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你家玩好吗 - xp1024.com
《去你家玩好吗》


正文 这里会长出一朵花/

小野在她很小的时候从她奶奶这里学会了一套评判标准,那就是害虫和益虫。有天我正吃饭,她突然从旁边飞身而出,口中大喊一句,害虫,打死。然后一只飞蛾就被她拍死了。我大吃一惊说:我去,小野,这是不对的。

这句话的结果就是小野又学会了一句“我去”。

她说:我去,是奶奶说的。

这是我一直想和她探讨的一个观点,但我想了很久也没找到合适的措辞。为此我和我的母亲还争辩过:对于那些虫族,所谓的有害与有益都是相对于人类而言,但你让小孩子有了这种二元对立非黑即白贴上标签即可捕杀的三五想法,并不利于她的身心。我母亲反驳道:那蚊子咬她怎么办,难道还要养起来?害虫就是害虫,小孩子不能好坏不分,《农夫与蛇》的故事你听过没有?

毫无疑问,这事一直争不出个结果。但小野飞身杀虫让我很生气。我站了起来,以前所未有的严厉再次责问她:你可以么?你可以这样做么?

她从未见我如此,退了一步,有点畏怯道:它是坏的小动物,它是苍蝇。(那时候她吧一切在空中飞的昆虫都叫苍蝇)

我突然思路开朗,构建出关于此事完整的哲学体系:什么叫坏的,什么叫好的?伤害你的小动物就是坏的,不伤害你的小动物就是好的。这个飞飞的小动物伤害你了么?你把它打死了,它的家人就找不到它了,会很难过知道么?你可以不伤害它们,如果它们没有伤害你,知道了么?你这样做,它会很痛苦,所以你错了,你要做那些让它很快乐的事情,你知道么?你想想,如果你找不到家人,你会难过么?

也许是我语气太严肃,小野突然一句不说,两眼通红,凝滞几秒,瞬间大哭了起来。

我没有即刻安慰她,继续追问:你说,你做错了么?

小野已经哭得没法说一句完整的句子,但抽泣之中,她还是断断续续说,我错了。

我上前抚了抚她的脑袋,语气缓和道:那你现在要做什么呢?

小野哭着走到那只飞蛾那里,蹲下身子说:对不起,你很痛苦。

看着她好几滴泪都落到地板上,我心疼不已,更怕她为此反而留下更大的心理创伤,便心生一计,说:别哭了,我们一起帮助它好么??

小野噙着泪水,道,好。

我把飞蛾捡起,带上小铲子,牵上小野到了一片土地。我挖了一个小坑。让小野把飞蛾扔了进去,顺便告诉她,这是飞蛾,不是苍蝇。我教小野把土盖上以后说,这只飞蛾以前是个动物,现在它死了,我们把她埋了起来它就会变成一朵花,变成另外一种生命,就不会再痛苦了。小野你快去拿你的水壶来,我们要浇水了。

小野飞奔入屋。

我瞬间起身,跑到十几米外摘了一朵花(罪过罪过),折返回去,把花插在刚才埋飞蛾的地方。完成这个动作,小野正好提着水壶从屋里出来。她走到那朵花前,惊讶得说不出话。我说:你看,就在刚才,它变成了一朵花长了出来,说明它已经原谅你了。

小野破涕为笑,依偎到我的怀里,说:它这么快就有了花。

我亲了她一口,说:是啊,我们又是它的好朋友了。它很快长了出来说明它很快乐。

小野开心地笑了。

我说,别难过了小野,那只飞蛾变成了花,现在像我们一样快乐。

夕阳洒下,我抱起她,走向远方。我想所谓教育也许就是这样,爱与耐心,加上孩子能明白的方式。这世界不是那么好也不是那么坏,但这世界上的很多东西不能只用好或者坏来形容。初秋,已经开始吹起凉风,但此情此景能温暖一切。

她轻轻贴到我耳边,说:嗯,爸爸,那我们再去打一个飞蛾吧。

正文 冰箱里的企鹅/陈谌

我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习惯性地翻一翻冰箱。

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养成了这个习惯,按常理来说,翻冰箱是为了找吃的,找吃的是因为肚子饿,但实际上我每次翻冰箱时都并不觉得饿,而我的冰箱里也从来没有存过任何食物。

一年前我搬到了这所单身公寓里,因为看见有一个厨房,我便心血来潮买了一个很大的冰箱,琢磨着从今往后终于可以买点东西扔冰箱里,然后天天在家里自己做饭吃了。但我终归是一个懒散的人,每天下班回家累得半死,连买菜都懒得去,更不用说开火做饭了,于是我还是像以往一样每天下馆子,这个大冰箱也就成为了一个奢侈的摆设品,占地方不说,还挺费电。

可是我从来都没有后悔过买这个冰箱,或许对我而言一个有厨房有冰箱的房子才能算作一个家,它摆在屋子里让我有一种莫名安心的感觉,所以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会朝圣一般去翻一翻冰箱,想象着里面放满食物的样子,即使每一次打开后看着里面空空如也都会有一股淡淡的失落。

三个月前的一天晚上,当我照例打开冰箱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里面有一只企鹅。

她长得很漂亮,娇小的身子,光亮的毛发,樱红色的小嘴。

我愣愣地盯着她看了半天,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她反倒先开口对我说道:“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空的冰箱。”

照她的意思,她是只喜欢住在冰箱里的企鹅,曾经去过很多的冰箱,不过这样子不打一声招呼就随便钻到别人的冰箱里,好像有点不太礼貌吧。

我问她道:“你到我的冰箱里干什么?”

她反问:“你买冰箱干什么用的?”

我说:“我买冰箱当然是为了放吃的东西啊。”

她继续问道:“那为什么这里面什么吃的都没有呢?”

我说:“因为我很懒啊。”

她说:“既然你买了个这么大的冰箱,又不准备放吃的,那不妨就借我住一下子咯。”

说完她就“砰”地一声从里面把冰箱门关上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在那里发呆。

我心想我虽然从来都没有见过企鹅,但也从没听说过企鹅是这么不讲道理的动物啊,要不是看她长得可爱,我真想直接把她从窗户丢出去了。

我没理她,径直回卧室睡觉去了。第二天早晨准备出门上班的时候,她打开冰箱门探出小脑袋弱弱看了我一眼,问我能不能下班后买只鱼回来吃,我说了句“哦”就推门走了,心里嘀咕着这家伙还真不把自己当外人啊。

虽然心里不情愿,但是晚上下班后我还是特意拐弯去了一趟鱼市,买了两只秋刀鱼回来,她坐在冰箱门上吃得很开心,我坐在一旁的地板上支着下巴看着她,问她究竟是怎么跑到我的冰箱里来的。

她说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只说自己去过很多不同的冰箱,有的大有的小,冰箱的主人也会给她各种各样好吃的东西,不过这是她第一次看见这么大却这么空的冰箱,所以打算在这里长住下来。

我叹了口气说:“反正空着也是空着,那不如就养一只企鹅吧,也没啥影响。”

怎料她忽然就不开心了,瞪着小眼珠跟我说:“喂,拜托你搞清楚,不是谁养谁的关系好吧,你以后别把我当你的宠物明白没,你也别指望我会屁颠屁颠地跟在你的屁股后面。”

说完她又钻到冰箱里“砰”地一声把门给关了。

我坐在地上哭笑不得,心想这还真是只有性格有原则的企鹅呢,不过我却莫名觉得自己挺喜欢她的。

过了几秒钟里面传来了一句抱怨:“拜托你把这里面的灯修一下好吧,每次开门都亮着,门一关就暗了。”

于是两天后这个冰箱被我改造成了史上最莫名其妙的冰箱,一开门灯就暗,一关门灯就亮。

而除了电费越交越多之外,我的生活也开始渐渐发生了许多变化。我会每天下班去鱼市买几条新鲜的鱼回家,两条给她吃,两条自己做菜吃。每天晚上睡觉前翻冰箱的习惯也变成了敲三下冰箱门,等她开门然后一起聊一会儿天,至于为什么要敲冰箱门,则是她跟我规定的,因为她觉得企鹅也有隐私,不经人同意随便开门是一件非常失礼的事情。

她每天都会跟我借书架上的书看,还给我的时候每本书都会被冻得硬邦邦的,而我们每天的话题也大多和这些书有关,她是只很聪明的企鹅,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想法,时常能逗得我很开心。我也会偶尔跟她说说我的工作,说说身边发生的趣事,甚至是关于未来的想法。有时候心情不好,她还会安慰我,对我说些鼓励的话,所以我对她有着越来越强的依赖感,觉得她就像是自己的朋友,甚至家人一样。

她似乎也想试着融入我的生活里,比如有一天晚上吃鱼的时候,她提出要吃我做的红烧鱼,我很欣然地答应了她。然后我就把她放到我的餐桌上,彼此面对面地吃了一顿饭,她瞪大眼睛对我说,没想到鱼还能做得这么好吃,自己之前吃的那些鱼真是白吃了。

从那天起,她也试着开始在我的房间里四处转悠,也学着到卫生间去上厕所,不过我从来不会领着她出门,毕竟企鹅还是怕热的,这里的天气对她来说实在是太糟糕了。

之后的日子过得不温不火,我们就这样在拥挤城市中的一块小孤岛上相依为命,让彼此在孤单的时候有一个依靠,不过,虽然用这样的方式相处得很开心,我们偶尔也会有闹矛盾的时候。

一个周末的下午,一个同事忽然造访我家,他在外面敲门的时候她正在客厅里来回地踱着步,我从猫眼往外一看,慌忙抱起她把她塞进了冰箱,然后猛地关上冰箱的门。

她很生气地在冰箱里蹦跶着,我打开门一看,她插着腰瞪着我正准备要冲我嚷嚷,我连忙做了个“嘘”的手势,告诉她不要声张,有客人来了,要是让别人知道我家里有一只企鹅就麻烦了。

同事是给我送东西的,我接过东西来很客气地问他想不想留下来吃晚饭,没想到他竟然很爽快地答应了,弄得我一时有些不知所措,因为要做菜就得翻冰箱,可我的冰箱里现在藏着一只企鹅。

我把同事安顿在了客厅里,然后想去冰箱看看里面有没有什么可以吃的东西,怎料一打开冰箱,里面的食物已经都被这小家伙给弄得一团糟,鸡蛋被一个个打破,猪肉被踩成了肉泥,西红柿糊在了土豆上,西兰花被啃得只剩下了茎。

于是我只好尴尬地拿出这些残渣来做了一锅乱炖,没想到同事却吃得津津有味,他说自己很久没有吃过这样温馨的家常菜了,没想到我一个单身宅男居然会有一颗居家好男人的心,自己一直都没有看出来。

他说这番话的时候我眼睛不时瞟着摇摇晃晃的冰箱,心想她一定是故意的,让人不禁捏把汗担心冰箱不知什么时候会被她给晃倒。

同事走后,我连忙把她抱出来跟她道歉,说今天真是为难她了,但我还没有做好让别人知道我有一只企鹅的准备。

她似乎能够理解我的苦衷,虽然依然嘟着小嘴,却不再跟我计较了。

也就是这天晚上,我心中暗下了一个决定,于是非常认真地对她说:“你每天睡在冰箱里舒服吗,不如睡到我的床上来吧。”

她似乎觉得很吃惊,但是她却没有直接拒绝,而是说:“睡在你床上太热了,还是冰箱里舒服。”

我说:“那可以开空调呀,开得冷点呗,我可以多盖几层被子,就当是冬天嘛。”

她默默地盯着我看了半天,最后还是点了点头同意了。

于是从那之后,我便和一只企鹅睡在了一起,我们一起吃饭一起聊天一起看电视,有时候我还会给她洗洗澡,而我的大冰箱里也渐渐开始存起了食物,里面不仅有鱼,还有蔬菜水果,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就像我曾经一次次打开冰箱前所想象的那样,我每天晚上都会回家做一大桌饭菜和她一起吃,而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了睡前去翻一翻冰箱的习惯。

就这样过了很久,直到上个星期的某一天,我的父母要来我家看我,我很高兴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她,可她却觉得非常不情愿。

她问我:“你准备就这样让你的爸爸妈妈见我了吗?”

我问她道:“难道你不想见他们吗?”

她说:“我觉得有些奇怪呢,我不知道他们会怎样看我,会怎样看你,我觉得他们一定会不高兴的。”

我说:“有什么关系嘛,我已经做好让所有人接受你的准备啦,你这么可爱,他们一定会喜欢你的,更何况我现在过得很幸福啊,他们为什么要不开心呢?”

她说:“他们的确希望你幸福呀,但希望看到的并不是一只企鹅。”

说罢她摇了摇头,一脸的失落。

那天晚上她执意要钻回冰箱里睡,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把空调关掉,却感到前所未有的寒冷。

第二天上午上班前,我敲了很久的冰箱都没有开门,打开冰箱一看,她已经不在了,里面的食物却都还安然地摆在那里,就像里面从来都没有住过一只企鹅那样。

她就这样没有道理地从我的冰箱里消失了,就像她当时出现在我的冰箱里一样,她消失得如此迅速而彻底,以至我甚至怀疑她从来都没有在我的生活里出现过。

我想,或许她到了别人的冰箱里,或许她回到了原本属于她的世界。

不过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去外面吃过晚饭,我的冰箱里也总是放着各式各样好吃的东西,其实我的手艺很差,做出来的东西并不好吃,然而每当睡前翻冰箱的时候,看到里面满满当当的食物,我都会特别欣慰。

有一天朋友问我,为什么你总是买一大堆东西塞进你的冰箱里,就不能等吃完再买?

我想,如果它总是满的,就不会再有企鹅住进来了吧。

尽管我非常想念那只没节操的企鹅。

陈谌,@陈谌CC,90后写作者

正文 爱他们的时候我们像条狗/张晓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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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女朋友里,我最喜欢老夏,因为她和我像,高贵冷艳俗气,俗到骨子里。

我们总在夏天刚开始的那几天里去富民路和巨鹿路路口的酒吧,那有一棵著名大树,我们就坐在树下,叼着吸管看人来人往。有时候下午开始看,看到下班高峰期过去,我们找个饭店吃饭,再去衡山路看电影。有时候傍晚开始看,看到长乐路上的小店纷纷打烊,楼上Club场子热起来,我们一起把外套脱掉上去蹦一会儿。一边蹦小眼神一边四处瞟,说哎呀你看那个男的怎么样啊。

你说那个瞎窜的外国人啊?我不喜欢外国人的,我觉得旁边那个小白脸挺适合你的。

滚,我最爱长胡及膝的纯爷们好么。

我们特别热衷于这种幻想,让自己活在《欲望都市》的电视剧里,全世界男人像是超市里的可乐,随便我们挑,喜欢哪个就把哪个扔进购物车里,不喜欢了再扔出来,不用买单。其实呢,其实我们根本不敢上前搭讪,往往是自娱自乐地在厕所边蹦跶到凌晨,对着所有为了去撒尿不慎经过我们的男子放电,男子们吓得使劲往厕所里躲。

后来我跟老夏说算了吧,在这杵着太变态了,还是去舞池吧。老夏翻个白眼,说你懂个屁啊,在厕所门口才能广撒网,借着微光看清美男子们的真容,宁可错上三千,不能放过一个。说着她又开始在厕所门口蹦起来了。

老夏长得还是挺好的,没有那么不济,也常被别人要电话号码。可是她没跟任何人回过家,都是抱着楼下的电线杆子狂吐,一抬头,满脸泪痕,忧伤地跟我说,打电话给那谁,让他来接我。我说我背不出电话号码。她说我背得出,你打啊!说完她就不断重复背诵那谁的电话号码,背到自己泣不成声,坐在路边大哭,哭得张牙舞爪,把鞋子踹到路中间,自己再跑去捡回来,再踹出去。哭到楼下的小偷都收工了,她还蹲在马路牙子上哭,那谁也没有来接她。

<er">2</h3>

那段时间她刚和那谁分手,处于和那谁比赛“我过得比你好”阶段。比到后来,身心俱疲。至少老夏是,所有的微笑,都藏不住眼睛最深处的黯淡。不知道你们看没看过网上流传的那段GIF,《大话西游》里紫霞仙子对着至尊宝眨眼,老夏离开那谁之后再也没了那种眼神。笑只是嘴角的抽动,哭只是眼泪的流淌,表情里抽离了那种叫做“爱”的复杂情绪。

原谅我,因为要写太多小说,实在懒得起一个像是男主角的名字,我们就叫他那谁吧。写推理小说的不是有个那多么,以此类推,叫那谁也没多奇怪。

她整个大学时间,基本上都和那谁谈恋爱,分分合合。好的时候,他们是朋友圈里的模范情侣。她在外面租房子,他在郊区上学,她在电话里抱怨一声马桶堵了,他就开一个小时车拿着马桶搋子来给她通。她说四级准考证找不到了,他三点钟跑来帮她找,找到天亮。要知道,那谁在家里连筷子都没洗过,也是一个被严重宠坏的男孩。那时候他是真真爱老夏,流露出人类本能的那种骄纵和宠溺,他心里仿佛装着一个温柔的草原,安静了狮子,微笑了大象,奔跑了野马,整个草原变得温馨可亲,随便她怎么撒欢。

<er">3</h3>

老夏也很爱那谁。他家境不错,身边时常彩蝶飞舞的,老夏说自己必须显示出和那些花蝴蝶的区别。他生日之前半年吧,她就出去当家教赚钱,节衣缩食的,最后给他买了一个名牌围巾。简直俗到家了,但他很感动,恨不得洗澡的时候都围在脖子上。他跟她说,你要是哪天离开我,我就拿这条围巾吊死自己。老夏也攥着他的手发誓,这个世界要是没你,肯定也没我。我们看得吐了一轮又一轮,一个个敬酒,跟真的似的,祝他们天长地久。

纵然誓言恶毒如此,他们经历了所有电视剧里的大风大浪,最终还是分手。可悲的是,这个世界不因为任何一段心碎而毁灭,所以他们都还活着,更可悲的是,活着也就算了,她还在爱他,像兢兢业业的手表,准时,持久,动力十足。

我写小说时很多素材都来自老夏和那谁,比较惨烈的基本都是他们的故事。有一年的圣诞节,大家一起喝啤酒开心呢,不知道因为什么事两个人吵起来,吵到最后开始互抽耳光,扭打在一起,最后老夏把窗户打开,说要是我对不起你我现在就往下跳,你他妈敢说这句话么。我们都吓傻了,一个从厨房拿色拉回来的朋友完全不了解这短短五分钟内发生了什么,站在门口吓得腿软,顺着门框往下滑。在冷风瑟瑟中,老夏跟刘胡兰似的跟床边站着,僵持了两分钟吧,空气都被冻住了。那谁松口说,我相信你,咱们都冷静点,想想未来怎么办吧。

当时老夏哼了一声。后来老夏说起来,她知道他们根本没未来的,所以她使劲抓,就像是一个死刑犯,挣扎着和生命要来一分一秒。

这种绝望是难免的,没有谁大学谈一段恋爱,就能预期到永恒。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我们都是爱的新手,我们什么都不会,没有通关秘籍,没有葵花宝典,没有黄冈题库,只能使劲地给,无论好坏,除了爱我们什么都不会。

这几天过母亲节,我们一圈人讨论给老妈买了什么,七嘴八舌的,老夏突然沉默了,在一边若无其事地玩手机。后来我也不说话了,我知道她在难受。

老夏和那谁意外有过一个小孩。那半个月两个人焦虑得都吃不下饭,虽然当时是毫无分歧,要把小孩做掉。老夏和那谁害怕老夏妈发现她没来月经,去超市买了一大包卫生巾和红墨水,找了一个下午在家做了一堆假卫生巾,还因为不小心把红墨水打翻,洒了一点在她的浅色钱包上。后来怎么洗,钱包上还是有浅浅的一块红色。去医院的路上,老夏看着窗外不说话,过了一会儿那谁伸手摸她的脸都是眼泪。他开始跟他们的小孩说话,说不是爸妈不想要你,是你来的不是时候,下次再来,我们一定好好对你。说着说着自己也哭起来。

谁都知道,这辈子哪还有下次,下辈子的下次吧。

手术做完之后,他带她去很有名的汤罐,开了个包厢,点了碗大补汤,那谁说会对她好的,她没吭声,呆呆地把汤喝完。

老夏本身也是一个野马型选手,常年浪打浪的,说起话来没边儿,不文静,吃东西狼吞虎咽,常常调戏个小男生什么的。认识那谁之后改变了很多,逛淘宝专挑写着“小香风”的买,给他买东西都是贵的好的,给自己买都是便宜的,尽可能看上去贵的,我们嘲笑她跟外围似的装丫挺,她特别理直气壮,“他就是喜欢外围啊,他喜欢什么我就变成什么,站在他旁边得高贵冷艳,配得上他才行。”

以前遇到这种事,老夏肯定大哭大闹要么掀桌子,但是为了那谁,她学得能忍耐难过。再大的事儿,也能静静种在心里,默默喝完一碗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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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他们已经开始常常吵架,他开始步入多年前就被安排好的生活,隐瞒了这段感情,做那些看上去他应该做的,不偏离轨道的事。她到处兼职,找工作,那么辛苦就是想证明点什么吧。两个人耗着,不再一起看更新的动画片,长期不见面,都很不快乐。我们说,与其这样不如分手好了。老夏说她不甘心,为什么自己让他成长了那么多,最后是别人坐享其成。

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新开的Club。特别戏剧性,她将近半个月没见着那谁了。他说他忙,忙家里的生意。刚挂电话,她一刷微博,看到转发了好几次的一条,名为“这个包厢好刺激。”后面配了张果真好刺激的照片,他就在其中,笑得很前仰后合。特别贱的一件事是,老夏竟然把这张照片保存了,存到今天。理由是,她觉得他笑起来好看,像里的柏原崇。

老夏当时打车去包厢抓人,弄得那谁也很没面子。老夏想忍来着,没忍住,嘴上没说,先砸了个酒瓶子,玻璃渣飞得满屋都是,小妞乱作一团。那谁把她整个人抱起来,一路没放下,直到走出Club才扔到路边。开门见山地说,咱们分手吧,我不需要奋斗,我现在很迷茫,除了这么玩下去我不知道干什么好。

老夏冷冷笑着,说,你这不是放屁嘛。

那谁说,你就当放屁吧。

老夏忍着眼泪,咬着嘴唇,终于憋出这句话,你不爱我了?

嗯。他轻巧地划了根火柴,烧了那片属于老夏的草原。她变成了一只惊慌失措,流离失所的小白兔。说完那谁就转身进去,消失在迷幻的音乐和灯光中。所以你明白老夏为什么要蹲在厕所吗?她希望再次遇见他,像遇见陌生人那样重头来过。

那天她一个人走了好远的路,走到天都快亮了,自己也不知道到了哪里。老夏知道,她再也没有家,以后所有的恋爱不过是寄人篱下。

那一段时间老夏非常矫情,QQ签名改成《蓝宇》的台词:这辈子不后悔,下辈子不这么过。

我们又吐了好几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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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夏和我讲过一个他们的故事。他们一块睡觉,那谁突然翻过身来,满头大汗,喘着粗气看着她。她紧张地坐起来,问你怎么了。他愣了好一会儿才说话,说,刚才被鬼压床,每次睁开眼都看见一个不一样的世界。她帮他倒了一杯水,看着他不知说些什么好。

他说,我刚才喊你名字你听见了吗?她摇头。

他说,我用胳膊噌你你感觉到了吗?她还是摇头。

他说,他听见一个女声,说他再也逃不出去了。

她问他,你真的害怕逃不出去吗?

他叹了口气说,还好醒来了。

之后他们沉默没有说话。

他平静下来,坐起来,轻轻抱住她,说,谢谢你,陪我做噩梦。

她感觉自己即将崩溃了。

她终于明白爱的尽头是什么。不是擦肩而过,不是聚散离合,不是伤害也不是第三者。而是这些东西都不存在,他们赤条条的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却再也感知不到对方的处境。

<er">6</h3>

最近我们听说那谁要结婚了,未婚妻很受他父母认可,都同居了。老夏也有了新感情。听到消息后,她笑着说,是吗,祝贺他啊。然后去了洗手间,一刻钟后才回来,接着微笑吃蛋糕,聊别人的八卦,事不关己的样子。

其实,我好明白她这种感受。我也明白她的疑惑,因为这种疑惑我们都曾有过。她在一刻钟里一定对着镜子问了无数次,为什么不是我。

傻姑娘,爱情本来就是一个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你得到的爱,又何尝不是其他人曾经赠与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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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喜欢乔安和陈公子的故事,老夏和那谁就是这段感情的原型。这算是一个不像故事的故事吧,全是一些碎片,但是写的时候我也非常难过,难过到自己吃了两个蛋糕。这明明是一个别人的故事,我为什么会这么难过呢。

也许吧,我们都曾经这样爱过他们,爱到自己像一条狗,摆着尾巴等他们丢个球。

正文 再热也热不过初恋/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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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挑好的西红柿放进小框里递给大妈,大妈直接把西红柿倒进塑料袋里问,你还赶时间啊?

我答,还好吧。

大妈说,那你先去买别的菜,回头过来我和你说两句,怎么样?

我点了点头,转身离开。

买好了其余的菜,我重新回到西红柿摊前,突然感觉像在玩RPG游戏,回到大妈这里是在做一个任务……

这时大妈的西红柿还有差不多一半没有卖掉,但摊子上竖了块牌子,上书五个大字:暂停出售。

你没看错,我也没写错,是大妈起初把“售”写成了“兽”,后来更正了一下。所以算起来是五个字。

看我走过来,大妈笑眯眯地掀开菜摊的隔板让我进去。之后用抹布擦了擦一边的小椅子说,来,坐。之后又用这块抹布擦了擦西红柿说,来,吃一个。

我接过西红柿坐下问,大妈,找我有什么事啊?

大妈笑眯眯地问,你家老婆今天没来啊?

我答,嗯。她在家打扫卫生。

大妈点了点头说,你家老婆又好看又能干,你真是好福气。

我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大妈又说了,听你老婆说,你是写电视剧的啊?真莱斯(莱斯,南京话,厉害的意思)!我跟你说个故事,你能帮我写成电视剧吗?

我愣了下说,这个嘛……

大妈又笑了笑,说,没关系,我就这么一说。我也晓得电视剧不是你想拍,想拍就能拍,你说是不?

我笑了笑问,那您要说什么故事啊?

大妈说,昨天晚上我听来的。我觉得蛮有意思的。

是您朋友的故事吗?

不是,是一个西红柿和一根黄瓜的故事。我昨天晚上睡这块儿(这里的意思),偷听到的。

睡……这块儿?不热啊?

大妈双颊绯红说了句令我汗颜的话:再热也热不过初恋,你懂哎。

我毫不犹豫地奋力鼓掌,西红柿被我拍得稀烂。

<er">2</h3>

夜晚的菜场残留着整整一天囤积下来的怪味,腐败的菜叶味、鸡鸭的骚味,还有菜农们身上的汗味和说不清来路的香水味。

大妈躺在钢丝床上吹着电风扇,迷迷糊糊即将进入梦乡时,突然听到有个声音低低地说,你别过来,我过去。要是把你摔坏了我可心疼呀。

借着路灯投射进来的光,大妈看见不远处黄瓜摊位上的一根黄瓜蹦蹦跳跳地向自己的摊子跳来,与此同时,在大妈左手边不远的地方,一个西红柿悄悄地小心翼翼地向摊子的边沿滚过去。

黄瓜蹦跶到摊子下,努力了几次始终无法跳上摊子,西红柿心疼地说,你别跳了,就这样说吧,再跳你就断了。

黄瓜苦笑着说,你爸说得没错,我这辈子都高攀不上你呀,呵呵。

西红柿说,你呀。一把年纪了还是不会好好说话。呵!什么高攀不高攀的?我们是一个大棚里出来的,我什么档次我自己知道。

黄瓜说,没想到这么多年了,我们竟然在这里遇上了。说实话,在这里遇见你,我心里不好受。我一直以为鸡蛋会让你过上好日子。好歹你们在一起也算是个出名的热菜。你爸说过,如果你当初选择了我,这辈子只能当不值钱的冷盘。

西红柿无奈地笑了笑说,那你看我现在呢?还不是一样?

那狗日的鸡蛋呢?

找了个火腿假结婚,弄了个香港标签,之后被一个胖面包看上,一起出国当进口食品去了。

妈了个逼的!黄瓜骂了一句。那你现在日子过得好吗?

就这样吧,你也看见了。没什么好不好的。

哦。黄瓜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

你呢?西红柿问黄瓜。你这些年过得怎么样啊?

说实话,我一直过得不好。这么跟你说吧,我要是躺在苦瓜堆里,都没人能分得出。呵呵。

你家老婆呢?西红柿问。她不管你啊?

我一直没结婚。自从你和鸡蛋走了以后,我就再没有心思想这些事了。反正一个人过也快活,自己吃饱了,全家不饿。呵呵。

西红柿没有接话,但大妈看见西红柿身上有一处干瘪的小坑洼里淌出了点汁液。

黄瓜问西红柿,在这里遇见也算是我们缘分未尽,你看,现在我们俩又都是单身了,要不凑合一下子吧?反正剩下的日子也没多久了,就算选错了,也错不了多久,你说呢?

我看不行。西红柿没说话,说话的是西红柿边的一个小西红柿。

黄瓜愣了一下问,这是你儿子吧?呵呵。

我哥说得没错,人往高处走。哪能越活越回头啊?我妈好不容易把我们拉扯到现在,我们都能赚钱了,我们自然会好好孝顺她,用不着外人来多事。说话的是西红柿的女儿。

哦。嗯,对,你们说得对呀。呵呵,我这样的确照顾不了你们妈。是啊,我要是和她在一起,还会给你们添负担。还是那句话,我高攀不起呀,呵呵。黄瓜说这句话的时候,大妈发现它一下蔫了好多,背也慢慢弯了。

西红柿沉默着一直没有说话。她不知道该怎么打破僵局。只能眼睁睁看着黄瓜慢慢向它的摊子移去。

突然一只老鼠从一边窜了出来,不小心触动到了角落里一个小孩子遗落的玩具电动卡车,卡车发出一阵怪声向着黄瓜冲来,一下把黄瓜轧成了两截……

西红柿身上那个干瘪的小坑洼一下破了,汁液汩汩流出,像眼泪一样。

它的儿女赶紧上前安慰她说,妈,别哭,不值得。

大妈看着西红柿,觉得心好疼。她又想看看地上已经成为两截的黄瓜,可外面的路灯一下黑了。

<er">3</h3>

大妈说完故事把一袋西红柿递给我,说,故事就是这么个故事。我说得不好听。你要是觉得有意思,能写出来也行。拍不拍电视无所谓,我随口说的。这些西红柿送给你了。明天开始,我也不来了。

我接过西红柿问,那我写好以后呢?

大妈笑了笑,我给你个地址,你写好了给我寄一份。还行啊?

我点了点头说,行。这个故事我一定写出来。哦,对了,您不来了,那这里怎么办?

交给我家女婿来弄。我也算运气好了,儿子、女儿都孝顺,女婿、媳妇也都不错。呵呵。反正这边我也没什么盼头了,来不来无所谓了,回家带孙子去。大妈是笑着说的,但我总觉得笑里夹杂着点其他的什么。

我拎着西红柿转身离开的时候才发现,不远处卖黄瓜的那个大爷今天不在。

晚饭的时候13告诉我,卖黄瓜的老大爷前一天凌晨在到菜场的路上被渣土车轧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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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们上学的时候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因为班上有个喜欢的人,哪怕是再不喜欢念书,哪怕是发烧感冒,也会自觉自愿、高高兴兴地去学校,因为那个人就是大妈所说的“盼头”。

已经立秋了,可天气还是这么热。我突然想到大妈的那句话:再热也热不过初恋。

耀一,编剧、码字工、插画师、平面设计师。微博ID:@鞭具蛋挞耀一

正文 我的小姑娘/大冰

大冰,@大冰,主持人,民谣歌手;已在「一个」App发表

佛法到底是无边,随便一讲就能给整睡着了。讲着讲着,我自己也趴在床头睡着了。半夜冻醒过来,帮她擦擦口水抻抻被角,夹着书摸着黑回自己的客栈。月光如洗,漫天童话里的星斗。

路平的脸瘦长……

……头埋在我颈窝里,呜呜哭出声儿来。

我在门外听着另一个门外的故事,手抄进兜儿里,跳了会儿踢踏舞。

一脚踹开低调酒吧的小木门,我说:路平,你别告诉我你没有录音笔!

从那天开始,每天早上她吃完馄饨皮儿,我喝完馄饨馅儿后,我们都会溜达到低调酒吧门口,晒着太阳等路平起床讲故事。

我说:那算了,不如不见,保重保重。

我说:我还没洗脸刷牙刮胡子呢……

这不是个长得多么漂亮的孩子,我做过七八年的少儿节目,粉嫩乖巧的小演员小童星见得海了去,有些比他爹妈还聪明,有些比洋娃娃还漂亮,但哪一个也没给我这种心里融化的感觉。

她喊:爸爸过来……爸爸你怎么不上车?

我和苗苗、小喆、铁城、路平一起去送她们。车停在忠义市场,上车前我们挨个抱了抱她们,小女儿很奇怪地看着我们,问:你们怎么不上车?

娜娜觉得我带孩子有方,当男阿姨的潜力无限。于是趁我每天早上睡得最香的时候,咣咣咣地砸门。

我扭头求助路平,他居然在啃指甲!路平道:“大冰,他们说你少根筋,我本来还不太信……”他琢磨了一下,坐在了墩子上,幽幽地开口:“他没爸也没妈,有一天,忽然从石头里蹦出来,一身的铁毛,哎呦,是个猴儿!这个猴儿太了不起了,他光着屁股,打死了一只狗熊,然后他有皮裤穿了。”

妈妈爱她,怕不征求她的意见冒昧做决定会让她苦恼抑郁命丧云南。但她妈妈也是个奇葩,把她提溜起来问:“这个哥哥帅不帅,给你当干爹好不好?”

小女儿困了,歪在我怀里睡去。路平帮我把她放到背上,踩着星光,我背她回客栈睡觉。

路过的熟人问,这是哪儿捡的漂亮小孩儿啊?

路平立马把她面前的零食胡啦胡啦抱走了,慌慌张张很愤怒地往厨房躲。我揪着裤腿儿把他拽回来。

小姑娘叫心心,苹果一样鼓的脸蛋,又乖又好玩儿。

我一手抱着她,一手掏出手机,哆嗦着打电话给路平。电话很久才有人接,路平应该是刚刚睡醒。

这种天籁后来我只听过两回。一回是洱海边放猪的几个白族小阿妹,她们唱:娘娘有个小公主喂……歌儿你唱不完……

她一般到晚上十点左右开始犯困。一困了就自觉把脑袋枕在我大腿上,半分钟左右就能打呼噜,吓得整个酒吧的人关了音响,压低了嗓子说话。有些好心的姑娘解下外套,左一件右一件盖在她身上。

我后来回忆,真正拉近我和路平之间距离的,是一个小姑娘。

那个故事讲得好长,那只厉害的猴子掀了桌子打了公务员,被压在了巨山下。有个骑马的人救了他,给他戴上了金箍。他又迷惑又开心,但他没得选择,于是违心地跟着那人走向西方,一边走一边想:会好的,会好的吧……

我走出低调的小木门,点上一根兰州,心里念起一个名字。

他就很淡定地,接着唱下一首歌,接着问同样的问题。

心心被莫名其妙地抄起来,莫名其妙地钻进一个洞穴一样的屋子,面前又莫名其妙地伸过来一个莫名其妙的脑袋……她人小脾气不小,正没好气地拿脚跺地呢。

我对天发誓,这孩子的歌声,真的有抚慰人心的力量。

我说:姑娘,没有下午唱得好听呢。

小女儿嘎巴嘎巴地嚼完香蕉片儿,终于开金口了:我要听故事……

背后,路平讲故事的声音若隐若现。

那是一群头上有光环的背后长翅膀的孩子,我想尽办法采来她们的声音加在自己的民谣中,放在第一首歌的开头当人声SOLO。其中一个小孩子唱尾句时被口水呛了一下,煞是有趣,每次听都不禁莞尔。

我能说不好吗恩公!

她蹦到打银店里跳舞,陀螺一样地转着圈蹦跶,惊得鹤庆小老板一锤子砸在自己手上。她又去找纳西族老太太聊天,话说得又密又快,快得几乎口吃,路过的大人担心她咬着自己的舌头,一脸问号的纳西老太太冲她摆着手说:不会不会,我听不会外国话嘎。

可这两回的触动,都不如心心当时有口无心的哼唱。

我打小有个毛病,一着急就大舌头,话说也说不清楚,他却听得眼里放光。他蹲下身子用西安话问心心:女子,你敢不敢再唱一遍。

我说:姑娘姑娘我的好姑娘,你想我吗想我吗?

