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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


正文 女儿 /文:陈嗣庆

我的次女陈平是一个先天条件极度贫乏的孩子。在她二十岁以前,无论健康、脾气、观念、敏感、任性和自弃,都是少见的。在她少年的时候,她的母亲和我这个做父亲的,可以说,因为家中有这样一个刚烈孩子,过的是心灵上倍受欺凌的苦日子。那些年她常常要出事,使得我们日日夜夜生活在恐惧里。写到这儿,回想起那一段岁月,仍然感到想痛哭的冲动。

看见女儿现今的行事为人,还有对父母手足和朋友出自真心的爱诚、和平,我感触又欣慰,有时感到这是不是一场梦境?下面的几篇文章是我的孙女和外孙儿女这批小孩子写的三毛,他们年纪轻,注意的都是三毛会讲故事这件事。她的确可以去说书,在家人面前说得尤其最好。

我想说的是,在我的观察里,我女儿这一生的用功,很少有人看见。而我这个做父亲的,对于她几近疯狂而持续了一生的看书和写作,除了敬佩她的恒心之外,甚而想劝告她不要这么用功下去,免得伤害健康。

平儿目前因为健康情形不佳,已不再教书,居住在台北的一间小公寓里。她每天必定回家吃晚饭陪伴我和她母亲。对外一切应酬完全婉谢,吃完饭便回她的工作室——不是睡觉的地方,她舍不得睡。大概由夜间九点半开始要工作到清晨七点,小睡一下,午饭不吃,再继续工作到下午六点才回我们家来吃晚饭。

我女儿对于看书的狂热可以说一万个人中找不到一个。这不是现在,是做父亲暗暗观察一生的事实。

在生活上,我女儿不穿、不吃、不睡、不息,没有电视机——不看,没有男朋友——无情。连一辆二手货的汽车在去年也卖掉了。在一个普通人的眼里,她是贫乏的,甚而住的房子,都是父母借给她的,她看上去一无所有。对于他人,却十二分慷慨和悲悯。她赚的辛苦钱,自有良知告诉她去处,悄悄处理。我虽然对这样的女儿引以为傲,而内心,实在希望她在有生之年,略略合理的在物质上善待自己。

读书和离家,加上我女婿的早逝,彻底改变了女儿。至今她仍然不断的教育自己。这不是我做父亲的在讲她什么,这是一个我看见的进步。

写到这儿,我又为她感到辛酸,虽然女儿说她内心真正快乐。

其实,我女儿在文学上最有心得,而且极有见地的,却是她酷爱一生的和这两本文学巨著,并不在目前已出版的书籍里。我不敢期望她碰触有关这类心得的大文章,担心她的健康不能长期透支下去,可是,不久的将来,眼看水到渠成,她必然走上论说水浒与红楼的路上去。我女儿常说,生命不在于长短,而在于是否痛快的活过。我想这个说法也就是:确实掌握住人生的意义而生活。在这一点上,我虽然心痛她的燃烧,可是同意。

平儿不爱惜健康,是她最大的愚昧。做父母的,在这件事情上,拿她无可奈何。叫她不工作,等于判她死刑,也是不可能的。说来说去,我对这个女儿仍然没有办法。这本书,是平儿第十一本。在人生的处理上她变了很多。在胸襟上,没有退步。

正文 阿姨 /文:黄齐荃

我的阿姨给我印象最深的事情就是她的讲话。她不讲话则已,一讲话有如暮鼓晨钟,令人震动。

她讲话跟别人很不一样,又生动又活泼,听起来每个故事都变成又深刻又很容易懂。有一次妈妈和我去阿姨家拿毛线衣,本来是一去就要走的,结果阿姨讲起,我和妈妈坐到都忘了回去。原来那么棒,以前都不注意。

我的历史成绩很好,这跟阿姨又谈得十分尽兴。有时候我们也关心国事,总之跟阿姨讲话都讲不完。

阿姨很有学问,可惜她写的书都没有学问的样子。我的功课太忙,没有时间看她的书。听阿姨讲话最危险了,因为会忘记要去做功课。我以后要多看一些好书,在阿姨面前,我觉得自己念书不够。

还有,我阿姨对于看手相、玄学等等很有一套。哇噻!很灵。

除了以上这些感想,我没有别的想说了。

正文 我的小姑 /文:(十二岁)陈天慈

我不看我小姑的书。我比较爱看《侠盗亚森罗蘋》的故事全集。小姑的书看了觉得没什么吸引人的情节。

每次小姑介绍我看的书,我都看不下去,例如说,小姑说她就是在我的年纪看的。后来小姑讲给我姐姐和我听,后来我们班上开同乐会,我和同学就编了一个短剧叫“刘姥姥进大观园”。小姑讲的比较好听。小姑有一本书叫《笑林广记》,我和姐姐看了不好笑,小姑就用讲的讲书,我们最喜欢她讲一个健忘的人的故事,每次听都会笑得很厉害,都听不厌。

小姑对我的同学也很好,有时会接同学一起去她的家玩。小姑不凶,都是笑的。我很喜欢跟我的小姑在一起,可是心里又有点又怕又爱的感觉。她从来没有骂我,都很和气。有一次我们学校去参加电视节目比赛,我也是代表,后来输了,小姑听说我们输了,笑笑的说:不要难过,参加才是真正的意义和经验,输是成功之母,赢了将来也会输的。

正文 小姑 /文:(四岁)陈天明

我的小姑名字叫陈平,我爸爸叫陈杰,我妈妈叫陈素珍,我妹妹叫陈天白,我大伯伯叫陈圣,我大伯母叫小魏,我大姑叫陈田心,我堂姐叫陈天恩、陈天慈,我阿一丫叫陈嗣庆,我阿娘叫缪进兰,我表姐叫……。

我的小姑很会讲故事她也给我和妹妹很多书我小姑讲故事很好笑我和妹妹听了都一直笑一直笑有一次她讲的故事不好笑讲一个张伯伯做马去当兵的故事很可怜他都吃不到什么东西后来故事里的张伯伯真的来了阿娘家我就很勇敢的夹一块肉到他碗里面去说张伯伯这个肉请你吃。

陈素珍笔录

正文 我的小姑 /文:(十二岁)陈天恩

我的小姑很慈爱也很忙碌。有时候我和妹妹在做功课,去问小姑不懂的课题,她都说不会做,很难,还怪教科书太枯燥无味,尤其是“社会”教科书里的年代和几月几日她都背不出来。我小姑常常写白字,每次都要来问我怎么写,可是她很会造句,造出来都是好笑的,我都不敢写到作业上去。小姑都不会正经,每天都在讲笑话,疯疯癫癫的,看上去很快乐。我们考月考的时候星期天在祖父母家温习课本,小姑都来捣蛋叫我们不要背书,如果考最末一名就给我们奖金,考好了就没有钱,我祖母叫我不要理小姑,要好好用功。

正文 我也叫她小姑 /文:(十二岁)王致宁

三毛小姑是我最好同学的姑姑,所以我也叫她小姑。

去小姑家玩是最快乐的事情之一。她的声音柔柔的,很好听。每次去小姑家,我们都请她讲故事,最喜欢听她讲鬼故事,可是小姑都不肯讲太恐怖的,每天听了只害怕几天就不怕了,很不过瘾。她说鬼故事可能影响儿童心理,都不肯用吓的去讲。

小姑的讲话都不是填鸭式的。

每次听小姑讲故事都有收获,又收集了她的故事去讲给别人听。

小姑的缺点就是她太客气了,我送她东西,她每次都会谢了又谢,有时东西是由陈天恩、陈天慈传递的,小姑也会写一个条子来谢我。这就是她的缺点,太客气。

正文 一千零一夜的阿姨 /(十九岁)黄齐芸

我都被人问死了,一天到晚被问我的阿姨三毛在家里是什么样子。我的阿姨就是一个最普通的阿姨,跟天下的阿姨都差不多。有时满宠我们小孩子,有时很久看不到她。

说起阿姨的讲话,真是一绝,她讲起故事来明明坐在沙发上,可是故事的背景、气氛、人物、时空,都会活活的出现在我们眼前,像催眠术一样,听得她不让我们出来,我们就出不了故事,太棒了,这一点和别人的阿姨很不相同。

阿姨写了好多首歌和诗之间的东西,都放着不发表,到了晚上就在电话里念给我听,叫我做试验品,每次都问懂不懂?懂不懂?如果我懂了,她就不改字,如果不懂,她就改成浅的字。我是阿姨密藏文章的听众。她也有调子唱给我听。

我从来没有厌过阿姨的语言,她好像那个里面讲故事的女人,阿姨的话是讲不完的。

我们家的人,都少看阿姨的书,因为她讲话比写书又生动太多了。听她就够了

正文 —一位认真的玩童

/(十九岁)黄齐蕙

我该怎样来形容她——我的阿姨三毛呢?一位认真的玩童;“游戏人生”是她心中的彩虹。

她,流浪了半个地球,不是为了要寻求刺激或逃避些什么,而是啊!而是为了一个游戏。

她,只因这“迷人”的游戏,太丰富、太有趣了!值得这一位认真的玩童终其一生都陶醉其中,没有半点后悔,不悔!

她,不太喜欢吃饭,却喜爱做菜,切切炒炒,哗啦一下,就“变”出一盘又香又美的菜啦!这,也是玩童拿手的“游戏”之一。这个游戏她又不玩了。

这玩童也是不舍得太早上床睡觉的,写写、画画、想想——在夜里,多惬意。敢情这玩童还是夜猫子呢!她,去了撒哈拉,不是闲着无聊,想去沙漠“观浴”,或在那大漠沙沙之地白手起家,但却是为着要玩它一局“永恒的夏娃”;就在这样的执着中,竟也认真地“玩”出好多真实又美丽的故事。

我该如何,如何称这位玩童呢?“游戏”是她心中的彩虹,永远在雨后的天空里美丽。

正文 胆小鬼

这件事情,说起来是十分平淡的。也问过好几个朋友,问他们有没有同样的经验,多半答说有的,而结果却都相当辉煌,大半没有捱打也没有被责备。

我要说的是——偷钱。

当然,不敢在家外面做这样的事情,大半是翻父母的皮包或口袋,拿了一张钞票。

朋友们在少年的时候,偷了钱大半请班上同学吃东西,快快花光,回去再受罚。只有一个朋友,偷了钱,由台南坐火车独自一人在台北流浪了两天,钱用光了,也就回家。据我的观察,最后那个远走高飞的小朋友是受罚最轻的一个,他的父母在发现人财两失的时候,着急的是人,人回来了,好好看待失而复得的儿子,结果就舍不得打了。

小孩子偷钱,大半父母都会反省自己,是不是平日不给零用钱才引得孩子们出手偷,当然这是比较明理的一派父母。我的父母也明理,却忘了我也需要钱,即使做小孩子,在家不愁衣食,走起路来仍期望有几个铜板在口袋里响的。

那一年,已经小学三年级了,并没有碰过钱,除了过年的时候那包压岁钱之外,而压岁钱也不是给花的,是给放在枕头底下给压着睡觉过年的,过完了年,便乖乖的交回给父母,将数目记在一个本子上。大人说,要存起来,做孩子的教育费。

并不是每一个孩子都期待受教育的,例如我大弟便不,他也不肯将压岁钱缴还给父母。他总是在过年的那三天里跟邻居的孩子去赌扑克牌,赌赢了下半年总有钱花,小小年纪,将自己的钱支配得当当心心,而且丰满。

在我们的童年里,小学生流行的是收集橡皮筋和红楼梦人物画片,还有玻璃纸——包彩色糖果用的那种。这些东西,在学校外面沿途回家的杂货铺里都有得卖,也可以换。所谓换,就是拿一本用过的练习簿交给老板娘,可以换一颗彩色的糖。吃掉糖,将包糖的纸洗洗干净,夹在书里,等夹成一大叠了,又可以跟小朋友去换画片或者几根橡皮筋。

也因为这个缘故,回家来写功课的时候总特别热心,恨不能将那本练习簿快快用光,好去换糖纸,万一写错了,老师罚着重写,那么心情也不会不好,反而十分欢喜。

在同学里,我的那根橡皮筋绳子拉得最长,下课用来跳橡皮筋时也最神气。而我的母亲总弄不懂为什么我的练习簿那么快就会用完,还怪老师功课出得太多,弄得小孩子回家来不停的写了又写。

也就在那么一个星期天,走进母亲的睡房,看见五斗柜上躺着一按红票子——五块钱。

当年一个小学老师的薪水大约是一百二十块台币一个月,五块钱的价值大约现在的五百块那么多了,也等于许多许多条彩色的橡皮筋,许多许多红楼梦里小姐丫头们的画片,等于可以贴一个大玻璃窗的糖纸,等于不必再苦写练习簿,等于一个孩子全部的心怀意念和快乐。

对着那张静静躺着的红票子,我的呼吸开始急促起来,两手握得紧紧的,眼光离不开它。

当我再有知觉的时候,已经站在花园的桂花树下,摸摸口袋,那张票子随着出来了,在口袋里。

没敢回房间去,没敢去买东西,没敢跟任何人讲话,悄悄的蹲在院子里玩泥巴。母亲喊吃中饭,勉勉强强上了桌,才喝了一口汤呢,便听母亲喃喃自语:“奇怪,才搁的一张五块钱怎么不见了。”姐姐和弟弟乖乖的吃饭,没有答理,我却说了:“是不是你忘了地方,根本没有拿出来?”母亲说不可能的,我接触到父亲的眼光,一口滚汤咽下去,烫得脸就红了。

星期天的孩子是要强迫睡午觉的,我从来不想睡,又没有理由出去,再说买了那些宝贝也不好突然拿回来,当天晚上是要整理书包的——在父母面前。

还是被捉到床上去了,母亲不肯人穿长裤去睡,硬要来拉裤子,当她的手碰到我的长裤口袋时,我呼一下又胀红了脸,挣扎着翻了一个身,喊说头痛头痛,不肯她碰我。

那个样子的确象在发高烧,口袋里的五块钱就如汤里面滚烫的小排骨一样,时时刻刻烫着我的腿。

“我看妹妹有点发烧,不晓得要不要去看看医生。”

听见母亲有些担心的在低声跟父亲商量,又见父亲拿出了一支热度计在甩。我将眼睛再度闭上,假装睡着了。姿势是半斜的,紧紧压住右面口袋。

夏天的午后,睡醒了的小孩子就给放到大树下的小桌边去,叫我们数柚子和芭乐,每个人的面前有一碗绿豆汤,冰冰的。

姐姐照例捧一本西游记在看,我们想听故事,姐姐就念一小段。总是说,多念要收钱,一小段不要钱。她收一毛钱讲一回。我们没有钱,她当真不多讲,自己低头看得起劲。有一次大弟很大方,给了她两毛钱,那个孙悟空就变了很多次,还去了火焰山。平日大弟绝不给,我就没得听了。

那天姐姐说西游记已经没意思了,她还会讲言情的,我们问她什么是言情,她说是红楼梦——里面有恋爱。不过她仍然要收钱。

我的手轻轻摸过那张钞票,已经快黄昏了,它仍然用不掉。晚上长裤势必脱了换睡衣,睡衣没有口袭,那张钞票怎么藏?万一母亲洗衣服,摸出钱来,又怎么了得?书包里不能放,父亲等我们入睡了又去检查的。鞋里不能藏,早晨穿鞋母亲会在一旁看。抽屉更不能藏,大弟会去翻。除了这些地方,一个小孩子是没有地方了,毕竟属于我们的角落是太少了。

既然姐姐说故事收钱,不如给了她,省掉自己的重负。于是我问姐姐有没有钱找?姐姐问是多少钱要找?我说是一块钱,叫她找九毛来可以开讲恋爱了。她疑疑惑惑的问我:“你哪来一块钱?”我又脸红了,说不出话来。其实那是整张五块的,拿出来就露了破绽。

当天晚上我仍然被拉着去看了医生。据母亲说给医生的病况是:一天都脸红,烦躁,不肯讲话,吃不下东西,魂不守舍,大约是感冒了。医生说看不出有什么病,也没有发烧,只说早些睡了,明天好上学去。

我被拉去洗澡,母亲要脱我的衣服,我不肯,开始小声的哭,脸通红的,哭了一会儿,发觉家里的工人玉珍蹲着在给洗腿,这才松了一口气。

那五块钱仍在口袋里。

穿了睡衣,钱跟过来了,握在拳头里,躲在浴室不出来。大弟几次拿拳头敲门,也不肯开。等到我们小孩都已上了床,母亲才去浴室,父亲在客厅坐着。

我赤着脚快步跑进母亲的睡房,将钱卷成一团,快速的丢到五斗柜跟墙壁的夹缝里去,这才逃回床上,长长的松了口气。

那个晚上,想到许多的梦想因为自己的胆小而付诸东流,心里酸酸的。

“不吃下这碗稀饭,不许去上学。”

我们三个孩子愁眉苦脸的对着早餐,母亲照例在监视,一个平淡的早晨又开始了。

“你的钱找到了没有?”我问母亲。

“等你们上学了才去找——快吃呀!”母亲递上来一个煮蛋。

我吃了饭,背好书包,忍不住走到母亲的睡房去打了一个转,出来的时候喊着:“妈妈,你的钱原来掉在夹缝里去了。”母亲放下了碗,走进去,捡起了钱说:“大概是风吹的吧!找到了就好。”

那时,父亲的眼光轻轻的掠了我一眼,我脸红得又像发烧,匆匆的跑出门去,忘了说再见。

偷钱的故事就那么平平淡淡的过去了。

奇怪的是,那次之后,父母突然管起我们的零用钱来,每个小孩一个月一块钱,自己记帐,用完了可以商量预支下个月的,预支满两个月,就得——忍耐。

也是那次之后的第二个星期天,父亲给了我一盒外国进口的糖果,他没有说慢慢吃之类的话。我快速的把糖果剥出来放在一边,将糖纸泡在脸盆里洗干净,然后一张一张将它们贴在玻璃窗上等着干。

那个下午,就在数糖纸的快乐里,悠悠的度过。

等到我长大以后,跟母亲说起偷钱的事,她笑说她不记得了。又反问:“怎么后来没有再偷了呢?”我说那个滋味并不好受。说着说着,发觉姐姐弟弟们在笑,原来都偷过钱,也都感觉不好过,这一段往事,就过去了。

正文 吹兵

那天上学的时候并没有穿红衣服,却被一只疯水牛一路追进学校。

跑的开始以为水牛只追一下就算了的,或者会改去追其他的行人,结果他只钉住我锲而不舍的追。哭都来不及哭,只是没命的跑,那四只蹄子奔腾着咄咄的拿角来顶——总是在我裙子后面一点点距离。

好不容易逃进了教室,疯牛还在操场上翻蹄子踢土,小学的朝会就此取消了。同学很惊慌,害怕牛会来顶教堂。晨操播音机里没有音乐,只是一再的播着:“各位同学,留在教室里,不可以出来,不可以出来!”

我是把那条牛引进学校操场上来的小孩子,双手抓住窗口的木框,还是不停的喘气。同学们拿出了童军棍把教室的门顶住。而老师,老师们躲在大办公室里也是门窗紧闭。

就是那一天,该我做值日生。值日生的姓名每天由风纪股长写在黑板上,是两个小孩同时做值日。那个风纪股长忘了是谁,总之是一个老师的马屁鬼,压迫我们的就是她。我偶尔也被选上当康乐股长,可是康乐和风纪比较起来,那份气势就差多了。

疯水牛还在操场上找东西去顶,风纪股长却发现当天班上的茶壶还是空的。当时,我们做小学生的时候,没有自备水壶这等事的,教室后面放一个大水壶,共用一个杯子,谁渴了就去倒水喝,十分简单。而水壶,是值日生到学校厨房的大灶上去拿滚水,老校工灌满了水,由各班级小朋友提着走回教室。

牛在发疯,风纪股长一定逼我当时就去厨房提水,不然就记名字。另外一个值日小朋友哭了,死不肯出去。她哭是为了被记了名字。我拎了空水壶开门走到外面,看也不看牛,拚着命就往通向厨房的长廊狂奔。

等到水壶注满了滚水,没有可能快跑回教室,于是我蹲在走廊的门边,望着远处的牛,想到风纪股长要记名字交给老师算帐,也开始蹲着细细碎碎的哭了。

就在这个时候,清晨出操去的驻军们回来了。驻军是国庆日以前才从台湾南部开来台北,暂住在学校一阵的。

军人来了,看见一只疯牛在操场上东顶西拱的,根本也不当一回事,数百个人杀声震天的不知用上了什么阵法,将牛一步一步赶到校外的田野里去了。

确定牛已经走了,这才提起大茶壶,走三步停两步的往教室的方向去。也是在那么安静的走廊上,身后突然传来咻咻、咻咻喘息的声音,这一慌,腿软了,丢了水壶往地下一蹲,将手抱住头,死啦!牛就在背后。

咻咻的声音还在响,我不敢动。

觉得被人轻轻碰了一下紧缩的肩,慢慢抬头斜眼看,发觉两只暴突有如牛眼般的大眼睛呆呆的瞪着我,眼前一片草绿色。

我站了起来——也是个提水的兵,咧着大嘴对我啊啊的打手势。他的水桶好大,一个扁担挑着,两桶水面浮着碧绿的芭蕉叶。漆黑的一个塌鼻子大兵,面如大饼,身壮如山,胶鞋有若小船。乍一看去透着股蛮牛气,再一看,眼光柔和得明明是个孩童。

我用袖子擦一下脸,那个兵,也不放下挑着的水桶,另一只手轻轻一下,就拎起了我那个千难万难的热茶壶,做了一个手势,意思是——带路,就将我这瘦小的人和水都送进了教室。

那时,老师尚未来,我蹲在走廊水沟边,捡起一片碎石,在泥巴地上写字,问那人——什么兵?那个哑巴笑成傻子一般,放下水桶,也在地上划——炊兵。炊字他写错了,写成——吹兵。

后来,老师出现在远远的长廊,我赶快想跑回教室,哑巴兵要握手,我就同他握手,他将我的手上下用劲的摇到人都跳了起来,说不出有多么欢喜的样子。

就因为这样,哑巴做了我的朋友。那时候我小学四年级,功课不忙。

回家说起哑巴,母亲斥责我,说不要叫人哑巴哑巴,我笑说他听不见哪,每天早晨见到哑巴,他都丢了水桶手舞足蹈的欢迎我。

我们总是蹲在地上写字。第一次就写了个“火”,又写“炊”和“吹”的不同。解释“炊”的时候,我做扇火的样子。这个“吹”就嘟嘟的做号兵状。哑巴真聪明,一教就懂了,一直打自己的头,在地上写“笨”,写成“茶”,我猜是错字,就打了他一下头。

那一阵,对一个孩子来说,是光荣的,每天上课之前,先做小老师,总是跟个大汉在地上写字。

哑巴不笨,水桶里满满的水总也不泼出来,他打手势告诉我,水面浮两片大叶子,水就不容易泼出来,很有道理。

后来,在班上讲故事,讲哑巴是四川人,兵过之前他在乡下种田,娶了媳妇,媳妇正要生产,老娘叫哑巴去省城抓药,走在路上,一把给过兵的捉去掮东西,这一掮,就没脱离过军队,家中媳妇生儿生女都不晓得,就来了台湾。

故事是在“康乐时间”说的,同学们听呆了。老师在结束时下了评语,说哑巴的故事是假的,叫同学们不要当真。天晓得那是哑巴和我打手势、画画、写字、猜来猜去、拼了很久才弄清楚的真实故事。讲完那天,哑巴用他的大手揉揉我的头发,将我的衣服扯扯端正,很伤感的望着我。我猜他一定在想,想他未曾谋面的女儿就是眼前我的样子。

以后做值日生提水总是哑巴替我提,我每天早晨到校和放学回家,都是跟他打完招呼才散。

家中也知道我有了一个大朋友,很感激有人替我提水。母亲老是担心滚烫的水会烫到小孩,她也怕老师,不敢去学校抗议叫小朋友提滚水的事。

也不知日子过了多久,哑巴每日都呆呆的等,只要看见我进了校门,他的脸上才哗一下开出好大一朵花来。后来,因为不知如何疼爱才好,连书包也抢过去代背,要一直送到教室口,这才依依不舍的挑着水桶走了。

哑巴没有钱,给我礼物,总是芭蕉叶子,很细心的割,一点破缝都不可以有。三五天就给一张绿色的方叶子垫板,我拿来铺在课桌上点缀,而老师,总也有些忧心忡忡的望着我。也有礼物给哑巴,不是美劳课的成绩,就是一颗话梅,再不然放学时一同去坐跷跷板。哑巴重,他都是不敢坐的,耐性用手压着板,我叫他升,他就升,叫他放,他当当心心的放,从来不跌痛我。而我们的游戏,都是安静的,只是夕阳下山后操场上两幅无声无息的剪影而已。

有一天,哑巴神秘兮兮的招手唤我,我跑上去,掌心里一打开,里面是一只金戒指,躺在几乎裂成地图一般的粗手掌里。

那是生平第一次看见金子,这种东西家中没有见过,母亲的手上也没见过,可是知道那是极贵重的东西。哑巴当日很认真,也不笑,瞪着眼,把那金子递上来,要我伸手,要人拿去。我吓得很厉害,拼命摇头,把双手放在身后,死也不肯动。哑巴没有上来拉,他蹲下来在地上写——不久要分别了,送给你做纪念。

我不知如何回答,说了再见,快步跑掉了。跑到一半再回头,看见一个大个子低着头,呆望着自己的掌心。不知在想什么。

也是那天回家,母亲说老师来做了家庭访问,比我早一些到了家里去看母亲。

家庭访问是大事,一般老师都是预先通知,提早放学,由小朋友陪着老师一家一家去探视的。这一回,老师突袭我们家,十分怪异,不知自己犯了什么错,几乎担了一夜的心。而母亲,没说什么。

也因为老师去了家里,这一吓,哑巴要给金子的事情就忘了讲。

第二天,才上课呢,老师很慈爱的叫我去她放办公桌的一个角落,低声问我结识那个挑水军人的经过。

都答了,一句一句都回答了,可是不知有什么错,反而慌得很。当老师轻轻的问出:“他有没有对你不轨?”那句话时,我根本听不懂什么叫做鬼不鬼的,直觉老师误会了那个哑巴。不轨一定是一种坏事,不然老师为什么用了一个孩子实在不明白的鬼字。

很气愤,太气了,就哭了起来。也没等老师叫人回座,气得冲回课桌趴着大哭。那天放学,老师拉着我的手一路送出校门,看我经过等待着的哑巴,都不许停住脚。

哑巴和我对望了一眼,我眼睛红红的,不能打手势,就只好走。老师,对哑巴笑着点点头。

到了校门口,老师很凶很凶的对我说:“如果明天再跟那个兵去做朋友,老师记你大过,还要打——。”我哭着小跑,她抓我回来,讲:“答应呀!讲呀!”我只有点点头,不敢反抗。

第二天,没有再跟哑巴讲话,他快步笑着迎了上来,我掉头就跑进了教室。哑巴站在窗外巴巴的望,我的头低着。

是个好粗好大个子的兵,早晚都在挑水,加上两个水桶前后晃,在学校里就更显眼了。男生们见他走过就会唱歌谣似的喊:“一个哑巴提水吃,两个哑巴挑水吃,三个哑巴没水吃……。”跟前跟后的叫了还不够,还有些大胆的冲上去推水桶将水泼出来。

过去,每当哑巴兵被男生戏弄的时候,他会停下来,放好水桶,作势要追打小孩,等小孩一哄跑了,第一个笑的就是他。也有一次,我们在地上认字,男生欺负哑巴听不见,背着他抽了挑水的扁担逃到秋千架边用那东西去击打架子。我看了追上去,揪住那个光头男生就打,两个厮打得很剧烈,可是都不出声叫喊。最后将男生死命一推,他的头碰到了秋千,这才哇哇大哭着去告老师了。

那是生平第一次在学校打架,男生的老师也没怎么样,倒是哑巴,气得又要骂又心痛般的一直替我掸衣服上的泥巴,然后,他左看我又右看我,大手想上来拥抱这个小娃娃,终是没有做,对我点个头,好似要流泪般的走了。

在这种情感之下,老师突然说哑巴对我“不鬼”,我的心里痛也痛死了。是命令,不可以再跟哑巴来往,不许打招呼,不可以再做小老师,不能玩跷跷板,连美劳课做好的一个泥巴砚台也不能送给我的大朋友——。

而他,那个身影,总是在墙角哀哀的张望。

在小学,怕老师怕得太厉害,老师就是天,谁敢反抗她呢?

