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末阴雄 - xp1024.com
《秦末阴雄》


第一章 小年

泗水郡丰邑县辖下有一座名叫中阳里的小村子,这座不起眼的小村子规模不大,只有二三十户,户与户间相互紧邻,皆沿山而建,面朝田垄,背靠青山。

这座不说在泗水郡哪怕在丰邑县都籍籍无名的小村子可谓“鱼龙混杂”,仅二三十户就有七八个姓,有姓赵的有姓钱的有姓马的,其中以卢、刘两姓最多,占了将近一半,最少的是姓林的,唯有一户。这户看着有些“形单影只”的林家人口也少得可怜,堪堪两人。

一个眉清目秀却天生憨傻的少年。

一个清丽脱俗却早年守寡的寡妇。

这对孤儿寡母不是本地人,据说他们五年前才迁徙至中阳里,当时他们可谓孑然一身,除了两个大包袱,就只剩下两个蓬头垢面的一大一小了。他们初来乍到,没有多余碎钱,出发时所带盘缠基本都在路上花光了,又无亲无故,真可谓无依无靠无钱无粮,当时这对母子站在村口,除了不知处境只会看着那些围观之人傻笑的稚童,背着两个大包袱的妇人那美丽的眼眸里只有无奈。大概觉得这对母子可怜,倒有一位姓卢名隐的男子站了出来,说愿意暂时收留这对母子,然后他建议大家一起出力把他家旁边那处荒废多年的废宅给翻修出来给这对来自异乡的孤儿寡母住,紧邻废宅另一边的刘家跟着附和,于是就在中阳里人热情帮忙下,这对孤苦伶仃的母子二人终于有了归宿。

这位不知是不是因为貌美才得到众人争先帮忙的妇人却并非“人如其名”,人倒长得有模有样,直接秒杀同村妇人。可名字就不存在什么优势了,与这个世上绝大多数女子一样普通,姓李,因为在家中姐妹里排行最小,她老爹就随意给她取了一个幼娘的名字。相比而言,她那憨傻儿子比她“人如其名”多了。不仅人长得英俊,名字也美,林启年。当时那位最先站出来帮忙的卢隐知道后就开玩笑说,你这孩子虽然脑袋不大灵光,但好歹人长得好看,名字更是取得“有学问”,我家那卢绾要不是因为托书院先生帮忙取名估计就跟老刘家那四位儿子一样,从大到小直接取名刘伯刘仲刘季刘交了。当知道孩子名字是他爹取的,那位热心肠的庄稼汉还伸出大拇指赞了一句,你夫君可真有学问。当时李幼娘只报以甜甜的浅笑,并未多言。卢隐倒是个识趣之人,也不爱八卦,并未就此话题去刨根问底问人家夫君如何如何,为何只有你们母子二人流落至此。

林启年不论是长相还是名字都可冠绝中阳里,若非痴傻模样日后不说有一番作为,娶个如花似玉的姑娘那简直易如反掌,只可惜造化弄人,上天给了你一副好皮囊,为了公平起见只好让你痴痴傻傻了。大概有人觉得林家母子二人还不够可怜,反而嫉妒他们比自己好看,既然在李幼娘身上占不到便宜,就在林启年名字上做文章,于是就有心怀不轨之人“强行”给这痴傻少年乱取小名,有叫傻年的,有直接叫傻启年的,更直接的就叫林傻子,还有叫林家那傻子。尤其是觉得自家男人被那李幼娘勾了魂自己长相偏偏与人家相差十万八千里的妇人嫉妒心更重,一口一个林家那傻子叫得比干农活都勤快。

兴许是三家紧邻关系相对较好的缘故,林家两边的卢家刘家不会那么轻视林家母子,他们把那憨傻少年当正常孩子看待,随李幼娘也叫林启年小年。卢家独生子卢绾,刘家两孩子刘季刘交,因年龄与林启年相仿,四个孩子经常一起玩耍,他们更不会轻视林启年,倒很喜欢林启年跟着他们憨傻笑着,虽经常脏兮兮的模样,但他们一点都不嫌弃,总是小年小年叫得亲切,若有什么好吃的,他们都会分一份给小年,有什么好玩的,总会叫上小年。

上天总归还是会特别照顾这位憨傻少年。一个月前,他们四人一起去山林玩耍,期间天空突然乌云密布,很快一场磅礴雷雨倾盆而下,他们躲在树下躲雨,不幸的是,刘家那四个孩子中最调皮也最无所事事的三子刘季和林家那憨傻少年意外遭到雷劈。

一死一昏。

刘家那人高马大的刘季当场被雷劈成一根大黑炭,林家那憨傻少年醒来后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居然不再憨傻,简直比正常人还正常。当时李幼娘看着清醒后与众不同的儿子当场喜极而泣。

一人因祸得福。

一人因祸得祸。

刘家那刘季的死,林家那憨傻少年的灵智重开,都是天意。刘家不可能因为同样遭遇意外,自家儿子死了,而林家那憨傻少年却变聪明了就心生不满或者嫉妒,那位姓刘名藏的老农只能认命。

这一日,日斜西山,临近中阳里的一处山峰上,三个少年并排坐在一块巨石上,斜阳照在他们身上,将他们的身影拉得很长。

左边少年坐资随意洒脱,一脚悬空,一脚踩在石上,那只握着一根杂草摇摆不定的手放在这只脚膝盖上,嘴里还叼着一根杂草把玩。

中间白衣少年兴许是累了,双手撑在身后,神情恬淡。

右边青衫少年中规中矩坐着,双手搭在膝上,显得安静老实。

从左至右,分别是卢家这一代唯一男丁卢绾,林家那因祸得福灵智重开的林启年,刘家刘藏最小儿子刘交。

他们以前经常来这里看夕阳西下,俯瞰峰下群山围绕的小村子,只是以前是四人,如今少一人,少了他们中年龄最大也是最调皮的“孩子王”刘季。以前那憨傻少年虽也经常穿白衣,但没有如今这么干净,出门没多久就脏兮兮了。以前那白衣少年不会这么安静坐在那里,他总是围绕巨石嘻嘻哈哈奔跑,哈喇子流了一嘴直接用袖子一抹就了事。以前那最调皮的大孩子来这里经常都会站在这颗巨石上,指着下方唯有二十多户的小村庄大言不惭地说,等我刘季发达了,我一定要把我们中阳里建得更大,更美。可转念一想如今世道,那位人高马大的孩子王又沮丧地低下头唉声叹气,感慨一句,生不逢时啊。有时他还会独自一人躺在这巨石上,双手为枕,嘴里叼着一根杂草,就那样睁着大眼看着明朗晴空发呆。

三人沉默,大概还是没能从刘季之死中走出来,谁都没有说话。最终还是天性同样活脱的卢绾打破这压抑气氛,他看着身边白衣少年那精致干净的脸蛋,用力搓了搓脸颊感慨道:“感觉在做梦啊,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既伤心又开心,刘大兄走了,你脑袋瓜好了,我现在都不知要该感谢那道雷还是痛恨。唉……天意如此,我们也只能面对现实。”

林启年淡然笑了笑,没有说话。

其实只有他心里清楚,现在的他已不是过去那个憨傻“林启年”,因为他的到来引来那场雷劫,那天,那位人高马大的孩子王刘季与那憨傻少年都死了,他从现代穿越而来不过占据了那具皮囊还算不错的身体而已。经过一个月时间他才适应这具皮囊并渐渐接受这个身份。而通过这个皮囊原先记忆,他也清楚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朝代。

这是秦朝,秦始皇还在世,但从原主成长过程的所见所闻,他基本可判断出现在离乱世也没多久了,因为天下苦秦久矣,比如各种苛捐杂税、徭役比以往多了不知多少倍。目前他虽还无法知道乱世究竟什么时候到来,但他知道一个即将风雨飘摇的时代很快就会来临。

林启年来到峰畔,双手笼袖,举目眺望山脚下那寥寥二十来户的小村子,怔怔出神。

卢绾踢了踢身边那老实巴交的伙伴刘交,指着站在峰畔的林启年,笑问道:“你没有发现小年自从脑袋瓜好了后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一言一行哪有过去的影子啊,完全就是另一个人啊,性情完全变了……啧啧,想不到我们小年与我们一样正常后竟是这般丰神如玉模样,我要是个女子就非小年不嫁。”

刘交看着那白衣少年,痴痴道:“是啊,我也……”

早已决心扮演这具皮囊角色的林启年转过头,笑骂道:“亏你们还是我最好的玩伴,竟这么说我,还想着让我再傻回去是吧。”

卢绾大笑着跳下巨石,来到林启年身边伸手就搂住后者脖子,“看到你这张笑脸我才感觉到小年你还是过去那个小年啊,以后你得多笑。”

林启年苦笑摇头。

卢绾蓦然收敛笑意,一手顺势搭在林启年肩膀上,一起望着山下村子,没来由感慨道:“以前我们四个,你虽然比我大几个月但按字辈你排在第二,然后是我,最小的是刘交。但我们一直把你当成弟弟看待,都特别照顾你,尤其是刘季,相比疼刘交更疼你,有什么吃的他宁愿少吃或者不吃都给你,你那时胃口也大,看见吃的就跟饿死鬼投胎一样,恨不得一抓到手就一口吞下去,那时刘季不吃就温柔地摸着你的头看你狼吞虎咽的样子就很开心,那时我才知道平时大大咧咧的刘季竟也有如此温柔的一面。他因为不爱干农活在刘大伯那边讨不了好,整天无所事事还爱说大话,所以刘大伯最讨厌这个儿子。不过刘季对我们很好,他只比我们长两岁,却好像大我们很多一样,总爱照顾我们三人。有他在身边,村里那些爱碎嘴的婆娘就都闭嘴了,不敢当面叫你傻年、傻子。有一次有个调皮小孩唱歌谣取笑你,被刘季知道后狠狠打了一顿,导致两家大人至今都无话可说,哪怕路上碰见了连看都不看一眼直接低头匆匆而过。他最喜欢你乐呵呵跟在他屁股后面,无论是在田野杂耍、溪边戏闹、入城游逛还是偶尔入山围猎。”

卢绾抬头遥望天幕,长叹一声,“只可惜不是我们兄长更似我们兄长的刘兄就这么走了,我原以为,我们会一起成婚一起生子,一辈子相伴到老。我们本还约定好日后我们的孩子出生后无论如何都得定个娃娃亲,哪怕我们生的都是女儿或者儿子,那就继续生,直到能定下娃娃亲为止。我们还幻想着等我们老了就选个风水宝地告诉我们子孙待我们百年后无论如何都得葬在一起,好在下面再做邻居,再做兄弟。”

林启年轻轻拍了拍卢绾搭在他肩上的手背,没有多说什么。

卢绾说的这些他都知道,当时还是憨傻模样的他也在场。那时刘季还说等他某天功成名就,定会为林启年娶个美娇娘,即便是绑,也得绑一个回来。当时那憨傻少年不知道是否真明白只是乐呵呵笑着,哈喇子一直流。

大概卢绾的一番话再次触动了心底那根弦,犹然枯坐巨石上的刘交轻轻抽泣,如同一个受委屈的少女。

卢绾走到刘交面前,轻轻拍了拍后者肩膀,犹豫一下,终究没说什么。

暮色渐浓,三人沿原路返回,路上,卢绾冷不丁轻声道:“我们约个时间去沛县一趟吧,去见见樊哙。我们已失去刘兄,不能再失去樊哙了。”

猛然听到樊哙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字眼,林启年首先愣了愣,然后才在脑海深处找到这么个人,原来原主认识这位如今还未展现出潜能的樊哙。以前刘季经常带着刘交卢绾还有他去沛县这位卖狗肉的屠夫那里趁吃趁喝,以前那憨傻少年虽未与樊哙说过一句话,脑子虽笨却也记住了那位对他挺照顾的屠夫。没有被提及,林启年也不会无缘无故就会在夹杂着原主及前世的混乱记忆中找到这么个人,哪怕在前世还未穿越前,他也不可能不经意间就会记起记忆中的某个同学。

卢绾又埋怨道:“这樊哙也真是的,刘兄走了也不来送他最后一程,当时我有叫人通知他啊。”

林启年轻声道:“也许他有苦衷吧。”

卢绾恨恨道:“到时好好问问他。”

回到中阳里,卢绾半路上被他老爹卢隐抓去收尾余下农活,刚从追忆刘季中走出,不用多久就又是那个生性跳脱的卢绾只能耸拉着脑袋悻悻然拐进田间。

没办法,卢隐干农活要找帮手只能找卢绾,不像刘家那般“人多势众”,谁叫他只有一个独生子呢。卢隐只有卢绾这么一个儿子,不是因为他不想生,只是自从生了卢绾这个小子后,他家那婆娘肚子就不再有过动静,起初他以为是自己不够卖力的缘故,可后来无论他如何努力都没有见到想要的结果。他固执地认为原因不会在他这大老爷们身上,只能是家里婆娘的缘故。可又没能力添新婆娘,这位大大咧咧的汉子只能作罢,认了这个一生唯有一子的命。

刘交看到父亲刘藏兄长刘仲各扛着一大袋今日刚收割的稻谷埋头往家里走,刘藏手里还提着一小袋,于是这位看着有些唯唯诺诺的少年与跟他并肩而走的林启年道别后就急匆匆赶上前头体格差不多大的一老一小,然后不由分说从父亲手里接过那一小袋稻谷,父子三人一起回家。

相比卢家更加“人多势众”的刘家男人如今就剩这三人了,年过半百的刘藏本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刘伯早年就已成家,娶了个贤惠勤劳的媳妇,五年前这位任劳任怨的妇人又给刘家生了个大胖小子,给这个大家庭增添了一份乐趣。本是其乐融融的一大家庭,可三年前的一个恶耗彻底打破了这家日子虽清苦却也过得快乐的一家。大概五年前,朝廷说为了抵御北方匈奴频繁入侵我朝疆土,于是就在边界修筑万里长城。这是一个大工程,需要难以想象的人力物力财力,于是从那时开始苛捐杂税多了,百姓还得服遥役。逃不过此劫的中阳里每家每户都得抽一个年轻力壮的男人去当苦役,建造在后世能成为世界奇迹之一的万里长城,除了卢家是独生子无法去服役可多捐一倍税“抵债”外,其余家里只要有两个孩子,哪怕最小的还在襁褓中,也不能用多捐税以免去苦役,只要有劳动力的都难逃此命。刘家最大儿子刘伯自是无法逃避,当时还没当多久爹的他只能含泪与妻儿、爹娘、兄弟告别,去遥远的北方服这不知期限的苦役。这一别就是两年,两年后刘伯并没有出现在他家门口,来到刘家的是乡里的蔷夫,刘家以为蔷夫是通知刘伯服役期限已满即将要归来的消息,因为之前来通知遥役的也是蔷夫,却没想到他是来传达死讯的,而且只是冷冰冰的死讯,连尸首都没给带回来,作为最底层黔首,刘藏连问一句为什么都不能,也不敢,生怕这一问,习惯草菅人命的官府保不齐就会以这为借口将他们一家灭口。