骄傲?人性里的有些东西是不可论证的。明知道不是自己的孩子,可还是愿意各种炫耀献宝。好比拿着别人的泰格吉他跑到第三个人面前炫耀:你看,泰格!这其实和我哪儿有什么关系啊。我有时候一边炫耀我的小干女儿,一边觉得自己心智真他妈的幼稚。等扭过脸来看心心的时候,又觉得这种幼稚是完全可以解释的。

那时,我们俩站在王家庄巷和文治巷的交叉路口,离低调酒吧不过十几米。没等她唱完,我抄起她来夹在腋下,三步并作两步跑去找路平。

<span>A ray of iny star ligo pass when a child is born

……</span>

娜娜说:路平会是个好父亲。

我说:娜娜你别光自个儿抹眼泪,赶紧找张面巾纸给咱姑娘撸撸鼻子,鼻涕都蹭我衣服领子上了。

她板着指头说:我吃一个两个三个四个……馄饨,我只吃皮皮儿,剩下的你吃好不好。

小女儿永远回答他:“没有我爸爸的歌好听”。

<span>池塘的水满了,雨也停了。

田边的稀泥里,到处是泥鳅。

天天我等着你,等着你捉泥鳅。

大哥哥好不好,咱们去捉泥鳅。

小牛的哥哥,带着她捉泥鳅哦。

大哥哥好不好,咱们去捉泥鳅……</span>

窝心的一幕是,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我瞒着她妈妈带她去吃海鲜披萨饼。她走着走着忽然自己唱起歌儿来:

一张嘴,就引得一道神光穿过乱云飞渡的大理长空,结结实实地锤在洱海上。

孩子的妈妈来接她,我在门口拦住她不让进,我说:“你听。”

旁边的人笑喷茶,我抬手摸了摸早上刚刚刮青的下巴。

她说:那干爹你带我吃馄饨去吧。

我说:再见!

我闻此语甚为伤心,是真的特别伤心。但还是讪讪地按约定去等她们娘俩。

娜娜改签了机票,拖到没办法再拖的那一天才离开丽江古城。

孩子还在不知冷热的岁数,也还没学会自己脱衣服,一出汗满头腾腾的热气,微型空气加湿器一样,毛茸茸的刘海儿下面满是细细密密的汗珠。

好么!吃饱了喝足了要听故事了是吧,听了故事就肯唱歌了是吧,等着,爹来了!我拽过来一个墩子,盘腿一坐:“话说,六祖慧能在承接衣钵后,为了躲避追杀,一路隐姓埋名迤逦南下……”

心心离开丽江两年后,我路过长春,打电话给她妈妈:孩儿她娘,咱姑娘还记得我吗?

我和娜娜掀开门帘偷偷往里看着,一大一小两个人儿对坐着,中间一盆炭火,小女儿依旧是捧着脸,认真地静静地听,满脸的点心渣。

打这电话时是有那么一点忐忑的,那两年我的人生起起伏伏,诸事扰心状况百出,又本是个疏于靠电话线联络感情的人,已许久没有听到过她们娘俩的声音了。

路平正在泡面,受了惊,开水烫了手。他用嘴噙着烫伤的地方,另一只手在电脑桌上拨拉着了半天。然后他说:如果我说我忘了放哪儿了,你会不会很生气。

我和她妈妈说:“礼都收了,认个干女儿好了。”话一出口,自己都吓了一跳。

我心里软了一下,说:疼啊……

他问:你要录什么?

晚上八九点钟开始上客人的时候,他也不肯停。有些客人待了一会儿无聊地走了,有些客人盘腿坐下,和我们一起听。炭火时明时暗,瓜子皮在火盆里酿出青烟。

小女儿停止了咀嚼。

她死死盯着我,先是往后倒退了一步,而后一下子张开两只胳膊扑了上来,搂住了我的脖子。

女儿叫心心,一头卷毛小四方脸儿,家住长春南湖边。

她抿着嘴,笑着看我一眼,又收敛起微笑,在我肩头轻轻拍了拍。

路平说:还好,没哭。

晚上酒吧营业的时候,路平会在台上演绎的间隙穿插唱两首儿歌给心心听。慢慢竟然养成了习惯,一直到现在都是如此。后来,低调酒吧五年间搬迁两次,这个习惯他却一直没改。

彼时乌节路行人熙攘,我傻在马路牙子上,难过得发抖。闷热的新加坡午后,所有坚硬的光芒都向我涌来,所有的盔甲都失去重量。

路平唱歌从没唱哑过嗓子,那天却说哑了嗓子。我们叫了外卖,边吃边听他给心心讲故事。

小东西扭头来很认真地问我:……那你疼我不?

我和路平的性格属于两个极端,一个是地底火,一个是峰顶冰。彼此都不是多么接受对方性格中有棱角的一面,按理说,本不太可能至交。

远远的,我看见人群里娜娜卓越依旧的身姿,左手边牵着我可爱的小女儿,唉,抽穗的小玉米秸子一样,都长高了快一头了。娜娜冲我眨眨眼,径直朝我的方向走来,小女儿完全不知情地蹦跶着,嘴里好像还哼着歌。

她喊:路平路平,开车了快上来啊……

“八戒,你不要再说了,我会回去的,但不是现在,我要晚两天才行……我心里面还在难受哦,等我的难受再减少那么一点点,我立马就出发。只要他肯让我回去,我怎么会不回去。你知道吗?不管他怎么对我,我都不恨他哦,我只是有点难过……”

她逃跑的时候一脑袋撞在我肚子上,让我给逮住了脖子。

在丽江,中午12点前喊人起床是件惨无人道的事情,我每次都满载一腔怨气冲下床去猛地拽开门,每次都逮不住她,每次都只剩个粽子一样的小人儿乖乖坐在门口等我,说:干爹,你带我吃油条去吧。

心心的妈妈叫娜娜,雕塑家。孩子生得早,身材恢复得好,怎么看都只像个大三大四的文科大学生。那时候小喆、苗苗、铁城和我在丽江组成了个小家族,长幼有序姊妹相称,娜娜带着心心加入后,称谓骤变,孩子她姑、孩子她姨地乱叫,铁城是孩儿她舅,我是“她爹”,大家相亲相爱,把铁城的马帮印象火塘当家,认认真真地过家家。

悠长的假期结束了。

小孩子一旦来劲了,是怎么哄都不肯再唱歌的。我和路平折腾了半天,喂她吃了薯片姜片香蕉片鱿鱼丝……就差请她喝点儿啤酒了,无论如何人家也不唱,光闷着头吃。我恨地直挠头,头皮屑掉了一肩。

一整天一整天的,带着我从天而降的小女儿混丽江。

妈妈爱她,怕她不吃早饭发育不良命丧云南,但同时妈妈也很爱自己,怕自己睡觉不够脸色不好看然后命丧云南,于是把这块小口香糖黏在了我的头上。

她声音里丝毫做作都没有,干净得要死,我的心慢慢变成了一坨儿豆腐脑儿,一撮儿棉花,一小块儿正在平底锅里吱吱融化的猪油。

我抱着她原地打了两个转儿,我说:姑娘姑娘你快勒死我了。

我发现现在的孩子太强悍了,讲小猫小狗小兔子的故事根本哄不出睡意,讲变形金刚黑猫警长葫芦娃反被鄙视。逼得没办法,我把《指月录》翻出来给她讲公案,德山棒临济喝赵州茶的胡讲一通。

于是我负责哄孩子睡觉。

小东西没喝普洱茶的时候还是很乖的,软软小小的爪子握住我一根指头,蹦蹦跳跳在古城的石板路上,左一声干爹,右一声爸爸,喊得我浑身暖洋洋懒洋洋的。

我说是我女儿啊,不信你听她喊我,来,姑娘,喊一个。

有人和我打招呼,我递给那人一根烟,转过身去和他聊天。

路平迅速爱上了这个小人儿,除了讲故事,他还给心心弹吉他。那时他在整理专辑,弹着吉他唱一首歌,然后停下来,客客气气地问心心:您觉得这首怎么样?

她腿短走不快,走累了就放在肩头驮着,夹在腋下挟着,横抱在胸前捧着。更多的时候,让她揪着我衣襟角,我记得我小时候就是这么揪着大人的衣角走路的,但她很固执地把手硬塞进我手心里让我牵着她走。小小的爪子在我掌心里捏成一只核桃样儿的小拳头,关节硌着我收拢的掌心。

……

路过大石桥的时候,她半睡半醒的,在我背上轻轻地唱起那首歌:

我在二十郎当岁的时候,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有了个六岁的女儿。

奇葩妈妈说:她都8岁了……上小学了。如果不记得你了,你可别伤心。

这番对话见一个熟人就重复一次,然后细细欣赏对方脸上的骇然,洒家心下居然萌生出一丢丢骄傲的感觉。

“到底怎样才肯唱啊,恩公!?”我指着路平问,“如果让你骑大驴的话你唱吗?”

“老路,我估计是没戏了……你赶紧结婚赶紧生个孩子去吧!……要生就生个女儿。”

她小声喊:爸爸粑粑巴巴我的好爸爸。

“那只猴子跪在马前,人啊,你怎么会怀疑我的真心,我忍却委屈追随在你身边,到头来,你却这么轻易地放我离去,如果我的心是石头做的,那你的心是什么做的……”

低调酒吧变成了新的根据地。我们开玩笑说:心心是史上最年轻的泡酒吧的姑娘。大人喝酒,她喝养乐多。她觉得养乐多很好喝,经常往我们的酒瓶里挨个倒点儿,没人会拂了她的好意,都继续接着喝,但味道实在是很怪。

我逗她,让她喊我爸爸,她犹豫了几秒钟然后扑上来抱着我的大腿往上爬,一边揪我的胡子一边喊粑粑巴巴粑粑……还拽我的耳朵往里塞草棍儿,又从兜儿里掏出那个茶壶盖儿送给我当礼物。

……

拍你妈逼拍啊!我扭过头去继续跳我的踢踏舞。

既然喜欢,就恣当是亲女儿去疼吧。要喝可乐给买可乐,要吃巧克力给买巧克力,要骑哈士奇我去给你满世界撵狗。

当“to pass when a child is born”那句响起时,一瞬间什么都绷不住了,我不过是个丢盔卸甲的败军之将,胃里的肉骨茶在翻腾,满世界铺天盖地的黯然神伤。那个老人是个头上长角手中擎叉身穿黑披风的,让人心碎的。

妈妈爱她,怕她喝可乐饮料患上糖尿病命丧云南,只喂她喝矿泉水。她不爱喝,口渴了就自己偷大人的普洱茶喝,那么酽的茶,咕嘟咕嘟两声就吞下去了,还知道砸吧砸吧嘴。这么点点儿大的孩子喝了浓茶后,立马精神成了猴儿,眉飞色舞地撵鸡逗猫,还满大街地骑哈士奇,吓得半条街的狗慌慌张张地找掩体。

一般的小孩子只会用手背横着擦汗,她却早早地学会了像老农民一样的,摊开手掌从上到下地呼噜满脸的汗水,呼噜完了还知道往后腰上抹抹。

她睡觉爱流口水,我没少付干洗费。

再回头时,车已经开走了。心心趴在车玻璃上,眼睛看着地面,眉头皱着,挤扁了小小的小鼻子。

小女儿拿香蕉片儿捂住耳朵眼儿:“不听不听,不听这个”。

她呢喃着说:爸爸,明天我们还去找大驴玩儿好吗……

路平越讲越进入状态,语调开始抑扬顿挫,手势越来越多,但西安口音也越来越重。小女儿捧着脸,听得入神。手指上的点心渣子粘了一脸腮。

我顶着黑眼圈生生喝了好多天馄饨馅儿,差一点命丧云南。一直到今天一看见馄饨摊儿就想骂娘。

冬阳西斜,一道黄色的光斑铺在小酒吧门口。

我是真惊着了,这个满身奶糖味儿的小东西……猴儿一样的小姑娘,大眼睛长睫毛扑闪扑闪地看着我,一下子就把我的心给看化了。

她冲着路平的脑袋张开爪子,伸出两只胳膊,路平以为她要索取一个拥抱,刚想也伸手抱她,我忽然意识到什么,还没来得及提醒……说时迟那时快,孩子的两只爪子“啪”地一声同时贴在了路平的脸上,估计力道很大,路平斗鸡眼了一下,愣住了。

娜娜几个姐妹淘酷爱闺秀间的小酌,一大堆小娘们儿彼此之间有聊不完的话题。她们怕吵着孩子睡觉,就抓我来带孩子。

我放慢脚步,止不住浮起一个微笑。

我说:恩公,您那位亲妈哪儿去了……

我说:那我呢?

这孩子对普洱上瘾,喝了茶以后是个货真价实的响马。见我第一面时,她刚通过自己的搏斗,从一家茶舍的品茶桌上生抢了一壶紫鹃普洱,对着嘴儿灌了下去。老板都快哭了,说:我不心痛这壶茶,喝就喝了,可你不能把我的茶壶盖儿也给捏着拿跑了啊……

她说:你看你,还是那么孩子气……不如我们和心心玩儿个游戏,咱们制造一次偶遇,看看你在孩子心里分量有多重。如果认不出你来,你擦肩而过就是了。

距离五米的时候,小女儿猛地扎住了脚步。

小女儿两只手掌夹着路平胡子拉碴的脸,端详了一下,扭头问我:“大驴?”。

她从长春来丽江度假,妈妈爱她,怕她遭遇感冒打喷嚏流鼻涕然后命丧云南,于是用东三省娘亲之心度丽江昼夜温差之腹,秋衣毛衣保暖衣羽绒衣……把她包裹成了只粽子。里三层外三层再捆上一根羊毛围脖。她胳膊根本放不下来,只好整天像只鸭子一样挓挲着翅膀,踉踉跄跄的,用两条小细腿捣来捣去地跑。

“这只猴儿遇见了其他一大帮的猴儿,他领着他们找到了一个很大很大的洞,洞口有条从上到下淌的河,他们在里面建了个游乐场,还可以做饭吃,还可以想聊什么天就聊什么天儿,一般人根本不知道里面住着一群特别开心的猴儿……”

<span>池塘的水满了,雨也停了。

田边的稀泥里,到处是泥鳅……</span>

还有一回是新加坡吹萨克斯风卖艺的残疾老人,他吹了一曲《hen A Child Is Born》。

正文 为了告别的聚会/荞麦

2003年我们大学毕业,正逢SARS,所有程序都显得随便而且匆忙,答辩也只是抽了几个倒霉蛋,我没有被抽上。当时我恰逢青春期廉价得万念俱灰,在北京待了两个月,就一声不吭逃回了南京,什么都不想做了。

《新华日报》当时招人,我也去面试了,主编问:“你愿意到下面的记者站去吗?”指的是去遍布江苏各地级市的记者站。我说:“不愿意。”很多同班同学都去参加了这次面试,不同的是他们说了愿意,于是离开南京,在各地的记者站待了好几年,有几个现在依然待在那里。我每天晃晃悠悠地玩儿,在中山陵草地上打牌打一个下午。

末日的气息轻微地弥漫着,但谁都知道正常的生活迟早回归。有朋友帮我把简历递给本地一家报社,我被押送着去参加了面试,不久就去上班了。接着一位南方系的记者老师因为各种原因找到我,邀请我去上海参加一份正筹备创刊的报纸。我真的去了上海一趟,在新租的办公室里晃了一圈,头昏脑涨地横穿马路,然后,退缩了。

毕业的散伙饭我去吃了,酒也喝了一点。新闻系当时还算是个热门专业,我们是大学扩招的第一届,一个班竟然有50多个人,都是81年左右出生,大多都是独生子女,几乎都来自江苏省内,这使我们有一种集体性的淡漠,并未产生太多离愁。手机和网络在2003年已经开始发达了,我们可以随时找到对方,我们不再散落天涯,我们随时都能见面。

结果,这十年间,除了个别同学,其它的人我一面都没再见过。

毕业后我没有参加过任何同学聚会,后来其它人也不再聚了。接到同学的婚礼邀请函我就扔进抽屉里,装作一无所知。有同学打电话问我怎么没出现,我就装作很忙、忘记了、有急事。即使在同一幢大楼里上班,我们也没有相约见面、吃饭。

我猜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就这样,十年过去了。有热心同学组织“毕业十年聚会”,我竟然一反常态很热切地想去参加。在聚会的前一天,组织者——一个高个子的男生给我打电话,接通之后他的第一句话是“打扰了”。电话结束时,他竟然又跟我说了一声“打扰了”。

他们尽力联系了所有人,但在这样一个很容易被找到的时代,依然有3个人下落不明。一半儿的人留在了南京,大多从事跟媒体有关的工作;一半儿的人回了老家,基本都是公务员;还有两三个在北京、上海。零星几个人在国外,一个女生嫁了德国人,一个女生留在了新西兰,一个男生在非洲。还有一个男生去印度出差没能参加,他彻底转行了:成了一个It青年。最后来了一半儿的人,坐了三桌。

在这之前,大学曾经是改变人命运最多的场所。而差不多从我们开始,大学失去了这种魔力。这十年里,因自身努力而变得富有(但也有限)的同学从事的都是跟房地产有关的行业:房地产公司、房地产网站、跑房地产广告的人。大学不如房产改变命运。或者说个人的命运越来越难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这是时代最强烈的缩影。

我以为我会看到一些巨大的变化,但每个人竟然都没有怎么变。有几个女生变美了。仅此而已。男生也并没有变胖。好像这十年,时间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只是带来了很多的小孩。几乎每个人都生了小孩,除了我,还有另一个单身的女生,索性去法国游学了。大大小小的小孩在包间里跑来跑去,很快玩成一片,一度打起架来,后来又和好了。除了谈论小孩之外,大家不停地说:“要多组织这样的聚会,至少南京的同学应该经常聚起来。”每个人都附和,但每个人都知道这是假的。大家拼命合影。

这十年里,如果回头去看,我关于人生的所有决定几乎都是错误的。同时又跟我相称。就在前一天,因为雅虎邮箱要消失,我整理邮箱里的邮件时竟然翻到十年前,那个劝我去上海的老师发给我的邮件,他说:“我知道想让你下定最后的决心很难,但以我职业生涯的经验,原来与我程度差不多的人,现在大多数还在一些小媒体混日子,意气消沉,他们少的就是关键时刻,迈出人生关键一步的勇气。不过你还年轻,有的是机会。”在另一封信里他又说:“在南京的报纸服务,时间长了会有惰性,想保持高格调,比较困难。”

很不幸他说的每句话都对,只有一句话不对:你还年轻,有的是机会。

2003年,还是用新闻改变社会的理想鼓舞我们的时代。10年过去之后,当年这么鼓舞我的人,恐怕也不会这样豪迈地讲话了。

与其说令我惊讶,不如说令我平静:最终我们都仅仅是变成了普普通通的人。伴随着这一切的是:传统媒体的缓慢衰落。新闻系再也不是什么令人感到有趣的专业了。据说某广电新闻今年只招到一个男生,而他估计还没办法扛起摄像机。职业的理想早就丧失了,命运却还没有展示太多威力。再等十年,我们可能才会看清楚命运的轮廓。现在我们言笑晏晏,意识到自己是被很多无奈和平庸所包围的一代,却透露出一种集体性的不焦虑。

有个同学说:“这么单纯的聚会,单纯到令我受不了。”确实太单纯了,没有利益关系、谈不上多么深刻的友情、同学间没有谈过恋爱,连八卦都欠奉。我们仅仅是因为种种巧合,一起在当时还鸟不拉屎的新校区待了三年,后来又在老校区待了一年,宿舍里经常有耗子。有些人偷偷读了我那本写青春回忆的《最大的一场大火》,里面也几乎找不到同学们的影子,但还是有人声称看得掉下泪来。只有我还没有结婚生子,但因为我写字,他们也觉得可以理解。

不能理解的是我自己,我不知道还在挣扎什么。

十年之后,又遇到禽流感,但大家没有那么恐慌了。每个人都好好地活了下来,脸上也都能恰当地浮起笑意。相聚的意义是我们可以为对方的青春证明。背景音乐当然是《致青春》的主题曲。横幅上贴着一些老照片,一些新照片,放在一起才知道我们确实经历过了时间。也要对着照片互相提示,我们才能完整地叫出每个人的名字。我们拥抱、微笑,彼此什么都不谈论,不谈论这十年各自经历过怎样的幸福、快乐或者失落、痛苦。我们不倾吐心事。我们举了举杯。但没有人醉,没有人哭,也没有感慨。所有想象中“毕业十年聚会”会出现的时刻,都没有出现。

这天下午我在书店有个活动要参加,一个现在依然很瘦的男同学自告奋勇用他的电动车从地铁站送我去书店。在滚滚车流中我把手放在他的腰上,摸到他腰部一圈薄而结实的赘肉。就在那一刻,我或许一阵轻松,放下心来:时间带给我们的东西,原来都在每个人自己才知道的地方。

正文 一封信/安妮宝贝

这是「一个」发表在2013年最后一天的文章。

我想给你写封信。没有什么特别原因,现在也不知道你在哪里,过得可好,以及我们将会在何时何地相逢。告别之后,已经过去很多年。我在信中说些琐碎的言语,就像去探望母亲,早晨醒来彼此絮絮地说话。躺在床上,在刚亮的天色里说各自的心思,说完才起身去梳洗。能够温柔耐心地对话的人太少了。更多时候,更多人,他们关心的都是这个世界的虚假和热闹。

也许没有逻辑和秩序。也许颠倒了记忆和未来。这些都不重要。只要我在写,你在读。之前我只遇见过一个人,可以说话说到连心里的缝隙也没有了。他住在很远的地方。我们说过那么的一次话之后,就告别了。但我知道,这样的告别之后,一定还会再见。

每个人靠近我们都带着他宿世的要求和责任。如果无缘,就不会在茫茫人海中交际。如果缘尽,就会断然放下再无牵挂。如果心里还在背负困难,就说明时间还没有到限。扛着它走,不要对抗,不要推卸,不要控制,不要试图解决。背着它一直往前走。现在如果有任何人问我关于困难的问题,我都会这样说。

过去不重要。过去不能累积起我们此刻的心情。幸好有无常,所以一直都会有变化。有时我也会想起一万公里之外,地球的某端,某个小镇。想起清晨微微有些冷的空气,树木的香气,碗里的樱桃,洗衣机的声音,走上楼梯时一盏一盏摁掉的灯。这仿佛是前生与你一起度过的日子。但大多数时候,我什么都记不得了。我把一切忘得干干净净。所以我现在一点都不害怕黑,也不害怕破碎的事物。因为我知道在这些背后,总有一种空无而透明的光芒闪烁着。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说的就是这个。

我猜想有很多人临终之前,会感觉自己的一生,没有真正地爱和被爱过。人类抵抗孤独,渴求和试图获取爱,最后却以虚荣、以怀疑、以欲望、以婚姻……以各种方式扼杀它。最终他们依然如同没有爱的动物,孤独地死去。我猜想,在人死去时,只有爱是唯一可以被带走的。但是大多数人没有这个。

如果对方老了,你会悉心照顾,如果你去世,对方会为你安葬。做这些事情其实都不那么难,都未必需要相爱。可以是因为宿缘或者业力,也可以是出于善良和慈悲。爱是太高的奖赏,需要好几世的承诺和执迷不悟。普通人会被自己吓倒。

世间的孤独有四种。我们和无法真正接纳自己的人有很深的因缘。他们认为自己在爱你,但爱的不是你的灵魂,是你需要修饰的表达和形式。你等待可以接纳自己的人,最后却越来越清楚地看到自己才是支点。一些人于是选择宗教,但宗教如果没有被真正地理解,又会成为他们的止痛片和鸦片。说真话总是会触犯别人,会被误解。最后一种是,始终需要相信。

当人们真正相爱时,会看到对方婴儿般的灵魂,或者是对方的本来面目。他们就会不再那么需要一切看似庞大而无关的东西,也不关心这个社会或者同类会如何评价他们的生活。人们就可以抛弃掉这些虚假和热闹,而只是安静地互相陪伴,度过余生。只有在我们不相爱的时候,才会把对方看成有侵略性的,危险的,无法掌控的。人们才会需求物质和欢娱,金钱和声名,以这些爱的替代品填补内心的惶恐无助。

如果不能成为一个有纯度的容器,人接应不了真理,同样也无法承载极致的感情。佛陀一再在经文里说,对什么样的人才可说法,因为这清凉而滚烫的灌注有可能使你碎裂。同理,有些人因为自己的身心受限,一生都不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真正的相信。

夏天时我去海边,半夜模糊醒来,看见落地窗外圆月下的大海,潮声汹涌。泛着银光的波浪好像在奔走,但其实哪里都没有去,不过是起起落落。世间大部分事情都如此虚妄,但在一些人心里却是坚定不移的。我想起日本人 的审美观,瞬间的美丽可以拿性命去换。他们的偏执可说是一种无明,也可说是一种突破之后的洒脱。

即便没有过错或罪恶,只是甘愿压抑和拖拉地过一生,也已经是身堕地狱。人还能如何穿透轮回?有勇气真实地活着,才是有力量的。里面写道:夏月,荷花初开时,晚含而晓放。芸用小纱囊撮茶叶少许,置花心,明早取出,烹天泉水泡之,香韵尤绝。噫。质朴的细节,仿佛梦里逐花,又真实无比。只有被虚掷的不善美的时日,才跟假的一样。

如果人类不是为了完成本能的繁衍使命,看不出有何理由需要共处。但在超越性别之后,我们各自才有机会窥见彼此灵魂的暗示。轮回的灵魂最终需要的是融合,消失不见。最易腐朽的肉体却需求着纯属妄想的安全和长久。能够被表达清楚的,通常都不是重要的。那无法陈述的,无法脱卸的,无法展示的,无法传递的,才是重要的。

我记得那一天离开威尼斯的早上,听到房间外面传来剧烈的声响,打开旅馆窗户,发现因海风猛烈,船只桨橹在晃动。当时沉浸在这个声音中,仿佛发了愣,心里变得很安静。细节之中,隐藏着无常的美和动荡。人生充满荒诞。荒诞的美,荒诞的艰难。而人们在荒诞的梦中都活得太用力了。

我只愿在时间中慢慢成为一个简单的人。遇见复杂的事情,知道睡一觉就过完了。事实也是如此。于是突然之间想清楚了一些事情。生命很短暂。在游戏,幻梦,谎言,戏剧,妄想之中,活在当下,这是唯一的意义。然后应该忘记,继续往前走。艰难的时段无一例外都会过去。快乐也是。如同人与人,在告别之后会再次重逢,或者永不再见。

如果有选择,你愿成为漂亮的轻快的花好月圆的人类,还是一个在完成任务的战士般的人类?你愿与人做平庸的神仙眷侣,还是一生跨越千山万水但孑然飘零?幸好,我们从没有得到过选择的权利。

我们只会相认自己的同类,并最终跟随他们。这种相认也并不局限于人。一座古老的桥,月光下盛开的花,隐隐雨声,四行诗,两盏茶……有些人与事物的呈现,带来和谐及宁静。人与人之间,开端于相认。如果想控制或改变自己所遇见的一切,就会彼此背向而走。

如果我们再次遇见,我希望自己爱你的方式,就如同爱着身边正在遇见或即将离开的陌生人。我会以爱其他人的方式去爱你,以爱你的方式去爱其他人。没有所谓的特别的爱,我们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以彼此的痛苦为痛苦,以彼此的快乐为快乐。我正在学习如何去爱。

爱更多人,用爱做通道以使彼此能够走得远一些。即使是相爱的伴侣,也应把他当作其中的一员,而不是单独的一个。没有慈悲和承担的感情,走不了远路。在一起,不是为了欢娱,是为了完成。

这世间万般幻象都只是心的镜像。憎嫌他人,未必对方有错误,也许只是自己的心被障碍遮蔽。心生喜悦,未必对方多值得赞颂,是这颗心原本就有的情意。如何对待自己,就会如何对待他人。如果对他人有恨意,警惕此刻的心也许抱有投诸对方的期待和恐惧。完整的内心模式,不需迎合或供给。如果能够扩展心量,装下任何一个人,看起来会如同谁都不爱。

是的。容器只有清空,才可能试图承载无限。对我来说,重要的事情,不是投入地热爱或忘记。而是无限地热爱或忘记。

从本质而言,人,生而孤独。得到伴侣,不是为了填充寂寞或让对方充当令自己快乐的工具。身心合一的标准是,在彼此给予亲密、照顾、关怀、欢爱的世俗内容的同时,生命应因对方的存在而获得更高级别的提升。在关系的修炼中获得实证,这是与自己与他人合一的途径之一。因此,爱对我们来说始终重要。但这种爱,并不仅是指一种亲密或契约的关系。

无限制的爱,也许是一种悲心,不是被欲望和业力纠葛的小爱。希望眼前这个人是快乐的,希望对他的生命有所助益,而非伤害与损毁。不管他是谁,出现多久。

我远方的朋友说,你要离花近一些。当花开放,它付出生命时此刻全部的能量,是竭尽全力,毫不保留的。这本是接近终结的时刻,但它却这般宁静。全然的相信之后,才会有全然的接纳。而当我们处于修复的过程之中,有时会发现自身存在着一种无需修复的完美。

他又说,爱不是把自己当做救世主,要求对方改变。爱是牺牲,把自己化作空气,与对方融为一体。最困难的不是给予,是接纳。接纳即是允许发生,如此便可以熄灭我们的期待和忧虑。很多事情只是我们的方式,并非目标。不能把方式当做目标。

所以我们不应有追求空性的执着,但也没有丝毫的消极。可以全心全意做完一件事情,也可以什么都不做。可以用全部身心爱一个人,也可以消失。没有黏滞和妄求的内在,这是一种训练。每个人都需要掌握一些可通过训练得到的基本的技巧,知道如何不伤害自己。只有懂得不伤害自己,才可能做到不去伤害别人,伤害身边的事物。

所以,真实的生活即是,认真做好每一天分内的事情。不索取无关的远景。不纠缠于多余情绪和评断。不妄想,不在其中自我沉醉。不伤害,不与自己和他人为敌。不表演,也不相信他人的表演。

“你当下周围发生的事情全都是你心性的映照。也就是说,是你的心和念头创造了这个世界。”你相信这段话吗?我相信。这个相信或不信,会决定我们各自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点。但这里面没有区分之心。即便见到各种软弱、局限,不管来自他人还是自己,我知道一切均是自然合理。没有美丑,也不存在善恶,只是人类各自的属性所得到的命运。

只是,很多人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喜欢,骄傲,他们不必相信,也不用听懂其他的话。任何外在的改变都是形式。心,只需要自己发生的改变。

人除了自己醒来,无人可帮。只有经历自己对他人的穷追猛打,再经历一次他人对你的穷追猛打,会看到自己曾经有过的错误,和一些做法的不可理喻。再走一段弯路,然后自己醒来或一直不醒。人是多僵硬和自傲的动物,充满对他人的妄想和断论,却只需要对方配合和服从自己。

那些可以轻而易举伤害我们的人,那些一再以痛楚和挫败试探我们的人,那些举起旗子引导我们走入迷途深林的人,那些在削弱我们的力量的人,那些让我们深深触动和粉碎自我的人,他们才是生命中最有力量的老师。如你我这般的俗人,只有真正穿行过黑暗与障碍,才能成为发出微光的人。我从不相信任何借口、理由、托辞、辩论。我只相信我们曾经走过的路。”

时间带来行为和意愿的回报。种子若被日光照耀,会开花结果。我们即便是一群时时失去自知的农人,而对的依然是一片井然有序的土地——收获会是什么,以及可曾照料这些被双手埋入泥土之中的种子。

有人说,有时也许只是自己内心的美好投射给他人,使一些存在变得美好。但这的确是一个工作,并且与他人无关。你所做的一切首先是要使自己的负面源泉被切断,不要让它像火焰一样四处去点燃更多人的烦恼和嗔恨。使自己和他人流淌出清凉,这是一种累积。见到,一切均是心的轨道,虚弱归于肤浅,质朴归于纯真。

如果没有得到想要的,那是因为的确还没有做到足够的好,无法做到平等地与任一人分享内在的美好。没有其他理由。而在心真正清楚的时候,我们所遇见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段风光,都可以带来意义。

有时我想,所有人都是一样的。在各自粉饰的外表下都有千疮百孔的人生和一个暗黑的深渊。如果了知这些,不会觉得自己特别,也不会觉得自己无辜。时间飞逝,人生百味杂陈,无法言说。仿佛一个人写了长长的信,但未等到那个可以投递的人。被阅读被接纳被理解是奢侈的。此刻做一个可以独自静静写信的人,也已不错。

我是个旧式样的人,喜欢用手工慢慢做东西的时代。那个时代,有人跋涉千山万水只为相见一面,鸿雁往来耐心等待,春夜无事庭院中闲坐,聆听雨水跌在芭蕉叶上,盖一座亭阁只为观望盛开的杏花。如果遇见生命中一个重要的人,我知道,在我等待他良久的时候,他也已经等待我良久。我们各自都应该是美而好的。

如同昨日我去买盆景,看到一对老人头发白了,气定神闲,容色干净,照料着姿态古雅的盆景。盆景也像它们的主人。我买了一盆大阪松,一盆垂丝海棠。什么样的人,种出什么样的东西。把盆景搁置好,桃花枝和白梅养在清水中。我想当我们遇见,将会找到一个地方,看花,喝茶,并肩坐着,说些絮絮叨叨温柔而轻声的话。不知不觉,就让岁月又翻了一页。

如果在任何变化中存在着接纳和顺受,那么即便是终结,也依然呈现着优雅和自在。最终一切逝灭都会朝向新生。

一切都有期限。只需往前走。执着过的,放空了。拖累过的,分解了。困顿过的,单纯了。被击伤过的,越过了它。如此,即便是有着微微的伤感,也如同被清洗。若此刻没有一丝的期待或恐惧,就是当下最为完美的时分。而那一刻,心就像那秋天树枝上饱满的果实,悬挂着,知道会坠落,无念无想,不忧不虑,只是随顺因缘。

如此,天上一年,人间一世。

我从不奢望长久,只希望活得彻底。燃烧充分,展示出纯度。不停上演的生老病死,论证这个物质世界的变幻无常和岌岌可危。我们已知道它的苦,就可以快乐而不复杂地参与它的游戏。

最漫长的爱,其实是与自己相爱。但如果某天,我遇见了你,会邀请你一起与我跃入海洋。只有当我们各自成为渺小的水珠,彼此才会永恒地在一起。如同一段我所喜欢的经文:“世界是一座桥梁,你可以跨过它,但不要在其上建房。”我们的爱,也是如此。

正文 再见,PUPPY LOVE/滕洋

还有什么比情人节在微博上得知自己被甩的消息更悲惨的么?有,情人节当天在微博上得知被朋友转发男朋友向别的姑娘表白的微博才知道自己被甩了。还有比这更惨的么?依然有,那就是,情人节当天被朋友转发得知自己被甩了,而自己没时间刷微博的原因是陪伴自己7年的狗死了。

7年,整整7年,比劈腿的烂人跟我在一起少三分钟而已。我的狗叫Puppy,因为捡到家里的时候是条小奶狗,所以叫Puppy。傻么?这就好比一个被大人叫做“小心肝”的孩子,大名也叫心肝。张心肝、李心肝、王心肝,诸如此类云云。如今,我很后悔给Puppy取了这么一个不慎重的名字,我应该给他取个类似振轩、雅治之类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名字。之前我爱过的那个人就有一个慎重的名字,那么,不如,我在这里叫他“慎重”。

那时我只有15岁啊,混蛋,花一样的15岁,高中一年级,看了无数言情小说,无数次在内心呐喊“随便哪个男的来爱我都从了”的年纪,“慎重”出现了。他甚至没追过我,只是在我们班楼下看着我上学放学,整整半个礼拜而已——第三天晚上放学,我们就一起走了。而Puppy就是那晚出现的,我与“慎重”在我家楼下分手,他什么也没说就离开,我转身上楼。Puppy就在我家门口哀嚎,他那么小,浑身散发着被抛弃的腥臭。

我说:“你干嘛?”

他说:“嗷。”

我说:“饿么?”

他说:“嗷。”

然后,我开门进家,给他拿了个火腿肠,他扭动着屁股蹭过来。

我说:“你不能来,我妈过敏性鼻炎,不能养狗。”

我扒开火腿肠喂他,饿得只会嗷嗷叫的Puppy却低下头,舔了我的手心,它满是跳蚤的温热小身体靠在我手上,我清楚感觉到它不知是太冷还是太饿的抖动。就在那一刻,我决定,去他妈的鼻炎,这个狗我养定了。我回去就跟我妈摊牌——趴在地上下跪用一年的零用钱和打扫卫生求她让我养狗。当然了,我妈也是很体谅我的,她温柔地告诉我,除非从她的尸体上跨过去不然我休想把带毛的动物领回家。就这样,Puppy被我养在了距我家五百米的小区花园。

后来,真的是很后来,我才知道不该给狗吃火腿肠。现在想想,可能那时太多的添加剂和盐在Puppy的身体里累积至今,导致他没能活过第7个年头就被车撞死了。我的爱情也是一样,“慎重”在送我回家的第二天跟我表白了,他说:“我可能有点喜欢你。”我的回答是“我愿意”——尽管对方的表白根本不是一个疑问句。

于我来说,“慎重”是一个超出我预期太多的选择。他并不像扔到人堆里找不到的我那样平凡,高中里很多女孩暗恋他。如果不是他跟我表白了,我想,他会是我连幻想都不敢的那种男朋友。虽然,我们都看多了偶像剧,但还不至于真的傻到认为那种情节会发生在自己的生活里:龙生龙凤生凤,穷挫矮配土肥圆才是真理好么。

埋了Puppy后,我大哭一天,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翻了一遍“慎重”所有网络社交空间,发现自己好傻,他与那个女孩开始已经不止一天了。只是,我从未察觉——或者我压根不想相信7年感情毁于异地。从高一到大四,经历了多少为见面省吃俭用、见面后计划将来的日日夜夜,最终还是敌不过短短的几百公里。我本以为自己坐在行李箱上的爱情,会最终变成白色婚礼。我们都已经计划好了,要把婚礼请柬做成火车票。但最终,还是结束了。

他认识她不过半年,我无法想象,半年情感比得过七年的陪伴。我们一起逃过课、同年高考、一起旅行、一起学游泳再一同跳下能到过最远的河流。我15岁半的时候,你16岁。那年的我们多么期盼我18岁或者你20岁,这是我们可以结婚的年龄。只是到后来,我20岁,再后来,你22岁……我们从早婚年龄到晚婚年龄,你再也没有提过这件事。我21岁生日那天之后,你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其实之前你就不再联系我,只是我选择性的忽略了,我生日那天你忘了祝我快乐,我才不得不强迫自己正视:你从我的世界里走开太久,分手都没有提过。我打电话给你,你也会接,不痛不痒地回答,不温不火地问候,像一个老朋友,像我生命里那条老狗。

那时,Puppy已经很老了,他七岁了,他还是会舔我的手,只是,他第一次舔我手心那种让我不顾一切想要收养他的感觉再也没有过了。我妈的过敏性鼻炎在Puppy住在小区花园的第三个年头奇迹般的好了。同年,我上了大学,我妈彻底成了空巢中年。她决定收养我的狗,或者,她决定让Puppy代替我留下的空缺。我觉得有点怪,但还是同意了。

我始终记得那年秋天“慎重”离开时,我哭得像条狗,而我的Puppy趴在我的身上,怯怯地看着我目送火车离开。他把头靠在我的身上,他把爪子搭在我的衣服上,他蹭了我一身的狗毛,仿佛在说“我永远不会离你而去,除非你离我而去”。那年,我坐上向南开的火车,我们约好毕业后结婚。

15岁爱上的那个人,你很难搞清楚是你在谈恋爱还是恋爱在谈你。Puppy,我很难分清,我究竟是爱那时爱上的人还是爱那时爱上另一个人的我。我只是觉得很难受,难受的就像没有明天,再不会有未来。如果不嫁给“慎重”,我能怎样呢?我不会再爱上任何人了。但我软弱,我不敢问对方跟我分手的原因,假装是我们共同决定了这样一个结果。我甚至转发了那条“慎重”跟另一个女孩表白的微博,说“在一起,祝福你”。

我转发后,“慎重”问我,你好么?

