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龙战天 - xp1024.com
《乾龙战天》


楔子

又到千年一度的瑶池盛宴。

殿外,龙辇已经备好。天帝特意换了一身新袍,正欲登辇赴宴。

这时,一道金色遁光自天边风驰电掣而来。

天帝不由立住身形。

“君上!”话音未落,遁光落地。正是司命星君。

顾不得擦一擦满头的大汗,刚一立住身形,他便急急的抱拳禀奏:“君上,微臣有急奏!”

“殿内细说。”见一身行事稳重的司命星君竟也如同火烧屁股一样,天帝身形一晃,果断将人带进了殿内的小书房里问话,“爱卿,何事竟如此急切?”

司命星君身为重臣,不是头次进入小书房,知道此间隐密得很,遂深吸一口气,稳住心神,抱拳直言禀道:“启奏君上,鸿蒙界的天演突生异变!”

“异变?”天帝闻言,眼底闪过一道厉色,“可是我方输了?”

司命星君不敢直视,垂眸如实答道:“现在还没输,但是,输相已现。”

天帝微怔,喟然长叹:“所谓神族后裔,也不过如此。这回,天演者确实是选错人。”象这样的天演论道,在上界,和瑶池会一样,亦是常态,也是千年一次。天庭这边,向来有输有赢,故而,也没有谁真把结果当回事。输就输了呗,反正,他也是巴不得那人落败,因此而再坐一千年黑天牢。哼哼,神族的后裔,很了不起啊!难得那人的眼睛也有长在屁股上的时候。当然,身为天帝,在面上,这份心思,他是绝对不会显现出来的。故而有此一叹:“技不如人……愿赌服输。”

这是真的要放任不管了!可怜被打下鸿蒙界的那一支神族后裔……司命星君心中不忍,瓮声辩道:“君上,微臣虽然暂且还没有掌握真凭实据,但是,种种迹象表明,鸿蒙界演变至今,并非全是天演使然!”

天帝望着他,目光凛冽:“你是说,有人违规,暗中有所动作?”这就是原则问题了。天庭的脸面摆在那儿,绝对不能任人欺了去!

“我方的天演者应该是中了阴招,已弃子认输。”司命星君硬着头皮答道。如果说先前还有些摇摆,那么,说话之间,他已然拿定了主意——天演论道于各位天演者来说,不过是论道一场,但是,于参与其中的各路人马,却是真实的经历。一旦灭族,但是真正的灭族。

“现在,那一界的情形如何?”天帝面色微沉。那人既是认输了,刑期延长一千年,已是定局。那么,接下来,他身为天帝,要维护的便是天道尊严。也就是说,那人可以输,但是,天庭的道统不能输。是时候,按计划出手了。只是,正所谓师出有名。眼下,他需要一个出手的理由。

司命星君心领神会,对曰:“自鸿蒙开界,已历时数十万年。如今,此界龙气凝实,龙脉初成,道统稳健。然而,此刻却异族突起,变数横生,长此以往,亡族灭种不为远也。”说着,他暗中用眼角余光瞄了一眼端坐于书案之后的天帝,见其一脸的不在意,心中微叹:好吧,君上真是拿那一支神族后裔当推演道具,不管他们的死活……

但是,他不能不管啊——上界鲜有人知道,那支神族后裔的远祖,与他的祖上有点儿渊源。

心念一转,他连忙换词,又道:“那异族以正统自居,暗中打开了锦山地宫,依形制了一张风水图,美名其曰,御龙图,并代代相传。同时,又派人四处搜寻灵穴,阻止新的龙气凝聚。受其影响,鸿蒙界之龙气,日渐稀薄……”

龙气是什么?凡界的灵气精华所在是也。对于天庭来说,则是控制凡界的秘密媒介。岂能容他人染指!

果然,闻言,天帝面现薄怒:“简直是放肆之极!”

这眼药,总算是上好了。过犹不及。司命星君果断的咽下了后面的话,静候佳音。

天帝沉吟片刻,吩咐道:“既是如此,天庭也不能任他们欺了去。爱卿,你挑一得力之人,转世去鸿蒙界,护一护那一界的道统。在接下来的残局里,天庭也不至于输得太难看。”顿了顿,又道,“现在就去吧。”

也就是天庭要派人暗中干涉的意思。其中,道统什么的,不过是脸面,抢夺龙气方是首要任务。只不过,这话不可明说,只能点到为止。

“诺。”司命星君深知天庭机密,早就有所谋算。这也是他今天火急火燎赶来上奏的最主要目的。无他。现而今,三界平稳,功德反倒不易得。他家人丁兴旺,有一大群子侄后辈要提携呢。

再者,得了天帝密令之人,虽不是受命于天道,但是,对于鸿蒙界来说,差不多就是天命之子。不求胜果,不管苍生,只要维护一下鸿蒙界的道统……真的是实打实的肥差啊。肥水不流外人田!司命星君在心中飞快的挑选着合适的人选。

当然,力所能及的照拂一下远祖故交之后,也是顺水人情。

正欲离去,不料,天帝又发话了:“这几日,碧眼兽有些烦躁不安,就让它去鸿蒙界历练一遭。唔,那些人手段了得,碧眼兽到底道行浅了点。爱卿再派点人手帮衬一二。”

碧眼兽是一头纯种的麒麟幼崽。一千多年前,天帝出访麒麟族,偶见小家伙,被其一双碧绿如玉、不掺一丝杂色的眼睛所深深吸引,继而带回天庭,充当坐骑预选。

小家伙也是个争气的,不出三百年,就从众多坐骑预选中脱颖而出,又深得帝心,以幼兽身份荣升天帝的第二坐骑。如此快的晋升,在天庭也称得上传奇。

听说这段时间,小家伙正在换毛,所以,烦躁得很……司命星君唯有羡慕的份。得,君上发话,莫敢不从。好在,君上还给了几个名额“帮衬一二”。所以,吃不上肉,安插几个后辈子侄去捡几口肉汤喝,也是不错的。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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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们快逃

“三癞子这回发大财了!”

“就他?”

“就是他!三癞子放出话来,就要盖新屋。乡里乡亲的,不管哪个去帮忙,都是每天管两顿肉盖饭。那肉块绝对不会比他的半个巴掌小。另外还开十个大钱的工钱。”

“真的?”

“真的!三癞子踩着半边猪在他家屋场里说的。”

“啊呀,那是真的了。快去!”

“一起啊!”

就象是往烧得通红的铁锅里浇了一瓢冷水,大清早的,太阳还没爬上东山顶,向来冷清清的牛头坳猛的闹腾了起来。世代居住于山窝里的村民们连朝食都顾不上,撒腿往村西头跑去。不到半刻钟,村西头,三癞子家前的屋场上便挤了近来号人。

人群之中,三癞子穿着崭新的蓝布长衫,脸洗得干干净净,不见一丝泥沙。稀落的头发上不知道抹了多少头油,油光发亮,能照出人影来。他平时不管是站着,还是走路,都总是弯着腰,这会儿却是挺得笔直,就象有人往他的腰背上插了一根铁尺似的。而他的右脚之下,真的有半边猪肉搁在那里。那是整半边极新鲜的猪肉,后来的人们隔着好几圈人都能闻到刚宰杀的猪肉那特有的香味儿。

“这还是三癞子吗?”

“嗬,三癞子收拾利落了,人材也蛮好的,是个俊后生呢……”因为族长家的大儿子沈长贵也在,所以,女人们不敢太往前凑,在人圈的外围,挤在一起,叽叽喳喳的议论着。她们的眼睛是从未有过的亮,飞快的瞥过三癞子的新衣新鞋、喷香的头油……最终落在了地上的那半边猪肉上。然后,她们“叭唧”了嘴巴,使劲的吞着口水。

有好几个男人扒开人群,满脸堆笑的人挤到三癞子跟前,想跟他拉上话。这几位都是和三癞子差不多大,在村里,平时也是有头有脸的汉子。往常,他们都是耻于跟三癞子说话的。

不想,这回,三癞子却跟没看见他们一样,整条右胳膊都搭在沈长贵的一边肩膀上,说着自己这趟出去的奇遇。那声音压过了屋场上所有的人,站在屋场外面的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挖了三天三夜,老子两只手都磨出了血泡。还是没看到金沙。老子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苦!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偏那牛鼻子老道还在嗡嗡的念叨着‘不应该呀’、‘就是这里啊’。老子一巴掌就拍在老家伙的脸上。老家伙太不禁打,立马给趴下了,眼睛翻白,躺在地上。脑袋后面汩汩的冒出好大一滩血。老子吓蒙了。这是出人命了!老子心想,得,金沙没挖到,搞不好还要被砍脑壳,真是倒了八辈子老霉。好在荒山野外的,平常连鬼影子也不见一个。还挖什么金沙!赶快跑吧。结果,老子才一挪脚,‘轰隆’一声响,坑里突然现出一个大洞,把老家伙给吞了。嗖的,几道金光自那洞里冲了出来,差点晃瞎了老子的眼!过了老半天,老子才看清楚。金子!洞里贴满了金叶子!后来,老子在省城里仔细的打听过,才知道老子被那老道骗了。没有什么金沙堆,老东西分明就是骗老子去挖龙穴。省城里,有学问的先生多,他们都知道,龙穴里头,四面都贴满了金晃晃的金叶子。只是,一般人是找不到龙穴的。老东西花了一辈子才找到这一处。可惜,他不知道,龙穴是要用新鲜的人血祭献,才能打开的。所以,白白便宜了我沈老三。省城里的先生们都说了,龙穴天生天养,是没主的,谁挖到,里头的金叶子就都是谁的,天帝老爷也管不着。先生们都夸我沈老三好运道,活该发这笔大财,光宗耀祖。先生们学问大。他们说要老子光宗耀祖,老子当然是要听的。所以,老子赶紧的回来修祖屋,让祖宗们也跟着风光风光。”

“啊呀呀……”人们艳羡不已:原来是挖到龙穴,真的是发了大财啊。也有不少人心中暗骂开来:天帝老爷的眼睛被眼屎糊了吗……

牛头坳的孩子们平常连大钱都难得见到。金叶子,更是听都没有听说过。所以,他们对三癞子的发财史一点兴趣也没有。对于他们来说,最有吸引力的就是三癞子脚下踩着的那半边猪肉。他们兴奋的往人圈里挤去,只想能亲手摸一摸喷香的猪肉。

“秋宝,不许去。”九妹冲上前去,从孩子堆里拖出一个五六岁的小子。秋宝是家里唯一的儿子,也是爹娘求神拜佛,费了老劲才得来的宝贝蛋。打秋宝能下地走路开始,爹娘便叮嘱她,要把弟弟看紧些。高处、水边,绝对不能让秋宝去。还有,人多的地方,也是秋宝不能去的。爹娘眼下也都在屋场上看热闹。要是让他们看到秋宝往人堆里挤,回去之后,她少不得又要挨一餐骂。

“九姐……”沈秋宝使劲的扭着身子。无奈,沈九妹比他大了足足五岁。两人的武力值明显不在一个层次上。使劲全力也挣不脱,他只好挤出一脸的笑容,讨好道,“九姐,就让我去看看吧。”说话间,一个鼻孔里吹出好大的一个泡泡。

沈九妹嫌弃的皱了皱眉头,不但没有松手,反而将人直接往屋场外拖:“一大早的,又从哪里混了一身泥回来。脏死了,跟个泥猴儿一样。你也好意思往人跟前凑。走,先回家洗干净了再说。”

“九姐……”好吧,她说的是事实。泥猴儿心里发虚,生怕被娘看到,不敢再闹,反而低声下气的求着饶。

然而,告饶也没用。沈九妹铁了心,很快就将他带回了家。

先前,她光顾着去村西看热闹了,还没来得及挑水。厨房里的大水缸里空空如也,一滴水也没有。生怕弟弟乘自己挑水时又跑出去,她将人带进厨房,直接掀开水缸盖子,扔进缸里:“给我进去。”

大水缸足有秋宝的肩膀高,里头光溜溜的,滑得很。他怕踢坏水缸,根本不敢用力,所以,双手小心的攀着缸沿试了好几次,硬是没爬出来,急得哇哇大叫:“拉我出去!不拉我出去,我要告诉爹娘,你偷懒,今天没挑水!”

“你告啊!”沈九妹呲牙笑道,“等爹娘回来,我肯定挑满水了!”爹娘虽然把沈秋宝当眼珠子疼,可也是讲道理的,不惯着他。平常,如果秋宝犯了错,爹娘那也是一样的该骂就骂,该打就打,从不含糊。就象眼下,只要在爹娘回来前,她把水缸挑满了,秋宝不但告不灵状,反而要落个诬告之错,少说也是挨顿骂。

秋宝也知道这一点,一时之间拿九妹没办法,唯有气得嗷嗷大叫:“臭九姐,坏九姐!”

沈九妹听了,很不受用,生出教训的心思,小脸当即沉了下来,一手盖在他的头上,将人使劲按下去,另一只手操起水缸盖,毫不留情的盖上:“老实给我在缸里呆着!”说罢,弯腰用手举起土灶前的一只石凳子压在缸上。石凳沉得很,想来秋宝是顶不开的。

果然,秋宝几次试着站起来,费尽吃奶的力,也顶不动大缸盖。

“好九姐,我错了。你饶了我这一回罢。”沈九妹精明着呢,怕他闷着,特意没盖实,给他留了一道小指头粗的细缝过气。他弓着腰,凑在细缝底下,仰着笑脸赔小心。

“知道错了啊?”沈九妹得意的冲细缝扬了扬拳头,“晚了!”

就知道会这样!老姐从来都是软硬不吃的。沈秋宝泄气的一屁股坐在缸底。倒也不敢再嚷嚷,只是在嘴里小嘀咕着:“凶什么凶……”爹娘不在家,今天这亏,他是吃定了。

见他老实了,沈九妹笑眯眯的拍掉手上的灰:“这才乖嘛。”反正爹娘一时半会儿是回不来的,所以,她决定先去河边把衣服洗了再回来放人。出门前,想着秋宝还没吃早饭,担心饿着他,于是,又折回厨房来,把热在灶边上的两张粗面饼子全塞进细缝里,软声说道:“秋宝乖乖吃饼。姐洗了衣服,就挑水回来,给你洗澡。绝不让娘看到你这副脏样子。”

闹腾了这一场,秋宝早就饿了。闻言,也顾不得讨价还价,伸双手接了粗面饼子,盘腿坐在缸底,大口的吃了起来,嘴里还好脾气的含糊应着:“九姐快去,莫叫我久等。”等从缸里出来,他还要去村西头玩呢。

缸外,沈九妹的脚步渐行渐远。很快,周边静了下来。秋宝一大早就跑去村西头看热闹,疲乏得很。一张粗面饼子才吃了一小半儿,困意便象潮水一样的涌了上来。头一歪,他靠着水缸,香喷喷的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头顶的缸盖终于被悄悄的挪开了。

“秋宝,醒醒……”沈九妹压低声音,探下身子,轻手轻脚的推醒他。

“啊?”秋宝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看到沈九妹湿漉漉的,乱蓬蓬的头发滴着水,上面还挂着三两根水草,一下子惊醒了,“九姐……”你掉进池塘里去了吗?

后面的话,他没法说出来。因为沈九妹慌里慌张的捂紧他的嘴,压着嗓子急道:“莫叫,仙符兵才走。”

仙符兵?是爹娘说的那些拿着大刀,砍人脑壳的仙符兵吗?沈秋宝吓得打了个哆嗦,小脸瞬间刹白,瞪着眼睛,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儿——啊啊啊,村里来了仙符兵!

娘以前说过,脑壳被砍了,那就活不成了。他不要被砍脑壳!所以,心里就算怕得要死,恨不得能赶紧的唤了爹娘过来,也不敢再出声。

“好多穿黑衣的仙符兵……他们见人就拿刀砍……”沈九妹哆哆嗦嗦的小声说道,“我躲在池塘边的水草下面,才逃过去……”

等仙符兵走了后,她才敢从水草丛里爬上来。到处都是血,还有冒着血水的尸体。她不敢乱跑,本能的往家里跑。在半道上看到了娘。娘倒在路边,胸口全是血。

沈九妹吓得连哭都忘了,飞身扑上去,使劲的推着娘。终于,娘醒了,抓着她的手,告诉她,仙符兵杀光了整个村里的人。爹也被砍死了。娘要她带着秋宝赶紧逃走,逃到镇上去投奔姑奶奶。

娘是拼尽了最后一口气说完那些话的。不等她应一声,娘就咽了气。

“村里可能就我跟你两个活的了。我们快逃!”沈九妹咬牙,一把拉起沈秋宝。

第二章 山洞避难

“爹……娘……”嘴上的手一松开,沈秋宝便象落单的小奶兽一般呜咽。

沈九妹又捂住他的嘴,惶恐的瞅了一眼虚掩着的厨房柴门,压着嗓子劝道:“祖宗,莫乱出声!引来仙符兵,我们也都要被砍脑壳。”说着,眼泪刷的下来了。得知秋宝被藏在水缸里,很可能逃过一劫,娘是拼尽了最后一口气交待她,仙符兵厉害得很,不许她替爹娘收尸:“逃,快逃!立刻带秋宝逃命。”当时,娘的神色是从未有过的严厉,她不敢不听。

砍脑壳!秋宝到底年纪小,被骇住了,惶恐不安的瞪着眼睛,不敢再出声,唯有两只手死死的抓着姐姐的手。

沈九妹见他默了声,暗中松了一口气。缸底落了一张半粗面饼子。她探身捞起来,一把塞进秋宝的衣襟里——秋宝还小,扛不住饿,去镇里的路有几十里,所以,他们俩身上必须带点吃的。

这时,她猛的记得昨晚在灶膛的灰堆里埋了三只红薯。于是,她拖着秋宝冲到灶膛前,麻利的从灰堆里扒出那三只红薯。过了这么久,灰和红薯都凉了。将它们塞进怀里,她小声说道:“我们走。”说罢,毫不犹豫的往门口轻手轻脚的靠过去。

秋宝没有迟疑,紧拉着她的一只手,快步跟上。

走到门口,沈九妹机警的趴在门上,从门缝里察看外面的动静。

一片死寂,听不到什么声响!她咬了咬牙,小心翼翼的一点儿、一点儿的挪开柴门。

才挪开半尺来宽,她便探出头去,飞快的四下里望了望。

没看到仙符兵!

快逃!她果断的打开门,牵着沈秋宝跑出了自家院子。

爹娘喜好清净,当年盖新屋时,特意远离村子的中心地段,选了东山脚下的这块较为偏僻的荒地当宅基地。出了她家院子门,只要再走百来步,就能钻进东山脚的树林子里。而这片茂密的树林子里有一条小路可以直接上东山。这条路是爹无意中发现的,村里的其他人家似乎都不知道。而她打九岁起便跟着爹去山里找山货。两年多来,这条小路不知道走了多少趟,自然是熟得很。

现在已经过了晌午,她不可能在天黑之前带着秋宝赶到镇上。荒山野外的,太危险了。而东山的山腰有一个很不显眼的小山洞。以前有好几次,爹和她都是在那个山洞里歇脚。她决定先带秋宝去那里躲一晚,明天早上再去镇里。

两人的运气还不错。路上,他们并没有碰到仙符兵,也没有发现遇害的村民尸体。可能是因为村里人一大早都跑到村西看热闹去了,再者,这一带偏僻得很,平常也是罕见人影。沈九妹稍稍心安——那些血淋淋的祸事,她不幸经历了,却不想才六岁的秋宝看个正着。眨眼的工夫,爹娘都不在了。从此以后,秋宝就只有她,也只能靠她了。而她是长姐,必须保护好弟弟,这是眼下她心里唯一的念头,也是令她彻底冷静下来的动力。

天将黑时,沈九妹顺利的将沈秋宝带到了山腰的那处小山洞里。

“九姐,我口干了。”坐下来后,沈秋宝再也忍不住,舔着干巴巴的嘴唇,小声哼道。

“哦,你等着,不要乱走。我去外面给你打水。很快就会回来。”小山洞比她家的厨房大不了多少。在靠里边的角落里,有一堆看似零乱的枯树枝。沈九妹熟门熟路的从里面找出一只半尺高的旧陶罐。因为选了这里当临时落脚点,所以,爹以前特意在洞里堆了些枯树枝。树枝堆里,除了这只小陶罐,爹还藏了一只火折子,两只土饭碗,以及两块旧兔皮褥子。

把一块兔皮褥子铺在地上,她招呼道:“秋宝,你过来坐褥子上。山里凉得很,莫凉着了。”

沈秋宝手脚并用,老实的挪过去:“我不乱走,就坐在这里等九姐回来。”赶了这么远的山路,他又累又乏,连站起来的想法都没有,哪里还有气力‘乱走’。

事实上也是如此。大约半刻钟后,沈九妹打了水回来。沈秋宝已经睡得死沉死沉的。小小的人儿缩在褥子上,一双拳头紧握,两个眉头皱成一团。

沈九妹心疼的抽了抽鼻子,走过去,放下陶罐,将另一块兔皮褥子盖在他身上,也在一旁合衣躺下。

这一天经历得太多。她其实也已经熬到了极致,全靠一口求生的狠劲儿撑着。现在,貌似暂且安全了,她再也扛不住,只觉得困意象东山一样扑天盖地的压下来。顾不得伤心,头一沾着软和的褥子,她便陷入无尽的黑甜。

沈秋宝是被毕剥的闹腾声惊醒的。刚睁开眼,他愕然的发现洞口外面一处火红,当即惊呼:“爹!娘!”

一双颤抖的小手紧紧的搂住他,耳畔传来九姐低沉的声音:“秋宝,别怕,是村子里着火了。”

啊?沈秋宝迷茫的抬头望向她:“村里起火了?”

“嗯。他们在放火烧村子。”沈九妹点点头。火光映得她的一双眸子通红。娘肯定是料到了仙符兵会回来烧村子,所以,才用尽最后一口气吩咐他们姐弟妹快逃命吧?这些该千刀杀的仙符兵!

惨遭剧变,一天之间,陡然长大的,不只有沈九妹。沈秋宝亦是。小小的孩童惊悚的盯着洞外,浑身打着颤,却双唇紧抿,没有再吭一声。他知道,长姐说的“他们”就是屠村的仙符兵。昨天,他虽然没有看到仙符兵杀人。但是,一路走来,空气中刺鼻的血腥味是真真的。长姐没有骗他。仙符兵杀了他的爹跟娘,杀光了村里人。也许只有他们姐弟俩幸免于难。娘说过,仙符兵的耳朵比最好的赶山犬还要厉害。听到哭声,仙符兵一定会循着声音追来。他们一定会用大刀砍掉他和长姐的脑壳!所以,他不能哭。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九妹沉声说道:“秋宝,我们明天可能走不了,要在山洞里躲一两天。”她怕。仙符兵显然并没有离开村子。她怕明天下山会落到仙符兵的手里。

“嗯。我听九姐的。”沈秋宝坚定的点头,小声保证道,“我不绝对不乱走,不哭也不闹。”

沈九妹欣慰的低下头来,紧紧搂着他:“秋宝,我们不能死。爹跟娘不明不白的死了。我们要活下去。我在水草丛里看到了两个仙符兵杀了春山婶和阿花姐。我记得他们的样子。等学到了本事,我们一定要找到他们,问他们为什么要杀爹娘,为什么要杀光村里人。我们一定要给爹娘报仇。”

“九姐,是那两个仙符兵杀死了爹跟娘吗?他们都长什么样子?”沈秋宝咬得牙齿咯吱作响。

“我没看到他们两个杀爹跟娘。也许是他们杀的爹娘。如果不是他们杀的,那么,他们是有同伙。杀爹跟娘的,就算不是他们俩,肯定也是他们的同伙。现在,我们打不过他们。等我们学会了本事,找到这两个仙符兵,必定能找到他们的同伙,替爹娘报仇。”沈九妹拧眉,脑海里清晰的映出那两道狰狞的凶影,“他们一个左边脸颊上有一道长长的疤子,跟你前几天捉到的蜈蚣一般大小;另一个的左手小指是断的,缺了一节。”

“嗯,我记住了。”沈秋宝反手抱住她,“九姐,秋宝一定会好好学本事,将来找他们报仇。”

话音刚落,他的肚子里传来“咕噜咕噜”的肠鸣声。

这是饿了。

沈九妹回神,这才发觉自己也是饿得前胸贴后背。能不饿吗?从早上到半夜,她滴米未沾牙。秋宝比她好一点,最多也就是吃了那半张粗面饼子。

果然,映着火光,她看到秋宝的脸脏兮兮的,嘴唇干干的,有些发青。

“报仇之前,我们先要好好活下去。”她松开秋宝,探身拿过褥子旁边的旧陶罐和一只土瓷碗,倒了小半碗水,“你先就着水吃些饼子。”本来爹以前跟她说过,山腰的那眼老泉常年泡了许多枯枝落叶,不是很干净,比不得村里的井水,最好要烧开了才能喝。但是,仙符兵就在山脚烧村子。她不敢生火烧水,所以,只能将就着喝些了,“这水没有烧开,喝多了会肚子痛。你一次不要喝太多,把嘴打湿,润一润就行了。”

“哦。”沈秋宝前所未有过的听话。他真的只是接过土瓷碗抿了一小口便放下了。接着,他从怀里掏出那一张半粗面饼子,将完整的那张饼递过去,“九姐,吃饼。”

沈九妹没有接,把怀里揣着的三只红薯都取了出来,一字排开,放在褥子上面:“你吃就是。我带了红薯。”说着,她从中选了最小的那只。想了想,掰下一小半,将另一大半又放回去。这是他们仅有的口粮了,要省着点吃。

沈秋宝看懂了,也学着她的样子,把手里的饼放在褥子上。他从那半张饼上撕下一小块,塞进嘴里,余下的也放在褥子上。

沈九妹见状,温声说道:“你还小,不能饿,要吃饱。不吃饱的话,你哪来的力气去镇里。”顿了顿,看着洞外,满有把握的又道,“入秋了,山里的野山梨也熟了。我知道在哪里能摘到。等天亮了,我就去摘一些来吃。”心里暗恼——只可惜不能生火。不然的话,她能采到好多的野山菇。那东西煮熟了,比野山梨更饱肚子。还有,除了捡菇子,这些年,爹还教了她不少山里的本事。爹说,山里到处都是宝。光是吃的,秋天的东山里,她能找到的种类那是两个巴掌都数不过来呢。

想到这里,她又长了许多信心:“等仙符兵走了,我能在山里找到更多好吃的。”说着,三两口吃掉了手里的小半红薯,从容的拿起另一大半吃了起来。

真饿啊。小半只红薯哪里够!还有,不吃饱的话,明天,她哪里力气去摘野山梨、找吃的?另外,仙符兵也不可能老守着村子吧!最主要的是,如果饿坏了身子,他们怎么能给爹娘报仇?

沈秋宝现在是信服了她,见状,复又拿起褥子上的半张饼,鼓着腮帮子狼吞虎咽起来。呵呵,先前那小块饼子还不够垫底的。

第三章 漏网之鱼

山下村庄里的火足足烧了一夜。第二天清晨,大火灭了。从洞口向下望去,只见整个村庄化为一片平地,烧得干干净净的。满目的灰烬之中,几缕残烟飘摇。纵使在半山腰,也能闻到那呛人的糊味儿。

沈九妹蹲在洞口,盯着村子里。直到快到正午,她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揉着有些酸涩的眼睛,回头对洞里说道:“村子里一直不见有人影。这回,他们应该是走了。”

兔皮褥子上,沈秋宝翻身爬起来,喜道:“那我们也走。”昨晚,被山下的大火惊醒后,他一直无法入睡。担惊受怕了大半宿,他再也不想呆在这里,恨不得能插上翅膀立刻逃离。

沈九妹拧眉想了想,摇头说道:“先不着急。我出去看看,顺便摘些野山梨回来。前两天才下过雨,运气好的话,还能捡到不少菇子。”爹说过,要想逮住兔子,必须有足够的耐心。谁知道仙符兵会不会在路上设伏?

“九姐,我跟你一块去。”沈秋宝跑到洞口,殷切的抓着沈九妹的一只衣角,“我会爬树,树尖子上的野山梨都能摘到。”啊啊啊,他才不要一个人留在这里。他怕!

老实说,秋天的东山里野物多,沈九妹也不放心留下他,遂不但没有揭破他,反而爽快的应道:“那你要多摘一些,明天我们好在路上吃。”

“嗯。”沈秋宝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沈九妹见了,心里酸涩不已。先前,她一直担心秋宝会跟她哭闹,要爹娘。不想,从昨天到现在,秋宝就没有哭闹过,并且一改以往的调皮性子,什么都听从她的。这就是爹娘平时说的懂事吧!

爹,娘,你们放心。秋宝懂事了。我一定会照顾好他。我们会好好的活下去,努力学本事,将来给你们报仇!眨巴着眼睛,沈九妹在心里如是说道。

忍住抱起小家伙的冲动,她只是摸了摸秋宝的头,柔声说道:“走,摘野山梨去。”

种种迹象表明,仙符兵虽然屠了村子,却对东山秋毫无犯。而且经验告诉她,时值正午,太阳公公当空挂,是一天之中山里的野兽蛰伏的时候。是以,她的胆子渐渐放开,不但带着秋宝去摘了一衣兜的野山梨,而且还小心翼翼的摸到山脚,在东福叔家的红薯地里刨了五个大红薯——这片红薯地不大,本来是一个石坑。东福叔家里人多地少,所以选了这个石坑填上土,勉强种上红薯。由于地势高,且肥力不够,这片红薯地明显长得慢些。村里的红薯快要收完了,而东福叔家的这块地还没见动。同时,也正是因为地偏,离村子里远,地里的红薯才免于火灾。于是便宜了他们姐弟俩,接下来的口粮算是有了着落。

正如爹常说的,手中有粮,心有底气。有这一石洼子地的红薯撑着,沈九妹决定在山里多住几天——实在是仙符兵的凶名太盛,而她又亲眼目睹了他们屠村,所以,心里怕得很,非常担心他们还没走远。

她将自己的想法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沈秋宝。没有办法,她身边根本就没有其他可以商量的人。

沈秋宝现在对她是惟命是从,满口应下了。

于是,姐弟俩暂且在山洞里落了脚。不过,在山脚转了几次,都不见仙符兵的影子后,他们的胆子变得更大了,开始摸向村子中心。他们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能从废墟里找到爹娘的尸骸,抑或是能找到一些幸存的财物、衣服。然而,事实总是这么的残忍。在废墟里翻找了三天,他们一无所获,连根骨头、一个大钱也没有看到。整座村子被烧得精光,除了灰渣,什么也没有剩下。

唯一感到庆幸的是,期间,仙符兵没有再出现过。

“走吧,我们去镇上找姑奶奶。”屠村后的第五天清晨,沈九妹刨出灰堆里的十只烤红薯,放进旧陶罐里,如是说道。

牛头坳村处于一个山窝子里,从村里出来,要接连翻过两座山,共四十余里山路,才能到达官道。山路窄小,且有好几处险坡,村里人出去,全靠一双脚板。所以,象沈秋宝这样的小屁孩们脚力太差,大人是轻易不会带他们出村的。沈九妹也是九岁之后,才有跟着爹去镇里卖山货的资格。两年多里,她总共去了三趟镇里。从小,她的记性在村里的孩子堆里就是数一数二的。当初第一次爹去镇里,回来时,她已经认得路了。爹引以为荣,没少向娘夸她伶俐。

起程的前一天,沈九妹估算了一下沈秋宝的脚力,觉得三天的时间,应该是能走到镇上了。秋天的山里吃食多。沿途,她就记得有好几处野果子林。故而,她只带了十只烤红薯,另外,还带上火折子、旧陶罐、土瓷碗,以及那两张兔皮褥子——这已经是她负重的极限。再多的东西,她真的带不了。

本来,她没指望沈秋宝能帮上忙的。他只要能在三天里自己走完这九十多里路,她便谢天谢地了。不想,后者一再坚持,硬是要背一张兔皮褥子。小家伙拍得胸脯啪啪作响,一脸的骄傲:“九姐,我的力气大得很,也能背的。我的腿可有劲了,很能走。大壮都跑我不赢哩。村里就没有我爬上不去的坡。”

沈九妹回想了一下,貌似这几天里,沈秋宝跟着自己上山、下山,确实是没惹过麻烦。小家伙比她以前认为的更能干。于是,她点头应下:“行,你先背着。记得不要逞能。要是背不起了,还有,走累了,都要跟我说。你还小,太费力,会伤到筋骨的。”

找来长山藤捆好简单的行李后,两人便出发了。

在村口的石子坡脚背风处,他们看到了有人扎营的痕迹:一堆很大的灰堆,旁边零乱的扔了不少鸡骨头,还有酒坛子的碎片。

“肯定是仙符兵留下来的。”沈九妹走过去,用脚尖拨了拨灰堆。灰堆里残留有几根碗口粗的木炭,已经发潮了。火灰更是没有一点温度,粘成了团。是以,她很肯定的断定,“这是被夜里的露水打湿了。唔,起码要三个晚上的露水,柴火灰才能湿成这样子。”爹说过,山里危险,不仅仅是有野兽出没、毒草、气障之类的,往往更危险的是进山的人。所以,在山里碰到残留的灰堆时,一定要倍加小心。仔细察看灰堆,能了解到不少有用的线索。她是家里的大孩子,而且爹又觉得她伶俐得很,每次进山都很用心的教她。而她也学得很用心。

哇,九姐知道得真多!沈秋宝提了提背上的褥子,很崇拜的仰头望着她:“九姐,仙符兵早就走了,是吗?”

“真聪明!”沈九妹在他脸上捏了一把,快活的说道,“从这堆火灰,还有这些鸡骨头来看,他们三天前就走了。”

“九姐,说了不许捏我的脸。”沈秋宝皱着小眉头别开脸,旋即又庆幸的吐了吐舌头,“还好,我们多躲了三天。”要是第二天就赶路的话,他们恰好是送上门去给那些该千刀杀的恶人砍脑壳。

也就是说,屠村的仙符兵早就离开了。这绝对是一个好消息。姐弟俩顿时觉得精神不已,腿上平白的多了不少气力。没有再耽搁,两人信心满满的继续赶路。

接下来,他们又走了两天,终于翻过了两座山,顺顺利利用走完了四十多里的山路,按照计划抵达官道。

一路上,他们再也没有发现仙符兵留下的灰堆。这在沈九妹的意料之中。据说,仙符兵能日行五百里。爹说过,县城里才驻扎有仙符兵;从县里到村里只有一百多里路,他们自然不用在路上打尖过夜。三天过去了,仙符兵肯定早就回到了县城。

官道虽然比山路要远一些,但是,它平坦多了,而且每隔二十里有一座可供歇腿的草亭,比山路要安全得多,不用担心夜里跑了野兽出来。他们带了火折子,打上火把,夜里也能赶路。走了两天,沈九妹对秋宝的脚力充满了信心。今晚,他们肯定能走到镇里。

秋宝生平头一次看到官道,欢喜的四处望着:“九姐,官道好宽,好平啊。”说着,他使劲的踏了几步。破旧的草鞋踩得泥土路面“啪啪”作响,“一点儿也不硌脚。比我们村里的路舒服多了。”

沈九妹不屑的嗤笑:“这算什么!镇上有一条街,全是青石铺成的。走上去,那才叫舒服呢。”

“姑奶奶他们家就是住在那条街上吗?”沈秋宝满是期待的问道。

“是的呢。”沈九妹笑道,“姑奶奶家在镇里开着铺子,天天两顿都吃白米饭,还有大片大片的肉!”

“真的吗?”想到香喷喷的白米饭,沈秋宝差点口水长流。在他们家,如果不是年节里,或者农忙时节,平时吃的米饭里都是掺了红薯的。要是碰上年景不好,那是连红薯饭都吃不饱,只能混着野菜顿顿喝稀的。再加上,这些天,他们吃的不是烤红薯、煮红薯,就是没有油盐的山菇汤,仅仅是混个肚饱,嘴里比清水还要淡。他好想能美美的吃上一顿白米饭。

“嗯,真哒!”沈九妹双手比划出海碗大小,“爹带我去了三次姑奶奶家。每次,姑奶奶都给我和爹一人一大碗盖着肉片的白米饭。姑奶奶笑眯眯的,对我可好了。不象奶奶,总是凶巴巴的,又小气得很,有好吃的,从来不给我。”

沈秋宝不由低下了头,嘴里嘟囔道:“奶奶有时候也不凶的,一点儿也不小气。”九姐不知道,奶奶藏着的好东西,她自己也是舍不得吃一口的,都偷偷的给了他。可是,总是偷偷给他吃好东西的奶奶也被仙符兵杀死了……想到再也看不到爹跟娘,还有奶奶,以后只能投奔从未见过面的姑奶奶,他心里难过极了,用了好大的气力才把眼泪憋回去。

沈九妹见状,喉头有些发紧。其实,她知道,奶奶和爹娘一样,都是好人。

“我就是说着玩,不是说奶奶的坏话。”她惭愧不已,小声的解释道。

“我知道啊。”沈秋宝使劲的吸了吸鼻子,仰起头来,两只眼睛亮闪闪的笑道,“九姐,到了镇里,我也会听你话的。”

“秋宝乖!”沈九妹欣慰的笑了。这回忍住了,没有捏他的脸。

第四章 姑奶奶

清晨,顺鑫货铺。

一个二十出头的伙计打开门,只见台阶上站着一高一矮两个“泥人”。

真的是泥人,浑身上下糊着泥泞。两张小脸皆不见半点肉色,如果不是眼珠子亮闪闪的,伙计险些以为这是哪位街坊的恶作剧,夜里在铺子的台阶上立了两尊小鬼泥像。

惊呼一声,他看清是两个孩子,不禁厉声斥道:“哪来的野孩子,大清早的,要做什么?”

两个孩子,看穿着打扮象是山里来的。大的是个女孩,还不及他的肩膀高。后面背着的毛皮子起码沾了三斤泥,凭着他多年练出来的利眼,勉强看得出这是用野兔皮缝制而成的。除此之外,女孩的胸前甚是滑稽的用山藤挂着一只破陶罐。唔,罐子里还装着两只土瓷碗。她一只手紧紧的攥着另一个孩子的一只手;而另一个孩子明显更小一些,应该是个男娃娃,后背也用山藤捆了一块毛皮子,同样也是脏兮兮的。

伙计回过神来,直道晦气:大清早的,一开店门,就碰到两个小叫花子。

不想,大的那个突然冲他咧嘴笑了:“福来大哥。”

居然认得我!难道不是要饭的?福来伙计愣了愣,上下打量着女孩子,却怎么也记不得在哪里见过这位。

“你是……”他迟疑的问道,“你们打哪里来?”

这两位正是沈家姐弟俩。

沈九妹爽朗的答道:“牛头坳。”

福来是顺鑫货铺的老伙计了,闻言,恍然大悟道:“原来是沈家姑娘。”他知道,东家的老太太姓沈,就是从牛头坳村嫁出来的。去年,东家的表哥还来铺子里送过山货。那是一个高高瘦瘦的山里汉子,身边带着一个伶俐的女娃娃。天哪,那女娃娃难道就是眼前这位?

呵呵,瞧糊的这一身泥巴……他讪笑着客套道:“真是女大十八变。我一时没有认出来。”认真攀起亲戚来,眼前的女孩子可是东家的表侄女。

沈九妹大方的介绍道:“这是我弟弟。我们来看望姑奶奶。”

沈秋宝是头次来,拘谨得很。他微抿着嘴,没有揭破自家长姐的谎言——在来的路上,沈九妹琢磨了许久,觉得牛头坳的祸事不能对外人说,遂再三交待他,一定要见着了姑奶奶本人,才能道出实情。

“哦哦哦。”福来忍不住又上下打量着他们俩,嘴里应道,“现在天还早,东家还没到前头铺子里来。烦请二位在这里稍等片刻,我去后头请东家。”有道是,皇帝还有三门穷亲戚呢。更何况,东家是个孝子,而据他所知,老太太也没有看轻过娘家的人。他不过是个伙计而已,这俩娃又不吃他的、穿他的,他自然是乐得做个顺水人情。

“嗯。”沈九妹使劲的点头,牵着秋宝的手,依言站在台阶上,没有往前挪半步。

“不要乱走啊。”伙计又看了他们俩一眼,急匆匆的进了店。不一会儿,一个身着青布长衫、二十几岁的青年男子带着他,快步自店内出来。

沈九妹记性好,一眼就认出来了,连忙在店外喊道:“表叔!”

青年男子难以置信的走过来:“你是九妹?”又指着沈秋宝,“这是秋宝?”

不等沈九妹提示,沈秋宝也脆生生的叫人:“表叔,我是秋宝。”

“你们……呵呵,都长这么大了哈。”表叔男子吸气,回头吩咐福来,“你去后头吩咐他们烧两桶热水。”呃,俩孩子这是掉泥坑里了吧……

“是。”福来应声,麻烦的往后头去了。

“不要在外面站着,先进店里边来。”表叔狐疑的将俩孩子带进店里,“你们爹娘呢?没有一起来吗?”

沈九妹老实的摇头:“爹跟娘……都没了。娘让我们来找姑奶奶。”

表叔愕然,惊得两个眼皮子乱跳。出事了!他飞快的瞥了店门口一眼,沉声说道:“走,家里说去。”

铺子后面就是二门。门口,一个头上插着一只素银钗、身着蓝布裙衫的胖老太扶着一名小丫头,已经站在门口。

看到他们三人,她老远就颤声问道:“是九妹跟秋宝来家里了?出什么事了吗?”

沈九妹看到熟悉的姑奶奶,又听到关切的问话,心中的悲意顿时翻涌,顾不得卸下身上的东西,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扑腾”,跪倒在老太太跟前,大哭:“姑奶奶,我是九妹。我们村里遭大难了……呜呜呜……奶奶,爹,还有娘,都没了。”

沈秋宝紧跟在后头,也是猛然跪倒。他伏在地上,但哭不语。

“哎哟——”,老太太两眼一翻,捂着胸口,直愣愣的往后倒去。

“老太太!”小丫头惊呼。

“娘!”表叔一个箭步上前,与小丫头一道合力将人扶住。

院子里顿时乱了起来。里头跑出两个仆妇,嘴里也跟着嚷嚷:“老太太……”

“这是怎么了?”

老太太初闻噩耗,一时受不住,生生的晕过去了。

表叔匆忙背起她,被小丫头和仆妇们拥着,一边往东屋走,一边飞快的下令:“你,带表姑娘和表少爷去洗漱。”

“是。”一个仆妇应了,走出二门,伸手招呼道,“表姑娘,表少爷,来,跟我去洗漱。”

沈秋宝紧张的望着沈九妹——他们刚才是闯祸了吗?

后者起身,扶起他,不安的点头:“噢。”

东屋卧房里。

表叔在小丫头和仆妇的帮助下,轻轻的将老太太放到床上。

“到底是出什么事了?”老太太已然晃过劲来。头一沾到枕头,她便眼泪巴巴的抓住表叔的手发问。

表叔叹了一口气,示意小丫头和仆妇先出去。等两人出了卧房门,他才答道:“他们刚来报信。我还没来得及问清楚。”顿了顿,又道,“肯定是摊上大事了……事情已经出了,娘,现在我们急也没有用。两个孩子浑身都是泥,十有八九是好几天没有吃饭了。可怜的,这么远的路,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走过来的。等他们收拾妥了,我再带他们到这里来。娘好细细的问清楚。”

“也是。外面不是说话的地儿。”老太太痛苦的闭上眼睛,两行浊泪滑入两鬓,嘴里啜泣着,“好端端的,怎么突然就全没了呢?”

表叔不知该如何回答,探身拉过里边的薄被,轻轻的盖在她身上,软声安慰着:“娘,事已至此,您千万要保重才是。俩孩子还等着您拿主意呢。”老沈家的大人一下子死光了,只剩下两个孩子。他毕竟是外姓人。舅母以及表哥表嫂的身后事,还有,两个孩子要如何安置,都得靠娘这个姑奶奶拿主意,他只能帮忙跑跑腿,不方便直接插手。

老太太流着泪点头:“娘知道的。你先去铺子里忙。等俩孩子收拾妥当了,再带他们过来。”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她又道,“不是什么好事。你吩咐一下,莫让底下人乱嚼舌头。还有,你媳妇那里也要交待一声,叫她看好柱儿和大姐儿、玉姐儿,今天就不要带孩子们过来了。等两个孩子安顿下来,再让她出来见一见。”

这是要在问清事情原委之前,暂时封锁消息的意思。

“是。”表叔替她掖了掖被角,起身离开。老太太素来有主见,又是见过风雨的。就是前头铺子里的事,他平常也没少跟老太太商量。所以,他并不担心老太太会出什么意外。眼下,他最担忧的是,牛头坳那头到底是碰上了什么家破人亡的大祸事。

第五章 我们要争气

沈九妹和沈秋宝被仆妇带到了西厢的耳房。

屋里摆着一只杂木浴桶,里头热气腾腾的,装了大半桶热水。桶边上搁了两条月白色的长棉布巾。一旁的地上,摆了一只一尺来高的红漆木桶。桶里没有水,放着一个古铜色的葫芦瓢,大约有海碗大。

“这里就是洗漱的地方。”仆妇问道,“表姑娘,需要我帮忙吗?”方才,老爷只是令她带两人过来洗漱,可没有发话,要她把他们洗涮干净。

沈九妹感激极了。在家里,哪有什么洗澡的浴桶?热水、搓澡的棉布巾,这些都是族长家才有的奢侈。

“不不不。”她涨红了脸,双手摆得飞快,“不麻烦了,我们能自己洗。”

这时,门口有一个整角的小丫头探头进来:“妈妈,奶奶让我给表姑娘和表少爷送换洗的衣裳。”

仆妇抬手示意她进来,对姐弟俩赞道:“我们奶奶可是少有的贤惠人!”

沈秋宝茫然的抬头望向沈九妹,眼里满是询问:她们嘴里说的“奶奶”是姑奶奶吗?还有,这个女人和小丫头是母女俩?她们长得完全不相像啊。

沈九妹也是一肚子的狐疑:他们不都是唤姑奶奶“老太太”么?

不过,她的注意力很快被小丫头抱着的那叠衣服吸引住了——全是上好的细棉布做成的,看上去有八成新,颜色素净,没有大红大花。

这是她从未穿过的好衣裳,真是要给她和秋宝穿吗?

仆妇嫌弃的看了姐弟俩一眼,心道:山里来的小白眼狼,连声谢都没有。

“杏儿,你把衣服搁桌上就成。”吩咐完小丫头,她转身点化姐弟俩,“这些衣服都是我们姑娘跟少爷平常在家里穿的。浆洗得跟新的一样。一眨眼的工夫,也做不来新的。我们奶奶是个能干人,快快脚的就把里里外外的换洗衣裳都理了出来。换了寻常人,哪里做得到?”

听她说了一大串,沈九妹总算明白过来,拉着沈秋宝连忙躬身道谢:“多谢……多谢奶奶。”

“我就在外面候着。表姑娘,表少爷洗漱完了,出屋就是。”仆妇撇撇嘴,带着小丫头离开了。

“九姐……”屋子里顿时静了下来。沈秋宝低头看着自己一身的泥泞,浑身上下都是从未有过的不自在。有生以来,他头次觉得自己现在真的很脏。他真的能穿那么好的衣服吗?还有,洗漱是做什么?他不会啊。

沈九妹定了定神:“我先帮你冲澡。”他们这副样子是不能进大浴桶里的,不然,整桶水转眼会变黄泥汤哈。想到会一下子糟蹋掉偌大的一桶水,她便心痛得要死。

冲澡,沈秋宝完全听得懂。九姐好干净。热天的时候,每次他疯玩回家,九姐都要牵他去冲个澡,才准他进屋。

“哦。原来洗漱就是冲澡的意思啊。”他恍然大悟,配合的扒掉衣裳。

沈九妹不置可否,麻溜的将人牵到浴桶边,拿起葫芦瓢浇水,先给秋宝洗头。

她有注意到地上干净得很,而一边的角落里有条一尺来宽的小沟。那条沟穿过青砖墙,通往屋外。沟里虽然没有水,却长了不少青苔。想来就是排水的地方。是以,她很是小心的用红漆木桶接了秋宝洗头的脏水,然后再倒进那沟里。

水果真沿着小沟留到屋外去了!她满意的笑了笑,索性让秋宝站在小沟里,放开手脚给他冲澡。

“热水,真舒服呀。”秋宝从心底里赞道。

“站稳了!”沈九妹白了他一眼,一边用力的替他搓澡,一边小声的叮嘱道,“少说多看,不要乱讲话。”每次来姑奶奶家之前,爹也是这样叮嘱她的。

“为什么呀?”沈秋宝扑闪着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不解的问道。

“这是爹以前说的。”沈九妹把人转过去,奋力搓着他背上的泥垢,低声继续解释,“镇上不比我们山里。你胡乱说话,会惹人笑话的。”爹应该是这个意思吧?以前,她不觉得。这次来,姑奶奶和表叔才错开眼,她已经从那个“妈妈”身上体会到了被轻视的意味。还有,刚才的小姑娘看他们俩时,眼里的瞧不起太明显了。

“笑话我们吗?”沈秋宝难以置信的问道,“姑奶奶他们为什么要笑话我们?”

“不是姑奶奶他们。”什么眼神哈!沈九妹没好气的剜了他一眼,紧张的瞅了一眼门口,“是姑奶奶家里的下人。姑奶奶和表叔又不能时时守着我们,总有他们的眼睛看不到的地方。下人跟我们又不是亲戚,凭什么也对我们好?”

沈秋宝瞬间懂了:“下人,就是长工,和族长爷爷家里的阿田叔一样的人,是吗?”他听奶奶说过的。

“嗯,差不多吧。”沈九妹其实也不是很懂。反正这不是重点。她郑重的告诫道,“所以,我们要争气,只能给姑奶奶和表叔长脸,千万不能丢人现眼。秋宝,你记住了吗?”

“记住了。”秋宝很认真的再次承诺,“我会听九姐话的。”他跟姑奶奶和表叔都不熟,当然只听九姐的话。

费了大半的水,把秋宝洗干净后,她拿起一条棉布巾扔给秋宝:“你自己去桌边擦干净头发和身子。”说着,她先走到桌边,从一大叠衣服里把给秋宝的衣服挑了出来。和秋宝平常穿的,布料和样式简直没法比,但是样式差不多,也是里头穿的小褂子、外面穿的长衣长裤,多出来的是袜子和布鞋。秋宝早就能自己穿衣了,不用她操心,所以,她只是将衣服挑到一边,吩咐道,“这些是你的。我的衣服,你不要乱动。”

“哎。”秋宝光溜溜的跑过来,笑得合不拢嘴。有好看的新衣服穿喽!

他穿好衣服后,九姐还在小沟里冲澡。他在桌上发现了一只刻着花草的小木盒子。打开盒子,里面装着小半盒奶白色的粉末。闻起来,象是桂花的香味。

这是什么呢?看着好象很好吃的样子。

好想吃一口啊!

不过,九姐说过的话犹在耳边。

嗯,我要争气,给姑奶奶和表叔长脸,所以,再好吃的东西,我也不能自己拿起来就吃……至少要问过九姐之后,才能吃。

于是,沈九妹洗完澡过来,看到的情景是:她家老弟趴在桌边,目不转睛的盯着一只巴掌大的朱漆木盒子吞口水。

看清盒子里装的东西,她哭笑不得:“那是澡豆,镇里人用来洗脸洗手的,吃不得。”

“澡豆?”秋宝惊讶极了,咽着口水说道,“可是它们长的一点儿也不象豆子。”九姐该不是怕他贪嘴,故意哄人吧?

“谁规定澡豆就一定要长得象豆子了?”沈九妹哼哼,“我跟爹在镇里赶集时,看到过有人卖澡豆,分明和这些一个样。除了这种桂花香味的,我还亲眼看到过桃花香味、荷花香味的呢。”爹说过,这东西很贵,不是他们山里人能用得起的。所以,就算刚刚发现了这些澡豆,她也不会动用。

呃,好吧,九姐来过镇上三次……她应该没认错。沈秋宝无比遗憾的盖上盒子——又不能吃,还有什么好看的!

沈九妹做事向来麻利得很。等他回过头去,已经穿好了衣服,湿嗒嗒的头发也用棉布巾绞干了,清清爽爽的挽在头顶。

“哇,九姐,你真好看!”他眼前一亮,由衷的赞道。九姐的脸红扑扑的,穿着月白色的绣花裙子,象是画里走出来的小仙女。

沈九妹摸了摸袖口绣着的淡黄色小花,不好意思的啐了他一口:“小孩子家家的,懂得什么是好看!”

看着地上的那堆旧衣服,还有陶罐、皮褥子之类的,她略作犹豫,说道:“我们先出去找姑奶奶。”

“哦。”沈秋宝乖巧的过去牵了她的手。

两人出了门,果然看到先前的那位仆妇站在门口的石阶下面。

“饿了吧?”她笑道,“刚刚老爷吩咐了,先带你们去吃饭。等吃饱了,再去老太太屋里回话。”

“谢谢……您。”沈九妹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不过,她新学会了一条规矩——要道谢。

果然,仆妇闻言,脸上的笑意更深。

吃饭的地方就在隔壁。方格子窗前摆着一张朱漆方桌。他们一进屋就闻到了浓浓的饭香味。

沈秋宝看得真切。果然和九姐以前说的一样,是两大海碗的白米饭,饭上铺着大片大片的肉。

“咕噜——”他的肚子干脆的叫唤了一声。

“可怜的,都饿坏了吧?”仆妇叹了一口气,把他牵到桌边坐好,“快吃吧。”

“谢谢您。”沈秋宝有样学样,却没有开动。

沈九妹也道了谢,坐在他的对面,端起另一碗,冲他微微颌首。

于是,沈秋宝迫不及待的也端起碗,狼吞虎咽起来——好几天没沾米了,尽是吃红薯、野果和山菇,他真饿啊!

姐弟俩在屋里埋头大吃,却不知表叔神色莫明的背着双手站在屋外。

很快,两人的饭碗都见了底。

等沈秋宝也放下了空饭碗,表叔自屋外进来,笑道:“九妹,秋宝,都吃饱了吗?”

“谢谢表叔,吃饱了。”沈九妹起身应道。

沈秋宝也站起来,正要学着姐姐的样子答话,却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

“呵呵呵……”表叔愉快的笑了,伸手摸着他的头顶,“走,表叔带你们去见姑奶奶。”

“哎。”

第六章 贱民的悲哀(上)

姑奶奶在卧房里见了他们。她半躺在床上,头上包着白色的长布巾,看着象是病了。沈秋宝觉得很奇怪:才一会儿不见,姑奶奶怎么就老了许多?

沈九妹拉着他的手,走到床前,正要叩头。姑奶奶却突然坐了起来,一把将他们俩拉过去,搂在怀里,眼泪双流,嘤嘤的哭了起来:“我可怜的娃儿……”

姐弟俩被她勾起了心中悲意,顿时个个哭得稀里哗啦。

表叔亲手关上房门,上前轻声劝道:“娘,您别哭坏了身子。九妹和秋宝还等着您做主呢。”

姑奶奶闻言,慢慢的止住了哭,仍然搂着两个孩子没放手,含泪哑声问道:“九妹,谁送你们姐弟过来的?”一下子娘家没了三口人,这么大的事,她不太相信两个孩子能说得清,思来想去,觉得还是找个大人询问,才是正解。只可惜,儿子找福来问过了,说是没见有其他人露脸。

沈九妹用袖子擦了一把眼泪,打着哭噤答道:“没有谁送……以前爹带我来过三次。我记得路。娘落气前,交待我带着秋宝到镇上来投奔姑奶奶。我们就过来了。”

沈秋宝见状,也乖巧的打住了哭。

表叔在床前的方杌上坐了,难以置信的上下打量着姐弟俩:“九妹真能干!”他的大姐儿只比九妹小半岁,却完全顶不了事儿。而秋宝也令他更目相看——不到六岁的孩子,竟然能跟着一个半大的孩子从牛头坳走出来!换成是他家八岁半的柱儿……他简直不敢想象!柱儿怕是会哭死在路上吧!

而姑奶奶见她口齿伶俐得很,对她的信心立时增了三分,试着问道:“好孩子,你告诉姑奶奶,家里究竟出了什么事儿。”

沈九妹本来就是要告诉她的,是以,一五一十的道出仙符兵突然出现在村子里,大开杀戒,又放火将村子烧为平地的始末。

姑奶奶听完,惊得脸色煞白,身子直打哆嗦。

“仙符兵……”表叔惶恐的惊呼。不过,他很快回过神来,连忙死死捂住自己的嘴。

“为什么?”姑奶奶喘着粗气问道。

沈九妹茫然的摇头:“不知道。”事实上,她也迫切的想知道原由。可是,没人能告诉她为什么。

姑奶奶无声的看向表叔。

后者抚着胸口,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沉声问道:“九妹,仙符兵出现之前,村里和往常有什么不一样的事发生吗?”

沈九妹翻着眼皮,努力的想了一会儿,答道:“那天一大早,三癞子回村了。他在外面发了大财,请村里人帮忙盖新房子。全村的人都跑去看热闹了。”

姑奶奶不由皱眉。她嫁出来有三十来年了,不知三癞子是何许人也。

表叔却兴趣大增,又问秋宝:“秋宝,你也去看热闹了吗?”在他眼里,九妹实在是太能干。所以,相比起来,他更加相信秋宝的童言童语。

沈秋宝使劲的点头:“三癞子的脚下踩着半边猪肉,说,谁帮他盖新房子,就请谁吃大片大片的肉。”

表叔呵呵:“那是真发财了。三癞子有说他是怎么发的财吗?”

这回秋宝答不上来了。他求助的看向自家长姐。

沈九妹那天却是听得明明白白的。她的记性好,当即将三癞子的原话复述出来。

“挖到龙穴?”姑奶奶根本就不相信。龙穴、龙脉之类的,一直都是传说,好不好!她活了大半辈子,竟是头一次听说有人真的挖到了龙穴。

表叔却是越听,神色越凝重。

唯有秋宝一点儿也听不进去。刚刚吃得饱饱的,他困了,偎在姑奶奶的怀里,呵欠连天。

听完之后,表叔挑了挑眉,打着哈哈笑道:“三癞子是个妙人,故事讲得活龙活现。”

恰好秋宝又揉着眼睛打了一个呵欠。知子莫若母,姑奶奶松开姐弟俩,温声说道:“九妹,秋宝,走了三天的路,累坏了吧?到了姑奶奶这里,你们就当是自己家里。姑奶奶让人给你们收拾好了卧房。现在,你们表叔就带你们过去。先好好的睡一觉,补补精气神儿。以后的事,等你们睡饱了再说。”

“是呀。秋宝看着要睡了。”表叔起身应和道,“小娃娃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误不得觉。”

“哎。”沈九妹牵着沈秋宝顺从的应了。她早就注意到了,秋宝困极了。只是,这不是自己家里。姑奶奶和表叔都没有发话,她不好提出来带秋宝去睡觉。

于是,表叔把他们俩带到了旁边的一间小屋子里。

姑奶奶没有诓他们。高床软枕,甚是舒服。姐弟俩都是头一沾枕头,便呼呼大睡起来。

而表叔安顿他们俩后,又折回了姑奶奶的卧房。

“你怎么看?”姑奶奶依然半躺在床头,脸上的愁容更甚,“真是那个三癞子招来的大祸?”

“恐怕就是的。”表叔在方杌上坐了,揉着两个太阳穴哼哼,“仙符兵十之八九是冲着龙穴去的。”

姑奶奶闻言,满脸愤恨:“那他们带着三癞子就是。为什么要屠村!”

“杀人灭口。”表叔很肯定的答道,“龙穴的事,哪是我们这种贱民能提及的。如果真有龙穴,肯定是要都灭口的。”

姑奶奶微怔,旋即,跟泄了气的皮囊一般,无力的歪在床头:“九妹他们……命真大啊。”

“嗯。现在看来,他们姐弟俩确实是漏网之鱼。”表叔却不想再多做评论,起身坚定的说道,“娘,事非小可。单凭两个孩子的话,我们也不好妄下评断。我准备立刻动身去牛头坳,亲自查一查,看村子是否真的如姐弟俩所言,被烧得精光了。”

“对对对,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是应该亲眼去看一看。”姑奶奶连声应道。不过,很快,她又紧张的坐了起来,“你要是碰到仙符兵怎么办?”

表叔倒不担心:“听姐弟俩讲,仙符兵应该是回县城了。暂时他们应该不会察觉漏掉了两个孩子……所以,我们一定要尽快搞清楚牛头坳的情况。”

这样才好做决定。望着老娘的憔悴样子,他最终把冒到舌尖的话咽下肚子。

姑奶奶知道他的潜台词,心中悲意再起,又是眼泪汹涌。她捂着嘴嘤嘤的哭诉着:“我的老哥哥……就只剩下了这一根独苗……”

“谁让我们都是没有灵根,又不能习武的贱民呢!”表叔沮丧的双手抱头,一屁股跌坐回方杌上,“仙符兵要杀我们全家,跟杀窝鸡没什么两样。”

看上去他们家的日子比牛头坳的村民们要阔绰得多,然而,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灵根的凡人,如果又不能习武的话,无论贫富,统统都会被仙府划为贱民!

贱民跟地上的泥一样,只能任人践踏。

就象这次的事,如果属实的话,但凡泄漏出去一丝一毫,仙符兵立马就能踹开他家门,象捏死一窝小鸡仔一样,灭了他们。

姑奶奶闻言,再也哭不出来,只是木木的望着床顶的布帐。

屋子里顿时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

半晌,姑奶奶幽幽的叹了一口气,嘶声吩咐道:“你先去牛头坳查实情况。”顿了顿,又道,“其他的事,等你回来再拿主意。”

老哥哥确实只剩下了一根独苗,可是,她也是有子有孙,一大家子人哪!

第七章 贱民的悲哀(中)

紧绷了数日的心弦骤然放松,沈九妹与沈秋宝姐弟俩在正房的东耳屋里睡得天昏地暗。第二天下午,沈秋宝率先醒来。他是被饿醒的。

揉着朦胧的睡眼,他有些发蒙——这是哪里呀!

“谢天谢地,总算醒了!”耳边响起姑奶奶欢喜的声音。

这时,他才猛然记起自己跟着长姐投奔了姑奶奶。

睁开眼睛,他果然看到姑奶奶笑眯眯的坐在床沿边。后者仍然是头上包着白布巾子,一脸的病容。

再一转眼,他看到长姐侧身向里,面对着自己,睡在外侧。应该是被床上的动静吵醒了,长姐嗯哼一声,翻身躺平,眨巴眨巴着眼睛。

一直以来,秋宝都是跟着长姐睡的,是以,他知道长姐已经醒了,索性翻身爬起来,坐在被子里喊人:“姑奶奶。”

“秋宝乖!”姑奶奶拣起搭在床头的长衣长裤,问道,“秋宝会自己穿衣服吗?”

“会的。”秋宝老实的接过衣服,先穿上外衣,低头熟练的系着布扣子。

这时,沈九妹也完全醒了。她只穿了小衣、里裤睡觉,当着姑奶奶的面,有些害羞,脸上飞红,在被窝里软软的打招呼:“姑奶奶。”

“你们睡了差不多两天一夜呢。都饿了吧?”姑奶奶扶着两只膝盖颤悠悠的站起身,笑道,“也不知道你们会睡到什么时候,厨房里一直热着饭菜。我去叫他们端过来。”

“谢谢姑奶奶。”两个孩子异口同声的道谢。

姑奶奶脸上的笑容有些发僵。她叹了一口气,摆手说道:“好孩子……跟姑奶奶客气什么。”说罢,拿起倚在床边的木杖,蹒跚的走了出去。

没过多久,一个眼生的仆妇提着一只三层的大食盒给他们送饭来了。

两大碗白米饭,一海碗热气腾腾的肉丸子汤,一碗炒青菜,还有一碗香喷喷的鸡腿。

哇呜!这是过年也吃不到的好饭菜!

秋宝又是肠动如雷,口舌生津。一时之间,他没忍住,欢呼着扑到桌边,拿起一只鸡腿,快活的大啃。

沈九妹讪笑着向仆妇道了谢,给秋宝盛了一小碗汤:“慢点吃,别噎着了。”白生生的瓷碗里,一共有四只烤得焦黄的大鸡腿呢,绝对管够!

到底是饿坏了,姐弟俩合力,没用多久,碗碗见了底。

用过饭,仆妇收拾完碗筷,带他们去正屋见姑奶奶。

仍然是在卧房里。姑奶奶歪在床头。表叔也在。他坐在床前,拿了一只青花小碗,正在用调羹喂姑奶奶东西。

看到他们俩进来了,姑奶奶示意表叔收了碗,招手道:“过来,都来床上坐。”

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子药汤子味儿。

沈秋宝很不喜欢。他皱了皱眉头,担忧的“噔噔噔”飞跑过去,仰头看着姑奶奶:“姑奶奶,你吃的是苦药汤子,对吗?你哪里不舒服?秋宝给你呼呼,马上就能好。”奶奶要是头疼了,不想吃苦药汤子的时候,总是让他呼呼。而他每次呼过之后,奶奶就好了。

“好孩子……”姑奶奶的眼泪哗的下来了,哽咽着探身搂住小小的人儿,“姑奶奶只是夜里着了凉,算不得生病。看到秋宝就好了。”

沈九妹走上前,关切的尊一声“姑奶奶”。她是大姑娘了,不好意思跟秋宝一样扑到床上去,规规矩矩的站在床榻边。

姑奶奶又小哭了一场。收住泪后,她抱着秋宝,吩咐九妹在床沿边坐下来,问道:“九妹,你以后有什么打算没有?”

沈九妹低头,弱弱的说道:“我们长大后,想给奶奶跟爹娘报仇。”奶奶、爹娘绝不能枉死!

秋宝偎依在姑奶奶的怀里,使劲的点头:“嗯,秋宝要报仇!”

姑奶奶没有接话,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晌午,儿子才从牛头坳赶回来。两个孩子没有夸大其辞。牛头坳村人畜无存,果真被烧成了一片赤地。

然而,这并不是灾难的结束。

在镇上风风雨雨的住了三十余年,她深知仙符兵是怎么行事的——连坐!如果让仙符兵知道她家收留了牛头坳的两个遗孤,他们定会第一时间赶来。不但灭了他们家,而且还会屠掉这条街上的所有街坊。所以,只要泄漏一点点消息,他们所有的人连命都会保不住,还谈什么报仇!

表叔咬咬牙,说道:“九妹,秋宝,杀你们爹娘的是仙符兵。你们知道仙符兵有多厉害吗?”

沈九妹亲眼看到仙符兵屠杀村人,自然是知道的。她不甘的垂下头,没有吭声。眼泪象断了线的珠子,啪嗒、啪嗒的打在衣裙上。转眼,月白色的布裙湿了老大一块。

爹说过,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不管仙符兵有多厉害,这血海深仇也一定要报!

秋宝没有哭。他握着一双小拳头,坚定的答道:“等秋宝学好了本事,就能杀死仙符兵,给爹娘,给奶奶报仇!”

表叔长叹:“秋宝,你知道去哪里学本事吗?”

秋宝被问住了,一脸的茫然。这个问题,他还来不及考虑……

沈九妹猛的抬起头,顾不得擦去脸上的泪水,扑腾跪在床榻下,请求道:“姑奶奶,表叔,求求你们,送秋宝去学本事。我会当牛做马的报答你们。我会洗衣烧火做饭,还会进山挖山货、猎兔子……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我,我什么都肯学的!”

表叔“哎呀”轻呼,起身去扶她:“你这孩子……”眼睛却偷瞥着床上的老母亲。

床头,姑奶奶浑身直打哆嗦,两颗硕大的泪珠自紧闭的眼角泌出,顺着惨白的脸颊悄然滑落。她很想大声喝住儿子接下来的话,却紧抿着嘴,不吭一声。

对不住,老哥哥!妹子也难啊……她在心里无声的哭泣着。

见她没有阻止,表叔狠下心,扶起沈九妹,将事先商量好的话说了出来:“眼下倒是有一个送秋宝学本事的好机会。”

姐弟俩的眼睛瞬间被点亮了。他们眼巴巴的盯着他。

表叔有些不自在,握拳轻咳一声,继续说道:“前几天,我收到消息,县城最大的武馆要收一百名学徒。招徒对象正是象秋宝这样大小的男孩子。”

“太好了!”沈九妹双手合十,“谢天谢地!”她知道县城有武馆。她曾听爹娘悄悄谈论过,很多年前,族长爷爷费了老大一笔钱送长子长贵叔去县城的一家小武馆当过学徒。只是,后者才学了一年,便被评判为“根骨低下,不宜学武”,不得不退学回家。尽管是这样,长贵叔也是村里少有的厉害人,能一拳打断一块一指厚的杂木板哩。

那还只是一家小武馆!

现在,县城最大的武馆要招徒!

如果秋宝能被招进去,绝对能学到一身的本事!

“表叔,秋宝想去!”沈秋宝巴巴的请缨。

不想,表叔却有些犯难:“秋宝太小了……县城离这里有五六十里地呢。离得那么远,他身边又没人照顾……叫我怎么能放心?”

秋宝嗷嗷的叫道:“表叔放心,秋宝能照顾好自己!”

沈九妹也道:“我可以跟着去照顾秋宝。等秋宝学完徒了,我再回来报答姑奶奶和表叔的大恩大德。”

“傻孩子,说什么报答呀!”表叔眼底闪过一道黯然,叹道,“武馆招徒是要考试的。只要秋宝不怕吃苦,表叔送你们俩去便是。”说完,他又看了一眼姑奶奶。

后者至始至终都是紧抿双唇。

于是,在姐弟俩的欢呼声中,县城之行很快的敲定了——今晚早点睡,明天一大早,表叔送他们去县城最大的武馆考学徒。

沈秋宝很是兴奋。晚上,他在床上翻来覆去,拉着九妹的手,反反复复的问:“九姐,我明天就要去县城最大的武馆学武了,对不对?”

九妹被他闹得没辄,最后板着脸喝斥了他一通:“你要是还不老实睡觉,明天起不了床,误了起程的时间,就算去了县城,也赶不及学徒考试!”

“哦。”沈秋宝吓得吐了吐舌头,赶紧缩回被子里,闭上眼睛,老实睡觉。想了想,又睁开眼睛:“九姐,明天早上记得一定要早早的叫醒我!”表叔可是再三交待了,去县城要走很远的路,明天早上,他们要早早的出门。

“知道了!”沈九妹没好气的应着。

第二天,天还没亮,她果然早早的摇醒了秋宝:“秋宝,快醒来。表叔叫我们来了。”

秋宝才睁开眼,她便把秋宝从被窝里抱了起来。

“我自己来。”秋宝一旦醒来,往往会很快清醒。他打着呵欠接过衣服,熟练的穿了起来。

洗漱完毕,表叔带他们用了早餐,天也只是蒙蒙亮。三人悄然从后门离开了——表叔说,可以坐马车从官道去县城。但是,那样的话,他们要赶百把里路;而弃马车不用,带着他们俩从山里抄近道的话,能省一大半的路。以他们的脚程,应该能在下午的时候赶到县城。只是后者明显要辛苦得多。姐弟俩都想尽快赶到县城,双双强烈要求抄近道,不坐马车。

姑奶奶没有来送他们。不过,表叔递给他们俩每人一个蓝布小包裹,说是姑奶奶连夜替他们收拾好的行囊,里面有些银两、干粮,还有换洗的衣裳。

沈九妹一听有银两,坚决不要。

表叔唬着脸喝斥道:“穷家富路。出门在外,哪有身上不带银钱的?不过是几两碎银子,叫你们拿着就拿着。等秋宝学到了大本事,成为了武师,风风光光的。到时,能让姑奶奶和表叔跟着沾沾光,也是你们的孝心。”

“哎。”沈九妹这才含泪接了。

第八章 贱民的悲哀(下)

果然如表叔所言,出了镇子后,一行人开始走山路。

沈九妹听说要走数十里山路,心疼幼弟,一个人背了两个人的包裹。是以,沈秋宝空手空脚,只要跟着走就行。

“秋宝,累不累?”走了小半个时辰,表叔停下来关切的问道。

沈秋宝摇头:“不累。我们出村的山路比这要难走得多。”那时,他还背着一张兔皮褥子呢。

“那行,我们接着走。”前头不远处现出一块青灰色的崖石。表叔指着那里,“到了那处山崖下,我们歇歇脚。等过了那片崖石,后面的路会越来越陡。”

他在尽可能的对两个孩子好——想到自己今天将要做的事情,他真的是羞愧不已。

唉,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叫他只是一个贱民,而且上有老、下有小,有一大家子人指着他吃饭过活呢!

所以,他能做的仅仅是眼下尽可能的照顾好孩子们。

山里的路就是这样,看着近,走得哭。那片青灰色的崖石看着就在不远处,然而,他们又走了一刻多钟才走到它的近前。

这时,沈秋宝才发现,崖石的后面是连绵不绝的群山。太阳还没有出来,山中笼着晨雾,完全看不到山路。

表叔递过一只牛皮水囊,招呼他们俩喝水:“一回不要喝太多,只要抿一口就行。赶路时最忌灌太多的水。”唉,尽可能的多教一些实用的经验给孩子们吧。

这一点,沈九妹也是知道的。不过,她没有吭声,带着秋宝依言而行。

三人坐了不到半刻钟,又接着赶路。

翻过崖石之后,脚下的山路骤然变窄,不及先前的平坦。表叔几乎是每隔一刻钟,就会停下来,让他们俩抿一口水,稍作歇息。

过了晌午,他们钻出一片松树林,来到一个小山坡前。表叔听到流水的声音,扬了扬干瘪的牛皮水囊,喜道:“附近肯定有水源。我去打些水,你们在这里歇歇脚,不要乱走。”

“哎。”沈九妹点头应下。

“记着,千万不要乱走啊。”表叔又交待了一声,这才向坡底走去。

走了大半天的山路,沈秋宝其实已经很累了。他迫不及待的就近找了一块平坦的石头,一屁股坐下来。

“饿不饿,要不要吃点干粮?”沈九妹走过去问道。赶路时,往往是越到后面,越容易肚饿,需要越来越频繁的进食补充体力。

“嗯。”沈秋宝咽着口水,很是期待的问道,“也不知道姑奶奶给我们准备了什么吃的。”中午,在一次歇脚时,表叔递了两张白面饼子给他们。所以,他们还没有动用自己包裹里的干粮。

“应该也是白面饼子吧。”沈九妹在他身边盘腿坐下来,从背上解下一个小包裹,在膝头打开。

这只包裹显然是为她准备的。里面有一身素白的衣裙,以及一个大油纸包和一个小白布包。

小布包还不及她的半个拳头大。她打开一看,是串成一串的一百大钱和两小块碎银。

“哇,好多钱!”秋宝惊呼。

沈九妹一把将小包收拢,机警的四下里望了望。四下里静悄悄的,只有草丛里发出几声虫鸣。

她白了秋宝一眼,立着眉毛告诫道:“在外面行走,要记得不能露财。你这样嚷嚷,分明就是告诉旁人来抢你。”

沈秋宝吐了吐舌头,心里很不服气:明明是你自己打开小包现了钱财……

将小包塞到衣服下面藏起来,沈九妹又打开那个大许多的油纸包。里面有四张白面饼子。

“真的是白面饼子!”沈秋宝叫道。

沈九妹无语,拿起一张饼子,撕下一小半递给了他。

“为什么只给这么一点?”秋宝表示不干。现在的情况比他们从村里出来的时候不知道要好多少倍。姑奶奶给他们准备足够多的吃食。明明那包里有四张大饼!

沈九妹哼哼:“吃得太撑,你接下来就会走不动了!你还想不想今天赶到县城?”

原来是这样……沈秋宝悻悻的接过那小半边饼子。

沈九妹重新打好包裹,小心翼翼的系回背上——生平头一次看到这么多的银钱,她能不小心吗?

“九姐,你不饿吗?”沈秋宝好奇的问道。

“还好。等我饿了,就会吃的。你不要管我。”沈九妹应道。爹以前跟她说过,出门在外,干粮要紧着些吃。因为外面多变故,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会不会有事发生。手里有粮,行事才有底气。

但是,秋宝还小,饿不得;再者,等到了县城,秋宝要考学徒,需要保存体力,所以,她可以省自己的口粮,却不能省秋宝的。

“哦。”秋宝不疑有它,三两口吃掉了手里的小半块饼。

沈九妹见状,轻声交待了他一些事项。比如说,到了县城,不要乱跑;考学徒时,机灵点,既要听表叔的吩咐,又要留心看别人是怎么考的;在人前,千万不能现财……等等。

沈秋宝听得很认真,乖巧的一一应下。

等沈九妹将肚里的话全掏空了,嘴巴也干了。她这才发觉时间已经过去了好久。

“咦,表叔怎么还没回来?”心底涌起一丝不祥的感觉,她站起来,伸长脖子眺望坡底。

沈秋宝也跟着站了起来,一同望过去:“表叔会不会是迷路了?”身为山里娃,他从小就知道,在山里迷路是常有的事。

“不会吧!”沈九妹拧眉,“听水的声音,水源不是很远啊。”她自九岁起就跟着爹在山里跑了,学会了不少本事。比如说,听到水的声音,大致能断定水源的方位与流向。以她的经验,表叔下了这片土坡,往西北方向走上半里路,就能打到水。

他们说话的这些时间,以表叔的脚力,足够打上两三回水。

“那……会不会是碰上野物?”沈秋宝的心揪了起来,“姐,要不我们去找找表叔?”他很是担心。

“不……没有野物。我没听到野物出没的动静。”沈九妹咬了咬嘴唇,“表叔说了,要我们在这里等他的。我们再等等。”

“要是表叔没看清路,摔伤了,没法自己回来怎么办?”沈秋宝极力劝说道。

沈九妹却没有吭声,只是倔强的盯着坡底。

沈秋宝人小,奈何不了她,唯有一起等待。

时间慢慢过去,表叔却迟迟没有出现。

“九姐!”沈秋宝终于等到了极限。太阳又偏了不少。他们会赶不及的!

沈九妹晃了一下身子,无力的瘫坐在石头上。

“九姐,你怎么了?”沈秋宝吓了一大跳,赶紧把人扶住。

“秋宝……”沈九妹怔怔的看着他,良久,说道,“表叔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

“为什么?”沈秋宝只觉得天要塌了,急得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儿。

“因为姑奶奶和表叔都怕仙符兵!”沈九妹一字一句的答道。一直以来,她都在心里担忧——如果姑奶奶和表叔怕仙符兵,不敢收留他们姐弟俩,那要怎么办?

可是,这些天,姑奶奶和表叔完全没有显露出半点怕的意思,她在感激之余,感到羞愧不已,渐渐的放下了心中的担忧。

现在看来,姑奶奶和表叔分明是怕了。所以,他们骗了他们姐弟两个。说带秋宝去县城最大的武馆考学徒,其实是将他们姐弟俩骗进山里,远远的丢在荒山野岭里自生自灭。

沈秋宝还小,一时之间没有完全弄明白这里的弯弯绕绕。他忍着眼泪,无助且不解的仰头望着长姐。

爹娘都不在了。有些事,秋宝必须知道!沈九妹拉着他的手,将事情掰碎了,一点一点的讲给他听,末了,总结道:“所以,表叔是故意将我们扔到这里,自己走掉的。我们就是在这里等一千年,也等不到表叔。”

沈秋宝比她意料之中的更聪明。他抽了抽鼻子,擦掉眼角的泪珠,正色道:“所以,九姐就算记得路,也不能带秋宝回去找姑奶奶,对吗?”九姐说过的,她的记性很好,走过的路,只要一遍,就能记得牢牢的。

“嗯。你说的很对。我们不能再回去。”沈九妹点头表示赞同。现在,她知道了,对于姑奶奶和表叔来说,他们姐弟俩是大麻烦。他们若是回去,很有可能会给姑奶奶和表叔惹来大祸。所以,后者才不敢收留他们姐弟二人。

沈秋宝的心里只剩下一片茫然:“那……我要去哪里学武呀?”考学徒是骗人的!他还去不去县城……

至于被扔在山里,他是一点儿也不感到害怕。他是山里娃,山里生,山里长,对大山有一种天生的亲近感。更何况,他的身边还有九姐。

“我们不能留在这里。”沈九妹坚定的握了握拳,“先找到人家,问去县城的路。”表叔虽然骗了他们,但也给他们指了一条明路——县城有武馆,可以学武。要想报仇,秋宝必须先找间武馆习武!

“好!”沈秋宝听明白了,使劲的点头。表叔不敢带他们去,他们就自己找过去。

于是,新的问题又来了——不原路返回镇上,那么,他们要怎么才能走出群山的包围?这可是一片完全陌生的地界。

对此,沈九妹早有主意:“沿着水流的方向走下去,我们肯定能走出大山。出了大山,就会有人家!”

“真哒?”沈秋宝的眼睛亮了。

“当然是真的!”沈九妹得意的笑道,“爹教我的法门,还能有错?”

于是,姐弟俩手拉着,继续赶路。

等他们俩走远了,身影消失在密林的深处,表叔从一块山石后走了出来。他满是歉意的叹了一口气,放心的转身踏上来时的路——两个孩子比他想象中的要懂事,也更聪明、更能干。

没错,沿着水流走,确实是出山的路。

他是一个懦夫,做不到戏文里的义薄云天,唯有在心底里祝愿姐弟俩一路平安。

第九章 九姐,你好厉害

沈九妹找水源的经验很丰富。循着水声,她很快把沈秋宝带到了一条清澈见底的山溪边。

“鱼!九姐,你看,有鱼!筷子鱼!”秋宝眼尖,指着溪水欢呼的叫着。

沈九妹一把将人拖走:“现在不是抓鱼玩的时候。”如果不是奇迹降临,他们今晚肯定是要宿在山里了。陌生的大山里,不知道隐藏着多少危险。而夜里,野物齐齐出洞,危险更甚。所以,当务之急不是抓鱼饱肚,或赶路,而是寻找一个安全之所在准备夜宿。

经验告诉她,水源周边是不能夜宿的:天知道,夜幕之下,会从四面的密林里冒出多少野物前来饮水。

“九姐,我听大树哥说过,有筷子鱼的河水能直接喝,是真的吗?”沈秋宝解释道。他们的旧陶罐,还有火折子,都留在姑奶奶家了,没有带来,所以,现在,他们没法烧水。

原来是渴了……沈九妹故意逗他:“没有旧陶罐和火折子,也一样能烧水。”

还是要烧开才能喝啊!沈秋宝有些蔫了。

“大树没说错。”沈九妹慢悠悠的又道,“喝几口没事。”

“太好了。”沈秋宝欢呼,挣脱她的手,噔噔噔的跑到溪边,蹲下身子,捧了水,咕嘟,喝了一大口,“真甜!”

然后,他用袖子囫囵擦了一把脸,小跑回来,仰头笑道:“我喝好了,走罢!”

“只喝一口?”沈九妹故意问他。

“嗯。还要赶路。喝多了水,会走不动。”沈秋宝如实以对。

“秋宝真聪明!”沈九妹满意的牵起他的手,继续赶路。道理只教一遍,就能记在心里,并且能严格执行,可不是真聪明吗?

沈秋宝得了夸奖,脸上没什么,却走得更带劲了。

山里的夜色降得早。沈九妹一边走,一边物色可以夜宿的地方。终于,在半个多时辰之后,她寻到了一处心仪之地——那是一处背风的陡坡。坡下有一道坎,能隔开野物。最重要的是,有一块突兀的巨石护着,他们今晚算是有个遮风蔽雨的歇脚处了。

“走,我们现在就过去。”眼见着太阳偏西。留给她的准备时间不多了。

陡坡的位置比较高。他们俩又走了将近一刻钟,才爬到青灰色的巨石下。

“真是个落脚的好地方!”走到近前,沈九妹更满意了。她故意发问:“秋宝,你说这个地方好不好?”

沈秋宝知道长姐是考校自己。在去镇里的路上,长姐有教过他如何选择宿营地。

他认真的四下察看一番,点头:“很好啊。这块巨石很安稳,我们躲在石下,就算是碰到夜雨,也不会被淋着。”

确定了落脚的地方,他知道接下来要做些什么了,于是,主动请缨:“九姐,我帮你拔草,还有清理碎石子。”碎石子没有什么用,直接扔掉,但是,拔下的草却是大有用处——铺好当床,软和又舒适。

“好啊。”沈九妹笑着指了指空地的边缘,“碎石子都扔在这里,草堆在一旁。我是去坡下的林子里找些柴火回来。”

“哎。”沈秋宝满口应下,忙活开来,心里好奇极了:没有火折子,九姐也能点着柴火?

接下来,长姐做的事,令他眼界大开,佩服得五体投地。

很快,沈九妹用藤条背了一大捆柴火回来。放下柴后,她再次离开。

当沈秋宝差不多快忙完时,她又回来了。这次,她带回了一些干草,还有一个由大片大片的新鲜山蕉叶包裹而成的大包裹。

“九姐,山蕉叶里面装着什么?”沈秋宝伸长脖子问道。

“运气不错,捡到了一些山菇子。”沈九妹笑道,“今晚,我们有蘑菇汤喝。”

沈秋宝的好奇心瞬间爆满——没有火,也没有锅子,九姐要怎么做蘑菇汤呢?

沈九妹见自己划出来的空地被清理得甚是平坦,又夸了沈秋宝一通。

接着,她选了一处干燥的地面,把带回来的干枯草团成蓬松的窝状,放在地上。

然后,她走到秋宝清理出来的碎石子堆前,翻翻拣拣,从中选出了两块褐黄色的碎石。

这是要做什么?沈秋宝没有看出这两块石头有什么特别之处,正欲发问。这时,沈九妹已经回到那团枯草旁。

她蹲了下来,一手拿了一块碎石,在枯草上“咣咣”的相互撞击起来。

沈秋宝看得清清楚楚,两块碎石竟然撞出了不少火星子!

随着不停的撞击,越来越多的火星子落在枯草上。过了一会儿,终于,他听到“嘭”的一声,薄烟升起,从枯草里窜出了一条桔黄色的小火苗!

原来还可以这样生火!他瞪大眼睛,惊呆了:“九姐……”

“还愣着做什么?去捡几块光滑的小石头,要和鸡蛋差不大多。”沈九妹一边发话,一边往枯草窝上架细枯枝。

火势立涨。这堆火成功的烧起来了!

“好咧!”沈秋宝不知道她要小石子做什么。但是,他坚信肯定是有用处的。怀着强烈的好奇心,他认真的挑选了五块表面光滑、鸡蛋般大小的石子。

“还有吗?”沈九妹直接将它们一块又一块的扔进了火里,“多挑几块。”

很好玩呢。沈秋宝兴冲冲的捡了小石子,也一块一块的扔进火里。

沈九妹添了几把粗树枝后,叫停道:“好了,小石子够用了。”在一旁的地上划了一个跟旧陶罐的口子差不多大的圆圈,吩咐道,“你在这里挖一个圆坑。挖深一点。我去洗山菇、打水。记住,看着火,不要让它熄了。”

“记住了。”

刨坑什么的,沈秋宝平常没少玩。他很有经验的捡了一块尖碎石,认真的挖着圆圈里的黄泥。

沈九妹包起那些山菇,匆匆的又下坡去了。

这一次,她离开的时间稍微久一些。原因是,她费了点时间抓鱼!那是一条三寸来长的筷子鱼,山里最常见的一种鱼,瘦瘦长长的,通体青黑色,胜在味鲜肉厚,煮汤或没煎着吃,都是美味得很。

沈九妹已经将它开肚去鳃,和洗干净的山菇们一起包在山蕉叶里。

看到地上的圆坑,她很是满意:“我们可以开始煮山菇鱼汤了。”

沈秋宝以为听错了:“在土坑里煮汤喝?”是喝泥巴汤吧!难道九姐是要玩过家家?

“你看!”沈九妹神秘的一笑,给他展示了一下手里捧着的大“叶碗”——大片大片的山蕉叶叠起来,卷成碗状,用来装水效果真不错,几乎不漏水。

沈秋宝大受启发,不用她吩咐,捡起一些山蕉叶密密的贴在圆坑里。

“聪明!”沈九妹将“叶碗”直接放进圆坑里,快活的笑道:“汤罐子做好了。”

“可是,要怎么才能把水煮开呢?”沈秋宝忍不住发问。

“谁说水一定要火才能煮开的?”沈九妹指着火堆里的那些小石子,宣布了答案,“用烧得滚烫的小石子一样能煮开水。”

“真的吗?”沈秋宝一脸的难以置信。

沈九妹笑了笑,先将山菇和鱼全放进地上的“汤罐”里,然后用一根长树枝把火堆里的小石子,一颗接一颗的也拨进去。

“滋啦——,滋啦——”,热气不断的腾起。不一会儿,沈秋宝便闻到了鱼汤的香味儿。

“真的可以!”他拍着巴掌乐得合不拢嘴。

“只要小石子足够多,就能把汤烧开。唯一不好的地方是,烧得滚烫的石子碰到凉水,很有可能会炸裂开来。”沈九妹解释道,“所以,才叫你把坑挖深一些。”

象是证明她的话一样,汤里“砰”的爆了一声,溅起几滴水珠子。

“小心!”沈九妹眼明手快,一把拉开秋宝,“水已经很热了。隔远些。”

沈秋宝吐了吐舌头:“九姐,你好厉害!”先前,长姐能带他走到镇上,他已经觉得九姐厉害,佩服之极,现在,这样的感觉更甚。奶奶常说,丫头片子,一点用也没有。可这些天来,他从心底里觉得奶奶是错的。至少,九姐就好厉害。

顿了顿,他由衷的赞道:“九姐,好象就没有事什么能难住你!”

“这些都是爹以前教我的。”沈九妹垂眸,掩去眼底的黯然,“爹知道的比我要多得多,那才是真正的厉害呢。”可惜,她再也不能跟爹学进山的本事了。

沈秋宝闻言,眼圈嗖的红了,哽咽道:“九姐,我也想爹了,好想好想……还想娘,想奶奶……”

“好秋宝,不哭!”沈九妹放下手里的长树枝,按住悲痛,轻轻搂住他,哑声说道,“爹常说,我们山里人吃得苦中苦,做事舍得下气力,世上没有什么可以难住我们山里人。要是看到你这么乖,变得好能干,爹肯定会很高兴的,会夸你是个最能干的山里娃呢。”她也好想奶奶,好想爹娘,可是,她是长姐,要照顾幼弟,不能哭。

“九姐,我不怕吃苦!”沈秋宝擦去眼泪,挺起小胸脯,“我一定要努力学武,长大后给奶奶、爹娘报仇!”

“好!我们一起努力!”沈九妹使劲的抽了抽鼻子,开心的笑了。

热气升腾之中,水“咕噜咕噜”的响了起来。鱼香更甚。

“喝山菇鱼汤喽!”

“啊,好香啊!闻着就象很好喝的样子!”

夜色降临,半个月亮爬了上来。山坡上,响起一片欢声笑语。

第十章 好心的猎户

在山里,安全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再加上,姐弟俩猜到所谓“县城里最大的武馆招学徒”其实只是骗局,故而,他们不再急着赶路,每天上午沿着山溪赶路,晌午之后便开始寻找合适的宿营地。

姑奶奶为他们准备的白面饼子在第四天清晨被吃光了。除此之外,他们没有动用两只小包裹里的另外两样东西——按沈九妹的计划,里头的换洗衣裳要留着到了县城才能穿;而银钱……在没有人烟的深山老林里,有钱也没处花呀。

另外,在这四天里,他们陆续的添了一些新“家什”:两块火石、两把自制的长木柄石刀兼开山杖(在碗口粗的树枝上用细山藤绑上一块巴掌大的薄石块)、一把长木鱼叉(用石刀将一根树杈的两头削尖),还有三只竹筒。

这几样东西之中,最难得的是那三只大小不一的竹筒——在进山的第二天,姐弟俩幸运的找到了一片毛竹林。毛竹质地坚韧,而姐弟俩手头只有自制的石刀,很是费了一番心思才砍倒一根粗壮的老毛竹。将之拖回宿营地后,沈九妹的主要精力用在截取竹筒上,生火烧水的事,全落在了沈秋宝身上。后者表现出了超强的学习能力与适应能力,不但完全掌握了生火、烧水的相关技能,而且自制的石刀、鱼叉都是使得象模象样,唯一不足的是,力气太小,目前只能帮忙打打下手。

主要是手头的石刀太不给力,沈九妹用三个血泡,以及近两个时辰的辛苦劳作,终于得到了一大两小共三只竹筒。

大竹筒,其作用等同于一只小号的汤锅。不过,“竹锅”的使用方法和真正的汤锅不同。使用的方法,仍然是沿用“叶碗”,即,在其中放入烧得滚烫的小石子。有了它,姐弟俩再烧出来的水和鱼汤里都少了泥沙与土腥味,却多了一股子竹子特有的清香,在色泽香等方面皆有大幅度的提升。

两只小的,则被姐弟俩用来当水囊,用来取水,以及盛烧开的山溪水。

三只竹筒彻底解决了姐弟俩的吃喝问题,他们才更有底气每天只赶半天的路。

就这样,姐弟俩沿着那条山溪走了五天。然后,他们来到了一口水潭边,惊喜的看到了久违的人烟——时值晌午,有五个猎户打扮的壮年男子正在潭边生火做饭。

沈九妹先发现他们。再三确定他们是猎户而非山匪之类的歹人,她才牵着沈秋宝慢慢的从藏身的大石头后面现身。

后来,据猎户们说,他们刚一看到两个孩子时,差点没被吓得落荒而逃——传说中,山林深处有山鬼,并且,山鬼是吃人的。它们遇到人,会先掏心吃,再吸食魂魄……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对于这一类的传言,他们猎户是深信不疑的。再者,在深山老林里,没声没响的,冷不丁从背后面的山石上冒出来两个泥娃,正常吗?所以,当时,他们的脑海里率先冒出来的就是“山鬼来了”,好不好!第二反应是,有两只山鬼!于是,两股战战……

好在,沈九妹一现身便按山里人的方式,跟他们大声喊山:“吆嗬——”

少女的声音清澈悦耳。尤其是调儿特熟,是山民们惯用的喊山调。猎户们瞬间回魂。为首的猎户是一个大胡子。他狐疑的回应:“吆——嗬——嗬!”

喊山调的作用除了打招呼,还有表示自己没有恶意的意思。听到回应,沈九妹松了一口气,带着沈秋宝小心翼翼的靠了过去——人生地不熟的,她需要向猎户们问路。还有,讨点盐巴。

双方接上头后,大胡子警觉的盯着他们俩,先出声问道:“两个娃娃,打哪里来?”在这片老山里打猎多年,他没见过也没听说住着山里人家。不过,一个半大的丫头带着一个五六岁的男娃娃走山路,怎么看都是不寻常……

沈九妹听出来了,他的口音不太一样。

有了姑奶奶和表叔的前车之鉴,她不敢再在人前报“牛头坳村”。这几天,她反复琢磨,跟沈秋宝编了一套词:他们是后山村人,父母相继病亡。表叔说送他们去县里学手艺。结果,半道上,表叔不见了,他们俩在山里走了五天,就走到这里来了。

至于“后山村”,纯属胡编乱造。

“县里?哪个县里?”大胡子显然不知道“后山村”,不由拧眉,“这一带叫做野鸡岭,是三县交集的边界之地。”他听不出两孩子的口音。不过也正常。在山里,往往十里不同音。但是说话时慢一点,再辅之以手势,山民之间还是能正常沟通的。

沈秋宝望着自家长姐傻了眼。

而沈九妹也是脑瓜子里一片空白。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弱弱的答道:“表叔只说是县里,不知道哪个县里。”

这副样子不象是说谎。况且,俩孩子精神不济,身上的衣裳更是破了大大小小的口子,脏得不见底色。一看就是在山里混了多日,吃足苦头的样子。

猎户们稍微放松。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后山村?在哪里?没听说过。”

“俩娃娃叫他们表叔给骗了吧!”

“应该是的。”

“没良心啊!”

山里人性情淳朴。猜到俩孩子极有可能是失去双亲,惨遭亲戚丢进大山自生自灭的孤儿,猎户们同情心大盛。

“可怜的娃,饿坏了吧!”大胡子出头,招呼两个孩子一起用餐。

在山里,邀请陌生人一起吃饭,是常情。沈九妹没有推辞,带着沈秋宝道了谢,大大方方的接受了猎户们的好意。

放下手里的石刀、木鱼叉,姐弟俩也忙活起来:沈秋宝帮忙生火;沈九妹更能干,走到水潭边,不声不响的蹲下来,帮大胡子打下手。

大胡子正在剥一只灰毛野兔的皮。在他的脚边还放着一只已经剥掉皮的野兔。沈九妹拿起这一只,熟练的掏出内脏,清理起来。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大胡子瞄了两眼,赞许的点了点头:“小丫头能干哩。”小丫头的手法麻利得很,很明显是山里猎户人家出来的孩子。

沈九妹冲他咧开嘴笑了笑,低头继续忙活。不一会儿,她便收拾好了。

看到兔肉收拾得很干净,大胡子甚是满意,将剥完皮的兔子也递给她:“这一只,也清洗干净。今天吃烤兔子。”

“哎。”沈九妹双手接过去,接着埋头忙活。

就这样,等铁锅里的野菜粥熬好、兔肉烤得喷喷香,五名猎户已经接受了姐弟俩——没有假,俩娃娃的所作所为,确实是地地道道的山里娃。可能是失去双亲的缘故,俩孩子很懂事,也显得比寻常的山里娃能干得多。

如此懂事、乖巧,且身世可怜的孩子很容易得到大人们的好感。猎户们明显变得热情起来,同时,话也多了。

他们首先是问姐弟俩名字。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沈九妹早就和沈秋宝套好了词——仙府对山民也是有户籍管理的。不过,与镇上的不同。仙府只登记山里三岁以上的男丁,不记女名。故而,沈九妹没有改名的必要,只有沈秋宝改名为“沈云”。

为什么要叫“沈云”呢?呃,俩孩子想了好久,也没能想出什么好名字。后来,还是沈秋宝刚巧看到蓝天之上飘着一朵胖胖的白云象极了家里的赶山犬阿黄,觉得最是亲切不过,遂以之为名。

山里人的学问都不多。给娃娃取名字时,大多数人都是以身边熟悉的事物为名,象山、树、石头、云之类的,都是取名字的好素材。是以,沈秋宝的新名字并没有引起猎户们的怀疑。

“九妹,云娃,接下来,你们准备去哪里?”虽是萍水相逢,但他们都很关心两个孩子的去向。

沈秋宝看着自家长姐。后者垂眸,抓着自己的衣角:“家里没人……连落脚的地方也没有……回不去了。听说,县里用人的地方多,只要肯出气力,就能找到活干。我想带着弟弟去县里谋一口饭吃。”

“哪有那么容易哦!”大胡子摸着胡子叹道。

其他人没有吭声。俩孩子真苦命。可他们也好不到哪里去。山里人的日子并不宽裕,大家都是终日里为两口吃食而奔波。象现在这样,招呼俩娃娃吃一两顿饭,那只是往锅里多加一瓢水的问题;但是,任谁给家里添两张口,那都是不堪重荷啊。他们安置不起两个孩子。

沈九妹闷声说道:“我有气力,总是能在县里找到活的。”

“那倒也是。”大胡子环视同伴们,点头说道,“县里的阔人多,活也多。往年碰到灾荒,山里日子过不下去了,我们也是去县里找活干,混碗饭吃呢。”

“是啊。”其余猎户纷纷应着。

这是大伙儿都应下了。大胡子爽朗的邀请道:“我们正好要去县里走一趟,卖山货。反正你们又不知道要去哪个县里,不如就随我们一道去县里碰碰运气。”唉,总比放任两个可怜的娃在深山老林里等死要强一些吧。

“谢谢大伯大叔!”他们给的帮助已经远远超过预期。沈九妹感激极了,连忙拉沈秋宝起身,一道给他们叩头。

“哎呀,这是做什么!”猎户们七手八脚的将两人拦住。

“值不得你们这么大的礼!”大胡子安抚道,“人活一世,谁还没个难处?我们也只能顺路捎你们去县里。往后的日子,你们姐弟俩还是得自己过下去。”

第十一章 石秀县

猎户们没有食言。第三天清晨,他们真的将姐弟俩带到了县里。

大胡子年轻时也曾走南闯北,颇有见识。一路上,他给姐弟俩恶补了不少“县里”的相关常识:此县名作“石秀”,是一座据有五百年历史的老县城。此间交集的三县之中,石秀县的规模最大;其中,石秀县的主城区依山傍水,水运便利,是南北商贾交集之地。

结果,姐弟俩看到石秀县的城门,还是被深深的感撼到了。

石秀县的城门是用大青石砌成,在阳光下显得古朴且厚重。时值城门初开,进城、出城,两路人马交汇,热闹得很,非沈九妹见识过的镇里赶集所能比也。回过神来,她生怕一个不留心,走失了沈秋宝,紧张的牢牢抓着后者的一只手,亦步亦趋的跟着大胡子。

在这样的县城里,我和秋宝真的能扎下根来吗?秋宝真的能找到一家武馆学艺吗?看到往来如织的人群,本来信心满满的她突然没了底。

而沈秋宝却只觉得此刻两只眼睛完全忙不过来。紧抿着双唇,他在心里不停的惊呼:哇,好多人!好多的牛车!好热闹!

“县里,铺子多,南来北往的人也多。你们姐弟俩都是伶俐人,又吃得苦,肯下气力,将来不愁没有出头之日。”看出了沈九妹心中的不安与惶恐,大胡子在城门前站住身形,如是安慰道。

“谢谢洪大爷。”沈九妹暗中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

洪大爷就是大胡子。经过三天的相处,猎户们彻底卸下了心防,将姐弟俩当成了自家的子侄一般照顾。于是,姐弟俩得知了很多他们的信息。比如说,他们都是小溪村人氏,而小溪村是个杂姓村。大胡子姓洪,是村里知名的老猎户。其余的四名猎户有两人是一对堂兄弟,姓扶,剩下的两个则别姓刘、王。

石秀县仙府对山民的管制很严格,规定:但凡山民进、出城门,不论男女老幼,每人次要收取五个大钱的税钱,名曰:城门税。

对于恨不得一个大钱掰成两半来用的山民来说,五个大钱的城门税可不是小数目。是以,他们通常是在城门外随意寻一处空地,出售山货。而仙府方面只要他们没有进城的意图,对此一直都是视而不见。久而久之,在石秀县城的城门外就形成了一个叫做“早市”的小型集市。

洪大爷他们此行就是来“早市”售卖所得的猎物。

“九妹,云娃,天色还早。等我们卖了山货,再送你们进城。”洪大爷很不好意思。昨晚,他们五个人背着姐弟俩掏了钱袋。结果,五人合力也凑不齐十个大钱的城门税。要送姐弟俩进城,还得先卖了手头的山货才行。

“叔父留了一些钱财,够我们姐弟交税进城。”沈九妹怎么可能让他们破费呢?非亲非故,洪大爷等人能带他们来县城,沿途又照顾有加,已经是恩重如山。她拉着沈秋宝非常感激的说道,“洪大爷,叔叔伯伯们,你们的大恩大德,我们姐弟没法报,只能给你们叩个响头。”说着,姐弟俩齐齐跪下。

“哎呀,使不得!”洪大爷等人连忙伸手去扶。

“洪大爷,这个头是一定要叩的。”沈秋宝仰头,坚决的说道,“爹说过,我们山里人受人恩惠,当泉涌以报。云娃现在还小,做不了别的,只能先给恩公们叩个响头。云娃会牢牢记住恩公们的大恩大德。等云圣长大了,学到了本事,一定会去小溪村寻访恩公们,再报答今日的大恩大德。”

“这娃娃……”小小的人儿把话说到这份上,再阻拦就显得自个儿矫情了。洪大爷等人的眼圈有些发红。

姐弟俩当即认认真真的给他们叩了一个响头。

“快起来!”猎户们七手八脚的将他们扶了起来。

洪九妹顺势提出辞行:“洪大爷,你们就送我们到这里吧。等进了县城,我会努力找活干,好好照顾弟弟。”

五人之中,洪大爷还是十几年前进过石秀县。其余四位更是次次止步于城门前。城门里面是什么情形,他们也是两眼一抹黑。是以,就算他们带着姐弟俩进城,也不过是多交五个人的城门税而已,给不了实质性的帮助。

“也罢。”洪大爷没有再坚持,伸手摸着秋宝的头,“云娃,我们山里的汉子,象山一样,行得正,坐得端,顶天立地。大爷在小溪村等着你,等你变成一条响当当的汉子。大爷也没有别的爱好,就好喝口小酒。等你出人头地了,莫忘了给大爷捎坛子好酒来。”

“嗯。”沈秋宝郑重的点头,“云娃记住了。”

“好娃娃!”洪大爷摸着胡子,哈哈大笑。

“行,我们就等着你们姐弟俩送好酒来!”其余四人纷纷笑着附和。

石秀县的城门认钱不认人。只要山民交了城门税,守城的卫兵二话不说,便会放人。在洪大爷等人的注视下,姐弟俩向其中一个卫兵交了十个大钱。

后者收了钱,嗡声说道:“下一个。”

于是,洪九妹赶紧拉着沈秋宝顺着进城的人群往前走。

走了十几步,他们通过了青石城楼。眼前豁然开朗,嚣闹声扑面而来。

“九姐,好多的屋!”沈秋宝惊讶的叹道,“比镇里要多得多!”

“人也好多。”沈九妹只觉得嘴里干得很,手上更用力,死死的牵着沈秋宝,“你一定要紧跟着我,千万别走丢了。”

“嗯!”看着繁华的街道,惊艳过后,沈秋宝不由担心,“九姐,我们要去哪里?”

“当然是去找武馆!”沈九妹非常肯定的答道。

“可是,武馆是什么样子的?”街道两边的屋子这么多,看上去长得又差多……秋宝只觉得眼花缭乱。

沈九妹心里也没底,额头上直冒冷汗。情急之下,她想起了跟爹去镇里赶集的情景——当时,爹是怎么做的来着?

哈,知道了!

眼前一亮,她甩了一把汗珠子:“我们先沿着街走一走,四处看看。”

于是,姐弟俩沿着青石板铺成的街铺往前走,一家一家的寻找。

“九姐,那是什么?”

“哦,是卖米糖的。”

“那个呢?”

“蜜饯果子。”

……

这条街市并不是很长,大约一刻多钟后,姐弟俩从街头走到了街尾。青石板路到了头,取而代之的是四通八达、狭窄拥挤的黄泥土路。路的两旁是低矮、败旧的屋舍。它们挤挤密密,有如大青鱼的鳞片般排立。

和外面的街道仿佛是两个世界。嚣闹的人群突然消失了。没有鲜亮的招牌、彩旗,满目尽是青灰色与土黄色。路上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人。他们慢慢的低头踱行,似乎每个人都背负着一座沉重的大山。

没有找到想象中的武馆。沈九妹看着陌生的地界,心里直发怵。

“九姐,我们还要再往前走吗?”沈秋宝回过神来,低声问道。他做梦也没有想到,繁华的街道冷不丁就换了截然相反的另一副面目。

“我……”沈九妹略作沉吟,正欲回答。就在这时,眼前呼的闪过一道黑影。

沈九妹只觉得背上一轻,当即惊呼:“我的包……”

一不留神,有人抢走了她背上的一只小包裹!

这两年,她跟爹进山可不是去拍蚊子的!瞬间反应过来,她大喝一声:“秋宝,跟上!”声音未落,人已经松开秋宝的手,象离弦的箭一样,追了上去。

秋宝也不含糊,当即扯起两条小萝卜短腿,紧紧跟上。

黑影见状,心里直道晦气。本以为是两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土猴子,不想却是硬点子。麻利的按了按手里的小包裹。又轻又软,貌似里头只有衣服之类的。

土猴子的衣服能有什么好的?怕是连只杂面馒头都换不到!他皱了皱眉头。

眼见着就要被那个大的追上,他果断的随手将小包裹往左边小巷里一抛:“还给你,臭丫头!”脚下却不停,嗖的冲进了对面的一条巷道里。

“秋宝!”沈九妹仍然是紧追不舍。抢了我的东西还想跑?哼,门都没有!

姐弟俩相依为命,默契得很。沈秋宝听到指令,转向冲进小口,捡起小包裹。

就这么一小会儿,长姐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右前侧的巷道口。

没有迟疑,他用最快的速度也冲了过去。

“跑啊!看你往哪儿跑!”

刚一过去,他便听到里面传来九姐的声音。虽然喘着粗气,但是却中气十足。

再定睛一看,只见巷子里,七八步之外,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看不清衣料底色的家伙象条死鱼一样趴在地上,而他的长姐则是叉着腰,威风凛凛的用一只脚踩着这家伙的胸脯子。

九姐威武!沈秋宝这才放心的停下来。他脱力的站在巷口,一手紧紧将小包裹抱在怀里,一手扶着屋墙,半弯下腰,放肆的喘气。

第十二章 小猴子

沈九妹缓过劲来后,回头招呼沈秋宝:“秋宝,过来。”爹说过,镇里有一种人叫做拍花子,专门偷小孩去贩卖。想来县里也是有拍花子的。她不敢让秋宝离自己太远。

沈秋宝应了一声,噌噌的跑过去。好激动哦,生平头次碰到抢东西的贼!即便长姐没招呼,等他稍微缓一缓劲,也会跑过去的。

被抓到的小贼通身脏兮兮的,瘦的跟只猴子一样,比沈秋宝才高了小半个头。他赖皮得很,被抓之后,便放弃了任何抵抗,摊开手脚,大大咧咧的躺在地上,摆出一副任打任杀的模样。

就这副怂样,也敢出来抢东西!沈秋宝不屑的撇撇嘴。

沈九妹脚尖轻轻用力,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为什么要抢我们的包裹?”

小贼翻开眼皮,嬉皮笑脸的瞅了她一眼:“好姐姐,我叫小猴子,今年十岁,已经两天没吃饭了。姐姐好心,赏个馒头吃。”现在,他确定了,两只土猴子的背后没有大人。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接下来,他应该不会挨揍。

就没见过这种没脸没皮的!姐弟俩不由齐齐愣住。

“你爹你娘呢?”沈秋宝忍不住问道。如果换成是他,不用别人动手,爹娘早就自个儿先揍死他了,这叫做“别丢了先人的脸”!

小猴子白了他一眼,哼哼:“老子天生地养,哪来的爹娘?”

原来也是个孤儿。沈九妹在心里叹了一声,松开脚,嗡声说道:“你起来罢。地上脏。”见小猴子嘴唇发干,她从腰间解下小竹筒,递过去,“喏,先喝口水。”

小猴子微怔,一骨碌爬起来,毫不客气的一把捞过去,打开塞子,咕唧咕唧的仰头灌了一气:“好甜!”喝完了,复又将塞子盖上,扔还给沈九妹。

“那当然。这是洪大爷特意带我们打到的甜山泉水。”沈秋宝得意极了。

小猴子上下打量着他们:“哦,原来你们是山民。”

“山民怎么了?”听出了他话里的轻视,沈九妹心里很不爽。

“没怎么啊。”小猴子拍了拍屁股上的泥土,笑嘻嘻的问道,“你们是刚进城,还没找到落脚的地方,是吧?”

没想到他突然有这么一问,沈九妹再次愣住。

“关你什么事!”沈秋宝张口反驳。

“是不关我的事。”小猴子脸上的笑容不减,“不过,谁叫我小猴子为人仗义,从不白占别人的好处呢。刚刚喝了你们的水,我也卖你们一个好。在县城里,你们要是找不到落脚的地方,宵禁以后就会被仙符兵抓起来,毒打一顿后,送到北山挖矿,做一世的苦工。”

“啊!”姐弟俩傻了眼,禁不住双双惊呼,“宵禁?是什么?”

“就是每天的戍时三刻以后,不准再出门。”

“你骗人!”洪秋宝厉声叫道,“洪大爷没有说过县里有什么宵禁。也没说过,去北山挖矿。”

小猴子耸耸肩:“你们的洪大爷也是山民吧?他肯定有些年没进城了。以前是没有宵禁的。五年前,仙府在北山找到了能炼出宝贝的矿石。自那以后,北山就被圈成了矿山。再后来,那边接连发生了好几起夜里窃挖矿石的案子。仙府就宣布宵禁了。”

原来如此。沈九妹不由抬头看了看天色。太阳懒洋洋的挂在空中,尚未爬到正中。

这时,小猴子又慢悠悠的问道:“你们有保条吗?””

“什么保条?”沈九妹的心提了起来。

“就是给你们担保,证明你们安分守己的字条啊。”小猴子细心的解释道,“仙府有规定,山民投宿,是要出示保条的。”

“没……”沈秋宝脱口而出。他真的是头次听说。

沈九妹想拦住他,已经晚了。

小猴子一脸“果然如此”的样子,耸了耸肩,摊开双手:“那你们和我一样,也不能在城里住店,不能做工糊口。”

“怎样才能搞到保条?”沈九妹拧眉问道。

“搞到保条?”小猴子叉着腰,哈哈大笑,“哪有那么容易!你们认识武者吗?仙府规定,起码要初级武者才能给人写保条。”

根本就没见过活着的武师,好不好!沈九妹犯愁的轻咬嘴唇:“一定要武者吗?”

“道人也可以啊。”小猴子笑道。

沈九妹绝望了——在山里,大家都把道人称作仙师的。他们就是神仙的化身,只有戏文里才会出现……

“那,怎么办?”沈秋宝大急。找不到住的地方,宵禁后就会被仙符兵抓起来。他不想被仙符兵抓去当一世的苦工。他还要学武,给爹娘报仇呢。

小猴子看着他们眼珠子一转,突然问道:“你们进城,是来做什么的?”

一时之间,沈九妹也没了主意,只好如实答道:“找武馆,学武。”

“学武?”小猴子难以置信的又上下打量着他们俩,“你们俩测过了,都有根骨?”

沈秋宝根本就听不懂,抬头看向长姐。后者茫然的摇头:“没测过。不知道有没有。”

“你们有银子?”小猴子追问。

“啊?”本着财不露白的原则,沈九妹故意装糊涂。

“去武馆考学徒,是要先交报考费的。那可是一大笔银子。”小猴子见状,一脸的鄙视。哼哼,什么都不懂的乡下土猴子!

“洪大爷没说……”沈九妹垂下头,弱弱的应道。

沈秋宝心里纳闷极了:他们从头到尾都没向洪大爷吐过口,说是要来县里学武。洪大爷又不是他们肚里的虫,怎么可能会说考学徒的事呢?

不过,狐疑归狐疑,他面上可是一点儿也没透出来,站在一旁当木头桩子。这也是他离开牛头坳村后,新近学到的本事——多看少说!遇到不懂的事,就闭上嘴巴,木着脸,安安静静的当木头桩子。

“看来你们的洪大爷也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猴子翻了个白眼,旋即,又拍着胸脯子,得瑟的哼哼,“幸亏你们俩福大命大,今天碰到了无所不知、行侠仗义的小猴子!”

就你?行侠仗义?一个捡东西,还三两下就被抓住了的弱脚鸡!沈九妹垂着眼,眼角直抽抽。

小猴子眼尖得很,见状,撇撇嘴,准备抽身走人:“不信就算了。”

“不,不是的。”人生地不熟的,故而,沈九妹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跟小猴子打听县里的武馆情况。她连忙摆手,将人拦住,“麻烦你告诉我们,要上哪儿去找武馆。还有武馆招考学徒,是什么章程。”

小猴子叹了一口气:“你们又没银子,考什么学徒啊。”

要多少银子?我们有些银子!沈秋宝抬头,张口欲说。不想,身边,沈九妹垂着手,暗地里在他的大腿上捏了一把。他吃痛的吞下了冒到嘴边的话,继续当木头桩子。

“我会烧火做饭洗衣裳,还有,我力气大,打柴挑水也是做惯了的。”沈九妹瞪大眼睛,正色道,“没有银子,我可以去求武馆。我给他们做活,充当银子。”

“可是,你没有保条。他们不会让你在武馆做活的。”小猴子反驳道。

“我可以求武者帮忙写保条!”沈九妹又道,“我很勤快的。爹说过,勤快的人,都是好人。武者那么厉害,肯定一眼就认出我是好人。只要我使劲的请求,会有好心的武者帮我们写保条的。”

光天化日之下,小猴子可不敢说武者的坏话。眼珠子转了转,他笑道:“这里的武馆招学徒,只要保条和银子。要是你们真的能凑齐这两样,我倒是知道有一家武馆,你们是可以去报考的。”

“真的?”沈秋宝喜出望外,顾不得长姐的压制,出声问道。

沈九妹瞥了他一眼,也问道:“是哪一家?”

“青云武馆。”小猴子抬手指着正东方,“喏,就在那边的青云山上。”

姐弟俩顺着他的指头张目远眺,却只看到黑压压的一片屋脊。

“哎呀,青云山在主城。这里是外城,隔着好几十里地呢,就你们肉眼凡胎的,怎么能看得到?”小猴子直翻白眼。

石秀县很大,且分为主城与外城。之前,洪大爷是说过的。沈九妹心里信了一大半,悻悻的收回目光:“小猴子,你能带我们去吗?”

“我反正也没什么事。要是你们信我,我可以带你们去啊。”小猴子笑嘻嘻的指着她腰间的小竹筒,“你们带来的水真甜,能再给我喝一口吗?”

不就是一口水而已。沈九妹不相信在偌大的县城里,找不到干净的水喝。她大大方方的解下小竹筒,递过去:“喏,给你喝。”

小猴子接过去,当真只喝了一大口,又塞上塞子,还给她,赞道:“真的很甜,不比一个大钱一碗的甜水差。”

什么意思?姐弟俩头次听说水也能卖钱,不由相对一视。

“反正青云山也不是一两天就能赶到的。我先带你们去我落脚的地方对付一晚。到底怎么去青云山,我们要好好的商量一下。”小猴子爽快的说道,“一边走,我一边告诉你们一些城里的规矩,免得你们吃了亏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貌似也没有别的选择。看着又黑又瘦的小男孩,沈九妹拉着沈秋宝,笑道:“谢谢你啊,小猴子。”

第十三章 学武哪家强?

别看小猴子只有十岁,长得又黑又瘦,身上的衣裳破破烂烂的,不见一丝底色,但是,沈九妹不得不承认,小家伙知道得真多。

一路上,小猴子麻利的带着姐弟俩走街穿巷,告诉了他们不少城里的规矩:

比如说,石秀县城里的人是分三六九等的——按仙府的划分是三类,即,仙官、良民和贱民。

其中,仙官是高高在上的上等人,主要是指,仙府、仙符兵里的官老爷们,及他们的家眷,还有修仙的修士们。他们是天定的贵人。

武者以及他们家眷属于良民。

修仙和习武都是要有天分的。而县城里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没天分的凡人,不分男女,不论贫富,他们统统被仙府划为“贱民”。

不过,这样的等级也不是一成不变,代代相传的。

小猴子无比艳羡的介绍:“仙府每年都要召集六岁的童男童女检查天分。只要是县城里的六岁孩子,都能免费参加。如果查出来谁有修仙的天分,那么,这个童子就会被送到仙门去修仙,不但他自己升等,由贱民或者良民变成了仙官,连同他的家人也立马一样的升等。”

“你也参加过?”沈秋宝好奇的插了一嘴。

“嗯。”小猴子低头,将一块小石子踢了好远,“我是个没福的,没查出来有天分。”又无亲无故的,没有亲长扶植去学武,所以,只能当一辈子的贱民。

“象我们这样的人,如果能去武馆学武,一旦考上了武者,也能升等,连同家人一道,改贱为良。”他又道。

接着,他告诉姐弟俩,武者也是有等级的。

总的来说,武者分为三大等级:武者、武师和武宗。

其中,每一个等级里,又分成初级、中级和高级等三个小级别。所谓“初级武者”就是指刚刚入门的武者,是武者里最低级别的存在。

还有,武者等级的划分以及晋升是要经过专门的考试。这种考试叫做“武试”,每三年一次,由各级仙府举办。象石秀县只能举办武者级别的武试。如果要更高级别的武试,便要到更高级的仙府去赶考。

“对于我们这样的贱民来说,如果没被查出来有修仙的天分,那么,去武馆学武是唯一的升等之路。所以,学武是很费钱财的。听说,武试又难得很。县城里,很多人家为此费尽家财,也没能如愿。”小猴子再一次问道,“你们确定,真的要去学武?”

沈九妹问道:“仙府什么时候给六岁的孩子查天分?”

“今年已经查过了。下一次要等到明年的春天。仙府会提前十天发榜公告的。”小猴子答道。

“明年的春天?”沈九妹的眼底一片黯然,“我弟弟是秋天生的。到明年的春天,他已经过了六岁,还能查吗?”

“五岁多也能参加的。过了六岁的生日就不成了。”小猴子惋惜的看着沈秋宝,“你们应该早来几个月的。”

“为什么呀?”沈秋宝甚是不满。在山里,过了六岁的生日,但是,还没到七岁生日,也是被看成六岁的。

小猴子耸耸肩:“不为什么。仙府的榜文上就是这么写的。超过一天、一个时辰,都不成。”

也就是说,秋宝已经没了查天分的机会。沈九妹好失望。问来问去,秋宝还是只有学武一条路可走。

“没事。我们可以去学武。”她如是安慰道,“还有,你不一定能查出来有修仙的天分。”

小猴子也好心的劝解:“就是。每一年有那么多的童男童女去查天分,结果,查出来真正有天分的,通常不会超过十个。大家都说,没烧十几辈子的高香,天帝老爷是不会给天分的。”

沈秋宝无力的点头:“知道了。”

除此之外,小猴子还告诉了他们石秀县的武馆相关情况。

按照仙府的规定,高级武者以上的武者才能开辟武馆。石秀县有好几十家武馆,都在主城区。其中,最大的武馆就是前面他提到的青云武馆。也只有它是常年收学徒的。其余的武馆都是一年只招一次学徒。

“我听人说,青云武馆的馆主大人是我们县里唯一的武宗。”他一脸向往的说道,“几十家武馆里,就数青云武馆的地盘最大,占据了整个的青云山。每次的武试,仙府分派给青云武馆的名额是最多的。考中的武者里,他们也是占据了一大半呢。周边其他县的武馆,没有一家能比得上青云武馆。年年都有好多外县人特意过来投馆。”

总而言之,学武哪家强?石秀找青云!

“就是费钱得很……”他摸摸鼻子,不露痕迹的扫了姐弟俩一眼。

沈九妹皱了皱眉头:“其他武馆都是什么时候招学徒?”

“哦,他们大多数都是在仙府查完天分之后的几天里收徒。”小猴子很是惋惜,“也有少数是过了新年之后。现在收学徒的,只有青云武馆。”

还是没得选。沈九妹轻叹。

七拐八绕的,巷子渐窄。路边的屋舍越来越破旧、低矮。有的甚至只是用破毡布搭起来的简易棚子。

又走了一会儿,眼见着棚子明显多了起来,沈九妹一把抓住小猴子:“你到底要带我们去哪里?”

“当然是去我住的地方啊。”小猴子甩掉她的手,没好气的答道,“我一个没父没母的小叫花子,上无片瓦,下无寸土,不住城隍庙里。难道还能请你们住大瓦房不成?”

“那,这里是哪里?”沈九妹狐疑的环顾四周。

“都是比我阔的人家啊。”小猴子眼里的羡慕做不得假,“别看人家的屋子破了点,但是,好歹有个自己的窝。”

沈秋宝惊呆了:三癞子的祖屋是牛头坳村最破最烂的,也比这些破棚子强,好不好!

看出了沈九妹的警觉,小猴子又道:“能有自己的屋子的人家,都是有武者担保的。他们能在城里找到正经活干,轻易不会害人的。”

“为什么他们不害人?”沈秋宝不解。

“因为他们一旦害了人,被仙府抓到了,就算是最轻的处罚也是家财充公。那时,再也不会有武者给他们担保……”小猴子不想再说下去了。他抿紧嘴巴,加快了脚步,全然不顾身侧的两人是否会跟来。

生气了?沈秋宝冲他的后背吐了吐舌头,抬头看向自家长姐。

“走吧。”沈九妹悻悻的说道,心里明白了一个事实:他们如果找不到武者担保,等身上的银钱用光了,肯定也会和小猴子一样,觉得住破棚子都是奢望。

那时,他们完全没了指望,是不是也只能一天一天的混日子,直到有一天饿死或者冻死?

第十四章 钱钱钱

半个多时辰后,小猴子带着姐弟俩来到了一座破庙面前。

这座庙位于山坡之上,破破烂烂的,但,白石香炉里,东倒西歪的残留有一簇簇香棍儿,足以证明,庙里并未断绝香火。

走进破庙里,沈九妹飞快的扫了一圈,没有看到其他人,好奇的问道:“庙里就住了你一个人?”她去过镇里的城隍庙。那庙也破,并且还没有这一座大,却是有庙公的。

“想得美。”小猴子冲正位上的城隍爷像做了个揖,哼哼,“大白天的,大伙儿不出去找吃的,难道要饿死在这里吗?等太阳快落山时,都会回来。天黑以后,这里睡满了人,连插脚的地方都没有。”

闻言,姐弟俩一片头皮发麻。

“不要怕。我小猴子在这庙里住了十来年,也是这里排得上名号的老人。”小猴子笑嘻嘻的又道,“有我在,包你们姐弟两个今晚住得舒舒服服的。”在来的路上,他已经探出了姐弟俩的来头和身份。当然,经过了这么多事,沈九妹也不是吃素的。她说的是和沈秋宝编好的那一套说辞。

“谢谢你啊。”沈九妹硬着头皮说道。

小猴子摆摆手,正要再说点庙里的土规矩。就在这时,他的肚子“咕噜咕噜”的叫唤起来。

“呃……”他讪笑着挠头,“光顾着跟你们俩说话,误了找吃食。”从早上睁眼到现在,他滴米未进,光喝了几口水。

沈九妹看了一眼沈秋宝。

后者意会,从怀里掏出一个野菜饼子,大方送上:“小猴子哥哥,给你吃。”

小猴子显然饿坏了。他一把接过野菜饼子,双手捧着,狼吞虎咽起来。

三下五去二,比秋宝的巴掌小不了多少的野菜饼子便没了。

他意犹未尽的舔了舔手指头:“还有吗?”

沈秋宝摇摇头:“还有两个,那是我和九姐今天的口粮。”

小猴子用渴望的眼神看向沈九妹。

可惜,后者一点表示也没有。

“真小气。亏我还带你们来庙里住……”小猴子不满的嘟囔。他真的很饿。象这样大的野菜饼子,他一气吃五个绝对没问题。如果不是打不过臭丫头,他早就动手抢了。

沈九妹视而不见,再次环视庙里,淡声问道:“今晚,我和云娃睡哪里?”庙里空荡荡的,除了一张光溜溜的旧青石长案,以及城隍爷、判官和两小鬼的泥像,再无别物。看来,所有人都是直接睡地上的。

小猴子将目光从沈秋宝的怀里挪开,摸着鼻子嘿嘿笑道:“忘了跟你们说了。庙里也是有规矩的。”

庙里的头一桩规矩就是:不白住。

在庙里借宿,每人每晚都要交给庙公大人两个大钱。

“如果你们没有现钱,等其他人回来了,我可以帮忙给你们拉线,用东西和有现钱的人换。”小猴子一脸仗义的说道,“大家都是朋友。我今天就不收你们的中人钱。”

也就是说,过了明天,他们俩若是还要他做中人拉线的话,便要收钱了。

沈九妹很是意外——在牛头坳村,大家虽然都过得不宽裕,可是邻里之间搭个话,帮一下忙,却是不计报酬的。象这种讨钱、要好处的话,除了三癞子没脸没皮惯了,其他人都不好意思张口。

偏偏小猴子还自我感觉义气得很。

沈九妹想都没有想:“我们没钱。”

突逢巨变,又是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她一直高度戒备着呢,从一开始就没有真正相信过小猴子。在来的路上,她早就瞅好了落脚的地方——如果小猴子带的地方不好,那么,她就跟秋宝去山坡下的那片小杂树林里随便凑合一晚。这么些天,他们都在荒郊野外住过来了,不差这一晚!

哇,没钱还这么理直气壮!小猴子挑眉:“庙公大人从不赊帐。就算我拼了命给你们俩说好话,最多也只能让庙公大人免了秋宝的钱。”

“不用了。”沈九妹也不含糊,牵着沈秋宝的手,转身就往外走。

小猴子微怔,连忙喊道:“哎,你们要去哪儿?”

沈九妹打住,回头说道:“我们去下面的那片小杂树林里,随便对付一晚。你明早去树林边等我们,可好?”本能的,她很不喜欢小猴子。可是,去青云武馆,还要劳烦这家伙带路。

“那可不行!”小猴子急急的窜上来,伸手将他们俩拦住。

“为什么?”沈九妹不解。

“自然是仙府的规定喽。”小猴子翻了个白眼,“要是能住在林子里,谁还会花两个大钱住庙里?晚上,仙府的差老爷们会出来巡查。住在林子里,和睡大街上是一样的,都是犯了宵禁,要被抓去做一世的苦工。”

“这是什么破规矩!”沈秋宝愤恨了。

小猴子甚是无奈的笑了笑:“我要出去找钱。要不你们跟我一起?”

“怎么找钱?”沈九妹好奇的问道。

小猴子自然是不会如实相告的。眼珠子一转,他胡乱说道:“你们的包裹里是衣服吧?我知道一家当铺愿意收粗布衣服。价钱也还公道。不过,粗布衣服不值钱。我不知道你们的衣服能不能换来两个大钱。”

当铺?镇里也是有的。沈九妹虽然没有去过,但是,赶集路过那家当铺时,爹跟她说过。故而,她知道当铺是做什么的。

“我们带的不是粗布衣服!”沈秋宝气得直跳脚,“全是细棉布做的好衣服。”

沈九妹想拦住他,根本就来不及,只好作罢。

小猴子嘿嘿:“到了当铺,就是绸缎做的新衣服,也是破破烂烂的旧粗布衣。我亲眼见过有人当过的。”

“太欺负人了。”沈秋宝气鼓鼓的跺脚,“九姐,我们不去当铺!”

“那你们想怎么找钱?”小猴子把话题又拉了回来,“事先声明,我自个儿都要出去找钱,没钱借给你们。”

“我可以拾柴火去卖,还有,我会打猎。”见天色还早,沈九妹说道。

“嘿嘿,你很有本事嘛。”小猴子假笑,冲她伸出一只脏兮兮的黑手,“拿来!”

“什么?”不等沈九妹开口,沈秋宝鼓着腮帮子先开口。

“保条啊。卖东西也是要有保条的!”

姐弟俩傻了眼。该死的石秀县,还让不让人活了!

“九姐,在镇里也要保条吗?”沈秋宝觉得小猴子绝对是唬人的。

“从来没见爹给过保条。”沈九妹如实以对。

“不信拉倒!”小猴子从鼻子里哼道,“石秀县又不是你们的镇里!”

沈秋宝没词了——是哦。镇里没有城门,去镇里也没见有差爷收城门税。

小猴子见状,软声叹道:“真是怕了你们了。得,我小猴子好人做到底。要不,我带你们去市集,让你们亲眼看看要不要保条?”顿了顿,“反正,你们要去青云武馆,也是要去市集里的当铺换钱买干粮。”

“容我再想想。”沈九妹抓着两只小包裹说道。直觉告诉她,小猴子并不可信。也许她应该多打听几个人。

“那你要想快点。”小猴子笑道,“庙公大人在太阳偏西的时候会上来收钱。到时交不上钱,他会直接用大棒子赶人。”

第十五章 防人之心不可无

沈九妹无语。

“我带秋宝去周边找找,看能不能挖到野菜。”扔下话,她牵着沈秋宝往庙后走去。

“我也要出去,找钱。”这回小猴子没有拦人,冲他们的背影交待道,“不要走太远啊。记得在太阳偏西之前回来。还有,我是真的不会给你们垫钱。”

城隍庙的后面是一片长满杂草的荒坡。屋檐下,乱七八糟的堆着半人高的杂草。

“九姐,这些杂草是用来做什么的?”沈秋宝看出来了,杂草是特意堆在这里的。

“晚上睡觉时,给人打铺用的吧。”沈九妹想了想,答道。

除了这些杂草,庙后再无他物。

“我们去坡上看看。”既然说了是出来找野菜的,怎么能不去坡上呢?

“哦。”

坡不高,并且,杂草丛中还有一条一尺来宽的小道直通坡顶。姐弟俩沿着这条小道,很快就爬到了坡顶。

“九姐,这里有口井!”沈秋宝一眼就看到了几步开外的一口老水井。

看来庙里的人都是在这口井里打水。四周的空地上,鲜见枯枝败叶。井边的青石板被磨得亮光。

沈九妹点点头:“过去看看。”

话音刚落,沈秋宝已经松开她的手,噌的跑到井边,趴在一块青石板上,伸手掬水,伸出舌头,小心的舔了舔。

旋即,他别过头来,小脸皱成了团:“呸呸呸……苦的!”心里庆幸不已——苦井水不能喝,这是常识。还好,这些天,他从长姐那里学到不少本事,只是沾了一点点。

沈九妹快步走过去,蹲下身子,无奈的刮了刮他的鼻子:“就你手快!”

“我也要学着认水。九姐都已经教过我了。”唔,鼻子好酸!沈秋宝皱着鼻子哼哼。

“嗯,你刚刚学的不错。”沈九妹笑了,“怪不得小猴子要跟我们讨水喝。”心里却是苦笑连连——一路上,她没有看到别的水源。小猴子先前没说谎,在这里,喝口水都得掏钱买。看来,要想在石秀县扎根,不是件容易的事。

“九姐,我们真的要给庙公大人钱吗?”沈秋宝认真的问道。

沈九妹机警的四下扫了一眼。确定小猴子没有跟来,而且周边也没有其他人,她才低声说道:“我们先备好钱。不过,我们不第一个给。要是其他人都给了,我们才给。”

“你是怕有人抢我们的钱吗?”沈秋宝拧眉,“先前,小猴子哥哥哥就想抢我的野菜饼子。他被你打怕了,才没有动手。”

“嗯。就是这样的。”沈九妹赞许的摸了摸他的头,“你看得很仔细。我不可能打得过庙里的所有人,所以,我们绝对不能露出银钱来。”

“嗯,我知道了。我不会说的。”沈秋宝使劲的点头。

交待好了后,沈九妹从怀里掏出一个白布小包。姑奶奶和表叔一共给了他们两包银钱。这是其中的一包。吃一堑,长一智,她一直将两只小包贴身藏着。

取出四枚大钱后,她想了想,说道:“秋宝,以后,我们的钱都归你收着。”

“不,我不收。”沈秋宝吓得连连摆手,“我怕丢了。”小猴子说了那么多话,无一句不是在说钱的重要性。他听出来了,要是丢了这些钱,他们根本就在石秀城里活不下去,更不用说去青云武馆学武了。

然而,沈九妹却坚持,沉声说道:“小猴子已经猜到我们有钱。他是盯上我了。我不知道他打的是什么主意。钱放在我这里,反而更容易丢。”

“他是坏人!”沈秋宝大急,“我们不要再理他!”洪大爷他们才是好人!

“其他人可能更坏!他至少还怕我,不敢明抢。还有,我看出来了,他是个吃惯独食的。在钱没有得手之前,他还会护着我们,不让别人占便宜。”沈九妹单膝跪地,蹲在地上,正色道,“我们必须去青云武馆。钱,你一定要藏好。没有我吭声,你绝不能对外人透出哪怕一点点的口风,懂了吗?”

呜呜呜,这里的人,好坏!沈秋宝一下子接受不了。

“小猴子肯定以为钱在我身上。我也会拿一点钱。等下出钱时,由我来掏钱,你不要管。”沈九妹细声交待,“他就会更加肯定,不会往你身上想了。”

“九姐,他会害你吗?”沈秋宝担心极了,“我好怕。”

沈九妹手中一顿,抬起头来,笑道:“怕什么?他没我高,没我大,跑不过我,也打不过我。”说话间,她已经数出了十枚大钱。把这十枚大钱小心的藏在腰带里,她又从怀里掏出另一只白布小包,将两只小包统统给了秋宝,“藏好它们。”

“嗯!”沈秋宝接过去,说道,“九姐,我把它们藏两个地方,可以吗?”

“这个主意好!”沈九妹望着他,笑得眉眼弯弯。

得到了肯定,沈秋宝心里美滋滋的。他按照自己的想法,将一包贴身藏在怀里,而另一包则是藏在腰带里。

藏好后,他在外面按了按,抬头咧嘴笑道:“谁问我,我都不说。”

事实上,银钱也只能藏在这两个地方。沈九妹等他藏好了,也伸手按了按,确定他收得很严实,起身摸了摸他的头,赞道:“秋宝真能干!”接着,她正色道,“秋宝,在这个世上,有好人,肯定也有不少坏人。爹常说,我们山里人顶天立地,行得正,坐得端。我们不害人,不做坏事,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与外人交往,我们都要多长个心眼,莫被坏人当傻子欺了去。”

“嗯,我知道了。”

藏好银钱后,姐弟俩开始找野菜。秋宝不会说谎,他们身上真的只剩下两个野菜饼子了。而这点口粮,哪里够他们吃一天的?所以,当务之急是要去找点野菜之类的吃食。

石秀县的破规矩真多,在野外挖点野菜什么的,应该不会也要保条吧?

好吧,接下来,姐弟俩沮丧的发现,这片土坡到处都是被挖过的痕迹,基本上看不到可以食用的野菜野果。

也是。真如小猴子所说,庙里住了那么多穷人的话,附近的野菜肯定早就被挖光了——这里的人得有多饿啊。野菜都是连根刨掉。而在山里,如果不是遇到荒年,实在找不到吃的,大家采野菜,除了食根的,都只采茎叶。因为留着根,才能发更多的野菜呢。

没办法,姐弟俩不得不顺着山往上爬,继续找。

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一边爬山,一边找,爬到山顶时,总算摘到了两小把灰灰菜,以及三串黄浆果。

好吧,就这点成果,还是他们仗着山里人的一双利眼,在几个不打眼的偏僻处翻找出来的。

沈九妹再次感叹,在石秀县讨生活真不容易。

他们选了个背风的地方,依然用大竹筒煮了半筒野菜汤,吃完两个野菜饼子——如果按以往的习惯和经验,他们会留下一个,明天吃的。然而,一想到庙里有那么多饥肠辘辘的人,姐弟两个都从心底里觉得,野菜饼子什么的,吃进肚子里最安全。

第十六章 慑人的气势

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待到太阳偏西,姐弟俩下山,返回城隍庙。

隔着老远,他们便看到小猴子在庙后往山上张望。

看到他们俩,小猴子飞跑着迎了上来:“你们俩怎么才回来?庙公大人已经上庙里来了。”

“哦,山上没有什么吃的。我们找了好久才找到一点点灰灰菜……”沈九妹解释道。

小猴子心思不在这上面,懒得听,不耐烦的打断道:“钱呢?我在庙公大人面前说了好半天的情,口水都说干了。庙公大人答应只收你们一份钱。两个大钱,你们到底有没有?庙公大人说了,没有的话,叫我不要带你们进庙。”

沈九妹先前打定主意要看别人给了钱,自己再给的。见状,她没有吱声。

小猴子又看向沈秋宝。

后者抬头,木然的看着沈九妹。

该死的乡下土猴子!小猴子在心里啐了一口,耐着性子劝说道:“你们自个儿想想!庙里那么多人。九姐,你是个女娃,云娃更是比桌子高不了多少。庙里的那些人最会欺负新来的。你们要是露了钱,还会有活路吗?到时,可别怪我小猴子不仗义,不为你们姐弟两个出头!”