其实像刘家这样在修建万里长城服苦役最终未归的家庭并非个例,历史上许多家庭子嗣离开家乡去遥远的北方服役后就再没有回来过,传回来的只有冰冷冷的死讯,有的甚至连死讯都没有收到。那些青壮劳动力要么累死要么被打死要么饿死,死在了万里长城,长城底下就是他们的坟墓。也难怪有史学家说,万里长城虽是世界八大奇迹之一,但都是古人以尸骨堆积而成的。

后世就有一个有关万里长城的悲凄故事广为流传,说的是有一个叫孟姜女的女子哭倒长城的故事。据说这位孟姜女与一位叫范喜良的小伙子刚新婚三天,她的丈夫就被抓去修建万里长城,而劳役繁重,她的丈夫范喜良不久后就因为饥寒劳累而死,尸骨直接被埋在长城墙下。官府并没有把死讯传达给孟姜女,远在家中的孟姜女久无丈夫音讯,甚是思念,那时又值深秋,于是她就亲手缝制了棉衣准备带给丈夫。历经千辛万苦她终于抵达长城城下,她以为一路上一直幻想着与丈夫相见的情景就会马上实现,却未曾想迎接她的是她丈夫死亡的噩耗。孟姜女在长城边哭了三天三夜,最终大概是感动了上天,城墙竟然倒了,露出范喜良的尸骨,这对只新婚三天就被迫分开不久却又阴阳相隔的新婚夫妻终于相见,只是一个是冰冷的尸骨,一个是哭成泪人的可怜人。

自那时开始,刘藏更加沉默寡言,可世态炎凉他又能如何,总不能带着一家老小去找官府拼命吧,值得吗,连申冤的门路都没有更别说能从官府那里得到津贴,他也只能认命。有时他想想这世上不只他的儿子丧命服役途中心里就会好受些,只是夜深人静时那种思念儿子的痛苦唯有他自己知道。刘伯那贤惠的媳妇自刘伯走后就没有改嫁的想法,她只想好好把孩子扶养长大。刘藏肩上的担子又重了一分,于是他就更卖力干活,他只想在自己有生之年尽量将孙子扶养成人。

相比忠厚老实的刘伯,生性跳脱的刘季就不受刘藏待见了。这位整天无所事事就爱说大话的刘季整天就知道在外面野,不爱干农活,老大不小了也不想着要娶个媳妇好好过日子,平时最爱做的一件事之一就是在夜深时跑到寡妇家窗外偷看寡妇洗澡。要不是因为与林启年关系好,保不齐他也会跑到就在他家隔壁不远的林家偷窥。有一次这件事暴露了,刘藏虽狠狠揍了三子一顿,可老脸上无光啊。虎毒尚且不食子,刘藏再讨厌刘季,可是儿子死了他也伤心,哪怕他老大不小了还是那么“不懂事”。

林家就夹在卢家刘家中间,三家还是有一定距离,所以从大路又分三条小径。林启年踏上中间小径来到一栋与中阳里其他各户如出一辙的泥墙瓦房门前,推开裂痕斑驳的陈旧木门走进已有烛火摇曳的屋里。一位面容姣好身段丰腴的妇人坐在摆有饭菜碗筷的木桌边,一手拿着针线,一手拽着还未成型的衣裳,借着木桌上的昏黄烛光正埋头织衣。知道儿子回来了,妇人连忙放下活,笑着起身给儿子装饭。

母子俩无声吃完饭,在妇人收拾碗筷时,站在一边的林启年瞥了眼放在一张木椅上那未完成的白衣,轻声道:“娘,你白天忙农活晚上就不要这么劳累织衣了,这么不停歇忙活身体肯定吃不消,到时生个什么病该如何是好。”

李幼娘眼眶瞬间通红,她从未想过只会对她傻笑的小年会有一天能说出如此关心她的话语。她强行抑制住心中激动,抬起头温柔笑道:“小年不必担心娘的身体,娘的身体吃得消,趁着身体还行就得多忙活才行啊,人呐,一旦懈怠下来想要再回到以前那股干劲可就难喽。你跟你爹一样都爱干净,以前呢你不懂得如何保持干净,娘把你打扮得干干净净出门,回来时就一身脏了,现在你懂事多了,干干净净出门干干净净回家,让娘少操一份心。你现在好了娘也有了一些想法,在给你留三四套衣裤后,余下的娘想拿到集市卖点半两钱,把钱涨起来以后为你娶媳妇用,你都十五岁了,别家大户孩子早就成家了,我们也不跟他们比,娘就想再等个两三年等攒够钱要么在咱们中阳里要么到隔壁他乡给你娶个媳妇,那我们林家也总算有香火可续了。”

林启年苦笑道:“娘你就不必为我的婚事操心了,我的婚事我自己以后做主,而且现在还没遇上对的人,我现在也丝毫没有成婚的想法。”

李幼娘气笑道:“别人跟你一样大都当爹了,还不想成婚?你还想玩到什么时候呐。”

林启年一笑置之。

妇人在刷洗碗筷时,还在絮絮叨叨,“自从你好了,娘想法可多哩,娘不仅要赚钱给你娶个媳妇,还想让你去马公书院认几个字,不用学太多够用就行。”

说到这里,妇人忽然停下手中活,转头看着窗外漆黑夜空发了会呆,再回头忙碌时却是轻声呢喃道:“娘让你读书并不是想让你日后考取功名,仅仅想让你认几个字日后谋生能更顺利些。如今世道,与其寒窗苦读十年去考取功名,不如就在这乡野间种点粮有点吃的能养活一家人就足够了。”

林启年默不作声,双手笼袖靠在破旧的门框边,遥望明朗月空怔怔出神。

他本来想说自己不用再去马公书院读书,早年经常在书院玩耍耳濡目染几年也能认很多字,考功名兴许不行,但只是谋生能认得字会算术不被人宰绝对绰绰有余。但听到他娘说到这世道读书还不如种田,他忽然感慨万千没了说那句话的兴致。

这样一个读书人还不如农民的世道,确实不必多读书。即便读了书又为谁效力?又去何处效力?

李幼娘并不知道自己无意中的一句感慨竟会让儿子同样感慨万千,大概早已习惯了这种世道,她说完这话好似就忘了,在灶前忙活完就又坐到桌前捧起那未完工的衣物继续埋头织衣。

偶尔抬头看着那道双手笼袖斜靠门框的身影,妇人眼里总是充满幸福笑意。眼前的场景在以前她万万都想不到,她以为此生也打算毕生就在这里好好守着憨傻儿子,利用毕生之力努力给儿子存点钱,好待自己百年后无依无靠的儿子后半生多少也能有个保障。想不到峰回路转,憨傻儿子脑袋瓜好了,让她惊喜的同时她也多了许多新念想新想法。每次一想到有一天自己会有机会抱上孙子或者孙女,她总是动力满满,哪怕感觉腰酸背痛也会坚持下来,仅仅是想多织几针,多换几个半两钱。

不到半个时辰,妇人就做完那件衣服,她高兴地拿着这件新衣给少年穿上。

看着穿着新衣显得愈发风流倜傥的儿子,妇人开心地笑得合不拢嘴。

林启年伸手轻轻抚摸那一条条线痕,没来由想起已记不清是哪个古人写的一句诗。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第二章 世道(一)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中阳里村头一处简陋小屋里传出稚嫩的朗朗读书声。一位面容枯槁白发苍苍的老儒生一手负后,一手捧着一卷已有些年月的简册,他念一句,四周围他而坐的十个稚童就摇头晃脑地跟读一遍。

这位已年近花甲的老儒生姓马单名维,不是正宗中阳里人,与林家一样,据说也是五年前才从不知何处迁徙至此。他比李幼娘母子早几个月来到中阳里,与林家不同的是,他孤身一人,没有妻儿没有父母,孑然一身。当初他来到这僻静的中阳里,好似一眼就喜欢上这里,于是在其他里民默许下选了村头的一处废宅,亲手翻修后就当是自己家了,这座只有两间简陋屋子外加一小片空地的院子就是这位老儒生的居所。大概一年后,他觉得里民对他挺好又是分地给他种粮农忙时又会热情帮忙,得为这些纯朴里民做点事,而他没有其他技能,农活还不如里民,不过他认得一些字,读过一些书。于是他就把自家的一间空闲屋子腾出来当作学堂,教里民的孩子们识字读书,不说能让那些从未碰过简牍的稚童们日后能封官加爵,至少能让他们多认几个字总比一字不识好。

老儒生的第一批学生就是刘季、刘交、卢绾三人,林启年虽也跟着他们三人坐在学堂里,但当时还是憨傻的他根本听不懂,更认不得那些隶书,算不上是老儒生的学生。他只是喜欢跟着刘季他们三人,他们去哪他就去哪,哪怕不认得那些字,听不懂老儒生在讲什么,他也爱坐那里,不做什么,就只是乐呵呵看着老儒生念一句,然后他那三伙伴跟着念一句,好似这种场景很好笑。只是他这三玩伴除了憨厚老实的刘交比较听话外另外两个家伙都不是安分的主,经常捣乱,有时老儒生念了下一句,他们故意念首句,气得老儒生只能扬起竹鞭做做样子,因为打又不能打,何况他们根本不怕打。灰心丧气的老儒生实在没办法,指望刘季卢绾听话根本是不可能的事,于是他就把目光落在那憨傻小少年身上。老儒生很有耐心地教憨傻少年识字读书,只是无论如何教他也不懂,只会跟你傻笑。老儒生只能哀叹一声把精力放在还算孺子可教的刘交身上。

自刘季卢绾刘交三人“毕业”后,老儒生就收了如今这十个总体来说比较听话的稚童,这才让前者有了身为夫子的骄傲。高兴之余,老儒生就在长形木板上规规矩矩写下“马公书院”四大隶字,然后把字刻出来再以浓墨涂抹挂后在大门口上方,决定后半生就以教里民后代读书识字为己任了。

此时,这块简陋牌匾下的台阶上坐着两个年龄相仿的少年。

一人大概刚从田垄回来,挽起的裤脚衣袖都没来得及放下,连手脚都没怎么洗干净还带着些许泥土,反正全身都是脏兮兮的,他就不嫌脏,可能坐累了就直接躺在台阶上,双手作枕,兴许是早已习惯如此,这样躺着他也不觉得膈背,嘴里还叼着一根从田垄里折下的稻秆,悠悠把玩。

一人一身白衣,随意坐在第三级台阶上,没有像身边同伴那样直接仰倒而躺,视线看着面前不远处正在晒稻谷的灰衣少年。

三人都没有说话,周围只有刘交晒稻谷时发出的莎莎声,以及院里屋子传来那些稚童朗朗读书声。

林启年没有闲聊的意思,静静听着屋里传来的《诗经》十五国风之一《国风秦风》十首诗歌之一《蒹葭》,没来由陷入沉思。

时间跨越两千两百多年,还是那熟悉的语调,熟悉的字眼,仿佛瞬间回到高中课堂上,自己正捧着语文书在细细品读这首《蒹葭》。

他又想起了前世生活和工作的不如意。

想起了追逐了五年的网文梦却依然原地踏步的悲催人生。

想起了很多人很多事。

最终还是卢绾冷不丁的一句话将林启年跨越两千两百多年的思绪拉回来,“小年,你说我们以后是不是就只能呆在这里老死,不会有一番作为啊,感觉一辈子蒙在这山沟里很无趣啊。”

林启年淡然笑道:“想那么多做什么,过好当下就成,人得知足才能常乐。”

卢绾认真点了点头,“有理。”

说完这话,林启年却是暗暗叹息一声。在卢绾身上,他仿佛看到自己过去的影子。当年他也是不满现状,总想有一番作为,心中总有抱负,总以为有一天会梦想成真,只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无论如何折腾都不见成果。他也知道知足常乐,多思无意,可就是不服输,折腾一次又一次,失败一次又一次。工作不满意,逐梦不顺利,日子过得忧忧郁郁,经常感慨终于体会到古人为何会因为怀才不遇而郁郁寡欢了。长此以往,最终他的命运可想而知,如古时那些才华横溢却怀才不遇的古人一样,郁郁而终。

学堂里,摇头晃脑跟着夫子读完三遍《蒹葭》的稚童们终于有了放松时间,叫着喊着一股脑冲出学堂,在院中那片老儒生专门修整出的小平地上嬉闹玩耍。

老儒生双手负后,站在学堂门前,看着无忧无虑嬉闹的孩子们,会心一笑。还是孩子最纯真无邪啊。余光瞥见院门口台阶上那道看着有些形单影只的白色身影,老儒生走下石阶,朝院门这里走来。

卢绾心知是老儒生来了,也不挪身,充耳不闻好似根本不知道有人来一样,依然我行我素躺在那里,没有让步的意思。直到老儒生一脚抬起就要踩在他脸上他才暗叫一声脚底抹油溜开了,他知道老儒生不待见他,这才悻悻然跑去自家那里晒稻谷。

马维坐在林启年身边,然后就盯着这突然变聪明的少年看,看得后者有些不自在,转头苦笑道:“夫子这是怎么了,这个月是你第二次这样盯着我看了,第一次是在半月前,你站在这台阶上远远看着在田垄里忙活的我。”

马维面无表情道:“我实在不明白,一个原本憨傻的人为何会一朝明悟呢。”

林启年淡然道:“世界无奇不有。”

马维收回视线,望着远方,感慨道:“是啊,世界之大,何奇没有?”

一老一少好似没了共同话题,陷入沉默,过了好一阵,林启年才找了个话题,问道:“我看夫子学问颇深,为何年近花甲了也没在朝廷谋个一官半职,却呆在这山沟沟里办私塾,莫非夫子不屑在朝廷为官?”