上学总在路上等同学,进校门一哄而入。放学也是快跑,躲着那双粗牛似的眼睛,看也不敢看的背着书包低头疾走。

而我的心,是那么的沉重和悲伤。那种不义的羞耻没法跟老师的权威去对抗,那是一种无关任何生活学业的被迫无情,而我,没有办法。

终是在又一次去厨房提水的时候碰到了哑巴。他照样帮我拎水壶,我默默的走在他身边。那时,国庆日也过了,部队立即要开发回南部去,哑巴走到快要到教室的路上,蹲下来也不找小石子,在地上用手指甲一直急着画问号,好大的:“?”画了一连串十几个。他不写字,红着眼睛就是不断画问号。

“不是我。”我也不写字,急着打自己的心,双手向外推。哑巴这回不懂,我快速的在地上写:“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

他还是不懂,也写了:“不是给金子坏了?”我拚命摇头。又不愿出卖老师,只是叫喊:“不要怪我!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用喊的,他只能看见表情,看见一个受了委屈小女孩的悲脸。

就那样跑掉了。哑巴的表情,一生不能忘怀。

部队走时就和来时一般安静,有大卡车装东西,有队伍排成树林一般沙沙、沙沙的移动。走时,校长向他们鞠躬,军人全体举手敬礼道谢。

我们孩子在教室内跟着风琴唱歌,唱“淡淡的三月天,杜鹃花开在山坡上,杜鹃花开在小溪旁……”而我的眼光,一直滑出窗外拚命的找人。

口里随便跟着唱,跟看军人那一行行都开拔了,我的朋友仍然没有从那群人里找出来。歌又换了,叫唱:“丢丢铜仔,”这首歌非常有趣而活泼,同学们越唱越高昂,都快跳起来了,就在歌唱到最起劲的时候,风琴的伴奏悠然而止,老师紧张的在问:“你找谁?有什么事?”

全班突然安静下来,我才惊觉教室里多了一个大兵。

那个我的好朋友,亲爱的哑巴,山一样立在女老师的面前。“出去!你出去!出去出去……”老师歇斯底里的将风琴盖子砰一下合上,怕成大叫出来。

我不顾老师的反应,抢先跑到教室外面去,对着教室里喊:“哑巴!哑巴!”一面急着打手势叫他出来。哑巴赶快跑出来了,手上一个纸包;书一般大的纸包,递上来给我。他把我的双手用力握住,呀呀的尽可能发出声音跟我道别。接住纸包也来不及看,哑巴全身装备整齐的立正,认认真真的敬了一个举手礼,我呆在那儿,看着他布满红丝的凸眼睛,不知做任何反应。

他走了,快步走了。一个军人,走的时候好像有那么重的悲伤压在肩上,低着头大步大步的走。

纸包上有一个地址和姓名,是部队信箱的那种。

纸包里,一大口袋在当时的孩子眼中贵重如同金子般的牛肉干。一生没有捧过那么一大包肉干,那是新年才可以分到一两片的东西。

老师自然看了那些东西。

地址,她没收了,没有给我。牛肉干,没有给吃,说要当心,不能随便吃。

校工的土狗走过,老师将袋子半吊在空中,那些肉干便由口袋中飘落下来,那只狗,跳起来接着吃,老师的脸很平静而慈爱的微笑着。

许多年过去了,再看,看到翠屏山上杨雄正杀潘巧云,巧云向石秀呼救,石秀答了一句:“嫂嫂!不是我!”那一句“不是我!”勾出了当年那一声又一声一个孩子对着一个哑巴聋兵狂喊的:“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

那是今生第一次负人的开始,而这件伤人的事情,积压在内心一生,每每想起,总是难以释然,深责自己当时的懦弱,而且悲不自禁。

而人生的不得已,难道只用“不是我”三个字便可以排遣一切负人之事吗?

亲爱的哑巴“吹兵”,这一生,我没有忘记过你,你还记得炊和吹的不同。正如我对你一样,是不是?我的本名叫陈平,那件小学制服上老挂着的名字。而今你在哪里?请求给我一封信,好叫我买一大包牛肉干和一个金戒指送给你可不可以?

正文 匪兵甲和匪兵乙

始终没有在排演的时候交谈过一句话——他是一个男生。却就是那么爱上了他的,那个匪兵甲的人……那一年的秋天,我大约是十一岁或者十岁。是台北市中正国民小学的一个学生。

每一个学期的开始,学校必然要举行一场校际的同乐会,由全校各班级同学演出歌舞、话剧和说双簧等等的节目。

记得那一次的同乐会演出两出话剧,毕业班的学长们排练的是“吴凤传”。我的姊姊被老师选出来女扮男装,是主角吴凤。

姊姊一向是学校中的风头人物,功课好,人缘好,模样好,而且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始终在当班长。她又有一个好听的绰号,叫做“白雪公主”。

看见姊姊理所当然的扮演吴凤这样重要的人物,我的心里真有说不出的羡慕,因为很喜欢演戏,而自己的老师却是绝对不会想到要我也去演出的。

说没有上过台也是不对的,有一年,也算演过歌舞剧,老师命我做一棵树。竖着比人还要大的三夹板,上面画的当然是那棵树。笔直的站在树的后面直到落幕。

除了吴凤传之外,好似另外一出话剧叫做“牛伯伯打游击”。这两场话剧每天中午都在学校的大礼堂彩排。我吃完了便当,就跑去看姊姊如何舍身取艺。她演得不大逼真,被杀的时候总是跌倒得太小心,很娘娘腔的叫了一声“啊——”

吴凤被杀之后,接着就看牛伯伯如何打游击,当然,彩排的时候剧情是不连贯的。

看了几天,那场指导打游击的老师突然觉得戏中的牛伯伯打土匪打得太容易了,剧本没有高潮和激战。于是他临时改编了剧本,用手向台下看热闹的我一指,说:“你,吴凤的妹妹,你上来,来演匪兵乙,上——来——呀!”

我被吓了一大跳,发觉变成了匪兵。这个,比演一棵树更令人难堪。

以后的中午时间,我的工作便是蹲在一条长板凳上,一大片黑色的布幔将人与前台隔开。当牛伯伯东张西望的经过布幔而来时,我就要虎一下蹦出来,大喊一声:“站住!哪里去?”

有匪兵乙,当然,也有一个匪兵甲。甲乙两个一同躲着,一起跳出去,一齐大喊同样的话,也各自拿着一支扫把柄假装是长枪。

回忆起来,那个匪兵甲的容貌已经不再清晰了,只记得他顶着一个凸凸凹凹的大光头,显然是仔仔细细被剃头刀刮得发亮的头颅。布幔后面的他,总也有一圈淡青色的微光在顶上时隐时现。

在当时的小学校里,男生和女生是禁止说话也不可能一同上课的,如果男生对女生友爱一些,或者笑一笑,第二天沿途上学去的路上,准定会被人在墙上涂着“某年某班某某人爱女生不要脸”之类的鬼话。

老师在那个时代里,居然将我和一个男生一同放在布幔后面,一同蹲在长板凳上,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始终没有在排演的时候交谈过一句话——他是一个男生。天天一起蹲着,那种神秘而又朦胧的喜悦却渐渐充满了我的心。总是默数到第十七个数字,布幔外牛伯伯的步子正好踩到跟前,于是便一起拉开大黑布叫喊着厮杀去了。就是那么爱上了他的,那个匪兵甲的人。

同乐会过去了,学校的一切照常进行了。我的考试不及格,老师喝问为什么退步,也讲不上来。于是老师打人,打完后我撩起裙角,弯下腰偷偷擦掉了一点点眼泪。竹鞭子打腿也不怎么痛的,只是很想因此伤心。

那个匪兵甲,只有在朝会的时候可能张望一下,要在队伍里找他倒也不难,他的头比别人的光,也比较大。我的伤心和考试、和挨打,一点关系也没有。

演完了那出戏,隔壁班级的男生成群结队的欺负人,下课时间总是跑到我们女生班的门口来叫嚣,说匪兵乙爱上了牛伯伯。

被误解是很难过的,更令人难以自处的是上学经过的墙上被人涂上了鬼话,说牛伯伯和匪兵乙正在恋爱。

有一天,下课后走田埂小路回去,迎面来了一大群男生死敌,双方在狭狭的泥巴道上对住了,那边有人开始嘻皮笑脸的喊,慢吞吞的:“不要脸,女生——爱——男——生——”

我冲上去要跟站第一个的男生相打,大堆的脸交错着扑上来,错乱中,一双几乎是在受着极大苦痛而又惊惶的眼神传递过来那么快速的一瞬,我的心,因而尖锐甜蜜的痛了起来。突然收住了步子,拾起掉到水田里的书包,低下头默默侧身而过,背着不要脸呀不要脸的喊声开始小跑起来。

他还是了解我的,那个甲,我们不只一次在彩排的时候心里静悄悄的数着一二三四……然后很有默契的大喊着跳出去。他是懂得我的。

日子一样的过下去,朝会的时刻,总忍不住轻轻回头,眼光扫一下男生群,表情漠漠然的,那淡淡的一掠,总也被另外一双漠漠然的眼白接住,而国旗就在歌声里冉冉上升了。总固执的相信,那双眼神里的冷淡,是另有信息的。

中午不再去排戏了,吃完了饭,就坐在教室的窗口看同学。也是那一次,看见匪兵甲和牛伯伯在操场上打架,匪兵被压在泥巴地上,牛伯伯骑在他身上,一直打一直打。那是雨后初晴的春日,地上许多小水塘,看见牛伯伯顺手挖了一大块湿泥巴,拍一下糊到匪兵甲的鼻子和嘴巴上去,被压在下面的人四肢无力的划动着。那一刹,我几乎窒息死去,指甲掐在窗框上快把木头插出洞来了,而眼睛不能移位。后来,我跑去厕所里吐了。

经过了那一次,我更肯定了自己的那份爱情。

也是那长长的高小生活里,每天夜晚,苦苦的哀求在黑暗中垂听祷告的神,苦求有一日长大了,要做那个人的妻子。哀哀的求,坚定的求,说是绝对不反悔的。

当我们站在同样的操场上唱出了毕业的骊歌来时,许多女生唏哩哗啦的又唱又流泪,而女老师们的眼眶也是淡红色的。司仪一句一字的喊,我们一次一次向校长、主任、老师弯下了腰,然后听见一句话:“毕业典礼结束。礼——成。散——会。”

没有按照两年来的习惯回一下头,跟着同学往教室里冲。理抽屉,丢书本,打扫,排桌子,看了一眼周围的一切,这,就结束了。

回家的路上,尽可能的跑,没命的狂跑,甩掉想要同行的女生,一口气奔到每天要走的田埂上去,喘着气拚命的张望——那儿,除了阳光下一闪一闪的水波之外,没有什么人在等我。

进初中的那年,穿上了绿色的制服,坐公共汽车进城上下学,总统府的号兵和国旗一样升起。刻骨的思念,即使再回头,也看不见什么了。

也是在夜间要祈祷了才能安心睡觉的,那个哀求,仍是一色一样。有一次反反复复的请愿,说着说着,竟然忘了词,心里突然浮上了一种跟自己那么遥远的无能为力和悲哀。“当年,你真爱过牛伯伯吧?”

我笑了起来,说没有,真的没有。

许多许多年过去了,两次小学同学会,来的同学都带了家眷。人不多,只占了一个大圆桌吃饭。说起往事,一些淡淡的喜悦和亲切,毕竟这都已成往事了。

饭后一个男生拿出了我们那届的毕业纪念册来——学校印的那一本。同学们尖叫起来,抢着要看看当年彼此的呆瓜模样。那一群群自以为是的小面孔,大半庄严的板着,好似跟摄影师有仇似的。

“小时候,你的眉头总是皱着。受不了口欧!”一个男生说。

“原来你也有偷看我呀?!”顺手拍一下打了他的头。

轮到我一个人捧着那本纪念册的时候,顺着已经泛黄了的薄纸找名单——六年甲班的。找到了一个人名,翻到下一页,对着一排排的光头移手指,他,匪兵甲,就在眼前出现了。

连忙将眼光错开,还是吃了一惊,好似平白被人用鎯头敲了一下的莫名其妙。

“我要回去了,你们是散还是不散呀?”

散了,大家喊喊叫叫的散了。坐车回家,付钱时手里握的是一把仔细数好的零钱。下车了,计程车司机喊住了我,慢吞吞的:“小姐,你弄错了吧!少了五块钱。”没有跟他对数,道了歉,马上补了。司机先生开车走的时候笑着说:“如果真弄错倒也算了,可是被骗的感觉可不大舒服。”那天晚上,我躺在黑暗中,只能说一句话:“嗳,老天爷,谢谢你。”

正文 约会

一直到了初中二年级有了“生理卫生”课之前,我都不知道小孩子是从哪里来的。

其实这个问题从小就问过母亲,她总是笑着说:“是垃圾箱里捡出来的呀!”我从来也知道这是母亲的闪烁之词。如果天下的垃圾都会幻化为小孩子,那些拾荒的人还敢去乱翻个不停吗?我们是垃圾变的?真是不可思议。

到了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除了堂兄、弟弟和父亲之外,对于异性,只有遥遥相望,是不可能有机会去说一句话的。我们女生班的导师一向也是女的,除了一个新来的美术老师。他给我的印象深,也和性别有关。第一天上课时,男老师来,自我介绍姓名之后,又用台湾国语说:“我今年二十四岁,还是一枝草。”那句话说了还嫌不够,又在黑板上顺手画了一枝芦草。我们做孩子的立即哄笑起来。起码很明白的听出了他尚未成家的意思——很可怜自己的那分孤零就在这句话里显了出来。

“那我是一朵花呀!”我跟邻位的小朋友悄悄的说。老师第一天来就凶了人,因为上课讲话。他问我:“讲什么,说?!”我站起来说我是一朵花。全班又笑得翻天覆地,老师也笑个不停,就没有罚。

那时候我们在学校也是分派的,情感好的同学,因为好到不知要怎么办才能表明心迹,于是就去结拜姊妹。当然,不懂插香发誓等等,可是在校园一棵树下,大家勾手指,勾了七下,又报生辰,结了七个金兰。大姐的名字我仍然记得,就是当今政治大学总教官的太太,叫王美娟。我排最小,老七。义结姊妹以后,心情上便更亲爱了,上学走路要绕弯,一家一家门口去喊那人的名字,叫到她蹦出来为止。中午吃便当就不会把饭盒半掩半开的不给旁人看是什么菜了,大家打开饭盒交换各家妈妈的爱。吃饭也只得十五二十分钟,因为课业重。可是讲闲话必是快速的抢着讲,那段时光最是一生中最大的快乐。

那时候,我们其中有一位发育得比较早的同学,在生理上起了变化,她的母亲特别到学校来,跟女导师讲悄悄话,她坐在位置上羞羞的哭。等到下课的时候,大家都围上去,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死不肯讲,只是又哭。老师看见我们那个样子,就说:“好啦!这种小事情将来每个同学都要经历的,安静回座位去念书呀!不要再问了。”

吃中饭时,我们就谈起来了。“她妈妈讲流血啊什么鬼的,我坐第一排,听到啦。”我说。“流血什么意思?”“就是完蛋了!”“怎么完?”“就是从此要当心了,一跟男生拉手,就死了。”“怎么会死?”“不是真死啦!傻瓜,是会生出一个小孩子来。”“小孩子是这样来的呀!”我们听得变色。“没有那么简单,真笨!还要加亲吻的,不亲只拉手小孩子哪里会出来?”其中一个杨曼云就讲了。“一亲一吻,血跟男人就会混了,一混,小孩就跑出来了。”

我们七个姊妹吓得很厉害,庆幸自己的血暂时还不会跟什么人能混,发誓要净身自爱,别说接吻了,连手也不要去跟人碰一下才能安全。从那次以后,在学校看见我那同住一个大家庭的小堂哥陈存,都不跟他讲话。

虽然对于生小孩子这件事情大家都有极大的恐惧,可是心里面对那些邻班的男生实在并没有恶感。讲起男生来当然是要骂的,而且骂得很起劲,那只是虚张声势而已。其实,我们女生的心里都有在爱一个男生。

这种心事,谁都不肯明讲。可是男生班就在隔壁,那些心中爱慕的对象每天出出进进,早也将他们看在眼里、放在心底好一阵子了。

多看了人,那些男生也是有感应的,不会不知道,只是平时装成趾高气扬,不太肯回看女生。朝会大操场上集合时,还不是轻描淡写的在偷看。这个,我们女生十分了然。

有一天我们结拜姊妹里一个好家伙居然跟邻班的男生讲了三两句话。等我们悄悄聚在一起时,才说,男生也有七个,约好以后的某一天,双方都到学校附近的一个小池塘边去。这叫做约会,男女的。我们也懂得很。

问我们敢不敢去,大家都说敢。可是如何能够约时间和哪一天,实在不能再去问,因为众目睽睽,太危险了。

没想到第二日,就有要跟我们约会的那群男生,结队用下课的时间在我们教室的走廊上骂架,指名骂我们这七个姊妹。不但骂,而且拿粉笔来丢我们,最后干脆丢进一个小布袋的断粉笔来。我们冲出去回骂,顺手捡起了那个白粉扑扑的口袋。围得密密的人墙——七个,打开袋子,里面果然藏着一张小纸片,写着——就在今天,池塘相会。

事情真的来了,我第一个便心慌。很害怕,觉得今生开始要欺骗妈妈了,实在不想去做。我是六岁便进了小学的,年纪又比同学要小一些。男女之事,大人老讲是坏事,如何在六年级就去动心了?妈妈知道要很伤心的。倒没有想到老师和学校,因为我心中最爱的是妈妈。

要面子,不敢临阵脱逃,下了课,这七个人背了书包就狂跑,一直跑一直跑,跑到那长满了遍地含羞草的池塘边去。也许女生去得太快了,池塘边男生的影子也没一个,当时,在台北市,含羞草很多的。我最喜欢去逗弄它们,一碰就羞得立即合上了叶子。等它合了好久好久,以为可以不羞了,我又去一触,刚刚打开的那片绿色,哗一下又闭起来了。

就蹲在池边跟草玩,眼睛不时抬起来向远处看,眼看夕阳西下,而夜间的补习都要开始了,男生们根本没有出现。离开池塘时,我们七个都没有讲太多话,觉得自尊心受了伤害,难堪极了。

也不敢去问人家为何失约,也不再装腔作势的去骂人了,只是伤心。那时候快毕业了,课业一日加重一日,我们的心情也被书本和老师压得快死了,也就不再想爱情的事情,专心念起书来。

总也感染到了离愁,班上有小朋友开始买了五颜六色的纪念册,在班上传来传去。或留几句话,或贴一张小照片,写上一些伤感与鼓励的话语,也算枯燥生活中心灵上一些小小的涟漪。

男生班里有一个好将——不是我中意的那个,居然将他一本浅蓝色的纪念册偷运进了我们七姊妹的书包里。我们想,生离死别就在眼前,总得留些话给别人,才叫义气,这个风险一定要冒一下的。于是,在家中大人都睡下的时候,我翻出了那本纪念册,想了一下就写——“沈飞同学:好男儿壮志凌云。陈平上。”写完我去睡觉了。纪念册小心藏进书包里,明日上学要传给另外的女生去写。

第二天早晨,妈妈脸色如常,我匆匆去学校了。等到深夜放学回家,才见父母神色凝重的在客厅坐着。妈妈柔声可是很认真的问:“妹妹,昨天,你写的那本纪念册是给男生的,别以为我们不知道。好男儿壮志凌云,是什么意思?”我羞耻得立即流下了眼泪。细声说:“我想,他长大了要去当空军。”“他当空军?你怎么会知道?交谈过了吗?”我拚命的摇头,哪里晓得他要做什么,只因为他名字上就一个“飞”字,我才请他去凌云的。

父母没有骂也没有打,可是我知道跟男生接触是他们不高兴的事。仍然拚命流泪。后来,父母说以后再也不许心里想这种事情,要好好用功等等,就放我上床去了。

眼看毕业典礼都快来了,男生那一群也想赴死一战,又传了话过来,说,填好“初中联考志愿单”的第二天是个星期日,学校只那一次不必补习,要约我们七个去台北市延平北路的“第一剧场”看一次电影。

我虽然已经被父母警告过了,可是还是不甘心,加上那时候铅笔盒底下一直放着拾块钱——足够用了。就想,反正又不跟男生去靠,更不拉手,看场电影了此心愿,回家即使被发现了受罚,也只有受下来算了。

那时候,坐公共汽车好像是三毛钱一张票,电影要六块。我们七个人都有那些钱。也不知,女生看电影,在当时的社会是可以由男生付帐的。

很紧张的去了,去了六个,王美娟好像没有参加,反正是六个人。也没有出过远门,坐公车不比走路上学,好紧张的。我们没有花衣服,一律穿制服——白衣黑裙。

延平北路那家“荣安银楼”老店旁的电线杆下,就聚着那群男生。我们怯怯的还没有走到他们面前,他们看见我们来了,马上朝“第一剧场”的方向走去。男生走,我们在好远的后面跟。等到窗口买票时,男生不好意思向售票小姐讲:后面来的女生最好给划同一排的票。他们买了票,看了我们几眼,就进去了。我们也买了票,进去坐下,才发现男生一排坐在单号左边,我们一排在双号右边好几排之后。

那场电影也不知道在演些什么。起码心里一直乱跳,不知散场以后,我们和男生之间的情节会有什么发展。

散场了,身上还有三块多钱。这回是女生走在前面,去圆环吃一碗仙草冰,男生没有吃,站得远远的,也在一根电线杆下等。后来,公车来了,同学都住一区的,坐同样的车回家,也是前后车厢分坐,没有讲话。

下车,我们又互看了一次,眼光交错的在一群人里找自己的对象。那一场拚了命去赴的约会,就在男生和男生喊再见,女生跟女生挥手的黄昏里,这么样过去了。

正文 一生的爱

那时候,或说一直到现在,我仍是那种拿起笔来一张桌子只会画出三只脚,另外,一只无论如何不知要将它搁在哪里才好的人。如果画人物或鸟兽,也最好是画侧面的,而且命令他们一律面向左看。向右看就不会画了。

小学的时候,美术老师总是拿方形、圆锥形的石膏放在讲台上,叫我们画。一定要画得“像”,才能拿高分。我是画不像的那种学生,很自卑,也被认为没有艺术的天分。而艺术却是我内心极为渴慕的一种信仰,无论戏剧、音乐或舞蹈,其实都是爱的。

就因为美术课画什么就不像什么,使我的成绩,在这一门课上跟数学差不多。美术老师又凶又严肃,总是罚画得不好的同学给他去打扫房间。那一年,我是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孩子,放学了,就算不做值日的那一排要整理教室,也是常常低着头,吃力的提着半桶水——给老师洗地去啦!因为画不像东西。

美术课是一种痛苦,就如“鸡兔同笼”那种算术题目一样。我老是在心里恨,恨为什么偏要把鸡和兔子放在一个笼子里叫人算他们的脚。如果分开来关,不是没有这种演算的麻烦了吗?而美术,又为什么偏要逼人画得一模一样才会不受罚?如果老师要求的就是这样,又为什么不用照相机去拍下来呢?当然,这只是我心里的怨恨,对于什么才是美,那位老师没有讲过,他只讲“术”。不能达到技术标准的小孩,就被讥笑为不懂美和术。我的小学美术老师是个不学无术的家伙,这,是现在才敢说给他的认识。

本来,我的想象力是十分丰富的,在美术课上次次被扼杀,才转向作文上去发展了——用文字和故事,写出一张一张画面来。这一项,在班上是拿手的,总也上壁报。

说起一生对于美术的爱,其实仍然萌芽在小学。那时候,每到九月中旬,便会有南部的军队北上来台北,等待十月十日必然的阅兵典礼。军人太多,一时没有地方住,便借用了小学的部分教室做为临时的居所。兵来,我们做小孩的最欢迎,因为平淡的生活里,突然有了不同的颜色加入,学校生活变得活泼而有生趣。下课时,老兵们会逗小孩子,讲枪林弹雨、血肉横飞又加鬼魅的故事给我们听。也偶尔会看见兵们在操场大树上绑一条哀鸣的土狗,用刺刀剥开狗的胸腔,拿手伸进去掏出内脏来的时候,那只狗还在狂叫。这惊心动魄的场面,我们做小孩的,又怕又爱看,而日子便很多采又复杂起来了。

每一年,学校驻兵的时候,那种气氛便如过年一样,十分激荡孩子的心。

在学校,我的体育也是好的,尤其是单杠,那时候,每天清晨便往学校跑,去抢有限的几根单杠。本事大到可以用双脚倒吊着大幅度的晃。蝙蝠睡觉似的倒挂到流出鼻血才很高兴的翻下来,然后用脚擦擦沙土地,将血迹涂掉。很有成就感的一种出血。

兵驻在学校的时候,我也去练单杠。

那天也是流鼻血了,安静的校园里,兵们在蹲着吃稀饭馒头。我擦鼻血,被一个偶尔经过的少校看见了;认识那一颗梅花的意义。那个军官见我脸上仍有残血,正用袖子在擦,就说:“小妹妹,你不要再倒挂了,跟我去房间,用毛巾擦一下脸吧!”我跟他去了,一蹦一跳的,跟进了他独立的小房间;大礼堂后面的一个房内。那时,驻的兵是睡教室里的,有些低年级的同学让出了教室,就分上下午班来校,不念全天了。官,是独占一小间的。

军官给我洗脸,我站着不动。也就在那一霎间,看见他的三夹板墙上,挂了一幅好比报纸那么大的一张素描画。画有光影,是一个如同天使般焕发着一种说不出有多么美的一张女孩子的脸——一个小女孩的脸。

我盯住那张画,吃了一惊,内心就如初见杀狗时所生出的那种激荡,澎湃出一片汪洋大海。杀活狗和一张静态画是如此不同的一回事,可是没有别样的形容可以取代了。

那是一场惊吓,比狗的哀鸣还要吓。是一声轻微低沉的西藏长号角由远处云端中飘过来,飘进了孩子的心。那一霎间,透过一张画,看见了什么叫做美的真谛。

完全忘记了在哪里,只是盯住那张画看,看了又看,看了又看,看到那张脸成了自己的脸。

那个军官见我双眼发直,人都僵了,以为是他本人吓住了我,很有些着急要受拖累,便说:“小妹妹,你的教室在哪里?快去上课吧!快出去罗!”我也是个敏感的孩子,听见他暗示我最好走开,便鞠了一个躬快步走了。

自从那日以后,每堂上课都巴望着下课的摇铃声,铃声一响,我便快速的冲出教室往操场对面的礼堂奔跑,礼堂后面的小间自然不敢进去,可是窗口是开的。隔着窗户,我痴望着那张画,望到心里生出了一种缠绵和情爱——对那张微微笑着的童颜。

也拉同学去偷看,大家都觉得好看,在窗外吱吱喳喳的挤着。看到后来,没有人再关心那幅画,只有我,一日跑上七八次的去与那位神秘的人脸约会。

也是一个下课的黄昏,又去了窗口。斜阳低低的照着已经幽暗的房间,光线蒙蒙的贴在那幅人脸上,孩子同样微笑着。光影不同,她的笑,和白天也不同。我恋着她,带着一种安静的心情,自自然然滴下了眼泪。

一次是看红楼梦,看到宝玉出家,雪地中遇见泊舟客地的父亲,大拜而别,那一次,落过泪。同一年,为了一个画中的小女孩,又落一次泪,那年,我十一岁半。

美术老师没有告诉我什么是美,因为他不会教孩子。只会凶孩子的人,本身不美,怪不得他。而一次军队的扎营,却开展了我许多生命的层面和见识,那本是教育的工作,却由一群军人无意中传授了给我。

十月十日过去了,军队要开回南部,也表示那张人脸从此是看不到了,军官会卷起她,带着回营。而我没有一丝想向他讨画的渴求,那幅最初对美的认知,已经深入我的心灵,谁也拿不去了。

十二岁多一点,我已是一个初中学生了,仍上美术课,画的是静物:蜡做的水果。对于蜡做的东西,本身便欠缺一份真正水果的那份水分饱透而出的光泽和生命,是假的色和不自然的光,于是心里又对它产生了抗拒。也曾努力告诉自己——把水果想成是真的,看了想上去咬一大口的那种红苹果;用念力将蜡化掉,画出心中的水果来。可惜眼高手低,终是不成,而对于做为艺术家的美梦,再一次幻灭。这份挫败感,便又转为文字,写出“秋天的落叶如同舞倦了的蝴蝶”这样的句子,在作文簿上,得了个满堂红彩加上老师评语——“有写作潜能,当好自为之”的鼓励来。

实在热爱的仍是画,只因不能表达内心的感受于万一,才被逼去写作文的。这件事,爱画的心事,使得我虽然没有再热心去上美术课,却注意起画册来了。

我的二堂哥懋良,当时是与我父母同住的,因为大伯父与大伯母去了一阵香港。堂哥念师大附中时我尚在小学,只记得他在高中时,爱上了音乐,坚持不肯再上普通学校,并且当着我父亲——他叔叔的面前,将学生证撕掉,以示决心。大人当然拿他没有办法,只有忧心忡忡的顺着他,他去了作曲老师萧而化那边,做了私人的学生。

