样,学会了就不会忘,但写短篇不是其中之一。你是会忘的。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至九十年代,我越来越少写短篇,有限的几篇也是越写越长(这本书里就收了两篇较长的)。那倒没什么问题。但也有些短篇没有写出来,是因为我手头有长篇要完成,这就不好了——我能感觉得到,那些想法在我脑中哭喊着要被写出来。有些最终还是成形了,另一些,遗憾地说,却像风吹尘土般消失了。

更糟糕和令人沮丧的是,还有些故事我再也不知道如何才能写出。我知道,在洗衣间里,用塔比的那台奥利维蒂便携式打字机,我是能写得出来的。而现在,年龄增长了许多,技巧更加老练,工具——比如今晚使用的苹果电脑——也更高级,我却觉得逮不住那些故事。我还记得搞砸一个故事后的感觉,就像自己是个上了年纪的铸剑师,只能无助地盯着一把托莱多宝剑哀叹, 我曾经也知道怎么做这个东西。

三四年前的某一天,我收到卡特里娜·凯尼森的一封信,她时任“美国最佳短篇小说”丛书的编辑(后来这套丛书改由海迪·皮特洛负责,这本书就是献给她的)。凯尼森女士问我是否有兴趣编辑二零零六年度那一卷。我没有隔天答复,甚至也没有用下午散步的时间思考,而是立刻就答应了。答应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甚至有些是利他的,但无法否认其中也有自私的考虑。我想,要是阅读足够多的短篇,说不定就能重拾当年写作时的轻松自如。并不是我需要那些额外的支票——对于刚入行的人来说,那些支票数额不大却很管用——来为旧车换个消音器或给妻子买份生日礼物,而是因为我不想为如今满钱包的信用卡付出再也写不好短篇小说的代价。

担任客座编辑的那一年,我读了数百篇短篇小说,具体感想就不在这里多说了;假如你感兴趣,就去买一本看前言吧(同时还可以享受二十篇上乘之作的阅读快感)。如果说它们对这本书里的故事产生了某种重要影响,那就是使我再次灵感进发并跃跃欲试,开始像从前那样写短篇。我曾经希望过能够那样,等它真的发生时却几乎不敢相信。这批“新”故事中的第一篇是《薇拉》,也是本书的第一个故事。

这些故事写得好吗?我希望如此。它们能帮你度过一段乏味的飞机旅途(如果你在读书)或是漫长的公路旅程(如果你在听CD)吗?我真心地希望如此,因为那样的话就像魔咒生效一样。

我知道自己热爱写这些故事,也知道自己希望你们能喜欢这些故事。我希望它们能让你投入。而只要我还记得如何写,就会一直写下去。

哦,还有一件事。我知道有些读者愿意了解有些故事是如何和为何写成的。假如你也是这样的读者,你会在书的末尾看到我的“说明文字”。但要是你还没看故事就急着翻阅那些注解,哼,我鄙视你。

好了,我不碍事了。但走之前,我想谢谢你们来看这本书。没有你们,我还会做我现在做的事吗?是的,我还是会坚持,因为当词句聚合、画面出现、虚构的人物听我之令行事时,我会很快乐。不过,有了你们,一如既往的读者们,一切会更好。一直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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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薇拉

你对眼前的东西视而不见,她这样说过,但有时他并非如此。他知道,她的挖苦并非全无道理,可他也不是随时随地都睁眼瞎。当落日的余晖在风河山上变成发黑的橙色时,大卫环顾车站,发现薇拉走了。他的理智告诉他这不可能,但却只能这样想——从发紧的腹部阵阵袭来的不祥预感可没有错。

他去找兰德,这个人对薇拉还稍微有点好感。薇拉大骂美铁公司一塌糊涂,竟然把他们丢在这里不管时,兰德夸她爽气。而大多数人根本不喜欢她,不管他们是不是被困在这里。

“这里有一股受了潮的饼干味!”大卫走过时,海伦·帕尔默冲他喊道。她终于坐到了角落的长凳上,正如她一直喜欢的那样。姓莱因哈特的女人暂时照顾她,好让她的丈夫休息一会儿。她对大卫笑了笑。

“你看见薇拉了吗?”大卫问。

姓莱因哈特的女人摇摇头,微笑还挂在脸上。

“我们晚饭吃鱼!”帕尔默太太怒气冲冲地喊道,太阳穴上的青筋都暴了出来。一些人朝这边看过来。“倒霉事一件接着一件!”

“乖,海伦。”姓莱因哈特的女人说。

她是叫萨莉吗?但大卫觉得如果是的话,他应该会记得的;现在叫萨莉的人不多了。现在这个世界属于安贝、艾什礼和蒂芙尼。薇拉这个名字也属于濒危物种了。这个想法让他的肚子更难受了。

“像臭饼干!”海伦唾了一口,“露营时吃的又脏又臭的饼干!”

亨利·兰德坐在钟下的长凳上,一手搂着妻子。大卫还没开口,他便抬起眼,摇摇头说:“她不在这儿,很抱歉。运气好的话,兴许还能在城里找到她,运气不好的话,也许就这么跑了。”他说着做了个搭便车的手势。

大卫不相信自己的未婚妻会随便搭个车就独自往西去了——这想法简直疯了——但他相信她不在这里。事实上,甚至在把困在车站的所有人都清点一遍之前,他就知道,她不在这里。莫名的,一句有关冬天的词句不知从哪本旧书还是哪首诗中跳到他的脑子里:虚空的哭声,心中的虚空。

车站是个木质的狭长结构。人们沿着长廊一字散开,要么漫无目的地来回踱步,要么呆坐在荧光灯下的长凳上。坐着的人肩膀耷拉着,所有遇上故障不得已中断旅途,只能无奈等待的人都是这副坐姿。很少有人特意到怀俄明的克罗哈特这样的地方来。

“别去找她,大卫,”露丝·兰德说,“天黑了,外面有野兽,可不只是山狗。瘸腿的图书推销员说他在铁轨那边的货仓看到过几只狼。”

“比格斯,”亨利说,“他叫比格斯。”

“就算他的名字是开膛手杰克也与我无关,”露丝说,“关键是,你不在堪萨斯,大卫。”

“但万一她去了——”

“她是白天走的。”亨利·兰德说,就好像白天就能防止一只狼(或一头熊)攻击独自行走的女人似的。而在大卫看来,那是有可能的。他是投行从业者,年轻的银行家,并不是野生动物专家。

“如果接我们的火车来了而她不在,她就会错过火车。”他似乎没办法让他们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依他在芝加哥的办公室里的流行语来说,他没法点透他们。

亨利一挑眉毛。“你的意思是,你们两个人都错过就能解决问题?”

如果两个人都错过,他们可以一起坐巴士,或是等下一趟。亨利和露丝当然明白这一点。也许不。看着他们的大多数时间,大卫眼前就只有两个被困在西部的人疲倦又无聊的样子。还有谁会在乎薇拉呢?哪怕她消失在这片高地,除了大卫,桑德森以外,没有人会在意。甚至有人公开表示不喜欢她。那个讨厌的女人厄休拉·戴维斯还对他说,是不是薇拉的妈妈不小心在她的名字后面多加了个a,“威尔这个名字才更适合她。”

“我要进城去找她,”他说。

亨利叹了口气。“孩子,这可蠢极了。”

“要是她被扔在克罗哈特,我们就不能在旧金山举行婚礼了,”他想开个玩笑。

杜德利正巧走过。大卫不知道杜德利是那人的名还是姓,只知道他是史泰博办公用品公司的管理人员,要到米苏拉开区域会议。他通常很安静,笑起来却像驴子一样响,所以说这笑声吓了大家一跳都不够准确,简直能被称作令人震惊。“如果火车来了而你们错过了,”他说,“完全可以随手抓一个治安官,就在这儿把婚结了。回到东部后,告诉朋友们你们办了个真正的西部猎枪婚礼。棒极了,伙计。”

“别去,”亨利说,“火车很快就会来的。”

“难道说我应该丢下她不管?那可混账透了。”

没等兰德或是他太太回答,他就走开了。乔治娅·安德森坐在旁边的长凳上,看着女儿在肮脏的瓷砖地上蹦来蹦去。小女孩名叫帕米·安德森,穿一条红色的旅行裙,似乎永不知疲倦。在大卫的印象里,自从火车在风河山的连接处脱轨、他们像无法投递的包裹被人遗忘在这里以来,帕米就一直没有睡过。也许头枕在妈妈腿上睡了一次?但他的记忆并不完全可信,只是因为觉得五岁的小孩应该睡得很多才产生了那样的记忆。

帕米从一片瓷砖蹦到另一片上,像是把方形的瓷砖当成巨大的“跳房子”来玩了。红色的裙子围着胖乎乎的小膝盖上下跳动。

“我认识一个人,他的名字叫丹尼,”她边跳边用一个调调大声唱着,唱得大卫心烦意乱。“他绊了一跤摔倒了,屁股磕到地。我认识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大卫。他绊了一跤摔倒了,泥巴塞满嘴。”她咯咯地笑着,一边用手指着大卫。

“帕米,住嘴,”乔治娅·安德森朝大卫笑了笑,把一侧的头发向后捋去。大卫觉得她看上去有说不出的疲倦,想到她还要带着精力过剩的帕米继续长途旅行,尤其是丈夫又不在身边,不由对她心生同情。

“你看到薇拉了吗?”他问。

“走了,”她说着指了指一扇门,上面挂了个牌子,写着:班车,出租,拨打免费电话查询酒店客房。

比格斯一瘸一拐地向他走来:“要是我的话,除非有一杆装满子弹的来复枪,否则是不会到外面去的。外面有狼,我看见了。”

“我认识一个女孩,她的名字叫薇拉,”帕米唱道,“她有头疼病,必须吃药啦。”她倒在地上,笑得手舞足蹈。

推销员比格斯没等大卫回答就瘸着腿朝车站另一端走去。他的影子在身后拖得长长的,然后被上方悬挂的荧光灯压短,又再次变长。

菲尔·帕尔默倚在班车和出租标志之下的那扇门边。他从前是卖保险的,现在已经退休。夫妻二人坐车前往波特兰,计划是跟着大儿子和儿媳住一段时间,但帕尔默曾偷偷对大卫和薇拉说过,海伦很可能不再回东部了。她生了癌,还有老年痴呆。薇拉称之为买一送一。大卫对她说这个玩笑有点残忍时,薇拉看着他,想说些什么,终究还是没出口,只是摇了摇头。

帕尔默问了个他一直在问的问题:“嗨,伙计,有烟吗?”

大卫回之以一贯的答案:“我不抽烟,帕尔默先生。”

帕尔默再说:“只是考验你,小伙子。”

大卫走到水泥台上,乘客们在那里等待前往克罗哈特的班车。帕尔默皱了皱眉头:“这可不是个好主意,年轻的朋友。”

某种动物——可能是条大狗,但也有可能不是——从车站的另一边发出一声嚎叫,那边的鼠尾草和金雀花十分茂密,都快长到铁轨上来了。又一声嚎叫响起,像是在呼应同伴。随后两个声音一起消失了。

“知道我什么意思了吧,孩子?”帕尔默露出了微笑,好像那两声嚎叫是他召唤来验证自己所言不虚的。

大卫转过身,开始下台阶,风不小,刮得他身上那件单薄的夹克噼啪作响。他不想改变主意,所以走得很快。只有第一步是艰难的,迈出一步之后,他脑子里想的就只有薇拉了。

“大卫,”帕尔默在后面叫道,再无一丝开玩笑的意思,“别去。”

“为什么不呢?她去了。何况,狼在那边。”他扬起拇指朝肩膀后面指了指,“如果那真是狼的话。”

“那些当然是狼。它们很可能并不会攻击你,这个时节它们并不缺吃的。但实在没必要因为她错过了车,导致两个人都困在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谁知道要等多久呢?”

“你好像还是不明白——她是我的未婚妻。”

“忠言逆耳,我的朋友:如果她心里有你,她就不会走了。你说呢?”

大卫一时间什么都没说,因为他也不确定自己到底怎么想的。也许是因为他通常对眼前的东西视而不见吧。薇拉就是这样说他的。最后,他转过身来,看着倚在门边的菲尔·帕尔默:“要我说,换成你,也不会把自己的未婚妻丢在鸟不生蛋的地方的。这就是我的想法。”

帕尔默叹了口气说:“我恨不得那些畜生在你这傻小子屁股上啃两口算了。说不定还能让你聪明点。小薇拉·斯图亚特只关心她自己,所有人都看出来了,只有你不明白。”

“路上有夜猫子或是7-11的话,要我帮你带包烟吗?”

“为什么不呢?”帕尔默说。就在大卫走到写着出租扬召、禁止停车的空街上时,他又在后面喊道:“大卫!”

大卫转过身。

“摆渡车明天才会回来,到城里去有三英里的路。信息亭的后墙上是这么说的。来回就是六英里。步行的话,要两个小时,还不包括你找她的时间。”

大卫扬起手示意他听到了,但没有停下脚步。风从山间刮来,很冷,不过,他喜欢风掀动衣服并把他的头发吹向脑后的感觉。起初,他还不断地往路的两边左右张望,留意有没有狼的踪迹。无所斩获后,他的思绪也就飘回了薇拉身上。事实上,从和她第二次还是第三次约会后开始,他就满脑子都是她。

她会错过火车;关于那一点,帕尔默很可能是正确的,但大卫不相信他说的薇拉除了她自己,不关心任何人。真正的原因是她已经厌倦了坐在那里听一群怨天尤人的人不停地抱怨,这事儿他们晚了一拍,那事儿也是,还有另外一次。城里也许并没什么好地方,可她一定觉得那里也能找点乐子,总比干等着美国铁路公司派趟专车来接他们强。

那么,她到底会去城里的什么地方找乐子呢?

他相信在克罗哈特这样的地方是不会有夜总会的,这里的车站也不过是个狭长的绿棚子,一侧用红、白、蓝三色写着怀俄明和品质之州。没有夜总会,没有迪斯科,但无疑会有酒吧,他想她会去其中一家。如果不能去夜总会,她会选择去泡吧。

夜晚来临,星星自西到东铺满天空,像挂毯上缀满了亮片。半个月亮爬了上来,端坐在两个山峰之间,把如病房灯光般惨淡的月光投射到公路和路两边的空地上。车站的屋檐下,风尚且如低吟,到了此处就变成了古怪而空旷的嗡鸣声。这让他想起了帕米·安德森跳房子时唱的调子。

他边走边留神身后火车开过来的声音,但并没有听到;耳边只有风变小后轻微却听得十分清楚的哒—哒—哒。他转过身,看见一匹狼站在身后二十步的地方。狼的身形几乎有头小牛那么大,皮毛像俄罗斯皮帽一样粗糙蓬松。星光下,它的毛看上去是黑色的,眼睛则是深黄色。发现大卫在看它后,狼停下了。它咧着嘴,像是在微笑,随后它开始喘息,声音响得像一台小发动机。

没有时间害怕。大卫朝狼迈了一步,拍拍巴掌,大喊:“滚开!走,马上!”

狼调转尾巴跑开了,只在26号公路上留下一摊冒着热气的粪便。大卫张嘴笑了,但控制住没有大笑出声,他认为狂妄过度恐招厄运。他既害怕,又觉得酷极了。他想把自己的名字由大卫·桑德森改为大卫·驱狼者。对于投行人来说,绝对是个好名字。

想到这里,他真的笑了几声——实在忍不住——然后转过身,再次朝克罗哈特进发。这次,他不仅是边走边往两边看,还不停地回头。但狼没有再出现,出现的只是他心中对未来事态的判断:他相信一定会听到那匹狼呼唤同伴的叫声;也相信滞留在铁轨上的那段火车已经被拖走了,在车站等待的人们很快就会上路——帕尔默一家、兰德一家、瘸腿的比格斯、跳舞的帕米,所有人。

好吧,那又怎么样呢?铁路公司会把他们的行李放在旧金山;这点事总能信得过的。他和薇拉会找到当地的汽车站。灰狗肯定已经发现了怀俄明州。

路上有一个百威啤酒的罐子,他踢着玩了一会。有一脚踢歪了,罐子滚进了路旁的灌木,正在犹豫要不要追上去时,他听到了隐约的乐声:低音伴奏和踏板电吉他的吼叫。他总觉得踏板电吉他声像镀铬眼泪,即使在欢乐的曲子中也是如此。

她就在那里,听着音乐。并不是因为那里是最近的有音乐的地方,而是因为那里很合适。他知道这点。所以,他不再理会啤酒罐,径自朝踏板吉他走去,运动鞋底掀起的灰尘一下子就被风刮跑了。架子鼓的声音响起后,他看到了红色的霓虹箭头指向一块写着“26”的牌子。为什么不呢?毕竟,这里就是26号公路。对于一个廉价小酒吧来说,这名字也算理所当然。

酒吧有两块停车场,前面的那个铺了路面,里面停满了敞篷小货车和轿车,大多数美国造,至少五年车龄。左边那个是石头地,明亮的蓝白色钠汽灯下停着一排排加长半挂车。到现在,大卫仍能听到吉他为主的旋律。他一抬头,看见门蓬上写着:

仅此一夜,脱轨器乐队,抱歉入场五元。

脱轨器,他想。很好,她还真是找对地方了。

大卫的钱包里有五块钱,但26酒吧的前厅却没人收钱。前厅过去是一个硬木大舞池,挤满了搂着腰缓缓迈着舞步的情侣们,大多数都穿着牛仔裤和牛仔靴,乐队正将《虚掷的时光》演进至高潮。乐声响亮而忧伤,而且——就大卫·安德森听来——音韵准确,演绎完美。啤酒、汗水、香槟和沃尔玛香水的味道混杂在一起,冲撞着他的嗅觉,像是被一拳打在了鼻子上。笑声和谈话声——甚至连舞池另一端到处飘动的欢呼声——都像梦中的声音。在人生的重要转折点上,你会不断地做这样的梦:梦到毫无准备地参加一次重要的考试,梦到当众裸体,梦到坠落,梦到在某个陌生的城市狂奔,确信命运就在前方的角落里。

大卫本想把五块钱放回钱包,犹豫了一下,又在售票台前探下身去,把钱放在了里面的桌子上。桌子上除了一本丹妮尔·斯蒂尔的简装小说和放在上面的一包好彩香烟以外,并无其他东西。之后,他走进了拥挤的酒吧内。

脱轨器乐队换了一首欢乐的曲子,年轻些的舞者们开始如在朋克摇滚演唱会上的孩子般随着音乐蹦跳。大卫的左边,二十几个年轻情侣开始成对跳起了集体舞。再次看过去时,大卫意识到其实人们只排了一列。墙面上装了镜子,使跳舞的人看上去有实际人数的两倍。

一只玻璃杯打碎了,恰巧碰上了乐队演奏中的停顿。“该你赔,搭档!”领唱叫道。跳舞的人们为他的风趣鼓起掌来。在大家都被龙舌兰酒灌得头脑发热的时候,这样的风趣还真能显得熠熠生辉,大卫想。

酒吧内部是马蹄铁的形状,头顶上方悬挂着霓虹灯组成的风河山图案,也是红、白、蓝三色。在怀俄明州,人们似乎是真的很喜欢他们的红、白、蓝。同样色彩的霓虹灯招牌声称你在上帝之国,伙计。宣言两边各有啤酒商标保驾护航,左边是百威,右边是康盛。吧台前等待点单的人们排了四排。三个身穿白衬衫和红背心的侍者像耍手枪一样摇晃着调酒器。

这里拥挤得像谷仓一样——从喧闹的程度来看足有五百人——但他一点也不担心会找不到薇拉。我的薇拉探测仪会发挥作用,他想。他绕过舞池的一角,不断避开旋转的牛仔小伙和牛仔姑娘们,以至于他自己看上去都像是在跳舞。

吧台和舞池过去,是一个由高背包厢组成的幽暗小厅。大多数包厢里都挤了四个人,通常都点了一两大罐饮品,他们的身影投射在镜子上,看上去有八人。只有一个包厢没有坐满。薇拉独自一人坐着。在李维斯牛仔、棉布短裙和珍珠扣衬衫中,她的高领印花长裙显得格格不入。她也没给自己点饮料或任何食物——她面前的桌子是空的。

起初,她并没有看见他。她在看人们跳舞。她面色红润,嘴角浮现深深的酒窝。尽管她看上去与周围环境相距十万八千里,他却最爱她这副样子,将要绽放笑容的薇拉的样子。

“嗨,大卫,”她对在她身边悄然落座的大卫说,“我本来就希望你能来呢。我想你会的。乐队是不是很棒?太吵了!”

她几乎要叫喊起来才能让大卫听清她的话,但他看出她喜欢这样。自从打招呼时看过他一眼后,她就一直看着跳舞的人们了。

“他们很棒。”他说。是的,他们的确很棒。他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在回应音乐,尽管他又重新开始焦虑了。既然如今他真的找到了她,他便担心会错过接他们的火车了。“领唱听上去像巴克·欧文斯。”

“是吗?”她微笑着看看他,“谁是巴克·欧文斯?”

“无关紧要。我们应该回车站了。除非你想在这里再待上一天。”

“这里也没有那么糟啊。我有点喜欢这个地方——哇哦,小心点!”

一个玻璃杯飞过舞池,在灯光下短暂地折射出绿色和金色,然后就在视线外的某处碎裂了。有人欢呼,有人鼓掌——薇拉也在鼓掌——但大卫看到t恤上写着安保二字的两个大块头朝刚刚飞行物着陆的地方走去。

“这是个十一点前能在停车场里看到四场斗殴的地方,”大卫说,“而且关门前常有人请所有人喝一杯。”

她笑了起来,用手比划成手枪的样子指着他:“好极了!我想看!”

“我想和你一起回去。如果到了旧金山你还想泡吧,我陪你。我保证。”

她撅着下嘴唇,把浅金色的头发甩到脑后,说:“那不一样。不一样,你知道的。在旧金山,人们很可能会喝……我也不知道……养生啤酒。”

她的话让他忍俊不禁。想到投行人都可以改名为驱狼者,养生啤酒这个说法倒也挺有趣的。但笑声之下,他仍然焦虑;事实上,是否正因为焦虑,他才笑得这么起劲?

“我们休息一下,马上回来,”领唱擦了擦额头,“趁现在开怀畅饮吧,记住——我是汤尼·维拉诺,我们是脱轨器乐队。”

“这是提示我们该穿上水晶鞋告别了,”

大卫说着拉起她的手。他往包厢外走去,可她没有跟上,也没有放开他的手,于是他只好又坐了下来,心里涌现出一阵恐慌。他觉得自己理解了鱼的感觉:意识到嘴上的鱼钩钩得死死的,绝对无法摆脱,只能眼睁睁被拖向岸边,百般拍打翻腾、垂死挣扎都是徒劳。她正看着他,还是那双狩猎者般冷静的蓝眼睛和深深的酒窝:将笑未笑的薇拉,他的未婚妻,她在早上读小说,晚上读诗歌,认为电视新闻都是……她是怎么说的来着?过眼云烟。

“看看我们。”她说着把头扭开了。

他看着左边装了镜子的墙面。在镜中,他看到了一对来自东海岸、如今被困在怀俄明州的俊男靓女。穿着印花长裙的薇拉看上去比他好看,但他觉得不管穿什么,恐怕都会是这样。他扬起眉毛,把视线从镜子转向了真实的薇拉。

“不,再看看。”她说。酒窝还在嘴角挂着,但她神色肃然——起码,是在这个狂欢的氛围中能摆出的最严肃的表情,“想想我对你说过的话。”

他差点脱口而出,你对我说过无数话,所有我都记得。然而,这个爱意绵绵的回答虽然甜蜜,却没有意义。而且,他知道她指的是什么,于是一言不发地抬头再看。这次,他真正地用心去看,发现镜子里空无一人。他目瞪口呆地转头看着薇拉……可不知为什么,在心里的某处,他其实并不惊讶。

“你难道就没纳闷过,为什么在有酒有音乐的地方,我这样一个外表还说得过去的女人会独坐一隅?”

他摇摇头。他没有。有很多事情他都没有纳闷过,起码是到现在为止。比如,他上次进食或喝水是在什么时候,或者现在是什么时候,上一次白天是多久之前。他甚至都不确知他们到底遇上了什么事。只知道,北方快车脱了轨,而如今,不知由于何种巧合,他们在这里听一支西部乡村乐队的演奏,乐队的名字叫——

“我踢了个啤酒罐,”他说,“来这儿的路上我踢了个啤酒罐。”

“没错,”她说,“而且第一次你在镜中看见了我们,不是吗?感知并不是一切,但感知和期望加在一起呢?”

她眨眨眼,朝他探过身去。亲吻他的脸颊时,她的胸部碰到了他的上臂,触感很美妙——绝对是鲜活的肉体之感。“可怜的大卫,很抱歉对你说这个。你能来是很勇敢的。事实上,我并没想到你会来。”

“我们要回去,告诉其他人。”

她双唇紧抿,片刻后终于开口问:“为什么?”

“因为——”

头戴牛仔帽的两个男人领着两个身穿西部衬衫仔裤、头梳马尾、笑容满面的姑娘朝他们的包厢走了过来。靠近后,相同的困惑表情——严格说来,并不是恐惧——出现在了他们脸上,一行人继而转身朝吧台走去。他们能感觉到我们,大卫想。像把他们推走的冷风——这就是现在的我们。

“因为这是该做的。”

薇拉笑了,笑声有些疲倦:“你让我想起了过去在电视上卖燕麦粥的老头。”

“宝贝儿,他们一直认为自己在等一趟能把他们接走的火车!”

“说不定真有呢!”他几乎被她语气中突如其来的残酷吓了一跳,“说不定就是他们一直歌唱的那辆福音火车,开往荣耀之地,不搭载赌徒和午夜游魂……”

“我可不认为美国铁路公司有开往天堂的专列,”他本想逗她发笑,可她只是低头看着双手,脸上的表情几乎可以算是阴沉,他突然有某种不祥的预感。“你是不是还知道什么?我们应该告诉他们的事情?有,对不对?”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要去找麻烦,待在这儿不好吗?”那是气急败坏的语气吗?他认为是的。他不曾见过她这一面,想也没想过。“或许你有点缺乏远见,大卫,但至少你来了。为此,我爱你。”说完她又吻了他一下。

“我还遇上了一匹狼,”他说,“我拍拍手,把它吓跑了。我还考虑把名字改成驱狼者大卫呢。”

她瞠目结舌地看了他一会儿,大卫想:看来直到我们都死了,我才有本事让我爱的女人吃惊。片刻,她仰倒在包厢厚厚的椅座上,放声大笑。恰巧路过的女招待砰的把整托盘的啤酒都掉到了地上,生气地咒骂了起来。

“驱狼者大卫!”薇拉叫道,“我想在床上这么叫你!哦,哦,驱狼者,大块头!体毛男!”

女招待瞪着地上冒泡的一片狼藉,仍然像个登岸的水手般骂骂咧咧。与此同时,她一直同那个空空的包厢保持相当的距离。大卫问:“你认为我们还能吗?我是说,还能做爱吗?”

薇拉擦擦笑出眼泪的眼角,说:“感知和期望,记得吗?合在一起,它们能移动大山。”她又拉起了他的手,“我仍然爱你,你仍然爱我。你爱我吗?”

“我是驱狼者吗?”他也问。他还能开玩笑,因为他的神经并不真的相信自己已经死了。他越过她,看向镜子,在里面看到了他们俩。然后,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他的手中空无一物。接着,镜中的两个人都消失了。可仍然……他在呼吸,他能闻到啤酒、威土忌和香水的味道。

一个杂工不知从何处过来,帮助女招待清理地上的乱摊子。“我刚才就像猛地踏下台阶一样。”大卫听到她说。人在死后的世界听到的就是这样的东西吗?

“我想我会跟你一起回去,”她说,“但有这么个好地方,我是不会在那个无聊的车站和那一帮无聊的人待在一起的。”

“好。”他答应。

“谁是巴克·欧文斯?”

“我会告诉你的,”大卫说,“还有罗伊·克拉克。但首先,告诉我你还知道什么。”

“他们中的大多数我一点都不在乎,”她说,“可是亨利·兰德是个好人。还有他的妻子。”

“菲尔·帕尔默也不坏。”

她皱了皱鼻子说:“药罐菲尔。”

“你知道什么,薇拉?”

“你自己会看到的,如果你真的看的话。”

“如果你直接告诉我,不是更简单吗?”

显然,她并不这样想。她直起身体,直到大腿贴到桌子边缘,手向前指着:“看,乐队回来了!”

和薇拉手拉手走在公路上时,月亮已经高挂在天空中了。大卫不明白怎么会是这样——他们不过是听了乐队下半场的头两首歌而已——但月亮千真万确就在那里。这令他困扰,但还有更困扰的问题。

“薇拉,”他说,“现在是哪一年?”

她想了想。风吹动她的衣裙,像吹动任何一个活着的女子的衣裙一样。

“我也记不清楚,”她终于回答,“是不是很怪?”

“想想我连上次吃饭或喝水都记不得了,也不是很奇怪。如果非要你猜的话,你会说什么?快,别思考。”

“一九……八八年?”

他点点头。他自己的话,会说一九八七年。“酒吧里有个女孩,穿着一件写有克罗哈特高中零三届的t恤,而如果她的年龄都够进酒吧了——”

“那么零三年最起码也是三年之前。”

“我就是这么想的。”他停了停,“可是,不可能是二零零六年,对不对,薇拉?我是说,二十一世纪?”

没等到她回答,他们就听到了脚掌踩在沥青地上发出的哒—哒—哒的声音,这次,不止一匹,公路上有四匹狼在跟着他们。站在其余几匹身前的最大的一匹,就是大卫去克罗哈特时看见的。不论在哪里,他都能认出那身杂乱蓬松的黑色皮毛。它的眼睛比上次更加明亮。半月映射在它的眼中,像没入水中的灯。

“它们能看见我们!”薇拉欣喜地叫道,“大卫,它们能看到我们!”她在斑驳的过路线上单膝跪下,伸出右手。她舌头一弹,发出咯的声音,说,“这边来,小伙子!到这边来!”

“薇拉!我可不认为这是个好主意。”她不予理会,典型的薇拉做派。薇拉总是对事情有她的一套想法。是她想搭乘火车从芝加哥去旧金山的——因为,她说,她想知道在火车上做爱是什么感觉,特别在是一趟快速且略有摇晃的火车上。

“来呀,小伙子,到妈妈这里来!”

为首的大狼过来了,身后跟着它的配偶和它们的两个……该称它们为幼仔吗?它向着那只伸向它的纤细的手撅起尖嘴(还有一口森森白牙),月光充满了它的双眼,把它们变成了银色。就在它的尖嘴即将碰到她的皮肤时,狼突然发出一阵尖利的叫声,惊慌失措地往后退去,退得那么猛,一时间只用两条后腿站立着,一双前爪抓挠着空气,腹部的白毛也露了出来。其他狼四散开来。头狼一拧身,夹着尾巴跑进路右边的灌木里去了。另三匹也尾随而去。

薇拉直起身,看着大卫,眼中的忧伤让大卫无法承受。他垂下目光,看着自己的脚。“我本来好好地听着音乐,你把我拖到黑黢黢的外面,就是为了这个?”她问,“为了让我知道我现在是什么?就好像我本来不知道一样!”

“薇拉,对不起。”

“还不到你道歉的时候,但你会的。”她又拉起了他的手,“走吧,大卫。”他冒险偷看她一眼。“你不生我的气啦?”

“有一点——但我现在只有你了,我不会放你走的。”

遇上狼没过多久,大卫看到前方的路边有一只百威啤酒罐。他几乎可以肯定就是他来时一直踢的那只,直到他一脚踢歪把它踢进了鼠尾草中。现在,它又出现了,在最初的位置……因为他根本不曾踢动过它。感知不是一切,薇拉曾说过,但感知和期望加在一起呢?加在一起,你的脑子会变得像好时的花生巧克力杯一样美妙。

他抬脚把啤酒罐踢到灌木丛中,走过去之后,他回过头,看见它仍然在原处待着,就在某个牛仔——或许是在去26酒吧的路上——把它从小卡车的车窗扔出去后的着地点。他记得在《嘿一嚯》中——一档由巴克·欧文斯和罗伊·克拉克共同主持的电视节目——他们曾把敞篷小货车称为牛仔的凯迪拉克。

“你在笑什么?”薇拉问他。

“稍后告诉你。看上去我们有足够多的时间。”

他们拉着手,站在克罗哈特火车站的外面,月色下看起来就像糕饼屋外的汉塞尔和格雷特尔。大卫的眼睛里,那座狭长建筑上的绿漆在月光下看起来如烟雾般灰蒙蒙的,尽管他知道怀俄明和品质之州是用红、白、蓝三色涂写的,但事实上,它们可能是任何颜色。他注意到了一张塑膜的纸,钉在通往推拉门的宽台阶两旁的一根柱子上。菲尔,帕尔默还倚在那里。

“嗨,小伙子!”帕尔默招呼他,“有烟吗?”

“对不起,帕尔默先生。”大卫说。

“还以为你会给我带包烟回来呢。”

“我没有路过商店。”大卫说。

“你待的地方没烟卖吗,洋娃娃?”帕尔默问。

他是会称呼某一特定年龄段的所有女人为洋娃娃的那种男人;看他一眼你就知道这点,就像你若碰巧和他一起度过溽热的八月下午,他必定会把帽子往后一翻,擦擦额头上的汗,并告诉你流汗不是因为热,而是因为潮湿一样。

“肯定有烟卖,”薇拉回答,“但我不好买。”

“能告诉我为什么吗,甜心?”

“你觉得是什么原因呢?”帕尔默的胳膊抱住狭窄的前胸,没有回答。里面不知哪里传来了他妻子的喊叫,“晚饭竟然吃鱼!倒霉事一件接着一件!我讨厌这个地方的味道!臭饼干!”

“我们死了,菲尔,”大卫说,“这就是原因。鬼魂是不能买烟的。”

帕尔默盯着他看了几秒钟,在他开口大笑之前,大卫就意识到其实帕尔默不止是相信了他,而是一直都知道。

“我听了很多不替别人带东西的借口,”他说,“你的最出彩。”

“菲尔——”

里面又传来叫声:“晚饭吃鱼!哦,真讨厌!”

“抱歉,孩子们,”帕尔默说,“我该走了。”说完,他就进去了。大卫转身面向薇拉,以为她会说本来就该想到会是这样,但薇拉却看着贴在台阶旁的通知。

“看看那个,”她说,“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起初,由于月亮在塑膜上的反光,他什么都没看到。于是他上前一步,又向左一步,把薇拉挤到一边。

“顶上写着萨布莱特郡治安官下令禁止拉客,接着是些小字——什么什么什么——底下是——”

她用胳膊肘撞了他一下,而且挺用力:“别捣乱,认真看,大卫。我可不想整晚待在这里。”

你对眼前的东西视而不见。

他的视线离开站台,转而看向月光下闪光的铁轨。铁轨再过去,是一块条状平顶的白色石头——嗨,伙计,看上去就像约翰·福特的老电影。

他又盯着那张通告看,自己也不明白聪明能干的投行人士驱狼者大卫·桑德森怎么会把擅入看成拉客。

“上面写着萨布菜特郡治安官下令禁止擅入。”他说。

“很好。什么什么什么下面呢?”

起初,他看不清最下面的两行字是什么;起初,这两行字只是无法理解的符号,可能是因为他的脑子不愿意相信所有字眼,无法找到不伤感的解读。于是他再次把目光转向铁轨,当看到它们不再在月光下闪光时,他并不特别吃惊。铁轨已经生锈,枕木间长满了草;再回头,站台已是一派萧条破败的样子,窗上钉了木板,顶部的木瓦也不见了大半。出租扬召,禁止停车的字样已经从沥青地面上消失,后者也是坑坑洼洼,斑驳一片。车站的一侧还能隐约看出怀俄明和品质之州,但也如幽灵般模糊。就像我们,他想。

“接着读,”薇拉说——薇拉,对事物有独到见解的薇拉,她会看清眼前的东西,也想让别人看清,即使要面对的是残酷的现实,“这是你最后的测试。读出最下面的两行字,我们就可以上路了。”

他叹了口气,念道:“上面写着此处地产已被征收,爆破时间定于二零零七年六月。”

“满分。现在,我们去看看还有谁想去城里听脱轨器乐队吧。我会告诉帕尔默往好的方面想——虽然买不了香烟,但我们这样的人不会被收入场费。”

然而,没有人想到城里去。

“她是什么意思?我们死了?她为什么要说这么可怕的话?”露丝·兰德问大卫,让他崩溃的并不是她谴责的语气,而是她把脸贴在身着灯芯绒夹克的亨利肩膀上之前眼中的神情。因为,她也知道。

“露丝,”他说,“我说这些不是要让你不安——”

“那就住嘴!”她叫道,声音哽咽含糊。

大卫看到,除了海伦·帕尔默,所有人都面带怒气和敌意地看着他。海伦坐在丈夫和姓莱因哈特的女人中间,后者的名字很可能是萨莉,头向下一顿一顿地嘟囔着。人们三三两两地站在荧光灯下……只不过,他眨眼之后,荧光灯不见了。月光从钉窗木板的缝隙透过来,滞留的旅客们只剩下晦暗的身影。兰德夫妻没有坐在长椅上,而是坐在满是尘土的地上,旁边是一小堆空的可卡因玻璃瓶——看来,强效可卡因甚至已经渗透到了约翰·福特式的乡间了——距离海伦·帕尔默蹲着嘟囔的地方不远处,墙上有个褪色的圈。大卫又眨眨眼,荧光灯回来了。那座大钟,盖住了墙上的圈。

亨利·兰德说:“我想你还是走吧,大卫。”

“就听我说一分钟,亨利。”薇拉说。

亨利扭头看着她,大卫清楚地看出他眼中的厌烦。就算亨利曾经对薇拉·斯图亚特有过些许好感,现在也没了。

“我不想听,”亨利说,“你让我的妻子不安。”

“对。”一个头戴西雅图水手队球帽的胖小伙说。大卫想他大概是姓奥卡西,反正是个有撇号的爱尔兰感觉的姓氏,“闭嘴,小姑娘!”

薇拉朝亨利弯下腰去,亨利往后躲闪了一下,好像她的呼吸都是有毒的。“我听凭大卫把我拖回这里的唯一理由就是,这个地方要被拆了!你听说过落锤破碎机吗?你那聪明的脑袋当然明白那是什么。”

“让她住嘴!”露丝声音含混地哭喊道。

薇拉靠得更近,双眼在她漂亮的小脸上闪闪发光:“等破碎机离开,垃圾车把这个车站——这个老车站——的废墟拖走后,你们会在哪里?”

“让我们清静清静,求你,”亨利说。

“亨利——就像那个唱诗班的女孩对主教说的,逃避不是埃及的一条河。”

自始至终就不喜欢薇拉的厄休拉·戴维斯朝前跨了一步,人未到,下巴先至。

她吼道:“滚开,惹人嫌的女人。”

薇拉猛地转过身:“你们难道都不明白?你们死了,我们都死了,在一个地方待得越久,越难到别的地方去!”

“她是对的。”大卫说。

“当然,就算她说月亮是乳酪,你也认为是对的。”厄休拉说。她约莫四十岁,身材高挑,面容好看而严厉,让人生畏。“你对她言听计从,可这并不好笑。”

杜德利再次发出驴子般的笑声,姓莱因哈特的女人抽了抽鼻子。

“你们让旅客们心烦意乱,你们两个。”

说话的是总摆着一副抱歉表情的乘务员拉特纳。他以前几乎没说过什么话。大卫眨眨眼,车站的灯光再次消失,月光重现。他看见,拉特纳的半个脑袋不见了。剩下的半边脸被烧得焦黑。

“这个地方会被拆毁,你们将无处可去!”薇拉哭喊道,“无处可去,明白吗?”她用两个拳头抹去了脸上愤怒的泪水,“为什么不跟着我们进城呢?我们会带路。至少,那里有人……有灯光……还有音乐。”

“妈妈,我想听音乐。”帕米·安德森说。

“嘘。”她妈妈说。

“如果我们死了,我们会知道的。”比格斯说。

“他说得对,孩子,”杜德利朝大卫眨眨眼睛,“我们遇到什么事了?我们是怎么死的?”

“我……不知道,”大卫一边说一边看了看薇拉。薇拉耸耸肩膀,摇了摇头。

“听我说,”拉特纳说,“火车脱了轨。这种事情……我很想说,这种事情一直在发生,但这话不是真的,即使在这个铁道系统需要大量整修的地方。可是,的确偶尔会发生这样的事,某一个连接处——”

“我们掉下来了,”帕米·安德森说。大卫看向她,真的看,有一刻,他看到了一具尸体,头发被烧光,身上裹着一块腐烂的破布,依稀可见原先是条裙子。“往下掉啊掉啊掉啊。然后——”她的喉咙里发出咳咳的吼声,两只脏脏的小手捂在一起,又猛地拉开:所有的孩子都用这个手势表达爆炸。

她似乎还要再说些什么,但还没来得及开口,她的母亲就一巴掌抽到她脸上,打得那么狠,打得她牙齿露了出来,嘴角流出了唾液。帕米愣了,不敢相信妈妈竟会打她,回过神之后便开始嚎啕大哭,哭声比先前跳房子时唱的歌谣还令人头疼。

“关于撒谎是怎么告诉你的,帕米拉?”乔治娅·安德森吼道,同时抓住那孩子的一条胳膊。她的手指陷了进去,几乎看不到。

“她没有撒谎!”薇拉说,“我们的车脱轨了,掉到了山谷里!现在我想起来了。你也是!不是吗?不是吗?你脸上都写着呢!你那该死的脸上都写着呢!”

看都没往她这边看一眼,乔治娅·安德森便朝她伸出中指,另一只手则前后摇晃着帕米。大卫从一个角度看见一个晃来晃去的孩子,从另一个角度看见的是一具烧焦的尸体。什么东西着火了呢?现在,他记起来他们是掉下去的了,那么,是什么着火了呢?他记不起来了,也可能是因为他根本不想记住。

“关于撒谎是怎么告诉你的?”乔治娅·安德森吼道。

“撒谎是不对的,妈妈,”那孩子哭着说。

母亲把孩子拖到黑暗中,孩子仍然扯着喉咙大声哭着。

一时间,人们陷入了沉默——所有人都默默地听着帕米被拖走——然后,薇拉扭头看着大卫,问他:“够了吗?”

“是的,”他说,“我们走。”

“别被门把手打到,上帝都想揍你一拳!”比格斯建议道,他听上去兴奋得像个疯子,杜德利又笑了起来。

大卫听由薇拉带着他朝推拉门走去,菲尔倚在门里,仍旧双臂抱在胸前。大卫挣开薇拉的手,走到坐在角落里前后摇晃的海伦·帕尔默身边。她抬起头,困惑的黑眼睛看着他。“我们晚餐吃鱼,”她的声音轻如耳语。

“关于晚餐我不清楚,”他说,“但你说得对,这个地方闻上去就像臭饼干。”

他回过头,看见所有人都在瞪着他和薇拉,如果真的愿意那么认为,月光也完全可以被当做荧光灯的灯光。

“我想,一个地方封闭得久了,就会是那种味道,”他说。

“你们最好走开,”菲尔·帕尔默说,“没人会听你们的。”

“我难道还不明白吗?”大卫说着便跟着薇拉走进了月光照耀下的黑夜。身后,仿佛风吹来的忧伤的耳语,他听见海伦·帕尔默说:“倒霉事一件接着一件。”

回到26酒吧的路让他们今晚行走的距离达到了九英里,但大卫一点都不累。他想,大概幽灵是不会累的,就像他们也不会渴或饿一样。而且,这是另一个夜晚了。此刻满月高高地挂在天上,犹如一枚银色的硬币,26酒吧前的停车场上空空荡荡。旁边的石头地上,几辆半挂车静默地停着,还有一辆闪着行车灯如梦游般轰隆隆碾压过地面。霓虹灯招牌写着:本周末夜鹰乐队到来带上你的甜心和你的钱袋。

“真可爱,”薇拉说,“你会带我去吗,驱狼者?我是你的甜心吗?”