马维默不作声,好似不愿多说私事。

老人久久沉默不语,终究还是长叹一声说出心中苦楚,“不是我不想为官只是很无奈啊,要不是五年前那场焚书坑儒寒了我们这些儒生的心,谋个一官半职又有何难,最不济也能考个县令造福一方黔首。”

秦朝末年发生过焚书坑儒之事林启年还是有所耳闻,不过具体事情缘由以及经过他并不清楚,只知道这是暴秦实施的暴政之一。

马维望着前方,轻声道:“关于焚书坑儒这两件大事后来在民间私底下有两种说法,一说是因为始皇帝没有寻到长生不死之法觉得被方士所骗,而当时方士早已逃之夭夭找不到发泄之人,于是就把怒火发到介绍这位方士的儒生身上,作为一个读书人居然也被方士骗得团团转,始皇帝就认为儒生都是迂腐刻板之辈无法治国,于是就把他们从小就读的《诗经》《尚书》焚烧了,以防再培养出这些迂腐之徒。总有儒生不服气,始皇帝眼睛眨都未眨一下就把那些不服气的儒生直接给坑杀了。”

马维轻轻叹息一声,继续娓娓道来:“第二种说法是说这两件惨事的起因是因为一场庆功宴会,当时始皇帝为了庆祝大败匈奴而在咸阳设宴庆祝,席上,一位叫淳于越的博士大概是因为酒喝多的缘故,竟然重提分封制,还以殷周举例说明。有人赞同有人反对,于是博士们就分封制好还是郡县制好展开激烈议论。始皇帝早就施行郡县制了,可这时居然还有人提及分封制,他心里不高兴,让大家继续探讨。这时丞相李斯也站出来反对分封制,认为认同此观点的是因为思想守旧,而思想陈旧是因为与所读的书有关。于是就提出建议,史官所收集的书除《秦纪》外凡属其他列国史记都给焚烧,非朝廷博士官所收藏的《诗经》《尚书》以及其他诸子百家书籍都要摧毁,只有那些有关医药、占卜、种树之类书籍得以保存。始皇帝下令焚书不仅触怒那些思想守旧的读书人,连在朝廷享受高官俸禄的博士们即便不敢明面上反对,但暗地里都在义愤填膺。但世上哪有密不透风的墙呢,那些议论始皇帝暴政的言语终究落到始皇帝耳朵里,于是始皇帝就下令挖了个大坑把朝廷这些儒生还有违禁的一些方士总计四百六十八人全部活埋。并下了一连串禁令,不能随便私下讨论《诗经》《尚书》否则处死,不能以古论今否则灭族,禁止私办学塾教各种法令,想要学法令必须以吏为师。”

林启年轻轻叹息一声,没有亲耳听闻料想不到秦始皇暴力到这种程度。

马维自嘲一笑,“我是半个身子都进土里的老人了,办这学塾不怕什么,况且我又不教法令,只教那些符合朝廷规定的《诗经》,朝廷也不能拿我如何。前年乡里的墙夫带着亭长等人来看过,他们也挑不出毛病就随我这老头怎么折腾了。”

老儒生长长叹息一声,“我觉得第二种说法比较靠谱,但不论哪种说法,惨事已经发生了。这场先焚书后坑儒在朝廷看来只是一件小事,对于我们读书人来说就是灭顶之灾了,彻底寒了天下读书人的心,我原本还想着趁着还有一口气去谋个一官半职好光宗耀祖,谁曾想会发生这种事呢。心灰意冷下只好背井离乡游历天下,最终看上这虽四面环山风景却极好的中阳里就此定居下来。”

林启年由衷感慨一句,“天下苦秦久矣。”

马维讶异看了眼身边少年,想不到这话会从一个少年郎嘴里说出。很快老人就赞同地点点头,“谁说不是呢,始皇帝虽一统六国给战乱的天下一个太平,但不懂底下我们这些黔首疾苦啊,尤其最近十年,不是修筑万里长城,就是建阿房宫,建陵墓。还喜欢到处出巡,每到一个地方又是得劳民伤财地建行宫,据说两个月前始皇帝开始了第五次出巡,不知这次会在哪里停留,唉,当地黔首又得出钱出力喽。经历春秋战乱后好不容易有个太平世界,谁曾想太平世界反而更加疾苦,不是三天两头服劳役,就是各种苛捐杂税。民间怨声载道,可又能如何呢,又敢如何呢。”

林启年轻声感慨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老人盯着林启年愣了愣,然后冷不丁伸手重重拍了拍后者肩膀,大笑道:“想不到你这小子一朝明悟后果然聪慧许多,出口成章,说出的话真令我佩服呐,难怪我这老头子会有这么耐心坐在这里跟你扯这么多。”

林启年一笑置之。

马维收敛笑意,视线望向前方,轻声道:“我也只敢在这里私底下与你唠叨几句,先前这些话要是被官府知道,掉脑袋是免不了的。”

他自嘲一笑,“我一只脚都踏进棺材里了,迟早都得一死,掉脑袋又有何惧,只是担心会连累整个中阳里里民。”

老人站起身,轻轻拍了拍林启年肩膀,声音轻柔,“我相信你是一个不会乱言乱语能守住秘密的孩子。”

老人转身拾阶而上,在老人就要跨入门槛时,林启年站了起来,转身看着老人那略显佝偻的背影,说道:“夫子,你相信总有一天这世道会变好吗?”

老人停下来,轻轻摇了摇头。

少年轻声道:“我相信,相信天下总有真正太平的一天,世道总有变好的一天。到时候天下各地会有书声琅琅,人人有书可读。我们底下百姓不再是想着如何生存下去,孩子们也不用担忧长大了就得去服苦役,他们应该想着如何寒窗苦读如何考取功名。以后也会有杨柳依依,年轻男女们相约黄昏后,牵手杨柳畔,而不是愁眉不展地感慨世道不平。以后老人不是担忧子孙后代能在这世道生存多久,担忧日后杂税、劳役会不会更多,而是躺在竹椅上晒着太阳,聊着天,含饴弄孙,慢悠悠回想这辈子做了哪些自豪的壮举又做了哪些愧疚之事,最后在一生临了时,能够安安心心地把未完成的心愿交付给膝下子孙。”

老人慢慢转身,认真看着台阶下同样一脸认真看不出在说胡话的少年,他似乎不敢相信如今这样的世道,有一天会出现这样一幅世外桃源般的美丽画卷。

老人久久沉默后,突然轻叹一声,认真道:“要是以后真有这么一天我恐怕看不到了,若你能看得到,希望你能来我坟前告诉我一声,好让我在下面也高兴高兴。”

少年轻轻点了点头。

第三章 世道(二)

中阳里去往沛县的一条古道上,一辆牛车缓缓前行。

车夫是一位憨厚老实貌不惊人的少年郎,他骑在老牛背上,缓缓策牛前进。他身后的板车上躺着两个年龄与他相仿的少年,一人翘着二郎腿袖管习惯性卷起,嘴里习惯性叼着一根杂草。一人一袭白衣,面貌俊逸,他一手作枕一手放在腹上似有节奏一样轻轻拍打,颇有闲情逸致。

距相约起,时隔五日,林启年、卢绾、刘交三人终于要去找好友樊哙“算账了”。他们要找的这位在刘季意外身亡也没来送行没心没肺的家伙是沛县人,父母早故,无兄无弟,好在父母有留下一栋小院子,他才能在沛县立足。他没有什么技能,但天生臂力又长得魁梧,于是他就选择了比较费力的屠宰为业。他的主业是屠狗,偶尔也会屠猪,有时还会去城外附近各里购回里民补获的野猪屠杀后再卖个好价钱。最初他只是单纯卖生肉,后来发现生肉当天如果卖不完到第二天容易有异味,尤其是夏季。后来他在无意间发现煮熟的肉如果有汤汁储存时间会久些,尤其是那些容易凝固的汤汁,于是他就去山上找了熬汤的食材,回来后煮了自己作为实验品尝试,于是在多次尝试多次腹泻后选了一种最为美味的植物作为汤汁原料,然后就开始了他卖熟肉的生涯。

林启年三人这次说是去找樊哙“算账”,质问他为何没有去给刘季送行,实际上是去趁吃趁喝的。以前刘季就经常带着他们去樊哙那里白吃白喝,刘季最爱吃樊哙所熬的狗肉及肉汤,每次去县城都会逛集市直到把樊哙找到为止,然后就在摊前吃碗肉汤才心满意足的离开。长此以往,哪怕樊哙“家大业大”也受不了啊,樊哙又不好意思与厚脸皮的刘季哭诉,即便哭诉了也没用,以厚脸皮著称的刘季多半会死缠烂打不会罢休。惹不起那就躲吧,于是樊哙就不在原来熟悉的地方摆摊,宁愿累些,挑着担子到城外其他乡里集市去吆喝。只是这也不济事,据说有一次刘季带着三玩伴来沛县集市找樊哙没找到,一打听就知道了方位,然后又屁颠屁颠跑到城外一个乡中的集市找到樊哙,樊哙免不了肉疼一次。

快到城门时,每次入城基本都是充当车夫的刘交如往常那般下了牛改牵牛默默而行,牛车上的林启年和卢绾还在有完没完闲聊着。牛车入了城,轻车熟路拐了一个湾进入一条各种吆喝声不断的热闹街道,最终在一个贩卖狗肉的摊前停下。

一个身材魁梧相貌普通留有络腮胡子的年轻人站在摊位上,他的前面木桌上摆满肉,身后小铺子里还挂有一排肉,旁边有一个热气腾腾的炉子。大概是摊前门可罗雀,年轻人神情显得有些颓废。当看到三少年站在摊前,年轻人神色复杂,有看到他们的惊喜,也有不想看见他们的丝丝厌恶,更多的却是愧疚。兴许是觉得躲也躲不过,因络腮胡而显老的年轻人还是干笑着打了招呼,“你们…你们来了啊。”

卢绾绕过木桌来到樊哙身边,伸手缠住后者脖子,佯怒道:“樊哙你可真够义气,刘兄走了也不来送最后一程。”

樊哙只是干笑着,默不作声,也不解释。卢绾也不继续纠缠,在樊哙那结实的胸膛锤了一拳,然后很不见外地走进铺子里坐在一张木桌边,倒了一杯水喝完,继而在铺子里找吃的,还嚷嚷着这次要樊哙请吃肉还得请喝酒,说这算是后者因为没有送刘季最后一程的惩罚,自觉理亏的樊哙只好干笑着答应。

刘交道了声樊兄,也走进铺里。

樊哙在细细打量着眼前那白衣少年,后者也在打量着前者。

其实在脑海里,林启年已经“看过”樊哙这个人,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只是如今站在街道上,以前世的灵魂第一次看此人,脑海里想的不是此人如何不修边幅如何强壮如牛,他想到的是眼前此人日后在乱世中竟然能大放溢彩,从一个屠夫成为刘邦靡下一名将领。在他的认知中,汉朝之所以能建立起来,刘邦之所以能打败项羽夺得天下,靠的不是他刘邦的本事,恰恰相反,刘邦不仅没本事还是忘恩负义之辈,当了皇帝后与项羽犯了同样致命的错误—疑心,只要谁说某某某会造反他就二话不说,也不细细调查就带兵平反,无法平反的就利用手下对其信任加以陷害,根本不知道有人诬告谋反只是因为那人与其所诬告之人有私人恩怨而已。正是这种担忧手下功臣会夺了他的江山的疑心在作祟,流氓出身的刘邦不念往日一起打江山的旧情,逼反了韩信,樊哙差点也被杀。虽说逼反韩信实际上是吕后所为,但若没有刘邦的默许,他若没有那些除异己的心思,吕后也不敢妄为。这只是林启年所知道的,历史上寒心的绝不止韩信、樊哙两人。

刘邦之所以能成功主要是因为他身边有诸多将才谋士,如萧何、韩信、张良、陈平、樊哙、周勃、夏侯婴、曹参等。当然还有许多帮助刘邦的人,只是林启年记忆不是很好,历史知识也不是很好,只会记得这几个如雷贯耳的名字。

大概是被盯得有些不自在,樊哙挠挠头跟神游万里的林启年说道:“小年你脑袋好了果然与过去大不同了啊。”

收回思绪的林启年微笑道:“这应该就是我正常的样子吧。”

林启年走进铺子,樊哙为他们准备狗肉汤。

四人围坐一张木桌,喝着热腾腾的狗肉汤。林启年吃了两口感觉素然无味,不似卢绾、刘交、樊哙三人吃得津津有味。这种俗话说的“草药汤”林启年不是第一次吃,以前小时候家里经常会把山上挖来的“草药”熬成汤,然后再与排骨、兔肉等一起慢煮,那样煮出来的肉味道不仅鲜美,而且从外到里都有草药的味道,不像眼前这碗汤,汤虽有草药那种灰色,肉表面也是灰色,但咬进去还是略显苍白,这说明煮得太快,味道没有完全渗透到肉里。林启年忍不住给樊哙提了一个建议,“樊兄啊,你这汤若是慢熬味道想必会更鲜美,若是加点酒味道就更好了。”

樊哙还在细细品味林启年这话,卢绾抬起头含糊说道:“小年你吃过?如何知道那样煮味道就更好?樊兄这狗肉铺可是整个沛县最好的,方圆十里也找不到更美味的肉铺了。”

林启年没好气道:“你最远只来过沛县吧,还方圆十里?吹牛也不打草稿。”

卢绾讶异看着林启年,“真是怪哉,小年,为何你脑袋好了说话如此与众不同?所言多是我们未曾听闻之事。”

林启年故作高深姿态,伸手“捋须”,缓缓道:“一朝明悟,知天下。”

樊哙大概明白了林启年所言,恍然道:“小年所言甚有理,下一炉煮煮试试。”

林启年又说道:“你这草汤有点涩,可加点其他清淡的药草中和下味道应该会好些。”

樊哙又陷入沉思。

林启年冷不丁想起历史中刘邦好像与樊哙同是沛县人,当时刘邦起义时身边就有樊哙萧何等人,虽然刘邦并没有什么本事,他也不崇拜刘邦,不过在乱世即将到来前能加入他的阵营日后至少也能在乱世中生存。看着正埋头思虑记忆中哪些草汤是清淡的樊哙,他试探性问道:“樊兄,你可认识一个叫刘邦之人?”

正寻思哪种草药味道不涩的樊哙抬起头讶然道:“额,没有,姓刘的我只认识刘季一人。”

林启年皱了皱眉,还没等他细想,喝完汤的卢绾伸袖抹了抹嘴,诧异地看着林启年,“刘邦就是我们的刘兄刘季啊,小年你该不会这都忘了吧,当时我们在山上那巨石上玩耍时,刘兄曾坐在巨石上大声说过,若有一天有机会功成名就,他就会改名刘邦,因为邦有封疆之意,刘兄说以后我刘邦就该封疆烈土,当万户侯,而非屈居山下无所作为。”

卢绾好似记起什么,恍然道:“也难怪你不知道此事,当时刘兄说这些时你趴在他腿上睡着了,还留了很多口水……咦,你既然睡着了为何还会知道刘兄日后要改的这霸气名字?”

