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管理局 - xp1024.com
《前世管理局》


第一章 前世遗产

“所以美女你的意思是,我的前世是个很强很厉害,发起疯来连天都敢去怼的死变态,并且还是你等待了万年之久的主人?”

三百多平米超大超奢华的豪宅客厅内,躺在自家价值百万真皮沙发上的李万机,用关爱智障的眼神,望着眼前一身若雪古代长裙的绝美面瘫少女。

少女点了点头:“万年前的主人您,乃是世间最为强大的存在之一,俾睨天下霸气无双,可惜就是英年早逝,在与天道一战后不久便暴毙了。”

十分钟前,一觉睡醒的李万机,大清早打开门就见到她如同一根木头,笔直站在自家门前。

她自称叫星离,是一只在古剑中沉睡万年的剑灵,如今复苏醒来,尽管记忆浑噩忘却了许多过往之事,但依旧清楚记得自己便是她等待至今的主人,于是特此前来寻主。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美女你这大清早跑过来,又是认主又是讲故事的,是有什么事情吗?”

躺在真皮沙发上的李万机,拿起旁边的鲜榨果汁喝了一口,饶有兴趣地问道。

按他想来,接下来的剧情发展,就要步入正轨开始套路自己骗钱了。

就像上周他开着豪车兜风,就曾遇到过一名男子当街拦车,说他乃是秦始皇本尊,如今流落街头身无分文,只要自己给他打一笔钱做征服天下的启动资金,日后他率领大军踏平天下之际,便封自己做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护国大将军!

不得不让人感叹,现在的骗子套路,真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啊……

但问题是,自己虽然钱确实很多,但是人并不傻啊!

若不是看在这妹子生得如此养眼,换做一个五大三粗的糙汉子大清早上门认主,李万机早就让他有多远滚多远,更别提让对方到自己家里,听这些天方夜谭骗鬼的话。

“主人您现在很危险,一定得尽快强大起来才行,否则性命不保!”

星离神色严肃,一本正经。

“哦豁!那该怎么才能强大起来呢?”

听到骗钱的重头戏终于来了,李万机来了精神,主动开口调侃道:“想必美女你那里,肯定有吃一颗便长生不老,吃两颗就白日升仙,吃个十瓶八瓶就直接毁天灭地的仙丹要兜售吧?要多少钱尽管说,我李万机没啥优点,就是有钱任性,一天不花钱就浑身难受!”

“这种不朽神丹,星离这边一颗没有……不过主人您当初暴毙前,曾在我体内留下过一件无上珍宝,并嘱咐星离日后等到主人您归来,便将之物归原主!”

“啥?你不要钱,还要送我东西?”

李万机震惊了。

难道自己真的误会了?

这名为星离的绝美少女,不是一只脑子有坑的大骗纸,而只单纯是脑子有坑,刚从青山精神病院跑出来的蛇精病?

“主人,您难道不相信星离所言么?”

“信!你说得如此诚恳,想象力又如此丰富,只有睿智才会不信你!不过很遗憾啊……”

李万机双手一摊,做出遗憾惋惜的神情:“昨天晚上,三清祖师和玉皇大帝打电话给我,约我今晚上天一起吃火锅斗地主,估计没个十年八年我是无法下凡了,所以你现在先回去好好吃药接受治疗,等十年后我再去找你!记住这十年里,药不能停啊!”

说完,他便起身准备,打电话找警察叔叔来处理了。

想和神经病讲道理的人,脑子估计都被同款磨盘磨过。

对付神经病,就得用神经病的办法!

“不能去!”

星离心急之下,直接一把拽住李万机的大裤衩:“主人您当年得罪了太多强者,这一定是天上那些存在的阴谋,想要借此囚禁铲除您!”

“哎……你先放手!有话好好说!我裤子要掉了!”

李万机死命提着裤衩,努力不让它掉下来。

“我不!”

护主心切的星离,很是倔强地回答。

李万机恶狠狠地道:“你不要逼我,我裤子要是脱了,那可就彻底不当人了,到时候你就算叫破喉咙也没用了!不怕告诉你,我李万机年少多金英俊潇洒,是一个莫得感情摧花狂魔,纵横情场这些年里无情祸害过的无知少女,完全可绕操场一圈!”

“主人不用开玩笑了,您不仅是纯阳童子之身,且如今身负天谴,先天阳亏,肾虚不举。”

星离妹子用波澜不惊的语气,面目表情说出了这个事实。

李万机的脸,当场黑如锅底。

男人不能说不行,可是自己是确实真的不行。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此生最大最难堪的秘密,竟然被如此轻描淡写地戳破了。

这些年来,为了守护好这个耻辱无比的秘密,在别的富二代都在花天酒夜夜笙歌之时,他只能含泪拿起书本,拒绝了所有妹子的盛情好意,营造出一个沉迷学习无法自拔,高冷禁欲系的学霸富二代人设。

“唔……”

坚守了二十年的秘密暴露,正当脑中思绪万千一团乱麻的李万机,想着到底要花多少钱,才能买下这则秘密,彻底堵住眼前这位貌若天仙,名为星离的少女的嘴时……

他的嘴,便被率先堵住了。

那是她的唇。

“我坚守了二十年的初吻……没了……”

李万机的大脑一片空白。

紧接着,被无情强吻的他,察觉到了似乎有一颗奇怪的圆珠,从她的口中渡入了自己的体内。

眼前的世界,渐渐扭曲模糊起来。

……

……

良久之后。

唇分。

作为主动的一方,星离朝后退开了两步,面不改色,依旧保持面瘫。

而作为被动的一方,为了掩饰自己真不行的秘密,一直伪装成老司机的李万机,人生二十年首次经历如此刺激之事,脸反而红得和猴屁股有得一拼。

不过他已经来不及去追究什么了,因为先前还在家中客厅的自己,此刻直接穿越了!

这是一座古色古香气势恢弘的大殿。

大殿中央,一棵通体碧青的小树扎根虚空之中,肉眼看上去有些虚幻,恍若不似人间应有之物。

至于头顶高悬的古老匾额之上,则遗留着沧桑古朴的二字——

【轮回】

“哥哥你果然没有骗灵儿,终于回来了!”

空旷的大殿内,传来这样的娇柔女声。

一只白发银眸的小萝莉,像是一只蹁跹蝴蝶自大殿穹顶之上轻盈飘下,无比喜悦扑进李万机的怀中。

这剧情发展实在太快,不久之前刚刚被美少女强吻送前世遗产,如今又出现一只粉雕玉琢,明显不是正常人的可爱小萝莉投怀送抱……

“这里是哪里,小妹妹你又是谁啊?”

李万机一脸懵逼问道。

“这里是轮回殿,司世间轮回,而灵儿是轮回殿的殿灵。这万年来,灵儿一直都记得与哥哥你的约定,在这里等待着哥哥你归来,重掌轮回殿!”

“额……听上去好像很是高大上,但我只是个混吃等死的弱鸡富二代,你突然说执掌轮回殿什么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做啊!”

“不用担心,灵儿作为轮回殿的殿灵,一直会尽全力帮助哥哥的!对了,哥哥你当年临去之时,曾经交给灵儿一块留影壁,让我再等到哥哥回来时让你一观!”

说着,殿灵小萝莉便从怀中,拿出了一块贴身收藏的玉璧。

伴随着炫目光华,一道湛蓝光幕从玉璧中展开。

随后,李万机便见到光幕中,一位身着如雪骚包白袍,拥有着和自己一样英俊的相同容貌,翘着二郎腿,一副吊儿郎当玩世不恭模样的“自己”。

“怎么样,亲眼看到万年前的自己,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留影璧的白袍少年,神色自然很是自来熟地,率先对着李万机打招呼道。

面对如此诡异的一幕,自幼接受唯物主义教育的李万机,真是不知道该说些啥才好了。

“嗯……既然能够看到这段玉璧内的留影,那么你肯定已经从星离的身体里,拿到了开启轮回殿的钥匙‘轮回天珠’了吧……悄悄问上一句,被强吻的感觉如何?”

听到这一句,李万机脸都黑了。

他有一句“mmp”一定要讲!

“……我就是你,你就是我,骂我等于就是骂你自己,有本事你骂啊,骂得越狠越好,千万别克制!放心好了,这段留影只是针对你,星离她们都无法看到的,不用觉得占了便宜后尴尬不好意思!”

似乎早就猜出了李万机心里会想啥,光幕中的“自己”紧着着洋洋得意补了一句。

李万机:“……”

他怎么觉得,前世的自己如此欠抽呢?

“时间不多,我就长话短说了,轮回殿司轮回,乃是我当初截取天机拼死斩获而来,也是我们如今最大的依仗。有些秘密现在告诉你只会害了你,以后这些自我封印的记忆,也会慢慢开启的,你也自会明白自己当初为何要如此做。

灵儿她身为轮回殿殿灵,是一位很单纯很乖巧的小女孩,我一直将她视若妹妹来看待,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她。

至于星离,被本君捡到之时,乃是一柄古剑中懵懂无知的剑灵,来历连我都看不透。

临死之前,我将轮回天珠存放于她体内,经过这万年轮回之力滋养,她应该成功化虚为实,拥有血肉灵体了,不过她因为重塑灵躯加上沉眠太久,她这些年来的记忆也应该所剩无多,变成一张无暇白纸了。

而且,她对于人世间的七情六欲,一直都不太了解,所以身为主人的你,要好好开发她才行哦!

哦对了,想必你现在还在为身负天谴阳虚不举而苦恼吧?

不用担心,只要你日后在轮回殿中好好接客,很快就可以……”

话还未说完,留影玉璧便化为了湮粉,光幕消散。

李万机望着消散的光幕,内心激动不已,感动得泪流满面,仿若看到了人生的光明。

自己的g2……终于有救了!

只是现在问题来了……

刚刚“自己”在光幕中,所说的在轮回殿好好接客,到底是啥意思?

怎么听上去,有一种古代青楼小姐姐挥舞着香巾揽客的感觉呢?

“吱呀!”

正当李万机准备询问殿灵小萝莉时,轮回殿的青铜正门缓缓开启。

一位脸上犹有泪痕的少女,从外缓缓走了进来。

“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

第一位客人,来了!

第二章 史上第一祸水红颜

十分钟前。

大学城的喷泉广场旁,望着水中倒影出的丑陋面容,身为大三普通女大学生的施喜,双眸通红低声抽泣着。

就在不久之前,借着周末假期来此打工的她,无意间听到了自己的同班挚友,一个叫周正的男生,正在和同伴说起自己——

“你们说那个施喜啊,长得丑不是她的错,但是跑出来吓人就不好了嘛!就她那半夜鬼都不用化妆的尊容,老子瞎了眼才会看上她呢,看一眼恶心得都吃不下饭了!”

“啥?你们问我为什么这两年一直亲近她对她这么好?那当然是因为她学习成绩好,可以帮我完美完成导师布置的作业,还有接下来的毕业论文了!托她的福,这两年我可是拿了不少奖学金呢!”

“哈哈哈!说起来真是笑死我了,我跟你们讲啊,那施喜估计是长得太丑,平日里没人去关注所以太缺爱了,我一亲近她说上两句‘外表美不重要,心灵美才是真的美’之类的鸡汤,她就感动得不行。不仅不眠不休也要帮我赶出导师布置的作业,而且平日里也会如同专职保姆帮我清洗脏衣服什么的,甚至我有时候出门玩没钱了,一个电话她就立马乖乖送钱过来!”

“你们不信?那行!今天午饭我请了,到时候让她送钱过来,给你们见识见识哥的魅力!”

……

躲在毛绒玩偶外套内,当街发传单打零工的施喜,听到这句句如利刃戳心的言语,通体发冷如坠冰窖。

心像是一瞬间被掏空了,眼泪也不争气汹涌而下。

这两年来,她一直都把周正当成是自己的挚友兼精神支柱,就像是照进自己黑暗阴郁人生的一缕阳光。

也许,也存在着一丝男女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爱慕情意。

所以,才会竭尽所能地付出自身一切对他好,不管是整夜整夜不睡帮他完成作业也好,还是用辛辛苦苦打工存下的生活费,不求回报无私帮助他也好……

可现在,才发现自己原来就像个小丑,如此可笑。

在这个看脸的社会,天生面庞上有着丑陋骇人黑色胎记自己,长得很难看是个丑八怪这件事,施喜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很是清楚明白了。

在学校里,当别的女生遇到困难,都会有男生站出来挺身相助,而自己只会受到冷眼与奚落。

她原以为,周正是不一样的。

他会关心自己,会安慰自己,也会鼓励自己。

告诉自己,这个世界其实很美好,容貌乃是天生,无须为此自卑,拥有一颗水晶般剔透的美好心灵才最难能可贵。

但其实,因为对于自身容貌的自卑,她从不敢去奢望着要和周正成为什么男女朋友,一直觉得像他这样美好的男生,值得更好更优秀的女生。

她只是单纯,想要倾尽所有在背后,默默回馈他的善意与鼓励。

可原来,一切只是个骗局。

在喷泉广场旁拭去面颊滚烫的眼泪,施喜像是丢失了魂魄,失魂落魄漫无目的在街道上走着。

她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又能去哪里。

不知不觉,她发现自己走到了一处完全陌生之地,一扇奇怪的青铜巨门矗立面前。

此时,青铜巨门突然缓缓洞开。

就像是受到了某种神秘感召般,施喜下意识地迈开脚步,走入了这扇青铜巨门之类……

……

……

“此处乃是轮回殿,司世间轮回,唯有拥有强烈前世未尽执念的轮回者,才能有幸进入此地!不得不说你很是幸运,轮回殿时隔万年开启重临人世,你是第一位走入此地的轮回者!”

殿灵小萝莉足不沾地,体态轻盈悬浮在空中,对着刚刚进入殿内眼眶红肿的施喜介绍道。

“你们……又是谁?”

施喜望着眼前悬浮在半空中白发银眸的小萝莉,还有一旁的李万机与星离,面色有些发白。

“吾乃轮回殿的殿灵,旁边是与我约定好生生世世不离不弃,永远要在一起的哥哥,亦是轮回殿的殿主大人!”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殿灵小萝莉直接把星离妹子给忽略了。

“你好,我叫李万机,是个现在社会的正常人!”

李万机走上前,自我介绍道。

尽管还不太明白状况,但是为了拯救自己的鸡儿,他要好好努力开始接客了!

“我……我叫施喜,是金陵医科大学的大三学生,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走到这里。”

“不用怕,我们不会伤害你的。”李万机如是出言宽抚着。

他望着眼前这位穿着土气双眸通红,似乎刚刚悲伤大哭过一场,面庞大半长着黑色丑陋胎记的女生,却从她身上,看到了另一番诡秘无比的变幻景象——

【开满鲜花的山谷之内,满月清辉下,一位妆霓彩衣容貌倩丽,身着华美古服一看就出身高贵的少女,与一位粗布麻衣的清秀少年紧紧相拥在一起,宛若一对天造地设的璧人……】

【恢弘奢华的宫宇之内,先前山谷中的少女,此时一身如火艳红嫁衣,在喜庆的礼乐与万民的高呼声中,一步步踩着鲜艳如血的红布踏上台阶,原本顾盼生姿的明眸内一片死寂,如同一具失去魂魄的牵线木偶,朝着高坐于王座上体肥如猪满目淫邪的君王走去……】

【疮痍残破的宫宇城门外,为首的将领手持沾满鲜血的利剑,身后是蓄势待发的万马千军,只待一声令下便一齐踏破宫门,诛杀宫殿内那位贪图享受不顾民众疾苦的暴戾昏君。

这胯骑骏马手持利剑,统率三军威风凛凛的将领,正是先前山谷中的那位粗布麻衣地位卑贱的清秀少年。

这是他迟来的复仇!

“喜儿,我来接你回家了!”他拳掌紧握,如是低喃道。

然后以手中利剑为令,绝然挥下!

一代兴盛王朝,就此落幕,化为历史中的尘埃!】

【依旧是那如同世外桃源的山谷,尽管芳华早已不复,但依旧美艳无双一笑足以倾城的女子,坐在清幽竹舍之内,咬破手指与布帛之上,书写着此生绝笔——

“……世人谓贱妾为祸水红颜,一代王朝因吾之罪而灭亡,祸国殃民亡国之物也,万民恨不能食吾血食吾肉。君如今肩负天下,自当兴社稷造福苍生,拯救天下万民与水火,为开万世太平,不可为贱妾所误。”

书毕,她拿起一旁的穿肠剧毒,一饮而尽。

就此香消玉殒……】

眼眸内所见漫长交错幻景,在外界也不过是短短数息。

留意到那血书绝笔上的女子名字落款,加上为了掩饰自己鸡儿实在不行的事实,而终日捧书含泪苦读,最终考取了金陵大学历史系的李万机,也从幻景中的很多蛛丝马迹上,验证了内心的那个答案。

“想不到……眼前的施喜,前世竟然是史书上大名鼎鼎,被称为史上第一位祸国殃民的红颜祸水!”

在心中如是想着,倒吸了一口凉气的李万机,望着容貌丑陋的施喜,目光顿时变得有些复杂起来。

史书上的记载,果然不是空穴来风啊!

这位史上第一红颜祸水,果然和那位《道德经》中曾提及过的“治大国若亨小鲜”这句传世古言出处,最早开创出“以鼎调羹”、“调和五味”来治天下,被后世尊称为商元圣,同时也是史上第一帝王之师的那位,有着赤裸裸的奸情啊!

史上第一红颜祸水,与史上第一帝王之师,这简直堪称绝配!

第三章 灰姑娘的水晶鞋

对于自己能够眸观轮回,看到施喜的前世这件事,李万机并未觉得有多诧异。

先前,在星离将那颗所谓的轮回天珠,以不可描述的羞耻方式,亲口渡入自己体内时,他就隐隐察觉到了这颗珠子在完美相融于自己体内后,所携带着的堪破轮回奇异能力。

就像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古老传承。

除了这些前世画面,李万机还看到在施喜的手腕上,有一根淡薄到几乎快消逝的命运红线,延伸入虚空之中。

想必,红线的那一端,正系在那位史上第一帝王之师,也是幻影中那冲冠一怒为红颜,覆灭一个王朝的少年的手中。

不需要殿灵小萝莉从旁指点,身为轮回殿主的李万机,也猜出了自己到底需要做些什么。

“远来即是客,施喜妹子我们坐下来喝口茶,慢慢聊吧。”

李万机手掌一挥,原本空旷无物的大殿内,便凭空凝聚出了一套沙发茶具,和他家中的乃是同款。

这是身为轮回殿主的他,所掌握另一项天赋能力——

造物!

当然,这造物之能只限于这座轮回殿内,一旦离开就会化为虚无,且之能创造没有生命的死物。

施喜有些局促在沙发上坐下,手掌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才好。

若是平日里的她,遭遇到这些诡异之事,早就吓得逃之夭夭了,但是不久之前才遭遇了心如死灰之事,加上这座大殿内有着一股令自己心神平和的神秘力量。

在李万机的循循善诱下,本就满腔悲伤想要找人倾诉的施喜,也打开了心房,缓缓讲诉起了自己从出生开始,便因为天生长相丑陋,而遭遇的冷眼、讥讽与欺侮。

也许是平日里根本没人听她倾诉这些,她这一讲,足足说了快一个小时,一直说到进入轮回殿之前,无意撞见周正所说的那些句句如利刃,无比伤人的话语。

“……如果,我能够变得漂亮就好了。”

最后,眼眸通红擦去眼泪的她,无限憧憬渴望地如是小声低语道。

一直安静在一旁倾听的李万机,听到她最后这句低语,嘴角缓缓上扬,勾勒出一抹浅笑:

“如果只是这样,我想我能够帮你完成这个心愿。”

“啊?真的……可以吗?”

施喜抬起头,不敢置信地望着李万机。

“把‘吗’去掉,当然可以!”李万机点了点头,然后问道:“施喜你应该看过灰姑娘的童话故事吧?”

“嗯,看过。”

这个家喻户晓的童话故事,施喜自然了解。

尤其是那双充满着魔力的水晶鞋,可谓是万千女子所憧憬之物,期待着有朝一日心仪的白马王子,也能够带着水晶鞋来迎娶自己。

李万机微笑着道:“而现在,我可以送你如同灰姑娘童话故事中,那双拥有着魔法之力的‘水晶鞋’。但这一切并非没有代价,你不能和任何男子产生亲密接触,也不可喜欢上任何人,否则‘水晶鞋’的魔法便会失效,你将会被打回原形。

这样的代价,你愿意去接受么?”

“我愿意!”

施喜不假思索,立马答应。

只要能变漂亮,不再像现在这般丑陋处处被人嫌弃,无论是付出怎样的代价她都愿意!

“如你所愿!”

李万机露出微笑,如是说道。

接着,施喜就觉得一阵天旋地转,等待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正站在大学城旁的喷泉广场。

难道……一切只是一场幻梦?

施喜茫然呆立在那里,以为自己是伤心过度,导致产生了幻觉。

“妈妈妈妈!那位姐姐好漂亮啊,就和童话故事里的仙女一样!”

一位小女孩,看到站立在那里的施喜,惊喜地对着牵着自己手的妈妈叫囔道。

施喜闻言,摸了摸自己的脸颊,然后跑到了喷泉广场旁,借着水波的倒影,看清了如今自己的模样。

肤若凝脂眸如春水,一颦一笑之间,尽显颠倒众生的靓丽姿态。

原本占据了大半张面庞的丑陋黑色胎记,也完全不见了踪影。

“这……真的是我么?”

望着水面倒影的绝色丽人,施喜有种如同做梦般的不真切敢。

并不知为何的,她总觉得水镜中完全陌生的自己,却有种很奇怪的熟悉之感。

似乎自己……本就曾拥有倾国之貌。

“叮叮咚咚咚!”

这时候,手机弹出了vv特别关心好友的消息提示音。

根本不用去看,施喜就知道这是周正发的,因为自己的vv好友特别关心列表里,一直只有他一个人。

点开消息,是周正他说今天请朋友出来吃饭,结果忘记带钱包了,希望她能够帮忙过来买个单,并附上了餐馆定位。

消息的最后,还附了个“爱心”的表情。

施喜取消了vv好友列表内,对他长达两年多的特别关心,刚准备将之拉黑从此不见,眸光瞥见了水镜中宛若新生的自己,顿时起了新的念头。

她没有急着拉黑,而是打字回复道——

“好的!我马上就到!”

……

……

轮回殿内。

拥有造物之能的李万机,化身设计师,将整个恢弘古朴的轮回殿一角进行了大改造。

地面铺着价值千金的名贵波斯地毯,穹顶上高悬着晶莹剔透美轮美奂,足足有百八十斤重的巨大钻石吊灯,除了沙发茶几之类的现代化设施外,也有着屏风罗帐床榻之类的古风韵味的家具……

反正可以凭空创物,材料当然是什么最好选用什么,若是现实中想要添置这些家具,估计是世界首富也办不来。

不说别的,光是头顶浑然天成的巨大无暇钻石,就不是可以估价的。

经过改造,原本古朴的大殿,焕然一新成了中西合璧的会客大厅。

最后,觉得轮回殿这个名字不是很接地气的李万机,还使用价值连城的沉香木为牌匾,为轮回殿额外增加了个与时俱进的新名——

【前世管理局】

今天开始,他就当局长了!

“哥哥,外面的世界,已经变成这样了么?”

殿灵小萝莉望着改头换面的轮回殿,惊诧地长着小嘴。

这万年来,她一直都待在轮回殿内默默等待着,对于外界发生之事一无所知。

“是的啊,过会儿哥哥就带灵儿你出去,好好看一看外面的世界。”

李万机摸了摸小萝莉的脑袋,无比宠溺地道。

接着,他转过头,有些尴尬地望向在强吻了自己之后,一直如同无事发生过站在那里,保持万年不变冰冷面瘫的绝美少女星离。

对于她而言,或许根本就不明白,接吻所代表的意义吧。

“主人,有什么事情么?”

星离见到主人正望着自己,便开口询问道。

“没……没事。”

李万机收回目光,努力将杂念从自己的脑中驱逐。

从先前的留影玉璧中,他也知道了星离本体曾是一只来历神秘的剑灵,后来被“自己”捡到,这数千年来经过放在她体内的轮回天珠滋养,方拥有了血肉灵躯,不过却丢失了寻常生灵应有的七情六欲,只能日后慢慢调教开发了……

其实仔细想想,初吻换初吻,好像自己这波也确实没吃亏呢!

他曾用轮回之眸看过星离,却一片空白,看来只能留待日后慢慢解密了。

当然,也曾观过镜中的自己,也同样亦是一片空白。

“哥哥,为何先前你不直接帮那施喜开启前世记忆消弭执念,而多此一举这样做呢?”小萝莉有些不解问道。

“因为这样才能完美啊,单纯为她开启前世记忆,实在太过粗糙了,所获的奖励也不行。况且,这施喜的前世可是鼎鼎有名的大人物,虽然是背负众生之恶,被冠以红颜祸水之名,她的前世执念,可不仅仅是再续前缘这么简单。”

李万机如是说着,脑中不由浮现出,她以指为笔,书写那封绝笔血书时,最后被隐去的最后一行——

【若有来世,贱妾不愿再有祸国之貌,惟愿得一人心……】

这也是,为何今世的施喜,会面带胎记生得如此丑陋的原因,因为这正是她临死前的执念之一。

而现在,她复得祸水之颜,又当会如何呢?

李万机不禁很是期待。

“星离和灵儿,我带你们去外面的世界逛一逛,然后再一起去吃午饭吧!”他如是提议道。

至于吃饭的地点,李万机早就已经决定好了。

去尝一尝那史上鼎鼎大名的第一帝王之师,也是被后世称之为“厨圣”之人的厨艺。

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困惑,需要从那人身上寻求解答。

那位史上第一红颜祸水,受众生妄恶名累世,按理来讲是不应有轮回转世的,可如今却依旧转世成人,实在令李万机费解不已。

似乎冥冥中,有一股影响轮回的奇异力量,庇护着她的魂灵,将她安然送入了轮回。

第四章生(求收藏求推荐票!)

发完消息,将手机塞进口袋,施喜朝着就近的一家女装潮流店走去。

正值饭点,加上今天是周末假期,大学城内的人流如织很是热闹。

而恢复前世祸水之颜的施喜,则立马成为了大学城内一道无比靓丽的风景线,很多男生都看直了眼,甚至还引发了一对小情侣的吃醋吵架。

“美女,请问你是附近大学的学生么,有男朋友吗,不知道能否留个联系方式呢?”

“抱歉,我已经有恋人了,不太习惯加陌生人。”

施喜以善意谎言,礼貌拒绝了第三波上前来搭讪的男生。

她可没忘记那轮回殿中的神秘少年,曾交付过自己不能与任何异性产生亲密接触,也不可去爱上任何人,否则一切便会成为泡影,自己也会被打回丑陋原形。

现在她可是亲身体会到了,在这个看脸的社会里,拥有一张好皮囊是多的幸福的一件事。

进入女装潮流店,望着其内各种鲜艳好看的衣物,施喜不禁有些失神。

以前的自己,因为相貌丑陋自卑,每次在店外路过之时,只敢像是做贼一样偷偷瞄上一眼,没有勇气走进来购买,怕被人说“丑人多作怪”。

平日里所穿的衣物,也是尽力不想引人注视的土气。

但今日不同了,自己重获新生!

施喜要像是那些漂亮女生一般,好好打扮打扮自己,然后去找周正“复仇”!

中年男性店主很热情地走过来,亲自进行接待,嘴中还说着“像姑娘你这么漂亮的女生,穿什么衣服都很般配很好看”之类的话,还看在施喜无比漂亮的长相之上,很是大方打了个七折优惠。

最后,换了一身新买星蓝连衣长裙的施喜,又挑选了一双高跟鞋换上的施喜,在阳光下抬头挺胸朝着周正所在的餐馆进发。

在餐馆老板的指引下,她来到周正所在的包厢外面,听着里面传出的喧闹喝酒声,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拉开了包厢大门。

“美女,请问你是?”

随着她的进入,原本举着啤酒喝得正嗨的一群男生,突然安静下来,目不转睛盯着她看。

“我是施喜啊,周正你难道不认识我了么?刚刚是你叫我过来的啊!”

施喜装作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儿家姿态,声音也娇柔酥麻,媚态浑然天成。

原本站在那里举杯的周正看呆住了,杯中的啤酒撒出来都不自知。

“你是施喜?可是你的脸,怎么?”

“我用了打听到的民间偏方,想不到竟然真的管用,脸上的难看胎记竟然真的不见了!”施喜搬出了早已想好的借口。

虽然这个借口很蹩脚,但是这种时候,根本没有人去关心这些了。

周正很快反应过来,立马装作阳光灿烂的模样,咧嘴笑道:“我真为施喜你开心呢,竟然变得这么漂亮了!不过就像我之前和你说的,其实一个人的外表怎样不重要,最重要的还是一个人的心灵!”

若是以前,施喜当真会为这些心灵鸡汤而感动得不能自已,但是经过早上之事已经看透了周正这个小人,现在听来只觉得很恶心。

没有去接话,她转而望向包厢内其余七八名男生,楚楚可怜无比自责地道:“我打工的薪水要等下周才发,可这顿饭的账单……”

“我请我请!”

立马就有男生站了出来,极力表现道:“怎么能让美女你请客呢,这让我们这些大男人面子上多挂不去啊!”

“不不不!还是让我来吧!”

另一位穿着光鲜的男生也跳了出来,对着刚刚那位抢着买单的朋友,装作好心地道:“赵凯你女朋友管你的钱包管这么严,让你请客我怎么过意得去呢?前天我在外面开厂的爸妈,刚给我打了个这个月一万多的生活费,这里我最有钱还是让我来吧,谁和我抢就是不给我赵长威面子!”

……

一时间,整个餐馆包厢内,都在为谁买单之事抢破了头。

望着眼前犹若闹剧的一幕,施喜嫣然一笑,然后以自己要回学校处理急事的理由,先行离开了。

而周正等人原本是要相送的,但都被她婉言拒绝了。

待施喜走后,听着自己朋友都在谈论着她宛若新生的盛世美颜,并同时代表出想要追求的意思,长相一般家里又没矿的周正不禁有些着急,连忙掏出手机,暗中用vv聊天软件给施喜发了一大段文字信息——

“施喜,你之前不是说过想去隔壁市的大型游乐园玩么,我今天正好有空,不如我们中午一起过去吧,正好庆祝一下你的新生。周日完成一整天,然后周一坐最早的一班高铁回学校上课,反正也不会耽误(玫瑰/)(爱心/)”

周正决定先下手为强了,如今施喜变得如此漂亮,成了名副其实女神级别的人物,而自己在这两年里一直是她的依靠和暗恋对象,一定可以手到擒来!

他很是佩服自己的机智,选中了这么一只潜力股,以后可有得爽了!

他打好了如意算盘,今天去隔壁市游乐园,一直到周一早上才回来,这两晚共处一室足够自己将她拿下了!

光是想想,周正就觉得有些把持不住,鸡儿梆硬。

然而,消息发出,却收获了一个鲜艳的红色感叹号。

已拉黑。

……

复仇完毕,走在路上的施喜,却并未那种复仇的快意。

甚至有些难言的失落彷徨。

停在街边商场橱窗前,望着玻璃倒影中美貌的自己,目光有些失神。

总觉得这不是自己真正所要,自己好像遗忘了什么极其重要之事,遗忘了什么极其重要之人……

心里像是塌陷了一块,空荡荡的。

……

……

午后。

李万机领着星离与殿灵小萝莉,一行三人走进了位于金陵偏僻开发区的这家小餐馆。

这里属于开发区,加上附近正在开发施工,有着大片外来务工人员所搭建的低矮棚区。

“抱歉啊,这都快两点了,午饭时间过了,厨师也下班打麻将去了。”

坐在前台的小餐馆老板,一脸歉意对着李万机等人道。

“啪!”

没有过多的废话逼逼,有钱任性的李万机,直接将一沓包好的一万块钞票,扔到了柜台上。

钱不是万能的,但是大多情况下,都是钱能解决的。

在验证了钞票的真伪之后,老板立马热情无比,亲自招呼着李万机三人坐下,并说立马就让厨师放下麻将赶过来。

“二狗子,先别洗碗了,快出来招呼贵客!”

老板中气十足朝着后厨吼了一句。

后厨的帘子被拉开,一位皮肤黝黑面相憨厚的少年,从内走了出来。

在他的手腕之上,系着一根唯有身为轮回殿之主,兼自封的前世管理局局长的李万机,方能看见的虚幻命运红线。

李万机露出笑意,指了指这位少年,然后对一旁的老板道:

“不用叫厨师回来了,就让这位二狗……这位朋友给我做菜吧!”

老板面露为难之色:“可是我这远方侄儿,上个月刚从老家山村过来帮忙,笨手笨脚只能干些粗活,做菜什么的完全不会啊!”

在老板眼中,李万机可是一个人傻钱多的财神爷,一万块的巨款说给就给眼睛都不眨的,万万不可得罪。

李万机又拿出一沓万元钞票,放到了桌上。

老板不再废话了,这两万块钱可抵得上这家小餐馆三四个月的利润了。

临走时,他丢给了侄儿二狗子一个严厉眼神,仿若在说搞砸了没你好果子吃!

第五章 梦中人

“坐吧,不要拘谨,我们先随便聊聊。”

李万机微笑对这有些紧张少年道,招呼着他在旁边坐下。

“我的名字叫李万机,旁边这位小女孩是我的妹妹灵儿,另一位是我的……嗯,很特别的人,她名叫星离。你呢?”

待少年坐定后,李万机主动开口,语气温和地介绍问道。

“我叫郑挚,不过村子里都习惯叫我二狗子。”

皮肤黝黑的少年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道。

“刚刚那位老板,是你的叔叔?不过看他对你,好像不怎么友好啊!”

“没……没有!叔叔他只是面冷心热,看上去很凶而已,但其实对我这个远方侄儿很好的,有什么好吃的都要先留给我。还有之前要不是叔叔他帮忙,我妈妈的病根本没钱去治,也是叔叔他好心带我出来大城市见世面的!”

似乎生怕李万机误解自己叔叔,郑挚急忙解释道。

“原来这样啊,果然人不可貌相啊。”李万机感慨了一句,然后问道:“对了,郑挚你今年多大,有女朋友结婚了么?”

“我今年二十,因为家里太穷,所以娶不起媳妇。”

说道这个话题,他低下了头,有些自惭形秽。

“……而且,我也不太想娶媳妇。”最后,他又低声补了一句。

“怎么,已经有喜欢的人么?”

李万机凝望着他的眼眸,缓缓问出了这个很有深意的关键问题。

面对如此简单的问题,郑挚却反常陷入了沉默,并没有立刻回答。

“我……不知道。”

半晌之后,他面色迷惘低声答道。

这回答颇为奇怪,要么有要么没有,可是却说自己不知道,实在诡异无比。

可李万机,却丝毫没有觉得意外,似乎早就料到会是如此。

似乎怕这位穿着华贵,烨然若神人的李万机误会,郑挚紧接着解释道:“我真不是故意敷衍,而是我真的不知道。说起来也是挺不好意思的,我从小时候记事时起,就常常做一些很奇怪的梦,梦中有一个长得很好看很好看的女孩子……这种白日梦,很可笑吧?”

最后,他还自嘲了一句。

喜欢梦中之人什么的,确实挺可笑的,说出去估计要让人笑掉大牙。

李万机没笑。

因为他从眼前的郑挚身上,找到了为何施喜还能重入轮回,再世为人的答案。

斗转星移沧海桑田,岁月悠悠,万年也仿若弹指一挥间。

无数王朝成为过眼云烟,唯有一颗真心,此情不渝。

“一点都不可笑啊,郑挚兄你也不用觉得不好意思,梦中情人什么的,也许真的存在于这世上呢?有一朝日,说不定你们还真的能够在此生重逢,再续前缘呢!”

身为幕后大boss存在的李万机,泄露一丝天机,如是言道。

“谢谢,李万机先生你真是个大好人!像你这样的好人,也一定能和星离小姐天长地久不离不弃的!”

原以为会受到讥讽嘲笑的郑挚,从椅子上站起身来,郑重对着李万机鞠了一躬,无比真诚感激道。

在他眼中,长相帅气又有钱而且还如此平易近人的李万机,与身旁那位如同天仙下凡的星离小姐,明显就是天生一对的完美璧人。

殿灵小萝莉则不开心地嘟了嘟嘴。

至于什么“此生重逢再续前缘”什么的,郑挚并未曾想太多,只是单纯将这番话当成是对自己的宽慰,虽然听上去有些怪怪的。

况且,出生于贫困山村的自己,家徒四壁还有个身体一直不好的老母亲,就算真的遇到,对方又怎么会看上自己呢?

“我和星离她其实……算了,这件事说不清楚,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

见到星离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原本想去解释两人关系的李万机,想了想也懒得去解释了。

难不成说,这位美少女是自己的侍女,就算让她暖床都没有异议的那种?

这样反而更会惹人遐想,把自己当成喜欢调教play的变态吧。

郑挚:“还有一件事,就是关于让我做菜这件事,李万机先生你是不是再考虑一下?”

“你真不会做菜?这明显不科学啊!”

李万机目露异色,毕竟这位可是史书上言之凿凿官方认证的厨圣啊!

“我以前在山村家里时,一般都是稀粥配野菜。直到来叔叔店里这些天里,每天看着厨师做菜,也很感兴趣偷偷学会了一些,不过从来没有自己亲手做过,我怕自己做得不好吃。”

郑挚有些忐忑地解释道。

李万机:“没关系,你尽管去做好了,我相信你!”

“好!我一定会尽全力做好的!”

得到鼓励的郑挚,也不托辞了,面色激动地走回了后厨。

系上厨裙拿起锅铲。

人生首次做菜的郑挚,站在大火燃烧的铁锅前,并没有任何的生涩之感,那种对于做菜仿若与生俱来的灵巧感觉……

……

半个小时后,饱餐一顿李万机,满意拍了拍肚皮。

刚刚这一顿菜肴,可谓是人间仙味,足以秒杀五星级酒店的金牌厨师。

明明是寻常普通的食材,在初次下厨的郑挚手中,就像是拥有魔力变成龙肝凤胆,别有一番美妙仙味。

厨圣不愧厨圣!

“郑挚兄,你有为自己的未来考虑过么?”

吃饱喝足的李万机,叼着根牙签认真问道。

郑挚点了点头:“我准备过段时间,就去工地搬砖了,听叔叔说那边累,但是每个月的薪水很高。这样我就可以存钱把老家总是漏雨透风的老房子修一下,也可以买很多很多有营养的补品给母亲补身子,等存够了钱,我就把母亲接到城里来!”

“这怎么能行!”李万机立马表示反对:“你做的菜这么好吃,去工地搬砖那实在是大材小用,是厨艺界的一大损失啊!”

“我做的菜……真的很好吃么?”

郑挚有些将信将疑。

“简直好吃爆了!所以,我有个生意想和你谈谈,我来出钱在大学城里面盘下一家餐馆,而郑挚你出力就好!”

“李万机先生你难道要聘用我当厨师么?”

郑挚面露欣喜之色,对于做菜这种事,他真的很是喜欢。

可是他也听叔叔店里聘请的厨师说了,现在想要去餐馆应聘当厨师,要么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要么有厨艺学校的文凭,可惜这两样自己都没有。

但这位李万机先生,不仅有钱且又如此和善,能够去他开的餐馆里当厨师,当真是最好不过来!

“当然不是!”

李万机摇了摇头,否认道。

郑挚激动欣喜的面色,稍稍黯然,不过还是很开心。

能去李万机先生的餐馆里做后勤洗盘子什么的,也很是不错了,他很是知足,也很是感恩能够遇到这样的贵人!

“让你只是当一名厨师,也是大材小用,我要你来当老板!”

李万机悠悠然说出了后半句话。

“老……老板?”

郑挚怔在了那里,说话都有些结巴。

“对!老板!”

李万机站起身来,拍了拍他的肩,爽朗笑着道:“别推辞,我一直都很相信自己的眼光,也一直都很钦佩情深义重之人,我相信你一定能够做好的!这两天你就好好休息,我到时候会直接打电话通知你叔叔的,让他带你过去大学城一起看看新餐馆,到时候你当了老板,你叔叔也可以过来当个经理帮衬你!”

说完,还有事要做的他,便带着小萝莉还有星离,朝门外走去。

“侄子!你这是遇到贵人,要发达了啊!”

一直柜台默默听着的叔叔,送走了李万机三人后,满面红光地走到郑挚身边,无比激动地道。

他是真心为自己这位侄儿感到高兴。

刚刚送人的他可是看到了,这位富家公子所开的豪华跑车,只有在电视里面看到过,估计没有百八十万根本下不来。

足以证明这位公子的确财力深厚!

可事实上,贫穷还是限制了他的想象力。

身为家中独苗,未来注定继承千亿家产的李万机,父母对他这个儿子可谓是宝贝无比,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掌心怕摔了。

尤其是李母,总是鼓励自己儿子,不要总是待在家天天看书,有时间多出去走一走看一看,看世界的同时,再看看外面的小姑娘啥的,多多和她们交流交流,像别的男孩子那样有活力一些。

李万机名下的几辆豪车,都是母亲逢年过节生日什么的作为礼物送的,目的就是让他多出去浪浪。

百八十万,估计也只够买个轮胎的钱。

“李万机先生实在是对我太好了,我一定要好好报答他!”

先前呆若木鸡的郑挚,握紧手掌,望着贵人离开的方向,在心里暗暗发誓道。

第六章 这车开得太快了(已签约,求收藏求推荐票!)

“值得吗?”

坐在车内的小萝莉,回望了身后一眼,如是不解低语道。

身为轮回殿中的殿灵,她自然能够看出郑挚如今的不堪状态。

一身仙骨仙魂尽碎,彻底沦为了一介在红尘苦海浮沉的凡夫俗子。

“没有什么值不值得,只有愿不愿意,这是‘他’的选择。”

李万机叹息一声,继续道:“若不是付出此等沉重代价,何以求得天地开一线,令那位受尽世间恶名的祸水红颜重入轮回,能够有幸转世为人?”

身为金陵大学历史系大二高材生的他,脑中也浮现出了关于这位夏末商初降生于空桑,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一笔,涉及医学、厨艺、军事与治国等领域,且是已知道教最早的名人之一,几乎是全能般的神秘存在——

被后世称之为“商元圣”,伊尹!

据古籍记载的传说,其母在怀上他之时,便曾受神人托梦,说她腹中所孕此子,乃是令神州大地改朝换代,拯救世间万民于水火的天人。可其母却违背了神谕,遭受天罚身化空桑(空心桑树)。随后,“有莘氏”采桑女途经此地,感应神召发现空桑中有一婴儿,便带回献给有莘王,有莘王便命家用奴隶厨师抚养此子……

后曾强大鼎盛的夏朝,果如神人所谕因他而亡,商朝因此建立,天下黎民得以享太平之世。

而施喜,自然便是那位史上第一位红颜祸水,夏朝最后一位君王夏桀的王后,有施氏的公主,妺喜!

“为什么,他要对那位女子如此之好?”

平日里总是如同闷葫芦,很少说话的星离,少见地开口询问道。

李万机转过头,有些惊异地望着星离。

不过一直沉默寡言的她,如今能够主动提问想要了解新鲜事物,这也算是一件好事。

“我想,是因为爱吧。”他答。

“爱是什么?”

星离如同好奇宝宝,刨根究底地继续问道。

“星离你这个问题,我实在无法为你解答。因为‘爱’这个字,写起来简单只有寥寥十画,但是所代表的意义实在太宏大了,有父母之爱、有兄弟之爱、亦有情人之爱……根本无法用言语便可全然描述,只可用心去感悟体会。”

“用心去感悟……”

星离小声默念着这句话,用手摸了摸自己胸口,然后抬起头,面目表情很是认真地对着李万机问道:“那主人你爱星离么?”

突兀听到这露骨的问题,正在开车的李万机,差点直接连方向盘都给甩飞出去。

要不是清楚星离本体是只剑灵,不通人世间的七情六欲,并且有时候脑子也有点不太行,他都要以为这是在向自己表白求爱了。

不过这个问题,还真的很是难以回答啊……

“那星离你爱我么?”

李万机无比机智地,将这个棘手问题像是踢皮球般,踢回给了她自己。

一向面瘫的星离,如柳秀眉少见的蹙起:“星离不知道什么叫做爱。但是对星离而言,主人你是最特别的存在,与世间其他人都不一样。”

“唔……”

尽管知晓,星离妹子对于人世间的情爱之事完全不理解,但是李万机的小心脏还是突然慢了半拍。

有些……被撩到了呢!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有一天,会被一只面瘫剑灵给撩到了。

这简直是,用最冷最面瘫的表情,说着世上最甜的情话啊……什么自己是最特别的存在,与世间其他人都不同什么的。

这种反差甜撩,谁能顶得住啊!

“灵儿最爱哥哥了,会永永远远和哥哥在一起的!”

一旁的小萝莉,也立马急切叫囔道。

“对我李万机而言,灵儿和星离你们两人,也是很特别的存在啊!”

李万机摸了摸小萝莉的脑袋,对着两人微笑着道。

“以后侍奉在主人你身边时,能慢慢教星离到底什么叫做爱吗?”

星离拉了拉他的衣角,庄重肃穆地如是请求道。

“砰!”

正在开车的李万机,小手一抖,直接一车头撞在了路边的护栏之上。

还好有小萝莉和星离相护,人一点都没受伤。

“这车开得太快了……”

望着车头报废的豪车,李万机一本正经地开口吐槽道。

……

……

金陵大学。

图书馆内。

金陵大学图书馆,作为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历史源远流长,其内藏书可谓浩如烟海,历史底蕴与人文气息很是浓厚。

“老师,您果然在这里看书!”

李万机来到一位满头花白带着老花镜,正捧着二十四史之一《魏书》阅读的老者前,如是恭声道。

这位老者,是金陵大学历史系的资深教授,毕生痴迷于书,在金陵大学有着“书痴”之称,如同一部行走的历史大全,对于历史有着很深的研究与理解,也曾教导过李万机一些历史课程,乃是授业恩师。

“原来是万机你来了啊!”

书痴教授见到得意门生到来,很是欣喜,连忙招呼李万机坐下。

金陵大学历史系学生众多,但是能让这位书痴教授记住的却是少之又少,之所以能够记住李万机,则是因为在教授看来,李万机这名学生出生于富豪之家,却不骄不躁低调努力,也同样痴迷于书,从不像是有些家境优越的年轻人,一天到晚仗着家财万贯喜欢在外面胡搞乱搞。

“不知老师您有空么?学生最近对夏末商初的那段历史颇感兴趣,因此不请自来,还望老师能够为学生解惑!”

书痴教授捋了捋花白胡须,笑言道:“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学生有惑,老师当然不胜欣喜洗耳恭听!”

“最近,我见到了夏朝末后妺喜与商元圣伊尹……嗯,一些记载。学生想求教的是,这两人在历史上,究竟有着何种关联呢?”

李万机先明知故问,抛出了个简单的问题,想听听老师怎么说。

“关于周代以前的历史,史料记载少之又少,不过依照史实所述,伊尹当年之所以能够灭夏,与妺喜确实很大的关联。不过具体是何种关联,则众说纷纭……

有人说是妺喜遭遇了夏朝暴君夏桀的冷落,因他宠信新妃心怀妒忌,于是暗中联系了身处效力商汤的故交伊尹,出卖夏朝的军事机密,导致夏朝军队节节败退,已至君死国灭。

还有另一种史料说法是,伊尹当年原名伊挚,当年身为有莘氏族之王奴隶的他,因天资不凡,既作奴隶主贵族的庖厨,又作贵族子弟的‘师仆’,随行有莘王去往妺喜所在的有施氏部落,两人一见钟情成为恋人。

夏桀贪图美色,听闻有施氏的公主妺喜天生丽质无比美艳,于是派大军前来攻打,有施氏族为求自保,献出妺喜求和。

恋人被夺,伊尹一怒之下投奔商汤,后灭夏!”

“如果是第二种,那伊尹也算是冲冠一怒为红颜了!老师你说,那伊尹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

李万机装模作样点评了一句,然后开始把老师往自己的思路上引导。

“若是以今论古,商元圣伊尹可谓是一介神人了。夏朝灭商朝兴,他为宰相之际,天下政通人和百废俱兴,甚至为了天下黎民百姓,不惜行天下之大不韪,将当时已为君王三年,隐有暴君倾向的‘太甲’放逐,自己摄政当国处理政务。

当时他权倾朝野大权独揽,他要自己当君王可谓是轻而易举,可让人意外的是,三年后太甲反省修德,悔悟自己以前的过错和对天下百姓的伤害。于是伊尹又将太甲迎回宫殿,不计前嫌不怕报复,将王朝大权重新交予对方手中。

这‘伊尹放太甲’的典故,于《孟子》、《左传》与《史记·殷本纪》等古书中具有记载——

‘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

书痴教授毕生痴与书,对于这些历史典故如数家珍,最后还一字不差将记载于《史记·殷本纪》中的典故原文,一字不差地诵朗而出。

想起不久之前,刚在城郊小餐馆内,见到的面色黝黑憨厚无比,为求天地开一线而无悔坠入凡尘的山村少年,李万机默然不语。

可称帝却不为帝,一意造福苍生泽被万民。

这是在……

为被谓之红颜祸水,遭受万民所辱骂憎恨的她,赎罪么?

第七章 书痴教授

“伊尹的一生,都极其具有传奇色彩,从其母受孕时受神人托梦,到后来灭夏兴商,不仅治国方略很是高超,在厨艺和医术上也亦是如此,后人将他称为‘医厨双圣’,就连他的逝世,也极具有传奇色彩。

在那个人均寿命普遍不长的古代,他却一直活到正好百岁逝世,不可谓不奇也。

还曾有山村野史记载说,伊尹本是天上仙人,因欲拯救天下万民于水火,这才以仙躯下凡百年,因此哪怕百岁时依旧黑发如墨容颜不老,如今修满十方功德,自然回归天上为仙了。”

说起这段野史中的传说时,书痴教授也不禁笑出声来。

“那老师,史书总言‘夏亡以妺喜,殷亡以妲己,周亡以褒姒’,这三大红颜祸水又以妺喜排第一,被戏称为史上第一红颜祸水,数千年来一直都恶名累世,受众生所妄,对于此事老师你怎么看?”

教授颔首笑道:“曾有诗称赞过妺喜的美丽:‘有施妺喜,眉目清兮。妆霓彩衣,袅娜飞兮。晶莹雨露,人之怜兮’。论相貌容颜,她的确是倾国倾城,也许夏桀确实对她十分之迷恋宠爱疏于朝政,但是说她祸国殃民夏因她而亡,那的确是贻笑大方了。

在古代封建男权为尊的时代,一位女子又能翻出多大花浪?纵观历史长河,真正以女性之躯逆转乾坤真正正统称帝的,也唯有一位武则天罢了,至于其他三名女帝,尽是昙花一现不过尔尔。

况且她当时还是有施氏为了求和而被迫献出的氏族公主,就算没有她的存在,夏桀难道就会体会民间疾苦,勤政爱民日理万机?

关于妺喜的史料记载最早出自《国语》,上面只有很少的一段文字记载:‘昔夏桀伐有施,有施人以妺喜女焉,妺喜有宠,于是乎与伊尹比而亡夏。’也并未说她惑君祸国,做什么伤天害理之事。

夏桀本非明君,没有妺喜也会有张喜赵喜王喜,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失去民心的腐朽夏朝灭亡不可避免。身为王后的妺喜,至多只能算是个夏王的诱因,真正的问题还是出在夏桀身上,后世历史上记载的妲己与褒姒也俱是如此。”

这一番旁征博引长篇大论引经据典,足以证明书痴教授的历史底蕴深厚,且也并非什么死读书的腐生,对于历史也有着自己的一番独到见解。

李万机行礼道:“听得老师一番话胜读十年书,学生在此受教了!以后估计学生还会有问题,还要麻烦老师帮忙指点解惑一二,到时候老师不要嫌弃学生叨唠就好。”

可以预想,如今执掌轮回殿的自己,除了妺喜与伊尹这对历史人物之外,免不了还要与其他一些历史长河中的名人再遇。

“万机你能够如此奋发好学,老师开心还来不及呢,怎会嫌弃叨唠呢?”

见到学生李万机家境如此优越,但却如此虚心好学,教授面露开怀笑颜甚是欣慰:“不过在此老师要提醒一句,对于历史,万机你不可偏信,要用辩证的眼光去思考。

要知道,历史不会出错,但记载历史的史书是由人来书写,而只要是人,那就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出错!”

“学生明白了!”

临走之前,快要走出图书馆的李万机,忽然心有所感,回头对着在金陵大学有着书痴之名授业恩师,暗中使用了轮回之眸。

然后他赫然发现,自己这位授业恩师的书痴教授身上,缠着一根极长的诡异命运黑线!

这根黑线,无比灵动,宛若活物!

这如同墨染的纯黑,乃是强烈的怨念与憎恨,交织而成!

……

……

走出金陵大学图书馆,已是黄昏。

远方的天空被绚丽的霞彩烧红,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场盛大的战役。

想起授业恩师之事,李万机的心情不禁有些复杂。

在融合了轮回天珠,接受了其内部分远古传承的他,自然知晓那根缠绕在老师身上诡异灵动的命运黑线,到底意味着什么。

那是某位存在,对于老师前世的怨念与憎恨凝聚而出,并且还这根黑线如此灵动,说明那憎恨着老师的存在,也存在于这世间,并且也在这座金陵城内。

究竟是怎样刻骨烙魂的仇恨,哪怕历经轮回,都不见任何的消减?

自己这位有着“书痴”之名的恩师,平日里性情谦和待人和善,平日里醉心于书不问外事,至今毕生未娶膝下无儿无女孤家寡人一位。

尽管身为金陵大学的老教授,工资待遇很是优越,但是平日里生活简朴,一套衣服常常一穿十多年都舍不得扔,将节省下来的全部钱财用以资助贫困山村那些上不起学的孩子,让他们也能够拥有在阳光下坐在明亮宽敞的课堂,拿起课本学习知识。

这样心境明澄的老者,前世又怎么可能会是什么大奸大恶之辈呢?

一个人哪怕历经转世轮回,但若无什么大的变故,魂灵深处内蕴的本质,一般而言是不会有什么大变化的。

可惜今日因为施喜之事,为了让她重复千年前的祸水之颜,而将仅剩不多的轮回之力消耗殆尽,不然李万机便可以一观老师前世,在其中寻找答案了。

“这件事很是不对劲,哥哥你千万不能冒然去探究此事的真相,否则会身陷险境!”

离开金陵大学,将这件事讲给在外等待的小萝莉和星离听后,小萝莉立马面色凝重提醒道。

“怎么了,为何会有危险?”

他很是不解。

“刚刚听了哥哥你的描述,灵儿可以断定这件事并非表面上那么简单,那根命运黑线已长长缠绕在哥哥你的恩师身上,且几欲凝成实质,说明这千百年来,这股怨念与憎恨就从未断过!”

“灵儿你的意思是说,这些年来,那位憎恨着我老师的存在,根本未入轮回,一直存在于世?”

“嗯!”

小萝莉重重点了点头,接着道:“这足以证明那存在,并非是普通人,甚至连人都算不上,哥哥你现在还很弱小,并不如当年那般强大无匹,若是此时贸然触动那根对方怨念与憎恨所凝成的命运线,定然会遭受很严重的反噬!”

李万机不禁抹了把汗,还好之前因为施喜的到来,自己有心无力,不然根本无法完好走出图书馆了。

“对了,中午带灵儿和星离你们出来逛街买衣服之时,不是曾说这方天地遭受了某种神秘剧变,天地灵气稀薄大道法则缺失,已经不是万年前的修行盛世了吗,怎么还有千百年不堕轮回,缠住我老师的这种诡异东西存在?”

今天将施喜送走后,他便带着星离还有小萝莉出去看一看外面经过万年发展,科技高速发达日新月异的世界,正好帮她们买了一大堆衣物,将身上格格不入的古风衣装给换了下来。

见到了外面的世界后,她们就曾说过这番话。

甚至万年前,和“自己”同辈的那些长生久视,挥手可移山倒海的绝世强者,也都像是人间蒸发了般,完全没有了任何的踪影,实在是诡异至极!

当时的星离,为了重塑血肉灵躯正在沉睡,醒来后记忆万不存一。

而身为轮回殿灵的小萝莉,则一直待在轮回殿内,对于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完全一无所知。

“世间生灵,总会为自己找到出路,就如同天地间第一位修行者那般。而现在,尽管天地灵气稀薄大道法则缺失,修行什么的比以往困难了无数倍,但并不代表现在的世界就真的风平浪静,没有任何的超凡者了,不然哥哥你又何以能够执掌轮回殿?”

小萝莉举一反三,最后直接搬出了李万机自己的特异之处。

好像,也确实没毛病。

只许自己开挂,不容他人变异,这种念头可不能有。

回望了一眼身后的金陵大学图书馆的穹顶,李万机暗下决心,这件事不会这么完了的,他一定要帮恩师搞清楚这其中的缘由。

必须尽快变强了!

而变强的契机,则在妺喜与伊尹这两人身上。

李万机很是期待——

隔了千年再次于人世重逢的两人,会碰撞出怎样的璀璨火花。

而自己,又能在他们彼此交融的执念之上,得到怎样的完美无暇“果实”呢?

第八章 我怀疑你在撩我,但是我没证据

华灯初上。

金陵江宁大学城内。

“老板,你这家餐厅挺不错,转租或者售卖不?”

“神经病!”

“啪!”

一辆豪车钥匙,被重重拍在柜台之上。

“我这家餐厅可还有三年才到期,每年光是店面租金都得二十万,并且前年才开店,装修也都是花了大价钱的,更别提生意还如此红火!”

此时正式周六晚上用餐高峰点,偌大的餐厅内只稀稀拉拉坐了四五桌,餐厅整个二楼黑灯瞎火一个人都没,生意红火个鬼的红火。

老板面不红心不跳,说得和简直和真得一样,李万机差点就信了!

“一百五十万!同意我先付十万定金,明早直接过来签店铺转让合同!”

不愿多废话与老板扯皮了,有钱任性的李万机,直接抛出了自己的条件。

并说如同老板还不知足漫天要价,自己当场走人。

于是,这场一百五十万的生意,用了仅仅两分钟的功夫,便直接谈了下来。

餐厅老板也不傻,现在餐厅经营日渐亏损,像眼前这种钱多烧得慌的冤大头富二代,一辈子估计也就能够遇到一次。

支付完十万定金,将收条揣入口袋,李万机走出了这家餐厅。

今天发生了太多颠覆性的事,原本他是准备好好休息一晚,过两日再过来挑选店铺的,但因为中午学校图书馆里老师身上的事,让他感受到了紧迫感,当晚就直接过来了。

他所选的这位于大学城内的餐厅,就靠在施喜的医科大学旁边不远。

感应到施喜就在大学城内不远,李万机手牵着小萝莉旁边跟着星离,朝对方所在的方位走去,看看如今恢复前世祸国容颜的她,究竟过得如何。

远远的,李万机就看到前方人头攒动好不热闹。

目光超过人潮,他见到了正在打工赚取生活费,身着cosplay女仆装,手拿菜单在餐厅门外进行揽客的施喜。

不得不说,那老板脑袋很灵活,很多过来大学城约饭的男学生,都禁不住这架势进门用餐了,里面生意无比火爆。

在店外的一些男生,有些拿起手机在拍着,还有人鼓起勇气上前和女仆装的美貌施喜合照留念,估计要带回去作为珍藏深夜慢慢欣赏。

“你……你好!请问美女你有男朋友么,如果没有的话,不知道能否加个vv好友呢?”

在旁安静围观的李万机,看到一名头发似乎天生有些浅黄的大学男生,走到身侧不远处的星离面前,很是局促地红着脸搭讪道。

而沉睡万年刚刚接触现代社会的星离,根本就听不懂对方口中的vv到底是啥,一脸呆萌地站在原地。

当面挖自己墙角,这简直不能忍啊!

李万机当即便走到了星离身边,先是宣示主权地伸出手掌,如同撸猫一般亲密摸了摸她的头,然后转过脸去默默望着那位搭讪者,那目光就像是在说——“我的”!

此时无声胜有声,一切尽在不言中。

“对不起!打扰了!”

那位搭讪的大学男生,在李万机的强大气场下,立马弯腰连声致歉,然后无比尴尬地灰溜溜败退离开了。

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以轮回天珠重塑血肉灵躯的星离,不管是容颜还是气质,哪怕是眼前恢复祸国之颜的施喜都比之不如,自然会有男生在柯尔蒙的躁动下心生爱慕。

这不禁为李万机敲响了一记警钟,如今社会上人心险恶,而星离妹子看似面瘫高冷但实质无知蠢萌,要是哪天被坏人拐走了该咋办?

所以自己这个当主人的,一定要尽到保护的义务才行啊!

“现在世界上的坏人很多的,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这么正直善良的,所以星离你以后一定要多加防范,千万不要轻信一些心怀不轨之徒的花言巧语啊!”

李万机转过身去,对着星离如是语重心长教育道。

“不会的。这世上众生芸芸,星离谁都不会去信,永远只信主人你一人。”

依旧是平淡如水的语气,和如同永亘冰山的面瘫脸,但是这句从星离口中说出的“情话”,却简直甜得腻死人。

李万机:“……”

他怀疑自己又又又被撩了,但是找不到证据。

而这时,身着女仆装刚刚合完一批影的施喜,抬起头来时,也望见了前来围观的李万机。

她顿时整个人僵在那里,面色也有些发白。

知晓如今自己所拥有美貌,都是这位神秘少年所赐予,她当即抛下了下一批等待合影的客人,慢慢走到了李万机面前。

“殿……殿主大人……”

“在外面不必叫我殿主,这称呼实在有点太中二不接地气了,直接叫我的名字李万机便行。怎么样,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美貌容颜,感受如何?”

李万机笑着问道。

“虽然变漂亮之后,确实得到了很多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好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自己没有想象中那么开心。对了,殿……您为何会来此处?”

在这位执掌轮回殿,拥有着可怕神奇伟力的少年面前,施喜没有敢隐瞒说谎,而是一五一十如实道。

李万机:“我就过来随便转转,顺便闲得无聊买家店玩一玩。”

施喜:“……”

身为穷人的施喜,只感觉受到了来自土豪的一万点暴击伤害。

“好了,我准备回去休息了,施喜你好好工作吧。相信我们不久之后,还会再见面的!”

留下一句高深莫测的道别话语,李万机便离开了。

今天累了一整天,也应该早点回家洗洗睡了。

之前中午车头撞报废的豪车,已经打电话让人拖回去维修了,他换了车库内的另一辆老妈送的豪车,载着星离和小萝莉一同回去一个人居住的豪宅。

星离妹子沉睡了万年,除了自己这个主人,在这世间再无依靠属于无家可归的状态,又身无分文,自己要是不带她回去,她就只能流落街头了。

而殿灵小萝莉,为了等自己归来,在空旷孤寂的轮回殿苦守了漫长岁月,又把自己当做最亲密的哥哥来看待,李万机自然不忍心再让她孤零零回去轮回殿了。

反正自己居住的豪宅客房很多,多住两个人完全不是什么大问题。

李万机也万万没想到,一日之前还只是个单身狗的自己,如今不仅成了殿主(局长),而且竟然和妹子开始同居生活了,这进展属实有点神速的。

回到家,他惊诧发现一楼客厅的灯正亮着。

“自己中午出门时,难道忘记关灯了么?”

抱着这样的疑惑,李万机打开了家门。

现在他身后跟着星离和灵儿这两名强大保镖,就算是遇到小偷强盗都完全不慌。

“妈!你不是正在魔都参加重要会议么,怎么突然过来了?”

见到客厅内坐着黑着一张脸的老妈,李万机直接傻眼了。

“你这混小子还敢问为什么!”

沙发上坐着的美妇人,直接起身气势汹汹朝着李万机走来:“今天听到赵伯说,你小子开车出了车祸的消息,妈妈哪有心思开什么会,直接让秘书订了最近一班的高铁票……唔,你小子带姑娘回家了?!”

原本气势汹汹准备揪自家儿子耳朵的周佳兰,看到李万机身后的星离妹子,直接怔在了那里。

面庞上积攒已久的乌云,刹那间全部消失不见,一片阳光明媚,当场笑咧开了嘴。

“哎啊!姑娘快进来,别客气!我是李万机的妈妈周佳兰,我这个人很和善很好说话相处的,千万不用拘谨,把这里当自己家就好!”

周佳兰无比热情地邀请着星离进门,眼眸里满是欢喜。

二十年了,自家这个逆子终于脑袋瓜子开窍了,知道这世上除了书本还有妹子的存在了,自己这个当妈的简直感动得想哭!