我说,还那样,你呢?

寒暄几句后,“慎重”说他要睡了。

我终于忍不住问他,你爱过我么。

Puppy,我就是这么的怂,我压根不敢问我和他是什么时候分的手。我等“慎重”的回复等到我以为他压根不想回复,才等到。

他说,这世界上有很多99分的感情,就是所有人都说“她哪哪都好,你们应该在一起”,于是当事人也觉得这就是最好的恋爱了。大部分人就这样恋爱、结婚,大部分人一辈子都不会碰到那个满分的对象,他们与99分的另一半过完一生,总觉得缺点什么又死活找不到原因。但一小部分人后来遇到了100分的恋人,才明白99分那个不过是别人眼中的合适。如果此生无恙,99分就是最高,谁让他不幸遇到了100分。

“你是我99分的爱人,她比你多一分。”“慎重”如是说。

Puppy,你知道么?那一刻,我心中充满了无力感,我没有回复就下线了。但我心里那个真实的自己在挣扎:“妈的你是老子10000分的爱人怎么办,我靠你将来遇到101分的爱人你怎么办,你马上给我死一秒都别耽误!我他妈的才不会再爱你的。”因为,我觉得我不会再爱任何人。

至此,我默默删掉了与“慎重”相关的所有,十分想假装过去的七年里除了一条叫Puppy的公狗,我再也没有在意过任何异性。我想念Puppy,七年的时光里,除了我父母,再也没有谁像他这样被我爱且爱过我。Puppy的死彻底击垮了我,现在看来,那时的我已经陷入癫狂的状态,不会有人像我,缅怀一条狗像缅怀一个人,一天更新一百条状态纪念他:

“今天去了之前常去的电影院,Puppy想念你。”

“普通青年都文艺,文艺青年才二逼,Puppy,你走后北京无人和我说话。”

“假如时光倒流。Puppy。”

……

Puppy的死带来的打击,直到几年后我认识了新的爱人才慢慢释怀。26岁时,我终于谈了新的恋爱,四年后结婚。结婚第一年,我丈夫捡了一条狗回来,说是在家门口发现的,问我能不能养。

我说别逗了老娘有家族遗传的过敏性鼻炎,别说是狗,弄条毛毯我都直接住院了。

我丈夫非常费解:“那Puppy呢?你为啥不对Puppy过敏。”

因为从来就没有过Puppy啊!我从来,从未养过狗。只不过,每个人生命里,都会有那么一段想要费尽心思举重若轻的往事,反而越是假装不在乎越是弄巧成拙。我不能接受那样被分手的结局,也不想像个怨妇一样的满世界抱怨,才选择了对我假想中的狗倾诉。就像我因为不想交稿,生了一个假想中的儿子,并因为他的哭闹没有思路一样。

感情稳定的人,谁会没事儿更新状态给别人看呢?不过是想让那个再也不会看见的人看见,不过是想让那个再也不会在意的人在意,才会一天几百条事无巨细地汇报。不过是想提醒对方,你失去我是你的损失。只是,那时的我忽略了一点,不论是我的狗死了,还是我本人死了,对方都不会关心,因为他根本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从信息的洪流中仔细分拣出属于我的只言片语。后来想想,最好的惩罚是我:就算你会好奇,你只需要知道,我离开你之后过得比跟你在一起时好。是的我很好,我不会爱你,恨你,甚至不会想起我需要想起你。

再见Puppy Love,差一分的爱人,永远不会变成完美的另一半。

滕洋,微博ID:@短短滕,编剧

正文 听着听着就老了/黄昱宁

是要到了地铁里的每只手机都会飘出神曲的年代,才会突然想起,以前听歌可真不是一件如此轻便的事。“小时候守着电台等我最爱的歌”(eo ting for my favorite song)不仅仅是卡朋特的一句歌词,更是穿越时空滋养了好几代人的生活方式。如今想重温这首《昨日再来》,你只须轻点鼠标,打包下载,七八个中外版本信手拈来,但是你没办法复制当年国门乍开时,端坐在收音机前,被汹涌而来的新鲜潮水打湿的仪式感。对于八十年代的中国人而言,可以听到时髦音乐的电台节目屈指可数(仅就上海而言,印象最深的是港台系的“上录音乐万花筒”和欧美范的“立体声之友”,这些节目的名称都像当时刚刚打进内地的ELLE中文版的正式刊名“世界时装之苑”一样,带着中规中矩的时代烙印),确实要用“守望”二字才能形容彼时“人民日益增长的听歌需求与落后的社会传播方式之间的矛盾”。

但是那会儿真有守望的劲头啊。初中同学几乎人人都练就了边听歌边解数学题的绝招,往三角形上添辅助线的同时也牢牢记住了排行榜上的最新动态——那几乎总是翌日早读课上的第一个话题。(之所以说“几乎”,是因为我记忆里有一次印象深刻的例外:某天,我在电台的早新闻里听到陈百强深度昏迷的消息,一到学校就隆重宣布,女生群里立时响起一片低低的呜咽。早读课上非但再没人提昨晚的排行榜,而且好几个女生一整天都用仇恨的目光盯着我……)总而言之,当时的收音机里藏着多少让人兴奋或者沮丧的理由啊。你会觉得电台DJ是天底下最有权有势的人,他们把持着垄断渠道,每天只吝啬地放出一小部分资源,而且一肚子阴谋诡计,只顾着袒护自己的偶像——比如,喜欢谭咏麟的听众会认定他们放了太多张国荣的歌,而热爱张国荣的则怀疑他们故意让谭咏麟多拿了一周的冠军。

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饥饿感,使得每一首从电台里流出来的新歌都显得稀缺而动人。我们甚至在上床睡觉前嘴里还在哼着那些刚刚学会的调子(通常都只来得及记住副歌),草稿簿上随手写下几句歌词,等着明天到班上跟别的同学拼凑出相对完整的一首——到后来干脆发展成分工协作,有人专攻开头,有人坐镇中央,有人包抄结尾。 在八九十年代里上中学的人,大概很少会有人没攒过至少一个手抄的歌词本。讲究一点的是裹上一层旧挂历的硬面日记簿,美人玉腿或者桂林山水露在外头,里面按歌星姓氏拼音字母A到Z分段排列;翻一翻,这边跳出一句“外面的世界很无奈”,那边冒出一条“徐徐回望,曾属于彼此的晚上”,间或还能看到明星大头贴,刚粘上去的时候鲜亮,年深日久了就会黑一块白一块得恍若沦落风尘。还有,我总依稀记得,或者说分明相信,字与字之间晕开的泪痕——黄黄的,假假的,是最纯真与最刻意的交集,正是那个年纪的主色调。

那时没有卡拉OK,没有“我爱记歌词”,甚至很少能在电视上看到音乐录影带,记录歌词主要还是靠一双“肉耳”,间或闹出“人生难得再次寻觅相知的笨驴”(伴侣,《恋曲1990》)和“爷爷想起妈妈的话”(夜夜,《鲁冰花》)这样的笑话,真是再自然不过了。某些疑难歌词的真相往往要到哪位金主买来盒带,打开封套的时候才能揭晓——说“金主”不算夸张,从六块八到七块九再到九块八,盒带向来都是童年的奢侈品。不过,当时正式引进出版的盒带因为要经过层层审批,比起电台来,它们与境外同步的速度永远都滞后好大一截。

记忆中最轰轰烈烈的一次“团购”盒带的行动发生在初二。现在的孩子很难想象小虎队在二十多年前红成什么样,如果非要类比的话,不妨设想:把韩庚、周杰伦和李宇春绑在一起打包组团,可你不能一想他们就上网搜点东西来解馋;无论是消息、歌声还是形象,你都得透过极有限的渠道守株待兔。《青苹果乐园》在西藏路音乐书店开售的那一天(说来奇怪,当时并没有成熟的营销链,甚至没听过“首发”这个概念,可班上愣是有几个消息灵通的同学早早就知道),还没等捱到中午,我的心跳就开始加快,只觉得四周处处弥漫着出逃的气息,随时要溢出来。三个自行车技高超的男生被公推为代表,收齐十几份钱(两三个人匀一盒),从杨浦区双阳路一直骑到西藏路。现在想来,也只有在荷尔蒙过剩的年纪,才能唱着“周末午夜别徘徊”、顶着西北风,轻易打发掉这一个多小时的艰苦跋涉。至于我这个班长,必须替他们编一个缺席政治课和英语课的完美借口——在市重点中学里,无论如何,这都是一桩考验智商和刷爆RP的任务。

那时候,时常会看到城市里的行道树上缠绕着一大卷棕色的磁带,我总觉得那是某盘质量欠佳的盒带卡在机器里,最终被愤怒的主人扯出来扔到窗外,就势挂在了树枝上。与此形成美学对称的是那些半明半暗的角落,出没着一种叫“拷兄”的人——对于那些渐渐不满足于引进版盒带的歌迷来说,这些人既可爱又可恨。说可爱,当然是因为他们神通广大,两周前在香港上市的带子,他们就能弄过来,用收录机转录在tDK空白带上,附一张封套的黑白复印件——它们往往模糊得令人发指,从那上面看歌星的照片,你会觉得梅艳芳和蔡琴长得没什么区别。六十分钟的空白带要比原版母带的时间稍长,通常“拷兄”会从别的带子上扒两首歌填满那些空白,如果这自制的bonus track挑起买家的兴趣,就等于为下一单生意提前做了广告。说他们可恨,是因为这些拷带比音像店里的正规引进版还要贵上至少两三块,买一盒足够吃三四碗大排面。念中学时,我既没钱也不敢跑得太远,只能听男同学们描述延安路中图公司门口和五角场这两个著名的拷带据点,他们通常添油加醋,将整个过程形容得有如地下党接头般惊心动魄。最后,在经过我刻意加工的崇拜的目光中,他们会乐意借两盘听厌的带子给我,让我回家制作“拷带的拷带”。就是通过这种特殊的介质,我迷上了黄舒骏和Queen。

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我一上大学,活动范围终于突破两点一线后,很快就在吴淞路海宁路口的胜利电影院旁边找到了“组织”。我记得,无论天上阴晴雨雪,那个拐角总也照不到阳光,地上总有一摊水。我还记得,那个戴眼镜的拷兄总是背着大包坐在那里打盹,这样就省得顾客在摊位上一盘一盘看过去的时候他还得费神招呼,弄得大家没话找话。不过,每当我找到一盘心痒的目标时,他都会适时睁开眼睛,恰到好处地补两句背景材料以显示专业水准:“这个录的是黑胶唱片,买就赚了”;“这人冷门,可我有全套,你要下礼拜我给你再拿几盘过来”……时至今日,我都觉得这是我见过的最掌握顾客心理的小贩,既做成了生意,又让一个总想窥视城市隐秘的乖孩子,不至于被过于热情的阵势吓跑。

不过,此时拷带本身已经快要走到头了,它的升级版——盗版CD很快就要将它驱逐进地下文化史册,而后者,连同所有的正版唱片,紧接着又被互联网共和国逼到如今苟延残喘的境地。不过,在回到高效而乏味、让想象力无处容身的今天之前,还有一个名词解释可以供我多缅怀一会儿旧日时光:打口碟(带)。这些从包装到内容都被或深或浅地打上一个缺口的唱片和盒带,是大学宿舍里迅速提高段位的音乐介质,上门兜售它们的商贩多半也是“兼职”的学生。关于它们为什么要打口,当时同学们的解释多半语焉不详,语气里却总带着掌握秘密知识的兴奋——“呃,海关拦截嘛,你懂的。”直到后来,我才在某些怀旧文章里看到比较靠谱的官方说法:国外出版商因为高估销量而大量生产,结果卖不出去只好打口销毁,但一般打得不太阴损的话大部分歌都还能放得出来……这说法听起来有点像以前政治课上反复渲染的故事:资本家宁可把多余的牛奶倒进海里也不会免费送给穷人。

但我们终究通过“种种渠道”喝到了这些廉价的、没来得及倒干净的“牛奶”,从中补充了一点不那么主流的蛋白质。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张Judy s翻唱Bob Dylan的专辑,清泉般吟哦,声带松弛到让听者不好意思绷紧神经——于是,我回过头再去听以前从来没听懂的Dylan的原唱,居然有一通百通之感。其实,听这些“打口制品”最大的乐趣就在于此:意外的名字,意外的声音,以及碟片意外地在某些地方跳针、打滑,发出某种意外的尖叫,然后戛然而止——在你第一次播放之前,你只看见唱片的毁容,却不清楚它的内伤有多重,甚至总有“打卡碟拉伤CD机”的江湖传闻让你隐隐担忧,却也享受着类似于赌博的刺激感。以后每次放,快到伤痕处,你都会有一点害怕和期待,等着一粒刺尚且柔嫩的仙人球慢慢从内脏上碾过。一如青春本身。

正文 音乐家的女儿/宁飞

我四十岁的时候,有一天黄昏,在一家音像店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张动画片的影碟:《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我没有丝毫犹豫,立刻决定把它买下来,付账的时候老板翻看了一下,感叹道:“这什么年代的片子啊,很老了吧?”

我已经无法抑制自己的激动,我的嗓音都因此有些沙哑:“小时候看过。”

老板抬头看了我一眼,大概在根据我的外貌推断片子的出品年代。他是一个可能还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

后来我满心欢喜拿着这张影碟回家。这是一个夏天的傍晚,空气闷热,还有一种从白天地面蒸腾出来的古怪气味,我对此并不反感,因为每年夏天都是这样,习以为常后甚至感到一种必然如此的亲切。

在离家不远的一块草坪上,我看到我的儿子。他一脸汗水,头发都湿透了,和其他几个小孩一块儿踢球,没有球门,也不知道究竟有几个队,最有可能是每个小孩各自为政,混战在一起,我饶有趣味地看着这场没什么名堂的比赛。我的儿子身体单薄,跑不过人家,撞不过人家,更抢不过人家,完全处于一众孩童里边的最下风,我伤感地想到,自己小时候在类似这样的游戏中也是基本相同的处境。

但他很投入,过了好半天,他才发现我在旁边看,此后他踢得更来劲了,大概是想在我面前表现出他全部的水平与英勇,可惜收效甚微。我几乎潸然泪下。

依然看不出以什么为依据,其中一个身强体壮的孩子突然宣布比赛结束,这应该是孩子们的头儿,说话很有威信,大家随后就停了下来,有些散去了,有些仍然聚在一块儿不知道商量些什么。

我和儿子一块儿往家走,儿子夸张地抹着汗说:“爸爸,给我买个蛋筒。”

我在旁边一个小店里给他买了一个,拿给他说:“你妈不让吃饭前吃冷饮,回去别告诉她。”

“妈妈规矩真多。”

我一只手牵着儿子的手一只手拿着那张影碟,继续往前走,我想起第一次看到这个动画片是在我十岁的时候。学校包场去看电影,影院里坐得满满当当,开始大家都还很规矩,特别是灯还亮着的时候,但是后来电影刚放了没一会儿,一些孩子就不安分了,发出各种声响来。班主任在前面喊道:“不要以为现在关了灯老师就看不见,哪几个捣蛋的我都记着呢。”此话一出果然安静了一会儿,但之后不久又开始有嬉闹声,并且很快有更多的学生加入其中,人一多大家也就更加肆无忌惮,班主任只能无奈又不解地说:“这不是你们最爱看的动画片吗?”

当年可能有半数同学都在电影院里玩闹,后来连班主任也似乎无心看电影,跟他身边的老师侧着身子交头接耳。在一片愉快的嬉笑声中,我坐在椅子里一动不动,其间没有跟任何人说话,哪怕旁边的同学们在不停地引诱我,他们不是完全没有分散我的注意力,从那些笑声中我能知道,他们的确在黑暗中也同样玩得特别欢实,但我真的无暇参与,我完全被《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吸引了,甚至可以说被震住了。

多好看啊,简直太好看了!

电影散场,我激动得不知道要怎么样才好,我觉得自己因为看了这个电影之后瘦小的身体里充满了不可思议的能量。我听到班主任从我身旁走过时跟别的老师议论:“这都拍的什么呀,乱七八糟的,连小孩都不爱看。”我很想告诉他,这是一个非常棒的电影,但想想还是算了,我是没法说服一个大人的,更何况现在你连遣词造句都还是这个大人教的,于是我怀揣着那股不可思议的能量默默前行。

三十年后,我和儿子回到家中,我迫不及待地开始放碟,影片主创名单按分工慢慢逐一闪过,当出现“作曲林鹤踪”的时候,我按下暂停,告诉坐在旁边一张小椅子里的儿子说:“这个人是你外公。”

《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内容极其荒诞,但完全可以说是我钟爱一生的一部动画片,虽然在买到那张碟片之前,我只不过有机会看过它两遍,严格一点来说,两遍这个说法都不够确切,小时候在电影院看过一次之后,一直到三十岁的时候我才重又看到,但那次并未看整部。

影片所说的故事发生在未来某个不确定的时间,在一个虚构的城市里,有一个疯狂的科学家发明了一种可怕的化学物质,并将其使用在了一群蚊子身上。蚊子的身体随之迅速膨胀,直到每只蚊子都变得像一架直升机那么大,然后它们就开始攻击人畜肆虐全城。

这个科学家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坏事呢?

影片开始回顾一些往事,若干年以前,这个科学家还是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工作几乎是他的全部,加上性格古怪谈吐沉闷,没有一个女孩愿意跟他交朋友。而且他的研究项目似乎也成了他恋爱的一块绊脚石,当时他正在致力于寻找一种办法来改变蚊子人所共知的那个习性,即让它们最终不再喜欢吸食血液,从而使得人类在天热的时候可以免受它们的骚扰,还有一个更有意义的效果是一些疾病也将从此少去一条传播途径,为人类控制这些疾病起到有力的帮助。他喜欢这个研究,当他跟刚认识的一些女孩约会,关于时下流行的电影、音乐、小说等等话题很快聊完之后——他对这些方面知之甚少,几乎从不关注——他就开始大谈他的研究以及蚊子的各种生理特征生活习惯之类,他还经常说:“蚊子大概是一种人人都讨厌的动物,没有人会觉得它们可爱,不会像对别的一些动物那样给予爱护,被它咬了的话更是一巴掌拍死它才解恨呢,我的研究成功之后,情形肯定不一样了,也许还会有人把蚊子也当宠物养呢,这多有意思。”说着他就自顾自地“咯咯”怪笑,但很多女孩这时已经听得直打哈欠,也有几个不打哈欠的,那是被他说的话,还有他眉飞色舞的样子吓着了。

恋爱的屡次失败当然是不愉快的,但还不至于让他走向疯狂、作恶人间,只要投身工作,他就立即可以把那些不快忘得干干净净。

不久之后他又认识了一个女孩,这次他交了好运,女孩美丽大方,对他的才华很赏识,对他的研究也非常有兴趣,认为他的确是在做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她会全力支持他。他简直高兴坏了,这次他碰到了一个真正的意中人。

爱情开始了,和她在一起的每天都是那么美好。后来女孩带他去见自己的家人,女孩的父母也很喜欢他,跟他随和地闲聊,当问到他的职业了解到他的研究后,女孩的父亲竟然也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就算他的解说中带着很多专业术语,他也听得津津有味,最后还问他:“这个研究现在进行到什么程度了?”

年轻人兴奋地告诉他:“快了,现在已经算是收尾阶段,我估计不会超过半年,就能大功告成。”

年轻人走后,女孩的父亲独自在房间里来回踱步,皮鞋踩在地板上的闷响显示出他正在进行复杂的思考。他的身份,其实是一家实力雄厚的蚊香厂的厂长,同时还是一个名为“杀虫剂联合委员会”机构的会长,年轻人的研究一旦成功,无疑也就等于宣布了他事业的彻底死亡,他要想办法阻止他,凭他的手段,整这么一个小年轻倒不是什么难事,但问题是,女儿显然很喜欢这个年轻人,他怕女儿伤心,如果让她知道是他在背后捣鬼,那恐怕更不得了,她一定会恨他的,想到这些他就头疼不已。

但再三思虑后,他还是选择了事业,他在蚊香业界摸爬滚打了大半辈子,对这一行他是有感情的,他的厂可以说就是他的另一个孩子,不能就这样毁在一个愣小子手里。于是他展开了行动,找到了年轻人所在研究机构的一位负责人,一边以杀虫剂联合委员会的名义向对方施压,同时又许以各种好处,在一番威逼利诱之下,那个负责人动摇了,但他们私下的协议是上不了台面的,他们只能玩阴的,负责人利用职权之便将一笔数额巨大的研究资金暗地划入了年轻人名下,然后再诬陷其贪污。

年轻人知道自己是遭人陷害了,但他未被抓获,在警察来到之前,他冲出了实验室保安以及一些同事的围堵逃走了,他没法确定是谁在害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害他,但被人陷害的愤怒以及逃跑中的惶恐总是纠缠心间,他变得越来越乖张可怕,认为很多人都亏欠他做了对不起他的事,于是他试图发明出一种能让蚊子体型涨大的药品并用它来制造混乱,以泄心头之愤。

三年后,他取得了成功,在将之使用到蚊子身上之前,他对他培养在一个玻璃柜子里作为实验对象的蚊子们说:“来吧,我的朋友们,让我们出去散散心。”他面目狰狞的样子就像一个十足的坏蛋。

于是那个虚构的城市很快遭了殃,更加荒唐的是,蚊子们在那种药物作用下不但体形变大了,而且居然还会说人话,比如每当它们抓到一个人类,就会粗着嗓子怪腔怪调地说:“罐装啤酒,我的最爱。”但它们并不会取人性命,因为科学家在把它们变大的同时,还念念不忘之前的研究,而且同样取得了成功,不过他有意没让蚊子们彻底改变习性,而是将它们变大后每天需要的血液控制在300—400毫升之内,过量后它们会感到不适然后自动放弃,这时它们其实已经主要靠植物为生,科学家不想让它们杀人,只想给这个城市制造麻烦,而人们在被叮咬后,身上会出现一个大包,起码痒上半个月。

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创作者们显然并不希望把影片弄得过于血腥暴力,他们着力追求的是一种滑稽逗乐的效果。

居民们被转移到另一个安全的地方,警方和军队投入了剿灭这些蚊子的战斗,但它们太灵活了,就像平时你想拍到一只蚊子也得费些劲儿一样,它们察觉到一点细微的动静就会立即逃开,而且速度又快,有时你的眼睛都跟不上,一眨眼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它们变大以后灵活度一点儿都没有减弱,枪炮很少能击中它们,而用战斗机进行追踪也屡屡跟丢,它们的飞行轨迹实在太诡异了。总之一番忙碌下来,不但没什么大的收效,反而在这些蚊子疯狂的反击下损失惨重。

而科学家找到了一家已经人去楼空的电视台,用那里的设备向外界表达自己的仇恨以及看到全城陷入混乱自己报复计划实施后的得意。这家电视台的外面有数只蚊子为他作保护,它们对他忠心耿耿,所以他敢这样直接面对公众。

当年女友的父亲觉得该是他大展身手的时候了,现在这个局面也可以说是他间接造成的,他更害怕当年的罪行被揭露,所以他决定尽早来个了断,他用厂里的原料制造了数盘大型蚊香,直径有五层楼那么高,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里点燃,然后又和杀虫剂联合委员会的一些兄弟企业通力合作,免费向警方和军方提供高效灭蚊的各类试剂,但这些办法很快被证实毫无效果,科学家在电视里叫嚣着告诉大家,这些都在他意料之内,所以他早就给他的蚊子培养出顽强的抗药性。

此后,影片的另一个重要角色,一个在事发后一直进行追踪调查的记者,将三年前的那些旧事全都弄清楚了,蚊香厂厂长的丑行终被曝光,警方立即将此事告知科学家,而且他们已将厂长收押,他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个人之间的恩怨不要再伤及无辜,希望他能合作,提供一些可行的灭蚊办法,让这件事情尽快收场。

但科学家不肯就此罢手,他说他的一切都被毁了,他现在就是一个不可理喻的疯子,别想跟他谈什么道理和条件。后来,当年的女友来到那家电视台,两人再次见面,一番哭诉后,科学家的柔情被唤醒了,一同前来的警察将他带走,他手下的那些蚊子看着他们离去,喃喃地说道:“他不管我们了,他不管我们了……”

随后伤心的蚊子们变本加厉地在这个城市里为非作歹。科学家交出了一个笔记本,里面记录着那种化学物质的详尽资料,一群专家被召集过来进行研究,很快他们配制出能让其失效的另一种药物来,注入蚊子体内就能让它们恢复到原来的体型,但蚊子们是不会乖乖就范的,在用战斗机进行发射的时候,很难击中目标,一位飞行员说:“我们连盯住它们都难,想打中它们就更不容易了。”后来又采用喷洒的办法,但蚊子们逃得很快,哪里喷了药就避开,而且不是直接注射,药效也得不到有效发挥,再等风一吹散,蚊子们照样在那闹腾。

专家们头疼了一阵子后,又想到了一个主意,他们对科学家的配方略作改动后又制造出分别适用于青蛙和壁虎的两种药物,把它们也变大,于是一群巨型青蛙和壁虎展开了对蚊子的捕猎行动,虽然蚊子可以飞到高处躲避,但它们总有降落的时候,一旦进入天敌的可控范围就难逃沦为食物的命运,一个月后,这些大蚊子终于被全部消灭,而青蛙和壁虎是两种比较安静的动物,没事喜欢趴在那里不动弹,再对它们注射恢复的药物就很容易了。

风波终于过去。

我五十岁的时候,跟我的大学同学方燕描述《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的主要情节,她没有看过这个电影,甚至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对她来说,这个世界上就似乎根本没有过这么一部动画片,加上内容十分荒诞,她几乎怀疑是我随便杜撰了这个故事。

回忆往昔,如梦似幻。我跟方燕说我现在每次回想起第一次在电影院里看到此片时的情景,真觉得像一个梦境一样,为什么这么说呢,一个是时间隔得那么久,四十多年前,想一下就有很多感慨,但还有一点更重要的是,这个记忆对我来说太美好了,简直就给你一种梦幻般的感觉。

我如此喜欢这个电影,一生不变。方燕听过之后却说,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精彩,有些地方似乎还有些俗套,比如最后女友前去劝说科学家,这样的情节也太老掉牙了。

我说最好亲自看了才知道,听我说当然没有那样的效果,这个片子其实就是一出闹剧,我喜欢的就是它的热闹,人物造型、台词、情节都夸张得不得了,有些地方的俗套明显也是故意为之,同样透着一股夸张感,因为整个电影的基调就是这样的,当然我小时候看肯定还总结不出这些,就是觉得太好玩了,热闹极了。

而在我十岁的时候,还不会去关注一部电影片头的创作人员,所以也就没有注意到影片的作曲是谁,更何况我那时还根本不知道林鹤踪这个人,当然更不可能想到将来他的女儿会成为我的妻子,等你现在回头一想,一切显得特别奇妙。

后来方燕突然皱着眉头问我:“这故事跟眼药水有什么关系?好像根本没听到有眼药水什么事啊?”

“我忘了说了,影片最后有一对父子经过那家电视台外面,儿子捡到了一个透明的塑料瓶,跟装眼药水的那种瓶子差不多,上面还贴着一个标签,观众从标签上的代码可以知道那就是科学家发明的那种药物,所以有可能是从他身上掉下来的,但那对父子并不知道这些,儿子就跟爸爸说:“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然后黑幕,电影结束了。不看到最后,这个片名还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这也是很多电影都用的招啊,没什么出奇,留个小尾巴,似乎在告诉观众可能会拍续集。它有续集吗?”

“没有。”

我二十岁的时候,还在上大学,那年的暑假,一群朋友应一个同学之邀,一起去他家玩,这个同学的家在长江入海口,听他介绍那里景色无限,但这并非我们前去的主要原因,那时我们还是一群活蹦乱跳的青年,美景对我们的吸引力肯定不是最大的,同学告诉我们,他们那里住着一位绝代佳人。

方燕是我们中惟一的女生,我们说你就别去看了,没什么必要,但她一定要跟着去,她说要满足一下好奇心,看看人家到底美成什么样。

但到同学家后,我们没有立刻见到那个引人遐想的美人,因为天气不好,雨下个不停。我们站在同学家的阳台上,遥望恢弘的江面,视线穿过清亮的雨幕,在同学的指点下,落在一个灰黑色的隆起上,那个名叫林鹤踪的音乐家就住在那里,我们对他基本上一无所知,这没有关系,我们只想一睹他女儿的风采。

三天后天气放晴,我们搭乘一条渔船往那座小岛出发。我至今记得,小渔船上的柴油发动机发出的噪音震耳欲聋,我们说话的时候都提高嗓门好让别人听清自己,大家都嘻嘻哈哈,大概觉得这样说话很有喜剧感,江面上风平浪静,远近船只都在缓缓前行,天地间充满了明亮的光线……

同学知道林鹤踪女儿的名字,虽然只是见过为数不多的几次面,但他们确实是认识的,这样我们的来访也就不算十分突兀,林鹤踪让我们进门,一边告诉大家他女儿不在家,她和我们一样也放暑假了,但她有事留在学校还没回来。

我们不禁有些失望。后来在一架钢琴旁边我注意到了一张照片,大概是一张全家福,不难推断其中那个年轻女孩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照片上一共三个人,左边是林鹤踪,她在中间,右边一个妇人应该是她的母亲,年长者的微笑必然带着岁月的沧桑,不必读解他们曾经的故事,皱纹虽是外在同时却也是最直观的体现,他们女儿的笑容则在这样的映衬下显得更加生动了。

看到这张照片后我加倍地感到没有见到本人是多么的遗憾。

林鹤踪虽然住在这么一个宁静悠闲的地方,但还不是一个清高到有架子的人,当年他已经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对我们这些不相识的小青年却很客气,完全可以用“和蔼”来形容,还颇有兴致地给我们弹了一曲,虽然我们这几个人连五线谱都看不懂,对于某一段旋律只能简单地给予好听不好听这类比较业余的评价。

林鹤踪弹的那首曲子在我当时听来十分怪异,怪异在哪里呢——我好像以前在什么地方听到过。

过完这个暑假回到学校后,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了小时候看的那个动画片《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虽然我知道自己从未淡忘过它,但因为之后再也没看过重播,甚至连某个片段的回放都没在任何地方再见到,这样我就不是经常会无缘无故地想起它来。

市面上任何形式的音像制品里边你都找不到它,虽然不同年代的很多老片都在若干年后再次受到欢迎与追捧,但它看来显然是不在其列的,电视里边一些回顾老电影的节目也连一个字都未曾提及,注意到这些后我开始耿耿于怀,难道它当年的反响弱到人们看过后就即刻忘得一干二净,以至于此后很少有人能再想起它来?如此精彩的电影不应该是这样的待遇啊。

同时,对我来说,这个电影也因此越显神秘了,想想看,你那么喜欢它,但除了很早之前看过一遍外你还对它知道些什么呢?

我试图能够找到有关它的一些资料,最起码导演是谁一定要弄清楚。我去了学校图书馆的“过刊室”,查找十年前的一些影视类期刊,“过刊室”这个地方还是我上大学后第一次去,虽然打扫得也很干净,但连这里的空气似乎都是又老又旧的,给人一种动作大一点灰尘就要扑出来的错觉,管理员穿着蓝色的工作服坐在门口的一张桌子后面,专心地看着什么,半天一动都不动,来这儿的学生也很少,悄无声息地各忙各的,我想如果在这样的环境里找到一部老片的相关信息倒也再合适不过了,连着几个夜晚的苦寻之后,我打开了一本书页发黄潮湿还有霉斑的杂志,在第34页上终于看到了那个片名,那是一篇电影还未上映前的采访报道。

“导演:刘竞。”一个我完全陌生的名字。

再往下看,当看到作曲是林鹤踪的时候,我惊了一下,然后立刻想起不久前的暑假里他弹过的那首曲子,它会不会就是《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中的音乐呢?

若干年后,这个猜测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并且我还知道了它的名字,很逗,叫《这不是一瓶眼药水》。

我三十岁的时候,和林晓梦结婚。在认识她之前,每次回想起当年去那座小岛,我都觉得有些荒唐,那个照片上的女孩在我印象中逐渐面容模糊,只剩一种抽象的美好记忆,说不出具体来,我几乎没有想过自己将来是否会有机会见到她这样的问题。

毕业多年后,一部电视剧的导演宴请他的一些朋友和工作人员,于是参与编剧的我和为该剧负责音乐的林晓梦就此相识,这似乎很简单,但对我来说,与她这样不期而遇的惊喜简直不可想象。

我们结婚后的那年夏天,一起去看她的父亲。这是我第二次来到那座小岛,我之前一直都以为自己不大可能再来这里了。

差不多整个夏天我们都在岛上度过,而在这段日子里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经历是,有一天我从外面散步回来,在厨房里看到了一个陌生的小老头,他正站在冰箱前找喝的,当他拿出一罐啤酒的时候,笑着说了一句:“罐装啤酒,我的最爱。”他旁边的墙壁上挂着刀铲之类厨房用具,身侧桌子上的一个篮子里堆满了番茄,头顶靠后有一台抽油烟机,他站在这些东西之间,差不多和那个冰箱等高,看起来小巧玲珑。

这个人竟然就是刘竞。

然后关于《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我从它的导演那里知道了更多,刘竞告诉我当年影片上映后反响的确不佳,评论也没几篇,而且主要都是在说片子拍得过度夸张离奇,几乎是纯粹的胡说八道,电影的票房最终也不是特别理想,之后无人再去关注甚至根本记不得也就不难理解了。

如果不论评论、票房这些外在,刘竞自己对这个电影却是极其满意的,他把它评为自己所有作品中最好的一部,他一共拍过九部电影,《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是他的第七部作品,他的所有创作初衷基本上都得到了实现。他还说,自己前面六部片子的拍摄以及参与其他一些电影的制作,似乎都是在为最终拍出《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做必要的磨练与准备,他把当时所有的热情、才华与精力都尽其所能地发挥了出来,这是他导演生涯的一个高峰,而且之后看来是不可逾越的,在后面的两部电影中他就感觉不到那样的创作激情与状态了,投入市场后反响也确实不大。

关于片名,还有一些故事,当初投资方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莫名其妙,描述的是电影最后一幕,而且与前面剧情也没多大关系,完全没必要这么叫啊,他们的建议是改成《巨蚊》、《疯蚊》之类,听着就是一个火爆的猛片,但刘竞坚持用他起的这个名字,其实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在里面,就是这么叫很好玩。

我问他:“从最后一幕来看,可能还会有续集,你只是玩这么一个噱头,还是真想将来再拍个续集?”