林启年微笑道:“大概当时迷迷糊糊的好像在梦中听见这名字,刚才突然间想起甚感奇怪于是有此一问。”

随便编了个理由,林启年低头慢慢喝汤,陷入沉思。

他完全没想到刘季居然就是历史上汉朝开国皇帝刘邦,历史上传言刘邦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流氓,如今细想刘季所作所为、品行,完全符合流氓身份,看来刘季就是刘邦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因为自己的到来刘季死了,这就是天意啊,上天是要自己取刘邦而代之吗。原本还想着日后在乱世中能找刘邦当靠山,如今看来不必了,一切掌握在自己手中,只要能结识萧何、韩信、张良这三杰及其他如樊哙、曹参、周勃、夏侯婴等将才,自己也就有了日后能在乱世中生存的信心。本来还想问问樊哙是否认识同是沛县人的萧何,但看卢绾喜欢寻根究底的样子也就打消念头,有缘,日后总会相见。

喝完一碗还不尽兴的卢绾将空碗推到樊哙面前,笑嘻嘻道:“樊兄,好久没喝了再来一碗呗。”

樊哙瞪了卢绾一眼,却拗不过后者的嬉皮笑脸,不情不愿又给他盛了一小碗。

卢绾嘴里吃着狗肉同时还含糊不清说道:“樊哙你太小气了,装这么小碗还不够我塞牙缝呢。”

樊哙置若罔闻。

这两位性格迥异的年轻人历史上可谓是刘邦的至交好友,尤其是秉性与刘邦相似的卢绾,大概因为两人同乡又同年同月同日生,故而关系莫逆。历史上刘邦称帝后,唯有卢绾能自由出入皇宫,哪怕萧何、曹参等人能因为才能过人忠于职事而受刘邦礼遇,但都不及卢绾,可见刘邦对卢绾的信任程度。只是世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在刘邦晚年他还是怀疑卢绾会造反,以为卢绾与匈奴有勾结,逼得卢绾只能投奔与他封地毗邻的匈奴。当时卢绾在逃亡途中听闻刘邦病重,还带着妻儿亲卫等在长城城下等候,还希冀着刘邦能收回对他发兵的命令,更想着等刘邦病好后亲自去长安谢罪,结果却等到刘邦病逝的消息,无路可退的卢绾只能无奈投靠匈奴。当时,即便没有反心的卢绾也只能背这黑锅了。

历史上,相比卢绾的悲剧,人高马大壮如牛的樊哙就幸运多了,不过他险些也被刘邦所杀。好在他是当时已专政的吕后的妹夫,可以说是皇亲国戚,被刘邦派去杀樊哙的周勃、陈平考虑到这点所以没有立即杀他,只是把他押解回长安。不得不说樊哙的运气极好,在押解途中因过去被项羽一箭射胸留下的创伤复发而病重的刘邦死了,自然而然,吕后自不会杀了与自己关系很好的妹妹的丈夫,而让她守寡。樊哙就此逃过一劫。

吃饱喝足,林启年三人终于要离开了,樊哙肉疼地看着足以见底的锅底,如释重负,终究还是给自己留了点不然成本都回不来了。离开前,兴致犹然勃勃的卢绾意犹未尽,忽然提议去那刘季以前经常带他们去的张寡妇酒肆不醉不归,林启年、刘交自然无意见。樊哙本来不想去,说要看铺,把剩下的狗肉汤卖完,但最终受不了卢绾的冷嘲热讽只好关了生意冷清的狗肉铺舍命陪君子。

第四章 世道(三)

离樊哙的狗肉铺只隔一条街距离的街面上有一家略显简陋的酒肆,酒肆门口挂着一块以一丝不苟的隶书刻就“张氏酒肆”的木牌。

门口有一长相清秀如女子的稚童在玩耍,衣裳虽寒酸,却也被他整理得颇为整洁,笑起来时,那张红润的小嘴就会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他从台阶底端一级一级往上跳,跳到阶顶然后转身继续往下一级一级地跳,如此反复,乐此不彼。

酒肆内虽达不到人满为患的爆满程度,生意倒也不算冷清,五张桌子已有三张坐满人。掌柜是一位体态丰腴、面容姣好的年轻女子,此时清闲下来的她坐在柜台后,双手托腮,看着门口那独自一人蹦蹦跳跳也玩得很开心的小孩,娇美的脸蛋绽放出迷人的笑容。过了许久,大概是想起什么,妇人笑着笑着就渐渐收敛了笑容,怔怔出神,也不知在想什么。

这位风姿卓绝不输皇帝枕边嫔妃的女子并非沛县本地人,十年前嫁给沛县一位憨厚老实的小伙子后就此扎根沛县,生活了十年也算是地地道道的本地人了。她本可以生活得很好,只要待在深院里相夫教子就行,不必像如今这般为了生计抛头露面。只可惜造化弄人,三年前官府又开始大肆抓男丁当苦役,据说是为了能尽快建好阿房宫尤其是骊山陵墓需要大量人力,这位妇人的丈夫就在征役之列。这一别就是永别,她的丈夫没去多久就传来恶耗,在挖骊山陵墓地洞时发生坍塌事故,她的丈夫以及其他十来人被埋在下面永远出不来了。当得知家里唯一的靠山倒下时,妇人也曾伤心落泪,整日以泪洗面,后来她的公婆又因唯一儿子就这么走了伤心忧郁一年后也都双双离世。成了寡妇的妇人彻底无助无靠,除了那栋夫家这边留下的小宅,身边就只剩下当时还只有八岁的儿子了。

如果这位妇人知道历史或许就不会这么悲伤也许就看得开了,因为历史上哪怕她的丈夫能撑到陵墓完工最终也得陪葬,只要参与修建帝陵之人都无法出来,他们离开家乡进入秦岭骊山就没有回头路,在家门前与家人的那一别就是永别。骊山陵墓可谓是秦始皇在位时所做的三大工程中规模最大耗费人力物力财力最大时间最长的一项大工程,这座其实是地下宫殿的陵墓在秦始皇在位之初就开始建,比万里长城还要早,后者是在秦国大将蒙恬率领三十万大军击退匈奴后为了防止匈奴再次频繁侵扰边境才建的,比帝陵晚了三十多年。修建帝陵的多是囚犯,囚犯不够再征徭役,据说人数最多的一次是七十二万人,比修建胡乎金字塔的人数还要多七八倍,可见秦始皇的大手笔。目前秦始皇虽还在世,但已是强弩之末,而他即位之初就开始建的帝陵虽大体构建差不多,但还没竣工,也不知他是否知道自己不一定能看到自己心血竣工的一天。

为了生计,妇人重新拾起在家乡那边就早已学会的酿酒活计,变卖少得可怜的嫁妆以及这几年省吃俭用所攒的钱开了这家酒肆。起初,酒肆生意并不好,还经常会遇上泼皮无赖的调戏和劫掠,本就拮据的日子过得更紧巴了。后来大概是她面貌娇妹身姿丰腴的缘故,来酒肆喝酒的人也多了起来,生意稍微好了妇人也请不起伙计,上酒上佐菜都是自己,这期间总有酒色之徒趁此机会揩点油占点便宜,如果客人不过分只是趁势摸摸手没有越界举动,她也就不计较,依然笑脸盈盈地招待。不是说酒肆生意好了,人多了,那些整日无所事事的泼皮无赖就会收敛,反倒会在打烊人去肆空时来敲诈点钱花花。有一天傍晚,就有五个泼皮如往常一样来寡妇这里搞点钱花花,不料却被准备来打点酒回去喝的刘季、卢绾两人碰上,这两人最恨那些以强凌弱之人,于是二话不说就以二对五的劣势狠狠揍了那些泼皮一顿。自那时始,泼皮不敢再打妇人的主意,也自那时开始,刘季与妇人相识,从那天开始,刘季但凡有来沛县,一定会去妇人那里坐坐,喝点酒,聊聊天。刘季自己虽也流氓,但每次去酒肆喝酒都不像以前那些人一样占便宜,倒是有他坐在那里,没有谁敢当着他的面调戏妇人,更别说揩油了。哪怕是钟鸣鼎食的天潢贵胄也不能,有一次就有一个叫雍齿的贵族公子哥不理刘季当着他的面就要戏弄妇人,哪怕前者人多势众,也被后者揍得爬不起来。一来二去,这位如果没有林启年的到来而能成为日后历史上汉朝开国皇帝的刘季与带着十岁儿子的寡妇有了一段香火情。

妇人看着门口独自玩耍的儿子,心情复杂。

她想起了那个三年前就死在劳役途中不见尸首无善终的丈夫。

想起了那个这一年多给予很多帮助让她又有了久违安全感的他。

想起他时,妇人又觉得内疚,好似如此思念另一个男人就对不起成婚十年实则相伴七年的丈夫。

可越不去想越思念。

妇人伸出一手轻轻扶揉腹部,再次笑颜逐开。先前是看到儿子的可爱作为母亲才有的那种会心一笑,这次是因为幸福,尤其是想到了那人的种种有时玩世不恭有时又成熟稳重的一言一行。

女人要忘记一个男人其实只需心里住进另一个让她再次倾心的男人。

门口出现四道熟悉身影,妇人只淡淡瞥了一眼顿时心花怒放,想要冲出去迎接却又碍于脸面只好娇羞地低下头,等待那个吊儿郎当的他主动前来打招呼。可等了半天也没等到那熟悉的大桑音,要是以往,大大咧咧的那个他人未至声就先至了,那时他刚到门口就会大喊一声,张小娘,上酒!

妇人抬头疑惑看向门口,没有看到那道熟悉身影,只看到他以前经常带来吃喝的四个玩伴站在门口,其中一个性子与他最为相似的少年正笑嘻嘻地逗儿子玩。她伸着脑袋望向视线所及的街道,并没有那道熟悉身影,门口只站着他那四个玩伴。她细眉微皱,疑惑重重。

她走出柜台来到门口,将疑虑暂放心里,笑脸相迎。她扫了四人一眼,视线在那一身白衣的少年身上多逗留一会,以前她见这白衣少年虽也是身着白衣但基本脏兮兮的,连那张他们五人中最精致的脸蛋也常有污垢,每每看到她不说一句话就是傻笑。现在她发现他好像变了,一身白衣洁净如新,那张不再脏兮兮的俊脸看着更赏心悦目。她不敢多看,好似多看几眼就会对不起心中那个男人,她最终转头凝视正哈腰与儿子说笑的少年,轻声问道:“卢公子,今日怎么不见刘公子来呀?”

卢绾摸了摸小孩脑袋笑着说了句玩去吧,然后直起腰时神情凝重,犹豫一下,还是说出缘由,“刘季他……一个月前就走了。”

张小娘愣了愣,她没有往坏处想,而是问道:“他去哪了,怎么也不来告别一声?”

卢绾不敢直视她那美丽的眼睛,望向他处,轻声道:“刘季……去世了。”

张小娘如遭雷击,娇体一颤差点摔倒,扶住门框才稳住身形,她无力靠在门框上,神情落寞,嘴里重复呢喃着怎么可能怎么会这样。

卢绾不知如何安慰,简单说了那天所遭遇的意外。张小娘听后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大概是羞赧缘故,她捂住嘴转身跑进后堂小屋里关起门,然后整个人趴在被子上,如同小孩,嚎啕大哭。

卢绾、樊哙走进酒肆自己去找了两坛酒三块大碗,然后找了个空桌坐下,两人面前各放一碗,另一空位也摆一块碗,卢绾给三块碗都盛满酒,继而举起面前大碗与摆在空位面前的大碗碰了碰,一饮而尽。樊哙如出一辙,无声无息喝尽碗中酒。两人从进来到喝酒都没有说一句话,只是喝酒,一碗接一碗,好似两人都要把自己灌醉。

林启年和刘交都没有要把自己灌醉的意思,两人一上一下无言坐在台阶上。

坐在刘交下面台阶的林启年也没有要找个话题与每当心情不好时总是沉默的刘交聊几句的意思,只是平静看着台阶下那还无法领略到母亲伤心落泪究竟是何缘故的小孩。

这位天真无忧贪玩的孩子有一个很普通的名字,张边关,寓意也很简单,据小孩自己说就是他那在瑶役中亡故的父亲希望日后他能在大秦边陲好好效力,保家卫国。这只是小孩刚出生时他父亲当时的想法,那时后者还很热衷于朝廷,只是后来赋税瑶役多了后,他就对朝廷失望了,只是想再改名又嫌麻烦,故而一直拖到现在名字也没改成。小孩对经常去他家找他娘谈人生谈理想的刘季并没有多大好感,不是因为这位身上有流氓气质的家伙对他娘做了什么,而是因为每次刘季见了他就会比较用力捏他那粉嘟嘟的小脸蛋,每次他都告诉过刘季会疼但后者还是如故,于是小孩就觉得刘季是故意的,因而比较讨厌这个能获得他娘芳心的家伙。相比刘季,他更喜欢与憨傻的林启年玩,每次林启年一来,他就会找个机会凑近前者,玩一些稚童们该玩的游戏。那时憨傻的林启年也喜欢那些游戏,玩得比小孩还开心。

这次林启年的到来并没有让张边关感到多大高兴,也不敢去找他玩。因为他发现那位穿白衣的大哥哥与以前完全不同了,俊美的脸上没有那憨傻的笑容,一身白衣整洁如新不似以往那般比他还要脏了,关键是那种风采以前是完全感受不到的,仿佛变了个人。

林启年忽然叫了一声小孩名字,后者停止蹦跳,抬头怯生生看着坐在台阶上的白衣少年也不说话。林启年招了招手示意他坐在身边,他才小心翼翼走上来,正襟危坐。

林启年温柔笑道:“不必那么拘谨,也不用那么怕我,我又不会吃了你。以前我们还经常一起躲猫猫,忘记了?”

小孩轻轻摇了摇头,如同怕生的小女孩弱弱说了句,没有。

林启年轻声笑问道:“跟以前相比,更喜欢哪个我?”

小孩毫不犹豫答道:“以前的你。”

林启年会心一笑。

大概是看到林启年脸上那熟悉的笑容,小孩不再胆怯,望着林启年指着自己脑袋,“你……这里好了?”

林启年笑着点点头。

小孩失望地低下头,“那你以后就不能陪我一起玩了是吧。”

林启年感慨道:“是啊,我早已过了玩乐的年纪。不过放心,我会记住那段与你游玩的岁月。”

小孩这才抬起头,笑容灿烂。

小孩转头瞥了一眼空无一人的柜台后面,把玩着手指头轻声道:“刚才我看见我娘哭了,可是我也不知该做什么。自从耶耶和祖母相继去世,娘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才从悲伤中走出,后来认识了你们,娘的脸上才有了笑容,我虽然比较讨厌那个刘季,可每次娘见了他都会开心也就不那么讨厌了,最多只是表面上讨厌他,心里却是感激他的,感谢他在我爹没在的日子照顾我们。”

心智比同龄人要成熟不少的张边关叹息一声,望着远方,呢喃道:“我娘说我爹去帮皇帝建宫城建陵墓,他要在咸阳和骊山两头跑,所以根本没有时间回家,需要等到宫城和陵墓做好了才能回来。林大哥哥,你说我爹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啊,他都已经三年没回来了,我很想他。”

说到最后,小孩不敢大声哭出声怕他娘会担心,只是埋头轻轻呜咽起来。

林启年轻轻叹息一声,不忍心戳穿张小娘好不容易编织的谎言,只好伸手轻柔抚摸着小孩脑袋,柔声安慰道:“没那么快呢,你想啊,皇帝的宫城和陵墓那得多大啊,哪有一年半载就能完工的,依我看没有八年十年都建不完……”

张边关哽咽道:“八年十年?等那么久我怕到时见了爹就不认识爹了,爹也不认识我了。”

林启年柔声道:“怎么会呢,这个你不用担心,就算你以后忘记你爹的长相,但你爹一定不会忘记的,因为大人的记性通常都会好些,怎么可能会忘了自己儿子长什么样呢。边关,你现在不要想那么多,好好陪着你娘,好好长大,等你长大了你爹也就该回来了。”

泪眼婆娑的张边关抬头望着林启年,半信半疑道:“你说的可都是真的?我爹不会忘了我?”

