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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神相》


第1章 天生阴阳眼,身负十八劫

民间鬼故事,真假莫辨。

清朝末年,陇西有个叫九郎的书生,访友归家,夜逢大雨,寄宿破庙遇一青衣女子。二人一见倾心,相谈甚欢,情投意合之下,插草为香私定终身。郎情女意,二人宽衣解带,一番云山雾雨,娇喘满室。正此之际,一道青光闪过。书生浑身一震,发现怀里抱着的美女,竟然变成了一只捣衣的木棒槌。庙门走进一位身穿百衲袍的老道,背负古剑,他告诉九郎,那女子为一只换命的棒槌女鬼,专勾年轻男子吸食阳气。后来,在西北一带将耍小伎俩或糊弄搞鬼的行为,称为日鬼弄棒槌,或日鬼捣棒槌。

山野之地,奇闻怪谈不胜枚举。

九十年代末,我老家出了一件怪事……

我的家乡茶埠镇地处西北偏远山区,四面环山,一条洮河穿流而过。

在这条古老的大河上,有人生,有人死。

儿时与小伙伴儿去河边捕鱼,经常见木排顺流而下,汉子们唱着苍凉的古调,为了生活而艰辛的趟水路,铤而走险运木为生。

夏天,去洮河里游泳的孩童不少,溺水事件屡见不鲜。

曾经也有女人跳河寻短见,捞上来的时候已经没气了,灌了一肚子水,肚皮肿的和大铁锅似的。听奶奶说跳河而死的人都是怨气冲天,凶死后会变成水鬼,一遍遍的重复跳河……

水鬼要想投胎,只有拉替身。

这给我的童年蒙上了一层阴影,每当看着碧绿的河水,都是一身冷汗,生怕被水鬼拖下去河去了。而我要说的这件怪事,便与水鬼有关,就发生在古镇河对岸的林家堡子……

林家堡子坐落在洮河边的一片黄土坡上,住着三十多户人家。

堡子的地势较高没有水井,唯一的水井打在河边,整个村子的饮水都靠这口井。

冬天的早晨,天亮的本来就迟,才鸡叫一遍,林七爷已经从火炕上爬了起来。

他这一生,无论做什么事儿,都要赶早,吸了一袋烟,便起身挑着水桶,沿着歪歪曲曲的小路往河边而去。一轮弯月高挂,林七爷哼着小调,脚下快步如飞,赛过年轻人。

河滩上,风吹的柳林呜咽哀鸣,透着冬的死寂与萧杀。

不多久,林七爷便来到了河边的水井旁。他将扁担立在了井栏上,解下打水的皮桶,借着月光放着绳子,皮桶扑通一声进入了水中。他将绳子左右摆了摆,绳子一紧,皮桶沉入了水底。林七爷双手交替收着绳子,用了不大一会儿,便打满了两桶水。

他盘好绳子,将皮桶挂在了扁担的一头,歇了一口气,刚拿下别在腰里的烟枪准备抽烟,却听到河边隐隐约约有说话声……

这么早,谁会去河边呢?

林七爷警惕了起来,他从不相信有人会比自己还勤。

水井在高出河滩三米的一块荒地上,距离河岸还有六七米。

林七爷点着了老烟枪,一边砸吧这玉石烟嘴儿,一边朝着河边走去,想要一探究竟。

他来到了荒地的边上,探身朝下看去,河水哗哗流动着,只见河边有两个幽暗的女人影。

“梨花,我找到替身了,是张阿公家的孙子。”

“娘,你走了,我可怎么办?”

“慢慢熬吧,唉,我一会儿就要走了……”

林七爷一听,老烟枪好悬没掉在地上,那悠悠的声音,他再熟悉不过了。

梨花是王寡妇的女儿,因为被一个货郎玷污,投河自尽了。

王寡妇心如死灰,也跟着跳了河……

“替身,张阿公的孙子,一会儿就走?”

林七爷心里咯噔一下,头皮一阵发麻,这是水鬼拉替身啊!

他连担子与水桶都顾不得了,返身就往堡子里跑。不多时,他气喘吁吁来到了张阿公家门前,用力敲打着门。

开门的是张阿公,“老七,撒事啊,这木急?”

这时,张阿公的孙子挑着水桶就要出门。

林七爷急忙伸手拦住,将自己刚才从河边听到的事儿,原原本本讲了出来。

“七爷,你莫开玩笑哦。”

林七爷板着脸:“你要是不怕死,就去吧!”

张阿公呵斥了一声孙子:“你个死娃娃背篓提的,滚回屋里去,”

见年轻人走了,林七爷对张阿公说:“这可不是儿戏,千万不能当耳旁风。”

张阿公连连点头称是,将林七爷让到了屋里,二人点着火盆,煮着罐罐茶吃烤馍馍。

直等到天大亮了,林七爷才去河边挑水……

这事儿,才刚刚开了个头,更可怕的,还在后面呢。

几个月后,林七爷的儿媳妇肚子大了起来,这可把老头乐坏了,天天盼望着抱孙子呢。

可是,祸不单行。

那天早上,林七爷背粪去山地,刚到半山腰,他听到一阵咩咩的山羊叫声从河边传来。

还不等他多想,那咩咩声已经到了五百米开外。

常言道,夜半荒丘咩咩叫,厉鬼索命跑不掉。

林七爷想到河边的水鬼,汗毛都竖了起来,他扔下背篓,拔腿就往不远处的山神庙跑。

才几个呼吸的时间,那咩咩声已经到了一百米之内。

林七爷脑袋一片空白,耳边响起了咩咩声,他一口气冲到了山庙的门口,躲在了屋檐下。

他回头看时,四下一片昏暗,不远处阴森的老槐树下,隐隐有一道暗影飘飘荡荡……

林七爷抹着额头的冷汗,腿肚子直转筋,两腿发软,浑身颤抖不已,背靠着墙瘫在了地上。

随后一连几天,林宅整夜鸡犬不宁,家人噩梦连连。

林七爷打算去大青山的道观一趟,找胡老道看看,能不能解决一下水鬼。

他在道观里见到了胡老道,诉说了一遍,“道爷,您看?”

胡老道怀里抱着一个半人高的大酒葫芦,喝了一口酒,掐指一算,打着嗝说:“唉,你坏了人家的因果,这是自讨苦吃啊!也罢,你把这幅画拿去,若是那水鬼变本加厉,打开画,自然就能将水鬼降服。”他将一个卷轴扔给了林七爷。

林七爷刚要展开,胡老道急忙阻止:“不可,灵气散失,就无法降鬼了。”

“多谢道爷。”林七爷给了胡老道一些买酒钱,拿着卷轴回了家。

夜里,林七爷听到儿媳房里有动静,急忙与儿子赶了过去。

打开房门一看,只见儿媳妇手里拿着剪刀,对准自己高隆的肚子,发出了咯咯怪笑。

“老东西,你坏了我投胎的机会,我让你家破人亡。”

儿媳妇声音古怪,透着戾气,锋利的剪刀捅向了怀孕的大肚子。

林七爷大惊,急忙展开了卷轴,但见一道红光飞出,儿媳妇惨叫了一声晕倒在地。

许久,儿媳妇醒转,两眼迷茫,听闻先前之事,吓得魂不附体。

林七爷叹息了一声,他看向展开的古画,大吃了一惊。

只见古画之上,是一个持剑的红袍虬髯丑汉,这是钟馗斩鬼图!

画中,钟馗脚下踩着一具无头女尸,手里拎着一颗滴血的女人头,墨迹尚未干,那无头尸与女人头的模样,赫然就是王寡妇!

“她的魂魄被斩了?”林七爷一脸愕然,震惊的大张着嘴巴。

儿子与儿媳看后,也是纷纷侧目,哪见过这种怪事?

虽然王寡妇死的冤,但除去水鬼,也算是喜事。

可还不等林七爷缓口气,只听儿媳妇阴恻恻说:“你们害死了我娘,我要让你们全家不得好死……”这是王寡妇女儿梨花的语气。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

林七爷急忙将古画对准了儿媳,却被儿媳抓住,将古卷撕成了碎片。

“快,抓住她!”林七爷招呼了一声儿子,两人合力将儿媳绑在了柱子上,怕她咬舌伤害自己,在口里塞了手巾,

“爹,怎么办?”

林七爷说:“你好好看着,我去请胡老道来。”

林七爷拼了老命,到大青山请来了胡老道。

胡老道看了一眼中邪的女人,冷声说:“把她解开。”

“这……她会胡来的。”林七爷一脸忧郁。

胡老道一瞪眼:“不是有我吗?”

林七爷沉了一口气,给儿子使了一个眼色,解开了绳子。

儿媳妇立马就蹦了起来,张口就要咬人,胡老道冷哼了一声,鼻孔喷出两道酒气。

酒气形成了两道灵气符文,贴在了女人的眉心和胸口,散发着淡淡的白光。

当下,女人木立不动,仿若雕塑一般。

林七爷傻眼了,何时见过这种奇术,吃惊的嘴里能塞下一个西瓜。

儿子也是被震惊的体无完肤,圆睁着眼睛,下巴都快掉地上了,一脸的难以置信。

胡老道一脸的风轻云淡,“梨花,你难道还要在贫道面前放肆吗?”

“道长,他们破坏了我娘投胎,还害的她魂飞魄散,我要让他们全家抵命。”

胡老道平静道:“一切因果,皆有定数,你明白吗?”

“什么因果,我不信……”

胡老道说:“你想知道,玷污你的人是谁吗?”

“谁?”

胡老道说:“那货郎是你娘的情人,你娘用五百块钱,把你的处子之身卖给了他。”

“不可能,不可能……”梨花发出了尖锐刺耳的咆哮声。

胡老道弹指一挥,一滴酒在虚空化为一面圆光镜,一幕幕画面如电影闪过……

梨花看完泣不成声:“道长,怎么会这样,我好不甘心……”

胡老道叹息道:“伤害你的那人已经被车压死,魂魄打入了抽肠地狱,你安心去投胎吧。”

许久,梨花才停止了哭泣,跪在地上磕头:“多谢道长点化。”

胡老道念着度鬼经,送走了梨花的鬼魂,了却了一段因果。

看向炕上昏迷不醒的孕妇,大肚子波动不已,他面沉似水,双眉紧锁。

林七爷看出不对劲,忙问:“道长,怎么了?”

胡老道说:“鬼气入胎,凶多吉少!”

林七爷的儿子一听,跪地哀求不已:“道爷,求你救救她吧。”

胡老道将其扶起:“放心,既然让老道遇上了,自然不会袖手旁观。”

随后,胡老道揭开了孕妇的衣服,只见她隆起的肚皮上,有一只血红的小手印。

这是鬼爪,若非发现的及时,这胎儿怕是会变成鬼婴吃掉母体。

林七爷与儿子看到鬼爪,吓得魂飞天外,脸色惨白。

胡老道把了脉,点点头:“时间恰好。”

“什么时间?”林七爷问。

胡老道说:“今天是阳历一九九九年九月九日,重九之数,阳气最旺,适合接生。”

“可是,隔壁老阿婆说还有一个月才是产期。”林七爷说。

“没办法,天意如此,这孩子注定早产。”胡老道说:“快去准备热水,要让他在九时九分九秒落地。”

临近上午九点,阳光从林宅的格子窗的缝隙里照入,一道道的光柱透着刺眼的光芒。

胡老道咬破指尖点在了孕妇的眉心,女人醒了过来,随即捂着肚子大叫了起来。

胡老道看向窗外,太阳光在格子窗上移动着,他感到丹田升起一股暖流,知道是时候了。

他打了一个道诀,指尖弹出一滴血,化为了一道催生符,没入了孕妇的肚皮。

女人痛的尖叫不已,额头豆大的汗珠乱滚,头发沾在了脸上,过了很久,婴儿的脑袋从腿间缓缓冒出……

林七爷的儿子大喜,是个小子哩,他找来小毛毯,刚要过去,却愣住了。

只见血红的婴儿竟然自己咬断了脐带,站起来咯咯直笑,高举的左手握着一团血块,诡异到了极点儿。

“道……道……道……道长……”

他吓得说不出话来,双腿如灌铅一般,凉气从脚底板儿直冲天灵盖儿。

胡老道一看大笑:“好小子,这是一手指天,道破苍穹啊!”

半日后,林七爷抱着小孙子,任他怎么打,怎么掐,这小崽子就是不哭,还一个劲的对着人咯咯直笑,说不出的诡异瘆人。

在民间,一生下就笑,八成是个讨债鬼啊!

辛亏没请老阿婆接生,不然这要传出去,怕是他家的名声就要坏了。

“道长,这孩子咋回事?”儿媳妇一脸担心。

胡老道说:“这孩子天生阴阳眼,九阳命格,太硬,克亲,养不活,还会祸及家人。”

本是喜事,可林七爷却是一脸苦闷:“这可咋办?”

胡老道说:“这样吧,我带他去大青山,只有自幼修道,才能躲过三灾九难十八劫,你们意下如何?”他声音恳切,一脸的严肃。

林家人商量了一下,也只好如此。

“道长,劳你给他取个名吧。”林七爷说。

胡老道想了一下说:“骄阳初升,凌云志,就叫他林志吧,道号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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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燕京十大美女之首

十八年后……

燕京之地,车水马龙。

一少年策马扬鞭,身穿黑白格子百衲袍,背负古剑,堵车也不怕,直接冲上了人行道。

白马奔腾,少年道袍飞扬,一脸的春风得意

他的这身行头与坐骑,惹得路人纷纷侧目,这都什么年代了,竟然还有人骑马?

少年看了一眼路边堵成长龙,朝一个向车窗外探头的大胖子竖起了中指,一脸的挑衅。

看他那样子,别说宝马奔驰,就连兰博基尼与玛莎拉蒂也完全不放在眼里。

“驾……驾……”

他故意提高是嗓门儿,像是生怕人看不见似的,惹得交警姐姐爆粗口:“卧槽!”

交警姐姐冲到人行道上打着手势,“停马,快停马。”

少年勒住了马缰:“唷!”

白马前蹄扬起,嘶鸣不已。

美丽的交警姐姐冷面寒霜:“你怎么回事?”

“姐姐,这是马路,难道还不让骑马么?”少年清秀的脸上透着坏笑。

高胜男一愣,她当了一年的交警,还没见过这种特殊情况,别看她外貌娇美,但性格要强,“你给我下马,我要检查你的骑马证。”

“美女姐姐,我看就不用了吧。”少年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

高胜男雪奶童颜,身手不凡,是有名的泼辣警花,“你是自己下来,还是我请你下来?”

少年竟然耍赖皮:“美女姐姐,我腿不好,下不来,要不你抱我下来吧?”

高胜男心里暗骂一声无耻,她伸手就去拉少年的手臂,却没想到刚抓住手臂,少年就一头栽进了她怀里。她毫无防备,身体一个不平衡,直接摔倒在地,少年的双手竟然按着自己的雪奶……

“啊……小混蛋,快拿开你的臭手。”

高胜男急忙伸手去推,却发现这个精瘦的少年,竟然力大无穷,脸还在自己的胸口蹭了蹭:“美女姐姐,我浑身发麻,动弹不了。”

高胜男怒了,还从没有人敢如此轻薄于她。

她一脚踢向少年的背心,心说不把你踢的吐血三升,你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可是,少年却一手探出,直接抓住了她雪白的脚踝。

这会儿,已经围上了一大群人,吃瓜群众,真是看热闹的不怕事大,有几个竟然还打着口哨连声叫好。

高胜男虽说有些泼辣,但何时在大庭广众之下,与男子这般贴身接触过?

她心如鹿撞,羞的恨不得钻地缝,脸早就红成了苹果,“小混蛋,快放开我。”

少年一笑,手竟然还揉了两下,才意犹未尽的缓缓起身。

高胜男翻身而起,刚要动手,却被赶来的交警队长拦住了:“高胜男,你怎么又欺负人?”

高胜男一愣:“我欺负人?”

少年装出病态的样子,两只腿软趴趴的,一副站不稳随时可能摔倒的样子,一脸的人畜无害:“交警大哥,你别怪她,都怨我自幼体弱多病……”

高胜男暗骂一声,多病个鬼啊!

交警队长扶住了少年:“小伙子,你不要紧吧?”

少年的腿抖了两下:“浑身疼。”

“我代表交警队向你道歉,高胜男是新人,而且有几分暴力倾向,你多担待。”

“我没事了,多谢关心。”少年一脸的真诚与正气。

高胜男都快气爆了,但队长在这里,她又不好发难,只能公事公办:“我要检查证件!”

少年侧了一下身子,两手颤抖,仿若中风:“证件在我道袍里面的口袋里,美女姐姐,你帮我取一下。”

高胜男咬了咬牙,直接伸手就摸,还真找到一本蓝皮的高级骑马证,姓名:林志。

高胜男将骑马证放入了林志兜里,眼珠子一转,这么放过他岂不是白吃老娘豆腐了,太便宜他了,“你虽然有证件,但在人行道骑马,属于违规,要扣下你的白马。”

林志抖成了一团,四肢乱颤。

吓得交警队长脸都绿了:“高胜男,你看把他刺激成什么样了?”

林志咳嗽不已,大口喘息着:“不行,我喘不上气来,需要人工呼吸。”

“高胜男,快,救人!”交警队长大喊一声。

高胜男瞪大了美眸:“什么?”她一脸的难以置信。

周围的人唏嘘不已,一个个交头接耳,还说看少年的样子不像是装的。

交警队长一脸为难:“要不我来吧!”

林志大急,急忙大口呼吸了两下,“咳咳咳,倒过气了。”

高胜男气的头发都竖了起来,心说你下次最好别栽到我手里,不然有你好果子吃。

林志说:“我可以走了吗?”

高胜男声音冰冷:“你携带管制刀具,等着坐牢吧。”

林志指了指背上的古剑,“这是cos道具,不是真剑。”

“我要检查!”高胜男摘下了古剑,咬牙切齿,使出了吃奶劲却还是拔不出来。

林志说:“美女姐姐,你姿势不对,让我来吧。”

他接过长剑,轻轻一拔,剑柄与剑鞘分离,但却只有剑柄没有剑身。

“看吧?嘿嘿嘿……”林志的笑声透着得意。

高胜男一看,还真是,她眼珠子一转,计上心头。

“那也不行,在人行道骑马,这是违反交规的,白马必须扣下!”

林志将剑柄插入了剑鞘,一脸的坏笑:“那我打个电话!”他伸手从斜挎的帆布包里摸出一个大哥大来。

高胜男一看好悬没晕倒,这家伙真是个奇葩,都智能机时代了,他还用大哥大?

围观的人一个个瞪圆了眼珠子,下巴都快掉在地上了。

有人惊呼:“看到他手里的大哥大,让我想起了死去多年的爷爷。”

林志拨了号:“喂,对,是我,有人拦我,好!”他挂了电话。

很快,交警队长的电话响了:“喂,哪位?部……部长!”手机里传来破口大骂声。

许久,交警队长挂了电话,狠狠瞪了一眼高胜男,对林志客气道:“您上马!”

高胜男一脸的难以置信,队长虽然好说话,但也没这么好说话,反常,太反常了。

林志将大哥大装到了包里,双腿直打摆子,看向高胜男:“美女姐姐,扶我一下。”

高胜男冷哼一声:“自己上!”

交警队长一脸严肃:“高胜男,你把人家拉下马,现在还不快扶他上马?”

高胜男万分不愿意,但也无可奈何,只能横眉竖目的将林志扶了上去。

“谢谢,”林志一笑:“美女姐姐,我看你印堂发黑,怕是有大凶兆,再见!”

林志一脸笑意,一扫病态,顿时神采飞扬,抖着缰绳,双脚拍着马腹,扬长而去。

“大-胸-罩?老娘就是E杯!小混蛋,终有一天,我要你在跪在我的脚下唱征服。”高胜男暗下决心,娃娃脸上透着迷人的怒气。

交警队长扫了一眼高胜男:“拒绝暴力执法,要文明,明白吗?”他说完大步离开了。

高胜男气的奶疼,娃娃脸上能滴出血来,委屈的都快哭了,心里把林志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七十二遍。

林志骑着马来到了安国府的近郊,古道阡陌,斜阳西下,透着苍凉。

许久,他见到了一座金玉门坊,穿过金玉门坊,就是一段龙河之桥,桥下绿水缥缈,烟波浩渺,两岸绿柳成荫,水光山色之中,透着淡出尘外的气息。

林志牵着白马走到了古桥之上,他抬头望去,只见一座宏伟的巨门,朱红色的大门诉说着安国府曾经的繁荣历史,门口左右各有一座下马碑,石碑上刻着八个大字:王侯将相,至此下马。

安国府这座雄伟的建筑,是战国时期燕国大将军安国危的住宅,,始建于公元前220年,如今,它是华夏十大宫殿式古建筑之一,内有碑楼有72座,门坊64道,殿堂坛阁490多间,占地360亩,价值8100亿元,在燕京之地是首屈一指的豪门大宅,传承两千多年,雄踞一方。

相传,秦始皇派王贲灭燕国,燕国灭亡之后,神武大将军安国危誓死不降,含恨自刎,秦始皇在其家宅为他修神武殿,追封他为安国公,安氏后人不断扩建,形成了如今的安国府大宅。

唐朝年间,安国府出了一位修道高人安九道,相传他渡劫飞升,羽化成仙。因此,安国府不光有武神殿,演武堂。也修建了道坛和清虚道场。练武修身,修道养性,乃是安氏一族世代相传的祖训.。

林志从帆布包里取出了改装版的大哥大,拨通了胡老道的号,电话里传来一个幽幽的声音,就像捏着鼻子似的,问他到哪里了?

林志没好气的说,师父,我已经到了安国府的门前,怎么还没有人来接我?还说什么燕京十大美女,你若是骗我,那我可就要打道回府了。

胡老道连忙说你先别急,我打个电话,你再等等啊。

不久,大哥大里又传来胡老道的声音,让他稍等,马上就有人来迎接。

林志非常无奈,但又不能硬闯,只好在太极门前的马桩上拴住了马匹,拍了拍白马的脖子说,白兔呀,我一会儿要进去,你就好好待着吧。

过了不大一会儿,一个穿着绿色裙子的少女走了出来。

见到女子的样子,林志好悬没晕倒,心里叫苦不迭,这哪是什么美女呀?

那女子两眼迷茫,一脸的痴笑,呆头呆脑,就像一只大鹅,脖子细长,心宽体胖。

请问你是林志先生吗?女子问道。

林志点点头,正是我。

女子上下打量了他几眼说跟我进去吧。林志问女子,你就是安国府的小姐吧?女子连忙说我叫李翠莲,是安国府的仆人。听到这里林志松了一口气。

听胡老道说,安国府大小姐安玉容,天生丽质,才貌无双,是燕京十大美女之首。他之所以从西北来到燕京,可不是闲的没事儿干,更不是吃饱了撑的,而是奉师命前来,帮助安国府渡过眼前的危机。同时,前往燕京大学求学。

当然,他不可能学什么数学,医学,哲学,经济学,而是国学,主修道家文化。

他跟随胡老道在大青山修道十八年,如今出山历练,降妖除魔,悬壶济世。

不过,若是可以领略一下燕京十大美女的风采,那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林志跟随李翠莲走进了安国府的大门,到处是亭台楼阁,青松翠柏,绿竹摇曳,假山之间有小湖,山环水抱,真是一处人间仙境啊。

进入太清门后,是一座白玉石桥,一连穿过三道门,最后,他被带到了魁星楼前。

李翠莲告诉他,老太公正在魁星楼里会见宾客,请他到西苑休息。

林志有些不高兴了,我千里迢迢来给你们家老太爷看病,还给我来一个下马威,把我凉拌了,岂有此理?

他不动声色的问是什么贵客,李翠莲说是宁王府的人。

宁王府的人比我还重要?

林志懒得多问,他跟随李翠莲到西苑的时候,已经有仆人准备好了茶点。

李翠莲叮嘱了几句,便转身离开了。

林志乐得逍遥,他品味着香茶,吃着点心,翘着二郎腿,悠哉悠哉。

这时,屋外传来脚步声,只听仆人说:大小姐,你怎么过来了?

一个温柔的女子声音说:我过来看看,你们各自去忙吧。

听到大小姐三个字,林志急忙咽下了口中的食物,整理了一下衣衫,他一本正经的坐在紫檀木雕塌上,心中激动万分。安玉容可是燕京十大美女之首,安国府的嫡长孙女,她亲自来见我?

林志收了随性的姿态,清秀的脸上,透着正气。

他心中暗想,安玉容究竟有何过人之处,能居十大美女之首?

第3章 道高一尺随心转

那轻柔的脚步,仿佛春风拂过兰花,透着静美与暖意。

林志起身而立,一个白衣女子飘然而入,给人一种遗世独立之感,一头乌黑的长发随意散落,鬓角两缕青丝垂于胸前,鹅蛋脸,柳叶眉,肌肤胜雪,清澈的双眼不染一丝尘杂,超凡脱俗,仿佛不食人间烟火。

“玉容见过林先生。”安玉容仔细打量着林志,少年一身黑白格的百衲袍,脚踏十方鞋,干净,洒然。黑色的道士冠,黑发紧束,背负古剑,气质淡雅,眉清目秀。她心道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昆仑山不愧是天下之祖脉,九州之来龙,果然人杰地灵。

“安小姐不必客气。”林志心中感到一阵难过,并非是安玉容不够美,而是她实在太美了,有一种让人无法触及的距离感。她是天上美丽的白云,安国府的千金小姐,燕京十大美女之首,有名的才女。而自己则是地上的泥土,来自大青山的小道士,平凡的山村少年,命有三灾九难十八劫。

想到这里,林志心里不是滋味,两人真是云泥之别。

安玉容对林志的印象倒是极好,她淡然一笑:“林先生,请坐吧。”她要比少年长几岁,但学高为师,能者居上,因此才这般客气。

林志让座,落座后,林志问:“安小姐过来,可有什么事吗?”

安玉容说:“我家老太爷病重,还望林先生不要有所保留,尽全力医治。”

“那是自然,我奉师命就为此事而来,定会竭尽所能的。”林志面对安玉容,生怕失言,更不敢有丝毫的失礼。此刻,他心里已经把安玉容放在了极重要的地位,怎能有一分失态?

安玉容微微一笑:“林先生,不知道你是否看过《西游记》?”

林志不动声色,但心里却狐疑,“自幼熟读。”他装得一本正经,一副饱读诗书的模样,其实也就读了《老子》《诗经》《楚辞》《山海经》《西游记》。因为久居大青山,清苦的修道生活之余,才有闲时间看书放松。他命中有三灾六难十八劫,这辈子都不能剪短发。而且,修道的人都有五弊三缺,注定无钱无权命如狗,鳏寡孤独了残生。想到这里,林志更觉悲凉,命里八尺,难求一丈,但他并不认命。

胡老道曾说:命由天定,运由己造。

古人云,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天时为命,地理为运,人和为心,心之所向,九死无悔,方可逆天而改命。

不过,承天景命,善始者实繁,克终者盖寡。

知易行难,豪言壮语平生气,千古几人成英雄?

安玉容并不知道林志心中所想,“林先生,《西游记》中行者说三藏不懂《心经》,三藏怒问行者,你可解得?行者说解得,解得。三藏听后一言不发,而八戒与沙僧却笑行者说大话。三藏呵斥八戒和沙僧,说悟空解得是无言语文字,乃是真解。每每看到此处,我着实不解,你说行者真的解得《心经》吗?”

林志暗暗舒了一口气,原来是问这个啊。

他自幼修道,悟性极强,对于真言妙语的参悟,远超常人。

别说《西游记》,就是说《老子》,他也敢与人论道。

林志一脸平静:“是的,悟空是真的解得《心经》。”

安玉容眼睛亮了:“还请先生指点迷津。”

林志觉得怪怪的,安玉容说话透着几分诗书气,但他并不反感,反而觉得甜美亲切。

“《心经》度一切苦厄,是度心之经。色相,空相,皆为有相。只有心无色相,心无空相,才是本我真相。无挂碍,人无苦厄;有挂碍,心有恐惧。心有羁绊,患得,患失。如何无挂碍?唯有解开心结,方能获得自在。解开,获得,解,便是得。悟空说解得,便是此意。”林志此刻已经放松,言词之间收放自如,如鱼得水。

安玉容听的痴了。

她被林志的谈吐所倾倒,面前风度翩翩的少年,仿若隔世仙人,高深莫测,遥不可及。

她从来都不是一个世俗的人,纵有金山银山,也不会多看一眼。

但此刻,她平静的心湖中落入了一颗石子,荡起了涟漪,她的心,动了。

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少年?

安玉容的心突突跳,如小鹿乱撞,看着林志清秀的面容,她的脸颊微微发烫。

“多谢先生赐教,玉容如梦初醒,能遇见先生,真是三生有幸。”安玉容起身行礼。

“客气了。”林志不敢多说话,言多必失。

安玉容觉得要是多待一会儿,脸说不定都会变红呢,她怕自己的心思被林志看穿,寒暄几句后匆匆离开了西苑。

她刚走到常胜门就遇见了提着拂尘的安二公,“二爷,到哪里去?”

安二公捋着山羊胡,急忙摆好拂尘,装出仙风道骨的样子:“我去会会小道友。”

安玉容觉得好笑,但脸上却并不表露,她这位二爷一天到晚修道,说是要继承祖先的遗志,效仿先人安九道,来个平地飞升,羽化登仙。

“二爷,你可别难为人家啊。”安玉容说。

安二公说:“我修道五十余年,一身正气,岂会难为一个初出茅庐的年幼少年?”

安玉容说:“那不行,我得跟着过去,以防万一。”她想知道二爷到底要做什么,可不能让糟老头得罪了林志,老太爷的病还指望着他呢。再说,她心里也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想见到林志。

安二公倒也不反对:“那走吧。”

林志刚喝了一口茶,却听到有脚步声由远而近,除了安玉容,还有一个人。

他因为修道的缘故,五感六识异于常人,非常敏锐。

“哈哈哈,道友,可在?”院子里响起一个爽朗的笑声,林志起身相迎,却见是一位身穿道袍的老者,手里拿着拂尘,不过散发出的道气极弱,显然是还没有入门。

林志行了一礼:“见过老前辈。”

安玉容说:“这是我家二爷。”

“不用客气,快坐。”安二公说着,朝屋外招呼了一声:“翠莲,把我埋在古桃树下的三十年老茶挖出来,让贵客品尝一下。”李翠莲应了一声去了。

不久,李翠莲抱着一个装茶的坛子回来了,恭恭敬敬放在了桌上。

安二公亲自拍掉了泥封,打开坛子,顿时满室清香。

林志心中一动,这茶倒也有些来头。

安二公说:“这是我师父当年留下的,他说三十年后,我会遇到贵人,没想你真来了。”

林志见对方如此盛情,心里非常高兴,“二爷,难道这茶有什么不同?”

安二公苍老的脸上露出几分凄凉:“我师父与胡道长是好友,当年他仙逝时求胡道长允诺,以后安国府若是有危机,就请胡道长出手帮扶渡过难关。胡道长面对挚友的请求,怎好拒绝?便答应了。这茶就是三十年前的今天埋下的,我师父临终在古桃树下布道,他说三十年后,安国府必有大难,到时贵人临门,便是这坛桃花茶的开启之日。没想到,还真让他老人家说对了。”

林志暗自称奇,怪不得师父让自己前来给安太公看病,原来还又这么一段因果。

“翠莲,沏茶。”安二公问林志:“胡道长近来可好?”

“身体很硬朗,就是喝酒太厉害,劝不住啊。”

“这么多年过去了,胡道长的性子一点儿也没变啊。”安二公感慨:“以前,他在安国府做客时,每天都要喝掉几十坛上等的雕花酒,真是海量啊……”

不多久,李翠莲端来了沏好的茶。

安二公亲自将一盏茶递给了林志,他打算考考,看这个少年是否有真才实学。

不过,既然是胡道长唯一的关门弟子,一准儿不会差。

但毕竟只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想必在悟道之上,也不会有什么过人之处。

道,只是一个字,却包含了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大道。

但事没有几十年的积淀,除了那些古代先贤,没人可以窥得其中的玄妙。

对,就以茶为道,看看他是否能解得其中之意。

安二公打定了主意之后,开口问:“小友,你觉得这桃花茶中可有什么道?”

林志有些紧张,刚想喝口茶舒缓一下,听对方这么问,马上就明白是什么意思了,安二公这是在试探自己的道行。他闻了闻茶香,清澈的双眼古井无波,“这茶极好,我不光见道了,闻道了,还得道了。”他喝了一口:“好茶,好茶!”

安玉容虽然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对道学研究并不深,听的云里雾里的。

一旁的李翠莲更是一脸痴呆,不断挠着头。

安二公听了林志的话,浑身一凛,端着茶盏的手微微都发抖。

他背心直冒冷汗,真是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这少年的道行真是高深莫测。

“先生,我有一个不情之请。”安二公站了起来,尊称林志为先生,再也不敢倚老卖老叫小友,在这等高人面前,他怎敢造次?他从对方刚才散发出的气质断定,这少年的道行远在当年的胡道长之上,前途不可限量。他身在大家族之中,自幼饱读诗书,自然知道一个道理,那就是:学无长幼,达者为先。

林志虽说喜欢与美女逗乐,但绝非自大之人,他起身谦虚道:“二爷,但说无妨。”

安二公扑通跪了下去:“先生,请收我为徒。”

林志好悬没栽倒,让这老头雷了个外焦里嫩,哪会料到他要拜师?

安玉容一下站了起来,她花容失色,看着跪地的安二公,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二爷看似谦和,实则傲气十足,而且是一个有傲骨的人,竟然会给一个少年下跪,还要拜师,这简直能惊掉人的眼珠子。

旁边的李翠莲更是吃惊的嘴里能塞下一个西瓜,圆睁着两眼,下巴都快掉到地上去了。她揉了揉眼睛,才发现是真的,“二爷,你这是怎么了?”她心里奇怪,那林志刚才也没说啥呀,这二爷为何就要拜师呢?

林志俯身搀扶:“二爷,有什么话起来说,长者给晚辈下跪,你这不是咒我吗?”

安二公一扭头:“你不答应,我就长跪不起。”

林志看向安玉容,向她求救。

安玉容说:“二爷,林先生刚才不就是说茶好,难道还有什么玄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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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0004掌 魁星楼中看大戏

安二公叹息一声:“先生说的并非见到,闻到,得到,而是见‘道’,闻‘道’,得‘道’。一盏茶,可以品出如此大道,真高人也。”

安玉容听完恍然大悟,对林志更加敬佩了,这少年果然是非凡。人生在世,若能得此知己,此生何憾?她看向林志,美眸中不仅对了几分温柔。

李翠莲挠着头,长脖子晃了晃,还是不明白。

林志不敢妄自尊大,他非常谦虚地说:“二爷,大道无形,大音希声,我不过是投机取巧,摆弄文字游戏罢了,小道而已。”

安二公死活不肯起来,他知道机不可失,人一辈子能有几次这种机遇,不由得泪眼模糊,非常恳切地说:“先生,求你收我为徒吧。不然,我就是有一天终老病死,也不会瞑目的。”

林志拉着安二公的手说:“二爷,你先起来吧。并非我不愿,而是不能。”

“这是为何?”安二公问。

林志说:“我天生阴阳眼,九阳命格,一手指苍穹,道破天机,犯了天道神契,身负三灾九难十八劫。因此,才自幼修道躲灾避难。修道者,本就是逆天而行,有五弊三缺,注定无钱无权命如狗,鳏寡孤独了残生。我这种命格,克亲克友,你若是拜我为师,不单是你,更会连累安氏一族。”

安二公听罢面如死灰,他当了几十年的道士,岂会不明白这其中的厉害?

林志扶起了安二公,语重心长道:“二爷,道,之所以为道,并非在外,而是在人。你若是问道之志弥坚,永执我念,尚善,求德,敢为天下先,又何须拜我为师?”

安二公听后大彻大悟,感动的老泪纵横,倒地纳头就拜:“多谢先生点化。”

林志急忙将老人扶起说:“言重了,言重了。”

“先生,是否要在燕京之地久住?”安二公用袖口擦拭着眼角的泪花。

林志说:“我来燕京,一则为老太公治病,二来也要在燕京大学求学。我久居深山,与世隔绝太久,师父让我入世历练,除魔卫道,匡扶正义。”

安二公大喜:“先生,那就在安国府常住吧。我即日让人打扫清虚道场,那里非常清净很适合修行悟道,作为先生的居所是再好不过了。”

林志倒也不推辞,毕竟住校不方便,在外面租房子那可是一笔不小的花销。可以在安国府立身,也是极好的选择,何况此处还有这么一个绝世佳人,他岂会拒绝?

吃过夜饭,林志正在西苑打坐,李翠莲过来说是老太公有请。

林志跟随李翠莲到了魁星楼,一楼大厅中布置的非常雅致,两边墙壁上挂着悟道图,芝兰盆栽摆放的错落有致,在大厅上位的墙壁上挂着一幅中堂,上面单写一个‘道’字,墨迹飞白笔走龙蛇,透着古意。右边联写着‘至善至德至我心’,左边联写着‘真言真行真自在’,匾额横联为‘格物致知’。

正位的一张黑木案桌上有一尊老子塑像,左边摆着一只青玉双耳瓶,右边为一面古铜镜。案桌两旁的高腿凳上放两盆兰草,木案前的方桌两边的雕花椅上坐着一老一少。大厅两边各摆着四张檀木椅,坐着八位老人。

此刻,见林志到来,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到了他的身上。

林志虽然心中紧张,但表面上泰然自若。他看向正位左边的老人,只见老者面容枯槁,眼睛浑浊,眉心有一丝丝的黑气。这人已经是油尽灯枯,只有一口气吊着,看他面上的微红之色,怕是回光返照。若是无高人施救的话,这老人活不过七日。想必他就是安国府地位最尊贵的安太公了。

不过,方桌右侧的那位年轻人,面白无须,一双狼眼,透着几分阴斜与戾气。从面相来看,此人色心极重,经常纵情声色,而且是个心狠手辣的歹人。这种面相的人,大都心术不正,放在古代,不是摆弄权术的阉党,就是杀人放火的恶盗。

安玉容静立在安太公左边,含情脉脉的看着自己,林志的心不由得狂跳了一下。

林志打量了两边檀木椅子上的老人,下垂首的第一位黑衣老者眼珠乱转,透着几分紧张与惊慌,从神情来看,应该不是安国府的人。

“晚辈林志,给安老太爷请安。”林志躬身行礼。

安太公喘着粗气说:“贵客驾到,有失远迎,赐座,赐上座!”说完就是一阵急促的咳嗽,面孔因为痛苦而扭曲,用手帕捂着嘴,肺叶都要咳出来似的。

李翠莲搬来一张雕花九龙沉香椅,摆在了上垂首。

不过,大厅里的众人并没有要起身的意思。

这里的都是长者,林志也不在乎,行了一礼:“多谢老太公厚爱,晚辈站着就好。”

安太公眼睛一亮,满意的点点头,不愧是胡道长的徒弟,果然气质不凡,知书识礼。还不等安太公说话,上垂首第二个座位上的老人起身,看向林志,一脸的傲气,声音非常冰冷,透着几分冷漠:“林先生,你有把握治好家主的病吗?”

“老三,不可无礼。”安太公说完摆摆手。

安三公可是一个谁也不鸟的人,他眼睛里揉不得沙子,更不愿在无用之事上浪费任何时间,“大哥,这小子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能有什么能耐,八成是胡老道敷衍了事,随意找个人搪塞我们罢了。”

这时,那白面无须的年轻人起身轻笑:“安太公,我提出的条件望您考虑一下,告辞了。”他对下垂手的黑衣老者说:“福伯,我们走吧。”他看了一眼林志,一脸的鄙夷之色。

安太公并没有起身:“恕不远送。”

见年轻人与黑衣老者离开,安三公破口大骂:“贼娘养的杂毛狗,就知道乘人之危,作威作福。”他看向林志:“如果你没有什么真本事,就趁早滚吧,我们这里不欢迎闲人。”

安二公实在忍不住了,他腾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反手给了老三一个耳光,一声脆响,打的安三公身子晃了晃,脸上留下五道血红的指印,嘴角流出了血。安玉容花容微变,微微张了张嘴,美丽的小脸上透着忧郁。

两边本来稳坐的几位老人一脸愕然的看向了安二公,他们不敢相信,这个性情温和的二哥,竟然会动手打人。要知道,他可是讲求清静无为,与兄弟们从来没有红过脸,更别说大打出手,而且还下手那么重。他们一个个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吃惊的嘴里可以塞下一个西瓜,下巴都快掉地上去了。

“二……二哥,你为什么打我,我那句说错了?”

最震惊的还要属安三公,他捂着脸像是见鬼了似的,二哥平时与自己好的那可是能穿一条裤子,今天这是中了什么邪?

安二公抖了抖手里的拂尘,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打的就是你,还问那句说错了?你他娘就一句都没说对。”

安三公都快哭出来了,杀人的心都有了,他哪知道安二公对林志的崇拜与敬畏之情。

就在众人目瞪口呆的时候,安太公颤颤巍巍站了起来,对安三公说:“老三,不疼吧?”

安三公心说牙差点儿没打掉,能不疼吗?但嘴上却说:“不疼,不疼。”

“那就好,你过来,我有两句话要给你说。”安太公说。

安三公垂着手走了过去,“大哥,有什么你尽管吩咐。”

安太公提了一口气,往前跳出一步,还不等安三公反应过来,抬手就是两个耳光,声音那个脆,下手比安二公还狠,打的安三公眼冒金星,转了两圈摔倒在地,原本被打松动的牙齿直接从嘴里掉了出来,嘴角鲜血流成了线。

“你个小崽子,真是没大没小了。”安太公大口喘着粗气:“反了天了还。”

这一幕,不光是林志,所有人都被惊得魂飞天外。

当然,不是怕打坏了安三公,而是担心安太公一口气倒不过来,一命归西。

要知道,老人可是全靠一口气吊着,哪能如此这般大动肝火?

几位老人围了上去,对地上的安三公就是一阵拳打脚踢,后者惨叫不已。

“让你惹大哥生气。”

“你个驴日的,看我不踢死你。”

“给你二分脸,你还染大红哩?打死喂狗!”

安玉容急忙扶住老太公:“大爷爷,你消消气。”

其他几位老人也说:“大哥,你别和他一般见识,这小子就是欠揍。”

“啊……别打了,别打了,我错了……”安三公哭天喊地。

林志急忙说:“几位老前辈,快住手吧。”他怕再打下去真要闹出人命。

安太公咳嗽不已:“好了。”

几位老人这才住了手,把打的鼻青脸肿的安三公拎了起来。

安太公给安玉容点点头,示意自己没事不必扶着,朗声道:“列队,跪迎林道长。”

他抖了一下长袍,跪了下去:“贵客远来,招待不周,有罪,有罪!”

其他在场的众人,哪敢违背安太公的话,纷纷倒地跪迎。

林志心中暗暗吃惊,没想到自己的身份竟有这么大的能量,能让位高权重的安太公如此大礼相迎。他感动万分,说不高兴那是假的,但也丝毫不敢托大,岂能让长者跪自己?这会折寿的,他急忙将安太公扶起:“老太爷,您见外了。”他这人心性如水,水利万物而不争,争则毁天灭世。处世之道,遇强则强,遇若则弱,人敬他一尺,他敬人一丈。

众人起身,虽然表面上不说,但内心非常不满,并不看好林志。

当然,怨气十足的安三公心中更是充满了恨意,任谁被一顿毒打也不会畅快。

他就等着看林志笑话,等会儿若是医不好老太爷,有你好看。

在他心里,已经给林志判了死刑。

一个毛头小子,能有什么本事?

他咬牙切齿,更可气的是就因为这小子,还惹得他们兄弟反目,真是越想越来气,恨不得把林志生吞活剥了。好小子,走着瞧,有你好看。他暗暗发誓,若是看好老太爷的病则已,我安老三负荆请罪给你赔罪。若是看不好,哼哼,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安玉容扶着老太爷坐下,看向了林志:“林先生,请你给老太爷看看吧。”

林志点点头,来到安太公身前,“老太爷,请你伸出手。”

安太公从袖子里伸出了干枯的手,小臂发青,手指毫无血色,透着死气。

林志捉着安太公的手腕,良久之后,他的脸色微变……

一旁的安三公见林志脸色难看,心中暗自得意,小子,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了吧?

安玉容含情脉脉看着林志:“林先生,我大爷爷的病怎么样?”

第5章 鬼卵

魁星楼中,众人屏气凝神,一双双眼睛盯着林志,仿佛要把他看穿似的。

林志收回了手,“老太公身体非常好,没有生病……”

安三公一听立马知道机会来了,冷哼一声打断了林志的话:“我看你这是信口雌黄,我大哥这些天来饮食难以下咽,浑身困乏,气虚体弱,都快瘦成皮包骨了,你却说没病?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嘛!好你个江湖骗子,竟敢欺到我们安国府头上来了,今天你别想走了。”

安玉容一脸焦急:“三爷,你让林先生把话说完。”

“还有什么好说的,这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儿。”安三公一脸的不屑。

安二公一瞪眼:“老三,你是不是又皮痒了,要不让兄弟们给你松松筋骨?”

安三公一听立马怂了,连忙说:“得,你们看着办吧。”

林志说:“老太爷这是中了邪术,有人暗中作法,摄走了他的三魂。”

“什么?”

众人都是一惊。

安三公则是一愣:“摄走了三魂?”

林志点点头:“老太爷胎光暗淡,爽灵离体,幽精藏形,他印堂处邪气缠绕,手臂发青,这是明显的三魂被摄的症状。若是不尽快招魂,老太公怕是活不过七日。”

众人面面相觑,安玉容说:“林先生,还请你尽快施法招魂,让老太爷早日康复。”

“安小姐放心,我会全力以赴的。”林志说着掐指一算,沉声道:“不过,安太公的三魂,已经被人禁在了封魂罐中,要想招魂,还得找出施法之人,拿到封魂罐才行。”

安玉容说:“林先生,只有七日,可如何是好,怎么才能找到作法之人?”

林志说:“放心,我自有办法。对了,附近可有古槐树?”

安玉容说:“林先生,你问槐树做什么?”

“安小姐,是这样的,槐树聚阴,若是方便的话,可以做一口槐木棺让老太公躺在里面,对他现在的状况会有所改观。”林志说:“我会尽快想办法,找到封魂罐招魂。”

安三公一听就炸毛了:“什么玩意儿,让我大哥躺棺材里?这不是咒他早死嘛!你个小崽子,安得什么心?”他一脸的愤恨,对林志怒目相视。

林志说:“三魂被摄,人的阳气会比阴气强胜百倍,导致内火虚旺。阴阳二气为人体之中的和合之气,只有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身体才会健康。相反,安太公现在就是阳气过甚,阴气不足,导致五脏六腑元气失衡,才会出现病症。好了,你们快去准备吧。”

安太公谢过了林志,对安玉容说:“容儿,带林先生去休息吧。”

安玉容道了一声是,“林先生,麻烦你了。”

“客气了,分内之事。”

林志跟着安玉容出了魁星楼,天已经黑了,圆月东升,将整个安国府照的一片银白。月光之下,安玉容的身姿越发动人,风中吹拂着她淡淡的体香。前往西苑途经一座阁楼时,林志感到一阵阴气扑面,透着几分杀意。

林志停了下来,看向了不远处错落有致的阁楼建筑。

“林先生,怎么了?”

“安小姐,那座阁楼是什么时候修建的?”

“这是将军楼,始建于唐末宋初,难道这座楼有什么不对吗?”

林志说:“将军楼高九层,为塔阁建筑,后有假山环保,左右松柏掩映,前面明堂开阔。从阁楼的格局来看,这是前有望,后有靠,朱雀衔枝,玄武坐镇,为利气藏风的宅位。不过……”

安玉容听得云里雾里的,她对风水之事,一点儿都不了解。

“林先生,你说说看,如果有需要,我会请示老太爷,对将军楼进行改建。”安玉容说。

林志刚要开口,却见假山后面走了两人,一老一少。老者年纪有六十岁上下,八字胡,穿着一件洗的发白中山装,脚上穿着布鞋,手里端着一只罗盘,看样子是个阴阳先生。年轻人有二十七八的样子,面如俊秀,透着几分书生气,穿着干净整齐,与安玉容有几分神似。

“玉容,他是谁?”年轻人看向了林志。

安玉容说:“哥,他就是林先生,来给老太爷瞧病的。”

原来,这年轻人叫安玉川,是安玉容的大哥。

安玉川看了一眼林志的打扮,黑白格的百衲袍,背负古剑,斜挎着帆布包,简直不伦不类的。不过,他在这种大家族长大,知道人不可貌相,因此倒也没有轻看林志。他淡然一笑:“原来是贵客,失礼了。”虽然是客套话,但从他嘴里说出来,却显得特别真诚。

林志没有多礼,只是点了点头。

安玉容看向了老者:“哥,这位老前辈是?”

“哦,他是阴阳世家最有名望的阴阳先生,陈公弼老先生,可以叫他陈公。”安玉川对陈公弼也简单介绍了一下林志。

陈公弼一脸的倨傲,对林志根本不屑一顾,端着罗盘不理会安玉川。

安玉川也是一脸的难堪之相,只好苦笑一下,对林志示以歉意。

林志虽然初出茅庐,但自幼修道,他倒也心如止水,只是觉得这陈公弼有些目中无人。这种人,迟早要吃大亏。

林志本来想说一下将军楼的风水格局,以及如何改造,此刻也被陈公弼打断了。

安玉容说:“林先生,我带你去西苑吧。”

“不忙,遇见同行也是缘分,我还要多看看,学习学习呢。”林志说。

这时,只见陈公弼停在了将军楼前九米远的地方。

林志心中暗暗忖度:“看来,这陈公弼倒也并非江湖骗子,竟然与自己的判断一致。”

安玉容说:“那我们过去吧。”林志点点头,二人走了过去,安玉川问陈公弼:“陈公,这里有什么不妥吗?”

陈公弼皱了皱眉,看了看远处大榕树下的将军碑,又看了一眼身后的将军楼,这才说道:“这座将军楼倒也中和明正,但是楼高过顶气难平,孤寒。而且,与将军碑正对,阻住了来龙之生气,实为不祥之象。我脚下的地方,为一处聚阴的鬼眼,吸纳了将军楼与将军碑散发出的煞气,已经形成了一股浑然的杀意。在地下怕是已经孕育出了鬼卵。”

这一番风水之论,可谓是造诣极深。

林志对这老头也多看了几眼,看来阴阳世家的人,也绝非浪得虚名。

不过,老者虽然看破了杀意也堪出了鬼卵,但却没看到更深处的东西。

在林志看来,虽然孕育出了鬼卵,但安国府相安无事,定然是另有玄机。不然,阳宅藏鬼卵,就算不绝户,怕是也要家破人亡,人丁稀少。

他之前已经利用分野之术观星,将军楼虽然有白虎拒尸,青龙守位,但青龙的龙头之处,龙气比整个格局的龙气,要弱九分之一。如此说来,定然是青龙脖颈处的逆鳞化形,在地下形成了青龙地卵。他纵观整个将军楼的格局,最终断定,青龙地卵就在鬼卵往下三尺的地方。

陈公弼将罗盘放在了地上,拿出一把黑色铁尺,将铁尺插入地下有七寸,仔细打量着。

林志暗暗好奇,靠近看了一眼,竟然是一把鲁班阴阳尺。

鲁班阴阳尺为奇门秘术中堪舆的神器,上刻八门九星,九星又暗合飞宫法中的九神,可以探龙气,观吉凶,在民间早已失传。

阴阳风水之术,传承数千年,民间的门派众多。

而且,与奇门互相融合,形成了阴阳奇门的秘术。

他们掌八门,看祸福吉凶。

所谓八门,也就是奇门遁甲天、地、人三大格局中的人事,分为休门、生门、伤门、杜门、景门、死门、惊门、开门。可以观此八门,就能因势导利,趋吉避凶。

同时,也要对阴阳术与风水术有极深的研究。

比如九星的变换,天心、天蓬、天任、天冲、天辅、天英、天芮、天禽、天柱。

以及九神的轮转,值符、滕蛇、太阴、六合、太常、白虎、玄武、九地、九天。

还有九遁的运行,天遁、地遁、人遁、风遁、云遁、龙遁、虎遁、神遁、鬼遁。

林志虽然不知道阴阳世家的历史渊源,但陈公弼手执鲁班阴阳尺,光这一点就不可小觑。

不过,不管是阴阳风水,还是奇门遁甲,都只是鬼谷术中的一个极小的分支。

他身为鬼谷术的唯一正宗传人,掌握着《鬼谷天书》,自然不会太过惊讶。

要知道,天下奇术,皆出鬼谷!

陈公弼将鲁班阴阳尺从土里取了出来,“找几个人,把这里挖开,这鬼卵包藏祸心,必须尽快拿出来销毁掉。”他为了让自己表现的博学一些,搜肠刮肚找出‘包藏祸心’这个成语来,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

林志提醒了一句:“陈公,这鬼卵可是凶险之物,怎么能轻易挖开?”

陈公弼一脸的不耐烦:“你懂什么,这鬼卵尚未魂化,鬼气极弱,不懂就别添乱。”

林志脾气再好,也是一个天性少年,暗骂了一声心说你作死,有你苦头吃。

第6章 一笑天下兴,一怒苍生惧

鬼气极弱,那是因为青龙地卵的遮盖,直接挖开,蕴藏在地下的鬼气会狂泄而出。

安玉川找来了几个下人,铁锹翻飞,还没挖几下,两个年轻人就口吐白沫,当场倒地如羊癫疯发作一般。这可吓坏了安玉容,陈公弼也被吓了一跳,急忙拿出灵符点燃,念了一段咒语。

这两个年轻人,显然是被鬼气冲入的体内,导致肺部阴阳二气紊乱。

这下子,其他人也不敢挖了,生怕自己中招。

听到这边的动静,安三公等人也闻风而来,听说之后一个个瞠目结舌。

“陈公,这可如何是好?”安七公上前说。

陈公弼心里虽然震惊,但好在是见过不少离奇之事,稳住心神说:“无妨,让我来。”

他说完抄起一把铁锹,在自己的胸口贴了一张黄符,念着清心咒开始挖掘。

林志暗暗好笑,他看得出,这陈公弼是在强撑。

鬼卵应该是从将军楼初建就开始孕育了,安玉容说是唐末宋初,那也有一千多年了。

千年鬼卵蕴藏的鬼气之强,可想而知,在场的人除了他,怕是没人可以扛得住。

果然,陈公弼挖了几下,已经出现状况了。

安玉容喊道:“陈……陈公,你流鼻血了。”

陈公弼摸了一把鼻子,满手是血,他心中一颤,但自己是阴阳世家最有名望的阴阳先生,哪能说自己不行?他咬着牙,心里暗暗叫苦,看过无数阴宅阳宅,还没遇到这种情况。但也只能硬着头皮强撑着,岂可坏了自己的名头?他大手一摆:“无妨。”然后拿出一张黄符,贴在了眉心。

果然,鼻血马上就停了。

众人这才松了一口气,但悬着的心始终没能放下,一个个目不转睛的盯着坑里的陈公弼。林志差点儿笑出声了,这都气血开始逆流了,竟然还猪鼻子插葱装象,看你待会儿如何收场。

陈公弼发了狠,埋头疯狂挖着土,只见他浑身颤抖不已。

不多时,陈公弼抬起头,擦了一把脸上的细汗。

顿时,围观的众人惊呼一声。

陈公弼被吓了一跳:“什么事?”

“血……血……”安玉容看着陈公弼,用修长的手指着陈公弼的脸,眼神中透着恐惧。

陈公弼眉头一皱,摸了一把自己的鼻子,“没事呀!”他一脸疑惑。

林志说:“不是鼻子,是眼睛,耳朵,嘴巴……”

陈公弼大吃一惊,这是七窍流血,自己刚才封住了眉心孔窍,因此没流鼻血。他急忙拿出几张符,分别贴在了太阳穴与下巴,打算一鼓作气,挖出鬼卵来。他岂会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鬼气侵体,若是不能尽快解决,怕是会有性命之忧。

李翠莲扶着安太公也过来了,见状急忙阻止:“老先生,不可勉强。”

但陈公弼是一个极要面子的人,那会退却,大袖一挥说:“不碍事,不用担心,你们离远一些,沾染了鬼气就不好了。”他又挖了起来。

除了林志,其他人都退在了一边。

安玉容说:“林先生,你也过来吧,免得被鬼气侵蚀。”

林志心里一暖,“多谢,我会小心的。”

忽然,坑里的陈公弼喉咙发出一阵怪声,还有磨牙似的咯咯响,说不出的瘆人。

月光之下,陈公弼的脸上满是鲜血,封住七窍的黄符全变成了黑色。

鬼气之强,就是见多识广的林志也都被吓到了,他急忙招呼众人退到五十步开外。

林志一个跃神上前将陈公弼抓小鸡似的从土坑里拎了出来,快速放在了将军楼下,然后在地上画了一道聚阳符,拿过那把鲁班阴阳尺插在了中心。他打出一个道诀,瞬间阴阳尺上的刻文亮了起来,游走的阳气聚在了【生】的刻文之上。他这是用聚阳符布了一个简单的阵法,为陈公弼开了生门。不然,这老头子怕是要挂了。

过了许久,只见陈公弼悠悠醒转,两只眼睛透着浑浊之色,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

众人早就围了过来,七嘴八舌议论纷纷。

安玉容一脸担心:“林先生,陈公不要紧吧?”

“阳气损耗过大,辛苦施救及时,不然凶多吉少。”林志说。

安太公等人急忙慰问:“陈公,你感觉如何?”

虽然他脸上的血污已经被擦去,但脸上还是透着血色,犹如滴出血来,嘴唇铁青,说不出的诡异。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我……没事。”他的声音,就是傻子也能看出病入膏肓了。不过,陈公弼并不在意别人的眼神,看向了林志:“小兄弟,请问如何称呼,师承何人?”

不等林志接话,安太公便说:“这是林先生,是胡道长的弟子。”

“胡……胡道长,哪位胡道长?”陈公弼脸色剧变。

安太公说:“胡相道长,你们应该有一面之缘。”

陈公弼身体一颤,他看向林志,眼神中多了几分敬畏:“怪不得,怪不得,是老头子有眼无珠啊。”他长叹一声:“多谢出手相救,之前多有得罪,还望林先生见谅。”他丝毫不敢怠慢,以他的道行,虽然无法看出林志的修为,但也绝不敢等闲视之。在他的心中,已经将林志放在了‘高人’的行列。

林志虽然路子有时很野,但为人处世,还是极有分寸。

他扶起了地上的陈公弼,语重心长说:“老前辈不必客套,快回去好好休息静养吧。”

陈公弼叹息道:“无妨,还请林先生出手,解决掉鬼卵,老朽感激不尽。”

“这是自然。”林志丝毫没有推辞,这对他来说,只是举手之劳。何况,地下还有宝呢!那青龙地卵绝非凡品,听说服用之后,可以水火不避,百毒不侵。他也只是听过,还没见过呢。

陈公弼低头看到地上的符文,以及开启了生门的阴阳尺,震惊的张大了嘴巴。他心中掀起了惊涛巨浪。可以激发阴阳尺的人,在他们阴阳世家,也仅有那位祖太公一人,但还是相当勉强。

他看向林志,感到不可思议。

如此说来,眼前这少年的修为,起码与祖太公有一拼。

不,祖太公要开启阴阳尺的八门之术会虚脱。

但眼前的这少年,却一脸的风轻云淡,看来他的修为远胜祖太公。

想到这里,陈公弼惊出了一身冷汗,心说还好没把林志得罪的太苦,不然若是被这种高人记仇,怕是会有灭顶之灾。不过,他也看出林志绝非那种心胸狭窄之人,不管是言谈举止,还是做事的风度,都是透着隐世之风。在古代,这种人,入世,可以指点江山,隐世,也能造福一方。当然,也并非说就是大善人。

要知道,上善若水,水利万物,但也可以灭万物。

但凡高绝古今之人,一举一动,都能影响天下大势。

一笑,天下兴!