“你是,我也会带你去,”大卫说,“问题是我们现在干什么?酒吧关了。”

“我们当然还是进去,”她说。

“门肯定关了。”

“我们不想让它关就不会关。感知,记得吗?感知加上期望。”

他记得,于是,当他伸手推门时,门开了。酒吧特有的气味仍然在,只是混杂了某种好闻的清洁剂的味道,像松叶。舞台是空的,长凳倒立着放在吧台上,凳腿朝天,但霓虹灯组成的风河山图案仍然亮着,要么是闭门后一向如此,要么是因为他和薇拉希望它那样。后一种的可能性更大。由于无人,舞池看上去十分大,特别是墙上的镜子又把它放大了一倍。光滑的地板上,投射出倒立的山脉影像。

薇拉深吸一口气。“我闻到了啤酒和香水,”她说,“老式改装车的味道。很美妙。”

“美妙的是你,”他说。

她扭过头,说:“那就吻我吧,牛仔。”

站在舞池边,大卫吻了她,而由他的感觉判断,做爱并非不可能。完全不是。

她回吻了他的两个嘴角,然后退后一步。

“往点唱机里放个两角五分硬币好吗?我想跳舞。”

大卫走到吧台尽头的点唱机前,扔进去一个硬币,点播了D19——《虚掷的时光》,弗莱迪·梵德的版本。外面的停车场上,决定在此休息几小时再把一车电器运往西雅图的切斯特·道森抬起头,迷迷糊糊听到了音乐,觉得肯定是做梦,便垂下头又沉人了梦乡。

大卫和薇拉在空荡荡的舞池里缓缓移动,墙上的镜子有时反射出他们的影子,有时没有。

“薇拉——”

“先别说话,大卫。甜心想跳舞——”

大卫不做声了。他把脸埋在她的头发里,听凭音乐带动他的脚步。他想,他们可以待在这里,人们时不时会看到他们。26酒吧说不定会传出闹鬼的名声,但也可能不会;喝酒时,除非独酌,人们通常并不会想到幽灵一类的事情。有时,酒吧临近打烊,侍应生和最后留下的女招待(负责分摊小费的最权威的那个)或许会有被人注视的不安感觉。有时,即使音乐已经停止,人们也会听到乐声,或是在舞池旁和包厢的镜子里看见活动的身影。通常,那些影像只出现在眼角的余光里。大卫想,他们的归宿本可以是更好的地方,但总体来说,26酒吧还不错。直到打烊,这里都有人。还有,这里总是有音乐。

他确实想知道,不久以后,当落锤粉碎机打破幻象时,其他乘客会怎样。他想到坍塌的瓦砾面前,菲尔·帕尔默试图保护他惊恐嚎叫的妻子,尽管她不会受伤,因为她,恰如其分地说,并不在那里。他想到帕米·安德森蜷缩在她尖叫的母亲的臂弯里。拉特纳,柔声细语的乘务员,会说,请冷静,乘客们,声音却完全被那些巨大的黄色机器的吼叫湮没。他想到图书推销员比格斯跛着一只脚拼命往外逃,最终,在粉碎机和推土机的咆哮中,整个世界坍塌了。

他宁愿他们的火车在那之前到来——众人的期望汇聚在一起可以使之成真——但他并不真的相信。他甚至想,震惊之下,他们会像被强风吹熄的烛火般消失,但他也不真的相信那个结局。他的脑海中清楚地看见了他们的身影:推土机、倾卸卡车和装载车开走了,山间刮来一阵风,拍打着金雀花草丛,绕着平顶山呜咽,西部天空的亿万颗星下,人们拥在一起,仍然在等他们的火车。

“冷吗?”薇拉问。

“不——为什么突然问这个?”

“你刚刚发抖了。”

“也许是一只鹅从我的墓地上走过吧,”他说。他闭上眼,和薇拉在空荡荡的舞池上踏着缓缓的舞步。有时,他们出现在镜子里;有时,他们会从镜中消失。被霓虹风河山照亮的空房间里,只有一曲乡村音乐在悠悠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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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中被狠心的继母抛弃在黑森林中的两兄妹。</a>

正文 哈维的梦

珍妮特从水池边转过身来。嘭,转眼间,与她结婚三十年的丈夫就已经坐在了厨房的餐桌边。他穿着白t恤和大狗牌拳击短裤,正盯着她看。

越来越多的周六早上,她会发现这个平日里衣冠楚楚的华尔街成功人土穿成这副样子,坐在这个地方:耷拉着肩膀,眼神呆滞,两颊发白,乳头在t恤下方隐约可见,后脑勺的头发立着,活像《小淘气》里阿尔发发的衰老愚蠢版。珍妮特和她的朋友汉娜最近常讲些老年痴呆的故事吓唬对方——就像在朋友家过夜的小女孩讲鬼故事一样——谁认不出自己的老婆了,谁记不得孩子的名字了等等。

然而她并不相信,这些周六早晨静悄悄的露面真的和早期老年痴呆有任何关系;在任何一个工作日的早上,哈维·史蒂文斯都精神抖擞,六点四十五分准时离开家门。穿上他最好的西装,这个六十岁的男人看上去只有五十岁——好吧,五十四——还可以在生意场上叱咤风云。

不,她想,他只是在练习变老,而她讨厌这一点。她害怕,等他退休了,每天都会是这样,至少直到她递给他一杯橙汁,问他——肯定是用她也控制不了的越来越不耐烦的口气——是想要麦片粥还是吐司。她害怕,只要她一转身,就会看到他坐在清晨过于明亮的阳光里。早上的哈维,穿t恤和拳击短裤的哈维,他双腿叉开,她都能看到他档里那一小团突起——她才不稀罕看——和他大脚趾上黄色的老茧,那些老茧总让她想起华莱士·史蒂文斯那首名为《冰淇淋皇帝》的诗。他无精打采、闷不吭声地坐在那儿发愣,像是在为消磨这一天做心理准备。上帝,她希望自己错了,因为这情景让生活显得无聊而愚蠢。她禁不住想,多少年的奋斗、养育并嫁出了三个女儿、渡过他必然要经过的中年出轨、努力工作、有时——坦诚一点——还要去争去抢,就是为了今天这副德行?如果穿越黑暗的森林却只是来到这样一个地方,珍妮特想,这样一个歇脚的地方,那么人们何必还要这么辛苦呢?

答案很简单。因为谁也不是事前诸葛。

一路上,你抛弃了无数谎言,却还信奉“生活有意义”这一个。你为姑娘们保留了一本剪贴簿,簿子里的她们还年轻,仍然充满种种有趣的可能性:大女儿特丽莎,头戴礼帽,对着家里的可卡犬蒂姆挥舞锡纸魔棒;詹娜在花园水管喷出的水雾中跃起,身影被定格在半空中,那时候,她对大麻、信用卡和老男人的爱好还远在天边;斯蒂芬妮,最小的那个,在镇上的拼字比赛上,遭遇了“香瓜”( -taloupe)这个滑铁卢。大多数照片里的某个地方——通常是背景里——都有珍妮特和她嫁的那个男人,总是微笑着,仿佛不笑就犯了法似的。

然后,会有一天,你犯了回头看的错误,才发现姑娘们都长大了,只剩你奋力维持的那段婚姻中的另一半叉开两腿坐在那里,眼神空洞地看着一道阳光,腿苍白得像鱼肉一样。上帝,也许穿上最好的西装他看上去只有五十岁,但那副样子坐在餐桌旁使他看上去足有七十。见鬼,七十五。他就像《女高音》里被暴徒们喊做闷蛋的那类人。

她转过身对着水池,轻轻地打起了喷嚏,一次,两次,三次。

“它们今早怎么样?”他指的是她的鼻窦炎和过敏。答案是不太好,但不好的东西中,数量惊人的一部分都有好的一面,她夏天发作的过敏症同样如此。她不用再跟哈维睡在一起,不用半夜和他争半个被子,也不用听他睡沉之后闷在被窝里的放屁声。夏天的大多数夜晚,她都能睡上六个、甚至七个小时,这对她来说就足够了。

秋天到来,他从客房搬回卧室,她的睡眠时间就降到了四个小时,而且连那四个小时也睡不沉。

虽然没有明说,但她知道,总有一年,他会不再搬回来。即使她从未直白相告一一这会伤害他的感情,而她仍然不愿意伤害他;他们之间的爱现在只剩下诸如此类的体谅,起码她对他的感觉是这样。她叹了口气,伸手去拿水池里的小锅,看也不看地在水池里摸索了几下。

“不太糟。”她说。

就在她认为——并不是第一次——生活再无惊奇、婚姻也无深度可挖掘时,他突然以一种陌生的随意语气说:“幸亏昨天晚上你没跟我睡一个屋,珍克斯。我做了个噩梦,吓得大叫才醒过来的。”

她吃了一惊。他叫她珍克斯有多久了呢?以前,他叫她珍妮特或珍。暗地里,她讨厌珍这个昵称,因为它总让她想起小时候看的《神犬莱西》里面那个甜得发腻的女演员。那部片子里的小男孩——迪米,他的名字叫迪米——不是掉到井里,就是被蛇咬,要么就是被石头压住了腿。见鬼,什么样的父母会把自己孩子的性命交给一条牧羊犬呢?

她再次朝他转过身去,忘记了锅里还有一个鸡蛋。锅从炉子上拿下来有一会儿了,水已经变得半温不热。他做了噩梦?哈维?她试着回忆上次哈维对她说自己做了梦是什么时候,不管是美梦还是噩梦,但没有丝毫头绪。仅有的,是恋爱时期的遥远记忆,哈维会说些“我梦到了你”之类的话,而她那时候真是年轻啊,会把俗套当甜蜜。

“你说什么?”

“我叫得把自己都惊醒了,”他说,“你没听见吗?”

“没有。”她仍然盯着他,怀疑他是不是在逗她,或者在开某种无聊的清晨玩笑。但哈维不是个喜欢开玩笑的人,对幽默的理解也仅限于吃饭时说说自己当兵时的故事。每一个故事她都听过起码一百遍。

“我在喊什么话,但是又没法真的喊清楚。就像……我也不知道……就是没法开合嘴巴来好好发音。听上去就像是中风一样。嗓音也更低,根本不像我自己的声音。”他停了停,“我听到了,于是强迫自己住口。我浑身发抖,不得不把灯打开了一会儿。我想小便,却尿不出来。这些日子,我好像总是去小便——尽管有时只有一点儿——但今天凌晨两点四十七分却尿不出来。”他停下来,坐在他的阳光里。她看见阳光里微尘飞扬,像是给他戴上了光环。

“你梦到什么了?”她问。

奇怪的是,自从大约五年前他们熬夜讨论该保留还是该卖掉摩托罗拉的股票(最终还是卖掉了)以来,她还是第一次对他说的话感兴趣。“我不确定是不是想说出来,”他竟有些不好意思,这可不像他。他转过身,拿起桌上的胡椒瓶,开始不停地从一只手丢到另一只手。

“人们说,把梦说出来,梦就不会成真。”她对他说。又是一件古怪的事:突然间,坐在那里的哈维突然有了存在感。好几年了,他都没给她这样的感觉,就连烤箱上方墙壁上的影子都显得更真实了。她想,似乎他又显得重要起来了,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在我刚刚想生活没有意义的时候,应该觉得这件事有任何意义吗?这是六月下旬的清晨。我们在康涅狄格州。六月到来时,我们通常都在康涅狄格州。很快,我们俩就会有一个人去拿报纸,然后报纸会被分为三份,就像高卢人一样。

“是吗?”他扬着眉毛考虑了一下(她需要再给他修修了,那两团眉毛看上去太过杂乱,而他从来都不知道),继续把胡椒瓶从一只手扔到另一只手。她想让他停止,因为那个动作让她紧张(就像墙上他的影子,就像她自己的心脏突然无理由地狂跳起来),但她不想转移他的注意力,不管他那周六早晨的脑袋在想些什么。

不过,随后他自己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把胡椒瓶放在了桌上。原本正好符合她的心意,但胡椒瓶也在桌子上拖了长长的影子,像一个过大的国际象棋棋子,就连面包屑也有阴影。她不明白那有什么可怕的,然而就是心中不安。

她想到了柴郡猫对爱丽丝说过的一句话:“这里都是疯子。”于是她突然不想听哈维说他那个什么愚蠢的梦了,那个让他尖叫惊醒、像中了风一样的噩梦。突然间,她宁愿生活就这样无聊而乏味。无意义就挺好的,如果怀疑这点,请看看电影里倒霉的女主角们。

没有什么必须说出来的事,她狂热地想。是的,狂热地;像是潮热一样,尽管她敢发誓那玩意两三年前就结束了。没有什么必须说出来的事,现在是周六早晨,没有什么必须说出来的事。

她张嘴想告诉他,刚才说反了,应该是说出来的梦才会成真,可是太晚了,他已经开始讲了,她突然想到也许这是她鄙视生活无意义所遭到的惩罚。生活其实像杰思罗·蒂尤尔的歌一样丰富,她怎么会有别的想法呢?

“我梦到早上来到厨房里,”他说,“周六早上,就跟现在一样,只是你还没有起床。”

“周六早上我总是起得比你早。”她说。

“我知道,但那是在梦里。”他耐心地解释道。她看见了他大腿内侧的白色汗毛,那里的肌肉都松弛了。曾经,他经常打网球,但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她有个完全不像她的恶毒想法:你会发心脏病的,白老头,那会要了你的命,说不定《时报》会考虑给你发个讣告,但如果一个五十年代的二流女影星或是一个四十年代半温不火的芭蕾舞女演员不巧也在那天香消玉损,你连讣告都得不到。

“不过,梦里的情景和现在很像,”他说,“我是说,阳光从外面照进来。”

他抬起一只手,搅动了头顶阳光里的微尘,她想要尖叫,让他不要那样做。

“我可以看得见地板上自己的影子,它从来没有那么明亮厚重。”他停了停,随即露出了微笑,她看见他的嘴唇干裂得厉害,“用明亮来形容阴影挺奇怪的,是不是?还有厚重。”

“哈维——”

“我走到窗边,”他说,“朝外看,看到弗莱德曼的沃尔沃边上有一块凹下去了,我知道——也不清楚自己怎么知道的——弗兰克出去喝酒了,那个凹块是在回家的路上弄的。”

她突然觉得自己要昏倒了。今天早上,她去门口看报纸有没有送来时——还没有送达——亲眼看到了弗兰克·弗莱德曼的沃尔沃,而她心里想的也是同一件事,弗兰克肯定是到高尔德酒吧去了,不知在停车场与谁撞到了一起。准确地说,她在想,对方长什么样呢。

她接下来的想法是,哈维一定看到了那辆沃尔沃,不知出于什么原因非要开这个玩笑。这当然是可能的;哈维晚上睡觉的客房可以看得到街上。但哈维不是那种人,他的字典里没有“玩笑”这个词。

汗珠从她的两颊、眉毛和脖子上冒出来,她能感觉得到,心也加速跳了起来,不祥的预感越来越强。为什么要在现在发生呢?世界一片宁静,可预见的未来一帆风顺。如果这是我自找的,那么我道歉,她想……或者她是在祈祷。收回去吧,请收回去。

“我打开冰箱,”哈维说,“看看里面,发现一盘蒙着莎纶布的辣味烤蛋。我很高兴——早上七点我竟然就想吃午餐了!”

他笑了。珍妮特——珍克斯——却低头看着水池里的小锅,和忘在里面的那颗煮得很老的鸡蛋。其他的鸡蛋都已经剥好皮,一切为二,挖出了蛋黄。它们放在滤水架旁的一只碗里,旁边放着一罐蛋黄酱。她是打算午餐做辣味烤蛋的,再配上一盘蔬菜沙拉。

“我不想往下听。”她说,但声音低得连自己都听不见。她还曾经参加过戏剧俱乐部,现在她的声音却连厨房那边都传不过去。胸腔里的肌肉感觉很松弛无力,要是哈维再试着去打网球的话,也会对自己的腿有同样的感觉。

“我想,就吃一个吧,”哈维说,“但又接着想,还是算了吧,她会冲我吼的。就在这时,电话响了。我赶紧冲过去接,生怕铃声把你吵醒了。可怕的在后面。你想听吗?”

不,她站在水池边想,我不想听可怕的那部分。但与此同时,她又的确想听,每个人都想,在这一点上我们都是疯子,她的母亲确实曾说过,把梦说出来就不会成真,意思就是应该把噩梦告诉别人,美梦留给自己,就像把掉下的牙齿藏到枕头下一样。

他们有三个女儿,一个就住在同一条路上。快乐的离婚妇女詹娜,和布什双胞胎女儿中的一个同名,不知道她有多讨厌这个巧合,所以现在坚持要所有人都叫她简。三个女儿,意味着枕头下的许多颗牙齿,意味着数不尽的操劳和操心,长大些还要警惕她们不要被陌生男人用糖果和顺风车骗走。哦,她多希望母亲是对的,说出噩梦就像把木棍钉进吸血鬼的心脏。

“我拿起听筒,”哈维说,“是特丽莎打来的。”特丽莎是他们的大女儿,在开始对男孩们感兴趣之前崇拜霍迪尼和百仕通。“她叫了一声‘爸爸’就不说话了,但我知道是特丽莎。你也知道,我们总能听得出来。”

是的。她知道,总能听得出来。只要说一个字,就能听出是自己的孩子,至少在她们长大、属于别人之前是这样。

“我说,‘嗨,特丽莎,怎么这么早打电话,宝贝儿?你妈还睡着呢。’一开始,电话那头没有回音,我还以为断线了呢,接着却听到了低声抽泣和说话的声音。话不成句,都是断断续续的,好像是她想说话,却没有力气或无法呼吸。我是从那时开始害怕的。”

好吧,他可真迟钝,对不对?因为珍妮特——她是莎拉·劳伦斯学院的珍克斯,戏剧俱乐部的珍克斯,高超的法式接吻高手珍克斯,喜欢抽吉泰恩同时假装喜欢喝龙舌兰酒的珍克斯——珍妮特早就开始害怕了,甚至在哈维提到弗兰克,弗莱德曼那辆沃尔沃一侧的凹痕前就开始害怕了。

她想起了不到一周前和汉娜通的那个最终又发展到老年痴呆的电话。汉娜在城里,珍妮特窝在起居室靠窗的椅子上,看着韦斯特波特镇属于他们的那一亩三分地和所有蓬勃生长、美得让她双眼湿润的植物。对话发展到老年痴呆之前,她们谈到了露西和弗兰克,弗莱德曼,那句话是谁说的来着?她们俩不知谁说了一句:“如果他继续喝了酒开车,也不知道谁会被他撞死。”

“然后,特丽莎说了个什么词,听上去像‘酒渣’什么的,但在梦里,我知道她是在……吞音?……是那么说吗?省掉第一个音节,她真正想说的是‘警察’。我问她警察怎么了,她到底想说什么,然后坐了下来,就在这里。”

他指了指被他们称为电话专座的那把椅子。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她又说了些不成句的话,听也听不懂。我想,她这点最让我抓狂,还和以前一样大惊小怪。但就在那时,她十分清楚地说了个词‘号码’。我明白了——就像我知道她刚才想说的是‘警察’一样——她想告诉我,警察没有我们的号码,所以才给她打电话。”

珍妮特呆呆地点点头。两年前,记者们不停地就安然破产一事打电话采访哈维,尤其是在晚餐时间,他们不堪其扰,决定把自家的号码从黄页上去掉。并不是因为他跟安然有什么关系,而是大型能源公司恰好在他的专业领域内。

几年前,他甚至参与了一个项目,为总统提供政策参考。当时是克林顿执政,而那时的世界(按照她谦卑的看法)是个稍微美好、稍微安全点的所在。尽管哈维身上有很多让她不喜欢的地方,但她确信一点,他的诚实守信是安然那帮蛀虫加起来都比不过的。或许她有时会觉得老实人无趣,可她知道他的可贵。

警察们不是有办法找到不在黄页上的电话号码吗?但也许如果他们急着调查案件或通知什么人时就会用这样更省力的方法。况且,梦又不需要讲逻辑,不是吗?梦,毕竟是来自潜意识里的诗歌。

而现在,她再也无法忍受一动不动地呆站着,于是便走到厨房门边,看着明亮的六月天和苏文路。对她而言,眼前的一切就是美国梦的微缩版本,多么宁静的早晨,露珠还在草叶上闪光。可她的心却在狂跳,汗水沿着脸颊往下淌,她想对他说停下,不能把这个梦说出来,不能把这个噩梦说出来。她必须提醒他,詹娜——也就是简——就住在路那头。

她在村里的音像店里工作,周末的晚上常在高尔德酒吧和像弗兰克·弗莱德曼这样的人一起喝酒,消磨时光,也不管他老得足可以做她爸爸了。毫无疑问,年龄上的差距正是这种交往的魅力之一。

“都是些含糊的、半个半个的词,”哈维说,“她没办法说清楚。然后,我听到了‘死了,’立刻就知道说的是我们的一个女儿。我就是知道。不是特丽莎,因为打电话的是特丽莎,那么剩下詹娜,或者是斯蒂芬妮。我很害怕,甚至坐在那儿开始想宁愿是哪个呢,就像他妈的该死的‘苏菲的选择’。我开始冲她喊:‘告诉我是哪一个!告诉我是哪一个!看在上帝分上,告诉我是哪一个!’但那时,真实的世界开始浮现……我一直觉得是有一个真实的世界存在的……”

哈维短促地笑了一声。在清晨明亮的阳光下,珍妮特看见弗兰克·弗莱德曼那辆沃尔沃的凹痕中央是红色的,红色的中心有一个深色的污点,也许是泥,或者是头发也说不定。她仿佛看到凌晨两点,弗兰克沿着路缘弯弯扭扭地开着车,醉得连车道都没上,更不用说把车开进车库了——别的不说,单是车库门那么窄就很麻烦。

她看到他低着头跌跌撞撞地朝家里走去,鼻孔里喘着粗气。

“那时,我意识到身在床上,还听到根本不像自己的低声叫喊,而且没有一个词能听清。听上去像是‘过-斯-纳-克,过-斯-纳-克。过-斯-纳-克,瑞-斯!’”

告诉我是哪一个。告诉我是哪一个,特丽莎。

哈维陷入了沉默,思考着,琢磨着。微尘绕着他的脑袋飞舞,阳光照耀下的t恤亮得让人无法凝视;那是件洗衣液的广告衫。

“我躺在那儿,等着你进来看看出了什么事,”他终于开口说,“我躺在那儿,浑身鸡皮疙瘩,不停地颤抖,一边告诉自己那只是个梦,就像你对我说的一样。但同时,我又觉得那个梦无比真实。不可思议的真实,又很可怕。”

他不说话了,像是在考虑接下来说什么,又像是不确定妻子是否还在听。他的珍克斯此时满脑子想的却是别的东西。她正聚集所有意志力试图说服自己,刚刚看到的那块红色不是血,而是沃尔沃的内层油漆,刮擦之后露了出来。她的潜意识拼了命要把“内层油漆”这个词抛出来。

“真是神奇,对不对,想象可以那么真切?”他开口道,“那样的梦就像是一个诗人——最伟大的一类——对自己诗歌的要求。每个细节都那么清晰明确。”

他再次陷入了沉默。此时的厨房属于阳光和飞舞的微尘,外面的世界仿佛停滞了。珍妮特看着街对面的沃尔沃;它似乎在她的眼中跳动起来,像砖块一样沉重。而当电话铃声响起来时,要是她还能够自由呼吸,她会大叫起来;要是她还能抬起双手,她会捂住耳朵。她听见响第二声时,哈维起身走到电话机旁,接着是第三声。

一定是打错了,她想。必须是打错了,因为只要把梦说出来,就不会成真。

哈维说:“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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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休息站

他猜想,在杰克逊维尔和萨拉索塔之间的某处,他像电话亭里的克拉克·肯特一样来了个文学意义上的变身。只是他记不起具体的地点和方式,这就说明其过程并无戏剧性。那么,它还有意义吗?

有时,他告诉自己,答案是否定的,这整套里克·哈丁/约翰·戴克斯特拉的转换不过是假的,纯粹文字游戏。就像阿奇博尔德·布洛格特——他的本名也有可能是别的什么——扮演卡里·格兰特,或是伊万·亨特——其出生时的名字是萨尔瓦托雷·某某某——以埃德·麦克贝恩的身份写作一样。那些人曾经给他带来灵感……还有用理查德·斯塔克的笔名写作硬派犯罪小说的唐纳德·E·韦斯特莱克,还有K·C·康斯坦丁,事实上是……好吧,没人知道他事实上是谁。写《碧血金沙》的神秘作者B·特拉文先生也是如此,没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而这正是很大部分的乐趣所在。

名字,名字,名字里都有什么?

比方说,当他每两周一次开车回萨拉索塔时,他是谁?毫无疑问,离开杰克逊维尔的金罐酒店时,他是哈丁;回到麦金塔路运河边的住宅时,他是戴克斯特拉。不过,当他行驶在75号州际公路上,在收费公路明亮的灯光下从一个城镇奔赴另一个城镇的时候,他是谁呢?哈丁?戴克斯特拉?还是谁都不是?或许有那么一个狼人变身般的神奇时刻,靠写作名利双收的作家摇身变为专攻二十世纪美国诗人和小说家的低调教授?只要他和上帝、国税局和选修了他所开两门研究课程中的一门并偶尔来听课的足球运动员相安无事,他是谁无关紧要吧?

刚驶到奥卡拉南边时,这一切都无关紧要。要紧的是,不管他是谁,尿意都像赛马般奔腾,急需立刻释放。在金罐酒店时,他比平时多喝了两杯——也许是三杯——为了避免后视镜里警车红灯乱闪,便把捷豹车的自动控速设定为时速六十五英里。这辆车是靠哈丁写书赚钱买的,可他这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约翰·安德鲁·戴克斯特拉,而且若是警察找他要驾照,手电筒照亮的也会是后面那个名字。在金罐酒店喝啤酒的是哈丁,但面对佛罗里达州的巡警、并往蓝色塑料盒中的可怕小仪器里吹气的却是戴克斯特拉。在六月的星期四晚上,不管他是谁,都很容易成为警察的目标,因为所有的雪鸟都飞回密歇根了,75号州际公路上只有他一个人。

关于啤酒,任何大学毕业的人都会明白它有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你无法购买,只能租赁。所幸奥卡拉往南六七英里就有一个休息站,可以去那里腾出一点空间。

可是,与此同时,他到底是谁?

无疑,十六年前,他是作为约翰·戴克斯特拉来到萨拉索塔的,也是以那个身份从一九九零年起在佛罗里达州立大学萨拉索塔分校教授英语至今。然后,在一九九四年,他决定放弃暑期教课,尝试写一部悬疑小说。写小说一开始并不是他的主意。他在纽约有个经纪人,不是什么金字招牌,但足够诚实,纪录良好,已经成功地将他的四个短篇——署名是戴克斯特拉——卖给了几家文学杂志,并使他收获了不到五百块的微薄稿酬。经纪人的名字是杰克·戈尔登。杰克对他的短篇大加赞赏,但只能将少得可怜的稿酬戏称为“小菜钱”。也是杰克指出,他所有已出版的故事都有一条“扣人心弦的叙述线”——他猜想经纪人故弄玄虚的说法简单说来就是指情节——并说他能靠十万字的悬疑小说赚上个四五万美金。

“要是能找到一个足够抓人的故事设定,一个暑假你就能写完,”他写信告诉戴克斯特拉——那时他们还没先进到用电话或传真来沟通——“是你整个六月和八月耗在红树大学里教书挣的两倍。如果真要尝试,现在就到时候了,朋友,等以后被老婆和两三个孩子缠住就来不及了。”

当时并没有出现可能成为他老婆的女人——现在也没有——但戴克斯特拉明白杰克的意思:年龄越大,尝试新东西就会变得越难。老婆孩子并不是随时间流逝而到来的唯一责任。比方说,还有信用卡。信用卡在你的脑袋上套上马嚼子,拖慢了你的脚步。信用卡是额度的经纪人,为物质服务。

于是,一九九四年一月,收到夏季授课的合同后,他并没有签字,而是附上一张简短的字条退给了系主任:我想在这个暑假试着写一部小说。

埃迪·沃瑟曼的回答态度友好、立场坚决:没问题,约翰尼,但我不能保证明年暑假你还能得到这份工作,因为在职的人有优先选择权。

戴克斯特拉考虑了一会儿,但时间并不长,便很快打定了主意。不。更棒的是他已经构思出一个角色:道格。捷豹车和麦金塔住宅的文学之父,正呼之欲出,等待诞生,上帝保佑道格那颗杀气腾腾的心。

车头灯照亮了在蓝色指示牌上闪烁的白箭头,前方的匝道拐向左边,高亮度的钠汽灯把车道照得如舞台般明亮。他打开转弯信号灯,把车速降到四十,开下了公路。

匝道在中途分岔:卡车和房车向右,捷豹们向左。分岔口过去五十码就是休息站。休息站是一栋浅棕色的煤渣砖建筑,在强光下看上去也像舞台布景。把它放进电影里怎样?比方说,将它设定为一个导弹发射基地?没问题,为什么不呢?隐藏在穷乡僻壤的导弹发射基地,它的负责人深受某种小心掩饰(却不断恶化)的精神疾病的折磨。他满目皆是俄国人,不知从何处凭空冒出来的俄国人……或者将他的假想敌设定为基地组织?似乎基地组织更令人信服一些。如今,除了贩毒和雏妓,俄国人以恶势力形象出现得越来越少。算了,坏人是谁根本无所谓,反正也是那人脑袋里的臆想。不管怎样,他的指头就是控制不住地想去揿那个红色按钮,而且……”

而且他要小解,所以拜托,请把飞转的想象暂且在脑中的炉子里烘一会儿,谢谢。还有,这样的故事里没有道格的位置。正如今晚早些时候他在金罐时说的,道格更像是个城市斗士。不过,疯狂的导弹发射井指挥员这个构思还是有点意思的,对不对?英俊的男人……深受下属爱戴……外表看上去完全正常。

晚间的这个时候,停车场上除了他的车,只有一辆克莱斯勒漫步者。他一直觉得这个车型很有喜感,看起来活像从上世纪三十年代跑出来的玩具黑帮车。

他在距克莱斯勒四五个车位的地方停下车,关掉引擎,并在开门下车前匆匆扫了一眼空荡荡的停车场。这不是他第一次于归途中在此停留,有次还又喜又惧地撞见一条短尾鳄缓缓穿过车道,朝休息站后面的糖松林爬去,那副样子有些像上了年纪的发福生意人步履蹒跚地步人会场。今晚没有鳄鱼,他打开车门走了出来,回手将车钥匙朝后一按。今晚,只有他和漫游者先生。捷豹顺从地嘀了一声,锁上了车门。前灯闪灭间的一瞬,他看见了自己的影子……只不过,那是谁的影子呢?戴克斯特拉的还是哈丁的呢?

是约翰尼·戴克斯特拉的,他得出结论。在三四十英里之前的来路上,哈丁就消失了。今晚早些时候,是哈丁为一群“佛罗里达窃贼”做了一场简短(大部分很幽默)的餐后报告,结尾处表示他将派道格去纠缠任何一个不向今年的年度慈善机构慷慨解囊的人。那个机构是“阳光读者”,一个为盲人学者提供录音文本和文献的非营利机构。他认为哈丁今晚的报告十分精彩。

他穿过停车场朝休息站的楼房走去,牛仔靴嘎嘎地敲在地上。约翰·戴克斯特拉从来不会穿褪色的牛仔裤和牛仔靴出席公共活动,特别是自己担当发言人的场合,但哈丁则酷得多。与对仪表吹毛求疵的戴克斯特拉不同,哈丁并不十分在意别人如何看待自己的外貌。

休息区的建筑分为三部分:女厕在左,男厕在右,中间是个巨大的有顶门廊,可以在其间拿取介绍佛罗里达中南部景点的小册子。那里还有零食贩卖机、两台饮料贩卖机和一台投币式地图售卖机,需要投入数量惊人的硬币才能拿到一份地图。短短的煤渣砖入口的两侧,贴满了寻儿启示,每次经过那里,戴克斯特拉都不由得浑身一冷。他总是想,照片上的孩子中,到底有多少个已经被埋在潮湿粗粝的地下或是葬身在那片林问地里的鳄鱼腹中?又有多少孩子从小到大一直把拐走他们——时不时还会施以性侵或将他们转租他人——的人当做自己的父母?戴克斯特拉不愿看着那些天真无辜的小脸,或是去想那些高得离奇的赏金背后的绝望——一万美金,两万美金,五万美金,有一张写着十万美金,这份赏金是为了寻找一个微笑的、家住迈尔斯堡、于一九八零年走失的黄发小姑娘;如果她还活着,虽然不太可能,现在也是个三十几岁的成年女子了。还有一张通告提示公众不得翻捡垃圾,另一张禁止在休息区逗留超过一小时——警方会密切注意。

谁想在这种地方逗留?戴克斯特拉想,一边听晚风在棕榈树间呼啸而过。想在这儿逗留的都是疯子。比如某个经年累月伴着凌晨一点飞驰在快车道上的十六轮卡车的轰隆声度日的疯子,红按钮都会开始对他产生吸引力。

他朝男洗手间走去,却在半路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而猛然停住脚步。声音在他身后很近的地方突如其来地响起,并被回音稍稍扭曲。

“不,李,”那女人说,“不,亲爱的,别这样。”

身后响起一个耳光,接着是击打肉体的沉闷声音。戴克斯特拉意识到自己听到的是一场寻常的家暴,他甚至可以看到女人脸颊上的红色掌印。第二个声音想必是她的脑袋撞到浅黄色的瓷砖墙面上,能稍微缓冲撞击的只有她的头发——不知是金色还是黑色。她哭了起来。明亮的钠汽灯下,戴克斯特拉看到自己的胳膊上炸起了鸡皮疙瘩。他开始咬紧下唇。

“臭婊子。”

李的声音是断然而雄辩的。很难说明为什么一听就知道那男人喝醉了,因为每个字都发音很清楚。可是戴克斯特拉就是知道。他听过别人以那样的口气说过话——在运动场、在嘉年华;有时是在没有月亮的深夜里,酒吧也关门后,透过汽车酒店的薄墙传过来,或从天花板上飘下来。对话中的女人——能称其为对话吗?——可能也喝醉了,但她更多的是害怕。

戴克斯特拉站在入口走廊的凹处,面对男洗手间,背对着女厕里的那对男女。他站在阴影中,身体两侧被失踪孩子们的照片包围。照片和棕榈树的叶片一起,在晚风中沙沙作响。他站在原地等着,希望不再有刺耳的声音传来。当然不会如他所愿。

不知为何,他脑中突然钻进某个乡村乐歌手的声音,唱着装腔作势而又毫无意义的歌词:“我发现自己一无所长,却已拥有太多而无法放弃。”

又传来一声巴掌打在肉上的脆响和女人的哭号。片刻的安静之后,又响起了男人的说话声,这次能听出他不仅喝醉了,而且没受过多少教育,从吐字的口音就可以判断出来。事实上,可以推断出他的一切:高中上英语课时,他总坐最后一排;放学回家后,他直接从纸盒中喝牛奶;二年级或三年级时便辍学;从事的工作需要戴手套并在后裤袋里放一把埃克托牌刀具。事实上,不该做这样笼统的判断——这样就好像在说所有的黑人天生会唱歌,所有的意大利人都会在歌剧院落泪一样——然而,在这十一点钟的黑夜里,被寻找失踪孩子的告示包围着,你就是知道那都是真的。不是为何,那些寻人启事都印在粉红色的纸上,似乎粉色是代表失踪的颜色。

“该死的小婊子。”

他有雀斑,戴克斯特拉想,而且很容易晒伤。晒伤让他看上去一副疯狂的样子,他也的确总是发疯。有钱的时候他喝卡鲁瓦咖啡酒,没钱的时候喝——

“李,不要。”女人哭着恳求。戴克斯特拉想对她说:别这样,女士。你不知道求他只会更糟吗?你不知道他看见鼻涕从你鼻子里流出来会更发狂吗?“别打我了,我——”

啪!

紧跟着又是砰的一声闷响和尖利的哀号,像是一条狗吃痛大叫,看来是老漫游者先生出手重得使她的头再次撞到厕所的瓷砖墙上了。那个老掉牙的笑话是怎么讲的?为什么美国每年会有三十万起家暴事件发生?因为他们……操他娘的……不倾听!

“臭婊子。”这句话俨然是李今晚挂在口头的经文,引自《醉酒书》第二卷。而令人害怕的是——令戴克斯特拉毛骨悚然的是——话里全然没有任何情感。若有怒意倒还好些,对那女人来说,愤怒都要更安全些。因为,愤怒就像易燃气体,一个火星就能点着,瞬间就会燃尽。可是这个人,他只是打定了主意并坚决地要把一件事做完。他不会再打她一巴掌就开始痛哭流涕地道歉。或许他曾经在别的夜晚那样做过,但不是今晚。今晚,他不会停手。

万能的圣母,保佑我赢了这场汽车赛。

那么我该怎么办?我该在其间扮演什么角色?有我能扮演的角色吗?

无疑,他不可能按原计划和原来渴望的那样去男洗手间气定神闲地解决问题。他的睾丸向上缩紧,像两颗硬邦邦的小石头,肾脏的压力扩散到后背和双腿;他的心脏在胸腔里突突狂跳,只怕再听到一个巴掌声便要发足狂奔起来。不管他有多尿急,恐怕要等一个小时或更长时间才能尿得出来了,而且只会是断断续续、毫不酣畅。上帝,他多么希望那一个小时已经过去,他正在离这里六七十英里的路上!

他再打她怎么办?

随之而来是第二个问题:如果女人拔脚往外逃而漫游者先生紧迫不放怎么办?要出女洗手间只有一条路,而约翰·戴克斯特拉正堵在那条路的中间,脚蹬里克·哈丁穿去杰克逊维尔的牛仔靴。里克·哈丁每两周去那里一趟,参加一小群神秘作家的聚会——大多数都是身穿浅色西裤套装的丰满女性——讨论讨论技巧、经纪人、销量和彼此的八卦。

“李-李,别伤害我,好吗?求求你,别伤害我。求求你,别伤到孩子。”

李-李。耶稣基督都要落泪了。

啊,原来另有隐情,凄惨指数再加一分。孩子。求求你,别伤到孩子。孩子,欢迎观看该死的残酷人生频道。

戴克斯特拉快速跳动的心脏似乎在胸腔里下沉了一英寸。他感觉自己已经在男厕和女厕问狭窄的凹处停留了至少二十分钟,但一看表,他毫不意外地发现距离第一个耳光响起仅仅过了三十几秒。当大脑突然面临压力时,时间的主观性和思维的奇异速度就凸显了出来,他在写作中多次涉及二者。他想,大多数悬疑小说作家,不管出名不出名,大概都是如此,此二者都是他妈的绕不开的主题。下次再轮到他给“佛罗里达窃贼”作报告时,或许他可以以此为主题并在开场时给大家讲讲这件事。讲一讲他是如何还有时间思考《醉酒经》第二卷的。不过,对于两周一次的小聚会来说,这个话题或许有点沉重了,有点——一连串的击打声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

李-李动手了。戴克斯特拉沮丧地听着,知道自己正听着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声音,不是电影特效音响,而是真实的、犹如拳打羽毛枕般的声音,出乎意料的轻微,甚至称得上柔和。女人先惊再痛地叫了两声,此后就只剩痛苦和害怕的吸气了。站在外面的黑暗中,戴克斯特拉想到了他见过的所有致力于制止家暴的组织。可从来没有一家组织暗示过,你会一只耳朵听着风吹棕榈树(别忘了,还有寻儿启事的沙沙声),另一只耳朵却听着混合了痛苦和恐惧的呻吟。

他听到了拖着脚走在瓷砖上的声音,知道李——女人叫他李-李,就像唤宠物般的称呼能抑制他的狂暴一样——正在靠近。像里克·哈丁一样,李也穿着靴子。家里的李-李到了外面喜欢穿“佐治亚巨人”牌工作靴,他们是拿着丁戈牌组装工具的男人。女人穿的是胶底运动鞋,白色低帮。他知道。

“婊子,你这臭婊子,我看见你跟他说话,一副骚样,臭婊子——”

“不,李-李,我没有——”

又一声殴打声传来,接着是一个不辨男女的呕吐声。明天,清洁员会在女厕的地板和一面瓷砖墙上看到已经干掉的呕吐物,但李和他的妻子或女友则早就不见了踪影。对清洁员来说,那不过是又一处需要弄干净的垃圾,肮脏而无趣,无需多言。可戴克斯特拉应该怎么办呢?上帝,他有勇气进去吗?如果他不插手,李或许会把那女人打死,但若有个陌生人多管闲事——他会把我们俩都杀掉。

可是……

孩子。求求你,别伤到孩子。

戴克斯特拉握紧双拳,想着:该死的残酷生活频道!

女人还在吐。

“停下,埃伦。”

“我停不下!”

“停不下?好吧,很好,我来替你停下。臭……婊子。”

“啪”的一声脆响为“婊子”打上标点,戴克斯特拉的心又往下沉了沉。他本以为心不会沉得再低了,看来很快它就要在腹腔里跳动了。如果他能召唤出道格就好了!在故事里就行——就在犯下踏人休息区这个大错之前,他甚至还在思考身份的问题,如果这都不是那些写作手册里所说的“预示”,什么才算是?

是的,他可以化身为他的杀手,雄赳赳地走进女厕所,把李打个屁滚尿流,然后扬长而去。就像阿兰·拉德在《原野奇侠》里扮演的舍恩一样。

女人又干呕起来,听上去像是机器碾碎石子,而戴克斯特拉也知道自己无法召唤出道格。道格是虚构的。而这里是现实,像醉鬼的舌头般伸到他眼前的现实。

“你敢再吐一次试试。”李的口气中已带了致命的威胁味道。他准备好痛下杀手了。戴克斯特拉可以肯定。

我会出庭作证。要是他们问我为什么不阻止,我就不回答。我会说我听了。我会说我记住了。我会说我是证人。然后我向他们解释,这就是一个作家在他不真正动笔写作时所做的。

戴克斯特拉想跑回他的捷豹车里去——悄悄地——然后用车里的电话向州警报案。只要拨打“* 99”。每隔十英里就有这样的牌子:车祸报警请用车载无线电话呼叫 * 99。可是,需要警察的时候,警察从来就不在身边。今晚离这儿最近的警察恐怕也在布雷登顿或是伊博尔城,等他赶到,这里的血腥表演早就结束了。

女洗手间里传来一连串浓重的打嗝声,中间夹着轻微的作呕声。某扇隔问的门砰地而开。和戴克斯特拉一样,那女人也知道李这次要动真格的了。再吐一次,他就会爆发。他会疯狂揍她,直到打死她才算完。警察捉住他会怎么处理呢?判个无预谋的二级谋杀罪,关上十五个月,出来还可以钓上这女人的小妹妹。

回你车里去,约翰。回你车里去,握住方向盘,离开这里。开始假想一切都没有发生过。确保接下来几天不要看报纸和电视新闻。会有用的。去吧。现在就去。你是个作家,不擅长打架。你身高五英尺九,体重一百六十二磅,还有肩周炎,你去了也只能雪上加霜。所以,马上回车里去,祈求上帝保佑像埃伦这样的女人们。

离开的那脚已经迈出去了,一个想法却电光火石般钻进了他的脑子。

道格不是真的,但里克·哈丁是。来自诺科米斯的埃伦·惠特洛跌进厕所的一个隔间里,撞到水箱上,两腿叉开,裙子掀了起来,就像李口中的“婊子”模样。李跟着也走了进去,看来是打算提起耳朵,把她那颗笨脑袋朝墙上撞。他受够了。他要给她个教训,让她永远都忘不了。

这些想法并不是连贯地出现在他的脑子里的。现在,他的脑子里只有红色。那片红色的上方、下方,和中间渗出来的是一个人的歌唱声,听上去像是“空中铁匠”的史蒂文·泰勒:再也不是我的宝贝儿,不是我的,不是我的,你不能怪我,你这臭婊子。

李向前跨了三步,却被不远处传来的汽车了喇叭声扯断了旋律,打破了注意力,让他回过神看看四周:叭!叭!叭!叭!

汽车警报,他想,目光从女厕门口收回,再次投向坐在隔间里的女人。哼,从房子到婊子。他有些迟疑地握紧双拳,突然伸出右手食指指向女人,指甲又长又脏。

“敢动就打死你,贱女人。”他威胁了一句,便朝门边走去。

厕所里光线很足,停车场也同样灯光明亮,但走道的凹处却是漆黑一片,李一时间什么都看不见。而就在那时,有什么东西狠狠打在他的后背上方,吓得他向前一蹿,可没等他跌跌撞撞地跑出两步,就被地上的一个东西——一条腿——绊倒了,狗啃泥地摔在地上。

没有停顿,没有犹豫,一只穿靴子的脚踹在了他的大腿上,一下子踢麻了那里的肌肉,接着他穿着蓝色牛仔裤的屁股又挨了一脚,几乎踢中了后腰。他开始手脚乱动,想爬起来——

脑袋上方响起了一个声音:“别翻过来,李。我手上有撬胎铁。趴着别动,否则我打烂你的头。”

李乖乖地躺在原地,两手还向前伸着,几乎挨着地面。

“出来吧,埃伦,”袭击他的男人说,“没时间磨磨蹭蹭。马上出来。”

一时没有回音。片刻,“婊子”颤抖含混的声音才从里面传出来:“你打伤他了?不要伤害他!”

“他没事,不过要是你不赶快出来,我就不保证了。我只能这么做,”他停了一下又补充道,“要是他受伤了,就得怪你自己。”

同时,汽车喇叭还在夜色中单调地叫着——叭!叭!叭!叭!

李又扭头往车道上看。头很疼。那混蛋到底拿什么打的他?他说的是撬胎铁吗?记不清了。

靴子又在他屁股上踹了一脚。李大叫一声,忙把脸贴到地上。

“出来,女士,否则我把他的脑袋砸开花!我别无选择!”

那女人的声音再次响起时,已经比刚才近了一些。她声音发颤,但怒气渐盛:“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用不着那样做!”

“我用手机报了警,”李上方的男人说,“州际公路一百四十英里处有巡警。所以我们有十分钟时间,或许还要更少。李李先生,车钥匙在你身上还是她那里?”

李想了想。

“她那里,”他终于想了起来,“她说我喝醉了,不能开车。”

“很好。埃伦,你到那边,上车,然后开走,不到莱克城别停下。如果你的脑子比鸭子管用,就不要回头。”

“我不会丢下他的!”她听上去真的动怒了,“特别是你手上还拿着那种东西!”

“不,你要走。现在就走,否则我马上打死他。”

“你混蛋!”