林启年笑着点头:“不会,不信晚上你回去问问你娘,是否还记得你刚出生时的样子,你娘一定说记得,肯定记得,这怎么会忘记呢。”

小孩终于破涕为笑。

林启年让小张边关继续玩耍,然后起身走进酒肆,跨过门槛时,看着那位在历史上并没有多大光彩、还在发呆的刘交,欲言又止,大人之间安慰的话多说无益,免得落个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嫌疑。

卢绾、樊哙还是一言不发,只是一碗接一碗喝酒,一坛酒已经喝完,另一坛只剩不到一半。林启年拿了一块碗坐在另一空位上,给自己满了一碗,然后与对面“刘季”的酒碗碰了碰,默默慢饮。

酒肆里已有三张桌子坐满人,他们每一桌都很热闹,谈天说地,大概是酒精作用下,他们说话声音都很大,哪怕平时比较安静的此刻都放开手脚,大口喝酒,大声说话,酒肆里基本都是他们的各种声音。相比而言,林启年这一桌安静极了,除了碰碗和喝酒的咕噜声,再无其他声响。先前卢绾、樊哙悄无声息一碗接一碗喝酒,还在一空位摆一碗酒,这些怪异行为已引起旁边三桌人的注意,不过他们不敢议论什么,只要看到那两人的脸色就知道他们心情不好,似乎在祭奠某位故人,而那位年纪稍长的家伙又人高马大,那一身肉可不是肥肉。鉴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些人心中虽好奇但也只能当作没看见。

林启年喝完清淡得无法与前世相比、在如今大秦却要五枚秦半两的美酒,终于打破这诡异气氛,“你们这样把自己灌醉又有何意义,难不成你们喝到趴在桌子上刘季就能回来了?就能坐在那里跟你们喝酒聊天了?”

卢绾、樊哙还是沉默不语。

林启年摇摇头,懒得多说什么,准备离开去外面台阶上坐着时看到一人走来又坐了回去。眼睛通红的张小娘走了过来,然后径直坐在“刘季”的位置,默然端起碗饮尽碗中酒。

她伸手以袖轻轻擦了擦嘴边酒渍,兴许是觉得坐在三个男人身边有点羞赧,并没有看着三人,低头望着手心捧着的空碗,轻声道:“还是小年说得对,我们再如何折腾自己刘季也永远回不来了。你们来喝酒若是享受,我可以去给你们烧几道下酒菜,若只是因为刘季缘故而要折磨自己,我看你们还是回去吧。”

林启年凝视这位看起来柔弱内心实则强大的女子,真为其感到可怜。失去丈夫,好不容易遇上一个可以倾心的男人,这个男人却又遭此变故,日后心无所托的她带着儿子日子将会更加艰难。

林启年瞥了一眼不再灌酒微低着头的卢绾、樊哙,微笑道:“你们何必如此沮丧呢,我们的刘兄走了,可我们的大嫂还在,日后我们替刘兄守护大嫂不就行了,这也是能让刘兄最安心的做法了。虽然不是名正言顺娶进家的大嫂,但有夫妻之实就够了。”

林启年说得毫无顾忌,卢绾、樊哙都有些羞赧,张小娘脑袋埋得更低,俏脸通红。然后她低声说了句我去给你们烧点菜就匆匆离去。

等到张小娘一走,这两位历史上与刘邦关系最铁的家伙终于笑颜逐开。

等待酒菜上桌前,酒肆又来了一伙人。

林启年认识那两个为首之人,他们是曾经被刘季揍得哭爹喊娘连滚带爬滚出酒肆的沛县豪强世族子弟,雍齿,王陵。

第五章 世道(四)

一伙人走进酒肆,为首两位貌不惊人的年轻人一前一后跨进门槛,走在最前边的是一位衣着华丽的年轻公子哥,脸上挂着浅淡笑容,一手以手中折扇轻轻敲打另一只手掌心,颇为风流倜傥。仅在他两步之外的年轻人看着就没有那么风流了,衣裳虽崭新却没有前者那般华丽,面无表情,若非他那一手负后一手握拳置于身前的举止看着有些写意,第一眼只看其表情多半会以为这是一个木讷的家伙。两人身后跟着七八个统一着装的仆役。

这两人可不是沛县普通家族子弟,手持折扇一举一动尽显风流的年轻人是沛县豪族雍家子弟雍齿,这位稀有姓氏家族子弟历史上与刘邦也就是刘季有私人恩怨。据说起因就是因为这间酒肆的张寡妇,两人为此大打出手过,结果自然是雍齿落荒而逃。家族显赫的雍齿向来看轻那些穷苦百姓,自以为高高在上,自这件事后对刘邦就更加看轻了,认为这位只会耍流氓有一身蛮力的穷鬼日后不会有什么作为。后来刘邦起兵打下丰邑,不知刘邦是不计前嫌还是无人可用竟然让雍齿守丰邑,大概是那种轻视心理在作祟,雍齿却在刘邦最困难时把丰邑献给了魏国周市,刘邦勃然大怒但又无可奈何,想要再把丰邑从魏国手里拿回谈何容易,自此,刘邦最痛恨这位背后给他捅一刀的雍齿。

好色最爱恃强凌弱的雍齿人品虽不行运气却极好,哪怕被刘邦那般列为此生最痛恨之人,最后还是被封了食邑两千五百户的什邡侯。虽然刘邦只是以他为例告诉那些有功之人自己并不会亏待他们,你看我刘邦都给我最痛恨之人封侯了,你们一个个有功无过还担心无侯可封吗。为了稳定军心,当时刘邦也只能咬牙切齿割肉了。

相比无功有过却能封侯事后还能寿终正寝的雍齿,素来不苟言笑的王陵就没有他这位挚友这么好命运了。最初,他虽也与好友雍齿一样看轻刘邦,并不愿与后者为伍,哪怕当时楚汉相争,他也只是隔岸观火,占据小小南阳两不帮,坐山观虎斗。后来他的母亲被项羽所抓,项羽起初并没有虐待他母亲,还以礼相待,目的是为了让王陵投靠自己,只可惜王陵看不起项羽的为人,他母亲更看不起那位西楚霸王,甘愿抽剑自刎也不愿让自己作为人质逼儿子投靠项羽,项羽大怒,敬酒不吃吃罚酒,于是把王陵母亲烹煮了。王陵自此才死心塌地跟随刘邦,目的自然是为了报母亲被烹煮之仇,因为那时唯有刘邦才有实力与西楚霸王对抗。王陵虽跟了刘邦却不算得善终,后来刘邦去世吕后专政后,已花甲之年的王陵被免去丞相实权只好辞职在家,郁郁而终。

雍齿扫视一圈不见掌柜那曼妙的身影正要大声喊叫,忽然感觉刚才好似有几人很面熟?于是他再扫一遍,终于发现了那一桌三人,原来是刘季那穷小子的三个跟班啊。雍齿悠然走过去,同时笑着说道:“这不是那穷小子的三个跟班吗,今日怎么就你们三人不见刘季那穷小子?难道他怕我会报复?放心,我雍齿虽也不是好鸟,却也不至于那么小心眼,为了一个女子就对他记仇。争女子嘛,自然是谁强谁赢,有什么好记恨的,你们的刘兄缺女子,我雍齿何愁无女子暖床。”

三人默不作声。

雍齿很不见外地坐在“刘季”的位置上,以折扇将空碗推到一边,然后倒立折扇,手心抵在扇柄,下巴抵在手背,面带笑容看着三人,当看到林启年,那双狭长眼眸忽然发亮,“呦,这不是很喜欢跟在刘季身后傻乎乎乐呵的傻子吗,每次见到你不都是脏兮兮的?怎么今日穿得这么整齐干净啊,平日你见了我也只会傻笑,今日怎么如此一脸平静,难不成你不是那个傻子,只是形似?”

林启年还是埋头默默喝着酒。

卢绾、樊哙几乎同时抬起头怒目瞪着雍齿,投去“再多说两句信不信抽你”的眼神。

张小娘双手各端一碗刚炒好的下酒佐菜走出来,看到门口那一拨人愣了愣,当看到那面无表情、一手负后一手握拳置于身前的年轻人也就释然,然后她稍微转移视线很不意外就找到那个坐在“刘季”位置的公子哥。她犹豫一下,还是走了过去,走到那素来不苟言笑的年轻人身边,礼貌性说了句王公子,后者只是轻轻点了点头,依然毫无表情。

她笑盈盈走到桌边,放下两盘菜,笑道:“雍公子今日也有雅兴喝酒呀,那我再去炒几盘菜让你们喝个痛快。”

雍齿伸手拦下要去后厨的张小娘,凝视这位风姿卓绝的妇人,笑道:“小娘子就不必如此麻烦了,只要看着你就能下酒了,那些俗物岂能与小娘子比?”

张小娘赧颜道:“雍公子说笑了。”

雍齿瞥了眼后堂,玩笑道:“今日怎么不见你那男人呐,莫非你知道我要来怕我们一见面又会打架就藏起来了?”

张小娘微低头默不作声。

雍齿看着眼前的她,突然叹息一声,啧啧道:“你说你长得如此美若天仙怎么会看上那穷小子呢,我雍齿如此风度翩翩家境又优厚怎么就不能入你眼呢,真是想不明白啊。”

雍齿又扫了林启年三人一眼,笑道:“现在只有一张桌子而我们需要两张才能坐得下,不如你们把位置腾出来?”

樊哙怒目而视,“不行!”

卢绾附和着说绝对不行。

林启年突然抬起头,笑脸温淳,“不如我们请你喝酒如何?”

雍齿正惊讶这傻小子怎么会说出这话,只是还没反应过来就有酒水迎面泼来,然后雍齿就看见对面那白衣少年起身时随手操起板凳,径直朝自己迎面砸过来。雍齿慌忙以手去挡,却也被砸得后仰摔倒在地。林启年一击得手并没有停下,而是趁势踩在桌子上然后扔掉凳子,整个人坐到雍齿身上,然后就是一阵乱拳咋在雍齿门面上。

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卢绾和樊哙还在纳闷小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勇猛了,这简直颠覆他们的认知啊。直到雍齿所带着七八个仆役嚷嚷着围上来,他们才如梦初醒,各自操起一条板凳就迎了上去。

张小娘退缩到一边,瘫靠在柱子上轻轻哭泣,不敢看那血腥画面,只是埋头轻轻喃喃着别打了,别打了。

在场的另外三桌酒客有的直接被吓得酒醒了,直接扔了几半两铜钱在桌上,然后屁颠屁颠跑出酒肆。有些大概真是醉了的缘故,也有可能天生爱凑热闹,一点都不害怕,而是站到一边,手里捧着酒碗边喝酒,边笑着议论几句。

门外的刘交听到里面动静,冲进来瞥了一眼又畏畏缩缩地退回去,颤颤巍巍蹲在门外,埋着头,捂着耳朵,似乎不敢听见里面的打斗声。

张边关跑进酒肆沿着墙角找到他娘,因为还不够高只能抱住妇人双腿,后者不知如何安慰只能轻轻抚摸孩子脑袋,让他不要那么害怕。

还站在原地的王陵没有任何动作,平静看着混乱的打斗场面,尤其是那白衣少年与好友雍齿翻滚扭打的情景更令他唏嘘不已。他与那位有着好皮囊的白衣少年虽不是什么故交,但也知道那憨傻少年是什么人,以前王陵不论是一人还是与雍齿一起来这间酒肆吃喝,好几次都碰过刘季那一伙人,也有好几次那位憨傻少年也跟在身边,当时他给王陵的印象就完全是一个憨傻模样,总是笑嘻嘻的,全身白衣脏兮兮的,也总爱探头探脑,若是与谁的视线相碰总会对那人嘻嘻一笑。

雍齿与刘季在酒肆里总共打过两次架,第一次王陵没有参加,如这次一样只是充当看客。王陵虽与雍齿是好友但王陵有自己的原则,他早就与雍齿有过约法三章,说我虽把你雍齿当做朋友但不是说你什么忙我都得帮,你雍齿喜欢到处惹是生非,但我王陵不喜欢这样,所以遇上打架斗殴这种事我不奉陪。所以每次有这种斗殴王陵基本不参加,唯一例外一次还是上次最近的一次,当时他本也不想加入但被刘季惹怒了,只好硬着头皮上。两次架王陵都注意到那憨傻少年从头到尾都没有参加打斗,还很高兴地拍手叫好,哪怕第一次刘季他们被雍齿揍得倒在地上没有反抗之力了,那憨傻少年也是死劲拍手傻笑,绝不可能出现眼前这种情况。

只能说明原来那憨傻少年,不傻了。

这场架在众人精疲力尽中黯然收场,参与打斗之人都躺在地上大口喘气,哪怕高大威猛给人一种“武道高手”感觉的樊哙也四肢大大敞开,气喘如牛。

虽然架打完了,张小娘还是不敢去收拾遍地狼藉,还只能战战兢兢站在角落。

就在此时,酒肆门口走进两个气质不俗之人。

第六章 世道(五)

就在此时,有两人一前一后走进酒肆,第一个跨入门槛的是一位貌不惊人的年轻男子,约莫三十来岁,一袭青衫,如同一位饱读诗书的读书人,一举一动尽显儒雅气质。紧随其后的是年纪较小的胖子,大概是身材矮小的缘故,整个人看着就很“短”,若只看背影不看容貌就会误以为是哪户人家的胖小子,虽然同样貌不惊人,却远不如前者有气质,加上那双远看基本就看不到眼珠子的小眼睛,就更无气质可言了。

两人走进酒肆,看到狼藉遍地,再看看那些有的已站起、有的还躺在地上皮青脸肿的十来人,都愣了愣,那位矮小胖子笑了笑,那双小眼睛就眯成一条缝,他桀桀笑道:“看形式刚才有一场恶战啊,只可惜错过了。不如…你们再打一次让我看看?”

没有人回应。

左脸有点淤青的林启年椅靠在桌子上,好奇看着门口两人。

脸上有三块淤青的雍齿瞥了一眼门口两人,撇撇嘴却因疼痛而呲牙咧嘴,他认识这两人却也懒得搭理。

离两年轻人最近的王陵朝两人作揖行礼,“草民王陵见过萧大人,曹大人。”

在沛县能被称为萧大人曹大人的没有别人,只能是担任主吏掾的萧何,任狱掾的曹参。

一身青衫如儒士的萧何历史上命运不算坎坷,他一生中除了追随刘邦帮其打下江山又为其守江山,剩下的精力基本都放在为百姓做事上,可谓鞠躬尽瘁。他这么不遗余力为刘邦做事得到的回报也很丰厚,据说刘邦打下江山后,萧何成为了开国首功,位列众卿之首,成为开国第一侯,食邑万户。这位位极人臣、有着赫赫威名的汉初三杰之一,能被后人熟知的还不是他那几乎无人能享有的功勋,后人提到萧何此人,第一个想到的便是后世广为流传的一句成语“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之所以有这句成语流芳万世,主要是因为他做了两件大事,一是他月下追韩信,说的是他把对刘邦失望而偷偷溜走的韩信追回来,并设立拜将坛让刘邦拜韩信为大将军,好让韩信觉得自己受到重用方能为刘邦打江山,后来事实证明韩信并没有令人失望,若没有韩信刘邦基本也打不下江山,也正因为萧何,成就了韩信,让他有施展才华的机会。萧何一生所做的第二件大事就是用计害了韩信,不过这并不怪萧何,当时他也是被吕后所逼更是刘邦默许下不得不帮刘邦除去韩信,除韩信是形式所驱,正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无奈的萧何只能以探病名义见了韩信,说皇上打胜仗了大家都去宫中道贺你称病不去更会引起猜疑,由于信任萧何,韩信就跟着萧何进宫向吕后道贺,不料却被早已暗藏在殿后的刀斧手制服,当场就被吕后下令处死在殿里,至死,韩信方知被萧何所骗,不过想怨也怨不起来了。除了韩信,吕后又把前者父母妻儿一族全部灭口方罢休。

成就了韩信又害了韩信的萧何后来虽得到刘邦的嘉赏,但也意识到伴君如伴虎,后来恰好有门客跟他说,如今你功高盖主封无可封,素来廉政为民,比皇帝还深得民心,这让皇帝心里很不舒服啊,迟早会找个借口除掉你。那不知内幕的门客还以韩信为例,讲了一堆道理,萧何方醒悟,就以这位门客的建议,以贱价强买强卖百姓田宅,好让百姓憎恨他。后来如他所愿,入了狱又被刘邦放了。只不过从此之后,他才后知后觉君臣间本不该谈情,与刘邦之间再无以前刚起义一起打江山时的那种情义,诚惶诚恐,对刘邦恭敬有加,刘邦乐见其成,相敬如宾。此后,大概是意志消沉的缘故,萧何不再过问国事。

相比早年得意晚年凄凉的萧何,这位身材矮小的胖子历史上可谓一帆风顺,帮助刘邦打下天下后分封时功劳仅次于萧何,虽不是后人所称颂的汉初三杰之一,却一直没有被刘邦所挤兑。从被分封情况看,可见他这种不算太展露锋芒之臣很受刘邦待见,不论是后人还是当时参与战争之人都知道若论功劳,韩信不能排第一,也当有第二的位置,但刘邦嫉妒或者说忌惮韩信功高盖主,只好把这位总是笑眯眯的家伙给拉出来好将韩信排挤下去。后来这个胖子在萧何死后深受刘氏皇室的爱戴继承了丞相之职,以至于后世才有“萧规曹随”的美谈。

这位历史上最寿终正寝的胖子看向毕恭毕敬站着的王陵,眯起眼,笑道:“原来是王源之子啊,你们这些有钱人家不应该都是去像潇香楼那样的酒楼玩乐吗,怎么跑到这小酒肆来了?”