一怒,苍生惧!

陈公弼已经活了一个甲子,见过太多天纵奇才。

但大多都是昙花一现,横空出世,到最后却也只是泯然众人。

甚至,连常人都不如。

但愿眼前的这个少年,可以持之以恒,善始克终。

他压下了心底惊骇的心情,偷偷记下了奇怪的符文,不动声色的收了阴阳尺。

林志说:“陈公,可否借你的阴阳尺一用?”

第7章 窨沉棺

陈公弼愣了一下,刚想收起阴阳尺的手僵住了,“不知林先生要阴阳尺何用?”

“我想用‘开’门,将鬼气通过阴阳尺,化为玄阴之水。”林志说。

陈公弼恍然大悟,开门属金,以金吸鬼气,从而化为玄阴癸水,真是精妙之法。

他暗骂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

随即,他心中叹息一声,就算自己想到,但以他的修为,根本无法开启阴阳尺的八门,更别提将鬼气化为癸水了。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他将阴阳尺递给了林志,心中感慨万千,长江水,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

林志拿了阴阳尺走向土坑,他默念道诀,心随意动,只见阴阳尺上的刻度纷纷亮了起来。

八门,开!

九星,亮!

九神,临!

看到此处,陈公弼对林志佩服的五体投地,别人不知道其中的玄机,他可清楚的很。

能开启八门,那修为已经就很厉害了。

同时,点亮九星,让九神临位,这修为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

别说他自己,就算是他祖太公到这里,怕是也会大跌眼镜,惊掉下巴。

林志的修为,已经不是自己可以揣测的,就是十个他祖太公绑一起,怕是也难以望其项背。

此刻,这位花甲老人心中浮现四大大字——高深莫测!

林志将阴阳尺插在了土坑的边缘,尺身闪亮的金色刻文在月光下熠熠生辉,仿若圣物。很快,只见阴阳尺上亮起的刻文变幻不已,八门轮转,九星移位,在土坑周围出现了九道模糊的暗影,正是守护阵法的九神虚影。

不过,在场的人,只有三人可以看到九神虚影。

分别是林志,陈公弼,还有一个是安玉容…………

安二公虽然修道多年,但都是念经打坐,算是几十年修到狗身上去了,比常人强不了多少。因此,他也无法看到九神虚影,只是隐隐觉得有些异样。

不多时,阴阳尺上传来一阵金属啸鸣。

林志站在土坑前,只见泥土动了起来,一颗鸡蛋大的黑色玉卵破土而出,正是鬼卵。

与此同时,一颗较小的青色玉卵冒出,将鬼卵顶到了一边,散发着莹莹绿光,表面布满了青色的龙纹。林志心中狂喜,这可是青龙地卵,千年难得一遇。

他可不敢表露任何迹象,这种天材地宝若是传出去,在江湖上还不掀起腥风血雨?

因为阴阳尺镇着,鬼气都聚在地下,林志不想过多消耗道力,从土坑里拿出了鬼卵与青龙地卵,准备将鬼气化为癸水。眼尖的安三公立马看到了:“哎哟,怎么有两颗?”

林志只能瞎掰了:“这是阴阳鬼卵,是双生的,极为阴邪,辛亏及时取出,不然后患无穷。”他补充了一句:“若是让道行不够的人碰到,轻则半身不遂,重则当场毙命。”他一脸严肃,说的有鼻子有眼。

其他人哪知道青龙地卵这种东西?都被林志唬的一愣一愣的。

陈公弼的脸一阵青一阵白,他突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这下子,其他人都傻眼了,一个个看怪物似的看着他,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陈公弼扑通跪在了地上,猛磕了三个响头,站起来老泪纵横:“林先生,多谢你的救命之恩。大恩大德,没齿难忘,这辈子有用到我陈公弼的地方,刀上火海,万死不辞。”

安太公也哭了起来:“林先生,你真是活菩萨,对我安国府的再造之恩,我们会铭记。”

其他人也被感染,一个个眼眶湿润。

林志不动声色将‘两颗邪物’放入帆布包,露出一副大义凛然舍我其谁的架势:“诸位,不必客气,所有的痛与苦,都让我一个人扛。”他说完掐了一个道诀,手中飞出一个金色的符文,眨眼没入了阴阳尺中,低喝一声:“乾坤借法,阴阳逆转,开门,启!”

瞬间,阴阳尺‘开’门的刻文金光大方,黑色的鬼气狂涌而出,笼罩了林志周围五尺之地。其他人一个个露出了惊恐之色,安玉容看着黑气之中的林志问:“林先生,你没事吧?”

林志干咳一声,“没……没事。”他悄悄从帆布包里拿出了青龙地卵。

这青龙地卵,是龙气孕育而成,放的越久,蕴藏的灵力消散的就越多。根据道家古籍的记载,得到青龙地卵,应该立即服下。也就是刚出土的地卵还热乎着呢,要趁热吃。林志见鬼气密布,料想无人看到。他拿出青龙地卵轻轻一握,上面包裹的绿玉壳寸寸碎裂脱落,露出了一颗鸽子蛋大小的地卵真元,散发着绿莹莹的光芒。

林志一仰脖子,将地卵真元吞了下去,顿时体内一阵清凉之感涌向了四肢百骸。

他运转了道诀,炼化吸入了地卵真元,这时地下涌出的鬼气已经被阴阳尺转化为黑色的癸水,在土坑里形成了一个小水池。

林志吐了一口气,散去道法收了阴阳尺。

安玉容惊呼一声:“林先生,你的脸……”

林志觉得神清气爽,没有什么不对劲的,“怎么了?”

“你的……脸色发绿,没事吧?”安玉容眼神中透着几分恐惧。

林志愣了一下,随机暗骂一声,看来这是服用青龙地卵的副作用,可是古籍上只说服用后可避水火,百毒不侵,没提及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哎,真是尽信书,不如无书,以后可得留心了,他硬着头皮说:“不打紧,只是吸入一些鬼气而已。”他心里却也没底。看来,得给胡老道打个电话,问一下怎么回事。若是出了什么叉子,一命呜呼,那可就悔之晚矣。

安太公哭丧着脸:“林先生,真的没事吗?”他还等着对方救命呢。

“多谢老太爷,真没事。”林志说。

旁边的安三公接了一个电话,挂断后大喜道:“大哥,我让老八弄来一口千年窨沉棺,阴气比槐木棺还要强百倍,你在里面那么一躺,嗨,一准儿凉气飕飕的。你若是怕冷,我店里收了一件上好的貂裘大衣,唐朝的呢,你可以穿上御寒。”

众人听到千年窨沉棺,纷纷脸色微变。

这种古棺,那可是传说中养僵尸用的,千年不腐。

安太公一听发了威:“驴日的老三,你这是要我的命啊?”他抡起小拐棍,对着安三公劈头盖脸就是一顿乱打。

林志急忙拦住说:“老太爷息怒,别伤着身子。三爷也是好心,若是真有窨沉棺,那是最好不过了。槐木棺虽然有阴气,但无法养魂,若是有一口窨沉棺,那可就不一样了。”

安太公说:“莫非,窨沉棺还真有用不成?”

林志点点头:“不过,也得看是否为真正的窨沉棺。”

安三公揉着头上的红肿的包说:“岂会有假,老八可是古董行里的鬼手,那千年窨沉棺,是一月前刚从昆仑山出来的,实打实的冥器,还热乎着呢。”

林志对安玉川说:“安先生,这个水池现在鬼气极盛,三日之内,最好不要让人靠近,免得出事。”

安玉川问:“是否要填埋掉?”

“不可,这是聚阴藏水之地,三日之后可以扩建成一个洗魂池,滋养龙脉真魂,具有镇宅纳财的作用。”林志刚说完,安八公便与下人运来了一口黑色巨棺,上面雕刻着华美精致的符文,透着古老神秘的气息。他看了一眼,便知道是千年窨沉棺。

这窨沉棺透出的阴气,可不是寻常棺木能比的。

从棺形与纹样来看起码有几千年了,这应该是一口内棺,也就是说本来外面还有一口石椁,这种子母棺中所葬的墓主人,非富即贵。即便不是帝王,也是一方诸侯。在古代,墓葬非常讲究格局,几重葬,那都是有讲究的。当然说的是王侯将相。

平民百姓,自古至今都是一重棺,富贵人家最多放几床被褥。

从这口窨沉棺的造型,以及上面风蚀残痕看,墓葬绝不简单。从昆仑山出来的时候,怕是里面还有金山银斗,甚至金缕玉衣。林志问安八公:“八爷,这窨沉棺开启过吗?”

安八公脸色一沉:“尚未开启,若非有先生在此,我也不敢运过来。”

“为何?”林志不解道。

安八公说:“棺盖与棺身都长在一起了,根本无法打开。摸金贼怕损坏棺木,并没有强行开启,用三千万转手给了我。若非熟人,我也不敢要,这东西,实在是太烫手了。”

林志走到了窨沉棺前,他将手贴在了窨沉棺上,感到有生气浮动。

这窨沉棺是用昆仑神木打造而成,这种神木,死而不绝,无根无皮,依然会生长。

他绕着巨棺走了一圈儿,整口棺木浑然一体,看不出任何缝隙。

棺盖已经与棺身融合,若是不用鬼谷秘法,极难打开。

林志说:“八爷,想完好无损的打开这口窨沉棺,也不是没办法。”

安八公眼睛一亮,他可是赌上自己多年的积蓄买下了这口古棺,认定里面有好东西,可苦于无法打开,现在听林志说有办法,就像哑巴说话盲人复明般激动,“林先生,快快道来。”

第8章 美人尸香

第8章、尸美人

林志说:“刚才在将军楼前挖出一颗鬼卵,你只要找一些艾蒿来,我就能开棺。”

安八公急问:“艾蒿,要风干的还是新鲜的?”

林志说:“最好是风干的。”

安八公说那太简单了,他转头看向安四公:“四哥,你的药铺里,不就有艾蒿吗?”

安四公干咳两声:“艾蒿,不常用,怕是没有……”

还不等安四公说完,安八公便说:“四哥,我明白了,我这就给四嫂打电话。”他打通了电话:“四嫂啊,唵,是我,我是老八,你让中药铺的伙计带一些艾蒿过来,多少?有多少拿多少,急用,好,好……”

不远处的安四公脸皮抽了几下,那可都是钱啊,虽然说艾蒿并不怎么珍贵。

没多久,有伙计扛来了一麻袋艾蒿,安四公狠狠盯了那伙计一眼。

那伙计打了一个冷颤,心里暗暗发苦,看来是没办好事儿,回去怕是要被扣工资了。

林志将艾蒿倒在了地上,找了一个打火机点燃,将鬼卵取出放入了火焰之中。

“大家不要太靠近窨沉棺。”林志说完取下背上的剑鞘,拔出了古剑。

不过,这柄古剑,只见剑柄,不见剑身。

安玉容说:“林先生,这剑怎么没剑身?”

林志苦笑:“这是一把施法的道剑,道本无形,无形胜有形。”他信口胡诌了两句。

众人听后,都是一脸的敬佩,越发觉得林志是高人了。

林志并没有说出这柄剑真正的来历。

其实,这是三大道剑之一的上古名剑——承影。

剑身是肉眼无法看到的,但却真实存在,可斩金截铁,吹毛断发。

承影剑,为引道本剑,可以断烦恼。

之所以只见剑柄不见剑身,是因为剑如其名,影本无形,如影随形,影出必杀。

林志将道力注入了承影剑之中,以承影剑的剑意,引导着焚烧鬼卵产生的阴气。阴气形成了一股黑色的烟雾,不断扭动如黑色巨蟒一般,在林志剑意的驱使之下,朝着窨沉棺涌去。

黑色的鬼雾巨蟒发出了一阵阵的啸鸣,如地狱饿鬼出笼一般,厚重的窨沉棺发出了吱吱呀呀的声音,说不出的刺耳和酸牙,围观的众人不由得纷纷堵住了耳朵,面露痛苦之色。那鬼雾巨蟒持续了有三分钟,随着林志的一声低喝化为烟气消散。

地上的艾蒿燃烧的只剩白色灰烬。

鬼卵变成了一颗灰色的珠子,风一吹,开裂破碎,化为飞灰随风而去。

原本平静的窨沉棺,此刻却出现了一丝异动。

只听棺内有嘚嘚声,以及指甲抓木头的嚓嚓声,在宁静的月色下说不出的刺耳。

“这……不会是僵尸吧?”安玉容美丽的小脸露出了担忧。

林志也是摸着不着头脑,莫非窨沉棺中真有千年不腐的老尸,不会是绝色美人尸吧?

在传说中,那千年古墓的地宫之下,埋葬的棺椁打开,经常有栩栩如生的美艳女尸出现。这种女尸都是千年的尸魔,一旦吸入活人的生气,马上就会尸变复活,盗墓贼会惨死地下,魂魄永世不得轮回……

林志定了定神,他缓缓靠近了窨沉棺,闻到一股淡淡的芳香。

不对,林志觉得这香味来的太过诡异,他急忙招呼众人散开,捂住口鼻防止中尸毒。

这可不是闹着玩儿,一旦中了尸毒,没有解毒丹,绝无生还的可能,岂可儿戏?

他虽然服下了青龙地卵,但也不敢大意,用袖子捂着口鼻,靠近了黑色巨棺。

不过,那芳香之气无孔不入,熏的他头晕目眩。

林志默念清心咒,同时将道力注入了承影剑中,他将剑意打入棺盖的缝隙中,一抖手腕,吱呀一声刺耳的棺盖摩擦声响彻夜空,棺盖豁然打开,淡淡的青色雾气从棺材中飘出,说不出的幽冷奇异。

天空,月如银盘。

苍白的月光下,只见一只雪白的手臂从棺材中高举,手指修长,是一只女人的手。手指雪白,指甲尽数断裂,鲜红的液体正顺着手臂流下,芳香之中涌动着淡淡的血腥气。

还不等林志靠近,黑棺中倏然坐起一具身穿银甲的女尸,脸上戴着黄金面具,女尸黑发飞扬,吐出一口淡紫色的雾气,跳出窨沉棺,几个呼吸已经逃入了假山后面。

林志心中大惊,看来这具女尸已经吸收了生气,化为了千年尸魔,若是不能尽快除掉,怕是祸患无穷,会为害一方的。

“你们不要跟来,我去追女尸。”林志说完手握着太虚剑鞘和承影剑,朝着女尸的方向追去。林志速度之快,只留下一道虚影,但那女尸的速度更快。要知道,千年尸魔吸收天地灵气,造化日月精华,已经成了气候。要是让她渡劫,别说林志,就是神仙下凡,也是束手无策。

今天正是阴历十五,月圆之夜。

这种阴气最重的时候,若是女尸藏起来利用九幽冥火渡劫,那可就糟了。

林志狂赶,树影飞速倒退,女尸跳跃飞腾,如妖魅一般出没无常,在高墙与楼阁之间不断翻越,不多久已经来到了安国府后方的香山园。香山园是一座小山丘,松涛起伏,竹林婆娑,不光有花田,药园,还有桃林小坞,石林剑庐。

月光照的林间小径一片幽白,林志沿着小径,搜寻着尸香。

不多久,他来到了桃林边上。

这里是一个十字路口,沿着正前方的小径,可以到达潇湘馆,左边是一片杏林,右边是一片极大的桃林,而尸香味朝着桃林去了。林志不敢耽搁,沿着小径快速朝着桃林边上追踪。奇怪的是尸香竟然消失了。

“难道搞错了?”林志心中嘀咕了一句,但他的五感六识极强,绝不可能判断错误,女尸一定是朝这边来了。林志在桃林边仔细搜寻着,很快他发现了脚印,进入了桃林之中。夜里湿气太重,桃林中起了雾,白雾涌动,缥缈如蒙了一层轻纱。

林志在桃林中转了几圈儿,十多分钟过去了依然没能找到女尸的踪迹。

忽然,他听到身后的树枝发出了窸窣碎响,还有轻柔的脚步声。

林志本能的条件反射回身望去,月光下白雾遮掩,完全看不清是什么东西。

林志沉了一口气,他听准了声音的准确位置,运转道气,蓦然跃步直袭了过去,一下抓住了一个白色的身影,竟然是安玉容,她衣衫凌乱,头发披散,一脸的恐惧之色。

“怎么是你,不是让你们不要跟过来吗?”林志责备了一句。

安玉容眼睛中闪过一丝幽光,指了指不远处,却一言不发。

“女尸在那边吗?”林志问。

安玉容重重点了点头。

林志说:“你别乱走,在这里等着,我去解决掉她。”他说完朝着一棵水缸粗的古桃树走去。当他来到古桃树之后,发现桃树后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地上扔着黄金面具和银甲首饰等物……

他回头,发现刚才站立的地方,安玉容已经不见了。

“难道刚才的安玉容是女尸,我中了幻术不成?”林志心中惊骇不已,他疯狂追了过去,那里只有淡淡的幽香,人迹全无……就在林志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身影出现在了桃林中,她快速朝林志走了过来,“怎么样,女尸呢?”正是安玉容,她衣服整齐,头发还是先前在将军楼时的样子。

林志问:“你刚过来?”

安玉容点点头:“是啊,你太快了,怎么样?”

林志叹息一声:“这尸魔道行着实不浅,刚才竟然幻化成了你的模样,连我都被骗了过去。”他说完问安玉容:“你来的时候没发现异常吧?”

“没有!”安玉容的语气非常坚定。

这时,一阵犬吠声,只见安二公牵着一条猎犬,与安玉川等人也赶了过来。

一阵寒暄,听说女尸不见了,众人的脸上都浮起了一片阴云。

猎狗吠叫的厉害,林志说:“狗能看到人看不到的东西,放开猎狗,我们跟着。”

安二公撒了手,众人追着狂奔的猎狗,在桃林与杏林交界的潇湘馆的墙外,发现了一具面目全非的女尸,浑身腐烂,脑袋干瘪,散发着恶臭的尸气。女尸身上的衣服,裤子,鞋子,显然与之前那具女尸一致。

安二公说:“看,女尸心口插着一根枯桃枝,一定是被古桃树的灵气杀死的。”

安玉川等人连连称是,众人都说女尸死了就好,快拖回去烧掉,免得发生意外。一时间,众人七手八脚拖着女尸往回走,但猎狗的吠叫声依然没有平静。安玉容呵斥了一声猎狗,那猛犬就像是遭受了雷击,浑身炸毛,如刺猬似的,哑了火停止了吠叫。林志觉得哪里不对劲,但有说不出来。他无意中瞥见,安玉容的嘴角闪过一丝诡异的怪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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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追魂伞与冷美人

回去的路上,林志偷偷试探了一下安玉容。

她非常担心安太公的病情,还感谢林志与自己探讨《西游记》指点迷津。

林志心中暗暗奇怪,西游记中行者与三藏谈经论道一事,的确只有他俩人知道。如此说来,是自己太过敏感了,安玉容并没有什么问题。但他是一个心细如发,做事一丝不苟的良好青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作为修道之人,决不能让妖魔鬼怪祸害人间,定要明察秋毫才行。即便安玉容没问题,也要防患于未然。

想到这里,他从帆布包里拿出一块雕刻精美的桃符令。

这桃符令加持了道力,算是开了光,不光可以驱魔,还能辟邪。

若是安玉容真是尸魔幻化,那她接触桃符令,一定会现出原形。当然不是最好,给她桃符令也可以当护身符。咳,顺便嘛,还能拉拉关系,交流一下感情。

“安小姐,这枚桃符令送给你,希望它能守护你一生平安。”林志不动声色说。

安玉容丝毫没有迟疑接过了桃符令,淡然一笑:“玉容谢过林先生。”

林志仔细观察着安玉容的一举一动,发现对方没有半点异样,看来真是自己多心了。

不久,众人抬着尸体来到了后院的西角楼下,遇上了赶来的陈公弼,老头子一看到干瘪的尸体,顿时两道八字眉拧成了麻花,“林先生,这尸体的样子,与之前见到的不一样啊。”

林志岂会不知道,女尸刚从窨沉棺中出来时,皮肤饱满雪白,现在变成了干瘪枯瘦的黑尸,任谁都觉得奇怪。但经过仔细检查,这具枯尸的确是那尸魔,其脸上、手腕、皮肤上都有盔甲首饰磨出的痕迹。

“这尸魔被桃木枝刺穿了心口的灵海丹田,魔气尽数散去,因此干瘪了,大家不用担忧。”林志只能这样解释了,具体这女尸怎么回事,他还不敢确定。他虽然天生阴阳眼,但为了躲避三灾九难十八劫,也不敢轻易使用。毕竟阴阳眼有违天道,过多的窥探天机,可是会遭到神罚,轻则雷劫加身,重则天兵下界来枭首。他才十八岁,可不想年纪轻轻就去阎王爷那里报道。毕竟,美食还没吃够,美女还没看够,还要好好享受人间美好幸福生活呢。

不久,下人运来了木柴与蒿草,将干瘪的枯尸放在了上面。

陈公弼对林志说:“林先生,你说两句吧。”

林志清了清嗓子:“咳,尸魔出世,六畜不兴,今天,我替天行道,为民除害……”他搜肠刮肚的实在没词了,这种场面的套话是他的短板,只能来个强行结尾了:“好了,现在焚烧魔尸,以儆效尤。”

一轮银月高悬,烈火焚烧,火舌狂舞,烧的魔尸噼里啪啦脆响,咝咝咝直冒尸油,毛发与腐肉燃烧的气息扑面而来,黑烟升腾,恶臭冲天……

第二天,陈公弼要离开安国府,临行前拉着林志的手说:“林先生,若是到了江左之地,请来我家做客,你到了江左,打听阴阳陈家没人不知道。”他把硬是把阴阳尺送给了林志,说自己拿着实在是暴殄天物,大材小用了。林志见老人言辞恳切,也不好拒绝,便欣然接受了。

送走了陈公弼,林志打算寻找封魂罐,为安太公招魂。

燕京大学开学在即,他想尽快解决此事,安心去上大学。毕竟,燕京之地出美女,那些美女佳人还等着他临幸呢。什么,你说修道之人不近女色?这绝对是谣言,修道又不是当和尚,再说他可是无门无派的野道士。虽然胡老道自称是什么昆仑道家第一人,鬼谷术正道宗师,但他这个宗师只有自己一个弟子,谁认你?算来算去,修的还是野狐禅,林志甚至怀疑胡老道传他的那本《鬼谷天书》,是他自己无聊时瞎写的,毕竟字迹太过潦草……

林志说:“一会我要去寻找封魂罐。”

“林先生,需要准备什么吗?”安玉容除了清冷了几分,倒也没什么大变化。

林志说:“准备三尺红布,还有老太爷的三根头发,我要做一把追魂伞。”

安国府真是家大业大,不光修建有寺庙,庵堂,道场,还有私家的裁缝铺。拿来的红布质地光滑如皮毛一般,这可是上等的布料,是失传已久的唐代手工绣纹的大红丝绸。

林志剔除了一把油纸伞上的油纸,将丝绸剪裁成了伞盖状,将三根头发燃烧在了鸡血中,在红布上面用鸡血与朱砂画了寻魂符,做成了一把三阳追魂伞。林志吩咐安太公好好躺在窨沉棺里静养,让家人时刻轮流看守,免得发生意外。

他在伞柄上拴了一根红绳,打出一个道诀,追魂伞浮在了虚空,他手牵红线如放风筝似的,骑上白马扬长而去,安国府的人一个个大眼瞪小眼……

一路上,林志按照追魂伞的牵引,在大街之上穿行。

他的这身打扮,胯下的坐骑,背上的古剑,手里飘飞的红伞,惹得路人驻足观看。

有人说林志八成是穿越而来的,还没适应社会环境。

也有人说了一个‘屁’字,扬言一定是剧组在拍影视剧,让大家都好好表现,说不定还能在电视上露脸……这让众人肃然起敬,纷纷昂首挺胸,垃圾入箱,自觉排队,争做三好市民。

当然,林志并不知道这些。

他牵着追魂伞出了西城,白马奔腾,来到了海城区,经过燕京大学的校门口时,看了一眼。这是一所有三百年历史的名校,里面保留着大量的古建筑,亭台楼阁,古树苍苍,假山环抱,湖水清幽,宁静中透着历史的厚重感。

林志一笑而过,将燕京大学抛在了身后,跟着追魂伞朝着紫阳山的方向而去。

他来之前,早就将燕京地图翻看了无数遍,对这里的环境虽说不能了如指掌,但也是烂熟于心。对当地的历史文化,也进行了深入的考察。毕竟要在这里生活四年,必须入乡随俗才行。他自幼在大青山修道,别看没上过一天学,但因为胡老道要求严格,识文断字也没落下。虽然看的书并不多,但也没有和社会脱轨。他经常借着驱鬼做法事打掩护,溜到山下的镇子上泡网吧,电脑用的熟得很,什么英雄联盟,魔兽世界,王者荣耀,游戏一个都没落下。当然,还有风情万种的各国小电影。这还不算,他遇到了一个电脑高手,自称是全球顶级黑客,因为同看一部叫‘全家幸福’的小电影,与自己志同道合,死活要将自己毕生的技术传授林志。一月后,林志学会高手的所有技术,这位高人因为整日看‘全家幸福’,肾脏衰竭,临终给林志打电话:“阎王爷点名了,我去地府享受人生了,从今以后,你就是全球顶级黑客了。”林志骂了一声顶你个肺,然后按照地址找去,发现高人真的翘辫子了,遗容一脸的满足与幸福,走的很安详……

想起这些,林志长叹人生无常,小撸怡情,大撸伤身,强撸灰飞烟灭。

他策马来到了紫阳山下,秋天的紫阳山分外美丽,满山的枫叶绿意盎然,其间点缀着零星的红叶。山道上游人如织,林志花十块钱买了一张门票,骑着马上了山。

他的这打扮与行头,不管走到哪里都是分外吸睛,甚至有人对着自己拍照。

林志倒也丝毫不放在心上,策马牵着追魂伞来到了后山。

追魂伞落在了地上,看来封魂罐就在附近了。

后山树木茂密,山道崎岖,外加早晨山的阴面清冷,这里并没有什么游人。

林志牵着白马沿着山道而行,他默念通灵咒,给自己的双眼开了灵目。

灵目是修道者常用的一种术法,可以让眼睛空灵清澈,能看到附近鬼气与魂力的波动。

灵目与阴阳眼无法相提并论。

阴阳眼算是天道之眼,可以上窥天机,中查阳世,下探幽冥,比佛眼更加通彻。

林志朝着四野八荒看了看,发现周围并无明显的魂力波动。

看来对方也是个施法的高手,肯定是在封魂罐上压了镇物,不让魂力外散。

若是开启阴阳眼,林志相信很快就能找到,但面对严酷的神罚,他可不敢以身犯险。

林志只能通过空气中灵气的细微变化,慢慢寻找。他将白马拴在了一棵树上,拍了拍马脖子:“白兔,好好待着,我马上就回来。”白马双目炯炯有神,仿佛能懂人言,打了一个响鼻,嘶鸣了一声。

林志跃身翻过了防护栏,朝着枫树林中走去。他看到树林深处的树冠上,冒出半截建筑物的顶端,似乎是一座道观的塔楼。林中鸟鸣声清灵悦耳,落叶踩上去特别松软,散发着淡淡的泥土气息。刚走了几步,林志听到一个女子的喘息声……

他提高了警惕,快步寻声而去,在一棵枫树下看见了一道倩影。

少女穿着一件美丽的纯白色水貂绒外套,下身是黑色的修身七分裤,雪白的小腿铅直,脚上是一双白色运动鞋,浑身透着一种清丽之感。她似乎察觉到了林志,转过头来,虽然脸上遮有淡粉色的面纱口罩,但依然非常动人,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透着一种魔力。她一手扶着树干,芊指修长。风吹过,揭起她的面纱,少女肌肤胜雪,美貌无比,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如一朵雨后带露的莲花,清新秀丽,又如一树红梅映雪,傲骨寒霜,是一个绝世的冷美人。

林志的心猛跳了一下,他暗自慨叹,燕京之地,果然产美女啊。

眼前这位少女的容貌与气质,除了略显稚嫩外,与燕京第一美人安玉容也不相上下。

“同学,你没事吧?”林志问。

少女刚想用手遮掩被风吹起的面纱,却没想到面纱竟被风吹走,飘向了不远处的林志。

林志伸手抓住了面纱,刚往前走了两步,却见少女一脸冰冷,寒声道:“滚开!”

第10章 美人有毒

林志停住了步子,他仔细端详了一番,发现她的美眸之中有血丝浮现,红唇透出淡淡的紫色,可爱的鼻尖微微发红。从相术上来说,这是肝脏燥火上冲,不是中毒就是肝功衰竭啊。他看向少女雪白的修长小腿,只见其腿内侧处有两个红色的小点儿,不用说八成是被蛇咬了。他再看少女扶着树干的玉手,指甲上透出了暗暗的青色,魂力在灵眼的观测中波动极为明显。

“同学,你是不是被七步蛇咬了?”林志轻轻嗅了一下面纱,微微一笑:“好香。”

少女黛眉微皱,看林志穿的不伦不类的,竟然还露出了轻薄之色,她感到一阵厌恶:“快把面纱还给你。”林志大步流星走了上去,“你的面纱。”他伸手递到了少女面前。

少女正是中了蛇毒,她浑身发软,刚要伸手去拿面纱,却身子一歪倒进了林志怀里。

林志还真是‘胸怀宽阔’,真是来者不拒,将少女的柳腰轻轻一抱,她柔软的娇躯完全落入了自己的怀里。少女嘤咛了一声,一脸冰冷说:“混蛋,快放开我,不然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哎呀,你自己扑过来的好不好,你非要投怀送抱,我怎么能拒绝这份美意呢。”他说着大手在她胸前的柔软处还按了一下,弹性十足,不过比之前遇到的那个交警姐姐稍小,但也是非常饱满,手感极好。

少女顿时脸色大变,声音冰冷到了极点儿:“土包子,你再敢动一下,我让你死无葬身之地。”林志最怕别人威胁自己了,因为每当被威胁的时候,他说不定就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他用力握住了少女的胸,一本正经地说:“人在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美丽少女气的脸上能滴出血来,浑身微微发抖,她平时可是高高在上,哪有男子敢这般对自己?“小混蛋,快放开我。”她一侧脸,张口咬向了林志的手腕,心说不咬下你一块肉,你就不知道本小姐的厉害!

林志的洞察力多强,他见怀中的少女张开红唇,要用贝齿咬自己,暗中运转道力汇集在了手臂之上。少女使出了浑身的力气,一口咬在了林志的手腕处,她本想听到林志的尖叫,却没想到顿时嘴巴一阵僵硬,好像这一口不是咬在手臂上而是咬在了生铁上,好悬没崩掉她美丽整齐的小牙齿。她怀疑自己中蛇毒产生了幻觉,伸出小舌头轻轻舔了一下林志的手腕,没错呀,这是肉呀!她浑然像是忘记林志是一个活人了,完全忽略了他的存在,在其手腕来回咬了十三口,可爱的小嘴都酸了,但,还是没有咬动分毫……“我肯定是中蛇毒太深,所以才咬不动的!”她这样安慰自己。

林志看少女在自己的手腕又是咬,又是用粉嫩的小舌头舔,差点儿被她的可爱逗笑了。

“同学,味道怎么样?这可不是东坡肘子啊。”林志打趣道。

少女看怪物似的仰头看向林志:“你的手臂是不是接的假肢?”她非常怀疑,因为刚才咬了一下自己的手臂,痛的好悬没掉下眼泪来。

“这是麒麟臂!”林志说“你叫什么名字,你若是求我的话,我会替你解毒。”

少女一脸的委屈:“你放开我,我就告你。”

林志双手一松,少女啊呀一声摔在了草地上,恶狠狠的看向林志:“你……”

林志摊着双手说:“不是你让放开的吗?”

少女咬着红唇说:“土包子,你听不懂人话吗?”

林志闻了闻幽香的面纱,俯身仔细端详着不能动弹的少女,“不光人美丽,身材也很好嘛,嘿嘿嘿……”他故意露出了邪恶的怪笑,自己都听出了一身鸡皮疙瘩。

少女打了一个冷颤:“你若是敢乱来,我让我爷爷剁了你的手脚喂狗。”

“是吗?”林志露出了玩味的笑意,他一伸手,将幽香的面纱塞在了少女胸前挤压的缝隙中,“咳,说吧,你叫什么,家住何处,有无男朋友……”

少女娇躯一颤,感到身体中传来一阵酥麻之感,她暗暗下决心,先忍一下,必须尽快去医院解毒才行,等身体恢复再找人好好收拾你,她强忍着怒气,一脸冰冷说:“我叫顾雁秋,就是燕京本地人,你若是能救我,就让你做我男朋友。”她相信,以她的美貌没有男子可以拒绝。

但,林志可不是普通人,他一眼就看穿了顾雁秋的心思。心中也是佩服这少女的智慧,遇事能这么快冷静下来,真是很难得。“既然你这么诚恳,那我不救你也就太不近人情了。咳,以后,你就是我女朋友了。”他蹲在了地上,一把抬起了少女修长的腿。

顾雁秋吓了一大跳:“你要干嘛?”

“当然是替你吸出蛇毒了。”林志轻抚了一下她雪白的小腿。

“不……不行,快放开,我要去医院,你送我去医院。”顾雁秋吓得花容失色。

林志说:“你是不是傻,七步蛇,走上七步,不等到医院,你就毒发身亡了。”

顾雁秋一脸冰冷:“可是……可是……”

但林志救人心切,要是再不吸出蛇毒,怕她真有性命之忧。

林志伸手从旁边摘下一大片牛蒡叶,掐了一个小孔,包在了她雪白的小腿上,哪管顾雁秋的挣扎,开始吸蛇毒……

许久,林志旁边的草地上有一滩黑血,他吐出一口黑血,拿掉了牛蒡叶:“好了!”

顾雁秋一脸的委屈,眼神中透着嫌弃,但事已至此也无可奈何,等恢复了再找他算账。

林志问:“感觉怎么样?”

“全身酸软酥麻,动不了。”顾雁秋觉得整个人都瘫掉了,甚至怀疑自己后半生要在轮椅上渡过,她害怕的紧,对林志说:“蛇毒吸出来了,快送我去医院检查一下,我可不想留下后遗症。”她清冷的声音中带着一丝请求。

林志说:“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啊?我还有急事呢。”他说:“我去找一些草药来,你就好好躺着吧。”他害怕发生意外,毕竟一个不能动弹的美貌少女,遇到禽兽或者‘禽兽’就不好了。

“这是一块桃符,有事就折断,我会尽快赶来的。”他把一块雕刻有符文的桃木签递给了她。顾雁秋看了看桃符,一脸的不愿意:“这小木片,有什么鬼用?还去采药,你是郎中不成?”

林志也懒得跟她解释。

因为那不是一句话解释的清的,作为一个道士,山、命、医、相、卜,这五术是必备的基本功。除此之外,他还传承了《鬼谷天书》,观天、堪地、相人、神判、定鬼、尸案、兽谱、虫鱼、木道、禽灵,这是什么?这就是全才!咳,用胡老道的话讲就是:素质教育,全面发展,做对社会有用的全能型人才!

不光是科学技术,玄学道术也得与时俱进,符合科学发展观!

林志迈着步子往枫树林深处走去,他看了看天空,云气流转,空气中吹着潮湿的冷风,看来不久便会下雨。观天之术作为《鬼谷天书》的首卷,真是不同凡响,虽然林志的修为不深,但只要看看云气,查查星象,便能知道天时变化,比天气预报还准!

果然,很快就下起了细雨。

他在一棵树下找到了一株龙涎草,这是解蛇毒的灵药,只要服下龙涎草的汁液,即便是最猛烈的蛇毒,也能很快化解掉。

突然,他的耳中传来一阵空灵的传音,是桃符断裂之声。

林志采了龙涎草,如一阵风似的穿林而过,来到了原先的地方,只见顾雁秋躺在草地上,她的衣服湿透,美丽的娇躯越发的玲珑有致,手中握着断裂的桃符,浑身颤栗抖成了一团。

“你怎么了,羊癫疯发作了啊?”林志不解地问。

顾雁秋脸上滚动着水珠,湿漉漉的头发沾在脸上,她的小脸发红:“有虫子爬到我衣服里去了。”林志舒了一口气,还以为什么大事呢,他问:“什么虫子,我帮你拿出来。”

顾雁秋娇躯一颤:“一只花蜘蛛,正在我的小腹处……”她的脸一阵通红,但想起那可怕的花蜘蛛,也顾不得什么了。

林志用袖子抹去了顾雁秋脸上的雨水,抱起她,伸手往她小腹摸了一下,眉头一皱:“哪有蜘蛛,你在寻我开心吧?”顾雁秋都快哭出来了:“它又不是死的,往上面去了……”林志一愣,看向她怀里颤抖的小甜瓜,犹豫了一下,伸手摸去……

顾雁秋急了:“唔……混蛋,它不在左边,跑右边去了。”

林志手上一阵柔软,他感到浑身酥麻如触电一般,经过一番来回摸索,终于抓住了一颗……呸,不对!他再一探,总算将一只爬动的小家伙捉了出来,甩手扔到树上去了。

顾雁秋的目光如利刃一把,就差吃掉林志了。

“没事了。”林志说着拿出龙涎草递了过去,“弄碎喝下汁液便能解毒。”

顾雁秋一脸冰冷:“我嘴巴僵硬,几乎动不了,怎么办?”

林志一愣:“难道要我嚼碎亲口喂你不成?”

第11章 这就是你口中的悄悄话?

“你……”顾雁秋杏眼圆睁怒视林志,“把你的电话给我,我要打电话让人来接我。”

林志说:“你没手机啊?”

“没电了!”顾雁秋一脸的理直气壮,“借你的用一下。”

林志从帆布包里拿出了大哥大,顾雁秋眼前一黑好悬没晕过去,直接被雷的外焦里嫩,一脸鄙视看着林志:“你这破玩意儿,能打通?”

林志说:“当然,不过这是我的私人专用电话,你怕是用不了。”他示范性的拨通了胡老道的号:“喂,老胡,什么?你还没起来,夜店?拯救失足少女?我想问那个服用青龙地卵没撒副作用吧?”

“青龙地卵?在哪里,快给我邮递过来。”电话那头的声音一阵激动。

林志一听喜不自胜:“我吃了。”

“兔崽子,有这种好东西也不给为师留着,真是大逆不道啊,好了,我继续拯救失足少女,嗯……嗯……”电话里传来一阵少儿不宜的缠绵声。

林志暗骂一声,心说老不死的都多大年纪还泡夜店,就这还敢妄称是正派宗师?

他挂点了电话,从胡老道的话判断,青龙地卵应该没什么坏处,除了脸色发绿。

旁边的顾雁秋看的眼都直了,没想到这老掉牙的东西,竟然真的能通话。

林志问:“同学,号多少,我替你拨打。”

顾雁秋说了号。

林志拨了过去,听筒里却传来:“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顾雁秋此刻浑身发冷,虽然小腿的毒液被林志吸出,但体内的余毒怕是已经浸入血脉了,她感到四肢僵硬,牙关与喉咙快要失去感觉了,“我……冷……”

林志拉起她的小手,一看雪白的手臂上出现了一道道红色的血纹,他的脸上浮现了担忧之色,蛇毒已经浸入了顾雁秋的血管与心脉,必须及时施救,不然活不过半个时辰。要知道,这可是七步蛇的蛇毒,猛烈无比,岂可小觑?

他一念及此,不敢耽搁,生怕错过了最佳的救治时机。

林志将龙涎草放在口里嚼了起来,抱着浑身冰冷僵硬的顾雁秋,俯下身去……

“你……别……”顾雁秋的话音戛然而止。

林志吻了上去,顾雁秋的红唇湿热柔滑,他运转真气用舌尖撬开了她的牙关,将嚼碎的龙涎草轻轻推了进去,紧紧抱着她的身子,猛地吹了一口气。顾雁秋娇躯一颤吟哦了一声,咕咚一下将龙涎草咽了下去,喉咙动了动,她双手的指甲不知何时竟然已经抓入了林志的肉里。

林志起身看着顾雁秋,只见她双眼紧闭,吐气如兰,身子微微颤抖,面如桃花,说不出的可爱迷人。“冷……冷……”顾雁秋的身子蜷缩成了一团,她自幼体寒,外加衣服之前被雨淋透,又中了蛇毒,因此才如此惧冷,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了。

“那边有一个破庙。”林志直接抱起虚弱的顾雁秋,朝着树冠处露出的塔尖走了过去。

在树林深处果然有一座废弃的古庙,这是一座三层的道观,破门大开着,里面布满了蛛网与灰尘,彩塑雕像的头都没了,墙壁上的彩绘早已蒙尘。林志从帆布包里拽出一块布,让顾雁秋坐在了上面。

破庙里有不少枯草,林志生了火,将顾雁秋抱到了火堆旁,她双眼紧闭说着胡话,试了一下额头烫的厉害,这是发高烧了啊。林志见她衣服湿透,这种性命攸关时刻,也顾不得那些繁文缛节了,将她的衣服一件件脱了下来,搭在火边烘烤,并将运转道力,将道气输入了她的体内。

顾雁秋娇躯颤抖,肌肤胜雪,真是玲珑有致,美丽极了。

若非林志定力过人,怕是要忍不住抱住压倒大战三百回合了,他浑身发热,但理性终究战胜了原始的冲动……

他双手紧贴着顾雁秋柔软的背心,随着道气的不管输入,她的身体不再颤抖。

半个小时后,林志这才收了道术,他满脸汗珠,脸色发白,着实损耗了不少道气。

顾雁秋早就醒了过来,她岂能不知道自己美丽的身躯,让这个小土包子看了个遍,她强忍着心头的怒火,默念冲动是魔鬼。若是她现在反抗,对方若是做出什么禽兽的事,那可就得不偿失了,还得忍忍!

林志浑身无力,他玩味地打量着顾雁秋美丽的倩影,轻声说:“你醒了,就赶紧穿上衣服吧。不然,我怕我忍不住上了你。”他的声音透着玩世不恭。

顾雁秋吓了一大跳,没想到对方竟然说出这么无耻的话,真是一个可恶的小禽兽。

她沉了一口气,知道林志有古怪,不敢贸然行事,还得从长计议,徐徐图之。

顾雁秋伸手从旁边拿过烘干的衣物,一件件穿好,身体中的寒气,一点儿都没用了。四肢的僵硬之感也消失了,一身轻松,感觉舒爽极了。就连自幼的体寒之症仿佛也都医治好了。“莫非,这小混蛋真是什么高人?”她可不笨,但一想起他抓蜘蛛摸自己的奶,还借口喂药夺走了她纯洁的初吻,外加脱光衣服给看了个遍,这岂能让她不火大?“小土包子,你就准备好棺材给自己收尸吧,我会让你付出代价的。”她在心里赌咒,眼眶泪花闪动,但还是一仰头忍住了哭泣,将泪珠硬是给压了回去。

许久,顾雁秋深深吸了一口气,她转身,只见火光照在林志清秀的脸上,他清澈的双眼,看不出一丝杂尘,好像刚才的一切不是他做的一样。她恨死林志了,真是脸皮厚的可以,这种人怎么不去死呢?

她浑然不知道,林志是真的想救她。

道气对修道者来说,弥足珍贵,想要炼出一丝道气,就要消耗大量的血肉精元,还要常年坚持苦修,是相当清苦和寂寞的。尤其是那些资质不佳的,修上十年八年,可能体内才会有一丝真气。即便是林志这种根骨清奇的天才,刚才输出的这些道气,没有十天半个月也是无法孕育出……

“你没事了就走吧,我可没时间陪你闲聊。”林志说。

顾雁秋一愣,心里暗骂一声混蛋,吃干抹净就想划清界限?门儿都没有!她下定决心,就算不把林志打残废,也得让他半身不遂!这就是你得罪我顾雁秋的下场。不过,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先摸清底细,知彼知己,才能百战不殆。“谢谢你。”她装出温柔害羞的样子,蚊蝇细声说“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林志一笑:“是不是想打听清楚了找我报仇?”

他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顾雁秋愣了一下,但依然忍着心底厌恶,面带微笑说:“怎么会呢,我不是答应做你女朋友了嘛,当然要问一下了。”心里则是将林志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三百六十遍,发誓此仇不报非女杰,女子报仇不隔夜。

林志招招手:“你侧耳过来,我给你说悄悄话。”

顾雁秋大喜,对自己的表演非常满意,看来骗过林志了,她俯身将脸凑到了林志眼前。

林志毫无征兆的扬手就是一个耳刮子,脆生生的响,打在了顾雁秋的脸上,留下五道血红的指印,美丽的小脸美丽登时肿了起来,红通通的……

若有正义之士见此一幕,定然拔刀,这就是你口中的悄悄话?

顾雁秋哪会料到林志会动手打她?

她直接蒙圈儿了,大脑一片空白,双耳蜂鸣不已,憋了大半天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滚落,捂着脸怒视着林志,将自己之前的盘算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压抑已久的情绪瞬间如黄河决堤般爆发了出来:“你给我记住,不管你逃到天涯海角,还是幽冥地府,我都会找到你,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她说完夺门而出,林志起身追了出去在后面喊:“喂,同学,你跑错方向了。”顾雁秋哭的梨花带雨,见自己真的跑错了方向,差点儿被气笑了,掉头大哭着朝枫树林外跑去……

林志见她美丽的身影消失在枫树林中,面容严肃了起来,喃喃道:“若是不让你暴怒生气,怕是憋在心脉的余毒无法清除啊……”他叹息一声,明知打女人是犯法的禽兽行径,但自己这也是逼不得已,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顾雁秋一口气跑到了树林边上,她感到一阵恶心,她扶着一棵树干呕不已,哇的吐出一口黑血来……她摸了嘴角的血迹,心里发誓要将林志扒皮抽筋挫骨扬灰……

林志立在破庙门口,此刻,他的脸上透着孤独。

忽然,他的眼睛中闪过一丝幽光。

“不对劲,莫非是……”

林志突然转身进入破庙,向四下扫视一番,最后眼睛直勾勾盯着雕像下方的神台……

第12章 白马震山行

林志发现神台的地方,魂力波动非常奇怪。

他来到神台前仔细搜索了许久,这才发现神台后面的几块砖有被人动过的痕迹,虽然掩饰的非常巧妙,但依然无法逃过他通彻的洞察力。

林志轻轻敲下了一块砖,神台里面是空心的,有一个黑色的双耳大肚黑罐子,上面贴着黑色的血符,一看就是封魂罐,上面还压着一面古朴的铜镜。

怪不得魂力波动如此微弱,封魂罐被藏在神台底下本来就已经被镇住了,还压了铜镜,这是要整死安太公的节奏。对方下手真是够狠毒的,要置人于死地,绝非善良之辈。林志取出铜镜看了看,这铜镜上有神秘的奇怪符文,连他都不认识,看来是一件古物,这施法之人也是大有来头,这铜镜绝非凡品,从上面散发出的古拙道意来看,起码有几千年的历史了。这施法之人也真是花了血本,却没想到如今栽到了林志的手里。

林志拿出封魂罐出了破庙后没有停留,快速朝着树林外而去,免得让人发现了。

并非是他害怕,而是这枚古铜镜太过稀有,他可不想让人知道是自己拿走了。当然,若是古铜镜的主人找来,他也不会退缩,就怕他不来!

林志来到树林边发现白马竟然不见了。

“白兔,你在哪里?”他一连喊了好几声,周围都没有白马的声音。

这可不是一般的马,平时只要林志一呼唤,一准儿屁颠儿屁颠儿的跑过来。

“莫非,有盗马贼?”林志心说真是狗胆包天,连我的坐骑都敢偷,真是无法无天了。他打了一个道诀,念着追神咒,然后坐在树林边,开始等待。

白马一旦受到追神咒的召唤,就算千里万里,也会马不停蹄的赶来。

林志闭上眼睛开始用神念与白马沟通,发现盗马贼竟然是一个女的。林志通过神念向白马发了咒语,盗马女贼中了他的软香咒,肯定身子发软,胸口发闷,气息不畅,浑身发热……

不久,只听山道上一声马嘶。

林志起身看去,倒想看看是什么人盗马。

只见白马上骑着一个雪奶童颜的美丽少女,她一脸桃红,捂着波荡的胸口正在喘息……

林志一愣,暗骂一声阴魂不散,这不就是自己在马路上遇到的那个交警姐姐吗?

高胜男骑在马上身子发软,胸口发闷都快胀炸了,任凭她怎么指挥,这匹白马就是不听她的使唤。她一看,白马竟然跑了回来,而马的主人正玩味的打量着自己的胸口……

“无耻,太无耻了,这个小恶棍……”高胜男心里暗骂不已,本来还想请假盗马报仇,可是现在却像是中了邪一样,浑身发软酥麻,燥热无比,她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误食了什么发春的药物。

林志心说既然你这么粘人,那我就好好戏弄你一番,让你下回不敢再造次。

“警花姐姐,你这是想我才回来找我吗?”林志嘴角扬起邪恶的笑,“喂,怎么还骑到我的白马上去了,莫非是要和我来个马震不成?”他说着故意做了一个夸张的表情。

高胜男差点儿气晕了过去,她虽然外表好强,但也是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女生。想当年也是名震十大警校,蝉联四届校花的雪奶童颜一枝花,平时那可都是让人捧在手心里的,哪有人敢对自己说这种轻薄的话?谁敢说一句稍微越线的话,只要她哼一声,疯狂的追求者便足以将那人打的找不到姥姥家。

“林志,你若是敢动我一下,我就让你牢底坐穿。”高胜男打算先发制人。

林志一脸坏笑:“小姐姐,别生气嘛,我来了哦。”他自己心里清楚的很,高胜男中了自己的软香咒,就算有反抗之心,也是无还手之力!这两袋**自动送上门来,还不是任由他拿捏?没错,野道士,就是这样无惧风雨,随心所欲!

见白马走了过来,他一个跃身跳到了马上,一个环腰紧紧抱住了高胜男,吓得她尖叫了一声。林志说:“警花姐姐,你没事吧?”他随手任意揉捏,高胜男在怀里嘤咛一声浑身酥软扭动不已,“小混蛋,快放开老娘,不然我和你拼命!”

林志一笑:“我好害怕哟,”他说着放开了高胜男,知道她现在身体发软,根本不可能与自己动手,轻轻拂了一下一下她披散的黑发,“用的什么香水,莫非是九阳花露香?太巧了,我的道号就是九阳,我们真是太有缘了。咳,有道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嘛。”

听到林志的疯言疯语,高胜男气的雪奶乱颤,都快撑爆衣服了,气的哽咽说不出话来。

林志往她胸口轻轻一拍,先别颤,马震还没开始呢。

他轻笑一声拿过高胜男手里的马缰绳,“坐好了,掉下去,摔破相了以后可就没人要了。”

驾——

林志低喝一声,顿时白马在崎岖的山道上狂奔了起来。

高胜男惊呼一声,她浑身发软,努力躲进林志怀里生怕掉下马去了。

林志没有从紫阳山大道下山,而是沿着后山的小道,策马奔腾,白马在险绝的山道上跳跃疾驰,高胜男的尖叫声此起彼伏,娇躯在他怀里乱颤。他低头看见一抹雪白,挤压的胸口抖成了一团。高胜男吐气如兰,娇喘声与尖叫声起伏,林志听得爽心悦耳,任由白马随意奔走……

下山之后,林志在一个十字路口勒住了缰绳,怀里的高胜男还在颤抖,捏了一下她光滑的小脸说:“警花姐姐,到站了,这马震技巧你可还满意?”

高胜男浑身酥麻发软,眼圈发红看着林志说:“小混蛋,下次再见,就是你的死期了。”

林志淡然一笑,他默念道诀解了咒,将高胜男放下了马,“有缘再见!”

高胜男突然觉得浑身一阵轻松,她感到一阵惊讶,这是怎么回事?

她若是知道林志下了咒,怕是会气爆雪奶!

林志则是风轻云淡,一副没事人的样子,骑着马朝西城而去,一路来到了安国府的大宅门前。安玉容正低着头在门口徘徊,长脖子侍女李翠莲喊道:“小姐,林先生回来了。”

林志下了马把缰绳拴在了马桩上,安玉容已经迎了上来:“林先生,封魂罐找到了吗?”

“那是自然,我出手,万无一失!”林志从马鞍的褡裢里取出了封魂罐,“等晚上,就为安太公招魂吧。”

夜里,明月高悬。

安国府的院子里摆着窨沉棺,安太公正躺在里面,他的脸色苍白如纸,一脸的死气沉沉。林志说:“把老太爷抬出来放在席子上吧。”他说着将封魂罐放在了地上,安玉容拿来一件黑色长袍:“这是老太爷以前穿的衣服,可以吗?”

林志点点头:“非常好,你们当中若是有属龙的,就回避一下,免得冲了煞。”

这时安太公已经被抬出来平放在了席子上,林志将黑色长袍盖在了封魂罐上,他拔出承影剑,默念咒语:“乾坤借法,阴阳逆转,五行合纵,三魂归位,敕!”

只听黑袍覆盖之下的封魂罐发出了咔擦咔擦的破裂声,原本瘪下去的黑色长袍竟然逐渐充盈了起来,好像有一个无形的人穿上了衣服,逐渐立了起来。

旁边观看的安玉容等人瞪大了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人立的长袍,吃惊的嘴里能塞下一个西瓜,下巴都快掉在地上了,那活脱脱就是‘见鬼’的表情!

安三公最夸张,眼珠子都跳了起来,脖子伸得老长,活了大半辈子还没见过这等怪事。他心里暗暗发苦,若林志真有这么大的本事,那自己以前得罪了他,真的没事吗?可谓是人老成精,能屈能伸,他决定事后就找林志道歉,毕竟这等高人,可不是自己惹得起的。万一哪天他不高兴了,摄走自己的魂魄,那岂不是要歇菜吗?他越想越感到后怕,背心都冒冷汗了。

林志用承影剑一指黑色长袍,打了一个道诀。

在承影剑的道力牵引之下,黑色长袍浮了起来,朝着安太公上空飘去。

随着他道术的调动,充盈的黑色道袍平躺与安太公的身形完全重合,见时机成熟,林志甩手飞出一道招魂符,灵符在真阳火的加持下自燃,散发出了一片白光将安太公与黑色长袍笼罩在了其中。

林志连喊三声:“安太公,回来。”

只见黑色长袍慢慢瘪了下去,最后落在了安太公的身上,招魂符也燃烧殆尽,飞灰被风吹着飘向远方。

但是,席子上的安太公不但没有苏醒,反而脸上生出了绿色的细毛……

第13章 留手不留情

安玉容说:“林先生,老太爷的脸上怎么和发霉了的绿馒头一样?”

林志走过去一看,安太公气息微弱,脸上出现的绿色茸毛与尸毛极其相似。

他转身走向窨沉棺,借着月光往里面一看,只见黑棺的西南角上有一只婴儿拳头大小的绿芝,与山上的绿皮野蘑菇极度相似,不过上面覆盖着一层绿色的粉末,散发着淡淡的微光。“窨沉棺中孕育出了尸菌,你们也太不小心了,让老太爷躺进去的时候,也不知道清理一下棺内。”林志说着将绿芝尸菌摘了出来,他之前还奇怪呢,安太公虽然被摄了三魂,但情况也不至于昏迷不醒。现在一看,原来是这尸菌作祟的缘故。

尸菌又名尸芝草,与千年老尸互为宿主,相互供养阴气,极为阴邪。

一旦千年老尸遭到毁坏,尸菌就会寻找活人寄宿,逐渐吞噬掉人的血肉之躯,直至整个人都变成一只绿色的大菌体。从这绿芝尸菌上面的脉轮来看,与之前的那具尸魔年代基本一致。这种几千年的尸菌,寄宿人体之后,更是凶险。之前潜藏在安太公体内,直到三魂归位才彻底暴露显现出来,说明这绿芝尸菌已经有了一定的灵性,必须尽快除掉才行。

林志从帆布包里摸出一根桃木钉,将绿芝尸菌钉在了地上,对安玉容说:“老太爷中了尸菌,命悬一线,危在旦夕,快找来生糯米粉与黑驴蹄子。只有用过沉沙熏蒸的秘法,才能拔出他体内的菌丝,挽救他的性命。”

安八公说:“黑驴蹄子……那不是对付僵尸用的吗?”

林志说:“没错,黑驴蹄子有克制尸菌的作用,严格来说,僵尸就是被体内尸菌所操控,才能攻击人。”

“那生糯米粉又有什么用?”安三公问。

林志说:“生糯米粉可以吸纳尸气,拔出尸毒,同时克制尸菌的扩散。”

安八公说:“我的古董店里正好有黑驴蹄子,我让伙计送来。”他对长脖子侍女李翠莲说:“快去找一袋生糯米粉来。”

不多久,黑驴蹄子与生糯米粉备齐。

林志吩咐安二公让人在周围生火,并除去安太公的衣服。

一切准备就绪,安太公干瘪的身体躺在席子上,他浑身覆盖着一层绿毛,若是不仔细看,就像一只绿毛老猿似的,哪有几分人样?而且气息极度微弱,处于完全昏迷状态,就是插一刀,怕是也没什么反应。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是一脸的惊惧之色。

林志将生糯米粉撒到了安太公身上,在他的头顶和脚下各点了一盏长明灯。

并用糯米粉撒了一道线将安太公与不远处钉在地上的绿芝尸菌连接了起来。

林志命人生了火,他讲黑驴蹄子放在了熊熊燃烧的炭火之中,顿时一阵嘶嘶声,黑驴蹄子冒出了浓烈的黑烟,恶臭熏人。林志运转道力,将黑色烟气逼向了糯米粉覆盖的安太公。随着黑烟的熏蒸,只见安太公脸上绿色的尸菌开始移动,逐渐的他心脏处白色的糯米粉变成了一片绿色,有一团团绿色的茸毛般的尸菌浮动。

林志一鼓作气势如虎,用道力将黑烟化为了一条黑色的雾龙,在安太公四周游走不已,糯米粉上出现的绿色尸菌越积累越多。在林志道气的指引下,绿色尸菌沿着连接绿芝本体的糯米线开始移动。

大半个小时后,只见覆盖着安太公的糯米粉变成了青黑色,他脸上的绿色茸毛完全消失。

而一边的绿芝本体上汇集了大量的尸菌绿丝,足足有一只刺猬大小,绿莹莹的散发着幽光,诡异到了极点儿。

没想到这尸菌在人体内繁化的速度如此之快。

若是稍晚一些,安太公怕是已经被完全吞噬,一命归西了。

林志对安玉容说:“安小姐,快用斧子砍断连接绿芝与安太公的糯米线。”

安玉容非常果断斩断了糯米线,见绿色尸菌还要沿着斧柄袭击她,急忙将斧头仍在了地上。林志检查了一下,安太公体内的尸菌已经被拔除,他让人拿来准备好的朱砂与糯米粉,将二者混合在了一起,在地上画了一个圈将所有的尸菌包围在了里面。

“快,沿着朱砂线的外圈用土围成一个坑,必须尽快杀死尸菌,不然一旦朱砂失效,它们会沉入地下借着阴气遁走。”林志说完让人清除了安太公身上的糯米粉,“让老太爷好好休息一晚上,务必时刻留人看守,有任何情况要及时来叫告诉我。”

不多久,下人们已经用土将尸菌团团围住。

林志找来扁担和两个水桶,他要从洗魂池中挑玄阴癸水来,在尸菌无法逃脱时将其扼杀在萌芽之中。安玉容说:“让下人来吧。”林志谢过了她的好意:“他们现在还不能靠近洗魂池,免得发生意外,还是由我亲自来吧。”

林志在大青山什么活都做,挑水砍柴,洗衣做饭,种菜锄地,这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半个小时后,林志抹了一把额头的汗珠,他已经用洗魂池的玄阴癸水注满了土坑,绿色的尸菌在黑色的水面上浮动游弋,水下被桃木钉禁锢的绿芝不断冒着泡。

“乾坤借法,阴阳逆转,五行合纵,玄水镇尸,敕!”