我看的第一本画册,一巨册的西班牙大画家毕卡索的平生杰作,就是那个一天到晚弹琴不上学的二哥给我看的东西。二哥和我,都是家中的老二,他是大房的,我是二房的。我们两匹黑羊,成了好朋友。看见毕卡索的画,惊为天人。嗳!就是这样的,就是我想看的一种生命,在他的桃红时期、蓝调时期、立体画、变调画,甚而后期的陶艺里看出了一个又一个我心深处的生命之力和美。

过不久,我也休学了,步上二哥的后尘。休学后被带去看医生,医生测验我的智商,发现只得六十分,是接近低能儿童的那种。

我十三岁了,不知将来要做什么,心里忧闷而不能快乐。二哥说,他要成为一个作曲家——今天在维也纳的他,是一位作曲家。而我,也想有一个愿望,我对自己说:将来长大了,去做毕卡索的另外一个女人。急着怕他不能等,急着怕自己长不快。他在法国的那幢古堡被我由图片中看也看烂了,却不知怎么写信去告诉毕卡索,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女孩子急着要长到十八岁,请他留住,不要快死,直到我去献身给他。

这一生,由画册移情到画家身上,只有专情的对待过毕卡索。他本人造形也美,而且爱女人,这又令我欣赏。艺术家眼中的美女,是真美女。毕卡索画下的女人,个个深刻,是他看穿了她们的骨肉,才有的那种表达。那时候,我觉得自己也美,只有艺术家才懂的一种美。

可是人太小了。快长大的愿望不能由念力中使身材丰满,而我的心灵一直急着吸取一切能够使我更成熟的东西。回想起来,那些人为的间接人生体验,终因实际生活的直接经验太少,而无法自然结合,那是勉强不来的。急着长大,使我失落了今生无法再拾回的少女时代,虽说那是十分可惜的事,倒也没有真的后悔过。

没有等到见到他,毕卡索死了。报上刊出一代巨星消失在今世的消息时,我的床畔早已有了另外许多许多画册,而且自己也开始在画画了。毕卡索的死,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教化,使我认知了艺术不死的真理,并没有为他的离世流下一滴眼泪。而我,由那时候开始,便没有想嫁艺术家了,一直再没有了这个念头。

许多年过去了,西柏林展出了毕卡索“性爱素描”的全部作品。我一趟一趟的去展览会场流连,方知性爱的极美可以达到画中的那个深度。那不只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这本书教给我唯一的感动,那又是毕卡索的另一次教化。今生再见一次惊心动魄,如同小学时操场上那个睁大了眼睛的孩子。

过了又几年,西班牙巴塞隆纳城成立了“毕卡索美术馆”,我又去了那儿,在一幅又一幅名画真迹面前徘徊不舍。

回想一生对于美术的挚爱,心中浮上的却是国民学校小房间中那个女童的脸。我知毕卡索的灵魂正在美术馆中省视着我,而我,站在那一张张巨著之前,感激的却是那个动了怜悯之心带我去擦血的军官。如果不是当年他墙上的一幅画,如何能够进入更深的殿堂之门?我猜想,毕卡索如果知道这一故事,也是会动心的。那个军官和小女孩的故事。

正文 紫衣

那封信是我从邮差先生那儿用双手接过来的。

我们家没有信箱,一向从竹子编的篱笆洞里传递着信件。每当邮件来的日子,就会听见喊:“有信呀!”于是总有人会跑出去接的。

那是多年前的往事了。当年,我的母亲才是一个三十五、六岁的妇人。她来台湾的时候不过二十九岁。

怎么记得是我拿的信也很清楚:那天光复节,因为学校要小学生去游行,所以没有叫去补习。上午在街上喊口号、唱歌,出了一身汗便给回家了。至于光复节邮差先生为何仍得送信这回事,就不明白了。

总之,信交给母亲的时候,感觉到纸上写的必是一件不同凡响的大事。母亲看完了信很久很久之后,都望着窗外发呆。她脸上的那种神情十分遥远,好像不是平日那个洗衣、煮饭的妈妈了。

在我念小学的时候,居住的是一所日本房子,小小的平房中住了十几口人。那时大伯父母还有四位堂兄加上我们二房的六个人都住在一起。记忆中的母亲是一个永远只可能在厨房才会找到的女人。小时候,我的母亲相当沉默,不是现在这样子的。她也很少笑。

到了晚上要休息的时候,我们小孩子照例打地铺睡在榻榻米上,听见母亲跟父亲说:“要开同学会,再过十天要出去一个下午。两个大的一起带去,宝宝和毛毛留在家,这次我一定要参加。”父亲没有说什么,母亲又说:“只去四五个钟头,毛毛找不到我会哭的,你带他好不好?”

毛毛是我的小弟,那时候他才两岁多。

于是才突然发现原来妈妈也有同学,那么她必然是上过学的罗!后来就问母亲,问念过什么书。说高中毕业就结了婚。看过、、、、《咆哮山庄》……在学校母亲打蓝球校队,打的是后卫。

听见母亲说这些话,看过我也正开始在看的书,禁不住深深的看了她一眼,觉得这些事情从她口里讲出来那么不真实。生活中的母亲跟小说和蓝球一点关系也没有,她是大家庭里一个不太能说话的无用女子而已。在那个家里,大伯母比母亲权威多了。我真怕的人是大伯母。

母亲收到同学会举办的郊游活动通知单之后,好似快活了一些,平日话也多了,还翻出珍藏的有限几张照片给我们小孩子看,指着一群穿着短襟白上衣、黑褶裙子的中古女人装扮的同学群,说里面的一个就是十八岁时的她。

其中一张小照,三个女子坐在高高的水塔上,母亲的裙子被风卷起了一角,头发也往同一个方向飘扬着。看着那张泛黄的照片,又看见地上爬着在啃小鞋子的弟弟,我的心里升起一阵混乱和不明白,就跑掉了。

从母亲要去碧潭参加同学会开始,那许多个夜晚补习回家,总看见她弯腰趴在榻榻米上不时哄着小弟,又用报纸比着我们的制服剪剪裁裁。有时叫姐姐和我到面前去站好,将那报纸比在身上看来看去。我问她,到底在做什么?母亲微笑着说——给你和姐姐裁新衣服呀!那好多天,母亲总是工作到很晚。

对于新衣服这件事情,实在是兴奋的。小学以来,每天穿的就是制服,另外一件灰蓝条子的毛线背心是姐姐穿不了轮到我穿,我穿不了又轮大弟穿的东西,它在家里是那么的永恒不灭。直到后来长大了才知道向母亲讨,想留下背心做纪念。而当时,是深恶它的。

从来没有穿过新衣服,眼睁睁的巴望母亲不再裁报纸,拿真的布料出来给人看。当我,有一天深夜放学回来,发觉母亲居然在缝一件白色的衣裳时,我冲上去,拉住布料叫了起来:“怎么是白的?!怎么是一块白布?!”丢下书包瞪了不说话的人一眼,就哭了。灯下的母亲,做错了事情般的仍然低着头——她明明知道我要的是粉蓝色。

第二天放学回来,发觉白色的连衣裙已经缝好了,只是裙子上多了一圈紫色的荷叶边。

“这种配法是死——人——色!”我说。“妹妹,妈妈没有其他的布,真的!请你不要伤心,以后等妈妈有钱了,一定给你别的颜色衣服……。”母亲一面说一面拿起新衣要给我套上试试看,我将手去一挡,沉着脸说:“不要来烦!还有算术要做呢!”母亲僵立了好一会儿,才把衣服慢慢的搁在椅背上。

姐姐是温驯又孝顺的,她穿上与我一模一样的新衣,不断的拿一面小镜子照自己。我偷看那件衣服,实在也是不太难看,心里虽然比较泰然,可是不肯去试它。

姐姐告诉我,母亲的同学嫁的都是有钱人,那天去开同学会,我们小孩子会有冰淇淋吃。在那以前,吃过冰棒、仙草冰、爱玉冰,可是没有吃过真的冰淇淋。姐姐说,在大陆我们家每年夏日都吃那东西的。我总不能有记忆。

母亲的同学会订在一个星期天的午后,说有一个同学的先生在公家机关做主管,借了一辆军用大车,我们先到爱国西路一个人家去集合,然后再乘那辆大汽车一同去碧潭。

那时候,我乘过十二路公共汽车,还有三轮车。上学是用走路的。每年一度的旅行也是全年级走路,叫做——远足,是不坐车的。

星期天我照例要去学校,姐姐在二女中,她可以放假。母亲说,那日仍然要去补习,到了下午两点正,她会带了姐姐和新衣服来学校,向老师请假,等我换下制服,就可以去了。为了那次的出门,母亲低着眼光跟大伯母讲过一两次,大伯母一次也没有答理。这些事情,我都给暗暗看到眼里去。这一回,母亲相当坚持。

等待是快乐又缓慢的,起码母亲感觉那样。那一阵,她常讲中学时代的生活给我们听,又数出好多个同学的姓名来。说结婚以后就去了重庆,抗战胜利又来到了台湾,这些好同学已经失散十多年了。说时窗外的紫薇花微微晃动,我们四个小孩都在属于二房的一个房间里玩耍,而母亲的眼神越出了我们,盯住那棵花树又非常遥远起来。

同学会那个清晨,我很早就起来了,趁着大人在弄稀饭,一下就把自己套进了那件并不太中意的新衣服里面去。当母亲发觉我打算不上学校,就上来剥衣服。我仍是被逼换上制服背着书包走了。姐姐陪我一路走到校门口,讲好不失信,下午两点钟会来接,一定会来接的。我不放心的看了姐姐一眼,她一直对我微笑又点头。

中午吃便当的时候天色开始阴沉,接着飘起了小雨。等到两点钟,等到上课钟又响过好一会,才见母亲拿着一把黑伞匆匆忙忙由教务处那个方向的长廊上半跑的过来。姐姐穿着新衣服一跳一蹦的在前在后跟。

很快被带离了教室,带到学校的传达室里去换衣服。制服和书包被三轮车夫,叫做老周的接了过去,放在坐垫下面一个凹进去的地方。母亲替我梳梳头发,很快的在短发上札了一圈淡紫色的丝带,又拿出平日不穿的白皮鞋和一双新袜子弯腰给我换上。

母亲穿着一件旗袍,暗紫色的,鞋是白高跟鞋——前面开着一个露趾的小洞。一丝陌生的香味,由她身上传来,我猜那是居家时绝对不可以去碰的深蓝色小瓶子——说是“夜巴黎”香水的那种东西使她有味道起来的。看得出,母亲今天很不同。

老周不是我们私人家的,他是在家巷子口排班等客人的三轮车夫,是很熟的人。我和姐姐在微雨中被领上了车,位置狭窄,我挤在中间一个三角地带。雨篷拉上了,母亲怕我的膝盖会湿,一直用手轻轻顶着那块黑漆漆的油布。我们的心情并不因为天雨而低落。

由舒兰街到爱国西路是一段长路。母亲和姐姐的身上还放着两个大锅,里面满盛着红烧肉和另一锅罗宋汤,是母亲特别做了带去给同学们吃的。前一天夜里,为了这两样菜,母亲偷偷的火了很久都没进房睡觉。

雨,越下越大,老周浑身是水,弯着身体半蹲式的用力踩车,母亲不时将雨篷拉开,向老周说对不起,又急着一下看表,一下又看表。姐姐很专心的护汤,当她看见大锅内的汤浸到外面包札的白布上来时,就要哭了一般,说妈妈唯一的好旗袍快要弄脏了。

等到我们看见一女中的屋顶时,母亲再看了一下表,很快的说:“小妹,赶快祷告!时间已经过了。快跟妈妈一起祷告!叫车子不要准时开。快!耶稣基督、天上的父……。”我们马上闭上了眼睛,不停的在心里喊天喊地,拼命的哀求,只望爱国西路快快出现在眼前。

好不容易那一排排樟树在倾盆大雨里出现了,母亲手里捏住一个地址,拉开雨篷跟老周叫来叫去。我的眼睛快,在那路的尽头,看见一辆圆圆胖胖的草绿色大军车,许多大人和小孩撑着伞在上车。“在那边——”我向老周喊过去。老周加速的在雨里冲,而那辆汽车,眼看没有人再上,眼看它喷出一阵黑烟,竟然缓缓的开动了,“走啦!开走啦!”我喊着。母亲哗一下子将全部挡雨的油布都拉掉了,双眼直直的看住那辆车子——那辆慢慢往前开去的车。“老周——去追——。”我用手去打老周的背,那个好车夫狂冲起来。

雨水,不讲一点情面的往我们身上倾倒下来,母亲的半身没有坐在车垫上,好似要跑似的往前倾,双手牢牢的还捧住那锅汤。那辆汽车又远了一点,这时候,突然听见母亲狂喊起来,在风雨里发疯也似的放声狂叫“——魏东玉——严明霞、胡慧杰呀——等等我——是进兰——缪进兰呀——等等呀——等等呀——。”

雨那么重的罩住了天地,母亲的喊叫之外,老周和姐姐也加入了狂喊。他们一直叫、一直追,盯住前面那辆渐行渐远的车子不肯舍弃。我不会放声,紧紧拉住已经落到膝盖下面去的那块油布。雨里面,母亲不停的狂喊使我害怕得快要哭了出来。呀——妈妈疯了。

车子终于转一个弯,失去了踪迹。

台北市在当年的一个星期天,那样的模糊和空虚。

母亲废然倒身在三轮车背北上。老周跨下车来,用大手拂了一下脸上的雨,将油布一个环一个环的替我们扣上。扣到车内已经一片昏暗,才问:“陈太太,我们回去?”母亲嗳了一声,就没有再说任何话。车到中途,母亲打开皮包,拿出手绢替姐姐和我擦擦脸,她忘了自己脸上的雨水。

到了家,母亲立即去煤球炉上烧洗澡水,我们仍然穿着湿透的衣服。在等水滚的时候,干的制服又递了过来,母亲说:“快换上了,免得着凉。”那时她也很快的换上了居家衣服,一把抱起小弟就去冲牛奶了。

我穿上旧制服,将湿衣丢到一个盆里去。突然发现,那圈荷叶边的深紫竟然已经开始褪色,沿着白布,在裙子边缘化成了一滩一滩朦胧的水渍。

那件衣服,以后就没有再穿过它。

许多年过去了,上星期吧,我跟母亲坐在黄昏里,问她记不记得那场同学会,她说没有印象。我想再跟她讲,跟她讲讲那第一件新衣,讲当年她那年轻的容颜,讲日本房子窗外的紫薇花、眼神、小弟、还有同学的名字。

母亲心不在焉的淡然,听着听着,突然说:“天明和天白咳嗽太久了,不知好了没有——。”她顺手拿起电话,按了小弟家的号码,听见对方来接,就说:“小明,我是阿娘(注:祖母)。你还发不发烧?咳不咳?乖不乖?有没有去上学?阿娘知道你生病,好心疼好心疼……”

正文 蝴蝶的颜色

回想起小学四年级以后的日子,便有如进入了一层一层安静的重雾,浓密的闷雾里,甚而没有港口传来的船笛声。那是几束黄灯偶尔挣破大气而带来的一种朦胧,照着鬼影般一团团重叠的小孩,孩子们留着后颈被剃青的西瓜皮发型,一群几近半盲的瞎子,伸着手在幽暗中摸索,摸一些并不知名的东西。

我们总是在五点半的黑暗中强忍着渴睡起床,冬日清晨的雨地上,一个一个背着大书包穿着黑色外套和裙子的身影微微的驼着背。随身两个便当一只水壶放在另一个大袋子里,一把也是黑色的小伞千难万难的挡着风雨,那双球鞋不可能有时间给它晾干,起早便塞进微湿的步子里走了。

我们清晨六点一刻开始坐进自己的位置里早读,深夜十一时离开学校,回家后喝一杯牛奶,再钉到家中的饭桌前演算一百题算术,做完之后如何躺下便不很明白了,明白的是,才一阖眼就该再起床去学校了。

这是面对初中联考前两年整的日子。

即使天气晴朗,也偶尔才给去操场升国旗,高年级的一切都为着学业,是不能透一口气的。早晨的教室里,老师在检讨昨夜补习时同学犯的错误。在班上,是以一百分作准则的,考八十六分的同学,得给竹教鞭抽十四下。打的时候,衣袖自动卷起来,老师说,这样鞭下去,皮肤的面积可以大一些。红红的横血印在手臂上成了日常生活的点缀。

也不老是被抽打的,这要视老师当日的心情和体力情况而定,有时她不想拿鞭子,便坐着,我们被喊到名字的人,跑步上去,由她用力捏眼皮,捏到大半人的眼睛要一直红肿到黄昏。当老师体力充沛的时候,会叫全班原位坐着,她慢慢的走下讲台来,很用力的将并坐两个同学的头拼命的撞,我们咬着牙被撞到眼前金星乱冒、耳际一片嗡嗡的巨响还不肯罢手。也有时候,老师生气,说不要见我们,烈日下刚刚吃完便当,要跑二十五圈才可以回来,如果有同学昏过去了,昏了的人可以抬到医疗室去躺一会儿才回来继续上课。

我们中午有半小时吃饭的时间,黄昏也有半小时吃另一个便当的时间,吃完了,可以去操场上玩十五分钟,如果是快速的吃。

白天,因为怕督学,上的是教育部编的课本,晚上,买的是老师出售的所谓参考书——也就是考试题。灯光十分暗淡,一题一题印在灰黄粗糙纸张上的小字,再倦也得当心,不要看错了任何一行。同学之间不懂得轻声笑谈,只有伏案的沙沙书写声有如蚕食桑叶般的充满着寂静的夜。

标准答案在参考书后面,做完了同学交换批改,做错了的没什么讲解,只说:明天早晨来了再算帐,然后留下一大张算术回家去做,深夜十一点的路上,沉默的同学结伴而行,先到家的,彼此笑一笑,就进去了。

每天清晨,我总不想起床,被母亲喊醒的时候,发觉又得面对同样的另一天,心里想的就是但愿自己死去。

那时候,因为当年小学是不规定入学年龄的,我念到小学五年级时,才只有十岁半。

母亲总是在我含泪吃早饭的时候劝着:“忍耐这几年,等你长大了才会是一个有用的人,妈妈会去学校送老师衣料,请她不要打你……”

那时候,我的眼泪总是滴到稀饭里去,不说一句话。我不明白,母亲为什么这么残忍,而她讲话的语气却很温柔而且也像要哭出来了似的。

有的时候,中午快速的吃完了便当,我便跑到学校角落边的一棵大树上去坐着,那棵树没有什么人注意它,有粗粗的枝丫可以踩着爬上去,坐在树荫里,可以远远的偷看老师的背影,看她慢慢的由办公室出来向教室走去。远看着老师,总比较安然。

老师常常穿着一种在小腿背后有一条线的那种丝袜,当她踩着高跟鞋一步一步移动时,美丽的线条便跟着在窄窄的旗袍下晃动,那时候,我也就跳下树枝,往教室跑去。

面对老师的时候,大半眼光不敢直视,可是明明显显的可以看到她鲜红的嘴唇还有胸前的一条金链子。在那种时候,老师,便代表了一种分界,也代表了一个孩子眼中所谓成长的外在实相——高跟鞋、窄裙、花衬衫、卷曲的头发、口红、项链……。

每天面对着老师的口红和丝袜,总使我对于成长这件事情充满了巨大的渴想和悲伤,长大,在那种对于是囚禁苦役的童年里代表了以后不必再受打而且永远告别书本和学校的一种安全,长大是自由的象征,长大是一种光芒,一种极大的幸福和解脱,长大是一切的答案,长大是所有的诠释……而我,才只有这么小、在那么童稚无力的年纪里,能够对于未来窥见一丝曙光的,就只有在那个使我们永远处在惊恐状态下女老师的装扮里。

我的老师那时候二十六岁,而我一直期望,只要忍得下去,活到二十岁就很幸福了。

常常在上课的时候发呆,常常有声音,比老师更大的空空茫茫的声音在脑海中回响——二十岁——二十岁——二——十——岁——。想得忘了在上课,想得没有立即反应老师的问题,一只黑板擦丢过来,重重打上了脸颊;当时的个子矮,坐第一排的,那一次,我掩面从教室里冲出去,脸上全是白白的粉笔灰,并不知道要奔到哪里去!我实在没有方向。

在校园的老地方,我靠住那棵大树,趴在凸出来的树根上哀哀的哭,想到那个两年前吊死的校工,我又一次想到死。风,沙沙的吹过,抚慰了那一颗实在没有一丝快乐的童心,我止了哭,跟自己说;要忍耐妈妈会送衣料来给老师,就如其他带礼物来看老师的家长一样,一定要忍耐不可以吊死,如果可以忍到二十岁,那时候令人惊慌无比的老师和学校就一定有力量抵抗了。那时候,不会这么苦了,现在——现在才十一岁,而我的现在,实在过不下去了。于是,我又趴在地上,放声大哭起来。

那一次,是被老师拉回教室去的,她用一条毛巾给我擦脸,笑笑的,擦完了,我向她鞠了一个躬,说:“老师,对不起。”

作文课里,没有照题目写,我说:“想到二十岁是那么的遥远,我猜我是活不到穿丝袜的年纪就要死了,那么漫长的等待,是一个没有尽头的隧道,四周没有东西可以摸触而只是灰色雾气形成的隧道,而我一直踩空,没有地方可以着力,我走不到那个二十岁……。”老师将作文念出来,大声问:“你为什么为了丝袜要长大?你没有别的远志吗?陈平,你的二十岁难道只要涂口红、打扮、穿漂亮衣服?各位同学,你们要不要学她?……。”

后来,老师要人重写,我回家又急出了眼泪。晚上放学总有一百题算术,实在来不及再写作文。简短的写了,整整整整的写说:将来长大要做一个好教师是我的志愿。老师是不可能懂得的,懂得一支口红并不只是代表一支口红背后的那种意义。

每天晚上,当我进入睡眠之前,母亲照例提醒孩子们要祷告,而那时实在已是筋疲力尽了,我迷迷糊糊的躺下去,心里唯一企盼的是第二天学校失火或者老师摔断腿,那么就可以不再上学。第二天早晨,梦中祈求的一切并没有成真,我的心,对于神的不肯怜悯,总也觉得欲哭无泪的孤单和委屈。当年,我的信仰是相当现实的。

有一天,老师照例来上早课了,她忘了算前一日考错题的帐,只是有气无力的坐着,挥挥手叫我们自修、背地理。老师一直在查看她的桌子。然后突然问:“今天是谁最早到校?”大家说是陈平。她盯住我,问我进教室后做了什么,我说是被一只水牛一路追赶着没命跑进学校的,后来丢烧饼给牛吃,它还是追……。“我不是问你这些,你动过了我的日记没有?有没有偷看,说?”我拚命摇头,胀红了脸,两手不知不觉放到背后去。那次没有被抽,而一个早晨的课却都上得提心吊胆,老师不时若有所思的望我一眼,她终于叫了我的名字,一叫名字,我就弹了起来。

“把这封信送到后面六年甲班的李老师那里去。”我双手接了信,发觉信封并没有粘上,是一封淡蓝的信。“不要再偷看,快快走。”老师说了一句。

走到转弯的地方,我回了一下头,发觉老师在教室的窗口看我,加快了脚步,转了弯,老师看不见人影了,我快速的将信纸拉出来,看了一眼——既然一口咬定我偷看了,就偏偏偷看一次,免得冤枉。信上密密麻麻的全是日文,其中夹着两个汉字——魔鬼,看见她居然叫一个男老师魔鬼,我吓了一跳,匆匆折好信,快步向六年级的教室走去,双手交给李老师便回来了。

我猜,我的老师和李老师一定为着某种特定的理由而成仇。

那天吃完晚饭之后,班长气喘喘的打手势叫我们赶快出教室,我们放下了便当跟在她后面跑,若大的校园在这黄昏的时候已经空旷了,只有补习的高年级是留下来的。

昏暗的大礼堂里,老师坐着在弹风琴,琴凳上并坐着李老师,他的手环在弹琴女人的腰上。我们一群小孩闭住呼吸从窗缝里偷看。

没有想到,六年级的一群男生正好走过,他们也不知我们在张望什么,大喊了一声:“吊死鬼来呀——”弹琴的老师猛一回头,站起来,我们拔腿便逃,彼此用力推挤着冲到自己的教室里。那时,老师也追来了,第一排的一位同学桌上放了一包没有糖纸包的那种硬水果糖,老师拿起袋子,一句话也不说便往我们丢,一时教室的空中飞满了糖雨,而我们笑不出来。那天晚上,就被打了,没有等到第二天早晨。打到很晚才给回去,半路上碰到拿手电筒来接的工人玉珍才知是深夜十二点了。我回去,又做了一百题算术才睡下。

我慢慢明白了,老师正在受着恋爱的折磨。对于她每天体罚的事情也生了宽恕之心,想来这么打我们当作发泄必然是恋爱没有成功。又想,一个老打小孩的女人,怎么会有人爱她呢?其实,李老师是更狠的,他罚男生跪在一把破了布的雨伞骨头上,跪完了的男生要别人扶才站得起来。有一次看见一个是爬回座位的。

恋爱是什么我大概明白了,它是一种又叫对方魔鬼又跟魔鬼坐在一起弹“堤边柳A*角锾霢叶飘零……”的那种黄昏歌调。

二十岁的年龄,除了可以穿丝袜之外,想来更有一些我们不知的东西——那种很抽象的东西,在里面潜伏着,而我,对于那份朦胧,却是想象不出的。我渐渐的顺服在这永无止境的背书默写和演算习题的日子里,不再挣扎。偶尔,想到如果不死,便可以长大,心里浮出的是一种无所谓的自弃和悲哀。

督学还是来了,在我们补习的正当时,参考书被收去了,堆在教室的门外,老师的脸,比打人时还青白。我们静静的散课离校,一路上十分沉默,好似一个一个共犯,有些羞惭,有些担心,又有些自觉罪恶的喜上心头。

第二天,老师红着眼睛说:“我给你们补习,也是为了使你们将来考上好的初中,做一个有用的人,这一点,想来你们是谅解的。至于补习费,老师收得也不多……。”

我专注的直视着老师,想到她的生活和作息,想到那偶尔一次的和男老师共弹风琴,想到她连恋爱的时间也不太多,心里对她和自身成年的未来,浮起了另一份复杂的怜悯与茫然。

我从来没有恨过我的小学老师,我只是怕她怕得比死还要厉害。

督学来过之后,我们有整整十天不用夜间补习,不但如此,也有躲避球可打,也有郊外美术写生,可以只提一个空便当盒在黄昏的时候一路玩回家,而回家的习题却是加多了。这并不要紧,那时候我念初二的姐姐还没有入睡,她学我的字体写阿拉伯字,她做一半,我做一半,然后祷告忏悔姐姐的代写作业,微笑着放心入睡。

那只是十天的好日子而已,我一日一日的当当心心的计算,而日子却仍然改变了。有一天,老师笑吟吟的说:“明天带两个便当来,水彩和粉蜡笔不用再带了,我们恢复以往的日子。”听着听着,远方的天空好似传来了巨大的雷声,接着彤云满布,飞快的笼罩了整个的校园,而我的眼睛,突然感到十分干涩,教室里昏黄的灯光便一盏一盏半明半暗的点了起来。那两年,好似没有感觉到晴天,也就毕业了。暑日的烈阳下,父亲看榜回来。很和蔼的说:“榜上没有妹妹的名字,我们念静修女中也是一样好的。”

我很喜欢静修女中,新生训练的时候,被老师带着穿过马路去对面的操场上玩球,老师没有凶我们,一直叫我们小妹妹。

没有几天,我回家,母亲说父亲放下了公事赶去了另一所省女中,为着我联考分数弄错了的一张通知单。父亲回来时,擦着汗,笑着对我说:“恭喜!恭喜!你要去念台湾最好的省女中了。”一时里,那层灰色的雾又在呼呼吹着的风扇声里聚拢起来。它们来得那么浓,浓到我心里的狂喊都透不出去。只看见父母在很遥远的地方切一片淡红色的冰西瓜要给我吃。

上了省中,父母要我再一次回到小学向老师再一次道谢培育之恩,我去了,老师有些感触的摸摸我的头,拿出一本日记簿来送给我,她很认真而用心的在日记的第一页上写下了几个正楷字,写的是:“陈平同学,前途光明。”

日子无论怎么慢慢的流逝总也过去了,有一天我发觉已经二十岁,二十岁的那一年,我有两双不同高度的细跟鞋,一支极淡的口红,一双小方格网状的丝袜,一头烫过的鬈发,一条镀金的项炼,好几只皮包,一个属于自己的房间、唱机、和接近两千本藏书。不但如此,那时候,我去上了大学,有了朋友,仍在画画,同样日日夜夜的在念书,甚而最喜欢接近数学般的逻辑课,更重要的是,我明白了初恋的滋味——。

想到小学老师赠给我的那几个字,它们终于在阳光下越变越鲜明起来。流去的种种,化为一群一群蝴蝶,虽然早已明白了,世上的生命,大半朝生暮死,而蝴蝶也是朝生暮死的东西,可是依然为着它的色彩目眩神迷,觉着生命所有的神秘与极美已在蜕变中张显了全部的答案。而许多彩色的蝶,正在纱帽山的谷底飞去又飞来。就这样,我一年又一年的活了下来,只为了再生时蝴蝶的颜色。

正文 说给自己听

ECHO,又见你慢吞吞的下了深夜的飞机,闲闲的跨进自己的国门,步步从容的推着行李车,开开心心的环住总是又在喜极而泣的妈妈,我不禁因为你的神态安然,突而生出了一丝陌生的沧桑。

深夜的机场下着小雨,而你的笑声那么清脆,你将手掌圈成喇叭,在风里喊着弟弟的小名,追着他的车子跑了几步,自己一抬就抬起了大箱子,丢进行李厢。那个箱子里啊,仍是带来带去的旧衣服,你却说:“好多衣服呀!够穿整整一年了!”