沈九妹甚是犹豫。她早就考虑到了这一层面。可是,她实在是信不过小猴子,不甘心就这样被他牵着鼻子走。

“小猴子哥哥,你没比我高多少呢!”沈秋宝却听不下去了,瞪着一双高闪闪的大眼睛,一本正经的反驳道。

哼,大家都是小孩子,我们凭什么把钱交给你!

小猴子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你们能和我比吗?我在庙里呆了多少年?你们又呆了多久?就连庙公大人都会卖我两分面子……哼,好心没好报!”说着,他气愤的甩手,“算我多管闲事。你们爱怎么……”

眼见着他拉下脸,要暴走。沈九妹连忙将人拦住,从腰带里取出两枚大钱,笑嘻嘻的塞进他的手里:“云娃还小,不会说话。小猴子,你不要跟他计较。我自然是信得过你的。这钱,麻烦你帮我们交给庙公大人。”

小猴子得了钱,怒气平了一大半,掂了掂两枚铜板,哼道:“也就是我好心……好了,你们跟我来。我有没有贪你们的钱,等见了庙公大人,你们自然能知晓。”顿了顿,又郑重其事的告诫道,“我跟你们说,庙里的那些人可没我这般好心。你们身上的钱财,可要看紧了,千万别露出一丝丝来。不然,城隍爷爷显灵,也保不住你们!”

沈秋宝闻言,一脸惧色的抓住了沈九妹的手。

小猴子见姐弟俩都变了脸色,心里甚是得意,继续说道:“不是我成心吓唬你们。这是真事。好几次,庙里来了新人,不小心露了钱财,结果,你们猜,他们最后都是怎么个下场?”

姐弟俩皆惶恐的摇头。

小猴子抬起右手,面色狰狞的在脖子前比划了一下:“当晚,他们就被黑老大他们‘咔嚓’了。就在城隍爷爷的像前咽的气。黑老大他们得了钱,历来都是摸黑把尸体拖出去,直接扔到后山里喂野狗,连个坑都不给挖。庙里那么多人,没谁敢吱一声。第二天天亮,大伙儿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去,谁也不敢提……”

“九姐,我好怕!”沈秋宝这回是真怕了,吓得偎在沈九妹的怀里。

“别怕!我们又没钱……”沈九妹也是头次听说有这样的恶人。一想到整晚都要和这种恶人呆在同一个屋檐下,她的喉头不由干得很。可是,她是长姐,她要照顾好秋宝,不能怕!是以,她使劲的咽了一口唾沫,努力镇定的搂住小秋宝,冲小猴子笑道,“有小猴子在,他们不敢欺负我们的。”

小猴子得瑟极了:“黑老大再横,在庙公大人面前,也是一条虫。而我是庙公大人捡进庙里的,素来很得庙公大人看重。只要你们不作死,不露出钱财,让黑老大起心,看在我的面子上,他是不会拿你们怎么样的。”

人在矮檐下,怎能不低头?沈九妹一时之间也没了辄,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小猴子这才得意洋洋的带姐弟俩进庙。

和上午刚来那会儿不同,此时,庙外石阶前的空地里,站了不下十人。有大人,也有孩子。和小猴子一样,他们也都是蓬头垢面,衣裳褴褛。看到姐弟俩,这些人的眼睛竟然齐刷刷的亮了,目不转睛的盯了过来。

沈秋宝不由想起小猴子刚刚提起的黑老大,抓紧沈九妹的手,使劲的打了一个哆嗦。

沈九妹当即有了一种夜里被狼群盯上的感觉,心里直敲鼓:小猴子没有骗人!这里的人,眼神好恶。

小猴子冷哼一声,小胸脯一挺,挡在姐弟俩前,恶声恶气的从牙齿缝里挤出声来,阴森森的喝斥道:“看什么看!再看,老子挖了你们的招子,扔地上当尿泡踩!”

这是被厉鬼瞬间附身了吗?姐弟俩惊呆了。

效果简直不能再好。石阶下的人,不论男女老少,皆木着脸,默声不响的挪开了眼睛。

小猴子这才得意的转身招呼他们进庙。

庙里也有好几个人。他们都是成年男子,穿着比外面的那些人好不到哪里去,在旧石案前稀稀落落的排成一纵队。

空荡荡的庙里并不因为多了这些人而添了人气。相反,庙里静得只能听到铜钱“当啷”落在瓷碗里的脆响。

好诡异!

沈九妹紧紧牵着沈秋宝,屏气凝神,连大气也不敢出。沈秋宝也是勾着头,连眼皮子都不敢抬。

小猴子示意他们排在队末。

这时,从前面传来一声沙哑的老男人声音:“小猴子,你带新朋友来了?”

小猴子立时又变了另一副嘴脸,似乎全身的每一个毛孔都在笑。他哈着腰小跑到旧石案前:“真是什么都瞒不过庙公大人!”说着,他冲姐弟俩挥手,“你们还愣着做什么?快来给庙公大人磕头!”

整队人都转过身,齐齐看过来。

没办法,沈九妹只好牵着沈秋宝,战战兢兢的走上前去,在旧石案前双双跪下,“当”的磕了一个响头。

“嘿嘿嘿……”从旧石案上传来一通畅快的笑声,跟夜里的猫头鹰叫一样,“是两个齐整的好孩子。行,既然小猴子给你们求情,今晚,你们就只交一份钱吧。”

“谢过庙公大人!”上头,小猴子的声音甜得跟放了一罐似的。“当啷”一声,又是几枚铜钱落瓷碗的脆响。

“这俩孩子刚来,地头还没混熟,你们可不准欺负他们。”老男人眯着眼睛瞥了一眼勾头跪在地上的姐弟俩,又道。

“哪能啊!”男人们嘻笑着应道。

小猴子笑嘻嘻的拉起沈秋宝:“云娃,今晚,庙公大人准你们挨着我铺窝。走,我带你们去后面拿茅草。”

“谢谢庙公大人。”沈九妹连忙拉着沈秋宝又冲石案磕了一个头,这才起身。

沈秋宝则如获大赦。不知道为什么,在庙公大人当前,他总觉得心里沉甸甸的,有些喘不过气来。他不敢抬眼乱看。直到跟着小猴子走到庙后。在跨过后门的那一刹那,他乘机飞快的往后瞄了一眼。

只见旧石案之上,一个干巴巴的褐衫老头盘腿坐着。短须,头发花白,和表叔一样,通身收拾得干干整洁。

在他的左侧,摆着一只绛色大海碗。排队的人就是将两枚大钱恭敬的放进这只海碗里。

明明那些人比庙公大人年轻力壮,却一个个温驯的跟上了鼻环的大黄牛一样。好有意思!

他还要定睛细看,这时,沈九妹发现了,慌忙暗地里拉了他一把。

他只好垂眸上前,跟上去也抱起一把茅草。

“别看庙公大人有些年岁了,却是正儿八经的初级武师!”入夜后,他再也忍不住,跟小猴子打听。后者一脸艳羡的解释道,“庙公大人只要一根手指头,就能打趴我们所有的人!”

“初级武师!”沈秋宝的眼睛亮了,激动的一把抓住小猴子的手,“那么说,庙公大人也能给人写保条,对不对?小猴子哥哥,庙公大人很看重你。你帮我们多说些好话,请庙公大人帮我们写张保条,好不好?”有了保条,就能报考青云武馆了!

小猴子悻悻的甩开他:“保条是那么好写的吗?没润笔钱,写什么保条!”庙公大人写保条,从来都是认钱不认人的。就连他,是庙公大人亲自抱进庙里的,又在庙里住了整整十年,庙公大人也一直没松过口,说要给他写保条。

“好了,睡了。”旁边,沈九妹低声提醒道,“明天我们要早点起来。”

沈秋宝收声,转过身去,平躺着望着黑压压的屋顶,心里无限向往:初级武师,好厉害哦!庙公大人光是随随便便的坐在那儿,身上就能散发出一种慑人的气势来!

第十七章 防不胜防(上)

夜里的城隍庙果然如小猴子说的一样,里里外外的挤满了人。

因为庙公大人亲自发了话,又有小猴子不错眼的跟着,所以,除了最初有几个面相不善的壮汉瞅了姐弟俩一眼,其他人则似乎根本就没有发现庙里多了两号陌生人。打招呼、套话、搭讪……统统没有,纯属沈九妹想多了。

而且,小猴子选的地方通风且凉快,从人们身上散发出来的各种臭味,在这里也散了不少。是以,这一夜,姐弟俩都觉得比意料中的要安稳得多。

第二天,天蒙蒙亮,庙里便有人陆续的往外走。

沈九妹警觉得很。第一个人站直身,她便醒了。不过,她偷看到小猴子依然在熟睡,便也一动不动的眯着眼装睡。

庙后的茅草是给人们打地铺用的。但是,人多茅草少,完全不够分。貌似庙公大人的规矩是:先到先得。故而,只有交钱排在前面二十几位的人每人能得到一捆茅草。落在后面的人们不但没有茅草铺地,而且睡的地方也越来越差。有的甚至只能蜷着身子,睡在庙外狭窄的屋檐下。

起来的人们,无一不是把睡觉的地方收拾干净了。得了茅草的那些人头一桩事就是把茅草重新收拢,送回到庙后的屋檐下。

沈九妹恍然大悟:怪不得白天的时候,整座破庙干干净净,地上连一根破布条、烂草根也看不到。不用猜,一定也是庙公大人立下的规矩。

她暗自咋舌:县里的能人真多。族长爷爷是牛头坳的第一人能人,无论是穿着派头,还是行事说话,都完全不能和庙公大人一比。

当天色大亮时,小猴子终于醒了。此时,庙里的人已经走了大半。

比他稍微慢一点,沈秋宝也醒了。好吧,他其实醒了好一会儿。一直在装睡来着。

“都醒了?”小猴子打着呵欠招呼他们,“先把茅草收干净,放回原处。庙公大人是很讲究的人,谁要是把庙里弄脏弄乱了,铁定会被赶出去的。”

果然是庙公大人的规矩。沈九妹应了一声,拉着沈秋宝依言而行。

“你们还有吃的吗?”小猴子也自个儿收好了茅草,拉着沈秋宝的手,悄声问道。

沈秋宝老实的摇头。

“那,竹筒里的水,给我喝一口。”小猴子伸手,“刚才我看到你喝了水”。

沈秋宝解下腰间的小竹筒,在他面前摇了摇。

一点声音也没有。

“我刚刚喝完了最后一口。”沈秋宝复又将小竹筒系回腰间,心里暗自得意:哼,坏人,我才不会给你水喝呢!

小猴子撇撇嘴,又问沈九妹:“九姐,我们现在就走吗?”

“你不是一两天走不到吗?晚上回不来,你要不要跟庙公大人说一声?”庙公大人的规矩不少,沈九妹有些迟疑。

“哦,我昨天已经跟庙公大人报备过了。”小猴子一脸轻松的笑道,“庙公大人发了话,把位置给我留着,没人敢占我的地方。”

“那就好。”沈九妹也笑了,“我们走罢。”

出了城隍庙,接着又穿过了坡下的小杂树林,小猴子见四下没人,站住身形,转身问道:“九姐,青云山离着几十里地呢。我们要不要去市集里换点干粮?还有,我渴了,没水喝,走不动路。”

赖皮狗!沈秋宝木着脸,牵着沈九妹的手,在心里又骂了一句。

“去市集换干粮罢。”沈九妹也解下小竹筒,冲他摇了摇,表示里头也是滴水不剩,“我也口渴得很。前面有没有水井?要不,我和云弟先去前面给你打些水来。”

小猴子皱了一下眉头:“去市集的半路上是有的。要走一段路才能到。一来一回,太费时间了。算了,我先忍着吧。”现在,他很肯定,这两人是轻易不会分开的。

于是,三人前往市集。

他没有说谎。一行人走了一刻多钟,果然看到前面的路边有一口水井。有不少人在排队挑水。

隔着十几步,小猴子便拉住了姐弟俩:“他们是挑水卖的。一担水要一个大钱呢。大清早的,他们里头肯定有人还没有开张,看到我们会觉得晦气,要揍人的。等他们走了,我们再过去。”

这是什么道理!沈秋宝忿然,握紧了小拳头。

“好。我们先在这里歇歇脚。”沈九妹瞥了他一眼,径直在一块大石头坐了下来。

沈秋宝收到警告,只好按下心中的不平,跟过去,抱着空瘪瘪的肚子坐下来干等。

那些人的速度很快。三人等了不到半刻钟,挑水的人们便打完水,吆喝着走远了。

小猴子赶紧招呼道:“我们快去。很快又会有下一拔人来。”

这可是一担能卖一个大钱的水!说不定象糖水一样的甜呢。姐弟俩生平就没喝过这么贵的水。他们俩先是趴在井台上,双手掬了一大口喝。

结果却令人失望。就是普通的井水而已……

喝了水,将竹筒灌满,路的尽头,又出现了一群挑着空水桶的人。

“快走。”小猴子头一个跳下井台。

于是,三人飞也似的跑到了路对面,继续赶路。

他们没有进市集里头。沈九妹在市集边上的一个露天摊子花五个大钱买了十个杂面馒头。她解释说,不当去衣裳。因为他们报考青云武馆,必须有一身象样的衣裳。

对此,小猴子表示无所谓。他只要路上不饿肚子就行。“去当铺当衣裳,很亏的。有现钱买馒头,谁会把好好的衣裳当了。”三下五去二吃完一个杂面馒头,他快活的说道,“好了,还有好远的路呢。馒头,我们要省着点吃。吃完就赶路,莫耽搁。”

这家伙怎么突然转性了?沈秋宝有些反应不过来。这家伙明显是一副才垫了个底的模样,不是应该跟九姐再多讨要几个馒头,吃饱喝足吗?怎么会好心的替他们俩省馒头?

沈九妹巴不得呢。闻言,笑着将剩下的馒头包起来,放进一只小包裹里,重新系在北上:“我们走。”

一路上,小猴子再无多话,真的是诚诚恳恳的带路。

沈秋宝心中狐疑不已,好几次都想问自家长姐——这家伙到底在打什么鬼主意!

无奈,小猴子与他寸步不离。直到过了晌午,他也没找到与沈九妹单独说话的机会。

难道小猴子已经看出来了,银钱藏在我身上?所以,他才死死的盯着我?沈秋宝越想越惊心。

第十八章 防不胜防(下)

“小猴子,晚上要宵禁,我们在哪里歇脚?”太阳偏西,天色不早了。见小猴子仍然一味的赶路,沈九妹也忍不住了。

“我知道再翻过两座小山包,山上有一个山洞。”小猴子指着前方,胸有成竹的说道,“洞子在快到山顶的位置,差老爷们夜里最多在山脚转转,不会进山的。我以前有一次在山里误了时间,转了好久,偶然发现了那个山洞,就在洞里对付了一晚。你们放心,洞子不大,安全得很。”

原来是早有计划。沈九妹点头:“那就好。”面上不显,却暗地里捏了捏沈秋宝的手,示意要警觉一些,莫上当。

后者意会过来,抿着小嘴,打起十二分的小心。

傍晚时分,小猴子终于把他们带到了那个山洞。他没有骗人,这个山洞确实是在靠近山顶的背阴位置。仅容两人并排通过的洞口藏在一大蓬野山茶的后面,隐蔽得很。不仔细找的话,轻易发现不了。

洞子不大,但胜在干爽,没有蛇虫一类乱七八糟的东西。

在荒郊野岭的,能有这么一个过夜的地方,已经很省心了。沈九妹满意的点头:“这个地方寻得好。只要生一堆火,我们就能在这里好好歇一晚了。”

“对,生了火,夜里就不会有野狗之类的跑来吓人了。”小猴子举双手赞同,当即提议,“乘着太阳还没下山,我们要去外头多拾些柴火。”

沈九妹看了一眼洞外的天色:“眼看着就要天黑了,我们分两路吧。云弟最小,也抱不起多少柴,就留下来,把洞里收拾干净。小猴子,你来过这里,地头熟,带我去拾柴火,还有打水。你们看,这样分派,行不行?”

沈秋宝立刻明白了长姐的意图——九姐是怕小猴子对自己下手,所以,先将他们两个分开。

果然,小猴子皱着眉头提出了异议:“荒山野岭的,真要把云娃一个人留在山洞里?山后边就有一眼山泉,离这里不远。一来一回,也用不了多少时间。要不,我们还是三个一起去吧。”

不等沈九妹张口,沈秋宝挺起小胸脯说道:“我是山里娃,在山里呆惯了,才不怕呢。”在他心里,小猴子一心要谋算他们姐弟两个,远比野狗之类的更可怕!

小猴子还是不死心,欲再劝说一二。

“没事。云弟很能干的。”沈九妹豪气的挥手,“就这么说定了。小猴子,我们再磨蹭,天就黑了。”

畏于她的武力值,小猴子不甘心的跟着出去了。

沈秋宝松了一口气。一天下来,小猴子粘着他,比狗皮膏药还要紧实。他疲于应付,真心累啊。现在这家伙终于被长姐支开了,他紧绷了一天的心弦,总算可以松快松快了。

摊在手脚躺在地上缓了缓神,他摸着腰带里的钱袋,心里莫名的不安起来:因为知道小猴子怕便宜了庙里的黑老大等人,不会动手,所以,他昨晚才放心的睡了一觉。但是,今晚,山洞里就他们三个。小猴子就再无顾忌了,一定会乘着他们姐弟两个睡熟,半夜起来偷钱的。他真的做不到一整晚都不睡觉,时刻提防小猴子。

怎么办?

挠了挠头,沈秋宝计上心来——先把银子藏在其他地方,明早在乘小猴子不注意时,去拿回来。

在牛头坳,这是他和小伙伴们最常用的办法。十用十灵,大伙儿从来就没失过手!

对,就这么办!

打定主意,沈秋宝翻身一骨碌爬起来,在洞里团团转:洞子才巴掌大,两小包银钱要藏在哪里呢?

找了好久,最后,他把两只小包分开藏了起来:一只埋在最里边的角落里,另一只则是埋在外面的野山茶丛土里。

明天早上怎么去取回两只钱袋,他也想好了:先是早早醒来,拿回洞里的这只;然后再借口尿尿,取回外面的那只。

保管小猴子想不出来!

沈秋宝得意的拍掉手上的泥,转身回到山洞,开始清理地上的碎石子、枯枝烂叶。

哪知,他才捡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小猴子便象旋风一样的冲了进来。

“还有一包钱呢??”他手里拿着一小包用白布包着的银钱,狞笑着问道,“老实点,统统给老子交出来!”

沈秋宝吓了一大跳。不过,他很快回过神来——刚刚,这家伙就藏在外面,看着他埋钱!

还有,九姐不是和他一块出去的吗?

他心头大慌:“我九姐呢?”

“哼!两只乡下土猴子也敢跟老子玩心眼!”小猴子不屑的撇撇嘴,慢慢的一步步逼上前,“也不去打听一下,老子在城隍庙的名头!就你们这两下子,是老子五岁以前玩剩的!”

“我九姐呢?”再也顾不上那小包银钱,沈秋宝愤怒的握紧手里的石块,“你把她怎么了?”

“哼哼,没怎么!老子今天心情好,好心奉劝你一句,放下石头,免得砸伤你自己的脚。”小猴子一脸得瑟的把银钱收进怀里,满不在乎的掏了掏耳朵,“乡下土猴子,真以为老子打不过臭丫头?要不是怕便宜了旁人,老子哪里会跟你们玩这么久?”

“你!”沈秋宝暴起,“坏人!”说话间,呼的把手里的石块狠狠的朝小猴子身上砸去。

不想,只不过隔着三步来远,小猴子竟然身子一偏,轻巧的避了过去。紧接着,他跨大步冲上前,“呼”的抡起拳头挥过来。

“啪!”

沈秋宝鼻子上吃痛。刹那间,眼前一黑,紧接着,一片金星闪耀,脑子里一片空白。

小猴子一脸狰狞的将他踢倒,直接一屁股坐上去,双手紧紧掐住脖子,恶狠狠的问道:“钱呢?在哪里?”

那神情,犹如刚从地狱钻出来的厉鬼!

身上好比压着一座大山,沈秋宝顿时喘不过气来。他翻着白眼,一双手本能的去抠那双手,挣扎着说道:“九……姐……在哪,儿?”

小猴子愣了愣神。

“呸!”他突然松开双手,“啪”的随手给了沈秋宝一记耳光,仍是恶狠狠的声音:“你九姐刚才被我推下山了。”

耳边嗡嗡作响,沈秋宝悲恸的大呼:“九姐……”同时,使劲全身的力推人——拼了!他要和这个畜牲拼了!

“你最好识相点,早些交出那包银钱来,还来得及去山坡下面的杂草丛里找一找她。要是去晚了,等她喂了野狗,你可别怪我没提醒你。”小猴子却死死的压在他身上,安坐如山,不耐烦的打断道。

“埋在那边!”沈秋宝一心想早点去找回长姐,当即指着埋银子的角落,“都在那里!”

“哼,算你小子机灵!”小猴子又扇了他一记耳光,满意的起身,指着洞外,“滚!”

沈秋宝哪里敢耽搁?身上一轻,他立刻手忙脚乱的爬起来,用最快的速度扑向洞外。在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声音:快!快快的赶到山坡下面,找回九姐!

第十九章 只剩下三个大钱

沈秋宝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跑下山坡的。

“九姐!九姐……”他发了疯似的在杂草荆棘丛里找寻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前面的草丛中突然现出一道浑身是血的熟悉身影。

“九姐!”

谢天谢地!

终于找到了!

他欢喜的扑上去,一把将人紧紧抱住。

看着长姐顶着一脑门的血,双目紧闭,他的心从未有过的慌,眼泪刷的夺眶而出。

“九姐!九姐!”他一次又一次的大声呼喊着。

可是,沈九妹依旧没有回应。她甚至连眼皮子都没有动一下。

眼前的情景好熟悉——今年春天的时候,石子哥在树上摘桑果吃时,不小心从高高的树尖子上掉了下来。当时,他也是和九姐一样,流了好久的血,也是怎么也喊不醒!可把大伙儿给吓坏了。

当时,大伙儿是怎么做的来着?沈秋宝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仔细回想当时的情景。

哦,想起来了!

那次是春山叔恰巧经过,救回了石子哥。

春山叔先是伸出一根指头放在石子哥的鼻子底下,确定石子哥还有没有气……

沈秋宝深吸一口气,学着春山叔的样子,也去探沈九妹的鼻息。如果还有人在旁边,一眼就能看到,此刻的他,煞白的小脸上全是泪水,探出去的那根食指颤悠悠的。

有气!还有气!

九姐,还活着!

她只是摔昏了!就和石子哥那会儿的情形一样!

接下来,春山叔又是怎么做的?

沈秋宝照着记忆,有样学样:他首先松开沈九妹,将之平放在地上;然后,使劲的掐她的人中,与此同时,嘴里不停的喊着:“九姐,醒醒!九姐,醒醒!”

这法子真的很灵。不一会儿,沈九妹闷哼一声,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啊,九姐,你醒了!”沈秋宝狂喜,赶紧解下腰间的小竹筒,“九姐,要不要喝水?我喂你喝水!”

他记得很清楚,石子哥醒过来后,春山叔就给他喂了一点水。而石子哥喝了几口水,很快就站了起来。

“好。”沈九妹哑声应道。

沈秋宝赶紧扯开塞子,双手端着小竹筒,小心翼翼的喂她喝水。

“咳……咳……”沈九妹喝了两口水,吐出一大口血沫子。

“九姐!”石子哥可没有吐血!沈秋宝吓坏了,抓着小竹筒,不知所措。

“我,没事。”沈九妹吐出一口气,精神似乎好了许多,“是磕断了一颗牙……”说着,她试着动了动手和脚,“还好,手脚都没有摔断。”

沈秋宝哭道:“你的头摔破了。还有,好多地方都拉了血口子。呜呜呜,还在往外流血。”很明显,九姐要比石子哥摔得重多了。石子哥被送回家后,他爹娘马上就去村里唯一的郎中三太叔公屋里抓草药。石子哥好了以后,跟他们说,他是足足喝了两天的苦药汤子。现在,他要上哪儿去给九姐请郎中?

“没伤筋动骨,不碍事。”沈九妹豁着一张嘴,冲他笑了笑,“秋宝,再给我喝几口水,我就能站起来了。”

果然,她上边的门牙缺了一颗。

沈秋宝连忙将小竹筒送上去。

沈九妹抬起头来,就着他的手,接连喝了两口水。然后,她真的扶着他的肩膀,慢慢的站了起来。

“头有些晕……刚刚摔得狠了点。我先在地上坐一坐,缓缓劲。”沈九妹抓着他的肩膀,又道。

“好。九姐,我扶着你。”沈秋宝体贴的扶她坐下来。

闭了一会儿的眼睛,沈九妹又吐了一口气,这才睁开眼睛,问道:“秋宝,你怎么找来了?”

“是小猴子那个坏人说,他把你推下山了。”沈秋宝一五一十的道出事情的经过。末了,他难过的勾着头,“九姐,我一点用也没有,没能保住我们的钱。”

唔,头好晕……沈九妹痛苦的闭上眼睛。良久,她才复又睁开眼睛,追悔莫及的哑声说道:“是我的错。爹说过,永远不要小看你的猎物。就算是打兔子,也要做好打老虎的准备。我明知小猴子不是好人,连他是老虎是兔子都没探清楚,也敢和他打交道。”结果,没利用到小猴子,反倒被他害了去。

她吃了苦头,不打紧。可恨的是,小猴子抢走了他们的钱财。没有这些银钱,且不说,秋宝去青云武馆考学徒这件事打了水漂,他们甚至于在石秀县根本就安置不下来。

是她的错!都是她的错!

“我怎么这么糊涂……”她懊恼的握紧拳头去砸自己的脑袋。

“九姐!”沈秋宝眼明手快,连忙扑过去,死死抓住她的两只手,哭道,“你不要这样。”

“秋宝,对不住。”沈九妹却崩溃的抱着他,嚎啕大哭,“是我害苦了你……娘让我照顾好你……我没做到……”

“不是的,九姐……”沈秋宝趴在她怀里也哭了起来,“要不是你带我回家,我早就死在村西头三癞子他们家的屋场里了。没有你,我也走不出牛头坳……九姐,你已经很厉害了。”

惨遭剧变,这些话,一直憋在他的心里。此时此刻,他从未有过的认识到,原来,自己是那么的怕失去九姐。认清这一点后,心里好象突然打开了一个缺口,他痛痛快快的把心里话全吐了出来。

他的话迅速安抚了沈九妹。她痛哭了一场,情绪渐渐稳定下来。

眼见着夜色渐浓,山里起了薄雾,她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水,说道:“那家伙肯定已经跑了。我们先回山洞。”

大仇未报,所以,不管碰到什么事,她都必须带着秋宝好好的活下去!

“嗯!”沈秋宝使劲的点头。

姐弟俩相互搀扶着,慢慢的走回了山洞。

洞里空荡荡的。小猴子果然不在了。

扶沈九妹坐下后,沈秋宝立刻去看埋银子的角落。那里只剩下一个土坑。哪里还有银钱的影踪?

沈九妹看得真切,叹了一口气:“我们的衣裳和馒头,也都被抢走了。”

她万万没有想到,小猴子的身手其实是那么的敏捷。这个该千刀杀的好深的心机,从一开始就是在做戏!在山顶时,她只是一个转身,身上的两只小包裹就被抢走了。还没等她回过神来,背上被一双手猛的一推。她甚至连叫都还不及叫一声,人已经滚下了山坡。

想到这里,她下意识的去摸腰带里头。

心头一喜,那三枚大钱还在!

“我们还能买馒头吃。”她摸出铜板,紧紧的攥在手里,坚定的说道,“不管碰到什么事,我们都一定要去青云武馆!”

第二十章 沈九妹的身世

入夜后,山中时不时远远的传来一通狗叫声。

“有野狗。”沈九妹皱了皱眉头,“看来一定要生堆火才行。秋宝,你在洞里不要乱走,我出去捡些柴火。”她受了伤,迟早会有觅食的野狗嗅着血腥味找过来。生堆火,能将野狗挡在洞外。

不料,沈秋宝却按住她:“九姐,你别动。我去捡柴。”

外面的天已经完全黑了。不知道潜伏着什么样的危险。沈九妹哪里肯?

“你还小……”沈九妹挣扎着起身。

“九姐,我会捡柴。还有,我不会走远,就在门口捡一点回来。”沈秋宝倔强的打断她,“你身上血味重,出去会引来野狗。”

他说的全是事实。沈九妹没法反驳,只好叮嘱道:“千万不能走远。就只在洞口附近捡一点啊。要是有野狗,一定要大声喊我。”

“嗯。”沈秋宝应着,一头钻进了漆黑的夜色之中。

他其实很害怕黑夜。山里的孩子打小就被反复告知,夜里,山中野兽出没,危险重重。

可是,这会儿,长姐被从山上推落,滚了一身的血口子。还好,长姐皮实,现在,那些大大小小的血口子差不多都止住了血。可是,没有草药,它们也仅仅是止住了血。长姐只要动一动,它们铁定又会再绷出血来。

爹娘说过,人的血是很宝贵的。出血会伤元气。

他不想长姐再流血,再伤元气。所以,只有他出来捡柴火了。哪怕外面黑漆漆的,远远的,还有野狗此起彼伏的叫声。

心几乎是含在嘴里。沈秋宝极力按捺住内心的恐惧,瞪大眼睛四处寻找着。

今天的夜色真黑。夜幕象漆黑的锅底一样,反扣在天上。没有月光,也没有一点星光。

四周是深深浅浅、重重叠叠的黑。山风一阵阵的吹过,它们发出沙沙的呜咽声。

山坡下,野狗们的叫声比先前更多了。

好冷!一股冷气爬上后背。立时,全身的鸡皮疙瘩嗖的齐齐暴起。沈秋宝双手抱胸,使劲的打了个哆嗦。

“柴!我要捡柴!九姐在等我捡柴回去!”他咬着牙,对自己说道,“我是男子汉!我才不怕黑!”

如此反复说了好几次,心里的惧意似乎减了许多。

沈秋宝深吸一口气。冷冽的空气冲进鼻子里,他觉得脑子瞬间清醒起来。

这段时间,他跟长姐学到了不少本事,也知道在山里要时刻留意周边的情形。所以,上山时,他有注意到,在山洞的右下方是一片杂木林子。

那片林子很茂密,在外面也能看到地上铺着厚厚的叶子。

在里头肯定能又快又多的捡到柴火!

打定主意,他急匆匆的赶了过去。

运气不错。才进林子,他便踢到了好大的一截枯枝。

他弯腰摸了摸,干枯的树枝有他的手腕那么粗。捡起一头,拿在手里掂了掂,他不禁咧着嘴笑了:好家伙!连枝带叶,够烧了!

就是它了!

林子里比外面更黑。他完全看不清手中枯枝的情形,只能试着拖动它。

沉甸甸的!

不过,咬咬牙,还是能拖得动!

于是,沈秋宝便拖起这截枯枝往回走。

这时,山坡下的那群野狗的叫声更加近了。沈秋宝侧耳细听,惊悚的发现,它们似乎是在上山!

啊,野狗们闻到味儿了?被发现了?

他吓得打了一个激灵。陡然间,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一股子横力,他拖着手里的枯枝竟然飞跑了起来。

由于天太黑,看不清路,期间,他被脚下的石块啊、草根什么的绊倒了好几回。

膝盖、两个手掌肯定是擦破了,火辣辣的。

可是,野狗们的叫声明显越来越兴奋。他哪里还敢停?每一次被绊倒,他都是用最快的速度爬起来,咬牙拖着枯枝,继续往回跑。

磕磕碰碰的,终于,山洞就在前面了。

这时,前面,突然冒出一团拳头大的火光。

“秋宝,是你吗?”那是沈九妹听到他的脚步声,点了一根枯树枝,出来迎他。

“九姐,是我!”沈秋宝一张嘴,眼泪哗哗的流了出来。

此时此刻,他才发现自己的两个膝盖,还有两个手心,好痛。

“啊呀,秋宝,你怎么拖了这么大的一根树杈回来了?”姐弟俩合力,将树杈拖到洞口——一来,树杈实在是太大了,根本就没法拖进洞里。好吧,事实上,山洞太小了,要是把它拖进洞里,姐弟俩今晚就没地方躺,只能干坐着了;二来,沈九妹说,大树杈上横七竖八的长满了小枝丫,简直是天然的柴门。有它挡在门口,正好拦住野狗们。

很快,洞里生起了火。

没过多久,野狗们找到了他们藏身的山洞。

因为火堆的存在,它们不敢靠近,只是在洞外,隔着十几步远,冲洞里尖利的咆哮。

夜里,这样的叫声真的令人毛骨悚然。

“别怕!”沈九妹温柔的搂住沈秋宝。

“我才不怕呢。”沈秋宝得意的靠在她怀里,忍不住吹牛,“我是男子汉!我刚才出去捡柴,都没有怕。”

“对,我们秋宝是男子汉,什么都不怕!”沈九妹摸了摸他的头,从心底里笑了出来。顿了顿,她冷不丁的问道,“秋宝,你知道你为什么叫秋宝吗?”

沈秋宝呵呵:“知道啊。奶奶老早就告诉过我了,我的名字是她取的。因为我是秋天生的,我是家里的大宝贝,所以,就叫秋宝。”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九妹吗?”

“这……”沈秋宝皱了皱眉头,“我问过奶奶,可是,奶奶说你的名字是爹取的,她不知道。”

沈九妹垂眸看着他:“你没问爹?”

“问了。”沈秋宝如实以对,“爹说,给你取名时,想到了这个名,觉得好听,就这么叫了。不过,爹说了,我是小的,只能叫你九姐。”说到这里,他不满的哼哼,“石子哥他们都笑话我,明明只有一个长姐,偏要吹牛叫九姐,搞得我象有九个姐姐一样。”山里的女娃娃,取名要比男娃随意的多。所以,他也没有再追问。

“爹骗了你呢。”沈九妹咯咯的笑道,“我的名字也是有说法的。”

“真的?”沈秋宝好奇的爬坐起来,仰起小脸,两眼亮晶晶的恳求道,“九姐,你快告诉我罢!”

“好啊。反正以后也是要告诉你的。”沈九妹清了清嗓子,细细道来。

原来,他们的娘曾经先后怀过两个孩子。可是,两次都是怀上不久,便小产了。

爹和娘的身体明明都很好。尤其是娘,奶奶当年就是看中娘长了一副好生养的模样,才请媒婆去求亲的。

这时,村里有经验的老人出来指点:可能是八字出了问题。

一般来说,男婚女嫁,首先是要合八字。因为合八字要请专门去镇上请算命先生,花的钱还不少。山里人日子过得紧,大多数人都是省了这一步。奶奶当年图省钱,也没有给爹娘合八字。

听了老人的话,她心里越想越觉得是这么一回事。

于是,娘一出小月子,她便带着爹娘特意去镇上合八字。

在姑奶奶的介绍下,他们请了镇上最有名气的周半仙合八字。

结果,还真是爹的八字出了问题。周半仙说,爹命里应该有九女一男,且前头八个闺女都是前世的讨帐鬼,注定短命,留不住。

奶奶,还有爹娘一听,都给吓蒙受了。

还好姑奶奶也在场,连忙又递上一角碎银子问道:“半仙,有没有法门破解?还望半仙帮帮忙,想个法门。”

周半仙收了银子,翻着只有眼白的一双盲眼想了许久,叹道:“只能用瞒天过海之计!”即,爹娘收养一个女儿,取名九妹。如此一来,上天便以为他们夫妇已经还清了前世的债。

“前世的债一清,上天自然就会赐儿子到你们家。”周半仙用手指节轻叩桌面,一本正经的告诫道,“不过,你们一定要瞒得死死的。在九妹十岁之前,不能泄露分毫。不然,旧债未清,又欠新帐。上天会降罪下来,收回你们的儿子。”

周半仙的名头摆在那里。奶奶自然是深信不疑。于是,大家一合计,第二天,爹独自回了牛头坳,而奶奶和娘则留在了姑奶奶家里帮工。爹回到村里后,放出风去:娘又怀上了,但胎相不好。镇里的郎中医术高明,可以保胎。

期间,姑奶奶一直帮忙留意,寻找合适的女弃婴——世人都认为男尊女卑。在镇上,生了女儿不要,偷偷摸摸扔掉的事情时常有发生。所以,收养儿子不容易,收养女儿真的是件很容易的事。

而九妹的亲生父亲做得更绝。她一出生,亲生父亲连破布都没包一块,便在光天化日之下,直接拎到镇里唯一的石孔桥底下扔了。扔了之后,那人还恶狠狠的冲婴儿吐了一口浓痰:“把扔你在这儿给万人踩。往后看哪个丫头片子还敢投生到我家!”

石桥下全是碎石子。婴儿被硌得哇哇大哭,引来不少人围观。

那天,奶奶恰好也打桥上过。听到女婴的哭声很强健,于是,她心中一动,花了十个大钱,买通一个小叫花子挤到桥下,抱走了女婴。

“就这样,我成了沈九妹。这些事,是我十岁的时候,爹亲口告诉我的。爹还告诉了我,我的亲生父母是谁。他们一直住在镇上。我第二次跟爹去镇上时,爹特意带我打他们家门前过。可是,我一点儿也不想见他们。”沈九妹笑了笑,“我只喜欢爹娘,秋宝……还有奶奶。”

虽然奶奶一直很偏心秋宝,可是,知道自己的身世之后,她一点儿也不计较了。因为她本来就不是奶奶的亲孙女,更重要的是,如果那天没有奶奶出手,她肯定活不下来。

第二十一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上)

“九姐,你永远都是我的亲九姐!”沈秋宝听完,低头沉默片刻,复又抬起头来,坚定的说道,“等我长大了我给你攒很多很多的嫁妆!谁也不敢欺负你!”

在牛头坳村,如果父母不在了,那么,身为兄弟就有为姐妹张罗婚事的义务与权力。此刻,沈秋宝的想法很简单:长姐身世凄惨,吃了那么多的亏,他很心痛长姐。爹娘不在了,以后,他要加倍的对长姐好。

火光映得沈九妹的小脸红彤彤的,一双眸子流光溢彩。她微怔,旋即,“扑哧”掩嘴笑了:“傻瓜,我当然永远是你九姐!”眼泪几欲夺眶而出,她连忙将人一把搂在怀里,轻声啐道,“我对你这么好,你以后要是亏待了我,看我不剥掉你的皮!”眼泪再也止不住,象断了线的珍珠,扑扑直落,瞬间,润湿了秋宝的肩头。

对不起,秋宝。她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的道歉。

说好要做秋宝“永远的九姐”,可是,她却不能再陪秋宝了。

因为她的糊涂与自负,使得他们上了小猴子的当,一朝之间失去了所有的钱财。

没有这笔钱财,秋宝等于是失去了报考青云武馆的机会。这是她的错,不可饶恕的错。

如今,全部身家只剩下三个大钱的他们,又如何能在县城讨活?刚刚秋宝出去找柴火,她在洞里冥思苦想嫌钱的路子。最后,她悲哀的发现,因为搞不到保条,所以他们没有任何赚钱的门路。

当最后的三个大钱也用光之后,他们就会沦落成为乞丐,落到和寄居在城隍庙里的那些人一样的处境。

难道以后他们也要和小猴子等人一样,靠乞讨、做坏事为生吗?

不!她绝不能带秋宝走上那样的路!爹娘都希望秋宝能顶天立地,行得正,坐得端!她身为长姐,绝不能带坏秋宝。

思来想去,她发现摆在自己面前的只有一条路,即,卖身为奴。

在镇里的集市上,她曾看到过有人卖儿卖女,以换取钱财。象她这样大的姑娘,长得也不赖,运气好的话,能卖到一笔不少的银钱。

她打定主意了,等天亮了,去市集里自卖自身。如果有武者愿意买她,那是最好不过。她愿分文不要的签下死契,只求买主能给秋宝一张保条,推荐他去青云武馆报考学徒。

所以,以后,她不能再陪秋宝了。

秋宝,你一定要好好的。沈九妹忍住泪,抱住幼弟,在心中再一次默默的祝福。

因为洞里生了火,又有树杈挡在洞口,野狗们在洞外不甘的吠了一通后,陆续离去。

外面终于清净了。

沈九妹拿定了主意,又因为受了伤,再也强撑不住,打着呵欠又往火堆里添了一大截树杈,口齿含糊的说道:“睡吧。明天,我们再找人问路……”话音未落,人已经歪在火堆边,沉沉睡去。

沈秋宝乖巧的躺在她身边,却怎么也睡不着。以前的他,从未有过心事。每天晚上,他都是头一挨着枕头,便呼呼大睡。

然而,经历了这么多后,他每天睡觉之前都会不由自主的想一些事情,即,今天都发生了些什么?我哪里做的好,又有哪里做得不对?明天,我要做什么?该怎么做?

回想白天的种种,他只觉得心底在噌噌的腾起恨意。

他好恨!

恨小猴子把长姐推下山,摔得遍体鳞伤!

还恨他无情的夺走了他们姐弟俩所有的钱财!

不,那不仅仅是所有的钱财,更是他们最后的活路!

可是,他奈何不了小猴子。

明明知道小猴子害了长姐,可是,当这家伙来抢钱时,他只能乖乖的告诉他埋钱的所在。就象在牛头坳村,明明知道是仙符兵屠了村子,他却只能躲在山上,眼睁睁的看着。

为什么面对这帮坏人,他不能报复回去?

只因为他太弱!

如果他比仙符兵厉害,那么,他肯定能保住村子,保住家人!

如果他是和庙公大人一样的初级武师,那么,小猴子在他面前,也绝对只能做一条摇尾乞怜的好狗!

“都是我没有用!”他恨恨的握拳捶地。

这一刻,他从未有过的憎恨自己,恨自己太弱。

他无法容忍自己再如此弱小下去。他要变强!

怎样才能变强呢?

现而今,他已经错过了一生之中唯一的一次选仙童,那么,摆在他面前的便只剩下学武这一条路。

学武!

对!他一定要去青云武馆学武!参加武试,当庙公大人一样的强者!

一想这里,他头痛不已:没有银钱,没有保条,他要怎样才能报考青云武馆呢?

去赚钱?怎样才能赚到钱?

电光火石之间,他明白小猴子为什么要费尽心机谋夺他们的银钱了——肯定是为了凑够足够的银钱,请庙公大人写保条!因为在石秀县,贱民哪怕是上山打柴卖,也是首先必须有保条。

于是,问题似乎又回来了——当前,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请武者保条!

然而,没有人会免费写保条。

他没有钱,又赚不到钱……

在县城里,这似乎是一个永远都无解的难题。

躺在火堆旁,沈秋宝几乎挠破了头,最后意识到:石秀县,他们姐弟二人是呆不下去了。

如果继续留在这里,他和九姐要活下去,就只能做小猴子那样的坏人。

可是,他本能的不愿意——爹娘在世时,时时教诲他,不能做坏事,不能做坏人;哪怕家破人亡,朝不保夕,长姐也再三告诫他,要记得爹娘的教诲,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山里人。

不能做坏人,早就象烙印一样,深深的烙进了他的骨头里。

想起爹娘,奶奶,再想起洪大爷他们,沈秋宝心里渐渐的生出一个主意:先离开石秀县。

爹说过,山里到处都是宝。

在城门外的早市,卖山货无须保条。他和长姐可以象洪大爷他们一样,去山里打猎、找山货,拿到早市里换钱。

“等攒到了足够的钱,我就能去青云武馆学武了。”沮丧没有了,沈秋宝的心里又升起了复仇的希望。

如此一来,先前压在他心头的大石不翼而飞。睡意顿起,他翻了个身,陷入不尽的黑甜。

第二天清晨,沈秋宝是笑醒的。

昨晚,他做了一个好梦。

梦里,他每天和长姐进山打猎、找山货。他们打到了好多的野兔子、野山鸡,找到的山货也堆成了小山,背到早市上,卖了好多好多的银钱。

“哈哈哈,我终于能去学武了!”捧着白花花的银子,他笑得合不拢嘴。

可惜,就在这时,梦醒了。

睁开眼睛,他发现自己还是躺在小小的山洞里。

火,早就熄了。

沈九妹还在睡。她蜷成一团,嘴里含糊不清的在说着什么。

好象不对劲!

沈秋宝翻身爬起来,凑过去。

啊,长姐的脸红通通的,两片嘴唇上竟然长出了一圈水泡!

“水……水……娘,我要喝水……”沈九妹的声音沙哑得简直象换了一个人。

九姐生病了!

沈秋宝吓得小脸煞白,赶紧的解下小竹筒喂水。

然而,他的手一碰到沈九妹的脸,忍不住惊呼:“烫!好烫!”

九姐在发烧!都说糊话了!

这是从未碰到过的事。在沈秋宝的记忆里,长姐从来都是活蹦乱跳,象山里的迎春花一样,生机勃勃。

心,顿时慌了起来。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九姐,醒醒……九姐!”他急得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

“水……”沈九妹没有醒。

“好。喝水。”沈秋宝回过神来,连忙给她喂水。

昨晚,他们重新回到山洞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没法出去找水了。所以,小竹筒里的水只剩下一点点。

就这一点水,没能完全打湿沈九妹的嘴唇。

“水……”沈九妹双眉紧皱,痛苦的轻呼。

沈秋宝气急败坏的使劲晃着手里的小竹筒。

真的没有了!一滴水也没有了!

“九姐,你先忍一忍!我马上就给你打水回来!”他解下沈九妹腰间的一大一小两个竹筒,飞快的挪开挡在洞口的大树杈。

出去之后,又细心的重新用树杈将洞口堵上——长姐现在烧得稀里糊涂。要是在他外出的时候,有人或者有野兽跑进来,长姐还能落个好?

出了洞,看着飘着轻纱般晨雾的四周,他不禁茫然:上哪儿去找水呢?

这时,他记起小猴子昨天说过,后山有水源。

希望这家伙心肠还没有坏绝,不是在说谎!

握了握拳,他飞也似的向山顶跑去。

第二十二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下)

山上是一片茂密的树林。树下长满了荆棘。根本就没有路!

怪不得小猴子昨天那么快就得了手,把九姐推下了山。沈秋宝一边艰难的穿行于荆棘丛中,一边忍不住在心里再一次的咒骂小猴子,同时,一颗心高高的悬了起来——该千刀杀的会不会骗人啊?后山真的有水源吗?

可是,转念又一想:昨天上山时,沿途也没看到可以水源。所以,如今也只能去山顶和后山找一找。

希望在山顶或者后山能找到水源。沈秋宝在心里默默的祈祷着。

一路上披荆斩棘,终于,他在后山的山腰处,听到了滴滴哒哒的滴水声。

没错,是活水!

水滴打在石头上的声音,在幽静的山林里,显得格外清脆悦耳。

沈秋宝抹了一把汗涔涔的脸,心中雀跃不已——跟着长姐在深山老林里转了好些天,他也学到了一些听音辨水源的本事。当然,与长姐相比,还差了老大一截。

想到长姐还在山洞里烧得通体滚烫,等着自己的打水回去,他顾不得歇口气,急巴巴的根据经验,用最快的速度往水源方向赶去。

又往前走了十来步,他拨开一丛低矮的杂木,不由眼前一亮。

他没有听错!

在二十来左右的右前侧方,有一棵老松树。树后有一面长满青苔的石壁。水滴声就是从石壁上传出来的。而在石壁脚,有一个近似于半圆的大石坑。比他家水缸还要大的石坑中蓄满了水。

经验告诉他,这是可以饮用的山泉水。

“水,找到水了!”沈秋宝禁不住欢呼,快跑过去。

哪知,乐极生悲!

才跑了几步,突然,他只觉得脚下踏空。旋即,“呼啦”一声,整个人急速往下坠。

“啊——”变故突然而至,他根本就来不及反应。

紧接着,左边大腿上传来撕心裂肺的剧痛。

两眼一黑,他当即昏死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秋宝幽幽醒转。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黑黝黝的屋顶!

“这是哪儿?”他使劲的眨了眨眼睛。

没错,真的是屋顶,和姑奶奶家一样的瓦屋顶。

难道我又回到姑奶奶家了?沈秋宝狐疑的四处张望。

唔,他应该是躺在一间小柴房里。小小的屋子里,除了他躺着的这张简易小木床,还有码得很整齐、半人高的柴火堆。在床头摆着一只油亮的碗灯。灯光昏暗,照得屋里影影绰绰的。

“这是哪儿?”绝不是姑奶奶家!沈秋宝的心骤然提起,本能的掀起身上盖着的洗得发白的青布薄被,翻身爬起来。

“滋——”与此同时,左大腿被扯得生痛。沈秋宝痛得呲牙咧嘴,连忙去看自己的左腿。

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没有穿衣服,被扒得精光,浑身上下光溜溜的。左大腿上裹着一圈白纱布。上面的血渍触目惊心。

这是……沈秋宝吃痛的抽气,回想起来了:在山上,他终于找到了水源,心中一时欢喜,失了警觉,结果掉陷阱里了。

当时,他感到左腿痛得要死。原来是左腿受了重伤。

咦,是谁救了我?沈秋宝忍不住用手去摸纱布上的血渍——很奇怪呢。明明象是流了不少血,然而,如果他不动的话,伤处只是麻麻的,一点儿也不痛。

“娃娃,你醒了?”吱呀一声,简陋的柴门被推开,一个苍老的声音传了进来。

沈秋宝闻声望去。

门口站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胖老头。他穿着青布短衫和黑色裤子,两只小腿上绑着白色的捆腿,脚穿一双敞口黑布鞋,右手端着一只绛色的陶碗。

“馆主大人的医术又精进了不少。说你醒了,还真是醒了。”胖老头呵呵笑着走到床前,“娃娃,饿了吧?我给你端了点粟米粥。”

粟米粥闻着真香啊!

“咕噜——”,沈秋宝的肚子很诚实的抢先答了话。

胖老头乐了,把粥碗递给他:“温热的,不烫。”

沈秋宝早就饿得肚皮贴着后背,“哎”的应了一声,毫不客气的抱起粥碗,咕唧咕唧,三两口就给喝了个底朝天。

真好喝!抱着粥碗,他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角。

“哈哈哈……好娃娃!”胖老头豪爽的大笑,“馆主大人说你饿得太狠了,猛的吃太多,会伤到肠胃。所以,今晚只能喝一碗稀粥先垫个底儿。”

也就是说,没有了。沈秋宝恋恋不舍的还了粥碗。一碗粥下肚,胃里立刻腾起一阵暖意,转眼,这股暖意便涌向了身体各处。他顿时觉得精神了许多。

“谢谢老爷爷。”他感激极了。长姐说的没错,世上还是好人多。他肯定是又碰到了象洪大爷他们一样的好人。

不想,胖老头接过粥碗,尴尬的笑道:“娃娃,说起来,还是老头我先对不住你。”

沈秋宝不由愣住。

“呃,你掉进了我挖的野猪坑里……”胖老头在床边侧身坐下,有些后怕的摸了摸他的头,“你的左大腿被坑底埋的竹刀扎了个对穿。如果我不是晌午的时候突然发心去巡山,你只怕血都会流干了。”叹了一口气,他又问道,“娃娃,你一个人跑到荒山里头去做什么?”

“我……”沈秋宝想起了长姐,立时神色大慌,一把抓住胖老头的手,“老爷爷,你有没有看到我九姐?”

“啊,还有一个娃娃?”胖老头惊呆了,“你们是两个人一起进的山?”

沈秋宝象捣蒜一样的连连点头:“我九姐发烧了,藏在山洞里。我去给九姐找水,不小心掉进了陷阱里。”

胖老头赶紧问道:“娃娃,你还记得你九姐藏在哪个山洞里吗?”他只是想抓点野猪啊兔子之类的回来打打牙祭,不想竟祸害了两个娃娃……真是造孽啊。

当然记得!沈秋宝详细的说出了山洞的位置,以及周边的情形,末了,急急的请求道:“老爷爷,您行行好,带我去找我九姐吧!我九姐发着烧,一直在说糊话。我出来一天了,再不去找她,她会死的。”

胖老头心里很不好受。小娃娃不过五六岁的样子,却比半大小子还要老成。可见这娃也是个吃尽苦头的。

他起身,软声劝道:“娃娃,你说的很清楚。我常在那山里转悠,知道你说的是哪里。你腿上的伤很重,万万不可乱动。再说,外面黑咕隆咚的,你也上不了山,还不如乖乖的在家里养伤。娃娃,你放心,此事既然与我脱不了干系,我不会不管你九姐的。我现在就去上山去找人。”说着,他拿着空粥碗,象一阵风似的离开了屋里。出了屋,他还不忘细心的将柴门关上。那腿脚灵便得很,哪里象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家?

“老爷爷……”沈秋宝根本就来不及再求他,唯有坐在小木床上,提心吊胆的盯着紧闭的柴门。

九姐命大福大,一定不会出事的!老爷爷肯定能找到九姐!他在心里一次又一次的祈祷。其他的,他想都不想……

时间好象停止了。沈秋宝木木的抱着薄被坐在床上。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床头的灯光一闪,柴门再次被推开。

胖老头裹着一身的寒气进来了。他的脸色很难看:“娃娃,你九姐……没找到。我找到了那个山洞,没看女娃娃。灰堆旁边有一滩新鲜的血……”

“九姐!”仿佛被人在心尖子上猛的砍了一刀,沈秋宝大叫一声,生生的痛晕过去。

胖老头一个箭步上前,长臂一揽,将人扶住:“娃娃!”

沈秋宝小脸儿煞白,牙关紧闭,躺在他的怀里,已是人事不省。

第二十三章 转机

沈秋宝再次醒来时,天色已经大亮。

胖老头守在床头,见他醒了,欢喜的站起身:“娃娃,醒了?馆主大人给你开了一剂药,在外头有文火煎着。我去给你端来。”

“老爷爷。”沈秋宝却哑声叫住他,“真的没有找到我九姐?”

胖老头摇头轻叹。

“我九姐她……”沈秋宝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九姐她该不是被野兽叼走了吧?

据他所知,在牛头坳村就曾发生过两起野兽下山叼走小娃娃的惨事。他还跟壮子哥他们一同去那两户人家看过。现场也是留下了一大滩血渍。

胖老头不忍的安慰道:“娃娃,你莫自己吓自己。馆主大人说了,很有可能是有人恰好路过,救走了你九姐。”

“真的?”头立马不晕了。沈秋宝两眼闪着奇异的光,充满希冀的望着他。

“嗯。天亮后,我请馆主大人帮忙去洞里看过了。”胖老头摸了摸他的头,“馆主大人说,洞里野兽扯咬的痕迹。挡在洞口的树杈明显是有人刻意挪开的。”顿了顿,他又道,“那片山又不是人烟绝迹之地。住在附近的人时常进山打柴、挖点野菜什么的。你九姐命大福大,恰好有人路过,听到动静,救走了她呢。”

好吧,他并没有说全。馆主大人确实说了,小姑娘可能是被人救走了。但是,馆主大人还说了,从现场留下的那滩血渍来看,这种可能性很少。十之八九,小姑娘被狐狸一类的野兽给拖走了。因为洞里留有一些凌乱的兽爪。而那些兽爪看着很象狐狸留下的。

之所以说是“很象”,是因为馆主大人说,这些兽爪印迹形状与狐狸留下来的一样,却明显要大许多。

“也许是妖狐……”现场虽然没有扯咬的痕迹,但是,看到这些大狐爪印,馆主大人很不看好小姑娘的下落——小姑娘被妖狐抓走的可能性很大。

妖狐?胖老头是听说过的。人若有灵根,便可以修仙,是为仙府所说的“仙官”。而世间的飞禽走兽通了灵智,也能修妖仙。它们若是为仙官们所用,则为灵兽;若是藏身于没有人迹的深山老林,则是妖兽。

一般来说,灵兽有主人约束,是不会主动伤人的。而他们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也未曾听说过周边的山里有妖兽出没,所以,馆主大人断定那是一只过路的妖狐。

胖老头素来最信服馆主大人。既然馆主大人说十之八九是被妖狐抓走了,那么,小姑娘现在就是凶多吉少。

为此,胖老头挺内疚的——说起来,如果小娃娃不是外出找水时掉进了他挖的野猪坑里,就不会让小姑娘落单。而馆主大人说了,据《妖兽志》上记载,妖狐天性胆小谨慎,很少主动攻击人。过路的妖狐更甚。如果当时山洞里有两个人,想必妖狐是不敢掳人的。总而言之,小娃娃受伤,他有不可推却的责任;小姑娘下落不明,他亦间接有责。

小娃娃昨晚听到坏消息,当场昏死。胖老头也被吓得不轻。他连忙请了馆主大人过来。后者切脉之后,说,小娃娃本来就身子有些虚,现在又受了重伤,失血过多,便是雪上加霜,心脉有损,再也受不得半点惊吓。

“这段时间,小娃娃要静心养伤。不然的话,会落下病根,折损天寿。”这是馆主大人的原话。

真是造孽啊。胖老头心中更加内疚,自然是不敢全盘托出馆主大人的判定,只捡了好的来说。

“娃娃,我已经请求了馆主大人,这段时间,你且安心留在这里养伤。等伤好之后,我陪你去附近的人家打探。你九姐要是被人救走了,我们肯定能打探到的。”他温声说道。

“谢谢老爷爷。”沈秋宝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现在,他的整条左腿不动的时候,还是麻麻的感觉。只要稍微动一下,便痛得要死。这样的情形,他连床都下不了,怎么能出去挨家挨户的找长姐呢?也只有留下来先养伤了。

至于老爷爷挖的野猪坑害他受了伤,他是一点儿也不恨的:因为他知道,他和长姐的处境已是山穷水尽。长姐烧成那样,以他的能力,没法带长姐下山找郎中,只能继续留在山洞里。没吃没喝的,他们又能再熬多久?更何况,等到晚上,野狗群会再围过来……一想到这样的情形,他便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而老爷爷做事厚道,又是收留他养伤,又是连夜上山找九姐,能为他做这么多,他内心充满了感激。

“唉,憨娃……”胖老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怜惜的又摸了摸他的头,“我去给你端药。”

看着沈秋宝喝完汤药,他又去灶上端了一碗粟米粥和半个杂面馒头进来。见沈秋宝三下五去二就给吃完了,端着空粥碗一脸的不舍,他乐呵呵的解释道:“你的肠胃空了好久,还要先养一养,不能一次吃太多。”

沈秋宝怪不好意思的,道了谢,将空碗还给了他。

“乖娃。”胖老头越看越喜欢,见他精神头不错,便在床边坐下来,温声询问,“你叫什么名字?听口音不象是我们石秀县人哩。”

自从离开姑奶奶家后,沈九妹便再三告诫沈秋宝,千万不可露出牛头坳村的一丝一毫。他是真的听进心里去了。是以,没有迟疑,张口便道出“沈云”这个假名,以及编好的那套说辞。

“可怜的云娃。”胖老头其实也大致猜到了他是个没爹没娘的孤儿。不过,他没有想到的是,两个娃娃是被唯一的亲人扔到荒山老林里自生自灭。更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两个娃娃还无伤无损的走了出来。

两个小娃娃挺不容易的,真让人心疼。他看着沈秋宝,眼里柔和的能滴出水来。

“老爷爷,这里是哪儿呀?”沈秋宝小心的打探道。

“哦,忘了告诉你了。”胖老头笑道,“这里是刘家拳馆。我是馆主大人的家仆,跟从主姓,大家都叫我老刘头。”

“拳馆?”沈秋宝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是武馆吗?”

“是的。”老刘头呵呵。

头有点儿晕……沈秋宝顿时有一种被金元宝砸中的感觉,情不自禁的抓住老刘头的一只手:“刘爷爷,你们武馆招收学徒吗?”从一开始,他从就没有认定非青云武馆不可。他真的不挑,只要是武馆,能教他武艺就行。而之所以念念不忘青云武馆,不过是听小猴子说,石秀县里唯一常年招收学徒的武馆仅此一家。

“呃,招是招的。”老刘头很是尴尬,“不过,我们好多年没有招到学徒了。”

这是几个意思?刘家拳馆很难考,一般人考不上这里的学徒,是吗?沈秋宝紧张的一颗心骤然蹦到了嗓子眼里:“为什么?”

老刘头挠头:“主要是我们武馆的刘家拳很难学。如果不是天资出众,没下十几二十年的狠功夫,连皮毛都学不到。来武馆学武的人,大多是抱着学个一两年就去参加武试,谋个功名的。他们听说要这么长的时间,都吓跑了。而且我们馆主大人收徒也挑得很,一般的娃娃难入他的眼。名声传出去后,来考学徒的人就越来越少了。”这些年来,武馆门前可罗雀,往往是三五个月里连询问的人也难见一个。

沈秋宝沉默了。前一条,他倒不怕。因为他学武,不是冲着武试的功名去的。他是真心想学真本事。因为只有学到了真本事,他才能找仙符兵报仇。他担心的是后一条:也不知道自己入不入得馆主大人的眼……

老刘头耳聪目明,自然是看出了小娃娃的心思。

他是真的喜欢这个娃娃,再加之,又是打心里觉得挺对不住人家的,所以,有心补偿一二。

虽说馆主大人收徒自有祖宗章法,谁也不能违背,但只要云娃是真心想学武,即便是入不得馆主大人的眼,他舍了这张老脸,请求馆主大人推荐云娃去别的武馆,也不是不可能。

他笑道:“云娃,你现在是要把伤养好。没有一副好身板,是没法学武的。”

“嗯,我知道了。”沈秋宝感激的点头,“谢谢刘爷爷。”

第二十四章 向往

沈秋宝受了重伤,又失血过多,身体虚弱得很。说了那么多的话,便精神不济,呵欠连连。

“你好生睡一觉。”老刘头怜惜的扶他躺下。

“是。”心事暂解,沈秋宝一挨着枕头,便呼呼睡去。

这一觉睡得甚是香甜。睡醒之时,一睁眼,他看到老刘头仍然坐在床边。

“刘爷爷……”心里暖洋洋的,他挣扎着要爬起来。

“别乱动。”老刘头一把将人按在被窝里,“你腿上的伤药快过效了。要是扯到伤口,会痛得很。”

沈秋宝闻言,乖乖的躺着,不敢再动弹。

这时,他的肚子很实诚的“咕噜”接连叫了几声。

“饿了吧?”老刘头呵呵笑道,“馆主大人吩咐过了,要先换药,再进食。我去请大师兄过来给你换药。你乖乖的,不要乱动。”

大师兄?听名头就让人觉得是很厉害的武者呢!沈秋宝无比期待的应道:“哎。”

没过多久,老刘头又回来了。

沈秋宝连忙张眼望向门口。只见老刘头的身后跟着一名提着黑木匣的少年。他长着方方正正一张古铜色的脸,浓眉大眼,看上去十六七岁的样子,身着一身青色棉布短打,身材高大健硕。青布衫下,可以看到胳膊、胸口等处的肌肉犍子微微隆起,看着就觉得孔武有力。

这位大哥哥是大师兄?沈秋宝被扑面而来的阳刚之气深深的震住了。

见小娃娃呆若木鸡的憨样,老刘头不由轻笑:“云娃,大师兄给你换药来了。”

少年脸上微红:“刘爷爷,你又打趣我了。”

“你是馆主大人的首徒,不是大师兄,难道是二师兄?祖宗的宗法不可废。老奴以为,该守的礼,一定要守着的。”老刘头不以为然,躬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行,都听你的。”少年尴尬的走到床边,将小黑木匣放在床边。

沈秋宝回过神来,赶紧喊人:“见过大师兄……。”

不想,老刘头在一旁一本正经的打断道:“云娃,你还不是我们拳馆的人,按理不能称大师兄。”

看着象是换了一个人的老刘头,沈秋宝有些不知所措。

刘爷爷总是这样,在外人面前,特别坚持身份、礼节。便是师父也奈何他不得。少年很同情躺在床上的大眼睛小家伙,一边打开黑木匣,一边解围问道:“听刘爷爷说,你叫沈云。是哪个云呢?”。

“是白云的云。”沈秋宝不敢再乱喊人了。

“和我想的一样。”少年快活的冲他眨了眨眼,“我叫傅雷,六岁的时候拜入师父门下,入门刚好十年。比你年长,以后,你就叫我傅大哥。我呢,叫你云小弟。”

“哎,傅大哥。”沈秋宝对他的好感噌噌的直线上升。

一旁,老刘头垂手而立,没有再吭声。

傅雷又道:“云小弟,现在,我要给你换药了。你的伤口很深,可能会有些疼。”

“嗯。”沈秋宝其实最怕疼了。闻言,不由紧张的攥着一双拳头。

“大师兄,刘家武学不容偷窥,老奴先行回避。”老刘头垂着眼皮,说道。刘家武学,有医、拳二道。他虽是刘家世仆,却没有入刘家拳的门墙,任何接触刘家武学的行为都会被视为偷师。是以,他理当自觉回避。

只是换个药而已……傅雷满头黑线,无奈的点头:“哦。”他是头次处理这么深的伤口,真的一个人应付不过来,很想老刘头能留下来搭把手。

老刘头转身离开了柴房。

自牛头坳村被屠之后,沈秋宝辗转流离,见识了行行色色的人,已不是当初的小小山里娃。他是真听懂了老刘头的意思,心道:我要不要闭上眼睛呢?

想了想,他果断的闭上双眼。

“扑哧”,傅雷见状,哪里还忍得住?当即拿着一把小剪子笑得两个肩膀一耸一耸的:“云小弟,只是看着换药,算不得偷师。”顿了顿,他憋住笑,又道,“如果你怕的话,闭上眼睛不看,倒是个好主意。”

谁怕了?沈秋宝的心气被激上来了,立刻瞪大眼睛:“我不怕。”

“那就好。我先扶你坐起来。”傅雷耸耸肩,“竹刀把你的左大腿刺了个对穿。我也是头次处理这么重的伤,你能帮我打个下手吗?”

“我,我不会。”难道大师兄是生手?沈秋宝被吓到了。

“没事,只是帮我递下剪子、纱布和药瓶。”傅雷笑了笑,“你按我说的做就行。”说着,他指了指小黑木匣。

沈秋宝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扁扁的小匣子里一线排开,装着五只大肚小瓷瓶儿。每一只的大小都是一样的,比他的拳头略小。不同的是,它们的瓶塞包着不同颜色的粗布。从左自右分别是黑、白、红、黄、蓝等五色。旁边整齐的收着三卷白色的纱布,以及好几把薄薄的红柄小刀。

不敢直视磨得雪亮的刀尖,他匆匆收回目光,惴惴不安的应道:“哎。”

傅雷扶他起来,先掀起被子,只露出他整条左腿。

沈秋宝看过去。情况似乎比昨晚更糟糕,纱布已然被深深浅浅染红了。中间部分更是湿漉漉的黑色。

“还没完全止住血。”傅雷仔细的看了看,“希望伤口没有化脓。”说着,“咔嚓咔嚓”,大刀阔斧的从一旁剪开纱布。

痛!沈秋宝禁不住打了个哆嗦。他赶紧咬住嘴唇,将冲到嘴边的呼痛声生生的咽回肚子里。

“把蓝色塞子的药瓶打开。”傅雷一边剥开纱布,一边在心里暗赞:好要强!

沈秋宝忍着痛,依言从小黑木匣里取出药瓶,打开盖子。却再也不敢抬眼往伤处看。

傅雷的手法很快,这时已经完全打开了纱布。狰狞的伤口露了出来。剥纱布时不可避免的扯动了伤口。比铜钱还大两圈的血洞里,汩汩的往外冒血泡儿。

很不幸,伤口有点脓肿。肯定是刘爷爷为了增强野猪坑的杀伤力,又在竹刀上抹了马粪。傅雷“滋”的抽气,抬眼同情的瞅了一眼紧张兮兮的小家伙,接过药瓶,先毫不吝啬的洒上大半瓶止痛散。

沈秋宝只觉得伤口处先是泛起阵阵清凉,紧接着,麻木的感觉象水面上的波纹一样,层层漾开。

咦,好神奇,伤口完全不痛了!

难道是戏文里说的仙药?沈秋宝好奇极了。

“拿把小刀给我。”傅雷又吩咐道。

沈秋宝立刻递上一柄小刀,壮着胆子飞瞄了一眼伤口——除了一个令人心尖发颤的血洞,哪有什么药粉?

“我要给你除脓。你最好不要看。”傅雷接过刀子,好心提示道。

沈秋宝顺从的收回目光。

此时,麻木的感觉更甚。整条左腿都已经失去了知觉。所以,接下来,他根本就不知道傅雷在做什么。

不一会儿,后者接二连三的发出指令:“红盖子药瓶!”

“白盖子药瓶!”

“纱布!”

……

沈秋宝手忙脚乱的配合着,一时之间,竟然忘了换药的对象是他自己。

小黑木匣里的五瓶药都用了一轮,纱布亦用掉一大半,终于,傅雷用手背擦掉额头的汗珠子,长吁一口气:“换好了。”因为伤口脓肿了的缘故,他又将伤口从里到外仔细的清洗了一遍,其麻烦程度竟然不下于昨天师父处理新伤口。全部流程下来,他出了一身大汗。幸亏他们拳馆祖传秘制的止痛散十分强悍,不然,小家伙铁定生生痛昏过去。

“你恢复得还不错,再这样换三次药,应该就能下地慢慢的走几步了。”他麻利的将十几团染血的废纱布归拢起来,扔进床边的旧竹篓里,“以后,我每天上午过来给你换药。”

“谢谢傅大哥。”沈秋宝佩服得五体投地——他曾看到过三太叔公给人治伤。虽然是外行,但是他也能感觉得到,傅大哥的医术远非三太叔公所能比。然而,三太叔公多大年纪,傅大哥又多大年纪?等傅大哥到了三太叔公的年岁,不知道会厉害到什么地步呢!

由此可见,馆主大人肯定是有真本事的大能人。

沈秋宝无比向往的在心里说道:要是我能留下来学艺,那该有多好!

第二十五章 末流武馆

傅雷没有吹牛。一天换一次药,第四天清晨,沈秋宝醒来,左腿再无麻木的感觉。心中大喜,他小心翼翼的爬坐起来,掀开薄布被察看伤处。

纱布的中间呈淡黄绿色,不再染有血渍。

看着傅雷换了几次药,他多多少少也看出了一些门道:淡黄绿色的印迹是伤药染出来的。没有血渍,说明伤口没有再渗血。

难道已经结了疤?他难以置信的伸手轻戳纱布边缘。

呀!还是不痛!

没有再迟疑,他雀跃的试着下了床。

扶着床头站起来的那一刹那,他乐得合不拢嘴——左腿虽然软绵绵的,不及右腿有力,但是,如果动作不是扯得太大的话,伤口仅仅是隐隐作痛而已!

床头摆着好些衣裳。沈秋宝定睛细看,都是细棉布的旧衣裳,桨洗得干干净净。有米白色的小褂子,也有青色的外衣外裤,和傅大哥身上穿的样式一样,只是每一件都要小的多。床边还摆着一双青布敞口鞋,也是他能穿的大小。

昨晚入睡前,这些还是没有的。

不用说,肯定是刘爷爷为自己准备的。穿好衣裳,就能出屋走走了!

沈秋宝欢喜的穿上衣裳,然后扶着柴垛,慢慢的试着走到门口。

刘家拳馆会是怎样的呢?拳馆里的其他人也是和傅大哥、刘爷爷一样的好心人吗?他们会不会赶我走……离门口越近,他的心事渐沉。

屋子很小,他小心的碎步往前,一步一步的挪着,也只用了十来步,便站在了柴门的后面。

不管其他人怎么看我、待我,反正,我一定要留下来。打定主意,他深吸一口气,伸手去拉柴门。

柴门的外面明显没上锁,因为他只是轻轻的往里一拉,门便“吱呀”一声开了。

清凉的晨风裹着淡淡的草木芳香扑面而来。

好凉!沈秋宝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好熟悉的感觉!刹那间,他仿佛回到了牛头坳村——他家位于东山下,而他的睡房又正好对着山林。早晨,山里寒气重。他清早起来,每次打开房门,都会被外面的凉风刺得打哆嗦。

难道刘家拳馆也是在山脚?熟悉的感觉顿时将他心中的惴惴不安抚平大半。

外面很安静。沈秋宝扶门张目四望。屋外的情形,和他这些天里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没有刀剑铁枪,也没有开阔的练武场,他看到的只是一片茂密的树林笼罩在薄薄的晨雾之中,影影绰绰,分外宁静。

简直就象是打开了自己的睡房后门!

原来武馆是这样子的?沈秋宝难以置信的揉了揉眼睛。

胆子顿时大了好几号。他试着扯起左脚,挪过三寸来高的破门坎。

伤口还是被扯痛了。他“滋”的抽气,赶紧打住——这些天,刘爷爷每次来看他,都是反复叮嘱:千万不可妄动。万一扯坏了伤口,轻则又要多躺几天,严重的话,会落下病根来,甚至于这条腿就此瘸了去。他一心想要留下来学武,可不能因为一时之好奇而坏了自己的腿。

疼痛的感觉很快消失了。

只要不疼了,应该就没事吧?沈秋宝感觉伤口没有往外冒血,长吁了一口气。

象他现在这副样子是没法去外面的树林里的。是以,他决定沿着墙根,随便走走。

扶着木板墙,他往右拐,更加小心的往前挪着——这里有一排样式差不多的小木屋。而他住的这间小木屋位于最左端。往左拐的话,走不了几步就到了头。尽头一目了然:一堵长满青苔、两人多高的厚实石墙。

没走几步,这时,前面一间木屋也“吱呀”开了门。

老刘头披着一件褐色旧布夹衣自屋里出来:“云娃,起了。不多睡会儿?”因为昨天傅雷说过,所以,他脸上一点惊讶的神色也没有。

沈秋宝笑着唤了一声“刘爷爷”:“躺了好些天,想出来走走。”心道:原来刘爷爷住的也是柴房。

老刘头吩咐道:“这里是拳馆的西偏院。前头就是正院。这会儿,馆主大人正在练功。我要去生火烧饭,不能陪你。你就在这院里认认路儿,莫出去。要是冲撞了,可不好。”

“刘爷爷,我帮您生火。”在姑奶奶家的时候,长姐说过,大人们都喜欢手脚勤快的孩子。是以,沈秋宝毫不犹豫的主动请缨。尽管他其实很想去看馆主大人练功。

老刘头看了一眼他的小身板,乐呵呵的摆手:“你的腿还没好哩。等腿好了再说。”

“没事,已经不疼了。”沈秋宝坚持的跟在老刘头屁股后面。

后者见他走得还算轻松,便没有再拒绝——烧火又不是什么重体力活儿。小娃娃都好动,在床上躺上了那么些天,肯定憋坏了。活动一下身子骨,也不是坏事。

这一排小木屋共有三间。最右端的便是厨房。比起沈秋宝寄住的那间,厨房大了不止三倍。里头除了两孔青砖灶台、一溜从小到大整齐排列的铁锅、一口绛色大水缸,在黑漆斑驳的窗台下,还有一只半人高、八成新的木橱柜。后者做工粗糙,没有上漆,约摸三尺多长,分为上、下两层。

“饿了吧?”老刘头打开上面那层的橱柜门。

里面又分为两层:上面那层摆着两摞碗,都是细白瓷的,一大一小。大的那撂是海碗,共三只,小的那撂,在姑奶奶家是当菜碗用的,共五只;第二层搁着一只半尺来长的旧竹篮。

老刘头从竹篮里掏一个杂面馒头,转身递给沈秋宝:“昨晚还剩了点馒头。早饭还要些时候,你先垫垫肚儿。”

沈秋宝确实是饿了。几天相处下来,他大致摸到了老刘头的一些脾性。比如说,后者心直口快,也喜欢直心肠的娃儿。故而,没有客气,道了谢,双手接过馒头,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老刘头怜爱的摸了摸他的头,打开下层的橱柜门。这里只有一层,并排摆着两个乌黑发亮的大陶缸。他打开左边的那只,从中舀了小半碗碎苞谷,放在灶台上的最小的那只铁锅里。

接着,他关上橱柜门,蹲在灶台前,开始生火。

等他引火完毕,沈秋宝已经吃完了馒头。不用吩咐,他主动的从屋角抱来一小捆柴火:“刘爷爷,我帮您烧火。”

“以前在家里烧过灶火?”老刘头见他很有章法的添了两根细柴,这才相信他是真心想帮忙,而不是玩儿。

“嗯。”沈秋宝觉得自己可能是受了小猴子的影响,学坏了,如今说起谎话来也是脸不红心不跳的。

“行,你来。”老刘头笑眯眯的起身,“我去洗米,再到院子里摘点豆角。”碎苞谷粥,煮豆角,再加上昨晚剩的馒头,今天的早饭便齐全了。

很明显,沈秋宝的勤快大大取悦了老刘头。接下来,后者的话比平时多了许多。

很快,铁锅里的粥“咕噜咕噜”的开了,屋子里飘逸着苞谷的清香。

“刘爷爷。”沈秋宝指着灶台上那只最大号的铁锅,好奇的问道,“这只大铁锅也是用来煮粥的吗?它一次能煮多少人吃的粥?”这只最大号的,只比屋里的大水缸小一圈儿。他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锅。

“那口锅是老太爷传下来的,据说一回能煮两百斤白米饭。”老刘头无比向往的叹道,“先前,我们拳馆兴旺的时候,顿顿都是用这口大锅满满的煮一大锅白米饭才够吃哩。”

接着,他跟沈秋宝说起古来:一般来说,武馆有两种传承方式,即,师徒相传和父子相传。石秀县里的绝大多数武馆都是师徒相传。而刘家拳馆则是为数不多的父子相传。他先前所提及的老太爷是开馆之馆主。这位老太爷本是游学的武宗师,偶然经过石秀县,喜欢上了这里的山山水水,从此在此间开馆授徒。那时,他以刘家拳打遍石秀县无敌手。周边的人们纷纷慕名而来。不出两年,刘家拳馆便跃升为石秀县一流的武馆。

“这口大锅就是那时打造的。”老刘头说着说着,神情越来越沮丧,“当年,老太爷就是看上了这里的山水灵秀,以为地灵必人杰,是个出好苗子的地方,想广收门徒,把刘家拳发扬光大。哪知,石秀县只是个样子货。老太爷至死也没收到合眼缘的好苗子。老太爷不死心哪,临终的时候还不忘叮嘱老爷,说,他卜算出石秀县是有大机缘的灵地,一定会出武学旷世天才的,所以,一定要坚守下去。”

结果,貌似老太爷的卜算不太灵光。第二代馆主坚守了一世,仍然没碰到天才横空出世。倒是他的武学天赋远不如老太爷。后者没了后,第二代馆主的拳头不够硬,被其他武馆合力排挤,拳馆迅速败落。卖田卖地……最后,传到他儿子,也就是现任的馆主大人手里时,刘家拳馆只剩下小小的一进院子加三亩杂木林,在众多武馆里已然沦为末流。甚至于,早在第二代馆主当家时期,众武馆便耻于与刘家拳馆“切磋”武艺。

不过,也幸亏如此。不然的话,老刘头从心底里担忧,现任馆主大人保不住刘家拳馆的百年老招牌。

沈秋宝听完,蒙圈了。原来,刘家拳馆是这样的武馆……

“我们拳馆加上我,总共才三个人。”老刘头正色道,“云娃,你还想留下来吗?”刘家拳馆虽然没落了,但傲骨仍在。身为世仆,他容不得任何人小视拳馆。拳馆也从不留三心二意之人。

末流武馆,那也是真正的武馆啊。况且,不留下,我还能去哪儿?沈秋宝坚定的点头:“刘爷爷,帮帮我吧。我想留下来学武。”

第二十六章 我是沈云

“留下来学武?”老刘头呵呵,“这我可说了不算,得看你的天赋。还是那句话,你先养好伤再说。”八字才一撇的事,他是不会先说出来的。这是他一贯的做派。

也就是说,自己暂且可以住下来喽。沈秋宝很清楚自己的身份,本来就没指望能立刻拜师学艺,闻言,心稍安,赶紧点头应下:“哎。”

早饭熟了。老刘头让沈秋宝自己在厨房里先吃,而他自己则用竹篮提了早饭,去正院给馆主大人和傅雷送饭。

不出半个时辰,傅雷提着竹篮送老刘头回来。此时,沈秋宝已经吃完饭,蹲在豆角地里抓菜虫——后杂院,三间小木屋的前面是一块小空地。老刘头将它们开成了菜地,见缝插针的种上了豆角、南瓜、青菜和韭菜。

“云小弟,你腿上的伤还没好利落,不可太操劳。”傅雷冲他招手,“过来,我给你看看伤口。”

“好咧,傅大哥。”沈秋宝慢慢的挪出菜地。

院里有一口老井。井台有两尺来台,是用长青石砌成的。傅雷扶着沈秋宝在井台上坐下,捋起他的左裤腿儿,轻轻的拆开纱布。

“嗯,伤口结疤了。”傅雷满意的点头,从怀里掏出一只拳头大的白瓷胖肚瓶儿,给他上药,嘴里叮嘱道,“这两天长新肉,伤口会有些痒。你千万要管好手,不要去挠它。”

瓶里装的是一种淡黄色的油状药液。涂在伤疤上,清清凉凉的,舒服极了。沈秋宝惬意的眯缝着眼睛,连连点头:“嗯,我听傅大哥的,不挠它。”

上完药,傅雷又重新给他包上新的纱布,把药瓶儿递给他,吩咐他以后自行涂药:“每天涂两次,早晨起来,晚上睡觉前,象我刚才那样涂一次药就行了。疤子没有落之前,不能沾水。”

沈秋宝捧着药瓶,抬头瞪大眼睛问道:“傅大哥,那,你以后还会来看我吗?”从老刘头那里,他知道,能否留下来学武,全凭馆主大人一句话。而他又见不到馆主大人,所以,要想留下来,唯有博取老刘头和傅雷的喜欢。他们若是喜欢他,将来才会在馆主大人面前替他说好话。

长姐以前说过,喜欢都是相处出来的。他要是连傅大哥的面儿都难见上几次,后者怎么可能会喜欢他呢?

当然,他也没有刻意做假。几天的相处下来,他心里很喜欢傅大哥,是真心想亲近他。

大眼睛黑溜溜的,清澈得有如上好的琉璃,清清楚楚的映着小家伙的亲近与信赖。傅雷愣了一下,笑道:“上午,我要练功。下午要跟师父学配药。中午才有空过来。”

师父向来要求严格,前些天,如果不是给云小弟上药,上午的时候,他休想走出练武堂寸步。今天,他也是借着送餐具的由头,才跟师父请到一刻钟的短假——学武的生涯,刻板又辛苦,十年如一日。不给自己找点乐子,日子怎么过呀!以前,他就喜欢往老刘头的后杂院里跑。哪怕什么都不做,就是在井台上干坐着,也是一天之中难得的轻闲时光。现在,后杂院里新住进来了这么有趣的小家伙,他便更加管不住自己的腿。

只是,一次两次的,师父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天天如此的话,师父那里肯定不好交待。

我得找个说得过去的借口才行!

看着小家伙乖巧伶俐的样子,他突然想起昨天师父与老刘头的对话:老刘头很喜欢小家伙,又加之觉得对他有愧,是以,为其向师父讨个学武的机会。而师父也动了侧隐之心,有松口的迹象。

心中一动,他计上心来,笑眯眯的问道:“云小弟,你识字吗?”

捡到小家伙的第二天,老刘头就问清了小家伙的来历,立刻一五一十的禀报了师父。当时,他就跟在师父身边,是以,他知道小家伙是个父母双亡、被亲人抛弃的山民孤儿,唯一的姐姐也极可能在后山喂了狐妖。以小家伙这样的身世,又小小年纪,应该是还没开蒙的。在其他武馆里,大师兄通常都是要替师父教导底下的师弟师妹们。可他们拳馆总共才他这一个弟子,他这个大师兄一直都只是摆设。哇呀呀,好想过过大师兄的瘾!师父没有发话,不能教武学,但是,他可以先教小家伙识字啊!

果然,沈秋宝老老实实的摇头:“不认得的。”

在牛头坳村是有族学的。不过,族里规定,族中男丁要年满六岁才能开蒙。他还没到年纪。好吧,就算他到了年纪,听爹娘的意思,也是不会送他去开蒙的:一来,去族学开蒙要交二十个大钱和三斗白米。若是还要接着学,翻了年,还要每个月交十个大钱;二来,识字是为学武做准备。寻常的山里娃哪有学武的机会?人们通常都认为,不学武,光识字,一点用处也没有。所以,又何必在上面浪费那么多的银钱和时间呢?在牛头坳村,除了族长爷爷他们那一房,其他人家都很少送娃上族学。

而他也没少听族长爷爷家的族兄们抱怨,说,识字很难,一点儿都不好玩。故而,以前从来没有动过识字的心思。

但是,现在不同了。

他要学到一身的好武艺,才能给爹娘、奶奶报仇,自然要找机会先识字。

傅大哥这么问,难道是要教我识字?想到这里,他满眼期待的望着傅雷,请求道:“傅大哥,你能教我识字吗?”

好聪明的小家伙!傅雷挑眉:“你想学吗?”

“想!从心底里想学!”沈秋宝双手在胸前抓握成拳,使劲的点头。

“扑哧”。傅雷被他认真的小样儿给逗乐了:“行,以后,每天中午,我过来教你识字。”

没想到,傅大哥的心肠比庙里的菩萨还要好,一求就应。沈秋宝喜欢的拍掌叫了起来:“啊,太好了!谢谢傅大哥……”

他太高兴了。如果不是傅雷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按住,肯定当即就蹦了起来。

“你摸乱动,小心扯坏了伤口。”

“傅大哥,是从今天中午开始吗?”

“呃,好吧……”

老刘头听到外面的欢呼声,从厨房探出头来。看到井台上,一大一小两个小子都是乐不可吱的样子,他也禁不住摸着胡子呵呵轻笑:“两个憨娃……”好多年,他都没有在拳馆里听到这么欢畅、轻松的笑声了。

回到正院,傅雷如实禀报了馆主大人。和他意料的一样,馆主大人同意了,不过,只准他过去半个时辰。理由是:助人没错,但是,傅雷不能因此而耽搁了自己的课业。

“翻了年,你就要参加武试。现在不抓紧,到时怎么过得了?”馆主大人如是说。

能有半个时辰,傅雷已经很知足了。

午饭过后,他在拳馆的故纸堆里翻找了半天,终于寻出一本叫做《识字歌》的旧书,兴致勃勃的去后杂院教沈秋宝识字——在最辉煌的时期,刘家拳馆开辟了“图文阁”。里头收录了数百册入门级别的武功典籍和药书。这些书以识字为主,内容浅显,通俗易懂,学徒们可以随时借阅。只可惜,自老太爷过世后,拳馆江湖日下,学徒流失严重,图文阁首当其冲。因无人看管,各种书籍流失、破损严重。传至现任馆主大人手里时,已经变成了一堆杂乱的故纸,堆在正院的西厢房一角化灰。

“当年我开蒙时,除了这本《识字歌》,师父还给我准备了笔墨纸砚的。只是我现在手头不宽裕,匀不出多余的来。只能给你准备一枝毛笔。”傅雷有些难为情的递过来一枝旧毛笔,“你暂且用水代替墨,在地上练字。”顿了顿,又补充道,“我小的时候,大多数时候也是在地上这样练字的。”

“谢谢傅大哥。”沈秋宝却是很满意了,如获珍宝的双手接过旧毛笔,“我真的很喜欢。”

真是个乖孩子。傅雷暗中吁了一口气:“那,我先教你写名字。”说着,他又从沈秋宝手里拿过毛笔,沾了水,在泥地上一笔一划的写下“沈云”二字。

写完后,他特意提醒沈秋宝观察自己拿笔的姿势。然后,把笔递还给后者:“你拿好笔,我握着你的手,再教你写一遍。”他不知道该怎么教徒弟。当年师父是这么给他开蒙的,他照搬过来,应该没错。

“嗯。”沈秋宝两眼亮晶晶的,极力压制住满心的激动,学着他的样子握笔。

他比傅雷想象中的更伶俐,简直是一教就会,初上手,毛笔握得象模象样。

本来还想着要提醒他几处握笔的要诀,见状,傅雷默默的咽下了那些话,握着他的手,一边写,一边念叨着笔顺:“点、点、提……”

不一会儿,“沈云”两个字再次出现在泥地上。

沈秋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啊,我会写字了!这就是“沈云”!

虽然已经在很多人面前,他已经用过这个名字。但是,在他的心里,一直只将这个名字当假名,从来没有当过真。直到此时此刻,“沈云”二字出现于他的笔下。这一刹那,他突然间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沈云,我就是沈云!

我要努力学识字,将来还要学武,学到一身的本事,成为象馆主大人一样的武师。

我要做能为爹娘、奶奶报仇的武师沈云!不要再做那个什么也不懂,任人欺负,连长姐也不能保护的山里娃沈秋宝!

所以,从今天起,沈秋宝沦为过去。

我叫沈云!

我是沈云!

“会写了吗?”傅雷松开手,问道。

沈云傻了眼:“啊?”

点、点、提……呜呜呜,太长了,没记住……

第二十七章 杳无音信

半个时辰之后,傅雷回到正院学习配药。

见他与去时不一样,兴致不高,馆主大人轻笑:“小娃娃畏难,不想学了?”小孩子心性不定。想当初,大徒弟启蒙时,也是厌学的很。

傅雷有些失落的摇头:“没有。云小弟很想学。只是……他太笨了。半个时辰里,才勉强记住他自己的名字。”顿了顿,又道,“先前,我一直以为他是个聪慧的。”

馆主大人随手给了他一记“毛栗子”,笑骂道:“世上哪有那么多的旷世奇才!”不过,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失望的:半个时辰才学会两个字,也确实是笨了点。

这两天,他没少听老刘头说沈云的事,也以为是个伶俐的,不免产生了些许期望——也许是工夫不负有心人,这个娃娃未必不会是祖父和父亲都痴等了一辈子的学武天才。

所以,当大徒弟请示,想每天抽半个时辰去教小家伙识字时,他应允了。除了让大徒弟放松一下,更多的是,想考校一下小家伙。

结果……想到这里,他自嘲的摸了摸鼻子,息了相看徒弟的心思,淡声问道:“雷儿,你以后还要去教他识字吗?”

“要去的。”傅雷如实以对,“云小弟虽然笨了点,但我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很想识字。我不忍拒绝他。”

馆主大人闻言,微微颌首,不再多说。

沈云却不知馆主大人已经放弃了他。傅雷离开后,他仍然蹲在地上,一笔一划的写着自己的名字。

等老刘头午睡醒了,过来看他,他跟前的泥地已经湿了老大的一块。

看着地上那些歪歪扭扭的“沈云”,老刘头不禁被打动了——真是个憨娃。整个中午都蹲在地上写字。

他身为刘家拳馆唯一的下人,要管着所有的庶务,所以,虽然未正式拜师门,也是识字且略通拳脚的。小家伙比他小的时候勤奋多了。

“云娃,你初学写字,不妨试着先用沙盘写字。”他有心提点道。在泥地里练字,太费毛笔了。再者,他的切身体会,在沙盘里练字,有助于提升腕力,练出来的字,会很有力道。

“沙盘?”沈云不解,“是什么?”

“就是在地上铺一层细沙。春天时,拳馆补院墙,还剩了些河沙。”老刘头笑道,“你练了这么久,也该歇歇了。我给你找点纱布,去筛一点细沙。以后,你就能用树枝在沙盘里练字了。”

“嗯。”沈云听明白了。这样练字连毛笔也省下了,完全不费钱!他笑眯了眼,“谢谢刘爷爷!”

第二天中午,傅雷如期而至。他也很赞成沙盘练字,在教新字之前,他先考校沈云,令其在沙盘上先写一遍名字。

后者遵令,认认真真的一边念笔顺,一边写下了“沈云”二字。

“嗯,还行。”傅雷见字迹比昨天齐整了一些,满意的拿过《识字歌》,指着封面上的三个字,一个字一个字的念道,“识——字——歌。今天,我们就学前面两个……”看了沙盘上的“沈云”二字,他又改变了主意,“今天学三个字吧。”心道,两个字和三个字,区别也不是很大,云小弟应该学得会吧?

事实上,沈云今天的表现比昨天强得多。半个时辰之后,他已经能在沙地里熟练的写下“识字歌”这三个字。

“今天怎么学得这么快?”傅雷有些吃惊。

沈云挠了挠头,呵呵笑道:“我一直照着傅大哥的字在写呢。”这就是沙盘的好处了:写下的字,不去抹平的话,会一直留在那里。而用毛笔蘸水写出来的字,很快便会干掉,不再现出字迹。

“原来如此。”傅雷恍然大悟。回到正院,他跟师父汇报了沙盘写字的好处,赞道,“刘爷爷的法子真好,很适合云小弟。”

半个时辰才学会三个字……馆主大人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五天后,沈云左腿上的伤疤落了,现出一个粉红色的肉坑。傅雷仔细检查后,宣布:“你的伤好了。以后不用再涂药。”

沈云高兴极了,迫不及待的拉着老刘头的手,请求道:“刘爷爷,带我去找九姐,好不好?”

这些天,沈云一直呆在后杂院里。练字之余,他烧火、打扫院子、给菜地浇水、捉虫,几乎揽下了后杂院里的所有杂活。

老刘头越发的喜欢这个乖巧勤快的小家伙。他一生未娶,几乎把小家伙当成了亲孙子一般的疼爱。

而沈云也充分感受到了老人的善意,心防大减,从心底里亲近之。故而,两人相处明显亲呢了起来。

“好。”老刘头二话不说点头应下,“明天吃过早饭,我们去那边山脚的村子里找人。”他深信馆主大人的判断: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娃娃被妖狐捉去了,哪里还会有活路?只怕是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了。但是,他不忍沈云伤心,一直没有透出妖狐的口风。

云娃还小。找着找着,时间长了,心里也就淡忘了。想到这里,他又道,“不过,拳馆里活计多,我最多能隔天抽出半天工夫。”怜惜的摸了摸沈云的头,“那边的人家不少,找人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们可能要多找几次。”

傅雷是知情人,听懂了老刘头的打算,也帮着敲边鼓:“云小弟,你要是想继续识字的话,上午不能回来的太晚。”

沈云在心底里是恨不得能立刻找回长姐。可是,他想着,自己白吃白住的住在这里,还能学着识字,已经很麻烦大家了。刘爷爷一个人管着拳馆的杂事杂活,很累的,现在还要陪他去找长姐,感动之余,他真的很过意不去,不好再过多要求。

“是,我知道了。”他感激的应下,“谢谢刘爷爷、傅大哥。我给你们添麻烦了。”

“憨娃,说什么呢。”见小家伙如此懂事,老刘头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第二天吃过早饭,老刘头领着沈云去找人。因为是要去后山的山脚,所以,他们没有走前门,而是从后杂院的后门离开,直接上了后山。

翻过山顶,两人先去了沈九妹先前藏身的小山洞。

“你们先前是藏在这里吗?”老刘头心底仍存着一丝奢望,问道。

沈云却不住的点头:“对,就是这个山洞。”并指着扔在山洞外面的那根大树枝,“这是我从山坡下的林子里拖回来的。先前,我离开时,把它堵在门口。”说着,他三步并做两步,冲进了洞里。很快,又欢喜的跑了出来,“洞里的灰堆还在,不象有野兽进了洞。刘爷爷,九姐肯定是被人救走了!”

山里的娃娃果然厉害。老刘头心里庆幸不已:上次离开时,他抹掉了妖狐留下来的所有痕迹。

以后,他也会在云娃面前一口咬死,从未有过妖狐进洞的事。

唉,就当沈九妹是被路过的好心人救走了。这样,至少云娃不会太难过。

“我们下山去找你九姐。”他掩下心底的不忍,强颜笑道。

他们先挨家挨户的访问了山脚最近的村子。十来户人家时常会上山打柴、采摘野菜。然而,他们无一不摇头。

“这些天没有上山顶。”

“不知道有那样一个山洞。”

“没看到有人带十一二岁的女娃子下山。”

“不会是从别的路下山了吧?”

甚至有人很热心的问道:“丢了个女娃娃?要不要我们再帮着上山找一找?”

被妖狐捉走了,再多的人也找不到啊。老刘头谢绝了他们的好意,表示去其他村子再问问。

“也许隔壁村子有人看到了呢。”人们同情的看着两人,好言安慰道。

就这样,两人费了小半个月,走访了山脚的所有人家。他们什么消息也没有打探到。

“刘爷爷,以后,你不要再陪我去了。”沈云沮丧极了,耷拉着头,嗡声说道。他决定以后自己去找人。刘爷爷不是个闲人,年纪又大了,他不能再麻烦老人家。

老刘头忍不住安慰他:“山脚通着官道,每天过往的客商那么多。兴许你九姐是个有造化的,被过路的贵人救走了呢。”

“呀,我怎么没想到!”沈云不由眼前一亮,亢奋的说道,“明天,我再去山脚问问,看那些天有没有外面的人上山。”

真是个痴儿。老刘头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明天我陪你去。”

“真的不用了。”沈云认真的说道,“刘爷爷,那边村子里的娃娃,我认得好多。他们会帮我的。我自己去问就行了。”

这倒也是。老刘头亲眼所见,沈云性子好,确实很受那边山脚的孩子们欢迎,与他们混得很熟。

也许多交些朋友,云娃慢慢的就能忘了九妹。

最主要的是,他已经从馆主大人那里得了准信,沈云当不了拳馆的学徒。不过,馆主大人决定收留沈云当杂役。他年纪大了,是时候在身边带个帮手。沈云手脚勤快,纯朴乖巧,又没别的去处,是个合适的人选。只是,娃娃还小,他也还做得动,不会太拘着人。是以,没有再坚持:“记得早点回来吃午饭。还有,你中午还要识字呢。”

“是,知道了。”沈云一扫愁云,笑眯了眼,“今天中午,要烧什么菜?我去摘菜。”

真是个娃娃,好哄得很。刘老头呵呵笑道:“豆角怕是要长老了,多摘些来,今天我教你晒菜干。”

“好咧。”

第二十八章 不甘心

第二天中午,沈云兴高采烈的回来了:“刘爷爷,斧头他们说,那天晌午的时候,确实看到有一支马队在山脚生火做饭。那些人的穿着打扮很象是过往的商人。斧头还亲眼看到,有三个伙计模样的人提着篮子上山挖野菜。我觉得,九姐应该是被他们救走了。”

“斧头?是哪个?”老刘头正在择菜,闻言,手上微顿,笑眯眯的问道。

“就是在山脚放牛的那个,比我高一个多头,晒得黑黑的。每次我们下山,都碰到他。您还夸过他,说他把大黄牛喂得很精壮。”沈云拿了条小板凳过来坐下,帮着择菜,“除了斧头,石头他们也都看到了。”

“哦,是他呀。他是个实诚的娃,这话应该是真的。”老刘头连连点头,“大家都这么说,那就更不会错了。”他见过这个放牛娃好几次。在印象中,这个娃看着比云娃大了两三岁,是个机灵的,嘴甜会说话。故而已经在心里有了大致的猜测:这些话十之八九是村里的大人们教的——山脚住的都是纯朴人家。他们俩几次三番去打听沈九妹的下落。大家都知道了内情,很是同情,于是,当云娃再去打听时,大人们故意教村里的孩子,顺着云娃的心,编些瞎话安抚这个可怜的孤儿。

“嗯,肯定是真的。我还问了他们那些客商的模样。”沈云兴致勃勃的说着,“斧头的记性最好。石头他们说过去好些天,记不清楚了。只有斧头说得清清楚楚。他说了之后,石头他们也记起来了,都说就是这样的。”

老刘头听完,更加肯定心中的猜测,也顺意说道:“马队走南闯北,行踪不定。又过去了这么些天,怕是很难打听到他们。”

“不怕的。”沈云很是肯定,“斧头说,马队通常走的是熟路。过些时候,他们肯定还来。他说会一直帮我留意,等再看到那支马队,帮我去打听。我和他约好了,以后每隔五天去找他一次。”

“这也是条门路。只是要费些时间,你不要太急。”老刘头面上不显,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憨娃,真是可怜呢。

“我一定会等到九姐的。”沈云目光灼灼的应道。

找九妹的事,也算是解决了。老刘头暗中松了一口气。

中午的时候,傅雷过来,知道了这个“好消息”。他也不忍打破沈云的希望,装出欢喜的样子拍了拍小家伙的肩膀:“你安安心心住下来,等你九姐。”

“太麻烦大家了。”沈云听出这是收留自己的意思,感动之余,觉得很不好意思。

“有什么麻烦的。”傅雷满不在乎的说道,“刘爷爷年岁大了,你住在这里,和他做伴,平时多帮他做些活就是。”小家伙心里有多渴望拜入师父门下,他最清楚不过。只是,小家伙资质有限,能留下来做杂役,已是师父最大的垂怜。他也没办法改变什么。

这段时间跟着老刘头去山脚挨家挨户的寻访沈九妹,沈云又长了不少见识。如今的他早已不是牛头坳村的无知山里娃,很是懂得一些人情世故。闻言,他听出味来了:馆主大人无心收他为徒。

也是。馆主大人总共才收了傅大哥这么一个徒弟,哪有那么容易再收徒?尽管是意料之中的事,事到如今,他得了准信儿,心里还是难过得很。

不过,转念又一想:无亲无故的,馆主大人能收留我,让我在拳馆里白吃白住,已经是最仁义不过;傅大哥那么忙,每天还特意挤出时间来教我识字;刘爷爷也当我是亲孙子一样的照顾着。我这是掉进福窝里了啊,有什么好难过的?

还有,九姐的下落也有了眉目。

这么一想,难过劲儿全没了,心情舒畅了不少。

“傅大哥,我记住了,会努力帮刘爷爷做活的。”他很肯定的应道。他人小力薄,只能如此报答恩人们。

“乖。”傅雷知道他是真听懂了自己的话,心里更加觉得可惜:要是云小弟的资质好一些,那就好了。他是从心底里想有一个这样的小师弟。

其实,沈云对于学武依旧没有死心——怎么能死心呢?血海深仇没有报,九姐又下落不明。

可是,怎样才能学武呢?明明住在拳馆里,却不能学武。这就好比深在宝山,却只能眼睁睁的瞅着,与宝无缘。教人怎能心甘?

沈云无时无刻都在心底琢磨:如何才能学武?

想了好些天,他终于拿了一个主意。

这天上午是他与斧头约好碰头的时间。上午,用过早饭后,他跟老刘头报备了一声,高高兴兴的出了门。然而,中午时分,他顶着一双“熊猫眼”,狼狈不堪的回来了。

“怎么搞的?”老刘头拧眉问道。小家伙一身泥,两只眼睛周边的青肿那么严重,只要不瞎,都能一眼看到,好不好?

沈云难为情的勾下头:“和石头他们打架,输了。”

就这副惨相,明摆着是在外头打了架。但,这并不是重点。老刘头有些生气:“为什么打架?”他一直以为小家伙是个乖巧、不惹事的。不然,也不会如此放心的让小家伙单独出去。

“他们说,我是拳馆的人,肯定拳脚厉害得很。我没有跟他们吹牛。我都说了好几次,说自己资质不好,没有学武。可是,他们不信,一定要跟我比试。”沈云小心翼翼的偷瞄了一眼老刘头,嗡声说道,“结果,我脸上挨了石头两拳。”

男娃娃们凑在一起,难免不打打闹闹。见没有伤到骨头,老刘头挑了挑眉头:“跟个泥猴似的,去洗把脸吧。”

“哦。”沈云垂眸,掩下眼底的失落。

中午的时候,傅雷过来了,看到他这副熊样,不禁哈哈大笑。

“傅大哥,我被石头揍得这么惨,你还笑话我。”沈云鼓起腮帮子,气呼呼的抗议。

“好,不笑你。”傅雷忍住笑,安慰道,“这点伤算什么?我跟外面的人比武,有一次被打得好几天起不来床。”

“石头他们跟我约好了,五天后再比试。”沈云抱着他的一条胳膊,满脸堆笑的摇啊摇,“傅大哥,你教我一招厉害的,对付他们,好不好?”当不了学徒,他打的主意便是,学一招算一招。就象学识字一样,积少成多,将来他肯定能成为厉害的武师,绝不会入宝山却空手而归。

“那可不成。”傅雷抽出胳膊,把人推开,“武学从来都不是用来显摆的。你这态度完全不对。”

“我不是想向石头他们显摆。我只是不想再挨打。”沈云赶紧辨解,指着自己的熊猫眼,死皮赖脸的挨上去,“傅大哥,石头他们可厉害了。你也不想我老是挨揍吧?”

傅雷瞅着他,没有吭声。

沈云见状,又添了一把火:“傅大哥,石头还说我这么孬,我们拳馆肯定也不行。我气不过,又跟石头打了一架。结果,还是三两下就被打倒了。”说着,神情沮丧之极,“傅大哥,我给我们拳馆丢脸了。”

傅雷哼哼:“这么容易被打倒,那是因为你下盘不稳。多扎马步,就好了。”心里却直翻白眼:小样,还敢跟我用激将法!

拳馆的未来杂役哪能不学点拳脚的?当年,刘爷爷就是跟师祖学了一路入门拳。再者,师父也默许了,以后沈云跟着自己混。故而,傅雷决定择日不如撞日,就从即日起,好好教一教自己的小跟班。

“真的?”沈云的“熊猫眼”立时亮了,不过,旋即又黯淡下来,低声嘟囔,“扎马步?我不会……”

“没关系,我教你。”傅雷磨了磨后牙槽,摸着他的头,笑道,“云小弟,你可要用心学哦,莫再给我们拳馆丢脸。”

“呃,不会的。”沈云如愿以偿,却莫名的觉得阴测测的,后背直冒凉气。

“先识字,再教你蹲马步。以后,每天早上,你要蹲半个时辰的马步,才准吃早饭。我会请刘爷爷监督你的。”一提到学武,傅雷就跟换了个人似的,板着脸,笑意全无。

“是!”沈云挺直胸脯,应得喀嘣脆。

然后,学完当天的三个字后,他开始学习蹲马步。

“双脚分开,略宽于肩。”

“身子下蹲,脚尖平行向前。”

“双膝外撑,膝盖不能超过脚尖。”

“大腿与地面平行。”

“收胯!”

“夹臀!”

“挺胸!”

“抬头!双眼平视前方!”

傅雷一扫教字时的斯文样儿,从树上折下一根大拇指粗的长树枝,冷着脸,指点沈云蹲马步的技巧。

若是看到沈云哪里做得不到位,他一点儿也不含糊,手里的树枝象鞭子一样,呼的抽过去。

呵呵,学武哪能不吃苦头?师父就是这样教他的。

滋,真疼!沈云抿紧双唇,竭力吞下冲到嘴边的惨叫。

“嗯,就这样,你自己练着。”傅雷抬头看了看天色,用树枝在地上划了一条线,“树影子超过这条线,你才准停。”他估摸着,树影偏移,也就是一刻多钟后的事。第一天站马步,时间不能太长。

“明天早上,你自己再练半个时辰。”他警告道,“莫要偷懒。我会请刘爷爷盯着你的。”

“是!”沈云目不斜视的应着。他撒了谎。脸上的熊猫眼与石头无关,是他求斧头打的。条件是,以后他要把学来的招式教给斧头。

结结实实的两记饱拳,总算换来了学武的机会,他怎么可能偷懒!

第二十九章 刘家拳

识字、扎马步,沈云一样也不曾放松。然而,三天过后,除了腰酸背痛,他一点儿也没有觉得自己和以前有什么不同。

暗地里琢磨了老半天,这天中午,他终于鼓足勇气问傅雷:“傅大哥,我怎么一点长劲也没有?是不是哪里练错了?”

傅雷的时间紧,不可能每次都盯着沈云扎马步。事实上,自从头次教了扎马步的要领后,傅雷就没有再看过他扎马步,只是每天上午问一下老刘头,看他有没有偷懒。因为老刘头每次都回答“云娃练得很认真,一点懒也没有偷”,所以,中午过来时,都不曾提过扎马步的事。

闻言,傅雷拧眉:“你现在扎给我看看。”

“是。”沈云依言扎了马步。

“没错,要领掌握得很好。”傅雷满意的点头,“收了,开始识字。”

“可是,我都练了三天了,也没感觉到比以前要厉害。”沈云收式,嘟囔道。

傅雷被气笑了:“才练三天,你就沉不住了?没练一两个月,不要说你扎过马步。”

“啊!”沈云惊呆了,“要这么久?”

“学武哪是一天两天的事?我学武十余年,如今,师父也只是说我刚入门而已。而且,我现在每天还要早晚扎一个时辰的马步。”说着,傅雷扎了一个马步,“来,你来推我。”

话音刚落,沈云感觉傅雷身上的气势完全不同了。还是傅雷,但是,他双手握拳护在两腰侧,扎在那里,比高山还要厚重。沈云劈头盖脸笼过来的浑雄气势所淹没,震撼之余,完全不知所措。

“怎么推?”他弱弱的问道。

“随你。”傅雷暗中运转拳诀,气沉丹田——师父说过,身为武者,比试之时,不可轻视任何一个对手。这是身为武者的态度。

说话间,古铜色的面庞上,一道金色的亮光嗖的闪过。

这……是我眼花了吗?沈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太奇怪了。他不敢妄动。

但,这也是他生平头次看到真正的武者展示武力。扎马步到底有什么神奇之处呢?心中的好奇顿时盖过胆怯。他小心翼翼的围着傅雷慢慢转了一圈,寻思着该从哪里下手。

最终,他猛的出手,从左侧全力去推傅雷——这是他的经验。以前跟小伙伴们打架得出来的。好吧,从背后下手,是更好的选择。不过,站在他面前的是傅大哥。每天教他识字,教他扎马步的傅大哥,在他心里是亲大哥一样的存在。他绝不能用下三滥的阴招去对付傅大哥。

双掌一碰到傅雷的左胳膊,刹那间,他感觉好比碰到了一面铜墙铁壁。

“用点力!没吃午饭吗?”傅雷轻笑。

沈云的心气也被激将起来,“啊”的大吼一声,使出了吃奶的力。

然而,傅雷依旧不动如山。

“不可能!”沈云大呼。因为他又看到了一道金色的亮光。不过,这一次是在傅雷裸露的左胳膊上。

小家伙真自信。老子蹲了十年的马步,要是被一个六岁的娃娃一推就倒,还学什么武?不如去买块豆腐一头撞死,早死早超生的好。傅雷撇撇嘴:“那你再试试。”

不用他说,沈云也想再试试的。他揉了揉眼睛,这回换到了右侧——为什么选右侧呢?因为傅雷的右胳膊也是裸露的。

“呀——”,这一回,他也扎了个马步,稳住身形,使劲全力,猛的一推。

“嗯,不错,比刚才强了一些。”傅雷依旧纹丝不动。

但,沈云看得清清楚楚——傅雷的右胳膊上的的确确又闪过一道金色的亮光。

他再也忍不住:“傅大哥,你的身上怎么会有金光闪过?先是脸上,再是左胳膊和右胳膊,都有。”

傅雷收式,风淡云轻的解释道:“哦,那是真气。我们刘家拳至刚至阳。练就一口纯阳真气,才算是入门。”

“啊!好厉害!”沈云一个字也没听懂,不过,他完全被折服了。

傅雷挺享受他全身心的崇拜,忍不住多说了几句:“我这算什么,只是入门而已。师父那才叫厉害呢。师父动武时,真气有如金钟罩体,就象庙里的金身罗汉下凡。据说,太师祖、师祖更厉害。只不过,我无那眼福,没能亲眼见识过。所以,外头的人又称我们刘家拳为‘罗汉拳’。”

“真的?”沈云的眼里流光溢彩,“傅大哥,能教我吗?”这绝对是真正的武学,好想学!

“先扎好马步……呃,我也是从扎马步开始的。”傅雷哼哼。师父没开口,他私下教小家伙拳诀和心法,便是背叛师门。只是,小家伙的眼神如此之热烈,他实在不忍实言以对,只能含糊应付。

“是。”沈云安心了。

第二天又是与斧头的五天之约。沈云遵守承诺,将扎马步的要领悉数告之斧头。

“这算什么招数?”斧头试着扎了一次,根本就不相信,“我见过真正的武者出招,根本就不是这样子的。”

“是真的。傅大哥也是这样扎马步的。你现在感觉不到它的威力,那是因为你还没有入门。”为了证实自己所言非虚,沈云一五一十的道出了昨天推傅雷的情形。

斧头又扎了一次马步,将信将疑的说道:“你来推我。”

沈云其实是有一股子横劲的。凭着这股横劲,在牛头坳村,他打败同龄无敌手,就是和比他大一两岁的小哥哥们,也是可以一战。更何况,昨天与傅雷比试时,他对怎么使用这股横力,又有了新的领悟,现在面对斧头,自信得很。

是以,闻言,他咧嘴笑了笑:“那你站好了。”

斧头瞄了他一眼:“来啊!”

沈云呼的冲上去,猛推其后背:“倒!”

斧头的马步跟花架子似的,应声散了。整个人往前踉踉跄跄的冲了两步,“叭唧”,摔在地上。

“我就说马步不是真招!”他爬起来,坐在地上,愤怒的指责,“你分明是说话不算数,拿假招数来唬弄我!”

沈云却一点儿也不恼,认真的解释道:“我傅大哥昨天说的很明白,他是练了十年,才变得这么厉害的。你看我,先前打得过你吗?我才练了五天马步,现在就能推倒你了。”五天前,他和斧头是真正比试过的。斧头的那两拳,不是他放了水,而是确确实实打不过。

斧头皱着眉尖想了一会儿,脸上的怒气消失了,拉着他的手,笑嘻嘻的说道:“沈云,你说话要算数。以后,学了新招数,一定还要教我。”

“我说话向来算数。”沈云不满的抽出手,“傅大哥说了,没一两个月,不要说扎过马步。这一两个月,肯定不会教我别的招了。”

“哦,这样啊。”斧头将信将疑的看着他。

沈云恼火极了,大叫:“傅大哥说了,他也是这么练过来的。”

“好了,我又没说不信你。”斧头笑嘻嘻的攀着他的肩膀,“我们是朋友,一起找你九姐的好朋友,不是吗?”

提及九姐,沈云心中的怒火顿时全熄了:“每天要扎两次马步,最好早晚各一次,每次半个时辰。你不要偷懒。五天后,我再来和你比试。”

“好的。”斧头满口应下。

然而,五天后,斧头沮丧的表示放弃了:“扎马步根本就没有用。我练了两天,身上到处都痛得很。我不学了。以后,傅大哥教了你新招数,你再教我。”

沈云很想劝他。刚开始时,他也是腰酸背痛,晚上都睡不好觉。不过,坚持下来,如今好多了,同时,他也确确实实感觉到双腿比先前更有力。所以,从前天开始,他听从老刘头建议,把每次扎马步的时间延长了一刻钟。老刘头还鼓励他,说下盘稳,相当重要,要他好好练哩。

不过,看到斧头的样子,他最终还是咽下了这些话——不知道为什么,斧头现在的样子,令他觉得有些讨厌。

哼,不练就不练!

他淡声应道:“好,等我学了新招,再教你。”

“你不说是,傅大哥还教你识字吗?学新招前,你也教我识字,好不好?我们有约在先的。”斧头满脸堆笑,伸出两个指头说道,“听傅大哥的意思,学新招是两个月之后的事。这两个月里,我要是什么都学不到,感觉很吃亏。”

本来就是一场交易。沈云也觉得他说的没错,遂点头:“好。你什么时候想学?”

“现在就可以啊。”

沈云四下里看了看:“跟我来。”

他将人带到一片裸露的红泥地前,随手捡了一颗小石子:“你叫宋斧头,我还没学,不会写。所以,就先不教你写名字。等我回去跟傅大哥学会了‘宋斧头’这三个字,再来教你。今天,我先教你写三个字‘识字歌’。”顿了顿,解释道,“傅大哥每天也是教我三个字。”

“好咧。”这回,斧头没有再挑挑拣拣,和他一样,盘腿在泥地旁坐下,认认真真的学了起来。

第三十章 劈柴是项技术活

扎马步很耗体力,沈云的饭量时显见涨。本来就是白吃白住,他心里过意不去,再者也怕被嫌弃吃得太多,于是坚持不添饭。只是这样一来,夜里,他就会被饿醒,抱着空瘪瘪的肚子,在小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两天后,老刘头突然问他:“云娃,你那屋里是不是闹耗子?”

沈云一头雾水:“没有啊。”

老刘头满脸狐疑:“这两天半夜里,我老是听到你那边有响动。”

一时间,沈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唯有默声勾着头——他总不能说,是自己饿得睡不着而闹出来的响动吧。唯有在心里告诫自己:晚上睡觉要老实点。

老刘头见状,也不好再追问,故意岔开话题:“唔,韭菜洗好了吗?”

“好了。”沈云如获大释,赶紧去拿装韭菜的筛子。

但是,老刘头暗地里多留意了起来。

今天早上吃的是韭菜杂面饼。巴掌大的杂面饼烙得两面焦黄,喷香香的。沈云大爱,就着咸菜条和玉米面糊糊,转眼就吃掉了两个。可是,好象连半饱都没混上。回过神来,他强制自己不再看杂面饼,捧着玉米面糊糊碗,一气喝了个底朝天。

吃完了,赶紧走人。他在心里如是对自己说。无他,韭菜饼的香味实在是太勾人了。他怕再慢走一点点,就管不住自己的腿。

这时,一块杂面饼被递了过来。

“饭要吃饱。”老刘头把杂面饼塞在他手里,淡声说道,“长身体的时候,不吃饱,怎么行呢?”他看出来了,小家伙定是没吃饱饭,饿得睡不着,夜里瞎折腾。

对于沈云来说,手中的杂面饼好比是一块烧红了的烙铁:“刘爷爷,我……已经很麻烦大家了。”

“屁话!吃饱了,给我劈柴去。”老刘头瞪了他一眼。

“啊?”沈云愕然。

之前,他见老刘头劈柴时,也曾主动请缨,帮忙劈柴。结果,老刘头一脸嫌弃的拒绝了,说是,还没斧头高呢,劈什么柴。这才几天,他也没见长个,怎么刘爷爷就让他劈柴了呢?

老刘头解释道:“我看你马步扎得越来越稳,小胳膊上也长了一点肉,应该举得起斧头。”

原来是因为自己变强了!沈云大喜,心安理得的又在小桌子边坐下来,拿着杂面饼使劲的咬了一大口,一边大嚼,一边含糊的许诺:“刘爷爷,以后的柴,都归我包了。”长姐说过的,干活换来的饭,吃着不亏心。

“好啊。以后,我就享福了。”老刘头乐呵呵的夹了一筷子咸菜条,嚼得咯吱咯吱响,颌首赞道,“唔,前些天腌的咸菜很脆。”

沈云乐了:“是我们一起腌的那些,对吗?”

“对啊。云娃,记住怎么腌咸菜了吗?”

“记住了。”

“以前在家没劈过柴吧?”

“没呢。”

“嗯,等会儿,我教你。”

“好!”

沈云一直以为劈柴是件很好玩的事。不想,真正接过刘爷爷手里的长柄斧头时,他才意识到劈柴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怎么样,很重吧?”老刘头一脸的戏谑。

真的好沉!沈云一脸的敬佩:“刘爷爷,您的斧头比我爹用的柴刀重多了!”可是,刘爷爷却使得虎虎生风。

老刘头却不以为然的撇撇嘴:“老喽,力气全退回去了。我原来用的那把斧头有十五斤,有三个这么重。三年前,我用那把重斧劈柴,接连劈半个时辰都没问题。现在不行了。换了这把轻的,每次最多也只能劈一刻钟。”

“哇,刘爷爷,您真厉害!”沈云心道,难道说刘爷爷也是武者?

“劈个柴而已,算什么。要想省力,劈柴也是有点儿诀窍的。”老刘头复又接过长柄斧头。

沈云连忙退到一边,认认真真的看着。

老刘头沉心静气,手提长柄斧,在一尺高的厚木墩前站定:“首先,要扎好马步。站稳了,既能护着腰和脚,又能省不少力。”

没想到扎马步的好处这么快就显现出来了。沈云再一次为自己先前的无知与短视汗颜。

“不过,劈柴时的马步和你平时练的马步又有些不同。”老刘头一边示范,一边详细的解说。

他说的很仔细,又有动作示范。沈云很快看明白了。最大的区别是,刘爷爷的两只脚不是平行的,而是略微的一前一后,相隔肩宽,后脚跟微略提起;两条大腿也不是与地面平行,是前屈后微直。

老刘头特意拍了一下微直的右腿:“这条腿不能绷得太直,不然,腰上的力道借不上,劈柴时很费力。这是站姿。你试着站一下。”

“嗯。”沈云学着站了一个。

老刘头点头:“象模象样。”心里惋惜不已:可惜却是个武学资质不好的。命里注定只能做一世的粗活。

接着,他开始教怎么握斧头。

这个没有什么要领,只是要注意握紧斧子,且双手不要离斧子太近。那样的话,劈柴时,不好使力,而且容易被木头划伤手。

最重要的是第三步,劈柴。老刘头将自己的经验倾囊相授:“劈柴时要心平气和,不能满脑子胡思乱想。这是其一。”

“其二,木头是有纹路的。顺着纹路劈,最省力。所以,劈柴前要先看准从哪里下斧。”

“还有,劈柴要坚决、果断。粘粘乎乎的,费力不说,还容易卡住斧头。”

他接连示范了好几次,见沈云在一边跃跃欲试,笑了笑,又将长柄斧递过去:“你来。”

“是。”沈云再次接过长柄斧。这一次,他信心满满,与先前大不相同。

深吸一口气,静下心来,他按照老刘头教的站好,双手握紧斧头。

老刘头挑了一截圆木块,稳稳的摆在厚木墩上:“劈吧!”

沈云凝神细看那截圆木块的木纹,大喝一声,挥斧劈下。

“叭!”

长柄斧被卡住了。

沈云用力提斧,却连圆木块一起提了起来,心里甭提有多沮丧:明明刘爷爷劈柴跟切南瓜似的,怎么到了他手里,木块就象变成了铁疙瘩?

“偏了。”老刘头指点道,“你看,要是落在这道木纹上,肯定能劈开。”

沈云再细看。斧头离那道木纹足足有一指宽。

“你刚刚挥斧是足够坚决,力道也不弱。就是斧子没用熟,准头差了点。”老刘头安慰道,“我才开始时也是一样的。这里头没有什么窍门。眼到手到,多劈几次,就好了。”

接着,他布置了任务:“今天上午,你劈完这堆柴就行了。这些都是要做粗柴用的,不要劈得太细,每块从中间劈成两块就行。”

旁边的木块长长短短,约摸有百来根。沈云点头:“是。”

老刘头还有别的活,吩咐他小心点,不要伤着了手之后,便背着双手离开了。

沈云往手里啐了一口唾沫,将斧头从圆木块上取下来,重新摆在厚木墩上,继续干活。

有了头次的失败,第二次挥斧,他特别注意落斧点。

“叭嚓!”

斧头准确的落在木纹上。半尺来高的圆木块应声自中间一分为二!

果然不是很费力!

再来!

沈云自木块堆里又捡了一块圆木块,继续。

回想刚才挥斧的动作,他发现要是使上腰间的巧劲,会更轻松。接下来,他试了试。

结果,他惊喜的发现,还真是这么回事呢!

呵呵,太好了!

尝到甜头的他,一次又一次的修正劈柴的姿势与力度。

不知不觉之中,他的准头越来越好了,长柄斧也使得渐渐流畅起来。

老刘头路过时,远远的看了几眼,满意的连连点头,心道:挺伶俐的娃儿,将来会是把做活的好手。

中午去正院送午饭时,他特意跟馆主大人提了沈云学劈柴的事:“云娃就是手上的力气小了点。要是他再上两岁,绝对可以包揽下劈柴的活儿。”

馆主大人连连颌首:“勤快,机灵,不错。”又道,“我让雷儿教他每天去树上吊膀子,练一练胳膊劲儿。”老刘头在父亲身边鞍前马后的忙了一辈子,又为他打点了十来年的庶务,如今须发皆白,一大把年纪了,是该清闲下来,享享福。先前是没物色到好人选,故而他一直没有提这回事。既然沈云合了老刘头的眼缘,他不介意多提点一些沈云。而且后者快快成长,早些顶事,老刘头便能早些清闲。

想到这里,他问傅雷:“云娃识得多少字了?”

傅雷如实以对:“差不多有五十个字。《识字歌》念了将近一半。”

“太少了些。还不能记账。”馆主大人有点遗憾。

这是嫌弃云小弟吗?傅雷连忙补充:“云小弟现在比以前要强一些了。我准备以后每天教他识五个字。”

老刘头听懂了馆主大人的意图:“没事。记流水账,不是难事。我慢慢教他。”馆主大人明鉴,他确实是老眼昏花,看不清账本。每天的流水账要费掉他一半的精力。要是早些教会云娃,他能轻松不少。

“行,刘叔,你以后就费心多带带他吧。”馆主大人叹了一口气,“早早的父母双亡,被亲族抛弃,相依为命的姐姐也没了。身世坎坷,却不失纯朴,又能干、懂事,是个惹人心怜的娃儿。”这世道,贱民活得不如蝼蚁。留在拳馆当杂役,他觉得是沈云这娃儿最好的出路。

第三十一章 斧头没了

“沈云,你还没学新招吗?”转眼一个月过去了,斧头越来越沉不住气。

沈云摇头:“没呢。”

“你天天就是识字、扎马步?”斧头满脸质疑,“拳馆是把你当大少爷供着吧?”

“我有做活的!”沈云甚是气愤,“生火、劈柴、提水浇地,还有帮刘爷爷腌咸菜、晒菜干。我没有吃闲饭。”见斧头仍然不信,他摊开双手,气呼呼的说道,“你看,我每天劈柴,手上都长了泡。”

斧头仔细的看了看,抬起头来,甚是关切的说道,“沈云,我刚刚说错了。他们分明是把你当不要钱的长工使唤呢。噢,不对。我听说,长工是有工钱的。他们不给你工钱,你就要想办法多学些本事。我听说,武馆里都藏有秘籍。他们不教你真本事,你可以自己去拿……”

“那是偷!”沈云真的很生气,背过身去。

他又不是傻子。上过猴子的大当,他能不长记性吗?每次碰头,斧头都千言百计想从他嘴里打听拳馆的事情,怎能不引起他的警觉?现在又鼓动他去偷拳馆的秘籍,不用多想,斧头肯定没安好心!

且不说拳馆有没有所谓的秘籍,就算是有,拳馆的人对他那么好,他怎么可能去偷他们的秘籍?他要真是偷了,那就是恩将仇报。

长姐说过,受人恩惠,要加倍的报答。恩将仇报的是坏人行径。他答应过长姐,绝不做坏人的。

斧头见状,笑嘻嘻的凑了上来:“你今天要教我什么新字?”

每次都是这样。沈云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嗡声说道:“接着学《识字歌》呗。”

“那玩意到底有多少字?我觉得学着一点用也没有。”斧头厌烦的哼哼。

沈云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傅大哥说了,《识字歌》是开蒙的基础书。大家都是从它开始识字的。我数过了,一共有一百一十四个字。你急什么?傅大哥说,识字、学武都不是一两天的事。我比你先学,里头的字也还没学全。”

其实,这些天,老刘头开始教他记流水账。所以,除了《识字歌》上的字,他又学了好些其他的字。比如说,柴米油盐,还有记账用的数字。不过,这些事,他不准备告诉斧头。因为老刘头说了,拳馆的帐目不要跟外面的人说。

“老是‘傅大哥说’,你真是信死他了。”斧头不屑的撇撇嘴,“你没发现吗?他教你的这些,真的一点用也没有。”

“那你还学不学?不学拉倒!”沈云火了。

斧头赶紧改口:“学啊。怎么不学?我们约好了的。难道你想反悔?”自从上次被沈云推了一掌,摔了个狗啃屎之后,他就知道这家伙有股狠劲,真打起来,他也讨不了好。所以,他心底里畏着火,不敢真把人给惹毛了。

“我们是朋友嘛。要是我说错话了,你别放心上,好不好?反正你要是说我什么,我从来就没放在心上过。”他笑嘻嘻的攀着沈云的肩膀,先服了软。

“傅大哥是好人。你可以说我不好,但是不准说傅大哥不好。”沈云鼓着腮帮子,警告道。

斧头耸肩:“好好好,不说,以后再也不说了。”

打这以后,他确实没有再说过傅雷和拳馆的坏话。不过,偶尔,还是会透出一两句,鼓动沈云去正院转转,看馆主大人和傅雷是怎么习武的。按他的说法是:就是看看而已,开开眼界,能有什么大不了的。

沈云没理他。从一进拳馆开始,老刘头就告诫过他,不要去正院,免得冲撞了馆主大人和傅大哥习武。他觉得,这是拳馆的规矩。而且,他当时也答应了的。说到就要做到。

每每听到斧头说类似的话,他都要在心里多打个转:斧头到底想做什么?

于是,他对斧头的防范越来越紧。除了以前透露出来的那些小事,他不再多透出一丝其他的事。

就这样,他扎了将近两个月的马步。终于有一天中午,傅雷说道:“今天,我教你一路拳法。”

啊,要学真正的武学了!沈云狂喜,努力让自己保持平静,站得笔直:“是。”

“这路拳叫做五步打,总共五招,分别是玉带缠腰、金龙出海、双锤探月、神龙摆尾、乌云盖顶。”傅雷边说,边演示起来。

顿时,双拳虎虎生风。

一路拳打完,他说道:“我打慢些,你仔细看着拳路。”

然而,一遍慢拳打完,他看到沈云已呆若木鸡。

显然是没看明白。

好吧,毕竟资质摆在那里。他也没指望沈云能跟自己当年一样,看两遍,便能将拳路记个大概。

得,只能先一招一招的喂。学会了拳架之后,再练拳路。

“你先学第一招,玉带缠腰。”傅雷认命。

沈云学得很认真。一刻来钟后,第一招的拳架初成。

傅雷只有半个时辰的时间,况且,今天的五个新字还没开始教。是以,他只能说道:“今天就学到这里。明天再学第二招。空闲时,你自己多练练。”

希望勤能补拙。看着小家伙汗津津的小脸,他咽下了后面这半句话。

“是。”沈云知道自己没学好,暗下决心:今天就算是不睡觉,也要练好这招玉带缠腰。

第二天中午,傅雷先检查了昨天的学习成果。结果惊喜的发现,沈云已经能把玉带缠腰使得象模象样。便猜出他肯定是没少下工夫,满意的说道:“以后,你每天学一招。拳架只是形,拳路才是神。先学拳架,再练拳路。照你的进度,大约二十来天,能学会五步打。”

“是。”学会了五步打,自己也是会武功的人了?对此,沈云甚是满意。

过了三天,又是五天之约。斧头依然是问得紧:“先前不是说两个月之后就能学新招吗?都过了两个月了。”

沈云摇头:“傅大哥说了,我还没练好,要再多扎两个月。”

和斧头接触的越多,他便越发现这家伙别有用心。隐隐的,他觉得斧头是想刺探拳馆。哼,这家伙肯定是想学了本事后,去偷拳馆的秘籍!他才不会上当呢。所以,他宁愿事后被斧头骂不守约定,也不会让其得逞。

斧头好失望,脱口而出:“你不是被骗了吧?他分明是不想教你。”

沈云无所谓的耸耸肩:“没关系啊。反正我住在拳馆,有吃有穿。等找到我九姐,九姐肯定会带我离开。我九姐说过,会送我进真正的武馆当学徒。”

斧头象是看白痴一样的望着他:“可你已经在真正的武馆里了。”

“只有一个学徒的拳馆,是真正的武馆吗?”沈云故意抹黑拳馆,以图打消斧头的念头,“傅大哥入门十年,连初试都不敢参加,说是要过了年才去报考初试。我听说,在别的武馆,通常学了三年,就会报考初试,考取武者。我九姐年纪也不小了,要是我考上武者,她就能以良民的身份嫁户好人家。我可等不了十年。”

斧头狐疑的看了他一眼,没有再说什么。

又过了五天,沈云再去后山的山脚与斧头碰头。不想,斧头不在。牵着大黄牛的是斧头的一个弟弟,叫做板凳。先前,他曾见过板凳一次,故而认得。

“板凳,你哥呢?”他问道。

板凳比沈云大半岁,却比后者矮了小半个头——这两个月,沈云长高了近一寸,原先的小豆芽身板也精壮了许多。

故而,板凳在他面前畏畏缩缩的:“我哥,没了。”

沈云惊讶极了:“什么没了?”

板凳哭丧着脸,几乎要哭了起来:“我哥淹死了。”

他的口齿远不如斧头的伶俐,结结巴巴的说了许久,不过,总算说清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四天前,斧头放牛回来,说是去找石头他们一起捡菇子。刚下过雨的秋天,山里会长出很多野菇。山下村里的孩子们结队去捡菇子,补贴些口粮,是常有的事。大人们也不会拦着。

哪知,天黑了,也不见斧头回来。斧头爹以为斧头是贪玩忘了时辰,打发二儿子板凳去石头哥家找人。

结果,石头说,斧头根本就没有跟他们去捡菇子。

听了板凳的回报,斧头爹才意识到情况不对头,连忙喊了两个兄弟打着火把去寻人。

村里的乡亲们也被惊动了,纷纷出来帮着找。

大伙儿找了将近一夜,终于在天亮时找到了斧头——那时,他早就没了气息。尸体浮在村里的那口小水塘里,身体涨肿肿的,跟个球一样。

“大人们都说,我哥太聪明了,所以才被龙王爷招去了。那口水塘从前也淹死过两个小子,听说都是很聪明的。”板凳抹着眼泪说道。

沈云失魂落魄的回了拳馆。

老刘头看出了他的异常,把人拉住,问道:“怎么了?”

“前些天,斧头掉进塘里,淹死了。”沈云咧嘴大哭。斧头突然死了,他是挺难过的。不过,他很快想到的是寻找马队的事。是以,急急的告别了板凳,去村里找到石头他们几个,问他们还记不记得马队的样子。他们都说记不得了。

也就是说,他很难找到长姐了。

“可怜的。”老刘头以为他是因为突然失去了玩伴而伤心落泪,好言好语的劝慰了几句。

第三十二章 一家人

当天晚上,沈云发烧了。

老刘头睡到半夜,听到隔壁屋里,沈云在呜呜咽咽的喊“九姐!九姐!”

他觉得不对头,赶紧的披了件夹衣过来查看。

撩开门栓,他看到沈云抱着被子在说糊话。

一摸额头,竟然烫手!这是发高烧呢!老刘头大惊失色。还好,他年岁大了,时常有个头痛脑热的,所以跟馆主大人讨了不少常用的药丸子,收在屋里。他连忙去屋里找来一粒解热丸,化在温开水里,给沈云灌下。

一时半刻的,药效也起不来。他怕沈云烧坏了脑子,又去端了盆凉水过来,打湿帕子敷头。

折腾了大半宿,沈云终于退烧了,沉沉睡去。

老刘头叹了一口气,这才收拾好东西,悄声回屋。此时,他才知道,沈云这回的病根是在沈九妹。

第二天清晨,沈云醒了,只觉得浑身软绵绵的提不起劲儿来。

不过,他还是硬挺着爬起来,和往常一样去练功。现在,他每天早上要练一个时辰的功:半个时辰的马步是雷打不动的,接着是吊膀子一刻钟,最后还要练一刻钟的五步打。

哪知,打开门,一股子蛋香味儿从厨房那边飘过来,直钻鼻底。

刘爷爷怎么起得这么早?他狐疑的快步走进厨房。

“起来了!”老刘头乐呵呵的揭开锅盖,“我给你蒸了碗糖鸡蛋,刚好熟了。快来乘热吃了。”

在拳馆呆了三个多月,又记了个多月的流水账,沈云知道拳馆的日子其实紧巴巴的,并不宽裕。馆主大人和傅大哥要练功,不能亏着身体,每天每人也只有一个鸡蛋吃。至于刘爷爷和他,一个月里只吃一回鸡蛋。而且,每次,刘爷爷都是自己舍不得吃,只给他蒸一碗糖鸡蛋。

他记得很清楚,距上次吃糖鸡蛋还不到十天呢。刘爷爷怎么又蒸上了?