林志咬破指尖,在无形的承影剑剑身之上一抹,将剑身插入了黑色的玄水之中。

顿时,黑色的玄水沸腾了起来,里面的尸菌疯狂游动,发出了咝咝咝的怪响。

林志打出一个道诀:“离火,焚魔!”一道金色符文飞入了黑水之中。

只见黑色的水坑中出现了一个漩涡,一团青绿的离火散发着幽光,漩涡中心冒出了大量的绿烟,升腾的烟气之中有一道扭曲的暗影挣扎咆哮,隐隐有饿鬼般的咆哮声出现……

众人盯着沸腾的水坑以及升腾的绿烟,一个个面沉如水,纷纷紧握着双拳,满脸细汗。

这种情况持续了有三分钟,离火一闪而逝,暗影消失,绿烟随风飘散。

整个土坑中的黑色玄水蒸腾殆尽,绿色的尸菌与绿芝都不见了,只见坑底的桃木钉上,钉着一只拇指大小的人形怪虫,扭动着绿色的身体。林志暗暗惊奇,没想到这绿色的尸芝竟然也化形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灵芝骑矮马,眨眼无影踪。

这尸芝虽然不如灵芝,没有治病的作用,但在古籍之中也会有记载,见到尸芝,有避鬼的作用。山野之间,常有行人遭遇鬼打墙,若是中途遇上路过的尸芝,便能破解迷障。

尸菌对人的危害极大,可是一旦化形,它就与蚯蚓壁虎一样,化形的尸芝并不会伤人。

“这东西……看着很邪性。”安玉容说。

林志说:“这是尸芝,它是尸菌的灵体所化,不会害人的。”他告诉众人,天地万物,皆分阴阳,尸菌也是如此。刚才被离火焚烧的扭曲暗影,便是尸菌的魔体,而这尸芝则是除去魔气的灵体化形而成的。

安二公立马迎了上来,他博览群书遍查道藏玄典,知道这尸芝不是凡物,“林先生,这尸芝小精灵可否送给我豢养?”他激动的搓着双手。

林志一笑:“当然可以。”他从土坑里拿出尸芝拔去了桃木钉,对安二公说:“在它的伤口处滴血,能让它与你心神相通,可以认主。”安二公毫不犹豫咬破手指滴了血,尸芝发出了嘻嘻声,跳到了安二公的肩上,扭动着绿色的小屁股,欣喜不已。

安二公说:“林先生,这次真是麻烦你了。”

林志说:“客气了,时间不早了,大家都累了一天,快去休息吧。”

众人散后,林志回到了西苑,安玉容陪他吃过了夜宵,起身行了一礼:“林先生,我先回去了,有事你可以喊佣人,也可以直接给我打电话。”她说着脸一红,将手机号告诉了林志。别看林志有时没个正经,但面对安玉容,他丝毫不敢乱了方寸,听对方这么说,也没多想。毕竟,两个人的身份地位,相差太悬殊了。

虽说这个年代已经不看重门当户对了,但还是有一道无形的屏障,阻隔着所有的人。

即便是真爱,但在旁人看来,就是攀高枝,吃软饭……

林志并不知道安玉容的心思,若是让他知道安玉容对自己有好感,怕是激动的三天三夜睡不着。

第二天,安太公苏醒了过来,一个劲的叫饿。

林志一看不好,决不能让他吃太饱,这种饥饿太久的人一次性吃的太饱,胃受不了,没准儿能撑死。他让李翠莲熬了一些糯米粥,喂老人吃了半碗。林志又给安太公开了一副药,连服用了三天,安太公的身体恢复了大半,已经是行走如飞了。

这天,安太公拉着林志的手说:“林先生,真是太感谢你了。”

林志笑道:“老太爷,不必客气,叫我名字就好。”

李翠莲跑来说:“不好了,宁王府的又来了。”

安太公板着脸说:“慌什么?”

“不是啊,这次不光是朱茂昌和福管家,还有一个鹤发鸡皮的老道。”李翠莲然后压低了声音,眼睛闪躲的看着安太公:“还说若是不答应他的要求,就要……要……”

安太公说:“要什么,你倒是直说呀!”

李翠莲讷讷说:“朱茂昌扬言要你活不过明日……”

安太公气的浑身颤抖:“宁王府,欺人太甚,他朱茂昌算个什么东西?”

林志听出了一些门道:“来的,是否就是那个面白无须一双狼眼的年轻人?”

李翠莲点点头:“可不是么,这个恶棍色魔,真是太无耻了。老太爷,怎么办?朱茂昌一副胸有成竹小人得势的样子,他带来的那个瘦皮老道似乎大有来头。”

安太公一脸阴沉:“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

林志说:“老太爷,来人说不定就是害你之人,你现在不宜露面,让我去会会这个朱茂昌。”

安太公两眼放光:“对呀,有林先生在,还怕他什么瘦皮老道!”他转念一想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叮嘱林志说:“你要当心,凡事留一手,没有绝对把握,不可轻举妄动。我安国府虽说日薄西山,但人脉还是有的,我就不信没人治得了朱茂昌。”又加了一句:“若是有把握,就不要留情,让这驴日的知道些厉害。”

林志笑了笑:“全凭老太爷吩咐,李翠莲,我们过去吧。”

第14章 观池一怒

魁星楼中,几位老人在大厅两边的木椅上端坐,正右位坐的是面白无须的狼眼年轻人,他是宁王府的大少爷,旁边站立的黑衣老人为管家福伯。在福伯的左侧是一个猪口的瘦皮道士,年龄有三十多岁的样子,中年道士背着一把古朴的长剑,一脸的倨傲之色,仿佛可以蔑视一切。

左垂手的安二公心中很是不安,他对安玉容说:“你去看看,老太爷怎么还不来。”

安玉容道了一声是刚要出去,却见李翠莲与林志走了进来,众人皆是一愣。

朱茂昌的断刀眉皱了皱,看向林志一脸的鄙视,“安国府真是什么人都有啊,难道收留叫花子要准备重振丐帮不成?哈哈哈……”他的声音中透着几分阴邪,每一句都非常刺耳。旁边的福伯战战兢兢看向了众人,生怕安国府的人发威对自己不利。

林志大步走到了左手正位,停住身子回身对几位老人行了一礼:“老太爷身体抱恙,让我全权处理家事,隆重招待贵客。”他说完也不管众人的吃惊神色,稳稳的坐在了安太公的座椅上,一抖黑白格的百衲袍,看向了旁边的猪口瘦皮道士:“这位道长,不知道仙乡何处?”

瘦皮道士冷哼一声:“贫道乃是龙虎山春水真人座下十大弟子之一,道号观池!”

林志淡然一笑:“幸会幸会,原来是观池道长。”他转头看向朱茂昌:“你,起来!”

朱茂昌狼眼微微一眯:“你在和我说话?”

大厅里的气氛顿时紧张了起来,室内的温度瞬间降到了冰点儿。

安国府的几位老人相视一眼,神情说不出的难看,都看向了正位首座的林志。

林志说:“不错,你算个什么东西,也配和我平起平坐?”

朱茂昌气的浑身颤抖,猛地站了起来,用手指着林志:“你竟敢和我这么说话?”

“没错,老子就是这么为所欲为!”林志端起桌上滚烫的茶盏,拈起青花瓷盖撇了撇浮动的茶叶,他一扬手,冒着热气的茶水泼了朱茂昌一脸,“不好意思,我看到有一个渣滓。”

朱茂昌怪叫一声,脸被烫的通红如猴屁股,跳脚骂道:“好一个不开眼的泥腿子,今天,我就让你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

林志将茶盏轻轻放在了桌上,冷喝一声:“跪下!”他放出神念直击朱茂昌的气海。

朱茂昌打了一个冷颤,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他自己一脸的难以置信,双腿仿佛受到了电击一般麻痹失去了知觉,他抬头怒视林志:“你对我做了什么?”

林志的这一声冷喝吓了众人一跳,见不可一世的朱茂昌双膝跪地,都差点儿惊掉了眼珠子。这怎么可能?

林志一脸平静,双目古井无波,淡淡说:“李翠莲,上茶。”

李翠莲震惊的流出了口水,长脖子猛缩了一下,急忙给林志的茶盏里填满了水。

福管家也被吓得够呛,急忙伸手搀扶朱茂昌:“少爷,快起来。”可是任他怎么扶,这朱茂昌就像是烂泥似的,双腿如面条一般,根本扶不起来。他只能咬着牙拽着少爷的一只手臂,将其勉强架起来。

瘦皮道士观池浑身感到一阵寒意,他看向了林志,对方没有一丝的道力波动,更看不到有道气流露。他心中没底了,莫非这小子深藏不露?他可不是没头没脑的愣头青,刚才这一幕,着实是透着古怪。“朱先生,你没事吧?”他甚至怀疑朱茂昌是不是患过什么怪病,经不起吓,让林志给吓的站立不稳了……

朱茂昌双眼喷着火:“观池道长,给我好好教训一下这小子,教他如何好好做人。”

观池背心冒了冷汗,他稳了稳神,一脸冷峻看向了林志:“这位道友,不知道师承何门,怎么称呼?”他可不想贸然出手,虽然对方穿着朴素的百衲袍,但,人不可貌相!尤其是修道之人,经常貌不惊人,甚至是非常邋遢,看起来像个老叫花子。这种人,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甚至不理会你的挑衅与嘲弄。但是,你若是触了人家的逆鳞,或者侮辱人家,亦或者为非作歹被撞见,那可就不会任你摆弄了。不出手,则已;出手,必杀!

林志说:“无门无派,野道士一个!我叫林志,道号嘛,因为喜欢喝豆浆,所以叫九阳。”

观池见林志说的风轻云淡,心说你骗鬼呢,还喝豆浆,去他娘九阳豆浆机!当然,作为一个老油条,他自然是不会轻易表露心中想法,打算再试探试探:“道友开玩笑了,你我同为修道之人,相见便是缘分。你若是愿意,我可以引荐你加入龙虎山,让我师父收你为关门弟子。”

“自由惯了,不喜欢什么清规戒律门规条令,你若是愿意,我可以带你去拯救失足少女。”林志一脸的严肃:“观池道友,你看如何?”

观池的脸顿时黑了,他心中快速盘算:这小子,如此明目张胆口不遮拦,看他无法无天的神态,八成真不是出自什么名门大派。一个野道士,也敢与我龙虎山道门正宗叫板?哼,真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今日贫道就让你吃点儿苦头,年轻人就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不给点颜色瞧瞧,怕是更不把自己放在眼里了。

“我希望你为自己的过错,向朱先生道歉,并跪下磕三个响头,让他原谅你。”观池说。

林志喝了一口茶,闭着眼品味着茶香,他缓缓睁开眼睛说:“观池,你真把自己当个人了?”他心说就算春水真人来了,也得给自己行跪拜之礼,你一个小小的弟子,何敢如此造次?谁给你的脸?谁借你的胆!想当年,龙虎山掌门带着十大真人到大青山拜见胡老道,哪一个不是对自己毕恭毕敬!那时,他不过是八岁,但修为远超他们。修行之人,道高为师,身正为尊,品高为上,能者为长,一手掌阴阳,一念定生死,挥袖起风云,弹指动乾坤,心中有大道,谁人敢不服?

观池勃然大怒:“狂妄!贫道再给你一次机会,若是执迷不悟,休怪我翻脸无情!”

第15章 给脸不要脸

林志一脸的淡然,清秀的脸上看不到任何的悲喜,清澈的双眼古井无波。

观池这种小角色,还不值得他生气动怒,只要对方能知进退,他看在龙虎山掌门的面上,可以宽恕他的无礼。但若是他给脸不要脸,再敢说一个违逆的字,那便是自寻死路。

林志看了一眼观池,淡淡说:“扶着他,滚!”

观池见到林志的这一个眼神,他浑身如浇凉水,整个人如坠冰窟。

他心中大骇:“一个眼神就可以秒杀我!”

这种恐怖的气息,从未有过。

整个大厅中死一般的寂静,院子里树上的鸟鸣声清晰入耳,安国府的几位老人呼吸浓重,看向了站立不稳的朱茂昌。福管家小声说:“少爷,情况不对,要不先回去,从长计议,您看如何?”朱茂昌狼眼瞪得浑圆:“放屁!我朱茂昌,何时受过这等欺辱,人家都蹬鼻子上脸了,你要我忍?”他转头对观池说:“道长,你不是号称龙虎山最有天赋的弟子,难道还收拾不了一个乳臭未干的泥腿子?”

观池心中暗骂一声你懂个卵子,他虽然怒火攻心,但还是勉强压了下来。刚才林志的那一个眼神,实在太过瘆人。即便是傻子也能看出这其中有问题,那淡定的样子,一看就有恃无恐。这种人,若非是有绝对的实力,那就是有深厚的势力,背景和来头都很大。惹了这种人,岂不是嫌命长?他再有天赋也只是一个弟子,在那些大门大派的势力面前,毛都不是。

不过,此刻他受雇于宁王府,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怎么好退避?

刚才朱茂昌的话,也是刺激了他,感觉脸上有些挂不住了。

观池心中叹息一声:“真是赶鸭子上架啊!”他知道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但也从来没打算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开玩笑。要知道,修道高手的实力,挥手之间,可以取人性命,弹指刹那,可以定人生死。这不是儿戏!

作为一个老江湖,观池自然是懂得明哲保身,别看他是个长相奇丑的瘦皮道士,但心里和明镜似的,通透着呢。混江湖,没有八面玲珑随意变的本事,早就吹灯拔蜡歇菜了。他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为了全身而退,决定以假乱真浑水摸鱼。

“九阳道友,你不要太……”观池说了半句,他突然捂住了胸口,心中默念法诀,让自己肺部舒张,气血不畅。如此,便能口吐白沫脸色铁青,假装中招瞒天过海。要骗过这无知的朱茂昌,还不是手到擒来?等拿了钱,就立马回龙虎山。他想到这里,浑身颤抖如筛糠一般,嘴斜眼歪的……

朱茂昌与福管家当场傻眼了,异口同声问:“观池道长,你这是咋了?”

整个大厅中的安国府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但都是一脸幸灾乐祸看戏的表情。观池怕林志现在发难,他急忙说:“不好,我中招了,快……快离开……”他说着咬破舌尖喷出了一口血沫……因为暂时封住了脉门,脸皮青的和青瓜一样,吓得朱茂昌和福管家好悬没一头栽倒。

“走!”朱茂昌声音阴冷,福管家架着朱茂昌往外走去。

观池看了一眼林志,慌慌张张跟了上去……

林志期初还没搞清状况,但多看几眼就明白了,这观池也真是个人才,戏演的太逼真了。

安二公与其他几位老人都站了起来,他们现在看林志的眼神,已经与之前迥然不同了。之前除了安二公,其他几位老人看林志的眼神中,透着几分不屑。虽然没有明说,但只要是正常人都看的出来。毕竟林志这身打扮有些土气,虽然长得眉清目秀,但因为常年在大青山修行,皮肤黑黑的,与山村少年,没有没有多大的区别。

现在,可就不一样了。

他表现出来的实力,足以让所有人心悦臣服,谈笑之间,就将不可一世的朱茂昌扫地出门。说实在的,在场的这些人,哪个有这种气魄与能力?朱茂昌可不是等闲之辈,来的时候,可是一副鼻孔朝天傲视天下的神态,显然是做了充分的准备。还有,那瘦皮道士一看就绝非善茬,不是好惹的主。

但,那又如何!

还不是在林志的一声‘滚’之后,灰溜溜夹着尾巴逃走了。

林志不光为安国府逼退了强敌,还找回了颜面,他们岂能再将其等闲视之?

安三公第一个上前,一拱到底:“林先生,老朽真是有眼不识泰山,还望你海涵。”

林志说:“三爷不必客气。”

其他几位老人也连连说一些拜年的好话,对林志赞不绝口。安二公打断道:“好了,一个个马屁精!”他对林志行了一礼:“先生真乃高人,风流倜傥,才高八斗,英俊潇洒,放荡不羁,老朽对你的敬佩之情,有如黄河之水,奔流不息,又如庐山瀑布,飞流千尺……”

众人惊呆了,见安二公一脸的谄媚,异口同声怒喝:“马屁精!”

林志问安玉容:“朱茂昌几次三番到安国府,到底有什么目的?”

安玉容眼圈一红:“他逼我嫁给他,我不答应,他就上门找我们的麻烦。”

林志听后怒火中烧,竟然敢打安玉容的主意,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想娶燕京第一美人,谁给你的勇气?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今天,算你小子跑的快,不然就让你横着出去。

“安小姐不必伤心,这等无耻之人,作恶多端,必遭天谴。”林志说。

安玉容眼眶湿润,美丽的双眼泪花闪动:“他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林志安慰道:“放心,他要再敢来,我就废了他。”

“林先生,你的大恩大德,玉容永世不忘。”安玉容落了泪,说着就要磕头行礼。

林志急忙拉住安玉容的手说:“安小姐,你无须多礼,惩恶扬善,是我们修道之人的宗旨。”林志话锋一转说:“哎呀,我都饿了,有什么好吃的吗?最好是烧鸡,烤肉,红烧肘子之类的……”

安玉容破涕为笑,对长脖子侍女说:“翠莲,让后厨准备饭菜。”

用饭期间,安玉容对林志说:“恕玉容冒昧,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当讲不当讲?”

林志放下了筷子:“安小姐,不必客气,有话请讲。”

第16章 肥猪拱门

安玉容听林志这么说,回身对着门口冷喝一声:“你还不滚进来。”

一个染着红发的少年走了进来,赤着膀子,右臂上文着一只鬼脸,嘴里叼着一根烟,墨镜遮住了半张脸,扭着肩膀晃着身子说:“老姐,什么鸟事,快说,我与几个哥们儿还要去泡吧撩妹呢,没时间闲扯。”他说完吐了一个烟圈儿,一副二百五的样子。

安玉容弯弯的眉毛皱了一下:“没大没小,你怎么说话呢?这位是林先生,他明天也要去燕京大学报道,以后有事可以让他多照顾一下。”她又对林志说:“他是我弟弟安玉龙。”

林志说:“自家人,不必客气。”

安玉龙哼了一声:“谁跟你是自家人,别以为治好了老太爷的病,就不把自己当外人。”

安玉容站起来就甩了他一个耳光:“混账东西!”

“你打我?”安玉龙一脸吃惊,老姐可是从没与自己动过手。

安玉容盯着弟弟:“道歉!”

林志说:“不用了,年轻人嘛,火气大一些是好事。”他运转了道诀,将神念放开,发出一道癫笑咒!这癫笑咒,会让人大笑发狂,笑的涕泗横***疲力尽而亡。当然,他只是略施小惩,让安玉龙知道些厉害,不会让他笑死的。

瞬间,安玉龙狂笑不已,捂着肚皮,在地上打起了滚,笑的眼泪哗哗直流……

“玉龙,你怎么了?”安玉容心说不会一巴掌打傻了吧。

“哈哈哈……我……控制不住自己……哈哈……想笑……哈哈哈……”

痛,可杀人。

笑,亦如是。

安玉容问林志:“林先生,这是……”

林志没说话,一脸的风轻云淡,慢慢品着茶。

他喝完一盏茶,这才默念道诀散去了癫笑咒,地上翻滚的安玉龙止了笑,满脸泪痕,肚皮都快笑抽筋了,如青蛙似的趴在地上,四肢无力,软趴趴的,哪还有之前的神气?林志问:“怎么样,若是不过瘾,再给你来个加时?”

安玉龙大口喘着气:“不要……不要啊……呜呜呜……”说着鼻涕眼泪都下来了,刚才的这一番折腾实在是太痛苦,太难受了,比刀割更加痛彻心扉。他抹着眼泪侧脸看了一眼林志,颤抖着说:“林……林大哥,我……服……服了,饶过我这一次吧!”他旅游刚回家不久,听下人说林志怎么怎么厉害,心里很是不乐意。不就是一个山里来的小道士,能有什么能耐?但他那想到林志还有这种整人的手段,这他娘简直惨绝人寰,真是弄死人不偿命啊。不服?不服都不行!

许久,他从地上爬了起来,对林志的态度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那还再敢耀武扬威。他平常可是整人小能手,但遇上林志这种凶人,简直是小巫见大巫,自己那点儿伎俩,就是小孩子过家家。

“志哥,以后我都听你的。”安玉龙行了一礼,那态度,毕恭毕敬的。其实他心里打着小算盘呢,想弄林志是不太可能,这家伙简直可以杀人于无形。不过,若是自己能从他身上学到一招半式,以后可以横着走了,还怕什么东城小霸王?

林志觉得好笑,不露声色说:“坐下吃吧。”

安玉龙哪敢违拗,若是惹怒了林志再发起狠了,自己的小命怕是要交代了。

他恭恭敬敬坐在了一边,勉力吃了几口菜,这才问:“志哥,你刚才是用的什么道术?”

林志见安玉容也看着自己,便说道:“不值一提,只不过是一个简单的癫笑咒而已。”

安玉龙暗骂一声,这还简单的癫笑咒,娘嘞!你要整一个复杂的,那我的肠子不都得笑断了?他给林志添了茶,试探说:“志哥,有时间,也教我一个呗。”林志喝着茶,瞥了他一眼:“道术,不可轻传,看你心志不坚,学了反而会招来祸患。”

“哎呀,怎么能让你轻传?你看我老姐多漂亮,燕京第一美人,只要你传我道术,我就让我老姐嫁给你。”安玉龙说完补充一句:“别看我平时不干正事,但胸中也有一颗正义之心,扶危济困,侠义心肠……”

安玉容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急忙拿起一个鸡腿塞住了安玉龙的嘴:“吃你的吧,别口无遮拦的胡说八道。”

“唔唔……”安玉龙急忙拿出嘴里的鸡腿,流着口水说:“老姐,你还不愿意?你看我志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相貌堂堂,乃是一个绝世天才,那点儿配不上你?咳,你都二十五了,也该是找个男朋友的时候了。志哥,你是十八岁吧?这俗话说的好,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七,笑嘻嘻……”

安玉容的心突突乱跳,脸就像红透了的苹果,偷看了一眼林志,心中暖流涌动。但她是一个女孩子,让自己的老弟这样说,难免害羞脸上有些挂不住了,端起一盘开胃的凉菜直接扣在了安玉龙的头上,假装生气娇叱一声:“你个没皮没脸的东西,赶紧给我有多远滚多远……”

“哎哟,老姐你怎么还发飙了?你不为了自己的幸福,也得为我的前途考虑一下嘛,牺牲一下也是应该的。”安玉龙顶着一头绿油油的凉菜蹦了起来,让安玉容给撵了出去,临走还不忘说一句:“志哥,明天学校见,我老姐就交给你了……”然后一溜烟不见了影儿。

安玉容胸口起伏,一脸的娇羞之态:“林先生,这小子没个正经,你不要放在心上。”

林志说:“要是我当真了呢?”

安玉容的脸刷的一下更红了,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这……这……”

林志笑道:“开个玩笑,别紧张。”

安玉容舒了一口气,一副‘吓死我了’的表情。

第二天,林志起的很早。

四点半,他已经起来修行了,这是他每天必做的功课,在脑海了反复观想《鬼谷天书》,不断领悟天书的深意。

天慢慢亮了,林志吐出一口浊气收了道力,洗了一把脸。

他看了一下时间,七点半了。

早晨的空气非常清新,林志在院落中活动舒展了一下筋骨,吃过早点便离开了安国府。

燕京大学位于海城区中心,距离安国府有三十多公里的路程,以白马的脚程,半个小时足以。不过,听说大一要上晚自习,那他是否住校就成了一个问题。虽然安二公已经让人打扫了道场,不日便能住人,但每天来回的跑,也着实的麻烦。

林志打算到了学校了解一下情况再说。

毕竟,他从小到大就没正经上过学,对一些制度也只是略有耳闻,并不怎么熟悉。

再说了,他从小在大青山生活,那是一种怎样的孤独生活?在他内心深处,也非常向往校园生活。这次能到燕京大学求学,也多亏了胡老道走关系,全靠自己的一位‘师叔’帮忙……

听胡老道说这位师叔大有来头,但具体身份林志并不清楚。

林志之前因为高胜男拦道,联系过这位神秘师叔,对方一句话,就让交通部部长给一个小交警队队长打电话,可见不是一般人。师叔说有事尽管联系,这燕京之地,还没有他不敢管的事儿。如此说来,这位师叔在燕京的地位,也是首屈一指。

当然,林志也从没想依靠别人。

以他现在的修为,除了官面不便插手的事儿,还没有能难倒他的!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燕京大学的门口。

林志下了马,牵着白马往校园内走去。

第一次步入大学校园,看着成排的法国梧桐,绿色的草地,还有一栋栋历经沧桑的教学楼,他感到非常新奇。古树参天,青石小道,三俩结伴而行的美丽女大学生,一切都显得那么宁静与柔美。林志穿过一个地下通道,见到两排繁花盛开的紫玉兰花树,花香扑鼻,让人神清气爽。

绕过了一座假山,林志看到了一片清澈的湖水,荷花盛开,蛙鸣阵阵。

湖边有两个女生有说有笑,摘下花彼此扔花瓣,嬉闹着跑开了……

操场上有不少打太极拳的老爷爷老奶奶,也有踢毽子的,跑步的,足球场上几个学生正在踢球,一切都显得那么生机勃勃。

林志牵着马,他依然穿着黑白格的百衲袍,背负古剑,斜跨帆布包,他的这副打扮实在是太与众不同了,谁见谁知道。路人的反应,用《孔雀东南飞》里的一句诗形容,那就是“行人驻足听,寡妇起彷徨”,大概就是这么个味道。

这时,迎面走来三个膀大腰圆的学生,手里拿着铅球铁饼等物,一看就是体育组的。

林志对各个系还是有一些了解的,体育系虽然人数不多,但一个个都是四肢发达,出了名的凶猛,在整个燕京大学是一股重要的力量。在院系的排名之中,排在最末,名声也不怎么好。但是体育系的人,那是有名的强横,谁惹得起?

不过,这三人与林志一样,也是新生。

他们看到林志的穿着眼前一亮,就像见到了神秘物种,见林志身体精瘦,皮肤黑黑的,眉清目秀一副文弱的样子,一看就是来自大山深处,这种人最好欺负了。他们上高中时,专门向这种无还手之力的人,‘借’一些烟酒钱。

“红哥,没想到这大清早,生意就上门儿了。”穿着星旗短袖的男生说。

红队服的强壮男生一瞪眼:“咳,宋星,你是不是傻了,我们现在是大学生,要文明!”

戴着绿护腕的学生说:“呵呵,还大学生,红哥,你可别当真了。”

“你看他,穿的土里土气的,一副穷酸样,能有几个钱,算了。”红队服的男生说。

宋星说:“这可不好说,他坐车都不舍得花钱,骑马而来,这种土包子,身上肯定有钱啊。这可是肥猪拱门儿,不要白不要啊!”他说完一笑,好像很光荣似的。

红队服男生说:“好,过去拦住他,‘借’了钱今晚去泡吧,听安老大说最近来了很嫩的雏儿。”

宋星说:“早就等你发话呢!”

红队服男生叫林红,另两个是他的发小宋星与刘兵,三人臭味相投,算是死党。

林红手里掂着铅球一歪嘴,宋星与刘兵会意,以三角之势朝着林志围了上去……

第17章 宿舍怪物

林志见三个浑身肌肉的男生围了上来,知道这是要找自己的晦气。

“同学,你老家哪儿的?”林红将铅球扔在了路边的草丛中。

林志一脸平静地说:“西北。”

宋星笑道:“红哥,你看我猜得不错吧,不用问都知道是西北那个山沟里出来的。”

“同学,你就一路骑马从西北到燕京的吗?”刘兵试探了一句。

林志装出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一脸单纯宝宝的表情,“是的。”

宋星晃了晃手里的铁饼说:“同学,我们最近手头有点儿紧,借点钱吧。”

林志假装害怕:“我……我没钱。”

刘兵冷哼一声:“别耍花样,你以为装可怜,我们就能放过你?”他说着就要动手。

林红伸手挡住了刘兵:“兵子,别为难同学,让他自己拿一些就好。”

宋星挥了挥铁饼:“土鳖,可别不识抬举,红哥可是安老大的好兄弟,明白吗?”

“不明白。”林志一脸的小白痴样,“安老大是谁呀?”

刘兵说:“安老大,那可是道上的,西城四小龙之一,听懂了吗?”

林志还是一脸的呆样:“不懂。”

宋星骂了一声‘操’,对旁边的林红说:“红哥,这小子,怕是一个傻子。”

林红也耐不住性子了:“不用废话了,K他,把他身上的钱都搜出来。”

刘兵跳了起来,一脚踢向了林志的胸口,他身强力壮,坚信这一脚能把林志踢飞了。

但林志又不是死人,岂会等着让人踢?他运转道力,浑身笼罩着一层道气。

刘兵飞起一脚,结结实实踢中了林志的胸口,但他腿上传来一声咔嚓,就像是踢中了钢板,腿骨都开裂了。这完全与他想的不一样。不光没踢飞林志,自己反而被弹飞,落入草丛中脸直接砸到了林红扔下的铅球上。顿时,整张脸就像是开了杂货铺,一脸的鲜血,嘴斜眼歪,鼻子塌了一半,发出了杀猪似的惨叫声。“红哥,我的腿……折了。”

旁边的林红与宋星当场呆若木鸡。

刘兵可是有名的大力脚,那是吃饱了敢踢铅球的人,今天这是怎么了?

林红打量了几眼林志,觉得这眉清目秀的少年有古怪,不像是他的外表那么文弱。他可不想吃亏,刘兵那样子,已经是惨不忍睹了。不如让宋星试试,如果对方真有什么手段,那就撤退,免得弄个鸡飞蛋打。为了几个钱,犯不着弄伤自己,那样太划不来了。

“阿星,K他!”林红冷哼一声。

宋星可没有林红那么多花花肠子,他一个箭步冲了上去,抡起铁饼朝着林志的肩膀上砸去,准备一击拿下。他可是十大高级中学联考的铅球冠军,力大无穷,手臂上虬结的肌肉,爆发力能一拳可以打死一头牛。加上助跑,以及铁饼砸下的贯穿力,这一下砸落,定然能将这山货砸的坐在地上。虽然不会断臂,但也可以废了他一个肩膀,留下终身残疾。

但是,当铁饼砸到林志的右肩时,林志纹丝未动。

相反,宋星的手臂一阵发麻,只听嘎嘣一声脆响,小臂的白骨直接从肘关节冒了出来,飞起一串鲜血,身子被一股巨力反弹,如破麻袋似的倒飞了出去。嘭!一声巨响直接砸在了鼻青脸肿的刘兵身上,二人同时惨叫不已。

林红看到这一幕脸色铁青。

他浑身发冷,心底浮现一个想法:这家伙,不是人!

刘兵那一脚没能把他踢飞,这还情有可原。但宋星用的可是铁饼,就算是铁人,也会被砸出一个坑来。更何况是血肉之躯?

现在,他只有一个念头,走,快走!

林红走到草丛里扶起了宋星,刘兵爬了起来,腿骨断裂根本站立不稳。

“小子,你摊上大事了,有种别走。”刘兵骂骂咧咧说。

林红面沉似水:“走,去找安老大。”他搀扶着两人,就要离开。今天人丢大了,趁着没人围观赶紧溜之大吉,找机会再报仇也不迟。

“我允许你们走了吗?”林志的声音如利刃一般,透着强烈的杀意。

三人浑身颤抖了一下,互相对视一眼,宋星看向了林志:“你想怎样?”

林志微微一笑:“咳,大家都是同学嘛,我最近手头有些紧,借点零花钱。”

刘兵大怒:“还没人敢勒索我们!”

林红按住了他的肩膀:“你想要多少?”

“一万八千的,都行。”林志说。

宋星说:“红哥,打电话给安老大,找人弄死他。”

林红暗骂一声蠢货,他现在只想脱身,“只有五百!”说完拿出钱包扔了过去。

林志并没有看钱包,而是盯着宋星手的黑色戒指。这枚戒指透着一种奇异的力量,有暗淡的上古符文隐现,绝非普通的地摊货。“他的戒指,我要了。”林志一脸的风轻云淡。

宋星慌忙捂住了手上的戒指:“做梦,这可是我的传家之宝。”

林红一把拉过宋星的手,不管对方反抗,取下戒指扔给了林志,“可以走了吗?”

宋星脸色惨白,这传家戒指他可是偷着戴出来装比用的,若是老太爷知道戒指没了,还不打断他的双腿?“红哥,不行,不行啊……”林红冷下脸来:“找死啊?”他甩了宋星一个耳刮子,打掉了宋星的一颗槽牙。

林志将黑色戒指放到了帆布包了,见那三人往前走去,急忙叫住了。

林红浑身如浇凉水,他硬着头皮回头问:“还有什么事儿吗?”

林志指了指草丛中的铅球和铁饼:“你们忘东西了,不要伤害花花草草,要保护环境,知道了吗?”

三人气的好悬没吐血,林红拿了铅球,扶着两人咬牙切齿离开了。

林志取出了钱包里的钱,轻轻一握钱包便化为了粉末,随手撒在了草丛里。他牵着白马在校园里转悠了一阵,向一个路过的女学生询问了新生的住宿问题。原来,新生开学前已经安排好了宿舍,在学生处拿了被褥就能直接入住了。

道学系的新生宿舍楼在一号宿舍楼,只有五楼的三个寝室,隶属于国学院。

道学系在整个燕京大学,是非常不起眼的存在,每年只招收十八人。算是全校第一小系,毕竟研究道家文化的人可谓是凤毛麟角,比哲学还要冷门。虽然是属于传统文化,但人家问你大学什么专业,你说是研究道术玄学,人家会以为你脑子有毛病。何况毕业后就业也是一大问题,毕业了出家当道士?那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

林志来到了一号宿舍楼前,环境倒是不错,前方有一大片参天的法国梧桐,树下有一片竹林,竹林边是一个不大的荷花池,小喷泉正卖力的转着脑袋,不断喷出一串串晶莹的水珠。翠竹摇曳,水珠在绿色的荷叶上滚动,一只青蛙趴在上面发出呱的一声,听见脚步声扑通一下跳入了水中,溅起一片水花,涟漪在阳光荡漾着波光。林志将白马拴在了一棵大树下,轻抚了一下白马的脖子:“白兔,好好待着。”

他出了树林到了一号宿舍楼的宿管处,拿出录取通知书递了过去。

宿管大爷白发苍苍,戴上老花眼看了录取通知书,在一本名册上了翻了几下,和蔼地说:“你的宿舍是504,去二楼的学生处领被褥吧。”林志谢过了大爷,在二楼领了一个包,直接去了五楼。他沿着幽暗的走廊,朝着五楼的东侧走去,找到了504号宿舍。

宿舍门开着,窗帘遮的严严实实,昏暗的宿舍里一点火星忽明忽暗。

林志看了进去,只见地上蹲着一个黑影,一颗巨大的头毛茸茸的比洗脸盆还大两圈。

“什么怪物?”林志吓了一跳。

只见那黑乎乎的头缓缓转了过来,一张惨白的大脸如死人一般……

第18章 踢爆了膀胱

林志不由得后退了一步。

只听一个幽幽的声音说:“找谁?”

林志适应了昏暗的光线,这才看清楚是一个大头男生,头发乱糟糟的不知道几年没理了,就像头上顶着一个喜鹊窝似的。这家伙的脑袋也忒大了,说不定能拿下吉尼斯纪录,评选一个全球最大脑袋。相信只要他活着,这个纪录就能保持下去,无人能打破。当然,若是他遗传给儿子或者女儿,那倒是有可能更进一步。即便是这样,那也算是世袭的全球最大脑袋。

“我是这个宿舍的新生。”林志说着走了进去。

大头男生拉开了窗帘,见林志打扮古怪,一脸的不解,“你怎么穿成这样?”

林志一笑:“自幼修道,见笑了。”

大头男生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大黄牙,“以后就是舍友了,我叫卢小。”

林志心说可惜,你若是叫‘颅’大,才真的是人如其名呢。

“林志,请多关照。”林志将被褥包扔到了卢小的上铺。

这时,一个男生跑了进来,头发稀稀拉拉的,都快成地中海了,胡子拉碴的,嘴里喊着:“大头,大头,你听说了吗?一会儿有漂亮学姐来登记注册。”

大头将烟头掐灭说:“咋咋呼呼的干嘛,没看到新来的舍友吗?”

头发稀稀拉拉的男生朝林志一笑:“我是刘密,以后大家就是舍友了。”

林志差点儿笑出声了,看你的发型应该叫刘稀,真是名不副实啊。他憋住笑做了自我介绍。

大头说:“老稀,白眼和嘴歪呢?”

老稀捻着一根特长的胡子说:“听说后山的小树林有美女,去看美女了。”

大头呸了一声:“就他俩个鬼样,若是让美女见了,怕是要吓得丢了魂。”他拿出一盒两块钱的雪茄烟问林志:“抽不?”林志摆摆手:“谢谢,我不抽。”

“请问紫呢系504呐?”门口一个男生眼睛滴溜溜直转,两颗龅牙分外突出,虽然吐字不清,但透着一股子机灵劲。

林志上前说:“是,快进来吧。”

龅牙男生嘿嘿一笑,两只老鼠眼眯在了一起,提着行李箱走了进来,整理了一下梳的极为光滑的两片瓦,伸手与房间里的三人一一握手,做着自己我介绍:“几位舍友好啊,我叫鲍平,有一个雅号人称哨牙,初来乍到,大家多多照顾我一哈子。”

几人都说:“不用客套。”

这哨牙别看吐字不清,但通透的很,一看就是八面玲珑的人精。

“兄弟木,我带了土特产,来来,这是千岛湖的大闸蟹……”他从背包里拿出一袋密封的大闸蟹,热情的有些过分啊!大头和老稀一脸推辞的样子,但手已经撕开的袋子,抓出大闸蟹拽掉了腿儿,掰开蟹壳,用手抠着蟹黄吃的满嘴流油。

门口传来脚步声,当头一个歪嘴嗅了嗅鼻子:“什么味儿,好像是……大闸蟹!”他看到桌上的大闸蟹,喜不自胜喊道:“白眼,快点儿,有大闸蟹吃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翻白眼的男生冲了进来:“歪嘴,大闸蟹在哪里?”

大头呸了一声:“你们两个孙子,有点儿正形好不好?像什么样子,先自己介绍吧。难道不报名字,就想吃大闸蟹,你知道是谁的吗?”他的手里是丝毫没停下,掰开了第三只大闸蟹。这番言语,自然是缓兵之计,多吃一个是一个嘛。

歪嘴咧了一下嘴:“我是张正。”

白眼急忙说:“我,高明!”

哨牙嘿嘿笑着说:“哎呀,这大闸蟹是我带来的土特产,都尝尝。”说着做了自我介绍。

林志算是明白了。

这一宿舍,除了他五官端正眉清目秀外,都是一些骨骼清奇的‘奇人异士’。

而且,最大的特点就是‘名’不副实!

歪嘴叫张正,白眼叫高明,哨牙叫鲍平,老稀叫刘密,大头叫卢小。

如此看来,他赫然是宿舍504的颜值担当了。

大头拍了拍林志的肩:“剑男,你不吃大闸蟹,傻笑什么?”

林志干咳一声:“大头,别乱起外号,行不行啊?”

大头将大闸蟹的壳投入了垃圾桶里说:“我们都有,你没有,那怎么行,绝不能厚此薄彼啊!”他将一只大闸蟹递给了林志:“剑男,来,吃了这只大闸蟹,我们就是兄弟了。”林志无奈的接过了大闸蟹,在几人的监督下吃掉了。

老稀说:“一会儿,选一个舍长吧。”

“我来的最早,这还用选吗?”大头说。

歪嘴剔着牙说:“想当舍长,首先要有极强的侦查能力,我在这方面最在行了。”

“反正我不当舍长。”白眼说:“麻烦,吃力不讨好。”

老稀说:“舍长嘛,最重要的是消息灵通,我‘万事通’的称号,那可不是盖的。”

“争什么争?不就是一个舍长嘛!”哨牙说:“呐,你们吃了我滴大闸蟹,舍长就是要这种为民服务的人,不选我还有天理呐?”

林志倒也不想当舍长,他随口说:“抓阄吧。”

大头撕了一张纸,写了一个舍长,弄了六个小纸团,捂在手里摇了摇,丢在了桌上。

“我先来。”歪嘴拿走了一个纸团。

其他人也纷纷动手,林志拿到纸团打开一看,上面蜘蛛爬似的赫然写着‘舍长’。

歪嘴喃喃道:“大头,你不会作弊吧。”他将无字的纸片扔在了桌上。

老稀和白眼也是一脸‘肯定有鬼’的神情。

大头说:“我他娘也没抓到啊!”

林志笑道:“不好意思,承让了。”他将纸片放在了桌上。

哨牙一脸的衰样:“赔了,我带土特产,给你们吃大闸蟹,不就是想当舍长么……”

林志安慰道:“别灰心,还有班长呢,到时候我投你一票。”

几人正在扯淡,宿管大爷找了进来:“宿舍楼前树林里的白马是谁的?”他一个一个宿舍挨着找,老寒腿都快累断了。

林志说:“大爷,白马怎么了?”

宿管大爷气喘吁吁说:“白马没事,不过有一个偷马的男生,让白马踢爆了膀胱。校医检查后说问题不大,你还是快下去看一下吧。”他说完离开了。

“你骑马来的?”大头等人都是一脸黑线,看林志的眼神,就像是见到了神秘物种。

林志点点头:“是的,”他心中也是暗暗吃惊,不知道是那个倒了八辈子血霉的家伙来盗马,踢爆了膀胱?那岂不是灌一肚子尿。可怜啊!“我下去看看。”他说完出了宿舍。

老稀催促道:“都去看看嘛,我还没见过被马踢爆膀胱是什么样的呢,会不会大小便失禁呢?”大头说:“走,都下去瞧瞧,万一有事也能互相照应一下。”几人一溜烟跑下了楼。

林志走出楼门,只见宿舍楼前的梧桐林里围着一大群人,七嘴八舌指手画脚的议论纷纷。他分开人群,一股臭气扑面而来,只见白马的不远处躺着一只男生,大小便流了一地,捂着肚子抽搐不已,嘴里哼哼着。

“你是谁,为什么要偷马?”林志问。

男生支吾道:“你管得着么?”

林志冷声说:“马是我的。”

男生打了一个寒颤:“谁说我偷马了?我只是路过,它就踢我,你要赔我医药费。”

林志面色一沉:“你如果不老实交代,我不介意让它踢死你,赔你一大笔死亡补偿费。”

男生急忙说:“别……我说还不行么……嘶……”他痛的身子躬成了虾米。

第19章 急!急!急!

原来男生叫李伟,与之前拦他的三人是一伙的。

“给林红带句话,要是再敢挑衅,可别怪我不客气。”林志说:“滚吧,再来盗马,踢碎你的蛋。”李伟从地上颤颤巍巍爬了起来,一瘸一拐的离开了。

李伟在医务室拿了药,拿出手机打了过去:“喂,红哥。”

“得手了吗?”林红问。

“没……没有,出了点儿意外。”

“怎么了,让人发现了?”

“也真他娘的邪门儿,那白马好像成精了似的,我刚靠近要解开缰绳,打算骑上去,却被它一个弹腿踢中了腹部,膀胱都破裂了……”李伟委屈的快哭出来了。

林红骂了一句:“你也太笨了,让你偷个马也能被踢破膀胱,真是废物一个啊。对了,你不要紧吧?”

“取了药,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吧。”李伟说:“不过,最近不能吃辛辣,也不能碰烟酒了。要想泡吧撩妹,怕是也不行了,一动就痛呀。”他带着哭腔说:“红哥,一定要给我报仇啊。”

林红说:“那是自然,你到篮球场来吧。安老大马上就来了,只要他出面,那小子就是有三头六臂,也得磕头服软。到时候,哼哼,打的他不知道姓什么。放心,医药费少不了你的!”

李伟说:“好嘞,我马上就回去。”他拎着装药的塑料袋,朝着篮球场走去。

清晨的阳光洒在绿色的树叶上,显得那么柔和。李伟沿着绿荫小道,每走一步都痛的直吸凉气。他心里叫苦不已,但又暗暗庆幸,若是白马的蹄子往下一些,怕是真要蛋碎了。他打定主意,以后决不能再如此鲁莽,但凡有危险的事情,都不可轻易出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我还是太优秀了啊。他感叹不已。

不多久,他一摇三晃的来到了篮球场上。

林红正站在树下,细碎的阳光透过树叶落在他的脸上,整张脸显得有些破碎,透着几分狰狞。旁边是宋星和刘兵,两人都打着绷带,不过一个是腿,一个手臂。“红哥。”李伟小声打了一个招呼。

“阿伟,不严重吧?”林红声音平和。

李伟心说能不严重嘛,让马踢爆你的膀胱试试,但他哪能实话实说,只是象征性的说:“多谢红哥关心,这点儿伤,不算什么。”林红点点头:“坐下休息一回儿吧,安老大就到了。”他看着篮球场上打球的同伴儿,一脸的阴沉。

半小时后,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了篮球场边上。

车上下来一个穿着黑披风的少年,戴着墨镜,一头火红的乱发,露出的右臂上文着鬼脸图腾,身后跟着四个强壮的黑衣男子。红发少年打了一个呼哨,顿时,篮球场上安静了下来。打篮球的学生纷纷来到了林红旁边,站的整整齐齐。他们都是体育系的学生,一个个牛高马大,都是与林红一伙的,凑一起有二十多人,声势浩大。

林红朝着红发少年走去:“安老大,您来了。”

红发少年说:“找我什么事儿?”

林红说:“老大,有一个小子,很是嚣张,打了我们的弟兄。”

“哦?谁这么大胆?”红发少年问:“难道他不知道这里是我的地盘吗?”

林红说:“我报了你的号,但那小子油盐不进,简直就是一块滚刀肉,完全不把你放在眼里,着实是可气的很。”

红发少年说:“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林红,你跟天一去,带他来见我。”

天一是他的四大贴身护卫之一,其余为地二,玄三,黄四,合称天地玄黄!

林红大喜,知道这四大护卫可都是一等一的退伍特种兵,还搞不定一个山里来的泥腿子吗?他带着天一,径直去了一号宿舍楼。虽然知道林志在哪个宿舍楼,但并不知道宿舍号。林红询问了宿管大爷。

“你要找的,是不是他的白马踢爆了一个男生膀胱?”宿管大爷一脸和蔼。

林红面皮抽了一下:“正是。”

宿管大爷说:“504宿舍……”

林志回到宿舍后,几位舍友围住他就是一番追问,你老家哪儿的,还有这种马没,太拉风了,我也想要一匹……

林志急忙摆摆手:“可打住,我家又不是草原上放牧的,这匹白马是唯一一匹耕地的牲口,因为山地退耕还林,所以白马闲着了,我才用来当代步工具。”他只能瞎掰了,哪能说出白马真正的来历。就算说出来,他们也不会信,反而以为自己在吹牛。

大头说:“借我骑两天呗,长这么大,还没骑过马呢。”

“不行,这白马烈性难驯,除了我,没人骑得了。你们也看到了,刚才那小子被踢爆了膀胱,你若是不怕‘鸡飞蛋打’,就去骑吧。”林志一脸严肃。

几人正说的起劲,宿舍门被推开了。

歪嘴问:“找谁?”

天一已经在宿管打听清楚要找的人,“林志是哪位?请出来一下,我们老大要找你谈心。”

大头与歪嘴对视一眼,看黑衣大汉的气势,哪会不明白‘谈心’的意思。

林志见黑衣男子来者不善,其身上散发着危险的气息,这是一种在战场上磨砺过的人才有的杀气。他仔细看了一下,只见黑衣男子的耳朵处,有一个缺口,极有可能是子弹造成的。这人眉目粗犷,两只虎眼,不怒自威,站姿是非常标准的军姿,露出的双手显得极为粗糙。看来,自己推测的没错,他十个军人。从面相来看,这人杀机很重,但近期不会见血。

林志身怀《鬼谷天书》,只要看一眼,便能明察秋毫,从面相与举止看穿一个人的身份。

“不知你们老大是哪一位?”林志问。

林红从一边走到了门口,阴恻恻说:“安老大。”

林志一脸的平静:“原来是你。”

“不错,你敢跟我下去吗?”林红说。

林志说:“他想见我,还想让我下去?你滚回去告诉他,他没资格,也不配。”

林红身体一阵僵硬,他看向了天一。

天一说:“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我什么酒都不吃。”林志说着坐在了桌边,拿过一个大闸蟹,扯掉腿儿,掰开壳,自顾自吃了起来。他一脸风轻云淡,丝毫不把天一与林红放在眼里。这种小角色,不管来多少个,也不够他一巴掌扇。

歪嘴小声问大头:“安老大是谁?”

大头脸色发白:“是西城四小龙之一,没人敢惹,这次剑男怕是有麻烦了。”

白眼说:“那怎么办?”

“要不,买点儿东西,赔礼道歉。”哨牙说。

老稀说:“不行,这种地头蛇,一旦惹上真是甩都甩不掉啊。”

几人都是一脸的担忧之色。

天一见林志完全不把自己放在眼里,顿时火往上冒,他可是特种兵,虽然不是兵王,但也是十项全能的尖兵,何时受过这种气?想要让我吃闭门羹,你还嫩着呢。他本来还不想动手,毕竟对方只是一个学生,那样有失自己的身份。但看现在这情形,不教训一下,实在是脸上挂不住。“你若现在跟我去,还来得及。”他下了最后通牒。

林志将蟹黄放到了嘴里,头也不抬的问:“若是我不去呢?”

天一怒喝一声冲了进来:“找死。”

大头、歪嘴几人吓得急忙躲在了一边,一脸担心看向了林志。

却见林志坐在桌边没起身。

白眼喊了一声:“舍长,快躲开。”

哨牙与老稀则是惊呼一声:“完了。”在他们看来,精瘦的林志,那挨得住黑衣大汉的一拳。

林志将手里的蟹壳随手一扔。

只见气势汹汹冲进来的黑衣大汉瞬间静止,仿佛时间凝固了一般,他的姿势停滞不动。

观看的众人一脸懵逼。

一个呼吸后,只见黑衣大汉直挺挺倒在了地上,就像变成了一个雕塑木偶。

大头咽了一下口水:“这是怎么回事?”他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歪嘴的嘴里能塞下一个西瓜:“这就……完了?”

白眼、老稀、哨牙也是目瞪口呆,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前一秒还生龙活虎的黑衣大汉,才一个呼吸之间,就变成了木偶似的。

门口的林红看的清楚,他看到林志扔出蟹壳,击中了天一的胸口。他浑身发冷,肚脐眼儿直冒凉气,就像见鬼了似的,越发觉得这林志不是人,更像是什么妖怪变的。他越想越害怕,生怕林志突然变成一只青面獠牙的怪物,将他生吞了。他后退了一步,才发现自己双腿如灌铅,想跑都没力气了。

林志看了一眼门口:“让你们安老大来见我。”他的声音不容置疑,带着命令的口吻。

门口的林红背心被冷汗湿透,他颤巍巍拿出了手机,发现自己嗓子眼儿好像被一团棉花堵住了似的。他发了一条短信:安老大,天一受到袭击,快来一号宿舍楼504,急!急!急!

第20章 龙姐

篮球场边上,红发少年一只脚踩在长椅上,口里叼着一根黄鹤楼香烟。

他的手机里传来短信的声音,拿出来一看内容,顿时火冒三丈:“真是废物!不对呀,按理说天一的身手,怎么可能被一个学生袭击?”他一阵狐疑,对旁边的其他三个护卫说:“走,去一号宿舍楼。”

刘兵问:“安老大,让兄弟们都一起去吧。”

红发少年冷冷看了他一眼:“你们算个什么东西,也想跟我称兄道弟?”他将燃烧的烟头直接按在了刘兵的脸上:“小子,说话注意点儿。”说完带着三个护卫大步离开了。

刘兵被烟头烧的龇牙咧嘴,脸上出现了一个暗黑的烫疤,还在冒烟气,有紫红的血水流出。见红发少年走远,他才呸了一口:“不就是仗着家里有钱嘛!”说完倒吸着凉气,拿出手机用屏幕照着伤痕,眼睛里满是怨毒之色。

宋星和李伟说:“小声点儿,安老大不是我们惹得起的人。”

一号宿舍楼。

五楼的楼道里,林红浑身发软,他感觉头皮发紧,背靠着墙壁,勉强撑着不让自己瘫在地上。他深深感觉到了宿舍中那个精瘦少年的恐怖,他非常想快速逃离,但是浑身无力,就像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压着一般。

嗒嗒嗒……

悠长昏暗的楼道里响起了脚步声。

林红转脸看去,四道身影缓缓朝这边而来,有节奏的脚步声,敲击着他的灵魂。没错,那行走如风的气势,透着一种霸道与豪气,正是安老大和三名护卫。太好了,只要有安老大在,他就不必害怕了。他安慰自己,天一的倒地不过是一个意外,三名护卫都是特种兵出身,一起上,难道还拿不下林志吗?他心中有了底气,猛出了一口气,终于呼吸顺畅了,“安老大,你们终于来了。”林红就像看到了救星,差点儿就要哭出来了,这片刻的煎熬漫长犹如十年之久。

红发少年声音低沉:“嗯,他在里面?”

林红低下了头:“是。”

“天一也在里面?”

“是。”

“好!”红发少年声音中透着几分杀意,他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吐出一个烟圈,对身后的三个护卫说:“你们明白怎么办了吗?”

地二、玄三、黄四异口同声说:“安老大放心,那小子,废了!”他们三人说完,闪身冲进了504宿舍。但是,没有了声音,一片安静,死一边的沉寂。红发少年夹着烟的手在嘴边僵住了,宿舍里没有传出他想象中的惨叫声,情况不对劲!

林红一脸惊恐:“安老大,这……”

红发少年吐出了口中憋了许久的烟气,没有理会林红,他走到门口,往房间里看去……

明净的宿舍里,安静的能听到人的呼吸声。天地玄黄躺了一地,几个‘奇形怪状’的学生背靠着墙,表情夸张,完全是一副石化的样子,一动不动,就像是见到了外星人似的。在靠窗的一张桌边坐着一个清秀少年,侧脸给人一种超然之感,头戴道士冠,一身黑白格的百衲袍,背负古剑,坐的笔直,手里玩弄着一条大闸蟹的腿儿……

“志……志哥,怎么是你……”红发少年呆若木鸡,舌头都捋不直了。

林志看了过去,他愣了一下,随即淡然一笑:“你就是安老大?”他以为是谁,原来是安玉容的弟弟安玉龙。

安玉龙微微一笑:“是啊,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识自家人。”他昨晚已经见过家里的几位老人,听说自己顶撞林志,结果被劈头盖脸的一阵痛骂。若不是五爷拦着,二爷怕是就要动手打人了。三爷对他语重心长的讲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老太爷遭人暗害,以及朱茂昌上门逼姐姐出嫁,林志如何妙手招魂,让朱茂昌颜面扫地,一个眼神让瘦皮道士望风而逃……起初,他遭遇了癫笑咒,便对林志产生了一丝敬畏。但没想到林志道术竟然如此了得,听完之后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此刻面对林志,安玉龙觉得有些尴尬,他努力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志哥,你就别拿我开心了,什么安老大,就是闹着爱玩儿。”他一脸的赔笑:“我不知道是你,要是早知道,又怎么会出现这种事情呢。”

林志说:“那我没事了吧?”

“咳,是不是这几个不开眼的说了什么晦气话?”安玉龙问。

林志淡淡说:“他们可是嚷嚷着说我敬酒不吃吃罚酒啊。”

安玉龙嘴角抽了一下:“哪能啊!”他对林志说:“我马上就让他滚。”说着向门外走去。

林红又不耳聋,他凑到门口听得真真切切,林志竟然与安老大是熟人,而且关系还很不错的样子。从说话的口气来判断,安老大对林志可是非常尊敬,这怎么可能?就在他忐忑不安时,安玉龙走了出来,还不等他反应过来,一个脆生生的耳光已经扇在了脸上,火辣辣的疼,槽牙都打松动了。

“安老大,你……”林红脸上一阵发麻。

安玉龙一脚踢在了他的胸口,将他踢的坐在了地上,痛的他捂着胸口喘着粗气。

“滚!”安玉龙说完呸了一口,“什么玩意儿。”然后转身进入了504宿舍。

林红嘴角流出了鲜血,他就像遭受了雷击,全身颤抖心中憋着一股恨意,起身拖着剧痛的身子,一步步朝着楼下走去……怎么会这样,为什么,为什么?他一遍遍问着自己,但是没人可以回答他。来到篮球场边上,他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宋星与刘兵围上来问:“那小子是不是废了,医药费有多少?”

林红心中的气正没处撒呢,听二人这么说,顿时爆发了出来,甩手给了两人几个耳光,怒气冲冲说:“要你贼妈个医药费,都给我滚,有多远滚多远……”

二人直接被打的晕头转向,一脸的不知所措,心说红哥这是吃错哪门子药了,但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劲。对,是红哥的脸肿了,看上面血红的指痕,好像是被人打的。

林红点了一根烟,抽了两口,狠狠扔在了地上,用脚碾压着燃烧的香烟。不能就这么算了,他要让林志付出代价!还有安玉龙,你不就是西城四小龙嘛,不过是最末的一个,有什么好神气的?哼,只要我能让龙姐出面,就没有搞不定的。她可是西城四小龙的二号人物,就算安玉龙想要袒护林志,那也是长袖难舞,手难遮天。

宿舍里,林志看了一眼墙边如雕塑的几位舍友,“你们别傻站着啊,午饭吃什么?”

大头与歪嘴对视一眼,哨牙、老稀、白眼三人则是面皮一抽,几人都是一脸的黑线。他们长这么大,哪见过这种阵势?心里都腹诽不已:这林志是什么人啊,挥手之间,四个黑衣大汉全放倒了。而且,连嚣张跋扈的安老大,都对他毕恭毕敬,这实在是颠覆了他们的认知。不符合常理,这不科学啊!

安玉龙说:“吃什么都行,我请客,”他话锋一转,“不过,志哥,你看这几个……”他看了看躺在地上如死猪一般的天地玄黄四大护卫。

林志说:“看在你的面子上,就饶过他们这次。”他默念道诀,散去了封魂咒。

天地玄黄四人醒了过来,一脸茫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一场误会,这位是志哥,以后你们可留点心吧。”安玉龙板着脸说:“去吧,我叫你们再来。”天地玄黄互相看了一眼,说了一声是,匆匆离开了。

大头说:“剑男,你是怎么弄倒他们的?”

林志打了个哈哈:“我什么都没做啊,可能他们是高血压,不能冲动,一冲动就晕倒。”

安玉龙心说你可得了吧,我的护卫我还不知道,一个个比牛还壮,健康的很。

歪嘴几人一听眼前一黑好悬没栽倒,但见林志不肯说,也就不多问了。

老稀说:“还不到吃饭的点儿,马上注册时间就要到了,听说有很多漂亮学姐。”

安玉龙哼了一声:“你懂什么?漂亮学姐算什么,我都打听清楚了,今年负责国学系注册的是燕京最美老师唐思燕。”

“什么,竟然是唐思燕,那可是燕京十大美女之一啊。”大头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歪嘴说:“真的假的啊。”

白眼说:“好想看看真人,我只见过图片,太美了。”

哨牙说:“安老大说的岂能有假,他可是响当当的人物,那是一言九鼎。”

老稀说:“就在一号宿舍楼前注册,我们去吧。”

林志也来了兴趣:“走,我还真想一睹唐思燕的芳容。”

第21章 你有几条命?