便是这句话吧,说起来都是满满的喜悦。

好孩子,你变了。这份安稳明亮,叫人不能认识。长途飞行回来,讲了好多的话,等到全家人都已安睡,你仍不舍得休息,静悄悄的戴上了耳机要听音乐。

过了十四个小时,你醒来,发觉自己姿势未动,斜靠在床角的地上,头上仍然挂着耳机,便是那归国来第一夜的恬睡。没有梦,没有辗转,没有入睡的记忆,床头两粒安眠药动也没动。

这一个开始,总是好的。

既然你在如此安稳的世界里醒来,四周没有电话和人声,那么我想跟你讲讲话。趁着陈妈妈还没有发觉你已醒来,也没有拿食物来填你之前,我跟你说说话。毕竟,我们是不很有时间交谈的,尤其在台湾,是不是?

四周又有熟悉的雨声,淅沥沥的在你耳边落下,不要去看窗外邻居后巷的灰墙,那儿没有雨水。这是你的心理作用,回国,醒来。雨声便也来了。

我们不要去听雨,那只是冷气机的滴水声,它不会再滴湿你的枕头,真的不会了。

这次你回来。不是做客,这回不同,你是来住一年的。一年长不长?

可以很长,可以很短,你怕长还是怕短?我猜,你是怕长也是怕短,对不对?

这三年来,我们彼此逃避,不肯面对面的说说话,你跟每一个人说话,可是你不敢对我说。

你躲我,我便也走了,没有死缠着要找你。可是现在你刚刚从一场长长的睡眠里醒来,你的四肢、头脑都还不能动得灵活,那么我悄悄的对你说些话,只这么一次,以后就再不说了,好吗?

当然,这一年会是新的一年,全新的,虽然中秋节也没有过去,可是我们当这个秋天是新年,你说好不好?

你不说话,三年前,你是在一个皓月当空的中秋节死掉的。这,我也没有忘记,我们从此最怕的就是海上的秋月。现在,我却跟你讲:“让我们来过新年,秋天的新年好凉快,都不再热了,还有什么不快活的?”

相信我,我跟你一样死去活来过,不只是你,是我,也是所有的人,多多少少都经历过这样的人生。虽然我们和别人际遇不同,感受各异,成长的过程也不一样,而每一个人爱的能力和生命力也不能完全相同的衡量,可是我们都过下来了,不只是你我,而是大家,所有的人类。

我们经历了过去,却不知道将来,因为不知,生命益发显得神奇而美丽。

不要问我将来的事情吧!请你,ECHO,将一切交付给自然。

生活,是一种缓缓如夏日流水般的前进,我们不要焦急我们三十岁的时候,不应该去急五十岁的事情,我们生的时候,不必去期望死的来临,这一切,总会来的。

我要你静心学习那份等待时机成熟的情绪,也要你一定保有这份等待之外的努力和坚持。

ECHO,我们不放弃任何事情,包括记忆。你知道,我从来不望你埋葬过去,事实上过去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丛生命里割舍,我们的今天,包括一个眼神在内,都不是过去重重叠叠的生命造成的影子吗?

说到这儿,你对我笑了,笑得那么沉稳,我不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或许你什么也没有想,你只是从一场筋疲力尽的休息中醒来,于是,你笑了,看上去有些暧昧的那种笑。

如果你相信,你的生命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如果你愿意真正的从头再来过,诚诚恳恳的再活一次,那么,请你告诉我,你已从过去里释放出来。

释放出来,而不是遗忘过去——现在,是你在说了,你笑着对我说,伤心,是可以分期摊还的,假如你一次负担不了。

我跟你说,有时候,我们要对自己残忍一点,不能纵容自己的伤心。有时候,我们要对自己深爱的人残忍一点,将对他们的爱、责任、记忆搁置。

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我们有义务要肩负对自己生命的责任。

这责任的第一要素,ECHO,是生的喜悦。喜悦,喜悦再喜悦。走了这一步,再去挑别的责任吧!

我相信,燃烧一个人的灵魂的,正是对生命的爱,那是至死方休。

没有一个人真正知道自己对生命的狂爱的极限,极限不是由我们决定的,都是由生活经验中不断的试探中提取得来的认识。

如果你不爱生命,不看重自己,那么这一切的生机,也便不来了,ECHO,你懂得吗?

相信生活和时间吧!时间如果能够拿走痛苦,那么我们不必有罪恶感,更不必觉得羞耻,就让它拿吧!拿不走的,自然根生心中,不必勉强。

生活是好的,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前面总会另有一番不同的风光。

让我悄悄的告诉你,ECHO,世上的人喜欢看悲剧,可是他们也只是看戏而已,如果你的悲剧变成了真的,他们不但看不下去,还要向你丢汽水瓶呢。你聪明的话,将那片幕落下来,不要给人看了,连一根头发都不要给人看,更不要说别的东西。

那你不如在幕后也不必流泪了,因为你也不演给自己看,好吗?

虽然,这许多年来。我对你并不很了解,可是我总认为,你是一个有着深厚潜质的人,这一点,想来你比我更明白。

可是,潜质并不保证你以后一定能走过所有的磨难,更可怕的是,你才走了半生。

在我们过去的感受中,在第一时间发生的事件,你不是都以为,那是自己痛苦的极限,再苦不能了。

然后,又来了第二次,你又以为,这已是人生的尽头,这一次伤得更重。是的,你一次又一次的创伤,其实都仰赖了时间来治疗,虽然你用的时间的确是一次比一次长,可是你好了,活过来了。

医好之后,你成了一个新的人,来时的路,没有法子回头,可是将来的路,却不知不觉走了出去。这一切,都是功课,也都是公平的。

可是,我已不是过去的我了。

你为什么要做过去的你?上一秒钟的你难道还会是这一秒钟的你吗?只问问你不断在身体里死去的细胞吧!

每一次的重生,便是一个新的人。这个新的人,装备比先前那个软壳子更好,忍受痛苦的力量便会更大。

也许我这么说,听起来令人心悸,很难想象难道以后还要经历更大的打击。ECHO,你听我这么说,只是一样无声的笑着,你长大了很多,你懂了,也等待了,也预备了,也坦然无惧了,是不是?

这是新的一年,你面对的也是一个全新的环境,这是你熟悉而又陌生的中国,ECHO,不要太大意,中国是复杂的。你说,你能应付,你懂化解,你不生气,你不失望。可是,不要忘了,你爱它,这便是你的致命伤,你爱的东西,人,家,国,都是叫你容易受伤的,因为在这个前提之下,你,一点不肯设防。

每一次的回国,你在超额的张力里挣扎,不肯拿出保护自己的手段做真正的你,那个简简单单的你。

你感恩,你念旧,你在国内的柔弱,正因你不能忘记曾经在你身边伸出来过的无尽的同情和关爱的手,你期望自己粉身碎骨去回报这些恩情,到头来,你忘了,你也只是血肉之躯,一个人,在爱的回报上,是有极限的,而你的爱,却不够化做所有的莲花。

ECHO,你的中文名字不是给得很好,父亲叫你——平,你不爱这个字,你今日看出,你其实便是这一个字。那么适合的名字,你便安然接受吧!包括无可回报的情在内,就让它交给天地替你去回报,自己,尽力而为,不再强求了,请求你。

我知道你应该是越走越稳的,就如其他的人一样,我不敢期望帮上你什么忙,我相信你对生命的需求绝对不是从天而降的奇迹,你要的,只是一份信心的支援,让你在将来也不见得平稳的山路上,走得略微容易一点罢了。

你醒在这儿,沉静的醒着,连眼睛都没有动,在你的身边,是书桌,书桌上,有一架电话——那个你最怕的东西,电话的旁边,是两大袋邮件,是你离国之前存下来未拆的信件。这些东西,在你完全醒来,投入生活的第一日开始,便要成为你的一部份,永远压在你的肩上。

也是这些,使你无法快乐,使你一而再、再而三,因此远走高飞。

孩子,你忘了一句话,起码你回中国来便忘了这句话:坚持自己该做的固然叫做勇气,坚持自己不该做的,同样也是勇气。除了一份真诚的社会感之外,你没有理由为了害怕伤害别人的心灵而付出太多,你其实也小看了别人,因为别人不会因为你的拒绝而受到伤害的,因为他们比你强。ECHO,常常,你因为不能满足身边所有爱你的人对你提出的要求而沮丧,却忘了你自己最大的课题是生活。

虽说,你身边的一草一木都在适当的时候影响了你。而你藉着这个媒介,也让身边的人从你那儿汲取了他们的想望和需要,可是你又忘了一句话——在你的生活里,你就是自己的主宰,你是主角。

对于别人的生活,我们充其量,只是一份暗示,一份小小的启发,在某种情况下丰富了他人的生活,而不是越权代办别人的生命——即使他人如此要求,也是不能在善意的前提下去帮忙的,那不好,对你不好,对他人也不好的。ECHO,说到这儿,妈妈的脚步声近了,你回国定居的第一年的第一天也要开始了,我们时间不多,让我快快的对你讲完。

许多人的一生,所做的其实便是不断修葺自己的生活,假如我们在修补之外,尚且有机会重新缔造自己,生命就更加有趣了,你说是不是?

有时候让自己奢侈一下,集中精神不为别人的要求活几天,先打好自己的基础,再去发现别人,珍惜自己的有用之身,有一天你能做的会比现在多得多。

而且,不是刻意的。

正文 爱和信任

每次回国,下机场时心中往往已经如临大敌,知道要面临的是一场体力与心力极大的考验与忍耐。

其实,外在的压力事实上并不大会于扰到内心真正的那份自在和空白,是可以二分的。

最怕的人,是母亲。

在我爱的人面前,“应付”这个字,便使不出来。爱使一切变得好比“最初的人”,是不可能在这个字的定义下去讲理论和手段的。

多年前,当我第一次回国,单独上街去的时候,母亲追了出来,一再的叮咛着:“绿灯才可以过街,红灯要停步,不要忘了,这很危险的呀!”

当时,我真被她烦死了,跑着逃掉,口里还在悄悄的顶嘴,怪她不肯信任我。可是当我真的停在一盏红灯的街道对面时,眼泪却夺眶而出。“妈妈,我不是不会,我爱你,你看,我不是停步了。”

最近,又回国了,母亲要我签名送书给亲戚们,我顺从的开始写,她又在旁边讲:“余玉云姐姐的玉字,是贾宝玉的玉,你要称她姐姐,因为我们太爱这位正直、敬业的朋友。不要写错了,红楼梦中宝玉、黛玉的玉,斜玉边字加一个点,不要错了——”那时,我忍下了,因为她永远不相信我会写这个玉字,我心里十分不耐,可是不再顶嘴。

我回国是住在父母家中的,吃鱼,母亲怕我被刺卡住。穿衣,她在一旁指点。万一心情好,多吃了一些,她强迫我在接电话的那挤忙不堪的时候内,要我同时答话,同时扳开口腔,将呛死人的胃药粉,人参粉和维他命,加上一杯开水,在不可能的情况下灌溉下去。结果人呛得半死,她心安理得的走开。电话的对方,以为我得了气喘。

回想起来,每一度的决心再离开父母,是因为对父母爱的忍耐,已到了极限。而我不反抗,在这份爱的泛滥之下,母亲化解了我已独自担当的对生计和环境全然的责任和坚强——她不相信我对人生的体验。在某些方面,其实做孩子的已是比她的心境更老而更苍凉。无论如何说,固执的母爱,已使我放弃了挑战生活的信心和考验,在爱的伟大前提之下,母亲胜了,也因对她的爱无可割舍,令人丧失了一个自由心灵的信心和坚持。

我想了又想,这件家庭的悲喜剧,只有开诚布公的与父母公开谈论,请他们信任我,在人生的旅途上,不要太过于以他们的方式来保护我。这件事,双方说得坦诚,也同意万一我回国定居,可能搬出去住,保持距离,各自按照正确的方向,彼此做适度的退让和调整。这一点,父母一口答应了。而我,为了保护自己的生活方式,做了一个在别的家庭中,可能引起极大的伤心,甚而加上不幸罪名的叛逆者,幸而父母开明,彼此总算了解。

讲通了,乐意回国定居,可是母亲突然又说:“那么你搬出去我隔几天一定要送菜去给你吃,不吃我不安心。”又说:“莫名其妙的男朋友,不许透露地址,他们纠缠你,我们如何来救,你会应付吗?”

十七年离家,自爱自重,也懂得保护自己,分别善恶和虚伪,可是,在父母的眼中,我永远是一个天真的小孩子,他们绝对不相信我有足够的能力应付人世的复杂。虽然品格和教养是已慢慢在建立,可是他们只怕我上当。

父亲其实才是小孩子,他的金钱,借出去了,大半有去无还,还不敢开口向人讨回,这使他的律师公费,常常是年节时送来一些水果,便解决了他日夜伏案的辛劳。有一次,一场费力的诉讼结果,对方送了一个大西瓜来,公费便不提了,当事人走时,父亲居然道谢又道谢,然后开西瓜叫我们吃。我当时便骂他太没有勇气去讨公费,他居然一笑置之,说这是意外的收入,如果当事人一毛不拔,过河拆桥,反脸不认,又将他如何。

这种行径,我不去向他反覆噜苏,因为没有权利,因为我信任他,不会让我们冻饿。可是,当我舍不得买下一件千元以上的衣服时,他又反过来拚命讲道理我听,说我太节省,衣着太陈旧,有失运用金钱的能力,太刻苦,所谓刻薄自己也。

其实,名、利、衣、食,和行,在我都不看重。只有在住的环境上,稍稍奢侈。渴望一片蓝天,一个可以种花草的阳台,没有电话的设备,新鲜的空气,便是安宁的余生,可是,这样的条件,在台湾,又岂容易?

父母期望的是——“喂猪”。当我看见父母家的窗外一片灰色的公寓时,我的心,常常因为视线的无法辽阔和舒畅,而觉自由心灵的丧失和无奈——毕竟,不是大隐。吃不吃,都不能解决问题,可是母亲不理这些,绝对不理。

母亲看我吃,她便快乐无比。我便笑称,吃到成了千台斤的大肥猪而死时,她必定在咽气之前,还要灌一碗参汤下去,好使她的爱,因为那碗汤,使我黄泉之路走得更有体力。

爱和信任,爱与尊重,爱过多时,便是负担和干扰。这种话,对父母说了千万次,因为他们的固执,失败的总是我——因为不忍。毕竟,这一切,都是出于彼此刻骨的爱。

每当我一回国,家中必叫说“革命分子”又来了。平静的生活,因我的不肯将眼睛也吃到堵住,必然有一番伤到母亲心灵深处的悲哀。可是,我不能将自己离家十七年的生活习惯,在孝道的前提之下,丧失了自我,改变成一个只是顺命吃饭的人,而完全放弃了自我建立的生活形态。

在父母的面前,再年长的儿女,都是小孩子,可是中国的孩子,在伦理的包袱下,往往担得太认真和顺服,没有改革家庭的勇气和明智。这样,在孝道上,其实也是“愚孝”。我们忘了,父母在我们小时候教导我们,等我们长大了,也有教育父母的责任,当然,在方式和语气上,一定本着爱的回报和坚持,双方做一个适度的调整。不然,这个社会,如何有进步和新的气象呢。

一个国家社会的基本,还是来源于家庭的基本结构和建立,如果年轻的一代只是“顺”而不“孝”,默默的忍受了上一代的生活方式和观念,一旦我们做了父母的时候,又用同样的生活习惯和思想,自自然然的叫自己的孩子再走上祖父母的那种生活方式,这在理性上来说,便是“不孝”了。父母的经历和爱心,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在好的一方面,我们接受、学习、回报,在不合时代的另一方面,一定不可强求,闹出家庭悲剧。慢慢感化,沟通,如果这一些都试尽了,而没有成果,那么只有忍耐爱的负担和枷锁,享受天伦之乐中一些累人的无奈和欣慰。但是,不能忘了,我们也是“个体”,内心稍稍追求你那一份神秘的自在吧!因为我的父母开明,才有这份勇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母亲不再来替我——一个中年的女儿盖被的偶尔自由中,写出了一个子女对父母的心声。

父亲、母亲,爱你们胜于一切,甚而向老天爷求命,但愿先去的是你们。而我,最没有勇气活下去的一个人,为了父母,大撑到最后。这件事情,在我实在是艰难,可是答应回国定居,答应中国式接触的复杂和压力,答应吃饭,答应一切你们对我——心肝宝贝的关爱。那么,也请你们适度的给我自由,在我的双肩上,因为有一口嘘息的机会,将这份爱的重负,化为责任的欣然承担。

正文 简单

许多时候,我们早已不去回想,当每一个人来到地球上时,只是一个赤裸的婴儿,除了躯体和灵魂,上苍没有让人类带来什么身外之物。

等到有一天,人去了,去的仍是来的样子,空空如也。这只是样子而已。事实上,死去的人,在世上总也留下了一些东西,有形的,无形的,充斥着这本来已是拥挤的空间。

曾几何时,我们不再是婴儿,那份记忆也遥远得如同前生。回首看一看,我们普普通通的活了半生,周围已引出了多少牵绊,伸手所及,又有多少带不去的东西成了生活的一部分,缺了它们,日子便不完整。

许多人说,身体形式都不重要,境由心造,一念之间可以一花一世界,一沙一天堂。

这是不错的,可是在我们那么复杂拥挤的环境里,你的心灵看见过花吗?只一朵,你看见过吗?我问你的,只是一朵简单的非洲菊,你看见过吗?我甚而不问你玫瑰。

不了,我们不再谈沙和花朵,简单的东西是最不易看见的,那么我们只看看复杂的吧!

唉,连这个,我也不想提笔写了。

在这样的时代里,人们崇拜神童,没有童年的儿童,才进得了那窄门。

人类往往少年老成,青年迷茫,中年喜欢将别人的成就与自己相比较,因而觉得受挫,好不容易活到老年仍是一个没有成长的笨孩子。我们一直粗糙的活着,而人的一生,便也这样过去了。

我们一生复杂,一生追求,总觉得幸福的遥不可企及。不知那朵花啊,那粒小小的沙子,便在你的窗台上。你那么无事忙,当然看不见了。

对于复杂的生活,人们怨天怨地,却不肯简化。心为形役也是自然,哪一种形又使人的心被役得更自由呢?

我们不肯放弃,我们忙了自己,还去忙别人。过分的关心,便是多管闲事,当别人拒绝我们的时候,我们受了伤害,却不知这份没趣,实在是自找的。

对于这样的生活,我们往往找到一个美丽的代名词,叫做“深刻”。

简单的人,社会也有一个形容词,说他们是笨的。一切单纯的东西,都成了不好的。

恰好我又远离了家国。到大西洋的海岛上来过一个笨人的日子,就如过去许多年的日子一样。

在这儿,没有大鱼大肉,没有争名夺利,没有过分的情,没有载不动的愁,没有口舌是非,更没有解不开的结。

也许有其他的笨人,比我笨得复杂的,会说:你是幸运的,不是每个人都有一片大西洋的岛屿。唉,你要来吗?你忘了自己窗台上的那朵花了。怎么老是看不见呢?

你不带花来,这儿仍是什么也没有的。你又何必来?你的花不在这里,你的窗,在你心里,不在大西洋啊!一个生命,不止是有了太阳、空气、水便能安然的生存,那只是最基本的。求生的欲望其实单纯,可是我们是人类,是一种贪得无厌的生物,在解决了饥饿之后,我们要求进步,有了进步之后,要求更进步,有了物质的享受之后,又要求精神的提升,我们追求幸福、快乐、和谐、富有、健康,甚而永生。

最初的人类如同地球上漫游野地的其他动物,在大自然的环境里辛苦挣扎,只求存活。而后因为自然现象的发展,使他们组成了部落,成立了家庭。多少万年之后,国与国之间划清了界限,民与民之间,忘了彼此都只不过是人类。

邻居和自己之间,筑起了高墙,我们居住在他人看不见的屋顶和墙内,才感到安全自在。

人又耐不住寂寞,不可能离群索居,于是我们需要社会,需要其他的人和物来建立自己的生命。我们不肯节制,不懂收敛,泛滥情感,复杂生活起居。到头来,“成功”只是“拥有”的代名词。我们变得沉重,因为担负得太多,不敢放下。

当婴儿离开母体时,象征着一个躯体的成熟。可是婴儿不知道,他因着脱离了温暖潮湿的子宫觉得惧怕,接着在哭。人与人的分离,是自然现象,可是我们不愿。

我们由人而来,便喜欢再回到人群里去。明知生是个体,死是个体,但是我们不肯探索自己本身的价值,我们过分看重他人在自己生命里的参与。于是,孤独不再美好,失去了他人,我们惶惑不安。

其实,这也是自然。

于是,人类顺其自然的受捆绑,衣食住行永无宁日的复杂,人际关系日复一日的纠缠,头脑越变越大,四肢越来越退化,健康丧失,心灵蒙尘。快乐,只是国王的新衣,只有聪明的人才看得见。

童话里,不是每个人都看见了那件新衣,只除了一个说真话的小孩子。

我们不再怀念稻米单纯的丰美,也不认识蔬菜的清香。我们不知四肢是用来活动的,也不明白,穿衣服只是使我们免于受冻。

灵魂,在这一切的拘束下,不再明净。感官,退化到只有五种。如果有一个人,能够感应到其他的人已经麻木的自然现象,其他的人不但不信,而且好笑。

每一个人都说,在这个时代里,我们不再自然。每一个人又说,我们要求的只是那一点心灵的舒服,对于生命,要求的并不高。

这是,我们同时想摘星。我们不肯舍下那么重的负担,那么多柔软又坚韧的纲,却抱怨人生的劳苦愁烦。不知自己便是住在一颗星球上,为何看不见它的光芒呢?

这里,对于一个简单的笨人,是合适的。对不简单的笨人,就不好了。

我只是返璞归真,感到的,也只是早晨醒来时没有那么深的计算和迷茫。

我不吃油腻的东西,我不过饱,这使我的身体清洁。我不做不可及的梦,这使我的睡眠安恬。我不穿高跟鞋折磨我的脚,这使我的步子更加悠闲安稳。我不跟潮流走,这使我的衣服永远长新,我不耻于活动四肢,这使我健康敏捷。我避开无事时过分热络的友谊,这使我少些负担和承诺。我不多说无谓的闲言,这使我觉得清畅。我尽可能不去缅怀往事,因为来时的路不可能回头。我当心的去爱别人,因为比较不会泛滥。我爱哭的时候便哭,想笑的时候便笑,只要这一切出于自然。

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

正文 什么都快乐

清晨起床,喝冷茶一杯,慢打太极拳数分钟,打到一半,忘记如何续下去,从头再打,依然打不下去,干脆停止,深呼吸数十下,然后对自己说:“打好了!”再喝茶一杯,晨课结束,不亦乐乎!

静室写毛笔字,磨墨太专心,墨成一缸,而字未写一个,已腰酸背痛。凝视字贴十分钟,对自己说:“已经写过了!”绕室散步数圈,擦笔收纸,不亦乐乎!

枯坐会议室中,满堂学者高人,神情俨然。偷看手表指针几乎凝固不动,耳旁演讲欲听无心,度日如年。突见案上会议程式数张,悄悄移来折纸船,船好,轻放桌上推来推去玩耍,再看腕表,分针又移两格,不亦乐乎!

山居数日,不读报,不听收音机,不拆信,不收信,下山一看,世界没有什么变化,依然如我,不亦乐乎!

数日前与朋友约定会面,数日后完全忘却,惊觉时日已过,急打电话道歉,发觉对方亦已忘怀,两不相欠,亦不再约,不亦乐乎!

雨夜开车,见公路上一男子淋雨狂奔,煞车请问路人:“上不上来,可以送你?”那人见状狂奔更急,如夜行遇鬼。车远再回头,雨地里那人依旧神情惶然,见车停,那人步子又停并做戒备状,不亦乐乎!

四日不见父母手足,回家小聚,时光飞逝,再上山来,惊见孤灯独对,一室寂然,山风摇窗,野狗哭夜,而又不肯再下山去,不亦乐乎!

逛街一整日,购衣不到半件,空手而回。回家看见旧衣,倍觉件件得来不易,而小偷竟连一件也未偷去,心中欢喜。不亦乐乎!

夜深人静叩窗声不停,初醒以为灵魂来访,再醒确定是不识灵魂,心中惶然,起床轻轻呼唤,说:“别来了!不认得你。”窗上立即寂然,蒙头再睡,醒来阳光普照,不亦乐乎!匆忙出门,用力绑鞋带,鞋带断了,丢在墙角。回家来,发觉鞋带可以系辫子,于是再将另一只拉断,得新头绳一付,不亦乐乎!

厌友打电话来,喋喋不休,突闻一声铃响,知道此友居然打公用电话,断话之前,对方急说:“我再打来,你接!”电话断,赶紧将话筒搁在桌上,离开很久,不再理会。二十分钟后,放回电话,凝视数秒,厌友已走,不再打来,不亦乐乎!

上课两小时,学生不提问题,一请二请三请,满室肃然。偷看腕表,只一分钟便将下课,于是笑对学生说:“在大学里,学生对于枯燥的课,常常会逃。现在反过来了,老师对于不发问的学生,也想逃逃课,现在老师逃了,再见!”收拾书籍,大步迈出教室,正好下课铃响,不亦乐乎!

黄昏散步山区,见老式红砖房一幢孤立林间,再闻摩托车声自背后羊肠小径而来。主人下车,见陌生人凝视炊烟,不知如何以对,便说:“来呷蓬!”客笑摇头,主人再说:“免客气,来坐,来呷蓬!”陌生客居然一点头,说:“好,麻烦你!”

举步做入室状。主人大惊,客始微笑而去,不亦乐乎!每日借邻居白狗一同散步,散完将狗送回,不必喂食,不亦乐乎!

交稿死期已过,深夜犹看红楼梦。想到“今日事今日毕”格言,看看案头闹钟已指清晨三时半,发觉原来今日刚刚开始,交稿事来日方长,心头舒坦,不亦乐乎!

晨起闻钟声,见校方同学行色匆匆赶赴教室,惊觉自己已不再是学生,安然浇花弄草梳头打扫,不亦乐乎!

每周山居日子断食数日,神智清明。下山回家母亲看不出来,不亦乐乎!

求婚者越洋电话深夜打到父母家,恰好接听,答以:“谢谢,不,不能嫁,不要等!”挂完电话蒙头再睡,电话又来,又答,答完心中快乐,静等第三回,再答。又等数小时,而电话不再来,不亦乐乎!

有录音带而无录音机,静观音带小匣子,音乐由脑中自然流出来,不必机器,不亦乐乎!

回京翻储藏室,见童年时玻璃动物玩具满满一群安然无恙,省视自己已过中年,而手脚俱全,不亦乐乎!

归国定居,得宿舍一间,不置冰箱,不备电视,不装音响,不申请电话。早晨起床,打开水笼头,发觉清水涌流,深夜回室,又见灯火满室,欣喜感激,但觉富甲天下,日日如此,不亦乐乎!

正文 天下本无事

很久以前看过一则漫画。画中的小男孩查理布朗突然想要逃学一天,于是早晨该起床的时候,推说头痛,死赖着不肯穿衣服。“如果逃学一天,对整个的人生会有什么影响呢?”查理想了又想。

他的答案是:“没有什么影响。”

那天查理果然没有去学校,留在家里装病。

第二天,查理有些心虚的上学去了,脸色怪羞愧的。

那一天,太阳同样的升起,老师没有消失,课桌仍然在同样的地方,学校小朋友的姓名也没有改变,甚而没有人注意到,原来查理赖了一天的学。

查理看见这个景象,心中大乐。

这个漫画,看了之后印象很深,多年来一直不能忘怀。

从今年的旧历年开始,流行性感冒便跟上了自己,日日夜夜咳得如同一枝机关枪也似的。

放寒假开始咳的,咳到开学,咳到三八妇女节,想来五一劳动节也是要这么度过了,没有好转的任何迹象。雨季不再来。雨季又来了。

许多外县市的座谈会,往往是去年就给订下的,学校的课,一请假就得耽误两百个莘莘学子,皇冠的稿件每个月要缴,还有多少场必须应付的事情和那一大堆一大堆来信要拆要回。就算是没事躺着吧,电话是接还是不接?接了这一个下一个是不是就能饶了人?