李万机满脸黑线,他自然知晓自家老妈在想什么,以前为了掩饰自己不行的事实,从不感和妹子有任何的接触,让老妈以为自己对妹子不感兴趣要孤独终老了。

而现在,看到自己大晚上的,带了个气质如空谷幽兰的绝色妹子回家,直接让她想歪了。

“伯母好!”

见到主人的生身母亲,星离进门后恭敬行了一礼。

见到儿子带回家的妹子,如此有礼貌懂礼节,不仅浑身上下有一种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清新气质,而且相貌也是完全不输于任何一位当红女星的精致好看,周佳兰不禁越看越是欢喜。

不过唯一让她有些疑惑的是,为何从进门时,这位被自家儿子带回家的妹子,就一直面无表情呢?

嗯,应该是看到自己这个未来婆婆,心里实在太过紧张了吧。

“阿姨好!”

殿灵小萝莉,也想给哥哥的母亲大人留个好印象,立马跳出来自我介绍道:“我叫灵儿,李万机哥哥是我最喜欢的人,我们早就彼此约定好了,生生世世永永远远不分离!”

“额……”

之前周佳兰全部心神与目光,都落在了星离身上,完全未曾注意到在李万机身后玲珑小巧的小萝莉灵儿。

听到灵儿后面那番话,她直接呆住了,面色也变得奇怪起来。

周佳兰把李万机拉到一边,面色沉重低声道:

“儿子你可不千万能误入歧途犯罪啊!这根据刑法规定,可是三年起步,最高死刑啊!”

第九章 真香!

经过无语至极的李万机一通解释,终于打消了母亲大人的内心阴霾与沉重担忧。

当然,他自不可能说灵儿是轮回殿的殿灵,而是说灵儿是星离的远房表妹,因为自己一直对她很好,所以让她产生了依赖感,把自己当做亲哥哥来看待。

好在先前离开轮回殿之时,李万机早就让灵儿使用幻术,将她引人瞩目的白发银眸遮掩,不然现在还真不好去解释。

“星离啊,你年多大,家住哪里,母亲和父亲又是从事什么行业的工作啊?”

周佳兰拉着星离坐在客厅沙发上,像是普查户口的工作人员,很是亲切友善地问道。

“妈,星离她比我小几个月,家住在一个名字说了你也不会知道的小地方,至于她的父母和亲人都不在了,你就别问她这些伤心的问题了。也正是有着这样的悲惨童年经历,她精神受过很大的刺激,平日里才会不苟言笑冷若冰霜的模样,有时候说的话也会奇怪得让人听不懂,并非是对老妈你有什么不好的意见。”

生怕露馅的李万机,连忙抢先拉住老妈,如是悄声道。

听闻如此悲惨的身世,周佳兰望向已经认定是李家未来准儿媳的星离妹子,目光中满是慈爱与怜惜。

她伸出手去,怜爱拉住星离的手掌:“星离啊,你和我家这混球儿子的感情如何啦?”

“妈!我们其实……”

“你小子闭嘴!我们女人家说话,你激动个什么劲,安静在一旁听着就行!”

“哦……”

刚准备开口抢答的李万机,被展露出霸道女总裁气质的老妈一怼,直接痿了。

什么轮回殿主什么逆天强者,在母上大人面前都不顶屁用,这是来自灵魂层次的毁灭打击。

李万机一直觉得,这口黑锅要扣给自己那在外面威风八面如同猛虎,在家里老婆面前言听计从如同弱鸡的妻管严老爸,给自己带了个很不好的坏头。

搞得自己从小耳濡目染,也在严肃起来的老妈面前瑟瑟发抖如同鹌鹑。

说起自己老爸,李万机就想起了小时候活泼好动的自己在家里乱翻,然后无意中翻出了老爸珍藏着的,年轻时所写的私密日记本,其中有一段话,哪怕现在回想起来,都让李万机能够捧腹笑死——

【1994年11月2日夜,天气阴。

我李天铭就算是绝食饿死,从楼上跳下去,挥刀自切做太监,也绝不会接受封建主义包办婚姻,明天去和那什么周氏集团的大小姐相亲的!

这是纯粹的利益交换,这是对于我高尚人格的践踏,我李天铭这辈子一定要找到真爱才行!

我一定要逃婚,去追寻真爱……

刚刚去看了下,家里门窗都被锁死了,还是换个办法吧。

对啊!明天相亲的时候,我故意把相亲搞砸不就好了嘛!

哈哈哈,我真是个机智的天才啊,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1994年11月3日夜,天气晴

那周氏集团的大小姐身上有一种独特的魅力,那种从未有过的怦然心动感觉,我觉得自己彻底坠入爱河了!

我李天铭这辈子,非她不娶!

感谢老爷子帮我安排了这场相亲,我真是太幸福了,感动到想哭!

对了,老爷子应该还没睡呢,我现在去找找他探探口风,问一问周小姐对我的感觉如何。随便催一催,让老爷子趁热打铁赶紧安排下一场和周小姐的约会!

毕竟二(一大段涂抹划掉)

(嗯,老爷子从不允许家里任何人提他,将他视为家族禁忌,那我还是划掉不提了吧)

李家传宗接代的责任,现在都落在我李天铭一个人身上了,老爷子心里肯定无比着急吧,我作为家族的一份子,怎么可以置身事外呢,一定要尽力尽力不让老爷子失望,最好以后每天都被安排和周小姐交流感情!

今天的月亮好美,就吹进屋里的风都是如此香甜,恋爱的感觉真是美好啊!

周佳兰,你给我等着!

我一定会睡到你,一辈子的那种!】

可惜当时的网络还不是很发达,不然李万机觉得把这日记拿出去放到网上展览,老爸绝对会成为“真香神教”的教主级人物了。

当然,前提是自己不被恼羞成怒的老爸给打死。

“星离正是因为主人的拯救,当年才能够长眠中醒来,否则早就彻底魂消魄散消亡于天地间了。尽管丢失了以前全部的记忆,但是主人却给予了我新生,所以星离最大的心愿,便是能够永远守护陪伴在主人身边,生死与共不离不弃。”

被伯母握住手掌的星离,面无表情十分诚实地回答道。

甚至对于李万机的称呼,都没有更改,直接称为“主人”。

李万机捂住了脸,这番话听着不仅中二羞耻,而且自己又触不及防被撩了。

能够用最冷漠表情和最平淡的语气,说着“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般意思的最古老最撩人情话,也是彻底真没谁了。

周佳兰听到星离的这些话,也是诧异无比。

一是诧异于这位未来准儿媳这奇怪的表述,比如“主人”、“长眠”、“魂消魄散”等这些奇怪的称谓与词汇,不过想起先前儿子曾铺垫过的,星离遭受过某种刺激,有时候说出的话会很奇怪……

现在周佳兰终于深深体会到了,原来自家儿子要表达的深层意思是,这个姑娘脑子有些不太灵光,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有些智力上的障碍,医学生有个专业名词,简称“智障”。

至于二则是诧异于,这位未来准儿媳对于自家傻儿子的情愫,作为商界女强人见过许多形形色色人物的周佳兰,能够从星离纯净如碧波的清澈明澄眼眸内,看出她所说的生死与共不离不弃这句话,并未掺假。

“初次见面,伯母很喜欢星离你这个姑娘,就送你一件小见面礼吧。”

说着,周佳兰便从手腕上,将一只翡翠玉镯除下,轻柔放在了星离的掌中。

“等……一下……”

李万机吓得直接从沙发上跳起来了,然而第一个“等”说出口后,就被母亲大人转过头来剜了一眼。

于是他后面的“一下”,音调逐渐微弱,直至无声。

见到老妈举动的李万机,实在慌得一逼,因为那只翡翠玉镯,是李家代代传承的重要信物,意义无比深重。

当年,便是由祖母亲手传到了自己母亲手上,寓意着承认她在李家中的正统媳妇地位。

而现在,不过才见了匆匆一面,就传到了星离的手上……

自己老妈,莫不是今天出门时喝了劣质假酒,脑袋犯迷糊了吧?

他拿起水杯,准备喝口水压压惊,然后便听到了自家老妈的下一句话。

“星离啊,你有考虑过早点和我家这儿子成婚么?”

“噗!”

正在喝水的李万机,直接吓得一口全喷了出来。

这是什么鬼?

自己还是个孩子啊,怎么都说到婚姻大事了?

信奉“长者赐不可辞”这句话的星离,也没有推脱便将翡翠玉镯接过,然后戴入了自己的如雪皓腕之上。

“成婚?那是什么?”她不解问道。

周佳兰露出慈母般的笑容:“成婚啊,就是两个人从此一生一世都要在一起。”

“不行!”

星离立马摇头,不假思索表示否认。

“啊?为什么不行?”周佳兰大惊。

星离一本正经拒绝道:“因为一生一世太短了,星离说过的,要生生世世永永远远都陪在主人身边!”

“你这孩子,实在是吓死伯母了!伯母说的成婚啊,其实就是这个意思啊,那星离你愿意么?”

星离无比乖巧地点了点头:“愿意的。只要主人他同意,无论让星离做什么都可以的。”

周佳兰露出无比满意的笑容,这真是婆婆看儿媳,越看越欢喜。

虽然自家这未来准儿媳,说话有点奇怪脑子也有些不太灵光,别说是放在豪门,哪怕是一般人家都会受到婆婆的嘀咕嫌弃,但是周佳兰却完全没有如此。

因为她知晓,在这世间,最难得也是最难求的,便是真心。

这位被儿子首次带回家,而且是深夜时分带回家的星离姑娘,明显是对于儿子而言极其特殊的存在,以前自己儿子可像是个剃度出家超脱红尘的和尚,从不和任何的异性有任何接触来着,看来这次是遇到了真心喜欢的姑娘,终于学着开窍了。

这情况,简直就和当年他那自命不凡,带着抵触情绪来相亲的死鬼老爸如出一辙。

且星离她,还拥有着一颗无比珍贵的赤诚真心。

其它的什么缺点与之相比起来,完全就是微不足道了。

反正自己这些年来,和老公两人在商界浮沉打拼,已经赚到了足够的身外之物了,就算以后自家儿媳什么都不会做,也完全没有任何关系,只要她真心对自家儿子好就行!

脑袋不灵光又怎样?

自家儿媳妇,有自己这个当婆婆的护着,哪个混蛋敢在背后说三道四!

第十章 母上大人的套路

二楼主卧之内。

李万机揉了自己泛红的耳朵,装出一副弱小可怜又无助的模样。

刚刚在楼下,在家中有着绝对主事权的母上大人,直接揪着自己的耳朵拖了过来,说有事要交代。

“万机,你今天必须老实告诉妈妈一件事!”

周佳兰面色无比严肃。

“嗯嗯!儿子在世界最美丽最有魅力的老妈面前,怎么可能说得出假话呢是吧!”

李万机异常乖巧地卖萌道。

“别皮,老妈真的不是和你开玩笑!万机你现在老实告诉我,你还喜欢男人么?”

李万机:“!!!∑(Дノ)ノ???”

喜欢男人……这是什么鬼?

重点是,还在前面加了个“还”字!

“妈妈其实以前早就知道了,不过怕伤及你的面子,于是一直憋在心里没有去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但是现在看到你似乎性取向有了转变,竟然带着星离姑娘回家过夜了,这才敢说出来!”

“不是……为啥老妈你会觉得你家如此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儿子,会是个基佬?我真的从来都没喜欢过男的啊!”

“在妈妈面前,就不要掩饰了,给我真诚点!”

对于儿子如此不诚恳,但现在都在掩饰,周佳兰皱起了眉头:“要是想责备你,妈妈早在以前就把这件事摊牌了,这次问你这些,只是不想你伤害到星离姑娘,这儿媳妇妈妈我可是真心喜欢的!”

“我说老妈,我今年才二十岁啊,怎么都扯到婚姻大事上去了!而且我和星离之间,并不是……”

“少给妈妈我扯皮岔开话题,回到你以前喜欢男人的这件事上!从以前是的时候我就觉得奇怪了,为何我家这儿子要么闷在家里看书,要么就和一群男性朋友待在一起,就从没见过像是正常青春期的男生,去和外面那些妹子有过什么接触的!”

“仅仅是这样,老妈你也不能凭空污人清白,说我喜欢搞基啊?可能你儿子只是沉迷学习无法自拔,觉得恋爱耽误学习呢!”

被老妈这一口黑锅扣下来,李万机觉得自己超冤枉超委屈的。

自己真的只是单纯因为那啥方面实在不行,所以才会一直对妹子敬而远之的啊,怎么就说自己喜欢男人了呢?!

“还狡辩是吧!喜欢男人这几句话,可是你以前自己亲口说的,还想抵赖?”

周佳兰突然发现,自己儿子的演技实在爆表,当初不去做演员还真是演艺界的一大损失,这如同窦娥被冤枉委屈至极的模样,简直就和真的一样。

李万机:“啥?我有说过这种话???”

“儿子你不会忘了,两年前有个id叫做‘小仙女’的vv号,加你vv好友和你聊天,然后你自己亲口说,你这辈子最讨厌女生了,只有娘炮才会喜欢柔弱的女生,男人就应该x男人,还说什么最喜欢男上加男的感觉了,超舒服的!”

周佳兰一锤定音,拿出了实质证据。

“那个id叫做小仙女的vv女号,是老妈你?!”

李万机颤抖着声音问道。

“要不然呢?”

周佳兰点头,表示了肯定。

李万机顿时整张脸都黑了,有一种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感觉。

没错!那些话,确实是自己亲口说的!

但是,当时自己真的只是开玩笑啊,谁让那个“小仙女”一上来就和网络骗子一样,无比热心关心起自己的感情生活呢。

反正那个vv号没有任何的熟人朋友,纯粹就是小号,于是在那“小仙女”再次关心起自己感情生活时,李万机便立马机智无比地说自己其实是个gay,并配上了一堆男上加男强人锁男之类的动图,成功让对方知难而退,对方也从此再没有骚扰过自己了。

现在回想起来,李万机恨不得冲回去,给当时抱着手机笑得灿烂无比,以为成功阻止了一场网络诈骗的自己,狠狠来个大耳光子。

自己当时手怎么就这么贱呢?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这让自己现在怎么去解释嘛!

周佳兰看到他脸上很不好的面色,以为是自己戳破了真相,让他现在无地自容,于是连忙柔声宽慰道:

“万机你也不要太自闭,妈妈是个开明的人,并没有歧视你之前性取向的意思。只是现在看人家星离姑娘都和你同居了,你也应当从一而终,对她好好负责才行,万万不可再在外面胡搞乱搞,做出像是骗婚这类不好的事情来。

司机已经开车到楼下了,妈妈明天还有个重要会议,就先回魔都了,等过两天你老爸从国外谈业务回来,我和他两人一起过来,一家人好好聚一聚。”

原先还准备去和老妈解释一下自己和星离的关系,并非是如她所想的那般不纯洁的李万机,经过这件事的打击直接整个人自闭了,也就索性顺其自然了。

被误解自己有了个女朋友,其实还是好处颇多的,至少不用担心自己的不行隐疾暴露了。

当然,至于结婚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不说自己如今的身体状态,就说现在星离,完全就是那种不通人情事故,如同小女孩的懵懂无知状态,虽说只要自己做出了决定,无论是什么无理要求,奉自己为主的她都根本不会去拒绝……

但是这样,未免有点太过于趁人之危了,很是不光彩。

作为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原则的三有青年,李万机不屑为之。

……

……

“今天真是辛苦了,这是小喜你的工钱。”

餐厅打烊后,大腹便便的老板从兜里拿出钱,朝着施喜递了过去。

“啊?怎么这么多!”

接过钱的施喜,发现数量不对,明明先前说好的酬劳是二百,可是老板却足足给了自己一千。

“拿去吧,今天店里生意爆满,这都是你应得的!”

老板说着就把钱往施喜手里推,不过他的咸猪手却一直抓着施喜的小手不放开,在其上很是享受摩挲着,嘴里继续道:“小喜你看你,长这么漂亮还要出来打工,每天风吹日晒得多可惜啊,叔叔看了实在是舍不得啊!”

“这就不劳老板你费心了!”

假装没听懂对方的暗示,施喜用力将手掌从中抽出。

然后她从那一千块抽出两张,剩下的八百都尽数退还了回去,直接转身离开。

钱确实是个好东西,但是有些钱她不能要。

已经是晚上很晚,公交车已停运了,形单影只走在回学校路上的施喜,对于自己摇身一变成了大美女这件事,到现在都有种如梦般得懵圈感。

这时候,从街道对面走过来四名男生,隔着老远就闻到一股酒气。

她往道路边上靠了靠。

“哎!美女你这么漂亮,大晚上一个人回去啊很危险啊,要不哥哥们送送你呗!”

其中一个浑身酒气的男性,见到施喜的美貌,顿时这四人就借着酒劲上来起哄拉扯道。

“你们几个人大男人,欺负个小姑娘好意思么!”

正当施喜被这几人围在中间,一筹莫展之际,耳畔突然传来一道男子正义凛然地叱责声。

转过头,那是一位长相帅气的白衬衫男生,似乎是刚巧路过此地。

“你小子谁啊,我们和人家妹子聊天交流感情呢,关你屁事!”

其中一人转过头来,对着管闲事的他怒骂道。

剩下满身酒气的三人,也放开扰骚了施喜,摩拳擦掌面色不善地朝那白衬衣男生走去。

一场冲突,一触即发。

第十一章 自古深情留不住

五分钟后。

经过一场混战,那醉酒的四人被那白衬衣男生打得狼狈逃窜,临走时还不忘放下一句反派角色惯用的狠话。

施喜走上前去:“你……你没事吧?”

“没事!好在我平日里经常健身,也练过一段时间散打,这几个小混混完全都不够看的!”

衣衫被撕破,手臂受了点小伤有些青肿的他露出爽朗笑容,然后对着施喜伸出手自我介绍道:“我叫赵玉剑,是附近商学院的学生,你呢?”

“我叫施喜,是医科大的学生。”

她和对方手掌握在一起,如是自我介绍道。

“医科大啊,那正好顺路我们一起走吧,这大晚上的你一个女孩子也不太安全。”赵玉剑很是热心肠地道。

面对这样的善意,施喜完全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

“刚刚那四个人太危险了,而且还打伤了你,万一他们再回来寻仇怎么办,要不我们还是报警处理吧?”

说着,她就欲掏出手机拨打报警电话。

赵玉剑眼眸里闪现出一丝慌乱,立马阻止道:“报警什么的还是算了吧!都这么晚了,那四个人早就跑得没影了,况且他们只是酒喝多了,也没有造成什么实质性的犯罪,顶多也就是被教育一顿了事!”

“那好吧。”

听到作为最大受害者的他这样说,施喜也顺从地收起了手机。

接下来的一段路程,两个人便天南地北聊着天。

从聊天中,施喜也知晓了刚刚路见不平搭救自己的赵玉剑,尽管出身于富商之家,但是并非像是有些富二代混吃等死花天酒地,是一个很有理想很有抱负的人,最近已经开始尝试自己创业了,谈吐举止也很是有绅士风度。

是那种小说中的高富帅完美人设。

早先因为周正之事,还有今天各种男性的不胜其扰,而对男性有着一种隐隐抗拒的施喜,因为先前他所展现出的超凡人格魅力,也完全放下心防。

孤男寡女大半夜走在路上,有种名为暧昧的情愫暗生。

不知不觉,两人便走到了医科大的女生宿舍楼下。

“赵大哥,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明天请你吃一顿饭作为感谢!如果今天不是你出手的话,我真的完全不知道会遭遇什么,你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到了分别之时,施喜鼓起勇气对他道。

“当然可以啊!”

赵玉剑立马点头,表示同意,然后笑着道:“其实我也没有做什么,换做其他任何人路过,也会像我一样去做的,小喜你再给我发‘好人卡’,我这张脸都快尴尬得没地方挂了,哈哈哈!”

“对了,赵大哥你身上的这件衬衫多少钱?”

“问这个干嘛?”

“赵大哥你为了帮我,不仅衣服被撕坏了,而且手臂还受了伤,我不能让你来承担这个损失,所以衣服一定要赔!”

“我这衣服值不了几个钱,赔偿什么的就太生分啦,多让我蹭几顿饭就成!好了,时间不早了,你赶紧回宿舍休息吧,明天睡醒vv联系我就成,晚安好梦啦!”

赵玉剑摆了摆手,无比洒脱地道。

目送着施喜走进宿舍大楼,身影完全消失,他这才转身朝外走去。

走出医科大的校门,先前在路边拦截住施喜的那满身酒气四人,早早等在了那里。

“艹你妈的!下手没轻没重的,老子手都被你个狗日的弄肿了!”

赵玉剑直接一脚踹在其中一人的身上,嘴里骂骂咧咧。

先前和施喜在一起时,温文尔雅的温柔形象彻底全无。

那被踢的一人,也诺诺连声一直讨饶,说自己入戏太深只是无心的。

很明显,刚刚的英雄救美,完全就是一出精心设计的好戏。

早在先前在大学城时,赵玉剑就注意到了在餐厅外揽客的施喜了,哪怕是阅女无数的他,看了一眼都觉得自己的魂儿被勾走了,一股邪火直冲下身。

他也看到了其余去要号码的人,无一例外都被拒绝了,于是便让身边的几个狗腿子,配合出演了这一出好戏。

不得不说,效果的确很是明显。

在赵玉剑看来,这妹子已经是彻底上钩了,是逃不出自己五指山的,用不了多久就会被自己压在身下征服。

“这妹子挺不错,长这么漂亮还是个处,说自己这么多年连男朋友谈过,看来我这次可是捡到宝了!这妹子,长得这么漂亮性格又挺温顺的,倒是挺合适娶回家做老婆的!”赵玉剑颇为兴奋地道。

想了想,他直接掏出手机,直接给自己上个月刚交的模特女朋友,发了则短信说分手,然后直接拉黑不见。

“老大你这次玩真的了?”狗腿子之一咂舌问道。

“真个屁!老子会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么?娶回家了之后,外面该玩还是玩,又不影响!”

“那老大我们现在还去帝豪会所么?”

另一人带着期待问道,这是赵玉剑之前便说好的,办完这件事带他们去好好嗨一嗨。

“当然去!老子现在被勾得一裤裆邪火,得去好好泻泻火才行!放心好了,今天你们全场消费的单,我赵公子包了!”

……

……

“吾百年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今天下平定百废俱兴,功德已彻底圆满。但商朝祸乱天下百姓疾苦,这份罪责本不应落在喜儿身上……”

高高的祭天台之上,一头黑发如墨唯有鬓角染雪,即使已是百岁之躯,但依旧年华不改面如冠玉的男子,跪倒在地对天叩首,朗声道。

“吾不求飞升为仙,只愿将这修得的十方功德加诸于喜儿身上,以消弭她身上所缠众生恶念。亦愿舍弃圣魂仙骨,以此做舟安然渡她进入轮回,只求天地能够开一线,让她能够进入轮回转世为人,不再经受无尽炼狱的罪人之苦!”

额前早已皮开肉绽鲜血淋漓的男子,再次跪拜叩首。

一声接一声,回彻天地,直达天听。

汩汩流出的鲜血,将青石地板浸染殷红。

终于,天意有感,降下回应。

原本年华不老的男子,一头黑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变白,原本光华皮肤上也开始衰老,出现如同老树般深深的岁月沟壑……

最终,由少年之颜变为白发苍苍老者的他,轰然倒地。

缓缓闭上浑浊不清的双眸,嘴角带着释然安心的临去笑意。

至死,他的手掌都紧紧握着,像是守护着什么无比重要事物。

那是许多年前,那妆霓彩衣眉目清兮名叫妺喜的少女,留给他的一段青丝。

青丝。

也亦是情思……

……

郑挚从梦中惊醒,枕头套已经湿了半边。

清幽寂冷的月光,从窗外洒落入屋,疑如白霜。

他就这么坐在床边,目光怔怔望着高悬在夜幕之上的有缺之月。

郑挚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好像是自从今天中午在叔叔的店里,遇到那位很是善良好心的李万机先生后,听对方说了那些关于自己梦中情人的祝福话语之后,自己就变得有些奇怪起来了。

就像是今天的这个奇怪的梦,以前自己从没做过。

甚至,还总有一种很真切的感觉,似乎自幼年来便一直出现在自己梦中的那位少女,与自己隔着很近很近的距离,真的在世上某处等待着自己。

“大侄子,这么晚了怎么还没睡啊?”

听到屋内响动的叔叔郑海富,从门外走了进来,很是关切询问道。

现在的郑海富,也不再叫郑挚二狗子这个名字了,用他的话说,侄儿你马上就要做老板了,可不能再像是以前那样了。

虽然这位叔叔平日里市侩了些,但本性却并不坏,是真正关心着郑挚这个侄儿。

郑挚:“没什么叔叔,就是刚刚做了个奇怪的梦醒了。”

“叔叔能理解,毕竟明天我们叔侄就要去江宁大学城那边看店铺了,要当老板了激动得不行很正常嘛!不得不说,侄儿你真是上辈子积累的福德啊,这辈子才能遇到那位叫做李万机的贵人相助!人家既然如此看重你,你一定要将这份恩情铭记在心,不能做出忘恩负义白眼狼的举动知道么”

看得出来,沾了郑挚这位侄儿光的郑海富,自己也激动得不行。

“叔叔,你说人真的有前世么?”

因为家贫没念过什么书的郑挚,突然开口问道。

“别胡思乱想了,侄儿你还是赶紧睡吧!”

满面红光的郑海富宽慰道:“听说江宁大学城那边,有很多肤白貌美水灵无比的大学女生呢,到时候说不定你们还能王八看绿豆对上眼,娶个大学生媳妇呢!”

“哦。”

郑挚低低应了一声,然后钻进了被窝。

对于叔叔口中肤白貌美的水灵女大学生,他根本提不起任何的兴趣。

“李万机先生真是个好人,这样的好人活该长得帅又有钱,我以后一定要好好报答他!”

临睡之际,他在心里无比感恩地想。

第十二章 青云观主

第二天一大早,郑挚便早早起了床,换上了一套叔叔昨天刚刚花了血本买下的品牌西装皮鞋,并戴上了一块高仿的金表。

用叔叔的话说,出门在外形象很重要,就像是那些生意失败在外欠了一屁股债的老板,出门在外时也是豪车名表,保持着体面。

当然,这些豪车大部分是租的,名表也大部分是水货。

不得不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五官本就端正的郑挚,在换上了这套西装之后,倒是有几分模样了,唯一可惜就是以前穷人孩子早当家的他,自幼便在山村老家每日做农活,皮肤被烈日曝晒得黝黑如炭。

不过影响不大,毕竟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总会有人喜欢这一款的。

整装完毕后,看时间也差不多了,郑海富便领着郑挚打车去了最近的地铁站,既便宜快捷,又可以避免路上出幺蛾子堵车。

金陵医科大在二号线地铁的最底站,须得搭乘地铁近一个小时才能抵达,不过郑挚却并不觉得寂寞无聊。

刚被叔叔带出村半个月,人生首次搭乘地铁的他,对大都市一切都感到无比新鲜。

在地铁进入市中心高峰站时,郑挚也站起身来,将自己的座位让给了一位怀有身孕的人妻。

而随着地铁往终点医科大学站行进,地铁上的乘客也一批批下站,车上人越来越少。

就在离目的地终点站还有三站之时,地铁上走上来一位奇怪的乘客。

之所以说对方奇怪,是因为这位老者手持银白拂尘,身着深青色道袍,头顶上盘着一方道髻,一副仙风道骨的得道高人姿态。

在老者身后,还跟着一位同样身着道袍的小道童,

“侄儿你要记住,以后千万离这种江湖老骗子远点。”

郑海富撇了撇嘴,颇为不屑地小声告诫着郑挚。

“这位道友此言差矣,老夫并非什么江湖骗子,而是经过国家认证颁发了证书的道门正宗,每月国家都发放相应津贴的,也算是吃皇粮的公务员一种。”

车厢本就不大,那位老道人尽管上了年纪,但是听觉却异常灵敏,听到了郑海富的非议,于是一甩拂尘如是微笑为自己正名道。

再然后,老道人的目光落在了郑挚身上,原本古井不波的高人姿态,一瞬间瓦解。

老道人目露惊骇之色,快步走到郑挚的面前,无比激动得道:

“这位小道友,不知你可愿入我道门,随我修习天地大道,成为本观主的唯一传承弟子,日后继承我之衣钵?”

跟随在老道人身后的小道童,听闻此言就像是受到了某种惊吓,目露异色望向那位皮肤黝黑的少年。

自家观主乃是道门内神仙一般的人物,无数达官显贵想求见一面都难如登天,这些年曾有无数道门年轻俊杰想要拜于观主门下,但无一例外都被拒绝了,哪怕是记名弟子都不肯收。

可现在,却突然说要收一位山村野夫模样的少年做传承弟子,这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

未等郑挚说话,郑海富就率先开口,将这个诱拐自己侄儿的老骗子道士给喷了个狗血淋头:

“你这老骗子,还真是厚颜无耻老奸巨猾,我侄子可是要去做老板的人,你却让他去山上做道士,你自己不觉得可笑么?今天我们叔侄俩要去谈一笔大生意心情好,加上看你都这么老了,就大发善心放你一马!

要是换我以前的暴脾气,遇到你这种臭不要脸当街骗人的老骗子,指定得狠狠抽你一顿!”

“放肆!我家观主乃是……”

小道童听到对方如此诋毁自家观主,当时就站出来欲斥责,但是话说到一半就被老道人给制止了。

被喷了个狗血淋头的老道人也不怒,而是对郑海富行了一礼,继续道:“道友您有所不知,你家侄儿身负仙缘具有灵根,乃是传说中谪仙下凡,且与本道人命中注定有着一段师徒之缘,让他处于滚滚红尘中只会误他此生,再也无法窥见大道!”

“仙什么缘大什么道,能当饭吃发大财么?你这老骗子唬起人来倒是头头是道,看来平日里没少干这种丧尽天良的骗人勾当吧!”

郑海富一脸不屑,已经认定这位老道人是彻头彻尾的老骗子。

“贫道乃是青云道观的观主,传承道号‘青云子,道友你的侄儿入我门墙拜我为师后,以后这青云道观的观主之位,也定会传承于他,世俗的金银之物也定然不缺!”

听到郑海富如此关心钱财这等身外之物,老道人便自报家门以利诱之。

“青云道观?观主之位?我家侄儿那可是要当老板的人才!你这老骗子还真是张口就来,走走走,赶紧给我走!”

作为一名小餐馆老板的郑海富,是一位无神论者,平日里也不信教,对什么道观寺庙之类的存在完全不了解,况且这老道人早就被他打上了骗子的标签,对方说啥都不会相信的。

“拜师之事,还是由小兄弟你自己来决定吧!”

青云子望向郑挚,如是自信满满地道。

他并非是一时心血来潮收徒,而是早已苦等良久,自知时日无多大限将至的他,一直想要寻觅一位徒儿来继承自己的衣钵,将青云道观代代传承下去。

可是这些年来,却始终未曾遇到称心如意的可造之材,直到今日在此遇到了郑挚。

只一眼,青云子就知晓这位少年,正是自己苦苦寻觅了大半辈子的无暇美玉,且与自己命中注定有着一段师徒缘法。

因此,他料定对方不会拒绝自己。

“我……”

郑挚张开嘴,下意识便想要答应下来,因为在这位老道人身上,冥冥中存在着一种让他说不出的亲切之感。

不过紧接着,他又想起了昨日自己遇到的好人李万机先生。

“我不想去当道士!李万机先生是个大好人,他夸过我做得菜很好吃,说以后会常常过来吃我做得菜的,所以我郑挚一定要好好工作报答李万机先生才行,不能言而无信说话不算话!”

郑挚最后如是道。

青云子直接怔在了当场,整个人都傻了。

他能够感应到,在郑挚态度坚决说出这番拒绝回答后,与自己之间的师徒缘法也被斩断了。

这……不应该啊!

这少年身上,明明有着与自己的师徒缘法,命中注定了是要继承自己衣钵,成为道门内耀眼的一颗新星,就此证得无上大道的!

可现在,却放弃得道升仙,要去……当一名厨子?

还有那李万机,又是什么鬼?

为何竟然能够逆天改命,将本应成为自己爱徒的郑挚,此生的命运轨迹彻底改变了?

青云子当时就急眼了,自己已经没几年好活了,要是错过了这次收徒,那么青云道观的传承可就彻底断绝了,自己也无颜去地下见自己的师祖们了。

当即,他就脚下一跺嘴中念念有词,决定开天眼。

想要从郑挚的命运线上,观一观那李万机究竟是何方神圣。

“开!”

伴随着青云子一声暴喝,天眼已开!

然后目光一落到郑挚身上,便像是触碰到了什么禁忌,直接口吐鲜血倒地。

“观主!”

小道童吓了一大跳,连忙上前去搀扶。

郑海富也被吓到了,正巧这时地铁到站,尽管还不是医科大学的底站,但还是连忙拉着郑挚下车。

“不……不要……走……”

遭受反噬虚弱的青云子,无力伸出手去想要挽留郑挚,但地铁的大门随之关闭。

“还好叔叔机智,不然我们叔侄两人就要被碰瓷了!现在的骗子还真是拼啊,骗术也五花八门的连血浆都用上了,郑挚你以后出门在外要小心一点,千万不要上了这群老骗子的当!”

地铁站内,郑海富洋洋自得向侄子郑挚传授着宝贵的人生经验。

而另一边,正在家中餐厅与星离还有灵儿享用着奢华早餐的李万机,突然若有所感放下碗筷,疑惑望了望窗外。

“是刚刚有人自不量力想要窥探哥哥你,结果自然遭受了的反噬。这些鱼唇的凡人,对于哥哥你的身份一无所知!”

小萝莉灵儿捧着一根油条,一边啃一边满不在乎地道。

李万机也没在意这段小插曲,继续低头享用起早餐来了。

同时心里想着,不知道今日去到江宁大学城的郑挚,会不会因缘际会,和施喜在大学城里来一次偶遇重逢呢?

第十三章 纵使相逢应不识

江宁大学城。

站在喷泉广场旁的郑挚,望着眼前三三两两走去,面庞上洋溢着青春活力的大学生们,有些紧张局促地拉了拉自己的崭新西服。

他很是羡慕这些同龄人,能够无忧无虑坐在阳光下的课堂内学习各种知识,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在他们面前,郑挚有些自卑,自惭形秽。

“李公子已经在路上了,我们来得有点早,先找家快餐店坐下来歇歇脚吧。”

郑海富说着,便带着郑挚走到了旁边的一家快餐店,点了两杯橙汁,坐在了靠窗的位置。

透过快餐店的高大落地窗,可以看到外面人来人往的喧闹街景。

捧着橙汁默默喝着的郑挚,目光无意间瞥到了窗外,然后手中的杯子“啪”得一声摔落在地。

在极远处的街边,站着一位身着黛青长裙的少女。

哪怕对方是背对着这里,只能看到一个朦胧背影,但是郑挚却有一种无比真切的感觉……

是她!

一定是她!

那从自己记事起,便无次数出现在自己梦境中的少女!

“侄儿,你怎么……”

郑海富抬起头,刚想出声询问,就见到郑挚像是受到某种刺激,整个人霍然起身。

如同火烧屁股,他头也不回地朝外面跑去。

因为跑得太急,还不小心撞到了端着餐盘的服务员,直接汤汁菜叶什么如同天女散花洒了一身。

“对不起!我会回来赔偿的!”

从地上爬起,匆匆致歉后,也不管身上的汤汁菜叶了,模样狼狈不堪的郑挚便朝门外撒足狂奔。

可是,当他气喘吁吁跑到街边时,那道倩影早已消失无踪,再也无从寻觅。

刚刚那惊鸿一瞥,恍若一场幻梦。

郑挚呆呆伫立站在街边,痴痴望着车来车往的街道,像是丢失了全部的魂魄。

他现在这副满身汤汁头顶菜叶的狼狈怪异形象,自然引起了许多路人瞩目与窃笑。

而与此只有百米之隔,街边停着的一辆宝马轿车内,施喜正坐在副驾驶座位上。

“怎么施喜你脸色看上去有点憔悴,是昨天晚上没睡好么?”

赵玉剑以暖男形象,很是温柔地开口关切道。

面色憔悴,眼眶也微微有些泛红的施喜,轻声回应道:“没什么,只是昨天晚上做了一个很奇怪的长梦,所以精神有些不太好。”

梦境的具体内容她未曾去说,因为那实在匪夷所思,不足为外人道也。

昨夜回到宿舍后,原本对她态度很是不好呼来喝去的室友们,见到她胎记尽褪的美颜容貌之后,都怔在了当场,就连说话也不像是以前那般无理强横了。

而洗漱完毕躺回到床上休憩的施喜,随后便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幻梦——

梦中的她,有着得天独垂的倾国之颜,出生尊贵如同一位小公主,自幼便受到身边所有人的宠爱,一直无忧无虑快乐生活着……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到了婚嫁年龄的自己,无意听到父王有意将自己许配给另一位氏族的公子,于是一气之下女扮男装偷偷从家里出逃。

可外面的世界,并不如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自己随身所携带的钱囊,不知何时被小偷给顺走了,一日三餐都彻底成了问题,饥寒交迫之下身患病疾,蓬头垢面如同小乞丐般倒在泥泞不堪的路边。

如若没有意外,自己将会在痛苦中死去,成为路边一具无人问津的尸骨。

意识弥留之际,奇迹发生了,一位身后背着药囊,一副小郎中模样的清俊少年,见到了垂死在路边的自己,浑然不顾自己满身污浊的泥泞,急匆匆背起自己便朝往最近的村落救治。

等到从昏迷中醒来时,已是两日之后,自己大病已痊愈,并且身上原本泥泞的男装,也被换上了一套干净整洁的女性服侍。

重见到那位救命恩人的少年,他的面庞通红目光也有些躲闪,不敢抬头看自己,嘴里只是喃喃解释着,在意外发现自己是女儿身之后,衣服什么的都是让村里的老大娘帮忙换的,自己绝未做什么逾越之举……

后来从旁人的口中,自己才知晓这位少年并非是村落中人,而是自极远的远方而来,每至一处村落都会展现高超无比的医术,免费为当地的黎明百姓问药治病,手中救下之人无数,被各地百姓谓之为拯救万民的圣人下凡……

在得知少年也将要离开此地,须得跟随他所侍奉的王上,去拜会此处的氏族之主,也便是自己的父王之后,自己便先行离开一步,准备结束这场幼稚的出逃闹剧,早日归家。

与他再次重逢,是在数日后自己父王所举办的,为了迎接自远处而来的另一外氏族之王而举办的宴会之上。

自己陪同父王与母后坐在宴会的最上方,而身为贵族子弟师仆的他,虽然身为一介奴仆,但因为出色的才干,则被允许陪坐在下方的最末席。

见到坐在最上方的自己,身着粗布麻衣的他吃惊地长大了嘴巴,说不出半句话来。

而自己,则窃笑着偷偷朝他眨了眨眼……

梦境就此戛然而止。

明明是一个如此美好的,关于重逢的梦境,可是从梦中醒来的施喜,却发现枕头套早已湿了半边。

她抱着被单,怅然若失地在宿舍床上呆呆坐了好久,这才稍稍清醒过来,思绪重新回到现世。

“哈哈哈……”

正在开车的赵玉剑,似乎看到了什么极其有趣的事物,突然忍不住笑出了声来。

这突兀的笑声,也打断了不知不觉重温起昨夜梦境的施喜思绪。

“怎么了?”

她有些好奇询问。

赵玉剑笑着道:“刚刚施喜你没看到,路边有个贼奇怪的男的,脸黑得像是黑炭,不仅穿着一身人模狗样儿格格不入的西装,而且头上还顶着菜叶和汤花,就像是刚刚失恋一脸苦丧的表情,实在是笑死人了。那个男人,真的好像是一条狗啊!”

施喜下意识装过头去,望向窗外。

可是因为车辆的行驶,早已错过。

后视镜中,倒映出的是她那张如梦境内一般,明眸皓齿一笑倾城的绝美之颜。

望着镜中这张熟悉而又陌生的美貌,施喜神色却不禁有些黯然。

她控制不住地在想,如果自己昨日未曾进入那所谓的轮回殿,未曾拥有现在的倾城美貌,自己还是从前那个丑陋的施喜,那么在这世上,还会有人对自己好,还会有人喜欢自己么?

……

……

“大侄子,你跑这么快干嘛?”

街边,郑海富在赔偿完快餐店的损失之后,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

见到郑挚失魂落魄的伤心难过模样,原本准备开口教育这个侄儿以后不要这么冒冒失失的郑海富,一时间也说不出口了。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自家这一向木楠老实的侄儿,露出如此让人心疼的表情。

郑海富拍了拍他的肩,宽慰道:“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可以和叔叔说一说,叔叔毕竟比你多活了几十年,吃过盐比你吃过饭都多。”

“叔叔,我刚刚终于见到了一直出现在我梦中的那个女孩子,可是却把她给弄丢了。”

陷入绝望之中的郑挚,声音有些哽咽地开口道。

“梦中的女孩子?”

郑海富神情一怔,不过还是很快反应过来,接着道:“她很漂亮?”

“我不知道。”郑挚摇了摇头:“刚刚只看到一个背影,不过梦中的她很漂亮。”

“只是一个背影啊,那说不定是大侄子你看错了呢?”

“不会的!我知道的,一定是她!”

郑挚语气坚定。

郑海富顿时无语,不知道自家大侄子在发什么傻浑。

作为叔叔,他还是循循善诱规劝道:“那万一,等侄子你看到她的正脸,发现那个她长得很丑很丑怎么办?毕竟现在背影杀手什么的,还是很多的啊!”

“无论她是何模样,都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在我心里,她始终都是世间最美。说出来叔叔你可能不信,我其实一直都在想,如果她不像是梦中那般好看漂亮,那该有多好,因为这样就不会有人把她抢走了,她的所有的好都只有我一个人知晓。”

郑海富:“……”

他怎么总觉得,侄子脑子好像出了什么问题了呢。

这可糟糕了啊,明明受到李公子赏识马上就要当老板了,却出了这档子事,要是被李公子知晓,人家会请一个精神不正常的神经病过来当老板么?

肯定没可能啊!

“大侄子你就别胡思乱想了,还是先把身上这些汤花菜叶清理一下吧,免得李公子过来看到不太好。况且退一步来说,既然你刚刚在大学城看到了她,说明她应该也是附近大学的某位学生,等到你在大学城当了老板之后,肯定还能再遇到她的!”

原本沮丧无比的郑挚,在听到叔叔的这番宽慰话语后,整个人豁然开朗。

他坚信,自己一定会与她再相见的!

第十四章 等风来

迎着温暖的旭日晨光,李万机开车载着星离与灵儿来到了江宁大学城。

因为所驾驶的豪华超跑实在太引人注目,刚把车停在路边,就引得路人的围观注目。

李万机到也想低调,可是实力不允许啊!

以前的他一直以为,是自己的投胎技术好,所以这辈子才会生得如此只好,不仅长得帅而且钱多得让人烦恼……嗯,如果那不可描述的男性功能能够正常,那简直是十全十美的人生赢家了。

可自从星离妹子的到来,让李万机发现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昨日,从星离和殿灵小萝莉的口中,李万机也稍稍了解了一些关于自己万年前的前世,其中就曾说起过,当年自己的名字也叫做“李万机”。

如今时隔万年,也依旧未变。

李万机自然不相信这只是一个单纯巧合,轮回这种事或许对于旁人来说不可预测不可干预,但是自己是谁,那可是轮回殿主。

所以,并非是自己的投胎技术好,而是这一切早在万年前似乎就被“自己”给安排好了。

用殿灵小萝莉的话来说,就是身为轮回殿主的自己,早就已经超脱出了轮回,所谓的轮回转世一说,在自己身上并不适用,始终都是同一个人。

不过李万机还是更习惯称呼万年前,那留影壁中一身骚包白袍,说话很是欠抽的“自己”为前世。

日后的事日后再说,等哪天真正恢复过往记忆,再去深究吧。

“郑挚兄,你和你叔叔怎么站在这里,而且怎么形象如此清新脱俗?”

刚一下车,李万机便见到了街边不远处的郑挚叔侄,于是走过去很是好奇问道。

“没啥大事,就是小挚他刚刚对一个女大学生一见钟情,冲出来想要搭讪来着,结果不小心摔了一跤,结果人家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郑海富连忙率先抢答道,生怕郑挚又说出什么梦中情人之类的匪夷所思话语,让李万机听着觉得自家侄儿脑子有毛病。

“哦哦,原来这样啊。”

李万机点了点头。

他自然猜出了事情的真相,不过并未去明言什么。

先前来时的路上,他还在想来到江宁大学城的郑挚,会不会因缘际会在茫茫人海中与施喜相遇,想不到两人还真的隔空见了半面。

既然未曾重逢,自然只有半面。

尽管李万机完全有能力,约出郑挚和施喜两人,让他们时隔数千年再相见,坐在一起撸个串吃顿火锅聊聊天谈谈心啥的,但是他并不准备这么做。

因为时机还未到,施喜那边的前世执念还未曾得到消弭,前尘记忆也才刚刚开始复苏,还是让一切都顺其自然就好。

作为有钱任性的大老板,李万机自然不会亏待了手下的员工,先是带着郑挚叔侄来到大学城内的男装店,让他将身上浸染了汤汁的西装,换成了一身常服。

并说大家虽然名义上是老板员工关系,但实质上乃是朋友关系,所以日后也不必这么拘谨穿着正装。

虽然这对于李万机而言,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却把郑挚感动得不行,不知是自己前世积累下了怎样的福缘,才令得这位李万机公子对自己如此之好,不仅毫不嫌弃没上过几天学没什么文化的自己,而且还真心将自己作为朋友平等相对。

郑挚突然无比庆幸,还好不久之前在地铁上,自己没有脑袋一热就冲动答应那位老道人的收徒请求。

这些年来,因为身为汉江省首富的显赫家世等原因,明里暗里亲近于他,想要做李万机朋友的人可谓是多不胜数,但是他身边能称得上朋友的人,却属实少之又少,一巴掌都能数得过来。

当然,其中自然并不包括那种表面兄弟表面朋友。

没办法,谁让以前的李万机尽管出生豪门,但是鸡儿实在不中用,因此只能含泪拒绝所有的游艇嫩模之类的邀约,捧书在家苦读圣贤书,将自己打造成高冷禁欲的学霸人设。

况且,他交朋友从来都不看重对方有没有钱,反正都没自己有钱,而是更看重对方的德行品性。

而郑挚,早已在数千年前,便已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他是怎样的一个纯粹到极致之人。

如果用一句虽然带点中二,但却听来无限情深,被万千读者所铭记,出自于某部传世巨著的话来形容概括——

“不愿为仙,只为在红尘中等你归来!”

对于这等情深义重之人,李万机是十分之钦佩与认同的,因此很是愿意与郑挚成为好友。

至于钱财什么的,完全就是身外之物,不堪一提。

在挑选好衣服刷卡付帐完毕后,李万机便带着一行人来到了昨夜自己选中的餐厅。

“李少!好久不见,您还记得我么?”

刚一进店,一位西装革履气度不凡的中年男子,就率先迎上前来,语气有些讨好谄媚地问好。

“吴叔你作为金陵分公司的总经理,平常忙得不行,怎么这次还亲自过来跑一趟了?”

李万机自然认得眼前的男子,乃是自家企业金陵分公司的总经理吴成豪,以前跟着老妈参加商界酒宴的时候,曾经见过几面。

因为对购买店铺的合同上之事不在行,所以昨夜李万机就发了条消息给金陵这边的助理,说自己闲得无聊买了一家餐厅,让她帮忙安排一名法务部的律师,明早过来江宁大学城一趟弄一下店铺转让合同。

没想到,这却惊动身为分区总经理的吴成豪,竟然还亲自带着律师过来跑了一趟,并且早早就等候在这里了。

“李少你的事那可是最重要的大事,我亲自过来那是应该的!”

听到李少还记得自己,吴成豪面庞上笑容更甚,接着开口道:“对了,李少你怎么突然想起来要开店了,而且还是开在江宁大学城这种偏僻地段?其实如果李少你想开酒店的话,我这边完全可以动用集团的力量,收购一家市中心黄金地段的大酒店让李少你来管理试试!”

在吴成豪看来,身为李氏集团独子,也是未来李氏集团注定掌舵人的李万机,只转租一家小餐厅未免有些太掉身价了。

早在以前,身为金陵分区总经理的他,就曾经得到过李万机母亲周总裁的授意,如果自家儿子哪天突然对经商什么的有了兴趣,那吴成豪全力配合就好,盈亏不论。

“不用了,我觉得大学城这地方挺好的。”

李万机婉拒,他将店铺选在江宁大学城这边,可不仅仅是为了做生意赚钱,而是另有一番深意。

郑挚和施喜这对跨越数千年的前世恋人,将在此处重逢。

“哦对了,给吴叔你介绍一下我旁边这对叔侄,叔叔叫郑海富侄子叫郑挚,这郑挚乃是我的好朋友,这家餐厅也是我转租下给他当老板管理的。”

李万机给吴成豪介绍了一下身边的郑挚叔侄,让他平日里帮忙照拂着。

闻言,吴成豪当即展现出了身为一个老辣生意人的热情,笑容满面走上前去与这对叔侄握手,无比和善可亲地掏出私人名片自我介绍起来。

正所谓不看僧面看佛面,若是平常的吴成豪,断然不会理会这对一看就土气十足的叔侄,但是加上乃是李少的朋友,那份量就彻底不一样了,甚至比之一些大客户还要亲近。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在办理完店铺转让合同后,李万机独自走到店门处,看到正目不转睛望着街道发呆,似乎在寻觅等待着某个人到来的郑挚。

心知肚明一切的李万机,走上前去,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肩,有感而发宽慰道:

“我曾听过一句很矫情的话,说这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一场久别重逢。

所以放心好了,尽管众生芸芸人海茫茫,但是一定会有一个人,是因为你而来到这世上……嗯,一定会等到的!”

第十五章 蝴蝶效应

让郑挚再次充当了一次大厨,做了一整桌绝顶仙味的佳肴。

想想也挺奢侈的,能够让历史传说中被冠以“厨圣”之名的郑挚,亲自下厨做菜,这规格可是比所谓的满汉全席都要有牌面多了。

美滋滋饱餐了一顿后,李万机给郑挚叔侄留了一张银行卡,让他们自行决定该将餐厅如何装修改造后,便带着星离还有小萝莉离开了。

毕竟明天就是周一了,到时就得回学校上课,当然要趁着这最后的假期,带着她们两人好好游玩见识一番。

尤其是之前殿灵小萝莉,在得知了这世上还有着一处叫做游乐场的地方后,便一直念念不忘心向往之。

虽然从年龄上来讲,早在万年前便诞生灵智的灵儿,可谓是无比古老的存在,但是因为根本没有接触过外界,这万年间一直在空荡的轮回殿内长眠枯等,所以心性与年龄完全不相配,表里如一是一只天真烂漫的小萝莉。

对于这种小心愿,李万机自然很乐意去实现。

来到金陵最大型的游乐场,买了两张成人票一张儿童票,三人走入其内。

正值周日假期,游乐场内人流如织好不热闹,作为情侣约会的圣地之一,除了那些带家中孩童过来的家长外,最多的便是一对对手牵着手甜蜜秀恩爱的情侣。

而一直保持高冷单身,对一切异性敬而远之的李万机,回想起自己上一次步入这种场合,还是七八岁的时候。

进入游乐场后,望着其内一座座稀奇古怪颇为有趣的游乐设施,小萝莉灵儿的眼睛瞪大一眨都不眨,当即就拉着李万机的衣角,朝着最近的云霄飞车设施走去,要亲自上去体验一番。

于是星离妹子也在李万机的建议下,三人一同坐上了云霄飞车。

许久都没体验过这么刺激项目的李万机,虽然并没有被吓得大喊大叫,但是做完云霄飞车下来之后,双腿还是稍稍有些打软。

侧过脸去看了一眼星离,发现她毫无触动,依旧面无表情。

也对,如果只是区区坐一坐云霄飞车,就能让她面庞失色,那么也实在太对不起她的面瘫了。

而刚坐完云霄飞车的灵儿,则一脸兴奋很是享受,立马便拉着李万机赶赴下一处游乐设施……

……

三个多小时后,等将游乐场内的所有游乐设施都一一玩完后,已是暮色四合,日影西斜的黄昏之时。

虽然继承了前世遗产,成为了轮回殿之主,但是现在的李万机还未曾接客成功得到奖励,依旧只是肉体凡胎,连续玩了三个多小时的刺激项目,如今感觉身体被掏空。

突然,正准备带着星离和灵儿离去的李万机,感受到了融于体内的轮回天珠异动。

“万机哥哥,又有客人到轮回殿了呢!”

身为轮回殿灵的灵儿,也自然同样感受到了,开口道。

李万机点了点头,然后直接开启通往轮回殿的通道,一行人传送了回去。

回到轮回殿,他见到了进入殿内的那位新客人时,不禁目露诧异。

因为此人,乃是昨日刚刚有过一面之缘的熟人。

昨夜在江宁大学城内,那位曾上前搭讪星离索要联系方式,最后挖墙脚失败灰溜溜跑走的大学男生。

“这里是哪里?你们……啊!你们不是昨晚的那对……”

来到轮回殿,一脸懵逼的耿霍,见到终于有人到来,连忙上前想要去询问,然后他在见到李万机和星离后,也直接认出了这两人,不禁大惊失色。

他可是清楚记得,昨晚自己搭讪失败的经历呢。

不久之前,因为身体有些不舒服,而独自一人躺在宿舍床上的耿霍,睡意朦胧迷迷糊糊到宿舍楼下取外卖,结果下楼梯走着走着,就莫名其妙来到了这处陌生大殿内。

“不用慌,既然你来到了这里,那么定然有你来此的理由。不如先坐下,我们慢慢聊吧。”

李万机如是说着,邀请耿霍在沙发上坐下。

作为轮回殿之主,在自己的主场之上,李万机用轮回之眸看了一眼有些局促害怕的耿霍,一观了他的前世,顿时了解了一切因果,明白了他为何来此。

然而,李万机却更加疑惑不解了,因为耿霍的前世无比特殊,属于灵智未开的范畴,按正常情况来讲,根本不会进入轮回殿来着,可是如今却出了意外。

而且,一切都显得太过巧合了,昨夜两人刚碰过面,今日他就成为了客人上门。

“万机哥哥,灵儿猜测这应该是因为你的缘故。”

一旁的殿灵小萝莉,以传音入密的方式,对着李万机说道。

“我的缘故?”

李万机转过头去望向灵儿。一脸不解。

小萝莉继续开口解释道:“因为哥哥你如今身为轮回殿之主,具有着掌控轮回大道的力量,因此会在不经意间影响身边人,诱发他们觉醒一些封尘的前世记忆与执念,让他们来到轮回殿内。今日的这位客人,应该就是如此。”

“原来如此。”

经过灵儿的一番解释,李万机恍然大悟。

不过很快的,他就想起了另外一些无比重要之事,如果一切真如灵儿所言,自己具有着无形中影响轮回前世的力量,那么自己那位有着书痴之名的授业恩师,是不是也在昨日金陵图书馆的交谈中,不经意间被自己所影响了?

如果真是如此,那事情可就彻底大条了!

这世间的很多事物,都是相对而存的,其中不管是思念亦或者是执念也亦是如此。

如若书痴老师他贸然开启了前世记忆,那么缠绕于他身上那由怨念与憎恨凝聚而成命运黑线的主人,定然也会感知到书痴老师的所在,从而找到他!

这生生世世历经轮回,也依旧无法斩断的怨念,足以说明对方来者非善!

然而,正在内心暗自担忧的李万机,却遗忘了他在成为轮回殿之主后,除了接触过授业恩师书痴教授外,还曾被某位从魔都特地赶来金陵的女士,有过肢体接触——

嗯,被狠狠地揪过耳朵!

与此同时,魔都寸土寸金最为繁华的市中心处。

结束了一天劳碌会议,在助理的陪伴下走出公司大厦的周佳兰,目光突然被丝落霞光中,从面前翩跹飞过的极美蓝色蝴蝶所吸引。

蝴蝶有两只,似乎乃是天成的一对,比翼双飞。

可是等她一眨眼,那一对星蓝色的蝴蝶都突兀消失无踪,仿若从未曾出现过,只是一场华美幻觉。

问了身侧的助理,助理也告诉周佳兰,根本就没有什么蝴蝶飞过,还说身为总裁的周佳兰可能是最近工作太劳累了,一定要好好注意休息才行。

也对,在魔都这样寸土寸金的市中心,无比繁华喧嚣的钢铁森林里,又怎么会有蝴蝶飞过呢?

坐到车内的周佳兰揉了揉太阳穴,然后毫不犹豫掏出了私人手机,打了一通越洋电话。

电话的那一头,是她的先生,李万机的真香老爸,李天铭同志。

虽然刚刚那一对双宿双飞的绝美蝴蝶,只是一场幻觉,但是却不知为何的,让周佳兰异常思念自家的那位大猪蹄子。

电话很快就被接通。

不等对方开口,周佳兰就语气强硬,很是霸气地率先道:“李天铭,我不管你合约谈得如何,总之明晚之前我一定要见到你!”

“啊?媳妇怎么了,是家中发生什么大事了么?!”

电话那头的李天铭,因为两地时差原因正在睡觉,突兀听到这番话直接吓了一大跳,以为是家里出了什么大事。

周佳兰点了点头,很是认真地道:“嗯!是出大事了!”

“啊!难道是万机他在学校闯祸了么?!”

身为父亲的李天铭,立马就想到了两人的爱子。

“不是……”

周佳兰话语顿了顿,然后低声道:“只是……我想你了!”

第十六章 名副其实的单身狗

“嗯,就是这里了!”

踏着落日的金色余晖,李万机领着轮回殿第二位客人耿霍,来到了城郊一处有些破落的建筑前。

久经风雨冲刷的墙壁上,用已经褪色的红油漆,写着“红太阳敬老院”六个大字。

“你们带我来这里干嘛?”

耿霍一脸懵逼,不明白这些人为何要带自己来这种奇怪的地方。

以前一直是一名坚定唯物主义的他,在经历了轮回殿一游,见识了李万机这些人的超凡之力后,早已是三观尽碎。

“耿霍,你相信人有前世一说么?”

李万机并未去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反问道。

“我……我也不知道。”

若是换做以前,有人说什么前世轮回,耿霍早就把对方当成傻子了,可是如今却有了犹豫。

李万机继续道:“如若我未曾猜错,这些天来耿霍你的情绪一定很糟糕吧,不仅做什么都提不起兴趣,而且总是莫名觉得失落悲伤,就像是心头压着一块重石。”

“你怎么知道!”耿霍面色一惊,转而为自己解释道:“不过这也很正常啊,毕竟男人和女人一样,一个月也总有那么几天会情绪不好变得自闭,在网上被称为‘大姨夫’什么的。”

“我就不和你绕弯子了,我之所带耿霍你来这里,是来帮你了却前世执念的。在这家敬老院中,有一位在你前世对你很重要的存在,你能够见她人生最后一面,进行道别。”

在说起最后一句时,李万机神色有些不忍。

刚刚在轮回殿中时,他一观了耿霍的前世,也见到了那条连在他身上,已经摇摇欲断几近消失的命运线。

“我的前世?”

突兀听闻这个消息,耿霍怔在了当场,然后很是好奇地开口问道:“那我的前世,到底是怎样的存在?是古代驰骋沙场的大将军,还是风度翩翩的王孙公子,亦或者是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的一代帝王?”

“额……年轻人有想象力是好事,但是别胡思乱想做白日梦。事实上,你的前世根本不是人,而是一条狗。”

李万机望着面前耿霍天生有些泛黄的发色,又缓缓开口,来了最后一记补刀:“嗯,还是一只毛发茂密的金毛犬呢。”

这就明显属于公报私仇了。

谁让耿霍这小子,不仅昨日想要挖自己墙角,而且在今日来到轮回殿后,目光还一直悄咪咪盯着自家星离妹子看呢。

当即的,听到这个晴天霹雳答案的耿霍,当场面如黑炭。

……

在灵儿和星离两人的幻术帮助下,李万机等人如入无人之境,轻易便进入了这家敬老院内。

这一路上,承受了生命不能之重的耿霍,都快要当场哭成来了。

这到底算什么事嘛!自己这辈子是一只母胎单身的单身狗也就算了,竟然上辈子还真的是一条金毛犬!

“刚刚殿主你说这家敬老院内,有着在我前世对我很重要的存在,莫不是是我前世的老婆——不知道是啥品种的母犬吧?”

突然想起这件事的耿霍,连说话都变得不利索起来。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画面实在太美,他根本不敢去想。

“别乱想了,对方是你曾经的主人,一个心地很是善良的小姑娘。不过这么多年过去,岁月如刀催人老,曾经的小姑娘她已经迟暮,且行将就木时日无多。”

李万机憋着笑如是道,然后来到了一扇虚掩着的住房门前:“我们到了!”

“那现在该怎么办?难不成我进入直接和对方说,‘你好,我是你前世养的狗’之类的么,这会直接被人当成神经病给赶出来吧!”

耿霍一脸为难地道,并未觉醒任何前世记忆的他,对于这种事还是觉得颇为羞耻和抗拒的。

李万机笑而不语,然后一指点在了耿霍的眉心……

前世回溯,开启!

……

……

大雪纷飞的寒冬。

阴暗冰冷的小巷内,一只浑身脏兮兮的幼犬,可怜柔弱又无助蜷缩在角落。

它的左腿血肉模糊一片,那是不久之前出去觅食时,被行驶的车辆给碾断的。

至于母亲,早就在它出生后不久,就在某一个深夜出去寻找食物时,被偷狗贩子用毒药给弄死拖走了。

自此,它就彻底沦为了一只无依无靠的野狗了。

因为刚断奶体格幼小,在垃圾堆找食物的它,根本争抢不过其它那些流浪狗,已经不知道多久没吃过一顿饱餐了。而且现在又断了一条腿,就连行动都成了问题,如果没有意外,第二日就会饿死在这个寒冬。

此刻受伤趴在小巷角落,忍着饥饿与痛苦,耸拉着眼皮等待着死亡降临的它,意识迷蒙之际,却突然嗅到了巷子外面传来的肉包子迷狗0香味。

饿了实在太久太久,眼睛都已经睁不开快要昏迷过去的它,下意识地呜咽叫唤了两声。

它想着,如果能在死之前,能够饱餐一顿那也值得了!

然后,奇迹发生了……

那肉包子的香味越来越近越来越浓,到了最后竟然像是直接伸到了自己鼻子前。

这是在做梦么?

如果是梦的话,那就永远不要醒来了吧!

“小狗狗,快点吃吧,这可是我今天的早饭呢!”

耳边传来这样的声音。

睁开眼去,发现一个身后背着书包的小女孩蹲在自己面前,手里拿着香气扑鼻的肉包子递过来……

“小狗狗,那我先去上学了哦,你在这里乖乖的,等放学我再来看你!”

在用旁边的砖块与干草,为受伤的它搭了个简易但温暖的小窝之后,小女孩从地面站起来身来,背着书包对着它挥手告别,约定了等放学后立马来看望它。

久违饱餐了一顿的它,趴在遮蔽风雪的新建简易小窝内,望着小女孩逐渐远去的背影,感觉身体暖洋洋的。

它伸出舌头,轻轻舔舐了一下受伤的左腿。

伤口已经被小女孩用布条简易包扎过了,并且还很是调皮地在上面打了个蝴蝶结。

从没有某一刻,它这么期望时间能够过得快一些,因为只要时间变快了,便可以早点再见到她。

这便是,它与她的初见。

第十七章 时隔经年

“小狗狗,今天我从家里找到了云南白药呢,这下子你的腿可以好得快一些了呢!”

“汪汪汪!”

小女孩掏出药瓶,小心翼翼捧起它受伤的左腿,动作轻柔地进行上药。

上完药,它用脑袋蹭了蹭小女孩的手掌,然后伸出小舌头,亲昵舔了舔小女孩的掌心。

……

“小狗狗,我今天给你带了你最喜欢吃的小鱼干,是不是很开心呀!”

“汪汪汪!”

“你还真是奇怪呢,狗狗不是应该喜欢啃骨头才对么,怎么你和小猫咪一样,喜欢吃小鱼干呢?”

小女孩笑着拿起小鱼干,一边一条条喂着,一边疑惑不解地自言自语道。

……

“都认识这么些天了,总是叫你小狗狗也不太好,毕竟你以后也会长大的,那我还是给你取一个名字吧!我已经想好了,你又不会说话只会汪汪汪的,那以后就叫你‘旺旺’好啦!”