“刘爷爷,今儿是什么好日子?”沈云不解的问道。

老刘头笑了:“不是好日子就不能吃了?吃个鸡蛋,哪有这么多讲究。”见小家伙没有动窝,只好解释道,“昨晚,你发烧了。给你蒸碗糖鸡蛋,补一补。”

原来如此。以前在家里,奶奶也是这样的。每每自己生病了,都会给自己糖鸡蛋吃。沈云过去抱着老刘头的腰,亲热的蹭了蹭,笑眯了眼:“刘爷爷,您真好。”

老刘头已经习惯了他这般撒娇,乐呵呵的招呼他去屋里的小木桌边吃东西。

糖鸡蛋真好吃。沈云先用调羹剜了一大块,硬是逼着老刘头吃掉,然后,他才风卷残云一般的吃完剩下的。

老刘头笑眯眯的守在一旁。待他吃得精光,这才说道:“云娃,你九姐不是小娃娃。她肯定记得藏身的那个山洞。将来,等她再长大些,有本事了,会回来找你的。”虽然他认定了沈九妹已经被妖狐吃掉了,但是沈云昨晚的样子,他看得着实心疼,忍不住又编了一段哄人的瞎话。他认为,娃娃嘛,记性差,再过个两三年,也就淡忘了。

“真的吗?”沈云手中一顿,抬头望着他,两眼放光。

老刘头很肯定的点头:“真的。她被马队救走,可能被带去了很远的地方。她现在还小,没法找回来。等将来她长大,就能回来找你了。”

沈云越听越觉得应该是这样,坚定的点头:“嗯,九姐那么疼我,肯定会回来找我的!”心中的悲伤顿时散得一干二净,他只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量,“我要好好学本事。我说过,长大后会保护九姐的!”放下蛋碗,他生龙活虎的跑去院里,“刘爷爷,我练功去了。”

老刘头望着小小的身影,眼里全是怜惜,又是一声长叹。

中午,傅雷也说了一通跟老刘头意思差不多的话,让沈云安心呆在拳馆,等沈九妹来找他。

“谢谢傅大哥。你们都是大好人。”在拳馆的这段日子,沈云除了识字、习武,更多的是学到了不少人情世故。他知道老刘头对拳馆忠心耿耿,任何事都会向馆主大人报备。傅雷的话,除了是他自己的意思,也肯定有馆主大人的一番心意。感受到了大家的关爱,他心里暖洋洋的,比早上吃了糖鸡蛋还要舒服。

傅雷咧嘴笑了:“谢什么,你也是拳馆的人。以后,我会罩着你。”

我也是拳馆的人!刹那间,沈云的心定了下来。自从牛头坳村惨遭大劫,家毁人亡之后,他跟着沈九妹一路飘泊。他的心也是一样的飘浮不定。然而,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又找回了以前的安定——拳馆就是他的新家,馆主大人、刘爷爷和傅大哥都是他的新家人,和奶奶、爹娘、九姐一样的家人。

从此,老刘头发现沈云有些变了。

首先,他变得明显快活起来,不再偷偷的坐在屋里发呆;

其次,他待人更加亲呢,思虑变少了,说话做事也越发大胆起来,有什么就说什么。

还有,他没有再提要去后山找人。

这是带熟了啊。老刘头挺高兴的。几天后,他说要带沈云上市集采买——人老了,天气渐冷,越发的懒,只想窝在屋里,不想出门。沈云是个机灵的,口齿也伶俐,他打算先带着出去认认铺面,以后打酱油、买盐打醋之类的跑腿活儿,也能慢慢的交出去。

“上街!”沈云高兴极了。来石秀县这么久,他还没有真正的上过街呢。

吃过早饭后,他麻利的洗完碗筷,收拾好厨房,亢奋的替老刘头提了竹篮子,跟着出了后杂院。

老刘头带他走的是角门。

出了后杂院,有一条三尺来宽的夹巷。老刘头背负着双手,慢慢的走在前头:“前面有个小门出拳馆。穿过一条街道,就是市集。我们家的柴米油盐都是在熟铺子里买惯了的。”

夹巷的两边都是高高的青砖墙。沈云听得清楚,两边都有声音传来。右手边的,有傅大哥的声音;左边则是“丁丁当当”的敲击声。

不用说,右边就是拳馆的正院。傅大哥在里头练功呢。

左边的呢?他好奇的抬头看过去。

青砖墙有三个他那么高。他只看到墙上长了三两根白毛草。

“刘爷爷,那边在做什么?”他拉了拉老刘头的衣角,指着左边问道。

老刘头看了一眼:“哦,那边是兴隆铁匠铺。以前,也是我们拳馆的。后来卖出去了。前后换了两家人,先是开药铺,再后来才开的家铁匠铺。这条巷子就是那时砌出来的。”眯了眯老眼,叹道,“算起来,铁匠铺也有十多年了。”

沈云在心里默算了一下,那边的院子是在上一任馆主大人手里卖出去的。见老刘头一脸的落寞,他便没有再吱声。在牛头坳村,卖田卖屋,也不是件高兴的事儿。

出了斑驳的黑漆小门,老刘头特意带着沈云去看拳馆的正门。

沈云已经认得两百多字了,一眼就认出红漆横匾上写的是“刘家拳馆”四个黑色大字。

只是拳馆明显破旧了。紧闭的黑油大门有好几处掉漆。不过,青砖砌成的门口打扫得干干净净。

“每天早饭前,你傅大哥都会出来打扫大门口。”老刘头解释道,“这是门脸。以前,这里只是二门……”皱了皱眉头,他背负着双手,走了。

“哦。”沈云不知道门脸是什么,不过,他听出来了,刘爷爷的意思是,以前拳馆要比现在阔气得多。

好吧,这不是重点。

他认为,刘爷爷是带他来认门的。那么,他就记下拳馆大门的样子好了。

街道里的路有一丈来宽,铺的是青石板,有些年头了,很多青石板被磨得油滑发亮。沈云跟在老刘头的后面,打量着两边的街坊。

他看到了三扇大门。只有他们一家是拳馆。左手边的第一户便是兴隆铁铺。另外一户在街道对面,黑油大门上挂着“刘宅”的黑漆木牌子。

这会儿,兴隆铁铺刚好开门,一个光膀子的年轻汉子正在搬厚重的木板。看到老刘头,点头打招呼:“刘伯,上街啊。”

老刘头乐呵呵的点头,指着身后的沈云:“带云娃上街逛逛。”

“这是……”年轻汉子停住,看向沈云。

“我老家的一个远房侄外孙,叫沈云。”老刘头冲沈云使了个眼色,“云娃,跟你郭叔问个好。”

“郭叔好。”沈云连忙上前,放下竹篮子打拱作揖。这些礼仪是老刘头教他的。去后山山脚的村子里寻访沈九妹时,每去一户人家门口打探,他都要这般行礼。

“好好好。”郭叔满脸堆笑,对老刘头赞道,“刘伯,云娃很伶俐呢。”

“小娃娃山里来的,没见过世面。”老刘头客气了两句,带着沈云继续往前走。

路过刘宅时,看到紧闭的黑油大门,他略停,嗡声说了一句:“这里住着馆主大人的堂兄弟。”

那就是一家人喽。沈云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老刘头却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太老爷过世时,分的家……姨娘肚子里爬出来的败家玩意儿。”

沈云听不懂,却听出来了,刘爷爷很不待见刘宅里住的人。

哼,刘爷爷不喜欢的人,我也不喜欢。他赶紧收回目光,不再看第二眼。

第三十三章 喜从天降

出了街口,又穿过一条差不多的青石街,就是集市。沈云看到门口立着一座木牌楼,上面也挂着横匾,写的是“东安集”三个黑色大字。牌楼后面店铺林立。

这会儿,集市里人来人往。各家各铺都已经开了门,五尺多宽的街道两旁摆着各种五花八门的小摊子。还有人挑着担或者背着两尺见方的木匣子在街上边走边叫卖。

“包子哎,馒头!”

“香喷喷的油煎饼!”

“磨剪子呢——”

一时间,沈云有些恍惚,好象又回到了刚进城的那会儿。不过,眼前的市集比城门后的那条街市更大更热闹,大多数的店铺看上去也更加光鲜亮丽。

还有,和他一起逛市集的不是九姐。

回过神来,沈云完全失了看热闹的兴致,默声不响的拉着老刘头的一只衣角——人太多,他怕不小心会走丢。不是担心与刘爷爷走失了,回不了家。出来时,他特意记了路,就算走散了,也能找回家去。但是,那样的话,刘爷爷肯定会着急的。

后者以为他怕生,摸了摸他的头,安慰道:“不怕,我们今天只去前面割点肉,再打些陈醋。很快就能回家。”

“嗯。”沈云敛神,抬起头来,冲他笑了一个,意思是自己不怕。

老刘头带沈云出来,主要是让沈云认认路,也有让熟人们见见沈云的意思。所以,他没有闲逛,先是直接去了罗大的猪肉摊。

“刘老伯,割肉啊?”罗大看到老刘头走过来,隔着老远就热情的招呼起来。

老刘头点头,走过去看了看摊位上的两大扇猪肉,对沈云说:“馆主大人喜欢吃五花肉,带皮炖得软呼呼的,拌着家里的面酱吃。”

罗大看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大眼睛小娃娃是刘老伯的接班人。也是,刘老伯年岁大了,早就该歇歇。

他咧嘴笑道:“刘老伯放心,十来年的老主顾,我罗大念着情呢。往后这位小哥也是照您一样的割肉,绝无二样。”

刘老伯连声道谢,将沈云介绍给罗大:“我老家的远房侄外孙,叫沈云。以后,都是他替我跑跑腿。”

“罗叔好。”沈云主动上前打拱作揖。

罗大乐了:“这娃娃……不愧是刘老伯您教养出来的。”说着,他取了一张荷叶包了两根大棒骨,硬要塞给沈云,“拿回去煮汤喝。”

沈云看向老刘头。后者笑道:“还不谢谢你罗叔。”

沈云这才道了谢,双手接过荷叶包。

老刘头和往常一样割了两斤五花肉。沈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走之前,他又向罗大道了谢。

“下次再来哈。”罗大笑得见牙见不眼。

走出二十来步后,老刘头突然说道:“罗大是贱民。馆主大人是个念旧情的,从老太爷手里接过拳馆时,就替我升了籍。我跟罗大说,你是我的侄外孙。你向他行礼问好,他肯定乐得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沈云瞪大眼睛。他明白了老刘头的意思:一是,老刘头给了他侄外孙的名分;二是,老刘头是良民。

那我会不会是良民?想到这里,他只觉得自己心跳如擂鼓。

老刘头停下来:“云娃,良、贱之分,有如云泥之别。良民籍难入,馆主大人也是费尽心血,动用不了少拳馆的人脉。馆主大人对你恩重如山。以后,你要对馆主大人忠心不二。”

沈云升籍的事,老刘头也是昨天才从馆主大人那里知道的。

馆主大人说,他考量了好久。

既然准备收留沈云,那么按仙府的规定,就要给沈云入籍。

他的打算是,以后,让沈云跟随傅雷。而傅雷不擅经营,沈云灵泛,又不失纯朴,难得的小小年纪性子沉稳,会做事。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资质不好。他准备让沈云从商,将来好帮衬傅雷贴补拳馆的生计。坐山吃空,拳馆不能再这样空耗下去,必须得想出条新路子。

有了良民的身份,沈云在外头行走,要便利得多。所以,给沈云入籍时,他索性选了良民籍。

别看石秀县里,良、贱壁垒森严。他身为一馆之主,且刘家拳馆在县里经营了百多年,多少有些人脉。多了做不到,给沈云一人解决良民籍,于他来说,就是破笔钱财的事。好在,这笔钱财,他还勉强拿得出。

“有了良民籍,以后,云娃给你养老送终,也能名正言顺。”末了,馆主大人又道。

老刘头原以为自己会孤老至死,没想到,临到头了,还能有此厚报。闻言,他老泪纵横,硬是坚持给馆主大人磕了一个响头:“我一定会好生调教云娃。”

于是,他借着罗大的事,特意敲打了一番沈云。

是真的!沈云激动的象小鸡啄米一样点头:“是是是。”没想到馆主大人会为自己做到这一步,他真不知道要怎么感谢才好。一脚轻一脚重的跟着老刘头走了好几步,他终于憋出了一句话,“刘爷爷,我会忠心的。”

老刘头又摸了摸他的头:“我知道你是个知恩图报、重情义的好娃。你爹娘,还有你九姐把你教得很好。我信你。馆主大人,还有你傅大哥也都信你。”老话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馆主大人肯定也是看中了云娃的心性,所以,才愿意给云娃这个安身的机会。

接着,老刘头带着沈云去一家叫做“鑫丰源杂货铺”的店子打了一瓶陈醋,并告诉沈云,拳馆用的米、盐、醋,以及胰皂子等日杂用品都是在这家铺子买的。和在罗大那里一样,他也把沈云当成远房侄外孙介绍给了刘掌柜。

沈云上前行礼时,刘掌柜卑谦的连忙侧身避开,从柜台上的一只青花瓷罐里抓了一把咸水花生硬放进沈云的竹篮里:“新收上来的花生,给云哥儿尝个鲜。”

看来刘掌柜也是贱民。见老刘头没有反对,沈云收了花生,打拱道谢:“多谢刘掌柜。”

拳馆在鑫丰源杂货铺是记账。月底,刘掌柜会派伙计去拳馆结一次账。故而,老刘头没有付钱,只在刘掌柜拿来的账本上签了个名字。把笔还给刘掌柜后,他吩咐沈云:“以后,你过来,就签你自己的名字。”

“是。”沈云深吸一口气。买东西不付钱,记账就可以……这在牛头坳村,是族长爷爷才有的待遇。搁在小半年前,现在的生活是他做梦也想不到的。在心里,他再一次意识到,自己真的已经不是牛头坳村的山里娃沈秋宝。

刘掌柜亲自送他们俩出了门:“刘老伯,慢走。”又低头对沈云作揖,“云哥儿,往后请多多关照。”

沈云的脸立时红了。刘掌柜的年纪和他爹一般大,然而,对他的态度却如此的卑谦。这让他再一次体会到良、贱之间的上尊下卑。

“这世道就是这样。贱民好比地上的泥,处处被人踩不说,往往祸从天降,家破人亡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在回家的路上,老刘头感慨不已。

云娃是行大运,碰到了馆主大人。不然,小小的娃儿举目无亲,在这石秀县里也不知道能捱几天!只是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出来。相处了几个月,他看出来了,小家伙聪明且好强。类似的话,偶尔提点一两句即可,说多了,反倒不美。

沈云跟在后头,微仰起头,努力忍住泪意。

他深有同感。因为他到现在也不知道牛头坳村的上百口人为什么遭惨屠戮。仙符兵杀光人,又一把火烧光村子,扬长而去。从头到尾就没有说过一句为什么!

现在,我不同了。我是良民。仙符兵不能再无缘无故取我性命。但我不能放过那些畜牲。等我学好本事,一定要找到那帮凶徒,替奶奶、爹娘,还有村子里的所有人报仇!

他暗中握了握拳头,指尖尽白。

中午吃饭的时候,老刘头给了他小半碗炖得软乎乎的五花肉,指着桌上的面酱小陶碟,笑道:“就着这个酱,你乘热吃。”

沈云没想到自己能吃到这么多的肉,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拳馆的日子过得并不宽裕。一个月也只能吃上三回肉。以前,每次吃肉,老刘头也只是在他的饭碗上放一块半个巴掌大的肉片。

“快吃。升籍是天大的喜事,我们吃大肉乐呵乐呵。”老刘头端起自己的饭碗,咂巴咂巴嘴,一脸的怀念,“当年我升籍时,除了有肉,还杀了两只鸡,买了一尾大青鱼。”

原来刘爷爷今天是特意割肉庆祝我升籍。沈云只觉得眼里好热。他赶紧夹了一大块肉送进老刘头的碗里:“刘爷爷,肉可香哩。您吃。”

“你这娃……哎,我们一起吃。”老刘头知道他不吃独食,接下了这块肉。

午饭后,傅雷过来,送了一支崭新的毛笔和半刀纸给沈云,祝贺他升籍。

这天晚上,沈云抱着纸和笔躲在被子里哭得稀里哗啦。喜从天降,要是奶奶、爹娘,还有九姐都在,那该有多好啊。

第三十四章 对门的俩小子

此后,沈云单独替老刘头跑了几次腿,都未曾出过错。后者放心下来,将日常采买的事渐渐交给沈云。

于是,沈云获得了随意出门的权利。只是每次出去前,要跟老刘头说一声。

“还是你自在。”傅雷羡慕不已。距初试只有三个多月的时间了,馆主大人越发的严厉,责令他没有必要不得外出,苦练武艺。

沈云很认真的劝说道:“傅大哥,等你中了初试,成为武者,就能在仙府领到一份禄米。到时,我们拳馆会宽裕不少。以后,你的功名越大,禄米就会越多。所有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他虽然没有当家,但是近来担起了外面的采买之后,才知道拳馆的开销不菲——学武很费钱财。不说别的,单说给馆主大人和傅大哥淬体泡澡的药材耗费就高得惊人。

拳馆十余年没有招收学徒,现在仅靠馆主大人每月的禄米支撑着。

他本能的认为,拳馆现在必须多找些进项。只是,他琢磨了许久,也想不出增加进项的门路。为此,老刘头没少笑话他瞎操心,说,馆主大人自会想办法的。还告诉他,傅雷中了初试,就是给拳馆增加一个进项,并且这个进项会随着傅雷的功名上升而大幅增加。

“要是我们拳馆有两份初级武师的禄米,每天都能大鱼大肉的吃着了。”老刘头对未来充满憧憬。

“你呀,都快变得和刘爷爷一样了。”傅雷没好气的伸手刮了一下他的鼻子,透出一丝口风,“师父说,外面的世道越来越乱,将来会怎么样,还不知道呢。武试也必未是条青云路。所以,师父的意思是,中了初试后,不会再让我走武试的路。师父想让我和太师祖当年一样,出去游学。”

“啊?”沈云一时反应不过来。在他看来,拳馆现在过得挺舒适的。以前在牛头坳村,他最羡慕族长爷爷家过得好。可是与拳馆相比,族长爷爷家其实也就是刚刚吃得饱饭而已,真的不足一提。而且,按刘爷爷说的,要是傅大哥考上了武者,拳馆的日子会过得更好。

回过神来,他使劲的吞了一口唾沫,结结巴巴的问道:“傅大哥,外面,怎么乱了?”现在的日子,除了没有奶奶、爹娘和九姐陪伴,是他以前做梦也不能想到过的好日子,他挺珍惜的,一点儿也不想乱。

傅雷挠头:“我听师父说的。好象是有好些地方在造反。成为武者后,我可以去参加仙符兵,镇压这些叛乱。这是建功立业的大好机会。可是,师父不准我去,要我出去多看看之后,再做决定。师父说,眼见为实,孰是孰非,身为武者,我应该有自己的判断。”

一提到仙符兵,沈云便满肚子愤恨。他很赞同馆主大人,使劲的点头:“馆主大人说的对。傅大哥你不能参加仙符兵。仙符兵可坏了,没有一个好东西。”

“哟,你还生气了。说说,仙符兵怎么坏了?”傅雷看他气鼓鼓的小模样,觉得很好笑。

沈云险些脱口骂出“他们乱杀人”,还好,理智尚在,生生的忍住了。深吸一口气,握紧双拳,压下噌噌往上窜的怒火,他换了说辞:“每次我去市集,要是碰到仙符兵巡逻。他们不是在抢东西,就是在打人。坏东西,尽欺负人!”

东安集有一队仙符兵镇守。这些仙符兵都是花大价钱买来的职位。这起子人参加仙符兵就是为了捞钱的,欺压贱民商贩,作威作福,可谓穷凶恶极。傅雷在这条街上住了十来年,岂能不知情?事实上,他也对这帮兵油子深恶痛绝。不过,他认为,不能一叶障目。不然,仙符兵的威名怎么可能代代相传,流传了两百多年。

是以,他很肯定的说道:“他们只是几粒老鼠屎罢了。仙符兵里也肯定有不少好的,不能一概而论。”

哼,我就没看到过好的。沈云只在心里反驳,不再吭声。他怕再说下去,会控制不住,说出牛头坳村被屠村的惨剧。到时,馆主大人会不会也怕惹祸上身,和表叔一样,把他送到深山老林里自生自灭呢?长姐的叮嘱在耳边萦绕,他不敢赌。

反正,他打心底里以仙符兵为敌。

将来,我一定要亲手宰了那些屠村的仙符兵,血祭牛头坳村!他抿紧双唇,又一次的在心里对自己说。

傅雷正憧憬着来年的游学,没有注意到他的一双眸子里泛起了血光。

“好了,不说这些了。开始识字吧。从今天起,我每天教你十个新字。”他翻开《草药谣》。早在一个月前,他便提高了教学进度,由每天五个新字增加到八个。《识字歌》早教完了。从半个月前,他开始教这本《草药谣》。学会了《草药谣》,不但能学会近四百生字,而且能认识十五种常见草药及其药性。实用性很强。当年,他的师父也是如此教他的。只不过,他的学习进度比沈云要快很多。他原本以为有大把的时间教沈云,不想,师父让他中了初试外出游学。所以,他决定再提高进度,至少要在出门前,让沈云学完《草药谣》。这样的话,他再挑几本简单的药材书,沈云不用人教,也大概能自己看懂。

好吧。师父不收沈云为徒,他便只能教这些实用点的。

“是。”沈云垂眸,掩去眼底的异样。

学会百来个字以后,沈云突然有种拨云见日的感觉,似乎认识新字变得简单多了。十个新字,他每一个在沙盘上写十来遍便熟记于心。更吸引他的是书上说的那些草药。

东字集里有不少卖草药的药摊子。每每学到一味新的草药,他便会去这些药摊子上转转,见识实物——《草药谣》上附有每种草药的图解。傅雷大多数是照图解说,没有实物对照。不是他不想带实物过来,而是一来这些草药寻常得很,外面的市集里到处都有卖;二来,拳馆用药材自有章法,不一定备有这些低阶草药。而他现在被拘着,不能随意出门,也拿不出所有的实物。所以,他只好建议沈云去东安集自己去看实物。

今天学的是一味新草药,叫星草。沈云看了图解,觉得自己应该见过。在牛头坳村,每到秋天,四面的山坡上都会开满和图上一样的白花。只是,他们管这种草叫做白花花。但是,书上并没有说星草还有一个别名叫白花花。

傅雷没有带实物过来。沈云准备去外面的草药摊子上看看实物。

练完字,他跟老刘头说了一声,便从夹巷出了角门。

隔壁郭铁匠的老丈人新添了一个大胖孙子。郭铁匠一家昨天就关了铺子,去喝洗三酒了,今天还没有回来。少了他们家的打铁声,街巷里冷冷清清的。

一阵西北风吹过来。沈云打了个哆嗦,裹紧新做的夹衣,急匆匆跑向街口。

“喂,小奴才,站住!”对面的刘宅突然开了侧门。从里头窜出两个小子挡在路上。

他们一高一矮,都穿着体面的蓝布长夹袍,腰上各自挂着一个绣花荷包。高的那个又黑又瘦,约摸有八九岁。矮的这个要白胖一些,和沈云差不多高矮。

这是沈云头次看到刘宅里的人。平时,他经过时,刘宅总是门户紧锁,不见有人进出。以至于他怀疑那是一座空院子。老刘头不喜谈论对门的事。倒是傅雷特意提点过他,说,不要理那边的人。

听傅雷说,刘宅那边虽然和拳馆是堂兄弟,但是,自师祖过世后,便彻底断了往来。他大概知道那边的情形:分家前,那边的父子一个是初级武师,一个是初级武者,故而分家后,也是良民籍。他们也曾打着刘家拳馆的招牌开过一段时间的武馆,试图跟师祖打对台。结果,师祖根本就不理他们,以守孝为名,只管闭门过日子。而对门的“刘家拳馆”遭人频繁踢馆,不到一年就砸招牌闭馆。后来,听说坐吃山空,男人们不得不外出跑商谋生,留了女人孩子在家守着。

沈云不太听得懂。他听傅雷的意思是,对门曾经欺负过前任馆主大人,所以,他将对门的人打上了“不是好人”的标签。平时经过刘宅时,他目不斜视。

不想,刘宅的人却突然冒出来拦人。并且一出口就骂他“小奴才”!

沈云拧眉:“你们才是小奴才!”他是在仙府入了籍的良民,任谁也不能骂他奴才。

高的那个轻蔑的瞄了他一眼,从鼻子里哼道:“老奴才带出来的,不是小奴才,难道还是主子?”

他在骂刘爷爷!沈云火了,扬拳怒道:“不许骂我刘爷爷!”

“小爷我就骂了,怎么得?”矮的那个拉着两只耳朵,冲他扮了一个猪头的鬼脸,连声骂道,“老奴才,小奴才,统统都是大蠢猪!”

“你!”沈云哪里受得住,握紧拳头冲上去。

高的那个一直防着他,见状,一个箭步上前,右拳呼的照面袭来。

“开山炮!”

炮你个头!沈云怒不可遏。在牛头坳村,小子们没有不打架的。但是,大家都是讲规矩的,象这种一声不吭就出手,会被判为使阴招。绝对是不要脸的下三滥!

眼见着拳头就要砸到鼻子,沈云的反应也不俗。练了不知几百上千遍的拳招象本能一样脱手而出。

神龙摆尾!

他侧身避过对方的拳头,左手化成一记掌刀,全力向高个的左肩膀削去。

不想,对方的拳头是虚招。

拳头一晃,不见了。紧接着,沈云只觉得右胳膊上骤然吃痛,紧接着,整条胳膊被反扣。

第三十五章 原来如此

电光火石之间,沈云知道自己上当了。

可是,他也不是吃素的。当即大喝一声,腰上发力,双臂猛然齐挥。

好吧。这并不是什么拳招。而是他劈柴时自己摸索出来的。有时候,大些的木块会藏有暗结,卡住斧头。碰到的次数多了,他便练出了这么一个法门,甩开木块。

刹那间,高个只觉得手底打滑,跟抓住了一条大泥鳅似的。他站立不稳,连忙退后半步,才堪堪稳住身体。

矮的那个一直躲在一旁。见自家兄长没得手,更是缩到了后面。

“好啊,你个奴才秧子!”高个退出战圈,指着沈云的鼻子骂道,“竟然敢打主子!”

通过刚刚的交手,沈云知道这家伙也就是嘴硬而已。这家伙爱玩虚的,出拳软绵绵,正是傅大哥常说的“花架子”。他一点儿也不怕真正打起来。

是以,他挑眉,扯起一边嘴角轻蔑的笑了:“小妇养的东西,狗屁主子!”刘宅里的那些人是小妇养的,一屋子上不得台面的玩意儿。这是老刘头告诉他的。

“你……”兄弟俩被戳中痛脚,气得呲牙咧嘴。

沈云冲他们挥拳头:“滚开!好狗不挡道,小心我揍你们!”

矮的那个还要嘴硬反骂,却被高个的拦住了:“理他个奴才秧子做什么!”说着,拖着矮的手,两人滋溜逃回了侧门里。

“哐啷”,黑油小门猛然关上。

那架式好象两人的身后有洪水猛兽。

沈云冲着门啐了一口:“坏东西!”心里感到莫明其妙:他根本就不认识这俩家伙。他们突然冒出来闹一场,到底想干什么?

在牛头坳村,大伙儿打架,都是要有个说法的。

想了一会儿,他也没想明白,便没放在心上。

不想,第二天中午,傅雷过来时,一脸八卦的问他:“昨天,你打了对门的人?”

他不说,沈云险些忘了这茬子事。

“嗯。”他如实道出昨天打架的事,心里不由敲起小鼓:那俩小子是找馆主大人告黑状了吗?

果然,傅雷听完,满脸不屑:“两个欺负一个,并且还是以大欺小,亏他们也有脸上门告状!”接着,又就昨天的打架,指点了他一番。

沈云听了,不由眼前一亮。

不过,这并不是眼下的重点。他小声的问道:“傅大哥,馆主大人生气了?”毕竟,对门的人跟馆主大人是同一个爷爷发下来的。按牛头坳村的说法是,打断骨头还连着筋。而他完全是外人。

“没有。”傅雷耸耸肩。

早上,他扫大门时,从对门走出一位中年大婶,一手拉着一个男孩,求见师父,说自家孩子被拳馆的人打了,要师父评评理。

傅雷从来到拳馆,就不曾见两家往来过。闻言,他有些反应不过来。

不想,就这么一愣神的工夫,中年大婶突然变了脸,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哭喊起来:“堂叔啊,你出来看看啊。你家侄孙被你的徒子徒孙打了呢!”

郭铁匠一家还没有回来。清晨,街巷里甚是清静。中年婶子的嗓门不小。刘馆主在院子里听得真真切切,急忙出来看个究竟。

中年大婶看到刘馆主,连忙就叫两个小的叩头,说是给叔爷爷叩头。

刘馆主不和妇人孩子一般见识,受了他们的礼,问道:“是谁打伤谁了?”

中年大婶却抹了一把脸,满脸堆笑的说:“只是小娃娃间的玩笑,算不得什么。今天,侄媳妇带两个小的来给堂叔请安。”说着,两只眼睛直往大门里瞧,“公公说,大家都是嫡亲的骨肉,平常多走动,才越走越亲呢。”

刘馆主懒得再多说,扔下一句“没事,你们回吧”,径直进了大门。

中年大婶口里嚷嚷“堂叔”,拉着俩孩子还要追上去,却被傅雷拦在了外头。理由是:拳馆没有女眷,不便接纳外客。

“事后,师父说,不知道那边又想搞什么鬼,叫我多个心眼,莫放那边的人进拳馆。你也要小心,莫搭理那边的人。”傅雷说完早上的情形,吩咐道。

沈云如释重担,长吁一口气:“知道了。”

傅雷离开后,老刘头也特意把沈云喊到屋里问话:“你打了那边的两个小兔崽子?“

沈云又把昨天打架的事说了一遍。

老刘头听完,冷笑连连:“那起子东西是混不下去了,借你搭桥,想缠上馆主大人。他们原本的打算应该是,把你打伤了,他们的男丁以送药为名,好求见馆主大人。只是,那俩小兔崽子太没用,打不过你。所以,只好派了女人孩子来上门哭闹。那起子东西素来是不要脸的,只要能达到目的,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

见沈云一头雾水,便遥指刘宅的方向,“这几十年,那边一代不如一代,再也没人能考过初试。十几年前,老的死了,只剩下小的一个初级武者撑着门户。如今,小的也五十出头了,还能再撑几年?等小的也死了,那边就要降籍,统统沦为贱民。他们这是急了眼。”

啊,原来是这么一回事!沈云恍然大悟。那俩小子,“小奴才”、“奴才秧子”不离口,从心底里把他当奴才,肯定是他们的大人唆使的。他们以为,打伤了他这个奴才,主子们屈尊纡贵的送药探望,是天大的恩典。馆主大人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下,好生接待他们。不然,传出去,外人都会说馆主大人刻薄,亏待子侄。只可惜,那俩小子太没用,打不赢,又怕挨打吃痛。那边想讹上馆主大人都没借口,只能派个女人过来小打小闹一回。

“刘爷爷,我是不是给馆主大人惹麻烦了?”他心里甚是不安。

老刘头摸着他的头,哼哼:“关你什么事?那起子东西什么事做不出来?这些天,拳馆只有你出门,他们又找不到别的由头,才打你的主意。”顿了顿,又道,“这是老辈间的旧事,与你无关。你以后当他们是臭狗屎,莫搭理就是。”

“是。”沈云牢记于心。

此后,他出门又有几次碰见了对面的俩小子。不过,他警醒得很,远远的走开了。俩小子硬是没找到机会再贴上来。

入冬的头一天是入冬节。石秀县有这天祭祖的习俗。

前一天的上午,从刘宅里出来两个男丁,自称是刘馆主的堂侄。他们先是放了一挂满地红鞭炮,然后,大摇大摆的挑了一抬供品上门,说是要参加第二天的祭祀。

因为刘家拳馆素来低调,所以,这条街巷平常很清净。如此大的动静,招来了不少看客。

“请堂叔父准许侄儿明日祭祀列祖列宗。”两人象是受了天大的委屈,跪在大门外请命。

可是,刘馆主连面都没露,是老刘头出来把人赶走了。

“太老爷过世时,就分了家。老太爷在世时,你们害死了大老爷,还反咬一口,借机分了宗。谁跟你们是一家人?”他一点脸面也没给,“滚!”

围观的人们顿时议论纷纷。

“这也太不要脸了!”

“真当刘馆主是个好欺的!”

“哎哟哟,你们不知道。当年,刘家嫡枝年幼。他们庶长房仗着出了两个武者,没少欺压嫡枝。这里的老街坊都知情。”

“对对对,我也听我家太婆婆说过。刘宅里的全不是东西!”

“分了宗就不是一家人。哪有入冬节去拜别人家祖宗牌位的!”

那两人被当众揭了老底,抬着供品灰溜溜的逃回了对面的刘宅。

事后,老刘头纳闷极了,指着刘宅方向,问馆主大人:“几十年都没动静。突然又粘了上来。那边,小的是不是不成了?要是的话,以他们的脾性,恐怕以后还有得闹。”

馆主大人不以为然的摆手:“他好着呢。一顿能吃两碗饭,再出去跑十几二十年都没问题。”

“那是……”老刘头想起往事,脸色变得很难看,“他们又想打拳馆什么主意?”

馆主大人哼了一声:“到时候就知道了。”

“您要多加小心。那边的心肠都是黑的,什么都做得出来的。当年,他们为了外面的一个谣传,就生生的害死了大老爷母子。还好,太老爷是个明白人,过世前两天,果断的分家,把那边赶了出去。老太爷中年丧妻丧子。续娶了一房,才晚年得子,添了您。”提起往事,老刘头忍不住落泪,“那些年,老太爷心里真的好苦。老奴一辈子都忘不了。”

馆主大人叹了一口气:“您放心,我会格外留心。”

然而,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对面这次出了大丑之后,竟然关门闭户,没有再闹的意思。

大年初一,他们也没有闹上门来,再提祭祖的事。

对此,老刘头深表不解。而馆主大人则是象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继续督促傅雷备战初试。

沈云暗地里松了一口气。他每次出门都要全身防备的经过刘宅,心弦必须绷得紧紧的。对面不闹了,他能轻松不少。

第三十六章 没有仙资的凡人

过了正月,初级武试的时间迫近。傅雷越来越忙。从大年初一开始,沈云停了学。傅雷给他找了一堆书,有一本拳谱,叫做《金刚拳》,另外的全是游记、药材之类的闲书。

拳馆总共才四个人。没有对面刘宅的人添堵,馆主大人与傅雷全力备战初级武试,从正月初三起,几乎没出过正院;老刘头带着沈云在后杂院里,日子过得挺清闲。碰到好天气,爷孙俩穿得厚厚实实的,去后山抓雪兔子,更是其乐无融。

转眼,到了正月初十。

这天上午,老刘头急匆匆的从正院回来,对沈云说:“拳馆来了位贵客。馆主大人令我带你过去拜见。”

沈云吓了一大跳。他到拳馆有半年了,一直都不曾去过正院,连馆主大人也未曾正式拜见过,还能出去见贵客?

“刘爷爷,是位什么样的贵客?”他惶恐的问道。

老刘头一边帮他梳理头发,一边答道:“说是太老爷的故人之后,初来石秀县,听说了太老爷的威名,特来拜会。”

我又不是拳馆的弟子……沈云一头雾水。

很快,他收拾妥当,跟着老刘头,头次迈进了拳馆的正院。

正院起码有正院的三倍那么大,包括正房、东厢房和西厢房,全是青砖瓦屋。尤其是正房:廊下立着四根一模一样的朱漆柱子,比水桶还要粗;雕花木窗新上过绿漆,糊着白生生的新窗户纸,好看又气派;院子修得宽敞、整齐。

东边院墙下立着一排大铁架子,上面插有红缨长枪、铁棍、大刀等兵器。旁边有一棵老槐树,粗壮的树干要两个壮汉才能合抱。树下摆有石锁、石盘等物件。

目光扫过那排擦得雪亮的兵器,沈云艳羡不已。

老刘头让他在门廊下脱了鞋,只穿了棉袜。

沈云注意到,门廊上还摆着另外三双鞋子。都是成年男子的。其中的两双,是他年前从古记绣庄订制回来的,他认得:一双是傅雷过年才穿上的新青布棉鞋;另外一双,是一样的样式,只不过鞋面是青缎的,正是馆主大人的。

第三双,眼生。无论从面料,还是做工上看,他的判断都是价值不菲,在古记绣庄是上上之品的存在。

这双鞋应该是那名贵客的。他挪开眼,跟在老刘头后面,跨过一尺来高的大红门坎,进入正房。

一股夹着檀香的暖和气流扑面而来。

屋子里烧着地龙。穿着棉袜踩在黄褐色的木地板上,真舒服。

沈云低着头,垂眉顺眼,不敢抬眼乱看。目力所及,他只能看到前面摆有两排紫黑色的太师椅,以及铺在正厅中间的一角洒金猩猩红毡毯。

“馆主大人,云娃带到。”老刘头禀报道。

沈云按照他刚才的吩咐,连忙长揖到底:“小子沈云见过馆主大人。”

“云娃,你抬起头来。”上头传来一个年轻而又温和的声音。

这是馆主大人在说话!沈云暗地里大吃一惊。他仰慕馆主大人久矣,一直以为馆主大人是长着大胡子、威风凛凛的中年大汉,站在那里就应该跟庙里的金甲神仙一样,不可高攀。不想,馆主大人的声音听上去是如此年轻,且具有亲和力。就跟邻家大哥哥一样!

“是。”沈云依言抬起头。

这时,他看清了屋里的情形。

在他的正前方,摆着一张紫黑色的四方桌,桌上摆有两只青花大盖碗。桌后挂着猛虎下山图。

四方桌两旁各摆有一张同材质的太师椅。椅上各坐有一人:左边坐着的那位,身材削瘦,看上去不过二十三四岁的样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身上穿着素净的青绸棉袍,衬得脸色有些苍白;另一人则是三十出头的样子,红光满面,嘴上蓄着八字胡,头束白玉如意冠,身穿黑底金色万字纹锦袍。

看到傅雷垂手侍立在那名年轻男子的身后侧,沈云终于确定:和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样,馆主大人就是一名略显病态的年轻人。

说好的,一动真气,就有如金钟罩体的“金罗汉”呢!

“李世兄,他叫沈云,是我们拳馆的小厮。”馆主大人侧过头,对右边的八字胡介绍道,“半年前才开蒙,识得两百来字,平时砍柴,去外面跑跑腿,采买些日常杂物,还不曾正经习武。先祖父在世时,就不太在意良、贱之分,所以,给他入的也是良籍。”

“多大了?”八字胡上下打量着沈云,亲切的问道。

馆主大人对沈云说道:“云娃,李老爷问你话。你据实回答。”

“是。”沈云垂头应道,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静一些,“禀李老爷,小子今年七岁。”

八字胡不解的扭头问馆主大人:“刘贤弟,贵县仙府不是每年都给治下六岁孩童检查仙资吗?他怎么没有检查?”

馆主大人如实答道:“他不是石秀县人。半年前流浪到此,被老刘捡了回来。所以,错过了去年春上的仙缘。”

八字胡微微颌首:“原来如此。”说着,他从袖袋里掏出一块婴儿巴掌大的白玉环,冲沈云招手,“沈云,你过来。我给你测一测仙资。”

沈云再次惊呆。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贵客竟然要给我测仙资!这是真的吗?

“憨娃,愣着做什么?”老刘头也没想到竟是此等大好事,急得在一旁压低声音提示。

“是!”沈云回过神来,跟踩在棉花堆上一样,一脚高、一脚低的走上前去。

“双手握着这块玉环。”八字胡吩咐道。

“是。”沈云依言。

刹那间,屋里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过来,目不转睛的盯着他手里的玉环。

沈云双手紧握白玉环,连大气也不敢出。

一息、两息、三息……时间仿佛凝固了。

终于,八字胡叹了一口气:“白玉环没动静,无仙资。”

沈云感觉自己的心猛然跌落。好吧,他也从来没有奢望过自己有仙资。不过,真正听到自己没有仙资时,还是感到深深的失望。

掩住心中的失落,他恭敬的双手奉还白玉环。

馆主大人的声音还是一样的温和:“老刘,带沈云下去罢。”

“是。”老刘头带着沈云离开了正屋。

走出正院,老刘头顿住脚步,摸着沈云的头,安慰道:“云娃,每年有数百的娃娃去仙府检测仙资,最后,也没几个能测出来有仙资。馆主大人,你傅大哥,还有我,都是去仙府测过的。我们都和你一样,没有仙资。云娃,不要心里难受。”

沈云抬头,咧嘴笑了一个:“刘爷爷,我不难受。我本来就是一个寻常的山里娃,能有机会测仙资,已经是大福份。”

就知道这孩子是个心宽的。老刘头笑了笑,一脸八卦的回头看着正院,嘀咕道:“好端端的,测什么仙资……”

他的声音很小,以至于沈云站在他跟前,也没听清楚。

“什么,刘爷爷?”沈云问道。

老刘头把双手缩进棉袄袖子里:“唔,起风了。我们回屋烤火去。”他的小柴屋里没有铺地龙,但是入冬后,炭盆没断过。从早到晚,炭盆烧得红通通的,也暖和得很。而为了省炭,沈云早就搬过来,和他一个屋了。

“哎。”沈云扶着他,回了后杂院。

傍晚的时候,傅雷突然到了后杂院。

“云小弟,不要难过,我们都是凡人呢。”他竟是特意抽空过来安慰人的。

沈云心里暖洋洋的,一双大眼睛笑成了月牙状:“我不难过,傅大哥。”他从来就没奢望过能一步登天,当仙官大人,再说,他挺满意现在的日子,也没觉得做凡人有什么不好。

傅雷见他是真没难过,伸手刮了一下他的鼻子:“你比我当年要好得多。我那时没测出仙资来,回家后,躲在被子里哭了好久。”

沈云摸了摸鼻子,忍不住八卦:“傅大哥,那位贵客李老爷是仙官大人吗?”

傅雷摇头:“他是一名高级武师。两天前,他递了贴子上门,说是太师祖的师弟之子。不过,师父在年前就听说了他,知道他是省城派来的新督考大人,负责本次的初级武试。所以,早早的把正厅收拾一新,又特意翻出了太师祖当年用过的桌椅、毡毯,恭迎他的大驾。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淘换来了一个测仙资的宝贝,硬在是要师父面前显摆。不只是你,今天师父和我都重测了仙资呢。师父心里有些不舒服,中午特意花了十两银子,让我去福顺来点了一桌上等酒菜招呼他。”顿了顿,他挤眉弄眼的笑道,“师父平时清淡惯了。贵客临门,也要摆摆阔,给太师祖争点面子。”

原来那些都是太师祖传下来的家业,平时收在库房里,不拿出来用的。沈云恍然大悟。他就说了,拳馆哪有这么阔气?

好吧,傅大哥这次要参加初试,新督考大人上门做客,确实要隆重招待。沈云其实挺心疼那十两银子。按拳馆的流水账,十两银子差不多是馆主大人和傅大哥一个月的淬体药钱。

傅雷显然不想多说,换了个话题:“明天,我要去省城,给师父的一个朋友送年礼。你想要什么?我去省城给你买回来。”

沈云很是意外。要知道为了备考,从大年初三开始,傅大哥连正院都没出过。

“傅大哥,一个人去,行不行啊?你什么时候回来?赶得上初试吗?”

傅雷笑道:“刘爷爷说是你个小管家公,真没说错。省城那边,前年开始,我就独自送年礼了。在省城住一晚,加上来回,不过十二天。明天清早走,回来后,离初试还有二十好几天,误不了事。”

第三十七章 出事了!

沈云没去过省城,不知道那边有什么好东西。而且,在拳馆,他觉得有吃有穿,也没有什么想买的。

傅雷见状,替他选了一样:“省城有家泰丰阁,店里的点心好吃又好看,很有名气。我给你带一盒回来。”

然而,沈云没能见到傅雷从省城带回来的点心。

在傅雷离开后的第五天,也就是正月十五,石秀县里闹花灯。上午,老刘头突然告诉沈云:“今天,我们早早的吃了晚饭。晚上,馆主大人要带我们出去看花灯。”

沈云听了,高兴得手舞足蹈。长这么大,他还没看过闹花灯。

那一天,似乎特别的长。好不容易才盼着太阳下了山,天色变暗。

老刘头显得特隆重,不但给沈云换上了崭新的棉衣棉裤,而且还准备了一大包吃食,用蓝棉布包袱皮打成包,给他背上:“闹花灯不宵禁,一直要闹到半夜。带些吃的,不饿肚子。”

沈云不知道里头是些什么吃食,只知道包袱还挺沉的,心里大汗:就是出去玩一整夜,也用不着带这么多吃食啊。

更何况,今晚吃得是白米干饭和炖肉。他被老刘头硬多塞了一碗饭,肚子饱饱的。

不过,出门时看到馆主大人和老刘头两手空空,他又明白过来:他背的是三个人的吃食,貌似也不算多。

出了街口,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多。人们穿着新衣,三五成群,欢欢喜喜的往仙府方向涌去——仙府的花灯,历年都是全县最盛大最好看的。而且,吉时之后,仙府会派出两条火龙,沿着石秀县的大官道,自内城往外城赐福。在石秀县有一个说法,说是正月十五这天,跟着火龙走,能消灾免祸,跟得越远,这一年里,就越能平安康顺。是以,人们通常都会早早的赶到仙府前,迎接赐福的火龙,跟着火龙走。更有年轻力壮者,他们通常会一直跟到东城门外,等火龙被当众烧掉,才各自折返回家,吹灯睡觉。

听了老刘头的介绍,沈云才意识到,闹花灯是个大体力活。因为据他所知,走大官道的话,从仙府门口到东城门外,差不多有七里路。

有钱人自然是坐车或者坐轿。他们拳馆不是有钱的……呃,应该和大多数人一样,全靠两条腿。

结果,出乎他的意料,走到东安集里,馆主大人竟然在街边雇了一辆牛车。

牛车无车篷。夜里风冷,坐在上面,没有马车舒适。但是,沈云却很满意。在他看来,牛车没有车篷,速度不紧不慢,正好方便看路边的花灯。

花灯流光溢彩,各式各样,汇成了一道五光十色的灯河:鲤鱼灯活灵活现;莲花灯做得跟真的一样;走马灯里,眨眼的工夫就能转出另一副美人图……沈云简直看呆了。

这还只是东安集里的花灯!仙府前的花灯据说更精彩!他拢了拢衣襟,对前面的花灯充满了期待。

然而,还没出东安集,牛车便在路边停了下来。馆主大人碰到了两位友人,应邀一道游灯河。

在上车之前,车资便已经付清了。馆主大人吩咐道:“老刘,你和云娃一道看火龙,不用等我。”

“是。”老刘头垂眸应下。

等馆主大人一行人离开后,他却对车夫说:“仙府那边的人肯定很多。我们老的老,小的小,就不去凑热闹了。你把车赶到前面街口等火龙。”

如此一来,省了不事。车夫巴不得,甩了一记响鞭,轻轻落在牛身上:“好咧。”

不去仙府前看花灯了?沈云有点儿失落。不过,他的注意力很快又被路边不断涌现的花灯吸引,转眼心情大好。

到了街口,老刘头下车,踮起脚尖,向前方张望。

车夫笑道:“老伯,不要看。这会儿离吉时还差大半个时辰。火龙舞过来,至少又要个把时辰。您要是不耐烦等,不如带着您的小孙孙先去周边看看花灯,游玩一二。小的就在这里候着。等火龙来了,你们只管回来坐车。”

老刘头想了想,应下了:“如此甚好。在风里坐着枯等,真是难过。”于是,招呼沈云下车,“我们去路边看花灯。”

沈云欢喜不已,连忙跳下车。

老刘头又叮嘱车夫:“你一定在这里候着,不要走开啊。”

“老伯只管放心。小的叫柳四,在这一带赶了六年多的车。您随便找个车把式打听一下,没人不知晓小的。小的绝对不敢乱跑,坏了自家的名声。”车夫拍着胸脯保证,“您老记准这个街口,回来一准能找到小的。”

老刘头这才牵紧沈云的手,走进了赏灯的人群里。

离得近,花灯更好玩。沈云只觉得自己的眼睛完全忙不过来。反正,老刘头紧紧牵着自己的手,他也不怕走丢了,心思全放在了路边大小摊子挂着的花灯上。

不想,走着走着,老刘头的速度突然加快。

沈云还没反应过来,冷不丁的被带进了一条黑漆漆的小巷里。

“刘……”回过神来,他愕然发问。

嘴巴却被老刘头一把捂住。

“嘘!不要声张。”老刘头机警的探身四下里张望,一只手依旧紧紧的牵着他的手。

发生什么事了?沈云不安的抿紧嘴巴。

背上的包袱还在。没有碰到小偷。他的心稍安。

老刘头压低嗓子说道:“走!”话音刚落,牵着他快步走进了黑漆漆的巷子深处。

沈云见状,哪敢多问?唯有小跑着跟上。

巷子里静悄悄的,黑咕隆咚,与外面的灯河完全是两个世界。不过,老刘头对这里似乎很熟悉,摸黑也走得又快又稳。

很快,沈云看到漆黑的前面现出一点豆大的桔黄色亮光。

老刘头松了一口气,牵着他直奔亮光而去。

越走越近,沈云终于看清,那是一盏昏暗的马灯。

不知不觉之中,他们俩走到了巷子的另一个出口。那里停着一辆青篷小马车。

“快上车!”车辕上坐着一个黑衣男子。他头戴大竹笠,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个长满寸长黑须的下巴。

老刘头把沈云抱上马车:“麻烦您把云娃送过去。”

沈云听明白了他的意思,反手一把拉住他的衣袖:“刘爷爷,您要去哪儿?”

黑衣男子也望了过来:“你不去?”

老刘头坚决的摇头:“我回拳馆。我答应过老太爷,守着拳馆。”

“何必呢?”黑衣男子沉声问道。

老刘头笑了笑:“云娃就托付给您了。”

沈云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但是,他敏锐的闻到了一股浓浓的危险味道,急得眼泪直流,死死的拉着老刘头的袖子,低声哀求:“刘爷爷……”不要走!

老刘头掰开他的双手,低声打断他,叮嘱道:“云娃,拳馆里有点事,刘爷爷必须回去。你安心坐在车里。这位壮士是馆主大人的朋友。他会把你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明天,馆主大人会去那里找你。刘爷爷哪儿也不去,就在拳馆里。等事情过了,馆主大人带你回拳馆,你便能再看到刘爷爷。”

说着,他果断的放下青布棉车帘,冲黑衣男子长揖到底,然后转身,头也不回的闯进了无边的黑暗之中。

沈云止不住的流泪。可是,他怕自己哭出声来,唯有一口咬住左手腕。

车外,黑衣男子幽声长叹,沉声说道:“娃娃,坐稳了。”说罢,马车动了。

接着,马车越来越快。车篷一侧开了一个小窗,上面也挂着青布棉车帘。很快,绚丽的灯光,还有嚣闹的欢声笑语,透过门帘和窗帘涌了进来,照得小小的车厢里斑驳陆离。

外面是灯河。然而,沈云早就没了刚才赏灯游玩的心情。他蜷缩在车厢一角,心里的悲伤与恐怖再次泛滥成灾,一如村子被屠,他和九姐躲在山洞里的那一晚,又如逃出牛头坳村的日日夜夜……他曾以为,那样的日子已沦为过去,今后只有在噩梦里才会再度出现,不想,噩梦来得如此之早!

为什么会这样!他蜷缩在车里,恐惧之余,一股怒火自心底猛然腾起——我到底做错了什么!想过安稳的好日子,就这么难!上一次,是仙符兵;这一次,又是谁!

差不多两个时辰之后,热闹而又庞大的火龙队伍完全过去了。寒风里,柳四抱着膀子,在牛车旁冷得直跺脚,嘴里直嘀咕:“怎么还没回来?该不是迷路,找不到地儿了吧?”

过了一会儿,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两个仙符兵,直接朝他走过来。

“坐车的老头和男娃呢?”其中一人厉声问道。

柳四吓得直打摆子,“扑腾”跪倒在地,低头答道:“回官老爷,他,他们说是去看灯,让,让小的,在在这里等着。没没见回来。”

“该死的,跑了!”另一个人低声咒骂着,“快!分开找!”

两人顾不得多说,嗖的分开,转眼就没了人影。

柳四好比劫后余生,象团软泥一样,趴在地上,满头满脸的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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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等待

灯河渐渐远去。

鼎沸的人声渐平。

车厢里渐渐变暗,最后只有车门口挂着的小马灯从厚实的车帘缝里透进来一丝昏暗的亮光。

沈云在车里,时而惶恐,时而愤怒,更多的是对馆主大人与老刘头的牵挂……

黑暗中,小马车一摇一晃,沈云抱着双膝,昏昏沉沉的缩在车角。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被一双大手摇醒:“娃娃,醒醒!”

“啊!”沈云惊悚的尖叫,骤然睁开眼睛。

是赶车的黑衣男子。他仍然戴着大竹笠,遮着大半的脸,只现出一个长满胡须的下巴。

黑衣男子叹了一口气:“娃娃,到了。按刘馆主的吩咐,我送你到这里。”说着,长臂一揽,将缩成一团的小家伙抱下马车。

冷风嗖嗖的,象小刀子一样打在脸上。沈云瞬间清醒。四周很暗,没有人声,只有风吹过树丛,沙沙作响。

借着小马灯的亮光,他看出小马车停在一条山道旁。前、后皆不见人烟。

这是哪儿?我会要去哪里?脚下的石子路有些硌人。沈云站在车旁,四下里张望,麻木的心里只剩下一片茫然。

“在这里等着。”黑衣男子说罢,转身取下车门旁的小马灯,走到路边的一棵松树下,举灯划了一个圆圈。

不一会儿,前面路边,黑黝黝的树丛里透出一个苍老的声音:“是刘馆主吗?”

黑衣男子答道:“刘馆主没来。某依约送来了一个六七岁的男娃。”

话音刚落,树丛里沙沙作响。

一道身披青色棉斗篷的矮小身影从树荫里慢慢的走了出来:“壮士,娃娃交给贫道罢。”

黑衣男子点点头,双手一抱拳:“就此别过。”说罢,他跳上马车,驾车离去。

沈云扭头,静静的看着小马车很快消失在山道的拐弯处。

“走吧。”老道提着一盏长圆形的黄色灯笼。拿出火折子,点亮灯,他看了看眼前的小家伙,不紧不慢的解释道,“我与刘家拳馆有些渊源。三天前,刘馆主捎信来,说要在观里短住,让我今夜在这里接人。”

沈云抬头,看到是一位须发皆白的老道。和老刘头差不多年岁。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里,映着桔色的灯光,甚是温暖,顿时驱散了不少寒意。

“小子叫沈云,见过道爷。”沈云打拱作揖。

老道颌首微笑:“跟我来。”说着,提了灯在前面引路,“从这条小路上山,要走一刻多钟才能到观里。你跟紧些。”

“是。”沈云紧了紧身上的包袱,紧跟其后。

跟在老道身后,他才知道,原来树丛里有一条不显眼的小路。沿途,大多数路段是又窄又陡的土坡。老道提着灯,在前面慢慢引路,碰到险坡时,他走得更慢。

沈云是山里娃,从小走惯了坡坡坎坎,又练了半年马步,下盘更稳。借着微弱的灯光,走在这样的山道上,倒也不觉吃力。

上了三段土坡后,老道明显走得快一些了。

走了一刻多钟,沈云身上开始冒汗。

又拐了个弯,老道突然说道:“到了。”

沈云抬头,只见前面的树林里现出一线黑色的屋脊。

老道显然带他走的是后门。

“汪汪汪……”一条黑影从院里嗖的窜了出来。

一条成年的大黄狗!

沈云赶紧驻足。

“阿黄,回屋去!”老道挥手。

大黄狗摇了摇尾巴,噌噌的跑回院子,转眼不见。

院子很小。沈云隐约看到了菜地的痕迹。好象东北角还有口井。黑咕隆咚的,他看不太真切。

老道把他带到了一间低矮的土房前,“吱呀”推开虚掩着的柴门。

桔黄色的灯光立时充满了整间屋子。

屋子小小的,对着门,靠墙摆着一张简陋的大木床。三个厚实的铺盖卷并排摆在床上。

一尺多见方的木窗上挂着蓝布帘子。窗下有一只旧四方木桌,漆色掉得差不多了。桌上摆有一只半尺高、用厚棉兜包住的陶茶壶,四只月黄色粗瓷碗,以及一只发黑的油灯碗和一把火折子。

“进来罢。”老道把灯笼挂在门口,径直走进屋,拿起火折子点亮油灯,“刘馆主说是三个人。”顿了顿,他又道,“娃娃,今晚,你睡这里。”

“是。”沈云走过去,坐在床沿边上。屁股底下是厚实的棉褥子。心防又消去许多。

老道摸了摸他的头:“早些睡。”说罢,复又走到门口,取下灯笼,替他关上门,离开了。

沈云木然的坐了好一会儿。回过神来,他抹了一把脸。脸上的汗早已干了。

快步走到小木窗前,他小心翼翼的把布帘子掀开一道缝,察看外面。

小院子黑漆漆的,一片宁静。连狗叫声也没有。

他长吁一口气,放下布帘,走到门口,将门栓紧,这才解下背上的包袱,在床上打开。

里面有好几样东西:最大的那一包是用油纸包着,里面有六个白面大馒头;青布荷包上打了一块黑色的补丁,是老刘头一直在用的那只,鼓鼓囊囊的,装着散碎银子和铜板;这些天,他不离手的《金刚拳》和另外两本药草书也都在;在《金刚拳》里,他还找到了一张印着“石秀县仙府”鲜红大印的路引。上面写着他的名字,年岁,良民身份,以及注明“清秀白净”的相貌特征。

双手捧着沉甸甸的荷包,似乎还能感觉到老刘头掌心的温暖,沈云的眼泪夺眶而出——他知道,这些钱财,是老刘头毕身的积蓄!自入冬后,他搬到了老刘头的屋里一起住。老刘头的枕边放着一只旧木匣子,里面装着银钱。老刘头曾跟他说笑过,将来要用这些钱给他娶媳妇。

这一刻,他再也骗不了自己:拳馆肯定遇到了生死存亡的大事!刘爷爷是抱着必死的决心返回拳馆的!

不!为什么会这样!

是谁!谁要害拳馆!

拳馆会不会也和牛头坳村一样……他使劲的打了一个寒噤,对自己说道:“不,不会的!馆主大人那么厉害!又早有准备……拳馆肯定不会有事!”

心里再一次深深的感到无力——他怎么就这么弱呢?事到临头,他总是什么也做不了!

这一晚,沈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第二天,他和往常一样,早早的醒来,发现自己合衣抱着老刘头的青布荷包歪靠着一个铺盖卷里,蓝底白花的粗布上现出一大块水渍。

头,昏昏沉沉的。他抽了抽鼻子,起身跳下床,将包袱重新扎好。

“汪汪汪……”院子里传来一阵狗叫声。

沈云走到窗前,挑开一角布帘子。

院里,昨晚的老道穿着厚厚的蓝布棉道袍,正在空地里慢慢的打拳。大黄狗欢快的摇着尾巴,围着他打转儿。

沈云想了想,放下布帘子,提起桌上的陶茶壶,给自己倒了一碗水。

水已经凉了。他一点儿也不在意,从包袱里拿出一只白面大馒头,掰下一半,就着凉水,啃了起来。

他没打算出去和老道打招呼——拳馆肯定碰到了大事。而从昨晚的情形来看,黑衣男子和老道此番出手相帮,定是冒了大风险。更何况,刘爷爷事先还给他准备了这么多的干粮,想必也是不想他再给老道添麻烦。所以,在馆主大人到来之前,他就老老实实的藏在这间小屋里好了。

半个多时辰后,老道打完拳,开始打扫小院子。扫完后,他收了竹扫帚离开,似乎完全忘记了他的存在。

沈云枯坐在床上,静静的等着馆主大人。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太阳升起,复又落下。屋子里再度变得漆黑一团。可是,馆主大人还没有出现。

老道也是全天没有现面。

“馆主大人肯定是路上耽搁了。明天,馆主大人一定会来的。”沈云擦干眼泪,摸黑脱了外面的棉衣棉裤,打开一只铺盖卷,上床睡觉。

第二天清晨,他醒来。馆主大人没有来。倒是老道扫完院子后,去屋里打了个转,然后,端着一只热气腾腾的陶钵进了屋。

那只叫阿黄的大黄狗也跟着一道过来了。

“昨天观里来了香火,没顾得上你这边。”老道歉意的放下陶钵,“来,吃点热乎的。”

老道给他端来的是玉米面烙饼,还有一些红枣。

“道爷,馆主大人什么时候来?”沈云鼓足勇气问道。

老道仍然是不紧不慢的说着:“要来的时候,自然就来了。”

沈云听明白了——他只有耐心的等待。

“你要是闷了,出去转一转。我跟阿黄说了,它不会咬你。”老道走前告诉他。

也就是说,道观里现在是安全的。

可是,沈云不想出去闲逛:昨晚他想了很久,觉得自己太弱,要抓紧时间学本事。所以,他暗自打算好了,不能再浪费时间。他带了书的,早上起来后,继续学起来。

就这样,沈云住在陌生道观的后院里,一边自学,一边等待馆主大人。

第二天、第三天,馆主大人还是没有来!

傍晚,老道突然提着一个蓝布小包裹走进屋里:“娃娃,贫道给你雇了一辆马车,你连夜走罢。”

“馆主大人呢?”沈云的心又提了起来。

老道摇头:“一直没有音信。先前,刘馆主捎信来时说过,他若没有亲至,让我在三天之后,乘夜将他送来的人送到郑家庄。也许刘馆主直接去那里等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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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烧拳谱

“一包饼子,你路上吃。”老道没有带沈云走山路,而是直接领着他走到前院,出了道观。

山门旁,停着一辆寻常的青篷小马车。

赶车的是一个中年汉子。

“道爷。”他跳下车,揭起车帘。

待沈云爬上马车,老道将手中的蓝布包裹塞给他:“给你家馆主带好。”

“是,谢谢道爷。”沈云没有拒绝。

老道颌首,放下车帘:“阿田,走罢。”

车夫应了一声,甩了一记响鞭。

小马车动了。

等它走稳后,沈云掀起车厢壁上的车帘,看到迷离的夜色之中,老道站在白墙黑瓦的山门外。

小马车越走越快,小小的道观很快被远远的抛在后面。沈云只能看清山门上最大的那三个黑字:报恩观。

赶了一夜路,第二天上午,他们到达目的地——郑家庄。

这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小农庄。

“小哥儿,你在车上等一等。小的去叫门。”阿田跳下马车,上前拍门。

不一会儿,黑油大门“吱呀”一声开了。里头,一个灰白头发的老头儿探身出来,上下打量着:“谁呀?”

阿田答道:“石秀县报恩观的长信道长。”

老头儿神色一凛,闪身出了门:“人呢?”

“在车上。”阿田回身,将沈云抱出马车。

“有劳了。”老头儿直接从他手里接过人,快步进门。

放下沈云后,他立刻将只打开一尺多宽的大门关上,落下门栓。

“刘馆主在客院。娃娃,跟我来。”老头儿说道。

终于能见到馆主大人了。沈云松了一口气,只觉得一路悬着的心象是落到了实处。

跟着老头儿,穿过一道垂花门,又走过一道夹道,他来到了一座幽静的黑瓦青砖屋里。

“先生,人到了。”老头儿在门廊下禀道。

沈云看得清楚:门廊上摆着一双成年男子的青绸棉鞋,正是馆主大人的!

“是云娃吗?”从屋里传出馆主大人的声音,“进来罢。”

“是。”沈云压抑住心里的狂喜,甩掉棉鞋,三步并作两步,小跑进屋里。

“在这里。”正厅里没有人。左边屋里传出馆主大人的声音。

沈云赶紧进屋。

窗下有一张长榻。榻前放有一个烧得通红的炭盆,馆主大人拥被侧躺在榻上,冲他招手:“云娃,过来。”

几天不见,馆主大人的脸色更加苍白。

“馆主大人,您生病了吗?”沈云上前,关切的问道。

馆主大人轻轻一笑:“背上受了点伤。不碍事。”

看着馆主大人泛白的嘴唇,沈云的眼泪刷的下来了:“肯定很疼。”

“还好。养些日子,就好了。”馆主大人见他背上背着一个包裹,手里还提了一个小的,便吩咐道,“你先解下包裹。”

“是。”沈云抹掉眼泪,依言将两个包裹放到屋中的方桌上,黑溜溜的眼睛四下里看着。

他在找老刘头的痕迹。

屋里只有馆主大人,不见老刘头的身影。但是,老刘头也在的话,肯定会贴身照顾馆主大人。这屋里会有他留下的痕迹,比如说,衣服等物。

馆主大人见状,略作犹豫,清咳一声,哑声说道:“老刘……不在。”

沈云转过身来,顿时泪如雨下:“刘爷爷他……”

“十五那晚,拳馆走水了。还有刘宅,都被烧掉了。”馆主大人闭上眼睛,“我知道,是老刘放的火。”

“怎么会?”沈云不解。他明明听刘爷爷说,要回去守着拳馆。

馆主大人叹了一口气:“老太爷过世时,我十四岁。他答应过老太爷,一辈子守着我,守着拳馆。可是,这一次,拳馆再也保不住了。他知道我被人缠住,所以,他返回去,烧掉拳馆,以转移幕后之人的注意力。刘宅的人是帮凶。他就连刘宅一起烧掉。”

事实上,老刘头此举确实救了他。不然,那晚,他根本就脱不了身。

是谁!到底是谁要害拳馆,害馆主大人!恨意横生,沈云不由握紧双拳。

馆主大人睁开双眼,望着他,说道:“这些与你无关。等我伤好了之后,我会送你去省城的白玉堂习武。”顿了顿,又道,“雷哥儿也会去。”经此变故,傅雷这次武试肯定是耽误了,只能在白玉堂再学一年,明年再参加省城的初级武试。

沈云愣住——他不是没有武学天赋吗?

馆主大人似乎看透了他的心,解释道:“你虽然武学资质平平,但机敏伶俐,也不是不可以习武。白玉堂是大门派,名师云集。各花入各眼,不妨一试。”

“馆主大人,您呢?也要去白玉堂吗?”沈云忍不住问道。

馆主大人的目光更柔和了,看着他说道:“我准备先游学三年。”象是解释,又象是自言自语,喃喃说道,“我想看看,这世道,到底怎么了?”看到沈云那双黑溜溜的眼睛,他扯起嘴角苦笑,心道:在孩子面前,说这些做甚?

“我有些累了。后面的那间小屋子,是为你准备的。这些天,你住在那里。”他指着屋里的一道小门,吩咐道,“有事,我会吩咐你。”

“是。”沈云提起桌上的两只包裹,走进小屋里。

这是一间耳房。屋里摆着一床一桌,还有一条鼓形小凳。被褥、枕头等物,都准备得很周全。

沈云坐在凳上,从怀里掏出老刘头的青布荷包,眼泪又象断线的珍珠一样,扑扑直落。

从今天起,他的仇人又多了一个。

是谁逼死了刘爷爷!馆主大人不想与他多说。他知道,那是因为他太弱,根本就不配知道仇人是谁。

“我一定要变强!”他红着眼睛对青布荷包低声说道,“刘爷爷,我会为你报仇!”

下午的时候,一名羊胡子老者替馆主大人换药。沈云被招呼在一旁打下手。

这时,他才知道馆主大人背上受了很重的刀伤——总共有两道刀伤,其中厉害的那一处,几乎贯穿馆主大人的整个后背,最深处甚至伤到了左边的肩胛骨。

幸好刘家秘药长于刀伤,馆主大人方在如此重伤之下,逃出包围。

因为伤到了骨头,即便有刘家秘药,他至少也要卧床静养十来天。

沈云主动担起了贴身小厮的职责,喂饭喂水,煎药……寸步不离的照顾着馆主大人。

他照顾得很好,就连羊胡子老者胡郎中都夸他能干,很精心。

同时,他也没忘抓紧学习。一旦得空,就坐在长榻的脚踏上自学带出来的草药书。

馆主大人渐渐养出了一些精神,时常指点他一二,令他受益匪浅。

如此过了五天,馆主大人能坐起来了。这天中午喝过药后,他突然问道:“你的那本《金刚拳》呢?”

没想到馆主大人竟然也知道自己有《金刚拳》。沈云微愣:“在屋里。”看拳谱不比读药书。他已经习惯一边读《金刚拳》,一边照着书比划。是以,怕吵着馆主大人,他是每天清早在馆主大人还没睡醒的时候,到外面的空地上看《金刚拳》。

“拳谱上面的字,你都认得吗?”馆主大人问道。

沈云摇头:“有很多不认识,我就照着图练。”

馆主大人颇有兴致的问道:“你记住几副图了?”

沈云如实以对:“练过的,都记住了。今天练的是最后一副图。”

馆主大人笑了笑:“你很勤奋。上面有些字,不认识也没关系。有几句重要的话,你要牢牢记在心里。拿拳谱过来,我教读那几句话。”

“是!”沈云大喜,飞跑进屋,拿来《金刚拳》。

馆主大人直接翻到末尾的那一页:“这段文字,你先读一读。碰到不认得的字,便跳过去。”

“是。”前面的字还没认全,是以,沈云还没有读过这些字句。他捧着书,结结巴巴的念了起来,“心(跳过一个字)体(接连两个字都不认得,跳过)安然,气沉丹田(后面的三个字都不认得,再跳)……”

读着读着,他的额头上开始滴汗。呃,总共才十句话,七十个字,他跳过的字不下四十个。

馆主大人闭着眼睛,静静的靠在长榻上,至始至终脸色未变。待他读完,这才睁开眼睛,说道:“先不要管那些字,你跟着我一句一句的念。这几句话很重要,你都要熟背下来。”

“心静体松安然。”他轻声念了一句。

沈云看着书上的字,跟着轻声念道:“心静体松态安然。”心里飞快的记着:原来这个字念“静”,这两个字念“松”和“态”。

馆主大人教完一遍,问道:“记下了吗?”

简直和傅大哥是一横一样。沈云大汗:“还没……只记住了前面三句。”

于是,馆主大人又从第四句开始念。

念完最后一句,他又从第一句念起,再念了一遍,末了,问道:“现在呢?”

沈云合上拳谱,在心里飞快的默背一遍,点头:“差不多了。”

馆主大人颌首:“你背给我听。”

“心态体松态安然……”沈云慢慢的背了起来。

真的一字不差,全背了下来。馆主大人说道:“把拳谱给我。”

“是。”沈云双手奉上。

不料,馆主大人接过拳谱,连眉头都没皱一下,直接扔进了榻前的炭盆里。

拳谱纸张泛黄,是有些年头的手抄旧书。一沾到火红的木炭,呼的卷起,红色的火舌立时将薄薄的书本吞没。

“啊……”沈云大惊失色,下意识的伸手去捞。

可是,哪里还来得及?

馆主大人闭上眼睛,沉声说道:“你记住,刘家拳,本名叫金刚拳。以后,不要跟人说,你看过金刚拳的拳谱。还有,刚才教你的那几句话,绝不能在人前泄露一字一句。”云娃的资质确实不适合刘家拳,但是,刘家拳面临灭顶之灾,他没有更好的选择。所以,年前,傅雷给沈云挑拳谱时,他拿出了《金刚拳》。

傅大哥竟然把《金刚拳》的拳谱给了我!沈云一愣神,炭盆里的书已然完全点着。他唯有目不转睛的盯着炭盆里的“火书”,应道:“是。”

好好的拳谱为什么要烧掉呢?心痛之余,他纳闷极了。

“你回屋罢。”馆主大人没有解释,仍然闭着眼睛,冲他轻轻挥手。

第四十章 兵祸起

又过了三天,馆主大人背上的两道刀伤皆结疤。上午换完药,他扶着沈云的肩膀,去院子里转了一圈。下午的时候,他就能自己慢慢的走了。

五天后,狰狞的伤疤落尽,馆主大人行动恢复自如。他决定两天后带沈云去省城。

不想,第二天傍晚,看门的老洪急匆匆的送来一封信。信是馆主大人的省城友人所写,说,据可靠消息,叛军分两路逼近省城,恐有合围之意。省城现为多事之秋,他有意携全家避走老家。

自从察觉到拳馆有大难之后,刘馆主便暗中开始安排退路。他有意让傅雷去省城友人家避祸,又担心傅雷知道实情不肯离开,故而事先给友人写信,商议好,以送年礼的名义,将傅雷骗至省城。等后者到了省城,友人再以实情告之。

现在,友人欲全家避兵祸,回老家去,计划有变。他必须重新安排傅雷。是以,他决定连夜赶去省城。

“云娃,我去省城看看。若是省城无事,再来接你。你先在庄里等着。”他如是吩咐,“老洪会照顾你的。”

郑家庄是他用化名暗地里置下的产业,位于石秀县邻县永安县的远郊。这里三面环山,位置偏僻,除了附近的猎户在周边打猎,会偶尔经过,平时基本上没有什么人往来。

庄子里的人也很简单:管事老洪是他父亲生前收留的,另外还有四家佃户。在人前,他特意隐藏了身份。除了老洪,谁也不知道他是庄子的真正主人。就是这次来养伤,为了掩饰身份,他也是以客人的身份,住在客院里。在沈云来之前,只有老洪过来照顾他。

所以,他不担心仇家能找来这里。云娃住在庄子里,是安全的。

“是。”这些天,沈云在庄子里住着,与老洪混熟了,不觉得一个人住在客院里,有什么难过的。况且,省城有危险,馆主大人是特意去看望傅大哥,做正经事,他怎么能拖后腿?更重要的是,拳馆有大难,馆主大人和刘爷爷都没忘了他,把他照顾得很好。他要知足。这份恩情,更要铭记于心。

傍晚时分,刘馆主骑快马离开。

他是从庄子后面的小道悄悄离开的,只有老洪和沈云为他送行。

沈云很舍不得刘馆主。待刘馆主离开后,他飞快的爬上一边的小山丘,目送其离开。

天色快要黑了,老洪怕他路不熟,磕着绊着了,默默的跟在后头。

看着馆主大人的身影化成一个小黑点,消失在官道的尽头,老洪拍了拍沈云的肩膀:“回罢。先生此去,定能逢凶化吉。”

“嗯。”沈云使劲的点头。

老洪一家住在庄子的东跨院里。因为刘馆主养伤期间,每次胡郎中过来换药,都是沈云送至庄子大门口,所以,老洪的家人都知道沈云是庄上的小客人。

刘馆主离开后,老洪见他一个小娃娃孤伶伶的住在客院里,怪冷清,便在第二天将他接到了自己家中。

老洪是鳏夫,婆娘五年前过世了,给他留下两子一女:女儿排行老大,多年前已出嫁,婆家在永安县城里;两个儿子都跟着老洪在郑家庄务家。长子名唤柱子,年前刚成亲;次子叫拴子,今年也有十五岁,正在相看亲事。

拴子长得浓眉大眼,是个很标致的农家少年,性情爽朗,在庄子里颇有人缘。老洪让沈云跟他一个屋住。

两人很快相处熟了。

时值春耕时节,老洪和两个儿子也和佃户们一样,要下田做事。牛头坳村全是山地,没有水田。沈云没见过牛拉犁,好奇得很,向拴子提出,明天一早也要跟着下田。

拴子挠挠头:“你还小,下田做什么?这样吧,明天,你就牵牛好了。”

牵牛也行啊。只要不吃闲饭就行。沈云愉快的答应了。

第二天,天蒙蒙亮,他跟着拴子到了牛棚里。

棚里只有一头牛。它被照顾得很好,膘肥体壮,长着一双弯月般的粗牛角,皮毛跟黑缎子似的。

拴子伸手亲呢的摸着牛背:“这是家里的大水牛,三岁半,力气大得很。我们都管它叫大黑。”

大黑“哞”的叫了一声,用硕大的牛头蹭了蹭拴子。

沈云看得心里痒痒的,问道:“拴子哥,我能摸摸大黑吗?”

“行啊。”拴子说道,“它性子温和,不欺生。”

沈云小心翼翼的靠过去,试着伸手摸了一下那宽阔的牛背。

大黑只是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

沈云笑眯了眼:“它真的好脾性。”

拴子一边给大黑添草料,一边说道:“你要是跟它熟了,骑在它背上,也没问题。庄子里的娃娃们都喜欢跟大黑玩。”

“怎么跟它熟?”沈云问道。

“大黑贪吃。你喂它吃就行。”

于是,沈云也拿了一小把干稻草,小心的送到大黑嘴边:“拴子哥,是这样吗?”

“嗯,没错。”拴子点头。

大黑来者不拒,用舌头卷了干稻草,吧吧的大嚼。

沈云壮着胆子伸手摸了摸它的额头。

这回,大黑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果然是有吃的就行!沈云开心的咯咯直笑。

拴子见状,便手把手的告诉他如何给牛添草料。待沈云学会后,他自己则动手打扫牛棚。一边扫,一边跟沈云说着大黑的习性。比如说,大黑好干净,牛棚每天都要扫一次。待大黑干完活回来,还要给它刷洗一遍毛;大黑干活前,一定要至少提前半个时辰喂饱。不然,大黑会恹恹的,光出工不出力;大黑最喜欢吃的是青草。现在没有青草,它只好吃干稻草,食量会减一些……

沈云喂着牛,听得津津有味。

待拴子扫完牛棚,他已经可以随意的摸大黑的两只牛角了。

吃完早饭,老洪带着两个儿子下地。拴子说话算数,把牵牛的任务派给了沈云。

大黑显然记得一饭之恩,温驯的任沈云牵着。后者高兴的就没合拢过嘴。

老洪见了,没有再说什么,扛着锄头走在最前面,默许了沈云的加入。

因为拴子的好人缘,不到半天,不但下田的佃户们都认识了庄上了小客人沈云,而且庄子上的孩子们也接受了这个长着大眼睛、“斯斯文文”的新玩伴。好吧,这是佃户们对沈云的评价:他穿着干净的棉衣棉裤,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肤色白净。笑起来时,大眼睛变成了两个小月芽,露出一双小酒窝,在佃户们看来,真的是斯文极了。

耕田之后是灌水,然后,育秧……不知不觉中,天气渐渐转暖,沈云脱掉了厚实的棉衣,换上夹衣。

在庄子里,他除了坚持习武、帮大人们干农活,也和庄上的孩子们一起下田摸泥鳅、上山捡柴、偷偷的下河游水、一起玩闹。于是,他的小脸晒得黑黑的,个头也噌噌的长高了半寸多,俨然变成了地道的农家娃。

可是,馆主大人还没有消息传回来。

也不知道馆主大人和傅大哥现在怎么样了?沈云挂念得很,私底下跟老洪打听过好几次。

因为刘馆主以前很少到庄子里来,也很少与老洪联系,是以,后者早就习惯了自家主人一年半载没音讯。对此,他总是不紧不慢的答道:“莫急,先生年少有为,不会有事的。先生还没来,肯定是省城的大事还没做完。”

沈云听罢,唯有按下性子,耐心等待。

当稻谷飘香,收获在即时,庄子上的平静被猛然打破——老洪的大女儿一家突然逃到了庄子里。

他们带来了省城方面的最新消息:

叛军攻下了省城。仙府里的大老爷们领着仙符兵弃城而逃。

而叛军一路追杀,沿途又夺下不少城池。据说,石秀县也是叛军的目标之一,他们看上了石秀县北的矿山。于是,不但石秀县乱了,紧挨着他的其它两县,永安县和丰成县也跟着乱了。

“听说,叛军所到之处,杀光、抢光、烧光,无恶不作,大家怕得紧,能逃的都逃出城了。”老洪的姑爷在永安县里开了一家粮铺,消息灵通得很。

老洪头一次慌了神:“他们会不会闹到庄子里来?”

姑爷不敢确定:“听说叛军很缺粮,沿途清洗了不少村子……岳父,我们只在庄子里住一晚,明天要继续往南边走,去谷南城我姑家躲一些时候。您跟我们一道走吧!”

“我不能走!”老洪很坚决,“我要给主人守庄子。田里的稻子就要熟了,也走不开。”

“爹呀,叛军一来,小命都没了。哪里还顾得上稻子!”大女儿急得直落泪。

老洪沉默良久,斩钉截铁的说道:“我留下,你们带柱子两口子、还有拴子和云哥儿走。”

之前,大女儿带着家人回过两次娘家,是以,知道云哥儿是庄主的外甥,在庄上做客。他们没有反对。

当天晚上,沈云被告知,明天清早与拴子他们一道南逃,避兵祸。

第四十一章 躲兵祸

“洪伯,您不走吗?”沈云问道。

老洪摇头:“我留下来看庄子。”

沈云便道:“那我也留下来陪您。我学了些拳腿,叛军来了,我帮您打跑他们!”

小半年下来,他和庄子,还有老洪一家都处出了深厚的感情。老洪现在的神色,让他不由想起了正月十五那晚。那晚,在漆黑的巷子口,刘爷爷也是这般决然。

他一直很后悔——那时,他要是拼命的苦留,刘爷爷是不是就不会离开?若是刘爷爷和他一起去报恩观,肯定不会死!

老洪咧嘴笑道:“你才几尺高?打什么叛军!”

沈云仍要坚持。老洪摸着他的头,叹道:“云哥儿,我老洪这条命是老太爷救的,这些年的好日子也全是先生赐予。活到今日今时,衣食不缺,有儿有女,全是白赚回来的。省城出兵祸,先生没有音信。我必须在这里等着先生。说不定,过几天,先生就回来了。省城那边兵荒马乱的,谁知道先生有没有磕着碰着?我留在这里,到时也能照料先生一日三餐。”

“我也能照顾馆长大人!”沈云不松口。

老洪瞪了他一眼:“你这娃,怎么不听话呢?要是叛兵来了,我领着先生往山里一躲,便利得很。你留下来,我还要分心打你的招呼,不是添乱吗?”

沈云被戳中痛处,闷闷的垂下头。他好恨自己太小。可是,每每一碰到事,他只会拖人后腿,什么忙也帮不上。

老洪又道:“又不是不能再回来。我老洪比你多活几十年,经得事多了。兵祸从来都是象洪水一样,来得快,去的也快。等叛军走了,你们也就回来了……”

“好,我明天早上跟拴子哥一道走!”沈云猛的抬头,急声打断他的话。因为他知道,老洪接下来十之八九是要说“我在庄子里等着你们,你们回来就能看到我”之类的话。他不想听这些话。正月十五那晚,刘爷爷也说会在拳馆等着他和馆主大人,可事实上,刘爷爷回到拳馆后,便一把火将拳馆和他自己一起烧没了。所以,他再也不相信类似的话。在他心里,这种话不是好兆头,一点都不吉利。

见他想通了,老洪没有再多说,指点他要多带两身换洗衣裳:“明早,我会给你们准备些干粮。路上要听大人话,紧紧跟着,莫乱跑。”然后,他急急的离开了。庄子里还有四家佃户,他要挨家挨户的通知。四家人是留是走,悉听尊便。得了准信儿之后,庄子里接下来该如何应对,他好尽快拿个章程出来。

除了换洗衣服,沈云还带上了老刘头的青布荷包,以及那几本药书和路引。在石秀县,他深刻体会到了良民与贱民的云泥之别。是以,那张证明他是良民籍的路引被他格外珍惜的贴身保藏。老刘头赠予他的银钱也被分成好几份,藏在身上。

第二天清晨,老洪早早的准备好了早饭,亲自去牛棚牵出大黑,套上牛车,说是给沈云代步。

他十分不舍的抚摸着大黑的头,将两儿一女喊过来,再三叮嘱道:“路上一定要照顾好云哥儿。”

大女儿名唤金姑,闻言,爽朗的应道:“牛车哪有马车舒服?叫云哥儿和大弟妹坐我家马车上吧。就跟我、松哥儿,还有甜妞儿坐一辆车。”

他们家开着粮铺,养了一支驮运粮食的马队。不过,这次出来躲兵祸,除了三个车把式,还有陈管家俩口子,家里的佣人都公公被打发掉了,一个也没有带。马队也卖掉大半,总共只带出来了三辆小马车和两匹马。

公公和她男人骑马,女人孩子坐小马车。第一辆车上坐着她婆婆和未出嫁的小姑子萍儿;第二辆车坐着她们娘儿三个;最后的小马车用来装行李和路上吃用的粮食、水等,坐着家里的老仆陈管家和他婆娘。

是以,她的马车里宽裕得很,再加上沈云和柱子媳妇,一点问题也没有。

老洪没有拒绝:“行。大件、粗笨的东西都放在牛车上,有你的两个兄弟看着,安心得很。”

洪金姑又劝了一次:“爹,您真的不跟我们走?”

老洪很不耐烦的摆手:“啰嗦什么!庄子里又不是没人,叛军要是来了,我们往山里一躲,什么事也没有!”昨晚,他走遍了那四家佃户。结果,他们都不愿意跟金姑一家走。理由是:叛军还没影,而田里就要收成了。要走,也要等收了稻子之后。

洪金姑知道自家老爹是个倔脾气,已经决定了的事,轻易不会改变。这也是看在她是出嫁的姑奶奶面上,爹才好生好气的回绝。若是两个兄弟也象她一样,一劝再劝的,爹肯定是吹胡子瞪眼睛的骂上了。

一大群人吃过早饭后,组成一支车队,离开了郑家庄。

沈云和柱子媳妇被安排坐在第二辆小马车上。

松哥儿和甜妞以前都随沈金姑回娘家小住过两回,跟沈云玩得很熟。尤其是松哥儿,只比沈云小半岁,却矮了大半个头,再发现后者会写很多的字,又懂得耍拳,还能捉鸟雀,遂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只要来了庄子里,便俨然化成沈云的小尾巴,嘴里亲热的唤着“云哥”,屁颠屁颠的跟在后头。

甜妞才两岁半,受她哥哥影响,也很喜欢沈云。看到沈云上了小马车,她很大方的送上了自己的糖糕:“云哥,吃!”

沈云不喜欢吃甜食,更不喜欢跟口齿不清的小丫头玩,一脸的为难。

柱子媳妇乐了,在一旁逗道:“甜妞,糖糕也给大舅妈吃吗?”

甜妞没吱声,却果断的扭过身子,拿着糖糕一头扎进了洪金姑的怀里,用屁股对着她。

“这是舍不得呢。”洪金姑哈哈大笑,“这丫头,可宝贝她的糖糕了。除了她哥,连我都不给吃。”

“妹妹,糖糕你自己吃。”松哥儿替沈云回应了一句,从身边的匣子里翻出一本崭新的书,“云哥,这是我爹新给我买的画本儿。上面有好些字,我不认得。你来教我,好不好?”

“好啊。”沈云乐意得很。他很喜欢看书,可惜,庄子里没有别的书,只有他带来的那几本药草书。

于是,两人头碰着头,一起看起书来。

洪金姑她们见状,换了个话题,不再打趣他们。

一刻多钟后,车队正式上了官道。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都是和他们一样,拖家带口躲兵祸的。不过,大多数人没有马车。他们肩挑手提的,在官道两旁慢慢的走着。

画本不过十来页,早就看完了。松哥儿坐不住,揭开一角车帘,拉着沈云看路边的人:“云哥,快看,有人推着独轮车呢。”

沈云顺着他的手指望过去,在人群里看到了一辆木质的独轮车。车上一边坐了一个白发苍苍上的老太太,另一边驮着两个打着补丁的大包袱。推车的是个中年汉子。看样子是老太太的儿子。

沈云皱了皱眉头:“不知道叛军是打哪里来的?害得我们都要逃难。”以前,他听说叛军打仙符兵,心里挺喜欢叛军的。可是,现在听说叛军也抢劫寻常人家,他便一点儿也不喜欢了。

松哥儿住在县城里,听到的消息要多一些,心有余悸的捂住他的嘴巴,跟他咬耳朵:“你不能说叛军的坏话哦。听说叛军个个都长着千里眼、顺风耳,谁要是背后说他们的坏话,就会被抓起来,吊在城门上,不给饭吃,不给水喝,活活饿死、渴死。”

沈云吓了一大跳,拿开他的手:“这么恶?”

“不只这些,还有呢!”松哥儿小声的继续爆料,“有很多人说,叛军最爱抓小娃娃烤熟了,下酒吃。云哥,看到叛军,你一定要赶紧躲起来。叛军很好认的,他们跟我们长得不一样,个个都是长长的红头发,绿眼睛,牙齿这么长!”说着,两只手比划出半尺来长。

“他们都是山妖变的吧!”沈云吓得小脸煞白,心里更加担心馆主大人和傅大哥。叛军简直比仙符兵更可恶,更可怕!后者毕竟还是人。

“我觉得也是。”松哥儿使劲的点头,“人哪有长成那样的!”

第四十二章 投宿

赶了大半天的路,下午的时候,人和牲畜都乏了。洪金姑的公公陈老爷令车队在路边的一块草地上停了下来,歇歇腿,并且打发他儿子,也就是洪金姑的男人陈有福,骑马去前面探路,寻找落脚的客馆或人家。

路上时常有逃难的人们结伴走过,是以,陈老爷只准男人们在附近放马喂牛:“女人和孩子都呆在车里。”

对此,松哥儿很是不满,拉着沈云,嚷嚷着要下车喂大黑吃草。

洪金姑瞪了他一眼:“再吵,把叛军招来了!”

甜妞刚刚睡醒,听到“叛军”两个字,眼里立时蓄满了泪水,撇撇嘴,却怎么也不敢哭出声来。

“姐,吓到甜妞了。”柱子媳妇连忙拿了身边的一只小布老虎哄甜妞,“甜妞不怕。我们有大老虎,坏人来了,就放大老虎咬他。我们才不怕呢。”

甜妞双手抱紧大老虎,一头扎进洪金姑的怀里,一动也不敢动。

“你看看你!吓到妹妹了!”洪金姑又狠狠的瞪了瞪松哥儿。

后者也被叛军吓到了,缩缩脖子,蔫头蔫脑的不再做声。

沈云却不以为然,心道:叛军哪有这么快追来?如果附近真有叛军,陈老爷怎么敢停下来?只怕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起来逃走才是。松哥儿真是蠢,竟然看不出金姑在唬人。

不过,他没有吱声,低头继续翻看手里的药草书,心里后悔极了——跟着女人们坐马车,又闷又无聊,一点意思也没有。早知道,他才不要坐马车,和拴子哥一起在后面坐牛车,多好!

大约半个时辰后,陈有福打马回报:“前面三里远有一条岔道,往西南的小道上再走两里多路,有一个叫做田家庄的庄子。我已经拜访过庄子的主人田太公。老人家七十三岁了,在这一带是出了名的仁义,准许我们在庄子里歇一晚。”

“如此甚好。”陈老爷从心底里笑了出来,吩咐陈管家安排车队马上动身。

半刻多钟后,牲口重新套上车,继续出发。

田家庄比郑家庄要大得多。车队抵达庄子外面的小道时,已经有一个管家模样的中年男人领着三个壮实的庄汉等在那里。他们一人拿了一根碗口粗的大木棒,神色严肃。

陈老爷下马,向中年男人打拱作揖:“小老儿小姓陈,是永安县人氏,今晚叨扰贵庄了。”陈家虽然富裕,却是贱民籍。按仙府的规定,贱民自报家门时,要加一个“小”字。

管家将手里的木棒交给身边的一名壮汉,也打拱还礼。他也是贱民,自报家门“小姓田”,是田家庄的外管事,自称是受田太公之令前来接应他们的。

他很是抱歉的说道:“陈老爷,这段时间,路上的人越来越多。听说是叛军要杀过来了。我们不得不加紧防范。冒犯之处,请陈老爷海涵。”

“哪里哪里,多事之秋加紧防范是应当的。”陈老爷连连摆手。

田管事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陈老爷,请。”

他们被安排在外院的一个客院里。田家庄人很好客,早早的给他们打扫好了屋子。知道他们带了大牲口,马棚里的草料和水都备得足足的。

陈老爷很是感激,粗粗的梳洗过后,带着陈有福和柱子二人向田管事递上名贴,说是要给田太公叩头道谢。

不一会儿,田管事回来,告诉他们:“太公备了一杯薄酒,请贵客们共饮。”

于是,陈老爷他们三人随他一道出去了。

这种应酬通常没有女人孩子什么事儿。洪金姑的婆婆陈太太说了一句“乏得很”,便带着女儿莲儿去屋里休息。

洪金姑自然是先进屋伺候婆婆。

后者发话道:“把松哥儿和甜妞都带进来吧。赶了一天路,孩子们都累坏了。”

松哥儿闷了一天,哪里肯乖乖进屋继续被拘着?

“我要去云哥那里去看大黑!”撂下话,他飞也似的跑掉了。虽然柱子兄弟和陈家一路,但老洪却不想自家闺女难做,提前跟陈老爷说好了,一路上,两家人分开吃。所以,进入客院后,柱子媳妇就和洪金姑分开,自行忙活去了。沈云算是洪家那边的人,自然是跟着柱子媳妇离开。他跟松哥儿说,要去喂大黑。在庄子里,大黑向来都是他照顾的。

陈太太拿宝贝孙子一点办法也没有,再者,她知道沈云是良民籍,比自家身份高,又识字懂礼,还在习武,十有八九将来是个武者大人。松哥儿跟沈云亲近,不是坏事。遂任他去了,冲洪金姑摆手:“甜妞有我看着呢。你只管带着陈家的去烧晚饭。老爷他们今晚定是会喝酒,你给他们一人煮一碗醒酒汤放在灶上温着。还有,明天在路上吃的干粮也要准备好。”

“是。”洪金姑应下。

沈云到了马棚后,头一桩事就是打了一大桶水,给大黑刷洗身子——拉了一天的车,大黑出了好多汗,沾满灰尘,原本黑缎子似的皮毛脏兮兮的。平素,大黑最爱干净了,哪里能受得住?没看到大黑一直在不耐烦的喷粗气,连最爱的青草也不吃吗?

松哥儿也没闲着,帮忙给大黑添草料,一边喂,还一边抚摸大黑的额头,嘴里碎碎念着:“大黑,莫生气。我喂你吃最新鲜的青草。”

大黑得到了安抚,情绪很快稳定下来,不再喷粗气,悠闲的甩了甩尾巴,开始进食。

拴子见状,便由着他们俩跟大黑玩,自己则帮陈管家照料旁边的五匹马。从永安县到谷南城,有差不多四百里路呢。一路上,拉行李、女人孩子赶路,全指着这些大牲口,必须得把它们都照顾好。

陈管家原本见不得自家孙少爷做伺候牲口的低贱活儿。可他看到沈少爷是良民,年纪比孙少爷大不了多少,却把袖子、裤腿挽得高高的,奋力给刷牛,便摸了摸鼻子,没有阻拦,还竖起拇指,由衷的跟拴子夸道:“二舅爷,沈少爷小小年纪,很能干,性情更是一等一的好。”

“云哥儿真的很好,一点少爷架子也没有。”拴子从来都是对沈云赞不绝口的,“在庄子里,云哥儿也和我们一样下田做农活,空闲时,还教我和庄子里的娃娃们识字、打拳呢。我们庄子的娃娃都服云哥儿,没有不听他的。要不是我们这次赶路赶得急,早早的出了门,庄子里的娃娃们一定都会跑来送云哥儿。”

陈管事难以置信的扭头看了一眼正在忙碌的沈云,小声问道:“二舅爷,您说,沈少爷教你们打拳?我没听错吗?学拳不是需要天赋的吗?哪里是人人都能学的?”

拴子挠头:“我小的时候也去考过拳馆,被定为没有武学天赋,就没有学了。不过,云哥儿教我们从来就不提武学天赋。他教五步打、扎马步。我都学得会,打起来也象模象样。练了半年,还涨了一把力气。以前,我只能担一百五十斤担,现在担两百斤都觉得轻轻松松。庄子里的娃娃们也都学得很好。他们个个都看着比没学拳前,手脚要灵泛些,也更有精气神。”

陈管事的目光扫过他那精壮的胳膊,仍是将信将疑,不过,嘴里还是赞道:“沈少爷小小年纪,却是真能人。”七岁的娃娃,能教会没有武学天赋的凡人学武,比拳馆里的大人们还要厉害?照看说,这世上也只有仙官大人们才有这种点化凡人的能耐!

拴子笑道:“我们每天早上都要练拳。陈叔要是能起早,明天也来和我们一起练啊。我哥从小身体弱,以前也觉得自己学不会,跟着我们练了几天,越学越有味,后来也天天跟我们一起练拳,身子一天天的好起来了。”

孰料,陈管事吓得直打哆嗦,连连摆手:“不,不用了。”

血的教训在前,他哪里敢去看?

当年,他的独子十岁,调皮得很,去翻武馆的院墙,偷看学徒们习武。他知道后,心想,不就是孩子贪玩么,没什么的。

结果,那孩子去得多了,终于有一次被武馆里的人发现,被从墙上直接扒下来,拖进了武馆里。

他得了信,请陈老爷带着,求爹爹告奶奶的请了熟识的一位武者大人出面担保,才将人捞出来。

可还是晚了。

可怜的孩子被打得遍体鳞伤,回到家里一直高烧不退,没两天便咽了气。

独子就这样被武馆的人活活打死了,偏偏他还是没理在先。因为偷学武艺是大罪,活该被人打死!最后,由那位武者大人出面,他们夫妻俩赔了一百两银子给武馆,这事儿才算了结。

自独子死了后,他们夫妻俩一直没能再要到孩子。这些年,他们没少懊悔:要是当年把孩子管紧些,发现他去爬武馆的院墙,就立马把他的腿给打断,那么,他们老两口起码还能有个瘸腿的儿子养老,到现在,大孙子都能去铺子里当差领粮米了。

旁边,松哥儿动心了,跑到沈云跟前请求道:“云哥,明早我能来看你和舅舅们练拳吗?”

沈云想都没有想,张口应道:“行啊,我们是卯时一刻开始练拳,你要记得早点起来。”

陈管家听得真切,心里暗道不好,决定等喂完马,就去禀报太太——自独子出事后,他对武学有了些新的了解,知道武学都是有师承的。沈少爷不懂事,私底下传了拳术给孙少爷。将来要是沈少爷的师门知道了,一旦追究起来,沈少爷一句“年少,不懂事”能了事,但孙少爷却惹上了大麻烦。

第四十三章 人要知足

天擦黑以后,陈老爷父子和柱子带着一身的酒气回来了。

柱子媳妇听了洪金姑的安排,去灶上拿温着的醒酒汤。拴子和沈云留在屋里照顾柱子。

“我没醉。”柱子等他媳妇出去后,翻身爬坐起来,冲拴子飞快的眨眼睛,“是倒酒的小丫头不小心,倒了些酒在我身上。别告诉你嫂子。”顿了顿,又道,“田太公很热情,让倒酒的丫头们一个劲的给我们劲酒。明天还要赶路,亲家老爷和我们都不敢喝太多,又推不过,只好装醉。”

拴子拧眉:“他们是成心要灌醉你们吧?什么意思!”

沈云听出了话里的机锋,也瞪大眼睛望着柱子。

“能有什么意思?还不是想从我们嘴里多听到点真话,打听叛军的确切消息。”柱子哼哼,“你们不知道,亲家老爷和姐夫说话有多滑溜,回答了叛军的近况,以回报田太公的情义,又至始至终没有说叛军一个不好的字。今天,我是真真的学到了。”顿了顿,他对两人说道,“神仙打架,小鬼遭殃。叛军的事,哪是我们小老百姓能说得的?你们也要记住了,在外头嘴巴要紧,莫说叛军的长短。传出去,搞不好会惹来杀身之祸。”

拴子连忙应“是”。

沈云不解的问道:“柱子哥,叛军不是还离得远吗?他们能听到我们在说他们不好?”

柱子认真的解释道:“不是怕被叛军听到。现在乱哄哄的,外面什么样的人都有。肯定有人想投叛军,搏一份大功业。偏偏他们又没有门路,于是,就杀了说叛军坏话的人,当投名状。古往今来,从不缺这种乱世英豪。”

沈云听得心惊胆颤。原来,陈老爷父子俩虽然承了田太公的恩惠,却有心防着田太公,生怕被当成投名状,稀里胡涂的送掉命。而柱子哥特意说这通话,是真心教他们如何待人处事。

这时,门外传来柱子媳妇和洪金姑的说话声。柱子闭上嘴,老老实实的躺回床上,继续装半醉半醒状。

洪金姑进门来,冲柱子直皱眉头:“大弟,你怎么也学你家姐夫胡闹,喝醉酒?”

柱子就着媳妇的手喝了一大口醒酒汤,眼睛鼻子都夸张的缩成了一团,再也不肯喝第二口:“这玩意真难喝!不敢再喝醉了。”

洪金姑见状,扑哧笑道:“就是要难喝,才能长记性。”

柱子媳妇这才收了汤碗,起身离去:“我去洗碗。”

洪金姑看向栓子:“二弟,明天还要赶早,你和云哥儿先去睡。我和你哥说两句。”

这是有事要商量的意思。拴子便拉着沈云也走了。

待他们俩出了门,洪金姑走到床沿边,侧身坐下,压低嗓子问道:“听说,你和二弟,还有庄子上的人都跟云哥儿在学拳。这事儿,是真的吗?”

柱子又坐了起来,眼里一片清明,哪里还有半点醉意?他点头:“是真的。”

洪金姑一脸的不相信:“不是说武不外传吗?偷师是重罪。爹最重规矩,也能同意?”

柱子笑道:“爹特意跟云哥儿提过这事。不过,云哥儿说得很清楚,他教我们的都是基本功。不论是谁,只要想学,都能学。”

洪金姑轻轻“哦”了一句,一副了然的样子:“怪不得呢。这样的,怕是学了,也没有什么用。”

柱子却道:“还是很管用的。二弟学了之后,个头窜高了,力气更是长了不少。学了两个来月后,他再上山打兔子,每次都打到一两只,从来没有空手回过。我也跟着学了三个来月,感觉身子以前要强上许多,下田做活,没有以前吃力。今天赶了一天的路,也不觉得累。要是搁在以前,只能早早的睡了,哪里还能跟亲家老爷和姐夫去喝酒应酬?”

“这么厉害啊!”洪金姑不禁心动,“松哥儿也想学。云哥儿答应他,要他明天早些起来,一起练拳。我公婆还有你姐夫怕这事将来会有麻烦。不过,听你说的,这麻烦是不会有。可我担心得很,听说,学武不比别的,要是没有好师父教,说不定就坏了身子骨。云哥儿才多大,真能收徒弟教拳?松哥儿今年春上去考过武馆。我们县里的三家大武馆都说松哥儿没天赋,学不了武,不收他。大弟,你是松哥儿的亲大舅,你给姐一句实话,松哥儿要不要跟着云哥儿练拳?”

“没事。只要松哥儿想学,你就让他跟着学呗。我和拴子不也是小时候被判定没天赋吗?”柱子爽朗的笑道,“庄子里的娃娃们,不分男女,都跟着云哥儿学拳呢。爹一直夸云哥儿小小年纪,却为人仁义厚道,不论是教识字,还是教拳,都尽心尽力。跟着他学拳的人,没一个有什么不好的。就是最开始扎马步的那小半个月里,手脚会有些酸痛,忍忍也就过去了。现在,庄子里的娃娃们个个生龙活虎,灵泛得很。”

“行,我以后让松哥儿每天都早起,跟云哥儿学拳。松哥儿皮得很,以后,你和拴子帮我多看着他一些。”洪金姑放心了,“我认命,不指着松哥儿将来能考武试,当武者大人,给全家升籍。就象你说的,要是他跟云哥儿学了后,身体变强壮,手脚灵泛,无病无痛的平安长大,我也心满意足了,一辈子都记着云哥儿的恩惠。”

柱子满口应下:“自家外甥,还能要姐多说?”

第二天清晨,才到卯时,松哥儿便起来了,兴致勃勃的把拴子和沈云的房门拍得啪啪山响。两人被吵醒,只好提前去马棚旁开练。

沈云先教松哥儿五步打的第一招,玉带缠腰。待他学会了招式后,说道:“你自己先练一刻钟,把拳架打熟。一刻钟后,我再来教你扎马步。”

“好。”松哥儿的兴致被完全提了起来。

沈云吩咐完后,去一旁自行练拳。

一边,柱子兄弟两个也是各自练拳。每天早上,他们都反反复复的练五步打,直至打满一刻钟。

接着,他们会和沈云一道练习扎马步。

柱子体力弱些,又学得最晚,他每天早上只扎一刻钟的马步。拴子稍微长一些,是半个时辰。而沈云年纪最小,却每天早上要扎满一个时辰的马步。好吧,这还是明面上的。只有拴子知道,沈云每天晚上睡觉之前,还要在屋子里再扎一个时辰的马步。

而拴子不知道的是:沈云每晚躺在床上,入睡之前,还要在心里过一过《金刚拳》的招式和馆主大人教他的那十句“很重要的话”。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馆主大人有言在先,不允许他在人前提及金刚拳。提都不能提,那么,更不能当众练拳喽。

本来,他的目的是,让自己不要忘了金刚拳和那十句话。不想,歪打正着,在心里练拳的效果也是杠杠的——在心里连续练了五晚后,他发现自馆主大人离开后,客院完全空置了下来。那里地方偏僻,院子一角还有个更为幽静的小竹林,完全没有人会去。于是,他得了空后,偷偷的摸进小竹林里,在里头练习金刚拳。不想,五天没有练过,他不但没有生疏,反而打得要顺手得多,就连吐息也明显要顺畅一些。一遍打完,出了一身大汗,整个人神清气爽,甭提有多痛快!

于是,尝到甜头的他,每晚都坚持在心里练拳。金刚拳、五步打都至少要练一遍。

至于那十句话更是神奇——没有比这十句话更好的磕睡药了。每天晚上,他只要在心里默背完五遍,绝对会睡得喷喷香!而且第二天早上醒来,感觉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

沈云心里觉得奇怪,也曾试着晚上不默背那十句话,或者少背、多背一些。结果,如果不背或者少背的话,第二天早上起来,感觉精神明显要差一些;而如果多背的话……他就试着有一次多背了一遍。呃,当天晚上,他感觉心里火烧火燎的,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折腾到后半夜,方感觉乏了,沉沉睡去。于是,第二天早上,他破天荒的睡过了头。还好拴子素来睡得沉,并没有发现他前一晚的异常。

于是,沈云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十句话,每天晚上只能在心里默背五遍。

当然,这些都是他的秘密,谁也不能告诉。

松哥儿学得很认真,一刻钟后,已是满头大汗。

沈云拿出水囊,让他喝点水,问道:“你累不累?还有力气接着练吗?”

“能!一点都不累。”松哥儿灌了一口气,放下水囊,答得很响亮。

沈云便道:“我告诉你扎马步。”

这时,柱子兄弟俩已经开始扎马步。松哥儿指着他们问道:“是和舅舅他们一样吗?”

“嗯,就是那样。”沈云点头。也是和先前教“玉带缠腰”一样,边示范,边道出扎马步的要领。

松哥儿学得很快,扎得象模象样。

沈云扯起嘴角坏笑道:“就是这样,绷住,不要动,坚持半刻钟。”呵呵,马步之难不在于学架式,而在于坚持。松哥儿,你要挺住哦!

然后,他自己在一旁也一模一样的扎马步。

远远的看了一会儿,陈老爷对陈有福说:“云哥儿教得很好。怪不得亲家老爷对云哥儿赞不绝口,甚是亲近。”

后者看到俩小舅子练得起劲得很,心里痒痒的,嘟囔道:“不知道我也能不能学会……”

话音未落,得了他爹一个大白眼:“人要知足!”说罢,老爷子甩袖大步离开。

陈有福缩缩脖子,赶紧跟上。

第四十四章 路遇小猴子

吃过早饭,陈老爷带着陈有福和柱子去辞别田太公。车队出发时,田太公派了田管事前来送行。后者带着三个庄汉一直将他们送到了官道上。

沈云吸取昨天的经验,出发前便早早的爬到了柱子兄弟的牛车上面。

松哥儿见状,跟小尾巴似的,紧挨着他坐着。

洪金姑看到了,怕儿子受不住牛车的颠簸,想过来拉人,被陈有福拦住:“松哥儿跟他的舅舅们在一起,有什么好担心的?他跟云哥儿在一起,有玩伴,也不会觉得闷。”

洪金姑听得明白,后面那句话才是重点,遂笑了笑,低声说道:“这才一天,你就跟云哥儿亲近起来了!”

陈有福抬头远远的看了并排坐在牛车上有说有笑的两个娃娃:“你别看云哥儿年纪小,做事却有章有法。松哥儿要是能学到他的一半,就好了。你没看到,岳父和柱子兄弟都很喜欢他么?”顿了顿,又道,“这也是爹的意思。”

洪金姑自然是打心底里乐意儿子跟娘家的兄弟们多相处。而且,她昨天看了一天,也是很喜欢沈云这娃。听到自家男人话里话外都有推崇自己娘家的意思,感觉脸上很有光,一时间喜笑颜开,美滋滋的去喊柱子媳妇继续坐自己车里。

柱子是个很细心的人,他用米袋和被褥包袱在车上堆了一个很厚实的小窝。拴子戏称之为“米窝”。沈云和松哥儿歪在里头,乐得直叫唤。一个说:“比小马车舒服多了!”另一个则快活的叫道:“还能看到天上的云!”

一路上,看到路边有好看的野花野草,拴子都会跳下车,去采一些来,教两个孩子编花环玩。

路过一个野荷塘时,柱子叫拴子去采了一大捆大荷叶,密密的插在牛车两旁。

太阳越爬越高,渐渐的晒人了。四人有荷叶遮阳,也不觉得晒。松哥儿佩服极了,赞不绝口:“大舅舅,你好厉害,知道早早的摘了荷叶挡太阳!”

柱子很是受用的笑了笑。

拴子回头逗道:“松哥儿今天是偷吃了甜妞的糖糕吧?嘴巴这么甜!”

“我才没有!”松哥儿尖叫着为自己辩护,“我不吃糖糕的。”

惹得沈云他们哈哈大笑。

过了晌午,车队出了永安县地界,来到永安县与石秀县相接的地方。陈有福打马过来,神色严肃的跟他们示警:“过了前面的岔道口,有很多石秀县的人也出来躲兵祸。石秀县的人素来强悍,你们都要小心些,莫招惹他们。”

拴子皱了皱眉头:“哥,你歇一歇,换我来赶车。”本来,他们兄弟俩商量好,拴子身强体壮,一路上都由他赶车。不过,昨天,赶了一天的路,柱子觉得自己吃得消,赶车没问题,便和拴子说,以后两人轮流赶车,一人一天。这样的话,拴子也能轻松些。

柱子听了陈有福的话,不敢掉以轻心,便没有拒绝,把牛鞭给了他,回头看了看“米窝”。

松哥儿叽叽喳喳的闹了大半天,确实累了。吃了干粮后,便呵欠连连,这会儿,他歪靠着沈云,睡得正香。旁边,沈云精神不减,任松哥儿靠着自己,用一只手在米袋上面写写划划练字玩。

“姐夫,两个娃娃还小,经不住吓。你把他们都带到姐的马车上去吧。”柱子说道。

陈有福过来,也有这个意思。他看得出来,沈云是个很有主见的娃,便问道:“云哥儿,你回马车吗?”

沈云摇头:“我就不去了。我坐马车,头有些晕。”他在石秀县住了半年多,从没觉得石秀县的人强悍。石秀县的人还不是和郑家庄的人一样,都长着一个鼻子两只眼,有什么好怕的!

拴子在一旁帮着圆话:“可能是闷的。我也坐不惯马车。”

“行,你们都要警醒些。”陈有福没有勉强,抱起松哥儿,打马离开。

牛车里备有两根粗木棒。等陈有福离开后,柱子不动声色的将两根棒子摆在手边。

过了一会儿,沈云他们也能看到前面的岔路口了。另一条官道上,果然也有逃难的人群。相比于永安县这边,那边的人起码是这边的一倍多。

两边的人都很防备。相遇时,彼此都很警觉的盯着对方。不过,默默的看了几眼后,又接着三两成群的赶路。只是每队人之间都很默契的保持着至少两丈多远的间隔。

石秀县那边恰巧也有一队马车,数量有十余辆之多。陈老爷禀着息事宁人的原则,主动停下来,让他们先过。

结果,那边的车队走过岔道口后,有一名年轻男子带着两个仆从,特意打马回来道谢。

寒暄过后,陈老爷从年轻男子口里打探一些最新的消息:传言叛军对石秀县志在必得,放言会派三路兵马杀过来。石秀县里人心惶惶,不管有没有门路,人人争相逃命。

待年轻男子他们离去后,陈老爷忧心忡忡的指挥车队继续行进。

沈云他们因为先前得了陈有望的警示,都看似目不斜视、神色淡漠的坐在牛车上。事实上,他们暗中一直用两眼的余光观察路边的人群,心里时刻提防着。

一刻多钟后,岔道口被远远的抛在了后面。这时,路边的人群都汇在一起,分不清谁是石秀县人,谁是永安县人。

柱子两兄弟神色渐缓。

然而,沈云却突然怔住了——他在人群里看到了一道日日夜夜恨不得能喝其血、啖其肉的身影。

小猴子!

他闭上眼睛,定了定神,再睁开眼仔细看向那个少年。

那人的个头比小猴子略高一点点,也是精瘦精瘦的,但是看着黑一些了。此刻,他紧跟在十来名同样衣裳褴褛的壮汉后面,背上背着一个打满补丁的破袋子。

似乎感觉到有异样的目光盯着自己,少年扭头看了过来。

沈云连忙垂下眼帘,只觉得自己的心在砰砰直跳。

牛车比人群要快得多。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小猴子那队人已经被抛在后面四五步远。是以,少年什么也没有看到。他狐疑的看向刚刚过去的牛车。

车旁路过一队成年汉子,柱子自然是高度防备。看到里头有个又矮又瘦的半大小子紧盯过来,他很不客气的瞪了回去。

两人的目光撞了个正着。少年见他是个成年庄户汉,手边还搁着两根碗口粗的大木棒,赶紧低头避开。

没错!这家伙就是小猴子!

沈云看得再清楚不过了。他尽量压制着心里的愤恨,让自己不要在脸上显现出来。一双拳头却不知不觉握得紧紧的,指尖泛白。

柱子察觉到了他的异样,低声问道:“你怎么了?”

沈云回过神来,轻轻摇头:“哦,没什么。”把身子靠过去,瞥看了小猴子他们那队一眼,悄声示警,“柱子哥,那些人,看着不象是好人。”

柱子以为他是被吓到了,伸手摸了摸他的头,笑道:“没事,有我和你拴子哥在呢。”

前头,拴子听到这句话,不动声色的将两只袖管挽得更高一些,露出了鼓着犍子肉的上臂。

沈云注意到,这招很管用。至少小猴子的目光不再往牛车上瞟。

他不禁在心里哼哼:这家伙就是这种欺软怕硬的。

一直以来,他都在想:在自己变得厉害一些后,去外城的城隍庙找小猴子报仇。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老天爷会这么快就将小猴子送到他跟前来。

眼下,要不要找小猴子报仇?我要怎么对付他?又扫了一眼人群里,被牛车越落越远的小猴子,沈云闭上眼睛,歪靠在“米窝”里,心里飞快的盘算着。

他觉得,经过差不多一年,自己的个头、力气都长高了许多,看着比小猴子矮不了多少。更重要的是,他练了这么久的拳腿,已非一年前的那个沈秋宝。

越想越觉得自己现在可以与小猴子一战!

他又睁开眼睛,去后面的人群里寻找小猴子。

这时,那帮人被落在后面更远了。小猴子的身影完全被他前面的壮汉们挡住。

这些人都是生面孔,不是城隍庙里的那些人!

沈云顿时警觉起来:这一年来,我有幸碰到了馆主大人、傅大哥和刘爷爷,得了一场机遇。那么,小猴子呢?这一年里,他又经历了些什么?还有,他是怎么跟这些壮汉混在一起的?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我要找小猴子报仇,这些壮汉会不会出手帮他?

想着想着,他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我认出了小猴子,那么,小猴子刚刚有没有认出我呢?如果认出来了我,小猴子会不会和一年前一样,再起谋财害命的心?

他呼的坐直了身体,问柱子:“柱子哥,今晚我们会住在哪里?”

柱子看向骑马在前面押车的陈有福,答道:“要等姐夫去前面打探过才知道。”又低头看着他,“你累了吗?”

“不累。”沈云摇头,试着探口风,“今晚我们要是还能找到田家庄那些的地方借宿,就好了。”

原来是担心没地方住。柱子安慰道:“等再走一些路,姐夫会去前面打探的。有店住,就住店。要不找合适的人家借宿。前面实在没地方住的话,就只能在野地里将就过一晚。车上带着锅碗呢,在野地里也能对付。”

沈云又在心里盘算起来:要是象昨晚一样,晚上是出不去了的。但是,要是住在野地里,我要不要偷偷溜出去找到小猴子,报仇雪恨?怎么做才能杀了小猴子,又不让那群壮汉发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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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小怪爱吃鱼的平安符,谢谢!

今天是中秋佳节,某峰祝各位亲,中秋快乐,花好月圆!

第四十五章 破败的村庄

沈云的盘算落了空。陈老爷审时度势,指挥得当,接下来的三天里,车队都找到了投宿的客栈,没有跟大多数难民一道露宿野外。

坐车比步行要快得多,沈云在心里大概推算了一下,小猴子一行人估计已经被落下了三四十里。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以他现在的脚力,根本就不可能乘夜回去杀了小猴子,再在天亮之前折返。

于是,他只能暂且做罢,心道:戏文里常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迟早有一天,我会找到小猴子,杀了他,给九姐报仇!

车队每到一处客栈投宿,都会跟店家打探消息。打探的结果是,形势越来越紧张。先前石秀县里的传言不假,叛军真的派了三路兵马往石秀县方向行进。在省城落败的仙符兵主力这两天都在石秀县周边集结。他们扎下营帐,说是要痛歼叛匪,“誓与石秀共存亡”。

“幸亏我们走得及时,昨天就出了石秀县地界。听说,前天中午开始,仙符兵在石秀县界内设置关卡,把官道给封了。”陈有福得了确切消息后,跟柱子两兄弟直道“庆幸”。

柱子听了,不由愁云满面:“姐夫,这么说,仙府和叛军是真的要在石秀县打大仗了?”

“爹就是太犟。让他跟我们一道出来,他说什么也不听!”拴子急得直跺脚。

沈云很喜欢听陈有福跟他的两个小舅子说事。每听一次,他都觉得长了不少见识。

他也很牵挂老洪,闻言,忍不住出声:“庄子离石秀县有几十里地远呢。而且,庄子三面都是山。沈伯早有谋划,说要是打起来了,他得了信,会早早的躲进山里。不会有事的。”既是宽两兄弟的心,也是宽他自己的心。

陈有福没想到他小小年纪竟能有这番见解,惊讶的看了他一眼,点头也道:“云哥儿所言及是。”

回去后,他跟洪金姑又是一通感慨:“要是松哥儿也有云哥儿这般见识就好了。”

洪金姑白了他一眼:“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打地洞。你也不看看云哥儿的家世!人家出身是良民,小小年纪就能识文断字,当小师傅教人拳法。他受到的教养是我们松哥儿能比的吗?”

好吧,这是一个大误会。沈伯其实也不清楚沈云的真正来历。他只知道先生甚是看重沈云,养伤期间,也不忘教后者读书。再加上,后者是良民,所以,便理所当然的认为后者是先生的后辈亲戚。于是,在佃户和儿女们面前,他给后者编了一个庄主外甥的身份。他在庄子里和儿女们面前素有威望。他的话,大家都深信不疑。是以,大家私底下都把沈云当庄子的小主子。

是啊,良贱之分有如云泥之别。贱民哪里能跟良民比?陈有福被驳得哑口无言。

洪金姑又道:“云哥儿看着就是以后有造化的。我们不跟他比。松哥儿将来接了铺子,要是再能把铺子的生意做得更大些,我就心满意足了。”说着,她推了推自家男人,“我问你,准备什么时候教松哥儿算盘术?”

陈老爷年青时得了一场机缘,有幸学得算盘术,于是从无到有,创下一份不菲的家业。

陈有福没有学武的天赋,早早的跟着他爹在铺子里做生意,也打得一手好算盘,在县城里有“金算盘”之称。算盘术已然成了陈家的家传秘技。

现在,松哥儿也是个没武学天赋的。她只想儿子能学会陈家秘技,把家业发扬光大。

对于贱民来说,如果没有仙资,也没有武学天赋的话,子承父业,是唯一的出路。

“原本是收了秋粮,空闲一些,而松哥儿也过了七岁生日,就教的。”陈有福叹了一口气,“现在兵荒马乱的……唉,等到了谷南城姑母家再说罢。”

次日清晨,车队继续南行。

这一天,他们运气不好。沿途的村子都是空的,不见人烟。这里的人们应该也是和他们一样,早早的逃了,只余下空的屋舍。

“我们也去村子里找间空房子,生火做饭,对付一晚。”陈老爷很是无奈。

天色将晚,离官路近一些的空房子几乎已经被逃难的人们占满了。陈有福与柱子两人一道,去村子深处寻找合适的屋舍。如果找不到的话,车队今晚就只能找块空地露宿了。

逃难的人实在是太多。而眼前的这个村子又破烂得很,没有几间全乎的好房子。他们俩一直往村里走,几乎穿过了整个村子,在靠近另一端的边缘终于找到了一间小小的茅屋。本来是两间,紧挨着的另一间倒了大半,只剩下一个半人高的土墙角。

柱子留下来守地盘,陈有福返回去,将车队带进来。

沈云坐在牛车上,警觉的四处张望,却越看越觉得不对劲——村子里一片狼藉,且有好些地方现出火烧过的痕迹。

抵达茅屋后,他再也忍不住,悄悄的将柱子拉到一边,道出心中的疑惑:“柱子哥,这里的人们逃难时,为什么还要放火烧自己的屋子?他们都没有想过,以后还要回来吗?”

火烧的痕迹太明显,柱子自然也是注意到了的。他叹道:“村民肯定不会放火烧自己的家。这些火应该是借宿的人生火做饭,离开时,又没有彻底把火扑灭,不小心烧起来的。没人看着的房子,很快就会被糟蹋掉。所以,爹才不肯离开庄子。”

栓子恰好也听到了,凑过来插嘴:“云哥儿,你没看到周边的田地也都被糟蹋得不成样子吗?肯定也是逃难的人做下的。这里的村民得到要打仗的消息,只好舍弃田里快要熟了的稻子和瓜果,拖家带口的连夜逃走,结果便宜了逃难路过的人。要是自己的庄稼,哪个不是收拾得干干净净,齐齐整整?怎么舍得这样糟蹋?”

“作孽啊!”身为庄户汉,柱子甚是痛心。

沈云听了,心里将信将疑。不知道为什么,进村时,看到那些被火烧掉大半的破房子,还有地上散落的破砖烂瓦,他就不由的想起了被屠戳过后的牛头坳村。

不过,转念又一想:要真是仙符兵来过,村子肯定也会被烧得寸草不生。哪里还能剩下一些空房子?再说,昨天,陈老爷不是打探得很清楚吗?仙符兵都驻扎在石秀县那边,离这里有几十里地远。

这样想着,他便没有再说什么。进来时,他在路上看到了一口水井。很多人在那里打水。他也从牛车上提了一只空木桶,准备去井边打些水来,给大黑刷澡。

“云哥,你要去打水吗?”松哥儿抱着甜妞从屋里出来。一间半茅屋破破烂烂的,门窗都被卸下来,不知道被弄去了哪里。只剩下四面墙和屋顶。陈太太不得不亲自领着女人们收拾屋子、生火做饭饭。于是,分身无术的洪金姑便塞了两块糖糕给甜妞,让松哥儿带妹妹去屋外玩。

沈云点头:“嗯。我看到前面有一井口。”

“我们也去。”松哥儿这些天跟惯了他,想都不想就抱着妹妹追了过来。

沈云看了一眼手里拿着两块糖糕的甜妞:“井边人太多,你和甜甜在这里帮我看着大黑。等我打了水回来,我们一起给大黑刷澡。”

听到沈云把大黑交给自己看着,松哥儿立刻觉得责任重大,心里更是荣幸之至。去井边变得一点诱惑力也没有了。他放下甜妞,郑重的点头:“行,我在这里看着,云哥只管去打水。”

沈云暗中松了一口气。要是松哥儿一定要跟着去打水,他肯定要头疼死了。

“看大,大黑!”甜妞掂起脚尖,殷切的向沈云高高举起一只手里的糖糕,口水哗的流出好长,落在红红的小袄上,“云哥,吃!”

这只糖糕都被咬过一口了……沈云大窘:“甜甜自己吃。”

不想,甜妞咧了咧嘴,说哭就哭,眼见着泪水就要堆满她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呜……”

“好好好,我吃。”沈云真是怕了她,赶紧弯腰接过那只糖糕。

“哈哈哈……云哥,你怕甜甜!”松哥儿蹲在地上大笑。

甜妞素来喜欢学她哥哥,含着泪花儿,也笨拙的蹲下来,“咯咯咯”的笑起来。

说哭就哭,说笑就笑,女娃娃真是麻烦!沈云冲他们俩翻了一个白眼,将糖糕胡乱的塞进怀里,提着大木桶落荒而逃。

在外面逃难,吃食是宝贵的。他听松哥儿闲扯时无意中说过,甜甜最爱吃永兴斋的糖糕,离开家时,洪金姑特意去永兴斋买了一匣子。也就是说,这种糖糕吃一块,少一块。他打算呆会儿回来,再还给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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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夜半惊魂

大家齐动手,终于在天黑前吃上了晚饭。

但是事情还没完。

草草的塞了一碗饭,陈有福带着柱子兄弟一人提了一根大木棒,去周边巡逻——村子里住满了逃难的人。他们中间有很多人显然没带够粮食,进了村后,三三两两的结伴,到处翻找寻食吃。就在陈太太她们做饭的时候,先后有好几批人被茅屋里散出的米饭香味吸引过来。看到拴子光着上身,犍子肉鼓鼓的在院子里喂马,他们不敢靠前,远远的驻足张望一番,最终走掉了。陈老爷担心得很,生怕那些人起了贪心,晚上会过来闹事,让精壮男丁去周围多转转,希望能起到威慑作用。

陈有福他们出去转了一圈,效果很好。茅屋周边清静了许多。

然而,陈老爷还是不放心,令男人们套车:“今晚,女人和孩子在屋里睡,男人们合衣守在车上。大家早点睡,过了后半夜,我们接着赶路。”

这样一来,洪金姑她们也没得歇了。放下饭碗,女人们继续在临时搭起来的锅灶前忙碌着:刷锅洗碗,还有准备明天的干粮。

沈云还小,没人给他派活。他自己给自己找了活,去看守牛车。

初夏的夜晚,凉风习习。他半躺在牛车上,一边享受着晚风拂面,一边在心里练拳招。

过了一会儿,松哥儿噌噌的从倒塌的半间茅屋里跑出来,手里拿着两张烙得两面焦黄的白面油饼:“云哥,吃油饼。刚出炉的,香着哩。”

沈云睁开眼睛,笑着拍肚子:“你吃吧。我晚饭吃得饱饱的,现在吃不下。”再说了,这是明天在路上吃的干粮。

松哥儿却将俩油饼往他手里一塞:“这是我特意给你拿的。娘她们做了好多。爷爷说,明晚说不定也找不到客栈,要娘她们烙油饼。油饼不容易坏,放着吃两三天也不会坏。你吃啊,油饼就要温热着吃。放凉了,变得硬硬的,失了味道。我再回灶上去拿。”说着,他又噌噌的跑回去了。

可是,沈云实在是吃不下了。想着陈老爷先前发了话,大家后半夜要起来,接着赶路,他心中一动,翻身坐起来,在牛车里找了一张晒蔫了的荷叶,把俩油饼包起来。

突然想起了,那块糖糕,他忘了还给甜甜。

可这会儿,甜甜在她奶奶跟前。沈云只好将糖糕也和俩油饼一道包起来,往怀里一塞,收起来。

一通忙碌后,大家终于空闲下来。

“云哥儿,你也去屋里,好好睡一觉。”柱子过来,递给沈云一个温热的荷叶包,“两个油饼,你放在身边,饿了吃。”

沈云没有接:“刚刚松哥儿已经给了我两个。”

“你再拿着呗。亲家老爷说了,晚上要摸黑赶路,叫每人身上都带点干粮,什么时候饿了,什么时吃。他们出去运粮时,碰到紧急的情况,都是各自带好干粮。”这时,拴子也走了过来,扬了扬手里的一个荷叶包,“你看,我们都有。”

柱子将荷叶包放到他身边的米袋上,也道:“娃娃不扛饿,你都拿着。”

沈云闻言,便将这一包也收进怀里。

柱子和拴子今晚都被安排守车。他们让沈云去屋里睡。

屋里睡的都是女人,沈云早就不是牛头坳村那个不懂事的山里娃沈秋宝,哪里肯跟她们挤一起?而牛车又太小,只够让柱子两兄弟挤一挤的。是以,听了陈老爷的决定后,他早早的给自己找好了睡觉的地方——屋后有一块青石板,挺平坦的,刚好可以用来当床。

当然,他是不会跟大家说,自己要睡在外面的石板上。

“好。”他磨磨蹭蹭的走进了被当成卧房的那间茅屋里。

洪金姑她们已经在地上摊好了地铺。松哥儿见他进来,亲热的招手:“云哥,我跟娘说好了,今晚,我们俩睡一个铺。”

沈云看到他的铺夹在陈太太和洪金姑的中间,不由头皮发麻,越发觉得自己的决定是明智的:“好啊,你先睡。我去撒泡尿。”然后,他借着尿遁,逃了。

他在倒掉的半间茅屋里搜集到一大把干茅草,铺到屋后的青石板上,合衣躺在上面。

没过多久,拴子找了过来:“云哥儿,你怎么睡这里?松哥儿到处在找你。”

沈云嘿嘿:“屋里太闷了。这里凉快。”

拴子意会过来,没好气的笑道:“屁大的人,真讲究!”不过,他也没有勉强,而是四下里看看,见不是在风口上,便说道,“我去车上给你拿床被子过来。”

“谢谢拴子哥。”沈云感激极了,“不要告诉松哥儿我在这里。”

也不知道拴子是怎么跟松哥儿说的。反正,他回来的时候,光抱了一床褥子。松哥儿没有跟过来。

“安心睡。走的时候,我会过来叫你。”拴子放下被子,回了前面。

于是,沈云最后的顾虑也没有了。和往常一样,他在心里练了一遍金刚拳,接着又把那十句话默背了五遍,沉沉睡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突然被一阵嚣闹声惊醒。

“杀人了!”

“仙符兵来了!”

他睁开眼一看,村子里火光跃动,尖叫声,哭闹声直冲云霄。

茅屋前面更是一片凌乱的脚尖声。

“快起来!”这是陈有福在大喊。

松哥儿迷迷糊糊的哭叫:“爹,娘,呜呜……”

“老爷,外面怎么了?”陈太太在屋里尖叫。

“云哥儿!”拴子惊恐的跑过来,一把抓起他,“快跑,好多仙符兵!”

沈云的心猛然提到了嗓子眼里。牛头坳村被火吞没的惨烈情景再次浮现于脑海之中。

他紧跟着拴子往前面跑去。

这时,屋子里的女人和孩子都已经被叫了出来。

陈老爷大喊:“仙符兵进村杀人了。就在前头!”

远处的火光越来越大,急促的马蹄声似乎从四面八方涌过来。黑暗中,人影乱窜,凄厉的惨叫声此起彼伏,刺痛了所有人的耳朵。

“啊,我看到了。他们在那里!”柱子媳妇尖叫,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往哪里逃啊……”陈太太死死牵着小闺女莲儿的手。母女俩吓呆了,一步也不动了。

“这边也有!”拴子也是浑身直打颤。

“到处都有。逃不掉!”陈有福一手紧抓洪金姑,另一只手牵着松哥儿,亦是面如土色。

在仙符兵的铁蹄面前,他们的马车跟纸糊的纸车纸马,没什么两样。

陈老爷举目四望,大喊:“分开!找地方躲起来!快!”

“松哥儿,跟我走!”他一把拉过松哥儿,另一只手拖着陈太太,还有小闺女,跑进了东南面的黑暗里。危急时刻,他首先想的是,独子与长孙必须分开逃。

陈管家赶紧拉着自家婆娘,紧紧的跟在他们后面。

“对,大家快藏起来!”陈有福回过神来,带着妻女往另一个方面飞跑。

柱子媳妇瘫在地上,完全动弹不得。柱子只好一把扛起她,招呼拴子和沈云跟上:“跑啊,快跑!”

沈云只觉得脑袋里闹哄哄的,任拴子牵着自己狂奔。牛头坳村的大火,还有眼前的乱像搅和在一起,他分不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啊,杀过来了!”

“娘啊……”

“快逃!”

前方惨叫连连。黑暗中,不知道有多少人影飞奔过来。

柱子跑在前头,见状,赶紧招呼:“快,那边!”

拴子拖着沈云,紧紧的跟上去。

黑暗中,有几条黑影跌跌撞撞的冲过来。等沈云回过神来,骇然发现,自己与拴子被冲散了。

“云哥儿!”几步远之外,拴子叫得撕心裂肺。

“我在这里!”沈云想循着声音跑过去,可是,后面的人群蜂拥而上,瞬间将他吞没。

他个子小,接连被人撞了好几下,完全丧失了方向。

混乱中,马蹄声越来越近,声声象是踏在他的心尖尖上。

“杀!一个活口也不能留!”夜枭般的声音象是一桶冰水,将他从头浇到脚。

他使劲的打了个哆嗦,浑浑噩噩的脑瓜子奇迹般的清醒过来。

不,我还没报仇!我不能死在这里!

沈云记得傍晚打水时,在去井台的路上,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很隐秘的小洞。周边全是乱石。不仔细看的话,很难看到那个小洞。

去那里躲起来!

人小也有人小的好处。他在人群里钻来钻去,不一会儿,就跑到了人群的一侧。

这时,他才看清自己所处的方位——离茅屋不到百来步远。

而那个小洞就在茅屋右边。恰好就在他现在的方位上!

跑啊!

再跑两百多步,就能到小洞了!

我要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

脑海里响起一通坚定的声音。沈云只觉得两个脚板心里象是有一股热流腾起,又象是一道闪电划过全身,顿时,全身充满了力量。他撒开脚丫头,飞一般的奔跑起来。

一个,两个……身边的黑影,不断的被他抛在后头。

当他赶到那堆乱石前时,猛然发现,身边竟然一个人影也没有。

藏起来!

没有犹豫,他像狸猫一样跃过乱石堆,直扑小洞。

洞子的周边长着一大蓬半人高的乱草。

简直没有比这更隐秘的藏身之所了!

沈云扒开草丛,钻了进去。

洞子很小,又矮又窄,以他的个头,仅能在里头蹲着。

钻进洞里后,他发现里头还有一些空间。他试着往里挪了挪,紧贴着洞壁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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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贏贏的香囊,谢谢!

第四十七章 杀良冒功

外面,火光渐盛。

透过草叶间的细缝,沈云看到了一副惨绝人寰的情景!

十几名仙符兵们一手举火把,一手提大刀,骑马追着乱窜的人群一通横劈竖砍。

寒光之下,血线乱飙。跑得慢的那些人,不论男女老少,皆象被割的韭菜一样,一茬接一茬的亡于长刀下。

然而,那些仙符兵们并没有停下来。

他们肆意的狂笑,继续追赶着四下乱逃的人们。

一批,又一批逃难的人被他们胡乱砍倒。

空气中,刺鼻的血腥味迅速散开。

沈云蹲在土洞里,被熏得喘不过气来。

牛头坳村,也是被这样屠掉的吗?他使劲捂住自己的口鼻,眼泪止不住的往外涌。

手无寸铁的人们在铁蹄面前完全没有抵抗力。他们本能的往没有仙符兵的石堆这边逃。

然而,跑得最快的那几个壮汉也没能逃掉。他们最终倒在了离乱石堆十来步远的地方。

近百名逃难的人,就这样被仙符兵屠戳殆尽。

没有一个活口!

“你们几个,割人头!你们,去把尸体堆起来。”一个头目横样的仙符兵大声叫道,“你们去周边找找,还有没有活口。”

“是。”十几个仙符兵纷纷跳下马,分头行动。

沈云看得很真切,这些人手起刀落,毫不客气的斩落青壮年男子的头颅,象葫芦一样,全都挂在腰上。

另外几个人,将无头尸身们与老人、孩子还有女人的尸体拖到一起,堆起来。看到荷包、首饰什么的,他们大大咧咧的摘下来,收进怀里。

在这些尸体面前,这些恶魔什么顾忌也没有。沈云看到有一个仙符兵为了摘下一具中年女尸手腕上的银镯子,毫不犹豫的斩下了女尸的那只手。粘血的银镯子滚落,他捡起来,随意的在旁边一具尸体的衣服上擦了擦,收进怀里。

沈云只觉得胃里先是一阵紧缩,然后胃液象沸水一样翻滚。好难受!眼泪与鼻涕齐流。他使劲捂住自己的嘴巴,拼命抑制住呕吐的冲动。

十几名仙符兵分工合作,手法纯熟,显然不是头一次做这种事。说说笑笑间,近百人的尸体便处理完毕,在井台旁边的空地上堆成了一坐小山。

小头目走过去,从怀里掏出一张黄色的黄符纸,捏在手里扬了扬,同时嘴里念念有词。

“哧——”,黄符纸上腾起一道蓝色的火苗。

小头目将燃起来的黄符纸奋力往尸山上一扔。

诡异的蓝黑色火光猛然腾起。尸山被点着了。尸体象纸片一样纷纷卷起。

散开搜索的仙符兵纷纷回报:“没有漏掉的。”

“报个数,这一堆,收了多少头颅?”蓝黑色的火光将小头目的脸映得发青,象极了城隍庙里青面獠牙的小鬼。

被他指着的那名仙符兵飞快的答道:“二十九颗。”

小头目啐道:“娘的,忙了一个晚上,就这么一点!”

另一个仙符兵谄媚的指着嚣闹的西南方:“队长,这回三队做事不厚道,把肥羊都赶到他们的地盘里。我们要不要过去帮个忙?”

“老古说的对!”

“威武营抢了我们这边的羊,我们抢回来!”

其他人七嘴八舌的嚷嚷着。

就这么几句话的工夫,尸山已经烧得精光,连灰碴都没有剩下。

小头目看了看西南方,又啐了一口:“上马,抢他娘的!”

“哦嗬!”十几名仙符兵争先恐后的飞身上马,扬着手里的长刀,往西南方扑杀过去。

火光远处,外面暗了下来。

土洞里,沈云已然衣背尽湿。暂且躲过一劫,他象是被抽空了全身的力气,无力的瘫坐在地上。

太凶残了!这些仙符兵简直不是人,比野兽还要凶残一千倍,一万倍!戏文里的妖魔鬼怪,也不过如此!

大约半刻钟后,西南方向的惨叫声也停住了。

沈云知道,那边的人们也被屠杀殆尽。

接下来,还会发生?那些畜牲还会做什么?后背紧贴着洞壁,他的心再一次提到了喉咙里。

“金老财,你他娘的捞过界,抢我的羊!”有人在破口大骂。

“去你娘的,明明是你先抢!”小头目也不含糊,张口骂回去。

“都给我住口!”夜枭般的声音再度响起,“先做活!谁也不准再吵!再吵吵,所有头颅归公!都别想分到一点功勋!”

于是,争吵声骤停。

“搜,给老子搜!一个活口也不能留!”还是那个夜枭般的声音,“搜仔细些。漏掉一个活口,老子剥了你们的皮!”

“是!”凌乱的脚步声四下散开。

沈云只觉得后背上的冷汗又下来了。

不要找过来!不要找过来……他在心里不住的祈祷着。

“啊——啊……”黑暗中,时不时响起惨叫声。有男有女……

突然,外面又热闹了起来。

“是个女的!”

“跑那边去了!”

“站住!”

几个仙符兵的叫喊声乱七八糟的由远及近。

紧接着,沈云听到了洞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扑通!”一道黑影摔倒在洞口。

他骇然的瞪大眼睛望过去。

是洪金姑!

她满头大汗,披头散发,狼狈之极。怀里还抱着甜妞。后者被紧紧的捂住嘴巴,瞪得溜圆的眼睛里全是惊恐。

洪金姑没有想到会看到洪云。

她喘着粗气,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甜妞塞进土洞里,压低嗓子恳求道:“求你了,云哥儿!”说罢,她猛的爬起来,拼命的往另外一个方向逃去。

“在那边!”

“追!”

两个仙符兵打着火把追了过去。

甜妞离开了熟悉的怀抱,咧开嘴,眼见着就要大哭。

沈云吓得又出了一身冷汗,赶紧用手捂住她的嘴,把声音压在嗓子眼里劝道:“甜甜,不能哭!千万不要哭!”