“一开始还是在玩,但后来我倒的确有了一些想法,大体情节我都构思好了。”

“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说出来不精彩,拍出来才精彩。”

但那样的精彩最终没有出现在银幕上。

这次见面后的第二年,我去他家做客,在那里我第二次看到了《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时隔二十多年,我再次被这部好看的电影打动,同时也感慨着过往,这次看的是一张制片公司内部刻录的碟片,可惜的是,因为时间长了,碟片有问题,放到一大半的时候就放不下去了。

之后又过了两年,刘竞导演离开了人世。

又过了一年多,他的老朋友林鹤踪也走了。

他在世的时候,我们一家人经常去看他,那时我的儿子已经出生,老人喜欢孩子,一看见就高兴。林鹤踪曾经说过,在他的专业方面,开始时的自己年轻气盛,左奔右突,想法大胆,能做出些好的来,同时也有不少不着调的连半成品都算不上的东西,但感觉是美好的,那是一根筋的可爱,到后来日趋沉稳,把控得住自我风格的时候,可以享受从容的愉悦,不过惊喜的可能性也就越来越小了,老了以后惜名谨慎,但也不为此所累,出手少一些,活得也更淡泊了,不过其实心里总还有些不甘。他的钢琴,不允许别人随便碰,但可以纵容外孙在那里玩闹,想按哪个键就按哪个键,他会在旁边笑着看,他说,孩子真好。

他去世那年,我儿子只有三岁,对他的外公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记忆。

多年后,一家音像出版公司在推出一批老电影的时候,终于也将《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放入其列,我后来买到的那张就是那次出版发行的。

我对三十岁时在那座岛上度过的时光一直印象深刻,我遍览全岛,几乎每天都在外面游逛。岛上还有其他一些住户,他们把这里的土地拓为庄稼地,种植各类谷物和果蔬,这个季节正是植物们空前繁茂的时候,站在田边,似乎能看出它们生长时的跃动来。早晨和傍晚,太阳都贴在水上,红光铺开,开阔得动人,白天阳光照在江面,光影反射到岸上,走在水边,晃得人遮眼睛,夜里起风,波涛的声音起伏有致,空气里都是水的清凉;凌晨时分,白雾在微微发亮的天光下聚散、萦绕……

……

我五十岁的时候跟林晓梦离婚,和大学时的同学方燕走到了一起。我很难说清楚个中原委,有一阵子,很长一阵子,我们为各自的事情忙碌,电话联系都变得少之又少,但似乎这也算不上主要原因,更不能简单地归之为两个人之间越来越没有所谓的共同语言。

也许是从某一刻起,我突然发现林晓梦已经再度成为了一个梦境,而且永远不会再来,不会像年轻时那样与她不期而遇,不过年华虽然老去,但她还不是完全与从前判若两人,事实上,她对自己的容貌保养得也很好,几乎和年轻时没有多少差别,难道仅是那几条皱纹就导致了这一切吗?

我说不上来。

我的儿子因为这件事情恨我,不想见我。他说:“你是一个混蛋,我不想见你!”

顺便说一句,当年他看了《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没一会儿就全然失去了兴趣。这也很正常,这个动画片根本不属于他们的时代。

但我会永远喜欢这部电影,我跟方燕这样说,跟不少人我都这样说过。尽管这电影讲的是一件没边的事情,跟你的生活基本上没什么关系。

方燕说,你爱上的也许只是一些声色。

我想了想,她说的可能也对,但我真的没理由不喜欢,比如刘竞、林鹤踪,他们都已经过世很多年,能够留在这个世界上的,也就是这些声色,如果还能够让别人记住那就更好了。

林鹤踪去世后,安葬在另一个地方——他的故乡。每年我都会陪着林晓梦去那里祭扫,而那座小岛我们从此再也没去过。

那栋两层小楼已经十几年无人打理,岛上空气潮湿,想必它的四周都已长满了厚厚的青苔,墙上的石灰逐渐剥落,露出里面的砖头,有些地方可能还倒塌下来,屋内木质的家具变得酥软无力,一碰就会散架,到处结满蛛网……总之,这里成了蜘蛛、蜈蚣、四脚蛇等等小动物们的乐园。

正文 漫长午休/那可

长久以来我都处于睡眠不足的状态。我每天八点上班,夜里四点才睡觉,一天睁眼二十个小时,比睡八个小时的人多支配四个小时,多了四分之一的时间去学习、工作和玩耍,有时也发呆或者思考。

我从2001年开始坚持这个习惯,到今年已经12年了。考虑到每天生活的有效时间,所以当30岁以下的人,尤其是他们当中嗜睡的人嘲笑我阅历不丰的时候,我便对他们嗤之以鼻,说,其实我吃过的盐比你们吃过的饭还多。后来仔细一想,我也并没有因为少睡四个小时加餐吃饭,这一点倒是错的。

除了变相延长生命之外,较少的睡眠可以帮助人游离在意识和潜意识之间。看花不是花,看草不是草。有个朋友在阿姆斯特丹吃迷幻蘑菇,回来跟我描述她服用后的景象,我越听越觉得熟悉,好像在白描我的日常生活。我可以经常看到迷幻的影像栩栩如生地发生,甚至更用心一点,都可以幻觉出女人的温存。

睡眠不足给人一把闯入潜意识的钥匙,你可以打开那扇门,获得灵感,拿出一些充满创见的文艺作品,比如音乐、小说、诗歌、戏剧等,回现实生活中整理并发表。 你也可以用意识召唤出想象中的动物,陪伴你孤独的生活。烦它们的时候就用意念把它们关回那个世界。

有时候我早上起来,上班要晚了,看到一只想去拉屎的狗卧在床边,我就想动用意念把它变没,以逃脱必须花时间遛狗的责任和迟到的厄运。可惜我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它仍在那里泪眼汪汪。于是我意识到这货是真的,是两年多以前我们去新泽西冰风狗舍抱回来的鲜活的柴犬。

养柴犬是我女朋友的主意,说这样像是生了个孩子,能改善我们勉强维持的感情。她在帕森斯大学读了两年室内设计,毕业了还没工作,压力很大,如果再熬一年混不出个名堂就要弃我而去回台北投靠父母。她说我这种人平时看起来跟游魂一样,过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任何正常的姑娘都不会把未来跟我拴在一起,现在我们在同一个屋檐下,只是她为了省房租而已。

她特别讨厌我不怎么睡觉这个事情,并把性生活的不和谐归咎于我的生活规律。夜里十一点,我们温存一番后,我还要雷打不动地起身直到凌晨4点,她只能非常愤怒地抱着枕头入眠。而早上起床,我就已经没了,消失在清晨赶地铁的人海里。我到家以后,因为睡眠不足,总是浑浑噩噩的样子。她觉得无法与我沟通平日的喜乐,因为我一副反应迟钝并超然世外的傻样,仿佛我完全不在意她的生活。

我非常遗憾她无法感受到我满腔炙烈的爱情。我努力工作,跟她游览美景,自己省吃俭用,却带她去这个城市最好的餐厅。我也从来不跟她拌嘴,她获得了几乎每一次争执的胜利。我崇拜她,崇拜她略有稚气的身体,红酒杯大小的乳房,崇拜她出浴以后发梢上的水滴。我崇拜她的激情与沉默,我崇拜她的市井与超脱。我在新闻里看到飞机失事、火车出轨、马拉松爆炸、地震和山洪,整个世界在灾难中旋转,但我看到她在床边阅读的一刻就立刻释然了。

这个世界飞速变化,枯萎繁荣,但是对于我,仿佛都只是这一刻:她在床边清晨的阳光下阅读,十七层向下的中央公园西路上,有冰淇淋车经过,响着那个叮叮当当的调子,她平稳的身姿,好像在宁静地应和着那细微的声响。这一切斑驳如梦,却有幸福的真实感。我想立刻知晓她左手无名指的指围,把这飘渺的幸福感拉进不易轻易摆脱的世俗。

然而她拒绝了我的求婚,她说:“我不能跟没有灵魂的人在一起。”

我很伤心,我反驳:“你可能无法设想我的生命有多么丰富。”

我建议她从此以后也尝试每天不怎么睡觉,这样她就可以进入我的世界,那个好像长期吸毒的充满幻象的世界,在幸福的彼岸白头偕老。

可她拒绝了我“双修”的提议,然后莫名哭了起来,一不留神我没把她抓住,甩门跑了。

……

夜里朋友R约我去东九街在地下室的分贝酒吧聊天,我萎靡不振地开始简述求婚失败的经历,可我没有得到丝毫的同情。

R说:“你还真他妈脑子有问题了吧,你什么时候交过女朋友,你不是单身三年了,一个人住在上西区的公寓里吗?”

我觉得这不可能,这是那种傻逼电影情节,若是真事儿,那只能是、《灵异第六感》、《美丽心灵》等一众好莱坞影片对我生活的拙劣恶搞。她是我活生生的爱情,她是像R你一样真实的人,而她比你青春比你真诚,比你有胸有屁股!

R一脸贱样,“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你想象出来的呢?” 我觉得R在玩我,我特想抽他。

后来我们都喝大了。

这天我还是四点睡,八点醒来。我去中央公园跑了十公里,回来做了两份蛋包饭,可她还是没回来。我没事干就放些迷幻的歌,召唤幻觉来娱乐自己。后来我又听到了楼下冰淇凌车叮叮咚咚的声音,它破坏了所有的意境,一瞬间我觉得非常厌倦。

十二年来我第一次觉得困了,那种欠了一万七千五百二十个小时睡眠的困,我瘫在床上,仿佛失足跌落进了无法呼喊的黑暗。

……

可能过了好些年,或只有一刻钟的工夫,我睁开眼,发觉自己在一个钢丝床上,窗式空调嗡嗡地响。而女朋友、酒肉朋友、狗、跑马拉松的奖牌、月供的公寓,以中央公园为中心展开的曼哈顿都没了,它们好像随着冰淇淋车叮叮咚咚的声音回到了原本的世界,并被死死地锁进那里。

我意识到这里是伊河路49号煤气公司的院子,是我家在郑州一中边儿上租的房子。我妈叫我起床,说该做功课了,我想起周一还有恼人的化学期末考试。

我悄悄关了门,在纸上记下这一切。我听见窗外蝉鸣阵阵,时间大步奔跑。

那可,@那可可那,金融工作者

正文 我的男朋友/猫力

虽然我的恋爱经验不能算少,但在人生前22年里,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

瘦肉之所以叫瘦肉,是因为他真的非常瘦。180cm的身高,体重勉强60kg,福建闽南人。家里除他以外,还有4个亲姐姐。因为我从小生活在城市,又是独生女,自然无法理解为什么像瘦肉小时候那样的家庭状况,勉强才能吃饱饭却还要生那么多小孩。后来瘦肉告诉我,福建人比较喜欢男孩,如果一对夫妻生不出男孩就会一直继续,一定要生到儿子为止,而这个儿子也寄托了这个家庭未来所有的期望。

瘦肉出生后,他们家自然也就停止了生产,但也因为超生背了不少债。某次我问他,你家因为超生到底罚了多少钱啊?他答:不知道,只知道我出生后家里一直在还债,一直还一直还,应该是还到我上大学的时候才还清。

虽说瘦肉是家里最小且唯一的儿子,但他绝没有因此而比姐姐们收到更多的关注和偏爱。除了挑水种地的体力活以外,洗衣服洗碗也被他都包下了。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家里除了4个比他大2-8岁不等的亲姐姐以外,还有妈妈和奶奶。也许正因为从小和6个女人生活在一起,他至今为止还是非常恐惧一群女人聚集在一起的画面。生活在女人堆里二十几年,除了造就他不太爱说话的性格以外,还练就了一项对付女人的独门武功——“关耳朵”。他可以随时随地在女人叽叽喳喳的八卦声,或是妈妈姐姐的唠叨声中开启“关耳”模式,不需要任何辅助工具,闭眼屏气一用力,耳朵就被“关”上了,类似坐在飞机上耳鸣的感觉。离开家乡以后他很少再用这个武功,直到遇见我,每次吵架,他都会偷偷发功。一个巴掌拍不响,最后我们的“架”往往无疾而终。

瘦肉从小不爱念书,尤其讨厌数学。自从小学三年级数学课开始教应用题,他的人生就和数学说再见了。小学勉强毕业后,初中就做了小混混。刀光剑影古惑仔,是十五六岁少年引以为豪的生活。小混混的日子虽然惬意,但书肯定是读不下去了。

辍学以后,瘦肉的爸爸就让他去做油漆工刷墙壁,还把工作地点特意安排在了某个高中。那段日子里,瘦肉的生活表面看来和一般高中生没什么区别,每天和同学们一样去学校“上学”,学校放学后他自然也就回家了。就这么刷着刷着,瘦肉的目光渐渐从墙壁转移到了学校操场和教室。他眼巴巴得看着那些和他年纪一般大的同学们上课下课,打篮球踢足球,中午结伴去食堂吃饭。偷望那些十七八岁少女们微微隆起的前胸,闻着男生们挥发在空气里的汗水味,荷尔蒙的作用使他的心里长出一只小手,开始不停得挠,不停得挠,又痒又兴奋。

学校放暑假以后,瘦肉的油漆工生涯也结束了。他爸爸问他:你还想不想再刷墙壁了?他答:不,我想念书!

“我想念书”这句话说起来简单,但对瘦肉来说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在小学就和数学说再见的他,连“除法”都还没学会,又陆续在初中的古惑仔生涯中和英语、地理、历史、语文作了诀别。前途渺茫的瘦肉,第一次对人生有了朦胧的思考。这种情况下,若是想考上大学,只有三条路可以走:学音乐,学体育,学美术。

期间,瘦肉在路上遇见了他初中时结识的混混老大。三年不见,老大已经在海南某个夜总会罩了个场子。他开了辆摩托车停下来问瘦肉最近在干什么,瘦肉说想考个大学。他嘿嘿了两声,对瘦肉说了句影响深远的话:“你这个人,至善,至恶,考大学不错,好好去做。”然后就把车开走了。瘦肉望着他的背影,认真地想了一想他说的话,确定了人生的一条基本道路:我要做好人。

瘦肉当时最喜欢的偶像是孙燕姿,听孙燕姿的歌也自然而然成了他最大的爱好。所以,他首先尝试的就是音乐之路。学音乐的第一堂课就是五线谱,do re mi fa so la si 被老师用简谱标上了1234567。之后的整节课里,瘦肉深深得陷入了数字漩涡里,当他还没算清楚某小结的简谱3356722是十万还是百万的时候,老师已经在黑板上画起了小蝌蚪。

在坚持了三堂音乐课之后,瘦肉就一个华丽的转身,奔跑在了球场上。好景不长,由于瘦肉从小营养不良,导致骨骼发育不健全,教练正式宣布他无法在体育的康庄大路上继续走下去了!

本以为上帝为他开了三扇门,谁知又毫不留情得堵上了两扇。在走投无路下,瘦肉选择了自己从没接触过的美术。但正因为学了三年美术,瘦肉以艺术生的身份考上了大学。

多年以后,我问他;“你不喜欢画画又没有天赋,是怎么通过美术考试的?”他答:“因为画画的时候可以一边画一边听孙燕姿的歌啊。”

当他得知自己考上大学的时候,无比兴奋。但有选择恐惧症的他又陷入了一个难题,重庆、广州、上海,到底去哪个地方好呢?三个学校都在大城市,都是瘦肉没去过且向往的地方。当他站在人生的分岔路口时,他的偶像替他做出了选择。

据说那年十月孙燕姿要在上海开演唱会。瘦肉心想,如果选上海的大学,那不就可以省去一笔看演唱会的路费了么。就因为这样,瘦肉在这三个城市当中选择了——上海!

上海这座大城市,瘦肉只在从火车站到学校的大巴上感受了一下,就急于开始赚演唱会门票钱了。他穿梭于学校各个宣传栏,找了一份对大学生来说最没有文化底蕴的工作:送水工。给学校包括附近的居民楼送桶装水,送一桶三块五。那时候的水站不像现在会给员工配个三轮电瓶车,一拉好几桶。兼职员工需要把水绑在自己的自行车上,一次只能拉一桶。瘦肉每天哼着歌,骑着从同学那借来的自行车。上班第一个月,就成了水站的送水标兵。第二个月,他就辞职了,因为他已经赚到了八百多块门票钱。看完演唱会,爽完。瘦肉才开始摸索自己的未来之路。

大学本科期间,瘦肉读的是动漫设计专业,他并不喜欢。但和大部分学生一样,他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考大学只是一个目标,考上了也不知道干嘛。由于生活所迫,四年学杂费必须自理,他尽可能地做了各种兼职。发传单、销售服装、户外拓展教练、群众演员、舞蹈演员、调音师、舞台灯光师、舞厅DJ等等。我很奇怪他一个乡下来的孩子,怎么会做这么多看起来挺时尚的工作?他说:其实我也不专业,就是感觉还可以,关键都是靠关系。我更奇怪了,他家里哪来的关系?

其实他的关系都是自己打下来的,而且都很铁。说起这方面,我发现瘦肉是个挺没安全感的人。他老家的家族小,小时候会受到一些大家族的欺负。大家族兄弟多,所以他就希望长大了也要交好多好多兄弟,这样就没人敢欺负他们了。其实后来也没人欺负他家了,但他喜欢交朋友和重兄弟情谊的这种习惯是改不了了。兄弟越多,他越感到安全。还好他交的也不是什么狐朋狗友,都是好人。

本科四年下来,朋友交了不少,自己的理想却还没找到。于是瘦肉又申请了保送研究生(至于他这种人为什么能保送研究生,又是另一段故事了),继续摸索他的理想。一次瘦肉和学弟们喝酒时,突然决定拍电影来记录大学这段迷茫的状态。拍电影这个事,完全是借着酒劲,真正要实施的时候,谁也不知道从何下手。于是瘦肉就跑到图书馆,借了一本叫《拍电影》的书。复印了好几套,发给他的兄弟们,按照书上的步骤,一步一步实施开来。该写剧本了,就开剧作大会;该找演员了,就通过学生会的关系在校园里搭台招人;该拍摄了,就借机器开拍。把那本书当字典,现学现拍。电影陆陆续续制作了一年,一共花了一万五,是大家凑的份子钱。书上又说,要发行,要放映,要宣传。但是兄弟们一年下来都穷酸了,哪里还有钱。瘦肉又从校外朋友那拉了不要回报的赞助,刻录了一堆有包装的盗版DVD,在兄弟们毕业之前搞了一场隆重的首映式。什么海报啦、签名墙啦、红地毯啦、酒会啦,竟然还有电视台采访。搞得像模像样,两个场地同时放映,请了所有人来看,据说爆满。

嗨完以后,瘦肉的兄弟们毕了业,他则选择辍学来结束硕士生涯。瘦肉说,他已经找到理想:做导演,拍好电影。我问:为什么?他说:这部拍得不行,得拍好的。但我觉得,是因为剧组里人多,能让他和兄弟们在一起。

除了兄弟多以外,瘦肉的另一大特点就是特别孝顺。毕业以后,无论每个月能赚多少钱,都会给家里人寄上5000块。雷打不动,风雨无阻。如果遇到没活干的时候,他就会先问朋友借钱,等下个月钱多的时候再还上。对于5000块的事,我也表示怀疑过,一个大学毕业生能拿到每月5000的工资已经是非常牛逼的事了,他哪里来的本事,一个自由职业的人不但每个月给家里寄钱,还要管自己的温饱和食宿。对于这个疑问,他的回答干脆利落:“一,本人略有才;二,我很拼搏;三,我很节省;四,我做事靠谱;五,够狠义气兄弟多。”

我和瘦肉读同一所大学,我学的是编导专业,拍电影我们比较沾边,所以他们的事我也略有耳闻,但却从来没在校园里见过瘦肉。我们是在新疆旅行的时候好上的,在那两个礼拜的旅途中,发生了三件事:

1、在帕米尔高原看冰川的时候,瘦肉说他鞋子不好,爬山不方便。于是在几千米的海拔上他一直赤着脚,事后我问他脚没事吧,他答:没事,我脚皮厚。

2、在从喀什去巴音布鲁克的路上,车开到一半,瘦肉说他尿急叫了停车。下车后,他没有随意选择在路边,而是蹭蹭蹭飞快得爬到了路边一个小山坡上,对着一大片草原解手。我在车里望着他的背影,突然看到草原上出现了一道彩虹。

3、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因为干燥和沙尘我不停地挖鼻屎。瘦肉直视了我好几分钟我才反应过来,当时我一阵尴尬。没想到他笑着拍拍我的肩说:“没事儿,挺美。”

经历了这三件事后,我爱上了他。

猫力,自由职业者

正文 我的女朋友/瘦肉

我和猫力都是上海华东师范大学老校区的学生,她在传播学院,对面就是我在读的设计学院。她比我小两届,是传播学院出了名的美女。我虽然不是帅哥,但因为兄弟多,在我们学院也算个人物。遗憾的是,我们从来没有在各自读大学的时候碰到过对方。

和她牵手,虽然称不上意外,但也绝对莫名其妙。

那年初春,我正苦苦思索着要如何写出一个好剧本。毕竟我也是门外汉,这方面总觉得无从下手。晚上梦到一个学弟介绍了一个学编剧的女同学给我,拯救我这个门外汉于水火之中。醒来后立马就给他打了个电话,问他是不是认识一个在传播学院学编剧的?他想了一下,说好像是有一个。隔天就帮我约好了,在上海电视台外面的一家咖啡馆碰面。学弟没来,因为他跟这位女同学也不是很熟。

来的人叫大大,正在电视台实习。迎面走来的时候,我特地观察了一下,也不是很大。然后我就一本正经地向她请教起了关于编剧的专业知识。聊到一半,大大接了一个电话,说她闺蜜正好过来找她,也是她们学院的,问能不能一起聊。十分钟后,就来了个风风火火的美女(嗯,她才真的叫大)。一来就喊饿,边玩手机边叫了份猪排饭,还抽空自我介绍了一下。这个美女就是猫力。

我和猫力并没有狗血地一见钟情,一来因为我的长相并不适合这种情节,二来我对她的第一印象也并不算好。

她的外表没有惊艳到我,长着一副哗众取宠的样子,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原本我和大大在剧本的话题上聊得甚欢(虽然现在回想起来,聊的也都是狗屁),猫力一出现就完全打乱了我们的拍子。她整个人的状态显得很急促,边吃饭边玩手机,又经常在我们聊天的时候把话题扯远,说话超级啰嗦,本想让她一起加入讨论,但她又经常思维不集中。没办法,我只能默默地关掉话题,叫了杯酒,正常地社交起来。在聊天的过程中,我对她的大概了解是:应届毕业生。作为一个编导系的学生,并不专业,不过想法倒是精灵鬼马,口味独特,心地也不错,正在尝试的一个工作是教智力障碍人士做手工,再拿手工品去义卖。不得不说,不干正经事的时候,猫力还是挺好玩的,在花瓶当中属于有插花的那一种——并非没料。

五个月之后,我们竟然走到一起了。这事谁也没料到,除了大大,这个一见面就警告我们不能搞上的人。大大说,以前每一个她介绍给猫力的男人,都会自投罗网惨遭其毒手,最终遍体鳞伤。我觉得她简直莫名其妙,因为当时我的心思根本不在这,而且还未脱离上一段恋情的创伤。可是大大坚持己见,反复强调,最终导致这次谈话匆忙结束。可惜,我们都已经不小心相互留了电话号码。

大大在电视台的实习工作很忙,时间很少,以至于每次约她们出来聊剧本,只能约到猫力。后来干脆先约猫力,再问大大有没有时间。再后来,就只约猫力了。

在剧本这个事情上,由于她的天马行空,她的不认真,再加上我的不专业,我们根本就聊不出什么靠谱的东西,还一直以寻找灵感为由,相约去参加电子音乐节,去酒吧听即兴的乐队演出。我们无话不谈,反正不熟,都觉得没有谁会对谁说的话认真。那种状态不是暧昧,也没有产生什么情愫,只是各自打发空虚,见面时没话找话,以免冷场。但两人关系显然近了一步,成了朋友。那时如果谈了,也没什么,谈恋爱而已,又不干嘛。不过大家都懒,没人愿意付出感情。

那年夏天,猫力要去新疆。在她出发前几天,新疆发生了恐怖袭击事件,吓退了即将同行的男性旅伴。于是她到处征集男性旅伴同行。当时我在青海即将拍完一个片子,得知此事,一下子英雄气概飙高,觉得之前那些男性旅伴弱爆了,太不讲义气了,于是自告奋勇地要直接从青海过去。青海的片子一拍完,我就背了个包,气势汹汹地去买机票,结果当天的机票都没了。

为了能比猫力早一点到达新疆喀什,我赶紧从西宁坐大巴到甘肃兰州,准备买火车票去新疆,但也没有当天的票。在兰州火车站晃悠了一个小时,找了各种票贩子,连站票都没有,不过还是打听到有一趟长途大巴,开24小时能到乌鲁木齐。

算一下时间,比猫力晚到半天,不过也没办法。想到那遥远的乌鲁木齐还有一位姑娘等着我去拯救,瞬间我又跑到长途汽车站,买票上车,售票员当时确实说24小时就能到。等车子晃晃悠悠开了一段,我向司机多问了一句,结果他告诉我要36小时!

从兰州到乌鲁木齐的长途大巴也不是卧铺,座位又特别挤,车里坐满了各色人物,满脸横肉的大胡子眼神凶狠、维吾尔族的年轻女孩唧唧喳喳说个不停、回族壮汉们的山寨手机放声高歌、老农抱着的鸡鸭在扑腾,我躲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由于腿长,坐下来膝关节已经顶到了前座,一名发育良好的男孩在我身边打呼噜,飘来阵阵口臭味,睡到情意浓浓时,竟然默默地靠在了我肩膀上。

别说36个小时,6小时我就受不了了。在这种情况下,猫力已经不是一个具象的人了,我都忘了她长什么样子,像是一团雾,一片云,让我觉得我一到新疆就能飘在当中。后来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醒来看了一下时间,出发到现在才过了12个小时,腿都肿了。看车子停着,我决定下车活动活动,顺便撒泡尿。

车子停在公路旁,周围是荒芜的戈壁滩,一眼望不到头。我看很多乘客都下车乱晃,问了一下,汽车抛锚了,正在等下一班车带零件来维修。这一等又是3个小时。一个小煤矿的老板终于按捺不住,通过强大的人际关系,在当地调了一辆出租车,我好话说尽,终于肯让我一同前往附近火车站,但有没有票还是个未知数。

出租车又开了三个小时,到了一个叫柳园的县城,而猫力这时已经在新疆喀什了。我赶到售票窗口,运气很好地买到一张卧铺,上车后补了个觉,第二天一早终于到了乌鲁木齐。在机场等了半天,中午又飞到喀什。

这一路风尘滚滚,我像一个参加真人秀节目的选手,突破各种难题,终于做完最后一个任务,要冲刺到终点领大奖了。

出现在猫力面前时,我的背包左边挂着一个破旧的搪瓷杯,右边挂了几个衣架和拖鞋,由于之前在青海暴晒,我的脸正在蜕皮,黑得跟非洲难民似的。不过情绪反而显得淡定随意,因为我发现,她的身边除了一名女伴,还跟着两名男士。一个是送猫力的女伴去机场时见到猫力,当场买了机票过来的官二代。还有一个跟我一样是她征集的男性旅伴,是个富二代。

怎么办?节目到了最后,突然又空降了两名嘉宾选手。难道我见到她有男伴相随,就安心地回去?不,在这种情况下,根本由不得我深思熟虑,48小时的舟车劳顿和逆境求生的本能催出一股斗志,狮子座的霸气也让我觉得必须拿下猫力。

五天以后,这两名男士从一开始针锋相对,变成非常要好的朋友,然后提早结束旅程,肩并肩一起回到了上海。只剩下我、猫力和她的女伴在南疆爬雪山、穿沙漠、经历泥石流。我非常感谢这两名男士,因为他们在走之前还帮我们定了辆车。

这五天发生了什么我不细说,至于我和猫力为什么会在一起,应该是我霸气中的温柔打动了猫力,也可能因为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发生了一些少儿不宜的情节。此处省略一万字。

显然媒人大大的那条“每个她介绍给猫力的男人都会遍体鳞伤”定律并不适用于我。由于各自不服输的性格,我承认和猫力热恋的劲头过后有无数次争吵。恋爱中的男女总想改变对方,使他/她变成自己心中所想那样。我很庆幸我没有成功地让猫力变成自己当初心中所想的样子,因为那就意味着势必有一方要妥协,这是一个幼稚的想法。磨合之后,我们都变成了对方越来越喜欢的样子,谁也离不开谁。

曾经有人说,我和猫力把旅行当成生活,看不到我们的未来。但我觉得,看不到未来,意味着我们的未来有无限可能。

瘦肉,@瘦肉恰嘛,独立导演

正文 人生若只如初见/顾异

中介其实是个特别修身养性的工作。

每天有很大一部分工作内容就是等人。

等待的地点一般是大马路,公交站,小区门口,超市医院。

而且客户基本上都会迟到。

其过程可见无聊。

等候很简单。

相见很平淡。

桥段不浪漫。

人物太平凡。

我们时常正装革履在尘嚣繁杂中与陌生人相见。

因为人流密集的居民区里。

只有一身黑西装的傻逼才会那么显眼。

有一次。

我带看安发桥附近的房子。

跟客户约在下午五点半满汉楼门口见。

五点十分我到达指定地点。

去房主家踩了个点走了一遍路线。

然后回到满汉楼门口。

等到五点二十五。

客户没到。

打电话问:林哥,到哪了?

客户:不好意思。开会耽误了一会儿。晚点儿到。

挂了电话之后。

我给房主打了个电话解释了一下客户迟到原因。

然后靠在满汉楼门前的石狮子边开始演唱我的原创歌曲。

《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之歌》

歌词:

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

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

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

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

旋律:

《祝你生日快乐》

因为旋律太短歌词太长曲风显得有点R&B。

唱到五点四十的时候。

客户还是没有到。

身后是满汉楼大饭店。

右边十米远是专跑大卡麻司的公路桥。

前方三米远是尘土飞扬的人行道。

整体环境在夕阳的映照下令人格外闹心。

就在这样一个百无聊赖的时刻。

前方人行道上从视线左边向右运行的行人中出现了一个特别显眼的人。

身高一米八五左右。

肩宽腿长线条好。

腰窄身挺屁股翘。

走动时半侧面可看出脊柱曲度流畅。

腰椎骶骨和髂骨处的结构和肌肉附着恰到好处。

浅灰薄t恤。

黑色休闲裤。

外套理成围巾宽窄搭在插在裤袋里的左手手腕与皮带夹隙处。

走路姿势很自然。

面部结构类似宋承宪。

加上身高身材和气质。

在周围灰头土脸面目模糊的凡人衬托下。

显得格外超模。

我当时非常高兴。

混迹街头这么长时间。

头一回让我见着这种形象气质皆为上品的货色。

以后要是每次带看都有这种运气该多好。

在路边儿站多长时间都乐意。

我就这么腆着脸视线随着这哥们的步伐扫行。

感觉有点儿像祖玛。

帅哥就在我的扫射下从左后方不紧不慢地走来,经过我正前方。

在经过的一瞬间。

侧头看了我一眼。

然后过去了。

就这一眼。

我当时的脸不由自主地乐开了花。

然后无声地乐着目送帅哥的背影向右前方潇洒而去。

这次我的目光热点在对方人中处。

也就是人体中间位置。

走到人行道和立交桥下的路口红灯。

哥们停下了。

侧背对着我。

注视着前方车流。

往那一站。

腰线撩人。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么喜欢红灯。

同时继续肆无忌惮地欣赏对方驻足在红灯下的人中。

随后。

帅哥拿出了手机按了两下。放到耳边。

然后。

我的手机响了。

车流行人中。

夕阳下站在路口拿着手机的帅哥。

和五米之外铃声骤然响起的我。

这个场景“嗡”的一声直接成了一张剧照。

整个空间构成颜色背景剧情感想全部凝滞在这一瞬。

这一瞬在我当时的大脑里蒙太奇地多角度切换了约有十秒钟电影时间。

我当时的想法就是……

我当时的想法已经不在我的语言表达范围内了。

我凝滞一秒恢复理智后。

举起手机看了一眼来电显示。

“五点半安发桥林”。

我接了:喂林哥,我就在满汉楼门口儿呢。

帅哥回头看着我笑了一下,收起电话转身朝着我走来。

面对这位帅哥逆光背对夕阳镶着金边向我走来的这个场景。

我当时就不会走道了。

我现在的想法是。

爱死这份工作了。

然后脸上僵笑着将视线一路拉近抬高直到对方走到我面前。

理智提醒我,应该说点啥调整一下心态。

然后我矜持了两秒,自以为很幽默地说:哪儿还用打电话呀。我穿这么明显你还看不出来吗。

帅哥向我身后示意了一下。

我回头一看。

身后满汉楼门前站了二十多个黑套装大堂服务员。

是不在这跟我扯犊子呢。

然后帅哥说:不好意思老妹儿。开会耽误了一会儿。等着急了吧。

我差点热泪盈眶。

妈的。

声音也这么好听。

还这么有礼貌。

等过这么多人。

就你一个道歉的。

我感动道:没事儿。才十分钟。在迟到界你算准时的。

帅哥很给面子地笑了一下。

然后俩人往房主家走。

一路上该了解的客户需求该问的套话儿我全给忘了。

光顾忙活着偷看人家。

特别自作多情地开始暗评。

穿着简单。材质不错。

加一分。

亚光皮鞋。不贼不亮。

加一分。

衬衫袖口干净。

加一分。

手表款式合我心意。

加一分。

手长得好看。

加一分。

不喷香水儿。

加一分。

上衣合身。不紧不肥。

加一分。

侧面好看。

加一分。

发型无功无过。

但是长得帅。

所以加一分。

目测26至30岁左右。

加一分。

不戴眼镜。

加一分。

不加班。

此条性质难辨。

但是身材好。

所以先加一分再说。

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

最后这位选手的综合得分是长得帅直接晋级。

然后我又开始自我反评。

高跟鞋。

穿对了。平常都是马丁靴。

紧身高腰半裙。

穿对了。平常都是黑牛仔裤。

花边领深V白衬衫。

穿对了。平常都是服务员白衬衫。领子飞得跟纸鹤似的。

齐腚长发。

披对了。因为皮套丢了。

机会难怪属于有准备的人。

我决定以后还得天天这么穿。

此时我简直喜不自胜。

一身性骚扰套装头一回有了用武之地。

只恨房主家离满汉楼太近。

我们很快走到楼下。按了门铃上楼。

我头一回在楼道里走在客户的身后。

因为上楼是一项非常凸显人中的运动。

只恨房主家住的是二楼。

上楼敲门。

业主是个大娘。

一开门特热情把我们让进去了。

大娘:哎呀这小伙长得真精神哈哈哈哈哈哈哈。

帅哥非常腼腆地道了谢。

大娘继续夸赞了两句,然后满面春风地打量打量我,转向客户亲切慰问道:这你对象啊?

当时要是没人在场我肯定会仰天长笑三声。

大娘你太有眼光。凭这眼光你指定能长寿。

更让我想长笑的是。

帅哥居然没有解释。

我仅剩的一点理智让我矜持地对大娘笑道:不是阿姨。我中介的。下午给您打电话来着您忘了?

大娘:哎呀我真忘了。这一天天看房的人太多。你俩来之前刚走了两拨。

我心道,忘得好。onderful。

然后开始陪同帅哥参观。

地叉里四街区。

98年。

安发桥附近算是年限新的。

格局采光没有问题。

老房新装修。

中式古典范儿。

环境整洁。

地板无声。

业主家的气氛都这么给面子。

我要是真跟刘亦菲一边儿沉这房间里直接可以拍偶像剧。

看了两圈儿后。

帅哥突然很疑惑地问我:她家卫生间在哪?

我:卫生间在……哎?

他这么一问我才惊觉。

挨个房间转遍了,真没看见卫生间。

我困惑而惭愧地转向业主:阿姨,你家卫生间在哪儿啊?

大娘哈哈哈哈哈一顿笑。

特别神秘而得意地说:我家这卫生间啊。一般人都找不着。谁来我都没告诉。

然后挤眉弄眼地带着我们来到客厅电视墙旁边一个壁橱前。

拉开橱柜,柜门两边挂了一排毛巾和内衣。

橱柜内壁是落地穿衣镜。

镜子又是个推拉门。

一拉开。

卫生间。

我差点双膝一软。

是不在这跟我扯犊子呢。

我就知道生活对我不会那么宽容。

难得演把偶像剧都是梦幻中夹杂着操蛋。

看完房下楼。

客户明显开始话多了。

林:我觉得她家卫生间挺有意思的。

我:恩。谁能把卫生间藏衣柜里。纳尼亚传奇厕所。

林:哈哈哈哈哈。我还没在衣柜里拉过屎呢。

我:我小时候拉过。

林:那我小时候应该也拉过。

偶像剧主角之间有这么唠嗑的吗。

下楼之后。

我们又绕着小区转了一圈。

观察周边环境。

期间就此房购买问题相谈甚欢。

一路走回满汉楼。

林客户:对了老妹儿,还得麻烦你个事儿。

我:什么事儿?

林客户:你帮我问一下地叉里四街区是不是抚顺小学校区房?

我:我光知道三街区肯定是。一会儿我回去打电话问问抚顺小学招生办。

林:那就麻烦你了。我寻思直接买个校区房也行。以后我要有儿子了好让他上抚顺校。

我赞许地点了下头。

顾家型。

加一分。

然后内心狂笑三声。

林客户:应该没什么事儿了。麻烦你了啊。谢谢。

我:应该的。

林客户:那我先走啦?

我:恩。

林客户作势欲走。突然又转头问:你今天晚上有没有时间?

我差点没控制住。咬着嘴唇发出了武侠片里的人受了内伤吐血时候的声音。

女同志们都知道。这是激动地克制尖叫的表现。

我假装冷静道:几点?