说到这里,小女孩有点心虚地瞥了一眼脚下不叫的它,又接着道:“当然啦,如果你不喜欢这个名字,我们也可以换的,你只要摇头三次告诉我你不喜欢就好了,如果不摇头那我就当你答应了啊!”

“汪汪汪!”

很明显,这就是一个套路,让一只小狗学会摇头,实在是太困难了。

于是,它便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叫旺旺。

……

日子一天天如同流水逝去。

转眼间,严寒冬季过去,万物在煦和温暖的春季复苏。

若不是家中父母一直很坚决反对饲养宠物,小女孩早就想将旺旺带回家,当做特殊的家人来相处了。

于是在这段时间里,一直都很是孤独没有多少朋友的小女孩,一逢有空便会过来看望旺旺。

她还找来了别人废弃的木板和棉絮,在外面为旺旺给盖了个更舒适的新家、

这样甜蜜快乐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有一日,被彻底打破。

这一日,放晚学来到小巷中的小女孩,看到自己辛辛苦苦为旺旺打造的小家被火焰焚毁,并且旺旺也不见了踪影。

她发了疯般的寻找,终于在不远处的废弃小公园内,找到了它。

五名学校里的同班男生,正将它关在铁笼子里,在旁边点燃干草饲料袋之类的易燃物,用烟去熏它,用火苗去烧灼它取乐。

当即小女孩就冲上去,一把推开那些男生,将旺旺从笼中给救了出来,因为一时不慎,手背还被火焰给烫伤了。

“不就是一条野狗么,烧死了就烧死了呗,你有这个必要么!”

其中一名被推搡在地的男孩子,很是气愤地斥责道。

“它叫旺旺,是我的朋友,不是野狗!”

抱着毛发被烧掉许多的旺旺,小女孩对着他们大声道。

然后那一天,她是抱着旺旺回家的,并且做好决心,无论如何一定要让爸妈收养旺旺,不让这种悲剧再次重演了!

这次自己来得及时,可倘若下次呢?

在小女孩的坚决态度下,以及连番保证养了旺旺不会影响自己学习,自己以后每次考试都会全年级前十的保证下,她的父母终于还是勉强点头同意了下来。

从那之后,她的家中多了一位新成员。

而旺旺,也从此有了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温暖新家。

……

……

在旺旺成为小女孩家庭新成员的第一个夏天,小女孩住在乡下的外婆逝世了。

参加完外婆葬礼,回到家中的小女孩,通红着眼眶抱着旺旺哭了好久。

“旺旺,外婆她永远离开我了,我现在真的好伤心难过。听叔叔他们说,外婆是在家中独自一人孤独死去的,直到两天后才被邻居发现,今天爸爸也告诉我说,人都会有迎接死亡的那一天的。

我突然好害怕,害怕以后我死掉的时候,身边什么人都没有,一个人孤独得死掉。

旺旺,等以后我死掉的时候,你一定会陪在我身边的对吧?”

这时候的她还太小,根本还不了解,一条狗的寿命相比于人类很是短暂。

她的某一段人生,却是它的整个一辈子。

不能说话的旺旺,无法去承诺什么,它所能做到的只是伸出舌头,帮自己的主人小女孩舔舐那些泪珠,并且像是表演杂技一般在地上翻滚,竭尽所能想让主人变得开心起来。

对它而言,眼前的小女孩主人,就是自己全部的存在意义。

……

……

年轮流转,岁月飞逝。

当年懵懂无知的小女孩,转眼间出落得亭亭玉立成了大女生,也从大学象牙塔中毕业,成了某公司的职员。

而当年只有两个巴掌大小的金毛犬旺旺,也长成了半人多高的雄壮威武模样,每次被栓上狗绳出去逛街,总会引得路人的注目。

这些年来,一人一犬感情也依旧亲如家人。

旺旺每晚都会趴在家门内的鞋架旁,一听到楼道外传来熟悉的脚步声,就一个激灵从地上坐起来——因为那是自己的女主人下班回家了!

只是随着时间流逝,身为女主人的她,望向已经逐渐开始衰老的旺旺,眼眸内潜藏着悲伤。

现在她也知晓了,以前的自己是多么的天真无知,正常来讲一只金毛犬的寿命不过十年出头,完全无法于人类相比拟。

它……始终是要先走的。

现在她所想的,就是送它快乐安心走过生命的最后一程。

……

……

“咳咳!”

现实世界的敬老院内,房中传来当年那位小女孩,如今垂暮老人的剧烈咳嗽声。

而回溯完前世的耿霍,也如大梦初醒。

被前世“自己”死亡的残忍场景吓了一大跳的他,整个人下意识朝后倒退了一大步,直接一头撞开了本就虚掩着的房门。

狭小的房间内,一位满头花白的老妇人正躺在床上,皮肤上满是如同刀刻一般的岁月褶皱。

“这位老奶奶您好,我们是社区送温暖的,这位小伙子是我们的公益人员,过来帮你收拾整理下屋子,陪你唠唠嗑解解闷啥的。”

李万机面带微笑说出这一句话后,便为两人带上了房门。

原本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做啥的耿霍,立马以这个理由开始清理收拾起房间,然后他的目光,无意间瞥见了房间角落摆放的物件后,眼眶顿时控制不住红了。

那是一条老旧的项圈,是很多年前的旺旺所佩戴的。

还包括当年旺旺曾用过的餐盆。

这时的耿霍也发现了,在床边的柜台相框上,摆放着一张边角已然泛黄的老相片。

相片中,是高中时的她,抱着旺旺在阳光下明媚大笑。

原来,她还记得曾经养过一只被取名为旺旺的金毛犬。

并且还在不切实际幻想着,“走丢”的旺旺能够有一日再次回来……

第十八章 我回来了(新书投资已恢复,欢迎投资)

“老奶奶,我叫耿霍,正在上大二,学的是土木工程专业。”

将屋内收拾好后,心情有些复杂的耿霍,搬了个小板凳坐到了床边,如是开口自我介绍道。

“真是太感谢你,帮我这个手脚不利索的糟老婆子收拾屋子,现在像你这样善良热心的小伙子真是不多了。”

躺在床上的年迈石安燕,望着眼前的耿霍,皱纹丛生的面庞上露出一抹慈祥笑容。

“对了老奶奶,您的子女家人呢?”

看到孤身一人住在敬老院,生命即将走到尽头也无人相伴的她,耿霍忍不住问道。

不过很快的,他就发现自己说错了话,因为听到这个问题的石安燕,面庞上原本慈善的笑容僵在了那里。

“他们……工作实在太忙了。”

末了,她低声回答。

至于是否真的是因为工作太过忙碌,连年迈卧病在床的母亲都没时间探望与照料,那就不得而知了。

耿霍也连忙转移话题,讲起了一些自己在学校的趣事。

在接下来的交谈中,耿霍也了解了在“自己”不在的那些年中,关于她后半生的一些事迹——

在发现丈夫背着自己出轨,与外面的女人有染后,她没有选择忍气吞声视而不见,而是果断选择了和对方离婚。

从此便作为一名伟大的单亲母亲,独自拉扯着一对年幼的子女,将这对兄妹抚养长大培养成材,如今兄妹两人都在工资待遇优厚的大公司上班,也各自组建了幸福美满的三口之家。

再然后,年老失去了经济来源的她,便被送入了这家敬老院中养老,直到今日。

有时候逢年过节,同在金陵工作的两位子女,也会带着小孙女来看望看望她,这也是石安燕剩余人生中仅存不多的欢乐幸福时光。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只是第一次见面,但是我这老婆子见到耿霍你的时候,总有一种莫名的亲切熟悉感觉,就像是和分别好久好久的亲人重聚了。”

在说起这番话时,躺在床上的她也不禁失笑。

也许是自己实在太孤独了,所以才会产生这样的错觉吧。

耿霍目光怔怔,望着她左手手背上所遗留着的,熟悉而又陌生的陈旧烫伤伤疤,一时间鼻头一酸,百感交集。

“老奶奶你以前养过狗么?看到你房间还保留着这些物件。”他装作不经意地开口问道。

“是啊!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曾经收养过一只叫做‘旺旺’的小狗!”

在说起这个话题时,石安燕浑浊昏花的双眸内露出幸福的追忆之色,身上的垂暮之气也消散了些许,整个人恢复了许多的精神。

“……对于我而言,旺旺它并不仅仅是一条宠物狗,而是我身边一位特殊的亲人。身为主人的我看着它一天天长大,而它也同样陪伴着我渡过了小学初中再到大学,这一段人生最美好最宝贵的青春年华,我一直都很感激有它的陪伴。”

“能够遇到你这样的主人,我想它短暂的一生肯定很幸运也很幸福!”

耿霍重重点头附和,语气真挚而坚定。

然而石安燕面庞上却露出愧疚之色,苦笑着道:“你这样说让我很惭愧,因为旺旺它正是因为我的缘故,才会死得那么凄惨。那一日我下班回到家中,并未看到它的身影,一直以为已经年龄大了的它是偷偷跑出去了,从此在没有回来。直到很久之后,在准备离婚的那段时间争吵中,我才无意间从我那洋洋自得的前夫口中知晓,旺旺并不是走丢了,而是被他给拖出去用棍棒活活打死,然后把尸体随手丢弃。”

“这并不是你的错,我想旺旺它绝不会错怪你的!”

耿霍立马开口反驳。

刚刚回溯了前世的他,自然清楚得知晓一切,也明白为何那个男人要如此残忍。

那一日,在女主人石安燕在外上班的时候,那个花心的男人将情人带回了家中偷情,然后见到那个女子不仅偷拿自己主人的首饰钱物,还光明正大穿着女主人的衣服,于是它便恶狠狠朝那个野女人吠叫……

然后,妨碍了那个花心男人偷情大计的它,便遭遇了后面的一切。

其实哪怕至死,它都未曾怨恨过自己的女主人,那个在冰天雪地的严寒冬季,蹲在自己面前递上了全天下最好吃的大肉包的小女孩……

或许是因为耿霍那一句宽慰,积压了数十年的心结豁然解开,石安燕苍老面庞上露出释然的神色。

她也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叫耿霍的小伙子只是简单的一句宽慰话语,会有这么大的效果,就像是真的得到了原谅一般。

“今天真是太感谢耿霍你了,听我这个糟老婆唠叨了这么多话……咳咳,我现在觉得好累,可能要好好睡一会儿才行了……”

她缓缓闭合上双目,如是说道,只是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微弱,直至最后彻底微不可闻,连同呼吸都彻底消失。

虽然早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当这一刻真正到来时,耿霍还是心底一凉。

他知道,这场沉睡将会是永远,不会再有醒来的时刻。

人这一生都会去面临的死亡终至。

耿霍伸出手去,紧握住她布满皱纹形如枯木的消瘦手掌。

他低下头去,将面庞紧紧贴在她的手背,那处有着很久很久之前的烫伤疤痕之处,感受着生命最后的余温。

“我回来了。”

狭小阴暗的小房间内,他低声宣布道。

尔后,泪如雨下。

泣不成声。

……

……

等两人做完最后的告别,一直在外等待的李万机悄然走了进来。

“人生百载,生死乃是定数,天下没有不散之筵席,请节哀。”

李万机望着面前眼眶红肿的耿霍,如是低声宽慰道:“更何况,她在临去之时有你相伴在侧,多年心结也得以解开,走得很是安详幸福。”

耿霍拭去面庞上的泪水,站起身来,然后对着李万机深深鞠了一躬,无比真挚感激道:

“谢谢你!真的很感谢!”

“不用谢,能够帮助到你们我也觉得很开心。”

李万机面带微笑,很是儒雅随和地接着道:“不过以后你要是再敢眼珠子盯着我家的星离妹子不放,小心以后我给你穿小鞋,暗箱操作你下辈子转世哦!”

耿霍吓得打了个冷颤。

第十九章 执念晶石

残夕已尽。

一轮新月高高悬起。

耿霍站在学校的大门前,陷入了迷惘模式,开始思考起了人生三大哲学问题。

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什么?

他记忆中,明明自己上一秒刚准备下楼去拿外卖,可是下一秒就莫名其妙出现在了学校大门处,而且之前明明还是黄昏,现在都已经天黑了。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在刚刚的两三个小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难不成自己患上了某种失忆症?

无论他怎么去想,都无法回忆起半点,最后只得作罢,老老实实准备回宿舍瘫着。

不过说来也是奇怪,先前这几天里自己的心情一直都莫名得很是不好,像是网上常说的男生“大姨夫”来了。而此时此刻那种负面情绪却一扫而空,就像是一块压在心头的重石落下了。

回到宿舍,发现室友们出去浪都还没回来,宿舍内空荡一片。

屁股还没坐热,手机就疯狂震动起来,是来自于室友的电话。

“我擦终于通了!老耿你之前干嘛去了,怎么之前一直打你手机都打不通?”

电话刚一接通,室友就炮语连珠追问。

“我……我睡着了。”

实在不知晓到底发生了啥的耿霍,随便找了个借口敷衍了下来。

“那晚上一起出来去酒吧嗨啊!老刘约了好几个隔壁学校水灵灵的妹子喝酒呢,喝完酒要是没进一步情况,我们就找个网吧通宵去,反正明天就上课了,到时候在课堂上补觉就行!”室友在电话中疯狂怂恿撺掇。

要是往常,遇到这种事耿霍肯定身先士卒忙不迭答应下来了,可是今天不知道为何的,却有了某种不一样的想法。

“额……你们好好嗨吧,我就不去了,准备看会儿书然后早点儿休息,不然明天听课没精神。”

“我真是日了狗了!老耿你没事吧,是睡懵逼了还是吃错药了,竟然说要好好看书学习了???!!!”

电话那头的室友,语气惊诧地不亚于看到电视机里爬出一只贞子。

而耿霍在听到室友“日了狗”的日常口头禅时,总觉得哪里有些怪怪的,可是却说不出到底怪在哪里。

“就这样了,你们玩得开心点,我先挂了啊。”

说完,他便挂断了电话。

将宿舍桌案收拾了一番,然后删掉了电脑里终日沉溺的网络游戏,拿出了不知道多久没翻开过的课本,整整齐齐摆放其上。

以前的他,属于万千混日子中的大学党之一,反正只要保持不挂科就可以拿到毕业证,一般考前突击恶补一番知识重点就行,平日里自然是想怎么混就怎么混,谁天天捧着书本学习谁煞笔。

但经过这两三个小时的失忆,他突然觉得,这是对自己人生的极其不负责任。

又似曾有一双苍老褶皱的温暖手掌,曾拉着自己说过:“彼时当年少,莫负好时光。少年辛苦终身事,莫向光阴惰寸功……之类老生常谈,以前耳朵都快听出老茧的没有任何新意的劝诫勉励话语。”

也许……一切尽是在一场美好幻梦中吧。

但这也生平首次的,让耿霍如此感触良深,甚至都觉得如果自己虚度了光阴,是来之不易生而为人的宝贵人生一种可耻浪费。

也对,在这个有些出生就含着金钥匙,得到旁人努力一辈子都努力不来财富的社会,如果还自甘沉沦怨天尤人,那么同样的差距与悲剧,也会在子孙后代身上不绝上演。

身为一名学府学子,除了力争当下,除了以笔为刃刻苦学习,还能拿出什么去改变命运,去和那些出生便高高在上的富二代们比拼呢?

在拿起笔翻开书本前,耿霍突然想到了什么,掏出手机点开了vv联系人列表,弹了个视频电话给自己母亲。

“怎么了,是不是儿子你月初刚打的生活费又花光了?”

视频电话刚一接通,母亲就率先开口关心询问道。

耿霍面色一红,回想起自己上大学的这一年多时间,好像几乎一直都只是生活费快要用光的时候,才会自己主动去联系父母。

自己这个做儿子的,仔细想想的确很是失职。

“不是的妈,我只是想到自己好久都没主动联系过你们了,想问问你和老爸在家还好么?”

“好的好的!我们两个在家里,什么都挺好的,唯一担心的就是儿子你现在一个人在外面上学,会不吃饱穿不暖什么的,儿子你孤身在外一定要好好照顾好自己才行,要是生活费用完缺钱了记得和我们说,只要不出去乱花乱玩我们都会给的……”

接着,母亲在视频里絮絮叨叨不厌其烦关照着耿霍生活在外,一些早就说过千儿八百遍的注意事项,比如夏天不要整日吹空调容易感冒,比如在学校里要和睦和同学老师相处,比如外卖要少吃多了对身体不好,比如每天吃饭的钱省不得一定要每天吃好保证营养,比如等天气转凉千万不要贪图省事一定要穿秋裤……

比如很多很多比如。

完全把早已成年的他,当成了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不过也很正常,在父母的眼中,哪怕子女成家立业后,在他们心里也永远只是个长不大的孩子。

换做以前的耿霍,听到这些早就听得耳朵生老茧的废话,估计早就不耐其烦找个理由打断了,可现在的他,只是默默看着视频中的母亲,用心去听着。

以前都未曾这么仔细关注过,原来小时候总是抱着年幼自己出门逛街,那么年轻漂亮光彩照人的老妈,也开始慢慢变老了,眼角也出现了岁月的褶皱痕迹。

原来时光就是这样血腥而残忍的事物,像是子女的成长,必须付出父母年华老去作为代价。

像是一种无情的等价交换。

“妈,以前的我太不懂事了,以后不会了!以后的日子里,我一定会好好为自己的人生努力的,等你们老去的那一天,把你们接到家里好好陪着你们,绝不会像是一些子女,直接把你们直接丢在敬老院不管不顾……”

耿霍话语蓦然一顿,他也完全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突然说出敬老院这种奇怪的地方。

“……总之,我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想起母亲还在视频看着,他没有去深想,而是立马改口道。

视频中的母亲吃惊地瞪大了眼睛,看待耿霍的眼神就像是看待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外星人,几乎要以为自家儿子是被什么奇怪的组织给绑架了。

“什么是不是失望不失望,妈妈不奢望你能有多大的成就,只希望儿子你能够活得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活得太辛苦,要辛苦我们为人父母的苦点累点都就行了。”

听着视频中母亲的关心与担忧,耿霍久久无言。

眼睛里像是进了沙子,鼻子也很酸。

想哭。

……

……

轮回殿内。

李万机掌中握着一块指甲大小的无暇剔透白色晶石,正是接待了第二位客人耿霍的奖励。

这枚白色晶石,乃是在轮回殿的奇异伟力下,由不可触的执念所凝而成。

关于耿霍的记忆,自然是李万机征求了他本人的意愿后,进行重封的。

毕竟耿霍的前世有点特殊,若是保留前世身为金毛的记忆,很容易影响他今世生而为人的性格与灵魂,造成混乱。

虽然记忆已封,但那些悲喜情感仍存。

想必经过这次特殊经历,经历过这样跨越两世的死别,耿霍心性能够有很大的变化。

就像是郑挚,哪怕前世记忆不存,转世化凡留在红尘中的他,还是会因为施喜的一个背影,而失魂落魄。

不管多少次转世轮回,无论是否记得前尘往事,但只要万幸于人海中得以相见,便会再次爱上对方。

正在为此真情感慨的轮回殿主李万机,目光无意间瞥到正襟危坐在一旁的星离妹子,突然身躯一抖,手中所握的执念晶石也掉落在地。

他突然想到,如今记忆全无高冷面瘫的星离,之所以对自己保持着与世间他人都完全不同,那种极其特殊的亲近重视态度,是否也是因为,她与自己之间曾……

额……应该是,自己想太多了吧?

第二十章 阳虚不举有所好转

“主人,你一直看着我,是有什么事情要吩咐么?”

星离转过头来,目光清澈如溪涧,平静对视着李万机的目光,不解问道。

“没……没事。”

李万机连忙否认,同时也对自己先前不纯洁的想法感到很是羞耻。

他之前也听小萝莉灵儿说起过,万年前身为傲视天下绝顶强者的“自己”,一直都洁身自好沉迷修行无法自拔,也从未闹出过什么桃色花边新闻。

而星离,只不过是自己前世偶得的一柄古剑中的剑灵而已,当时连实体都没有,两人以主仆相称,自然不会有什么特殊纠葛。

蹲下身去将那枚执念凝成的晶石捡起,李万机不能抑制有些激动。

人生这二十年来,生于汉江省首富独子的他,从出生便拥有了绝大部分同龄人哪怕奋斗一百辈子都无法拥有的一切,表面上看上去幸福无比,但其实他一直都在为自己天生阳虚不举的事而苦恼自卑。

因为怕别人笑话,于是只能将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学习之中,竭尽全力去掩饰着这个秘密。

而现在,自从那日初入轮回殿,从小萝莉灵儿交付的留影璧中,知晓了在轮回殿好好接客收集奖励,便可以重振雄风拯救鸡儿之后,李万机便激动地难以自已。

不过,一开始他或许只是为了这份特殊奖励而成为轮回殿主,消弭世间来客前世未尽执念,但是现在的他在接待了两位客人之人,溯回了他们的前世,见证了他们的情感经历后,心态也悄然发生了变化。

这种能够帮助世间有情人获得幸福的感觉,真的颇为美好。

这枚由耿霍与石安燕的前世羁绊所凝成的执念晶石,在李万机的心念一动下,便化为一小股暖流进入他的体内,吸收殆尽。

很快,便立竿见影起了效果。

李万机只觉得浑身上下舒畅无比,原本在游乐园游玩了一中午的疲惫感一扫而空,肉身力量也得到了强化,甚至产生了现在的自己一拳能够打死一头牛的强大错觉。

然而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清楚感受到自己的小腹下方三寸之地,也有了丝丝的火热之感,不再像是以前那般常年冰冷无力中看不中用。

不过也仅仅只是这样而已了。

毕竟耿霍是因为意外而进入了轮回殿,前世执念所凝成的晶石不仅细小而且品质也极低,并不能让李万机就此一鼓作气重振雄风。

但总归是有了一个好的开始,让他更加坚定了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

况且现在还有郑挚和施喜这一对客人,这两人的执念非同寻常不容小觑,若是能够完美消弭,所得到的奖励绝对无比巨大。

“我肚子有点不舒服,先去趟洗手间。”

丢下一这句话作为借口,李万机便一溜烟离开了轮回殿,独自传送回了现实世界的家中。

一关上洗手间的房门,便迫不及待地脱下裤子,激动无比自我检查起了身体某个不可描述的地方。

五分钟后——

提上裤子的李万机,神清气爽地走出了洗手间。

请大家不要产生某种不和谐的奇怪联想,只是单纯地检查身体罢了,有些小儿不宜的事情,就算李万机他想人生首次去尝试一下,但也实在是有心无力,身体状态不允许啊!

人生已经如此艰难,有些伤疤就不要揭开了。

回到轮回殿,李万机惊诧地看到星离和灵儿两人,正一动不动蹲在大殿中央,好像是在目不转睛研究着啥,奇怪无比。

“怎么了?”

他走上前去,疑惑问道。

“万机哥哥,你看!刚刚哥哥你离开后不久,它就突然从穹顶上那棵青色小树中掉落了下来!”

灵儿指着轮回殿地面上的奇怪之物,对着李万机解释道。

李万机低头望去,那是一枚鸡蛋大小通体火红的蛋状物,其内也是火红一片,完全看不清里面到底是什么。

“我看看。”

说着,李万机便伸出手去,想要将它捡起好好打量打量。

“主人小心!”

一直沉默寡言的星离,似乎是察觉到了什么,突然急促开口提醒道。

可等李万机反应过来时还是晚了,他的手掌已经触碰到了蛋身。

然后……什么事都没发生,这枚火红色的蛋就这么被他轻而易举地捡了起来。

“刚刚星离你说啥?”李万机有些疑惑问道。

星离也是一脸不解:“主人你难道不觉得烫手么?刚刚星离发现这枚蛋中,蕴含着极其霸道的炙焰,常人如果触及直接会被焚成飞灰!”

“没感觉,不过这蛋确实摸上去有点热乎乎的。”

说着,李万机还摇了摇手中的蛋,想听听里面有没有啥动静,结果自然是啥动静都没有。

不过他却发现,好像这枚蛋似乎比一开始见到的,稍微变大了那么一丝丝。

问了星离和灵儿,她们也证实了这个猜测,说这枚蛋刚掉下来时只有成年人拇指那么大,也是后来才长成正常鸡蛋大小的。

“灵儿,你作为轮回殿的殿灵,知道它的来历么?”

举着蛋的李万机对着灵儿询问道。

小萝莉摇了摇头:“这枚蛋和头顶这颗青色小树一样,都不是轮回殿原先所有之物,都是哥哥你当年从外面带进来的。”

听到这些话,李万机彻底安心了下来。

既然是自己当年带进来的东西,那么没什么好怕的了。

自己也总不可能死命坑自己吧?

说不定这枚蛋里面,还蕴养着什么绝世神兵,亦或者是什么稀世大宝贝呢,想想都有点小激动啊!

最终,实在研究不出手中这枚蛋头绪的他,也只得将这事暂时放下,造了个玉台将它放置其上留在了大殿内,然后便带着星离和灵儿离开轮回殿。

今天接客成功,他的心情甚好,决定去郑挚那里蹭顿大餐庆祝庆祝!

而就在三人离开后不久,空无一人的轮回殿内,被放置于玉台之上的火蛋,突然立了起来,并摇摇晃晃努力蹦跶了几下!

似是在对世间宣告着它的归来!

第二十一章 索然无味

金陵江畔。

装饰高档典雅的旋转餐厅内。

出生于寻常工薪家庭,从未来过这种高档消费场所的施喜,有些局促地坐在那里,望着面前摆放的那些刀叉也不知具体该如何使用。

在她对面,坐着衣冠楚楚面带温和笑容,看似是谦谦君子实质乃为衣冠禽兽的赵玉剑。

“小喜你中午既请我吃饭,还送了礼物给我,我请你来这里吃饭也是礼尚往来,你也不要太过拘谨。

说起来,这家的西餐厅不仅食材新鲜味道很好,而且更重要的是从这里望向窗外,可以俯瞰大半个金陵城的夜景,一边享用美食一边看窗外风景,可以说是很惬意了!

一般来说这家餐厅晚上都是爆满很难订到位置的,好在我和这家餐厅的股东之一认识,走了后门才预留到了这个靠窗的最佳位置的!”

拥有丰富泡妹经验的赵玉剑,不仅有钱长得帅,而且说起话来也是玲珑八面。

在假意照顾对方感受的同时,还不经意小小炫耀了一下自己丰富的人脉关系网。

阅女无数的他可是很清楚,这些还处于校园中的女生有多么单纯好骗,对于那种在社会上看似成就的同龄人会生出怎样的崇拜心理。

“中午的请客吃饭还有礼物,都是因为昨晚你帮我的答谢,算不得什么的。而在这种地方吃晚饭,一定很贵吧,赵大哥你现在在创业初期,肯定有很多要用钱的地方的,让你请我吃一顿这么贵的饭实在很不好意思,我们还是aa吧!”

粗略估算了一下全身上下所有的钱,应该勉强够支付半顿饭的钱,于是施喜很是认真地如是提议道。

赵玉剑表情一愣。

作为情场老手的他,早就脱离了被花言巧语所迷惑的阶段,自然也可以分辨地出一些女人的虚情假意花言巧语。

望着对坐施喜清澈而坚定的目光,听到她为自己着想说要aa的话语,他一时间五味陈杂,竟不知道该说些啥才好了。

所谓的创业,只是一个谎言罢了,为了营造出一个积极努力向上的富二代人设,更好得去让那些妹子崇拜,想不到这施喜还真的当了真。

“一顿饭没多少钱的,不用a了,还是让我请吧!”赵玉剑连忙阻止。

施喜也没有让步:“我们还是aa吧。不然我真的过意不去,连吃饭都吃不好。”

最终,任凭赵玉剑怎么努力,哪怕搬出了自己是个男人,这顿饭应该是自己来请客这个理由都没好使,直接被施喜一句“男人的钱也是钱啊,难道是天上掉下来的不成”给回怼了回去。

于是,这顿饭最后还是两人aa了。

“像你这样的女孩子,要是谁娶回去当老婆,那可真的有福气喽!”

赵玉剑半开玩笑半真心的,打趣了对面的施喜一句。

“为什么?”

施喜抬起头一本正经地反问道。

赵玉剑万万没想到她会这样反问,怔了一会儿道:“当然是因为小喜你不仅人长得貌若天仙,而且还如此的善解人意,和外面有些妖艳贱货完全不一样呀。”

“其实重点还是在前半句吧,其实这世上性格好的姑娘还有很多很多,只不过因为上天赐予的相貌不行,而不被注意罢了。如果我只是一个很丑很丑的丑女,赵大哥你难道还会觉得谁娶了我做老婆,是一种福气么?”

在说这些话时,施喜不禁想起了曾经在大学里,被自己当做生命中的一盏明灯,总是给自己加油打气鼓励着自己,被自己默默爱慕的好友周正。

最后才发现,自己不过是个工具人,一个在他口中向朋友炫耀的笑话罢了。

甚至,她还想起了昨夜那诡秘梦境中,救了女扮男装赌气逃离家中的自己,那不辞辛苦行医济世的少年郎中……

如果梦境中的自己不复倾城之颜,而是像如今未入轮回殿前的那个丑陋施喜,那少年郎中又当如何?

估计也和那周正一般,躲之不及了吧。

这世间,所谓的执子一生共赴白首誓言,不过尽数流于表象皮囊罢了。

“小喜……小喜……”

听到耳边传来呼唤声,施喜这才回过神来,发现赵玉剑正颇为担忧地望着自己。

“抱歉,刚刚想事情去了,有些走神。”她很是歉意地道。

施喜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只不过是一场梦,这一整日来却莫名其妙时常想起。

甚至有时候路过一些能够倒影出镜像的建筑,望着其上自己美艳容貌的倒影,总会生出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比如觉得这张脸看上去无比让自己生恶。

“没事,菜上来了,快点吃吧,要是冷了味道就大打折扣了。”

赵玉剑温和笑着,依旧饰演着一位大暖男的形象。

用完餐,两人aa完账单后,见时间已经不早了,明天周一还得上课,于是他便开车将施喜送回了学校。

将施喜一路送到女生宿舍楼下,回到宝马车驾的赵玉剑,并未急着开车离开,而是摇下了车窗,点了一支寂寞的烟。

此刻的他,感觉心情莫名得有些烦躁,心绪也变得有些不受控制。

明明之前只是见猎心起,想着将施喜骗上床好好玩一玩,可是今天这半日来的接触,却让身为花花公子的他,产生了一些可笑无比的异样情愫。

这时候电话响起,是某大型娱乐场所的营销经理。

接通,说是今天场子里新来了几个肤白貌美的妹子,都给赵公子留着呢,晚上可以直接过来挑选看看有没有中意的。

“不去!戒了!”

冷冷丢下这两句话,赵玉剑直接挂断了电话。

突然有种索然无味的感觉。

……

……

“万机哥哥,你看那郑挚这么可怜,刚刚饭桌上一直魂不守舍是不是望向街边,足以证明对那女子念念不忘。为什么哥哥你不直接安排他们两人重逢,而要让他忍受这份相思之苦呢?”

吃饱喝足回去的路上,已经被郑挚美食给收买的小萝莉,很是不解问道。

李万机拍了拍她的小脑袋,叹了口气道:“若是真有这么简单,哥哥我早就去做了。还记得我说起过,不仅仅是郑挚,前世的施喜也留有执念么?”

“难道她的执念,不是为了和相爱之人重逢么?”

“与郑挚重逢确实有,但并不是全部。毕竟妺喜曾为一代王朝的皇后,在勾心斗角的后宫中想要生存下去,可没法像以前那样柔弱,双手也曾浸染过血腥。

天生的倾城美貌给她的人生带来了巨大的变化,除了美好之外还有厄运,经历了这么多事,被誉为祸水红颜的她,最后自己都开始怀疑起了自己存在的意义,原本内心的坚定信念也遭受了动摇,包括和当时伊尹之间的感情。

所以,临死之际的她,才会许下来世不愿有此等祸水之颜的心愿……”

第二十二章 悲喜无法共通

“可是,郑挚他并非是那种只贪图美色的肤浅之人啊!若不是对那位女子情至深处,何以倾尽一切连长生久视的仙人都不愿去做,一身仙骨仙魂尽碎自此沉沦红尘苦海,只求天地能够开一线,庇佑她安然进入轮回得以转世为人呢?”

小萝莉灵儿依旧不能够理解,已经在为烧得一手美味佳肴的郑挚打抱不平起来。

李万机见到她这鼓着小腮帮子,一副忿忿不平的可爱模样,忍不住伸出手去捏了捏她的脸颊,笑着宽慰道:

“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灵儿你这段时间和郑挚接触比较多,会有这种想法也属于正常。但是施喜她的前世妺喜,因为受这倾城美貌所累,连自己的命运都无法把握,被当权者当做一件玩物抢夺,不仅一生不得安宁,就连死后也被世间所妄。

以前在我考取了金陵大学历史系,读到古籍内关于妺喜她的记载时,便曾提到过当时入宫为王后的她有三好:一是笑看人们在规模大到可以划船的酒池里饮酒;二是笑听绢帛撕裂的声音;三是喜欢穿戴女易男装穿戴男性的服饰。

当时的我还一度很是不理解,前两好或许可以说她醉生梦死奢华无度,可是这第三好喜穿男衣又是何解?

而现在执掌了轮回殿后,见到了她本人之后,我也终于明白了其中缘由,因为当时身为有施氏公主的她初次与伊尹相遇时,便是女扮男装的模样。

她,其实一直都记得,只是将这份情愫默默深藏在心。”

灵儿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然后又忍不住接着问道:“可是灵儿还是不明白,既然两人彼此都互相喜欢,为什么明明郑挚的前世伊尹费劲了千辛万苦,终于让她从深宫中重获了自由,两人也明明可以长相厮守一直在一起了,她为什么要自绝性命,丢下伊尹一个人孤存于世呢?”

“我想,是为了成就他吧。”

在说起这句话时,李万机想起了那日在轮回殿中,初见双眼通红脸上犹有泪痕的施喜时,从她身上所见到的深藏于时光罅隙里的画面。

一代兴盛夏朝覆灭后,在暴政中受苦已久的天下黎民怨恨并未就此终结,而身为旧王朝王后的妺喜,自然首当其冲。

若不是有当时手握重兵的伊尹相护,她要么被愤怒的民众吊死城楼,要么就是被另外那些位高权重贪图美色的高位者收入房中成为新的玩物。

因为妺喜的身份特殊,原本颇为满朝文武和天下百姓敬重的伊尹,声名也就此一落千丈,甚至有心怀怨念的百姓半夜朝他的家中丢入粪便与石块。

于是伊尹辞官而去,带着妺喜回到以前两人年少时常常幽会的山谷内,准备在此隐居避世绝俗,执手终老。

可妺喜是知晓他的匡扶天下,拯救天下万民与水火的远大抱负的,也明白自己若是不死,他便永远不可能将胸中抱负付诸现实,自己是他人生路途上的最大阻碍。

况且,一直自认已是残花败柳之身的她,不认为自己值得他如此牺牲,而且如今天下初定无数百姓生活依旧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需要有像他这样的人站出来拯救。

于是,在留下了那份绝笔书后,她自绝性命香消玉殒……

“成就他?”

灵儿嘴中小声念叨着这句话,似乎在努力思考着,眉头蹙起。

李万机拍了拍她的头:“这世间,人与人之间的悲喜很难共通,隔岸观火永远做不到感同身受,妺喜的选择与执念亦是如此。灵儿你现在还小,不明白也很正常,以后说不定能够慢慢理解的。”

虽然从年龄上来讲,今年的李万机才不过二十,而小萝莉灵儿完全从年龄上全方位碾压他,但是李万机依旧把她当成小孩子来看待,毕竟她的心智和年龄完全是反差的。

或许就连李万机自己都没发现,自从融合了轮回天珠执掌了轮回殿后,除了在自己的家人面前外,在外时的他俨然一副长者的姿态,浑然忘了现实中的他也不过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年轻。

“说起妺喜之事,我就不禁想起了我为数不多的一位好友。

我那好友出生于华夏首富之家,为人很是高调张扬,率性而为看不惯的事绝不憋着直接公开去怼,上了无数次的热门头条,也在网络上收获了一大堆粉丝,还被冠以‘国民老公’的称号。

或许在外人看来,他的人生可谓是无限美好,身边的各种网红小明星女朋友,一茬接一茬在换着,完全是人生赢家的典范,令人羡慕嫉妒恨。

但事实上,也正因为这首富之子的名号,让他的人生变得一团糟。

因为他会潜意识地认为每一个接近他的妹子,都是冲着他的钱而来,于是他经常陷入自我怀疑自我否定,最终也不相信这世上还有爱情这种东西的存在,把一切当成逢场作戏各取所需。

其实想想这样也挺悲哀的,不去相信真心,也从不付出真心。”

这种“我有一个朋友系列”常见于各大网络交流论坛,一是主人公其实是自己,比如这种“我有一个朋友短小无力三秒就没了,请问大家还有救么巴拉巴拉”的咨询帖,一看就是凭空造友,实际上就是楼主本人。

还有一种,就是键盘侠在网络上指点江山,张口就是“我有一个朋友,他有多么牛x之类的”,牛皮都快要吹破天际了。

但李万机口中说出的这番话,却都是真实无比,他的朋友很少,但这个朋友却是其中之一。

“万机哥哥你放心,灵儿不是那样的人!不管原本帅气的哥哥你变成什么难看模样,灵儿都不会嫌弃你的,依旧会永远陪在你身边,不弃不离!”

小萝莉扑到李万机的怀中,仰起头用坚定地语气承诺保证道。

“我也是。”

一旁的星离妹子,也点了点头,面无表情地跟着附和了一句。

第二十三章 夏诗娴同学的秘密(求收藏求推荐票!)

周一。

金陵大学的大教室内,李万机找了个最后一排有阳光照进的靠窗位置坐下。

今天早上的课程,正是那位在大学内有着书痴之名的教授前来授课。

不得不说,虽然这位书痴教授平日里总是沉迷于书,但是讲起课来一点都不苦闷,反而因为学富五车知识储备量丰富,在课堂上从一个细小的话题旁征博引,很是引人入胜,在学校可是有着很大的名声。

甚至还有许多外系的学生,慕名前来旁听,因此整个大教室内的学生足足比出勤人数多了快一倍。

当然,这其中掺杂着一些心思不纯之辈,单纯是来看美女钓帅哥来了。

这美女,是指金陵大学历史系的校花,夏诗娴。

而帅哥,自然是指我们的李万机童鞋……

没办法,这就是一个人长得太帅,而且又家财万贯的苦恼。

“李万机同学你来这么早啊,吃过早餐了么?没有吃的话我这里亲手烘焙了一些小甜点,你可以尝尝!”

刚刚坐下的李万机,板凳还没有捂热,就有一位身材高挑妆容精致的美女妹子主动凑了过来,对着他主动示好道。

这妹子是金陵大学外语系评选出的四朵金花之一,也是李万机的长期追求者,孙菲凡。

“吃过了。不用了,谢谢。”

李万机保持着一贯的高冷学霸姿态,以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礼貌语气道。

其实作为同年入校的新生,以前的李万机尽管长得帅气逼人,在女生圈子里内也算是颇有名气,但是这孙菲凡也从未有过什么示好的举动,更别提倒追什么的了。

一切的改变,都是在大一的下半学年。

周末开着豪车出门兜风的李万机,被同校的不知道谁给拍了一张照片发到了学校论坛上,有识货的汽车发烧友一眼就认出了,这辆跑车乃是全球限量一百辆的超级豪华跑车,价值千万往上。

于是那帖子成了热帖,他的家底也就此被神通广大的吃瓜群众给扒得一干二净。

自此,整个学校都知道了,汉江省首富独子李氏集团未来继承人的李万机,是自己的同校校友。

以前刚入大学的李万机,可是极力的想要低调,平日每天上学都骑共享单车,正好顺便锻炼锻炼身体。可是万万没想到,他就像是黑夜中的萤火虫,完全掩饰不住。

也就是从那之后,这孙菲凡便开始主动接近各种嘘寒问暖。

作为一个心理正常,但是生理上有些毛病的李万机,自然是对一切异性保持敬而远之的疏远态度,一般的女生若是被这样冷漠对待,估计早就放弃了。

但是这孙菲凡,真可谓算得上一大另类奇葩了,哪怕李万机已经表现得很是明显了,无心恋爱只想学习,但是她却锲而不舍从未放弃,这都大半年还不曾死心,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去亲近他。

这种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执着精神,令李万机十分感动,然后一次又一次拒绝了她。

“今天的阳光很好呢,照在身上暖洋洋的舒服极了,李万机同学你可是挑了个好位置呢。”

被第一百一十六次礼貌拒绝的孙菲凡也不沮丧,反正都已经习惯了,然后便很是自来熟地坐在了李万机旁边的位置上,伸了个懒腰如是找着话题道。

李万机没有去理会她,教室这种公共场合,她爱坐在哪里是她的事,自己也管不着。

况且这也并非是什么坏事,这位置她不坐也会有别的妹子来坐,那还不如让一直心里很有逼数的她来坐,至少上课时她会懂得保持安静,不会叽叽喳喳打扰到自己听课。

在等待老师来的这期间,上周末假期刚刚执掌了轮回殿的李万机,也好奇心起悄悄用轮回之眸看了一眼这孙菲凡,想看看她的前世如何。

结果她的前世空白一片。

当然,她这种情况,与自己和星离的空白情况都不同,自己与星离那是看不到,而她这是根本没有。

这世间,并非人人都能够有前世的,也有着像是孙菲凡这种不沾染前世因果的新生魂灵,这一世便是她的第一世。

见到孙菲凡身上没有油水可捞,不像是之前蚊子再小也是肉的耿霍,可以让自己阳虚不举有些好转,李万机便彻底失去了兴趣,低头专心看书去了。

“夏诗娴来了!”

听到前排男生在那里激动嘀咕着,察觉到有些异样的李万机,心有所感的抬起头来,朝着教室的大门处望去。

在那里,一位留着披肩长发身着素青长裙的少女,手捧着书从外走了进来。

作为同班快两年之久的同学,李万机对于眼前的少女并不陌生,在他的印象中,这夏诗娴是平日里少言寡语,总是书不离手,五官精致皮肤白暂,身材也很是纤细,显得柔柔弱弱的。

纯粹就是那种文学少女的模范。

可今日再见,李万机直接推倒了先前的那些想法。

因为在此时的他眼中看来,这夏诗娴并非是什么等闲之辈啊,体内流转着一股特殊的能量,不说多的,打趴二三十个成年男子还是轻轻松松的。

她,竟是一名修行者!

走入教室的夏诗娴,受到的注目很多,但是她扫视了一圈后,目光却也直直落在了李万机身上,明媚内露出一丝隐藏极深的惊诧之色。

然后,身着长裙手捧着书本的她,施施然走到了李万机的位置,对着坐在他旁边的孙菲凡微笑着开口道:“这位女同学你好,请问能让个位置么,我有些学术上的问题想要找李万机同学探讨探讨,麻烦了!”

孙菲凡面庞之上露出一丝不满之色,但是看到李万机微微点头示意,为了不引起他的反感,还是乖乖将位置让了出来。

被誉为金陵历史系金童玉女的两人,首次隔得这么近坐在了一起。

教室内,仿若能够听到一大众少男少女的心碎声。

以前的李万机和夏诗娴,虽然为同学但是根本没有多少接触,都是属于那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三好学生。

之前李万机还很是疑惑,自己这么安分老实是因为身体所限,为什么这夏诗娴妹子长这么漂亮优秀的追求者这么多,但还是活得如此清心寡欲。

而今日,他终于找到了答案,发现了她的秘密。

第二十四章 多喝热水

“李万机同学,早上好!”

刚一坐下,夏诗娴便转过身来,对着李万机伸出纤细白暂的手掌,主动问好。

以前两人同班近两年的时间里,哪怕低头不见抬头见,但两人说过的话加起来两只手都数得清,生性清冷总是独来独往的她,也从未像是今天这般主动要求握手的。

事出反常必有妖,李万机眉头一皱,知晓她醉翁之意不在酒,事情并非这么简单。

想要和自己握手是假,应该想通过这肢体的接触,来暗中探查自己的身体情况。

自从昨日在轮回殿将那颗执念晶石吸收后,虽然那晶石的品质很是低下,但是李万机还是感受到了身体产生了某种脱胎换骨般得变化。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以前的他双手举起一百公斤的重物都很是费力,而现在只用一只手便可轻松举起。

并且包括视觉与听觉在内的五感,也变得异常灵敏。

除了某些难以启齿不可描述的特殊方面,依旧还是中看不中用之外,整个人可以说是生龙活虎精力充沛,在操场跑个七八十圈也完全不在话下。

回想起刚刚在夏诗娴身上,所感受到的那股特殊气息,李万机心念一动,也有了决断。

“夏诗娴同学你好,今天的风儿真的很是喧嚣呢!”

他面带和善微笑,随便客套了一句,伸出手掌和她紧握在了一起。

在肢体触碰的刹那,李万机便清晰察觉到了对方的不规矩小动作。

之前在她体内感受到的特殊气息,直接有一小股顺着两人紧握的手掌,悄然钻入到了自己的体内。

不过李万机一点都不慌,因为他有外挂……哦不,轮回天珠护体,这些钻入自己体内的异类气息,直接都被轮回天珠一点不剩地吞噬殆尽。

而另一边,感受到自己修炼出的灵力,如同泥流入海不见踪影的夏诗娴,以为是力度不够,于是便加大了灵力输送,想要一窥李万机的真实情况。

然后没有丝毫意外的,这些灵力也如同羊入虎口,彻底消失。

身为承受者的李万机,在吞噬了这么多灵力后,差点舒服得直接哼出来,身体就像是刚做完按摩泡在温泉之中,舒爽无比。

渐渐的,见到李万机面庞上的享受神色,夏诗娴也察觉到了不对劲,连忙想要停止这次探查。

可是这时她无比惊恐地发现,自己根本无法直接关闭灵力的输送,对方竟然反客为主在吸取着自身的灵力。

最终,夏诗娴不惜承受反噬,以秘法强行切断两者之间的联系,这才将手掌从李万机的魔爪中挣脱出来。

“哎,夏诗娴同学你别心急啊,大家都是老同学了,不如再握会儿呗,我李万机绝不会说你耍流氓占我便宜的!”

还没有爽够的李万机,不清楚到底发生了啥,一脸惋惜加期待地对着她提议道。

“哼……”

听闻此言的夏诗娴,心神失守之下,之前遭受反噬强压下的伤势也爆发,直接闷哼一声,嘴角流渗出丝丝鲜血。

这是被气的。

她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身为玄门正宗的她,在修行路途上自幼便受到名师高人指点教诲,而刚刚走进教室的她,第一眼看到李万机便感受到了他身上的异样,明显已初窥修行门径,筑基洗髓成功。

可明明就在上周,在课堂上见到他时,对方还只是一个浑身上下无半点异常的普通人,何以只短短两天过去,就直接筑基洗髓成功?

在这千年来灵气枯竭的末法时代,哪怕是修行界最为天才的修士,也从未听闻过,从一窍不通短短两日便能够到达这种地步的。

况且筑基对于修士而言,乃是大道修行之始,重要性无可比拟,稍有差池轻则一生修行不得寸进,重则走火入魔危及性命。

而这李万机若没有名师在旁指点,自己摸索着胡乱修炼,很容易出现这种问题。

毕竟这李万机是自己的同学,虽然在这近两年的同窗时间里,两人根本没什么交集,但他也不像有些男生那般性格招人厌恶,于是身为玄门正宗被誉为年轻一辈天才修士之一的夏诗涵,便决定出手相助。

于是,便有了其后发生的那些事……

可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不仅无法看清这李万机的长短深浅,而且自己还负伤了。

“哎啊,夏诗涵同学你流血了,是不是最近夏天到了,加上饮食睡眠不规律火气太大了?所以你一定多喝热水啊!”

望着她嘴角的鲜血,李万机立马语气真挚表情真诚地“关心”道。

不管是啥病,只要多喝热水就行了!

众所周知,热水天下无敌包治百病!

大家应该都学会了,知道以后该怎么去关心身边的异性小姐姐了吧?

刚刚内伤有所好转的夏诗娴,差点又一口老血喷出来。

她怎么以前都没发现,这个在班上一直都独来独往,似乎和自己是同一类人的李万机同学,怎么气起人来原来这么厉害呢?

而这时,伴随着上课铃响起,戴着老花镜在金陵大学有着书痴之名的江培元教授,也走了大教室内。

和其他许多教师不同,这位书痴教授上课时一向是两手空空。

他用不到教材,因为万卷藏书都尽数在他的脑中,堪称行走的古史图书馆。

“我并没有恶意,若过李万机同学你有空的话,我们下课后一起去天台上聊一聊吧。”

见到老师到来,同时也是为了给自己个台阶安心疗伤,夏诗娴在纸上写了这一句话,然后递到了李万机面前。

之所以不说话,是她怕自己再被气得吐血。

“o**k!”

面对这个提议,李万机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回复。

他对于夏诗娴这个老同学也颇为好奇,也想要从她那里了解一些关于这个世界的真实情况。

自从星离大清早上门来寻主,自己莫名其妙成为了轮回殿殿主,对于这个世界李万机就有很多的疑惑至今得不到解答。

比如万年前的修行盛世为何覆灭?

比如当年那些长生久视的强者身在何方?

又比如这天外是否有天,世间是否有仙?

第二十五章 情丝

关于那最后一个,天外是否有天世间是否有仙的疑问,并非是李万机异想天开,而是面前就有一个活生生的案例,郑挚。

前世的他,降世时本就带着神话传奇色彩,据说其母曾受神人托梦,她腹中的胎儿乃是仙人下凡,将会为天下带来变革,后夏亡商兴天下太平,果然一切都意义应验。

若是以前,李万机也只会将这些真实记载于古籍中的资料,当做一个段子来听听,但是在见到了伊尹的转世郑挚后,却见他一身仙骨仙魂尽碎,并非虚构。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

传说中伊尹乃是天上仙人下凡,那岂不是说,在天外天有着一个神秘组织存在,他们自称为仙,而伊尹便曾是他们中的一员?

可李万机也曾询问过星离和灵儿,万年前的修行盛世时,天上是否有什么天庭之类的神秘组织存在。

对于这个问题,前尘记忆都快忘得一干二净的星离保持冷漠脸,说自己不知道。

而灵儿则给出了准确的答案,用她的话来说,如果以前天上有这样名为天庭管辖世间众生的嚣张组织存在,估计也早就被哥哥给揪下来爆锤一顿了,以前的万机哥哥你绝对不允许别人比自己更加嚣张,更不能容忍一群人整日在自己头顶吃喝拉撒走来走去,毕竟哥哥你最后嚣张到连天道都直接去怼了。

嗯……之后就两腿一蹬嗝屁了。

所以,答案是没有。

“李万机同学,请来到讲台前!”

正当李万机还在想着这些十分具有深度问题之时,突然听到讲台上的书痴教授点到了自己名字。

他顺从站起身来,走到了台上。

书痴教授拍了拍李万机的肩,然后对着满堂的学生开口道:

“诸位同学,我们今日讲课的主题与李万机同学有着很大的关联,上周六李万机同学曾亲自找过我这个做老师的一趟,和我聊起了关于史上第一祸水红颜的妺喜,和史上第一帝王之师的伊尹这两人。

回去后我咨询了许多老友也查阅了许多的古籍资料,今日这堂课老师便借此机会,给诸位学生讲讲这两人,若有什么不解或者不同的意见想法,大家无须顾忌随时可以举手发言,毕竟在有关夏商周的历史记载少之又少,这堂课乃是本着互相讨论之意进行。

在我讲授个人的见解想法时,请大家掌声欢迎李万机同学,让他带个头给大家讲一讲他的想法!”

一时间,台下掌声雷动。

不得不说这么多外系学生愿意过来上书痴教授的课,还是有原因的,首先就是课堂很是欢乐一点都不沉闷,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而书痴教授,既是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也同样能够和学生打成一片成为其中的一名参与者。

这么多人看着,李万机自然也不会推辞,稍微整理了下思绪,便娓娓开始讲诉起了自己的“见解”。

与其说是他的见解,倒不如说他是开启了复读机模式,直接开始复述施喜和郑挚之间的感情纠葛。

从两人因为一场女扮男装的出逃相遇,但后来两人在其后的接触中相知相恋,在说到夏桀派大军压境有施氏献上妺喜求和,再到伊尹投奔商汤最后灭亡腐朽的夏朝……

最后这一对有情人,因为各种世俗偏见,妺喜选择自绝性命成就了后世的商元圣。

当然,这其中李万机隐去了很多重点,他可不希望被当做怪物来看待。

当这个“故事”讲诉完毕,台下的很多情感脆弱的女生们都掏出了纸巾,为这个感人的爱情故事献出了自己的一份眼泪。而也有些男生,笑得差点断了气,因为这故事属实老套且矫情。

这大概就是男生与女生之间的区别吧,一般来说女生偏向感性,而男生偏于理性,这也是为啥学理科的妹子一直都很是稀少,导致理工学校男女比例失调。

“李万机你这么有才,编故事编得像真的一样,不去写小说还真是可惜了,说不定以后还能看到你这个改编的故事搬上大荧幕呢!”

台下有男生开口,明褒暗贬道。

毕竟同为男性,酸着李万机不仅家财万贯,还长得帅气逼人的人一大把。

“这位同学你说得有道理,我考虑考虑。”

李万机也不生气,反而开始认真考虑起了这个问题。

今天他之所以讲诉这个故事,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向人分享,让更多人的知晓这两人之间的感人故事,从中感悟出一些情感,传播爱于和平。

这个世界,还是有爱一点才好嘛!

“诸位同学静一静,事实上,老师询问了许多从事史学研究的老友,其中有许多也秉持此观点,认为伊尹和妺喜确实曾为一对恋人!而李万机同学以艺术化的加工手法,讲诉了自己的认识见解,甚至还将妺喜三好中的喜穿男装也完美融入了这个故事中,无比优秀!”

这时候,书痴教授发话了,然后便请李万机下台回到座位上,开始讲诉起他所收集的末代夏朝历史。

……

……

“只愿君心似我心,莫失莫忘不离不弃……”

明眸皓齿的少女将发梢的青丝剪下一缕,以红绳为束,放到面前少年的手中,神态娇羞面色如霞:“……我等你回来娶我!”

少年握紧手中情丝,将之珍重贴身放好,语气坚定地承诺道:“待我报答王上的养育之恩,脱除了奴籍,明年今日我一定会回来的,以礼为聘迎娶你!”

随后,少年与少女深情长拥。

第二日清晨,少年跟随着所侍奉的氏族王上队伍,离开了此地。

手中握紧情丝,一步三回头。

而高处,少女如同一尊塑像站立在那里,目送着自己的情郎,恋恋不舍。

可少女还未等到情郎的归来,却等待了来自商朝的军队……

“施喜……施喜……”

有人在耳畔叫着,并轻轻叫施喜从梦境中唤醒。

睁开眼,自己竟然在上课时不知不觉趴在课桌上睡着了,还又做了古怪的梦。

窗外,是阳光明媚的现世。

第二十六章 撩妹还是渣男猛

“施喜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要不我扶你去医务室休息休息吧?”

旁边身为一班之长的男生立马无比关切开口,借着职务之便主动请缨。

“不用了,只是晚上没睡好罢了。”

施喜拒绝了对方的一番“好意”。

她并不傻,从今晨来到教室后,这位班长便找了个借口坐到了自己旁边,目光也一直偷偷在自己身上的某些尴尬部位流连,实在猥琐至极。

要知道,以前这位身为校篮球队主力的班长,对那时相貌丑陋的自己,可是无比冷漠嫌弃。

完全不像现在这般如此对自己关心照顾,哪怕自己直接昏倒在教室内,他也绝对不会主动说来扶自己去医务室的,就像是自己身上有着某种致命病毒。

那种病毒,叫做丑!

而自从变漂亮之后,人生就像是开了外挂一般简单,无论做什么都有会男生争着上前帮忙。

“对了施喜,这周放假有空么?我准备组织班里的一些同学去山上野营看星星,要不一起来呗!”班长又在一旁提议道。

“你们去玩吧,我周日得去校外打零工。”

施喜直接了当地拒绝了,一是因为她确实不怎么愿意和这些人出外郊游,二则是因为昨晚在旋转餐厅吃饭aa的钱,已让她的囊中无比羞涩,不太愿意给家里增加负担和父母伸手要钱的她,只能去校外打零工挣取生活费了。

反正学校大三的课程并不繁重,有很多的业余时间,到时候去大学城那边找一份零工应该不难。

至于之前那穿着女仆装在餐厅外揽客的工作,虽然收入确实很高,但因为老板的原因施喜并不准备再去了,重新找一份正常的零工,能够维持大学日常生活开销就好。

早上的课程上完,因为那些幻梦而觉得精神有些疲惫的施喜,回到了寝室,准备休息休息。

可打开寝室的大门,却见到自己的床位乱做一团,不仅床单被套被直接拖到了地面上,而且还被泼了污水,就连自己柜子内的物品都乱作一团,明显被人给翻找过。

而她的那几名室友,一个不在寝室,另外两个一个正躺在床上用手机和男朋友语音,另一个则坐在那里用电脑看剧,仿若根本无事发生过,对寝室内发生的这一切都视而不见。

“施喜你回来了啊,也不知道是谁把你的床铺弄成这样,该不会是你变漂亮了之后,勾搭了别人了男朋友,于是人家来报复了吧!”

坐在电脑前看剧的王芸,用那种幸灾乐祸的口气,对站在门口的施喜道。

除了幸灾乐祸之外,在说道施喜变得漂亮之时,她的语气中还有一丝掩饰不住的酸溜溜味道。

以前的施喜可谓赤裸裸的丑女,可是前夜回到宿舍的她,摇身一变成了容光焕发美艳无比的大美人,实在让王芸羡慕嫉妒恨。

不久之前回到寝室的她,在见到寝室内这乱糟糟的一幕后,顿时兴奋无比,于是连饭都没去食堂吃,就等着正主施喜回来,好好看一处好戏了。

“别看我,我虽然是今天最后离开寝室的,但我也不知道是谁干的。”

躺在床上和男友正在语音聊天的丁芳慧,头也不抬地说了一句。

施喜深吸了一口气,可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默默将乱掉的柜子收拾好,然后将床单被套放入盆中,倒入洗衣粉仔细清洗起来。

这时寝室的门再次被打开,最后一名室友陆佳玉,手里拎着从食堂外带的餐盒走了进来。

“施喜你不是前天刚洗过被子么,怎么今天又重新洗了?”

一进寝室,见到蹲在盥洗室正在洗被单的施喜,她一脸不解问道。

施喜在这大学三年里,朋友一直很少,除了那个已经被拉黑的,以前唯一异性朋友周正之外,眼前的室友李佳玉便是她寥寥无几的好姐妹之一。

“没什么,只是被子被人弄脏了,不是什么大事。”

施喜抬起头,做出不以为意的模样,笑了笑道。

她现在也不确定,到底是谁对自己做出了这种事,毕竟学校的寝室是公共场合,也许始作俑者并不是自己寝室的,而是其它寝室的女生。

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仅凭怀疑根本没用,也只能不了了之。

上学期女生寝室的大型财物失窃案还没破呢,自己这种小事就算告诉了宿管,也引不起什么注意。

不过施喜却知道一点,那人之所以这么做,无非是想看到自己气急败坏的生气模样,所以越在这种时候自己越要保持冷静,千万不能随了那位小人的意,让她在暗中窃笑。

“啊?竟然还有这种人!”

李佳玉放下餐盒,撸起袖子道:“我来帮你一起洗吧,毕竟两个人一起快很多的,这样早点挂出去晾晒能够早点干,免得晚上你没被子盖受凉!”

说着,李佳玉便找了个板凳坐下,拿出盆子开始帮忙。

之所以不蹲,是因为她整个人很胖,蹲下来实在太费力。

“那就谢谢佳玉你了,晚上请你吃你最喜欢的麻辣香锅!”

作为好姐妹,施喜也就不客套了,确实这个工作量太大自己一个人属实忙不过来。

两人忙活了一阵后,终于把床单全部洗好给晾在了阳台。

洗了把脸后,回到自己寝室床位准备躺着歇一歇的施喜,习惯性拿起手机想要玩会儿,却发现手机屏幕上好几条未读vv好友消息。

之前在洗床单的她,因为手机碍事于是将它放到了床上,也没有开启声音与消息震动,毕竟以前的她vv好友少得可怜,也一向很少与人聊天什么的。

点开未读消息,发现这些都是赵玉剑发来的,说他今天中午没课,于是来到了施喜的大学逛逛,现在就在她的女生寝室楼下。

这些消息,是在半个小时发来的。

施喜跑到阳台朝下看去,却发现半个小时过了,赵玉剑依旧还在女生寝室楼下等着。

给他回复了消息,说自己刚刚在有事没看到,现在马上下来的消息后,她穿上鞋子便朝楼下跑去。

“我刚刚发消息给你,看你没回复,就估计你可能太累睡着了,于是就没有再发消息,在楼下乖乖等着睡美人醒来了。”

相见后,赵玉剑爽朗阳光地开口笑道。

论撩妹的功夫,还是身经百战的渣男厉害。

而妹子大多属于口是心非耳根子极软的感性生物,所以大多数妹子宁可和渣男恋爱,也不和总是劝人多喝热水的直男恋爱。

第二十七章 一言不合就开房

李万机跟在夏诗娴身后,朝着教学楼的天台走去。

虽然现在的他如果硬碰硬,估计是干不过这位一看就很懂行的老同学,但是李万机的内心一点都不慌。

因为如果她真的想要对自己不利,那自己随时可以风紧扯呼,直接传送回自己的主场轮回殿中,没有他的允许与接引,管你是什么独孤求败之类的强者,就算找到死也别想找到身处特异空间的轮回殿所在。

况且,身为轮回殿主,在轮回殿中的他是不败的!

之前李万机就曾做过测试,在轮回殿拥有造物之能的他,直接召唤九天神雷,直接化身雷电法王掌控雷电,可谓恐怖如斯!

来到通往教学楼天台的大门前,却发现铁门紧闭,被彻底锁死了。

面对这种情况,夏诗娴完全不慌,直接将灵力汇聚于指间,以指为剑削铁如泥,直接将铁门的门锁给破坏。

昨晚这一切后,她还带着一丝炫耀之意地回头望了李万机一眼,想要从他的眼中看到惊诧震撼与崇拜。

毕竟她虽然生性清冷平日里独来独往,但也是要面子的,尤其是之前在教室里,直接一时大意被当场弄出血来,实在是丢人之至。

于是,便在此小露了一手,想要借此找回场子,让李万机这位老同学明白,出身于传承世家自幼便开始修行的自己,已经到达了灵力化实的境界,其实是很强很厉害的!

可惜,李万机这两日来,经常听小萝莉灵儿给他讲诉一些万年前,风华绝代的自己所做过的那些惊天动地的往事。

比如,当时神州大地曾有一只被冰封深海的远古恶龙出世,并无比嚣张地扯起大旗划地为王,并要求领地城池内的所有城主,每年上供一百名细皮嫩肉的童男童女供它为食,如若不从便灭绝一城生灵。

也算这只远古恶龙倒霉,从冰封中出来后没做好功课,这货好巧不巧地把爪子伸到了正在境内某座城池内,与挚友两人豪掷万金包下了整座城池内的所有青楼,刚准备一家一家逛过去,弥补下这方面人生空白的李万机身上。

这才逛到第二家,正在和挚友两人嗑着瓜子听着小曲儿的李万机,便听到了天际降下的恶龙之音。

于是,被打扰了雅兴的他很不爽。

不过在挚友在旁说了一句,“龙肉味道挺不错的,可煎可烤可炸可炖……总之量大管饱,今晚我们的晚餐有着落了”后,李万机不爽的心情便又重新开心起来。

然后,挚友去准备配料,而他则去料理主菜。

最后,没有任何意外的,恶龙……卒!

可怜这只恶龙,刚刚从千年冰封中脱困,便在短短半日后把自己给作死了。

这段故事,后来在神州各处广为流传,就此成为了一段光辉璀璨的传说。

当然,在传说中当然不能提逛青楼和打牙祭做晚餐这种没有逼格的事,里面的李万机被美化成了嫉恶如仇关心万民疾苦的存在,在听到那只恶龙口出狂言要祸害城池内的民众时,直接一步横跨万里,如同闲庭信步,只出了仅仅一剑,便让恶龙身首异处,直接伏诛!

信手斩龙!