男人笑了,那笑声比他接下来说的话更让李害怕:“我数到三十。三十下之后,要是你还没有开车离开休息区,我就把他的脑袋从肩膀上拧下来当高尔夫球打。”

“你不能——”

“去吧,埃莉。去吧,宝贝儿。”

“你听到他的话了,”男人说,“你的泰迪熊哥哥想让你走。如果明天晚上你想让他把你打死,顺便把孩子也打死,随便你!明晚我就不在这儿了。但是现在,我受够了,快滚,滚到他妈的车上去。”

用她熟悉的语言传达了这个命令后,她听懂了。趴在地上的李看见她的光腿和凉鞋开始移动。袭击他的那个男人开始大声数数:“一,二,三,四……”

“死女人,快点!”李喊道,靴子又踢了他屁股一下,力道不大,说是踹,不如说晃更恰当,但还是疼。夜色中,汽车喇叭还在响,叭!叭!叭!叭!“滚到车里去!”

听到那句话,穿凉鞋的脚跑了起来,影子跟在后面。漫游者像缝纫机般的小引擎发动时,男人才数到二十,等数到三十时,李看到车尾灯正在停车场里往后退。李本以为男人会开始打他,结果却并非如此,这令他松了一口气。

漫游者开上出口车道,引擎声也越变越小时,头顶的男人有些拿不定主意似的开了口。

“现在,”偷袭他的男人说,“我该拿你怎么办呢?”

“不要伤害我,”李哀求道,“不要伤害我,先生。”

汽车尾灯消失在视线中以后,哈丁开始把撬胎铁在左右手间来回倒换。他的手心里都是汗,差点连那铁棍都拿不稳。真掉到地上就糟了,砰的一声响肯定会被李听到,一眨眼工夫他就能站起来。李并不像戴克斯特拉料想的那样魁梧,但他是个危险分子,这一点已被他的行动充分证实。

没错,对孕妇来说十分危险。

不能那样想。假如他让李-李先生站起来,那么两人之间要开始新一轮的游戏了。他能感觉得到戴克斯特拉试图回来,想就这一点,或许还有其他问题进行讨论。哈丁把戴克斯特拉一把推开。这压根就不是大学英语老师该出现的时间和地点。

“现在,我该把你怎么办呢?”他问,是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别伤害我。”趴在地上的人说。他戴着眼镜。这倒是个大意外。不管是哈丁还是戴克斯特拉,都没想到这家伙竟然戴眼镜。“别伤害我,先生。”

“我有了一个主意,”换做戴克斯特拉,则会说我有一个主意,“把你的眼睛摘下来放在旁边。”

“为什——”

“别废话,照我说的做。”

李穿着褪色的里维斯牛仔裤和西式衬衫(已经从裤腰里掉了出来,盖在屁股上),他伸出右手,想把金属丝镜架的眼镜摘下来。

“不,用左手。”

“为什么?”

“别那么多问题,照做!用左手把眼镜摘下来。”

李伸手摘下那副精致莫名的眼镜,放在一旁。哈丁立即落脚,靴子跟碾上眼镜,随着细碎的噼啪断裂声,眼镜被踩烂了。

“你干吗要这样?”

“你说呢?你有枪或别的武器吗?”

“没有!上帝啊,没有!”

哈丁相信他。就算真的有枪,也应该是放在漫游者的行李箱里了。但他觉得那也不太可能。刚刚站在女洗手问外听的时候,戴克斯特拉设想里面是个五大三粗的建筑工人。可趴在地上的人看上去更像一个每周去三次戈尔德健身房的会计师。“我现在回我的车上去,”哈丁说,“关掉警报,然后离开。”

“好的,好的,你为什么不——”

哈丁警告似的把脚踩在他的屁股上,稍稍加重力道前后晃动。

“你为什么不闭嘴?你以为你刚才在里面做的是什么光彩事?”

“他妈的给她一个教训——”

哈丁几乎使出浑身力气朝他的屁股踢去,只在最后一秒稍稍留了情。但也只是一点点。李又惊又痛地大叫一声。哈丁被自己不经大脑的行为及其方式吓了一跳。但更让他吃惊的是,自己竟然想再踢一脚,再用力一些。他喜欢那声痛惧交加的尖叫,不介意再听一次。

从这点看来,他与趴在地上、后背被人口走道的阴影斜劈为两半的厕所狂人李有多大区别呢?似乎区别并不大。不过那又如何?这个问题太累人,像“本周推荐电影”般玩深沉。他想到一个有趣得多的问题:如果用脚去踢李的左耳朵,在保证命中的前提下,到底能使出多大力道呢?正中左耳,咔啪。他还好奇到底会发出什么样的声音。他猜,肯定是能令他满意的声音。当然,那么照头一踢可能会要了李的命,不过世界也不会有什么大损失,对不对?又有谁会知道?埃伦?该死的。

“你最好闭嘴,我的朋友,”哈丁说,“那才是最明智的做法。闭嘴。等州警来了后,你可以告诉他你想要什么。”

“你为什么还不走?走吧,放过我。你踩碎了我的眼镜,还不够吗?”

“不够。”这是哈丁的真心话。他想了一秒钟,“你知道吗?”

李没有问他“知道什么。”

“我要慢慢走到车那儿。想爬起来追我随便你。我们面对面单挑。”

“好,好极了!”李眼里挂着泪笑了出来,“离了眼镜我狗屁都看不到!”哈丁把自己的眼镜往鼻梁上推推。他不再想小解了。真是奇怪!“看看你,”他说,“看你那副熊样!”

李一定是从他的语气中听出了什么,因为借着银色的月光,他看见李开始哆嗦。但李还是一言不发,算他聪明。而李上方站着的那个人,那个这辈子从小到大,从文法学校到高中,从来没有打过一场架的人,明白这场“恶仗”终于结束了。要是李有枪的话,或许会在他背后开黑枪。不过,不会的。李已经被……那个说法是什么?被镇住了。

老李—李被镇住了。

哈丁突然灵光一闪。“我有你的驾照号码,”他说,“我还知道你的名字。你和她的我都知道。我会留意看报纸的,浑球。”

李还是不说话,只是沉默地趴在地上,踩得粉碎的眼镜在月光里闪闪发光。

“晚安,浑球。”哈丁说。他走回停车场,开车离开,感觉自己像开着捷豹车的舍恩。十分钟,或是十五分钟内,他还好好的。足够让他打开电台,随后又决定还是听CD机里的露辛达·威廉斯。然后,突然间他的胃就跑到了嗓子眼,装满了他在金罐酒店吃的鸡肉和土豆。

他猛地转到故障车道,停下捷豹,想跳下车,又意识已经来不及了。于是他从车窗探出头去,安全带还绑在身上,稀里哗啦吐到了驾驶座这边的车道上。吐完后,他浑身发抖,牙齿不住地打架。

身后突然出现了车灯,亮光朝他奔过来,然后慢了下来。戴克斯特拉首先想到是州警来了,州警终于来了。他们总是在你不想看见他们,不再需要他们的时候出现。转念问又想到——几乎是浑身发冷地肯定——来的是那辆克莱斯勒漫游者,埃伦开车,李-李坐在乘客座上,腿上放着他自己的撬胎铁。

然而,来的却是辆塞满小屁孩的旧道奇。其中一个长得像白痴、头发很可能是红色的男孩从车窗探出他长满粉刺的圆脸,冲戴克斯特拉喊道:“吐到你自己脚上!”接着,伴随着一阵大笑,车加快速度开跑了。

戴克斯特拉把头缩回来,关上车门,闭上眼睛等待着身体平静下来。过了一会儿,果然颤抖停止了,胃也慢慢服帖。他意识到自己又想尿尿了,而这是个好兆头。

他又想起自己曾想往李—李的耳朵上踢一脚——有多用力?会发出什么动静?——然后强迫自己转移注意力。仅仅是想想自己曾经有多渴望那么做都让他浑身不舒服。

他让自己的大脑(多数时候还算顺从)转到北达科他州代号“孤鸦”(要么是蒙大拿州的“亡狼”)导弹发射中心的指挥官。那个默默失去理智的男人眼中草木皆兵,到处都潜伏着恐怖分子。他在柜子里堆满潦草写就的小册子,整夜不眠不休地待在电脑屏幕前搜索网络上的阴谋暗道。

或许道格正在前往加州执行任务的途中……之所以没有搭乘飞机而选择开车,是因为他那辆普利茅斯轧路者的行李箱里放了两把特制枪支……后来他的车出了毛病……

可以。完全可以,很不错。或者说,再仔细构思一下,会很不错的。他以前不是认为道格不适合放在广阔的中西部背景下吗?现在看来,是他思维狭隘了。因为在合适的条件下,任何人都有可能在任何地方做任何事。

身体停止发抖了。戴克斯特拉发动了引擎,又把捷豹开上了路。在莱克城的一家整夜营业的加油站里,他解决了内急问题并给捷豹加满了油(当然,是在遍寻停车场和四个加油点都不见漫游者的踪迹后)。然后,他以哈丁的大脑思考着,一路开回家,走进约翰·戴克斯特拉位于运河边的房子。外出前他总是会把防盗系统打开——谨慎些总是好的——于是他把它关上才进了房门,临睡前又再次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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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健身车

<h3>1、新陈代谢工作队</h3>

被他推迟了一年的体检——如果他的妻子还活着,便会揭他的短,指出事实上他拖了三年才去——过后一周,理查德·希夫基茨被布雷迪医生请到医院,告知和讨论检查结果。既然没从医生嘴里听出明显的坏消息的征兆,病人也就欣然前往了。

体检结果以一串数值的形式体现在一张纸上,纸的抬头为纽约都会医院。除了一行以外,所有的检查项目和相应数字都是黑色的。例外的一行是红色的,希夫基茨毫不意外地看到,那是他的胆固醇指标。扎眼的红墨水数字——无疑,用红色标注正是为了醒目——是226。

希夫基茨本打算问医生,这个数字是不是很糟糕,但终于忍住没开口,心想还是不要以愚蠢的问题开始这次谈话为妙。如果检查结果良好,就不会用红色标注了。毫无疑问,剩下的那些数字都不错,起码也是在可接受范围内的,所以它们才是黑色。但他被叫到这里来不是为了讨论它们的。医生们都是大忙人,不会愿意把时间浪费在安慰病人上。于是,他放弃了那个愚蠢的问题,转而问医生,226究竟有多糟糕。

布雷迪医生倚在座椅上,手指交叉放在他骨瘦如柴的胸膛上。

“实话告诉你,”他说,“这个数字根本就不糟。”他抬起一根手指,“我是说,如果考虑到你的饮食的话。”

“我知道我体重超标太多了,”希夫基茨谦卑地说,“我一直打算改善这个问题。”事实上,他压根无此打算。

“再说实话,”布雷迪医生接着说,“你的体重也不是太糟。同样,还是考虑到你的饮食。现在,希望你仔细听好,因为这样的话,我只对病人们说一次。准确说,是男性病人。至于女性病人,如果没人打断,她们能就体重问题把我的耳朵磨穿。你准备好了吗?”

“是的,”希夫基茨也想手指交叉放在前胸,又发现自己不会采取这个姿势。

他发现——更合适的说法是,他再次发现——自己的胸肌很不错。据他所知,比大多数快四十的男人们都强。于是,他放弃了将手指放在前胸的打算,老老实实把两手叠放在腿上。医生的说教开始得越早,结束得就越早。

“你身高六英尺,三十八岁,”布雷迪医生说,“标准体重应该是一百九十磅左右,胆固醇也差不多应该是这个数。若是放在从前,比如七十年代,胆固醇两百四也不会有人当回事儿,但话说回来,七十年代你还可以在医院的候诊室抽烟呢。”他摇摇头,“然而,高胆固醇和心脏病之间的联系太明显了。两百四的胆固醇指数自然就不再被接受。”

“你属于那种新陈代谢能力不错的幸运儿。注意,不是多么棒,但若说还不错?是的。你一周吃几次麦当劳或温迪,理查德?两次?”

“大概一次吧。”希夫基茨说。其实他平均一周要吃四到六次快餐。还没把周末偶尔去次阿尔比算在内。

布雷迪医生抬起一只手,像是在说随你的便……希夫基茨突然想到,这不正是汉堡王的营销口号吗?

“不管怎样,从数字上能看出你的饮食口味。体检那天,你的体重是两百二十三磅……同样与你的胆固醇指标非常接近,这可不是巧合。”

他微笑着看希夫基茨皱了一下眉,但起码这不是个毫无同情心的微笑。

“你的成年生活是这样的,”布雷迪说,“你还像十几岁时那样吃,目前,你的身体——要感谢你那虽不出众但还算不错的新陈代谢能力——还能够跟得上。现在,把新陈代谢过程想象成一个工作团队是有帮助的。想象一下身穿斜纹棉布裤和马丁靴的工人们。”

是对你有帮助吧,希夫基茨想,对我一点意义也没有。同时,他的眼睛又被吸引到那个红色的数字上,226。

“他们的工作是抓住你扔下去的东西并处理它们。他们把某些东西送到各个生产部门,烧掉剩下的。如果你送下去的东西超过他们的处理能力,你就会发胖。你现在就是这种状况,只不过速度相对较慢。但很快,假如你不做改变,就会看到这个速度越来越快。有两个原因。一是你身体的生产器官所需要的燃料比过去少。二是新陈代谢的那帮伙计——身穿斜纹棉布裤、胳膊上有刺青的工人——已经不年轻了。他们不像过去那样能干,轮到分开要送走的和要烧掉的东西时,速度不如从前。有时候,他们还会犯浑。”

“犯浑?”希夫基茨不理解。

布雷迪医生仍然手指交叉放在他狭窄的胸膛上——希夫基茨断定,那是个肺结核病患者的胸膛,显然没有任何胸肌——点了点他同样狭窄的头颅。希夫基茨觉得那几乎和黄鼠狼的头一模一样,尖嘴猴腮,眼神犀利。“是的,没错。他们会说,‘他难道就不会慢点吗?’,还有‘他以为我们是谁?神奇漫画里的超级英雄吗?’,要么,‘上帝,他从来就不休息吗?’其中一个——装病的家伙,每个组里都会有那么一个人——很可能会说,‘他妈的,他才不会关心我们的死活呢,人家是老板,不是吗?’”

“早晚,他们会像所有被迫长时间、高强度工作、没有周末更没有假期的工人一样,来个消极怠工:混日子,不好好干活。有一天,他们中的一个干脆就不来了,然后就会有第二个——如果你活得足够长的话——他们中的一个不来了,因为他躺在家里,死于中风或心脏病。”

“棒极了。或许您可以把这个理论介绍给更多人。去巡回讲座,甚至上欧普拉的节目。”

布雷迪医生放下手,向前探身。他不带笑容地看着希夫基茨:“你必须做选择,我的工作就是让你清楚这一点,仅此而已。要么你改变生活习惯,否则十年后再来我这里时,你会有很严重的问题——体重或许超过三百磅,Ⅱ型糖尿病、静脉曲张、胃溃疡,还有和你体重相当的胆固醇指数。现在,你还有可能不用突击节食、腹部整形就能把体重减下来,也不用担心心脏负荷。以后,减肥就会变得困难。过了四十岁,会变得越来越难。四十岁以后,理查德,脂肪会黏在你的屁股上,就像婴儿的屎黏在卧室的墙上一样。”

“很妙的比喻。”希夫基茨笑了起来。他忍不住。

布雷迪没有跟着他一起笑,但脸上也露出了微微的笑意。他又倚到椅子上:“你的前景可一点都不妙。医生们不会过多讨论这个话题,就像警察们不会过多谈论他们在车祸现场的水沟中发现的断头,或是圣诞树把房子点燃后的第二天在壁橱里找到的烧焦的孩子。但事实上,关于肥胖,我们所知甚多,有脂肪堆积、浑身都是褶子的女人,洗澡的时候连自己的臀部都够不到,还有走到哪里都臭气熏人的男人,因为他有十年甚至更长时间都没能好好擦身。”

希夫基茨皱皱眉头,一脸不屑。

“我不是说你会那样,理查德——大多数人都不会,似乎他们体内有限制器——但老话说得好,用叉勺也能自掘坟墓。记住这句话。”

“我会的。”

“很好。说教到此结束。你也可以称它为布道。管它呢。我不会告诉你,去吧,别再犯罪。我要说的是,你看着办。”

尽管过去十二年来,他在收入报税表“职业”一栏填的都是“自由艺术家”,但希夫基茨并不真的认为自己是个有想象力的男人。而且,自打从德保罗大学毕业以后,他从未为自己画过一幅画(连素描都没有)。他给书设计封面,画过一些电影海报、很多杂志插图、偶尔的商品目录封皮。他还做过一次唱片专辑封面——为他的偶像口水骨乐队,但他说不会再做第二个了,因为除非用放大镜,否则你绝对看不清成品上的细节。这就是他做过的最接近有所谓“艺术气质”的工作了。

要是被问起得意之作是什么,他必定一脸茫然。若是问得紧点儿,他可能会说是为宝洁多丽衣物柔顺剂做的广告画,画上是位跑过草地的年轻金发女郎。但就连那个回答也是谎言,纯粹是为了敷衍。事实上,他不是那种拥有——或需要——得意之作的艺术家。他已经很久没有拿起过画笔,除了按照广告商的详尽指示或临摹照片之外——那个为终于摆脱静电而欢欣鼓舞的金发女郎就是从照片上来的。

可是,就像灵感曾经击中我们中的精英——毕加索们、梵高们、达利们——一样,它终究会击中剩下的人,哪怕一生中只有那么一两次。希夫基茨搭乘穿越市区的公共汽车回家——自从大学以来,他就没有开过车——坐在座位上,他发现自己一路上不由自主地盯着过往的工人看:工地上头戴安全帽、脚步沉重的建筑工,有的提着桶,有的肩膀上扛着建筑板材;检修孔中一半身体在内、一半身体在外的联合爱迪生公司的电工,周围围着黄色的防护带,上面写着“施工中”;还有三个在百货大楼橱窗前搭建脚手架的工人,旁边站着第四个在打手机。

一点一点地,他意识到脑海里酝酿出了一幅画,一幅要求在这个世界占有一席之地的画。当回到位于索霍区既当住宅又当工作室的公寓时,他大踏步地走过天窗下杂物散落一地的凌乱小窝,甚至都没有弯腰把邮件捡起来。事实上,他随手就把脱下的夹克衫扔在了上面。

他停顿的时间仅限于瞅了瞅角落里几块空白的帆布画板,随即就否定了它们。他转而选择了一张白色的厚光面纸和一支炭笔。接下去的一个小时里,电话铃响了两次。两次他都交给了答录机。

他停停顿顿地画着这幅画,但工作的时候比停顿的时候多,特别是随着时间过去,他开始意识到这幅画有多棒——接下来的十天里,在一个他认为合适的时间,他把画从白纸挪到了四英尺长、三英尺高的画布上。这是十年来他用过最大的画布。

画上有四个男人——都是身穿牛仔裤、毛葛夹克,脚蹬大皮靴的工人——站在乡间小路的一侧,路刚刚从茂密的树林中露了个头(他以泼洒、快速、饱满的笔触,用深绿的阴影和灰色的条状涂抹来表现树林)。其中两个工人手拿铁铲,另一个双手各拎一只水桶,第四个正把头上的帽子往后推,露出前额,充分表露出一日工作即将结束时的疲乏和终于意识到工作永远没有尽头的无奈;事实上,每一天结束时要做的工作都比一天开始时还要多。第四个人戴着一顶破旧的鸭舌帽,帽舌上方印着“利皮德”,看上去是工头。他正用手机给妻子打电话。马上回家,宝贝儿,不想出去,今天不想,太累了,明天想早点开工。那几个小子怨声载道,不过我把他们搞定了。希夫基茨不明白自己是怎么知道这些的,可他就是知道。就像他知道提水桶的人叫弗雷迪,这些人坐着来上工的卡车就是他的。卡车停在画面外的右方,可以看到车顶的部分阴影。其中一个拿铲子的工人,卡洛斯,背部劳损,正在接受脊椎推拿治疗。

画面的左边出去,是工人们正在干的活,但从画面上却看不出来,只能看出他们有多累。希夫基茨一贯是个注重细节的人(用灰绿色块描绘树林的画法完全不是他的风格),他把工人们的疲倦通过他们脸上的每一根线条、甚至衣领上的汗渍画了出来。

他们的上方,天空是古怪的肉红色。

他当然知道这幅画表现了什么,也完全明白天空为何是肉红色的。画中的人们就是上次诊疗结束时医生提到的工作队。在那片肉红色天空之外的真实世界里,这些工人的雇主希夫基茨,刚刚吃完睡前点心——剩下的一块蛋糕,或小心收藏的一个KK甜甜圈——并把脑袋搁到了枕头上。这也就意味着他们今天的工作终于结束了。从脸上就能看得出,这些利皮德公司的工人们今天累得连饭都不想吃,宁肯翘起脚来看一小会儿电视,或许还会在电视前睡着,然后几个小时后醒过来。那时候正常的电视节目已经结束了,轮到罗恩·波佩尔登场,向演播室里的粉丝们展示他的最新发明。他们用遥控器关掉电视,拖着脚向床边走,一路扔掉衣服,都懒得回头看上一眼。

所有这些都在图画里,尽管它们并不真的在画布上。这幅画并未让希夫基茨为之着迷;可是,虽然它没有变成他的生命,却让他意识到这是他生命中全新的且向善的东西。他不知道这幅画完成后要拿它怎么办,也并不真的操心。目前而言,他只是享受着每天早上起床后,边把大狗平角裤的一截从他的屁股沟里拽出来,边眯着一只眼睛打量那幅画。他想,也许等画完成后,就要给它起个名字了。现在,他已经否定了几个:《放工时分》、《小伙子们喊结束》、《伯科威茨喊结束》。

伯科威茨是他们的老板和工头,就是拿着摩托罗拉手机、头戴利皮德帽子的那个人。那些名字都不合适,不过没关系。等他想到的时候,自然就会知道了。那时候,他的脑袋里自然会叮铃一声响。所以,现在没有必要着急。他甚至都不确定这幅画本身有多大意义。作画的过程中,他掉了十五磅肉,或许这才是意义所在。

也可能不是。

<h3>2、健身车</h3>

忘了是在哪里——可能是在萨拉达茶包绳子末端的小标签上——希夫基茨看到:对于想减肥的人来说,最有效的锻炼就是从桌边走开。对于这句话的正确性,希夫基茨毫不怀疑。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他越来越相信减肥并不是他的目标;成名也不是,尽管这两者都可能是额外收获。他不停地想起布雷迪医生所说的新陈代谢工作队,那些拼了老命干活却从他这里得不到丝毫帮助的倒霉蛋儿。每天花上一两个小时来画这些人和他们的工作,不想起他们也难。

他想象了很多关于他们的事。工头叫伯科威茨,梦想有朝一日拥有自己的建筑公司。卡车——一辆道奇公羊——车主弗雷迪,喜欢幻想自己是顶级木匠。背不好的是卡洛斯。还有好偷懒的韦兰。这些人的任务就是让他不得心脏病或中风。他们要把从古怪的红色天空中源源不断落下来的垃圾清走,防止它们堵住通往树林的道路。

开始作画的一周后(也是他终于认为可以完工的一周前),希夫基茨去了二十九街的“健美男孩”俱乐部。在考虑过跑步机和爬阶器——这东西倒是挺有趣,可惜太贵了——之后,他买了一辆健身车,并额外支付了四十美元送货费和安装费。

“坚持每天锻炼,半年后你的胆固醇指标会降低三十点,”t恤上写着“健美男孩”的肌肉男对他说,“这一点我可以打包票。”

希夫基茨所住建筑的地下室阴暗凌乱、布局不明,住户们的杂物堆满写着门牌号的小隔间,还有烧锅炉的声音轰轰作响。然而地下室深处有个凹进去的角落还奇迹般地空着,就好像一直在等待他。希夫基茨让送货员把健身车放在那里的水泥地上,对着一面空墙。

“你会带台电视下来吗?”其中一个送货员问。

“我还没想好,”希夫基茨说,其实他已经打定了主意。

那幅画完成之前,他每天在健身车上骑十五分钟。他也知道这点时间很可能不够(尽管肯定聊胜于无),但也知道这是他现阶段能忍受的上限。并不是因为累,十五分钟还不至于让他体力不支。真正的原因是因为枯燥。轮子转动的呼呼声和锅炉平稳的吼叫声交杂在一起,短时间内就能让他头皮发麻。对于自己在做的事情,他的认识过于清醒,那就是盯着自己的影子被头顶的两盏光杆灯泡在墙上投下重影,傻乎乎地在地下室里骑着一辆原地不动、哪儿都去不了的车。他还知道,等楼上的画完成后,他就可以着手画这里的一幅,事情就会有所好转。

还是同样的一幅画,但他这次要快得多,因为没必要把伯科威茨、卡洛斯、弗雷迪和懒汉韦兰放进去。他们已经收工回家,因此这幅画在墙上的画里,只有那条乡间小路。路以强行透视法画成,因而当他骑在车上时,它似乎从他身边渐行渐远,直至没人那片灰绿的树林中。骑车马上就变得没那么枯燥了。然而,两三天之后,他意识到这还不够,因为每天的骑车对他来说还只是单纯的体力活动。红色的天空也需要加上,但那很简单,是不动脑筋的工作。他想在路的远端两边各加一些细节,再在地上加一些散落的杂物,可是那些东西仍然很简单(虽然也很有趣)。真正的问题与画本身无关,两幅画都是如此。真正的问题在于他缺乏目标,为锻炼而锻炼总让他觉得没意思。它或许能让人瘦身健体,可它在进行过程中仍旧是毫无意义的,甚至只是存在主义的。那样的活动永远都是为了下一个事物,比如为了某家杂志美编部门的漂亮女士在派对上搭讪你,问你是不是瘦了。这远远不构成为动力。他还没有那么虚荣(或者说那么饥渴),可以为了这样的远景来忍受漫长乏味的过程。他迟早会厌烦,然后倒退回到KK甜甜圈的幸福时光。不,他必须决定这条路在哪里,又通往何方,这样他就可以假装是在那个地方骑车。真是个令人激动的主意。或许有点傻——甚至有点疯——但对希夫基茨来说,心里的兴奋却是最真实的。何况又没必要告诉别人他在干什么,对不对?绝对不用。甚至还可以买一本兰德-麦克纳利出版社的公路地图册,每天标注骑行进度。

他并不是个天性爱自省的人,但当他胳膊底下夹着新地图册从巴诺书店出来时,却在思考到底是什么激励了他。偏高的胆固醇指标?对此他表示怀疑。布雷迪医生关于四十岁后减肥更难的严肃警告?可能有点关系,但也不是最重要的。或者说是他自己已经准备好改变了?似乎更有道理。

特露迪死于恶性程度极高的血液癌症,希夫基茨在医院里陪她度过了人生的最后一天。他还记得,她最后的呼吸是多么沉重,吸入空气时,她那悲伤而衰弱的胸膛用力地向上挺起,仿佛知道那是最后一口气,是几十年生命的终结。他记得她吐出那口气,“倏”的一声之后,她的胸膛就静止了。从某个意义上来讲,他这四年来就生活在那样的呼吸停顿中。只是现在,风又吹了起来,扬起了他的帆。

然而,还有别的更像真正答案的原因:由布雷迪医生召集和希夫基茨命名的工作队。队里有伯科威茨、韦兰、卡洛斯和弗雷迪。布雷迪医生并不在乎他们;对他来说,新陈代谢工作队不过是个比喻,目的不过是要让希夫基茨多关注自己身体内部的健康情况。这个比喻同妈妈们告诉小婴孩“小人儿们”正在修复他们擦伤的膝盖别无二致。

可希夫基茨关注的……

我关注的根本不是我自己,他想,一边掏出楼门钥匙。从一开始就不是。我关心的是那些被永无止境的清洁工作困住的人。还有那条路。他们为什么要拼命让路保持干净?那条路通向哪里?

他决定让那条路通往赫基默,靠近加拿大边境的一个小镇。他在公路地图册上发现纽约州北部有条未标记的蓝色细线,从首府奥尔巴尼南边的波基普西一路蜿蜒至他的目的地,距离大概是两百,或三百英里。他把这条路的起始位置在更详尽的纽约州地区图上用图钉标注,把图挂在墙上,挨着他那幅匆忙完成的……叫它什么呢?壁画不合适,姑且叫做投影图吧。

当天他跨上健身车,想象身后就是波基普西镇,而不是2-G的电视、3-F的衣箱和4-A用油布遮盖的脏自行车。眼前延伸的那条乡间公路,在兰德—麦克纳利先生那里只是条弯弯曲曲的蓝色细线,在更详细的地区图上却有了名字,叫老莱茵贝克路。他把健身车上的里程计归零,眼睛死死盯住从水泥地与墙面相接处开始铺开的灰尘,想:这真的是一条通往健康的路。把这个念头储存在脑子里的某个地方,你就不用一直想,特露迪死后你身上的一些螺丝也松动了。

他的心已经开始比平常跳得快些了(可他还没有开始骑车呢),他猜想这是大多数人在踏上旅途、期待遇到新面孔甚至新历险时的心情。健身车的控制面板上方有一个饮料槽,他在里面放了一罐红牛,据说这种饮料能迅速补充能量。在运动短裤上方,他穿了一件有口袋的旧牛津布衬衫,口袋里装了两片燕麦提子饼干。燕麦和提子据说都有降低胆固醇的功效。

说到胆固醇,利皮德公司的人们已经放工了。噢,楼上的画里——那幅毫无用处和市场、完全不像他所作的画——他们还在工作。可是在这里,他们已经挤进弗雷迪的道奇,开往,开往……

“开往波基普西,”他说,“他们一边收听PDh,一边从纸袋里掏出啤酒喝。今天他们,……今天你们做了什么,小伙子们?”

挖了几条排水沟,一个声音小声说,山洪快把普利斯维尔附近的一条路冲坏了。挖好后我们今天提早下班。

好。很好。这样他就不用下车绕过被水冲垮的路面了。

理查德·希夫基茨凝神盯着墙面,开始踩踏板。

<h3>3、去往赫基默的路上</h3>

那是二零零二年的秋天,距离双子大楼在金融区的街道上坍塌已经过去了一年,纽约市带着稍许偏执多疑恢复了正常的状态……不过大家也知道,在纽约,稍许偏执多疑也是正常的。

理查德·希夫基茨从来没有感觉像现在这样清醒和快乐过。他的生活规律地划分为四部分。早上的时间用来做任何能为他的房子和肚子买单的工作,而他接到的活似乎比以前更多了。所有的报纸都在念叨经济不景气,可对自由商业艺术家理查德·希夫基茨来说,经济形势挺不错的。

他中午仍然在隔壁街区的杜根餐厅用餐,但经常吃的东西由过去油腻的双层汉堡变成了沙拉。下午,他会为自己作画:刚开始是为地下室墙面上那幅投影图增添更多细节。伯科威茨和他的工友们的那幅画已经用一条旧床单蒙好放到一边了,对于那幅画,他没什么可补充的。现在,他想让地下室里的那幅没有工人、只有通往赫基默的那条路的画更好地满足他的需要。

没有理由再让工人们待在画里。这些日子以来,他难道不是在自力更生吗?而且还把自己照顾得很好。十月底,他又去找布雷迪医生检查了一次,这次的胆固醇指标变成了黑色:179。布雷迪不只对他充满敬意,简直就是嫉妒了。

“比我的还要好,”他说,“看来你是真的上心了。”

“我想是的。”希夫基茨点头同意。“肚子上的赘肉也几乎全不见了。一直在健身吗?”

“能花多少时间就花多少时间。”希夫基茨没有在这个话题上展开。到目前为止,他的健身已经变得有些古怪了。起码以部分人的观点来看是古怪的。

“好吧,”布雷迪说,“有了好身材,就要展示出来。这是我的建议。”

希夫基茨对此付之一笑,没放在心上。

晚上——希夫基茨常规一天的第四部分一一他要么看电视要么读书,饮料由过去的啤酒换成了番茄汁或V-8牌果汁。他觉得既疲劳又充实,上床睡觉的时间也提前了一小时,增加睡眠很适合他。

他生活的核心是第三部分,下午四点到六点。这两个小时是他在健身车上,由波基普西向赫基默进发的时间。在地区图上,细细的蓝线变成了老莱茵贝克路、喀斯喀特瀑布路和伍兹路;有一阵,在佩尼斯顿北边,则是邓普路。他还记得刚开始的时候,十五分钟都像天荒地老般那么久。现在,他却有时不得不强迫自己在两个小时之后停下。最后,他只好弄了个闹钟,定到六点。闹钟刺耳的铃声足够……

足够把他叫醒。

希夫基茨无法相信自己竟然会在地下室的健身车上睡着,同时还保持着每小时十五英里的速度。但他不喜欢另一个解释,就是他在通往赫基默的路上发疯了。或者更正常的说法,他在自己位于索霍区的公寓里疯了,出现了幻觉。

某晚胡乱调台的时候,他偶尔看到了A&E频道做的一期关于催眠的节目。接受采访的人是位自称“土星乔”的催眠师。他说,每个人每一天都在自我催眠。早上我们借此进人工作状态;阅读小说或观看电影时依靠它产生“代入感”;夜晚,我们用它来帮助睡眠。土星乔最爱最后这个例子,并用了很大篇幅讲了“成功睡眠者”每晚的例行惯例:检查门锁窗插,要么倒一杯水,要么念几句祈祷词或是冥想一会儿。他将这些类比为催眠师在催眠对象面前的手法和念词——比如从十倒数到零,或是一再向对象灌输他或她“越来越困”的印象。这个节目对于希夫基茨来说不啻于雪中送炭,让他判断出自己在健身车上的两小时定是处于轻中度催眠状态。

因为,在墙上的投影图前骑车不到三周后,他不再是在地下室的凹处度过两小时了。在第三周结束前,他是真的骑行在通往赫基默的路上了。

他会心满意足地蹬着车穿过树林间满是尘土的小路,闻着松树的清香,听着乌鸦的叫声和偶尔碾过落叶时,叶片碎裂的嚓嚓声。这辆健身车化身为十二岁时他在新罕布什尔曼彻斯特郊区拥有的那辆三变速的蓝翎。虽然不是他在十七岁拿到驾照前的唯一一辆车,却是毫无争议的最好的一辆。塑料的饮料槽变成了行李篮上手工焊接的虽笨拙却实用的金属圈,里面放的东西也由红牛变成了一罐立顿绿茶。不加糖的。

去往赫基默的路上,总是十月末日落前一小时的样子。尽管他每次都骑两个小时(闹钟和健身车上的里程表都可以证明),太阳却从来不曾改变过方位;当他在小路上骑行,额前的头发被自行车带出的风吹动时,太阳总是在土路上投下同样的狭长阴影,并在同样角度的天空透过枝叶向他眨眼。

有时,当他骑行所在的那条路与别的路相接时,会看到树上钉着路牌。一块牌子写着喀斯喀特路。另一块写着距赫基默120英里,上面布满了陈旧的弹孔。这些牌子总是与墙上地区图的信息吻合。他决定了,一到赫基默,就直接扎进加拿大的荒野丛林中,连停下来买个什么纪念品也不要。路就在赫基默结束了,不过没关系,他已经买了一本《加拿大东部地区图》,可以用蓝色的铅笔在图上画上自己要走的路,用很多曲线。曲线意味着更长的路。如果愿意,他可以一直骑到北极圈去。

一天傍晚,从恍惚中被闹钟惊醒后,他歪着头,若有所思地盯着墙上的投影图打量了半天。换做是别人,可能看不出什么来;在这样的近距离前,强迫透视法失去了作用,林地在未经训练的眼睛面前瓦解为杂糅的色块——曾经的路面现在只是一团淡棕色,地面上浅浅一层落叶变成了深一些的棕色,掺着一抹抹蓝灰色斑纹的绿色是地上的苔藓,最左方明亮的黄白色圆圈是将落的太阳,危险地靠近锅炉房的门。然而,在希夫基茨眼里,这些色彩仍旧完美地表现了画面。画面已经牢牢地在他脑中扎根,一直没有改变。当然,除非是他在骑车;可即使是那时,他也意识到潜在的稳定性。稳定很好。稳定性至关重要,像是某种试金石,让他确信这不过是一场复杂的脑力游戏,只要他愿意,就可以像拔掉电源插头般随时从潜意识里抽离。

他把一盒颜料拿到地下室以方便随时补色。现在,他不假思索地在路上涂了几笔掺了黑色的棕色颜料,比落叶的颜色深。他退后一步,看着画面上的新变化,点点头。只是很小的改变,但十分贴切。

第二天,骑着蓝翎穿过树林时(他现在离赫基默不到六十英里,离加拿大边境也不过八十英里),他在一个拐弯处看到一头高大的公鹿站在路中央,黑丝绒般的眼睛吃惊地望着他。公鹿摇摇白色的短尾巴,拉了一坨屎,扭头又跑进树林里了。希夫基茨看到它的尾巴再次一晃,公鹿便不见了踪影。他继续往前骑,不想让鹿屎标记他的踪迹,便小心避开。

傍晚,关上闹钟后,他从牛仔裤后袋里掏出一条印花大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同时往前靠近墙上的画。他手撑着臀部,挑剔地看着画,然后以他二十年来类似工作锻炼出的自信和速度把鹿粪从画面上抹掉,原地画了一个生锈的啤酒罐,显然是某个来猎野禽或火鸡的上纽约州猎人扔下的。

“你把这个落下了,伯科威茨,”晚上喝啤酒而不是V-8牌果汁时,他自言自语,“明天我自己来收拾,但不要再有第二次。”

可是,当他第二天来到地下室时,根本没有必要涂掉画上的啤酒罐,因为罐子已经不见了。一时间,恐惧像钝器般搅动着他的腹部——他做了什么?半夜里梦游下楼来,拿起了松节油和画笔?但他立刻把这个念头抛到脑后,登上了健身车。健身车很快就变成了蓝翎,空气中又充满了森林的芳香,风再次将他前额的头发吹向脑后。是从那一天开始事情开始变化的吗?从他觉察到自己可能不是独自骑行的那一天?有一点毋庸置疑:就是从啤酒罐消失的那天起,他开始做很可怕的梦,并画了卡洛斯的车库。

<h3>4、手持猎枪的男人</h3>

自打十四岁时被三四个香艳的春梦领进成年世界后,他还没做过这么生动的梦。这也是他做过最恐怖的梦,其他的梦远不能跟它相比。恐怖之处在于如红线般贯穿其中的不祥之感,哪怕那个梦境让他觉得古怪而又不真实:他知道自己在做梦,可就是无法逃脱。他感觉自己被某种可怕的薄纱裹住了,明明床就在身下,他却无法清醒过来,恢复为那个穿着大狗短睡裤,大汗淋漓、浑身颤抖的理查德·希夫基茨。

他看到了一个枕头和一部底座裂缝的米色电话机。接着是挂满照片的走廊,他知道照片是那人的妻子和三个女儿的。再过去是厨房,微波炉的面板上闪烁着4:16。富美家的料理台上放着一碗香蕉(这碗东西让他又想吃又害怕热量太高)。

后是一条顶部有遮盖的通道,名叫佩佩的狗下巴搁在前爪上躺在那里。他经过时,佩佩没有抬头,只是把眼睛上翻瞪着他,露出新月形布满血丝的吓人眼白。在梦里,希夫基茨就是从那时开始哭的,因为他知道一切都完了。

现在,他置身车库中,鼻子嗅到了机油和干草的味道。除草机仿佛某个乡下神明般站在角落,虎钳夹在工作台上,又旧又黑,上面沾着碎木屑,旁边是橱柜。女孩们的旱冰鞋堆在地上,鞋带像香草冰淇淋般雪白。工具整齐地挂在墙面的钩子上,大多数是园艺工具,看来喜欢在他的院子里干活的大块头是(卡洛斯。我叫卡洛斯。)

女孩们绝对够不到的架子最顶端,放着一把点四一零猎枪,荒置多年,几乎被遗忘,还有一盒黑黢黢的子弹,侧面的温彻斯特字样几乎无法辨识,只不过这对他来说不是问题,他就是知道上面的内容。希夫基茨在这个时候意识到自己钻进了将要自杀的卡洛斯的头脑。他拼命挣扎,试图阻止卡洛斯或从这里逃脱,却两者都无法做到,即使他感觉到床就在旁边,就在从头至脚包裹他的薄纱两侧。

他站到了虎钳旁边,点四一零夹在钳爪里,子弹盒放在旁边的工作台上,还有一把钢锯。他用钢锯锯掉猎枪的枪管,因为那样会让他要做的事情更容易完成。然后,他打开盒子,里面有两打圆鼓鼓的绿色子弹,下面是铜底。卡洛斯装好子弹合上枪机时,发出的是“锵”而不是“叮”。枪放进嘴里的感觉油腻而满是尘土,舌头感觉油腻,脸颊内侧和牙齿沾满灰尘。而且,他的背很疼,疼得要命,“他妈的混账”。

十几岁时,他在波镇和迪肯家的男孩们一起满街乱窜,在废弃的建筑上写下这句骂人话。他的背就是这么疼!可是,他失业了,医疗福利也没有了。吉米·伯科威茨无法支付手下的福利,卡洛斯·马丁内斯也就无法负担能缓解他背部疼痛的按摩,还有他的房子——啊,见鬼,他们过去曾玩笑地说过这事儿,可他知道自己没有在开玩笑,见鬼的他们真的要失去房子了。还有不到五年就还清贷款了,可他们还是保不住房子,先生,都是该死的希夫基茨的错,好死不死养成什么清路的习惯。手指下的扳机形似新月,就像那条狗凝视的双目中可怕得无法言传的眼白。

希夫基茨从梦中惊醒,不住抽泣、浑身发抖,腿在床上,头却垂到床下,头发耷拉着,几乎挨到了地板。他手脚并用爬出卧室、穿过大房间,来到天光下的画板旁。爬了一半时他才发现自己能走了。

画板上是一条空荡荡的路,地下室凹处的墙上还有一个更完整的版本。他想都不想就把那幅画扔到一边,重新铺上一张长宽各两英尺的厚光面纸。他随手抓过离手边最近的能留下痕迹的工具(恰好是一支三菱签字笔)画了起来,一连画了几个小时。不知什么时候(他隐约记得有这么个时候)他尿急,待察觉时,热热的尿液已经顺着腿流下来了。直到这幅画完成,他才止住眼泪。而幸亏如此,他才能退后几步,好好打量自己画了什么。

画面上是十月午后卡洛斯家的车库。名叫佩佩的狗竖着耳朵,似乎是被枪声吸引。卡洛斯不在画面中,但希夫基茨知道尸体的准确方位,就在左边,边缘夹着虎钳的工作台边。要是他的妻子在家,一定也听到了枪声;如果她不在家——或许是外出购物,更有可能是去工作了——那么等她回家发现尸体就是一两个小时之后的事了。

画面下方有几个字:手持猎枪的男人。他不记得自己写过,但那确实是他的笔迹,对那幅画来说也是个合适的名字。画面里没有人,也没有枪,但就该叫那个名字。

希夫基茨走到沙发旁,坐了下来,双手托住脑袋。签字笔过细,用起来也不顺手,使得他的右手由于长时间的抓握而疼痛万分。他试着告诉自己,不过是做了个噩梦而已,那幅画正是噩梦的结果。从来就没有什么卡洛斯,也没有利皮德公司,两者都是他听了布雷迪医生的无心比喻而想象出来的。

可是,梦境慢慢消失了,那些影像——底座裂缝的米色电话、微波炉、香蕉碗、狗的眼睛——却仍旧清晰,甚至更加清晰。

有一点是确定的,他对自己说。那就是要和那辆该死的健身车说拜拜。刚刚的举动已经像疯子一样了。要是继续这样下去,很快他就会把自己的耳朵割下来寄给别人,不是寄给女朋友(他没有女朋友),而是寄给布雷迪医生,那个应该为此悲剧负有责任的人。

“跟健身车说拜拜,”他说,仍然手托着脑袋,“也许可以到‘健美男孩’去办张会员卡,但该死的健身车我是不玩儿了。”

只不过,他并没有去“健美男孩”办卡。一个星期没有真正锻炼之后——他倒是散了回步,但散步完全是两回事一人行道上太过拥挤,使他无比怀念赫基默路上的宁静——他再也无法忍受。最近接的活儿是仿诺曼·洛克威尔风格为富瑞托玉米片画广告,期限已过还未完成,经纪人和广告公司负责富瑞托项目的员工都打电话来催过他。这是在他的职业生涯中还从未发生过的。

更糟的是,他失眠了。

梦的急切感已经消失了一些,所以他觉得可能是卡洛斯车库的那幅画影响了他的睡眠。它从房间的角落里瞪向他,反复强化着那些影像,像灌溉器为干渴的植物注入生命一样翻新着那个梦。他无法狠下心来毁掉那幅可称得上得意之作的画,只好把它翻转过来对着墙。

一周过后的那个下午,他乘电梯下了楼,来到地下室,再次登上健身车。刚刚定神于墙上的投影图,那辆健身车就变成了三速变挡的蓝翎,载着他继续向北方前进。他试图说服自己,并没有人真的跟踪他,只是噩梦和随后待在画板前的几小时产生了幻觉。一时间,虽然心里明白,他却似乎被幻觉论说服了。他有理由这么相信。首要的两条就是他夜里能睡着,白天能干活了。

他画了几个孩子坐在田园风情的干草垛上分享一袋富瑞托玉米片,并把这画通过特快专递送了出去。第二天,他收到了一张一万零贰佰美元的支票和经纪人巴里·卡斯尔曼的一张字条,上面写着:你吓了我一跳,宝贝儿。希夫基茨想:吓了一跳的不止你一个,宝贝儿。

接下来的一周里,他偶尔会想,或许应该把他在肉红色天空下的历险对别人说说,可每次都改变了主意。要是特露迪还活着,他会告诉她;可她要是还活着,事情就不会发展到这一步。告诉巴里是很可笑的,告诉布雷迪医生则是可怕的,没等你提到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他就会向你推荐一个好心理医生。

收到富瑞托支票的当天晚上,希夫基茨发现了地下室“壁画”的一个变化。他停下上闹钟的动作,走近几步细看——一只手里拿着低卡可乐,另一只手里是值得信赖的布鲁克斯通闹钟,旧衬衫的口袋里仍旧放着两块提子饼干——画面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变了,但他一时看不出来到底哪里不一样了。他闭上眼,默数到五——这是他常用的清空思路的小花招——然后猛地睁开,眼睛瞪得活像演员摆出一个夸张的吃惊表情。这次,他立刻就看出了变化在哪里。像当初的啤酒罐一样,靠近锅炉房房门的亮黄色圆圈也不见了。树木上方天空的颜色也变成了更深更暗的红色。太阳要么已经下山,要么只剩一点。通往赫基默的路上,夜幕即将降临。

必须停止了,希夫基茨想,然而接着他又想:明天,或许明天吧。

打定主意后,他跨了上去,开始骑车。包围他的树林中,传来鸟儿回巢歇夜的声音。

<h3>5、用螺丝刀来开场也行</h3>

接下来的五六天里,希夫基茨在健身车——或他童年时代的蓝翎——上的体验既美好又可怕。美好是因为他从来没有感觉这么舒服过;对于这个年龄段的男人来说,他的身体无疑正处于巅峰状态,而他也知道这一点。

或许职业运动员会比他状态更好,但到了三十八岁,那些人也已经接近运动生涯的终点了,不管他们对自己精心维持的身体多么自负,也会因为这一事实而沮丧。

希夫基茨则不同,在商业美术这一行里,只要他愿意,再画上个四十年甚至五十年也没问题。期间,五代足球运动员和四代棒球运动员将如大浪淘沙般来了又去,而他希夫基茨会在画架前岿然不动,好好地画他的图书封面、汽车广告和百事可乐的五个新商标。

只不过……

只不过,这不是熟悉此类故事的读者期待的结局,对不对?甚至也不是他自己预料的结局。

每次骑行,被跟踪的感觉都会变得更强烈一些,特别是他取下最后一张纽约州地区图,放上第一张加拿大地图之后。他用一支蓝色的笔一一用来画《手持猎枪的男人》的同一支——在过去那张没有路的地区图上画了赫基默路的延伸段,加了很多蜿蜒曲折的线条。他比过去蹬得更快,常常回头看,每次骑完后都会大汗淋漓,气喘吁吁,连爬下车关掉闹钟的力气都没有。

回过头看这件事也变得有些诡异。最初,他能瞥见的是地下室的凹处和一条过道,通往布满迷宫般储藏室的那些大房间。还会看到波莫纳橙子的包装箱,上面放着标记着四点至六点时间的布鲁克斯通闹钟。后来,某种红色的阴影扫过所有的物体,红影消失后,他看到身后出现了那条路,路的两边是秋日里叶片灿烂的树木——不过,随着暮色加深,树叶的颜色没有以前那么鲜艳了—一上方是变暗沉了的红色天空。再往后,回头看时压根就看不到地下室了。连个影子都没有。只有那条回到赫基默、甚至是波基普西的路。

他很清楚自己在回头找什么:车头灯。

说得更清楚点,是弗雷迪那辆道奇山羊的车头灯。因为对于伯科威茨和他的工友们来说,困惑和不满已经变成了愤怒,卡洛斯的自杀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他们将卡洛斯的死归罪于他,并跟踪他以寻求报复。捉到他之后,他们会——会怎么样?他们会怎么样?