“哇——呜呜呜……”哭声还是从他的手指缝里泄了出去。

怎么办!这哭声肯定会把畜牲们招过来!到时,两人都要死!

沈云急得也快要哭了!

“求你了!别哭!”

甜妞本来就小,又完全吓坏了,哪里听得进?她一边哭,一边拼命的挣扎着往洞外扑:“娘——”

沈云只好将她死死的抱住。

慌乱之中,甜妞撞得他的胸口一通闷痛。

这时,他猛然记起怀里还有一块糖糕。记得有一次,甜甜也是哭闹不止。松哥儿就是用一块糖糕哄好了她。

于是,赶紧掏了出来,将那块糖糕送到甜妞的嘴边,小声哄道:“甜甜,吃糖糕。”

也许是因为闻到了熟悉的气味,甜甜立马安静下来,轻轻含住糖糕。

谢天谢地!

沈云长吁一口气,甩了一把冷汗。

“咦,刚刚好象听到前面有哭声!”井台那边冷不丁响起说话声。

刹那间,沈云只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

这回,死定了!这是他唯一的念头。

还好,甜妞太小,浑然不觉死亡正在靠近,嘴里含着糖糕,安安静静的躺在他怀里。

外面,另一个声音质疑道:“你幻听了罢?我怎么什么也没听到?”

“哦,可能是风吹叶子响。”先前的那个声音又道。

“走吧,井边阴气重。”

脚步声渐渐远去,过了一会儿,周边再度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呼——”,沈云好象又捡回了一条命。不,是两条命。多亏这块被咬了一口的糖糕!他万分庆幸的去看怀里的甜妞。

呃,才几句话的工夫,这丫头居然睡着了!

甜妞躺在他怀里,睡得好熟。小脸上挂着泪珠,嘴里依然含着那块糖糕。

沈云真羡慕她。

几惊几乍,他被折腾得筋疲力尽。可是,不知道接下来,畜牲们还会不会过来。同时,也不知道甜妞会不会突然醒来,又哭闹着找娘。所以,他不敢睡,唯有打起精神,强撑着。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外面的惨叫声越来越稀。不知道过了多久,外面再也没有响起惨叫声。

又过了许久,他听到夜枭般的声音厉声发令:“撤!”

然后,马蹄声踢踢踏踏的渐渐远去。

他仍然不敢乱动。

畜牲们还没有放火烧村子!有牛头坳村的惨案在前,他不敢妄动——土洞的后面是一面光秃秃的陡坡。前面是乱石堆。畜牲们放火烧村的话,火也烧不过来。

还是不敢睡。

冷静下来后,沈云靠在洞壁上琢磨着今晚的事。

仙符兵为什么要屠杀逃难的人们?他们为什么要把青壮年男子的头割下来,统统带走?而不要老人、女人和孩子们的头颅?还有,小头目用来烧尸体的黄符纸就是传说中的仙符吗?小小的一张纸竟然比火油还厉害!

翻来覆去的回忆着畜牲们的谈话。他大概心中有了一些答案:

首先,这帮畜牲似乎是要用人头换功勋。而且只有青壮年男子的头颅才能换到功勋。

其次,他们的头目一而再的强调不能留活口,说明他们不想今晚的事传出去。

想清这些,沈云心里的怒火噌噌的往上喷涌:是不是牛头坳村的村民们也是因此而遭难!爹,还有村里的叔伯们,他们也是这般被割下头,被畜牲们拿去换了功勋!

该死的!他们不想让人知道,我偏要活着出去,告诉世人!

畜牲们的暴行必须大白天下!

绝不能让这么多的冤魂枉死!

如果说以前沈云只恨屠杀牛头坳村的那帮仙符兵,那么,现在,他是恨上了整个仙符兵!

在他心里有一个大胆的猜测:杀掉无辜百姓,换取功勋,可能是整个仙符兵的做派。

就是这帮畜牲毁了他的家!毁了牛头坳村!毁了成千上万无辜百姓的幸福!

他们真该死!统统都该去阴曹地府,下油锅!

沈云从心底里恨死了整个仙符兵!

第四十八章 劫后余生

沈云以为自己能挺住。事实上,他严重高估了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他靠着洞壁睡着了。等他再次睁开眼时,外面,天色已蒙蒙亮。

该死,我怎么睡着了!他吓了一大跳。旋即,又庆幸不已:还好,什么事也没有。

他还活着。

怀里,甜妞睡得香沉。只是嘴里含着的那块糖糕不见了。

低头再细看,他在自己的左腿上找到了它。

这可是很管用的止哭大宝!他将之捡起来,仍然收进怀里。

在洞里坐了一晚。两条腿已然完全没了感觉。他试着伸伸腿。立马,麻嗖嗖的感觉自脚尖呼的双双放上涌。

啊——,两条腿都抽筋了!

后背紧紧的抵住洞壁,沈云难过得呲牙咧嘴,眼睛鼻子缩成了一团,却不敢喊一声痛。

无他。怕昨晚的那帮畜牲还没走,惊动了他们。

还好,大约半刻钟后,痛苦结束了。两条腿仅仅略感不适。

长长的吐出一口闷气,他侧耳细听洞外的动静。

外面,死一般的寂静。

他又使劲的探头吸鼻子。

空气清凉,没有烟火的气味。

咦,那帮畜牲真的走了?他们没有放火烧村子?

沈云狐疑的抱着甜妞挪到洞口。

杂草的叶子上沾着晶莹的露珠。透过草叶间的缝隙,他看到外面飘着淡淡的薄雾。迷朦之中,井台东面的草丛依旧青翠,远处挺立着的屋舍隐约可见。

竟然真的没有放火!

沈云心里涌起一种太阳从西边升起来的感觉。

好吧,今天的太阳还没升起来。

看样子,畜牲们确实走了。他抱着甜妞爬出土洞。

整个村子都象是沉睡之中。除了晨风轻轻吹过,再无其它动静。

沈云又站到乱石堆上,举目四望。

屋舍、田地和昨天傍晚刚进村时差不多。然而,除了他和甜妞,整个村子再也看不到别的活物。

柱子哥、拴子哥、松哥儿、陈老爷……他们呢?有没有逃过昨天的杀劫?

孤寂有如四周的晨雾,笼上心头。沈云鼻子一酸,眼泪双流。

先找人!

沈云抱紧怀里的甜妞,泪眼朦胧的往茅屋那边走去。

当看到一间半茅屋还在,他心里是雀跃的,充满了希望。

然而,走到近前,他的心又沉到了谷底——仅仅是茅屋在而已。屋前的车、马,还有大黑都不见了。准确的说,在土院里,他看不到昨晚他们留宿过的痕迹!

屋里呢?

他抱着人,急急的抱着人先冲进住宿的那间茅屋里。

里头空荡荡的。

人呢?昨晚铺了大半间屋子的被褥呢?

他在屋里打了个转,什么也没有找到。

接着,他又不死心的去了旁边那半间茅屋。那里,昨晚被他们收拾过,搭了临时的灶台,当做厨房。

垒着的石灶还在。锅碗瓢盆,昨晚临睡前,都被洪金姑他们收回了车上,自然是不在的。

沈云眼尖,在石灶旁边的泥地上找到了一只火折子。

应该是洪金姑他们昨晚不小心遗落的。

紧紧攥着火折子,他不禁又泪如雨下。

这只火折子竟然成了他们昨晚来过的唯一表证!

人,都不在了!、

现在,只有他和甜妞!

昨晚,他心里很清楚,洪金姑必定是难逃一劫的。他不止一次的祈祷,其他人都比洪金姑幸运,能和他,还有甜妞一样,躲过死劫。

可是,他更明白,自己是奢望。昨晚,这里宛如修罗场……

用一只手背擦干眼泪,他去屋后察看——昨晚,他被拴子匆匆拉走,被子被扔在那里。

好吧,唯一的惊喜:薄薄的小被子竟然还在!

他又找到了一件旧物。

清晨,有些凉。他用小被子包住甜妞。

甜妞“嗯咛”一声,在他肩头蹭了蹭,又沉沉睡去。

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再多悲伤,也无济于事。沈云收拾起沉甸甸的心情,飞快的总结眼前形势。

首先,大人们都找不到了。洪金姑定是被杀害了。而拴子哥他们也许是被杀,但也有可能是逃走了。可以肯定的是,从现在开始,他万事只能靠自己,并且还要带着甜妞。

昨晚,洪金姑最后看他的眼神,他一辈子也忘不了。就冲着洪金姑最后的决然离去,牺牲她自己,保全了他们俩,他也一定要竭尽全力保住甜妞,将来有机会的话,再送回她的亲人身边。

其次,他身上全部的家当是:一只八成新的火折子、一床薄薄的夏布被,还有,四个油饼和半块糖糕。

身上的吃食最多能够他和甜妞吃两天。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接下来,他要带着甜妞何去何从?

返回郑家庄?石秀县那边的官路被封了。他们俩回不去!

留在村子里?他不知道畜牲们还会不会来。村子挨着官道,是逃难的必经之地。畜牲们尝到了甜头,能来一次,必将能来第二次、第三次……在山里,有一个常识,那就是咬过人的野畜,想尽办法也一定要猎杀掉。因为野兽尝过人肉后,便会上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随时都会下山咬人。

所以,他不敢拿自己和甜妞的小命去豪赌。

继续往前走?且不说他不知道谷南城在哪里,该怎么走。就算他最终能找到谷南城,没有陈老爷他们带着,他又怎么能找到陈家姑奶奶?甜妞太小了,说不定根本就没有见过她的姑奶奶,好不好?而且,她身上也没有可相认的信物。

貌似继续往前走,也不是好选择。

沈云沮丧极了。

站在土院里,他茫然四顾,忍不住自言自语道:“要是陈老爷他们还在,就好了。”这样的话,何去何从,自有大人们拿主意。

想到这里,心里象是“噼叭”作响,爆开了一点亮光:如果陈老爷他们还活着,逃过一劫后,会怎么打算呢?

思来想去,他觉得,陈老爷他们极有可能会选择继续前行,去谷南城。

所以,如果我也继续前行的话,最有可能找到陈老爷他们!

理清这些,沈云终于拿定了主意:继续前行!

当然,他更明白,继续前行的风险也是极大的:其一,他身上的干粮不多,最多只能维持两天;其二,前方极有可能也会发生畜牲残杀逃难的人们,充当功勋的事情。

但是,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反正都是危险重重,那么,他还怕什么?

走,继续前行!

不过,在走之前,他决定先做两件事:一是,乘着官道上还没人,他在村子里找一找,看能否找到一些用得上的东西,比如说,粮食、衣物等;二是,他要想办法给后面的人示警。他昨晚琢磨了好久,必须把畜牲们的恶行宣扬出去!

说做就做!

沈云抱着甜妞在村子里四处搜寻起来。

村子里跟被洗劫过一样干净。他找遍全村,花了近半个时辰,最后只找到了一只半人高的竹背篓,一只缺口的粗陶钵,以及一只牛皮水囊。

好吧,去凌乱的稻田里仔细找找,应该还能捡到一点散落的稻子。不过,沈云放弃了。一来,他还要赶路,没那么多时间去捡稻子;二来,捡来的稻子首先要晒干,然后还要脱去稻壳,才能吃。他没有工具。有那工夫一粒粒的手剥稻谷,他还不如去山里打只兔子烧了吃。

捡来的三样东西,他很满意:竹背篓足够大,不但能用来背甜妞,而且还可以装小被子等物件。如此一来,他的双手便完全得了空;牛皮水囊解决了他和甜妞一路上的喝水问题;粗陶钵既能做碗,又能当锅煮吃食,简直是出门在外的必备良品。

离开村子前,沈云捡了一截烧焦的木棒,在靠近官道的一间青砖瓦屋的外墙上画了一幅画:一个男人拿刀去砍另一个男人。其中,拿刀的那个戴着头盔,穿了铠甲。腰上还挂着一个男人的头颅。

接着,他又在旁边写了一行字:仙兵杀人。

呃,“符”字不会写,他只好留个空格。

至于画上的两个男人,他是学着《金刚拳》上的图解画的。为了将两人更好的区分开来,他特意将仙符兵画得大一些,代表难民的男人则画得瘦小一些。

有画有字,就算大多数的人不识字,也能看懂画中的意思。

做完这些,太阳出来了。薄雾散尽。村子沐浴在金色的晨光之中,宁静而又安详,仿佛昨晚的血腥罪恶都只是沈云的一场恶梦。

看着墙上的粗糙图画,沈云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心道:今晚,乃至以后,畜牲们至少在这一带不会再得逞!他们的罪行定会被逃难的人们带向远方,传播开来!

他可以想象,知道实情后,人人都会诅咒这群恶魔下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这样的情景,光是想想,就让人觉得心情畅快!

突然间,沈云发现,就算不学武,识字也很有用。有时候,文字的杀伤力一点儿也不让刀剑。

没有再停留,他扔掉木棒,又背起竹背篓,沿着官路,继续前行。

兜兜转转,眼下,他的情形仿佛又回到了从牛头坳村逃出来的最初。

然而,他心里最清楚不过,其实有很多事情都不相同了。其中,最大的不同是:他不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事事必须依仗长姐的山里娃沈秋宝。

现在的他,不但有信心、有决心迎接前行路上的重重困难,照顾好自己,而且还能照顾甜妞。

想到甜妞,他不禁回头瞥了一眼,坚毅的小脸上泛起一道温柔:小丫头真的很乖呢。

甜妞可能是昨晚被闹腾得太厉害了,乏得很,一直在呼呼大睡。

第四十九章 立志

以前,沈云听傅雷说过,否极泰来。意思是,人倒霉到了极点后,运气就会反转,变得好起来。

他觉得自己昨晚够倒霉的了。所以,老天爷就给他送来了一把小刀?

在官道上走了数十步远,他在路边的草丛里发现了一柄不到半尺来长小刀!

最先,他只是看到一小截磨得乌黑发亮的牛皮刀鞘,以为是只荷包之类的。哪知近前一看,竟然是把小刀。

刀柄用红色的绸布层层缠绕着,手感极好。

再抽出来一看,阳光下,薄薄的刀身,寒光闪闪,炫得他眼花缭乱!

好刀!和傅大哥的那把贴身匕首有得一比!

沈云心里满意极了。有了这把小刀,他简直是如虎添翼。怀里揣着小刀,走在空荡荡的官道上,他心里觉得踏实了不少。

甜妞一觉睡到大中午。她应该是饿醒的。当时,沈云正坐在路旁的树荫下吃油饼,见她醒来了,便撕下一小块,递给她。

小丫头性子好,没有起床气,拿起油饼块便往嘴里塞。

结果,她才吃了两口便卡着了。小脸涨得通红,眼泪汪汪。

沈云愣了一下,意识到这是吃得太急,卡住了。他连忙拿起水囊,给她喂了一大口水。

“呼——”甜妞喝下后,神色明显轻松下来。

“慢点吃。”冷了的油饼有些硬。他想了想,拿过甜妞手里的油饼块,细心的一点儿一点儿的撕给她吃。怕她再卡着,吃两口饼,就喂一小口水。

甜妞看着是饿狠了,一气吃完了小半个油饼。

吃饱喝足之后,她回神了,咧起嘴,哇哇大哭:“娘——”

沈云只觉得头都大了,赶紧从怀里拿出“止哭大宝”哄她:“甜甜不哭,吃糖糕。”

不想,这一回,宝贝竟然失灵了。

甜妞泪眼婆娑的四下里找寻着:“娘,娘——”

唉,这样怎么办才好呢?沈云急得抓头挠耳。

也是昨晚畜牲们造的孽太重,这会儿,官道上还是空荡荡的。附近除了他们俩,不见有其他人。

想找人帮忙,都没处找!

情急之下,沈云只好说谎哄道:“甜甜不哭,你娘给你买甜糕去了。很快就会回来。”

貌似有些用!甜妞的哭声小了许多。

于是,沈云受到了极大的鼓舞,伸过双手,做去抱她的样子:“你要是不哭了,我就抱你出来找你娘。”

甜妞揉揉眼睛,终于止住了哭,抽泣着冲他伸出了一双胳膊。

成了!沈云在心里欢呼,将人从竹背篓里抱出来。

他在树荫下慢慢的走着,嘴里接着哄人:“甜甜,你看,这里一个人也没有。你娘出去买糖糕,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所以,我们也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能找到你娘。你不要哭,好不好?要是哭的话,我们就找不到你娘了。”

甜妞打了个哭噤:“甜甜,不哭。云哥,带甜甜找娘。”

“乖!”沈云冲她笑了一个,“我们马上就去找你娘。你走不快,坐在竹背篓里。我背着你去找你娘,好不好?”

“好。”甜妞点头答应了。

谢天谢地,这会儿总算是把小姑奶奶给哄住了。沈云连忙将人放回竹背篓里。

这时节,中午的太阳已经很晒人了。甜妞的脸粉嫩嫩的,跟水蜜桃一样。一看就是不经晒的。

可惜,周边没有荷叶之类的……看到垫在底下的小被子,沈云灵机一动,把小被子拿出来,盖在甜妞头上。

“不要!丑!”甜妞不干,嫌恶的躲开。

屁大的人,知道的真多!沈云只好再哄:“甜甜,盖着小被子,太阳不晒。我们能快些找到你娘。”

一听盖着这个丑东西可以找到娘,甜妞不再躲闪,很乖巧的同意了。

沈云松了一口气,背起竹背篓,强颜欢笑:“走喽,我们找你娘去!”

“哈哈哈,找娘去!”背后,甜妞发出一连串欢快的笑声。

沈云听了,眼泪都快下来了。

沿途,他尽量挑有树荫的地方走。为了哄小姑奶奶开心,不要老把“娘”挂在嘴边,沿途看到野花什么的,他也都会过去摘一些来。要么直接送给小姑奶奶,要么是编成花环,再送给她。

运气不错,路上,他在一丛荆棘里发现了一些红泡果。

红泡果香甜多汁,最大程度的取悦了小丫头。一把一口,她吃得满嘴红艳艳的,乐得合不拢嘴,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路里,都没有再提要找娘。

慢慢的,沈云摸出了一些与甜妞相处的小窍门,感觉不再头大如斗。

只是这样一来,他们赶路的速度便慢了许多。

好吧,眼下的头等大事是哄好小姑奶奶。至于赶路……那是附带着的,好不好!

眼见着太阳将偏西,沈云又多了一桩顶顶要紧的事:找个合适的地方过夜。

从早上到现在,他沿着官道走了十来里地,沿途竟然没有碰到一个路人!

这情形不由又让他想起跟长姐从牛头坳村逃出来,去镇上投奔姑奶奶的那段艰难日子。

今晚,他和甜妞两个也只能孤伶伶的住在荒效野外了。

沿途,他先后碰到了两个空无一人的村庄。然而,前车之鉴在,他是宁愿住山洞里,也不敢去这些村子投宿。

好在,当初长姐教的那些本事,他一点也不曾忘记。

最终,他在官道边的山里找到了一处小山洞。

在寻找的过程中,他顺手捡了一些干柴,还有,采了一大把鲜嫩的伏地菜——这时节,山上的野菜野多,他真的不愁没吃的。

“今晚,我们就住在这里。”将竹背篓放下来,他对甜妞如是说道。

小丫头四下里望了望,眼泪说来就来,扯起嘴角:“娘——,呜呜,我要娘——”

沈云已经麻木了,蹲在竹背篓前,又一次祭起“止哭大宝”:“甜甜,你看,这是什么?”

甜妞的哭声立时降低了,含着眼泪去看他的双手。

是半块糖糕!

“呜呜,娘——”

呃,糖糕彻底失宠了。沈云掏出一把红泡果:“哎呀呀,红泡果,真好吃!”

结果,人家一点儿也不稀罕:“娘——,我要娘——”

估计是下午吃太多,腻了。

“你再哭的话,我们就找不到你娘了!”他祭起大招。

“哇——”小丫头哭得撕心裂肺,死去活来……

招术用尽,耐心也用尽。

沈云完败。

好吧,哭吧,哭累了,就好了。他放弃了,只能在心里庆幸:还好,现在不是晚上。不然,就这哭法,非把狼招来不可!

没有再理会甜妞,他干脆自己忙活起来。

先是收拾洞子,清理出一块平地;接着,他拿出火折子,折树枝生火。

不想,歪打正着。甜妞反倒是哭声越来越小,渐渐的由扯着嗓子嚎啕大哭,变成了小声的抽泣。

当火生起来的时候,她完全止住了哭,打着哭噤,委委屈屈的向沈云伸出一双胳膊要抱抱:“云哥哥,抱!”

沈云没有立刻过去,而是蹲在原地,看着她问道:“你还哭不哭?”

甜妞撇嘴,眼见着又要开哭。

沈云低下头,往火堆上接着添了一根干树枝。

甜妞很聪明,领会了他的意思,赶紧表态:“不哭了。”

“真不哭了,我才抱你。”沈云又看着她。

小丫头使劲的点头:“真不哭了!”

“甜甜,真乖!”沈云这才起身过去,伸手把她从竹背篓里抱起来。

“看火!”甜妞的身子直往火堆那边探。

原来是被火堆吸引住了。沈云恍然大悟,将人放下来,按在火堆旁:“就坐在这里,不能再靠近。火烧在身上,很痛!”想了想,又补充道,“还会很丑!”

后面这句话的威力显然要更大。甜妞果然打住,不再往前靠。她也学着沈云的样子,往火堆上扔了一根小树枝,然后,得意的冲他笑。言下之意是,看,我也会!

“现在火已经很大了,过会儿,你再添柴。”沈云拿出粗陶钵,“你来帮我择伏地菜,好不好?”

“好!”甜妞雀跃不已,注意力再度被成功转移。

沈云拿起一根,一边说,一边示范:“这是伏地菜。你把它这样扯断……都扯成这么长。”

甜妞还不会用巧力,拿起一根,双手用尽全力,使劲的去绷。

时下野菜多。沈云专挑了嫩嫩的采。是以,小丫头得逞了。一声脆响,她手里的伏地菜被扯成两截。

“看!”她得意的拿着两小截菜炫耀。

好吧,只要你高兴就好。沈云点头:“就是这样。”

“咯咯咯……”甜妞开心的笑了起来,学着他的样子,将两小截伏地菜扔进粗陶钵里,然后,又拿起一根,继续用力绷。

乘她没注意,沈云飞快的捡出那截长的,将之再扯成两小段……

这天晚上,他们俩就着油饼喝伏地菜汤。

“菜汤,甜甜煮的!”没油没盐,陈大小姐吃得很欢快。

沈云笑道:“好,你煮的。”

可能是累了,也可能是知道了哭也没有用,甜妞吃饱喝足,去洞外撒了尿之后,便呵欠连连的揉着眼睛,象糯米团子一样自己往沈云的怀里钻,嘴里还模糊不清的念叨着“娘”。

沈云大窘,又怕她会哭闹,只好硬着头皮将人抱住。

好在,没过多久,小丫头便睡着了。

将甜妞轻轻的放在地上,盖上小被子,顿时,沈云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

这大半天,除了背着小丫头赶路,他还要绞尽脑汁哄人、管吃喝拉撒……硬是生出既当爹来又当娘的错觉。

好累!

不知道当初,长姐是不是也这般累……他叹了一口气,起身继续做事:用粗陶钵烧水,放凉后,再灌进牛皮水囊里,留着明天在路上喝;住在山洞里,要防着野兽,所以,火堆不能熄。路上捡来的这点树枝不够烧,他还要去洞口周边捡一些来;甜妞一个人在洞里睡觉,他不能走太远。长姐的教训,太深刻、太沉重……

终于,忙活完后,他歇了一会儿,开始在火堆边练习金刚拳。昨晚的死劫再一次深深的刺激了他。他迫切的希望自己能迅速变得强大起来——如果他足够强大的话,面对那帮畜牲,他就能坚决的打回去,而不是只能象耗子一样藏在小土洞里。

昨晚,就在那个站不直身子的小土洞里,痛定思痛,他曾扼腕立志:这个世道,恶人太多。我要当一个武艺高强的大侠,不但自己可以安身立命,而且能惩治恶人,济弱扶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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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司徒钰彤的桃花扇和平安符,谢谢!

第五十章 有人来了

吸取头天的经验教训,沈云决定将赶路的时间稍微调整一下:每天只赶半天的路;早上,早些起来赶路;中午的时候,太阳晒人了,便找个阴凉的地方歇歇脚;等太阳弱一些,再去官道附近找合适的夜宿地。

这样一来,他肯定追不上陈老爷他们。好吧,背着甜妞,孤伶伶的沿着官道走了一天,他冷静了许多,对陈老爷他们是否还活着,没有再抱很大的希望。现在,他的打算是:去谷南城。一切随缘。

如果陈老爷他们还活着,那么,他到谷南城之后,再想办法,肯定有找到他们的时候;

如果陈老爷他们都不在了,等听到兵祸过去的消息,他便送甜妞回郑家庄,找洪伯。

是以,他不再急着赶路。

好吧,事实上,带着甜妞,他也走不了多快。

令他感到庆幸的是,早上甜妞醒来后,和昨天相比,简直是换了一个。她一直都很乖,不再哭着要找娘。

他给她采了一束带着露水的喇叭花。一路上,她坐在竹背篓里,都是自己在折腾这些花。嘴里嘀嘀咕咕的,自己跟自己说话,也不知道说的是什么。

接近中午的时候,沈云发现后面有人跟上来了。不等这些人靠近,他便警觉的背着甜妞躲进官道边的一座小山里。

叮嘱甜妞不要出声,他藏在一棵大树后面,手里紧握小刀,目不转睛的盯着下面的官道。

不一会儿,后面的人过来了。

他们一共六个人,男女老少都有,背着包袱,满面倦容,风尘仆仆。看样子是一家子逃难的。从他们的穿着,还有走路的姿势、速度来看,应该都是家境不是很差的庄户人家。

“咦,那个男娃呢?走得这么快?”六人之中唯一的中年胖大婶问道。

旁边的中年汉子应该是她男人。脚下不停,他皱着眉头四下里望了望,催促道:“啰嗦什么,快走!”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汉子,他回头问道:“爹,前面不会再有仙符兵杀人了吧?”

紧挨着胖大婶的女孩儿脸上不知道捣鼓了些什么,脏兮兮的,跟只花猫儿一样:“怕是唬人的。害得我们整夜赶路,到现在也没停……爹,我快走不动了。”

“叫什么叫?没听见人都在说,那村子里的人都被杀光了吗?走了这么久,你们在路上看到了几个人?也不用你们的猪脑壳想一想,那些人都上哪儿去了!”中年汉子恶狠狠的叱道,“想死,就停住,莫再走。”

于是,其他人都不在出声,扑哧扑哧的继续赶路。

沈云听得很真切:这些人说话是石秀县那边的口音。

看来,仙符兵屠村的恶行已经在难民中间传开了。以至于后面赶上来的难民被吓得不敢停,连夜逃命。

很有可能是我画的字画起作用了。沈云心里美滋滋的。

接下来,又有难民三五成群的路过。他们无不是一脸的倦容,拖着脚,在尽力赶路。

从他们偶尔的交谈中,沈云更加确定仙符兵的恶行已被难民们知晓。怕被灭口,难民们都是连夜赶路,直到现在也不敢停下来歇脚。

再稍晚一些,路上终于出现了第一只车队。然后,经过的难民越来越多,官道上渐渐热闹起来。

而这时已经过了晌午,太阳没那么晒人了。

沈云瞅准时机,选了个没有人的空档,下了小山混进难民队伍里继续前行,同时,按计划暗中留意合适的夜宿地——因为身边没有大人,担心难民之中有人欺小,所以,他决定还是按早上的计划,边走边寻找夜宿地,晚上不与这些难民混在一起。

好吧,他之所以继续选择单独宿营,其中还有一个更主要的因素:防着前面也有仙符兵杀难民,冒充功勋。

结果,和他抱着同样想法的,大有人在。天色稍晚时,不少难民在官道附近寻找夜宿的地方。选定了地方后,他们被将这一块地方当成了自己的地盘。当后面的难民走过来时,他们中的青壮男丁便出面,拿着粗树枝将人统统赶走。

沈云不敢,也没有想过与他们争地盘。只是这样一来,他不得不离官道远一些,在相对更加偏远的山里寻找合适的夜宿地。

按照长姐教的野外夜宿地的挑选法门,以及他自己的一些经验,这一次,他是从路边的一条山溪,逆流而上,在其上游找到了一个心仪的落脚点。

甜妞的适应能力很强。昨晚,择菜时,沈云才教她认了一回伏地菜,她便记得了。看到沈云摘到了一把,她高兴的在竹背篓里拍着巴掌嚷嚷:“伏地菜,给甜甜,煮汤吃。”

沈云正巴不得呢。将摘到的菜给甜妞拿着,他空出一双手来,正好可以多捡些柴。

这天晚上,他们俩就着野菜汤,吃完了最后一个油饼。

甜妞不知愁,吃饱喝足之后,困了就打着呵欠趴在沈云的怀里,嘟囔着“觉觉”,不一会儿,就睡得香喷喷。

沈云看着她的小脸,甚是心疼——这才两天,小丫头原本粉嘟嘟的脸看着黑了,瘦了。

原本,他以为没有油饼,一咱上靠着野菜汤,也能撑下去,走到谷南城。但是,现在,他发现自己错了:他是打小粗养的山里娃,野菜汤也能养活。可甜甜不成。陈家虽是贱民,却是富商之家。小丫头是好吃好喝的精心喂养出来的,打落地起,就没吃过苦。所以,单凭一天两顿野菜汤,他真担心用不了多久,小丫头会被饿坏身子,闹出什么病来。

而眼下,就算是大人闹病,也是要命的大麻烦。更何况,小丫头还这么小。

看样子,得想办法搞些山货,给小丫头补补身子才行。

安置好甜妞后,沈云从火堆里拿出一根点燃的粗树枝当火把,决定去石崖下面的山泉边碰碰运气,看能否捉到小鱼什么的,明早好熬个鱼汤喝。

山里的夜晚总是充满危险。要是搁在以前,沈云是不敢摸黑去找野味的。但是,现在……他摸了摸怀里的小刀,顿时底气足足的,胆量翻着跟斗儿暴涨。

哪知到了之后,他站在岸边才把火把往水面上一照,隐约看到的三两条小鱼立时全没影,不知道钻到哪块石头下面去了。倒是惊得一群蛤蟆“呱呱”的四下乱窜。

呀,这里的蛤蟆真肥!

沈云不禁咽口水。蛤蟆是他们牛头坳村的叫法,没人吃这玩意儿。但是,到了永安县,蛤蟆换了个名字,被称为“田鸡”,是一道人人都爱吃的野味儿——把田鸡剁掉脑袋、扒了皮,再切些葱、姜,搁在里头,蒸熟之后,就是一道鲜得让人吞掉舌头的美味。

在郑家庄时,夏天一到,庄子里的娃娃们便三五成群的乘着夜色去田里抓田鸡,改善家里的伙食。

他也跟着去抓过几次。

田鸡有一双强有力的后腿,两腿一蹦,往往就能弹出老远。如果没有掌握窍门的话,轻易是捉不到的。

而他学得快,头一个晚上就掌握了里头的诀窍——田鸡其实是很笨的。它没有脖子,所以没法扭头看到身后。而且,到了晚上,田鸡还有一个习性,喜欢往光亮的地方凑。当然,前提是,没有惊到它们。

利用好了这两点,什么工具也不用,赤手空拳的,就能抓到田鸡。

永安县的人都相信田鸡很滋补身体,其效用不下于鸡婆子。沈云决定了,明早改吃田鸡。

只是这里的田鸡刚刚被他惊跑了,所以,他得先躲起来。

于是,他先在岸边选了一个合适的地方,将火把插在土里,然后,在几步开外藏了起来。

“呱呱呱……”没过多久,有田鸡凑了过去。

沈云暗喜,一动不动的蹲着,同时,密切注意着周边的动静。

一只、两只、三只……火把周围的田鸡渐渐多了起来。

田鸡被抓后,很容易死掉。而死田鸡是吃不得的。所以,沈云没想捉很多。象这样肥的田鸡,抓个五六只,就够他和甜妞两个美美的吃一顿了。

再说,留甜妞一个人在火堆边睡觉,他也不敢在下面呆太久。

看着差不多了,沈云脱下外衣,扎成一个大布袋,蹑手蹑脚的靠过去。

从背后下手,用最快的速度对准最外边的一只田鸡的屁股,猛的一抓!

得手!

在郑家庄时,他抓田鸡的手法又快又狠,被小伙伴们尊称为“神抓手”。这次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神抓手一抓一个准。

不一会儿,临时扎的布袋里变得沉甸甸的,六只田鸡到手。

沈云心满意足的将它们一只只的掏出来,在岸边的大石头上摔死,用小刀切掉脑袋,扒皮,清洗干净,扔进带来的粗陶钵里。再将牛皮水囊灌满。

任务完成,他匆匆的跑回石崖。

火堆边,甜妞裹着小被子,睡得喷香,连身都没有翻过。

沈云松了一口气,放下粗陶钵,开始捣鼓田鸡——新鲜的田鸡肉不能放过夜。但是,熟了的却是可以的。

没油没盐的,黑灯瞎火的,他也挖不到野葱之类的来调味,所以,蒸田鸡是吃不上了。他只能用庄子里的娃娃们教的法门做烤田鸡。

方法很简单,挖些干净的黄泥,用水和稀,包住田鸡,扔进火堆里。等外面的黄泥烤干了,里头的田鸡也熟了。砸开黄泥,直接吃就是。

将六坨田鸡泥团扔进火堆后,沈云开始今晚的功课——练金刚拳。

才打完两遍,突然,他看到下面山腰那里的树林之中扑腾扑腾的飞出一群鸟雀。

有人来了!

立时,心中警铃大作。他赶紧扑灭火堆,抱起熟睡之中的甜妞跑下石崖,钻进白天就看好的一丛灌木丛后面藏好。

第五十一章 小猴子之死

“就在这里。”

十来条黑影扛着三只大麻袋,从林子里钻了出来。

他们将大麻袋重重的扔在地上。

“呜呜呜……”从三只大麻袋里传出痛苦的呻呤。

黑影们麻利的解开麻袋。

里头竟然装的是大活人!

两个老汉,一个年轻女人,还有一个六七岁的男娃。

“呜呜呜……”他们被绑得象一只只大棕子,嘴里塞着破布。个个惊悚的缩在地上。

一个黑影四下里看看,冲地上的一堆人说道:“这个地方有山有水,你们死在这里,来世定能投个好胎。莫要再怪我们。”

“呜呜呜……”地上的人们脸上的恐惧更甚,拼死求饶。

另一个黑影有些不耐烦的啐了一口:“老大,跟几只两脚羊啰嗦什么!早早的杀了吃肉,才是真。”

“就是,赶了一天两夜的路,老子都快饿死了。”

“凭什么兵老爷们杀得,我们就杀不得!”

其余人也纷纷起哄。

“你们几个,去周边盯着点。小猴子,你来放血。”

黑影堆里,一道又矮又瘦的身影便推了出来。

“小猴子,手脚利落些。”那道黑影又道,“都是苦命人,麻利的送他们上路,少让他们遭些罪。”

沈云蹲在灌木丛后,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

虽然隔得远,但是居高临下,他看得很清楚,这群人竟然要在下面的山坡脚杀活人吃肉!

还有,小猴子也是其中的一个!

这群人碴!

愤怒之余,沈云心急如焚。他不能让这群人碴得逞!必须想个办法救一救那些可怜的人。

可是,我只有一个,还带着甜妞。而对方是十个成年壮汉,再加上一个狡诈狠毒的小猴子……

坡脚,小猴子拿着一把尖刀在那个六七岁的男娃跟前站定。他拍了拍后者的脸,用怜悯的口吻说道:“我的刀很快,你不会太痛。”说着,他一把扯起男孩的头发。后者已经被吓蒙了,完全忘记了挣扎。脑袋被猛的向后一拽,细细的脖子完全暴露出来。

眼见着尖刀就要落下,这时,突然从山上传来一个慢悠悠的声音:“哪个在下面放肆,弄脏山爷爷的地!”

夜里,山上风大。这声音被吹得飘浮不定。在漆黑、寂静的山里,令人不禁毛骨悚然。

别看这群人刚刚一个个凶神恶煞的,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横样。然而,他们没少干杀人掠货的勾当,心里虚着呢。

闻言,一个个吓得面无土色,浑身直哆嗦。

“是,是山妖……”

“啊!”

有人哭了,有人吓尿了,小猴子更是吓得扔掉了手里的尖刀,扑通跪在地下,冲山顶方向一个劲的叩头:“山爷爷,饶命……小的是头一次沾血……”

“哗啦啦——”大大小小的石头从山坡上滚下来。

那个声音再度响起,很愤怒:“你说谎!纳命来!”

小猴子吓瘫在地。

“扑通!扑通……”又有几个给吓跪了。

为首的那个壮汉哆嗦着抽出刀子,冲山上厉声嚷嚷:“是谁,在装神弄鬼!有本事……”

话未喊完,又是一阵山风打着转儿呜呜的吹过。

上面,哗啦啦的再次滚下来一通乱石。

呼——,有一块石头准确无误的砸在这家伙的额头上。

“哎哟!”他站立不稳,滚出老远。

“啊,山妖杀人了!”再也不敢逞能,他惨叫着,连滚带爬的往山下逃去。

其余人回过神来,见状,纷纷跟着抱头鼠窜。

只有地上的四人手脚被捆,动弹不得,没法逃。他们不敢抬头看,一个个死命的趴在地上,呜呜呜的求饶。

没有人知道,这些动静全是沈云这个七岁的娃娃在作怪。

刚刚从山坡上滚下去的石头,都是他白天的时候特意捡到一起的。这是长姐教他的防手。在荒郊野外露宿,光是有一堆火,是远远不够的。挖陷阱,捡些石头充当武器,都是山里人惯用的防卫手段。

而沈云自从担起劈柴的活计之后,手上越来越有力,扔石头的准备更是大幅度提高。隔着一面坡,又是从上对下,他想砸中坡脚的人,那是想打哪里就打哪里,完全没压力。

不过,刚刚他用一根长树枝,分两次将捡来的石头耙下了山坡。

至于假扮山妖喊话的法子,是听洪伯说古受到的启发。洪伯平素最喜欢说些妖魔鬼怪的故事吓人。他说起古来,活灵活现,就跟是亲眼见到的一样。沈云和庄上的娃娃们一样,都是既爱又怕。

将那些人吓跑后,沈云没有现身。老实说,他是怕被救下的那四人将今晚的事说出去——他坏了小猴子他们的好事。这些人碴若是知晓真相,铁定会杀了他,以泄心头大恨。

今晚,他自我感觉做得很好。唯一感到遗憾的就是,小猴子反应太快,混在同伙之中,也逃下了山。今晚,他不能杀了这厮,为长姐报仇血恨。

沈云放下手里的长树枝,返回到灌木丛后面,急急的跑到灌木丛后面去找甜妞。

小丫头裹着小被子,仍然睡得喷香!

山坡下的那四个人没走,他不敢现身,只好继续藏在灌木丛后面。

那四个人还在哭着求饶。过了好一会儿,终于,年轻女人头一个发现山坡上安安静静的,不再有石头落下来。

她小心翼翼的抬起头往上看。

山顶上,漆黑一团,什么也没有。只有山风在打着转儿吹。

啊,山爷爷走了!她欣喜若狂,挪到一个老汉身边,用胳膊肘碰了碰他,嘴里使劲的呜呜着。

那个老汉先是吓了一大跳,接着发现是她,很快镇定下来。

年轻女人是个灵泛的。她先是探下身子,将嘴送到老汉的背后,让他帮忙扯出塞在嘴里的破布。接着,她用嘴给老汉解绳子。

另一个老汉见了,大受启发,挪到男娃身边,示意他照着做,帮自己扯出嘴里的破布。

可惜,他的牙口不好,弄了半天,也没能解开男孩身上的绳子。

最后,还是解开绳子的年轻女人和老汉帮忙,给他们俩松了绑。

四人得救了。其中一个老汉带头又跪了下来。其余三人明白过来,齐齐跪下。

“多谢山爷爷显灵,救了我等性命。请山爷爷保佑我等逃过兵祸。归家之后,我等定为山爷爷盖庙扬名。”四人重重的叩了三个响头,相互挽扶着下山而去。

终于走了!沈云长吁一口气,抱着甜妞回到石崖下面。

火堆的灰还是滚热的。里头,六坨田鸡泥仅仅被烤了个半干。反正是明天的早饭,不急着吃。是以,他任泥团们埋在热灰里,拿出火折子,在旁边另外生了一堆火。

早上醒来时,灰堆是凉的。但是,田鸡泥团都干了。沈云摸了摸,温热。

“甜甜,起来,吃早饭了。”他摇醒甜妞,“今天我们有喷香的烤田鸡吃哦。”

一听有好吃的,睡眼朦胧的小丫头立马精神起来,一双眸子雪亮:“吃烤田鸡,甜甜要吃烤田鸡!”

“叭!”沈云砸开一只泥团。

立时,田鸡的肉香味喷涌而出。

“吃……”甜妞欢喜的拍着巴掌,一线口水刷的流了下来。

可怜的小丫头,几天没沾肉味,可给馋坏了!沈云乐了。泥团外面摸着是温热的,但里头的田鸡却还有些烫手。他一边鼓起腮帮子吹着,一边小心的从田鸡后腿下扯下一块肉,喂给馋丫头。

后者张大嘴巴,“啊呜”一口接住。

“好吃吗?”沈云笑问。

甜妞使劲的点头:“好吃,香!云哥哥,快快吃。”

因为只有一个粗陶钵,所以,这些天,沈云都是先喂一口甜妞,再自己吃一口,两人轮着喝野菜汤。甜妞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吃饭方式。

沈云笑了笑,自己吃了一块田鸡肉后,又给甜妞喂了一块。

不一会儿,四只烤田鸡进了他们俩的肚子。

甜妞笑眯了眼,满意的拍了拍自己的肚子:“饱了。”这也是沈云教她的——吃饱了,就要拍肚子,让他知道她已经吃饱了。

还剩下两只。沈云又吃了一只,也饱了。剩下的那只,被他用树叶包好,放进竹背篓里:“甜甜饿了再吃。”

“好!”甜妞高兴极了,“云哥哥也吃。”

言下之意是,到时,他们俩一块儿吃。

小丫头也不是一个吃独食的。沈云心里暖洋洋的,冲她咧嘴笑了一个:“甜甜真乖!”

吃饱了,他们收拾起东西,下山去。

走到山坡下,沈云捡到了一把尖刀和一只小布袋。尖刀,他知道,是小猴子昨晚落下的。后者差点用这把刀杀人。

沈云嫌它脏。再者,这把刀也寻常得很,刀口上蹦了一大一小两个口子。是以,他没有要。

小布袋估计是小猴子的同伙跑掉的。他打开来一看,里头竟然装着一块婴儿拳头般大小的盐巴。

正是他和甜妞目前迫切需要的!

“今晚,我们的菜汤里有盐巴了!”把小布袋收进竹背篓里,他开心的告诉甜妞。

后者不知盐巴为何物,不过,菜汤,她是懂的。所以,肯定是好吃的!小丫头口水长流,笑得见牙不见眼:“哈哈哈,晚饭吃盐巴!”

小馋猫!沈云被她逗得哈哈大笑。

本来以为今天的好事已经够多了。不想,他们走到山腰的林子里,又碰到了一桩大喜事。

沈云在一块青褐色的大山石旁发现了小猴子的尸体。

尸体是硬的,头下面的泥土湿了老大一块,被染成了暗红色。这家伙估计是昨晚逃下山时,慌不择路,摔在山石上,结果,摔破头,送了命。

沈云仔细察了一下那块大山石。果不其然,一个石头尖子上也沾有血渍。

背后背着甜妞呢。还好,她正坐在竹背篓里玩昨天编的花环,没有注意外面。

沈云怕吓到小丫头,不想过多停留。

见尸体的腰上还别着一个打满补丁的小布袋,完全没有沾到血,他便解了下来。打开一看,里面是约摸三两多白面。

这也是他和甜妞迫切需要的。非常时期,也没有那么多讲究了。沈云收起小布袋,背着甜妞继续赶路。

恶有恶报!

他恨死了小猴子,但看到尸体,心里的恨意便淡了许多,同时,生出一股子遗憾——没能亲手宰了这厮,真是太可惜!

所以,他才不会给小猴子收尸呢。

一想到山里的野兽会撕烂这厮,他顿时觉得今天初升的太阳红艳艳的,格外美!

第五十二章 不再信

沈云背着甜妞沿小溪往官道上走。不想,隔着老远看到官道的溪水边人头攒动,热闹得很。

大清早的,出什么事了?他想了想,叮嘱甜妞不要出声,悄悄的靠过去,从另一边下山,转到人群的右侧。

是逃难的人们。

很多人在溪边冲着山里跪跪拜拜,嘴里啐啐念叨着“山神爷爷保佑”之类的。

“老哥,你们在跪拜什么?”不时有后来的人向跪拜过的人打听。

后者通常都是虔诚的回答:“跪山神爷爷。”

“这里有山神?”很多人狐疑的看向溪流的上方。

那里是一座不显眼的小山,在蓝天之下,沐浴着金色的晨曦……怎么看都和附近的山没有什么两样。

“哎哟,你不知道就别乱说。昨晚,山神爷爷显灵了!”旁边,立马有不少人站起来,七嘴八舌的解说。

神迹的开头很惊悚——昨晚,居然有人掳了老人孩子进山,欲杀人吃肉。

不想,山神爷爷看不过眼,突然现身显灵了。

“你们没看到,当时,山神爷爷发怒了,飞沙走石。那伙歹人的头头被一股子山风吹到,立时破头见红,满脸都是血呢!”

“还有,歹人都吓破了胆,屁滚尿流的逃下山。可是,山神爷爷不干啊。”

“啊?山神爷爷出手,把他们都收拾了?”有人忍不住插嘴发问。

“没有。”旁边的一位老者象是亲眼见过一般,“山神爷爷心善着呢,只收了其中一个小崽子的小命。”

“哎呀,歹人是要吃人肉呢。要我说,千刀万剐都不为过!”

“就是。”

“这个小崽子有什么不对头的?”

老者撇撇嘴,不屑的看了一眼身边情形愤怒的人们,接着说道:“有道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山神爷爷这是给歹人们改过的机会。哼哼,下一次,这些人要是还敢做恶,山神爷爷肯定也会收了他们。”

“难道里头最恶的竟是那个小崽子?”有人表示不服气,“一个小崽子能比他们的头头还要恶?”

老者哼哼:“当然,这个小崽子最可恶。昨晚,就是他拿刀要割娃的脖子放血!”

“啊呀呀!小小年纪,真是心狠手辣!”

“他也能下得手!”

“长大了,还了得!山神爷爷圣明,这种小崽子是天生的魔星。叫他成了气候,祸害无穷!”

“不仅仅是这样。”老者接着爆料,“山神爷爷也给了他悔改的机会。可是,小崽子竟然还敢红口白牙的骗山神爷爷,说他手上从未沾过血,试图。山神爷爷哪能被他蒙蔽?当场就怒斥他说谎,要他纳命来。”

“啊!”人们不由发出一阵阵惊呼。

“小崽子怎么死的?”围观者的胃口被吊得高高的,纷纷追问。

老者解恨的笑了笑:“摔死的。死到临头,他还不老实,试图逃过山神爷爷的惩罚。结果,半道上,掉到一块山石上,活活摔死了。”

“这是山神爷爷做的法,收了他的小命呢。”

“该!真该!”

“山神爷爷圣明!我也得给山神爷爷叩几个响头!”

人们心服口服,赞不绝口。

旁边马上有热心者指点:“那里是山神爷爷显灵的地方。你们冲着那里拜就行。”

越来越多的人蜂拥到溪边,冲山顶的方位叩头。

沈云站在人群外围,心里觉得好笑之极:原来,神仙显灵就是这么一回事!

他以前也是信神仙的。所以,当牛头坳村被屠、他被表叔抛弃在没有人烟的野鸡岭、长姐生死不明……以及拳馆大难临头,还有,逃难路上,面对仙符兵的屠刀,他都不只一次的诚心祈祷过,请上苍垂怜,请各路神仙显灵,救苦救难。

然而,一次也没有显灵。

牛头坳村,还是被一把火夷为平地。造孽者,扬长而去;、

在野鸡岭,是长姐带着他,一步一步的走出深山老林;

在他最孤苦无依的时候,救助他的人是馆主大人、刘爷爷和傅大哥他们;

碰到仙符兵屠戮时,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热心、善良的洪金姑悲壮的引开那些畜生……

还有,昨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没有人比他更清楚。

压根就没有什么山神爷爷显灵!从头到尾只不过是他施的一场计谋。

由此可见,人们口里说的神仙,都是假的。就算有,这些神仙也不会管我等凡人的死活!

从今往后,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我沈云是不再信什么神仙了。我只相信我自己,相信唯有我自己才是能救自己真正走出一切苦难的活神仙、活菩萨!

尽管心里跟明镜似的,沈云也没有出面点破。他选择不动声色的背着甜妞退出人群,继续赶路。

无他。还是怕昨晚的那伙歹人知道真相后,找他寻仇。

他很有自知之明:昨晚,他是以有心算无心,靠计谋巧取。以他现在的武力值,真要锣对锣、鼓对鼓的与那些人比斗,说以卵击石,都是在夸他!

看来,计谋要是用得好,杀伤力一点儿也不比拳头差!所以,凡事多动动脑筋,绝对错不了。

经此一事,沈云觉得自己又是收获不浅。

他的身后,越来越多逃难的人们挤到溪边叩头跪拜山神。后来,昨晚得救的四人归家之后,真的四处募集钱财,在山神显灵的那个山坡上盖了一座山神庙。

庙中,山神爷的坐像高七尺有余,身着大红袍,气宇轩昂,端的是正气凛然。

而在庙外,立了一块镇魔碑。四四方方的石碑有成年男子那么高,上面刻着山神爷爷显灵的神迹故事。碑石之下,压着一个又矮又瘦、面相狰狞,朝山神坐像方位伏地跪拜的五短小人。

因为那时山神显灵的故事已经广为流传,是以,自新庙盖成之日起,便香火鼎盛。甚至有不少省城的香客徒步过来朝拜。

香客们拜完山神爷之后,出了庙,都不忘冲镇魔碑下的小人啐一口唾沫,再恶狠狠的骂一声“该死的恶鬼,永生永世休想翻身”。

多年以后,沈云偶然听到这些传言,心中大快,不由抚掌称善。好吧,他承认自己心眼忒小。哪怕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听到小猴子被当成恶鬼,遭千夫所指,他就是觉得特解恨,心里比六月天喝了冰水还要舒畅。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有歹徒吃人肉的事情也在逃难的人们当中迅速传播开来。虽然有山神爷爷庇护,但人们还是惶恐不安,戒备之心大涨。

于是,一些长相恶、身高体健的壮年汉子简直成了过街老鼠。他们所到之处,无不被所有人当着贼一样的防着。若与人发生纠纷,他们只要稍作脸色,人群之中,便有不知道藏在哪里的见义勇为者捡了石子狠狠的打过来:“山神爷爷在此,休想作恶!”

人们怒目以对,纷纷出口相骂。

山神爷爷显灵的故事被传得活灵活现,壮汉们也心有余悸。况且,双手难敌四拳,众怒面前,他们唯有认怂,抱拳作揖讨饶。不然的话,被人们群起而攻之,他们晚上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是以,他们明显言行收敛,自律得多。

白天,沈云混在难民队伍里,也感觉到了这样的变化。对于他和甜妞来说,自然是好事。至少,赶路时,他不用时时悬着一颗心,担心被人强行拦住搜身。而以前,他不只一次看到难民队伍里,有老人孩子被人抢走财物。那时,没有旁人敢吱声。

不过,晚上的时候,他还是选择远离难民队伍。安全问题是一个方面的原因,更重要是,难民的数量不少。大多数人出来很多天了,身上带的粮食已经吃完。故而,难民走过之后,官道两边,能吃的野菜野果,往往连根都给刨走了;水源边上,也往往是人挤人,以沈云的小身板,背上还背着小甜妞,要想打到水,非等到花儿都谢了不可。

他们俩唯有去偏远一些的山里找吃的喝的。身为山里娃,沈云对此没有太大的压力。事实上,他是打心底里亲近大山。

而甜妞也完全适应了这样的生活:没有再提过一个“娘”字;对吃食也完全不挑剔,给什么就吃什么;好吃的野果子,会抓起来先塞到自己嘴巴里,然后再抓一把塞给沈云吃;沈云带她去打野味,她会安安静静的呆在竹背篓里,用双手紧紧的捂住自己的嘴巴,绝对不出声……唔,好吧,和沈云一样,小丫头也明显是食肉类的。要是偶尔打到野兔之类的荤物,不管是煮汤,还是烤着吃,她都能两眼放光,吃得喷喷香。吃完之后,还能乐上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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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司徒钰彤的平安符,谢谢!

第五十三章 初见

两天后的上午,沈云背着甜妞走到了一个岔道口。这是与陈老爷他们分开后,他在官道上第一次碰到岔道口。

和前面碰到的岔道口不同,这回,从那边也有逃难的人,但数量很少。只是稀稀落落的一些人。

沈云不认识去谷南城的路,是以,看到岔道口,只能跟周边逃难的人们打听要走哪边。

都是不知根知底的生面孔,他也不敢贸然开口问路。

前面十几步远的树荫下,有不少人坐在下面歇脚。他们象是在说什么,挺热闹的,吸引了不少人靠过去围观。

沈云从小被爹娘教着,不要去人多的地方凑热闹。换在平常,他是不会过去。可是,这会儿,他要问路,自然是要往人多的地方凑。

想了想,他叮嘱甜妞不要出声,背着人走到了树荫下,默默的站在人圈外围,侧耳细听。

不一会儿,他听明白了:原来,这些人是在说石秀县那边的最新情况。

据他们的消息,叛军的三路兵马还没有抵达石秀县。而仙符兵已经摆好了阵势。四天前,石秀县仙府杀牛宰羊,大老爷亲自在东城门外祭天,说是叫叛军有来无回。还有,石秀县里到处都在传,大老爷是仙门子弟,已经向他的仙门求援。听说,仙门都明确回复了,会派人下山帮忙打叛军。

很多逃难的人忍不住打听:“到底什么时候打呢?”

“是啊,打完了,兵祸过了,我们也好回家。”

“早些回去,还能赶上插红薯。听到起兵祸了,田里的庄稼全扔地里,没有收。要是再误了农时,冬天,一家老小吃什么?”

“我家也是。”

也有人乐观的表示:“仙府的官老爷们都是懂仙术的。大老爷是仙门子弟,还又请了仙门出手,叛军哪里吃得消?叫我说,这仗,打不了多久。”

“搞不好叛军被吓到,不敢来了。”

“啊呀呀,真不敢来就好。我们也不用再逃了,早早回家去!”

“我还是觉得再看看的好。等消息真了,再回去。”

“有道理。”

沈云听了,心里也有些动摇:谷南城离得那么远。以他的脚程,就算路上顺风顺水,也不知道要走多久才能到。更何况,他还不识路。但回郑家庄的路,他是记得的。如果兵祸很快就要过去了,那么,他还去谷南城做什么?陈老爷他们若是还活着,收到风声,早晚会回永安县。

至于人们提到的仙门,还有仙官大人们……他是个没有修仙资质的凡人。这些都离他太过遥远,完全没有吸引力。

消息很令人振奋,象风一样的在难民中间迅速传开。人们无不表示期待。甚至有不少人已经在路边的空阔地上张罗开来。他们打算暂时停止赶路,等石秀县那边的确切消息。

沈云见了,也暗自拿定了主意:先不急着问路,去周边的山里找个合适的落脚地,等等再说。

于是,他悄悄的背着甜妞离开官道,钻进了官道边的山里。

事实证明,他改主意改的很及时。

六月天,娃娃脸,说变就变。当天下午,红艳艳的太阳突然阴了。没过多久,天边堆起乌云。大风呼呼的刮起来,吹得山上的树东摇西摆。

而这时,沈云背着甜妞已经接连翻过两座小山,终于,在第三个山头找到了一处合适落脚的山洞。

好吧,说是山洞也不太准确。它更象是灰白巨崖上的一个大孔。上面的崖石象鹰嘴一样的突出来三丈多,罩住了这个大石孔。

沈云很是满意:石孔离地面三尺多,长约丈许,有一个成人男子那么高,深入石崖五尺有余。以他和甜妞的身量,在里头打滚都没问题。再加上头顶那块突出来的石“屋檐”庇护,再大的风雨也不怕。

他仔细的四处检查了一番,确定没有大鸟巢、蛇窟和野兽窝等存在之后,指着下面的土坡,跟甜妞商量道:“甜甜,你在这里捡石子。我去那里的树林里捡些柴,很快就回来。好不好?”

在山里混了好些天,甜妞的胆子也天天见长。只要将她安顿好,并跟她说清楚,她也是能单独呆一会儿的。

甜妞顺着他的手指,看了看下面的土坡,觉得没多远,乖巧的点头:“好。甜甜帮云哥哥捡好多好多石子。”

每找到一个夜宿的地方,沈云都会捡一堆石子,以防万一。两三次之后,甜妞也学到了,跟在他屁股后面帮着捡。

“捡到的石子都堆在这里。”将人安顿好后,沈云又背起空竹背篓,脚步匆匆的下去捡柴。

运气不错,他在林子里居然掏到了一窝野山鸡蛋!数一数,竟有十一个之多!

好吧,若是他再小心些,还能捉到抱窝的那只母山鸡。只可惜,他先前没看到草丛里有野鸡窝,母山鸡被他惊走了。

因为看着就要下大雨,所以,沈云打算尽可能多的储备柴火。来来回回,他一共跑了五趟,直到石崖下面堆起了半人高的干树枝树叶堆,这才罢手。

期间,甜妞一直都在流着口水跟那十一个野山鸡蛋嘀嘀咕咕的说着。

小丫头这是馋了呢。沈云笑了笑,拿起粗陶笨,又匆匆离去——柴只能烧,既不能吃,又不能喝。所以,接下来,他还得去打水和挖野菜。也不知道这场雨会下多久,他要多多的挖野菜。

就这样,忙碌了差不多一下午,直到突然有两三点落在鼻子上,他才收手,飞跑着往回赶。

“沙沙沙……”他刚窜到灰石崖下面,身后,大滴大滴的雨,象筛豆子一样的落了下来。

就连甜妞的注意力也暂时离开了那堆野山鸡蛋。她呼的站起来,跑到石崖边上,仰起头,兴奋的看着灰沉沉的天空,欢呼:“雨!下雨!”说着,伸出一双手去接雨。

淋雨是会生病的!沈云见状,连忙过去牵着她的手,往里边走:“甜甜,饿了吗?我们来烤野山鸡蛋吃。”

于是,外面的大雨完全没了吸引力。小丫头拍着巴掌,再次欢呼:“啊,烤野山鸡蛋吃!”

生火,煮野菜汤……沈云忙活起来。

甜妞也没有闲着,蹲在一旁,帮忙择菜。还是用扯的方法,不过,她的手法比先前要熟练许多,而且,也知道扯出来的野菜不能太长。

一道白光划过,紧接着,“噼嚓”,炸雷震天响。

甜妞被吓坏了,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哇”声大哭:“娘——”

糟糕!沈云暗道“不好”,连忙过去,把她抱起来,喊里不停的安慰着:“甜甜不哭,刚刚是打雷闪电。我们有大石崖遮挡,不怕的。”心里庆幸不已:幸亏找到了这个好地方,不然,他们俩现在就要遭大罪了。

甜妞将头埋在他的怀里,哭了几声,很快变成了小声的抽泣。

管用!沈云再接再厉,接着劝:“你看,外面的雨完全淋不到我们哦。啊呀呀,你再看下面的树林子,好多树被雨打得往一边倒呢。”这是他这些天里摸索出来的经验——甜妞哭闹时,最好的哄人方法是,赶紧想办法转移她的注意力。

甜妞的好奇心被完全勾了起来。她止住哭,扭头瞪着一双泪眼往下面看。

“树会倒吗?”她打着哭噤问道。

这时,阴沉沉的天空上又划过一道闪电。

“嚓——”,一道响雷接踵而至。

甜妞没有再被吓哭,只是一双小手紧紧的攥着沈云的两只袖子。

“不知道呢。”沈云继续转移她的注意力,“我去烤野山鸡蛋给你吃。你在这里看着,看那些树到底会不会被大雨打倒。要是有树倒了,你就告诉我,好不好?”

“好啊!”小丫头破涕而笑。

哄好了。沈云长吁一口气,将人放下来,叫她在火堆边坐着,自己接着忙活。

他先将火挪到一边,把四个野山鸡蛋埋进热灰里,然后,又将粗陶钵架在新挪出来的火堆上,开始煮野菜汤。

暴雨如倾,不停的下。但,直到野菜汤熟了,野山鸡蛋也烤熟了,也没有树被雨打倒。

不过,甜妞一点儿也不见恼。因为,有烤得喷喷香的野山鸡蛋吃了!

雨渐渐变小,待他们吃饱喝足,已经变成了稀稀落落的小雨。

此时,天色已晚。夜幕象口黑锅,扣在大地之上。湿润的山风吹过来,有些冷。

沈云捡了足够多的柴,底气十足的又往火堆里添了一根粗干树枝。

甜妞靠着他,静静的看着外面的牛毛小雨。

突然,她指着天空,大叫:“飞!飞起来了啊!”

什么飞起来了?沈云闻言,忙抬头看过去。

只这一眼,他当场惊呆!

天老爷!

真的有人在飞!

三男两女!

他们踩着四把巨大的剑,从灰石崖的左上方经过,往石秀县那边去了。

其中,最小的那一个,看上去是个十来岁的小道童。他站在一位白袍男子的身后,听到甜妞的叫声,回过头来,冲他们俩挤眉弄眼的做了一个鬼脸。

他长得真好看!就象是从年画里走出来的仙童。尤其是眉心的那点红痣,让他看起来,仙气十足!

等沈云回过神来,漆黑的夜幕上,哪里还看得到三男两女的影踪?

“云哥哥,他们是谁啊?为什么会飞?”甜妞拉着他的一只袖子,两眼亮晶晶的问道。

“应该是仙官大人们。”沈云想起白天听到的八卦,心里欢喜不已:他们肯定就是石秀县的大老爷请来的仙门援兵!

他们好厉害,都会飞呢!仙术也必定不凡!

那么,我们是不是不用再逃,很快就能回家了!

第五十四章 返程

雨,时大时小,一直下了差不多六天,中间没有真正的停过。

沈云再次为自己的先见之明感到骄傲——幸亏他捡了那么多的柴回来。

当雨小一些的时候,他便安顿好甜妞,去下面的树林子里找吃的。雨水是大地最好的滋补品。往往一场雨水过后,第二天早上,小树林子里的各种野花野草,还有野山菇,便疯了似的从土里钻了出来。

小树林里的盛产不仅仅是这些。还有野兔子、野山鸡和长着长尾巴的黑眼雀……好多!

大雨过后,小动物们也和沈云一样跑出来觅食。

这些都是美味的肉啊!

沈云大展身手,五天里一共打到了两只野兔子、掏了一窝黑眼雀蛋。配着鲜嫩的各种野菜,还有野山菇,他和甜妞顿顿吃到肚儿圆。日子过得很快活,一点儿也没有被雨困住的烦恼。

是以,当第六天的中午,雨终于完全停了,阴沉了五天的天放晴,沈云也没有带甜妞下山——又不着急赶路,明天清晨再下山也不迟。再说,现在下山,他还得花心思另外找夜宿地。何必呢?

不想,第二天,他们俩也没能回官道上去。

山脚有一条小溪。先前,他们上山时,它只不过三尺多宽,水才漫过沈云的脚背。然而,现在,小溪已经变成了一条水势汹涌的小河。

沈云的水性不错。如果单单是他一个人的话,泅水到对岸,没问题。然而,他还带着甜妞,只能望河兴叹,乘早带着甜妞打回转——涨水的小河里,连条鱼都捞不到。水势这么大,一两天之内,退不了。所以,与其在河边浪费时间,不如早早回去,捡柴、找吃食,免得晚上饿肚子。

结果,这条不知名的小河硬是把他们俩困了整整十天。

还好,夏天的山里,不愁找不到吃的。沈云也没怎么犯愁,只是每天下午跑到山脚去察看一趟水情。

前三天,河水是一直上涨的。

到了第十天下午,他惊喜的发现河水明显退了许多。看样子,明天也许就能过河了。

第十一天清晨,他早早的背着甜妞下山。

果然,才一夜的工夫,小河瘦了一大半,很多地方露出了青黑色的石头。

沈云先把甜妞留在岸边,自己独自下水探路。

水流虽然还是比较急,但是,中间最深的地方才漫过他的膝盖。他走在水里,一点儿也不觉得吃力。

于是,这才回到岸上,重新背起甜妞,涉水过河。

等他们来到官道,发现露宿在路边的人们都在欢天喜地的收拾东西。

“婶,发生什么事了?”沈云拦住一位面善的大婶,打拱问道。

大婶苍白的脸上堆满了笑容,欢喜的说道:“娃,别乱跑,赶紧去找你爹娘,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叛军还没到石秀县,在半道上就被仙府打败,逃走了。我们不用再躲,都能回家了!”

“啊,真的!”沈云喜出望外,也不禁欢呼。

“真真儿的!”大婶摸了摸他的头,笑眯了眼,“乖,娃儿,快背着你妹妹去找爹娘吧!”

叛军的三路兵马就这样败了?告别大婶后,沈云很快冷静下来,决定再多找人打听。事关重大,搞清楚一些,总是没错的。

接着,他又先后问了好几个人。

他们和大婶说的差不多,只是有人说得更详细一些。

比如说,有人说,叛军是在半道上中了仙府的埋伏。双方苦战了三天两夜,才分出胜负;也有人说,叛军被灭了大半,只有很少一部分,往省城方向逃走了;还有人说,立头功的是石秀县的大老爷请来的仙门援兵。

总之,他们众口一词,都说叛军大败,逃了,且一个个说得有鼻子有眼,不象是谣传。

“我们也回去!”沈云确定后,欢喜的跟甜妞说道。

甜妞听不懂,不知道是要回哪里去。不过,这么多天相处下来,她已经完全信任沈云,只要是后者说的,她没有不说好的。这回也一样。小丫头见他这么高兴,也眉眼弯弯的咯咯笑道:“好啊。”

此时,沈云归心似箭,从心底里羡慕那晚在灰石崖见到的仙官大人们——要是他也会仙术,能和那些仙官大人们一样,踩着剑飞,就好了。这样的话,他就能带着甜甜立刻飞回郑家庄。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回郑家庄的路,他只能和来时一样,靠自己的两条腿走回去。唯一不同的是,他还记得那几个夜宿点。回去时,沿途可以优先考虑仍然夜宿在那几处。

两人依然是清早起来赶路,走半天,歇半天,夜宿官道周边的山里……七天之后,他们又回到了遭遇仙符兵屠戳的村庄。

沈云特意去村里看自己当初留下来的那幅画。不想,那栋青砖屋完全倒塌,周边一片狼藉。画自然也不复存在。

再看周边的屋舍,也有不少倒塌了。尤其是茅草屋,几乎没有几栋是好的。很多化成了一堆泥泞,只剩下些许土墙。看着象是被大雨冲坏的。

沈云张目四望,心里感概不已:大雨冲走了所有的痕迹。真心希望,这里再也不会发生仙符兵屠戮无辜百姓的罪恶。

此时,村子里已恢复了一些人气:远处的田里,稀稀落落的有妇人用帕子包了头,在烈日下锄地;在几十步开外的土坪里,有十来个村民踩黄泥、做土砖。

看到沈云在村里转悠,其中一个晒得黎黑的中年汉子放下手里的活,快步走过来,问道:“那娃儿,你要找谁?”

沈云连忙找了个借口:“叔,我跟妹妹路过,想讨口水喝。”

中年汉子抬头看了一眼他身后,又问道:“你家爹娘呢?”

“他们在前头等我。”沈云继续编。

“你爹娘真心宽。”中年汉子怜惜的摸了摸他的头,“村子里刚遭了大难。我们也才回来两天,还没收拾妥当。到处乱哄哄的。你一个娃儿,不要乱走。在这里等着,叔给你去拿水。”

听这口气,他们是这里的村民。沈云乖巧的点头称是,将竹背篓放在地上——走了一上午的路,他也确实渴了。

不一会儿,中年汉子端了一只大陶碗过来:“来,娃娃喝水。”

沈云双手捧过来,一看,碗底还沉着两小片甘草,便知道是烧开了的。

于是,他放心的先喂甜妞喝。

小丫头也是渴了,伸过头,咕唧咕唧的喝了个痛快。

剩下还有大半碗,沈云仰着脖子一饮而尽。

“谢谢叔。”喝完,他双手奉还大陶碗。

真是甘甜哪!

中年汉子眼里的怜惜更甚。接过碗,又道:“两个娃儿,等一下。”说着,又匆匆离去。再回来时,他的手里多了两个野菜团子,“没啥好东西,两个娃儿拿着路上吃。”

眼下,没有比吃食更宝贵的“好东西”了。眼前这位萍水相逢的大叔身上的粗布衣服打了好几块不同颜色的补丁,看着是寻常的庄户汉子,家境并不富裕。两个野菜团子极有可能是他的午饭。可是,他却省下自己的口粮来接济他们。沈云甚是感动,双手接住,连连道谢:“谢谢叔,谢谢!”

甜妞在一旁,看懂了,也打拱跟着奶声奶气的道谢:“谢谢。”经历了这么多苦难,她也懂了很多,不复是当初那个坐着小马车出行、动辄要用糖糕哄的陈家孙小姐。

中年汉子腼腆咧嘴笑着,冲他们俩摆手:“快去找爹娘吧,别走丢了。”

沿途,他们俩又先后路过了几个村子。无一例外,这些村子皆疮痍满目,远远看着就知道是刚遭过大劫。

而且沈云发现了一个规律:他越往回走,路过的村子的毁坏程度越严重。

比如说,他刚刚路到的这个村子,几乎化为平地,只剩下两堵低矮的断墙。远远的看了好几眼,他也没有看到人的影踪。

几天的大雨也不至于把村子毁成这样吧?沈云在心里忍不住猜测:莫非是人为的?

是哪些人造的孽呢?见识过仙符兵屠村的某人,很轻松的就有了答案。之所以没有怀疑是叛军干的,是因为他听说了,叛军的三路兵马都还没到石秀县城,便被打败了。而他现在所在的地界离石秀县城还有几十里远!

他啐了一口,在心里狠狠的骂道:该千刀杀的畜牲!

又走了两天,他们碰到了官道上的第一道关卡——仙符兵设下的。理由是:搜查叛军余孽。

所有人都要搜身。携带刀、剑等武器者,不论男女,都被仙符兵以叛军余孽当场捆了起来。

这是明面上的规定。

实际上,这些仙符兵把人们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搜刮走了。而一些长得好看的小媳妇大姑娘更遭罪。她们连叛军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却被当成叛军女匪给抓了起来。她们的亲人苦苦哀求,年长的女亲长们被打得满地找牙,父兄们则被当成余孽一道给绑了。

如此一来,所有难民都吓得噤若寒蝉,勾着头,不敢直视。

沈云混在人群里,看得双眼直冒火。可是,他摸了摸肩上的背篓带,唯有强压下来——还是太弱,他不是这帮畜牲的对手,无能为力!更何况,他还要护送甜妞回家。

想到这里,他的心不由提到了嗓子眼里:他有一把小刀,还有刘爷爷留给他的银钱,肯定过不了关。

怎么办?

第五十五章 再遇

从旁边的山里绕道?沈云低着头,用两眼的余光去瞄周边。

很快,他沮丧的发现:身边全是逃难的人。他们都使劲勾着头,象是被钉子钉在地上一样,不敢乱动。

如此一来,他想溜走,已然不可能。

进退两眼的他,心里懊悔极了:早知道是这种情形,打死也不敢为了打探关卡的情形,拼命往前边挤。

此时,他唯有寄希望于自己的小孩子身份,能蒙混过关。

然而,不一会儿,他便彻底失望了。因为他看到,关卡前,一个十来岁的男娃也被象成年男子一样对待。一个仙符兵轻轻松松的从他的怀里掏出了一个小钱袋,“叭”的一记耳光将之扇倒在地:“小杂种,敢不老实!”

旁边的仙符兵们无不起哄怪笑:

“想借娃娃的身子藏钱哩!”

“就以为只他们有脑筋!”

“穷要饭的,死不老实!”

“先打一顿饱的!”

他们的头目呲着牙嚷嚷着:“谁家的?胆敢欺瞒本老爷!统统抓起来!”

“是!”仙符兵们如狼似虎的扑向男娃周边的人。

“不——”

“再也不敢了!”

“官老爷,饶命啊!”

男娃的家人们扑腾扑腾的跪倒在地,哭嚎着求饶。

而其他逃难的人象被定住了一身,无人敢吭一声。

沈云站在烈日下,额头、后背却汩汩的往外冒冷汗。

完了!他的心沉到了谷底。

就在这时,突然关卡那边的官道上尘土飞扬。

十多骑飞奔而至。

“住手!”一个稚嫩的声音乍响。

头目却没有喊停,眯缝着鱼泡眼,偏头望过去。

旋即,马队在关卡前打住。

一个仙府差爷模样的人坐在马上,用马鞭指着头目的鼻子大声骂道:“耳朵聋了啊?大公子令尔等手!”

头目翻起眼皮,瞅了一眼被差爷们簇拥着的锦袍少年,扯起嘴角嘿嘿冷笑:“某奉大帅之令,在此捉命叛军余孽。公子爷此来,可有大帅之手令?”

“你!”骂人的差爷被他堵得满脸通红,拿着马鞭的手气得直哆嗦。

“好一个奉令行事!”这时,锦袍少年出声了。他怒极而笑,“小爷见到查将军,倒是要好好的问一问,叛军余孽是什么时候绕到我们身后的!”

他在反讽头目红口白牙的胡说八道——众所周知,叛军的三路兵马还没到石秀县城,便在半道上被打散了。所以,逃出重围的余孽们就算有取道石秀县的,也是往外逃的。

自外往里的,只有得讯返乡的难民!

锦袍少年扫了一眼被拦在关卡之外的难民们,气得牙根直痒痒。因为叛军之乱,三县治下之民众逃出大半。春耕几乎颗粒无收。为保来年之生计,三县仙府正全力收拢难民,整理田地,准备夏耕。可是,这帮废物却打着搜捕叛军余孽的幌子,百般刁难返乡的难民们,完全不顾农时紧,夏耕迫在眉睫!

头目被揭破,一点儿也不心虚,嘴硬极了,梗着脖子,反唇相讥:“公子爷年少不知事。我仙符神兵之军中事,某不与公子爷争辩!公子爷若是要过关,请出示大帅手令。”

言下之意,有事就说,没事麻溜滚蛋,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锦袍少年被彻底激怒了,当即扬起鞭子,对着头目劈头盖脸的抽打起来:“给小爷打,狠狠打!打死这帮废物,小爷重重有赏!”

“是!”差爷们本来都被气得肚鼓鼓,闻言,一个个象是猛虎下山,催马上前,二话不说,居高临下,一顿鞭子往死里抽!

仙符兵们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个半大的娃娃真的敢打人,而且是说打就打,一点情面也不给!一时反应不过来,个个被打得鬼哭狼嚎。

锦袍少年是盯上那个头目了,一边抽得鞭子呼呼响,一边嘴里骂道:“废物!叛军面前,一个个跑得比兔子还快!就知道打杀百姓!好吃好喝的养着你们这群废物,是为了拖仙府后腿啊!”

形势陡然反转,关卡外面的难民们都看呆了。刚刚挨打的那一家人反应最快,乘乱缩出来。一家子战战兢兢的躲进了人群之中。

沈云在人群里看得真切。那个锦袍少年长得唇红齿白,粉雕玉琢一般,眉心一点红痣,仙气十足。正是当日乘大剑从灰石悬上飞过的小道童!

原来,他是仙府的大公子!

大公子不愧是仙门里的人,小小年纪,鞭法了得,打得头目完全没有还手之力!

沈云的心底,敬意油然而生。还有万分感激。他知道这回托大公子的福,自己得救了。

果不其然!

“饶命!公子爷饶命……”头目哭嚎着上窜下跳,跟只猴子一般。

一顿鞭子抽下来,差爷们的气也出得差不多了。为首的那位拉住马,上前劝道:“大公子,夏耕耽搁不得,当务之急是放难民进关。这群东西,放着以后教训也不迟。”

大公子这才收手发令:“停!”

其他差爷齐齐住手。

刚才还不可一世的仙符兵们东倒西歪的躺了一地,喊爹喊娘的哀嚎。

人们看在眼里,喜在心头,无不暗地里为大公子叫好。

“没用的废物,鬼叫什么!”大公子挥鞭指着拦路的木栅栏,“还不滚去给小爷开关放人!”

这回,头目没有再多说一个字。

“是,公子爷!”他麻溜的从地上爬了起来,一拐一瘸的亲自去搬木栅栏,嘴里不住的招呼手下们,“快,快一些!”

其他仙符兵更不敢拖延,纷纷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手忙脚乱的搬开木栅栏。

“都搬开了,公子爷。”头目拐着腿,满脸谄笑的去大公子马前表功。

“滚一边去!别挡了道!”大公子嫌恶的用马鞭指了一下路边。

“是是是。”头目真的滚了!他双手抱头,把自己团成一个肉球,骨碌骨碌的往鞭子所指的方向滚了过去。

其余仙符兵也是有样学样,在路边滚作一团。

不仅大公子、仙差们看呆了,就连关卡前的难民们也是惊得呆若木鸡。

沈云满头黑线——天老爷,这就是仙符兵?大公子说得没错,就是一帮废物!

“咯咯咯……”竹背篓里,甜妞觉得好玩极了,拍着巴掌,发出一连串银铃般的笑声。

笑是会剧烈传染的。

“哈哈哈……”人们看着仙符兵们的滑稽样儿,纷纷大笑。

大公子回过神来,带头打马让到路边,冲人们大声说道:“关卡已开,大家速速过关回家,莫误了农时!”

“谢大公子!”官道上,难民们万分感动,哗啦啦的象潮水一般跪倒。

沈云也跪了下来。心甘情愿的!今天,如果没有大公子,他和甜妞肯定都小命不保。

同时,心里也是感慨万千:做人行事,当如大公子这般!

关卡前的一幕,令他大开眼界——武力竟是如此的有用!简直是太爽了!

他在心里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努力学武,将来也和大公子这般的侠义盖天!

大公子是头一次看到这种情形。他的脸上堆起阵阵红云,冲大家挥手招呼着:“大家快起来,赶紧回家吧!”

“回家喽!”人群里不知道谁喊了一嗓子。

“对,回家!”人们欢天喜地的爬起来,拖家带口,象潮水一样涌过关卡。

沈云混在人群里,也大步往前走。经过大公子马前时,他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

可惜,大公子在扭头吩咐身边的差爷,没有注意到。他用鞭子指着路边被绑着的那些难民,让差爷过去问问:“如果是百姓,都放了。”

“是!”

在关卡前这么一耽搁,等离开关卡时,已然是晌午。沈云没有再赶路,按计划离开官道,去找今晚的夜宿地。

当他背着甜妞爬上一座小山包时,正好远远的看到,大公子被差官们簇拥着在官道上飞马疾驰。

看方向,他们是返程回石秀县城。

背后,甜妞也看到了。她突然问道:“云哥哥,那是大公子吗?”

“是啊!”沈云如实以对。

甜妞奶声奶气的说道:“云哥哥,大公子打坏人,是好人!”语气甚是肯定。

沈云十分赞同她的话:“没错,大公子是大好人!”

联想到今日的种种,大公子应该是石秀县大老爷的长公子。有了大公子今天的这番惩戒,想来仙符兵在官道上行事会有所收敛。

也就是说,他不用再担心被仙符兵当成叛军余孽给抓起来了。

想到这里,他在心里更加感激大公子。

沈云猜得没错。接下来小半个月里,他在官道上又陆续经过了十来道关卡。仙符兵们的嘴脸还是那般令人生厌,也依然搜身。不过,他们只搜出关卡的人的身。对于返乡的难民,他们最多是翻着眼皮子看一眼。碰到长得好看的小媳妇大姑娘,会流着哈啦子,污言秽语的调笑两句。但也仅此而已。

按着记忆,一种风餐露宿,跋山涉水,终于,这天傍晚时分,沈云背着甜妞回到了郑家庄前的那个岔道口。

沿着眼前的泥土路,再走四五里,就是郑家庄!

迷离的夜幕之下,郑家庄那边远远的看上去一派安宁祥和,是如此的亲切。

沈云兴奋的回头对甜妞说道:“甜甜,我们马上就能回家了!”他的家,早就被仙符兵毁了。不知不觉之中,他已将郑家庄当成了新的家。

“回家?”甜妞瞪大眼睛,一脸的迷茫。在外面辗转流离将近三个月,她已经完全忘记了家,更加记不得只来过数次的郑家庄。

第五十六章 回郑家庄

看到眼前破败的情景,沈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大门不复存在,屋舍几乎都倒了,庄子化为一片废墟!周边,那些佃户的家也好不到哪里去!

到底是叛军来过,洗劫了庄子?还是仙符兵造的孽?

“洪伯!洪伯!”沈云心里生出强烈的不祥感,步履匆匆的冲进庄子里,焦急的大声呼喊。

过了一会儿,从一截断墙后面,探出一颗白发苍苍的脑袋。

“是……云哥儿?”

声音沙哑,打着颤儿。

沈云微怔,旋即,欢喜的转过身子,闻声望过去:“洪伯!是我!沈云!”

“真的是云哥儿!”洪伯一把扔了手里的木棒,踉踉跄跄的从墙后跑出来,老泪纵横,“你们回来了!”

沈云看到他,却只觉得喉头发堵,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才不到三个月,洪伯好象老了十多岁。原本灰白的头发全白了,乱蓬蓬的。脸上不知道抹的是什么,这会儿被泪水一冲,全糊了,花花绿绿的;身上的衣裳也是破破烂烂,满是泥泞,不见底色。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洪伯用袖子擦干眼泪,欢喜的向庄子外面望去。

他在找柱子哥他们……沈云只觉得鼻子一酸,再也控制不住,上前一把搂住老人的腰,哇的出了哭来:“洪伯,只有我跟甜妞回来了……”

在这一刹那间,他的心象是决了堤。两个多月来,憋在心里的痛苦、愤怒、恐惧……有如洪水一样汹涌而出。

“哇——”背后,竹背篓里,甜妞也是嚎啕大哭。她已经完全记不住洪伯。之所以大哭,完全是因为听到她的云哥哥哭得这般伤心。

洪伯打了个踉跄。嘴唇直哆嗦,他完全说不出话来,唯有用力的搂住沈云。两行老泪再次夺眶而出。

倒是沈云发泄过后,感觉老人的身体一直在发抖,连忙止住哭,打着哭噤出声安慰:“洪伯,我们,与柱子哥他们走散了。”

“啊,是走散了!”洪伯长吁一口气,“没事,没事,他们会回来的。”然后,又看向竹背篓,软声哄道,“甜丫头,不哭啊!”

沈云将竹背篓放下来,抱起甜妞:“甜甜,不哭。看,这是谁啊?”

甜妞不哭了。但是,她看都不看一眼洪伯,直接扭过头去,把头埋在沈云的肩膀上。

沈云很是尴尬,向洪伯解释道:“出去得久了点,她可能不太记得以前的事。”这是他仔细观察之后得出的结论。甜妞跟着他逃难,除了头两天哭着要找娘,后来,几乎就没有听她再提过爹娘。以前,他听老人们常说,小娃娃忘性大。原来是真的。

洪伯含着泪,连连点头:“没事。甜丫头以前就认生。处两天,就好了。”

因为甜妞拒绝与他亲近,所以,他也不好上前抱人,只好提起地上的竹背篓,招呼道:“你们走了远路,先回屋歇歇脚。”

庄子原本是个两进的宅子,前院还有东西两个跨院,大大小小,总共二十几间屋子。然而,现在前院全毁了,后院也只剩下半边客院。

洪伯现在就住在那半边客院里。

“这些都是仙符兵造的孽!”将他们俩引进屋子后,沈伯一边点油碗灯,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你们走后,没几天,县里来了一队差爷收粮,说是打叛军的军粮。我们给足了,可是,第三天下午,突然来了一伙仙符兵,开口就要三千担粮食、十头牛、二十只猪,还有鸡鸭什么的。庄子总共就那么点田地,哪拿得出?好话说了一箩筐,那些仙符兵总算答应限期三天。等他们一走,我就跟大家说,庄子这次是大难临头了,大家收拾收拾,各自逃命去吧。大家听了我的话,都连夜逃走了。第三天清早,我也跑到后面山里躲了起来。那天中午,我在山里看到庄子这边浓烟滚滚,吓得又在山里躲了三天。再回来时,庄子便被毁了。此后,仙符兵又来过三次。不过,我一直防备着,只要看到那边路上有人,就赶紧往山里跑。再后来,差爷和仙符兵都再也没来过了。”

沈云恨得握紧一双拳头,指尖泛白:“又是仙符兵!”

洪伯给他们俩一人倒了一碗水:“你们也是遭了仙符兵的罪?”说罢,他苦笑道,“大家听说叛军要打过来,都吓得抛家舍业的跑了。谁曾料想,叛军从头到尾连个影儿也没有。祸害人的是仙符兵。”

甜妞可能是刚刚大哭过一场,乏了,这会儿,睡眼朦胧,呵欠连连。

洪伯见了,让沈云将她放到窗边的木架子床上去。

沈云依言而行,等甜妞睡着了,这才又回到桌子边坐下。

“看我老糊涂了。云哥儿,你吃了东西没?屋里还有一点红薯粥,我给你端来。”洪伯说着转身向往走。

“洪伯,我吃过了。”沈云如实以对。因为离家近了,所以,沈云昨天就做足准备,今天打破习惯,赶了一天的路。下午的时候,在官道边,他和甜妞吃了一只昨晚烤好的野兔,现在并不觉得饿。庄子里也被洗劫一空,正是粮食最珍贵的时候,他又不饿,糟蹋粮食做什么。

洪伯心里牵挂着儿女,闻言,没再坚持,又回来坐下,急切的问道:“云哥儿,我跟你讨句实话,你们跟柱子他们是怎么走散的?”

沈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实话实说。听了洪伯的经历,以及看到他恳切的眼神,咬了咬牙,不准备眶着老人家,当即道出夜宿空村,却半夜遭仙符兵屠村的悲惨经历。末了,哽咽道:“金姑大概是没能逃过杀劫。第二天早上,我在村里找过了,没有看到其他人。”

洪伯坐在长凳上,身体直晃悠。他连忙扶住小四方桌,稳住身形,象是问沈云,更象是自我安慰,连声说道:“他们不会有事的,不会的,是吧?”

一直以来,沈云也是这么想的。是以,他没有犹豫,使劲的点头:“陈老爷是有本事的人。当晚,就是他叫我们分散开,先躲起来,再找机会逃命。柱子哥他们腿长,跑得快,又眼力好,肯定是跑出去了。”

沈伯接连深吸了几口气,起身走到木架子床前,探下身子深情的瞅着呼呼大睡的小人儿。

良久,他伸直身子,走过来,竟然在沈云跟前要跪下来。

沈云哪里敢受?慌忙使劲全力将人拦住:“洪伯,这是做什么?”

“云哥儿,你救了甜丫头,又历经千难万难,把她带回来。大恩大德,比山还要高,我没法报答,只能给你叩个头。”洪伯老泪长流。

虽然他无比盼望柱子他们兄弟有朝一日能安然归家,但是,见识过仙符兵是何等凶残的他,在内心深处却十分清楚,儿子们生还的可能性是多么的渺小!说不定,甜妞就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有了甜妞,他不至于膝下空虚、将来无人送终。

这份恩情,能说不大吗?

还有,云哥儿小小年纪,却护得甜妞全须全尾,这里头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难!

难道就不值得他叩个头吗?

“洪伯,你这是要折我的寿啊!”沈云急得满头大汗。当下,心思转得飞快,很快找到一个由头,“再说,洪伯,我回来是想等馆主大人,又要麻烦你了。”

听到他提及先生,洪伯的注意力果然被转移开来,叹了一口气:“先生一直没有音讯传回来。”顿了顿,又安慰道,“先生以前也是这样,一年半载里也难得传一回信。”

“我知道。馆主大人武艺高强,本事大,又是早早的去了省城,定能找到傅大哥。他们俩也都不会有事的。”沈云应道。

洪伯知道他背着甜妞赶了一天的路,定是累得很,再者,该打听的都打听到了,是以,忍住心中的悲痛,给他安排住处:“前些天,我听说,逃难的人回来了不少,心里想着,你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所以,就把后面竹林边的小屋收拾了出来。现在庄子里,也只剩下这一间和那间小屋能住人了。云哥儿,你素来喜欢清净,就住那间小屋里。”

“行。”沈云知道他说的那间小屋。那屋就在竹林边,晚上,他去林子里打拳,也方便得很。

就这样,他又在郑家庄住了下来。

第二天,洪伯跟他详细介绍了庄子眼下的情况:

佃户们逃走后,至今没人回来。所以,庄子里现而今只剩下他们一老两少,总共三个;

田地都荒芜了,以他们三个之力,夏耕只有干瞪眼的份。再说,他担心一旦让仙府或仙符兵又发现庄子里有人,又会来打抢。是以,下半年,他打算就让这些田地荒着。来年,要是出去的人回来了,再张罗农事。

至于他们三个的吃喝,一两年之内还是够的。因为他早早的做足了准备,将庄子里的余粮偷偷的背进山里,藏了起来。

“那里没人能找到。晚上,等甜丫头睡了,我带你去看看。”他十分肯定的说道。

沈云拒绝了:“有你在,哪用我一个娃娃操心这些?”

洪伯笑道:“我老胳膊老腿的,这样的天,干干爽爽,进山拿粮食,还成。前面接连下了好几天的大雨,我硬是上不去,只能吃野菜。你把路记熟记牢,以后,要是下雨下雪,都得靠你去拿粮食回来。”如果换作是别的娃,也就罢了。但云哥儿不一样,小小年纪不但能自己从仙符兵的屠刀下逃出生天,而且还能全须全尾的带甜丫头回来,简直没有再能干的了。云哥儿足以担当这份重任。还有,他心里有个打算:万一,他有个三长两短,便将甜妞托付给云哥儿。而两个娃娃有那些粮食,他也能安心的闭眼。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沈云还能说什么?他点头应道:“好,听你的。”

第五十七章 长大

眼见着夏耕过了,庄子里也不见其他人回来。洪伯早年漂泊,见惯风雨,心中早有准备。故而,他虽心里苦楚不已,夜半梦回,常常老泪打湿枕巾,但面上却没有露出来。

至于甜妞,血脉的影响是无形而又巨大的。睡了一觉醒来,第二天早晨,她便又重新接受了洪伯这个外公。小丫头是个知好歹的。洪伯待她越好,她便越发粘着洪伯。于是,一老一少都乐在其中,形影不离。渐渐的,甜妞脸上的肉又养回去了,变得和以前一样娇憨可爱,而洪伯的笑容也多了起来,精神明显见好。

沈云是从洪伯的身上看到了一种巨大的力量。这种力量,他以前同样从长姐的身上也看到过——无论经历多大的灾难,都是勇敢的面对,坚强的从巨大的悲痛中走出来,继续热忱的拥抱将来的生活。

按长姐的话说,是“一定要活下去”。而洪伯则是说,“只要活着,世上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看着沈伯又变回了以前乐呵呵的样子,沈云被他身上的这种无形的力量深深的感动了。

是啊,活着就是希望,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呢!

想明白这些,沈云只觉得身上充满了力量。就连身边的废墟也看着没有以前的荒凉。它们的存在,无不显示着他的弱小,时刻督促着他要奋发图强。

田地都荒芜了,洪伯怕招来仙府和仙符兵,连菜也不敢种。是以,每天,他们的活计就是:采野菜,捡柴,准备一日三餐。

洪伯老迈、甜妞太小,沈云便主动包揽了采野菜和捡柴的活计。不过,洪伯很担心他的安危,毕竟秋天的山里野物多。以前,每到秋天,担心野物出来祸害人,他都要组织佃户们上山猎杀野物。而今年,庄子里就他们三个,没法主动出击,便只能躲着野物了。

“不要进山,就在庄子里随便找一些啊。”每每沈云背着竹背篓出去,他都要跟在后面叮嘱。

沈云以前跟着栓子他们跑惯了庄子周边的几处山坡,再加上,逃难时,他独自带着甜妞,也是山里水里闯着的,心早就野了,哪里听得进去?次次他都是嘴上应着,可实际上,出了沈伯的视线,便脚跟一转,径直去了周边的山坡上——秋天,山里的野菜野果多得是。而在庄子里又能找到几样野菜?野果更是少得可怜!

沈云每天只要进山一次,花上一个时辰,就能采到一背篓的野菜野果,以及一大捆柴火。运气好的话,还能打到一两只野兔子之类的,带回来“打牙祭”。

洪伯开始还唠叨他,后来,见他自己很有分寸,只在周边的山坡上转转,且次次都是无伤无损的,便也没再多说什么。

那么多的野菜野果,他们三个根本吃不完。对此,洪伯很有计划——不是没有种菜吗?得,就将每天吃剩的野菜野果或晒或干,当冬粮一道储备起来。

甜妞一如既往的喜欢吃肉。每每“打牙祭”,她都格外开心,往往吃得满嘴是油,肚儿混圆。

沈云见了,再加之又受洪伯储备冬粮的启发,就给自己加了一桩活:每天中午进山打猎一次,好储备过冬的肉食。

为什么要选择中午进山呢?因为洪伯每天都要睡午觉。他悄悄的进山,若是打到了猎物,就骗洪伯,说是在周边山坡上打到的;若是空手而回,他就什么也不说。

当然,野味固然好吃,但是,他的小命更加宝贵,好不好!以前,沈云听栓子说过,周边山里的老林子里有厉害的大野物,招惹不得。是以,他不敢冒冒失失的往山里闯,而是试着一点一点的往里走。

并且,他的目标也仅限于野兔、毛獾、山鸡、鸟雀之类的小野味。

好吧,他素来有自知之明。

采野菜摘野果,还要事先备个背篓之类的工具,更何况是打野物!沈云为自己准备了几样衬手的工具:小刀、两把自制的大弹弓、一把砍柴刀和一根长叉

另外还有竹背篓、牛皮水囊和做诱饵用的半个粗面馒头。

第一天中午,他选择的是最熟悉的南山坡。

在山坡的上面,有一片松树林。栓子哥以前最喜欢去林子里捉兔子。他曾经苦求了半天,最终,拴子哥扛不住,让他许诺,以后不私自去林子里,才答应带他去了一次。

印象中,林子里的鸟雀和野兔不少。所以,这一次,他的目的地就是南山坡上面的这片松树林。

可能是好久没有人上来过了。林子里,鸟叫声不绝于耳。沈云眼尖,用弹弓打鸟,爬树掏鸟窝。不到半个时辰,他收获一窝锦尾雀蛋和一窝黑背鸟蛋,共十七枚。另外,还有三只锦尾雀、两只黑背鸟和六只红嘴雀。

再多没了——尽管他很小心,但最终还是惊跑了鸟雀们。

这时候,洪伯也应该午睡醒了。沈云很知足,心满意足的带着猎物,返程归家。

果然,洪伯看到野味,头桩事就是审问他:“你上山里头淘去了?”

沈云自然不会承认:“没,就是在南山坡那边转了转。”

南山坡确实鸟雀多。再加上,洪伯对沈云的印象很好,一直认为他是个诚实的好娃。闻言,没有再追究,只是又一次强调:“林子里有大野物,千万不要上去,听到没?”

“嗯,知道的。”沈云嘴上应得好好的,心里却没打算照做。

洪伯叹了一口气,摸着他的头说道:“洪伯有银钱呢。想吃肉的话,等市集重开,你想吃多少,我们买多少。”因为兵祸的缘故,以前的很多老例没兴了。其中就包括十里八乡每月十五的市集。即便再多的钱,他也割不到肉。不然,他也不会象喂兔子一样,顿顿给两个娃吃素。

“好哇。”沈云又是点头应下。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一时半会儿,市集重开不了:一来,在返程的路上,他看得很清楚,周边的村子无一不被祸害了。大家都忙着夏耕,收拾家园,哪有那份闲心出来赶大集;二来,这里的市集比不得县城里的市集。市集里卖的,都是庄户们自家产的。而刚遭了大劫,谁家有多余的粮食、牲畜拿出来卖?就算有,也得留着自己家过冬,还有应付明年的春荒。他在拳馆管过一段时日的流水账,深深的知道,眼下,没有什么比粮食更宝贵。

所以,每天中午,他继续打猎。

洪伯注意到他每次只去个把时辰,且带回来的都是些小野味,便猜测他确实没有去老林子里头。再加上,见他每次都是全须全尾的回来,遂慢慢的放了心,不再拘着他。

须不知,沈云的胆子越来越大。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他已经把附近的山都走了个遍。

没看到有什么大野物啊?跟洪伯和拴子哥说的不一样呢!他心里直犯嘀咕。

他决定再往稍微远一些的山里走一走:

首先,他越来越喜欢打猎。野味好吃,倒是在其次。最主要的是,他发现打猎有益于练金刚拳。为了提高拳术,再苦再难,他也要坚持下去;

其次,他每次带回来的野味越来越多,觉得自己打猎的本事比以前提高了许多,对锦毛雀、野兔子之类的小野物已经提不起兴趣。他很想找些大一点的野物,比如说,野鸡、麂子之类的,来试试身手。而这些,要去更远一点的山里才会有;

再有就是,甜妞和他都已经吃厌了那些小野味,想换换口味——真不是吹的。现在的他,用弹弓打鸟雀,不敢打包票说百发百中,事实上也是十中八九。最多一次,他带回来的各种鸟雀多达六十多只。蒸、煮、烤……洪伯简直是使尽了全身的解数去料理这些鸟雀。可是,甜妞和他已然提不起兴趣。兔肉也是一样的厌了。最后,洪伯只好将他打回来的野味都干制起来,留着冬天吃。

但是,大一些的野味,哪里是那么好打的?头一两回,沈云都是空手而归。

对此,洪伯倒是更放心了。他在庄子里住了十来年,对这一带熟得很。野物也是有数的,打一只,就少一只。而云哥儿每次带回来的鸟雀、野兔等小东西越来越多。照这样的打法,空手回来,才说明云哥儿把他的话听进心里去了,没有闯老林子。

欣慰之余,他做了一次炸兔肉丸,以之奖励——炸肉丸最耗油。在平时,这也是很奢侈的一种吃法。

这回,甜妞和沈云都吃得喷喷香,一点儿也没有嫌弃兔肉。

不过,洪伯也没能高兴几天。因为过了两天,沈云运气突然好转,竟然打到了两只肥嘟嘟的野山鸡。

“你进老林子了?”洪伯一眼就看出,这两只不是附近山里能有的野物。

沈云嘿嘿:“我就是在山脚转了转。”

洪伯看着他,一时说不出话来。若不是他老了,进不得老林子,娃儿哪里用得着为一口好吃的去冒这险?

“洪伯,我会很小心的。”沈云见状,赶紧保证。

见他一本正经的,象个小大人似的,突然间,洪伯意识到,娃儿真的长大了——此番回来,他就发现云哥儿长高了不少,行事老练许多。而回来之后,云哥儿的个头又嗖嗖的长了一趟。这不,两个裤腿都短了一寸多!个头平了他的肩膀,比平常七八岁的男娃明显要高。这身量,看着更象是十来岁的少年。当然,云哥儿的本事更是见天的涨。

罢了。娃儿大了,有自己的主张,是好事。

他欢喜的拍了拍沈云的肩膀:“你心里有数就好,莫要逞能。”

这是同意了!沈云喜出望外,大声应道:“是,我会的!”

第五十八章 黑袍人

洪伯开了禁令,沈云打猎便完全没了顾忌,从此,将打猎的时间改为上午。并且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不管当天的收获收何,过了晌午,必须往回赶。

头两天,洪伯见他每次都是太阳偏西的时候,才归家,心疼他没能赶上午,于是,做早饭时,就给他备好馒头、饼子、肉块之类的干粮,充当午饭。

里边山里的野物果然要丰富一些。沈云几乎没有空手而归的时候。他们家餐桌上的荤菜也变得越来越丰盛:野鸡、麂子……甚至,有一次,沈云竟然背回来了一头六七十斤的野猪。

洪伯看到死得不能再死的野猪,吓得两个眼皮直打颤:“云哥儿,你没伤着哪里吧?”尽管这是一只还没长成的大野猪崽,但是,野物大多很护崽。象这只野猪崽的身边,通常会有母野猪……成年野猪的凶悍,不是三两个成年男子抱成团,能轻易拦得住的!云哥儿这是在玩命啊!

沈云摇头:“今天运气好,叫我碰到了这只落单的野猪崽。我跟了它好久,确定周边没有大野猪,才动手的。”即便是这样,他也费了老鼻子劲。呃,这家伙劲大,皮又厚,性子野得很。他与之斗了十几个回合,才得手。好吧,他承认,如果不是手里的小刀够锋利,单凭赤手空拳,三个他也只能忘猪兴叹。

“那是真的运气好。”洪伯还是不放心,拉着他,仔仔细细的全身看了个遍。见只是胳膊、肩头等几处擦破了皮,其余并无大碍,这才松了一口气。不过,还是一边收拾野猪崽,一边唠叨:“以后不能再这样了。运气是说不准的,好运变歹,往往就是一眨眼的事。打野猪也不是闹着玩的。野猪肉糙得很,味儿也重,很不好吃……”

沈云没有吱声,全当是耳边风,在一旁打下手,学着怎么收拾野猪。

他的好运似乎由此开启,自此以后,隔三岔五的会碰到一些莫明其妙的大野物,比如说,一条后腿受伤的山狗;四五尺长、胖得滚得动的乌风蛇……

每次,他都要使劲浑身解数,才能得手。

但是,效果却是杠杠的。他打猎的经验那是翻着跟斗往上涨,身手亦是嗖嗖的提高。更大的惊喜是,金刚拳也练得更加顺畅。现在,他开拳时,已经能象傅大哥一样,带着拳风。当然,他的拳风弱得很,完全比不得傅大哥。

于是,沈云觉得自己找到了提升拳术的法门,越战越勇,简直迷上了打猎。

转眼,又是两个月过去了。秋去冬至。山里越来越冷,野物们渐渐藏起来过冬,直接影响了沈云的收获。艺高胆大,他试着将每天的打猎范围又往更深的山里推了推。

这一天,晌午刚过。沈云在一片熟悉的林子里打到了一只麂子。这时节的野物,正是一年之中最肥美的时候。他打到的这只麂子少说也有四十来斤重。背着沉甸甸的野物,他心满意足的打道回府。

刚走出林子,好端端的天,突然下起雨来。

豆大的雨点,打得周边的草丛“沙沙”作响。

可是,天上还有太阳呢!

夏天,下太阳雨,时常的事。可是,现在是冬天……沈云觉得不可思议。他的经验是,太阳雨一般都下得急,但时间短。所以,他决定先找个地方避雨。

记忆中,前面不远处有一处突出的石崖,是个躲雨的好处去。当即,他扛着麂子,急匆匆的往那边跑去。

哪知,越往那边跑,雨越下得大。

他当然是跑得更快。

结果,跑到石崖前一看,他傻了眼——呃,那里竟然已经有人了!

一个穿着黑色长袍、脸色苍白的中年男子,闭着双眼,盘腿坐在石崖下面。

这一带,他转了有好几个月了,从来没有看过其他人!沈云立刻警觉起来。

“小子,站在雨里做什么?”不料,黑袍人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先开口说话,“还不过来!”

听口音,不是这一带的人。

反正自己身上又没带银钱,除了一只死麂子,再没有他物……沈云略作犹豫,快步走到石崖下面,在黑袍人面前站定,双手打拱作揖,谢道:“小子谢过先生。”黑袍人虽然一脸病容,看着也有些潦倒,但是,一张口便看得出非寻常之人。让他不禁想起馆主大人。是以,他以“先生”称之。

“倒是有些眼力。”黑袍人翻眼看向他,呵呵笑道,“小子,你是应该谢老夫。小两个月来,老夫送了你那么多的野物。”

沈云听了,好比被一道强雷劈中,当场愣住。

黑袍人却没有再开口,复又闭上眼睛。

沈云回过神来,不禁心惊胆颤——落单的野猪崽、刚断了一条腿的山狗……先前没觉得,现在细细回想,似乎这些日子以来,小野物还好,但他打到的大野物都是有问题的。

如果眼前这位说的是真的,那么,意味着,这位在一个多月前就盯上我了!

他到底想做什么!

沈云竭力按住心中的惊悚,小心翼翼的作揖问道:“小子愚蠢,不知先生有何指教?”

“嗯,你是个聪明的。”黑袍人这才睁开眼睛,“有几个问题要问你。你要如实回答,如若胆敢有丝毫掩瞒,且看此石。”说着,他的眼底闪过一道厉色,右手随手捡起一块拳头大的顽石。

“砰!”

只见他五指一收,顽石应声粉碎。

武者!比傅大哥不知道要厉害多少倍!

沈云脸色顿时煞白。背后腾起阵阵寒气,他不由打了个哆嗦。

“老夫问你,你的金刚拳是何人所教?”黑袍人风淡云清的拍掉手里的灰粉。那情形,仿佛他刚刚只是扔掉一团面粉。

他竟然知道金刚拳!沈云只觉得自己全身的寒毛暴立。馆主大人的话似乎在耳边再度响起——不能在人前提及金刚拳!

可是,不说的话……他的眼睛不由自主的直往地上的灰粉上瞥。

定了定神,他咬牙说道:“对不住,先生。恕小子不能说。”

“小子,有胆!”黑袍人戏谑道,“你不怕老夫一掌拍死你?”

“怕,怕得要死!”沈云如实以对,“但是,小子答应过教我拳法的人,绝不能失信。”

黑袍人“哦”了一声,连连颌首:“怪不得呢。老夫观你的金刚拳并非初学,且又象是练过心法的,却光有其形,未得其神。原来是自己胡乱学的,并没有正式拜入师门。”

说着,他目光如炬,上上下下的打量起沈云来。

一时间,沈云顿时生出一种被剥光得精光,赤条条站在他面前的错觉。

还好,黑袍人只看了几眼,便收回目光,又微合双眼,自话自说:“原来如此。老刘家,唉,也没能逃过……”说着,眼角竟然泌出了两颗硕大的泪珠。

馆主大人姓刘!他认得馆主大人?并且还猜到拳馆遭了大难!沈云又被惊到了。但很快,他又冷静下来:这人说不定是在拿话诓我!想到这里,他垂下眼帘,木着脸,没有再吭声。

良久,黑袍人又是一声长叹,缓缓睁开眼睛,问道:“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可以说。沈云没想瞒他:“回禀先生,小子姓沈,单名一个云字。”

“几岁了?可曾正式开蒙受?”黑袍人完全换了一个画风,象足了一个与后辈子侄拉家常的长者。

好古怪!沈云硬着头皮,一一以对:“满了七岁,不曾正式开蒙。”

“识字吗?”

“认得几个。”

黑袍人顿了顿:“老夫可以教你识字。”

沈云讶然,忍不住抬眼看他。天上要掉馅饼了吗?

“不过,老夫有条件。”黑袍人又不紧不慢的说道。

就知道!洪伯说过,世上哪有便宜事!沈云暗中握了握拳,下定决心: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违背对馆主大人的誓言!

不料,黑袍人却保证道:“你放心,老夫不会跟你再打听老刘家,还有金刚拳的任何事。老夫的条件很简单,以后,你要按老夫的要求,帮我买草药。你放心,老夫会给足你银钱的。沈小子,你去过周边哪些县城?”

竟然只是帮忙跑腿买草药!沈云的眼睛嗖的亮了:“去过石秀县城和永安县城。”

黑袍人点头:“我要的草药,寻常药铺都有卖。你去永安县城即可。还有,帮老夫买草药的事,你不能跟任何人提及。包括你的洪伯和甜甜!”

沈云大惊失色——这人竟然知道洪伯和甜甜!

黑袍人笑了笑:“老夫暗中跟着你下山三次。你的底细,包括你们藏粮食的地方,老夫都查得一清二楚。所以,你最好老老实实的按吩咐去做。只要你差事办得好,每隔三天的正午,你到此处来,老夫自会教你识字半个时辰。如果你胆敢耍滑,胡乱买药,或者泄露老夫的行踪……”他敛了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眼里厉光乍现,“老夫保证你们三个都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沈小子,你听明白了吗?”

“明白!明白了!”沈云连声应下。不知道为什么,他后面的那两句话,字字句句象是用锤子敲出来的一样,声声敲打在他的心上。他听着,竟然有些喘不过气来。

黑袍人满意的招手:“过来,我现在就开始教你识字。”说着,他随意的捡了一根小树枝,在身前的泥地上,写下:金花草。

“这三个字,你都认得吗?”

沈云如实以对:“都认得。”金花草是《草药歌》里提及的一味常见的草药。在春天,这一带向来的山坡上到处都长的是。不过,眼下这个时节要用药的话,却只能去药铺里买。

黑袍人“唔”了一声,又写下近三十个字:红叶花、鳞皮根……马当前。

里头有一半的字不认得。沈云大致猜测,这些都应该是草药名。

待黑袍人再问,他老实的挑出那些不认识的字。

黑袍人一一教他。待他会读会写之后,这才用小树枝从中划出三味草药,吩咐道:“沈小子,你记清楚了,老夫这次要你买的草药是,金花草三斤、鳞皮根一斤七两,马当前五斤。三种药,你要分开去不同的药铺采买。”说着,他抛出一角银子,“三天之后的正午,在此处交给老夫。”

“是。”沈云眼快,赶紧双手接住碎银。

“去吧。”黑袍人双眼微合,冲他轻轻挥手,“记住老夫的话!”

雨早就停了。

“多谢先生。”沈云向黑袍人做了一个揖,这才背起竹背篓,转身离开。

待他的身影消失在树丛之中,黑袍人突然睁开眼睛,“扑”的张嘴喷出一口暗红色的血沫子。

他本来就受了很重的伤。先前,为了将沈小子引到此处来,不得不催动真气用了一枚雨符。是以,体内血气翻涌,到此时,再也压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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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买药

一路上,沈云都觉得是在做梦一般。他从怀里掏出那角碎银,咬了好几次,才确认石崖前的一切是真的。

自从馆主大人离开后,庄子里再也没人能教他识字。傅大哥去省城前给他的草药书,他硬是还有一本半读不全!

啊,我终于又能识字了!他亢奋的攥紧掌心的碎银。

他知道,黑袍人来历不明,藏在深山老林之中,必定有其不可对人言的隐情。但是,他真的太想学识字了,不想失去这么好的学习机会。

更何况,黑袍人自己也言明,暗中盯了他一多个月,把他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又用洪伯、甜甜,还有他们的存粮,威胁他。他能不同意吗?

只是跑腿帮忙买草药而已!又不是叫我去杀人放火……沈云自己安慰自己:反正,他若是叫我去做坏事,或者违背对馆主大人的誓言,通通不答应就是!

回到庄子里,甜妞老远就跑出来迎接他。看到竹背篓上搭着的肥麂子,小丫头馋得直流口水:“云哥哥,真厉害!”

洪伯跟了出来,帮他卸下竹背篓,皱了皱眉头,关切的问道:“衣裳怎么都是润湿的?掉水里了?”

沈云摇头:“晌午的时候,山里头下了一场大雨。”

“我们这里没下雨,太阳好好的。”洪伯狐疑的看了他一眼。

沈云笑道:“山里的天气,就这样。”

“云哥儿,存下来的肉干已经够我们三个过冬吃了。你不要太跑远。要是碰到大野物,连个搭救的人都没有……”洪伯担心极了,忍不住又开始唠叨。

这一唠叨,不是一句两句能结束的。

旁边,甜妞悄悄的拉了拉沈云的衣角,冲他做了一个鬼脸。

沈云伸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洪伯收拾好肥麂子,唠叨也终于结束。

“洪伯,明天,我想去县城一趟。”沈云抓住空档,说道。

“去县城?”洪伯很是意外,“做什么?”

沈云撒了个谎:“我的小刀磕了个口子,想去县城的铁铺里补一补。”

这就是市集没开的坏处。买个针头线脑的,都要去县城。补刀之类的,更不用说了。再说,打猎怎能没有一把好刀护身呢。洪伯没多想,点头应下:“明天,我陪你去。”

沈云哪能让他陪着去?当即摆手:“洪伯,你要带甜甜呢。去县城,来回要走四五十里。家里没有大牲口,背着她,哪里走得动?再说,我又不是头一回去县城,认得路呢。”

洪伯知道他跟拴子去过县城好几回,给姑爷家送庄子里出的时兴菜蔬。一想到至今音讯全无的两个儿子,还有儿媳,他的嘴里顿时阵阵泛苦。

罢了,云哥儿能独自把甜妞带回来,还能去不了县城?

况且,他和甜甜都是贱民身份,要想进城门,每人得交五个大钱的税。而云哥儿则不用。

于是,他没有再坚持:“路上小心些。明天早去早回。我们等你回来吃晚饭。”

“洪伯,你有什么要我带的吗?”沈云又问道。

还真有。洪伯按下心中的苦楚,说道:“冬天要来了,你和甜甜都要换冬衣。布料子,家里还有一些,不用买。明天,你称五斤棉花,还有一些针线回来。我好给你们一人做一件冬衣。”

“好咧。”沈云知道他会做针线。因为自己和甜甜俩身上穿着的夹衣,就是他入秋前,一针一线缝出来的。

洪伯进里屋,很快又出来,递给他一小串大钱。

“不用。我有银钱。”沈云不肯接。买棉花是给他做冬衣,他怎么还好意思要洪伯出钱呢?

洪伯板起脸:“少啰嗦。不然,不给你做,冬天冻死你。”

沈云无奈,只得接下。

第二天,天还没亮,洪伯便起来生火做饭。除了早饭,他还给沈云烙了三张玉米面肉饼做路上吃的干粮。

“换身干净的衣裳……进了县城,记得要把脸洗一洗。铺子里的伙计都长着一双利眼……少说多看,莫惹闲事……早些回来,我和甜甜等你吃晚饭。”帮沈云收拾妥当,他亲自将人送至官道口。

沈云背着竹背篓,向他挥手:“洪伯,早些回去罢。甜甜要是醒了,看不到你,又要哭闹。”怕甜甜也要跟着,去县城的事,他都是背着小丫头跟洪伯说的。

洪伯嘴上应着,两只脚却没有动窝,一直袖着双手站在清冷的晨风中目送他。直至他的身影消失在官道的尽头。

沈云特意赶了个早,天蒙蒙亮,便出了家门。走了半个多时辰,太阳才出来,晨雾慢慢散去。官道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

“小哥,去县城啊?坐车不?”一辆载着四个人的牛车从后面追上来。赶车的大哥冲他咧嘴笑道,“不贵,送到东城门,只要五个大钱。”

“不了。”沈云摆手。五个大钱,也是钱哩。才二十几里的路,他背着空竹篓,不吃力。倒是回来的时候,要背十几斤重的东西,可以考虑搭个车。

赶车大哥也不勉强,驾车自他身边扬长而去。

上午,沈云到达东城门。向守门的仙符兵出示了良民路引之后,他一个子儿也没花,顺利进了永安县城。

洪金姑的婆家,即陈家的粮铺,就在东城门市集之中。沈云来过几次,认得路。是以,他决定去东城门市集采买,顺便打探一下陈家粮铺的现状。

印象中,东城门市集非常热闹。

几个月没来,沈云险些以为自己跑错了地方——市集里实在是太冷清。路上的行人稀稀落落的。路边原本象两条长龙的地摊,一个也不见。就是路边的铺子,也是十家里有七八家是关门的。

沈云越看越着急:不知道还有几家药铺开门?能抓全药材吗?

走到一个街口,他终于看到前面有一家药材铺。黑漆牌匾上写着“济世堂”。

店里只有两个人:灰白老者穿着竹青色的棉布长夹袄,看着象是店里的坐堂郎中;另一人大约十五六岁,典型的药铺学徒打扮。

铺子东南角的四方桌上堆着小山似的药材,两人正在收拾。

沈云眼尖,进门时便认了出来,桌上堆的正是他今天要买的三味药材之一:金兰草。

运气真不错!他心中暗喜。

看清上门的只是一个背着大竹篓的乡下半大小子,学徒原本一亮的眼睛迅速黯淡下来,懒懒的说道:“小哥,我们店现在不收散药。”

沈云故意装做不认得金兰草,问道:“大哥,你们店里有没有金兰草卖?”

原来看走眼了。不是卖散药的!学徒大喜,笑嘻嘻的上前招呼道:“有啊。你要买多少?”

“一斤。”沈云答道。

学徒连连点头:“有的。请问,你有保条吗?”

“保条?”沈云愣住。他记得很清楚,以前,东城门市集没有买东西要保条的规矩。

看来这笔生意要泡汤。学徒苦笑:“仙府新规定,贱民买药材,必须有保条。你不知道吗?”

沈云松了一口气,从怀里掏出良民路引:“我是良民。”

“良民不需要保条。”学徒看过之后,立马换了称谓,吧啦吧啦的说开来,“您运气真好。我们店里刚到一批金兰草,全是一等品。价钱也不贵,才十个大钱一两。”

怎么涨了这么多?沈云大吃一惊。以前在石秀县,他学《草药歌》时,特意去市集的草药摊子上看过金兰草。它是一味常见药材,便宜得很。一等品也不过两个大钱一两。

学徒见他没有搭话,赶紧解释道:“您别嫌贵。现在什么都涨得厉害。单这个月,仙府都第三次加税了。我们店里卖您一斤金兰草,实际上赚不到三个大钱。不瞒您说,就这价也撑不了三两天。过些天,价钱还得再上涨。”

沈云无奈,只得从怀里掏出青布荷包,拿出一角碎银:“称一斤金兰草。”

“好咧。”学徒先是替他称好药材,然后称了碎银,用大剪子绞下一小半,又称了一下小的那块,“您看好,刚好是一钱银。”

沈云点头。

“这是您的药材,还有银子,请收好。”学徒双手奉上药包与余银。按仙府的新规定,若是贱民买药,还要登记姓名和买药材的缘由。但是,这位小哥是良民,不在规定之内。

按黑袍人的要求,另外的两味药,得分开去其他药铺买。是以,沈云没有再问,让学徒将药包放进背后的竹背篓里,随即离开了。

在药铺没有“下次再来”的说法。学徒热忱的将他送出店门:“您走好。”

从街口往南走,穿过一条街市,到下一个街口,就是陈家粮铺。沈云找了过去。

陈家粮铺的店牌还在,但是,紧闭的黑油大门布满灰尘,蜘蛛网也结了好几重。

陈家人,还没有回来。尽管猜到了结果,但是,沈云还是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接着,他又按着记忆,去找另外的街道。

运气还算好。他跑整个市集,托良民身份的福,总算买到了另外的两味药。期间,路过一家杂货铺子,买齐了洪伯要的棉花和针线。

济世堂的学徒诚不欺人,这几样的价钱也都比以前涨了五倍到十倍不等。

掂着轻了一大半的青布荷包,沈云唯有暗自庆幸:他多带了一些银钱过来。不然,明天还得再跑一趟。

原计划,他还想割些肉,带回去给甜妞解馋。结果,他跑遍整个市集,也没见肉铺开张,于是,只好在唯一开张的包子铺里,花三十个大钱买了五个肉包子。搁在以前,这样的肉包子是三个大钱买两个……这钱花得真肉疼。

买齐东西,已经过了晌午。沈云在东城门又碰到了早上赶牛车的那位大哥。这回,不用大哥招呼,他自己走过去,交了五个大钱,坐上牛车——车价比一个肉包子的价钱还要低,超值啊!

回到庄子里,甜妞果然爱死了他带回来的肉包子。小丫头双手捧着肉包子,吃得香喷喷的馋样儿,把他和洪伯都逗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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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黑袍人的考验

第三天正午,沈云如期去石崖下送药。

黑袍人果然盘腿坐在原地。

沈云飞快的看了他一眼,心里暗自吃惊——才三天不见,怎的先生象是老了十来岁?原本只是两鬓发白,现在却是头发白了近一半。

“沈小子,老夫要的药材都带来了吗?”黑袍人睁开眼睛,问道。

沈云垂眸,打拱作揖:“回禀先生,都带来了。”说着,他放下竹背篓,恭敬的送到黑袍人面前。

黑袍人伸手取出三大包药材,一一打开验过,满意的点头:“都是一等品,不错。”

不等他吩咐,沈云主动的报上药价,末了,奉上余下的十五个大钱:“先生,这是余钱。”

黑袍人连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赏你了。”

“多谢先生。”知道他不是寻常人,看不上区区十五个大钱,是以,沈云没有推辞。

黑袍人将竹背篓还给他,细细的问了他买药的过程。包括如何进的城门,去了哪些药铺,市集里情形如何。

沈云一一如实以对。

最后,黑袍人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仙府?什么狗屁仙府!”

虽然只跟他见了两次面,但是,沈云从心底里认为他是个高人。冷不丁听高人爆出来一句粗话,沈云险些惊落下巴。

黑袍人翻眼看向他:“荒山野岭的,老夫竟然捡到了一个良民,倒是运气。那洪老头是你家旧仆?”

沈云老实的摇头:“不是。小子是逃难出来的山里娃,被刘家拳馆的世仆刘爷爷收留,在拳馆里帮着跑跑腿,做些杂活。馆主大人仁慈,给小子落的是良民籍。后来,拳馆遭了大劫,毁于大火,刘爷爷身亡。馆主大人要去省城寻找大弟子,便把小子寄居在庄子里。洪伯是庄子里的管事。”

“原来如此。”黑袍人的眼神明显柔和了许多,“你也是个命运多舛的。”说着,长叹,“这世道……都苦!”

沈云在市井里混过,知道他心里想说的不是这话。刘爷爷以前也教过他,与人打交道,最忌交浅言深。他自己跟黑袍人说话时,不也是小心翼翼,要把话先在自个儿心里掂上几回,才说出口吗?

是以,他继续低眉顺眼,安静的垂手而立。

黑袍人见状,很是意外,忍不住又打量了眼前的小子一眼,说道:“开始识字罢。”

“是。”沈云的眼神亮了。

黑袍人很守信用。自这以后,每三天的正午,沈云赶到石崖之下,他都早早的等在那里。

如此教了两次之后,黑袍人主动问道:“你手上都有些什么书?你回去之后,自己书中圈出三十个生字。下次将书一并带过来,老夫教你识那三十个生字。”

这是要教自己读药书吗?沈云大喜,连忙长揖到底道谢。

黑袍人受了他的礼,笑了笑。

三天后,沈云带着圈了生字的药书去。黑袍人果然不只教他三十个生字,还讲解了那几段文字,末了又道:“这味覆香子,此山之中就有。你照着书上的图解,自己去找。下一次,你若能带三株完整的覆香子过来,老夫便教你炮制之法。”

“是,先生!”沈云高兴得险些跳了起来。

接下来的两天里,他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寻找覆香子之上,没怎么打猎。好吧,冬天来了,山里的野物大多藏起来过冬,出来得少。往往他转了大半天,也看不到野物的影子;再者,按洪伯的话说,家里存的肉干够他们仨吃过明年的春荒,也用不着他天天打猎。

书上说,覆香子喜阳,生长于岩石之中。于是,沈云便照着记忆,去附近当阳的岩崖、石壁上寻找。

黑袍人没有骗他。两天之内,真的让他找到了三株。三株覆盆子都长在又高又陡的崖壁顶上。他动了不少脑筋,两个手掌也蹭破了,才完整的将它们挖出来。

看到三株覆香子果、茎、叶俱全,难得的是连一根细须也没有折断,黑袍人不由微微颌首,赞道:“嗯,不错。对待药材,就得有这份细心。”

沈云先前还很纳闷,明明覆香子入药的只是果与叶,为什么先生却要求他连根也一并完整的挖出来。原来,先生是在教他对药材的态度。

黑袍人先拿了一株覆香子示范,教他如何炮制果与叶。然后,叫他自己动手,处理另外两株。

啊啊啊,我真的能学炮制药材的法门了!沈云接连深深的吸了三口气,抑住心中的激动,照着先生所教,小心翼翼的炮制起来。

待他做完,黑袍人又点头:“照这样子做,九天后,如果你能带一斤半炮制好的覆香子过来,老夫便再教你炮制另一味药材。”然后,他又拿起三株覆香子,说道,“这三株覆香子的根系完好,能移活。老夫带走,权当是刚才教你炮制法门的束脩。”

沈云听明白了先生的意思:教他识字,是他们有约在先;但是,教他炮制药材,并不在约定之内。所以,先生每教一种药材的炮制之法都要收束脩。

“多谢先生。”这样的束脩,与白教有什么两样?他从心底里感激先生。

如此过了两个月,沈云不但学完了手边的一本半药书,而且还学会了四种药材的炮制之法。

他很感激黑袍人。

冬天来了,山里能找到的吃食渐渐少了。沈云不知道黑袍人独自在深山老林里是如何过活的,但是,他认为,高人也是人,照样离不开一日三餐。是以,有一次,他去见黑袍人时,把当天打到的两只野兔子分了一只出来,留在石崖边。

黑袍人象是没有看见一般。

第二天,沈云特意去了石崖边,发现黑袍人和那只野兔都不在。

从此,他每次去见黑袍人,都会分给后者一半当天的所得。

又过了半个多月,黑袍人再次要他采买药材。还是那三味药,份量也是一模一样。

沈云自然是照办。不过,这一次,他自掏腰包,给黑袍人买了一袋米和一刀猪肉——据洪伯说,这几天可能要下大雪了。届时,在山里能找到的吃食会更少。

黑袍人看到药包下面的米和面,有些动容。他翻眼看向沈云。

他的眼神和以前不同,很柔和。

沈云被他看得不好意思,搓着手笑道:“嘿嘿,听洪伯说,这两天可能要下大雪。”

黑袍人挑了挑眉,将米和肉也都拿出来,放在三个大药包旁边,说道:“下雪的话,你不要上来了。等雪停了,你再上来看看。如果老夫要见你,会在崖壁上给你留字。”

“是!”

洪伯看天气素来很准。两天后的夜里,外面“沙沙”的下起雪来。雪一直下,没有停。到了第二天的中午,沙粒子一样的雪换成了鹅毛大雪,铺天盖地的下着。

过冬的柴火备得足足的,是以,洪伯生了两个火盆,把屋子里烤得暖意融融。

沈云看到窗外的大雪,心里不由揪了起来:山里会更冷,不知道先生现在如何了?

不是他瞎操心,而是与先生结识之后,他看到先生越来越显老,病容日甚。他虽然不会医术,但也知道肯定是得了重病的缘故。

所以,他很担心,荒郊野外的,先生能不能扛过这样的大雪。

如此牵肠挂肚了四天。中午时分,雪终于停了!

第二天,天放晴了,太阳出来了。

沈云迫不及待的换上沈伯给他做的树皮靴进山。

这场雪,下得真大!很多地方的积雪都没过了沈云的膝盖。有些陡坡,他不得不手脚并用,连滚带爬……待了赶到石崖前时,已然过了晌午。

崖壁上写着两行醒目的炭字。一行是:十日后正午;另一行写着:十一月初九留。

是先生的笔迹!沈云从心底里笑了出来:留的日期是今天的。字迹一如既往的苍劲有力。先生没事!

十天后,大多数的积雪融了,只余些许残雪。沈云背着一袋米,还有一大包肉干,如期赶到石崖。

黑袍人果然在。

“老夫要闭关一些时日,暂且不能教你识字。”他当面收下了米和肉干,从怀里掏出一本泛黄的线装书,“这本药典,你拿回去自己读。四个月之后再来此处见老夫。届时,若是你能将此典倒背如流,老夫收你做记名弟子。”

沈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木木的双手接过厚厚的书本。

黑袍人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挥手道:“你回去罢。”

“是。”沈云回过神来,感激的行了一礼。

待沈云离开后,黑袍人低头,痛苦的捂住心口。大冬天的,他的额头上却象雨后春笋一般,冒出黄豆大的汗珠子。

过了一刻多钟,心悸终于过去了。

黑袍人脱力的靠在冰冷的崖壁上,仰头望着灰扑扑的天空,无奈的长叹。

该死的,又要下雪了!

再和前些天一样,多下几场那样的雪,他真的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熬到夏天。

所以,沈小子,你一定要背下药典!

现在,他完全体验到了老刘家传人当初的纠结——沈小子资质寻常,确实不堪传承之重担。然而,两百多年……唉,俨然走到了末路,他们都没得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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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青木药典

回到庄子里,从怀里取出约摸半寸厚的书本,沈云使劲的在大腿上掐了自己一把,才真正相信自己不是在做梦——先生说,只要背熟了这本药典,就收我做记名弟子!

线装书泛黄的封面上写首四个黑色大字,即:青木药典。

他激动的翻开第一页。

和他以前读过的药书差不多,也是有文字,有解图。不同的是,此书密密麻麻的写满了注解。

这些注解都是用很小的字写的,一笔一划,甚是工整。

沈云定睛细看,正是先生的笔迹。且墨迹是新的;再看内容。圈出来的那些字,都是他不认得的生字。这些字旁边都有一条注解,写着“音同某”;文中还有不少字段旁边划了线。旁边亦有注解,却是详细的释义。

他又大致的翻了翻全书。后面的每一页都是如此。

不用说,这些注解都是先生新近临时加注上去的!

先生,用心良苦!

沈云轻轻抚摸着泛黄的封面,心里腾起阵阵暖流:我不能让先生失望,一定要在四个月里,把《青木药典》背得滚瓜烂熟!

先生的记名弟子,我沈云当定了!

冬天,万物萧杀,打猎变得很艰难。再加之,先前备下的肉干足够吃过来年的春荒,所以,接下来,沈云没有再上山打猎,几乎把全部的精力用于背《青木药典》。

自从学过三本药书后,沈云感觉自己的记性明显长进了许多。比如说,以前,傅雷和馆主大人教他识字时,半个时辰里,他只能勉强学会十个生字;而现在,先生同样每次教他识字半个时辰,他却能轻松记住三十个生字。

所以,他对于背《青木药典》很有信心。

不想,背书与识字完全不是同一回事。对于生字,他只要记住音、形、义即可。然而,背书的话,光记住那些字是没用的。他得把所有的字句原原本本、一字不错的背出来。

偏偏药典里的字句与他先前看过的三本药书完全不同。怎么个不同法呢?打个比方说,如果先前的三本药书是洪伯,那么药典则象是馆主大人或者先生。前者说话直白简显,一听懂;后者文绉绉的,惜字如金。往往只是几个字,要换成洪伯的话,则会变成很长的一段。

是以,背一段文字,他往往先要对着先生的注解,一字一句的弄懂里头的意思。

没有先生面对面的指点,这是一个很费脑子,又非常耗时的过程。

他背的第一段文,不过二十六个字。看着是很短的一段,然而,为了弄懂其义,他硬是花了一刻多钟。

痛苦啊!不知不觉中,头发被他挠成了鸡窝。

更让他崩溃的是,这段文字他、娘、的,根本就不是写的药草!而是说世上有一座山,山上住着天神们。二十六个字里,有一半多的字是在形容那座山是多么多么的雄伟,多么多么的物产丰富!

沈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啊啊啊!我该不是看到了一本假的药书吧!

他忍不住翻回封面——没错,封面上写的确实是《青木药典》。

再看第一页,唯一的图解确实是一种他不认得的花草。

先生没必要哄我……他硬着头皮接着往下读。

第二段,共有四十三个字。相比第一段要好懂一些,而且全段,他只有三个字不认得。是以,对着注解,他花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读懂了这段话。

“呼——”沈云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

这一段虽然没有写药草,但是,总算沾了边。

文中称,山中有草木万万千,可入药者,又是千千万。这些药草按等级共分为仙、灵、凡等三种。相应的记录这些药草的药书也有三本。《青木药典》记录的是其中的凡药。

对此,沈云很是知足——传闻能见到仙药灵草,必须有仙缘。而他只是凡人一个……呵呵,不要想太多。

再看第三段。字数略少一些,才二十七个字,其中,生字五个。他又花了近一刻钟的时间去解读其义。

这一段说的是,药典共收录了一千三百余种凡药。全文详细的介绍了每一种药草的名字、药性、入药之理和炮制之法,并配有图解。

读到这里,沈云彻底放心了——没错,这是一本真正的药书!

如果将此书背得滚瓜烂熟,那么,他等于是记住了一千三百来种药草!

据他所知,石秀县最大的百年老药店里也没有一千三百多种药草!

一想到,对于药草,自己将会比药铺里坐堂的郎中还要懂得多,沈云心里甭提有多美。

“加油!好好背!”他激动的握了握拳,如是对自己说。

不知道是因为弄懂了文中的意思,而是因为前景很美妙,精神亢奋的缘故。他只读了三遍,便能结结巴巴的背出前三段。又读了一遍,已然背得比较流畅。

抚摸着厚实的书本,沈云顿时又一次对自己充满信心:“做得好!沈云,就按这个法子背。你一定能在四个月内,把药典倒背如流!”

第四段依然是总说药草:全书的一千三百余种药草又被划分了九个等级,分别是一品、二品、三品……至九品。其中,等级最高的为九品。全书是按从低到高的顺序介绍药草。

第五段,终于提到了具体的药草名字——金丝梅。

“原来这幅图解画的是金丝梅。”沈云恍然大悟。

就这样,第一天睡觉前,他终于能熟背第一页,知道了金丝梅这味一品凡药,包括它的形、性、理及用。

如真如书的开头所写,全书共收录了一千三百多味药,那么,按这个速度,他是在四个月里背不完整本药典的。

不过,沈云一点儿也不担心。正所谓,万事开头难。他相信自己以后每天能背得更多。就象他学着识字一样。想当初,傅大哥初教他识字时,他那么努力,每天能记住几个生字?而现在,他又能记住几个?

事实上,也是如此。

因为后面的文中都是从形、性、理、用等四个方面介绍每一种药草,沈云多读了四五页后,便完全习惯了,是以,所费的时间大大缩短。从第六天开始,他勉勉强强能一天背完两页。

又过了十来天,后面的生字越来越少,而他也更加习惯药典这种文绉绉的文字风格,一天竟能背下四到五页!

有意思的是,他突然对馆主大人教他的那十句话有了新的理解——哦,原来,他一直做错了!

一直以来,默背那十句话时,他只做到了第一句中所说的,平心静气,放松自己;他做错的是,不应该躺着,而是应该按第三句所言,盘腿而坐,五心向上!

不过,也仅限于此。第二句,以及从第四句开始,他又是不懂了。里面提到的丹田、经、脉、气什么的,他完全不知为何物。

呃,甭管那么多,先将错误的地方改过来。以后的,等我真正读懂了,再一一改正。

沈云并没有太过烦恼。

改错之后的效果是杠杠的:以前,他每晚只能默背五遍。而改过来之后,他发现自己每晚可以默读七次。这是其一;

其二,不论是五步打,还是金刚拳,他打出来的拳风增强不少。当然,还是不能和傅大哥相比;

最明显的是他的气力噌噌的长了一大截。在竹林里有一块青石,比磨盘要大一圈。以前,他要拼尽全力,也只能勉强将此石抱离地面。然而,改过之后,不出半月,他能抱着这块石头走出五步。

尝到了甜头,沈云背起药典来,劲头更足。一个月之后,他已然每天能背十几二十页。

数了数剩下的书页,他打算以后每天都只背十五页。背完当天的后,再折回去背二十页以前背过的。因为他发现,先前已经背得挺顺的文,如果不再去读去背的话,用不了三天,他便只记得大概意思,原文又背不出来了。

另外,他做了一个沙盘,用来练习生字。

每天练习半个时辰的生字,这是他给自己定的又一死任务。

除此之外,他对书中提及的“用”,即草药炮制之法很感兴趣。先前不知道,读了《药典》之后,他才知道,先生之前教他炮制那四味草药是有目的。因为炮制这四味草药几乎用到了炮制草药的所有基础手法。

只可惜,冬天里,找不来新鲜的药材练手。于是,他想了一个法子,即,用小屋旁边的竹子竹叶之类代替草药,天天练习手法。

这个法子挺管用的。如此练习了一个多月后,至少他的一双手灵活许多。

第六十二章 拜师

“第一百一十五页,背。”

四个月后,沈云如期赶到石崖下。黑袍人和往常一样,已旁腿坐在那里。

此时,严冬已过。阳光明媚,春风和煦。沈云早在一个月前就脱掉了厚实的棉袄,换上了洪伯为他新做的夹袄——没办法,窝完冬,他的个头又抽高了将近一寸,小身板也结实不少。去年秋天做的两身夹袄变得又小又短,完全穿不得。

可是,黑袍人依然裹着厚厚的皮袄。

四个月不见,他的头发又白了许多,脸色依旧苍白,两边脸颊上的肉看着又少了。

好在,他的精气神依然足足的,双目清亮而有神。沈云心中的担忧稍减。

黑袍人向来简言,见面后,淡声说了句“你来了”,便直接抽查沈云背书的情况。

四个月来,沈云把整本药典翻来覆去的背了不下百遍。就连里头的上千图解,也在沙盘里反复描摹,如今闭着眼睛也能画出来。是以,垂手侍立在黑袍人面前,他胸有成竹,一点儿也不怕。

“是。”脑海里象是摊开了《青木药典》,第一百一十五页就跟摆在他眼前一般。

整页背下来,连个顿都没有打,一字不错。

黑袍人的眼底闪过一道亮色。他又淡声说道:“五百零三页。”

沈云照背不误。

黑袍人紧抿的双唇微微往上勾了勾,又道:“在地上画出第一千页的图解。”

“是。”沈云没有迟疑,蹲在地上,随手在身边捡了一根小树枝,画了起来。

第一千页介绍的是云雾草。它的图解与前面第八页零九页的清叶兰有八九分相似,很容易弄混。是以,看到云雾草的图解时,他特意翻到前面,将两者认真比对。最终,他从两幅图解中找出了三处不同点。

只要记住了这三处不同点,就能准确的将云雾草与清叶兰区分开来。是以,画到这三处时,他不知不觉之中,会下笔稍微用力一些。

黑袍人见了,微微颌首,心中暗赞:沈小子虽资质平平,但却是个有心的,又勤勉好学。

这样的人,多费些工夫,还是能手把手教出来的。将来,若是老天垂怜,叫沈小子觅得良徒,亦能将传承发扬光大。

想到这里,他欣慰不已,紧绷的老脸柔和不少。

这时,沈云已经画完了。他放下小树枝,起身,又是垂手侍立:“先生,小子画完了。”

黑袍人回神,点评道:“不错,你将云雾草与清叶兰之间的三处区别全画出来了,确实是用了心。”

这是先生头一次明确的赞扬自己!沈云的心里不由比喝了蜜糖还要甜,一道喜色跃上眉梢:“多谢先生。”

黑袍人摆摆手,又道:“先前,老夫说过,你若能将整本药典背下来,便收你为记名弟子。老夫向来一言九鼎,说话算数。从今日起,你沈云,便是老夫门下的记名弟子。”

先生是个讲信用的,是以,沈云从接到背书任务的那一刻起,压根就没想过先生会反悔。然而,真正听到先生开金口,收自己为记名弟子,他还是欢喜的懵了,就象被大金元宝砸到了脑袋一般。

“是……”反应过来,他“扑腾”一声,双膝跪下,叩了一个大响头,“徒儿沈云叩见师父。”

在拳馆的时候,他听傅大哥就是这般在馆主大人跟前自称的。这会儿,他给照样搬了过来。

黑袍人的眼底涌出笑意,心道:这个猴儿,有几分机灵,知道顺竿爬。

如此也好。这段师徒缘分从一开始就注定不会很长。他将来也不至于担心,徒儿没有师父护着,在人前会吃亏。

“既然你已拜入我门下,为师少不得要告诉你师门以及为师的来历。”黑袍人受了他的礼,没有叫他起身,接着说道,“为师姓林,名焱。我师门可追溯至上古之天神宗。我门之祖师是一位化虚尊者,尊号木灵子,原是天神宗五大护法长老之一。两百多年前,天神宗神山为异族旁支所夺。神山尊长们均以身证道,甚是惨烈。为保宗门道种不灭,内门总护法在证道之前,分出一缕元神,护着五大护法长老逃走。不想,此举被异族旁支看破,全力追杀。总护法的那缕元神很快涣散,五大护法长老不得不分开逃亡。祖师在逃亡时被重创,一身修为尽废,从此沦为凡人。”说到这里,林焱人已经泪流满面。

他停下来,眼里尽是厉色:“徒儿,你可知,那异族旁门是谁?”