在向李万机讲诉起这些事时,身为他最大崇拜者的小萝莉灵儿眼中,满是小星星。

就连李万机自己,也听得热血沸腾心潮澎湃,不过后来想了想,这些都是自己干的事,还是要保持身为轮回殿主的淡定才行。

因此,有灵儿这样总是不留余力夸赞吹嘘李万机的舔……崇拜者在,也无形中拉高李万机的眼界,因此在见到夏诗娴以指为剑打开了通往天台的铁门后,完全没有任何的感觉。

而夏诗娴,见到李万机神色如常,并未见到有什么惊诧震撼之色,甚至还无聊得打了个哈欠,颇有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

“怎么了,夏诗娴同学你难道刚刚开门时手指受伤了么,怎么面色如此怪异?”

“走!”

夏诗娴压下胸中翻腾的气血,从嘴中吐出这个字。

然而,让李万机和夏诗娴都未曾想到的是,他们并不是第一批来到天台上的客人,上面已经有人了。

嗯……两个人,一男一女,应该是一对小情侣。

“你们是谁?我不是把门锁上了么,你们又是怎么进来的!”

那青年男子一脸见了鬼的表情,并且像是刚长跑完,大汗淋漓满头汗水。

李万机注意到,虽然这两人衣着整齐,但是那男子的裤腰带没系好,松了一格。

那么问题来了,这大白天的这两个人,跑到天台上干嘛,而且还特意把门给锁死了?

答案只有一个,肯定是这对小情侣学习太累了,于是来到天台上吹吹风赏赏日,陶冶陶冶情操,交流交流课堂上学到的知识啥的!

嗯,一定是这样的,请大家内心纯洁点,不要产生什么奇怪的想法!

一开始的慌乱过去后,这男子也很快镇定了过来,望向李万机和夏诗娴的目光也带着那么一丝同道中人的味道。

“我们只是路过,既然这里有人了,我们就走了。”

原本想找个无人隐蔽之地交流的夏诗娴,尽管没有李万机细致入微的观察能力,不清楚这一男一女到底在天台上干嘛,但是既然这里都有人了,于是便只能另外寻找其它地方了。

“李万机,如今天台上有人了,我们还是去开房吧!”

从天台离开,与李万机并肩走在楼道内的夏诗娴,考虑了一番后开口道。

李万机:“???”

一言不合就开房,这是什么骚操作。

“你在胡思乱想什么!”

注意到李万机诡异至极面色的夏诗娴,也察觉到了自己的失言,立马开口辩驳道:“我是为了帮你检查身体状态,而检查时不能受到任何的打扰,你虽然现在看似神龙活虎,但是身体可能有隐疾……”

“隐疾?什么隐疾!我才没有隐疾,我身体倍儿棒!”

听到隐疾这个词,李万机条件反射地立马开口激烈反驳,以为这夏诗娴也发现了自己此生最大最难堪的秘密。

虽说阳虚不举已经在治好的路上了,但是现在毕竟还是没有好,绝不能被外人知晓!

第二十八章 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望着眼前情绪突然反常的李万机,夏诗娴一脸懵逼。

她完全想不明白,自己出于好意的关心,他的竟然反应如此激烈,就像是身体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般。

不过想想也对,如果不是有着什么奇遇,也不可能短短两日的时间,就从一窍不通的普通人,成为洗髓筑基的修行者。

在这灵气枯竭的末法时代,能够拥有修行资质的本就万中无一,而就算万幸拥有了感知天地灵气的修行资质,但能够成功洗髓筑基者也同样百不存一。

“你不用太过紧张,放心好了,我夏诗娴一生正道直行,绝非是窥觊他人异宝的宵小之辈!无论李万机你得到了何种奇遇,我都不会出手抢夺的!”

为了怕引起误会,夏诗娴接着开口解释道:“虽然你与我之间并无多深的交情,但毕竟是在一起同班近两年的同学,我只是担心先前从未接触过修行之道的你,仅用了两日便一步登天洗髓筑基,实在太操之过急,可能会对身体造成不好的隐患,轻则终生修为再难有寸进,重则道基崩裂走火入魔恐有性命之忧!”

“原来你说的隐疾是这个啊!”

李万机长舒了一口气,刚刚实在是吓死他了,以为夏诗娴也看出了自己身为男人的不行。

“不然呢?”

夏诗娴一脸疑惑反问。

“没什么……不过开房聊天这种事,还是算了吧。毕竟我这个人一向比较正直,开房啥的对于我这个男生倒没啥,主要是怕坏了你的名声。你说我们专门去开房聊天谈心,尽管这的确是一个事实,但问题是别人打死都不会信啊!”

李万机连忙转移话题,并大义凛然拒绝了她的开房请求。

对自己的身体情况,他可是很有逼数的。

作为曾经的一代绝世强者,如今的轮回殿主,要是出现像她所说的那种根基不稳走火入魔的情况,那才真是天方夜谭,让人笑掉大牙了。

“也对,是我欠缺考虑了。”

夏诗娴点了点头,然后望着李万机道:“李万机你这个人虽然说起话来无比气人,有时候甚至让我恨不得直接一剑捅死你,但你确实是个平日里不近女色,而且为他人着想的老好人。”

被发了好人卡的李万机,一时间哭笑不得。

不近女色什么的,他也不想的啊,实在是身体不允许啊!

“我的身体没有啥问题的,这个你不用担心,所以就不用劳烦夏诗娴同学你帮我检查身体了。不过我对与你口中修行者还是颇为感兴趣的,现在正好到饭点了,我最近在江宁大学城那边买了一家店,反正开车过去也没多远,不如我们过去边吃边聊吧!”

李万机提议道。

若不是上周六星离找上门来,他估计这辈子都不会发现,与自己共处一个屋檐下快两年的同班同学,是一位隐藏极深能够单指破铁门的大佬人物。

当然,这大佬也只限于

因此对于夏诗娴口中所提到的修行者新奇世界,李万机颇为感兴趣。

夏诗娴想了想,便也没有推辞,点头同意了下来。

于是两人便并肩离开了教学楼,朝着校外走去,准备去取车。

倒不是学校里面不能停车,事实上以李万机的家庭背景,弄一张大学车辆通行证还是简简单单的,之所以没有这样做,主要是自己的跑车座驾实在太张扬了,而他一向是一个极其低调的男人。

嗯……这种话随便听听就好。

主要还是因为他身体不行,这才被逼无奈选择低调,减少对异性的吸引力。

走在学校的林荫大道上,与夏诗娴并肩走在一起的李万机,很快便吸引了无数路人学生的目光。

毕竟他们两个,都是金陵大学的风云人物了,而且都还是历史系的同级学生。

其中一个,身为汉江省首富的独子,不仅有钱而且还有颜,可是偏偏脑子里就像是进了水般,不好好花天酒地夜夜笙歌也就算了,还尼玛活得和七老八十清心寡欲的老学究似的,从不近女色也从不乱搞男女关系,实在是富二代中出的耻辱!

至于另外一个,从大一进学校时起,因为她那与生俱来的古典清丽气质,身边的追求者一茬接一茬,其中不乏相貌家世人品俱佳的优秀男士,还闹出过几次大型表白现场,可是她从来都是冷漠拒绝,从不给对方留一点颜面与幻想!

以前就曾有过谣言,说这位夏诗娴姑娘之所以对所有的追求者冷眼相对,是因为她的心思都放在了同班的李万机身上,对他心生爱慕,想要做他的女朋友。

在当时的很多外人看来,这两人估计用不了多久,便会干柴烈火成就好事,成为情侣。

然而在随后的两年时间里,众人却发现这两人根本就没有半点交集,依旧独来孤往保持单身,于是这个谣言也就不攻自破了。

而最新的谣言则是,李万机同学之所以一直单身,是因为他根本不喜欢女孩子,只喜欢精壮可爱的男孩子……

不用想,这定然是有些嫉妒李万机优秀的小人,故意泼脏水污蔑。

而同样听到这则谣言的李万机,不仅不气,相反而长舒了一口气……被人造谣误会是基佬,总比被人歪打正着说是阳虚不举要好太多了啊!

他身体已经残缺了,幼小的心灵可承受不住打击也残缺了。

……

……

校外地下停车库中。

夏诗娴看到了那辆在整个车库中,如同鹤立鸡群的全球限量的银灰色超跑,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车,肯定很贵很贵吧?”

她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摸了摸车身,然后很是羡慕地低声问道。

之所以小心翼翼,是因为如果不小心刮花了,她可完全赔不起。

“这是我去年过生日时我妈送的生日礼物,价格也不贵,好像也就二千万出头吧。”

李万机一脸淡然地开口道,二千多万在他口中,就像是五毛钱那般轻易。

在他的世界观和接触的圈子里,这辆车确实算不得啥,就像是他那位在网上有着国民老公之称的好友,因为比较喜欢玩车,还特意在京都买了几套豪宅用来放车,车库内的限量版豪车那才叫一个震撼。

夏诗娴差点一口气没接上来,二千多万……还不贵?

她发现,贫穷真的限制了自己的想象力,原以为这一辆车三四百万就顶天了。

有钱人的世界,真的实在无法想象,太可怕了!

以前她虽然也听闻过,自己这位同学李万机家财万贯,但是毕竟只是听闻,远没有现在这么直观亲眼看到,来得震撼冲击。

然后,最近正好需要一大笔钱的她,内心突然有了个大胆的想法!

第二十九 大善人李万机

人生首次坐进这种豪车之中的夏诗娴,尽管面色依旧如常,但是那无处安放的双手还是暴露了她此刻的忐忑心情。

其实也不能怪她,毕竟从年龄上来讲,她还只是一个十九岁的在校小女生,虽然作为一名玄门正宗内的天才修行者,但是还没有见识过什么大场面。

就像是一朵温室内的花朵,未曾经历过无情社会的蹂躏毒打。

“李万机同学,那个……你很有钱吗?”

在副驾驶的真皮座椅上纠结了半天,她最后还是红着脸,小声询问道。

脚踩油门正在开车的老司机李万机,颇为怪异地瞥了她一眼,不明白她为啥明知故问。

“把最后那个‘吗’字去掉!要是我李万机没有钱,那么世上就真的没有有钱人了?”

这句话虽然很嚣张,但从李万机口中说出,却完全让人无法反驳。

“那你能借我一大笔钱么?等我赚了钱,一定会立马还你的!”

估计是第一次和外人借钱,而且还是平日里没有多少交集的同学,夏诗娴也觉得自己这样的举动很是无礼,羞愧得面色通红,声音细如蚊哼。

可是她是真的没有办法了,近期就要筹备好这一大笔钱,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以前的她一心修炼,加上生性清冷总是独来独往,所以几乎没有什么朋友,仅有的那几名朋友,也不可能一口气拿出这么多钱出来。

因为这件事的特殊,所以也不可能让自己的师尊与长辈们知晓,否则事情会变得更加不可收拾。

至于追求过自己的那些有钱公子哥们,她也曾求助过,不过那些人在听到需要的钱款数后,要么就直接装作无事发生过,要么就挟恩图报要自己付出清白作为代价。

于是,眼前的李万机就成了她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抱着试一试的念头,提出了这个无礼的借钱请求。

因为在夏诗娴的眼中,李万机是一个道德高尚从不贪图女色的好人,不管是否愿意借钱帮助自己,也绝对不会像外面有些人挟恩图报提出那种下流的报答的。

“一大笔钱?具体多少?”李万机问。

“一……一百万。”

“一百万不多,只是小钱。”

李万机转过头去,望着身侧这位涨红着脸神情忐忑的老同学,接着道:“不过现在问题来了,虽然这钱对我而言不算什么,也就是和朋友聚会时的一顿酒钱,但是我为什么要借给你呢?”

“只要你借钱给我,我能够答应你一切事!”

夏诗娴脱口而出,不过注意到李万机落在自己身上的怪异目光,也察觉到了自己话语里的歧义,又立马小声解释补充了一句:“……除了一些出卖清白的下流之事,其他的都可以答应。”

李万机:“……”

就算自己想要毁人清白,也是有心无力啊,干嘛非要补充一句呢,搞得自己像是什么挟恩图报的无耻之徒般。

“话说你们修行者,都这么穷得么?”他有些好奇地问道。

按照他原本想来,这些修行者拥有着超乎常人的力量,赚钱什么的应该很简单才对,尤其是这位夏诗娴同学貌似还是修行者年轻一辈中的拔尖存在,怎么区区一百万都要找人借呢?

不说别的,光是在街头卖艺或是在电视节目上,以表演魔术的名义随便小露个两手,钱财就滚滚而来了吧。

“在这灵气枯竭的末法时代,能够有资质成为修行者本就少之又少,而其中能够修行小成者十不存一,所以其实一般的修士生活和常人没有太大区别,收入也同样如此。至于使用道法来谋利,在修行界中是触犯大忌的,玄门严令修行者于人前展露超凡之力,甚至连身份都不能透露……”

说到这里,夏诗娴话语顿了顿,望着面前的李万机:“……如若不是今日发现李万机你洗髓筑基成功了,我也绝不会告知你我的真实身份。”

听到这里,看着面前楚楚可怜寻求帮助借钱的夏诗娴,李万机不禁在内心暗自感叹——

这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啊!

虽然夏诗娴缺得不是一文钱,而是一百万的天文数字,但是在李万机眼里,一百万和一文钱没啥区别。

就像是网上那句话说的,不要用你的年收入,来挑战我每天的零花钱……

“那能告诉我,你这钱借了是准备干嘛么?”他问。

“我哥哥他……”

只说了四个字,平日里性情清冷的她眼眶就蓦然红了,泫然欲泣的模样,哽咽地说不出话来。

也许,这才是卸去了所有伪装后,最柔弱最真实的她吧。

尽管她话只说了一半,但是李万机也已经猜出了大致剧情,便没有让她继续说下去,勾起那些伤心的记忆。

“拿来吧!”

李万机伸出手,对着她道。

“什么?”

夏诗娴一时间有些懵,不知道是啥意思。

“你的银行卡号啊。”李万机满不在乎地道:“我这个懒不高兴自己跑银行,现在让我家公司的财务去给你转款,解决你的燃眉之急!”

十五分钟后,夏诗娴的手机便收到了来自银行的到账短信。

“真的太谢谢你了!你的恩情我夏诗娴绝对会铭记一辈子的!”

若不是此时还在车内,忧心之事终于得到解决的她,都准备好好对李万机郑重鞠躬致谢了。

“小事而已,不用太感激我,更不要崇拜上我。”

李万机摸了摸鼻子,半开玩笑地道。

“我现在就立马给你写一张欠条,到时候这一百万我会努力赚钱连本带利还上的!”

说着,夏诗娴就准备找纸笔写欠条了。

别人能够借这么一大笔钱给自己是情分,自己绝不能心里没数,所以欠条是一定要写的,让对方放心!

“欠条什么的不用写了,我相信夏诗娴你的为人!”李万机满不在乎地道。

夏诗娴一愣,实在感动得都快要哭了。

“你是个大好人!”

她吸了吸鼻子,然后表情郑重发自内心地真挚赞美。

看到她这副感动模样,到让李万机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刚刚只是随口一说,毕竟欠条什么的太麻烦了,他懒得保管。

并不是钱多任性,而是因为他完全不担心夏诗娴会赖账,如果她敢赖账,那么身为轮回殿主的李万机,有一万种方法让她幡然悔悟,心甘情愿跪下来给自己唱征服。

比最专业的收债公司都要好使。

“如果你没找到我,而且在外面也借不到这笔钱,那准备怎么办?”

将钱借出,如今身为夏诗娴大债主的李万机,有些好奇问道。

夏诗娴摸了摸藏匿于袖间的剑丸,没有说话。

一切尽在不言中,李万机也顿时明白。

如果没有自己这个大善人,那么这傻姑娘,准备直接单人只剑去营救她那坑货哥哥了。

第三十章 我的脸皮很薄的

到达江宁大学城,找了个地方将车停好,李万机便领着夏诗娴朝自家店铺走去。

正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刚刚借款了一百万巨款的夏诗娴,如今在李万机这位大债主的面前,也不像是以前同学两年时那么清冷了,态度大有好转,就连说话语气也比以前温柔了许多。

甚至在看到李万机有些口渴之后,她不容分说主动请缨要去帮他买鲜榨果汁过来,还说外面这么热太阳又晒,让他先去店里等着自己就行,就不用陪同了。

在告诉了自己新买下的店铺位置后,望着夏诗娴妹子远去的快活背影,不禁让李万机在内心暗自感叹——有钱真爽,这一百万花得值!

因为店面刚刚转租下来,还需要重新装修整改之类的,所以暂时还未开门营业。

不过让李万机诧异的是,刚走到店门前他便透过玻璃门,看到此时店内大堂内站着一位青色道袍的陌生老者,正可怜兮兮拽着郑挚的衣袖,似乎在苦口婆心地哀求着什么。

难不成现在的道士生活如此艰苦,都已经贫穷到要上门讨饭了?

抱着这样的困惑,李万机推门而入。

“李万机大哥!”

就像是看到救星降临,郑挚立马挣脱开了老道人的纠缠,跑到了李万机的身边。

“别慌,有我在。”

李万机安抚了一下郑挚,然后询问道:“这究竟是什么情况?”

“刚刚这位老道人突然找上门来,说他寿元无多命不久矣,在临死前最后的心愿就是希望我能够拜他为师,成为他的唯一传承弟子,和他回道观中修行什么天地大道,日后继承他的衣钵道统,让他死而瞑目。

可叔叔之前就交代过,说这些人都是坑蒙拐骗无所不为的江湖骗子,让我以后见到一定要远离才行。”

郑挚炮语连珠,将一切和盘托出。

闻言,李万机打量着面前这位老道人,然后神情少见的认真起来。

刚刚在门外他未曾注意,如今走进门内,才发现这位老道人绝非什么等闲之辈,体内流转着的灵力,比之先前所见的夏诗娴同学精纯浑厚了无数倍,绝非是什么江湖骗子之流。

“你就是那李万机?”

在李万机打量着老道人时,身为青云观观主的青云子也在打量着他。

在看到李万机也是修行中人后,刚刚拽着郑挚的衣袖就差当场哭出声来的青云子,瞬间恢复了得道高人的前辈姿态。

自从前几日的地铁一别后,当时遭受反噬吐血倒地不起的青云子,就一直在思索这李万机到底是何方神圣,为何能够如此轻易去扭转改变一个人早已注定好的命运。

因为如果按照冥冥之中的天意安排,有着谪仙之姿的郑挚,命中注定与自己有着一段师徒缘法,成为自己的传承弟子,继承自己的衣钵与道统,未来的成就不可限量,必会带领着整个青云一脉迈向有史以来的最巅峰!

可万万没想到,因为这李万机的出现,所有本以注定好的天机都被彻底扰乱颠覆了。

不仅自己等待了大半生的爱徒直接没了,而且此时的他还一心一意想要当个好厨子,刚刚自己费劲千辛万苦在这家小店找到他时他,他就正捧着一本菜谱在那里刻苦钻研,彻底浪费了绝顶的修行仙资!

这让青云子惋惜心痛得差点当场去世。

“嗯啊!在下李万机,有何贵干?”

面对眼前这绝顶高手的老道人,李万机神色坦然点头承认,一点都不慌。

反正自己打不过,直接就可以溜回轮回殿了,怂个鸡儿!

况且,自家那总是以女仆自称的星离妹子,虽然人呆萌是呆萌了些,但是也不是什么吃素的花瓶摆设,真正出手交战起来也是超凶的!

至于灵儿,虽然身为无比高大上的轮回殿殿灵,历经万载岁月而不朽,但经过这几日的观察与了解,李万机也确定了她就是个战五渣的悲伤事实。

嗯……卖萌还是厉害的,可以当个团队不可或缺的吉祥物!

“果真是后生可畏,仅凭刚刚洗髓筑基的低微境界,竟可在我的灵压下面色不改不动如山,此等坚韧心性就算比之修行界中年轻一辈的那些天才,也远远胜之!”

青云子收回自身灵压,然后发自肺腑地感慨佩服道。

对于李万机此人,饶是青云子修行百载早已心如静水,是常人眼中的得道世外高人,但是对于这小子说是没有怨念那是不可能的,毕竟若不是这小子的突然插足,自己早就和爱徒双双把观还,从此师徒情深了。

于是,他刚刚便使用了个小伎俩,凭借着自身深厚的灵力施展了只针对李万机一人的灵压,想要给他个下马威,使他幻象丛生面红脚软,稍微出出丑。

同时也让一旁,一直对这李万机崇敬若神明的未来爱徒郑挚,产生一种幻灭之感,知晓自己这个师傅才是最厉害的。

当然青云子内心也还是有逼数的,并未敢以大欺小真正去伤及李万机,相反还是给他送了一份见面大礼。

因为事实上施展这种灵压之术,对于心神与灵力的损耗非常之大,这也并非什么捉弄人的恶趣味术法,相反还是让受术者淬炼修行根基与心境的有益灵术,一般来说非家族看重的嫡系子弟,都没有资格享受这种待遇。

李万机:“???”

他一脸懵逼,什么灵压?

自己刚刚完全就没有一点感觉啊!

突然这样夸自己,搞得脸皮一向很薄的自己,差那么一点点就要不好意思脸红了。

“我这个人一向都很低调,虽然身为万年难得一见修仙奇才,但是我从不在外面宣扬,守口如瓶什么人都不告诉!”

李万机双手负立,云淡风轻地开始装逼。

还真是个脸皮很薄的羞涩大男孩啊!

“青云子师叔!您怎么也在此处!”

身后传来一道惊喜的声音,正是手里拎着冰镇鲜榨果汁归来的夏诗娴。

看来这修行圈子确实挺小的,她与这青云子竟然认识,并且还尊称他为师叔。

第三十一章 钢铁直男青云子

“诗娴?你怎么会在此处?”

似乎也未曾想到,会在此处见到夏诗娴,青云子也怔住了。

他看到夏诗娴将手中拎着的果汁递到了李万机手中,一副百依百顺小媳妇的模样,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难道……难道你们两个,是那种关系?”

青云子从未见过,自家小师妹的宝贝徒儿,竟会对某一位男子这样温柔体贴的,这大热天的竟然还亲自跑腿去买果汁送过来给对方喝。

这臭小子,不仅拐了自己苦等了大半生的爱徒郑挚,而且就连自己小师妹的宝贝徒儿也都没放过!

“没错!”

李万机立马点头,然后慢条斯理地吸了口手中冰镇西瓜汁,接着慢悠悠地道:“我们就是你想的那种关系,嗯……大学同班同学!怎么样,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看到这青云子黑如煤炭的面色,李万机只觉得小仇得报舒畅无比。

毕竟这个糟老头子坏得很,不仅要抢走自己的御用厨师和身为轮回殿第一怼客人的郑挚,而且一见面就对自己用那啥灵压,虽然自己根本没有半点感觉,但这不是存心摆明了要让自己出丑嘛!

反正自己有底牌,不怕对方使用暴力,当然是立马要把这口气出回来才行,否则念头不通达,会影响吃饭质量。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自己报仇一刻不缓!

“师叔,您近来身体可还安好,师傅她最近还总是念叨您呢,说您都好久没有去找她下棋了!”

见到师叔整张脸都黑了,生怕师叔控制不住情绪对李万机出手,产生不可调和暴力冲突的夏诗娴,连忙站出来调解转移话题。

果然,听到师妹宝贝徒儿诗娴的话后,青云子的情绪稍稍稳定了下来。

“诗娴啊,不是师叔要在背后非议我那小师妹,只是你师傅的棋艺实在太差劲了,从入门时起她这臭棋篓子就喜欢追着我要与我下棋,这数十年来与我下的棋没有一万也有八千盘了,可至今都毫无寸劲,哪怕连一盘都没赢过师叔我。与你师傅下棋,根本完全没有一点棋盘厮杀的乐趣可言呐!”

身为一代棋盘圣手棋艺出神入化的青云子,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痛心疾首道。

李万机听得差点当场笑出声来,此时的青云子的脸上,在李万机眼中就像是写了四个大字——“钢铁直男”!

见过直男的,但没见过这么直男的!

都老大不小的人了,还真以为人家妹子是真喜欢下棋才找你下棋的啊,是个人都明白对方喜欢的是你这个人而不是棋吧。

直男,果然是不分年龄不分凡俗,且彻底无可救药的啊!

你看这青云子厉害吧,吃过的灵药也应该不少,但还是没能挽救他的情商。

一旁的夏诗娴,在听到青云子师叔的回答后,也一时无语沉默了。

以前她就曾听自己师尊“夸”过自己这位师叔,说他在修行一途上资质不凡,从入门后便心无旁骛刻苦修行,从不去理会外界的杂事,所以修行起来事半功倍,加上本就不凡的天资,很快就将同辈的那些修士甩在身后。

最后他也没有任何意外地从他身为青云观主的师尊,也是自己这个小师妹的父亲手中,得到了观主之位传承,继承了新一任青云子称号。

成为了青云观主后的他,依旧数十年如一日地每天闷头修炼,不理外界杂事,真乃修行界的一代楷模!

当时年龄还小的夏诗娴,听到从师尊口中说出的这些夸赞时,还真以为这是在夸赞,一度将青云子师叔视为自己的修行目标,要向他好好学习这份精神。

可是等她年龄稍长,也从这个日新月异科技发达的现代社会中,了解了些许男女之情的事情后,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当时师尊她夸赞青云子师叔的语气似乎有些不对劲,有着一股老坛陈醋的酸味,满满的女子怨念。

“对了,诗娴你与这小子真的只是同学关系?”

数落完自己小师妹不求上进臭棋篓子的青云子,并未将这件小事放在心上,转而开口向夏诗娴证实道。

“是的。”夏诗娴点头。

“那你为何要对着小子这么好,甚至还亲自去跑腿买果汁给他喝?我可从未见过你对其他的男子这样好过!”

“这个……这个……”

夏诗娴憋了半天,最后还是没有憋出来一个理由。

她既不想去欺骗自己的师叔,但又不能将自己是为了偿还李万机借钱恩情的事说出口,这样师叔就会顺藤摸瓜查到自己哥哥的事。

玄门正宗一向重法度,这是众多修行者存世的规则,而师叔在玄门中身居高位,一向都嫉恶如仇铁面无私。

若是让师叔知晓哥哥的事,情况绝对会更加糟糕,说不定哥哥他性命都会不保。

因此也只能沉默。

不过她的沉默,却明显让青云子误会了什么。

“这个李万机,一副吊儿郎当花花公子的模样,一看就是个喜欢哄骗女子清白身子的渣男!”

青云子这一口大黑锅,直接以迅雷不已掩耳之势,扣在了李万机身上。

李万机:“(Д)ノ???”

你这个无敌钢铁直男,竟然还好意思说别人是渣男了?

这还有天理,还有王法么?

什么叫做喜欢哄骗女子清白身子?

我李万机虽然有钱有颜,但一向洁身自好对待感情无比认真,从未曾做过此等龌蹉之事!

怎可以如此凭空污人清白?!

虽然李万机的身上,掌握着自己绝对不可能是哄骗妹子清白之躯的铁证据,但是他是一个不计较小怨的大度之人,想了想还是算了,给老人家留点颜面,就不去拿出证据戳穿了。

尊老爱幼是华夏民族的传统美德嘛!

“师叔,我与李万机他同窗两年,可以用性命担保他不是您口中所说的那种人,而是一名高风亮节真真正正的君子!”

身为当事人的李万机没有开口反驳,倒是一旁的夏诗娴立马站出来,很是不忿地为他打抱不平!

在她眼中,这位李万机同学在学校时就整日沉迷看书学习,连女孩子的手都没见他牵过,一看就完全不是贪图美色之人。

况且刚刚在来江宁的车上,他能够没有任何要求的,就将一百万的燃眉之急巨款借给自己,最后就连借条也没有收,说是信任自己这个老同学,这让夏诗娴更加坚信了对方是个谦谦君子的想法!

李万机在一旁连连点头,表示对她话语的大力赞同。

而站在一旁已经好久的郑挚,则彻底懵了,不明白现在究竟是什么状况。

第三十二章 生生世世

“师叔此番前来,是为了收徒的,可我那本是良才美玉爱徒,不知受了这李万机什么蛊惑,竟然不愿拜于我门下修仙觅长生,而只一根筋想要当一名没出息的厨子,实在气煞我也!”

说完,青云子就用那种无比幽怨的眼神,死死盯着李万机。

在他看来,若不是这李万机的出现扰乱了天机,改变了郑挚的命运轨迹,那么郑挚定然会成为自己的爱徒,在修行一途上大放异彩,未来成就不可限量,或许将来真能够成为传说中的仙人得道飞升。

“别用这种眼光看我,我可是纯爷们!”

被这幽怨目光看得内心发毛的李万机,接着道:“况且你刚刚那话也不对,什么叫做没出息的厨子,郑挚他喜欢当厨子又怎么了,你这是赤裸裸的偏见!”

“别人去当厨子自然没问题,但是我这个爱徒郑挚拥有谪仙之姿,乃是这世间独一无二的存在!他要去当一名厨子,岂不是纯粹的暴殄天物?”青云子立马举唇反击。

李万机摇头,神情认真道:“你说错了,每一个生于世间之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别说郑挚喜欢去当一名厨子,哪怕他喜欢去开挖掘机,那也是他对于自己人生大道的选择,旁人无从非议。”

说完,李万机转过身来,拍了拍身旁郑挚的肩,微笑鼓励道:“郑挚,这位像个长舌妇的老道人并非是什么江湖骗子,而的的确确是一位世外高人,你如果拜他为师跟随他回去修道,将来必定会有一番成就,所以……你愿意么?”

原本听到自己被说成是长舌妇的青云子,刚准备生气,却听到了后面那番话,于是气全消了,用殷切目光含情脉脉望着郑挚,等待着他接下来的回答。

犹豫了片刻,郑挚最终还是缓缓开口,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比起什么修仙长生之类的,我还是觉得做菜有意思。”

说到此处,他的话语顿了顿,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神态憨厚道:“就像是第一次见面时,李万机大哥你曾夸过我做得菜很好吃,被这样夸赞的我真的觉得非常非常很开心。对于做菜这种事我很喜欢,我也希望以后能够当好一名厨子,每日给自己身边的珍视之人做出美味的菜肴,让她们品尝。”

原本满怀期待的青云子,在听到这最终的答案之后,差点郁闷地一口老血血溅当场。

至于李万机,对于郑挚的回答丝毫没有觉得意外。

旁人不清楚,但是曾一观过郑挚前世经历的他,可是清楚知晓郑挚究竟拒绝了什么,又曾舍弃过什么。

成仙长生的诱惑,对于寻常人而言属实难以拒绝,但对于郑挚而言却不值一提不屑一顾。

他本就曾为仙人,所谓的长生久视对他而言,就像是一则笑话。

青云子一脸失魂落魄的沮丧模样,很是不甘心地道:“你当一个厨子是没有前途的,只有跟我回观修行,早日证得天地大道才是正途!”

“此言差矣!”

李万机立马双手负后,以高人姿态开口反驳:“大道三千世间万法,皆是穷究天人之道,最终万法归一殊途同归。所谓修行,并非只是吸纳天地灵气于自身,人世间处处皆是修行,你又怎知假以时日,郑挚不能以厨入道,一朝顿悟超凡入圣呢?”

这番清新脱俗的大道至理,从李万机口中说出,将他整个人的逼格都提升了无数倍。

但其实这都是他剽窃抄袭的,原话乃是出自星离妹子口中。

不过身为大抄袭家的李万机丝毫都不觉得脸红,毕竟星离称呼自己为主人,连人都是自己的,她说过的话当然也可以当做自己的。

星离妹子的来历无比神秘,就连万年前的自己都无法看透,所说的话自然也并非信口胡诌,而是蕴含着某种天地至理。

于是身为世外高人的青云子,听到这一席话,整个人都懵逼了,也不禁皱眉沉思,若有所悟。

“这位老人家,您的好意我心领的,但是我真的不能拜你为师跟随你回去,因为我还要在这里等一个人。”

见到命不久矣青云子失魂落魄的悲伤模样,有些于心不忍的郑挚,上前宽慰道。

“等人?等什么人?”

青云子不解,到底是什么人如此重要。

“一位……女子。”

吐露出自己心意的郑挚,有些面红耳赤,还好他的肤色够黑,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事情是这样的,郑挚他前两日,在这里大学城的街上见到过一位女子,直接一见倾心,但是却没能够有机会与对方搭讪。而那女子应该是附近大学的一位学生,于是他便总是望着街边,守株待兔等待着那位女子再次出现。”

未等郑挚开口,李万机便率先抢答道。

他还真怕性情有些憨直的郑挚,直接讲什么梦中情人之类的话说出,惹得对面的青云子狐疑,毕竟这种前世轮回之事,解释起来太离奇太麻烦了。

而且,现在时机还未彻底成熟,施喜那边的关于前世祸水之颜的执念尚未消弭,若是让青云子插手此事,很可能直接将自己原本的计划大乱,郑挚与施喜两人就算再续前缘重新在一起,但也留有遗憾不够圆满。

“如果不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那么就算是成仙永生了也不会快乐。”

郑挚如是说道,表情认真,真心而赤诚。

而一旁的夏诗娴,则微微蹙着眉头,有些担忧地道:“可是,你根本不认识那位女子,若是就算你等到了她,但是她早已有了喜欢的男朋友了,那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确实很现实,也的确很常见。

毕竟现在社会男女比例本就失衡,一般只要优秀点的女孩子,身边总不乏形形色色同样优秀的追求者。

似乎先前也未曾想这么远,突兀听到这个问题的郑挚,直接呆若木鸡,怔立当场。

良久之后,沉思熟虑的他缓缓开口:

“如果她真的早已遇到了彼此互相喜欢的人,那么我会真心祝福她,只要能够远远看她一眼,这辈子便心满意足了。如果这世间真有来生,那我便在来世继续等她,生生世世永远等下去!”

第三十三章 渣男的处世哲学(求收藏求推荐票!)

金陵医科大。

已经过了用餐的高峰期,食堂内的学生很是稀少。

施喜领着赵玉剑走入食堂内的一家麻辣香锅店里,同行的还有刚刚帮她一同洗晾衣服的好闺蜜李佳玉。

“这家麻辣香锅店口味很好,我和李佳玉经常嘴馋时就一同过来吃呢!”

作为东道主的施喜,一脸自得地对赵玉剑介绍着。

现在大学的食堂内,几乎都有这种外来的商家入驻,毕竟现在大学生的消费力还是非常厉害的,如果在学生中口碑好,那么每年的利润也是非常可观的。

三人在挑选好麻辣香锅的食材,又买了三杯珍珠奶茶后,便坐在店里等待着美食上桌。

“赵大哥你今天都不提前说一说,就突然过来了?”

施喜吸了口奶茶,有些好奇询问道。

“想着给你个惊喜嘛!况且我先前早就对你们医科大的食堂十分神往了,正好过来骗吃骗喝哈哈哈!”

论和妹子的相处,作为资深渣男的赵玉剑已经到达了炉火纯青的境界,全篇没有提什么想念之类的直白话语,但是处处都在暗示,是因为你才来到这里,且语言诙谐幽默,不会让对方觉得尴尬有压力。

“对了,看你们两人刚刚下楼大汗淋漓的模样,是之前在宿舍里做了什么体力活么?”

赵玉剑转移话题,对着施喜和李佳玉询问道。

尽管他对于施喜身旁这位身材肥硕,名为李佳玉的闺蜜很是不感冒,但是为了维持自己的人设,还是笑脸相迎很是热情,想要与李佳玉打好关系。

有句话说得好,如果你想追一个女生,搞定了她的好闺蜜那么事情绝对可以事半功倍。

昨夜在车上深思熟虑的大半宿,赵玉剑也下定了决心,要追求施喜,一定要让她做自己的女朋友!

这次追求的意义和以往的都不相同,以前他所交的那些女朋友,都是逢场作戏,但这次不一样了,他是真心想要认真谈一场不分手的恋爱,往着结婚成家的方向去的。

为此,他昨晚拉黑了vv列表里所有的泡友,决定从此好好做人!

不过有一点也让赵玉剑担忧,一开始通过英雄救美的套路,成功接近了施喜的他原以为是十拿九稳,可是在昨天周日两人的逛街游玩中,却发现这施喜妹子好像和以往自己所遇到的那些妹子都有些不同,就像是藏着什么心事秘密一般。

而且尽管对自己抱有着些许好感,但是身躯却一直对自己敬而远之,似乎不愿与自己产生任何肢体上的接触。

施喜的那位闺蜜李佳玉,很是忿忿不平地开口道:“还不是有人嫉妒施喜她如今变得漂亮了,所以不仅把她的床单都给弄脏了,而且还把她柜子里面的东西都给弄乱了,实在是太可恶了!”

一旁原本还面带笑容的施喜,在听到闺蜜这番为自己抱不平的话语后,面色直接一僵。

她记得,自己好像并没有和晚到宿舍的对方说起过,自己的储物柜也被对方给翻乱了吧?

应该……是自己想多了吧?

可能她是从其他两个室友口中听说的呢。

毕竟李佳玉和自己大学时就成了好朋友了,平日里两人关系也非常好的。

施喜很快将先前的怀疑抛诸脑后,甚至对于自己竟然怀疑自己的好友有些羞愧,不久之前对方还辛苦帮自己把床单洗干净了。

“变漂亮了?这是怎么一回事,难不成以前的小喜还不漂亮么?”

赵玉剑借着李佳玉的话茬随口问了一句。

在他看来,如今坐在自己对面施喜容貌倾城,以前就算是不会穿衣打扮又能丑到哪里去。

“说起来还真是神奇呢!就在几天前施喜脸上还有一大块很难看的胎记,可是那天从外面回来就突然不见了,直接变成了那些男生人见人爱的仙女,这才短短两天就一大堆人和她搭讪了。”

李佳玉用羡慕的语气说道。

施喜也接着开口道:“是啊!赵大哥你没见过以前的我,那时候的我真的是太丑了,男生都要躲着我那种,要不是后来通过家乡的土方消去了胎记,估计要这么丑一辈子吧。”

对于自己的过去,她也没有什么想要掩饰的,直接将之和盘托出。

“是吗。那还好一切都过去了,现在的小喜你变得这么漂亮好看,也算是苦尽甘来了!”

赵玉剑也没有把这当回事,以前丑了就丑了呗,反正现在已经变得这么漂亮了。

“但问题是,家乡的那种土方不知道效果怎么样。说不定也只能持续一段时间,以后胎记还会重新生出来的,到时候赵大哥你再见到我,说不定直接当成见了鬼般,吓得落荒而落呢!”

施喜半开玩笑道,但是目光一直停在赵玉剑的脸上,想看看他是如何反应。

虽说是玩笑,但是也很可能成为现实。

施喜想起当日在那神奇的大殿内,那位拥有着神奇力量的李万机殿主曾说过,这如同童话故事中“灰姑娘的水晶鞋”并非是没有代价的,她不可以和任何异性产生亲密接触,否则就会被彻底打回原型。

若是一般的男生,听到施喜的这番话,估计早就陷入思索从面部的细微表情中暴露真实想法了。

但是赵玉剑并非正常男生,他可是传说中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渣男!

拥有着丰富撩妹经验,在一堆不同的女人面前,说起海誓山盟之类的谎言眼睛都不带眨的!

因此,早就有防备之心的他,在听到施喜这半开玩笑的话语后,立马表情严肃用坚定的语气道:“不会的!不管施喜你以后变成什么模样,但是在我赵玉剑的心里,你永远都是最美最漂亮的!”

这般矢志不渝的深情人设,真是让人感动啊!

而此时赵玉剑的心里却是在想——

变丑?

这又不是拍电影,都已经完全消掉的胎记,又怎么可能会再长出来嘛!

呵呵,这么简单的考验,我才不会出错呢!

还能趁机刷一大波好感度,反正女生都是感性生物就喜欢听这种情话,也从不管现实不现实真实不真实。

第三十四章 丑陋的人心

若是一般的女生,听到赵玉剑这番说得简直和真的一样的承诺,估计早就感动得不能自已了。

而施喜,在听到对坐赵玉剑这堪称完美的回答,却依旧神色如常,并未有什么太大的触动。

有句古话说得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自从经历过那周正花言巧语的欺骗事件,实质一直将她当做一个工具人来使用后,现在的施喜对于男性已经有了很深的戒备之心。

若非眼前的赵玉剑曾见义勇为不顾危险解救过自己,证明他的品质高尚值得信赖,施喜也根本不会与他产生深交。

不得不去承认,这两日的接触下来,施喜也确实对眼前很懂得体贴关心人的赵玉剑,生出了那么一丝丝的好感。

但也仅仅是好感罢了,还远远未达到那种成为恋人的程度。

施喜也不敢忘记,那位轮回殿主李万机曾交代过自己的话,不可爱上任何人,也不可与任何男生产生亲密解除,否则就会被打回原形,重归丑陋。

而刚刚赵玉剑说,自己就算重新变得像以前一样丑,也绝不会嫌弃,在他心里自己永远是最美最漂亮的……尽管明知晓这句话有多么不现实,但是施喜的心中,还是忍不住微微泛起了一丝涟漪。

“在我看来,那些女生是嫉妒施喜你变漂亮了,所以才对这样针对你。不过没关系,以后要是再遇到这样解决不了的事情,可以随时打电话联系我,不管多晚都可以。”

觉得今天这次会面,自己表现无比优异的赵玉剑,最后又无限深情地补了一句。

接着,香喷喷的麻辣香锅也被端上了桌,三人便拿起筷子大快朵颐起来。

“啊!施喜!”

因为不久之前刚吃过午饭,肚子不怎么饿正边吃边刷手机的李佳玉,突然惊叫了一声。

“怎么了?”施喜连忙询问道。

“学校的论坛……论坛上有一则关于你的帖子!”

李佳玉很是慌张地道,似乎看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什么帖子?”赵玉剑也好奇插嘴问道。

拿过李佳玉的手机,赫然看到屏幕上的学校论坛页面,有一条刚发布八分钟的帖子,并且这么短的时间内,就直接被顶成了热帖,回复楼层达到了两百多。

而帖子的标题叫做——【震惊!本校赫赫有名的丑女施喜,变美之后竟为钱干出这等事!(贴内附私密小视频,欲看从速,马上和谐!)】

点开帖子,一个id叫做“风中真相”的楼主,洋洋洒洒写了一大段,讲诉施喜自从变漂亮后,便仗着狐狸精的面庞到处勾引男人,其中甚至还包括有妇之夫!

甚至她还被校外的老男人给包养了,彻底是个见钱腿开的贱人!

这楼主还附上了几张施喜当初在餐厅外,穿着女仆装揽客的照片,并评论说看这穿着暴露搔首弄姿的骚样,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女生!

看到这里的施喜,只当是有人在没有真凭实据地故意抹黑,就和今天自己回到宿舍时,看到床铺和柜子一片狼藉那般,是在嫉妒针对自己,因此也没有太当回事。

可是当翻到帖子主楼的底端,看到那所谓的私密小视频时,施喜直接眼前一黑,差点直接瘫倒在地。

那小视频,是自己在宿舍里面沐浴后换衣服的偷拍视频。

而被偷拍的时间正是昨天晚上!

在这短短的功夫,这条帖子浏览量已经破万了,下面的评论也有原先的二百多楼到达了四百多楼,一些早已从毕业的学长学姐也受到消息赶来围观。

可以想象,这则短视频将会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各种人抱着各种龌蹉目的在学校各大群传播开来。

这四百多楼的评论,尽管也有声讨谴责楼主的这种不法行为,但是大多数评论都是污言秽语不堪入目,纯粹躲在电脑屏幕后面看热闹不嫌事大。

不久之后,这则大热的帖子被管理员给用权限删除了,可是这id叫风中真相的楼主乃是刚创建的新号,根本不知晓现实的身份。

帖子尽管被删除了,但是造成的伤害却永远都无法弥补了。

施喜很是清楚的知道,从今日之后,估计大半个学校都会知晓此事,自己也将会成为“名人”,承受各种各样的异样目光与蜚短流长。

尽管这帖子里的内容都是胡说八道,自己从未曾勾引过有妇之夫也,从未有接受过任何老男人的包养,但是在这娱乐至死的社会,又有多少人会去关心真正的真相呢?

他们,只不过用这热门的话题而疯狂口嗨罢了。

若是没有最后那则偷拍的短视频,那条通篇污蔑的帖子也根本不会带来什么话题,也几乎没有人会去关注,毕竟造谣成本这么低,无凭无据很少有人会去相信。

但多了那则偷拍的视频就不一样了,会直接在校内造成爆炸性的话题。

用网上某类人神奇的脑回路来讲就是,既然这种大尺度视频都拍了,那证明这妹子肯定不是什么好姑娘,所以什么勾搭有妇之夫被老男人包养之类的,也就“有理有据”让人信服了!

至于这种视频是不是偷拍,他们才不管,口嗨就完事了。

这大概就和网上常见的,“一定是那个女人穿着太暴露”、“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等等,引人深思的“至理名言”同理。

“啪!”

施喜浑身的力气都像是一瞬间被抽空,手机也掉落在了桌子上。

眼眶通红,泪水汹涌而出,怎么都无法止住。

既然对方能够偷拍自己昨晚沐浴换衣服的视频,那么几乎可以说明,那人是自己共处了快三年的三名室友之一。

今天回到宿舍时,发生的床单和柜子被弄脏弄乱之事,也定是对方所为。

她不明白,自己从来都没有做错什么,在宿舍生活的这几年里一直与人为善,常常会帮她们做一些清洁宿舍卫生和跑腿食堂带饭之类的小忙,也从不去伤害她人,可为什么自己要受到如此恶毒的妒忌与针对?

第三十五章 别众筹了我包年(冲榜!求推荐票!)

离开食堂回宿舍的路上,眼眶红肿的施喜一直都失魂落魄般低着头。

不过就算如此,以她如今出众的美貌,还是很快就被路上的学生给认了出来。

“快看快看,这就是那个施喜!”

一个从施喜旁边走去的男生,认出了她,然后立马无比兴奋地对着身旁的三名室友道。

闻言,其中一人连手机也不玩了,目不转睛盯着施喜:“卧槽!刚刚在宿舍里才看过她的小视频,想不到一出门就遇到真人了!”

“可惜那视频光线不好拍得太模糊,要是在清晰点就更爽了!”另一人也开口附和道。

“长得确实漂亮啊,帖子里说她其实就是出来卖的,不知道要多少钱才能爽一次,要不我们众筹一下吧!”最后一人自以为风趣幽默的笑着对旁人道。

这些人的交谈声尽管并未大声囔囔,但是他们与施喜之间所隔的距离并不远,施喜也全部都听在了耳中。

然后,她将头低得更深了,根本不敢抬起头,感觉整个学校的人都在暗处看着自己的笑话。

就像是一只自欺欺人的鸵鸟,把头埋进沙坑不想看见任何人,也不想看见任何人。

身为当事人的施喜不敢出头,但身旁的赵玉剑直接忍不了了!

洗心革面准备重新做人,谈一场不分手恋爱的他,早已将施喜视为自己的禁脔,此刻听到那四人的污言秽语,直接整个人都炸了,转头怒喷道:

“爽你妈!请问你妈多少钱,老子钱多不用众筹,直接把你妈包年了可好?”

赵玉剑的小嘴像是抹了蜜,无比儒雅随和,嘲讽值满分。

那四人被亲切问候了家母,便撸起袖子走了过来,要与赵玉剑皇城pk胜者为王。

五分钟后,这四人躺在地上哀嚎,而作为胜者的赵玉剑同样鼻青脸肿,模样狼狈。

当初设计了一处英雄救美的好戏,接近了施喜的他,如今为施喜出了一次头,不过这次不是假的,而是真正地干了一架。

作为一名合格渣男的他,不仅练过散打而且还经常没事去健身保持身材,以更好的保持魅力去撩妹,也避免日夜操劳身体被掏空的情况,想不到今日还真的派上了用场。

毕竟现在的学生,很少有注意体能锻炼的,学校也是唯分数论,有些学校体育老师经常没事就被生病被请假,学生想要去锻炼身体也是奢望。

而到了大学后,尽管有了时间,但一般的学生都还是喜欢窝在宿舍里玩手机打游戏,连食堂都嫌远要叫外卖,因此这嘴贱的宿舍四人组加在一起,都被赵玉剑给干翻了。

“赵大哥你没事吧?其实你根本不用这样的。”

看到赵玉剑为自己出头,鼻青脸肿受伤狼狈的模样,施喜眼眶又有些湿润。

“没事!小伤而已,你可千万别哭,再看到你哭我会心疼死的!”

尽管伤口痛得要死,被打青肿的左眼看东西都模糊,但是赵玉剑仍旧做出一副完全没事的轻松写意模样。

所以说,渣男也不是那么好做的,很多人想做渣男都没机会做。

刚刚这句话最后说得会心疼,不像是以前那种为了撩妹而优选出的,好感度加得最多的最佳选项,而是他的真心实话。

将施喜回到了宿舍楼下,目送着她的身影消失在楼道里,赵玉剑也终于卸下了之前铁血硬汉的伪装,捂着伤口“嗷嗷”直叫唤起来。

原本他今天过来,是知道施喜中午没课准备叫她一同出去看电影的,可现在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也只得无奈泡汤了。

不过这件事还没完,已经将施喜视为自己所有物的赵玉剑,离开医科大学回到车上后,立马掏出了手机联系了一些朋友,许以重金聘请了黑客,准备查出那个发帖污蔑的混蛋究竟是谁!

……

……

回到宿舍。

还在另外两名室友此时都不在,不然施喜真的不知道她们会用怎样的目光来看自己。

无力瘫坐在床上,她在想着这整件事情的经过,思考着究竟是谁在妒恨自己,于是偷拍下了那则视频。

“我怀疑是王芸做的,毕竟她一直都看不惯你,尤其是施喜你突然变漂亮之后,做事更是处处针对你,说话也是常常让你下不来台!”

一旁的李佳玉,在一旁有理有据地分析道。

听到闺蜜的猜测,施喜想起了今日自己回到宿舍发现床单和柜子乱作一团时,坐在电脑前看剧的王芸那不加掩饰幸灾乐祸的模样,好像确实有很大的嫌疑。

只是也许是女人的第六感吧,虽然王芸处处与自己不对劲,但施喜总觉得这件事并非是她做的。

可是宿舍就这么大,除去受害者的自己只有三个人,如果不是王芸所为,那么会是谁呢?

除去王芸,再除去一直是自己好闺蜜的李佳玉,剩下的只有丁芳慧了。

不过这丁芳慧最近刚交了个小奶狗类型的学弟男友,因为家境不错所以平日里性情有些高傲,总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但是也并未与自己有什么仇怨。

“没有确凿的证据,怀疑谁都没用,反而会扰乱视线。李佳玉,要不我们还是报警吧?”

最终,没有丝毫头绪的施喜,还是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报……报警?可是这样做的话,到时候警方来调查时会把事情给直接弄大的,施喜你的名誉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要不我们还是先告诉宿管阿姨吧,让她告诉学校管理这件事,先让学校先调查。”李佳玉劝诫道。

“嗯,听你的。”

施喜点了点头,表示了赞同。

接着便起身与李佳玉一起,找到了宿管老师说明了情况。

回来的路上,心事重重的施喜,转过头对着好闺蜜李佳玉问道:“佳玉,如果学校揪出了那个偷拍视频的人,你说我身为受害者该怎么办?她这样做,是犯法的,估计到时候连毕业证都拿不了,要直接被学校请退了吧!”

“额……这个当然是看你自己的决定啦。不过严惩是必须的!”

李佳玉停下脚步,很是忿忿不平地道。

而施喜,却陷入了沉默。

不知为何的,她突然想起最近常做的那些梦,在想如果是梦中那位拥有着倾城之颜的女子遇到此类事,又当会如何去做。

第三十六章 李万机的套路

江宁大学城。

身为钢铁直男而不自知的青云子,在得到了郑挚坚定拒绝,知晓此番收徒无望,便心灰意冷就欲离开。

作为青云一脉的观主,已经寿元将近时日无多的他,想到青云一脉的至高传承将要在自己手中断绝,顿感无颜去九泉之下见师傅师祖们了。

“先别急着走啊。”

就在青云子快要走出大门时,李万机从身后叫住了他。

“还有何事?”

青云子转过身来,有气无力地问道。

李万机露出如同黄鼠狼给鸡拜年的和善热切笑容,招呼道:“既然来都来了,不如留下来一起吃顿饭吧,让你也尝尝郑挚不似人间应有的超绝厨艺。”

“老夫早已到辟谷之境,可以气为食不服人间五谷。况且现在,哪怕是琼浆玉露龙肝凤胆摆在眼前,我也全无胃口。”

遭遇了这等重大心理打击,能够吃得下去饭那才是奇怪呢。

李万机依旧笑容满面,问道:“如今仅仅只是这样便放弃了,青云子前辈您难道不觉得可惜么?毕竟普天之大,想要找到一名类似郑挚这般心如明台一尘不染的少年,来继承你的衣钵,可谓是难如登天啊!”

“你这是何意?刚刚郑挚他已经言明了,不愿拜入我门下,只愿从此当一个厨子!况且你突然如此好心说这些,莫不是包藏了什么祸心吧?”

青云子一脸不解。

在见到李万机这小子面庞上的笑容后,和一反常态称呼自己为前辈,青云子莫名觉得有些心慌,似乎自己落入了某种设计好的圈套。

“唉……”

李万机突然长叹了一口气,转身朝后走去,嘴里以青云子能够清楚听见的声音自言自语道:

“原本我刚刚见到青云子前辈你对郑挚如此喜爱,还想着帮你一个忙,让你能够得偿所愿后继有人的,不过现在看来前辈你还在怀疑我的良苦用心啊!罢了,好心当做驴肝肺,我还是不多此一举做这个烂好人了!”

“别走!是老夫错了!是老夫心胸狭隘小肚鸡肠,不该怀疑小友你的一片好意!”

本来早已陷入绝望的青云子,听到李万机的这番话,直接一个瞬步来到了李万机面前,死死拽住了他的衣袖,连胜道歉讨饶。

别说有什么陷阱了,哪怕明知前面是刀山火海,但只要能够顺利收下郑挚为徒,令青云一脉的传承不断绝时间,青云子也认了。

“既然你如此诚心诚意地道歉了,那么我就勉为其难地原谅你好了!”

李万机无比宽宏大量地道,然后拍了拍青云子的肩,指点迷津道:“其实这件事很简单啊,俗话说得好,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郑挚他既不愿拜你为师,更不愿跟随你回道观清修,那你可以转变一下思维,直接留在这家餐厅里啊!”

“留在这里?”

青云子有些没听懂。

“对啊!”

李万机点了点头:“过段时日这家餐厅装修完毕,就要正式开店营业了,到时候要招收一些端菜打杂拖地洗碗之类的工作人员,我看青云子前辈你就非常合适啊!”

青云子瞪大了眼睛:“什么!你要我堂堂青云观主,玄门正宗戒律堂的执事长老,过来当跑堂的给人端茶递水?”

“当然不是!让青云子前辈你去做这种工作,实在是大材小用杀鸡用屠龙宝刀啊!”

听到这句还算是人说得话,青云子面色稍霁,看来这小子还是有点逼数的嘛,知晓自己修行界高人的身份!

李万机话说顿了顿,继续道:“……况且,像是给客人端茶递水的这种工作,一般都是五官端正手脚麻利的年轻人来做,青云子前辈你毕竟年事已高,若是让你去做这种工作,估计客人都要骂我这个幕后老板实在太黑心,不懂尊老爱幼了。

所以,我的意思是,青云子前辈你不如就待在这家餐厅里,做一个账房先生兼保安队长吧!

嗯……保安队的队长是你,队员也是你。”

“可这和完成我的心愿,让郑挚继我衣钵有什么关联嘛?”

郁闷地想要吐血的青云子,也直入主题问道。

“所以就说你们老一代人思想不知道变通嘛!到时候你与郑挚朝夕相处了,自然便可近水楼台先得月,让他接受你的熏陶,说不定会慢慢对修行这种事感兴趣呢!

但这些其实都不是重点!前辈你应该也知晓郑挚自幼家贫,没上过几天学,所以认识的字也不多,不过他却有着一颗强烈的求知欲,非常想要通过学习充实自己。

等前辈你来了店里面工作,与他同处一个屋檐下后,闲暇时分自然可以当他的老师教他读书写字,郑挚也一定不会拒绝,很是愿意去热情学习的!”

李万机慢条斯理地说道。

青云子:“可这根本不是我想要的啊,我不是要教习郑挚读书写字,而是要让他继承我之衣钵,修仙觅长生的啊!”

“你似不似傻?谁说教读书写字就要拿学校里面课本的,你完全可以拿一些修行典籍去教他啊,反正他有没上过学,你就随便说这是古文鉴赏课,需要背诵默写的啊!”

青云子眼眸一亮!

虽然被骂了是不是傻,但是他此刻一点都不气,甚至想要抱起眼前的李万机狠狠亲上一口!

这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自己怎么没想到这茬呢?

到时候自己直接拿出青云一脉内,唯有每代观主才能修行的至高典籍出来,用这个来当做教学课本让他学习,那岂不是美滋滋!

等他通彻了典籍后,哪怕他根本无心修行,但是以他的无上天资,也会自动聚纳天地灵气于己身!

“那个……实在是太感谢万机小友你了!不过我最后还有一件事,就是那啥保安队长的职务保留,至于当那账房先生这职务,还是换成去后厨帮忙打打杂之类的吧!”

“怎么了,难道前辈你的数学……”

后面的话李万机没有说出口,但是鄙视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我辈修士,求证大道以明心,须得一心一意,不可三心二意分神在其他事物上!”

青云子一脸庄重肃穆地道。

把数学不好,说得如此清新脱俗大义凛然,李万机实在佩服万分!

看不出来,这位青云子前辈脸皮厚得可以。

第三十七章 谁暴毙谁有逼数

于是在两人的友好协商下,这件事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从此之后,青云观观主兼玄门正宗戒律堂执事长老的青云子,就此成为了李万机老板的手下的一名员工,保安队队长兼后厨大管事!

还是不要一分钱工资的那种。

在签订了劳工合同之后,之前还说没有任何胃口的青云子,此刻直接在饭桌上做了下来,且开心笑得像是个一百岁满头华发的孩子。

而身为老板的李万机,心情也是无比愉悦。

之所以和青云子达成这桩py交易,将他给留在了自家店里,愿意也自然很是简单——

送上门的高级打手,不要白不要!

毕竟现在的社会并非像是表面上看去那般风平浪静,说不定哪天就会有拥有超凡之力的妖魔鬼怪冒出来,而如今自己的身份也今非昔比,以前只是一个有钱任性混吃等死的超级富二代,而现在则是肩负着轮回殿殿主兼前世管理局局长的重担。

所以自然要收几个狗腿……哦不,高级打手的,不然遇到事情需要如此高贵的自己出手,那实在太掉身价了。

千字之子,坐不垂堂嘛!

嗯……这种话随便听听就好,真实情况是现在的李万机,逃跑功夫世间绝顶,情况不对立马可以像是老乌龟,战略性撤退回自己的龟壳——轮回殿中。

至于打架战斗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毕竟现在的他连自己的阳虚不举都还未彻底治好呢,你能指望一个废人去做什么呢对吧。

至于另一个原因,则是因为郑挚本身。

一观过他前世的李万机,也知晓他为何如此清新脱俗,对于修仙长生这种事完全不感兴趣。

但是不感兴趣归不感兴趣,李万机还是希望他能够拥有一份自保之力的。

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郑挚如今一身仙骨仙魂尽碎,历经转世困顿红尘,但是身为谪仙的他在某些以生灵血肉为食邪祟之物眼中,却是无上灵药。

尤其是待在自己身边的他,已经收到了自己轮回殿主的被动光环影响,开始缓慢复苏一些前世记忆了,随着记忆的复苏他也越发危险。

以前未遇到自己,待在山村中的他,可能那些邪祟之物需要与他产生肢体上的接触方可知晓他体内的特异之处,而以后说不定只要在方圆十米之内,那些邪祟之物便可感知到他这记行走的灵药。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李万机也有些隐忧,前世为商元圣的郑挚乃是自天上而来,冥冥中李万机总觉得那些天上的存在,终有一日会找上郑挚,对他不利。

“菜来了!”

正当李万机陷入沉思之时,系着厨裙戴着厨帽,手里托着餐盘的郑挚从后厨走了出来。

浓郁的佳肴香气扑鼻而来,令人食指大动。

“李万机大哥你尝尝,这是我最近刚学会的一道菜,叫做松鼠桂鱼,看看合不合你们的口味!还有几道菜马上好,你们先吃!”

郑挚乐呼呼地招呼道,然后再次走进了后厨。

见到菜肴上桌,肚子早就有些饿的李万机也不去想那些复杂的问题了,拿起筷子开动起来。

松鼠桂鱼这道菜,又名松鼠鳜鱼,是苏帮菜中的传统名菜。

这道菜成型出锅时,形如松鼠、外脆里嫩、色泽橘黄,酸甜适口,并有松红香味,因此得名。

所以,松鼠桂鱼里面没有松鼠,就像是鱼香肉丝里没有鱼,老婆饼里没有老婆,望大家务必切记,千万不要买完饼后还站在店门口,厚着脸皮和人家要老婆。

嗯……除非售货员是个单身漂亮的小姐姐,这样说不定你吃了老婆饼后就真的有老婆了。

与夏诗娴和青云子这两人共坐一桌,李万机也从这两人口中,得知了一些关于这个世界暗流涌动下的真实情况。

据他们从古籍中所阅的记载所言,数千年前的天地灵气曾无比浓郁,乃是一场繁华的修行盛世,修行者的数量和比例与之现在多了无数倍,那些顶尖修行者都拥有着移山倒海翻山搬岳的强大力量,就连得道成仙者也并非传说。

古籍中将这个时代谓之为“上古”。

可是从某一日,不知道发生了何等异变,天地灵气开始迅速衰竭,自此后修行者大批减少,也再也未听闻过有人得道成仙,仙界便彻底成为了只存与古籍中的传说。

数千年过去的如今,天地灵气已久枯竭,能够有资质修行者万不存一,乃是末法时代。

天地灵气枯竭,所影响的不仅仅是人族修行者,妖族也亦是如此,甚至远比人族所受到的影响大了百倍。

上古时期,妖族大能比比皆是,可如今能够化形成人的妖类,真可谓是凤毛麟角,比之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都要珍稀少见。

“你们所说的上古,乃是数千前的时代,那么万年前的时代,有过古籍记载么?”

听完了这两人叙述的李万机,装作无心地询问道。

因为万年前的时代,是他曾所处的时代!

不过现在的李万机,完全没有关于那时候的任何记忆。

“万年前?

说起来我还真的听一些老友提及过,曾探索过一些远古遗迹的他们,曾在醉酒之后开玩笑猜测说,万年前或许还存在过一个修行盛世,那盛世就算比之数千年前的上古时代,都还要强盛百倍不止。

还说那个时代,金丹不如狗,仙人满地走。

不过想想都觉得不可能,不仅因为任何古籍都没有与之有关的记载,而是如果真有这样的时代,那么那些强者为何都彻底无踪了呢,总不可能一个不剩都离奇暴毙死光了吧?”

嘴中尝着郑挚做出来的美食,青云子用开玩笑的语气道。

而此时的李万机心中暗自吐槽——

其他那些强者暴没暴毙我不知道,但是我暴毙了我很清楚的知道!

然后,吐槽完毕的他,不禁想起了昨日出现在轮回殿中通体火红的奇怪的蛋。

今天早上出门时,他还去轮回殿瞅了一眼,惊诧发现原本只有一个小孩巴掌大小的蛋,经过一夜的成长,竟然有人头那么大了,并且还在这样一直变大长下去。

灵儿曾经说过,轮回殿里面那颗青色小树和这颗蛋都是万年前的自己送进来的,这就让李万机很是好奇了,想着这颗蛋如果是活得的话,最后究竟会孵化出个什么玩意儿出来。

第三十八章 黑衣少女

享用完午餐,想着家中还有星离与灵儿在等待着自己,中午学校没课的李万机便不做久留,准备动身回家了。

原本要同来同归的夏诗娴,因为在此遇见了许久未见的青云子师叔,因此便留了下来,准备让师叔从旁指点指点自己的修行。

在开车回去前,李万机先跑到大学城的糖果店内,买了整整一大箱各式各样五彩缤纷的糖果,准备作为礼物带回去给家中的美少女和小萝莉。

昨天晚上,灵儿闲来无事从家中柜子里翻出了一大包糖果,尝过以后便彻底爱上了,就连星离妹子也对这种甜甜蜜蜜的糖果很是中意。

一夜的时间,两人便直接将那一大包糖果给吃了个干净。

好在这两人都不是什么普通人,不然换做一般的萝莉与少女,这样毫无节制地吃甜食,要么牙齿蛀掉要么就是体重直接上涨。

谢绝了糖果店销售员帮把手一起抬的好意,已经成功洗髓筑基的李万机,直接用单手轻松写意将箱子扛起,健步如飞朝着路边的停车位走去。

然而他扛着纸箱刚走出糖果店大门不远,就听到走过两名大学男生,口中提及到了“施喜”这个名字——

“你不知道吧,我在医科大的朋友学校论坛上,今天流出的一个小视频彻底火了,是一个叫施喜的超级漂亮妹子洗澡换衣服的视频,绝对劲爆!”