杀了我,他心情沉重地踩着脚蹬想,别不好意思说。追上来之后,他们会杀了我。

我现在可是在荒郊野地,整个地区图上都没有城镇的影子,连个村子都没有。就算把喉咙喊破,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能听到的恐怕只有大熊巴里、母鹿黛比和浣熊鲁迪。所以,要是真的看到车头灯,不管闹钟响不响,我都要回索霍区。从一开始就不该来这儿,我简直是疯了。

可是,想回去也不是那么容易。闹钟响后三十秒甚至更长时间,蓝翎还是蓝翎,路还是路,并没有立刻变成水泥墙上的一团颜料,而闹钟的铃声听上去也十分遥远,柔和得古怪。他觉得闹铃声迟早会变得像天上飞机的轰鸣一样远,像架驶离肯尼迪机场、飞往世界另一端北极点的美国航空767。

在这种情况下,他会停下来,紧紧闭上双眼,再猛地睁大。世界会恢复原样,不过他担心或许有一天这个小花招也不管用了。那时候怎么办呢?饥肠辘辘地抬头看着像充血眼睛般的月亮,在树林里待一个晚上?

不,在那之前他们就赶上来了,他想。

问题是,他打算让那种事发生吗?难以置信的是,部分的他愿意。部分的他生他们的气,部分的他想要面对伯科威茨和他的工友,质问他们能指望他怎么办?还是破罐子破摔,继续海吃胡塞KK甜甜圈,排水沟堵着、溢水也不管不顾吗?那就是你们想要的?

然而,还有一部分的他知道那样的对质纯属疯狂。没错,他确实状态很好,可是一对三也太没胜算了,何况你怎么知道卡洛斯太太没有把她丈夫的猎枪借给他们呢?她还会对他们说,好极了,干掉那个混蛋,记得告诉他第一颗子弹是我和姑娘们给他的。

希夫基茨有个在八十年代成功戒掉严重毒瘾的朋友,他还记得那个人说过,第一步就是要把你想摆脱的东西丢出屋外。

没错,丢了还可以再买,这年头到处都有卖可卡因的,转个街角就有,但不应该就以此为借口,把那东西放在你意志薄弱时触手可及的地方。所以,他把家里的可卡因收到一起,从马桶里冲走了,之后又把吸毒工具和垃圾一道丢了。那并不是问题的结束,他说,可是起码意味着问题开始结束了。

一天晚上,希夫基茨拿着螺丝刀到了地下室。他打定了主意要拆掉健身车,不去理会自己已经像往常一样把闹钟定到了六点钟。那只是习惯而已,他想,闹钟——和提子饼干一样——也是工具的一部分,是自我催眠的手法,是梦魇的机械基础。

把健身车拆到再也不能骑之后,他就把闹钟和其他垃圾放到一起,就像他的朋友处理可卡因吸食管一样。他自然会觉得心疼——自己的愚蠢不该让那个小而结实的布鲁克斯通闹钟来买单——可他仍然会那样做。打起精神,像个男人!小时候他们曾这样互相打气;别哭鼻子了,打起精神,像个男人!

他看出健身车由四个主要部件构成,还需要一个扳手才能将它彻底拆卸。不过没关系,用螺丝刀开场也行,可以用它把脚蹬卸下来。完了之后,可以向物业借把扳手。

他单膝跪地,把借来的螺丝刀的刀尖塞人一颗螺丝钉的凹槽,正要动手时却又犹豫了。他不知道那个朋友在把所有的可卡因冲下马桶之前是否抽了最后一把,就一把,权当向过去告别。他想一定是的。低程度的迷醉很可能遏制渴望,让拆卸工作更容易进行。如果他骑上最后一次,然后在体内内啡肽充盈的情况下拆车,是不是就不会这么沮丧了?是不是就不大会想象伯科威茨、弗雷迪和韦兰在最近的路边酒吧停下,接连买了几杯滚岩啤酒,向死去的卡洛斯敬酒,并干杯庆祝终于打败了希夫基茨那个混蛋?

“你疯了。”他自言自语地说,然后再次把螺丝刀尖塞入凹槽。“动手,解决它。”

事实上,他真的拧了一圈,螺丝很轻松地就转动了,看来“健美男孩”的送货员组装时也是敷衍了事的。可是,拧螺丝时,口袋里的燕麦提子饼干也随之晃动起来,让他想起骑车时它们是何等的美味。右手放开车把,掏出饼干来咬两口,再喝上几口冰茶,真是完美的组合。疾驰中享用小小野餐,何等快活惬意,那伙狗娘养的却要将这种乐趣从他身边夺走。

再拧上十几圈,甚至不用那么多,脚踏板就会随着一声闷响掉到水泥地上。接着他就可以再卸另一只,再接下来他就能继续正常地生活。

可这不公平,他想。

再骑一次,就当是告别,他想。

他抬起腿跨过车架,把屁股(比出现红色胆固醇指标的那天紧致多了)安放在座椅上,一边想:此类故事都是这样发展的,对不对?结尾时,可怜的笨蛋总是说这是最后一次,我以后再也不做了。

绝对是这样,他想,但我敢说,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这样放纵自己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我敢说他们不会为此承担什么后果的。

一部分的他嘟囔着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在他理解范围内的现实生活中,绝对不会有他这样的疯狂举动,还有他这样的疯狂经历。然后他把这个声音推开,不再理会。

夜色美好,正适合在林中骑行。

Ⅵ·出乎所有人意料的结局不过,他还是又有了一次机会。

当晚,他第一次清楚地听到了汽车引擎的轰隆声,而且就在闹铃响起之前,看到前方的路上突然出现了蓝翎被拉长了的影子——只有车头前灯才有可能投下那样的影子。

就在那时,闹钟响了,不是刺耳的尖叫,而是遥远的近似乐曲般的蜂鸣。

卡车在逼近。不需要回头就能得出这个结论——也绝对不愿意回头看那可怕的魔鬼紧随在后,夜间躺在床上时他这么想。他浑身忽冷忽热,仍旧因毫秒之差躲过一劫而惊魂未定——他看得到影子正变得越来越长,越来越黑。

请快点,先生们,到时间了,他想,同时紧紧闭上双眼。闹铃声犹在耳,却仍旧还是令人心定的嗡嗡声,被弗雷迪卡车引擎发出的声音盖住。车似乎已经开到了身后,假如他们连花个一分钟来个纽约式的寒暄都不愿意怎么办?假如司机停都不停,直接轧烂车身,从他身上开过去怎么办?他会变成路上一只被压扁的死老鼠。

他没费力气睁开眼睛,也没花时间去确认自己还是在荒无人烟的土路上,而不是地下室里。相反,他把眼睛闭得更紧,集中全部注意力去听闹铃声,这次把闹钟如酒吧侍者礼貌的提醒也变成了不耐烦的吼声:快点先生们到时间了!

谢天谢地,汽车引擎声和闹铃声间的力量对比突然发生了逆转,布鲁克斯通闹钟又恢复了它一贯的尖叫,催命般督促人快起床快起床快起床。等他睁开双眼时,面前出现的是墙面上的投影图,而不是那条路本身。

然而,如今肉红色已经被夜幕完全笼盖,天空变成漆黑。路却被光照得雪亮,蓝翎自行车的黑影清楚地投射在铺满落叶的路面上。他可以说他早就下了车,画面上那些变化是在梦游时加上去的。可他知道自己是在自欺欺人,而且并不单单是从手上没有颜料来判断的。

这是我最后一次机会,他想。最后一次机会逃开此类故事中大家预料的结局。

可他太累了,身体抖得厉害,没有办法马上处理那辆健身车。明天吧。明天早上,什么都不干,先把那辆车拆了。现在,他只想离开这个分不清现实和臆想的可怕地方。打定主意后,他走到过道边波莫纳橙子的包装箱旁——双腿像灌了铅一样,身上挂了一层薄汗,难闻的味道显示这汗是吓出来的,而不是运动出汗——关掉闹钟。他上了楼,躺在床上,不知过了多久才睡着。

第二天一早,他没坐电梯,而是一步步走楼梯来到地下室,脚步坚决、双唇紧抿,一副重任在肩的模样。他看也不看箱子上的闹钟,便径直来到健身车旁,单膝跪地,拿起螺丝刀,再一次把刀尖塞人固定左边脚蹬板的四个钉子中的一个……

……然而,没等他察觉,他已经又骑上了车,在那条路上飞驰,直到车头灯的亮光包围了他,让他觉得自己是个在黑暗舞台上被聚光灯照亮的演员。卡车的引擎声响得出奇——大概是消声器或排气管出了问题——而且有杂音,很可能弗雷迪没有在出发前对车子进行保养。是的,肯定没有,要还房贷,要买食物,还有孩子们的开销,却没了进账,哪有闲钱养车?

他想:我本有最后一次机会的。昨晚是最后一次机会,我没有抓住。

他想:我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我明明心里明白的。

他想:因为不知用了何种方法,他们让我这么做的。是他们。

他想:他们会开车轧过我,我会死在树林里。

可是卡车并没有撞倒他,反而从他右边疾驰而过,左侧车轮在堆满落叶的水沟里隆隆作响,然后猛打车身,横停在他前面,又惊又怕的希夫基茨忘记了父亲把蓝翎拿回家时嘱咐他的第一件事:理查,停车时先倒蹬踏板,握前闸的时候同时刹后闸。否则——

否则会这个下场。恐慌中他双手攥拳,同时狠狠捏住左边的手闸,刹住了前轮。他被甩下座椅,朝驾驶座门上印着“利皮德公司”的卡车飞过去。他伸出的双手撞在卡车的地盘上,登时就麻木了。接着,他瘫倒在地上,不知道自己摔断了几根骨头。

车门在头顶打开,他听到了工作靴踩在落叶上的声音。他没有抬头,只等着他们抓住他,把他拽起来,可是并没有人动手。落叶散发出陈桂皮的味道,脚步声在他两边响起,突然又停住了。

希夫基茨坐起身,看着自己的双手。右手的手掌流血了,左边的手腕肿了起来,但他认为并没有骨折。他四下里看看,首先看到的是被道奇卡车尾灯映成红色的蓝翎。刚被父亲从车行买回家时,那辆自行车是很漂亮的,现在却被毁了容,前轮歪了,后轮胎也从钢圈上剥下来一半。他第一次感到恐惧之外的某种情绪。这种情绪叫愤怒。

他颤抖着站了起来。来路上,蓝翎的后方,出现了一个真实的洞。怪异的是,那个洞是肉红色的,让他觉得自己是在看着体内某处血管的裂口。洞口的边缘不住地晃动、鼓胀和收缩着。再往后,是三个男人,包围了地下室的那辆健身车,站姿同希夫基茨平生见过的所有工人一样。那是些有事要办的人,他们正在讨论的是如何办。

突然之间,他明白了自己为什么给他们起那些名字。说来简单得可笑。戴“利皮德”帽子的那个,伯科威茨,原型是大卫·伯科威茨,所谓的“萨姆之子”,也是希夫基茨来曼哈顿那年《纽约邮报》的热点话题。弗雷迪是弗雷迪·阿尔比马尔,他的高中同学——他们曾在一个乐队待过,成为朋友的理由也很单纯:两人都讨厌学校。韦兰呢?是某个会议上碰到的艺术家。迈克尔·韦兰?还是米切尔·韦兰?希夫基茨记不清楚,只知道这人擅长画龙一类的魔幻题材。他们曾在宾馆酒吧里彻夜长谈,交换可笑又可怕的电影海报业的业内八卦。

接下来是在车库里自杀的卡洛斯。他的原型是卡洛斯·德尔加多,人称大猫。多年来,希夫基茨一直追的是多伦多蓝鸟队,仅仅因为他不愿意像所有其他职棒大联盟的球迷一样力挺扬基队。大猫是蓝鸟队为数不多的球星之一。

“你们都是我造出来的,”他哑着嗓子说,“是我用记忆和其他边角料造出来的。”事实当然就是如此,而且也不是第一次。比如说,画那幅仿诺曼,洛克威尔风格的富瑞托广告时,他就拜托广告商给他找了四个适龄男孩的照片,然后把他们画进了广告中,就这么简单。男孩们的母亲签署了必要的授权书;一切纯属商业手续。

伯科威茨、弗雷迪和韦兰对他的话毫无反应,也不知道到底听到没有。他们交头接耳讨论了几句,希夫基茨能听到说话声,却听不清楚谈话的内容。他们似乎是赶了很远的路过来的。不管他们到底是谁,或是什么,韦兰爬出了凹处,伯科威茨则在健身车旁跪了下来,就像希夫基茨曾经做的那样。伯科威茨拿起螺丝刀,眨眼间就把左踏板卸了下来,当啷一声扔到地上。希夫基茨仍然坐在路上,透过古怪的肉红色洞眼看着伯科威茨把螺丝刀递给弗雷迪·阿尔比马尔,那个曾和理查德·希夫基茨一同在糟糕的高中乐队吹着同样糟糕小号的家伙。玩摇滚时,他们的演奏要好得多。加拿大树林中的某处,一只猫头鹰叫了一下,声音说不出有多孤单。弗雷迪拿起螺丝刀,动手卸另一边的踏板。同时韦兰也回来了,手里拿着扳手。看清他手里的东西后,希夫基茨不由得一阵恐慌。

看到他们干活的样子,希夫基茨不由得想:要想干活快,还得行家来。毫无疑问,伯科威茨和他的工友们没有浪费一点时间。不到四分钟,健身车就只剩下躺在水泥地上的两个轮子和拆成三块的车架,简直像所谓“拆解图”一样干净。

伯科威茨把钉子和螺栓塞进了工装裤的前袋中,袋里鼓囊囊的像装满了零钱。与此同时,他意味深长地看了希夫基茨一眼,后者立刻被那个眼神激怒了。所有的工人都从那个古怪的、管道般的洞口钻回来(他们低着头,像走进低矮的房门一样)之后,希夫基茨再次握紧了拳头,尽管那样让他的左手腕疼得发疯。

“你知道吗?”他对伯科威茨说,“我可不认为你伤得了我。我不认为你伤得了我。想想你会怎么样吧。你不过是个,是个……包工头!”

伯科威茨从“利皮德”帽子弯折的帽檐下不动声色地看着他。

“你们是我造出来的!”希夫基茨喊道,一边伸出右手的食指,像枪管一样将他们逐一点过去。“你是‘萨姆之子’!你是我在恩慈修女会高中时一起吹小号的朋友的成年版!你可没办法靠吹降E大调来救自己的命了。还有你,你是个专门画龙和人魔少女的画家!”

利皮德公司的其他成员同样也没有任何反应。

“那你又是什么?”伯科威茨反驳道,“你想过没有?你难道要告诉我有可能并不存在一个更大的世界?知道吗,你也什么都不算,只是某个会计师早晨坐在马桶上看报时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念头而已!”

希夫基茨张了张嘴,想告诉他那太荒谬了,可伯科威茨眼里的某种东西让他不由得咽下了想说的话。 继续啊, 他的眼睛说,问问题,我告诉你的会比你想知道的还要多。

从希夫基茨口中冒出来的话变成:“你算老几,凭什么不让我保持体型?你想让我五十岁就死掉吗?见鬼,你管得太多了吧!”

弗雷迪接口:“伙计,我不是什么哲学家,我只知道我的卡车需要保养,而我付不起钱。”

“我有一个孩子需要买矫形鞋,另一个需要接受言语治疗。”韦兰也说。

“波士顿挖隧道的工人们中流传一句话,”伯科威茨说,“‘别赶工,让它自己结束’,我们对你的要求就这么点儿,希夫基茨。让我们还有活儿干,有钱赚。”

“这太疯狂了,”希夫基茨喃喃道,“简直——”

“我才不管你怎么想,你他妈的混蛋!”弗雷迪大喊道,希夫基茨发现面前的人几乎要哭出来了。看来,这一次的交锋不止对他,对于他们来说也是极大的心理负担。不知为什么,这一点是让他感觉最糟糕的地方。“我才不管你,你他妈算什么东西?你不工作,游手好闲,满身赘肉,都不关我的事!但别把面包从我孩子的嘴里夺走,听明白了吗?我不许你那么做!”

弗雷迪冲过来,拳头扬到他眼前,摆出一个变了形的约翰·沙利文式拳击姿势。伯科威茨伸出一只手拽住弗雷迪的胳膊,把他拉了回来。

“让我们有活儿干,”伯科威茨重复道。

希夫基茨当然明白那句话的出处,他看过的书和所有三部电影。那些人就不能用一个不属于他自己语汇库中的单词或俚语吗?恐怕不能,他想。

“让我们保有尊严,朋友。你认为我们能换份画画的工作,就像你一样吗?”他笑了,“不,朋友,要是我画只猫,就必须在下面写上‘猫’这个大字,别人才能知道我画的是什么。”

“你杀了卡洛斯。”韦兰说。希夫基茨预感,如果从韦兰的语气中听出谴责,他就会再度气愤不平,可他听到的只有悲伤。

“我们对他说,‘坚持住,伙计,情况会好转的,’可他不是坚强的人。要知道,他从来也不懂得向前看。他绝望了。”

韦兰停了停,抬头看看黑色的天空。不远处,弗雷迪的道奇在轰轰作响。

“他本来就不是一个满怀希望的人。有些人就是那样的。”

希夫基茨转向伯科威茨。

“别绕圈子了。你们想要什么——”

“别赶活儿,”伯科威茨说,“我们想要的就这么简单。让工作自己结束。”

希夫基茨意识到,自己很可能可以做到这个男人的要求,甚至有可能不费任何力气。有些人,只要开口吃了一个KK甜甜圈,就会收不住嘴,直到吃完盒里的最后一个。如果他是那样的人,问题就麻烦了。可他不是。

“好吧,”他说,“为什么不试试呢?”突然,一个念头在他脑中一闪而过,“我可以有顶那样的帽子吗?”他指了指伯科威茨戴的那顶。

伯科威茨露出了微笑。与他说必须注明自己画的是什么,别人才能看得出来时那一笑相比,这个笑容虽然短暂,却更真诚,“我会安排的。”

希夫基茨本以为,此时伯科威茨会伸出手来让他握,可他猜错了。伯科威茨只是从帽檐下最后一次投来思量的眼光,便转身朝道奇车走去了。另两名工人跟在他身后。

“过多久我才能断定这一切都没有发生?”希夫基茨问,“才能断定是我自己拆掉了健身车,因为我……怎么说呢……因为我玩腻了?”

伯科威茨一只手放在车门把手上,停下了脚步,回头看着他。

“你想要多久?”他问。

“我不知道,”希夫基茨说,“嗨,这里很漂亮,不是吗?”

“一直如此,”伯科威茨说,“我们一直都把这里收拾得很漂亮。”他的语气中有戒备的意味,对此希夫基茨选择无视。他突然想到,胡思臆想也是有其骄傲的。

一时间,他们都站立在那条后来被希夫基茨称为‘美加边境失落的高速路’的小路上,一言不发。对于一条林中的无名小土路来说,那个名字有些拔高,但也算恰当。不知何处,猫头鹰又叫了一声。

“不论是室内还是室外,对我们来说都是一样的。”伯科威茨说。然后,他打开侧门,坐到驾驶座上。

“保重。”弗雷迪说。

“但别太重。”韦兰加了一句。

希夫基茨看着道奇在狭窄的土路上来了一个漂亮的三点调头,沿着来路开走了。管道般的洞口已经消失了,但希夫基茨丝毫不担心,等时间到了,他自然可以回得去。

伯科威茨并没有刻意避开蓝翎,而是直接从上面开了过去,把拆解工作完成得更加彻底。车轮的辐条被压断,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道奇尾灯的光越来越微弱,然后在拐弯处不见了。过了好一会儿,希夫基茨仍能听到引擎的轰鸣声,但那也最终消失了。

他坐在路上,后又仰面躺在,受伤的左手抱在胸前。天上没有星星。他累坏了。最好别睡着,他提醒自己,树林里说不定会钻出什么东西来——也许是头熊——把你吃掉。可他还是睡着了。

醒来时,他发现自己躺在地下室的水泥地板上。被卸去钉头和螺栓的健身车七零八落地散在身旁。板条箱上的布鲁克斯通闹钟显示:8:43。显然,工人中的某一个关掉了闹铃设定。

那东西是我自己拆掉的,他想。这就是我的故事版本,只要坚持,我很快就会相信。

他登上通往大厅的楼梯。爬楼梯时,他发觉自己饿了。于是,他想说不定该到杜根餐厅去点一份苹果派。苹果派并不是世界上最不健康的甜食,对不对?等他到了那儿,他决定在派上再浇一层冰淇淋。

“有什么大不了的,”他对女服务员说,“人只能活一次,是不是?”

“嗯,”她回答,“印度人可不这么认为,但随你的便。”

两个月之后,希夫基茨收到一个包裹。

和经纪人共进午餐——希夫基茨点了鱼和清蒸蔬菜,但接着来了一杯焦糖奶油——后回到家时,希夫基茨在大厅里看到了那个包裹。包裹上没有标签,没有联邦快递、安邦快递或UPS的商标,也没有邮戳,只有几个歪歪扭扭的黑体字写着他的名字:理查德·希夫基茨。不知为什么,他觉得是那个在图画下方标明“猫”的男人所为。他把包裹拿上楼,从工作台上拿过一把埃克托牌刻刀划开盒子。一团纸巾下面,放着一顶崭新的鸭舌帽,后面有塑料调整带的那种。帽里的标签上写着“孟加拉国制造”。帽檐上有几个动脉血般暗红色的字:利皮德。

“那是什么?”他对着空荡荡的工作室发问,一边来回翻转、打量那顶帽子,“某种血的成分吗?”

他试着把帽子戴到头上。刚开始太小了,但他调整了后面的带子后,就完全合适了。他在卧室的镜子里照了照,仍然不太满意。他摘下帽子,把帽檐弯出一个弧度,再戴上去。现在看上去差不多了。等他脱掉午餐时的正装,换上沾满颜料的牛仔裤后就更合适了。他会更像个干体力活的工人……事实也的确如此,不管某些人怎么想。

头戴“利皮德”帽子作画最终成为了他的习惯,就像他习惯了在某周以S开头的日子里多吃一道菜,并且在周四晚上去杜根餐厅吃个浇冰淇淋的派一样。不管印度哲学到底是怎么说的,理查德,希夫基茨还是相信人只能活一次。既然如此,也许你就该允许自己什么都尝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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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遗物

我想跟你谈论的东西——他们留下的那些——是二零零二年八月出现在我的公寓里的。我清楚地记得时间,是因为它们中的大多数是在我帮葆拉·罗伯逊修空调后不久出现的。回忆常常需要一个标记,而我的标记就是那件事。葆拉是一位童书插画家,长得挺好看——见鬼,何止好看,她是个大美女——丈夫是做进出口生意的。

对于这种真正能帮助一位漂亮女士——哪怕是一位不停地强调自己已婚的女士——排忧解难的事,男人的记忆力总是很好的;因为这样的机会也确实不多。现在的世道,骑士行为通常会把事情弄得更糟。

当天午后,我下楼散步时,看见她一脸沮丧地站在大堂里。我跟她打了个招呼,也就是住同一栋楼的邻居问的客套话,她却气冲冲地问我物业怎么能在这种时候去度假。我指出,就算女牛仔也会忧郁,就算物业也会度假;况且,八月本来就是适合旅游的好时光啊。在八月的纽约(或是巴黎,我的朋友),精神病医师、潮人艺术家和物业管理员都是珍稀物种。

她没笑。我甚至不知道她是否听出了我对汤姆·罗宾斯的引用——说话晦涩是阅读课给我的后遗症。她说或许八月真的是个去海角或火岛旅游的好月份,可是她的房间热得快着火了,空调却一丝风都没有。我问她是否愿意让我看一看。我还记得她当时看我的眼神——那双冷静的灰色眼眸将我上下打量,我想那样的眼睛大概能看透许多东西。我也记得自己对她的疑问付之一笑:你安全吗?那个问题让我想起了一部电影,不是——稍后,有时是在凌晨两点,我倒是会想起——而是那部劳伦斯·奥利弗临时起意给达斯汀·霍夫曼做牙科手术的电影,里面,他不停地问后者,安全吗?

我安全得很,我说,我有一年没攻击过妇女了。以前,我一周攻击两三个,不过心理治疗还是起作用了。

这是个挺唐突的玩笑,可我本来就处于无所顾忌的情绪中。一种夏天的情绪。她又看了我一眼,然后笑了。她伸出手。葆拉·罗伯逊,她说。她伸出的是左手,并不合乎握手的惯例,但黄色的金属小圈正套在那只手的手指上。我认为她是故意的,你怎么想?但她告诉我她有个做进出口生意的老公是以后的事了,是在换我向她寻求帮助的那天。

电梯里,我提醒她别对我期望太高。不过,要是她想找人挖掘纽约征兵暴动的内幕,或是提供天花疫苗发明过程中的有趣轶事,甚至寻找关于电视遥控器之社会影响的名人言论——据我的浅见,电视遥控器是过去五十年最重要的发明——我绝对是不二人选。

那么说你是研究人员了,斯特利先生?站在缓慢而摇晃的电梯里往上升时,她这样问我。

我给了她肯定的答复,但并没有告诉她我其实还是个新手,也没有让她叫我斯科特,那样肯定又要吓到她了。我当然也没有告诉她我正在试图忘记有关农业保险的一切。没有对她说,事实上我正在试着忘掉许多事,包括一些人。

你看,或许我正试着忘记,但我还能记住很多。我想,当你刻意去忘记时总是这样,有时是越想忘记反倒记得越清楚。我甚至还记得某位南美小说家——就是被称为魔幻现实主义的那些人中的一个——说过的话。我不记得他的名字,他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说过:婴儿时,我们的第一个胜利来自于抓住世界的一小部分,通常是我们母亲的手指。以后,我们发现,其实是世界和世界上的东西抓住了我们,而且一直都是如此。是博尔赫斯说的吗?也许是他。也有可能是马尔克斯。我真的不记得了。我只知道我让她的空调再次开始运转,冷气从排风口吹出来时,她立刻高兴起来。我还知道,关于认识倒转、我们终究会意识到是外物在掌控自我的那句话是对的。或许,物把人变成了囚徒——梭罗无疑是这样认为的——可它们也使我们保住自己在世界上的位置。囚牢是为此付出的代价。不管梭罗怎么看,我相信这笔交易是合算的。起码当时我是这样认为的;而现在,我不确定了。

我知道的另外一点是,这些事情发生在二零零二年八月末,离天塌下来一角,将我们的一切永久改变的那场灾难过去不到一年。

斯科特·斯特利爵士披挂他的“好撒马利亚人”甲胄战胜可怕的空调后又过了一周。某天下午,我散步到八十三街的史泰博文具店买了一盒软盘和一令纸。我欠一个人四十页关于宝丽来相机发展——这个故事比你想象的有趣得多——的背景资料。回家后,我发现在门厅通常放置未付账单和未归还图书催缴单的小桌子上,赫然放着一副镜片非常特别的红框太阳镜。我立刻就认出了它,顿时气力全无,浑身瘫软,手中的购物袋一下子掉到地上。我倚在门边,瞪着那副太阳镜,试着平复呼吸。要是身后没有倚靠的东西,我相信自己会像维多利亚时代小说里的女主角一样昏倒在地——那类半夜出现吸血鬼的故事。

我被两种相关却不相同的感情同时击中。第一种,类似在做某件永远无法解释的事时知道自己将被捉住的那种可怕的罪恶感。说到这里,我想起十六岁时发生的——或者说差点发生的——一件事。

那天妈妈和姐姐去波特兰购物,所以我本该一人在家待到傍晚。我赤身躺在床上,下体裹了姐姐的一条内裤。床上四零八落地撒了很多图片,都是我从车库里找到的杂志上撕下来的——很可能是这栋房子的前主人收集的《阁楼》和《画廊》杂志。就在那时,我听到了汽车驶过车道的声音。绝对没错,是她们俩回来了。佩吉染上了流感,路上就开始往车窗外呕吐,所以她们只开到波兰泉就掉头回来了。

我看着眼前的情景:图片扔了一床,衣服丢在地上,左手还有一堆粉红泡沫。我记得力气从身体溜走,虚弱随即取而代之的可怕感觉。妈妈在叫我——“斯科特,斯科特,下来帮我扶一下你姐姐,她病了”——我记得自己想:“完了。我被抓住了。最好还是接受现实吧,我被抓住了。以后这辈子只要想到我,她们第一个想起来的就会是‘枪手斯科特’。”

然而,在这种形势下,求生的欲望总会插一脚,我当时的情况便是如此。也许会被捉个现行,我想,但至少要试着挽救自己的脸面。我把图片和姐姐的内裤扔到床下,手指麻木却速度飞快地套上衣服,脑子里不由得浮现出以前看过的一个疯狂的游戏节目《争分夺秒》。

我还记得下楼后,妈妈摸摸我涨红的脸,露出担心的神情。她说:“不会你也生病了吧?”

“有可能。”我心情不错地回答。直到半小时后,我才发现裤子拉链忘了拉了。幸运的是,佩吉和妈妈都没有注意到。若是放在其他场合,她们一定会问我是不是有出售热狗的执照,在我成长的家庭里,此类玩笑是被视为机智的。而那天,她们一个生病了,另一个担心得无暇玩幽默。于是我得以全身而退。

谢天谢地。

八月的公寓里,紧随第一阵情感波澜而来的情绪要简单得多:我认为自己神志不清。因为那副眼镜不可能在那儿。绝对不可能。绝不。

然后,我抬起眼睛,又看到了一件东西,一件我同样确定半小时前离家去史泰博文具店时——我一向是随手锁门的——肯定不在这里的东西。小厨房和起居室之间的角落里出现了一根球棒,从商标上看是&B牌的。虽然看不到背面,我也知道后面印着什么:理赔调查员。这几个字是用烙铁尖烫上去再涂成深蓝色的。

又一种情绪向我袭来:第三波浪潮,是一种超现实的错愕感。我并不相信鬼魂,可我确信自己当时的样子肯定像是刚刚撞见一个。

我的感觉也像是刚刚见了鬼。的确如此。因为那副眼镜理应消失了,而且消失很久了。克里夫,法雷尔的理赔调查员也是。

“棒球对我灰常灰常好”,有时,克里夫会坐在办公桌前,一边挥舞球棒一边说,“保险灰常灰常坏。”

我做了唯一能想到的事,就是抓起索尼娅·迪亚米克的太阳镜退回到电梯里。我把眼镜举到身前,就像抓着放假一周回家后在地板上发现的某个恶心玩意儿——一块腐烂的食物或被毒死的老鼠什么的。我想起曾和一个叫沃伦·安德森的人谈到过索尼娅。他把所见告诉我时,我心里想,她一定看上去就像自以为还能跳起来找别人要杯可乐。当时我们正在第三大道的布拉尼石酒吧喝酒,距离天塌下来已经过了六周。谈到她之前,我们举杯庆祝自己没死。

那种事情似乎总也难以忘怀,不管你是否想要记得它们。就像一段反复萦绕在你脑中的旋律或一段口水歌。凌晨三点,你起床小解,站在马桶前,头脑只有百分之十清醒,那句话就突然钻了进来:就像自以为还能跳起来找别人要杯可乐。和沃伦的交谈中,他曾经问我是否记得索尼娅那副滑稽的太阳眼镜,我回答说记得。我当然记得。

下了四层楼后,我看见门卫帕德罗站在凉棚下,正与联邦快递的快递员雷夫聊天。帕德罗向来严厉,不让快递在大楼前驻留——他遵循七分钟原则,并有怀表为标准,巡警为帮手——可他跟雷夫关系不错,两人有时会站个二十分钟,头抵在一起聊些纽约城的老派话题。政治?棒球?亨利·大卫·梭罗的福音书?我不知道,也毫不在乎。把文具拿上楼时他们就在,我失魂落魄地下楼来后他们还在。我,斯科特·斯特利发现了现实的微小漏洞,虽然小,却不容忽视。看到他们俩还在就够了。

我走上前,抬起握着太阳镜的右手,举到帕德罗眼前。

“你把这东西叫做什么?”我连招呼都不打,直接打断了他们的交谈。

他不解地瞪了我一眼才回答:“我为您的粗鲁而吃惊,斯特利先生。”然后低头看着我的手。他长时间没说话,一个可怕的念头冒了出来:他什么都没看见,因为本来那东西就不存在。我的手向前伸着,像在玩角色互换,等着他给我小费。我的手中实际上空无一物。一定是这样,必须是这样,因为索尼娅·迪米亚克的太阳镜已经不存在了。索尼娅的滑稽眼镜早就消失了。

“这是太阳镜,斯特利先生,”帕德罗终于开口说,“还能有别的名字吗?要么这是个脑筋急转弯的问题?”

快递员雷夫显然对此更有兴趣,从我手中拿过眼镜。看到他拿着眼镜,几乎研究般地打量它,我不由松了口气,那种感觉就像有个人不偏不倚地挠到了你两片肩胛骨间的痒处。他从凉棚中走出来,把眼镜对着太阳,阳光在那两片心形镜片上洒下星星点点的亮光。

“看上去像杰瑞米·艾恩斯演的那部黄片儿里的小女孩戴的。”

听到这句评论,尽管心情沮丧,我还是不由得笑了出来。在纽约,就连快递员都是影评家,这也是这座城市让人热爱的地方之一。

“没错,,”我说着把太阳镜拿回来,“只不过心形太阳镜是斯坦利·库布里克导演的那版里面的。当时杰瑞米·艾恩斯还在到处晃悠呢。”其实,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我不在乎。我再次感到头晕目眩……而且不是令人舒服的那种。这次不是。

“那部电影里的变态是谁演的?”雷夫问。

我摇摇头。“我要是现在能想起来才怪了呢。”

“请别介意我实话实说,”帕德罗说,“你看上去很苍白,斯特利先生。你生病了吗?也许是感冒了?”

不,感冒的是我姐姐,我想说。我拿着她的内裤,边看四月小姐的照片边手淫的时候,差二十秒就被逮个正着。可是我没有被逮住。那次没有,911也没有。糊弄住你们了,再次逃脱。那天在布拉尼石酒吧,沃伦·安德森告诉我,事发当天上午,幸亏他在三楼停下与一个朋友讨论扬基队的赛况才免于一死。我不知道对他来说究竟是什么情况,但从各种灾难中侥幸逃脱似乎已经成了我的特点。

“我没事儿。”我回答帕德罗。虽然不是实话,但知道自己并非是唯一能看到索尼娅的太阳镜的人还是让我稍微好过了些。如果这副太阳镜真的存在于世上,很可能克里夫·法雷尔的h&B球棒也是如此。

“是那副太阳镜吗?”雷夫突然以一种尊敬并随时准备好大吃一惊的口气问,“是第一部里面的太阳镜吗?”

“不是。”我说着把镜架折了起来,就在这时,库布里克那部电影里女主演的名字突然冒了出来:苏·莱思。可到底是谁演的那变态,还是一点头绪也没有。“只是个便宜货。”

“那么它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吗?”雷夫又问,“否则你干吗特意跑下来问?”

“我也不知道,”我说,“有人把它放在我的公寓里了。”

没等他们再次发问,我便上了楼,四处查看,希望不要再发现别的东西。我的希望落空了。除了太阳镜和一侧烫有理赔调查员的球棒,还有一块豪伊牌爆笑放屁垫、一个海螺壳、一个嵌在合成树脂方块里的钢币和一个上面坐着爱丽丝的陶瓷蘑菇——红色的带着白斑点。放屁垫是吉米·伊格尔顿的,每年圣诞派对上都会被大家拿来大玩特玩。陶瓷爱丽丝原来是放在莫琳·汉农桌上的——她曾告诉过我,那是她祖母送给她的礼物。莫琳有一头及腰的美丽银发,在商务环境下很少看到那样的发型,但她已经在公司工作了快四十年,也因此觉得自己够资格自由处理发型。我对海螺壳和钢币都有印象,只是记不得是在谁的隔间——或办公室——里了。可能以后会想起来,也可能想不起来。莱特贝尔保险公司有太多隔间和办公室了。

海螺壳、蘑菇和树脂方块整齐地放在起居室里的咖啡桌上。放屁垫——我认为它的位置恰如其分——放在马桶水箱上,挨着最新一期的《斯班克农业保险简报》。我记得告诉过你们,农业保险曾经是我的专业,我知道里面所有的门道。

那么,这件事背后到底有什么门道?

我想,大多数人在生活中遇到麻烦,需要找人谈谈时,首先想到的是打电话给家人,对我来说却并非如此。在我两岁、姐姐四岁的时候,父亲就离家出走了。我妈却不是个能将家庭甩手不管的人,她坚强地把我们姐弟俩抚养成人,还在家里经营邮购订单交换所的生意。我相信,这个商机是她一手创造出来的。她从中获得了不错的收入,尽管后来她告诉我,刚开始的一年十分艰难。老太太抽烟抽得像烟囱一样凶,四十八岁时便因肺癌去世。如果她能多活个七八年,很可能会成为互联网时代的百万富翁。

姐姐佩吉现在住在克利夫兰,在那里为玫琳凯化妆品、印第安人职业棒队工作过,并接受了原教旨主义的基督教义。当然,不一定是按我所说的顺序。如果我打电话告诉老佩吉说在公寓里发现了这些东西,她一定会建议我跪下来向耶稣祈祷。可是,不管这么想正确与否,我真的觉得在这件事上耶稣帮不了我。

我还有人数不多也不少的一群叔叔阿姨和表亲,但他们大多数都住在密西西比河以西,多年未联系。基利安一家——我妈那边的亲戚——从来就没有大家庭团聚的念头。生日和圣诞节时寄张卡片对他们来说已经足够完成联系家人的义务,若是情人节或复活节也收到卡片,就绝对是意外惊喜。圣诞节时致电某位表姐或是她打过来,我们都会嘟囔着“不久的将来”找时间团聚的废话,然后同样如释重负地挂断电话。

另一个选择很可能就是邀请某个好友来喝一杯,给他说说具体什么麻烦,再问他有何建议。可我小时候就是个害羞的男孩,长大后是个害羞的男人,在目前的研究工作中也是单打独斗——纯粹是自己喜欢这样——因此也没能把同事发展为朋友。上一份工作倒是交了几个朋友——比如索尼娅和克里夫·法雷尔——可是他们死了,这个选择也就免谈了。

我想,要是没有可以谈心的朋友,退而求其次便是租一个,一点心理诊疗费我还负担得起。也许,在某个心理咨询师的沙发上躺上几次——可能四次就够——应该足够让我解释清楚事情经过并表达自己的感受。四次诊疗要花我多少钱?六百美元?要么八百?那些钱换来心里轻松也值得。可能还会有额外收获。旁观者或许能就我一直苦思不解的问题给出简单而合理的解释。我的思维中,公寓和外界之间那扇上了锁的门似乎已经打败了大多数解释,但那毕竟是我的思维;会不会这才是关键所在?或许也是问题所在?