沈云原本以为自己的身世已经够惨烈。不想,祖师的遭遇更甚——异族旁支入侵,神山被夺,诸仙证道,师祖被重创,沦为凡人,亡命天涯!

天帝老爷!

还有,两百年前有天神宗吗?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儿?神山?是不是《青木药典》开头提到的那座山……

刹那间,他只觉得自己的脑瓜子里冒出无数个问题,感觉就要炸了。

猛一听到师父发问,他使劲打了个哆嗦,连连摆手:“徒,徒儿不知。”

林焱深吸一口气,咬牙,一字一句的说道:“他们得了神山之后,头领自称受天帝所封,为仙帝。大小头目亦是仙官,成立了设了一个所谓的仙庭。在各地设‘仙府’。他们的鹰犬便是仙符兵。他们污蔑天神宗为邪魔外道,强迫天下人归顺仙庭,频下‘七杀令’。”

“不服仙庭者,杀无赦!”

“言语提及邪魔外道之名者,杀无赦!”

“服饰不改者,杀无赦!”

“研修邪魔外道之邪法者,杀无赦!”

“私通、隐匿邪魔外道余孽者,杀无赦!”

“家中藏有邪魔外道之法典书籍者,杀无赦!”

“宣讲邪魔之法理者,杀无赦!”

“他们颠倒是非,指鹿为马,以正统自居。自知所谓的‘正统’来路不明,心虚得很。他们怕天下人不服,暗生反意,便划分出仙、良、贱三个等级,拉拢、收买有灵根的人为仙官;开设武考,将通过武考的人及其家人划为良民,许以种种好处安抚;余下的绝大多数是凡人,既没有灵根,修不得仙,又没有武学天赋,便统统打入贱民籍。在他们的眼里,贱民尚且不如蝼蚁、草芥,只能匍匐于他们的淫威之下,任他们欺凌、压榨。”

“屠刀之下,天神宗的种种很快被抹得一干二净,世间无人提及天神宗。两百多年下来,世人已经完全不知天神宗!”

林焱恨得全身直打哆嗦。

沈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脑海里不由自主的浮现出牛头坳村被烈火焚烧、夜幕下,仙符兵铁蹄血腥屠杀无辜难民的种种情景,他的心里亦是恨意喷涌!

即便是入了师门,仅凭师父的这些话,他对天神宗暂时还是无感。但是,仙庭、仙符兵,这些渣渣,真该死!

林焱看得分明,暗中松了一口气——他没看走眼,徒儿是个爱憎分明,心中有正气的。

就凭这一点,他也没有收错徒弟。

从祖师开始,师门历代都以恢复、重振天神宗为己任。他亦是。

然而,大半辈子图谋下来,功业尚未成,所谓“同道”却相煎太急,与当初的异教旁支简直是一丘之貉。

堪破之后,他心灰意冷。如今,拖着残躯,苟延残喘,心中唯求师门传承不断、道统莫绝。

是以,他收沈云为徒,不求他继承祖师重建天神宗之遗志,只求他能继承自己的衣钵,使道统薪火相传。

他冷眼观之,以沈云之资质,也只能做到这些。其他的,他不敢多做奢求。

好吧,这也许是老刘家的传人最终没有收之为徒的缘由吧。不过,这样也好。叫他捡了个便宜徒弟。

想到这里,林焱又道:“逃离神山之后,祖师一直想方设法寻找另外四位护法长老。然而,直至师祖殒落,也未得他们的丝毫消息。是以,祖师唯有寄望于后人。两百多年来,师门历代从未放弃过寻访他们,也未曾如愿。不想,为师流落至此,却偶然从你身上窥得其中一脉之消息。”

沈云微怔。旋即,他明白过来,师父说的是谁:“是馆主大人?”

一点就破,倒也聪明。林焱点头:“正是。听你所提,他们这一脉与我们不同,应该是父子相传。将《金刚拳》改成《刘家拳》,是为了掩人耳目。”说到这里,他看了沈云一眼,叹道,“现在为时尚早,关于其他四脉,以后为师再与你详说。为师一生漂泊,不曾定下心来收徒。现而今,你既已拜入我门下,为师必将衣钵尽悉传于你。徒儿,你是个勤勉懂事的。《药典》背得很好,为师望你能再接再厉。”

“是。徒儿谨记师父教诲。”沈云又叩了一个头。

林焱这才探身,亲手将他扶起来,又解释道:“师门历来只收记名弟子。这是祖师立下的规矩。你还小,个中缘由,为师将来再与你详说。”

沈云从未拜过师门,根本就不知道两者之间的区别。闻言,他一点儿也没有放在心上。

林焱见状,心中更喜:徒儿性情宽厚,很好。

第六十三章 初闻修行

介绍完师门渊源之后,林焱接着开始细说本门之传承。

他们的祖师木灵子是位丹修,然而,逃出宗门时,不幸被重创,以至于丹田被毁,经脉寸段。幸而有化虚修为庇护,最终只是修为散尽,沦为凡人。

从此,木灵子无法再炼丹。可怜高阶丹修,不得不以药师之身份,混迹于市井之中,颠沛流离七载,最终落得身消道殒。

自知命不久矣,他收了唯一的徒弟,即太师祖。太师祖是凡人之姿——当时,仙庭行釜底抽薪之绝户计,大肆招揽所谓的“仙才”。但凡只要查出有灵根的,都以“仙官”相许,送往所谓的仙门学习“仙法”。是以,木灵子也收不到有灵根的徒弟。

“异族旁枝自以为此计可绝我宗门之道法。然而,他们却从来不知道,修习我宗门之道法,不一定非得要有灵根。”林焱的脸上露出一道神秘的笑容。

“啊?”沈云忍不住惊呼出口。师父的话,完全颠覆了他对修行的认识。

照师父所说,修行不一定要有灵根,那么,是不是我身为凡人,也能修行呢?

想到自己也能和大公子他们一样,踏剑飞行,他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要被点燃了。

林焱见状,满头黑线:“祖师曾亲口对太师祖云,天神宗分为内门与外门。外门之中,有一个直属内门护法院的暗宗。里头的弟子都是以凡人之姿在修行。其中,不乏脱颖而出,凝结金丹,进入内门者。”

“只可惜,祖师过早殒落,而太师祖又资质有限,最终也未能脱凡超俗。师祖、师父和为师,亦是。”

沈云垂眸,掩去眼底的火热,心道:就知道凡人修行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林焱又看了他一眼,唯有长叹——太师祖穷其一生,想寻个资质上佳的徒弟,结果,浪费了大半生的光阴,不得不在天寿将尽之际,收下师祖。而师祖的资质还不如太师祖;师父和他也是如此。师门选徒,一代不如一代……这大概就是道法所云的“时也,命也,运也”。师门时运不济,造化弄人。

现在,他抓到的这个徒弟之资质平平,已经不能再差了。都说时运这种东西是“否极泰来”,他是真心希望师门他的徒儿开始,时运反转,以后,徒儿有缘收得良徒。

呃,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林焱敛神,接着说道:“受资质限制,我师门传承下来的,主要是凡人医药之道。自祖师开始,历代师尊都是以药师或医者身份,混于市井之中。为师早年漂泊,曾在多处做过十余年的药师。”

还是这两样更靠谱些!沈云听着,眼睛亮了:能做郎中或者药师,也都不错啊。虽说也是三教九流,如果没有通过武考的话,仍然是属于贱民。但,确确实实是真本事。学好之后,不但不愁生计,足以在世间立足,而且还能扶危济困,成就侠义。

正是我心所愿也!

果然,他听师父又道:“为师的资质不及你师祖,于医术这一道,只精于针炙之术。其余皆平平。不过,制药一道,倒是尽得你师祖之真传。为师将尽心传授你这两门之技艺。你若学成,将来做个药师或者针炙郎中,养家糊口,都是绰绰有余。其余的,能学会多少,全看你的造化。”

至于,师门之夙愿,脱凡超俗……呵呵,就徒儿这资质,他真不会多想。

所以,他提都不曾提修行之事。

“师父对你的唯一要求是,师门之所有传承,你一定也要象为师一样,尽悉传予你之徒儿。不能因为你不擅长,便不教不传。”说到这里,林焱坐直身子,神色陡然严峻,“徒儿,你答应与否?”

好吧,这样的要求,他的师父当年在收他为徒时,也曾特意强调过。

唉,谁叫他们的资质一代不如一代呢!

祖师留下来的传承博大精深,如果他们这些后人都只把自己擅长的传给后面的徒弟,那么,可以看到,传到后来,师门最终只会教出寻常的郎中或者药师。而祖师最想传承的道统终将断绝。

沈云连忙应下:“是,弟子将谨遵师父教诲。”

入门时,该说的都说完了。林焱很满意自家徒儿的态度,从怀里取出一只半尺长、三寸宽的小匣子,打开来。

沈云看到匣子里有两个裹着月黄色丝帕的木质人偶。

“这是人体经络图,以及辅助记忆经络的一双人偶。有男女之分。”林焱眷念的伸手轻抚人偶,“这些都是当年你师祖亲手所制,传于为师。现在,为师将它们再传给你。三日之内,你要记熟此图。”

“是。”沈云双手接过木匣。

说了这么多的话,林焱力竭。他强打起精神,又道:“眼下金兰草正当时,你不妨试着炮制一些。”

沈云嘿嘿:“前些天,徒儿上山捡柴,看到几处的金兰草长势甚好。没忍住,便照着书上写的法门,炮制了一些。”

林焱不禁挑眉轻笑,兴致勃勃的说道:“下次来时,你带一些过来。为师帮你瞧瞧。”

“是。”沈云见他一直没有说买药的事,忍不住关切的问道,“师父,近段时间,有什么药材要徒儿去采买的吗?”

林焱愣了一下,摆手:“暂且不用。以后要采买什么,为师自会吩咐于你。”

“哦。”沈云遂放心了。

“好了,时候不早了,你早些下山去吧。”林焱冲他挥手。

于是,沈云小心翼翼的将小匣子纳入怀中,背起竹背篓离去。

和以前一样,他将今天的收获留下一半。

林焱低头看着跟前的长翎锦毛山鸡和山菇,眼底全是笑意。

他说错了。他的徒儿至少有一点要强过他:侍奉师父,比他当年要细心得多,是个暖人心的好孩子。

经络图画在手帕大小的丝绢上,分男、女两张。第一张丝绢之上,都有两幅图,一为正面,一为背面。

经络图密密麻麻的,粗一看,沈云不禁头皮发麻——这些图可比药草的图解难记多了。

最主要的是,他完全不知道要从哪里下手。

还好,定睛细看之后,他发现这些弯弯绕绕结成网状的诸多线条其实彼此之间是有区别的。比如说,有的粗一些,有的则细一些,就象药草的根系一样。粗的那些线条,好比是药草的主根,上面分出许多细的线条。

于是,他决定先从最粗的那根线条开始记起。

图中,这条粗的线条由两部分组成,即,任脉和督脉。它们在人体里画了一个大圈。

所有的经络在那两个不及半尺长的木质人偶上都一一对应的标了出来。相比于丝绢上的经络图,它们的标注更容易看懂,每条经脉经过哪里部分,十分形象,一目了然。

除此之外,人偶上面还有很多突出的红点标注。旁边都标有很小的黑字。比如说,人偶头顶的那个红点旁标的是“天灵穴”。

沈云以前听傅雷提及过穴位。看到这些,他顿时明了:原来,这些红点标注的就是穴位。

当即决定,背经络图时,不但记住每条经脉经过的身体部分、脏腑,而且连周边的穴位也都一起记下。

理清头绪后,经络图似乎也没那么复杂了,容易记得多。

和背《药典》里的图解一样,他要求自己对经络图也做到眼熟、手熟,即,每一条经络,都要在沙盘里反复描画。

当天睡觉之前,他便记熟了任、督二脉,以及两条胳膊上的所有经络。

照这样的进度,用不了两天,便能背熟全部的经络图。原本,沈云想明后两天上午暂停打猎的。现在看来,完全没有必要。他每天只要花上半天的时间即可。

第二天的晚上,他终于背熟了全部的经络图。这时,再看人偶上的那些经络,他又发现了一个细微之处:同一条经络自身也是粗细不匀的。

经脉与经脉之间,粗细不同。对此,他的理解是,师祖是有意用粗细区分主、次经络。

那么,同一条经络为什么也有粗有细呢?师祖想表达什么意思?

他不由想起了《药典》上的那些图解。那些图解之中,所有药草的每一条根须亦是如此,有粗有细。粗的是头端,细的是尾梢。

难道经络也是如此?师祖用粗细的细微区别来表示每一条经络的方向?

如此一想,再拿起人偶身细看,他竟然产生了一种错觉:所有的经脉竟然活了!在他眼里化成了江流溪泉,奔腾不息。

天帝老爷!

他连忙闭上眼睛,使劲的甩了甩头。

定定神,他再睁眼细看。

还是如此!

真是神了!

晚上临睡前,他和往常一样,盘腿而坐,五心向上,在心中默背《金刚拳》里的心法口诀——熟读《药典》之后,他悟出一个事实:那十句话不是什么歌谣,而是《金刚拳》的心法口诀!

可惜,他笨拙得要死,白瞎了馆主大人的一片心意,至今只悟出第一句和第三句的意思,其余的只能囫囵背下来。

然而,今天晚上,他再背心法口诀时,竟然感觉小腹之内有一股热流在涌动!

它很小很小,小到他险些没有发觉到!

这是什么?

难道是……傅大哥说的真气?

一时间,沈云狂喜。

不想,就在这时,那股微弱的热流散了,消失的无影无踪。

啊,怎么会这样!

沈云敛神,再次背心法口诀。

然而,再无刚才的体验。

他又反复试了好几次,直至筋疲力尽,最终也未能如愿。仿佛那一瞬间只是他的错觉。

第六十四章 飞花越柳

第二天的正午,又是师徒见面之期。

沈云先双手奉上自己炮制的一大包金兰草。

“唔,不错。”林焱挺满意的。看得出来,徒儿这个冬天没闲着,除了背《药典》,还苦练了药材的炮制手法。

“这包金兰草,为师留下了。”

能得到师父的肯定,沈云心里美滋滋的。接着,他道出自己昨晚的状况,问道:“师父,那是真气吗?”

林焱暗中吃惊,心道:莫非刘馆主和我都看走眼了?

“你过来坐下,伸出右手,为师给你看看。”他说道。

“是。”沈云依言,在他对面也盘腿坐下,伸出右手。

林焱用食、中二指轻轻压在他的手腕寸口之上,微闭双眼,敛神探查其脉相。

过了好一会儿,他方睁开眼睛,淡声说道:“如果丹田之内凝炼出了真气,脉相似江河之流水,滔滔不绝。你的脉相很正常。”

也就是说,那丝热流不是真气。沈云有点儿失望。

林焱佯装没有看到,说道:“刚才为师探脉的手法,你看清楚了吗?医者有四样基本功,即,闻、望、问、切。其中,‘切’就是指切脉。而切脉之初,便是探脉。现在,你试着给你自己探脉。”

“是。”沈云也学着伸出食、中二指,按在自己的右手腕寸口之上。

指尖之下有跳跃之感。一、二、三、四……不疾不缓,富有节奏。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感觉。

“如何?”林焱问道。

沈云松开手,如实以对。

林焱微微颌首:“一呼一吸,即为一息。常人的脉相,一息之内跳跃约四次,不浮不沉,和缓有力。”

“对,就是这样子。”沈云兴奋的点头。

啊啊啊,我会探脉了!

林焱看了他一眼,又道:“人的脉相有二十几种。经络不熟,何以切脉?以后,再与你细说。你先将任、督二脉在地上默画出来。”

师父说的对,饭要一碗一碗的吃,一口吃不成胖子。沈云敛心,捡起一根小树枝,在泥地上认真的画任、督二脉。

之前,他在沙盘上画经络图,都是将周边的穴位一并画出来的。习惯使然,此时,他也将经过的那些穴位全画了出来。

林焱赞许的连连点头。难得一个八岁的孩童能如此之上进好学!好吧,这也是他看中沈云的主要原因之一。

待沈云画完,他又道:“嗯,经脉与穴位都是对的。徒儿,你照着这图,将此二脉经过的身体部位、脏腑,以及穴位都与为师一一道来。”

沈云心里有些小庆幸:就知道背经络图不能只单纯的背经脉。

他按照人偶上的粗细走向,一一背了出来。

“唔,你看得很仔细,发觉了人偶上的经络走向。”听他背完,林焱对自家徒弟又多了两分信心。

望,也是医者的四大基本功。自家徒儿虽资质平平,却小小年纪懂得以勤补拙,已经让他惊艳。不想,这娃儿还心细如发,擅长观察。他不得不承认,徒儿有如此心性,于医学一道,将大有裨益。

也许一直以来,师门都犯了一个共同的错误——天资确实很重要,但也没有他们以为的那般重要。

接下来,林焱又将自己对于任、督二脉的理解,也倾囊相授。末了,说道:“金针过穴是为师的看家本事。要练好此技,熟记经络图是第一步。其次是切脉的工夫要过硬。最后才是金针之法。前两样不过硬,金针之法再使得出神入化,也只是飞针暗器,旁门走道也。”

本来,他应该在徒儿学好前两样,打好基础之后,再传授金针之法。然而,练习金针之法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偏偏如今他最缺的就是时间。是以,他只能三样并举。

担心徒儿舍本逐末,在传金针之法前,他特意敲打一番。

沈云听懂了他的意思,点头称是:“徒儿不敢。”

离开牛头坳村之后,他混迹于市井之间,所见所闻,无一不告诉他一个残酷的现实:寻常人根本就没有门路,学到一点真本事。

所以,他特别珍惜每一个学习的机会。

如今,他有幸得师父青睐。师父更是将毕生所学倾囊相授。这是他的大机缘,他能不竭尽全力,认真学习吗?

林焱知道他是个实诚的孩子,闻言,放心了一大半,手头一晃,食、中二指便象变戏法一样的夹住一枚亮晃晃的细银针。

沈云看呆了。

“金针之法,就是两个字‘手熟’。”林焱说着,轻轻一弹。

嗖,银针闪过,破空而出。

好快!沈云完全看不出银针飞往何方。

“叭嗒!”

他听到背后传来重物落地的声音,惊疑的转过背,闻声望去。

啊!

在离他不到二十步远的树荫下,一条婴儿手臂粗的菜花蛇重重的摔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蛇这种东西,哪怕是头被斩了,皮被剥了,身子也能扭上许久,方罢休。

可是,这三四尺长的大蛇却跟冬天里冻僵了一般,在树下一直没有动静。

“这……”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林焱淡笑:“徒儿,去捡回来。那蛇挺肥美的,用来做蛇羹,最好不过。”

“是。”沈云回神,噌噌的跑了过去。

以他这些年的打猎经验来看,这条蛇确实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蛇体软绵绵的。他捡起来,心中好比打过一记炸雷——天帝老爷,此蛇宛若一滩烂泥,俨然无骨!

怪不得蛇体不再动弹。

再定睛细看,七寸之上,插着一根亮晃晃的细银针。

正是师父弹出的那一根。它没入蛇体一半有余。

哇!这就是金针过穴!

厉害如斯!

沈云以前见过傅雷用飞石击物。两相对比,他深觉师父说的对。和金针过穴相比,飞针暗器完全不入流,不足一提!

我一定要学好金针过穴!他握紧拳头,暗下决心。

林焱见状,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开始传授金针之法。

“此技叫做《飞花越柳》,是祖师所创。看似轻盈、飘渺,却暗含重重杀机。如此技练至小成,可瞬间飞针千余枚。百步之外,顽石亦能粉碎。”

沈云目瞪口呆。小小的银针,竟能强悍至此!

接着,林焱随手从地上捡起一颗碎石子:“以你现在的腕力,还使不得银针。你可以先用石子代替练习。”说着,他示范了基本手法。

唔,真好看。

沈云忍不住问道:“师父,祖师是女子,对吗?”

林焱轻笑:“没错。”好吧,不只是他的徒儿。他,还有他的师父、师祖在初学飞花越柳之术时,都曾有此一问。

无他。这手法使出来,指尖有如花开,美得动人心魄。

可谁又能想到,如此美好的手法,却是杀人的招!

“祖师,好厉害!”沈云咋舌。五大护法之一、逃出灭门杀劫、修为尽失,在市井之中,开山立派……祖师真乃奇女子也,不让须眉。

“祖师曾云,天地分阴阳,道法有乾坤。阴阳、乾坤,何来高低、尊卑之分。男女亦然。所谓的男尊女卑,不过是民间陋习。异族旁支当道之后,更是推波助澜。你小小年纪,莫要被这等无稽之谈误导才好。”林焱说道,“为师在外行走,从来就不敢小看女子。”

“没有,徒儿不敢。”沈云连忙摆手,“徒儿能活到现在,全因为长姐庇护得力。长姐的大恩大德,弟子此生都不敢忘。”

“哦,说来听听。”这是徒儿第一次主动提及家人,林焱顿时来了兴趣。一直以来,他都很好奇,到底是怎样的人家,教得徒儿如此乖巧懂事。

沈云没有犹豫,道出自己的真正身世——他相信师父,不会和姑奶奶、表叔一样,被仙符兵吓到。

果然。林焱听完,神色复杂的看了他一眼:“你长姐,确实难得。你的爹娘,还有长姐,他们把你教得很好。”

老实说,换作是他少年之时,如果听到生身之父如此待自己,也难免心生愤恨,性情大变。可是,这个小姑娘却没有。更难能可贵的是,养父养母双亡,她一个十一岁的小姑娘,逃出生天之后,还能始终如一的对待如同累赘一般、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幼弟,不离不弃。

如果他没有猜错,在山洞里,小姑娘受伤之后,才对幼弟道出自己的真正身世,其实是生出了舍己保弟之心。

有纯良的父母、长姐为榜样,也难怪徒儿身世坎坷,却性情纯良宽厚。

沈云点点头,终于第一次道出在心里闷了好久的疑惑:“师父,徒儿一直想不明白,我们牛头坳村的人从来都是与世无争,安安分分的过日子,仙符兵为什么会突然屠村?”

第六十五章 林焱点破真相

林焱冷哼:“听你所言,祸事应该是那个叫三瘌子的破落户招来的。”

“啊?他?”沈云大吃一惊,“是因为他错手杀了一个老道?还是因为他挖到龙穴,发了大财?”

说完,他便自己否定了第一个理由:在外面混了这么久,他才知道,贱杀良,叫做以下犯上,是很重的罪行。但也不至于整个村子都被连坐吧?

抑或是仙符兵收到风声,看上了龙穴里的金叶子?见财起意,杀人灭口?

以他对仙符兵的了解,这样的理由完全说得过去。

不料,林焱却轻轻摇头:“为师看来,三瘌子未必发了财。他在说谎。为师猜不出他编出这一通谎话的目的,但是,为师可以肯定的是,正是他的谎言招来了仙符兵的血腥杀戮。”说到这里,他的眼里尽是轻蔑与不屑,“你知道那个所谓的仙庭最忌讳的是什么吗?”

“不知道。”沈云老老实实的摇头。

“龙气!”林焱轻哼,“龙气是天地孕育出来的精华。相传,在天神宗,诸仙通过龙气,可以沟通天地,感悟天道。可惜,那群异族旁支是窃取神山,名不正、言不顺,龙气不能为他们所用。所以,他们恨之入骨,一心只想捣毁孕育龙气的所有龙脉、龙穴。三癞子区区一介凡人,怎么可能凭一己之力挖开龙穴?而且,龙穴至纯至灵,用活人血祭之说法,更是胡说八道,荒诞不经。他的话一听就知道是谎言。可是,异族旁支的仙庭以及各级仙府,对于与龙气有关的传闻,从来都是‘宁可错杀,也不放过’。而且,在他们的眼里,区区上百贱民的性命又算得了什么?他们闻风而来,灭掉了整个村子。”

这就是真相!

沈云愤怒之余,心里拔凉拔凉的。

他一点儿也不怀疑师父的说法。因为他眼中的仙符兵就是如此行事的!至于仙府,哼,跟仙符兵,两者根本就是一体的!

可怜的徒儿!然而,这世间,象徒儿一样经历悲惨,深受所谓的仙庭迫害的人,又何其多也!

林焱叹了一口气,什么也没有再说,只是轻轻的拍了拍徒儿的肩膀。

这天晚上,沈云默背完心法口诀后,破天荒的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他在想报仇的事——杀了那队屠村的仙符兵,真的就是给奶奶、爹娘,还有村里人报仇了吗?

按师父所言,那队仙符兵只不过是奉命行事。

杀了他们,不过是杀掉几只杀人的工具。

只是除掉几个工具,却让真正的凶手继续逍遥作恶,算哪门子的报仇!

真正的凶手,是仙府,乃至整个仙庭啊!

这仇,当如何报!

绞尽脑汁,他也只觉得思绪如麻,理不清,想不明白。

就这样,他一夜无眠。

第二天清晨,洪伯看到他挂着两只黑眼圈,吓了一大跳,伸手摸着他的额头,关切的问道:“云哥儿,你怎么了?是不是看书累坏了?”

沈云摇头:“没事。是昨晚想事情,没睡好。”

洪伯“哦”了一声,开解道:“日子比树叶还稠呢。碰到什么事,想不明白,就以后再想。不要急,慢慢想,总有一天能想明白。要是急坏了身子,那才叫划不来。”

“是,我知道了。”沈云早上起来,头昏沉沉的,也意识到自己昨晚的行为不可取——他着急上火的,一整夜都睡不着,可是,仇人呢?他连他们的边都没挨着。人家好着呢!

洪伯说的对,来日方长。以他现在的能力,想找仙庭报仇,简直是异想天开。

有那工夫胡思乱想,还不如多背背经络图、练练《飞花越柳》。努力让自己变强,才是正解!

想清这些,他只觉得心里亮堂堂的,整个儿都轻松起来,连头也不晕了。

“洪伯,我新近在学探脉。”一扫愁云,他笑嘻嘻的说道,“我帮你也探探?”

洪伯见他听劝,变得高兴起来了,也不禁笑了起来:“原来云哥儿是要学着当郎中。呵呵,我上一次请郎中探脉,说起来,还是好几年前呢。”说着,他就势在小木桌旁坐下来,伸出右手,“沈小郎中,好好帮我看看。”

“我才学,当不得郎中。洪伯莫笑我。”沈云在他对面坐下来,用食、中二指轻轻压在他的手腕寸口之上,凝神探脉。

感觉指下挺然,直起直落。这是典型的弦脉——昨天离开前,师父给了他一个手抄的小册子,里头记录了十二例具体的脉案。他背熟了前面六例。其中,就有一例是弦脉。

“唔,洪伯身子康健。”沈云收手,笑道。上了年纪的人,体虚脾弱,多为弦脉。

洪伯乐呵呵的起身:“野味最滋补身体了。托云哥儿的福,顿顿都拿野味下饭,我也觉得身子骨养得比以前还要好一些。”

等甜妞起来后,沈云也给她探脉。

不过,这一次,他没法判断。因为背下的六例脉案里,没有小孩子的。他将脉象记住,准备晚上再翻看小册子,看是否有相近的。

除了他们仨,庄子里一直没有其他人。是以,他没有更多的练习对象,只能背起竹背篓,上山打猎。哦,现在还多了一桩,采药。

为了练习《飞花越柳》,打猎时,他决定不再使用弹弓,直接飞石。

很快,他发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祖师传下的手法是好的,可惜,他极不习惯,力度和准度太渣……竟然还不如弹弓好用。在林子里穿了一个上午,他仅仅打中了五只鸟雀!

想到师父用一根细银针将一条粗菜花蛇打得蛇骨粉碎的情景,他惭愧不已——真糟蹋了祖师传下来的绝技!

怎么办?师父说过,练习金针之法,没有别的窍门,唯有手熟尔。所以,多多练习呗!

他捡了小半篓拇指甲盖大小的碎石子回家。下午,他在竹林里挂了一块小木板,在其正中央用炭棒画了一个牛眼小酒盅大小的黑点,用小石子练习飞花越柳。

半个时辰下来,眼睛又酸又痛,而右手腕更严重,简直不象是自己的了,已然到了极限。他这才罢手。

练习的效果也还不错:首先,他的手法纯熟了许多;其次,准度略有提高——刚开始时,隔着十步远,他扔出去的碎石子,十次里只有一两次能打中黑点。到结束时,打中黑点的机率提高了两成,十之能中三四。

看来这个法子很管用。于是,沈云决定每天下午至少要练习半个时辰的飞花越柳。

又到师徒见面之期。

和以往一样,林焱仍然是先考校他的功课:背十二则脉案,以及在地上画出手三阴经和手三阳经。

至于金针之法,他提都没有提——知徒莫若师。这一样不用考校。他一眼就看到自家徒儿的右手腕肿了。不用说,肯定是苦练飞花越柳的缘故。再者,徒儿的资质摆在那里,仅练习了三两天,能有什么成果?

讲完手部经络之后,他又扔给了沈云一个小册子。里头还是十二则脉案。

末了,他淡声说道:“回去之后,记得要用热毛巾敷一敷手腕。”

“是。”沈云应下。

回去之后,他依言热敷手腕,果然,感觉好多了。下午,他比往常多练了半刻钟,才到极限。

就这样,不知不觉之中,两个来月过去了。

这天又是师徒见面之期。林焱教完最后一处经络,即带脉之后,突然指着十一二步开外的一处花丛:“你用石子打一朵花下来。”

这是要考校我飞花越柳练得如何了。沈云应了一声“是”,随手从地上捡起一颗小石子,看也不看,直接弹了出去。

嗖——,小石子破空而去。

花丛之中,一朵开得正盛的黄色朝天花应声自枝头落下。而枝叶却未动分毫。

前者,只要是暗器法门都能做到。但是后者才是飞花越柳之精妙所在!

林焱颌首轻笑:“徒儿,你的飞花越柳算是小成了。接下来,你可以改用铁钉继续练习。”

“是。”

上哪儿去找铁钉呢?庄子里肯定是没有的。沈云决定去一趟县城,找铁匠铺买上几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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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荒唐

回到庄子里,沈云对洪伯说:“洪伯,我明天打算去一趟县城。你有什么要采买的吗?”

他知道洪伯心里一直很想去县城里看看陈家人回来了没有。可是,又怕届时会失望,是以,从来不在他和甜妞跟前提及去县城。

果然,洪伯闻言,眼底闪过一道黯然,摆摆手:“县城里,什么都贵。家里不缺什么,莫费钱。”

现在,庄子里就他们仨抱团过日子。云哥儿还小,他又是老胳膊老腿的,甜妞更顶不了事。今年的春耕又动不了,田庄只能继续荒着。坐山吃空的日子,银钱必须省着点花。好在,他之前做足了准备,把米粮、家什都藏了起来,这日子也还过得下去。

当然,最让他感动的是,云哥儿小小年纪,天天上山捡柴火、打猎,担起了养家的重担。

而且,云哥儿一天天长大,他瞅着,本事也越来越大。过了年,云哥儿甚至还象模象样的当起了小郎中。他要是有个头痛脑热的,或者甜姐儿咳几声。云哥儿见了,给他们探探脉,煮两碗草药汤子。他们喝下去,往往很快就好了。

云哥儿这么能干,他完全有信心坚持下去,将两个娃儿拉扯大。

他漂泊了大半辈子,最知道做人要知足。在这样的世道里,老天爷能让他守着两个好娃,清清静静的过日子,没病没痛的,他很满足。

沈云便没有再多说。

甜妞长高了一些,已经能跟着洪伯满庄子跑,帮忙挖野菜,但是,还是太小,走不得远路,去不得县城。

是以,第二天,沈云起了个大早,带上洪伯准备的干粮,独自去县城。

上次,他去永安县城,还是去年冬天。隔了好几个月,他的脚力大涨,在路上花费的时间比先前竟然差不多短了一半。

他赶到时,东城门刚好才开。

几个月没来,城门税又涨了——贱民进城,每人收税十五个大钱!

这跟抢钱有什么区别?

沈云心中愤然,同时,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官道之上,人迹寥寥,在城门口也看不到几个人影。

良民依然不用免税。他掏出路引,顺利的进了永安县城。

原本以为几个月里,逃难的人们陆续返家,东城门市集不要说恢复如初,至少也会比先前要热闹许多。不想,进了市集一看,竟是比先前更加萧凋!

路边倒是三三两两的坐着不少人。个个面有菜色,蓬头垢面,穿得破破烂烂。如今已是春末夏初,里头竟还有人袒胸露腹的穿着又脏又破的棉袄。

沈云也曾在县城里呆过大半年。他知道这些人都是县城里失去了谋生路子的贱民——城门税那么贵,外边的流民根本就进不了城门。

家里没得吃的了,又找不到活计做,日子过不下去,他们只能出来乞讨。而市集里,人来来往往,容易讨到吃食,是能最吸引他们的地方。

怎么会这样?看着人们呆滞的眼神,沈云心里纳闷极了:兵祸不是早就过去了吗?

市集又脏又乱,臭哄哄的。路边摊一个不见。就连上次来时,开张的那些店铺也有近一半关了门。

沈云凭着记忆,找到第三家铁匠铺子,才是开张的。

不过,在他看来,这家铺子离关门歇业也不远了。店里冷冷清清的,一个学徒也没有,只有一个半百老头愁容满面的蹲在破旧的门口,合着双眼养神。薄薄的夏衫之下,依稀可见双臂之上隆起的肌肉犍子。

不用说,这是一个打了几十年铁的老铁匠,也是店主。

沈云看了一眼门上的牌匾。挂着蛛网的黑色木牌上写着“郑记老铁铺”。

“郑师傅,请问,有铁钉卖吗?”他上前打拱,问道。

郑铁匠猛的抬起头,连连说道:“有的!有的!”

待看清来人,他眼里的亮度明显下降,悻悻的起身,问道:“小哥要几枚?”

沈云透过他,看向店里。黑洞洞的土炉是冷的。旁边的风箱等物都蒙着一层灰。足以可见,郑师傅已经好久不曾开炉打铁了。现在卖的,只能是以前的存货。

是以,他应道:“贵店能卖多少?”

郑铁匠忍不住上下打量着他。没错,就是一个寻常的乡下少年。

“唔,多了没得。三四斤还是有的。”他应道。

沈云没有犹豫:“我要看看货。如果合适的话,全要了。”

“那是自然。”郑铁匠大喜,连忙将人引进店里。

他在一个同样布满灰尘的角落里翻出了一个粘满铁锈的油纸包,在沈云面前打开:“小哥儿请看。”

沈云抬眼一看,都是寸许的铁钉,有将近一半生了锈。

现在,他每天下午都是练习一个半时辰。拿着这样的铁钉练习,不出半刻钟,他会沾一手的铁锈。而铁锈这种东西,粘上后,最难清洗。

更重要的是,练习飞花越柳很耗材料。被锈蚀了的铁钉,坚硬度大打折扣,不耐用。

“都锈了……”他很是嫌弃。

郑铁匠尴尬极了,满是歉意的说道:“换作是以前,这样的货色是不敢拿给小哥儿看的。唉,自从起了兵祸,铁石就断了供。炭料也一天比一天贵。不瞒小哥,我这铺子是我爹传下来的,开了几十年,这炉火都不曾熄过。可是,现在,我已经有四个多月没有开炉了。这包铁钉还是去年兵祸之前做的货。当时有个客人一共钉了十五斤。这些全是他挑剩下的。要是从前,这样的货,白送给小哥儿,我也不是肯的。嫌丢人,怕砸了自家招牌。只是眼下……唉,铺子里十多天没开过张,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我也不怕丢这老脸……小哥儿要的话,给个馒头钱吧。”

沈云想到在市集里看到的情形,忍不住问道:“兵祸不是过去了吗?为什么铺子里的生意还越来越差?”

郑铁匠叹了一口气,将油纸包放在一边的长木桌上,大吐苦水:“兵祸哪里就过去了?那是仙府放出的假消息,专门骗人的!

小哥儿不住县城里,不知道。两个多月前,查大帅率仙符兵去省城剿杀叛军。打他们出发前两个月,仙府就开始收‘剿寇税’。大军还没开拔,便先先后后收了三次税。

我们好不容易盼着大军走了,没过几天,仙府又要接着收‘剿寇税’,说是,查大帅和叛军打了一仗,没能攻下来,便把省城围了个水泄不通,发誓要困死缩进城里的叛军。所以,在战事没有结束之前,这税得接着交。

这不,两个月下来,仙府又先后收了四次‘剿寇税’,并且一次比一次重。大伙儿本来就没有什么生意,全靠以前的老本撑着。这样一搞,生意更没法做下去了,只能关门。可是,仙府又说,铺子关了门,该交的税还是得交。这不是要逼死大伙儿么?很多被仙府骗回来的老街坊又悄悄的锁了店,带着家小出城,逃命去了。我家要不是儿媳怀着大孙子,眼见着就要临盆,也早跑了。”说着,他飞瞄了一眼门口,悄声说道,“小哥儿,城里的日子没法再过下去了。听我一句劝,你以后还是少进城的好。”

沈云将信将疑。他不禁想起返程路上,大公子怒打仙符兵,开关放难民回家的情景。

怎么看,大公子与仙符兵对上,都是一心为了夏耕,不象是骗难民啊。

“只有永安县城这样收税吗?我听说,石秀县的大老爷是仙门中人。他家大公子就侠义得很,曾鞭打仙符兵,帮了不少逃难的人。他们那边应该没有这样收税吧?”

不想,郑铁匠却连连叹气:“都是一样的。年前,查大帅升了官,统领三县。上任头一天,查大帅就把石秀县的大老爷一家下了大牢。听说,罪名是妨碍军务,定的是死罪。本来大军出发前,是要拿他们一家子人祭旗的。不想,前一天,大老爷的同门来劫狱,把人都给救走了。石秀县的大老爷,还有大公子是仙门里得力的弟子,都落得这样的下场,其他两县的大老爷哪能不怕?他们在查大帅面前,连屁都不敢放一个。石秀县新的大老爷更是查大帅的亲信。查大帅说要往东,三位大老爷绝不会往西。”

原来大公子竟然遭了劫难。还好,吉人天相,大公子一家得救,逃出生天。沈云为他们一家感动庆幸。

至于查大帅,在关卡前,他曾听大公子提及过。这位应该就是那个什么查将军。

哼,屠杀无辜难民的仙符兵,还有设路卡抢劫难民、欺男霸女的仙符兵,不用说,统统都是他的手下。叛军打过来了,这家伙从省城逃到石秀县,居然还升了官!然后,他还有脸把打败叛军的石秀县大老爷全家下大牢,判死罪!

这样的仙庭,套用师父的话说,就是颠倒黑白,真叫一个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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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现在,我很生气

听了郑师傅的话,再加上自己的亲眼所见,沈云知道,眼下百业凋敝,到其他店里也未必能买到更好的铁钉。是以,他从竹背篓里,拿出洪伯早上给他的干粮包:“郑师傅,您看,这些能换到这包铁钉吗?”

洗得干干净净的白粗布里包着三个白面肉饼子。每一个都有汤碗的碗口大。里头的肉馅,是沈云昨天打到的野兔肉。剁成肉糜,放了野葱,一点膻味儿也没有。

洪伯老是说,云哥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食上不能省。所以,听说他要进县城,赶早烙了五个白面肉饼子。其中,给沈云包了四个,剩下的那个留给甜妞。

新鲜出炉的肉饼,闻着香,吃起来更香。在路上,沈云没忍住,吃掉了一个。现在,布包里还剩三个。他全拿了出来。只因为听郑师傅说,家里快揭不开锅了,而他的儿媳又临盆在即。

“够的,够的!”郑铁匠欢喜极了,咽着口水双手接过来,连声道谢,“谢谢小哥!小哥心善,是大好人哪!”

三个饼子都冷了,不再香喷喷的。不过,为了省点口粮,他没有吃早饭,饿得很。嗅觉变得格外灵敏,隔着面皮,也闻到了肉香味儿。

眼下,没有什么比吃食更值钱的东西。这包铁钉能换到一个杂面馒头,他便心满意足了。更何况是三个大白面肉饼!

家里,儿媳就要生了,却天天只能喝稀的。

她瘦得厉害,又挺着个大肚子,连走路的气力气没有,成天病歪歪的躺在床上。

他和老伴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照这样下去,儿媳哪还有力气生大孙子?搞不好,就是一尸两命啊。

“小哥儿救了我家大孙子的命啊,小老儿一定给恩人立长生牌……”他舍不得吃一口,飞快的重新包起来,小心翼翼的塞进怀里。仿佛那不是三个肉饼,而是他家大孙子的命。

这话,真过了!沈云脸上飞红,拿起桌上的那包铁钉,飞也似的跑出铺子。

随后,他特意拐到市集的另一头,找从前的那家包子铺,给甜妞买肉包子吃。甜妞最爱吃县城的肉包子。以前,他每次进城买药,都会给小丫头买几个回去。

结果,他跑到那家包子铺,只看到从前卖包子的那个大木窗紧闭。斑驳的木板上布满灰尘。窗口蒙着蜘蛛网。

从灰尘的厚度,还有蜘蛛网的规模,他不难看出,这家包子铺好久不曾开门做生意了。

叹了一口气,他转身离去。

铁钉已经买到了,市集里也没什么好逛的,他准备出城回去。不想,离开包子铺之后,走了半条街,他发觉身后有一道人影,从旁边的一条小巷里,闪身出来,不声不响的跟在后头。

在山里打猎,时时刻刻都是拿性命在搏吃食。他早就养成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机警性子。再加上,自从背了经络图之后,他的听力和目力皆大涨。如今,他俨然成了庄子周边山林里的王者。再狡猾的野物想偷袭他,也难得逞。

而此时,街上冷冷清清的,没有几个行人。在只穿一件单衣的季节里,这人却袖着双手,鬼鬼祟祟的,想不引起他的注意都难。

沈云没有回头,背着竹背篓,加快脚步。

果然,那人在后头也走得快了。

很快,两人一前一后,相隔十来步,走到了一个拐角前。

眼见着前面的乡下小子拐了个弯,不见了,后面的大汉左看看、右看看,猛然发力,呼的冲了上去。

可是,他跑过去一看。

街口空荡荡的,哪里还看得到那个小子的身影!

“咦,人呢?哪去了!”他挠着头,嘴里直嘀咕。

就在这时,有人在他的左肩上轻轻拍了一下:“你是在找我吗?”

大汉还没反应过来,只觉得眼前一花,紧接着,“砰”的一声,他的后背重重的撞在街边的青砖墙上。

待回过神来,他愕然发现那个乡下小子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正用一只手掐着他的脖子。

“你,你……”他顿时吓得三魂不见七魄,两条腿软绵绵的,完全使不上劲儿。

“说,你是谁?跟着我做什么?”沈云抽出小刀,紧贴在对方的颈部脉门之上,冷冷的问道。

这人脚步沉稳,一看就是有武功伴身的。再看他,身材高大,虽然身上穿的粗布衣裤在肩、肘和两个膝盖上都打了衬丁,头发凌乱,脸、颈和一双手都沾着灰,看着就是个寻常的苦力,但是,沈云一照面就注意到,他的一只袖口不小心露出来的一指宽的月白色细棉布。

这年月,经营多年的老字号铁匠铺店主对三个肉饼都稀罕得不得了。可是,一个寻常的苦力却能穿细棉布做的里衫!正常吗?

再说,自己只背着个空篓子,也没有穿得大富大贵,这人却跟了三条街。正常吗?

沈云很好奇这人的真正身份,以及真正意图。

脖子上顶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刀呢!大汉哪里敢乱动?更何况,那把刀还来历不凡!

他惨白着脸,连声辩解:“误会,小兄弟,真是误会。我回家,正巧也是往这边走。真不是跟着你。”

沈云冷哼,手里稍微一用力,刀尖便挑破了那人脖子上的皮。

血珠子渗了出来。

“啊!”大汉跟杀猪一般的嚎叫,“杀……”

“再叫,我割破你的喉咙!”沈云说着,手里的小刀毫不迟疑的又往里送了送。

一道殷红的血线自那人的脖子直往下淌。

大汉立马象是被捏住了嘴一般,后面的惨呼戛然而止。

沈云冷笑:“我最后再问你一次,你是谁,跟着我做什么?”

大汉两眼往下,紧盯着小刀:“小兄弟,我,我就是这条街上的。没别的意思,我饿得慌,想跟你讨点吃的……”

不老实!沈云没有吭声,突然松开掐住他脖子的左手。

大汉的反应很快,当即照着他的面门扬了一把白色的粉末。

是石灰粉!

沈云既然敢松开手,自是早有防备。

不过,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厮人模人样的,却使得是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本能的,他向后飞退数步,闪身避开。

大汉脱了他的掌控,立马换了一副嘴脸,狞笑着掏出一张黄纸符,直接向沈云打过去:“受死,小兔崽子!”哼,管他是什么来头!天帝老爷得罪了老子,也得死!

好熟悉的做派!

沈云终于试探出来了——这厮是仙符兵!

那么,就用不着客气了!

两个月来,他跟着师父,可不仅仅只是学医,学针炙。师父漂泊大辈子,见多识广,对仙府和仙符兵更是了解多多。所以,稍有闲暇,会跟他说一些仙府和仙符兵的事。其中,说的最多的就是,仙符兵用符的手段。

这个仙符兵打出来的黄纸符,一出手,便化成了一把冰锥,锐利的尖锥在阳光下,闪着寒光。

是下品冰锥符!

沈云不由暗笑。

哈哈,飞花越柳是最上乘的暗器法门。而仙符兵的掷符术,虽能变化多多,但从本质上来说,也是暗器法门。并且,它在飞花越柳面前,完全落了下乘。

他的飞花越柳已然小成。是问,低劣的掷符术怎么可能逃得过他的一双利眼?

不过,师父反复说过,仙符兵阴险得很!

所以,他没有冒冒失失的用手去接冰锥,而是弹出早已扣在掌心的小石子。

“叭!”

来势汹汹的冰锥在半道上被小石子打了个正着,应声粉碎。

大汉吓了一大跳,正欲再打出夹在手里的第二枚黄纸符。这时,又一颗小石子朝着他,破空袭来。

啊呀,不好!他连忙躲闪。

然而,晚了!

身子还来不及动,他的左肩已然中招。

大汉闷哼一声,整个身子软绵绵的瘫在地上。

看着五步开外的少年,他的双眼惶恐的瞪得浑圆——这位看着不过十来岁的葱嫩少年不知道是何方高人,竟然能用一颗小石子点中他的麻穴!

眼下,他只觉得全身麻木,四肢更是知觉全无!

他惊悚极了,想高声尖叫。不想,发出来的声音却是象小奶猫在喵喵叫。

“你!你……”眼见着少年冷着脸,一步一步的朝自己走过来,他仿佛看到了勾命的黑白无常,胯下喷出一股热流,“我,我是仙符神兵!”

狗屁的神兵!熏死了!沈云嫌弃的捏住鼻子,伸出二根指头,弯腰捡起他落在地上的黄纸符。

这道纸符和前面打出的那道不同,被折成一寸见方的四方形。其中一面的正中央画着一个红色的火焰状符号。

师父说过,这是下品烈焰符,和前面的下品冰锥符一样,因为无须用真气激发,是以,在仙符兵里,通常都只配发给士卒。

这位的保命本事也不过如此,说明他只是仙符兵的一卒子尔。

“我刚才已经知道你是仙符兵卒。”沈云直起身子,冷冷的看着他,“我给过你机会,但是,你太不老实。”

眼前又浮现出牛头坳村的熊熊烈火,还有黑夜里,那一把把高举的滴血长刀,他只觉得自己心底的怒火噌噌的往上窜!

“所以,现在,我很生气!”

话音刚落,他提起脚,“砰砰砰……”对着那家伙的肚腹就是一顿子猛踹。

“啊啊啊……”大汉痛得脸都变了形,偏偏动弹不动,唯有眼泪与鼻涕齐飞。

他拼尽全力求饶,声音却只能在喉咙里打转:“别打了……饶命……我招,我全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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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自以为是的大蠢物

哼,不见棺材不掉泪!

沈云只是想狠狠的教训大汉一顿,本来就没有想要他的狗命,遂打住。

而大汉吃足了苦头,这回,老实多了,立刻象倒豆子一样,全招了出来。

据招供,查大帅统领三县的军政要务之后,从仙符兵里抽调了不少士卒,派到三县做暗探。这位大汉就是其中的一个暗探。

他们私下里划了地盘,整日在所谓的地盘里闲逛,不管仙、良、贱,统统都是他们的监视对象。

“大帅叫我们放亮招子,便宜行事,所以,只要看到有可疑之处,我们都会跟上去,探个明白。”

仙符兵是什么德性,沈云还不清楚吗?闻言,他冷哼:“我身上有什么可疑之处?”

大汉吱唔道:“我最近手头紧……看到小哥衣裳整洁,穿着打扮是从乡下新进城的,想必身上有几个大钱……小哥,我真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弄点活络钱而已……我们有两个月没有发饷银了……小哥要是去其他弟兄的地盘上,也是一样的。”

还“而已”!这帮畜牲,到哪里都是视人命如草芥!沈云大怒,真想一脚踹死他!

不过,他很快冷静下来——自从师父帮他点破牛头坳村被屠的真相之后,他在心里琢磨了许久,越想越觉得,造成悲剧的根源在仙庭,是以,光是杀几个仙符兵,真的不算报仇雪恨。

再何况,从小,他的爹娘,还有长姐,以及他碰到的馆主大人、刘爷爷……包括师父,言行之中,无不告诉他一个最根本的道理:人命关天!

两次死里逃生之后,他在内心深处无比痛恨践踏生命的仙符兵,同时,也正因为自己经历过生死劫难,进而更加懂得生命是何等的宝贵。

象他打猎,也从来都是不贪多的。眼下,不要储备冬粮,他每天的收获便仅够糊口。而且,他谨守山里人的规矩,任何时候,绝对不打怀崽或者带着幼兽的母兽。

在他看来,这是对生命的尊重,是做人的底线。用师父的话说,这叫做“上天有好生之德”。

是以,他无意取大汉的性命——他并没有亲眼看到大汉谋财害命。这厮跟上来后,也没有亮出刀剑之类的凶器。那么,他姑且相信这厮没有要他性命的意图。而他如果就此以暴制暴,轻易取其性命,那么,他与这起子牲畜,在本质上又有什么区别?

但是,这厮着实可恨!狠狠的揍他一顿,是必须的!

沈云蹲下来,搜了大汉的身。

这家伙一看就知道是个爱好收藏的:怀里揣了两个花里胡哨的荷包、五枚黄纸符、一小包切得薄薄的卤猪头肉、一块黑色的兵牌……乱七八糟的,竟有八样之多!

两个荷包,其中一个,一打开,便从中冲出一股子刺鼻的香粉味儿。沈云定睛一看,里头除了一条素净的丝绢帕子,什么也没有。而香粉味,正是从这条帕子上发出来的。

一点用也没有,并且还难闻得很!他嫌弃的连帕子带荷包,一并扔到大汉身上。

另一个荷包有些压手,鼓鼓囊囊的。沈云打开来,里头有两块拇指头大小的碎银,以及几十个大钱。

银钱,他尽数收了。至于装银钱的荷包——呃,半旧不新,主要是花里别胡哨的,难看死了。果断不要!

他将空荷包也扔到大汉身上。

黑色的兵牌,两指大小,正面写着“黄春来”三个字,背面写着“甲营三队”。这玩意儿,旁人拿着也没用。不过,对于地上这位来说,想必很重要……他抬起眼皮子,戏谑的看了黄春来一眼。

后者果然眼巴巴的瞅着他手里的兵牌,紧张得很。

沈云扯起一边嘴角,双手拿着兵牌,猛的一用力。

“啪”,兵牌被他硬生生的掰成两截。

“啊……”黄春来张嘴惊呼。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眼下是,他为鱼肉!

麻穴未解。就算他尖叫,也跟小猫儿哼哼似的。这点子动静,除了惹怒这尊杀神,再招来一顿饱打,还能起别的作用吗?

脸上现出痛苦之色,他将后面的大半截尖叫咽回了肚子里。

沈云又用力将两截断兵牌再一一掰成更小的两截。这已经是他的极限,只能很是遗憾的将四截断兵牌也随手扔了,心道:要是傅大哥在就好了。他肯定能把这玩意儿捏得粉碎!

其余的,象黄纸符、猪头肉等,这些都还不错。他一一细心的检查过,见并无不妥之处,尽数笑纳。

此时,黄春来恐惧到了极点——啊啊啊,接下来,是不是就要取我的性命了!

他后悔极了。今天早上出门没看黄历,招惹了这尊杀神!

不想,对方将他的东西收进竹背篓后,竟然看都没看他一眼,起身扬长而去!

这这这……他难以相信的看着那道背影渐行渐远,直至完全消失在视线之中。

呼——,黄春来重重的吐出一口气,整个人完全放松下来。

运气真他、娘、的好!碰到了一个乡下愣小子!

不过,今日之辱……心底的恨意有如滔天的潮水,瞬间将他整个儿吞没:哼,小兔崽子,简直是找死!你黄爷爷我什么时候吃过亏!

沈云并不知道这些。他没有在县城里久留,径直出城门,上了官道。

被黄春来一耽搁,出城没多远,已接近正午。

带来的白面肉饼都送了人,竹背篓里唯一能吃的是那一小包卤猪头肉。可是,他舍不得吃:洪伯、甜妞和他一样,也有近一年没有沾过猪肉味儿。更何况,这一小包卤猪头肉油光闪亮,切得薄薄的,一看就让人口舌生津。

可是,肚子“咕噜咕噜”直叫唤,真饿啊!

沈云解下竹背篓,从中拿出牛皮水囊喝水。

不想,一时大意,水囊没塞紧,里头的水不知道什么时候流光了。

前面不远有条小河,他决定去那里打点水,再捞条鱼烤熟充饥。

很快,沈云走到河边,喝了一口河水,又将水囊装满。

对面,是一片小树林子,从里头时不时传来几声麻斑的叫声。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心中有些意动:唔,用黄泥包裹着麻斑,烤出来的肉又鲜又嫩,比烤鱼好吃多了!

河水不深。他脱了草鞋,放进竹背篓里,又高高的挽起裤腿,小心的淌过河水。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火堆里,两团包裹着麻斑鸠的黄泥被烤干了。沈云先将黄泥团从火里扒拉出来,搁在一边放凉,起身用树枝将火堆扒熄。这个时节,山里草木茂盛,最易起山火。他还特意用水把热灰浇湿。

忙活完,终于可以开吃了!

沈云捡了一块石头,正欲砸开一坨黄泥团。这时,河对面的官道上,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

沈云对这种马蹄声最熟悉不过。因为不知道有多少次午夜梦回,他都是被它惊醒。

是仙符兵的黑铠骑兵!

顾不得吃烤麻斑,他机警的躲到树林边的一块大石头后面,藏起来,小心翼翼的往官道那边望去。

不一会儿,一队骑兵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看清在最前面带队的那个家伙,沈云不由双手紧握成拳,怒意横生!

该死的,那人正是黄春来那厮!

此时的黄春来已经换了衣服,也是仙符兵的黑铠骑兵装扮。一行人直奔小河。

“咦,气味没了!”黄春来一马当先,在河边拉住马,使劲的吸鼻子,四下里嗅着。

后面的同伙踢踢踏踏的策马跟上来。

“你小子没闻错?”一个小头目模样的人不耐烦的问道。

“大人,自家祖传下来的香踪粉,小人亲手配制出来的,怎能闻错?”黄春来翻身下马,象条赶山犬一样,在河边嗅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他满头大汗的向小头目报告,“大人,气味确实是在这里消失了。”

小头目皱眉,在马背上扭着身子,四处张望。

河边全是石子,根本不可能留下脚印等线索。

“那小子真的是叛军余孽?”小头目看了对岸一眼,低头质问站在马前的黄春来,“你小子没骗人?”

“大人,小人骗谁,也不敢骗大人您哪!”黄春来只差没有指天发誓了,“他真的会隔空点穴!小人就被他点了穴,躺在地上,全身麻软,连说话的气力也没有。他抢走了小人的兵牌,又拿出刀准备活生生的割掉小人的头。也是小人命大。这时,恰好有人路过,才把那厮吓跑。大人,小人看得真真的,那厮手里拿的短刀,呈弯月状,长三寸四,甚是锋利,刀柄尾部有一个圆孔,上面系着红绸子,正是叛军的贼头们惯用的飞雪刀。”

说着,他仰头,伸出脖子,用手指着用纱布包扎的伤处:“大人,您看,这就是那厮留下的。您要是不信,小人现在就拆开给您看。”

白色的纱布上有一大块鲜红的血渍,甚是醒目。

其实,他完全是在胡说八道。

小兔崽子用的根本不是什么飞雪刀。而且,他心里最清楚不过,小兔崽子没有要他性命的意思——脖子上的伤口,不但小,而且也不深。麻穴自行解了之时,伤口早就止住了血。

不过,他吃了这么大的亏,恨不得能亲手撕了小兔崽子,所以,为了哄得队长大人出兵,特意做了点假:用纱布把整个脖子都包扎了起来,并且在上面还涂了老大一滩鸡血。看着怪吓人的。

队长大人是什么德性?他最清楚不过。就这点伪装,足以唬弄过去。

果然,小头目扫了一眼,没再问。

抬眼看向河对面的小树林子,小头目略作犹豫,回头对其他人说道:“贼头只有逃过了河,才不会留下气味。你们进林子里去给我搜!老规矩,得贼首者,奖银十两,仙符十枚,再加一瓶养元散。活的,奖励翻倍!”

“是。”众人纷纷入下黑铁面罩,吆喝着,打马哗啦啦的冲进小河里。

沈云在石头后面看得真切,恨得牙根痒痒。

他不是恨黄春来,还有那队黑铠铁骑兵,而是恨他自己——蠢!自以为是的大蠢物!

第六十九章 第一滴血(上)

“只有你见过贼头的面。”小头目用鞭子指着河对面,对黄春来施令,“你也去!”

黄春来心里直发怵——被中点麻穴的滋味实在是太难受了……

“大人,您看,小人的伤……”他可怜兮兮的伸手摸向自己被纱布裹得严严实实的脖子。

小头目冷冷的瞥了他一眼:“你要抗命?”

“没……小人不敢!”黄春来打了个哆嗦,也入下黑铁面罩护住脸,连滚带爬的上了马,催马跟上同伴们。

眼见着这群人就要过河,沈云躲在石头后面,额头上不由冷汗连连。

怎么办!

他只有一个人,而骑马过河的仙符兵铁骑有六个!另外,河对面还有一名小头目留守!

最重要的是,黄春来给他扣上叛军头目的名号,分明是想借这些仙符兵的手,要他的性命。

而仙符兵为了功勋,连杀良冒功的行径都做得出,现在,有暗探为证,他们怎么可能听他辩解,还他清白?

所以,今天,他要想保住性命,就必须打赢这群仙符兵!

不,不能只是打赢!沈云握紧拳头,眼里腾起阵阵杀意——我必须杀掉他们!

领教了黄春来的无耻与阴险,他不敢再放过这群人。

可是,双手难敌四拳,他要怎么才能收拾掉这些家伙?

冷静!不要慌!

沈云竭力让自己冷静下来,目不转睛的盯着正骑马过河的六名仙符铁骑兵,脑瓜子转得飞快。

首先,见识了黄春来的身手后,他知道这些人看着威风凛凛,却只是低级士卒,拳脚稀疏平常。若是单打独斗,这些人未必是他的对手。但是,他们骑着马,他根本近不了他们的身,很是吃亏。

其次,这些人全身披挂,连脸都用面罩护得严严实实,飞花越柳无处下手,所以,他只能与之近身搏斗。而且,最好是将他们分开,单独解决掉!

师父教他脉案时,时常会提一两句在外行走的所见所闻。其中,偶尔也有提及如何制敌。方法因地制宜、因时而异,但是总的原则却只有一个:尽量用自己的长处去对会敌人的短处!

那么,我的长处是什么呢?

沈云想到这里,心里亮了堂——他生于山林,长于山林,又山里摸爬滚打了近一年。这一年里,他无师自通,学到了不少本事。比如说,如何在山林里隐藏自己,如何利用地形以弱搏强,猎杀野物!

更何况,之前为了捉麻斑鸟,他已经把背后的这片林子转了一圈。论地形,他比那六个家伙熟!

这就是他的长处!也恰恰是那六个家伙的短处!

理清这些,他心中已经形成了一个大致的行动方案——这也是他在打猎过程中养成的一个习惯,即,动手之前,先在心里琢磨出一个行动方案出来,务必做到一击即中。因为他知道,无论什么野物,它们一旦出手,从来都是以性命相搏。而他若失手,野物绝对会全力反击,不会有丝毫的怜悯。

是以,接下来,第一步,他要打掉这些人的马!

这一点,对于飞花越柳已然小成的他来说,不难做到——六名铁骑兵周身披挂,用黑色铁铠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但是,他们的马却除了马鞍、脚蹬等物之外,再无其他防具。

此刻,六名铁骑兵已经到了小河的中央,距他的藏身之所,不到三十步远。

正好在他的有效攻击范围之内!

沈云没有犹豫,从怀里摸出五枚小石子,深吸一口气,敛息屏神,飞撒出去。

手上,小石子刚一出手,他整个人便跳了起来,闪身钻进了身后的林子里——飞花越柳的基本准则之一:不管是否得手,每出一次手,必在第一时间换地方。

嗖嗖嗖嗖嗖——

五颗小石子打着转儿,象五道流星,破空而去。

扑扑扑扑扑!

它们先后打中了最前面的五匹马的一只眼睛。

“咴咴咴……”

这些马无不惨叫,有的抬起前蹄,人立起来;有的当即往前一头栽倒……黄春来跟在最后面,他的马没有受伤。然而,也被惊到了,发起狂来。没两下,它便将黄春来重重的甩下马背。

好吧,他的同伙们也好不到哪里去,轻则成了落汤鸡,严重的,摔得七荤八素。更有倒霉者被别的马误踩,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便丢了性命。

一时间,人仰马翻,惨叫连连。

清澈的河水里,立刻拉出了好几条血线。

“遇袭!遇袭!”活着的铁骑兵们反应过来,鬼哭狼嚎的从水中爬起来,顾不得自己的马,纷纷掉头往回跑。

岸上,小头目被眼前的突变惊呆了。

他猜到贼头就藏在对面的小树林子里,是以,不敢以身涉险。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对方远比黄春来说的要厉害——先前,黄春来向他报告时,说贼头受伤不轻,且看着象是好些天没有进食,一副病歪歪的样子。黄春来还信誓旦旦的说,如果不是一时疏忽,根本不可能着了贼头的道。

是以,他才只点了一小队人马。

早知道……他懊悔的举起鞭子,冲河里的人咆哮道:“废物!都给老子回去!不抓到贼头,老子拿你们的头顶上!”

黄春来因为在最后,是以,最先跑回岸边。

小头目催马上前,冲着他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顿子乱抽:“回去!给老子回去!”

“啊啊啊……”黄春来刚才被摔下马时,头盔掉了。这会儿,鞭子打在他的头、脸上,火辣辣的疼。他不得不抱着头又往河里逃。

其他人见了,哪里还敢过来?一个个哭丧着脸回头,磨磨蹭蹭的往回走。

“快点!一个个要死不活的,没吃饭呐!”小头目很不满意,在马上暴躁的把鞭子甩得“啪啪”作响,却不敢策马再往前走一步。

骑兵们被他逼得没法子,只好整理好盔甲,硬着头皮抽出腰间的佩刀,摆开阵式,向对岸靠拢。

而这会儿,沈云已经找好了第二处藏身的地方。

没想到这群人竟是如此之窝囊,他紧紧握着手里的小刀,对接下来的行动充满了信心。

刚刚,有两个人摔下马后,掉进小河里,再也没有爬起来。是以,六名骑兵还剩四个。其中,三人的盔甲齐全,唯有黄春来丢了头盔。

可能是之前吃过麻穴被点的苦头,他心有余悸,缩头缩脑的躲在最后面。

四人之中,也唯有这厮见过自己的面!还有,这队铁骑兵也是这厮招来的!沈云双眼紧盯着罪魁祸首,又摸出了两枚小石子。

十步、九步、八步……还差三步、两步、一步!

好,很好!黄春来进入有效攻击范围!

沈云没有立刻动手,又放四名铁骑兵往前走了五步远。

嗖嗖——

他果断甩出掌心的两枚小石子。紧接着,身形一晃,闪身藏到右后边七步远的一棵大树后面。那里是他事先看好的下一处藏身之所。

“啊……”黄春来只觉得劲风扑面,紧接着,左眼、还有眉心吃痛。旋即,天地间一片漆黑……

“扑腾!”他的尖叫声戛然而止,满脸是血,整个人象棵树一样,重重的向后倒在水边的石子地里。

“呀呀呀!”

“又、又……”

“贼头!是贼头!”

其余三个人吓得面如土色,险些扔掉手里的长刀。

可是,小头目守在对面岸上,堵住了他们的退路。而且,他有言在先,抓不到贼头,就用他们的人头顶上。在他手底下混了这么些年,他们知道,他绝对做得到。

“不怕,我们有盔甲护着!”其中一个反应最快。看清黄春来的死状,他把头盔戴正,壮着胆子说道,“大人说,贼头有伤在身。他,他只会躲在暗处使暗器!”

“对对对,我们有盔甲,他伤不了我们!”

“暗器的范围有限,我们散开!”

其余两个纷纷应和。

三人一字排开,彼此间隔五六步远,举起长刀,小心翼翼的向小树林里逼近。

沈云藏在树后,心里冷哼。他巴不得这些家伙分散开来呢。他们越散得开,他越好下手。

三人非常谨慎。他们在树林子外面齐齐停住,先往里头看了好一会儿,彼此相到使了个眼色,然后,再一次拉开距离,先后进入林子里。

其中最边上的那个,正好是往沈云这边走来。

沉住气!一定要沉住气!沈云紧握小刀,指尖泛白。

五步、四步……两步、一步!

就是现在!

他象狸猫一样的弹起,长臂一揽,左手准确的掐住那名铁骑兵的脖子,呼的将人按进自己怀里。紧接着,手起刀落,割破了那人颈部的脉门。

“扑!”一道血线飙起。

长刀掉进了草丛里。怀里的家伙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双腿一蹬,断了气。

沈云松了一口气,将尸体轻轻放倒。

这时,走在中间的铁骑兵看到同伴不见了,在十步开外,抖着嗓子问道:“老宁,你怎么了?”

沈云从尸体上摘下头盔,给自个儿戴上,又捡起长刀,直起身子,踮着脚尖,从灌木丛里露出半个头,举起长刀晃了晃。

中间的铁骑兵没有怀疑,继续往前走。

这是第三个目标!

沈云透过黑铁面罩盯着他,在心里对自己如是说道。

第七十章 第一滴血(下)

张大勇其实一点儿也不勇敢,相反,他很胆小。

春末夏初,林深草密。双手紧紧攥着长刀,他提心吊胆的穿行于一人来高的草丛里,只觉得后背一个劲的在淌冷汗。

贼头……贼头在哪里?啊啊啊,您老千万开恩,莫来找我!

一想到黄春来的惨状,他的两条腿便直打哆嗦——呜呜呜,他真的从来就没有想过拿什么奖赏。

身为世袭的仙符兵,他家自高祖那一代起,就全看开了。什么立功封赏,统统都是浮云。按照军中的规矩,士卒从军满十五年,就能退营归家,从此安安稳稳的领饷银居家过日子,不愁生计。而那些平时冒尖的所谓“好兵”,又有几个能做满十五年的?

是以,送张勇入营之初,他爹便再三叮嘱:不要去争那个功啊赏的。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立了功,又如何?反正到头来,功劳是大人们报上去的,自然也全是他们的。所谓的奖赏也只是大人们升了官,一时高兴,从指头缝里漏下来三瓜两枣。所以,他们这些大头兵,保住小命,做满十五年,顺顺利利的退营才是真。

张勇严格遵守他爹的教诲。身为兵油子世家的子弟,他深谙军中的生存之道,即,把小队长当成自己的爹一样的敬着。当然,最重要的是,领到饷银,从来都是转手就分出一半,毕恭毕敬的孝敬小队长。于是,每每碰到危险的任务,他不是屎遁,就是装病。当然,要是打听到是没什么危险,又有油水可捞的任务,他从来都是非常积极的。事后,还不忘将所得的一半分出来,孝敬小队长。而小队长对他的“孝敬”甚是满意,从来没有找过他的麻烦。就这样,叫他平平安安的在军中混了五年。

今天的任务,他也是事先打听清楚了的。得知只是去追捕一个落单且受了重伤的叛军余孽,他觉得这趟任务不难,十之八九就是大伙儿追上去,一顿子群殴。要死的,还是活口,届时全凭队长大人下令。是以,点中他们小队时,他二话不说,便跟着队伍出发了。

哪知……唉,有钱难买早知道!张勇简直悔青了肠子。

如今,他唯有不住的在心里祈求老天爷保佑,并非常诚心的许诺:天帝老爷,您要是保佑我度过此劫,我一定带着三牲供品,去天帝庙给您烧座金山。

然而,事与愿违。老天爷似乎没有听到他的祈祷,或者是,压根就没看上他的那点子供奉。

他麻着胆子,走着走着。突然,从背后面伸出一只手,紧紧的掐住了他的颈部脉门。

眼见,瞥见寒光一闪,他只觉得脖子上发凉。

鲜红的血线冲起来,眼前的世界顿时化作血红。

咦,脖子上有什么喷出来了?这是他脑海里最后闪过的一个念头。

第三个,得手!沈云弯下身子,将尸体轻轻放倒。

林子里,只剩下最后一个了!他长吁一口气,准备起身,查看那人的动静。

不想,就在这时,背后有一道劲风呼啸而来。

背后有人!偷袭!

电光火石之间,他反应过来,连忙往前打了一个滚。

该死的,还是晚了一点点!

“哗啦——”

刀光划过。左臂上被割了一刀。火烧火辣的疼!

“小兔崽子,受死吧!”最后一个铁骑兵不知道什么时候摸到了他的身后。

不等沈云爬起来,第二刀又至!

眼见着,长刀就要横斩下来。沈云急中生智,胡乱从地上挖了一团混着烂草烂叶的泥团,对着那人的面门打过去。

“不好!”那人躲闪不及,被糊了一面罩的泥。

铁骑兵头盔上的黑铁面罩是细网所制。糊上泥后,网孔全被堵住了,眼前便是一团漆黑,与瞎子无异。

那人连忙收刀,一边往后退,一边本能的用手去抹。

危机暂除!

沈云怎么可能让他抹掉泥团后,再卷土重来!当即,忍痛从地上一弹而起,捡起第三个目标落在地上的长刀,从正面直接冲杀上去。

那个铁骑兵也不弱,听到刀风,迅速做出回应。顾不得脸上的泥垢,他举刀迎上。

“当!”

两刀在半空中相撞,火星子四溅!

剧痛从两个虎口同时传来,手里的长刀险些被震出手。沈云闷哼一声,往后退了两步,化去劲道。

而那人也没讨到好,往后退一大步。

不过,他的运气不太好。身后正好是一棵一人合抱的大树。“砰”,头盔重重的砸在坚硬的树干上,象是撞钟一般,“嗡嗡嗡……”余音了了。

“啊!”他惊呼一声,手里的长刀掉落,脚下踉跄着,身体直打晃。

正所谓,乘你病,要你命!沈云抓住机会,提刀再次冲杀上去。

目标:颈根!

呼——,他用尽全力,挥刀横斩!

寒光乍起!

一腔鲜血喷涌而出!

戴着头盔的头颅飞出,“扑”的一声落地,骨碌骨碌的在树底的黑泥地上滚了好几圈。

无头尸体往前踉跄着走了一大步,轰然倒地。

沈云力竭,拄着长刀,单膝跪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外面,对岸,还有最后一个,所以,现在不是歇息的时候!稍微调匀气息,他又咬牙站了起来。

这时,他才发现,两只手血淋淋的。都是他自己的血。先前,与那厮对砍,两刀相撞,两只手的虎口全震裂,鲜血自伤处涌出来,染红了整个掌心。

好痛!

最主要的是,血糊在手心,粘乎乎的,握不牢刀柄。

他咬牙撕下一条衣边,一分为二,在两个掌心各缠两圈,简单的做了包扎处理。

至于左臂上的伤,被刀拉出了一道三寸来长的大口子,皮肉翻开,隐约现骨。血,汩汩的往向淌,才几十息的工夫,半条袖子已然被染红。

这么深的刀口,必须做缝合处理。但,不是眼下。一来,没时间;二来,他手边也没有缝合的工具。

沈云深吸一口气,伸出右手的食、中二指,“叭叭”,干脆利落的将伤口的血道封住。

血很快止住了。但是,后遗症也如影相随——他的整条左臂麻嗖嗖的,完全使不上劲。

如此一来,他的战斗力势必大打折扣。

好吧,两害相权取其轻,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伤口这么深,如若不封住血道,止血,用不了半个时辰,他便会因失血过多,而陷入昏迷。那时,就算外面没有敌人,他也极有可能会死在这片林子里,连尸身也最终将沦为野物的美餐。

又撕下一条衣襟,右手与牙齿通力合作,他简略的包扎好伤口。

收拾妥当,现在,他可以全力对付外面的小头目了。

方案,他早就想好了——仍然是本着以已之长克敌之短的原则,把人引进林子里,除之!

岸边,小头目望着对面的小树林,眉头越皱越紧。六人过河,两人掉进河里,被惊马生生踩死;一人折在林子边上……即便如此,最后还是有三人顺利进了林子里。其中一人还是他最为信赖的小队长。

可是,为什么三人进去半个多时辰了,林子里什么动静也没有?

只是一个受伤的贼头而已,实在不好对付,你们他、娘、的,不会放火烧了这片林子啊!看他能往哪里逃!

全他、娘、的是酒囊饭袋!

他的眼底噌噌的窜起怒火。

然而,转念又一想,他的心里不由“咯咚”作响:莫非那三个废物让贼头给逃了,怕老子降罪,索性也一道儿逃了?然后,他们合伙去附近随便杀一个人,割下头,再回来跟老子讨赏?

以他对自己手下的了解,越想越觉得就是这么一回事。

好吧,他一点儿也不在意,他们仨带回来的头颅是真是假。反正贼头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只要是成年男子的头,他回去之后,都能请到功。

只是……混账东西,也不会滚回一个来,跟老子吱一声,害得老子白在太阳底下晒这么久!

身上的盔甲被晒得发热,裹在身上,捂得他出了一身汗,里衣都湿了,难受之极。小头目先是回头看了看身后。是一个杂草坡,连个遮荫的地方也找不到。只有对面的树林子,绿意盎然,鸟语花香,看着就甚感凉爽——林子里还有鸟叫声,说明林子里早就没了人。再说,贼头受了伤,必定是一心逃命,不敢恋战。半个多时辰,足够那贼头逃出十来里。所以,他完全可以去树林子里一边乘凉,一边等那帮混账回来。

于是,小头目打马淌过河,大大咧咧的冲进树林子里。

一股子带着草木芳香的凉气扑面而来。

“真凉爽啊!”他惬意的解下头盔,脱掉上身的盔甲,随手挂在马屁股后面,四下张望,准备找个舒适的地方,下马小睡一场。

很快,他看中了一处——左前方,十几步开外,有一棵大樟树。树底下铺着厚厚的落叶,分明就是睡觉的好去处!

“驾!”他用脚轻轻踢了踢马肚子,策马跑过去。

不想,半道上,他刚用长刀扒开一蓬一人来高的杂草,突然,座骑“咴咴”惨叫,往前栽倒。他不曾防备,身子一歪,随即被甩下马背。

小头目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坏了,绊马索!

不过,很快,他发现自己错了。

因为他看到草丛下面藏着一个大土坑。

唔,是新挖的。旁边的黑泥堆一看就是新翻出来的……

扑哧——,坑底倒埋着三柄锋利的长刀,齐刷刷的穿过他的胸脯。

“砰!

座骑也掉下来,狠狠的砸在他身上。

天,突然黑了!

第七十一章 多么痛的领悟

沈云象个泥猴一样,右手提刀,从大樟树背后走了出来。

得手了!

除了陷马坑,他还准备有后手——一旦小头目没有走他预先设定的路线,避开了陷马坑,那么,他会从树后偷袭。

总之,哪怕拼一个鱼死网破,他今天也必须与小头目血战到底。

左手完全使不上劲,他只能扔了长刀,弯腰用右手从地上吃力的捡起一块饭碗大的石头,小心翼翼的向陷马坑靠拢。

坑底,传来几声马的惨叫之后,便没了动静。

而小头目自从掉入坑中,更是没有吱过声。

但是,沈云仍然不敢掉以轻心——今天,他受到的教训实在是太多。一时的自以为是,险些叫他搭上自家小命。

终于走到坑边。他高度防备的单手举起石头,伸长脖子往坑底看去。

马,没有动弹。

它的脖子上露出半寸长的刀尖,血淋淋的。

在马的下面,小头目只露出半边后脑勺,也是一动也不动。

显然,这一人一马都串在了坑底的长刀上,死得不能再死。

“呼——”,沈云长长的吐出一口气,随手扔掉手里的大石头。

紧绷的心弦骤然放松,倦意涌上来,他感觉整个身子都绵软无力,就势倒在地上,展开手脚,仰面摊成“大”字。

今天,真是侥幸啊!

先前只顾着收拾这起子东西,什么都抛到了脑后。现在,回想起来,他是越想越怕。

好险!

如果不是他的水囊空了,又渴又饿,他不会在半道上停下来,而是会尽快赶回庄子里。

那样的话,他铁定会给洪伯和甜妞招来杀生之祸!

如果不是他先进林子里打麻斑,熟悉了林子里环境,那么,他还能这般进退自如,占尽地利的便宜吗?

比如说,第三个目标后退时,重重的撞在背后的大树干上,结果,自己把自己给撞晕了,给了他可乘之机。

看似是巧合,其实,也不全是。因为这一处地方,是他跟踪第二个目标时,特意选中的。当时,他怕一击不中,做好了第二次正面撕杀的打算。而这棵大树恰好挡住了第二个目标的退路,于他有利。

结果,他没有想到,那时的情景,正好应了师父曾教给他的一句话,叫做“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跟踪第二个目标,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也被第三个目标给跟踪了。于是,阴差阳错,原本针对第二个目标设计的第二次正面撕杀,便用到了第三个目标身上。

所以,师父说的对,这世上,确实存在运气。但是,运气也未必全是偶然。大多数的运气,其实都是因为事先准备充足的结果。

缓过劲来后,沈云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这里离官道没多远。外边的小河里还泡着两具铁骑兵和战马们的尸体,太醒目了。指不定会招来其他的仙符兵。此地不可久留。

另外,也不知道黄春来什么时候给他下了跟踪粉,他中了招还不自知。让黄春来闻着味儿,带着铁骑兵一路追了上来。

吃了个亏,他不能不有所防备。这些仙符兵的尸体都要处理掉。

沈云强打起精神,将其他铁骑兵的尸体都拖进林子里,统统扔进陷马坑里。

然后,他往坑里打了一枚下品烈焰符。

“嘭——”,烈火腾空而起,瞬间吞没了整个陷马坑。

大约十息之后,火灭了。

沈云再引颈一看,坑底只剩下三把被烧得通红的长刀,以及一些头盔、披挂什么的。

他胡乱的将坑边的黑泥堆扒入坑中,将之填平。

接下来,要处理的是,外面小河里的几匹马尸。

之前,他打算在原地直接用下品烈焰符烧掉这些马尸。不想,下品烈焰符在水里失效了。而这些马又重的要死,就算左手没有受伤,他也拖不动。是以,他只好暂时将它们先放到一边。

处理完尸体后,沈云又细心的抹掉自己留在林子里的诸多痕迹,然后,收拾好东西,再回到河中检查那些马尸。

他除下了马尸上的所有物品,包括马鞍、脚蹬,缰绳,以及背囊等。甚至连铁马掌都用小刀一一削掉。

光溜溜的马尸,又泡在河水里,应该不会再有跟踪粉之类的隐患了吧?

那么,就这样丢在河里。

从铁骑兵和马的尸体上搜下来的这些东西,象银钱、黄纸符这一类的,沈云全收进了竹背篓里。其余的,一律堆在岸边,用下品烈焰符烧掉。而焚烧后的残留物和灰碴,则尽数扫进小河里,冲走。

忙活完,他又出了一身大汗。

最后,他走到上游,仔细的洗澡、洗衣物。一来,他全身上下糊着汗水、血污、泥垢等,走在官道上,但凡长了眼的,都能看出他刚刚经历了什么;二来,他担心身上还沾有跟踪粉,不洗干净,哪敢回庄子?

河边有不少大石头,被山风吹得干干净净的。沈云将洗干净的衣物,尽量拧开之后,一件一件的摊在那些大石头上晒着。而他自己则躲在一块大石头的影子里,一边泡澡,一边吃温热的烤麻斑鸟。

此时,太阳还未偏西。这些大石头又在太阳下晒了大半天,摸着还有些烫手。他的衣服摊在上面,又烤又晒的,不到一刻钟,已然九成干。

沈云穿好衣服,背上竹背篓,匆匆离去。

怕洪伯看到自己左臂上的伤,他没有走前面,而是特意绕到后面,从竹林里悄悄的回到自己住的小屋里。

先前,他从一个铁骑兵的身上找到了一只白瓷小药瓶。仔细辨认之后,他发现那是一瓶刀伤药,当场就给自己用上了。洗了澡之后,他又重新上药、包扎伤口。

两个虎口的伤,是小伤,如此处理也就成了。

麻烦一点的是左臂上的那一处刀伤。伤口那么深,几乎现骨,是以,仅仅是上药的话,一旦松开血道,便连血都很难止住。必须赶紧做缝合处理。

好在,上个月,他跟师父学习了缝合术。屋里还备有针、线等物。

沈云找出自制的医药匣子,从中翻出两根银针,分别插在左臂的两处穴位上——缝合术很痛的,所以,进行缝合之前,郎中往往要先煮碗麻药给伤者喝下,令其暂时昏睡。而他现在是自己给自己缝合伤口,麻药自然是不能喝了。于是,只能采用第二种方法,用银针封住左臂上的两个痛穴。效果当然比不得麻药,但好歹也能减轻一些痛感。

接着,他点亮油灯,从匣中翻出一根弯头针,穿上线后,将针在火上灼烧。这是常用的消毒手段之一。除此之外,还可以用烈酒擦洗弯头针,也能达到消毒的目的。后者,效果更好。他屋里没有烈酒,是以,只能退而求其次。

当针头被烧得发红,便可以了。他吹灭油碗灯,等针头的红色消褪,深吸一口气,开始着手缝合。

“滋——”,针头穿过皮肉时,还没那痛。最痛的是,将棉线拉过皮肉的时候。即便痛穴被封,整个过程也无异于酷刑。

豆大的冷汗,自他的额头滚下。“叭嗒、叭嗒”,象断了线的珠子一样,落在小木桌上,摔成数瓣。

五针之后,他的衣背尽湿。而小木桌上已然积了一小滩汗渍。

可是,伤口才刚刚缝合一半。

沈云痛得眼冒金星,汗如雨下,不得不暂时停下来,缓一缓……

在心里,他甭提有多后悔了,不停的骂自己:沈云,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姑息养奸,自以为是!

越到后面,越是难以忍耐。剩下的五针,他中间歇了两次,才缝完。

又重新上了药,他将伤口重新包扎好。

换上一件干爽的衣服,略作收拾,沈云强打起精神,去前面找洪伯。

“咦,云哥儿,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洪伯一眼就看出,他的脸色甚是难看。还有,头发湿漉漉的,身上的衣服也换了,不是早上出门前的那一身。

沈云说出事先编好的腹稿:“没事。回来的时候,看到仙符兵在搜叛军余孽。怕被他们缠上,我绕小道回来的。走得急了些,出了一身的汗,衣服都汗湿了。刚刚,我回屋才换了。”

洪伯的注意力果然被成功转移。他皱眉问道:“他们是往这边搜过来了吗?”

沈云摇头:“不知道,我不敢多看。洪伯,他们是沿着官道搜人。这些天,我们要小心些,防着他们进庄子祸害人。”

“嗯。今晚,你睡觉时,要警醒一些,莫睡得太沉了。”洪伯连连点头,“明早,我去官道那边瞅瞅。”

见他上了心,沈云暗地里放下心来。同时,再一次后悔,骂自己害人害己。

左臂上的伤虽然做了缝合术,但在拆线之前,仍然不能用力。不然,伤口若是绷开了,会很麻烦。是以,沈云不得不暂停打猎。接下来,他上午带甜妞在庄子里转一转,挖野菜、捡柴火,吃过午饭后,便呆在屋子里读《药典》、脉案,练字。

而洪伯误以为他是特意留下来,保护甜妞和自己,所以,才没有和往常一样进山打猎,心底甚是感激。同时,他也更加警醒,一天要往官道那边跑三次,察看仙符兵的动静。

很快,又是师徒见面的日子。

正午,沈云赶到石崖下。

“你受伤了?”林焱闻到了淡淡的伤药味儿,不由皱眉,“怎么回事?”

沈云不敢隐瞒,一五一十的道出事情始末。说完后,从怀里掏出一把黄纸符奉上:“这是徒儿从他们身上搜出来的符。里头有好几种,徒儿不知道是什么符。”

林焱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先看你的伤!”

“是。”沈云将左袖捋起来。

林焱拆开纱布,看到仍然有些红肿的伤口,点评道:“嗯,伤口缝合得还算齐整。用的刀伤药不错,你也处理得当,过两天就能拆线。”翻起眼皮子,戏谑的问道,“缝针,痛不痛?”

“痛!真的痛死了!”沈云垂下头,嗡声应道。

林焱冷哼:“痛才好,能叫你长些记性!被那起子畜牲害得家破人亡、两次死里逃生,你就没长一点记性!知道什么叫做‘打蛇不死,必遭蛇咬’吗?哼,活该痛死你!”

“是。”沈云连连点头,“这次的教训,徒儿一辈子都不敢忘。”

第七十二章 伤逝

林焱一直认为,很多事,只能点到为止,多说无益。比如说,吸取经验教训。

他没有再多说,替沈云重新包扎好伤口后,换了个话题:“那些符呢?拿过来,为师看看。”

“是。”沈云双手奉上那些认不得的黄纸符。

林焱一边看,一边给他详细讲解:“这是五雷符,是中品符,使用时,须在符中灌入真气;这一枚,是雨符,也是一样的……”

沈云越听越沮丧。四枚他不认得的符,全是中品符。眼下,他没有凝结出真气,是以,一枚也用不了。

林焱将黄纸符又归还给他,笑道:“一口吃不成胖子。同样,凝结真气也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当年,为师也是苦练了五载,才凝结出真气。莫急,慢慢来吧。”

嘴上是这么说,其实,在心里,他却比沈云更急切,恨不得后者能马上凝结真气。因为他伤了根本,如今已是灯枯油尽,全是靠着一股子心劲强行拖延时日。

经此一事,他决定再多跟沈云说一说外面的事——世道艰难,人心险恶。他又不能护着这孩子,那么,乘着现在他还在,多教教吧。

接下来,他跟沈云说起了跟踪粉的事:“徒儿,你说的跟踪粉,是常见的跟踪手段之一。出招的手段五花八门。象你这次,跟踪粉应该是洒在那块素色的丝绢上。花里胡哨的荷包,还有你闻到的刺鼻香粉味,都是那厮用来遮人耳目的,让人误以为,那些不过是女人贴身的东西。寻常人见了,最多觉得他恶心,不会特别提防,却不知已经着了他的道儿。”

沈云咋舌:“那厮的心眼真多!”

林焱轻哼:“这算什么。知人知面不知心。你要记住,在外面行走,多看少说是第一要领,最忌粗枝大叶。不然,死了都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沈云正色,牢牢的记下了这句话。

林焱见状,又笑道:“谨小慎微,是没错。但是,也不能因此而缩手缩脚。徒儿,你要记住,这世道,最终还是得看拳头。在真正的强者面前,无论什么手段,都只是无用的伎俩。所以,象黄春来这样的,看似精明能干,实则是上不得台面的跳梁小丑。死得最快的,往往就是这一种人。徒儿,你当引以为诫。”

沈云听明白了师父的教诲,恭敬的点头称是。

又过了半个月,经络图全部讲完了。而沈云也背了数以百计的脉案实例,同时,探脉的准备也基本达到了林焱的要求。于是,后者开始正式教他切脉和行针诊病。

这时,沈云背得滚瓜烂熟的脉案全派上了用场。因为林焱就是以这些实例为基,教他如何一步步分析病理,进而确诊,最终制定详细的行针方案。

当然,光是这样,是学不好针炙之术的。是以,第一次讲完针炙术,林焱便叫沈云为自己针炙。

正所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况且,师父教自己尽心尽力,有如亲生。沈云哪里敢!

结果,林焱坚持道:“徒儿,你跟为师学了这么久,难道还看不出来为师身体染恙?你要记住,医者父母心。为师不适,请你施针。那么,你就是医者。现在,在你面前,只有病患,没有师父。”说着,他褪下衣袍,露出后背,“来吧,按为师说的,开始行针。”

先前有宽大的黑袍遮掩,沈云还只觉得师父偏瘦。然而,此刻看到师父后背上现出嶙峋的骨头,他才真正意识到,师父的身体已不是能用一个“瘦”字来形容。

他知道师父生病了,但是,师父的病却比他想象中的要重得多!

然而,他才刚刚开始学医术,根本是无能为力。

“是,徒儿谨记。”沈云含泪应下。

林焱暗中松了一口气,淡声报出第一个穴位名:“大椎。”

沈云敛心屏神,默了默神,再睁开眼时,双眸明亮,一片清明。他准确的下了针。

林焱感觉到他的手法甚是平稳,满意的颌首:“徒儿,你平常已经练习过多次,是吧?”

“嗯。”沈云如实以对。为了练习针法,他最初是在红薯上行针。觉得手法熟练了一些后,便开始拿活捉到的猎物练手。如此练习了十几天,他渐渐意识到,要想下针又准又稳,光是练手法是不够的。还必须能准确的认穴。而动物与人体的穴位又不相同。是以,他开始尝试拿自己当练习对象。

不想,一个大胆的尝试,效果出奇的好:不仅大大提高了他的手法和认穴准确度,而且让他发觉到穴位与经络脉动之间存在着细微联动关系。而后者,是脉案和师父都不曾提及。

比如说,他能用小石子准确的点中黄春来的麻穴,就是因为之前摸准了后者的颈部脉门的脉动状况。

只是这种联动关系,他只可意会,不能言传。他不知道该怎么跟师父说,故而,一直没有说。

林焱听了他的回答,叹道:“怪不得你才背了经络图,就能用小石子隔空点穴。原来如此。”

一时之间,对于自家徒儿的学医资质,他完全不会评判了:说徒儿资质过人,真的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但若真是资质平平,当年他学医近两年后才有的领悟,徒儿却只花了半年的时间!

所以,资质这种东西,其实玄妙得很,并不得一概以论之。

关于资质一说,祖师传下来了一套评价标准。他一直坚信不疑,大半辈子都是在按这套标准挑选徒弟。然而,如今,他有些动摇了。同时,心里不由冒出诸多期待:也许徒儿今后的造化,会远超我的预料。

于是,他决定再次加快进度。下一次师徒会面时,他扔给了沈云一本手札:“这是太师祖留下来的游记之一。太师祖一生走过无数山川,留下数十本游记。沿途风景、所见所闻、奇花异草……都有记载,包罗万象。你看完这一本,再来跟为师换另一本。”顿了顿,又道,“认真读,不许囫囵吞枣。三天里只许换一本。”

“是。”认得的字多了以后,沈云便爱上了看书。可是,书本是武馆里才有的奢侈品,哪里能随随便便买得到?除了先前从拳馆带出来的几本药书,他的唯一书源便是师父。

现在,听师父说,象手中这样的游记,还有数十本,他能不欢天喜地吗?

是以,他一回到庄子里,便迫不及待的开读。

结果,太师祖笔中写描述的世界太过精彩,他一读就上了瘾。下午,费了很大的工夫,他才把自己从太师祖的手札里拔出来,按计划去练习飞花越柳,以及写字。

好吧,上午的打猎关乎生计,也不能耽搁……即便是这样,第二天下午,他也读完了整本手札。

啊啊啊,根本不过瘾!

他又从头再开始读……这就样,三天里,这本手札被他读了四遍。里头的很多段落已然熟读于胸,能够背下来。

不想,歪打正着,师父换书时,竟然是要抽背手札的!抽背三段,至少要能背出其中的一段,才给换!否则,三天后再说!

沈云很幸运。师父这次抽中的三段,都是他认为最精彩的部分,反复品读过。是以,他全背出来了。

林焱甚是满意,换了另一本给他。

就这样,沈云觉得日子变得更加充实,且充满了期待。不知不觉之中,夏去秋至、秋去冬来,大半年又过去了。

自从沈云给林焱针炙之后,后者的气色渐渐好转,到了夏末时,削瘦的双颊上,竟然带了些许血色。

并且,沈云针炙时,也发现师父的脉息渐渐转强。

这些都是身体好转的表征!

他高兴极了。

不想,天气转凉之后,林焱的脉象突然急转直下!脸上好不容易养出来的那点血色迅速褪去。

终于,在深秋一天,沈云从师父的脉象里探出了回光返照之意。

“师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判断,望着目光灼灼的师父,眼泪不由自主的夺眶而出。

林焱身为医者,自然是知道自己已经撑到了尽头。见状,他甚感欣慰,点头笑道:“没错,你切脉很准。”

“师父!”沈云大悲,一时完全不能自持,伏在他的膝头放声恸哭。

林焱伸手轻抚他的头发:“师父是伤了根本,能拖到现在,陪你这么久,已属不易。如今,你学得好,师门传承没有断在为师手里。为师心愿达成,也没有什么放心不下的了。正所谓,落叶归根。尘归尘,土归土,为师不过是此生走到了尽头,将要回归本源。”

沈云却不是这么想的。从前是爹娘、奶奶,然后是长姐,再是刘爷爷……这些最爱他的人,同时也是他深深爱着的人,一个个的都离他而去。现在,师父也要永远离开了。

为什么!他就一个也留不住呢!

“不,不要,师父不要离开徒儿!”此刻,沈云声泪俱下,一改平时小大人的形象,变回了真正的九龄孩童。

林焱情动,面现悲意:“徒儿,为师一生修行,然而,终此一生,也未能脱凡超俗,进入先天之境。此乃人生之最大憾事。唯望徒儿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有朝一日能步入先天,成为真正的修士。”他曾以为他已看透生死,然而,当死劫真正来临之际,他才发现,自己可以从容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却是心有不甘。就和师父当初一样!

祖师说,“不知‘道’,不入先天”!

师父临终前说,他修了一世的道,到头来,仍不知何为“道”!大恨!

如今,他亦是!

沈云越听越伤心,简直是泣不成声。

林焱敛去心中的悲苦,用力将他从自己膝头扶起来,扳着他的肩膀,正色道:“徒儿,祖师临终之际,曾立下血咒。我师门历代,生为天神宗的人,死为天神宗的鬼。如若身死,皆将魂归宗门。师父说,宗门在正东方。徒儿,将来你若能脱凡超俗,届时要记得向正东方洒一碗桂花酒,告之为师,什么是‘道’!”

“是,师父。”沈云完全听不懂,但,他知道,这是师父最后的心愿,是以,按住悲痛,使劲的点头。

林焱松开他,展开双臂,仰天长啸,大呼:“道!何为道!”

其声竟有如金石相击,震得石崖之上“沙沙”落石。

这是沈云头次看到师父如此失态,一时怔住。

“噗!”林焱突然双目圆瞪,喷出一口血沫子。

待沈云回过神来,只见师父已放下双臂,与往常一样,盘腿而坐。唯一不同的是,他那白发苍苍的头,无力的垂在胸前。

沈云轻轻推了推他。

他的身体象山一样,轰然后倒。

这一刹那,天地骤然失色!

“师父——”

第七十三章 幻阵

情急之下,沈云冲上前,一把抱住师父的身体,莫让他撞到后面的石崖。

不想,变故突生!

石崖象变戏法一样的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间小小的茅草屋!

怎么可能!

沈云记得很清楚,第一次进入此山之中,这里就是一面长满青苔的大石崖!

然而,他的眼前,确确实实是一间半旧的小茅草屋。低矮的门洞上没有门板,挂着一块泛黄的旧兽皮充当门帘。帘上有一行炭字:徒儿,进屋。

正是师父的笔迹!

沈云傻傻的抱住师父尚且温热的身体,脑瓜子里一片空白。

“是,师父。”良久,他终于回过神来,轻轻的将师父平放在地上,心道:师父医术高超,自知时日不短,特意留字,叫我进屋,想必屋里定有交待。

至于,为什么石崖突然变成了茅屋,根本就不是眼下的重点,好不好!

他对着师父叩了三个响头,擦干眼泪,轻声禀报:“师父,徒儿按照你的吩咐,现在去屋里看看。

茅屋很小,他揭开门帘,里头的情形一览无余:地上,铺着厚实的兽毛皮,颜色杂乱,至少用了五种兽皮拼凑起来。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兽毛浓密、厚实。

正对着门,摆有一张两尺见方的简易短脚木桌。这是屋子里唯一的木质家什。它没有上漆,做工粗糙之极,四只桌腿就是四截粗细不一的粗树枝。

桌上,除了一个半尺见方的朱漆木匣,什么也没有。

另外,靠着里边的左边角落里,摆着一个折得四四方方的白狐皮褥子。

以上是屋内所有的摆设。

茅屋虽小,却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正如师父的为人。

一直以来,沈云的心里都有一个疑问:师父住在哪里?

因为一年多来,他在附近的山林里打猎,却从来没有发现过师父居住过的痕迹。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原来,师父一直就是住在这间小小的茅屋里。

师父把朱漆木匣摆在如此显眼的位置,是不是在里头留了书信呢?他挠了挠头,脱掉草鞋,进入屋里,在小木桌前跪坐下来。

他定睛细看朱漆木匣。

这是一件旧物,做工精美,每一面都刻着好看的花纹:有云、有莲花,还有叶子。它们活灵活现,就象真的一样。沈云长这么大,从未看到过这么好看的木工雕花。

师父生前应当是非常珍爱它的。因为它被擦得锃亮,哪怕是最细最小的雕纹里也看不到灰尘。

匣子的正面有锁,是黄铜所制,和师父生前跟他提过的那种机关锁一模一样。

沈云在小锁的左侧面果然找到了一个不太显眼的小突起。

他深吸一口气,在小突起上按了下去。

“叭嗒!”

一声脆响,黄澄澄的机关锁应声弹开。

沈云打开匣子,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块叠起来的白色细棉布。

他将之拿起来,立时,一道柔和的乳白色亮光将原本昏暗的茅屋照得通亮。

所有的亮光都是匣子正中搁着一枚大珠子发出来的。

此珠呈乳白色,比鸡蛋黄略大一点点,非常圆润,其照明之效果,十只油碗灯也不能及也。

沈云又是生平头次看到这样的宝贝,心道:难道此珠就是祖师在手札里提到过的夜明珠?

不过,惊艳过后,他的注意力又回到了手中的白布上面。

因为他看到上面有墨迹渗过来。

果不其然,展开一看,布上全是师父的字迹。

“沈云徒儿,见字如晤……”仅读了个开头,沈云的视线被汹涌而出的泪水模糊了。

没错,这是师父写给他的信,也是师父让他进屋的原因所在。

“师父……”沈云用袖子擦干眼泪,忍住悲痛,继续往下看。

信的开头,师父写道,他原本是义军的左路长史。在攻打石秀县的中途,义军遭遇伏击,苦战落败,不得不退回省城。突围时,他先是中毒,再是后背被重击,与左路军失散,逃亡至此。

沈云知道,师父嘴里的义军,即仙府,及众人口中的叛军。

这一年多里,师父虽未正式提及过叛军,但是,从他的只言片语里,沈云可以看出他对叛军的态度。

再联想师父出现的时间,沈云其实在心里对师父的真正身份一直有所有猜测:师父很有可能就是仙府大力缉拿的所谓“叛军余孽”。

不过,他一点儿也不怕。因为仙符兵的种种行径,令他深恶痛绝。而众所周知的,叛军是仙符兵的敌人。更何况,他从未亲眼看见过叛军和传闻中的一样,到处杀人放火。

现在,师父在信里承认了“叛军余孽”的身份,他只觉得心里非常平静,完全不感到意外。

接下来,师父在信里解释了茅屋为什么会变成石崖。

原因很简单:他在茅草屋周围布了一个幻阵。而他平时坐的位置,正是阵眼所在。他死后,沈云定然会上前替他收敛。如此一来,沈云就会进入阵眼。届时,幻阵立破。

至于什么是幻阵,阵眼又是什么,师父在信里写道,这些现在也跟他说不明白。

“为师怀里有一只百宝囊,待徒儿有朝一日凝结出真气,便能打开此囊。那时,徒儿自然能从囊中找到相关书籍释疑。”

接下来,师父在信里交待了自己的后事:百宝囊,还有桌上的朱漆宝盒,都是自祖师传下来的宝物,他将两样宝物都传给沈云。而沈云若是将来能脱凡超俗,此两样宝物便是寻常之物,包括里头的所有事物,传不传与后辈弟子,皆可以自行决定;但是,如果沈云将来和他一样,终其一生,都只是凡人,则这两样宝物,必须代代相传。

另外,茅屋里的一切,沈云但凡看上的,都可以拿走。不想拿走的,与他的尸体,还有茅屋,一并火化。

“祖师曾云,缘起,缘灭,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为师至死堪不破‘冥冥之中’是何意。在此,借用祖师之语,劝徒儿莫悲伤。为师已魂归宗门,与师父团聚,又有师门历代尊长庇护,并非孤魂野鬼,徒儿亦无须悲伤。只是,徒儿,将来若是得幸超凡脱俗,莫要忘记,向正东方酒祭为师,告诉为师,何为‘道’。为师死亦瞑目也。”

最后,是落款:青木门五代记名弟子林焱绝笔。

沈云听师父说过,这是祖师临终之令:天神宗一日不光复,则其门下弟子永远都只能是记名弟子。

不过,师父也说过,此一时,彼一时,他用了一生的时间才看破复宗之大业,叫沈云不必强求。

看罢师父的绝笔信,沈云心里依然悲恸不已。只是,师父有令,他定当服从。况且,师父的后事是最要紧的,耽搁不得。

他强按住悲痛,开始料理师父的后事。

因为师父在信里说了,死后要与茅屋一并火化,所以,他去外面,将师父搬进屋里,平放在小木桌后面。然后,将屋角的狐皮褥子展开,给师父盖上。

林焱心中有大憾,至死是双目圆瞪。

沈云先前不知其中原故,不过,看完信,他多多少少知道了一些。什么是道?他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这样的问题,眼下自然是无法回答师父。

“师父,将来,徒儿一定能告诉您,什么是道。到时,徒儿一定开一坛师父最爱喝的桂花酒,向正东方祭拜您。”他在林焱的尸体前又叩了一个响头。

待他起身,再抬头一看,心中惊诧不已:呀,师父的眼睛全合上了!

按照林焱的遗言,沈云在他的怀里找到了一个小巧而精美的圆形大红荷包。

此物和小木桌上的朱漆木匣一样,用同色丝线绣着精美的云朵、莲花和叶子等花纹。

沈云暗中惊叹不已:祖师过世已经有两百多年了,这两样宝物却宛若新物。可见,祖师之神通广大!

听师父的意思,这只巴掌大的百宝囊里藏有不少宝典秘籍。真是神奇!

只可惜,他现在没能凝结真气,无法打开宝囊。

沈云很是遗憾,将百宝囊小心翼翼的收入怀里。

然后,他又去看红漆木匣。

除了夜明珠,里头还有一个银白色的皮囊,一本线装书,以及三只大肚白瓷药瓶。

皮囊虽小,拿在手里却沉甸甸的,非常压手。沈云打开一看,里头分了很多层,每一层皆密密麻麻的插着银针,心中顿时明了:原来,这就是师父惯用的随身武器万针囊。

现在,师父将它传给了他。

三只药瓶的大肚瓶身上都贴有纸质的标签。沈云一一拿起来察看,标签上分别写着:补元散、回春散、百花玉露丸。

他知道这三味药:补元散是武者们常用的丹药,有补气凝神之效;回春散是上好的内伤药;百花玉露丸是师门秘制之药,可解百毒。

三味药都是价值不菲的高档成药。他才学了半年的制药之术,手艺嫩着呢,还没有学配制这三味药。

如今,师父不在了,也许我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学习配制高档成药……沈云叹了一口气,拿起药瓶底下的那本线装书。

封面上没有字。

他翻开一看,心中的悲意再度翻涌——此书是师父手写。连墨迹都是新的。里头有补元散等三味药的药方,以及配制过程,和师父的配制心得。

不用说,这是师父自知时日不多,所以,写下此书,教他配药。

书中哪是药方与心得?分明是师父的一片良苦心用!

“师父!”他拿着书,又一次哭倒在林焱的跟前。

第七十四章 什么是道

沈云在小茅屋里陪了师父最后一个下午。太阳偏西时,他遵照师父的遗言,用一枚下品烈焰符,将其遗体与小茅屋一并火化掉。

整个过程里,石崖没有再出现过。沈云猜测,师父生前布下的幻阵应该是没有了。

所以,他在林焱生前常坐的那个位置上挖了一个坑,将火化后的灰烬尽数收入此坑中,填埋起来。

最后,他在附近挑选了一块比较平坦的青石立在坟前,正面用小刀刻上“恩师林焱之墓”。落款是“弟子沈云泣立”。

待沈云料理完林焱的后事,回到庄子里,天色已晚,暮霭沉沉。

洪伯牵着甜妞,站在进山的小道上。两人都伸长脖子,着急的往山里张望。

沈云的身影一出现,他们便双双急切的迎了上去。

“云哥哥!”

“云哥儿,”走到近前,洪伯上下打量着,问道,“你没事吧?”

沈云一把抱起扑到跟前的甜妞,摇头答道:“我没事。在山里,不小心转迷糊了,耽搁了不少时间。”

林焱生前,反复强调过,拜师之事,不得与任何人说。是以,洪伯一直不知道,师父的存在。今天之事,他只能另编借口。

“啊,难道是碰上了‘鬼打墙’?”洪伯素来信任他,闻言,不疑有他,神色大变。

一提到“鬼”,甜妞不由打了个哆嗦,连忙搂着沈云的脖子,瞪大眼睛问道:“外公,什么是鬼打墙?”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先回家。”洪伯紧张的瞅了一眼腾起夜雾的山里,招呼沈云快走。

一路上,洪伯神色凝重,忧心忡忡。

回到家里,甜妞忍不住,再次问道:“外公,什么是鬼打墙呀?”

洪伯心事重重的应道:“就是撞邪了,老在一个地方打转,走不出来。不是什么好事,小娃娃,莫多问。”

“哦。”甜妞闻言,不再发问,噌噌的跑去厨房里,找吃的去了。

“云哥儿,你有觉得哪里不舒服没有?”洪伯走到沈云跟前,关切的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唔,没有发烫。”

沈云现在是人累,心更累,疲惫不堪。闻言,无力的摇摇头:“没有。就是走累了。”

洪伯愁苦的叹了一口气:“听老辈人说,撞上这种事,一定要杀只雄鸡,去观里烧香去邪,再求道平安符的。小娃娃家还要讨碗符水喝,压压惊。”

可是,现在,上哪里去找雄鸡?

略作犹豫,他又道,“也许野鸡也是行的。家里刚好还有一只刚腌好的野鸡,是公的。云哥儿,明天你不要进山了,陪我去一趟观里。”

那怎么行?按牛头坳村的规矩,亲人过世,头七天里,天天要供奉一日三餐的。沈云想都没有想,摆手回绝了:“我真的没事,不用了。我前些天路过那里,观里的荒草都快有一个人高了。原来的主持也不知跑哪里去了,我们去了,要找谁做法求符?”

洪伯也有一年多没去过观里了,闻言,只好作罢:“我再想想办法,先吃晚饭。”

吃过晚饭,他想出办法来了——他在床头的小钱罐里翻了半天,最后从中找出一枚最旧的铜钱,细心的用红线串起来,亲手给沈云戴在脖子上。

“云哥儿,老辈人说,铜钱越旧,越能镇邪。这枚铜钱,你千万莫离身。”他反复叮嘱道。

“哎。”其实,沈云本来就不信鬼神。读了太师祖写的数十本手札之后,长了不少见识,更加不信。只是,看到自己随意编出来的一句谎言,却搞得洪伯如此紧张、不安,心里非常过意不去。他愧疚的配合着戴上旧铜钱,满口应下。

听到洪伯又提到“老辈儿”,他心中一动,脱口问道:“洪伯,什么是道?”

洪伯愣住了:“道?什么道?去县城的道,你不是很熟吗?”转念一想,反问道,“云哥儿,你是想回石秀县吗?不认得道?”

沈云虽不知师父反复提到的“道”是什么,但是,他用脚趾头也猜得到,此“道”非彼“道”,绝非洪伯所说的意思——后者分明是路的意思嘛,三岁的小娃娃都知道的,师父岂能不知?

“不是。”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心里更感无力,“拳馆都被烧了,馆主大人和傅大哥都去了省城,我回石秀县做什么?”

“眼下,省城也去不成啊。”洪伯唉声叹气的连连摇头,“查大帅的兵还围着呢。快一年了,外面的人进不去,里头的人也出不来。唉,作孽啊!也不知道先生现在怎么样。”

那次,听云哥儿说,仙符兵在附近的官道上搜叛军余孽,可把他给吓坏了,连着好些天,天天要跑去官道上打探三次,生怕仙符兵找到这边来祸害人。

还好,仙符兵没有找过来。但那种胆心吊胆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而省城那边的人,这大半年来,一直都是这样过活的。他只要想想就觉得是活遭罪。

“等兵退了,我想去省城找馆主大人。”既然提到了馆主大人,沈云乘机说出心中的打算。

“应该的。”洪伯满口应下,“县里有专门跑省城的车行。我还有些银钱,等道上太平了,给你租一辆小马车。”

“我有钱。”沈云摆手,“等退了兵,再说吧。”

他身上不缺银钱:刘爷爷把毕生的积蓄都给了他。而他一直没有大开销,这笔银钱都存着,总共没花几个大钱;最主要的是,他收拾了那几个仙符铁骑兵,从他们身上搜到了差不多三百两银子,还有四百多个大钱。

这无疑是一笔巨财。刘爷爷一辈子存下来的银钱,也不及其零头。搁在兵祸之前的石秀县里,能在东安集里买三个最好的大铺面。

也是,现在外头兵荒马乱的,哪儿也去不了。洪伯又叹了一口气,看着门外黑沉沉的夜色,脸上浮起无限憧憬:“等兵退了,跑出去的人也该回来了。到时,世道太平了,我们再把荒了的田地重新整治好,种上粮食,日子就好过喽……”

这天晚上,沈云做了一个梦:

在他的跟前突然出现了好多好多条路。每一条路上,走着各色各样的人。

他定睛细看,在其中一条泥巴路上找到了洪伯。后者春风满面,赶着大黑,在道上犁田。

沈云正要上前打招呼,不想,竟然一脚踏空,象是掉进了万丈深渊里……

“啊——”,他猛然惊醒,满头大汗的翻身爬坐起来。

月光如水,冷冷的从窗口照进来。

原来是个梦。

沈云用袖子擦干净额头上的冷汗,松了一口气,喃喃自语道:“肯定是我白天老是在想,什么是道,所以,才做了这样的梦。”

他不是在胡乱猜测。因为类似的情形,太师祖的手札里有提到过。太师祖将之称之为“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什么是道呢?他重新躺下,望着外面的月光,渐渐的又陷入了无边的黑甜之中。

接下来的七天里,沈云皆在林焱墓前供奉一日三餐。兵荒马乱的,吃食尤其精贵。他又不能对洪伯说,故而,他能供奉的不过是自己的干粮,还有采到的野果和烤熟的猎物之物。

和师父在世时一样,供奉时,他仍然是盘腿而坐,说些自己这些天里的见闻。

“师父,什么是道,徒儿想破了头,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冥思苦想了七天七夜,他仍是一头雾水,决定暂且放下。

第七天的傍晚,他特意在墓前禀报:“太师祖的手札里说过,顺其自然。徒儿慢慢想,等到想出来的那一天,再来告诉师父。”

头七过了,沈云不再一天三趟的往林焱墓前跑:一来,眼见着冬天就要到了,他要多储备过冬的肉食和柴火,忙得很;二为,师父已经过世,就算他在墓前从早守到晚,也不能唤回师父,只是徒增伤心而已。

从此,他和以前一样,只是每三天的正午,过来在师父墓前歇歇脚,一边吃干粮,一边跟师父说说心里话。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秋尽冬来。

年底的时候,洪伯终于等来了盼望已久的好消息——仙府有好几趟官差老爷们飞马在官道上报捷:“捷报!捷报!省城叛军被破!仙符兵大获全胜!”

“这下好了,兵祸真的要过去了!”洪伯气喘吁吁的从官道上跑回庄子里,气还没喘匀,便欢天喜地的告诉沈云和甜妞这个好消息。

沈云对仙符兵真的没有一点点好印象,闻言,面上不显,心里却道:谁知道会不会又是虚报?这一年来,那个捞什子的查大帅都派人报过几次捷报了?结果,省城又哪一次是被他攻破了?

不想,这一次却是真的。接下来的几天里,官道上,官差老爷们的快马来来往往,络绎不绝。各种消息迅速传开:省城被破、叛军头领被生擒、仙庭频布大赦令……

正月里,去省城的官道在封锁了近两年后,终于通了。

洪伯跟沈云商量:“云哥儿,要不要去省城找先生?”

“先不着急,等路上的关卡全撤了再说。”沈云故意装出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拍着心口说道,“上次回来,仙符兵在官道上打抢,差点没把我吓死。”

其实,自从收拾了那一队仙符铁骑兵后,他根本不怕几个拦路的仙符兵。以上所言,纯属借口。

眼下,他真正担心的是:他若是走了,庄子里只留下洪伯和甜妞两个。老的老,少的少,没有他帮衬着,他们俩怕是连烧的柴火都要犯愁。

相依为命这么些年,洪伯哪能不知道他的心思?闻言,他没有再多说,只是歉意的轻拍沈云的肩膀。

当初的小娃娃长得只比他矮小半个头,象极了山里挺拔的青松,不知不觉之中,已然成了他和甜甜的依靠。

是他们爷孙俩拖累了云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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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亭亭意柳的香囊,谢谢!

第七十五章 劫后重逢

冰销雪融之后,官道上的路人渐渐多了起来。他们大多是拖家带口的难民,听到仙庭颁布大赦令,急匆匆的返乡准备春耕。

洪伯每天都要牵着甜妞去官道上站一会儿。

他知道,儿子儿媳们在逃难时碰到了屠杀,所以,他不敢跟返乡的难民们打听,生怕会听到什么不好的消息,让自己难受死。同时,又心存一丝侥幸——也许他们那晚逃过杀劫了呢?

是以,他只能伸长脖子,望着官道的尽头,热切的盼望着。

半个月后,还真给他盼来了一个好消息:庄子里的两家佃户一起回来了。

两家人在外乡异地流落了两年,吃尽了苦头。这次,他们是各自卖掉了家中的小女儿,才筹齐返乡的路资。

他们原来的房屋差不多都倒了。不过,两家人顾不上收拾。回来后的头一桩事是,两家的当家男人一起去求洪伯,希望能继续租种原来的田土。

都是一起住了十来年的老乡邻,洪伯爽快的应下了,并且做主道:“这两年,大家都不容易。而且,闹兵祸,田土都荒了。所以,今年的上半年,租子全免了。下半年,也只收一半的租子。”

两个佃户欢喜之极,连声道谢。他们看到洪伯的两个儿子都没在家,身边就只有云哥儿,还有一个外孙女,大致猜到发生了什么。两人凑在一起,悄声商量了几句。年长的那位说道:“洪老哥,您没把我们当外人,一心帮扶我们。您看,我们也做不了别的,就是有一身的力气。这样吧,您家里今年的春耕,您就不要费心了。我们两家伸长手,给您也一道种了。您莫嫌弃我们种的不好。”

“哪能嫌弃呀!”洪伯喜出望外,当即许下,帮他家种田,一天包一顿饭。

荒了近两年的田土终于能好好整治了,他一下子象是年轻了十岁,笑哈哈的跟两位佃农说,“不能跟兵祸之前比,我老洪舍了这张老脸,只能用和着野菜的粗面饼子招待大家。和以前一样,你们一家派一个婆娘过来做饭,管饱的老规矩也不变。”

“太好了!”佃农们又是一阵子猛谢,不要钱的祝洪伯,好人有好报。

沈云在一旁看着,心里感慨不已——这便是洪伯和佃农们盼望的太平日子吗?他们的要求何其卑微!

也许是两名佃农的祝福是十足十的诚心,五天后,庄子里又回来了一拔人。

拴子,还有陈老爷他们回来了!

和出去一样,他们回来时,也是一支小车队:三辆青篷小马车,还有四头壮实的黄牛。

洪伯扶着拴子的一双胳膊,当场晕厥过去。

“没事。洪伯只是太高兴了。”沈云在一旁,见状,利落的给他扎了一针。

少顷,洪伯醒转,抱着拴子嚎啕大哭。

拴子也象个孩子一样,哭成了泪人。

两年不见,陈老爷老了许多,腰背也弯了。他艳羡的笑道:“中气十足,亲家身板硬朗得很呢。”

待他们父子哭过之后,陈老爷从第二辆车上抱下来一个瘦弱的少年。

“松哥儿!”洪伯惊呼,不等对方开口,三步并作两步,上前将人牢牢接住。

“外公!”松哥儿虚弱的笑了笑。

“还是我来抱吧。”拴子从两位老人的手里把人接过来。

洪伯回过神来,赶紧说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儿,亲家,快请,先进屋。”

于是,一行人挤进了洪伯和甜妞住的屋子里。

看到小木桌上随意的摆着一只半旧的木偶娃娃,陈老爷的眼神变得格外明亮。他捡起来,紧张的问道:“亲家,这是……”

“是云哥儿削给甜姐儿玩的。”洪伯一边安排拴子交松哥儿抱到床上去,一边回答道,“云哥儿对甜姐儿跟亲妹子一样,这样的木娃娃,云姐儿有好几个呢。”

“甜姐儿也还活着!”陈老爷激动得老泪纵横,“谢天谢地!”

“外公,甜甜呢?”松哥儿闻言,忍不住抓住洪伯的一只手发问。

“哦,这两年,她野惯了。这会儿,不知道跑哪家玩去了。等到了饭点,就会回来了。”洪伯关切的摸了摸他的头,“松哥儿,饿了吗?想吃什么,外公给你去做。”

“外公,不忙,我们在路上吃过了。”松哥儿听出来,妹妹很好,脸上尽是喜气。见外公很是担心自己,解释道,“外公,我的腿已经医好了。郎中说,现在还不能太用力,所以,爷爷要我好好养着,不准下地走。”

“好好好。”洪伯先前怕他多心,一直忍着没去看他的腿。闻言,这才去看他的腿。

这时,陈老爷擦干眼泪,一个箭步走到洪伯面前,撩起前袍,就要跪下来。

“哎呀,亲家,这是做什么?”洪伯慌忙将人双手扶住。

陈老爷含泪谢道:“这两年,多亏了亲家照顾甜姐儿……”

洪伯摆手打断他,将沈云拉过来,笑道:“亲家,您真得好好谢谢云哥儿。去年,是云哥儿一个人把甜姐儿毫发无损的带回庄子里。这两年,也多亏云哥儿天天上山打猎、砍柴,养着我们爷孙俩。”

“云哥儿……真是对不住你。”陈老爷只觉得老脸完全挂不住了,“那晚,我们只顾着自己逃命……”

“陈老爷,您千万别这样说。”沈云劝道,“大家能从仙符兵的屠刀下面逃生,是天大的幸事。”

“就是。都过去了,就当是做了场恶梦。”洪伯也在一旁劝解。

陈老爷垂泪,哽咽道:“哪能那么容易过去?如果不是身边有松哥儿,那晚,我就是侥幸逃出来,也要在路边随便找棵树,一绳子吊死。”

松哥儿闻言,别过脸去,默默的流泪。

拴子的眼泪也下来了,哽咽道:“那晚,姐,姐夫他们都……就亲家公和松哥儿逃了出来。”

“多亏了云哥儿,甜姐儿也好好的。”陈老爷又把话拉了回来。

“对对对,还有甜姐儿。”洪伯擦干眼泪,张了张嘴,把冒到嘴边的话又咽回肚里,换了一句,“兵祸过去了,以后,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他很想问问柱子夫妻,可是,心里又怕得很。

拴子见了,主动说道:“爹,哥也好得很。上个月,嫂子刚给您生了头孙,要坐完月子才回来。”

“啊!”洪伯简直是喜呆了。

“洪伯,恭喜恭喜!”沈云也从心底里替柱子夫妻感到高兴。

“哎哎哎……好!”洪伯回过神来,突然意识到,当着亲家老爷的面,自己太高兴了,不好,于是,他连忙拉着陈老爷在小木桌前坐下,改口问道,“亲家,您是怎么遇到拴子他们的?”

陈老爷是老人精,怎能不知他的好意?当即敛去悲容,笑道:“遭了劫后,我带着松哥儿先是逃到云县,然后在云县雇了辆马车,直接去了谷南城投奔我妹子。松哥儿那晚摔伤了腿,我一直在给他请郎中治腿。前年,我去药铺给松哥儿抓药。正巧,拴子也在这家铺子里抓药。就这样,我们碰到了。”

洪伯紧张的拉起拴子:“你,是哪儿不好?”

拴子摇头:“不是我,是大哥。”

“啊?”洪伯脸色刷的变得雪白,“柱子,到底怎么了?”

“先前的大嫂也没了。”拴子答道,“大哥背着大嫂,一个仙符兵一刀朝他们砍下来。先前的大嫂当场被砍成了两片,还有大哥的左胳膊也被一起砍没了。所有人都给吓坏了,到处乱冲。我跟在后头,乘乱背起大哥,拼命的往村外跑。天帝老爷保佑,还真叫我逃了出来。”

“出了村后,我还是不敢停。背着大哥沿着官道,不要命的接着往前跑。也不知道跑了多久,跑了多远,我们碰到了一个赶夜路的商队。他们救了我们。他们本来是要去石秀县的,听了我的话,立即调头,往回跑。本来说好,他们只捎我们兄弟两个到云县。”

“半道上,他们有一个车夫病了。我主动帮忙。管事见我手艺不错,要留下我。我知道他们是谷南城人氏,便应了。我没要工钱,只要求包我们兄弟两个的饭。管事应承了。就这样,我们跟着商队到了谷南城。也是运气,头一天去药铺抓药,我碰到了陈伯伯。”

洪伯听到大儿媳死得惨,又忍不住落泪,叹了一口气,问道:“新嫂子是哪家的?”大儿子没了一条胳膊,还能在外头成家立业,他觉得这里头肯定是有说头。

果然,拴子面露难色。

“怎么了?”洪伯翻了个白眼,“都从死边打过转的人,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陈老爷见状,解围道:“亲家,拴子也是怕你听了不高兴。柱子,是做赘婿。”

不想,洪伯只是愣了一下,旋即,笑道:“我当是什么呢?能活着就好……”

“外公,谁来我们家里了?”甜妞满头大汗的从外头跑了进来,“我看到了马,还有牛!”

“是甜甜!”松哥儿立刻扭过头,热切的看向门口。

陈老爷更是“噌”的站了起来。

沈云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悄然退出去,去厨房里张罗饭菜。

陈老爷他们带了不少人回来:一个管事和七名伙计。

这会儿,两名伙计已经在厨房里忙活开来。

沈云见状,没有打扰他们,转而帮忙去安顿马队。

第七十六章 大恩不言谢

晚饭后,沈云和往常一样,去田埂上散步消食。

拴子追了上来:“对不住,云哥儿。那天,是我慌了神……”

出门前,他爹再三叮嘱他们仨姐弟,一定要照顾好云哥儿。那晚,是他拉着云哥儿逃命。可是,他当时被突然而来的屠杀给吓蒙了。等他回过神来,云哥儿已经被他弄丢了。

自那以后,每每做梦,他都是梦见云哥儿浑身是血,一脸怨恨的盯着他。不知道有多少次,午夜梦回,他被惊出一身恶汗。

这次回来,他没有想到,还能见到活蹦乱跳的云哥儿。并且,听他爹说,那晚,云哥儿不但自己躲过了杀劫,而且还救了甜姐儿。更难能可贵的是,云哥儿把甜姐儿毫发无损的带回庄子里。这一年多来,也是云哥儿在替他们兄弟俩照顾他爹和甜姐儿。

他听完后,心中的愧疚更甚。

“大恩大德,我无以为报……”都说大恩不言谢,将来山高水长,而眼下,他唯有给云哥儿叩几个响头。是以,他一边说,一边拉着沈云的手,准备跪下。

沈云眼明手快,一把将他托住:“拴子哥,万万使不得!”

拴子哪里肯听,执意要叩头。无奈,他拗不过沈云——后者手上的力气,远远超过他的想象!

“云哥儿,你的力气……真大!”拴子愕然。这两年,他在外头帮工、赶车,无论在哪里,都是出了名的力气大。然而,年轻力壮、膀大腰圆的他,竟比不过一个不到十岁的半大小子!偏偏云哥儿长得象根葱一样,高挑清秀,看上去斯文极了。

“回到庄子里,我天天都在山里转。”沈云嘿嘿,“力气都是在山里转出来的。”

一提起打猎的事,拴子又是满腹的感激。

沈云见状,连忙将话题岔开,问道:“拴子哥,这两年,五步打,你一直都在练,没有停过,是吗?”

拴子连连点头:“是的呢。五步打、扎马步,我天天都有练。咦,云哥儿,你怎么看出来的?”

沈云笑了笑:“你练出了一身的犍子肉!”跟着师父学医之后,他再练五打步,以及金刚拳,渐渐领悟到,这两路拳全是走的练体路数。两者的不同之处是,五打步是基础拳,而金刚拳则要高深得多。

现在,拴子的话,更加证明他没有猜错。

只是,他想不明白的是:自己也天天坚持练拳,扎马步、五步打、金刚拳,一样都没有落下。为什么光长力气,不长肉呢?

他很想问师父这个问题。偏偏馆主大人有言在先,他又发过誓,只能闷在心里,自己瞎琢磨。

而如果从身体的结实程度来看,显然拴子比他更适合学习金刚拳。只可惜,又是因为誓言的缘故,他连在人前提及金刚拳和心法口诀都是违誓,更何况是传授?

是以,他唯有在心中暗叹。同时,他和师父一样,也对所谓的“资质说”,产生了深深的怀疑——据他所知,拴子兄弟俩小时候也都曾去永安县城报考过武馆。可是,没有一家武馆肯收他们。原因是,他们俩都被认为没有武学资质,不是学武的材料。

拴子不知道这些。闻言,他从心底里笑了出来:“说起来,多亏你教我。自从跟你学武之后,我的力气长得飞快,腿脚也比以前利落得多。要不是跟你学了半年多,那晚,我肯定逃不出去。大哥那时昏死过去了,我背着他,黑灯瞎火的,硬是跑得飞快。后来,管事肯收我做事,除了我赶车有两下子,更多的是看中了我这一身力气。”

沈云又笑了——刚刚他阻拦拴子叩头时,无意间验出了后者的力气。呃,貌似还不如自己……

此时,夜幕完全降临,天上一个星子也没有。黑灯瞎火的田埂上,更是漆黑一团。

拴子没有看清他的神色,继续说道:“我在谷南城谋了一份好差事。这回来,是专程找我爹的。原本打算,如果找不到我爹,我就回谷南城去。多亏有你在,我爹和甜姐儿,都好好的。所以,我不准备回去了,以后,就留在庄子里,给我爹养老。云哥儿,我听我爹说,你有打算,想去省城寻亲?”

“嗯,我是有打算去省城。”沈云知道他说的“亲”是谁。因为一直以来,洪伯对外都是说,他是馆主大人的亲戚。

拴子拉着他的手,诚恳的说道:“云哥儿,你能不能缓一年?明年再走?”不等沈云回答,他又急急的解释道,“你还小,省城离着好几百里地呢,你一个人去,我和我爹都不放心。眼下,庄子的田土,还有房子都要费大气力收拾,我又刚回来,舍不得我爹……我想,等安顿好了我爹,我就能放心的陪你去省城。明年!到了明年春天,我肯定能走得开。”

沈云听出来了,拴子追出来,就是想和他商量去省城的事。

原计划,他也是想等明年开春之后,再去省城找馆主大人和傅大哥。无他,庄子里的两家佃户才回来。庄子里更是百废待兴,洪伯身边不能没有帮衬的人。他估计,过了今年,庄子里大概能恢复过来。洪伯的身子还算硬朗,届时,没有他的帮衬,也完全应付得过来。那时,他便可以放心放意的去省城了。

但是,现在,拴子回来了。这个问题不复在。他还有必要留下来吗?

再说,他去省城,除了寻找馆主大人和傅大哥,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标,即,报考白玉堂。

太师祖在手札里提到过,他一生四处游历,就是为了寻找一个答案——什么是道?

而沈云从他留下来的数十本手札里,得出一个结论:太师祖穷其一生,也没能找到答案。

于是,沈云想去拜名师学艺——他的切身体验:有师父教,和没师父教,真的是截然不同;而傅大哥教他,与馆主大人、师父教他,又是截然不同。

也许跟名师学习,我能学到答案。越想,沈云越是这么觉得。

而他曾听馆主大人说过,白玉堂是省城最大的武馆。那里一定有名师。

现在,顾虑全无,沈云恨不得能马上收拾行囊,前往省城。

“拴子哥,你不用担心我。”他笑道,“我在省城有去处。”

拴子感觉到,他的态度很坚决,去省城的心更是非常迫切。好吧,他不也一样吗?将近两年没有爹的音信,这不,仙庭的大赦令一颁布,他就急吼吼的赶回来了。

“好吧,等清明过后,我送你去省城。”他退了一步。那时,他应该挤得小半个月的时间出来,可以去省城打个来回。

沈云摆手:“真不用……”

“云哥儿,你就让我送你,好不好?兵祸刚完,道上还不太平。”拴子用手指戳着自己的心口,恳求道,“你要是在路上有个什么磕磕碰碰的,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好过。”

对他来说,护送云哥儿去省城,是报答,更是赎罪。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沈云哪里还能拒绝?他点点头:“好,听你的。”

拴子咧开嘴,开心的笑了,搓着双手连声说道:“谢谢,谢谢你云哥儿。”

说倒了吧?应该是我说谢谢……沈云被他搞得一时无语。

第二天清早,沈云和往常一样,去厨房拿干粮,准备进山打猎。结果,在厨房门口被陈老爷堵住了。

“云哥儿,能不能借步说几句话?”

沈云点头:“您请说。”

陈老爷回头将在厨房里忙活的两个伙计打发出去,指着灶前的两张圆木凳,说道:“清晨寒气重,我们去那边说。”

“好。”沈云跟着他走进厨房,在灶前坐下。

陈老爷落了座,望着他,说道:“云哥儿,大恩不言谢。你的恩情,小老儿……”

沈云一听,连忙打断他:“陈老爷,这话,您昨晚说过了。我已经收到了您的谢意。再者,那晚,是金姑引开了仙符兵……”摇了摇头,他叹道,“陈老爷,那晚,太过悲惨。我们以后都不要再提了,好吗?”

陈老爷在那一晚失去了四位至亲,还有一双老仆,闻言,眼圈都红了。他别过脸去,弹去老泪,连声说道:“好,好,不提那些伤心事了。”

同时,沈云小小年纪,却至情至义,行为举止进退有据,他心里更加佩服。

既然是聪明人,那么,就不用再绕弯子了。他直接道出这次谈话的重点:“云哥儿,小老儿斗胆问一句,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沈云按照洪伯的说辞,道出心中打算:“兵祸过了,我很担心省城的亲友,准备去找他们。”

“人之常情。”就知道自家庙小,高攀不住云哥儿。陈老爷心里甚是惋惜,“小老儿在省城有一个小院子,胜在地段好。先前是留在一对老仆看门的。只是,兵祸之后,一直没有联系,也不知道这对老仆还在否,院子是否安好。云哥儿若是在省城没有合适的落脚地,不妨移步那处院子。小老儿回头把地契给你送过来。”

“这怎么行!”沈云想都没想,立马回绝。

“你不要,就是看不起小老儿。”陈老爷的态度很坚决,“小老儿从来不敢奢望,今生还能见到甜姐儿。”说到这里,他又要落泪,顿了顿,抑住心中的悲意,哑声问道,“难道甜姐儿的命,还不值一个小小的院子?”

“那,多谢陈老爷。”沈云再也说不出拒绝的话来。

第七十七章 省城风云

清明节的第二天清晨,沈云和拴子离开郑家庄。陈老爷得信,特意带着松哥儿提前一天到庄子里给他送行。知道拴子是赶车的好手,他资助了一辆小马车。

本来,他还要赠送一百两银子的路资。不过,被沈云婉拒了。

沈云离开庄子,最伤心的当数甜妞。

平常,她最粘沈云。陈老爷和松哥儿回来后,几次想接她回陈家。结果,每次,她都是又哭又闹,说“要和云哥哥一起住”,死也不肯走。

怕她又哭闹不休,洪伯特意吩咐下去,沈云要离开的消息,所有人都要瞒着她。

然而,小丫头最终还是知道了。在沈云钻进小马车里,准备离开时,应该还在睡觉的她,趿着鞋子,只穿着小衣小袄,从屋子里追了出来:“呜呜呜,云哥哥,不要走!”

洪伯见状,一边赶紧过去抱住甜妞,一边招呼拴子:“快走!快走!”

不然,依着甜妞儿的性子,今天,云哥儿休想走得了。

“哎!”拴子也怕甜妞哭闹,闻言,立马扬鞭打马,“云哥儿,坐稳了!”

“云哥哥!”甜妞发现马车动了,哇的大哭,在洪伯怀里拼死挣扎。

沈云在车里看着揪心,掀起车帘,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向甜妞挥手:“甜甜,等我得了空,回来看你。”

不想,甜妞哭得更凶了。

也不知道小丫头哪来的横劲,竟然从洪伯怀里挣脱了。她挥着手,一边大哭,一边拼命追着马车跑:“云哥哥……”

陈老爷和松哥儿双双回神,慌忙和洪伯一道将人拦住:

“甜姐儿,听话,不要闹!”

“甜甜,以后大哥带你去省城,找云哥。”

“甜姐儿乖,你云哥哥很快就要回来的。”

可是,甜妞哪里肯听?

看到小马车载着她的云哥哥越跑越快,越离越远,她挣扎着向小马车伸出手,哭得撕心裂肺:“云哥哥……”

车里,沈云听着甜妞被落下的哭声,心里也很不好受。他回到车里,跟拴子商量:“拴子哥,甜甜不会哭坏吧?要不,我们回去劝一劝她,再走?”

拴子头也没有回,扬鞭催马:“千万别!甜姐儿哭起来,哪个有本事能劝得住?真回去了,你也休想脱得身。”又道,“云哥儿,你莫担心。有我爹他们看着,甜姐儿能有什么事?小娃娃忘性大,过一会儿就消停了。你去省城寻亲是正事,莫管她。”

自己是一定要走的……沈云只能硬下心肠,充耳不闻被越落越远的哭声。

得知沈云要去省城,陈老爷事先打探好了路上的情形:之前,查大帅在官道上设下了重重关卡,不过,在省城被收复后,不出三天,这些关卡又突然统统被撤销。眼下,去省城的官道不但通畅得很,而且沿途每隔三十里便有仙府开的驿站。听说,价钱公道得很,也没有欺压过往客商的消息传出。

“据说,省城换了新大帅,姓贝,不是从我们这边过去的那个查大帅。”陈老爷如是告诉沈云他们,“这些驿站,就是贝大帅发令,叫各地仙府在三天之内,重建起来的。”

至于这位贝大帅初来乍到,却为什么威信如此之高,他也打探到了:

一是,贝大帅把杀鸡骇猴用得好。

他虽然不是本省人氏,手下的人马也不及查大帅多,但是,他是出了名的敢打仗。而查大帅围了省城近一年,叛军依然在城里好吃好喝。然而,各地仙府却被查大帅喝来喝去,早就怨气冲天,各位大老爷们敢怨不敢言。一场大雨之后,省城内涝,到处都涨水。贝大帅瞅准时机,突然发兵,率先从北门攻破城门,立下首功。

于是,在庆功宴上,贝大帅反客为主,抢在查大帅之前,自个儿坐上了主位。

查大帅表示不服,当场要撂桌子。

哪知,贝大帅早有准备。他抢先发难,令事先埋伏在暗处的亲兵拿下查大帅和他的亲信们。接着,他从怀里掏出仙庭的法旨,当众宣布查大帅好几桩大罪,满门抄斩。

查大帅和他的亲信们根本就来不及反抗,通通被堵住嘴巴,直接拖出去砍头。

查大帅手握重兵。各地仙府都指着他打叛军,对他言从计从。就连他自封“大帅”,也无人敢出来说个“不”字。

不想,他就这样被贝大帅给一锅端了。是以,兵围省城的各路“大帅”,以及一众仙府大老爷们没有敢再吱声,从此,唯贝大帅之令是从。

二是,贝大帅杀人不眨眼。

省城被收复之后,仙庭颁了大赦令,赦免了省城所有人通叛军的大罪。可是,贝大帅根本就不予理会,完全将之当成了揩屁股的草纸。他在省城大搞清算。省城仙府衙门前的空地上,每天都在杀人。据说,空地上的泥地都是红的。省城那边的人怕得很,暗地里称他是‘贝剃头’,意思是,贝大帅杀人不眨眼,跟剃头一般。

“云哥儿,你们在外头,千万莫乱说话。”陈老爷忧心忡忡的告诫两人。

沈云闻言,更加挂念馆主大人与傅雷。

有驿站住宿与指路,路上比想象中的要顺利得多。一路快马加鞭,在三天后的中午,他们赶到了省城。

他们抵达的是南门。城楼总共有三层,全用大青石砌成,高大的圆拱形城门比永安县城的城楼还要高。

远远的,看到城门,拴子便赞道:“好高……”

然而,话未说完,他吓得面如土色,胡乱拉住马,仰身“哇”的大吐。

“拴子哥,你怎么了?”沈云掀起车帘,关切的替他俯背。

后者连黄胆汁都吐了出来,完全没法说话,哆哆嗦嗦的用手指了指前方。

沈云顺着他的手指头望过去,也是脸色乍变:数十步开外,高大的城楼之上,悬挂着数以十计的绳子。每一根绳子的末端都挂着一个人头!