一号宿舍楼前的空地上摆着一排课桌,几个女大学生正在忙碌,为不久的新生注册做准备。她们要根据学校的要求,检查新生的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以防有人假冒顶替。燕京大学作为全国首府的著名高校之一,每隔几年就能查出冒名的学生,不光身份造假,甚至还有整容的,手段五花八门,防不胜防,真是鱼龙混杂。

“快看,唐院长来了,真的好美呀,真让人羡慕呢。”

“我要是有这么漂亮该有多好,那些小帅哥还不全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

“魔鬼身材,皮肤又白,听说脾气还特好呢,平易近人……”

几个女生小声议论着。

不知何时,一号宿舍楼前的梧桐林中聚集了不少男生,三五成群,都是来看燕京第一美女老师唐思燕的。她现在是国学院的院长,今天会过来负责新生的入学注册,这个消息不胫而走,知道的人都来了。

一个男生说:“大屁股,娶回家能生儿子。”

“去你的吧,唐思燕能看上你?”

“想想还不行么,你小子比我还丑呢,快避开点儿吧。”

这种争论声在梧桐林中络绎不绝。

林志下了楼,他刚走下台阶,只见左侧的绿荫道上,一个穿着黑色女教师装的丽人走来,白色衬衫,领口有一个白色花结,披肩的长发随风拂动,迈着轻盈的步子,冰肌玉骨,皮肤雪白,眼似水杏,温文而婉,犹如梨花一枝春带雨,双眸翦水团香雪,透着一种淡雅之美。

安玉龙在林志耳边小声说:“她就是唐思燕。”

林志一副还用你说的表情,唐思燕的美与众不同,两眼含情脉脉,温柔似水,带着一种成熟的知性美,仿佛真是一个水做的美人。旁边的大头、歪嘴、老稀、白眼、哨牙几人口水都流成河了,这可是他们近距离观看燕京第一美教师啊。

唐思燕走到一号宿舍楼门前,见到几个‘怪模怪样’的学生愣了一下,这一届的新生果然长相清奇。她对这几个学生的反应非常满意,毕竟自己太美了,流口水太正常了。即便是喷鼻血或者晕倒,那也无可厚非,而且这是她的骄傲。女人,谁不愿倾国倾城,迷倒万千美男子?不过,当她的目光落到衣着古怪的少年身上时,微微愣了一下。这少年一身黑白格的百衲道袍,背负古剑,脚踏十方鞋,虽然皮肤黑黑的,但眉清目秀的,是个‘别有风味’的美少年。而且,这少年风度翩翩,举止优雅,没有一分失态之色,与旁边几位‘怪模怪样’的学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倒是勾起了她的好奇心。

安玉龙吞了几下口水,小声说:“志哥,唐思燕看你的。”

林志不动声色:“姿色的确不错。”

“志……志哥,她过来了。”

“怕什么,你不是安老大嘛。”

“老大个鸡毛啊,我最怕老师了……”

唐思燕走到了林志面前,露出了温柔的笑容:“这位同学,你是哪个系的?”

大头抹了口水凑了上去:“我是道学系。”

唐思燕笑道:“我没问你,我问他呢。”她指着林志说。

大头一阵失望。

林志早就料到了,毕竟自己有旁边这几位‘奇人’衬托,那简直是鹤立鸡群,一枝独秀啊。

“报告老师,我叫林志,道学系的新生。”他上前伸出了手。

唐思燕没料到林志这么热情,但在学生面前,怎么好失了面子与风度?她伸出了白嫩的小手,十指修长,与林志粗糙的大手握在了一起。

这个举动,震惊了所有人。

旁边的大头、歪嘴、安玉龙等人差点儿咬断了舌头,一个个眼睛睁的圆溜溜的。

宿舍楼前的女生也是一个个目瞪口呆,唐思燕可是燕京最美女教师,燕京十大美人之一,谁这么大胆敢与她握手,难道不怕被追求者捉去砍掉双手吗?当年,可是有一个学生因为不小心碰了一下唐思燕的衣服,就被一个社会人剁掉了手。这种握手的现象,还没有先例呢,怕是不光要断双手,双眼,双脚能不能保住,还得看运气。

梧桐林中观看的男生一个个恨得咬牙切齿。

“这个禽兽,竟敢摸最美女教师的手。”在他眼里,连正常的握手都成了亵渎与侵犯,足以见此君心理之扭曲,何其令人发指。

“这小子,敢握唐思燕的手,废了,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可不是嘛,怕是他知道了恐怖的真相,就连夜卷铺盖跑路了。”

唐思燕的美色,不是谁想亵玩就能亵玩的,远观都还有几分风险呢。

毕竟,社会人儿,惹不起。

他们自己不敢做的事儿,此刻见有人做了,是既羡慕又嫉妒,但想起后果又暗自得意,毕竟眼前这人玩火自焚,他们乐的看好戏。

就在众人心思各异,甚至各怀鬼胎的时候,林志一拉唐思燕的手,对方身子往前一倾,他顿时胸口两团柔软,二人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唐思燕嘤咛了一声,她有些始料未及,从未与男子这般贴身亲近,顿时心跳加速。但事已至此,她只要将计就计,搂住林志拍了拍他的背:“考上大学不容易,好好学习,我会特别关注你的。”

宿舍楼前呆若木鸡的女生们纷纷捂住了嘴,双腿一弯紧紧夹在一起,这太让她们吃惊了。

梧桐林里叫骂声不断:“这个禽兽,太无耻了,竟然侵犯最美女教师……”

“好气啊,这个人怎么不是我呢。”

“死人,他已经是死人了,不用和他计较了。”也有人这样自我安慰,但酸气冲天。

安玉龙下巴都快掉在地上了,他有些站立不稳,扶着旁边的大头。

“好了,去排队吧,马上要注册了。”唐思燕推开林志朝着石化的女学生们走去。

林志一脸的风轻云淡,清澈的双眼古井无波,好像这一切与他无关似的。

注册结束后,已经是午饭时间了。

学长学姐们穿着拖鞋,蓬头垢面的从各个宿舍楼中蜂拥而出,一看就是刚起床的。

林志在食堂不远处的缴费处将‘借’来的五百块充到了学生卡中,这张卡是校园一卡通,超市购物,食堂吃饭,图书馆借书,都要用它,比较重要。但已经有学姐叮嘱过:不要冲太多钱,免得卡丢了被盗刷。还有一个小女生说:防借卡。原来,这大学校园形形色色的人之中,奇葩不要太多。有人假装自己没带卡,卡里忘充钱了,老是各种理由蹭吃蹭喝。

食堂一楼人满为患,摩肩接踵的走不开了。

林志与安玉龙几人到了二楼,学生依然很多,他们到了一个鸡腿面的窗口正在排队。却有一个膀大腰圆的光头男生插队,手里拿着六张学生卡,其他学生们怨声载道,但没人敢上前阻止。

安玉龙问一个眼镜男生:“他谁呀,这么横?”

眼镜男生说:“大二体育系的老大,别让他听见了,别惹他,退一步海阔天空。”

安玉龙面色一沉,他离开长队走了上去:“同学,不准插队。”

“我就插,怎么了?”光头男生翻了一个蔑视的斜眼,“别以为染个红毛,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敢管老子的闲事儿,你也不打听打听我是谁,你有几条命?”

第22章 这不可能!

安玉龙哪吃过这种瘪?一个体育系的大块头,也敢对自己耀武扬威,真是狗胆大如斗。

他作为西城四小龙之一,那也不是吃素的,身手也是了得。

别看他长得清瘦,比林志还矮半个头,但浓缩的都是精华,最重要的是他心狠手辣。

“哦,那我打听一下,你到底有什么来头?”安玉龙说。

光头男生大嘴一咧:“老子可是大二体育系的扛把子,明白了吗?我大哥就是西城四小龙的三号人物,大名鼎鼎的叶龙城。”

安玉龙点点头:“果然不是普通人。”

光头男生哼了一声:“我叶海城在这里,想插队,便插队,没人敢说个不字,你是新来的吧,这次就饶了你。”

“多谢,多谢。”安玉龙说完,抬起一脚踢在了叶海城的裆部,一声惨叫传遍了整个食堂二楼。刚才看热闹的学生,看到这一幕纷纷倒吸一口凉气,胯下一凉。谁也没料到,安玉龙会突然出手,不对,是出脚爆了叶海城的蛋。

“啊……啊……”叶海城弯着腰捂着裆部,还要张口骂人。安玉龙根本不给他机会,一脚踢在了叶海城的嘴上,咯嘣一声脆响,几颗牙齿从叶海城嘴里掉了出来。他满口是血抱头怪叫被踢的滚在了一边,吓得排队的同学纷纷退避,生怕波及到了自己。

“你敢……打我……”叶海城痛苦的站了起来,整张脸都扭曲了,“你……给我等着。”他的整张脸都扭曲变形,见众人观看,实在无地可容,快速跑着离开了。安玉龙对这种威胁丝毫不在意,而是走向了林志,排在了原来的位置,鼻子嗅了嗅:“好香,今天中午我要吃两个鸡腿。”

听到安玉龙的话,大头与歪嘴等人一脸黑线。不过,他们心里也是暗暗叫好,插队活该被打,体育系的难道就可以为所欲为吗?林志一脸的平静,对安玉龙说:“惹了他,叶龙城肯定出面,你应付的了吗?”

安玉龙说:“放心,叶龙城也不是三头六臂,没什么好怕的。”

林志没有多说,要了一碗鸡腿面,“我要三个鸡腿。”他是着实饿了。

下午,每个班的学生都在图书馆一楼领课本。

整个大一新生拥挤的不像样子,足足过了两个小时,才轮到国学院的。

国学院有七个系,分别为道学系、阴阳系、兵学系、谋学系、墨学系、儒学系、名学系,但因为要统一考试的关系,学的都是七门基础课,专业课则属于选修,与其它系不同。林志看了一下课本,分别是《老子》、《周易》、《诗经》、《楚辞》、《鬼谷子》、《山海经》、《黄帝内经》。除了原文之外,还有不少校注与翻译,但其中有不少错误。比如《老子》第一句‘道可道,非常道’,把‘非常’竟然解释成了‘非同寻常’,真是让人汗颜。

好在是这些书他都自幼熟读,而且有自己的独到见解,不用害怕跟不上而挂科。其实,想想也就清楚了,国学院的这些课程,考试八成是没有标准答案,言之有理即可,只要自己不想挂,就一准儿挂不了。

随着科技的发展,国学日渐凋敝。

国学院的学生极少,道学系十八名学生已经是多的了,其它比如阴阳系、兵学系等只有五人,整个国学院的学生加在一起才四十八人,还没有文学系的一个班多。林志仔细观察过了,国学院的学生人不多,但长的都非常有‘特点’,比如大脚,长腿,尖嘴……

这时,领完书的安玉龙来找他。

“志哥,你们这系,真是太寒酸了。”他附在林志耳边小声说:“我们音乐系,都是美女,一个比一个水灵,柳腰美胸大长腿,羡慕吧,嘿嘿嘿……”

林志还真没想到安玉龙竟然是音乐系的,“我看你也没什么音乐细胞啊?”

安玉龙说:“咳,人不可貌相,我可是要成为迈克尔·杰克逊的男人。”

林志自然知道他说的是谁,只是没想到他也是一个狂热的迈迷,还真没看出来。不过,那可是流行音乐天王,神一样的男人,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但也不好打击安玉龙,竖了一个大拇指,“有志气。”

这时,一个男生将一张纸条递给了安玉龙:“有人让我给你的。”

安玉龙接过纸条一看,上面用扭把的黑字写着:有种的,操场见!

林志笑了笑:“你的麻烦来了。”

“这点儿事儿,我还不放在心上。”他拿出了手机打了一个电话:“天一,人到齐了吗?”

“是,但是都进入校园,怕是会引起保安的注意。”

“谁让你带进校园了?”安玉龙说:“我已经给叶龙城打了电话,他一会儿就过来,你只要防备着他的人就行。我把这事儿摆在明面儿上,就是为了一次性解决,永绝后患,懂了吗?”

“是!”天一回答。

安玉龙挂了电话说:“志哥,你先回去吧。”

林志不想多管闲事,只是说了一句:“有事给我打电话。”他说完便与大头几人回了宿舍。歪嘴他们在宿舍里闹哄哄的,林志是一个喜欢清静的人,他感到有些心烦,便去了五楼西头的阳台。

夕阳的残影落在高大的白杨树上,绿色的树叶闪着点点亮光,透过树枝的缝隙,可以清楚的看到整个操场的情景。林志脸色平静地看着操场中心头上缠着纱布叶海城,他身后,是五十多名身穿黑色队服的体育生。

在叶海城对面的不远处,只有一个单薄的身影,红发如火,黑色的披风在风中飘动。

林志的五感六识极强,可以清晰的听见操场上的说话声。

叶海城说:“你还真敢来!”

“我本来不想来,但想到操场上有一堆垃圾,心里就不舒服,打算清扫一下。”

叶海城说:“上午,我没有提防,才让你钻了空子。现在,可没有你的好果子吃。说吧,你想怎么解决?”

“怎么解决?”安玉龙一笑:“我已经说过了,你耳聋吗?垃圾!”

叶海城怒道:“真是太岁头上动土,老虎嘴上拔毛,简直是找死!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若是跪在地上给我磕三个响头赔罪,再说三声爷爷我错了,赔我三万元医药费,我就考虑只断你一条腿,饶掉你的狗命。否则,我身后的这些兄弟,可以将你踩成肉泥。要生要死,自己选吧!”

“乖孙子,你们这种垃圾,再来一百个,我也不放在眼里。”安玉龙说。

叶海城眯起了眼,他见对方如此放肆,肯定是有所依仗。他已经让人去打听了,若是他真有什么来头,这事儿也就只能作罢,自认倒霉了。不过,若是他没有什么背景,那可就别怪他辣手无情了。这时,他的手机铃响了,“喂?”手机里传来一个声音:“城哥,打听清楚了,这小子是西城四小龙之一的安玉龙。”他说了句:“我知道了。”然后看向了不远处的安玉龙,他早就做好了准备,已经提前给表哥叶龙城打了电话。叶龙城可是三号人物,安玉龙只不过是四号人物,今天这口气他是出定了!

这时,一个人影出现在了操场边上,四方脸,寸头,少了一只耳朵。他很矮,只有一米五的样子,不过四肢粗壮,光脑壳上文着一只花蜘蛛。此人面目可憎,右臂上文着一条青龙,穿着大裆裤,脚上是一双红色拖鞋,正是叶龙城。

别看他五短身材貌不惊人,但在西城的地位,不可小觑。

叶海城早就迎了上去:“大哥。”

“嗯!”叶龙城走到了操场中心,看着对面的安玉龙:“小龙,怎么回事?”

他对安玉龙的口气,完全是长辈教训晚辈,透着几分不屑。

安玉龙说:“叶哥,这不是明摆着吗?还用我多说嘛!”

“呵呵,不就是插个队嘛,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何必大题小做,如此兴师动众。”叶龙城一副皮笑肉不笑的样子:“他再怎么说,也是我的弟弟,你这么做,不是打我的脸嘛!”他的语气中透着浓浓的威胁。

“那叶哥,依你的意思?”安玉龙说。

叶龙城说:“大家都是熟人,抬头不见低头见,你给他道个歉,赔一些医药费也就是了。”

安玉龙斩钉截铁说:“这不可能!”

第23章 气焰太嚣张了

林志站在阳台上看着这一切,看来,即将有一场暴风雨要降临。

这时,宿舍里传来喊声:“剑男,你的电话。”

林志回去接了电话,是国学院院长唐思燕打来的:“是林志同学吗?”

“是我。”

“好,是这样的,我们院系要选一名学生会主席,你愿意吗?”

“老师,学生会主席不是由学生投票公平选举的吗?”

“其它院系是这样,不过我们国学院你也清楚,人数拢在一起,也就一个班,因此也就不用那么麻烦了。”

“原来是这样。”

“不错,国学院虽然有七个系,但除了道学系有十八人外,其他系只有五人,因此情况特殊,由院系主任直接任命就可以了。好了,你愿意吗?”

林志沉默片刻说:“我愿意。”他觉得怪怪的,怎么有种求婚的味道……

电话另一头也沉默了一会儿,只有浓重的呼吸声,“老师,您怎么了?”

唐思燕回道:“没……没事,那就这样吧,我挂了。”

林志急忙说:“老师,还有个事儿。”

“哦?怎么了?”

“操场上大二的体育生与一个音乐系的新生发生了冲突,还叫来了社会人儿,怎么办?要是再没人制止,怕是要闹出人命了。”林志假装着急说。

唐思燕听后非常震惊:“这些体育生,真是太无法无天了,竟敢公然闹事,真把学校当菜市场了?我这就给保安室打电话,你随时保证手机畅通,我马上过去。”

“是。”林志干脆的回答。他这么做,就是要让校方出面,当然并非是要制止矛盾,而是推波助澜。以他的修为,只要稍微动动手指,那些体育生,便会如脚下的蚂蚁,任他摆布。他才不管你什么叶龙城,别人喊你叶哥,那是把你当人看,但在林志眼里,他连一根毛毛虫都不如。林志挂了电话,对几个舍友说:“哥几个,下去看热闹了。”

白眼从门外跑了进来:“剑男,不好了,安老大与一群体育生在操场上就要打起来了。”

林志笑了笑:“你个白眼,眼睛怎么这么尖?”

“哎呀,你忘了,我的名字叫高明,啥东西看不到噢。”

林志点点头:“歪嘴,是你上场的时候了,在宿舍楼的每一层都吆喝一遍,让大家快到操场上看好戏。”

“剑男,你没毛病吧,安老大只有一个,体育生可是有五十多人呢,你不去帮忙,还说这种风凉话?”歪嘴觉得奇怪。

大头踢了他一脚:“叫你去就去,磨磨唧唧像什么。”

歪嘴嘟嘟囔囔离开了,吆喝声在各层楼上传荡,哨牙说:“剑男,快下去吧,迟了就阻止不了了。”老稀也说:“正是,那些体育生,下手一个比一个黑,晚了,怕是安老大就要废了。”

林志掐指一算:“放心,暂时还没事。走,我们现在下去。”

在歪嘴的呼喊之下,学生们浩浩荡荡往操场而去,林志与大头等人走在其中,来到了操场边上。这时,从操场另一边,唐思燕匆匆赶来,跑的小脸娇红,胸口颤动不已。

林志一看,时间正好。

操场中心,叶龙城说:“你既然不打算道歉,那就只能按照道上的规矩了。”

光头男生叶海城说:“兄弟们,使出你们的浑身解数,给我狠狠打。”顿时,一大群人摩拳擦掌,拳头捏的嘎嘎直响,纷纷朝着安玉龙冲了上去。

“完了,那红发小子要遭殃。”

“可不是么,那么多体育生,一人一拳,也能把人打成肉泥。”

“我看这红发小子就是缺心眼,要是我,得罪了体育系的人,就躲着他们……”

学生们的议论声此起彼伏。

唐思燕高呼了一声:“住手!”但她的声音早就被淹没在了纷扰的人群之中。

发狠的体育生透着凶厉之气,那气势,似乎能将安玉龙打爆了。

安玉龙火红的头发被风吹的拂动,他脸色沉静,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准备。

这时,林志暗中运转道力,他放出了神念,浑身散发出了肉眼难见的道气,在操场中心汇聚形成了一个简单的幻形阵。这幻形阵虽然简单,但却不是常人可以破解的,最重要的是可以迷惑大量人。

在他的神念控制下,安玉龙幻形成了叶海城,而叶海城与叶龙城,都成了安玉龙的样子。

顿时,一群向前冲的体育生停住了身子。

“快看,安玉龙跑身后去了。”

“咦,怎么有两个,怎么办?”

“草,还真是两个呢,不管了,狠狠揍,打出屎来。”

他们掉转头,朝着叶海城与叶龙城冲去。

安玉龙当场愣住了:“怎么搞的,这群体育生的脑子没出什么问题吧?”

叶龙城正一脸的淡然,显然是把安玉龙已经当废人了,可是那些凶狠的体育生,全掉头而来,他隐隐觉得不对劲:“海城,怎么回事?”

“大哥,我也不知道啊。”叶海城一脸懵逼,他怒喝道:“你们还不快上,把安玉给我废了,啊哟,我日哦,你们打我干什么……啊……啊呀……娘嘞……快住手……”

叶龙城还没反应怎么个情况,就被一群疯狂的体育生淹没了。

“往死里打,城哥说了,打死算他的。”

“踢他的命根子,让他断子绝孙,不敢再出来。”

“让你再惹城哥,知道我们的厉害了吧,你个小红毛,我踢爆你的卵,让你鸡飞蛋打……”

这些体育生哪个不是身强力壮,最不济的也能踢爆足球,打碎篮球,五十多人围住叶龙城与叶海城,沙包大的拳头如雨点儿般落下,劈头盖脸的一顿乱脚,手段残忍至极,简直是丧心病狂,那狠劲儿连林志看着都疼。

叶海城怪叫不已:“痛啊……妈呀……啊……我的蛋……碎了……碎了……”

“你们敢打我,我可是西城四小龙……啊……我的鸟啊……断了……”叶龙城痛苦流涕,他平时作威作福欺压良善,什么时候受过这种罪?但实在是受不了了:“住手……快……停啊……呜呜……”他泪流满面,痛哭流涕。

一个刀疤脸的体育生一脚踢在了叶龙城的脸上:“还敢威胁我,还西城四小龙?我踢死你!知道城哥的大哥是谁吗?叶龙城,那才是真真的爷们儿。”他可是足球队的先锋,下脚稳准狠,一脚下去,叶龙城满口牙齿一颗不剩的全从嘴里飞了出来,还有半截舌头。

“保安队来了。”

一个放风的体育生跑来大喊了一嗓子,他一呆,怎么屁安玉龙事儿没有,咦,操场上躺着的人怎么像是城哥……

体育生们纷纷停住了:“兄弟们,撤呀。”一个学生朝着安玉龙喊:“城哥,快走。”

这些体育生纷纷逃命似的跑掉了。

操场中心,叶海城只剩下半口气了,鼻青脸肿,下嘴唇掉在了下巴上,耳朵打秋千似的在脖子上乱晃,那样子可真是惨不忍睹。一边的叶龙城更惨,光脑壳上文的花蜘蛛都被踢掉了,头皮血红,本来就缺了一只耳朵,现在另一只耳朵也不知所踪,鼻子倒挂在左眼处,眼看是废了。林志也没想到,这些体育生竟然如此灭绝人性,简直是惨无人道,下手也太黑了点儿,操场上的情景,让见者伤心,闻者落泪,完全是惨绝人寰,令人发指啊!

安玉龙浑身僵硬,他如一只木偶似的静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仿佛幻觉似的,太不真实了。大头与歪嘴等人也是傻眼了,这些体育生难道中邪了不成,怎么自己人打自己人?其他围观的学生一个个目瞪口呆,嘴里吃惊的能塞下一个西瓜,下巴都快掉土里去了,事情与他们预料的,不一样,太不一样了,这事情,转变的也太玄乎了点儿。

唐思燕杏眼圆睁,她捂着胸口喘着粗气,一脸的难以置信。

保安处的队长冲了过来,但事情已经结束了。

“唐老师,怎么回事?”保安队长问。

唐思燕平复了一下心情:“一群体育生,打了……那两个人……”她咽了一下口水。

“这些体育生,简直是目无法纪,太肆无忌惮了。”保安队长对旁边的几个小保安说:“打110和120,这可是刑事案件,决不能姑息养奸,定要严惩不贷,严肃校级,该开除的,就开除,该记过的,记记过。不然,气焰太嚣张了。”

校医已经赶了过来,检查了一下,叶海城落了个半身不遂,叶龙城则是终身残废。

不多久,一辆警车来到了操场上,见到车上下来的一个女警,林志愣了一下。

“高胜男不是交警吗?怎么还干刑警的事儿……”他暗自奇怪。

高胜男与几个男警察分开了人群,唐思燕说:“警察同志,事情是这样的……”

高胜男在人群中一眼就认出了林志,因为他的‘奇装异服’,实在是就像是苹果中的一个橙子,太醒目了。不过,她因为受不了交警队队长的唠叨,刚让老爸找人托关系调到刑警队,虽然见到林志生气,但也不好节外生枝,无事生非也不是她的风格。只能伺机而动,只要林志有什么把柄落在她手里,到时候,她要好好出口恶气。

唐思燕将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保安队长又添油加醋的说体育生如何嚣张跋扈,这些体育生平时没少惹事,他已经忍了很久。为了维护校园秩序,他现在要抓住形势,把握机遇,迎难而上,不顾一切阻力,一举将体育生打压下去。

随后,高胜男与几个刑警到了操场中心。

“队长,这个光头男生我认识,上次飙车,还撞伤了一个交警的腿。”高胜男说。

刑警队长看向旁边一个,他心中一惊:“这不是西城的地头蛇叶龙城吗?”不过看到这条地头蛇的惨状,他心中暗暗高兴,若不是场合不对,就要忍不住鼓掌叫好了。这种地方小股的恶势力,影响社会稳定,但又抓不住什么把柄,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这算是苍天开眼了,把这个恶霸给废掉了。看那一副死狗的样子,怕是这辈子都站不起来了,看你还怎么作恶。“高胜男,仔细纪录,不要放过任何细节。”他心情大好,对几个警员说:“把闹事的体育生逐一排查,全给你揪出来,一个都不要放过。此次恶性事件,影响太恶劣了。”

不久,救护车来了。

两个体无完肤的伤员被抬走了。

这些刑警也真是办事负责,顺藤摸瓜,将打人的体育生都找了出来。

不过,他们虽然都承认自己动了手,但不知道是谁下的‘死手’,只能将他们严肃批评,交了一些罚金,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过,医药费还是得他们掏。这些体育生也是憋屈,自己明明打的是安玉龙,怎么就变成叶海城与叶龙城了呢?苍天啊,大地啊,实在是没天理了。

太阳已经落山,人群也早就散去。

空阔的操场上,只有零星散步的学生,一切又恢复了平静。

嘴歪说:“真是祸福难料,谁能猜到叶海城被自己的人打残废了呢?”

大头说:“举头三尺有神明,善恶终头皆有报。”

哨牙说:“不对呀,似乎刮了一阵怪风,那些学生就发疯似的冲向了叶龙城二人。”

老稀说:“这还不明白吗?一定是这些体育生,突然良心发现了。”

白眼说:“都不对,有鬼,他们肯定是被鬼上身了。”

五人争论不休,面红耳赤的,互相抓着衣领,就要动手。

唐思燕说:“都快放手,你们想坐牢吗?”

五人登时如泄了气的皮球,瘪了!

安玉龙一步步走向林志,他神色复杂,脸上的表情不断变化着。他猜想过一万个理由,但当看到林志,脑海灵光一闪,似乎一切都能解释通了。对,刚才一定是林志出手,用道术摆平了这些体育生。想到这里,他的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这种震撼,让他心悦臣服!不服?不行啊。如果能跟着林志,学个一招半式的,那还得了?他下定了决心,以后就跟着林志混了。多年后,安玉龙回想起来,觉得这是他做出的最正确的选择……

“志哥。”安玉龙笑了笑,并没有说破。

林志点点头:“没事就好。”

唐思燕对林志说:“跟我去办公室一趟。”

林志问:“老师,什么事儿?”

唐思燕眨眨眼:“去了就知道了。”她说完迈着轻盈的步子走开了。

大头小声说:“剑男,你的机会来了。”

歪嘴说:“你小子,艳福不浅,没想到唐思燕喜欢你这种口味的。”

“别胡说八道,要尊师重教,知道吗?”林志一脸严肃,他也是摸不清唐思燕为什么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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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江湖·白马·少年行

办公室里,桌边的一盆兰花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这是唐思燕的个人办公室,算是院系中院长的特殊待遇,她坐在转椅上对林志说:“我找你来,是交代一下学院的工作。”

林志没有打断,只是静静听着。

唐思燕说:“可能你还不太清楚大学的一些制度与潜规则,所有的院系虽然隶属于燕京大学,但院系之间的竞争相当激烈。学生的表现与成绩,不光关乎着教师的奖金与职称评定,更影响着毕业率与就业率。我们国学系向来都是缺乏竞争力,在学校中的地位更是可有可无的存在,今年校领导让我接手国学院,就是要让我振兴国学院,做出一些成绩来。我选你为国学院的学生会主席,是看你与众不同,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林志说:“我会全力以赴,做到最好。”

唐思燕欣慰的点点头:“我相信你。这两天学校会开新生入学典礼,以及迎新晚会,然后开始为期十五天的军训。后天,各个院系都会选出各自的学生会主席,然后与院系的各位院长,一起宴请武警中队的同志。这次宴会校长、副校长以及各位书记都会出席,你要好好表现,给他们留下良好的印象,争取拿下后面要评选的校学生会主席的位置。”

“老师,您为什么这么在意校学生会主席?”林志问。

唐思燕说:“校学生会主席虽然没有什么权力,但是关乎着整个学校的运行,以及各项活动与项目的落实。尤其是牵扯到利益的时候,校学生会主席所在的院系,有绝对的优势。比如奖学金、助学金、贫困贷款等,都可以争取到更多的名额。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好处。还有更多的便利,比如各项比赛,各种评估,有校学生会主席的院系,都可以名列前茅。这些荣誉都是虚的,但只要你在那个位置,就有一些人阿谀奉承,千方百计讨好你。这其中的利益与好处,就不用我多说了吧。说白了,大学就是一个小社会,各种明争暗斗,你要学会适应,懂了吗?”

林志说:“我明白。”

唐思燕妩媚的一笑:“如果拿下校学生会主席,我请你看电影。”

林志的心突突了一下,顿时浮想联翩,看……看电影,那看完电影……干嘛?

他愣神的时候,唐思燕说:“怎么了,你是不是有什么其它想法?有任何意见都可以说,老师与学生应该是平等的朋友关系,没必要太过拘谨。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也不会强求,这事儿勉强不来,如果让你为难的话,我心里也过意不去。”

“老师,我一定会拿下校学生会主席,带领国学院,走向辉煌,走向世界,冲出地球,进入宇宙。”林志一脸的振奋,笑容就像吃了蜜一样甜。

“好,这就好。”唐思燕差点儿被他逗笑了,“你的衣服,也该换一换了,是不是?”

林志说:“没事,这百衲袍可是最新款式,即将引领新潮流……”他这百衲袍,可是胡老道传给他的法袍,听他说已经传承了几千年,能避水火,最重要的是这是一件无尘道袍,不用清洗,而且还具有避灾躲难之神效,可以逢凶化吉。

“这倒是其次,衣服不过是外在,只要你把潜力发挥到极致,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儿。”唐思燕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风格,有自己的兴趣爱好,不该强行割韭菜似的大一统。她上学时,记得班主任总是把留长发,染发,戴耳钉,戴首饰,穿高跟鞋,穿奇装异服的学生,视为害虫与异类,把他们归位坏学生。

但真的只通过一个人的穿着与外表,就能断定一个人的好坏吗?

不,绝不可能!

人性是复杂的。

外表温文尔雅的人,可能是一个伪君子。

一脸正气刚正不阿的人,可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贪腐之辈。

甚至光环无数的名校教授,可能是一个伤害无数女大学生的衣冠禽兽。

当然,你也别说你烟酒不忌泡夜店说脏话流里流气卖淫嫖娼贩毒走私是好人。

这个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人。

这个世上,没有绝对的坏人。

这个世上,只有绝对的利益。

亲情,友情,爱情,一旦与利益发生冲突,亲人会反目,朋友会插刀,恋人会背叛。

这就是血淋漓的现实,一个人,能平静的度过一生,是非常不易的。

如果一切安好,那是利益冲突还不够大,但愿一辈子都没有大的利益冲突。

毕竟,面对利益的诱惑,即便是一个善良的人,心中的恶魔也会复苏……

唐思燕本就是燕京大学的校花,她学习成绩极好,考研毕业便留校了。两年之间,她虽然升为了国学院的院长,但却一点儿也不开心。开始,她害怕进入残酷的社会,宁愿留在学校中,少一些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但,事与愿违,她太单纯了,把问题想的太简单。

有人处,就有江湖。

有江湖,就有纷争。

大学校园,是一个小社会,也是一个别样的江湖。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既然无法超然世外,那便纵横其中,享受争的乐趣,斗个痛快!

唐思燕在这两年间,心态成熟了很多,做事游刃有余,喜怒不形于色。

在别人眼里,她只是一个温柔的最美女教师,但那并不代表她可以任人摆布。

这次,她就要做出一些成绩来,把最差的国学院,变成名震燕京的第一院系,到时候,谁再敢说自己是花瓶?她自从第一眼看到林志,就觉得特别有眼缘,发现这个学生透着一股非同寻常的气息。希望他可以成为自己的红颜知己,两人共同进步,将国学院发扬光大。

林志多聪明,那是一点就透。

“谢谢老师,我会好好努力的。”林志说。

唐思燕站了起来,微微一笑。她伸出雪白修长的手指,踮起脚尖,轻轻摸了摸林志的头:“好,你去吧,这两天准备一下。”她的声音无比温暖,就像一个美丽的大姐姐一样。

林志感到心底一阵暖意,离开办公室回去了路上,不断回味着唐思燕的话。

随后的两天,开学典礼与迎新晚会如期举行,除了歌舞,还有武术协会的精彩表演,热闹非凡,一切都是那么新鲜与美好。

这天,唐思燕找到了林志,林志依然是那副装束,一身黑白格的百衲袍,背负古剑,斜跨帆布包,脚上是干净的十方鞋。唐思燕穿着白色的复古蕾丝衬衫,打着一条丹青色的窄边领带,下身穿着牛仔短裤,雪白的长腿完美的没有一丝赘肉,脚上一双白色运动鞋,透着一种女性的成熟之美,却又不呆板,散发着清新可爱的气息。她没有化妆的习惯,但这种美,更加的吸引人。

“老师,我们走吧。”林志说。

唐思燕说:“嗯,我们去南门打车吧,皇家紫金宫距离这里,有半个小时的车程呢。”

林志说:“老师,我有马,不如骑我的白马去吧?”

唐思燕愣了一下,笑着说:“真的假的?”她有些不敢相信。

“当然是真的啊。”林志说。

唐思燕非常开心,她早就想去草原骑马了,只是一直没机会。

“走吧。”她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可别迟到了。”

林志与唐思燕到一号宿舍楼前牵马,引起了不少同学的注意。

“快看啊,那不是最美女教师唐思燕吗?”

“她今天穿的有些露啊,平时可是包的严严实实,难道是春心萌动了不成?”

“卧槽,旁边那个不是前几天抱唐思燕的禽兽么,怎么还活着?”

有一个鸡冠头说:“我打听清楚了,这小子是道学系的新生,外号叫剑男。”

“靠,不愧是‘贱男’,果然有些手段,连最美女教师都被他泡到手了,简直是我辈之楷模。”他沉吟一声:“不过,即便他是贱男,也得意不了三天。”

“可惜,我的清纯女神,竟然就这么让他勾走了,没天理啊。”

“清纯个蛋,都是装出来的,指不定背后有多骚呢。”

这些学生都是一脸的羡慕嫉妒恨,恨不得自己变成林志,说到激动之处,竟然恶语相向。

林志懒得理会这些怂蛋。

他牵着马,与唐思燕并肩而行,两人有说有笑,显得极为亲密。

南门口停着几辆黑色轿车,有好几位男女教师,都穿着整齐。还有不少学生,他们都是最近选出来的院系学生会主席,一个个西装革履,打着领带,头发梳的光亮。不过,这些人见到唐思燕与林志都是一愣。不光是因为林志穿着黑白格的百衲袍,装束古怪,还有他牵着的那匹纯色白马。

一个皮鞋锃亮的学生走了过来,对唐思燕微笑着说:“唐老师,坐我的车吧。”

“你是?”唐思燕礼貌性地问。

“我叫朱茂簇,是理学院的学生会主席,还请老师不要介意。”

林志打量了几眼朱茂簇,这人有一双三角眼,生着吊丧眉,眉尾斜下过眼,嘴角一颗黑痣生着长毛,下嘴唇凸出,是地包天,眼中透着热切,一看就是个好色之徒。他相信,自己的相术看命可能有差,但看性,那是一针见血。

性,为命之因。

命,为性之果。

性命二字,方寸之间,影响着人的一生。

性命,如阴阳二气,此消彼长,互相牵扯,又互相促进。

性淫者,终死于淫。

性贪者,终死于贪。

性疑者,终死于疑。

性之所至,行之所向,命之所归。

只有克性归道,返本求源,才能一生无灾。

不过,看朱茂簇的眉乱断低垂,怕是此人的命,也不会有大的变动,十有八九要死在淫里,亡在色中。毕竟眉为保寿宫,他这种乱断吊丧眉,活不过二十岁。也就是说,他没几年寿命了。万事万物,皆有定数,命由己造,林志自然不会强行干预。

唐思燕说:“不用了,林志同学有马,我们骑马就行。”

朱茂簇的吊丧眉皱了一下,但还是微微一笑:“那好吧!”他心里一阵妒意,看向了林志,心说这黑小子除了比我清秀一点儿,高一点儿,有什么好的?他有钱吗?有车吗?一看就是那个山沟里来的,没见过世面,待会儿再宴会上,我一定要好好戏弄他一番,让他出丑。

林志向几位老师问了好,然后把唐思燕扶上了马,自己也跃身上马,骑着马朝着皇家紫金宫的方向而去。留下一大堆羡慕的男老师,一个个长吁短叹:“比不了,比不了,还是年轻人厉害。”女教师听男老师这么说,也心生妒意,不过她们都只是矜持的在心里发牢骚:“这个骚蹄子,才开学就勾上了新生,那小子虽然黑了点儿,但眉清目秀,酷似吴彦祖,可恶,便宜这女人了……”

朱茂簇与几位院系的学生会主席看着远去的白马,以及马背上的一对人儿,心里说不出的苦涩。这是正常人的心理,毕竟那可是最美女教师,怎么就投入了这个黑小子的怀抱?他们理解不了,只看到了林志的皮肤黑,没看到自己的鼻子歪。

林志骑着马,怀里抱着唐思燕,说不出的温暖,白马如踏花般轻盈,二人说说笑笑……

这时,几辆黑色的轿车从他们身边缓缓而过,朱茂簇一脸得意:“唐老师,我们先走了,你们慢慢骑吧。”他说着一踩油门,轿车疾驰而去。后面的几辆轿车好像故意似的,全部提了速,有一种示威的感觉。

林志看向了远方,他笑道:“真是笑话,谁先到还不一定呢。”他对唐思燕说:“老师,抱紧我,我要快马加鞭了。”他说完双腿一夹马腹,白马嘶鸣一声,在非机动车道上狂奔了起来。唐思燕惊呼一声,没料到这白马奔跑的速度之快,四周的景物都模糊了,速度不亚于飞驰的摩托。她生怕摔下马去,急忙抱住了林志的腰,仰面看了一眼专心骑马的林志,脸一红……

朱茂簇一行人不久便遇到了堵车,任他怎么打喇叭,前面的车就是纹丝不动。

他看着排成长龙的各色车辆,心中很是烦闷。

他刚打开车窗想透透气,就听到一阵嗒嗒声,一回头,只见一匹白马奔腾而来。

白马之上,林志神采飞扬,风度翩翩,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

更可气的是,那最美女教师唐思燕,竟然紧紧抱着林志!

其它几辆车也打开了车窗,几位男教师更是惊叫:“好小子,泡妞手段够独到啊。”

林志双手抖着缰绳,经过车队的时候,大喊一声:“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后会有期,驾……驾……”他驾驭着白马,带起了一阵风,绝尘而去,只留下一个塑料袋在原地打转儿。

一个拿着折扇的男老师感叹不已:“枉我自称风流才子,一枝梨花压海棠,今日见到次子,才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真是望尘莫及啊,惭愧,惭愧……”说着竟自落泪。

朱茂簇眯了眯三角眼,吊丧眉皱作一团。

他心中恨意丛生,不好好整一下这小子,就是面子上也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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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车祸现场

朝阳初升,古道红尘。

林志迎着太阳,白马在晨风中疾驰,已经将朱茂簇一行甩在了三里开外。

“林志,慢一点儿,慢一点儿,太快了……”唐思燕请求道。

“好。”林志勒住了马缰绳,白马的步子逐渐放缓了下来,二人骑着马在古道上慢行。

林志看到路边有一个商铺,牌子写着‘西北特产专卖’。

“老师,我们去买一些特产吃吧。”林志也不等唐思燕回应,已经骑马来到了商铺门口,下马看了一下,摆着不少蜜瓜,看起来挺新鲜的。“老板,蜜瓜怎么卖?”

一个精干的小个子中年人说:“一斤十五块,来一个哦,甜的很。”

“给我切一个,我要现吃。”林志将唐思燕扶下了马,“老师,我们坐在遮阳伞下吃个瓜再去也不迟。”

唐思燕说:“不行,若是迟到了,会让其他老师说闲话。”

林志说:“不会,你看那堵成长龙的车辆,没有半个小时道路通畅不了。”他早就掐算过了,前方出现了车祸,处理需要一点儿时间。而且,武警中队的人因为事情耽搁,起码一个小时后才能到达皇家紫金宫。

唐思燕说:“好吧。”她说着就要付钱。

见林志要抢先付钱,她急忙说:“你是学生,没有收入来源,今天就让我请你吃瓜吧。”她一脸的关爱之色,而且不容拒绝。林志并没有过多谦让,二人切了一只蜜瓜,坐在小凳子上吃着瓜。半个小时后,林志要了一箱莫高红酒,打算宴请武警中队来人时用。毕竟,自己是要争校学生会主席的人,为了在校领导前面表现,破费一点儿也是应该的嘛。不过,这一箱酒只有六瓶,但还是花了335元,把他心疼了好一阵子,那可都是钱啊!

这次,他没让唐思燕出钱。

二人再次上马,拥堵的车辆终于动了起来。

不多久,朱茂簇与一众老师的车队追了上来,豪不停留的疾驰而去,好像是报刚才的一箭之仇似的。

林志倒是一点儿也不着急,安闲自在的任凭白马自己走,他知道,这些人去的早,也是干等。俗话说的好,去的早不如去的巧,只要按时到达就好。

唐思燕却有些心急:“林志,让马快走吧,可不能耽误了。”

林志说:“放心,慢慢走说不定还有什么大机遇呢。”他刚才吃瓜的时候,已经算准校长的车会经过这里,而且要发生事故,他必须阻止,然后让校长欠他一个人情。唐思燕的手机响了,正是校长打来的,校长正在过来的路上。“校长,我正在花园路,不是,我没打车,是与一个学生骑着他的马,什么马?就是一匹普通的白马,你路过时应该能看到……”

唐思燕挂断电话后,林志又往前骑了几百米。

林志突然停了下来。

“怎么了?”唐思燕问。

“等等。”

“等什么?”

“校长。”

“放心吧,校长知道地点,他很快就会赶去皇家紫金宫的。”

“不,必须等一下。”

唐思燕刚要说什么,一辆白色轿车停在了他们旁边,车窗打开了,一个平头的西装中年人说:“唐老师,没想到你还真的骑着马啊。”他说着平和的笑了笑。

这就中年人就是燕京大学的校长,名字叫茅国权。

“校长好。”林志急忙打招呼,他在开学典礼上已经见过这位校长了。

茅国权和蔼的点点头:“路上小心一点儿,别着急,不然马受惊了,可就不好了。”

“多谢校长关心。”林志说着,惊呼了一声,吓了茅国权一跳。

“这位同学,你没事吧?”茅国权问。

林志双眼死死盯着茅国权,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校长,我看到……你……”

“你不用害怕,有什么问题,直接讲就好。”茅国权说。

林志说:“校长,我看你鼻子山根的疾厄,有一道血气游走,这是血光之灾啊。”

唐思燕冷冷盯了一眼林志:“别乱讲。”

秘书对茅国权说:“校长,别听他胡说八道,我们走吧,可别迟到了。”

茅国权却笑了笑问林志:“难道你会算命?”他从林志的衣服已经猜出他是道学系的了,毕竟现在唐思燕是国学院的院长。

林志说:“我小时候拜了一个道士为师,学过一些皮毛。”

“那你算算,我最近有什么烦心事?”茅国权试探性地问,他并不认为林志真会算命。

林志仔细打量了一遍茅国权的面相,这才说:“校长,你最近家中有老人去世,而且是非正常死亡,你妻子现在重病,急需治疗。”他说出了自己的预测结果。

茅国权的脸立马就变了色。

他父亲是半月前去世的,皮肤上出现了大片的黑斑,如一朵朵黑花,诡异至极。黑斑上延伸出来的鬼纹,在背部形成了一张女人脸,让人不敢细看。他父亲过世埋葬没几天,妻子也出现了奇怪的病,皮肤上生了好多烂疮,直流黄水,恶臭扑鼻,跑了好几家医院,都是束手无策。最近,怪事一件接一件,让他心力交瘁……

“同学,你叫什么名字?”茅国权咽了咽唾沫。

“国学院道学系新生,林志。”

“林同学,你说我有血光之灾,是怎么回事?”

“如果你现在继续往前开车,会发生事故,终身残疾。”林志说。

秘书冷哼一声:“你会不会说话?”他很是生气,作为开车十多年的老司机,这不是怀疑他的职业素养嘛!简直就是开玩笑,我的开车技术,可能会发生车祸?他一脸的鄙夷之色。

这时,一辆绿色的出租车往前驶去。

林志说:“在这里停三分钟,霉运就会过去。”

秘书对茅国权说:“校长,别相信这小子的话,我的技术,你还不放心吗?”

茅国权沉默一下说:“按照他说的,在这里停一会儿。三分钟,很短,能耽误什么呢?”他最近遭遇了太多变故,真的害怕了,担不起一点儿风险。要是他都倒下了,家里没有了主心骨,怕是就要真完了。秘书虽然一脸的不愿意,但也不好违抗,他不过是拿钱做事而已。

突然,前方的十字路口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爆炸声。

顿时,惊呼声响起,一团浓烟升起……

唐思燕、茅国权、秘书三人都傻眼了,一个个惊讶的眼珠子都快掉土里去了,一脸的难以置信。秘书咽了一下唾沫:“这……简直让人无法理解,怎么可能这么准?”他觉得身体僵硬,若是刚才开车过去的是自己,说不定已经挂了。

茅国权努力平复了一下震惊的心情:“林同学,真是多亏了你。”

“校长,你不用客气。”

茅国权对眼前的这个少年非常满意:“好,那我们一会儿见。”

林志说:“慢,校长,你的时间,还没到呢。”

“怎么?不是车祸已经发生过了嘛?”茅国权不置可否。

林志说:“不,还差半分钟,你的凶兆才能过去。”

茅国权愣住了。

这时,一辆红色的轿车从旁边疾驰而过。

茅国权还没从刚才的震惊中回过神来,前方又是一声巨响,浓烟滚滚升起。

刚才过去的红色轿车,与一辆大客车相撞,车身变了形,女司机直接从车里飞了出来……

茅国权好悬没咬断自己的舌头。

秘书直接惊的嘴里能塞下一个西瓜,背心直冒冷汗,头发根儿都竖了起来。太恐怖了,即便他是老司机,也是差点儿吓尿,真是天有不测风云啊。

“这……太可怕了。”唐思燕大口喘着粗气,胸口起伏不已,不知道何时竟抱住了林志。

林志一脸平静,清澈的双眼古井无波,只是说:“走吧。”

茅国权擦了一把额头的细汗,对秘书说:“开车。”

秘书浑身发毛,握住方向盘的手微微颤抖,说了一声是,发动了车……

经过十字路口时,茅国权看了一眼出车祸的车,心底升起了一股寒意。两辆轿车,一红一绿,都变形报废了,还有一辆大客车与一辆货车,车头凹陷了进去。秘书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想起自己之前说的话,感到一阵后怕。唐思燕看到地上的鲜血,吓得脸色发白,看到生死不明的女司机,不由得紧紧抓着林志的胳膊……

不久,林志一行人来到了皇家紫金宫门前。

朱茂簇等学生与几个老师一脸的焦躁之色,他们已经等了很久,校长虽然到了,但武警中队的同志,连个影儿都没有。

林志说:“再过半个小时,他们才会来。”

朱茂簇冷哼一声:“你又不是武警中队的,知道什么?”

第26章 一会儿给你好看!

皇家紫金宫门口,朱茂簇与林志针锋相对,气氛有些尴尬。

林志说:“这样吧,我们来打个赌,怎么样?”

朱茂簇冷哼一声:“我们是大学生,又不是社会上的痞子,别动不动就赌斗。”他一脸的‘正’气,吊丧眉扬了扬,用鸡爪似的手捻着嘴角黑痣上的长毛,一脸的不屑与鄙视。

“我看你是怕输,不敢。”林志说。

“我会怕?幼稚,还玩儿这种激将法!”朱茂簇说:“就你这种泥腿子,来一万个,我都不会眨眨眼,说吧,赌什么?”

林志说:“如果武警中队的人半个小时后到,你就负责酒席上的所有费用,如果我说的不准,就由我来负责,怎么样?”

朱茂簇拿出了手机:“现在是8:15,半小时后,就是8:45,差一分一秒都不行。”他狡黠的露出一个你输定了的笑,并定了时,背景音乐是《恭喜发财》。

林志气定神闲,根本没当回事。

这倒是让朱茂簇很是不安,难道他真有把握,得了确切消息不成?哼,就算有确切消息,那也不可能一分一秒都不差啊。他非常有自信,自己绝不会输的。就这个野山里走出来的土包子,看一会儿输了,他拿什么付钱。哈哈哈,到时候,怕是只能脸红的像猴屁股。一想到林志丑态百出的样子,他心中莫名的开心,敢在我面前出风头,你会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茅国权并没有阻止赌约,毕竟这是学生之间的开玩笑。当然,他也想看看,确认一下林志的本事。虽然之前的车祸,已经让他心悦诚服,但毕竟太过邪乎了。若是林志这次再说准,那就绝非巧合。他妻子现在还在医院,病症越来越严重,等不起啊。

唐思燕有些担心:“林志,你太乱来了。”

林志笑了笑没说话。

其他的老师与学生则是冷眼旁观。毕竟,校长都没说话,自己瞎操什么闲心,既然有人抢着付钱,为什么要阻止,岂不是吃饱了撑的?

时间过了二十多分钟,还是不见武警中队人员的影子。

拿着折扇的老师看了一眼林志说:“看来呀,这位同学输定了,要给学校节省一笔经费哩。”

一个秃顶老师笑道:“人,要有自知之明,等会儿看他怎么收场。”他这是赤裸裸的给林志宣判了死刑。

啤酒肚的老师更是一脸凶气:“现在的小孩子,越来越不像样子了。”

几个学生也窃窃私语着。

“那小子,穿的不伦不类的,一看就是哗众取宠。”

“可不是嘛,听说朱茂簇是西城的富家子弟,他就算输了,也有钱。可那小子,一看就是个山棒,明明一副强酸相,却没有一点自惭形秽的觉悟,还大言不惭的赌斗,真是让丢尽了农村人的脸。”

“你都说了是农村人,怎么会有觉悟?他们都是一些愚民,目光短浅。”

唐思燕心里不是滋味,她偷偷看了一眼林志。如果他一会儿真输了,她就为他付钱,不然,他的面子上怎么过的去?

茅国权双手紧握,他心情极为复杂,掌心都是冷汗。

不久,朱茂簇笑着说:“林志,你输了。”他指了指手机:“已经是8:44了,难道你以为武警中队的同志,真的会在一分钟内赶到?”

几位老师也是一脸叹息之色,这个林志真是太自大了。

你泡燕京第一美女老师也就罢了,怎么还这么张扬,真是自讨苦吃。

旁边的其他学生则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

毕竟,林志与唐思燕亲近,犯了他们的众怒。

在他们的心中,自己比林志强多了,第一美女老师怎么也不正眼看自己一下,这不科学!

“呵呵,看那小子一脸若无其事的样子,怕是一会儿要耍赖。”

“他敢?朱茂簇可不是善茬,看不打断他的腿。”

“什么若无其事,不是装得,就是吓傻了。”

他们嫉妒林志的同时,也露出了浓浓的恶意。

茅国权则是心中暗暗祈祷:“快来啊,怎么还不来呀,娘希匹。”他盼望着林志的话成真,那样她的妻子说不定真有救,毕竟能预测未来,还有什么不能的?

朱茂簇捻着嘴角黑痣的长毛说:“还差十秒,呵呵……”他一脸吃定林志的表情。

唐思燕两只手紧紧握在一起,心乱如麻,怎么办,怎么办呀……这个林志,真是气死人呢。她虽然做好了付钱的准备,但也是心有不甘,不愿破财,白白花一大笔冤枉钱,那可是钱啊。这么多人,一桌宴席就是不少钱,还有烟酒,天啊。她的心在滴血,一个月的工资,就要没了……

很快,朱茂簇的手机里传来定时音乐:“恭喜你发财,恭喜你进财……”他眉飞色舞,春风满面都快要手舞足蹈了。脚下踩着乐点儿,得意的都快飞上天了。

这时,一辆白色的警车在音乐声中缓缓驶来,车身上有赫然有两个红字‘武警’。

朱茂簇的手抖了一下,苹果X好悬没掉在地上,他瞪大了眼珠子:“不能吧,怎么可能这么巧?”

几位看热闹的老师惊呆了,拿着折扇的老师说:“看来呀,还真是赶巧哩。”

吃瓜要看林志笑话的学生们差点儿惊掉下巴,一个个大张的嘴巴里能塞下一个西瓜,眼珠子都跳了出来,这简直颠覆了他们的认知。这林志到底是什么人,难道和武警中队的人串通好了不成?但转念一想,又不大可能,他不过是一个山里来的野小子,怎么可能认识燕京武警中队的人。在他们看来,林志一定是瞎猫逮到了死耗子,走了狗屎运。

唐思燕高兴的跳了起来:“噢耶!”

其他老师与同学一脸惊异,纷纷看向了她,她发现自己失态,脸一红……

旁边的茅国权松了一口气,一脸的激动与高兴:“好啊……”

他突然发现老师与学生看他的眼神不对,干咳两声打了个掩饰:“咳,太好了,终于把武警中队的同志盼来了。”

朱茂簇的脸一阵青一阵白,说不出的‘精彩’……

“朱茂簇同学,你没事吧?”林志一脸‘关心’的样子。

“当然,你也不看看我是谁?”朱茂簇强行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假装很淡定,但他猪肝色的脸早就出卖了他。他暗暗咬了咬牙,心说你先别嚣张,一会儿给你好看!

第27章 一口入喉,飘飘欲仙

武警中将罗烈下车后走向了茅国权,上前就是一个拥抱:“老同学,近来可好?”

茅国权勉强笑道:“托你的福,好久不见啊。”

罗烈握着茅国权的手说:“是啊,自从你退伍,就是三年啊,你都成校长了。”

茅国权说:“都别站着了,让同志们进去吧。”他随后与七位同行的武警一一握手。

林志看向其中的一个美丽女警,发现她与高胜男有几分神似,竟然也姓高,叫高若兰。

中将罗烈看向不远处树下的白马:“这匹马谁的,比军区首长的战马还精神。”

林志上前说:“将军,我叫林志,这是我的马。”

“年轻人不错嘛,人和马一样,龙马精神。”罗烈笑道。

林志敬了一个礼:“多谢将军赞美。”他心说如果你知道这马的真面目,就不会这样说了。

旁边的朱茂簇一脸的无奈,心说不就是一匹白马,值几个钱,我开的那可是奥迪啊。

茅国权对罗烈说:“快往里面请。”

林志从马上取下了那箱莫高红酒,朱茂簇瞥了一眼,“这是什么?”

“红酒啊。”

“一箱多少钱?”

“三百多吧。”

“嘁,山棒就是山棒,人家将军什么酒没喝过?”朱茂簇说着朝里面走去。

唐思燕对林志说:“不用理他,这小子怕是刚才输了,心里不平衡。”

林志说:“他这种小角色,我才不会放在心上。”

不多时,众人已经在包间里落座。

朱茂簇为了找回场子,点了最贵的菜,以彰显自己的土豪本色。

可是,林志一看就没什么食欲了,怎么都是一些野菜?

他是一个无肉不欢的人,这满桌的竹笋、蕨菜、艾叶的,算怎么回事?

他拿了菜单,反正有朱茂簇请客,就挑自己没吃过的点了几个。比如佛跳墙,兰花熊掌,枸杞鱼翅汤,冰糖血燕窝,焦糖汁焗澳洲大鲍鱼,南瓜小米粥泡辽参……这些菜,最便宜的一道也上千块呢。他每说出一个菜名,朱茂簇的脸皮就抽一下。心中更是叫骂不已,暗自咆哮:你小子,这不是公报私仇吗?你等着,你等着……

菜上齐之后,茅国权劝了几句,都动起了筷子。

不过,这些老师同学的都非常矜持,哪像林志甩开腮帮子大吃大喝,桌上几十盘美味菜肴让他一个人横扫了。朱茂簇暗骂你个饿死鬼投胎的,怎么没噎死你?他心中那个恨啊,这可都是自己花钱买的。

吃的差不多了,朱茂簇站了起来:“将军,校长,各位警官,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今日欢聚一堂,其乐融融,有菜无酒不成宴席,我已经让侍者醒好了六瓶拉菲红酒,每瓶都是六千元,六六大顺,万事如意……”

罗烈眉头一皱,看向茅国权:“老同学,这也太破费了吧?”

茅国权干咳一声:“应该的,应该的。”他并不想说之前的赌约,这朱茂簇既然如此殷勤,那为学校节省一笔经费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不久,六名女侍者分别拿来一瓶红酒,开启后为在座的三十六人分别倒了一杯。

“老同学,请。”罗烈端起酒闻了闻,他什么酒没喝过,这新年份的拉菲,也就很普通。他喝了一口,味道很醇香,但与自己喝过的那些老年份的酒相比,差的不是一点儿半点儿。茅国权对酒并没有什么研究,也象征性的喝了一口。其他的老师与同学则是一脸的欢喜,想要尝尝这一瓶六千的红酒,到底是什么味儿的。其实,他们喝完也没觉得与几十块钱的红酒有什么差别……

林志笑道:“味道还不错,不过比我买的这莫高红酒差远了。”其实莫高红酒有很多种,上到几万下到几十,他买的就是很便宜的。至于真假,他就不清楚了,毕竟自己不是这方面的行家。

朱茂簇强压着心底的怒火,装出一副很绅士的样子:“你还是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几十块钱的酒,谁敢喝?出了事儿,你担得起吗?”他说到最后都快骂人了,火太大,差点儿就压不住了。

林志说:“你可以不喝啊。”他笑了笑,将箱子开了封,暗自运转道力,将道气注入了红酒之中。有了道气的加持,那刚出场的新酒,也能喝出五千年的历史感来。几个女侍者开了瓶,放在桌上让其自行沉淀醒酒,随后每人分倒了一杯。

不光是朱茂簇不屑,就连几位老师与同学,也都是一脸漫不经心的样子。他们的心理与态度都印在脸上呢,那意思是你几十块钱的酒,还能比人家六千块的更好喝?

不过,茅国权与罗烈却非常平静。

他们都是见过世面的人,喝酒,喝的是一个心情,并非酒真有什么好喝的。

几十块的酒,几万块的酒,都是可以喝得,只要心情舒畅就行。

本质上,差别不大。

罗烈对茅国权举杯:“来。”

其他的老师与学生也都纷纷举杯,他们虽然对便宜红酒没多大兴趣,但也得陪着将军与校长不是。一个个举杯,准备品酒。

唐思燕则非常开心,她喝了一口,瞪大了眼珠子。

茅国权见到唐思燕夸张的表情,他顿了一下:“唐老师,味道怎么样?”