除非是半死了,不肯请假的,撑着讲课总比不去的好。讲完课回到台北父母家里,几乎只有扑倒在床上的气力。身体要求的东西,如同喊救命似的在向自己的意志力哀求:“请给我休息,请给我休息,休息,休息……。”

座谈会,事实上谈不出任何一种人生,可是好似台湾的人都极爱举办座谈会。台下面的人,请坐,台上的人,开讲。我总是被分到台上的那一个,不很公平。

“可是我不能来了,因为在生病……”

“可是你不是前天才去了台中?”

“现在真的病了,是真的,对不起……”

“你不是也在教课吗?”

“就是因为在教课,才分不出气力来讲演了,对不起,对不起,实在是撑不住了……”

“三毛,你要重承诺,你不来,我们不能向听众交代。”“我妈妈来代讲行不行?她愿意代我来。”

“这个……三毛,我们很为难,这事是你去年就答应的,现在……怎么换了陈伯母呢?还是答应来,好不好?你自己来,求求你!”

“昨天晚上还在医院打点滴……”

“现在你没有在医院,你出来了吧?你在家里跟我们讲电话呀!明天坐长途车来,撑一撑,我们陪你撑,给你鼓励,来,打起精神来,讲完就回台北休息了,好不好!”“好,明天见,谢谢您的爱护——是,准时来,再见了,对,明天见,谢谢!”

讲完电话,眼前一群金苍蝇飞来飞去,摸摸房门的框,知道睡房在了,扑倒床上去一阵狂咳,然后闭上眼睛。承诺的事还是去的好,不然主办讲演的单位要急得住院。能睡的时候快快睡,这星期除了三班的课,另外四场讲演、三个访问、两百封来信、两次吃饭,都不能推,因为都是以前的承诺。

梦里面,五马分尸,累得叫不出来,肢体零散了还听见自己的咳声。

“你要不要命?你去!你去!拿命去拚承诺,值不值得?”“到时候,撑起来,可以忍到一声也不咳,讲完了也不咳,回来才倒下的,别人看不到这个样子的——。”“已经第七十四场了,送命要送在第几场?”

“不要讲啦——烦不烦的,你——”

“我问你要不要命?”这是爸爸的吼声,吼得变调,成了哽咽。

“不要,不要,不要——什么都要,就是命不要——”做女儿的赖在床上大哭起来,哭成了狂喘,一气拿枕头将自己压住,不要看爸爸的脸。

那边,电话又响了,台湾怎么会有那么多不忘记人的学校?妈妈又在那边向人对不起,好似我们的日子,就是在对不起人里一日一日度过。

因为妇女节可以自动放假一日,陈老师的课,停了,不是因为妇女不妇女,是为了虚脱似的那个累。

女老师不上课,男学生怎么办?想起来心里内疚得很。觉得,如果更硬撑,还是能够讲课的,坏在那日没有撑。开车再上山时,已是妇女节后了。

山仔后的樱花,云也似的开满了上山的路,那一片闹哄哄的花,看上去为什么有说不出的寂寞?

看见樱花,总是恨它那片红,血也似的,叫人拿它不知怎么办才好。又禁不起风雨,雨一打,它们就狂落。邋邋遢遢的,不像个样子。

春天,就是那么来了。

春天不是读书天,堂上的几个大孩子,咳得流出了眼泪,还不肯请假,看了真是心疼。

“请病假好不好,不要来了,身体要紧?”做老师的,轻声问一个女问学,那个孩子蒙住嘴闷咳,头摇得博浪鼓似的。“你知道,老师有时候也写坏稿子,也讲过有气无力的课,这算不了什么。人生的面相很多,计较和得失不在这几日的硬撑上。做学生的,如果请三五天假,也不会留级也不会跳级的,好不好?”

不肯的,做老师的责任心重,做学生的更不肯请假,这么一来,一堂又一堂课也就过下来了。

就在这一天,今天,做老师的下课时,回掉了五个外校邀请的讲演,斩钉截铁的说不再公开说话,忍心看见那一张张失望的脸在华冈的风雨里消失。老师没有反悔了去追人家,脸上笑笑的,笑着笑着,突然又咳了一声。她不去追什么人,虽然心里有那么一丝东西,轻轻的抽痛了一下,可是是割舍了。

讲到整整一百场,大概是六月底,可以永远停了,只要不再去看那一张张脸。

对于剧病还来上课的学生们,老师讲了查理布朗的那个漫画给他们听。当然,也是讲给自己听的。

“如果逃学一天,对整个的人生会有怎么样的影响呢?”“没有什么影响。太阳明天一样会升起,老师没有消失,课桌仍然在同样的地方,学校小朋友的姓名也没有改变,甚而,没有人会注意到,原来你赖了一天的学。”

那么偶尔写了一两篇坏稿子,对整个的人生又会有什么影响呢?

“是聪明人,就不写啦,养好精神卷土重来嘛!真笨!”是哪个读者在大喊?

写不写可由不得我,请你去问皇冠的刘淑华。

淑华被冤了一个枉,急得眼泪也要滴下来了,哇哇大叫:“你去问平先生,我可没有迫坏稿!”

平先生,一口赖掉,说:“我还是去年圣诞节见的三毛呢,关我什么事?”

问来问去,找上了阿宝。陈朝宝更是一头雾水:“奇怪。三毛难道不知道,查理布朗不是我画的,去问何瑞元不好?”老何说:“真是莫——名——其——妙,三毛见的山不是这个山,我跟那个画查理的家伙又扯得上什么关系,不晓事的——”

好,只有去找查理布朗了,他慢吞吞的说:“对呀!是我说的;偶尔逃学一天,对整个的人生,不会有任何影响。我可没说一个字三毛的稿子呀!”

正文 还给谁

一九七一年的夏天,我在美国伊利诺州立大学。

不知是抵美的第几个长日了,我由一个应征事情的地方走回住处,那时候身上只剩下一点点生活费,居留是大问题,找事没有着落,前途的茫然将步子压得很慢,穿过校园时,头是低着的。

远远的草坪边半躺着一个金发的青年,好似十分注意的在凝望着我,他看着我,我也知道,没有抬头,他站起来了,仍在看我,他又蹲下去在草坪上拿了一样什么东西,于是这个人向我走上来。

步子跨得那么大,轻轻的吹着他的口哨,不成腔调又愉快的曲子。

不认识走过来的人,没有停步。

一片影子挡住了去路,那个吹着口哨的青年,把右手举得高高的,手上捏着一枝碧绿的青草,正向我微笑。

“来!给你——”他将小草当一样珍宝似的递上来。

我接住了,讶然的望着他,然后忍不住笑了起来。“对,微笑,就这个样子,嗯!快乐些……”他轻轻的说。

说完拍拍我的面颊,将我的头发很亲爱的弄弄乱,眼神送过来一丝温柔的鼓励,又对我笑了笑。

然后,他双手插在口袋里,悠悠闲闲的走了。

那是我到美国后第一次收到的礼物。

小草,保留了许多年,才找不到了。那个人,连名字都没有法子知道,他的脸在回忆中也模糊了,可是直到现在,没有法子忘记他。

很多年过去了,常常觉得欠了这位陌生人一笔债,一笔可以归还的债:将信心和快乐传递给另外一些人类。将这份感激的心,化做一声道谢,一句轻微的赞美,一个笑容,一种鼓励的眼神……送给似曾相识的面容,那些在生命中擦肩而过的人。

我喜爱生命,十分热爱它,只要生活中一些小事使我愉快,活下去的信念就更加热切,虽然是平凡的日子,活着仍然是美妙的。这份能力,来自那枝小草的延伸,将这份债,不停的还下去,就是生存的快乐了。

正文 轨外的时间

其实,有一年,不久以前的一年,我也常常出去。

不,我的意思不是说旅行,我说的出去,是在梦与醒的夹缝里去了一些地方,去会一些埋在心里的人。你看过一本叫做《时与光》的书吗?徐讦先生的作品。你没有看过?那么你看过他另一个短篇了?想来你可能看过,他写的那一篇叫做《轨外的时间》。

三毛你去了什么地方?

就在附近走走,穿过一层透明的膜,从床上起来——出去——就出去了。

费力是不行的,我们又不是拔河。我没有跟永恒拔河,绳子的那一端拉著的,不是血肉的双手。你放松,不能刻意,甚而不要告诉自己放松,就如风吹过林梢,水流过浅溪,也就如你进入舒适的一场睡眠那么的自然和放心,然后,你走了。你怎么走?

我轻轻松松的走,轻到自己走了才知道。

你的拖鞋还在床边,你忘了讲穿鞋子那一段。

对,我也没有讲穿衣,洗脸,拿皮包。我也没有讲墙、讲窗和那一扇扇在夜里深锁着的门。我没有忘,只是出去时这些都不重要了,包括睡在床上的那个躯体。

可是,我走了,又回来,坐在这里,喝茶,写字,照镜子。

你也照镜子对不对?

那片冰冷镜中的反影使你安心,你会想——你在,因为看见了自己,是不是?

三毛,你到底要讲什么?

我不说了,让姑姑来跟你说。

这许多年来,我一直很少出门。我是一个家庭主妇,丈夫早逝之后,我的一生便托付给了子女。年轻的时候,孩子小,我中年的时候,孩子们各自婚嫁,我高年,孩子们没有抛弃我,一同住在台北,在普普通通的家庭生活和琐事里,我的一生便这样交了出去。我的天地是家,没有常常出口的习惯,当我终于有一些闲暇可以出外走走的时候,我发觉自己的脚步已经蹒跚,体力也不能支持,出门使我疲倦,也就不去了。

那一天,我为什么进了国泰医院?是家人送我去的。我并不喜欢住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只因为全身疼痛难当,他们就哄着我去住院了,孩子们总是这个样子。

其实,我的脑筋仍是很清楚的,八十年前做女儿的情景一段一段的能够讲得出来。不久以前我跟我的外甥女平平说:年轻的时候我也打过高尔夫球。她眼睛睁得大大的瞪住我,也不笑,好似我说的不是家族生活的过去,而是洪荒时代的神话一般。她的眼神告诉我,像我这种老太太,那里知道高尔夫球是怎么回事。

我也有过童年,我也做过少女,这一生,我也曾哭过,也曾笑过,当然,也曾丽如春花。而今,只因我说了全身酸痛,他们就将我送进了医院,我有什么办法,只有来了。

你也晓得,医院的岁月比什么地方都长,即使身边有人陪着,也不及家里自在。我不好跟儿女们老吵着要回家,于是,我常常睡觉,减去梦中的时间,天亮得也快些了。那个午后,四周很安静,窗外的阳光斜斜的照进病房,粘住了我床单的一角,长长方方的一小块,好像我们家乡的年糕一样。

看了看钟,下午四点——那块粘得牢牢的年糕动也不肯动。

天气不冷也不热,舒适的倦怠就如每一个午后的约会一般,悄悄的来探访我。

今天不同,我却没有睡过去。病房里没有人,走廊上看不见护士,我的心不知为何充满欢喜,我的年纪有如一件披挂了很久的旧棉袄,有那么一双手轻轻拂过,便不在了。当它,被抖落的那一霎间,我的脚,我的身体,奇迹似的轻快了起来。

我要出去玩——。

什么时候已是黄昏了,满城灯火辉煌,车水马龙,每一条街上都是匆匆忙忙各色各样的人。多年没有出来狂街,街道不同了,绸布庄里的花色夺目明亮,地摊上居然又在卖家乡小孩子穿的虎头鞋,面包烤房里出炉的点心闻着那么香。西门町以前想来很远,今日想着它它就在眼前,少男少女挤着看电影,我没有去挤,电影也没有散场,我只想看看里面到底在演什么,我就进去了,没有人向我要票,我想告诉一位靠着休息的收票小姐,我没有买票你怎么不向我讨呢,她好似没有看见我似的——多年来被糖尿病折磨的身体,一点也不累了,我行路如飞——我是在飞啊——百货公司我没有去过几家,台北什么时候多了那么多迷城也似的大公司?比起上海永安公司来,它又多了不知多少奇奇怪怪的货品。这里太好玩了,我动得了更是新鲜,健康的人真是愉快,走啊走啊,我的脚总也不累——我拦住一个路人,告诉他我很欢喜,因为我自由,自由的感觉身轻如燕,我不停的向这个路人笑,他不理我,从我身上走上来——

这一代的年轻人没有礼貌,也不让一让,就对着我大步正面走过来——我来不及让。他已经穿过我的身体走掉了,对,就是穿过我。再回头看他,只见到他咖啡色夹克的背影。我吓出一身汗来,怕他碰痛了,他显然没有知觉,好奇怪的年轻人呀!

我的心像一个小孩子那样的释放,没有想念那些孙子,没有怕儿女挂念我的出走,我只是想尽情的在台北看一看,玩一玩,逛一逛,多年的累,完全不在了。

这种感觉当然弄得我有些莫名其妙,可是我没有丝毫惧怕,没有怕,只是快乐,轻松。自由啊,自由原来是这样好。自从我的儿女开始奉养我之后,我们搬过两、三次家,年轻人不念旧,我却突然想念罗斯福路的日本房子,在那儿,我们一家度过了大陆来台湾之后长长的时光。以前我走不动,我总是累,那么现在不累了,我要回去看一看。

从百货公司到罗斯福路好快啊,心里想它,它就到了,“心至身在”是怎么回事?这份新的经历陌生得如同我眼前的大台北,可是为什么去想呢,我赶快去找自己的故居,那个进门的玄关旁,总也开着一片片火也似的美人蕉——日本房子没有了,我迷失在高楼大厦里,这里找不到我的老房子,花呢,花也不见了。那条长长的路通向什么地方?新店。我怎么在新店?

不好走远了,我回去吧,我不去医院,我回儿子女儿住的大厦,百乐冰淇淋招牌的那条巷子里就是我的家。

小孙子在吃饭,电视机开着也不看也不关,费电呢。我上去关,电视却不肯灭掉。

家里没有人叫我,我四处找找人,没有什么人在家,除了孙子之外。

后来我又想,回家是失策的,万一孙子看见我逃出了医院,大叫大嚷,捉住我又去躺病床也不舒服,我快走吧,趁他低头吃饭快快溜走。

汉清大哥、嗣庆、谷音全在台北,他们是我的手足,这些年来行动不方便,总也难得见面,见了面,大家怕我累。也不肯多说话,总是叫我休息、休息。这个时候谁要休息呢,我要快快去告诉他们,我根本没有病,走得飞快。我完全好了。

小弟嗣庆不在家,他的办公室在火车站正对面,那个地方我从来没有去过,今天跑去看看他,他一定吓了一跳。

就看见嗣庆啦!他在看公文,头伏得低低的,我不跑到他面前去,我要跟他捉迷藏,就像我未上花轿以前在家里做他姐姐一般的跟他顽皮一下——我浮在他的上面,用手指轻轻搔一下他的头顶心,嗣庆没有反应,人老了就是这个样子,弟弟也老了,敲他的头都没有感觉,他不及我年轻了,我怎么又一下那么爽快了呢?是的,我们都老了,爹爹姆妈早已过去了,我找不到他们,看不到他们,这也没有办法,我只有在台北跑跑,再去看看我的亲戚们。

今天不累,我一个一个房子去走亲戚,我好忙啊,已经是老婆婆了玩心还那么重,自己也有一点不好意思,可是能走还是去走走吧,今天不同凡响——于是我走了好多好多的路,我看亲戚,看街,看外销市场,看新公园,看碧潭的水,看街上的人,看阳明山淡水河,看庙看教堂,也去了一间国民小学——玩了不知多少地方,绕了好大的一场圈子,我到了一幢建筑面前,上面有字,写着“国泰医院”,这个地方眼熟,好像来过,二楼一个窗口尤其熟悉,我上去看一看里面有什么东西。

于是我从窗外向里看,你可别问我怎么飞到二楼窗口去的,我没有说谎,我是在二楼外面看——这一看吃了一惊,我的儿子阿三怎么坐在一张床的前面,哀哀的在向一个老太太一遍一遍的叫——“姆妈!姆妈!姆妈!姆妈……”

那个睡着不应的女人好面熟……她不是我自己吗?难道是我?那个镜中的我?一生一世镜中才看得见的我?我急忙往窗内跑,跑向自己——“姆妈——”

我听见了儿子的声音,哽住的声音,叫得好大声,吵得很的。

再一看床头的钟,五点了,原来一个小时已经过去,一个小时,我去了好多地方——而我又在床上。

“姆妈,现在是早晨五点,你昏迷了十三个小时,怎么救也救不过来,我们——”

傻孩子,急成那个样子,姆妈哪里是昏迷了,姆妈只是出去玩了一场,散散气闷,你们怎么叫护士小姐用针扎人呢。我的姑姑跟你讲了一件很普通的小事,她不太会说故事,又越说越匆忙,因为说完她要收拾东西回百乐冰淇淋那条巷子里的家里去,她想回家,不肯慢慢细细的讲。

至于我的故事,并没有说完,可是让我悄悄告诉你一个秘密,有关我的秘密——当我“出去”的时候,我从来不肯去照镜子。

正文 狼来了

对于我在台北市开车的事情,在我们家中,不太赞成的有八个人,热切盼望的只有一个,我们一共是九个成人的家庭。

当然,如果我自己不发心买车,那九个人就想法一致了。

这几年来,海外的日子虽然过下来了,房子总觉得大到没有人气。一到夜间,阳光退去,黑暗里总有奇异的声音在一个角落里轻轻的响。

有时候天气不好,海浪就如巨兽般的绕住房子怒吼。这种夜晚,我必是不能再睡,悄悄开了车房的门,将汽车倒出来,跑到高速公路上去慢慢的驶到天亮。再回家的时候,心中便很舒坦了。

所以说,相依为命的东西,一直是那匹马。我的白马。

回到台湾来之后,发觉我突然属于许多人。这当然增加了说话的对象,也缩减了长长的光阴,可是我的情况仍是相同的;没有一个人或物是完全属于我的。这一回,难道唯一的马也没有了吗?

坚持要一匹马,而且它必须是白色的。

白马是一辆喜美,报纸上找到它的,要它的人相当的多。它先前的主人是一个美丽的中国女孩子。我恳求这一位老主人——这匹马和我一见钟情,请让我来驯养它吧。那个女孩子依依不舍的将它过给了我。

马来我家的时候,是下午五点,我跟着它跑进了台北最混乱的交通时刻里去,一直跑到深夜十二点半才回家。

台北是这么美丽的城市,尤其在落着微雨的深夜。以前不认识它,因为马和我没有在这里共同生活过。于是,我属于了一匹马,彼此驯养着。

那时候,我还没有搬到阳明山的学校宿舍中去住,我常常藉着种种的理由,将我的父母手足和下一代的孩子们装进白马里,一同出去跑路。这件事情就有如请亲人来我自己的家中坐坐一样,他们进车来,我便开车招待他们,心中十分欣慰。

开车的时候,不太镇静的弟弟总是忍不住大叫,这件事情使我有些抱歉。他们很怕。

事实上我自己也是心虚的,每次在街上一看见警察,就会煞车,口里也会轻轻的喊出来。

“一个警察!”

“警察总是有的,叫什么嘛!”坐在旁边的人总是奇怪。“怕他捉我,不如先慢下来,表示我没有逃走的意念。”“为什么要抓你?”

“就是不知道呀!不知道做了什么就更怕了,想想看,随时随地会被抓。”

“可是你没有犯规——”

“就是不知道有没有犯规,才那么紧张的。”

这么一说,将同座的人也弄成怕警察了,坐一趟车大家都很费力。

当我住在西班牙那个海岛上的时候,小城的交通也到了饱和点,停车当然是极大的难题。只因为警察们心肠软,我常常派他们看守我随便停着的车,自己跑去快速的办事,办好出来,不但没有被罚,反而有人吹哨子将交通挡住,让我上路。在那边,警察是一群卡通片里的熊,碰到他们,总是喜剧——华德狄斯奈的那种。

台北是不是卡通片?我猜不是。

那天夜里,我的弟弟和他们的小女儿回到父母家中来探望之后,要回家去了。

我当然热心的要送他们。彼此客气了一会儿之后,我们上车了。

“你就穿这个样子跑出去啦?”弟弟问我。

我的百慕达式牛仔裤是旧的长裤剪成一半的,没有缝边,上身一件软得如同豆腐皮一般的恤衫,并没有穿袜子,踏着一双带子断了的白球鞋。乱发分叉盘在头顶,一丛芦花也似的。

当然,这个样子是不好看,可是只是坐在车内开一趟,十多分钟便又回来,谁会看得见呢?更何况天也是黑黑的,还下着雨。

送完了弟弟全家,彼此有礼貌的挥手晚安了一大场,我快快乐乐的往仁爱路财神酒店的方向开,要绕过圆环到敦化南路去。

那时候路上已经没有什么车辆和行人了,雨地的反光将都市衬得更加凉快而空寂。

进入圆环之前,看到一盏红灯,接着看见不远处又是一盏红灯。我想了一下;好,开到远的红灯停下来就对了,那一盏对左转的人是要的。

四周看不到一辆车,我慢慢的过去了,收音机里正在放“环游世界八十天”的曲子。

正在漫游呢,一辆车子飞也似的由黑暗中向我直冲而来,鬼魅也似的突然出现在我左前方,我吓住了,一个紧急煞车——那辆车里,居然全是警察。

“小姐,你闯红灯了!”

“真的?”我伸出头去大喊了一句,不信似的。“是闯了嘛!”

对嘛,原来是闯了嘛!对啦!我的心扑扑的狂跳起来,脸一下全热了。四周突然好安静。什么也听不见了。“我们开到边上去说话好不好?”我赶紧说。

我不敢快开,怕警察误会我想逃。我慢慢的开,开出了圆环停在一排高楼大厦冷冷黑黑的边上。

没有什么办法了,这批警察不说西班牙话,我不知怎么对付他们。

我只有穿着那条有流苏的牛仔裤,慢吞吞的挨下了车。服装先就代表了身分,这种样子警察不喜欢的。

“驾照借看一下。”一个警察上来了,口气平淡。我太紧张了,拿错了,出来的是一张保险卡。

“我——才开没有几天,不太明白台湾的交通规则。而且,也没有开过圆环的街道,我以为前面这盏红灯才是给我的——”我交缠着手,将十指扭来扭去,不自在极了。“不懂交通规则怎么开车呢?”警察将我给他的保险卡翻来覆去的看,我发觉拿错了,赶紧又递上去一张,结果却是行车执照。我的驾照呢?

“是真的,不是说谎,实在不太懂台北的灯,请你了解,我是遵守交通规则的人,虽然做错了,绝对不是故意的——”

警察先生看了我一眼,这时候我的头发不知什么时候散了一撮,一半就被风吹到脸上来,更不讨人喜欢了。你说不说西班牙文?求求你。

警察瘦瘦的,一口白牙在夜里闪烁。他不是熊,是一种狼——台北市之夜狼。

好!要说的话已经说过了,我还站着,狼坐在车子里,狼也在我面前,等吧!没有希望逃了。

“请您原谅我,给我改过的机会,这是第一次,以后绝对不再错了——”我的声音怎么好像生病了。

警察又看了我一眼。谁叫你随随便便就出门了,什么怪样子来给警察看到,我恨死自己了。

“请你不要罚我——”

“不是要罚你,这是你自己的安全,要当心的呀!”“那你罚不罚?”

他也不说到底要将我怎么样,微微一笑,将我的什么证都还给了我,还了以后并没有再掏出笔来写字。他的笔掉了?没有罚单好写了?

“以后要当心哦!”警察说。

大概是可以走了,在全车的狼没有后悔之前赶快走。

这一场吓之后,我不认识方向了,不知道要怎么走。四周没有什么行人,我只有再跑上去问警察:“现在我要去南京东路四段,要怎么走?”

警察指了一条大路要我走,我腿软软的跑去开车,头也不太敢回。

那一次之后,我得到了一个证明:狼的牙齿虽然很白,而且来去如风,可是它们不一定撕咬人。黄卡其布做的那种除了颜色吓人之外,其实是不错的。

“小姐你讲这种话实在很不公平,我们受警察的气不是一天了,凭你一次的接触,怎么说他们是讲理的?交通警察只有我们计程车最明白——”

“你不犯规他会抓你?”

“抓是没有错,抓的时候就没有商量了。”

“你自己被抓的时候是不是也死样怪气的呢?”“倒楣啦!给他罚还会好脸色给他看?”

其实,跟计程车司机先生们说话是十二分有趣的,他们在某方面识人多,见到的社会现象也广,长长的路程一路说话,往往下车时都成了朋友,我喜欢跟他们接触。

当我的白马进医院去住院看内科的时候,我偶尔也会坐计程车。这一回因为讲到警察,彼此不大谈得拢,最后的结论是警察只有一个讲理的,就是那天晚上被我碰到的那一个。司机说他相信我没有说不老实的话。

可是,如果那天晚上他罚了我,难道便是不讲理的吗?“你不要太大意哦!我那天开车,有一个斑马线上的人要过不过的,我给他搞得烦了,开过去也没压死他,警察竟然跑上来罚我钱,还抓我去上课,班都不能上了。”

女友阿珠长得比我美,汽车比我大,居然也被交通警察收去了,没有放她。活该,人又不是饺子皮,怎么能去压的?太大胆了。应该多上几堂课再放出来。

“什么活该?你怎么跟警察那么好?”

我嘻嘻的笑,觉得台北市的人相当有趣。阿珠的先生是交通记者,自己太太被罚,居然救不出来,真好。说来说去,不觉开车已经快一个月了。

一般来说,我的行车路线是固定的,由家中上阳明山,由阳明山回父母家,平日有事在学校,周末回来省视父母请安,便是此次回台对生活的安排,并不乱跑。

当然,我一向也只会走民权东路、圆山、士林那几条路,别的就不大会。

听说外双溪自强隧道内有时候会有奇幻的影像出现。例如说明明看见一个小孩躺在隧道地上,开车的人停车探看,就不见了。又说有一个漂亮的小姐招手要上车,上了车过完隧道也消失了。当然,这都是计程车司机先生们说出来娱乐我的事情。

自从知道这些故事之后,我便想改道了,有次下山回家特意开过隧道,经过大直,转松江路回去。

隧道里没有小孩和女人,什么都没有。还好。

松江路上车水马龙,很多地方不许左转,等到有一条大街可以左转时,红灯又亮了,红灯亮了我正好从窗口买一串玉兰花。

红灯灭了,绿灯亮得好清爽,我便一打方向盘,转了过去。奇怪,台北市怎么居然有的地方一排同时挂着五个红绿灯的,不嫌多吗?眼花撩乱的有什么好。

转过去了,警哨划破长空,我本能的煞了车,眼前居然是一个警察在挥手。我连忙回头去看,身后没有车跟上来,心里有些孤单。不好了,难道是我吗?

买了路边的玉兰花有什么错?又不是警察家的。

“请问是吹我吗?有什么事?”我打开车窗来问。

警察叫我靠边停,许多路人开始看我,路边不远就是一个洗车站,我假装并没有什么脸红,假装自己是心血来潮要去洗车,慢慢的停下来了。

那个警察咬住哨子的牙齿又是雪亮的,不过不太尖。“没有看左转灯,抢先转道。驾照借看一下。”

他说这句话,正好应了钟晓阳的小说名字——“停车暂借问”,以前总要念错的书名,这一回脑子里一顺就出来了。警察来了,居然有闲联想到晓阳身上去,自己竟是笑出来了,一面笑一面下车,这回是罚定了。

“你要罚我罗,对不对?”

“驾照呢?”

我双手递上去,那串花拍一下落到地上去了。

我蹲下去捡花,站起来的时候风刮过来了,脸上的红潮也就吹掉了。

“警察先生,你的红灯很特别,怎么有五个的?我挑了一个绿的看,不知道绿灯也不可以转过来,难道红灯才能转吗?请你教教我。”

“你来——”警察往前走,走到路中间,众目睽睽之下我也只好跟过去了。

“交通流量每一个地区都不同,这边车子多,没有左转绿灯就不能走,明白了吗?”

“别的路车子也很多,怎么只有三个灯呢?这一回应该不算,给我学习改过的机会,请你原谅我,好不好?”“你不会看灯怎么开车,奇怪呀?”

“我是乡下人,这种五灯的东西乡下没有,我刚刚才住到城里来的,请你相信我,不是故意的。”

我没有说谎,在国外我是住在市郊。

“那你要去学呀——”

“请你不要捉我去上课——”我叫了起来。

警察看见我那个样子,抿着嘴笑了笑,居然反过来安慰我:“没有抓你去上课,现在不是已经讲解给你听了吗?明白了吗?”