“刮——,刮——”,一群乌鸦在周边打转,时不时冲下去啄食。

是以,这些人头血淋淋的,面目全非,惨不忍睹。

不用说,这些全是贝大帅的手笔!

后背阵阵发麻。沈云深吸一口气,堪堪压制住翻涌的胃液。

“云哥儿,我们还要进城吗?”拴子惨白着脸,压低声音问道。

目光再次扫过城楼上的人头,沈云坚定的说道:“当然要进城!”

读了太师祖的手札,他不难看出,为了寻找“道”,太师祖生前不知道经历了多少艰难险阻,吃了多少苦头!

师父一生漂泊,苦苦寻觅“道”。

如今,他亦是抱着寻“道”之心,前来省城。怎么能够因城门上挂了人头,而心生胆怯,就此止步呢?

“云哥儿,好胆色!”拴子汗颜。说起来,他也是去鬼门关转过一回的人,竟然还不如一个十岁的娃娃。豪情顿时涌上心头,他“啪”的一拍大腿,果断的说道,“就算城里是龙潭虎穴,今天,我也陪你闯定了!”

结果,他没能进城。

原因是,根据贝大帅之新令,除了贱民每人要交五个大钱的城门税,但凡进城者,不论贵贱,皆要出示路引。

拴子没有路引。

看着城门下,仙符兵们一个个的查验路引,他甚是幽怨,跟沈云嘀咕道:“云哥儿,好端端的,怎么不收城门税,要什么路引了呢?”这次来省城,他做好了被大宰一刀的准备,银钱带得足足的。哪怕城门税要一百个大钱,这钱也得花。不想,新来的大帅没涨城门税,却加了一条新规矩……

沈云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事。拴子哥,你就送我到这里好了。天色还早,你往回走,能赶上驿站的晚饭。”

城门上挂着那么多的人头呢!就算再给一百胆子,拴子也不敢擅闯。貌似也只能这样。他无奈的应下:“那,云哥儿,你自己多加小心。”

“知道了。”沈云拿起自己的行囊,跳下马车,向他摆手,“拴子哥,保重。后会有期。”

拴子没有动窝:“行,你去吧。我看着你进了城,就走。”

沈云笑了笑,背起大大的蓝布包裹,转身走向城门。

他拿的是良民路引。查验的那名仙符兵接过后,匆匆扫了一眼,双手奉还,放过。

沈云走过哨岗,又转身回望拴子所在的方向。

拴子果然还站在马车旁,伸长脖子望着他这边。

沈云冲他挥手,示意他莫再耽搁,误了行程。

后者领会,也使劲的挥舞着双臂,然后,跳上马车,驾车离去。

又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沈云看着高大的城门洞,吐出一口浊气,坚定的走了进去。

第七十八章 计划赶不上变化

沈云原计划是打算先找到白玉堂,然后再在白玉堂的附近寻家客栈住下。

然而,进了城,他才发现,这个想法有多么的不切实际——本着“路在嘴上”的原则,过了城门洞后,他在人群之中物色了一个面相忠厚的大叔,上前作揖:“大叔,请问白玉堂怎么走?”

不想,这位大叔象是被吓到了一般,脸色乍变,缩着头,掉头就走掉了!

怎么会这样?明明我说的是官话。师父不是说,省城里,人人都听得懂官话么?沈云被落在原地,一头雾水。

也许是这位大叔怕生,或者不善言辞……接下来,他吸取经验教训,又向另外一位年轻力壮的大哥问路。

这回,他总算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大哥飞快的瞥了一眼城门洞方向,将他一把拉在路边,悄声说道:“小兄弟,白玉堂私通叛匪,被查封了。欧堂主的头,就挂在外面。你莫瞎打听!”

啊?沈云当场石化。

等他回过神来,再想多打听一两句,那位好心的大哥早就消失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之中。

也不知道馆主大人和傅大哥在哪里?他们是否安好?沈云只觉得心里沉甸甸的。

白玉堂成了忌讳,只能放着以后慢慢打听了。他摸了摸胸口。那里,洪伯帮他缝了一个暗袋。陈老爷给的地契就在里头。

陈老爷赠的小院子就在南城区的甜水井巷,离城门不过两条街。

沈云临时改变主意,决定先去那座小院子:他感觉到贝大帅名副其实。好心的大哥提醒得对,为了小命计,他还是少瞎打听得好。而陈老爷的小院子有两名忠心的老仆留守。他跟他们打听消息,既便利,又安全。

他按照陈老爷所言,一路寻了过去。

哪知,走到地头,他看到的是一片半人高的荒草,以及几截烧得焦黑的断墙。

如果不是看到一株老槐树下有一口青砖砌成的八角形水井,和陈老爷描述的一模一样,他几乎以为自己找错了地方!

井边有三个中年女人在洗衣裳。沈云走上前,向她们作揖问道:“三位大婶,请问,这里是甜水井巷吗?”

“没错。这里以前是叫甜水井巷。”其中一位圆脸的胖大婶快言快语的爆料,“前年夏天的时候,有一户人家半夜里走水。这一带全被烧光了。”

沈云暗中叹气:今天,我的运气真够背的!找白玉堂,被查抄,堂主的头挂城门上;找甜水井巷,被烧得只剩下几堵墙!

“小哥,你是来寻亲的?”另一位大婶好奇的问道。

沈云心中一动,连忙点头:“嗯。”他临时现编了一通瞎话,冒充陈老爷的侄子,过来寻找家里的老仆。

道出两名老仆的面相特征,他面现愁容,说道:“家里与他们有两年多没曾联系过。我们一直不知道这里被烧了。唉,也不知道他们老两口去了哪里。”

“呀,你说的男人跟老陈头很相像呢!”圆脸大婶一脸的同情,“老陈头两口子年纪大,腿脚又不方便,都没能逃出那场大火。”

“对对对,他们无儿无女的,还是天兵……”一位大婶说了漏了嘴,赶紧改口,“呃,不,是街坊们帮着收敛的。”

旁边的大婶帮着把话岔开:“哎哟,很可怜呢,听说是被倒下的房梁砸死的。”

沈云再次感受到了省城口禁之严——在路上,他也曾听过“天兵天将”的说法。那是叛军的自称。

前年夏天,正是叛军占领期间。所以,“天兵”帮着收敛,完全说得通。

小院子成了焦土,只能另谋住处。沈云向三位大婶打听,眼下投宿客栈有没有新规矩?

“小哥,你要住店啊?”圆脸的大婶热忱的站起来,“我家就是开店的。如果是良民的话,只要有仙府的路引,就能随意住。是贱民的话,要麻烦一些,除了路引,还要有保条。”

“她家是开了好多年的老店,信用好着呢。”

“就是前面路口的那一家。小哥,你过来时,应该看到了。”

其他两位和她关系不错,都一个劲的替她说话。

沈云记起来了,经过前面路口时,确实看到了一家叫做“客云来”的客舍。门脸不大,收拾得很干净。尤其是窗户纸白生生,上面贴着“年年有余”的红窗花,甚是醒目。

圆脸大婶眼尖得很,见他有些意动,乘热打铁:“小哥,要不我现在引你去店里看看?婶子包你店钱公道,饭菜可口,住得舒适。”

“有劳大婶了。”沈云打了个拱。

“客气什么!我夫家姓张,大家都叫我张婶。”圆脸大婶欢喜极了,匆匆收起井台上的菜和箩筐,跟两位同伴道别。

她极善言谈,打探到沈云是良民身份,立马换了称呼,改口以“公子”相称。

得知沈云是来省城考武馆的,她甚是惋惜:“公子,您来得不是时候。全城的武馆大多数都倒了。仅剩的那几家武馆全是以前名声不显的,而且仙府还没有正式准许他们收徒。”

沈云心里“咯咚”作响,暗道:莫非是白走一趟?

“张婶,那省城的人想学武,怎么办?”他不甘心的问道。

“怎么办?安心等着呗!”张婶撇撇嘴,“听说,仙府要办一个全新的大武馆,为首的师父们全是从外面请有名望的大武宗。要真是这样,等这个大武馆办起来,剩下的那几家估计也开不下去了。还听说,新武馆的规矩都要跟外头学,和以前的不同。到底是怎么个不同法,现在传得风风雨雨的,各有各的说法,真真假假,谁也分不清。”

“有说新武馆什么时候开张吗?”沈云被这条消息吸引住了。

张婶摇头:“有说是年底要开张,也有的说起码要到明年,还有的说三年之内,必定开张。反正,仙府一直没发榜,这些都是不准的。”

那倒也是。沈云在心底打算:反正也没有别的好去处,要不先在省城找份工,安顿下来,坐等新武馆开张?

很快,云客来到了。张婶喊了她男人,也就是张掌柜过来招呼客人:“沈公子想要住店,一位。”

张掌柜听出来了眼前的客人是良民身份,满脸堆笑的行了个礼,问道:“张公子想要间什么样的客房?住多久?”

沈云环视店内大堂,摆设简单,却也窗明几案,收拾得整齐利落。这会儿已经过了饭点,大堂里不见有客人,只有一名十四五岁的伙计在擦试桌椅。

他甚是满意,点头应道:“清净就好。先住三天。”一路上,他看到省城店铺众多,人来人往,热闹得很。所以,三天之内,他应该能谋到一份满意的工吧?

“好咧!小的给您安排一间地字号房,价钱划算得很,一天才七十个大钱,包早中晚三餐,还有随时可以喊热水。您先交二两银子的押金,等退房时,房钱会从押金里头扣除。不够的部分,到时再请您添补上。”

沈云没有住过客栈,但是,太师祖的手札里不只一次写到住店的经历。在石秀县时,他为了打听沈九妹的下落,也没少去拳馆周边的客栈打听。云客来的价钱比石秀县在兵祸之前要贵了近一倍。不过,想到这里是省城,又是兵祸过后,他觉得也还划算。最主要的是,他身怀四百多两银子的巨资,不缺钱。

“行,就地字号房。”

张掌柜将他请一张四方桌前安坐,自个儿去前面的红漆柜台上拿了登记簿过来,歉意的笑了笑:“您看,这也是仙府的新规矩,所有住店的客人都得照要求详细登记。麻烦您把路引给小的看看,小的也好给您登记。”

沈云扫了一眼簿子。每一页上面除了姓名,籍贯、年龄之外,还有身份等级,相貌体征,确实详细得很。

既然是仙府的规矩,他没有必要为难店家。当即掏出路引,给了张掌柜。

后者照着路引上所写,一一登记。只是在相貌体征这里,他作了改动,写的是:长眉入鬓,容颜俊雅,体态颀长。

沈云还是头一次被人夸“俊雅”,两边脸颊有些发热。

登记完后,他交了二两银子的押金。张掌柜叫过那名擦桌椅的伙计为他引路:穿过大堂的月亮门,走过一条长廊,拐个弯,就到了。

房间不大,里头有床、桌、椅等摆设,都是样式简单的寻常家什。再者盆、碗、手帕子、被褥等一应俱有,样样齐全。

应该是有些天没住人了,屋子里有股子潮味。

不待沈云发话,伙计快手快脚的开了窗。

立时,一树桃花跃入窗中。

沈云走过去一看,原来旁边是个小小的园子。除了并排种着两棵桃树,另外还种了几畦青菜。

桃花粉嫩嫩的,开得正盛,给房间增色不少。

伙计见他被园子吸引住了,在一旁笑道:“店里吃的青菜都是我们自己种的,现吃现采,新鲜得很。”

沈云点了点头,没有接话。

伙计把提来的白瓷茶壶放在桌上,麻利的擦着桌子,说道:“晚饭还要过一个多时辰,到时,公子是去大堂食用,还是叫小的端到房间来?”

沈云有些乏了:“麻烦小哥给我打桶热水来,我要洗漱。往后,一日三餐都不用麻烦了,我自己去大堂吃。”

“是。您稍等。”伙计应下,退出房间时,替他关好房门。

沈云长吁一口气,在窗前的桌边坐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喝了一口,心道:原来住店是这么一回事。

话说,从手札里看太师祖写住店,和自己住店,真的是截然不同的感觉哦。

第七十九章 居不易

省城实行宵禁。沈云安顿好后,见太阳已然偏西,便没打算再出门。到了伙计说的饭点,他去大堂用晚饭。大堂里只稀稀落落的坐了五名男子和一个六七岁的男娃娃。

他走进大堂,除了男娃娃好奇的看了他两眼,其余的房客连眼皮也没抬一下,只顾埋头吃饭。

沈云寻了张空桌坐下。

下午的那名伙计笑嘻嘻的端了饭菜过来,一边摆饭,一边介绍道:“沈公子,晚上通常是一荤一素。今晚的菜式是油炒青菜和兰花豆干。米饭要是不够,您说一声,小的给您添。”

先前,沈云从他嘴里套出了他一些店里的情况:他叫张小伍,是张掌柜的远房侄子,也是店里唯一的跑堂伙计;除了张掌柜一家五口,店里另外还请了一名厨子。和他一样,也跟张掌柜沾亲带故。

看了一眼碗里的兰花豆干,沈云抬头问道:“小伍哥,这道是荤菜?”一点肉沫星子也没有,不知“荤”从何来?是第一天就宰客,还是欺他人小,辨不出荤素?

张小伍摇头,把青菜碗往前稍微推了推,脸上的笑容不减:“沈公子,这道才是。它是用我们店里自家炼的猪油炒出来的。”

猪油,当然算荤腥……好象没毛病。沈云满头黑线。

张小伍又道:“沈公子,眼下买什么都比以前贵……我们店里的厨子手艺,吃过的客官都说好。您尝尝。”

他也甚是无奈。

以前,这道菜明明是“油渣炒青菜”……油渣完了,就改成了“油炒青菜”。

别看只少了一个字,于他便成了大麻烦。每上一次菜,他都要跟客人解释一番。碰到客人好说话,也就罢了;碰上不好对付的,他赔了罪,还要骂不还口,笑脸相迎。没办法,这世道,混口饭吃,不易。

沈云看到其他桌上也是上的这两道菜,没有再吱声,夹起一根“荤”青菜开吃。

唔,菜叶挺嫩的,猪油炒出来的,果然比家里水煮的要香滑……好吧,人家是“荤菜”!

张小伍见状,笑嘻嘻的说了一句“您慢用”,拿着空漆盘离开。

房客少,夜里,店里清静得很。沈云在屋子里打了半个小时的拳,又练了七遍心法,这才躺下睡觉——尽管每天都坚持练习,但是,他的心法一直没有什么长进。一年多了,仍然每晚只能练七遍。

第二天早上,他去大堂用早饭。

张小伍给他端上来的是一小碟咸酱菜、一碗热米汤和两个白面馒头。

沈云试着问道:“小伍哥,今天我有事外出,中午赶不回来用饭。能给我包两个馒头吗?”也不知道要在省城等多久,能否顺利找到活,更是问题。坐吃山空,再多的钱也总有用完的时候。所以,能省就省吧。

“好咧,您稍等。”张小伍爽快的应下,不一会儿,给他送来了一个油纸包。

沈云打开一看,里头不但有两个热气腾腾的白面馒头,还有一根拇指粗的酱瓜。

中饭解决了,安心找工吧。

要找什么活呢?接连碰了几次壁之后,沈云走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心中一片茫然。

先前,他只看到省城热闹,店铺如云,便以为到处都是活,找工不难。不想,大家都和云客来一样,往往只请一个到两个伙计。

看到他进店,伙计无不笑靥如花,然而,一听到他是找工的,人家立刻变了脸:

“去去去,这年月,谁还养得起闲人?”

“大清早的,还没开张呢,你是存心找晦气啊!”

……

就这样,沈云在南城区转悠了一个上午,也没能发现有意愿招伙计的店铺。

肠动如雷,他揉着肚子,寻了个清净的巷口,坐下来,从怀里拿出油纸包,就着酱瓜吃冷馒头。一边吃,一边在心里做打算:今天在南城区找。如果没找着,明天去西式城区接着找。

之所以想去西城区,是因为他发现,在南城区几乎没有看到武馆之类的存在,更不用说白玉堂——馆主大人走之前,除了白玉堂,没有留下其他线索。省城这么大,他又两眼一抹黑,要想找到馆主大人,只能顺着这根唯一的线索,一路找下去。

这一天,直到太阳偏西,他才拖着发酸的两条腿,一无所获的回到云客来。

第二天一大早,他又叫张小伍包了两个白面馒头和一根小酱瓜,出门直奔西城区。

结果,去了那里之后,他发现这一带与南城区完全不同:日上三竿了,街上清净得很,偶尔能看到几个打着呵欠,晕晕欲睡的行人,几乎看不到人影。

再仔细一看路边那些张灯结彩的店铺,他的脸色变了:“红粉楼”、“倚月楼”……放眼望去,周边彩楼的招牌都是一个路线。

在太师祖的手札里,把这一类的都统称为“烟花之地”。

沈云曾经不解,特意问过师父:“做烟花的地方,为什么要装饰得花花绿绿?”

师父白了他一眼,直言道:“烟花一点就着,作坊里能夜夜张灯结彩吗?这里的烟花之地,是指春楼妓馆。”

春楼妓馆?刘家拳馆周边没有这种场所,但是,他在市井里混,偶尔也听人家提起过,知道这种地方做的是什么营生。

他还知道,那些人提及这些地方时,无一不两眼放光,心生向往,可是,骨子里,他们没人看得起这种地方。

沈云满头黑线,急匆匆的穿过眼前的街巷。

不想,拐了个弯,路边依然是花花绿绿的彩楼……

该不是整个西城区都是烟花之地吧?他不信这个邪,又跑了两条街。

果然是的。

他当然不会在这里找工。而且白玉堂也肯定不会在这种地方。

没有再转,乘着还没到正午,天色尚早,沈云果断抽身离开,转向北城区。

结果,在西城区与北城区交界的街道上,他终于看到了第一块招工牌子。

那是一家门脸较大的药铺,名叫妙手堂。他们要招一名学徒。

沈云心中大喜,顾不得擦一把汗,急匆匆的走进店里。

店里只有一个穿青布长衫的年青男子。他坐在一张方桌旁边看书。看到有人进来,他抬眼看了一眼,问道:“小哥,你来问工?”

沈云点头走过去,打拱作揖:“是的。”

“有路引吗?”年青男子继续看书,不紧不慢的说道,“我们店里只招良民。三年学徒,管住管饭,头一年没有工钱,后两年每月工钱二十大钱。”

条件如此之苛刻,怪不得没有看到其他问工的人。沈云恍然大悟——良民至少是家里出了一个武者,有些产业,不愁吃喝。是问哪个良民子弟会跑出来当学徒?二十个大钱还不够人家下一次饭馆子。

除非是沈云这种!

但是,在等级森严的世道里,又有几个人能有他这般运气,碰到馆主大人呢?

沈云从怀里掏出路引,说道:“先生,请看。”

青年男子没想到竟然真的有良民子弟跑来问工,意外的抬起头,扫了一眼路引。

没错,真的是一张良民路引!

他放下书,起身,双手接过来,仔细看过,又双手奉还,不解的问道:“沈公子为什么要来敝店问工?”

沈云见他前倨后恭,看出来了:这一位的身份是贱民。

“我来省城求学。”沈云半真半假的答道,“不想,家中在省城置办的宅子在两年前失火。宅子连同看院子的老仆都没了。一时没了住处,只能住客栈。每天的开销不少。眼下也考不了武馆,我又不想就这样返乡,是以,决定先做份工解决生计。”

“原来如此。”很少有良民会为如此自降身份,青年男子不由高看他一眼,“世道艰难,敝店招收良民学徒,并非有意亵渎,也是万不得已。”

原来,又是贝大帅的新规矩:自新年开始,省城的所有药铺、铁铺,都至少要请一名良民雇工。不然,一律关门整改。

为什么有立这种规矩?大家心知肚明——还不是为了安抚和拉拢城中的良民!谁不知道药铺和铁铺里,就算是寻常伙计的工钱也开得比其他铺子要高得多。

只是良民哪是轻易请得到的?工钱低了,活计辛苦,没有良民愿意来。但是,花高工钱养着一个什么也不干、并且高高在上的良民老爷,大家心里甭提有多别扭了。

以前,大家逆来顺受惯了,哪敢生出“别扭”的感受?但是,义军得了省城之后,强行打破良、贱之分。两年多来,他们突然发现,贱民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吃的也是五谷杂粮,跟良民有什么区别?凭什么老子要满怀感激的忍受你们的盘剥和欺压?

好吧,畏于贝剃头的屠刀,众人敢怒不敢言,但各有应对之法:

小一点的铺子,手停口也停,只好捏着鼻子给店里请来一尊良民当神供着;

而象妙手堂这种身家厚实的,一年两年不开张也饿不死家中老小,便真的停了生意,奉命整改。他们在店外挂了块招工牌子,提出极为苛刻的条件,明面应承,暗行抵制之实——好吧,老子就算坐吃山空,也不养着你们这帮大老爷。且看你们能横行到几时!

沈云的言行之中,没有一丝桀傲之意,令青年男子心中的不快与抵制大大减少。

也罢,兴许是缘分。大家各取所需嘛。青年男子应下:“沈公子如果方便,后天早上请再过来。店里的伙计、郎中都打发回乡了。重新开张,召集他们要一两天的时间。”

“多谢东家。”沈云作揖致谢,“家里人都叫我云哥儿。如果东家不介意,也可这样唤我。”

“好,云哥儿。”青年男子笑了起来,“我姓吴,口天吴。家里是世代开药铺子的。”

第八十章 初闻道统

当学徒的话,肯定不能象现在一样,成天在外头闲逛。是以,沈云决定用剩下的一天半时间寻访白玉堂。

从妙手堂出来,他便开始在北城区转悠。

北城区和南城区、西城区不同,这里的铺子主要以杂货铺子居多,且都是零零散散的。更多的是单门独户的住家小院。看来,这一带是省城的富户住宅区。

沈云走马观花,用了将近一个时辰的时间,走遍了两条主要的大街,依然没有看到武馆之类的存在。

难道武馆都集中在东城区?他狐疑的往东边走。

哪知,他刚穿过一条幽静的小巷子,突然,从周边的暗处冲出来一队仙符兵。

他们将他团团围住,齐刷刷的抽出长刀。

为首的一名小头目厉声喝道:“做什么的!”

沈云自从练习飞花越柳之后,耳力与目力日益长进。早在走进这条小巷时,他便察觉到周边有不少于五个成年男子的呼吸声。是以,早有准备。

看到是仙符兵,他当机立断的放弃反抗,佯装害怕的样子,“啊”的惊呼,双手抱头,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小子,大人问你话,听见没有!”一名仙符兵提起脚,朝他肩膀上踢了一脚,“装什么傻!”

这一脚不重,但也不轻。沈云就势往一边倒下,用石秀话应道:“我,我找不到路了。”

“外地来的?”小头目皱了皱眉头,“路引!”

“啊?”沈云故意先是一愣,旋即又装出恍然大悟的样子,“哦,路引,有的,有的!”说着,从怀里掏出路引。

“良民?”小头目看了一眼身边的一名仙符兵。

后者收了刀,一把从沈云手里夺过路引,毕恭毕敬的双手奉上。

小头目接了,认真的查看过后,并没找到做假的痕迹,随手将路引丢还给手下。

后者见状,知道良民的身份假不了,当即伸手一把将沈云从地上拉了起来,将路引奉还。

小头目打了个哈哈,问道:“小兄弟,你是石秀县人氏?”

沈云单手揉着肩膀,愣愣的点头:“嗯。”

“你来省城做什么?”小头目又问。

沈云答道:“我爹嫌我笨,武学资质不好,成天的骂我。我气不过,就跑出了家。我家在省城有所宅子,一直有仆人打理。七岁那年,我跟我爹来省城,在那所宅子里住过小半年。所以,我直接上省城来了。”顿了顿,他不好意思的哼哼,“隔了几年,我不记得路了,找了大半天……这里的宅子都差不多。”

负气离家的傻小子?小头目眯起眼睛上下打量着他,问道:“这一带,本官很熟。说说,你家宅子周边有什么景致?”

沈云在北城区转了那么久,也不是白转的。他张口就答道:“左右都是一样的青砖院子。左边的那户人家院里种了一株凌霄花,宝贝得不得了。我有一次爬墙去摘花,被发现了。那家的女人跳手跳脚的在院里骂了足足一刻钟。哦,我家门口有一株垂杨柳,树干有大海碗那么粗。”说着,他用手比划了一下。

在省城,凌霄花又被称为富贵花,深得人们的喜欢。在北城区,院里种一株凌霄花的人家何其多也。至于垂杨柳,这一带是河边,更是多得不能再多。

难怪会找不到……小头目没找出破绽,没好气的斥责道:“前面是禁区,不得擅闯!念你是初犯,且不与你计较。还不速速离去!误了本官的差事,你担待不起!”没办法,谁叫大帅在此地根基不深,不得不处处优待良民!是以,哪怕只是个乳臭未干的良民小子,他也轻易招惹不得。

其余仙符兵闻言,皆收了刀。

“是。”沈云自然是脚底抹油,转身跑得飞快。

一气跑出小巷子,他的心都悬了起来——是整个东城区都被划为禁区了吗?并且周边还有伏兵!

再联想到欧堂主的人头被挂在城楼上,他更加相信,白玉堂就在东城区。

只可惜,就凭着他这点拳腿工夫,潜不进去。

沈云扼腕:看来,寻找馆主大人和傅大哥,必须从长计议。

又在北城区晃了一刻多钟,直到确定身后并无“尾巴”,他才径直回了云客来。

第二天上午,他去街上买齐牙刷等杂物,早早的回到客栈里。进了房间后,推开窗,看到张小伍在园子里摘青菜。后者显然不喜欢这桩活,懒懒散散的不说,脸上还堆满了不乐意。

心中一动,沈云招呼道:“小伍哥,过会儿,请帮我送壶热茶过来。”

“好咧,沈公子。”张小伍如获大释,胡乱的将手中的青菜扔进菜篮子里,欢快的提着篮子走了。

不一会儿,他提了一只白瓷茶壶,过来敲门:“沈公子,您要的热茶。”

沈云打开门,将人让进来。

张小伍换掉桌上的茶壶,问道:“您还有什么吩咐吗?”

沈云拿了一把大钱塞给他:“小伍哥,我这次来省城是求学。想跟你打听一些事情。”

“哦,小的听婶娘说过,您想报考省城的武馆。”张小伍袖了钱,脸上的笑意更甚,“小的是八岁那年进的省城,在城里呆了差不多七岁,多少知道一点事。沈公子发问,只要是小的知道的,一定不敢隐瞒。”

“你请坐。”沈云自己先落了座,指着下手的另一条圆凳,“坐着说话。”

“哎。”张小伍搭了半边屁股坐下来。

“小伍哥是个爽快人,我也就直话直说了。”沈云倒了一杯热茶,送到他跟前,问道,“先前,我听张婶说过,城里的武馆差不多都关了门,只剩下少数的几家武馆。这两天,我到处转了转,却是一家也没有找到。我想知道,城里的武馆大多开在哪里?”

张小伍先跟他道了谢,然后答道:“沈公子有所不知,省城分东、南、西、北四大城区,也就是四大片儿。每一片的营生各不相同。象我们南城区吃得是活水,人气最旺,商贾聚集之地;北城区阔气,是富人扎堆住家的地方;西城区美人多;东城区则是贵气。仙府衙门、各大小武馆都在那里头。”

“原来是在东城区呀。”沈云心道:果不其然。

张小伍又道:“不过,那都是以前的老皇历了。”他伸手做了一个割喉的动作,撇撇嘴,“自从这位来了之后,大小武馆就遭了殃。”

沈云看明白了。“这位”指是的正是“贝剃头”。

“他们怎么了?”

张小伍叹了一口气:“还能怎么样?杀的杀,关的关。留了几只上不得台面的小虾米充门面呗。听说,就是这几只小虾米也快没活路了。那位要以仙府的名义开一家大武馆,请了外面的大武宗坐镇,重新立规矩。”

沈云试出来了,这位话多,且敢讲话。于是,他准备接下来问点实质性的问题:“不瞒小伍哥,来省城之前,我只听说过白玉堂的威名。这次也是奔着白玉堂来的。不知道这家武馆现而今如何了?”

张小伍飞快的瞒了一眼紧闭的房门,凑上前,神秘兮兮的说道:“这话,您也就在这屋里问问得了。我们店里没什么生意,人少也就清净,没人告暗状。白玉堂的事,千万别去外头打听。要是被人举报,或者叫巡逻的仙符兵,或者探子听到了,就算您是良民身份,也保不齐要倒大霉。”

“啊,这么严重?”沈云故作惊讶。事实上,在省城转了两三天,他已经深深的感受到了口禁之严。

“嗯,就是这么严重。”张小伍点头,“谁让白玉堂的欧堂主先前与天……呃,叛军头子交情不浅呢!听说,先前叛军拿下省城,欧堂主是内应!而且,其他武馆也有份参与。叛军占了省城之后,白玉堂和很多武馆更是出钱出人,出谋画策,没少帮他们。那位素来与叛军誓不两立的。他得了势,还能给省城的武馆好果子吃?白玉堂是头一个遭清算的。”

沈云闻言,心不由的提了起来。

张小伍的脸上全是庆幸:“不过,那位也没得逞。欧堂主早有算计,在城破之前,将门下的武师和弟子悄悄散开了。等那位空出手来时,白玉堂只剩下欧堂主和几个忠仆。听说,还有很多武馆也一样,早早的做了准备。”

“欧堂主为什么不逃?”沈云觉得很奇怪——明明知道留下来只有死路一条,并且又有机会逃走,为什么还要守着一个空壳呢?

张小伍摇头:“不知道。欧堂主是全省城最有名望的大武宗。行刑那天,我们好多人都去送他。欧堂主的手筋、脚筋都被挑断了,浑身是血的瘫坐在刑车里。但他也没堕了威名,在刑场上,大骂‘狗/屁仙庭、孽畜仙帝’,‘欺世盗名,灭我道统,天诛地灭’。还说,象他这样的人,越杀越多,是杀不尽的。吓得监斩的狗官脸都变了色,赶紧叫刽子手割掉欧堂主的舌头。最后,他们还把欧堂主的头挂在南城楼外面,喂乌鸦。”

欧堂主慷慨赴死,何其壮烈!沈云心头大震——欧堂主放弃逃生的机会,竟然只是为了广而告之仙庭、仙帝的真正面目!

“道统?”他不解的问道,“小伍哥,什么是道统?”直觉告诉他,‘道’与‘道统’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

张小伍一脸茫然:“不知道呢。我听大家说,白玉堂有一百多两百年了,里头有好几代人的心血,却这样倒在那位的手里。欧堂主不恨死他才怪呢。”

沈云心中不以为然:道统是指白玉堂的传承?不对!如果真是这样,欧堂主应该直接骂“贝剃头”才是,为什么骂仙帝“欺世盗名”呢?

突然,他心里闪过师父的身影——从祖师,到太师祖,一直到师父,我们青木门历代尊长不也是和欧堂主一样,认为仙帝是窃位而居,所谓仙庭更是言不正、名不顺吗?

莫非欧堂主口中的“道统”和天神宗有关?欧堂主其实也是天神宗的传人?

再联想到馆主大人对白玉堂的推崇,沈云越想越觉得自己猜得没错。因为据师父所言,馆主大人也是天神宗五护法之后、正宗的天神宗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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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亭亭意柳的桃花扇,谢谢!

第八十一章 上工

“我们都知道欧堂主是好人。”张小伍唉声叹气的连连摇头,“这世道,好人没好报哇!”

象是想起了什么,他的眼里闪过一道亮光,“我听好多人私底下说,欧堂主亲友众多,而且门下又有那么多的徒子徒孙。看到他这般惨死,他们哪里忍得下?将来定要回来报仇的。所以,欧堂主才敢在刑场上放话,象他这样的人是杀不尽的!嘿嘿,到时,那位……对了,沈公子,这话,您可千万别到外头去说。出了这门,先前说的那些话,小的可是一句也不会认的。”

沈云轻笑,又从袖子里掏出一把大钱塞给他:“小伍哥今天说了什么吗?我怎么不知道?”

就知道自己没看错人!沈公子年纪小小,却也是和欧堂主一样的好人!张小伍来者不拒,又袖了钱,从心底里笑了出来,快活的起身:“沈公子,您还需要什么,尽管吩咐。”

“不用了。”沈云知道再也问不出什么,遂轻轻挥手。

张小伍躬身行了一礼,提着换下的白瓷茶壶离开。

沈云起身,打开窗户,看着外面开得正艳的桃花,脑海里仿佛浮现出欧堂主慷慨赴死的壮烈情景,感觉到心里鼓鼓囊囊的,久久不能平静。

是什么让欧堂主连死都不怕吗?

道?

道统?

其实何止是欧堂主!

师祖、太师祖……还有师父,又何尝不是用尽一生在追寻道!

深吸一口气,他紧紧抓住窗棱,在心里无声的问道:什么是道?什么又是道统?竟然能令人连死都不怕!穷其一生也要苦苦寻觅!

可惜,窗外桃花也不懂,静默依旧。

这天晚上,沈云又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梦里,他只身一人站在一个布满荆棘的旷野之上。四周都是白茫茫的迷雾。

“咦,这是哪里?”他惶恐的张目四望,“有人吗?”

没有人回答他。

“有人吗——有人吗——”唯有他的声音在久久回荡。

回声好惊悚,竟然化成一个又一个的光圈,从四面八方朝自己砸过来……

他本能的拔腿就逃。

不想,一脚踏空!

整个人急骤的坠落!

“啊!”沈云惊呼,猛的睁开眼睛。

呃,原来是个梦!

感觉脸上湿漉漉的。他伸手摸了一把,掌心全是汗水。

好吧,他常常做这种从高处跌落的梦。有一次,他没忍住,告诉了洪伯。结果后者听了挺高兴的,说是好事,说明他这些时日个子长得快。还说,娃娃抽个时,都会做这样的梦,叫他安心。

貌似洪伯说的在理。因为这两年,他的个头确实拔高了不少。

第二天是沈云去妙手堂上工的日子。一大早,他收拾好行囊,去大堂找张掌柜结账退房。

张掌柜对他印象很好。本来他还要补交十个大钱的房钱,张掌柜直接给抹掉了,又热忱的招呼张小伍给他端上早饭:“没有让您饿着肚子出门的道理。”

“多谢。”沈云知道眼下生意难做,尤其是小本生意。再者,他也不缺十个大钱,是以,执意补上了十个大钱。

张掌柜脸上的笑意直达眼底,连声道谢。搞得沈云很不好意思。

用过早饭,他背着行囊,直接去了妙手堂。

和上一次来不一样,妙手堂里多了好几道忙碌的身影。

吴老板看到沈云进店,上前拉着他的手,热忱的召集所有人:“大家先把活放下,我向大家介绍沈公子。”

之前,两位伙计、掌柜的和一名坐堂的郎中都听说了这位良民子弟学徒。如果不是这位肯屈尊降贵,接受东家的苛刻条件,店里只能继续“整顿”。他们比不得东家,家大业大,有老本吃。现在活计又不好找,店里“整顿”了这么久,他们没了进项,家里稍微值钱的东西都当得精光,眼快就要撑不下去了。是以,接到上工的消息,他们一个个感激涕零,用最快的时间赶了回来。

知道这次能复工,便是因为这位沈公子的缘故,他们心里都充满了感激。

听到东家发话,几个人笑容满面的围了上来,纷纷打拱:“沈公子,好。”

“东家,早。”沈云不禁脸上飞红,连忙打拱还礼,“大家好。我叫沈云,以后在我们店里学徒,请大家多多指教。”

读了太师祖那么多的手札,他悟出一个道理:旁人如何看你,是捧你,贬你,或踩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心里要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他是来当学徒,混个安稳的住处。那么,就要端正态度,好好的做一个学徒。

“云哥儿,客气了。”吴老板对他的态度甚是满意,再加之良好的第一印象,于是抢了掌柜的话,攀着他的肩膀,亲自将店里的人一一介绍给他。

“这位是吴掌柜,是我们店里的老人了。”

“这位是秦先生,在我们店里坐堂六年多。”

“这是大江、阿明、郭子。”

大家又彼此打拱正式见礼。

介绍完,吴老板松开沈云的肩膀,对吴掌柜说道:“吴叔,你先安排云哥儿坐下,稍后再带他去药房转转。”

“是。”吴掌柜领令。他看上去有四十来岁,穿着半旧的老蓝色长衫。衣服明显肥大,空荡荡的挂在身上。

他看向沈云,脸上的皱纹无不舒展开来,恭敬的微躬着身子,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沈公子,请。”

沈云连忙避开:“掌柜的,以后管我叫云哥儿就好。”

吴老板哈哈大笑:“大家以后都是要一起做事的。云哥儿是个爽快人,不讲究那些个虚礼。大家占他一个便宜,以后都管他叫‘云哥儿’。”

“是,东家。”大家都笑着应和。

叫大江的那名伙计很灵泛。他走上前笑道:“云哥儿看着是走了很远的路。来,我帮你拿行礼。”

“多谢大江哥。”这几位都是店里的老人。人家主动示好,沈云自然是要给足面子。

吴掌柜再看向沈云,笑意直达眼底:“云哥儿,我先带你去住的地方看看。”

“好的,有劳掌柜的了。”沈云打拱。

大江提着大包袱,自然是跟在两人后头。

待他们仨走出了前堂,另外的两名伙计,阿明和郭子忍不住,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真的,还假的?这位看着真不象是良民家里出来的公子爷。”

“你胡说什么?这种事,东家能弄错?再有,云哥儿穿得是寻常,但遮不住那通身的气派。还有他说话做事,和你我就是不一样。错不了!”

“公子爷居然跟我笑嘻嘻的行礼……哎哟哟,我不会折寿吧?”

越说越不象话,吴老板清咳一声,瞪了两人一眼。

两人缩缩脖子,赶紧各自做活。

“秦先生如今见着本尊了,觉得如何?”他敛容,与坐堂的郎中秦先生在桌子两旁分坐,轻声问道。

秦先生拈须笑道:“目光清澈,神态自然不做作,是个心地纯良的孩子。家中教养定是不差。”所谓日久见人心。只是一面而已,还能看出什么来。

吴东家笑道:“不管如何,云哥儿算是帮了我大忙。以后,云哥儿在后面库房做事,也请秦先生多照看他一些。”

东家是在敲打我吗?

秦先生微怔。没有想到,东家对云哥儿竟如此之好!

不过,转念一想,心道:东家纵然家大业大,吃喝不愁。然,人在矮檐下,能不低头吗?贝大帅的严令之下,东家又能死扛多久?云哥儿的出现,正好解了东家之围。也难怪东家会对其另眼相看。

别看东家平时对他礼遇有加,但是,他向来都有自知之明。况且,失业在家吃老本,日子越过越难。去外头重新找工,又屡屡碰壁。这小半年来的点点滴滴,无一不在反复提醒他:他虽有薄技在身,但归根到底也还是一个靠手艺讨生活的贱民。

当即,他垂下眼帘,恭敬的应道:“是,东家。”

吴老板目的达到,端起茶盏喝了一口,这才起身,施施然出了药铺。

连秦先生都被东家敲打了!两名伙计彼此偷偷的相对一视,皆收起旁的心思,老老实实的埋头做事。

另一边,吴掌柜将沈云带到了前堂后面的小院子里。

他指着左边的一排大瓦屋说:“这里是放药材的库房。我们开药铺的,首先要认得药。云哥儿,你初来,也先去库房帮忙整理药材,学着认药。”

沈云熟背《青木药典》,认药自然不在话下。不过,他来这里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吃饭睡觉的问题。去库房整理药材?好哇,不要去前头招呼买卖,正好落个清净不说,还能把主要精力放在钻研配药上面,不是挺好的吗?

可以说,如此安排正中下怀。他点头应下:“是,掌柜的。”

不错,小小年纪,能屈能伸,挺沉得住气的。又是良民出身,将来,此子必成大器!吴掌柜心中暗赞,指着右面的一栋二层小木楼说道:“那里就是我们住的地方。”

说着,他一边往小木楼走,一边象是说家常一样,说起店里的日常生活。

包括他和秦郎中在内,店里所有人都是住店的。只有逢年过节或者东家破例放假,他们才能回家探亲。

他们都没有带家眷。东家待人宽厚,对他们照顾有加。象平时的饭食都是后院的大厨房准点送到前头来;洗洗涮涮的事,也有粗使婆子张罗,不用他们操心。

住的方面,三个伙计共住一间房,在楼下;他和秦郎中各住一间房,在楼上。

“房间都不大,住三个人已经不宽松,有些挤。”说话间,他们已经到了楼下。吴掌柜看了沈云一眼,说道,“所以,东家发话,从楼下腾出一间空屋出来,云哥儿你单住。”

好吧,他承认,什么不宽松,有些挤,通通是借口!以前,店里最多的时候曾请过五个伙计。那时,五个大小伙儿还不是照样共住一间屋子!也没听东家说过“有些挤”,叫他腾一间空屋出来。

第八十二章 惊艳

小楼的木梯在最左边。而沈云的屋子在一楼的最右边,与三位共用的房间中间隔着两扇门,也就是两间屋子。

再看屋里,打扫得干干净净,窗纸是新近糊上去的,白生生的,透着浆糊的香味儿。

床、桌、椅、柜子、洗脸架子等家俱一应俱全。床上的青布帐子、枕头、被褥全是新物。

无论是房间的位置,还是里头的摆设,显然都是用了心的。沈云简直不能再满意了,向吴掌柜打拱道谢:“多谢掌柜的。”

“你先收拾着。”吴掌柜摆摆手,“吃过午饭,你去库房那边。我教你先认几味常见的药。”

“是,掌柜的。”

大江将手里的蓝布大包袱放在窗前的长木桌上,笑道:“云哥儿,往后有什么要帮忙的,尽管开口就是,莫客气。”

“多谢大江哥。”沈云将两人送出门外,直到他们走到了院子中间,才轻轻关上房门。

吴掌柜一直留着心,见状,摇头轻叹:“这份周全……怪不得老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东家昨天特意单独吩咐他,说,沈云跑到药铺来当学徒,绝对不会是简单的只为了生计。也许是有心想学一些药材方面的真本事。人家是良民,又是外乡人,将来是要考功名的,并不会碍着铺子的生意。所以,叫他尽快教沈云认药。

“云哥儿看着是个知好歹的,与他交好,我们不吃亏。你千万莫怠慢了他。他要是真想学些药材方面的东西,你能教的,都可以教给他。”这是东家的原话。

当时,吴掌柜的嘴上应下了,心里却不以为然——十来岁的娃娃,乳臭未干,至于吗?

尽快教?他倒是恨不得当天就教,可是,也得姓沈的小公子爷有那份心气劲儿才行!

在妙手堂做了十几年的伙计,他一手调教出来的伙计数以十计。是问,哪个学徒不是先去前堂至少做半年的杂役,才能把身上的新味儿去掉,变得机灵起来?

然而,今天看到了本尊,他才知道东家年纪轻轻,看人的眼光却真是毒!

就云哥儿这心性,马上跟着秦先生学医都不成问题!更不用说认药了——当然,这只是一个比方。人家秦先生的本事是自己带来的,铺子里不能起想心。教不教沈云,全由秦先生自己决定。

是以,吴掌柜当机立断,决定下午就开始教沈云。

大江跟在他后头,顺着话,啧啧赞道:“可不是吗!想当年,我初来店里上工那会儿,比云哥儿大了两岁还不止。可是,好长一段时间,我脑子里都跟一堆浆糊似的,稀里糊涂的,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该做什么。直到过了大半年,地头混得熟了,总算稍微好些。那时,掌柜的才把我从前堂调到后面库房里,开始教我认药。”

“你一个乡下来的土娃子,能跟人家比?”吴掌柜轻笑,径直往前堂去了。

大江耸耸肩,快步追了上去。

沈云在屋子里四处看了看,没有发现什么不妥的地方。最后,走到半人高的红漆柜子面前,打开柜子门:里头分成上下两层。空荡荡的木板擦得一尘不染,散发出松木的芳香。

他解开蓝布包袱,将两身换洗衣裳拿出来,放在上层;牙刷、棉布巾等洗漱用具则放到洗脸架子上面;其余的,象《青木药典》、祖师传下来的红木匣子等,依然用蓝布包袱包着,放在柜子的下层。

最后,他拿出一把新买的小铜锁,将木柜门锁上,钥匙贴身收好。

他的行李很简单,这就算是收拾妥当了。

离吃午饭还要半个多时辰,做点什么好呢?

沈云想了想,决定在屋里练习扎马步——今天赶早出来,在云客来没有扎马步。

中午,郭子奉吴掌柜之令,前来喊人去前堂吃饭。听到屋子里静悄悄的,他一时好奇心大起,忍不住扒门缝往里瞅。

结果,看到沈云在屋子里双手握成拳头,满头是汗的半蹲着,一动也不动。

这是闹什么夭蛾子?他一头雾水,伸手敲门:“云哥儿,在吗?”

沈云其实听到了他的脚步声,闻言,收了架式,路过洗脸架子时,随手拿起搭上面上的棉布巾,边擦汗,边过去开门:“郭子哥,是你啊。”

“咦,你在屋里做什么呢?”郭子嘻嘻哈哈的指着他的脸,“看你这一头大汗。”

沈云也不相瞒,直言道:“练功。”

“哎哟,你真用功!”郭子恍然大悟。听东家说,这位是来省城考武馆的。看样子,不是假话。

“哦,云哥儿,吃午饭了。掌柜的叫我来喊你一声。”他道明来意。

“好的。”沈云看都没有回头看一眼,反手一扔,随意的往右后侧抛出手中的棉布巾。

隔着四五步远,棉布巾稳稳的落在洗脸架子之上。

郭子看得真切,一时惊呆了:“云哥儿,你这手法……真准!这也是武学功夫?”

沈云愣了一下,旋即明白过来,他指的是什么。

“小把戏罢了,谈不上什么功夫。”他风淡云清的笑了笑,“郭子哥,我们走吧。”

“哎。”郭子深吸一口气,心里的最后一点不服气也消失殆尽。

两人赶到前堂时,正好上菜。

吴掌柜和秦先生都入了座。其中,吴掌柜独坐上首,秦先生坐在他的左下首。

而大江和阿明两名伙计站在桌边,一人从大提盒里端菜,一人负责布碗筷。

看到沈云,吴掌柜冲他轻拍自己的右下首空位:“云哥儿,过来坐。”

“是。”沈云没推辞,径直走过去坐下。

很快,饭菜摆好。

两荤一素一汤,每一样都堆得尖尖的。白米饭热气腾腾,用小木桶盛着。比沈云想象的要丰盛得多。

大江等三名伙计仍然是站着,没有入座。尽管有一方是空的。

“今天开工,东家特意多给咱们加了一道荤菜。”吴掌柜率先端碗,招呼道,“来,大家一起吃。”说完,往自己碗里夹了一筷子鸡丁。

秦先生也端起饭碗,不紧不慢的先扒了一口白米饭。

“是。”大江等人从桌上端起碗筷,站在桌边吃了起来。

沈云这才看明白:伙计是没有资格上桌的。

不过,吴掌柜安排他上桌,他当然不会拒绝——能安安稳稳的坐着吃,为什么要站着呢?呵呵,他可没有自虐的癖好。

除了这条规矩,沈云还看出来了,貌似吃饭的时候,是不准讲话的。

另外,吃相也有讲究。象叭唧嘴、筷子在碗里翻来翻去等现象,他都没有看到。

至于饭菜的口味,比不得云客来的厨子,但比洪伯煮得饭菜要好吃得多。

他没有装,和往常一样,吃完一碗,又添了半碗,八分饱则止——这是师父在世时教他的,说,水满则溢。长期吃饭太饱,绝对弊多利少。成年人,七分饱最好。但是,他正在长身体,可以再多食一分。

吴掌柜冷眼看着,心里对他的好感又增加不少。

中午是一天里生意最差的时间段。是以,吴掌柜和秦先生前后脚的回自己屋里午休。前堂只余下大江等三名伙计。

沈云的岗位在库房,自然也是回自己屋里。

他没有午休的习惯,想了想,从柜子里打开蓝布包袱,取出一只毛笔,沾着铜盆里的水,在桌子上练字。

大约练了半个时辰,门外响起吴掌柜的声音:“云哥儿,等会儿到库房里来。”

“是。”沈云应了一声,快手快脚的将桌上收拾妥当。

等他打开房门,吴掌柜已经走远了。

库房总共有三间。吴掌柜首先带他在第一间,也是最大的那间库房里走了一圈:“这里是一号库房,里头存放的都是常见的药材。以后,你就在这里做活。”

“是,掌柜的。”沈云应下。

“一号库房共有药材两百零三种。”吴掌柜又道,“按照药材的存储习性不同,分成了十个柜子。云哥儿,你是初学,今天,只教你认一味药。”说着,他来到一号柜,打开最下层的那只麻袋包,从里头随手抓了一小把,“这是甘草,你来看看。”

甘草入药时,是要切成薄片的。不过,吴掌柜手里的甘草只是干制,并没有切片。

难道库房的工作还包括泡制药材?沈云不动声色的上前,从吴掌柜手里拿起一根甘草,认真的看了看。

果然,吴掌柜讲解完甘草的外形特征之后,径直走到门口的大木台上,动手切起甘草来:“甘草都要切成这样的薄片,才能入药。那一袋甘草都没切片,下午,你试着切切看。能切多少,算多少。”

他的手法不错,切出来的甘草片都是一样的薄,又快又好。不一会儿,手边便切出了一小堆甘草片。

“你来试试。”吴掌柜将刀具放下。

“是。”沈云先去一号柜把那袋甘草搬到了大木台上,然后从中抓了一把,拿起刀,麻利的切了起来。

刀功竟然不让自己!吴掌柜为之惊艳,脱口问道:“云哥儿,你以前学过?”

沈云果断撒谎,轻轻摇头:“我打小使惯了刀。”

吴掌柜“哦”了一声——良民子弟通常从六岁开始就学武。云哥儿要是从六岁开始就学着使刀,至今已经使了四年。他的刀法能不好吗?

惊艳没有了,他的心里只剩下艳羡——还是良民好哇,小小年纪就能学到真本事。不象他们贱民,有心想要学点讨吃的手艺,然而,大多数人都不知道门朝哪边。

第八十三章 打赏你一个银裸子

一晃半个月过去了,沈云在库房里过得甚是如意:

每天,吴掌柜教他识一味常见药,以及相关的制药、储药原则。当然,这些都是极其简单的药材常识。他早已驾轻就熟,是以,往往用不了一个时辰,就能做完。

除此之外,按照吴掌柜的要求,务必保持一号库房的整洁。

这也不成问题。沈云参照以前的陈例,将每天及时整理出入库的药村,并且在收工之前,清扫一次库房。他是做惯活的,此类活计虽然零碎,却也点用不了多少时间。

于是,一天下来,他还能空出不少空暇时间。

最初的几天,吴掌柜时不时会来一号库房转转。后来,看到沈云做事利落、漂亮,且为人又甚是沉稳,有章有法,小小年练将库房打理得井井有条,遂渐渐放了心。十来天后,除了每天早晨教他识药时,过来一趟,以后,便很少过来了。

三位伙计更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除非掌柜的吩咐,去库房领药,或者送药材入库,他们也懒得跑到后头去。

是以,库房这边平常很少有人会来,清净得很。

沈云摸清情况后,放心大胆的将空暇时间充分利用起来。

比如说,库房里宽敞得很,是以,炮制完药材,他便练半个时辰的拳法;从前堂用罢午饭,他回到库房,练练字,打发午休时间;下午再抽个半时辰出来扎马步……

有一次,偶然的,他发现在库房里练心法,效果更好——究其原因,他感觉是库房里无处不在的药香的缘故。

练心法时,浓浓的药香似乎动了起来,象水流一样的在他周边流淌。这样的感觉真好。他能更快、更好的集中精神。尤其是练到第二遍时,每一次呼吸,吸入药香味儿,丹田的位置便暖意融融,比三九严寒天,抱了一个汤婆子还要舒服。

沈云又试着在不同时间段练心法。通过对比,他发现上午,练完拳之后,紧接着练三遍心法,效果最佳。

三遍之后,再贪多,不但事倍功半,而且越练越乏,得不偿失。

不过,白天练了三遍心法,晚上睡觉前,他不能再象以前一样练七遍。通过反复实践和对比,他发现晚上练五遍,刚好合适。

而吴掌柜冷眼看着,越来越看好沈云。慢慢的,除了一号库房的日常事务完全交给了他,也隔三岔五的派给他一些前堂的活计。比如说,给客人上门送药。

省城的药铺有一项不成文的规矩,即,请哪家的郎中,便在哪家抓药。

是以,就算是病家拿着现成的方子去药铺里抓药,掌柜们也要先问清楚,是否是在省城其他药铺开的方子。如果是的话,他们通常不会接;即便不是,也得先请坐堂郎中先验验方子。查验无碍之后,才接下来。

通常,坐堂郎中出诊时,如果诊出病患已是医石无药,直接撂下一句“另请高明”,拿着药箱,匆匆离去;如果有得治,便当面开出一式两份方子。一份给病患家,另一份他自己带回药铺。

稍后,药铺自会派伙计按照方子抓了药,送上门去。如果病患嫌煎药麻烦,只要每剂药多花五个大钱,药铺还能代劳,并且保管药汤送到家时,不冷也不烫,刚好合用。

当然,和代为煎药一样,送药也是要付酬劳的。病患要是想省下三五个大钱,可以跟着坐堂郎中一起回药铺,自行取药。

而对于伙计们来说,送药是件美差:送一趟药,能有两个大钱的车马费入袋。运气好的话,碰到大方的客人,往往还能得一笔赏钱;除此之外,送药时,没有掌柜的时时盯着,竟是难得的轻松时候。尤其是回来的时候,可以稍微偷偷懒,乘机逛逛街,看看热闹什么的。反正,只要不做得太过火,掌柜的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予计较。

沈云也不例外。送了两趟药之后,他也喜欢上了这项活计:从早到晚,都呆在库房里,看到的只是小小的一块四方天。对于他这种在山林里跑惯了的人来说,真是憋屈得很;去外面送趟药,散散心的同时,也能看看一省城的市井百态。偶尔还能听到一两句关于新武馆的传闻。何乐而不为?

这天,从早上开始,外面一直淅淅沥沥的下着雨。秦先生自外面出诊回来,青布长衫被淋湿了大半。

“真是晦气。”他一边抱怨着,一边在柜台上撂下一张方子,“玉春院,胭脂姑娘。一付两剂,早、晚各送一次。今天的头剂药,午饭后送过去。”说罢,他急匆匆的到后头换衣裳去了。

眼见着便是午饭点,吴掌柜接过方子,招呼大江他们赶紧的抓药、煎药。

待大家一起用过午饭,药也煎好了。

吴掌柜正要打发人去送药,结果,呼啦啦从外面涌进来一大队人。

“郎中!郎中……”他们用门板抬进来两个哎哟哟直叫唤的大汉。

十来个人淋得跟落汤鸡一样,瞬间将前堂挤得满满当当的。

秦郎中连忙上前查看病人:“哦,都摔着腿了?”

为首的人飞快的点头:“是的呢。从山尖上滚下来摔的。”

来了这么多人,又有两个病患,大江他们顿时忙得团团转。

吴掌柜见状,不得不喊了个粗使婆子去后头库房唤沈云出来帮忙:“云哥儿,麻烦你出去送一趟汤药。”说着,将药罐,还有地址和账单一并交给他,“云哥儿,你看,这也是没办法。店里完全抽不出人手。”

他心里很过意不去:要是人手够,也不至于落雨的天,叫一个半大小子出门送药;更重要的是,云哥儿是良民身份。而玉春院又是什么地方?省城第一妓馆又如何?那也是下贱之地。先前,玉春院派人重金来请秦先生出诊。后者看着不菲的诊金之上,出了诊,但也冲他嘀咕了一句“大清早的”,脸色臭臭的。

“是,掌柜的。”沈云扫了一眼地址,二话不说,满口应下。

吴掌柜望着他消失在雨帘中的背影,悄悄的松了一口气:云哥儿,真是难得!

沈云一手撑伞,一手将药罐护在怀里,急急的赶往玉春院。

只隔着两条街,半刻多钟后,他按地址上所写,敲开了玉春院的右角门。

一个穿着蓝粗布大褂子的老婆婆打开门,冲他“啊啊”的比划着。

是个哑婆婆?沈云愣了愣,将怀里的药罐送到她跟前,说道:“我是妙手堂的伙计,给胭脂姑娘送药。”

哑婆婆看到药罐“哦哦”的连连点头,冲他招手,示意他进去。

“谢谢婆婆。”沈云收了伞进门。

老婆婆咧开嘴,无声的笑了笑。露出一张空洞洞的嘴。

沈云素来眼尖,发现她竟然没有舌头,只觉得背后寒气立起——可怜的女人,到底经历了什么,竟然被活生生的拔了舌头!

哑婆婆关上门,伸手接过他手里雨伞,竖立在墙角,又冲他“啊啊”的招招手,转身径直往里走。

这是给我带路的意思?沈云挑了挑眉,双手端着药罐,跟了上去。

玉春院很大。沈云跟在哑婆婆身后,先是穿过了一个象大杂院的破落院子,然后,又过了一道绿漆小门。接下来,象是换了一个天地,四周花团锦簇,雕梁画栋,令人眼前一亮。

接连穿过了两条精美的长廊,最后,哑婆婆在一座假山停了下来。

她转身,无声的冲沈云指了指左前方的一栋二层小楼。

“婆婆,胭脂姑娘住在那栋楼里,对不对?”沈云看向精致的小楼,小声问道。他看出来了,哑婆婆是因为被拔了舌头才不能说话。她的听力是正常的,完全没有问题。

哑婆婆使劲的点头。

“谢谢啊,婆婆。”沈云再次道了谢。

哑婆婆摆摆手,飞也似的跑掉了。

假山的旁边有一条两尺多宽的青石板路,通往小楼。这里没有长廊遮雨,沈云将药罐护在怀里,小跑过去。

然而,还不等他跑到楼下,从右边的树影里突然闪出一道黑色的身影:“小子,你是谁?”

来人身着一身黑色短打,白袜黑鞋。因为是雨天,头上戴着一顶大竹笠,遮住了整张脸。声音冷冷的,不带半点温度,跟透着厚厚的冰层传出来的一样。

沈云心头大震——仅隔着两三步远,他居然一直没有发觉这人藏在树后!

“哦,我是妙手堂的伙计,给胭脂姑娘送汤药。”他垂眸应道。

黑衣人身形一晃,又消失在树影里。跟他刚才出现时一样,也是悄无声音,形如鬼魅。

轻功?好俊的身法!沈云心中暗赞。

跑到小楼的门廊下面时,“吱呀”一声,门开了。一个约摸十一二岁,梳着两个抓髻的小姑娘走了出来。一照面,便是抱怨连连:“怎么才来?我家姑娘都等了好久了。”

沈云没有理会,问道:“请问,胭脂姑娘用过午饭了吗?”

“还没。”小姑娘应道。

“哦,秦先生吩过了,用过饭,过一刻钟,才能用药。”沈云说道。

“知道了。”小姑娘撇撇嘴,伸过手哼哼,“姑娘的花楼不是谁都能进得的。行了,你在这里等着,把药给我,我送上去。”

“多谢。”沈云是头次来这种地方,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她,只能模糊应着。

小姑娘有些意外,瞅了他一眼,抱着药罐转身进去了。

不一会儿,她折了回来,脸色比先前好看多了。除了归还空药罐,她还塞给沈云一个淡绿色的荷包:“喂,我家姑娘说,你把药护得很好,打赏你一个银裸子。”

第八十四章 掌柜的,不好了

“站住!”

沈云离开小楼,在青石板路上没跑几步远,又被那个黑衣人拦住了。

同样,还是冷冰冰的声音,身同鬼魅。

沈云依然没有察觉到他的气息!

“是。”沈云乖乖的站在雨中。

嗖——

一道劲风袭来。

沈云只觉得手里一轻,药罐和来不及塞进怀里的荷包,齐齐没了影踪。

他愕然的抬眼一看,发现两样都在黑衣人手里。

后者仔细的检查过,随手一扬。

两样东西象插上翅膀一样,轻飘飘的飞到了他的面前。

神!简直太神了!

就连师父的飞花越柳也做不到这一境!

沈云呆若木鸡!

黑衣人没理他,又象鬼魅一样,转眼没了影踪。

象是悬浮在那儿的药罐和荷包双双坠落。

“啪!”

药罐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沈云骤然惊醒。他打了个哆嗦,从雨水里捡起荷包,紧紧攥在手里,掉头跑开。

高人!这个人绝对是比师父还要厉害的高人!

怪不得师父生前一而再,再而三的告诫他:武无第一,强中自有强中手。在外头行走,轻易莫与人争长短。

回到药铺里,先前那伙人已经走了。暂时没有别的病人,秦先生不知道去了哪里,前堂里只有吴掌柜和大江他们三个在抹桌椅和药柜。

沈云到柜台前,跟吴掌柜把这一趟的药款结了。

阿明笑道:“云哥儿,胭脂姑娘长得漂亮吗?”

“没见着她。我只把药送到门廊上。里头出来一个小姑娘接了药。”沈云如实答道。

阿明一脸的遗憾:“太可惜了。胭脂姑娘可是省城的头牌!一般的人,花了大把的银子也不一定能见上她一面。象她们这样的姑娘,打赏向来是极其大方的。”

大江瞅了吴掌柜一眼,哼道:“你要是眼馋,晚上的药,你去送呗。”

阿明等的就是这句话,当即笑嘻嘻的看向吴掌柜:“掌柜的,晚上那一趟,便宜了我。叫我开开眼,好不好?”

大江和郭子都没有想到,他真的张得了这口——在妙手堂,伙计外出送药有个不成文的规矩。第一回派了谁送,那么,除非病人自己提出来要换人,剩下的几剂药仍然归谁送。

吴掌柜本来充耳不闻,只管埋头“啪啪”的扒拉算盘珠子做账。闻言,他抬头啐了一口:“就你名堂多!”

竟是同意了!

阿明大喜,夸张的一揖到底:“多谢掌柜的!”又对其他人说道,“等我瞧见了美人儿,得了厚赏,一定请哥几个吃老罗记的绿豆汁。”

老罗记是街对面的一家小饭馆。他们店里的绿豆汁用料真、味道浓,一海碗才两个大钱,很得街坊们的喜爱。平素,大家若是有什么好事,通常会去对面叫一大碗绿豆汁过来分给大家喝。

“得了,哥,你悠着点吧。”郭子眼红得很,酸不拉叽的说道,“别象中午那两位一样,钱没赚着,还把腿给摔断了。”

“你就胡说吧。”阿明得了大实惠,心情好得很,不跟他一般见识,只是张嘴驳了一句,“大街上的,哪来的白毛怪!”

沈云听得稀里糊涂,好奇的问身边的大江:“什么白毛怪?”

后者一脸八卦的解释道:“中午不是有两个人从山上滚下来,摔断了腿么?下雨天,西山顶的山石上会长出不少雷公菜。那两人本来是想去挖雷公菜,拿到市集换钱。挖了一半,雨越下越大,没法挖了。他们俩到附近的一个山洞去躲雨。不想,还没走到洞口,远远的看到一只白毛怪蹦蹦跳跳的从洞里窜出来。可把他们俩吓得要死。两人抱头往山下跑。可能是吓得掉了魂儿,也可能是雨天路太滑。总之,平常闭着眼也能走的路,这回,没跑几步,他们俩就摔倒了,稀里糊涂的滚下了山。一个断了左大腿骨,另一个更惨,两条腿都给摔断了。”

“蹦蹦跳跳的白毛怪从山洞里窜出来?”沈云笑道,“该不是兔子吧?”

“听他们俩说,不是的呢。”阿明也凑过来,双手比划道,“两个都一口咬定,那白毛怪看着象是人形,有头,有胳膊有腿的,个头不比郭子矮……”

“呸呸呸!”郭子色变,呼的朝阿明扔出手里的抹布,尖叫道,“你才是白毛怪!”

在柜台后面做账的吴掌柜适时清咳一声。

三个伙计立刻散了,接着各自做事。

沈云没把什么白毛怪放在心上,回了后头库房。因为送药,他今天还没练字和扎马步呢。

下午的时候,雨渐渐小了。吃过晚饭,雨完全停了。阿明真道自己好运气。他特意回屋重新梳了头发,换上店里新近发下来的夏衫,收拾利落后,乐滋滋的出门送药。

走之前,他还不忘冲今晚值夜的郭子呲牙笑了一个:“郭子,今晚就不要给我留门了。”

郭子冲他的背影“呸”了一口,小声嘀咕道:“德性!”然后,凑到沈云跟前,竖起大拇哥,啧啧赞道,“云哥儿,不愧是高门大院里出来的……”

话还没说完,吴掌柜的一记“眼刀”已然飞到。

他悻悻的收回手,缩头继续收拾饭桌。

沈云知道郭子想挑拨什么。胭脂姑娘的打赏也不过是一个一钱重的银裸子。他身上又不缺银钱,怎么可能放在心上?

佯装没听懂,他和往常一样,回屋小憩——这就是在库房里做事的好处之一。晚饭点一到,意味着他可以下工了。不象前堂,要等到宵禁的前一刻钟,才能打烊收工。

第二天早上,沈云去前堂用早饭,恰好碰到郭子在吴掌柜面前哼哼唧唧的告状:“掌柜的,阿明哥到现在还没回来呢。今天早上,轮到他开店门。他没回来,是我和大江哥开的门。”

吴掌柜的皱眉,神色甚是不悦:“不象话!”

郭子闻言,心满意足的去摆碗筷。

吃饭的时候,他时不时的瞅一眼大门外面,眼里尽是幸灾乐祸。

然而,直到他们用完早饭,阿明还不见回来。

“不对啊!”郭子偷偷的瞥了一眼吴掌柜,象是自言自语的嘀咕着,“阿明哥从来没有误过饭点……”

吴掌柜的脸色更难看了。

秦先生给胭脂姑娘开了三付药。也就是说,妙手堂还要接连两天在早上和晚上各送一趟汤药过去。

阿明宿夜未归。吴掌柜的只好打发郭子去送药。

后者如愿以偿,生怕阿明会突然回来,差事要黄,当即提着药罐,大步流星的跑出了店门。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郭子惨白着一张脸,惨叫着从外面连滚带爬的撞了进来:“掌柜的,不好了!不好了!”

大清早的!吴掌柜绷着脸,从柜台后面出来,怒斥道:“什么事!”

“阿明……阿明哥,他死了!”郭子是一路跑回来的。头发都跑散了,披头散发的,裤腿上沾了不少泥点子,甚是狼狈。

“什,什么?”吴掌柜吓了一大跳。

秦先生和大江也双双惊呆。

郭子顾不上把气喘匀,指着玉春院方向,飞快的答道:“早上,有人在,在玉春院外面的,那条巷子里,找到,了,他的尸体。仙,仙府的差,老爷,叫我,来请掌柜的去认,认尸。”

“啊!”吴掌柜打了踉跄,“还惊动了仙府的老爷们?”寻常在街上死个把贱民,仙府的差老爷们轻易是不会插手的。除非是有他们不得不管的原因。

郭子使劲的点头:“郭,郭子哥死得,好惨!”他指着自己的心口,“这,这里空了,被挖了个大窟,窟窿!好多人看到了,都在传,是妖妖,怪半夜出,出来挖人心吃!”

是以,仙府不得不出面,揪出真凶,以安抚人心。

“啊呀呀!”秦先生吓得一屁股跌坐回椅子里。

大江则是面无血色,在一旁抱着膀子,直打冷战。

“这事,必须请东家!”吴掌柜回过神来,撩起袍子,急急的跑向后院。

没过多久,吴老板满头大汗的和吴掌柜一道回来了。

“云哥儿呢?”一到前堂,吴老板便大声问道。

大江正和秦先生围着郭子问长问短,闻言,他连忙应道:“回东家,云哥儿应该在库房里。”

“快去请他过来!”吴老板挥手。

“是,东家。”大江飞跑着去了。

沈云听大江说了阿明的死状,心里不由咯咚作响——在太师祖的手札里,也有写过一桩挖心连环惨案。不过,手札里写的很清楚,那是妖邪作恶。但是当地的仙府却得罪不起妖邪的主人,最终捉了一个屠户顶罪。

他一边往外走,一边问道:“大江哥,知道东家为什么要喊我过去吗?”

“铺子里这是摊上大事了。”大江小心翼翼的看了他一眼,直言道,“云哥儿,你是良民。有你在场,仙府的差老爷们不会随随便便的锁人。”

原来如此。沈云冷静的应道:“大江哥,你等我一下。我回屋拿路引。”

共事一场,阿明突然横死,并且还死得这么惨,若是能为之尽一分力,在他看来,本是义不容辞的事情。

更何况,东家和掌柜的也都待他不薄。眼下,铺子里出了事,他更不能袖手旁观。

第八十五章 妖邪所为?

“云哥儿,对不住。”看着眼前的半大小子,吴老板只觉得两边脸颊火辣辣的,“今儿要给你惹麻烦了。”

阿明之死,到底会给他和铺子带来多大的麻烦?现在,他心里完全没底。

是以,他不得不倚仗云哥儿的良民身份。希望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而云哥儿不过十来岁,还只是一个孩子。

十来岁的孩子能做什么?

想他十岁的时候,他爹都嫌他小,不顶事,不带他出去应酬!

惭愧啊!

沈云摆摆手:“东家莫客气,只要我能帮得上忙。”

“云哥儿仗义!”吴老板感激的朝他拱手。

仙府的官老爷有请,谁也不敢怠慢。他吩咐吴掌柜留在店里,自己带着沈云和郭子急匆匆的赶去事发之地。

远远的,他们仨看到那条小巷子口围满了人。

“啊呀呀,真的是心被挖掉了?”

“那还有假!我们家隔壁的阿发亲眼看到的!”

“都说是妖怪挖人心吃,是真的吗?”

“啊呀,是什么妖怪啊?这么凶残!”

“你家离得近,昨晚听到什么动静没有?”

“没有……啊,你不要吓我……”

人们的脸上无不带着恐怖,一个个伸长脖子往巷子里瞅。

吴老板听了,嘴唇抿得紧紧的,额头上的冷汗更甚。

“妙手堂的人到了没有?”这时,人群突然分开。一个仙府官差模样的中年人提着一根黑呼呼的铁链,哗啦啦的走出来。他一脸不耐烦的四下里张望。

周边的人们象一群鸭子被齐刷刷的捏住了脖子,瞬间没了声音。

“来了,来了!”吴老板连忙提着袍角,小跑上去,连连作揖,“老爷,小的便是。”

官差斜着眼睛,瞟了他一眼,冷哼:“你在妙手堂是做什么的?”

“小的,是妙手堂的东家。”吴老板一脸的无奈。

“好啊!睁大你的狗眼看看,你们妙手堂都做了些什么好事!”官差突然勃然大怒,扬起手中的铁索便要往吴老板身上套。

“老爷……”吴老板本来发白的脸,立时完全没了血色。

沈云见状,一个箭步冲到两人中间,伸手一把抓住铁链:“官爷,有话好说。”

滋——,人群里有人抽气。

竟然有人胆敢当街拦着官老爷锁人!

所有人的目光刷刷的聚焦在这个俊秀的少年身上。

“你?什么人!”官差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以至于一时之间,他忘了夺回铁链。

吴老板自他背后伸出头来,壮着胆子,点头哈腰的解释道:“老爷,他良民。贝大帅有令,我们药铺至少要请一个良民。”

一个孩子尚且能为他出头。他一大老爷们,身长七尺,总不至于一句话也不敢说吧!

“良民?”官差的怒容去掉一大半,狐疑的打量着突然冒出来的愣小子,象连珠炮一样的问道,“你姓什么?哪家的子弟?家住哪里?你知道假冒良民身份是什么罪过吗!”

沈云没有辩解,直接从怀里掏出路引,双手奉上:“官爷,请看!”

官差一把夺过,低头定睛细看。

真的是良民!

在心里,他忍不住骂了一句:见鬼!好好的良民,替一帮贱民出什么头!

翻来覆去的查验过手中的路引,他实在是找不出一丝一毫的破绽,不得不把路引还回去,收了铁链,哼哼唧唧的招呼道:“妙手堂的人,跟我过去认尸。”

吴老板暗中长吁一口气,万分感激的冲沈云点点头:“云哥儿,请。”

云哥儿心性豁达,不跟他们计较良、贱之分。是以,在铺子里,关起门来,他们可以不兴虚礼。但是,在外头,尤其是当着仙府官差老爷们的面,一切都得按规矩来。

比如说,他虽为东家,云哥儿是学徒。但眼下,他却只能象仆从一样,跟在云哥儿的身后。

沈云直接大步跟上官差。

郭子死死的勾着头,站在一旁簌簌发抖。

吴老板使劲的拉了他一把,低声吩咐道:“你留在外头。”说罢,一手掏出帕子擦汗,一手复又提起袍角,小跑着跟过去。

见官差走远了,人群里又有人开始窍窍私语:

“这人运气真好,碰着了好人!”

“要不是那位小公子,他今天不死也得脱层皮!”

“那是!被官老爷锁走的人,有几个能轻易脱身的?”

……

沈云耳力好,听得真切,抬眼看向径直走在前头的官差,面上不显,心里却暗生憎恶。

呸!一帮子畜牲!

很快,他被带到巷子里的一个拐角处。

地上,阿明手脚摊开,成一个大字,仰面躺在血泊之中。

他的胸口赫然露出一个狰狞的血洞!

传言没有错!

他真的是被挖掉了心!

沈云只看了一眼,脑海里象是响起一记晴天霹雳!

天帝老爷!

阿明的死状,与太师祖的手札里记录的那桩妖邪挖心案里的几名死者,简直是一模无二样!

他们的面相都是双眼惊悚的突出,五官极度扭曲,一副活见鬼的样子。更重要的是,已然变成灰白色的脸皮上笼着一层淡淡的黑气!

妖邪!肯定是妖邪所为!

他呆呆的站在那儿,感觉背后无端的腾起一股子阴风。周身,鸡皮疙瘩暴起!

吴老板在后头,硬着头皮看了一眼,也是整个人都不好了。他赶紧垂下眼帘,不敢再看第二眼。

尸体旁边还站着另外两名仙府官差。

领路的中年官差上前,冲其中一个蓄着八字胡的官差耳语了几句。

后者抬起眼皮子看了一眼沈云,皮笑肉不笑的招呼道:“沈小公子,请你仔细看看,地上之人,是否面熟?”心里甚是痛快:小兔崽子,吓坏了吗?哼,敢挡爷几个的财路!吓死活该!

如果不是贝大帅把良民捧到天上去了……搁在以前,区区一个外面来的良民崽子,算得了什么!哼,敢挡爷的财路,天帝老子亲临,也是一记黑棍敲死,照样扔到山上去喂狗!

沈云回神,深吸一口气,尽量镇定的应道:“回官爷,我认得他。他是我们妙手堂的伙计。”

“根据尸检,他是死于昨夜丑时左右。”八字胡又问道,“请问沈小公子,妙手堂的伙计在宵禁期间,怎么跑了出来,并且还出现在两条街之外的这里?”

沈云如实以对:“昨天,他是来玉春院,给胭脂姑娘送汤药。大约酉时三刻,他拿着胭脂姑娘的汤药离开铺子。此后,一直不见回去。今晨,我们店里的另外一名伙计再来给胭脂姑娘送汤药,这才知道,他出了事。”

“送汤药?”八字胡哼了哼,“汤药呢?在哪里?”

沈云一脸坦然:“我们店里送出来的汤药都是用绛色的瓦罐盛着,然后再用棉布巾包住盖子封紧罐口,以免走了药气。”

三位仙府官差闻言,皆四处寻找。

尸体的周边没有发现这样的药罐子。甚至连碎片也没有。

“尸体是重要的物据,你们暂且不能领走。我们要带回衙门。”八字胡看向后面的吴老板,“尸检、拖回去、保管的费用……得,你们先交一百银子。”

“是,老爷。”吴老板早有准备,从袖子里掏出一张银票,双手奉上。

“好了,你们可以走了。”八字胡收了银票,冲他们挥手,“随时等候仙府传唤。”

两人出了小巷子,顾不得围观人群打探的眼神,拉上站在外围的郭子,赶紧离开这个多事之地。

“这次幸亏有云哥儿。”回到铺子里,吴老板已经衣背尽湿。他坐在椅子上,一口气喝掉一碗茶,脸上全是庆幸,“不然,我这会儿肯定已经在仙府的大牢里了。”

接下来,他的寡母不得不卖掉家产,拖着他的妻儿和幼妹,求爹爹告奶奶的去仙府衙门里打点……运气好的话,倾家荡产之后,他能捡到半条残命,被放出来。

吴掌柜也是心有余悸,哆哆嗦嗦的问道:“东家,官老爷们有说是谁杀了阿明?”

吴老板摇头:“还没查出来。说是叫我们随时等候传唤。”

原来这事还远远没完!吴掌柜透心凉,无力的跌坐在桌边长凳上:“唉,真是倒了血霉!就是送个药而已,也惹上了滔天的祸事!”

早知道,他就不该同意阿明那个不省事的死鬼去!

一提到送药,大江和郭子皆不由两腿战战。

“掌,掌柜的……”大江硬着头皮,问道,“胭脂姑娘的药,还送吗?”

理应送三天。一天两趟,总共是六剂药。现而今,只送了一半……

阿明横死在前,就算给一座金山银山,他们也不敢再去那边啊!

吴掌柜脸上犯难,看向吴老板。

“郭子,早上的药,送到了吗?”后者问道。

郭子小心翼翼的答道:“送,送到了的。”

突然间,他“扑腾”一声跪下来,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哭嚎道,“东家,小的上有老,下有小……一家老小都指着小的养活……求您,行行好,莫叫小的再去了。”

大江站在旁边,虽然没有和他一样的哭闹,但是,脸上没有一点血色,眼里也尽是哀求。

“你!”吴老板被堵得说不上话来。

沈云见状,说道:“东家,让我去。”

太师祖的手札里对妖邪语焉不详,只是在末尾用寥寥几笔道出那妖邪有两样惧怕之物。他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妖邪,如此之凶残,专挖活人的心吃。

除此之外,阿明惨死之状,完全激起了他心中的愤怒——朗朗乾坤,岂能容妖邪公然害人!

第八十六章 神秘的黑衣人

担心惨事再度发生,吴掌柜决定晚上的这剂药早些送过去。晚饭之前,药煎好了。

他亲自第八十六章神秘的黑衣人抱着药罐,送沈云出门,又一次叮嘱道:“云哥儿,送完药,就马上回来。我们等你一起吃晚饭。”

“是,掌柜的。”沈云从他手里接过药罐,快步离开。

吴掌柜站在铺子门口,直到那道青色的身影消失在街口拐弯处,这才叹了一口气,慢慢的挪回店里。

大江和郭子两人愧疚不已,连头都不敢抬。一个埋头捡药,另一个则是低头擦着早已擦得锃亮的桌椅。

路过阿明出事的那条小巷子时,沈云特意看了一眼。如今,那里已经空无一人。

三名官差收了一百两银票后,没过多久就叫来一辆板车,把阿明的尸体拖回了仙府衙门。

下午,按照省城的习俗,吴老板领着大江去案发地,给阿明烧了些纸钱。

此时近黄昏。幽静的巷子里,晚风起。几张纸钱被呜咽的风吹得满地跑。沈云联想起阿明的惨状,也不禁后背阵阵发凉。

他打了个哆嗦,抱紧药罐,加快脚步走过巷口。

仍然是送到玉春院的左角门。

给他开门的还是哑婆婆。

看到沈云,哑婆婆明显愣了一下。

“婆婆,我是妙手堂的伙计,昨天中午来过一次。给胭脂姑娘送汤药。”沈云解释道。

哑婆婆“啊啊”的点头,招手示意他进门。

这次,她没有带路的意思。关上门后,站在原地没有动弹。

“谢谢婆婆。”沈云记性好,也无需她再带路。

路,还是先前的路。不过,上一次,他来时,是正午。玉春院象是在沉睡中一般,沿途静悄悄的,不见有人影。而此时的玉春院则象刚睡醒的美人,正在梳洗打扮,准备盛妆出席宴会。

大杂院里,粗使婆子们劈柴、生火、打水……忙得团团转。

看到沈云抱着药罐走过,她们纷纷停下手中的活计,行以注目礼。

待沈云稍微走远些,粗使婆子们立刻叽叽喳喳的说开来:

“他真胆大,还敢来!”

“人又不是死在我们这里,怎么不敢来?”

“哎呀,下午的时候,我去那边巷子倒潲水。老大的太阳,我都吓出了一身冷汗。这个点儿,他还敢从那边过来!人小,胆真大!”

“你们说,他会不会出那事?我听说,是妖怪半夜里出来挖心。”

“你留点口德好不好?那么俊的娃娃,要是被遭踏了,多可惜!”

“老不死的,就你心肠好……”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粗使婆子们居然撕了直来。后面的话越发的不堪入耳。

沈云很是无奈,头一次发现,耳力太好,有时也挺尴尬的。

不过,听了她们的一通八卦,他可以肯定:至少这些粗使婆子对昨晚的事也是一无所知。

很快,他来到了假山边。

前面的花楼已然张灯结彩。桔色的霞光之下,它俏生生的立在那儿,俨然象是扑了一层胭脂,分外妩媚。

踏上青石板路之后,沈云格外留意前面树影里的动静。

然而,直到他走到小楼的门廊下,也没有任何发现。

沈云刚刚站定身形,小楼的雕花门“吱呀”一声开了。昨天那个梳着两个抓髻的小姑娘自里头出来,挑眉笑道:“今天,怎么这么早?”

沈云将药罐递过去,答道:“铺子里出了点事,所以,早一些。请转告胭脂姑娘,要用过晚饭,过一刻钟之后,才能服药。”

小姑娘哼哼:“我家姑娘哪有正儿八经的用过晚饭?”

沈云无语——他只是负责送药,把医嘱送到就成了。哪里还管得着病人吃不吃晚饭?

“行了,你且等着。”小姑娘转身,噌噌的跑回楼里。

透过半开的门,沈云终于看到了楼里的情形。

老实说,他从来没见过如此富丽堂皇的屋子——象小树一样的铜灯座,上面插着十几根婴儿手臂粗的蜡烛;绮丽的帘幕层层叠叠,流光溢彩,不用手摸,也能感觉到用的是极好的锦锻;珍宝格里摆得各色玉的、瓷的物件,比南城区很多古玩铺子里摆的还要好看……

这时,门口身形一晃,小姑娘折回来了。

和上次一样,她带回来了空药罐子和一个淡黄色的荷包:“小伙计,我家姑娘打赏你一个银裸子。”

沈云双手接过,点头道谢:“谢谢胭脂姑娘。”

接着,他装着很随意的样子,问道:“请问姑娘,昨晚,我们店里的伙计来送汤药时,是不是也带走了空药罐子?”

“昨晚来的那个家伙?”小姑娘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他呀……乘我上楼送药,居然想偷偷的溜进楼里。结果,被外门的护卫抓住,丢出去了。我们姑娘很生气,不肯用他送来的药。连药带罐子,一同扔了!”

啊?果然是有事发生!沈云很是意外,连忙问道:“敢问姑娘,他被丢到了哪里?”

小姑娘撇撇嘴:“象这种不花钱,也敢屑想我家姑娘的人,我们这里一年下来,没抓到一百个,也能抓到八十个!因为他们,我家姑娘不知道受了多少惊吓!妈妈恨死这种人了。一旦抓到,就会叫护卫们叉到前头院子里,特意从大门口扔出去。好叫大家看看,想揩我家姑娘的油,门都没有!”

如果她所言是真,也就是说,阿明昨晚早早的就从大门离开了玉春院!

那么,宵禁在即,阿明既然没有留宿玉春院,便没了落脚的地方。他怎么会不回店子呢?

还有,他是怎么避开巡逻的仙符兵,从大门绕到玉春院的另一侧,半夜里出现在那条偏僻的小巷子里?

满脑子都是问号。沈云轻轻甩甩头,转身欲离去:“对不住,姑娘,打扰了。”

小姑娘哼了一声:“本来我家姑娘想跟你们掌柜的说,要换人的。早上听说他昨晚出事了,我家姑娘说,死者为大,算了。”

回到青石板路上,沈云又被黑衣人拦住了。

这人很有意思。下雨天戴着大竹笠,现在,一滴雨也没有,仍然戴着那顶大竹笠。

黑衣人的检查是认真的。淡黄色的荷包被他打开,又一寸一寸的细细捏过,确定里头没有夹带,这才连同空药罐一并还给沈云。

有上一次的经历打底,再看到它们飞过来,悬浮在自己跟前,沈云已经见怪不怪,稳稳当当的抱住了两样物件。

他再次经过大杂院时,粗使婆子们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各自忙碌着。

倒是在左角门,哑婆婆看到他,先是“啊啊”的指着天,然后又甩着双手,做出快走的样子。

沈云意会过来,哑婆婆是在跟他说,天色不早了,叫他早些回去。

哑婆婆是在担心我,怕我出事!

“我知道了,谢谢婆婆。”他收下了这份关心,笑道,“店子里等着我回去吃晚饭。我不会在路上玩的。”

哑婆婆抿着嘴,无声的笑了。

看到沈云安然无恙的回来了,吴掌柜等人都齐齐的松了一口气。

“先吃饭!结账的事,吃完饭再说。”吴掌柜拉着沈云,高兴的令大江他们摆饭。

这一次,大家都破了例,一边吃,一边仔细询问沈云送药的情形。

沈云如实以对。

听说昨晚阿明竟然偷闯头牌姑娘的花楼,吴掌柜脸都黑了,恨声说道:“阿明……竟然生了这样的心思!唉,真是个不省事的!”

人都已经死了,还有什么好说的?沈云换了个话题,回头问道:“郭子哥,你早上去送药,也碰到了那个黑衣人吗?”

郭子心有余悸的拍了拍自己的胸口:“碰到了。他没有走过来,也是这样嗖的一样,药罐子和荷包就飞到了他手里。我当时就吓得瘫倒在地。后来,药罐掉在地上,我才回过神来,胡乱的抓起荷包跑了。”

沈云甚是不解,又问吴掌柜:“掌柜的,那人的武功不凡。头牌姑娘都会有这么厉害的护卫吗?”

他知道,头牌姑娘再风光,也是贱籍,始终上不得台面。

而那人武功如此之高,考取功名,易如反掌。

在这个世道里,当良民多好啊,更何况是有功名在身的武者!

不是他看不起贱民。而是,世道如此——谁会放着风光的武者大人不做,却甘愿屈身于低贱之地,鞍前马后的为一个贱民效劳呢?

吴掌柜摇头:“我哪里能见到头牌姑娘?不过,换做是我,我早就去考功名了。只要功成名就,什么样的头牌姑娘得不到?”

左下首,秦先生也连连点头:“就是。上次,我去给胭脂姑娘出诊,也被这个人搜查。可把我吓了个半死。后来,我也想不通。世上哪有人放着好端端的大人不做,窝在那种地方当龟公的?再说,我看那个胭脂姑娘,空有一副好皮相。娇娇弱弱的,一看就不是个能生养的。这种女人有什么好!”

也就是说,黑衣人的存在,确实不合常理。沈云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自己还是太弱!不然的话,他可以夜探玉春院,去摸摸黑衣人的底。

第八十七章 怒退八字胡

第二天早晨,沈云又去玉春院送药。

很意外,哑婆婆打开门后,没有让他进门,反倒是“啊啊”的使劲摆手。

不让进去?沈云一头雾水,问道:“婆婆,为什么不让我进去?”

哑婆婆指了指里头,“啊啊啊”的摇头。

沈云发现她指的是花楼方向,更加觉得无法理解:“是胭脂姑娘不叫我送药了?”

不想,哑婆婆真的点头了。旋即,她又使劲的摇头。

这下,沈云看不懂了——点头,又摇头,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啊啊啊……”哑婆婆又指着里头,用两个手指头做了一个走的手势。

胭脂姑娘叫哑婆婆赶我走?沈云皱眉:昨天,他并没有得罪那位头牌姑娘啊!

罢了,不叫送,就不送!他冲哑婆婆点点头:“麻烦了,婆婆。”

回到铺子里,沈云把药罐放回柜台上,如实跟吴掌柜汇报。

“好端端的,为什么不叫送了?昨天不是还给了你赏钱吗?”后者一脸的惊讶,“这叫什么事!”

按照妙手堂的规矩,这笔汤药费,沈云得自个儿掏腰包赔给铺子里。

是以,沈云说道:“算我倒霉。我去屋里拿药费。”说着,转身往里边走。

吴掌柜一把拦住他:“云哥儿,算了。不过是几个汤药钱,这事,我做主了。记在损耗里。不要再说什么赔不赔的。”

“这怎么行?坏了规矩!”沈云不干。不过是一两半银子,他又不是赔不起。

吴掌柜摆手:“就这么定了。”接着,他吩咐大江,“大江,把药去倒了。玉春院的那剂药晚上也不要再煎。”

“是,掌柜的。”大江爽朗的应下。

郭子在一旁不屑的撇嘴:“什么玩意儿,还真把自己当姑奶奶了!敢打咱们云哥儿的脸!哼,咱还不乐意伺候破烂东西呢!”

秦先生也起身过来,拍拍沈云的肩膀:“没事,云哥儿。在外头混,谁不会碰到几个混人。”

沈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他根本就没往心里去,好不好?不过,大家如此替他抱不平,他很是受用,只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谢谢大家。”他笑了笑,“掌柜的,我回库房做事了。”

“嗯嗯,去吧。”吴掌柜没抬头,继续扒拉他的算盘珠子。

中午,沈云去前堂吃午饭。

刚一进门,大江一脸八卦的迎了上来,神秘兮兮的问道:“云哥儿,你知道胭脂姑娘为什么不叫你送药了吗?”

沈云老老实实的摇头。

“人家攀上高枝了!”不等大江说,郭子凑上来气愤的爆料,“外面现在都传开了。说是,玉春院的头牌姑娘好能耐,昨晚让新来的钦差大人替她赎了身。玉春院的头牌姑娘不就是那个什么胭脂姑娘吗?她落到了好处,也不知道给咱们店里捎个信来。害得咱们白跑一趟,还要搭上汤药钱。好吧,就算她来不及捎信,走之前,也可以留下药钱啊!真的是应了那句老话,婊、子无义!不是东西!”

“就是!”大江也是气愤不已。

“新来的钦差大人?”沈云好奇的问道,“什么时候到我们省城的?怎么一点风声也没有?”

大江和郭子齐齐望着他,一脸“你抓错重点”的表情。

“呃,好象是说来了好些天了。之前,没有跟仙府说,偷偷的住在玉春院里。昨晚,跟胭脂姑娘以前的一个恩客争风吃醋,这才露的身份。”郭子嘴快,回答道,“那个恩客激得钦差大人当场替胭脂姑娘赎了身,自己却没落个好。听说,他是个外省的高级武师,被钦差大人当场革了功名,连夜给扔仙府大牢里去了。”

“哦,原来如此。”沈云恍然大悟。

大江挠头:“什么?”

沈云笑道:“我一直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胭脂姑娘能有黑衣人那样的护卫。原来,黑衣人是钦差大人的护卫。嗯,这样就完全说得通了。”

还能不能好好的说八卦了?大江和郭子皆哑口无言,一脸的挫败——什么叫做“鸡同鸭讲”?刚刚,他和云哥儿就是!

“扑哧!”秦先生听得很是欢乐,没忍住,破了功。

吴掌柜瞅了这边一眼,走到桌边坐下:“摆饭!”

胭脂姑娘攀上了钦差大人,她那笔汤药费,自然是不了了之。

但是,阿明之死,却没有完。

下午,仙府里的那位八字胡官差找到妙手堂来了。

“昨晚,你们的人有没有出去?”他大马金刀的坐下来,端起茶碗,用碗盖拨开茶沫儿,啜了一口,懒洋洋的问道。

吴老板和沈云都被请了出来。

前者闻言,赶紧看向吴掌柜。

“回,回老爷。”吴掌柜打拱禀报道,“没有,绝对没有。昨晚,所有人都在店子里。没人出去。”

八字胡抬头环视众人,目光锐利如刀,重重的把茶碗撂在手边的海棠高几上,哼道:“可是,昨晚又出事了!西郊有两个农夫被挖了心!经尸检,他们的死因和你们店里的那个阿明一模一样!据调查,他们和你们妙手堂也有干系!”

所有人都惊呆了——西郊的两个农夫,跟铺子里有干系?没听说,铺子里,谁在那边有亲戚啊!

沈云不由问道:“官爷,请问是什么干系?”

八字胡看向他,皮笑肉不笑的应道:“什么干系?前天下午,你们妙手堂不是不接治了两个摔伤的病人?”

“是的。”沈云点头,心里涌起不祥之感。

果然,八字胡得意洋洋的摸胡子:“那两个农夫就是他们俩。”

吴老板一脸的灰败,冷汗淋淋,身子直晃悠。

“老实交待,昨晚谁出去了!”八字胡“啪”的一拍高几。震得茶碗嗡嗡作响。

“扑腾”,除了沈云,吴老板他们几个都吓得跪倒在地,纷纷喊冤:

“冤枉啊,老爷!”

“真没人去!”

“小的人一直在屋里。”

“老爷明鉴!”

八字胡呼的立起:“哼,不见棺材不掉泪!还敢狡辩!”

沈云实在看不下去了,挺胸上前一步,厉声质问道:“官爷,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们昨晚有人出去了!”

八字胡愣了一下,踱到他面前站定,冷笑道:“小兄弟,我好心奉劝你一句,莫多管闲事!”

“今儿这事,小爷我管定了!”沈云不甘示弱,往前又逼近一步,刷的从裤口袋里抽出小刀,怒道,“你今天若是拿不出证据来,我就去仙府衙门敲铜鼓!”

这是贝大帅上台后,给良民们的一个权力:他在仙府衙门前立了一面大铜鼓。良民若是觉得事有不平,可以去敲铜鼓,当面向他告状;中途,若是碰到有人阻拦,不管是何人,告状的良民皆可立斩之!

这也是仙符兵和官差们不敢为难良民的最主要原因。

八字胡此次来只不过是想敲诈一大笔银钱。来之前,他都打算好了:如果那个良民崽子还敢冲出来,再破老子的财,哼,看老子捏不捏得死他!

然而,看到寒光闪闪的刀子,他的气焰立时软了下去——在仙府衙门里混了小半辈子,眼前这把刀子的来历,他自然认得出来。这种刀是仙符兵的军中用刀,名唤如意刀。只有参将以上的大人们才会配有如意刀。

这种刀素来是身份的象征,是问,谁会把它送给不相干的人?

再看沈云之气势逼人,他心里直打鼓:莫非小兔崽子的来头不小?

心思一转,他连叹“晦气”,心道:罢了,今儿算我倒霉!

“玩笑,玩笑而已!沈小公子千万莫要当真。”他立时换了一张笑脸,半举着双手连退数步,“一来,那两个农夫与妙手堂确实是有些干系,再者,他们的死因与那个阿明一模一样。于情于理,我们仙府都要过来例行询问。仅此而已。”

沈云其实心里也拿不准能不能镇住这种官油子。见状,知道是成了。

太师祖和师父都说得没错,斗架这种事,首在气势!

他绷着脸,再接再厉,执刀又往前逼近一步,冷声问道:“那么,官爷,你询问完了吗?”

八字胡越发的相信眼前这位来历不凡,嘿嘿赔笑:“问完了,都问完了。”说着,他打了个拱,“沈小公子请留步,告辞!”说罢,灰溜溜的离开了药铺。

沈云放下刀,如释重负,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

劫后余生,前堂的气氛陡然一松。

“哇——”郭子趴在地上,竟然象个女人一样拍着地,嚎啕大哭,“阿明你个死色鬼,被你害死了!”

秦先生惨白着脸,扶额:“吓死我了!”

吴东家汗淋淋的从地上爬起来:“云哥儿,今儿,又多亏了你。”

“是啊。”吴掌柜满脸感激,“云哥儿,你又救了我们大伙一次。”

“云哥儿,你刚刚好威风!”大江竖起大拇指,“就象戏文里的大将军一样!”

沈云挺不好意思的,脸上不禁飞红:“其实,我的里衣也汗湿了。”

“哈哈哈……”大家都乐了。

尤其是郭子,顶着一张糊满泪水的脸,咧嘴大笑,甭提有多滑稽。

第八十八章 是谁!

八字胡虽然被赶走了,但是,他带来的消息却令沈云当晚辗转反侧,无法入眠。

又有两个人被挖心!

并且与阿明之死,一模一样!

又是妖邪所为?

那两人都摔断了腿,行动不便,只能躺在家里。所以,可以排除他们半夜在外面招惹了妖邪的情况。

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怨?以至于妖要跑到他们屋里去杀人!

突然,他的心里划过一道亮光——这两人是怎么摔伤腿的来着?

他们俩是因为在西山顶的一处山洞看到了白毛怪,才被吓得滚下山!

难道真的有白毛怪?

有人想遮住这件事,是以,他们俩被灭了口?

沈云越想越觉得是这个原由。

如此一来,妖邪与白毛怪之间,必然有关联!

第二天清晨,他向吴掌柜告假一天。

他事先搜肠刮肚,编了一个不得不请假的理由。不想,吴掌柜根本就没有问原由,满口应下:“行。回来吃晚饭吗?”

“哦,不了。我在外面吃。”沈云满头黑线,“呃,我会在宵禁之前赶回来。”

离开店铺后,他先绕了一个弯,去市集里买了六个白面馒头,以及一小袋糯米和一串大蒜,然后直奔西郊。

按照昨晚定下的计划,今天他要先去西郊打探两个农夫被挖心的事;然后,等到中午,再去西山顶实地探一探那个山洞。

为什么要等到中午才去山洞里呢?

因为据太师祖的手札里所记,妖邪昼伏夜出。且一天之中,正午之时,它最弱,根本动弹不得。

殊不知,他前脚离开药铺,后脚便有一个身着月白色锦袍的男子突然出现在他的房间里。

锦袍人先是环视屋内,然后,径直走到柜子前。

当看到两扇柜门之间很隐秘的挂有一根头发丝时,锦袍人不禁咧嘴轻笑。

根本就没有动那把锁,他伸出右手,捏了个法诀,往柜门上打出一道红色的光圈。

只见光圈所落之处,柜门陡然变薄。一息之后,红光一闪,光圈消失了。那一处竟然凭空出现一个径圆半尺有余的大圆孔。

锦袍人手指轻轻一勾。里头的蓝色大包袱呼的飞了出来。

他打开包袱,里头的东西全露了出来。

当看到红木匣子时,锦袍人的眼底闪过一道亮光。

长叹一声,他拿起红木匣子,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着。良久,自言自语道:“果然是的。”

没有打开匣子,他将之放回包袱里。往上又打了个法诀。

这一次,红光闪过,本来松开的包袱恢复如初。

锦袍人轻轻挥手。

蓝布大包袱又自个儿飞回柜子里,稳稳当当的落在原处。

而柜子上的大圆孔也瞬间弥合。

象是刚才的一切没有发生过一样。就连柜门上的那根头发丝也纹丝未动。

锦袍人在屋子里静静的站了一会儿,最终,又叹了一口气,身形一晃,穿墙而出。

西郊。

沈云按照郭子所说的地址,找到了那两个农夫所在的村子——他们俩姓于,就住在西山脚下的于家村。

村子不大,稀稀落落的住着十几二十户人家。

沈云不敢贸然进村,而是爬上旁边的一个小山包,暗中俯视全村。

和他昨晚猜想的一样,村子里没有办丧事的迹象。

与城里不同,寻常的庄户人家一天只用两顿饭,即,早饭和饷午饭。

这里的村民也是一样。此时正是早饭时间,家家户户的屋顶升起炊烟。

几个放牛的娃娃牵着牛,吆喝着回家。

整个村子安祥而又宁静。以至于沈云以为自己找错了地方。

想了想,他快步走下小山包,装着是过路人,拦住那几个放牛娃。

“小兄弟,请问,这里是哪儿?”他从包裹里取出两个馒头,掰开分给他们,“我要去响水湾。我姑奶奶家住那儿。”

四个放牛娃都不过七八岁的样子。一人得了他半个白面大馒头,个个喜笑颜开。他们争先恐后的抢着说话:“我们这里是于家村,不是响水湾。”

“我知道响水湾在哪儿!”其中一个最得意,声音盖过了其他三个。

沈云从袖子里摸出一个大钱,笑道:“小兄弟,你要是能告诉我响水湾怎么走,这个大钱就是你的了。”

男娃两眼亮晶晶的,盯着铜钱,口齿清楚的答道:“哥哥,你往前走,翻过那座山,河的对面就是响水湾!我没骗你。我外婆家就在响水湾!我一年里要去好几趟。”

他一点儿也不认生,说完,摊开右手,伸向沈云。

“哥哥信你。”沈云将铜钱放在他的手心里。

其余三个放牛娃的脸上全是艳羡。

沈云见状,又从袖子里掏出一把大钱,放在手里,摊开来,对他们说道:“哥哥我啊,从小到大,最喜欢听人说新鲜事儿。你们谁要是能告诉我最近发生的新鲜事儿,不拘是什么,每说出一件来,哥哥也给他一个大钱。”

“真的?”放牛娃们异口同声的问道。

“当然是真的!”沈云晃了晃手里的铜板,“只要是最近发生的新鲜事儿。一桩一个大钱!谁说的多,哥哥给他的钱就越多。骗人是小狗!”

“我家阿花昨晚生了一窝崽子,足足有十五只呢!”刚才得了钱的那个率先说道。

沈云心里猜出了个大概,却装作不知,笑眯眯的问道:“你家阿花是谁?”

“哈哈哈……”其他三个放牛娃都抱着肚子笑了。

男娃脸不红、心不跳的答道:“阿花是我家的大猪婆!我娘说,一窝能生十五只崽子的,全村就只有我们家阿花!”

“一窝生十五只猪崽,确实少见。”沈云愉快的从手里拿出一枚铜钱,给了他。

放牛娃们“啊”的惊呼。

“我说!我也要说!”另一个放牛娃冲上来,伸手去沈云手里拿铜钱。

沈云手一晃,避开来,挑眉笑道:“小兄弟,哥哥的规矩是,先说事,再拿钱。”

这个放牛娃不好意思的缩回手,两只眼睛却死死的盯着他手里的铜板,飞快的说道:“上个月,狗蛋家丢了两个鸡蛋。狗蛋娘在他家屋场里跳手跳脚的骂了半天的娘!”

沈云摇头:“上个月的事,不新鲜了。哥哥不给钱。”

男孩失望的低下头,使劲抓头:“我再想想……”

“好。你莫急,慢慢想。”沈云笑了笑,晃着手里的铜钱,问其他人,“还有谁有新鲜事儿吗?”

“一定要昨天的吗?”有人问道。

沈云答道:“不一定要昨天的。这几天里的,都可以。”

“我说!前天夜里,满贵叔和二喜叔死了!”一个放牛娃脱口而出。

其余的三个娃娃都一脸惊恐的望向他。

“不能说!”旁边的一个放牛娃拉了拉他的衣角,警告道,“你爹会打死你的!”

来了!沈云暗喜,当即拿了一枚大钱给他:“小兄弟,不要怕,只管放心说。哥哥过路的,连你叫什么名儿都不知道。更加不认识你爹,绝不会去你爹那里告你的状。哥哥保证,就是听一听,不去外头说。”

放牛娃低头看着手里的大钱,一脸的纠结。

这时,刚刚没得到钱的那个放牛娃抬头问道:“哥哥,你真的不会去外头说?”

沈云使劲的点头:“哥哥保证!”

他不再犹豫:“满贵叔和二喜叔的心,半夜里被人挖走了。”

“啊?还有这等事?真够新鲜的!”沈云拿出两个大钱给他,“值两个大钱!”

这下,其他放牛娃懊恼不已,纷纷伸出手,飞快的抢着了起来。

“是族长爷爷报仙府的。”

“昨天吃完早饭,来了两个官老爷。是他们不许我们说这件事!”

“对,他们走之前,放火烧掉了满贵叔和二喜叔的尸体,还不准他们两家挂白办丧事。”

沈云没有叫他们失望,一人给了两个大钱,又问道:“还有吗?”

放牛娃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摇头。

“我也歇好了,该走了。”沈云冲他们挥手,“以后要是再路过你们于家村,再来找你们听新鲜事儿。”

望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土路尽头,四个放牛娃攥着手里的铜钱,齐齐的松了一口气。

沈云当然不可能是真的离开。他还要去西山顶找那个白毛怪出没的山洞——四个放牛娃的话,使他更加相信,那两个农夫是被灭了口。

至于那两个仙府官差为什么要帮着遮掩,其原由值得细查。

沈云是在山林里转惯了的。根据大江他们之前的只言片语,在正午之前,他找到了一处相似的山洞。

看了看天色,离正午还差一会儿。他躲在离洞口二十来步远的一棵大枞树后面,一边紧盯着洞口,一边就着冷水,接连吃掉两个馒头,补充体力。

黑漆漆的洞口约摸有五尺来高、三尺宽,不见有什么动静。

沈云从小包袱里取出那串大蒜挂在脖子上,将装着糯米的小袋子挂在腰间。袋口是敞开的,方便他随时从中取米。

太师祖的手札里写着,妖邪最忌大蒜和糯米。其中,大蒜能令妖邪不敢近身;糯米更厉害,能腐蚀妖邪的皮肤。是以,妖邪碰到糯米,唯恐避之不及。

准备妥当之后,时候也差不多了。

沈云鼓起腮帮子,接连做了三个深吸呼,抽出小刀,从树后出来,弓着身子,摸向山洞。

就在这时,耳畔突然响起“啪”的一声!

有人从后面按住了他的右肩!

沈云的脑海里瞬间“嗡”的一声炸开了锅!

是谁!

他整个人僵住,不敢妄动。

第八十九章 有缘再见

“小子,你在这里做什么?”头顶传来一个成年男子的声音。

话音刚落,右肩上的手离开了。

来人没有恶意!沈云松了一口气。

同时,他意识到,对方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自己后头,显然是个武功了得的高手。

“当啷”,他扔掉手中的小刀,慢慢将双手举过肩膀,尽量用平静的语气说道:“小子不知前辈在此,多有冒犯,请前辈恕罪。”

“得了。”背后的男子懒洋洋的说道,“捡起你的如意刀,转过身来,好好回话。”

“是,前辈。”沈云认命的捡起小刀——原来小刀是有名字的,叫如意刀。

能叫他捡起刀来,说明人家根本就没有把他当成威胁!

如此高手当前,他除了服从,还能怎么样?

依言转过身去,他看到三步开外,一个赤面虬髯、身着月白色锦袍的中年男子抱着胸,随意的倚靠着一棵碗口粗的枞树。

“小子,你叫什么名字?身为良民,怎会在妙手堂做小学徒?”黑袍男子问道。

沈云心头大震,忍不住问道“前辈怎知小子是良民,在妙手堂做学徒?”

锦袍男子轻笑:“真是胆大。反倒问起本座来了。”顿了顿,他答道,“本座在玉春院后面的小巷子里,见过你一面。那天,你厉害得很。当众跟官差杠上了。”

原来如此。难道这些天,这位前辈一直在跟踪我?想到这里,沈云的心又提了起来——我身上能有什么东西令这位前辈感兴趣的?

定了定神,他收起如意刀,长揖到底:“小子沈云见过前辈。”接着,答道,“小子前来省城求学。不想,暂时没有武馆招生。省城居不易,小子财力又有限,只能先在省城找份活,维持生计。”

“财力有限?”锦袍男子显然不信,“你的如意刀是谁给的?用得起如意刀的人,会没钱在省城过日子?”

沈云如实以对:“前年,小子逃难时,在官道边的草丛里侥幸捡到的。小子不知道它叫如意刀。”

“前年?你逃难?”黑袍男子不由眉头轻皱,“你师父呢?他不管你吗?”

天帝老爷,这人到底是谁啊!居然还知道师父!沈云心里完全没底,直道‘苦也’。

不过,师父的话,他一直牢记心头——轻易不要与外人道师门!

所以,他打算死不认账。

“师父?什么师父?”他讪笑道,“小子天资愚钝,故而只是在拳馆里跟人胡乱学了一点三脚猫的拳脚。没有正式拜过师父。”

锦袍男子看着他,良久,幽声长叹。他没有再追问下去,又回到最初的问题:“沈小子,你来这里做什么?不要再骗本座。在于家村,本座亲眼看到你用铜钱哄那帮小娃娃。”

竟是从那时就盯上了自己!沈云表示服了:“小子想查清楚,是谁害死了我们药铺里的阿明。”

锦袍男子戏谑道:“怎么的,你还想替他报仇?”

沈云握了握拳头,没有吭声。

“你为什么要特意带上大蒜和糯米?”锦袍男子又道,“不要告诉本座,你是想去那边洞子里煮糯米饭吃。”

沈云没法,只好如实以对:“小子见过阿明的尸体,觉得他的死状与小子以前曾看到过的一本书里写的一样。书中,那人是死于妖邪之手。并且,书里还写道,那妖邪最忌大蒜和糯米这两样东西。所以,小子特意带了这两样,以备不时之需。”

锦袍男子握拳掩嘴,“呵呵”轻笑:“小子,你也知道你只学了点三脚猫的功夫。还敢去找妖邪报仇!你到底知不知道那是什么邪物?真要碰上那邪物,你以为就凭一串大蒜和几把糯米,能制服得了它!”

沈云愕然。这人到底是谁啊!这口吻竟然象是自家长辈一般。

想了想,他索性问道:“小子斗胆请教前辈,那是什么邪物?”

锦袍男子哼了一声:“跳尸!听说过吗?”

正午时分,红艳艳的太阳当空,沈云却只觉得全身毛骨悚然——洪伯说古时,曾提到过这种玩意儿。由死尸变的,一蹦一跳,很阴森恐怖!

“是僵尸吗?”

“嗬!原来你不知道啊。”锦袍男子啧啧的摇头,“没有灵根也就罢了。竟然还是个傻大胆!这徒弟收的……啧啧,够奇葩!”

沈云好不容易才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同时,心里有一丝猜测:这位应该是知道我师门的。

但是!

师父的话必须听从!这位如若不先说,我绝不会跟他提师门!

哼,就这么决定了!

锦袍男子却话锋一转,跟他科普起僵尸来:“僵尸有很多种,根据等级高低,可以分为白僵、黑僵、跳尸、飞尸、尸王等。白僵是最低等的僵尸,因浑身长满白毛而得称。你的大蒜和糯米对付白僵也还成。黑僵可以完全无视这两样。但是,白僵和黑僵只能吸食人血。挖食人心,只有跳尸以上的中高等级僵尸才能办得到。沈小子,这下你知道怕了吗?”

沈云低头看着脖子的大蒜串,脸上火辣辣的,嗡声认错:“前辈教训得对,小子确实鲁莽得很。”说着,他又长揖到底,“小子多谢前辈赐教。”

锦袍男子受了他的礼:“你的师门与本座颇有渊源。我与你既有缘一见,代你师父指点你一二,也未尝不可。”顿了顿,又道,“沈小子,你安心回去,不要再惦记着给那个什么阿明报仇了。他的死因,本座已经查明。那晚,他偷闯玉春楼头牌姑娘的花楼不成,被当众扔出去,仍不死心。又试图从后面的小巷爬进玉春院,再行不轨。结果,被守护在巷子里的跳尸发觉,才被挖了心。”

“守护在那里的跳尸?”沈云大惊,“跳尸的主人是……”

“没错,你很聪明。就是钦差大人。”锦袍男子直言道,“他带人潜入省城,躲在玉春院里,就是想收集贝大帅的罪证。结果,因此而身份暴露。贝大帅上奏仙庭,参他纵凶行恶,连伤三命。今天早晨,钦差大人一行已经离开,奉旨返回仙都。所以,你不用报仇了。”

“白毛怪就是白僵,是他的?于家村的两条人命,也是他的跳尸所为?”沈云拧眉。

锦袍男子点头:“没错。那具白僵是他的一名手下私自偷运出来的。”他指了指头面的山洞,“就藏在那个洞子里。不想,那人一时失误,竟遭白僵反噬。那天,那两名农夫看到的白毛怪,就是那具白僵。它吸干了那人的血之后,从洞中逃走,惊到了两名农夫。后来,钦差大人的手下寻来,派出跳尸,杀人灭口。钦差大人得知,本想连夜屠了整个于家村,还有你们妙手堂。幸亏,贝大帅发觉了,及时拦下他。”

沈云大汗。他又在鬼门关前打了一个转,而不自知!

“沈小子,这里头的事,不是你能掺和得起的。记住你来省城的目的!”锦袍男子告诫道,“省城的水深着呢,你莫要招惹是非。九月初九,新武馆将正式开馆授徒。以你之力,估计是考不上。不过,你既与本座有缘,本座便助你一臂之力。”说着,他抬手轻扬。

沈云只觉得眼前一花,一封书信凭空悬浮在自己面前。

“这是本座给你写的荐书。”锦袍男子说道,“九月初八,你拿着此书去新武馆找玉宁道长,可以免试入学。”

沈云心中大喜,难以置信的双手捧起荐书,一双眼睛瞪得浑圆——哇,竟有这等好事!

简直是喜从天降!

他再看向锦袍男子,准备行礼道礼,却愕然看到对方拉出一串残影,径直往山下去了。

如此神奇的身法已经完全超过了武学的范围!

修士,前辈绝对是修士!

“前辈,请教尊姓大名!”他拔腿追上去,大声喊道,“小子以后还能见到前辈吗?”

说话间,那点黑影已经到了半山腰。

但是,锦袍男子的声音却无比清晰的在他耳边响起:“本座姓李名棠。沈小子,你好自为之。若是有缘,自会再相见。”

仙府衙门。

八字胡和一个胖脸官差一脸晦气的从停尸房领出了阿明的尸体。

这桩挖心案已了结。照上头的指示,,他们俩奉命将这具有些发臭的死尸送到衙门后头的焚化炉里烧掉。

两人合力将尸体扔到木板车上。

“秦哥,真的就这么算了!”胖脸官差掩着鼻子,苦着脸说道,“兄弟几个忙活了这些天,连车马费都没捞到!真是命苦!”见八字胡黑着脸,没有吱声,他凑上去,火上浇油,“秦哥,谁不知道妙手堂的东家阔绰?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由头!只要弄一半出来,也够咱们兄弟山珍海味的过上一两年!”

八字胡被他说得心动,一跺脚,狠声说道:“走,叫上兄弟几个,先暗地里绑了那个姓沈的小兔崽子,剁碎了喂狗,再去封铺抄家……”

正说着,一道身影背着双手,自门外踱进来:“你们两个小捕快,好威风!跟本捕头说说,准备去哪里封铺抄家啊?”

两人吓了一大跳,连忙低头行礼:“小的见过大人。”

捕头大人伸手,轻轻抚摸着八字胡的脖子,笑道:“大老爷有吩咐,回头把骨灰好好的给妙手堂送过去。记住,一个子儿也不能拿!都他、妈给老子长点心!往后,谁也不许去找妙手堂的麻烦!”说着,手中猛然发力,掐得八字胡直翻白眼,“都听明白了没有!嗯?”

“是是是,听明白了,大人!”胖脸在一旁簌簌发抖。

第九十章 金桂树

攥着荐书,沈云盘腿坐在一块背阴的山石上,吹着凉爽的山风,细捋刚才发生的事情。

李棠?是谁?

听他提及师父的口吻,竟与师父提起馆主大人时,一模一样。

难道他也是五脉传人之一,同为天神宗后人?

很快,沈云皱了皱眉头,自言自语道:“不,不象。”

因为他听得出来,李棠对贝大帅甚是推崇。而且,他能知道如此多的内幕,绝非所谓的江湖消息灵通人士。

他根本就是仙府中人!

并且,在仙府里,身居要职!

是问,五脉传人、天神宗之后,怎么会为仙府做事?

事实也是如此。据他所知,从祖师,到太师祖……到师父,还有馆主大人一脉,他们要么恨仙府入骨,欲灭之而后快,要么明哲保身,远离仙府。

想到这里,沈云低头看着手中的荐书,心道:如果不是五脉之一,李棠为什么要一再强调与我师门有渊源,并且对我这么好?

荐书轻飘飘的,寻寻常常的信封上只龙飞凤舞的写着“玉宁道长亲启”六个墨色大字。

然而,有了它,就能免试进新武馆求学。

它,无异于一份大机缘!

李棠送给他一份大机缘,却端着长辈提挈子侄的态度,于他完全无所求!

“啊——,他到底是谁啊!”沈云想到头痛,也猜不出来。

他枯坐了近一个下午,眼见着太阳偏西,天边涌起瑰丽的火烧云。

“也罢,机缘难得!且走一步,算一步。反正我孤身一人,除了这条命,也没有什么可让人谋算的!”沈云叹了一口气,起身将荐书仔细的纳入怀中,好生收起来。

回到药铺时,已近宵禁时分。

沈云刚一走到街口,便只见郭子身形一晃,拔腿往铺子里跑。一边跑,还一边挥手疾呼:“回来了,回来了!东家,云哥儿,回来了!”

沈云不禁满头黑线——这是唱得哪一出啊!

旋即,吴老板提着袍角,率先跑了出来。

他的身后,吴掌柜、秦先生、大江和郭子,一个也不少。

如果不是看到他们满脸喜色,沈云险些以为自己是什么时候闯大祸了!

“云哥儿,回来了!”转眼,吴老板跑到跟前,亲热的攀着他的肩膀,“今儿,我从五味斋叫了一桌酒桌!人都齐了,只差你还没回来。”

五味斋是全省城最大最好的酒楼。那里的一桌酒菜,可不便宜!沈云眨巴眨巴眼睛,心道:今儿过节?什么节,我怎么想不起来?

随后,吴掌柜他们几个也围了上来。

“云哥儿!”

“回来了!”

大家喜气洋洋,比过年过节还要高兴。

“嗯,我回来了。”沈云愣愣的点头,一头雾水的被众人拥进店里。

东家诚不欺人也。

一进大门,饭菜味扑鼻而来。

沈云在山顶吹了一下午的山风,总共只吃了四个白面馒头。哪里禁得住如此香浓的味儿勾引?

“咕噜咕噜”,一时间,肠鸣有如雷动。

他大窘。

“哈哈哈……”吴老板快活的笑道,“云哥儿在外头奔波了一天,这是肚子跑空了!来,大家入席,吃起来!”

此时早就过了饭点。所有人都等饿了,好不好!

于是,一阵欢声笑语中,大家围了上来。

“云哥儿,你今天必须坐这里。”吴老板执意拉着沈云共坐上首,接着,大声宣布,“明天上午,放假半天!所以,今晚我们不醉不休。来来来,关上铺子门。大家都坐下,喝个痛快!”

也就是说,平常不能上桌的大江和郭子今天也能坐下来吃酒吃菜!

这是过年节都没有的待遇!

“是,东家!”大江和郭子响亮的应着,一溜烟的跑去打烊。

不一会儿,所有人都围着桌子坐好了。

沈云仍是一头雾水,期待东家早点揭开迷底。以至于满满当当的一桌好酒好菜也失了颜色,暂且勾不起他的食欲。

吴老板亲自给他倒了盅果子酒:“云哥儿,你还小,喝不得酒。这种果子酒是五味斋专门给小孩子喝的。你尝尝。”

沈云双手接过:“东家,客气了。”

“客气什么呀!你救了铺子,救了我全家老小,我还不该给你倒杯酒?”吴老板感激的说道。

看出沈云脸上的疑惑,左下首,吴掌柜笑眯眯的解释道:“云哥儿,下午的时候,昨天来的那位官老爷亲自把阿明的骨灰送到了铺子里,还说,案子已经结了。东家给他车马费,他硬是不要。”

旁边,秦先生连连点头:“就象东家给不是银票,而是烧得通红的炭火一样。官老爷看到银票,脸色都变了。说了句‘告辞’,跑得飞快!”

原来如此。沈云恍然大悟,说道:“阿明哥,他那晚犯了糊涂。被扔出玉春院后,仍不死心。又绕到玉春院后面的小巷子里,企图爬进玉春院。结果,钦差大人的……护卫,发现了他。阿明哥,呃,被当成了刺客。”

他努力的把事情圆过去。

跳尸一事,太过惊悚;

再者,在西山顶,李棠虽然告诉了他实情,但是封口的意味也不能再明显。妙手堂里的,全是贱民,说白了,就是命如草芥。此事但凡传出去一丝风声,在座的,以及他们的亲属,除了被灭口,还是只能被灭口啊!

所以,他突然领悟到:有时候,隐瞒真相,并非欺骗。其实是一种保护。

只是爬个墙而已,就被活生生的挖掉心!然后,象死狗一样陈尸街头!郭子捂着胸口,脸色乍变:“啊呀呀!好凶……”

吴掌柜横了他一眼,截住后面的话:“吃菜!”

吴老板放下酒盅,环视众人,正色道:“我们今天还能坐在这里喝好酒,吃好菜,全是因为云哥儿在外头替我们周旋的缘故。钦差大人行事,是我们能谈论得起的吗?各位,我们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白白浪费云哥儿的一番心血。从今往后起,阿明的事,大家都要烂在肚子里。回去后,连老婆孩子面前,都不能透出一个字!”

“是,东家。”众人皆凛然。

吴老板又道:“关于阿明的死,我这里有个说法,大家往后都照我的说。阿明是自个儿在外头喝醉了酒,掉水沟里淹死了。等发现的时候,尸体已经泡得好大。这么热的天,不好收敛,只能火化掉。”说着,看向吴掌柜,“回头,你从账上支五两银子,连同骨灰,派人给阿明家里一道送去。我们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是,东家。”吴掌柜应下,“阿明是自己寻死,给我们惹了天大的麻烦。幸亏有云哥儿在,我们和家中老小,才能都逃过死劫,安然无恙。东家还能打发他家里五两收敛银子,我老吴没话说。东家仁义!”

“东家仁义!”秦先生他们三个也纷纷附和。

吴老板摆摆手:“这事,就过去了。以后,大家不要再提。”说着,他端起酒盅,“来来来,我们都敬云哥儿。大恩不言谢,云哥儿,以后,但凡有用得到我吴家栋的地方,你只管吩咐。上刀山、下火海,我吴家栋若是皱一下眉头,就不是人养的。”

沈云连忙举杯谢道:“东家,言重了。”他大概猜得出,是李棠在仙府发了话。八字胡他们自然不敢再跳起来兴名堂。所以,说到报恩,他自己觉得受之有愧。

不容他拒绝,吴掌柜等人也纷纷敬酒。他们和吴老板都是一个意思:以后,单凭差遣。

谁说果子酒不醉人?当晚,沈云喝得头大如斗,扶着墙,才回到屋里。

不过,其余人比他醉得更厉害。光是酒桌上,当场倒翻了两个——秦先生和郭子。

大帅府,前书房。

贝大帅抬眼问道:“封好口了?”

李棠端坐在左下首的第一张太师椅上,点头应道:“嗯,他很聪明,知道该怎么做。”

贝大帅笑了笑:“既没有灵根,又武学资质平平,你真要把人弄到新武馆里去?还堂而皇之的给了他一份荐书。树大招风,你不怕他被人欺负吗?至少老夫看不出来,你这是在抬举他。”

李棠呵呵:“他自己想去,我就成全他。仅此而已,并无他意。”

贝大帅起身,从书案后面走出来,挥手道:“走,陪老夫去外面走走。”

“大帅,请。”李棠起身,跟在他后头。

两人出了书房,来到外面的小花园里。

看到旁边的金桂树,贝大帅突然感慨万千:“这棵金桂,病了。”

李棠定睛细看:“唔,树皮之下,有虫。”

“本来只要杀掉树皮之下的蛀虫,就能治好这棵老树。”贝大帅走过去,抬手轻抚苍劲的树干,“可是,有人却想连根刨掉这棵树,在这个树坑里,再另种一棵。”

李棠挑眉——大帅这是借题发挥,暗指叛军,还有某些人。

贝大帅又仰头看着浓密的树干:“若是连根刨掉,众多的枝枝叶叶将何处安生?它们还能活吗?另种一棵树,再发新枝新芽,谁又能保证不会再有蛀虫了?还有,谁不想活下去?大义、道统,与这棵树的普遍枝叶又有何干?老夫以为,他们只是想活下去罢了。哪怕注定一生吃糠咽菜,碌碌无为。”

转过身来,他看着李棠,目光如烛:“可见,那些人的理念是多么的荒唐!”

“所以,大帅乱世用重典,只为给这棵树治病?”李棠笑道,“而新武馆的莘莘学子,将成为大帅苦心培养的抓虫人?”

不料,贝大帅摆手:“抓虫这种事,费力不讨好,还是老夫来做好了。”再看向浓密的树冠,他的一双眸子迸射出五彩的光芒,在黑夜里格外灿烂,“他们,是最强健的枝干。因为他们,这棵树将枝繁叶茂,不再病弱。终有一天,它能长成屹立于天地之间的参天大树,道基永固,道统源远流长!”

李棠上前一步,无限憧憬的看着眼前的金桂树:“我也期待有这么一天!”

第九十一章 大麻烦

两天后,吴掌柜打发大江去了一趟阿明家。

说起来,也是可怜。阿明本来有兄弟两个。他上头有一个长兄,但是,在五年前失足掉下山崖,摔死了。其长兄死得时候年纪轻轻,尚未娶妻。所以,阿明等于是家中独子。

现而今,他也死了,等于是家里的顶梁柱倒了。

大江回来说,阿明的寡母抱着骨灰罐,哭得几次背过气去。其妻女也是哭成一团。

“唉,天都快要被她们哭塌了。”他摇头晃脑的叹气,“没有男丁,家里只剩下一堆女人。以前,我听阿明说过,他们族里有吃绝户的习俗。所以,我连收敛银子都不敢当众给,生怕被闻讯赶来的那些族老收走。不过,阿明娘看着也还精明,没有哭糊涂。后来,她找了个借口,把守着她的那两个族里女人支到外头。我这才偷偷把银子交给她。阿明娘赶紧贴身藏好银子,连声道谢。还跟我说,要来铺子里给东家和掌柜的叩头。”

吴掌柜摆手:“她有心了。铺子里要做生意,她们进来哭哭啼啼的,不好看。”

“小的也是这么劝阿明娘的。”大江接着说道,“那两个女人很快前后脚的又进了屋里。阿明娘接着大哭,直到我走,都没有再提叩头的事。五两银子,在乡下足够养老了。我看着,阿明跟他娘的性子差不多,都是挺会说漂亮话的人。”

言下之意,阿明娘收了银子,并无不满意的意思。她们不会来店里哭闹。

吴掌柜点头,挥手道:“都是可怜人……以后莫再提,你去做事罢!”

“是,掌柜的。”

后来,正如大江所料,阿明的家人一直没有来铺子里。而铺子里也再无人提及阿明,仿佛根本就没有过这号人似的。

在吴老板等人看来,这场天大的祸事终于过去了。

皆大欢喜!

唯独沈云。

呃,他突然发现自己惹上了一个天大的“麻烦”。

这个麻烦不是别的,是吴东家的幼妹,年方十一岁的吴家大小姐,吴家丽。

某一天早上,从未在前头露过面的吴大小姐象一团烈火,从天而降,突然现身于一号库房。

“沈哥哥,你在晒药啊!”

“啊呀呀,沈哥哥,你出汗了!你很热吗?丽儿给你扇扇风……”

“呜呜呜,沈哥哥,你为什么不理睬丽儿。是丽儿哪里做得不好吗?”

……

什么叫做“度日如年”,现在,沈云终于深刻体会到了——吴大小姐在一号库房里呆了不到一个时辰,他已是筋疲力尽,一个头两个大!

什么“沈哥哥”!明明你比我大了差不多两岁,好不好!

偏偏是骂又骂不得,打又打不得!

啊啊啊,受不了了!

沈云生平头次碰到这种情况,一时完全没法子。心一横,他索性把人撂下,跑到前堂,跟吴掌柜的告假:“掌柜的,我出去买样东西……”

“咦,沈哥哥,你要出去买东西啊?丽儿好久没上街了,闷得要死,能跟你一起去吗?”‘魔音’却如影相随,接踵而来。

这下,不但沈云色变,而且吴掌柜他们几个脸上也是色彩纷纭,精彩得很。

“大小姐,您怎么来了?”吴掌柜偷偷冲大江使了一个眼色,笑眯眯的迎上去。

大江意会,缩了缩脖子,快步溜到后院找东家去了。

沈云自然也是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担心吴掌柜劝不走这位不知道抽什么风的大小姐,他在外头转到吃午饭的时间才返回铺子——大小姐怎不会赖在铺子里,跟一帮大老爷们一起吃午饭吧?

进门之前,沈云小心的探头往里看了看。

呼——,谢天谢地,大小姐不在!

铺子里与平常一样。饭点到了,大江和郭子在摆饭。

吴掌柜看到沈云,跟没事人儿一样招手:“云哥儿,开饭了。”

“哦。”沈云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走到桌边坐下。

所有人都神色如常,依然是食不语。

就连平时最八卦、话最多的郭子也是跟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只管埋头吃饭。

如此甚好。想想上午的事,沈云除了不厌其烦,心里其实更多的是尴尬。现在,他一点儿也不想旁人提起大小姐。

我是不是大惊小怪,太小家子气了?他挑了挑眉,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

吃罢饭,沈云和往常一样,回到一号库房做事。

因为大小姐之故,所有的活计都落下了。所以,沈云没有练字和练心法,而是抓紧时间赶活。

不一会儿,吴掌柜进来了。

“云哥儿,在忙啊。”他显然有话要说,“刚吃过饭,莫急着做事。歇一会儿,消消食,再做活也不迟。”

沈云顺从的放下刀具,问道:“掌柜的,有事吗?”

“唔,是想跟你说点事。”吴掌柜搬过一条高杌子,在木台边坐下来,“云哥儿,你也坐。”

于是,沈云在他对面坐下:“什么事?掌柜的,请说。”

吴掌柜的眼底闪过一道尴尬,清了清嗓子,笑道:“其实呢,是东家叫我来跟你说。东家,他很抱歉。大小姐是老东家的老来女,从来都是捧在手心上疼着的。所以,养成了天真浪漫的性子。大小姐,她心地纯良。这一次,也没有坏意,就是从东家嘴里听说,你救了吴家,还有铺子,一心过来想跟你表示感谢之意。只是,大小姐年幼无知,做事没章法。东家的意思是,今儿这事,闹得他怪没脸的,所以,托了我递话。云哥儿,你莫要与小姑娘家一般见识。大小姐她其实也是一番好意。”

好吧,他就是在红口白牙的说瞎话!

女孩子家家的,十一岁是大姑娘了,还能不懂事?

还有,她身为大小姐,若是背后没有人授意,能独自一个人,跑到前头来抛头露面,与陌生男子纠缠?

吴家是什么意思,云哥儿人还小,****,看不出来。

他活了几十年,家里的大孙子都能满地跑了,若是也看不出来,这对招子还不如挖出来,当尿泡踩!

可是,谁让他端着东家的饭碗呢!

哄小孩子也就罢了,还是哄于自己有大恩大德的云哥儿,他真是惭愧得很!

不过,这种事到头来,反正男人又不吃亏。

吴家自个儿乐意如此作贱自家女儿,关他何事?

如此一想,他心里舒坦多了,罪恶感大减。

沈云没往心里去,摆手道:“东家,还有大小姐客气了。”想了想,又加了一句,“我做事喜欢安安静静的。大小姐的谢意,我收下了。希望她以后莫要再打扰我做事。”

“不会,绝不会。”吴掌柜呵呵,“东家今儿把大小姐叫到后头,劈头盖脸的说了一顿狠的。我亲眼看到,大小姐都被说哭了。小姑娘家家的,长得跟朵花儿一样,哭得稀里哗啦,我看着都心软了。东家却还没放过大小姐,罚她禁足三天。”

“哎呀,弄成这样,真是对不住大小姐。”沈云不禁心生愧意——人家大小姐特意过来向他表示感谢,可是,他却反应过度,如避蛇蝎。害得人家挨了骂,还要禁足。

至于,先前大小姐跟块狗皮膏药一样的粘人,带给他的苦恼,他暂时都给忘了。

呵呵,女娃娃嘛,不都是粘乎乎的?

想想在郑家庄的时候,甜甜那小丫头不也是喜欢叽叽喳喳的缠着人说话吗?

他以为这事,过去了。

不想,三天之后,大小姐青帕包头,穿着和他一模一样的学徒服,完全是一副假小子装扮,跟在吴掌柜后头,再一次出现在一号库号里。

这是……莫名的,一种不祥的感觉涌上心头,嗡的一声,沈云的头又大了。

“呃,云哥儿,大小姐要学着认药。”吴掌柜一本正经的说道,“往后,她也在一号库房当学徒。你先学,平时多带带她。”

沈云点头称是。

他心里挺过意不去的——吴家是做药材生意的。大小姐身为吴家女儿,来铺子里学认药,不是挺正常的事吗?

沈云啊,你想的太多了!人家才不是成心来给你捣乱呢!

吴掌柜交待完,撂下人,转身就走了。丝毫没有因为吴家丽是大小姐而另眼相看。

“沈哥哥,上次的事,丽儿真对不起。”吴家丽双手搭在一边腰侧,垂头,露出一节粉藕般的长脖子,蹲身行礼,用一口软软糯糯的省城腔向他道歉。

“没事,没事。”沈云不觉脸上发烫。唔,原来女孩子行礼,娉娉袅袅,好看得很——甜甜有时候也会这样行礼。不过,小丫头本来就胖得跟颗四喜丸子一样,再一蹲下去,更是团成了球样。可谓憨态可掬。每次,见她摇摇晃晃的如此行礼,他都会忍不住笑场。从未能象眼下这样,令他生出“真好看”的感觉。

吴家丽掩嘴笑了:“沈哥哥,你真好。不象我大哥,有事没事,就会凶丽儿。”

沈云不由满头黑线,解释道:“大小姐,其实,你的年岁比我要大。以后,你也和大家一样,叫我‘云哥儿’好了。”

不想,吴家丽听了,竟然双目含泪,捂着嘴,呜咽道:“沈哥哥,你是在笑话丽儿长得矮吗?”

啊?沈云这才意识到,对方虽然比自己大了将近两岁,然而个头却还未过自己的耳朵……

他大窘,赶紧使劲的摆手:“不是,不是。你不矮,一点儿也不矮。是我个头长得比同龄人要高。”

“扑哧!”

吴家丽破涕而笑:“沈哥哥,你说话真逗!”

沈云心里顿时生出一种无力感——这位大小姐啊,不过是换个穿着打扮,骨子里依然是个大麻烦!

往后的日子,可该怎么过啊!

第九十二章 你个猪啊

兴许是三天的禁足起了作用,沈云冷眼看着,吴大小姐性子安静了许多。至少,上午的大部分时间,她都是在正正经经的切甘草片。虽然她切出来的甘草片,实在不敢恭维。

好吧,反正糟蹋的也是他们吴家自己的药材、自己的银钱……沈云直接无视。

只是这样一来,他上午不能再抽空练拳、练心法。

也不知道大小姐是不是做全天的?

好惆怅!

终于,到了午饭点。

吴家丽揉着发疼的双手,冲沈云甜甜的笑道:“沈哥哥,我回去吃饭了。明早见。”

下午不会再来!沈云打心里觉得,整个上午,大小姐说的话,就属这句最好听!

他点点头:“大小姐,请慢走。”

“沈哥哥,跟你说了好多次,这里又没有外人。你也和家里人一样,叫我‘丽儿’就好。”吴家丽烟眉轻蹙,撅起小嘴,嗔怪道:“‘大小姐’,听起来,多生分呀!”

本来就不熟,好不好!沈云再次无视,低头收拾刀具。

“对不起,沈哥哥,我又说错话了。”吴家丽见他不理自己,眼圈泛红。

还是不搭理……贝齿轻咬红唇,她只好自己走了。

沈云抬起头来,长吁一口气。

他想不明白,同样是女孩子,象九姐、甜甜,他都挺喜欢和她们亲近的。可他怎么偏偏就打心底里认为大小姐是个惹人厌的麻烦精呢?

怪哉!

后院。

吴家丽刚过二门,有婆子迎上来:“大小姐,老太太吩咐下来,把您的饭摆了在老太太屋里。”

“哦,知道了。我换了衣服,就过去。”吴家丽想了想,又问道,“大爷呢?他今儿中午在哪里用饭?”

“刚刚老太太派人去请大爷了。”婆子应道。

吴家丽闻言,改变主意道:“罢了,我跟你一道去老太太屋里。”

“是。”

她刚走到门廊下,便听到从里头传来一通争辩声。

“娘,你这是成心为难我!”

“我为难你?我肚子里总共才爬出来你们两个。我掏心掏肺的为你们两个打算都来不及,怎么会为难你?”

吴家丽皱了皱眉头,冲门口立着的大丫头使了个眼色。

“大小姐,您来了!”后者意会,抬高声音,满脸堆笑的打起帘子,“老太太和大爷在等您一起用饭呢。”

“哦,田妈跟我说了。怕娘和大哥等得不耐烦,我连衣服都没换,就赶过来了。”吴家丽笑嘻嘻的应道。

屋子里的争辩戛然而止。

老太太的声音再度响起:“丽儿,回来了?累着了吗?快进来!”