林客户:八点左右吧。

我淡淡地笑着说:有时间。

林客户:行。那麻烦你跟业主约一下等我媳妇八点下班我带她过来看一下。

此处省略五分钟。

然后我当着他面走到我停在满汉楼侧门边的电驴子前从车筐里拿出马丁靴扔地上脱了高跟鞋脚插靴子里不解鞋带儿直接拧拧踩进去把高跟鞋扔回车筐紧身裙往腰上一撸露着黑色蕾丝安全裤跨上运动电驴疾驰而去。

正文 时光若刻/陈谌

<er">1</h3>

我开始发现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是在5岁那年,准确地说是在1990年的11月2号。

那是一个起风的星期五,天气有些阴霾,早晨起床时妈妈让我多穿点,因为今天开始要降温。那天早上一进幼儿园,我就因为和一个名叫高恒的小胖子打架,被我们的孙老师给抓住了。孙老师是一个很温柔的女老师,那年她23岁,刚从大学毕业不久,那天她穿着一件暖黄色的线衣,梳着一个很好看的马尾辫。

她把我和高恒揪到角落,问我们为什么打架,高恒一脸茫然地摇摇头,说:“我不知道,他今天一进来就打我,说要找我算账。”

于是她转而问我要跟他算什么账,我义正词严地告诉她:“三天前下午放学回家的时候他在我屁股上踢了一脚,他说有本事三天后找他报仇,所以我今天就打他了。”

孙老师笑着摸了一下我的头,说你这孩子可真是记仇呢,小朋友之间要相互友爱。

我说:“他才没跟我友爱呢,他从认识我到今天总共踢过我7次屁股,揪过我5次耳朵,还捏过我两个8次脸。”

那时候我只学到10以内的算术,所以只能用这种方式来描述16。

听我这么说完,原本微笑着的孙老师顿时就表情凝固了,她把高恒打发走,然后就拎着我到园长办公室给我妈打了个电话。

后来事情的发展就没有什么悬念了,她们惊奇地发现我是一个不正常的孩子,我能清晰地记得从自己记事开始的每一件事的每一个细节,细致到每天的每一顿饭吃的是什么东西,电视播了什么节目什么新闻,天气是好是坏刮风还是下雨,甚至谁在什么地方和我说了什么话,每一个画面都历历在目,只要我去回忆,它们就像过电影一样清晰。而且除了睡觉的时间外,没有任何的空白之处。

而我也从那一刻才开始明白,原来人是种会“遗忘”的动物,他们会把眼前这如此清晰、真实而不停流动着的画面在转瞬间忘得一干二净,甚至连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听过的歌,读过的文字都能够在一段时间后无情地抛之脑后,而且遗忘的比率和效率都是如此的高,就好像西瓜经过后榨汁机后留下的那些少得可怜的残渣一般,我甚至有些担心他们会不会有一天连自己是谁都忘掉呢。

可我自己却完全没法体会这种“遗忘”的感觉,就好像活着的人永远无法领悟“死亡”的虚无感一般,我只能无助地坐在那里,看着家人因我将前一天晚上的新闻联播一字不差地背出来后那惊奇而又惊恐的眼神,然后忧愁地交谈着这究竟是一种什么病,会不会对大脑的发育有影响之类的话题。

然而成人的世界终归是功利的,当我在邻居面前把、《弟子规》像倒豆子一样倒背如流的时候,我看到了父母得意的眼神,尽管这只花了我总共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而已。而他们打电话的时候,也只要喊一声“七大舅”或者“八大姑”,我就能把号码完完整整地报出来,比查电话簿要方便快捷多了。甚至连我奶奶也会问我“缝衣针放在哪里了”,“昨天午饭吃的是什么”,“早晨我说要去谁家串门来着”之类的问题,从此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讨论过我脑子的结构,只夸我是个聪明的孩子。

不过其实我并不是个聪明的孩子,只是我的头脑像影印机那般清晰而高效,又像电脑一样冰冷而精确。

<er">2</h3>

很多年后,当我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一所全国知名的大学后,我才知道原来我的病叫“超忆症”。

得这种病的患者记忆力会异于常人,能够记得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且过目不忘,这就是我之所以能够毫不费力地考入名牌大学的原因,我从小学开始就基本没有认真学过什么,只要是我看过的书,上过的课,做过的题,到考试时就能像放电影一般在脑海里回放,简直就像作弊一样。由于我的逻辑思维能力并没有那么出众,只是单纯记得原有的题目而已,所以我的理科一直都不好。但自从我报了文科,我的高中生活便再也没有学习二字了,历史地理政治三年所有的课本,我一周就全看完了,从此以后大小考试都和开卷考无异,需要引用书上的论点时,我的答案从来都是一字不差,连标点符号都一模一样。

据我所知,全世界得这个病的也就那么几个,而能够病到我这个程度的,估计应该不会有第二个了。

从小到大我都过得很开心,因为父母从来没有担心过我的学习,而我也因为我的特殊能力交到了很多朋友,我会跟他们讲各种各样的笑话,说千奇百怪的故事,甚至可以告诉他们在某年某月某一天,他们穿什么衣服,在什么地方说了一句什么话。而他们也会听得津津有味,瞪大眼睛如痴如醉般出神地望着我,就好像在听别人的故事一样。

也就是在这样的时刻,我开始羡慕他们,羡慕他们眼神里流露出的那种东西。我从来无法理解他们对于回忆的眷恋,他们总会很怀旧地拿起一个多年前的明信片,围在一起回味一张泛黄的旧照片,甚至看一部很久之前看过的电影,这些东西对我来说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毕竟在我的脑海里它们清晰到触手可及:明信片上的每一个字我都能默写下来,照片上发生的事情我一眼就知道是哪一天的哪个时刻,而旧电影的每一个剧情每一句台词,我都能躺在床上闭上眼睛完整地放映一遍。

这是一种痛苦的羡慕之情,甚至渐渐演变成了一种嫉妒,我感觉自己是一个没有回忆的人,只因为我的脑海里满满都是所谓的“回忆”。

我开始变得郁郁寡欢,也不再愿意与人接触,在大学里我开始翘课,躲在宿舍里打一天游戏,或是在图书馆看一下午书,甚至仅仅只是坐在湖边发呆,什么也不去想,因为这些都是除了睡觉之外减少回忆的最有效的方式。只要我不去创造回忆,那我就不会有回忆了吧,我默默地想着,看着湛蓝的天空中云卷云舒,看着树叶从树上掉落到草地上再滚落到林荫小道上,看着年轻的人们匆匆的脚步,以及随着时光流逝的青春。

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名叫如冰的姑娘。

那是2006年9月14日,她穿着一袭碎花连衣裙走到我的身旁,问我是不是那个什么事情都知道的人。

我笑着对她说:“我并不是什么都知道,我只是什么都记得。”

然后她就跟我聊了起来,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我发现她其实懂得并不比我少,而且我仅仅只是记得发生过什么而已,她却能对发生过的事情有着自己的看法。

“你虽然什么都记得,可是‘记得’本身又有什么用呢,发生过的事情终归是发生了,你又不能改变什么,如果你不能将它们赋予属于自己的意义,只是像个放映机一样放着那些东西,那它们终究也将成为虚妄不是吗?”

我看着她的眼睛,陷入了久久的沉思中,那是一段很长很长的时间,空中有五只飞鸟飞过,一对情侣从湖的一端走到了另一端,不远处还开过一辆黑色的汽车。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她道。

“如冰。”

“像冰一样的意思吗?”

“如果你非要这么理解的话。”她噗嗤一声笑了,她笑起来很好看,就像七岁那年路过自家楼底时,俯身在墙角看见的那支鸢尾花。

“唔,就像我的脑子一样,冷冰冰的。”

“怎么说?”

“我时常觉得它很无情,总是把一切无论好的坏的快乐的悲伤的都这样一丝不苟地记录下来,丝毫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也没有给过我任何选择的权利。”

“但你知道吗,遗忘也未曾是我们的选择呀,有时候在不经意间就把曾经刻骨铭心的东西就这样忘掉了,没有留下一点痕迹,就连后悔的余地也没有,毕竟你怎么会去惋惜某个你已经忘掉的东西呢。”

她说这番话的时候眼神里有很复杂的情绪在涌动,让人很想认真从中阅读出更多的故事来。

“我可以知道你的电话号码吗?”我弱弱地问她道。

“可以啊,我发给你?”

“不用了,你说一遍就够了,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她很羞涩地看了我一眼,但我却没有告诉她这其实并不是什么虚情假意的肉麻,而是一句真真切切的实话。

<er">3</h3>

后来的10天里我又见了如冰7次,一起吃了5顿饭,去过1次图书馆。

那天傍晚在图书馆里,她忽然问我,如果给我足够多的时间,我是不是能够把图书馆里所有的书都装进脑子里呢。

我笑笑说:“给几只猴子几台打印机,他们在无限的时间里也能打出莎士比亚全集呢。”

“别贫嘴,我只是很好奇。”

“可以是可以,不过我似乎没有这么做的必要吧,而且这将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就算你把图书馆里的书全拿去打印店打印一遍,不也得很久很久么,更何况我必须一个字一个字地读过,才能记下来,而且我读书不是为了背下来,我对文字本身还是很依赖的。”

“所以其实你是一台有感情的机器,并不像你形容的那么冷冰冰。”她笑道。

“嗯,我不知道,有时候我觉得我在感情上的确很迟钝,或许思维的速度太快了,在情感上反而变得笨拙起来,上天是很公平的吧,我终归不是个善于表达自己的人。”

“你喜欢过女生么?”

“没有。”

“从来没有?”

“从来没有,我的记忆力太好了,我觉得如果我喜欢上谁,也许永远也不会忘掉了。”

“所以你只是害怕。”

“害怕?害怕什么?”

“就像有的人永远不会养宠物一样,大多数宠物的生命必然比主人要短,这注定了未来将要有一场生离死别,有的人觉得自己既然承受不了这种既定的悲伤,索性选择永远不养宠物。”

“这听起来似乎有那么点道理,但是谈恋爱这种事情用养宠物来打比方,似乎有点奇怪。”我笑着摇了摇头道。

那天晚上从图书馆出来后,我们在操场上坐了一整夜,南方的9月依然燥热,但夜晚的微风总能消散许多白天积累的烦闷与不安。

“我还有个问题,你有想过未来自己要做什么吗,我觉得你很有成为画家或者音乐家的潜质,只要你看过的画或者乐谱,马上都能牢牢记在脑子里不是吗?”如冰忽然转过头问我道。

“有种东西叫做‘天赋’,就拿画画来说,有的人即使看着画临摹,不也画得很差劲嘛,弹琴这种东西,更是需要情感和技巧啦,光记得谱子有什么用。”

“所以看来还真是没什么用啊,真替你的未来感到担心呐。”她冲我调皮地笑笑,月色下她的笑容很美,我清晰地记得,那时候的空气里,掺杂着她洗发水的香味,操场上塑胶的怪味,还有那属于夏夜特有的气息。

我轻轻闭上眼睛,聆听着耳畔的虫鸣声,还有如冰均匀的呼吸声,这时她将手偷偷搭在了我的手上,那时自己的心跳声,至今依然有回响。

<er">4</h3>

我和如冰在一起总共不过1年零7个月18天,那是一段刻骨铭心的日子,尽管我似乎并没有资格这么说,毕竟所有的日子在我的脑海里都是如此的平等。

但每当闭上眼睛回想起那些日子的时候,我却又真切地感到它们是如此的特别,我发现自己第一次开始从某段特定的回忆里感到一丝温暖和感动。

每次牵我的手,她都会问我这是我们第几次牵手了,我总能一次一次地把数字报给她听,从十到一百再到一千,而我也会在她耳边告诉她,她一共说过几次爱我,每一次分别在哪一天,哪个时刻,哪个地点,她穿着怎样的衣服。我们之间从来都不需要什么承诺,她也从来不要我给她承诺,因为她知道我都记得,而且一辈子也忘不了。

我们之间也会有闹矛盾的时候,比如我翻她的旧账,说她在几时曾经无理取闹过,或者否认她翻我的旧账,反驳她某天我其实应该是怎么怎么样的,这些都让她出奇的愤怒,尽管她知道我不是有意要记她的不好。不过无论怎么生气,事后她总能原谅我,从不会跟我大吵大闹,毕竟她知道对我而言,事情无论好坏都是会深深刻在脑海里的,她不想等到几十年后我再把这事提起来。

但很遗憾的是,她最终还是没能等到几十年后的那一天。她最终选择离开了我,原因是她无法接受一个我这样的人,我会给她太大的压力,毕竟在我这里她必须小心翼翼,不能犯错,不然这样一个残缺的她就会永远留在我的回忆里,无法抹去。

如冰走后,我又回归了自己一个人的日子,每天发呆,看书,打游戏,睡觉,把自己关在自己的世界里,与世隔绝。朋友们都来劝我,试图给我点安慰,但他们最后却都无奈地走了,毕竟他们也知道,“时间会治愈一切”这句话对我并不管用,我不是一个会自动痊愈的人,我的伤口会不停地流血,直到流干的那一天为止,只因为我没有一种叫做“遗忘”的能力。

我时常想,或许她比起我来,要幸运得多,因为她至少和所有人一样,都在时间的洪流中,不停地被冲刷着,总有一天会淡忘关于我的一切,而我却只能站在岸边,在一个所有情感都被凝固成一堵大堤的港口,直到生命的终结。

但事实上我却比他们想象中要来得坚强,我只要一直在做事,不给自己留下时间空间去回忆,自然也不会感觉到悲伤。于是我开始尝试着写文章,把自己二十年的记忆改编成小说,有如此清晰的回忆,加上自己曾经看过那么多的书,这是一个并不困难的过程。而且我发现,写文字的速度要远远慢于自己思考的速度,因此只要我的笔在动,我的思维就会跟着一起慢下来,它让我不再沉浸在那些冰冷的回忆中,让我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

于是我无端想起了如冰对我说的那句话:“发生的事情终归是发生了,你既然无法改变,不如给它赋予属于你的意义。”

合上自己写完的稿子,闭着眼睛想象她第一次吻我时候嘴唇的温度,我的嘴角竟然开始微微上扬。

未曾想过,这个“像冰一样”的姑娘,让我二十年冰冷的回忆,顿时变得温暖了起来。

<er">5</h3>

今年我三十一岁,现在是一名作家,我的书卖得很好,却没有人记得我是一个超忆症患者。

前天跟出版社的编辑一起吃饭,他问我现在新书写得怎么样了,让我说一下大致的剧情,然后我就把最近一章的内容完完整整背出来给他听了一遍,把他怔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话说你竟然把你自己写的东西给背下来了,你真是太有时间了。”他的表情像极了二十二年前幼儿园里孙老师的模样。

“时间这东西,留着不用,也不能省下来以后再用,不是吗。”我笑道。

“背东西不是很浪费时间吗,我从小到大记忆力都超级差的,前一天晚上背的课文,第二天老师一抽背就忘了,那时候经常抄课本,就总琢磨着,要是真有那种记忆面包该多好啊,想要记住的东西,吃下去就马上记住了,而且永远都忘不了。”他摇头晃脑地说着,像是陶醉在了自己的幻想中。

“那要是有想要忘记的事情呢?”

“貌似不用刻意去忘记吧,毕竟没有什么事情是永远忘不了的,在当时看起来再了不得的一件事情,总有一天你都会什么也不记得了不是吗,人的记忆力是这个世界上最靠不住的一个东西了。”

我喝掉杯里的咖啡,笑着摇了摇头。

“对了,我这段时间在做一个读者调查,也想把这个问题问问你,看你怎么回答。”他说道。

“什么问题?”

“如果有一个机会让你询问死神自己死亡的具体时间,你会不会去问他?”

“当然问了,为什么不问。”我很干脆地回答道。

“那你知道了以后呢,要做什么?”他似乎觉得很惊讶。

“我会提前1年零7个月18天躺在床上。”

“然后呢?”

“回忆我的整个人生。”

陈谌,90后作者。微博ID:陈谌CC。已在「一个」App发表、。

正文 长颈鹿在超市做导购/张佳玮

<h3>1、长颈鹿</h3>

超市老板雇了长颈鹿做导购,如此,不再有娇小姑娘会苦于“哎,我要架子顶上那个,就是那个那个,哎,谁帮我拿下来看一看呀”的问题了。每逢女孩们在架子前站定,略指一指,长颈鹿就会把货物叼下来,动作麻利,绝不多话,是故客似云来。但据说,众多猿臂长腿大个子男生,对此大为不满。

又不久后,老板发现,新客人多了,但旧客人也分流了,尤其是一些活泼可爱的小个子女生,还是愿意跑去没有长颈鹿导购的超市,眼尾瞥着超市货架间那些自己喜欢的猿臂长腿大个子男生,嘴里轻声说:“哎,我要架子顶上那个,就是那个那个,哎,谁帮我拿下来看一看呀!”

<h3>2、青蛙邮筒</h3>

有种青蛙,跟邮局签了协议,每天洗漱完毕,就来做活动邮筒。他们站在路边,站直直的,一身绿油油,张着嘴,等你投信进去。信盈了嘴,他们就连蹦带跳,把信一封封送出去。做邮筒太寂寞,有时他们会跟你聊天,提醒你邮票没贴,纠正你地址错误,偶尔会睨着信封说“不是我说,这也太远了,来回一星期!要不,你找信鸽寄吧!”

我去给女朋友寄信,信心不足,脚尖划拉着地,请教一个大叔青蛙邮筒:情书这么写,合适么?要不,我念给您听听?青蛙邮筒听完了,摇着头,满嘴里信都在扑簌簌响,瓮声瓮气地说:“你这么写,倒不是不行,但小哥,感情不是你想的这样。一厢情愿,把感情想太美好,回头容易有落差。有一天,你知道感情不是把情书抹满蜜,而是给孩子洗澡、给老婆跪搓板,就知道不妙了,感情这事儿啊,哎,一言难尽啊……等等,我背后没人吧?”

我回去把情书改写过,翌日再寄,见那里换了一位阿姨青蛙邮筒,站直直的,一身绿油油。

我问她:“昨天那位大叔青蛙呢?”

阿姨看看我,瓮声瓮气地说:“在家里跪着搓板,给小蝌蚪洗澡呢!”

<h3>3、白象</h3>

有一天我在公车上,看到售票员是头大白象。他看去脾气甚好,一路卖票,挤到了人,都细声道歉,还伸出长鼻子,扶起七歪八倒的乘客。然而到我面前,他就皱眉;耳朵扇着,鼻子出气。他对我说:“就你白!”

我怀疑自己耳朵出问题了。

我回家后,跟爸爸打电话,说起这回事。听筒里,爸爸吁气抽烟,我听得见他大脑咔嗒咔嗒地搜索历史纪录的声音。最后,爸爸问:“那是头大白象吗?亚洲象?”

“对。”

“那就是了。”

爸爸的话语,把我牵回根本记不清的过去。爸爸说那时候,我还幼小,会以攻击人或动物、寻找优越感为乐。爸爸说那个周末,他给我买了新毛衣和气球,然后带我去动物园。爸爸说我当时,隔栏杆看着一头白象,拊掌大笑,说:“看他的牙齿,黄黄的!他一定不听妈妈的话,经常不刷牙!”

爸爸说:“大象们从来不忘记。不过呢,他们的脾气,其实都不错。翌日,我又去坐了那班公车。大白象瞥了我一眼,又把脑袋别过去,好像我是饲养员收拾饲料桶时,桶底翻出的一个半烂苹果。我挤过去,迎着他说:“真是对不起。我不知道象牙色会偏黄一点更好看。你的牙齿,其实一直都挺好看的。”

然后我就看见,大象脸红了。因为他很白,所以红起脸来,像把番茄汁滴进水里。他的鼻子吭哧吭哧出了几口气,耳朵呼啦呼啦扇了两下风。最后,他哼哼唧唧、支支吾吾、吞吞吐吐地说:“那个,你那天的气球和毛衣颜色,其实也很搭配得很好看的来……”

<h3>4、郁金香牛</h3>

有一种郁金香牛,喜在土里活动。秋末之后,就埋身入土冬眠;开春了,他冬眠深埋的那块泥土,会长出酒碗般的郁金香花苞。这时候,你拿些鲜青草放在泥土上,他嗅到,便醒来,昂头亮角破土而出,哞两声,背上的郁金香便盛开。你喂他清水和青草,郁金香花碗里能溢出甜酒来。但他懒且胆小,不能动心思把花摘了;不然,他就惊慌失措,轰一声,全身跳出土来,顶着满背盛开的郁金香花,翻蹄亮掌,一路逃走了。

<h3>5、瓶里的阳光</h3>

夏天到来时,我带着瓶瓶罐罐,坐旅游巴士,去南方海角。沿途都有小贩,叫卖“昨天正午的海角阳光!新鲜热辣!”“三年前历史最高温那天午后两点的阳光!饱满热情!”“本地特产阳光兑香氛蜡烛光和黑檀木火光!风味独特!”

我到了海角,打开瓶瓶罐罐,把阳光灌得满满。从晨至午,直到日落黄昏。回到家后,我把瓶瓶罐罐排在架子上。等冬天来临,就能请朋友来,一瓶瓶打开。

“这是那年夏天早晨的阳光,很清爽,还有海鸟拍翅膀的阴影。”

“这是那年夏天中午的阳光。太浓烈了,有点发酵了,颜色变了,别在意。别盯着看,对眼睛不好。”

“这是那年夏天黄昏的阳光。很温柔吧,上口不容易觉得,时间长了,就很醉人。省着看,一点就够了。”

有朋友会投桃报李,带来他们在林间、山上、雪原处汲取的阳光,秉性调皮好奇的,还会愿意把阳光兑一兑,一不小心,一瓶阳光会倒出来。如果窗户不关严,我那些内陆出身的邻居就会望见,那年夏天海水的粼粼波光、啤酒杯中闪烁的光芒、海边沙子里孩子们遗落的玻璃挂坠、以及一汪汪南方海岸的阳光,哗啦啦的,从我窗口,一路倾泻出去。

正文 我的胡子里长满了故事/谢梦遥

<h3>苍老的人</h3>

他又在敲门了,说他想我,想见我。我说我不想见你。他说他这些年有很多后悔的事情,想跟我说。我透过猫眼看去,外面落着雨,无情浇打在他苍老而瘦弱的身上。我说算了,咱们差了五十岁,没什么可聊的。他默默地离去了。希望他不要再来了。在时光机发明之后,他总来找我。真想不到我老了竟这么絮叨。

<h3>血汗工厂</h3>

在时光机发明后的最初几年,血汗工厂的压榨更进了一层。一天工作25小时,甚至更多,完全成为可能。一天中覆盖不到的工时,则需要工人拿未来透支。记得我们做实地探访的时候,经常毛骨悚然见到几个面目相同的人在一个车间里忙碌,那其实是来自不同时间隧道的同一个人。

但后来,血汗工厂慢慢消失。因为工人发现,哪怕是抗议的只有自己一个人,哪怕工会没有任何团结的力量,也可以召唤不同时间段的自己,聚沙成塔,组成一支百人以上的抗议团体,引发工潮。资本家们最怕这些闹事的,只有妥协。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也可以迸发出力量。

<h3>鬼压床</h3>

坐在我面前的是一位美丽的盲人姑娘,她的父亲在我的心理诊室外面焦急地向内看。“医生,母亲走后这两年,我经常夜里被鬼压床。有冰凉的大手按住我的双肩,好可怕。”我叹口气,这个单亲家庭真不容易啊。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要治好她。她来了3次后,再也没来。后来,我听说她父亲被抓了,强奸罪。

<h3>意念的肿瘤</h3>

半年,整整半年,我终于帮他完成了这次心理治疗。他是我所面对的最顽固的强迫症患者。无数次让我心力交瘁的作战,终于消灭了他意念中肿瘤。但是,我还是失败了。治疗完成后的当晚,他自杀了。翻看着他的病例,我哭了。“不相信自己被王水毁容的事实,认为毁容的面孔是天生的。”

<h3>网友</h3>

他是我的网友。我已经忘了是怎么认识他的,但我们两个孤独的男人,常在深夜里语音聊天。他有强烈的自闭症,有次他告诉我,我其实是他唯一的朋友。在他和初恋女友分手后,他更封闭了。我劝他找些娱乐,交些朋友。但他说,连看个电影都找不到人陪。后来,他在网上突然消失了。

我担心他,怕他做傻事,我不想永远失去这个朋友。直到有一天,他突然在网上出现了。他告诉我,他这段日子不在,是因为陷入了一段狂热的爱。我由衷替他高兴,说想跟他女友打招呼,感谢她的拯救。“很高兴认识你。我听他说起过很多次你。”几秒钟后,还是那个熟悉的声音,但温柔了许多。

我浑身发冷,害怕起来,赶快按了关机,冲到厕所,用冷水冲头。他是精神病人,我怎么一点不知道。我抽了两根烟,头却更加晕沉,心中愈发沮丧。我隐约觉得我这样贸然断线,太不礼貌。于是,我又打开了电脑。我登入帐户,却看到了来自我自己的留言:“对不起,我刚才失礼了,没吓坏你女朋友吧。”

<h3>他的忧伤</h3>

“他车祸死了。我们说好明年要结婚的。让我回去好吗?”那女人哭诉着,他哀伤地摇头,眼泪也落下来,“对不起,我无法帮你,你的材料和他人相比,还不够充分”。他是时光署专员。这个机构在时光机发明后成立,政府要严格控制时光扭转。只有最悲绝的事主,才可以通过个案比较,允许回到过去。

但这也意味着更多的人,要被他拒绝请求,留在现在的时光里,面对无尽的后悔或苦难。他因此愧疚,自责,严重抑郁。有次,他哭着对我说,为什么更多可能,却增加更多痛苦?后来,他消失了。人们都说,他滥用了手中权利,不知去了哪里。只有我知道,他把自己送回了那个遥远的没有时光机的年代。

<h3>工作狂</h3>

他是工作狂。最开始的加班是被迫的,因为事情太多无法脱身,但后来,加班竟成了一种强迫症。他不再打篮球,不再看电影,取消了所有文娱活动。加班瘾慢慢变大,他先是跟女朋友分手,分手理由只有一条:为了有更多的时间用来工作。随后,他竟断绝了与父母的关系,把家庭生活彻底丢弃了。

他对工作的狂热还向着极端的方向推进。他每天都睡在公司了。他的睡眠越来越少。甚至,他连上厕所都几乎顾不得上了,排泄物就在他开会的时候从嘴里流出来。最后,他竟然与公司融为一体。以至于,公司在搬迁的时候,他所在的那间办公室要请拆迁队开着推土机一起铲走,再安装到新的地址。

<h3>她的忧伤</h3>

她不记得她是什么时候搬进他的屋子的,但她记得每一个跟他热烈做爱的画面。他的汗滴在她的身上,她喜欢那感觉。但后来,他们很少做爱了。然后,她瞥到了他带另外一个女孩钻进了屋子。很快,她被抛弃了。她是真的被抛弃了。她在垃圾堆里哭着,你们永远不知道,充气娃娃,也是有爱的。

<h3>心理医生</h3>

看来我的治疗方法是管用的,他的妄想症没那么严重了。这次,他安静地坐着,话很少。我倒是说得口干舌燥。但功亏一篑,他最后说的话让我崩溃了。“希望您早日好起来。”我感到心力交瘁,他怎么还妄想自己是心理医生呢。我站起身来,有些激动,这时门打开了,护士冲进来,把我摁倒在地上。

正文 再冷也冷不过人心/耀一

<er">1</h3>

今天是Mani被我收养的4周年纪念日。她是一只可爱的串串,一个漂亮的小姑娘。

每次看见Mani,我都会想起小豆子。

小豆子是我收养的第一只狗狗,苏牧。

<er">2</h3>

小豆子是老妈的朋友杨哥送的。因为他女朋友不喜欢狗。

第一次见到小豆子的时候,她趴在我家客厅的角落里,背对着门。我开门时以为是一件毛衣。当时我还奇怪角落里为什么有件毛衣?因为那时正值炎夏。

老妈从房间里出来,与此同时,小豆子转头看了我一眼,叹了口气,又背对我继续趴下。

一看是狗,我整个人都兴奋了。赶紧跑到她面前,蹲下身仔细看。

真心好看!特别眼睛……哎!妈,她怎么在哭啊?

你脚太臭,靠她太近了。

玩笑归玩笑,老妈说,猫啊狗啊的很通人性,会读心术。小东西知道老杨不要她了,所以才难过的。

我摸着小豆子的头问,她叫什么名字啊?

老妈说,哎哟,忘了问了。

我说,无所谓,反正现在跟我们了,重新起一个吧。

我说完站起身来回走,边走边叫各种名字,从最普通的“欢欢”开始,一直到我叫“小豆子”这个名字的时候,小豆子终于“汪”了一声。

我说,哟!她喜欢这个名字!

老妈说,你个小炮子!踩到她尾巴了!

虽然是个误会,但最终还是用了“小豆子”这个名字。

<er">3</h3>

小豆子来的第二天,我就发现她有个很好的习惯,就算是憋死了也不在家里随地大小便。

那天早上我还没起床,就听见她在客厅里一直“呜呜”地叫唤。我以为她又思念杨哥了,起床去看她。

小豆子见我出来,就走到门边,抬起一只小爪子拍门。拍几下,看看我,又拍几下,再看看我。我不知道她要表达什么,就打开了门,她一下冲了出去。我赶紧跟上。她跑到一个墙角边停下,一大滩尿在她身下渐渐散开,目测半瓶啤酒的量,一点都不夸张。

尿完她回头看了看我,和我对视了数秒后,突然一个转身绝尘而去。

我一边叫她的名字一边追,一直追到大马路上。托车流的福,我总算抓住了她。因为还没有准备狗绳,所以我只能抱着她走回家。到家门口才发现,因为走的太急,忘了带钥匙。于是只好又抱着她去我家饭店。幸好,饭店距离我家也只有10分钟的路程。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只会就事论事,往往忽略了事件背后所隐藏玄机或者说暗示。比如小豆子这次的举动。她跑是想去找杨哥。这表明了她对主人的忠诚与执着。这点我意识到了,但我却没意识到,现在我是她主人了。等我们熟了,如果有一天我也不得不把她送走,她也会一样发了疯似的来找我。

中饭过后我买了狗绳和狗食盆,回来的时候,店里的服务员们正在逗她玩。只有服务员兰姐站在一边看着。

我问兰姐,你怕狗啊?

兰姐摇了摇头说,倒也不是。不过小狗小猫的在我们老家叫断肠货。少接触的好。兰姐说到这里顿了一下,然后又说,对了,你还谈朋友啦?

我摇了摇头。

兰姐说,那你要做好准备了。养宠物和谈恋爱一样都是需要勇气的。在这两件事上,永远都是开始时快乐有多少,结束时痛苦就会翻倍。还懂啊?

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之后一人一狗,一前一后往家走。

到了家,小豆子喝了几口水,之后又趴在地上,叹了气口。我席地而坐看着她,说了一堆话,感觉就像在劝慰一个失恋的人。

人对狗说话看起来挺白痴的,但养过狗的人都知道,它们真的能明白你的意思。

相处了大约一个月,从小豆子企图出逃的次数来判断,她应该是接受我这个新主人了。

她开始习惯了在我玩电脑的时候趴在我脚边;她开始习惯了每天早晨坐在我床头的地上,不声不响等我醒来;她开始习惯了我摸着头她的头才能入睡;她开始习惯了每天晚饭后把狗绳叼我面前,然后一脸期待地着看我,等着出去散步。

很多时候,习惯是属于彼此的,她习惯了有我,我也习惯了有她。

我出去的时候,她会思念我,但她不会打电话,不会给传呼机留言,憋了一肚子的话想说,唯有在我进门的那一瞬,飞奔过来不停地摇着尾巴,然后用眼神告诉我,怎么才回来呀!想死你了汪!

而那段时间里,我无论在哪里,做什么,心里也总是惦记着她。以至于那段时间老师怀疑我恋爱了。

关于我和小豆子之间的趣事,我可以说很多很多,说到您睡着。但我还是选择不说的好,以免您也会爱上这个懂事的小家伙。往后看您就会知道,我这么做完全出于善意。

<er">4</h3>

春节前的某天晚上。老妈回来和我说,派出所的李叔想借小豆子去他家待一个晚上。说是家里的门锁坏了。最近临近春节,怕晚上有小偷。想让小豆子帮着看个门。他人就在楼下等着。虽然我舍不得,但还是答应了。

我一边帮小豆子栓狗绳一边告诉她,不是不要她了,只是让她出个小差,明天一早就去接她。小豆子看着我一声不吭,乖乖地配合我套上了狗绳,然后跟着我下楼,被李叔牵走了。小豆子走几步就回头看看我,我就一直站在原地看着她,直到我们彼此消失在对方的视线中,我才若有所失的上楼回家。

那一夜我醒了好几次,总觉得时间过的太慢,满脑子都是小豆子,甚至脑子突然冒出一个可怕的想法,寒冬很多人有吃狗肉进补的习惯!想到这里我拍了拍自己的脸告诉自己,傻逼,那是李叔,不是李大嘴(里的那个)。

于是,我强迫自己去想一些美好的场景,比如春暖花开的时候,带着她去植物园的草地上撒泼打滚;等到夏天,就带她去玄武湖围着湖跑到湿透全身;当秋天枫叶红了的时候,带她去栖霞山转转,让她知道有一种人类叫和尚;在大雪纷飞的寒冬,我们一起趴在窗台上,看着路上的行人冻手冻脚的样子,一个“哈哈哈”傻笑,一个“汪汪汪”傻叫。

就这样不知不觉睡着了。等到醒来的时候,小豆子坐在我床头的地上正看着我。看见她那一瞬间的心情,就好像孩子看见最满意的礼物一样,觉得这个世界美好到了极点!

正如我之前所说,李叔借狗这件事只让我体会到了我是有多爱小豆子,但我却忽略了这件事背后所隐藏的信息:一个警察,家里的门锁坏了,竟然找不到人来修,就连个愿意陪他住一晚的朋友都没有,只能借狗,这人品得次成什么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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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春暖花开。我如愿带着小豆子去了植物园。一人一狗整整疯了一下午,俩都累成狗了。

之后小豆子又陪着我一起熬过了高三的冲刺阶段,我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暑假,一个完全没有任何精神负担的暑假。可惜我还没来得及带她去玄武湖疯跑,整个区就掀起了打狗风。

李叔常去我家饭店吃饭,所以他提前通知老妈,要看好小豆子。说到小豆子,他还提起之前借小豆子那晚,家里真的差点进了贼,都亏小豆子大叫吓跑了贼,也叫醒了他。他说,这次也算是报个恩吧。这么好的小狗要是被打死了,那真是作孽了。

那段时间我刚巧约了朋友去外地玩几天,老妈也有事要去外地,所以就想着先把小豆子送回杨哥家待几天。可没想到杨哥怎么都联系不上了。店里的配菜师傅说可以放在他郊区的亲戚家养几天。他亲戚家里原本就养着狗,肯定不会亏待小豆子。我和老妈一合计,也只能如此了。

配菜师傅的亲戚来接小豆子的时候,我已经出发了。我临出门前小豆子还在睡,听到我的声音,一下起身看着我。见我要开门,就赶紧跑去拿狗绳。我摸着她的头告诉她,我要出去几天,今天会有人来接她。等过几天我回来就去接她。小豆子松开嘴里的狗绳,对着我“汪”了一声,然后趴下看着我,叹了口气。我笑着抱了抱她,亲了下她的头,然后出门了。

几天后的晚上,我回到家里。老妈早我一天到家。和老妈聊了会儿天后,我说,明天把小豆子接回来吧。老妈没接话。但很快眼睛就红了,说,我告诉你一件事哦,小豆子……“被打死了”这几个字老妈是梗咽着说的。

一瞬间我眼前所有的东西都只是形状而已,感觉大脑突然不运转了。胸口被一股气顶着,想吐,想大口呼吸,可大脑完全不发出张嘴的指令,整个人傻了。大约1分钟之后,大脑突然发出指令,我猛地一下站起身往厨房冲去,嘴里喊着,操你妈!

这是我第一次在老妈面前爆粗口。

老妈一把拉住我,什么也没说,只有梗咽声。我挣扎了几下后,站着不动了。我没哭,虽然是双鱼座,但我的泪点有些畸形。

老妈调整了一下情绪说,你也不小了,做事要考虑后果。他们不如畜生,你不能不如他们。你现在冲到派出所最多20分钟,但之后你会在里面待多少个20分钟我就不知道了。

我感觉全身就像被抽空了一样,什么都没说,走回自己的房间,鞋子都没脱就躺在了床上。我已经忘记了那晚我后来是怎么睡着的。

第二天中午到饭店吃饭,兰姐告诉了我事情的发生经过:

送走小豆子的第三天下午,小豆子就跑回来了。因为前几天下过阵雨,所以她全身脏兮兮的。眼看就要跑到饭店门口了,遇上了打狗队,带头的就是李叔。因为认识李叔,小豆子没有跑,所以被打狗队抓住。之后小豆子挣扎,被几个人用带钉子的木棍给敲死了。兰姐说,小豆子应该是先回过家,没等到我们才跑到饭店来的。之后对门邻居证实,小豆子的确回来过,在门口坐了一会儿,还用小爪子拍过门。邻居曾让小豆子去他家待一会儿,小豆子没进去,因为通常雨天外出回来,我都会先把她的小爪子擦干净,才让她进门的。她只在家门口坐了一会儿,就又跑去饭店了。

当听到是李叔带队的时候,我打了个冷颤。这句话远胜过我看过的任何一部恐怖片。

天冷不算冷,心寒才是寒!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我去店里吃晚饭。兰姐告诉我,李叔和老妈在包间里。我二话不说走进包间。李叔看我进来表情有些尴尬,老妈说,李叔是为小豆子的事来的。你先坐下来,听李叔说。

我瞪着李叔,全身一直在发抖。两手捏成拳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失控。

李叔说,打狗带队的是我。我不赖。但带队不表示我说了算。说到这里李叔苦笑了一下,呵呵,你别看我打狗,我还不如狗呢。狗在老百姓眼里是条性命,在领导眼里是任务,是业绩,是没有生命的。我们才是狗。当时打狗队一共7个人,除了我和一个负责监察的领导,其他几个全他妈是雇来的痞子!狗在他们眼里就是钱!一条50—200。你以为我不心疼小豆子啊?我当时就和领导说了,这条不是野狗,是这家饭店的,我认识。领导说什么啊?领导说,你认识关我屌事啊?是不是野狗我说了算!这话你让我怎么接?我老家还有老婆、儿子要养。你让我怎么选?你以为我这身皮好披啊?