我都计划好了。第一次诊疗,我会解释事情的经过。第二次,把相关的物品带过去——太阳镜、树脂方块、海螺壳、球棒、陶瓷蘑菇和永远流行的放屁垫,就像在文法学校里那样做个小小的展示和介绍。剩下的两次谈话中,我和租来的朋友可以找出扰乱我生活的罪魁祸首并拨乱反正。

我用了一个下午翻看黄页、拨打电话,最后终于明白了:不管理论多么美妙,心理诊疗事实上并不可行。我得到的最接近真正约诊的信息是一位前台说尧斯医生或许能在明年一月份接见我。她还暗示就算那样,也是需要“意思意思”才能挤进预约表。其他诊所则根本一点希望也不给我。我联系了六个纽瓦克的心理咨询师、四个怀特普来恩斯的,甚至还给一位昆斯的催眠师打了电话,结果还是一样。对于纽约市——更别提保险业——来说,穆罕默德·阿塔和他的敢死队罪大恶极、死不足惜,但那个在电话线上浪费掉的下午却足以说明,他们极大地促进了心理咨询业的发展,尽管心理诊疗师们并不希望如此。二零零二年的夏天,想在某位心理咨询师的沙发上躺会儿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你必须拿号排队。

那些东西放在房里我也能睡觉,可是睡不好。我听见它们对着我低语。有时,直到半夜两点我还无法入睡。我躺在床上,想着那个认为自己到了一定年龄、对于公司也已成为不可或缺的人物,因而可以把她那头漂亮长发想怎么弄就怎么弄的莫琳·汉农。我还会想到圣诞派对上挥动着吉米·伊格尔顿著名的放屁垫的人们。我早先说过,与新年缩短了两三杯酒的距离后,放屁垫就会成为人们最喜欢取乐的玩意儿。我想起布鲁斯·梅森问我觉不觉得那东西看上去像小精灵用的灌肠袋——“小精灵。”他说——然后,经过思维的联想过程,我终于想起他就是海螺壳的主人。

当然就是他,蝇王布鲁斯·梅森。沿着关联的食物链再走一环,我记起了杰瑞米·艾恩斯还在晃荡时出演亨伯特·亨伯特的那个人叫什么、长什么样:詹姆斯·梅森。记忆是只狡猾的猴子;有时它会吃你喂的香蕉,有时则不会。所以,尽管当时并没多想,我还是把太阳镜拿到了楼下。我想要的只是证实。乔治·塞费里斯不是有首诗里问这些是死去朋友的声音,或只是留声机?有时候,这是个好问题,一个你必须向他人求证的问题。或者……听我说下面这件事。

八十年代后期,我即将结束与酒精长达两年的苦恋。某天,我坐在书房的桌边睡着了,半夜才醒过来。我摇摇晃晃地走进卧室,伸手去摸电灯开关。就在那时,我看见有人影在晃动。第一反应——几乎可以肯定这个判断——就是遇上了入室抢劫的瘾君子,他颤抖的手里一定还拿着从某个当铺里买来的廉价点三二手枪。我伸出一只手开灯,同时用另一只手在桌上摸索,想摸到个重东西来防身——任何东西,哪怕是放我妈妈照片的银相框都行。灯亮了,我才发现是自己吓了自己。我正看着房间另一边镜子中的人:眼神惊恐,一半衬衫从裤腰中掉了出来,后脑勺上的头发还立着。这副样子连我自己都觉得恶心,不过同时也松了口气。

我希望,眼下这桩事情的真相也是如此。我希望它是镜子,是留声机,甚至是某个人的恶劣玩笑——或许是某个知道我九月的那天为什么没去上班的人。但我知道,那些都不是。放屁垫就在那里,真真切切地待在我的公寓里。我的拇指能摸到爱丽丝陶瓷鞋子上的搭扣,我的手指能抚过她黄色的陶瓷头发。树脂方块里硬币的日期,我也看得一清二楚。

某年七月,布鲁斯·梅森,又称海螺人,又称蝇王,把他的粉红色大海螺壳拿到了公司在琼斯海滩举行的聚会上。他吹着海螺壳,召集大家参加以热狗和汉堡为主菜的野餐欢宴。他还想教会弗雷迪·劳恩斯怎么吹。可弗雷迪最好的表现也不过是发出一连串虚弱的喇叭响,就像……呃,像吉米·伊格尔顿的放屁垫发出的声音。就是这样,一环套一环。每个相关联的链条组成一条项链。

九月快过完的时候,我冥思苦想,突然想到了一个极其简单的解决方法,简单到我都不敢相信为什么自己早没想到。说到底,我干吗要守着这堆不受欢迎的垃圾不放?为什么不扔掉它们?我又没有看管它们的责任;这些东西的主人以后也不会过来把它们拿走。我最后一次看到克里夫,法雷尔的脸是在一张海报上,而在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之前,最后一张此类海报就被揭走了。人们普遍感觉——虽然没有明说——那些家庭自制的海报会吓跑重新溜回欢乐之城的游客们。大多数纽约人都认为那场灾难是可怕的,但美国仍然是美国,而马修·布罗德里克在《金牌制片人》中也就只能露那么长时间的脸。

当晚我吃的是从两个街区外一家喜欢的中餐馆买来的菜。我的计划是像往常一样,边听查克·斯卡伯勒解读世界边吃晚饭。正是看着电视的时候,我突然顿悟了上面提到的解决办法。那些不受欢迎的东西,那些来自最后一个安全日子的纪念品,它们并不属于我的责任范围,也不会成为呈堂证供。是的,罪行的确是发生了——每个人都同意这一点——但罪行的实施者已经死了,而幕后的黑手还逍遥法外。或许未来的某天会有审判,可是斯科特·斯特利不会被传唤作证,吉米·伊格尔顿的放屁垫也不会成为证物。

我把“曹将军鸡”放在厨房的台面上,铝盘上的盖子都没有取下来,接着从那台几乎没怎么用过的洗衣机上方的架子上抓起一个洗衣袋,将那些东西放了进去——简直不敢相信它们塞在一起竟然那么轻,也不敢相信这么简单的事自己竟然早没想到——走进电梯,下了楼,袋子就放在两腿之间。我走到七十五街和公园交界的角落,左右张望了一下,确定没有人在跟踪我——上帝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偷偷摸摸的——然后把袋子丢进了垃圾桶。我又扭头朝四处看了看,才转身离开。球棒不识趣地从垃圾桶里露了出来。我敢肯定,有人会发现它并把它拿走。很可能在查克·斯卡伯勒讲完、顶替汤姆·布罗考的约翰·席根塔勒或其他人出场之前。

回去的路上,我在欣乐餐馆停下,又订了一份“曹将军鸡”。“上一份不好吃吗?”收银台的罗丝·明问,听上去有些担心,“告诉我原因。”

“不,上一份很好,”我说,“我今晚就是想吃两份。”

她放声大笑,笑得好像这是她这辈子听过最好笑的话。我也笑了起来。笑得很厉害,却绝不是轻佻的那种。我记不得上次这样笑是什么时候了,这么大声,这么自然。莱特贝尔保险公司掉到华尔街之后肯定是没有的。

我坐电梯到了我家那一层,走了十二步来到4-B。我浑身乏力,就像人们某天醒来,借着清晨的阳光发现自己高烧已退时的虚弱感觉一样。我把外卖袋子夹在左腋下——这个动作实在很别扭,但短时间还能撑得住——打开房门。我打开灯。就在那里,在我放未付账单、行李牌和过期图书催还单的桌子上,索尼娅·迪米亚克的太阳镜赫然放在上面,那副红色边框、洛丽塔风格心型镜片的太阳镜。索尼娅·迪米亚克,据沃伦·安德森——据我所知,他是除我以外,莱特贝尔总部唯一的幸存者——说,她从遭到攻击的那栋楼的一百一十层跳了下去。

他说看到了一张恰好捕捉到她坠楼的照片。索尼娅双手紧压住裙子,防止它翻上去;她的头发竖着,鞋尖指向下方,背景是那天浓烟滚滚的蓝天。他的描述让我想起了那首名为《坠落》的诗,詹姆斯·迪基在诗里描述了一位想把自己高空坠落的身体向水域瞄准的空姐,那位空姐似乎认为自己还能微笑着浮出水面,甩甩头发上的水珠,找人要杯可口可乐似的。

“我吐了,”沃伦在布拉尼石酒吧里告诉我,“我再也不想看那样的照片了,斯科特,可我知道自己永远也忘不了它。我看得清她的脸,我觉得,她似乎相信……相信自己会没事的。”

自从成年以后,我还从来没有放声尖叫过。可是,当我的目光越过索尼娅的太阳镜,移到又一次漠然地斜倚在通往起居室角落里,属于克里夫,法雷尔的理赔调查员时,我差点就大叫起来。残存的理智告诉我,房门还开着,四楼的两家邻居会听到我的尖叫;真要那样,就像某人说的,我就必须给他们一个解释了。

我用手捂住嘴,堵住即将冲出来的尖叫。外卖袋掉到了门厅的硬地板上,里面“曹将军鸡”的包装盒摔开了。我几乎鼓不起勇气低头看地上的狼藉。那些烹调过的黑色肉块可能是任何东西。

我跌坐在门厅里唯一的椅子上,双手捂住了眼睛,没有尖叫,也没有哭泣。过了一会儿,我终于能够起身打扫。我的思路不断跑到那些比我更快从七十五街和公园角落回到家的东西上,但我不愿纵容它。每次它刚一试图往那个方向跑,我就会一把揪住它的缰绳,把它拽到别的地方。

那天夜里,我躺在床上,听到了交谈声。先是那些东西说话了——低声地,然后它们的主人们应答,声音稍微响一点。有时,他们谈论琼斯海滩上的野餐会——防晒油的椰子香味和米沙·布雷任斯基的噪音盒中反复播放的洛乌·贝加的《曼波五号》。或者谈到小狗追逐天空下的飞盘。有时,他们还会说起在浅滩戏水的孩子,短裤和游泳衣松松地挂在身上。妈妈们鼻子上涂着白色的防晒霜,身穿从兰兹角邮购的泳衣陪在孩子旁边。那一天,有多少孩子失去了守卫他们的妈妈或扔飞盘的爸爸?天,那是个我不愿意去想的数学题。可在我公寓里呢喃的声音却不这么想。他们算了一遍又一遍。

我想起布鲁斯·梅森吹响海螺壳,宣布自己是蝇王。我想起莫琳·汉农有次告诉我——那次谈话不是在琼斯海滩发生的——《爱丽丝漫游仙境》是第一部“迷幻”小说。吉米·伊格尔顿有天下午对我说他儿子除了口吃以外还有学习障碍,简直就像买一送一;还说要是不给那孩子请一个数学家教再加一个法语家教,估计他是没法在可预计的将来从高中毕业的。“在他能享受‘全美退休人员协会’的折扣价买课本之前”,这是他的原话。在那个漫长午后的阳光中,他脸色苍白,略有胡茬,似乎早上用的剃须刀不够锋利。

我正要迷迷糊糊睡过去,最后那段记忆却让我猛然惊醒,因为我意识到那个对话肯定是在九月十一号前不久进行的。也许只是几天前。甚至是那之前的星期五,也就是说对话发生在我最后一次见到吉米活着的那一天。还有那个口吃加学习障碍的年轻人:他的名字是叫杰瑞米吗?杰瑞米·艾恩斯的杰瑞米?肯定不是,肯定只是我的脑子在作怪——有时狡猾的猴子会吃香蕉——但看在上帝分上,差得不远。也许是杰森。或者是贾斯廷。夜半凌晨,思绪疯长,我记得当时想,如果那孩子的名字真是杰瑞米,我很可能会发疯的。宝贝儿,那会是压断骆驼背的最后一根稻草。

凌晨三点钟,我终于想起了谁是里面装着钢币的树脂方块的主人:债务部的罗兰·埃布尔森。他说那是他的退休金。就是罗兰习惯说“露西,你必须给我们一个解释。”二零零一年秋天的某个晚上,我在六点新闻中看到了他的遗孀。我曾和她在公司的某次野餐会——跟琼斯海滩的那次很像——上交谈过,当时就认为她很漂亮。守寡似乎进一步雕琢了她的面容,使她的漂亮变成了肃然的美丽。新闻报道中,她不断地描述自己的丈夫为“失踪”。她拒绝称他为“死亡”。而如果他果真活着——如果他真的再出现——他就必须给我们一个解释了。绝对是。不过当然了,还有她。一次大规模谋杀竟然将一个女人从漂亮变成了美丽,她也必须给我们解释解释其中的奥秘。

我躺在床上,想着这些事情——我记起了琼斯海滩上拍岸的浪花和天空下飞过的飞盘——心中满溢的难忍悲伤,终于化成眼泪流了出来。然而,我也要承认,那同样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那天晚上,我终于明白,物体——哪怕是很小的物体,就像树脂方块里的钢币一样小——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越来越沉重。可是,由于那是思维的重量,所以并没有数学公式能够计算。不像保险公司的蓝皮书中说明,如果你抽烟,寿险费率会上升x;如果你的农场处于龙卷风多发带,农作物收成险的费率会上升y。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那是思维的重量。

第二天早上,我再次把那些东西整理到一起,并发现了第七件,这件在沙发底下。坐在我旁边格子问的家伙,米沙·布雷任斯基,在桌子上放了一对潘趣和朱迪玩偶。我从缝隙里瞥到沙发底下是潘趣。到处不见朱迪的影子,不过有潘趣就可以了。幽灵般的阴影中,潘趣的黑眼睛朝我看过来,让我的心沉入可怕的沮丧中。我把玩偶勾出来。地板上留下的一条灰痕让我厌恶不已。留下痕迹的物体是真实的,是有分量的。这一点毫无疑问。

我把潘趣和其他东西一起放在小厨房外的多功能橱柜里。它们一直待在里面。我本来不确定它们会固定地待在一个地方,事实证明,它们会的。

我妈曾告诉我,要是一个男人擦完屁股之后发现厕纸上有血,他反应应该是接下来的三十天在黑暗中拉屎,同时祈祷万事无恙。她用这个例子向我解释她心目中男性哲学的基石:忽视问题,也许问题会自己消失。

我忽视那些在房间里发现的东西,我祈祷万事无恙,形势便真的有了一点好转。我很少再听到橱柜里的低语声,除非是在深夜,尽管我越来越多地到外面去做研究工作。到十一月中旬时,我已经是在纽约公共图书馆里度过大部分时间了。管理员们肯定都熟悉我拿着苹果笔记本的身影了。

然后有一天,就在复活节前夕,我走出大楼时恰巧碰到了葆拉·罗伯逊进来,那位我通过按动空调重启键拯救于危难的美妇人。

我事先绝对没有预谋——如果有时间思考,我想我绝对不会说一个字儿——却脱口而出,问她可不可以请她吃午饭,并向她咨询一些事情。

“事实上,”我说,“我遇到了一些麻烦。或许你可以按下我的重启键。”

我们站在大厅里。帕德罗坐在角落里看《邮报》——同时倾听我们说的每一个字,对此我毫不怀疑。对他来说,这栋大楼里的住户是世界上最精彩的白日剧集——她回应了我一个愉悦而紧张的微笑。

“我想我欠你一顿饭,”她说,“不过……你知道我结婚了,对不对?”

“是的。”我回答,没有指出她伸出左手跟我握手,根本不可能不注意到她的戒指。

她点点头。“嗯,你一定好几次看到我和我先生在一起,不过当时空调故障的时候他在欧洲,现在他也在欧洲。他叫爱德华。两年来,他在欧洲的时间比在这里长,尽管我并不喜欢这样,可我不管怎么说都是个结了婚的女人。”接着,仿佛是又想到了什么,她补充了一句,“爱德华是做进出口生意的。”

我过去是从事保险的,可是,有一天公司爆炸了,我想对她说。不过最后,我还是说了句听上去神志正常的。

“我并不想找人约会,罗伯逊太太。”

我也同样不渴望与她以名字相称。她眼中一闪而过的是失望吗?认真地说,我认为是的。但至少,这句话可以说服她,我仍然是安全的。

她把双手放在臀部,装作一副生气的样子。也许她的气愤比我想象中真诚。“那么你想要什么?”

“只是有人能听我说说话。我试着找心理医生,但他们都太……忙了。”

“所有的?”

“似乎是。”

“要是你的性生活有问题,或是有冲动在城里乱晃谋杀穆斯林,我可不愿意知道。”

“不是那种事情。我保证,不会让你脸红。”这句话的意思并不完全等同于我保证不会吓到你或你不会认为我是个疯子。“只是吃顿午饭,给我些建议。我的请求就这么多。怎么样?”

这番话如此有说服力,连我自己都惊讶甚至是震惊了。若是提前盘算了这次对话,说不定倒会搞砸。我猜她有些好奇,而她能听出我话里的真诚则是肯定的。说不定她会推断:假如我真的是四处寻花问柳的那种男人,八月去修空调和她独处一室时就会试探了,天知道那时候她的丈夫是在法国还是德国。还有,我不知道她在我脸上看出了多少绝望。

不管怎么样,她总算是答应星期五和我在街角的唐纳德烤肉店共进午餐了。在曼哈顿的所有餐厅中,唐纳德烤肉店是最不浪漫的了——好食物、荧光灯,还有会直接请你吃快点的侍者。她的姿态像是在偿还许久之前、差不多已经忘记的一笔债。意识到这一点对我的男性自尊没有什么好处,不过我能接受。中午可以,她说,要是我在大厅里碰到她,我们可以一起走过去。我告诉她我没意见。

当晚,我过得还不错,上床后几乎立刻就睡着了,也没有梦到手贴着大腿从燃烧的大楼上坠落的索尼娅·迪米亚克,她就像诗里那位寻找水域的空中小姐。

第二天,沿着第八十六街走向餐厅时,我问葆拉,听到消息时她在哪儿。

“旧金山,”她回答,“在洛丁酒店里睡得正沉,爱德华睡在我旁边,像往常一样呼噜震天。预定我九月十二号回家,爱德华去洛杉矶开会。当时,酒店拉响了火警警报。”

“你们肯定被吓坏了吧。”

“是的,尽管我当时的第一反应不是火灾而是地震。然后,喇叭里没有实体的声音告诉我们,酒店并没有起火,被大火重创的是纽约。”

“耶稣啊。”

“在一个陌生房间的床上听到那样的消息……听到它从天花板上传来,就像上帝的声音……”她摇摇头。她紧紧抿着嘴唇,几乎看不见唇彩。“非常可怕。我能理解人们要立刻将那样的消息传播出去的心情,可就是无法谅解洛丁酒店的做法。我想我以后不会再住那家酒店了。”

“你先生去开会了吗?”

“会议被取消了。我猜那一天,有很多会议都被取消了。我们坐在床上,一直盯着电视,试图了解更多的情况,直到太阳升起来。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

“我们讨论着认识的人中谁有可能在那里。我想,我们不是唯一那样做的人。”

“你们想起了谁?”

“雷曼公司的一位经纪人,还有大厅里博德斯书店的助理经理,”她说,“一位平安。另一位……嗯,另一位出了事。你呢?”

这么看来,我不用绕着圈子把话题扯过去了。甚至还没到餐厅,该来的就来了。

“我本来是在那里的,”我说,“我本来应该在那里的,那是我上班的地方。在一百一十层的一家保险公司。”

她猛地在人行道上站定,仰面看着我,眼睛瞪得大大的。我猜,在路人的眼中,我们肯定就像一对情侣。“哦不,斯科特!”

“是的,斯科特。”我说。我终于有机会告诉别人九月十一日那天,我是怎样度过的。我一觉醒来,还以为会像往常每个工作日那样,从刮胡子时的那杯黑咖啡,一直到坐在十三号线上看午夜新闻综述时的那杯可可。与每一天都相同的一天,就是我脑子里想的。我认为,美国公民已经认为那样的每一天是他们的权利。好吧,发生了什么?一架飞机!撞上了一栋摩天大楼的侧面!哈哈,该死,天大的玩笑,他妈的半个世界都在笑!

我告诉她,我从公寓的窗户往外看,看到的是早晨万里无云的天空,天空的蓝色十分纯粹,使人觉得似乎能穿透那蓝色,看到后面的星辰。接着,我告诉了她那个声音。我想,每个人头脑里都有各种声音,而且我们都习惯听到那些声音。十六岁时,其中一个声音开口建议我拿着姐姐的内裤手淫。她有上千条内裤,少掉一条也不会注意到的,那个声音说——我没有把这个青春期历险故事告诉葆拉。罗伯逊——我只能说那个声音全然不负责任,它更为人熟知的名字是“嗨你,动起来”先生。

“‘嗨你,动起来’先生?”葆拉不解地问。

“向灵魂音乐之王詹姆斯·布朗致敬。”

“好吧,随你怎么说。”

“嗨你,动起来”先生跟我说话的次数越来越少,特别是我戒酒之后。然而,那天,他从沉睡中醒过来,对我说了几句话,它们改变了我的人生,救了我的命。

首先(我当时坐在床边上):嗨你,打电话请病假,快打!接着(——我拖着脚步走去浴室,一边还挠着左边屁股):你,今天在中央公园晃一天!这不是预感什么的。声音绝对是“嗨你,动起来”先生而不是上帝的。换句话说,是我自己声音的变体——它们都是——来让我偷个懒。享受一下生活吧,老兄!上一次听到这个声音,是在阿姆斯特丹大道某家酒吧里的卡拉OK 比赛上:你,唱尼尔·戴蒙德的歌,笨蛋——到台上去,跳起来吧!

“我想我明白你什么意思。”她说着微微笑了一下。

“是吗?”

“嗯……有一次我在基韦斯特的某个酒吧里脱掉上衣,跟着《热舞女郎》跳舞,赚了十美元。”她停了停,“爱德华不知道,要是你告诉他,我会用他的领带夹刺瞎你的眼。”

“哎呦,怕了你,姑娘。”我说,她脸上的微笑不自觉地放大,使她看上去年轻了些。我觉得也许她真的能帮助我。

我们走进了唐纳德烤肉店。店门上悬挂了一只纸板火鸡,桌子上方的瓷砖墙上挂着纸板做的朝圣者。

“我听了‘嗨你,动起来’先生的话,所以现在我还能坐在这里,”我说,“可是,除了我以外,还有其他东西,他也帮不上忙。我没有办法摆脱那些东西。今天来这里就是想跟你谈这件事。”

“我再重复一句,我不是心理医生,”她颇为不安,笑容也消失了,“我主修德语,辅修欧洲史。”

你们两夫妻倒真是很有共同语言,我想。可我说出口的是,没关系,其实也不一定是找她谈,只要有人听我说就行了。

“好吧。只要你知道这点就好。”

我们向侍者要了饮料,她点的低卡,我点的常规。侍者走后,她问我想说的是什么。

“这是其中一件。”我从口袋里掏出里面悬有钢币的树脂方块,放在桌子上。我告诉了她其他东西和它们各自的主人。

克里夫·“棒球对我灰常灰常好”·法雷尔。以齐腰长发来证明公司离不了她的莫琳·汉农。吉米·伊格尔顿,他的鼻子堪称事故伪证的最佳典范,他有一个学习障碍的儿子,还有一个雪藏于书桌里等待圣诞节大放光彩的放屁垫。索尼娅·迪亚米克,莱特贝尔公司最棒的会计师,从第一个丈夫那里得到了洛丽塔款的太阳镜作为离婚礼物。布鲁斯·“蝇王”·梅森,我的记忆里他总是在琼斯海滩光脚站在浪花里,赤膊吹海螺壳的样子。最后,还有米沙,布雷任斯基,我和他一起至少看过十来场大都会队的比赛。我告诉她,除了米沙的潘趣玩偶,我把所有东西都拿到中央公园和七十五街拐角的垃圾箱里扔掉,可是它们竟然比我还先回到公寓,大概是因为我停下订了第二份“曹将军鸡”。谈话期间,树脂方块一直放在我俩中间的桌子上。尽管它的存在给人压力,我们还是勉强吃了点东西下肚。

说完之后,我的感觉比早先敢于奢望的还要好。然而,她的沉默却让气氛无比沉重。

“好吧,”我打破沉默,“你怎么想?”

她思考了一会儿,我可以理解。“我想,我们不再是最初的陌生人了,”她终于开口了,“而结交新朋友总是一件好事。我想,我很高兴知道‘嗨你,动起来’先生,也很高兴告诉你我做过的荒唐事。”

“我也是。”我说的是实话。

“现在,我可以问你两个问题吗?”

“当然。”

“你对所谓‘幸存者愧疚感’感触有多深?”

“你不是说你不是心理医生吗?”

“的确不是,但我阅读杂志,大家也知道,我看奥普拉脱口秀。我确定我丈夫知道,尽管我从来不强迫他一起看。所以……有多深,斯科特?”

我琢磨了一会儿这个问题。好问题,不止一个不眠之夜,我问过自己这个问题。

“很深,”我说,“还有,我感觉很庆幸,这一点我不想撒谎。如果‘嗨你,动起来’先生是真人,他这辈子就不用住旅馆了,起码是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我停了一下,“听我这样说会不会觉得很怪?”

她从桌子那头伸出手,轻轻地碰了碰我的手。“一点也不。”

听到她这样说,我的感觉难以置信的好。我短暂地握了一下她伸出的手,随后放开。“第二个问题是什么?”

“我是否相信那些东西回来,对你来说有多重要?”

尽管树脂方块就放在桌上,糖碗旁边,我还是认为这是个很棒的问题。毕竟那些东西都不是稀罕物件。我还想,如果她主修心理学而不是德语,很可能会学得很好。

“不像一个小时之前我认为的那么重要,”我说,“单单把这件事说出来就让我好受些了。”

她微笑着点点头。“很好。告诉你我认为最有可能的情况:有人在跟你开玩笑。品味低下的玩笑。”

“耍我。”我喃喃道。虽然试着掩饰,但我真的很少如此失望。或许,在某些情况下,“不相信”是覆在人身上的保护层。也或者——很可能是——我还没让自己的理智接受这才是事实。这种事情发生过,现在还在发生。就像雪崩一样。

“耍你,”她同意我的措辞,又加了一句,“可你就是不相信。”

似乎确实如此。我点点头。“我出门的时候锁了门,从史泰博文具店回来时门还是锁着的。我听到锁芯转动的声音了,声音很响,不可能听不到。”

“怎么说呢……幸存者愧疚感是个很诡异的东西,而且很强大,至少杂志上是这么说的。”

“这……”

我本想说,这不是幸存者愧疚感,可是说这句话也许并不明智。争取的话,我今天有交到新朋友的机会,而交到新朋友总是好的,不管这段友谊究竟会往何处发展。所以,我修饰了一下自己的措辞。

“我想,这并不是幸存者愧疚感。”我指指树脂方块,“它就在这里,不是吗?就像索尼娅的太阳镜一样。你看到了。我也看到了。我猜也有可能是我自己买的,可是……”

我耸耸肩,试图表达一个我们二人都知道的事实: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我想你没有做那样的事。但我也不接受这样一个观点:这些东西是从现实与暮光区域之间的门里掉出来的。”

是的,这就是问题所在。对于葆拉来说,不管证据多么明显,她也绝不接受眼前的东西拥有超自然来源的可能性。我现在需要做的是决定,辨清事实的需要是否甚于获得友谊的需要。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好吧。”于是我说。我引起侍者的注意力,做了一个结账写支票的动作。“我能理解你对此无法接受。”

“是吗?”她问,同时仔细地打量着我。

“是的。”连我自己也相信我说的是实话了,“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们能偶尔一起喝杯咖啡就好了。或者在大厅里打个招呼。”

“没问题。”然而,她听上去漫不经心,并不专心在这场对话里。

她盯着里面有钢币的树脂方块看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来看着我。我几乎看到她头上像漫画里那样亮起了小灯泡。她伸出一只手抓住了它。我永远无法描述看到她那么做时我心里的紧张,但我又能说什么呢?我们都是纽约人,坐在光线充足、整洁干净的餐厅里。她已经表明了她的底线,把所有超现实的东西排除在外。超现实免谈。所有涉及到那方面的讨论都是自讨没趣。

葆拉眼里亮起了光芒。我从那光芒可以看出,“嗨你,动起来”先生来到了这个房间,而作为过来人,我知道他的声音很难抗拒。

“把它给我,”她看着我的眼睛,微笑着说。她的样子让我意识到——第一次真正意识到——她不仅漂亮,而且性感。“为什么?”我明知故问。

“作为听你讲故事的报酬。”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个好——”

“可它是的。”她说。这个提议让她兴奋不已,当人们处于这样的状态时,他们是无法接受拒绝的。“这是个很棒的注意。起码我可以拽住这个小纪念品的尾巴,保证它不再回到你屋里去。我家里有保险箱。”她俏皮地做了个关上柜门、转动密码锁、又把钥匙丢到身后的动作。

“好吧,”我说,“就当是送给你的礼物吧。”说话间,我感到一丝刻薄的喜悦。姑且把那称作“嗨走着瞧”先生的声音。显然,把那恼人的重负从心中解脱还不够。她不相信我,可至少一部分的我想要被相信,且因为未得满足而憎恨葆拉。那部分的我知道,让她拿走树脂方块绝对是个糟糕的主意,但仍然幸灾乐祸地看着她把它放进拎包。

“好了,”她语气轻快地说,“妈妈说拜拜,坏坏不见了。一周,要么两周后——我猜这要取决于你的潜意识的顽固程度——要是它还没有回来,你就可以开始处理其他东西了。”事实上,她说的这句话是那天她给我的真正馈赠,尽管我当时并不知道。

“也许吧。”我微笑着说。我对新朋友展开灿烂的笑脸。对美丽的“妈妈”展开笑脸。可笑容的背后,我在想,等着瞧,你会明白的。

嗨你。

她确实明白了。

三天后,我正看着查克·斯卡伯勒在六点档新闻里解读这座城市最新的交通烦恼时,门铃响了。因为之前并没约过人,所以我想当然地以为是送包裹的,甚至也许是雷夫拿上来联邦快递的邮件。我打开门,看见的却是葆拉·罗伯逊。

眼前的女士跟上次与我共进午餐的那位大大不同。她是葆拉,“化疗真可怕”女士。她的脸色苍白蜡黄,除了少许唇膏之外,看不出其他化妆痕迹。她的双眼下方有深棕色的阴影。或许从五楼下来时,她象征性地用梳子挠了两下头发,但显然没什么效果。若是放在其他情境下,那头向两边炸开、稻草般的乱发是颇有喜剧效果的。她的手握住树脂方块贴在胸前,我也因此看到她一贯修饰整洁的指甲如今也变了模样,被她咬得露了指尖。我一个激灵,上帝啊,是的,她明白了。

她把那小玩意儿递给我。“还给你,”她说。

我一言不发地接了过来。

“他叫罗兰·埃布尔森,”她说,“对不对?”

“是的。”

“一头红发。”

“是的。”

“未婚,但向住在新泽西州罗韦市的一个女人支付子女赡养费。”

这点我倒是不知道——也相信莱特贝尔没有一个人知道——但我还是点了点头,并不只是为了让她接着说下去。我敢肯定她说的是真的。“那女人叫什么,葆拉?”我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问,只是感觉必须问。

“托尼娅·格雷格森。”她恍惚地说了一个名字。然而,她的眼睛里有某种可怕的东西,可怕到让我无法凝视。不管怎样,我还是默默地记住了这个名字。托尼娅·格雷格森,罗韦。接着,就像盘存仓库一样,又加上一条:里面有钢币的树脂方块。

“他试图钻到桌子底下去,你知道吗?不,看样子你就不知道。他的头发着了火,他在哭。因为在那一刻,他知道自己再也无法拥有一艘双体船,甚至再也不能修剪草坪。”

她伸出一只手,放在我的脸颊。这个举动如此亲呢,我本应该感到震惊,即使她的手凉得像冰一样。

“最后,他宁愿放弃他所有财产,每一分钱、每一份股票,只为能再次修剪自家的草坪。你相信吗?”

“我信。”

“那个地方充满了尖叫声。他能闻到飞机燃料的味道,他知道死期已至。你明白吗?你明白那有多可怕吗?”

我点点头,说不出话来。就算把枪顶住我的头,我也说不出话来。

“政客们谈论着什么纪念碑、勇气和以战争终结恐怖主义,可是烧着的头发无关政治。”她咧开嘴,露出了一个无法言传的惨淡笑容。过了几秒钟,笑容消失了。

“他头发烧着了,想爬到桌子底下去。桌子底下铺了一块塑料的什么东西,叫什么来着——”

“脚垫——”

“是,脚垫,一块塑料脚垫,他的手抓住那块垫子,能感觉到上面的塑胶棱线,鼻孔里充斥着自己头发烧焦的味道。你明白吗?”

我点点头。我哭了起来。我们正在谈的是罗兰,埃布尔森,我以前的同事。他是债务部的,跟我并不熟,我们的交往仅限于见面打个招呼问声好。我怎么能知道他在罗韦有个孩子?而且,如果那天我没有翘班的话,我的头发很可能也会被烧焦。以前,我从未意识到这一点。

“我不想再见到你。”她说。那骇人的笑容再次在她脸上一闪而过,可是现在她也开始哭了。

“我不在乎你有什么麻烦。我不关心你那堆破事儿。我们结束了。从现在开始,不要再来打扰我。”

她拔脚离开,却又再次转身面对我。

她说:“他们是以上帝之名行事的,可是根本就没有上帝。如果真的有上帝,斯特利先生,他就应该让那十八个手拿登机牌的家伙死在候机厅里,可是没有上帝那么做。他们召唤乘客登机,而那些人就登机了。”

我看着她走向电梯。她的背挺得笔直,头发向两边炸开,像个周日滑稽卡通节目里的人物。她不想再见到我,我并不怪她。

我关上门,看着树脂方块里钢塑的亚伯拉罕·林肯。我盯着他看了很长时间。我在想,如果永远抽着雪茄的尤利西斯·格兰特用他的雪茄点着林肯的大胡子会有什么味道。令人不快的、烧焦的味道。电视上,有人在说,睡美人床品店正在举办床垫展销。那之后,莱恩,伯曼上了屏幕,开始讲喷气式飞机。

那天,我于凌晨两点醒来,听着房间里的低语声。我从未梦到过这些东西的主人,从来没有在梦中看到过他们的头发着火,或是跳窗逃避燃烧的飞机燃料。然而,我又为什么要看到呢?我本来就认识他们、而他们留下来的东西是留下来给我的。让葆拉·罗伯逊拿走树脂方块是错误的,错就错在她不是该拿的人。

说到葆拉,其中一个低语声就是她的。你就可以开始处理其他东西了,那个声音说。它还说,我猜那要取决于你的潜意识的顽固程度。

我躺倒在床上,过了一会儿,终于睡着了。我梦到自己在中央公园喂鸭子,突然,某处传来音爆般的巨响,浓烟布满整个天空。在我的梦中,烟的味道闻起来像烧焦的头发。

我想到了住在罗韦的托尼娅·格雷格森——托尼娅和那个可能有着与罗兰·埃布尔森同样眼睛的孩子——然后想着应该去亲眼看一看。不过,我决定先从布鲁斯,梅森的遗孀着手。

我坐火车到了多布斯费里,从车站叫了辆出租车。车载着我到了一条住户街旁边鳕鱼角风格的房子前。我给了司机些钱,让他等我一会儿——我不会很久的——然后按了门铃。我腋下夹了一只盒子,看上去像装蛋糕的那种。

因为事先打过电话,所以门铃只响了一声,贾尼丝·梅森便给我开了门。我精心准备好了一个故事并充满自信地讲给她听了。我知道,等在车道上开着里程表的出租车容不得任何细节上的纠结。

九月七号那天,我说——也就是事发前的星期五——我拿起布鲁斯放在桌上的海螺壳,想吹出调子来,就像他在琼斯海滩野餐会上做的那样。(蝇王夫人贾尼丝点点头,那次她也去了。)是这样,我说,长话短说吧,我说服布鲁斯让我周末把海螺壳拿回家练习。星期二早上醒来的时候,我鼻窦炎发作,头痛欲裂——这个借口我已经对不少人讲过——正在喝茶的时候,我听到了爆炸声,同时看到了上升的烟雾。直到这个星期,我才想起了海螺壳。我在整理杂物柜,结果在里面发现了它。我想……嗯,这并不是多贵重的纪念物,但我想,也许你愿意……愿意……

她的眼睛充满了泪水,就像葆拉归还罗兰·埃布尔森的“退休金”时我的双眼一样。只是,与泪水相伴的,并没有我敢肯定当时看着一头乱发的葆拉时出现在自己脸上的惊恐神情。贾尼丝说她很高兴看到能作为布鲁斯纪念的东西,任何东西。

“我永远无法原谅那天我跟他告别的方式,”她抱着盒子说,“因为要赶火车,所以他总是走得很早。他亲吻了我的脸,我睁开一只眼,问他下班时能不能带一品脱稀奶油回家。他说好的。那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当他向我求婚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特洛伊城的海伦——这很蠢,但这是我真实的感觉——我多么希望自己说点比‘带一品脱稀奶油回家’更好的话啊。可是,我们已经是老夫老妻了,那天就跟平常的每一天一样,我们……并不知道,是不是?”

“是的。”

“是的。每次告别都可能是永别,我们不会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谢谢你,斯特利先生。谢谢你过来把这个给我。你真是个好人。”她浅浅一笑,“你还记得,他站在海滩上,赤膊吹起这个海螺壳的样子吗?”

“我记得。”我说,同时看着她抱着盒子的样子。稍后,她会坐下来,拿出盒子里的海螺壳,放在腿上,然后开始哭泣。至少我知道一点,那个海螺壳是不会回到我的公寓里去了。因为,它回家了。

我回到车站,搭上返回纽约的火车。午后时分,车厢里几乎是空的,我坐在一扇雨尘斑驳的窗边,看着外面的河水和逐渐接近的天际。在阴雨多云的日子,我似乎是在自己的想象中看到建筑物的空中轮廓,一次一小片。

明天,我会去罗韦,带着那个树脂方块。也许,那个孩子会用他或她胖乎乎的小手接过它,好奇地盯着看。不管怎样,我的生活将从此摆脱它。我想,唯一棘手的是吉米·伊格尔顿的放屁垫——我怎么能告诉伊格尔顿太太我周末把它拿回家练习呢?不过,需要是发明之母,我一定能想出个差不多让人相信的理由。

我突然想到,或许,其他东西迟早也会出现。如果我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可能性,那我就是在说谎。当归还那些被人们认为永远失去的东西、那些有分量的东西时,你会发现有所收获。就算它们只是微不足道的小物件,比如一副滑稽的太阳眼镜或是树脂方块里的一个钢币……是的。我要说,真的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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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库布里克执导的一版是一九六二年拍摄的。</a>

正文 毕业日午后

贾尼丝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词来描述巴迪住的地方。叫它房子,它太大了;称它为庄园,又太小了。还有,车道尽头邮箱上的名字,“海港灯光”,也让她无语。听上去就像是新伦敦的餐厅似的,就是招牌菜从来都是鱼的那种。结果,她就只能说“你的地方”,比如“到你的地方去打网球吧”或是“到你的地方游泳吧”。

看着巴迪穿过草坪,朝房屋另一边人声喧哗的游泳池走去时,贾尼丝想,巴迪的名字也是一样别扭。没有人愿意叫自己的男朋友巴迪,但如果转而叫学名就意味着只能叫他布鲁斯的话,实在也没什么挑挑拣拣的余地。

他们之间情感的表达也是如此。她知道他想听到自己说爱他,特别是在他毕业的这一天——肯定要比送他那个银质奖章要好,虽然那份礼物让她咬紧牙关,花了一大笔钱——但她就是说不出。她实在没办法说,“我爱你,布鲁斯。”她能挤出的最好听——也经过了一番内心挣扎——的语句是“我很喜欢你,巴迪。”可就连这话听上去也像是某部英国音乐喜剧中的台词。

“别在意她说什么,好吗?”到草坪另一边去换泳衣之前,巴迪对她说,“你不会是因为这个才呆在后面的吧?”

“当然不,我只是想再打几个球,看看风景。”这里的确是观景的好地方,她总是看不够。从房子的这一边,能看到整个纽约市,高楼看起来就像是蓝色的玩具,阳光照在顶楼的玻璃窗上熠熠生辉。贾尼丝想,只有在远处,才能感觉到纽约宁静的美丽。虽然这种宁静只是错觉,但她喜欢。

“她只是我的奶奶,”他接着说,“你现在也认识她了。她说话就这样,口没遮拦的。”

“我知道。”贾尼丝说。事实上,她喜欢巴迪的奶奶,那个毫不掩饰自己势利的老太太。她势利的原因显而易见。他们姓霍普,是和其他的天使军一起来到康涅狄格州的,哦,谢谢你。而她是贾尼丝·甘多尔维斯基。两周后,她也即将迎来自己的毕业日——从费尔黑文高中,而那时,巴迪已经和他的三个好“巴迪”去阿巴拉契亚山道远足了。

她朝球筐转过身去。她苗条高挑,身穿无袖圆领衫、棉布短裤和球鞋,腿部的肌肉随着每次跃起击球而跳动。她漂亮,自己也知道,但她并未因此虚荣,反而更实际。她拥有与外表同样出色的头脑,对此她也很清楚。费尔黑文高中的女生中很少有人能和“学院”的男生成为关系稳定的恋人——常见的只有冬季嘉年华或是春季游乐会的周末情人,大家都心知肚明,谁都不会拖泥带水——她却办到了。尽管不管她走到哪里,她的出身家世都会拖在后面,像是家用车保险杆上系的易拉罐一样。她在与被称为巴迪的布鲁斯·霍普的交往中,玩转了社交的帽子戏法。

从地下的视听室往上走时——他们刚才在那里打电玩,大多数人还头顶学位帽玩得热火朝天呢——他们无意中听到了奶奶说的话。她和其他大人一起坐在客厅聊天。这个聚会事实上是他们的聚会;孩子们自己的派对在晚上,先去219号公路上的好乐淘,吉米,弗莱德里克的父母特意把那个地方包了下来,然后去海滩对月狂欢。

“叫贾尼丝什么什么的,天知道她的姓怎么念,”奶奶用耳聋老妇特有的毫无语调却又出奇有穿透力的声音说,“她很漂亮,不是吗?一个乡下姑娘,现在是布鲁斯的朋友。”她并没有直说贾尼丝是她情窦初开的孙子过家家玩玩儿的,但这意思都包含在她的语气中了。

贾尼丝耸耸肩,又打了几个球,腿不断屈伸,球拍有力地挥出。球高而有力地飞过球网,稳稳地落在另一端的球篮里。

事实上,他们从彼此身上学习,她怀疑他们之间就那么回事儿。在一起的意义就是那样。而且巴迪也不是那么难教。从一开始,他就十分尊重她——也许过于尊重了。她必须先教他不要以那么敬而远之的态度对待女朋友。平心而论,她承认,考虑到当孩子们的身体渴望得到满足时往往没有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保障,他并不算是个糟糕的情人。

“我们已经尽力了。”她对自己说,然后决定到泳池和其他人一起游泳,让他最后一次炫耀他的女朋友。他还以为,在他去普林斯顿、她去州立大学之前,他们有整整一个暑假可以厮守,但她可不这么想;她认为,阿巴拉契亚山道远足计划某种程度上是为了毫无痛苦而又最大限度地分开他们。贾尼丝猜想这并不是他那位见了谁都客客气气的父亲的主意,也不是因为那位势利得让人感到亲切的祖母——一个乡下姑娘,现在是布鲁斯的朋友——而要归功于那位笑容优雅、行事得体却又拒人千里之外的母亲,恐怕她担心的事情——像写在她那光洁美丽的额头上那么明显——就是那姓氏后面拖着易拉罐的乡下姑娘会大了肚子,从而把她的宝贝儿子拴在一桩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里。

“而且这也不对。”她低语了一句,一边把球筐推到了器械室里,挂上插销。她的朋友玛西一直问她到底看上他什么了——巴迪,她皱皱鼻子,一脸不屑。你们周末都干什么?游园会吗?还是打马球?

事实上,他们确实去打了两次马球,因为汤姆·霍普还喜欢骑马——尽管如果他不控制体重的话,这很可能是他马背生涯的最后一年,巴迪坦言——但他们也做爱,有时候也会激情澎湃。也有些时候,他让她发笑。现在,让她发笑的时候不像以前那么多了——她觉得,他带给她惊喜的能力十分有限——但是,偶尔他还能做到。他是个身体瘦削、思维狭隘的男孩,以有趣和有时令人意想不到的方式打破了她对有钱人家的孩子都是纨绔子弟的成见。而且,他崇拜她,这对一个女孩的自尊心来说并不是什么坏事。

然而,她不认为他能够永远抗拒本性的召唤。她想,三十五岁之前,他就会失去流连香闺的大部分热情,转而对积累金钱更有兴趣。或者是保养殖民地时期的古董摇椅,就像他的父亲在——嗯——马车房里做的那样。

她沿着长长的草坪慢慢走着,又向远方仿佛睡梦中的蓝色玩具城看去。近处的是从泳池传来的水声和笑声。室内,布鲁斯的父母、祖母和亲友将在正式的茶会上以他们自己的方式庆祝一个小子的高中毕业。今晚,孩子们会外出,举行更正常的派对。毫无疑问,会有酒精和成人电影。扩音器里会放出震耳欲聋的酒吧音乐。没有人会放贾尼丝从小听惯的乡下玩意儿,不过没关系,她知道在哪里能找到。

到她毕业的时候,派对的规模会小得多,很可能就在凯阿姨的餐馆里。毫无疑问,她去的学校不会那么声名显赫或历史悠久,但她怀疑自己对未来的规划恐怕巴迪做梦都没敢想过。她要做记者。她会从校报开始做起,看看能做到何种程度。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才是做事的方法,而这个阶梯上要走的台阶很多。除了美貌和毫不张扬的自信心外,她还有天分。虽然现在还不了解自己的天分到底有多少,但她会慢慢发现的。还有运气。至于有多少运气,同样有待发现。她明白不能依靠运气,但也知道幸运女神往往青睐年轻人。

她走到铺着石头的院子,回过头,眼光沿着草坪朝并列的两个网球场看去。网球场看上去非常大,非常富,非常特别,但她知道自己才十八岁。将来或许有一天,这些在她看来会是很平常的东西,即使是在记忆里。很渺小。正是这种信念让她可以坦然接受自己是贾尼丝什么什么,是乡下姑娘,是布鲁斯现在的朋友。巴迪,头脑狭隘的巴迪,偶尔在意想不到的时刻逗她发笑的巴迪。他从来没有让她感觉过自卑,很可能一旦他有这种想法,她就会离开他。

她本可以直接穿过房子到另一端的泳池和更衣室去,但她首先轻轻地往左边侧了侧身,再一次看着远方那座蓝色的城市。有一天,它会是我的城市,我的家,她想。正在这时,巨大的光亮笼罩了她的梦想之地,像是不知何方神明突然点亮了灯。

亮光刺得她眯起了眼睛。那亮光起初像一道强劲孤立的闪电,紧接着,整个南方的天空都悄然无声地变成了流动的红色。楼房被湮没在形状不明的血红光芒中。接下来有那么一会儿,它们又出现了,但如幽灵般,像是隔了一层镜片在看。一秒钟,或许只有十分之一秒钟后,它们就永远地消失了,那片红色则粉碎如成千上万块胶片碎屑,向上方飘去,沸腾翻滚。

世界寂静无声。

布鲁斯的妈妈走到院子里,手遮住眼睛,站在她的身边。她穿着一条崭新的蓝裙子,配合茶会的场合。她的肩膀碰了一下贾尼丝的,她们并肩站着,眼看着南方升腾的猩红色蘑菇云吞噬了蓝色的天空。烟从蘑菇云的边缘升起——阳光下是深紫色的——又向里收缩进去。火球的红光过于强烈,亮到能使人失明的地步,但贾尼丝就是无法移开眼睛。大滴大滴温暖的水顺着她的脸颊流下来,但她就是无法移开眼睛。

“怎么回事?”布鲁斯的妈妈问,“如果是哪个商家的广告,我只能说品味太低下了。”

“是炸弹。”贾尼丝说。她的声音像是来自另一个地方。比如,哈特福德的现场报道。此时,巨大的黑色气泡从红色的蘑菇云上炸开来,组成不断变换的可怕形状——这一秒像猫,下一秒像狗,突然又变成魔鬼小丑——在远方对着她们做鬼脸,下面的纽约市现在变成了一个大熔炉。“核弹,而且是个大家伙,不是什么吓唬人的小玩意,要么——”

随着“啪”的一声,热流立刻在她的半边脸上下翻滚,眼泪从她的双眼飞出来,她感到头晕目眩。布鲁斯的妈妈刚刚打了她一巴掌。很用力。

“不准拿这种事情开玩笑!”布鲁斯的妈妈严厉地说,“这一点都不可笑。”

其他人也来到了院子了,但他们看上去不过是阴影;要么是因为贾尼丝的视力被火球的强光偷走了,要么就是因为乌云遮挡住了太阳。也可能两种原因都有。

“真是低级趣味!”一个字比一个字尖利,到趣味时简直是在喊了。

有人说:“肯定是某种特效,一定是,否则的话,我们应该听到——”

话音未落,巨大的声响就传到了他们的耳朵里。那声音像是巨石在无尽长的水槽里滚动,震动了房屋南面的草丛,树上的鸟也受了惊,成群地飞到天上。整个世界都被填满了,响声却不停止,像是持续不断的音爆。贾尼丝看到布鲁斯的奶奶手捂着耳朵,沿着通往多车车库的小路缓缓走来。她低着头,弯着腰,屁股向外顶着,像个被逐出境的难民踏上漫长的流亡之路。有什么东西挂在她的裙子后面,不停地左右摆动,贾尼丝毫不意外地注意到——用她剩余的视力——那是奶奶的助听器。

“我想醒过来,”贾尼丝身后的一个人烦躁地说,“我想醒过来。够了。”

九十秒前纽约所在的地方,红云膨胀到了最高处,翻滚跳跃,像在庆祝自己的胜利。这一朵深紫红色的毒菌将这个下午、今后所有的下午,烧得千疮百孔。

一阵微风吹了过来。风中夹带着热气,把她一侧的头发吹开,露出了耳朵,将未曾停止的爆炸声听得更加真切。贾尼丝站在那里看着,想起了打网球,一个接一个地打过去,球纷纷落地,密集得简直可以拿煎锅去接。如果让她写报道,她会这样去写。她有写作的才能,或者说曾经有。

她想到了布鲁斯和他的朋友们不会成行的徒步旅行。她想起了今晚不可能如约举行的好乐淘派对。她想起了本来要听的杰伊-Z、碧昂斯和弗雷乐队的唱片——这倒不是多大的损失。她也想起了父亲上下班途中在载货车上听的乡村音乐。那要好一些。她要想想帕斯蒂·克莱因或斯迪特·戴维斯,或许过段时间,她就能教会自己还剩下的视力不要再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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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来自地狱的猫

在霍斯顿看来,轮椅上的老人病入膏肓、神色恐惧,已经时日无多。这情景对他来说并不陌生。死亡,正是霍斯顿的生意。作为一名独来独往的杀手,他曾在职业生涯中把死亡带给十八个男人和六个女人。他当然知道死亡长什么样子。

那房子——事实上,是所豪宅——冷飕飕、静悄悄的,只能听到木柴在巨大的石头壁炉里微弱的噼啪声和窗外十一月寒风的低吼。

“我想给你笔生意,”老人开口了,声音尖利、烦躁,有些发颤,“我知道你就是干这一行的。”

“你怎么知道我的?”霍斯顿问。

“我跟一个叫索尔·洛奇亚的人谈过。他说你认识他。”

霍斯顿点点头。如果是索尔·洛奇亚介绍的,那就没问题。而万一这是个圈套的话,那么这老头——他叫德鲁根——说的每一句话都是陷阱。

“你想干掉谁?”