吴家丽走屋里,只见一个伺候的人也没有。只有她娘跟大哥两个人。

吴老板看到幼妹这副打扮,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张嘴欲斥责。

“娘,怎么还没摆饭啊?丽儿切了大半天的甘草片,都快饿死了!”吴家丽佯装没看到,象乳燕投林一样过去,靠在老太太身上,伸出一双纤纤玉手,“您看看,手指头都红肿了!那刀好沉的。丽儿的两个手腕也好痛,感觉都不象是自己的了。”

“哎哟哟,真可怜哪。”老太太赶紧吩咐外头摆饭。然后,搂着她,又道,“丽儿啊,学本事哪能不吃苦。当年,你爹和你大哥,都是这么吃苦过来的。”

“大哥,真的吗?”吴家丽扑闪着大眼睛,看向吴老板。

“你……”吴老板见状,哪里还骂得出口。嗡声说道,“回去用热手巾多敷敷,再抹点药油。多歇几天,就好了。”

“不能歇!”吴家丽梗着脖子,说道,“明天我还要去库房里学认药呢。我跟娘保证过的,一定要好好学本事,绝不半途而废。”

“丽儿乖!”老太太搂着她,乐得合不拢嘴,“都说吃什么补什么。娘让小厨房做了八珍鸡。到时,两个鸡腿,都给我们丽儿吃。”

“哎呀,娘,两个鸡腿那么多,叫人怎么吃得下嘛?”

看着闹成一团的母女俩,不准幼妹再去库房胡闹的话,吴老板怎么也说不出口。

罢了。丽儿不过十一岁,性子娇憨得很,被宠的完全不懂人情世故。兴许是娘一厢情愿。而我也想多了。吴老板抚额,自我安慰道。

下午,没有大小姐在库房里杵着,沈云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下来:练字、练心法、打拳、扎马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因为吴家丽的到来,沈云不得不调整了日常安排,即,尽量把一天的活都挪到上午做完。如此一来,下午,他就有足够的时间练功。

如此过了十来天,吴老太太屏退左右,偷偷问吴家丽:“丽儿,云哥儿性情如何?”

“他呀,闷得很。”吴家丽撇撇嘴,“只知道埋头做事。除了认药、制药,就没再听他说过别的话。一点儿也不讨喜!”

“呀,这孩子也太老实了吧?不象是从大户人家里出来的公子爷。”吴老太太拧眉,“你大哥那双眼睛利着呢。自从接手家里的生意后,他很少有看错的时候。莫非是云哥儿看不上我们家,故意不搭理你。”

“大哥不说是,他跟铺子时签了三年约吗?”吴家丽眼波流转,,“我不信,我一大活人杵在他跟前,他能一直装下去!”从小到大,她对自己的容貌都是相当自信的。

吴老太太听了,眉眼带笑的搂过她:“丽儿啊,你大哥说云哥儿长得好,是真的吗?”

吴家丽脸上飞红,垂头笑道,:“确实很俊,比姑母家的表哥们都长得好。”

“那就好。”吴老太太乐得合不拢嘴,“你大哥看人素来很准的。他一再说云哥儿品性好,肯定是没错的。云哥儿那样的身份,你若是有幸攀附上了,将来就算做不成姨娘,哪怕只能做个侍妾,那也比嫁进贱户人家强。等你生下大外孙,然后,大外孙长大,考上功名,你也就熬出了头,从此,升籍成为良民,一辈子都不用再担惊受怕。”

说着,她抚着心口,陡然愁容满面,眼里泛起泪水,“丽儿啊,前些日子,娘怕得要死,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老是担心下一刻,官老爷们会冲进这院子里来,用铁链子锁了我们一家老小,拖出去砍头。这一次,有云哥儿保我们,以后呢?我们还会这样的好运气吗?呜呜呜,这样的日子,何时才是个头啊!”

唉,也是吴家的祖宗们不顾子孙,不要说给家里送个有仙根的仙童来,就连有武学资质的儿郎也未曾有过。不然的话,她何苦要委屈宝贝女儿,教她放着正头娘子不做,去做什么侍妾!

她只盼望着,丽儿能入了云哥儿的眼,生下一个有出息的大外孙,将来能提携吴家。

“娘,不会的。”吴家丽抱着她,坚定的说道,“我们肯定有出人头地的那一天,不会当一辈子贱民。到了那一天,娘只管享福就行。”

吴老太太掏出帕子,揩去眼角的泪水,又是喜笑颜开:“好好,娘就等着享我们丽儿的福。”

“只是,大哥他……”吴家丽轻咬嘴唇,“我听大嫂前儿提过一回,说,大哥打算替我相看人家了。”

吴老太太豪气的一挥手,哼道:“他这回是被猪油蒙了心。你莫管他,只管与云哥儿好生相处。你的亲事,娘不开口,看谁敢应下?”

“谢谢娘!”吴家丽亲昵在她身上蹭了蹭,“就知道娘最疼我。”

吴老太太搂着女儿,眼底精光闪闪:都说夜长梦多。日久生情,固然是上上之策,但是,煮熟的鸭子也有飞掉的时候,所以,还是找个机会把事儿做实了才好。

岁月如梭,时间过得飞快。

转眼,到了中秋节的前一天。

吴老太太跟吴老板商量:“铺子里放假了,老吴他们都要回家过节。只留下云哥儿独自一人在前头,怪冷清的。再说,人家前些时候,才救了我们一家老小。我还没有正式谢过他呢。你把人请家里来,跟我们一起过节,怎么样?”

吴老板点头:“还是娘想得周到。我去请云哥儿。”

不想,沈云婉言谢绝了:“东家,明天我要去探望一位长辈。”

好吧,他撒谎了。

无他,每到中秋节,一家团圆的日子,他不由的会想起爹娘,奶奶,还有长姐,心情会变得特别的坏。

东家好心好意的来请他去家里过节,结果,他却臭着张脸,不是给人家添堵吗?

当然,他也可以装高兴。只是,他明明心里特难受,为什么要假装高兴呢?他又不欠东家什么。

所以,明天,还是和往年一样,找个没人的地方,练练拳,看看书,发发呆,随心所欲的混过去好了。

吴老板心中了然——那天,云哥儿一大早请了假出去。下午,官老爷便客客气气的把阿明的骨灰送到了铺子里,连车马费都不敢要。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云哥儿那天是一大早就去替他们周旋去了。而且,他找的那人,厉害着呢。而这人,十有八九就是云哥儿明天要去探望的长辈。

“云哥儿,节礼你都备下了吗?”他马上主动说道,“如若不嫌弃,我手头恰好有一件玉摆件,还算上得了台面……”

沈云摆手,截住他的话:“谢谢东家。我都准备好了。”

罢了。吴老板看得出来,他不是在说客套话,而是真的用不上。

吴老太太听说了后,面上不显,心里却跟压了个大秤砣一般,沉甸甸的:唉,云哥儿果然是看不上吴家……看来要抓紧才行。

不过,一想到后头马上就是九九节,不缺机会,她心里又舒畅了起来。

然而,她做梦也没有想到,美梦破灭得如此之快。

九月初八,吴老太太又一次请来儿子商量:“明天是九九节,要不要请云哥儿到家里来吃个饭?”

吴老板一脸遗憾:“我也是这么想的,早上去请他。结果,吴掌柜告诉我,鸿云武馆明天开馆,云哥儿今儿一大早就走了。”

“什么意思?”吴老太太心里“咯咚”作响,“他怎么不声不响的就走了!他不是跟店里签了三年的约吗?”

吴老板答道:“签约的时候,云哥儿跟我说得很清楚,他一旦考上了新武馆,只能挂名在我们铺子里。因为给他的工价低得很,所以,我当场就同意了,他可以随时离开,不用支会我。”

“明天,云哥儿要去考试?”吴老太太只觉得嘴巴好干。

“哦,云哥儿有荐书,是免试入学。”

新武馆是大帅亲创。能得到荐书,免试入学的,会是什么人家的子弟!

千载难逢的机会啊!

难道这就是命吗?

吴老太太顿时脑瓜子一片空白。

“丽儿呢?她在库房那边,不知道云哥儿要走吗?我怎么从没听她说过?”回过神来,她不甘心的问道。

吴老板答道:“云哥儿在铺子里很少提他自己的事。我们都是今天早上才知道的。丽儿在库房里做事。又没人去告诉她。她怎么会知道?”

幼妹执意要学认药,搞得大家上午都不好去库房那边了——丽儿是十一岁的大姑娘。云哥儿还小,半大小子一个,勉强不用避嫌。但是,大江他们都是成年男子,不能不讲男女大防。管不了幼妹,他只好暗地里吩咐伙计们回避。

“你个猪啊!”吴老太太两眼一翻,整个人往后倒去。

第九十三章 鸿云武馆,我来了!

新武馆名叫“鸿云武馆”,在东城区。

路不近,同时,也是为了给玉宁道长一个良好的初印象,沈云早早的背上行囊,去前堂向吴掌柜请辞——他与东家有言在先,想离开,随时都可以,并且不用事先告知后者,只要跟柜上交待一声即可。

“恭喜啊!”听他说完,吴掌柜打心底里为他感到高兴。同时,也替东家松了一口气。

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东家是一时被蒙在鼓里。但是,铺子里其他人,谁没看出来老太太和大小姐的谋算?

还好,人算不如天算!

云哥儿此一去,高就鸿云武馆,定是前途无量。

老太太和大小姐纵然有千般的手段,但身处内院,也是使不上。

如此一来,东家将来不至于要面对不堪之境,无颜面对云哥儿。

而他们这些旁观者也不用时时暗中帮着云哥儿提防,以免背上“知情不报”的罪过,良心问责。

真正的皆大欢喜!

哦,当然,老太太和大小姐知道了肯定欢喜不起来。

但是,她们想做的事,是好事吗?分明是飞蛾投火啊!东家是真心疼爱唯一的幼妹,不然,哪用得着她们两个内院女子自个儿谋划?

里头的利弊关系,将来她们会想明白的。

和他一样想法的,还有秦先生和大江他们。

闻言,三人齐齐眉开眼笑的涌上来,纷纷抱拳向沈云道贺:“祝云哥儿此去,前途似锦!”

“云哥儿,得空,回来坐坐。我们会想你的。”郭子的眼圈红儿。

吴掌柜提起袍角,欲送他。

“掌柜的,请留步。”沈云拦住了,抱拳向众人告辞,“各位,保重。我也会想大家的。”说罢,背着蓝布大包袱,出门而去。

大江象是想起了什么,快步冲到桌子旁,打开刚刚送过来的提盒,麻利的打包了两个白面大馒头和那一小碟酱肉,追上去塞到沈云的手里:“云哥儿,拿着路上吃。”

众人走到门口,目送他离开。

当他的背影消失在街角的拐弯处,秦先生突然问道:“掌柜的,大小姐应该还不知道。过会儿,她还会来后头库房做事。要不要去告诉她?”

吴掌柜环视众人,沉声应道:“东家有吩咐,大小姐在库房时,我们多少避着点,尽量莫往那边去。”

也就是说,不要告诉喽。

秦先生拈着胡须笑道:“掌柜的所言极是。”

大江和郭子也异口同声的表态:“我们都听东家和掌柜的,不去打扰大小姐做事。”

因为他们一齐装聋作哑,所以,吴家丽在一号库房独自呆了一个上午,也不知道沈云已然离开了——久久没看到沈云,她纳闷之余,心里七上八下的,甚觉不安稳。然而,库房重点,不比内院。两个月来,她根本就安插不进人手。而铺子里的众人,更是视她如洪水猛兽一般,唯恐避之不及。所以,她被困在库房,无计可施。

好不容易熬到中午,她迫不及待的去吴老太太那边。

不想,老太太竟然病了!

她身为亲生女儿,竟然被一个陌生的婆子拦在院门外。

“大小姐,老太太喝了药,刚睡下。”婆子面无表情的跟她行了一个礼,“大夫说,老太太的病易过病气。大爷特意吩咐下来,叫您过些天,再来探望老太太。”

明明昨天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病了呢?

怪哉!

吴家丽掩下心中的狐疑,和颜悦色的问道:“这位妈妈,怎么脸生得很呢?请问,今儿是哪位大夫过来给老太太瞧病?”

婆子连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木着脸,礼数周到的答道:“回禀大小姐,奴婢夫家姓周,原本是在前院书房里管事的。老太太的病来得又急又凶,大爷吓坏了,亲自去请的大夫。奴婢先前在前院书房做事,没见着大夫,不知道是哪一位。”

简直是滴水不漏。吴家丽气得牙根痒痒,恨不得扑上去挠花那张死人脸。

她暗中掐着自己的掌心,好不容易把心中的怒火强压下去,眉尖紧蹙,忧心忡忡的说道:“哦,谢谢周妈妈。我这就去问大爷。”

身为大小姐,吴家丽在内院畅通无阻。很快,她打听到大哥在内书房里。于是,连衣服也顾不得换,急匆匆的赶了过去。

“大哥,娘怎么了?”

吴老板其实是在等她。

不问不知道,老太太昏倒后,他拿下老太太身边的管事婆子田妈妈一问,真的是吓了一大跳:原来,他的娘和幼妹在谋划那样的勾当!

他一直以为娇憨、天真的幼妹,竟是如此之不堪!

真是瞎了眼!

看着一脸着急的幼妹,他不禁有些恍惚:这人是谁?是他和爹一直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囡囡吗?

“大哥!”吴家丽急了,“娘怎么会突然病了?娘明明昨天还好好的,跟我说要请沈哥哥来家里过九九节……”

后面这句才是重点吧!好个无情无义的女子!吴老板心里拔凉拔凉的。

他清咳一声,打断道:“娘怒极攻心,中风了。大夫说,只宜静养,不可再操心。所以,这段时间,你不要去打扰娘养病。”

“啊?”吴家丽呆若木鸡,“我……”

吴老板摆摆手,又道:“娘病得重,家中一切从简。九九节,我没心思过。明天,你去你大嫂那里,和孩子们一起吃个饭,就算是过节了。”

“那,沈哥哥……”吴家丽突然意识到不对,赶紧换了一句话,“他今天上午没去库房做事。是不是也病了?”

“哦,他走了。”吴老板心里厌烦得很,暂时真的不想看到这张精致的脸,“铺子里现在人手吃紧。吴掌柜说,库房那边要招一个新学徒。往后,你不要去前头了。你想学药,是好事。过些天,等娘的病情稳定了,我空出手来,会帮你去找一个药理知识渊博的女先生。”

吴家丽仿佛被人猛的敲了一棍子,连退数步,身子摇摇欲坠。她只听到那句“他走了”。后面的话,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

“怎么会这样……”

吴老板气极,扔下她一人,拂袖而去。

快刀斩乱麻,他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

然而,事与愿违。他满腔的好意终究被当成了驴肝肺。

吴老太太很幸运,能得到及时的医治和精心的护理。一个多月后,病情稳定,她又能说能走,并没有落下明显的后遗症。

禁止探视的命令自然而然的解除。

母女俩都不甘心,凑在一起,又谋划开来。

当然,这些是后话。

鸿云武馆。

在新武馆开馆的前半个月,东城区整体解除了禁严。

沈云一路打听,才知道鸿云武馆竟然在白玉堂的原址上,整修扩建而成。

高大巍峨,而又饱含岁月沉淀的青石山门,无一处不透着沉甸甸的沧桑之感。

沈云仰视着“鸿云武馆”四个朱色大字,不由想起血洒刑场的欧堂主。

欧堂主在刑场上的怒骂,更是久久回荡在他的耳边。

什么是道?

什么是道统?

沈云深吸一口气,暗中扼腕,在心里对自己说道:鸿云武馆,我来了!不为着紫穿红,不为金山银山。我为师父而来!为报仇雪恨而来!

什么是道?什么是道统?我一定要找出答案!

学武,长本事!我要变强大!我要报仇!

还有九姐……等着我!我一定会来找你的!

“什么人!”

山门后传来一道厉喝。

嗖——

青影一晃。

山门之中,一名青衫中年男子现身。

他立在那儿,有如一把出鞘的尖刀,杀气凌人。

沈云心中凛然,目光不由落在他那空荡荡的左袖子上。

独臂高手!

鸿云武馆好奢侈,这样的高手竟然安排来守山门!

“小子沈云,前来投荐书。”沈云双手奉上荐书。

中年男子大步上前,接过荐书,垂眸看了一眼,冷声说道:“在这里等着。”

“是……”不等沈云的话说完,中年男子已抽身离去,只给他留下一个步履匆匆的背影。

沈云没来由的松了一口气——这位身上的杀气,好浓!

在他的心里,守门人就应该象刘爷爷那样的慈祥、宽厚……

再次抬头凝视“鸿云武馆”四个朱色大字,他不禁心生猜想:都在传新武馆与以往的旧武馆不同。那么,它到底是哪里不同呢?

呃,杀气腾腾的守门人,就是头一桩不同之处吗?

正在神游之际,沈云陡然感觉到周边的温度在急骤下降,连忙回神细看。

唔,是独臂又回来了。

“道长要见你。”他冷着脸,硬梆梆的说道,“直往前走,在第一个拐弯处往左拐,直走。看到石阶,上去。道长在上面的竹亭里。”

“多谢。”沈云打了拱,背着蓝布大包袱,欲往里走。

“等下,包袱不能带进去。”中年男子叫住,“留在我这里。见过道长后,再来领。”

沈云甚是犹豫:包袱里的衣物银钱,还好说。但是,师父传下来的两样师门宝物,也能交给陌生人代为保管?

开什么玩笑!

这时,中年男子拿出一枚黄纸符,说道:“你用封印符把包袱封住,不必担心财物丢失。”

原来早有相关保管措施。沈云放心了——师父生前教他用过下品封印符。但凡封印符封住的东西,若是被旁人动了,身为用符者,会第一时间感应到。

好吧,下品封印符也不是什么万无一失的法宝。但是,至少鸿云武馆用它表明了一个态度,即,人家不屑于动任何人的私物。

再说,他能拒绝吗?

第九十四章 不一样的武馆

因为还没有正式开馆,所以,进山门之后,沈云没有看到其他人,只听到两边郁郁葱葱的树丛之中,鸟雀们欢快的鸣叫声。

按照独臂的指点,不一会儿,他看到石阶之上的竹林里,现出一角青绿色的竹亭。

深吸一口气,他拾阶而上。

一共是十五级青石台阶。

上了台阶,竹亭便在眼前。

沈云不敢贸然去看竹亭里,垂眸,打拱作揖,冲亭中朗声禀报道:“小子沈云,见过道长。”

“唔,进来。”亭中传来一个清亮的女声。听着声音,似乎不过双十年华。

沈云不由微怔——玉宁道长是位年轻女子?

真真的出乎意料!

他一直以为会是个年过半道、仙风道骨的高人来着。

这是新武馆与旧武馆的第二处不同之处吗?

他不由好奇的抬起眼帘,飞快的瞄了一眼亭子里。

果然,亭子里只有一个身着白色道袍的坤道。

她单手执卷,半倚着阑干看书。

“是。”沈云还是头次单独与年轻女子打交道,心里不由有些紧张。硬着头皮,走进竹亭。

阵阵幽香扑鼻。似有似无,淡如烟雾,飘浮不定,却又清新怡人。

呃,在一号库房里练了几个月的心法,他仍然没有凝结出真气。但是,五官却比先前不知道要敏锐多少倍!

他非常清楚,幽香的源头,就是坐在亭中的道长。

真好闻。他不禁想到:也不知道道长身上熏的是什么香,我居然分辨不出来里头用到了哪些药材。

“扑哧”,玉宁道长笑了:“沈小子,你的鼻子倒是灵得很呢!”

啊!道长竟然能看出我心里想什么?沈云尴尬得满脸飞红,同时,心中警铃大作,赶紧屏气敛神,不敢胡思乱想。

“本座看了你的荐书。唔,你武学资质平平,但是,识得不少药材,记性也好,也算是有一技之长。”玉宁道长说道,“我们武馆下设武、器、材等三部。其中,材又分成医、药两院。沈小子,你想去这两院中的哪一院?”

医、药两院?我哪一院都不想去,好不好?沈云不由皱了皱眉头。

我是来学武的!

我来武馆求学,又不是为了将来当郎中或者药师。

深吸一口气,他鼓足勇气,抬头看向玉宁道长:“道长,小子想去武部。”

玉宁真人甚是意外,静静的看着他,良久,轻笑道:“果真如荐书上所云,你是个胆大的。”

不过,她接着又道:“本座说了,你只能从医、药两院里选。要么二者选其一,要么抽身走人。”

声音依旧,不徐不急,然而,语气却完全不容商量。

武学资质平平,就不能进武部吗!沈云怒了。

可是,他知道自己再生气也没用。

因为,他太弱!

他的生气没有任何意义。

“小子,选药院。”他垂眸,尽量平静的应道。不知不觉之中,双手紧握成拳,指尖尽白。

玉宁道长轻轻颌首:“行,本座也觉得你更适合药部。你去那里报道吧。”

话音刚落,幽香陡然消失。

沈云愕然的抬起头来,却只见前面再无人影。亭中,只余下他一人!

玉宁道长呢?

还有,药部在哪里啊?

看着四周寂静的竹林,沈云忍不住在心里嘀咕:人家独臂都知道要指路……

回到山门,他从独臂那里领回蓝布大包袱:“请问前辈,药部要怎么走?”

独臂的回答很干脆:“不知道。”

呃,鸿云武馆果然是不同的!

沈云无奈,只能自己找。

鸿云武馆是依山而建。进了山门,走完一条百来步的直道,便出现第一个分岔口。

往左拐,就是去竹亭的路。竹亭的周边是一片很大的竹林。林中及其周围皆无路。

是以,沈云这一次决定右拐。

很明显,这是一条上山的路。青石铺成,约有五尺来宽。左边大多为天然的石崖,偶尔也间有石块垒成的石墙。右边则是一条一尺多宽、三尺来高的排水渠,也是用石头砌出来的。流水哗啦啦,清澈见底。

路的两边皆是幽静的树林。林中,一人合抱的大树随处可见。

此时,除了沈云,路上再无他人。

约摸走了半刻钟,前面的一个小山坡上现出一个绿瓦朱漆的八角小亭。

远远的,沈云看到亭中立有一块黑色的长石碑。

碑上会写些什么呢?他好奇的走上前去。

黑石碑有一人来高,三尺多宽,上面刻着一副地形图。

从刻纹,以及涂的朱漆来看,它显然是新立的。

沈云很快在图上找到了一个标有“药院”的地方——地形图显示,鸿云武馆占地两座山,下设三部六院。其中,以他要去的“药院”地盘最大,位于两山之间的大山谷里。

也就是说,他要翻过一座山,才能到。

不过,三部六院之中,药院的地盘是最大的。

沈云看罢,心里生出一个猜测:难道药院里还教怎么种药?不然,为什么要这么大的地方?

好吧,到了下午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真相了。

山谷的入口处有一块一人高的红灰色石碑,上面只写了两个古朴苍劲的金色大字:药院。

沈云往里没走多远,看到绿荫丛中有一栋二层小木楼。

“做什么的?”沈云还来不及细看,一位大汉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拦住他。

呃,这也是一位伤残人士。脸上戴着一条黑色的眼罩,遮住整只右眼。

沈云打拱说道:“小子沈云,前来药院报道。”

独眼用仅有的一只眼睛扫了他一眼,点头说道:“跟我来。”

眼神硬梆梆的,跟小刀子一般。

沈云心中惊讶极了——鸿云武馆是从哪里找来的这帮守卫?一个个带着伤残,且杀气腾腾。

独眼将他径直带到小木楼的最左边,指着前面的黑油小门说道:“就在这屋。”

“多谢。”沈云打拱道了谢,推门进去。

可是,里头却没有人。

沈云只看到一排排栗色的大木柜。

“有人吗?”他问道。

“有的。”从第二排的大柜子后面钻出来一个小老头儿。

他梳着道髻,身着宽大的蓝色道袍,个子不高,精精瘦瘦的。

沈云打拱作揖:“小子沈云……”

“哦,你就是沈云啊。”小老头儿放下手中的书卷,说道,“玉宁师姐已经帮你办好了入读手续。唔,你是我们药院第一个来报道的。”

沈云惊讶极了:玉宁道长明明看着比眼前这位年轻多了,却是“师姐”!这辈分,怎么排的?

小老头儿冲他招手:“过来,挑块药田。”

“是。”沈云跟了上去。

大木柜共有五排。走过五排柜子,沈云看到一张红色的云纹翘耳大长案。长案之后的墙上挂着一副巨大的地形图。

象是鱼鳞纹一样,它被分成大大小小的很多小块。每一小块里都标有黑色小字,比如:甲一、丁三等等。

“看中哪块药田,就报出中间标注的数字。”小老头儿吩咐道。

沈云没有急着挑选,而是作揖请教:“小子斗胆请教前辈尊姓大名。”

小老头儿“哦”了一声:“忘了告诉你。贫道永安,是药院的副教使。”

副教使是职位吗?沈云一头雾水——刘家拳馆的人事是最简单的,是以,他对武馆的职位设置完全不知。

还好永安道长看着极有耐心,接下来,细细的向他解释了一番:鸿云武馆和旧式武馆不同,没有教头、师父之类的说法。馆主大人统领全武馆;馆主大人之下,设三大总教,分管三部;然后部下设教使、副教使、督教,以及教员。

其中,教使是一院之首;副教使分管庶务;督教负责训导;四职之中,教员的人数最多。他们负责具体的教学,类似于旧武馆里的武师们。

“你既入了我们鸿云武馆,便是我们武馆的弟子。师为尊上。你可以称为贫道为‘永安师尊’。”永安副教使如是说道。

“是,永安师尊。”沈云暗中松了一口气:在他心里,永远都只有一个师父。现在,不要称别人为师父,真是太好了。

“好了,你去挑一块药田吧。”永安副教使挥手。

药院果然要学种药!沈云点头称是,隔着长条案,抬头细看墙上的地形图。

在郑家庄做过农活的他,知道田土是有优劣之分的。可是,光凭着这张图,没有实地考察,他真的分辨不出来其中的优劣。

想了想,他只能再向永安副教使请教:“永安师尊,弟子愚钝,不知道该如何挑选。请您赐教。”

永安副教使甚是随意:“哦,你随便挑块合眼缘的就行。”

等于没有说。不过,也对。药田有好有差,每个人都想挑好的。都是学员,永安师尊也不好偏袒谁。沈云只好自己拿主意。

定下心来后,很快,他从地形图里看出了一些门道。比如说,有的药田周边有水源,有的没有。一般来说,有水源的药田,其标注都是以‘甲’字开头;还有一些药田从图上看去,明显要大许多。它们的标注的第二个字,也就是数字同样也偏大。

两者相结合,沈云心中有了选择。

他转身,向永安道长报告:“永安师尊,弟子选好了。”

永安副教使点头:“哦,哪一块?”

“甲十。”沈云答道。甲十是有水源的药田,标注的数字不是最大的,稍微偏后。

他觉得自己要量力而行。选块最大的,要是照看不过来,岂不是浪费?

永安副教使不置可否,翻开长条案上的一本登记簿,在首页“沙沙”写下:沈云,甲十地。

然后,他从案头的黑色大木匣里取出一把铜钥匙,递给沈云:“这是你的药田牌。以后,你来领取种子或者送药,都用这块药田牌登记。”

“是。”沈云双手接过。

钥匙柄的一柄刻有“甲十”两个小字。

“哦,忘了跟你说,住处和药田在一起。药田牌也是住处的门钥匙。”

第九十五章 你是新招的杂役吗

按照永安副教使的指点,沈云很顺利的找到了药田的方位。

云雾如纱,飘荡在山谷里。药田好比天梯,自谷中沿山而上,层层叠叠,高低错落,直至山腰,简直是壮观之极!

沈云叹为观止。刹那间,他终于发自内心的体会到了,太师祖在手札里曾写到的“沧海一粟”是怎样的一种感觉。

成千上万的药田层叠,可谓鬼斧神工。壮哉!

与之相比,他是如此的微不足道,不就是“沧海一粟”吗!

就在这时,一股热气,宛如滔滔之江水,自丹田而出,直入任督二脉!

沈云大喜——这是真气?

然而,他高兴得太早了!

这股热气堪堪维系了不到两息,便烟消云散,无形无踪。

罢了。师父生前说过,凝结真气,当水到渠成,万万急不得。

沈云接连做了三个深呼吸,定住心神,背着蓝布大包袱,踏上一道红泥田埂,走向自己的药田。

地形图与实际的药田出入很大。比如说,所谓的水源,其实是穿过山谷的河流。故而,所有的甲字号药田都位于谷底,分布于河流的两侧。

眼下,所有药田都是荒着的。杂草丛中,立有一块块三尺来高的木牌子。上面标记着药田号。

沈云沿着田埂往前走,接连看过三块药田之后,发现自己有些误解——没错,确实是数字越大,药田的面积越大。但是,这里的面积不是他以为的田土的实际面积。比如说,这三块药田的范围居然还包括了附近一部分河面。

在近岸的河面上,有一些木桩。每个木桩之间拉有悬标。它们和岸上的田埂连在一起,共同构成了和地形图上药田形状。

沈云的记性不错。那张地形图,他又仔细的分析过。别的字号的药田,他可能记不太清,但是,甲字号的这二十多块药田,绝不可能记错。

而且,三块药田里,数字越大的,围在其中的河面也越宽。

于是,沈云不禁担心起来——他的甲十号,数字都比这三块要大……

很快,他找到了甲十号药田。

果不其然!药田也分成水、陆两部分,目测总共有两亩左右。其中,河面占据了整块药田的三分之二!

陆上的部分,还包括了住宅。

真正能利用起来的田土,沈云以自己的务农经验判断,不超过两分地。

这是要养鱼的节奏啊!种什么药!

当然,有些药材,象荷叶、莲子等药材,都是长在水里的。但是,水中的出产,哪有土里丰厚?而且,现在已是秋天,水中能种的药材,更是少之又少!

沈云好不失望,同时,也忧心忡忡——守着两分地,往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无他,见过永安副教使之后,他才知道,鸿云武馆与旧武馆的另一个不同之处,即,束脩贵了不止五倍!

从永安副教使那里出来,他的身家便缩水了一大半。四百两的银票只剩下一百二十两。

这还只是一年的束脩!

明年九月,他要继续在武馆学下去的话,还要再交束脩!

另外,听永安副教使说,以后去院里领取种子、工具、书本、弟子服等,统统都是要另行收费的。

当然,药田里的所出,除去药院的三成抽成,余下的,学子可以按市面上的价格,卖给药院。

沈云听说了后,心里后悔不已——早知如此,他会选那块最大的甲字头药田。

好吧,自己选的药田……他愿赌服输,背着包袱,向田边的那排木屋走去。

又和他之前想象的不一样。住处不是单门独屋的那种。而是附近的几块药田的住处盖在一起。

象他们这排木屋总共有七间。也就是说,周边七块药田的主人住在一起,每人一间屋子。

对此,沈云没有任何意见。来武馆之前,他就做好了群居的准备,想着能有一间单独的屋子住,就心满意足了。

目前,他对于住的要求,得到了充分满足。

第一扇黑油小门上都贴了一张巴掌大的黄纸。上面写着药田号。

“甲十”在最左边。沈云掏出铜钥匙,打开门上的铜锁。

推开门,他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空屋子。

唔,右侧还有一道门。没有门叶,只有淡绿色的门框。

竟然是内外两间。

沈云更满意了,走进里间。

里头挨着左侧的墙,摆了一张空荡荡的小木床。窗户下有一桌一椅。都是市面上最简陋的那种样式。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摆设。

先前,永安副教使跟他提了一句,药院的弟子住得比较松散,所以,弟子们可以交一定的伙食费,去膳房就餐,也可以自行开伙。

沈云一路走来,觉得膳房离得不近,有意自行开伙。看罢房间,他决定马上出去一趟——药院有自己的商铺,就在膳房旁边。一个很大的杂货铺子。他先前路过时,看到铺子已经开门了,两个伙计装扮的青年男子正在整理货物。里头,穿的、用的,一应俱全。

从包袱里取了十两银子和一把铜钱,沈云关上房门,径直走去杂货铺子。

无疑,他是头一位客人。

一名伙计看到他,过走来,硬梆梆的说道:“今天还没开张。”

很有意思。这人是个跛子。沈云是学了医的,从他行走的姿式,不难看出,他是因为左腿膝盖受伤致辞残。

“这样啊。”沈云犯了难。天色不早了,他此时若去外面采买,以他的脚程,肯定在天色之前赶不回来;如果不去采买被褥等物,今晚他只能在光秃秃的木床上凑合一晚。

还好,这时从里头门里走出一个掌柜模样的老头儿。

“人都来了,还能把买卖往外推么?”老头儿说道,“今儿开张,明儿开张,都是做买卖,有什么区别?”

伙计闻言,挠挠头:“哦,那你要买什么?”

哪有这样做生意的?沈云颇感意外。

“被褥、枕头、床单……”他一一报了出来。

“哎,等等。”伙计打断他,“你一样一样的说。太多了,我记不住。”

沈云满头黑线——这哪里请的伙计!分明是爷,好不好!

老头儿弯着腰,慢慢的挪过来,说道:“后生,你莫急。我们才学着做买卖,手生得很。你说一样,叫他给你拿一样。合适呢,就拿着,不合适,再给你换。”

好吧,掌柜的,也够奇疤。

谷中仅此一家杂货铺子,别无分号。眼下,他也没得选择,只能将就着。

“那,先让我看看被褥。”

“被褥啊……”伙计摸着头,四下里张望,猛的指了一下右后方,“哦,在那边!你过来看。”招招手,一拐一瘸的往那边走过去。

沈云还能怎么的?指望这个“手生”的伙计帮他取过来吗?在妙手堂混了好几个月,他知道真正的掌柜与伙计是什么样儿。

这店里,从掌柜的,到伙计,都是刚转行的。人家根本就没有这种自觉,好不好!

他笑了笑,跟过去。

看着周边货物的归置,他的心里更加肯定——真的是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杂乱的杂货铺子!货物摆放,毫无章法可言!也难怪这个伙计记不住哪样摆在哪儿。

在屋角摆着一个大货柜。有一人半高,分成十六格。里头满满当当的塞满了几十场被褥。厚的、薄的,没有区分开来,码在格子里。

沈云看得两个眼角直抽抽,忍不住说了一句:“你们应该按厚薄,把它们分开放着。这样,柜子里能放下更多的货物,看着也齐整、舒适。方便客人选择。”

伙计愣了一下,嘀咕道:“好象很有道理……”

老头儿慢慢的挪过来,抬头,目光灼灼的看向沈云:“后生,你会做买卖?”

沈云轻笑:“曾经在药铺里做过事,多多少少知道一点儿。”

“哦。”老头儿心道:眼前的小子看着挺伶俐的,行事说话,看着干净利落。以前又做过买卖,要是能招揽到铺子里做事,就好了。

拿定了主意,他直言道:“我姓余。他们都叫我余头。这家铺子是我们几个自己凑钱开起来的。后生,你叫什么名儿?是武馆里新招的杂役吗?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你去院里疏通关节,把你派到我们铺子里来做事。工钱保证比院里要多。”

好吧,武馆明天才开馆收徒。而且自己的穿着打扮,也不象是良民家里出来的公子爷……沈云笑道:“我叫沈云,是药院弟子。”

“原来是沈公子。”余头一脸尴尬,抱拳赔不是,“对不住,我老余眼拙,有意不识金镶玉。冒犯之处,请沈公子莫要往心里去。”

这做派……挺爽快的。象是江湖人氏,但又不完全象。而且听他的口吻,应该是良民身份。沈云挑眉:“无妨。”

来铺子里做事……他有些心动。束脩如此之高,他真的很缺钱!

清了清嗓子,他说道:“我可以来你们铺子里做事。”

余头和那名伙计都愣住了。

沈云又道:“整理货物,记账、做账,这些,我都可以做。不过,我还要上学,料理药田,所以,不能全天在铺子里做事。每天最多能抽出一个时辰。”

余头回神,从心底里笑了出来:“我们铺子里正好缺少一个账房先生!好好好,就这么说定了!”

这哪里是做生意的人啊!沈云完全肯定,余头确实是头一回开铺子。

第九十六章 从未有过的清醒

余头是个爽快人。三五下就跟沈云敲定了工钱及待遇问题:沈云来他们铺子里做账房先生;每天晚上过来,做一个时辰;工钱按月计,每月二两银子;另外再包一顿晚饭。

而沈账房也实在看不惯铺子里杂乱无章。谈好工钱,他捋起袖子,便正式上工了。

头一桩,便是整理眼前的大柜子。

对此,余头表示十二万分的支持。他马上向店外吆喝:“东子,大虎,你们过来,和谷雨一起,听沈先生的调遣。”

中气十足,先前的老迈仿佛是幻觉。

沈云大汗:搬个被褥而已,又不是行军打仗,用得着“调遣”?

突然,他心中一怔——从山门口看到的独臂,再到药院那边的独眼,以前眼前这几人……他们身上都带着伤残,说话行事,无不是硬梆梆的,或多或少的都带着杀气!

这些人,莫非是行伍中人!

再一想到,鸿云武馆是贝剃头所建,并且余头他们又是良民身份……仙符兵!

立时,沈云不禁生出吞下一只绿头苍蝇感觉。简直是恶心之至!

强忍住翻滚的胃液,他咬牙问道:“你们,都是仙符兵?”

余头和谷雨都不由皱眉,几乎是异口同声的答道:“不是。”

见他们俩提及仙符兵,脸上的厌恶之情,竟然不下于自己,沈云很是意外:“那你们是……”

余头一脸的自豪:“我们都是大帅的护卫!”

贝剃头的护卫,不也是仙符兵吗?沈云生出拂袖而去的冲动。

这时,从外头进来的一个伙计,粗声粗气的问道:“是哪个把我们跟那帮杀千刀的混在一起……”

“东子!”余头斥道,“这位是沈先生,以后是我们铺子里的账房先生,休得无礼!”

东子立刻老实了。

他与随后进来的大虎一道,向沈云抱拳行礼:“沈先生,我们都是粗人,你莫跟我们一般见识。”

真的不是仙符兵的做派……沈云讪笑着抱拳还了一礼:“好说。”

“先生也很讨厌仙符兵,是吧?”余头看得真切,解释道,“我们也一样。我们是大帅亲自招募的私兵,跟着大帅从家乡打叛军,一直打到这里。七年了,我们死了不少弟兄。我们这些人都是老的老,残的残,再也打不动了。家乡还被叛军占着,我们又回不去。所以,大帅就把我等安置在武馆里,谋口安稳饭吃。”

谷雨也道:“先生,我们真的不是仙符兵。”说着,他把胸口拍得“啪啪”作响,“我谷雨以前是种田的,庄户人家。我可以用性命向你保证,我从来没有杀过一个无辜的平头百姓。”

“对,我们杀的都是叛军!”

“叛军占了我们的田土,我们活不下去了,才当的兵!”

其余几人纷纷说道。

沈云一时有些糊涂——他们嘴里的叛军,和师父所说的叛军,怎么不一样呢?

“叛……军,呃,省城已经光复。叛军不是都被剿光了吗?”他问道。

余头摆手:“先生有所不知。叛军分成好几部呢。先前占领省城的叛军,只是其中一支。三年前,叛军内讧。这一支分了出来。一路逃窜至此。”

“是啊。叛军老剿依然没破。”谷雨恨恨的捶了捶自己的伤腿。

听了他们的话,沈云再一次生出“沧海一粟”之感。天地那么大,而他之所知,何其少也!

关于叛军,其实,他看得出来,师父自身也是挺纠结的。是以,眼下,他有些乱,不想再多说。而余头他们也是对仙符兵的种种行径深恶痛绝,样子不象是做假。

太师祖在手札里写的对,兼听则明。碰到事情,他不能想当然的,先入为主。

他选择相信他们。

当下,他把话题岔开:“呃,明天就要开馆了。我们赶紧做事吧。”

别看余头他们几个都是老弱伤兵,但做起事来,一个顶仨,真的没夸张。

黄昏时候,杂货铺子被全面重新收拾过。

原本堆得满满当当,几乎没地落脚的铺子,比先前多摆了两成的货物不说,竟然还多出来一大块空地。

余头甚是满意,连连点头:“这样收拾好!以后,都照先生的安排布置。”

谷雨他们几个也乐得合不拢嘴:“先生小小年纪,真是厉害!”

“过奖!”沈云摆手。

按照约定,以后,每天的这个时候,他要过来记账、做账。本来,他以为这是件很轻松的事。不想,跟他们几个相处了大半个下午,他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事实:包括余头在内,这几人都是大字不识一个!

也就是说,这些人连上账都不会!并且,他们的记性也都不是很好的样子。

如此一来,他晚上过来记账,岂不是还要天天清点货物?

一个时辰,怎么够用?

想想就觉得头痛。

于是,沈云决定教他们上账。

哪知,他刚把想法说出来,谷雨他们三个色变,个个把手当蒲摇:“不不不,我真做不来!”

“啊呀,我最怕写字了。”

“先生,你还是让我去搬货吧!”

余头也是一脸为难:“先生,他们几个都还年轻,若是能学会写字,至少也能留在大帅身边当个书记。何至于被打发到这里来。”

沈云略作沉吟,问道:“如果不要写字呢?只是要你们画叉、画圆圈、圆点,还有数数呢?”

这回,余头一口应承下来:“那没问题。我以前,就是用圆点记下歼敌的数目。”

“是的呢。以前都是余头用墨汁帮我们在手臂上画点、圆圆拳记数。我们去书记那里登记时,只要数墨点、数圆圈就行。”虎子使劲的点头,“余头从来没帮我们记错过!”

“上账,也能如此。”沈云尽量把话说得简单明白一些,“我们给每样货物订个不同的记号。每卖出一件,你们就去余头那里登记。而余头呢,则在账本上画一个记号。晚上的时候,我过来再汇总,记下当天的所有账目。到了月底,我们再把当月的账目,还有货物归整。该补货的补货,该退换的退换。你们看,如何?”

“好!听先生的。我们就这么干!”余头他们眉开眼笑的应下。

沈云再次满头黑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要去偷营摸哨呢。

杂货铺子里的货物,林林总总有数十样之多。也真亏了余头的想象力,居然给每一样弄了一个独特的记号:除了点、圆、叉,他还想出了鱼、乌龟、花……等几十样。

并且每一样记号都有他的理由。他仅仅是边画边说了一遍,不但沈云牢记于心,而且谷雨他们三个也记得烂熟。

就象记性不好,是沈云在冤枉他们一样。

“先生,你看这样上账,行吗?”末了,余头目光灼灼的望着沈云,问道。

沈云……“好,很好,非常好。”他半开玩笑的指着账本上的那只乌龟,赞道,“乌龟画得最好,活灵活现,象是刚从水里爬上来的一样。”

“哈哈哈……”谷雨他们三个都捧腹大笑,“先生好眼力!”

余光自个儿也挺得意的:“那当然。我家里祖传一口大水塘。从我太爷爷那辈开始,开始喂水鱼。祖传的手艺,一直传到我这里。十里八乡,谁不知道我家的水鱼最好。我家里没有兄弟姐妹,打小就只有水鱼做伴。两三岁的时候,我就知道画水鱼了。十五岁的时候,我跟我爹去镇上的大饭馆送水鱼。那掌柜的还特意掏了半两银子,请我给他们画过一张水鱼图,说是要拿去给菜单配图。”

提起以前,谷雨他们三个也象是打开了话匣子,完全没了先前那种硬梆梆的样子,一个个变得眉眼生动起来:

“我家也有祖传的手艺,篾匠。我爹的那双巧手,也是出了名的。他编出来的竹篮子真的用能来打水。只可惜,我打小贪玩,一直不肯跟我爹学。等我想学了,结果,才学了半年,叛军就打过来了。”

“我家是只会种田的庄户人家。家里人多,只有五亩地,勉强能混个肚饱。我爹见我打小有一把横力,存了三两银子,送我去隔壁村学石匠。如果不是闹叛军,我出了师以后,会是我家头一个手艺人。”

“我以前做梦也没有想过自己会当兵。家里就我一个独子,十亩地,日子也还过得下去。我也没别的想法,就想着和我爹一样本本分分的种田。十来岁开始下田做活,十五六岁娶房媳妇,过一两年再生个大胖儿子……”

“谁不是这样想的。”

是啊,谁不是这么想的!

师父生前曾说过,叛军里,大部分的人,也是寻常人出身。如果不是仙府逼得他们走投无路,他们大概一辈子都没想过要起来反叛。就象余头他们,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当兵一样!

沈云又想起了刘爷爷,还有洪伯他们。再一想,他的爹娘,奶奶,牛头坳村的村民们,不也都是只想如此过活吗?

买田置舍,娶妻生子,一世安稳!

可是,在这世道,行得通吗?

眼前似乎又窜起冲天的大火,耳畔更是惨叫连连。沈云暗中扼腕。

仙庭派出来的钦差大人养僵尸,挖人心吃,就跟从地里刨萝卜一样简单、自然!

仙符兵屠杀无辜百姓,和割韭菜没什么两样!

小小的仙府差役,随随便便能在大街上锁人!

杀人、破家,于他们,根本就不需要什么理由。

血淋淋的事实不止一次向他证明:只要有这帮畜牲存在,所谓的一世安稳,就永远只能是做梦!

刹那间,他感觉到心头一亮,整个人变得从未有过的清醒。

第九十七章 永安师尊的奖励

吃过晚饭,天完全黑了。好在武馆里没有宵禁之说。沈云在东子的陪同下,打着火把,返回河边小屋。

没有多远的路,但是,余头非得要东子护送。理由也很充分:东西太多,沈云一个人拿不动。

让沈云觉得更不好意思的是:他从铺子里拿齐了要买的东西,然则,余头他们几个却死也不肯收他的钱。

“自家弟兄,收什么钱!”

沈云领了他们的情,心里感慨不已: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跟贝剃头的私兵称兄道弟。这便是师父所说的“有缘”吗?

东子很细心,护送他到屋后,又帮他铺床,归置锅碗瓢盆,临走之前,问道:“先生,明天中午,你有空吗?”

沈云不知其意,如实答道:“明天上午,我要去帮永安师尊整理书册。中午,应该是有空的。”

东子指着空荡荡的外屋,说道:“我看你这屋里缺个灶台。明天中午,我带工具过来帮你砌一个。”顿了顿,解释道,“我以前在家里学石匠时,也跟师父学过砌灶。”

“好哇。”沈云爽朗的应下,“我帮东子哥打下手,也跟着学一学。”既是兄弟,谢字便不用多说了。

东子闻言,笑得眉眼弯弯。

第二天,沈云早早的到永安副教使那里报到。

“你还没用早膳?”永安副特使看了他一眼,问道。

沈云老实的点头:“弟子带了早饭。”他打算等领下活计后,抽空再吃的。

永安副教使笑道:“一日三餐是大事。你先在这屋里用膳。用完后,再去里头找我。”说着,他喊来一个杂役,指着沈云说道,“给他端一份早膳进来。”

“是,道长。”杂役领令,不一会儿,端进来一份热气腾腾的饭食。

都是素食:一碟白面馒头,共三个;一大碗白米粥;以及一小碟切得细细的咸菜丝。

沈云也没客气,大大方方的坐在桌边,吃得干干净净——白面馒头和白米粥应该是用料上乘,看似寻常,吃到嘴里,口感上佳。下肚之后,丹田里竟然腾起一股暖流,旋即,遍体暖意融融。在微凉的初秋早上,他竟然吃得满头大汗,却又通体舒泰;至于咸菜丝,拌了麻油和芝麻,做得很精致。他表示没有吃过比这更好吃的咸菜丝。

用罢早饭,他去里屋找永安副特使:“弟子多谢永安师尊赐饭。”

永安副教使埋在一大堆凌乱的书里。闻言,抬头看了他一眼,脸上了然,心道:此子确实是资质平平。不然的话,就算下品灵米粥效力低下,但是初次尝用的话,也能排出些许杂质。

本来看到玉宁师姐亲自过来为此子办理入读手续,他有心提携其一二。但是,看到这样的资质,他的心便淡了。

“唔,吃好了?那就开始做事吧。”他点点头,“喏,你把这堆书册搬到前面屋里的第二排书柜上去。”

“是。”沈云没有多话,蹲下身子,开始捡书。

这堆书,有旧有新,厚薄不等。他捡了十来本,发现从名字上来看,这些书以药材种植方面的居多,但也有两三本是配药、制药之类的古书。

哇,要是能借回去看看,多好!

他艳羡不已,好不容易才忍住坐下来看书的冲动。

沈云将捡出来的书,叠成高高的一撂,依言搬到外屋的第二排书柜。

该书柜总共分成五排。沈云看到每一排的最左边都贴有一个小小的纸标签。比如说,与他的双目齐平的第三排,标签上写的是“沙地种植”;而上面的第四排则是“坡地种植”。

沈云恍然大悟:原来藏书和储存药材一样,也是分类的。

至于“沙地种植”和“坡地种植”,虽然师父生前没有提及过,但是,他熟读《青木药典》,知道是按药材的生长习性划分的。比如说,沙参、草红花等就是生长于沙地。

于是,他将手里的一大撂书先放在第二排上面,然后,根据书名中提及的药材名,一本一本,按照柜子上的标签,分类放好。

殊不知,他在外屋的一举一动,里屋的永安副特使了如指掌。

见状,他先是一愣,然后拈须,若有所思。

很快,沈云放好了第一撂书。没有停留,他又折回里屋,重新捡了一大撂书,继续……

他做事在妙手堂是出了名的快手。这一大堆胡乱扔在地上的书册,大约有四百来本。不出一个时辰,便被他全部搬到了外面的书柜上。

永安副教使再一次感到意外:原本,他以为等沈云把书全搬到第二排书柜上去后,还要再教他按标签,重新分类摆放。是以,他安排了一个上午的时间。

“你做得很好。”他赞许的看着沈云,心里的惋惜之意更甚——可惜了,资质不好。

“按照武馆的规则,你可以得到一项奖励。”他说道,“沈云,你想要什么?种子、工具或者银钱,都可以。”

原来在鸿云武馆,帮师尊们做事是有报酬的。沈云想了想,抬起头来,目露渴望:“永安师尊,弟子可不可以选其他的?”

“其他的?”永安副教使看着他,愣了愣,慢慢的眼底露出一丝笑意,“是什么?”

“弟子想请永安师尊允许弟子借阅外面的那些书。”沈云生怕他一口回绝,急急的许诺,“弟子保证爱惜书本,读完后,原书奉还,绝不会损坏一丝一毫。”

“唔,你不后悔?”永安副教使挑眉,“按规定,你今天可以领到一袋共二十粒的一阶药种,或者一把锄头和一柄铁锹,或者一两银子。”

沈云没有犹豫,摇头:“弟子不后悔。”在外面,要买本合意的书,真的太难了。一来,贵得离谱;二来,法不外传。市面上也有专门的书铺,但是大多数是游记、诗词或者风花雪月之类的闲书。象武功典籍、者药材种植、医理药理这样的书,根本就不会有。寻常人花再多的钱,也休想买得到。所以,一两银子,算得了什么?

永安副教使戏谑的笑道:“哦,忘了跟你说,外面那间屋子是院里专门设置的借书间。等收拾妥当之后,院里的弟子每次只要花十个大钱,就能从借书间借阅一本书。一个月之后,若未归还,可再花十个大钱续借一个月。”

沈云愕然。也就是说,一两银子能借十本书……呜呜呜,永安师尊,我还能反悔么?

他真的很缺银子!

有趣……永安副教使握拳清咳,忍住笑道,说道:“唔,沈云,你的奖励是,以一年为期,你可以免费借阅借书间的任何书。”

真哒!沈云的眼睛刷的被点亮了。他欣喜的长揖到底:“弟子多谢永安师尊!”

同时,在心里暗下决心:一年之内,我一定要看完外面所有的书!

哈哈,这一两银子,花得真是超值!

永安副教使读出他的心语,突然有些不爽了——臭小子,这是一两银子的事吗?

是以,他翻了翻眼皮,不紧不慢的加了一句:“哦,还有个条件!”

沈云瞪大眼睛,两只耳朵不由动了动:“什,什么条件?”

永安副教使问道:“三天后,院里才正式开讲。这三天里,你每天的上午过来,继续整理借书间。如果三天之内,借书间没能收拾妥当,我收回刚才的奖励。”

呵呵,有数以千计的书册等着收进借书间呢。

永安副教使本来想正式开讲之后,去院里的任务堂发布十个任务,召集十名弟子整理余下的书。现在,他改主意了——用新不如用熟。沈小子挺能干的。还有,只花一两银子就想看完借书间的所有藏书?他也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大方了!

“是,弟子遵命。”沈云暗中松了一口气。外面总共才五排共十个木柜。刚刚,他花了不到一个时辰便整理好了其中的一个。所以,他不觉得三个上午整理完其余的九个书柜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事。

抓紧时间的话,应该没问题。

“今天就到这里。明天上午,你再过来。”永安副教使轻轻挥手。

沈云点头称是,行了一礼告辞。

因为昨天与东子约好了,中午砌灶台的,所以,他看到天时还早,径直去了杂货铺子。

远远的,他看到铺子里人头攒动,热闹得很。

今天,武馆开馆收徒。难道已经有如此多的人通过了入门考试?这么快!不知道考的是什么。沈云快步走进铺子。

余头他们几个忙得满头大汗。尤其是余头,被拿着银票和货物的人们团团围住。那些人叽哩呱哇的嚷嚷,吵得他头疼死了!偏偏他还要不停的画标记,算账……

看到他,余头象是看到了救星,伸手招呼道:“先生,快来!”

人太多了!而且今天光顾的这些人都是不差钱的主儿,买起东西来,就跟不要钱似的,看到什么,买什么。他哪里能画得那么快、算得那么快!

“劳驾,让一让!”沈云赶紧拨开纷乱的人群,挤了进去。

“先生,还是你来吧。”余头甩了一把汗,把笔和账本一股脑儿推给他,“我要出去歇口气……”上帐、结算,比冲锋陷阵要难多了!还好天帝老爷给他们几个送了小先生过来。

沈云接过账本一看,乐了。生意挺红火的。这才多久,账本上已有好几页画满了圈圈勾勾、王八虫鱼。

他的书写速度和心算能力都不错。是以,他的到来,大大的加快了上账、结算速度。是以,不到一柱香的工夫,围在柜台前的客人们都结算完毕,拿着东西匆匆离开了——来之前,家里的老爷太太们都没有想到,院里分派下来的屋子会空得连耗子都呆不住,是以,带来的东西有限得很。他们急着拿了东西,回去给少爷小姐们布置屋子。

按照武馆的规定,任何人入读,皆不能带仆从。考虑到现在还没有正式开讲,武馆稍微做了点变动,改成不许仆从留宿。

也就是说,太阳落山之前,他们不得不离开。

所以,必须抓紧时间啊。

第九十八章 第一时间传讯于我

到了中午的时候,客人渐渐离去。

沈云他们总算得了空闲。

大家各自找了个地方坐下,看着空阔了许多的铺子,顿时觉得所有的辛劳都是值得的。

“我去后头炒几盘下酒菜,我们好好喝一盅。”余头笑眯眯的起身。

沈云拉住他:“下午,肯定还会有不少客人来。乘着中午得空,我们得赶紧去库房里调货过来。不然的话,临时调货,会人手不够,忙不过来。酒,晚上再喝也不迟。”

“先生说的极是。”余头点头,招呼谷雨他们三个,“你们留下来,听先生调遣。我去后面做饭。晚上,我们再喝点酒,一起乐呵乐呵。”

“好!”众人齐声响应——忙了一个上午,他们个个两脚不沾地,虽然累,但是生意红火,干劲自然是足足的。

沈云很快拟出了调货单子,将活计分派下去:他在库房里出货,东子和大虎负责搬运,谷雨留在铺子里上货。

四人分工合作,通力协作。

等余头做好饭菜,调货也基本上完成。

看着又满满当当的货架,余头好不惊讶:“啊呀呀,好利落!”

谷雨从腰间解下棉巾子,擦去满头的大汗,冲沈云竖起大拇指:“全靠先生指挥得当,有章有法!”

“所以,军师常说‘一将无能,累死三军’。”余头笑眯眯的赞道,“能遇着小先生,是我们几个的大福气!”

“是啊。”大虎长吁一口气,“今天这阵式,没有先生,我们真应付不来。”

东子一拍大腿:“哎呀,说好中午去给先生砌灶台的……”

沈云摆手打断他:“灶台的事,慢几天,没关系。眼下,我们要乘着开馆,买卖红火,多多赚银钱才是。”说着,他又拿出一张单子,“刚才我清点了一下库房,这些货物出得最快,存货不多了,怕是撑不过明天,要尽快补货才行。”

余头接过单子,看都没看一眼,转手交给东子:“东子,你吃过午饭就去办。”

“是。”东子仔细的将单子折好,收进怀里。

“摆桌子,吃饭。”余头挥手,“我打听过了,下午还有一场考。到时又会有不少客人上门。我们吃饱了,才有力气做事。”

大家乐了,一齐动手,很快就摆好了饭菜。

这里没有食不语的规矩。

谷雨捧着饭碗,扒一口饭,越想越乐:“要是天天都能这样生意红火,用不了三两天,咱们的本钱便回来了。”

余头白了他一眼:“想得美。今天是最红火的,明后两天,武馆里的情形传出去了,新考上的弟子们事先会做好准备,该带的带一些来,买卖自然就会差一些。”

沈云闻言,赶紧放下饭碗:“余头说的是。我刚刚没有想到这一层。”扭头看向东子,“东子哥,你把刚才的补货单给我。我要删减一些货物。”

不等东子回应,余头劝道:“先生莫急。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先生,先吃饭。吃完饭再改也不晚。”

今天,已经是第二次听到类似的说法了。沈云笑了笑,重新拿起饭碗:“余头说的是。”他正好可以边吃边思量如何修改补货单。

余头从心底里笑了出来:“我们这么辛苦,图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手里的这口饭。”

谷雨一脸的憧憬:“我要跟着先生好好学做生意。等将来老家那边的叛军也被灭了,我回去就能开家杂货铺子,做点小本生意,混口饭吃。”

“我也是这么想的。”大虎一边扒饭,一边附和。

东子冲他呲牙:“你最会说的就是这句话。”

“哈哈哈……”大家都乐了。

大虎却一本正经的抬起头来,说道:“我没胡说啊。我就是这么想的。以前,我最担心的是我家的十亩田。被叛军占了好些年,也不知道到时还讨不讨得回来。要是讨不回来,我十个手指头只剩下七个,连刀都拿不了。以后回到老家,日子该怎么过。现在,我不担心了。我想得很明白,到时讨得回来,就回家接着种田。要是讨不回来,我也不用怕。我要是学会了做生意,又攒了点本钱。回到老家,还怕混不到一口饭吃?”

跟我学?沈云大汗:其实他也不会做买卖。只是在妙手堂呆了几个月,从东家和掌柜的身上看出了一点门道罢了。

不过,很快他又释然了:师父生前说过,没有哪个是生而知之的。所有的郎中都是边行医边摸索,慢慢的,日积月累,自然而然的能摸出不少门道来。做生意,应该也是一样的。大伙儿天天围着铺子转,还不怕摸通生意经?

和昨天不同,余头他们似乎都有了奔头,一个个神采奕奕,整个人都鲜活了起来。

甚至于,余头主动提出,请沈云教他们识字:“我今天算是开了眼。识字和不识字,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以后,我们回去要自己开铺子,还非得识字不可。”

这回,谷雨他们三个也没有再畏难:“是啊,先生,请教我们识字,还有记账。”

沈云满口应下:“没问题。以后,每天晚上,我做完账,抽出半个时辰,教你们识字。”在郑家庄的时候,他也曾教过庄子里的人识字,有经验。

“多谢先生。”余头他们个个欢喜不已。

沈云摆手,用他们常说的话,回道:“自家兄弟,谢什么。”

于是,余头等人更是笑得见牙不见眼。

下午,沈云无事,继续留在铺子里做事。

余头的情报很准。下午,果真又有一大拔客人过来。和上午一样,他们也是各种买买买。

谷雨他们中午才补上的货,很快又被抢售一空。

还好,沈云早有准备,打发东子去外面又进了一批货回来。不然,铺子空空,明天都不好意思开门招呼客人。

进库、补货……等他们忙活完,外边的天也黑了。

这回,余头置办了好些酒菜,乐呵呵的跑到前头来,招呼东子他们去摆桌子。

“等一下,先生在盘账呢。”忙了一整天,他们很关心今天到底赚了多少银钱。

“哇,先生打算盘,比弹琴还要好看!”大虎大赞。

真有这么好?余头也挪不动脚了。

他凑上去,围在灯下,看沈云扒拉算盘珠子——沈云的算盘术是陈老爷教的。他救了甜甜,又将人照顾得那么好。陈老爷觉得无以为报,非得将陈家不外传的算盘术传给了沈云。

沈云早已练得纯熟。他双手都能打算盘:右手算账,左手校账。十个手指头轮动,宛若花开。

“噼哩叭啦”,算盘珠子的声音清澈利落,好听极了。

余光看呆了:“打出一朵花来,说的就是先生吧!”

大家又笑了。先生中午说过,会教他们的。

不到半刻钟,沈云盘账完毕。他按住算盘,抬头向众人宣布:“诸位,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今天,我们总共赢利七百一十五两二钱银子!”

“哇,回了一半多的本钱!”

所有人都情不自禁的鼓掌欢呼。

当晚,包括沈云在内,他们每个人都喝了点酒——沈云是因为年纪小,只能浅尝辄止;而余头他们初尝成功,正是干劲十足的时候。一个个惦记着明天还要开门卖货,也不敢多喝。

待吃饱喝足,天时还早。沈云主动提出,教众人识字。

“好!”大家无不喜笑颜开。一天下来,只要是明眼人都能看出,别看先生年纪小小,却是有真本事的人。他们很渴望能跟先生学到做生意的真本事。

夜色之中,不远处,小楼的一个房间里。

玉宁道长轻轻推开窗户,看向杂货铺子方向,笑道:“他们今天很高兴。”

身后,永安副教使提起紫砂小壶,给自己续满茶:“我原本以为他们今天会应付不过来,把生意做砸。”

玉宁道长回头:“如果没有沈小子的话,你现在确实是能看他们的笑话了。另外五院的杂货铺子,都是一团糟。”

永安副教使端起茶碗,放在鼻尖闻了闻,嘴角现出一丝笑意:“沈云,有点意思。我很想看看,他费心费力的教那些粗人识字、算数,最终又能教出个什么名堂来。””从来都是富贵天定。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他给那几个粗人都算过,他们注定是贫困潦倒,衣食堪忧。所谓的良民身份,也只是一时之运,保不住他们的下半辈子。回到故乡,开铺子,丰衣足食?他们几个都注定没有这等好命。

“你说,凡人,能修行吗?”玉宁道长突然问道。

永安副教使愣了一下:“凡人修行?没有灵根,怎么吸收天地灵气?玉宁师姐怎么突然有此一问?”

玉宁道长没有回答他。

因为她也想不出,没有灵根为介,如何吸收天地灵气。

可是,师父生前曾说过,以前,天神宗里有不少凡人弟子修行!有的甚至成功凝结出了金丹。

只可惜,她当时年少,很多事都不懂,所以没有在意。

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玉宁道长又转头看向夜色中的那一点灯光,说道:“唔,以后,请永安师弟帮我照看沈小子一二。他若有什么异动,永安师弟要记得象今天这样,第一时间传讯于我。”

凡人能否修行,也许本座能从沈小子身上找到答案。

她抿嘴轻轻一笑:希望沈小子不要让本座失望!

第九十九章 新弟子

接下来的两天里,沈云上午去借书间整理书册,中午,赶去杂货铺子帮忙。

和头一天一样,永安副教使依然每天给他提供早膳。但是,沈云觉得很奇怪,明明看着一样的馒头、白米粥和咸菜丝,然而,吃进肚里,再也没有那种热气蒸腾、四体舒泰之感。

难道是我的适应能力如此之强,好东西仅吃一次,身体便习惯了——他跟师父学过医,知道在医理里,有一个说法叫做药物耐受性。即,反复使用一种药材时,病人对该药材的反应便要减弱,具体表现在,药效越来越差。一般来说,人的适应能力越强,则表现得也越强烈。

这是由个人体质决定的。谁也无可奈何。而要想抵消耐受性,唯有不断的加大药材剂量……沈云满头黑线——他不可能象饿死投胎一样,每天翻倍的用早膳吧!

好吧,只要能凝结出真气,出丑什么的,都是浮云。可是,他的胃就那么点大,真的一顿吃不下五六个大馒头,或者是更多的白米粥。

也罢,师父说,凝结真气之事,讲究水到渠成,急不得。

如此一想,沈云很快便又释然了。

第三天上午,他如期完成了永安副教使布置的任务。后者很是满意,奖励他在借书间,免费借阅一年的书。

铺子那边,正如余头事先预料的差不多,从第二天起,生意明显差了一些。不过,还是有不少人过来采买。尤其是沈云根据第一天的货物售出情况,有针对性的进了一大批热销货物。所以,铺子里出货依然很快。

到了第三天晚上一盘账,余头他们惊喜的发现,不但捞回了本钱,而且小赚了一笔!

鸿云武馆里,象他们这样的杂货铺子总共有六家。余头消息灵通。他很自豪的告诉大家,他们的铺子是生意最红火的,也是到目前为止,唯一的回本赢利的一家。

“苏老三他们几个说,明天上午,要一起来我们铺子看看。”他红光满面的说道,“看我们是怎么做买卖的,还说要跟我们学呢。先生,你说,我们要不要告诉他们?我们都听你的。”

沈云没有犹豫,笑道:“好啊。有财大家一起发,是好事。”

六院六个杂货铺子,大家各有各的客源,井水不犯河水。平时多来往,没坏处;

再说,他看过省城的药商会做事。所有药铺联成一气,统一药价,能避免很多麻烦和内耗。他很认同这种同行联合起来的做法。同理,他从心底里认为六个杂货铺子也有必要联合起来;

更重要的是,他知道他们以前都是生死与共的弟兄。他若反对的话,只怕余头他们几个心里会难受。他很欣赏和羡慕他们之间的这种“弟兄”义气,不忍破坏之。

果然,余头他们几个都明显松了一口气。

三天招考过后,药院里的人陡然多了起来。沈云所在的那排屋子也住进了两个弟子。不过,这些天,他清早出门,晚上回屋,不是在借书间,便是在铺子里。整个人忙得团团转。是以,一直没能和这两位邻居打照面。

次日,是药院正式开讲的头一天。沈云按照院里的通知,早早的出门,去大礼堂集合。

不想,两位邻居也差不多同时出了屋子。

他们俩衣着光鲜,腰间挂的玉环、荷包皆非凡品,一高一矮。高的那个,大约十四五岁的样子。矮的则要小一些,个头和沈云差不多,不过,年岁明显要大一些,应该有十二三岁了。

两人显然是熟识的。瞥了一眼沈云身上的棉布短衫,他们有说有笑的打沈云面前走过,视之无物。

想着以后天天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沈云本来想跟他们俩打个招呼。见状,他有点儿小尴尬。

罢了。沈云耸耸肩,回身锁门走人。

药谷里大概住进了两百来个新弟子,尚有七成左右的空屋。此时,大家三三两两的往大礼堂方向走去。

有男有女,大多数看着是十二三岁的样子。那些年岁大些的,也顶多有十五六岁。他们大多衣着穿戴不凡,象是富贵人家里的孩子。只有极少数是和沈云一样,布衣布履,衣饰简朴。

大礼堂离药谷有一刻多钟的路程。

说是礼堂,其实是一个圆形的露天的大院子。正前方有一座精美的、很象戏台那样的长形亭子。

圆墙的周围,种了一圈金桂树。此时是秋天,金桂盛开,整座院子都是香气怡人。

院子的正中央本来是空无一物。不过,此时,整整齐齐的摆了一地的圆形草蒲团。

沈云赶到时,大礼堂里人声鼎沸,地上坐了不下两百来个新弟子。

他随意的找了一个偏后的空蒲团,也坐了下来。

“咦,怎么是你!”这时,坐在左上方的那名少年转过身来,伸手指着他,叫道,“我前天看到过你!你在杂货铺子里做事!”

刷刷刷!

周边的人都望了过来。

“你是杂役?”另一个少年从蒲团上跳了起来,尖声说道,“这里只有弟子才能坐!”

“对,你走开!”有好几个人附和。

沈云环视众人,不紧不慢的说道:“我也是药院弟子,怎么不能坐在这里?”

“可是,我明明看到你在杂货铺子里做事!”左上方的少年涨红了脸。

“他说的没错。我昨天也看到了!”

“我也看到了。你在杂货铺子里做事,你就是杂役。贱民!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冒充弟子……”一个头戴珍珠小冠的女弟子也站了起来。

沈云被他们吵得烦躁,学着师父生前的样子,翻起眼皮子,反问道:“药院有规定,弟子不能去杂货铺子里做事吗?”

当然没有。刚刚质疑他的那些新弟子立时哑了口。

“可是,你不该跟那些贱民一起做事,混在一起!”女弟子实在是太气愤了,以至于珠冠上的大小珍珠晃动不已。

沈云冷笑:“他们不是贱民,都是良民。”本来,他还想质问这位大小姐,她身上有哪一样,不是出自贱民之手。贱民怎么了?吃她家的饭了,还是挖了她家的祖坟?不过,想到世人心中根深蒂固的良贱之别,他咽下了后面的那些话。

“胡说,良民怎么会做伙计?”

“打死我,也不会去做那种低贱的事。”

“你骗人!”

……

周边的新弟子们纷纷出声。

“教使大人到!”

“副教使大人到!”

“督教大人到!”

听到通传声,所有人都齐齐的闭上嘴巴,赶紧在蒲团上盘腿坐好。

沈云的耳根子终于清净了。

不过,他看得出来,周边的新弟子都很排斥他。他们尽量离他坐得远一些。

沈云经历了那么多,连死都不怕,还能怕几个毛孩子的疏远?

他在心里哼了一声。

今天,教使是个面如冠玉的年青男子。他给新弟子们开讲,只说了几句勉励的话,便起身走人。

接着,永安副教使给众人一条一条的宣布药院规章制度,以及日常安排。

全程,督教大人都是面无表情,大刀金马的坐在一旁。

当听到所有弟子以后每个月都要轮流在药院做三天杂役时,众弟子“啊”声一片。

尤其是那个头载珠冠的女弟子,更是花容失色,坐在蒲团上,簌簌发抖。于是,她头上的大小珍珠又左摇右摆的晃了起来。

“这位兄台,你是早早的知道了这条规定,才去杂货铺子里做事的吗?”训诫结束后,有人急急的拦住沈云问道。如果去杂货铺子里做事,能顶杂役,他也宁愿选前者。

看着他一脸煞白的样子,沈云恶心得很,懒得理睬,直接拂袖离去。

背后,新弟子们怨气冲天:

“啊,连药田也要亲自打理!”

“以后只能天天梳道髻,不能戴头饰。不要啊,丑死了!”

“去膳堂买饭?我不会呢,怎么办?”

“早知道,我就不选药院了。”

……

因为刚才永安副教使说了,散课后,弟子们去库房那边领取两身弟子服。从明天起,弟子们在武馆里,一律只能穿弟子服。所以,沈云离开大礼堂后,径直去了库房那边。

这些新弟子中,绝大多数都是呼奴唤婢惯了的。一时之间,还没想到要去领衣服。他们依然留在大礼堂里议论规章制度。以至于沈云赶到库房时,还没有几个弟子过来领取弟子服。

他轻轻松松的领到了两身弟子服。

所谓的弟子服包括三件,即,一件青布及膝长袍、同色的长裤和一条一寸宽的青布腰带。其中,长袍在衣襟、袖口等处都镶了一道两指宽的黑布边。

不分男女。

“倒是耐脏……”沈云眼角直抽抽。就这样的布袍子和长裤,在市面上最多能卖几十个大钱。可是,变成弟子服后,它们身价大涨。两身共花费了他三两银子。

据说,这还只是秋装。等到了冬天,还有冬装弟子服,更贵。

捧着两身弟子服,他突然咧嘴笑了——可以想象,那个珠冠女弟子看到这样的弟子服,会是怎样一副样子?

唔,她头上的珠子怕是都要摇落了。

没有回药谷,他带着弟子服,直接去了杂货铺子。

此时,铺子里没有买卖。余头他们几个都空闲得很。

看到他进来,余头笑嘻嘻的迎了上来:“先生,刚才,苏老三他们才走。”

“哦。”沈云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他们都很佩服先生,也想跟我们一道,跟先生学识字和记账算数。本来,他们想留下来,拜见先生的。”余头看着他的脸,小心翼翼的说道,“他们要都来的话,有十几号人呢。我不敢替先生拿主意,叫他们先回去等信了。”

“没事。他们想学的话,晚上过来就是。”沈云答道。他无所谓。反正,四个人是教,十几号人也是教。

他和那些新弟子,根本就是话不投机。与之相比,他更喜欢跟余头他们在一起。后者好学、勤快,很合他的眼。

第一百章 胳膊扭不过大腿

当天晚上,苏老三等十九人如期赶到杂货铺子。

他们对沈云非常感激,一照面便抱拳行礼,齐呼:“见过先生。”

“诸位莫客气。”沈云怪不好意思的,抱拳还礼——这些人随便哪一个,年纪都比起码要比他大一轮。

余头在一旁,一一将十九人介绍给他。

他们显然很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余头每介绍一个人,被介绍的那人便上前一步,再次抱拳行礼,口尊先生。

于是,沈云也一一还礼。

介绍完后,余头笑眯眯的对沈云说道:“先生,他们都是粗人。有什么规矩,先生只管吩咐。”

也就是请他训话的意思。

苏老三等人也齐声说道:“请先生吩咐。“

沈云脸上飞红,摆手笑道:“识字能有什么规矩?大家想学的话,以后,每天这个时候过来学就是。”又道,“如果你们准备好了,我们开始学今天的生字。”

“我们都准备好了。”余头连忙招呼大家围着桌子坐下。

四方桌上,笔墨纸砚都是早早备好了的。

沈云大大方方的在主位上坐下来,提笔写下“凉席”这两个字——他是没有照着《识字歌》来教。而是根据铺子里的需要,从货物名称入手。

“这两个字念‘凉席’。”写完后,他将纸拿起来,环示众人。

“哦,这个我们铺子里有卖!”

“我们也有!”

“原来是这样写的。”

“看不明白……”

大家目不转睛的盯着他手里的大字。

沈云笑道:“莫急。我们把它们一个一个的拆开来学。”象余头他们四个,已经先学了一晚,知道什么是笔顺。但是,苏老三他们才加入进来,是头次识字。所以,昨晚说过的一些话,今天,他又得再说一说。

关于识字,他深有体会,即,才开始学时,会很慢。故而,初学伊始,绝不能贪多。现阶段,他每晚只打算教他们学写三样货物的名称。

同时,他尽量说得浅显易懂一些,且多多联系学习者的日常生活,加强他们的记忆。

这些全是在郑家庄教拴子他们识字时总结出来的经验。

和昨晚一样,效果也很不错。一刻钟下来,所有人都会写会念今天都的三组货物名。

沈云乘热打铁,叫他们用手指头在自己的大腿上,将每个字再写五遍——没办法,铺子里地方窄,二十几号人坐下来,已经很挤了。再也摆不下桌子什么的,供大家写字。

都写完后,他又教众人数数。说来真是令人难以置信,这些人出来开铺子,居然大多数人不能数到一百!

沈云摸出这一情况时,心里是震惊的——谁给他们出的主意!真是心够大的。连数数都不会,开什么铺子,做哪门子的买卖啊!

半个时辰,被他安排得满满当当。

所有人都学得很认真。象苏老三他们离开铺子里,一边走,一边用手指头写写划划,嘴里碎碎念着:“凉……席……枕……头……布……被……”

第二天是单日,上午要开讲。

沈云早早的赶到大礼堂,找了个不显眼的位置,坐下来。

和他一样,所有的新弟子都头上梳着道髻,换上了新领的弟子服。是以,放眼望去,一地的青色团子。

很巧,沈云看到了昨天戴珠冠的那个女孩子。

珠冠没了,她也与众人穿着打扮一样。只是,头勾得低低的,都快埋进胸脯子里去了。

沈云因为坐着,所以,才看到,她那双好看的大眼睛此刻又红又肿,俨然变成了“一线天”。

这是哭得太狠的缘故啊!沈云不由满头黑线,心道:至于吗?

巳时,正式开讲。

今天给他们讲课的是一名中年男子。他端坐在最前面的亭子里,先是简单的自我介绍:“我姓罗,以后,给你们讲药材种植。”

接着,便直接讲今天的内容——药田的平整与日常管理。

闻言,底下的弟子们,绝大多数都坐不住了——因为昨天永安副教使讲得很清楚,讲课期间,除非师尊们发问,否则任何人都私自发言,都视为违纪。而违纪是要处罚的。所以,弟子们不敢出声。但是,他们的内心是崩溃的,忍不住左顾右盼,看周边人的反应。

对此,罗师尊视而不见,继续不紧不慢的讲他的课。

沈云有点儿后悔。罗师尊讲的都是很实用的东西。早知道的话,他要带上纸笔,做些记录。

还好,罗师尊今天讲的内容不多。他勉强都在心里记了下来。

即便是这样,他也生怕自己会忘了。一下课,便急匆匆的跑回药谷,在屋里把今天的内容一一记下来。

接下来,他的事开始多了起来。因为罗师尊在快要结束的时候,告诉他们后天,他会开始教他们种植翠草,所以,今明两天,他去院里领取工具,平整甲十号田,做好开种的准备。

中午,东子带着工具过来给他砌灶台。

听说他要平整药田,他很热心的说道:“我在家里种过田,是熟手。铺子里又不忙,下午,我过来帮先生打下手。”

沈云知道他是好意,担心自己年纪小,做不了体力活,搬出药院的规矩,回绝道:“多谢东子哥。只是,院里的规定,药田必须由弟子亲自打理。”

“这是什么破规定!”东子一脸的气愤,“我自个儿乐意,也不可以吗?”

好吧,药院的规矩就是如此,人人都必须遵守。不然就是违纪,会有相应的处罚。他也只能嘴上发发牢骚而已。

东子的手艺不错,只花了个把时辰,便在外屋,给沈云砌了一个两眼灶台。知道沈云好干净,他还给砌了一个洗澡的池子,指着底下的一个门洞,解说道:“烧火做饭时,先生把这里捅开,火气便过来,把池子里的水烧热。就是在冬天,也保管先生能舒舒服服的泡热水澡。”

沈云还是头一次看到这样的灶台,新奇不已:“东子哥,你太厉害了,是怎么想出来的?”

东子不好意思的挠头:“我哪里能想得出,都是跟我师父学的。我师父说,他年轻时,给了一个云游的道人一个馒头。那道人便教了他这个法门。只是,道人事先让我师父发了誓,说是,他自己以及自己的家人永远不能用这个法门赚钱。我师父就把这个法门教给了徒弟们,让徒弟们出去揽活。赚来的钱,一半要换成年节礼,孝敬给他。在我们那里,很多人家修这种灶台,都是我们师兄弟修的。”

这样一来,他师父也不算违誓。沈云挑眉:“你师父真聪明。”不过,他认为真正的聪明人是那个道人。

在这个世道,人人都讲究“法不轻传”。寻常人要学点东西,真的很难。是以,一旦有幸学到点本事,通常都会当成传家宝,代代相传。

比如说,陈老爷年轻时得了一场机缘,学到了算盘术,便只传子,子再传孙。如果不是他救了甜甜,陈老爷深感其恩,觉得无以为报,怎么可能以算盘术相赠?

东子师父碰到的道人算是异类。他要东子的师父立下那样的誓言,其出发点,就是想叫他师父把这个砌灶台的法门传出去,而不是当成传家的手艺,只传后世子孙。

沈云个人很赞同那道人的想法。

不管世人的看法如何,他本人是非常反对“法不轻传”的。

因为从青木门的传承来看,他发现,“法不轻传”的后果是,一代不如一代。所以,他认为,越是好的东西,便越要多多的传出去。只有更多的人学会了,才会越来越兴盛,不至于落没或者失传。

对于师父传他的药典和金针术,他也是这么认为的。只是,眼下,他自己技艺不精,怕误人子弟,所以,才不敢外传。

至于算盘术,他是打算弄一个简化版出来,传给余头他们——为什么要简化之后再传呢?无他,实在是余头他们年纪大了些,而底子又太差。算盘术里那些复杂的算法,他们很难学会。再者,开个小铺子,也用不到那些太复杂的算法。

下午,按照罗师尊所教,沈云去库房那边领了一套工具。与昨天不同,这回,库房前,排起了长龙队。弟子们都早早的过来领取工具。

沈云不觉莞尔——正所谓,胳膊扭不过大腿。良民又如何?药院的规矩如此,谁都得遵从。看不起种田的活?师尊一发话,这些少爷小姐们都得老老实实的照办。

整套工具包括:药锄、七齿铁耙、铁锹、木桶、打火石各一样。

这些在市面上都有买。余头他们的杂货铺子里也有。只是,价格都比库房这边要高出两成左右。

算是药院给弟子们的补贴吧。

不过,库房的管事说得很清楚:每人只能在库房领取一套。

也就是说,这些工具如果用坏了,或者是丢了,不能再去库房领第二套。只能去外面或者杂货铺子里买高价的。

甲十号田的旱田就那么一点儿,沈云以前在郑家庄又是下过地的,是以,他下午只领了工具回去,没有立刻开工。

而他的两位邻居选的都是靠里边的乙字号田,全是旱田,数量不少。

所以,沈云回到药谷的时候,看到他们俩已经哭丧着脸在平整药田。

第一零一章 流言

看到沈云,两人相互交换了一个眼神,扔下手中的铁耙,一齐走了过来。

“兄台,回来了!”两人抱拳见礼。

沈云没想到昨天还骄傲得象小雄鸡一样的两位高邻,今天竟然主动过来跟自己打招呼。

礼堂往来。他也不是小气的人。是以,抱拳回礼。

其中,长得细眉细眼的那位,自我介绍道:“我叫刘雨星,住乙十号。这位是李长安,住乙九号。我们是表兄弟。请教兄台高姓大名。”

“好说。”沈云答道,“在下沈云,住甲十号。”

李长安闻言,看向甲十号药田,眼里的艳羡完全遮不住:“沈兄选的好药田!”

刘雨星呵呵:“我等哪有沈兄这等福气,有师长在旁赐教。”

沈云挑眉。余头消息灵通。昨天告诉他,说是现在药院里,有很多关于他的流言。比如说,他是药院里唯一的凭着一封荐书,免试入学的新弟子;比如说,他比所有人都提前入学,也是头一个选药田的……甚至还有流言,说他是贝大帅的远房侄孙。

余头他们也好奇得很,忍不住两眼亮晶晶的围住他询问:“先生真的是大帅的子侄后辈?”

沈云当然否认:“我确实是得了一位前辈的荐书,免试入学。但是,我真的不认识,也从来没有见过贝大帅。”

现在,听刘雨星如此一说,沈云立刻明白了,为什么两位高邻前倨后恭。想必他们这些天没少打听他。

“我也是胡乱选的。”他笑道。

可惜,两人都是一脸的不相信。

对此,沈云一点儿也不在意。

刘雨星看了李长安一眼,又道:“不知道沈兄准备什么时候开始整理药田?”

沈云如实以对:“明天。”

“是这样的。”刘雨星说道,“沈云,你看,我们毗邻而居。名下的药田也是相连。所谓,远亲不如近邻,说的就是我们。昨天,永安师尊告诫我们,药院弟子同气相连,互帮互助。我们两兄弟有意请沈兄与我们一道,共同劳作。不知沈兄意下如何?”

沈云听明白了:这两位是想请他帮忙。

本来,在牛头坳村,还有郑家庄,有个什么事,或者农忙时节,邻里之间互相搭把手,是常有的事。是以,他并不觉得两位的意见唐突。

可是,这两位……呵呵,有话不能好好说吗?非得搬出永安师尊出来压人!

没见过求人还这般理直气壮的。

所以,去他的远亲不如近邻。抱歉得很,小爷拒绝,不吃你们这一套!

沈云笑道:“抱歉,我还有事,这两天抽不空闲来。以后再说。”说着,抱拳打了个拱,施施然回屋。

闻言,李长安的脸色便很不好看。眉尖轻皱,他刚要张嘴说话,被旁边的刘雨星拉了一把,拦住了。

看到沈云进了屋,李长安忿然问道:“五哥,为什么不让我跟他分辩?明明永安师尊亲口说的,我们弟子当通力合作。他无视永安师尊的告诫,我要去永安师尊那里告他一状!”

刘雨星瞥了一眼甲十号房紧闭的黑油小门,哼道:“你没听其他人说吗?人家的药田都是永安师尊亲自帮着挑选的。你去告啊!”

李长安立马泄了气,嘴里嘟囔道:“真倒霉,怎么碰上了这号人当邻居。那么多的药田,我们要什么时候才能弄完?”

“先做着。”刘雨星看着长满荒草的两大块药田,愁眉不展,“只要有人叫了杂役下田。我们也跟着请。再多的工钱,也要请。”

“嗯。又不是请不起!”李长安的眼睛亮了。

“走,接着干活去。”刘雨星深深的回头看了一眼那扇紧闭的房门。

沈云放置好工具后,又出了门。他想去借书间借阅关于水田养护的书——罗师尊的课,给了他很大的启发。既然旱田要养护,想来水田也是一样的。甲十号药田以水田居多,以后的收益,也主要指着水田呢。

只可惜,药谷里的水田数量不多,罗师尊貌似也因此而疏忽了这一点,讲课时只字没提水田的养护,只是稍微提了一句,借书间有相关方面的书册,有兴趣的弟子,不妨去借阅。

经他提醒,沈云记起来了,先前整理借书间时,确实曾看到过一两本关于水田养护的书册。

先下手为强。他决定马上去借书。

因为借书间里,数以百计的书册,都是他一本一本整理出来的。是以,跟永安师尊报备后,他熟门熟路的找出了那两本书,然后,又找了一本药草种植的书。拿着这三本,他去永安师尊那里登记。

“一个月内归还?”后者看过书名,问道。

沈云点头:“是的。”

“唔,超过一个月的话,就要回来续费;损坏了,也一样要赔偿。”永安副教使果然免了他的借阅费,直接让他自己在借书簿上写下书名和借书日期,并签下名字。

“是。”

沈云将三本书收进余头送给他的青布书袋里,离开借书间。这时,前面有几个弟子有说有笑的联袂而来。

他耳朵尖,听到其中一人说:“我的药田里有一块水田。也不知道有没有水田养护方面的书借。”

“去找找就知道了。”旁边有人应道。

看到沈云,他们齐齐的住了嘴,笑着朝他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沈云亦颌首回礼。

走出几步后,他听到有人放低声音在问:“他就是沈云?贝大帅的外孙?长得挺俊的。”

“我远远的见过贝大帅一次。贝大帅丰神俊秀,仪表堂堂。”

“你们听说了吗?我听说,杂货铺子里的那些人,都是贝大帅的亲兵。还有,他们的怂样也全是装出来的。据说,个个见过血!沈云老是和那些人呆在一起。昨天,我假装去铺子里买东西,亲耳听见,他们唤沈云为‘先生’。”

“啊呀呀,那错不了了。”

“人家来头大,带着亲兵上学……啧啧啧,得,我们啊,惹不起,躲得起。”

沈云差点破功——都在传些什么乱七八糟的!越传越离谱!

对于这些谣传,他还是抱着和昨天一样的想法:不理会。

因为师父生前跟他说过,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再说,他来武馆是求学,以及寻找什么是道。

是以,与其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去澄清这种无聊的东西,他还不如多看几本书,多学点真正的本事。

然而,风欲静,而树不止。

第二天清晨,沈云去整理药田。

不想,他才走到田里,有几个人在甲十号田里挥耙除草。

沈云愕然:我没有走错?

“沈云,早啊!”看到他,那些人纷纷打住,热忱的围上来跟他见礼。

“我叫袁峰。住在那边丙七号,离得很近。”

“我叫陈龙。”

……

沈云一一向他们回礼:“我是沈云。各位怎么在我的药田里?”

“我们的药田昨天都收拾妥当了,看到沈云还没有开动,便自作主张过来搭把手。”

“沈兄事忙。我们恰好有空闲。”

沈云目光流转:“怎么好意思……”

结果,话未说完,便被人笑嘻嘻的截住:“就这么几分地,大家一起搭把手,很容易就整理好了。”

“举手之劳罢了。沈云莫跟我们客气。”

沈云还能说什么?伸手不打笑脸人。他真诚的道了谢:“今天中午,各位赏个脸。在下请大家吃饭。”

在牛头坳村和郑家庄,都是这样的规矩:乡邻们自愿帮工是交情,身为主家,好吃好喝的招待则是本分。没有让人饿着肚子帮忙的道理。

“不用不用。”

“永安师尊说了,我等弟子当彼此友爱,互帮互助。些许小事,何须沈兄破费。”

袁峰等人纷纷谢绝。

他们是认真的,绝没有客套。总共才两分地,大家一齐动手,人多力量大。不出一个时辰,药田便整理妥当了。所有人扛起铁耗跟沈云道了声别,转身就走。

沈云赶紧把人拦住,再次请他们吃午饭。

结果,他们一个个笑嘻嘻的跑得飞快。

旁边的药田里,刘雨星与李长安两兄弟艳羡不已。

后者啐了一口,小声骂道:“一群马屁精……”

刘雨星横了他一眼,心中懊恼不已——看来那些传言都是真的了!我这近水楼台,竟然让旁人占了先机!

等沈云离开,他郑重的拉住李长安说:“沈云不是我们能得罪得起的。以后,我们要找个机会,跟他修复关系……”

不料,李长安一把甩开他的手:“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贝大帅有一个这么大的外孙?等月底放假,我一定回去问我爹。我爹和大帅府的王管事交情不错,是真是假,一打听就全明白了。”说着,他瞪着甲十号屋,满脸狰狞,“若是让小爷知道他骗人,哼哼!”

刘雨星闻言,点头说道:“你说的对。是我心急了。”反正已经给沈云留下了不好的印象,索性等探实了,再做打算也不迟。

次日又是开讲日。

沈云去大礼堂时,半路上碰到了袁峰他们几个。

好吧,确切的来说,他们是特意在等他。

于是,盛情难却,一起去。

进了大礼堂,他们自然也是坐在一处。引来许多注目礼。

对此,沈云泰然。他是经历过生死的人,还会怕几道目光?

至于,袁峰等人,若是诚心交好,他自然也是诚心以待;如果他们是听信了流言之故,才有意亲近,又与他何干?种种流言,又不是他放出去的。

第一零二章 全是戏

果然如沈云所料,今天的讲堂上,罗师尊重点讲了翠草的种植。末尾,他发布了三百份翠草种植任务,让弟子们自行去药院的任务领取。

每一份任务要求,到本月底交纳五十棵品相完整的翠草。

奖励是:二两白银和十点任务值。

这也是药院的规定,即,药院向弟子收购药材,都是以任务的形式。

按要求完成了任务,可以得到相应的奖励;反过来,若是失败,则要按奖励翻倍的处罚。

课后,袁峰邀请沈云一道去任务堂领取任务。

他今年十二岁,在他们那群人里最年长,是头头儿。

“沈兄,你准备领取几份任务?”他问道。

沈云如实以对:“我的药田不大,出产有限,只准备领取一份。”

罗师尊说的很清楚,翠草的功用主要是肥田。所以,种出来的翠草主要是锄碎,翻入药田里,为种植药材做肥料。

甲十号药田本来就旱地少,要是再不精心养护,出产肯定会更少。相对于翠草而言,药材任务的奖励绝对会更丰厚。所以,沈云觉得,不论怎么算,翠草种植的任务都是不划算的。

袁峰点头:“我也觉得只领一份,弄点任务值就行了。”

关于任务值,也是药院的规定:首次接任务不要任务值,从第二次任务起,每份任务都要花费任务值;至于需要多少任务值,则由任务的等级决定。药院的任务共分为十级。其中,一级任务,每份所需的任务值为五点,是所有任务里最少的;十级任务最多,每份竟然要消耗一百点任务值。

怎么得到任务值呢?

一是,做任务。通常的任务奖励里,都会或多或少的有任务值。比如说,翠草种植任务,每一份会奖励十点任务值;

二是,做杂役。完成每月三天的杂役,可得十点任务值。另外,弟子完成了当月的杂役份额后,还可以向任务处主动申请杂役。每一项杂役,都有不同的任务值。

三是,被师尊们记“优”。每一个“优”,可奖励十点任务值。

还有一个渠道,即,去任务处用银钱兑换任务值。这个就比较贵了。一百两白花花的银子,才能兑换一点任务值。并且还有限额,每个弟子,每一年,最多也只能换取一百点任务值。

而关于任务的完成数目,药院也是有规定的:每个弟子,每一年,至少必须完成五十个一级任务。

当然,完成更高等级的任务,可以折算成一级任务。

比如说,一个十级任务就能折算成五十个一级任务。所以,如果有人一年里只完成了一个十级任务,那也是合格的。

翠草任务属于一级任务,它的价值并不在于那二两银子,而在于十点任务值,和任务完成数。

袁峰此语,可谓一针见血。

众人也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总共才三百份任务,药院的规定是,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他们是想明白了,但是,就怕其他人想不明白,图任务简单,易完成,领上几十份。

是以,一行人连午饭都顾不上,赶紧去任务处那边领任务。

好吧,弟子们都想到一块儿去了。

他们赶到时,任务处的外面已经排了一条规模不小的“长龙”。

陈龙看了一眼,说道:“好家伙,我们前面起码排了五十来号人!”

袁峰忧心忡忡的看着任务处旁边挂着的那块巨大的黑色木牌:“如果和我们一样,他们每人只领一份,任务还是很充足的。”

言下之意,如果前面的人都多领的话,他们极有可能会领不到任务。

黑色木牌是任务发布牌。上面标有任务名称,等级,还有数量。

现在,上面写的是:翠草种植任务,一级任务,两百七十个。

就这么一会儿,已经减少了三十个,说明确实有人在大量领取任务。

队伍在缓慢的向前挪移。任务牌上的数字却急速下减少——两百六十个……两百五十个……

又接连有两名弟子选择了这项任务的上限数。

后面陆续赶来的那些弟子,看到长长的队伍,再看黑色木牌上的数字,大多数都皱着眉头,又转身走了。

沈云站在队伍里,望着黑色木牌上不断自动变化的白色数字,心中狐疑不已:这是怎么做到的?莫非是仙法?

再一想到,玉宁道长眨眼的工夫,在他眼前消失不见的情景。他心里确定,武馆里确实有人会仙法。

那么,肯定也会有人知道,什么是道!

想到这里,他心中亢奋不已。

就在这时,余头从任务处旁边的一间耳房里,慢慢的走了出来。

看到队伍里的沈云,他径直走了过来:“先生,也来领任务?”

沈云点头:“嗯。”

“啊呀,先生,你要领任务,何需排队!”说着,他拉着沈云的一只衣袖,“走,直接去里边……”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过来。

沈云满头黑线:“不用了,我和朋友们一起排队呢。”

余头看了看袁峰他们几个,“哦”了一声,转身又折回了那间耳房里。

不一会儿,他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把黑色的任务牌:“先生,你们要领多少任务?这些够了吗?要是不够的话,我再回去多领一些。”

一个任务牌代表一项任务。且每个等级的任务,任务牌的颜色,以及标注也都是不相同的。

黑色的,代表着一级任务。

他手里拿着的这把,每一根的正面都标有“翠草种植”四个金色小楷字。

事情到了这一步,沈云也不好意思拂了余头的一番好意。是以,他对袁峰他们几个说:“袁兄,你们先请。”

余头按足人头数,给他们一人拿了一份。

袁峰看得分明,冲沈云抱拳:“多谢沈兄。”说罢,率先走出队伍,从余头手里取了一块任务牌。

陈龙等人也依次领取了一块。

最后,余头手里还剩下最后一块。

沈云自个儿上前拿了:“余头,谢谢了。”

余头笑道:“这算什么。我本来想再多拿一些的。不过,里头的管事说,这种任务没有什么做头,领一份,意思意思就行了。以后,会有很多更好的任务。”

“管事所言极是。我们本来也只是想领一份。”沈云笑道。

也不知道是他们的话起了作用,还是后面领任务的那些弟子都想得明白,总之,任务牌上的数字减少的速度很快就变得缓慢起来。

沈云还惦记着昨天欠袁峰他们一顿饭的事,又邀请他们去膳堂用饭。

“不了。今天看到沈云带了笔墨记录罗师尊的课,我们都深受启发,准备乘着现在还没忘,回屋把上课听到的要点都记录下来。”袁峰笑道,“下一次,我们也要和沈兄一样,带了笔墨去听讲。”

他是头头,陈龙等人都听他的,纷纷附和。

于是,沈云也不好再勉强。

待袁峰等人离开后,余头笑道:“我正要喊东子去请先生。上午,苏老三送了道野味过来,说是特意进给先生品尝的。”

拳拳盛情,沈云自然不好拒绝,欣然与余头一同去铺子里吃午饭。

背后,众弟子是各种羡慕。

回到铺子里,沈云再次就领任务的事向余头道谢。

后者呵呵:“任务处里的金管事跟我是老乡。其实,刚才是他请我帮个忙。”

原来,罗师尊事先有吩咐,要他们任务处尽量让每一个弟子都做任务。

总共才三百个任务,可是,那些排前头的弟子几乎每个人都是按上限数领取任务。

金管事有些急了。

凑巧,余头有点事去找他。看到队伍里的沈云,便提了一句“喏,那位弟子就是我们大伙儿请的小先生”。

金管事听了,急中生智,才想出这么一出戏。目的是借余头的嘴,劝阻外面的弟子们多领任务。

事实证明,效果不是一般的好。

“那帮小崽子,一个个的,都只知道吃独食。不好,很不好!”余头说完,连连摇头。

沈云很是无奈。金管事请余头演一出戏,劝阻众弟子,却拉上了不明真相的他……好吧,关于他的流言已经传得够凶了。这下,貌似无形之中坐实了。

苏老三送来的野味是一大盆炒得香喷喷的野猪肉。

他是个闲不住的人。铺子里现而今空闲了一些,于是,他便拉了几个人去武馆的林子里转悠,打猎,捡山货。

运气不错。今天上午,他们头一次出手,就猎杀了一头将近两百斤的野猪。六个杂货铺子的弟兄们,分而食之。而送到余头他们这边铺子里的野猪肉是最多且最好的。无他,因为他们的“小先生”在这边。

沈云很领他们的情,大快朵颐,吃了个肚儿浑圆。

下午,他去库房那边领翠草种子,半道上,又碰到了袁峰他们。

于是,大家又汇作一道,一同领了种子。

按罗师尊所教,翠草种子事先要泡发的。他们便商定,今晚泡发种子,明天上午,大家一起去药田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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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四点半,某峰接到通知,说是今天上架!

完全是始料不及!

某峰头次在主站刨坑,不知这边上架的要求,本是做好了两百章之后上架的心理准备。结果,它说上架,就上架了……

好吧,那就上架。

所以,亲们,老规矩,自今天起,本坑一天两更:第一更,上午八点;第二更,下午六点。

还是那句老话:某峰将尽量码好每一个字,不浪费亲们的每一分钱。

在此,某峰多谢亲们的大力支持,恳请亲们继续支持本文,谢谢!

第一零三章 初学剑术

人多力量大。第二天,忙活了一个上午,沈云他们合力,把名下所有的药田全种上了翠草。

“出了一身的汗,不如下午我们去河里洗个澡,松快松快。”袁峰提议道。

陈龙他们都看向沈云——河边的水面都被划进了药田,是有主的地儿。而他们这些人里头,只有沈云的药田里带有水域。

“好啊。以后,你们想要游水,尽管来我的水田里。”沈云爽快的应下。初秋时节,河水不算凉。这些天,他都是在自家水田里解决的洗澡问题。

“太好了。”袁峰他们忍不住欢呼。

当然,眼下,大家又累又饿,自然是要去膳食先饱餐一顿。

到了膳堂,袁峰抢先说道:“今天大家都别跟我客气,想吃什么,尽管点。”他拍了拍腰间的荷包,“我带足了银子。”

陈龙在一旁笑道:“省城谁不知你们袁家财大气粗?我们跟谁客气,也不会跟袁家孙少爷客气。”

“就是。”其余人皆嘻笑着附和。

沈云在省城呆了小半年,多少知道一些省城的事。此时,他才明白过来,原来袁峰来头不小——在省城能称得上财大气粗的,又姓袁,自然是有“袁半城”之称的袁家。

他们原本就是省城的良民大户。前些年,听闻叛军要攻打省城,袁家举家出城避祸。据传,贝大帅能一举夺回省城,里头就有袁家的功劳。是以,城破之后,贝大帅曾两次亲自接见了袁家的家主袁老太爷。

之后,袁家举家迁回,家势好比是点着了的冲天炮,一发不可收拾。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们的铺子在省城遍地开花,涉及各行各业,故而得了“袁半城”的雅号。

怪不得人家不在乎他那一顿饭。

不过,袁峰身为袁家孙少爷,行事如此之低调,确实出乎沈云的意料。

他想:也许这才是袁家能抓住机遇,迅速崛起的原因所在吧。

忙了一个上午,所有人都饿得前胸贴后背。袁峰自个儿放了话。他又不是缺钱的主儿。是以,谁也没跟他客气,都点了自己爱吃的菜,一顿子狼吞虎咽。

吃罢午饭,一行人又浩浩荡荡的返回药谷,在河边小憩过后,跳进甲十号水里,游水嬉戏。好不快活!

他们之间情谊也象是芝麻开花,节节攀升。

此后,去大礼堂听讲、田间劳作,沈云与他们都是同进同出。

罗师尊发布了翠草种植任务后,便暂时停了讲课。第三次开讲,换了另外一位师尊。

当沈云看到玉宁道长身着白色劲装,手执三尺青锋长剑,出现在大礼堂前面的亭子里时,整个人都呆住了。

他万万没有想到,教他们剑术的师尊竟然是玉宁道长;更加没有想到的是,玉宁道长竟然是武院的两位教使大人之一!

其他弟子的反应也差不多——天哪,武院的教使大人亲自教我们剑术!

真是难以置信!

接着,他们的第二个念头是:玉宁道长好年轻!好漂亮!

玉宁道长在台上看得分明,忍住笑意,随手舞了一个剑花。

于是,台下又是一片惊呼,星星眼闪亮。

第一次开讲,玉宁道长只略微示范了个一招半式,讲了一些剑术的基本常识,以及学习要求。

散课后,她单手执剑,被一队红衣劲装侍女簇拥着,象一片霞云似的飘然而去。

台下,弟子们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齐齐起身相送:“恭送玉宁师尊!”

陈龙迫不及待的转过身来,对沈云和袁峰说道:“快,我们快去领木剑!玉宁师尊的剑术课,我一定要修,并且还要得优!”

关于功课,武馆有相关规定:分成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对于药院弟子来说,剑术课和后面还要开讲的拳术课、刀术课、枪术课一样,都属于选修课。学与不学,全凭弟子们自愿。但是,一旦选修了,如果考试不合格,其处罚与必修课是一样的。

因为武学之中,剑术有王者之称,传闻是最难的。所以,今天,有一部分人是抱着试听的心态来的。如果觉得实在是太难了的话,他们便会改选后面的武学课。

陈龙最爱刀术,对剑术无爱。他今天就是抱着陪听的心态过来的。

不过,现在,他改变主意了——只要能多看玉宁师尊一眼,剑术课再难,也非选不可!

一样想法的,显然不止他一个。

今天过来听讲的弟子们,没有谁再犹豫,急吼吼的跑去库房那边领木剑。

很快,药院里,身佩木剑行走的弟子,比比皆是,俨然成了新时尚。

沈云早就打算好了,只要是武学课,不管是剑术、拳术,还是刀术等,他都要选修。

是以,他也领了一把两尺长的木剑,按照玉宁师尊的要求,挂在腰间。

结果,傍晚,他去铺子里时,被余头他们笑话了一顿饱的:“学功夫就要好好的学,搞这些花架子,做什么?”

“天天在腰间挂一把木头剑,就能学好剑术了?真是笑话!”

“我们大帅练兵,从来不兴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

貌似师父生前也是这么说的。沈云悻然。

接着,余头给他讲了自己在军中习武的经历:“先生,以前在军中,大帅不止一次跟我们说,学武的诀窍只有一个,那就是勤奋。我们都是贱民出身。入伍之前,谁也没有拿过刀剑。大帅便先让我们每人挑选一样称手的武器。刀、剑、长枪……都随意。然后,叫我们无论选的是什么武器,每天都要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扎成马步,手执武器,对准铁靶的正中心,至少挥舞一千次。没完成任务,不许吃饭。如此过了一个月,我们都使惯了手中的武器。这时,大帅才把我们编成刀队、剑队和枪队,训练我们站队、结阵。”

“对,我们就是这样学武的。”谷雨也道,“大帅说了,杀人的招,一招足矣。”

大虎也道:“就象锄地一样,哪来那么多的招术?”

沈云听了,不禁联想到了飞花越柳——看着令人眼花缭乱,然而,也不过单发和群发等两种手势。师父教他时,也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多多练习。

一时之间,他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玉宁师尊看着明明是剑术高手啊……剑术号称“王者”,莫非与众不同?

余头又道:“先生,我们这些人里头,苏老三是使惯长剑的。今晚,你不如问问他。”

有道理!沈云欣然点头。

晚上,教完课后,他真的向苏老三请教剑术。

后者挠了挠头:“剑招是有的。不过,我觉得说来说去,也就是十几剑式。”说着,他跟沈云讨要了木剑,拿在手里,边说边演示,“刺、斩、挑……”

说着,他身上的气势完全变了。从身形,到眼神,整个人俨然与木剑合为一体,成为一把锋利的长剑。

沈云不禁看呆了。苏老三的剑术与今天玉宁道长随意演示的那几招完全不同:前者,简单明了,杀气腾腾,一看就是杀人的剑;后者则古朴大气,又不失灵动。

相同的是,两人舞剑时,都相同的熟练,以至于,给人一种他们与剑融为了一体的感觉。

刹那间,沈云的心里象是划过一道亮光:玉宁师尊要求他们随身佩剑,目的就是要他们尽快熟识剑,习惯木剑的存在,其实与贝大帅练兵的法门,可谓异曲同工。

苏老三演示完毕,也挽了个剑花,双手奉还木剑:“先生想剑术,不妨从刺式开始练习。我初学时,每天至少要练习一千剑。刺式总共练了十天,一千剑终于能做到,始终刺中同一个点。这时,我才感觉到心中有剑。”

沈云点头:“多谢。回去后,我就开始练习。”

苏老三憨笑着摆摆手:“玉宁道长是得道高人。她教的剑术肯定差不了。我这点小伎俩,先生觉得有用就好。”顿了顿,他又道,“我初学剑时,是二十岁,身子骨都长成了。一天一千剑,也吃力得很。先生年少,要是练得太狠,反而不好,会伤到筋骨。我觉得先生练习时,不妨减半。练完之后,泡个热水澡,能加快恢复。”

沈云听从了他的建议,当晚回到屋里,在外间的一面空墙上也挂了一块木靶子,正中间画了一个墨点,取出师父留下来的夜明珠为照明,练习刺式。

苏老三目光如烛。果不其然,他练到三百剑时,已经大汗淋漓。再坚持两百剑,整个人都脱力了,达到了极限——呵呵,练剑,比练习飞花越柳辛苦多了。

等身上的汗收了之后,沈云再按他所言,泡个热水澡……滋,那感觉,欲仙欲死,整个人都快飞起来了!

泡完澡后,手臂的酸痛果然略有减轻。

尽管如此,沈云睡前还是坚持练心法。

不想,竟有意外之喜——三遍心法过后,手臂的酸痛感竟然减去了一大半。

五遍下来,酸痛感全无。

沈云难以置信的睁开眼睛,抡了抡胳膊。

之前,他知道心法有恢复体力之效,只是从来没有发现,它的效果竟是如此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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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小怪爱吃鱼的平安符,多谢书友絜妤姐妹、如故、亭亭意柳的月票,谢谢!

第一零四章 黄铜小棍

有了心法相助,沈云改变了每天的练剑计划:每天早晚各练剑五百下。每次练完,都接着练心法,以快速恢复身体。

很有意思。原本,他每天练七遍心法,便达到上限。结果,如此调整后,他发现早晚能各练五遍心法。

药院的功课目前还是很轻松的:每两天,只开讲一次,余下的时间,弟子们可以自行打发;翠草是最容易打理的药材,没有之一。基本上,种下去后,除了两天浇一次水,也没有别的事;至于剑术课,仅是开始。除了领取木剑,且剑不离身,玉宁师尊眼下还没有别的要求。

沈云估计,这种情形至少会持续到本月底。是以,他给自己订了一个日常作息表,把读书、习武,还有铺子里的事都编了进去。

如此一来,他每天忙而不乱,过得很是充实。

至于开销,他算了一下,这些天,去库房领取工具、种子等的花费是大头,共计七两银钱;

一日三餐之中,晚饭,他在铺子里吃;早饭和午饭,他从铺子里买了米和面,主要是自己做,偶尔会在膳堂或铺子里吃。这些天算下来,也不过三十来个大钱。照这样的情形,他每个月的伙食费最多不会超过一两银子。

除此之外,他貌似也没有别的开销。

而进项方面,每个月他能铺子里拿到二两银子的工钱。这笔钱足够他的日常开销了。不确定的进项是,任务奖励。他来年的学费,只能指望这一项了。

想了想,他对自己说道:“得把水田收拾出来。”

那两本关于水田护理的书,他已经大致看了一遍。与旱田的整理差不多,水田的前期准备也不能少。比如说,清淤,巩固河基等。

甲十号药田有水面一亩多,光是清淤这一项,便是个不小的工程。

现在库房那边没有相关的工具买。于是,沈云便去铺子里找。

余头知道了,说道:“这种粗事,先生跟我说一声说行了,何必亲力亲为。”

沈云知道他家祖传下来一口水塘,好几代都是喂养水鱼为生,象清淤这样的活,肯定是熟手。只是药院有规定,药田的打理,不得假手他人。是以,他笑道:“药院的规定不能违背。我是头次做这种活,烦劳余头在一旁指点我一二。”

余头没法:“先生总是这般客气。”

根据他的提议,沈云挑了个秋高气爽的好天气,开始清淤的第一步:下水查看河底情况。

按照书上所写,以及余头的经验,查看情况的同时,他还要有选择的挖取一些淤泥做样品,进行分析。

袁峰他们几个看到这边的动静,跑过来询问:

“咦,这是什么?”

“挖河泥肥田?”

“那样成吗?”

……

沈云如实以对:“我的药田以水田为主。以后肯定也会种植一些水产药材。我找了一些书,照着书上写的,先做些养护的准备工作。”

“有道理。”袁峰伸出大拇指,赞道,“这叫做未雨绸缪!”说罢,他回头向其他几人提议,“反正也是无事,不如我们一起给沈贤弟搭把手吧。”混熟了之后,沈云与他们序了齿,以兄弟相称。沈云的年龄在几人之中是最小的,于是,由“沈兄”变成了“沈贤弟”。

“好啊。”陈龙他们欣然应下,说着将袍脚塞进腰带里,脱鞋、挽衣袖、裤腿的,准备下水。

“谢谢诸位。”沈云连忙叫停,“今天,我是下水探查,无需太多的人手。今天要是摸明了情况,明天下午才会开始清淤。”

袁峰闻言,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余头,笑道:“既是如此,我们明天下午再过来帮忙。”

“好咧。”沈云也没跟他们客气,说完后,继续下水做事。

袁峰他们在河岸上看了一会儿,发现真的帮不上什么忙,跟沈云说了一声,便又一道回去了。

沈云先是沿着河基探查、取样,然后再往中间去。很快,他发现,自己的这片水田其实是书上所说的生田,即,它就是从河面上圈出来的一块野生田,之前从未整理、养护过,也没有种过药材。

象这样的生田,水底情况复杂得很,头一次养护,无异于开荒。

还好,他事先看过书,并且,余头也跟他说了不少经验,可谓做足了准备。不然,他很有可能应付不来。这也是他不让袁峰他们帮忙的主要原因。

河边,水面浅,最深处才漫过他的胸。他拄着一根铁锹,小心翼翼的踩着河底,慢慢前行。每隔十步,挖取一小坨河泥,细细查看。

运气还不错。从目前挖出来的二十几坨河泥来看,他的这块水田品质属于良品。

甲十号两边的水田暂时是无主的,所以,沈云摸到那两块水田边上时,有人会跳出来寻事。甚至于为了更清楚的摸清河底情况,他有意稍微过界一点。

就这样,他差不多在水田里泡了一个上午。探查也接近尾声。余头因为要回铺子烧饭,见他也做得差不多了,所以,在岸上跟他打了一声招呼:“先生,呆会儿来铺子里吃饭啊。”说着,先行走了。

沈云应了一声,在水田里横了一个来回,又摸到了旁边的甲十一号边上。

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脚下有些不对劲——踩到了一个有棱有角的硬东西!

咦,是什么呢?

他深吸一口气,憋气,一头扎入水中。

沈云的水性很好,在水底能憋气十几息不说,还能睁开眼睛。

他看到,黑色的烂泥里露出个红色的木质小角。

看着象是一个木匣子。

沈云蹲下身子,伸手刨开周边的烂泥。

很快,他挖出了一个巴掌大的红色小匣子。

好眼熟!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虽然小匣子表面的花纹被烂泥填满了,但是,不难看出,它的材质是红木的,并且,上面的花纹与师父传给他的那只红木匣子如出一辄!

可以说,这只小匣子就是他手头那只的缩小版!

这时,憋气极限到了。沈云“呼”的站起,冲出水面,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

心里“咚咚”作响。

这只小匣子是谁的?怎么会被扔在这里?他使劲的甩了甩头,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管它呢,先挖出来再说。

打定了主意,他再次憋气,探入水中。

结果,他悲哀的发现,原本被从烂泥里刨出来的小木匣又埋了起来。甚至于,它露出来的那个小角变得更小了。

有阵法?沈云见识过幻阵,脑海里首先冒出来的就是这个词。

那样的话,意味着有可能会出现变故。

于是,他不敢再拖延,赶紧再次动手刨周边的烂泥。

谢天谢地!小木匣总算被他再次挖了出来。

然而,他似乎高兴得太早了些。小木匣看着小小的,却重若千钧!

沈云使出了吃奶的力,也不能动它分纹。

该怎么办呢?

眼见着自己快要到了憋气的极限,下一次,小木匣说不定会埋得更深,甚至于彻底的沉进烂泥里,再也找不到。

沈云急得直瞪眼。

这时,他的目光落到了那把比指甲盖大小了多少的机关锁上。

它和自己手里的红木匣子上的那把锁简直一模一样,也是缩小版。

拿不动匣子,那么,总要看看里头都有些什么东西吧?他甚是无奈的在心里对自己说道。

也不知道小木匣周边布的是什么阵法。沈云麻着胆子,小心翼翼的伸手去摸机关锁。

唔,找到了,在同样的地方,也有一个小突起。

沈云皱了皱眉头,心道:拼了!

果断按下小突起。

小木匣无声的打开了。

沈云看得分明,里头放着一根遍体雕着花纹的黄铜小棍。比他的大拇指粗不了多少,两寸来长。

除此之外,匣中什么也没有。

没有再犹豫,他一把牢牢的抓住黄铜小棍,猛的冲出水面。

“呼——哧——”,真的再也憋不住了!

沈云张大嘴巴,拼命的呼吸。

这一次,他憋得太久了些,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

也不知道小木匣怎么样了?沈云不死心,第三次憋气,探入水中。

果然如他所料,小木匣彻底消失了!

沈云用铁锹在原地接连铲了好几下,也没找到它。

罢了。沈云庆幸不已,攥紧小铜棍,返回岸边。

小木匣的出现太过离奇,且很有可能是天神宗之物。是以,沈云不敢在岸边细看小铜棍。

跟什么事儿也没有发生一样,他不紧不慢的收拾妥当后,回到自己屋里。

关上门和窗户,他这才摊开左手,拿起小铜棍细细察看。

显然小匣子密封得很好。小铜棍不但没有生出铜锈,而且周身没有沾上一丝半点泥沙。

它是实心的,通体一般粗细,上面雕的是一朵朵重重叠叠、形状各异的祥云。

另外就是,一端穿了一个小孔,而另一端有一朵祥云图案比其它的,要稍微突出一些。

除此之外,沈云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了许久,再无其他发现。

这是什么东西呢?做什么用的?

沈云把它放在胸前比划了一下,心道:做得蛮漂亮的,好象是个铜坠子。

心念一动,他从针线包里翻出一根细线,编了条结实的细绳,穿过小铜棍上的小孔,戴在脖子上。

管它是什么,看样子肯定跟天神宗有关。所以,他决定暂且将之挂在脖子上,贴身藏起来。

第一零五章 好贵的剑术任务

第二天又是开讲日,也是药院弟子们第二次上剑术课。

得闻上课的玉宁师尊是武院的教使大人之一,且长得年轻漂亮,说话娓娓动听,前次没有来听讲的弟子们追悔莫及。他们也第一时间领取了木剑,早早的赶了过来。

于是,大礼堂的蒲团再一次被坐满了。

陈龙很仰慕玉宁师尊。他早早的喊了众人去大礼堂,抢占最前排的位置。结果,有人比他们更早。一行人赶到时,前两排已座无虚席。

“下一次,我一定要比他们所有人都早!”陈龙暗恨——他只能屈坐第三排。

沈云等人好无语。其实大礼堂盖得很有讲究,只要是坐在蒲团上,哪怕是最不显眼的位置,听起讲来,其声音效果也不比最前排的位置差。而上次的剑术课,玉宁师尊在台上展示剑招时,台下,她的那队红衣侍女基本上是同步展示。所以,在他们看来,无论坐哪里,都是一样的。

“得了,这一排空位置,你先挑。”袁峰笑道。

陈龙本来想选最中间的位置。刚要坐下,他又摇头,自言自语道:“坐在人堆里,玉宁师尊哪能看到我?”说罢,他抱着书袋和木剑,噌噌的跑到了最左边的那个蒲团上,一本正经的盘腿坐下来。

把弟子服捋得没有一个褶子,他抬起脸来,四十五度仰视前面的亭子,装出酷酷的样子,问大家:“怎么样,够帅吧?”

“哈哈哈……”大家再也忍不住,齐齐笑了起来。

沈云的目力好,就算是坐在最后面那排,也能看清亭子里的情形,没必要坐得这么靠近。是以,他说道:“这里太靠前了,脖子难受累。我要去后面坐。”

袁峰也道:“我和你一道去。”

“剑术课还是坐前面,看得清楚一些。”其余三人也不喜欢坐在人堆里,挨着陈龙,一字排开,坐了下来。

和他们事先猜想的一样,这一次开讲,玉宁师尊果然开始教授教招。

开讲之初,她告诉众弟子,从这次开讲起,剑术课变成一旬一讲,总共持续三个月。在此期间,她会向众弟子传授一套《紫云剑法》。

“刚刚,本座在你们药院任务处发布了一百份剑术考试任务。三个月后,举行剑术考试。你们有十天的时间考虑清楚,是否接下这项任务。十天之后,不管还剩下多少份任务,任务处都将停止任务发放。”玉宁师尊环视台下,不紧不慢的说道,“本座在这里郑重的提醒众弟子,一旦接受这项任务,就意味着,三个月之内,必须学会《紫云剑法》。”

然后,她起身,随手挽了一个剑花:“现在,本座给众弟子示范《紫云剑法》。”

与此同时,红衣侍女们也在台下迅速散开。

啊,终于要开始了!所有弟子不由亢奋的两眼放光。

沈云和大家一样,也目不转睛的盯着台上。

“噌——”亭中,玉宁师尊抚剑长弹:“开始!”

“遵令!”台下,红衣侍女们抱剑行礼。

刹那间,台上、台下,剑光拂动,宛若流云。弟子们看得眼花缭乱……

“噌——”,又是一声剑鸣。

剑止,人静,浮云散。

玉宁师尊抚剑轻笑。而红衣侍女们单手执剑,静声玉立。

好象刚刚的全是幻相。

“好——”弟子们如梦初醒,继而,拼命的鼓掌。

全场掌声有如雷动。

沈云一边鼓掌,一边使劲的眨巴眼睛——啊啊啊,太快了!完全没有看清!

同时,他在心里不禁担心:如此厉害的剑法,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学得会……

台上,玉宁师尊单手执剑青锋剑,娓娓道来:“《紫云剑法》共三十六式,以快见长。今天,本座传你们起手三式。”

说罢,她放慢速度,一招一式的演示起来。

台下,红衣侍女们也是一样的放慢速度,同步演示。

总算是看清楚了。沈云长吁一口气,目不转睛的盯着台上。不过,还是看不懂……

好吧,和他一样,感觉象是雾里看花的弟子,不在少数。

药院的弟子确实是六院之中,武学资质最差的。玉宁道长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在接下来,不得不一招一招的拆开,慢慢讲解。

一些弟子忍不住,拿起横摆在两个膝头的木剑,起身,在位置上跟着比划起来。

见玉宁师尊并没有出言制止,越来越多的弟子加入其中。

沈云也是其中一个。

不知不觉之中,讲座结束了。

玉宁师尊收剑:“武院的库房有《紫云剑法》的剑谱,你们可以去那边领取。”说罢,在红衣侍女们的簇拥下,执剑离去。

“恭送玉宁师尊。”众弟子齐齐起身,按她的要求,执剑行礼。

等她们一行人走出了大礼堂,里头炸开了锅。

“哎呀,太难了。我怕是学不是会。”很多弟子愁容满面。

陈龙和坐在第三排的四位同伴快步跑到后面来,问袁峰和沈云:“你们去领任务吗?”

袁峰看着手中的木剑,叹了一口气:“我要考虑一下。”

沈云则道:“我没有任务值了。”

陈龙象是才想起来一样,懊恼的拍着额头:“怎么忘了这茬!早知道,我就不领翠草种植任务了。”

“我想做这个任务。”旁边,他的堂弟,一直不怎么吭声的陈虎说道,“大哥,要不我们先去任务处那边看看,领这个任务要多少任务值?不是很多的话,直接用银子兑换任务值就是。”

“是啊。”其余两人分别叫做洪天宝和扶子兴。他们俩也有心做任务,“只有一百份任务,去晚了的话,怕抢不到了。”

陈龙再次看向袁峰和沈云。

“你们去吧。”袁峰还是那句话,“我要考虑一下。”

沈云也摇头。一百两银子一点的任务值,不是他能兑换得起的。

于是,陈龙他们四个急匆匆的走了。

下午,袁峰他们过来帮沈云清理河淤。

一照面,陈龙他们四个便吧啦吧啦的说开来:“剑术考试任务是三级任务,要二十点任务值!”

“我们去的时候,只剩下七十来份了。还有三四十号人在排队。”

“我们赶紧兑换了任务值,领了任务。”

沈云暗中咋舌:一百两银子一点的任务值,三十点,总共是六千两银子!这帮少爷眉头都没皱一下,说兑换就兑换了。

六人里,只有袁峰和沈云没有领任务。前者好不纠结:“沈贤弟,要不我们也去领任务?”

相处了这些天,沈云知道他的性子,若是自己说兑换不起任务值,只怕他立马就帮忙掏银子了。是以,只好编了个理由:“算了,我怕学不会……”

不想,陈龙从怀里掏出一本黑皮书,塞到他手里:“看,这是什么!”

沈云垂眸一看,封面上写着四个白色的大字:紫云剑谱。

“有它在手,你还怕学不会么?”陈龙笑道。

原来,他们四个领了任务后,立刻和其他领取任务的弟子,一道去了前山的武院,领取了剑谱。

除了自己的那份,陈龙还帮袁峰和沈云也一人领了一本。

沈云道了谢:“多少银子?回头,我还你。”

陈龙摆手:“些许小钱,莫要再提。”

就知道会这样。袁峰他们的家世都不差,属于不差钱的主儿。沈云无奈,只好收了剑谱,寻思着以后再找个机会,补偿之——亲兄弟还明算账呢。交情归交情,他一直认为,钱财方面,不能亏着身边的人。

袁峰犹豫再三,最终还是觉得要先考虑清楚,再做决定。

“从武院那边回来,我们再路过任务处,看到还剩下三十二份。外面也没有人再排队。”扶子兴安慰道,“明天去领,应该还有的。”

袁峰爽朗的笑道:“就算没领到也没关系。玉宁师尊又没有说,没有领任务的弟子,不准去听讲。”

“袁兄所言极是。”经他这么一提醒,沈云也豁然开朗——他学武,可不是为了做任务。只要学会了剑法,做不做剑术考试任务,还很重要吗?

所以,他不打算去领这个任务。

反正,除了剑术考试任务,这一年里,他们还要学刀术、拳术和马术。按照药院的规定,一年之中,弟子只要完成其中的一个武学考试任务就行。他努力积攒任务值,等凑够了任务值,再去做武学考试任务也不迟。

“对了,任务的奖励是什么?”他忍不住问道。

陈龙一脸便秘相:“一两银子,三十点任务值。”

袁峰呵呵:“这下你们可亏大发了。花去六千两银子,才奖一两银子。”

“只要能完成任务,银子算什么。”洪天宝叹了一口气,“听了袁兄的话,我现在有些后悔了。也不知道剑术考试是什么样的?要是通不过怎么办?”先前,一时冲动,便去领了任务。现在,听袁峰一说,他真的有点儿犯悔。

“唉,走一步,算一步。不提这些烦心的事了。”扶子兴看了看天色,把话题岔开,“沈贤弟,清淤要怎么做?”

“是啊。需要我们怎么做?”陈龙等人也纷纷发问。

沈云从怀里掏出一张纸,答道:“河底的情况,我昨天已经摸清了,大致能分成五块。每一块要挖多深,我在图上都标了出来。你们来看。”

六人凑在一起,商议该如何分工合作。

第一零六章 庞大的任务体系

与探查情况不同,清淤没必要过界,清理到两边的无主水田去。甚至相反,沈云刻意在自家水田的边界留了半尺宽,不去清理。

石子、树枝、碎瓷渣、锈铁块……他们从河底挖出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当然,其中最多的是乌黑的烂泥。

陈龙赞道:“罗师尊说过,这种烂泥是上好的肥料。”

“我只有那么点药田,大家要是看得上,尽管来担。”沈云大方的说道。

“行,那么就不客气了。”众人乐呵呵的应下。

要挑去肥田的话,首先要将里头的石头等杂物都清理出来。

袁峰从烂泥堆里捡起一块三四寸长的锈铁条:“你们来看,这会是件什么东西?”

沈云他们全凑过去,定睛细看。

“象是一截断刀。”

“也有可能是铁尺。”

……

大家胡乱的猜着。不过,都一致认为是件残兵。

“有些年头了。”袁峰随手将之扔到一边。

接着,陈龙他们也从这一大堆烂泥里挑出了几片类似的兵器残片。

洪天宝一脸八卦的说道:“我听说,这里以前是白玉堂的铸剑坊。”

“怪不得呢。”既是如此,那河底沉了几件兵器残片,正常得很。众人不再多说,认真的清理杂物。

清理掉杂物的烂泥粘性太大,不能直接挑进药田当肥料,必须按比例掺一些其他的杂物才行。是以,他们只是先将烂泥挑到药田里,堆砌在田埂边。等月底,翠草成熟了。再将晒干的河泥与翠草充分混在一起,兑上水,沤上三两天,便是上好的肥料。到了那时,才能用到药田里。

忙活完,太阳已经偏西。

这次,沈云事先做足了准备。他从屋里提出来两只用白纱布盖得严严实实的大竹篮。

“咦,是什么?”陈龙没忍住,凑过去揭开白纱布,一看,乐歪了嘴,“嗬,全是吃的!”

一只篮子里装着两只黑陶钵,分别装着冒尖的干山菇炒肉和蛋花汤;另一只篮子里装的是一大钵白面馒头和碗筷。陶钵的外面都用厚棉兜包着,所以,这会儿,不论是菜,汤,还是馒头,都是温热的。

沈云歉意的说道:“我估摸着也要做到这个时候,才能完事。去膳堂,怕是打不到象样的饭菜。所以,提前准备了一些饭菜。饭菜有些凉了,大家莫介意。”

按理说,他应该请大家去屋子里坐下来,正正经经的吃顿饭。可是,屋子太小了,又连张象样的饭桌也没有。拿到外面来吃,至少地方宽敞,还透气。

“这碗炒肉是温热的,正好!”陈龙伸手摸了一下棉兜,咧嘴笑道。说着,他又伸手要去碰另一只篮子里的馒头。

“啪”,袁峰一巴掌将之拍开:“手洗干净了没有?”

“我是那种邋遢人吗?”陈龙伸出洗得白白净净的双手,在他眼皮子底下摊开,“洗得不能再干净了!”

故意装出来的小委屈样子,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劳作一个下午,所有人都饿了。看到吃的,全嘻嘻哈哈的围上来,齐齐开动。

“香,这肉片炒得真香……”

河岸上,响起了阵阵欢声笑语。

远处的山坡上,永安副教使负手远眺这边,不禁摇头轻笑。他本以为这几个弟子都家世好,做不来清淤的苦活儿。不想,他们做得很出色。

其实,他一直想不明白:贝大帅为什么要专门开辟医院,招收一些在他看来是没有武学资质的弟子。好吧,退一步讲,贝大帅是想培养出一批自己的医师、药师。那么,就专门教他们学医、制药好了。这些人不是为仙庭做事,是以,也无须通过武举晋升。会不会武,也就无所谓了。可是,贝大帅又坚持要给他们开武学课,并且还要请武院那边最好的师资。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在他看来,这些弟子,受天赋所限,是不可能通过武举的。贝大帅此举不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吗?

事实上,在武馆里,上至馆主大人、三位总教大人,下到教员们,和他一样想法的人占了绝大多数。尤其是馆主大人,在开馆之前,曾多次向贝大帅进言,没有必要浪费武院的资源,在医部这边开什么武学课。可是,贝大帅根本不接受,一意孤行……

罢了,且看看再说。贝大帅本人身为元婴大能,坚持如此,想来自有其原由。

至少,目前来看,在药院这边新开设的剑术课,反响很好。药院的弟子们习剑热忱高涨,不下于武院那边。同时,剑术课也给药院带来了一笔不菲的进项。身为专管庶务的副教使,他乐见其成。

只是,沈云居然没有第一时间去领剑术考试任务,实在是出乎他的意料。要知道这项任务是玉宁师姐亲自主持的。沈云这孩子就这么实诚,现成的讨巧机会都不会用?就他那渣资质,何来的自信能通过以后的武学任务?

再加上,玉宁师姐之前特意嘱托过,要他照看着点沈云,貌似也很重视此子,是以,他特意抽了个空,过来一看。

结果,他万万没有想到,沈云仅仅是因为兑换任务值要费银六千两而放弃了这次任务。

有意思。大帅府那边推荐过来的子侄后辈,居然缺区区六千两银子。

挑了挑眉,永安副教使轻轻挥袖,身形一晃,拉出一串残影,很快不见了。

水田清淤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沈云要做的是养水草。只可惜,库房那边暂且还没有这方面的种子或者幼苗,而他又不能出去,只能暂且作罢。

余头知道后,当即拍着胸脯应下:“后天,我和东子要去进货,到时帮先生挑一些回来。”

不过,不等他们去外头买,第二天下午,库房那边便挂了牌子,写着新进了上好的一品苦叶草幼苗。

同时,任务处那边也发布了一项新任务:苦叶草种植任务。

任务内容是:下月中旬收购十株品相完整的苦叶草。

任务等级:一级。

任务奖励:二两银子、十点任务值。

任务数目:一百。

任务领取期限:三十天。

沈云花费一两银子,去库房那边领取了一担苦叶草幼苗,撒进水田里。至于任务,他一点儿也不着急。因为选了甲字号药田的弟子不多,总共不超过五个。

沈云算得很清楚:三十天后,他早就交了翠草种植任务,手头会有十点任务值。更何况,他这个月还会有杂役任务,也能得到任务值。总之,等攒够了五点任务值后,再去领取这项任务也不迟。

显然,其他拥有甲字号药田的弟子也是这么想的。任务牌挂出来两天后,上面的任务数量仍保持着一百没变。

于是,沈云更不着急了。

除了剑术课,他们又开讲了新的功课,即,基础制药。它是必修课,由一位秦姓的师尊开讲。

第一次开讲之后,他也发布了一项任务:炮制十份甘草片。

这也是一项一级任务。相比于前面的三项任务,它可以说是最简单、最容易的任务。然而,众弟子们都没有任务值。再者,弟子们也不是最初的菜鸟。他们打心底里觉得花费五百两银子,去做这个简单的任务,真心不值。

就在这时,药院非常善解人意的推出了杂役轮班表。

这一回,没有弟子再有抵制、反对之言论。

沈云被排在第二批。六人一组,他和袁峰他们五个恰好在一组。任务是,清理兽园的粪便。

事后,洪天宝庆幸不已:“幸亏我们是第二批!”

第一批弟子已经清理过三天了,扫除了里头的所有存货。然而,兽园里关着数以百计的飞禽走兽,每天的出粪量还是多的惊人。他们六个每天都累得半死。

三天下来,沈云成功的得到了十点任务值。没有犹豫,他去任务处领了两份甘草炮制任务。

两份甘草加起来不过三十斤,他当天就炮制完毕。

第二天上午,他再去任务处交了任务,共得银二两、任务值二十点,转手再领取一份苦叶草种植任务。

去掉领取甘草的一两银子,沈云发现自己轻轻松松赚到了一两银子。

他由衷的喜欢上了做任务。

很快,药院的弟子们意识到,任务体系仅仅是开始——此后,每一次开讲,制药的一级任务便象雪片一样的撒了下来。

最多的一次开讲,秦师尊竟然发布了三项任务,每项都有三百个。

没人再敢轻易生出用银钱兑换任务的念头——首先,如果纯粹用银钱兑换的话,每个一级任务都要花费五百两银子;其次,这些一级任务的奖励里基本上都有五到十点任务值。也就是说,只要完成了任务,就不愁没有任务值赢余。

两相结合,谁会去做那冤大头?毕竟谁家的银子也不是大风吹来的。

沈云惊奇的发现,短短的十几天里,药院的师尊们没有一句说教,然而,大多数弟子的很多观念便被完全的颠覆了。

比如说,他们不再排斥做杂役活计;不再动不动就甩银票;对于做任务,他们乐此不疲。

就连袁峰也对他们几个私底下说:“这样的任务体系,一环紧扣一环。不知不觉之中,我们所有人都深陷其中。啧啧,令人不得不服。”

陈龙更是捂着荷包哀嚎:“好心疼我那六千两银子!”

好吧,他成功的得到了来自他堂弟的一双大白眼。

第一零七章 武路不合

沈云得了《紫云剑谱》之后,特意去武院那边找苏老三,请他帮忙把把关——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练紫云剑法,便觉得胸口闷闷的。

以前,他不论是学五步打、金刚拳,还是飞花越柳,都没有这种现象。

师父生前常告诫他,世道艰难,务必时刻保持谨慎之心;又不止一次的跟他说,凡事出反常,必有妖。

是以,他不敢贸然再练习紫云剑法。

剑谱主要以图为主。即便是不识字的人,也能看懂。更何况,苏老三是剑术高手。呃,好吧,是他认识的人里,剑术最好的高手。

苏老三没有令他失望。一页一页的认真翻看过剑谱之后,他合上书,郑重的问道:“先生,你以前是练过武的,对吗?”

沈云点头:“我六岁开始习武。”

“能打一两招让我等开开眼吗?”苏老三又道。

闻言,铺子里的其他伙计皆放下手中的活,笑嘻嘻的围了过来,起哄道:“先生,就让我等开开眼吧!”

“那就献丑了。”沈云没有拒绝,当即撩起前袍,将之塞进腰间,打了一路五步打——跟这些人相处了十几天,他能感觉到这些人是真的很推崇自己,没有歪心。苏老三此举,定有其用意,而不是存了试探之心。

一般来说,武功是不轻易外泄的。再看沈云是打了一路完整的拳法,苏老三的眼底一片暖色。

五打步总共才五招,一路拳法要打两遍。打完之后,人当回到原处。

熟能生巧。简简单单的拳招,硬是被沈云打得刚正威武,虎虎生风。

“好!”这样的拳路显然很受军中汉子们的喜爱。他们忍不住鼓掌喝彩。

苏老三连连点头,将剑谱还给沈云,高兴的说道:“先生,我知道原因了!是紫云剑法与先生的武路不合。”

“武路?”沈云不解。他是头一次听说还有“武路”这种东西。

“嗯,没错,就是武路不合。”苏老三扬眉,神情十分之肯定加确定,“我曾经有幸得到大帅的亲自指点。那时,我新得了一本剑谱,以为珍宝,日夜勤练。只是练了小半年,也没练好。一天早晨,我和以往一样独自在校场里练习剑法。不想,大帅看到了。等我练完后,大帅走过来,跟我说,这套剑法不错,只是与我的武路不合,继续练下去,不但无益,反而有害。”

“难怪三哥的剑术如此之好,原来是得了大帅的亲自指点。”其他伙计皆用一种艳羡的眼神看着他。

沈云不由陷入了沉思:他也曾问过袁峰他们练习紫云剑法的感受。结果,他们都没有不适之感。难道是因为他们以前都没有学武,没有武路可言?

苏老三接着说道:“我观先生的拳法,走的是纯阳刚正的路子。而紫云剑法却是轻快飘逸,分明是另一种路子。先生的拳法已经初成,也就是武路即定。现在,再来学紫云剑法,与我当初的情形,是一样的。”

沈云追问道:“后来呢?三叔真的没有再练那套剑法了吗?”

“那是当然。”苏老三的脸上全是敬意,“大帅是得道高人,说的话,肯定错不了。当时,大帅还叫我练了三招最拿手的剑招,一一指点。又赐教说,剑招不在多,而在于精。杀人保命的招,一招足矣。我若能专心致志,练成三招,定非寻常武者能敌也。从那以后,我就听大帅的,舍了那套剑法,专心练好那三招。老实说,在战场上,一般人还真近不了我的身。”

沈云低头看着手里的剑谱,十分惋惜的叹了一口气:“也罢。是我与它无缘。”剑法再好再精妙,但是,练了伤身,又有何用?只能束之高阁。

此时,他很是庆幸,自己没有冒冒失失的去接剑术考试任务。

转念又一想,三十两银子买来的剑谱,白白的放着,实在是太浪费了。很不好。

他抬头问道:“你们谁想学?尽管拿去。”

“不了。”伙计们齐齐摆手,“我们都是大老粗,笨得要死,飘不起来。”

也对。沈云笑了笑,将剑谱收进书袋里,寻思着以后有机会的话,赠给有缘人。

苏老三见先生是真的听进去了,搓着双手,打心底里笑了出来——啊啊啊,先生是真心向我请教呢!

想到袁峰他们都正在苦练紫云剑法,沈云不禁有些担心,道出心中忧虑:“三叔,我的朋友们会不会练了紫云剑法后,以后就只能走轻快飘逸的武路?”