李叔说到这里眼睛红了,说,我今天来就是办几件事,一,把之前挂的账结清。二,把这件事和你们说清楚。三,那些被打死的狗都拖去买给屠宰场了,但是小豆子的我死活没让他们拉走,带到中山陵埋了。就因为这件事,领导发火了,过几天我就调到郊区了。这也算是报应吧。你要是还不满意,李叔随你怎么办,二话没有。

随我怎么办?呵,我能怎么办?我想到这什么都没说,起身走出包间,轻轻带上了门。

原来李叔不是人品次,而是在同事和领导眼里,他只不过是一只狗。

晚上躺在床上,一边听着歌一边回想着和小豆子相处的那段时光。当听到张学友的《相信她、关心她》时,突然一下明白了兰姐说过的话:

养宠物和谈恋爱一样都是需要勇气的。在这两件事上,永远都是开始时快乐有多少,结束时痛苦就会翻倍。

泪如雨下。

我问老妈,狗狗也会有轮回吗?

老妈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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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9月11日。雨。

我出门买烟。在小区的车棚里遇见一只小流浪狗。我停下脚步看着她,她也看着我,然后就屁颠屁颠的跟着我回家了。

在确定她是个小姑娘后,我给她起名叫Mani。对此她似乎没有任何意见。

我询问懂狗的朋友,Mani是什么品种。朋友说,应该是苏牧和土狗的串串。

当听到“苏牧”这个字眼时,我楞了一下,心底升起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之后我发现Mani就算憋死了也不会在家里大小便,这些我从没有教过她。这再次给我了那种很奇妙的感觉。

有一天晚上,Mani蜷在角落里突然叹了口气。这一声叹气似乎一下勾起了我对小豆子所有的回忆。

我走到Mani前面说,Mani,你告诉我,你们狗狗也有轮回吗?

Mani说,汪!

老妈说,你个小炮子!踩到她尾巴了!

耀一,编剧、码字工、插画师、平面设计师。微博ID:@鞭具蛋挞耀一 。已在「一个」App发表。

正文 老赵/老王子

老赵是个让我印象很深的人。因为他是我认识的第一个河北人。我觉得在上海很难认识河北人。也许是光芒被北京盖住了的缘故,河北在国内似乎是个很没名气的省份。就好像南方的江西。总觉得很少看到这俩省的新闻,好事坏事都少。感觉像是被遗忘的地带。不像我们河南,至少还有人调侃。这些年来,我遇到河北人或者江西人会拼命打量,甚至展开一些人类学层面的问询,试图在这些被遗忘者身上找出一些与众不同之处。

河南和河北听起来像俩孪生兄弟,但两省的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互相了解。老赵初次见我的时候,恭维了我两句,连带夸了两句河南:“河南人都聪明,我认识的河南人都聪明。”我那弱小的自尊心当时就腾云驾雾的舒服。至少比我别的朋友们夸我的时候说:“你挺好的,不像个河南人。”要让我舒服。小时候看过的书里,说过我们河南人好话的只有《平凡的世界》,陕西作家路遥在这部著作的某些章节盛赞了河南人的品质,让我纪念至今。虽然时至今日,这种骨头轻的毛病已经有所改善,但我仍能感觉到它的存在,若把中国比作一个世界,河南就是这世上的一个大型弱国。弱国心态,在我一离开河南,就彰显了出来。所以,因着这句夸奖,老赵初次见面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作为河北人的老赵很少有我的弱国心态。因为大多数上海人面对地图也看不到河北在哪里,更谈不上看不起了。大概知道“河北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在北京边上,但既不属于蒙古,也不属于朝鲜。上海人去河北玩是不需要办签证的”就够了吧?中学地理学的不错的我经常在别人问老赵河北风土的时候说河北有北戴河和承德避暑山庄什么的,老赵跟不上谈话节奏,只是点头称是,并时时朝我投以善意的目光。

不过后来我马上知道了老赵是做销售的,就对他有了些偏见。对于他当初夸河南人聪明的话,也一并怀疑起了动机。销售们擅长浮光掠影的浅层交往,他们与人交道,往往着眼于利益,谈不上有什么深层的精神交流,所以我一般很难和这些人成为至交。我隐隐认为老赵对我示好,对河南示好,无非是为了博得我的好感。我们在工作上分处甲乙双方,和我搞好了关系就有更多业务,慢慢地,我就把老赵当成了我周围那些销售中的一个,对其不冷不热,公事公办。

即使我们俩私下聊天,我也记不得给他面子,老赵是保定人,他曾问我:听说过保定吗?我说:听过,京油子,卫嘴子,保定府的狗腿子!说完后看看他,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呵呵一笑,说,这你也知道?那是解放前的段子了。我说完有些后悔,不知该如何表示,就拍了拍他的肩膀——多年后我听说当面跟河北人说这句话是要出人命的,不禁暗暗为自己的年少轻狂后怕。

老赵卖的是杂志广告,他们杂志已运行多年,即使没有他,我们厂也会进行广告投放,他只是起一个对口我的纽带作用,谈不上需要公关我太多,所以,认识的初期,除了一些必不可少的应酬,我们交道不多。说起来,他有他的客户维护套路,就是定期给我打电话,过节来拜访,送点月饼票,当面发烟给我,然后他会叫其实职位只是专员的我:“王总。”王总叫的多了,我心情就会变好,心情好的时候我们会在茶水间交流交流同在异乡为异客的辛酸,比如搬过几次家,恋过几次爱什么的。交流的多了,我打听出了老赵的薪水——低得让我有点吃惊。一个河北人,不远万里跑来这里,只为了挣这点钱?上海又不是延安。想想又觉得自己这么想不对,自力更生有什么丢人的?老赵没读过什么书,年纪又偏大,能在文化单位找这么一份工作,也算是不错。再对比门口饭店里那些怨气冲天的青年服务员,老赵显得不急不躁,在心态上更胜许多。

但是没多久,我发现我弄错了老赵的年纪。老赵总是穿着一件质地很差的蓝西装上衣,下身穿着一件卡其色的洗得发白的长裤,然后脚上套一双安踏运动鞋——我经常朝他开玩笑:“安踏!安踏!安踏我选择,安踏我喜欢!”他发际线偏高,头发灰黄,一脸粗糙的、毛孔巨大的皮肤,惯有的神态是瞪着灰色的大眼如同一匹累坏的马。这么一个整体形象下来,我觉得他怎么也应该是70年代初的人。那天,得知他和我同为80后生人,我一下就崩溃了。其时,他正挎着一个破包站在我面前,帮我填我们厂的产品满意度调查问卷,上面赫然写着他的年龄。老赵看我有些异常,问我怎么了,我看着他粗壮而苍老的手指写出来的字居然比我要好,支支吾吾,连个屁也没放出来。

老赵最早来上海的时候在浦东夏普的工厂里组装电视机。据他说日子过得很自在。虽然钱不多,但是管吃管住,有很多哥们儿,很开心。“那里工作压力不大,环境也好,真是个好地方,真不该走啊。”

老赵后来谈了个女朋友,女朋友嫌他钱挣得少。交往了一年多的时候,俩人要谈婚论嫁了,女朋友仍嫌他钱挣得少。女朋友家是上海农村的,老赵为了这门亲事,没少拎了礼物往未来丈母娘家里跑。“真是一下班就往他们家跑啊,买各种东西,都是我前几年攒下的钱买的,他们也都收,不说不收。”

就在这要结婚的当口,另外一个电视机厂招工,牌子没有夏普好,但是工资多了很多,在女朋友的怂恿下,老赵跳了个槽。谁知道才半年,这电视机厂就倒闭了。老赵郁闷坏了,也没法说。谁知女朋友父母知道了这消息,竟给女儿压力让她和老赵分手。女朋友虽然爱钱,但并不想就此分手。但女朋友父母本来就觉得老赵是外地人心里不是很认同,这次得了机会又怎么可能松口?老赵是完全没有想过女朋友会和他提分手的。他说:“这女的是原装货给我的,按我们那边的规矩,不管结没结婚,要是认定了,这就是发妻,她不说走,我是不能赶她走的。但后来是她们家一直让她分,她们家一直想让她找个有钱的,真不知道怎么想的。她都跟了我这么久了,哪个有钱人肯要她啊?”

“长得好看吗?”我问。

“长得挺好看的,但我觉得她父母才真是糊涂啊,跟了我这么久了。”

“也就一年啊,这在上海很正常,老赵。”

“你觉得很正常啊?”

“我觉得很正常。”

“你思想是比我开放。”

“呃……”

老赵最后把气撒在女朋友父母身上:“这俩老人,不同意也不明说,我月月上门给他们送礼,他们也不说不要。我给,他们就拿着,这一分手,我也没法上门去要。我们那边,你收我的东西,就代表你是认可我的,哪有这么礼照收,最后还不同意的。所以我算看透了,他们就是人情淡薄还贪便宜啊。后来恋爱,我再也不轻易上门,不轻易送东西了。”

“也别这么说,起码你女朋友还是不错的,但总归拗不过自己父母。”

“也是,她也蛮惨的。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你们还有联系吗?”

“这还联系什么啊?有什么好联系的!”

这还没完,老赵和这个女的分手之后半年,偶尔从一个共同的朋友那里知道这个女的当时都有他孩子了,后来分手后自己偷偷去打掉了。老赵惊坏了,跑去女方那边又找了几次,但人家一直躲着他,没有结果。据他自己说,晚上难受的失眠了几个月,算是咽下了这口气。

分手之后那段时间,电视机行业不景气,老赵回不去夏普,也找不到别的工作,有一年多,他在外面学着卖各种东西:保险,安利,医疗器械,通讯器材,电缆……最后莫名其妙的卖到了杂志广告。说起来他没有走上邪路真是奇迹。

“我觉得传媒是未来发展的方向。”老赵说。

“是吗?你为什么这么认为?”我问。

“国家一定要大力发展传媒的,现在的人没有信仰,嗯,没有信仰。”

“有没有信仰传媒说了不算。”

“那谁说了算?”

“老赵你说了算。”

“……你又开我玩笑。那你觉得我继续做传媒是不是个好的选择?”

“不敢说,选了就不要后悔。”

“……反正我还是觉得传媒有前途。起码比卖电器强。”

老赵认识我的时候已经结婚了。现在的老婆他提的不多。他说:“就是随便找了一个。我折腾不起了,你看你也是80年的,看起来比我年轻这么多……”

“怎么认识的?”

“老乡介绍的。”

“也是你老乡?”

“是河北的,但不是保定的。”

“河北哪里的?”

“说了你也不知道。

“说说看。”

“河间。听说过吗?”

“没有……”

“人怎么样?”

“人挺好的。”

有天快下班的时候老赵找我谈事情,一直谈到天黑,她老婆就来找他,我由此见了一次他老婆。是个胖胖的姑娘,圆圆的脸盘,话不多,直呼老赵之名,就像唤自己的老同学。看起来也有点早衰,但脸上的表情很平静。她坐在老赵的自行车后座上,有种无欲无求的气质。后来每次问起这个老婆,老赵都不想多说,但那种不想多说里蕴含的并不是什么激烈的感情,而是一种懒懒的淡漠。

老赵所在的杂志社在夏天的时候搞了一次郊游,我作为客户代表被邀请了。郊游去了浙江的安吉,据说是李安拍卧虎藏龙的地方。进了一农家乐,店家安排房间的时候告诉我,李安剧组就是住他们这里的,而我住的就是“罗小虎”张震的房间。待到安顿下来以后,我去找谁住在“玉娇龙”章子怡的房间,进去一看是老赵,不禁哈哈大笑。晚上篝火晚会的时候,我和老赵喝多了酒,跑到农田边上撒尿,尿完老赵蹲在田埂上给老婆打电话。打完电话,老赵突然说:“走,王总,我带你去个地方。”

老赵显得对这个村子很熟悉,他带着我离开篝火晚会现场,转到了一家门面很小,没有招牌但开着旋转霓虹灯的小店。不过还是很轻易就可看出这家小店是做什么营生的:应该是家乡村洗头房。老赵涨红着脸(不知是因为酒精还是因为不好意思),嘬着烟问我:“你玩不玩?”

我酒喝得没他多,还没有失去理智,当时就惊到了,说:“我不玩。”

“不要装了,你应该经常来这样的地方吧?”

“哪有……”

“那另外那几家供应商的销售不请你?”

“请也没有请这个啊……”

“那今天我请了。”

“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不是假正经,我觉得不卫生。”

“哈哈,那回上海,我请你去高级地方。”

“不用了,不用了。”

“我们有经费的,有经费的。”

说着,老赵就进去了。我还不想回去晚会,就在门口站着抽烟。这个老赵,真是喝醉了,我们已经熟到这种地步了吗?想来老赵已经把我当朋友了。那我有没有把老赵当朋友呢?微醺的大脑并不适合做这种思考,等了一会儿不见老赵出来,我还是先走了。在之后的晚会上,我又多喝了几杯,之后还跑到舞台上唱歌,颇丢了一次人。不过在我彻底醉倒之前,我没有再看到老赵。

回到上海后,老赵并没有请我去高级地方,也对那天晚上的嫖娼行为只字不提。说起来,只听过乙方陪甲方嫖,这甲方陪乙方嫖,简直是行业佳话了。

老赵在杂志社呆满一年之后,转投了一家卖户外大牌广告的公司,继续他的传媒事业。他走之前给我打了个啰里啰嗦的电话,没有提让我给他新业务,却像个领导那样说了几点别的意思:我是个很好的客户,看起来就很老实,不要学坏了。我很看得起他,他心里把我当朋友了,希望保持联系。我们公司政治斗争很残酷,让我要多加小心,尤其要提防某某和某某。最后,多谢这一年来的照顾,河南和河北永远是一家人。我在电话里也动了情,和他说了不少过去没说过的好听话,甚至约好了再次碰头吃饭的时间。

不过,这顿饭却一直都没有吃成。由于我们厂一般不投户外大牌,所以忙碌的老赵没有再来当面拜访过,起初隔三岔五还给我电话,再后来想必他太忙,电话也少了,只有过年会给我拜年消息,再后来我换了一次手机,就此失去了他的音讯。但我并不生他的气,上海米贵,居大不易,没有业务联系的朋友总是难以维系,老赵做得算是不错了。

老赵走后,他们杂志社招了个新销售。这继任者不来自河北,也不和我谈论爱情,更不会喝醉酒拉我去洗头房。也许这一切让我觉得缺了些什么,虽说他也会叫我王总,我却常常想起老赵。

正文 我和家驹/大鹏

家驹离开我们整整20年了。

1993年那会儿,我11岁,等到12岁开始学吉他的时候,才知道Beyond和家驹。所以他在我的世界里,一开始,就离开。

那时候他的离开,并没有让我多痛苦,反倒是去年年底在《百变大咖秀》第二季总决赛上准备模仿家驹的时候,我在练习过程中流掉了一整年的眼泪,因为似乎才真正听懂了他写的那些歌。那段时间,我真的很想他。

和我差不多年纪组过乐队的人都知道,Beyond的《真的爱你》和《光辉岁月》,是每个乐队都会排练的“标配”,因为那时候也没有更多可以乐队演出的歌曲,黑豹略难,唐朝略偏。乐队里的每一个成员,都会模仿家驹的唱腔,我的乐队就是这么选的主唱,后来因为鼓手唱得最像家驹,他就成了主唱,我心想哪里有鼓手当主唱的事情?我学吉他不就是为了能够站在最前面拉风的当主唱吗?

没办法,我唱得没有鼓手像,但是这仇后来报了,一年以后唱得更像家驹的贝斯手加入进来,在我的提议下,我们乐队换了主唱。

在边陲小镇吉林集安,我的“及格乐队”开过上千观众的露天演唱会,唱的都是Beyond的歌,为了弹得更像黄贯中,我还戴了一个他在Beyond演唱会上戴的那种茶色墨镜,是和亲戚借的,略有度数,也直接导致我最后变成了近视眼。

那一年我17岁。自己做海报,自己发传单,演出的门票都是自己画的,留和家驹一样的齐肩长发,戴和他一样的十字架吊坠,那是甚至都不知道十字架代表什么的年纪。

我第一次和Beyond有交集,是2003年,三子在北京开演唱会,我在长春读书。有一天下午三子到搜狐的聊天室里和网友互动,我逃课参与,在寝室里拼命打字。没办法,提问的人太多,我一直没有被主持人注意到,但还是异常兴奋,因为那一个小时,是我离Beyond最近的一个小时,也就是指尖到电脑屏幕的距离,虽然只是网络聊天室,但也算共处一室,在同一个房间吧。

这件事对我的影响很大,直接导致我决定来到北京,进入搜狐工作,我幻想着自己可以挤掉那个没念我问题的主持人,有朝一日,能真的和Beyond共处一室。

我唯一的一次追星行动,也献给了Beyond,确切地说是献给了叶世荣。2004年3月,我在报纸上看到Beyond将会在天津某酒吧举办歌友会的消息,一个人坐火车到天津,买了票早早守在酒吧门口。后来歌迷越聚越多,我鸡贼地绕到后门,正好堵到叶世荣下车,原来那只是叶世荣的个人歌友会,我被广告给忽悠了,不过一点也不失望。那是第一次见到活着的偶像,看见他下车,我直接愣在原地,呼吸都停止了。由于挡在他车前面,我被酒吧保安粗暴地推倒了,好像电影的慢动作,我一边下坠,一边喊出一个口号:Beyond不死!世荣加油!

那天晚上终生难忘,我分别打电话给远在家乡的曾经和我一起组乐队的鼓手,键盘手,贝斯手,让他们和我一起听叶世荣唱Beyond,泪流满面。

后来我的愿望实现了,在我终于成为搜狐聊天室的主持人以后,Beyond三子分别带着自己的作品来到搜狐,也许是那时候明星见得也多了,也许是三子都是单独来的并没有合体,反正再次见到叶世荣,我既没有被推倒,也没有那么激动,就连陪着黄贯中一起上了趟厕所,我都没有紧张到尿不出来的地步,无比顺畅。

也许偶像,就应该是有距离感的存在吧。

2005年5月27日,Beyond北京告别演唱会,嘉宾是黑豹乐队,一票难求。走后门,黑豹乐队的老大哥赵明义把我接到场地里,然后他就去忙了。

我一个人,站在黄家强弹贝斯的正下方,在观众席外,在表演区内,就那么近的,仰着头看了一整场演出。那种复杂的心情很难描述,我没有再给远方的伙伴们拨电话,也没有哭,好像我自己失去了观众,也不知道和谁共鸣,或倾诉。就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离Beyond五米近的地方,却比那一年指尖到屏幕的距离,还要更远。

我就那样和没有家驹的Beyond做了最后的告别。并不感伤。散场时看见门口没有票也唱到哭的歌迷,觉得他们比我还幸福。

所以我时常在想,如果家驹还在的话,也许我一样有机会见到他,采访他,没准儿还有机会成为朋友,忽悠他演《屌丝男士》什么的,可我最最关心的是:我还会视他如偶像般敬仰吗?我始终不太确定到底是年纪大了对偶像不再迷恋了,还是见到偶像以后他们的光环就不在了,在我甚至都成了很多人的偶像的现在,我太清楚自己在幕前和幕后的性格反差了,偶像的很多都是假象,所以如果家驹还在的话,我还会迷恋他吗?

会的,因为他不一样。

回到《百变大咖秀》第二季总决赛的前夜,我收到了台湾的许杰辉老师回给我的短信,我向他求救怎么去模仿家驹,尽管我有把握唱得很像,化妆老师也会帮助我,但毕竟国内还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模仿过家驹的样子去表演,我应该怎么办?许杰辉老师的回复是:从哪里入手都很难,只有模仿他的气质了。大家开玩笑说:许老师这是在偷懒吧?

仔细一想也是对的,我们被家驹吸引,被Beyond感动,不正是因为他的那种气质、那种精神吗?纯真,坚定,向上,批判但不抱怨,果敢而不莽撞,摇滚又很清澈,有爱并充满希望。那晚的表演我什么都没有模仿,一边唱一边想起家乡破旧的乐队排练场,想起当年和我一起唱Beyond的乐队伙伴,有的在当老师,有的已经下岗,谁还记得他们也曾长发飞扬?

“说过总会有一双翅膀,带你飞到很远的地方,那时候的执着显得多疯狂……”

家驹离开我们整整20年了。到今天我不再天真地去想,如果家驹还在,乐坛将会怎样怎样,他自己又会怎样怎样。

你没有看到这个世界现在的样子,其实也挺好的。

大鹏,@大鹏董成鹏,主持人、演员、导演

正文 我们被这个世界改变了太多/留几手

那天某网站的编辑给我送点东西过来,一个女孩大老远跑过来又正好赶上饭点,我就顺便请她吃顿晚饭。挺朴素一个女孩,说说笑笑半个小时就吃差不多了。结账的时候,她挺认真地看着我问:“哥,剩下的菜我能打包么?”

我一愣,问:“打包剩菜干啥啊?你喜欢吃啥,我再给你买点呗。”

她:“不用,不用,这不我男朋友还没吃饭呢么。”

在外面吃饭还能想到自己男朋友,这么质朴的女孩现在不多了,我:“你管他干啥啊,让他自己吃呗。”

她:“今天这不好几个菜都没怎么吃么,挺好的,就当改善伙食了呗。”

我:“……你真是够意思。”听着这话,真有点感动。

她继续说道:“哎,那咋办呢,在外面打拼不容易,俩人就得相依为命嘛。”

送走这个编辑后,我不禁思考起来,我认识多少女孩,毕了业之后从小城镇来到北京,在高档的办公楼里坐着白领的工作,不能再是大学时穿运动服背书包的样子了,要尽快融入到新的环境。她们接受能力适应能力非常之强,不过两三年的时间,就完全看不出曾经的样子了。精致的妆容,拎着LV的手包,拿着iphone,各种名牌堆砌在身上,也学会抽烟喝酒逛夜店了,谈笑间都是最时尚最潮的话题,夹杂着英文日文京片子,一股浓浓国际大都会精英范儿。

光鲜的往往是表面上的东西,真实场景也许是这样的:在散场之后,她们打车回到合租的老公房里,蹑手蹑脚地钻回自己的房间,地上横七竖八的鞋,沙发上堆满换洗的衣服,桌子上还有吃剩盒饭的泡沫盒子,疲惫了一天的女孩随手把包往床上一扔,衣服不脱妆不卸在床上刨个坑,呼呼就睡了。即使工资不高,生活很艰苦,但是也要把自己伪装的和周围的人一样,至少看起来不能比别人差。

我有次在一个聚会上和一个女孩聊了半天,叼着烟卷一口京片子,我以为她是北京人呢,后来一问才知道是我老乡。

我问她:“你来北京多久了?北京话说这么溜?”

她:“一年多。”

我:“……”

她:“哎,哥,这都是没办法啊。我跟你讲,我原来不抽烟,工作做得比别人差点。后来才知道,那些资深的老员工聊创意的时候都是在阳台上边吸烟边谈的,你说我能在旁边干杵着么?同样啊,说北京话,客户对你的信任度就高,你要整一口方言试一试,啧啧。”

这真是一个再普遍不过的现象了,要想融入周围,有时候就必须要改变自己,这种改变不单单体现在语言、打扮、行为习惯,而是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更包括了一个人的思维方式。

一个小城镇的人刚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工作,会有很多看不惯和不适应的地方,受本地人的排挤、融不到老员工的圈子、囊中羞涩无法和其他人一样去购物……甚至会有人白你一眼儿,骂你一句:土鳖。太多太多的困难会让你觉得周围的人太势利了,太冷漠了。这城市里仿佛充斥着浮华和虚荣,你甚至会厌恶身边的每一个人,但是,你无法逃避,这里虽然看不到希望,可回到家乡小城镇没有背景就意味着绝望。坚持,学着身边的人的生活方式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努力融入到各种圈子里、发了工资和同事去扫街……最好再学几句正宗的北京话“您呐”、“你丫的”、“你大爷”……慢慢的也就和周围的人打成一片了,可以在地铁站给外地人指路了。再过三五年,看着刚来的毕业生,你脸上会笑嘻嘻地和他打招呼,但是心里会嘀咕一句:怎么这人这么土鳖啊!恭喜你,你变成了你当初讨厌的那个人,说明你已经融入到这个城市了,至少看起来是这么回事。

在城市里,每个人无时无刻都在接受着改造,沉默寡言的人变得侃侃而谈;节衣缩食的人变得挥金如土;诚实守信的人变得背信弃义……残酷的竞争,稀少的资源,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每个人不得不被改造得物质又现实,这是城市生活的基本法则。同样,在接受改造的同时我们又在改造着别人,他们可能是我们的学弟学妹远房表亲,我们用自身的经历和经验教育教导着他们。说的时候还神采飞扬,像一个智者在向弟子传授着自己的智慧一样。

一波又一波的年轻人涌入到城市里,贡献着体力、脑力的同时消耗着自己的青春和身体。白天忙忙碌碌地工作创造GDP,夜里灯红酒绿,歌舞升平拉动着消费。在家乡来旅游的朋友面前象个导游,在一纸户口面前又象个虔诚的信徒。

我们不得不承认,城市和人都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但究竟是城市改变了人,还是人改变了城市?这是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也许大多数人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思考,只能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拼搏,拼一套房子一辆车一个户口。

正文 天仙配/王二屎

我问工头,为何工地没看到食堂和宿舍?工头说没有食堂,看到那边那栋高层没?最高的那一栋,宿舍就在那边。我抬头往宿舍方向眺望,没敢想我能住那么高。

宿舍在坡子街,从工地到宿舍,要横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段:五一大道与解放西路,中间要经过太平街或下河街。我拖着行头,跟在识途老乡身后,低头穿过人群拥挤的五一路,过太平街时,老乡吐掉槟榔渣,说以后上下班就走这儿啦!平平安安,不要走下河街。我说我们做室内,不怕失足。我怕在这碰见熟人,网友,前同事,前女友,前前女友以及她们朋友们。我要穿着沾满水泥沙浆的迷彩工作服,每天早中晚在这片多事多非的地方穿行,一旦与拖家带狗的她她狭路相逢,意味着穿帮和尴尬!

宿舍在六楼,是一个小隔间,还住着另一个老乡,隔壁的大间则住着几十号人,有邵阳人,湖北人,广东人益阳人和宁乡人。几天后,我惊悚地发现那边还住着个漂亮女人!我立即想要加入他们,遭到拒绝,理由是:我们不是一个班组,住一个宿舍容易搞乱。我对老乡说,人家歧视我们呢!但老乡说不可能,说在工地,不管他是哪里人,都要怕我们新化人,我说那不就是歧视嘛!老乡说我太自卑。

你能在长沙任意一个工地上见到新化人,你也能在西站,南站,马王堆高桥撞到混的他们,和睡到站的她们。

我们随地吐痰随地小便,我们用旧报纸擦屁股,用手掌揩鼻涕,偷看女人洗澡,把钢筋绑腿上带出工地换酒喝。我们的个人卫生让人着急,我们的心理卫生令人生忧,我们用四肢来做事和思考,我们不是二等公民,我们比二还要低几等,我们不仅仅是新化人,我们是攸县人,南县人,张家界人,邵东人,双峰人,安化人,涟源人,冷水江人,我们是农民工。本地人讨厌我们,我们自己则相互讨厌,我们都有着相同且多的弱点和缺陷。但我能说我们的缺陷是社会的缺陷,我们的弱点是人性的弱点么!只是有人在这个点上开花,有人看到有花就把它摘了。

邻居拒绝我们的加入,我们没有乱来,而他们那边一直不太平静,牌桌上吵,饭桌上吵,床上床下厕所澡堂都可以见到他们的争吵。比较刺激的一次是:某个痴汉半夜在月光下孤独地吃隔壁漂亮女人晾在过道的内裤,我无法代入女人的老公起床夜尿,出门看到如此景观是何心情。痴汉被揍得哭爹喊娘,末了还被逼下跪道歉赔钱,差点引起宿舍两股人火拼。

这以前,我一直以为,内裤贼是一个高刺激低风险的事业,我信息给一个之前的工友,劝告那位安化老几以后务必好好做人。

在前一个工地,我们可以选择睡工棚或工地,我和他在工地的三楼分铺睡一个屋。这个老几定力不行,没一次能坚持看完一个毛片,通常看到一半就开溜,临走时留遗言一句“受不了了,我去楼顶放一枪。”不出意外,第二天必有女人内裤失窃,也偶尔几次听到有男人骂娘,心痛内裤昨夜无风而逝,合算着今天又有几个平方的灰白抹了,多少面积的砖白贴了。

当时已是零晨三点,工友竟然没睡,回信问我在哪?我说下河街,他骂我没嬲过别,说那种地方你也去,没意思,没情趣,你从街头走到街尾,所有货色都是一句搞不搞,连句老板都不会叫,上的时候更来气,上死人似的,你让她叫两句,她就哎呦呦哎呦呦呦,活像群娃娃鱼在叫,我说那明明是个叫床版的《忐忑》。工友操了我一句——还tM左小祖咒版的呢!

早上八点,包头电话过来,问我们怎么还没到工地,我说我们今天需要休息,不做事,这个益阳老几冲我吼,说一个月内没给他完工就别想拿钱,我开的外音,我们中间年龄最大的老乡闻声跳起,接过电话开始嬲他娘,另一老乡也凑过来,说黑工地都没人敢赖他一块钱,说不干了,叫他马上过来给大伙结帐,敢拖欠一毛钱就要揍得他流屎,我见两位老乡都很激动,抢回电话大声补充,告诉他不要以为挨饱了揍就可以赖掉工钱,没这个好事!

这个喜欢拿工钱来压人的包工头,最终被一伙涟源人抽得脸蛋肿成馒头,原因无他。在工地,人们对未拿到手的工钱总是透着股危机感,容易躁动。

当时老乡看不下去,要去劝架,我说还没出屎呢,看戏看戏,你看他那一身肉,好像好好打的样子。

这个傻瓜,他以为抓住了民工的鼻子,但那也是底线和痛!

我曾看到一个女人因为拿不到工钱从五楼跳下当场摔死,她的丈夫当时就在楼下,站在围观的人群中像块烂木头般不声不吭,木然望着楼顶绝望的女人。我也见过一个月上六十四天班的神仙大姐(当时的情况是白天做满十小时为一天工。晚上加班则是,上半夜加班一小时算一点五,下半夜一小时算两分)。

前年冬天,我们宿舍有一对兄弟,这对兄弟家境不好,在工地做小工,清洗外墙的瓷砖。哥哥小时得过脑膜炎,有点呆傻,弟弟二十好几了听说还没谈过女朋友,他们俩人两天的工钱加一起还没我一天的多。一次烤火夜谈,聊到工地前些天摔死的一个电梯工的赔偿款,有人就说:某傻,你这么活着,总有一天你弟要被你拖死的,你还不如去死了干净。哪天你从脚手架上往下一跳,自己解脱了不说,你弟也能得一笔钱成个家。

对这种半调侃的诛心玩笑,哥哥呵呵呵呵傻笑,而当时只是沉默的弟弟,在烤完火后回房睡觉,再抱着哥哥的臭脚取暖时,会不会做噩梦呢?

工程顺利完工,在等待验收,结帐然后拿钱走人的日子里,再没有什么事情是必须要做的。第一天,我们除了拉撒,吃喝都在床上。

傍晚醒来,老乡在电话联系下个工地,我短信给一个女人,说我想她,没有回音。去楼下小卖部买包槟榔,问老板有没有我的信,老板说如果收到会通知我。我回宿舍把槟榔丢给老乡,准备喝壶酒继续睡觉。

夜晚来临,我还没有睡去,老乡们出去吃饭,我决定去走一走下河街。夜幕下,我脚步虚浮,踩着湿漉漉的石板,在下河街走了两个来回,没见到工友所说,两旁数十失足夹道喊“搞”的场景! 从下河街出来,江风冷烈,橘子洲头的烟火在头顶咆哮,我头痛欲裂,又走了一些时候,酒劲似乎还在往上涌,我有些分不清方向,不过没有关系,我今晚可以去我想去的任何地方,我现在就要找个干净的地方睡一觉。

那里,厕所的水不会半夜往我床下流,浸湿我的鞋,没人在我酣睡时把电视机摔到地上,没有凌晨三四点钟压抑的啪啪啪,吱吱吱,地上没有浓痰没有剩饭没有老鼠屎,我可以把后背安全地交给墙壁而不用担心被鼻涕粘住!那里没有脚臭,没有鼾声磨牙声梦呓声没有二手烟。但是,一旦没了这一切会怎样呢?有一万种可能。只是对我来说,任何一种都不会比现在更好。

尽管我憎恶工地的一切,但它如此简单直接,以至于我只需要一双手和一点蛮力就能在这儿生存,它如此适合我。

只是,今夜我不会回来,酒醒了也不回来,明天我也不一定会回来,等钱花光我就回来。

王二屎,八零后农民工

正文 在别处症候群/姬霄

我有一位朋友,年纪长我几岁,工作能力很强,在我所处行业内算是小有名气。

半年前他辞了职,再之后都在家中赋闲,每天喝茶写字,摆弄各种爱好,至少从社交软件上看,日子过得很充实。我有次跟他聊天,问他有没有工作的计划。他没有直接回答我,而是绕开我的问题说着行业的问题所在,最后他说,没准换个城市心境会改变很多。

我被绕了进去,追着问,即使换了环境,这些问题不是依然还存在吗?

他答道,可是如果你的心态变了,看问题的方式也许就会有大不同。

我说,心态的改变与环境有必要联系吗?

他盯着我,直到看得我发毛才一脸肯定地说,那是当然的了。

原本这只是一次闲聊,巧的是,跟他告别两周后,相同的对白又一次发生。我公司里有位实习生试用期结束,对我说想要换一间公司。我第一反应是留住他,因为他在几位同期的实习生当中,能力算是不错的。

我问他是因为薪水的问题,还是在这里工作得不顺心?