“明白了,可不可以走了?”我没命的点头。

“不要罚了哦?”我一面小跑一面不放心的回头问。“下次不要再犯了——”

“谢谢你,一定不会了。”

上车的时候,心中非常感激那位警察先生,看见手里只有一串香花,很想跑上去送给他,可是又怕路人说我行贿。什么也不敢做,只是坐进车里,斜着头笑了一笑,就走了。两次绝处逢生,对于制服底下的那些人也不再害怕了,交通警察总是站在空气最坏的地方服务,这个职业付出的多,收进去的废气又不健康,看见的脸色大半是坏的,他们实在也有自己的辛酸,毕竟也是血肉之躯的人啊!

“你知道他们住在哪里?北平路一带,我去过,环境不好,宿舍大统舱,外面吃灰淋雨,回到宿舍也不能安静,你以为警察好做吗?不跟你吼就好罗!”

柱国弟弟听说警察两次放了我,十分感概的对我说。我愣了一阵,没有说什么话。在台湾,我知道的事不够深入,没有什么见识。

好,没过几天,我去了北平路,不是故意的,是在巴黎的时候答应了骞骞给他买裱好金边的宣纸,要去中山北路北平路交错的“学校美术社”买了寄出去。

天桥底下停满了车,转来转去找不出一个停车的位置,急得不得了。因为时间很紧,我要赶回阳明山去换衣服上课,眼看车子不能丢,路上都是黄线,四周全是警察地盘,急得不知如何是好。

这一次是明知故犯,如果警察来抓,只有认了。

一咬牙,我就挡在警车前面停住了车。当然不能理直气壮,总是回头看了一下。

就在我车后,一辆红色的警察吊车因为我挡住了一个漆好车号在地上的空位,进不来了。

“我是故意的——”我一摔车门就向车后跑去,那儿一个警察也下车了。

“你这么停,我怎么办?”他说。

我现在知道警察的牙齿为什么全是白的了,他们风吹雨打,皮肤都黑,当然了。

我也说不出任何理由来,只是站在他面前,嘻的一笑。“如果你要罚,我就干脆先去买纸头,两分钟,好不好?

请你看住车,不要叫别的吊车来拖走了,拜托——”

“两分钟就出来,我等你——”吊车就是他嘛!我笑笑,点点头,赶快跑过街去。

两分钟不到,买好了一盒纸,付了钱,抱着盒子飞快的穿过街,再跑去站在警察的面前。

“咦,你不是三毛吗?我是你的读者呀!”他哗一下叫了起来,表情真纯,很教人感动。好家伙,你笑的时候像我弟弟。

“谢谢你护车,对不起,我马上要走了。”我不敢多跟他讲话。跟警察扯自己的书也是不好的,他是我的读者,更不敢提醒他罚不罚了,还是赶快走,趁他没有要抓我之前就走掉,这样他的心里便不会有矛盾了。

我规规矩矩的把车开出去,回头笑了一笑。

经过忠孝东路两排高楼大厦的深谷,交通挤成麦芽糖似的扭成一团。看看那些争先恐后抢道争先的车队,我笑了起来,将玻璃窗摇上,免得吸进太多废气。收音机里播音员说要放一条歌,李珇菁唱的:“到底爱我不爱”。然后,歌声飘了出来——。

躲开一部压上来的大巴士,闪掉一辆硬挤过来的计程车,我在汹涌的车潮里不能脱身。快线道上什么时候来了一辆卖馒头的脚踏车,那个路人为什么在跨越安全岛?这一群乱七八糟的人啊,都和我长着一样的脸孔。

台北,台北,如果你问我,到底爱不爱你,我怎么回答?

想到这儿,酸楚和幸福的感觉同时涌了上来,滋味很复杂。十字路口到了,那儿站着的,明显的两个卡其制服的黄警察。

一定去海边

就是那样的,回来不过二十四天,棕色的皮肤开始慢慢褪色,阳光一下子已是遥远的事情了。

总不能就那样晒太阳过一辈子呀,毕竟夏天是要过去的。回台的那天,胃痛得钝钝的,并不太尖锐。

就是在松江路和长春路的交会口,开车开到一半,绿灯转成了红灯,想冲过去,松江路那边的车队却无视于卡在路中间的我,狼群一样的噬上来。拦腰切上来的一辆计程车好似要将人劈成两半似的往我的车右侧杀过来,那一刹间,我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那是这三个月中第一次又在台北开车。

很累,累得想睡觉,狂鸣的喇叭非常遥远而不真实,比梦境里的一切还要来得朦胧,后来,前面绿灯亮了,本能的往前开,要去南京东路的,后来发觉人在松山机场,也不知这是怎么开去的,一切都是机械性的反应。

父母家的日光灯总也开得惨白白的,电视机不肯停,橄榄绿的沙发使人觉得眼皮沉涩,母亲除了永无宁日的叫人吃吃吃之外,好似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表达她的爱。

菜总是丰盛,眼睛是满的,四周永远有人和声音,餐厅里那张土黄色的地毯是闷热黄昏午睡时醒来的沉,在温水里慢慢溺死的那种闷。

学校是好的,有风没风的日子,都是清朗,大学生的脸,就不是那张地毯的样子。吃便当,也是好的,简单而安静,如果不吃,也没有关系,因为母亲的爱和它真是一点也没有关系。

于是,教课之前,去吃一个冰淇淋,它冷,不复杂,一个小小的冰淇淋,也是因为它简单。

世界上的事情,周而复始的轮转着,这有它的一份安然,倦淡的祥和,还有凡事意料得到的安全。

慢读,慢慢的看,当心的看,仍是日新又新,第三十年了,三十年的梦,怎么不能醒呢?也许,它是生活里唯一的惊喜和迷幻,这一点,又使人有些不安;那本书,拿在手中,是活的,灵魂附进去的活,老觉得它在手里动来动去,鬼魅一般美,刀片轻轻割肤的微痛,很轻。

网球拍在书架靠近天花板的地方斜斜的搁着,溜冰鞋不知道在哪里,脚踏车听说在弟弟家的阳台上风吹雨打,下飞机时的那双红球鞋回家后就不见了;它走掉了。

总是过着不见天日的生活,夜里是灯和梦,白天,不大存在,阳光其实一样照着,只是被冷气和四面墙取代了。书本,又回来了,还有格子格子和一切四四方方的东西,包括那个便当,都是大盒子里的小盒子;摩登便当的里面又有小格子,很周到的。

才过了六天这样的日子,也是为了盒子去的杂货店,买方方的火柴盒和烟,出来的时候,看见卷着卖的草席子,很粗糙的那种,闻到了枯草的气味,它卷着,不是方的,一动心,买了下来,五十块台币,一张平平的东西,心里很欢喜,软软的可以卷来卷去。

这种草席给人的联想是用来盖突然死掉的人的。几次见到它的用途,两次是车祸现场,人被席子盖着,两只脚在外面,大半掉了一只鞋,赤脚露在草席的外面,没有什么血迹之类的现场,只那露出来的光脚静静的朝天竖着。还有一次在海边,野柳那边,溺死的人,也是席子下面看不见,好像死的人都会变成很长,盖住了脸总是盖不住脚。

买下草席,卷放在车子后厢,买了它以后,总是当心的穿上一双紧紧的白袜子,很怕光脚。

就是因为那条席子,一个星期天,开去了淡水。不,我不去翡翠湾,那儿太时髦了,时髦没有什么不好,时髦和太阳伞汽艇比较能够联上关系,我和我的草席,去的是乡镇小调的沙仑海滩。

没有什么游泳衣,在加纳利群岛,海滩上的男女老幼和狗,在阳光下都不穿任何衣服——大自然对大自然。连手提收音机也不许带的,海滩只许有海潮和风的声音,不然,警察要来抓的——如果你放人造音乐和穿衣服。

沙仑的人美,大半接近乡土,穿着短裤,在玩水,头上总也一把小花伞和帽子,没有几个人穿比基尼。可是我最尽心的,也只有一件灰蓝色的比基尼,旧了,布很少,已经七年没有穿了,在大西洋那个久居的岛上,这几块布,也是不用的。这一回,带了回来,才突然觉得它仍然很小,小到海滩上的人,善意的回避了眼光。

后来,便不去沙仑了,仍爱那儿辽阔的沙滩和穿了许多布的同胞。

又经过长春路和松江路,总是午后六点半左右交通最塞住的时候,走到半途而绿灯快速变成红灯,很不好意思挡住了河流一般的来车,等到终于开过去时,警察先生吹了哨子,叫我靠边停,我下车,对他说:“身不由主,请您不要罚我,……”警察先生很和气,看了驾照,温和的说:“下次快些过,当机立断,不要犹豫,你好心让人,结果反而挡在中间,知道了吗?”

总是让人的,可是人不让我,就变成挡路鬼了,而且总在同样的地方出现。

不能了,想念大海几成乡愁,不要挤了,我有一条草席,可以带了到海边,也不沙仑了,去没有人的地方,一个星期一次,不去任何海水浴场了。

第二次去郊外,发现一条弯弯曲曲的乡间小路,看看地图,是沿海的,一直开下去,房子少了,稻田来了,红瓦黑墙的台湾老厝零零落落的隐在竹林田野的远处。一直开,一个转弯,迎面来了大军车,车上的阿兵哥没命的又喊又叫又挥手,我伸出左手去打招呼,路挤,会车时客气的减速,彼此都有礼让,他们乱喊,听懂了,在喊:“民爱军,军爱民——小姐,小姐,你哪里去?”就在那一刹间,我的心又一次交给了亲爱的亲爱的土地和同胞。海,在会车那一个转弯的地方,突然出现了,没有防波堤的海岸,白浪滚滚而来,风,是凉的,左手边的青山里仍然隐着红瓦的老房子,竹竿上迎风吹着红红绿绿的衣服,没有人迹,有衣服,也就有了生活的说明。阳光下淡淡的愁、寂和安详。岁月,在台北市只一小时半的车程外,就放慢了脚踪。

那条路,又亮又平又曲折,海不离开它,它不离开海,而海边的稻田,怎么吹也吹不枯黄呢?那份夏末初秋的绿,仍然如同春日一般的寂寞。红和绿,在我,都是寂寞的颜色,只因那份鲜艳往往人们对它总也漠然。

沿着路挤着碎石子的边道停了车,不能坐在一个方盒子里,车子也是方方的。

大步向草丛里跨过去,走到卵石遍布的海岸,很大的枯树干在空旷的岸上是枯骨的巨手伸向苍天。阳光明媚,吹来的风仍是凉的,适意的凉,薄荷味的,这儿没有鱼腥——而鱼腥味也是另一种美。

看了一会儿的海,呆呆的,有乡愁。海滩上一堆一堆漂流物,其中最多的是单只的破鞋和瓶子,也有烂木块和洗刷得发灰的乱七八糟的东西。于是,我蹲下来,在这堆宝物里,东翻西拣起来。拣到一只大弹珠,里面有彩色的那种,外面已经磨成毛边的了,也得一付假牙,心中十二分的欢喜。然后,铺平了席子,四边用石头镇住,平躺在它的上面,没有穿袜子。

总是不大懂,为什么破鞋老是被人海葬,而它们却又最喜欢再上岸来,看见那一只又一只的鞋子,总悄悄的在问它们——你们的主人曾经是谁,走过什么样的长路才将你们丢了?另外那一只怎么不一起上来呢?

那是回台的第九天内第二次去海边,回来时,没有走松江路,心里焕然一新,觉得天地仍是那么辽阔,天好高呀,它不是一个大碗盖,它是无边无涯的苍穹,我的心,也是一样。

一定要去海边,常常去,无人的海边,那种只有海防部队守着寂寂的地方。阿兵哥棕黑色的笑脸,是黑人牙膏最好的活动广告——他们是阳光。

于是,又去了,去了第三次海边,相隔一天而已,十一天内的第三次,同样的长路,没有游人的地方,连少数几条鱼船,也在路边用稻草和大石头盖着,好似天葬了它们一样。

这片绝美的台北近郊,再也不写出地名来,越少人知道越好,不要叫塑胶袋汽水瓶和大呼小叫的人群污染了。让它做它自己吧!

有的时候,也曾想,如果里的那一群人去了海边,就又不对了,他们是该当在大观园里的。那么自己又怎么能同时酷爱大观园又酷爱大海呢?林黛玉说过一句话:“我是为我的心。”我也是为我的心。

台北的日子仍是挤着过,很挤,即使不去西门町,它也一样挤,挤不过去了,有一片随时可去的地方,三小时来回就可以漫游的仙境,就在那条不是高速公路通得过的地方。它不会变,除了山区里晒着的衣服变来变去之外,它在时空之外,一个安详的桃花源,而且可以出出进进的,不会再寻无踪。

去海的事情,成了自己的习惯。

很不忍看到一天到晚生活在四面公寓墙里的家人和手足,尤其是下一代的孩子,星期假日,他们懂得的、能做的,是去挤挤嚷嚷的餐馆,全家人吃一顿,然后对自己说:这一个假日,总算有了交代,对自己,也对孩子。

其实,天伦之乐,有时是累人的,因为不大乐,是喧哗、汤汤水水的菜和一大群人,不能说知心的话,不能松驰,只因我的家人是都市中的居民,寸金寸土大都会里的家族,我们忘了四面墙外面的天空,当然,也因为,吃成了习惯。然而举筷时,我仍然相信父母起码是欣慰的;儿孙满堂,没有一个远离身边,而且小孩子越生越多,何况又有那么多菜啊!父母的要求不多,对他们,这就是生命的珍宝了,他们一生辛劳,要的真是不多。每在这种聚会时,总有些发愣,觉得父母牺牲得已经没有了其他的能力。

一直觉得,三次去海边不带家人同行是不好的行为。说了,弟弟说那么全家都去,三辆车,十七八个男女老幼,大家忙着安排时间。我怕母亲,她第一个想的,必然是这一下,她要带多少饮料、食物加上每一个孙儿孙女的帽子、花伞、防风的衣服、奶瓶、尿布……她会很紧张的担起大批食物和一切的顾虑,郊游对她就是这种照顾家人的代名词。这只是去数小时的海边呀!

母亲的可爱和固执也在这里,将那无边无涯如海一般的母爱,总是实际的用在食物上叫我们“吃下去”。我们家的天伦之乐,已很明白了,不肯安静的,很闹,而一片大好江山,便无人静观自得了。我们一家,除了那个二女儿之外,好似离群索居,总是有些不安全而孤单,非得呼朋引伴不可。每当我几天不回家而确实十分自在时,母亲的心,总以为她主观的幸福判断,为我疼痛,其实,这是不必要的,跟电视机共存而不能交谈的家庭团聚,其实在我,才叫十分孤单而寂寞。

试了一次,只带弟弟全家四口去海边,车上人满了,心里也快活,可是同样的,跟山水的亲近,怎么便消失了,那条寂美的路,也不再是同样的平和、简单又清朗。阳光很好,初生的婴儿怕风,车窗紧闭,只有冷气吹着不自然的风,而我,正跟亲爱的手足在做一次郊游。

不喜欢一大群人去海边,回来的车程上,这种排斥的心情,又使自己十分歉然和自责。

在海边,连家人都要舍弃,难道对海的爱胜于手足之情吗?原因是,大家一直在车内讲话,又不能强迫他人——不许开口,面向窗外。那才叫奇怪了。

有的时候,我又想,别人已经安然满足的生活,何苦以自己主观的看法去改变他们呢,这便跟母亲强迫人吃饭又有什么不同?虽然出发点都是好的。

昨天,又去了同样的地方,这一回,海边大雨如倾。

对我来说,也无风雨也无晴并不十分困难,可是有风有雨的心境,却是更会自然些。

常常跟自己说,一定要去海边,那怕是去一会儿也好。这十分奢侈,就如看红楼梦一样的奢侈。孤独是必要的,它也奢侈,在现今的社会形态里。

晚上和朋友吃饭,他们抱怨老是找不到我,我说,大半是去了海边吧!

“你带我们出——”

“不——要。”

“为什么?”

“不为什么,天下的事,哪有凡事都为什么的?”

话说出来举桌哗然。为了所谓的不够朋友,喝下了一大杯酒,照了照杯子,笑笑。

去海边,会一直去下去,这终于是一个人的事情了。

正文 他

去年那天,也是冬天,我在阳明山竹子湖一带走路,同行的人随口问了一句:“你一生里最好的朋友是谁?”还在沉吟,又说:“不许想的,凭直觉说,快讲——”讲了,是父亲母亲姐姐小弟还有我的丈夫。

“那他呢?难道他不算?”当然问他罗,他们是好同学。

我拿了根干树枝拍拍的打过一排又一排芦花,一面跑一面口里呜呜的学风叫,并不回答。

他当然是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人。

打过他,用刷头发的梳子,重重一掌下去,小钢钉在面颊上钉成小洞洞,过了好几秒钟,才慢慢渗出数十个血珠子来。那一回,他没有哭,我还要再打,是夹在中间死命拉扯的母亲发着抖流泪。那一年,我十九岁,他十七。

后来,没有几天,又在街上看见他,台北桃源街的牛肉面馆外边。他低头在踩摩托车,口里叼着一支烟,身后跟着一个穿迷你裙的女孩。还记得,他们上车而去的时候,那套西装在夜风里飘出来的是一块大红的衬里,女孩的手,环在腰上,那么意气飞扬的招摇过市。他没有看见我,那个手里拎着一袋书,看到他就站住了脚的人。

我回家后并没有对母亲说什么,那几年,母亲稍一紧张就会极轻微的摇摆她的脖子,那种不自觉的反应,看了使人心酸。我深信,她的这种毛病,是因为女儿长年的不肯上学和阴沉的个性造成的。在家里,我总是攻击人,伤害性的那种打法。尤其看不惯只上学而不真读书的人。当年的他,就是那个死相,他假上学真跷课,只对自己花钱,对人不友爱,而且自高自大语气轻浮。

想了一下在街上看见他的那副样子,把一本自己批注的送到小弟的房间里去。那时候,小弟初二了,正是我当年批注这本书的年纪,我们一同看书,小弟也开始批写,批上一段,上学校去的时候,我就拿起来看。跟小弟,也没有说他什么。

又过了好多天,长春市场的路边边有人卖药玩蛇,算是夜市吧。围观的人怕蛇,圈圈围成很大,卖药的人费力的连说带表演,一直让蛇咬他的手肘——真咬,却没有一个人上去买药。那个弄蛇人又表演了吞蛇,紧紧握住长蛇的尾巴,让蛇身蛇头滑到口里去,这一招惹得许多人退了一步。就在人群扩散开去的那一刹,我又看见了他,有一丝惊惧,又有一丝哀怜,透过他的表情默默的投射到那个在一支光秃灯泡下讨生活的卖药人身上去。人群里的那个他,陌生、柔软,有一点孤零,透着些青少年特有的迷茫。他没有在摩托车上。

再从窗口望他的那一年。小弟已经读大学了,我初次回国。巷子里的他,蹲着在锁车子,知道必然会进来,我等着跟这个一别四年,没有通过一封信写过一个字的人见面。

进门的时候微笑着喊了我一声,自己先就脸红了。看见他的手上拎着一个帆布袋子,里面装着想来是到处推销的油墨样品,没有穿什么怪里怪气的红衬西装,一件夹克十分暗淡,头发被风吹得很毛,看上去好似很累,脱鞋子的时候半弯着身体,那个灰扑扑的帆布袋也忘了可以搁在地上——那一年,他进入了社会。也是那个夜晚,想到他的口袋和脱鞋子时的神情,我伏在床上,在黑暗中流了一夜的眼泪。过不久,我又走了。

我们依然没有什么话讲,也不通信,有一天,母亲写信来,说他有了两个女儿,做了父亲。又不久,说他离开了油墨行,跟一个好同学拼凑了一点点小资金,合开了一家小公司。

很多年过去了,我结婚,他也没有片纸只字来。后来我便以为自己是忘了这个人,直到有一天的梦里,看见一大面狰狞的铁丝网,他在那边,我在另一边,清楚看见是他,脸上还有铁刷子打上去的那些小血洞。我很紧张,唤他,叫他跳铁丝网,他向四周张望了一下,退了几步,然后向我跑过来,上网了,接着看见电光强闪,他无助的被挂在铁丝上成了一个十字形,然后,我在梦中的的确确闻到了生肉烧焦的气味——我被摇醒的时候还在惨叫,知道经历的是梦,只是一场梦,仍然不能停止的叫了又叫。梦的第二日,收到一封电报,是大伯父打来的,没看清楚内容先扑到地上去便痛哭,赤着脚没有带钱,奔过荒野,走进简陋的电信局,一定要他们挂长途电话回台湾。等到丈夫大步走进电信局的时候,我已经等了六个多小时。丈夫来,电话通了,接电话的是父亲,我喊了父亲一声抱住电话筒失声大恸,好不容易双方弄懂了,说他没事——那个以为已经忘掉了的人没事,这才再细看那封捏成一团的电报;那封会错了意的电报。

那事以后的几日,当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总是恍惚,夜间,睁着眼睛向着黑暗,想起他,那个一生没有交谈过什么话的他,才发觉这个人对我,原来也有什么意义。

又是一年,我回国,父母一同回来的,下飞机,他不知道要跟我说什么,那时候,我心情不好,一路上很沉默。他将我放在前座,开到家的巷子里,他掏出来一把钥匙来给我看,脸上是逼出来的笑,他跟我说:“来,来看你的汽车,买给你的,二手货,可是里面要什么有什么,不信你问我,音响、冷气、香水瓶、录音带……你高不高兴?你看,买给你的车,来看嘛!看一眼……”我快步跑上楼,没有碰钥匙,他跟上来,我说:“以后精神好了才去看——”那辆车,在巷子里风吹雨打了三个月,我没有看它一眼,后来,他没有说什么,赔了三万块,转手卖掉了。

爸爸贴了他钱,他头一低,接下了。那一刹,我眼眶有些湿,他根本没有什么钱,却贴出了财产的大半,标会标来的,给了我。

再见他当然又是回国,窗外的大个子从一辆漆成紫绿两色的破汽车上下来,锁好车门,一手夹着一个小女娃儿上楼,那时候我叫了他,从窗口送下一句话:“胖子!好丑的车。”“实用就好,丑不丑什么相干?”还是谈不来的,可是这句话已经慢慢中听了。当年那件西装并不实用,却悄悄去做了会女朋友。那时候,也只是打架,我们不谈的。

有一回我问他,他家里为什么不订大华晚报,偏偏每天要来一次看看这份报才走。他说,怕忘了看有一个“爱心基金会”的消息,问他看了做什么,他不响,向母亲和我讨钱,讨到手便走。第二天,他汇了钱去基金会,然后才说了一句:“这种开销每个月很多,看报不大好,看了会有心理负担,不寄钱又不安。”我没有什么话跟他讲,可是也有了自己的负担,是他传给我的。

很多年后,才发觉他早已通信认养了一个新竹地区的苦孩子。那时候,他的头发开始一丝一丝白出来了,我去香港,替他买简便的治白发药水,而我,早也染发了。

有一次在他家里,我赖他偷我当年的书,他很生气,说我的那种枯燥书籍他是一定不会看的,我不肯信,他打开书柜叫我搜,看见那些宝贝书,我呆了好一会儿,也确定了他不可能偷我的书。那一天他很慷慨,说可以借我三本书带回去看,借了,当天晚上,翻了三页,便睡着了。我还是有些讨厌他,没有什么话跟他讲。

有一天他来,已经深夜了,我正在因为剧烈的肩痛而苦恼,母亲一定要替我按摩,而我死也不肯。他问我为什么不去做指压,我说夜深了,不好去烦固定做指压的朋友春香,他拿起电话便拨,听见在跟太太说要晚些回去。那一次,他替我做指压,做到流汗。

我没有说什么,他很晚才走,走的时候,说了一声:“那我走了!”我说:“好”。想起当年打他的事情,呆呆的。

又有一天晚上,他又来,说肩痛可能是在欧洲常年习惯喝葡萄酒,在台湾不喝酒的缘故。他很急的在我桌上放下了一只奥国的瓶子,说是藏了很多年的葡萄酒,要给我。说完两人又没有什么话讲,他便走了,看看德文标签,发觉那是一瓶葡萄果汁。我们还是不通的,那么多年了。他的车子换了许多次,办公室搬了自己的,不再租房子。有一天,我在街上看见一个人骑着一辆摩托车,觉得眼熟,一看是他,吓了一跳,才发觉,在白天跑工作的时候,他仍然骑车而不驾车。不太认识他,使自己有些脸红,我们已经认真够久了。

去年夏天,我在西班牙,邮箱中一张明信片,写的人是他美丽贤慧的妻子,夫妇两个人在东北亚旅途中寄的。他只在上面签了一个名字,出国十八年来第一次看见他写的字——两个字。

这个人喜欢看电影、听歌、跳舞、吃小馆子,原先也喜欢旅行,那次东北亚回来的飞机上遭了一次火警,便发誓不坐飞机了。以后的钱,捐了好多给基金会,那个基金会骗钱不见了,他仍然不坐飞机,也没有多余的钱。

我们谈不来,只有一次,他跟我悄悄的讲了好久的话,说他大女儿如果坐在我的车子里,千万不要一面开车一面放音乐,因为女儿睡不够神经衰弱,一听音乐便说头昏,要烦的。我答应了,他又叮咛一次,叫我千万不能忘了,我说不会忘,他还不放心,又讲又讲。那一回,是他一生里跟我讲最多话的一回。我发觉他有些老了。

他的小公司,开业的时候明明是两个股东,后来各让出百分之十,无条件分给了一位职员。我问母亲,这是为什么?母亲说,那位职员是开天辟地便一起跑单子来的,做事勤快认真又忠诚,两位合伙人商量了一下,便分他二十股,不要投资,算做另外一个老板。做了好多年,那位股东要求退股,于是和和气气公公平平的分了帐,说了再见,而今也仍是朋友。回想起小时候过年时我们孩子赌钱,可以赌三天,如果有他在场,我一定不参加,那时候他最善赖帐,输了钱脸色很坏而且给的时候一定打折扣,如果赢了,死活也说做庄的要讨双倍。为了过年的赌,也跟他摔过碗,吵过、气过,将新年气氛弄成大僵局。当年的他,守财奴一个,新年的收入,可以用上半年几个月不缺钱,而我,是看不起他的。

他的朋友多,在外买东西吃东西都有固定的人家,我洗照片,他叫去他的那家冲洗,去了,说是邦德公司介绍来的,老板娘一面开收据一面随口说:“邦德那两个老板真不简单,合作了那么多年,没看他们红过一次脸,从来不在背后说彼此一句坏话——”我有些发愣,这两个大宝贝,当年都是混毕业的,那种,打电动玩具出来的,那种,看书不用脑子只用眼睛的,绝对不是读书人,可是——对于金钱,他越来越淡了,自己有限的吃吃用用,对他人,却是慷慨。手上一只光鲜好表,万华地摊上买来的,见人就要伸出来显一显,我猜那是“COPY”表。我看他,衣服也整洁,孩子护得紧,妻子也很疼爱——也确是一位可敬可爱的妇人。那辆长长的面包车很老爷了,是父亲母亲姐姐小弟全家和我的公共汽车,假日东家接西家送,当年的烦人和锐气就如他的体型,由瘦长到微胖,是一个和气又有耐性的小胖子,口头语,在从前是:“气死人!”而今,只说伤害他人的人“可悲可悯”。

有一次,在我的面前他动手打了左也不是右也不要的孩子,孩子惊吓大哭扑在妈妈的怀里,我气得发抖,想打他,并没有真动手。那几日看见他,我不跟他说话,他的脸,十分羞惭,穿鞋子的时候总是低着头。那几日,母亲对他也很冷淡。我们绝对不打孩子的。

他不是我的朋友,我们不能琴棋书画和谈人生,一说这些,他就很不耐烦,就如他当年那辆可怕汽车的颜色一样,他偏说汽车是将人载到目的地的、性能好就好,外形什么重要。奇怪的是,他又爱看崔苔菁,这位敬业的艺人是他的专情歌星,崔苔菁并不实用——对他。

他不看我写的文章,他对我的稿费,却付出了极大的欣赏与关心,常常叫我:“捐出去!捐出去!”