王陵瞥了雍齿一眼,默不作声。他来这小酒肆本就是陪雍齿而来,至于雍齿为何要来此,其中缘由他自是知道,但不会透露丝毫。

雍齿想要冷笑一下,咧咧嘴却痛得只好作罢,板着一张臃肿的脸,语气带着不屑,“我们有钱想去哪享乐就去哪,又不是做伤天害理之事,难不成你一个狱掾能将我抓进县狱?”

雍齿艰难微微一笑,“莫非县狱缺少犯人,曹大人满街闲逛就是为了抓几人进去?好为朝廷增几个劳役?”

曹胖子眯起那双小眼,皮笑肉不笑道:“不知雍合那老头与哪一房生了这么个猪头脸,这么难看。不过难看不要紧,你要想去县狱坐坐我曹参欢迎至极,只要是人我都收,哪怕是雍家这头嫩猪不过人模人样我也乐意收。”

雍齿气急不知如何反驳,只能怒目瞪着导致自己成猪脸的罪魁祸首林启年。后者却一点都没有要搭理他的意思,白衣少年正震惊看着门口两人。

林启年没有想到竟然会在这小酒肆遇到历史上名声显赫的两位大人物,虽然那位儒雅男子并未表明身份只是被王陵称呼为萧大人,但那位曹大人已自称曹参,历史上在沛县能与曹参随行又为官还姓萧的,除了萧何还能有谁。所以林启年已猜到那儒雅男子就是萧何了,想到萧何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句广为流传的名句“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然后他就想到了那位因萧何而成就一生又因萧何而死的韩信。林启年知道后世广为流传的萧何月下追韩信的典故,然后韩信就有了施展才华的机会,但不知萧何历史上是如何害了韩信,他此刻看着那儒雅男子,实在想不明白以廉政为民出名的萧何究竟是为了什么才会害当年自己力荐的将才,莫非真有什么苦衷?

林启年看着那胖子忍住笑,他更没想到汉初名将曹参会是这么一个矮小的胖子,实在有违名将风采啊。

雍齿见林启年看着门口两位大人好似神游万里没理自己,想着刚才被揍的情景,气不打一处来,指着林启年嚷嚷道:“你…你应该是妖孽不是人!不然你怎么解释你以前那么傻乎乎的模样现在却与正常人无异。解释不了,就得关进县狱!”

林启年转头凝视这位皮青脸肿的雍家公子,冷声道:“我何需要向你解释什么?没必要,进不进县狱也不是你能决定的。若还想继续我可奉陪,不然现在就滚蛋。”

雍齿嚷一句打就打怕什么,然后拉起袖子准备开打。大概他的决心不够,被前来拉架的王陵推搡两下就骂咧咧地离开酒肆,还扬言下次再见到林启年就不是现在这种光景了,一定要把他打得找不到爹娘。

这伙人一走,张小娘才敢开始收拾残局,小孩很懂事地一起帮忙。林启年、樊哙、卢绾也一起重新摆放桌椅,不久,蹲在门外的刘交低着头走进酒肆默然拿起扫帚扫地。

曹参看着一直一言不发的萧何,笑问道:“现在可还有心情喝两杯?”

萧何平静道:“有何不可,今日来此本就是来喝酒的,岂能因一两个宵小而扰了兴致。”

两人在靠角落的一张完整桌子边落座,张小娘只好放下手中活给两人上了一壶酒,两盘佐酒菜。

酒过三巡,两人几乎同时抬起头看着一个捧着一块碗的白衣少年。萧何只瞥了一眼继续喝酒,那位矮胖子上下仔细打量一遍,瞥了眼少年手里的碗,笑问道:“小兄弟是想趁两杯酒喝吗?”

林启年笑着点头,“还是曹大人懂我啊。”

然后,这位自来熟的少年径直坐在两位大人中间空位上,自顾自倒了碗酒,继而举起酒碗,整理一下措辞说道:“久闻…唉,不说这些虚的,今日能在这里遇见两位大人,实在是林某之幸,林某先干为敬。”

少年一饮而尽。

萧何置若罔闻,自顾自喝酒吃菜。

曹参慢慢喝完,放下酒碗后仿佛觉得眼前年龄比自己没小几岁的少年有趣,就聊起家常,问了少年哪里人,名叫什么等等,少年都一一回答。

好似想起什么,这位比同伴要热情好客的胖子指了指自己脑袋冷不丁又问道:“听刚才那雍家小子所言,你以前这里没开窍?”

林启年笑着点头,“是啊,不过这也很正常啊,一个人总不能一直傻下去,总会有开窍的一天,一个人也不会一直过苦日子,只要勤劳总会有变好的一天,一个乞丐若真想改变现状也不会一直以乞讨为生。世道亦如此,虽然目前赋税、徭役不断,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但我相信,总有一天,世道会变好,百姓也就是你们官吏眼中的黔首都能安居乐业,生活幸福美满,老人有人送终,妇人有丈夫相伴,孩子有爹可陪,人人会老死病死,而非如今多数正值壮年却被徭役累死饿死冻死,或因交不起赋税而被打死逼死。”

曹参目瞪口呆看着林启年,仿佛不相信这些话会从这个看起来除了有一副好皮囊就没其他特别之处的少年嘴里说出,又好似惊叹于这世上怎么会有林启年所说的那种好世道。

萧何终于抬起头,第一次正眼凝视林启年,沉默许久,这位掌管沛县群吏进退的主吏掾轻声感慨道:“如今天下太平黔首尚疾苦,你所说的那种世道只不过存在于幻想中罢了,又如何能够实现呢。”

林启年一笑置之,他总不能拍着胸膛保证说不久乱世就要到来,我们揭竿而起对抗暴秦去创造那“幻想的世道”?

大概是林启年的一番扯淡让平复下心情的萧何对前者有了兴致,他平静问道:“小兄弟知晓不少道理,洞察力也不错,莫非读过书?”

注定这一世得活在自创谎言中的林启年轻声笑道:“实不相瞒,早年虽未开窍却也经常枯坐发呆,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如今开窍,恍然大悟,悟出自己认为是对的理。以前偶尔也会在书院旁听先生教书,耳濡目染下多多少少也知道一些道理,认了点字,以前虽不明白这些字以及道理的含义,开窍后一切豁然开朗。”

萧何轻轻点了点头,由衷感慨道:“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一朝明悟智慧生吧。”

曹参很不见外地拍了拍林启年肩膀,说了句有嫉妒也有语重心长教诲的话,“小兄弟,开窍了是好事,有智慧也不是什么坏事,不过要注重言辞啊,尤其是刚才那些大逆不道的话,好在遇上我们两个,若是遇上只顾自己升官不顾黔首死活的污吏,蹲牢房是小事,保不齐就得掉脑袋喽。”

林启年笑着点头致谢。

曹胖子主动给林启年倒酒,自顾自说道:“其实雍齿那小子为何愿意来此简陋酒肆玩乐我心知肚明,不像我们没有他家家大业大可以随意挥霍只能来此,他来这里不就是为了觊觎掌柜的美色?他那种豪族子弟,成天除了吃喝玩乐就是想着如何调戏女子……”

说到这里,这位胖子轻声感慨道:“这世道真他耶耶的不公,有钱之人怎么就可以随意欺压黔首呢。唉,这一切关键是朝廷腐败……”

萧何在桌底轻轻踢了踢曹参,后者才悻悻然闭嘴,结束这个话题。

第一次很豪气干云地仰头一饮而尽碗中酒的胖子,兴许是酒意来了越聊越投机,藏不住话,转头又问那少年,“不用说我也知道刚才是那雍齿先挑事,我也能大致猜测出是什么事,无非就是调戏掌柜你看不惯而挺身而出。很多人都视而不见,为何你会挺身而出呢,就不怕惹祸上身?”

林启年轻声笑道:“没想那么多,只是觉得世道不好,人活着本就已经很累,尤其是女子活得更累,能善待几分就善待几分吧。”

这是林启年的肺腑之言,并不仅仅是因为张小娘是刘季的女人。

埋头默默喝酒的萧何再次抬头认真看着林启年,不过没说什么,转头望向窗外,似有一声叹息。

曹参用力与林启年碰了碰碗,“你值得曹某敬你一碗!”

然后,这位胖子仰头一饮而尽。

喝到现在没怎么感觉到醉意只觉肚子胀的林启年自是很轻松饮尽碗中酒。

林启年看了眼天色,夕阳已至,是时候回家了,于是说完一句话后就起身告辞。

林启年来到门口,樊哙不知何时已经回去,门口台阶上只坐着相互沉默的刘交、卢绾,还有因为之前的风波无生意,陪着儿子坐在门槛的张小娘。

刘交很自觉地去牵来牛车,卢绾一步跳下台阶第一个上了牛车。林启年离开前伸手揉了揉张边关的小脑袋,笑着说了句,要乖乖听娘话哦,乖乖的以后叔叔会带好吃的来看他。小孩毫不怀疑地起劲点头,清澈见底的眼眸希冀着这一天早点到来。

牛车缓缓离去,张小娘母子俩起身挥手告别。

看着这熟悉的一幕,张小娘怅然若失。

她想起他。

……

萧何和曹参离开酒肆后,两人在夕阳下并肩散步。前者双手负后而行,后者十指交叉置于身前。

曹参如弹琴晃动着那十指,轻声问道:“你觉得那林启年如何?”

萧何只是平静说了四个字,“智慧过人。”

曹参好似想起什么,问道:“现在泗水亭不是还缺个亭长,你一直苦于没有人选,不如就让他来担任此职?”

萧何默不作声。

曹参没再多说什么,抬头看着头顶美丽的火烧云,没来由想起刚才那小子离开时说的一句话,笑着感慨道:“还是他说得在理啊,世道再不好,也得好好活着好好活好才是啊。”

萧何也抬头看了眼那美丽的火烧云。

要是世道也如此美丽该多好,若是人人活着都如此美好该多好。

第七章 活着,活好

在中阳里与沛县之间,离中阳里不是很远的地方有一条名叫泗水河的河流,不宽也不深,水流亦不急,所以哪怕有孩童在里面戏水也不会发生溺水事故。这条不大的河流承载了中阳里几代人的童年,几乎每个土生土长的中阳里人都会在孩童时代在这里留下童年的记忆。

今日正午时分,天气正热,泗水河里就有十来个光着膀子的孩童在那里玩乐嬉闹打水仗,稚嫩的欢声笑语回荡四周。

河岸上,有一行三人并肩坐在光滑的鹅软石上,从左至右分别是,一身白衣双手拢袖的林启年,嘴里叼着一根杂草的卢绾,大概是阳光刺眼的缘故眯着眼看着河里那些孩童发呆的刘交。三人好像都过了玩乐的年纪,谁都没有要下水与水里的孩童们一起玩耍的心思。

要是两年前,他们还是这里的常客。那时候每到夏季,只要是晴天,刘季就会在中午这段时间带着林启年卢绾刘交三人在这里游泳戏水,他们正如此刻在水里玩耍的稚童们一样分成两三组对仗,那时候天生人高马大的刘季带着三伙伴总能打赢其他人。

玩累了,他们就会把衣物铺在河岸这细软的鹅软石上,然后并排躺下,就那么光着身子晒日光浴。

嘴里叼着杂草的卢绾冷不丁含糊感慨道:“真怀念以前我们一起玩乐的日子啊,那时候是真快活。唉……还是不长大好,无忧无虑,除了偶尔调皮被爹娘打骂不舒服外,其他时间都在想着怎么快乐怎么玩。”

林启年微笑道:“人活着总得长大,有人肉体长大了心灵没有成长,有人肉体长大不明显心灵却早已成熟。无论如何,谁都逃不过这宿命。”

林启年站起身,伸了个懒腰,“这个世上,在我们这样正值壮年的年纪,我们还能活着就已经很庆幸,所以我们得好好活着,活得好好的,再苦的日子也得过出甜味来。走,我们抓鱼去,今天教你们怎么吃烤鱼。”

不远处,放有簸箕、鱼篓、木叉等捕鱼工具,他们今天打算补点鱼回去搓一顿。林启年提着簸箕、鱼篓率先踏入河中,卢绾只提着木叉紧跟林启年后面,刘交抱着鱼篓憨憨笑着跟在两人后面,只有这个时候他的笑容才会多些。

大概一个时辰后,原先还在玩耍的十来个稚童不知何时已回家去,而林启年三人此刻也满载而归,他们带去的两个鱼篓都已装满。

卢绾扛着木叉,一手抓着一只螃蟹举在头顶左看右看,还是一脸难以置信,这东西竟然能吃?先前他发现小年看见这种横着走的东西时那兴奋的样子简直堪比当初刘季第一次从张小娘家里出来时那兴奋模样,小年说这东西很美味,跟鱼篓里还有那不知名的还长着长须的东西一样美味。他还说晚上咱们不仅能吃烤鱼了还能吃海鲜火锅,卢绾虽不明就理,但看小年那滋溜溜陶醉的模样,相信不会骗自己。他问过小年这两种东西比樊哙的狗肉汤还好吃吧,小年笑着说,比那狗肉好吃多了。这世上竟然还有比樊哙的狗肉还好吃的东西?卢绾想破脑袋也想象不出那究竟是什么感觉。

卢绾左右翻看着那在他手里挣扎晃动的螃蟹,匪夷所思道:“小年,这东西长得这么丑真的能吃?还很凶,刚才抓它们时我都不知被咬了好几下,虽然没流血但也很痛啊,这东西我们以前见着都是直接扔掉,理都不理,今天你怎么觉得可以吃,还比樊哙的狗肉汤还美味?你吃过?不可能啊,以前没见你吃过啊,你总不会偷偷吃过吧。”

只提着装满鱼虾螃蟹的鱼篓的林启年轻声笑道:“是否比樊哙的狗肉汤还好吃晚上你吃后就明白了,至于为何我知道它很好吃只是因为……”

林启年灵光乍现,又为自己编了个理由,“额,这么跟你说吧,我觉得长得这么奇怪的东西一般都会好吃,集市上不是都有物以稀为贵么,而这世上无人吃过的东西我相信味道不会差到哪里去。嗯,还是那句话,一朝明悟知天下。”

卢绾琢磨着这句话,尤其是那句“这世上无人吃过的东西味道不会差”,然后他好似想到什么,坏笑道:“屎尿这世上肯定没人吃过吧,它们就很美味?”