德鲁根按了一下装在轮椅扶手上的一个按钮,轮椅便发出嗡嗡的声音向前开过来。离得近了,霍斯顿可以闻到他身上混合着恐惧和尿液的老朽的味道。这味道让他作呕,但他没有任何表示。他的脸仍然舒展而平静。

“你的猎物就在身后。”德鲁根轻声说。

霍斯顿一跃而起。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性命完全取决于反应能力,因此他的神经是时刻紧绷的。一眨眼,他已经跳下沙发,单膝跪地,面向后方,一只手伸进特制的运动衫里,握住了那把短膛点四五手枪。这把枪挂在他腋窝下方一个带弹 簧的皮套里,轻轻一按就会弹出。只是一眨眼的工夫,他掏出了枪,瞄准了……一只猫。

有那么一会儿,霍斯顿和那只猫你瞪着我,我瞪着你。霍斯顿是个不迷信、而且毫无想象力的人,但和这只猫对视却让他有奇怪的感觉。就在那单膝跪地,枪指向前方的一刻,他觉得自己认识那只猫,尽管他也知道,如果他真的见过长相这么奇特的猫的话,他肯定是不会忘记的。

这猫是阴阳脸:一半黑,一半白。分界线从脑袋上方开始,顺着鼻子,再到嘴,刚好把猫脸一劈为二。阴森森的猫脸上,两只眼睛显得特别大,圆形的深色瞳孔像两团郁郁燃烧的煤球,散发着憎恨的光芒。

猫似乎回应了霍斯顿的感觉,它的神情告诉他:我们,你和我,彼此认识。然后,霍斯顿把这感觉抛诸脑后。他收起枪,站起身来。“我会为此杀了你的,老头儿,少耍我。”

“我没有开玩笑,”德鲁根说,“坐下,看看这个。”说着,他从盖在腿上的毛毯下面拿出一个厚厚的信封。

霍斯顿坐下来,而那只猫刚刚还弓着腰蹲在沙发上,现在却轻轻巧巧地跳到他的腿上。那双瞳孔巨大的黑眼睛盯着霍斯顿看了一会儿,包围瞳孔的金绿色细圈微微闪光,随后它安稳下来,喉咙里发出咕噜噜的猫喘。

霍斯顿怀疑地看着德鲁根。

“它很友好,”德鲁根回答了他的疑惑,“开始的时候是这样。这个友好的家伙已经杀了这屋里的三个人了。只剩我了。我老了,又有病……但我还是希望得享天年。”

“真不敢相信,”霍斯顿说,“你竟然雇我来杀一只猫?”

“请看看信封里的东西。”

霍斯顿照办了。信封里装满了面值五十和一百的钱,都很旧。“有多少?”

“六千美元。等你拿来这只猫已经死了的证明,我再给你六千块。洛奇亚先生告诉我,一万二是你的惯例。”

霍斯顿点点头,一边下意识地摸了摸趴在他腿上的猫。那只猫还在呼呼地睡着。霍斯顿喜欢猫。事实上,猫是他唯一喜欢的动物。猫自己就能过得很好。上帝——如果有的话——把猫塑造成完美而冷淡的杀戮机器。猫是动物世界的杀手,对于他在动物界的同行,霍斯顿给予恰如其分的尊重。

“我并没有向你解释的义务,但我愿意这样做,”德鲁根说,“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希望你不要轻敌。而且,看起来我有必要为自己辩护一下,以免你把我当成老疯子。”

霍斯顿再次点头。他已经决定接下这单古怪的生意,并不需要进一步被说服。但既然老头儿想说,听听又何妨?

“首先,你知道我是谁吗?我的钱又是怎么来的?”

“德鲁根制药公司。”

“正确。全球最大的制药公司之一。我就是靠这个发家的。”老人从睡袍口袋里掏出一个没有标签的小药瓶,递给霍斯顿,“复方苯巴比妥促睡剂,很容易产生依赖性,所以几乎都是给临终的人开的。这种药可以止痛、镇静,同时会让人产生轻微的幻觉,可以很好地帮助临终人面对和适应病情。”

“那你吃这种药吗?”

德鲁根全当没听见。“全球都在广泛使用。五十年代,我们新泽西的实验室合成了这种药。由于猫科动物独有的神经系统刚好合适,所以试验基本都是用猫做的。”

“你们杀了多少只猫?”

德鲁根抽了抽鼻子。“‘杀’这个说法是不公平的,你对我们有偏见。”

霍斯顿耸耸肩,不置可否。

“从实验开始到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生产的四年间,大概有一万五千只猫……结束生命。”

霍斯顿吹了声口哨。也就是说,差不多一年四千只。“所以,现在你认为猫来报仇了?”

“我丝毫不觉得愧疚,”德鲁根不耐烦地说,声音发颤,“死了——一万五千只实验动物,成千上万的人可以——”

“无所谓。”霍斯顿打断他。这种自我辩护实在索然寡味。

“这只猫是七个月前来的。我从来就不喜欢猫,这些携带疾病的恶心畜牲……总在野外疯跑……在谷仓里爬来爬去……身上不知沾了什么细菌……还喜欢把一些肠子都露出来的东西拖到你家里来。是我姐姐收留的它。她发现了它,并为此付出了代价。”

他用憎恨的眼光盯着睡在霍斯顿腿上的猫。

“你刚才说这只猫杀了三个人。”

德鲁根开始讲述。杀手用他结实有力的手轻轻给猫挠痒,那只猫仍在呼呼大睡,只是脊柱的某个环节会偶尔一跳,猫背就突然紧张起来,摸上去就像藏在皮毛和肌肉下的钢弹簧一样。窗外,康涅狄格郊外的风绕着这栋巨大的石头房子盘旋呼啸,风声中带着冬天的凛冽。老人低沉的声音继续说着。

七个月前,这个家里有四个人:德鲁根,他姐姐阿曼达,七十四,比德鲁根大两岁,阿曼达一生的好友卡洛琳·布罗德莫——是“西切斯特的布罗德莫家族”,德鲁根强调——有严重的肺气肿,最后是管家迪克·凯奇,受雇于德鲁根家二十年了。已经六十多岁的迪克是那辆大车——林肯马克Ⅳ型——的司机,是厨师,还负责准备晚间的雪利酒。白天会有女佣来帮忙家事。三个老人和他们的侍者以这种方式生活在一起已经近两年了。这是个沉闷的老年组合,有限的乐趣是收看《好莱坞广场》,和看谁活得更长命。

然后,猫来了。

“凯奇第一个发现它。他看见那只猫一直在房子周围晃悠,叫得很惨,就想把它赶走。他冲着猫扔小树枝和小石头,打中了好几次,但猫就是不肯走。当然,猫肯定是闻到屋里食物的味道了。它瘦得皮包骨头。夏天快过去的时候,人们总把猫扔到路边让它们自生自灭。真是毫无人道、可怕的做法。”

“还是拿猫的神经做试验更人道,对吧?”霍斯顿问。

德鲁根再次假装没听见,继续往下讲。他讨厌猫。一直都是。所以,当怎么都赶不走那只猫时,他让凯奇下毒。准确地说,是准备了几大盘掺了复方苯巴比妥促睡剂的嘉璐猫粮,看上去足够诱“猫”。但那猫对诱惑丝毫不理。而就在这时,阿曼达注意到了这只猫,一定要养它。德鲁根对此坚决反对,但阿曼达还是达到了目的。显然,她一向如此。

“她还是发现了那只猫,”德鲁根说,“她抱着它,亲自把它带进了屋里。猫呜呜地喘着,就像现在一样。但这只猫不愿接近我。它……从来都不接近我。阿曼达给它倒了一碟牛奶。‘噢,看这可怜的小东西,它饿坏了,’她用溺爱的口气说。她和卡洛琳都宠着这只猫,真令人作呕。当然,这是她们俩报复我的方式。她们知道自从二十年前的复方苯巴比妥试验项目开始以来,我有多讨厌猫科动物。她们喜欢取笑我,用这个折磨我。”他阴沉地看着霍斯顿,“但她们付出了代价。”

五月中旬的一天,凯奇起床准备早餐,发现阿曼达·德鲁根躺在主楼梯的脚下,身边散落着破瓷片和猫酥脆。她的眼睛微微凸起,瞪着天花板,嘴巴和鼻子大量出血。她摔断了脊柱和两条腿,脖子碎得就像玻璃碴。

“猫睡在她的房间,”德鲁根说,“她像对待婴儿一样对它……‘你饿了吗,宝贝儿?要到外面去噗噗吗?’从一个像我姐姐一样泼辣的老女人嘴里听到这样的话可真肉麻。我猜是那猫喵喵叫着把她吵醒了。然后她起身给它准备猫粮。她以前说过,除非倒一点牛奶把猫粮泡湿,否则山姆是不喜欢吃猫酥脆的。所以她要到楼下去。猫在她腿上蹭。而她,年龄大了,腿脚不稳,又半睡半醒的。人和猫走到楼梯口,那猫窜到她身前……绊了她一脚……”

是的,可能是这样,霍斯顿想,他仿佛看到了老妇人向前一踉跄,摔了出去,一切发生得太突然,她连尖叫的时间都没有。她滚下楼梯,猫粮泼得到处都是,碗也摔碎了。最后,她滚下了最后一节台阶,摔断了一身老骨头,眼睛瞪得大大的,鼻子和耳朵汩汩淌血。而那只猫一边呜呜叫着,一边优哉游哉地下了楼梯,心满意足地吃起它的猫酥脆来。

“验尸官是怎么说的?”他问德鲁根。“当然说这是意外。但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你那时为什么不扔掉这只猫?既然阿曼达已经死了。”

答案显而易见。因为卡洛琳威胁他,猫走她就走。她很偏执,谈到这个话题就变得歇斯底里。这个病歪歪的女人对于魂灵一事很是迷信。在收取了二十美元的酬金之后,一个哈特福德的灵媒告诉她,阿曼达的灵魂寄托到了山姆这只猫的身体上。卡洛琳对德鲁根说,山姆曾是阿曼达的,如果山姆走了,阿曼达的灵魂就不见了。

霍斯顿一向长于捕捉别人并未说出的话。据他推测,德鲁根和这位布罗德莫家的老小姐很可能多年前是恋人,而这位老伙计可不想因为一只猫就失去她。

“她离开这里无异于自杀,”德鲁根说,“在她心目中,自己还是个富有的女人,完全有能力收拾收拾,带上那只猫一走了之,去纽约、伦敦,甚至蒙特卡洛。而事实上呢,她不过是没落望族的最后一员,六十年代投资不利,败光了家产,只能靠微薄的收入维持生计。她住在这栋房子的二楼,室内环境是特殊设定的,高度潮湿。那女人七十岁了,霍斯顿先生。直到死前的最后两年,她一直抽烟抽得很凶,患有严重的肺气肿。我想让她呆在这儿,如果这样就不得不留下那只猫……”

霍斯顿点点头,若有所指地看了看手表。

“六月末的一天夜里,她死了。医生似乎认为她的死亡不过是早晚的事儿……他过来,写了份死亡证明书,就了事了。但那只猫当时在她房里。凯奇是那么告诉我的。”

“人都有死的时候,朋友。”霍斯顿说。

“此话不假,医生也是这么说的。但我知道真相。我记得。猫喜欢对熟睡的老人和婴儿下手,偷走他们的呼吸。”

“愚蠢的传说而已。”

“像大多数所谓愚蠢的传说一样,是有事实依据的,”德鲁根反唇相讥,“猫喜欢用爪子挠柔软的东西。枕头啦,厚地垫啦……或者是毛毯。婴儿毯或是老年人盖的毯子。一个本来就虚弱的人身上再压上额外的重量……”

德鲁根不吭气儿了。霍斯顿的脑中浮现出了画面。卡洛琳·布罗德莫在房间里熟睡,破旧的肺部拉风箱般喘着粗气,声音却几乎淹没在空气加湿器和空调的嗡嗡声中。长着阴阳脸的猫悄悄跳上老姑娘的床,深色的猫眼闪着绿光,盯着她长满皱纹的脸。它悄无声息地爬上她单薄的胸膛,全身的重量压在那儿,呼呼喘着气……老妇人的呼吸变慢了……在胸口重量的压力下,她慢慢窒息,猫仍在呼呼喘气。

尽管霍斯顿不是个有想象力的人,但想到那情景,他仍然不寒而栗。

“德鲁根,”他说,手仍在抚摸躺在腿上的猫,“你为什么不处理掉这只猫?花上二十块钱,兽医就能解决问题。”

德鲁根说:“葬礼安排在七月一号。我把卡洛琳葬在家族墓园里,就在我姐姐旁边。她会喜欢这样的。就在七月三号,我把凯奇叫到屋里来,交给他一只柳条篮……野餐用的那种。你知道我的用意吧?”

霍斯顿点点头。

“我叫他把猫装在篮子里,送到米尔福德的一位兽医那里解决掉。他回答:‘是,先生,’然后接过篮子,出去了。对于我的吩咐,他一向立刻执行。这是他活着时我最后一次见他。发生了车祸。林肯车以超过六十英里的时速撞在了桥墩上。迪克·凯奇当场死亡,被发现时,尸体的脸上有抓痕。”

脑中的画面让霍斯顿陷入沉默。房间里很安静,只能听到壁炉里木材燃烧的劈啪声和猫平稳的呼吸声。炉火前的猫和他看上去一定是幅美好的画面,正如埃德加·贾斯特的一首诗:“在腿上熟睡的猫,炉火如此美好/……如果你问起,我是快乐的。”

迪克·凯奇驾驶林肯车朝米尔福德开去,超速大约五公里,类似于野餐用的柳条篮放在身旁。他全神贯注地看着路面上的车辆,或许前方正驶过一辆大的载货汽车,所以,当那张半边黑半边白的猫脸从柳条篮一边探出来的时候,他并没有注意到。猫是从靠近司机的那一边钻出来的。

他没有留意是因为大货车就在前方,而那只猫,也正是在此时抓住时机,跳到他脸上,又抓又挠,邪恶的猫爪伸向他的一只眼睛,抠进去,抓破眼球,弄瞎了他的眼,另一只爪子则吊在他的鼻子上,让人疼得无法忍受。此时车子时速高达六十英里,林肯的大发动机在轰鸣,或许一个右疾转,冲到货车的车道上,货车的气动喇叭随即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但凯奇什么都听不到,因为那只猫正在嘶叫。它展开身体,像一只巨大的长毛黑蜘蛛般趴在凯奇脸上,耳朵向后翘着,深绿色的眼睛仿佛地狱的鬼火,两条后腿则又蹬又挠,利爪刺进了老人脖颈柔软的肉里。车朝反方向猛一打弯,正是桥墩的所在。猫跳下车,而林肯则像一枚闪闪发亮的黑色鱼雷,冲着水泥墩撞了过去,爆炸了。

霍斯顿用力咽了口唾液,听见自己嗓子里“咯”地响了一下。

“猫又回来了?”

德鲁根点点头。“一周后。事实上,是在迪克·凯奇葬礼的当天,正像那首老歌唱的。猫又回来了。”

“时速六十英里的撞车都没死?难以置信。”

“人们说猫有九命。它又回来了……我就是在那时开始怀疑它会不会是……是……”

“鬼猫?”霍斯顿轻声替他说出来。

“是的,如果没有更合适的词的话。魔鬼派来的猫,来……”

“来惩罚你。”

“我不知道,但我害怕它。我喂它,或者说,做家务的女佣帮我喂它。她也不喜欢那只猫。她说那张脸是被上帝诅咒的。当然,她是本地乡下人,也没什么见识。”老人试着挤出个笑脸,但没成功,“我想让你杀了它。过去的四个月里,我和它住在一起。它总在阴影里发出惨叫。它盯着我看,就好像在……等待时机。每晚,我都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但仍然担心会不会在凌晨醒来,发现它蜷在我胸口……喉咙里呜呜地响。”

孤寂的风在外面吹着,石头烟囱里发出类似于猫头鹰号叫般的古怪声音。

“终于,我找了索尔·洛奇亚。他向我推荐了你。我记得他说你是一把好手。”

“而且是个独行侠。”

“他说你从未失手,也从未引起过怀疑。他说不管发生什么,你总能安然脱险……像猫一样。”

霍斯顿看看轮椅上的老人。突然,他细长而有力的手移到了猫的脖子上方。

“如果你愿意,我现在就能干掉它,”他轻声说,“拧断它的脖子。它甚至感觉不到——”

“不!”德鲁根喊道。他颤抖着深吸一口气,青灰色的脸颊涨红了。“不……不要在这里。带它走。”

霍斯顿淡淡一笑,又开始温柔地抚摸正在熟睡的猫的头、肩和背。

“好吧,”他说,“成交。你要验尸吗?”

“不。杀了它,把它埋了。”他停顿一下,向前探了探身体,背弓着,像一只老秃鹫。“把尾巴带回来给我,”他说,“好让我把它扔到火里,看它烧成灰。”

霍斯顿开的是一辆一九七三年的普利茅斯,车内安装了订制的水星气旋发动机。车的外观彪悍结实,发动机罩向下倾斜,与地面呈二十度角。他自己对差速齿轮和车尾进行了改装,换挡装置是潘西牌的,链接装置是赫斯特的。车身架在鲍比·温赛尔式的大轮胎上,最高可以飙到时速一百六十英里。

霍斯顿离开德鲁根家时刚过九点半。头顶上,一弯冷冷的新月挂在破碎的云层之中。弥漫在屋里的衰老和恐怖的味道仿佛沾到了他的衣服上,让他浑身不自在,于是他打开了所有的车窗。窗外的冷空气像动物的獠牙,坚硬而锋利,但霍斯顿无所谓,好歹这风把那股讨厌的味道吹散了。

他在砂矿谷下了收费公路,驶过静悄悄的镇子。镇子的十字路口有一盏黄色的警示灯在闪烁,于是霍斯顿把车速控制在绝对没有问题的三十五英里。出了镇子,驶上35号州际公路,他微微加速,让普利茅斯跑了起来。引擎发动的声音有点像今晚早些时候那只睡在他腿上的猫发出的呜呜声,这个联想让他不禁莞尔。车以略超过七十的速度行驶在十一月霜冻的田野里,玉米早已收割,田里只剩下光秃秃的玉米秆。

猫被塞进一只加厚的购物袋里,放在副驾驶的位置上,袋口用粗麻绳扎紧。被放进袋子里时,猫就一副睡眼惺忪的倦相,这一路都在呼呼大睡。也许它能感觉到霍斯顿喜欢它,所以跟杀手待在一起它很自在。就像霍斯顿自己,猫也是孤独的动物。

奇怪的杀手,霍斯顿想,随即又为自己竟然真把它当成杀手而吃惊。也许最奇怪的在于,事实上他喜欢这只猫,觉得跟它投缘。如果它真的解决掉了那三个老家伙,它的确挺厉害的……特别是对付凯奇,那老头正打算把它送到米尔福德的兽医那里,后者则会很高兴地把它塞进镶着陶瓷边儿的、微波炉大小的毒气箱里。可是,虽然他对这猫有亲近感,他也并不会因此砸了这单生意。为了表达对同行的尊敬,他将会速战速决,让猫毫无痛苦地上路。他可以在某块荒凉的田地旁边停下,把它从袋子里掏出来,抚摸它,然后一把拧断它的脖子,再用随身的匕首割下它的尾巴。他想,至于它的尸体,我要好好安葬,不让它被什么吃腐肉的动物叼了,地里的虫子我管不了,但起码不能让它生蛆。

车如蓝色的幽灵般在黑暗的夜里穿行。霍斯顿正在胡思乱想,突然间一抬眼,发现猫就在他的眼前,立在仪表板上,尾巴骄傲地竖起,黑白各半的阴阳脸正冲着他,嘴咧开,好像在笑。

“嘘嘘——”霍斯顿吓唬它。他扭头一看,右边座位上的购物袋一侧破了个洞——猫咬的,或许是抓的。他把头转回来……猫抬起一只爪子,顽皮地拍了他一下,爪子划过他的前额。霍斯顿向后一闪,普利茅斯猛地从狭窄的柏油路的一侧打到另一侧,轮胎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猫挡住了霍斯顿的视线,让他心烦意乱,于是他冲着仪表板上的猫一拳打过去。那畜牲向他喷了口吐沫,弓起了背,却没有动。霍斯顿再度出手,猫没有躲闪,反倒朝他扑了过来。

凯奇,他想,和凯奇一模一样——

他猛踩刹车。猫趴在他的头上,毛茸茸的肚子遮住他的视线,对着他嘴咬爪挠。霍斯顿忍住疼痛,稳稳握住方向盘。他朝猫打了一拳,又一拳,再一拳。突然,路面消失了,普利茅斯掀进了沟里,又跌跌撞撞翻了几个跟斗。虽然系着安全带,霍斯顿的身体还是向前甩去。他最后听到的声音是猫狂野尖利的叫声,听上去像一个正在经历剧痛或强烈性快感的女人。他握住拳头,向那畜牲击去,却只感到自己的肌肉软弱无力,不听使唤。第二次撞击后,周围陷入黑暗。

月亮下去了。此时是天亮前的一小时。

普利茅斯躺在晨雾笼罩的沟底,车头的栅栏被撞成了搅成一团、带倒钩的金属网。车篷松动了,一缕缕烟从破裂的散热器里冒出来,和周遭的雾气混在一起。

他的腿没有知觉。

他低头一看,普利茅斯的防火隔板已经塌下来了,而水星气旋大引擎的后座刺穿了他的双腿,将它们牢牢钉住。

车外,一只猫头鹰发出捕猎的尖叫声,某只小动物在仓惶奔逃。

车内,离他很近的地方,传来猫平稳的呜呜声。

似乎猫在笑,就像《爱丽丝漫游仙境》里那只会笑的柴郡猫。

在霍斯顿的目光注视下,猫站起来,弓起背,伸展了一下身体。也就是一瞬间,猫以丝绸被撕开般流畅的动作一跃而起,落到他的肩头。霍斯顿试着抬起手把它打掉。

他的胳膊却纹丝不动。

脊柱休克,他想,全身瘫痪。也许是暂时的。更有可能是终身。

耳边,猫喘听上去像雷鸣。

“滚开。”霍斯顿说,他的声音沙哑而干燥。猫的身体绷紧了,随后又放松下来。突然,它的爪子在霍斯顿的脖子上抓了一下,这一次,锋利的指甲是伸出来的。霍斯顿立刻感到脖子上一阵火辣辣的疼,温暖的血滴渗了出来。

疼痛。知觉。

他命令自己的脑袋向右转,它遵命了。马上,他的脸被光滑干燥的毛盖住了。他冲着那堆毛猛咬一口。猫又惊又怒地叫了一声,跳到了椅子上。它愤怒地瞪着霍斯顿,两只耳朵向后翘着。

“难道我不该这样做吗,嗯?”霍斯顿哑着嗓子说。

猫张开嘴,冲他嘶嘶叫着。看着那张怪异的阴阳脸,霍斯顿明白了德鲁根为什么认为这是只鬼猫。它——

霍斯顿的思路被打断了,他的胳膊和双手突然恢复了一点知觉。

知觉。慢慢回来。像针扎一样,一点点回来。

猫伸出爪子,扑到他脸上,嘴里喷着唾液。

霍斯顿闭上眼,张开嘴。他朝猫肚子咬去,却只咬了一嘴毛。猫的两只前爪抓住了他的双耳,狠狠掐了进去。疼,酷刑般的疼。霍斯顿想抬起手,它们动了动,却怎么也无法离开腿面。

他向前探下头去,左摇右晃,像是一个人摇着头不让肥皂沫流到眼睛里似的。他想把猫甩下来,但那只猫却尖声叫着,抓得牢牢的。霍斯顿能感到血从自己的脸上流下来。他难以呼吸,因为猫的前胸正抵住他的鼻子,尚且能够勉强用嘴吸入一点空气,但还远远不够,就连能够呼吸到的空气都是透过猫毛才传进来的。他耳朵的感觉就像被人泼了汽油又点上了火。

他猛地往后一仰头,痛苦地大叫起来——普利茅斯翻到沟里的时候,他已经浑身是伤了。霍斯顿的突然爆发让猫始料未及,它噌地跳开了。霍斯顿听到它落到了后座上。

血流到了他的眼里。他再次试着活动双手,想要抬起一只手擦掉眼睛里的血。

可是,他的双手只是在腿上颤抖,无法真正移动。他想到了左胳膊下放着的点四五。

等我拿到家伙,小猫咪,你有九条命也玩完了。

又一阵麻嗖嗖的刺痛。他的脚隐隐作痛,被钉住的双腿也一点点有了痛感——这感觉就像睡觉时把一条腿压在身底,醒来后必定腿脚发麻一样。这时候,脚并不是霍斯顿关心的问题。知道自己的脊柱没有断,不会一辈子只有脑袋能活动,这就足够了。

说不定我也有好几条命呢。

干掉那只猫。这是第一件事。然后,从这一堆废铁中出去——也许会有人路过,两个麻烦就都解决了。虽然不太有人会在凌晨四点半踏上这条偏僻的小路,但也不是绝无可能。

等等,那只猫在后面干什么呢?

他并不喜欢那只猫蹲在他脸上,但他同样也不喜欢它在背后自己无法看见的地方。他想用后视镜看看那只猫的动静,可惜不顶用。后视镜已经被撞歪了,看不到后面,只能看到长满草的地沟,也就是他的倒霉地。

身后传来一个轻轻的声音,像布被撕开。

猫喘。

去他妈的鬼猫,竟然在后面睡着了,不过是只畜牲嘛。

而且,就算它没睡着,就算它在盘算着杀人的勾当,它又能做什么呢?

霍斯顿坐起身,等待着。像针刺一样麻嗖嗖的知觉不断回到他的身体。荒唐的是,也许只是大难不死的本能反应,他竟然有短暂的勃起。这种情况下还真不好办呢,他想。

东边的天际出现了一丝黎明的曙光。

不知何处传来了鸟鸣。

霍斯顿又试着动了动双手。这次,它们挪动了八分之一英寸才无力地瘫回腿面。现在还不行,但也快了。

一个东西跳到副驾驶的椅背上,发出轻轻的“砰”的一声。霍斯顿扭过头,看着那张黑白对开的猫脸和上面闪闪发亮的巨大的眼睛。

霍斯顿对它开口说话。

“我还从来没砸过一单生意,小猫咪。说不定今天是第一个。我的手马上就好了。五分钟?十分钟顶多了。你想听听我的建议吗?从窗户跳出去。车窗都开着呢。走,带着你的尾巴逃命吧。”

猫瞪着他。

霍斯顿再次动了动手。手颤抖得很厉害,但还是抬起来了。半英寸。一英寸。又掉下去了。手从腿面上滑落,砸在座位上。苍白的双手在晨曦中微微发光,像是两只巨大的热带蜘蛛。

猫冲着他咧嘴,像是在笑。

我是不是错了?霍斯顿有些疑惑。他是个相信直觉的人,而现在,他强烈地感觉到自己已经犯了个错误。就在这时,猫绷紧了身体,就在它跳起来的一瞬间,霍斯顿知道了它要干什么,不禁张大嘴尖叫起来。

猫落在了他的下身,尖尖的爪子伸出,抓进了肉里。

一时间,霍斯顿真希望自己的身体麻痹了倒好。下身传来可怕的痛楚,痛得难以忍受,他从没有想过人世间还能有这样的痛苦。那猫像一团扭曲的毛球,利爪抓在他的睾丸上。

他最后看了一眼那张一半黑一半白的脸、向后翘着的耳朵和闪烁着疯狂恨意的巨大眼睛。它已经干掉了三个老家伙,现在,它就要干掉约翰·霍斯顿了。

猫像一只长毛的炮弹,窜到他嘴边。

他拼命闭上嘴。猫的前爪挠抓着向前爬动,像享用一块肝脏般撕裂了他的舌头。霍斯顿胃里一阵翻腾,他吐了,呕吐物沿着气管流了回去,堵住了气管,他喘不过气来。

在这种极端的情况下,求生的本能压过了身体的麻痹状态。他慢慢抬起双手去抓那只猫。哦,上帝啊,他想。

猫压平了身体,扭动着从他嘴巴往里钻,一点点,慢慢挤进去。他能感到自己的下颚被越撑越大。

他抬起手,想要抓住它,把它拖出来,把它弄死……可他的手只抓住了猫尾巴。

猫竟然把整个身体挤进了他的嘴巴,那张黑白对半开的怪脸一定正卡在他的喉咙上。

霍斯顿的喉咙像花园里的水管那样胀大了,发出了低沉而可怕的吞咽声。

他的身体扭曲起来,双手落回腿面,手指无意识地颤抖着。他的眼睛突然一亮,继而发直,没了光彩,两只眼睛透过普利茅斯的挡风玻璃直勾勾地瞪着慢慢到来的黎明。

一根两英寸长的毛茸茸的尾巴从他张开的嘴巴里露出来……也是一半黑,一半白。尾巴慵懒地左右摇晃。

然后,尾巴消失了。

不知从哪里又一次传来了鸟儿的呜叫声。曙光,终于在一片连呼吸声都听不到的寂静中,笼罩在晨雾霭霭的康涅狄格郊外的田野上。

那个农民名叫威尔·瑞斯。

他去砂矿谷为他的农用卡车更新车检标签。在上午明晃晃的阳光下,他看到路边的沟里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亮。他停下车,看到一辆普利茅斯歪歪斜斜躺在沟底,车前栅栏的金属丝乱七八糟搅成一团。

他慢慢下到沟底。眼前的情景让他到吸一口冷气。

“老天呀,”十一月明媚的阳光里,他却浑身发冷。驾驶座上有一个男人,坐得笔直,眼睛睁得大大的,无神地瞪着前方。洛佩尔公司再搞当地民意测验时是无法把他计算在内了。他的脸上全是血,安全带还系得牢牢的。

驾驶座那边的车门已经变形,但瑞斯用两只手的力气还是把它扳开了。他探下身去,解开安全带,想设法确认死者的身份。他正要伸手去脱死者的外套,突然发现那人的衬衫里有什么东西在动,就在腰带扣的正上方。然后又是一动,鼓了出来。那个部位渗出了斑斑血迹,像邪恶的红玫瑰。

“见鬼,怎么回事?”他伸出手,一把掀开死人的衬衫。

威尔·瑞斯看清了那是什么,随后失声大叫起来。

就在肚脐上方,霍斯顿的肚子被硬生生地掏了一个洞。一张沾满血污的、一半黑一半白的猫脸从洞里探出来,巨大的眼睛十分有神。

瑞斯跌跌撞撞向后退去,双手捂住脸,无法停止尖叫。叫声惊动了隔壁地里的一群乌鸦,它们呼啦啦飞上天去。

猫从霍斯顿肚子上的洞里挤出来,伸了个懒腰。

然后,它从打开的车窗跳了出来。瑞斯从指缝中看到它迅速穿过田里高高的枯草,消失了。

它似乎很匆忙,瑞斯后来对当地报纸的记者说。

就好像它还有没做完的事儿。

正文 《纽约时报》特惠中

电话铃响的时候,她刚洗完澡。虽然家里来了很多亲戚——她能听到他们在楼下的说话声,她似乎从来不知道自己竟然有这么多亲戚,而他们也似乎永远不会离开——但没有任何人接电话。连留言机也没有按照詹姆斯设置的那样,在响铃五次之后应答。

安妮用浴巾裹住身体,走到床头柜边,湿哒哒的头发不舒服地挂在她的后脖颈和裸露的肩膀上。她拿起电话,说了声“你好”,电话那头叫出了她的名字。是詹姆斯。他们在一起生活了三十年,一个词就能让她听出来是他。从来没有人能用他那样的语气叫她安妮,从来没有。

一时间,她说不出话来,甚至忘了呼吸。他开口时,她恰好在呼气,现在她觉得自己没有空气的肺扁得像一张纸。然后,他又叫了她一次。这次,声音是犹豫而不确定的,这不像平时的他。力量瞬间从她的腿上溜走,就像突然塌陷的沙堆一样,她轰然瘫坐在床上,浴巾滑了下来,满是水的臀部弄湿了身下的床单。如果身后不是床,她肯定就坐到地上去了。

她的牙齿开始打架,这倒让她恢复了呼吸。

“詹姆斯,你在哪里, 发生了什么事?”如果在平时,她的口气也许会有些不耐烦,或许像母亲责怪她十一岁的儿子怎么又不按时回家吃晚饭,但现在,她听上去吓坏了。要知道,楼下窃窃私语的亲戚们,正在商量他的葬礼。

电话那头笑了。笑声有些不知所措。

“噢,怎么说呢,”他说,“我也不确定我在哪儿。”

她的脑子一团乱,第一个冒出来的想法是,他在伦敦误了飞机,虽然她还记得飞机起飞前他在希斯罗机场给她打过电话。第二个想法更合情理些:尽管《时报》和电视新闻都报道没有幸存者,实际上却至少有一个。她丈夫从燃烧着的飞机残骸里爬了出来,惊魂未定地在布鲁克林的街道上游荡。残酷的事实是,燃烧的飞机撞上了一栋房子,死了二十四个居民,而这个数字还在升高,直到世界的注意力被另一场悲剧吸引。

“吉米,你好吗?你……有没有被烧伤?”

这个问题可能带来的悲惨答案突然击中了她,这冲击力就像一本很重的书砸到了光脚上,她哭了起来。

“你在医院吗?”

“安静,安静。”他说。她焦虑时,他总是这样哄她的,这个词也是构成他们三十年婚姻生活的细小部件之一,于是她哭得更厉害了。

“安静,宝贝儿。”

“我不明白!”

“我很好,”他说,“我们大多数人都很好。”

“大多数——?还有其他人?”

“飞行员不行,”他说,“他情况不好。也许他是副驾驶。他一直在尖叫。‘我们掉下去了,没燃料了,哦,上帝啊。’还有‘这不是我的错,别怪我。’他还这样喊。”

她浑身冰凉。“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这么恶劣?我刚刚失去了丈夫,你这混蛋!”

“宝贝儿——”

“别这样叫我!”由于哭得太厉害,清鼻涕从她的一个鼻孔里流了出来,她用手背擦了擦,又随手一甩,这个举动是她以前从来不会有的。“听着,先生——我会查询号码,然后报警,警察会收拾你的,你这个不管别人死活,没有感情的混蛋……”

但她说不下去了。电话那头是他的声音,确定无疑。何况这个电话楼下一屋子人都不接,留言机也不应答,似乎表明这是专门打给她的。还有……安静,宝贝儿。就像那首卡尔,帕金斯的老歌里唱的。

他一直没说话,像是在等她自己想明白。但还没等她开口,电话那头嘀了一声。

“詹姆斯?吉米?你还在吗?”

“在,但也说不长了。飞机掉下来的时候,我试着给你打电话,我猜这是我能打通这个电话的唯一原因。其他人也在试,打了很多遍,但都打不通。”又嘀了一声,“我的手机快没电了。”

“吉米,出事时你知道吗?”这一点对她来说是最难以接受和最可怕的——就是他当时是知道的,哪怕只持续了一两分钟。或许别人脑子里的情景是烧焦的尸体,与身体分家的、露着牙齿的头颅,甚至是先到的手脚不干净的人会去顺手牵羊摘掉受难者的结婚戒指和钻石耳环,但让安妮·德里斯科尔失眠的却是这样一个画面:吉米从下坠的飞机窗口往外看,街道、车辆和布鲁克林棕色的公寓建筑不断逼近;毫无用处的黄色面具像小动物的尸体,被下降的气流吹得呼啦啦往后翻着;头顶的行李柜砰地打开,随身物品满仓飞,某人的诺瑞克剃须刀沿着倾斜的过道滚过来。

“你知道你们要掉下来了吗?”

“不,”他说,“一切似乎都很正常,直到最后关头——也许只有三十秒,尽管在那种情势下很难对时间有正确的判断,我总是这么想。”

那种情势。下面那句更是话中有话:我总是这么想。就像他遇上过半打的波音767失事,而不是一次。

“不管怎样,”他接着说,“我打电话是想告诉你,我们提前到了,所以在我到家之前,赶快让联邦快递的家伙从我床上滚下去。”

她曾莫名地认为送快递的人很有魅力,很多年来,他们俩一直拿这个婚姻中的小插曲开玩笑。她又开始哭了。他的手机又发出几声嘀嘀的声音,像是在责怪她。

“我想,我大概是在手机开始响第一声前一两秒钟死的。所以我才能打通这个电话,但这家伙很快就不愿为鬼魂服务了。”

他咯咯笑了起来,好像这有什么好玩的。她想,也许在某个层面上,这件事确实有滑稽的地方。或许,她最终也能发现其中的幽默。再给我几十年吧,她想。

然后,他用那种她再熟悉不过的自言自语的口气说:“昨晚为什么不给这该死的东西充电呢?怎么就忘了呢。忘了。”

“詹姆斯……宝贝儿……飞机是两天前坠毁的。”

电话那头停顿了一下。谢天谢地,没有再传来嘀嘀声。然后:“是吗?科里太太说过,这里的时间很奇怪。有些人同意,有些人不同意,我当时也不同意,可现在看来她是对的。”

“玩红心牌了吗?”安妮问。她觉得自己的精神已经脱离了那具臃肿潮湿的中年妇女的皮囊,恍恍惚惚飘荡在外,但她仍然记得吉米的老习惯。玩克里比奇或塔牌也行,但红心牌是他的最爱。

“嗯。”他承认了。紧接着,嘀嘀声又响起来了,仿佛是在补充他的说法。

“吉米……”她犹豫了一下,以便确认自己是否真的想要答案,但却仍然拿不定主意,“你现在到底在哪里?”

“有点像中央车站,”他说,“但更大,更空。怎么说呢,就像并不是真的中央车站,而是……拍电影搭的场景。你明白我说的意思吗?”

“嗯……我想我能理解。”

“这里绝对没有一辆火车……而且,我们也听不到远方有火车的声音……但这里到处都是门。哦,还有个坏了的自动扶梯,上面都是灰,有几阶台阶还坏了。”他停了一下,再说话时,他压低了声音,像是怕被人听见,“人们正在离开。有些人沿着扶梯走上去了——我看见了——但是大多数人走的是门。我想我很快也要走了。首要一点,这里没东西吃。倒有个糖果贩卖机,可是那也坏了。”

“你……饿吗,宝贝儿?”

“有点。我最想喝水。给我一瓶达萨尼,让我干什么都行。”

安妮有些歉疚地看看自己仍然挂满水珠的双腿。她想象他舔去这些水珠,这个念头竞让她身体一阵震颤,她觉得自己真是个罪恶的女人。

“我不要紧,”他急忙说,“起码现在还挺好。但留在这里没意义。只是……”

“怎么了?怎么了,吉米?”

“我不知道该走哪扇门。”

又是嘀的一声。

“要是知道科里太太走哪扇就好了,她把我的牌拿走了。”

“你……”她用浴巾擦了把脸。刚出浴室时,她浑身清爽,现在却鼻涕眼泪一大把。“你怕吗?”

“怕?”他想了想,“不。只有一点担心。主要是不知道该去哪儿。”

回家,她几乎脱口而出。找到正确的门,回家来。但如果他真的做到了,她会想见他吗?鬼魂倒没什么,可万一她打开门,看见的吉米冒着焦烟、双眼通红、牛仔裤——他出行总是穿着牛仔裤——烧得粘在腿上怎么办?万一科里太太也跟他在一起,扭曲的一只手上攥着一把烧煳了的纸牌,又怎么办?

嘀。

“我再也不需要提醒你注意联邦快递的那家伙了,”他说,“如果你真的喜欢他,就和他在一起吧。”

她竟然被逗乐了,连她自己都没想到。

“但我想说,我爱你——”

“哦,宝贝儿,我也爱你——”

“——今年秋天不要再让麦克柯马克家的孩子清理排水沟了,他干活挺卖力,但是太不小心了,去年就差点摔断他该死的脖子。还有,星期天不要去面包房,会出事,我知道是在星期天出事,但我不知道具体哪一天。这里的时间确实很奇怪。”

他说的麦克柯马克家的孩子一定就是他们住在佛蒙特州时看门人的儿子,但十年前他们就把那栋房子卖了,而那孩子应该已经二十多岁了。还有面包房……他说的应该是佐尔丹面包房,但到底——

嘀。

“我猜这里有些人是在失事现场的。这对他们来说肯定难以接受,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这儿来的。那个飞行员,也许是副驾驶,还在尖叫。我想他肯定要在这里待一段时间了。他看上去完全手足无措,只是到处晃荡。”

嘀嘀的声音间隔越来越短。

“我要走了,安妮。我不能留在这里。这破电话随时都会断掉。”又是用那种自责的语气——很难相信今后她再也无法听到这个声音了;然而不相信却也是不可能的——他嘟哝着,“要是充上电就好了……算了,别管了。我爱你,亲爱的。”

“等等!别走!”

“我——”

“我也爱你!别走!”

但他已经走了,她的耳朵里只有黑暗的死寂。

她握着断了线的电话又坐了一两分钟,然后挂断了。也许严格来说,不能说她挂断了电话。随后她又提起电话,里面传来正常的等待拨号的声音,最终她按了号码查询。里面传出来的机器声音告诉她,最后一个电话是上午九点钟的。她知道那是谁:她妹妹尼尔从新墨西哥打来的。尼尔打电话通知安妮,她的飞机延迟了,她今晚才能到达。尼尔还告诉她要坚强。

所有远的近的亲戚——詹姆斯的,安妮的——都赶了过来。显然,他们认为詹姆斯把这一大家族所有的不测都耗光了,最起码现阶段是。

没有刚刚的电话记录。她看了看表,现在是下午三点十七分,也就是刚刚的电话是三点十分左右打来的,在她成为寡妇的第三天下午。

有人敲了敲门,是她哥哥。

“安妮?安妮?”

“我在穿衣服!”她回答。她的声音带着哭腔,幸运的是,这屋里没有人认为那有什么奇怪的。“让我一个人待会!”

“你还好吧?”他隔着门问道,“我们好像听到你说话了。爱丽还听到你在喊。”

“我很好!”她边说边又用浴巾擦了把脸,“马上下去!”