他坦白说都不是,只是觉得自己每天做最基础的工作,一成不变的日程令他觉得浪费时间。他说,没准换间公司会见识到更多的东西。

我说,即使换一间公司,以你初入职场的能力,也一样是做同样的事情啊,何必操之过急呢。

他摇摇头说,正是因为我刚刚毕业,所以才急需多经历新鲜的环境,这样才能看到不同角度的世界,才称得上完整的人生。

听到这里,我哑口无言,只好在他的辞职函上签字。

如果说我那位朋友还没有将话点透,实习生的道理则让我切切实实无从反驳。换作我是他的年龄,大概想破头也讲不出这样角度刁钻的观点。我不禁沉思,在大部分人眼中,视界狭窄就代表着见识浅、能力低,沦为弱势群体的想法根深蒂固,而经历不同环境所带来的阅历上的“充电”是正常,且理所应当的。然而,在这个逻辑关系里,人们似乎都刻意在着重“经历”的获取,而忽略了阅历并非只要经历过就会拥有这件事。

前不久我收到一位朋友从台北寄来明信片,正面是雄伟的一零一大厦,背面却只潦草写着,不多说了,在赶飞机。回来的时候我去机场接她,问到台北的感受如何,她带着一脸倦容说,人太多,行程又紧张,很多景点都只是走马观花,照片都没拍几张。实在难以描述在她语气中的失落,有不甘,有无奈,更多的是累。

你看,明明是去度假,却让自己累成了一匹马。在此之前,她何尝不是抱着摆脱都市生活躲到远方旅行,换个角度看世界的想法,然而这种急匆匆的经历,除了满心的疲累,我实在想不出可以有什么收获。

事实上,我认识的许多人都是这样,在城市里一天天觉得毫无乐趣枯燥乏味犹如困兽,却以为去遥远的地方旅行时就会神采焕发活灵活现;相同的工作做上一年半载就开始怀疑是在蹉跎人生,却以为换间公司换个环境就可以寻找到青春的激情、丰富的见闻和源源不断的新鲜感;在感情上,这种毫无逻辑的心理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遇见心仪的对象,睡前辗转反侧脑补无数种同她在一起的甜蜜场景,自以为天造地设,然而真正走到一起却发现她矫情做作,爱慕虚荣,睡觉打呼醒来还有口气,方才如大梦初醒,悔之晚矣。

“生活在别处”,诗人兰波的这句话自从被米兰·昆德拉弄得世人皆知,就变成了困顿都市人们心中的精神鸦片。在一成不变的生活夹缝中求生存,难免会幻想“在别处”的美好,那儿有清新空气恬静生活,有高薪待遇闲暇时光,更有簇新的梦想,志同道合的人群和无数喜闻乐见的送炮女青年。

记得念书的时候,我们的天敌是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不久你谈恋爱了,天敌变成了恋人言语中别人家的男朋友,没想到不知不觉中,我们自己已经为自己设好了来自同一星球的天敌,别处的生活。看完无数版本的砺志电影和书籍传记,我们自以为掌握改变命运的咒语,学会不停地规劝自己和别人,换个工作,换个女友,换个城市,换种人生,用改变带来的可能性来告解心中的压抑,却从未想过,此刻压抑着你的未必是当下的生活。

我另一位朋友大学的专业是西班牙语,毕业后去厄瓜多尔援建铁路,在那儿工作了两年决定回国,我问他原因,他说那里的环境过于艰苦,经常睡到一半,发现被窝里有一只巴掌大的毛茸茸蜘蛛,出门走一圈,两米长的鳄鱼满街跑,有时候吃人,有时候被当地人捉走吃,不仅如此,他还遭遇过不下两次持枪入室抢劫。终于有一天他忍无可忍,觉得再待下去可能总有一天会被鳄鱼吃掉或者被无辜枪杀,于是毅然决定回国。

回来后,他找了一份翻译的工作,薪水在国内也还算不错,但他始终无法适应。在厄瓜多尔的时候,他的工作比较自由,一到假期就买张机票满世界跑,可现在就连附近的旅游城市他也只能望洋兴叹,实在忍不住的时候他就在广州租一辆自行车,漫无目的地满城跑。这种不适应感遍布他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国外每天幻想八大菜系梦里都是活色生香,但来到广州,依然每天只在一家茶餐厅用餐,不是他吃不起,而是完全没有了想要吃的欲望。

就这样,他在国内工作不到三个月,就决定重新去国外工作。比起空虚,他宁愿选择艰苦。

他的这种情况被我笑称为“在别处症候群”,在同一个环境待的越久,越会产生抵触的情绪和对别处生活的向往。但这种向往,只是你对现实的失望和逃避,即使去到别处,也未必能获得理想中的生活,你只是像个赌徒般沉溺在那无数种可能性之中而已。

我们习惯了时刻绷紧弦待命,哪怕是周末也像是在与时间赛跑,两点约了朋友喝茶所以一点就要出发,因为怕堵,五点必须吃完晚饭否则就赶不上六点半的电影开场。我们也厌倦这种枯燥的三点一线,以为在别处就可以摆脱所有的烦恼。但别忘了,在同样的城市里,有人下班路上观察蚂蚁搬家都要半小时,也有人甭管在纽约巴黎东京还是公司大厦都一样,拼命赶时间,仿佛浪费一丁点儿就是罪过。

生活不一定在别处,当我们将全部希望和幻想寄托在一个虚无的新环境时,可能我们早已忘却“生活在这里”的能力。其实,不被生活改变,亦不放过丝毫享受生活的机会,也许这才是生活真正的模样。微博上有人讲现代人个个都选择困难症,在上海向往北京的烤鸭,在北京惦记广州的早茶,在广州垂涎重庆的火锅,在重庆梦到西安的肉夹馍,然而我们在一次次向往和踟蹰中,浪费掉的绝不止是光阴。

正文 月亮和爱情都像一碗蜂蜜/宋冬野

在去西安演出的路上,我一上火车就听着大提琴协奏曲昏睡了过去,醒来时火车已经拐过了河南,即将进入陕西界内。在中原和西北的交界处,车窗外的人们正在耕种一块又一块既不像中原也不像西北的田地。在列车前方的前方,一大片雨云正在倾泻,田间的人们却头也不抬,口中念念有词。犯了职业病的我坚定地认为,他们一定是在唱歌,那些歌声一定也不像中原和西北,我倒觉得它们应该宛如江南。

大多数男人会在刚睡醒的时候想到女人,此定义牢不可破,以至于我在这片曹孟德的地盘上飞速醒来的时候也不禁想到了某一位姑娘。忘了是哪个混蛋曾写了一首歌说:“去他妈的爱情,都是过眼云烟的东西”,此刻明明眼前一切都是过眼云烟,唯有美好的爱情一直抓着我的心尖儿不放。

近来,很多昔日的同龄朋友陆续领了证,生了娃,甚至还有的已经离了婚。我生怕我妈也为我操起这些心来,于是就在去西安的前一天晚上,和这个二十三岁就生了我的伟大女人坐在马路边聊了聊天。我说,苏老师啊,我结婚这事估计怎么也得三十岁以后了,您不着急吧?我妈说,谁爱管你啊,有人要你我就已经阿弥陀佛了,你就赶紧让我见着点回头钱儿就成了。我问,那您为什么那么早就结婚了然后一年之内就把我生下来了?我妈少见的严肃起来说,年轻的时候不懂事,看见火坑也愣是往里跳,跳下去容易,爬上来难,谁年轻的时候没犯过错儿啊!

得,原来我就是一错误。

从我记事开始,就有一位叔叔经常往我家打电话找我妈,还总带我出去玩,去玲珑塔、紫竹院、八一湖,给我买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一直持续到了我对男女之事稍有懵懂的十三岁。那年暑假,由于暑假作业写得太潦草,我妈一气之下撕掉了我的作业本——这并不奇怪,从我一年级开始,我妈一直是狂躁女子属性——于是我也一气之下穿着拖鞋跑到我爸单位,并把多年来那位叔叔的事全都告诉了他。那天是7月12号,事情的结果谁都能猜到,我妈离开家,和那位叔叔结了婚。

第一个问题:这些算得上是爱情吗?

从那时候起,我便从一个学习委员渐渐变成了“不务正业”的“不良少年”,中学时期做过的很多事直到现在我都不敢告诉父母。十年前的7月12号,那时我的家庭状况已经趋于平和,父母都已再婚,所有尖锐的问题也慢慢淡化,这天我妈端出一个蛋糕,一脸笑意地说,妈对不住你,我那位叔叔则坐在旁边低着头不说话。那时候,我妈已经不像从前那样暴躁,性格变得平顺了很多,再也不会抄起扫帚怒气冲冲,遇到难以解决的事,也不像从前那样独断专行,她会下意识地看向我的那位叔叔。

一个男人,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从没谈过恋爱,爱上一个已经有了孩子的女人,这一等就是十年,从未间断,最终如愿以偿。在如愿以偿之后到现在的十几年,他坚决不要一个自己的孩子,和有孩子的女人每天老公老婆如同初恋,七夕、情人节、生日、结婚纪念日每天都过,做饭、洗衣、收拾屋子无一不会,瞒着孩子的母亲资助那个花钱如流水的孩子,帮那个孩子解决各种惹出来的事,一切的一切,二十年如一日。

这就是我那位叔叔,一个“破坏”了我的家庭,却被我奉为人生楷模的男人。

当我看明白了这些事的时候,才恍然大悟,每年7月12号的蛋糕,并不是歉意和赔偿,而是一个母亲对儿子深深的、永远也说不出的感谢,感谢这个无意间成就了她终生幸福,自己却浑然不知的孩子。

我拿到西安演出的演出费,给那一堆钞票拍了张照,注释了“回头钱儿”几个字,发给我妈,我妈和叔叔齐声语音回复:牛逼呀!

所以第二个问题:这样的爱情是不是正确的?

对也好,错也好,至少我已经明白我并不是一个错误。常言道,孩子是爱情的桥梁,可谁能比我这座桥建得更出色呢?

我曾认为,在这个钱权社会里,已经没有纯洁的爱情,也不愿意承认我最亲近的母亲正在拥有这样的美好。现在,我的生活仍然有些一团糟,但我又似乎找到了那种美好的、碰一下姑娘的手都能兴奋一天的感觉。

我一直秉持“想未来没有用”的观念,直到现在也一样。我不知道我和这个淡淡的、不爱幻想的、不爱袒露感情的、不适应花前月下的、不怎么爱听我唱歌的好学生属性的姑娘能走多远。我只是在遇见美好的事物时,就想让她也看到也听到那些,想在千人合唱董小姐的时候看到她在下面举着相机拍照,想演完出让她坐在我的肩上一起看别人的演出,喝啤酒,戴太阳镜,然后我在草地上转圈,她在我肩上开心又害怕地笑,想在兄弟们拉着我多喝几杯的时候骄傲地、重色轻友地说:我媳妇儿等着我呢。

在回程的火车上,她传来一段语音,似乎是刚刚睡醒,也似乎是筋疲力尽,我瞬间融化,也似乎是心存怜惜。我自顾自地把她说那一小段话的语气看作是温柔和甜美的表现。我们平平常常地互相发送着语音消息,后来我再一次在火车上睡着了,睁开眼时正在路过石家庄,低头看看手机,上面写着:

“晚点了咩?我去接你哦。”

我愿一切美好的人和我说话时,

都带着蜷缩在北方冬天被窝里的甜美语气;

愿所有从容不迫的谈话,

都是值得平静下来去播撒的种子,

最后树上会结出,

一碗蜂蜜一样的月亮。

可我差点忘了,“去他妈的爱情,都是过眼云烟的东西”这句歌词,好像是我写的,晒特!

正文 无人/周云蓬

今天咋了,播放着五朵金花的垃圾车没来,阳台外面静悄悄的。想起租这个房子的时候,看中它阳光好,等住进来,发现窗外马路经常有拖拉机突突的开过去,于是自我安慰,太安静了不适合我。但今天如愿了,遛狗的人都没出来。八点了,阳光晒在电脑桌上,我挪了挪万年青,制造点绿荫,然后开机上微博,啊,我开始觉得不对劲了,凌晨两点以后没人更新,刷新几次,还是一片死寂。这时,厨房锅里的水滚沸了,赶紧下方便面,再加上点牛肝菌,橄榄菜,打两个鸡蛋,盛到碗里,呼噜噜的吃了一身汗。泡上茶,回到电脑前,刷新一下,还是那样。我给我淘宝店的征服发短信,问:你那网络正常吗?等了好久,没回音。打电话不太好意思,好像自己是个微博控。我又发了几个短信问别人,都没回信。这是出啥事情了,我开始电话了,对方关机,第二个,不接,第三个不接。我突然异想天开发条微博,看看啥结果。我写 阳光啊,末日啊,还@了左小祖咒罗永浩可爱多,发布。刷新,我的大脑被电击了一大下,竟然看到了自己的微博孤零零地冒出来,时间是八点四十七分,闹鬼了,中病毒了,我等着评论转发,没有,来点狠的,我想自杀,有人吗,发布,要是平常,转发评论的铺天盖地的,现在两条微博好像亚当夏娃站在伊甸园。拨电话,电话簿几百个号码拨过去,越拨越瘆得慌,到后来,我反倒害怕有人接听了,那会吓我个半死的。出大事情了,不是世界就是我,我打开门,上阳台,阳光晒在脸上,炽烈了很多,马路还是静静的,大理学院的广播也停了。我傻站了一会,想抽烟,身边没有。想对着太阳大喊:这是咋了?可周围寂静得让我不敢出声。

可为啥还有电呢,还能上网,证明人类世界还在正常地运行着,但也不好说,是否一些机器设备无人情况下也能惯性地运作一段时间?我不知道。拨110,120,最后咬牙拨119,没人。

回到房间里,先打开冰箱检查一下,好在粮食充足,德国黑啤酒七八筒,鸡蛋十几个,水果一大堆,还有大米。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我得出门考察一下,看看山下城里的状况。我往背包里装进啤酒外加一张喜周面饼,即使短暂回不来,也不至于饿死。但是,我怎么准确地找回来呢,这个小区还不熟悉,如果再没人问路,那一定有去无回。突然想起来,把一个mp3开启,循环播放一首歌,放到阳台上,这样回来,只要方向判断不大错,凭着外面的安静,保证很远就能听到这个航标灯,掐准时间,几个小时内回来应该没问题。我戴上语音指南针,抄起木棍,果断出门。沿着路边向左拐,有一个石桥,对着太阳一直向东,就是小区的大门。一路上,放轻脚步,做贼似的,竖着耳朵,听旁边楼房里有没有什么动静,小区的大门外,是一条国道,通向下关昆明,往常一个人根本过不去,现在好了,敞亮亮的,大踏步翻过隔离带,直接走到路中央,坐下来,拿出指南针校正方向,应该朝北走,苍山在我左边,找到人民路路口向右拐,进入古城。人民路是大理的精华,彻夜都有人喝酒唱歌,如果路上也没人,那整个大理基本上,就我老哥一个了。进入人民路上段,我放慢脚步,耳听鼻子嗅,棍子戳,全身心地雷达搜索,快到博爱路了,右手边有家裁缝店,前几天,为了演出,我到他家定做了一件大长袍,藏红色的,我走上台阶,用木棍戳门,锁着,里面没人应声。过了博爱路,进入人民路中下段,两旁都是餐馆酒吧小客栈,这回我走上便道,挨个敲门,一路乒乒乓乓的敲过去,到了九月酒吧了,平时总在这喝酒,还演过几场,结果一推门是虚掩着的,屋子里一股股残酒剩烟头味儿,我犹豫了一会,大声问,有人吗,等了一会,大着胆子往里摸,进门右手是吧台,再往里是一张张桌子,不小心棍子扫到桌上一个酒瓶子,一声炸雷,瓶子滚到地上,跳了几跳,惊心动魄地破碎了,我原地呆立了几秒钟,等声音彻底消失,才缓过神来,再向前走是个小舞台,上面还有一把吉他。我又重新回到吧台,绕进去,打开冰箱,搜罗点吃喝,这也不能算偷了,几瓶啤酒,一袋爆米花,还有蛋糕,最后找到半瓶红酒,揣到怀里,坐在酒吧门口,晒着太阳,我拔开木塞,喝它一小会,补充些体力。喝得晕晕的,走到路中间,对着苍山光天化日地撒泡尿,很刺激,想起小河当年还在舞台上拉屎呢,那需要什么样的心态呀,我还想,可以躺在路上,手淫一把,这更刺激了,想着想着,下面就有反应了,我伸个懒腰,就着大理上午绝美的阳光躺下来,拉裤链突然惊觉,不行,万一世界还存在,只是我精神出了问题,比方周围很多人,我感觉不到,他们正商量着我为啥突然发疯,想送我去医院啥的,我这样一淫乱,那大家不要疯了一样拍照,发微博,等他娘我有朝一日醒过来,还咋做人。中国最人文的民谣歌手,从此再没脸演出了。惊得我一身冷汗,要不说两句吧,有备无患:啊,朋友们谢谢你们来看我,我精神出了点问题,很快会好起来的,别把我送精神病院,如果你们信任我,请握一握我的手,于是我举起左手,悬空地等着,盼望从虚空中被握住,只有苍山上吹下来的风,嗖嗖的手指间掠过,不存在,绝对不存在,这本是我朋友坨坨养的一只狗的名字,总在人民路晃来晃去的,不存在呀绝对不存在了,成了我现在的名字了。爬起来,去洱海,看看那里有啥球变化。向东走出洱海门,向左要走到柴村码头,前不久,大家还在那搞过一个民国范儿的摆摊小集市,每个参加的人都穿上旗袍马褂,现在人毛都没有了。离得很远,听到洱海的浪声,真像大海,因为人没了,自然界才开始大声说话,走到海边风很大,呼呼的从远方吹过来,挟裹着水汽。一个浪啪的打在我脚前,水花溅了我一裤腿。找个台阶坐下来,给家里继续拨电话,还是没人接听。想起老妈,一辈子操心,她喜欢看花,早应该把她接到大理来,这里花很茂盛,四季不败,老爸瘫在床上,早就梦想春节能喝上一口茅台,现在我能买得起茅台了,他也不能喝酒了。想起二十多年前初恋的女友,她叫微微,分手的时候,哭得泪人似的,最后把浸透泪水的手绢留给我作纪念。还有后来的女朋友,为我盛饭夹菜,拉着我翻山过河,得过我什么好?我像个阴郁的爬行动物,抽冷子反噬一口,然后嗖的钻进草里,谁也不管谁也不理,这下子报应来了,可算彻底孤独了,能写小说,能写新歌了?你们都在太空里,只有我在地球上,自己的歌成为自己的谶语。对呀,是不是我已经死了,按照生前的作为,上帝给我安排的地狱就是孤独地狱,不用火烧油烹,永远直面一个人的虚无;或者是死后的中阴期,大概四十九天,在世界上最后的逗留,还有可能我闯入了另外维度的时空,那苍山洱海怎么解释,这样的,我们和微生物同处于一个时空,它们生命短暂只有千分之一秒,它们看我们就像一群山,动也不动,而我们也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所以我虽然还在大理,可由于时间维度变了,我也就感觉不到别人了。这要写成书,保证大卖呀,我顺手抽了自己一巴掌,都啥时候了,不存在绝对不存在呀,我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太阳转到南边了,要抓紧回去了,不然航标灯没电灭掉,我就彻底完蛋了。沿着来路摸索顺利找到小区大门,隔着几百米,听到mp3播放的音乐,电吉他架子鼓叽里哇啦,像一个被关在罐子里的蟋蟀,不屈地叫喊着。顺着声音的绳索摸到家门,出来竟然没锁门,开机上网,还是没有回复转发。再发:我要强奸某某某,没反应,再发一些敏感词,这以前都发不上去,现在发上去了,证明小秘书也不工作了。那就等吧,等世界重新启动,找我来,等外面第一辆汽车开来,等手机铃声响起。时间一下子没有了隔断,明天无遮无拦,白茫茫大地干干净,睡着了梦见一屋子的人,嘁嘁喳喳地说话,醒来房子静得怕人。有时候分不清梦和现实了,清醒的时候更像是荒诞无解的幻觉,我想,不能这样等下去,外面还有风以及大自然的声响,房子里,只有全人类的鬼魂,虚幻的人群,蚂蚁一样,啃食我的精神。我害怕最终发疯,跺自己的手指头吃。在某个清晨,但愿那是人类最后的清晨,我下定决心,背上旅行袋,装上所有的粮食酒,准备向下关,以及更远的昆明出发。敞着门,电脑也不关了,再见了大理。

沿着国道向南坚持走几天几夜,我想能走到昆明,几百万人的大城市,有充足的食物、酒和水,有大大小小的房子可居住,也许我能顺利地在那里活完一辈子。这时,天空一道电光长长地划过,世界永久地停电了。我不知道这些,我只有希望,上天留下一个姑娘,在远方的某处也向这边走来,但是,她要是脾气很坏呢,头发生满虱子呢,最可怕的是她根本不爱我,那就继续向更远处走呗。

正文 狗王周琪圣/囧叔

狗王周骐圣的诊所在东郊的一个村儿里,三间门脸儿平房,门窄得像狗舌头一样,地上连地砖都没铺。门厅摆着前台和一排食堂用的那种连体塑料椅;正对街门的墙上挂着面锦旗,上绣“狗王”两个斗大的金字,不知什么人送的。注册医师仅有三人,其他都是村里的年轻人——任何人披上白大褂都跟真的一样。此前,周骐圣据说服务于北京最大的动物医院之一,乃是该院王牌医师,后被开除。被开除的原因,我听不同的护士和病人说过不同的版本。比较合理的是他喜欢在诊室里抽烟,因为他现在依然这么干;此外还有长期迟到早退、违规用药、对病患家属进行人身攻击、治死名犬、以上皆是等选项。

关于狗王这个称号,狗王本人表示早忘了是怎么来的了。但我当然知道,这是后话,暂且不表。现在先说说我是怎么认识周骐圣的。几年前他的诊所在村儿里开张的时候,我的狗正好得了病,一摸就吱吱叫,叫声奇特而凄惨。于是就近去诊所看了看。周骐圣摸了摸,见狗又吱吱叫了起来,便诊断道:腰椎间盘突出!我大惊,心说狗还有这病吗?再看这位大夫,粗枝大叶,跟山大王一样,一看就绝非善类,而且连白大褂都没穿,看起来十分不可信。我问他,如果是骨骼的病不应该照个片子吗?他头也不抬地答道:没机器,有也不用照。我一听,觉得这家诊所太不靠谱了,抱起狗就走,狗又吱吱叫了起来。他在我身后坐着,也不回头,平静地补充道:“如果不是腰椎间盘突出,就是脑部被细菌感染,让它错以为自己是老鼠。”我愤愤而去。

结果辗转跑了三家县城的诊所,片子也照了三次,诊断都是这个病,且都说需要住院治疗。我一想要天天跑县城来看它,太不方便,我连看我亲爹都没这么勤快,就回了周骐圣的诊所。一进门,我拿出一张X光片给他看,他瞄了一眼就放在一边,提起笔来刷刷点点开了张方子,让我去交费住院。这么着,我跟他连续见了十几次面,每次来都几乎碰见狗主人在骂他,这使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周骐圣的相貌体格实在不适合当医生。一般来说,医生应该身材高大,肩膀宽阔,给人一种可以依靠的感觉。他不但达到这一标准,而且超过太多。此人身材过高,肩膀过宽,且面目凶狠,相貌粗豪;两道浓眉斜插入鬓,一对环眼皂白分明突出眶外,连鬓落腮短钢髯,压耳毫毛好像抓笔一般——每当我给别人讲周骐圣的时候这样开脸儿,听的人总是很生气,因为他们觉得我在抄袭。然后我也很生气,凭什么说书的说姚期胡大海程咬金总是用这套词儿,我就说一个人却不行?何况周骐圣确实就长这样。

有个奇怪的现象:饶是他如此体格魁伟面目凶恶,狗主人们还是每天都跟他发生摩擦,尽管其中大部分假设动起手来,胜率恒为零。狗住院的那些天,我就目睹了不下十起医患纠纷,大部分是嫌周大夫手太重,或诊疗手段太粗鲁,或怪他在诊室里抽烟。有一位妇女怒道:你们院长呢?我要投诉你!周骐圣说:好,请稍等。然后拉门出去,关上门,又打开门进来,对孕妇说:你好,我是院长,什么事?妇女气得半死,大叫道:你不能在病人面前抽烟!周骐圣说:你又没病,是狗病了。

当然我不是要歌颂他在医院里抽烟。他这人是个实打实的混蛋,一如我的许多其他朋友,这些方面并不值得歌颂。但其医术确实高明,诊断简单清晰,治疗精确有效,跳过了很多昂贵且麻烦的检测。经他手医治的狗大部分都能起死回生,十分神奇。他一生只看狗,猫啊鸟啊乌龟之类的动物一概不管,问其原因,他说这样可以少记很多症状、药方和寄生虫。而真实的原因肯定是村里的狗多。总之,他的恶名和他高明的手段同时传播开去,诊所很快就风生水起门庭若市了。但这不能改变他总是惹恼狗主人的事实,终于爆发出第一场动起手来的医患矛盾。

这事说起来在我目睹和听说的“周骐圣事件”中也只能排第六或第七,在讲排第一的事件之前,权当开胃小菜:有一回,一个剃光头戴金链的胖子带着一条斗牛来看病,说是斗牛吃了只鸽子,三天不拉屎,总是呕出恶臭的膏样物体和血。周骐圣摸了摸,又让主人掰开斗牛的嘴,捏着鼻子看了看,然后对主人说:“不拉屎太正常了,因为它把屎吐出来了。”据我观察,到此为止主人并没有想揍他,但接下来他对狗实施了惨无人道的直肠指检,这下把主人给惹毛了(如果医学上有相对于“指检”的“拳检”概念就更合适了)。主人当时抱着狗脖子不敢撒手,因为此时撒手谁被咬还说不定,只好回头怒骂:它吐东西,你他妈抠它屁眼干什么?周骐圣也不抬头,一边继续把狗弄出撕心裂肺的惨叫,一边悠悠问道:吐屎的是它,又不是你,不抠它难道抠你吗?说着抠出一大块带皮带肉的禽类骨头,鲜血淋漓,十分骇人;往盘里一扔,说声“一百,前台结账”,摘下手套扬长而去。狗主人大怒,撒开狗抄起一瓶酒精奔向周骐圣,抡胳膊撒手,啪嚓一声砸在后心上,听得人心惊肉跳。周骐圣缓缓转过身来,双手插在白大褂的口袋里,低头看了半晌,摇摇头说:一百零五,前台结账。

这件事没什么下文,因为那个胖子气焰顿消,结了账带着狗走了。这大概是由于狗在他们打架时自己窜下台子拉了泡带血的稀屎,然后发出健康的哈吃哈吃的声音。这也是该事件只能排第六的原因之一。现在来说说排第三的事件,其实这样的事有好几件,常常发生,“狗王”称号的由来也跟此事有关。事发当天,我的狗正要出院,我以为我将是最后一次来了,没想到发生了这事,让我对这个诊所兴趣大增。

当时来了个愁眉不展的老头,六十来岁,带着一条愁眉不展的金毛,怯生生地问:能做安乐死吗?周骐圣撇撇嘴,拉过狗来上下摸了一番,用听诊器听了听,抬头道:什么病啊,癌症?老头使劲点点头,说已经在别的医院确诊了。周骐圣问那为什么不直接在那医院做?老头说那医院太贵,觉得村里的应该便宜点。周大夫双手往兜里一插,歪头看了看狗,狗也歪头看他,眼里全是眼泪。他说:“我看不像癌症,像是结膜炎,不过结膜炎也很痛苦,你看它都哭了。可以实施犬安乐术,还顺便提供毁尸灭迹服务,宠物火化,处理骨灰,不单收钱,要吗?”老头又使劲点点头,周骐圣就开了单子,让老头签了字,拉着狗进后堂了。走着走着,他回头看了看,又继续往前走去,头也不回地说:“做完就装车拉走,不带出来啦。你交完钱就走吧。”

我来了兴趣,一时不打算走了,就坐在门厅看着。这倒不是对狗有兴趣,虽然那狗看上去还挺健康的,除了一只耳朵上缺一大块,可能是被别的狗咬的。但癌症这东西谁看得见呢,我主要是对这个老头有兴趣,因为他一不哭二不闹,只是踮着脚尖往里看着,像一只拉长了脖子的鸭,尽管明知什么也看不见。安乐死手术很快,我拿出手机听了一回隋唐,周骐圣就出来了。老头如蒙大赦地迎上前去问:死了吗?周骐圣答:交钱了吗?给老头噎得够呛,呆了半晌,转身交钱走了。等他走远,我问周骐圣金毛是不是真死了,他看了我的狗一眼道:我这儿还剩12毫升氯化钾,不用也糟践了——后话我没听完就抱起狗跑了。

第二天早上我爸遛狗回来,无意中提到村里贴了好多寻狗启事。出门一看,电线杆子上真有几张,上写:寻找走失的金毛犬,家里老人遛狗时未拴绳丢失,特征是左耳缺一块云云;下头是一张照片,一只金毛歪着脑袋看镜头,看起来蠢极了。我看了以后十分眩晕,一天都没缓过劲儿来。下了班我就直奔狗王的诊所,结果正撞见一男一女正在破口大骂,而周骐圣则锁着诊室的玻璃门在里面抽烟,一边抽还一边玩儿一个狗骨骼模型。那男的骂着骂着看见了我,大概是见我没带狗,以为我是诊所的人,劈手抓住我袖子就问:你说,是不是你们把我家豆豆安乐死了!我打掉他的手,问豆豆是什么狗,他说:是金毛,耳朵缺一块,很健康的!很健康的!那女的也转过头来对着我连喊“很健康的”。我问他们是怎么知道豆豆死在医院了。那女的说,有个男人打了寻狗启事上的电话告诉他们,说一位老人带着金毛来做安乐死。女的说完,男的又劈手揪住我领子,冲我喷唾沫星子:“你们这是草菅人命!我告你们!你们为什么不检查就动手术!”话音未落,玻璃门砰地开了,周骐圣巨大的身躯从里面挤了出来,抓住男子的手腕往旁边一甩,把我们俩都甩了个趔趄,总算分开了。

“安乐死是我做的,”他说,“这人不是我们这儿的人。你可以告我,或者选择别的撒气解恨的方式。”

因为个子太高,他说话时几乎是把胸口顶在那男的鼻尖上;尽管眼睛往下看,却不低头,声音又粗又沉,十分吓人。“但是不能退钱。”他补充道。

后来夫妻俩闹了一番,哭哭啼啼地走了,也没什么结果。说是女的怀了孕,公公怕金毛太闹腾,撞了媳妇的肚子,遛狗时几次偷偷故意放生,结果狗就是不走,一气之下才出此下策。等有人打电话告诉他们,狗已经死了,这些都是接到电话以后对公公突击审讯得到的口供。后来,等了好久也没人告周骐圣,让我觉得有些不平,我甚至想找几个大学同学(他们中很多是律师),上门帮他们打这场官司。

周骐圣在这起事件中第一次跟狗主人发生了肢体接触,不过这也是为了给我解围。我这人没原则没立场,时间长了,回想起来确实是老头说谎在先,严格来说,周骐圣在其中有多少过错,实在很难说清。渐渐我不再计较这事了,有时狗有个头疼脑热小三灾儿,我还是带着去诊所看看。一晃四五年,狗虽老了却越来越硬棒,很少生病。有一天去打疫苗,去的时候天光大好,甫一进门,突然间“黑云密布遮天日,有一阵大雨似过瓢泼”。打完针,我因为没带伞,就跟周骐圣聊起天来。诊所里除我之外只有两口子带着一只巨大的白熊在输液,非常安静。我们听着雨,喝着茶,聊着聊着难免聊到那只死去的金毛,我忍不住又数落了他几句。周骐圣想了想,慢慢地说:“那狗呼吸有问题,我一听就知道了,就算当时不死,早晚也得死。我是不会故意杀狗的。”我听了,隐约觉得哪里有问题,但一时又说上来,只得作罢。接着我们聊到杀狗的话题,我问他是不是医生做的安乐死多了,也跟打过狗的人一样,身上带杀气,结果他还没回答我,就出事了。

起先是输液室里吵了起来,接着一阵哗啦作响,有人摔门出去了。等我俩追出来,两口子和大白狗已经都在外面了。大雨像摄影棚里拿管子喷的一样气势汹汹,两口子非常配合,情绪到位,表情逼真,吵个不休。大白熊虚弱地缩在屋檐底下喘着气。两人吵的内容似乎是治病太贵,男的不想治了,女的不干。大白熊这种狗巨大,而狗输液用药都是按体重计算剂量的,当然比吉娃娃贵多了。我正琢磨着,谁也没想到那男的突然大步走到屋檐下,左手抓脖子,右手揪尾巴,两膀一晃,“嗨”的一声把大白熊举起来,往东墙上“砰”地一摔。这一下事发突然,又快又狠,谁也没防备。狗弹在墙上,“吱”了一声,落在地上扭曲成一个奇怪的姿势,不动了。

这回女的也不哭了,两眼圆睁,双手虚捧着脸,像是要捂眼睛却定在半途一样,呆呆不语。我也吃惊非小,甚至没想起来过去看看狗。那男的啐了口痰,阴阳怪气地叫道:还治吗?还治不治了?我看你——一句话喊到一半,突然拐了弯,变成一个奇怪的气嗓。我转头一看,周骐圣不知道什么时候闯过去,双手掐着脖子把这小子提了起来。屋里几个护士和医生都出来了,拉腿的拉腿,抱腰的抱腰,好容易把周骐圣拉开了。周骐圣抖了抖手腕子,回头怒道:“看我干什么!看狗去!”于是两个医生把大白熊抬进屋里去了。此时雨势逾猛,周骐圣全身都湿透了,头发却根根直立,连胡子都挓挲起来了。挨揍那小子也不示弱,大口喘着气,在两口气之余巧妙地插入一句句台词:

“姓、姓周的,我、我、我告诉你,我、我们家的事儿,你、你他妈管不着!你、你、你敢打我,你、你也不打听打听,你、你知道我谁吗?”

周骐圣此时已经调匀呼吸,抱着肩膀看着他。那小子又说:“老、老、老子在咱们村儿,还没、没他妈的、没他妈的人敢动老子,你、你给我记着,我、我是豹、豹、豹子,你打听打听,谁、谁不知道豹、豹、豹子?”

周骐圣也不示弱,淡淡地答道:“我叫235,你也打听打听。想找茬儿随时来,我周末不上班,你可以上家找我,就在铁道边那独院儿,你打听着来,带多少人都行。”

那人骂了几句,揪着媳妇走了,狗也不要了。我把周骐圣拉进屋,劝他别惹事。这个豹子确实不好惹,倒不是说他多能打,主要是因为他有一群黑恶势力,大多是村南头工厂区的子弟,全都游手好闲,到处惹事,很成了些气候。周骐圣倒是满不在乎,问我大概有多少人。我想了想,可能有十来个,没准还有我没见过的。周骐圣一笑:“没事,你甭操心。我看他敢不敢来。”而后又轻声补充道:“跟病狗牛x,算他妈什么东西!”说完接过其他医生递来的X光片,大步进手术室去了。

第二天是周六,我把这事跟几个兄弟说了,大家都劝我别管闲事。我说那咱们看看热闹去吧!大伙儿拍手称快。这都什么人哪。

周骐圣家住在铁道北边一个当不当正不正的独院儿,据说这个院子多少辈以前还是我们家的,当时是为了占地儿。此处距离两头的村子都有一里地以上,四围荒草丛生,下过雨以后寸步难行。一过火车,有时候能把玻璃震碎了,每隔几分钟头顶上还过飞机。无巧不成书,我们拨草寻蛇一般艰难地赶往周宅的路上,远远看见豹子带着一伙人从另外一个方向来了。这群小子一个个营养不良,跟甘蔗成精一样,跟在豹子身后耀武扬威,十分可笑。我们紧跑几步来到院墙拐角隐住身形,等着万一出事好抄他们的后路。当然,根据剧情发展的规律,这是用不着的了。

豹子来到院门口站住,举起一根棍子咣咣砸门。我半蹲着身子,屏住呼吸,准备随时往外窜。打架我不很擅长,但打闷棍拍黑砖还行,尤其后者。我算计着,后面这群甘蔗成精的都不是什么问题,其实他们没怎么真正打过群架,每次只是起哄架秧子,只要第一时间控制住豹子就好办了。豹子能举起那么大一条狗扔出去,大概不太好对付。最好的结果当然是这边一砸门,门分左右,周骐圣绝尘而出,势如奔雷地穿过人群,直取豹子首级,同时放倒六七个杂拌儿。不过这听起来不像周骐圣,像文泰来。我正想着,门开了,同时,我从没想过的一种熟悉的巨大噪音响了起来。

那是几十条狗同时吼叫的声音。

接着,一大群体型各异色彩缤纷的狗破门而出,刨得泥水四溅。这些狗每一只都戴着一条黑色三角领巾,中间一个白月光儿绣着“周”字,见人就扑,逢人就咬,其声势之浩大,令人联想到二战登陆题材的影片。它们训练有素,进退得法,每三四条一组,有大有小,竟然还能打出十分科学的配合,令人瞠目结舌。其战法宗旨大概是:雷声大雨点小,威慑大于打击。整个战场迸发出热情澎湃的吼叫,中间当然掺杂着凄惨的哭喊声。豹子早就丢盔卸甲,棍子不知道哪去了,被四条西施追得渐行渐远,其余党也被剩下的大狗小狗撵得四散奔逃。

周骐圣抱着肩膀靠着门,脖子上也系着一条黑领巾,面带冷酷的微笑。定睛一看,我又吃了一惊——他左腿边蹲着一条耳朵缺了一块的金毛。看到我走过来,这位保镖憨厚地伸出舌头笑了。

“好家伙,够邪乎的啊!”我拍了拍金毛,“哪来的这么多狗?”

“医院里捡的,”周骐圣点了颗烟,“每年都有好多。病了——或者没病——就扔我这儿不要了。”

“你拿什么喂这么多狗啊?”我的一位小伙伴问道。

“狗粮,”周骐圣说,“住院的狗,主人给带的狗粮我都留一半儿。”

我看着远处尘沙荡漾土雨翻飞的战场,啼笑皆非地摇了摇头。“你还真不愧是狗王,”我由衷地叹道,“谁给你的锦旗?”