“视频呢?快发给我欣赏欣赏,搞快点!你小子还真是没良心,以前我给了你那么多种子,现在有这种好事竟然不第一时间告诉我!”

……

接着,那边便传来了两人不堪入耳的秽语点评。

李万机面色一滞,并未去多听什么,快步离开。

回到停车的地方,将糖果放在副驾驶位置,坐在驾驶位的他并未急着发车,而是心念一动,直接回到了轮回殿中。

他虽然曾想过,复得祸水之颜的施喜,接下来一段时间的生活肯定不会平静,但是却从未曾想过事情竟会演变成如此,她的名声都已经传至了外校,就连在大学城内都有人提及。

只是这并非什么美名,而是不堪入耳的污名。

李万机可以想象,现在蜚短流长的舆论风暴内的施喜,究竟是何等的无助与痛苦。

施喜不仅仅是自己轮回殿的首位客人,也亦是郑挚所等的之人,很是欣赏郑挚品性于是与他成为朋友,并且还经常去蹭饭吃得的李万机,自然不能坐视不理。

虽然已经发生的事实无法改变,但是事后作恶者必须要得到制裁!

他之所以现在回到轮回殿,便是准备在此帮她找出偷拍那视频的幕后黑手!

回到轮回殿的他,先是去看了看那颗奇怪的红蛋,早上出门时还只有人头大小的它,这半日又长大了一倍有余,并且蛋壳之上还有淡淡的流光闪烁。

观察过这颗蛋后,他便走到了轮回大殿的正中央处,站在那棵扎根于虚空的青色小树下方。

施喜作为轮回殿的客人,因此这里保留着她的生命印记,透过此印记李万机便可一观她身上纷杂的命运轨线,再找出她与三名室友的联系,从而锁定凶手。

事实上,这也是上次吸收了那枚执念晶石后,体内的轮回天珠觉醒不久的记忆传承,算是身为轮回殿主的新一项技能。

所以有时候李万机就觉得自己像是在玩网游,努力做任务获取人物经验,然后用这个经验给自己升级加点。

当然,以前的他玩网络游戏时,纯粹是一路氪金氪过去的,乃是传说中的超级氪金神豪。

不过李万机隐隐有种感觉,身为轮回殿主的自己接客获取的执念晶石,并没有表面上仅仅提升实力的那么简单,这背后应该藏着一个天大的咪咪!

就像是头顶这棵扎根于虚空中的青色小树,那只奇怪的红蛋就是从里面调出来的,也是万年前自己暴毙前送入轮回殿的,虽然它看上去平平无奇,但是用屁股去想也知道这颗树不简单!

毕竟自己当年,总不可能是看轮回殿绿化太少,于是脑抽得特意送它进来做装饰,给轮回殿的穹顶加点绿光吧。

心中这样想着,已经施术看到施喜身上纷杂命运轨迹线条的李万机,突然看到她原本系于手腕上的命运红线,竟然从原本的一根变成了两根!

原本的那根绵长的命运红线,代表着施喜与郑挚的前世姻缘与来世执念。

而新增的那一根短小的命运红线,则说明在这几天里,施喜对现实中的某位男性产生了些许好感。

先前抱着查案目的来的李万机,此刻不禁陷入了沉思,想到了刚刚才被自己蹭了饭的郑挚。

他突然觉得,头顶这棵神秘的青色小树,怎么好像突然比以前变绿了许多,直接绿光普照了呢?

有时候想想,感觉郑挚也挺悲剧的。

千年前原准备与恋人从此长相厮守,可是暴君夏桀却突然兵临城下,直接将他私订了终身许下了白首誓言的爱人抢夺走,进宫后的妺喜畏于强权为了不连累家中亲人,侍奉暴君时只能强颜欢笑,屈意承欢遭受蹂躏。

后来尽管他成功兴商灭夏,以一国之亡来雪耻,但是那些伤害与痛苦都已然铸成……

“应该不会这么惨,在同一个地方绿……嗯,跌倒两次吧!”

李万机自言自语宽慰着自己,让自己不要胡思乱想。

毕竟那根新出的命运红线如此的短小无力,只是有这个苗头而已,随时都会被截断。

况且,这新的命运红线,是施喜复得祸水之颜后才有的,而自己也在她的身上加了限制,不得与男子产生任何的亲密接触,也不得爱上任何人,否则容貌便会回归原先的模样。

那个男子,也许只是个外貌协会,看到施喜原先的丑陋容颜时,直接被吓得落荒而逃也说不定。

除去杂念不去想命运红线之事的李万机,想起了自己为何回到轮回殿,于是开始认真地追查起伤害施喜的幕后黑手起来。

仅仅用了三分钟不到,他便找到了那根近两日刚刚变质成为黑色的命运线。

黑色,乃是代表恶意与妒恨!

查明了真凶,李万机便退出了轮回殿。

重新回到车上的他,掏出手机给施喜发一条简讯,告诉了她事情的真相,和那晚偷拍她的室友究竟是谁。

做完这一切后,他便开车朝着回家的道路上飞驰。

车开到半路,突然李万机无意间余光瞥见到路边一位穿着黑衣女子,莫名生出一种心悸之感。

因为车速太快,反应过来的他透过后视镜再去看时,已经没了那名黑衣女子的踪影。

“那女子到底是啥子鬼东西?”

他没有用什么人,而是什么鬼东西来形容,因为对方根本就不是人!

刚刚无意间的一瞥,落入李万机眼中的景象可谓是恐怖恶心无比,差点让刚饱餐一顿的他当场吐出来。

那女子清秀姣好的面容只是表层伪装,实质身体已经彻底腐化,如同一具行走在世间的尸体。

“这应该便是先前身为钢铁直男的青云子,所提到过的异类吧,看上去很强很厉害的样子,只是不知道对方是恶是善。刚刚她突然消失无踪,应该察觉到了我的窥视,回头得告诉青云子一声。”

李万机心里如是想到。

……

……

“美女,一个人么?”

一位染着黄毛打扮流里流气的社会青年,对着路边这位面容清隽秀丽的黑衣少女搭讪道。

这黑衣少女,正是先前李万机瞥见的。

这黑衣少女站在路边,神情肃穆正在思考着刚刚被人看破真身之事。

在真身被看破的第一时间,尽管未曾感受到周围有什么强者的气息,但是这千年来的求生本能,却从未曾有过的如此疯狂提醒着她此地不可久留,刚刚那从自己身边疾驰而过车辆中的少年,虽然看上去弱小如蝼蚁,但其实是一个极其恐怖可怕的存在!

在他面前,自己的千年道行都无济于事!

一旦招惹到此人,自己必死!

于是她便第一时间使用秘法燃烧本源遁走,连头不敢回头看。

若是让李万机知晓,一只拥有着千年精深道行,连总是自称世外高人的青云子,在她面前都是个弱鸡弟弟的强大异类,只是被自己随意看了一眼就吓得仓惶逃窜,指不定得当场笑死,同时夸赞这只异类果然独具慧眼,一眼就看出了自己的不凡。

有时候越是强大,便越是能够感触这世间的大恐怖。

所以才会有,无知者无畏之言。

“这世间,何时出现了这等恐怖存在,若非我凭借自身血脉感知到了一丝,还真的被骗过了!”

黑衣少女在心中如是想着,属实后怕不已。

死可以死,但是要等她找到那个人,完成千年以来的心愿之后再死!

此时,她听到有人搭讪,面庞上露出笑容,转过身来主动回应勾搭道:“是的啊,人家现在好寂寞好空虚,哥哥你能陪陪人家么?”

“陪陪陪!当然陪!”

黄毛大喜,想不要艳遇来得如此突然,简直幸福万分。

十分钟后……

黑衣少女缓缓走出公园小树林,而之前的黄毛此刻昏死在地。

刚刚黄毛被诱骗于此地,然后还没等他去脱裤子呢,就直接显露出原型的黑衣少女给一挥手迷晕过去。

黄毛并没有死,只是全身的阳气被吸走了半数,变得和李万机一样阳虚不举了,估计得修养个三年五载才能恢复,并且醒来后不会记得到底发生过什么。

“负心人!不管是百年千年还是万年,我一定会找到你,一定会!”

离开了小树林的黑衣少女,眺望着眼前这座陌生的城市,用刻骨铭心的怨毒语气立誓道。

第三十九章 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将车停入车库,刚一打开家门,一道娇小的身影就迫不及待扑到了李万机的怀中。

“哥哥你终于回来了,灵儿真的好想好想好想你!”

重要的事要说三遍,所以此刻如同小猫亲昵在李万机胸口蹭啊蹭着的小萝莉,连说了三个“好想”来强调证明。

李万机拍了拍她的脑袋,用宠溺的语气笑着道:“只是出去上了半天课而已,你看哥哥现在不是回来了么。”

低下头,他看见门旁摆放着一张小板凳,不禁陷入了沉默。

看来自己离家去学校的这段时间,灵儿她就搬了个小板凳一直守在门口,等待着自己回来。

这也是自己刚打开门,她就能立马能惊喜飞扑到自己怀里的原因。

这到底是怎样的依赖与眷恋,才可以做到如此地步,连一分一秒都不舍得分离?

“灵儿你大半天,等哥哥回来肯定等得很辛苦吧?”

望着怀中她欢呼雀跃的喜悦模样,李万机有些愧疚地道。

“一点都不辛苦呢!只要一想到哥哥马上就能回来,灵儿心里就会暖洋洋得很开心!”

灵儿指了指自己的胸膛位置,和李万机分享道:“之前哥哥你把灵儿留在轮回殿中,说你这次会离开很久很久,不过一定会回来找灵儿!在那万年时间里,灵儿便在轮回殿中一边睡觉一边等着和哥哥你归来。有时候睡得太久醒了过来,灵儿就坐在和哥哥你第一次相遇的轮回殿里,回忆哥哥你曾带我去看过的那些美丽的风景,然后期待着未来和哥哥你重逢后的开心喜悦,所以一万年也就很快过去了呢!”

明明这番话,是用很欢快很喜悦的语气说出,可是落入李万机的耳中,却让他有些儿鼻酸。

一万年究竟有多久?

久到沧海化为桑田,无数王朝从崛起至兴盛,再到最后的灭亡。

未曾亲身体会过这些的李万机,也只能如此粗浅地去想一万年到底有多久。

可在小萝莉灵儿眼中,一万年一点都不久。

不是因为时间上不久,而是因为她心中一直在盼望着自己这个做哥哥的归来,心中满怀期待,所以才忽略了漫长时光的流逝。

虽然作为一只轮回殿孕育而生的殿灵,从本质上来讲是没有血肉铸就的心的,但是在李万机看来,灵儿她拥有着一颗世间最美好最纯粹的真心!

“以后学校一些比较宽松的课,我带灵儿你们一同前去旁听好了,我和老师提前打一声招呼就好!”

李万机摸了摸她的脸蛋,如是说道。

听到这句话,灵儿自然是欢呼雀跃不已。

现在的她,没有什么关于未来的远大志向,每天就想着尽可能多得和哥哥在一起,世间其它一切都不重要!

安抚好了灵儿后,李万机走入客厅,然后便看到端坐在沙发上,聚精会神看电视的星离。

在看到电视屏幕上的画面时,他的表情顿时有些怪异。

想不到星离平日里面瘫冷漠,但是私下里竟然会偷偷看这种东西!

嗯……别乱想,电视屏幕上是少儿动漫频道,播放着一部一群羊在美丽的青青大草原上,和一只狼相爱相杀互相伤害的纯爱动画片……

原来你竟然是这样星离!

打死李万机都想不到,她竟会喜欢看这个的,果然是人不可貌相啊!

“主人,你看着我是有何事?”

星离转过头来,望着李万机开口问道。

“没……没事。”李万机指了指电视屏幕上的动画片:“话说我不在家的这大半天,你都在看这个么?”

“嗯。”她点了点头。

“你喜欢看这个么?”

“喜欢。”

星离妹子话语顿了顿,然后想了想,接着又补了一句:“不过这种喜欢,还是远远不如待在主人你身边的那种喜欢的感觉。既然主人你现在回来了,那么我就不看了。”

说完,她直接把电视机给关掉了,就这么顶着一张面无表情面瘫脸,毫不羞涩地看着李万机。

李万机:“(ノ ̄▽ ̄)”

又一次……被自家的星离妹子给撩到了。

“我给你们带了甜甜的糖果,快点来吃吧!”

被她这样直白目光看得有些不好意思的李万机,连忙转移话题道。

今天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呢!

……

……

医科大学的女生宿舍。

施喜从睡梦中醒来,望着从窗外照入屋内的黄昏光线,一时间有些晃神,都快分不清梦境和现实的区别了。

在刚刚的那场浅梦中,她再一次做了那个如同连续剧般的梦。

或许是因为今天遭遇了那件极其糟糕的事情,所以刚刚的那个梦也像是受到了现实思绪的影响,所谓的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在刚刚那个梦里,自己成了王宫中一位新入宫的妃子,因为受到大王的宠爱,引起了原本得宠的宾妃不满,于是对方先是假意亲近自己,与自己成为闺中密友,但背地里却暗中设计要置自己于死地……

于是梦中没有防备之心的自己,很快便落入了她的圈套,被污蔑要在酒中下毒毒杀大王,因此不仅在大王面前失宠,而且还被打入了死牢,就连族人也要遭受牵连被灭。

在死牢中时,对方以胜利者的姿态,得意洋洋说出了全部真相,自己才知晓原来幕后黑手就是自己眼前这位闺中密友。

万幸的是,原本在死牢中等待被斩首的自己,却被大王重新迎接入宫中,说他已经知晓了事情的真相,是错怪了爱妃你。

据说,是有一位神秘人来到了大夏都城,暗中找到了自己是被谋害的证据,这才使得自己重见天日沉冤得雪,族人也不会因受到自己的牵连而被灭绝。

尽管无人知晓那位神秘人是谁,但是施喜却很是清楚的肯定,一定是他!

然后,梦中的自己没有理会那位谋害自己妃子的跪地哭求,下令将她施以五马分尸的车裂之刑……

也就是从这件事后,自己也知晓了后宫中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在这里软弱善良只是累赘,会成为被人伤害自己的武器,为求自保,随后自己的双手也曾不止一次再次沾染过血腥。

第四十章 真凶揭晓

坐在床上缓了许久,施喜才觉得分清了梦境与现实。

她从来未曾想过,自己有一天竟然会做这种步步惊心的宫斗剧梦,而且还做得如此感同身受,若是拍出来绝对是一部爆火的大剧。

拿起睡前放在枕边的手机,屏幕上是999条未读消息和vv好友申请。

看来今天出现在论坛上的那则帖子,彻底将自己成为了“名人”,就连vv号和手机号都被人肉了出来。

那些手机短讯消息与vv好友申请附加信息,大多都是各种不堪入目的污言秽语,比如问她多少钱可以爽一发。

将这些消息都清除屏蔽后,施喜身体一怔,突然看到了来自于手机通讯簿中备注为“神明大人”,也就是李万机的那条讯息。

至于为何要备注这个名字,因为施喜觉得如果直接备注“李万机”实在太不尊敬,而备注轮回殿主又怕暴露了轮回殿的存在,引起这位大人的不满。

于是便备注了这么一个名字,毕竟在施喜的眼中,拥有着这等奇异能力的李万机,实在与神明无异。

点开消息,看到其内所诉的内容后,施喜陷入了沉默。

其实她先前已经隐隐察觉到了,那个偷拍自己视频的室友,应该就是对方。

只是不敢去相信,也不愿去相信。

毕竟那是自进入大学后,一直形影不离的好闺蜜啊!

她为什么敢这么做,又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自己与她这大学三年里,不仅没有任何仇怨,而且关系还如此之好,就连一直与自己不对付看自己不顺眼的室友王芸,都没有恶毒到要毁了自己,为什么她却能够如此恶毒下得去这狠心?

是因为……这张脸吧。

施喜伸出手,摸了摸自己变美之后的面庞,心情复杂万分。

虽然并未有证据,但是施喜丝毫不怀疑从这位轮回殿主口中说出的话,如神明一般的殿主大人说是她,那么就一定是她!

“施喜你醒了啊!我买了你最喜欢喝的布丁奶茶,快点来喝吧!”

正当施喜捧着手机发呆时,宿舍的大门被打开,作为一切始作俑者的李佳玉从外面走了进来,看到施喜已经睡醒之后,扬了扬手中买的奶茶,很是亲切热情地道。

见自己这位“好闺蜜”,仍旧一副若无其事虚情假意的关切模样,施喜顿时有一种当场想吐的恶心感。

一个人,究竟怎么才能丑恶到这种地步?

施喜握紧了拳头,想要当场找到她理论,质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可最后想了想,手掌还是慢慢松开。

她走下床,从李佳玉的手中接过布丁奶茶,然后装作无事的模样,嘴角扬起笑容感谢道:“真是辛苦李佳玉你了,还特意买了我最喜欢的奶茶来安慰我,能够有你这样的好闺蜜,我真是太幸运了!”

简直堪称完美的演技。

刚刚的她放弃了去质问,并非是直接如此宽宏大量原谅了对方,而只是这样做实在太傻太蠢,不能够作为对方如此对待自己的报复。

施喜不禁想复仇,而且还要让李佳玉付出最沉重的代价,让她也感受到实质的痛苦,而这种痛苦单凭言语的质问是完全做不到的。

对于自己心性上的转变,并且能够如此娴熟地在仇人面前进行伪装,身为当事人的施喜都未曾料到。

以前的自己,可并不是什么能够藏得住心事的人。

难道说,是因为近日来自己所做的那些诡异的梦,影响了自己?

现在的自己,好像的确和梦中少女越来越像了,尤其是刚刚才经历过的那个关于后宫复仇的梦。

“施喜你太见外了,你身上发生了这种糟糕的事情,我作为你的好闺蜜却不能够帮上什么也很难受,也只能帮你买点你喜欢喝得东西来安慰安慰你了。”

李佳玉此刻饰演的角色,是一名为朋友着想绝顶好的好闺蜜。

若非知晓了真相,说不定施喜还真被她敦厚壮实的身材和憨厚淳朴的表情给哄骗到了。

施喜已经打定了主意,努力打工赚钱,然后搬到校外租房去住。

不然真得怕什么时候会恶心吐出来。

“施喜你有是谁偷拍视频的消息了么?”

李佳玉装作不经意地询问道。

然而恰恰是这种不经意,才让收到李万机消息之前的施喜,感受到了她的反差与不对劲从而对她有所怀疑。

平日里性子急躁的她,在以前遇到这种事时总是出口成脏,能直接将对方的祖宗十八辈直系亲属都给挨个问候一遍,可是这一次的事情发生后,她的表现却很是反常。

就比如之前自己说是要去报警,李佳玉却顾左右而不言其它,尽管话语里是在关心身为受害者的自己,但是实质上却是在反对报警。

还有去和宿管阿姨汇报完这件事,回宿舍的路上自己说起关于偷拍视频者被找到后,会遭受的来自学校的退学处理与接受警方的调查拘留时,李佳玉明显表现得有些心慌了。

“暂时还没有消息呢,不过学校那边说正在调查,还说这种事并不难查,很快就会有进展了。”

施喜如是说谎道。

事实上,学校那边说得是这种事很难查,估计很难会有什么进展。

施喜这样做的目的很是简单,便是放出烟雾弹先扰乱李佳玉的心神,为自己之后取得实质性的证据,从而成功复仇做铺垫。

果然,之前还淡定的李佳玉,在听到施喜说很快就会有进展的话后,眼神明显有些慌了,之后便找了个借口离开了宿舍。

已经看过李万机短讯的施喜很清楚,她是去找谁了。

正是那个曾欺骗过自己情感与金钱,最后被自己拉黑恼羞成怒的周正。

在学校论坛发那个帖子的是周正,而偷拍自己换衣服视频的是李佳玉,两人属于合伙做案。

这两个人,谁都别想跑!

将那杯尚未开封的布丁奶茶丢入宿舍走道的垃圾桶内,施喜到水池洗了洗手。

觉得太脏了。

洗完手,关掉水龙头,望着面前梳洗镜内拥有了美丽的自己,她目光有些失神。

第四十一章 镜中幻象(求收藏求推荐票!)

“不过是区区这种程度的恶语妄言,就承受不住的么?”

正对着面前梳洗镜发怔的施喜,突兀听到识海传来这样的一句轻蔑问话。

镜中倒映的影像也一阵变幻,最后化为一道陌生而又梳洗的倩影。

说陌生,是因为镜中倒映出的此人,头戴凤冠身披霞帔,一身奢靡贵气的华美宫装,眉点朱砂唇染红妆,有着一种颠倒众生的美态。

而说熟悉,是因为镜中之人有着与如今自己一样的美貌,且她曾在梦中无数次见到过对方,正是自己这几日来梦中的少女。

“你……你是谁?”

施喜吓得朝后踉跄退去,颤抖着声音问道。

照镜子能够照出另外一个自己,这实在是那些鬼故事中常见的恐怖桥段。

“我就是你,你就是我,不必惧怕。”

镜中的女子如是道,一双明眸内如同藏着一抹化不开的悲伤。

“你真的不是什么鬼?”

或许是因为镜中的对方有着与自己一样的容貌,又或许是被镜中的她那种情绪所感染,施喜也没有了一开始见到时那么恐惧了,试探着问道。

“这世间,最可怕的不是什么鬼魅,而是人心。你说对么?”镜中人似有感而发,低声反问道。

听到对方竟然这样问自己,施喜一时愣住了。

她想起了一直欺骗着自己当自己当做工具人使用的周正;想起了从入大学时起便于自己成了好闺蜜,却在背后捅了自己一刀的李佳玉;也想起那则偷拍视频流传出去后,回宿舍路上那些男生毫不避讳污言秽语,和刚刚睡醒手机上收到的不计其数的不怀好意信息……

好像,真的的确如此。

鬼永远是鬼,但是有些人却并不能算做人。

想到这一点的施喜,对于镜中出现的女子也没有那么恐惧了。

“你开始说得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施喜想起了开头听到的那句话,似乎是指现在自己所遇到的糟糕境况,于是忍不住开口问道。

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位女子能够说出这样的话,还用了“区区这种程度”来形容,似乎意有所指饱含深意,就像是对方曾经承受过比之现在的自己,要数千数万倍之沉重的恶名。

“与曾受众生妄,被世间万民唾骂仇恨,恨不得生食其肉渴饮其血的怨念相比起来,你现在所经历的这些,又能够算作什么呢?”

“什么意思?”

施喜完全听不懂对方说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什么叫做,被众生都唾骂仇恨,她不过区区一个弱女子,也不是什么无恶不作的女魔头啊!

“什么意思不重要,过去的事终究已然过去,重要的是你怎么选择面对将来!难道因为今日之事,明明什么都没有做错的你,就准备因他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因为害怕去面对旁人的异样目光与污言秽语,所以从此当了个躲在龟壳中的乌龟,放弃自己原本的人生么?”

镜中人的一席话,让施喜陷入了沉默,也陷入了思索。

她好像,明悟了些什么……

……

与此同时,百里之外。

正抱着灵儿坐在家中沙发上,陪着星离妹子一同看狼与羊动画片的轮回殿主李万机,也感知到什么。

“还真是有趣,竟然用这种方式来进行自我开导。”

他笑着对此时身在大学宿舍的施喜,隔空点评了一句。

李万机之前还在担心,身为轮回殿首位客人的施喜,会不会因为今日发生这件事的打击,从而一蹶不振就此沉沦。

现在看来,已经不用去担心这个问题,她自己已经自我开导好了。

想想也是,对于生活在大学象牙塔中的施喜而言,今日之事的打击不可谓不巨大,有些心理承受稍弱点的,估计一辈子都无法从这阴影中走出来。

但对于那位夏朝末代的往后妺喜而言,今日之事实在是微不足道了。

毕竟妺喜,可是一直承受着世间万民的仇怨,当时身在王宫内的她,就被宫外之人造谣说这位王后十分放荡无德,经常喜欢不穿衣服到处闲逛,与身边侍从苟合。

正所谓三人成虎,所以这则造谣流言甚至一直穿到了千百年的现代社会,导致很多人一听到妺喜这个名字,就想到这些没有事实依据的民间传言。

事实上,这流言想想都觉得很可笑,不穿着衣服在宫中到处走,还勾搭身边的侍从苟合,真当当时坐在王位上的夏桀是瞎子嘛,除了某些绿帽收集爱好者,正常男人都受不了自己的女人这样吧。

而李万机之所以说有趣,是因为其实从始至终,那镜子里根本就没有出现别的人。

一切,都只是施喜的想象。

虽然她现在并未苏醒全部的记忆,并不知晓前世的种种,但是她毕竟和妺喜本就是一人,有些东西是隐藏在灵魂之内的,那里历经轮回也不曾消散。

所以,因为今日之事的刺激,再加上得知了幕后黑手乃是自己最好的闺蜜之后,镜中的“妺喜”便出现了。

施喜不记得事,镜中的“妺喜”都记得,并以妺喜之口来进行开导。

李万机不禁心情大悦。

因为这也说明,离施喜消弭前世自身的执念,与郑挚重逢的日子不远了。

……

……

“施喜,你怎么了?”

和周正偷偷碰完面,回到宿舍内的李佳玉,看到坐在那里妆容精致容光焕发的施喜,不禁吓了一跳。

明明今天发生了如此之大的事,她不是应该很悲伤很难过才对么,怎么会恢复得这么快?

这明显很是不正常啊!

“我准备去上课啊!今天晚上不是有一场国际知名教授的公开课么,我可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换了一身长裙,梳妆打扮好的施喜从座椅上站起身来,准备收拾着上课要用的笔记。

“可是这公开课可是面对全校学生,那里人很多的,而你今天又遇到了这样的事,真的……不要紧么?”

看到施喜如此神采飞扬朝气勃发,反而让身为始作俑者的李佳玉有些摸不准,心里有些发慌了。

“没关系,他们爱说就让他们说去吧,我只要做好自己就足够了,没必要用别人犯下的错误来惩罚自己!”

施喜微笑对着李佳玉道,笑容看上去很暖很温柔,但背后被藏着无尽的冷意。

她准备,今晚就让犯错之人,付出她应有的代价!

第四十二章 演讲(冲榜!求推荐票)

当施喜与李佳玉一同来到学校大礼堂时,里面已是济济一堂人头攒动。

“这不是那个施喜么?她怎么来了!”

“施喜?就是那个小视频里的漂亮妹子!”

“那视频里光线不太好,现实中真人看上去竟然这么漂亮好看,而且还这么有气质啊!”

“她的脸皮还真是厚啊,都被看光了竟然还敢出来,一看就是不要脸惯了!”这是某位屌癌资深患者,颇具代表性的发言。

……

当施喜走入礼堂时,很快就被人认出,随着第一个男生惊呼,接着整个大礼堂内都是各种各样的嘈杂议论声。

若是换做以前的施喜,作为被场中所热议的话题当事人,她早就落荒而逃了。

但是现在的她,不会了。

施喜并未直接去后排找个座位安静坐下,然后装作无事发生过一般,不理会那些蜚短流长和各种各样的异样目光,而是径直朝着主席台走去。

距离公开课开始还有小半个小时,此时的主席台上并未有人。

不顾场中或疑惑或惊诧或鄙夷的目光,她直接登上了主席台,走到了话筒面前——

“大家好,我叫施喜,以前这个名字可能你们根本并没有听说过,但是今天因为学校论坛上的一则帖子,让我直接‘出名’了,而且是很不好很糟糕的恶名!

今天我上来,不是为了解释什么,因为这种事根本就没有解释的必要,但凡能够带点脑子活着的人,都知道那帖子什么被老男人包养之类的消息,完全就是信口胡诌胡说八道,能懂的早就懂了,而不懂的就算能懂也不想去懂,我也无法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所以我今天上来,不是为了别的,那是为好好喷一喷某些睿智,好让自己心里觉得舒坦些!

今天这短短半日以来,我听到了许多关于我的非议,也收到了很多不堪入目的信息,以前我总觉得这个世界其实挺美好的,但是现在才发现,其实这个世界还是存在着许多内心阴暗口吐粪便的辣鸡,纯粹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的那种!

作为一名女性,在性别上天生弱势,有时候遭遇了一些不平不公之事本就很难受了,但是这时候还会有一群智力发育未完全的脑瘫儿,跳出来疯狂逼逼说什么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之类的话,说我之所以被偷拍了视频,肯定是因为我平日里为人和生活作风有问题,不然为啥别人不拍别人就拍我呢?

对于这类人,我衷心地祝愿你们活着的时候儿女双全但都不是亲生的,死了之后坟前有人常伴不孤单,每晚都在你坟头开蹦迪大会!

我不想,也不能带上那些人母亲之类的直系亲属,因为同为女性的她们也很无辜,毕竟谁能想到怀胎十月会生出这么个玩意出来呢?我要是以后会生出这么个儿子,那我宁愿从此不孕不育!

我看到台下有些被我戳了痛点的男生面色变了,并且还握紧了拳头要打我的样子,对于你们这种想打我的心情,我就在这里放一句话——

我知道我身为一介弱女子,真人pk肯定打不过你们,但我可以逼逼啊,我就逼逼你们怎么了?你们自己做好入座了,自己做的事自己说的话自己心里没点逼数么,还不让当事人说了?

当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还是相信这世上的大多数人都是善良而正直的,我刚刚点的那些人不过是坏了一锅好粥的老鼠屎罢了!

好了,今天就先说到这里,谢谢大家听我在这里逼逼,逼逼完果然心情舒爽多了!”

最后,施喜对着台下鞠了一躬,便飘然走下台去。

在短暂的沉寂过后,礼堂内先是响起了稀稀落落的掌声,这些鼓掌者大多为受到共鸣的女生。

紧接着,场中响起了经久不息雷鸣般的掌声。

在刚刚那一番演讲之后,礼堂内的许多人,望向施喜的目光也从一开始的好奇与心灾乐祸,变成了如今的敬佩。

在他们看来,这位女生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性格直爽不矫揉造作,敢爱敢恨敢言,实乃是一位奇女子也!

至于另外的一些极少数,被当场痛骂揭了伤疤,望向她的目光则变得无比仇视起来。

“施喜!过来这里坐吧!”

因为来得有些晚,好位置都被占了的施喜,刚准备去角落的空位坐着,这时候一位女生突然拉住了她,用看向偶像的崇拜目光,让施喜坐在她旁边占位留着的空位上。

看来施喜的那番话很是深得人心,尤其是深得女性群众的心。

可以想象,当今天的事件传出去后,整个学校的大多数女性都会对说出了她们很多心里话的施喜,抱有着好感。

而女性若想要维护一个人,那么战斗力可是很强的,就像是现在某些饭圈的死忠粉一样。

这同样也是施喜之所以走上主席台的目的之一。

“谢谢!”

施喜道了一声谢,也不托辞便做了过去,这也是结交朋友的方式之一。

过了会儿,教授也赶到了礼堂,公开课正式开始。

听着教授的讲解,施喜掏出笔记本开始认真做记录。

虽然以她现在的容貌,想要有钱其实很简单,不说什么出卖清白的事情,哪怕只是随意拍拍照片开开直播,都会成为网红引得一堆人傻钱多的土豪捧场,收入肯定很丰厚。

但是施喜并不想这么做,还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博取一个美好的未来。

以前长相丑陋时,她一直都想着能够变得漂亮,可当这个愿望真正成真后,却发现很多事情并非如自己未得到时所想的那样。

尤其是经历过这次事件后,更使得她的心性上产生了很大的变化,不会像是以前那般过分在意什么容貌了。

简而言之,就是成长了。

当公开课结束,已经是两个小时后。

施喜婉言谢绝了那些妹子邀约一同回宿舍的好意,走到了李佳玉身边,和善微笑着道:“陪我到操场走走散散心吧。”

复仇,开始了!

第四十三章 以其人之道(感谢“走丢的小柯基”两次万赏!求推荐票!)

学校的操场上凉风拂面。

星光下的塑胶跑道上,有着三三两两在晚风中漫步约会的情侣。

假装心烦意乱需要陪伴的施喜,领着李佳玉有目的地在操场上走着。

“我有点走累了,我们去那边坐着聊会儿天吧。”

来到目的地的施喜,指着一旁操场最内侧路灯下的长椅,假装有些疲累的对着李佳玉提议道。

对于这样微不足道的要求,李佳玉自然不会拒绝。

于是两人便坐在长椅之上,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天。

“施喜,想不到刚刚你竟然会直接走上主席台说了那番话,实在是太勇敢了!”

李佳玉不无可思议的惊奇语气说道,她是真的没有想过施喜会这样做。

大学三年时光,在自己一直以来的印象中,施喜她一直都是一个穿衣土气走路都习惯性低着头,挺自卑挺柔弱的姑娘,一遇到点大事就会不知所措。

“勇敢?还好吧,我只是把自己心里想说的话说出来而已。”

施喜意有所指,饱含深意地望着身边的“好闺蜜”李佳玉道:“因为软弱和眼泪这种东西,是世上最无用的东西,你越不敢去面对越往后退缩,那些人就越认为你好欺负越变本加厉!”

这些话,一语双关,并非仅仅是指网上那些曾经用污言秽语侮辱过她的人,而且也指偷拍了那则视频的身边人。

不知道施喜已经知晓全部真相的李佳玉,也仅仅理会了第一种意思,也自然不会往自己身上去想。

毕竟在她看来,学校论坛那则帖子发出来时,自己正和施喜还有那个叫赵玉剑的富二代一起吃饭呢,怀疑谁也不可能怀疑到自己身上啊!

“现在的施喜你不仅丑陋的胎记消失相貌变得这么漂亮了,而且性格上也变化很大简直和以前判若两人了。以前的你,可不会说出这样话,也不会有勇气当着整个礼堂内的学生气势磅礴做出那样的事!”

李佳玉无比羡慕地道,尤其是在提到自己这位曾经的好闺蜜容貌的变化时,眼眸深处更是有一种妒恨。

“这大概……便是所谓的成长吧。”

施喜叹了口气,这几日来的经历,虽然很是短暂,但是对她而言却漫长得像是度过了一生。

话语顿了顿,然后她接着道:

“……以前的我总是在想,我从小到大自身的一切不幸,都是因为我那难看至极的脸庞,如果我能够像别的那些漂亮女孩子一样,每天的人生就像是站在座无虚席的大舞台上接受众人的目光绕环,那我的人生就一定会变得很幸福!

我一直一直地这样幻想着,甚至连有时候做梦都会梦到我成了一个漂亮的女生。

直到……我的梦想在数天前真的成了真!

美梦成真后,我一开始的确欣喜若狂,可是慢慢的,我也发现了很多事并非如我之前所肯定的那样。

以前丑陋时的我,总是在抱怨上天对我不公,给我了这副不讨喜的皮囊,才会导致我的人生如此糟糕。可现在的我终于发现,我绝大多数的不幸都是源于我的性格上的自卑,与外貌反而并没有多大的关系,总是太过在与别人的看法和目光,久而久之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

容貌乃是天生,好看的容貌确实会在这个社会上得到很大的便利,但是不好看的人也没必要整日为此自卑,人生下来并非是为别人而活,而是为了自己而活!

所以,就算有一日我再次变丑了,我也不会像以前那样自怨自艾了,会努力去迎接自己的新的人生!”

语毕,旁边的李佳玉陷入了沉默,久久都未曾说话。

以前的她之所以会和施喜成为好闺蜜,是因为她们一个丑另一个胖,算是意义上某种同病相怜。

施喜以前自怨自艾的想法,就是李佳玉现在的想法。

凭什么别人能够生得那么漂亮,而为什么我却这么肥胖,哪怕喝口凉水都长肉?

这也是她,之所以对施喜这个原本的好闺蜜下黑手的原因,因为嫉妒。

以前我们都一样,可现在凭什么你就突然变成了万人迷,那些男性的目光都围着你转,而我依旧还是个遭人嫌弃的死肥婆?

这种心理,在现实生活中也很常见,叫做红眼病亦或是心里不平衡。

那些远在天边的人他管不着,但是身边的亲戚邻居朋友突然发财了,那么问题就出来了。

这种心态常人都有,但是羡慕嫉妒恨鬼羡慕嫉妒恨,想李佳玉这样的却是无比的极端了,想要直接毁了施喜的人生,让她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当施喜在哭时,李佳玉表面上在安慰,但心里其实暗爽正在偷笑。

这种事亦如,共患难,但不可共富贵。

而说完这番话的施喜,则在心里默念了一句“谢谢”。

她要谢的,一是给予了自己美梦成真机会,如同神明般强大莫测的李万机殿主大人。

二则是要谢,不久之前曾显现与镜中的那位风华绝代的古装女子,是她开导了陷入绝望自卑中的自己,让自己明白了用别人犯的错来自我惩罚,是一件极其愚蠢之事。

“叮叮叮叮叮!”

这时候,施喜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是宿管阿姨的电话,可能是追查到在学校论坛发那个帖子的人了!”

施喜扭过头来,神态平和地对着身边的李佳玉道。

报复计划,正式开始!

接起手机,为了让李佳玉更好的听见,施喜特意开了免提。

电话里,传来宿管阿姨熟悉的声音——

“小喜啊,今天你报告给学校的事校领导们高度重视,并且联系了警方共同调查,现在已经找到了那个发帖人了,正是和你同班的一个叫做周正的男生!因为在网上非法传播他人隐私视频,他已经被警方给带走接受调查了,估计要关上一段时间,而学校方面也对这周正进行了退学处理,他的学籍直接没了!

还有啊,除了周正之外,还有一个人也是共犯,她正是偷拍你视频的那个人,是和你一个宿舍叫做李佳玉的女孩,她犯了这种打错,估计也马上就要被学校给退学处理了……”

施喜挂断了电话,装作刚知晓这件事般,用那种被好闺蜜背叛,伤心欲绝地眼神望着身旁的李佳玉,质问道:

“李佳玉!竟然是你!你为什么要害我?!”

嘴里这样质问着,而施喜的心里却在夸赞着宿管阿姨的演技,这通电话的语气简直和真的发生过这些事一样。

没错!学校方面根本没有调查处什么线索,这一切只不过是施喜设下的一个复仇之局!

而目的,便是为了拿到实质性的证据!

之所以选在这里,则是因为这处长椅正处于录像设备的拍摄范围内,这是施喜先前去拜托宿管阿姨打这通电话来配合自己演这出戏时,提前让宿管阿姨将微型摄像设备放在了此处,并且能够同步上传云端保存!

这正是——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第四十四章 以直报怨(冲榜!求推荐票!)

早在听到电话里面,宿管阿姨说周正已经被警方带走的时候,李佳玉就面色如土冷汗之下。

而在听到学校竟然直接将周正请退,并且周正还供出了自己这个共犯,也将会受到同样的严惩之时,她的小腿不停发颤。

她好不容易才考入了金陵医科大学这所汉江省的名校,再过一年就要毕业了,若是在这时候被请退,那么一辈子可以说就完蛋了。

到时候家里人怎么看自己,外面的人知晓自己有这样的前科,又会怎么看自己?

她现在追悔莫及,根本不应该一时鬼迷心窍,就做出了这样的事。

也恨极了周正,明明事先说了,让自己只要负责拍视频,若是出了什么事绝对不会供出自己,但是现在真出了事立马就把自己给供了出来。

“施喜……对……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她恐惧得就连说话声音都带着哭腔,就像是溺水之人努力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抓住施喜的手腕哀求道:“救救我!要是被学校辞退了,我就真的没脸见人了!你是受害者,只要你和学校方面求情,校方一定会饶过我的!”

见到对方亲口承认了是她所为,取得了决定性证据的施喜也不伪装了,先前的震惊、愤怒和痛心表情全都消失不见。

她面无表情看着抓着自己手臂苦苦哀求,眼泪鼻涕横流狼狈不堪的李佳玉,然后将自己的手臂抽出,朝后退了一步。

“帮你求情?为什么呢?”她冷声问。

“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不是么?不堪从刚进大学时起,我们就已经在一起了,到现在已经三年了,现在能够救我的就只有你了!”

“朋友?那请问在你偷拍我的视频想要毁了我一生时,怎么没有想起我们是朋友呢?你应该很清楚你这视频流传出去,对于一个女性是怎样的一种伤害吧?你现在哭泣流泪,只是因为事情败露害怕受到惩治,如果这件事一直未曾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你根本不会有内疚和悲伤,如今所流的,不过是虚伪的鳄鱼的眼泪罢了。”

施喜话语顿了顿,用五味陈杂的复杂眼神看着面前求饶的李佳玉:“……所以,我们以前是朋友,但自从你做出那样的行为开始,就早已不是了。”

“噗通!”

见到施喜还不肯为自己求情,李佳玉直接跪倒在地讨饶,想要借此装可怜打动对方。

“唉,你这又是何必呢?若是以前的施喜,估计早就心软答应你了吧,可是现在的我早已不是以前的我了。在这世上,人总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而付出代价的,这才不失这社会的公正与和平!

以前我曾看到过一句话,当时还觉得挺中二的,现在却觉得颇有道理,那句话是‘只有抱有被射杀的觉悟,才能资格对他人举起枪’。

既然你决定做了超乎道德与法律外的事,那么心里就应该会有承担这份恶果的觉悟,李佳玉你明白么?”

“施喜你还不肯原谅我么?我可以给你磕头,磕一百个一千个都行!”

“就算你磕一百万个,磕到海枯石烂,我都不会为你站出来求情的,你还是自己去找警方和学校方面主动请罪,争取能够得到宽大处理吧!”

“想不到施喜你竟然这么蛇蝎心肠,我都已经做到这种程度,为什么你还不肯原谅放过我?难道你真的要毁了我才开心么!”

见到自己都已经跪下了,施喜还不肯松口原谅自己为自己求饶,李佳玉也从一开始的哭泣求饶,变成了现在的理直气壮与愤怒,就差直接破口大骂了。

“呵,我为什么要原谅你?”

施喜用一种看待睿智的目光看着对方:“就算你再怎么哭泣再怎么下跪求饶,那些铸成的过错和我受到的伤害都不会得到弥补,作为受害者的我,有着不原谅的权利!

你难道以为四海之内皆是你爹妈,谁都会把你当个三百斤的孩子,犯了错只要可怜兮兮哭一哭闹一闹,别人就会不计前嫌宽宏大量原谅你?别天真了!”

若是对方一直求饶哭泣忏悔,施喜还会心稍微那么软一下。

而现在,看到对方理直气壮的模样,施喜也觉得很是轻松,没有任何的负担了。

这时候她想起曾经看过的法制频道,那些犯了法的犯人,在被抓捕在警方面前,哪一个不哭得情真意切忏悔话语说得感天动地,什么家中孩子还小家中母亲年老之类的……看了的确很可怜。

那时候就常有人跳出来,巴拉巴拉一大堆用舆论去逼迫受害者去原谅对方,说对方都这么可怜了,如果不原谅就是没有人性什么的。

纯粹慷他人之慨的道德绑架,白莲圣母。

这些人在警方面前开始可怜了,可是在违法犯罪的时候,可一点都不可怜啊?寻思着好像也没有人拿着刀架在他们脖子上,非要逼着他们去做那些违法犯罪的事情啊?

应该可怜的,不是那些明明安分守己,却遭受飞来横祸的无辜受害者吗?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作为受害者的施喜,虽然刚刚在大礼堂里的演讲很好,获得了很多人的支持,但是她就从此相安无事了么?

绝不可能的!

以后她的余生,都会笼罩在这件事的阴影里。

在这信息高度发达的现在社会里,不管她是身在学校,还是未来进入了社会工作,都会有人在背后指点指点评头论足。

好在她现在已经看开了,可以不用去理会这些流言蜚语,但是假若未曾看开呢?

若是心里承受能力差的姑娘,要么去躲到某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度过余生,要么就以极端的方式自我结束性命了。

“你若是喜欢跪,就在这里跪着吧,我要先走了。作为曾经的朋友,给你最后一句忠告吧,如果你真心悔悟了自身过错,所要做的应该是去自首然后努力赎罪,赎完罪后好好重新做人!”

丢下这句话,施喜便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

回到宿舍,将早已打包整理好的行李箱拿走,然后她便拖着行李箱离开了宿舍,朝着学校大门走去。

她之前便已经做好决定了,发生了这样的事,还是搬离学校宿舍去校外找个便宜的租房住好了。

凭自己打零工赚的钱,应该能够勉强维持。

从今日起,便是她的另一段新生!

第四十五章 余生不见(求收藏求推荐票!)

校门外,赵玉剑早已等候在了那里。

远远见到施喜拖着个大行李箱走过来,他立马一路小跑热情迎了上去。

“这箱子这么沉,还是让我来拿吧。”

说着,他就无比贴心地伸出手去,想要去帮施喜提箱子。

“不用麻烦了,我还拿得动。”

施喜拒绝了他的好意,然后继续道:“其实我今晚叫你过来,是有一件事想要和赵大哥你说。”

“什么事?尽管说便好,能够帮得上忙的,我都会尽全力帮忙的!”

赵玉剑很是爽朗地道,展现出一个惯用的自以为迷人的笑容。

不过因为中午刚刚1v4惨胜,现在脸上伤还没好,鼻青脸肿的模样说不出的滑稽。

他总觉得今晚的施喜,好像变得和中午见到的时候不一样了,可到底是哪里不一样,他也所不出个所以然来。

施喜放下行李箱,凝望着面前赵玉剑的双眸,一脸认真地问道:“如果我没有感觉错,赵大哥你是喜欢我对么?”

突兀问出的这个直白问题,直接让赵玉剑有些手足无措。

因为在的他印象中,施喜这个妹子从未曾交往过男友谈过恋爱,性格上一直都挺羞涩的,原本自己还以为还得很长一段时日,才能水到渠成捅破这层名为暧昧的窗户纸,可现在却被她给直接捅破了。

难不成是因为今日自己为她出头被打伤之事,让本就情绪很悲伤糟糕的她产生了崇拜依赖感,所以想要做自己的女朋友?

心念至此,赵玉剑内心也有了决断。

“是的!我喜欢施喜你,从见你第一面的时候起,就对你有抱有好感了!”

他没有任何的避讳,也当场直表心意,一脸认真且深情地道:“随着后来之后的接触,我发现好感不知不觉就变成了喜欢,无时无刻脑子里都在想着你!可是因为我们两人才刚刚认识不久,我怕这份感情太唐突了会吓到你,于是便一直没有吐露出口,想先默默陪在你身边等着以后有合适的机会再告诉你!

但是现在,既然你已经问出口了,作为大男人的我也没必要藏着掖着!

施喜,我喜欢你,是想要和你成为男女朋友,以结婚为目的的那种真心的喜欢!”

这些话,确实是赵玉剑内心的真实想法,不是以前那种为了撩妹而撩妹的套路手段。

他是真的喜欢面前的施喜,想要和她认认真真的谈一场不分手的恋爱,好好在一起!

作为男生不去主动,难不成真等着女生主动不成?

如果这样,真活该你单身呀!

当然,人都是会变得,赵玉剑尽管现在确实是真心实意,但是假若两人真正在一起了,也不能保证他真的以后就一定会一心一意了。

誓言这种东西,也唯有能证明当时的那颗真心。

说完这些表白话语的赵玉剑,便无比紧张忐忑地等着施喜的回复。

“其实我对于赵大哥你,也抱有着些许的好感,尽管还未曾能够及到成为恋人的程度,但是和一般的普通朋友是不一样的。”

施喜也未曾隐瞒,这些天她所接触的赵玉剑,确实让她生出了些许的好感。

以为成功了的赵玉剑,脸上露出笑容:“那很正常,毕竟我们才刚刚认识不久,等以后接触多了自然就好了。我赵玉剑也不是什么不正经的人,对于感情也同样很慎重的!”

若是有知晓这位赵公子性情的人在,听到他说自己是个对待感情慎重的正经人,估计得笑死当场。

这位赵公子,可是圈子里有名的花花公子,有时候一晚上赶两三个场子都是常事,穿上裤子后都不带认人的。

“之前在学校食堂里,你说过不管我变成什么模样,都不会在意,这是真心话?”施喜继续问。

“当然!”

赵玉剑没有任何迟疑,立马点头。

“那好……”

施喜朝前跨出了一步,贴近赵玉剑的身躯,张开双臂直接轻轻拥抱住了他。

拥抱结束后,她松开双臂朝后退了一大步,望着赵玉剑。

在她身上如同灰姑娘水晶鞋的魔法,已经失效。

黑色的胎记攀上面庞,原本倾城的祸水之颜,再次被丑陋所取代。

而赵玉剑,在初始的拥抱过后,还以为这是示爱的一种表现,内心正无比美滋滋,可此时突然看到如今施喜的丑陋面容,就像是见了鬼般,整个人吓得朝后退去,还直接绊到了台阶跌倒在地。

“施喜你……你怎么……怪物……”

被吓到了的他,最终都吐不出完整的一句话了。

并且下意识用上了“怪物”这个尖锐如剑的戳心字词。

而看到他如今表现的施喜,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知晓的问题答案。

“赵大哥,很高兴曾经遇见你,也感谢这几日来你对我的帮助。打扰了,余生不见!”

她对着赵玉剑鞠了一躬,说完便重新拎起自己的行李箱,穿过寂寥阴暗的夜色,独自一人朝着外面灯火辉煌的街道走去。

街灯将她的影子拉扯得很长很长。

光与暗像是分割出了两个不同的世界。

身后是黑暗,前方是光明。

从今后,她便是真正的施喜了。

不执念于什么容颜。

因为只要心中怀着光明与希望,那便不再惧怕什么寒冷长夜!

……

……

站在车辆川流不息的街边,正考虑着今晚去哪里住宿能够尽可能多的省钱之时,她的手机响了。

电话的备注名为“神明大人”,来自李万机。

“施喜,我在你左手边不远的‘欣声咖啡厅’内,你过来吧,我们聊一聊。”李万机在电话如是道。

三分钟后,拎着行李箱的施喜,出现在了那家咖啡厅内。

她成功见到了李万机,在他身边还坐着的嘴里含着棒棒糖的小萝莉,与如同一座冰山般正在一口一口吃着棉花糖的星离妹子。

施喜没有去问为何李万机能够知晓自己的行踪,因为在她眼中看来,这位轮回殿主大人是神明一般无所不能的伟大存在,所以无须问。

“不用拘谨,坐下来喝杯咖啡吧。”

李万机没有摆什么殿主大人的架子,热情招呼着施喜坐下。

“今日破禁之事,对于施喜你而言只是一场意外,所以可以不算数,我依旧可以再次帮你重得美貌。”

待她坐下喝了几口咖啡,情绪稳定下来后,李万机微笑着如是道。

施喜摇了摇头:“谢谢殿主大人的好意,不过不必了,我觉得原本的我就挺好的。”

听到这回答,李万机面庞上的笑容更甚。

执念已去其一,现在就剩下最后一步了。

接下来,闲聊了一些话后,起身准备离去的李万机,终于抛出了这次会面的真实意图:“现在施喜你搬出了宿舍,应该还没找到住得地方吧?”

“还没有。”

“既然如此,那就去隔壁大学城我新买的那家店住吧,饭店三楼有几个房间一直空着,正好我新店开张需要招一批员工,你可以去应聘个职位,也不会影响你的正常上学的,没课时再上班就行。”

“真的可以么?”

施喜面庞上露出感动不已的惊喜表情。

她之前还在发愁,身上已经没有多少钱的自己,接下来该怎么生活,万一找不到零工打该怎么办,可现在李万机殿主大人竟然直接都安排好了。

“当然可以!你现在就直接过去吧,只要报我的名字就行!”

奸计得逞的李万机,露出如同老狐狸看小鸡般的“慈爱”笑容:“哦对了,那家饭店的老板叫郑挚,是我的好朋友,他做的菜超级好吃,以后住在那里的你可大有口福喽!”

第四十六章 一墙之隔(求推荐票!)

照着李万机殿主大人临走时给的地址,拖着行李箱的施喜来到了位于大学城的这家店外。

店虽然没有开门营业,不过大厅里面却亮着灯。

一位大腹便便的中年汉子正坐在柜台前,似乎正在苦苦计算着什么。

“您好!请问您就是郑挚老板么?”

施喜有礼貌地敲了敲玻璃门,然后推开门走入其中,对着那位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问道。

郑海富从一堆的装修材料计算中抬起头来,见到眼前是一位脸上长着黑色胎记的陌生少女,不由很是疑惑对方怎么知晓自己大侄儿的名字。

“我是郑挚的叔叔郑海富,我那大侄子现在正在楼上的房间里上课学认字呢,请问你找我那大侄子有什么事情吗?”

“我叫施喜,是李万机殿……他让我来这里的,说我可以这里找一份工作,能够包吃包住。”

还好及时改了口,差点就直接说漏嘴了。

不过施喜也很是奇怪,那位叫做郑挚的老板究竟是什么人,为何还要学习认字呢?

原本有些兴致缺缺的郑海富,在听到从施喜嘴中说出的李万机李大公子的名号后,顿时眼眸一亮,变得无比热情。

之前郑海富一直以为李万机公子只是一位简单的富二代而已,但是自从上次过来签署店铺转租合同时,得知那位西装革履一身贵气的中年男子吴成豪,乃是为李万机公子家打工的员工之一,而李万机乃是汉江省首富的独子时,郑海富惊喜得一整夜都没有合眼。

这次自己的大侄子真是祖坟冒青龙,遇到了万载难遇的超级大大大大贵人了!

因此,得知这少女乃是李万机公子的朋友,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半生的郑海富,当然不敢怠慢。

“三楼的房间都空着呢,现在就我那大侄子和我还有一个江湖老神棍住着,你一个女孩子家的,就住在我大侄子隔壁那一间好了,通风采光都非常棒,住起来绝对倍儿舒服!”

郑海富热情地介绍着,在施喜面前也不敢有什么老板叔叔的架子。

“其实给我一间最普通的房间就好了,不然我实在受之有愧。”

对方如此热情友善,倒是让施喜有些不好意思了,不过她也清楚对方这应该是看在李万机殿主大人的面子上才会如此。

“哎,这是什么话!既然是李万机公子介绍过来的,那么大家就没必要见外都是朋友了。你放心好了,我那大侄儿可是非常老实巴交的,晚上休息也非常安静的,绝不会吵到你的!并且还做得一手好菜,李万机公子没事就喜欢过来吃饭呢,还夸赞说此味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寻!”

在说起最后一句话时,郑海富的一脸的骄傲自得神色。

他也从来未曾想过,自己从山村出来大字不识几个的大侄子,竟然在当厨子方面有着如此天赋,就连吃惯了山珍海味的李公子都赞不绝口。

所以说,这世上三百六十行,行行都能出状元啊!

“对了,李公子她安排姑娘你来店里做什么工作的啊?”

刚对自己大侄子大吹特吹的郑海富,突然装作无意地问道,不过眼神中还是有些紧张。

怕这少女,是抢权来的。

“他没有说具体的,只是让我自己挑一份合适的职务,我想了想,我自身也没什么特长,加上相貌又这么丑,去做服务员给客人端菜什么也不合适,会影响了食客的食欲。所以我还是在后厨做一些洗碗拖地之类的清洁杂务好了,我以前就在别的饭店后厨打过这样的短工,所以还是有经验的!”

施喜理应分析了一波,然后做出了最终的决定。

她本来欠李万机殿主大人的就已经太多了,现在有给自己提供了这样包吃包住的场地解决了自己的生计问题,所以工钱什么的无所谓,她只想要力所能及的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而对面的郑海富,则不知道该说啥了。

不仅仅是因为这施喜所谋求的职务的低微,而且也是因为她在提及起自身的丑陋容貌时,神态自若眼眸清澈明澄,丝毫没有半点的自卑。

“这样不合适吧,毕竟你是李公子亲自介绍过来的朋友。”郑海富有些不好意思地道。

“这样挺好的,我也很是心满意足了。人只要知足常乐就挺好了不是么?”

最终,在施喜的坚持下,这件事也就这么定了下来。

临上楼去自己的新房间前,施喜见到柜台上那些令郑海富头疼不已的装修材料报表,于是主动询问道:“刚刚我进来之前,看到郑海富叔叔你似乎挺苦恼的模样,有什么我能够帮上忙的么?”

“哦对,都忘了你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

郑海富一拍脑袋,就像是见到救星一般喜出望外道:“叔叔还真要请你帮一个忙,这些都是最近店铺装修的支出,叔叔也没怎么上过学,看到这些数字就一阵头大,你如果不麻烦就帮忙统计一下吧!到时候做个汇总,我得等下次李公子过来的时候我拿给他看一下,让他知道一下丢给我们的钱都花在了哪里。

虽然李公子肯定不在意这些小钱,也从未询问过账务的问题,但是我们老郑家的人都是有原则的,不是自己的不会动贪心去拿,不能让李公子心寒!”

“只是小事而已,海富叔叔你不用客气的!那我把这里报表拿回房间,整理好了明天拿给你!”

只是简单的统计分类,施喜还是手到擒来的。

接着,她便在郑海富的带领下,来到了自己的新房间。

整个房间就像是一个小型的单身公寓,布置也很是整洁淡雅。

将东西都收拾整理好,躺在床上,施喜感受到一种久违的家的温馨感觉。

“以后这里就是我的新家了。”

她在心里这样想着,然后沉沉睡去。

……

……

一天的功课结束,郑挚来到楼下的大厅,然后像是个木雕般坐在那里,望着门外人影稀疏的街道。

期望着还能再一次见到对方的身影。

期间郑海富也走过来,说了店里来了一位李万机公子亲自介绍来的新店员之事,不过郑挚也没有放在心上,加上时间太晚也就不便去打扰了。

待到街道外人影全无,今天看来也是无法等到的一天,郑挚便也失落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你到底在哪里呢?”

他在心里这样想着,然后不知不觉睡去。

各自沉睡入梦乡的两人,丝毫不知其实只有一墙之隔。

第四十七章 人生最美是清欢(求推荐票!)

翌日。

或许是心结得以开解,这一觉施喜睡得无比香甜,醒来后整个人元气满满。

虽然昨夜也有做那些奇怪的梦,不过这次的梦境却是格外的恬静,那梦中面容清秀的少年郎站在自己面前,就这么安静望着自己微笑。

两人之间所隔的距离极近,伸手可触。

穿衣梳洗好后,施喜便拿着昨夜做好的统计表格出了门,准备将之交给郑海富。

在路过隔壁那扇紧闭的房门时,她下意识地看了那么一眼,毕竟这里面住着的是自己直属老板,非常受李万机殿主大人的器重。

昨天的时候,施喜也从李万机口中听说了,虽然他是这家餐厅的投资人,但是店内的大小事务都是由这位郑挚全权处理,对方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这家店就当是白给了。

这也不得不让施喜惊叹,李万机殿主大人果真是有钱任性的典范!

只是随意看了一眼,施喜便收回了目光,并未想太多。

自己是员工,而对方是老板,两人只是简单的从属关系罢了,自己只要尽心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便好。

毕竟现在的自己回归了最真实的容貌,就算这个叫做郑挚的老板像上次自己打工的哪家餐厅老板,是油腻且好色的老淫棍,也不会找上自己的。

“哈哈,这就是长得丑所带来的安全感吧。”

想到这里的施喜,在心里笑着打趣了自己一句,然后面庞带着笑容走下楼去。

现在的她内心已完全释然,再也不会将天生的容貌当做自卑的源头。

……

……

“海富叔,昨晚的那些报表我统计好了,拿去吧!”

下了楼,见到坐在柜台前的郑海富,施喜将手中的文件夹递过去道。

“果然是上过大学的高材生啊,文化人就是不一样,这次小喜你可是帮了叔叔这个粗人大忙了!”

结果文件的郑海富很是开心,连胜感谢,然后接着道:“这大清早的小喜你还没吃早饭吧,我那侄儿昨晚知道你过来,今早特意为你多温了一碗粥在后厨,还说中午要做一顿好菜欢迎你的到来,这下子你可有口福喽!”

对于自家大侄子的厨艺,郑海富自信满满,绝对会让初次到来的施喜赞不绝口。

“那老板他人呢?昨天太累了睡得比较早,作为新入职的员工我还没去拜会过他呢!”

见到那名为郑挚的老板如此和善可亲,施喜便想要去当面拜会以表谢意。

而听到这个问题的郑海富,则一脸的无奈之色:“说起这件事叔叔就气,昨天店里来了个阴魂不散的江湖老神棍,是李万机公子亲口聘下的保安大队队长,同时也是教导我那大侄子读书写字的老师。这不,今天大清早天还没亮呢,这老神棍就拉着我那侄子出去了,美名曰什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额……其实现代人身体素质一般都差,多锻炼锻炼也是一种好事。”施喜很是乐观地开导道。

而郑海富的面色则更加无奈了:“若只是跑步之类的晨练那倒好了,可问题是那个为老不尊的老神棍,拉着我那侄子说是要去吸收什么天地破晓时第一缕朝霞灵气。小喜你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一定得找个时间和我那脑子有些憨厚侄子好好聊一聊,告诉他现在是相信科学的现代社会了,封建迷信万万要不得啊!”

郑海富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大侄子被这老神棍给带坏了,那事情可就大条了。

对于这件事施喜也不知道该回答啥好了,如果那一日她没有走进那扇青铜巨门踏入轮回殿,那么也定然以为世界就像是自己所认知的那样。

可现在,见识了李万机殿主大人的神奇伟力之后,她也知晓了这个世界并不像是表面看去那么简单,很多事情不为外人道也。

虽然不知晓郑海富口中的那位老神棍究竟是真是假,但是施喜还是口头上宽慰着他,说自己一定会尽力为之的,这才让郑海富放下心来。

宽慰好郑海富后,腹中有些饥饿的她来到了后厨,见到了那碗被温在厨房的清粥。

粥里面还精心加入了野菜香菇之类的配料,入口鲜香,一股淡淡的清香久久饶于唇齿之间,回味无穷。

这碗清粥,是施喜这辈子以来吃过的最好的粥,没有之一。

这一大碗粥,也很快就被她一点不剩全部吃光,甚至还有些意犹未尽。

饱餐了一顿,摸了摸微微鼓起肚子的她,现在终于明白了昨日李万机殿主大人临走时,说得那句自己从此有口福了究竟是何意。

“如果能够每天都能吃到这样的美食,也算是人生一大幸事了吧!”

施喜心里如是想着,不过很快就将这个念头打消了。

做出此等美食之人,乃是这家餐厅的老板郑挚,自己一个小小的员工,又不是他的什么珍视之人,对方凭什么每天为自己下厨呢?

人贵而自知,施喜的心里还是颇有点数的。

不去想这些不切实际的东西了,吃饱之后的施喜,因为今天早上没有课,于是便准备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开始在后厨内卖力大扫除起来,刷锅洗碗拖地清洁……

而就在她这边干得热火朝天之时,青云子也领着郑挚回到了店里。

郑挚的手里还用草绳拎着两条肥美的河鱼,这是他不久之前刚从河里亲手扑捉上来的野鱼,准备留着等李万机大哥来亲手做给他吃。

望着这两条鲜鱼,青云子也很是无奈,他也知晓郑挚对于修炼没什么兴趣,所以只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边说修行有利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一边说山上有很多新鲜的野生食材,做起菜来绝对一级棒,这才打动了郑挚让他跟随自己一同出门。

“叔叔,我先去把这两条鱼放到后厨水池养着,免得食材不够新鲜。”

说着,因为抓鱼而灰头土脸满身泥泞的郑挚,很是开心地道。

“弄好之后赶紧去冲澡换身衣服,你看你现在脸上都是灰泥像个泥猴子了,站在我面前我这个做叔叔的都要认不出你了。”

郑海富没好气地道,然后便用那种看待老骗子鄙夷眼神,看着青云子。

郑挚也不觉得有什么,依旧很是开心地拎着鱼朝后厨走去。

“哎,话说那位施喜姑娘也在后厨吧,让她看到我这做老板的大侄子这副泥猴子的模样,是不是影响一个老板的形象了?”

等郑挚离开后,郑海富才后知后觉地想到这一点。

第四十八章 要来我家吃大米么?(求推荐票!)

拎着鱼来到后厨,郑挚很快便注意到了后厨的变化。

不仅整个地面都被拖洗得一尘不染,而且就连里面的杂物都被井井有条地摆放整齐。

“这应该就是那位昨晚刚来的施喜姑娘做的吧?”