看我捐得多了些,又会心疼,背地里噜噜苏苏,说我对己太节俭。当我下决心要买一台录影机的时候,他怕我后悔,当天便替我搬了回来,又装又教又借录影带,然后收钱,含笑而去,说我对自己慷慨了一次,他很愉快。

我骂他是一种一生的习惯,并没有存心,那次坐上他的车子,他将我一开开回了童年的老家老巷子,叫我慢慢走一次,又在老里长的门口徘徊,里长不在家,他有些怅然的离去。这个人,我不骂了。

可是叫他去看林怀民的云门,他不去呢,他宁愿去万华看夜市。这些地方,我也不怪他,因为万华我也爱去,一个又杂又深又活泼的台北。我又想,金庸小说可以看吧,他也不,他看别人的,那种催眠的东西。我也想,我的书不可读,“娃娃看天下”总可读吧,他不,他却看卡通片。

学校开母姐会,他不是母也不是姐,跟着太太,打扮得整整齐齐去看孩子的老师,竟然还敢说话,请老师少留功课,他不要孩子太用功,只要他们有一个快乐而糊涂的童年。那个可敬的老师,对他居然含笑而尊敬。功课果然留少了,少得适可又合理。

前几天,圣什么诞节的,姐姐为了给小弟的孩子一个未来的回忆,兴冲冲的抬了一棵树来放在父母家,鬼鬼祟祟的在树下堆满了各人的礼物,全家十几口,每人都有一个秘密在树下。那棵树,披头散发,红绿灯泡一闪又一闪。我一看便生气,尘世艰辛已久,磨人的事已经够多,再来应景,也去买礼物送家人,万万没有这份精神与心力,我很难堪,也真,也做得脸皮够厚,二十二日便逃离了台北,不回去过什么节。走的时候,自圆其说:“心里爱就够了,表面的不做,雪中送炭胜于锦上添花。”小弟回了一句:“你不做,人家怎么知道?”我走了,走到中部乡下去看老厝,没有回来。家里太吵,精神衰弱。

那个他,却存心要给他一样东西,不为过节。他也坦然,说:“我不要皮鞋,我要皮带,你送,我干脆指定。”

于是,大街小巷百货公司去找,要一条全台北最漂亮的皮带送给一个微凸的肚子去用,一心一意的去找。

圣诞节过了,除夕也没有回家,元旦之后在狮头山和三峡,听人讲客家话看寺庙,我没有回家。

昨天姐姐来电话,说那辆全家人的司机和公车又载了十几口出去吃饭——我们家人喜欢吃饭。在餐厅里来了一个小妹妹卖玫瑰花,那些花,枯了,陪衬的“满天星”小白花朵都成了淡灰色,小女孩穿着国中制服出来卖花,一桌一桌的走,没有人理她——那是一把把枯了的花。

他不忍,招手唤了过来,笑着买了两束,全家人都在看他,他不大好意思,解释说:“一定卖了好几天了,不然花不会枯,卖不出去血本无归,我们买下,也是安心。”

这个人,这个当年在成长时被我憎恨的大俗人,在去年还不肯将他列入朋友的他,一点一点进入了我的心,手足之外的敬和爱,那优美却又平平凡凡的品格,使我自己在他的言行里得到了启示和光照。今年,我也不敢讲我能够是他的朋友,因为我自卑——在他和他好妻子的面前。

我要把这篇文章,送给我的大弟,永风堂陈家二房的长子。大弟,永远不会看我文章的你,你看了这一篇,也是会打瞌睡的,睡觉对健康有益。预祝你大年初七,生日快乐。对不起,当年的那一血掌。今生今世,我要对你的一双女儿尽力爱护,算作一种不能补偿的歉,谢谢你,你教了我很多。

正文 不负我心

一次看刘墉散文,说到白日工作完毕,家人也都睡了,在夜晚的时光里,他喜欢一个人写写毛笔字,作几笔画,看本好书等等。其中最欣赏的,就是刘墉将这些自得其乐的时刻称为“以求不负我心”。

这句话说得那么贴切,多年来,自己找的也就是这几个字,苦于说不中肯,刘墉一语道出,真是不亦快哉。

自得其乐这回事相信每一个人多少都能体会,独处的时光如果安排得自在,境界想来十分高妙。

无论我住在哪里,总有邻居来说,说睡眠安然,因为我的孤灯一向点到清晨,可以说比“守望相助”站岗亭里的看更人还要值得信赖。

我喜欢过夜生活,每当黄昏来临,看见华灯初上、夜幕开始低垂,心中也充满了不厌的欣喜和期待。过夜生活的人,是不被了解的一群,有人专将夜和罪恶的事情连结在一起关想。早起的人说出来理直气壮而且觉得自己健康优秀;晏起的,除了报馆工作的少数外,一般都被视为生活糜烂等等。起初,背负着这种自卑罪恶的感觉活了许多年,父亲不上班的日子,起晚了必然面有愧色,觉得对他不孝。知道我的朋友,在早晨十时以前是不打电话来的,万一生人来找,母亲不好说天亮才睡,总说已经出门去了。对于我的作息,母亲的观念中也认为晚起是懒散的行为,我猜。

明白了自己之后,勤不勤劳这两个字已没有了负担,只要不拖累旁人供给衣食,生活如何安排经营都与他人无关,只求无负便是。

说起不负,当然想到红楼梦。黛玉之不讨贾府众人喜欢,无非是她坚持为了自己的心而活。不肯做人周全——倒不一定是不会。宝钗从来不提心字,廉洁寡欲,只恐人前人后失了照应——这颗心才叫真苦。人都说黛玉命薄,我却不如此看法,起码对于自己,她是不负的。

说到不睡的人,大半用“熬夜”两字来形容。那个熬字里面四把心火,小火炉炼丹似的,不到五更丹不成。这个字,能用在被聚光灯下照着疲劳审问的嫌犯身上,也可以是那些挑灯苦读为升学的一群群乖孩子。在被迫情况下想睡而不能的人,是受慢火煎熬的,煎熬两字用得吓,中国字有时的确骇得死人。

喜欢叫自己黑暗的生活为“消夜”,消字属水部,意思中包含着散的本质,散是个好字,其中自带舒展,毫无火气可言,与熬比较起来,绝对不同。

我的消夜由来已久,小时看诗人李白吟唱生涯多半在夜色中度过,最后水中捉月而去,也当然发生在晚上,便觉得他是个懂得生活的夜人。

夜睡的人,大半白日艰辛,也有嫌疑是现实生活中的逃避者,白天再不好过,到了全世界都入睡的时光,独醒的人毕竟感觉比较安全。起玛我个人是如此的。

说到现实的问题,一般亲朋好友总拿针对现实生计的条件来给这事下定义,说:“不要不顾现实呀!生活是现实的,很残酷的,你不现实,饿了饭谁来给吃……”我一直在等,等有一天,有一个人会跟我说,说日常生活固然是一种必经的磨练,可是如果老想着经营衣食,而忘记了心灵的滋润,那也是不圆满的人生,这“心”和“形”本来可以兼美共存的。一般胆小的人,以为照着内心的向往去行事,就会饿饭,随心而行便是不落实也会没有成就,这是假明白真胆小。

在白天,我也是做事的人,当做的事,当负的责任自然处理掉,而且尽力做得周全。责任是美丽,它使人的生活更有意义,同时也使人产生自尊自爱的推动力。责任的背后往往接承传流着千万因果,这份衍生,层层叠叠,繁华艳丽,如同七宝楼台,拆拆建建,其中暗藏多少玄机又是多么奇妙而有趣。想到大千世界中居然藏有微尘如我,是天律运转中人之大幸也。

佛家强调忘我无我,也或许并未强调,是本身悟错了,因此难以做到。对于自己,常是若即若离,可进可出,白天没有忘我,有时在消夜之旅中,又全然忘了,这都不很强求,对自己不忍深责甚且满意。

说回来讲晏起的事,晏起大半属于夜间不寐的人才有的现象。有趣的是“晏”这个字,一个单元来看,明明有着“晚”的意思,分开上下来念,就成了“日安”。一日之计在于晨,无计之人不起床,日当然安了,真是了得。

固然很喜欢责任,可是也不讨厌不负责任,不承担的事情,因为胆子也小,只敢做在与他人及社会两不相涉的情况下,例如说——全世界都睡了的时候。

习惯夜深人静时泡一杯好茶、点一支淡烟、捧本书、亮盏灯,与书中人物花草秉烛夜游而去。只要不为特定考试,书的种类不很当它太认真。易经老庄三国固然可以,武侠侦探言情又有何不可。报纸杂志最是好看小广告,字典无论中西不单只是发音。生活丛书那个丛字就自由,这本不耐另有一丛任君选择。晚清小说固然繁华似锦,唐人笔记也许另有风味。封神榜的确好看,传记文学难道不及?宗教哲学探它如何运字表达看不见的神理,六法全书有味在于怎么创造条律约束人性。

史记好看,看司马迁如何着墨项羽,水浒精彩,随鲁智深一同修成正果。就是资治通鉴媚在险诈,才知小王子纯得多么简单。至于说到红楼梦……妖书嗳一部。

倚马说书,但闻大海潮音奔腾而来,千言亦不能止,真正畅快,可狂笑而死也。

书在某些境界中又绝不可看。古今中外诗词歌赋描写夜色词句多不胜举,最是“枫桥夜泊”一首常驻我心。此时此景,夜半钟声,如果客船中人突然剪烛看书,在我看书族类中,该当唯一死罪。

常常怨怪邻人通宵麻将扰人,自己浸淫书本不是同样沉迷?乍看极不相同,其实声色犬马的骨子里难道没有痴迷与三昧?想说的是,痴迷是醉,“醉里颠蹶,醉里却有分别”这句话的确不差,可是醉的表面与那个醉法,在本质上没有太多区别。

人叫书呆子书呆子听了总觉不是唤我,呆是先天性的食古不化,痴是后天来的甘心领悟,不同。

常常也听到一些朋友说近况,其中一人说起正在埋头苦读,举座必然肃而起敬。如有人说哎呀熬夜卫生麻将去啦,反应便有些淡然。这叫多管闲事。

所欣赏的一些人,倒不要他苦读求功名,苦字像人脸,双眉皱着加上鼻子嘴巴。苦读表情不美。欣赏看见各人享受生命中隐藏的乐趣,兴趣深的人,活来必然精采,不会感叹人生空虚乏味无聊,自得其乐,乐在其中,只要不将个人之乐建立在他人的苦痛上,这个社会必然又和又乐。

很敬有目的的读书人,敬而远之。存心做学问之人,老以为不存心而也读书之类必然浪掷光阴。有目的的读书人最怕别人将他们看不清楚当成同类,往往强调看的是正派严肃有为之书,能够得救上天堂的只有他们。焉知只将念书视为人生至乐的另一批便完全没有收获?

一夜拥被沉迷侦探小说,耳边忽闻叹息又轻笑,笑说:“我惭携宝剑,只为看山来。”这句话本是曾国藩一位王姓幕僚自认怀才不受重用而发出的感叹,偏偏就在此时蹦出来唬人。想到这句话,停看书,过了几秒钟便给答了一句:“不携长剑短剑,只看山妩媚。”心安理得一路追踪,书到一半,凶手便被钉牢,结局果如所料,作者又输一局。大好识字本领,用在闲书上就算全然无用也是不惭得很。

当然,任何事情都得付代价,包括稍稍过分的自得其乐。再忙再累的日子里,明知睡眠不足是欠着身体的债,欠多了债主自会催讨。可是一日不看书,总觉面目可憎,事实上三日不睡眠,容颜惨淡,半生不睡足,提早长眠,这个道理谁不明白?问问上瘾的君子们,人人说惭愧,认真想戒者稀,宁死不回头者,多也。

前一阵子身体向灵魂讨债,苦缠不休,病倒下来。医生细问生活饮食起居睡眠,因为诊费高贵,不得不诚实道出前因后果,医生说切吧,欣然同意签字。早苦早好,早好早乐,不一会春去秋来又是一番景色。道别医生自有训话一场,例如烟不可多抽,神不能太伤,心不可妄动,书不能狂看,又将“夜必早寐”这四字反复说了三次,然后等着病家回答。

当时情景本是杏林春暖图,可是眼前看去的大夫竟成了中那位正与鲁智深摩顶受记的智真长老,长老正说一这不可、二那不能、三更不许、四必要戒……。说了半天就是要人答应才给放行,于是诚恳道谢真言,说:“洒家记得。”医生拥抱告别,却忽略了病家暗藏心机,只说“记得”,没答“能否”。

人生最大快意在于心甘情愿,是为甘愿。活着连夜间都得睡觉不如去死。书少看或改为中午看才叫做醉生梦死,难道白天生计换成晚上去做?白日夜晚再一次兼美,健康小小让步不是大事。人生百年一瞬,多活少活不过五十百步微差,只要不负此心,一笑可置也。

古人今人读书大半为求功名,运气好的不但不病,破庙中读着读着尚有女鬼投怀送抱,那些身体差的就只有拿个锥子刺股才能不打瞌睡。这种苦读求的是金榜题名,洞房花烛,说不定招为驸马那更锦上添花。书生从此鲜衣怒马,戏文中就不再提起继续读书,这写得太好,不然就成败笔。

红楼梦里贾宝玉整日在女人堆里瞎混,事实上也没做过什么正经事情。看宝玉,吟风弄月自我陶醉,痴痴傻傻不似个读书人样子,偏偏姐姐妹妹都爱他。说起宝哥哥,却有现世女子一样情有独钟,只为了为了他那颗啊最初的心。读不读书,什么要紧?

话说回来,贵族子弟不知冷暖冻饿,比不得庙里穷愁潦倒瘦书生。不读书没饭吃,你读是不读?

心之可要,倒又不是什么奢侈,这个东西人人都有,不然流行歌曲里负心的人不会那么受欢迎。自己的心负责看管好,任谁来也负它不去。就如衣帽间里寄存衣物,那个凭号取衣的小牌子总得当心保管,失落了,取不回衣物怨不得别人。世上赞人好,说:“好!是个有心人。”这句话只有中文那么说,不要去做别国人。

说到正负之心问题,心之快乐平安,便为不负,不负必然放心,放心又回返快乐,真是奇妙。

最近权威心理学家发表一篇报告,说的是——一个人抱着将日常工作当成娱乐去享受,成效不但更大而且产生精神病态的可能性能够减至最低。这是权威学者说的话,不是我编出来的。想,用中文意思来讲这篇报告不就是——恭敬的玩世吗?又可乐,又有薪水拿,还能睡觉,将不好玩的工作创造出可玩的兴趣加成绩来,是本文第三度兼美也。

总有一个观念很少得人注意——当年爱迪生因为痴迷发现才有了那么多发明;诗人荷马要不是吟唱游走传不下希腊史诗;仓颉造字拼拼拆拆玩出了伟大中国文明思想工具;居礼先生夫人寻寻觅觅推翻左右电流对称定律确立钴实验;相对论最重要的证据来自水星岁差;民间故事流传在于市井小民茶馀饭后……这些又一些与生计无关的痴迷玩耍,转化为人类文明流传的基因与动力。

只因世人不识痴中滋味,以为荒唐,上段那些痴迷梦想其实根本一一展现。就连只爱看书之人,其中多少而今靠笔乐饭。痴到深处,三宝必现,迷到终极,另有天地。世人不敢深究,惟恐避之不及,庸庸碌碌亦是福寿人生,钟鼎山林,虽说不可强求,小负一场人生,终是稍稍可惜。

负人固然不可刻意,负己太多便是亏损。一次朋友换笔名,取为“无心”,看他神色凄凉,以无心许自己,如何得着欢颜;劝着改个名吧,只是黯然一笑,聪明人因伤心而弃心算不得大聪明。佛家要人忘我忘我,世人真能做到忘我,还需劳烦佛爷如此舍身相劝?可见我佛慈悲亦存苦心一片,是个有心之佛,并非无心。

心是人之神明,所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辞海字典中,光是这个心字例引出来一共九十个由心而生的情境。九十只是被赋定的词句,其中可以幻化千万兆个情情境境,如此重要的东西,世人连讲起它来都觉不识时务。赚钱人人感兴趣,赚心没有听说过。

由于刘墉的一句话,生出那么多心得来,总是闲闲走笔,消夜又一章。

心之何如,有似万丈迷津,遥亘千里,其中并无舟子可以渡人,除了自渡,他人爱莫能助。此心谈何容易,认真苦寻,反而不得,拉杂写来,无非玩味生之欢悦快意,值此寒雨良宵,是为自乐,以求不负我心而已。

正文 夏日烟愁

一九八二年的西班牙那份电报稿几乎发不出去,电信局的人和我在簿子上查了又查,并没有发现那个地名,在这之前,也看过一般的西班牙行车地图,找不到小村落的位置。

我跟马德里电信局的人说,试试看,发给村庄附近大约在六十公里距离外的小城,看看能不能转过去。那发电报的人问我怎么知道就在那小城附近呢?我说那个山区,是我朋友的故乡。

于是,就那么发了电报:“邦费拉达城附近小镇德尔·席。洛贝斯家庭收。”内容只有一个电话号码和旅馆的名字,叫我的朋友巴洛玛和她的丈夫夏依米快快与在马德里停留的我连络。

说起来,当年在沙漠结婚的时候,夏依米还是我们婚礼时签字的证人。西属撒哈拉结束占领之后,这一对夫妇和他们的孩子因为谋职不易,搬了许多次家。最后搬来加纳利群岛时,我的丈夫荷西已经过世七个月了。无形中,巴洛玛和夏依米成了亲密的家人,逢年过节总是一起度过。那时候,沙漠老友大半凋零,他们和我都是酷爱那片土地的人,相处起来,总有一份乡愁和伤感可以了解。而,离开沙漠之后的几年,好似每一个人的日子都加倍艰难。夏依米一直没有持续的工作都好些年了。他们的日子十分拮据。

等到我在一九八二年由台湾回到加纳利岛家中去时,邻居们一个一个奔来告诉我,说巴洛玛病重,眼睛瞎了,双腿麻痹。夏依米匆匆跑来拜托邻居转告我,他们无法再付房租,带着两个男孩子搬回西班牙本土,巴洛玛母亲有些祖产的小村落去居住了。而我们,平日是不通信的。

知道巴洛玛的情况之后,我提早离开岛上,飞去了马德里。赶去巴洛玛父母亲在城郊的花园房子,却发现那儿变成了土地,正在建公寓。

在出于实在找不到人的焦念心态下,发出了那封没有地址的电报。

第二日清晨,夏依米的长途电话就来了。他说次日一早开车来马德里接我,一同去乡下住几天。本来,那个叫做德尔·席的故乡,是巴洛玛每年孩子放暑假必回去度夏的一片梦土,照片里早已看过许多次,只是没有跟去过。这一回,想不到是在这种情形和心境下去的。

中午的时候我在旅社的大街上站着,跟认识多年的老门房说,车子一来接,就得赶快帮忙放箱子。那个小旅社在热闹的大街上,是绝对不可以停车的,一停警察立即会来罚。

算算车程,如果夏依米清晨六时由故乡开出来,中午一点左右便可以抵达马德里。我住的是老地方,朋友们都晓得的。

站到下午一点半,夏依米胖大的身影才一出现,我就跑去搬行李,匆匆忙忙将东西塞进后车厢,跟老门房拥抱了一下,就跳上车去了。以为来接的只是他一个人,进了前座,才发觉巴洛玛半躺在后车厢。那部老破车子体型大,我从前座赶快爬过手排档的空隙,挤到前面去。

那么热的天气里,巴洛玛却包着毛毯,用大枕头垫着。我上去亲亲她的面颊,拉起她的双手,将它们放在我的脸上,轻轻的问:“亲爱的,看得清楚我吗?”说时湿了眼睛,可是声音是安静的。她不说话,只是笑了笑,剪得乱七八糟的短发梳也没梳,如同枯黄了的麦梗。想到当年我们在沙漠时一起用旧布做针线时的情形,我的心里升起一片沧桑。“带我出城去,快点,四周太闹了”。巴洛玛说。我在一个比较不挤的街角下车,买了一大口袋饮料、乳酪、火腿和面包,又上了车。夏依米说一路开车去乡下,七八小时的路,晚上十点可以到家了。巴洛玛一直拉住我的手,削瘦的面容使她苍老了许多。吃了一口三明治,说没有胃口,叫我接去吃,不一会,沉沉睡去了。

我趴在后座,轻声和开车的夏依米说话。“怎么才离开你们不过五个月,病成这样了?”夏依米叹了口气,说:“查不出来,身体上完全健康。焦虑太久搞出来的,你知道,失业都快两年了。”我深知巴洛玛的性格,在沙漠时好好的人都在随时神经紧张的等待一切灾祸——她想象出来的。这两年靠社会福利金过日子,天天迎接一个找事无着而回家的丈夫,必然承担不下。

“怎么发生的?”我悄声问。

“福利金停了,积蓄眼看快要贴光,她天天在家发脾气。有天打了孩子,自责很深,到下午说一只眼睛看不清楚。过了几天,我又没找到事,回到家看见她在地上爬,问她怎么了,说腿没有知觉,眼睛完全看不见了。将她送到医院去,从此就不肯讲话,也不吃,也不问孩子,拖了一个月完全查不出毛病来,实在撑不下去,就下决心搬回故乡来。”“有没有再找事?”我问。

“也是在找,她要人照顾,孩子的饭我得煮,得去城里找,村里没有事情好做。”说着夏依米突然泪如雨下。我快快回头看了巴洛玛一眼,抽了一张化妆纸递上去,夏依米很大声的擤鼻涕,吵醒了巴洛玛。

“我们在哪里了?”她问,看看窗外烈日下一片枯干的大平原和不断出现的古堡,跟她说,还在加斯底亚行政区里面开呢。加斯底亚的意思,就是古堡。

巴洛玛要起来,我用身体斜过去给她靠着。她说要看古堡。“你看!亲爱的,你的眼睛没有瞎,是心理上给关闭住了,乖!你靠住我,试一试,去看。”我摸摸巴洛玛的头发,在她耳边说。“看不见。”说完这话又要躺下,我用枕头垫着膝盖,给她枕着。“你住多久?”巴洛玛突然张开眼问我。“高兴我住?”

我问。她点点头,将脸侧过一边去,慢慢流下了眼泪。“我来,给你剪头发,洗小孩,煮中国菜,然后说话,讲我们的沙漠,还有台湾……。”我替她擦眼泪,又轻轻的说。

“那你住多久呢?家里房间好多。”巴洛玛问。

不敢讲台湾学校就得开课,要赶回去。也根本没讲决定回台教书的事。我说住一阵再讲。

我们由马德里往西班牙西北部开。在我的观点里,阿斯都里亚的山区是人间少有的一片美土。大学时代复活节春假时,开车去过。也是在这一个山区里,看过一次成群飞跃的野马,在长满着百合的原野上奔跑。那一幅刻骨铭心的美,看了剧疼,只想就在那一刻死去。再也无法忘怀的地方,今生这才是第二次回去。

“这一回,可以看到强尼,还有那个神父了!”我说。强尼是一个白痴,在村里面做泥土帮工。神父是神父,村落教堂的。这两个人,是巴洛玛多年来一再讲起的故乡人。巴洛玛讨厌村里其他的人,说他们自私、小气、爱管闲事又愚昧保守和长舌,她不跟他们来往。只这两个人,白痴心好,神父谈得来,是巴洛玛所挚爱的。她最恨村里的寡妇,说她们是巫婆变的,一生穿着黑色衣服还不够,总是包着黑头巾,老在窗口阴沉沉的偷看别人,而寡妇又偏偏好多个。

其实,巴洛玛的父母家原是好的,父亲是空军少将,母亲是一个画家。巴洛玛也学画,师范毕业了出来教小学生的书,十九岁那年认识了孤儿夏依米——在马德里的一个教堂聚会里,没多久就嫁了。夏依米没有一计之长,做的是行政工作,婚后连着生了两个孩子,日子一向艰难。直到去沙漠做了总务方面的事情,才算安定了几年。这一回,贫病交集,出于不得已,才回到父母度夏的故居来——那个一到冬天就要被雪封去通路的小村。

说起白痴强尼和神父,巴洛玛噗一下笑了。说强尼分不清时间,必然整天呆站在村子口的泥巴路上等我去。强尼不是西班牙名,是有一天白痴看见电视里有一个美国兵叫这个名字,他就硬要别人也叫他强尼,如果再叫他“璜”这个本名,就在村里拿了砖头追着人打。

讲起村里的事,巴洛玛话多了些。我说那些寡妇们怎么啦?巴洛玛哈哈笑起来,接着突然指着我身上披的一个花绸西班牙披肩说:“你穿这种颜色的东西,她们马上骂你。不要跟她们讲你的事,不要理她们——。”

她不自觉,夏依米和我吓得跳起来——巴洛玛什么时候看得见我的颜色了?!她根本没有瞎,她是要瞎就瞎,要不瞎就不瞎的。视神经绝对没有毛病,是心理上的巨大压力造成的自闭。夏依米两年多的失业将她搞出来的。

“你看见我了?看见了?”我用力去掐巴洛玛的肩,拚命摇她。

“啊,啊——”她不承认也不否认,歇斯底里的用手来推我,然后一趴下来,又不说话了。

“妈妈爸爸呢?”我又趴上去跟夏依米讲悄悄话。“爸爸在马德里心脏开刀,不要告诉她。”当然是认识巴洛玛全家人的,她的母亲是一个慈爱又有风韵的女人,巴洛玛不及妈妈,每天乱七八糟的也不打扮自己,可是她的家仍是极美的,她爱打扮家庭和做蛋糕。我的结婚蛋糕当年就是巴洛玛做的。因为太敏感,不会出来做职业妇女,人也心气高傲,看不顺眼的人,一句话都不讲,看顺的,就把心也给了人。

天暗了,原野上的星空亮成那个样子,一颗一颗垂在车窗外,辽阔的荒夜和天空,又使我的心产生那熟悉的疼痛。对于西班牙这片土地的狂爱,已经十七年了,怎么也没有一秒钟厌倦过它?这样的事情,一直没有答案。

气温开始变了,一过“加斯底亚”,那夏日的炎热便也退去,初秋的微凉,由敞开的窗口吹进来。

巴洛玛好似睡去。夏依米又要我做了第七个厚三明治。他已经很胖很胖了,也不高,都九十六公斤了,还拚命吃。那种吃法,使人觉得他是个自暴自弃的家伙,很不快乐的胖子。将吃,当成了一种生命欠缺的唯一慰藉。

经过了拍电报上写的小城“邦费拉达”,看见火车站边堆着煤山,相当闭塞的一种冷静,罩着没有一切活动的城市。

民风保守又沉闷,是我的印象。夏依米每天就开车来这里找事,而事情不可能太多的。这个城的经济,可能是守成多于开发,一看就猜到了。城内餐馆不多,表示人们不大出来花钱。倒是药房,看见好几家。

穿过了城,我们弯进了一条柏油公路,小的,两旁全是大松林。车子开始爬山,山下小城的灯火,暗暗淡淡。山区里,东一盏西一盏灯,距离得那么远,使人觉着夜的寂寞和安详。可是毕竟是寂寞多了太多。

又开了四十多分钟,来到一个小桥边,车子向左一转,柏油路面结束了,真正的泥巴路加上大石头,颠醒了又不说话的巴洛玛。她坐起来,靠在我的身上,用手摸索,摸她的毛线披肩。她用摸的。

“教堂到了。”巴洛玛说。“你看到?”“不,我知道。从小在这里度夏天,我知道。”黑暗中,黄泥巴的老教堂没有一丝灯火,坟地就在教堂旁边,十字架成排成排的竖着,不知名的大树哗哗的在风里乱摇。车灯照过的一幢又一幢老破房子全很大,上面住人,下面住牛马,那股味道,并不讨厌,很农村味。

孩子和白痴,就站在路边一个交叉口等着。看见那两个长高了的身影,我的心又痛起来。当年小的那个费南度,我们叫他“南”,总在沙漠里骑在我先生荷西的肩上,那时他才二岁多。而今,一个高高瘦瘦的长发大眼少年在车灯下静静的站着。也不迎上来。

“南——。”我向他叫了起来,他抿抿嘴,不动。倒是那个微胖的哥哥叫西撒的,喜出望外似的一脸傻笑冲向车子。

我要下车,夏依米也不停,说家还要得开山路上去。我说孩子呢?叫他们上车,还有强尼。说时,那等的三个根本不走山路,斜斜的向树林里爬,抄近路跑了。

这是巴洛玛乡村的家,白白的竹篱笆后面,是一个大院子,三幢有着厚木窗的尖顶小房子,建在院子的坡上。院内野花遍地。一盏小灯亮着,恰好射在一树结实累累的苹果树上。

我下车,动了一下僵硬的脚,白痴不上来打招呼,抢着行李就走,也不敢看我。夏依米下了车,将巴洛玛抱起来,用毯子盖好,送进了一幢小房子的客厅。

是夏天,可是山区凉,白痴拿个大锯子进来,又没锯什么,对着壁炉挥了挥,这才出去抱了一堆柴进来。“巴洛玛,我们煮好了一锅马铃薯给ECHO吃。”大的那个西撒奔到厨房去。这家人,只叫爸爸,不叫妈妈的——除非是在生气。孩子一向叫巴洛玛的名字,叫得那么自然又亲爱。

两个孩子脸上都是泥巴,衣服也脏,倒是那个家,火炉一点上,四周的艺术风味——巴洛玛的风格,全显出来了。“我来弄。”我快速进了厨房。开始煎蛋。南没有说什么,在身后围上来一条围裙。我忍不住转过身去,抱住了他。“乖不乖?”我说。他深深的看了我一眼,那双眼睛里,有一份比年龄长了太多的痛。我亲亲他,拍了南一下屁股,催他开饭去了。

三幢小屋,巴洛玛说另外两小幢也是空的,随我住。我挑了孩子们的阁楼。南和西撒挤一个床,另外一个床分给我。我们仍然住同一幢。那天太累了,碗也没有洗,就上床了。夜很静,风吹过山冈,带来呜咽的调子。院子里不时有声音,砰一下砰一下的发出声响。我问孩子,那是什么,他们说是苹果在掉。