“我自己。”周骐圣粗豪地笑起来。那是一种让你想跟他撮土为炉插草为香的笑。

“这狗不是让你给安乐死了吗?”我摸着金毛,它使劲扭头舔我。

“我不杀没病的狗。”狗王说。

正文 你只不过,爱上他人所爱/小庄

瑞典乌普萨拉大学、芬兰于韦斯屈莱大学和美国加州大学的一个联合团队,在1995年6月《动物行为学》(Animal Behaviour)期刊上发表了一则让人看上去遐想连篇的研究。他们把几只假的玩具母黑琴鸡放在一只并不是很有吸引力的公黑琴鸡的周围,如果这只公鸡表现出了好像在和假母鸡交配的行为,则其他母鸡也会对它兴趣盎然起来,于是这公鸡因此赢得了更多交配机会。但如果换做一只玩具鸭子,或公鸡并没有和玩具母鸡“交配”,都不会有同样的效果。

这个非常欢乐的实验会让我想起米兰·昆德拉在他一篇小说里写到的桥段。说的是一位女演员的丈夫去往小镇疗养院养病,此人已届中年,身材走形,从外貌上来说,并不怎么打动其他女人,而他的妻子其实也早就厌倦了他。但在疗养期间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却彻底改变了这段婚姻的命运:女演员出于义务前来探望丈夫,当地的女人们一见哇塞此人居然有这么美貌的LP,纷纷觉得他很有魅力起来,争相献殷勤,而女演员看到外界如此架势,立刻也觉得好家伙我老公这么有女人缘,说明他还是个香饽饽,忍不住重新审视他,越看越爱,激情再度燃烧起来。

女演员做梦也不会想到,她男人受欢迎其实与其本人毫无关系,而完全是由于作为妻子的自己美貌过人。唔,上帝的幽默,的确黑得很漂亮。

母黑琴鸡、女演员还有小镇上的女人,此处都表现出了一种动物的“择偶模仿”行为。1992年,芝加哥大学的演化生物学家斯蒂芬·普鲁特-琼斯(Stept-Jones)给“择偶模仿”下了个定义,大致的意思是:雌性们选择一个雄性的几率,随着其他雌性也选择这个雄性而上升,若其他雌性不选择这个雄性,该几率就会下降。

除黑琴鸡外,孔雀鱼、珍珠玛丽鱼、挪威鼠、日本鹁鸪等动物身上也都出现过这种现象。有时是在实验室条件下被发现的,有时则是在自然状态下被观察到的。当然人类身上也很明显,大约2000年以后,相关的研究就比比皆是了。科学家认为雌雄两性身上都会出现“择偶模仿”,但相对而言,雌性身上出现得较为普遍。

2003年,瑞典哥德堡大学的托拜厄斯·尤勒(tobias Uller)和克里斯托弗·约翰森(L. Coffer Joure)期刊上的。而《英国皇家学会会志B:生物科学》(Proceedings of ty B: Biology Sce)期刊则在2007年刊登了来自该国四所大学的联合研究报告,称如果一名男性被一名女性微笑以对的话,其他女性会觉得他更有魅力。

此类实验得到的结果,对于现实中的把妹行动是很有指导性意义的,男人们若想吸引妹子,一大神招就是——想法设法和美女们在一起。2010年杜克大学的杰西卡·约津斯基(Jessica L. Yorzinski)和迈克尔·普拉特(Mict)做的实验就很说明问题。他们先让志愿者对一些女性的照片打分,按照分数把她们分成弱吸引力、一般吸引力、强吸引力三等,然后把这些照片和一张男性照片PS合成到一张里,然后再找一些女性来对这些男性打分,结果发现,和吸引力越强的女性放在一起,那位男性越会对其他女性产生更强的吸引力。该实验也进行了反向操作,即让男性对和其他男性在一起的女性的吸引力打分,效果没有这么明显。

研究者们认为,从演化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择偶模仿”可以说是一种基于社会学习的、适应性的性选择策略,对女性有着重要的意义,对男性的意义则稍逊。因为男性在择偶中注重的是年轻(生殖力强)、外形富有吸引力(生下的娃儿基因好),这些信息都能够从外表便捷观察到。女性择偶注重的则是对方的亲代投资能力(有没有钱啊是不是能做婚姻的承诺啥的),这一点并不容易直观地获取,而需要借助其他力量才能获悉。从这个角度来说,别的女性已经鉴定过的可能会是更有价值的对象。

所以我们常常听到什么闺蜜抢了男朋友之类的狗血故事——以刘嘉玲对曾华倩所为为代表——其实一点也不奇怪,当事人如今还不是已经修成了正果受到普天下的祝福了嘛。倒是陈冠希去搞谢霆锋的妞这种更加人神共愤一点,因为里面涉及到一个违反社会和谐的机制。同样来自我们刚刚提到的《人类天性》期刊,2013年3月号上有篇论文提出了“朋友妻不可欺”的生物学解释。密苏里州大学的人类学家马克·弗林恩(Mark Flinn)、生物学家大卫·庞茨(Davide Ponzi)和印第安纳大学人类学家迈克尔·缪伦贝尔(Michael P. Muehlenbein)联手做的一个关于人类男性在残酷生存竞争中如何形成联盟的研究意外发现,男人天生有不去碰哥们的女人的禀性——当他们面对亲密朋友的配偶时睾酮水平会受到抑制。

正因为这一机制的存在,使得千百年来他们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同仇敌忾,去抵御外族入侵。而一旦出现红颜祸水型的女人扰乱了兄弟们的情谊,则保不住大难临头、国之将倾。

小庄,@庄小哥,专栏作家

正文 人间卧底/马良

我本来应该成长为一个怨毒的人,每个怀才不遇的失败者都有资格这样做,但幸好我没有。如今已经想不起到底是什么拯救了我,只能谢天谢地了,甚至谢谢所有那些无意间狠狠踩过我一脚的人。

讲个故事,有关我失败的初体验。17岁那年学校安排去太湖边写生,那是个叫杨湾的小村庄,杨湾在上海话里和“阳痿”同音,名字里带着几分不详和尴尬。我们驻扎在一个废弃的学校改成的招待所,睡得是课桌,吃得是村民大婶临时组团凑合着烧出来的盒饭,手艺粗糙但原料都是上等湖鲜,新鲜的银鱼和湖虾只当咸菜一样胡乱下饭。一大早我们就出门去湖边画画,面对湖光山色或者旧街村落画写生,每天必须完成几张水粉画和速写。晚饭后会聚在一个曾经的运动室里,把作品放在在两张残旧的乒乓桌上,由老师点评。这本来也是个挺质朴的学习程序,听上去甚至有些乡村生活的田园诗意,但事实上这段时日是我人生里最惨烈的一段记忆,一直忘不了。

带队老师是个三十多岁的青年画家,寂寂无名却颇有霸气,他肌肉发达,黝黑健壮,总是紧锁眉头,眼神暴烈茫然,讲话时候眼光总是掠过我们的肩头,直直看着远方,哪怕我身后只有一堵破墙,不过这是好事儿,本来我也不敢和他对视,他的坏脾气是出名的。值得一提的还有他的一头浓密长发,油油地贴着头皮和他血管暴露的脖子,莽撞披着,沉重地像是戴着有锁子护甲的武士头盔,猛回首时发型竟然纹丝不动,单这一点产生的孔武之感,便让我惊惶不已。

日光灯苍白昏暗,乒乓台上是我们在烈日下戴着草帽鼓捣了一天的收成,密密铺满了两张大桌子,待铺陈完毕,班长便通知老师过来验收。他缓缓走进来,房间里鸦雀无声,他划了根火柴点起一支烟,根本没有多看我们任何人一眼,他敞开着衬衫的纽扣,领口处随着吞云吐雾可见强健的胸肌一起一伏,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

我死死盯着躺在那一堆画稿里的我的几个“孩子”,那几张小画儿分明在瑟瑟发抖,他缓缓伸出手,用粗壮的手指探向那一张张早先春光灿烂,如今却面如死灰的画儿,只轻轻一划,如同拂去桌上的灰尘一般的轻易,几张他看不入眼的画儿的便飞出了乒乓桌的边缘,坠向深渊,一头栽在地上,死在尘土里。然后,他坚定的大脚竟一脚踩了上去,是的,他真的踩在了那些画上。我仓皇转头,只见那画的作者我的某同学正闭上眼睛,轻轻叹出一口气。待再扭回头的一瞬,我的那几张小画儿,我的孩子们也正坠向万劫不复,是“万劫不复”,这个词儿并没有用得太重,我不知道如今你们读文章的人会怎么感受,那一脚对于当时的我可真是万箭穿心啊。他的脚踩中我的画儿的瞬间,我只觉得那些阳光下曾见过的所有美好事物瞬间都黯淡了,我笔下曾经细细流淌的温情,那些慢慢在纸上堆积起来的热爱,顿时土崩瓦解一文不值。

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但只能忍住,不想让别人看到我的脆弱和幼稚。低着头死死盯着那个踏在我心头上的脚印,眼角余光里那些画儿,那些纸片还在纷纷扬扬,我根本没有勇气再抬头。桌上最后只留下几张作品,满地断壁残垣。他走出门前吩咐了一声,桌上是谁的作品,谁自己钉在墙上。房间里一片安静,我走上前去捡起自己的画,其他人也在默默收拾,几个幸运儿也如同做错了事一般悄无声息地拿起那几张无暇的作品,匆忙慌乱地钉在墙上。远处村里的土狗们突然狂吠不止。这昏黄的房间如同一座轰炸之后的城市,踯躅在废墟间的侥幸生还者,唯有以沉默面对被摧毁的一切。

从那天起,我一次又一次满怀希望地奔赴羞辱,在记忆里的那个初春的日子,那个湖边小村的每个夜晚,我心爱的“孩子”都会在我充血的眼睛的注视下,眼睁睁被处决,无一幸免。我曾经拼命努力想证明自己,反复地撕了画画了撕,只差把心血一口喷到画上,可那只大脚没有饶恕我,从没有饶恕过我。烈日下,面对浩淼的大湖我终于一笔也画不下去了,我想到过退学,也想过要杀了那个每天折磨我的暴君,可我与日俱增的自卑越来越庞大,庞大到成为死死压住我的阴影,庞大到我最终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失败。墙上的画越来越多,我的心伤痕累累,在一个一无所有的少年将全部骄傲都孤掷一处的日子里,屡战屡败的我最终只能学习去演一个冷眼旁观者,满脸不在乎的样子。

事实上不可能不在乎,那么多年过去我还如此清晰地记得这一切。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再认真画画,痛恨“才华”这个和我无关的词儿,对未来的职业也充满了幻灭,在这没有刻度标准的天平上,这场我看来谁也没有资格做裁判的博弈里,我再也不愿把自己合盘托出,不敢轻易把热爱押上去。再后来,下意识开始在其他领域找寻一些自信,喜欢看书写日记,着迷电影,幻想去学导演,这些不务正业的念头,如今看来不过是个自信跌到谷底的三流少年,在内心里组织策划的一场维护尊严的反击罢了。

再次遇到这位老师,已经是我成为一个所谓“知名艺术家”之后,阔别二十多年的再见并无戏剧性,他从海外归来,我们寒暄热络和所有久别重逢的师生一般无二。说话时候,他的眼睛还是会掠过我的肩头,怔怔望着远方,我也想学他,但眼光始终掠不过他如今早已稀松斑白的长发。

我知道他一定一点儿都不记得那些日子了。那些“杨湾”的日子,对一个少年来说太他妈残酷了,我曾经以为自己根本无法作为一个冷静的叙述者来说这个故事,甚至永远不愿再提起。如今终于坦然,也许是我老了吧,变得不太计较了,愿意和这个世界和自己都保持几分清醒的距离,也或许只是搞明白了生活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这世上多的是和我一般的盘缠不够却志在千里的难兄难弟,到处都是无趣却运转有效的规则,大部分的人都苦苦挣扎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你我不过是其中之一。

想来想去还是要谢谢他,虽然逻辑反常,我也不是受虐狂,但还是要实话实说。真的要谢他,在我青春年少爱追梦一心只想往前飞的年纪,给我上了人生最重要的一课:怎样成为一个LOSER,在这个遍地悲伤LOSER的世界,我当仁不让地成了一个资深人士。不同的是,如今的我不再悲伤,无论成为钉在墙上供人观瞻的成功人士,或是被淘汰出局的旁观者,都泰然处之。我终于明白,一个真正成功的LOSER必须是不动声色的,活在世间,像个卧底。

正文 细致入微的谋杀入/牛大伦

<er">甲</h3>

“老鼠你醒,醒,醒……”我在一连声的催促中,睁开眼睛,从美女环绕的梦境里奋力挣脱出来。我睡的是沙发,丁昭南大师睡双人大床,当然,他是一个人。自从中风以后,丁太太说为了方便我照顾老师,就自作主张,和老公分房睡了。

“您要上厕所么?”我拉扯好 自己的睡衣,扣上扣子,才完全清醒过来,说起来今年六月初上海的早晨,还是让腿脚有些凉意。“谁说世界在变暖?莫名其妙的哥本哈根会议。”听了我的牢骚, 大师左半边脸给出一个很熟悉的笑容,甚至可以看见松弛的酒窝,但是右脸,还是纹丝不动,紧绷绷的,连皱纹都平复了不少,显得红亮饱满,好莱坞那些过气的女 明星,注射肉毒杆菌令脸部轻微瘫痪,大概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他从左边的睡衣口袋里掏出香烟盒和打火机,我替他取出一支烟,他自己点着了,左手送进送出,抽,长长出了一口气,歪斜着嘴说:“要的……这个,金南京……”右手软软的在袖管里耷拉着,仿佛一整束沸水中捞出的乌冬面。

我铺排妥帖被褥,给他整理缩在睡衣袖子管中的右手臂时,他突然对着我很严肃的说:“昨天晚上,我,硬了。”

我一呆:“什么?”随即醒悟过来;“那很好啊,那是好事情,说明您快康复了。”

熟悉的笑容又在左脸浮现,同时夹带着一些罕见的天真和期许,大师悄悄地靠近我,说:“嘿,今天晚上,我做人……和她睡觉……团圆了。”我看看三楼的楼梯,为了不让他失望,点一点头,随口应道“是啊是啊,团圆,真是很大的喜事呢。”

吃完千篇一律的养生早饭,丁 昭南大师一定要去小区西边的假山看看风景,那是他在生病以前就养成的习惯。很多时候,他对我画面上的缺点和建议,也都是在假山边上,那个盖着双层琉璃瓦的 亭子里,一边抽烟,一边缓慢低沉地说出来。这里的保安很森严,而丁家的独栋别墅,正处在整个小区最昂贵也最森严的所谓“帝王区”,一共才没几户人家,却养 了大堆的保安,所以即使是我们在抽烟聊天,不太远的地方,也安排一个保安不紧不慢地尾随着,大概这就是一丝不苟的新加坡物业的特点吧。

尽管大师半年前的中风,在药 物和一周三次的康复理疗作用下,在渐渐好转,可是他现在还不能流利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只能结结巴巴地说出一些单词或者短句,口齿还不是很清楚,所以需要很 费心思地猜测,有时候实在无法沟通,他就通红了脸,牙关里挤出两个字:“算了。”就陷入沉默中,右手习惯性的下垂着,谁也不能想象,就是这只右手,曾经画 出了最惊世骇俗的春宫。

他对我早晨的功课不是很满 意,假山的凹处,成了他的天然烟缸,他一边用左手按灭一根金南京,一边含混地说:“屠刀……屠刀……”天下大概只有我懂这两个字的意思,他是嫌我画得不够 凶狠。在他没有生病的时候,他经常会意气风发地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平常凡庸的人物,只具有猥琐不肯向前的精神状态,怎么能画出打动人的好画?成佛 的人,一定要拿得起屠刀,寻常人是拿不起的。所以画画就和成佛一样,要先凶狠再平淡。凶狠地拿起屠刀,就是成佛的第一步。”

于是我点点头,对他行一个和尚的合掌礼,表示我明白了他的意思,他目光柔和下来,看着我身后的某一块地方,突然激动起来,几乎是在喊叫,“吴,老吴……老吴……”

“帝王区”的第二道保安那边,我们能看得很清楚,老吴的路虎车被拦下来盘问,老吴司机的大脑袋伸出车窗,和保安打着招呼,然后顺利地翘起杆子,放行,开进被花坛和亭榭遮掩得严严实实的丁家车库去了。

老吴不老,五十刚出头,比丁大师还小着好几岁,可是收藏圈都叫他一声老吴。他长着一副忠厚的渔民样子,短发黑脸,肩后永远背着那么个小皮包,我见过几次他从里面一叠一叠地拿钱出来,你会惊讶,这么小的包,怎么能拿出这么多钱来。

想象能看到当今艺术圈的两个传奇人物握手言欢,让我再次有些异样的欣喜。我搀扶着大师慢慢走回底楼客厅,住家保姆小刘正在给老吴倒铁观音,房间里有新添的古怪香味,这个味道,丁大师和我不会不熟悉,那是大麻烟。

铁观音茶水泛出橄榄色的光 泽,大师和我都认真地拒绝了老吴递过来的大麻烟卷,户外那只黑色的拉布拉多犬看见几个人在客厅里坐下来,和它只隔着一扇玻璃门,不由得雀跃起来,爪子趴出 一片声响。小刘叹了一口气,苦笑着放下茶壶,去拿遛狗的绳子和火腿肠,这是我传授给她的经验,拉布拉多非常好动,如果手里不拿一段掰碎的肉食,几乎不会乖 乖地走在人的身侧。

小刘出门以后,丁大师赞叹地 摇摇头,感慨:“她她是……全自动,她她是……奔驰车……”老吴陪我点完头,随即又独自沉浸到大麻的香甜味中去了。大师嘴里吐出一圈很含混的词句,老吴没 听懂,我翻译道:“大师问您,怎么有空来西区这里?他倒是很想念朋友,前一阵子,张铁林来过,还说到您。”老吴笑笑,回答:“惦记你了,所以过来看看啊, 也不远,开车过来才一个多小时。恢复的怎么样,可以下围棋了么?”

大师开心地笑起来,他永远是那样没有心事的样子,忘记带假牙的嘴微微瘪进去,配上极短的白头发,好像唐朝末年贯休和尚画的罗汉图。这位罗汉骄傲地指点收藏的各种围棋棋具,除了绘画,以前围棋是他唯一的正经消遣。

老吴笑完,收起表情,悄悄地问我:“丁太太呢?起床了没有?”我说:“不知道,不过按照惯例,现在对她大概正是午夜。”老吴表示同意,身体一松,摊在沙发上卷烟卷,不忘记和丁大师寒暄家常,眼光却是看着大师身后的某处,我无法预测位置的某处地方。

楼梯响,这真是一个奇迹,丁 太太居然这么早,就能够梳妆打扮得好好的,下楼来了。她穿着家常睡衣,尽管这个女人勉强能算得上80后,小了大师整整一半年纪,我还是觉得她比实际年龄要 老一些,大师生病后的这半年里,她经常会午夜才回家,新买的迷你库珀蹭得满是伤痕,而本人的黑眼圈,也是任化什么妆,也涂抹修改不去。至于此人的穿着,我 即使是在推理小说里,也不太想多做评论,那是要造口业的。

老吴的出现一点也没有令她惊 讶,大家哄哄的彼此问好,丁太太发声喊:“小刘!小刘!替我倒杯咖啡来!”环坐稳妥,丁大师嘴向左一牵,指着自己的女人,说不太成调的含糊言语。丁太太甩 甩手,看我,大家都笑起来,我只好回答:“丁老师的意思是,你起来得比平常早很多呢。”老吴灭掉烟卷,啜一口茶,慢慢地解释:“其实呢,昨天下午,丁太太 电话我,说老丁大有好转。我呢,开心之余,早就想过来。一来看看大师,前几天还在和陈丹青说起,你是已经被写进美术史的人物啊,身体一点点进展,都要关心 的是不是?二来呢,丁太太约我谈谈一些合作事宜,还是按照以前的程序走,好不好?”

大家安静下来,各自喝各自的饮料,阳光斜铺在客厅的马赛克上,黑白相间的一线。突然丁太太从沙发上跳起来,厉声尖叫:“啊要死了要死了!小刘!小刘!你快去开门看看,那狗,那狗的嘴里,叼着的是是是什么?”

黑色拉布拉多犬是被小刘套着 脖子才拽回来的,兴奋无比地把头甩来甩去,嘴里确实在嚼着什么东西。还没等我们几个反应过来,丁太太已经冲刺般地跑到门口,和小刘一起去挖狗嘴里叼的东 西,过不多久,训斥怒骂的声音就高高低低地传过来,老吴看看我,我笑笑,大家才知道,原来女主人怪小刘不曾看紧,狗叼走了一只It的鞋子,看起来什么地方 被咬断了,不再好穿出门。听到丁太太一连声申斥小刘笨,大师脸一紧,随即面色发红,对我们说:“前……以前……她她……不敢。”老吴站起来给自己续水,顺 便拍拍丁大师的肩膀,小刘正好回来,眼睛红红的,抢过来给我们都添上水,水壶空了,她反身想去厨房,被丁大师仰着脸,左手一把拉住,动弹不得。这次丁大师 说的话就完全没人懂了,我也是琢磨了好一会儿,才明白他的意思,对小刘说:“这种事情不必放在心上,老师请你不要难过,他说你是义仆。”

茶罢,丁大师示意,要我帮小 刘收拾,我端着满盛瓷杯的托盘,跟着她进了我寻常不会走进的厨房,看她低着头,麻利地洗涮。突然她背对着我发问:“老鼠,你说我要是开个饭店,生意会好 么?我以前,在桑拿中心,就是做菜的,客人小姐,吃了都很喜欢呢。”我表示赞同,小刘一手川菜功夫,在卖画买画的圈子里,非常有口碑,甚至有某个收藏家兼 养生学爱好者言之凿凿认为,丁大师的中风,就是因为和小刘的菜色烧得过分好吃有关。她继续憧憬,叫什么名字呢?我说:“你倘使开馆子,只怕不要很大的门面 吧,上海寸土寸金,边角地方都是死贵的。”她点头,我说:“那就叫玲珑馆好了,小巧,也让人明白。我看上海这些馆子,往往名字取得小,生意做得大。什么洋 葱啊,芝麻啊,那都是好买卖。”小刘把店名“玲珑馆”“玲珑馆”嘴里嚼几遍,笑起来,说:“恩,好呀,我这种文盲,也觉得很好,而且,这么好听的名字,要 是自己想,打死我一百年也想不出来。”说着,手中却不曾停,盘盏杯托加上公道杯咖啡杯,一溜儿搁在它们各自应该呆的地方,连水渍都不见一点。

来不及找随身的笔记本,二楼 大画室里丁太太的声音传来,“老鼠老鼠”的唤我。别墅里三个画室,二楼最大最亮堂,归丁大师;底楼是丁太太画油画的地方,叫二画室,拿车库改造出来,因为 车可以停在院子里;地下室称呼作三画室,所有的资料书籍也都一概存放在那里,那就是我的地盘了。

丁大师夫妇,老吴和老吴司 机,都在大画室,一边数画的尺寸,一边评头论足,计划着哪些画好卖。丁太太感喟:“现在老丁右手废了,以前的那些裸女画,现在画不了了,他的画价要是还维 持以前的水平,是不是不太公平?我都觉得没有安全感了。”丁大师怒,扯着我哇啦哇啦叫起来,甚至自己用左手想归置起满地的纸卷,要塞回到壁橱里去,很多已 经托好的画,被他的大手一扒拉,不免添了许多的皱折。我悄声告诉丁太太:“老师觉得他现在用左手,还是可以画得一样好,所以有些以前自己得意的作品,是准 备留下来的,未必要着急卖掉。”老吴听到这句话,慢慢直起刚才还弯着的身子,看看我,浅笑着说:“要是大师不肯卖,那也不要紧,丁太老鼠你们说是不是?”

丁太太发急说:“老吴老鼠,你们别闹,听丁老师的话,我们怎么维持啊,他中风了,脑子实在不清楚。我们这样的人家,现在每个月的开销,再怎么节省,总是要三万五万左右,谁知道我的压力啊你们倒是说说看。”义形于色地说罢,几乎要掉下泪来。

我只好圆场:“慢慢谈,慢慢谈,什么事都是可以沟通的。丁老师也没说不卖啊,就是有些自己觉得重要的,咱们再商量,或者是价格,或者么,留下一些自己实在舍不得的,好不好?”说完这些话,发现佛龛里的德化白瓷观音正打量着我,我低下头。

一直忙到午饭时间,四十来张 画终于被老吴的司机装进了陆虎车后备箱里,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我说得口干舌燥,去厨房讨一口凉水喝,顺便和小刘说几句闲话。她哪里有空应我,手脚乒乒乓 乓,话说大家都知道老吴有病,只好吃的一口素,她熟悉这些来客的口味,顿时一盘时蔬稳妥地盛在白瓷盘子里,亮而不油,绿的是菜,白的是蒜,红的是椒。

午饭毕,大家搬到花园里喝茶 喝咖啡,丁太太差小刘火速点起蚊香来,一边往身上抹味道奇怪的种种东西,看起来像酸奶,闻着么,还不如酸奶。同时不出我们所料,丁太太穿了件奇怪的 Gucci,有客人来,她会穿这固定的几身衣服,大概是价钱能给她充分的自信。记得生病前,口齿无比凌厉的丁大师这么评价自己女人的穿着:“每次她走进中 信泰富,总是能买一件最难看的衣服回家;而每次见客人,或者外出,她都有本事在这堆最难看的衣服中,挑一件最最最难看的穿上。”

老吴因为生意进行顺利,心满意足地卷着大麻烟,花园里有草香,蚊香,薄荷,种种气味,告诉着每一个在座的人,这是一个美好的夏日午后,尽管看起来,大家都有些心事。

枯坐了没一会儿,丁太太站起 来和老吴握手告别,说在高安路还约着一位收藏家,要见面,谈谈价钱,好卖给他几个丁大师十年前画的瓷瓶子,这时候,她脸上由衷地露出了苦相:“老吴,我们 都是自己人了,不瞒你,这家人家实在是坐吃山空。老丁他现在这个样子,已经不好指望他赚钱,我又是很小就跟着他,连上班都不会。”老吴宽慰她:“不要紧不 要紧,我们都不会上班的,”说着指指我,“你看老鼠他,哪里有上班的样子?我也是个成天好吃懒做的人,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时候到了,运气来了,钱就会来 的。你今天给我的这批画,我回家,马上给你的卡里打钱,放心好了。”丁太太凑近老吴的耳朵,很轻很轻地说了几句。老吴严肃起来,似乎看了看我,回答:“这 个不会,绝对不可能的,丁太你不要听外面人胡说,北京搞收藏的那个圈子,利益大是非多,都是些臭贫,谣言纷纷,随便怎么样都不好相信的。”

看着丁太太的迷你库珀开出 “帝王区”,老吴才仿佛松了一口气,对我说:“这个吃珍珠米长大的江北女人,还真他妈不能小看呢,册那。老鼠,你也要小心一点她。”丁大师听到有人称呼自 己老婆是“吃珍珠米长大的江北女人”,开心地笑起来,左手下死劲掐灭烟,冲着老吴翘起了大拇指。

云舒卷着,收走了日头,薄风扫净我们每一个人的微汗,丁大师攥着老吴的手,说一定要他看看自己最好的画,我们都high起来,跟着“蹬蹬蹬蹬”到二楼,丁大师步伐有些歪斜,但是因为使的劲头很大,所以即使窄仄的楼梯,他也走得比寻常稳当很多。

二楼大画室中间靠墙立着一个 新买的大保险箱,里面装满丁大师中风以前画的一些精品,虽然这里名义上还是丁大师的画室,但保险箱的钥匙却和迷你库珀的车钥匙别在一起,拴在丁太太的裤腰 上。而丁大师现在要给我们看的,却是自己用左手画的一些类似儿童画一样的水墨山水,我陪他蹲在地上,一张一张的摊开,给老吴看细节和墨色变化,瞬间就铺满 了地板。

看到老吴作出兴致勃勃的样 子,丁大师快活起来:“吴……老吴……我的这些,比原来的好……卖掉……”老吴站起来,抚了一把自己的腰,回答道:“画得好啊,不过,这个境界太高,就是 复归于婴儿啦,又都是山水,卖起来比较困难,要慢慢培养消费者来。不过放心,消费者都是培养出来的,买谁不是买,买别的烂货还不如买你老丁,我会想想办 法。”说着,冲我眨眨眼,继续:“老丁你继续画,难道以前的八大山人或者齐白石玩玩左手,就不值钱啦,笑话么,我会加油,把这些像你的右手春宫一样推销出 去,好不好?”

丁大师灿烂地笑起来,确实令人有复归于婴儿的感受,掉光了牙齿的他,和墙上二十年前的照片相比,真的变成了一个放下了屠刀的现成佛像。

吃完午饭,丁家的习惯,大家 都要休息,寻地方去躺一会儿。丁大师午睡以后,我陪着老吴去了江宁路的伊豆馆去泡温泉澡,原本老吴的意思是谈好生意,就要差着司机早些离开的。谁想丁大师 不比以前,难得见一个朋友,午饭的时候就好说歹说,喷了半桌子饭米粒,死活不放老吴走,结结巴巴一定要留着吃晚饭,然后索性要他过夜,老吴只好勉强答应下 来,也是个缓兵之计的意思。不想我们正在桑拿间出汗,丁太太不晓得哪一个热闹场所电话来,居然也是要留住老吴。“老鼠,”我的电话装在塑料袋里,本就不太 清晰,加上丁太太电话的背景音乐实在吵得不太寻常,我死命把电话按在自己耳朵上,才听个大概:“你留住老吴,我还有事情需要和他面谈,你们认识的时间久, 交情也不错,替我想想办法,留住他好么?你知道就好,这么大声回答我干嘛?吵啊,是啊这里是很吵,好了不说了,你去搞定老吴,我不回来吃晚饭,不过我保证 给你们带夜宵。”

等我们回来,丁大师已经起来了,在拿左手歪歪扭扭地临帖写毛笔字。原本某位知名的康复专家要督促他做康复运动,今天只好束手,因为丁大师的理由是好朋友来了,不可以怠慢人家,于是自管自写起了毛笔字,专家只好在边上做欣赏者。

老吴问专家:“医生,据你的 经验,我们丁大师的右手,还可以和以前一样么?”专家皱起了眉毛:“你们也都看到了,刚才要他做锻炼,最基本的摆积木他都不肯,我看现在丁老师的右手,能 举到齐胸的地方就谢天谢地了,再说国内的康复器械和理念,和发达国家,毕竟有差距啊……”丁大师鼻子里哼一声:“发达国家是个屁。”又继续埋头写他那些孩 子笔迹一样的毛笔字。

<er">乙</h3>

距我电话报警丁太失踪,已经五个月了,大师尽管没有任何好转,现在由小刘直接安排他的起居和康复,也还算得上安逸。我因为女朋友的催促,搬离丁宅,但是仍旧保持着每个周末去看望丁大师的习惯,顺便带一些自己的画和他喜欢的小零碎。

一般我去看丁大师,都要捎上别人,在他的大画室里呆一整个下午,上海的秋天要下雨,小刘遵着丁大师吩咐,按钮一揿,天棚开启,我们陪着他看雨水轻圆,一颗颗地滚下来。

这天老吴也在,小刘不再烧咖 啡,换做煨各类的茶水。我对老吴说:“丁太失踪那一阵子,小刘不晓得为什么老是煮柠檬味的红茶,喝的客人泛恶。”老吴点头,说记得记得,“那阵子,满屋柠 檬香味,倒蛮好闻。”彼此静一下,我问老吴司机呢?他回答有事没来,今天自己开的车,好不惊险。丁大师嘴里哼哼着,意思上海的交通,简直就是狗屎。我们都 跟着笑,老吴说小刘,你下楼去厨房忙的时候啊,这里门带一带,不晓得哪里凉风,丁老师怕不要感冒了才好。小刘应声出去了,真的带好门,三个人静若太古,只 听得雨声敲在玻璃天棚上,不间断地响。

老吴终于开口:“老鼠,这里 没有外人,丁太怎么不见的,你知道么?”我笑起来:“咱们是一家人,原本应该早些告诉你,只是怕惊扰你老人家,前一阵子,警察还又来问过呢。那个事情,正 是我做的,打发她去的地方甚好,不算离得很远,成事不说,已经做出来,丁老师也就没什么办法。”老吴啜一口茶,放下龙泉窑的杯子,又问:“怎么做的?说说 看。”丁大师拉了老吴一把,手不知何意地甩了几下,我们猜一回,他又不说,于是我清清喉咙,告诉老吴。

老吴那天你也在啊,丁太请你过来,拿了四十几张画不是,还是司机帮忙一起搬到后备箱去的。后来一起吃午饭晚饭,记得么?你晚间离开,那天你应该记得,小刘没看好狗,把丁太的什么鞋子给咬坏了。

丁太是在你之前离开的,说是去一个朋友新开张的艺术中心,其实,我们也不知道她去的哪里。朋友曾经电话我,外面传言纷纷,说她在市中心的鸭店逛,我听到了,也不敢告诉丁老师。那天她还在什么地方,反正很热闹的,电话给我,意思要我留住你。不过后来也就作罢了。

其实你来的前一刻,丁老师还 在对我说,他觉得自己身体恢复得很好,所以,他想晚上和丁太一起睡。可是那天一直到了午夜,还是没有回来,她不回来,丁老师就不睡觉,一直在房间的窗户那 里站着,两眼红红地等车灯亮光,他是病人,难免更需要依赖家人。我呢,没办法,虽然已经很困了,还是陪着丁老师一直等下去,直到两点,丁老师支撑不住,睡 下了。后来我迷迷糊糊混了一会儿,大概四点来钟的时候,听到了钥匙响,肯定是心里有气,所以我就下楼去问她。一言不合,火气窜上来,我就替丁老师出了这口 恶气。

老吴点起烟,大麻香味飘向四处,似乎在寻找什么出路,他问:那么人在哪里?我答,埋了,车出去,远远地埋了,天黑我也不想记地方,什么好人物,随便一埋算数。

老吴不说话,过了很久,摇摇 头,说为老师出气,逻辑上成立,不过要是照我的观察,可能情况不是这样的。他继续:我知道你们有杀意,那天我来,就感觉到了,说句老实话,我身边有这样的 女人,大概我也会动手,呵呵。但是老鼠,你说的话,我可不太相信,你不会开车,尸体又不是小猫小狗,你能背进山里去?想当初买几刀老宣纸,还不是我司机和 丁大师扛着,你的小身体,根本干不了重体力活。

雨声转到细细小小的那种。老吴继续:老鼠,这个小区,你住了这些时间,他们有多少保安,都是些什么样的保安,有多少探头,你不是不知道,你能把这个一百多斤的女人弄出去?说老实话,埋在花园里我都不相信,除非是切碎了。

我笑起来:老吴,你好眼光,说得也没错,委实没埋,切碎了才好做事。人到那时刻,倒也不算很慌张。只是细细的分开了,一个容器一个容器装满,然后倒比平时还镇定,想应该怎么办。

老吴问,怎么办?

我在来丁大师这里以前,本行 是画工笔的,耐心还算好。那就一点一点地弄出来,也算没什么痕迹。其实难弄的是血,太多太大量,我又是个惜物的人,所以就取了不少柠檬,棕色瓶装起来,带 回家去没日没夜抄经,起先怕它凝住,后来倒有经验,给好宣纸上一层薄胶,效果不错,写的是仿日本和尚良宽抄《金刚经》,也不管多少,就是一本本写下去,没 多少时间,血就用完了,为了续完最末一本,我还想办法弄到了别的血,才保证颜色一致。

老吴指指墙上悬的一个小镜框,问:这上面的朱竹,也是拿血画的?我点头,是啊,这是临摹赵孟頫夫人管道升的朱竹图,我觉得一样是好画家,人家的老婆还真不错。

老吴接着问:那皮啊肉啊什么 的?我继续说:不妨事,整张皮,掀下来硝揉好,裁成方幅和长方幅,请浙江美院的几位老师每人替我画一幅小册页,选的稿子都是宋元名稿,后来西冷印社小林给 写了不少字,裱好以后所有人都说不错,以前董其昌和王石谷,都做过类似的临摹,叫做小中见大。他们还四处打听这是什么材料,画得这么舒服?我回答,牛皮。

老吴点头:纺织品是对皮的仿制,纸张又是对纺织品的仿制,他们觉得好是当然的,肯定是没用过这么好的材料。女人的皮,又细洁。那么皮的边角呢?丢了?

当然没有,我笑:这个人虽然 讨厌,被弄成一堆材料,倒还是要好好爱惜的。碎皮就大锅熬胶,蒸煮以后滤掉杂质,晾干成型,就是颜料桌上那一片一片的胶条,可以用来调整墨或者传统矿物颜 料的胶性,还有些索性再入笼熏蒸,合上油烟粉,可以直接做墨。骨头的很多碎屑,也是这么做的,有时候两种在一起熬处的骨胶成分和皮胶成分相当,人身体的材 料作出的东西,样样件件都比普通动物的好,这样的胶特别坚韧光亮,远远胜过牛皮或者兔子皮的质量,真令人惊讶。

骨头的边角料这么用掉了,整 块整片的大骨头,我就取下来,磨了些围棋子和方型印章。反正二画室里有雕塑和打磨工具,我以前裱画,也替别人做过骨签,很快就做好,丁老师至今不晓得,后 来我悄悄把他的一套围棋子换掉,就是那套装在清朝的棋篓里的,他因为生病,现在也不能下棋,所以蒙在鼓里,印章当时我就带在身边,后来送朋友了。

丁大师继续做着谁也看不懂的 动作,哼唧着,似乎告诉我们他知道些什么。我暗暗用力握一下他的手,继续说:肉和脏器比我想象的少,都切成小的滚刀块,煮开晾干,和狗粮混在一处,重新装 回到狗粮袋里密封。下剩的头发,正好一个朋友尝试发绣,我就送给她了,地下室有一幅很小的钟馗嫁妹,据我朋友说,就是拿我送给她的头发为基础,绣出来的, 她回赠我做个纪念。

雨势渐小,几乎都听不到什么声音了。老吴给丁大师,我都续上茶,我们三个人盘腿坐在地上,时间久了,难免有些腿胀。老吴慢慢地开口:“丁大师,听到现在,也有些累了,你有没有一样的感觉啊?我还是有些疑点不太清楚,你呢?”

丁大师和我都坐直身体,听老 吴继续说:“老鼠其实是个病人,病的一点也不比老丁轻,身体很虚,肠胃和胆囊都有问题,对了还有胰腺。他正验证了古话叫手无缚鸡之力。而且这个人,尽管偏 执地喜欢画画和画画有关的一切事情,事后那些鸡零狗碎,可能真的是老鼠做的,但是他很虔诚地信奉着佛教,佛教最忌讳什么?杀生。这所房子里,有胆魄杀掉自 己女人的,只有一个人。这个人平常就一直在教导学生,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先要有勇气举起屠刀,对么老丁?如果这么看,那么你的右手不方便,可能就不太成立 了。我现在不知道,是你一开始就伪装成中风,为了让自己右手的画可以炒作到比较高的价位(这个事情,我们不是商量过么,在场的还有南京荣宝的经理),还是 真的中风,后来慢慢康复好转。总之,我猜想,是你在那个晚上等自己太太夜归不归,盛怒之下,杀了她,老鼠,只是擦擦屁股的小角色而已。他是最喜欢你的学生 啊,为了你肯做任何事情的。”

老丁的脸突然不再歪斜,他突然灵巧地伸出右手,点燃一根烟,灿烂地笑起来,左手敲敲我的肩膀,回答老吴:“你真是个怪物,告诉你吧,真相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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