唐思燕说:“你试试。”

茅国权心说八成贼难喝,不然她不会是这个表情,他浅浅喝了一小口,顿时眉毛都飞了起来。

其他的学生与老师面面相觑,都在等茅国权发表感言,如果真的很难喝,自己就假喝一下。不然,若是酒有什么问题,岂不是要上医院,那可是要花钱的。

罗烈送到嘴边的酒杯停住了,“老同学,味道怎么样?”他心中实在没底了。

茅国权突然一拍桌子,吓了众人一跳。

朱茂簇以为茅国权发怒了,爆喝一声:“林志,你是不是专门买假酒,坑我们?”

茅国权狠狠瞪了朱茂簇一眼:“别胡说,这红酒,真的太好喝了,有种让人飘飘欲仙的感觉。”他虽然不懂酒,但是好喝难喝还是分得出来。唐思燕也是巧笑嫣然:“是啊,这是我喝过最好喝的红酒。”

其他人都愣住了。

朱茂簇更是石化了,他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儿是真的,校长不会与唐思燕串通一气,在演戏吧?他内心有多阴暗,可想而知。甚至有一种总有刁民想害朕的心理。

其他的老师与学生纷纷举杯,红酒入口,醇香飘逸,入喉浓香,沁人心脾。太爽了,这还是红酒吗?简直就像传说中王母娘娘瑶池的仙酒,喝一杯,可以平地飞仙。一口酒如肠,百转千回,消去愁滋味,如坠白云间,这种绝妙的感觉,简直是不可方物。

罗烈更是一脸的错愕,心说真有那么好喝?一个个跟发了春似的。

他闻了闻,酒香很淡,并无甚不凡之处。

可是,当他喝了一口,整个人都爽飞了。

一口杯中酒,

千年相思情,

飞仙当如此,

仿若梦中人。

他心中生出了一种奇妙的感觉,这不是酒,而是人生,是历史的味道。

万古仓皇意,

一点问道心,

桑海阡陌中,

谁人恋红尘?

这一瞬间,他觉得自己要超脱一切,舍弃皮囊,羽化登仙,退隐红尘外……

“林志同学,你这莫高红酒是哪儿买的?”罗烈是一个性情中人,就如他的名字一样,性烈如火,对酒也是有着极强的痴迷。喝了几十年酒,还是第一次喝出这种滋味,这酒也太逆天了,简直是惊世骇俗,震古烁今啊。

朱茂簇暗自惊奇,他偷偷喝了一口,爽,好爽啊……这简直比玩女人感觉还好。不对,这么好喝的酒,几十块钱怎么可能买的到?这小子一定在骗人,说不定这一箱酒要好几万呢。那就更不对了,这小子的穷酸样,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钱。他觉得事情太过蹊跷,想破脑袋,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但他哪知道,林志注入酒中的道力,才是真正的原因。

不然,几十块钱的酒,你能喝出几千年的韵味来?

林志风轻云淡的说:“这是很普通的莫高红酒,路边商铺就有。”

朱茂簇心说你骗鬼呢?但如果能弄到这种酒,用来孝敬将军与校长也不错,毕竟自己以后可是要做大事的人,怎么能不搞好人脉关系!“林志,你说一下地址,我让人再送一些过来。”

林志倒也毫不隐瞒。

酒宴结束后,众人来到了皇家紫金宫的门口,罗烈对茅国权说:“老同学,今日多谢你的盛情招待,改日再见。”

“自家人,不用这么客气。”茅国权心说反正花的不是自己的钱。

这时,朱茂簇已经让司机买来了十箱莫高红酒。

“将军,校长,你们辛苦了,我送你们每人五箱莫高红酒做纪念吧。”朱茂簇一脸的谄媚。

罗烈心中一喜:“这怎么好?”

“既然学生这么热情,就收下吧。”茅国权说。

罗烈说:“好,好。”他转念一想,到底是不是同款?“那先开一箱,试试味道一样嘛。”如果味道很一般,就没必要收了。

朱茂簇心说这是不相信我的办事能力啊。但口上又不好说,只能开了箱,开瓶后醒了酒。

罗烈倒了一杯,闻了闻,与之前的香味没多大区别。可是,喝在口中,却完全没有之前那种感觉。就是很正常的红酒,虽然味道也很醇香,但就是滋味不对……

茅国权也喝了一些,心情与罗烈差不多。

罗烈说:“我刚想起来,家里还有不少红酒,这位同学,多谢你的盛情。”

茅国权则说:“我不经常喝酒。”他并没说谎,但如果酒的味道如之前的,也是不介意多喝几杯的。

送走了罗烈,茅国权要了林志的电话,然后开车离开了。

其他老师与学生也坐车纷纷离开。

林志说:“唐老师,我送你回去吧。”

唐思燕非常开心,毕竟自己国学院的学生表现突出,她这个院长也很有面子。

从今天林志的表现来看,拿下校学生会主席,那是十拿九稳了。

“好啊!”她大方的说。

林志将唐思燕抱上了马,自己也跨身上马,朝着朱茂簇一抱拳:“朱同学,后会有期。”

“驾——驾……”

林志双腿拍打着马腹,美人在怀,奔腾而去……

朱茂簇的脸上能滴出血来,恨煞了林志。

他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己也是风流倜傥足智多谋,怎么就玩不过一个山里出来的野小子?认为这不科学,绝对不科学。这只是他自己的想法,就他那三角眼吊丧眉,再加嘴角的黑痣长毛,觉得是毁天灭地的丑。但,他不自知。

“你怎么搞的,是不是偷懒,没有去我说的地址买酒?”朱茂簇看着十箱红酒,冷声质问司机。

司机一脸苦相:“少爷,我都是按你吩咐的啊!”

“好你个林志,敢和我作对,真是不知死活。”朱茂簇认定是林志在专门坑自己,“给龙姐打个电话,让她有时间找人,修理修理这个野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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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小火鸡

林志才回到学校,就接到了校长茅国权的电话。

“林志同学,你现在有时间吗?”

“校长,什么事儿?”林志已经猜到了七分。

茅国权说:“哎,我妻子现重病,正在燕京人民医院,不知道你是不是有办法。”他现在也是病急乱投医了,这些天见妻子饱受病痛的折磨,他每天都会瘦好几斤,整个人都憔悴的快脱相了。

“这个……我必须先看病人的情况,不敢贸然做出承诺。”林志说。

“好,那我现在过来接你,你看怎么样?”

林志说:“校长,你去医院陪你妻子吧,我这就骑马过去。”

“唵,好,好……”茅国权觉得心里一暖,他将林志这根救命稻草,当做唯一的希望。

林志骑着白马,他掐指算了算,茅国权妻子的命,一时半会儿还断不了。

“小火鸡,小火鸡,小火鸡……”

就在这时,林志身后传来一个老太太的声音,他勒住马,回头看了过去。

一个小脚老太太,手里提着一个编织袋,里面鼓鼓囊囊装着什么,气喘吁吁追着林志跑。

林志奇怪,难道老太太包里装的小火鸡,要卖给我?

他长这么大,还没吃过火鸡肉呢,看看小火鸡什么样的,不会是捉的野生火**?

老太太停住了脚步,笑嘻嘻问:“小火鸡,人民医院咋么走,我迷路哩。”

林志这才明白原来不是小火鸡,而是小伙子……

他有些哭笑不得,下马后对老太太说:“奶奶,我正好要去人民医院,一起吧。”

老太太说:“太好哩,小火鸡,麻烦你嘞。”

“奶奶,不用客气,我替你拎着袋子吧。”林志笑着说。

老太太牙都快掉光了,说话漏风:“这纸么好意思。”

林志也不客气,接过了老太太的编织袋,里面似乎还真是什么活物,在动呢。

“奶奶,这里面装的什么呀?”他好奇。

老太太说:“我在菜地里捉住一条蛇,给孙女送去,小时候,她可喜欢吃蛇肉了。”

林志倒也没有太过惊奇,乡村郊外的菜地,经常能见到不少无毒蛇,村民抓来吃更是常事。他在山里的时候,口馋了也没少抓野物打牙祭,竹鼠,野兔,山蛇,野猪,锦鸡都能吃。

路过古街的时候,林志见有不少卖野味儿的,校长的妻子住院,自己虽然是看病,但也不好空着手去。他买了一些滋补的野味,带着老太太从钟楼的小路抄近道,沿着狭窄的石板路,刚转过了一个拐弯儿,就见到三个痞子,围着一个穿白色毛衣的少女。

白色毛衣少女非常美丽,扎着一个马尾,齐刘海,穿着一条蓝色牛仔裤,脚上一双小白鞋,气质非常淡雅,真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朴素如芝兰,举世而独清。

老太太喊了起来:“子怡,我来看你了。”

那白色毛衣少女一脸惊恐,“奶奶,你快走,他们不是好人。”

老太太说:“你个这群小孙子,要干吗?”

一个手上戴着护腕的赤膊大汉看了一眼老太太:“老家伙,找死啊!”

老太太气的好悬没跌倒:“你们敢动子怡一下,我让你们坐班房。”

赤膊大汉冷哼一声:“老不死的,今天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也救不了白子怡。还让我们坐班房?哈哈哈,我呸,你知道我们老大是谁吗?西城龙哥!我们可是监狱的常客,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里面,一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我还真有些留恋呢,呵呵……”

“你们这些畜生。”老太太就要冲过去拼命。

赤膊大汉对两个同伙说:“把白子怡带走,她可是燕京十大美女之一,燕京最美女医生,听说还是个处呢。让龙哥给她**,玩够了,少不了咱们兄弟的,哈哈哈……”另外两个痞子口水都流下来了,他们早就垂涎很久白子怡了,只是一直没机会。

林志淡淡说:“三条走狗,快滚!”

赤膊大汉与两位同伴对视一眼,他们感到一股无形的压力,就像是被猛虎盯上了一般。

“你是谁?”赤膊大汉已经调查过了,白子怡的家庭背景很简单,也没什么亲戚,是与她奶奶一起长大的,更没有任何的后台。

“你还不配知道我的名字。”林志一脸的风轻云淡,这种货色,他根本不放在眼里。

赤膊大汉愣了愣,他不敢贸然出手,“难道,你不知道,我们是西城龙哥的人吗?”

“我不管你什么龙哥虎哥,今天,要敢碰一下这位女士,看你们能不能走出这条巷子?”林志声音冰冷。

赤膊大汉与两个同伙对视了一眼,“蛮牛,老狗,怎么办?”

“黑虎,要不给龙哥打个电话?”蛮牛说。

赤膊大汉点点头:“好!”

蛮牛打了电话,让龙哥劈头盖脸一顿臭骂,最后说:“挡我者,死!把那婊子带回来,如果秘密泄露,你们知道后果。”说完就挂断了。

黑虎已经明白怎么做了,他看向林志:“这位兄弟,此事与你无关,希望你不要自找麻烦。”

“我……让……你……们……滚!”

林志一字一句说,他懒得废话。

黑虎爆喝一声:“蛮牛,老狗,上!”他说完从兜里拿出弹簧刀,三人冲了过来。

老太太吓得脸都青了,连连后退,让一块凸出的石板绊倒,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巷子本来就狭窄,勉强能走下一人一马。

见黑虎三人冲来,林志一拍白马的脖子。

白马嘶鸣一声奔腾而去,猛冲的三人大惊,他们就算凶悍,但哪里敢与一匹烈马对撞?

三人掉头就要躲避。

但,白马的速度之快,犹如一道雪亮的闪电。

眨眼间,三人已经躺了一地。

全让白马踢爆了蛋,四肢全废,每人脸上有一个血淋淋的马蹄印。

这三个地痞,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不光‘鸡飞蛋打’,而且还毁了容,这辈子算是废了。

老太太从地上爬了起来,小脚碎步如飞,冲到三个痞子身前,抬起尖尖的木底绣花鞋,就是一顿暴雨连环脚。那鞋尖堪比钝剑,一脚下去,皮肉上就是一个青紫的深坑。“让你们打窝孙女的主意,窝踢死你们这些小畜生,气死我了……”

白子怡惊的目瞪口呆,她完全不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

她咽了咽口水,这才快步走过去拉住了老太太的胳膊:“奶奶,我没事了,别真踢死了他们。”

林志说:“这三个地痞,就让他们蹲一辈子监狱。”林志给茅国权打了一个电话。

这种小事,他没有联系那位神秘师叔。

茅国权与罗杰是老同学,肯定有联系方式,武警中队出马,带走这三个垃圾就是了。

不一会儿,武警中队的车停在了巷子口,这时已经围了一大群看热闹的人。

林志没想到,竟然是罗杰带队,要知道,他可是中将级别的军官。

恐怕,这与茅国权分不开。

罗杰狠狠踢了几脚地上惨不忍睹的地痞,对林志说:“好了,这三小子,交给我们了,会好好‘照顾’他们的。带走!”几个武警像拖死狗似的将三人扔到了车上,开动后扬长而去。

“奶奶,他是……”白子怡一脸感激看向了林志。

老太太说:“哦,他系我在路上碰到的,我迷路了,让他带我去医院,小火鸡,人不错。”

“今天真是谢谢你了,不知道怎么称呼?”白子怡说。

“我叫林志,燕京大学的新生,正好去燕京人民医院,顺路,就带奶奶过来了。”

“你要去我们医院啊,那我们走吧。”白子怡勉强笑了笑,她还没从刚才的恐惧中摆脱出来。

林志仔细打量了几眼,白子怡透着一种淡雅之美,静如处子。

虽然很朴素,但那种柔美的气质,如空谷幽兰,非常迷人。

不愧是燕京最美女医生。

黑虎之前说了,她也是燕京十大美女之一。

与唐思燕容貌不相上下,但气质却比不上安玉容,但也是难得一见的绝色美人。

三人离开了古巷,穿过了人民广场,来到了燕京人民医院的门口。

茅国权早就在门前等他,见到林志立马迎了上来。

“茅校长好!”白子怡急忙问好,她是燕京大学毕业的,而且当过校学生会主席,因此与茅国权也算是熟人。

“哦,是小白啊,你们认识?”茅国权看了看林志。

林志说:“路上认识的。”

白子怡发现茅国权对林志非常尊敬,这有些不符合常理,他不说自己是燕京大学的新生吗?校长怎么会对一个学生,这么的恭敬,这让她感到好奇。

“校长,你妻子的病情有好转了吗?”白子怡问。

茅国权长叹一声:“唉,情况还在恶化,我找林志同学,就是为了让他瞧瞧。”

白子怡瞪大了美眸:“他还会看病?”她顿时觉得自己有些失礼,小脸一红。

林志说:“我自幼跟着一个道士,学过一些传统的道家医术,也许有用。”

白子怡之前因为紧张,并没关注到林志的穿着。

她这才发现,少年身穿黑白格的百衲袍,头戴道冠,似乎还是长发,背着古剑,除了皮肤黑黑的,倒也是眉清目秀。虽然不像那些小鲜肉,但也是一个别有风味的美少年。

“这样啊,那我们快过去吧。”白子怡也想看看,林志到底有什么能耐。

毕竟,茅国权妻子的怪病,连医院的那些老专家都束手无策。

他也就十七八岁吧,能治好吗?白子怡非常好奇。

老太太说:“子怡啊,我给你带来了一条蛇。”

茅国权一愣:“小白同学,还喜欢玩蛇?”他很快发现自己说错话,急忙干咳了几声。

白子怡一听玩蛇脸顿时红成了苹果,最近玩黄鳝可是传遍全网,她怎么能不害臊。

但一看校长的脸色,就知道他是无心之失,也不往心上去。

老太太说:“子怡啊,小时候就喜欢吃蛇肉,喝蛇羹,一会儿我拿到医院的后厨,让老张炖上。茅校长,小火鸡,你俩可都是我们家的大恩人,一定要一起品尝啊。”这位校长在孙女上学时,没少照顾她们家。

茅国权听了林志马踏地痞的始末,也是连连叫好,对老太太说:“大娘,你放心,我们一会儿准过去。”

“唵,这就好,病人要紧,小火鸡,快去看看吧,待会儿来喝汤。”老太太说。

林志每次听到‘小火鸡’,都有想笑的冲动。

“多谢奶奶,那我们去了。”林志对茅国权点点头。

白子怡跟随二人一起到了重症病室,见到茅国权妻子脸上出现了烂疮,胃里一阵难受。上次看望时,还没这么严重,这才隔了一周,全身皮肤几乎溃烂了百分之八十,全是铜钱大的黑色烂疮,流着淡黄色的浓水。

她感到头皮一阵发麻,看向了林志……

第29章 编号520

林志检查了茅国权妻子的病。

这不是普通的病,而是中了三尸毒,看来是和同道中人结了梁子,要与茅国权为难。

三尸由人体自身孕育,分别是“上尸”青姑,“中尸”白姑,“下尸”血姑。

三尸危害人的身体健康,修道者到了一定的境界,都要斩三尸。

不然,三尸会在体内形成九虫,也就是腹中“九虫”:伏虫、回虫、白虫、肉虫、肺虫、胃虫、鬲虫、赤虫、蜣虫。一旦形成九虫,人的身体就会逐渐衰老,然后慢慢死亡。

不过,这也是生命正常运行的规律。

三尸九虫并不会集中爆发,而是自然孕育,让生命慢慢走完一个轮回。

修道者的斩三尸,属于逆天而行。

不过,茅国权妻子的三尸九虫,却是一次性短时间大爆发。

这样,就会形成三尸毒,体内孕育出大量的九虫,将人的内脏与血肉逐渐吞噬。

三尸九虫,并不是真真的毒与虫,而是人体的精血、神魂、气脉发生紊乱的一种表征。

因此,现代医学虽然能检查出人体各大器官与血肉快速衰老,溃烂,腐败,但并不能探究其中的原因。毕竟,这就像是尸体的腐烂一般,是一种微生物分解的过程,而且是很难阻止。抗生素虽然可以短暂延缓,却无法彻底抑制,还会慢慢失去效果,甚至加重病情。

林志问茅国权:“你是不是得罪过什么道士或者江湖术士?”

茅国权低头沉默了一会儿:“没有,我因为之前一直在部队,退伍后就到了燕京大学,其间基本没接触过与玄学有关的人。我以前是不相信卜算之类的江湖之术。”他也是看了林志的推算,才惊为天人。

“那就怪了,你妻子的病,是因为三尸毒爆发,形成了九虫。只有修道之人,才能做到让三尸九虫爆发,你再仔细想想。”林志心里清楚,一旦涉及道术,那就肯定有恩怨。不然,人家怎么会下死手,整死你老爹,然后还要整死你妻子,让你家破人亡?

“这个我是绝对没有,就是不知道她……”茅国权看向了昏迷的妻子。

林志说:“这样吧,人命关天,先救人要紧。”

“你真的有办法吗?”茅国权一脸的动容之色。

林志说:“嗯,你去准备二十四节气的时令药,中药铺都有,最好用一些珍贵的药材,这样病情恢复起来快,病人也能少受一些罪。”

茅国权说:“大概,要多少?”

“需要四十九副二十四节气的时令全药,每副药的用量,按照药浴的量开。”林志说。

白子怡在一旁听的云里雾里,她对中药了解并不多,虽然是主刀医生,可以进行各种手术,可一旦涉及到未知的领域,她完全就是两眼一抹黑。但是,作为一名负责任的医生,永远要将病人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林志学弟,校长,用中药药浴真的靠谱吗?”

茅国权说:“现在,不是一点儿办法都没有吗?看着她的病情一天天恶化下去,我实在无法承受,更不想再耽搁了。我还是比较相信林志的。”

这时,老中医华安走了进来,他是华佗的后人,自称中医圣手。

他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

这华安也并非浪得虚名,一手的金针过穴术,那是出神入化。

他年轻时,有一个美少女身中奇毒,眼看就要香消玉殒了。

华安一看这还得了,他推开众人,力排众议,将美少女扒了个光,手中金针飞舞,通过奇经八脉排毒秘术,愣是将快断气的美少女,从鬼门关拉了会来。后来,这个美少女,就‘理所当然’成了他的妻子。这件事,华安津津乐道了好多年。

“华医生好。”白子怡急忙打招呼。

华安非常和气:“小白也在啊,茅校长,对你妻子的病,老朽实在惭愧啊……”他一脸的无奈,即便是他妙手回春,也无从下手。

茅国权妻子的这种怪病,他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他可是遍览群书的博学之人,也不固步自封,对西医也是非常熟稔。但是,这种病症他根本就没在任何地方看过类似病例。虽然同情茅国权,但也不敢贸然用药,只能盼望奇迹发生了。

起初,用抗生素还有一些作用,但最近病情恶化程度之快,让他始料未及。

人生在世,真是风云难测啊。

白子怡将林志刚才说的给华安讲了一遍,毕竟他是老中医,可以把把关。

华安听完目瞪口呆,看向林志:“你是说这与玄学有关?”

林志说:“不错,她是三尸毒爆发,体内形成了九虫。必须用二十四节气的全药,进行七七四十九轮的药浴拔毒,才能散去三尸毒,拔除九虫之害。”

华安听完一阵沉默。

作为一个医药世家的继承人,他自然知道三尸九虫。

但,从未见过三尸毒爆发与九虫孕育,在典籍中也没看见过。

“这位……”他看林志穿着道袍,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最后说:“道友,你是出自何门何派?”他有些吃不准,看林志的衣着不像是医学世家,难道是道门奇人?他这么想,并非没来由,因为在古代,医与道,基本是相通的。即便是后来医·道分家,两者也并未完全切断,中医有五行论,道家五术也包含‘医’。

林志说:“我自幼跟随师父修道,学过一些古法药理。”

华安听到‘古法’二字浑身一震,只有失传已久的秘术,才可以称为古法。

“不知道友有几分把握?”

“药到病除。”林志一脸的风轻云淡。

华安听闻心中大惊,这么重的病,在他眼里怎么就像头疼感冒似的。他虽然有些怀疑,但也不好说穿了,毕竟同行是冤家,免得让别人说自己倚老卖老,嫉贤妒能。而且,现在整个燕京人民医院根本没人能治好这病,所有的专家会诊了九次,但都是不了了之。

茅国权安排了出院,毕竟在这里,也是于事无补。

他给秘书小何打了电话:“小何,你去同仁堂,按照我的短信,去抓药,要最好的。”

时近下午,白子怡的奶奶已经让后厨的老张炖好了蛇羹,鲜嫩的蛇肉清香逸人。

林志、华安、白子怡、茅国权几人到了食堂,吃了一顿饭。

临别时,老太太说:“小火鸡,给子怡留个电话,闲了哈,就到窝家来做客。”

林志自然不会介意了,与白子怡互留了手机号。

白子怡惊讶:“林志学弟,你的电话号怎么是3位数?”她印象中,只有政府特别部门,才是三位数。

茅国权一愣:“不对呀。”他拿出手机,与白子怡对了一下。

结果发现,林志给白子怡留的手机号,是最后三位‘520’.。

林志干咳一声:“我的手机号,是抽奖抽到的,属于特殊短号。”他哪能直说是自己在组织上的编号,毕竟这是机密。

这时,一伙人匆匆赶来,拦住了林志等人。

这是怎么回事?

林志看了一眼,这群人他一个也不认识。

莫非是不久前将黑虎三人送进监狱,西城龙哥发威了,让人来报复……

第30章 美人出浴

一个四十多岁的皮夹克中男人拦住了茅国权,“姓茅的,你难道是想害死我妹妹,然后讨小老婆吗?”

其他几个青壮年也是不依不饶,眼看就要动手打人了。

原来,这些人都是茅国权妻子的娘家人。

他们得知茅国权给妻子办了出院手续,一个个都急眼了,以为茅国权见死不救,要回家让妻子等死。茅国权心里也是苦啊,他就照实说了出来,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与意思。

皮夹克男子说:“你请的医生呢?”他看向了老中医华安。

茅国权心里一阵发寒,但也不敢隐瞒,毕竟事关人命。

皮夹克一听暴跳如雷:“什么,你是说要让这小子给我妹妹看病?”他双眼喷火,恨不得将茅国权生吞活剥了。

白子怡与华安拦住皮夹克说:“你冷静冷静。”

林志说:“放开他。”

皮夹克愣了一下:“怎么,你这个江湖骗子,难道还敢打人不成?”

“这位大叔,我看你中气不足,虚火下沉,这是肾虚的晚期了。你是不是白天无力,夜里提不起精神,吃什么都没味道,干什么都没激情?”林志说。

皮夹克当场呆住了:“你……你怎么知道……”

林志没理他,看向旁边一个小伙子:“你,是不是夜半左腹下,会出现一个硬块,特别难受,肌肉抽筋?”

那小伙子瞪大了眼珠:“嗨,神了。”

林志看向右侧一个大胡子:“你,最近中了一张彩票,不过却丢了一辆摩托。”

他将面前的这些来人,都给点了一遍。

他的相术,那是出神入化,根本不用什么生辰八字,就能推算个八九不离十。

这些人,刚才还气势汹汹,现在都哑火了。

皮夹克咽了一下口水,小声问大胡子:“二弟,这小子,似乎有些真本事。”

“是啊,看他的穿着,好像是道士,莫非真是一位高人?”大胡子说。

年轻人:“大伯,二叔,要不就让他试试,姑姑现在的病情,拖一天就危险一天啊。”

皮夹克与身后的几位商讨了一下,几人都被林志刚才点了名,不是肾亏就是阴虚,以及那精准无比的运程,让他们觉得不可思议。最后,便达成了一致的意见,让林志给茅国权的妻子治病。

老太太见林志的算命术离奇,便凑了过来:“小火鸡,我家的一只小羊羔不见了,你给算算么。”

林志掐指一算:“没事,掉在了离你家五百米的一个小洞里,洞旁有一棵大槐树,旁边有一个土堆,土堆上立着一块石碑,上面刻着:五山大王。”

老太太乐的合不拢嘴:“还真是我们村哩,我这就去找羊,子怡啊,你跟着林志,多学学……”她说完拎着空空的编织袋,操着小碎步回家找羊去了。

旁边的皮夹克与大胡子等人,就更加震惊了。

这简直都不是半仙儿了,简直是活神仙啊!

白子怡与华安也是震惊的无以复加。

下午,燕京的一座四合院的天井里,放着一只泡澡的大木桶。

木桶中倒满了热水,一个女人光着身子被泡在热水中,只露出头和雪白的脖颈。

林志在院子里布了北斗阵法,他在地上点了七盏油灯,在旁边插着一把香,燃烧的木香散发着浓郁的香气,整个院子被烟雾笼罩,缥缈的看不清四周的景象。

“将二十四节气的全药,倒入一副在木桶中。”林志吩咐了一声。

茅国权拿着一个黑色药罐,将滚烫的药水倒入了木桶,散发着一股浓郁的药香。

林志叮嘱每当油灯快熄灭,就在木桶里倒一副全药,并添加灯油,直到四十九副中药全部倒完……

他暗自运转道诀,顿时地上的北斗阵法开启,笼罩的烟气在阵法中流转,烟气之中竟然出现了七颗闪耀的星辰,与地上的油灯对应,形成了北斗阵法。皮夹克与大胡子等人吞了一下口水,他们活了大半辈子,那见过这种阵势。

这……简直比奇幻片还奇幻。

茅国权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眼花了。

白子怡更是张大了嘴巴,眼珠子都快掉出眼眶了,心中惊呼一声:好神奇!

华安下巴都快掉在地上了,他自称中医圣手,但还没见过这种奇术药浴治病的,默默将所有的步骤都记在了心底。

当然,林志专心闭目主持法阵,并没有注意到这些。

这北斗阵法非常消耗精力,而且要用道力配合二十四节气的全药,拔除三尸毒绝非易事。随着北斗阵法的运转,虚空的七颗星辰变幻了起来,虽然还是北斗排列,但位置却在不断改变。

白子怡发现地上的油灯燃烧的特别快。

平常,这种供奉神的油灯,起码能燃烧几个小时。

但是,这还半个小时不到,油灯已经燃烧了一大半。

茅国权见油灯燃烧的差不多了,叮嘱了一声白子怡,让她看着油灯及时添油。

因为,地上的油灯,也算是一种魂灯。

魂灯一旦熄灭,不但会影响北斗阵,还有对病人的三魂七魄产生冲击。

这种冲击,轻则神魂受损,重则魂魄离体,甚至魂飞魄散。

因此,魂灯非常关键。

茅国权端来药汤时,油灯已经快要燃尽。

白子怡拿着小铜壶开始添油,茅国权将药汤倒入了木桶之中……

时间不断流逝……

油灯越到后面,燃烧的速度越快。

起初,一盏油灯能燃烧大半小时,后来不到四十分钟,三十五分钟,二十分钟……

随着油灯快速的燃烧,不断的添油,一罐罐的药汤倒入木桶,众人都紧张了起来。

白子怡用湿毛巾擦去了林志脸上的细汗,心中有些担忧,不知道能否治好怪病。

半夜,一轮圆月挂在天空。

苍白的月光将院子照的一片银白,月光下,众人都静立着,大气也不敢出一下。

其间,他们除了上厕所,没离开过半步,更没有吃饭休息。

随着最后一罐子药汤倒入木桶,众人的脸色凝重了起来,他们盯着地上疯狂燃烧的油灯。

才添满的灯油,就像被喝干了一般,才几个呼吸,便燃烧殆尽……

噗!

噗!

噗……

地上的油灯顺次熄灭。

林志吐出一口气,他收了阵法,虚空的星辰一闪而逝。

“林先生,怎么样了?”茅国权对林志的称呼都改了。

“好了。”林志说。

几人走向了木桶,只见茅国权妻子的身上,覆盖着一层黑色的粘稠物。

而原本清澈的热水,现在变得黑乎乎的,散发着腥臭刺鼻的气息。

茅国权的妻子睁开了眼睛,她长长出了一口气:“好舒服啊。”随机看向众人:“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她患病后不久便昏迷不醒,住院等事一无所知。

茅国权喜极而泣,将事情的始末诉说了一遍。

“真是让人无法相信,这种离奇的事儿会发生在我身上。”茅国权的妻子一脸惊诧,她抬起手臂洗掉了身上的黑色污垢,茅国权拿来了衣服,擦拭后来了一个美人出浴。

茅国权发现,妻子的皮肤,变得比以前白皙了很多。

就连脖子上的一块刀疤也不见了,脸上的雀斑完全消失,这效果,比整容还牛叉。

其他围观的众人,也是一脸的震惊。

这种变化,让他们有些手足无措。

皮夹克与大胡子说:“三妹,你真的恢复了,太好了。”

林志说:“先别高兴的太早,若是无法查出真凶,还有更恐怖的等着你们。”

茅国权问妻子:“你是不是得罪过什么算命先生,道士,风水先生一类的人?”

他觉得不查个水落石出,始终不放心,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爆炸了……

第31章 古井·银盆·燃发观影

茅国权的妻子叫赵春娥。

她想了很久,告诉大家她是一个比较佛性的人,很少会与人起争执。

别说得罪修道之人,就是一只流浪猫,她都会小心对待。

她敢保证,自己即便有什么地方对不住人,但绝对不会到害命的程度。

这就奇怪了。

老中医华安说:“既然如此,那就是另有隐情。”

林志点点头:“也可能是你们曾经得罪过什么人,他非常嫉恨,埋下了祸根。要知道,有时候对自己来说只是小事,但可能对别人造成很大的心灵创伤或者伤害。因此,他才请人与你家为难。”

茅国权与赵春娥搜肠刮肚的想了很久,还是没有一点儿头绪。

林志说:“最近,你们家有没有来过什么陌生人,比如看风水之类?”

茅国权很肯定的说:“绝对没有。”

林志见问不出什么线索,也就不问了。

他仔细看了一下四合院的布置,发现庭院有一口水井,水井左边有一片竹林,右边是一丛芭蕉。竹林生长的非常茂盛,不过,芭蕉叶却又大片的枯黄,甚至还枯萎的迹象。“这芭蕉是什么时候栽种的?”

茅国权说:“三年了,怎么,难道这芭蕉树有问题?”

林志说:“芭蕉树没问题,不过这口井,怕是有些不对劲。”他拿了一只手电筒,往井底照了照。这是一口古井,从四合院的年代来看,应该有上百年的历史了。水井的井栏成葫芦状,上面雕刻着精美的饕餮纹,井口处只有脸盆大小,恰好能放下一个木桶的样子。

水井并不深,大约有三米多,里面的水清澈见底,在手电的光芒下,随着井绳的摆动而波动。林志运转道诀开启了灵眼,他发现井底笼罩着一片银光,却并不能判断是何物。若是开启太极阴阳眼,运用黑白重瞳,肯定能看的一清二楚。但为了避免天罚神劫,他绝不会轻易开启。

“校长,井底有东西。”林志说。

茅国权说:“莫非还有人敢投毒不成?”

林志说:“不是毒,可能是什么布局的法器,从散发出的异光来看,应该是金铁之物。”

茅国权招呼皮夹克和大胡子:“大哥,二哥,快搭把手,把井栏搬开。”

在几人的努力之下,井栏被搬到了一边儿。

燕京的秋夜,很凉。

月光下,深幽的水井往外冒着热气,透着几分缥缈。

在夜里,显得有些诡异。

林志说:“你们等着,我下去看看。”

他说完抓着井绳,向水井底下爬去,越接近井底,温度越低,甚至透出了一股寒意。

林志用手电往水中照了照,波动的水面上,突然出现了一张扭曲女人脸,头发飞舞,恶毒的双眼透着怨恨之色。

“大胆怨鬼,竟敢在此作祟。”林志冷喝一声。

井口往下看的众人被林志的声音吓了一跳。突然,只见一团白影从井底飞出,然后消失的无影无踪。茅国权头上的青筋都蹦了起来:“林……林先生,你没事吧?”

井底传来林志幽幽的声音:“没事,只是一只凶死的女鬼而已。”

听闻此言,井口的众人冷汗都下来了。

只是一只凶死的女鬼,还而已,你说的也太轻松了吧,说的女鬼就像是大白菜似的。

其实,一只女鬼,对现在的林志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他弹指一挥,便能让其灰飞烟灭。

不过,上天有好生之德。

凡事都是有一定因果的。

女鬼没投胎自然是有些缘故,赶走就是了,没必要赶尽杀绝。

何况,他这种修为的身份,若是杀女鬼,传出去也是很没面子的。

林志在井底捣鼓了一阵子,他运转道力,井水旋转了起来,形成了一个一米多深的水眼。

透过水眼,林志看到井底有一只铁盒子,上面的锈迹并不严重,看样子时间不久。

他朝着黑铁匣五指微曲,道力凝聚,瞬间将铁匣子摄在了手中。

刚才的那片奇异银光,正是这个黑铁匣子散发出来的邪力。

林志仔细检查了井底,发现再无异常,便运转道力飞身出了水井,缓缓落在了地上。

见林志飘飞而出,众人都被吓了一跳,纷纷躲避,犹如见鬼。

“林先生,怎么样?”茅国权再三确定,见林志没有被鬼附身,才怯生生问了一句。

林志说:“就是这东西在作祟。”他晃了晃手里的黑铁匣子。

几人对视一眼,显然是不明白。

林志打开了铁盒子,只见铁盒子中有两个人偶,身上布满了黑血,扎着三寸长的钢针。

“这东西,怎么会在井底?”茅国权一脸懵逼,他每隔半年,就会让人清理一下水井。

六月份,他才请人清理的水井,若是井底有东西,怎么可能发现不了?

他说明了情况。

林志说:“这人偶的头发,混合了你家人的头发,所以才能让人三尸毒爆发,这手段非常残忍,看来此事很不简单。”人偶淋了凶尸血,钢针刺窍,敢用这种手段的人,若非邪门歪道,就是有血海深仇。

茅国权咽了一下唾沫:“这……头发除了理发,也没人碰的到啊……”

林志一脸平静说:“既然要害你们,自然是会千方百计的弄到头发。”他仔细查看了人偶,从两只人偶中,分别抽出一根白发与一根黑发。显而易见,白发必定是茅国权死去的老父亲的,而黑发略细则是他妻子赵春娥的。

赵春娥说:“我想起来了,有一次,爸说要祈福,然后要走了我的一根头发。他回来之后,半夜我听到水井里有扑通一声……”

听她说完,林志脸色阴沉了下来:“看来,是凶手利用了老爷子祈福的心理,然后上了当才遭此毒手。”他随即问茅国权的妻子:“你在附近,有见过卖这种铁盒子的人吗?”

赵春娥说:“没有,这铁盒装东西太小,用来装首饰也不合适。”

林志说:“看来,只有用通灵术,才能查出凶手的踪迹了。”这是最后一个办法了。

“林先生,需要我做什么?”茅国权说。

“家里有铜脸盆吗?”林志问,因为这类古物盛水,用来通灵的效果极好。

茅国权说:“铜脸盆没有,不过有一只我祖上传下来的银脸盆。”

“那更好。”林志说,银脸盆透水反光效果,要比铜脸盆强上不止十倍,说不定能看清凶手的长相。很快,茅国权便端来了一银脸盆清水。

林志净手焚香,然后在地上点了三盏油灯,从帆布包里拿出一枚浑圆的猫儿眼,运转体内道气将道力注入了其中。碧绿的猫儿眼宝石散发出了幽绿的暗光,放入银脸盆后,盆中的清水变的一片碧绿。

林志将从人偶上取下的两根头发在油灯上点燃,快速扔进了脸盆的水中。

刺啦……

水中冒出一缕白烟,散发着毛发燃烧的怪味儿。

林志默念道诀,运转道力,在通灵咒的加持之下,白烟笼罩在银脸盆的水面上久久不散,清澈的水缓缓波动了起来,里面逐渐浮现了一些模糊的影像……

第32章 拒龙河边,七方云集

月光下,银盆幽绿的水影中,缓缓出现了一个模糊的人影。

不过,人影极为模糊,只能隐约看清是一个男人的背影。

众人围着银盆,都是一脸惊诧的神色,他们没想到一盆水中,竟然真的能出现影像。

这简直颠覆了他们的认知。

华安说:“这就是凶手?”

“不错,他就是施法之人。不过,无法看清容貌,很难查出他的身份。”林志不断运转道力,试图让人影清晰一些。但努力了许久,还是无法真正的显出真影。看来,这施法之人也是极为奸滑,肯定是用了某种秘术将自己的气息隐藏了。

白子怡拿出手机说:“我拍下来,然后再查。”她按下了拍摄,可是照片中却只有一盆水,根本看不到人影。

“没用的。”林志解释说:“这水中显影为灵体镜像,普通的摄影,是无法捕捉的。”

茅国权一脸凝重:“林先生,这可如何是好?”凶手似乎就在眼前,却又遥不可及,这种感觉让他百爪挠心似的难受,浑身都不自在。

林志对茅国权的妻子说:“还请你在水中滴一滴血,我要用魂术追踪,查出凶手施法的地点。”

赵春娥用针尖刺破食指,在脸盘中滴了一滴鲜血。

鲜血在水中扩散而来,顿时幽绿的清水蒙上了一层血色,水面上的白烟一阵流转,人影模糊,一个建筑缓缓出现在了银盆中……

茅国权惊呼出声:“燕京道教协会。”

林志并没有看出建筑的特别之处,“哦?校长认识这个地方?”

茅国权说:“怎么不认识,这地方,是燕京道教协会的塔楼,燕京本地的人,都知道……”

林志见施法之地已经找出,便散去了道术,从水中拿出猫儿眼宝石擦干收在了帆布包里。

“校长莫非与道教协会的人有来往?”林志问。

“不,没有。”茅国权说。

皮夹克与大胡子怒声道:“狗日的道教协会,明天我们就找去,已经知道了那人的身影,难道还怕找不出来?”

白子怡说:“我们没有任何证据,就算能找出那人,他若是不承认,我们有什么办法?”

茅国权说:“这事儿,我就算倾家荡产,也要一查到底,究竟是谁要让我家破人亡。”他双眼血红,就像是一头发怒的狮子。

华安说:“这事不妥,还得从长计议。这样吧,我与道教协会的会长有几分交情,明天替你们走一趟。以会诊为名,免费为道教协会的成员体检,若凶手真是道教协会内部的人,必定可以查出来。”

林志点点头:“华老说的不错。”

第二天,华安便去了道教协会。

“周会长,好久不见了,最近可好?”华安问一位大背头的老者。

周远道已经六十多岁,但头上一根白发都没有,面色红润,“托华兄的福,还算硬朗,快,里面请。”

上茶之后,周远道问:“华兄,不知亲自登门,有什么要事吗?”

华安放下茶盏说:“周会长,燕京人民医院成立一百周年之际,要开展为民免费会诊的活动,我特地过来,为道教协会的成员,检查身体。不知道是否太过冒昧?”

周远道笑道:“这是好事啊,华兄可是一方名医,真是求之不得。”

“周会长说笑了,能尽到医者的责任,也是行医之人的本分。”华安不动声色说。

周远道说:“我这就让小王安排,通知协会的所有成员。”

下午,道教协会的所有成员都到了。

华安看了一遍,并没有昨晚在银盆中见到的人影,他暗想:“莫非那凶手不是道教协会的人?”他没有多问,开始会诊,道教协会的重要成员有四十多人。一轮会诊下来,他累得满头大汗,就要快结束的时候,一个中年人走进了院子。这人一身中山服,腰板儿挺得笔直,一头长发,与昨晚在银盆中见到的人影,相差无几。

“这位是?”华安看向了来人,心中打了一个突突,问旁边的会长周远道。

周远道说:“这是我们协会的副主任,司马云先生。”看他的样子,对司马云有些忌惮。

华安说:“司马先生,让我为你诊断一下吧。”

司马云面无表情,就像别人欠了他三个亿似的,声音阴沉说:“行吧。”脸上却透着极为不耐烦的神情,他连道教协会的会长周远道都不放在眼里,更别说老中医华安了。

华安仔细检查了一番:“司马先生身体很好,就是有些阴气太盛,需要补阳才行。一会儿,我给你抓些中药,好好调理几天,就会恢复了。”他并没有敷衍,认真的说道。

“好。”司马云说完,便开始闭目养神。

华安纪录了司马云的情况,便与周远道辞别,离开道教协会的大院,他去了饭馆,吃了午饭,就径直去了茅国权家。

“华老,事情怎么样了?”林志问。

华安说:“查到了,那人叫司马云,是道教协会副主任。”

茅国权大喜:“太好了,我改天,就去亲自会会司马云,看他到底是何居心。”

林志说:“不行,你这样贸然前去,不光无济于事,还会打草惊蛇。要知道,打蛇不死,反被其咬。若是激怒了司马云,还不知道他会使出什么过激的事儿,那样只会适得其反。”

“这可如何是好,难道就让他为所欲为?”赵春娥急的快哭出来了。

林志说:“你们稍安勿躁。这事儿,还得我亲自出马。既然这司马云用邪术害人,作为一个修道之人,就不能坐视不理。”

“林先生,一切有劳你了。”茅国权一脸的感激之色。

林志说:“你们万不可轻举妄动,我先去道教协会一趟。”他说完离开了四合院。

当他来到道教协会的院子里时,发现空荡荡的,古楼一楼的大厅中,有一个平和的说话声。一个年轻人拦住了林志:“先生,请问你找谁?”他见林志穿着百衲袍,不敢怠慢。

林志笑了笑:“我来找你们会长。”

听到要找会长,年轻人就更加恭敬了:“会长正在一楼开会,你稍等一会儿吧。”

林志点点头,到了一楼外的屋檐下,透过格子窗上的花玻璃往内看去,只见一个大背头的老者正在讲话,底下坐着一群穿着整齐的成员。

他细数了一遍,共总四十九人。

司马云在最前一排,脸上透着倨傲之色,一看就是一个很强势的人。

不久,开会结束了。

司马云走了出来,看了一眼林志,便大步离开了。

在他看来,这样一个黑色的野小子,还完全不能入他的法眼。

这时,会长周远道走了出来。

“你是?”他马上就发现了林志,发现少年的眼睛特别亮,清澈的双目透着灵气。

“周会长好,我是来自西北的一个小道士,今日登门,有要事相商。”林志淡淡说。

周远道试探了一下林志的修为,却被一股无形的怪力反弹,他的丹田一阵波荡,心中大骇,暗道这个少年的修为之高,竟然深不可测。

“里面请。”他朝着院中的年轻人喊道:“小王,上茶。”

林志品着茶,也不急着说事。

周远道却坐不住了:“这位小先生,不知屈尊寒舍,有何贵干?”他丝毫不敢怠慢。

林志说:“司马云是什么人?”

“你问他做什么?”周远道一脸的不解。

林志将茅国权的事儿说了一遍,“此事不可泄露。”他补充了一句。

周远道听完大惊:“竟然有这种事。”他叹息一声:“司马云的道术,与我不相上下,他是龙虎山的弟子,是西城龙哥司马龙的叔叔,一般人,都不敢惹他。就是我这个会长,也得让他三分。”

林志说:“你安排一下,我要会会司马云。”

他的口气非常平和,但却透着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威严。

周远道说:“你的意思是?”

林志说:“我要与他斗法。附近有什么开阔的场地没?”

“东郊有一大片荒滩,那里人迹罕至,不置可否?”周远道说,毕竟修道之人斗法,不宜让普通人发现,必须隐秘才行。

林志说:“嗯,可以,今天晚上,我会去东郊荒滩,你安排一下吧。”他说完起身,也不理会周远道便离开了道教协会,在四合院茅国权家见到众人,将自己的打算说了一下。

茅国权说:“林先生,让你以身犯险,我的心里怎么过意的去?”

林志说:“我已经决定了,今夜,在东郊荒滩斗法。”

夜里,一轮圆月升起。

林志骑着白马,提前去了东郊荒滩。

拒龙河的水在月光下闪着波光,风萧萧,水影寒……

不过,即便林志不想让更多人知道他的斗法,但早就有人留意他的行踪很久了。

一座豪华的别墅中,一个独眼龙对司马龙说:“龙哥,那小子往东郊荒滩去了。”

司马龙一口喝干红酒,说:“招呼兄弟们,去东郊……”

一家灯红酒绿的夜场,一个赤膊的大汉搂着一个艳俗的女人,正在与女人嘴对嘴喂酒,大汉肩上文着一头青狮,一只粗糙的大手摸着女人的奶。一个耳钉少年凑了上去:“狮爷,弄伤龙城哥的那小子,往东郊去了……”

青狮大汉一脚将女人踢翻在地,起身说:“龙城青狮霸西城,他敢动我兄弟叶龙城,简直就是不把我青狮放在眼里,召集弟兄们,前往东郊,务必把那小子抓住,扒皮抽筋,砍下他的狗头,以报龙城大哥之仇……”

一个雅致幽静的庄园中,一位美丽的女子坐在花架的秋千上,嗅着花园中的飘动的花香。女子一头粉色的长发,脸就像芭比娃娃,白皙的小脸蛋非常美丽,有着让人忍不住捏一把的冲动。她穿着白色的蕾丝纱裙,身材火爆,但手臂上却肌肉结实,腹肌更是有八块,与她的脸显得有些不相符,但却是一个极美的芭比金刚少女。她正是龙青侠,西城四小龙中排名第二,手段非常狠辣,人称——龙姐!

一个穿着红色队服的少年跑进了庄园:“龙姐,林志去了东郊。”此人正是当日打劫林志的林红,他拿出了几年的所有积蓄,用三万块钱,终于说动了西城龙姐。

就在这时,一个极丑的少年也到了庄园,他嘴角那颗长毛黑痣,一看就是朱茂簇。

在酒宴上,林志不光出尽风头,还坑了他一笔,这仇,他是非报不可,但又不敢跟家里说,只能请龙姐出面了。他让人跟踪了林志好几天,发现林志今晚竟然一人骑马去了河边,在荒滩等什么似的,便让狗腿子盯着,他来面见龙姐。

朱茂簇说:“龙姐,林志去了东郊,真是一个好机会。”

林红一愣:“你不是朱三少嘛,怎么也要找林志?”

朱茂簇一愣:“怎么,你认识我?”

林红说了一下自己的遭遇,朱茂簇说:“看来,这小子还真不是一个善茬啊。”

龙青侠发出了银铃般的笑声:“有趣,这个林志倒是有些意思,我都快迫不及待了,走,召唤姐妹们,去西城……”她一声令下,庄园里出来了一大群强壮的女人,一个个膀大腰圆,比体育生林红还强壮。

林红给大二的叶海城打了电话:“海哥,召集大一大二的兄弟们,去东郊荒滩。”他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说动了大二的体育生叶海城。那厮知道林志与安玉龙是朋友,气的咬牙切齿,说是先从安玉龙的朋友下手……

宁国府中,朱茂昌摸着下巴,问旁边的一个狗嘴怪道:“道爷,有人报信,那小子往东郊荒滩去了,你意下如何?”上次,在安国府颜面无存,他恨透了林志。无奈观池道长修为太低,只要花钱把他打发走了,请来了这位修为高深的崂山狗嘴怪道。

狗嘴怪道冷哼一声:“放心,只要我带上八大弟子,一定能将那小子打的满地找牙。”他身后站着八个侏儒似的道士,都是一脸的阴鸷。

朱茂昌说:“好,我随你们一起去……”

荒滩微冷,秋意肃杀。

林志看着拒龙河中波动的月影,他一脸的平静,清澈的双眼古井无波。

此刻,他还不知道,各方势力正在齐聚拒龙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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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垂云手

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了拒龙河边。

来的不是旁人,正是茅国权、白子怡、华安。

“林先生,道教协会的人真的会来吗?”茅国权一脸疑问,他已经给老同学罗烈吱了声,罗烈不久便会组织武警过来。

林志说:“一定会来的。”

白子怡说:“他们人多势众,不要紧吧。”

茅国权说:“放心,我已经与武警中队的人通了气,他们不久便会过来。”

华安说:“这样最好,不然的话,怕是孤掌难鸣。”

不久,一辆白色轿车停在了河边。

让林志没料到的是,道教协会来的人却只有周远道与司马云。

司马云看向河边,他见到茅国权,脸色沉了一下,问周远道:“难道你说的故人,就是他们?”他一脸愠怒,显然是为周远道骗自己而生气。

周远道一脸严肃:“他们要见你,与你有事要说。”

司马云的脸上能滴出水来,他接了一个电话:“喂,小龙,什么……好,好……”电话里传来侄子司马龙的声音,他心中大喜。司马龙可是西城四小龙的老大,就眼前这几个土鸡瓦狗,能有什么能耐?还想找我的晦气,真是打错了如意算盘。他狠狠盯了一眼周远道,心说老东西,竟敢联合外人坑我,你这是想借刀杀人啊?呵呵,等回去,就让你知道我的厉害。他已经将林志与周远道等人,视为了掌中蝼蚁,似乎要由他摆布。

这时,十多辆各色轿车停在了荒滩上,远光灯一阵乱晃。

车上下来了无数黑衣人,领头的一个正是叶龙城的结拜兄弟——青狮!

林志问茅国权:“他是谁?”

茅国权一看见青狮,脸都吓绿了,哭丧着脸说:“他与西城四小龙的叶龙城,是拜把子的,不知道是什么邪风把他也吹来了。”

华安听说是道上的,再看看那一个个凶神恶煞的痞子,顿时吓得手软脚软。

白子怡却显得要镇定几分,她虽然是一个弱女子,却透着一股坚韧。

林志一听是叶龙城的人,已经猜到了几分,看来他们没少调查自己的底细,怕是已经知道是自己搞的鬼,废了叶龙城。如此看来,青狮的人中,肯定也有修行者。一般的人,很难发现自己的身份。

这身份,并非是道士。

他的这身打扮,傻子都能看出是道士。

但是,能知道他的修行者身份的,怕是没几人。

道士,大多都是没有修为的庸人。

有修为的,少之又少,像观池那种货色,都已经是凤毛麟角了。

周远道看到那一个个凶狠的黑衣男子,也是吓得不轻,他虽然是修道者,但修为并不高。

他不由自主,挪到了林志的旁边。

司马云看向了青狮:“是不是小龙让你过来的?”

青狮哼了一声:“你谁啊,小龙?呵呵,那是什么东西?”

“我是司马龙的叔叔,难道你们与他不是一伙的?”司马云问。

青狮眯了眯眼:“原来是司马先生,失敬了。”他可不想与司马龙交恶,毕竟对方如今在西城的势力,可是独头蒜,辣着呢,不太好惹。

“你们来此有什么事儿?”司马云问。

青狮指了指河边的林志:“找那小子,算笔账。”

他的话音刚落地,又有一队轿车停在了河边,车上下来了一个粉色长发的肌肉少女,身后跟着一大群女壮汉,一个个肌肉隆起,透着凶煞之气。“哎哟,这不是小青么?”

“龙姐,你咋来了?”青狮当场懵逼。

他与龙青侠算是合作关系,不然,就司马龙的势力,早就吞并他了。

龙青侠咯咯笑着说:“为了一个野小子,你呢?”

青狮看着林志说:“那小子,用邪术让体育生打残了我大哥,这不,我带人过来找他,好好教育教育他,让他下辈子学会做人。”在他眼里,林志已经是没这辈子的人了。

龙青侠也看向了林志,她的眼睛立马就直了,这个少年好特别,尤其是那双明亮清澈的眼睛,简直像是会说话似的。她作为大姐大,什么男人没见过,但没有一个能入她的美眸。不过,这眼前的‘黑’秀少年,却透着与众不同的气息。“我也是为他而来。”

青狮说:“龙姐,难道你要帮他?”

“咯咯咯,怎么会,有两个人请我出手,要好好教训一下他。”龙青侠说。

林红与朱茂簇上前同时说:“龙姐,就是那个穿道袍的黑小子。”

青狮心中狂喜:“太好了,看来我们的目标一致啊。”他问身后的一个瞎子:“老甲,你不是说那小子很邪乎吗?我怎么看,很平常。”

瞎子穿着长袍马褂,头戴瓜皮帽,墨镜下的眼睛动了动:“报——告——青——爷,那小子,深不可测,万不可与他死磕,不然,以卵击石,非死即伤,今日之行,大凶。”

青狮听完踢了一脚瞎子:“滚一边儿去,你他妈净说晦气话。”

龙青侠说:“哎哟,你怎么还弄只瞎子探路,真够稀奇呀。”

青狮说:“龙姐见笑了,这瞎子以前是个崂山道士,有些能耐,修为不俗,就是嘴太臭。”

一阵车辆轰鸣声,只见一辆越野车停在了河滩上,后面有几辆卡车,上面都是蛮横狠厉的大汉,头上扎着红布,显得极为霸道。这伙人的杀气,超过了青狮与龙青侠的所有人。

司马龙从越野车里走了出来,两个黑衣大汉护卫左右,黑披风随风舞动,礼帽压得很低,嘴角叼着一根雪茄烟,戴着墨镜,脖子上金链子晃荡着。司马云立马小跑着迎了上去:“小龙,你可来了。”

“云叔,没人让你受气吧?”司马龙吐了一个烟圈。

司马云说:“谁敢!”

司马龙看了一眼龙青侠与青狮:“哟,这不是龙妹嘛,稀客,哈哈哈……”他并没有与青狮打招呼,两人的身份相差的很大,若来的是昔日的叶龙城,倒是还能让他多看一眼。

龙青侠笑道:“这不是龙哥嘛,你怎么也有空来这荒滩,莫非是纳凉散步?”

司马龙将雪茄烟掐灭,淡淡道:“有个不开眼的家伙,不但坏我大事,还把我手下的三个弟兄送进了监牢。你说,我能坐视不管吗?”他看向了林志,又看了一眼白子怡:“没想到这个小婊子也在这里,呵呵,真是天意。这次,你别想逃出我的掌心。”他对身后头扎红布的大汉说:“你们想不想上了她?”

大汉们齐声道:“想!”

白子怡的脸上能滴出血来,眼眶里闪动着委屈的泪花。

司马龙看到白子怡脸色难看至极,他得意道:“好,等我上完,就让你们轮流来。”

龙青侠皱了皱眉,但并没说话。

就在这时,一条船从上游漂流而下,朱茂昌站在船头,旁边是狗嘴道士,身后是七名矮小的侏儒道士。朱茂昌见河滩上密密麻麻的都是人影,他愣了一下,看向了狗嘴道士。

狗嘴道士更是一脸黑线:“怎么搞的,这么多人,难道是看戏吗?”

“师胡,不对劲吖。”七位侏儒异口同声说。

狗嘴道士说:“为师又不瞎!”他问朱茂昌:“你请了这么多帮手,是不是看不起我们师徒?”

朱茂昌心里叫苦不已,“道长误会了,这些人我大多都不认识啊。”

虽然月光银白,但隔得远,并看不清。

朱茂昌与狗嘴道士上了岸,朱茂簇迎了上去:“大哥,你怎么来了?”

“三弟,怎么什么地方都有你?”朱茂昌声音冰冷。

朱茂簇不敢说实话:“我来看热闹。”

朱茂昌看了一眼河滩上的众人,什么西城龙哥,狠心龙姐,恶脸青狮,他浑身发冷,搞不清这些人怎么也来了。朱茂簇小声说:“都是来找那小子晦气的,他今天,死定了。”

朱茂昌心情大好,原来如此。看来,今天不用自己动手了。

这些狠人,每人一脚,也能把林志踩成肉泥了。

瞎子从人群跑了出来,鼻子像狗似的嗅了嗅:“狗嘴,是你?”

狗嘴道士一愣:“三眼瞎子,你怎么也在?”

原来,此二人都是崂山道士,不过三眼道士因为眼瞎嘴臭被逐出了崂山。

在河滩远处的树林中,还有一群人伺机而动。

叶海城蹲在草丛中,一言不发。

一个体育生说:“海哥,我们不过去吗?”

叶海城说:“你傻啊,没听探路的说嘛,西城四小龙的人,来了三伙,你要去找死啊?”

“那我们回去吧,蹲在这里怪冷滴。”

叶海城说:“再等一等,看看探路的人怎么说……”自从上次的怪事,他也是吓怕了,不敢轻易惹事。他表哥叶龙城已经废了。他虽然也很惨烈,但辛亏挽救了过来,险险就废了。

司马龙干咳了一声,顿时,整个嘈杂的河滩安静了下来。

“你就是林志吧。”司马龙说。

林志经过茅国权的介绍,将来人的身份已经都了解了。

“司马龙,你要为你刚才的话,付出代价!”林志说。

“哦?有些意思,我倒是很想知道有什么代价。”司马龙玩味地说。

朱茂昌见情况有些不对,偷偷对朱茂簇说:“快走,离开这里。”朱茂簇根本不敢违抗,三眼瞎子与狗嘴道士也不想多事,跟着朱茂昌快速逃离了肃杀的河滩……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林志看向司马云:“说吧,你为何要害茅校长一家?”

司马云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他笑道:“看来,我低估你了。”

“嗯,你承认就好。”林志运转道力,虚空之上,道气在不断汇聚。

司马云冷哼一声:“你能把我怎么样?”他丝毫不悔过,却仗着人多,露出了狰狞之色。

林志伸出一只手,虚空一抓。

瞬间,司马云化为了烟尘随风飘散……

荒凉的河滩上,一片死寂,静,死一般的肃杀。

龙青侠的心突了一下,她敏觉的发现,周围的空气似乎在旋转,抬头,她看到虚空之中,有淡淡的白气正在汇聚,逐渐形成了一只遮天巨手……她心中大骇,那是什么?她感到一丝绝望与死亡的气息。不行,必须马上离开。她趁着众人发愣,迅速钻出人群,狂奔逃离了死一般的河滩……

众人瞪大了眼睛,他们还没从震惊之中缓过来。

刚才那一幕,太过惊人。

一个活人,就那么变成烟雾飘散。

这……怎么可能?