“没事儿,不用急。”停了停,“你还有我们。”然后,他咚咚地走开了。

“嘀。”她小声说,然后捂住嘴,不让自己笑出声来。有一种情绪,比伤悲更复杂,奔涌而来。

“嘀,嘀。嘀,嘀,嘀。”

她躺倒在床上,大笑着,眼睛瞪得大大的,泪水流到脸上、耳朵上。

“他妈的,嘀什么嘀。”

她笑了好一会,然后穿好衣服,下楼来,回到前来分享她的悲伤的亲戚中间。但他们跟她是不一样的,因为他没打电话给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他给她打了电话。不管这是好事还是坏事,他给她打了电话。

那年秋天,飞机坠落时撞毁的建筑依旧被黄色的警戒带与世界的其他部分隔开——虽然已经有好事之人进去,留下了喷漆涂鸦,写着酥脆伙计到此一游——安妮从网上收到了骇人听闻的信息,就是网虫们常喜欢向一大堆人群发的那种。这条消息来自戈特·费舍尔,佛蒙特州提尔顿镇的图书馆员。和詹姆斯在那里过夏天时,安妮曾在当地图书馆做志愿者,而尽管这两个女人相处得也不怎么好,戈特却此后一直把她作为自己季度八卦报告的对象之一。通常,这些消息都没什么意思,但这一次,在一堆婚礼、葬礼、4-h协会活动中间,一则消息让安妮顿时屏住了呼吸。杰森·麦克柯马克,老休尼·麦克柯马克的儿子,劳动节那天出事故死了。他爬上一栋小型消夏别墅的屋顶清理排水沟,掉了下来,摔断了脖子。

“他只是在帮父亲做事,你知道,他父亲前年中风了。”戈特写道,然后又开始闲扯图书馆夏末露天书会下了场大雨,还说那场雨扫了所有人的兴。

在长达三页的八卦新闻中,戈特并没说杰森是从谁家的屋顶上掉下来的,但安妮却深信他是在曾经属于他们的别墅上出事的。事实上,她有十足的把握。

丈夫去世——不久后杰森·麦克柯马克也出事了——五年之后,安妮再婚了。

尽管他们搬到了波克拉顿的新居,她仍然常回以前住的地方。克雷格,她现在的丈夫,还没有完全退休,每三到四个星期就要去纽约公干。安妮几乎每次都和他一起去,因为她在布鲁克林和长岛仍有亲人。尽管他们人数多得让她不知如何相处,但她爱他们,爱他们表现出的专属五六十岁人们的丰富情感。她永远都忘不了詹姆斯的飞机失事之后,他们是怎样陪伴在她身边,给她支持,帮她渡过难关的。

回纽约时,她和克雷格从来都是坐飞机。她对飞行没有心理阴影,但她在家时,再也不周日时去佐尔丹面包房了,尽管她认为那里的葡萄干百吉圈够资格供天使们享用。相反,她改去弗罗格。

事实上,当她听到爆炸声时,她正在弗罗格买面包圈——那儿的面包圈还凑合——尽管佐尔丹远在十一个街区以外,她仍然清楚地听到了爆炸声。液化石油气爆炸,死了四个人,其中包括常接待安妮的女店员。她总喜欢把袋子的口卷起来,对安妮说:“拿回家再打开袋子,要不然就不好吃了。”

人们站在路边,手遮眼睛,朝发出巨响并冒着浓烟的东边看去。安妮目不斜视地从他们身边走过。她不想看到爆炸之后的浓烟,不需要这样的提醒,她也已经无数次地想念詹姆斯,特别是在一个个无眠的夜晚。到家时,她听到屋里的电话在响。要么家里每一个人都去看当地学校的露天美术展了,要么就是没人听到电话响。只有她。等她掏出钥匙开门时,铃声停止了。

进门后她才知道,莎拉,她唯一没结过婚的妹妹,在家,但没有必要问她为什么不接电话。莎拉·伯尼克,曾经的迪斯科舞后,在厨房,正一手握着吸尘器,一边跟着乡村小子的音乐跳舞,活像电视广告里的人物。她连面包房的爆炸都没听见,尽管佐尔丹离这里比离弗罗格还要近。安妮看了看电话留言,但“待回留言”界面上只有一个大大的、红色的“无”。这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很多人打电话都不留言,但——

电话查询显示最后一个电话是昨晚八点四十分打来的。尽管知道徒劳,她还是拨通了那个号码,虽然不抱什么希望,可万一吉米在那个像中央车站的布景里找到充电的地方了呢?或许对他而言,他跟她通话是在昨天。说不定只是几分钟前。他不是也说过,这里的时间很奇怪吗?她有太多次梦到了那次通话,结果它现在反倒变得像一场梦。她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过任何人,没有告诉过克雷格,甚至也没有告诉过自己的母亲,老人家已经九十岁了,对死后灵魂的生活深信不疑。

厨房里,乡村小子的声音在告诉大家,没有必要觉得沮丧。的确如此,她也并没有情绪低沉。不管怎样,拨通电话查询里翻出的那个号码后,她紧紧握住电话听筒,嘟——,电话那头传来声音,又是一声。安妮站在起居室,话筒紧贴着耳朵,另一只手抚弄着左胸口的胸针,似乎这个动作能让胸针下面噗通乱跳的心平静下来。

嘟——,声音停止了,一个录制的声音告诉她,《纽约时报》正在搞优惠订阅的活动,优惠幅度前所未有,也不会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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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哑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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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三间告解室。正中那间的门上灯亮着。没有人在等待。教堂里空荡荡的。光线从彩色的玻璃窗透过来,在中央走廊上投下方形的阴影。莫内特想到要离开,但没有那么做。相反,他走进开放的那间忏悔室。当他关上门并坐下后,右边的小隔板向一边移开了。他的眼前,一张档案卡被蓝色的图钉固定在墙上。上面打印着:因为世人都犯下罪孽,亏缺了上帝的荣光。这张卡片看上去年代久远,但莫内特认为这并不是标准的措辞,他甚至认为这不符合巴尔的摩教义。

纱窗的另一边,牧师开口问道:“你好吗,我的孩子?”

在莫内特看来,这种开场也不标准。不过,没有关系。可他还是一时无法回答。一个字都答不出。这就滑稽了,考虑到他下面将要说的。

“孩子?猫咬住了你的舌头吗?”

他还是没有说话。要说的词句都在,但它们挤成了一团。不知算不算荒谬,莫内特的脑子里突然浮现出一个堵住的马桶。纱窗后面的身影晃动了一下。

“有一阵了?”

“是的。”莫内特回答。他确为某事困扰。

“需要我给你点提示吗?”

“不,我记得。保佑我,神父,我犯了错。”

“嗯,距离你上次忏悔有多久了?”

“我记不得了。很久了。长大后再也没有过。”

“没关系——这就像骑自行车一样。”

话虽如此,他还是一时间什么都说不出来。他看着图钉下的打印字句,喉咙动了动,双手绞在一起,越拧越紧,直到它们变成了一个大拳头,在两腿之间来回摇晃。

“孩子?时间飞跑,我午餐约了人。事实上,是那个人带着我的午餐——”

“神父,我可能犯下了可怕的罪恶。”

此刻,神父沉默了。静默,莫内特想。如果有隐形的词,它就应该算一个。若是打印在档案卡片上,它应该会消失。

再次开口时,纱窗那边的牧师听上去仍然和善,却更严肃了。“你犯了什么罪,我的孩子?”

莫内特说:“我不知道。要您来告诉我。”

<er h3">02</h3>

莫内特驶上北行通往收费公路的入口坡道时,天开始下雨了。他的手提箱在后备箱里,样品箱——大箱子,律师们去法庭上举证时会带的那种——放在后座。样品箱一棕一黑,上面都有伍尔夫父子公司的商标:一只嘴里衔着书的大灰狼。莫内特是个销售员,负责跑整个新英格兰北部的业务。那是周一的早晨,他刚刚度过一个糟糕的周末,非常糟。他的妻子离家搬到了汽车旅馆住,而且很可能不是独自一人。说不定她很快就会坐牢。丑闻是肯定的,而通奸不过是其中最轻的一桩。

他在夹克的翻领上配了一颗纽扣,上面印着向我咨询秋季最畅销书单!

坡道底部站着一个男人。雨越下越大,莫内特靠近后才看清男人穿着一身旧衣服,手里举了一块牌子,肮脏的两只球鞋之间放着一个破旧的棕色帆布包。其中一只球鞋鞋面上的尼龙搭扣坏了,像扭曲的舌头般翘起。这个想搭便车的男人没有戴帽子,更没有打伞。

起初,莫内特只能看出牌子上是粗糙画就的嘴唇和一条对角划过的黑线。再靠近些时,他看到嘴唇的上面还写着我是哑巴!嘴下面则是:你能载我一程吗???

莫内特亮起方向灯,准备打弯驶上坡道。搭便车的男人把手中的牌子翻了过来。反面是画得同样粗糙的一只耳朵,也有一条黑线划过。耳朵上面写着:我是聋子!下面是:我能搭便车吗?

从十六岁起,莫内特已经开车驶过了千万里路,大多数都是在为伍尔夫父子公司销售一季接着一季最畅销商品的路上,而在此期间,他从来没让人搭过车。今天,他毫不犹豫地打弯从坡道边缘绕过,停了下来。当他用门上的按钮弹开门锁时,挂在后视镜上的圣克里斯托弗勋章还在前后摇晃。今天,他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什么可失去了。

搭便车的男人钻了进来,把破烂的小包放在又脏又湿的球鞋之间。早先看见他的时候,莫内特就猜这个人的气味不好闻,事实果真如此。

他问:“你要坐多远?”

男人耸耸肩,指指前方的匝道。然后,他弯下腰,小心地把牌子放在包上。他的头发很稀薄,看上去黏糊糊的,夹杂着一些灰发。

“我知道是哪个方向,可是……”话说了一半,莫内特才想起男人听不到,只好等着他直起身来。这时,一辆车从后面呼啸而过,向前方的匝道驶去,长按着刺耳的喇叭,不顾莫内特已经给它让出了足够的空间超车。莫内特向那辆车竖起了中指。他以前用过这个手势,但从来没有因为这点儿小事。

搭车人束好了安全带,然后看着莫内特,好像在问为什么还不开车。他的脸上布满了皱纹,还有胡茬,莫内特一点也猜不出他的年龄。在老和不老之间的某个点,这就是他所能知道的。

“你要搭车到哪里?”莫内特问,这回是一个个蹦出每个单词,可即使这样,那伙计却仍然只是呆看着他——中等身材,瘦瘦小小,不会超过一百五十磅——“你能看懂口型吗?”他摸着自己的嘴唇说。

搭车人摇了摇头,做出一些手语。

储物匣里有一个便签本,莫内特正在上面写“到哪里?”时,又有一辆车驶过,在车尾拖出一条细长的、公鸡尾巴似的湿痕。莫内特经常到德里去,大约一百六十英里的路途中,有很多让莫内特挠头的路况,仅仅比大雪封路好一些。但今天他认为那也无所谓。今天的天气——跟在乌压压的黑云后面的,将是滂沱的大雨——正好可以让他集中精力不去想别的烦心事。

更不用说这伙计了。他那新来的搭车人,看看便签本,又看看莫内特。莫内特突然想到这伙计可能也不会阅读——对又聋又哑的人来说,学习阅读真他妈的太难了——但他一定认识问号。那人透过挡风玻璃指向前方的匝道,然后张开又合上他的手掌八次。也许这代表“十”吧。八十英里。又或者是代表“一百”?谁知道呢。

“沃特维尔?”莫内特猜道。

搭车人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好吧,”莫内特说,“管他呢,到你要去的地方了你就拍拍我的肩膀。”搭车人仍旧面无表情。

“嗯,我猜你会的,”莫内特说,“就假设你心里有一个目的地吧,就这样。”他检视了一下后视镜,然后发动了车子,“看来你与世隔绝已经很久了吧,是吗?”

那伙计仍然看着他,接着耸耸肩,把手掌放在两个耳朵上。

“我知道,”莫内特喃喃地说,“一定是很久了,就像是电话线断掉了一样。但是今天我几乎想让我变成你,而你变成我。”他停顿了一下,“几乎。不介意来点音乐吧?”

搭车人这时把头转向了车窗外,莫内特只好笑起自己来。德彪西,AC/DC,或者拉什·林堡,对这伙计来说都是一样的。他买了乔希·里特新专辑的CD准备送给他的女儿——再过一周就是她的生日了——但至今他还没想起来给她寄出去。最近实在是有太多事情了。一驶出波特兰他就把车打到自动挡,用拇指剥开包装纸,将那盘CD放入了碟片机。他意识到,现在这只是一张用过的光盘了,不再是送给心爱的女儿的礼物。不过,他可以再买一张给她,如果他还有足够的钱的话。

乔希·里特的确很棒,有点像迪伦早期的风格,但更好。他听着音乐,想起了钱的事。为凯尔西的生日再买张CD,是他目前所有麻烦中最轻的。事实上她真正想要的——并且需要的——是一个新的笔记本电脑,这在他的购物清单里还排不到前面。如果芭芭拉真的像她说的那样做过那些事——被国税局确定了的那些事——他真不知道怎么负担孩子在凯斯西储大学一年的费用,即使是假定他自己没有丢掉工作。那才是真正的麻烦。

他开大音乐,想把问题赶出脑袋,也差不多成功地做到了,但到达加德纳时,CD放完了。搭车人的脸和身体早已转向了另一边的车窗。莫内特只能看到他拧转的后背、褪了色的带帽大衣和一缕缕搭在衣领上、少得可怜的头发。大衣的背后似乎曾有某种印花,现在旧得无法辨识了。

这可怜人的一生都在这背影里了,莫内特想。

起初,莫内特无法断定搭车人是睡着了还是在看风景。然后,他注意到搭车人的头不住地往下点,呼吸也把车窗玻璃弄花了一片,看来更有可能是在打瞌睡。为什么不呢?唯一比奥古斯塔南面的缅因收费公路更乏味的,就是阴冷春雨中的奥古斯塔南面的缅因收费公路。

莫内特在中间的储物匣里还放了其他CD,但他没有在里面翻找,反而关掉了音响。通过加德纳收费站后——多亏了神奇的电子收费系统,他只是减慢了速度,并不需要停下——他开始述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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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内特停止了叙述,看了看表,差一刻十二点,而牧师说过他午餐约了人。事实上,是来人带着他的午餐。

“神父,对不起我说了这么久。要是知道怎么能说快点的话,我会加快速度的,可我真的不知道。”

“没关系,孩子。我现在开始感兴趣了。”

“您的访客——”

“他会等我做完上帝给我的工作的。孩子。那个男人抢劫了你吗?”

“没有,”莫内特说,“除非您把我心灵的平静也算上。那算吗?”

“差不多应该算上。他做了什么?”

“什么都没做,只是望着窗外。我想,他是在打瞌睡,但后来,我有理由相信事实并非如此。”

“你做了什么?”

“谈论我的妻子。”莫内特说。说完他停顿了一下,想了想。“不,不是谈论,而是发泄,是咆哮,是毫无顾忌地倾诉。我……你知道……”他仿佛在进行心理斗争,嘴唇紧紧地抿在一起,眼睛死死盯着置于双腿间拧在一起的双手。最后,他终于不吐不快,“他又聋又哑,明白吗?我可以说任何话,而不用听他给我分析、发表看法,或是提供建议。他是聋子,又是哑巴,见鬼,我当时还认为他十有八九睡着了,所以我他妈的想说什么就可以说什么!”

在墙上钉着文件卡片的告解室里,莫内特懊悔不已。

“对不起,神父。”

“你到底说了关于妻子的什么话?”牧师问。

“我告诉他,她五十四岁,”莫内特说,“我就是这么开场的。因为这部分……怎么说,我就是无法跳过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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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加德纳收费站后,缅因收费公路又变成了一条自由之路,三百英里的路段空旷畅通:只有树林、田地,偶尔有个屋顶上装了卫星锅、旁边院子里停着卡车的房车。除了夏季,这段路鲜有人过。每辆车都自成一个小世界。那时,莫内特甚至联想到——可能是因为芭芭拉曾经的礼物:挂在后视镜上摇摆着的圣克里斯托弗徽章——自己就像是在一个流动告解室里。他慢慢地开始讲述了,正像很多告解者那样。

“我结过婚了,”他说,“我五十五岁,我妻子五十四岁。”

随着雨刷的左右刮动,他陷入了回忆。

“五十四岁,芭芭拉五十四岁。我们结婚二十六年了,有一个孩子,是女儿,一个可爱的女儿,名叫凯尔西·安。她在克利夫兰读书,而我不知以后怎么再供她继续在那里读下去。因为就在两周前,没有任何前兆,我的妻子突然去了圣海伦山。原来,她有了男朋友,关系已经维持两年了。那男人是个老师——当然是了,他还能是什么呢?——但她叫他牛仔鲍勃。在那些我以为她是在互助扩展培训班或者读书兴趣小组的晚上,她其实是在和他妈的牛仔鲍勃喝着龙舌兰酒跳着舞鬼混。”

很滑稽,任何人都能看出来滑稽,简直像狗屎肥皂剧里面的情景。但他的眼睛——尽管没有眼泪——却像浸满了毒藤汁水一般刺痛。他瞥了一眼他的右边,搭车人仍然无动于衷,前额靠在车窗玻璃上,肯定已经睡着了。

差不多肯定是睡着了。

莫内特不曾大声宣扬过她的不忠。凯尔西还不知情,尽管真相的蛛丝马迹已经像风中的稻草般纷飞,很快就会戳破她无知的泡沫。此次上路之前,他已经挂断了三个记者的电话,但他们目前还没有得到任何可以报道的确凿消息。虽然这种情况很快就会改变,但莫内特还是会用“无可奉告”能拖多久就拖多久,主要还是为了少让自己丢脸。然而,与此同时,他在心里已经“告”了许多,这么做对他来说是一种愤怒的发泄,让他的情绪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安抚。某种意义上,这么做就像淋浴的时候唱歌,或是在浴室呕吐。

“她五十四岁,”他说,“我耿耿于怀的正是这一点。因为这就意味着她和这个男人,他的真名叫罗伯特·扬多夫斯基——牛仔竟叫那样的名字——她和这个男人开始的时候已经五十二岁了!五十二!你会不会也觉得五十二岁是个老到应该理智些的年龄了,我的朋友?老到就算播了野燕麦的种,也知道把它们拔出来种点更有用的庄稼?上帝,她戴双光镜!还摘除了胆囊!却和这么个男人搅在一起!他俩竟然在葛洛夫旅馆安家了!我给了她巴克斯顿的一栋好房子、双车位的车库,还有一辆长期租约的奥迪,她却把这些都扔掉,宁肯周四的晚上在山行者酒吧里买醉,然后和这个男人鬼混到天亮。她都五十四了!更别提她的牛仔鲍勃了,他妈的都六十了!”

他听到自己在咆哮,提醒自己住口,看到搭车人一动不动——也许除了往大衣领子里埋得更深了一点——才意识到根本无需收敛。他在一辆车里。

车在I-95公路上,太阳的东边,奥古斯塔的西边,他的旅伴天聋地哑,他想怎么吼就怎么吼。于是他接着吼。

“芭芭拉什么都说了,不傲慢,也不羞愧,她看上去……很平静。也许是跟弹震症一样。也许她还活在自己的幻想里。”

而且,她还说他也有责任。

“我很多时间都在路上,这倒不假,去年超过了三百天。她一个人在家——我们只有一个女儿,高中毕业,也算离家闯荡了。所以,这都变成了我的错。牛仔鲍勃和所有的问题。”

他的太阳穴突突地跳动,鼻孔几乎闭住。他猛吸一下鼻子,眼前黑点纷飞,却没感到丝毫轻松。反正鼻子里没有。而他的脑子里终于好受了点。他很高兴自己让那人搭了车。对着空车讲也不是不行,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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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会是一样的感觉,”告解室里,他对着隔窗后的身影讲。说这话时,他的眼睛直直地望着前方,正盯着因为世人都犯下罪孽,亏缺了上帝的荣光。“您明白我的意思吗,神父?”

“我当然明白,”牧师回答,语气相当欢快,“就算你显而易见已经脱离教堂的怀抱多年——你的信仰只残存些迷信的痕迹,比如你的圣克里斯托弗勋章——也无需多此一问。告解有益于灵魂。关于这一点,我们已经知晓了两千年。”

莫内特已经把从前挂在后视镜上的圣克里斯托弗勋章佩戴在了身上。也许是迷信吧,但有那枚勋章做伴,他行车数百万里,遭遇各色恶劣天气,从未出过事故,连挡泥板都不曾撞出哪怕一点凹痕。

“孩子,她还做了什么,你的妻子?除了与牛仔鲍勃犯下的罪孽外。”

莫内特也没想到自己会大笑。隔窗的另一端,牧师也笑了起来。只不过他们的笑声并不相同。牧师是察觉到此事的可笑之处,而莫内特觉得自己是用笑声防止神志失常。

“嗯,还有内衣。”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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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买内衣。”他对搭车人说,后者还缩在座椅上,背过了大半个身体,额头贴着车窗,呼出的气模糊了玻璃。他的包放在两脚问,牌子放在包上,写着“我是哑巴!”的一面冲上。“她给我看了,就放在客房的衣橱里,差不多塞满了整个衣橱。紧身胸衣、背心、胸罩、丝袜,十几双,还没拆封,吊袜带看上去简直有上千条。但最多的还是内裤,内裤,内裤。她说,牛仔鲍勃是‘内裤控’。我还以为她会接着向我描述具体意思,但不用她说我也明白,我倒宁肯脑子中浮现的画面不要那么清晰。我说:‘他有内裤癖也没什么奇怪的,是先有他才有的《花花公子》,他妈的他都六十了!’”

他们路过了费尔菲尔德的路牌。透过挡风玻璃,绿色的路牌看上去很脏,上面还蹲着一只湿漉漉的乌鸦。

“她买的还都是些好东西,”莫内特说,“很多是商场里买来的‘维多利亚的秘密’,但也有很多是一个高价的内衣专卖店里的,牌子叫糖果,在波士顿。以前我根本不知道还有内衣专卖店,现在也算长了见识了。衣柜里堆的东西价值足有数千美金。里面还有鞋,大部分是高跟,细高跟,热辣得很。我想象得出她摘下双光眼镜,穿上最新买的胸罩和小内裤的样子。可是——”

一辆半拖车轰隆隆地开过。莫内特亮起车头灯,并打开自动照明的高光束。拖车司机一闪一灭地点亮尾灯,表达他的谢意。这是公路上的符号语言。

“可是许多根本没有穿过,这就是问题所在。那些东西带着包装原封不动地放着。我问她为什么买那么多,可她自己也不知道,解释不清。‘我们只是成了习惯,’她说,‘我想,就像前戏一样。’没有羞耻感,没有示威。似乎她在想,这一切只是很快将醒的一个梦。我们两个人站在那里,看着那堆胸罩、内裤、鞋子和装在袋子里的不知什么东西。然后,我问她钱从哪儿来的——我是说,我每个月底都会看到信用卡的账单,而上面没有任何一项是来自波士顿的糖果内衣店——这才涉及到真正的问题。也就是盗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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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公款。”牧师重复道。莫内特不禁好奇这个词是否曾在这个告解室里被使用过,然后觉得答案很可能是肯定的。起码,“偷盗”肯定有过。

“她为MSAD19工作,”莫内特说,“MSAD代表缅因学校管理区域,是比较大的一个区,在波特兰南面。事实上,位于多瑞,山行者酒吧——跳排排舞的地方——和划时代的葛洛夫旅馆都在那里,从公路下去就是。还真方便,跳舞和上……和做爱在同一个地方。不是吗?突然想要喝上一杯时,连车都不用开。而大多数晚上,他们确实有来一杯的念头。她点龙舌兰,他是威土忌。喝威士忌才像男人,她告诉我。她什么都告诉我。”

“她是老师吗?”

“哦,不——老师们不会有机会接触那种钱;如果是老师,她永远也不会盗用超过十二万美元的巨额公款。学区主管和他的妻子来我们家吃过晚饭,当然,所有的学年年终野餐会上也会见到他,通常都在多瑞乡村俱乐部举行。维克多·麦克科瑞,缅因大学毕业生,踢足球,主修物理教育,平头。很可能在校期间都是靠老师们仁慈赏赐的C过关,但是个好人,知道五十个不同的‘一个人走进酒吧’笑话的那种好人。他管理着从五个小学到玛斯基高中的十二所学校,拥有巨额经费预算,必要时还可自主增加一定数额。芭芭拉给他当执行秘书当了十二年。”

莫内特顿了一下。

“支票本在芭芭拉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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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越下越大,几乎可称为倾盆。莫内特想都不想就把速度降到了每小时五十,而其他车辆则急匆匆从他左边的车道上超车驶过,每辆车尾都拖着一道水雾。让它们超去吧。在兜售史上最畅销秋季书目——还有主要由烹饪书、减肥书和打折的《哈利·波特》组成的史上最畅销春季书目和几次春季惊喜书目——的漫长职业生涯中,他保持着零事故的记录,他想把这个记录一直坚持下去。

他的右边,搭车人动了一下。

“你醒了,伙计?”莫内特问,这是一个很自然的问题,虽然没什么用。

搭车人的身体底部发出了回应,显然那里并不是哑的:噗。小声,礼貌,而且——最重要的是——不臭。

“我就当你回答‘是’了,”莫内特说,重新把注意力转移到驾驶上,“我刚刚说到哪儿了?”

内衣,他说到内衣了。到现在他还能清楚地看到它们堆在衣柜里,那情景犹如少年的春梦,接着是她承认自己挪动了数字惊人的公款。他先是怀疑她是否因为某个疯狂的理由——当然,这整件事都很疯狂——而撒谎,接着问她还剩多少,而她回答——还是那副不知深浅的冷静语气——什么都不剩,尽管她本来以为还能多拿点。至少,短期内可以。

“‘可如今他们很快就要发现了,’”她说,“如果只是可怜的糊涂维可,也许我能一直这样下去,没想到上星期州审计局的人来了。他们问了很多问题,还复印了账本。用不了多久就会暴露了。”

“于是我问她怎么会在内裤和吊袜带上花掉十万美金,”莫内特对沉默的旅伴说,“我并不生气——至少那时并不生气,我猜我是太震惊了——我是真的很好奇。而她回答,还是那副口气,不羞耻,不挑衅,活像梦游一样:‘嗯,我们对彩票起了兴趣,本想着可以买彩票把钱赚回来。’”

说到这里,莫内特停了一下。他看着雨刷来来回回地摆动,短暂地考虑了一下要不要向右打弯,把车撞上前方天桥的立柱上。这一想法随即被他推翻。在日后的告解中,他会告诉牧师,没有选择自杀的原因一部分是因为幼年所受的教育,但主要是因为他想在死之前再把乔希·里特的专辑听一遍。

再说,他并不是一个人。

于是,他没有自杀,同时也连带杀死他的乘客,而是继续以五十英里的时速稳稳地将车从天桥下开过——挡风玻璃大概干净了两秒钟,很快雨刷就又有事可做了——接着讲他的故事。

“他们肯定比历史上任何一个人买的彩票都多。”他想了一下,又摇摇头,“嗯……这个说法也许不对,不过一万美金总是有的。她说,去年十一月——整个月我几乎都在新罕布什尔和麻省,还去特拉华州参加了一次销售会议——他们买了两千多。能量球、百万美金、大薪金、选三、选四、三杀,他们试了一圈。刚开始还自己挑数字,一段时间后芭芭拉嫌太费事,就改用简单的方法了。”

莫内特指指后视镜支杆下方、黏在挡风玻璃上的白色塑料小方块。

“这些小玩意儿加速了世界的运转。或许这是件好事,但我有些怀疑。她说:‘要是花时间太长的话,排在你后面的人会不耐烦,特别是累积奖金超过一亿时,所以我们就掷骰子决定选什么数字。’她还说,有时候她和扬多夫斯基会分头去不同的店,最多时一晚去了二十几个。当然,他们去跳排排舞的酒吧里也有得卖。”

“她说:‘第一次,鲍勃玩的是选三,我们赢了五百块。真是太浪漫了。’”莫内特摇摇头,“那之后,浪漫倒是持续了,赢钱的运气却结束了,她是那么说的。她还说,有一次他们赢了一千块,但在此之前已经扔进桶里三万了。扔进桶里是她的说法。”

“一次——那是一月,我正在外面拼死拼活地想把圣诞节送她的那件山羊绒大衣挣回来——她说他们去德里待了几天。我不知道那儿有没有排排舞,从来没去看过,但有个叫好莱坞赌城的酒店。他们住在套房里,海吃山喝——她说海吃山喝——花了七千五百块玩电子扑克。可是,她又说,他们并不是很喜欢那种游戏。大多数时候,他们还是只玩彩票,不断地从学区的预算中揩油,想在州审计局检查之前赚回来,补足亏空。当然,她时不时还要买新的内衣,因为姑娘们总想一身新地去便利店里买能量球。”

“你还好吧,伙计?”

他的旅伴没有回应——这是当然——于是莫内特伸出手晃了晃他的肩膀。他把头从车窗上挪开——玻璃上已经留下了油乎乎的一块——左右看看,眨了眨红眼圈的眼睛,似乎刚刚睡着了。可莫内特觉得他并没有睡着。说不出原因,只是一种感觉。

他朝搭车人做了个“OK”的手势,扬了扬眉毛。

好一会儿搭车人的脸上一片茫然,让莫内特不由得认为他看来不止天聋地哑,智商也有问题。可几秒钟后,他微笑着点点头,也回了一个同样的手势。

“好的,”莫内特说,“只是问问。”

搭车人再次把头倚在车窗上。此时,搭车人所谓的目的地,沃特维尔,已经被他们甩在了身后的雨中,莫内特却没有注意。他还沉浸在对往事的叙述中。

“如果只是内衣和那种要选一大串数字的彩票形式,可能损失还是有限的,”他说,“因为那样玩彩票需要时间,就能给人机会恢复理智,当然前提是还有残存的理智。你必须排队、买彩票,把它们放在钱包里,还要等着电视或报纸揭晓结果。那样的话也许还算可以。我说的是,假设你认为老婆和一个又老又蠢的历史老师鬼混还拿学区三四万的公款冲马桶还可以接受的话。可是,如果真的只是三万的亏空,我还有能力填上。可以把房子做二次抵押。不是为了芭芭拉,绝不是,而是为了凯尔西·安。她的人生还刚开始,不能让这个污点像条腥臭的鱼一样挂在她身上。这种事可以用钱来赔。我愿意赔,哪怕那样意味着今后只能住在两间屋的小公寓里。你明白吗?”

显然,搭车人并不明白。不管是人生之路刚刚开始的可爱女儿,还是二次抵押和赔偿,对他来说都是不可知的概念。他安全地待在自己那个温暖无声的世界里,很可能那个世界更美好。

莫内特并不期待他的回答,自顾自往下说。

“不幸的是,还有更快的方法来花钱,就跟……买内衣一样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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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去他们买刮开就知道结果的彩票了,对不对?”牧师问,“博彩委员会称之为即时开奖。”

“听上去似乎你也买过。”莫内特说。

“偶尔吧,”牧师毫不犹豫地坦然承认,“我总是对自己说,要是真的中了大奖,就把钱都捐给教会。可我买彩票的钱从来不会超过每周五块。”这次他犹豫了一下,“有时也会花十块,”又停了一下,“刮刮卡刚出来的时候,我买了二十块钱。那是一时冲动,我再也没做过那样的事。”

“起码到目前为止没有。”莫内特说。

牧师笑了。

“有过血泪教训的人说的话啊,孩子。”他叹了口气,“你的故事很吸引人,可是我们能不能稍微快点?当我为上帝效命时,我的同伴会等我的,可他不会永远等下去。而且我相信今天会吃鸡肉沙拉,上面浇厚厚一层蛋黄酱。我最喜欢的食物之一。”

“快讲完了,”莫内特说,“既然你也买过,想必你知道它的妙处。在买能量球和百万美元彩券的地方就能买到刮刮卡,远不止如此,能买到它的地方非常多,公路休息站都包括在内。你甚至不用跟人打交道,从机器上就能买。机器都是绿色的,钱的颜色。到芭芭拉交底之前——”

“到她告解之前。”牧师说到,口气中似乎有一丝可以定义为狡黠的意味。

“好吧,到她告解之前,他们基本上只买二十元一张的刮刮卡了。芭芭拉说她从来没有独自买过,但和牛仔鲍勃一起的时候,他们俩会买很多。希望能中大奖,你也知道。有次她说,他们曾经一个晚上就买一百张,那可是两千美元,结果赚回来八十。两个人各有一个专门的塑料小刮板,看上去像精灵们用的雪铲,柄上印着缅因彩票,是绿色的,和自动贩卖机一个颜色。她把她的给我看了——就放在客房的床底下,上面只剩下tERY几个字母。也许本来写的神秘而不是彩票。她手掌上的汗把其他字母都擦掉了。”

“孩子,你打她了?所以你才来这里?”

“不,”莫内特说,“我的确曾有杀了她的念头,是为了钱,而不是因为她的不忠。她的不忠就是让我觉得那么不真实,哪怕所有的……所有的内衣都堆在我眼前。可我连一个手指也没碰过她。我想是因为我太累了,这么多事情让我觉得太累了。我只想睡一觉,睡一大觉,一口气睡上两天。奇怪吗?”

“不。”牧师说。

“我问她怎么能够这样对我。她就这么不在乎我?而她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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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问我怎么会不知道,”莫内特对搭车人说,“还没等我说话,她已经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所以我想她是在反问吧。她说:‘你不知道,是因为你不在乎。你总是在路上,不在路上的时候你也想到路上去。有十年了吧,你没有关心过我穿什么样的内衣——这是当然了,既然你连衣服里的那个女人都不关心。可你现在在乎了,是不是?你现在在乎了。’”

“伙计,我就那么看着她。我累得没法杀她——连打她一耳光的力气都没有——可我还是气疯了。哪怕那么震惊,我还是气疯了。她试图归罪于我。你也看出来了,对不对?她想把一切怪到我的工作上,就好像我能找到另一份哪怕收入只有它一半的工作。我是说,到了我这个年纪,我还能干什么?也许能到学校当个帮孩子们过马路的校工——我道德上没有任何不良记录——但说这些有什么意思。”

他停了一下。公路的远端,一块蓝色的路标在飘洒的雨水中若隐若现。

短暂地考虑后,他接着说:“但那也不是问题的关键。你知道关键是什么?她到底想说什么?她想说,我应该为喜欢自己的工作而内疚,为没有无聊地混日子、直到等到合适的人来放纵一把而内疚!”

搭车人身体晃动了一下,很可能是车轧过了路面的凸处,或是某个不幸丧生车轮的小动物,但这仍让莫内特意识到自己在吼叫。说不定那人不是全聋呢。即使真是全聋,音量超过一定高度后,他的脸上或许能感到震动。这种事儿谁他妈的知道呢?

“我没有上她的当,”莫内特放低了声音说,“我拒绝跟着她的逻辑走。我知道,要是真顺着她的思路,要是真跟她吵,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我想趁自己还没从震惊中恢复过来时赶快出去……因为这样才能让她免受伤害,明白吗?”

搭车人什么都没说。莫内特接着往下说。

“我问:‘现在会怎么样?’她回答:‘我想我会坐牢的。’你知道吗?如果她那时哭起来,我也许会拥抱她。经过了二十六年的婚姻,那样的反应就像条件反射一样,哪怕你对她已经没什么感情了。可她没有哭,所以我就走出去了。转过身就走出去了。等我回来时,只看到一张便条,告诉我她搬出去了。差不多是两周前的事了,那之后我就没见过她,只在电话上谈过几次。也跟律师谈过,冻结了所有的账户,可是司法程序很快就会介人,到那时,冻结也没什么用,制冷系统会被堵住,你懂我的意思吗?我想大概会再见到她吧。在法庭上。和该死的牛仔鲍勃一起。”

此时可以看清蓝色路标上的字了:彼茨菲尔德休息站前方两英里。

“哦,见鬼!”他骂了一句,“沃特维尔已经过去十五英里了,伙计。”

看到哑巴没有任何反应——当然不会有——他才意识到自己也并不确定搭车人是否真的要去沃特维尔,一开始就没有确认过。不过,还有时间弄清楚,这件事可以放到休息站去做。不过,接下来的几分钟里,他们还会待在这个带轮子的告解室里,他觉得还有一件事要说。

“说实在的,我已经很久对她没有任何感觉了,”他说,“有时,爱情是会耗光的。要承认,我自己也没有百分之百忠诚——出差在外的日子,我偶尔也会找点乐子。但那就能为她的行为开脱吗?能解释一个女人像孩子用爆竹炸掉烂苹果似的毁掉自己的生活吗?”

他把车开进休息站。粗看之下,停车场里有四辆车,挤在前方有自动售货机的棕色建筑前。在莫内特看来,那些车就像被留在雨水里的落汤鸡。他停下车。搭车人疑惑地看着他。

“你要去哪儿?”莫内特也知道自己的问题不会被回答。

哑巴考虑了一下。他看看四周,明白了身在何处,然后扭过头看着莫内特,似乎在说,不是这里。

莫内特指指南面,扬了扬眉毛。哑巴摇摇头,指了指北方。他摊开手,又握拳,如此反复六次……八次……十次,基本上和以前一样。但这次莫内特明白了。他想,如果哑巴知道倾斜的数字八的手势代表无限,他流浪的日子就会好过些了。

“你只是漫无目的地游荡,对不对?”莫内特问。

哑巴只是看着他。

“是的,你是的,”莫内特说,“让我来告诉你下一步怎么办。你听完了我的故事——哪怕你并不知道自己在听——我呢,就把你送到德里。”他突然灵机一动,“事实上,我可以把车停在德里收容所。你会有饭吃,有床睡,起码一个晚上没问题。我要去小解了,你去吗?”

哑巴茫然而耐心地看着他。

“小解,”莫内特说,“小便。”他想指指下身,却意识到这个动作可能会让公路流浪汉误会,手转而向建筑物一侧的标示指去黑色的男性剪影和女性剪影各一个。男人腿分开,女人腿并拢,两个符号差不多道尽了人类种族的故事。

看到那两个符号,搭车人懂了。他坚定地摇了摇头,又做了个“OK”的手势。他不去的话,莫内特就面临一个微妙的问题:自己去办事儿的时候,是把沉默的流浪汉先生留在车里,还是让他到外面站在雨里等……第二种情况下,搭车人无疑会明白为什么会被请出去。

然而这根本不算个问题,他很快便打定了主意。车里没有钱,他自己的行李锁在后备箱里,只有两只样书箱放在后座。然而,他认为搭车人不会偷两只重达七十磅的大箱子,还要把它们拖到休息区后出口。

别的不提,单说他怎么举他那块“我是哑巴!”的牌子吧。

“我去去就来。”莫内特说。搭车人还是用那双眼圈发红的眼睛看着他,于是他指指自己,又指指洗手间的牌子,再指指自己。这次打车人明白了,他点点头,又做了个“OK”的手势。

莫内特走进洗手间方便,他自己感觉简直像有二十分钟之久。释放之后无比轻松,自从芭芭拉用那些惊人的消息把他砸晕以来,他还是第一次感觉这么好。他会帮助凯尔西渡过难关的。他想起了一句古老的德国谚语——也可能是俄罗斯的,这句话听上去无疑符合俄罗斯人的生活哲学——打不倒我的只会让我更坚强。

他吹着口哨走回去,甚至路过可以投掷硬币的彩票机时还友好地拍了它一下。他想,没看到搭车人的身影是因为那人躺下来了……不管怎样,发动车辆之前,莫内特要让他起来坐直。可是,搭车人并没有躺着。他走了,拿着他的背包和牌子走了。

莫内特检查了一下,发现伍尔夫父子公司的样品箱原封不动地放在后座,收纳匣中乱七八糟的小东西也都在——登记证、保险卡、汽车协会会员卡等等。流浪汉留下的只是并不难闻的味道:汗味中混杂着淡淡的松叶香,好像他是在野外露宿一样。

他本以为会在出口的斜坡处看到那个人,还耐心地翻转牌子以便让路过的好心人对他的残障有个全面的了解。要是这样,莫内特就停下来,再载他一程。不知为何,他觉得事情还没做完,把那个流浪汉送到德里收容所才会让他有完结感。那样做会给这件事画上句号,或说把这一页翻过去。不管他究竟有多失败,他还是喜欢有始有终。

然而,搭车人并不在出口处;他完完全全消失了。而直到莫内特经过德里前方十英里的路牌时,他才抬头发现挂在后视镜上、陪伴了他数百万英里的圣克里斯托弗勋章不见了,肯定是被哑巴偷走了。可是,莫内特新生的乐观并未因此受到影响。也许哑巴比自己更需要它吧,莫内特希望它能给他带来好运气。

两天后——当时他正在普雷斯克岛销售史上最棒的秋季书目——他接到了缅因州警察局的电话。他的妻子和鲍勃·扬多夫斯基在葛洛夫旅馆被人打死了,凶手用的是一根包在旅馆毛巾里的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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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上……上帝啊!”牧师倒抽一口冷气。

“是啊,”莫内特说,“我也是这个反应。”

“你女儿……?”

“伤心欲绝,这是当然。她现在和我在一起待在家里。我们会熬过去的,神父。她比我想象中要坚强。当然,她对其他的事一无所知。我说的是她母亲盗用公款的事。运气好的话,她一辈子都不会知道。我们会得到一笔数额很大的保险金,所谓的双倍赔偿。考虑到之前发生的事,要是拿不出有力的不在场证明,或是案情侦破没有进展的话,估计我会有不小的麻烦。事实上,我已经被警察问询了几次了。”

“孩子,你是不是雇人——”

“警察也问过我这个问题。不,我没有。我不怕把银行账户明细给任何人看。每一分钱的去处都很正当,不管是我的还是芭芭拉的。在财务上,她是很认真的,至少在她丧失理智之前是这样。”

“神父,你能打开门吗?我想给你看样东西。”

牧师没有回答,直接打开了门。莫内特把挂在脖子上的圣克里斯托弗勋章摘下来,从门缝里塞了过去。勋章和它的细钢链从一只手交接到另一只手时,他们的手指短暂地接触了一下。

牧师打量着勋章,有五秒钟没说话。然后他问:“这是什么时候还给你的?是在案发的旅馆——”

“不,”莫内特说,“不是在旅馆。是在巴克斯顿的家里,在曾经是我们卧室的那间屋的梳妆台上,事实上,就放在我俩结婚照的旁边。”

“上帝啊。”牧师说。

“可能是我上厕所时,他从汽车登记证上看到了我家的地址。”

“那么你也肯定提到过旅馆的名字……还有他们在哪个镇子……”

“多利镇。”莫内特承认。

牧师第三次呼唤了他主人的名字,接着说:“那个人根本不聋也不哑,对不对?”

“我几乎可以肯定他是哑巴,”莫内特说,“可显然他并不聋。勋章旁有张便条,是从电话便签本上撕下来的。他肯定是趁我和女儿在殡仪馆挑选棺木的时候进来的。后门是开的,可并没有撬过的痕迹。也许他开锁技术高明,但也有可能是我自己出门的时候忘记锁了。”

“便条上说什么?”

“‘谢谢你的顺风车’。”莫内特说。

“天哪。”牧师陷入沉思,接着轻轻敲了敲告解室的门,莫内特正盯着那句因为世人都犯下罪孽,亏缺了上帝的荣光出神。他接过了自己的勋章。

“这件事你告诉警察了吗?”

“当然,毫无隐瞒,所有事都向他们说了。他们认为知道我说的那个人是谁,因为他们很熟悉那块牌子。他的名字是斯坦利·多赛特,已经拿着那块牌子在新英格兰游荡了好多年了。现在想来,我也如此。”

“以前有暴力犯罪的前科吗?”

“有几桩,”莫内特说,“主要是斗殴。他曾经在酒吧里把一个男人打成重伤,进过好几家精神病院,包括奥古斯塔的静山疗养院。我想,警察并没有把所有信息都告诉我。”

“你想知道吗?”

莫内特思考了一下,回答:“不。”

“警察还没有抓住他。”

“他们说这只是时间问题。他们说他智商不高。不过,他的智商足够把我骗了一回。”

“他骗你了吗,孩子?或者说你知道自己说的话有人听吗?在我看来,这似乎才是问题的关键。”

莫内特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他不知道从前是否诚实地在心中搜索过答案,但他觉得自己此刻正在这样做,而且是在亮光的照耀下。他并不喜欢在里面找到的每一样东西,可是搜寻?是的,而且不忽视所看到的,至少不去刻意忽视。

“我真的以为他是聋子。”他终于回答。

“你的妻子和他的情人死了,你高兴吗?”

莫内特的内心立刻回答是的。说出口来的话则是:“我松了口气。很抱歉这样说,神父,可是想想她留下的烂摊子吧——而现在,不会有审判,也可以用保险理赔金悄悄地把亏空补回去——我真的觉得松了口气。这么想是犯罪吗?”

“是的,孩子。抱歉对你这样说,但这个想法确实是有罪的。”

“您能宽恕我吗?”

“念十遍天父祷辞和十遍万福玛利亚祷辞,”牧师爽快地回答,“天父辞是因为你不够仁慈——这是重罪,但并非罪不可赦。”

“万福玛利亚呢?”