林启年伸手扶额,古人这想象力不比后世那些熊孩子差啊。

不过林启年还是义正言辞反驳道:“怎么就没人吃过,当年春秋战国时期,又遇百年难遇的大干旱,不知有多少人在国破家亡走投无路下,无粮可食,无水可喝,为了活下去,他们只能喝自己的尿补充点体能。”

卢绾撇撇嘴,“你怎么知道春秋战国时期就发生过这种事,你见过?不要再跟我说一朝明悟知天下啊,每次都听你这么说我都听烦了。”

林启年没有搭理卢绾的不屑,又举了个例子,“当年战乱,不说临近京城的城镇,就说那些坚守边城的将士以及世代都住在边城的百姓,当他们被敌兵围困,弓尽粮绝,又以什么坚持到最后?不说他们是否吃过自己的屎尿,但那些战马的粪液肯定有人吃过。若不信,你可以回去问问夫子。”

林启年说得振振有理,卢绾也不知如何反驳,只能半信半疑,只待回去与马维确认小年所言是否为虚。

林启年如释重负,微笑道:“我们以后不要这个东西那个东西叫了,给它们取个名字,你手上这就叫它螃蟹,那长有长须的就叫虾。”

林启年不知道古人为何这般取名,为何不能把虾取名螃蟹或者其他,把螃蟹取名虾或者其他名字,他也不想费心思去取个陌生的名字,这样保不齐日后他自己都会搞乱,反而第一次知道这名字的卢绾他们更容易接受且记住,一如他自己脑海深处就有这认知。

其实,后世很多古人或当代人所取的名字都令人匪夷所思,比如火车不是靠火来推动为何就叫火车呢,比如虾姑长得不像虾而这么称呼,字面意思这两者还有亲戚关系?

如此种种,多如牛毛。

卢绾本还想刨根问底,可一想到到时小年又以那句一朝明悟知天下的说法弹塞自己,就打消了念头。

一手提着簸箕一手提着鱼篓的刘交一路上都很沉默,偶尔听见卢绾和林启年聊得有趣才会心一笑。

三人回到中阳里,路过马公书院时,卢绾真的跑进书院跟马维询问春秋战国时期是否真有林启年所说的那种喝屎尿的事,结果兴致勃勃进去,却是悻悻然出来,走下台阶时还一脸伤春悲秋的模样,一手搭在林启年的肩膀上低着头生无可恋地说我们能活在这太平世界该知足了,再苦再累也没有春秋战乱时期的人苦,知足吧,知足吧。

卢绾一时的伤春悲秋很快在林家门前忙活时就烟消云散了,在林启年指导后,卢绾很卖力地用泥土在屋檐下准备造一个小灶,刘交则去搬柴火,并按林启年的要求在小灶上面搭一个棚子,以防雨天时会被淋湿。

林启年也没有闲着,与他娘一起坐在木櫈上杀那些鱼。李幼娘本不打算让儿子做这些脏活,但儿子执意要帮忙也只好由他去。

杀鱼时,李幼娘时不时抬头看着旁边那一盆儿子所说的螃蟹和虾,儿子虽然跟她说过这两个东西,但她还是很好奇。她以前去泗水河边洗衣服时经常看见这两个东西,那横着走的被儿子取名螃蟹的东西平时不怎么爱动,只要惊动下它就会横着爬走,以前李幼娘就很疑惑,这究竟是什么东西,鱼不像鱼,还能在水里活着,也没有翅膀,却有两个像钳子一样的爪子,也不似其他鱼那样游走,而是横着爬行,最喜欢躲在石缝里。还有那在盆子里时不时跳起老高被儿子取名虾的东西,洗衣服时李幼娘经常看见它游得很快,徒手抓它基本不可能,没想到儿子一次就能抓这么多。

李幼娘不会像卢绾那样刨根问底,她儿子说什么她就听什么,说这能吃就能吃,不会去钻牛角尖问为何这个横着走的叫螃蟹那个游得飞快跟人一样长有两根长须的叫虾啊,为何能吃啊,你又怎么知道呀。

以前,她很佩服那个死去多年的丈夫。

如今,她儿子开窍后,她更佩服她儿子。

这不,三天前的夜晚,儿子与夫子促膝长谈之后,第二天就给夫子送去了一篇让夫子爱不释手的文,白天坐在田垄看那些孩童们玩耍又教他们唱了一个曲子。李幼娘虽不知道那是什么文,是什么曲,但听那些孩子读起来朗朗上口,唱起来委婉欢快,就觉得儿子太有文化了,竟然能做出这种文这种曲出来,简直无人可比啊。

李幼娘转头瞥了一眼那张英俊的脸蛋,会心一笑。她有时候发现与儿子有些隔阂,两人好像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其实这也不奇怪,他们不论在学识还是认知上都截然不同,有这种陌生感很正常。她经常想不明白儿子怎么就会有那么多奇思妙想呢,就在昨天晚上,她儿子又给她画了一张衣物样式图,说他想试试这样的衣饰穿起来是什么感觉。从不质疑儿子的李幼娘并未多想,只觉得儿子自从开窍后太聪明了,异想连篇。

李幼娘觉得现在这种日子就很好,自从五天前她儿子脸肿肿的回来后,她就不希望儿子去县城,就这样呆在家里,偶尔写点文给夫子,教点曲子让孩童们唱,想穿什么衣服跟她说下就行,她一定会做出来,偶尔像现在这样做点吃的,这样的日子简直快活如神仙啊,何必去城里与人交恶吃那个苦呢。想起五天前的傍晚,李幼娘还心有余悸,当时她看到儿子脸肿肿的心疼死了,哪怕实际上林启年那个皮肉伤根本就不严重,但爱子心切的妇人却很紧张,狠下心,煮了三个鸡蛋连夜为唯一儿子敷脸。第二天儿子脸肿消了后她不觉得是自己的功劳,而是苍天有眼,让心爱的儿子这么快恢复英俊面容。

林家门前忙碌的情景很快就引来其他人围观,先是无所事事天生爱玩的孩童们嘻嘻哈哈结伴而来,围着林家母子俩看他们杀鱼,当看到那一盆奇怪的东西,天生好奇心重的孩童们七嘴八舌地问这是什么“鱼”。在他们认知里,能在水里游的就是鱼,但没见过那么丑的“鱼”,他们最大的才七八岁的年纪,根本没去过泗水河,所以根本就没见过螃蟹和虾。林启年只是会心一笑没说什么,李幼娘倒是很有耐心地给孩子们解释这不是鱼,并教它们认识哪个是螃蟹哪个才称为虾,孩子们听后嗯嗯哦哦地点头,不知是不是真懂了。

难得有这么新奇的东西可观赏,年龄普遍偏小的孩童们就不愿离去,蹲下来围在那装有螃蟹和虾的木盆边,看那些螃蟹和虾在拥挤的盆子里蠕动。有些胆大的孩子还会捡一根小树枝去戳,想看看这些第一次听闻那奇怪名字第一次见到这种“鱼”会有什么反应。有个小女孩学着胆大孩子那般做法,结果树枝尾部被兴许是饿了的螃蟹死死咬住甩不开,害怕得丢了树枝还哭了起来。

不明原因的李幼娘以为有孩子被那长有像钳子一样爪子的螃蟹给咬了,连忙放下手中活,稍微洗下手,然后在身上随意一擦,就跑过去抱起那个哭泣的小女孩,一番检查发现没有被咬方如释重负。然后李幼娘告诉这些还不懂事的孩童们不要去招惹螃蟹,不然不小心被夹了会很痛,孩童们悻悻然点头。

这次没有谁再敢乱动。

没多久,从田间劳作归来的大人们,还有在家门口晒那即将要日落西山的太阳的老人们纷纷来到林家门前。他们虽见过那两个东西但还是第一次听闻这两个东西竟然还能吃,这让他们大开眼界。

当卢绾将小灶做好,一场来自未来两千多年的盛宴就在林家屋檐下盛开。

林启年只请了与他家关系好的卢绾一家,刘交一大家,还有曾经教过他的夫子马维,只是后者还在教书,要等到暮色降临才会过来。

至于中阳里那些曾经看不起他爱取笑他爱叫他傻年的其他人,一个都没请。

夕阳下,刘家六人,卢家三人,林家两人,一起围坐在已拓宽还搭有棚子的屋檐下,准备大快朵颐。

在林启年“示范性”吃了两只螃蟹和两只虾后,已经知道如何吃法的卢绾迫不及待地第一个开吃。

成为大秦第一个吃螃蟹和虾的人。

有好吃的,卢绾就不会去想乱七八糟的问题,倒是素来安静的刘交话却多了起来。

他指着清香飘逸的铁锅和底下土灶,皱眉问道:“小年,你说的火锅我理解了,有火有锅叫火锅没毛病,可为何叫海鲜火锅呢。海鲜海鲜,应该是来自海里新鲜物之意,可这些螃蟹和虾我们不是从泗水河里抓的吗,要叫应该叫河鲜火锅才对吧。”

林启年无奈解释道:“这些螃蟹和虾根源来自于海,它们之所以出现在河流乃至湖泊里,只是被海水带过来而已。我们这世上的河流湖泊之水都源自大海。”

刘交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卢绾看了刘交一眼,好似想说两句,可想想吃都来不及了就噤声不言。

林家的欢声笑语与飘逸的香气,让其他中阳里人羡慕嫉妒恨的同时,还让他们只能可望不可及,干咽口水。

……

此时此刻,夕阳下。

有一骑向中阳里疾驰而来。

第八章 三字三经

当中阳里那四面环山的轮廓出现在眼前,那一骑慢了下来,最后在离最近的房屋还有大概百步距离时,这一骑停了下来。

马背上那位貌不惊人的年轻人翻身下马,然后牵马而行。

年轻人经过一栋屋子时停了下来,转头看着传来琅琅读书声的屋子,破败不堪的大门上挂有一块简陋木牌,木牌虽破旧,上面那四个隶书刻得却不错,很有大家风范。年轻人有些愕然,这样的小村里竟然还会有能写一手好隶书的人,卧虎藏龙啊。

屋子里传出的读书声年轻人从未听过,读之人朗朗上口,听之人倍觉朗朗上口。年轻人就此站在那里,闭上眼,静静聆听。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

“首孝悌,次见闻。知某数,识某文。一而十,十而百。百而千,千而万。三才者,天地人。三光者,日月星。”

“三纲者,君臣义。父子亲,夫妇顺。曰春夏,曰秋冬。此四时,运不穷。曰南北,曰西东。此四方,应乎中。”

“曰水火,木金土。此五行,本乎数。曰江河,曰淮济。此四渎,水之纪。曰岱华,嵩恒衡。此五岳,山之名。”

“曰士农,曰工商。此四民,国之良。曰仁义,礼智信。此五常,不容紊。地所生,有草木。此植物,遍水陆。”

等到书声自然而停,年少时读过些书大致知道其意的年轻人才睁开眼,拍了拍马头,示意这只陪伴多年的坐骑要乖乖站在这里不要乱跑。然后拾阶而上,先是轻轻敲了三下门,没反应,又重重敲了三下,片刻后,门才开。

一个面容枯槁的老人出现在门口。

年轻人微微一笑,“老人家打扰了,刚路过这里听到琅琅书声情不自禁就停下来聆听,听完倍觉清爽,就想问问老人家,这是什么文,我听都没听过。我呢,以前读过些书,可能读得不多,未能做到饱览群书,因而漏掉了一些好文。今天有幸遇到,就想着来讨教一二,看看是从哪里购得,回头我也去购回读读。”

撇开“妖孽”林启年不说,正是中阳里唯一读书人的马维爽朗笑道:“既然也是读书人那就更不用客气了,正如美女配英雄,好文自然得配敬文重文的读书人,你想要我这里有的是,最不济也可以抄录一份回去嘛。如今这世道,读书人可不多了,爱文敬文的读书人更少了。”

老人侧过身,年轻人跨进门槛,两人并肩而行。老人娓娓说出此文来历,说话时神采奕奕,“其实这《三字经》你没听过很正常,因为这不是前人所创,也非圣贤书。这文啊,是我们中阳里一年轻小伙所作,年纪虽比你还小几岁,人却智如妖,我活这大几十年,走过那么多地方,见过那么多人,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聪慧之人。三天前的夜晚,我与他闲聊无意中说到若有通俗易懂的诗文教给孩子们那该多好,然后第二天他就给了我这篇文。虽然字写得不如何,一点都没有隶书之形,但内容确实没得说。这篇文他取名《三字经》确实符合内容,全文每个断句只有三字,不多一字也不少一字,全偏言简意赅,简简单单三字就把所要表达之意体现出来。这种文作为启蒙学甚为合适,比国风好多了,国风里多数写的是男女情爱之事,而且多生涩字,晦涩难懂,而这《三字经》通俗易懂,写的是如何培养人性,教你如何做人。此文不仅适合心思单纯的稚童,也适合我们这些“大人”,当我们陷入迷途,可以读读此文继而找到正确方向。”

一老一小走进学堂边的屋子,这是马维的书房兼卧室,低矮案几上摆放有一堆简册,老人从中取出一卷,低头凝视着这卷简册,感慨道:“我本以为我这一生就在这山沟里碌碌无为度过了,除了教孩童们认点字,就再无其他追求了。可我读了《三字经》后,忽然又有想法,有追求了,我想在毕生之年尽量把此文推广各地,这么做不是为了什么功名利禄,只是想让更多人知道这美文。只可惜啊,朝廷自从焚书坑儒后就禁止私自授学,这篇文恐怕难以推广。”

马维将简册递给年轻人,然后看着后者认真品读的样子,轻声道:“我只是一个半个身子都进尘土的糟老头子,所以并不怕朝廷发现后会对我这老头子如何,只怕会牵扯别人,尤其是作出此文的小年。”

马维拍拍年轻肩膀,“你也不用抄录了,我那边已经写好了好几份,这份就送你了,就当是送给你一道香火了。当然,我也不是白送,送给你只希望你能好好保管此文,现在急着去推广也没用,日后等到朝廷对我们读书人限制不多了那就可以推广出去,让更多人读到此文。我恐怕是等不到那个时候,现在也无法推广,只能希冀着你们这些年轻读书种子未来来传续这香火,能世世代代流传下去,我也无憾了。”

年轻人快速读完一遍以一丝不苟隶书写就的《三字经》,小心翼翼卷起来,拽在手里,然后后退一步,做了一个读书人经常做但他已忘记多少年没有做过却依然记忆犹新的动作,深深作揖…书生礼。

马维坦然受之。

两人走出屋子,马维随口问道:“以前都未见过你,你应该来自外乡吧,不久夜幕就要降临,这么晚了莫非你来此投奔亲戚?”