青狮浑身发冷,他咽了一下唾沫,心中产生了惧意,这是从来没有的感觉。

司马龙脸色阴沉,他掏出了一把枪,二话不说,扣下了扳机。

嘭——

枪声惊飞了沙洲上的栖鸟。

也将众人从震惊拉回了现实。

茅国权等人见到枪,惊呼一声,纷纷抱头蹲在了地上。

林志一动不动,他静静的站着,那子弹在不断靠近。

但,子弹的速度,越来越慢,在众人惊骇的神色之中,化为了金色的粉末。

司马龙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此刻,他头皮发麻。

“兄……兄弟们,给我……上。”司马龙浑身僵硬,嘴巴都麻木了,说话也磕巴了。

青狮满头大汗,双腿颤抖不已。

河滩上黑压压的人影,一动未动,全都被刚才的情景震惊的魂飞天外。

他们纵然为非作歹杀人如麻,心狠手辣,但,从未见过这种恐怖的景象……

林志缓缓抬起了右手。

他原本清澈的双眼,透出了冷酷,面沉似水,不带一丝感情,如杀神降临。

他的右手高举,五指张开,如一尊圣洁的神像,睥睨苍生。

风起,云涌。

天地变色,风云际会。

虚空,道气不断汇聚,形成了一只无形的遮天巨手。

青狮觉得空气都快要凝固了,他想逃跑,却动弹不了。

司马龙的瞳孔一阵收缩,喉头不断滚动着,大口吞咽着唾沫……

大风起,云飞扬,天地任风云,生死皆由我!

一念,风云起。

一念,苍生灭。

林志高举的手缓缓落下,淡淡的吐出了三个字:“垂——云——手!”

他的声音如魔咒一般在四周传荡……

虚空的遮天巨手轰然落下……

刹那间,河滩上除了司马龙,所有的黑衣大汉,红布凶汉,强横女汉,皆化为云烟消散。

司马龙看到旁边的青狮如陶瓷开裂,寸寸破碎,化为飞烟,他眼珠子睁的暴圆,喉咙里发出了咯咯声,面目扭曲,浑身颤抖,双腿发软木僵站立不稳……

茅国权、白子怡、华安、周远道几人蹲在地上,一个个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震惊的嘴里能塞下一个西瓜,他们浑身冰冷,脸色惨白如纸……这是惊恐到极限的样子……他们已经忘记了尖叫……

没有惊天动地,只有风轻云淡。

挥手之间,凶悍蛮横的暴徒们,化为了烟尘。

司马龙张了张嘴:“你……你……”他说不出一句话。

林志拔出了承影剑,看着司马龙说:“你会付出代价。”

司马龙后退了一步,想要逃跑,却发现双腿如面条,有心无力,竟无奈悲凉之下流出的泪水……

林志运转体内的道力,将道气注入了剑柄:“承影无形,含光无影,霄练无声……”

若非盛怒,他绝不会同时祭出上古三大道剑。

承影剑为引道本剑,只见剑柄,不见剑身,承影无形。

含光剑为合道阳剑,视之不见,运之如无,含光无影。

霄练剑为守道阴剑,昼见剑影,夜见剑光,霄练无声。

上古三剑,可斩鬼神,以剑杀生,永堕地狱,永不超生……

林志挥出了古剑:“削骨,嗜血,剑出,必杀!”

三道剑意从剑柄飞出。

月光下,司马龙发出了惨叫声。

他的血肉如桃花纷飞,瞬息之间,只剩下一具森森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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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逮捕令

夜凉如水,月色如银。

在拒龙河荒滩几百米之外的草场上,一个美丽的倩影停住了步子,正是金刚芭比龙青侠。

她回头,看到虚空的巨手垂天落下,遮天之势,挟太虚之力,仿若神魔临世,屠戮苍生。

她感到一阵心悸,胸口剧烈起伏着,脸色苍白到了极点儿。

“他到底是什么人?”龙青侠震惊不已。

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惹得四方云动,主宰苍穹,天地为之变色,堪比九天之神。

她感到一阵不可思议。

想起自己之前说过的话,她浑身一阵冰冷,此刻她感觉自己太渺小,与林志仿佛天人之隔,有着遥不可及的距离,绝望,恐惧,甚至有一丝悲凉。

龙青侠的眼角泪花闪动:“为什么?”

她感到非常难过,自己唯一看对眼的男子,为何与自己的差距,如此之大……

“不,我不能放弃,我要找的男人,不就是这种傲视苍生的大英雄吗?”龙青侠抹掉了眼泪,看着远处飘散的烟尘雾气,心中生出了每个小女生都有的渴望之心。

在拒龙河远处的树林中,叶海城冻得瑟瑟发抖,他们这群体育生都穿着队服,在草丛中待了大半个小时,怎么能不冷?“海哥,那是什么?”一个体育生指向了拒龙河上空。叶海城看到一个无比巨大的手,仿若云气凝成,在月光下散发着淡淡白光。

“你是不是傻子,那不是云彩吗?”叶海城说。

“不对呀,刚才还没有。”

叶海城盯着虚空巨手,他发现那巨手还在变大,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

“怎么回事?”叶海城看着看着,但见那雄浑流转的遮天巨手,竟然朝着下方落去。

许久,只见无尽的白红色烟尘升腾,在虚空变成了淡红色,连月亮都变成了血色。

叶海城听过不少鬼怪传说,他奶奶就曾说:血月出,妖魔现。

“娘嘞,最近这个世界似乎不同了,这种血月怕不是什么好征兆。”叶海城对旁边的一个体育生说:“去,把探路的那家伙找来,快回学校,事情不对劲。”他小时候在农村长大的,虽然经过了十多年的素质教育,但那种鬼怪的神秘传说,早已根深蒂固。此刻,他有种莫名的预感,这个世界太疯狂了,似乎有些不正常。

不多久,那个体育生拖着探路学生而来。

“怎么回事?”叶海城一愣,那探路的学生一脸呆傻,散发着恶臭之气,裤子湿了一大片,竟然是大小便失禁。他心中感到一阵惧意,这小子到底看到了什么,竟然吓成了这样。“把他弄醒。”叶海城觉得不可思议。可是,当弄醒之后,那学生依然一脸呆样,“爸爸,鸡蛋好吃,吃蛋蛋……”

叶海城感到一阵毛骨悚然,竟然吓傻了,探路的这个学生,可是有名的李大胆,为人也很机灵。若非有什么非常恐怖的东西,绝不会成这样。“走,快走。”叶海城浑身冰冷,就像饿鬼就要来了。那些体育生也不是傻子,跟着叶海城一溜烟逃离树林,片刻间走的干干净净。

朱茂昌、朱茂簇、三眼瞎子、狗嘴道士等人走着走着,感到空气中一阵腥风。

他们回头,发现拒龙河边烟雾升腾,天空,一轮血月,映照苍穹。

“这是……”朱茂昌呆住了。

“月食了吧。”朱茂簇捻着嘴角黑痣上的长毛说。

狗嘴道士与三眼瞎子对视一眼,他们的目光中露出了惊惧,这绝非月食……

这时,一队武警越野车在公路上疾驰。

罗烈说道:“快,一定不能让司马龙等人闹事。”他接到茅国权电话的同时,也接到了不少情报,西城几大地头蛇,都朝着拒龙河的荒滩去了。他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惹得这些地头蛇暴动,此刻更是心急如焚。

“将军,你看……”女武警高若兰指向了天空。

罗烈望向窗外,只见河边烟气升腾,天空原本的银月,变成了一轮血月。

他虽然不是修行者,但也看出了不对劲,这拒龙河怕是要染血……

拒龙河边,林志负手而立,心静如水。

“林先生,你没事吧?”茅国权虽然震惊,但作为一个校长,他的应对能力极强,第一个恢复了过来。

“谢校长关心,我没事。”林志淡然一笑。

白子怡与华安在医院工作,看了不知道多少生生死死,但他们还是表情僵滞。

倒是有些修为的周远道先恢复了过来,他的心中,更是掀起了惊涛核浪。林志的修为,已经对他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力,这种恐怖修为,不是他可以揣摩的。

轰鸣的越野车奔驰而来,纷纷停在了河边。

罗烈带着高若兰等上百名全副武装的武警,冲到荒滩之上后,却也是愣住了。

“难道情报有误?”罗烈心中暗想,他警惕的走向了茅国权。

“老茅,你们没事吧?”罗烈问。

茅国权说:“你可来了。”

罗烈看了看林志几人,问茅国权:“怎么回事,道教协会的人与西城地头蛇呢?”他看到远处那一辆辆轿车与卡车,绝对不是自己的消息有误。司马龙与青狮等人一定是来了。

茅国权多聪明,他早就编好了:“我们也不知道,来的时候,河滩上只有这些车辆。”

周远道说:“是啊,我还纳闷儿呢。”

白子怡与华安也恢复了不少,华安说:“河边这么冷,还是回去吧。”

“就是,真的好冷呢。”白子怡想起之前的一幕,打了一个冷颤。

罗烈经过一番搜寻,也没发现任何线索,荒滩上都是乱石,根本没有什么明显痕迹。只好命人将车全部拖回去,便下令收队。

经过多天的追查,罗烈布下的眼线与蜘蛛不断追踪,一致认定司马龙等人去了拒龙河滩,却一去不回。但那些人去了何处,毫无头绪,就如人间蒸发了一般。经过调查,去过河边的地头蛇,只有龙青侠一人活着。但调查了这位西城龙姐,这女子非常狡猾,根本抓不到她的狐狸尾巴。这件事,已经备案,成了一件无头悬案。

不过,西城地头蛇的覆灭,也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这时,女武警高若兰走进了办公室,“将军,我发现一条线索。”

罗烈眼睛一亮:“哦?快说!”他见案情有了进展,心中大喜。

高若兰说:“前不久,燕京大学体育生与安玉龙的冲突,有古怪……”

她将体育生将叶龙城与叶海城看成安玉龙之事,讲述了一遍。

罗烈摸着下巴说:“难道这事与拒龙河一案有什么联系?”

高若兰一脸冰冷:“将军,林志是安国府的人。”

罗烈说:“你是说,林志并非普通人,上次体育生斗殴是他动了手脚?”

高若兰说:“是。”

罗烈眼中出现了一丝寒意:“这样推测的话,那……司马龙与青狮一伙的蒸发,倒是可以解释的通了!”

高若兰说:“是否下逮捕令,审讯林志?”

第35章 仇人见面

夜深人静,林志躺在宿舍的床上,他盯着天花板,想着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

窗外下着雨,雨滴打在梧桐树的叶子上,发出了沙沙声。

林志看了一眼窗外,二号宿舍楼里零星亮着几盏灯。

他思绪起伏,明天就是军训的日子了,最近怕是没时间修炼道术了。

还有一周就是 9月9日,也是他十八周岁的生日。

胡老道早就明确告诉他,十八周岁他的命劫会开启,三灾九难十八劫都会逐一降临。

而且,一旦命劫降临,四十九天之内,他的修为会跌落与常人无异,道术也会消失。

因此,他必须提前做好准备,画一些符箓,以备不时之需,免得命劫期间有什么不测。

第二天,凌晨四点钟。

林志起床时舍友们还在呼呼大睡,他轻手轻脚穿了迷彩服,在洗漱间洗漱之后,便去晨练。他沿着燕京大学的林荫道围着校园快跑了一大圈儿,大约70公里的样子。

不过,林志身体素质极好,脸不红,气不喘。

他修道之后,开辟了气海丹田,五脏六腑的灵窍也完全打开。

这点儿距离,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他来到了操场上,在梧桐树下盘膝而坐,闭目养神,吐纳吸收着大地之中的龙脉灵气。

突然,一道劲风扑面而来。

林志一抬手,二指轻轻一夹,只用了一象之力的千分之一。

他张开了双眼,一只小白鞋映入了眼睑,雪白的脚踝,铅直的小腿,抬头一看,竟然是老熟人。不是旁人,正是多日前,林志去紫阳山追魂时遇到的冷艳少女顾雁秋。她小脸清冷,怒视着林志,红唇轻咬,美丽的小脸上露出了一丝痛苦之色。

顾雁秋当日被林志戏耍,还挨了他一记耳光,可谓是怀恨在心。

她并不知道,林志那是在救她。

顾雁秋回去后便报了武术班,学了截拳道,发誓再见到林志,一定要把他打得满地找牙。

可是,想要找一个人,谈何容易?

燕京之大,人海茫茫,无异于大海捞针。

林志逐渐成了顾雁秋的一块心病。

日思夜想,她睡觉,都梦见自己将林志打得鼻青脸肿,会在梦中笑醒。可发现是梦境,却又是一阵失望……

她可是燕京大学的知名校花,现就读于大二的美术系,与美女教师唐思燕合称燕大双绝。

今天,她早起晨练,看到树下那穿迷彩服的身影有些眼熟,走进一看,果然是他!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顾雁秋趁着林志不注意,想要一脚踢翻林志,但她的三脚猫功夫,哪里是林志的对手?

她才出手,就被林志二指夹住了鞋尖,一股巨力传来,竟然挣脱不开。

她若是知道林志才用了一象之力的千分之一,怕是会瞪大美眸。

要知道,林志可是九阳之体,天生神力,堪比万丈巨龙,有万象之力。

一头大象的力量,就胜过十头公牛,万象的力量,可以只手擒龙。

二人就这么对视着。

不过,两人的神色却是大有不同。

顾雁秋双目凌厉,冷面清霜。

林志则一脸淡然,面带微笑。

“美女,你要干嘛?”林志问。

顾雁秋:“自己做了禽兽的事儿,还有脸问我?”

这时,已经有几个学生晨练,有意无意的围观了起来。

其中,有一个大二学生听了顾雁秋的话,大吃一惊:“禽兽的事儿?”他看向旁边的同伴:“难道,燕京最美校花顾雁秋,让这个小子给那个了?”

燕京大学,除了那些还未‘开窍’的新生,哪个学生不八卦?

这些老生可都是老司机,经常意淫最美女教师唐思燕和最美校花顾雁秋。

别看他们是高材生,私底下,也是猥琐的很。

因为顾雁秋的名字有一个‘雁’,唐思燕的名字有一个‘燕’,

所以就给这两大美女合起来起了一个外号,叫做‘双飞燕’!

当然,若是能与这两大美女比翼双飞,他们愿意花费毕生精力。

曾有一个古板的学生说:“你们太低俗了。”

立马有人反驳:圣人都说食色性也,你以为孔子不打飞机?

那学生当场无言以对。

此刻,他们见顾雁秋让人做了禽兽之事,显然已经不是清白之身。

以后,双飞燕的梦想,怕是要改成单飞燕了。

“放开我。”顾雁秋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面红耳赤。

林志笑了笑,他轻轻一拉,顾雁秋立马身体失去了平衡,一下子坐入了林志怀里。

围观的学生惊呼一声:“卧槽,****,这也太劲爆了吧。”

“没想到最美校花顾雁秋,却落入了这禽兽的魔掌,可恨啊,可恨!”

“看他穿的迷彩服,是大一新生吧,他何德何能,竟然敢公然调戏校花?”

“看他的麦肤色,有些眼熟,好像是……前几天抱唐思燕的那个道袍黑小子。”

“这他妈见鬼了,不是他是谁,听说还与唐思燕骑马亲热的不得了呢,气死人了……”

围观的学生越来越多,人头攒动。

男生们义愤填膺,他们双飞燕的梦想,变成了单飞燕。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只能含着泪水,孤单的飞了,梦想快到了破灭的边缘。

顾雁秋气的浑身颤抖,用力咬在了林志的肩膀上,硬的出奇,好悬没崩掉她雪白的小门牙。

林志一脸坏笑:“救命啊,别亲我,非礼了,非礼了……”他大喊着倒在了地上。

“哇,这小子好无耻啊。”

“就是,你看他明明笑的很开心。”

“真是没天理了,要是顾雁秋愿意咬我,我情愿让她天天咬。”

这时,一道倩影分开人群走了进来。

众人急忙退在了一边,正是他们私下意淫的最美女教师唐思燕。

不过,面对唐思燕,他们却胆小如鼠,根本不敢与她对视。

林志一看是唐思燕急忙表现出痛苦的神色,“老师,救命。”

唐思燕怎么会不认识顾雁秋。

毕竟,她们两人名声在外,而且唐思燕还是顾雁秋大一的辅导员。

“顾雁秋,你怎么回事?”唐思燕冲过去拉起了趴在林志身上的顾雁秋。

“他是我男朋友。”顾雁秋有些惊慌失措,嘴里冒出了这么一句。

顿时,人群中炸开了锅。

“什么,他竟然是林志的男朋友?”

“这个顾雁秋看着挺清纯的,没想到这么骚,老子真是看走眼了。”

“看她平时守身如玉的样子,怕是早就被干烂了,可惜,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这些人,可都是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

他们见顾雁秋说林志是自己的男朋友,全都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大有被夺走了自己女朋友的架势。开始对顾雁秋开始人身攻击,恶语相向,眼神就像毒蛇一样可怕。

唐思燕呆若木鸡:“男……男朋友?”她不敢相信的看向了林志,心说你小子藏的也太深了吧,一点儿痕迹都没流露出来,连我都被骗过了。

林志说:“老师,别听她瞎说,她是看上我的美色了,要非礼我啊。”他的表情,完全是宝宝委屈的样子。

顾雁秋哼了一声:“对我做了禽兽的事儿,吃干抹净,就像耍赖死不认账?没门!”她多聪明,既然已经因为口误传开了,那何不来个将计就计。追自己的男生数不胜数,那些大家族的高富帅若是得知这个消息,我就不信还不扒了他的皮!

林志可不傻:“你有证据吗?别玷污我的清白,我还是处呢。”

顾雁秋气的浑身一颤:“你……”

唐思燕说:“这样吧,你跟我去医务室,让女校医看看你的***是否完好。”

周围的人更是一阵喧哗。

“对,检查,一定要检查,不能污人清白。”

“是啊,你看这个大一新生,多可怜,被她当众非礼,人家以后还怎么做人?”

“可不是么,你看他,多老实的一个孩子,从十万大山走进辉煌都市,还要被泼脏水。”

这些男生哪里是要还林志清白,他们是想知道顾雁秋是不是处子之身。

如果她还是处的话,那双飞燕的这个梦想,还是有希望拯救一下的。

顾雁秋这下傻眼了,她完全没料到会是这个结果,一时之间手足无措……

第36章 白子怡求救

这时,一队整齐的步伐,打破了整个喧闹的局面。

罗烈带着武警中队的官兵,停在了主席台的前面,解散后高若兰走了过来,“哟,大清早就这么热闹啊。”

顾雁秋红着脸,看了看唐思燕,向她求救。

“好了,都别围观了。”唐思燕冷喝了一声,围观的学生纷纷散去,她冲高若兰笑了笑:“你们来了?”

高若兰点点头:“唐老师,怎么回事?”

唐思燕说:“没事啊,学生们闹着玩儿呢。”

高若兰看向了林志:“林志同学,将军找你。”

林志起身拍了拍衣服上的尘土,跟着高若兰朝罗烈走去。

唐思燕与顾雁秋对视了一眼,唐思燕小声问:“他是不是真的对你做了那种事儿?”

顾雁秋死要面子,怎么会承认自己说谎,“是的。”

唐思燕说:“那我带你去检查一下,可不能怀孕了。”

顾雁秋的心里突突了一下,心说怀个毛毛虫啊,“不……不用了吧。”

“那怎么行?”唐思燕一脸认真,她想确定一下。

顾雁秋讷讷说:“他……弄的我后面。”

唐思燕一脸吃惊,红唇变成了O形,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后……后面?”

“是的!”顾雁秋心说这次你不能带我去了吧。

唐思燕浑身一颤,她不想再多问了,没想到这林志如此……可怕!她看向了远处与罗烈交谈的林志……

“罗将军,很高兴再次见到你。”林志说。

罗烈低声问:“拒龙河的那些人,他们的消失是否与你有关?”

林志摸了摸鼻子:“怎么可能,那些可都是恶徒,你看我弱不禁风的,别说一群匪徒,就是一个,也应付不了啊。”

罗烈一咧嘴,他可不相信,因为他听说华夏现在已经有一个神秘组织,里面都是特殊人。那个神秘组织里的人,都拥有至强的能力,甚至是超能力,挥手之间,拥有雷霆之力。他怀疑林志就是那个特殊组织的人,不然,这次悬案,可就真的无法解开了。

他询问了一番,但这林志就像泥鳅似的,滑溜的很,根本抓不住他的小尾巴。不管他怎么问,对方翻来覆去就是那几句话,简直就是一块滚刀肉。

无奈之下,罗烈只好放弃了,“就这样吧,你去忙吧。”

见林志神采飞扬的走开了,高若兰才小声问:“将军,你觉得他的话有几分可信?”

罗烈说:“可信个毬,日他仙人个板板,这次军训你好好试探一下这小子,但也不可太过分,适可而止,明白了吗?”

“是!”高若兰说。

不久,茅国权与几位副校长来到了主席台上,与罗烈和几位军官热情握手表示欢迎,寒暄了一番。茅国权发表了讲话,其他几位校领导依次说话,然后便离开了主席台。接下来,就是罗烈的讲话,大概说了一下军训的科目,然后说道:“下面,军训正式开始!”

大头、歪嘴、哨牙、白眼、老稀来到了操场上,几人围住了林志:“剑男,听说你泡到了最美校花顾雁秋,说,是不是真的?”这是他们共同的心声。

林志说:“是她粘着我说我是她男朋友,我可没承认啊。”

大头说:“剑男,你这就不对了,天下间,唯美食与美女,不可辜负也。”

歪嘴说:“不错,人家女生容易吗?表白了,你还不答应,这就过分了!”

白眼说:“你眼睛没毛病吧,这么好看的小姐姐,打着灯笼没处找啊,你还不愿意了。”

老稀说:“人生得意早泡妞,豪情万丈回头空,莫等闲,稀了少年发,空悲切。”

哨牙说:“你这个禽兽,你是魔鬼吗?人家校花都与你撕破脸皮了,你还装什么大丽花?”

五人同时说:“你是我们宿舍的骄傲,我们自豪,去吧,小剑男,爆发你的小宇宙。”

林志一脸黑线,一巴掌扇了过去。

五人齐刷刷躺了一地,一个个嘴斜眼歪,大头说:“你这是要谋杀证人啊。”

林志说:“证人个屁,开始军训了,快站队。”他说完喊了一嗓子:“国学院的,全部在这边集合。”他作为国学院的学生会主席,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了。

当然,国学院虽然总共只有四十九人,但也有不服气。

“你个黑小子,有什么能力当国学院的主席,不就是与唐思燕‘搞’好了关系吗?”

“可不是么,神气个什么,还真把自己当主席了吗?说白了,顶多是一个班班长的地位。”

“小声点儿,我听说这小狠着呢,不光皮肤黑,心更是黑的很,不然,怎么脚踏两只船?”

林志的耳力多好,那三人的对话,清晰入耳。

“你们三个,出来!”林志说。

一个蘑菇头的男生走了出来:“什么事儿?”他一脸的傲气。

旁边走出一个子弹头与一个飞机头,三人的身高都在一米八以上,戴着耳钉,脖子上戴着链子,一副社会大哥的架势。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们三个是一伙的。

“你们三个过来,我有话要说。”林志说。

蘑菇头与子弹头、飞机头对视一眼,点点头,三人朝着林志走了过去。

他们三个牛高马大的,林志一米七二的个头,完全对他们构不成威胁。当然,这是他们的自我意淫。

林志说:“你们三个站好。”

三人鼻子里冷哼着,不屑的站成了一排。

林志一挥手。

啪……

一声脆响,三人横飞了出去,落在了五米之外。

三人落在地上摔的头晕眼花,他们没看清怎么回事,就觉得自己飞了起来。

他们脸上留下了血红的指印,满嘴是血,牙齿都松动了。

林志并没有用力。

他只想给这三人一点教训。

蘑菇头与飞机头、子弹头爬了起来,三人对视一眼,心底震惊不已,看向了远处的林志。

此刻,他们心底除了憎恨之外,还有无尽的恐惧。

“蘑菇,怎么搞的?”

“飞机,我没做梦吧?”

“子弹,这小子是人吗?”

他们三人一脸懵逼,完全没料到,林志小小的身体,竟然蕴藏无穷的巨力。

要知道,他们三个中最弱的一个,也有一米八,重一百八十斤。

三个加在一起,超过了五百斤。

手轻轻一挥,五百斤就飞了出去,要是让他打一拳,怕是会震碎五脏六腑。

“好汉不吃眼前亏,先忍着。”蘑菇头说。

飞机头与子弹头点点头,三人走到了林志面前,同时说:“志哥,我们错了。”

林志一脸平静:“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记住,在我面前,你们没资格耍任何计谋!”

国学院的学生们一个个瞪大了眼珠子,嘴里能塞下一个西瓜,下巴都快掉土里去了。之前,蘑菇头可是一个个找过他们,说是要共同向唐思燕进言,让蘑菇头当国学院学生会主席。这才隔了一夜,蘑菇头就被林志打脸了。看来,这黑少年有些本事。以后,还是别轻易招惹他。

“归队!”林志说。

蘑菇头三人根本不敢多说话,生怕再挨耳光。

随后,教官们开始安排军训,将国学院的学生与音乐系合并。

这下子,国学院的学‘僧’们见到音乐系的美女,就像狼见到了肉,一个个口水横流,眼睛都红了。不远处,数学系的学‘僧’们更是恨的咬牙切齿,纷纷大骂便宜了这些国学系的棍子。朱茂簇与林志对视了一眼,那浓浓的恨意,都写在脸上了。

安玉龙与林志凑到了一起。

“志哥,什么时候回家,我姐最近天天提你呢。”安玉龙说:“你的道场,已经布置好了。”

“等军训结束,周末就回去。”林志听说安玉容提自己,心里暖暖的。

这时,高若兰来到了方阵前面:“同学们好,我叫高若兰,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们的教官了,接下来的日子,希望能与大家一起快乐的渡过……”

一天的军训下来,安玉龙与大头等人哭爹叫妈,像是掉了半条命似的。

林志却一脸的风轻云淡:“这点儿训练,就成这样了,你们肾虚吧!”

安玉龙说:“虚个鸟啊,这高若兰看着很美丽,但整人的手段,可真是有一套。”

歪嘴说:“还有十四天呢……妈呀……”

老稀、白眼、哨牙都快哭了:“太可怕了,我明天想请病假。”

这时,林志的大哥大传来嘟嘟声,他接通了电话:“喂,哪位?”

“林志学弟,你今晚有时间么?”是白子怡的声音,呼吸声非常浓重。

“怎么了?”林志问。

白子怡带着哭声说:“昨晚,我房里出现了一个女鬼,好吓人。”

林志说:“你说一下住处的地址,我一会儿就过去。”

第37章 上当了

晚上八点,天已经黑了。

林志在槐荫路春水家园8号公寓楼下徘徊。

保安走了过来:“请问你有事吗?”他已经盯林志很久了,说不定是个踩点儿的小偷。

林志说:“大叔你好,我在等人。”

这时,响起一阵脚步声,只见白子怡拎着包包气喘吁吁:“让你久等了。”

保安见有熟人,便离开了。

“你再要是不来,保安大叔可就要把我轰出去了。”林志笑了笑。

白子怡一脸歉意:“真是太不好意思了,快,进去吧。”

林志上了楼,她住在三楼东侧的第三个房。

林志仔细看了房子的格局,以及屋内的摆设,风水方面没什么问题。

“是什么样的女鬼?”林志问。

白子怡倒了两杯茶说:“我也没看清,反正昨晚睡觉后不久,就有一个女人的影子,在我眼前乱晃。我以为是梦魇了,可是根本没有,但那披头散发的女人站在我的床前,散发着阴冷的气息。而且,我根本无法动弹,就像是鬼压床。不过,那女鬼也不敢靠近我。太吓人了,我不知道怎么办,才给你打了电话……”

林志说:“可能是你身上有护身符,女鬼无法靠近。”

白子怡从脖子上拿出了一个玉坠:“是它么?”红绳上挂着一颗黑色的珠子:“这是我奶奶留给我的平安珠。”

林志看到黑色珠子眼睛一亮,“这是一颗黑舍利,相当珍贵。”

“什么是黑舍利?”

“黑舍利,就是佛心凝结风蚀形成的舍利,有趋吉避凶保平安的作用。”

“原来是这样啊,那还真是多亏了它呢,不然昨晚还不知道要发生什么事儿呢。”

林志说:“不知道她今晚是否会来。”

白子怡说:“今晚,你陪我吧,万一她来了呢?”

林志说:“好吧,”他给大头打了一个电话,“晚上查宿舍,找个人替一下。”

二人吃了东西,坐在沙发上闲聊了一会儿,便熄了灯,静静等待女鬼的到来……

深夜,窗外月光白花花的。

屋内,等灭着,一片漆黑。

白子怡有些害怕,往林志身边靠了靠,“你怕么?”

林志感到手臂两团柔软,“女鬼还没来呢,你害怕?”他说着搂住了白子怡,她没有躲避,反而躲进了林志怀里,小声说:“我都快怕死了。”

林志抱着白子怡,不知道过了多久,他都快要睡着了。

忽然,窗帘被风吹的动了一下。

顿时,林志打了一个寒颤:“她来了。”怀中的白子怡闻言颤抖一下,一下子抱住了林志。

窗户下,一个模糊的白色人影满脸是血,黑发低垂,散发着阴冷之气。

白子怡颤抖不已:“怎……怎么办?”

林志按住了她的肩膀:“别怕!”他看向了女人影:“你是谁?”

女鬼缓缓抬起了头,扭曲的脸上透着恶毒,两只眼瞳碧绿。

“我要杀了你们这对狗男女。”

女鬼黑发狂舞扑了过来。

林志哈出一口白气,形成了一道定魂符,女鬼一下子挂在半空中,动弹不得。

“你是什么人?”女鬼露出了惊恐之色。

“你听过太极眼吗?”林志说着眼瞳闪过一丝青光,双目黑白分明,出现了太极双瞳。

女鬼一脸惊恐,吓得颤抖不已。

林志收了太极阴阳眼,“说吧,你为何要害人?”他见过这女鬼,正是当日在茅国权家水井遇到的那只女鬼。

“你为什么要帮茅国权,还有这个小婊子?”女鬼暴戾道。

林志说:“你没有资格质问我,说你的事儿。”

女鬼幽幽的说了起来。

原来,她是司马龙的姐姐司马静。

当年,司马龙与白子怡是同学,司马龙追求白子怡无果,就要霸王硬上弓。但这事儿正好让茅国权抓到,茅国权以性骚扰女学生的名义,将司马龙开除了学籍。后来,司马静去学校求情,但茅国权死活不答应。司马静以死威逼,她想假装跳楼,让茅国权答应让司马龙复学,却不料失足落下五楼意外死亡……

司马静的尸体被他叔叔司马云炼成了凶尸,无法投胎。

司马龙做起了盗墓的营生,司马静在暗中帮助,盗取了不少珍贵的文物。

不过,一次司马龙邀请白子怡,说是要和解。

白子怡去了之后,无意中得知了司马龙盗墓的秘密,以及他的藏宝室。

这件事儿,惹得司马龙后来派黑虎蛮牛几人绑架白子怡,却遇到了林志……

“若不是她,我弟弟怎么会被开除,若不是茅国权,我又怎么会死?”

司马静泪流满面,黑发飞舞。

林志放开了白子怡,起身对司马静说:“这一切,都是因果,若非司马龙自己作孽,又怎么会被开除?你自己以死相逼,又失足坠楼,怎么能怪茅国权?”

司马静说:“那你害死我弟弟司马龙,又怎么说?”

林志说:“天理昭彰,是他自作孽,不可活!他的各种恶行,你还要我逐一细数吗?两周前,他与手下,抢了西城柳条街的王家少女,轮流玷污,失血而亡。三周前,他将一位乞讨瞎子活活打死,尸体砌在了墙中。半月前,他将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儿猥亵后掐死,切片吃掉……”

司马静大喊:“够了……够了……”她疯狂撕扯着自己的头发,咆哮不已。

“如此恶徒,难道还不该死?如此暴行,难道还不可诛?”林志声音如刀。

白子怡听到林志的话,吓得浑身颤抖,她没想到司马龙竟是一个如此恐怖的恶魔。

林志说:“你已经被炼化成凶尸,若想投胎,我可以帮你。”他说着散开了定魂符。

司马静沉默了很久:“好,我的尸体在南大街的八号烂尾楼的地下仓库,有劳了。”她说完从窗户飘走了。

林志看向白子怡:“你去吗?”

白子怡感到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但还是点点头,毕竟是林志帮了她。

二人离开了小区,打车到了南大街八号,只见那里有一座灰色的烂尾楼,连看管的人都没有。林志走进了烂尾楼的一层,在最西边的地上发现了一个一米见方的入口。

白子怡打着手机的电筒,二人沿着布满灰尘的台阶,下到了地库里面。

里面堆放着无数杂物,他们在地库深处的西南角,见到了一口铁棺,上面绑缚着手臂粗的铁链,刻满了血色的符文。

林志感到了一股阴冷的气息,不像是一般的凶尸。

他用手拉断了铁链,一掌拍飞了厚重的棺盖。

顿时,尘土飞扬,呛的白子怡咳嗽不已。

忽然,黑铁棺中飞出了一具黑色的尸体,这黑尸浑身布满了鱼鳞,眉心有一只竖眼。

“不好,上当了,三眼铁甲鱼鳞尸,这是湘西尸王!”

林志抱起白子怡,往后一跳,倒飞出了十多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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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太……太刺激……

见到湘西尸王,白子怡惨叫一声,当下瘫软在了林志的怀里。

这湘西尸王与普通的僵尸相比,多了一分灵性,也就是说有一点儿智力。

林志看了一眼湘西尸王,这家伙有两米多高,鳞甲乌黑发亮,眉心的竖眼透出了血红色。

“我要你们这对狗男女葬身在里面,给我弟弟陪葬。”黑暗中出现了一道幽影,正是厉鬼司马静,她发出一阵怪声,与湘西尸王一起冲了过来,想要将林志二人撕成碎片。

林志打了一个哈欠,呼出的白气变成了两道灵符,一道镇尸符,一道定魂符。

暴怒的湘西尸王与厉鬼司马青顿时哑火了,奔跑的姿势瞬间凝固,一个立在地上,一个飘在空中。“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既然你不知悔改,那我就让你消失于天地之间。”林志朗声说道。

湘西尸王发出了嗬嗬声,不断挣扎着,但林志的修为,岂是它这种没有灵魄的尸物可以挣脱的?林志吹了一口气,化为了一道斩尸符没入了湘西尸王体内。

瞬间,只听咔嚓嚓几道破裂声。

但见高大的湘西尸王身上出现了无数冰裂纹,蛛网般蔓延而去,呼吸间破碎化为了烟尘。

司马青见凶猛的湘西尸王被林志一口吹灭,她感到一阵恐惧,“林大师,求你放过我吧,我错了,我愿意进入地府投胎为人。”

林志说:“我给过你两次机会,是你自己不珍惜,茅国权家放了你一马,在之前又打算为你超度,可是你呢?不知好歹,还恩将仇报。若非我修为了得,岂不是要和白子怡被你害死?”

“林大师,我真的知错了,求你放我一条生路吧。”司马静痛哭了起来。

林志一挥手:“世上没有后悔药。”

一缕道气化为一道斩鬼符,司马静的鬼魂瞬间破碎消散。

眼前的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了。

白子怡还没反应过来,猛鬼与尸王已经烟消云散。

“完……完了?”她惊愕的红唇大张。

林志搂着她的柳腰说:“没事了,走吧。”他抱着瘫软的白子怡,二人往地库外走去,“白子怡,司马龙盗墓的藏宝室在什么地方?”

白子怡声音温柔:“在拒龙河边的一片树林中。”

林志打了一个呼哨,一匹白马出现在了路边。

白子怡非常吃惊:“这白马一直跟着?”

林志说:“它可不是普通的马,好了,带我去找宝藏。”他将白子怡扔到了马上,对方嘤咛了一声,林志跃身上马将她拥入怀中,白马奔腾朝着拒龙河而去。

不多久,拒龙河边的树林中,二人一马缓缓而行,月光照在他们身上,显得极为幽静。

“就在前面。”白子怡偷偷看了一眼林志,她小脸娇红,辛亏是月色下,不然多难为情。

她长这么大,还从没与男子这般亲近过呢。

此刻,她的心中出现了一丝异样的柔情。

林志牵着白马,二人在树林中前进了有三百米,突然听到有挖掘的声音。

“有人。”林志招呼了一声,将白马拴在了树上,与白子怡朝着声音的方向而去。

白子怡隔着树影看去,小声说:“有人想盗走宝藏,怎么办?”

林志说:“走,我两过去。”他说着从帆布包里拿出了两个黑白无常的人皮面具,将白无常的面具递给了白子怡,二人朝着藏宝地走了过去。

“是……谁……在……挖……我……的……坟……”

林志发出了幽幽的声音,仿佛真是黑无常一般。

白子怡壮着胆子说:“你……们……不……要……命……了……吗?”

只见前面有五个人,都蒙着脸,三个手里握着铁锹,两个拿着猎枪把风。

这几人被吓了一大跳,停了下来。

一个拿着猎枪的蒙面人低喝一声:“谁,再敢装神弄鬼,我可要开枪了?”

另一个拉上了枪栓:“识相的,举起手来蹲在地上。”

白子怡小声问林志:“怎么办?”

“放心,这猎枪伤不到我们,等会儿你要沉住气。”林志说完,朝着对面几人说:“你……们……的……阳……寿……到……了,阎王……命我……来勾魂!”

“你他妈找死!”前面的一个蒙面人扣下的扳机。

嘭……

一声枪响,铁砂扑面而来。

白子怡吓得浑身发软,连喊叫都发不出,嗓子眼儿仿佛被一团棉花堵住了。

林志早已运转体内的道力,道气在周围形成了屏障,横飞的铁砂纷纷化为了黑色粉末,升腾起一团浓烟。

“大胆,阎王叫你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林志冷喝了一声。

那五人都被吓了一跳,开枪的蒙面人惊呼一声:“活见鬼!”他本以为这一猎枪,准要将装神弄鬼的两人打成筛子眼儿。

另一人也开了枪,铁砂如上次一般,也化为烟尘飘散。

几人都是一脸惊骇,“快,快走……”其中一个扛着铁锹就要逃命。

林志吹出一口气化为一道缩地符。

缩地符,可以缩地千里,你看着只有几步,但真实距离却有千里。

那几人一阵狂奔,却发现在原地奔跑。

“怎么回事?”一个黑衣大汉说:“我怎么跑不动了?”

“大……大哥,我们好像遇到了鬼打墙。”拎着猎枪的蒙面人都快哭出来了。

林志冷喝一声:“时辰已到,诸位,跟我上路吧。”

他这一声,直接将三个大汉吓得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其中一个当场就尿裤子了。

站着的两人也是体如筛糠,裤腿就像有三千瓦的鼓风机在吹,早就抖成了一团。

他们虽然是凶人,但也不是亡命徒。再说了,那亡命徒还怕死呢!

“无常爷爷饶命啊,饶命……”他们乞求不已,痛哭流涕。

林志说:“你们可有什么孝敬我的?”

那几人纷纷从怀里口袋里往外猛掏,什么钱包,项链,手表,戒指,全放在了地上,只求能活命。

林志伸手一抓将东西摄了过来,“看你们诚心,就让你们多活几年吧,记得多做善事,积累阴德,不可为恶……”他说完一挥手散去了缩地符。

瞬间,那几人消失在了原地。

因为不久前的缩地,他们跑了很长的距离,一旦缩地符散去,他们就会出现在真实距离的地方。林志将东西全部笑纳了,装进了帆布包,他一掌拍开了大地,露出了一个黑漆漆的洞口。

“白子怡,别傻站着了啊。”林志看了一眼目瞪口呆的小美女。

白子怡浑身发冷,她的小心脏都快从嘴里跳出来了,狂吞了几下口水,这才回过神来:“太……太刺激……”她正在惊叹,却被一只手拦腰抱起,朝着地下黑洞中走去。

地下洞窟里,林志打了一个响指,虚空燃气了一团幽绿的阴火,将四周照的一片青绿。

白子怡看着四周一件件精美的古董冥器,咽了一下口水。

“好东西还真不少啊!”林志看了看。

忽然,他看到幽暗中有什么东西散发着金光……

第39章 这是什么字?

林志走了过去,只见堆积的冥器之间,放着一个六角黑色石盒。

“这是什么?”林志拿起了六角石盒,上面刻满了虫鸟文,这是一种神秘的上古符文。

刚才的那团金光,就是这个石盒散发出来的。

林志打开了石盒,只见里面躺着一个巴掌大小的黑色六角魔盘。

“竟然是魔盘!”林志心中大惊。

魔盘,这是一种上古秘宝。

魔盘是魔族的一种神秘阵法,有攻击魔盘,防御魔盘,辅助魔盘。

这块六角魔盘上,镶嵌着六块三角魔石,魔石上镌刻着虫纹,鱼纹,鸟纹,兽纹,鬼纹,妖纹,这些上古魔纹散发着淡淡的金光。从魔盘中心的血池来看,这是一块用鲜血激发的魔盘,属于攻击性魔盘。

林志心中大喜,下周他的第一次命劫就要降临。

有了这块魔盘,就可以用血祭之术,使用魔力。不过,魔力因为是魔族的术法,若是用之不当,可能会遭到反噬,甚至走火入魔爆体而亡。他将魔盘收了起来,冒险开启了太极阴阳眼,在整个地下洞窟中扫了一遍,却也没有发现其他的魔族之物。看来,这块六角魔盘只是无意中混入其中的。

他拿出了前几天从抢劫他的学生那里得来的黑色戒指。

当日,他回去后仔细观察,注入了道力之后,发现这是一枚来自上古的空间戒指。

戒指上有一行神秘的魔族文字,里面的空间大的惊人,竟然自成一方天地,山川河流虫鱼鸟兽无不具备。不过,这枚上古魔族的戒指魔力极强,连他如今的修为,都不能进入到空间世界。他虽然抹去了上面的神魂痕迹,刻上了自己的神魂,但也只能神游其中,却无法肉身入内。现在,他只能用这枚上古魔戒,当储物戒。

林志将道力注入了魔戒,神魂一动,瞬息之间,地窟中的冥器一闪而逝。

白子怡只觉得眼前一花,然后东西都不见了,她吓了一大跳。

“妈呀,又闹鬼了。”她吓得急忙抱住了林志。

林志假装真的闹鬼:“啊……好多鬼,这是五鬼运财,快,离开这里……”

他拦腰抱起白子怡,将其扛在肩上,好像真的闹鬼似的,一溜烟冲出了地洞。

其实,他是感应到有人在快速朝这边靠近,脚步声非常密集,极有可能也是冲着这批宝藏来的。林志用灵魂与白马沟通了一下,几个呼吸后,白马出现在了不远处。

林志此刻开启了太极阴阳眼,他看向远处,只见暗夜之下,一群刑警正赶往这边,高胜男也在其中,她问旁边的男刑警:“队长,司马龙的宝藏真的在树林中吗?”

“我们连夜审讯了司马龙的余党,三人都已经交代了,快,必须赶在被转移之前,将所有的宝藏找到,上交给国家。”

高胜男说:“是!”

林志对白子怡说:“有人往这边来了,我们马上离开。”他抱着白子怡,直接飞身而起,落在白马的背上,白马奔腾,但却没有一丝马蹄声。若是仔细看,就会发现那白马浑身笼罩着一团银光,马蹄根本不着地,仿若幽灵鬼马一般……

将白子怡送到了住处,林志骑着白马径直回了学校。

到学校时,已经是夜里三点。

不过学校的大门并不会关,林志到了宿舍楼下,将白马拴在了梧桐林中。

他来到宿舍楼门前,发现楼门已经上锁。

林志运转体内的道力,用唾沫在门上画了一个穿墙符。他侧身刚穿入,就见宿管大爷穿着大裤衩从厕所走出来,看到门上露出半截身子的林志,惨叫一声:“鬼呀。”然后两眼一翻倒在了地上。

林志急忙钻了进去,他走过去看了一下,只是吓晕了。

他将老头扶到了休息室,自顾自回了宿舍……

第二天,就传来宿管大爷辞职的消息,原因是:一号宿舍楼闹鬼!

军训的这几天,林志有空就画符。

这些符文只要用精血就能激发,他必须赶在命劫来历前,画足够的道符。

第一次命劫其间,四十九天之内,修为会跌为零,道术更会完全消失。

他虽然拥有万象之力,可只手缚苍龙,但没有道术,若是遇到鬼物与修行者,还是有很大的危险。毕竟,自己这些年修道,得罪了不知道多少人,多少鬼,多少妖。他的身边,经常有异样的目光,不知道有多少的异物在暗中盯着自己,伺机而伏。

他虽然感受到魔戒拥有强大的力量,但现在还无法探知这枚上古魔族戒指的效力,而且无法进入魔戒空间,更不敢强行激发魔戒。这枚魔戒,其中可是自成一方天地,那巨大的魔力爆发出来,恐怕即便是他现在的大全盛修为,也无法抵挡这种恐怖的力量。

不过,那枚上古六角魔盘,倒是可以好好研究一下。

虽然这块魔盘也拥有强大的魔力,但只要血祭之时,不要完全激发,他还是有信心驾驭的。他经过几天的仔细琢磨,查阅了燕京大学图书馆的《上古魔典》,根据里面的只言片语,发现这枚六角魔盘大有来历。

上古时期,道门与魔族大战,魔王利用六道魔盘,布下万魔巨阵,将天下修士困于万魔巨阵之中。道祖与一众修士为了天下太平,与万魔巨阵中的所有修士一起拼死破阵。最后,道祖布下天道大阵,与天下修士一同杀身成仁,自爆将天道大阵发挥到了极致。终于,万魔巨阵被破开,但道祖也身灭羽化,天下修士尽数陨落。

至此,道门衰落,修行者逐渐退出了人们的视野。

不过,魔族也一夜之间消失,没人知道它们去了何方……

林志看完后非常震惊,没想到这枚六角魔盘,竟然是魔族之王遗落的六道魔盘。

当然,他现在的修为虽然了得,但与魔族之王相比,还是非常渺小。

因此,即便是血祭激发了六道魔盘,也不会发挥出万魔巨阵的威力来。

林志随后又查阅了大量的典籍,在《古魔秘术》中找到了六道魔盘的功用,以及使用方法。只要将精血滴入六道魔盘,然后念动上古魔咒,便可以激发催动。这六道魔盘上镶嵌的六块魔石,为六道魔石,可以驾驭六道之物将其魔化为自己战斗。

这六道之物,并非佛家的六道。而是魔族六道:

第一道,兽化魔。

第二道,禽化魔。

第三道,鱼化魔。

第四道,虫化魔。

第五道,鬼化魔。

第六道,妖化魔。

魔盘六道同时激发,天地之间,便会形成万魔巨阵,人间失格,众生化魔。

上古时期,若非道祖与天下修士不惜陨落,一起以死破阵,怕是人族早已被魔化……

林志记下了催动六道魔盘的六道魔咒,用《魔族词典》翻译成了现代汉语,默默记在了心里。随后,他拿出了上古魔戒,将上面的魔文写在了纸上,用笔画查找了上面刻的魔族文字,却发现《魔族词典》上根本没有。

林志心中惊骇。

看来,这枚魔戒比六道魔盘更加古老,上面的文字连《魔族词典》都没有记载。

如此说来,这枚古老的魔戒,怕是与魔族的起源有关。

极有可能并非上古之物,而是……太古之物……

忽然,一个声音在他身后响起:“小同学,又来看书啊?”

林志被吓了一大跳。

他回头,看到一个身穿黑色唐装的白发老者,是图书馆的老师,名字叫黎大隐。

这老家伙神出鬼没的,简直比幽灵还诡异,无声无息的,连林志都无法察觉他的气息。

黎大隐怕是大有来历,即便是林志联系自己所在的神秘组织,也无法查出他的身份。

“黎老师好。”林志起身让座,他觉得黎大隐说不定认识魔戒上的字。

黎大隐摆摆手:“你继续看书吧。”

林志说:“老师,我想请教一些东西。”

“嗯,你说吧。”黎大隐一脸慈爱。

林志将写在纸上的上古魔文递给了黎大隐,“黎老师,这是什么字?”

第40章 魔变金身·三龙之力

黎大隐看了许久,他眉头都皱成了高山,脸色很是难看,“你在哪里看到的这种文字?”

林志自然不会把真相告诉他了,“我是在一件青铜器上看到的。”

黎大隐眼放精光,他激动的一把抓住了林志的肩头:“那青铜器呢?”这老小子都兴奋的快要蹦起来了。

“一个外国人买走了,是一个青铜小鼎,交易价是三千万。”林志说。

黎大隐面皮一抽:“这可是太古的青铜器,不对呀,青铜器是禁止在市场上流通的。”

林志一笑:“地下黑市拍卖行,什么东西没有,禁止流通的买回家那才刺激呢,有钱人,专拣犯法的做,玩的就是心跳。”

“这太古魔文,极难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是:魔不死道。”黎大隐说。

林志默默的念了一句魔不死道,他感到兜里的魔戒发出了炽热之感,仿佛快要烧穿裤子似的。送走了黎大隐,林志急忙回到了宿舍,见舍友们在打扑克,他拿出了魔戒,只见魔戒上的那行魔文竟然亮了起来,散发着刺目的血光,有淡淡的黑色魔气萦绕。

“难道是魔戒需要魔咒激发?”

林志又念了一遍‘魔不死道’,魔戒上的文字瞬间黯淡了下去。

看来这句咒语就是激发魔戒的魔咒。

林志念了魔咒,同时他运转体内的道力,发现神念竟然可以与魔戒进行沟通了。

林志不断运转道力,黑色的魔戒变得炽热无比,上面的血色魔文开始繁衍,最后变成了萦绕戒指的金色魔纹。

林志用神念试探了一下,发现神魂在魔戒空间中畅通无阻,完全没有之前的隔离感。

如此说来,魔戒已经完全与他心神相通了。

不过,为了防止发生意外,魔戒落入别人手中,林志决定进行血祭。他离开了宿舍,来到了湖边的小树林,躲在了假山后面。这里不会有人发现他的。林志拿出了魔戒,他运转道力,鲜血开始在食指尖儿汇聚,随着一股道气的流出,鲜血顺着指尖滴在了魔戒上。

不过,这枚太古魔戒非常嗜血。

林志的整条手臂已经发青,血几乎都被魔戒吞噬,但依然没能将其祭化。

“魔戒的魔力,怕是比魔王的六道魔盘还要强横万倍,不知道要用多少鲜血,才能把它喂饱。”林志不断用道力将鲜血逼出,鲜血流成了线,却被魔戒一丝不剩的完全吞噬。一个小时后,林志脸色苍白,他释放了太多的鲜血,嘴唇开始变得青紫,即便是他修为高深,道术惊艳,此刻也是感到一阵困乏无力。

过了许久,林志血祭的鲜血,大约有一暖水瓶了。

他是一个修道之人,精血对身体来说极为重要。

此刻,他感到脑袋发胀,两眼有些发黑。

林志心里很清楚,马上就要达到他的极限了,损耗过多的精血,不光会伤及神元,更会危及性命。

突然,魔戒散发出了浓浓的血气,因为血祭变的通体血红,不断有大量的黑色魔气涌出,上面的血色魔文因为祭练而变成了金色……

林志舒了一口气,总算是祭练成功了。

他收了道术,靠着山石闭目吐纳,开始恢复精神力。

这次损失了大量的精血,没有个把月,怕是难以恢复。而且,命劫也即将来临,真是太要命了。他睁开眼睛,发现魔戒不断随着魔气的涌出,通体变成了金色,而上的魔文散发着银光,连……文字都变化……

‘魔不死道’变成了‘魔道同源’,而且是一种更古老的文字。

不对,我怎么认识魔文了?

林志感到一阵惊讶,难道是因为血祭魔戒,自己的神念与魔戒的魔念已经融合?

一定是这样!

林志感到一阵后怕,他从地上站了起来,用内视术仔细检查了身体,发现自己的九阳金身道体上,竟然出现了无数黑色的魔纹,缠绕的魔纹还在万丈金身上不断蔓延,开出了一朵朵碗口大的黑色魔化,散发着浓浓的黑色魔气……

“糟糕,一定是被魔戒的魔念侵体了。”林志大吃一惊,没想到连他的九阳金身道体,都无法抵挡魔念的蔓延。他急忙运转了道力,内视中的万丈金身散发出了金色的光芒,但这些光芒竟然无法驱除魔气。不仅如此,魔气与金色的道力,还在互相融合,在万丈金身之上,形成了无数金色的巨龙与黑色的魔龙,龙吟阵阵……

疯狂蔓延的魔纹如藤蔓一般,将万丈金身完全覆盖了一层,上面的黑色魔花疯长。

不过,让林志诧异的是,万丈金身的顶上,一朵巨大的魔花散发着五彩光晕,最后变成了一朵金色的道莲,放出了万道金光……

“这是怎么回事?”林志感到一阵困惑。

突然,万丈金身迸发了无数金色的道力,头顶的金色道莲不断暴涨,而缠绕金身的魔纹开始不断渗入万丈金身,疯狂的黑色魔气与金色道力狂舞……半个小时后,魔气完全被万丈金身吸纳,金色的道力逐渐拢入体内。而金身顶上的道莲则变成了一朵巨大的黑色魔花……

万丈金身之上交织缠绕的魔纹若隐若现,一朵朵黑色魔花散发着玄光,表面有古老的魔文如黑色的蝴蝶翩跹。

突然,林志心头一震。

他的内视术被万丈金身上爆发出的魔力震散。

魔力流入了他肚脐下三寸的气海丹田,一阵翻腾进入了四肢百骸,在五脏六腑之中疯狂游走,逐渐汇聚形成一股汹涌之力,冲入了他心口的灵海丹田。

轰……

一声巨响在他的灵海丹田炸开。

瞬间,那股巨力从灵海丹田直接冲入了天灵处的神海之中,形成了一股浩荡的气势,在他的神海之中掀起了惊涛骇浪,神海丹田中传来一声惊天地动的巨响……

林志觉得眼前一黑,他觉得七窍发凉,伸手一摸竟然有鲜血流出。

他没想到竟然被这股魔力,震的七窍流血。

他自幼悟性极好,修为可谓是一日千里,在降妖伏魔中从没受过伤,更别说七窍流血了。

过了有十几息的时间,林志的视力逐渐恢复,他的视野一片血红。

林志大口呼吸着,从魔戒中摄出一块布,擦去了七窍的鲜血。

过了半个小时,他才完全恢复过来。

林志再次运转道力,用内视术观看己身,他吃了一惊。

他的气海丹田,竟然浩瀚无比,如沧海一般,灵气翻腾不已。

而心口的灵海丹田,竟然也被那股怪力开辟,如银河系一般,灵光闪耀,不断旋转。

更不可思的是,他天灵处很久都无法开辟的神海丹田,也竟然被巨力撞开。

神海丹田之中金色的神念游走,金色的念力如一个浩渺无边的宇宙,无边无际,一望无垠……

“这……”林志当场呆若木鸡。

今天,怕是吃光了这十八年所有的‘惊’,从太古魔戒,到万丈金身,再到神海开辟……

简直让人无法置信,这一切竟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要知道,他之前的气海丹田,可是只有一片湖泊大小,灵海丹田更是小如清泉。

神海丹田尝试了十多次,耗费大量神元依然无法开辟出。

而现在可倒好,气海丹田直接大如沧海,灵海丹田流转仿若银河系,而神海丹田更是一股脑儿的开辟出来,竟然浩瀚如宇宙……

林志吐了一口气,他现在的精神力太差了,需要好好睡一觉。

林志看了看手中的金色戒指,他非常满意,戴在了左手的食指上。

血祭炼化后的魔戒样子与之前已经完全不同,而且上面的魔文也变了,就算是之前拥有它的那个学生找来,怕是也认不出了。更加神奇的是,魔戒表面的那行魔族文字竟然会自动隐藏,只有林志催动神念才会再次浮现。

今天是军训中间的休息日。

林志回到了宿舍,倒头就睡,晚饭时连床都没起,直接上大头给他带了一份炸酱面。

第二天清晨,林志醒了过来。

此刻,他浑身舒畅,并没有因为昨日的失血而困乏。

奇怪,他运转道力检查了一下身体,发现……精血竟然恢复了,而且比之前更加旺盛。

“我的恢复力,怎么会突然变得如此强横?”

林志立即想到了昨日的血祭,他的九阳万丈金身道体与魔念融合,而且气海、灵海、神海三大丹田都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看来与魔念的融合有关。

他用力握了一下拳头。

惊奇的发现,他现在的力量,比之前大了可不是不止一点儿半点儿。

要知道,他九阳之体,天生神力,拥有万象之力,堪比神兽巨龙。而现在,他用神念推测了一下,发现起码拥有三龙之力!万象一龙,他的力量增加了三倍!

这种力量,他自己都被吓到了。

万象之力,已经是力拔山河了,这三龙之力,简直有些惊世骇俗了。

早上军训休息期间,几个教官开始与学生们轮流扳手腕比劲儿。

林志心里痒痒,但也不好硬上不是。

那个黑脸的男教官可真是厉害,一连十多个强壮的学生,都被他轻松掰倒。

大头推了一把林志:“剑男,你来。”

旁边一个赤膊的体育生说:“呵呵,就他,瘦的和柴一样,我一根手指,就能掰倒他。”

第41章 废了你!

林志看了那体育生一眼,这家伙双臂肌肉虬结,浑身透着气势,关键是太阳穴高高鼓起。

这种人,一看就知道练过气功,武侠小说中的高手,十之七八都有这样的特征。

不过,在现在的神魔奇幻小说中,这种人全是小炮灰,活不过三章的那种渣渣。

林志说:“不是我针对谁,在场的,都是垃圾!我只用一根手指,你们随便。”

那体育生立马就火了:“我就日,这也太狂了。”

围观的学生更是一脸气愤:“这小子,好像就是那个泡最美校花的‘黑’道士。”

“什么?就是他,不是说还抱了最美女教师唐思燕,听说还同骑一匹马,摸了屁股。”

“靠,兄弟们,这次大家都别留情,掰断他的手指。”

林志说:“你们吵什么?”他淡淡看了一眼闹哄哄的学生,“掰一次三块钱,谁赢了,我给他一百。”

“天啦呼,还有这种好事,让我先来。”

“去你的,看你瘦的像竹子似的,这是给人送钱。”

“呵呵,我看他不是傻就是蠢,这种脑子,不知道怎么泡到顾雁秋的,没天理了,真是不科学啊……”

林志坐在了桌边,那黑脸教官说:“小同学,我先来。”

“三块!”林志一脸严肃说。

黑脸教官一脸黑线:“好吧,我微信转账给你。”

林志将大头叫了过来:“登你的微信,让教官扫。”

大头多聪明,自然明白,林志那大哥大,哪有微信?他打着小算盘,若是林志赢了,自己倒是可以分到一些钱,嘿嘿嘿……他差点儿笑出声了。

黑脸教官扫了二维码进行了转账。

林志伸出了一根食指。

黑脸教官愣了一下:“同学,你也太……自大了一些吧,我当年在军区,那可是大力兵王,你用一根手指,这不是看不起我吗?”他心里有些不悦,脸也拉了下来。他不是一个能压得住火的人,若非自己面对的是大学生,怕是就要动手打人了。

林志却一脸风轻云淡的样子:“大家都是三块钱,我怎么能厚此薄彼,要一视同仁不是。不然,岂不是看不起这些大学生嘛?”他说的有板有眼。

黑脸教官懵了。

他不是一个能说会道的人,一时之间,竟然找不出任何反驳的理由来。

而且,旁边的围观的那些学生,更是一个个盯着他,眼神人刀锋一般。那表情就像在问:你是不是真的看不起我们?

黑脸教官干咳了一声,“好吧,那让我试试你到底有多大力。”他暗自憋气,心说不掰断你的手指,我就不叫大力兵王!你不是很狂吗?等会儿,看你怎么收场,哼!

他运力之后握住了林志的食指,怕伤了对方,用了三分力……

不动,竟然纹丝不动!

他可是清楚自己的力气有多大,三分力,可以单手抓起一只牛!