“为了告解时用语不洁。过些时间,通奸的问题——你的,不是她的——也需要忏悔,可是现在——”

“您有约。我能理解——”

“事实上,我已经没胃口吃午饭了,尽管我应该欢迎我的访客。主要问题是,我想我……脑子有点乱,现在无法跟你谈你旅途中所谓的乐子。”

“我明白。”

“很好。那么现在?”

“怎么了?”

“我不是想在这一点上反复纠缠,可是你真的没有授意那个人?或是以某种方式鼓励过他?因为一旦那样,我们该讨论的就是罪孽而不是过失。我要跟自己的精神导师确认一下,不过——”

“我没有,神父。可是您认为……有没有可能是上帝把这个人放进我车里的?”

牧师的心中立刻回答是的。可是他说出口的是:“那个想法是对上帝的亵渎,请再念十遍天父祷辞。我不知道你离开主的怀抱多久了,可你也不该说出那样的话。现在,你是想再说一些不得不念万福玛利亚的事情,还是到此结束?”

“到此结束,神父。”

“那么,你的忏悔被接受了。走吧,别再犯罪。照顾好你的女儿,孩子。对每个孩子来说,母亲只有一个,不管她是否称职。”

“是的,神父。”

纱窗后的身影活动了一下。“我能再问一个问题吗?”

莫内特不情愿地坐了回去。他想离开。“请问。”

“你说警方认为他们可以逮住这个人。”

“他们说只是时间问题。”

“我的问题是,你想让警察抓住他吗?”

由于他真的很想离开,在车里这个更私密的空间里忏悔,莫内特回答:“我当然想。”

回家的路上,他又多念了两遍万福玛利亚和天父祷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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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阿雅娜

我还以为自己永远不会把这个故事讲出来。我的妻子让我不要讲;她说,没有人会相信你,讲出来也只能让你自己难堪。当然,她的意思是,我会让她难堪。

“拉尔夫和特露迪呢?”我问她,“他们当时也在,也看到了。”

“特露迪会让他闭嘴的,”露丝说,“而且,说服你哥哥并不困难。”

这话倒是很有道理。拉尔夫当时还是新罕布什尔四十三号学区的主管,而一个小州的教育部门官员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自己出现在有线电视新闻的最后时段,那段时间通常都是留给飞过凤凰城的不明飞行物和能数到十的山狗的。何况,没有了制造奇迹的人,孤零零一个关于奇迹的故事并没什么吸引人的,而阿雅娜已经不在了。

可如今,我的妻子已经去世了,在飞往科罗拉多照顾我们第一个孙子的路上,她突发心脏病,几乎是立刻就不行了。(这也是航空公司的人说的,但这年头连行李都不敢放心地托付他们,谁知道他们的话有多可信呢。)我哥哥拉尔夫也不在了——他在一次老年高尔夫比赛中中风——特露迪则得了老年痴呆。我的父亲去世多年;要是他还活着,就是个百岁老人了。我是家里唯一还活着且神志清醒的,所以我要把这个故事讲出来。露丝说得对,这个故事难以让人相信,而且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奇迹总是这样,除非对于那些随处都能碰到奇迹的幸运儿们来说——但它很有趣。而且,它是真实的。我们大家都看到了。

父亲得的是胰腺癌,已经到了晚期。我认为,通过倾听人们对那种情况的描述,能更好地了解一个人。(你看,我把癌症描述为“那种情况”很可能就能透露我这个叙述者的某些信息,比如我一辈子都在教孩子们英文课,而他们碰到的最严重的健康问题不过是粉刺和运动受伤。)

拉尔夫说:“他快要走完他的旅程了。”

我的弟妹特露迪说:“他糟透了”。

乍一听,我还以为她说的是“他熟透了。”

我知道她说不出那么有诗意的话,但希望自己听到的是对的。

露丝说:“他剩下的日子屈指可数了。”

我没有说出口的话是:“愿他得到安息,”但我的确是这么想的,因为他在受罪。那是二十五年前——一九八二年——痛苦仍然是癌症晚期可接受的状态。我还记得十年还是十二年之后读到一篇文章,里面说,大多数癌症患者安静地死去,只是因为他们太虚弱,叫不出来。那篇文章又让我回想起父亲的病榻,回忆如此强烈,以至于我冲进厕所,跪在马桶前,满心以为会吐出来。

但我的父亲其实是四年后,也就是一九八六年才去世的。他当时请了晚年看护,而且并非死于胰腺癌。他是被一块牛排卡住而窒息的。

唐·“医生”·金特里和他的妻子,贝尔纳黛特——我的父母——退休后住在福特城郊区的家里,离匹兹堡不远。母亲去世后,父亲考虑过移居佛罗里达,发现自己财力无法承担后,就安心待在宾夕法尼亚了。确诊患了癌症后,他在医院住了一小段时间。住院期间,他反复向人解释他的外号来自多年的兽医工作,当所有听得进他说话的人都知道了之后,他们便把他送回家等死,他的家人——拉尔夫,特露迪,露丝和我——来到福特城陪他最后一段时间。

我还清楚地记得他的卧室。墙上是一幅群童围绕耶稣的画,地板上铺着母亲亲手做的百衲布垫:令人作呕的绿色布块,算不上母亲的得意之作;床边放着吊针架,上面贴着匹兹堡海盗队的贴花。每一天靠近那间屋子,我都越来越害怕,在里面待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我记得,小时候住在康涅狄格的德比,“医生”老爸坐在门廊的长椅上,一手拿着牛肉罐头,一手拿着香烟,白得耀眼的t恤向上卷了两卷,露出平滑的二头肌和左胳膊肘上方的玫瑰文身。他属于身穿不褪色的深蓝牛仔而不感觉奇怪的一代人——他们把牛仔服称为工作装。他把头梳得像猫王,带着点危险的气质,像是个到岸上喝醉酒闯祸的水手。

我还记得德比街头的夏日狂欢,他和妈妈一起伴着艾克·特纳和旋律之王的《火箭88号》跳吉特巴舞。拉尔夫那年十六岁,我想,我十一岁。我们俩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己的父母,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他们晚上也会做爱,会赤身相对,眼中只有彼此,把我们抛在脑后。

八十岁时,他衰弱地从医院回家,曾经有些危险的、气派的父亲变成了睡衣里的一副骨架。(他的睡衣上也有海盗队的队徽。)他的双眼隐藏在乱糟糟的眉毛下。尽管开着两台风扇,他还是不停地出汗,潮湿的皮肤上散发出的气味让我想起了一栋废弃房屋里古老的墙纸;他的口腔中散发着消化的味道。

拉尔夫和我远称不上富裕,但我们凑了一点钱,和“医生”老爸的积蓄放在一起,为他请了一位兼职的私人护士和一位每周工作五天的管家。他们很尽责,及时为父亲换洗,保持他的清洁,但我嫂子说父亲“熟透了”——我还是宁肯她说的是这个——的那天,气味战争已经快结束了。干结的粪便已经领先了强生爽身粉好几轮;很快,我想,裁判就要喊停了。“医生”再也无法去厕所——他总是把马桶叫做“罐子”——所以他穿尿不湿和方便裤。尚且清醒的意识让他为此很不好意思。有时,泪水会从他的眼角流下来,曾经对着世界说出“嗨,美人”的喉咙里此时发出不成调的哭声,听上去绝望而滑稽。

疼痛开始蔓延。刚开始是在腰腹部,慢慢向上扩散,他甚至抱怨连眼皮和指尖都疼,止疼药也没用了。护士本可以给他更大剂量的止疼药,但担心会使他送命而不肯那样做。我却想无论如何都要多给他些。如果露丝支持的话,我可能就那么做了,然而我的妻子不是会提供呐喊和支持的人。

“她会知道的,”露丝指的是护士,“到时候你就有麻烦了。”

“他是我爸爸!”

“那也阻止不了她。”露丝就是这样万事只往坏处想的人。她的悲观不是后天养育的结果,而是天生的。“她会报警的。说不定你会进监狱。”

就这样,我没有杀死父亲。没有任何人那样做。我们做的就是等待。我们给他读书,虽然并不知道他听懂了多少。我们给他换洗,并随时更新墙上的用药表。天气非常炎热,我们定时挪动两个风扇的位置,希望能有些凉风。我们在把草地显像为紫色的小彩电上看海盗队的比赛并告诉他今年海盗队表现不错。我们彼此讨论他越来越瘦削的侧影。我们看着他受苦,等着他死亡。一天,他睡着了,鼾声不断,我从《二十世纪美国最佳诗歌选》中抬起眼来,看到卧室的门口站着一个体格高大健壮的黑人女子和一个戴着深色眼镜的黑人小女孩。

那个女孩——我记忆犹新,就像是今天早上发生的事情——我想,她那时大概是七岁,但与同龄人比起来个头要小得多,事实上,就是个小不点。她身穿一条粉红色裙子,露着瘦骨嶙峋的膝盖;同样瘦的一条小腿骨上贴着印有华纳兄弟卡通人物的创可贴,我记得上面有两手各握一支手枪的红胡子山姆大叔。她的深色眼镜看上去就像是跳蚤市场上的搭赠货。对于她的小脸来说,眼镜太大,滑到了鼻尖,露出了厚眼睑、眼神呆滞的一双眼睛,上面蒙着蓝白色的膜。她的头发梳成了一排排小辫子,一只胳膊上挂着破了半边的塑料玩具手袋,脚上是脏兮兮的球鞋。她的皮肤并不是标准的黑色,而是油腻腻的灰黄色。虽然她是自己站着的,看上去却跟我病榻上的父亲一样衰弱。

由于注意力都被小女孩吸引,我记不太清那个女人的模样。她是四十岁还是六十岁,我也说不清。她留着非洲式的短发,表情平静。除此之外,我就什么都回忆不起来了,甚至连她衣服的颜色,是否穿着裙子都想不起来。可能是穿着裙子吧,但也有可能是宽松裤。

“你们是谁?”我问。我的声音听上去很蠢,像是刚打了会儿瞌睡,而不是看了会儿书——尽管这两件事对我来说的确有相似之处。

特露迪从她们背后出现,也问了同样的问题,但她听上去比我清醒得多。在她身后,露丝一惊一乍地叫道:“门肯定是开的,那门从来就插不上。她们肯定就这么走进来了。”

拉尔夫站在特露迪旁边,扭头看了看。“现在是关着的。她们一定是随手把门关好了。”好像她们帮了我们什么忙似的。

“你们不能到这里来,”特露迪对那女人说,“我们很忙,这里还有病人。我们不知道你们想要什么,但你们必须离开。”“你们不能就这样走到别人家里来。”

拉尔夫补充道。他们三个人一起堵在卧房的门口。

露丝拍了拍女人的肩膀,动作可算不上温柔。

“离开这里,除非你想让我们报警。你想让我们报警吗?”

女人对他们的威胁不加理会。她把小女孩推上前,对她说:“正前方。四步。有个棍子样的东西,小心别绊倒。让我听到你数步子。”

小女孩开始数:“一……二……三……四。”她轻巧地跨过吊针架的金属脚,都没往下看一眼——显然,她不会透过那副脏兮兮的、过大的眼镜看任何东西,那双像蒙了雾一样的眼睛是看不见的。她离我很近,裙子都碰到了我的胳膊。她的身上闻起来有灰尘和汗水,还有——像“医生”老爸一样——疾病的味道。两条小胳膊上都有深色的色块,不是疤痕,而是淤紫。

“阻止她!”哥哥对我喊道,但我没理他。一切发生得很快。小女孩弯下腰,凑近父亲深陷的脸颊,亲了一下。不是轻轻一吻,而是重重一下,发出啵的声音。

她的小塑料包轻轻地碰在了父亲的头上,他睁开了眼睛。之后,特露迪和露丝都说父亲是因为头被包打了才醒的。拉尔夫不确定,我却认为绝对不是。小包碰到爸爸头上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我敢说,里面最多有一包克里内克斯纸巾。

“你是谁,孩子?”父亲沙哑而虚弱地问道。

“阿雅娜。”那孩子回答。

“我是道格。”父亲的床榻仿佛黑暗的洞穴,他从中抬起目光,看着小女孩。来到福特城的两周来,我们还没见过他的眼神如此清醒,他已经到了被推着在屋里转一圈也醒不过来的地步了。

特露迪大步冲了过来,推开那女人,又打算推开我,想要抓住这个突然闯到父亲病床前的小女孩。我拽住她的手腕,“等等。”

“你什么意思,等等?她们莫名其妙就闯进来了。”

“我病了,我要走了。”小女孩说。

她又亲了亲他,然后往后退去。这一次,她被吊针架的底座绊了一下,差点把架子和她自己都撞倒。特露迪一把抓住架子,我扶住小女孩。她瘦得真的只剩皮包骨了。她的眼镜掉到了我腿上,那双模糊的双眼看了我一会儿。

“你会没事的。”阿雅娜说,一边用她的小手掌碰了碰我的嘴唇。她的手像炉灰一样烫,但我没有躲闪。

“你会没事的。”

“阿雅娜,过来,”女人说,“我们该走了。两步。让我听到你数。”

“一……二。”阿雅娜数着。她把眼镜戴上,往鼻子上推了推,我敢说它在那儿也待不长。女人牵过她的手。

“祝你们愉快,”她说,然后看着我,“我对你感到抱歉,”她说,“但这孩子的梦结束了。”

女人握着小女孩的手,穿过起居室,拉尔夫像牧羊犬一样跟在后面,我猜他是怕她们偷东西。露丝和特露迪俯下身去检查道格的情况,他还睁着眼睛。

“那孩子是谁?”他问。

“不知道,爸爸,”特露迪说,“别为那个操心。”

“我想让她回来,”他说,“我还想要个吻。”

露丝扭头看着我,嘴唇抿了进去,这是一个她长年以来不断完善的表情,毫无可爱可言。“她把吊针管拽出来一半……他在流血……你竟然坐在那儿,什么都不管。”

“我会放好的。”我说,听上去不像我自己在说话。仿佛我身体里还有另一个人,而他站在一旁,震惊得说不出话来。阿雅娜滚烫的手掌仿佛还贴在我的唇上。

“算了,用不着劳你大驾!我已经弄好了。”

拉尔夫回来了。“他们走了,”他说,“沿街朝公共汽车站去了。”他转身面向我的妻子,“说真的,露丝,你想让我报警吗?”

“不。否则我们一天都会浪费在填表和回答问题上。”她停了停,“说不定还要出庭作证。”

“为什么作证?”拉尔夫问。

“我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你们谁去拿胶布来,好把这根针固定住。我记得在厨房的工作台上。”

“我还想再要一个吻。”父亲说。

“我去。”我回答,但我先去了前门——拉尔夫不仅把门关上了,还上了锁——朝外看去。带绿色塑料顶棚的小车站只有一个街区的距离,但没有人站在站牌或是车棚下,人行道上也是空的。阿雅娜和那个女人——不知道是她妈妈还是照顾她的人——不见了。只剩下小女孩留在我嘴唇上的碰触,仍然是温暖的,但已经开始变凉了。

现在到了奇迹的部分了。我不会省略这部分——既然讲故事,就要好好讲——但也不会大费笔墨。奇迹故事虽然让人高兴,却很少有趣,因为它们都差不多。

我们住在福特城大路上的一家叫拉美达的汽车旅馆,墙壁很薄。拉尔夫开玩笑地叫它辣妹多。

“如果你一直这样叫,当心在陌生人面前也脱口而出,”我妻子说,“那样你就会弄个大红脸了。”

由于墙壁很薄,我们听见了隔壁拉尔夫和特露迪在争吵,为的是还能在这里待多久。“他是我的父亲。”拉尔夫说,而特露迪回答:“等账单到期的时候,请对康涅狄格电力照明公司说。或者,病假用完时,请对你的上司这么说。”

那是个炎热的八月的晚上,刚过七点钟。很快,拉尔夫就会离开旅馆到父亲那里去,因为兼职护士八点就会走。电视里在放海盗队的比赛,我开大声音,想盖住隔壁令人沮丧的争吵声。露丝在叠衣服,她警告我,如果下次再买折扣店的廉价内衣,她就跟我离婚,或者抛弃我跟陌生男人私奔。电话铃响了,是科乐护士打来的——有个广告词是“请为科乐护士多喝一点汤”,她便让我们叫她科乐护士。

她没有浪费时间寒暄。“我想你们应该马上过来,”她直截了当地说,“不只是拉尔夫来值夜班,你们都过来。”

“他要走了吗?”我问。露丝放下手上的衣服,走过来,一只手放在我的肩膀上。这个结果并不出人意料——事实上,我们希望他能不再受苦——但真的事到临头的时候,却感觉那么荒谬,难以置信,连伤痛的余地都没有。小时候,他教我玩板球,那时我也就和今天闯入家里的盲人小女孩差不多大。少年时,他逮到我躲在葡萄架下抽烟,告诉我——不是气愤地,而是慈祥地——抽烟是个愚蠢的习惯,如果能不被烟瘾控制,我会过得更好。明天的报纸送到的时候,他就会不在了?太荒谬了。

“我不这样认为,”科乐护士说,“他看上去好些了。”她停了停。“我这辈子从没见过这样的事。”

他是好些了。十五分钟后我们到达时,他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在大一些的电视上看海盗队的比赛——这台电视也没有高级多少,但起码色彩还算正常。他用吸管喝着蛋白质饮料,脸色有了些血色,脸颊似乎圆润了些,也许是因为刚刚刮过脸的缘故。看来,他已经恢复了元气。当时我是那样想的;随着时间流逝,那种印象越发深刻。我们达成共识的另一件事是——即使是我娶的那位多疑的托马西娜:医生们把他送回家等死后一直像醚般弥漫在屋里的死亡气息消失了。

他依次叫出了我们的名字,告诉我们威利·斯达格尔刚刚为巴克斯队击出一记本垒打。拉尔夫和我面面相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特露迪一下子跌坐在道格旁边的沙发上。露丝跑到厨房,给自己倒了杯啤酒。露丝喝啤酒,也算是个奇迹了。

“也给我来一杯,小露丝,”父亲说,接着——很可能把我呆板茫然的表情错认为反对,“我感觉好些了,肚子基本上不疼了。”

“我的意见是,你不要喝啤酒。”科乐护士说。她坐在起居室另一边的椅子上,毫无收拾东西的迹象。通常,下班二十分钟前她就会开始收拾,而且,她那一贯令人讨厌的颐指气使的口气也柔和了许多。

“这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我问,其实也不确定我说的“这”是指什么,因为父亲的好转是全面的。但若真要说我脑子里想的是某个具体的方面,我想,我应该想问的是味道是什么时候消失的。

“今天下午我们离开时他就好些了,”特露迪说,“我只是不敢相信。”

“布尔什维克。”露丝说,她能允许自己说的骂人话最多也就如此了。

特露迪没理她。

“是那个小女孩。”她说。

“布尔什维克!”露丝又冒了一句。

“什么小女孩?”父亲问道。

现在一局结束,电视上出现了一个秃头、大牙、眼神疯狂的男人向我们叫喊着朱克斯店里的地毯便宜得等于白送,而且,上帝啊,预约订购不需要任何费用。我们还没来得及对露丝的感叹语做出反应,道格就已经开口向科乐护士请求喝半杯啤酒了,结果被她拒绝了。但科乐护土在那栋小房子里的权威差不多终结了,接下来的四年里——在一块嚼了一半的肉永远堵住他的喉咙之前——我的父亲喝了数百上千杯啤酒。我希望他尽情享受了每一杯。毕竟,啤酒本身也是个奇迹。

就是那天晚上,躺在“辣妹多”旅馆硬邦邦的床上听空调轰隆轰隆响的时候,露丝让我不要把盲人女孩的事情告诉别人。她一直没有叫她阿雅娜,而是称她为“有魔力的黑孩子”,那副难听的嘲讽口气十分不像她。

“还有,”她说,“这种状况不会持久的。有时,一个灯泡坏掉之前还会变亮一会儿。我相信对于人来说也是如此。”

或许吧,但发生在医生·金特里身上的奇迹却是持久的。周末之前,他已经能在我或拉尔夫的搀扶下在后院里走走了。

那之后,我们就都各自回家了。到家的第一晚,我接到了科乐护士的电话。

“我们不会回去的,不管他病成什么样子,”露丝近乎歇斯底里地说,“告诉她。”

但科乐护士只是想说,她碰巧看见道格从福特城的兽医诊所出来,他是去和年轻的医师讨论马匹的蹒跚症的。她说,他拿着拐杖,但没有拄。科乐护士还说,她从来没见过一个“他这个岁数”的人气色这么好的,“我还是不敢相信”是她的原话。

一个月后,他已经能走过整个街区了(不用拐杖)。那个冬天,他每天都去当地的健身房游泳。他看上去像个六十五岁的人,每个人都这样说。

我跟父亲的主治医师们讨论了他的康复,这样做的原因是由于父亲身上发生的事情让我想起了中世纪欧洲村庄里流行的所谓奇迹剧。我告诉自己,把老爸的名字改一下——或许就称呼他为G先生就行——说不定能写篇有趣的文章投给某家杂志。也许可以,但我从未真的动手写。

是斯坦·斯洛恩,道格的家庭医生首先举起了红旗。是他把道格送到匹兹堡大学癌症研究中心的,因此他可以责怪那里的肿瘤专家雷迪夫医生和扎马科夫斯基医生误诊。而他们把误诊的责任推到了影像科,雷迪夫说影像科的主任无能得连胰腺和肝脏都分不清。他要求我不要转述他的话,但二十五年过去了,我猜那个限制已经失效了。

扎马科夫斯基医生则将之解释为简单的器官畸形。“我一直不敢苟同最初的诊断。”他向我透露。我和雷迪夫通的电话,和扎马科夫斯基是面谈。他穿着实验室的白大褂,下面是件红t恤,隐约透出t恤上印着我宁愿去打高尔夫。

“我一直认为是VhL综合症。”

“那种病不是致命的吗?”我问。

扎马科夫斯基神秘地一笑,这是医生们为毫无头绪的水管工、家庭主妇和英语老师特别保留的笑容。然后他说,他约了人,已经迟到了。

去找影像科的负责人时,他两手一摊。“我们只负责拍片,不负责解读,”他说,“再过十年,我们的仪器设备将会使这样的误读成为不可能。而现在,为什么不放掉其他想法,庆祝你老爸还活着呢?”

我尽力照办了。在被我理所当然称之为研究的短暂调查中,我知道了一件有趣的事:奇迹的医学定义就是误诊。

一九八三年我比较清闲。我和一家学术出版社签了合同,写一本名叫《授人以渔:创造性写作的教学法》的书,但是,和我那篇关于奇迹剧的文章一样,那本书也没有真正落笔。七月,露丝和我原本打算去野营,我的小便却突然变成粉红色了。那之后开始了疼痛,先是在左边臀部的深处,紧接着蔓延到腰腹,痛感也更强。后来,我就开始尿血了——我想,那应该是出现首次症状四天后,而当我还在玩全球流行的游戏“自动消失”时,疼痛已经从严重变成了酷刑。

“肯定不是癌症。”露丝说,而从她嘴里说出这样的话就意味着她认为是。她的眼神更让人警觉。她绝对到死也不会承认——她以自己的现实主义为傲——但我知道,那时她一定觉得癌症离开父亲逃到我身上了。

的确不是癌症。是肾结石。对于我这种情况,奇迹就叫做体外震波碎石术——和利尿剂一起——粉碎了那些小石头。我告诉医生,这辈子从来没那么疼过。

“我想你今后也不会这么疼了,即使得了冠心病,”他说,“女性患者把结石的疼痛和分娩相比,还是难产。”

术后,我仍然疼得不轻,但等医生复查的时候,已经能够看杂志了,我把这视为巨大的进步。这时,有人坐到我旁边,说:“来吧,到时间了。”

我抬起头。不是来到父亲病房的那个女人,而是一个身穿棕色西装的男子,看上去十分平常。然而,我知道他为什么来,这从来就不是个问题。我还确定,如果我不跟他走,那么全世界的碎石术都帮不了我了。

我们出去了。接待台前没有人,所以我也就不用跟人家解释为什么会突然离开。反正我也不知道该编个什么理由。说我的肚子突然不疼了?听上去又荒谬又不可信。穿西装的男人看上去三十五岁左右:

从他一头精干的短发来看,或许是前海军陆战队员也说不定。他不说话。我们绕过我的主治医生所在的医疗中心,然后朝康复病院方向走去。由于肚子还有点疼,我一直略微弯着腰。

我们走上人行道,又钻进一条走廊,走廊两边的墙上画着迪士尼的壁画,头顶的扬声器里在唱《小世界》这首歌。前海军陆战队员头颅高昂、步履轻快,好像他本来就属于这里。可我与这里格格不入,而且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我从来没觉得离家和能够理解的生活这么远过。就算此刻变成一只孩子们收到的“祝你康复”的气球飘到天花板上,我也不会吃惊的。

在中心护士站,前海军陆战队员拽了一下我的胳膊,让我停下,直到那里的两个护士——一男一女——又忙开了。然后,我们从护士站前过去,走进另一个大厅,里面有一个坐轮椅的光头小女孩,她渴望地看着我们,伸出一只手。

“不。”前海军陆战队员带着我继续往前走。拔脚之前,我又看了看那双明亮的、濒死的眼睛。

他把我带到了一间病房,里面有个三岁左右的小男孩在玩积木,他的病床上罩了一顶透明的帐篷。男孩好奇地看着我们,他看上去比坐轮椅的女孩健康得多——起码满头的红色卷发还在——但是,他的皮肤是铅灰色的。在前海军陆战队员把我推上去,自己跨立站在一边后,我才看清面前的男孩其实病得非常重。尽管帐篷上写着无菌环境,我也没有理会,拉开拉链后,我看出,这个孩子剩下的时间恐怕是按天数而不是星期计算的。

我向他伸出手去,与此同时,我闻到了与父亲病榻前类似的味道。这里的气味虽然轻些,但本质上是一样的。孩子毫无保留地向我展开双臂,我在他的嘴角亲了一下,他立刻给了我一个大大的吻,足以显示长时间以来,没有人这样接近过他,至少除了给他带来疼痛的接触之外。

没有人走进来问我们在做什么,也没有人威胁要报警,就像露丝那天在父亲房里那样。我又拉上帐篷。走到门口时,我回头看看坐在透明帐篷里、手拿一块积木的小男孩。他扔下积木,向我挥挥手——孩子的挥手方式,手指两次打开又并拢。我也以同样的方式向他挥挥手。他看上去已经好些了。

路过护土站时,前海军陆战队员又拽了我一下,但这次,我们没逃过男护士的眼睛,他脸上挂着不满的微笑,我们学校英语组的主任把这种微笑修炼成为了一种艺术。男护士问我们在做什么。

“对不起,我们走错楼层了。”前海军陆战队员说。

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了医院外的台阶上,他说:“你可以自己找到回去的路,是不是?”

“当然,”我说,“不过我必须跟我的医生另约时间。”

“是,恐怕是这样。”

“我还会再见到你吗?”

“会的。”他说完就朝停车场走去,一次也没有回头看过。

他第二次来是一九八七年,露丝去市场了,我一边在花园修剪草坪,一边祈祷脑袋一跳一跳的难受不是偏头痛的开始,虽然心里其实也明白肯定事与愿违。自从上次康复病院的小男孩事件后,我就常犯偏头痛。但深夜里,我用湿布蒙住眼睛,辗转不成眠的时候,我想的不是他,而是最初的那个小女孩。

那次,我们去见圣裘德医院的一个女人。亲吻她时,她把我的手放在了她的左胸上。那是她仅剩的一个乳房,医生们已经割掉了另一个。

“我爱你,先生。”她哭着说。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前海军陆战队员站在门口,双腿分开,手放在背后,跨立姿势站立。

再次见到他是多年之后:一九九七年的十二月中旬,那是最后一次。那时,我的问题是关节炎,现在仍然是。他头上竖起的短发大多数都变成了灰色,嘴角的皱纹深得像口技演员手中拿的玩偶。他带我去了城北的I-95号公路的出口,那里刚刚发生了一场车祸,一辆小货车与一辆福特撞在了一起。福特被撞得一塌糊涂,医护人员已经把司机——一个中年男人——捆在了担架上。警察正在向惊魂未定但并没有怎么受伤的货车司机问话。

医护人员砰的一声把救护车的门关上,这时前海军陆战队员说:“现在,伙计,动起来吧!”

于是我动起衰老的屁股来到救护车的后面。海军陆战队员挤到前面指着一个地方叫起来:“哟!哟!这儿怎么有一条腕带?”

医护人员们回过头来看,其中一个,还有一名刚才向货车司机问话的警察,走过去看他指的东西。我趁机打开救护车后门,钻到受伤司机面前。同时我紧握住口袋中的怀表,那是父亲作为结婚礼物送给我的,我一直戴着它。精致的金质表链的一端别在我的腰带上,但没有时间磨蹭了,我一把把表扯了下来。

担架上那人阴郁地盯着我,折断的颈椎骨像蒙着皮肤的门把手一样从颈部隆起来。“我的脚趾头动不了了。”他说。

我吻了他的嘴角(我猜那应该是我的专属部位),这时一名医护人员发现了我,把我拉了出来。“你这家伙想干什么?”

我指着担架旁边的怀表说:“表落在草丛里,我想那是他的。”等福特司机发现那表不是他的、表盖里铭刻的首字母对他也没有任何意义时,他早不知身在何处了。“你找到他的腕带了?”

医护人员看上去很恼火。

“那不过是个金属片,”他说,“离开这里。”

然后,还算大度的,他说:“谢谢你,没有自己留着那块表。”我真想留着那块表啊,但是……唉,时机所迫,手头只有那样东西。“你手背沾上血了。”

在开车回去的路上,前海军陆战队员对我说。我们坐在他那辆雪佛兰轿车里,后排座位上放着一条狗绳,一枚圣克里斯托弗勋章用银链子挂在车子的后视镜上。

“回去好好洗一洗。”

我说我会的。

“你不会再见到我了。”他说。

我想起那个黑人妇女对阿雅娜说过的话。这些年我从没有想起过那句话。“我的梦结束了?”我问。

他看起来有点困惑,耸了耸肩。“你的工作结束了,”他说,“我一点也不知道你梦的事情。”

在他最后一次把我送下车、从此在我生活里消失之前,我又问了他三个问题。

我没想着他会回答,但他确实回答了。

“那些我吻过的人——他们还会再去吻其他人吗?吻他们,让疾病消失?”

“某些会,”他说,“就是这么运转的。其他人不行,”他耸耸肩,“或者说不会。”他又耸耸肩,“反正一个意思。”

“你知道一个叫阿雅娜的小女孩吗?尽管我想她现在应该是个大姑娘了。”

“她死了。”

我的心一沉,但并不太严重。我想我早已经知道结果。我又想起了坐在轮椅里的那个小女孩。

“她吻了我的爸爸,”我说,“她只是碰了碰我。为什么是我?”

“因为就是你,”他说,然后拐进我回家的路口,“我们到了。”

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看起来是个善意的想法,上帝才知道为什么。“来过圣诞节吧,”我说,“一起吃圣诞晚餐。很丰盛的。我会告诉露丝你是我新墨西哥州的表亲。”因为我从来没有告诉她有关前海军陆战队员的事情。我明白我父亲的事情对她来说已经足够了。事实上,太多了。

前海军陆战队员笑了。应该不是唯一一次我看到过他的笑,但却是唯一一次我记得的。“我想我会失约的,兄弟。但我还是谢谢你。我不过圣诞。我是个无神论者。”

故事就是这样的,我想——除了吻过特露迪之外。我告诉过你她糊涂了,记得吗?早老性痴呆症。拉尔夫的投资很成功,留给她丰厚的财产;在她不再适合待在家里的时候,孩子们将她送到一个不错的地方。露丝和我一直一起去看望她,直到露丝在进丹佛国际机场的通道里突发心脏病去世。不久以后,我开始自己去看特露迪,因为我孤独、悲伤,想和往日岁月还有一点联系。但看到特露迪现在的样子——只知道呆呆地盯着窗外而非看着我,咬着自己的下嘴唇,清亮的唾液从口角垂下来——只能让我更难受。就像你回到故乡去看从中长大的老屋子,却发现只剩一片荒地。

离开前,我吻了吻她的嘴角,但当然了,什么都没发生。没有制造奇迹的人,也就不再有奇迹,而属于我的奇迹的日子早就过去了。然而,深夜我仍旧无法入睡。那时,我就会下楼来,看任何想看的电影,甚至无码的色情片。要知道,我有卫星锅,还有个叫做环球电影的频道。如果我愿意订职棒大联盟套餐的话,连海盗队也能看得到。可我如今收入有限,尽管近日无忧,也不敢随意开销。海盗队的赛况可以在网上关注。那些电影本身就是奇迹了,我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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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日落落注释

在有些人看来,这样的写作说明很没必要,甚至很讨厌。理由是,需要解释的故事极有可能不是好故事。我对此观点并非全然反对,这也是我把它作为补充放在书末的原因之一(放在这里也是为了避免它引来某些人大骂其“老鼠屎”的恼人声音,而这些骂声通常是来自于常会搅坏一锅粥的人)。

之所以还要附上这些说明,是因为有许多读者喜欢它们。这些读者希望知道诱发一个故事最终被写出来的究竟是什么,或者写作时作者脑子里在想什么。本书的作者并不知道这两个问题的确切答案,但他能提供一些随意的想法,读者或许会感兴趣。

这很可能并不是本书中写得最好的一篇,但我十分喜欢它,因为是它引领了我的一个新的创作时期——至少对于短篇来说如此。的大多数故事都是在《薇拉》之后写的,并且是在一个很短的、连续的时间段里(不到两年)。

至于故事本身……幻想故事有一点很棒,它能使作家们有机会去探索生命消亡后可能会(或可能不会)发生的事。在这本中,有两篇是探讨这个主题的。(还有一篇是《〈纽约时报〉特惠中》。)我从小接受的是正统卫理公会教义,而尽管很久之前我就摒弃了系统的宗教及其种种生硬而顽固的断言,心中却一直相信它的主要观点,即我们以某种形式超越了死亡。我实在无法接受,如此复杂并且有时如此美妙的生物到最后竟会灰飞烟灭,如路边垃圾般不堪。(很可能只是我不愿意接受而已。)不过,是以何种形式超越的呢?

我还需要等待有朝一日得到答案。目前能想到的最合理的答案是,我们会困惑,而且不太愿意接受新的状态。我最大的希望是,爱可以超越死亡。(我承认我是个浪漫主义分子,不服气就去告我吧。)若真是这样,那么就会是困惑的爱……还有一点点忧伤。当爱与忧伤同时出现在脑中时,我开始听乡村音乐:乔治·斯特雷特、BR549、马蒂·斯图尔特……和脱轨器乐队。当然,最后一个担当了这个故事的背景音乐。我想,薇拉和大卫会有一个非常非常长的订婚期。

现在,我和妻子每年都会在佛罗里达州过一段时间,靠近墨西哥湾旁边的环岛。那里有许多十分庞大的住宅——有些古老而优雅,有些花哨而浮夸。几年前,我曾和一位朋友在其中一个岛上漫步。他指着一排巨无霸豪宅对我说:“这里的大多数住宅一年里有半年,甚至八个月都是空的,你能想象吗?”我能……而且觉得可以从中想出一个好故事。故事由一个非常简单的设定而来:无人的海滩上,恶棍在追逐一个女孩。可是我想,首先这个女孩要先逃离某样东西或某件事才会来到这里。也就是说,她是一个姜饼女孩。只不过,就算是跑得最快的人也必须要停下来抗争。还有,我喜欢用关键性小细节推动的悬念故事。这个故事里有很多。

关于这个故事,我只能告诉你们一点,因为这是我唯一知道的(很可能也是唯一有意义的):它来自于梦中。我一气呵成地写完,所做的不过是把潜意识讲述的故事记录下来而已。这本书中还有一个关于梦的故事,关于它我知道得稍微多些。

六年前的一天晚上,我在圣彼得斯堡的一所大学里读书读到很晚,所以,等我将车开上佛罗里达收费公路时,已经是半夜时分了。中途,我在一个休息站停下小解。如果读过这个故事,你就会知道那里的厕所就像个中等安防标准的监狱里的小隔间。言归正传,我在男洗手问外停了一下,因为我听到一男一女正在女洗手间里争吵。两人听上去都十分激动,似乎马上就要动起手来。我的脑海里天人交战,不知道万一他们真打起来我该怎么办。我想:看来必须把理查德·巴克曼召唤出来,因为他比我强悍。结果,女洗手间的两个人相安无事地走了出来,尽管那位女士在哭。于是此事不了了之,我开车回了家。那一周的稍晚些时候,我写下了这个故事。

若是曾经骑过这一类玩意儿,你肯定知道它们有多乏味。而要是你也曾逼着自己坚持每天锻炼,你就会明白那有多难。(我的格言是:吃更容易。不过,是的,我也坚持锻炼。)这个故事来源于我与此类健身器械除了恨还是恨的不良关系,不只是健身车,还有我踏上过的每一台跑步机和每一台爬阶器。

就和几乎所有美国人一样,九一一事件对我的影响也是深刻的、根本性的。和大批文学小说或大众小说的作者相同,对于书写这样一个与珍珠港被袭和肯尼迪遇刺并列为美国历史里程碑式的事件,我也有所迟疑。可是,写作是我的天职。双子楼倒下的大约一个月后,我有了这个故事。如果不是想起二十五年前和一位犹太裔编辑的谈话,或许我还不会把它写下来。他对于我写作《纳粹高徒》颇有微词。

他说,你不该写集中营,因为你不是犹太人。我的回答是,正因为我不是,那个故事才更有意义——因为写作是一个主动去理解的行为。像每一个那天早上看到纽约的天际线燃烧的美国人一样,我想去理解那个事件和它不可避免地留给人们的伤疤。这个故事正是出于这个目的而写下的。

一九九九年的车祸以后,我开始服用一种名叫多塞平的抗抑郁药——并不是因为我抑郁(他忧郁地说),而是多塞平据说有镇痛作用,而事实证明它的确是有用的。可是,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前,去伦敦宣传《丽赛的故事》时,我感觉是时候扔掉那玩意了。我没有征询主治医师的意见就自作主张地停了药。骤然停药的副作用是……有趣的。大约一周时间,夜里闭上眼时,我会看见栩栩如生的摇摄镜头,就像电影里一样——树林、田野、桥梁、河流、篱笆、铁轨、挥舞锨镐的筑路工人……然后,所有画面会一遍又一遍重放,直到我睡着为止。只有这些纤毫毕现的画面,从来没有情节。画面消失时,我莫名地感到有些伤感。停药后,我还做过一些梦。其中一个——我在梦里看到巨大的蘑菇云在纽约上空炸开——成为了这个故事的主题。写下它时,我甚至意识到这个画面已经在不计其数的电影(更不用说电视系列片《耶利哥》中出现过,因为那个梦有某种纪录片般的真实感。我一边心怦怦地乱跳,一边想,这是有可能发生的。而且,几乎可以肯定,迟早会发生。就像《哈维的梦》一样,这个故事更像是听写下来的。

这是本书中最新的故事,也是第一次发表。它深受阿瑟·梅森的《潘神》的影响,那个故事(和布拉姆·斯托克的《德拉库拉》一样)克服了冗长叙事带来的疲惫,毫不留情地击中了读者心中的恐惧区域。它带来过多少不眠之夜呢?上帝才知道,但其中有些是我的。在我看来,《潘神》在恐怖小说类型中的地位己接近一头“白鲸”,每一个严肃对待此类型的作家或早或晚都会触及它的主题:现实是稀薄的,而其背后真正的现实是个满是怪物的无底深渊。我想尝试将梅森的主题和强迫症嫁接在一起……部分是因为在我看来,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强迫症的困扰;(我们不是都曾临出门前又回过头去检查烤箱或煤气炉关掉没有吗?)部分是因为强迫症几乎是所有恐怖故事不可或缺的因素。你能想出任何一个成功的恐怖故事里的人物没有主动去触碰自己讨厌和厌恶的东西吗?最好的例子可能就是夏洛特·珀金斯·吉尔曼的《黄色壁纸》。如果它是你大学课程的选读篇章,教授们很可能会告诉你那个故事体现了女权主义思想。的确是那样,可与此同时,它也是一个描述思想如何在其自身强迫性思维的重压下挣扎的故事。

同样的主题也出现在了《N.》里。

如果说里有像CD的隐藏曲目似的作品,这篇《来自地狱的猫》应该就是了。为此,我要感谢跟我共事已久的助理玛莎·德菲利玻。当我告诉她,我打算再出一个短篇集时,她问我是否终于决定要将《来自地狱的猫》收进去了。这个短篇还是我年轻时向男性杂志投稿阶段写的,曾经于一九九零年被拍成电影,成为影片《黑暗的故事》中的部分内容。我答复她说,那个故事已经被放人以前的四个短篇集中的一个了。她向我出示了目录,以证明事实并非如此。就这样,在它出现在《骑士》杂志三十年后,这个故事终于在此时被放进了精装本中。说起当初为何写它,还有个有趣的过程。当时,《骑士》杂志小说版的编辑名叫奈·维尔登,为人十分体贴和善。他寄给我一张猫的特写照片。照片中猫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除了愤怒的表情——它的脸从中间分为截然不同的两半,一半纯白,另一半却黑得发亮。奈计划举办一次短篇小说比赛。他提议以那只猫为主题,由我写个五百字的开头,再请读者们接着往下写,最好的一篇将被出版。我同意了,却在写的时候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完成了整个故事。我记不清最终写出的故事是否被当做最佳作品发表,但之后它确实被别人编入了几部短篇小说选集中。

二零零七年夏天,我去澳大利亚旅行,租了一辆哈雷·戴维森,把它从布里斯本开到了珀斯。(好吧,我承认,穿越澳大利亚大沙漠时,我把它塞进了丰田陆上巡洋舰的后备箱里,那里的路,比如说枪筒高速公路,简直就像你所能想象的地狱之路的样子。)旅行很愉快,我经历了许多冒险,也吃了很多尘土。痛苦的是在二十一小时的飞行后倒时差。我从不在飞机上睡觉,怎么都睡不着。要是空乘拿着时髦的睡衣出现在座位旁,我就会画个十字,请她离开。从旧金山飞到布里斯本的奥兹酒店后,我拉上窗帘倒头就睡,一觉睡了十个小时,醒来后精神抖擞,立刻便可上路。只可惜那时是当地时间凌晨两点,连电视节目都没有,而我带的书又在飞机上看完了。幸运的是,我还有一个笔记本,于是我趴在酒店房间的小桌子上写下了这个故事。太阳升起来时,我已经写完了,于是爬到床上又睡了几个小时。故事也应该让它的写作者感到愉快——这是我的观点,欢迎你们提出自己的看法。

我在本地报纸上读到了一则报道:一位在某所高中工作的秘书挪用公款逾六万五千美金去买彩票。我想到的第一个问题是,不知她的丈夫对此作何感想,于是我写下这个故事来探究答案。它让我想起了曾经每周在《希区柯克剧场》中品尝到的“毒糖果”。

如我早些时候在这些注解文字中所说,愿意涉猎幻想题材的作家总是能在“死后的世界”这一主题中找到灵感。上帝——不管以何种形式出现——是这类故事的另一主题。每当我们问关于上帝的问题时,排在前几位的总有:为什么有些人活着,另一些却死去;为什么有些人康复,另一些却没有。一九九九年我在车祸中重伤,只要当时坐的位置再偏上几英寸,我的命就保不住了。(从另一方面来说,若是往别的方向偏一点,我可能一点伤都不会受。)当时,我就问了自己同样的问题。一个人活下来了,我们说“这是奇迹”;如果他或她死了,我们则会说“这是上帝的旨意”。我们不会以理性对待奇迹,也无法理解上帝的旨意——如果真的有上帝的话,他对我们的兴趣恐怕不会超过我们对皮肤上细菌的兴趣。可是,在我看来,奇迹确实会发生;每次的呼吸都是一个奇迹。现实固然稀薄,却不总是黑暗的。我并不打算给出答案,我只想书写问题,并试着表达这样的看法:奇迹有可能不只是神佑,也可能是负担。或许,这都是胡扯。不过,不管怎样,我喜欢这个故事。

每个人都会偶尔用到路边的可移动厕所,哪怕只是用过夏季里公路部门为了应付旅客高峰而在休息站里临时增加的那些。(想到这句话听上去能让人产生多么不愉快的联想,我忍不住偷笑。)天,没什么比在炎热的八月午后,踏进一个那样阴暗闭塞的小房间里更让人感觉糟糕的了。热得像蒸笼,加上那非凡味道。事实上,每次进去,我都会想到爱伦·坡的短篇故事《活埋》,并不停地担心万一厕所倒下来该怎么办?特别是周围没有人能把我救出来的时候。最后,我写了这个故事,原因同我写其他一些特别让人不舒服的故事一样,亲爱的读者:为了将那些让我恐怖的东西传达给你们。不得不告诉你们这个故事带着孩子气的恶趣味,我甚至把自己恶心到了。

好吧。

有一点点被恶心到。

说到这里,我要向亲爱的你们说再见了,至少是暂时。如果奇迹继续发生,我们将再次见面。在此期间,谢谢你们阅读我的故事。我希望,这些故事中至少有一个会让你在熄灯之后辗转难眠。

保重……等等!烤箱是不是还开着?

露台烧烤后有没有忘记关煤气?后门锁了吗?你真的记得把锁拧了一圈吗?那些小事是很容易忘记的,说不定现在就有人溜进来了,可能是个拿刀的疯子。所以,不管是不是强迫症,你……

最好还是去看看,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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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这部小说集里。</a>

作比。</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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