年轻人欲言又止,一番天人作战后,还是说出缘由,“其实我是沛县县狱里的狱卒,今日来这里是为了公事……”

马维蓦然停下脚步,转头凝视着身边这位看似普通的年轻人,如临大敌。

年轻人无奈笑道:“你不必如此谨慎,我又不是来抓人的,你看,我连佩刀都没带,官服也没穿。”

然后年轻人压低嗓音对老人说了一句话,老人听后恍然大悟,笑着说了句应该的。然后老人爽朗笑道:“今天你算是来对了,有口福啊。走,时间也不早了,我带你去林家,再晚点那小年可又得说我这老头子是拖拉机了。”

年轻人一头雾水。

老人解释道:“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到这个词,不过意思很简单,就是慢吞吞之意。嗯,跟蜗牛走路一个意思。”

年轻人将马直接拴在马家这里,马维驱散孩童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娘后,带着年轻人走向林家,远远就闻到一股清香,老人下意识咽了咽口水。

意料之外多了一个人,但也不至于多一个人就不够吃了。虽然不认识那个年轻人,李幼娘还是很热情地招待,既然是夫子带来的同伴,那也就不是外人了。

没有人询问年轻人来历,也没空问,大家都在对付手中美食。年轻人也懒得多嘴,很自来熟地坐在马维身边。

与其他秦人如出一辙,年轻人和老人在最初的震惊与不可思议后,开始有学有样,吃得津津有味。

年轻人小口小口慢慢吃。

马维吃得也很慢,同时还闭上眼,很享受的样子,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地感慨道:“真是美味啊,所剩不多的有生之年还能吃到如此美味之物真是三生有幸呐。这种感觉让我想起了她,虽然记忆已模糊,记不清她的样子,但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夜,现在这种感觉就跟那一夜一样。世人都说春宵一刻值千金,这美味正如那春宵一刻,也值千金啊。”

不论是什么,第一次总是令人难以忘怀。

除了只顾埋头吃的刘交和卢绾还有那个年轻人,其他人基本都听懂老人所言,在座四个不同年龄段的妇人都下意识低下头,红着脸。

灵魂上早已不是雏鸡的林启年会心一笑。

这还是他第一次听闻吃螃蟹和虾能吃出春宵一刻的滋味出来。

老人的这番另类感慨立即引起卢绾他爹卢隐的兴趣,兴许是酒意上来的缘故,这位大老粗口无遮拦,向老人伸出大拇指说,还是夫子你有学问,都能用春宵一刻来表达那种感觉,我就不知道如何表达了,只觉得好美味好吃极了,现在听夫子你这么一说,果然如此啊,跟那第一次的春宵一刻那种感觉完全一样。

先前马维的话只让四个不同年龄段的妇人脸红,现在卢隐的一番更直白的荤话彻底羞走这四人。她们很有默契地离开座位,有孩子的带孩子去玩,有的说再去准备些菜。

有了卢隐的配合,老人的话匣被打开,话越说越浑,这个时候,老人不像是个儒生,倒像光棍一辈子的老农,某些话题一被打开就想通过嘴上的痛快满足积蓄已久的私欲。

林启年并不打算与他们一起插科打诨,他与刘交他爹刘藏并没有共同语言,加上后者多沉默,此刻见卢隐与马维说着荤话他也没有加入,只是偶尔会心一笑。刘交与卢绾吃都来不及更别说陪林启年闲聊了,那个年轻人他又不认识,所以只好自顾自喝着浓度很低的酒,吃着自己烧的鱼,双眸偶尔遥望天边那美丽的夕阳,这个时候,他会忽然发觉,现在这种惬意的田园生活其实也不错啊。

当看到几个孩童并排坐在门前那空地上的石头上,死劲嗅着前方飘来的清香,眼睁睁看着林家屋檐下那一桌人的大快朵颐而直流口水,林启年笑了笑拿起一个空盘装了一大盘螃蟹和虾,然后走向那些孩童。

孩童们看着那个白衣飘飘的英俊少年朝自己走来,却没有看这位一朝明悟知天下的少年那写意风姿,无一例外,八双清澈眼眸都在盯着他手上那盘热气腾腾的美味,有的小孩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

林启年蹲下来,扫了一眼面前都没看自己一眼视线都在手中这盘海鲜上的孩童们,笑着说道:“来,你们各拿一只,我教你们怎么吃。”

孩童们这才怯生生瞥了林启年一眼,但还是没人伸出手。

林启年无奈伸出另一只手从盘子里抓一只螃蟹塞在最近的小女孩手上,然后把盘子凑到小女孩旁边的小男孩面前,后者犹豫一下,好似鼓足勇气,快速伸手抓了一只。有了开头,后面的孩子们就不再那么拘谨了。

八个孩童人人手上抓一只螃蟹,学着蹲在他们面前一边吃一边说教的俊逸少年,有模有样吃起来。

夕阳照在他们身上,把他们身影拉得很长,以至于在自家门口只能干流口水的大人们也能看到他们吃螃蟹时那晃动的影子。看着这一幕,他们的口水就更多了。

直到一盘美味吃完,林启年才起身离开,往回走几步就听到身后传来那熟悉的歌声。

“池塘的水满了,雨也停了。田边的稀泥里,到处是泥鳅。”

“天天我等着你,等着你捉泥鳅。大哥哥好不好,咱们去捉泥鳅。”

“小牛的哥哥带着他捉泥鳅,大哥哥好不好咱们去捉泥鳅……”

这首《捉泥鳅》是林启年两天前无意中看到几个孩童在田地里捉泥鳅而突然想起这首曲子,然后就教他们唱,这首曲子浅显易懂,他们很容易就学会了。

林启年停下脚步,转过身,一手持盘一手负后,凝视着八个孩童手拉手围成一圈蹦蹦跳跳整齐欢唱的这一幕。

他笑脸灿烂。

不知何时,那位年轻人来到林启年身边一起欣赏孩童们歌唱,两手握着一卷简册置于身前,沉默半天,他开口说道:“想必这首童谣也是出自林公子之手吧。”

林启年愣了愣,随即释然,笑道:“这老夫子…别看老态龙钟的样子,嘴倒是挺快的嘛。”

年轻人歉意笑道:“这不是老夫子告诉我的,我是猜测的。第一眼看见公子气度不凡我就已猜到公子只能是能创作《三字经》之人,刚听到这陌生童谣,闻所未闻,曲调也完全不像那些大家所熟悉的那种曲调,所以我猜测这童谣多半是新创作的,而能作出如此新颖曲调的在场的除了林公子就没有第二个人了。”

林启年表面上一笑置之,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但暗暗有些赧颜。这首《三字经》只是那夜与马维闲聊无意中想到的,实际上,这只是原著中的一小部分,因为他只记得前面这么一点,而后期还有很多内容如关于朝代更替、重大历史事件、地理等方面他都忘记了。更令他惭愧的是,他肆无忌惮抄袭了别人著作却连作者姓甚名谁都没有大致印象。

这位兴许是儿时记忆已渐模糊的英俊少年视线微微低垂,瞥了眼身边年轻人手里握着的那卷简册,笑着问道:“看你对这《三字经》挺喜欢的嘛,莫非你也是一个读书人?”

年轻人轻轻点了点头,轻声道:“以前读过书,如今虽很少再碰书,但遇上好书还是会喜欢。如今再读书与以前不再一样了,以前纯粹是为了考取功名,如今纯粹因为喜欢,所以也只挑喜欢的读,以前为了能考取功名,不喜欢的也得读,故而话说回来,如今这般其实也挺好的。”

年轻人抬头遥望天边渐逝的残阳,由衷感慨道:“以前以为只要好好读书将来就会有出息,多少能考取功名弄个一官半职,只可惜……唉,若不是恰好赶上朝廷的焚书坑儒,也许那时真的能考取功名,现在也许就会有个一官半职吧。”

对于耳熟能详的秦始皇焚书坑儒之事,林启年不会多作评论,更不会在人前尤其是陌生人面前发表意见,他只是轻轻哦了一声,问道:“不知兄台如今在哪高就?”

年轻人自嘲笑道:“哪里算什么高就,只不过在县狱做一个无名小卒。”

在正常人的思维里,身穿便服的县狱狱卒突然出现在县狱外的其他地方,不是回自家或者走访亲戚,那就只可能是为了调查某件案件,或者暗中抓人。

于是林启年警惕性地斜了年轻人一眼,试探性问道:“你来这里是走访亲戚?”

年轻人摇摇头。

林启年如临大敌。

又被误会了,年轻人不再犹豫,无奈解释道:“其实我是沛县县狱的一名普通狱卒,任敖,今日奉曹狱掾命令,实际上是萧主吏掾之命,来暗中查访你,看看你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人,看看你有什么才能,是否能胜任泗水亭亭长一职。”

说实话,听到这个消息,林启年心中有点小激动。之前在张小娘酒肆里,他特意找两位大人聊天说是趁吃趁喝实际上就是想让他们记住他,虽还没有达到“巴结”更谈不上“贿赂”的程度,但其心不轨,目的是希冀着未来能谋个一官半职。不曾想才几天时间,就有好消息传来。

如今秦始皇还健在,林启年虽然不知道具体哪一天乱世会到来,但相信乱世迟早会来,所以他得做好一些准备,而一直蜗居家里又能做什么准备呢,在这个世上,唯有手握一点权力才能有施展才华的机会,才能尽所能做好乱世到来的准备。

林启年压抑住心中的激动,打趣道:“那你现在都告诉我实情了,事后如何向两位大人汇报啊。”

任敖斩钉截铁道:“实话实说呗,我会告诉两位大人以你的才能胜任泗水亭亭长一职完全绰绰有余,还暗访什么呀。”

任敖扬了扬手中简册,“就算我这嘴巴不怎么会说,难以令两位大人心服,那只凭这《三字经》我想也足够了,两位大人一定会对你另眼相看,保不齐有更好的职位给你。”

林启年突然抓住任敖的手,笑脸温淳,“那就有劳任兄多帮忙推荐一二了,若真能胜任这亭长一职,日后林某定当登门拜访,到时你想吃多少螃蟹多少虾都行。”

然后还没等任敖回过神,白衣少年就跑到自家屋檐下,回来时手里捧着一大包东西,不容拒绝地塞在任敖手上,说这是我的一点心意,务必要让两位大人好好尝尝。

任敖离开时,那俊美的白衣少年还在身后大声雀跃喊着等他好消息的话。

直到骑上马,驶出中阳里,任敖才真正回过神,这时他才感觉有点不对劲。

怎么就感觉英俊少年那不凡气度忽然就像破墙一样坍塌了呢。

……

夜幕下,沛县县衙的一处屋子里还亮着光,有位胡须浓密年龄大约三十多在古代可谓是中年的男子坐在一张木桌前,手里正抓着一只螃蟹如同矜持的妇人一般慢条斯理地啃着。他对面坐着一个与他鼻下那浓密胡须相比几乎无须的胖子,这位眼睛一眯起来就是一条缝隙的胖子吃相就不怎么好了,吃螃蟹腿和虾时基本不剥皮,直接塞进那张大嘴囫囵吞枣地咬完直接吞下。

嘴里塞着美食还是没能堵住胖子的那张嘴,他含糊不清说道:“不说那什么《三字经》,单凭这如此美味的螃蟹和虾,我就能给那小子一官半职。这种东西谁没见过?可又有谁敢吃呢,单凭这种敢于先人的勇气,不说那待老陈致仕还乡而即将空出来的县蔚一职,给他一个一乡之夫都不过分,现在没有蔷夫这一空职,不然给他一个啬夫当当又如何。虽说亭长也有掌管一亭附近十里的司治安、禁盗贼之权,但地域不够广啊,那小子能那么折腾,能力想必不弱,一亭之长还是不足以发挥其才能啊。”

萧何平静道:“他毕竟还年少,先让他在泗水亭呆一段时间,看看能有什么作为再言其他。若真有能耐,只要不是朝廷直接任命的县令,不要说只是一乡之啬夫,即将空出来的县蔚一职,哪怕是我这个主吏掾让给他都行。”

曹胖子抬起头瞥了一眼,嗤笑道:“你把位置留给他那你去哪,上街乞讨?”

素来不苟言笑的萧何破天荒打趣道:“上街乞讨倒不必,我可以去当这个泗水亭亭长。”

曹参哈哈大笑,一身秋瓢乱颤。

萧何好似没了吃食的兴致,擦了擦手,拿起放在桌子边缘的那卷简册,继而缓缓打开,细细品读。

这不是马维送给任敖的那卷,而是萧何自己手抄一份。

往日不曾捧简册的曹参此刻更没有读书的兴致,埋头对付还剩挺多的美食。

萧何又认真读了一遍,舍不得卷起来,叹息一声,感慨道:“朝廷若没有禁书这一禁令该多好啊,那我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将此文推广至整个沛县,乃至整个天下。”

曹参扯了扯嘴角,含糊不清道:“别做梦了,等下辈子吧。”

又是一声叹息。

这一日,林启年凭借一篇凭记忆摘抄而来的《三字经》获得了泗水亭亭长一职,从此,这位自后世穿越而来至今并没有多大成就的少年才算开始他真正的人生。

……

深夜,独坐桌前的任敖认认真真读完第五遍手中简册,感觉到困意后,方小心翼翼卷起简册,然后视为至宝一般放在一个制作精美的木盒里。

这位正巧赶上焚书坑儒热潮而绝了考取功名光宗耀祖心思的读书人其实并不清楚,历史上的他后来居然能官至御史大夫,多年以后居然也能在《史记》中找到影子。须知能载入史册的基本都是皇亲贵胄,他一个小小狱卒后来虽达不到如萧何韩信那样家喻户晓的声望,但能在《史记》中有一席之地也算他祖坟冒烟了。

这位籍籍无名的狱卒之所以有如此“待遇”,主要是因为他后来帮助过刘邦。那时刘邦因为放走要去骊山修陵墓的死囚而触犯秦律,被通缉。刘邦自然不会坐以待毙,带着剩下无路可走的死囚躲在深山里,他逃走了官吏抓不到他,只好把他的妻儿抓走。当时还只是狱卒的任敖看到有其他小吏要对刘邦妻子吕雉图谋不轨就狠狠揍了那小吏一顿,后来刘邦起义后就跟随刘邦,一路辉煌腾达直至御史大夫之位。后来兴许因能力不足而被罢免,但也封侯拜相过,对他一个曾经的小小狱卒来说已是皇恩浩荡了。

只是,林启年到来后。

他的命运轨迹冥冥中已悄然改变。



免责:该文章采集于网络,相关权利归相关人所有!!!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更多文章: 1024社区 xp102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