看到后厨产生了如此之大的变化,郑挚很快便猜到了究竟是何人所为。

毕竟自己天还没亮就和青云子出门了,而自己的叔叔也不是什么会做这种清理工作的人,所以只能是那位施喜姑娘了。

这时候,他听到后厨最深处的庭院中传来声音,那是一位少女的歌声,正在哼唱着郑挚从未听过的欢快曲调。

这歌声优美空灵,煞是好听。

想着自己作为这家餐厅的老板,昨晚因为实在太晚了,还未曾拜会过这位住在自己隔壁房间的施喜姑娘,郑挚便朝内走去准备去见见对方,正好问下她喜欢吃什么口味菜,今天午饭自己下厨来做菜欢迎她的到来。

走过后厨的拐角,郑挚很快便见到了那位欢快哼唱歌曲的少女。

少女坐在庭院中的小木凳上,手里拿着刷子正在清洗着店内的大铁锅,有金色的阳光从天际洒落,像是一匹带着暖意的金帛披落在她身上,将她面庞上的笑容映衬得明艳无双。

“啪!”

郑挚呆立当场,手中被草绳系着的两条鲜鱼,也掉落在地,在地面上疯狂蹦跶着。

哪怕今生从未曾相见过,但是他知晓,这一定是她!

那从年幼时起,便在无数个午夜梦回时分,跌跌撞撞闯入自己梦中的少女。

而正在欢快刷锅的施喜,也听到了异响,侧过脸来朝着郑挚望去。

“请问你是?”

施喜有些疑问地率先开口询问道。

她很是不明白,面前这个黑不溜秋并且满身泥泞,就连原本模样都看不出来的少年究竟是谁,为何像是见了鬼般呆立在那里,一动都不动地傻站着。

然后她低下头,看到了水波中自己面庞的丑陋倒影,也似乎明白了什么。

这奇怪的少年,应该是和昨晚的赵玉剑一样,突兀被自己这副难看至极的尊容给吓到了吧?

想了想,施喜放下了手中的刷子,将手掌上的水渍用布巾擦去,然后从木凳上站起身来,一步步朝着呆立在那里的郑挚走去。

“我……我……”

见到日思夜寐梦中的少女一步步朝着自己走近,郑挚整个人大脑一片空白,努力了半天却依旧只能吐出一个“我”字。

“我知道我长得丑,惊吓到了你确实很抱歉。”

走到近前的施喜,表情眼熟一脸认真地道:“但是我很喜欢现在的自己,也不准备换一张脸生活,所以就算你再不喜欢再讨厌我的长相,我都是这副模样了。如果你实在受不了觉得我长得恶心,这边可以建议你拿块黑布把眼睛从此蒙起来,然后眼睛用不到了,还可以捐给有需要的做做善事呢!”

这番话,全篇没带一个脏字,也没有半点的火气,但是所表露出的意思很是明显——

“老娘长得丑怎么了?吃你家大米了?爱看看,不看滚!”

估计就李万机都万万没想到,这对前世恋人今生见面的第一幕场景,竟然就直接开怼了。

“不……不是的!你很美很美,是世上最美的!”

一见面就被怼了的郑挚,连连摇头表示反驳,也终于情绪激动地吐出了第一句完整的话。

因为没读过什么书,所以辞藻比较匮乏,所以他就只用了“最美”这个淳朴形容词。

这句话,字字真心,句句真意。

在他眼中,眼前的施喜,就是世间最美!

就像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喜欢的人,那自然是世间独一无二的最美!

“想不到你这人看起来黑不溜秋老实憨厚的模样,说起话来倒挺牙尖嘴利的。我丑就丑了,怎么滴吧,长得丑吃你家大米了么?”

在施喜听来,这少年属实厉害无比,竟然说夸自己是世间最美,明褒暗贬着讥讽自己。

“你要来我家吃大米么?喜欢吃什么大米,我以后天天都给你做!”

没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郑挚,还真铁憨憨地以为施喜要来自己家吃大米,立马很是激动喜悦地开口道。

施喜陷入了沉默,她感觉自己这次遇到对手了。

这少年,看上去傻乎乎的,但是论牙尖嘴利的怼人程度完全和自身形象成反比,竟然直接接过自己的话茬完美反怼调戏了自己一波。

“有毛病!”

丢下这句话,首战告负的施喜便不去理会他了,转过身去继续刷锅大业。

“哎等等!姑娘你到底喜欢吃什么大米,喜欢吃什么口味的菜啊?我做菜很好吃,可以天天做给你吃的!”

有些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的郑挚,尽管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但还是锲而不舍地追上前去。

他努力想了想自己身上的优点,好像也只有做菜好吃这个选项了,所以想要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去展示给施喜看。

“大侄子,你在干嘛呢,怎么就连鱼都丢地上不要了?”

这时候,担心郑挚泥猴子的形象影响到他身为老板威严的郑海富,也走进了后厨。

望着在地面上兀自蹦跶的鲜鱼,身为叔叔的他一脸不解。

“我……我……施喜姑娘说要吃我家的大米,我想问问她喜欢吃什么大米,我去给她做。”

郑挚有些面红得解释道,不过此刻他灰头土脸的模样,加上本身黑不溜秋,所以根本看不出脸红就是了。

施喜:“???”

自己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话了?

这个少年,莫不是个傻子吧?

“先别大米大米的了,侄子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衣服上脸上都是泥渍,还不赶快去洗个澡换身衣服!”郑海富一脸无奈,不知道自己大侄子是在发什么疯。

郑挚低头看了一眼,然后立马以百米冲刺地速度逃离了后厨庭院。

自己这种狼狈不爱干净的模样,怎么能够让施喜姑娘看到呢?

听说姑娘都喜欢干干净净的男生,我刚刚岂不是犯了一个大错,让施喜姑娘对我的印象很不好了?

糟糕完蛋了……

此时匆匆逃离的郑挚,整个心都凉了。

而此刻坐在庭院里的施喜,心也凉了一大截。

从郑海富的口中,她终于得知了这个少年就是这家餐厅的老板郑挚。

自己刚入职第一天就怼了老板,这该如何是好,不会给我穿小鞋吧?

第四十九章 我来给你穿小鞋啊(求推荐票!)

就在这边施喜正在担忧,得罪了老板的自己会不会因为被穿小鞋,导致这份来之不易包吃包住的新工作告吹之时,匆匆跑回到房间的郑挚,手忙脚乱开始翻箱倒柜起来。

平日里并不怎么注意穿着打扮的他,此时对着自己房中的那些衣物,怎么看都怎么觉得不满意。

其实倒也不是衣服怎么样不好,主要还是在心心念念喜欢的女子面前,那种无处安放的忐忑与紧张感。

以往洗澡只需要几分钟的郑挚,这次足足拿着澡巾搓洗了小半个小时,身上的皮都快要搓掉一层了,整个人的皮肤黑里透红,并且还从叔叔的房间拿了以前从没用过的沐浴露,往身上一顿涂抹。

以前总是听人说“女为悦己者容”,其实男性也亦是如此。

郑挚现在还沉浸在巨大的懊恼中,觉得初次相见之时的自己满身泥泞模样邋遢,肯定给施喜姑娘留下了非常不好的印象。

搓完澡穿好衣服走出房间,郑挚正好遇上从楼下上来的青云子,看到对方尽管年至百岁却皮肤白暂细皮嫩肉的模样,郑挚不由眼前一亮,立马走上前:

“老师,学生有一个很重要很严肃的问题想要请教!”

因为这段时日,都是由青云子担任自己的读书认字的授课老师,所以性情淳朴很是尊师重道的郑挚,便以学生自称。

这也算圆了青云子的梦想了,虽然并未将郑挚收为修行大道上的关门弟子,但是做读书授课的老师那也是老师嘛!

“是不是昨晚让你诵读了《长青经》的初篇之后,今日便有所感悟?”

见到自己这位学生主动前来提问,青云子满怀期待笑脸盈盈地望着他问道。

在李万机的提点下,昨日他便将青云一脉唯有宗主才能修习的至高秘典《长青经》,作为教授郑挚学习认字的课本教材,让他反复诵读铭记于心。

然后青云子也发现了,哪怕郑挚只是无意识的诵读,但依旧能够引发微弱的大道共鸣,这说明自己先前还是低估了对方的修行天资。

这郑挚实乃千年难得一遇的修仙奇才,自己这次真是捡到宝了!

“不是的。”

郑挚摇了摇头,一本正经地询问道:“我是想问老师你,平日里是怎么保养皮肤的,为什么能够这么白呢?是用了那些电视广告里说的护肤品么,如果是的话能不能告诉我是用得哪种,我也想变白!”

之前还还满怀期待笑脸盈盈的青云子,笑容直接僵住了。

想要……变白?这是什么鬼?

自己这位爱徒,莫不是今天在山里摸鱼摸傻了吧?

刚开始青云子见到郑挚十分少见地主动找到自己,并且神态如此的严肃认真,还以为他是修行上遇到了什么难处,需要找自己这个老师解惑呢,可没想到答案却如此令人感到滑稽。

算了,这毕竟是一个好的开始,今天徒儿来问自己如何变白,说不定明天就会来请教自己如何修仙求证天地大道了呢!

想到这里,青云子做出一副为人师表和蔼可亲地模样,开口回答道:“为师之所以能如此,并非是用了什么电视上广告的护肤品,事实上那些东西很多都是吹出来的,实际效果根本达不到它宣传的那样。为师能够容颜不改鹤发童颜,是因为每日身体都受到天地灵气的滋润,修行不仅能够拥有超凡之力,而且更能强身健体百病不生,若是到达了传说中的仙人之境更是可以长生久视羽化登天!”

话说不了几句,青云子便日常开始吹捧起修仙的好处。

用一句话简而言概括,就是——修仙好,修仙妙,修仙修得呱呱叫!

若非青云子已经在李万机的帮助下摘除了江湖老神棍的帽子,此刻估计要被当成无良修仙传削组织的成员了。

当然,因为郑挚的叔叔郑海富只是一位普通人,而修行界有着修行者不能示于人前的玄门条例,所以至今郑海富还是会用看老神棍的鄙夷异样眼光看着青云子就是了。

“原来,修仙会变白啊!那我以后会稍微花点心思在这上面的!”

郑挚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青云子:“……”

明明修仙的好处这么多,为啥自己这位徒儿非要揪着变白不放呢?

这不是买椟还珠,拣了芝麻丢了西瓜么,会有哪位修行界的大能修行的初衷是为了变白的?

罢了罢了!虽然过程有点曲折,但毕竟结果是好的,想着修仙变白总比每日抱着菜谱菜刀要好对吧?

望着郑挚远去的背影,青云子在内心自我宽慰着。

……

……

下了楼,在从叔叔口中得知,那位施喜姑娘还在后厨做着清洁工作后,郑挚便快步朝着后厨走去。

在后厨入口时,他还停下来整理整理了自己的衣服,把上面微小的褶皱抹平,力求以最好最完美的姿态去见她。

后厨庭院内,已经将铁锅刷完,正心事重重拿着扫帚在扫地的施喜,听到了逐渐接近的脚步声,于是抬起头来。

面前站在阳光下的少年,身材挺拔一身皮肤黝黑如黑炭,而且还穿着一身不伦不类的白衬衣,彻彻底底的白加黑。

明明是如此好笑的穿衣搭配,可是施喜却一点都笑不出来。

因为在恍惚中,她好像看到了曾在梦中无数次出现过的,那一袭白衣皎洁如月的清秀俊朗少年,从梦中走出,来到了现实。

梦境与现实,就此错乱……

“哎!施喜姑娘你别哭啊,你一哭起来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正在想着自己该如何去开口的郑挚,突然看到施喜姑娘望着自己,然后眼眶直接红了,有泪珠顺着面颊滑落,他直接整个人就跟着慌了,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才好。

“是不是我哪里惹施喜姑娘你生气了?如果是的话,你打我骂我消消气吧!只是千万别哭了,一看到你哭我的心里也会很难受很难受。”

不懂得如何去安慰人去哄女孩子开心的郑挚,只能用自己的傻办法了。

“不是的,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样……”

施喜一脸迷惘抹去面庞上的泪水,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见到了这个郑挚,会情绪不受控制的突然落泪。

之前见面时,他灰头土脸连面容都无法认出,现在再相见,见到他那与自己梦中少年神似的容颜时,就突然如此了。

“我来帮你一起打扫吧!”

从未和异性单独相处过的郑挚,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才好,于是拿起一旁的另一根扫帚,准备帮忙一起打扫。

施喜也没有去说什么,于是金色暖阳下的庭院里,这对久别重逢的前世恋人,在这里拿着扫帚各自卖力地清扫起来。

颇有种夫妻双双把家还的味道。

等偌大庭院都被清扫完,已是小半个钟头过去了。

累得满身大汗的两人,就坐到了庭院前的台阶上吹风纳凉休憩。

“之前……我刚遇到你时候的事,身为这家饭店老板的你不会给我穿小鞋吧?”

习习凉风中,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的施喜转过头去,询问道。

“小鞋?施喜姑娘你要穿小鞋么,我可以给你亲手做!草鞋布鞋什么的我都会做,并且手艺很好的!”

尽管与梦中情人施喜姑娘坐隔着一米多的距离,但是郑挚还是觉得现在的自己心跳得很厉害,而且大脑有点晕乎乎就像是醉了酒般。

此刻突兀听到她的主动问话,他立马很是激动地展现着自己会做小鞋的优秀一面。

“噗嗤!”

施喜整个人一愣,然后忍俊不禁:“哈哈哈哈,看来我之前误会了,原来你这个人啊不是牙尖嘴利,而是真得有些傻乎乎的。”

第五十章 终成眷属(求推荐票!)

郑挚挠了挠头,不明白施喜姑娘为何会发笑。

自己的确会做小鞋啊,不管是草的布的都会做,以前在家里的时候母亲和自己的鞋子都是自己亲手做的呢!

不过他也不去刨根问底追问什么了,能够看到施喜姑娘露出这样开心的笑颜,他也很是开心,于是便也跟着一起笑了起来。

“我说你这个人啊,还真是有趣,我笑是因为你这个人傻乎乎的,你笑得这么开心又是在笑什么啊?”

见到坐在自己一旁的郑挚,笑得比自己还要阳光灿烂,施喜很是好奇地问道。

“我笑是因为施喜姑娘你在笑啊!看到你开心我就跟着非常开心,而看到你难过我也会跟着一起难受。”郑挚很是诚恳地老实回答。

似乎没想到,如此甜得发腻的情话,会从如同铁憨憨的郑挚口中说出,施喜一时怔住了。

“我说你这个人,虽然看上去傻乎乎的,但小嘴像是抹了蜜一样,皮肤虽然黑但是五官并不差,加上还是一家饭店的老板年少有为,平日里肯定很受那些喜欢甜言蜜语的小姑娘欢迎吧?”

“才没有!这些话,我只对施喜姑娘你一个人说过,也只会对你一个人说,我在你面前所有的话都是真心的,没有半点虚假!”

“那你先前说,我很美很美,是世上最美的女子,也是出自真心喽?”

“那当然!施喜姑娘你本来就是世上最美的女子!”

郑挚重重点头,表示肯定。

“唉……”

施喜长叹了一口气,用一种悲悯的目光看着身旁的郑挚:“真是可怜啊,年纪轻轻眼睛就瞎了,你这眼睛既然都这样了,还是早日捐给有用的人吧,为社会做做贡献吧。”

“那……只捐一只行不行?不然两只眼睛都捐了,我以后就没法再看你了。”

郑挚用商量的语气,很是认真地讨价还价道。

看他这副模样,还真的把施喜的玩笑话语当了真,准备去把眼睛捐给有用的人了。

施喜瞬间无语了,这么明显的玩笑话语都听不出来,自己打趣他不辨美丑把如此丑陋的自己当做世间最美的女子,他还真的准备听自己的话把眼睛给捐了?

自己这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说啥他就信啥,要是自己是个内心歹毒的坏女人那他岂不是直接遭殃了?

这种男人,真是世间少有的一朵奇葩啊!

“刚刚我是在和你开玩笑呢,你给我把眼睛好好保护好了,别真胡乱去捐了。”

为了防止意外,施喜只好直言提醒道。

“嗯嗯,我什么都听你的!”郑挚立马乖巧地点头。

“我说你啊,都这么大个人了,别外人说什么你就信什么啊,要自己懂得思考懂得判断,不然以后遇到坏人该怎么办?”施喜像是教育小孩子般,苦口婆心语重心长的劝诫道。

“可是施喜姑娘你不是外人啊!而且我相信你是绝对不会骗害我的!”郑挚的语气斩钉截铁,无比肯定。

“不是外人,难不成还是你内人不成?”

施喜想都没想顺口一说,然后说完也很快发现了自己失言了,一时不禁有些面红。

她也察觉到今日的自己有点奇怪了,以前的自己明明不会这样的。

不知为何,明明和这郑挚只是人生初见,却恍若有一种认识了很久很久的亲近熟悉感。

难道这便是,古言中所谓的“白首如新,倾盖如故”?

“对了,今天的清晨的粥是你煮得么?真的很好吃,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美味了!”

失言了的施喜,立马转移话题问道。

“是的呢!如果施喜姑娘你喜欢,我以后可以每天清晨都为你温粥,往后余生为你做遍这世间所有的美食,让你一一品尝!”

作为一介粗人的郑挚,此刻就像是诗人附体,虽未曾说什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之类的誓言,但话语中这种意思却尽显。

就像是你对一个女孩子说,“我想每晚和你一起睡觉”,这是臭不要脸耍流氓。

而你若是说,“我想每一日清晨睁开眼第一眼便见到你”,这便是柔情大诗人。

施喜也万万没想到,昨夜才恢复了丑陋原貌的自己,竟然第二天就被人用如此淳朴如此深情的话语给撩了。

每日清晨为你温粥什么的,往后余生为你做遍这世间所有美食什么的……实在是让人心头不禁一暖。

“我们才刚刚认识一个小时不到,你就能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对我说出这种话出来,实在是让我钦佩至极,这脸皮实在是厚得可以啊!”

施喜佯装生气,对着郑挚“谴责”道。

“不是的!”

看到对方生气了,郑挚整个人都慌得要死,立马辩解道:“我只是小时候晒多了皮肤黑,脸红看不错来而已,其实我的脸很烫很烫的。至于心跳,从刚刚见到你时,它就一直跳的很厉害很厉害,不信施喜姑娘你可以来摸摸!”

为了自证清白,不被误以为是什么登徒浪子,郑挚说着就要解开衣服让施喜摸个清楚。

“好啦好啦,刚刚只是试探一下你而已。所以你是真的喜欢我,一见钟情?”

见到郑挚的这副反应,施喜也明白了他并非是在开玩笑戏弄自己,于是问道。

郑挚摇了摇头,然后很认真地道:“不是一见钟情,说出来施喜姑娘你可能不信,但我真的已经喜欢了你很久很久很久了。”

“你难道不觉得我长得很丑?一般男生见到我,可是都像是看到可怕的瘟疫般。”

“施喜姑娘你在我心里是世间最美的,谁也无法比拟!”郑挚毫不犹豫,立马回答、

“好!我倒要看看是否真是如此!”

有着赵玉剑的前车之鉴在,如今的施喜也很是谨慎了,生怕这位郑挚因为与李万机殿主大人相识,所以知晓自己胎记消除后的美貌,这才如此疯狂追求着自己。

怕他所喜欢的,不是如今站在他面前真实的自己,而是幻想中最完美的自己。

施喜将身躯从一米之外的台阶,移到了贴近郑挚的身旁。

她倒要看看,对方是真心还是假意,是否真的不在乎自己的美丑!

将披在身后的秀发撩起,施喜将面庞缓慢靠近身体僵硬如同木雕的郑挚,想看看他究竟会不会惊慌躲闪。

两人的面庞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彼此都能感受到彼此呼出的微热气息……

然后,如原本只想测试一下的施喜,如同鬼使神差般的,在对着眼前这张和梦中那少年神似的容颜时,一时心头涌现出万般蜜意柔情,竟然下意识地轻吻了上去……

……

……

轮回殿内。

一颗璀璨夺目光芒耀眼的圆润如珠晶石,自虚空中缓慢凝现,落入李万机的掌中。

他面庞上露出笑容,这颗由郑挚和施喜前世执念所凝成的执念晶石,堪称完美,比之先前所获得的那一颗贵重珍稀的千百倍。

“哥哥,你太厉害啦,我们成功了呢!”

小萝莉灵儿在一旁欢呼跃雀,庆贺着轮回殿的首对客人执念消弭,历经轮回后终得成眷属。

这颗如同珠玉般的执念晶石,在李万机的掌中璀璨生辉灵动无比。

而其内,则记录着妺喜与伊尹的前世因果……

第五十一章 来世盟约(妺喜伊尹番外篇!)

【喜】

在我很小的时候起,父王便经常宠溺地将我抱与膝前,笑脸盈盈地夸赞说我家喜儿长大后,一定会成为天下间最美的女子。

那是年幼稚气的我,并不懂所谓的美与丑究极为何,也根本无法读懂父王眼眸深处潜藏的担忧愁虑,不明白在这风雨飘摇狼烟四起的乱世中,拥有着这样一种美丽并非是一种幸事。

受到了夸奖的我,只是非常开心与喜悦。

我的名字叫妺喜,是有施氏部落身份最尊贵的公主,父王也对我这个女儿极尽宠溺,哪怕我要天上的星星他都要想方设法去为我摘星。

父王并没有说错,随着年岁的渐长,我逐渐出落得越发美丽,有一次跟随着母亲出门祭拜神庙祈福时,还被路人误以为是九天上的仙女下凡,跪拜叩首不已。

也曾有游方文士在路过我们有施氏部落时,写下诗歌来赞叹我的美丽:“有施妺喜,眉目清兮。妆霓彩衣,袅娜飞兮。晶莹雨露,人之怜兮。”

拥有着如此上天独垂的美貌,作为一名爱美少女的我当然很喜悦,也很是享受这种被众人的目光所环绕所艳羡的感觉。

可处于喜悦中的我,却一直未曾注意到,父王在望向我这个逐渐长大成人的宝贝女儿时,眼眸内越发加重的担忧。

那一夜,我路过父王的住所,听到了父王正与母亲商量为我择婿之事,说要将我嫁予其他氏族之王的长公子。

自幼便生活在部落内,一直当个无忧无虑无法无天小公主的我,听到父王要将我嫁给那些连面都没有见过的长公子,当夜就拿着金银细软换上一身男装出逃,就此离家出走了。

想着等在外面浪上一段时间后,到时候一向都十分宠爱我的父王肯定会回心转意,打消为我择婿嫁人的念头。

可是,自幼便生活在周围所有亲人羽翼保护下的我,根本就不知晓外面的人间疾苦与人心险恶,顺了一匹马偷偷离开了家中的我,第三日见到路边有骨瘦如骸的孩童跪地乞食,于是便大发善心给了对方一小块金子,好让她拿去购买食物和干净的新衣裳。

然而,应该是我给出金子的阔气让旁边的贼人惦记上了,没过多久毫无防备之心的我,钱袋就不知何时被毛贼给偷走了,就此身无分文。

以前在家中,金银钱财完全不缺,一日三餐也丰盛无比,可如今孤身在外失去了钱袋一切彻底成了问题,身无分文饥寒交迫之下,还染上了病寒,如同小乞丐般倒在泥泞不堪的路边,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意识弥留之际,我对于自己幼稚的出逃举动后悔莫及,想着如果人生能够重来一次,绝不这么任性妄为。

而就当我昏迷前的最后一颗,见到一位身后背着药囊,一副小郎中模样的清俊少年走到了我的面前……

【伊】

听说在我出生前,母亲曾经梦到神人托梦,说我乃是天上的仙人降世,拯救世间万民水火。

可是母亲却违背了神谕,最后招至天罚身化空桑,而刚刚出生尚在襁褓中的我,最后被有莘氏采桑女发现空桑中有一婴儿,便带回献给有莘王,成为了他的奴隶之一,并给我取名为“伊尹”。

在有莘王部落生活的日子里,同龄的那些孩童总是取笑我,说我母亲不过是将我遗弃在了空心桑树内而已,我这个卑贱无比的奴隶又怎么可能是什么仙人降世呢,还说什么拯救世间万民与水火,简直让人笑掉大牙。

一开始我还会争辩几句,说母亲绝对不是故意遗弃我的,可是争辩的结果只能够换来那些身份尊贵的同龄人一顿毒打,若是他们愿意,就算杀了我这个低贱的奴隶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于是,面对这些讥讽与辱骂,我最后还是选择了闭嘴,并开始思索起自己这个卑贱奴隶的出路。

我不想一辈子只当一个任人鱼肉的奴隶,也不想看到世间其他人也遭受同样的残酷待遇,我希望天下能够太平,世人能够丰衣足食得享安宁!

于是,当时被有莘王家用厨师收为养子的我,在每日闲暇时分,我便放下了手中的厨具,偷偷躲在墙角去听学识渊博的老师给那些贵族子弟上课。

我的想法很简单,未来能够有一日用这些圣人之道,来实现心中抱负与理想!

数月之后,我便在一众生死予夺的奴隶中,被有莘王成功注意到,让我去学堂做那些贵族子弟的陪读。

之前曾欺负过我的那些同为奴隶的同龄孩童,见我受到了王上赏识,便也不敢再欺侮于我了,每次见到我都毕恭毕敬唯唯诺诺。

又过了数年,我已经将几位学堂上老师的毕生所学尽数通透,并且将有莘王收藏的所有书籍全部熟读,被有莘王任命为那些贵族年幼子弟的师仆。

尽管还是一介奴隶之身,但是有莘族内谁也不会将我视为可以随意生杀的低贱奴隶了,均将我视为下一任有莘王的老师,身份尊贵。

平日里除了读书之外,我也会利用所学的医术去山上采集一些草药,每次跟随着有莘王出行外地时,便用这些草药去救治那些看不起病只能忍受病痛折磨的百姓。

这样的一日,一直持续到有一日,有莘王要去拜会西方的有施氏之王,作为贵族子弟师仆的我,则跟随先头部队先行一步。

按照以往的习惯,我离开先行部队去采集了草药,准备去周边的村落治病救人。

然后我就在路边,看到了一位衣衫褴褛蒙头垢面的小乞丐,奄奄一息倒在那里……

没有过多的犹豫,我便将这些小乞丐背起,朝着就近的村落寻找一处温暖干净的屋舍进行救治。

可就在解开这小乞丐胸前泥泞肮脏衣物时,我却整个人怔在了那里,不知该如何是好……

因为,这小乞丐虽然身着男装,可却是一名女子!

【喜】

当我从昏迷中醒来时,已是两日之后。

不仅大病已痊愈,并且身上原本泥泞的男装,也被换上了一套干净整洁的女性服侍。

看着眼前陌生的屋舍,再看到被清洗过的身上整洁干净的女装,我整个人如遭雷击,以为清白被毁,甚至有想过一死了之。

而这时,有人推开门走进了屋内,正是我昏迷前见过的那位模样清俊的少年郎,此时的他手中还端着一碗汤药。

见我已经醒来,吓了一跳的他连手中的汤药都差点给洒了,面庞通红目光也有些躲闪,不敢抬头看自己,嘴里只是一直喃喃解释着,在意外发现自己是女儿身之后,衣服什么的都是让村里的老大娘帮忙换的,他自己绝未做什么逾越之举……

并且还一本正经说,如果还是觉得他毁了我身为女子的清白,那么他愿意娶自己为妻,用一生来对自己负责。

原本还惊慌失措的我,看到他如此滑稽的表情与一本正经说要娶自己的话语,之前的恐慌忧虑一扫而空,觉得这少年其实还莫名的挺有趣的。

自己身为氏族的公主,父王手中的掌上明珠,且又长得如此美丽,好像嫁给他这个小郎中,就委屈了他似的。

对于他要对我清白负责的话语,我捂嘴窃笑如是回道:

“你想娶我啊,还是等下辈子吧!”

……

……

因为大病初愈,我便留在这座村落中调理修养。

在接下来这几日的交谈中,我也知晓了这清俊少年名叫伊尹,并非是此地村落中人,而是来自极远的远方,他每至一处村落都会展现高超无比的医术,免费为当地的百姓问药治病,手中救下之人无数,还被各地百姓谓之为拯救万民的圣人下凡。

甚至因为沾了他光的缘故,这几日一直与他共处一屋的我,被村民误以为是他的娘子,于是便遭受了全村村民无比的热情款待,各种飞禽走兽鸡蛋果蔬之类的礼物送个不停。

这是来自于村民们淳朴的谢意,在伊尹到来的这几日里,每日妙手回春为村民尽心尽力治病,俨然被当成了救苦救难的仙人下凡。

“伊尹,你之前救了我,我妺喜不是忘恩负义之人,一定要报答你才行!你有什么心愿想要实现的么?”

这次离家出走的经历,也让一直待在深闺之中被严严实实保护着的我明白了许多事,同时伊尹对我有着救命之恩,我想着一定要报答才行。

“心愿确实有,不过只能由我自己来实现。”

坐在庭院中的他,望着头顶圆月如盘的夜空,如是说道。

“什么心愿只能由自己来实现?”我很是好奇追问道。

“我伊尹这一生不求它物,只求能够倾其一生所学造福世间万民,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额……这个愿望实在太难了,我确实没法帮你实现,要不换个简单点的吧?你不是现在还没有成家么,不如我让我父……父亲大人为你挑选一位美貌女子,许配于你结为连理吧,我们族中的女子可都很漂亮的!”

“多谢妺喜姑娘你的美意,但是不必了!世间情爱终究只是小道,人生百年韶华白首不过转瞬,而天下又如此之大,黎明百姓困苦又如此之多,我愿将一生都投入造福天下社稷之事上,不去沾染世间情爱因果!”

“既然你心怀天下要当断情绝欲的圣人,那为何之前还说要娶我对我负责?”

“之前只是情势所迫,怕妺喜姑娘你一时想不开寻短见。”

“那我当时要是一时糊涂,真的答应下来了呢?你难道真的会娶我?”

对面坐着的他,迟疑了片刻,然后点了点头道:“会。”

看到这伊尹如一块石头的憨憨模样,我不禁起了逗弄他的心思,转而问道:“那万一我现在反悔了,突然想要答应了呢?”

他沉思了片刻,然后缓缓道:“这……不行。”

“为什么不行?之前不是说可以的么?”

“因为施喜姑娘你现在是在调笑我,所以不行。况且你当日已经说了,等下辈子有缘相遇再娶你。”

“原来伊尹你这个人不傻啊,竟然还能看出我是在逗你,我还以为你真是块断情绝欲不通人情世故的石头呢。像你这样的人真是世间罕有啊,一直心怀天下而活着,将个人的情感都摒弃,真的有点像是天上派下来拯救苍生无情无欲的仙人呢!”

而听到自己这句话的伊尹,似乎想起了什么,面庞上显露出一丝迷惘之色。

“伊尹,明天你要走了,我也要走了,临走时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姑娘请问。”

“你觉得我美么?”

“美。”

“有多美?不许想,直接回答!”

“世间最美!”

伊尹他脱口而出,然后说完之后面庞一红。

“看来你这颗心也不全是石头做成的嘛!你千万要记住我才行啊,毕竟我可是在你心里世间最美的女人,而且都跟你有婚约在身了,可不能薄情寡义当个负心人!”

“婚约?什么婚约?”

“我们不是定下了来世盟约,说你下辈子来娶我嘛!虽然这婚约时间有点长,但始终是婚约啊!”

我望着他打趣道,同时心里已经在期待着,几天后他在父王的欢迎宴会上见到我的吃惊场景了。

【伊】

那夜一聚后,第二日清晨妺喜姑娘便离开了。

而身为师仆的我,也跟随着有莘王来到了有施氏的部落。

万万没有想到,在有施氏之王的宴会之上,我竟然再次见到了妺喜姑娘。

她身着华贵美丽的彩衣,与有施氏之王坐在宴会的最上方,明眸皓齿顾盼生姿,如同最美的一颗明珠,明艳无双。

陪坐在宴会最末席的自己吃惊得长大嘴巴,完全说不出任何话来。

而坐在最上方的她,却无比调皮地朝自己偷偷眨了眨眼睛……

像是在说,想不到吧,我们又见面啦!

……

……

因为有莘王与有施王有要事相商,所以接下来自己便跟随着在有施氏部落居住了数月。

第二日大清早,妺喜姑娘便主动找上门来拜会,说是要带我好好看一看她们部落的美景。

此后每日,日复如此。

原本自出生时便与厨具与书籍为伴的我,在这些日子里,也察觉到了自身的奇怪变化,有时候读书至夜深,抬头望眼夜幕上的明月,却恍若在月中看到了妺喜姑娘。

吓得我立马吹灯安寝,不敢在胡思乱想。

我伊尹,可是立志要将一生所有都奉献给天下之人,这是我自幼以来内心便隐隐有股声音的提醒,怎可在这种男女情爱之事上耽误!

可就算不看头顶月,妺喜姑娘的身影还是会随之入梦。

头顶月是水中月,心上人是眼前人。

我想自己是病了,医者不能自医的那种重病,彻底治不好了。

内心有些恐慌的我,第二日便说是患了重病闭门谢客,想让自己好好冷静冷静,可是这种理由对于妺喜姑娘而言,却根本无用。

身为有施氏公主的她,直接就强闯了进来。

“病了?”她气势汹汹的问。

“嗯……是……是的。”

“什么病?”

“不……不知道。”

“看来是心病吧?怎么,怪我喽,乱了你想要成为一代圣人的石头心?”

“……”

我一时无言以对,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而此刻的妺喜姑娘,却逼逼紧逼,走上前来一把拽住我的衣襟。

正当我以为她是要生气发火时,她却直接将我的身体拉下,然后踮起脚尖,在我的嘴唇上轻吻了一记……

然后她尽管羞红着脸,却用一种不容拒绝地语气道:“我的身体你之前为我治病的时候也看了,现在我的人你也亲了,清白都被你给毁了,你不负责谁负责?我告诉你,女子的清白可是很重要的,你要是赖账我就立马一头撞死在这里!”

“可是……我……”

“别可是什么可是了,你喜欢我我知道,我喜欢你你也知道,有什么问题么?之前说得来世盟约,实在太长了,我想了想决定不要等那么久,只要今生今世便足够了!”

【喜】

虽然这样做有些大胆,但是成效很是明显。

我们两人彼此定下了终身,约定今生白首同眷。

在伊尹临行前的一日,我将青丝剪下一缕,留给他作为信物,并约定好等他回去处理完事务若脱离奴籍,便回来娶我。

可是,我还未等到他归来,便等到了来自夏朝君王的大军。

父王一直以来的担忧,终于成为了现实。

在族人的性命胁迫下,我跟随着大军回到了夏朝的都城,穿上了那件曾被我日日夜夜憧憬过的如火嫁衣。

可惜,执于我手的新郎,却不是他……

许多年过去,当我再次见到他时,是在残破的宫墙之内,一切早已物是人非。

他是商朝统领万马千军的大将军。

而我,只是个受尽世人唾骂的亡国王后。

或许我当日在小村落庭院中的那句话,真的一语成谶。

我与他缘,只能来世再续了。

可是,人真的会有来世么?

就算真的有来世,被天下百姓所咒骂痛恨,被称为祸水红颜的我,如此罪人之躯,又有资格去拥有来世么?

【伊】

很多年以后,我成为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商朝宰相。

我还是喜欢于星夜下,一个独坐在高高的祭天台之上,坐观日月轮转星河灿烂。

因为这里离天最近,也是让我感觉离她最近的地方。

韶华白首百年时间不过转瞬,而在这百年里,夏亡之后的商朝日渐兴盛,百姓终得安宁。

十方功德已圆满,可天上却如此不值得。

我乞求天地能够开一线,万般罪孽,皆归于我,只求让她能够轮回转世,免受炼狱之苦。

不管百年千年还是万载,我都会等着与她重逢的那一日。

今生无缘,来世再遇!

第五十二章 蛋中的红发少年

接客奖励到手,心情无比舒畅的李万机驱车江宁大学城,想看看这对圆满重逢的前世恋人,如今是何等幸福模样。

到达目的地后,远远的李万机便看到郑挚托着下巴坐在店铺门口,时而皱眉沉思,时而咧嘴傻笑,像是患了失心疯般。

“郑挚,坐在这里干嘛呢?”

李万机走上前去,笑着打招呼道。

“李万机大哥!”

郑挚惊喜从地面站起身来,那崇拜渴望的小眼神,就像是看到了黑暗中的一盏指路明灯。

李万机有些奇怪地询问道:“怎么了,看郑挚你刚刚那副痛并快乐着的奇怪神情,是遇到什么事情了吗?”

“是的,我正想向李万机大哥你请教呢!今天早上在后厨庭院的时候,施喜姑娘她突然亲了我一口……”

说到此处,郑挚便很是忸怩不好意思,话语卡在了这里。

“这不是好事么!难道你根本不喜欢那位施喜姑娘,所以觉得自己被占了便宜在生气?”李万机明知故问打趣道。

“不……不是的!我很喜欢施喜姑娘,所以被亲了之后从没有觉得有一定点生气,反而觉得内心无比欢喜。只是,施喜姑娘在亲了我一口后就跑了,好像故意在躲着我似的,就连中午吃饭都没来吃,李大哥你说是不是她讨厌我不想看到我了?”

郑挚愁眉苦脸地道,这也就解释了为何先前坐在店铺门口的他,一会儿傻笑一会儿皱眉了。

傻笑是因为想起了那个吻,而皱眉则是担忧施喜姑娘讨厌自己了。

虽然李万机人生这二十年来活得无比清心寡欲,从未交往过女朋友,但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啊,他瞬间就想通了其中的缘由。

女孩子嘛,本来面皮就薄,第一次见面就把自己的初吻莫名其妙情难自已送了出去,换做谁都会不好意思见人啊!

额,也不对,还是有例外存在的……

李万机下意识地回头,看了身侧的星离妹子一眼。

当初她对自己做出了那种羞耻之事,也从未见过她有啥不好意思的啊,依旧是该咋样就咋样,神色自(面)然(瘫)仿若无事发生过。

“主人,星离脸上有什么奇怪的东西么,为何用这种疑惑的目光一直盯着我看?”

星离一本正经询问道。

“没什么,只是看你长得美。”

李万机随口搪塞了一句。

然后他转过头来,拍了拍郑挚的肩宽慰道:“别胡思乱想了,施喜她没有讨厌你,只是不好意思罢了。对了,她人呢?”

“施喜姑娘先前和我叔叔说学校中午有课,于是去学校上课了,连午饭都没吃。”

听到从心底信赖着的李万机大哥这样说,郑挚长舒了一口气,心头一直悬着的重石终于落地。

“她去学校上课了,那你还坐在这里干嘛?既然你喜欢施喜姑娘,难道不准备为她做点儿什么吗?”李万机指点迷津道。

“啊?我该怎么做?”

“你不是说她午饭都没吃就去学校上课了么,现在肚子肯定很饿,那你可以发挥你的特长,去给她送些好吃的啊!女生嘛,脸皮薄很正常,所以你作为男生就要厚脸皮大胆一点嘛!”

“我明白了!”

郑挚茅塞顿开,露出激动的神情这就准备去后厨做好吃的给施喜姑娘送过去,不过刚走了两步,就被李万机一把抓住了。

“我说郑挚你怎么这么猴急呢,你知道她在医科大学的哪间教室上课么?看你这样子就知道你肯定不知道,来拿去,这是她现在正在上课的教室位置,她学校下午两点才开始上课,现在才十二点出头,你弄好送过去正好!”

身为轮回殿主的李万机,直接定位了一下轮回殿首位客人施喜的位置,然后将地址写下交给了郑挚。

能够帮助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属实是一件很让人内心愉悦之事。

待郑挚离开后,转过身来的李万机,突然看到身侧的星离正用手指轻轻触碰着嘴唇,少见得像是在思考什么事情。

“星离你怎么了?”他有些好奇问道。

“主人,为何先前那郑挚,会因为施喜姑娘用嘴唇碰了他的嘴唇而喜悦?”

星离抬起头来,犹如好奇宝宝般问道。

未等李万机开口,旁边的小萝莉灵儿就抢答道:“哎啊,这你都不懂,那叫做亲吻,只有关系无比亲密之人,才能做出的一种表达爱意的行为!以前的李万机哥哥,可是也曾很温柔地亲过灵儿的额头呢,这就是一种喜欢的证明!”

表面上是抢答为星离解惑,而实质上小萝莉这是在赤裸裸的炫耀。

嗯……因为被强吻这种事太羞耻,所以李万机一直都没有拿出来说过,而星离一向面瘫沉默,也根本不会将这种事拿出来说。

“哦,原来是这样啊。”

星离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然后望着李万机问道:“那之前星离亲主人你的时候,你觉得喜欢开心么?”

李万机;“(_)ノ???”

这种直白的问题,让人怎么回答?

而一旁原本得意洋洋感觉获得胜利的小萝莉灵儿,在听到星离的话语后,直接像是受到了终极暴击伤害,瞬间血条全空。

“今天天气真好啊,哈哈哈哈!”

李万机最终选择不回答,抬头望天感慨道。

……

……

“咔擦!咔擦!”

就在李万机等人正在江宁大学城闲逛之时,轮回殿的那颗已经长得如水桶那么粗大奇怪红蛋,蛋壳上浮现出道道裂纹。

有足以焚天的火红赤炎从中溢出,难以想象的高温直接将轮回殿内李万机先前凭空创造的一切家具陈设,都瞬间焚毁殆尽,连灰烬都未曾剩下一丝一毫。

而在这赤炎之内,却存在着一道少年的身影。

原先沉睡的他缓缓睁开双眸,眸内也依旧如同氤氲着火焰,剔透如同无暇的红宝石。

一头如火红发垂散在腰际,配上他那俊美异常不似人类的相貌,有着一种独特的魅惑之力。

他伸出手,那些缭绕与他身侧的赤炎,便直接被他随手化为一件火红长袍套在身上。

沉睡万年之久复苏醒来的他,对着这个世界发出了他的第一声呼喊:

“万年了!吾之挚友万机兄,我们又可以一起愉悦地玩耍,一起逛青楼喝花酒了!”

第五十三章的客人(求推荐票!)

在轮回殿内产生异动的第一时间,李万机便立马察觉到了。

他找了处无人的角落,便直接打开了通往轮回殿的通道,与星离还有灵儿一同回归。

在自己的轮回殿主场内,李万机完全不慌,哪怕就算传说中的仙人亲至,身为殿主的自己也有一万种办法让对方乖乖就范。

回到狼藉一片的轮回殿中,李万机第一眼便看到了负手而立在大殿中央的红发少年。

对方此时正背对着自己,抬起头仰望着穹顶处那棵扎根于虚空中的青色小树,背影孤高清冷,有着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绝世高手气息。

看到旁边散乱在地的破碎蛋壳,李万机也瞬间明白了什么。

之前他还总是在想,这红色的蛋里面究竟是个什么东西,现在看来原来不是个东西。

“呦,吾之挚友,你终于回来了,怎么样万年未见你是不是也十分想念我?”

红发少年转过身来,见到了李万机的到来,很是兴奋激动地道,说着还张开双臂欲与李万机来一场时隔万年重逢的亲密拥抱。

“额……你们认识这个人?是我以前的朋友?”

一脸懵逼的李万机,对着身边的星离与灵儿询问道。

这颗红色的蛋是自己带回轮回殿的,而现在这红发男子又是从蛋里面孵出来的,明显是友非敌人。

“我们不是朋友!而是挚友啊!挚友明白么?”

同样听到李万机问话的红发少年,立马激动地出言反驳:“难道万机兄你忘了么,当年我们每日把酒言欢大被同眠共游世间,曾经有一日你说想去逛逛俗世的青楼,我问你要逛哪家,你说弱者才做选择,像我们这等强者当然是全都要!于是我们直接包场了全城的青楼,从城东逛到城西从城南看到城北,最后还有一只不识趣的恶龙聒噪个不停于是给我们打了牙祭,这些难道你都忘了么?”

李万机:“(#Д)!!!”

这都是什么鬼,怎么连逛青楼都给扯出来了,还全城一家都没放过,全都给包场了?

自己以前,原来是这样身强体壮金枪不……哦不对,是这样厚颜无耻道德沦丧的人么!

实在是太让人气(羡)愤(慕)了!

对于自己以前的糜烂堕落生活,李万机内心便是强烈谴责!

当然,李万机也知晓虽然是包场了全城的青楼,但说得逛青楼就真的只是逛,什么香艳情况都没发生,因为万年前的自己到死都还是杯具的童子之身。

“万机哥哥,我大概知道这个奇怪的人是谁了!”

这时候,似乎想起了什么事的灵儿,拉了拉李万机的衣角:“以前刚和万机哥哥你认识时,哥哥你就曾经提到过,说以前你有一个鸟人好朋友,论放火的功夫天下第一厉害,无论什么灵兽凶兽的肉到了他手里绝对烤得熟熟的。

只是后来有一日,那个鸟人朋友为了某件事,突然发了疯孤身一人杀上了九重天圣地,在那里放了一把惊世烈焰,那大火焚烧了百年都无法被熄灭,直接将天空都烧出了窟窿,而那传承了十多万年的上古圣地最后烧得连根杂草都没剩下。”

“那……然后呢?”李万机来了兴趣,追问道。

看不出来,这位红发男子尽管看上去是个逗逼,但其实是个王者啊!

“然后,你那位鸟人朋友被九重天圣地的掌教与太上长老们联合追杀,最后被打得半身不遂差点直接嗝屁,最后虽然被匆匆赶至的哥哥你救下,但是伤势极其严重,只能将他留在他的祖地慢慢温养神魂。”

灵儿讲诉着她当年从哥哥口中所听到的情况

而星离原本应该了解的更多的,甚至曾经亲眼见过这位红发男子,只是现在的她重塑肉身以前的记忆几乎全无,所以一直都保持着沉默。

至于那九重天圣地,只是圣地名为九重天,并非真的就在天上,但是能够传承十多万年不断的古老势力,底蕴深厚得实在无法想象,可还是被这红发男子给一把火给烧了,实在恐怖如斯!

“好啊李万机,你竟然又背着我在别人面前叫我鸟人!我南煌是神凰啊,拥有着令众生颤栗的世间最高贵最霸气血脉的神凰你懂么?”

名为南煌的红发男子,立刻表达了被称为鸟人的不满,搬出了自己恐怖如斯的血脉传承。

“凤凰……难道不是鸟么?”李万机反问。

“无论是不是鸟,但你要是再叫我鸟人,我就当场撞死在这里给你看!”

李万机瞬间无语,怎么感觉这只叫做南煌的少年,脑袋有些儿不正常呢,完全没有一代绝世强者的气势啊,反而像个受气的小媳妇似的,竟然还以死相逼起来了。

想了想,以前只要作不死就往死里作,最后被天道弄死的自己,好像也没资格说人家。

当然,李万机一万个肯定,就算自己真的叫了他鸟人,他也不会当场寻短见的,纯属口头花花。

正当李万机想要从这位万年前的挚友口中,了解一下自己以前的情况时,轮回殿的大门突然打开了。

一位气质温婉的中年美妇人,从殿外缓缓走了进来。

李万机顿时来了精神,轮回殿又有新客人了!

他大手一挥将一片狼藉的轮回殿恢复原样,然后迎上前去,准备走身为轮回殿主的流程,把尚处于懵逼害怕中的新客人招待好。

“这里是什么地方,你们又是什么人?”

中年妇人开口询问道,或许是生活环境的原因,她身上有一种见过大场面久居上位者的气质,虽然能看出她很害怕,但是她依旧在努力保持着镇定。

“不用害怕,我们都不是什么坏人,客人你先坐下吧,我们可以喝杯茶好好聊聊。”

李万机将清茶递了过去,然后便开启轮回之眸,准备开始工作。

只是原本淡定的他,在看到这位中年美妇人身上的执念之时,整个人却直接一下子从沙发上跳了起来。

这位中年妇人的执念并没有什么出奇,但是她执念所留之人却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千古一帝——

秦始皇,嬴政!

第五十四章 我,秦始皇,打钱!(求推荐票!)

如果仅仅是那位始皇帝嬴政,倒不至于让李万机如此失态。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位被后世誉为千古一帝的始皇帝,他曾经见过!

在星离大清早找上门来认主的一周前,李万机开着豪车兜风之时,就曾遇到过一名男子当街拦车,说他乃是秦始皇本尊,如今流落街头身无分文,只要自己给他打一笔钱做征服天下的启动资金,日后他率领大军踏平天下之际,便封自己做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护国大将军!

这种“我,秦始皇,打钱”的唬烂套路,脑子没被磨盘磨过的李万机自然没有上当。

不过看那男子说得一本正经,似乎连自己都相信了自己是秦始皇本尊,李万机便看在对方骗术如此有新意,且连自己都骗过了的崇高敬业精神,于是兜中掏出了一百块给对方作为此次的表演费。

别问!问就是有钱任性!

当时的李万机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以为只是遇到了一位爱岗敬业有着国家级表演功底的骗子而已,可现在却在这位轮回殿新客人的中年美妇人身上,发现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那一日当街拦车说自己是秦始皇本尊的男子,并不是一位无良骗子,而真的是那位千古一帝!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为何这位在史书上赫赫有名的千古一帝,明明已经轮回转世前尘记忆全部消弭才对,却为何莫名觉醒了前世记忆?

“小兄弟,小兄弟……”

正当李万机陷入沉思之际,坐在对面内心有些惊恐不安的美妇人轻声呼唤道。

“哦,抱歉,刚刚想事情去了。”李万机从思绪中回过神来,开口道:“我叫李万机,是这轮回殿的主人,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客人你呢?”

“郑楚楚,这是我的名字。”

美妇人如实回答道,从刚刚莫名其妙踏入这座大殿,亲眼见证了对面这名为李万机的俊朗少年凭空造物的神奇能力后,她就知晓此处却非什么寻常之地,根本无法用科学常理去揣度。

不过让她感觉安心的是,自称是此地之主的李万机很是彬彬有礼,表现得没有要对自己不利的意图。

“话说,郑夫人你最近是不是身体,或者精神上有什么不适?”

李万机转而询问道,想要借此验证心中的某个猜想。

而郑楚楚在听到“郑夫人”这个称呼时,总觉得似乎哪里有些怪怪的,可是却说不出奇怪在哪里,总感觉对这称呼有种莫名的熟悉亲切之感。

可自从数年前嫁人后,也从没有人叫过她郑夫人什么的,都是以丈夫的姓氏称呼她为“张夫人”。

“说起来确实有,大概是从半个月前开始吧,我就总是觉得心头上像是压着一块石头,经常莫名觉得心里堵得慌,有时候睡觉睡得好好的都会突然惊醒。我也曾去看过医生,不过医生说我的身体很健康没什么毛病,而我家先生则说我可能是最近因为公司的生意太过操劳了,让我给自己放几天假在家多多休息。”

李万机点了点头,内心的那个猜想也得到了验证。

从时间线上来推断,自己是在十多天前的上上周遇到了秦始皇当街拦车让自己打钱,而郑夫人也是在半个月前左右出现了这种异状态。

据此推断下来,这位千古一帝也是半个月前才刚刚觉醒了前世记忆。

至于为何那位千古一帝的觉醒会影响到郑夫人,其实原因很是简单,因为这位郑夫人,正是历史上的那位“郑夫人”,数千年前那位在民间有着仁义好德之美名的公子扶苏的神秘生母。

据说,秦国长公子扶苏的名字由来,便是出自于《诗经·郑风·山有扶苏》,当时郑国已为韩国所灭有百年,虽然其母如今为楚人,但因其祖辈乃是郑国人,因此喜欢时常吟唱此诗歌,于是当时还未一统天下成为后世千古一帝的嬴政,便以此来为这位长子命名。

“扶苏”寓意着草木佳兰之意,足以说明他对于扶苏的喜爱之意,也寄托着这位千古一帝对于这位长子的无限期望,能够日后继承自己的千古霸业。

可惜世事终究与愿违,在这位千古一帝天命已尽驾崩后,宦官赵高便与丞相李斯等人与秦始皇的小儿子胡亥阴谋篡改秦始皇的遗诏,立胡亥为太子,并同时伪造一封遗诏赐给扶苏,列举扶苏和蒙恬的罪过,命令他们自杀。

扶苏自绝性命,而大秦也二世而亡……

而之所以说公子扶苏的生母在历史上成谜,便是因为秦始皇嬴政花费了巨大的心力与代价,命令史官删去了这位陪同他从弱冠之年一路携手到而立之年的女子,在历史上所存留的所有痕迹,也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提及她!

自此,这位千古一帝至死都未曾册立皇后,也再无任何情史留诸后世……

于是被后世感慨,世间有千古一帝,却无千古一后!

李万机望着眼前的这位中年美妇人,不禁在心里暗自叹惋了一声。

作为金陵大学历史系高材生的他,对于那位令六王毕四海一的千古一帝嬴政可谓并不陌生,当时在读到有关于秦始皇命令史官除去那位女子的所有记载时,李万机当时还曾感慨过,能让这位一直放眼天下的千古一帝费尽心力做出这等事情,也足以证明那位女子在他心中的位置很是重要,拥有着很是复杂的情愫。

如果没有动心深爱过,又何来此等强烈的恨意呢?

爱与恨,有些时候确实是共同的。

被枕边至亲之人所背叛,那种感受……曾有过多少的爱,最后就会化为多少的恨。

“李万机先生,如果没有事的话,能不能先让我回去?晚上我还得去学校接我女儿放学,免得她看不到我害怕。”

郑楚楚见李万机又陷入了沉默思索,于是便开口试探着问道。

“放心好了,我这里并非什么牢房,去留皆由客人意思。不过郑夫人你就真的不想明白,为何这段时日里你一直心神不宁,总觉得有什么事情堵在心里么?”李万机微笑着反问道。

原本听到前半句,起身就欲准备离开这处诡异之地的郑楚楚,听到李万机犹如带着某种魅惑魔力的后半句话,面庞上露出挣扎之色。

最后,她还是缓缓重新坐了下来。

“我想知道真相!”

已嫁为人妇的郑楚楚,表情认真地点头道。

这段时日以来,她的内心像是存在着某个神秘声音,一直在不断提醒着她要去见某个人。

可天下之大,又不知那个人是谁,终究无从寻觅。

“既然如此,那么便让你先行一观数千年的那段前尘往事吧,免得过会儿去见那人时,郑夫人你依旧懵懂不知!”

李万机嘴中说着,然后伸出手去,隔空点在了她的眉心。

第五十五章 前尘(上)

赵国都城,邯郸。

正值落雪的冬季,北风呼啸大雪如刃,街上步履匆匆的行人多数披麻戴孝面露悲恸。

邯郸城内,有近半数人家门前悬挂白幡,承受着丧亲之痛。

此时距离长平之战落幕不久,在这场旷世战役中,赵国任用赵括为主帅遭受史无前例的大败,秦军主帅白起针对赵括急于求胜的弱点,采取了佯败后退、诱敌脱离阵地,进而分割包围、予以歼灭的作战方针,取得了空前大胜。

四十万赵军,不留活口,尽数坑杀!

此战,也让白起赢得“杀神”之名!

而在邯郸的一处破落院子里,一位衣衫褴褛的幼童站在冰寒大雪中,破烂不堪的草鞋根本起不到丝毫的御寒作用,一双小脚被冻成了青紫色。

在他的面颊上,有着几道清晰的红肿巴掌印,本就破烂单薄的衣服上,也有着数道鞋泥印。

不久之前,几名赵国的兵卒在长官的带领下,闯入了这间院子一通打砸,并且狠狠地辱骂殴打了这年仅四岁的幼童。

因为这幼童,体内流淌着秦国王室血脉,名为嬴政。

而他们赵国,则因为长平一战的失利半国尽悬白幡。

年幼的嬴政没有哭,也许早就习惯了这样的事,毕竟从记事时开始,一切便已经如此了,日复一日的黑暗看不到尽头。

他只是静静地望着这些闯入自家院子的士卒,粗暴地发泄着心中的愤怒,面庞上的一切表情都被大雪掩盖,不悲不喜,如同泥塑。

过了许久,里面的房门打开,那位赵国的长官心满意足地提着裤子从屋内走了出来,并挥手让手下一同撤离。

被打砸一通的小院里,终于得以恢复了安宁。

虽然这样的安宁只是暂时,不知道何时就会被再次打破。

又过了会儿,穿戴整齐的美貌妇人从屋内走出,见到站在雪地里的儿子,连忙让他进屋暖和暖和,免得受了风寒染上病疾。

“母亲,父亲大人他是不要我们,抛下我们一个人逃跑了么?”

如同牵线木偶走回屋内的小男孩,扬起头对着母亲问道。

虽然年龄尚小,但是他也从那些人的辱骂中,得知了自己的亲生父亲从这处牢笼里跑掉了,把他们母子丢弃在这里。

“政儿你别乱想,你的父亲他并不是不要我们母子了,他马上就会成为秦国的大王,到时候就会用华贵的车马接我们回去了!等回到了秦国啊,你就是每天锦衣玉服身份尊贵无上的王子了!”

小男孩陷入了沉默,没有再说话。

他曾听路边的说书老人提到过地狱黄泉,说恶人死了之后就会到那里受苦,可是他不明白自己明明什么错都没有犯,却依旧要在这座名为邯郸的人间地狱里面受苦。

他想出去,想离开这里,不需要当什么王子,只要每天能够平安无事地活着就好。

“政儿你身上怎么有股奇怪的难闻味道?”

母亲赵姬突然嗅到了什么,很是疑惑地问道。

“尿骚味。今天被巷子里的李二狗他们按在地上尿得,他们说我是赵国的仇人,应该被这样尿。母亲你之前教导过我,想要活着就不能去反抗这些赵国人,所以他们尿完之后,我已经把脸清洗过了。”

小男孩表情很是平静地说道,平静地就像是遭受这等屈辱的不是自己而是他人。

“母亲马上为你烧水清洗下身子,政儿你别怕,等你的父亲大人把我们母子接回秦国,所有人都会尊敬我们母子的,也不会有人敢这样对待你了。我们只要耐心等着那一天的到来就行了!”

“可是到底还要等多久呢?万一父亲大人他把我们忘了怎么办?”

“不会的,你体内流淌着秦国王室最为尊贵的血脉,绝不会忘记你的。”

“如果可以,我一点都不想要这什么王室的血脉,对我而言这反而是一切痛苦的根源,我只想当个平凡人就好。”

小男孩如是说道,这种明显与年龄不符的话从他嘴里说出,让母亲赵姬也为之一怔。

“政儿你现在年龄还小,还不懂你体内流淌的血脉有多么尊贵,有朝一日等你回到了秦国,你就会发现这血脉意味着至高无上的权利,到时候你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了。”

“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

小男孩望着眼前被砸得一片狼藉的破败庭院,再抬头看了一眼头顶落雪的苍穹,和这座从出生时便困住自己名为邯郸的城池,低声问道:“那……毁了这城,砍掉里面所有欺负过我的人脑袋也可以么?”

……

……

时光如同白马过隙,匆匆逝去。

已经八岁的嬴政这一日像往常一样,在遭受了那些同龄孩童的羞辱殴打之后回到家中。

远远的,他便见到了家门处停着一辆华贵无比的马车。

以为又有贵族男子来屋中拜会美艳母亲的他停下了脚步,坐在了家门前的台阶上,安静等待着那些男子的离开。

“小哥哥,你怎么坐在这里不进屋去呢?”

耳边传来这样婉转如同黄鹂的女童询问声,嬴政转过头去,便见到了从自家院落内走出,衣衫华贵烨然如同神女的小女孩。

初次相见,一身粗布麻衣身上还被扔了污秽泥巴的嬴政,只看了一眼就收回目光,然后低下头来不敢再去看。

因为在这小女孩面前,有种形惭自愧之感。

这时候母亲也从屋内走出,旁边还跟着另一外衣衫华贵的妇人,正是小女孩的母亲。

母亲开口介绍说这小女孩名为郑丽雅,原是被韩国灭亡的郑国王室之遗孤,后来祖辈辗转与楚国定居,现乃楚国的贵族之女。

这次她是跟随着父母前来赵国拜会那些贵族友人,同时顺道备上厚礼过来看一看自己母子两人。

当时的楚国与秦国,关系还很是友好。

“政儿你比吾家雅儿年长一岁,不如带她出去游玩一番,好好亲近亲近吧!”小女孩的母亲,在一旁笑盈盈地开口道。

望着身旁这位可爱无比的小女孩,从未曾接触过异性的嬴政,一时有些羞涩面红。

第五十六章 前尘(中)

接下来的月余,是男孩自出生以来过得最幸福快乐的日子。

这些日子里,跟随着亲族前来赵国都城探望友人的小雅儿,每日都会跑出来找他玩耍,也会带一些府上才有的精美糕点与经常一日两餐食不果腹的他分享。

并且因为小雅儿楚国贵女的身份,有她在一旁相护,原本整日欺负这位体内流淌着秦国王室血脉男孩的人,也都不敢肆意妄为了。

对于当时的男孩而言,面前这天真无邪活波烂漫的小女孩,就像是照进自己从出生时起便黑暗永夜人生的一束温暖阳光。

在赵国邯郸如同一名卑贱囚徒生活着,被周围的所有人鄙夷仇恨,从来没有什么朋友的他,在小女孩温柔与欢声笑语下也渐渐卸下了心防,和她讲诉起那些自己不堪的过往。

比如他的父亲在自己三岁时,就和一位叫吕不韦的商贾偷偷逃离了邯郸这个囚笼,把自己和母亲丢在这里承受赵国人的怒火;比如父亲逃离后,赵王大怒于是下令杀掉他们母子,那一年改名赵政的自己与母亲东躲xc躲避着士兵的追杀,每天惶惶不可终日;比如这些年来自己为了活下去,一直都逆来顺受,等待着将来拥有将一切都逆转的力量;比如这几年里母亲的房间总有陌生男子出入,走时都会丢下一些钱财……

比如很多很多比如。

每当这时候,小雅儿总是在一旁安静而认真地倾听着,最后学着母亲安慰悲伤难过自己时的大人模样,将男孩的脑袋抱住在胸口,柔声道:“政哥哥你如果想哭的话,就在雅儿的怀里好好哭一场吧,哭出来就会好很多了,不会有其他人看到的!”

男孩到底哭没哭,最终无人可知。

只是天下间没有不散的筵席,小女孩的父母在邯郸待了这么久后,也准备离开此处回到楚国。

在临行前一日的黄昏,男孩与女孩并肩坐在高高的树梢之上,看着天边的霞光一点点丝落,将整个人间都染成一幅唯美画卷。

女孩轻声哼唱起那首郑国流传久远的诗歌《山有扶苏》,婉转清雅的曲调很是动听。

从此处望去,可以见到赵国王宫的宏伟轮廓。

见到女孩目光正落在这座宏伟王宫之上,男孩手指远方的宫殿,神情很是认真地承诺道:

“等日后,我一定会为雅儿你盖一座世间最大最美的宫殿的!”

小女孩转过头来,很是天真得欢笑着点头。

童言无忌,她从未将此当真,只是觉得政哥哥能够这样说她已经很开心了。

……

……

翌日,小女孩举家离开了邯郸。

而男孩则在家中默默收拾整理着行囊,似乎在等待着什么重要时刻的到来。

母亲赵姬见此情景,不由疑惑问道:“政儿你这是在干什么?”

“我们不是马上就要离开邯郸,回到母亲大人你常提起的秦国了么?”小男孩很是自然地反问。

“政儿你怎知晓?难道已经有人提前与你说起?”

赵姬面色惊异,她也是昨日刚从那位前来自己房中“拜访”的赵国贵族口中,得知如今身在秦国为大王的夫君已经派遣使臣与赵王交涉,赵王已经在考虑将他们母亲送回秦国了

名为嬴政的男孩摇了摇头,开口道:“没有人与我提起。但若非如此,雅儿的母亲又何以千里迢迢赶来邯郸,备下厚礼看望我们这对阶下囚母子呢,并且还授意她的爱女雅儿主动亲近于我呢?难道母亲你真以为,她们来邯郸是为了拜会那些已经数十年都不联络的亲族?应该是早在先前,便已从秦国内部听到了什么风声,毕竟锦上花远远不如雪中炭,等我们返回秦国她们再出现就不会如此了。”

“政儿你……”

赵姬已经说不出话来,她未曾想到自己才年仅八岁的爱子,竟然将这件事看得如此透彻,表现出了完全与年龄不符的心智。

“听说父亲大人已在秦国为秦王,虽当壮年,可身体却时常有恙。待我们母子回到秦国后,母亲可千万不能如在赵国这般了,父王他当年能够孤身逃离而抛下在我们母子在邯郸,并非什么重情心慈手软之人,须得谨慎言行坐而行端,否则恐有杀身之祸。毕竟秦国朝堂之上,身为嫡长子的我还有一位年幼的弟弟,无数双眼睛都会注视着我们母子,等待着我们母子犯错然后一拥而上,将我们打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嬴政起身对着母亲行了一记大礼,然后神情庄重肃穆地如是道。

在他的心里,赵国邯郸与秦国咸阳,其实并无什么二样,都是充满着杀机之地,稍有不慎便是身首异处的结局。

“可母亲见政儿你先前月余,与那雅儿姑娘相处得甚是开心,难道这也是伪装的?”