他将力道增加到了五分。

不动,还是不动!

他心中一阵焦急,使出了全力,憋的面红耳赤,脖子都憋粗了三圈儿。

不动,就是不动,为什么不动呢。

活见鬼,难道这家伙是传说中的大力金刚指?

他低喝一声,连终极潜力都爆发了出来。

不动,还是不动。

见鬼,他心中暗骂了一声:难道你是魔鬼么?

旁边围观的人都是一脸黑线,刚才被黑脸教官掰翻的学生,更是呆若木鸡。

“教官,加油,教官,加油……”

也不知道谁喊了一声,围观的学生开始加油,他们可都盼望着林志输呢。

黑脸教官心中暗骂一声孙子们你们叫个毛线,他憋的脸红脖子粗,额头的沁出了细汗。

但是,林志的那根手指,根本无法掰动分毫。

黑脸教官松手后笑了笑:“我就是和这位同学开个玩笑,怎么能真的掰,你们玩儿吧!”他说完戴上帽子逃也似的离开了。

“我就说嘛,教官那力量,怎么可能掰不动这黑小子的一根手指。”

“切,你看那黑脸教官,一脸通红,头上都冒汗了,屁都憋出来了,还没用力?”

“我还就不信了,谁掰倒他,我请他做大保健。”

“靠,豪啊,真的假的?”

“我朱茂簇说话,那可是铁板钉钉,当当响,响当当,一个字:诚!”

朱茂簇之前可被林志坑惨了,他见林志竟然在拒龙河边屁事儿没有,反而司马龙与龙青侠等人栽了跟头,心中更是恨意丛生。他虽然关于此事听了不少鬼怪传说,但也没往心上去。因为,有人说当晚看见武警中队的人去了河边,八成是那些地头蛇,都让全副武装的武警打掉了。

听到朱茂簇说请大保健,男生们热血沸腾,一个个跃跃欲试。

刚才那个奚落林志的体育生一马当先,他坐在桌边与林志四目相对。他可是气功世家最杰出的才俊,平时,绝不会显山露水,即便是见到恶霸欺压清纯少女,也可以做到见死不救。但今天,他实在看不下去了,这黑少年有什么本事,别以为黑教官掰不动,就可以高枕无忧。我高强可是气功高手,拥有一象之力,就你这小身板儿,呵呵!

高强看着林志,一脸不屑。

他若是知道林志拥有三龙之力,怕是会吓得哭出来。

一龙万象,三倍的万象之力,岂能是他一象之力可以撼动的?

“看啊,是高明学长,他可是大二体育系的铅球王子,力压十大高校,没有对手。”

“这下子,那黑少年的手指怕是要折了,我可听说高明学长是气功世家的青年才俊。”

“什么?原来就是他,我听说他两根手指,可以夹起三十斤重的铅球。”

“不能吧,两根手指可以夹起三十斤?我的娘嘞,那他的力量到底有多恐怖啊!”

“多大力量?你以为铅球王子的实力是吃素的?他可以扛起一头大象,等着看好戏吧。”

围观的学生都看着林志,一脸看热闹的表情,有些心灾乐祸。

在他们的眼里,林志已经是砧板上的肉,只能任人宰割了。

他们仿佛已经见到林志惨叫的样子。

毕竟,那可是铅球王子啊!

林志现在俨然就是全校公敌,不光泡上了顾雁秋,还勾上了唐思燕,他们怎么能不气?

应该判处死刑!

不,最好让他尝遍满清十大酷刑。

此刻,他们就想看林志出丑,给自己找找心理平衡。

若是高明掰断了林志的手指,那他就成了残废,最美校花肯定不会喜欢残废,最美女教师当然也会远离他。只有如此,他们‘双飞燕’的梦想才能重燃。

这时,唐思燕带着顾雁秋,二人朝这边走来。

“围成一大圈儿干嘛,不军训了吗?”唐思燕问。

一个学生说:“这里有个装——逼——犯,要一根手指,挑战我们,大家正看热闹呢。”

顾雁秋看到林志那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感到一阵厌恶,这个家伙太虚伪了,而且很无耻。唐思燕则与她的态度相反,对林志的印象极好,而且对他的表现非常满意。

“林志,别胡闹了。”唐思燕认识林志对面的学生,他可是大二体育系的大力王,人称铅球王子。就林志这精瘦样,怎么能是高明的对手,若是真出了事,她岂不是要少一位得力助手么。因此,出言劝阻。

高明看了一眼唐思燕:“我们闹着玩呢。”他笑里含刀看向林志,心说不掰断你的手指,你就不知道我高明的厉害,你以为我铅球王子的名号是浪得虚名吗?

顾雁秋对这高明根本没什么好印象,五大三粗的,本来就丑,太阳穴还鼓那么高,你冒充双耳瓶啊?不过,她此刻倒是希望这高明有些真本事,好好教训一下这个野小子。她可是被对方吃了豆腐,抽了耳光,想想就可恨!

“唐老师,你就别管了。”顾雁秋冲高明一笑:“加油!”她觉得一阵恶心,但为了让林志吃些苦头,只能用美人计了。

那高明,顿时乐开了花,冰山美女校花竟然对我笑,难道他对我有意思?他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熊样,不知道哪来的勇气,竟然敢产生这种大胆的错觉。

其他同学更是一阵惊异。

“顾雁秋对高明学长笑了。”

“不是说那黑小子是她男朋友吗?”

“一看就是假的,那黑小子何德何能,还不如壮硕的高明学长呢。”

高明听到其他人的议论声,更是怡然自得,仿佛顾雁秋已经成了他女朋友似的。

“学弟,我劝你一句,别太轻狂,我用一根手指,你用两把手。”高明一脸傲气说。

见高明就要动手,林志急忙说:“慢!”

高明呵呵一笑:“怕了吧?知道怕就好。”

林志指了指桌上的手机:“扫码,三块!”

高明愣了一下,他刚才见到校花太激动,竟忘了之前的约定。此刻,仿佛被林志侮辱了,不觉脸上发烫,就像被人当众抽了一个大耳刮子。

他心中恨恨道:“真是不识抬举,既然你找死,那我就废了你!”

第42章 铅球王子·乌鸦上树

操场边上围观的学生越来越多,艺术系的美女们一个个瞪大了美眸。

一个齐刘海马尾女生说:“你猜谁会赢呢?”

“你傻啊,没看到那体育生么,他可是铅球王子。”

“我看不一定,你看这个黑少年,眼睛倍儿亮,听说刚才连教官都掰赢了呢。”

“你知道什么呀,这个铅球王子可是有祖上传承的气功,说不定练出了传说中的内劲。”

“切,不就是气功么?我爸爸还会铁砂掌呢,还不是让人打断了手,住了三个月医院。”

几名路过的辅导员也过来凑热闹。

毕竟,人都差不多,谁还没个八卦的心理?

尤其是这种实力悬殊的比赛。

那个白纸扇的男教师说:“这不是泡妞小能手么,竟然要对决铅球王子?”

一个地中海的大肚教师说:“小小身体能量大,一出手时定可怕。”

“泡妞,他在行,可以勾上唐思燕,但这掰手腕可是力气活,就他的小身板儿?”

“没听说过吗?那浓缩的,都是精华!我看好泡妞小能手。”

“为什么,难道就因为他长的黑么?”一个金丝边眼镜的年轻老师说。

“这你就不懂了吧?”那老师说:“你看他,眼睛中有一丝金芒,这种人,都拥有神力。当年,我眼中也有金芒,不过因为一次鬼上身被夺走了,说起来都是泪啊。”

“吹吧,就你那捉急的智商,还天生神力,捉鸡都费劲儿。”

唐思燕看着林志,她有些担心。

即便是林志真的赢了,那也会有麻烦,毕竟让体育生当众丢了面子,他怎么可能会善罢甘休?当然,她更不想看见林志输。

旁边,顾雁秋盯着林志,她心里冷哼一声,野小子,等着吃瘪吧!

高明扫码之后,瞥了一眼林志:“你别后悔。”

林志懒得跟他废话,将手肘放在桌上,伸着食指,连看都没看高明。

高明脸色阴鸷,他暗自运转体内的真气,只听骨骼噼里啪啦一阵脆响,如炒豆子一般,手臂瞬间粗了三圈儿,隐隐有白色真气浮现。

旁边围观的人惊呼了出来:“天啊,高明学长的手臂,竟然变粗了。”

“真鸡儿吓人,惹不起,惹不起。”

“恐怖如斯,这下子那黑少年怕是食指不保,看来是报应,敢泡燕大双绝!”

高明握住了林志的食指,他瞬间爆发出了一象之力,打算一举折断林志的手指。

他早就恨透了林志,既然你不把我放在眼里,我就让你付出代价。

可是,让他诧异的是,林志的手指就像是金刚铸就,别说掰断,连弯都没弯一下……

“怎么可能?”高明大惊,他可是爆发了自己的终极力量。

一象之力,可以举起一头大象,怎么会掰不动一根手指?

他甚至怀疑自己没发力。

很快,高明双眼通红,憋的面红耳赤,手臂颤抖不已,他不可思议的看着林志。

“绝不可能!”高明爆喝一声。

吓了众人方一跳。

“高明学长怎么了?”

“鬼知道,也许是气功都这样,要吼一嗓子才能爆发出潜力吧。”

“这小子不会是肾虚吧,看他一脸绯红,像是吃了大力丸。”

高明背心直冒冷汗,他牙齿咬得咯咯直响,发了狠,鼻孔发出了呜呜声,眼睛瞪的比牛眼睛还大,嘴巴都张成了‘四’形。

林志微微运转道力,一股道力汇集在了食指上,指尖一动。

忽然,高明的一象之力被瞬间击溃,他的身子就像一只皮球似的飞了起来,惨叫一声,落在了梧桐树顶上,发出‘嘎嘎’的声音,如一只乌鸦似的。

“妈呀,怎么搞的,咋还上树了?”

“你难道没看过星爷的《功夫》么?我看高明学长的气功,八成与火云邪神的蛤蟆功有异曲同工之妙,他这是在蓄势,一会儿就该爆发了。”

“真的假的,但是高明学长怎么不动了?好像晕过去了。”

“一看你就没啥经验,这叫黎明前的黑夜,最安静,也是最恐怖的时候。”

“原来如此,那我们静等高明学长来个大爆发。”

围观的艺术系的美女们一个个眼睛都快掉出来了,捂着小口,夹着腿。

“啊……”一个胖女生尖叫了一声:“高明学长好帅,竟然会这种绝世神功,真是我的黑马王子,么么哒。”

过了三分钟,高明还是一动不动。

唐思燕喊了一声:“高明,你没事吧?”

手拿白纸扇的老师也喊了几声:“喂,你要爆发就快点儿,大家还等着呢,真急人。”

地中海老师眯着眼说:“怎么……不对劲呀。”

“不好了,高明翻白眼了。”金丝边眼镜教师惊呼一声:“快,找梯子,救人。”

“我能爬树,我上去看看。”一个小平头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快步到了树下,抱住树干如灵猴似的,噌噌噌几下便爬了上去,到高明所在的树杈,看到高明的样子,吓得差点儿从树上掉了下来,“娘嘞,他七窍流血,翻白眼了。”

唐思燕说:“还有气么?”她为林志捏了一把汗,担心出事。

小平头怯生生试了一下:“有气,怕是昏过去了。”

这时,已经有保安拿来了绳子,小平头将高明拦腰绑好,将绳子搭在了树杈上。

几名教官与保安合力悠着绳子将高明放了下来。

校医匆匆赶了过来。

经过一番检查,高明的身体并无大碍,掐了人中,很快就清醒了过来。

“我是谁,我在哪里,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高明坐起来两眼发直,眼珠子翻着白。

围观的学生听后吓了一跳。

“脑子不会坏了吧,傻掉了?”

“你们发现没,他原本高高鼓起的太阳穴,竟然凹了下去。”

“还真是嘞,莫非是因为用力过猛,走火入魔了?”

“可惜了,一位优秀的铅球王子,怎么就成傻子了呢?”

“你们难道没听说么,气功有风险,修炼需谨慎,车鉴后世人,戒之慎勿忘。”

经过校医的一番引导与矫正,高明终于恢复了意识,他的眼睛恢复了原样。

不过,此刻他眼瞳暗淡无光,脸色惨白如纸。

“我的气海……”高明想要运转真气,却发现气海竟然溃散,碗口大的气海,竟然消失了。

他为了修炼气功,从三岁开始,扎的童子功,整整十五年,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竟然就这么废了……

高明浑身颤抖,气血翻涌,吐出了一口鲜血,怨毒如蛇的眼睛盯向了林志。

他恨不得杀了林志。

但,此刻他已经深深感受到了对方恐怖的力量,自己绝不是他的对手。

“好,你竟敢破我丹田,他日,必断你手脚!”高明心中发狠,只要让三叔公出手,定能废了林志,报仇雪恨!

林志淡然一笑:“高明学长好可怜,唉,好好的练什么气功?看,走火入魔了吧?”

高明一听气的又喷出一口鲜血,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真的好可怜呢。”一个女生说:“以后决不能让家人练气功,他就是最坏的榜样。”

“是啊是啊,真是好吓人呢。”

“吓人?你是没听说更吓人的,十年前,有一个练气功的,说可以扛住爆炸的煤气罐。”

“后来呢?”

“当然是粉身碎骨了呗。”

唐思燕舒了一口气,辛亏高明走火入魔了,不然林志怕是凶多吉少。她的想法很单纯。

顾雁秋则是一脸冰冷,看向林志的眼神,如刀锋,暗骂一声真是走了狗屎运。她看了一眼高明,关键时刻掉链子,还铅球王子?你怎么不去死!

其他几位老师一脸同情,看向高明,眼神中透着怜悯。

男生们一阵失望,对高明的实力产生了怀疑,心说真是枉费我们对你抱那么大的希望。

他们看向林志的眼神,那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恶毒了,这个全校公敌怎么就不遭雷劈呢?

女生们看向林志的眼神,多了几分好奇。

毕竟,这是个能撼动燕京双绝的男人。

时近九点。

阳光洒在林志清秀的脸上,带着几分圣洁。

教官吹响了哨子,休息结束。

林志站了起来。

突然,他心中一沉,一股强劲的热力从他的气海丹田升起……

第43章 黎大隐的背景

林志尝试着运转道力,但体内的道力仿佛被抽空,连内视术也无法施展。

“命劫要来临了吗?”林志腹诽了一句,他归队途中,再三确定,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

那股热力从气海丹田流入灵海丹田,一路冲入了天灵盖的神海丹田,然后就是一声轰然巨响。林志用神念勉强沟通了一下九阳金身道体,发现几乎失去了联系,而且更可怕的是他的三龙之体,随着道体无法沟通根本无法释放出来。也就是说,现在的他,力量比常人强不了多少。

辛亏提前准备了足够的道符,不然遇到麻烦,岂不是要命?

随后的几天,林志将自己的全部精力放在了魔戒的研究之上。他通过自己的神念与魔戒的不断沟通,竟然肉体也可以进入魔戒的空间之中。不过,在里面待的时间,不能超过半小时,不然就会产生强烈的眩晕感。

而且,魔戒散发出的魔力,根本不是他现在的身体可以承受的。

林志也曾偷偷到树林,不断研究魔咒,虽然总共只有两句,却有多种使用方式。

比如念一句‘魔不死道’,可以激发魔戒。

而念一句‘魔道同源’,就可以出入魔戒空间。

连念两遍‘魔不死道’,魔戒的力量会增加数倍,念三遍他就会晕过去。也就是说,他失去了修为之后,无法承受三遍咒语释放的魔力。

同时,他发现念两遍‘魔道同源’,神念竟然可以奇迹般的沟通九阳金身道体,不过覆盖在金身的魔纹与魔花也会疯狂生长,万丈金身顶上的巨魔花更是魔气狂盛。虽然能激发出三龙之力,但也决不可轻易使用,毕竟不知道用魔戒沟通万丈金身,会带来什么严重后果。

他甚至怀疑,若是自己一味的依赖魔戒,九阳道体万丈金身可能会被魔化。

简言之,他会由道入魔,从而魔化变成魔族。

这种恐怖的后果,他真不敢想象。

这天下午,林志吃完午饭,与大头等人来了到操场上。

不少学生正在等待军训开始。

这时,林志看到前几天被打上树的高明,带着一个黑衣老者来了。

大头小声说:“剑男,情况不对啊,快,撤人。”

林志一眼就看出那黑衣老者有些实力,太阳穴鼓的和两颗鸡蛋似的,这种气功高手,按照道家的修行境界来看,也就是勉强达到养气境前期,连入门都算不上。与他的本身的修为相比,简直就是万丈巨人与一只小蚂蚁,完全没有可比性。

“林志,你滚过来。”高明老远就喊了一句,声音中透着凶狠。

也是,任谁十五年的童子功被废,也不会好受,何况这高明本身就是个火爆脾气。

不少人一眼就知道怎么回事,当日高明上树,那可是有目共睹。

学生们都围了过来,想要看热闹。

谁还没个看客心理,何况是林志这种全校男生的公敌?

林志对大头说:“天气不错啊,天很蓝,云很轻,风也很柔和。”

大头与歪嘴几人面皮抽了一下。

哨牙压低声音说:“不错个屁,仇人找上门来了,你脑子没被驴踢吧。你看那老头,两只眼睛如黑鹰,露出的手掌糙的跟树皮似的,一看就是气功高手,怕是要有大麻烦,要不给唐老师打个电话?”

林志一把将哨牙的脑袋拨到了一边儿,“哪里有仇人?”他装作没事人似的。

白眼说:“我看,你还是给那老家伙道个歉,有道是,英雄不吃眼前亏。”

老稀却一瞪眼:“你们先别打岔,看看那老头要干什么,就算他动手,我看也是走火入魔的主,八成会与高明落一个下场。哎……你们这是什么眼神……”

大头几人盯着老稀,异口同声道:“你怕不是傻子吧?”

林志不慌不忙坐在了操场边的课桌旁,“哨牙,上茶。”

哨牙急的骂人的心都有了,可是林志无动于衷,他也就只是静观其变了。

黑衣老者走过来坐在了桌边,哨牙倒了两杯茶,林志端着一次性茶杯,不疾不徐品着茶。

本来就是便宜茶,苦的吓人,好像加了苦胆汁液似的,但林志却一脸享受的样子。

黑衣老者说:“你知道我是谁吗?”

“你有资格让我知道吗?”林志知道他来者不善,也就不和他客套了。

“呵呵,年轻人,别太轻狂,人狂没好事,狗狂挨砖头。”黑衣老者笑里藏刀。

“你算什么东西,也配教训我?”林志淡淡说。

他的声音平静如水,但话锋却如刀,剔骨,削肉,见血,扎心,扎心啊……

林志并不是一个无礼之人。

无论什么事儿,都要看人,人家都找上门了,你还拱手作揖,那不是脑子有病吗?

黑衣老者猛地站了起来,怒视着林志,开始自报家门了:“我高德身为气功世家的正宗传人,行走江湖五十年,还从没人敢对我如此无礼,你是头一个。”

林志轻轻咽下一口茶,淡淡说:“你这种人,我见多了,而且凡是要找我麻烦的,都废了。”

“喝,狂妄!”黑衣老者高德低喝一声就要动手。

“你干嘛,青天白日的,要当众行凶吗?还说自己是什么狗屁气功世家的传人,有一点儿武德没有?你以为你是谁啊,这里可是燕京大学,华夏首屈一指的人才培养机构。这些,可都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社会主义接班人,你动一下试试看?”一个身穿黑色唐装的白发老人走进了人群,声音浑厚,字字铿锵有力。

高德愣了一下,看向了唐装白发老人,“你是谁啊,敢管我的闲事儿?”

“在下不才,燕京大学图书馆的管理老师黎大隐。”唐装白发老人说。

“别说你一个图书馆的老师,就算是你们茅国权校长来了,那也得让我三分,知道了吗?”高德露出了凶相,一副老子天下无敌,拳打四海,脚踢九州的架势。

黎大隐说:“哦,你这么牛皮,怎么不去掏厕所?”

高德愣了一下,随即面目狰狞道:“老不死的,我看你真是嫌命长啊。”

黎大隐说:“你爷爷难道没告诉你,寻隐者不遇吗?”

“寻……寻隐者不遇?”高德心中一颤,随即想到了什么,随即脸色剧变。

寻隐者不遇,这可是他们高家的世代守护的秘密,这黎大隐是怎么知道的?

“寻隐者不遇,黎大隐……黎大隐……莫非是……”

高德想着想着背上的冷汗都出来,他脑海嗡的一声,顿时脸都绿了。

“三叔公,你一定要给我出这口恶气,废了这个小子。”高明在旁边厉声说。

高德掌心都是冷汗,听到高明的话,没来由的怒气丛生,一巴掌甩在了高明脸上:“你看你人模狗样的,整天不干好事,净想着占便宜,欺负同学。你这是自绝于人民,自绝于社会,你知道吗?”他换了一副笑脸对黎大隐说:“黎老师,这小兔崽子不学好,我是让他来给这位林志同学道歉的。”

林志呆了一下,摸在手中的一道金刚符放了回去。

不过,他对黎大隐的身份,更加好奇了。

“寻隐者不遇,不是贾岛的诗吗?”林志腹诽不已,但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黎大隐白发苍苍,一脸的慈爱,看着高德说:“好,好……”

高德一脚将高明踢翻在地,怒声道:“你还不快跪好,请求林志同学原谅?”

高明被抽了一个耳光,又被踢翻在地,当场就懵逼了,“三叔公,我们说好的,你要帮我打断他的手……脚……”

啪——

一声脆响,让人听着就疼。

高德一巴掌扇在了高明脸上,脸立马肿成了馒头,一口牙齿全在嘴里跳起了舞。

高德冷喝一声:“快,给同学道歉……”

高明完全傻眼了,脑袋里嗡嗡嗡蜂鸣不已,他一脸委屈眼窝里旋这泪花,“我叫高明,我是大害虫,自绝于人民,危害社会,对不住祖国对我的培养,辜负了人民对我的信任,我……呜呜……请求谅解……”他说着说着,竟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围观的学生都是一脸的惊骇,想要看林志被高手吊打,却没想到来了一个神转折。

见高明涕泗横流,他们都惊的下巴都快掉土里去了,一个个瞪着眼珠子,嘴里能塞下一颗西瓜……当场就石化了……

顾雁秋下午没课,回宿舍路上遇到了唐思燕,二人见操场上围着一群人,急忙走了过去。可当他们看到人圈儿中的场景,那画面不要太美,当场也是微微一愣,对视了一眼。

唐思燕挤进了人群:“怎么回事,高明,谁打的你,你怎么了?”

高德看了一眼唐思燕,“这小崽子,我让他练气功,那是让他见义勇为,替天行道,他却欺负学生,你说气人不气人?而且,自己走火入魔了,还跑回家想要让我给他报仇。你说我这么正直的人,怎么可能会助纣为虐?你个驴日的,自己抽耳光。”他踢了一脚高明。

高明根本不敢违抗他这位三叔公,一边哭一边抽自己大嘴巴,围观的人一阵揪心。

林志将一切看在眼里。

刚才还气势汹汹的高德,因为黎大隐一句话,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这只能说明黎大隐的背景,非常恐怖。

他决定问一下茅国权,看能否知道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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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争!

高德拎小鸡似的逮着鼻青眼肿的高明,一溜烟逃也似的而去。

真是来也‘冲冲’,去也匆匆。

军训结束后,林志与茅国权通了电话,详细询问了黎大隐的资料。

不过,茅国权知道的并不多,他所说的资料与组织上调查的差不多,黎大隐曾经是一名国学大师,精通《易经》,以及魔族古文字。其余的,就是一片空白。关于黎大隐的身世,经历,家人等根本无法查到。

黎大隐虽然没有露出什么恶意,但林志却无法放下心来。

毕竟,黎大隐太过神秘了。

身边藏着这样一个高手,就像是一颗定时炸弹,若是他会对自己构成威胁,那始终是一个非常可怕的隐患。现在,他的修为几乎跌落为零,道术根本无法施展。若是让黎大隐盯上,危险系数极大。虽然有太古魔戒和六道魔盘,但那两件魔族秘宝,其中隐藏的危险更大。

随后的几天,林志正常参加军训。队列动作,分列式,匕首操,棍术,军体拳,格斗拳,刺杀操……燕京大学的军训项目,要比其他高校复杂一些。最后一天,方阵演练结束后,林志被选为标兵。

期间,高若兰试探了他多次。

经过不断交流,林志与高若兰的关系拉近了一些,而且他的内务与喊口号都很厉害,军姿站的也是笔直,表现良好才被选为标兵。其实,这只是一种虚头荣誉,并没有什么卵用。但是,却可以更多的在学校领导面前露脸,对他争取校学生会主席有一丁点儿帮助。

学校的这种评选,其实公平性极低,全是拉关系送礼。

大头说:“剑男,我看你想当这个学生会主席,难度很大。”

哨牙说:“可不是么,你看你一脸的老实样,我听说别的系的学生会主席,都送礼了。”

老稀说:“这不是很正常嘛,要发扬中华民族五千年优良传统,以礼待人,礼尚往来。毕竟,礼多人不怪嘛。”

林志也有些头疼,他并不想送礼,因为手头有些紧。

而且,他除了茅国权,与其他校领导也不熟。

林志想了想,他灵机一动,拍了拍装满道符的帆布包。

“这东西,也不算是礼物吧?”林志笑了笑,离开宿舍后,他给茅国权打了电话:“校长,我想请你帮个忙。”

茅国权说:“哦,是林先生啊,你说吧。”

林志说:“校长,最近不干净的东西太多,我画了一些灵符,想亲手交给各位校领导。”

茅国权笑了:“你小子,是不是想竞争校学生会主席?”

“哈哈,什么都瞒不过你。”林志笑道。

茅国权说:“好,今天下午我们要开会,你三点过来就行。”

下午三点,林志去了一号教学楼五楼的会议室。

他在门口等了一会儿,只听屋内的茅国权说:“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还有一点儿小事儿,耽误大家几分钟。”茅国权将林志带进入了会议室:“这位是林志同学,就是他治好了我妻子的怪病。”

军训结束后,林志已经换上了原本的衣服,百衲袍,十方鞋,背负古剑,神采飞扬。

“这个少年看着非常机灵啊。”

“呵,你以为泡妞小能手是吃素的嘛,你刚从海外归来,还不知道具体情况吧。”

“他叫林志,是道学系的新生,一匹白马踏燕京,只手摘得两朵花,明白了吧……”

“这算什么,我听说前几天,他又勾上了燕京最美女医生白子怡,那可是我们学校走出去的校花啊。这个小**,真是不知道有什么魔力,有时间向他取取经,这个光棍节必须脱单,我要脱单……”

老师们纷纷议论着。

茅国权听到老师们的窃窃私语,虽然声音很小,但也偶尔能听清一句。

当然,老师们也是常人,他们有这种心理非常合理。

“咳,大家静一静!”茅国权说:“林志同学,关心学校的发展,教师的身心健康,他画了一些道符,可以保平安……”

还不等茅国权说完,手执白纸扇的老师站了起来:“校长,我要一道姻缘符。”

金丝边眼镜的年轻教师说:“给我来一道招财符。”

“还有我,还有我,我想要一道和合符。”地中海大肚老师一脸激动。

一个枯瘦脸色苍白的老师说:“有没有壮阳符啊?”

副校长站起来说:“我要一道升官符。”

茅国权一瞪眼:“你还想升官,是不是惦记校长职位很久了?”

副校长一脸黑线,急忙干咳一声说:“不好意思,说错了,我要一道生育符。”

这些老师,七嘴八舌的争辩起来,一点儿正形都没有了,一个个红着脸摩拳擦掌的。

茅国权一拍桌子:“安静,一个个的,像什么样子。”他对林志一笑:“林先生,给我来一道升官符。”

林志说:“咳,我从大山走来,一路披荆斩棘,就是为了悬壶济世……”

白纸扇老师受不了了:“你就直奔主题吧。”

“为了燕京大学的未来,我想竞选校学生会主席,投我一票,你好,我好,大家好……”

金丝边眼镜老师说:“我当什么事儿,只要给我招财符,一切都好说。”

“原来是这件事儿,壮阳符给我,票就是你的了。”

“姻缘符在我手,推荐票你就有,公平交易,合情合理,价钱公道,童叟无欺。”

林志将道符分给了老师们,看他们一脸的喜悦,心中竟然产生了‘助人为乐’的快意。

果然,帮助别人,就是帮助我们自己啊。

三天后,校学生会主席竞选开始。

学校领导与学生会暂定成员都来到了大礼堂。

“哟,你脸色好多了啊?”金丝边眼镜老师说。

枯瘦的老师脸色红润:“自从用了壮阳符,一夜九次,神清气爽。”

白纸扇老师说:“真管用啊,自从有了姻缘符,我的桃花运暴走,三个女人已经同意和我约会了。”他妻子去世多年,可苦了他了。

地中海老师说:“有了和合符,妻子与我的关系,比初恋还甜蜜,真是好用。”

金丝边眼镜的年轻老师神秘地一笑:“我买的股,又涨了。”

这些得了道符的老师,都是眼中含笑,大有几分‘弹冠相庆’的意思。

他们看林志的眼神,说不出的慈祥和蔼。

这时,一个身影坐在了林志旁边,竟然是朱茂簇。

朱茂簇看了一眼林志:“呵呵,真是没有一点儿自知之明,竟然想竞选校学生会主席,不自量力。”他在军训前,就已经给各位校领导送了礼,美其名曰‘营养品’。期间,又来了一个三顾茅庐,礼品一波接一波。这个校学生会主席,在他看来,已经是囊中之物……

第45章 唐思燕出事了

安玉龙坐在了林志旁边,狠狠看了一眼朱茂簇,那家伙立马就蔫儿了。

“志哥,校学生会主***我已经预定了,嘿嘿嘿。”安玉龙笑的很是邪恶,大有一副以后就跟我混吧,哥罩着你的意味。

其他院系的学生会主席们也纷纷就坐。

“你们说谁能赢得校学生会主席?”

“那还用说吗?你们没听说么,朱茂簇可是上下打点儿,百分百是他了。”

“我还听说安玉龙可是与几位校领导进行了‘面谈’,你们懂得。”

“反正没我们啥事儿,看着就行,我们要做的就是跟风吹火,见风使舵,顺水推舟。”

“兄台所言甚是,不过那个‘公敌’怕是自取其辱,他来竞争,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可不是么,他要是都能当校学生会主席,我就能当国家的主席。”

他们口中的公敌,自然就是林志了。

此刻,唐思燕坐在评委席上,她心情忐忑不安。

她那天开会时请假了,不然肯定会大跌眼镜,说不定要问林志要一道青春符呢。

她看了一眼林志,虽然知道林志非常优秀,但十多个学院,好几十个系,竞争相当激烈。

除了明争,还有更可怕的暗斗呢。

她捏了一把汗,虽然知道林志杀出重围的可能性不大,但还是抱着一丝希望。

这时,茅国权上台宣布了开场词,几位领导依次发言,无非是什么希望学校的明天更加美好。“下面,校学生会主席竞选正式开始,请各位要参与竞选的同学做好准备,进行竞选演讲……”事情不大,声势不小,这架势堪比竞选美国总统。

第一个上台的是体育系的林红,他一紧张,背好的演讲词全顺着毛孔跑了,磕磕巴巴翻着白眼硬是回想着念完了。对台下的听众,可真是一种折磨,大家恨不得拿臭鸡蛋扔他,把他赶下台去。

随后,是一个交罗瑞瑞的女生,她声音清丽悦耳,几个教师满意的点点头。

每个人三分钟的演讲时间,进行的非常快。

安玉龙上台之后,从身上摸了一遍,衣兜,裤兜,最后从衣服内兜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林志看的差点儿笑出声来。其他老师与学生也是一脸的惊诧,被他雷了个外焦里嫩。

安玉龙干咳一声:“二十八画生曾说过,你要知道梨子的味道!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我今天,竞选学生会主席,就是要亲口吃一吃。二十八画生又说,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阴迫,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不错,光阴短暂,我要力争上游,担负复兴的使命,坚强前行。二十八画生还说,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与人奋斗,其乐无穷!这是多么伟大的教导,我们要为燕京大学的明天,努力奋斗。最后,请容我再引用一句二十八画生的话: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愿做那团野火,努力更生。老师们,同学们,朋友们,让我们联合起来,为全世界无产阶级的利益,奋斗到底,为了希望,为了明天,为了全人类!”

别说,他这一段,还真有那么点儿意思。

朱茂簇一脸黑脸,他用手机百度了一下,原来二十八画生就是*******。

演讲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很快论到了朱茂簇,他的稿子背的很熟,而且字正腔圆,大有‘新闻联播’的架势,虽然短短的三分钟,却差点儿把所有的老师与学生都给催眠了。“我的演讲到此结束,投我一票,你投不了吃亏,投不了上当。谢谢!”他差点儿念成了‘跳楼大甩卖,不要998,不要98,只要免费领回家。’

又过了几个学生,林志是最后一个上场。

“老师们,同学们,燕京大学已经走过了三百多个年头,能取得这样杰出的成就,是无数前辈努力的接过,他们孜孜不倦的奉献……”林志最后说:“作为一个大学生,我们要做好担负社会责任的准备,拥护真理,坚持正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谢谢大家。”

掌声响起,林志的演讲虽然平淡,却非常真诚。

老师们都拍手好,甚至有几个忍不住大喊:“好啊……好……”

学生们则是见风使舵,也不知道哪里好,见老师鼓掌也跟着鼓掌。

朱茂簇心中有些不悦。这林志看着没什么本事,没想到这么能鼓动人心。怪不得顾雁秋与唐思燕都被他勾上了。不过,这次竞选,他胜券在握。毕竟,自己的实力,可是用真金白银堆出来的。送了那么多礼物,这些老师与校领导,肯定会选他的。

演讲结束后,马上开始了票数统计。

半个小时后,茅国权走上了主席台,拿着话筒笑呵呵说:“好,结果已经出来了。”

“不知道谁会当选学生会主席。”

“安玉龙与朱茂簇,这两人的‘实力’可是锋芒毕露,能不中选?”

“是啊,朱茂簇当选的可能性最大,听说他在各位校领导的办公室‘七进七出’。”

听到这些议论声,朱茂簇捻着嘴角黑痣的长毛,一脸的得意之色,大有稳坐钓鱼船的味道。

安玉龙则是有些担心,毕竟他与朱茂簇的计谋正好相反,朱茂簇用的是‘软’,自己是‘硬’。软硬兼施,才是最好的策略,早知道就送一些礼品什么的交流一下感情。此刻,他有些懊恼。若是朱茂簇当了校学生会主席,那还得了,毕竟他们安国府与宁王府两家在西城可是世仇!

林志一脸平静。

他相信,没谁能抵挡住道符的诱惑,家庭美满,夫妻和睦,升官发财……这可是全人类共有的欲望,岂是你区区礼品可以比得了的?

茅国权朗声说:“我宣布三位学生会副主席的名字。”

“安玉龙,35票,当选监督部副主席。”

安玉龙嘴角抽了一下,心说完了,若是朱茂簇当选校学生会主席,岂不是要寄人篱下?

朱茂簇则是一脸笑意看了一眼安玉龙,那意思很明白:和我斗,你还嫩着呢。

“唐小龙,37票,当选服务部副主席。”

一个精明的小个子站了起来,剃着西瓜头,很可爱的样子,朝着主席台上鞠了一躬。

“罗瑞瑞,45票,当选服务部副主席。”

一个可爱的小女生也学着唐小龙,对主席台上鞠了一躬。

唐思燕紧张的两只手紧握在一起,她是投了林志,就是不知道其他老师……

安玉龙也是脸色阴沉,他在心中祈祷:千万别是朱茂簇!

朱茂簇背靠在椅子上,一脸的胸有成竹,那眼神似乎在说:校长,快宣布吧!

茅国权顿了一下,朗声说:“下面,我宣布,本届的校学生会主席,他获得全票!”

“哇,全票耶,听说极少能全票。”

“你看朱茂簇的那一脸丑相,让这种人当选,我们还有好吗?”

“那有什么办法?我们是关系主义大国,讲的就是圈子,拼的就是人际。”

“不错,这个世界,是不讲理的。你讲理,他会说你有钱嘛,你有名嘛,有本事你也去去做啊。你若是无可奈何,那就是无可奈何,只能忍。”

“小声点儿,让他听到,我们以后的日子可就难过了。人,还是要学会随波逐流。”

他们并不喜欢朱茂簇,但也不会去得罪他。

茅国权朗声说:“他的名字就是——林志。”

朱茂簇一听到林志的名字,脑子里嗡的一声,两眼发黑,“怎么会这样,我可是以礼相待,三顾茅庐,七进七出,为什么他们不选我……”他浑身冰冷,视野一片黑暗,就像在天灵盖上敲了一猛锤。把他捶的快灵魂出窍了。

唐思燕用力鼓着掌:“好……好……”她激动的热泪盈眶,小手拍的通红。

安玉龙松了一口气,他看了一眼瘫在椅子上一脸痴呆的朱茂簇,说不出的惬意。

其他同学虽然嫉妒林志这个全校公敌,但也不想让朱茂簇驱使,一个个努力鼓着掌……

竞选结束后,朱茂簇是被人扶着离开了,他浑身颤抖,就像是中风了。可见,这次对他的打击太大了,他怎么也不相信,这煮熟的鸭子,都盛在盘里了,怎么就飞走了,谁能告诉我为什么?

安玉龙笑道:“志哥,真是深藏不露啊,祝贺!”

林志一脸风轻云淡:“你也不错。”

安玉龙嘴角一抽,心说如果不是我手段过‘硬’,那些老古董能投我票?

这时,唐思燕走了出来:“林志,你来一下。”

安玉龙挤挤眼,那眼神似乎在说好好干,他识趣的快速离开了。

唐思燕见安玉龙走了,把林志拉到了梧桐林里;“呐,这是两张票,今晚请你看电影。”

林志心里一暖:“老师,你怎么知道……”

“我就知道你行。”唐思燕嘴上这么说,其实她没报多大希望,只是还有‘万一’呢。

但结果真是出乎她的意料,还真就来了个万一!

唐思燕小声说:“晚上八点,我在北门等你。”她说完快速离开了。

夜里八点,天已经黑透了。

林志骑马来到了北门,可是等了半小时,却不见唐思燕的身影……

“难道她不想去了?”林志心里有些失望,这时他的改装版大哥大响了,是唐思燕的号,接通后半天没说话。“喂,老师,你怎么了?”

电话那头,唐思燕呼吸低沉:“林……林志,我……”

林志听出了唐思燕压抑的声音,她似乎刚刚哭过,“老师,你在哪里,出什么事儿了?”

“我……没事,”唐思燕说:“在公寓里呢。”

林志问了地址:“我马上过去。”他心里非常着急,唐思燕一定是遇到了麻烦……

第46章 复苏的预言

清河区的一处白色公寓楼下,林志将马拴在了树上。

他朝着楼上走去,唐思燕住在三楼。

林志到了三楼,敲响了房门,“老师,你在里面吗?”

很快唐思燕开了门,她的眼圈儿红红的,“进来吧。”

林志走进了房间,发现客厅的茶几上有三个茶杯,看来刚才有人来过了。

“老师,你怎么哭了?”林志现在没有了道术,想要推算很难,只能用相术查看。他发现唐思燕最近运势不太好,姻缘线出现了波折,十有七八和亲事有关。

唐思燕给林志倒了水,坐定之后,她才慢慢说:“小时候,我家与罗家定的娃娃亲,现在罗家在燕京的势力很大。刚才,我家里来人了,说罗家已经登门了,要商定罗家大少与我的婚事……”千言万语一句话,她不想嫁给罗大少。

林志笑道:“既然你不愿意,就不用理会,这都什么年月了,还娃娃亲?自己的终生幸福,当然是由自己做主了。”

唐思燕说:“你不明白,罗家在燕京的关系网盘根错节,如果我拒绝,怕是会报复。”

林志说:“老师,你放心,只要我在,就没人能强迫你做自己不愿意的事儿。”

唐思燕听后心中一暖,“可是,那种势力,不能你一个学生可以应对的。这事儿,暂时就这样吧。几点了?”

“八点三十五分。”

“我们去看电影吧,真是麻烦你了,白跑了这么远的路。”唐思燕一脸的歉意。

林志笑道:“我有白马,是它跑的。”

唐思燕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好了,走吧。”

二人离开了公寓,林志将唐思燕扶上了马,沿着悠长的街道,朝着广场大街的电影院而去……

电影院门口,观众很多,人头攒动。

林志将马拴在了绿化带边的一棵树下,唐思燕说:“安全不,会不会有人偷马?”

“白兔精灵着呢,谁敢动它一下,踢碎他卵蛋。”林志笑道。

“马却取名白兔,真怪,”唐思燕说:“别贫嘴了,快走吧。”

电影院中一排排的阶梯状座椅上挤满了人,嘈杂的声音让人心烦意乱。

林志与唐思燕坐在中排,电影院中的灯缓缓灭了,屏幕上出现了两个恐怖的血字:茶楼。

电影围绕一座古老的茶楼展开,讲述了三代人之间的利益纠葛。茶楼的恐怖指数,有五颗星,算是惊悚类的。画面刚开始是一个背对着镜子,梳头发的女人,红色的梳子上,滴着鲜红的液体,说不出的诡异瘆人。随即,就是一声刺耳的尖叫……

随着屏幕中不断惊现的恐怖场景,在压抑的音乐配合之下,观众的情绪彻底被调动。

空阔的电影院中尖叫声回荡,唐思燕更是吓得躲进了林志的怀里,紧紧抱着林志。

每当出现恐怖的画面,她就会把头埋进林志的怀里,吓得颤抖,但却忍不住偷偷看,想要知道真相是什么,茶楼真正的主人是谁,凶手为何自杀……

突然,大屏幕一声巨响,瞬间烟气狂涌,电火花乱窜。

“怎么了,快开灯啊……”

“啊……我的头,我流血了……”

“救命啊,我的孩子,快来人啊……”

刚才还一片惊悚气氛的电影院,顿时一片混乱。

似乎已经断电了,前排的观众因为屏幕的爆炸,有几个人受伤,惨叫声让人揪心。

“抢劫,快,一律蹲下,不然老子开枪了,射穿你们的腚眼儿!”一个凶悍的大胡子面带黑头套,头上戴着远射灯,手里竟然拎着一把冲锋枪。

顿时,电影院中乱了套,观众们在尖叫声中纷纷蹲了下去。

面对凶悍的劫匪,林志不敢大意,他拉着唐思燕蹲在了地上。

不多时,电影院已经被十多名劫匪控制。

林志暗骂一声,不知道安保人员是干什么吃的,让这些劫匪如入无人之境。

这里可是燕京,而且是繁华的广场大街,这些劫匪也真是够胆大的。

“快,把全部的钱拿都出来。”凶悍的劫匪一手拎枪,一手拎着一个麻袋,观众们吓得都快抽筋了,哪敢不照做。

林志仔细数了一下,劫匪有十三名。

不过,这里人群密集,他的帆布包里虽然有道符,但也不敢轻易出手。

一旦激怒了这些暴徒,说不定会大开杀戒,对这里的观众进行报复手段,那样可就得不偿失了。一个劫匪冲了进来:“老大,快撤,青面鬼来了。”青面鬼是对警官的称呼。

那凶悍劫匪大喊一声:“所有人,给我往外冲,快,不然打爆你们的狗头。”

这些观众,全部如惊弓之鸟,此刻见能活命,全像是疯子似的,朝着门口挤去。

林志盯着那劫匪,只见他换了衣服,戴上帽子,将钱装入一个皮包,混入了人群……

“怎……怎么办?”唐思燕的脸都吓白了。

林志见最后一个劫匪混入人群,这才说:“别怕,劫匪都离开了,现在我们很安全。”

三分钟后,电影院中人已经走完,黑暗之中弥漫着橡胶燃烧的刺鼻气味儿。

林志与唐思燕离开了现场,他们刚到广场上,就见高胜男等一众刑警赶到。

“你们怎么才来,劫匪都混入人群跑了。”林志说。

高胜男哼了一声:“封锁现场。”她与同行的警员们封锁了现场。

但有个屁用,调监控怕是也未必能找到劫匪的去向。

经历了这一番惊心动魄的意外,唐思燕心中空荡荡的,“林志,我们快回去吧,最近真是不太平,听说东城那边出现了怪物呢。”

“怪物?”林志闻言一愣,他最近忙着参加军训与竞选学生会主席,根本没注意新闻。

唐思燕说:“是啊,听说有一个红色的怪物,一旦被那怪物咬中的人,也会变得嗜血,慢慢失去人性,变成如猛兽似的可怕异形。听说,已经出现三个这种病例,全都关押在了铁牢之中,防止出来伤人。”

林志听后沉默不语。

莫非,这就是师父说的那个预言?

“林志,你注定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以后不管遇到什么,都不要对这个世界感到失望,因为你注定要去拯救这个世界。三万年前,他们死了;三万年后,他们复活。你是他们唯一的克星。”这是他临行前胡老道说的话。

预言的真相到底是什么,他们又是谁?

林志的心底浮起了一团迷雾,预言仿佛正在复苏……

第47章 三秒,三秒啊!

夜,寒星点点。

林志回到学校后,联系了他所在的神秘组织。

联络人告诉他红色怪物一事,现在还处于调查阶段,让他暂时不要插手。

不过,三天后,会联系刑警队,派专人与他联络。

林志很想知道红色怪物的来历。

但现在他学生的身份,行事非常不便,又是命劫期,只能等组织的安排了。

正式上课后,林志因为担任校学生会主席,琐事非常多,要经常各种开会。不是太重要的事儿,他只能推给安玉龙了,让唐小龙与罗瑞瑞帮忙,三人协作完成。

这天,林志刚到操场上,就发现罗瑞瑞与卫生部的张晓峰,与对面的几个体育生在理论什么。

“体育系的就很牛皮么,为什么不搞卫生?”

林红歪着嘴笑道:“没错,体育系的就是这么牛皮,你不服,有本事打我呀?”

罗瑞瑞气的浑身发抖:“你这人,怎么能这样?”

林红现在是体育系的学生会主席,非常的蛮横,一般的学生哪敢得罪他?

旁边的宋星、刘兵和李伟三人也是一脸的傲然:“今天,就把话放这儿,体育系的,你们惹不起。”

“我去报告老师。”卫生部的张晓峰说。

林红呵呵一笑:“汉奸,你有种去啊,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罗瑞瑞说:“林红,你也太嚣张了吧。”

“我们体育系的,就是这么嚣张。”宋星斜抖着肩膀说。

他们在争论,完全没发现林志的到来。

“我倒要看看谁这么嚣张。”林志的声音非常平静,他面带微笑看着几人。

林红听到这个声音,打了一个寒颤,“是你!”他当日去拒龙河,见情况不对劲就溜号了。事后,得知去过那里的不少人都失踪了,他好悬没吓死。此刻,见到林志,他心里发怵,完全把林志当成了怪物。而且,他从叶海城的口中得知,那晚天空出现了一只遮天巨手,随后就出现了血月。他们怀疑是那只巨手,灭掉了西城的那群地头蛇。

可是,谁也没证据,更不敢说出去。

而且,叶海城怀疑林志是妖怪变的,让林红小心点儿。

这些天来,林红更是担惊受怕,根本不敢和林志碰面。甚至怕林志找上门来。

“怎么,难道你们体育部,要上天吗?”林红是体育系学生会主席,也是体育部部长,隶属于服务部副主席唐小龙管理。

“我们闹着玩儿呢。”林红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

旁边的宋星、刘兵、李伟三人更是吓得打了一个哆嗦。

林志冷冷看了他们一眼,几人顿时低下了头,根本不敢直视他。

“以后,全校打扫厕所与清理垃圾,就是你们体育系的了,有问题吗?”林志严肃道。

林红心中叫苦不已,但面对这个煞星,哪敢说个不字。

“愿意,我们愿意。”林红心中害怕极了,祈求林志别因为他找龙姐一事,再找他茬。

宋星怯生生说:“志了,哥,能不能把戒指还给我?”

林志装作不知道:“什么戒指?”

宋星张了张嘴,刚要争辩,却被旁边的林红狠狠甩了一个耳光:“胡说八道什么,你看志哥多正直的一个人,会拿你的戒指么?”他为了‘戴罪立功’只能昧着良心睁眼说瞎话了。

宋星捂着脸:“红哥,你怎么能……”

啪——啪——啪……

林红一边打一遍骂:“你还敢犟嘴?”

旁边,罗瑞瑞与张晓峰目瞪口呆,看的一愣一愣的。

“怎么回事,刚才还凶狠无比的林红,咋就突然转性了呢?”罗瑞瑞一脸的不解。

张晓峰见林红打宋星的那个狠劲儿,眼皮乱跳,嘴角不由得狂抽了几下。

林志说:“好了,记住,要是让我见到厕所里有一根头发,一丝尘土,后果自负。”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林红大有太监的谄媚之色。

刘兵满怀憧憬的小声问:“可以去女生宿舍楼与女厕所吗?”

旁边的林红、宋星、李伟的眼睛都亮了。

林志哼了一声:“想得美,要是能去女生宿舍和女厕还有你们份啊?我交钱都去!”

几人都是一脸的失望之色。

林志看到不远处一个中年妇女正在清理垃圾箱,他走了过去,“大娘,你看你怎么还干这种累活,以后,就由我们包了。放心,厕所的打扫,也由我们一并负责,你快去休息吧。”

中年妇女一脸慈爱的笑容:“那怎么行,扣我工钱的。”

林志说:“放心,你只要每天负责看哪里不干净,及时通知我们就行。”他对林红说:“把你的手机号留给大娘。”

林红心里一万头羊驼奔腾而过。

可是,他纵使有千般不愿,但也无可奈何。

中年妇女高兴的合不拢嘴:“现在大学生的素质,真是一年比一年高了。我在燕京大学干了十多年了,还没遇到你这么好的学生。”

林志一脸正义凌然的样子:“看大娘这么辛苦,我于心何忍?这是我们年轻人应该做的,反正课余时间很多,闲着也很无聊不是,就当为人民服务了。”

中年妇女说:“小伙子,有女朋友没,吱一声,我给你介绍,嘿嘿……”

林志也被逗笑了:“以后吧,等以后再说。”

“有需要,就找我,我认识的小姑娘,多得很,一个比一个漂亮。”中年妇女很是热情。

旁边,林红、宋星、刘兵几人直咧嘴,心中把林志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三千六百遍。

他们心中腹诽:脏活累活我们扛,你倒是落了一个好名声,苍天啊,大地啊……

等中年妇女走后,林志说:“还站着等上菜吗?快去清理垃圾。”

那几位丝毫不敢怠慢……

罗瑞瑞叹息了一声:“志哥,你真行,三言两语,就把他们收拾的服服帖帖。”

张晓峰则是一脸不解,林志虽然是校学生会主席,但精瘦的身形,怎么看也压不住林红。

但,林红那几个剽悍的体育生,见了林志却像是老鼠见到了猫,着实让人费解。

他们不晓得林红几人拦截被林志暴揍,若告诉他们这件事,怕是会惊掉眼珠子。

“剑男,快点儿,马上就要上课了,听说吴恐老师很严厉,迟到会直接扣学分。”

大头一边跑一边说,哨牙几人紧随其后,速度堪比百米赛跑。

吴恐是国学院教《山海经》的老师,马猴脸,双臂颀长,外号‘大力猿王’。

这位老师,听名字就吓人,林志一溜烟追了上去。

不过,还是迟到了三秒!

没错,就是三秒。

讲台上,吴恐老师的马猴脸拉的老长,掐着秒表,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我说你们呐,就不能提前出宿舍一会儿,非要赶时间?三秒,三秒啊!你们1个学分没了。”

嘴歪说:“老师,我们是初犯,能不能从轻发落,宽大处理?”

吴恐一瞪眼:“放你爷的狗臭屁,有初次,就有二次,你明白吗?这种事可是会上瘾的!”

见吴恐发怒,歪嘴吓得一缩脖子,后退了一步。

哨牙说:“可系,老师鸭,我们就慢了三秒……”

不等他说完,吴恐就长臂一伸,如橡皮筋似的,哨牙想躲也躲不开,一书重重的拍在了他的头上:“三秒,赛跑可是要输掉整个比赛,你明白吗?”

哨牙直接被拍的眼冒金星,身体晃了三下,好悬没摔倒在地。

白眼说:“老师,我们错了,我们改,还不行么?”

吴恐点点头:“你还算明白点事儿。”

老稀急忙问:“老师,还有补救的希望没?”

吴恐说:“咳,既然你们有悔过之心,那我就勉为其难,给你们一次机会,下课后去办公室。”他说完神秘地一笑。

林志看吴恐老师笑里藏刀一副老奸巨猾的样子,这老家伙,似乎有些不怀好意啊……

第48章 刺耳

办公室里,国学院的几位老师在闲聊。

“在我的课上,你们竟然迟到了三秒,后果很严重啊。”吴恐说。

林志嬉笑:“老师,你有话就直说吧。”

“年轻人,要有耐心嘛,看你们一个个沮丧的表情,都给我微笑起来。”吴恐说着倒了一杯水,一边喝水一边咕噜道:“这……个事情,很简单,今晚你们几个,晚上跟我去东城,调查红色怪物的事情,知道了吗?”

红色怪物的事情,这两天已经传开了。

大头吓得脑袋大了三圈儿:“老师,没搞错吧,那可是怪物啊。”

歪嘴大嘴一咧反对道:“红色怪物,那可是非常恐怖的存在,咬谁谁知道,不变怪物,算我输。”

白眼的两眼一翻:“老师,我拒绝。”

哨牙:“我附议。”

老稀:“墙裂支持!”

吴恐哼了一声:“还想不想要学分了?”他打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你们是国学院的未来,道学系的骄傲,作为你们《山海经》的老师,我要培养你们的实践能力。只有勇于实践,勇敢参与到社会中去,才能将中华文化发扬光大,从而席卷全国,走向世界,征服宇宙……”

“我们可以去,不过要每人加1个学分,毕竟这可是‘异常’实践课。”林志说。

“准了!”吴恐干咳几声,看向了大头几人:“你们有什么意见吗?”

大头一听不扣学分,还要加1个学分,立马壮志凌云:“不就是红色怪物嘛,吓不倒我。”

白眼、老稀、歪嘴、哨牙几人异口同声说:“没错,作为一个人有担当的社会青年,既然有怪物乱世,那我们就要替天行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演技好的,完全不用彩排训练,简直就像一奶同胞,心意相通似的。

吴恐口中的水好悬没喷出来,这几位,可真是活宝。

夜里,东城区非常萧条。

霓虹灯下,车辆不时疾驰而过,一个白色的塑料袋被卷起又落下。

路边一棵高大的法国梧桐树上,有一声声的夜鸟啼鸣,冷风透着寒意。

此刻的东城,要比平时安静的多,尤其是这种月黑风高的晚上,根本没几个人敢出门。

毕竟,那红色怪物可不是吃‘素’的,已经有三个市民被咬伤,中招后变成了充满兽性的嗜血异形。

这种恐怖的传闻,比怪物更吓人,就像是瘟疫似的笼罩在众人的头上,也深入了他们的心底。生活的寂静,完全被打破了。

甚至,家长现在吓小孩儿,都不用鬼捉人了,直接说一句:“再哭,让红色怪物把你抓去吃了。”

可见,红色怪物有多么吓人,简直比饿鬼更有威慑力。

现在,敢夜里出没的,都是不怕死的英雄好汉,就比如正在昏黄路灯下行走的那七人……

“吴恐老师,你从哪里搞来的灵符,有用不?”大头问。

吴恐的黑色大斗篷随风飘扬,很有夜行者的气势,他严肃地说:“你这是不相信我的办事能力啊,这么说吧,这可是我让道教协会会长亲自画的。我与周远道会长,那可是关系不一般,寻常人就是跪地磕头,也不一定能求到一张。我能求到七张,这是多大的机缘,你们明白吗?”

歪嘴说:“这么牛皮,怎么用啊?”

吴恐说:“这些灵符都是防御符,若是遇到那红色怪物,就咬破指尖把血抹在上面,然后沾上唾沫贴在胸前。”

“原来如此,是不是贴上符然后就逃命?”白眼说。

吴恐鄙视了一眼:“你怎么这么胆小?既然暗夜潜行,当然是要制伏那怪物,然后把它五花大绑,带回学校,或者开展览会,或者卖给动物园……明白了吗?这种稀有的怪物,值大价钱!”他一脸的贪婪之色,仿佛已经把怪物抓住卖了三个亿似的。

老稀说:“那怪物,肯定刀枪不入,我们怎么可能制伏它?”

吴恐嘿嘿一笑:“你这脑子都能想到,我会想不到?”他从大披风里拿出一个黑皮包,拉开拉链说:“没武器,我怎么敢让你们轻易出来冒险?”

哨牙说:“这不是手电筒吗?”

吴恐露出真无知的表情:“这叫电棒。”

“我知道啊,电棒是手电筒的方言。”哨牙说。

吴恐一咬牙:“这是电棍!明白了吧!”他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这东西,每一根可以释放出500万伏特的电流,懂了吧。七根加在一起就是三千五百万伏特,还不能电死那怪物?”

白眼说:“不对呀,根据物理学知识,加起来好像也是500万伏特。”

“别打岔,就你知道的多?不说话没人拿你当哑巴!”吴恐觉得自己的尊严仿佛遭受了一千万点暴击,他对物理学了解极少,甚至不敢反驳白眼,他也不知对错。这种时候,当然是以力压人了。

他这一嗓子,吓得白眼不敢说话了。

吴恐见效果很好,这才慢慢解释说:“一会儿若是遇见红毛怪物,就把灵符贴在胸口,然后用电棍,全力电那孙子,明白了吗?”他盘算着如果捉住红毛怪物,卖几百万还是有可能的,到时候就可以躺着吃饭了,还干个鸡毛老师?

老稀说:“那怪物若是绝缘,怎么办?”

“绝缘?不至于吧,它既然会咬人,肯定有嘴,口腔有露出的软肉,绝不会绝缘,就把心放肚子里吧!我教了几十年的《山海经》,什么怪物不知道,这个红毛怪物,说不定就是一只红毛大僵尸。”吴恐说。

林志说:“老师,僵尸似乎不怕电啊。”

吴恐嘿嘿一笑,从黑皮包里拿出一个黑乎乎的蹄子:“这东西,叫黑驴蹄子。想当年,我祖太爷做摸金校尉时,在两湖混的是风生水起,我们吴家在老九门中的地位,那可是响当当的。能够淘沙千里,有去有回,全靠这只祖传的黑驴蹄子。若是那红毛怪物真是僵尸,只要把这黑驴蹄子往它嘴里一塞,即便它刀枪不入,也得立马躺下。”

大头兴奋道:“我听说,僵尸很值钱,老外可喜欢了,一只能卖上百万美刀呢。”

这时,林志耳廊一动,他打了一个噤声:“嘘!”

他的举动,吓了众人一跳。

吴恐问:“怎么了?”

林志说:“有密集的脚步声,正在往这边靠近。”

突然,在百汇超市右边的巷子里,传来一声女人刺耳的尖叫……

第49章 剥脸女

这森冷幽暗的黑夜之中,一声女人的尖叫杀伤力极大,之前还信心满满的吴恐,吓得脚都软了,“同学们,一定要镇定。”其实,除了,其他人都很淡定。

林志说:“过去看看,大家注意安全。”

几人跟着林志一路到了巷子里,发现地上有一滩鲜血,却没有人影。

“难道被怪物吃掉了?”大头说。

吴恐说:“有脚印。”他用手机的电筒照在地上,只见有血红的脚印,比普通的光脚印大数倍。从脚印与身高体重的比例来说,这怪物骑马有大象的体形。

白眼看着地上的血脚印咽了一下唾沫:“我的个佛,这么大的脚印,红毛怪物得有多大?”