黑暗中,西撒问我:“荷西的鬼来不来看你?”我说来的,偶尔来。我问西撒:“妈妈怎么了?”西撒说:“我们快要没饭吃了,爸爸有一天说银行还有六万多块(台币两万块左右)。巴洛玛马上出去找事,去推销花被单,去了一天回来,没有卖掉一块。后来,她慢慢病了,瞎了,也不会走路,我们就搬回来这里了。”

夜,阿斯都里亚的夏夜,有若深秋似的凉。我起床给孩子掖好毯子,叫他们睡了。阁楼上的斜窗看出去,山峦连绵成一道道清楚的棱线,在深蓝色的穹苍下,也悄然睡去。

苹果树下的小桌子边坐着南和西撒,南耐心又友善的在考哥哥:“那么,安达露西亚行政区又包括哪几省呢?”西撒乱七八糟的给答,连北部的省也搞到南部去了。

我从厨房的窗口望出去,淡淡阳光透过树梢,金钱斑似的光影落在两兄弟的脸上。西撒已经留级过一年,跟南同班了,今年又是四科不及格。山区的小学不在附近,要走一个多钟头的路才能到,眼看九月下旬要开学了,西撒的补考还不知过不过。

洗好了碗,我跟巴洛玛说,我们去院子里晒太阳,夏依米马上过来抱她,我向他轻轻一摇头,两人蹲下去架巴洛玛,不用抱的。巴洛玛的脚没有力,可是拖着也拖了几步。

“啊!巴洛玛走路了。”西撒睁大了眼睛微微张着口。

“我累。”巴洛玛讲完就躺下了,躺在一张长椅上。

家在村落的最高处,邻居用斜斜的屋顶层层节节的迤逦到小坡下。天那么高,远山的松林里冒着一串黑烟也没将天染灰。院子里烂果子掉了一地,花是野的,自己会开,老狼狗懒懒的躺着,也不理人。是老了,沙漠里抱来喂的,许多年来巴洛玛不肯弃它,带来带去的。

“有没有看见光?”我将巴洛玛的脸轻转一下,叫她对着太阳。“有,感觉亮。”我跪下去,拿一枝树枝看准巴洛玛脚底中枢神经反射的位置,用力给她刺下去。她没有叫痛。“南,去拣石头,比你拳头小的,要上面鼓,下面平的那种。”小孩立即跑开了,一会儿抱了一小堆回来。“你把我做什么?!”巴洛玛问。“撑你站起来。”我把石头放在地上,弯身抱她,小孩也来帮忙,撑住巴洛玛叫她站在石头上。才一上去,她就喊起痛来。“我看不见的!ECHO,为什么弄痛我?放我去躺呀!我看不见——”“西撒,去压巴洛玛的肩。”这一下,她狂叫起来,两手向空中抓。就在那个时候,年轻的神父推开院子进来了。

“贝尼!来帮忙!”我向他喊过去,也没介绍自己。我们当然知道谁是谁了。巴洛玛痛出了冷汗,我不忍心,扶她躺下,叫神父用树枝压她中枢神经反射的地方。那时夏依米从坡下上来了,抱着一手臂的硬长面包。“好,你做。”贝尼就让给夏依米了。我们都已经知道在做什么了,台东吴若石神父的治疗法其实去年就彼此讲过了。巴洛玛在寂静的院子里哀叫。

我和贝尼对看了一眼,笑笑,我向屋后的大树林偏一下头,说:“我们去散步?有话问你。”我们走了,听见巴洛玛在跟南说:“你跟在他们后面远一点,一有村子里的人走进树林,就吹口哨,叫神父跟ECHO分开走,去——”贝尼气狠狠的说:“这些死保守党的活寡妇,连巴洛玛跟我多讲话,村里人都会乱猜——”我笑了,踩着叶子往森林里去。

“他们怎么生活?”我问贝尼,开门见山的。

“房子不要钱,你也知道。牛奶嘛,我父亲每天会留一桶给孩子,蔬菜有人拿去的。他们买面包,还有鸡蛋,不吃肉,孩子念书不用钱——水电要付,两个月收一次,唉——。”贝尼叹了口气,掏出一支烟来。“你知道,我要回台湾了,巴洛玛只有请你多照顾了,很对不起——”我很挂心,放不下这家人。

走出了林子,另一个山谷出现了,那一幅一幅田野,如同各色的棋盘,梦一样在眼前展开。贝尼跳起来,往栗子树上拉,我们剥掉青栗子的芒刺,就生吃起来。第一次才见面的,却十分自然而友爱。

“村里一共几个人?”我说。“三十几家,五十多个吧!年轻人都走了,田产不值钱,活不下去。”“望弥撒的多不多?”“星期天早晨全会来。你知道巴洛玛和夏依米最恨教堂,说是虚伪。她不来的,小孩也不来,可是她又是有信仰的。”“虚伪吗?”我反问。“村里人的确虚伪,上教堂来坐着打瞌睡,讲邻居坏话,这是一种习惯,不是信仰。”“你到底在这个死气沉沉的村里做什么?”贝尼笑了笑,说:“做神父啊!”那副神情,十分淡漠。他是因为家贫,自小送去小修院的,是母亲硬送进去的,就成了这一生。“可以再多做一点事?”我说。他笑笑,说:“人们不大需要我,临死的时候,才想起来要一个神父,平日要的是面包。这东西,我自己也要,一份薪水养爸爸、妈妈还有三个弟妹,你说我们在吃什么?”我不说话。贝尼又说:“有几个月,我去城里做兼差,主教知道了,说要对教区专心些,后来只有不去上工,才不讲了。”我知道,贝尼一个月所得的神父薪水不多,巴洛玛告诉我的。他也养家。村里没有人给教堂奉献的。

附近有牛铃的声音,南的口哨是把手指放在口里吹的那种,尖锐而急切的传过来。贝尼一低头,匆匆走了。中午吃过马铃薯饼,我说要进城去买东西。巴洛玛要跟,夏依米脸上很快乐,傻子似的。巴洛玛被我们架上车,她自己走的,很吃力的走,神经质的笑个不停。

那天进城有如提早过圣诞节。火腿、香肠、腊肉、乳酪、蛋、冰淇淋,还有糖、油、酱、醋、咖啡、茶、面粉、毛衣一大车装回来……。大家都开心得不得了。晚上开了一桶酒,强尼喝醉了,拿起西班牙北部的风笛叭叭叭的吹个不停。“我们去教堂玩,我们去坟场看鬼火,走嘛走嘛——”巴洛玛叫起来,我们拿毯子把她包扎好,抱着,开车往坡下冲,一路叫下去,村里早睡的寡妇一定吓死了。

“小时候,我们四个姐妹就坐在这一条条板凳上打瞌睡,有一回板凳突然垮了,我跌得四脚朝天,妈妈立即上来打,口里念着圣母马利亚、耶稣基督、天啊!巴洛玛,你的内裤给人看见了啦呀——”巴洛玛在教堂里大笑个不停。幽暗的教堂只有一盏油灯点在圣母面前。我跪下去,急急的祷告,很急,因为白痴在拉人的辫子,不给安静。一直向圣母喊——继续叫巴洛玛看得见,她又看见了,天呀!不要叫她再关闭自己了。行行好,给夏依米一个事情做吧。

贝尼看见我们吵闹,也没说圣母马利亚会生气,一直要锁门赶我们出去,说吵醒了村里的母亲,会责骂他的。于是我们抱起巴洛玛去了墓地。

墓地是全暗的,那些大树给风刮着,叶子乱响。巴洛玛就说:“你看,墙上有一片磷火,是坟场里的泥巴砌的墙,我的祖宗统统躺在里面,有没有蓝火?有没有?”我专心去看,什么也没有,可是那风的声音太怕人了。就在这时候,白痴手上拿的风笛叭一下又响了,我们哇的叫起来往车里跑,丢下了巴洛玛。她抱住教堂走廊上的柱子,喊救命。

家里的必须用品又去城里买了一满车,都是可以储存的食物。那几日,大家的心情好似都放松了。巴洛玛也不要人抱,每天撑扶在火炉边压她的中枢神经。孩子们睡下时,我们在深夜里起火,围着壁炉说话,神父和白痴还有老狗,照例是在的。问巴洛玛眼睛怎么了,她说看得见人影和光。那一阵,她有时很疯狂的笑闹,有时闷闷的坐在门槛上用手剥豆子。

“这么破费,总是叫我于心不安的。”她说。

“万一老了,还不是来跟你住,别讲啦!”我给骂一句过去。

说到这里巴洛玛突然喊了一声:“这种无望的日子,要到哪一天?冬天大雪封路,孩子不能上学几天,他们的教育——。”说着说着,扑到膝盖上去,豆子撒了满地。而天气的确已经凉透了,暑假也快过去。

只要那天巴洛玛哭过,她就什么都看不见,也不能站起来,只是不响。上厕所也不叫人,用爬的去浴室。

黄昏时我出去散步,村人怀怀疑疑的看我,一些恶狗跳出来作势要咬。村人看上去很闷,都是些老人。我走过,一位包着黑头巾的老妇人从家里出来,说是巴洛玛的姨婆,硬拉我进去吃自己做的香肠,又问巴洛玛的病,然后叫我告诉巴洛玛,明天姨婆要去看她。

“她来做什么?把门锁上,不给她进来。”巴洛玛发怒的叫:“这种样子,谁也不给看,没有看过瞎子和失业的,是不是?是不是?”我答应她,姨婆来只我出去应付,这才不闹了。巴洛玛不肯见人,除非是她信任的。

我们散步,总是往村落相反的方向走。巴洛玛一手挂住我,一手撑一根拐杖,走几步就休息,一直可以走到树林后面的山冈上去看谷里的平原。她看不清,可是能看。那时候,我已在小村住了七天。

姨婆叫我拿几颗大青椒给巴洛玛,我收下了,又拿了另外一个老婆婆的包心菜。老婆婆怎么也弄不清我的名字,姨婆告诉她:“就是跟电视广告上冲牛奶的那种巧克力粉一个发音,叫EKO,懂了吧!EKO、EKO!”

等我喝完了咖啡提着菜往家里去时,那个老婆婆追出来,狂喊:“喂!你,那个叫什么来的,对——啦——雀巢咖啡——再来玩呀!”

那个晚上,讲起这个故事,大家笑得呛出了泪,只有白痴强尼不懂,可是他看见巴洛玛笑得叫肚子痛,就欢喜得一上一下的跳。

许多年了,没有那么狂笑过,笑着笑着夏依米、巴洛玛和神父的表情,都很伤感,才知这三个人,在乡居生活上实在是寂寞的。村里人,不是坏人,根本不是,他们懂的东西,不在村落之外的世界。我讲美国人上了月亮,他们也是拚命笑,哪肯相信。

夏日已经快过去了。火烧山是第一天到村里就看见的,烧了十天,大家就看看,也不急的。

白天的阳光下,都穿了毛衣了,站在院子里看那股越烧越近的大火,浓烟升得很高,蔓延成十几道火了。“还不救!”我说。夏依米望着望着,说:“等一下去敲钟吧!要烧过来了。”巴洛玛一直十分泰然,她说她家没有森林了,烧也不是她的事。

“村里都是树——”我也不敢吓她,可是怕大火来烧屋子。

黄昏时分的火光在暮色里冲出来了,村庄下的一口钟这才、的敲得紧急。空气里,满天落尘飘下来,我们退到屋子里去。关上了门窗,将巴洛玛安顿好才走。

跑到村子口去,看见出来的男人都是老的,只夏依米和神父还算中年。夏依米的膝盖在两年前开过刀,里面有钢钉的,又胖,去了也没有什么用。看看男人肩上扛了一些铲子和锄头,觉得这些工具对待大火实在太弱了。就算去挡,只得二十几个人。

我呛着烟尘跑回去看巴洛玛,她一个人把睡房的门锁了躺在床上。“看见南和西撒没有?”我问她。“没有!好一会不见了!”巴洛玛开始摸她的毛线披肩,急着要挣扎下来。“我去换球鞋,你留着,我跑——。”我脱掉了靴子,叫了一声:“把门关好、当心趁火打劫。”就跑了。

也看见直升机在转,也看见邻近山区的人三三两两的低头往火光处跑。寒冷的夜里,找不到神父和夏依米,火,都烧到泥巴路那个小桥边来了。

我奔到公路上,拚命喘着,才看见原来有开山机一样的大机器在压树林,大约两百多个人用各种方法锯火巷。那些人的身边,不时落下燃烧着的小火枝。火光里,每个人都被衬成黑纸影般的一片一片晃动着。

“南——,西——撒——”我放开喉咙向人群里喊。烟太重了,一些人受不了呛,锯一回树就奔到路上来喘气。恨这些人的愚昧,真是火急燃眉了才来救。而孩子呢?孩子呢?

“南——”我又忙叫起来,不敢入火林去。

一个不认识的人给我一根大棍子,说:“你守路这边,有小火种飞过来,就上去打熄。”不停的有树枝着火,那些顶端的不可能够得到,路边的小火也来不及打。女人们也来了,我们在这边打大,男人深入那边火林里去了。

“西——撒——”我一面工作一面喊,总没有回音。火,带着一种恐怖的声音,急惶惶的吞过来。

“林务局是死人呀!怎么只老百姓在救!”我喊“怎么没有,十几处在一起烧,他们来不及!”

一面骂一面打火,等到烧得最剧烈的地方被人向相反方向也故意放了火,对烧过去,那条火巷才隔出来了。

夜深了,村里的女人,对着自己烧焦的树林,嚎啕大哭起来。

想到巴洛玛一个人在家,丢掉了棍子慢慢走回去。

夏依米也回来了,已经深夜两点多,孩子没有到家。“如果孩子出事,我也不活了。”巴洛玛也不哭,就这么一句。说时两张乌黑的脸就那么进门来了。我走上去,捉过来就打,头上身上给乱打,打完这个追来那个又打。孩子也不抵抗,抱住头蹲着。

那个晚上,怕余火再燃,大家都不敢睡沉。阁楼上的南,悄悄问我:“ECHO,你什么时候走?”我说过几天。他又说:“如果巴洛玛死了,你来不来带我和西撒一起去台湾?”我跑过去,将他连毯子一起抱在怀里,下巴顶住他的头,不说什么。旁边睡着了的西撒,身上一股重重的烟味。

“接是快乐的,送人没有意思,我坐火车走。”我说。

巴洛玛不讲话,那天她一直没有讲话,把一条沙漠毯子摸出来,要我带走。又写了生辰八字,说平日不通信,这回到中国,一定要给算个命用西班牙文写来。

讲好大家都睡,清晨只我和夏依米去小城的车站赶火车去马德里。然后我飞瑞士,回台湾了。

那个晚上,其实没睡。将孩子的衣服、裤子都修补了一下,给厨房悄悄打扫干净,浴室也轻轻擦了一遍。回房数了一下旅行支票,除了留下一百美金,其余的都签好字放入一个信封里合上了。

这些,南都看我在灯下做,他很专注的盯住我看。我们不说话。

清晨六点二十的火车,出门时孩子都在睡。夏依米提了箱子装上车,巴洛玛用爬的爬到院子里来。我跑过去扶起她,摸摸她的脸,说:“亲爱的,不要愁,安心等,上天不会叫人饿死的。”她点点头,在轻微的发抖,身上一件单睡袍。我亲亲她,问她看得见早晨的山林吗,她说看不见。“我走了。”我轻声说。她挥手叫我去,一只手将身体挂在篱笆上。

我再看了她一眼,晨雾里,巴洛玛的眼睛张着,没有表情,好似在看着一片空茫的未来。

车门砰一下关了起来,我们开出小路,还看见巴洛玛呆挂在那个门边上,动也没动。

强尼守在自家门口,也只得一个寡母和他相依为命,强尼看见车经过,就去躺在路上。我下去拖他,他死也不肯起来。他的母亲,包着永远也不解下来的黑头巾,出来拉儿子,白痴、疯子的骂,也打得惊天动地。我们的车就这样跑了。

桥头边等着的是贝尼,我下车,笑着向他跑去,四周除了夏依米没有别人。我们很自然的亲吻了一下彼此的面颊,我对他说:“好兄弟,我走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圣像牌来送给我,说得很轻,说:“唉!亲爱的妹妹,哪年再来啊?”不知哪年再来了,拍他一下,说:“走了!做个好牧人呀!”在小城几乎无人的月台上,夏依米跟我踱来踱去的散步。他反反复复的讲,希望过不久能有一个差事做,我啊啊的应着。天那么凉,铁轨看上去冰冷的。这不过是一个夏季的结束,到了冬天,这里会是什么样子?

车来了,我将行李放上去。跳下来,跟夏依米紧紧的抱了一下,把那个前晚预备好的支票信封顺手塞进他的口袋。他要推,看我眼睛一湿,就没再讲什么,他的眼眶,也慢慢绕上了一圈淡红。

“谢谢!”我说。他追了几步,火车开了,我扑在车窗上向他挥手,直到那个胖胖的身影淡成了一片落叶。

上面过的是一九八二年的夏天。一九八三年又去了西班牙。巴洛玛的家人,在马德里的,没人接电话,打了数十次,电信局说那已是空号了。发电报也没有回音。一九八四年我在美国,写信去小村庄,回信的是夏依米,信中欣喜若狂,说在小城的一个旅馆终于找到了柜台的工作,是夜班,收入可以维持生活,不必再汇钱去。留下了旅馆的电话号码,叫我打去。

立即拨了长途电话,那边接话的是一位小姐,问起夏依米,她叫了起来,喊着:“你一定是他的好朋友ECHO,夏依米天天在挂念你。”我问:“那他人呢?为什么没有上班?”她说:“哎!很可怜的,旅馆生意不好,前三天把他裁员裁掉了。

巴洛玛又突然发病,送去医院,说是昨天送去了马德里——”

正文 评《胆小鬼》 /沈谦

是三毛专门为《幼狮少年》的读者写的一篇散文。文长三千五百字,描述她小时候偷钱的故事。全文大概可以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介绍偷钱的背景。

文章一开始,三毛卖了个关子,并没有直说偷钱,只是在叙述“这件事情,说起来是十分平淡的……”第一段的末尾才指出“我要说的是——偷钱”。

这种表达方式,是将答案放在后面,先制造悬疑,才揭晓意外的结果。令我联想起王尔德到美国,海关人员问他:“您随身携带的,有没有需要打税的贵重物品?”王尔德的回答是:“没有,除了我的天才之外。”

第一部分叙述偷钱的各种下场。“最后那个远走高飞的小朋友是受罚最轻的一个,他的父母在发现人财两空的时候,着急的是人,人回来了,好好看待失而复得的儿子,结果就舍不得打了。”

这段话充满了反讽的意味,令人联想起梁实秋《雅舍小品》中的《孩子》:

“危及父母的生存和体面的时候,也许要狠心咒骂几声,但那咒骂大部分是哀怨乞怜的性质。其中也许带一点威吓,但那威吓只能得到孩子的讪笑,因为那威吓是向来没有兑现过的。”

这样的文字为何特别动人呢?三毛写童年为何选择偷钱的臭事呢?因为“真”,一针见血,反映了真实而深刻的生活,而不是冠冕堂皇的表面话。

第二部分描叙偷钱的经过。

“走进母亲的睡房,看见五斗柜上躺著一张红票子——五块钱。”这真是莫大的诱惑。真正下手的情况是“我的呼吸开始急促起来,两手握得紧紧的……再有知觉的时候,已经站在花园的桂花树下,摸摸口袋,那张票子随着出来了,在口袋里。”

看起来,真是轻易到手,得来全不费工夫,文字也很平淡。可是细味之下,却是以具体的动作神情,充分显现了抽象的心理感觉,紧张之态,状溢目前。

其实,几乎每个人都有“偷”的念头。三毛长大之后,仍然是童心未泯,照偷不误。可别误会她是窃盗宵小之徒。(白手成家)里就有一段是叙述她和荷西在晚上爬进总督家的矮墙,用四只手偷挖花的故事。后来被卫兵发现,临机应变,装作谈情说爱的情侣才得以脱身而出。

第三部分刻划偷钱之后的心理。

整个人变了,坐也不是,立也不是,好像生了病。其实,母亲发现掉了钱,并没有怀疑三毛,可是,她“样子的确像在发高烧,口袋里的五块钱就如汤里面滚烫的小排骨一样,时时刻刻烫着我的腿。”用譬喻的手法,夸张地形容钞票烫着腿,在客观上当然不是事实,钞票怎么会滚烫呢?可是在主观感觉上,非如此过甚其词,还真不足以描绘她心里面的紧张与不安。

就在这样“心里有鬼”的情况下,折腾了一整天,最后的下场是“赤着脚快步跑进母亲的睡房,将钱卷成一团,快速的丢到五斗柜跟墙臂的夹缝里去,这才逃回床上,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三毛用回溯的口吻刻划她童年的心境,生动传神,而活现纸上。当然,还钱之后,想到梦想因为胆小而付诸流水,心里面还是酸酸的。

第四部分描叙偷钱事件结束后的尾声。

偷钱的滋味并不好受,因此,她没有再偷,并且发现,原来姐姐弟弟们都有共同的经验。

这样一次童年的回忆,一个许多人共同的出轨经验,在三毛的笔下,如此一幕幕地排演到读者面前,真是栩栩若生,好像看电影一样。没有讲理、没有说教,而寓教化于诙谐之中,耐人寻味。

正文 读菩的《》 /菩提

李延年在汉武帝面前,唱了支颇为令人心动的歌,说也奇怪,就此一曲便促成一桩千古美谈的爱情故事,其歌曰:

“北方有佳丽

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

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

佳人难再得”

汉武帝只说歌好,不信有其人,偏偏他的姐姐知道,说李延年的妹妹便有这等绝世的美丽。从此武帝获得新宠。乐师李延年也从此腾达起来,以至于后来招魂相思,弄出一句“何翩翩其来迟”的绝句,也都因为这“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缘故。

三毛的一段往事,写成万八字的散文——未尝不可视之为小说——题名,读之再三,只觉荡气回肠,扰人心肺,一个苦读的学生只怕连她自己也想不到会有这样的一幕在她的生活中出现。然而事情毕竟发生了,发生得那么短暂,那么灿烂,那么苦,那么甜,那么死去活来,险些把条小命送掉。

纵观这篇散文,固然由于或然是事实,而觉得愈发动人(其实文学作品,大可不问其是实是虚,只问其合理合情与否便好)。由于灿然迸发了预料之外的情节,展现人性深处一层难以叙述深邃的情结,使人臣服了“爱是一切”的信念。爱,就是一种无需解说的契合。

爱,是性灵堤防的总溃决。

爱,也是孤寂深处唯一可以爆发的火山。

的故事很简单:写一个在西柏林苦读的学生,因为度假之必须,要到东柏林去申请许可,半路上,绝处逢生的遇到一位东柏林的军官,承他之助,方始有成。而这位军官,几乎是一见到她便倾倒,但情的流露却极其含蕴、温柔、细致、深刻。全部故事只在于那灵光的一闪。刹那的过程中,却隐藏着某种人世的不幸、人生的不幸、和世事的不可能完美。

若以小说视之,这篇大约在二分之一以后的部分,进入了急促、迫切的旋律,正是一种“铁骑拼出枪刀鸣”的韵律。类似意识自由流动的告白,完全无需什么脉络轨迹的自然发展,仿佛,人,到这种地步才豁然解脱一切枷锁,奔放出人的本元面目来。在这一部份里,作品只用了“反正是不想活了,不想活了。……不想活了”简捷的语句,做为情节发展和心理描写的基调,一切都要从这根本问题上考量。一种拚死的搏斗,以一个女孩子的情景来衡量那种冲撞,或许只有拚着一死才能做得那番奋斗。“母性最大的光辉,是把死摆在其他任何心爱人的前面”。如此子子孙孙才会绵延流长,倾城主角中的“我”,在当时真是拚死一掷,一切均在脑后了。

这种旋律急促,直接表现主题、叙述故事本体的手法,逼人屏息细赏,真真绝妙。但也常有闲闲的幽默笔触,当她看到一双靴子,她会一笔倾出她整个生活的窘迫。“街上行人稀少,有女人穿著靴子,那是我唯一羡慕的东西”。也点透一个女孩的心灵。在整块的文章中,这,并不必须,但有了“它”确愈发衬出文章的丰润悠闲来。

可喜的是,这一篇里最重要的情节是:“一个春花般的女孩,被一双深井似的大眼睛沈入漩涡之后,在寒风凛冽中耗到最后一班车,到非走不可时”却出现了这样的一段文字:“‘最后一班了,你上!’他说。我张口要说,要说什么并不知道,我被他推了一把,我哽咽着还想说,他又推我。这才狂叫了起来——‘你跟我走——’‘不可能,我有父母,快上!’‘我留一天留一天!请你请你,我要留一天。’我伸手拉住他的袖子,呀!死好了,反正什么也没有,西柏林对我又有什么意义。”

“……那双眼睛里面,是一种不能解、不能说、不知前生什么关系的一个谜和痛。直到火车转了弯,那份痛和空,仍像一把弯刀,一直割、一直割个不停。”

这一个小小的段落,却爆发人生弥足珍贵的内涵。从二分之一偏后部分的描述,整个的情节调子,到此已达到最高潮,层层细波,节节涟漪、细微之处她把说话的气质、给小帐的微笑、卑视与同情,乃至盘查细故都笔笔不苟的写了。而且写得痛快淋漓,妙趣横生,令人只在山中领略享受,无法稍事暇顾,错过峰峰美景,正所谓荡气回肠,却又悄不敢语的逼你非细读不可。但是在紧要关头,作者又用“反正不想活了”的简略手法为你留下大幅的空白,供你自由联想,让你自己的联想去弥补作品的留白,这也是满足读者创作欲望的方法——也就是说作者给读者留下足以自我满足的空间与情感——再细致的文章如果失去这一点仍不会讨好,也不能登艺术的殿堂,也难于引起共鸣,其实,所谓的“移情作用”,乃是作者在挥出移情笔墨之后,读者仍可在此,做比较广阔的优游。因此,愈是在“情节”的深远处、普遍处,愈多留些空白给读者就愈能见及作品妙谛。一开始便着力写一个苦读的学生。笔墨细致生动,简练的几笔便能把许多细节勾勒清楚而且传神,诸如功课的压力,同学的交往,知心朋友的情分深浅的传达,处处着墨不多,便能如见其人其事,但,也正因为如此,使一个弱女子,无形中进入荒凉的精神世界,孤寂与肩负看来真不但是凭忍受便能冲得过去。从心理因素上探求此乃后半部远因,德国人急攻猛进,仍非“学者”所宜。(事实上,学校已经说明了,应该停息一段时间再学才好。)只是主角人物为情势所逼,非头悬梁、锥刺骨的猛攻猛读不可。那里知道,人毕竟是情感、情绪、情爱、综合性的动物,非在有情世界里生活不可。一旦逾越过远,便会产生反常的事情。后半部戏剧效果虽好,但非有(苦读)的前因,就不足致之。

果然,当主角不得已把书住雪下一埋,事情就在近乎茫然不知的懵懂状态下展开了。

然而,仿佛精灵般的一个女孩,处在随时可以倾覆的危机中,梦游般闯了一关又一关的展示著情节的浪漫情调,这其中却处处流淌着爱国情操。头脑清明,而作风豪爽大胆,碰到稍有得理之机便不肯让人分毫,施展她的处事手段,和“外交”手法——如答覆白色通行证的获得,就敢骂了过去。遇到那些无知的家伙也能“唬”他一顿,真真狡黠精灵般的玻璃人也。

虽采取直述式的散文形式,却处处隐藏著警惕告诫的内容,流露着黾勉激励的情节。也用了直接了当的手法,让读者无庸置疑非信不可。“那时的我,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我知道,我笑,便如春花,必能感动人——任他是谁”。这样的文字,真会产生“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的威力。

但是,前半部压抑与困窘,变成后半部奔放与爆发,当你在临结尾前,为诸多情节所眩惑之后,你会发现,三毛在处理这种爱的情节也是倾城的绝妙好手。单单以“深井般的眼睛”做为单一主旋律的连连出现,便动人心弦。加上似曾相识的宿命哲学,和“不知生前是什么关系的一个迷与痛”,便把那痛彻心肺、刻骨铭心的爱,写绝了。

最后,她用一位老太太(一个老女人)的话结束全文:“你看,那边再过去,红砖公寓再过去,就是围墙,东柏林,在墙的后面,你去过那个城吗?”

到此,读者可以幽默的发现,老女人哪里知道,这个春花般的病女孩正因为东西柏林有一道“哭墙”而倾倒呢!故事总因为内中有爱情而变得最好。最好的爱情故事又在于她并不来自烦琐的纠缠。三毛处理类此的情节,总如撞击的石火,只见其火花灿烂,不见其吃力劲道,真是治大国如烹小鲜。不问其是实是虚,人生如此,怎不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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