此时的赵姬面色隐隐发白,她先前一直以为这位爱子少不更事什么都不懂,可现在却发现他原来将一切都静静看在眼中默默记在心里,包括自己这些年来玉璧千人枕朱唇万人尝之事都很是明了,而且还将如此形势分析得无比透彻。

作为母亲,她都觉得眼前的爱子的心计实属可怕。

“不是。”

嬴政摇了摇头,然后低声道:“雅儿她应该不知,或者说……我愿意相信她不知,俱是真心。”

……

……

又过了一月,新年已过,正值冰雪消融万物复苏的初春。

果真一切如年幼的嬴政所料,在秦国许以重金贿赂赵国重臣的计策下,赵王终于让从出生时起便困顿于邯郸的母子两人离开了赵国,前往秦国的都城咸阳。

马车驶出了邯郸的城门,坐在车上的嬴政掀开车帘,望着身后渐渐远去的高大邯郸城墙,双拳在袖中握紧。

“我一定会回来的,以鲜血为墨来染红这座城!”

回首这些年所经历的黑暗与痛苦,年幼的他在心里发出刻骨铭心的仇恨誓言。

他相信,这一日一定会到来的,不会太久!

到那时,所有人将会臣服在自己脚下,不敢抬头仰视!

第五十七章 前尘(下)

离开了邯郸,回到了秦国咸阳的嬴政,在侍女的侍奉下洗漱整装后,很快便受到了当时已为秦国君王的秦庄王宣召。

大殿之上,满朝文武肃穆站立,而人生首次穿上这等华贵锦服的嬴政,在母亲赵姬的陪同下粉墨登场。

“这些年来,真是苦了爱妃与政儿你们母子了!”

坐在最上方王座上的秦庄王,面露哀伤开口道。

望着上方的这位父亲大人,其实嬴政已经没有太多的印象了,对方是在自己三岁的时候逃走的,估计在逃走之时也未曾想过自己这个幼子还能够存活于世吧。

简而言之,在当时作为父亲的他,就已经放弃了自己这个幼子。

而他,对于这位王座上的父亲,也未有多少的重逢喜悦之意。

不过在邯郸多年黑暗不见天日的日子里,早已让嬴政学会了喜怒不露于色的生存本领,面对秦庄王的关怀,他直接做出一副游子归家得见至亲的重逢喜悦与感动,于是大殿内一片父慈子孝的祥和场景。

在内心有愧的秦庄王问起这位失散多年的幼子,需要什么样的赏赐尽可以提出满足之时,嬴政却拒绝了任何的赏赐,说只希望此生能够常伴父王左右,以尽孝道。

闻言,秦庄王龙颜大悦。

殿内的那些大臣们,也均是颔首微笑,赞许这位长公子嬴政的至孝之心,实属难能可贵!

而站在一旁的母亲赵姬,笑容却很是生硬。

她清楚,这只是自己这位儿子的一种手段。

在朝会散去,身着锦服的嬴政跟随着父王来到宫内,同时也见到了自己的那位亲弟弟成蟜。

在众人面前时,嬴政对这位亲弟弟百般呵护,而当两人独处之时,嬴政对着年幼稚嫩的弟弟叹了口气,说道:“希望我们不会有兵戎相见的一日。”

这是他的真心话。

……

……

公元前247年。

一向身体抱恙的秦庄王,因病逝世。

年仅十三岁的嬴政即位,成为秦国之王。

不过因为秦王政过于年少,加上当时的吕不韦权倾朝野,于是他便尊吕不韦为仲父,国政也皆由吕不韦把持,并未有拥多少的实权。

他依旧在蛰伏积攒实力,等待着一鸣惊人冲破九霄的那一日。

在成为秦王之后,在古代已经到达了婚娶之龄的嬴政,顺利成章开始挑选妃子成家。

而此时已经小荷亭亭初长成,正值豆蔻年华的楚国贵女郑丽雅,也进入了选妃名单之中。

当看到下人呈上的名单之上,有这熟悉而又温暖名字之时,在深宫中蛰伏一向不苟言笑的秦王嬴政,嘴角难得露出了一丝笑容。

于是,这对时隔数年未见的男女,登上了大婚礼堂,饮下合欢之酒,执手结为连理。

自雅儿成为王子妃后,尽管嬴政在朝政上依旧只能如同傀儡,但是回到后宫望着身侧这温暖恬静的女子,他的嘴角也会露出舒心的笑意。

又过了几年,王子妃喜诞下一名麟儿,因在后宫被称为郑夫人的雅儿喜欢哼唱《山有扶苏》之歌谣,于是秦王嬴政便给此嫡长子取名扶苏,且极尽宠爱之能。

而随着年岁渐长,秦王嬴政年已21岁即将亲政,但此时秦国朝廷中却掀起了激烈的政治斗争。

当初吕不韦既把持朝廷之时,与如今已身为太后的赵姬偷情,眼见秦王嬴政逐渐年长且这些年来韬光养晦势力日渐增大,于是把自己的门客嫪毐假施腐刑,只拔掉胡须、眉毛就献给太后,供其淫乐。

嫪毐假意上书说太后寝宫风水不好,应搬离这里,秦王嬴政准许之后,他们便搬到雍县的离宫,并产下了两位私生子。

自此已被封为长信侯的嫪毐嚣张跋扈,开始以秦王嬴政的假父自居,嬴政却恍若未知,依旧在筹备着接下来的正式执政掌权的冠礼。

公元前238年,已经二十一岁的嬴政在雍城蕲年宫举行冠礼,而嫪毐却动用秦王御玺及太后玺发动叛乱,攻向蕲年宫。

太后赵姬对嫪毐的感情,乃是“绝爱之”,何为绝爱,便是为了嫪毐宁愿杀死同为亲生儿子的嬴政,从而扶持嫪毐登上大秦王位。

可两人却不知秦王嬴政早有防备,不仅蕲年宫布置好三千精兵,大败叛军,就连咸阳宫也早布置好军队,嫪毐兵败遭受车裂之刑而死,并被曝尸示众。

而嫪毐与太后赵姬所生的两个私生子,嬴政也未心慈手软放过,亲手掷地摔死!

而自己的亲生母亲赵姬,则关进雍城的萯阳宫派人看押,终老而死。

对于这位在邯郸城中,便带着自己躲避追杀四处流亡的亲生母亲背叛,嬴政实在痛彻心扉,他先前佯装不知赵姬所为,只是为了看看母亲他究竟对自己是何种情愫,会不会真的让嫪毐反叛杀死自己。

而结果……已知。

于是被激怒的嬴政下令,凡是为自己亲生母亲求情者,杀无赦!

其后足足有二十七名大臣,开口为赵姬求情,然后被嬴政言出法随尽数斩杀!

父亲在自己三岁时不顾自己生死抛弃逃离邯郸,而母亲如今却为了另一个欢客嫪毐要取走自己这个儿子的性命,亲弟弟成蟜也隐有不臣之心想要夺位取而代之……众叛亲离莫过如此。

而此时的扶苏之母郑夫人,则成为了他内心的唯一支柱。

“孤相信,雅儿你一定会陪在孤身边,不会背叛孤王的!”

回到后宫的嬴政,握着妻子郑夫人的手,嘴中如是喃喃道。

这是他,最后愿意去相信的了。

……

……

公元前237年,秦王嬴政免除吕不韦的相职,将他放逐到巴蜀之地,吕不韦心知他与秦王的关系无法挽回,于是为求体面,饮毒酒自杀。

而成为了实至名归秦王的嬴政,也开始他内心谋划已久的统一大业!

公元前229年(秦王政十八年),王翦乘赵地饥荒,长途跋涉派部分军队围邯郸,亲率主力东出井陉,秦军南下攻克邯郸,俘虏赵王迁。

当夜,秦王嬴政重新回到了这座名为邯郸熟悉而又陌生的城池,实现了当日离开的誓言,将曾经欺负过自己的那些人,无一放过尽数诛杀。

大战过后的城池早已鲜血染红,嬴政如同旭日站在高处,下方赵民不敢抬头仰视。

……

而就当嬴政将秦军的矛头指向楚国时,意外发生了。

身为秦国左相国,也是嬴政多年来亦臣亦友的楚国公子昌平君反叛。

而那一夜,回到寝宫中休息的嬴政,也遭受了人生除了母亲之外,最大的一次反叛。

扶苏的母亲,与嬴政十三年的恩爱发妻,身为楚国贵女的郑夫人,也反叛要取嬴政的性命……

那一夜之后,秦王嬴政便再也不相信任何人。

并让手下史官,删除了所有关于扶苏生母的记载。

自此……

六王毕,四海一!

当时世间最宏伟的宫殿,阿房出!

第五十八章 过往云烟(求推荐票!)

“雅儿,就连你也认为孤是位十恶不赦的暴君,欲杀之么?”

身材高大英武,有种不怒自威气势的男子,缓缓拔出刺于腹中的短匕,冰冷颤抖的询问声,跨越了数千年的时间长河,对着郑楚楚发出痛彻心扉的诘问。

“不是的!不是的……我……”

此时坐在沙发上的中年妇人郑楚楚,在李万机的帮助下经历了数千年之久的前尘往事之后,早已泣不成声,颤抖着极力反驳着脑海中的那句诘问。

她终于想起来了一切——

很久很久以前,自己降生在楚国,成为楚国的一位贵族之女。

自己七岁那一年,不知得到了什么风声的父母双亲,突然带着年幼的自己坐上车马,千里迢迢赶赴到赵国都城邯郸,并嘱咐自己一定要交好此时正在邯郸城中作为人质的秦国王子政。

父母说,王子政比自己年长一岁,而他的子楚如今已为秦国大王,且已经派出使臣与赵王和谈,这位王子政应该不久之后就会被赵王放回秦国,将来或可成为执掌大秦的新一任秦王。

等王子政回到秦国之后,身份地位将会扶摇直上,会有无数的贵族争相巴结,因此此时乃是千载难逢的最佳交好时机,如若成功自己的家族将会一跃成为顶尖贵族势力。

接下来似乎父亲大人还想说什么,不过最终欲言又止,只是说计划若是真的能够成功,再告诉自己后面最重要的部分。

当时还年幼的自己并不懂这些大人们的事情,也没有放在心上,在与家人到达邯郸之后,在父母的支持授意之下,很快便与一直都一个人没有任何朋友的政哥哥成为了好玩伴。

以前在楚国时,父亲与母亲大人说我是贵族之女,须得端庄淑德,不能像是那些平民的孩子那样在外面野,所以整日让我待在屋子里和老师学习女工女德。

而在邯郸和政哥哥在一起的这月余,也是我有生以来活得最开心的一段时光,可以在政哥哥的带领下,爬树掏鸟窝弄到身上脏兮兮也没有关系,肆意玩耍不必担心回去父母的责骂……

“等日后,我一定会为雅儿你盖一座世间最大最美的宫殿的!”

这是临别的前一日,政哥哥很是认真地对我说过的话。

我很是开心,不是因为所谓的世间最大最美的宫殿而开心,而是因为政哥哥能够将我放在心里的重要位置而开心。

而这一别,就是七年。

七年后再相见,是在自己成为秦国王妃的大婚宴礼上,而这时父亲也找到了我,缓缓说出了当年未吐露出口的计划后半段——

“倘若有朝一日已身为秦王的他要对楚国出兵,那便以枕边人的身份,出手诛杀了他!”

所以,从七年前的那场相遇,一切便都是一个设好的局,一场针对政哥哥他的杀局。

而我,则是局中的那枚棋子。

大婚之后,成为了秦王妃的我一直在默默期盼着,不会有那一日的到来,期盼着秦国与楚国能够一直交好,不产生纷争。

而婚后的政哥哥,对我也极尽宠爱,在外人面前他是喜怒不露于色的英武秦王,而在我的面前时,他是一位好的夫君,也是我们爱子扶苏的好的父亲。

数年后,在政哥哥即将加冕亲理朝政时,秦宫内发生了一件大事。

太后赵姬联合嫪毐发动政变反叛,然后被早有准备的政哥哥击溃兵败。

“孤相信,雅儿你一定会陪在孤身边,不会背叛孤王的!”

那一日,在外人臣子面前杀伐果决的他,回到寝宫之内后,抓着我的手如是低喃道。

而我面对这句话,却无法回答。

只能轻轻抱着他,让他的头靠在我的怀中,这样无声安慰着……

一如很多年前,在赵国邯郸时相遇的我们那样。

或许是我的心不正吧,因此对于上天的祈祷也并没有用,那一日身为秦王的政哥哥在灭了其余诸国后,还是将兵刃对准了剩下的楚国。

那一夜,我也受到了来自于父母,还有同为楚国亲族的昌平君密函,上面只有一个字——

“杀!”

自从那日燕过太子丹派遣荆轲图穷匕见刺秦后,秦王宫一直都严加防范,无数在天下赫赫有名的刺客尽数想要效仿荆轲刺秦,可最后都成了尸骨。

而普天之下,真正能够刺杀秦王的,也唯有身为秦王发妻的我了吧。

当夜,我换上了最美的云裳,对镜梳理好妆容,并亲自下厨做了一桌佳肴,静候着他的归来。

那柄短匕,被我藏匿于袖间。

夜深阑静,我也终于等候到了操劳整日的他归来。

在服侍他享用完膳食后,我也亮出了藏于袖间的短匕,对他刺下。

鲜血浸染了匕身……

“雅儿,就连你也认为孤是位十恶不赦的暴君,欲杀之么?”

他缓缓拔出没入腹中的短匕,望向我的眼眸里,有着震惊、愤怒、悲伤、心痛与不解……

或许他不明白,为何我也要像是他的亲生母亲赵姬背叛于他。

也不解于为何我明明可以一击必杀,手中短匕却偏偏避开了要害,未曾直取他的性命。

而对于我来说,这一刺已完成了养育我长大的亲族之命,便已经足够了。

至于接下来会遭遇什么酷刑处死,已经彻底不重要。

我知道,自从亲生母亲的彻底背叛之后,身为秦王的他对于背叛者,向来无法容忍一丝一毫,必须施以世间最残酷的酷刑,方可泄心头之恨。

“你滚吧!滚到关外滚到天涯海角,今生今世我都不愿再见到你,否则必杀之!”

他将染血的短匕扔到一旁,背过身去如是冷声道。

面庞沉浸在黑暗阴影中,是无法看清的表情。

……

后来,我孤身离开了秦王宫,来到了关外。

听说,在我离开之后,他下令史官将我的存在尽数抹除,不允许任何提及一丝一毫,仿若当我这个人从没存在过。

再后来,楚国被秦国大军覆灭,而曾与他并肩作战多年平定了嫪毐之乱、清除吕不韦势力,自立为末代楚王的昌平君,也兵败身死,楚国最后一任名将项燕也自尽殉国。

他终于完成了一直以来的理想,覆灭了六国,一统了天下,并认为自己功盖三皇德超五帝,于是以“皇帝”自称。

成为千古未有的皇帝之后,他并未停止征伐的布下,开始北击匈奴,南征百越,修筑万里长城,修筑灵渠,沟通水系。

并且,还像很多年前在邯郸的树梢之上,身为幼童的他曾言的那样,开始修筑一座世间最大最美的宫殿……

第五十九章 相见不见(求推荐票!)

“先擦擦吧,别太激动,冷静冷静。”

李万机将手中的纸巾递了过去,宽慰道。

“谢谢。”

接过递过来的纸巾,郑楚楚道了一声谢,将面庞上的眼泪擦去,情绪也稍稍稳定了许多。

“放心好了,等将你心中隐藏的执念完成,与他见过一面后,我会帮你将这段前世记忆消除的,不影响到你今世的生活。”

李万机见她受到的冲击比较大,并且还露出痛苦纠结之色,便很是贴心地开口道。

毕竟不是人人都是施喜和郑挚,他们这对前世恋人现在你侬我侬疯狂撒狗粮,就算彼此觉醒了前世记忆也不会受到影响,说不定还会狗粮撒得更凶。

但是眼前已为妇人的郑楚楚却不同,她不仅已经嫁人有了家室女儿,而且婚后的生活看得出也十分幸福美满,若是让她保留这段前世记忆所带的更多是痛苦,破坏她原本就很是完美的家庭。

她的前世执念,仅仅是见那位千古一帝一面,说出那句在心头积淀了数千年的话语而已,并非是什么再续前缘。

有些人,有些事,有些缘分……过了,那便是过了。

况且,在那位千古一帝的人生中,所谓的爱情也只是仅仅占一部分罢了,并非是什么不可缺少之物,否则何以能够成就那番伟业。

“那大王他……现在身在何处?”美妇人郑楚楚问道。

“额……”

听到这个问题的李万机面色有些尴尬,憋着笑回答道:“……青山精神病院。”

……

……

青山精神病院。

望着精神病院大门旁的标语,郑楚楚陷入了沉默。

如今拥有着两世为人记忆的她,自然知晓精神病院代表着何种意思。

她在来时的路上,便已经听这位轮回殿主李万机说过了,不知是何原因身为千古一帝的嬴政竟然自行打破了轮回束缚,恢复了前世记忆,而且还曾经拦过他的车要求打钱。

如此看来,被抓进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好像也确实一点都不奇怪。

在这讲究科学的社会,你跑到大马路上逢人就说自己是秦始皇本尊让别人打钱,群众不把你当精神病举报那才怪呢。

而李万机看到青山精神病院的大门,则忍不住想起人生首次与星离见面时的场景,当时的自己一度以为她是从青山精神病院跑出来的蛇精病,要不是她拽住自己的大裤衩,自己当时都已经准备打电话给警察叔叔来处理了。

“吾之挚友啊!为何大家都在盯着本尊看,是因为我这张俊美绝世的盛世美颜么?”

身着如火长袍,一头红发垂散腰际,脚下蹬着双人字拖的南煌,见到好多人都在看着自己,于是一脸自得地对着李万机问道。

没办法,李万机家中暂时没有适合这货的合身衣服,加上时间紧急郑楚楚晚上还得去学校接女儿,所以在不愿待在轮回殿的他强烈要求下,便把他也给一齐带了出来。

反正这里是精神病院嘛,他这打扮也没啥奇怪的。

在这里,不正常反而是一种正常。

“没啥,他们只是把你当成个脑袋不正常的傻子,不用在意这些细节。”

嘴中如是说着,李万机便带领着众人走入了青山精神病院。

凭借着郑楚楚身上的执念指引,也很快就锁定了如今秦始皇嬴政所在的病房位置。

在星离妹子的幻术帮助下,一行人如入无人之境,很快便来到了住院区的病房前。

推开门,这间单人病房内干净而整洁,一位身穿病号服的男子正襟危坐在床边,背对着门,手中捧着一本《汉书》正在阅读。

而在屋内的书桌上,也摆放着足足一人高的各种各样历史典籍。

“都说了,朕没有病,也不需要吃药打针!总有刁民想害朕,都给朕退下!”

男子头也不抬地说道,声音中带着一股难言的威严霸气。

在青山精神病院,对方如此本色出演,也怪不得至今还未曾出院。

“陛下,是我……”

哪怕只是一个背影,郑楚楚便从那熟悉的威严气势中,知晓了眼前的这位男子,正是他。

正在翻动手中《汉书》的男子手下一顿,然后合上书,缓缓转过身来。

黄昏的霞彩从未被窗帘拉合的窗户照入屋内,映衬在这位看上去不过二十五六的男子身上,普通平凡的蓝白色病号服穿在他身上,也像是镀上了一层金光,有种不怒自威的威严气势。

“雅……你,有何事?”

男子的神情先是一软,那句“雅儿”几欲脱口而出,但很快的他的表情便重新冷漠下来,如同覆上了一层坚冰,有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无事,贱妾只是想看一眼陛下您。”

郑楚楚看着男子身上的病号服,还有裸露在外手臂上清晰可见的细密针孔,与似被暴力殴打的青肿痕迹,当即眼泪就落了下来:“陛下您,何以沦落至此……”

“朕灭六国统四海,令天下归一,功盖三皇,德超五帝,不管是往世还是今生,都不需要任何人来可怜!尤其是被你这个女人来可怜!”

男子也注意到了郑楚楚落在自己手臂上的目光,于是借着手中《汉书》的遮掩,将手臂上的伤痕也掩饰起来,并以一种强硬的语气道。

“陛下……”

郑楚楚说着便欲上前。

“朕曾说过,不愿见到你,你赶紧走!”

男子语气很是坚决地道,不愿让她靠近自己。

原本准备上前的郑楚楚,停在了那里,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整个病房内,也陷入了无声的沉默。

过了许久,深深望了一眼眼前这位曾经一统天下威武绝伦始皇帝男子的郑楚楚,终于顺从地准备离开。

能够这样看上他一眼,她已满足了,也不去奢望其它了。

数千年前,在关外之时,她便想着能够再见他一面,可终究未能如愿,只能望着那座正在建造巍峨华美的阿旁宫,遥想着当年在邯郸城中两人曾度过的那些欢乐光阴。

她知道的,他平生最恨被人的背叛,当初能够放过自己一马让自己离开,已是莫大的恩赐。

而就在郑楚楚将要退出病房之时,房中负手而立望着窗外残霞,背对着她的男子也打破了沉默,低声说出了两人重逢后的最后一句话:

“朕不愿记得你了,也不会怨恨你了,所以……你从此好好生活吧。”

已经半个身子退出门外的郑楚楚,带着泪水的面庞上露出一抹笑容,然后轻轻合上了这扇像是分隔两个世界的房门。

彻底心满意足。

也自此,不再见。

第六十章 高处不胜寒(求推荐票!)

“曾闻君,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南取百越北筑长城,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开百代之先河,定万世之基调……始皇帝陛下,我叫李万机,我们又见面了!”

待郑楚楚离开后,已经收到她执念圆满奖励的李万机,如先前所约定的那样,将她的前世记忆再度抹消,然后也缓缓登场来到了病房内,去面见这位曾有过一面之缘的千古一帝。

作为金陵大学历史高材生的他,在以前高中学习了解了华夏历史上那些关于那位秦始皇的记载时,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都将这位被后世冠以千古一帝的始皇帝,作为心中所崇敬的偶像。

因此直接当场默诵出了两汉时期贾谊《过秦论》中,关于眼前这位如今身穿病号服的男子丰功伟绩记载。

不得不说如今的场景真是很魔幻,就算打死李万机他也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有朝一日真的能够与这千古一帝,来场跨越时空的会面,并且还曾经把他当成骗钱的骗子给了对方一百块表演费。

“万机先生不必客气,请坐吧。”

身着病号服的秦始皇,伸手友善示意李万机落座。

凭一己之力觉醒了前世记忆的他,并不知晓李万机的轮回殿主身份,但是从先前郑夫人的到来,还有这位少年身上所流露出的超凡气质,让秦始皇也猜出了李万机身份并不是那么简单。

或许正是前世晚年时寿元将尽的他,为求天命而苦苦寻觅的仙人。

李万机没有客套,也做了个请坐的姿势,于是两人便对坐于病房内。

至于灵儿、星离还有刚从蛋中破壳而出的南煌,则留在了门外,免得打扰这次面谈。

毕竟这位千古之帝的身上,有着太多事情需要了解了,比如为何能够凭一己之力打破轮回束缚觉醒了前世始皇记忆,又到底身怀着怎样的前世未尽执念。

他,将会是轮回殿的新一位重要客人!

对于如今已为人妇家庭幸福美满的郑楚楚而言,她的前世执念是再见一面曾深爱过的嬴政。

可是对于开百代之先河定万事之基调的千古一帝嬴政而言,也许他的确爱这位曾与他共度了十多个春秋的妻子,否则也不会再遭受背叛之后,只是将她逐出了秦宫,让史官删去了她在历史上所有痕迹,恍若从未遇到过她。

但是,最后能够做出一统天下壮举,成为千古一帝的他,心思绝对不仅仅限于男女情爱之事。

“当日长街一面,倒是让先生见笑了,那时的我刚刚恢复前世的记忆,精神上有些紊乱,正巧看到你开车经过,冥冥中感觉先生一定能够帮助到我,于是便当场拦车了,妄想着再次复辟大秦帝国,再次一统九州天下。”

嬴政率先开口,面色平静淡然地提及起了两人的第一次尴尬会面,也摇头自嘲了一句。

在李万机的面前,拥有着两世记忆的他也不再以“朕”来自称了,行为举止也变得像一位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正常人。

想起半月前的那场会面,李万机也不禁露出笑意,当时自己还未遇到星离,未成为轮回殿的殿主,不信前世轮回不信世间有鬼神,是一名坚定的唯物主义者。

不过如今听了嬴政旧事重提,李万机也发现自己以前是误会了。

以前的他以为这位自称秦始皇的男子会拦住自己的豪车,是因为从豪车中看出自己是个超级富二代,说不定人傻钱多可以狠狠讹一笔,现在才知晓,原来对方是感受到了自己身上所存在的超凡特质,哪怕当时的自己还未执掌轮回。

“不知始皇帝陛下你,是如何觉醒前世记忆的?”

李万机问出了此行来的关键问题之一。

倒不是能够眸观轮回的他非要多此一举,而是因为此刻面前的嬴政,或许是因为凭一己之力逆乱了轮回觉醒了前世,才刚刚成为轮回殿主数日的李万机,根本无法像是眸观其他人的前世那般,一眼便可清晰看透对方的人生过往。

“先生不必如此客气,直接称呼我今世之名‘赵正’便可,毕竟数岁悠悠沧海桑田,大秦早已在二千多年前便覆灭了,不值一提。”

历史上的千古一帝,如今的赵正在提及秦国覆灭时,眼眸内微微有些黯然,尔后接着道:

“至于先生所问,因为今世我的家中乃是做一些古玩之类的生意,所以我当初大学就读的是考古系,在今年硕博连读毕业后,暂时未找到合适的工作,便在家中所开的古玩店内当一名老板,倒也落得逍遥自在。

一个月前的夜晚,有一位客人来到我的店里,说家中最近急需用钱想要出售家中祖传的古玉,想让我帮忙鉴定鉴定,而就在我鉴定之时,手指不知为何被划破了,鲜血滴在了那块古玉之上,然后接下来的时日里,我就开始整个人不对劲了,不仅大病了一场,而且梦中尽是金戈铁马,这样持续了十日左右,我终于想起了前世一切,我曾经是那位秦始皇……不过因为记忆刚刚觉醒,刚刚觉醒时的我精神状态非常紊乱,在当日冲上大街拦住万机先生你车辆的当夜,便被家人送到了这处精神病院接受治疗了。”

“所以,是那块奇特的古玉让赵正兄你觉醒了前世。不知那块玉究竟是何物,如今又在何处?”

李万机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奇特之事,于是追问道。

“那块古玉是我当年在邯郸城为质子之时贴身所佩之物,是雅……她赠予我的,虽并非什么名贵之物,但后来我一直都佩戴在身边,后来在发生了那件事后便将它摘下束之高阁。而在接触到我的鲜血后,那块古玉便已经化为湮粉无从寻觅了。”

在提到那块古玉由来之时,赵正的面色微微有些异色。

有些话他没有说,比如那一夜被身边最后珍视的亲人用短匕刺中后,那块当年所赠的玉坠曾被他紧握手中整整一夜,浸染过他的鲜血。

而李万机,则在心底默默叹了一口气。

他觉得这位历史上光辉耀眼几乎无人可以比肩的千古一帝,其实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也确实真的挺可怜的。

这便是所谓吧,高处不胜寒吧。

……

……

“这些天里,你一直都在看这些书么?”

既然已经知晓了缘由,李万机便不再此事上多问了,望着屋内的一人高的各种各样历史典籍,转移话题道。

虽然刚刚郑夫人到来时,眼前的赵正表现得如此决绝,但是并不代表他就真的断情绝爱彻底忘却了,否则最后也不会对她说出那样的话,开解她内心的心结。

赵正点了点头:“以前看这些书倒也不觉得有什么,现在再回头去看,确实感触良深。我原以为我亲手铸成的江山,将会千秋万世永远流传,可最后却不过二世而亡,的确无比讥讽。”

“说真的,秦二世胡亥真不像你所生的,在通过李斯赵高篡改遗诏继位后,成为皇帝的他几乎就没干过正经人事。”

李万机在一旁点头附和。

说起这秦二世胡亥,简直就是坑爹的典范。

就算说当年秦始皇暴毙沙丘,但是当时天下仍还稳固,可他在继位后倒好,不仅篡改秦朝已经完善的法令,还失了智般将秦朝内阁的大臣几乎都给杀光了,闹得最后人心惶惶,最后项羽大军压境之时,秦朝最为精锐的士兵根本就未曾回去救援,坐观着秦朝覆灭。

拿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当时的秦朝法制严明,当年陈胜吴广因为暴雨失期,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而揭竿起义,但事实上在秦始皇统治时期,暴雨时期不是所谓的法皆斩,而只是单纯地罚钱而已。

“胡亥此子昏聩无能,扶苏此子愚不可耐!大秦能够仅仅二世而亡,丝毫不让我意外!”

赵正在一旁,给这两名在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秦朝二子,下了定义。

“扶苏又如何?”李万机有些好奇。

毕竟这位公子扶苏,在历史上可是颇有仁德之名,很多后世的专家还在议论,若是秦始皇最后的遗诏不被篡改,扶苏成为秦二世,那么刘邦项羽或者根本无法楚汉争霸了,大秦也不会二世而亡。

当然,历史已经铸成,已无从去改变。

“扶苏此子心肠太过柔软,与那些腐朽儒生常年厮混,总是天真幻想着能够在乱世中,以礼服人让天下共治,可却不知世间人心本恶。乱世中,各国都有虎狼之心,就像是那时于百年前就被韩国所灭的郑国,他真以为别人一向对他恭谦有礼,是因为孔孟之道的仁爱教化?

那仅仅是因为秦国强盛无匹,那些人怕了惧了,因为做出谦和有礼的模样,若是秦国如当年郑国国力衰落,早就被一拥而上吞得渣子都不剩了!

当年我已觉天寿将尽,一气之下行了焚书坑儒之举后,便将他送往边关蒙恬将军处监军,想让战场杀伐之气让他清醒清醒,可他还是让我失望了。

遗诏被篡改那又如何,他那时手握着秦朝最为精锐的三十万精锐大军,还有蒙氏一族的效忠,普天之下又有何惧?可最后,还是自认礼乐仁爱不符道义,因此不敢反抗自尽而亡,蒙恬将军也随之殉忠而死。

而他的家中妻女亲眷也未幸免于难,尽数遭受屈辱而死!”

第六十一章 千古一帝(上)

其实也对。

虽然那位历史上的扶苏公子,常常和自己的父亲对着干,总是带头和一众儒生劝诫嬴政各种事,惹得这位千古一帝时常龙颜大怒,并最后将之打发到边关去行监军之事。

但这也从侧面证明,嬴政对于这位儿子是寄予厚望的,否则面对这一而再再而三惹得自己心头不快的“逆子”,直接冷落无须理会就好。

要知道,当时扶苏在黎民百姓中颇有仁德之名,名望非常之高,就连那些被灭的六国遗族都对他十分尊敬。

举个简单的例子,当时在他逝世后,陈胜吴广因暴雨失期而揭竿起义,反秦叛军所打的名号便是扶苏的——

“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

这种反常的情况,也唯有一种解释比较合理,那就是公子扶苏的品行极其优秀,他的影响已经超出了他所在的阶级,成为了天下人的希望,所以陈胜、吴广要用公子扶苏的名义号召众人,想要借此得民心。

而当时看似被秦始皇冷落打发到边关的扶苏,实际上却是被委以重任了,要知道当时扶苏与统率秦朝三十万最为精锐大军的蒙恬,本就是自幼一起长大的挚友,如果秦始皇真的对自己与郑夫人所生的爱子扶苏彻底失望了,根本无须将兵权变相交予他手中。

那三十万虎狼之师的秦军,足可在秦始皇驾崩之后,以势如破竹之势直插咸阳,足以镇压世间一切。

说到底,公子扶苏的心,还是太软了。

若是他生于书香门第和平时代,将会成为引领风骚的文士才子,才名流传后世。

可是生在这等残酷的乱世生于帝王之家,对敌人仁慈心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人不狠,立不稳!

“秦亡与二世后,后世史书多谓你是残暴不仁的暴君,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望着屋内如此之多的史书,李万机有些感慨地开口问道。

记得他第一次接触历史上的秦始皇,是在小学时候的历史课本上,当时的课本上描述了这位“暴君”在历史上著名的焚书坑儒事件。

当时年幼的李万机,也一度以为这位始皇帝就如历史课本上所言,当真如此臭名昭著残暴不仁。

可后来在李万机因为天生阳虚不举,只能坐在家中终日苦读,将自己伪装成一位高冷禁欲系的学霸后,也终于从一些外人知之甚少的书籍上,窥见了一些隐藏在历史尘埃下的真相——

公元前213年,丞相李斯曰:“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有藏《诗》、《书》、百家语者,皆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黔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所以其实所谓的焚书,只是焚毁不属于秦朝官方所设立的博士馆内,那些旁人私藏的儒家等经典,而并非只要是书就全部焚毁。并且对于一些农牧医学类,能够促进民生发展的典籍,不仅全部保留,而且秦朝大力推广的。

那些儒家等各家学说的经典,也未被毁去,也都被秦朝完整收录整理收藏在了官方博士馆内。

而真正导致这些华夏文明瑰宝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是虽有万夫不当之勇,但却无心系天下君心项羽的那一把大火。

至于所谓的坑儒,更是令人笑掉大牙的无稽之谈。

当时的秦始皇,确实是对儒生不待见,但不待见的只是那些不支持政令、私下集会聒噪乱朝、以古非今想要恢复周礼分封制的腐儒,至于对那些知书达理对天下有益的儒生文士,秦始皇还是很看重的,毕竟你不能去指望一群只会马背厮杀的武夫治天下,当时秦朝内的博士、官员有很多都是儒生。

况且,所谓的坑儒几乎都是坑得那些坑蒙拐骗的术士而已,毕竟当年欲求长生的始皇帝被这些术士坑得可是够惨的,嬴政自然不会放过这些人。

就算坑中有儒生,也只是寥寥无多罢了。

而此事之所以在后世被广为流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秦不过二世而亡,秦朝的许多史书都是由刘邦称帝的汉朝书写,而秦之后的两千多年里,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自此笔杆子都是握在儒家手里,黑起对儒家如此不友好的秦始皇几乎已经成为一种政治正确,那还不是想怎么黑就怎么黑。

就像是儒家总是说,秦始皇称帝后修筑长城劳民伤财,实乃残暴不仁的绝世暴君,活该秦二世而亡。

这口大黑锅,结结实实扣在了秦始皇身上,至今一提起来,依旧还是有很多人脑中浮现出这位始皇帝不顾人民疾苦,劳民伤财修筑万里长城的残暴形象。

可问题是,秦始皇修筑万里长城,是为了贪图享乐么?

君不见后世那些朝代,对于这座劳民伤财修筑出的万里长城,用起来无比美滋滋啊!

当时的匈奴边关不断来犯,不去修筑长城,就像是将一群生活在边境的小羊羔百姓放任于匈奴的利爪之下,游牧民族又居无定所无法完全绞灭,只能被动防守。

加上当时的六国刚刚一统,若是匈奴此时大举进犯,百姓伏尸百万流血千里也不算稀奇。

别的帝王万万不敢去在这样的时候,强征民役劳民伤财去修筑长城,害得无数民役死在长城,因此留下万世骂名。

但是唯有秦始皇这一统天下骄傲至死的人,他敢!

因为他认为,这天下是他的,所以他需要去守护这天下,绝不允许任何外族人来屠戮他的子民!

第六十二章 千古一帝(下)

听到李万机这问题的赵正,对于后世这安在自己头上的暴君名号,丝毫没有什么愠怒之色,开口道:

“这些日子里,我纵观了秦灭后的二千多年华夏历史,也从历史的典籍内看到了无数的王朝从崛起兴盛道最后的落寞,如此之多的帝王将相,其中唐朝那位逆转乾坤日月同辉的女帝武则天,让我印象极其深刻,她曾在其死后让人立下了一块无字碑,并言‘千秋功过,留待后人评说’。

因此对我而言,不管是所谓的‘千古一帝’还是所谓的‘残暴不仁’,都不是那种重要了。

在我年幼被父亲抛下留在邯郸城内,每日过着东躲xc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时,我就曾不止一次的幻想着,能够有朝一日摆脱这样的生活,能够像别的同龄人一样自由生活在阳光下。因此我一直忍耐着,等待着想母亲所说的那般,有朝一日父亲能够将我们接回秦国,从此不必受这样的苦难。

因为常年都被赵国人各种欺侮,所以我渴望拥有权力,拥有能够让那些曾欺侮过我的人都付出代价,让世人都惧怕我的至高无上权力。所以,当我九岁那一年真的被接回秦国时,我就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够坐上那象征着权力的王座,统御整个秦国成为当之无愧的秦王。

而回到了秦国后,我发现虽然自己离开了赵国邯郸这座牢笼,但是却跳入了一座更大的牢笼,生于帝王之家的我,根本无法获得完全的安全,我那位亲弟弟的支持派系,一直都在暗地里有看着我,若是稍有不慎便会被那些人一拥而上分而食之。

我不愿再将自己的命运寄托于他人的仁慈之上,我想掌控自己的命运!

于是在当时的秦宫中,我在太傅的指导下拼命学习所有的治国之策,努力讨好着身边的所有人,想要获得他们的认同,从而让父王觉得我是一位合格的继承人。在我的不懈苦心下,父王驾崩之后果然便立十三岁的我为新王!

可就在我成为了秦王之后,却发现还是不能够掌控自己的命运,朝政大权被野心勃勃的吕不韦紧握在手,我还得与他周旋进行争斗,一旦失败就会沦为阶下囚凄惨而死。

在我与身为楚国送来质子的好友昌平君携手努力下,好不容易斗赢了吕不韦,朝堂之上的大权渐渐落入我手。可这时被母后与她所宠信的嫪毐,也开始暗中动作想要取我的性命,于是我又开始与在赵国邯郸时,便带着年幼的我躲避赵国追杀的母后斗……

后来还有我那位亲弟弟成蟜,也想要取身在王位上我的性命,取而代之成为大秦之王。与我并肩作战多年的昌平君,也反戈相向,用手中之剑对准王位上的我……

所幸的是,最终我一切都斗赢了。”

在说到最后一句时,赵正的面庞上并无半分的喜色,相反还有些悲怆。

“斗赢了所有敌人,这还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李万机听后,轻叹了一声道。

赵正摇头:“并未曾斗赢所有的敌人,在最后的一位敌人相斗时,我输了,输得一败涂地。”

“最后一位敌人?哪位?”李万机问。

赵正伸出手指,指了指天:“和它斗,我输了。”

想起了这位千古一帝晚年时寻仙问药,欲得长生的行为,李万机一时默然。

他现在也终于明白了,眼前的赵正前世执念究竟为何——

就是能战胜最后一位敌人,与天相斗时能够获胜,令秦朝在他的带领下能够万世用固。

可是这执念,根本是一件无法完成的任务,因为今夕不同往朝,大秦也灭亡了两千多年了,难不成还能梦回大秦不成?

等等!梦回大秦!

原本正因为这无法完成的执念,而暗自失望的李万机,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脑中灵光一闪。

好像……确实有可行之法,不过需要一段时间去好好筹备筹备。

“当年你以为秦王,性命早已无忧,秦境之内早已无人敢违逆于你,但为何还要行一统天下之举呢?要知道,秦国虽然被后世称为有着六世余烈,但在你成为秦王的十年前长平一战中,秦国虽然大胜而归,但是也因为此战秦卒死者过半,国内街巷空,空虚到其他六国差点直接起兵攻占秦国了。”

心中已有了消弭这位千古一帝执念策略的李万机,也整个人也轻松了下来,便开口询问道。

哪怕至今,还有许多不解历史的人认为,秦始皇之所以能够一统六国,纯粹是因为他命好,祖上六代秦王没都出什么幺蛾子,因此把秦国治理得很强盛,所以秦始皇完全就是靠躺赢灭了六国,不值得任何夸耀。

网上还有比较无知的人说,就算是换条狗上去当秦王,也能靠着祖上的积累扫平天下一统六国,成为千古一帝秦始皇。

这种言论确实是滑稽而可笑,当时的秦国确实凭借着祖上六代秦王的辛勤治理变得很是强盛,但是别说用国力碾压诸国了,就连当年和赵国的长平一战中,若不是最后秦国反间计成功让赵王临时换将,换下固守的廉颇让赵括上阵,秦国说不定还会大败而归。

倒不是说赵括无能,纸上谈兵只是一句戏言,当不得真,真正原因是赵王催促不愿固守,而赵括受赵国后勤所累,最终一败涂地,

要知道,为了此战,秦昭襄王可是发布了举国动员令,征召了国内所有十五岁以上的男丁去断赵国的粮道。

虽然最后秦国长平一战大胜,但秦国也是伤敌一千自损三百,国内的街巷都空荡荡的了,兵卒也死伤过半。

并且这位打赢了长平之战的秦昭襄王,也被齐国按在地上疯狂摩擦过,所以所谓的凭国力碾压,纯粹就是贻笑大方的无稽之谈。

别说换条狗代替嬴政为秦王了,你就算换一个别的英杰上去,在当时朝政大全在握的吕不韦面前,估计都活不下去,别别说之后还有赵姬嫪毐成蟜之类的人存在……

千古一帝之所以被誉为千古一帝,哪怕被后世儒家黑了两千多年,但依旧无法掩盖其上的光辉,仍旧被后人尊为千古一帝,便是因为对方能够能人所不能!

第六十三章 没节操的混蛋(求推荐票!)

从青山精神病院中走出来,外面已是残霞蔽日的黄昏时际。

习习晚风中,李万机再一次从兜中掏出一百块作为车费交付到赵正手中,并目送着他上了出租车。

原本赵正是没有这么早出院的,起码还得强制留在这里观察个一两个月,不过曾经为这位千古一帝小迷弟的李万机,自然不会坐视不理,毕竟从对方手臂上密集的针孔可以看出,他在这里过得并不是很好。

于是李万机便找到了青山精神病院的主治医生,让星离使用了一些小手段,顺利拿到了出院证明,让赵正恢复自由身。

一开始刚觉醒前世记忆时,赵正确实精神方面很是紊乱,所以才会被抓进这里强制接受治疗,不过经过这么多天的两世记忆融合,他已经能够自如控制自身情绪了。

回想起自己最后问出的,那个关于已经登基为秦王的他性命早已无忧,为何还要冒着风险灭六国问题,赵正所给出的回答,李万机嘴角不禁露出笑意。

对于这个问题,赵正没有隐瞒,说一是因为自己有野心,想要完成前人俱未曾完成的壮举,一统天下成就千古霸业。

至于第二个原因——

“年幼在邯郸时,除了遭受了百般凌辱外,我也目睹了七国之间绵延数百年的战火,不管是王侯将相还是贩夫走卒,都深受其害朝不保夕。当时年幼的我就曾想,如果有朝一日我能够拥有权力,一定要终结这样的乱世,让世间不在出现如我这般的人!

既然有些事总得有人去做,那为何不能是我呢?”

一是私心,而是公心。

也的确,战国七雄彼此间的连年征伐,不仅是其下的普通子民深受其害,那些身居高位的王公贵族也亦是如此。

除了将膝下的公主作为政治资源和亲使用外,当时的战国君王很喜欢将自己的嫡系王子,作为质子送到他国——

比如被后世称为奇货可居的嬴政父亲秦庄襄王,当初为质子在赵国邯郸过得可是无比凄苦;比如曾派遣荆轲刺秦的燕太子丹,就曾在秦国作为质子;又比如后来与嬴政决裂,被项燕拥立为末代楚王的昌平君……

此列事迹,多不胜举。

在那乱世中,每个人命运都身不由己。

“如果两千多年前的你,真的求得了长生,那天下将会怎样的一副光景呢?我可是很期待呢!”

望着载着赵正绝尘而去的出租车,李万机唇角带着笑意如是低喃道。

这位千古一帝的执念,已经有了极其特殊的完成之法,只是还需要好好筹备一番。

“吾之挚友,我好空虚寂寞冷啊!”

这时候站在一旁的南煌,无聊地打了个哈欠叫囔道。

刚刚在李万机去面见那位千古一帝时,留在门外的南煌闲得无聊,于是便四处溜达拉着里面的病人毫无违和感地闲聊,“空虚寂寞冷”便是他刚学到的新词汇。

直接现学现用了。

看到这位万年前的挚友,李万机才想起自己还有许多重要问题,因为郑楚楚的突然到来,还未来得及问他。

虽然现在的自己未曾保留万年前的记忆,但是对于眼前南煌的那种亲切熟悉感是做不了伪的。

“南煌,话说……万年前的我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李万机抛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用刚刚我刚学到的这个时代的词汇来形容,就是个没有节操的混蛋。”

南煌直接一脸淡然地回答道。

李万机当时脸就黑了,有这么不给面子么,不应该先好好吹捧吹捧几句嘛,比如什么风华绝代俊美无双冠绝当世之类的……

没节操的混蛋是个什么鬼?

不过想想也是,正所谓物以类聚狼狈为奸,能和南煌这样同样没个正经的鸟人成为挚友,两人还行过包场全城的所有青楼壮举,他要是说自己万年前是个正经老实人,估计都没人信。

“咳咳……其实我的意思是,身为绝世高手的我们两人,以前曾做过什么震惊天下的壮举么?”

“当然有啊!”

南煌一拍大腿,神色激动兴奋,颇有种忆往昔峥嵘岁月地自豪道:“想当年,我们两人结伴同游快意潇洒人世间,曾遇到过一位圣地之子不干人事,专门祸害那些良家少女,以她们为炉鼎来练功,然后我们就把他擒过来封禁全身修为,灌了一大缸x药,然后将他丢进了一百多条野狗的小黑屋,并且在外面挂上牌子卖票一灵石参观费,让那些被那位圣子祸害过的仇人前来参观,最后可是狠狠地大赚了一笔呢!

可惜的时那圣子太没用了,只坚持了十多天就不行了,要是再坚持个七八十天我们就赚得更多的!”

最后,南煌还颇为惋惜地道。

李万机:“……”

好吧,自己就不该问这货这种问题。

这哪里是什么震惊天下的壮举了?这是恶名远扬,会被当成变态的好么!

“对了,之前听灵儿说起过,南煌你曾只身杀上过九重天圣地?”

“小事罢了。要不是那天我没吃好所以状态不太好,加上那些老匹夫跑起来太快,不然我直接一把火把他们浑身上下的毛都给烧光了,毕竟我可是神凰!”

明明被人打得半身不遂差点嗝屁,但是在南煌的口中,直接颠倒黑白以胜利者的模样自居,可谓是十分之厚脸皮了。

“那你为什么要杀上九重天,和这个圣地什么仇什么怨?”李万机接着询问道。

而听到这个问题的南煌,原本面庞上洋洋自得的神色一僵,不过很快便恢复了正常,用轻描淡写地口气道:“没啥原因,就是看这个圣地不爽,不爽就放火把他们老巢给烧了呗。我,南煌,神凰一脉的最后传承者,想烧哪里就烧哪里!”

说到最后一句时,他的语气神态无比嚣张。

不过眼眸里的慌乱,却明显在掩饰着什么。

李万机很是敏锐地察觉到,眼前的南煌说谎了,这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不过看南煌这副模样,李万机便也没追问下去。

第六十四章 龙争(求推荐票!)

“妈妈!妈妈!”

背着卡通书包的小女孩走出小学大门,一眼就看到了站在人群中的母亲,很是兴奋喜悦地扑到了母亲的怀里。

郑楚楚将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女儿抱起,宠溺地摸了摸她的头。

她总觉得自己今天脑子有些犯迷糊,这一天好像就浑浑噩噩过去了,甚至都想不起来到底做了啥。

不过也有一件好事,那就是从半月前心里的那种压着重石的感觉,如今一去而空,整个人重新恢复了以前的轻松与活力。

“妈妈,今天我们晚餐吃什么啊?”

小女孩摸了摸空瘪瘪的肚子,一脸期待地问道。

“你这个小馋鬼!”

身为母亲的她刮了刮女儿的鼻子,然后笑盈盈道:“放心好啦,爸爸他在家做了一大桌好吃的等着你回去呢,其中就有你最喜欢吃的糖醋排骨!”

听到今天晚餐如此丰盛,有着自己的最爱糖醋排骨,小女孩顿时欢呼雀跃,亲昵拉着母亲的手不愿撒手。

天真无邪的稚幼孩童,最是容易满足。

而此时的街边,一辆坐于出租车后座的男子,正透过窗默默观望着这一幕。

嘴角露出一抹复杂无比的浅笑,像是在祝福,又像是在追忆着过去的什么,有着一层淡淡的悲伤……

“走吧。”

赵正收回落在这对母女身上的目光,对着前排的司机说道。

远远看上一眼,知道她今世无忧过得很幸福,那便已足够了。

他早已不怨恨她了。

或者说,根本就从未曾怨恨过她。

车辆缓缓启动,行驶在川流不息的大道上,车窗外的风景也在飞快倒退,一切恍若时光逆流。

可千载光阴,世事流转,改变的人与事,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头顶月还是当年月,可是眼前人却并非当年人。

出租车行驶到目的地,付完车费下车的赵正,整理整理了下衣衫,然后走入这条自家古董店所在,古韵盎然的步行长街。

“咦?真龙之气?”

此时,正漫步目走在这条长街之上,目光似乎在寻觅着什么的黑衣少女,在赵正从她身侧走过之时,突然心有所感停驻脚步,转过身去若有所思地望向赵王的背影。

她未曾想到,竟然能在俗世巷弄的闲逛中,遇到一位身怀真龙之气的男子,而且这股龙气还如此得磅礴浓郁,实在非同小可!

龙气无形无质,是一种极其特殊的存在,在这末法时代里,哪怕是世间修为绝巅的修士,估计能感知的也不过一掌之数。

而黑衣少女之所以能够感知,并非是因为她修为已世间绝顶,属于那一掌之数中的一位,而仅仅是因为,她体内怀有着一丝真龙血脉。

或者说得更准确些,生前的她,曾是一只怀有着稀薄真龙血脉,有望一朝跃龙门化龙乘风的金尾小鲤鱼。

至于现在,不过是一具早已死去,却以邪恶禁忌之术留恋人世,不愿归去的腐朽尸骸罢了。

而这一切,都是拜那负心书生所赐!

所以她一定要找到他,然后彻底毁了他,以报当年被剔肉抽骨之仇!

黑衣少女改变了步伐,在暗处默默跟随着这位身怀磅礴真龙之气的男子背影而去。

未察觉到有人跟踪的赵正,从衣兜里掏出入院时被强行收走的钥匙,打开了自家古董店的大门,准备重新开门迎客。

前世事是前世事,思考太多只是徒增烦恼,所以还是得过好今生。

还好,自己不在店铺的这几日,店里面没有遭贼,那些放在厅中作为装饰陈设的古董物件一件未少。

当然,其实就算遭了贼也没太大关系,毕竟真正贵重的古董,他这家小店里也没有,至于稍微贵重些的古物是有几件,不过也不是直接放在外厅的,都是在内厅珍藏着,一般盗贼盗不走的。

赵正刚刚坐下,壶中茶水还尚未泡好,就有客人上门了。

那是一位面容清秀姣好,身着少见黑衣的美貌少女。

“客人你可以先自行观看,看有没有对眼的物件需要购买。”

身为老板的赵正如是道,态度不算热情也不算冷漠。

黑衣少女并未观看大厅内的古董物件,而是看着赵正开口道:“我不是前来购买商品,而只是想找一个人,我已经找了他很久很久了,可是至今都未曾找到他。”

“找人?我这家小店除了我这个老板,便再无他人了。姑娘你是不是走错地方了,找人应该去派出所找警察叔叔帮忙才对。”

“我既不知晓那人的年龄,也不知那人的姓名,只知晓那人如今就在这座金陵城内,所以我想请老板你帮我个忙。”

“我能帮上什么忙?”

赵正哑然失笑,想着这位黑衣少女是不是与自己一般,也是刚出院。

黑衣少女用不容拒绝地语气道:“你能帮上忙,我想借你身上的龙气一用,帮我寻觅到我所要寻找之人如今身在金陵何处!”

赵正不笑了,面庞上冷峻一片,打量着眼前这位黑衣少女。

他听到“龙气”一词,不由想起自己前世为始皇帝驾崩的一年前,便曾发生过的一件怪事。

当时有秦使返回国都之时,在山路之中遇到有人挡路,那人拜见秦使后,递过一块美玉,并说:“明年祖龙死”。说罢之后,此人转身便走,使者忙寻,那人不见。

后来使者回到了国度,将“明年祖龙死”这句话告知了自己,并将那块美玉呈上。

将此玉握在手中,自己才发现这块玉是分明是八年前自己渡江的时候,不慎落入水中之玉,为何今日有人将玉送回,这件事肯定不一般。于是再思索那句“明年祖龙死”,“祖”是“始祖”,即“初始,开始”之意,“龙”则为“真龙天子”,所以这是在暗示自己寿命将至,不期会殁?

后来发生之事,果如送玉人所言,愿以为能够求得长生千秋万世的自己,来年便在出巡途中驾崩了。

而今日走入自己店中的这位黑衣少女,上来便说要借所谓的龙气一用,要么是真的患了失心疯曾是自己在青山精神病院的院友,要么就是这黑衣少女也非凡俗深不可测!

后者的可能性,明显要比前者大得太多了,毕竟今日自己才刚刚见过拥有奇异伟力的李万机先生。

“如果朕不愿借呢?”

赵正连自称都直接变了,对着这诡异的黑衣少女强硬反问。

此时的他不是赵正,而是那位千古一帝嬴政。

第六十五章 千年重逢(求推荐票!)

“这可由不得你,你愿意也得借,不愿意也得借!虽然你身具龙气,但现在王朝时代早已落幕,没有王朝气运护体的你依旧只是一介凡夫俗子,拿什么来阻拦我?”

见赵正如此不顺从,黑衣少女直接卸去了自身伪装,原本雪白姣好的容貌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腐朽,简直比那些鬼片中的女鬼还要阴森恐怖。

她这是想用自己的真身,来吓得面前的男子害怕屈服。

见到如此丑陋恶心的容貌,赵正的眉头微蹙,眼前的这场景确实无比骇人,若是换做那个刚从大学拿到博士学位证书的赵正,估计见到此等超凡灵异之事,会当场吓得不知所措。

至于现在当然不会,毕竟他如今已经完全融合了前世记忆,对于曾经一眼便可驱使天下的始皇帝而言,什么样的大风大浪没有见过,因此依旧保持着镇定。

不过这位黑衣少女也未曾说错,如今的自己只是一介凡夫俗子,尽管能在对方面前保持镇定,但也仅仅只是镇定罢了,自己根本无力去对抗这等拥有奇异之力的似邪似妖之物。

但他,绝不会就束手就擒的!

哪怕明知不可为也要为,明知战不胜也必战!

因为他不仅仅是赵正,而且还是嬴政!

在古董店的前厅内,摆放着许许多多用以陈设的物件,其中就有现代工艺仿制的“古剑”。

心知此事无法善了的赵正,直接操起桌上的茶杯一把将玻璃柜砸碎,将这柄长剑握在手中。

宝剑铮然出鞘,被赵正紧握在手中,丝毫没有任何的生涩之感。

毕竟随着记忆的复苏,前世跟随着宫中剑术名师所学的剑术也一并觉醒了。

虽然这剑术并非像是那些武侠小说中,所描绘的“孤独九剑”之类玄之又玄的剑术,只是作为战场厮杀只用,但此时聊胜于无。

而黑衣少女则一直站在那里,默默看着赵正取剑,眼眸里满是轻蔑与讥讽。

她觉得这男子实在是不自量力,就算手中握着一把剑又如何,自己与他之间的实力差距就如云泥之别,徒做挣扎也是无用,倒不如乖乖放弃抵抗来得舒服些,至少可以免受皮肉之苦。

“你难道不觉得你这样很蠢么?你真以为仅凭一把一丝灵力都不存的凡铁破剑,就可以阻拦住我?”她如是讥笑道。

“我承认你很强,但有些事,哪怕明知不可为,但也总需要去试一试。我自己的东西,可以被作为礼物送出,但绝不会接受胁迫,你想要我身上的龙气,那就踏着我的尸体自己来取!”

“愚不可耐!”

黑衣少女摇了摇头,口中如是道。

她从未曾想过,要去这男子身上的性命,只是借龙气一用罢了,找到那负心读书人在金陵城内的位置后就会物归原主。

不过她也未想到,这男子竟然如此硬气,虽然只是一介肉体凡胎丝毫没有任何的灵气,但是却有着一种宁折不弯气吞山河的霸气气势,哪怕死都不愿受辱。

不愿意在此多说废话的黑衣少女,直接朝前跨出了一步,手臂一挥便有一股黑雾朝着赵正笼罩而去,欲直接使用术法将他擒拿。

可就在黑雾触碰到赵正身躯之时,异变突生。

一座沧桑古朴的大殿虚影直接从他身上显现,似乎在对黑衣少女发出无声警告。

如果李万机在此处,必然一眼就能认出这座大殿正是自己所执掌的轮回殿投影。

毕竟现在的赵正,已经是轮回殿的新客人,且他身上的执念还未完成,因此体内有着轮回殿客人的专属烙印。

黑衣少女停手了。

越是强大的存在,越能感受到这大殿虚影的可怕与恐怖,哪怕这仅仅只是一道投影,但也让她心头升起无限恐怖,犹若一只蝼蚁正在面对整座浩大天地。

她本能地就欲遁逃,可是退后了两步后,还是停留在了原地。

她想起了千年前遭受了那书生背叛所遭受的生不如死痛苦,想起了这千年来为了寻觅那负心人所遭受的无尽苦难,为了逗留人世而使用了禁忌邪术,不仅现在变得人不人鬼不鬼,而且每日都要那种灵魂被撕裂开来的巨大痛楚……

这一切,只是为了复仇!

而现在,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摆在了眼前,只要得到这男子身上的龙气便可寻觅到那负心人的转世,难道就真的要如此轻易放弃?

最终,黑衣少女咬了咬牙,还是准备无视警告继续出手!

反正复仇完后,被这大殿虚影的主人所惩罚,身死道消也无所谓了。

可正当她下定了决心,意欲在此出手时,这家古董店的大门突然被推开,同时突然传来一位女子的声音——

“你好,请问有人么?”

黑衣少女转过头去,见到来人之后目露震惊之色。

不是因为她认识这位进门的少女,而是因为她在这少女的身上,也看到了一股龙气!

虽比不上那男子体内龙气的磅礴,但也非常之不俗了!

并且更重要的是,对方是一位女子!

这种厚沉浓郁的龙气,除了怀有真龙血脉的灵兽,便只有曾为人间帝王之人才能拥有!

黑衣少女初始的震惊过后,很快就反应了过来,这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自己不可以动那位男子,但是对付这位刚进门的女子却无碍。

于是,她直接朝着这位刚进门的陌生少女出手,将她体内的龙气直接抽离“借”走。

“找到那人后我自会还你!”

黑衣少女丢下这一句话,便直接消失无踪。

而那位似乎进门要买东西的陌生女子,因为体内龙气被强行抽走,此刻直接瘫软在地,晕了过去。

手持长剑的赵正,也未曾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一脸懵逼地望着这位昏迷在自己店内的陌生女子。

不知为何,虽然只是初见,赵正却觉得这位女子和自己乃是同一类人,有着一种奇怪的熟悉认同感。

拿出这女子的钱包,找到钱包里她的身份证——

“武择天!”

这是她的姓名。

……

……

金陵大学正门。

有着书痴之名的老教授从图书馆内走出,手里还抱着刚刚借阅出来的一大摞历史书籍,准备回去好好阅读。

可刚走出学校大门,脑中正在思考着今日所读之书的教授,就撞到了一位黑衣少女,手中的书籍也撒了一地。

被撞的黑衣少女,看到一屁股坐倒在地眼镜都掉了的书痴教授,不怒反喜。

“千年了……终于找到你了,负心人!”

她在心里如是道。

一念一顿,刻骨铭心!

第六十六章 读书破万卷(求推荐票!)

“抱歉,抱歉……”

撞了人之后的书痴教授,连忙向被撞这位黑衣少女赔礼道歉:“刚刚我这个糟老头子刚刚分神想事情去了,这才无意间撞到了姑娘你,实在很是对不起!”

望着眼前满头花白步入垂暮之年的老者,依稀能够从中辨认出千年前两人初见时,他那熟悉无比的年轻面貌,回忆起那遥不可及的往昔,黑衣少女握紧手掌,指甲深深嵌进了掌心肉中而不自知。

不过她并未直接痛下杀手,而是嫣然一笑道:

“没关系。”

如若仅仅只是取这负心人的性命,实在太过于便宜了他。

黑衣少女早已打定了主意,要先毁了他现今所拥有的一切,然后在再他饱受痛苦折磨,带着绝望离开这人世。

如此,才不负他千年前对自己的所行所为,才让自己这千年来的憎恨与怒火得到最完美的倾泻!

她蹲下身去,将地上散乱的书籍一本本慢慢捡起,然后递到了对方的面前。

“老先生你一直盯着我看为何,是我的脸上有什么脏东西么?”

将书籍递过去之时,黑衣少女发现这男子一直目光怔怔在盯着自己看,于是故作微笑地询问道。

“没……没事。”

书痴教授如梦初醒,连声摇头否认,生怕自己被当成为老不尊的典型。

他也不知为何,刚刚抬起头看到这位黑衣姑娘的第一眼,就心神全部被吸引了,完全挪不开目光,结果闹出了如此唐突尴尬之事。

在道谢后,他伸出双手郑重从这位好心肠的姑娘接过了书籍。

“老先生你以后走路得小心些,撞到我到无事,要是不小心撞到电线杆鼻青脸肿那就不好啦。”

玩笑般得笑言出这一句话后,黑衣少女便挥一挥衣袖,如一朵黑色云朵飘然离去,留下捧着书的书痴教授一人呆立当场。

见这位黑衣姑娘远去,身影已遥不可见,书痴教授才收回目光,抱着一直珍视如宝物的书籍向家的方向走去。

只是这一撞之后,如今的书痴教授明显整个人都有些奇怪起来,整个人像是魂游天外魂不守舍。

毕生沉醉于书,至今未曾婚娶无儿无女的他,总觉得自己的心里像是缺了一块,像是那黑衣少女不应是一位过客,自己本该认识本该铭记才对……

而此时的黑衣少女,并未曾远离,她走进了金陵大学内,来到了先前一直站在校门处的门卫面前。

“刚刚那位捧书而出的老者,你是否认识?”

她对着门卫询问道,一双眼眸变为了纯粹的暗黑色,使用了夺魄的秘法。

“认识。”

成为术法目标的门卫大爷,如同一具牵线木偶,面部表情没有一丝语气波澜地诚实回答道。

“他今生名谁,又为何出现在此处学府之类?”

“那老者名叫江培元,是这家学校历史系的老教授,因为常年都醉心于书籍,所以被学生们戏称为‘书痴’,在学校和业界内都很有名望。”

“那他家中可有珍视的妻眷子嗣?”

黑衣少女继续问道,她先前早已发过誓言,要让这负心人今世一无所有,就先从他的家人开始,让他尝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

“这位书痴教授,至今都未曾婚娶,一直孤身一人生活在学校分配的职工宿舍内,没有任何妻眷子嗣。”

门卫大爷没有一丝隐瞒,说出了自己所了解的事实。

似乎也未曾想到会得到这样的答案,黑衣少女一时怔在当场。

自己原先所设想的第一步完美复仇计划,还未曾开始,便直接彻底夭折了。

“哼,不愧是世间一等一的沽名钓誉之徒,为了虚无缥缈的文名竟然如此处心积虑,前世是如此今生也是如此!”

黑衣少女很快便为自己找到了一个最贴切的解释,于是满是鄙夷地冷哼自语道。

在她看来,真相一定是如此。

前世得了自己所赠龙珠,他从终日在河边苦读却一无所成的愚钝不堪蠢笨少年,到后来天资聪颖一举金榜题名在文坛名声鹊起,成为一颗冉冉升起受人敬仰当代文生大儒的他,也是这等恶心至极得沽名钓誉之辈!

凭借着自身刻意积累的文名,娶了能让他仕途平步青云当朝丞相独女,自此在官场风生水起春风得意。

如果仅仅是如此倒也罢了,可是他不该为了讨好久病在塌的人间帝王,而下毒谋害自己,要用体内怀有一丝稀薄真龙血脉身为天地灵兽自己的灵血灵肉为药,去换取更大的功名……

“你不是生平最在意名声么?那我就让你的名声变得臭不可闻后,再将你抽筋剥皮取你性命!”