歪嘴说:“我看,还是撤退为上,这东西怕不是我们可以对付的了的。”

哨牙与老稀也说:“不错!”

林志说:“大家别自乱阵脚,红毛怪物可能还没有离开,就在黑暗中盯着我们。”

他虽然修为与道术消失,但五感六识并没有减弱,可以清晰的听到黑暗中有一个低沉的呼吸声,而且有一股淡淡的腥味儿,是比血腥气更难闻的气息。

吴恐听说红色怪物可能在盯着他们,已经吓得没有一点儿老师的端庄样了,两只大眼睛四下乱看,马猴脸拉长了三倍,一手拿着电棍一手拿着手机,紧张的身体都在发抖。

很明显,他高估了自己的能力。

之前还想抓住红毛怪物卖钱,现在浑身都是冷汗,直觉毛孔冷飕飕的。

大头歪嘴几人也吓得够呛,林志说:“大家背靠背站成一圈儿,防止怪物突然出现袭击。”吴恐给他的灵符是道教协会会长周远道画的,拥有的道力极弱,对付普通的小鬼还可以。但对这种可以实体出现的怪物,绝对没有多大的作用。

不过,好在是有电棍。

但是,对这种大型怪物来说,电击是否能将其放倒,还是两说。

他们静静观察着四周,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

五分钟后,林志说:“大家不要太紧张,放松一些,不然容易伤到自己人。”他怕没电到怪物,先把自己人都干翻了。

这时,只听不远处发出嘭的一声。

随即,就见幽暗的巷子里一团暗红之物往前而去,红色的长毛在月光下显得极为诡异。

吴恐打了一个冷颤:“大……大家……赶紧追啊。”他发现自己竟然身体有些僵硬,说话都磕巴了。用力甩了自己一个耳光,“这怪物,太吓人了。”

林志说:“快,别让它跑掉了。”他的心理素质是最好的,而且本身实力过硬,又有魔戒在身,自己不会惧怕。他追着黑影,一路出了昏暗的巷子,只见不远处是一片废旧遗弃的老建筑。

大头说:“脚印消失了。”

“那家伙,怕是进入了废弃建筑群。”吴恐指了指一座座黑暗的房屋:“这里已经因为拆迁的重建款没下来,已经废弃三年多了,曾经还传闻闹鬼。”

林志说:“这次很危险,大家一定不要走散,不然会没命。”他补充了一句:“有可能,红色怪物不止一只。”这种可能性极大,要做最坏的打算。

废弃建筑群的地面并没有硬化,地上满是野草,但还是能根据草叶踩踏的痕迹,找到红色怪物的去向。不多久,他们寻着脚印来到了一座三层小楼后面。

这里有一大片树林,到处是高大的老槐树,而且树林中还有馒头死的坟包。

月夜之中,即便是林志,到了这种坟地树林,心中依然有恐惧。

这是人的本能,是面对危险的一种自我保护。

突然,吴恐被吓得倒退了一步:“那……哪里有一个……吊死鬼……”

除了林志,其他几人也纷纷倒退。

月光之下,只见一棵古老的大槐树上,挂着一个飘飘荡荡的白影,说不出的诡异惊悚。

林志手里摸出了一道金刚符,缓缓走了过去,却发现树上吊的并非鬼物,而是一个女人。女人穿着超短裙,被倒挂在树上,少了一只红色皮鞋,而光脚被一根树杈刺穿,鲜血顺着她修长雪白的腿正在往下流,她两只手下垂,黑色的长发披散,背对着他们,随着风吹大树而微微摇晃……

林志屏息凝神用感知了一下,这女人已经没气了。

吴恐等人也颤颤巍巍跟了过来。

大头找了一根树枝戳了一下女人:“不是鬼。”

“那赶快救人啊。”吴恐见不是鬼胆子大了几分,当他绕到前面,刚准备救人时,突然怪叫一声跌倒在地,辛亏出门时没喝水,不然一准儿吓尿。

只见那女人倒挂的黑发随风飘动,脸上一片血红,就好像整张面皮都被剥掉了一般,鲜血将头发浸的湿漉漉的……

其他人看到女人的脸被剥皮,也是感到一阵骇然。

大头与歪嘴两人脸色惨白,老稀与白眼有些站立不稳,哨牙直接尿裤子了……

林志感到一阵恶寒。

他自幼修道,下山做法事遇到过不少妖魔鬼怪,但还没见过被活生生剥去脸皮的人。

他头皮发炸,感觉骨头缝里都在冒寒气。

这,实在是太恐怖了。

那红色的怪物,为什么要剥人脸,它到底想做什么?

突然,林志想到了什么,“快,大家退开。”他一脸忌惮的看着倒挂的女人尸体。

吴恐等人都吓得魂不附体,见林志如临大敌,急忙闪开了身子。

“剑男,怎么了?”大头握着电棍问。

歪嘴说:“这还用问,肯定是怕诈尸啊。”

“你们是不是脑子有坑?难道没听说,凡是被红色怪物咬了的人,都会变成嗜血的异形?”老稀说:“可是,我只听说咬人,却没想到这红色怪物竟然会吃人脸。”

林志面沉似水:“并非是吃人脸,我想,这红色怪物,怕是一种魔物,会剥蚀人脸,然后用附魔之术,化形为死者的样子。”

附魔之术是魔族的一种邪术,剥下人脸的同时,会吞噬人的记忆与灵魂。然后将热血淋漓的人脸贴在自己的脸上,化形为人,而被魔物剥皮者会因为失去灵魂遭到魔念侵染,变成嗜血的魔物异形……

吴恐等人听后,吓得身子凉了半截。

突然,倒挂的女人喉咙里发出了嗬嗬声,鲜血浸透的黑发一根根竖了起来……

第50章 监狱

月光下,倒挂的女尸身体皮肤发生了剧烈的变化,皮肤如老树皮般皴裂,骨骼发出了嘎嘎声。才几个呼吸的时间,女尸暴涨的身体已然撑爆了衣服,原本正常的身体,一下子变得有两米多高。一个腾空翻如大猩猩似的落在了地上,发出了咆哮声。

“我的个佛,真变成异形了。”白眼大叫一声,急忙咬破手指将灵符贴在了胸口。

其他人纷纷效仿,手里握着电棍,就要与女尸搏斗。

吴恐大喊一声:“同学们,你们立功的时候到了,冲啊。”他招呼了一声,几人拿着电棍朝着女尸异形冲去。林志暗暗叫苦,他急忙弹破指尖祭出了金刚符,金光一闪,他的眼眸出现了金芒。

金刚符,又名大力金刚符,可以让人拥有三象之力,持续时间为三分钟。

林志拿着电棍冲了上去,却见吴恐等六人已经围住了女尸异形,电棍在暗夜下闪着电火花,女尸异形发出了怪叫声,还不等林志出手,已经被电晕在地。林志一脸黑线,他也没想到这女尸异形竟然如此不济,他还没来得及出手,就已经被制伏了,白白浪费了一张金刚符。

吴恐从黑皮包里拿出一根尼龙绳:“赶紧的,把这东西绑起来,防止它反扑。”

大头几人激动的浑身颤抖,用尼龙绳将女尸异形缠成了粽子,吴恐怕尸变有爆发力,将祖传的黑驴蹄子塞到了女尸嘴里,却并无反应,只好收起来。林志报了警,半个小时后后,高胜男等一众刑警赶到了废弃建筑群。

“怎么是你?”高胜男见到林志愣了一下。

“斩妖除魔,替天行道,这是我们国学院的一贯优良传统。”林志说。

吴恐说:“我是这次实践的全权领导,为了抓住红色怪物,我们已经蹲守了三天,请问有什么奖励吗?”他故意夸大其词,想捞一些好处。

林志一听好悬没喷血。

高胜男眉头一皱:“这只是一具变异的女尸,不是红色怪物,因此并没有悬赏。”

“那我们跟踪红色怪物,没功劳也有苦劳啊。”吴恐一脸的不甘心。

这时,刑警队长走了过来:“是谁组织的?”

吴恐一脸堆笑:“是我。”

“哦,跟我去局里一趟,要做笔录。”刑警队长说。

吴恐一愣,暗骂一声晦气,把装着电棍的黑皮包交给了林志:“你们回学校吧。”

林志一笑:“老师,保重。”

大头几人说:“一路走好。”

“你们几个小孙子,小心红色怪物吃掉你们,哼。”吴恐冷哼一声:“世态炎凉,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啊,这是什么学生嘛?唉,风萧萧兮易水寒,老师一去兮马上还。”

林志目送警车离开,对旁边几人说:“这几天,大家尽量不要单独行动,我怀疑那个红色怪物已经化成了人形,而且盯上了我们。至今为止,已经有四人遇害,全是年轻女性,你们见到有陌生的女人,一定要留心,千万不能大意。”

歪嘴说:“剑男,不会真这么邪乎吧?”

“就是啊,听你这一说,我整个人都不好了,就像皮肤上有蚂蚁乱爬似的。”老稀说。

林志说:“我从小修道,听过无数怪谈传闻,这红色怪物,可能是上古才存在的魔物。现在,魔物出现,怕是会改变世界的格局。”

白眼说:“我听说天地异变,人也会产生超能力,我们会不会都变成超人啊?”

其他几人也是眼中火热,一脸期待之色。

林志兜头就是一盆凉水:“你想得美,除非你让怪物剥掉脸皮,魔化成异形。”

几人都打了一个冷颤。

时间一晃就是周末。

“喂,林志,上面已经联系海城刑警队,中午会派专人与你对接,你准备一下……”

林志挂断了电话,去了天泉广场,喷泉边有不少人玩水。

“喂,是林先生吗?我是刑警队的,正在喷泉不远处的雕像下,请问你在哪里?”

林志听到电话中的声音,有些耳熟,他看向不远处的雕像之下,只见高胜男正拿着手机打电话。“怎么会是她?”

林志说:“我已经看到你了。”他朝着高胜男走了过去。

高胜男看到林志一呆:“小混蛋,怎么是你?”

林志说:“怎么,我就这么不招人待见嘛?”

高胜男娃娃脸上透着可爱的怒气:“你说呢?”

“多大点儿事儿啊,请你吃饭,怎么样?”林志一笑。

高胜男听到‘吃’字顿时眉开眼笑:“这可是你说的!我要吃烤乳猪。”她最近手头有些紧,早就馋的不行了。

林志完全没有感到意外,毕竟女生都是吃货。

他带着高胜男到了广场小街的一家饭店。

这家店的烤乳猪正宗地道,酥而不腻,一只烤乳猪高胜男吃了大半,娃娃脸上透着满意之色。“这次,是上面让我与你对接的,调查红色怪物一案。”她话锋一转:“真是奇怪,为什么会让你插手此事呢,你可是一名学生啊。”她有些不理解。

林志说:“我也是一名道士,除魔卫道嘛,怎么能少了我这种正义之士?”

“哼,正义你个大头鬼啊。”她把一个证件递给了林志:“这是你的专员证,有了它,你可出入燕京的大多数地方,进行调查与走访。”

林志接过来看了看,小绿本非常环保,就是上面的照片有些不符合事实,把他P的太白了,简直都成小白脸了。看着有些让人不太舒服。

“好,我想见一下那四个被红色怪物咬的病例,他们的情况怎么样了?”林志问,高胜男说:“情况很糟糕,她们的身体发生了变异,而且情绪暴躁,还要每天吃生肉喝血浆。”

林志说:“她们的身份调查清楚了吗?”

高胜男点点头:“全调查出来了,我带你去看她们的情况,顺便了解一下身份资料。”

出了饭馆,林志打了一个口哨,白马奔腾而来。

高胜男吓了一跳:“你这白马,怎么和你一样,神出鬼没的?”

林志笑道:“带你骑马带你飞。”

高胜男急忙摇头:“不行,我晕马。”她曾经在游乐场玩过骑马,结果连大前天吃的韭菜馅饺子都吐了出来。而且上次盗马不成,反被林志从山路上马震而下,崎岖险绝的山道,差点儿没把她吓死。

“放心,我这白马稳得一批,绝不会出现晕马的可能。”林志也不管高胜男愿不愿意,将她拦腰抱起扔到了马上,自己跃身骑了上去,“小混蛋,老娘要下……马……”她嘴里的‘马’字还没说出口,白马已经如离弦之箭飞了出去,两边的景物飞速倒退。

路人惊诧不已。

“我去,怎么搞的,难道现在不流行飙车了,年轻人都喜欢飙马了吗?”

“咦,那个女子好像是燕京最美警花高胜男,不会吧!”

“你没看错,的确是她,虽然她穿了便装,但那雪奶童颜根本无法掩饰。”

“不对呀,高胜男可是出了名的脾气火爆,敢靠近他的男子,全被打残了。”

“一看你就不懂,那骑白马的,不是王子,就是唐僧,这年轻人怕是有些来头。”

白马奔腾,高胜男头发被疾风吹乱,不过这白马虽快,却也一点儿都不颠簸,完全没有眩晕感。莫非是我的抵抗力强了?一定是这样的,她如是想到。

不多久,白马停在了海城第三监狱的院墙外。

林志拍了一下高胜男的雪奶:“感觉怎么样?”

高胜男浑身一颤:“你往哪里拍呢?”她扭头美眸怒视林志,气鼓鼓的娃娃说不出的可爱。林志一巴掌拍在了她的屁股上,一声脆响:“怎么,难道还是老虎屁股,摸不得?”

“你个混蛋!”高胜男暴跳如雷,就要发威。

林志却已经飞身下马。

“什么人在这里大呼小叫?”一个守卫走了过来看着马上的高胜男。

高胜男脸一红,“这位同志,我是刑警队的,带这位专员过来审查被怪物咬的四人。”

第51章 九变·魔种·马拉拉

守卫说:“请出示证件与提审令。”

林志与高胜男各自出示了证件,高胜男将一张盖着公章的提审令交给了守卫。

每张提审令,只能进行一次提审调查,限制的非常严格。

第三监狱的院墙有六七米高,上面架着电网,粉刷的白墙上写着:改过自新,从新做人。

燕京有十大监狱,第三监狱专门为‘特别’囚犯设立,尤其是有异能力的这种。

在守卫的带领下,林志见到了监狱长,“你好,我们调查红色怪物案。”

监狱长一脸严肃的与林志两人握了手,“上面已经通知,两位请随我来。”他朝着一座黑色铁门走去,对两位守卫示意之后,黑铁牢门缓缓打开,里面有阴森的凉气透出来。

监牢的走廊非常悠长,白炽灯散发着苍白的光芒,将墙壁照的如死人脸一般。

七拐八拐之后,监狱长开启了一道门,进入后右拐,墙壁上出现了铁牢二字。

铁牢的墙壁是用精钢铸造,有一尺厚,即便是大象,关在里面也休想破墙逃出。

进入铁牢的重门之后,监狱长说:“里面非常危险,你们当心了。”他走到一间牢门前,用钥匙打开了铁门,浓重的血腥气扑面而来。昏暗的铁牢之中,只见四个巨大的红色怪物用锁链拴在水桶粗的铁柱子上,地上扔着不少血红的生肉。

这四个女人被红色怪物咬了之后,都变得非常嗜血,成了茹毛饮血的巨大异形。

林志仔细看了四个异形,发现她们的脸完全扭曲,样子相差无几,全部被活剥了脸皮,灵魂被魔物吞噬后魔化成了怪物。经过一番仔细观察,林志发现这四个异形的动作,近乎一致,如此说来……她们是被同一只红色怪物咬了!

“她们好可怜。”高胜男的娃娃脸上透着恐惧之色。

林志对监狱长说:“我想看一下她们的资料。”

监狱长说:“可以。”离开了铁牢,监狱长带林志两人去了资料室,拿出了四份档案。

林志打开了档案袋,逐一仔细翻看着。

第一名受害者:赵春兰,女,22岁,毕业于三江大学,现就职于贝隆科技,籍贯南明。

第二名受害者:钱夏荷,女,19岁,毕业于古河二中,现为天颜美发员工,籍贯北县。

第三名受害者:孙秋菊,女,32岁,毕业于龙湖学院,现就职于金牛重工,籍贯西府。

第四名受害者:李冬梅,女,25岁,毕业于海洋师范,现就职于白水中学,籍贯东州。

林志默默记下了受害者信息,然后与高胜男离开了第三监狱。

“这就完了?”高胜男问。

林子解下树上的马缰绳说:“才刚刚开始。”

“你发现什么线索没?”高胜男问。

“她们的行为动作非常相似,明显是被同一种魔念侵体,咬她们的是同一只红色怪物。”

高胜男说:“切,早就调查出来了。”法医鉴定了几个异形伤口残留的绿色液体,结果是完全的一致。

林志说:“蠢女人,你怎么不早说?”

高胜男气的雪奶乱颤:“你又没问我。”

“呵,女人都是大猪蹄子。”林志一脸的鄙夷之色。

高胜男刚要发怒,就被林志拦腰抱起扔到了马上,他跃身上马,“去刑警队。”

“你这家伙也太无礼了。”高胜男一脸不愿意,但骂不过林志,动手又没他力气大,只能忍了,二人骑马到了刑警队。

见到了刑警队长,林志说明了情况:“现在,非常危险,那红色怪物怕是已经异化成人形变脸怪,必须全面通缉这四人才行。”因为红色怪物活剥人脸,为的就是变形。

这时,几个刑警匆匆赶来:“队长,不好了,又出现了红色怪物,有五名女性惨遭毒手,经法医鉴定,无一例外,与之前相同,全为同一怪物所为。”

刑警队长听完一脸阴沉。

“这红色怪物,也太猖狂了。”高胜男一脸怒气。

林志说:“看来,不用下通缉令了,那怪物一旦得到九张女人脸,就会利用吞噬的九个灵魂,魔化九变融合变成一个陌生的女人。”

刑警队长大吃一惊:“魔化九变?”

林志说:“想必你也听说过上古魔族,这是它们化形的一种邪术。”

在整个华夏大地,就是三岁的孩童,也知道上古妖魔的传说。

刑警队长说:“融合成一个陌生的女人,会怎么样?”

“魔物,都是异常嗜血的,它可能一边伤害人类,一边勾引人类男子,怀孕生下魔种异类。这种情况一旦失控,魔种异类会如病毒一般呈现疯长,威胁人类的安全。”林志说。

刑警队长脸色发白,如果林志说的是真的,那可就太恐怖了。

“是否能将九张女人脸用电脑技术融合,得到怪物九变魔化的女人外貌?”刑警队长说。

林志想了一下说:“魔化九变的怪物脸一般会优化,变的极美,这也是魔族天赋选择的结果。如果能用电脑技术融合出最美的脸,那倒是不妨一试。”

“高胜男,通知所有警员,召开紧急会议。林先生,你也参加吧。”刑警队长说。

会议上,商讨了许多重要的细节,刑警队长将林志的担忧告诉了警员们。

“这次,我们将联合武警中队和交警大队,三人一组,联动清扫,拉网式严密排查,争取一举抓获怪物。”刑警队长警告说:“马拉拉博士正在赶往这边,届时,她会利用最新科技,融合出怪物异化的女人脸。在此期间,大家务必严密巡逻,防止再出现意外。那怪物异化成女人后,会勾引男子交配孕育魔种,大家一定要严防死守道德底线,明白了吗?”

“明白!”警员们异口同声说。

会议结束后不久,调查的警员拿来了另外五名受害者的资料。

这时,一个身穿皮衣皮裤的大波浪长发女人走进了办公室,戴着黑墨镜,略显霸气。

“队长你好,我是马拉拉,资料收集齐了吗?”女人左手拿着摩托车钥匙,怀里抱着一个头盔,一脸的冷傲之气。

刑警队长拿出了资料,比第三监狱的要详细的多,不光有图片,还有性格和具体履历。

马拉拉看了一眼林志:“他谁啊?”她冷傲的脸上透着轻视,一脸的‘刑警队’怎么还有神棍的表情。

刑警队长急忙介绍:“这位是燕京大学道学系的林志同学,也是我们刑警队的专员。”

马拉拉根本不正眼看林志:“找一台电脑,我要合成图片。”

第52章 魔变女

办公室里,马拉拉双手在键盘上如飞,快速敲打着按键,电脑屏幕上的九张照片不断来回跳跃,在她灵巧的手指疯狂操作之下,九张女人脸不断融合,最后变成了一个美丽而略显死板的人脸,就像是整容出的人工美人脸。

“OK!”马拉拉说:“这就是世界上最高科技融合出的最美脸型,这是最极致的美,队长,满意吧?费用三千五。如果没问题,就可以付款了,我非常忙。”

刑警队长与高胜男看着屏幕上的精致的女人脸,一脸惊呆了的表情。

马拉拉见二人一脸惊异,露出了得意之色,看向林志时却发现对方撇了撇嘴。

“你什么表情,难道还有意见不成?”马拉拉冷脸问林志。

林志微微一笑:“丑的一比。”

“你说什么?”马拉拉就像当头挨了一皮锤,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可是她掌握的最完美的融合技术了。

“就你这种破技术,也敢要三千五,你怎么不去抢?”林志一脸的笑意。

马拉拉好悬没被气吐血:“你……有种,你上啊?”她怒视着林志。

林志说:“起开吧。”刚才这马拉拉也太傲了,竟然敢鄙视自己。

他可是出生就克死81条母狗的男人,当年遇到知己,成为拥有黑科技的顶级黑客。

别说一个区区的图片合成,就是环球秘网他都可以随意进出。

马拉拉简直就像是见鬼了似的,她冷酷的脸上露出了几分异样,但还是冷哼一声让开了座位。

林志坐在了皮椅上,他双手在键盘上狂舞,只有一片虚影。

“这……”刑警队长被林志操作键盘的手速惊呆了,眼珠子都快掉鞋面上去了。

高胜男震惊的嘴里能塞下一颗西瓜,下巴都快掉地上了。

最震惊的还要属马拉拉,她眼珠子瞪得浑圆,眉毛都跳了起来,当场石化了……

电脑屏幕上,九张女人照片如跳舞似的来回闪动,林志啪的一下拍在了键盘上,淡然一笑:“搞定!”

刑警队长、高胜男、马拉拉三人盯着电脑屏幕,大脑有些缺氧的感觉,都快窒息了。

三人目瞪口呆,大有舔屏的冲动,屏幕上的女人脸绝美无比,灵动中透着一丝妖艳,但又不失典雅与清纯,这种美足以让男人疯狂,让女人抓狂。

“美……太美了……”严肃的刑警队长竟然口水流成了河。

高胜男则是瞪大了美眸:“这……真是完美无瑕,没有一丝可挑剔的……”

马拉拉完全是被颠覆了认知似的,再看自己刚才做的那张女人脸,简直是俗不可耐啊。她死也没想到,这看似不着调的神棍野小子,竟然拥有这么大的能量。“队长,既然有这种顶尖人才,为什么还要让我过来,是为了打我的脸嘛?”她非常不悦。

刑警队长反应了过来,用袖子一擦口水:“马博士,误会,我完全不知道他会这种完美的合成技术。如果早知道,我就不让你来了,你看你做的多丑啊,还要三千五,你怎么不去抢啊?”他突然发觉自己说话的味道有些不对劲,连忙说:“咳,抱歉,我不是那个意思。”

马拉拉气的牙都歪了,冷哼了一声,看着林志问:“你是哪里毕业的?”

“加里敦大学。”林志说。

“加里敦?加里敦是……”马拉拉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

突然,她脑海灵光一现,哼,家里蹲——耍我啊。

林志说:“队长,让人把照片打印出来,分发给警员们吧。”

刑警队长说:“我这就让专门人员去做。”他对马拉拉说:“你的费用怎么算?”

马拉拉气的头发都快竖起来了,摆摆手:“这次算我输。”

林志忙了一下午,饿的够呛,“你们去吃饭吗?”他看了时间已经6点了。

马拉拉看了一眼林志:“你请客不?”

“你想白吃啊?除非……”林志盯着马拉拉发出了‘嘿嘿嘿’的坏笑。

马拉拉急忙捂住了快要撑爆衣服的36D大胸,“你别打我的主意,我练过的。”

高胜男白了一眼林志,对马拉拉说:“别理这小子,他没有一点儿正形,我们去吃饭吧。”最近因为怪物出没,出警频繁,今晚说不定还要熬夜加班巡逻呢,吃饱才有力气干活。

林志淡然一笑,三人到了附近的小餐馆,炒了几个菜。

其间,林志询问了马拉拉的工作。她毕业于上京科技大学,现在也没什么正经工作,最近在学心理画像,打算进入公安系统工作。

高胜男说:“太好了,我们队就缺你这样的人才呢。”

马拉拉说:“你们工资很少吧,而且还非常累。”

“实习期间,每月三千多,转正可以拿到五千,资格老的刑警,工资也相对高一些。”高胜男说。

马拉拉说:“刑警太危险,我不想干,我想做一些秘密勘察类的。”

“你想当特工啊?”林志说。

“真聪明!可是,要进特情局非常困难,我现在还在考虑阶段,之前虽然递了求职信,但一点音讯都没有,八成是黄了。”马拉拉一脸的愁闷。

林志问:“是你要进入华夏特情处还是燕京特情处?”

“当然是燕京了,华夏特情处我还没那能力,听说都是从地方上提拔能力杰出的人才。”马拉拉说。

林志点点头:“我离开一下。”他斜挎着帆布包去了洗手间,拿出大哥大给神秘组织的联络人打了电话:“我是520!”

“有重要的事儿吗?”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

“马拉拉,把她插入燕京特情局,是,对,女性,不久前递过求职信,嗯,好的。”

林志挂断了电话,这个神秘组织是他十二岁加入的,虽然只参与过三次任务,但他的实力,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林志不动声色回到了饭桌上。

刚吃完饭,马拉拉接到了一个电话:“是,我是,对,录……录取了,好,谢谢您。”

“我被燕京特情局录取了。”马拉拉挂了电话,美丽的小脸因为激动浮起一抹红晕。

“真的吗?恭喜你啊!”高胜男露出了羡慕的表情:“特情局的工资,听说三万打底。”

马拉拉说:“可是,我听说要经常卧底,危险系数不比刑警低。”

“反正你这么有能力,一定可以胜任的。”高胜男说:“我这暴脾气,就算让我去特情局,我也干不了,怕是还没卧底就耐不住性子爆了。”

“你也很好啊。”马拉拉冷冷看了一眼林志:“我以后可就是特情局的人了,哼,别惹我。”

林志一笑:“哪敢啊,社会人儿,惹不起,惹不起。”

马拉拉哼了一声:“知道就好。”她一脸冷傲。

这时,高胜男的手机响了,“喂,队长,什么?一个高中生被榨干了血肉……”

她挂断电话后对林志说:“在东城有一个高中男生遇害,疑似魔变女所为!”

第53章 一张美女皮

东城一座黑暗民房的地下废墟中,一个白衣美女嘴角滴着血,她极美的脸上透着一丝妖异,随着鲜血的不断吸收,她雪白脖颈上的最后一块黑色魔癍终于消失了。

“桀桀桀,我终于恢复人形了,只要吞噬三十六名年轻男子的灵魂,七十二名少女的精元,我就可以变成真正拥有魔力的人了。等孕育出魔种,就可以将我的血脉,在这片古老的大地上永世传承。”白衣美女嘴角勾起了邪恶的笑容,用修长的手指抹去了嘴角的鲜血,如一只人形壁虎,头下脚上沿着黑暗的深洞,朝着地窟的深处爬去……

废弃的民房后面,荒地上有一滩鲜血,旁边是白布掩盖的尸体。

林志揭开白布看了一眼,高中男生直接成了人干,皮肤青黑,两只眼珠子凸出眼眶,舌头吐出了半截,脖子上有指印,是被活活掐死的。他的裤子落在腿上,鸡儿都不见了,明显是被魔变女榨干了精气,又吞噬了灵魂。看来,魔变女已经获得了精元,她要孕育魔种……

不过,魔变女要想变成拥有魔力的人形,还会吞噬拥有处子之身的少年与少女。

情况越来越糟糕了……

刑警队的人调了监控,但发现有一段时间,监控受到了异常电波干扰,上面一片雪花。

林志拿出了一张寻魂符,在上面抹了死者的鲜血,祭出后发现根本无法追踪。

看来,死者的灵魂已经完全被魔变女融合了。

林志与高胜男调查了和死者有关的人,发现死者是一个非常内向的少年,经常一个人独来独往,几乎没什么朋友。高三周六补课,中午放学后,便没人再看到他……直到他的尸体出现……

法医从死者皮肤上出现的掐痕与体温推断,这名男生的死亡时间,大约是下午三点。

如此看来,这名男生一定是被魔变女勾引,然后与她发生了关系,最后遭到了惨杀……

随后,调查了死者的资料,以及他途经的路程。

这名男生为城郊人,在学校西侧五百米的地方,有一间十平米的出租房。

林志去了出租房,并没有发现异常。地上有不少方便面袋和卫生球,也不知道多久没打扫卫生了,床上的被子黑乎乎的,散发着浓烈的汗臭。窗前有一张窄桌,上面摆着几本书。墙下有一个小茶几,上面放着没清洗的厨具,牙刷与牙膏随意扔在上面……

不过,老师说这个学生的成绩非常好,每次模拟考试,都可以进入全校前三。

林志看过死者的照片,是一个很文弱的少年,非常清秀。

如此说来,他若不是个天才,就是一个勤奋的人,连收拾屋子的时间都没有。

而且,根据同学介绍,死者除了内向不爱说话外,也没有别的不良嗜好。

但是,一个懵懂的少年,面对绝色美女的诱惑,即便是他学习再好,怕是也扛不住。

除了那些看破红尘的老和尚,普通人,谁能忍得住?

这是人之常情,再说了,老和尚还有破戒的时候呢。

不然,怎么老是有和尚隐婚生子,揭穿后还俗结婚的新闻呢。

这魔变女也是着实可恶。

一个好好的少年,就这样被毁了。

“你有什么发现吗?”高胜男问。

“你是警察,难道没发现什么吗?”林志反问。

高胜男说:“我觉得那魔变女,并不是在出租屋作案的。”

林志说:“这不是废话嘛。”

旁边的马拉拉说:“那么,就是在死者前往的宿舍的途中,遭到了魔变女的引诱。”

“现在还不好下定论,尸体是在民房后面发现的,魔变女藏身的地方,肯定离那里不远。”

“那我们怎么办?”高胜男问。

“你不是办案刑警嘛,自己不会动脑子啊。”林志说。

高胜男冷哼一声:“不如,我们三个扮做学生,然后在路上守株待兔,等她上钩。”

“这个办法好呀。”马拉拉同意道。

林志说:“那魔变女只喜欢处子之身,你们两个是吗?”

高胜男与马拉拉对视一下,异口同声说:“当然是啊!”

“咳!”林志干咳一声:“那么激动干嘛。”

高胜男说:“看你整天没正形,怕是早就失身了吧。”

“就是!”马拉拉说。

林志说:“对天发誓,我练的童子功,至今还是纯洁之身。”

夜里,他们三人穿着高中生的校服,来回走了十多遍,根本没有魔变女的影子。

凌晨两点半,高胜男揉着发冷的手臂说:“这可恶的魔变女,不知道死哪里去了。”

马拉拉则是觉得腿酸,这大半夜来来回回的折腾,脚都快走折了。

林志说:“回去休息吧,明天再来。”

第二天,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又在那座民房后面发现了一具尸体,是一个小女生,只剩下一张空瘪的美人皮,就像是一个漏了气的娃娃,说不出的诡异惊悚。

法医推测后发现,死亡时间竟然是在林志三人假扮高中生之前。

“怪不得她没出现,原来是吃饱了啊。”高胜男一脸气愤。

马拉拉说:“好恐怖,这也太吓人了。”她看着人皮说。

下午,三人再次扮成高中生,在死者经过的路上来回走动。

眼看太阳都斜到了西山,但还是一无所获。

经过民房旁时,高胜男说:“你们等我一下。”她水喝多了,想要去民房后方便一下。

“懒驴上磨屎尿多。”林志说:“快去吧。”

高胜男哼了一声,用小拳拳捶了一下林志的胸口:“别走开啊,不然遇到魔变女,我就死定了。”

马拉拉说:“放心吧,我会拽着他,就在这原地不动的等你。”

高胜男点点头,朝着废旧的民房后面走去。

与此同时,昏暗的民房中,一张极美的女人脸正帖在窗口,从缝隙里往外看,见高胜男往屋后走去,她兴奋的舔了舔舌头……

高胜男走到民房后,看四下无人,她解开了腰带。

突然,一只雪白的手捂住了她的嘴,同时一只冰冷掐住了她的脖子。

她回头,只见一张极美的脸正对着自己笑,民房的后窗开着,两条雪白的手臂如皮筋似的伸长着,脖颈更是如长颈鹿一般。她突然意识到危险的气息,没想到这魔变女竟然就藏在废弃的民房中,她想要喊叫,但喉咙被雪白的怪手掐住,根本无法发出声音,只觉得两眼发黑……

第54章 怪洞激战

老街边很少有行人,青石地面上布满了青苔,有蚂蚁在上面爬动。

林志与马拉拉等了有十多分钟,高胜男还是没有回来。

“你去看一下吧。”林志对马拉拉说。

马拉拉看了一眼幽暗废弃的民房,“那好吧。”她隐隐觉得不对劲,走到民房后面一看,却根本没有发现高胜男的身影。她看了一眼远处阴森的小树林,“难道她去树林里了不成?”

忽然,她的身后窜出一只灵蛇般雪白的手臂,一下子缠住了她的脖子,冰冷的手捂住了她的嘴。马拉拉使出全力,想要挣脱,却不料又窜出一条手臂,一下子束缚住了她的双臂。她转身,看到民房后墙上的窗户大开着,一张极美的女人脸正盯着自己笑,满是邪恶。

马拉拉瞪圆了眼珠子,这张女人脸与林志合成的图片有八分相似。

唰——

但见女人的脖子瞬间变长,飞来的头一下子咬住了自己的头发,力大无比,将她拎着往民房窗口飞去。

马拉拉大惊,但却被捂着嘴,根本无法喊出声,脖子被手臂勒住,就快要勒断气了。

她一下子被拖入了黑暗的民房中,只见地上还有一个昏过去的人影,正是高胜男。

马拉拉吓得腿都软了,眼前直冒小星星。

只见极美的白衣女人关上了窗,抓起了地上的高胜男,拎着她们二人往一个地窖口走去,黑暗的洞口散发着寒气。

马拉拉感到一阵绝望,窒息感越来越强烈,眼前的视线逐渐模糊……

林志又等了两分钟。

不光高胜男没回来,去找的马拉拉也是一去不复返。

他拨通了高胜男的手机,却无人接听。

出事了!

林志脑子里嗡的一声,一口气冲到了民房后面,发现荒地上有杂乱的脚印。

他朝远处看了看,根本没有两人的影子。

“去哪里了呢?”林志心说不会这就被魔变女捉走了吧!

他仔细查看了附近的草痕迹,根本没有离开的脚步。

“莫非……”林志看向了不远处暗黑色的民房。

他脸色一变,冲到了民房的窗口,发现窗户口的灰尘上有拖动的痕迹。

“她藏在里面?”林志用力推了一下窗户,却发现里面上了栓。

林志一拳砸在了窗户的合缝处,嘭,窗户的插销被折断,两扇木窗向里打开了。

林志跃身跳入了屋内,房间地面的灰尘上布满了脚印,还有长长的拖痕,一路进入了地窖。

林志拿出手机照亮,另一只手中摸出三道金刚符。

对付形成实体的魔物,必须用强力对抗,一般的魂术符箓,很难对它们造成杀伤力。

林志下到了地窖中,里面散发着潮湿的气息,在地窖右侧有一个深不见底的怪洞。

林志俯身看了一眼,只见黑暗之中,有一团暗影爬动,不断发出嚓嚓声。

“这东西,简直太可怕了。”林志现在没有修为和道术,只能依靠道符,他拿出一道平地符,血祭后贴在了胸口。

平地符,顾名思义,就是可以如履平地。

不过,这个道符的消耗极快,只能持续一分钟。

林志不敢耽搁,猫着腰整个人横着往怪洞中冲去,堪比五十米赛跑的速度。

很快,他的手机光便照见了一个白衣女人,手里提着高胜男与马拉拉。

白衣女人回过了头,她的脸美到了极致,比林志用电脑合成的图片还要美几分。

这么美的脸,就是佛祖见了,怕是也要心动。

林志不敢大意,这魔物虽然刚完成九变,但前后吞噬了十一个灵魂,外加她自身的力量,绝对不可小觑。

林志同时祭出三道金刚符,金芒一闪而逝没入了他的眼中。

白衣魔变女见到林志冲来,加快速度往深处快速爬去。

“想逃,没门儿!”林志又拿出一道疾风符拍在了胸口,速度瞬间暴涨,一下追上了魔变女。

没想到魔变女的手臂突然伸长,甩着高胜男与马拉拉朝着林志砸来。

林志急忙一个侧身避开,同时抓住了那两条细腻雪白的手臂,如拔河似的,一时间与魔变女僵持住了。

他用了三道金刚符,有九象之力,却也才刚刚与魔变女持平。

林志猛捏魔变女的双臂,她的手稍稍松了一下,“高胜男,马拉拉,快醒醒。”林志大喊了一声,马拉拉就快要昏过去了,听到林志的声音咳嗽几下醒转了过来,但身子依然被雪白的手臂缠着。但好在是捏住脖子的手已经松开。

“高胜男,高胜男……”马拉拉大喊着高胜男的名字。

林志将魔变女雪白的手臂缠在了自己的手臂上,却见魔变女的脖子伸长,黑发狂舞朝着他咬来。林志抬腿就是一脚,将魔变女的脑袋踢的反弹了回去。他没有携带古剑,不然只需一剑斩断其手臂就能脱身了。

林志用一只手控制着魔变女的双臂,他摸出一道烈焰符,祭出后燃烧起了三昧真火。“去!”林志将烈焰符甩出,但见魔变女张口吐出一团黑雾,竟然瞬息熄灭了烈焰。

这时,高胜男醒了过来,脸色惨白如纸。

马拉拉一只手从缠绕中脱出,她拔出靴子里的伞兵刀,用力割在了雪白的手臂上。

瞬间,雪白的手臂冒出的鲜红的液体,魔变女怪叫一声收回了手臂。

马拉拉急忙临空一荡,抓住了缠绕高胜男的雪白手臂。

“快,把刀给我!”林志说。

马拉拉将伞兵刀扔了过去。

林志抄手抓住伞兵刀,将指尖血弹在了锋利的刀刃上,念动了降魔咒。

但见雪亮的刀锋上浮现一抹金光。

魔变女发出了一声尖叫,黑发飞舞,伸长的双臂撕扯不已,想要脱身。她伸长了雪白的脖子,美女脸寸寸碎裂,整颗脑袋变大了数倍,裂开血盆大口,獠牙戟张朝着林志咬来……

林志用力割在了魔变女雪白的双臂之上,鲜血喷涌而出,双臂齐刷刷被斩断。

高胜男与马拉拉怪叫一声,往怪洞深处落去。

林志将伞兵刀往嘴里一衔,双手一捞,抓住了二人的衣领。

见魔变女伸长脖子巨大的头颅飞来,林志转身,朝着怪洞外疾驰而去……

第55章 她死了

林志拎着二女,一口气冲出了怪洞,只听身后桀桀桀的声音不断靠近。

高胜男与马拉拉二人虽然都不是胆小的女子,但几时遇到过这种恐怖的场景,尤其是魔变女那随意伸缩的脖子与手臂,真是名副其实的怪物。“她追来了。”马拉拉扭头就看到魔变女的怪脸冲出了怪洞。

林志将二女像扔麻袋似的扔在了地上,他从怀里摸出一张剑气符。

剑气符,可以释放出金光道力剑气,虽然非常威猛,但却只能用一次,而且非常消耗精神力。

林志弹破指尖祭出了剑气符:“神通,剑诀!”

灵符化为一道金光,瞬间暴涨为一柄金色剑气,飞向了魔变女。

“快,离开这里。”林志扶着二女出了地窖,地下传来了魔变女的怪叫声。

突然,民房的门嘭的一声被撞开,罗烈带着一队武警冲了过来。

他见到林志三人急忙问道:“怎么回事?”

“魔变女在地窖里,快,别让她出来。”林志将二女扶到了屋外,“我去拿道剑。”

高胜男与马拉拉脸色惨白的坐在地上。

二人浑身冷汗淋漓,看着快速远去的林志,都是一脸劫后余生的表情。

民房内,罗烈命武警们封锁了地窖的出口,但见一只雪白的手臂快速飞出,缠住一个武警的脖子,就要往地窖拉去。罗烈与武警们开启了强火力,将手臂打的血花四溅,地窖里发出一声惨叫怪手放开武警缩了回去。

“不要停止火力封锁!”罗烈下令之后,联系了刑警大队,“魔变女被封锁在发现尸体的民房中的地窖里,请火速增援。”他随后又与其他几队武警通了话,一时之间,所有的警力都在靠着民房靠近……

林志在东城高中换下了校服,他斜跨帆布包,抓起道剑,返身朝着民房赶。

魔变女非常的厉害,不是一般的道符可以斩杀的,他现在没有修为道术,只能依靠道剑。快到民房时,林志听到了连续的枪声,民房外围着不少警员,高胜男与马拉拉一脸焦急。

同时,民房中有惨叫声传出,看来魔变女彻底被激怒了。

林志分开众人进入了民房,只见魔变女雪白的手臂鲜血淋漓,不断从地窖中飞出,如长蛇一般,有几名警员被她打伤。幸好有强火力的封锁,不然恐怕会出现不少伤亡。“罗将军,你们快撤离,让我对付这魔物。”

罗烈的脸上溅满了血花,其他的武警与刑警也很惨,都是一脸的惊恐之色。

“你一个人应付得了吗?”罗烈已经通过各方渠道,知道林志不是普通人……

“放心吧!”林志手持古剑,目光坚定。

罗烈说:“大家,撤出民房,死守外面,决不能让她逃走继续害人。”惊魂未定的警员们全部退了出去,民房里安静了下来。

一只雪白的手臂从地窖口探了出来,随即就是另外一条,然后一张极美的人脸冒了出来,雪白的脖子如长蛇扭动。魔变女恢复了原先的美貌,双眼之中透着一丝妖光,她缓缓从地窖口爬了出来,分叉舌舔舐着红唇,一脸的妩媚。“少年,我知道你不是凡人,来吧,我们联手,一起繁衍我们的后代,这个世界,需要强者来统治,你就是强者,你是我的王,我愿意把自己献给你。我完美身体,现在是你的了,来享受肉体欲念的快乐,做我的主人,成为我的王……”魔变女双瞳出现了淡淡的紫芒,她不断扭动着妖娆的勾人身姿,衣服滑落,露出了雪白的肌肤,完美到极致的曲线起伏不已,足以唤醒人类最原始的欲望……

林志的目光与魔变女对视之后,原本清澈的双瞳,变得呆滞,浮现了一抹紫芒。

魔变女露出了邪恶的笑,扭动着完美雪白的撩人身躯,不断让林志沉浸其中。

她走到了林志面前,用雪白修长的手指抚摸着林志的脸,完美的乳颤动不已,双手捧着林志的脸,指甲不断变长。这个少年拥有极强的阳气与精元,她能预感到,吞噬了这个少年的灵魂,她的修为会暴涨,可以直接魔化成为永恒的人形……

她的嘴角勾起了满意的笑,锋利的指甲滑向了林志的头皮,只要剥开少年的头皮,将他的脸皮整个揭下来,就可以吞噬他完美的灵魂了……

“桀桀桀……”她发出了快活的声音。

突然,魔变女觉得心口一凉。

她张了张红唇,脸上出现了痛苦之色,黛眉皱在了一起,美丽的脸庞也变得扭曲。

她的眼睛睁得浑圆,心口传来的剧痛,让她美丽身躯开始颤抖。

她的乌黑的秀发散落,缓缓低下头看去,只见少年粗糙的手握着剑柄按在她的心口,鲜血顺着她紧致的小腹流动着,沿着雪白修长的腿,在地面上不断扩散……

“你……你……怎么可能……”

林志神色平静,清澈的双目古井无波,一脸淡然看着脸色惨白的魔变女。

“我的紫极魔瞳,我的绝美容颜,我的娇媚身姿,从没有人可以不受诱惑……”

林志沉默着一句话也没说。

魔变女雪白的皮肤上出现了黑色的魔纹,她的皮肤逐渐变成了紫黑色。

她痛苦的跌倒在地,头上冒出了一缕缕白色的幽魂,这些是被她吞噬的灵魂。

林志摸出一道度鬼符祭出,鬼魂们浮动不已,很快消失在了民房之中。

魔变女已经失去了人类的容貌,浑身布满魔纹,皮肤紫黑,她乌黑的长发如丝绸垂落,但她的脸非常美,甚至比魔变的人类容貌还要美艳几分。

“我输给了你,但魔终复活。”她脸色平静,没有任何的恐怖与狰狞。

她接受了失败,眼前的这个少年,的确很强。

但,魔终复活。

三万年了,地下太黑暗,太冰冷了,他们已经等了三万年……

魔变女的双瞳如两朵蓝莲花,她缓缓闭上了美丽的眼眸,长长的睫毛上只有悲伤的泪珠,顺着她精致的脸颊滑落,渗入了泥土之中。

地下,黑暗无比,她的灵魂往黑暗深渊之中不断下沉……

林志看着地上已经冰冷的魔变女,将落在一边的衣服盖在了她身上,罗烈与高胜男等人见民房中没了动静,猫着腰走了进来,“魔变女……死了?”高胜男的脸上透着惊讶。

其他人则是纷纷舒了一口气。

林志脸上平静的可怕,甚至透着冷酷。

“你怎么了?”高胜男问。

林志说:“没事,把魔变女烧掉吧,不然她体内的魔种还会滋生。”

“魔终复活……”林志耳边回荡着魔变女死前的话,他又想起了师父所说的预言……

第56章 杀人了

民房后边阴森的小树林中,烈火燃烧着,魔变女的尸体散发着浓烈的腥臭味儿,毛发燃烧的气息在空气中弥漫。大火足足烧了三个小时,魔变女的心脏还没有烧毁,只见紫黑色的心脏在火焰中不断膨胀,一层层鼓大爆裂,再鼓大,又爆裂……

心脏因为肌肉紧致又是层状的,很难烧成灰烬。

林志祭出了一道真火符,三昧真火散发着纯青色的火焰,只见紫黑色的心脏不断收缩,最后化为了暗白色的灰烬……

事后,林志对罗烈说了一声。

自己的身份,是绝对不能暴露了。

罗烈多聪明,岂会不明白林志的意思?“各位同志,此次事件,关乎国家机密,消灭魔变女的细节,要绝对保密,不可泄露半句,免得引起市民的恐慌,明白了吗?”

这件事情,就算是告一段落了。

林志买了地铁票准备回学校,他进入了车厢,发现自己的座位上有一个男子。

男子的年龄三十岁左右,蛤蟆脸,嘴唇外翻,就像切翻了的血肠似的。他戴着白色耳机,嘴里吧唧吧唧嚼着泡泡糖,两只大臭鞋扔在地上,盘膝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一脸的傻叉样。

“请让一下,这是我的座。”林志客气地说,对方大臭脚的气味儿在鼻子里乱钻,把他熏得够呛,他把车票递给了蛤蟆脸。

蛤蟆脸看了一眼车票塞给了林志,翻了一个白眼:“那边不是有座吗?”

林志一听气不打一处来,这家伙也太二了吧,他压住火气说:“这个座是我的。”

蛤蟆脸嘴角一歪:“你耳聋吗?旁边那个座,你不能座啊,你他妈是不是眼瞎?”

林志的脸顿时就黑了,还没见过这么横的。

这时,女乘务员过来了,“怎么回事?”

林志也不想生事,免得影响其他乘客,更何况美丽的女乘务员一脸笑容,“我买了这个座,他要霸座。”

“你可以给他让一下嘛?”女乘务员也被蛤蟆脸的臭脚丫熏得直皱眉,“先生,请你穿上鞋。”

蛤蟆脸连翻了三个白眼:“那边儿不是有座嘛?有病吧!我的脚不好,穿上鞋就疼。”

女乘务员说:“这个座位是人家的,请你让一下,好吗?”她觉得这个蛤蟆脸也太无耻了,简直真把地铁当自家的卧室了,你的臭脚,谁受得了?

周围的其他乘客小声议论着。

一个大娘说:“小伙子,快穿上鞋子,我都快被你熏死了。”她实在是受不了了。

蛤蟆脸却涎着二皮脸说:“我站不起来,脚上有伤,鞋子不能穿。”他的语气很是强硬。

“你站不起来,那到车站,怎么办,有人来接你吗?”女乘务员心说真是醉了。

她做了三年的乘务员,还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

蛤蟆脸翻着白眼:“到站了,你可以扶我呀,然后买一个轮椅。”

女乘务员差点儿气笑了,她一脸的无可奈何,心中很不是滋味,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林志一看,这还得了。

一个座位,他本来也没觉得是什么大事,但这蛤蟆脸简直太无礼了。

真是叔可忍婶不可忍!

他一把揪住蛤蟆脸的衣领,甩手就是几个耳光,脆生生的响,四周的乘客都瞪大了眼珠子,心里一个个大叫痛快,抽死狗日的。

蛤蟆脸直接被打懵了。

他眼冒金星,脸上满是指痕,嘴斜眼歪,满嘴牙齿在口中跳着迪斯科。

“你……你敢打我,我爸可是刑警……”

不等蛤蟆脸说完,林志将他一把抓起扔在了地上,就是一阵乱脚,“你不是起不来吗?到站了,我去给你买个轮椅。”他虽然没有了道术,失去了万象神通,三龙之力,但爆发出来也赛过一头公牛强。

蛤蟆脸顿时萎了。

他鼻青脸肿爬起来抓着鞋子就逃了,“你等着,到站后给你好看。”临走还放出了狠话。

其他人对林志一脸佩服,真是大快人心啊,赶走了蛤蟆脸,整节车厢的空气,顿时清新了三分。女乘务员则是有些担心,“你小心点儿,免得被报复。”她说完便离开了。

地铁到站后,林志下了车。

蛤蟆脸看过自己的车票,也在南湖站下了车,刚出了车站口,就见路边有三名刑警。“爸,有人打我。”蛤蟆脸朝着一个黑脸的老刑警冲了过去。

黑脸刑警说:“谁这么大胆,青天白日的就打人,还有没有王法了。”

蛤蟆脸见林志走出了地铁口,伸手一指:“就是他。”

黑脸刑警见到林志,浑身打了一个冷颤,“怎么是他?”队长都对这个少年非常尊敬,可见是大有来头,他要是还想在刑警队混,就不能得罪此人。

黑脸刑警在海城执法,对击杀魔变女还不知晓。

林志自然也看到了黑脸刑警。

“老杨,在执法吗?”林志没事人似的问黑脸刑警。

黑脸刑警挤出一个难看的笑:“是啊。”

蛤蟆脸一愣,“爸,你看他把我打成什么样了?”他狠狠盯了一眼林志。

黑脸刑警反手就是一个耳光,打的蛤蟆脸坐在了地上,门牙都掉了,鼻血横流,“爸,你是不是中邪了?打我干嘛啊……”

黑脸刑警一咬牙:“你个**崽子,我踢死你。”他抬腿就是三个窝心脚,蛤蟆脸嗷嗷直叫。林志将车上的事儿说了一下,黑脸刑警这次是真火了:“格老子的,你是想上天啊,考上了博士就敢为所欲为了,真是枉费了多少年高等教育……”

蛤蟆脸可惨了。

林志一脸平静,他并不想阻止,咳,毕竟是人家的家事,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嘛。

他直接离开了,坐了12路公交车,再过几站,就能到燕大路了。

公交车快要经过拒龙河大桥时,一个老太婆站了起来,骂骂咧咧的与司机理论着。

司机说:“这里不能停车。”

“已经过站了,难道还要我去下一站嘛?”老太婆一脸怒气。

“等过了大桥车辆少时,再靠边您下车,行吗?”

“不行,我就要在这里下车,你给我停车,停车……”老太婆就要抢司机的方向盘。

这时,公交车驶上了拒龙河大桥,车流量非常密集。

老太婆还在咆哮:“你给我停车……”她抓住司机的手臂乱晃。

林志一看不好,这要是方向盘一下打偏了,能不出事儿吗?

他一个飞身上前,一把抓住老太婆的头发,将其扔在了一边。

老太婆恶狠狠就要撕打林志:“小瘪犊子,你竟敢打老人。”她就要拼命。

林志甩手就是一个耳光,啪,一声脆响。

乘客们就像喝了雪碧,透心凉,心飞扬,暗叫打得好。

老太婆嘴里仅剩的一颗龋齿也飞了出来,杀猪似的怪叫了起来:“天呐,杀人了……”

第5章7章 颁奖

林志说:“要不,我打个电话报警,看警察怎么说?”

“我是老人,你怎么敢打老人?”老太婆说。

林志说:“你破坏社会秩序,危害他人生命安全,警察一来,你就等着吃牢饭吧。”

老太婆吓得嘴巴鼓成了球,两颗绿豆眼瞪成了黄豆,讷讷说:“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她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过错,骂骂咧咧回到了座位上,捂着嘴盯着地上的龋齿,满眼怨毒之色。

林志刚回到学校,就发现月亮湖边围着许多人。

“大头,出什么事儿了?”林志说。

“剑男,这两天你去哪里了?”大头回身问。

“闲得无聊出去逛了一下。”

“哎,这事儿可邪乎了,有一个大三学姐失踪了两天,这不,在湖底发现了她的尸体。”

林志看了过去,地上摆着一具泡得浮肿的女尸,脸上有多处的淤青,似乎生前发生过打斗。尸体的衣服破碎,脖子上有掐痕,看来是一场谋杀案。

这时,一个啤酒肚的胖老师挤进了人群,是理学院的副院长李思明。

李思明一手掐腰对办案民警说:“同志,这事儿,有结果了吗?”

“调查了监控,但凶手极为狡猾,竟然全部避开了,只有这名女生前往湖边的身影……”

李思明吐了一口气:“这样啊,死者的家长打算将尸体火化,你们看?”

民警说:“案情尚未调查清楚,还得等上面的意见。”

“死者为大嘛,人死不能复生,要入土为安。”李思明摸着啤酒肚说。

民警说:“这事儿我做不了主,我们要尊重每一个死者,只有将凶手绳之以法,才能让死者瞑目。”他有些厌烦眼前这个老师。

李思明一连说了几个是,然后看了一眼地上的女尸,匆匆离开了。

林志回到了宿舍,只见歪嘴躺在床上,被子蒙的严严实实,身体不断抽搐着。

“歪嘴,你没事吧?”林志觉得奇怪。

老稀干咳了一声:“别理他,这家伙就是欠抽。”

“怎么回事?”

白眼说:“歪嘴向一个女生表白,那女生说‘你是个好人’,这不,歪嘴伤心呢。”

林志这才明白了,原来是被发了好人卡。

哨牙说:“我是过来人,歪嘴啊,天涯何处无芳草……”

“你懂什么啊,呜呜……”歪嘴哭的更伤心了。

“我都是为你好,瞧瞧你,那胖女生,根本就配不上你。”

“可是,我就喜欢她那样子的,呜呜……”

“瞧你这点儿出息,你啊,这辈子也就这样子了。”哨牙一脸无奈的表情。

突然,歪嘴从被子里钻了出来,“不好了。”

“怎么了?”大头问。

歪嘴说:“朱茂簇与一群学生买了白马,还订制了道袍与古剑,说这是泡妞必备神器。”

林志看了一下论坛,前面几个帖子,都是这件事。

‘理学院学生会主席朱茂簇联合十大少,为了泡妞,买来了纯色白马。’

‘朱三少订制了精美的道袍,扬言要一举拿下校花,夺取泡妞小能手的桂冠。’

‘十大少出马,泡妞小能手无处躲藏。’

林志一脸黑线,这是搞哪样啊?

第二天,林志在校园见到了朱茂簇等人。

以朱茂簇为首的十人,都穿着道袍,戴着道冠,穿着布鞋,背着长剑,手里牵着一匹白马。几人一脸的得意之色,就像是耀武扬威似的,这完全是盗版林志的风格。

“快看啊,最美校花来了。”

“真的是顾雁秋呀,她比以前更漂亮了,也更加成熟了。”

“朱三少这次的目标就是顾雁秋,听说已经给她发了邀请信,要在操场上表白……”

朱茂簇迈着八字步,也许是不常穿布鞋的缘故,脚下崴了一下,摔了一个狗啃泥,道冠飞出了三米远。他急忙爬起来整理衣服,戴好道冠,拍掉衣服上的土朝着顾雁秋迎了上去。

“还没到过年,你就磕头?”顾雁秋小脸清冷,“我可没红包给你。”

朱茂簇头上摔的肿起了一个红通通的大包。

“呵呵,没想到是向土地爷要‘大红包’!”顾雁秋说,“这就是你说的要事?”

朱茂簇嘴角猛抽了几下:“咳,我是来……”

突然,一股臭味传了过来。

顾雁秋一皱眉,小手捂住的红唇,看向了臭源。

不远处,一个穿着道袍的学生说:“朱三少,你的白马拉稀了。”

其他学生捂着嘴偷笑不已。

朱茂簇直叫苦,“学姐,我要……”

顾雁秋说:“你还是去把马便清理一下再说吧。”

朱茂簇直接被噎住了,“好,好……”他心里大骂晦气。

顾雁秋看了一眼林志,冷哼一声离开了。

几天后,校园里的马越来越多,穿道袍的人如雨后春笋似的乱冒,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泡妞!

林志也没想到,自己的影响力竟然有这么大。

不过,那些学生每天还要刷马,喂草,清理马便……一个个叫苦不已。

“你们发现没,泡妞小能手的那匹马,根本不拉便便。”

“是吗?不过,我从没见他给白马喂草,也没洗刷过。”

“但是,他的那匹白马油光水滑的,实在是太不正常了。”

“你还是别打那匹马的主意,那是一匹烈马,有一个学生要偷马,被踢爆了膀胱。”

“我擦,真的假的?”

这种议论声在校园的每个角落里传播。

几天后,唐思燕找到了林志:“你的服装,在校园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你知道吧?”

林志说:“这是个人的喜好嘛,反正燕京大学也没规定不准穿啊。”

唐思燕笑了:“这是好事啊,道教协会的会长周远道先生,得知这个情况之后,打算给你奖励一面锦旗。”

林志愣了一下:“这样……不太好吧?”

“这有什么不好的?降旗仪式结束后,会举行颁奖仪式,你可要严肃对待。”

林志说:“好。”

下午,降旗仪式结束后,理学院的副院长李思明与唐思燕集合了学生。

因为这次的带头穿道袍的就是理学院的朱茂簇。

主席台上,李思明一番慷慨陈词之后,对道教协会的周远道说:“会长,开始吧。”

周远道干咳了几声:“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弘扬道教传统,继承道家文化,是每一个青少年的责任。今天,我们特制了金色奖章和锦旗,要颁发给先进的弘扬者。”

“道教协会的金色奖章,太了不得了,听说这位会长道术通天。”

“你们说谁会得到奖章呢?”

“那还用说?当然是我们理学院的朱茂簇了,他最近带头买马穿道袍,风头无两啊。”

“我觉得有可能是泡妞小能手,毕竟,他才是这次风潮的掀起者。”

“呵呵,绝不可能!道教协会的金色奖章,怎么会颁发给一个山村的野小子?”

学生们议论纷纷。

朱茂簇一脸的傲然,他心中非常得意,看来自己这步棋真是走的太对了,简直是一举两得啊!不光吸引了学校的各大系花和最美校花,还吸引来了道教协会,真是意想不到啊。

“朱三少,你太厉害了,连道教协会都对你刮目相看了。”

“那还用说?我他妈真是个天才,哈哈哈。”朱茂簇捻着嘴角黑痣的长毛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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