冷冷丢下这句话,黑衣少女便直接大步离开,准备去实施自己的计划。

而当黑衣少女走远后,那位门卫老大爷才恢复神智,也全然忘记了刚刚到底发生过什么。

……

……

回到家中的书痴教授,并未按照以往数十年雷打不动的生活习惯,在书桌前捧书阅读,而是坐在书桌前望着眼前连封面都未被翻开的书籍,怔怔发呆。

他也不明白自己这是怎么了,今日竟然连翻书的兴致都全无了。

从年幼开始记事时起,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不是看幼儿启蒙的童话小说故事,而是那些同龄人都毫无兴致的枯燥历史书籍。

这数十年来,一字一句认真阅读过的古书难以计数,名副其实的读书破万卷。

别人总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可他看书并非是因为这些,而只是从懵懂记事时便有一种奇怪的念头,自己遗忘了什么无比重要的事物,所以要在这些古书中寻找那个答案。

然而从年幼一直到年少,从年少一路至古稀,大半辈子过去了,看过了如此之多的历史古籍,却依旧未曾找到那个答案。

可今日,好像一切都不一样了。

“咚咚咚!”

突然的,门外有敲门声响起,有客人到来。

书痴教授起身,想看看来者何人。

打开门,门外站在一位眉眼如画黑衣如墨的少女,正是先前在街道上无意间撞到的那位姑娘。

“想不到这么巧,我们之前刚刚在街上有过一面之缘!我是对门陈叔叔的远方侄女,陈叔叔他这几日身体不好需要回老家调养,于是我过来暂住一段时日帮忙收拾整理下屋子……”

“……对了,差点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名字叫余礼,接下来这段时日还望江培元教授您多多指教!”

她微笑着自我介绍道,那笑容很是意味深长。

第六十七章 溪边读书人(求推荐票!)

千年前,桃云镇。

小镇桃花闻名,整个镇上到处都栽种满了桃树,每至暖春,桃花盛开,路人走在道路上,抬起头,绚烂绽放的桃花溢满枝头,遮住晴空,就像是一朵朵灿若火烧的云彩,故此得名为桃云镇。

云家是小镇上有名的书香门第,祖辈四辈都曾进士及第出仕为官好不风光,十里八乡的百姓都将之视为天上文曲星下凡。

只是云家虽然人才辈出,但是却血脉凋零,早在四十多年前起便只余下一支血脉,并且在出仕为官后便举家搬离了桃云镇,去到了繁华无比的京城。

这日清晨,一位面庞上总是挂着傻笑的男童,跟随着父母乘坐着马车来到桃云镇,准备在桃云镇祖宅内定居。

男童名为云仲焕,是云家这代继承香火的独子,而他的父亲则在不久之前的朝堂派系斗争中被牵连,官职被罢黜,于是一家人便重新回到了祖宅生活。

“焕儿,从今日起你须得用功苦读,有朝一日金榜题名,方能不辱没云家祖辈的荣光!”

回到祖宅后,在祭拜祖先牌位之时,从云端跌落至尘埃里一脸颓然的父亲,于是将希望都寄托在了年幼的儿子身上。

虽然自家这儿子,自出生下来时便头脑不太灵光,尽管已经七岁但心智依旧如同两三岁的幼儿,但是如今云家血脉凋零,他是最后也是唯一的希望了。

“爹爹!焕儿一定会好好认真读书的!”

男童无比乖巧地点头,并且还拿出了刚刚在院子里捉到的一只小蝴蝶,想让最近心情一直都很是糟糕的父亲大人能够开心些。

数日后,被罢黜了官职的男童父亲,因这段时日积郁成疾,在病床上永远闭上了双眼。

自此,偌大的世间就剩下了母子两人相依为命。

自父亲离世后,男童云仲焕便终日手不释卷,自清晨鸡鸣便早早起床在靠着溪边的院落里捧书诵读,想要完成父亲最后的遗愿,有朝一日能够金榜题名重振家族荣光。

可是读书这种事,也要看天资的,而他的天资不仅算不上好,先天愚钝不堪,就连正常人也远远不如。

寻常孩童一炷香便可记住的词句,他需要整整两三日方可记住,而且就算勉强记住了,用不了多久就会忘却。

可以说天生就不是块读书的料。

可尽管如此,男童还是日复一日,无论酷暑还是寒冬,都从不去荒废学业……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间他来到桃云镇已一年。

这一日,男童像往常那般手捧着书来到溪边的诵读诗书,一位穿着华美服饰的小女孩走了过来。

“这一年里,你每日都跑到这里来读书,读书真的这么有趣好玩么?”

她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望着眼前的男孩,很是疑惑地问道。

“读书不好玩,但是我答应了父亲大人,一定要金榜题名考取功名!”

尽管不知道这小女孩是从何而来,但云仲焕还是如实回答道。

“那你能不能换一本书来读啊,你每天在这里都读这本书,连我都听腻可以倒背如流了,难道你读着不腻么?”

真实身份乃是溪间金鳞的小女孩,这一年来每日都在溪水内看着男孩在此处读书,确实是可以将这本书倒背如流了,于是才有此言。

而听到这句话的云焕仲,则面色通红,很是羞愧地小声道:“我这个人生下来就很笨,这本书我还没有完全记住,可能还得继续读好久好久。”

对于自己很笨这件事,小男孩心里很是清楚,也并未去隐瞒什么。

“那好吧,你继续读好了,我反正没事做,就坐在旁边看着你读好啦。”

说着,小女孩就坐在了旁边的青石上,安静地双手托着下巴,目不转睛看着小男孩读书。

毕竟她每天除了吸取天地灵气凝珠,以待有朝一日跃过龙门化龙,日子也过得十分无聊无趣,可又不能擅自离开这处水域,看着小男孩读书便成了她日常里的唯一趣事。

被人这样看着,一开始云仲焕也有些不自然,不过在于这名自称为“云鲤”的小女孩渐渐熟络之后,也就放开了。

日复日,年复年……

两人慢慢长大,也慢慢成了无话不谈的密友,心思纯真的女孩甚至就连自己非人的金鳞身份,也未曾隐瞒告诉了云焕仲。

“什么?小鲤你是妖怪?!”

听到这个消息的云仲焕,整个人直接都傻了,虽然他原本人就傻乎乎的。

“什么妖怪,我是一条金鲤,体内可是有着一丝真龙血脉的,要是将来跃过了龙门就会化龙了!”

对于这个妖怪的称呼,云鲤在已经从当初小男孩长成一位弱冠少年的云仲焕头上敲了一记,做出佯怒的小女儿家模样,以表不满。

云焕仲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然后小声问道:“那小鲤你会吃人么,就是老人家常说地直接生吃的那种?你最近总是目光很奇怪地盯着我看,不是在想着从哪里下口吧?”

“呆子!傻瓜!木头!”

少女丢下这一句话,气冲冲地一头扎进了溪水内,不想理他了。

当然,仅仅过了一日,两人便又重新和好如初了。

毕竟云仲焕这个人不是假的杀,而是真的傻,不然也不会一本书看个两三年才能辛苦记住了。

……

……

“仲焕哥哥,金榜题名考取那什么功名,真的对你很重要么?”

这一日,少女云鲤忽然开口对着少年问道。

“我答应了父亲大人,以后会好好读书考取功名的,可是……我这个人太笨了,读书都读不好。”少年挠了挠头,一脸自责。

“既然这样,那我有一份礼物要送给仲焕哥哥你!”

少女说着,拿出了那颗精心准备好,散发着珠光宝气清辉的龙珠。

她自身辛苦所孕育而出的龙珠。

“快点将这颗龙珠它吞掉吧,吃了它之后仲焕哥哥你就会变得很聪明很聪明,一定可以金榜题名的!”

在说这句话时,少女面庞上带着笑,

“可是小鲤你不是要靠它跃龙门化龙么?”

因为先前曾经听她提起过,云仲焕很快便认出了这颗珠子是什么。

“没关系的,反正我暂时也不想那么快跃龙门了,要是真的跃过龙门就得回到海中龙宫,再也不能见到仲焕哥哥你了。况且,珠子没了我可以再修炼出第二颗,反正未来的日子还有很长很长。”

少女笑靥如花。

虽然她说谎了,龙珠乃是本命物,根本就不能重新修炼出第二颗。

但是能帮到眼前的焕仲哥哥,她比跃过了龙门还要开心。

因他的喜而喜。

第六十八章 日月同辉(求推荐票!)

古董店内。

收到赵正消息前来的李万机等人,来到了店铺的后院,看到了被那黑衣少女抽走龙气,此刻在床榻上陷入昏迷名为武择天的少女。

“万机先生,那黑衣女子究竟是何来历?”

赵正找来毛毯替武择天盖上,然后对着李万机疑惑不解询问道。

李万机还未曾说话,一旁吊儿郎当模样的南煌,就率先开口抢答道:“不过是一尾体内有着极其稀薄真龙血脉的鲤鱼罢了,算不得什么厉害角色,放在万年前,本大爷随便一个眼神便可以轻易将之镇杀了!说出来怕吓到你们,以前她的那些老祖宗真龙一族,见到本大爷都不敢喘粗气的,生怕被我直接给当场烤了!”

在说起这些时,他的声音放得很大语气也很是傲然,陶醉在往昔的荣光中无法自拔。

对于身怀神凰血脉的南煌而言,早在进屋的第一时间,便轻易从那黑衣少女遗留的气息中,感知到了她的真身。

李万机出言打断了他追忆往昔峥嵘岁月的美好幻想:“有句话叫做好汉不提当年勇,万年前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就别拿出来吹嘘了,现在你要是遇到她,估计要被当场打得下半身失禁。”

在收到赵正消息来时的路上,李万机便曾一脸期待地问起南煌,现在的他究竟有多强悍。

听到这个问题,原本还很是活泼开朗的南煌一秒自闭,顾左右而言他开始生硬想要扯开这个伤心的话题。

而这时,星离妹子则很是贴心地为李万机主人排忧解难,解答了他内心的疑惑,说出了最终答案——

“现在的他太弱了,我应该能单手打他一百个。”

于是,沦为了计量单位的南煌,这才有刚刚借着赵正询问的问题,借题发挥抢答说出以前的自己超凶超猛的。

“你还说,要不是当年你突然找到伤势已经快要全部痊愈的我,神神秘秘不告知具体缘由地让我以神凰一族的天赋神通涅槃,我怎么会变得这么弱。都怪你,嘤嘤嘤!”

南煌当场就做出一副泫然欲泣地表情,就像是受了气的小媳妇似的,最后还与时俱进地嘤嘤嘤上了。

这是他回归人世的这大半日来,接触了网络后,不知道在哪里所来的,只能说对于新事物的认知很是强悍了。

遇到这样臭不要脸的嘤嘤怪,李万机直接败下阵来。

不过从刚刚南煌的那番话中,也侧面说明了万年前两人的确关系亲密情谊深厚,是那种可以将性命尽数托付给对方的挚友。

当时身为神凰一族最后传承的南煌,是天地间修为绝巅那一小撮强大存在,本来在神凰祖地刚刚养好了被九重天圣地那群人联手追杀的重伤,刚准备出门好好浪一浪,这时候李万机找上门来,说让南煌就此涅槃重生,并且还因为某些原因无法说出缘由。

神凰一族的天赋神通涅槃,几乎与自杀无异,一般只用在濒死之际,可以借此不入轮回,涅槃成功后便可开启另一段新生。

而当时的南煌活蹦乱跳身体倍儿棒,然而在李万机登门说了那番话后,还是没有任何迟疑便进行了涅槃,放弃了险死还生凭借着无数机缘换来的绝巅修为。

无它,信任而已。

因为他相信,自己的挚友李万机不会害自己,他让自己如此做,肯定有他的缘由与道理。

所以,就在时隔万年后,南煌从蛋中破壳重现人世,见到外面的世界早已日新月异,当年与自己同处一个世间长生久视的强大存在都尽数不知踪影,也大概猜出了当年李万机为何要让自己涅槃。

否则现在的自己,估计也早就和那些人一样,不知为何一同消失在时光长河之中了吧。

“这女子身上被抽走的龙气回来了!”

感知到变化的南煌,突然开口道。

就在他话语落音后不久,昏迷在床的武则天手指无意识地动了动,缓缓睁开了双眸。

“啊!这里是哪里……我刚刚怎么了?”

苏醒过来的她,看到自己躺在一间陌生的屋舍里,而且旁边还站着一些陌生的人,不由奇怪问道。

她只依稀记得,本来是前来这条步行街闲逛的她,在走到了一家售卖古玩大门虚掩的店门前时,突然心里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似乎店里内有着什么自己亲近之物,于是便推门走入了店内。

再然后,好像看到一位男子手持长剑对着一位穿着黑衣的女子,接下来就眼前一黑,什么都不记得了……

“姑娘你要多注意休息啊,饮食要丰富营养,先前突然晕倒在我朋友的店铺里,估计是低血糖什么的犯了吧,都吓死我们了。”

李万机笑眯眯地开口,睁眼说着瞎话。

“是这样么,真是谢谢你们了。对了,还没有自我介绍呢,我叫武择天……”

从床上坐起的女子,说起自己的名字是有些不好意思,话语顿了顿解释道:“不要误会,这名字是我后面自己改的,这个‘择’是选‘择’的则,而不是历史上那位女帝武‘则’天的‘则’,我只是非常喜欢历史上的那位女帝,总是心驰神往而已。”

“很好的名字,很配你的!”

李万机很是真诚的认真点头。

毕竟这名字,的确绝配眼前的女子。

看到她,李万机就想起了那块“千秋功过,留予后人评说”的无字碑。

因为……两者本就是一人。

不过唯一让李万机觉得遗憾的是,这位以女性之躯逆转乾坤日月同辉,成为华夏历史上唯一一位正统女帝的女子,并无什么前世执念残存,自己没法从中接客赚取执念晶石了。

就像是数日前在金陵大学图书馆内,去向自己那位有着书痴一名的授业恩师请教伊尹妺喜问题的李万机,从老师口中听到过的一句话——

“在古代封建男权为尊的时代,纵观历史长河,真正以女性之躯逆转乾坤真正正统称帝的,也唯有一位武则天罢了,至于其他三名女帝,尽是昙花一现不过尔尔。”

现在这间房间里,有着历史首位一通华夏,被誉为千古一帝的始皇帝,还有一位逆转乾坤的历史第一女帝武则天,可以说是很有趣了。

李万机的目光,在赵正与武则天的身上流转,心想着优秀的人果然会互相吸引啊!

第六十九章 人间圣贤,因果定数(求推荐票!)

在休息了一阵后,名为武择天的女子便告辞离去了。

望着她在街巷中远去的背影,赵正转过头来对着李万机询问道:“是她?”

“嗯。”

知道赵正是在指谁的李万机,点了点头,然后不禁在心里默默夸赞了一句:“真是位巾帼不让须眉的奇女子啊!”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

出于心头的好奇,方才李万机使用了轮回之眸,已纵观过了她的今生。

今世的她,出生于与一个重男轻女极其严重的农村家庭,父母感情极其地不和睦,吵起架来常常摔杯子砸碗,对于她这个女儿更是极其得不好,张嘴一句“赔钱货”闭口一句“赔钱货”,小时候可没少被吵架过后的父母拿来撒气,因此童年过得极其灰暗。

而反观她的弟弟,从出生时就被父母宠溺着,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对比鲜明。

所以从小的时候起,她就很是努力,比周围的所有同龄人都努力。

不管是读书学习,还是洗衣拖地做饭、下田插秧割麦等粗活,想要从父母那里取得一丝认可与温暖。

但可惜,终究是徒劳。

她那认为女儿嫁出去就是泼出去水的父母,无视了她的所有努力,只是将全部的目光与爱意都放在了能够传宗接代的儿子身上。

后来的她,以全校第一的中考成绩从初中毕业,考上了市里最好的一所重点高中,明明是一件喜事才对,可这时她那只有小学没毕业文化水平,终生都在这座闭塞小村子上的父母,却说女儿家无才便是德,况且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已经结束,接下来要是去市里上高中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而家里的钱,那是要留给弟弟的。

于是让她跟随着同村的那些打工回乡的女孩子,一起去南方的厂里打工,还说养了她这么多年,也该赚点钱回馈家里了,等以后弟弟娶媳妇她这做姐姐的也要帮扶帮扶才对。

上过学读过书的她不想如此,知晓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看到更加广阔更加美好的世界,只有靠那些书本上的知识才行,因此还是想继续上学,哪怕不要家里给予什么生活费,假日去做一些零工,在学校每天用咸菜馒头填饱肚子就行。

可父母依旧不准,依旧认为市里高中的学费太贵,不值当。

这世间的父母,绝大部分的确都很光辉伟大,能够全心全意将一生都奉献给子女,不求回报无关利益,但是……却并非所有的父母都能够如此。

或者说有些人的存在,只是玷污了“父亲”与“母亲”这一美好温暖的词。

毕竟这世间为人父母者,不需要任何的考核,有时候想想的确很可怕。

李万机想起以前在路上,曾看到过一幕。

一对应该是从偏远远方来的父母,母亲身上用襁褓挂着两个幼小的婴孩,而旁边则跟着四位年龄稍大,衣衫破旧身上脏兮兮的孩童,本该是应在学校上学的孩子在父母的授意下,整齐跪在盛夏烈日地面上,向周围的行人乞讨钱财……

听说在有些偏远地区,一直都是如此,父母不停地生,可是生下来后并不负责养,就这样得过且过。

……

……

那个暑期,就在她陷入绝望之时,事情出现了转机,一位并不怎么富裕的好心贵人在听闻她的遭遇后,便匿名出资让她继续上学……

一开始跟不上市里高中学习进度的她,在付出了旁人十倍百倍的刻苦之后,最后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大学,并被京都华夏最闻名遐迩的燕京大学录取,一度成为市里街头巷尾津津乐道的话题,当地政府也喜闻此事奖励了她一大奖学金。

于是她的人生,一切都开始变得好了起来……

而今日,以优异无比成绩刚刚从燕京大学毕业,并被选为学生代表上台演讲完的她,从京都万里迢迢赶来金陵,是终于知晓了那位曾资助过自己学业的匿名好心人身份,前来当面致谢。

而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好心贵人,李万机也认识,正是自己那位终日穿着洗旧衣衫不舍得扔,有着书痴之名的授业恩师。

所以有时候,世间的缘分就是无比奇妙。

对于自己的这位恩师,李万机是打心眼底尊重敬佩,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读书人,是一位正道直行胸蕴浩然正气的君子,甚至可以说是一位“圣人”,亦不为过。

古代那些著书立传教化天下者,是圣人。

而现代德才兼备正道直行者,亦是圣人。

就如《资治通鉴》内那句话所言——

“是故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凡取人之术,苟不得圣人,君子而与之,与其得小人,不惹得愚人。”

……

……

手里拎着一些代表心意瓜果的武择天,来到这处金陵大学的职工宿舍,按照着好不容易得来的线索,前来寻觅当年的那位好心人。

这些年来,她与对方偶尔会有最朴素的书信往来,在那些书信中,对方除了会关心她的之外,也会为她解惑教导她一些人生道理。

所以,在武择天心中,对方不仅仅是一位出钱资助过自己的好心人,也亦是自己的“恩师”。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

怀着忐忑地心情按响了门铃,过了一会儿屋内便传来脚步声,大门被打开,开门者是一位眉眼如画的黑衣少女。

“唔……请问姑娘你找谁?”

她开口问道,眸底闪现出一丝诧异,似乎没想到先前在古董店中被自己借走龙气的少女,竟然找到了这里。

武择天一怔,以为是自己找错了地方,并且很是奇怪地觉得眼前的黑衣少女有些眼熟,似乎不久之前在哪里见过。

“余礼,是哪位贵客登门啦?”

满头花白的书痴教授,系着厨裙手里握着锅铲从厨房走了出来。

“老师,我是当年被你资助过的那位小女孩武平,今日特地来当面谢谢老师!”

说着,眼眶微红的武择天便欲下跪,为当年改变了自己一生命运轨迹的老者磕头拜谢。

不过书痴教授见到她的举动,连忙上前拦住了。

“我这个糟老头子可受不得这样的大礼,小武你应该还没吃饭吧,进来边吃边聊吧,用不着拘谨的,正好今日家里来了一位客人。”

余礼走进没什么家具显得有些清贫的屋内,将瓜果放下,转过身便看到了一堵特殊的墙壁。

墙壁之上,满满贴着许多孩子被学校颁发的“三好学生”之类的奖状,有新有旧……

而其中,有一张泛黄泛旧的奖状上,便有着自己的名字,这是当年自己夹在书信中寄来的。

想不到一直被当成瑰宝珍藏着,和其他那些与自己有着相似命运的孩子奖状一起。

当即的,她便鼻子一酸,眼泪跟着落了下来。

而一旁自称余礼的黑衣少女,冷眼望着这一切,神情有些疑惑与诡秘——

自己是借了这女子的龙气,才寻到了那负心人转世。

可未曾想到,这女子竟然曾经受过那负心读书人的恩惠,之所以来到金陵便是为了前来谢恩。

难道这世间的一饮一啄,果真有因果定数?

第七十章 书痴不喜书(求推荐票!)

不过很快的,以余礼这新身份现于人世的黑衣少女,就打消了心中关于因果定数的荒缪想法。

因为自己这次找到这负心人转世,又不是前来重续前缘,而是过来复仇的,在毁了他所珍视的一切后,再慢慢折磨死他,以消这千年来的心头之恨。

而眼前这叫做武择天的女子,明显曾受过那负心人恩惠此番前来致谢报恩的,然而却被自己借用了她体内的龙气找到了那负心人,使他陷入必死之局,这岂不是以怨报德?

若是真的存在所谓的因果定数,应该是反过来才对。

所以一定是自己想多了,这不过是一场巧合罢了。

“今日不知家中来客,因此没有什么好菜。”

围着厨裙的书痴教授,将做好的家常菜肴端上桌,然后温和微笑着对着武则天与余礼这两名客人道。

“老师你实在太客气了,学生我不请自来叨唠已经很不好意思了。”

听到这位不求任何回报改变了自己一生命运的老者如此说,武择天颇为不好意思地道。

尽管她先前在来时的路上已经吃过了,不过在老师的盛情相邀之下,加上确实想要尝一尝老师的手艺,于是便也落座了。

在求学的这些年里,武择天心中一直默默把这位老者当成自己的至亲来看待,此时能够吃上他亲手做的菜肴,内心很是激动欣喜。

三人落座后,似乎想起什么的书痴教授,从餐桌上起身,去到房中拿出了一瓶老友相赠的陈酿。

平日里若无事,他向来是不饮酒的,但是今日不知为何,突然很想喝酒了。

或许有看到往昔曾经资助的小女孩学业有成,内心感到很是欣喜,但这却不是主要原因……

毕竟旁边有着两位正处妙龄的少女,让女孩子喝酒总归是不太好的,于是拿出这瓶陈酿的他是准备自斟自饮来着,不过酒刚放在桌上,就被一身黑衣的余礼给伸手拿去,给自己满满斟了一大杯。

“余礼你这?”

书痴教授怔住了,没想到陈教授这位远方侄女看上去眉眼如画如此温婉恬静,但却如此海量。

“无它,就是想喝酒了。”

余礼一双明媚望着眼前的负心人,举起酒杯嫣然一笑,然后仰起头,将满满一大杯的烈酒一饮而尽。

书痴教授愕然,连忙开口道:“余礼你就算想喝酒,也慢点儿喝才对,像你这样喝酒会伤身的。”

见到对面陈教授这位远方侄女一口气喝了一大杯,似乎被烈酒给呛到了,眼角有一滴晶莹如珠玉的泪水流出,书痴教授连忙从桌旁的抽纸盒里抽出一张纸巾递了过去。

“江教授你酒量怎么样,我也帮你满上?”

余礼没有接过纸巾,而是拿起晃着手中的酒瓶,挑了挑秀眉问道。

书痴教授连忙摆手,一脸尴尬地道:“我这糟老头子酒量不行,顶多小半杯就醉了。”

“这么多年了,酒量还是这么差啊……”

余礼不禁小声嘀咕了一句。

“什么还是这么差?”

书痴教授也模糊听到了些她的嘀咕,但是只听到了部分,于是有些不解问道。

“没什么,我们吃菜吧,免得凉了不好吃了。”

她自知失言,于是连忙打了个马虎眼蒙混过去。

不过望着杯中酒,思绪不禁回到了千年前溪边的那个月夜……

……

……

“天地为证明月为鉴,我云仲焕在此娶云鲤姑娘为妻,今生今世,不离不弃,永生永世,相许相从!”

已经成长为清俊少年的云仲焕,拉着身旁一身红妆的少女的手,对着天地在明月清风下举行一场没有宾客来贺,只属于他们两人的婚礼。

自从吞服了那颗龙珠后,以前那脑袋愚钝如同榆木的少年,也直接开了窍,不仅在读书上过目不忘颖悟绝伦,直接在乡试中一举夺魁考取了秀才功名。

而且对于情爱之事也开了窍,明白了身旁少女对自己的心意,两情相悦之下,愿与对方共白首。

这场婚礼,就是见证。

不过因为云鲤的特殊身份,所以此事并未告知双方父母,而是私下互许终身。

一对眉目间满是喜意的新人,按照礼节行了三拜之礼后,便拿起一旁买来美酒桃花酿,互斟了一杯后,便开始行交杯之礼,共饮下合欢酒。

可是少年的酒量属实太差劲,只喝了一口就咳嗽得不行,眼泪都被呛出来了。

一旁身着红妆成为新娘的少女,连忙伸出纤纤玉手为他抚平胸中酒气。

“夫君你这酒量啊,以后遇到要喝酒的场合,千万不要逞强了,让你家娘子代劳便可。”

待少年无恙后,少女捂嘴窃笑道。

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全世间最幸福的鲤鱼,没有之一。

哪怕给个真龙都不换……

很多年以后的以后,她一直在想,如果一切可以重来,自己能够一直待在溪底当一只无忧无虑的小鲤鱼该多好。

如果自己没有去在意这总是在溪边读书的男孩子,如果那一日没有登岸与他相见,如果没有动了凡心,如果没有赠出那颗龙珠,是不是一切都会不同。

可惜,这世间没有如果。

……

……

“江老师,我在寻来的路上,在金陵大学打听的时候,别人说老师你在金陵大学很是出名,有着‘书痴’之名呢!老师你这辈子应该看过很多很多书吧,是从小就很喜欢读书么?”

坐在餐桌上的武择天,想起了来时路上的见闻,便将之作为一件趣事问出。

这“书痴”之名,虽有一个痴字,但明显是一种美名。

喝了两口酒的书痴教授,酒量不行已经有些微醺了,听到这个问题便放下了酒杯,大着舌头一本正经地道:“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其实我这个人啊,并不怎么喜欢读书的。”

“啊?”

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答案,武择天一脸诧异。

这明显就很不符常理,如果不喜欢读书,为什么又要看那么多书呢?

不是因为喜欢看书,又怎么可能耐得住性子读书破万卷呢?

武择天可是知晓的,眼前对自己有着莫大恩情的江培元教授,在历史学识方面可是有着很深的造诣,为全校师生所敬佩,甚至就像自己燕京大学的导师,也曾说过这位金陵大学的江培元教授,所读的史书堪比一座图书馆,历史底蕴深厚无比。

书痴教授低头忘了一眼杯中酒,在抬头环顾了家中那些藏书,然后摇了摇头,苦笑了一声道:

“我想从这些史书中找……我也不知道找什么,可能是在寻找一个答案吧。”

第七十一章 贪恋(求推荐票!)

对于书痴教授的这句回答,餐桌上的其余两人俱是一脸疑惑,未曾听懂。

什么叫做,在史书中寻找一个不知为何的答案?

一般不是心中有了明确的惑,才会去翻书求解么?

哪有不知惑,却去寻解的。

“无耻文人,故作姿态沽名钓誉!”

余礼在心里无比轻蔑鄙夷着,认为刚刚这负心人的那番听似高深莫测的话语,实则是在故作姿态沽名钓誉罢了,和千年前的前世并无差别。

这世间,有人贪恋权势,有人贪恋钱财……而这负心人,既不贪权也不贪财,而是贪恋更高的名,一心想着能够万世流芳名垂青史。

思念至此,她不禁在内心苦笑的一声。

如此说来,好像反而是自己更贪,明明身为一只非人的精怪,竟然胆敢去贪恋尘世间所谓的情爱,做着一场注定会零碎自欺欺人的长梦。

思绪回到千年前的那日,互许了终身后的自己,留在桃云镇的溪边等着进京赶考的他金榜题名归来,整日沉浸在等待夫君归来的喜悦与憧憬中。

可最终等到的,却是他的一封休妻书——

信中的他说,进京赴考后的他金榜题名一跃龙门成为了金科状元郎,好不吹风得意光宗耀祖,并且在状元宴上,与当今圣上爱女小公主一见倾心两情相悦,如此圣上已经谕旨赐婚下来,不日大婚后,他就会成为当朝驸马爷了。

但这份休妻书中,最让她伤心的还是其中那句——

“你我人妖殊途,若是在一起实在有违天地伦常,是非良配。先前只是因我少不更事,将你赠我龙珠的感恩之情,错当成了男女之间的情爱。龙珠已入我腹,实在无法归还,今世之恩,只得来世相报。”

最后似乎为了让他自己心安,还极尽文才写了一篇花团锦簇的休书——

“……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愿娘子与吾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画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仙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更生欢喜。愿娘子早登龙门,万里云上御风化龙,千秋万岁长生久视,”

拿着这份休书的她,翻翻覆覆逐字逐句将这封休妻书读了数百遍,这才认清了这个事实。

然后如同丢失了魂魄的她,抓着这封休书沉入溪底。

溪水与泪水相融,无法分清。

在收到这封休书之前,等待着夫君进京赴考的她,一直满怀欢喜翘首以盼,想要等夫君回来侧耳悄声告诉他,自己快要当母亲了。而身为父亲大人的他,读了这么多书这么有文采,一定要给自己腹中孕育着的这小家伙,取一个世间最美最好听的名字才行。

至于跃龙门,她早已不去念想了,失去了此生唯一龙珠的她,也再无化龙的可能性了。

她甚至已经偷偷去小镇上学习了女红,想着为自己腹中正在新生的小家伙,亲手做几套降生时穿得衣物。

也曾想着,以后的日子里,夫唱妇随嫁鸡随鸡,摒弃自身悠久的寿元,跟着夫君一起慢慢变老。

毕竟岁月无情,一甲子之后身为凡人的他垂垂老矣,自己这个做妻子的还风华正茂很不合适,若是再等到百年之后,他寿元归尽自己独自一人孤存于世,好像更凄凄惨惨。

所以,还是以后两人一同离世,然后合葬入云家祖坟便好。

从年幼便一直听夫君读书的她,一直都很喜欢那两句话,

一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二是“不离不弃,生死相随。”

这样能够过完一辈子,就彻底满足无憾了。

她曾想过无数种未来的美好画面,可随着这封休书的到来,尽数成为了梦幻泡影。

……

……

“余礼姑娘,是刚刚酒喝得太急,身体不舒服么?”

书痴教授见到一旁的余礼姑娘,微蹙着眉头似乎有些痛苦地摸了摸小腹的位置,于是很是关切问道。

“没什么,只是想起了一些不太好的往事。”

余礼收回放在小腹位置的手掌,若无其事地微笑道。

她刚刚是想起了腹中那还未降生,便被亲生父亲与妖道合力谋害夭折的小女儿。

其实哪怕收到了修书,哪怕知晓这个男子已移情别恋,哪怕自身已经失去了龙珠,失去了跃门龙化龙的可能性,但是她当时其实真的并未怨恨过他。

只是想着以后的日子里,好好将腹中的小家伙孕育生下,以一个母亲的身份将女儿抚养长大,看着她慢慢长大,这样就心满意足了。

可是千不该万不该,这负心人竟狠心如斯,将自己生存于世的唯一的希望都给无情剥夺了。

于是她从此便自甘堕落,从一只有望跃龙门的金鳞,化为了一只徒留人间的恶鬼,用这具早已腐朽不堪的身躯存于世,便是为了复仇。

“其实一开始,余礼姑娘给我开门时,我还以为她是老师您的女儿呢。”

餐桌上的武择天,看到老师对这位黑衣少女如此关爱照顾,如是笑着说道。

“如果能有江教授这样的父亲,那真是世间一等一的福分呢!江教授,你说是么?”

余礼转过头去,面庞上笑容如沐春风,可眸底却隐藏着如同万年寒冰般得寒意。

她想起了,自己腹中曾有过的小女儿。

明明不露一点痕迹,就像是家常闲聊的温馨话题,可是望着旁边余礼姑娘春风般的笑容,书痴教授却莫名觉得有种难以言喻的悲伤,于是一时语塞什么话语都说不出口那里。

武择天接过话茬,笑着道:“话说我在燕京大学上学时,我的那位导师就曾提起过江教授你,说你年轻的时候长得很是俊朗,加上学识渊博学富五车,惹得很多小姑娘心仪追求呢。不过江教授你当时却对那些追求者正眼都不瞧一瞧,整日一头扎在书堆里,可是伤透了那些小姑娘的心呢。”

“往日事就不提了,年少鲜衣怒马也不过一刹那。其实不娶妻对我和对方而言都是一件好事,不然以我这种闷瓶子的性子,反而使得两个人都不开心。至于子嗣,我与小武你们这些孩子虽无血缘关系,但是在我心里,一直都把你们当成我的亲生子女来看到,看到你们一个个学业有成长大成人,就很欣慰无比。”

对于至今未曾婚娶这件事,书痴教授很是看得开。

就像他说的,虽然没有血脉关系的子嗣在世,但是却“子女”遍天下。

第七十二章 无中生友(求推荐票!)

李万机瘫坐在轮回殿的奢华沙发之上,手里把玩着那颗昨日刚获得的,由施喜与郑挚前世执念所凝成剔透晶莹的宝珠。

在他身旁,今日刚刚涅槃重生的南煌,捧着一本泳装美女杂志看得津津有味,不是还自言自语评头论足两句,感慨天地灵气稀薄的末法时代,妹子的质量真是每况越下,真令人痛心疾首啊。

“南煌,万年前的那个时代,是不是各种灵丹妙药层出不穷?”

李万机悄悄瞥了瞥南煌手中的美女杂志,然后很快挪开目光做出一副完全不感兴趣正人君子的表情,一本正经对着南煌问道。

“那当然了!”

南煌不假思索地回答道:“当时的天地灵气比如今浓郁了千万倍,各种天材地宝层出不穷,而修士辅以灵丹修炼更是事半功倍,因此每一位有资质成为炼丹师的存在,都是凤毛麟角受人敬仰的!提到炼丹师,就不得不提当时世间公认的第一炼丹师了,不仅炼丹技术令人望尘莫及,而且相貌还英俊绝伦令世间男子形惭自愧!

曾有无数在外面威风八面的强者,还有一些仙名远扬发貌美仙子,都曾抱住他的大腿苦苦哀求,只为了请动对方出手炼制丹药!说起来,那人万机兄你也认识,想起来是谁了不?”

说到最后,放下了泳装美女杂志的南煌,用一种殷切期待地目光望着李万机,等待着接下来那个答案。

“不会……就是你吧?”

李万机有些无语地问道,因为南煌这货实在表现得太明显了。

像他这么自恋的人,让他夸别人一句简直比登天还难,所以答案似乎显而易见了。

“哎啊!果然还是被万机兄你发现了!果然像我这般优秀绝伦的男子,就像是黑夜中高悬着的一轮明月,完全无法隐藏自身的光辉啊!”

李万机:“……”

以前李万机觉得已经够自恋的了,可遇到南煌后才发现自己真是小巫见大巫,实在差太远了。

像这货已经自恋到无耻不要脸的程度了,实在让人望尘莫及。

不过有成语说得好,正所谓“臭味相投”,万年前的自己能与他成为可以托付生死的挚友,足以见当时的自己也是半斤八两。

原本想要开口怼上两句的李万机,想起了正事于是决定顾全大局,便开口询问道:“我有一个好朋友,虽然人帅多金儒雅随和,但是身体天生有些不太好……嗯,就是那方面不太行,你懂得。南煌你不是自称曾是世间第一的炼丹师么,所以你那边有炼制出令他重振雄风的丹药么?”

“这种事,实在是小问题啊,随手便可以解决!要知道就曾有一位圣地之主,因为修行出了岔子导致体内阴阳失调变得不男不女,还不是被我一颗丹药给搞定了!不过……”

话说到一半,南煌突然停了下来,似笑非笑地望着眼前的挚友万机兄。

“不过什么?”

被吊着的李万机连忙追问道。

虽然在轮回殿好好接客,可以根治自己阳虚不举的问题,但是鬼知道到底要接多少客才行啊。

自己如今年少多金风华正茂,青春不等人,当然是能够快点就快点治愈了。

“……如果,万机兄你的那位好朋友,名字也和巧合地叫做李万机,那么就没得救了。我们作为挚友,无中生友这种事就太见外了啊,没必要的!”

南煌语重心长地拍了拍挚友李万机的肩,接着道:“不行就不行嘛,又不是什么大事,反正我早就知道了。退一步来说,反正对你而言,行不行也没什么影响啊!

还记得万年前你身体倍儿棒的时候,那位与你有着师徒之名分,被誉为冠绝世间第一仙子,追求者如同过江之鲤的绝美姜仙子如此倾慕追求你这当师傅的,你都完全不为所动,最后人家姑娘都主动大半夜钻进你被窝想以身相许了,都不奢求你负责的,可你那晚还是啥都没做啊,实在伤透了人家女儿心!

所以事实证明,这和你行不行完全没关系嘛,就算割了也没什么影响的,反正都用不到。”

李万机:“???”

作为“当事人”的李万机,自己都听傻了。

这算个啥子事嘛,怎么又扯出一位姜仙子来了,还是自己以前收的徒儿?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我把你当徒儿,可你却想睡我这个师傅,简直道德沦丧丧心病狂?

李万机下意识地抬头张望了一下,好在现在的轮回殿内,只有自己与南煌两人,星离与灵儿正在家中客厅看电视呢,不然这番话被听到就不太好了。

“以前你总说,这世间‘情’字最为难解,既是一剂连仙人都无法抵挡的穿肠毒药,亦是一张笼罩众生的大网,因此不愿去沾染分毫,只求能够快意人间。可是自从你从远古神魔战场遗迹内,拿到那柄断剑之后,整个人都变得无比奇怪起来了,竟然望着那柄断剑,一望便是许久。

作为你的挚友,我也知道我也不敢问。

后来有一日,你突然说要去做一件旷古烁今举世皆寂的大事……后来发生了什么,你应该也从那只断剑之中残灵,被你取名为星离的妹子口中听闻了。

单人只剑,孤身上九霄,意欲行斩天之事……”

提及此事,之前还在很不正经在嬉笑的南煌,面色少见得凝重而严肃,且像是真的很生气,双眸中有赤炎凝聚,一股令人心悸的强大威压降临:“……李万机,是这世间的美酒不够好喝,还是那些珍奇异兽的烤肉不够美味,让你行这等稍有差池便身死道消之举!

但这并非你最大的错误,只是你千不该万不该,没叫上我而一个人偷偷上云霄,跑去做了这等举世瞩目无限风光的大事,这不是明显抢我风头么?

以前我们,喝酒一起斩敌一起逛青楼也是一起,所以行这种既风光又刺激的斩天之事,当然也要一起才行!”

尽管知晓自己在轮回殿内,是无敌般的存在,也尽管知晓现在的南煌,刚刚涅槃重生一身修为散尽,但是李万机还是一时被对方的气势所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抱歉。”

末了,李万机低声吐出了这句迟来了万年的致歉。

“哎啊,不用这么正经严肃,以后别再一个人做英雄享尽风光就好了。对了,说起那位姜仙子,如今我已出世,她应该也快出来了吧……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她要是贼心不死再钻你被窝,没有反抗之力的你,准备咋办?”

第七十三章 末法时代的缔造者

这个问题,直接把李万机当场给问傻了。

要是真如南煌所言,自己前世那位对自己无比痴迷的徒儿,欺负如今自己无力反抗,再一次钻进自己的被窝,那该如何是好?

虽然现在的自己身体如此清新脱俗,任凭她使尽百般解数,都可以稳稳做到坐怀不乱,但是这样总觉得反而更加尴尬啊。

“那南煌你知道,为什么如今世间的天地灵气变得如此稀薄了么?”

正所谓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况且李万机也不太想聊起自己阳虚不举的话题,于是便换了个话题询问道。

按照前两日从青云子和夏诗娴口中得知的情况,从数千年起天地灵气便日渐稀薄,最终成了如今的末法时代,一直是修行界的一个未解之谜。

“当然知道啊!”

南煌很是自然的点了点头。

李万机未曾想到,这个数千年来萦绕修行界众人的未解之谜,南煌竟然知晓其中的真相,于是立马很是感兴趣地问道:“所以到底是因为啥。导致了天地灵气如此稀薄?”

“你难道不知道?”

南煌有些奇怪地反问。

“我应该知道什么?”李万机不解。

“你肯定应该知道啊,因为这就是你干的好事啊!这世间灵气之所以如此稀薄,是因为都被你给抽取吸收了啊!”

李万机:“啥???”

南煌从沙发上站起身来,走到轮回殿最中央的那棵扎根于虚空中的青色小树下,指了指它开口道:“这棵当年你亲手栽种下,连我都看不出来历的树,这数千年里就是依靠着汲取世间灵气成长的,所以世间灵气十不存一的锅真的得由你来背。”

抬头望着那棵来历不明的青色小树,李万机怔在了当场。

之前在从青云子那边听闻了从数千年起,世间灵气就莫名其妙开始减少后,他自己还想着这其中是不是有着什么幕后黑手在布下一盘棋,可如今在听到南煌的解答之后,发现那幕后黑手竟然就是自己。

这个真相实在来得太过于有冲击力了。

可是现在问题来了,数千年以来至今,这颗树日日夜夜不断地汲取外界的灵气,使得外界灵气十不存一,如此海量磅礴的灵气被这棵树吸收了之后,是要准备干啥?

要知道,所谓的天地灵气并非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一直会有新的灵气诞生,这棵神秘的青色小树连续吸了数千年,哪怕是一块废铁承载了如此巨量的灵气,都可以成为一柄绝世神兵了。

这棵树是什么来历?万年前的自己又究竟准备干啥?

李万机一头雾水。

“那南煌你知道,这颗我接客完得到的珠子是啥玩意么?”

李万机掏出了那棵施喜与郑挚消弭前世执念后,所凝聚成的执念宝珠,想看看从南煌那边能不能得到什么答案。

“这颗珠子应该就是由执念所凝聚而成的吧,里面蕴含着不属于世间的奇异之力,并且这种奇异之力也只能被你一人化为己用。我也只能够看出这些了,其它的我就看不出来了。”

南煌接过执念宝珠瞧了瞧,然后将之还给了李万机,接着思虑了一番,又提了一句:“不过说起来,当年你找到我让我涅槃之时,就曾对于说过一番很是奇怪的话,说掌控万物众生的天道无情,因此世间七情六欲这等事物对它而言,乃是一柄最厉害亦是最有用的杀器。”

这等高深的问题,李万机琢磨了一下,还是没有什么头绪,只得作罢。

于是他也不瞎研究啥了,接过这颗堪称完美的执念宝珠后,便直接心念一动将之给吸收了,争取早日能够治好自己阳虚不举的问题,至于修为提升什么的,反而只是顺带了。

尽管说是顺带,不过若是夏诗娴在此,看到李万机在吸收了这颗宝珠后如同坐了火箭般的修为提升速度,估计得现场自闭怀疑人生了。

她自幼苦修了近二十载,年纪轻轻便以迈入了金丹境,已是年轻一辈修士中的天才人物,可是这李万机在短短几秒的时间里,整个人气势攀升,竟然比过了自己这么多年来的苦修,并且还什么修行屏障都没出现,实在是人比人气死人。

……

……

当夜,或许是吸收了执念宝珠的缘故,躺在自己房间睡觉的李万机,做了一个很诡异的梦。

梦中的他,身形变成了一个五六岁幼童的模样,走在遍地尸骸大道上,身上穿着从死人扒下的褴褛破旧衣衫,独自走在寒风透骨的雪原之中……

一步一步,就像是没有希望与尽头。

直到梦境结束被清晨的阳光唤醒,李万机都一脸懵逼。

身为轮回殿之主的他,对于这种事实在太熟悉了,这不是自己为轮回殿来客开启前世记忆阀门后,她们会在梦中迷迷糊糊梦到前世记忆么?

所以,因为自己睡前吸收了那颗执念宝珠,也唤醒了自己部分的前世记忆,梦中那五六岁的幼童,就是自己的前世?

于是在吃早餐的时候,他便向一旁的前世挚友南煌询问起了以前自己的情况。

“南煌,我万年前的童年是不是挺黑暗悲惨的,不仅吃不饱穿不暖,而且为了活下去还经常去从野狗嘴边抢食,甚至在死尸堆中摸爬滚打的那种?”

“啊?”

听到李万机这个问题的南煌,反而懵逼了,开口说道:“不对啊!万机兄你哪有什么童年,从远古神魔战场醒来的你,便已是少年之身,并且出世时便已是一代强者了!这点我是很清楚的,因为你的水晶棺材板可是我亲手撬开的!”

李万机也怔住了。

南煌没必要在这种事上骗自己,可昨夜的那场梦却来得无比真实,难道是自己误会了,那真的只是一场普通的梦?

“主人,今天我们一起去学校么?”

这时候,已经吃完早餐的星离,抬起头来询问道。

阳光照在她身上,配上她出尘的气质与绝美的容颜,有种如梦般的不真切感。

第七十四章 意料之外的相逢(求推荐票!)

既然想不出头绪,李万机便也不去想刚刚那场诡秘梦境了。

吃完早餐,准备去学校上课的他,按照之前答应过星离与灵儿的,并未将她们留在家中,而是一起带去了学校。

当然,也并未漏掉身为他前世挚友的南煌。

因为南煌这一头及腰的红发太过惹人注目,还让星离帮忙用幻术做了伪装,让人看去也只是稍微有些惹眼的红色短发,衣物什么的也换成了现代服饰。

拖家带口来到学校后,赶着去上第一堂课的李万机,便让这三人在校园里随便逛逛就好,不过特意提醒了一句别去天台,免得看到啥辣眼睛的场景。

安顿好众人后,李万机便朝着教室走去,一走进教室的门,就看到满脸喜意地夏诗娴热情对着自己招手,似乎早已等待良久。

不过一向都冷若冰霜被许多男学生视若女神的她,从前日上课时主动坐在李万机旁边交头接耳,并且当日两人还并肩一同离开学校,到今日主动热情示好,那些专门为了心中女神而来的男生,心都碎了。

顶着那些要把自己千刀万剐的嫉妒目光,李万机神色自然地走到夏诗娴身侧特意为自己预留的空位坐下,笑着问道:“看夏诗娴同学今日心情如此之好,看来你哥哥的事已经解决了吧?”

“这还得多谢你借给我的那笔巨款……啊,怎么才一日未见,你的修为就暴涨得压过我一头了……而且,为何你的修行之道如此不正常,明明已是金丹境的气势修为,可是体内却未孕育出金丹?”

原本正在感谢有钱任性的李万机同学仗义疏财时,夏诗娴感知到了如今他体内内蕴的气势,直接整个人就傻掉了。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昨夜我冲完澡后,欣赏着镜子内自己这张俊美无双的容颜,正感慨着自己长得这么帅还这么有钱让别的男性该怎么活,然后我就莫名其妙顿悟了,感悟到了一种玄之又玄的大道气息,最后等我悟道结束,就发现修为飙升了。唉,看来我还是一个万年难得一遇的修仙奇才啊,承载着我这个年纪不该有的帅气与优秀,还真是让我苦恼无比啊!”

李万机自然不会吐露真相,说对于自己来说想要提升修为,根本无须什么辛苦修炼,只需要在轮回殿内好好接客便可。

他这番满嘴跑火车的奇葩理由,脑力还没有坏掉的夏诗娴自然是不信的,这世间哪有照镜子照着照着就一朝悟道的,只当是李万机又有了奇遇,说不定身后有着一位绝世高人指点。

“不过凭心而论,李万机道友你,的确是玉树临风相貌俊美,比之世间绝大多数女子都要好看!”

对于自己身旁这位大债主,夏诗娴很是真心诚意地夸赞了一句。

她这样倒搞得李万机不好意思了,开口道:“虽然我是你的大债主,但你这么夸我,我还是会当真坦然接受的。既然说话这么好听,那就多说一句,说不定我这个人一开心,钱就不用你还了。”

夏诗娴摇头:“不行,这钱我是一定要还的。”

“反正我不缺钱,慢慢还就好,不管十年二十年还是一辈子,我都不急。”

李万机很是壕气地开口道。

“对了,前日李万机你不是传讯给我那位青云子师叔,说在金陵城内见到一位奇怪的黑衣少女么,似乎是非人般的强大存在。那日收到你的消息后,师叔在城中寻觅了许久,结果在一处荒废的公园树林内,找到一位被吸取了部分阳气陷入昏迷的男子,好在性命无忧。

然后青云子师叔从中察觉到了事情的棘手,哪怕是他都无法力敌那位黑衣少女,于是便将此事传讯回了玄门总部,没想到这则消息却在玄门内引起了轩然大波,甚至引得一位太上长老出关,亲身赶赴金陵,似乎那黑衣少女来历不小。”

夏诗娴对着李万机娓娓讲诉起了这件事,最后很是郑重地叮嘱道:“虽说那黑衣少女,似乎并非是随意取人性命的恶妖,但是这几日万机你须得万分小心,要是再偶然遇见那位黑衣少女,绝对不可力敌须得赶紧逃命!”

“放心好了,我这个很是贪生怕死的,要是再遇到那黑衣少女,绝对有多远就跑多远了!毕竟我要是不幸挂了,你以后想要还钱都没地方还了,要是因此让你一生有愧影响道心那可就不好了!”

虽然自己有着轮回殿这龟壳在,根本无惧那身份神秘的黑衣少女,但是还是很感激夏诗娴同学这番发自肺腑真情实意关心的。

从前两日开车回家路上的惊鸿一瞥,到昨日在赵正的古董店内所见所闻,李万机已经发现那黑衣少女尽管真实形貌早已腐朽丑陋无比,但是的确并非什么无恶不作,仗着自身强大而对普通人性命不屑一顾之徒。

就像是她取走了武择天身上的龙气,但真的只是借用一番,用完后就归还回来了,也并未一言不合就痛下杀手。

从本质上来讲,那黑衣少女还算的上是一位心地良善的好妖。

因此这更加让李万机内心好奇了,不知晓这位大妖明明已是腐朽之身,却依旧贪恋人世不肯离去,并且身上还有着如此深沉浓重的怨气。

可惜并未近距离接触过那黑衣少女,不然倒是可以借助轮回之眸一观其中因果了。

“叮叮叮叮叮!”

这时候,上课铃响起。

今日的第一堂课,正是那位书痴教授的课。

踩着上课铃声走入教室的书痴教授,似乎是昨天没有休息好,神情有些萎靡疲惫。

夏诗娴并未察觉到什么异样,因为她的修为还不够,无法看清本质。

可一旁李万机却紧皱起了眉头,因为他在授业恩师的眉心,看到了一团如墨般的浓重黑气,明显是被下了某种生死受人掌控的咒术。

再接着,一位身穿如雪长裙的少女,慢了书痴教授几步走进了教室内,一头如瀑黑发披肩,五官精致绝美,皮肤白如初雪,实在人间绝色。

教室内的许多男性,看到如此美丽的少女,都不禁暗自咽了咽口水,心猿意马起来。

而李万机,眉头皱得更加紧了。

因为这位少女,落入他眼中的真实景象,面容身躯腐朽,可谓是丑陋恐怖至极。

并且此女,正是当日在车窗外一闪而逝,那位有过一面之缘的黑衣少女!

第七十五章 交锋

“这妹子长得真好看啊,之前从来没在学校里面见到过,难道是江教授的侄女么?”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被幻象所蒙蔽的夏诗娴,由衷地夸赞了一句。

不过当她转过头来,看到李万机有些诡异的面色时,不禁很是疑惑地问道:“你怎么脸色这么奇怪,莫不是对人家一见钟情了吧?”

一见钟情个毛线啊……李万机可没有什么特殊癖好,对着这样一具腐朽的身躯还能生出爱慕之意的。

他没有去理会夏诗娴的打岔,因为此时那位跟随着书痴教授走进屋内的白衣少女,也注意到了自己,正目不转睛对自己看着。

余礼也未曾想到,竟然会在这间教室里,遇到前两日在街边所见过的,那位让她心悸不已的少年。

借助了陈教授侄女身份接近这负心人的她,今日听说负心人在学校有课,于是闲来无事就过来听一听,随便思虑下一步的复仇计划具体该怎么进行。

“同学,来我这边坐吧!”

在刚刚两人对视的过程中,他发现这位修为高深的非人少女,似乎对自己很是忌惮与恐惧,于是李万机化被动为主动,直接站起身来,表情和善地对着余礼招呼道。

没办法,他反正出了什么事可以第一时间逃跑,但是教室内的其他人可就遭殃了,况且如今自己恩师的生死都被她掌控着,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先探听她的来意了,看能不能以一种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

“李万机你是真的对人家一见钟情啊,看不出来平常如此正直不近女色的你,一旦动心了还挺勇敢的嘛,直接当着整个教室同学老师的面上,就开始搭讪了。”

一旁的夏诗娴同学,有些酸溜溜地打趣道。

当着正主的面,李万机并不好说出真相,况且也怕夏诗娴打草惊蛇误了大事,万一对方狗急跳墙直接心念一动取了江培元老师的性命,那可就糟糕了。

“好。”

心生恐惧的余礼,略微犹豫,最后还是点头同意了下来,朝着李万机的方位走去。

李万机侧过脸去,望着身旁的夏诗娴:“夏诗娴同学,我和这位新同学有些很重要的话说,劳烦你让个位置,到前面去坐好么?”

夏诗娴一怔,似乎没想到李万机竟然嫌自己在一旁当电灯泡碍事,如此见色忘友主动开口驱赶自己。

“可以的。”

面对自己大债主的要求,她点了点头,站起身来离开座位,从教室最后一排走到最前排找了个最角落的位置坐下。

心情明显有些不好。

李万机也没办法,这也是对她的一种变相保护,若是真的谈崩交起手来,就连她那位青云子师叔都远远不敌那位女子,就更别提她了,只是多一个牺牲者。

“你究竟是何方神圣?”

余礼来到李万机身边坐定后,直接单刀直入开口问道。

坐在这位来历神秘的少年身边,她心中那种无形的心悸恐惧感也随着剧增,仿若眼前这看似修为低微自己一巴掌便可拍死的少年,是一头蛰伏在黑暗中的洪荒猛兽,只需一口便可以将自己吞得连渣子都不剩。

因为她足够强大,所以才能感知到这些,至于那些弱者连感知到这少年诡秘的资格都无。

“我叫李万机,一个你惹不起的存在。”

李万机强作镇定,做出一副世外高人姿态,内心慌得要死但是嘴上还是装作轻描淡写地道。

尽管不清楚对方为何如此惧怕自己,但事到如今,他也只能赌一把了。

“我现在的名字叫余礼,我也承认你的强大,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会屈服你,我反正早就已经死了,已经死了的人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尽管嘴上如是说,但其实余礼的心里也很是慌乱。

她确实不怕死,但是得完整复完仇,将这负心人所珍视的一切都毁灭之后,才会不怕死。

至于现在,她还是很怕的……

“给我李万机一个面子,解开我老师身上的禁制,我自会念你这份恩情,帮助你轮回转世找个好人家,幸福平安过完来世!”

李万机直接以利诱之,抛出了自己的条件。

他先前也看出来了,这自称余礼的少女不知以何种禁忌手段留存人世如此之久,早已丧失了轮回转世的资格,并且身躯腐朽不堪,神魂也如风中残烛摇摇欲灭,最多再支撑个十多年就会彻底湮灭天地间。

可以说如今掌控世间的自己,是她唯一的救命稻草。

“呵,不仅说要帮我重入轮回,还说安排我的来世,真是好大的口气,天道轮回难道会受你掌控么?”

余礼深知天道轮回不可犯,只当眼前这少年是说大话吹牛,只是欺骗自己解开那负心人身上的禁制罢了。

李万机微微一笑:“还真被你猜中了,如果世间轮回之事,只有我想不想管,没有我不能管的!我说要让你重归轮回,那就一定会让你重入轮回拥有来世,哪怕是头顶的这天道都无法阻拦!”

这番话,他说得很是霸气无双。

因为他确实有这个资本说这种话。

毕竟不管怎么说,自己也是与天道交手过的存在,虽然最后暴毙了,但依旧虽败犹荣。

为了让眼前的余礼相信,李万机还释放出一丝轮回之力缠绕指间。

“像你这般超然物外的存在,为何如此执着于区区一个凡人性命?”余礼反问。

她实在不解,为何像这种连生死轮回都能掌控的强大神秘存在,会在意一个小小凡人的生死。

不应该是超然物外,冷眼观世才对么。

李万机缓缓开口道:“因为江教授是我的老师,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我很是敬重他,所以他值得。”

“敬重?一个沽名钓誉的负心人,有何可以去敬重的?!”

余礼直视着李万机的双眸,用刻骨铭心的仇怨语气,一字一顿地道:“我早就不求来世了,只要能够复仇,魂消魄散亦无怨无悔!”

李万机一时怔在了那里。

他此刻终于后知后觉地想起来,自己这位授业恩师的身上,有种有极深怨念凝成的黑色命运之线。

毫无疑问,这余礼就是那怨念的主人!

第七十六章 我不是那种人

“你究竟想要干嘛?”

知晓此事无法善了的李万机,直接了当问道。

“我不干嘛,只是单纯想要那负心人也尝尝失去一切的痛苦罢了!”

先前还畏惧着李万机身上气息的余礼,此刻心中的畏惧都直接被仇恨给压下了,敢于这般正视李万机。

就像她先前说得,一个早在千年前就已死去,连轮回转世都不奢望的孤魂野鬼,早已失去了世间所有珍视与期待之物。

已经一无所有的人,还有什么能够失去的,又还有什么值得害怕的呢?

李万机陷入沉默。

看自己那位恩师身上所缠的怨念黑线,没有个千儿八百年都无法凝成,恨一个人能够恨如此之久,绝不是什么三言两语便可消弭的。

而打他如今有打不过这余礼,况且就算打得过也不能打,否则她直接将留在书痴教授身上的禁制爆发,直接玉石俱焚就糟糕了。

这禁制并非什么寻常禁制,若是一旦爆发,书痴教授的神魂也会彻底湮灭天地间,同样无法再经由自己的手去轮回转世了。

于是这件事情,便直接就此陷入了一个死局。

“余礼姑娘你一口一个负心人,你与我那老师应该前世乃是一对恋人吧?前世是前世,今生是今生,你用我老师前世的过错来惩罚他的今生,是不是有些太不讲道理了。况且,我这老师品德高尚心性纯良,这一生都在尽所能力做着对人对社会有益的善事,这样纯粹圣人的存在,又究竟做了什么让你记恨到如今?”

解铃还须系铃人,李万机想解开她内心的心结,只能先了解具体情况。

之所以不直接使用轮回之眸去看,则是因为眼前的余礼身为一只千年老妖修为高深,自己使用了轮回之眸定然会被她察觉,若是引起她的拼命反抗,说不定会适得其反。

所以还是先问一问,能够问出来更好,问不出来再使用轮回之眸亲自一观。

“这件事与你无关,我也不想告诉你。”

对于当年事,余礼并没有说出口的打算,直截了当地拒绝了李万机。

“既然如此,那我只好亲自一观了。”

说着,他便全力催发体内的轮回之力汇聚双眸。

坐在一旁的余礼,顿时就察觉到了一种强烈的窥视感,连忙用尽全力去抵御李万机的窥视。

“哼……”

受到如此顽强抵抗的李万机,闷哼一声,鼻孔内渗出鲜血。

不过他没有收回目光,而是继续加大力度,势要了解一切的因果。

“啊!”

伴随着一声衣裳撕碎的“撕啦”声,余礼突然在课堂上尖叫起来。

她这一叫,顿时打断了正在讲台前上课的书痴教授,也吸引了教室内所有学生的目光,纷纷回过头望着坐在教室最后排的两人。

在他们眼中,画面是这样的——

那年少多金长相帅气的李万机,此刻像是见到了什么刺激画面鼻孔流血,而他身旁的余礼同学,身上的衣裙被强行撕扯开来,春光乍泄,正眼含泪水楚楚可怜地抓着被撕开的长裙,努力不让它从身上掉下来。

所以事情就很显而易见了,那李万机不知被什么鬼迷了心窍,竟然在课堂上就对人家妹子动手动脚!

“真以为长得帅又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啊!你起码得先培养培养感情啊,哪有刚一见面就毛手毛脚的!”

这是课堂上许多男同胞的内心呼声。

身为当事人的李万机也一脸懵逼,无奈收回了轮回之眸,明白这是一场对他裸的陷害。

不得不说姜还是老得辣,为了不想让自己看到她的前世画面,竟然直接将身上的衣裙割裂,装作被自己给欺侮的楚楚可怜模样。

被坑了的李万机,此刻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收获也不是没少,至少见到了部分的时光长河内的画面,不过损失相对来说更大,以后在学校里没法抬头做人了,估计自己上课都犹如色中饿鬼的消息,很快就会传遍整个校园吧。

“我是怕你,不敢对你出手,但是我绝不会让你来插手我复仇的!还有你若是敢从那负心人身上下手,我会直接引爆他身上的禁制,大家玉石俱焚!”

装作被欺负了哭泣的余礼,暗中对着李万机如是道。

这下子,李万机就彻底没辙了。

“李万机,你怎么能在课堂上行这种不轨之举呢!”

大步从讲台走过来的书痴教授,将身上的外套脱下披在余礼身上,然后对着自己的得意门生训斥道。

李万机很想来一句否认三连,我不是我没有老师你听我解释……可是最后还是作罢,默默挨训了。

发生了这样的事,这课是没法上了,书痴教授陪着哭得梨花带雨的余礼离开了教室,估计要好好宽慰一下她受伤害怕的心灵。

同时也是为了帮自己一向看好的得意门生李万机求情去了,毕竟这件事说大可大说小可小,大起来说不定会让李万机直接以苇亵妇女罪进去蹲几天。

随着老师离开,夏诗娴也走了过来,用那种看待陌生人的目光看着李万机,道:“想不到你是这样的李万机,就算是你喜欢人家姑娘,也没必要这么猴急啊!你这是在犯罪你知道么!”

除了对于李万机这种举动的愤怒与鄙夷外,夏诗娴还有些失落。

虽然那位穿着白裙的少女的确很好看,但自己也不差啊,为什么这李万机在自己面前时,眼眸清明完全正人君子的做派,但是在那白裙少女面前时,就如此心猿意马了呢?

有这种想法,倒不是说她争风吃醋喜欢上了李万机,纯粹是一种女性之间的攀比心理。

对于李万机,先前夏诗娴其实一直都很敬重佩服的,尤其是从之前的借钱一事上更是如此。

“夏诗娴同学,难不成我李万机在你眼中就是这样熏心的人么?难道你看不出来,那余礼刚刚是在做戏?”

李万机一身正气地反问道。

自己怎么可能是那种调戏姑娘的人呢,就算有那个心,也没有那个好身体啊!

新书《修仙从暴毙开始》发布,求支持!

自闭了半年,终于发新书了!

敬请大家移步品尝!希望能被诸位喜欢……

简介:

人被杀就会死,这是众所周知的真理。

可某夜,回家路上离奇暴毙的主角,却发现死亡对他而言并非终结,而是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你们再逼我,我就当场死给你们看,不开任何玩笑!”

“等我死了,分分钟把你们这些逼全都给锤爆!”

“每次暴毙都像是回家一样,瞬间神清气爽元气满满,我超喜欢暴毙的!”

我暴毙了,也变强了!

世上没有什么是死一次解决不了的!

如果有,那就再死个千儿八百次!

(ps:至于这本《前世管理局》,说实话作者本人都觉得很遗憾。刚发书,就赶上严打,书籍先是整个都市异能频道一周无法更新,后来又被疯狂河蟹……

为了写这本书,我光是做资料看历史书籍就筹备了二个多月……

我现在就在想,如果自己能够拥有更多的读者更好的成绩,到时候把这本书再继续写出来。

就算网络连载会被封禁,也可以走实体出版……当然,这些都要建立在作者有一定成绩的份上,否则编辑和出版社也不会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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