他心里是有偏见的:轻快飘逸是用来形容女子身法灵动的词,好不好?袁峰他们几个都是堂堂男子。

不料,苏老三不以为然的笑了:“先生以为武路是那么容易形成的吗?当年,大帅指点我时,我已经在军中苦练了五年剑术。就是先生,不也是从六岁开始习武吗?我观先生也只是初定武路。先生的朋友们才开始学武,要形成自己的武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呢。谁知道,他们能不能坚持到那一天。”顿了顿,他指着身边的四个伙计,“他们几个都是在军中呆了六七年的老人,从入伍的那一天便开始习武,至今也没有形成武路。”

伙计们不好意思的呵呵笑了:“我们都没三哥下得工夫多。”

“三哥是大帅麾下出了名的剑痴。”

“现在不成喽。”苏老三摆手,止住他们,又道,“先生的朋友们刚开始习武,多接触一些剑法、拳法,能开眼界,加深对武学的认识,没有坏处。”

“原来,武馆开好几种武学课,是如此用意。”沈云闻言,遂放心了。

此时已是中午,到了饭点。苏老三他们热忱的留沈云吃午饭。

“今天下午,我们无事,准备去后面的山坡猎兔子。”苏老三笑道,“先生若是得空,不如跟我们一道去松快松快。”

“是呀,守着这间铺子,闷死了。”

“秋兔毛厚肉多油水足,是最好吃的。”

“先生的拳打得这么好,身手肯定也不差。”

“先生,一起去吧!让我们都开开眼。”

伙计们也热烈相请。

说起来,沈云也有将近半年没有打猎了,手正痒痒着呢。还有,一直以来,他也很想见识贝剃头的私兵们的身手。是以,爽快的应下。

吃罢午饭,留下一人看店,沈云,苏老三,还有另外三名伙计,兴致勃勃出发了。

结果,苏老三等人再一次被惊艳到了——哇呀呀,先生简直就象是山林之王!一进林子,整个人的气场都完全不相同了;还有,一手飞石,更是使得出神入化,说是打兔子的眼睛,绝不打它的鼻子。

苏老三他们几个俨然成了他的跟班,是专门负责捡猎物的那种。

所谓,外行看热闹,门行看门道。苏老三等人看得出来:只要先生乐意,这一带的野兔,他一个人能轻松包圆。

还怎么接着玩?

还好,沈云过了把瘾之后,便收了手。

苏老三清点了一下他们捡回来的野兔,忍不住惊呼出口:“嗬,不到半个时辰,先生猎到了十只!”

伙计们翻看地上的猎物,更是惊叹不已:“只只没有破皮,绝对能做一件大皮袄。”

真是小看了先生。苏老三表示服了,两眼火辣辣的再次邀请道:“我知道哪里有大家伙。先生什么时候有空,我们一起去?”

抓兔子什么的,就是松筋活骨,小把戏尔。猎杀真正的大家伙,那才叫过把瘾呢!

沈云也来劲了,一双眸子亮晶晶的:“什么大家伙?”

“熊!”苏老三指着后面的山头,“在那边的老林子里,我们有一次看到了熊的脚印。”说着,他用两只手比划了一下,“好家伙,足足有这么长!”

旁边的一名伙计流着口水说道:“是只老熊呢。割下来的熊掌,红烧了吃,绝对大补。”

“老熊瞎子的胆,更难得,能卖不少银子……”

苏老三抬手赏了那伙计一记“毛栗子”:“就知道银子!老熊瞎子,有那么好打的?”说着,他看向沈云,实话实说,“要是搁在两三年前,我们早就追过去,掏了那老熊窝。唉,现在比不得从前喽,个个都有伤残在身。先生的身手这么好,如果能与我们合伙,肯定没问题。”

沈云也是头次打这么大的家伙,闻言,整个人热血沸腾,不禁摩拳擦掌:“好啊,除了开讲日的上午,我什么时候都有空。”

“行!”苏老三也是爽快人,当即拍板定下。

猎熊不易,除了熊的体型庞大,力量惊人之外,还有一个难处,即,熊是非常聪明且狡猾的,寻常很难发现它们的踪迹,还有老窝。

所以,猎熊往往不是一两天的事。

而沈云每隔一天都要去听半天的讲,时间上紧得很。

好在,他放弃了紫云剑法,也就是说,玉宁师尊的剑术课,上不上都无所谓了。

是以,他们把日子定在七天之后的下午。那一天,沈云刚上完秦先生的制药课,而下一次开讲的是玉宁师尊的剑术课。他不去上剑术课的话,总共能抽出三天半的时间。

“叫上余头,他最拿手的是追踪。”苏老三信心满满,“三天三夜,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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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八章 名不虚传

余头听说要去猎熊,当即摩拳擦掌,乐得合不拢嘴:“一定去,一定去!”

谷雨他们三个身手差了些,又都有伤在身,只能干瞪眼。

大家商量好,各自回去准备。

沈云是打猎的老手,虽然没有猎过熊,但是其他大家伙也是打过的,所以,心里根本就不怕。他这边的问题,主要是要离开三天半,药田没人看管。

想了想,他去找袁峰帮忙。

“你要去猎熊?”后者瞪大眼睛,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太危险了!”

“没事,我们有好几个人。他们的身手都不错。”沈云笑道。

“是杂货铺子里的那些人?”袁峰恍然大悟。听说那些人都是大帅的亲兵,一个个身经百战,非常了得。有他们护着,怕是妖怪都打得吧!

沈云点头,又道:“到时请袁兄帮我多多留心药田。”

“没事。包在我身上。贤弟尽管放心去。”袁峰笑嘻嘻的说道,“到时,记得给我带块嫩点的熊肉就行。”

“好啊。”沈云满口应下。一头成年熊起码有几百斤呢。扒皮去骨之后,他们每人起码能分到几十斤熊肉。

七天,转眼即过。

这天出了大礼堂,沈云跟袁峰他们几个打了声招呼,直奔杂货铺子。

余头已经准备好了。他跟换了个人似的,身着黑色短打,小腿用同色的绑带绑得结结实实,脚上穿着一双半旧的草鞋,手执长弓,背上背着一筒箭。平常的老气横气,一扫而光。

因为老熊出没的老林子靠近武院那边,所以,他们俩要先去武院,在苏老三他们的杂货铺子里用过午饭,再出发。

余头看了看沈云的装束,问道:“先生要不要换身衣服?”

弟子服的外袍过膝,在他看来,累赘得很。

沈云摇头:“不用了。把前袍塞进腰带里,也很方便。”

其实,他也不想穿一两半一身的弟子服去钻老林子。一来不方便;二来太费衣服。

无奈,武馆的规定如此,弟子们在武馆里,必须穿弟子服。

余头便没有再多说,吩咐谷雨他们看好铺子:“等我们回来,熊肉管够!”

谷雨等人皆是眉开眼笑。

“熊肉又香又滑,我们有口服了!”

“何止!熊肉还是难得的补物呢。吃了熊肉,今年冬天,我不用担心这条老伤腿发作了。”

“凯旋!”

两人赶到苏老三的铺子里。他们也准备好了,皆是身着黑色短打,脚穿草鞋。

先前,余头换上了草鞋,沈云还没怎么在意。现在,看到他们一个个的都特意穿着旧草鞋,他意识到这里头肯定有说法,于是,直接发问。

余头笑道:“草鞋好啊。轻便,舒服,不伤脚。山上、水里,都去的。还有,走起路来,响声也轻。”

后面才是重点吧。沈云恍然大悟。

“我们在军中偷营摸哨时,都习惯了穿草鞋。”苏老三问道,“我们脚上穿的,都是自己打出来的。这玩意,便宜得很,不值钱。要不,先生也换一双?”

沈云摆手。他又不是没穿过草鞋。再说,别人的旧鞋,他不乐意穿;新鞋的话,初穿会打脚,反倒不好。

吃过午饭,一行人出发了。

苏老三说的那片林子位于前山的山林深处。走了半个多时辰,他们到了那片林子边上。

指着前面的一块大青石,苏老三说道:“上次,我们就是在那块石头的后面发现的熊掌印。”

“过去看看。”余头挥手。

此处,山静林幽,绝了人迹。

不用多说,苏老三等人很有默契的拉开间距,警觉的向那块大青石包抄了过去。

沈云此时才真正意识到,这些人是身经百战的军中老手。

他们很关照他,无声的将他护在中间。

而他也没有令众人失望,果断的随他们一同上去,不见半点犹豫。

很快,他们来到了大青石的后面。

除了一层落叶,沈云什么也没有看到。

余头蹲下身子,细心的扒开落叶。不一会儿,他找到了一个很模糊的印子。

确实很大!看着象是熊掌。

沈云讶然。他自认为是打猎老手,寻找猎物,也自有一套。然而,余头这一手,确实令他大开眼界。

“是个把月前留下的印子。”余头凝视片刻,抬头说道。

苏老三点头:“我们是二十多天前来过这里。那时,武馆还没开馆。”

余头两眼贼亮:“有四五百斤重呢,确实是只老公熊瞎子。它跑不掉的!这回,弟兄们有口福了。”

众人听了,无不欢欣鼓舞。

“跟上我!”余头挥挥手,象只狸猫一样,嗖的一下,钻进了浓密的林子里。

沈云以为自己眼花,看错了——啊啊啊,刚刚的那道黑影,是余头?

苏老三手提长剑,回头说道:“老林子里野物多,大家都长点心。”

“是。”众人低声应道,纷纷拿出各自的武器,再次摆开阵式。

沈云细心的发现,不算已经离开的余头,剩下的几人里,他们的站位很明确的分成三部分,即,苏老三独自在前;他的身后,左右两后侧各有一人;最后面,还有两个人。

当然,他依旧被护在最中间。

余头似乎是留下了什么印记。因为苏老三在前头不紧不慢的领路,看样子,根本就不担心跟丢。

沈云特意留心细看。果然,他发现苏老三前行时,特别留意两边的树干和岩石。

多看了几处之后,沈云终于看出端倪:原来,余头的记号就留在这两种地方。

他用的是组合记号。即,树上和石头上的记号都只是简简单单的一根小细线,很难发现不说,还随意得很,根本就看不出什么名堂来。然而,把两个记号叠加在一起,就能看出方向来了。

沈云在心里佩服得很。

好吧,苏老三好象脑袋后面也长了一双眼睛。没过多久,他突然回头一笑,压低嗓音问道:“先生认出余头的记号了?”

沈云冲他竖起大拇指。

“先生聪慧!”苏老三也冲他同样的竖起大拇指,转过头去,继续前行。

沈云明显感觉到了其他四人的目光。他环视众人。果然,他们看着他,眼里尽是佩服。

“先生好厉害。我们跟了余头这么些年,一直不知道记号是什么样的。”左侧的李二牛也举起大拇指,悄声说道。

沈云冲他抱了抱拳,意思是:过奖了。

他当然不会告诉他们,察言观色,是师父生前教他的看家本领之一。

大家再度噤声,继续前行。

大约走了十来里,苏老三突然打住,右手握拳,举过肩。

沈云看懂了,这是“噤声”+“止步”的意思。

果不其然,其余人迅速变换阵式。最后面的两人快速上前,与中间的两人分别背对背的默声站定,警觉的看着四周。

“布谷!布谷!”前面的密林里传出两声布谷鸟叫。

沈云不由瞪大眼睛——以他的经验,这片林子里不可能有布谷鸟。

就在这时,前面的苏老三单手捏着嘴巴,“啾啾啾”的叫了三声。

呵呵,都学得挺象的!沈云了然——刚刚的布谷鸟叫,绝对是余头学出来的。

十来息之后,左侧的密林里闪过一道黑影,向他们飞奔而来。

沈云定睛一看。来人可不就是余头吗?

看到他,苏老三挥了挥右手。

于是,警戒解除。所有人都围了上去。

“余头,找到了?”苏老三沉声问道。

余头在众人面前站定,脸上现出喜色:“嗯。正前五十步远,有个山洞,就是老熊瞎子的窝。那熊刚刚回窝。好大一只!”

没想到这么顺利!所有人都喜笑颜开。

找到了熊的老窝,等于成功了一大半。接下来,他们要做的就是,诱熊出洞,射杀之!

余头蹲在地上,捡起一颗小石子,一边低声解说,一边画了出来。

苏老三听完后,指着图,开始分派任务:“我们三个去这里下饵。”他点了两人,然后,对沈云说道,“先生,你的飞石准头好,在这里,还有这里,埋伏下来,看到老熊瞎子出洞,就和余头一道射杀。”最后,指着剩下的两人,“你们俩负责警戒,保护先生和余头。”

成年黑熊无论力量,还是攻击速度都是惊人的。是以,猎熊一般都是用伏击射杀的法子。冲上去与一只成年黑熊正面撕杀……太危险了,真没必要。

“是。”众人低声应了,各自行事。

诱饵是事先准备好的,一桶新鲜的用猪血拌着的猪内脏,搁在一只小木桶里,密封得极为严实。

苏老三他们打头。在离洞口五步来远的地方,两人护着,一人飞快的将木桶直接劈开。

立时,饵料全倒了出来。

布饵完毕。三人迅速回撤。

而此时,沈云和余头也按照苏老三的布置,已经各就各位——进入埋伏点后,沈云忍不住暗赞:余头带回来的情报细致且准确;苏老三为他和余头选的两处埋伏点也是恰到好处。

身经百战,名不虚传!

离他和余头三步来远的后面,各埋伏有一个人。

沈云明白苏老三的用意:一是防止血腥味散开,引来别的野物,从背后攻击他和余头;二是,他们俩的埋伏点离饵料不过十来步远。一旦失手的话,老熊瞎子被激怒,定当全力反击。这时,他们俩只能后撤。而这两人就会冲上去合力击杀老熊瞎子。

这样的安排无懈可击。

而沈云对自己的飞花越柳,充满了信心——有他在,后面的两人不可能还有出手的机会。

第一零九章 怪异的山洞

没有什么野物能扛住血腥味。更何况是精心炮制出来的血饵!

大约过了半刻钟,狡猾的老熊瞎子也按捺不住了。发出几声低沉的咆哮后,洞口终于现出一团高大的黑影。

胸前的白色月牙甚是显眼。这确实是一只正值壮年的公黑熊,货真价实的老熊瞎子。

这家伙真的够警觉。它又在洞口磨蹭了半刻来钟,这才终于出洞,现出全部真容。

嗬!这个头,不下四百斤!沈云掌心紧扣三枚银针,屏息以对——他没有猎过熊,但是,余头他们不是头次猎熊。在来之前,他们跟他说了不少猎熊的经验。比如说,最佳射杀的时机,是熊吃饵的时候。所以,此时,大家都在耐心等待。

“呼——,呼——”,老熊瞎子慢慢的爬到血饵旁边,用鼻子使劲的嗅了嗅。

也不知道是嗅到了哪里不对劲,还是怎么的,它没有和大家意料的那样,大吃特吃,而是突然一个人立,屁股一扭,竟是要往洞里逃去!

怎能让它逃掉!

沈云没有犹豫,当机立断,右手一扬,三枚银针破空而出。

与此同时,右侧,嗖!嗖!接连飞出两道箭影。

余头也出手了!

“嗷——”

老熊瞎子痛苦的仰头长啸,对半空挥舞着两只硕大的前掌。

它的脖子和后背各自扎上了一枝箭。箭身没入大半,箭尾直打颤儿。

糟了!射杀的时机不太好。没有射中要害!

老熊瞎子极有可能会发狂!

藏在不远处的苏老三他们三个见了,提着刀剑,飞身冲上去。

然而,他们还没冲出两步,却只见黑熊“砰”的一声,仰面倒下。尘土飞扬。

这,这是……诈死?莫非老熊瞎子成精了?三人愕然,警觉的止步,不敢贸然上前。

“快!取熊胆啊!”余头从藏身处跑了出来,“它已经死了!先生射杀的!”

熊胆必须尽快取出来,不然的话,胆汁回流,熊胆会迅速萎缩变小。

“啊,已经死了?”众人回过神来,齐齐看向沈云这边。

沈云从藏身处现身出来:“没错,它已经死了。”

刚刚的三枚银针都被他自后背打进了黑熊的心脏里。是以,黑熊只惨叫一声,便死了。效果简直不能再好。

呵呵,用飞花越柳打猎,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苏老三赞道:“先生真厉害。”他第一个冲上去,挥剑剖开黑熊的肚子,麻利的取出熊胆,“冰桶!”

“是。”带冰桶的伙计赶紧打开冰桶接着。

接着,苏老三举剑,刷刷刷刷,斩下四只熊掌。

“好大的熊掌!”伙计们接了,都忍不住流口水,“晚上就红烧了吃!”

余头在一旁看着,心有余悸:“老喽,不中用了。刚刚看到它要逃,我心里一慌,手里就乱了。还好,有先生在。”不然,象这么大且狡猾的老熊瞎子要是发了狂,就他们这几个老弱病残,说不定就压制不住。

“先生是用什么射杀了它?”有伙计好奇的问道,“刚刚,我完全没有看出来。”

“是啊,也没看到有出血孔。”

余头也道:“我只看到了三道白色的细光。”那细光快如闪电,他差一点以为自己是眼花了。

“三根银针。”沈云笑道,“应该在熊心里。”

苏老三闻言,手起剑落。旋即,“啊”的轻呼:“在这里,找到了!”

什么情况,能让三哥如此失态!大家闻声望去。

只见熊心竟然被震碎成三大块,完全被血水浸没。每一块碎片上都露出一点银白色的针尾。

“怪不得它一下子就死了!”

心都碎了,能不立死吗?

大家震惊之余,看向沈云,眼里全是敬意:“先生……神技!”用三根细细的银针,震碎了熊心。这已经不是“厉害”能形容了,绝对是神技!

“当时,我也是急了,用上了十成的气力。”沈云蹲下身子,熟练的取下三根银钱,从腰间取下一方白色棉布帕子,仔细的擦干净血渍,将它们重新收进万针囊里。

这就是飞花越柳的威力。

他还没有凝结出真气,所以,飞花越柳的威力大打折扣。用了三根银针,也只是将熊心震成三块。如果换了师父……呵呵,一根银针,轻轻松松将整个熊心震碎成肉泥!

担心血腥味会引来其他野物,是以,他们取了熊胆和熊掌后,没有继续分解熊尸,而是整个儿抬走,等回到铺子里再剥皮扒骨解肉。

收拾妥当后,他们准备返程。

就这时,突然从熊洞里喷出一大股乳白色的浓雾。

没有任何预兆,且来势汹汹。

瞬间,所有人被吞没。

“扑腾!扑腾……”余头等人沾上浓雾,纷纷象倒了的大树一样,一头栽倒在地。

唯独有一人是例外!

沈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道淡金色的亮光自他的胸前散出来,瞬间罩住了它的全身。好比是一个淡金色的圆球罩子,将这股浓雾隔离在一尺之外!

怎么会这样?

他不由自主的低头去看。

原来是挂在脖子上的黄铜小棍透过衣服在发光!

好神奇!

沈云试着往前挪了一小步。

黄铜小棍依旧发着柔和的金光。光罩也依然存在。浓雾还是被隔离在一尺之外。

黄铜小棍会护着我!沈云松了一口气,将黄铜小棍从衣服底下掏出来,挂在外头。定了定心神,转而去察看余头他们的情况。

浓雾很浓,跟煮沸了的鱼汤一样。余头他们几个就在身边,他也只能依稀看出人形来。

于是,沈云只好一个个的摸过去,给他们切脉。

唔,脉相都很正常。他们象是睡着了一般,没有中毒的现象。

沈云放心了:看来这股浓雾有点象师父生前说过的一种迷烟,只是让人睡着而已,不会造成其他的伤害。

想明白这些后,他看向洞口那边,心里好奇极了:洞里到底有什么?这会儿喷出浓雾来,是巧合吗?还有,黄铜小棍能挡住浓雾,是巧合吗?

看着周边翻涌的浓雾,沈云心中的好奇越来越甚。犹豫再三,最终,好奇心占了上风。

在掌心扣了三枚银针,沈云深吸一口气,慢慢的向洞口走去。

所到之处,浓雾无不退至一尺开外。

没过多久,沈云便到了洞口。

很有意思。浓雾明明是从这洞里源源不断的喷出来的。然而,沈云却清楚的看到,山洞里,黑坳坳的,没有一丝白雾。

见识过师父生前布设的幻阵,沈云的脑海里不由冒出一个念头:莫非又是什么阵法?

好奇心更甚。黑暗深处仿佛摆了一大块磁铁。而沈云完全抵挡不住。

他走进了洞里。

这时,一直护着他的淡金色光罩骤然消失了。

他低头一看。黄铜小棍没有再发光了。

唔,原来是浓雾刺激,黄铜小棍才会发光。

沈云的目力极好,然而,山洞里实在是太黑了,可谓伸手不见五指。

于是,他从腰间摸出火折子,吹燃。借着微弱的火光,环视洞内。

不一会儿,他被右前侧的石壁深深的吸引住了。

在那里,他看到了一个云纹图案。

有他的两个巴掌大,和黄铜小棍上的云纹一模一样!

这肯定不是巧合!

他拿着火折子,慢慢的走了过去,定睛细看。

在图案的正中间,有一个不易察觉的圆形小孔。

而那孔的大小似乎和黄铜小棍差不多。

沈云不由呼吸加重——真的不是巧合!

黄铜小棍竟然是钥匙?

沈云从脖子上取下黄铜小棍,将之拿到小孔旁边对比了一下。

没错!

然而,他却不敢贸然一试——天知道,这把钥匙会打开什么!

紧紧的将黄铜小棍攥在手里,他感觉到手心在不断的冒汗。

脑海里象是冒出了两个声音。

一个对他说:“沈云,危险!速速离去!”

另一个则不断的催促:“沈云,还犹豫什么?太师祖的手札里不是再三写着,机遇险中求吗?打开它呀!打开!”

对,机遇险中求……沈云有些心动。

就在这时,前面那个声音又大叫:“沈云,命都要丢了,还要机遇何用?这是师父生前说的。”

是啊,师父说过,无论什么时候,保命都是第一要紧的事。沈云又紧了紧手中的黄铜小棍。

后面的声音不甘示弱:“沈云,你现在出去,什么也得不到!你忘了你来武馆的目的吗?外面的浓雾,那么奇怪。黄铜小棍,还有这里的云纹图案,也是怪异得很。什么是道?也许答案就藏在云纹图案的后面!”

沈云听了,精神为之一振,果断的举起黄铜小棍。

“沈云,不要!不……”先前的那个声音狂叫。

可是,沈云却充耳不闻。他将黄铜小棍插进了小孔里,然后,屏住呼吸,紧盯着云纹图案。

一息、两息……一直到了他的憋气极限,也不见有什么变故。

怎么回事?沈云呆住。难道是我猜错了?黄铜小棍不是钥匙……

想到这里,他伸手去拔它。

然而,黄铜小棍却象是在孔中扎根了一般,无论他怎么用力,也拔不出来。

怪了……沈云拧眉,脑瓜子转得飞快: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呼——,脑海里象是划过一道流星。

沈云恍然大悟。呃,开锁哪有不转动钥匙的?

他试着扭转黄铜小棍。

“叭嗒!”

云纹图案应声而碎,化作一团雪白的亮光。

好刺眼!

沈云本能的闭上眼睛,避开之。

第一一零章 紫瑛真君(上)

“师姐,你终于来了!”耳畔响起一个沙哑的老婆婆声音。

沈云吓了一大跳,骤然睁开眼睛。

天帝老爷!就这么一闭眼、一睁眼的工夫,周边大变样!

乌漆抹黑的小山洞不见了!

他竟然站在一个雪洞似的屋子里。

亮晃晃的屋子里,有一床、一梳妆台和一鼓凳。

样子古朴,但材质几乎闪瞎了沈云的眼睛——羊脂白玉!按照太师祖手札里,对羊脂白玉的描述,他觉得它们都是上好的羊脂白玉整块儿雕出来的。

梳妆台上只摆有一个椭圆形的铜镜。不过,它是倒扣着的。

人呢?沈云心中狐疑。刚刚,他明明听到了一个老婆婆在说话。

就在这时,鼓凳上慢慢的凝出一道白色的身影。

她背对沈云,坐在梳妆台前,雪白的长发象长长的白练一样,垂到了地上。

身材窈窕,好象二八年华的女子。

“妖……怪……”沈云两股战战,牙齿不由自主的打架。

“不是师姐?”白发女人轻“咦”一声。还是刚刚那个老态龙钟的声音。

师姐?沈云在自己的大腿上用力拧了一把,壮着胆子,战战兢兢的问道:“你是谁?”

“是个小子。”白发女人沉默片刻,叹了一口气,“师姐,也殒落了。”

声音里的悲伤,浓得抹不开。

沈云听了,险些落泪。

“你是师姐的传人?”白发女人仍然背对着他,问道。

此时,沈云已经发现这间屋子既没有窗,也没有门。他想跑,都不知道往哪里跑。

反正已经来了!

心一横,胆子陡然变大。他老实的回答道:“前辈,我不知道你说的师姐是谁。”

白发女人愣了一下,幽声长叹:“我知道,师姐肯定是恨我的。可是,我没有想到,师姐竟然恨我至此,连提都不愿再提及我。”

沈云不由竖起耳朵听着。不想,白发女人竟然沉默了。

他好无语——他好想敲开这位的脑袋看看,里面装的都是些什么。啰里啰嗦的,似乎永远也说不定点子上。

过了一会儿,白发女人终于再次发声:“本尊道号紫瑛。小子,你是木灵子的传人,是吗?”

沈云震惊。天帝老爷!师祖真的是这位的师姐!

“呃,是的。”回过神来,他结结巴巴的应道,“小子是,青木派第六代记名弟子沈云。木灵子,是开派祖师。”

“第六代?”紫瑛轻呼。看样子非常吃惊。

“本尊竟然死了这么久了?”接着,又是一声长叹。

死了?沈云顿时感觉背后阴风阵阵,毛骨悚然。

紫瑛突然象个少女一样“咯咯”的笑了起来。身形一晃,她终于转过身来。

“啊!”沈云大惊失色,连退数步。

天帝老爷!他看到了什么!

苍白的脸上,没有眼睛,只有两个大血洞。脸颊上还挂着两行血泪。

“不要怕。”紫瑛止住笑,“眼睛是本尊自己生前挖掉的。”

“什么……”好吧,她成功了。沈云再一次被吓到了。这回,他脚下一绊,摔了个屁墩儿。

紫瑛叹了一口气:“师姐不愿意向你们提及本尊。那些过往,就由本尊自己来告诉你吧。”说到这里,她突然话锋一转,“说来话长。沈小子,你要不要个蒲团?”

“啊?”沈云再次惊呆。呃,前辈……非寻常人也。

只见眼前一花,他的面前突然现出一只厚实的白绸圆蒲团。

“多谢前辈赐坐。”沈云甩了甩头,狼狈的爬到蒲团上,盘腿坐好。

唔,蒲团又软又厚实,坐上去,很舒服。

紫瑛双手平放在两个膝盖上,象讲故事一样,不紧不慢的说了起来:“刚刚跟你说了,本尊道号紫瑛,与你的祖师,木灵子,都是天神宗的内门护法长老。”

五脉中的另一枝!沈云立刻明白了。

天大的机缘啊!他深吸一口气,按住心中的激动。

这时,他再看紫瑛,一点儿也不害怕了。

事实上,如果不是两个大血洞太吓人,紫瑛前辈是他至今为止,看到过的最美的女人。她那张苍白的鹅蛋脸有如上好的白玉,眉毛、鼻子、嘴巴,无一不象是画出来的一样。

而此时的紫瑛似乎是想起了曾经的美好时光,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天神宗的嫡系分为五脉。五脉之间,皆是同宗。同等修为的弟子,彼此以兄弟姐妹相称。我和师姐并非同脉,是在一次宗门的金丹试练中相识的。因为很投缘,试练结束后,我们就成了无话不说的师姐妹。一直到了化虚境,我们的感情依然不减当年。再后来,我们俩一起当上了内门护法长老。”

沈云心里纳闷极了。他听得出来,紫瑛前辈一直在苦等祖师,或者祖师的传人。难道她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追忆当年与祖师的情谊?

就在这时,紫瑛脸上的那丝笑容消失了。她叹了一口气,幽怨的说道:“我们俩一直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在漫长的仙途上,携手共进。不想,一切结束的那么快。”

沈云挑了挑眉,心道:是因为天神宗突然被灭吗?

紫瑛抿了抿嘴,声音更加沙哑了。

在一次任务中,她中了伏击,被一名遇过的同阶男修所救。

事后,那名男修自报家门。原来,他叫吴铭,也是天神宗的嫡系弟子。紫瑛不认得他,但他却是见过她两次。刚刚也是因为老远看到了她的剑光,认出是同门师妹,才特意赶过来救人。

紫瑛自然是承了他的情,想着以后有机会,一定要报答他的救命之恩。

然而,吴铭却是一直倾慕于她。在他的热烈追求下,紫瑛终于动了心。

修真之人,讲究率性而为。她接受了吴铭的追求,并带着他去见了自己最好的姐妹木灵子。

后者擅长占卜。等吴铭走后,特意为之卜卦。结果竟然是大凶之卦。

此时的紫瑛,已是情根深重。听了结果,她当场就变了脸色,拂袖离去。

接下来的几天里,木灵子又特意找到紫瑛,劝她一定要慎重。

紫瑛哪里听得进去?硬生生的叫木灵子休要再提。

不过,两人的交情并没有因此而受到影响。只要不谈吴铭,她们俩还是好姐妹。

如此过了五十来年,紫瑛与吴铭终于情定,准备结成双修道侣。

也许是因为过了五十来年,亲眼见证了他们俩的感情,此时,木灵子已经不再反对。甚至于,知道他们要举行双修大典了,她还积极帮他们筹备大典。

不想,就在双修大典的前一个月,木灵子的态度突然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变。她将紫瑛约到洞府,屏退左右,郑重的告诉她:她怀疑吴铭是奸细,意图对宗门不利。

紫瑛是个很护短的人,气得当场就跳了起来,要木灵子拿出证据来。并且,发下重誓,如果有证据表明,吴铭是奸细,她定当亲手杀了他,再去刑事堂服罪领罚。

木灵子拿不出证据来。她说,吴铭太狡猾了。她也是根据些许蛛丝马迹猜测。双修不是儿戏,她劝紫瑛三思:“现在取消大典,还来得及。”

紫瑛自认为与吴铭相识相恋百年,知之甚深。闻言,怒极而笑,扔下一句“这样的话,本座不想再听第二遍”,头也不回的走了。

此后,木灵子又特意去找过她三回。可是,她一直没有与之相见。她没有中止双修大典,反而更加积极做着各项准备。

然而,就在双修大典的前两天,吴铭被刑事堂的人带走了。原由是:木灵子举报,他有可能是异族旁支的奸细。

又是“有可能”!紫瑛气得肝痛!得到消息后,跑到木灵子的洞府大闹一场,割袍断义而去。

吴铭六岁进入天神宗外门,四十五岁选拔进入内门。五十七岁成为内门嫡系弟子。从黄发小儿,到化虚真君,他的点点滴滴,宗门皆有记载。几百年来,连小过都没有记过一次。怎么可能是奸细?

她紫瑛眼又不瞎,怎么可能爱上一个异族旁支的奸细!

紫瑛四处为之奔走喊冤。

然而,未等她将人从刑事堂的大牢里捞出来,天神宗出事了!

日益坐大的异族旁支,领着他们的仙符兵,宛若从天而降,突然从四面八方杀入神山。几乎是一夜之间,天地变色,神山被血洗。

眼见神山即将被攻陷,吴铭一身是血的赶了过来,说是要与她同生共死。

就在这时,内门总护法紧急召集五大护法长老。

紫瑛不忍抛下身受重伤的吴铭。于是,两人一合计,吴铭藏身于灵兽袋中,随她一并去见了总护法。

五人聚集之后,没有见到总护法,却只见到了总护法的元神。原来,总护法已经证道。殒落之前,他分出了这缕元神,欲护送他们五个逃出神山,逃出仙符兵的重重包围:“记住,天神宗的道统不能绝!”

可是,不知道是哪里出了纰漏。本是绝密之事,却泄露了。

他们遭到了仙符兵的全力追杀。

总护法的一缕元神并没有支撑多久,便被打散了。

不过,总护法为他们赢得了宝贵的逃亡时间。紫瑛拼尽全力,一路狂奔,总算是有惊无险的逃了出来。

第一一一章 紫瑛真君(中)

因为吴铭受了重伤,所以,紫瑛先找了个安全之所在,给吴铭疗伤。打算等他伤好了之后,再一起去寻找木灵子等四位护法长老。

不出三天,天神宗覆灭的噩耗便传开来。

紧接着,异族旁支的大头领自封仙帝,成立仙庭。

等吴铭养好了伤,天神宗已然成了邪魔外道,任何人都不能说诸于口。

而他们俩身为所谓的“余孽”,完全见不得光,只能隐瞒身份和修为,悄悄的寻访木灵子等人。

紫瑛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仙庭的势力竟然如此之庞大。他们的耳目似乎无处不在。天神宗的护法长老名下都有不少暗桩潜伏于市井之中。然而,每每她才联系上一处暗桩,仙符兵便如影相随而来,团团将之包围住。

她与吴铭是高阶修士,每次都能化险为夷,逃出生天。然而,那些暗桩无一不被连根拔点。

如此反复了好几次,紫瑛有如惊弓之鸟,同时,也有些灰心了。

这时,吴铭总是鼓励她,莫忘了总护法的遗志。

只是,紫瑛人累,心更累。她找了一个理由,暂缓寻找木灵子他们:“风声这么紧,师姐他们肯定也躲起来了。等风声过了,我们再去寻找他们也不迟。”

吴铭见状,没有再劝。

两人以兄妹的名义,在市井之中暂时隐居下来——本来吴铭提出以夫妻名义的。如果没有木灵子阻挠,污告他是奸细,将他扔进了刑事堂的大牢,他们俩早就举行了双修大典,结成双修道侣,是名正言顺的夫妻。

“现在不好举行双修大典,我们办一个凡俗的婚礼,好不好?”他热切的问道。

可是,紫瑛此时哪有心思双修?她拒绝了:“等找到师姐他们几个再说吧。”

吴铭提了几次之后,见她态度很坚决,只好捏着鼻子当她的“兄长”。

如此过了大半个月,两人外出时,救下了一名小姑娘。

小姑娘年方六岁,长得粉雕玉琢,因为家中藏有一本天神宗的功法,犯了《七杀令》,全家抄斩。

而小姑娘被几名忠仆护着,逃了出来。

紫瑛和吴铭是从追杀的仙符兵的长刀下救的小姑娘。

可怜的小姑娘被吓傻了,趴在忠仆的怀里,连哭都不会了。而用性命护着她的这名忠仆在断气之前,将小主子托付给了紫瑛和吴铭,苦求他们收下这位天神宗的门人遗孤。

两人被他的忠义打动。再者,小姑娘的父母皆是天神宗门人,他们身为天神宗之弟子,也有义务收留之。

紫瑛不但将小姑娘带回隐居的小院子,而且决定收之为关门弟子——她本来收有两个徒弟。只是,他们和众多的天神宗弟子一样,都没逃过天神宗的大劫。

小姑娘跟他们住了三天之后,才慢慢缓过神来,开口说话。

她告诉紫瑛,她姓冰名梦儿,家里是做布料生意的。父母皆在,上头还有两个兄长和一个姐姐。她是家里的幺女。三个月前,她被测出是水灵根,被选为天神宗内门弟子。可是,还没等到天神宗的仙师来接,天神宗便被灭了。

她的父母得了信,连夜举家逃亡。几经周折,他们搬到了无人相识的此处落脚。结果,他们还是没能逃过灭门的恶运。

“呜呜呜,梦儿要爹娘,还有大姐和哥哥们……”冰梦儿哭得几乎喘不过气来。

紫瑛被她哭得整个人都要化了,越发的怜惜她。

引气、炼气……她身担二职,既是慈母,又是严师,倾注了全部的心血,手把手的教她。

而冰梦儿天赋过人,又记着血海深仇,修行非常刻苦。三年之后,她已经是练气五层的修为。

这时,紫瑛感觉到外面的风声似乎没那么紧了。于是,她和吴铭商议之后,决定以游商的身份,带着冰梦儿去寻找木灵子等人。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回,紫瑛长了心,不再冒冒失失的去联系暗桩们。每到一处有暗桩的城镇,她都是先找家客栈住下来,暗中留意暗桩的动静。如果发现暗桩没有异常,不象是有人前来接洽过的样子,她便自行离去。

如此一来,就连吴铭也不知道暗桩到底是谁。

走走停停,一晃又过去了两年。吴铭再也忍不住了,质问她,是不是忘了总护法的遗志。

“你到底要消沉到什么时候?”

紫瑛很是委屈:“你没看到吗?这两年,我一直在找师姐他们啊!”

“是吗?我看到的是,你用心教徒弟,认真贩货,四处游山玩水!”吴铭的脸色很不好看,“你什么时候联系过我们的同门了?你这样能找到人吗?”

“谁说我没有联系同门?”紫瑛脱口而出。

吴铭挑眉:“有吗?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我怎么完全不知道?”顿了顿,他沉下脸来,“你是不是信了木灵子的鬼话,对我起了疑心?”

紫瑛整个人都懵了:“你胡说什么!”

吴铭气极,摔门而去。

紫瑛本来想去追,但是,她却始终迈不出腿——吴铭刚刚的言行举止,实在是太过失态。不知道为什么,刚刚看到他愤怒到扭曲的五官,她不由自主的想到了几十年前,师姐替他们俩算的那一卦。

现在想来,师姐的那一卦并没有失水准。相反,它灵验得很。

大凶!他们的双修典礼没能如期举行。紧接着,宗门被灭。她名下的暗桩一个接一个的在她面前被拔出来……哪一样不是大凶?

师姐,对不起!我怪错了你。

想起往事,紫瑛跌坐在椅子里,不禁掩面而泣。

这时,冰梦儿走了进来,带着哭腔安慰道:“师尊,莫哭。师伯会回来的。”

她没说错。一个多时辰之后,吴铭回来了。他提了一坛她最爱喝的玉兰春赔罪:“对不起,是我心急了。我只要一想起那天的惨烈情景,就恨自己没有用,不能立刻光复宗门。”

紫瑛原谅了他。但是,那一卦好比是一根针,插在了她的心里。自那以后,她发现自己再也不能和以前一样,一心一意的对待吴铭了。

而吴铭似乎完全没有察觉,对她更加温柔体贴,言听计从。简直是要星星,绝不给月亮。

为此,紫瑛觉得很对不起吴铭,心中愧疚不已。

再三思量,她跟吴铭坦白。其实,她一直在联系名下的暗桩。只是,仙庭的耳目太厉害,所以,她怕了,不敢再与他们公然联系。

“我用了更隐秘的法子。”

吴铭很是好奇:“什么法子?”

紫瑛神秘一笑:“天机不可泄露也。”

接着,她非常认真的解释道,“我们的天寿长着呢。师姐他们可以慢慢找。而这些人,是我仅有一点势力了。我要好好护着他们,将来留给梦儿。现在,异族旁支的势力如日中天,要光复宗门,非得下一翻苦工夫不可。如果你我不能实现宗门的光复大计,还有梦儿呢。如果梦儿也不能,那么,还有她的徒弟……只要道统不绝,总有光复宗门的那一天。所以,我想得很清楚,现在,我们要做的是蛰伏起来,保存实力。”

吴铭闻言,只是好脾气的伸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笑道:“淘气。”从此,没有再问。

转眼,十年过去了。

吴梦儿刚过了十九岁生日,成功筑基。

紫瑛跟吴铭商量:“等梦儿巩固修为,出关之后,我准备将一半的暗桩移交给她。”

一直以来,吴铭对她都是百依百顺。这次,他也是完全没意见,宠溺的说道:“听你的。”

他不知道的是,紫瑛虽然很看重冰梦儿这个关门弟子,但是,她更看重那些跟了自己上百年的暗桩。

所以,冰梦儿要接手这部分暗桩,还得先通过她的暗中考校。

考校的结果,令紫瑛无比失望——离开她视线的冰梦儿,简直象是换了一个人!

更让她难以置信的是,吴铭竟然私底下与冰梦儿有来往!

怎么会这样?紫瑛也是活了几百岁的老人精,见状,心中起了疑惑。

于是,移交暗桩的事,一拖再拖。

终于有一次,她略施小技,逮到了吴铭与冰梦儿私会。

吴铭一反常态,竟然冷着脸,在教训冰梦儿办事不得力,竟然连就要到手的暗桩名单也搞飞了。

“不要说本尊对你很失望,仙庭也很不满意你的表现。”

听到这句冷冰冰的话,紫瑛好比是五雷轰顶。她险些泄了行踪。

师姐没有冤枉吴铭!他果真是异族旁支的奸细……回过神来后,紫瑛悔恨交加。

事到如今,她终于明白逃亡那天,是怎么泄的密。

是她!都是她!她把一个奸细藏在灵兽袋里,贴身带着,能不泄密吗!

吴铭!本尊要活剐了你!

知道真相的紫瑛恨毒了吴铭。半年后,吴铭陷入了她精心设计的圈套里,被封印住修为。

“你不是一直想找我名下的暗桩,将他们一网打尽吗?”紫瑛指着身边的十几人,笑得流出了血泪,“喏,他们就在这里。”

吴铭自知身份被识破,企图用两人之间这么多年的感情说服她:“我是真的心悦于你。这些年来,我一直是竭尽全力的护着你……”

不提这茬还好,一提起这些,紫瑛更加愤怒了:“剐了他!你们一刀一刀的把他给本尊割成肉条!”

“是!”暗桩们应声围了上去。

“不,魔女,你不能杀我。”吴铭的修为被封印住,等于是砧板上的鱼肉。他急得大叫,“我身上有仙庭种的子蛊。你杀了我,留在仙庭的母蛊马上就会有反应。不出三刻,方圆百里的仙符兵便能找过来。”

第一一二章 紫瑛真君(下)

“哈哈哈……‘魔女’!你终于说出来了!”紫瑛擦掉自己两边脸颊上的血泪,巧笑倩矣,“我的吴郎,你在宗门蛰伏几百年,难道没有打探出来,我们五脉护法长老,每人都有一项秘技?你知道本尊的秘技是什么吗?”

“什,什么?”吴铭心里涌起不祥之感,俊脸刷的变得雪白。

紫瑛走过去,用沾满血泪的手,温柔的抚摸着他的脸,朱唇轻吐:“巫咒。”

吴铭闻言,眼里尽是绝望——上古秘技,巫咒,是一切蛊的克星。

紫瑛松开他的脸,右手捏出一道指诀。

“不,不!”吴铭尖叫,“阿蕊,你不能这样对我!一直以来,我都是真心对你的。”

阿蕊是紫瑛的俗世闺名。听到熟悉的称呼,紫瑛微怔。

吴铭乘机飞快的游说道:“阿蕊,当年潜入天神宗的,并非只我一人。六岁入宗门,我们也是从小接受的正统宗门道统。仙庭也不是外道,是宗门旁支。仙庭的道统,与天神宗一样,源自上古,可谓一脉相承。现又取天神宗之长,将之发扬光大。阿蕊,你做了两百多年的内门护法长老,难道就没有看出来吗?天神宗内部有多混乱?它太大,也太久了,就象一棵参天古木,外面看着还好,但是,树心已经空了……”

“住嘴!”紫瑛厉声喝止,“你们还要脸不?本尊活了几百岁,头一次听人把偷窃说的如此正大光明!”从鼻子里冷哼一声,“我天神宗道统五脉相传,博大精深。你们这帮异族旁支管中窥豹,却自以为窃得了我天神宗之道统,还以上古正宗自居,反过来篡改我天神宗之道统。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可笑之至!”

好吧,她说的全是事实。吴铭被骂得满脸通红,无以为驳。

他深知紫瑛的禀性,知道说服不了,不得不抖出最后的底牌:“阿蕊,我也是为了你好。你不知道,这些年,我一直在你的丹药之中掺了我族的圣药五神花。它的药效已经渗入到了你的骨髓之中。所以,就算杀了我,仙庭也能找到你。你逃不掉的。没有我护着你,你落到仙庭手里,只会死得比我更惨。”

“你!”紫瑛震惊。身为天神宗的内门护法长老,她自然听说过五神花。它,无色无味,一旦深入骨髓,再无法可除,是异族旁支的跟踪邪药。

“所以,阿蕊,你没有退路的。听我的劝,降了仙庭吧。”吴铭继续劝说,“以你在天神宗的身份地位,还有这一身修为,如果能归化仙庭,陛下肯定会赐予你护国大法师之高位,地位远远在我之上。至于冰梦儿,你肯定已经猜出了她的身份。没错,她是我的手下。我从密府孤儿之中特意选了她,看中的是她和你一样都是水灵根。目的就是为了骗得你的衣钵传承。你若归化仙庭,冰梦儿是直接杀掉,还是废掉修为,送回密府,全凭你一句话。”

紫瑛仰头哈哈大笑:“吴铭,唔,这应该是你的化名,对吧!你觉得本尊会稀罕你们的狗、屁护国大法师高位!”

好看的单凤眼里又汩汩的流出两行血泪,她身形一晃,打了个踉跄:“我是宗门的千古罪人,按照宗门铁律,本当挫骨扬灰,身消道殒。所以,区区五神花邪技,你以为本尊会害怕吗?”

“至于冰梦儿……”她扯起嘴角,笑了笑,“她是本尊的关门弟子,这是不争的事实。本尊定会会好好教导她,不劳密使大人费心!”

“所以,请密使大人安心去死吧!”

说罢,她果断的打下一道指诀。与此同时,从她的嘴里吐出一长串古老的咒语。它们化成白色的光华,将吴铭整个儿罩住。

“啊——”

吴铭痛到五官挪位,趴在地上,缩成一团。

不一会儿,光华消失。

他体内的子蛊被光华完全融掉。

“你们,动手吧。”紫瑛捂着心口,连退数步——施展巫咒是要有献祭的。刚刚,她献祭的是自己的百年天寿。

“是。”暗桩们围上去,轮流举起手中的尖刀……

天神宗铁律第一条:叛宗者,剐!

吴铭六岁入宗门,在祖师爷的圣位面前,正式行了入门大礼,是货真价实的天神宗弟子。是以,紫瑛以内门护法长老的身份,判其剐刑。

至于冰梦儿,紫瑛自然也没有放过她。

“本尊在传给她的功法上动了点手脚。”紫瑛冷哼一声,“身为师尊,要处罚她,有的是手段。但是,本尊那时道基动摇,险些走火入魔,恨毒了吴铭和她。所以,手段阴狠了些。”

冰梦儿不知自己的密探身份完全暴露了,更不知吴铭已伏诛,在紫瑛面前依然扮乖徒弟。

紫瑛将计就计,暗中改动了传给她的功法,并督促她日夜勤加练习。

过了半年,功法之弊已然根深蒂固。纵是道君大人出手,也无计可施。

也就在这时,仙庭终于发现吴铭已殒。东窗事发,仙符兵如潮水一般的杀来。

强者如云,紫瑛势单力薄,九死一生,方逃出包围圈。

“最后,本尊逃到了此处。”紫瑛的脸上现出一个凄婉的笑容,“说来好笑,救了本尊的,竟然是一个凡人。只是本尊当时已如强弩之末,精力所剩无几,所以,只能传他一些凡人能用的武学。待他武学初成,通过武试,本尊便出资助他开创了白玉堂。”

“他姓欧,是吗?”沈云不禁问道。

紫瑛颌首:“嗯。本尊助他成立白玉堂的初衷,并非是为了传承本尊这一脉的道统。欧小子资质有限,承担不了这样的重担。况且,本尊是宗门罪人,按铁律,也当道统断绝。本尊只是觉得对不住宗门,对不住师姐,想着有朝一日,能亲自向师姐服罪。所以,成立了这间白玉堂。师姐与我相交相识数百年,熟知我的武学路数,如果看到白玉堂的弟子,定会认出来的。装密钥的盒子,是师姐早年所赠,也只有师姐知道如何打开……唉。”

可是,她没有想到,木灵子恨她恨到不想再提她。

师姐没恨错,她确实罪该万死。

想到这里,紫瑛那一直挺直的腰背,塌了。

沈云见状,心中不忍,赶紧解释道:“不,前辈可能误会了。祖师并非不想来寻前辈。而是祖师早早殒落了。”接着,他简要的道出祖师,以及青木派的历代过往。

紫瑛听完,呆呆的坐了许久,最终叹了一口气:“才过一百多年哪……看来,本尊那徒儿定当还活着。”

沈云再次咋舌——前辈的思路,不是他想跟就能跟上的!

“沈小子,你也是五脉传人。你务必帮本尊清理门户!”紫瑛恨声说道,“师姐沦为凡人,混迹市井七年,含恨而终。没理由,本尊那孽徒还能赖活三百多年!”

都活到一百多岁了,这得是什么样的人精啊!必须得是仙官大人!沈云头皮发麻:“前辈,只怕小子无能为力。”

“怎么,你不愿意?”好看的秀眉皱起,紫瑛的声音陡然变冷。

“不,不是不愿意。”沈云应道,“身为五脉传人,前辈发令,清理门户,小子义不容辞。只是,小子资质平平,现在连真气都没法凝聚,只怕心有余,而力不足。”

紫瑛闻言,怒容立散,掩嘴“咯咯”的笑了起来:“沈小子,本尊既然令你去杀掉她,你肯定是能办到的。因功法之故,她有一个致命的死门。”

原来,冰梦儿练了她传下的问题功法,不但穷其一生,修为止步于金丹境,而且每逢月圆之夜,便周身灵气逆行,有如万千蚁噬,身不如死,修为全无。

“那时,她手无缚鸡之力,比凡俗的闺阁弱女子还不如。你杀她,如探囊取物尔。”

沈云闻言,不再推辞,当即起身抱拳领令:“是,小子遵令。”

“过了一百多年,孽徒应该已经结丹。只怕容颜已改。就连冰梦儿这个名字,十之八九也是假名。”紫瑛面现无奈,“本尊死得太早,临终之时,为了保留这道残魂,封印于此,又献祭了双眼,所以,关于孽徒,本尊只能提供这么多线索。好在我等修行之人,天寿长。沈小子,你慢慢寻访吧。”

沈云大惭,弱弱的说道:“前辈有所不知,小子是凡人之资。没有灵根。”

不想,紫瑛毫不在意,笑道:“凡人怎么了?世间万物皆可修行,人为万灵之长,怎么就不能修行了?沈小子,莫自弃。凡人也是能修行的。呃,就是慢一点,费的资源多一点……到了高阶,其实,有没有灵根,差别并不大。”

“啊?”沈云惊呆了。这是生平头次,有人如此确定、清晰的告诉他,凡人能修行,而且不比有灵根的差。

紫瑛又道:“所谓灵根之说,其实是宗门的一个大谎言,也是大秘密。只有祖师爷,还有历任掌门、总护法知道的宗门绝秘。本尊因为是总护法选中的下一任总护法,所以,略知一二。”

“为什么?”沈云怒了,“祖师爷为什么要布下这等谎言?”

紫瑛笑了笑:“自上古以后,天地灵气日渐稀薄,修行的资源也越来越少。若是还和上古时期一样,人人都修行,就那么一点资源,够分吗?再说,凡人修行,所耗的灵气和资源,往往会是有灵根的数十倍,修行速度又是极慢。好东西,当然要先给更有能力的用。祖师爷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所以,他就撒下弥天大谎,无情的剥夺掉万千凡人修行的权力!令他们沦为任人践踏的贱民!沈云被气得浑身发抖,说不出话来。

紫瑛呵呵:“呃,宗门也没有做绝。一直以来,在外门都有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宗,里头收的全是凡人弟子。”

沈云之前曾听师父也提及过外门的秘宗,闻言,心里不由燃起希望,身子前倾,巴巴的问道:“前辈,凡人当如何修行?”

第一一三章 缘尽

哪知,紫瑛神色陡然大变,呼的从鼓凳上站了起来,大叫“不好”:“封印被触动!有人过来了!”

不等沈云反应,她猛的挥袖:“沈小子,你与本尊缘尽于此,速速离开!”

一道冰冷的劲风扑面袭来。沈云打了个寒颤,两眼一黑,瞬间被无边的黑暗吞噬……

“醒了,醒了!”

“啊,先生终于醒了!”

耳畔响起熟悉的轻呼。沈云幽幽睁开眼睛。

余头和苏老三他们几个都在,围着他,一个个眉开眼笑。

“这……”他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躺在小山洞里。只是,此时,四周的石壁上插了好些火把,把整个山洞照得通明。

“我怎么了?”心猛然提了起来,他暗中握紧拳头。

余头笑道:“先生和我们一样昏死过去了。”

“是啊。我们醒得早一些。先生是最后一个醒的。”苏老三应道。

“对啊,听前来救我们的道长说,我们都中了雾障。”

“昏睡了两天一夜呢。”

“道长们说先生没醒,不宜过多挪动,叫我们把先生抬到熊洞里来。”

伙计们也跟着七嘴八舌的爆料。

沈云听明白了:紫瑛前辈将他打出了封印。她是高阶修士,手段了得。故而,明面上看,他和众人一样,都是被迷倒在雾障里。

余头一拍大腿:“看我们光顾着高兴了!快去请道长来,给先生瞧瞧。”

一个伙计应了声“是”,小跑着出去了。

沈云不敢妄动,回应着余头他们的嘘长问短。

不一会儿,伙计带回来了一位蓝袍美须道长。

苏老三小声提点道:“先生,这位是我们武院的副教使大人。”

沈云听了,欲爬起来见礼。

副教使大人摆手:“你刚醒,无须多礼。”说着,撩起前袍,在他身边随意的席地而坐,“伸出手来,本座替你把把脉。”

“是。”沈云垂眸,顺从的伸出右手。

副教使大人用二指轻轻压在他的手腕之上,闭目拈须。

大约三十息之后,他睁开眼睛,淡声说道:“身子无碍。你们可以离开,回去了。”

说罢,他率先起身,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小山洞。

“哎呀,总算没事了。”余头起身,“走吧,我们去收拾东西。”

苏老三伸手,一把拉起沈云,乐呵呵的说道:“还好这时节天凉,不热,不然白瞎了熊掌和那么多的熊肉。”

“回铺子炖熊肉喽!”伙计们有说有笑的去抬熊尸。

沈云佯装头有些晕,退了几步,伸手去扶石壁。实际上,他暗中飞快的瞥了一眼云纹图案的位置。

然而,那一处,只有一个海碗大的不规则小洞。

没有云纹图案,没有小孔,更没有黄铜密钥。

封印消失了!

紫瑛前辈说,缘分已尽。所以,她收回了密钥。以后,我再也见不到她了,是这样吗?

如此一想,他只觉得心痛如绞——多好的机会啊!他差点就问道了凡人修行的法门!

该死的,那些道长怎么不再晚来一会儿!

“先生,你没事吧?”苏老三发觉他的脸色不对,关切的走过来,问道。

沈云深吸一口气,压制住心痛,摇头轻语:“可能是刚刚起得起急了些。缓一缓就好了。”

“哎呀,是我疏忽了。”苏老三不好意思的挠头,“刚刚听到副教使大人说你无碍,一时高兴就一把拉起你。却忘了你刚醒。躺了两天多,气血失和,是不能急着起身。”

“没事。”说话间,沈云已经调整过来,“我好了,走吧。”

一行人抬着猎物回到苏老三他们的铺子里时,太阳已经偏西。于是,剥皮去骨解肉。

很快,肉香飘出了后厨。

本着有肉大家一起吃的精神,苏老三不但喊来了其他五个铺子的弟兄们,而且还盛了几碗煮好的熊肉和熊掌,分别打发伙计们送了出去。

“这些是要送给搭救我们的道长吗?”沈云试着套话。

苏老三闻言,一拍脑袋:“哎呀,多亏先生提醒。我怎么忘了这茬!”说着,一边又取大碗盛肉,一边飞快的解释道,“先前那些是给我们以前的长官们送去的。”

原来,除了贝剃头安置在武馆里的私兵,除了开铺子的余头等人,还有几个管事和守卫。

不同的是,后面这些人都是军官。

苏老三很快又盛出了三大碗,用三层的提盒装了。他跟沈云解释说,救他们的三位大人,分别是总教大人、教使大人和副教使大人。

“没有他们出手驱散了雾障,我们不知道还要昏迷多少天。说不定睡死在了那片林子里,也无人知晓。”所以,为了表达大伙儿最真挚的谢意,他决定,这三碗熊肉,自己亲自去送。

原来是玉宁师尊他们。沈云面上不显,心里头甚是郁闷——他没有想到,在封印里,他与紫瑛前辈不过是说说话的工夫,外面却已经过了两天一夜。不过,他知道,紫瑛前辈根本就无意害他们,所以,就算玉宁师尊他们没有驱散浓雾,他们所有人都不会有性命之忧。

可惜啊,天大的机缘!他再次扼腕。

心情不好,香喷喷的熊肉、熊掌也形同嚼蜡。沈云掩住心中的沮丧,强颜欢笑,吃了一碗熊肉。

四百多斤的熊,当然不可能一次吃完。余下两只熊掌和一百多斤熊肉,余头的意思是,他们几个一起分了。是腌制起来,冬天吃,或拿到外面换钱,还是提回去,明天吃了,一次过个饱瘾,全自行决定。

按功分肉,沈云应当分得一只熊掌。

不过,他主动提出换些熊肉:“出来之前,我答应过朋友,他帮我照看药田,我请他吃熊肉。”

于是,他分到了四十斤熊肉。

这么多,袁峰也吃不了哇。沈云将之一分为二:二十斤,送给袁峰;另外二十斤,他带回屋里,用师父留给他的红木匣子装着,收起来,留着冬天滋补身体。

没错,他也是后来偶然发现,红木匣子是个神奇的好宝贝:首先,它看着就那么大,但是,他反复试验过了,最多能装四百斤甘草片;其次,装在里头的药材、米面肉食,半年之后,拿出来,依然新鲜得很,和刚放进去时一样。

二十斤新鲜的熊肉,放入红木匣子后,变成了饭碗大小的一坨,才占了一个小角。

另外二十斤,他连夜给袁峰送了去。

后者简直爱不释手:“这么好的熊肉,市面上很难买得到。”紧接着,他又犯了愁,“离放月假还有五天,这里又没有冰库,只怕放不了那么久。”

沈云讶然:“你是要拿着送人?”他一直以为,袁峰是馋熊肉了。

“没有啊。”袁峰说道,“我不会煮熊肉,只能带回家去,交给厨子做。”

原来是这样啊。沈云笑道:“我会煮。你想什么时候吃,跟我说一声,我来给你煮。”

“太好了。明天不开讲。就明天中午!我借花献佛,喊大家一起来吃熊肉。”

于是,第二天中午,沈云掌勺,大家各自带了美酒,在袁峰屋前的空坪上,美美的吃了一顿熊肉。

呃,沈云接连吃了两顿熊肉,补过了头,当晚练完心法后,华丽丽的流鼻血了……

第二天下午,玉宁师尊使了一个红衣侍女过来传召他。

“昨天要到你们药院这边开讲,本座不得空。今天上午,你们又有课,你不得空,所以,现在才唤了你来。”玉宁师尊指了指桌上,“你伸出手来,本座替你把把脉。”

“是。”沈云心里暖洋洋的——玉宁师尊身为武院的教使大人,百忙之中,还不忘关心他。

过了一会儿,玉宁师尊切脉完毕,眉尖轻蹙:“气血过旺。是醒来之后,一直如此吗?”

沈云羞得满脸通红:“不是的。是弟子贪嘴,前天晚上和昨天中午,接连大吃了两顿熊肉……”

玉宁师尊闻言,掩嘴“咯咯”的笑了起来,啐道:“活该!亏得李大人还赞你精通药材。”

沈云恨不得能立刻挖一道地缝,钻进去。

玉宁师尊止住笑,问道:“本座好静,也曾去那片林子练过几次功,却从未碰到过雾障。那天怎的就起了雾障呢?蹊跷得很。当时是什么情景,你还记得吗?”

沈云翻眼望天,努力的回忆道:“我记得,我们先是布血饵,将黑熊诱出洞外,射杀了它。然后,苏老三取下熊胆,用冰桶装了,又斩下四只熊掌。担心血腥味会引来别的野物,所以,我们抬起熊尸,准备返回铺子里。就在这个时候,从那个洞口里喷出来一股很浓的白雾。这雾的速度很快,转眼就喷到了跟前。接着,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等我醒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山洞里……”

他还要细说,玉宁师尊摆手:“后面的事,副教使已经告诉了本座,你无须再说。”沉吟片刻,她又道,“事后,本座与总教、副教使又去那片林子里察看了一回。那里平常得很,并无异样。”看了沈云一眼,她叮嘱道,“那雾障来得蹊跷。你们以后莫要再去那边。下次再碰到雾障,本座等未必能及时赶到,再救你等一次。”

“是。”沈云垂眸,老老实实的应下。

回到自己的小屋里,他才松了一口气,把自己重重的扔在床上——封印的事,绝对是秘密。不能告诉任何人。

所以,他骗了玉宁师尊。

知道玉宁师尊能看穿人的心思,他在她面前,竭力不让自己去想封印。

以为会是件很难的事。但是,很好,他做到了。

想到这里,他在床上摊了一个大字,在心里对自己说道:沈云,唔,你变坏了。现在,说谎都不带眨眼了!

第一一四章 你要往哪里去?

月底,翠草成熟。

而此时,离放假也只有两天。这是自己头一次种出来的药草。是以,尽管翠草的收割期长达七天之久,即便放完假之后,再回来收割也不会误事,但是,弟子们无一不选择了抢在放假之前,收割翠草。

一时之间,整个药谷都沉浸在收获的喜悦之中。

沈云他们依旧采用合作的方式。第一天,他们收割翠草,并选取了五十株品相好的,去任务处交了翠草种植任务;第二天,将翠草打碎,与堆在田埂上的河泥拌在一起,堆在药田里。这样的话,三天后,放假归来,肥也沤好了,直接就能给药田用上。

忙完之后,鸿云武馆的第一个假期也到了。

很多弟子的家里早早的派了马车来接人。但是,按照武馆的规定,他们的车只能在山门外面等着。故而,不管有没有马车来接,所有的弟子都是步行离开武馆。

袁峰他们几个一大早便过来邀沈云同行。

“你们先走。”沈云如实以对,“今天铺子里盘底。我要明天才能走。”

关于放假,武馆也有相关规定。比如说,放假期间,各院的膳堂、借书间、任务处和库房等都暂且关闭,不会开放;而留下还是出馆,全凭弟子们自行决定。

是以,沈云与余头他们合计,一月一盘底,是大活,索性就地放假的头一天,进行大盘底。

他估计一天应该能完成。这样,他还有两天的时间,外出处理私事。

沈云与铺子有密切关系,在药院里是众所周知的事。袁峰他们几个听了,并不觉得意外。

离开药院后,陈虎再也忍不住,问道:“袁兄,你说,沈贤弟会不会就是所有杂货铺子的东家?甚至于,武馆也有他的份?”

其他人也纷纷看向袁峰。早在流言起来时,他们心里就有这样的猜测。

袁峰没有回答,挑眉反问道:“是与不是,与你我有干系吗?”

陈虎不由愣住。

旁边,洪天宝反应最快,笑道:“袁兄高见。我等是来武馆求学的,旁的,确实与我等无干。”

他的堂哥,陈龙也直言道:“我们与沈贤弟投契,也仅仅是因为他是沈云。”

“就是。”其他人都笑着附和。

陈虎悻悻然,与大家一起呵呵笑了。

铺子里。

沈云与余头等人开始盘底。昨晚,苏老三等其他五家铺子的掌柜得知这边要大盘底,请求过来跟着学。沈云和余头都应下了。是以,他们也一大早赶了过来。

人多力量大,到了下午时分,盘账结束。补货的单子也理了出来。

扣除各项开支,还有货款,这个月,铺子里净嫌了一百二十四两五钱银子。

不论是余头这个当掌柜的,还是谷雨他们仨伙计,个个乐得合不拢嘴。这样的收益已经远超他们的预想。想想他们上阵杀敌,刀头舔血,一个月还领不到一两银子的军饷,现在的日子真的是象做梦一般。

余头高兴的请大家吃晚饭:“大伙儿都累着了,今天,我们喝点酒,松快松快。”

苏老三他们那五家铺子也跟着这边学,如今,铺子里的生意都渐渐上了正道。余头他们的成功,让他们也看到赚钱的希望,一个个的也是打心底里高兴。

“不能喝太多。明天,我们铺子也要盘底。”苏老三冲沈云抱拳,请求道,“等我们的账目出来了,还请先生帮忙过目,多多指点。”

先生教得好。他们跟着先生学了一个月,如今也都识得几百个字,勉强学会了打算盘。平常的上账,已经不成问题。今天,又跟着先生学了盘账,他们更是信心大增。于是,几人私下底一合计,决定明天就不劳驾先生了,他们把余头他们几个请过去帮忙,自个儿盘底。毕竟先生一个月总共也只有三天的假,今儿已经用掉了一天,余下的两天,他们不好意思再占用。

“好啊。”沈云满口应下。

第二天清晨,沈云离开武馆。按计划,他准备去看望吴掌柜他们——在妙手堂的时候,他们对他诸多照顾。特别是吴掌柜,手把手的教了他不少生意经。在武馆,他能得到余头他们全身心的信任,全是因为跟吴掌柜学了半年。

来到西城区的时候,已经快到饭点了。沈云特意先绕到那边的市集,买了一坛子吴掌柜他们都爱喝的玉叶醉,以及一只烧鸡和一包卤蹄膀,算是给大家加菜。

妙手堂和之前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唯一不同的是,多了两个新伙计。

看到他,吴掌柜、秦先生等铺子里的老人都第一时间喜气洋洋的围了上来见礼。

沈云将手里的酒菜送过去:“今天中午,要到店里叨扰大家了。给大伙儿添个菜。”

吴掌柜笑成了一朵花,招呼大江过来接了,嘴里嗔怪道:“来就来呗,买这些做什么?尽费银钱!还怕店里没有你的碗筷?”

“多谢云哥儿!”大江也是笑得见牙不见眼,双手接了酒菜。

郭子在一旁飞快的说道:“昨天听说鸿云武馆放假,东家还过来跟掌柜的说,也不知道云哥儿会不会过来呢……”

吴掌柜佯装一巴掌拍过去,打断道:“就你话多!还不快去请了东家过来。”说罢,对沈云解释道,“东家非常挂念你。自打你走了以后,东家每次来铺子里,都要念叨你,不止一次吩咐我们,如果你来铺子里了,一定要马上去请他过来。”说着,拉了他去太师椅上安坐。

“东家长情。”沈云笑道。

秦先生关切的说道:“我看云哥儿好象又长高了一些。看来,在武馆里过得好。”

“多谢先生关心。”沈云冲他颌首,“一切还好。”

大江从后面拿了两只大碗分装好烧鸡和卤蹄膀,沏了碗好茶奉上,好奇的问道:“云哥儿,新武馆是个什么情形?跟我们说说呗。现在满城都传疯了。说贝大帅请了好多仙官大人坐镇新武馆。大武宗在新武馆里,不算什么,根本就排不上号。”

“谢谢大江哥。”沈云接过,掀开盖子,喝了一口,放在手边的海棠高几上,“武馆分成三部六院。我在药院。”

就在这时,门口闪进一道青色的身影:“云哥儿,回来了!”

吴老板提着袍角,大步流星的进了铺子。

于是,又是一番见礼。

吴东家在旁边的一张太师椅上坐了,笑道:“我刚刚已经吩咐郭子去五味楼订席面去了。今天下午,铺子里放假。我们好好的为云哥儿接风洗尘。”

“谢东家!”众人欢呼。

原计划,沈云是要当天赶回药谷的。然而,吴东家他们实在是太热情了。大家边吃边聊,午饭吃到了晚饭点。城里是有宵禁的,他不能连夜赶路,所以,当晚只能留宿在铺子里。

“就宿你自己的屋子里。”吴东家有些醉了,红光满面的拍着他的肩膀,“只要铺子还在,那屋子永远都是你的。你随时可以回来住。”

客院里的房间当然要比前边铺子里住得舒适。可是,知道了娘和幼妹的打算后,他再也不敢将云哥儿带到后院去了——想想都是后怕啊。幸亏祖宗保佑,没闹出什么丑事。不然,他没脸见云哥儿不说,他与云哥儿之间的情分也都会被娘和幼妹给作光了。

就怕再出幺蛾子,连今天云哥儿回来的消息,他也是第一时间对身边的仆从下了禁口令,不许传到内院里去。

几句话,说得沈云心里暖洋洋的。

第二天,一大早,吴东家又特意到前面铺子里来给沈云送行。他塞给了沈云一个荷包:“云哥儿,穷家富路,这点银子,你一定要收下。”

沈云不好拒绝,只能道了谢,收下来。

离开妙手堂之后,他径直返回武馆。才走了一条街,后面貌似跟了两条“小尾巴”。

沈云皱了皱眉头,佯装不知道,继续赶路。

两条“小尾巴”一左一右,彼此拉开十几步的距离,远远的跟着他。

手法老练得很哩!沈云想了想,快走几步,拐进了路边的一家绸缎庄。

那两人彼此交换了一个眼神,其中一个很有默契的微微点头,袖着手,往绸缎庄旁边走了。

沈云在店里,用两眼的余光看得真切——这是防着他从后门离开呢。

他在西城区混了半年,对这一带熟得很。不想,两条“小尾巴”也不比他差。他们居然知道这家绸缎庄的后门在哪里。

殊不知,沈云的本意就只是为了把他们俩分开。

见“小尾巴”中计,沈云当即冲伙计点头道了谢,扔掉手里的绸缎,急匆匆的离开铺子。

呀,莫非是被发现了?守在街对面的那条“小尾巴”略作犹豫,还是选择了跟上去……

三绕两拐的,大约半刻钟后,他被带进了一条偏僻的小巷子里。这是一条死胡同。

人呢?

不见了!

顿时,后背上的冷汗刷的下来了。

没有犹豫,他转身拔腿就逃。

很幸运,直到跑出这条小巷子,也不见那人追过来。他不敢掉以轻心,脚下不停,跑出了一条小巷子。

只要穿过前面的巷子,就是正街。他长吁一口气,用袖子擦了一下额头的冷汗。

前面突然显过一道青色的身影。

紧接着,“叭”的一声,一个麻黄色的“大包”滚到他的脚边。一个慵懒的声音传了过来:“你要往哪里去?”

第一一五章 猪队友

看到自己的同伴被堵住嘴,捆得象颗肉粽一样,扔在自己的脚步,“小尾巴”也是干脆,“扑腾”跪倒在地,“咚咚咚”的叩头求饶:“饶命啊,好汉……”

“闭嘴!”沈云抱着膀子,靠在青砖墙上,冷声说道,“说,谁派你们来的?”

“啊?”“小尾巴”怔了怔,旋即,使劲的摇头,“没谁。小的两个是偷惯了的,平时……”

呼——,青影闪过。

他愕然的发现,自己被揪着胸口的衣襟,从地上拎了起来。

“小爷没工夫听你废话。”沈云不耐烦的说道,“再敢多说一个废字,小爷把你俩扒光了,挂到外面的街门上去。”

他教余头他们识字、算术,反过来,余头他们也教了他不少东西。比如说,余头就教了他不少跟踪与反跟踪的法门。其中就有包括“相人”。

这两位虽然穿着粗布衣服,但是,身上收拾得很干净,再看他们的做派,明显是做惯了盯梢、打探这一类活计,又没有拳腿功夫伴身。所以,他很肯定,两人是大户人家豢养的探子。

余头说过,这一类人最怕的就是被人当众揪出来,现了脸面。因为泄了身份,等于是砸了饭碗。

果不其然,手里这个,还有地上那个,都吓得面无血色。

“沈公子,请高抬贵手,饶过小的们这一回。”

地上那个,也是“呜呜”的求饶。

这是要招了。沈云一把松开,将手里这个扔回地上。

“小的们是奉了我家小主人之令行事。”“小尾巴”一沾地,便招了,“我家小主人也没坏心,就是好奇而已。想知道沈公子什么时候回武馆……”

后面的话,沈云连标点符号也不信,不耐烦的喝住他:“说,你家小主人是谁?”

“小尾巴”悻悻的报出了一个名字:“李长安。”

原来是我的两位高邻之一。沈云立刻明白了,扯起一边嘴角,冷笑道:“他们兄弟俩的好奇心真大!”

刘雨星和李长安是表兄弟。人是李长安派出来的,但是,这里头未必没有刘雨星的份。沈云知道,两位高邻很好奇他的真实身份。派家里的探子出来盯他的梢,也是想打探清楚,他到底是什么来历,武馆里流言是真是假。

现在看来,他们俩一直隐忍着,就是想着,如果能证明流言是假,再齐齐发难。

真是好笑!

沈云扔下两条“小尾巴”,扬长而去。

“吓死我了。”等他走远了,探子甩了一把汗,赶紧解开自己的同伴。

“这位沈公子不是善茬啊。”穿着麻黄色短裳的探子急声问道,“要不要赶紧回去禀报二少爷和表少爷?”

“你不想再在府里头混了?”同伴瞪了他一眼。

“我……”

“你要是不想卷铺盖滚蛋,我们被抓住的事,就烂在肚子里头。回去后,一个字也不能在二少爷和表少爷跟前提起。”

“哎。不提,坚决不提。”

下午时分,沈云回到了药院。这时,已经有很多弟子回来了。一路上,他收到了很多人的注目礼。目光闪烁,意味不明。

又发生了什么事?沈云直觉有些不对头,一头雾水的往药谷走去。

结果,谷口居然站了数十人。

刘雨星和李长安兄弟俩站在最前头。

“哎呀,来了,来了!”

“你不是说要对质吗?上啊!”

人群里,李长安被人推了出来。

“沈云,站住!”他憋红了脸,厉声喝道。

其实,在刚刚看到他们两兄弟时,沈云已经大致猜到是怎么一回事了。

“你找我什么事?”他在人群前立住身形。

李长安象只骄傲的小公鸡,下巴抬起高高的:“沈云,没想到你是个骗子!我们都被你骗了!”

沈云象看怪物一样的望着他:“李兄,我看你满面赤红,额头上冷汗不止,莫不是发高烧,在说胡说?有病,得乘早治,莫延误病情!”说罢,甩袖欲走人。

“你!”李长安被堵得说不出话来。

后面的那些人却不干了,齐齐起哄:“问他呀!”

“对质!对质!”

刘雨星站在人群里,也是急得满头大汗。

李长安没有办法,只好硬着头皮伸手拦住沈云:“你说,你是贝大帅的外孙,可是,据我所知,贝大帅膝下只有一女,今年不过七岁。沈云,你为什么要骗我们……”

果然是查过我的身份来历!沈云拧眉,冷冷的盯着他,一字一句的问道:“李长安,我沈云什么时候,在什么地点,说过我是贝大帅的外孙?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你给我说个明白!”

“我……”他的目光太过锐利,以至于李长安架不住,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两小步。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沈云竟然敢当众质问他。明明表哥说过,这家伙最怕流言被揭穿的!

顿时,脑瓜子里一片空白,“我,我是没有听到过,但……”

象这种斗嘴皮子的事,市井里,几乎天天、时时都会上演。沈云见得多了,学到了不少窍门。现而今,李长安已经亲口承认没有听到过,那么,他怎么可能再让这家伙开口说话?当即,义正言辞的喝斥道:“李长安,你好意思吗?堂堂儿郎,象个长舌妇一样,到处乱嚼舌头,造谣生事!”

后面的人群“嗡”的炸开。

“果然是李长安在无事生非!”

“小人行径!”

……

李长安没想到被倒打一耙,被骂住“长舌妇”,又忌惮沈云真的会有什么后台,不敢放肆,再一听到背后的议论声,更是气得浑身发抖,只差没有吐血。一时之间,头大如斗,胸闷气短,哪里还说得出话来?

“误会!沈兄,真的是一场误会!”刘雨星实在无辄,只得出来打圆场。他抱拳向沈云连连赔不是,“沈兄,长安他真的没有恶意……”

这货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沈云不买账,冷笑两声:“没有恶意,就能红口白牙的胡说八道了?抱歉得很,到现在为止,我看不出这里头有什么误会。”

好吧,他也烦了那些无聊的流言。现而今,有机会澄清,自然不会放过。

他当然知道,刘雨星兄弟俩不是流言的始作俑者。

但是,不好意思,谁叫你们俩作死,自己跳出来的?今天,这锅,你们俩背定了!

“沈兄,大家都是同门,又是邻居。”刘雨星讪笑道,“得饶人处,且饶人。这次是长安做得不对,我身为表兄,在这里代他向沈兄道歉。”说罢,长揖到底。

沈云大大方方的受了他的礼,转头看向象根木桩子一样杵在一旁的李长安:“李长安,这次看在你表兄的面上,就这么算了。下次,再让我听到你胡说八道,造我的谣,休怪我不顾同门之谊!”说着,他挥了挥拳头,拂袖而去。

“都散了吧。疯狗乱咬人而已,没什么看头。”有人嚷了一嗓子。

人群一轰而散。

李长安和刘雨星被扔在原地,连耳朵尖子都躁得通红,俨然两只煮熟的虾子。

“表哥,我……”李长安缓过劲来,愤怒的盯着沈云远处的背影,“这厮,太坏了!根本就不让我说话……”回武馆之前,他们哥俩明明商量得面面俱到!

刘雨星气得两边太阳穴直跳,他小声怒喝:“你给我闭嘴!”

之前,他设想的,根本就不是眼前的局面。

回家后,李长安很快从他爹那里得知:沈云不可能是贝大帅的外孙。但是,沈云拿的是大帅府那边的荐书,确实是真的。

而且,两兄弟合力,查到了妙手堂。并且也打探到,妙手堂因沈云之故,曾躲过了一场灭门大祸。而至今,仙府那边的人也不敢动妙手堂,也是因为沈云。

所以,刘雨星认定,沈云是有背景的,只是没有流言中的那般强大罢了。

“也许他是大帅府里某位很得脸的管事的远房子侄。”他如是对李长安说。

李府的探子向来很厉害。在他的授意下,李长安派出两名探子去盯沈云的梢。

上午的时候,两名探子回来了。据他们报告,沈云离开妙手堂后,直接返回武馆,没有去大帅府。

于是,刘雨星更加肯定了自己先前的猜测:“这家伙绝对是在扯虎皮做大旗。”

同时,他还认为,沈云费尽心思放出那些谣言,定是不想被人揭破的。

这绝对是一个把柄!

他拉着李长安订下计策:回到药谷后,他们俩私底下去找沈云,先是揭穿他的“贝大帅外孙”的假身份,再许诺,替其保密,不在人前提及。所谓,人要脸,树要皮。如此一来,他们肯定能将人拿住,以后为他们兄弟俩所用。

为此,两人亢奋的连午饭也没有吃,用最快的速度赶回了武馆。

哪知,李长安太沉不住气。一到药谷,没有看到沈云,就忍不住先嚷嚷了出来。

结果,招来了一大群弟子。

更可气的是,有人看戏不嫌台高,暗中起哄,叫李长安公开与沈云对质。

沈云虽不是贝大帅的外孙,但他又确确实实与大帅府那边有不浅的关系。因为这层关系,武馆方面都是很关照他。是以,兄弟俩忌惮得很,不敢公然撕破脸。

总之,一步错,步步错。明明是绝好的棋,最终,全因某人之过,完全坏了事。

“你还好意思说!”刘雨星狠狠的瞪了一眼“罪魁祸首”,“谁叫你不按计划行事?明明说好,私底下去找他的,你非要闹得人人尽知。我拦都拦不住。真是气死我了!”跺了跺脚,头也不回的走了。

“表哥……”李长安更加委屈了。

能怪他吗?一个月以来,他受够了沈云的臭脸。从小到大,他李二少到哪里不是被人捧着的?就没受过这种窝囊气。

好不容易才抓住一个机会,他能不狠狠的下一下这家伙的脸?

他哪里知道,这厮牙尖嘴利,三言两语便堵得他说不出话来。

第一一六章 玉宁师尊的劝诫

傍晚的时候,袁峰他们几个结伴过来找沈云。

“贤弟,下午的事,我们都听说了。”袁峰开门见山,“那个李长安实在是太不象话了。”

“他就是一条疯狗!”

“简直是血口喷人。”

陈龙等人也是义愤填膺,扬言要去锤他一顿。

沈云笑道:“我只听说过狗咬人,没有听说过人咬狗。他只是想借机出名而已。小人行径,理他做甚!”摆摆手,“至于那些无聊的流言,清者自清,不提也罢。”

袁峰点头赞道:“贤弟如此胸襟,愚兄佩服。”

一旁,陈虎望着沈云,目光流转。

从此以后,有关沈云是贝大帅外孙的流言,无人再提及。而李长安求仁得仁,确实因此而一举成名不说,还得了一个“李疯狗”的名号。

李长安自然是恨沈云入骨,一心想着狠狠的报复回去。

刘雨星看出了苗头,第一时间严厉警告,叫他少生是非,莫因为一个沈云而开罪了大帅府,招来灭门大祸。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们就在他旁边住着,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你怕以后还找不到机会往死里收拾他。”他恨铁不成钢的戳了戳李长安的脑门,“你呀你,总是什么事都挂在嘴边。这次,吃了这么大的亏,还没长记性么?”

李长安从小就最听他的劝,闻言,隐忍不发。

放完假,药院开了第二门武学课。这次是拳术课。讲课的师尊也是武院的,姓钱,是位高级武师。

若是在其他的武馆,钱师尊的资历也是足以亮瞎人的眼。然而,货比货扔。有玉宁师尊良玉在前,他立马被衬成了土狗。是以,看到开讲通告后,就有两成的弟子表示不会去听讲。

而第一次开讲后,去了的弟子里又有近四成的,私底下表示很失望:

首先,钱师尊是个年过四旬的中年汉子,长着一把大胡子,黑着脸坐在亭子里,猛一看,还以为是跟尊铁塔。完全没有颜值可言。

再有,他教的劲风拳如其名,刚劲威猛。和紫云剑法相比,招式太过简单粗陋,跟风度之类的,完全不搭边。

于是,隔一天的第二次开讲,只有不到五成的弟子到场。

沈云也觉得劲风拳只能算是入门拳法,比五步打稍胜一筹,却根本不能与金刚拳相比。不过,按苏老三的说法,劲风拳也是走的阳刚路线,与他的武路相合

反正,按照药院的规定,每个弟子必须选一门武学课。是以,他决定,就选这门劲风拳了。

第二次开讲之后,钱师尊也发布了“拳术考试任务”。

待他离开后,当场有一大半弟子表示不会去领任务。

袁峰问沈云:“贤弟,你呢?”

“这门拳法看着简单,应该容易学会。”沈云笑道,“我积的任务值也足够,想试一试。”

旁边,陈龙瞪大眼睛,惊呼:“不会吧。你学武就是为了完成任务吗?不能没点别的追求?这么粗陋的招式,换成我,都不好意思在人前使出来。一出手,就跟个屠夫……”

袁峰用胳膊肘撞了他一下,看向四周:“小声点儿。”

还好,周边的弟子们也和他们一样,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讨论得正起劲儿。

陈龙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飞快的吐了吐舌头:“反正,我是不会选修劲风拳。”

洪天宝等人也表示没有兴趣。当然,他们的借口是,已经选了剑术课,再学拳术,力不从心。

最后,只有袁峰和沈云一起去领任务。

“我的武学资质平平。”他说,“沈贤弟说的有道理,劲风拳简单易学,好上手。相比于紫云剑法,它更适合我。”

陈龙闻言,坚定的握拳:“我不会让玉宁师尊失望的。再难,我也要学好紫云剑法,完成剑术考试任务!”

“好了,知道你是玉宁师尊的死忠。”洪天宝一把攀住他的肩膀,“我也是。好兄弟,我们一起努力。”

闻言,大家都乐了。

沈云没有想到,这事竟然惊动了玉宁师尊。在他领了拳术考试任务后的第二天,后者又派了一名侍女过来传唤他。

“为什么不选剑术课,而选拳术课?”玉宁师尊开门见山的问道。

沈云也猜到今儿是为了这事,是以,道出早已打好的腹稿:“弟子愚笨,一直练不好紫云剑法。弟子怕领了剑术考试任务,通不过,给您丢脸。”

玉宁师尊望着他,半晌,叹了一口气:“学武岂非易事?纵是天纵之才,也要下得一番苦工夫,才能有所成就。沈小子,你本来武学资质就不好,又吃不得苦,拈轻怕重……唉,你怕给本座丢脸,难道就不怕李大人失望吗?”

李大人?沈云有些懵。

“你果然忘了李大人对你的期望。”玉宁师尊轻轻摇头,“沈小子,回去好好反省吧。”

沈云行了礼,转身离开。

走出了武院,他才想起来玉宁师尊口中的“李大人”是谁——那个只有一面之缘,便给他荐书的黑袍前辈,李棠。

那封荐书并没有封口,是以,沈云是看过里头的内容。纯粹是公文的口吻,落款是李棠,但盖的是大帅府的印信。也就是说,李棠是以大帅府的名义,推荐的他。

萍水相逢,李棠对我能有什么期望?他耸耸肩。玉宁师尊十之八九是误会了。

很快,苦叶草也长成了。沈云从水田里挖了十株品相完好的苦叶草,去任务处交了“苦叶草种植任务”。

至于其他的苦叶草,都被留了下来。眼下,正是出水鱼苗的时节。沈云准备听从余头的建议,在水田里喂养一批水鱼。先前种的苦叶草,既是水鱼苗的好饲料,又是它们筑窝的好去处。

水鱼全身都是宝,不但肉可以入药,而且外壳也是一味良药。按余头他们家的祖传法门,只需一年的时间,就能出药。到时,若是药院不收购水鱼,或者发布相关的任务,他拿到外面去售卖,也不怕找不到卖家。

不过,貌似药院早就想到了这一层。因为沈云发现库房那边新进了一批水鱼幼苗和珍珠蚌。

后者是专门用来培育珍珠的。而珍珠是一味名贵的药材。

沈云在借来的那两本书里,看到了详细的珍珠蚌养殖法门。在书里,特别提到了,水鱼和珍珠蚌是可以共养的——珍珠蚌不吃苦叶草。而水鱼的存在,能给它提供食物。而珍珠蚌的粪便对于苦叶草来说,是上好的肥料。

库房里,水鱼幼苗和珍珠蚌也是按份计量的。根据书的介绍,沈云很快算出来了结果:以甲十号水田的面积,还有苦叶草的数量,可以养五份水鱼幼苗和十份珍珠蚌。

没有犹豫,他花五十两银子,买到了足够的水鱼幼苗和珍珠蚌。

当天,余头也过来帮忙下苗。

看到装珍珠蚌的铁丝网箱,他大赞道:“这个价钱真的要倒贴钱了。光是这十个网箱,到外面就不止五十两银子。”

“呃,五十两银子不包括这些网箱。库房那边说,前十位来领取珍珠蚌的弟子,领取多少份珍珠蚌,便能免费租用相应数量的网箱一年。”沈云解释道,“等出药时,这些网箱是要还的。”

“反正是不要银钱。”余头没有在意,注意力都落到了那些拳头大的珍珠蚌上,“这玩意要多久才能喂出珍珠来?”

沈云按照书上所说,答道:“大约九个来月。”

“这么快!”余头惊呼,“珍珠比水鱼要值钱得多。”

沈云拿出一只黑色的小布袋,从中掏出一小把贝母颗粒:“是因为把它们种到贝壳里,所以,才能很快培育出珍珠来。”

“先生知道得真多。”余头搓着手,呵呵的笑着。

“我也是从书上学来的,也不知道成不成。”沈云收了贝母颗粒,“到时请余头帮我打打下手。”

也就是说,他在种珠的时候,余头不但可以全程围观,而且也能动手一试。

所谓,投我以李,报之以桃。余头无偿的教了他祖传的养水鱼秘法,他则回报以种珠法门。

“先生……”余头愣住了。他不是药院的弟子,按规矩是不能学种珠法门的。这叫偷师!

而沈云已经端着水鱼幼苗去水边下苗了。

是真的!余头难以置信的在自己大腿上使劲掐了一把。

其实,他对开杂货铺子一点兴趣也没有。他最大的心愿是,将来能回家乡,重新养水鱼。如果先生能教他养珍珠蚌,以及种珠,无异于又教了他一门吃饭的手艺。

知我者,先生也!余头只觉得喉头有些发堵,追上去帮忙:“多谢先生。”

沈云轻笑:“先别急着谢我。我也是头次种珠,不知道能不能成。”

“肯定能成的。我相信先生。”余头目光灼灼的应道。

托他吉言,沈云只试了三次,废掉了两只珍珠蚌,便完全掌握了种珠的法门。

“你也来试试。”他将手里的工具递给余头,“也不是很复杂。只要手稳,动作利落些,便能成功。”

“哎。”余头接过工具,深吸了一口气,按照沈云演示的步骤,开始种珠。

他稍微差了一些,废掉了五只珍珠蚌,在第六次的时候,终于成功了。

接下来,两人合力,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将十份珍珠蚌全部种珠完毕。

和水鱼不同,珍珠蚌是用网箱装着,浮养在水田中间的。

安置好水箱后,已是暮霭沉沉。

虽然很累,但是,一想到九个月后,就能得到大把大把的珍珠,余头只觉得全身的倦意立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从此,他每天都要至少过来察看两趟。对于那些珍珠蚌,他简直比沈云还要上心。

至于沈云,他真的是太忙了。这一个月里,药院还是每隔一日开讲半天,但是,讲课的内容明显增多,难度也变大了。药田、水田、制药、配药、武学……,还有练功,铺子的账,以及教余头他们识字和算术,他每天忙得象个陀螺。

其他弟子也和他差不多,疲于各种任务。

尤其是陈龙他们几个,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少——还有一个月就要剑术考试。可是,紫云剑法太难了,怎么破?

对此,沈云和袁峰也没有办法。

那种变态的剑法(很多修了剑术课的弟子们私底下的评论)……呵呵,他们俩只能表示深切的同情,还有精神上的绝对支持。

呃,自己领的任务,含着泪也要完成。鸿云武馆的潜规则之一。

不知不觉之中,又到了月底放假时。

第一一七章 速去训诫处

与上次放假不同,这一次,药院里有很多弟子选择不回家。原因是,他们在二十来天前接了“红珠草种植任务”。

放假的这三天,正是红珠草挂果的关键时期。要想收获更多、甜味上佳的红珠果,在挂果期,必须清晨、黄昏时各浇一次水,且每次都要浇透。如果三天不浇水,必将是颗料无收,前功尽弃。

袁峰他们和沈云都接了这个任务。同样,他们也选择不回家。

和往常一样,他们这次也仍然是大家一起协同合作。因为沈云的药田离水源最近,是以,他们商量好,从甲十号开始浇水。

一大早,大家挑着水桶,去沈云的水田边打水。

就在这时,陈虎突然懊悔的轻拍自己的脑袋:“哎呀,忘了一件事。”

“虎弟,什么事?”陈龙关切的问道。他和陈虎是堂兄弟。混熟了后,大家戏称他们俩为“龙哥虎弟”。叫得多了,他们兄弟俩自己也换称谓。

“上次放假回家,娘说要带我回外祖家一趟,今天会早早的派王伯到山门那里接我。”陈虎答道。

陈龙闻言,应道:“婶娘难得回一趟娘家。你既然答应了婶娘,就不要食言,回去吧。”

“可是……”陈虎为难的转头看向自己的药田。

红珠草种植任务是分了上、中、下三个等级的。只有交足五十斤上等红珠果,才能算是二级任务;如果交的是五十斤中等红珠果的话,则只能折算成一级任务;而如果种出来的全是下等红珠果,则任务失败。

因为觉得这个任务很划算,他一气领了五份,将药田全种上了红珠草。一旦任务失败,他的任务值会清光不说,还要倒欠八十点。后果很严重。

“没事,有我在呢。”陈龙爽朗的说道,“我帮你盯着浇水,不会误事的。”

“我们也会帮你浇水的。”秦峰等人也说道。

“那哪行啊。”陈虎笑道,“我种了那么多……”

沈云应道:“我种的少,我帮你浇水。”

“谢谢。”陈虎道了谢,“反正外祖家也没有什么事,下个月去,是一样的。我去山门那里找到王伯说清楚就行了。麻烦大家帮我浇了早上的水。”

“小事一桩。”大家笑着应了。

洪天宝说道:“我家里肯定也会派人来。我本来想着浇完水之后,去一趟山门的。虎弟,帮忙跟我家里说一声。”

经他一提醒,其他人也纷纷请托。

“好咧。”陈虎应了,放下空水桶,急匆匆的走了。

走到谷口时,他看到刘雨星和李长安两兄弟在前头不紧不慢的走着。

“表哥,幸亏你想得长远,叫我别接任务。”李长安快活的说道,“要不,我们今天也不能回去,多误事啊。”

刘雨星没有接话,轻轻的催促了一声“快些走罢”。

陈虎与他们俩平常没有什么往来,是以,没有打招呼,直接快步越了过去。

来到山门,他先后找到王伯,以及秦峰他们家里派来的人,告诉这次放假不能回家的缘由。

捎完口信,差不多快要中午了。他惦记着黄昏时还要浇一趟水,急忙往回走。

这时,背后又传来熟悉的声音:“表哥,那辆马车上打着的好象是妙手堂的徽记。是来接沈云那小子的吗?”

是李长安的声音!听他的话里提及沈云,陈虎不由想起了这两人之间的过节。心中一动,他就势避到旁边的一辆小马车后面,闻声望过去。

刘雨星和李长安在离他不到五步远的地方。此时,他们俩的注意力都被右边的一辆青篷小马车吸引住了,没有看到他。

小马车里应该坐的是女眷。因为陈虎看到车旁站着一个穿着蓝色大褂的婆子和一个十二三岁的紫衣丫鬟。估计是等了好些时候了,两人望着山门方向,神色不安且焦虑。尤其是那丫鬟,时不时的跺跺脚。

“走,过去看看。”刘雨星的身后侧站着一位管家模样打扮的中年男子。他回头轻声交待了那人几句,便和李长安一起往小马车方向走了过去。

他们俩想做什么?陈虎略作沉吟,不声不响的绕了个小弯,在一棵大树后面,藏住身子。

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那边,李长安已经跟马车上的人搭上了话。

“原来是云哥哥的师兄弟。”车里响起一个温婉如玉的声音。接着,蓝布车帘被掀了起来,“两位公子,奴家这厢有礼了。”

陈虎从树后稍稍探出头来,正好看到车里的粉衣姑娘跪坐着垂首行礼。也是十一二岁的年纪,长得跟眉目如画,俏生生的芙蓉面嫩得能掐出水来。恰体的衣裙将她的身段儿衬得跟柳条儿一般。

唔,好漂亮的姑娘。

李长安没想到车里会是如此佳人,不由愣住。

旁边,刘雨星不露痕迹的在他后腰上轻轻戳了一下。

李长安回过神来,红着脸受了礼:“吴姑娘免礼。”

“李公子,云哥哥这次真的留在武馆里做任务,不能回家吗?”粉衣姑娘抬头,一双眸子湿漉漉的,好比雨后荷叶上的露珠儿,似乎风一吹,就要滴落。

陈虎看到,李长安的两个耳尖嗖得红了。

“嗯。”后者点了点头。

“可是,云哥哥明明答应过丽儿……”粉衣姑娘轻咬红唇,泫然若泣,“丽儿很早就来了,在这里等了好久……”

有负佳人!闻言,陈虎都觉得沈云该雷劈。

就李长安那个一点就着的爆脾气,更甚。还好,刘雨星轻轻拉住了他,开口把话题岔开:“沈兄可能是忙忘了。吴姑娘,天色不早了,早些回去吧。”

“是。”粉衣姑娘软软的应着,又行了一礼,“奴家多谢两位公子特意相告。”说着,伸出玉手欲放下车帘。

这时,李长安突然上前一步:“吴姑娘身边只带了婆子、丫头么?怎么没看到家丁、护卫?”

粉衣姑娘抬起眼帘,飞快的看了他一眼,弱弱的应道:“奴家原以为会接到云哥哥……早早的把护卫遣了回家。”

“原来如此。”李长安一本正经的点头,“反正顺路,不如我送姑娘回去。”

刘雨星愕然的望着他——李府跟妙手堂有顺路吗?我怎么不知道?

不过,他深知李长安的性子,知道此时不能拆台,是以,没有做声。心里只觉得好笑:有其父就有其子。小小年纪跟姑父一个德性,见到好看的女人,就挪不动腿。也不看人家姑娘同不同意……

“如此,有劳李公子了。”粉衣姑娘竟然顺水推舟,同意了!

刘雨星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不一会儿,李长安乐癫癫的招呼管家从自家大马车上解了一匹马下来,骑马护着妙手堂的那辆小马车,扬长而去。

刘雨星在原地愣了好一会儿,无奈的爬上马车。

陈虎从树后现身出来,心道:这位吴姑娘到底是沈云的什么人哪?三言两语就让旁人给勾走了!

要不要告诉沈云呢?他想了想,撇了撇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今天什么也没看到。

好吧,他承认,其实看沈云不顺眼的,并非只有李长安一个。他就搞不明白,沈云那小子有什么好的。偏偏峰哥,还有他堂哥,都要捧着他。

不就是得了大帅府的一纸荐书吗?鬼知道他是偷来的,还是骗来的!

想到这里,他决定下次放假的时候,好好查一查妙手堂。

也许从妙手堂入手,能找出沈云的真正靠山。我倒要看一看,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头!哼,千万不要让我知道他是个骗子。他如是在心里对自己说道。

回到药谷后,陈虎果真是守口如瓶,只字不提。

七天的挂果期终于即将过去。沈云和秦峰他们的药田因为肥料足,挂果期间,水也浇得透透的,所以,长势喜人。不但其他弟子过来观看,而且还得到了永安副教使他们的关注。

第七天傍晚,永安副教使带着罗师尊他们几人,视察过他们的药田后,当众宣布:除去上交任务的红珠果,余下的,药院都以高于市面行价两成的价格收购。

周边的弟子们立刻投来火辣辣的目光。

“好好种药。”永安副教使鼓励道,“以后,只要上等药材,药院都会以高于市面行价的两成收购。”

沈云的心算很快,心思一转,立马算出:除去领种子的银钱等成本,这一次,他能净赚一百来两银子!

加上身上的现银,明年的学费凑齐了!

如果不是永安副教使,还有几位师尊在场,他好想跳起来欢呼。

秦峰他们的喜悦之情,一点儿也不比沈云少——药院高价收的药材,他们是头一份!

就在这时,一个杂役噌噌的跑了过来,大声嚷道:“沈云!谁是沈云!督教大人传召,令你速去训诫处,不得有误!”

口气甚是不善。

训诫处!那不是处置犯错弟子的地方吗?所有人都难以置信的看向沈云。就连永安副教使和罗师尊等人也是愕然。

“是。”沈云也是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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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八章 吴宝丽死了

训诫处独门独院,位于一处僻静的小树林里。

沈云被杂役直接带进了右跨院的一间小屋子里。

屋子不大,窗户只有一尺见方,小小的。两个角落里各立着一根黄铜灯柱,点着婴儿手臂粗的牛油蜡烛,将屋子里照得亮亮的。

除此之外,只有屋子的正中间摆着一张大大的长木桌。

因为督使大人和另外两人并排背对着门,站在长木桌前,是以,沈云进门时的匆匆一瞥,只看到了一角白麻布。

不过,看到督使大人,他的心里顿时腾起不祥之感。无他,督使大人行事很低调,仅仅是在开讲的头一天公开露了一次面。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能让督使大人出面呢?沈云心里不由打起了小鼓。

而督使大人听到脚步声,转过身来,问道:“你是沈云?”

声音冷冰冰的,比冬天的寒冰还要冷硬。

“是。”沈云抱拳行礼,“弟子沈云见过督使大人。”

督使大人受了他的礼,复又转过身去:“你,认得桌上的死者吗?”

死者!沈云吓了一大跳,错愕的抬起头。

另外两人闻言,各自挪开身子,避让到一旁。

于是,沈云看清楚了:长木桌上躺着一具纤巧的尸身。白麻布盖住了大部分,露出一头湿淋淋的长发、头,还有两个裸着的肩膀。

目光停留在那张灰白的小脸上,沈云不由轻呼出口:“啊……”

督使大人冷哼:“你果然认得她。”

什么意思?沈云心里怪怪的。不过,此刻,他更关心的是:吴家丽怎么死了?她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阁大小姐,尸身怎么会出现在药院训诫处的小屋子里?

“是,弟子认得她。”他没有否认,也无须否认。

“她是谁?”督使大人又问道。

沈云如实以对:“妙手堂东家的幼妹,吴家丽。”

“你和妙手堂是什么关系?”

“弟子入读武馆以前,曾在妙手堂做过半年的学徒。”

“你怎么认得吴家丽的?”

“弟子当时在库房做事,有段时间,吴大小姐也去库房学认药。”

……

督使大人的问题一个紧接一个;而沈云也是答得飞快。

见他答得滴水不漏,督使大人的冰山脸终于挂不住了。他皱紧眉头,一双锐眼紧盯着沈云,冷不丁的问道:“你是怎么把人带进武馆的?”

沈云不假思索的否认道:“没有,弟子从未带她进武馆。”答完之后,他意识过来,脸上尽是震惊之色,心道:为什么督使大人会如此发问?难道怀疑我是凶手吗?

督使大人看得真切,脸上的神色稍稍变缓,不紧不慢的说道:“说一说,你最后见到吴家丽是什么时候。还有,上次放假,你都在做什么,有谁能证明你。”

“是。”沈云深吸一口气,竭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一五一十的回答了。

督使大人静静的听完,抬眼看了一眼站在左手边的那位络腮胡子。

后者收到,急匆匆的走了。

不用说,肯定是去找袁峰他们几个核实。

而督使大人和右边的那名白袍青年男子则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沈云。

有道是:平常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沈云没有说谎,自然是不怕他们去查证的。是以,顶着他们俩的目光,亦是镇定得很。

督使大人略作沉吟,说道:“沈云,有人举报,说是昨天正午时分,曾在你的水田边看到过吴家丽。还有,尸体也是在你的水田里发现的。所以,你与此案暂时脱不了干系。从现在开始,你被拘禁了。等查明真相,证明你与此案无关,才能放你离开。”

“可是,弟子自从离开妙手堂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她。”沈云不服,抬头反驳道。

“你能证明她不是你杀死的吗?”督使大人从鼻子里哼道。

沈云想了想,好象他并不能证明。

“我……”他一时语结,不甘心的辩驳道,“可是,也没有证据能证明,她是弟子杀死的啊。”而且,刚刚他也看得出来,就连督使大人自己也不相信他是杀人凶手。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把他关起来?

“没错。正因为我们没有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是你杀死了她,所以,你才只是被拘禁。”督使大人挥手,“带下去。好好看起来。”

“是,大人。”白袍男子领令,大步走到沈云面前,“沈云,你是自己走呢,还是我带你下去。”

简直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降!沈云无奈:“我自己会走。”不过,他还是不甘心,梗着脖子问道,“督使大人,能让弟子看看尸体吗?”

督使大人有些意外,讶然问道:“你学过杵作?”

“没有。”沈云答道,“弟子……”都要坐黑牢了,他至少得知道人是怎么死的吧!

“那你看什么!能看出来什么来?”督使大人毫不客气的打断道。

白袍男子扯起一边嘴角,笑道:“请吧。”

沈云没办法,只能抱拳告退。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今晚没有月亮,夜空黑压压的,连星子也不见一个。小院里黑不隆咚。偏偏脚下的路还是用鹅卵石铺成的,高低不平。还好沈云的目力极佳,跟在白袍男子后头,不至于被突起的小石子绊住。

他被带到了对门的一间小屋子里。

这屋更小,只有刚才那屋的一半大。没有窗户,里头黑漆漆的。

沈云瞪大眼睛,隐约看到对着门有一张小床。

“进去。”白袍男子站在门口,直接推了他一把。

沈云不曾防备,打了一个踉跄,“扑腾”跌在小床上。

硬板床!床上光秃秃的,不要说被褥,就连稻草都没有一根。

“这里是禁闭室。”白袍男子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你老实在里头呆着,不要妄想逃跑。”说着,他抬手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一经发现,杀无赦。”

沈云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他是冤枉的,真的没有杀吴家丽!为什么要把他当杀人犯关起来!

白袍男子撂下话,就要关门离开,突然又象是想起了什么,转过身来,笑道:“哦,你想知道,人是怎么死的,对吗?”

沈云不由盯住了他。

“五脏六腑都被掏空了。抛尸水田里。”白袍男子摇摇头,“真是凶残。”

“哐啷”一声,关门,上锁。

好比是掉进了无边的黑洞里,沈云抱紧双肩,只觉得毛骨悚然。

他没有想到吴家丽死得这么惨。因为先前看到尸体时,他觉得其神色还算安详,只是略有浮肿罢了。

五脏六腑全被掏空了!难道又是僵尸所为?

还有,督使大人提到的举报人到底是谁?

沈云抱着双膝,缩在小木床的一角,想到头疼,也想不明白。不知道过了多久,最后,他叹了一口气。

事发突然,他根本就是措手不及。唯今之计,只能既来之,则安之,耐心等待。

在沈云跟着杂役离开后,永安副教使意识到不对劲,随即赶到训诫处询问。

他被请到大厅喝了一会儿茶。督使大人步履匆匆的走了进来,抱拳说道:“永安道长,稀客。”

永安副教使放下茶盅,起身回了一个道礼,开门见山的问道:“祁大人,贫道今日是为沈云而来。请问,他犯了何事?”

在鸿云武馆里,总共有六位督使大人。他们都是贝大帅亲自派下来的军中亲信,直接听命于贝大帅,不受馆主和各部的总教大人辖制。

他们有自己的人手和院落,明面上,负责训导众弟子。然而,实际上,贝大帅派他们来,也有督察三部六院之意。

也就是说,从某种意义上,他们代表着贝大帅。

鸿云武馆是贝大帅一手创立起来的。馆主大人,以及诸位总教大人,副教使大人,还有教员们都是他重金聘请或者招募而来的。说白了,都是雇员,只是职位、待遇各有高低罢了。

是以,馆主大人见了各位督使大人,也要礼让三分。永安副教使自然更甚。今天如果被带到训诫处的不是沈云,换成药院其他弟子,他才不会巴巴的跑这一趟。

督使大人闻言,挑眉轻笑:“哦,道长很关心沈云。”说罢,伸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请。”

两人在主客位上,分别坐下来。

永安副教使也不瞒他,直言相告:“没办法,玉宁师姐再三托付,贫道不能不走这一趟。”接着,他道出沈云当日入读药院的经过。

“竟然是李大人亲自举荐。”督使大人感到十分意外,“某几次见到李大人,也未曾听他提及过。”玉宁道长甚是关心沈云,几次派贴身侍女过来传召沈云,自然逃不过他的眼。是以,他一直以为沈云是玉宁道长的后辈子侄。至于那些流言,他知道是无稽之谈,从来都是不信的。

永安副教使呵呵。他与李棠素未谋面,不好评说。

不过,李大人的名号真的很好用。督使大人不再旁敲侧击,探他口风,简要的道出案情。

永安副教使大吃一惊:“怎么会这样!”

旋即,他连连摇头,十分肯定的说道,“凶手不可能是沈云。他们几个的红珠草种得好,这些天,贫道一直都有留意。从进入挂果期开始,沈云就没有离开过药院。贫道愿为他担保。”

第一一九章 魔气

“本来有道长担保,我们是应该即刻放人。而且,某也相信,沈云不是凶手。”督使大人面现难色,“因为这已经不是武馆的第一起命案了。”

永安副教使愕然:“还有其他命案?”天哪,这些人瞒得可真紧。他天天呆在药院里,竟然毫不知情。

督使大人伸出三根手指头:“这是第三起。不过,前面两起,死者都是武馆的婢女。三名死者被害的手法极为相似。”

“都是怎么死的?”永安副教使忍不住问道。

督使大人起身:“吴家丽的尸体还没有挪走。这样吧,请道长移步,指点我等一二。”

永安副教使客气的说了句“不敢”,跟着他一道去了右跨院。

仔细的察看过尸体,永安副教使正色道:“贫道以为是魔修所为。”

督使大人只是高阶武者,非修行之人,对魔修知之不多。是以,他虚心请教道:“请道长不吝赐教。”

永安副教使当即掐了一个指诀,指向尸体那空空如也的内腔,轻喝:“现!”

一圈黄绿色的亮光自他的指尖迸出,落在尸体之上。须臾之间,象水纹一般泛开。

刹那间,血色的内腔里,隐隐现出淡淡的黑气。

“祁大人,请看,这些黑气就是魔修留下来的气息。”永安副教使继续说道,“从残留的气息来看,死者至少是在三天之前遇害的。所以,举报者绝对是在说谎。他不可能在昨天正午还能看到死者出现在沈云的水田边。”

督使大人完全不能辩驳。想了想,问道:“道长,这样的黑气能残留多久?”

“魔气很难消散。如果不是刻意处理,通常能持续一月之久。”永安副教使答道。

督使大人的眼睛亮了,抱拳请求道:“劳烦道长再出手,帮我等查验一下另外两具尸身。”

“本是武馆之事,贫道义不容辞。”

禁闭室。

沈云蜷缩在硬板床上,睡得迷迷糊糊。突然,强光逼过来。他猛然惊醒。

唔,禁闭室的门开了。

金灿灿的阳光将小小的屋子照得亮堂堂的。

有一道白色的身影立在门口:“沈云,你可以走了。”

沈云揉着眼睛,看了好一会儿,才认出来:这人是昨晚将他推进禁闭室的那名白袍男子。

不是在做梦!他有些恍惚:“找到真正的凶手了?”训诫处好生厉害!

白袍男子有些不悦:“没有。是永安道长亲自为你担保。记住,在抓到真凶之前,你不得离开药院,随时听候传唤。还有,凶案之事,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半个字。”

“是。”沈云没想到竟然惊动了永安师尊,当下对其感激不已。

出了训诫处,他直接去院里找永安师尊道谢。

不想,扑了个空。

一名杂役告诉他:“大人清晨回来过一趟,嘱咐小的,若是沈公子过来,便转告您,速速回去,摘取红珠果,莫误了药时。”

“是。”沈云真正的松了一口气。永安师尊只字不提吴家丽被杀一事,说明完全相信他是清白的。

有训诫处二话不说就抓人的行径在前,永安师尊的这种信任,令他甚是感动。

回到药谷,远远的,他看到自己的药田里有几道忙碌的身影。

是袁峰他们!在帮他摘红珠果。

沈云顿时感觉眼里发热,连忙揉了一把脸。

这时,袁峰他们也看到了他,齐齐放下手中竹篮,疾步迎了上来。

“云弟,回来了!”

“就知道会没事的。”

“没事就好。”

他们围着他,皆喜笑颜开,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沈云心里暖洋洋的,哑声道谢:“我很好,多谢大家。”

陈虎忍不住问道:“云弟,训诫处到底为了什么传召你?”

“哦,也没什么事。”凶案非同小可,又有白袍男子的警告在前,沈云自然不敢泄露丝毫,道出心中打好的腹稿,“他们觉得铺子那边的账目有点问题,传我过去核实。”

众人皆露出“原来如此”的神色。他们都知道,他是杂货铺子的账房先生。查账这种事,当然头一个要找的就是他喽。

陈虎长吁一口气:“原来是查账啊。吓了我们一大跳。”

“现在已经查清楚了。账目没问题。”沈云摊开双手,“所以,就放我出来了。”

陈龙笑嘻嘻的攀住他的肩膀:“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昨晚,我亲眼看到,李长安也被训诫处的人带走了。到现在,也不见放他回来。你在训诫处看到他没有?”

“不曾看到。”沈云心中不禁起了嘀咕——这么巧!莫非所谓的举报人是李长安?

就在这时,刘雨星从屋里跑了出来:“沈兄!”

陈龙撇撇嘴,松开沈云,小声说道:“准是来跟你打听消息的。”

说话间,人已到了跟前。

果不其然,他头一句问的便是:“你在训诫处看到长安了吗?”

沈云如实以对:“没有。”事实上,他也很好奇李长安为什么会被训诫处的人带走。是以,反问道,“他怎么了?”

刘雨星黯然:“不知道。昨晚,训诫处也是过来一个杂役传召他。说是督使大人传召,令他速去,不得有误。情形和你那时是一模一样。”顿了顿,又问道,“所以,沈兄,我冒味的问一句,训诫处为什么传召你?”

沈云看着他:“应该不一样。我是因为铺子里闹了点误会,才被传召。现在,误会解开了,训诫处便放了我回来。”

“对不起,是我太着急,多有得罪。”刘雨星连忙抱拳道歉。

“无事。”沈云冲他摆了摆手,“刘兄也不必太着急。训诫处是讲证据的地方。要是查清李兄无错,定会放他回来的。”

“是是是。”刘雨星讪笑着,跟众人抱拳,“不好意思,各位,打扰了。”说罢,又快步回了屋子里。

陈龙耸耸肩,轻叹:“这位早晚得被他表弟拖累死。”

袁峰收回目光,回头对沈云笑道:“云弟,我们帮你收了红珠果,今天就跟你去膳堂吃午饭了,好不好?”

“好啊,应该的。”沈云爽朗的应下。

“都听到没有?”袁峰看向众人,“沈贤弟请客。我们早些摘完,早些去宰他一顿狠的。”

“对,狠狠的宰他一顿。”众人笑嘻嘻的积极响应。好象训诫处传唤之事从未发生过一样。

沈云看到他们灿烂的笑脸,心中的晦气一扫而光。

以前在郑家庄的时候,郑伯常说,人要诚实,不要说谎。不然,一个谎言,要更多的谎言去圆。

他说的一点儿也没有错。这不,沈云吃过午饭,不得不去一趟杂货铺子——他相信袁峰他们几个不会乱说。但是,刘雨星就不一定了。谁知道他会放出什么样的流言出去?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在流言未出之前,他还是先去铺子里解释一番为上策。

好吧,事实证明,余头的消息不是一般的灵通。

“先生,知道是谁举报了你吗?”看到他,余头将他拉到里屋,压低嗓子说道,“就是住你旁边的,那个叫做李长安的小子!”

沈云大吃一惊,也沉声问道:“余头,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余头拈着胡子尖嘿嘿:“我在训诫处有两个熟识的老兄弟。先生不是有一个玩得要好的朋友,叫袁峰吗?昨儿,天将黑的时候,他跑来铺子里报信,说先生被训诫处的人带走了。我一听,就赶紧的去找了我那俩老兄弟打探情况。”

沈云听得两个眼角直抽抽——昨晚,峰哥已经来过铺子里了。以他的聪慧,不难猜出自己在撒谎。

想到这里,他很是庆幸:还好,峰哥是个聪明人,没有当众揭破我的谎言。

余头瞥了一眼窗子外面,叹道:“打听到是什么事之后,我又惊又吓,赶紧去找苏老三。他以前曾在祈大人手底下当过差,兴许能说得上话。不想,先生吉人天相。我们再到训诫处的时候,听说永安道长已经给先生做了担保。不过,祈大人有他的考量,特意吩咐要留先生一宿,到今天早上放人。”

“多谢您和三叔替我奔走。”沈云感激的抱拳。

余头按住他的手,嗔怪道:“又没帮上什么忙,先生莫折煞我。”接着,他又爆料,“督使大人现在是怀疑李长安脱不了干系。呃,我听说,他有个表哥,形影不离的,也是院里的弟子。在放假的头一天,吴家小姐在山门处出现过。这俩人都过去和她搭了话。最后,还是那个叫李长安的骑了马,护着吴家小姐的马车离开的。还有,第三天下午,他们兄弟俩是另外一名女弟子一起回的武馆。我怀疑,那名女弟子就是吴家小姐。”

沈云讶然:“这些,都是训诫处查到的?”

余头摇头:“不是。守山门的唐爷,就是独臂的那个,我以前的小队长。这些都是他亲眼看到的。我觉得这些对先生有用,考虑了一个晚上,上午的时候,跟训诫处的老兄弟点了水。先生莫要怪我多事。”

“怎么会!”沈云再次道谢。接着,又跟余头直言自己拿铺子里的账目做幌子的事。

余头完全没把它当回事:“我会跟谷雨他们几个套好话的,先生只管放心就是。”又道,“那事,先生也不用再担心。我那俩老兄弟都打探到,与先生没有干系。不过,这种事,难免会有波折变故。我托了他们盯紧些。有什么事,他们会立刻报信的。”

一时之间,沈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唯有长揖到底,以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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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零章 终得问

应该是余头点水之效,下午的时候,刘雨星也被训诫处的人带走了。

对此,陈龙又发了一通感慨:“果然,他被李长安那个祸害拖累了。”

与沈云不同,李长安和刘雨星被带走后,隔天没有被放出来。相反,他们俩有如泥牛入海,完全没了音信。

陈龙最是好奇,私底下跟大家八卦:“他们俩是犯了什么错,都被关三天了!”

头一次开讲时,永安师尊宣读了武馆的各项规矩,其中自然也包括了惩戒条例。禁闭三天,是不轻的处罚。

袁峰敲了一下他的头:“你很空闲,是不是?今天练了多久的剑?你不怕完不成任务,给玉宁师尊丢脸了?”

一提起这茬子事,陈龙便好比是吞了一大把黄连,满脸苦相:“我去练剑……”紫云剑法,不是一般的难,而是越练越难!

“龙哥,一起吧。”陈虎他们三个也接了剑术考试任务,认命的跟他一道去练剑。

留下沈云与袁峰相对一视,很不厚道的笑了。

李长安与刘雨星的人缘并不是很好。众弟子议论了几天后,注意力转移到了新的任务上。渐渐的,没有人再提及他们俩。

当然,沈云是例外。

又过了两天,余头悄悄的向他透露,凶案有了新的进展——守山门的唐爷那天没看错,吴家丽确实是假冒武馆女弟子,跟着李长安他们俩混进的武馆。督使大人派人去问过吴家丽的生母,也就是吴老太太。从她的嘴里得到了证实。

“这俩小子不是玩意儿,打着先生的幌子,骗了吴家母女。那吴老太太也是枉为人母,作践自己的亲生女儿。”余头愤愤不平的“呸”了一口。

沈云听得一头雾水:“余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吴家大小姐,他确实是打过一段时间的交道。但是,吴老太太,他根本就没有见过啊。

余头看了沈云一眼,突然意识到:别看先生做事老练,到底还是个十来岁的娃娃。

吴家老货的腌脏心思,先生小小年纪,怎能猜得到?

舔了舔嘴唇,他干巴巴的避重就轻:“唔,吴老太太想跟先生攀亲。李长安他们俩自称是和先生很要好的师兄弟,答应吴老太太把吴家大小姐带进武馆找先生。”

“他们真是疯了!武馆明明有规定……”沈云拧眉,“这事,吴老板,也就是吴家大小姐的兄长,他知道吗?”

至于攀亲,他选择性的漏过了——攀亲是怎么一回事,他当然知道。就是找媳妇呗。在没闹叛兵之前,拴子哥曾去邻村相过一回媳妇。那次,他作为男方的亲友,也跟着一块儿去了。他一点儿也不喜欢吴家丽,才不会相上她呢。

呃,大仇未报,九姐也没有找到,他怎么有心思去相媳妇?再说,他家跟族长爷爷家是不一样的,没有十来岁就攀亲的传统。

余头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先生果然还小,没开窍呢,听不明白里头的弯弯绕绕。

他摇头:“半个月前,吴老板外出进货,至今未归。应该是不知情的。”

“人不是他们俩杀的吧?”沈云又问道。他是看两人不顺眼。但是,也很难相信,两人是如此丧心病狂之徒——不管是杀人灭口,还是栽赃降祸,也不至于杀了人之后,还要掏空五脏六腑。

“祈大人那边还在继续追查,没有最后定罪。”余头答道,“现在可以肯定的是,这桩案子与先生完全没有干系。”他的两位老兄弟只是做事的底下人,只能打探到一些边边角角。真正的内幕,他们也接触不到。

沈云却没有终于洗尽嫌疑的喜悦——听了吴家丽的死因,他觉得以后再也做不到与吴老板一起快活的吃席面了。

吴老板之为人,很对他的脾气,可以说是他来省城交到的第一个朋友。

真是可惜。

吴家丽之死,最终还是被捂住了,没有在武馆传开。

听余头爆料,此案蹊跷得很,查不到凶手;李长安家里在省城有些势力。吴家为贱籍,奈何不得,只能吃下哑巴亏。白折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不说,还要为家里的女眷名声着想,花了一大笔钱财,恳请李家隐下此事。

凶案就这样不了了之。

半个月后,李长安和刘雨星成为了武馆最先被劝退的弟子。原由是:私带家仆混进武馆。

一时之间,所有弟子皆引以为戒。

沈云在心里又郁闷了一把——他猜测凶手肯定不简单。余头说,祈大人行事铁面无私。所以,训诫处必定是查出了一些什么,不然也不会如此轻易的放了李长安和刘雨星。可是,他的实力太弱,被冤枉的关了一晚禁闭室,却连知晓真相的权力都没有。

这已经不是他头次碰到这样的事:牛头坳村被屠、仙符兵杀良冒功、阿明被挖心……哪一桩不是如此?

沈云扼腕:只要我没有变得真正强大起来,永远都只能任人鱼肉!

怎样才能变得强大起来呢?

眼下的他,唯有紧紧抓住难得的学习机会,努力充实自己。

什么是道?我一定要找到答案!

一次听讲,教拳术课的钱师尊貌似随意的提了一句,建议大家要多多读书,读各种书。因为书中有大义,有救世良方。

只是一句闲谈,大多数的弟子都没放在心上。然而,沈云却听到心里去了。从此,他往借书间跑得更勤了。不再局限于那些药材方面的书,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在一年之内,读完借书间里所有的书。

他几乎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放在了看书上面。不管看得懂与否,他如饥似渴的翻阅着那些书,希望能从中找到答案。

如此过了一个来月,永安副教使有些忍不住了,传唤他过来询问:“沈云,本座观你近来借书,怎么散漫得很,一味只是贪多,毫无章法、目的可言?”

因着上次担保之事,沈云曾求见过他好几次,但是,每次都没能见到人。眼下,终于见着人了,沈云首先道了谢,然后如实以对:“回禀永安师尊,弟子听钱师尊教诲,要多读书,读各种书。因为书中有大义,有救世良方。所以,弟子决定争取在一年之内读完借书间里的所有书。”

永安副教使很是意外,没想到此子竟是个胸有沟壑的:“你想从书中找出大义,还是救世良方?”

一个大胆的念头象流星一样,划过沈云的心里——永安师尊是修道多年的高人。也许他能告诉我答案!

于是,他鼓足勇气,壮着胆子答道:“弟子想从书中找到道。”

“你想修道?”永安副教使几乎惊落了下巴。如果他没有记错,沈小子是没有灵根的凡人。

沈云完全豁出去了:“弟子想知道,什么是道。”

“你怎么突然生出这样的疑问?”永安副教使好奇极了。六岁开始修行,至今有一百二十多年。他还是头次从凡人嘴里听到这样的问题。看着眼前之人稚嫩,却一本正经的脸庞,他头一个想的是:什么是道?绝不是此子的自然之问,而是背后有人教他的。

再一想到玉宁师姐对此子的关注,他有些明悟——也许玉宁师姐关注的并非此子,而是此子背后之人。

那人是谁?是大帅座下的得意干将李棠,李大人吗?

但是,据他所知,李大人也是金丹真人,并且,修为和资质皆高过他。为什么李大人不直接提点沈小子呢?如果是因为沈小子没有灵根,修不了行之故,李大人又为何会如此引导呢?岂不是自相矛盾?

莫非想引导沈小子入道的,另有其人?而那人的道行有限,无法引导沈小子,或者是中间出了什么变故,不得不撒手?

想到这里,他的好奇心大盛,不禁身子微微向前倾。

果不其然,沈云的回答道:“此问出自弟子的一位先辈。先辈一生四处游历,只为找到答案。然而,未能如愿。弟子很想知道,先辈为什么会如此执着,耗尽一生,只为寻找一个答案。”

哈,真的不是李大人!永安副教使的眼里闪过一道精光:“沈小子,你的那位先辈是修行者?他和你一样,也没有灵根?”

师父生前反复叮嘱过的,不能在人前道出青木门。沈云一直牢记于心。是以,闻言,他故作懵懂:“弟子不知。先辈一生漂泊,居无定所。弟子也是偶然遇到先辈,只有数面之缘。先辈寡言,不曾跟弟子说起这些。”

永安副教使听得明白,心道:这就解释得通了。

修行之人,四处云游,是常有的事。沈小子提到的先辈,说不定是一名散修。因为没有悟道,所以,其修为一直锢于筑基,不得凝丹。此修四处游历,以图一朝悟道,冲破瓶颈,凝结金丹。可惜,他失败了。在天寿将尽之时,此修偶然碰到了沈小子。他不是真要引导沈小子入道,而是身消道殒在即,心有不甘的自问。说者无意,听者却有心。沈小子被他的执着所打动,牢牢的记住了这个问题。

仙凡有别。身为凡人,能遇到修行之人,也是沈小子的一番机缘。

修行之人行事,讲究随缘。永安副教使吐出一口浊气,有意为沈云解惑。即便是后者是一个没有灵根的凡,注定此生不能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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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一章 与你共勉

“道是万物之本。世间的一切始于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永安副教使尽量说得浅显一些,“道,无处不在,不生不灭,无形无象。”

沈云却有如云山雾罩。好吧,永安师尊说的每一个字,他都懂。然而,这些字连在一起,他却完全不知所云。

道,到底是什么?他还是没听明白。

永安副教使见状,叹了一口气:“修道随缘,仙缘天定。沈云,你是没有灵根的凡人,注定此生与道无缘。所以,莫要强求。安心完成你的学业,方是正道。”

好吧,这一句,沈云听懂了,当即问道:“永安师尊,弟子请教,正道是何解?是否是道之一种?世上有多少种道呢?”他素来有自知之明。如果世上真有很多种道,他也不敢奢求过多,只求取其中一道足矣。

怎么这么犟呢?完全不听劝啊。永安副教使快被他气笑了,耐着性子解释道:“此‘道’非彼‘道’,岂能混为一谈?你问本座,世上有多少种道?道法之玄妙,本座至今也只是管中窥豹罢了。常言,道法三千,那是虚指。本座以为,道无处不在,不可计其数。”

沈云不在乎道法有多少。他只要知道其中之一,足矣。当即,张嘴欲再问。

不想,永安副教使却挥了挥手:“沈云,多说无益,你且退下罢。”

因为我没有灵根,所以,永安师尊不想与我多费唇舌。是这个意思吧?沈云意会过来,心中的兴奋一扫而光。他沮丧极了,却也只能行礼告退。

待他走出了屋子,永安副教使摇头,伸手揉了揉一边的太阳穴,心道:我真是疯了。竟然跟一个没有灵根的凡人小子论道!

传出去,肯定会沦为笑柄!这张老脸休想挂得住。

所以,他决定了,今日之事,绝对不能道与旁人听。本来,在此之前,他准备向玉宁师姐说一说沈云读书贪多之事,现在,他怕不小心泄出今日之糗事,也决计作罢。

而沈云回到自己屋子里后,越想越不心甘——紫瑛前辈明明说得再清楚不过,凡人是能修行的!且修到高阶,不会比有灵根的修士差。我凭什么不能问道?

就象武者有等级一样,他猜测,修士也是有等级的。并且,他深信紫瑛前辈的道行远远高于永安师尊。

所以,一定是永安师尊错了。

但是,错了又怎样?永安师尊固守灵根之见,根本就不愿与他多说。他能奈之何?

躺在床上,他反复咀嚼着永安师尊关于道的那番解答。

他大概能理解的是,永安师尊先是解答了什么是道,其次说出了道的形态。

前面那一句,“万物之本”、“一切始于道”,好笼统。

而“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更是难解。

沈云想破头,还是不知是什么意思,只能跳过。

后面那一句:道,无处不在。

好吧,这半句,是他唯一能听得懂的,应该是说世间处处都有道法。

但是,“不生不灭,无形无象”又是个什么鬼?

沈云琢磨了一个下午,头大如斗,惆怅的仰天长叹:“世上真有这样的存在吗?”怪不得太师祖终其一生,走遍万水千山,也未能找到答案。师祖、师父亦是如此。

不过,此番也不是没有收获——太师祖四处云游,是寻找答案的一个途径;他通过读书,在书中寻找答案也是办法之一;而直接请教师尊们,更不失为一个法门。

接下来,向谁请教呢?

沈云将开过讲的几位师尊在心里过了一遍,决定去请教钱师尊。

按理说,几位师尊里,道行最高的应该是玉宁师尊。然而,有了永安师尊对凡人问道的态度在先,沈云不再敢冒冒失失的去请教玉宁师尊。再说,玉宁师尊身为武院之教使大人,也不是他想求见,就能见得到的。

三天后,又到钱师尊的拳术课开讲。

这天,沈云一反常态,早早的赶到大礼堂,占了最前排的位置。

待钱师尊讲完,起身欲走出凉亭。

沈云一个箭步冲上去,在凉亭下面,抱拳大声禀道:“钱师尊,弟子沈云心中有惑,请您赐教。”

刷,所有弟子全看了过来。虽然师尊们都有说过,如有疑问,可以询问。但是,师尊们来去匆匆,而弟子们也畏于师尊们的威严,不敢贸然开口。沈云此举,在药院里,是头一回。

袁峰等人因为来得晚,都坐在平常坐惯的位置上,没有与他坐一处。闻言,几人面面相觑,意外之极。

陈虎低头,小声嘀咕道:“怪不得他今天早早的赶过来,一个人坐在第一排。”

言下之意,沈云是有意要出风头。

旁边,陈龙用胳膊肘轻轻碰了他一下。

前面,钱师尊已经走到了凉亭的边上。闻言,他转过头来,看了一眼台下之人,觉得有些印象。于是,撂下一句“跟我来”,和往常讲课结束一样,径直往旁门里走去。

“是。”沈云深吸一口气,噌噌的追了上去。

竟然不让沈云当众提问……众弟子好生失望,小声议论着,也结伴离开。

袁峰收回目光,对众人说道:“沈贤弟一时怕是回不来。我们先走罢。”其实,他也有几处招式一直拿不准,很想当面请教钱师尊。可是,每每看到钱师尊那张黑脸,他就胆怯了。

说来好笑,堂堂袁家的长子嫡孙,居然不敢单独向师尊们提问。

好吧,旁人不知道,在袁家,他袁峰其实是个很尴尬的存在——他虽为长房嫡孙,然而,自六岁起,就被断定为没有武学天赋。如果不是母亲只有他一个儿子,且母族势力不弱,他早就两个武学天赋过人的庶弟挤兑,嫡枝地位不保。

这一次,能到鸿云武馆学艺,也是两个舅舅一力促成的。不然,按照一家之主,爷爷的安排,他要和其他房的庶弟们一起去铺子里学着做事。

袁峰从小就知道自己的处境。是以,他看上去大度随和,实际上,却是敏感又自卑,做起事来,往往优柔寡断。

同样是武学天赋平平,沈云却象是一道阳光。他虽然年纪小小,却行事果敢,自信自强,又不失亲和之力。

这是袁峰十四年的生命里,不曾出现过的暖色。与之对比,他更深一步的认识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阴霾,不由自主的想靠近——原来,没有武学天赋并不是罪孽。我也能挺直腰杆,理直气壮的活着。

只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功。多年来养成的自卑与怯弱,岂是短短的数月就改掉的?

袁峰握了握拳,暗下决心:嗯,下一次,我也要象沈云那样,大胆的问出来。

沈云跟着钱师尊走过旁门,才知道,原来门后有一栋小木楼。

钱师尊将他带进了一楼的一间屋子里,自个儿径直走到窗前的长榻边,随意的坐下。指着旁边的一张方杌子:“你坐。”

“是。”沈云过去,侧着身子坐下。

“你叫沈云?”钱师尊看着他,“你好象领了拳术考试任务。”

“是的。”沈云应道。

“唔,你想问什么?是担心完成不了任务吗?”钱师尊不由打量起他来。

“弟子想请您赐教,什么是道。”听了钱师尊好几次讲,沈云认为钱师尊是个爽利之人,是以,开门见山,直接发问。

“滋——”,钱师尊吸气,换了个坐姿。两个手掌撑着自己的两个膝盖,探身问道:“什么是道?”

“是的。”沈云再一次点头。

钱师尊眨巴眨巴眼睛,抿紧双唇,良久,答道:“沈云,这个问题,你应该去问那些修道之人。”

沈云讪笑:“弟子曾请教过永安师尊。永安师尊也做了解答,但是,弟子听不明白。想再问,永安师尊说,弟子没有灵根,多说无益。”

钱师尊点头:“确实是。永安道长能为你答疑,已经很难得了。换作大多数的道人,他们不会与我等凡人论道。”

挠了挠头,他接着说道,“什么是道?沈云,我也不知。没法回答你。不过,很多年前,我曾听过一位大武宗提及过,以武入道。那位大武宗也是凡人,五年前,我偶然又听到了这位大武宗的一则传闻,说是去了仙门修道。可见,凡人应该是能修道的。是以,这些年来,我在武学之上更加用心,希望也能有朝一日,和那位大武宗一样,以武入道。”

唔,钱师尊的话,容易理解得多。沈云恍然大悟:“您的意思是,弟子练到大武宗,有可能找到答案?”

钱师尊点头:“我以为,入了道,自然就会知晓什么是道。”

大武宗!武者的最高境界!世上又有几人能练到大武宗之境?青木门里,资质最好的当数太师祖。他老人家苦练了一辈子,也远不能及也。沈云只觉得头皮阵阵发麻,弱弱的说道:“弟子的武学资质……”

钱师尊翻眼:“沈云,你的劲风拳练得如何了?前面五招,打给我看看。”

“是。”沈云连忙起身。将方杌搬到一旁,挨着墙边放着,他走到屋中的空地中间,依令打出劲风拳的前五招。

钱师尊先是不在意,看了他的开拳之后,眼中现出惊讶之色。貌似脸也没有之前黑了。

待他五招打完,钱师尊不知不觉之中,又换了坐姿。他大刀金马的坐在榻边,正色道:“沈云,你以前学过拳?”

沈云老老实实的点头:“是的。”

“难怪你武路已成。”钱师尊说道,“你确实武学资质寻常得很。但是,不照样练成了武路。以前,我也是迷信资质之说。然而,年岁越大,越是不信了。相反,我以为,武学,天赋有之,但,主要在于勤奋。沈云,你要相信,勤能补拙,对自己多一些信心。”

“是。”沈云受教。

钱师尊又道:“仙凡之间,有如隔着天壑。岂是随随便便就能越过去的?既然世上有一条凡人修道的路子,而你我又有此志。所以,再难再险,也值得全力一试。沈云,此语,我与你共勉。”

此子虽年幼,但是,他却从此子身上,看到了和那位大武宗一样的勇气与闯劲。

他很看好这个资质平平的小子。

第一二二章 分岐

除了勉励的话,接着,钱师尊指点了沈云一番。

“至刚易折,劲风拳同样也是如此。你的武路已成,拳架已不是问题。现阶段,应该多花一些心思在拳感上。比如说,你不妨寻找一个风口,每天迎风练劲风拳,感受风的刚与柔、进与退,并且,尽量将这种感受带到你的拳脚中来。”

“武者,首在锻体。我观你下盘沉稳,应该是马步功底扎实。但是,光是练下盘,远远不够。你应该还要加入跑、跳、拉伸,还有负重等基本练习。在武院的库房有一本书,叫做《初级锻体术》,你可以领一本出来。每天照着书上的法门锻体。”

“另外,武者当内外兼修。你不过十来岁,就能形成武路,肯定是有内功心法的。继续坚持练习下去。”

“还有,我虚活几十年,越来越发现,很多道理都是相通的。所以,读书真的很重要。沈云,多读些书,读各种书。书读得多了,你会发现,不知不觉之中,你懂得的道理就多了。这些道理积累到一定程度,会让你有如胸怀明镜对于武学的领悟更加深刻。”

最后,他对沈云说,每天的申时,他都会在这间屋子里准备讲义。以后,沈云如果有什么疑问,可以在这段时间里,来这间屋子找他。

“通常我是在的。如果不在,定是我外出了。我会在门外留言,写明什么时候回来。你照着留言上所写,改天再过来就是。”

钱师尊的提点实在,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令沈云耳目一新,大受启发。离开之前,他真心诚意的行礼,道了谢。

此时,已经到了饭点。

小木楼的右边有一条林荫小道,直接通向膳堂。沈云按照钱师尊的指点,从这条小道去了膳堂。

“云弟,这边!”袁峰他们几个刚好点了饭菜,正要开动。看到他走进大厅,袁峰忙不迭的起身冲他招手。

沈云走了过去。

“我们以为你中午不会来膳堂了。”陈龙叫过伙计,拿来一套碗筷递给他,“所以,就没有等你。”

看到大家都两眼亮晶晶的望着自己,沈云主动说道:“我只是跟钱师尊请教拳招,用不了多少时间。”

“钱师尊真的指点你了?”旁边,陈虎吐了吐舌头,“老实说,我不敢接他的任务,除了已经接了剑术考试任务的原因,主要还是看到他总是黑着张脸,心里怕得很。”

沈云笑道:“钱师尊其实挺好说话。我向他请教,他不但认真的指点了我,而且还给了我一些建议。”

“真的?”众人只差没有在额头上写着“我不信”三个字了。

“当然是真的。”沈云很认真的说道,“钱师尊说,要我找个风口,对着风练劲风拳。还有,钱师尊告诉我,武学首在锻体,叫我去武院的库房领一本《初级锻体术》,按照书上的法门锻体。我准备吃了饭就去领,你们要不要一起去?”

“去呀,怎的不去?钱师尊特意提点你的,肯定错不了。”陈虎头一个响应。

洪天宝点头:“钱师尊说的是武学,那么,应该也是适合剑术的。我也想领来看看。”

其他人也都表示同去。

于是,袁峰拍板:“吃过饭,我们一起去。”看着沈云,又道,“关于风口,我知道有个地方合适。每到下午的时候,那里就会刮大风。一直会持续到傍晚。”

“很远吗?”沈云兴冲冲的问道。好吧,进入武馆后,他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练功、做任务上面。除了偶尔跟苏老三他们去打打猎,几乎不再外出。是以,他对药院周边并不熟悉。本来想这几天花些时间去找风口的,不想,问题这么快就能解决了。

“不是很远,就在药谷右边的山腰上。大约有五六里的山路。”袁峰答道,“是一个堆着乱石的小山坡,比较荒凉,平时也很少有人过去,还算清净。”

“太好了。”沈云抚掌,“正合我意。等领了书回来,我们去看看。”

“好啊。以后,我和你一起去那里练拳。”袁峰满口应下。他也领了拳术考试任务。钱师尊的提点肯定也适合他。

陈龙素来好玩,闻言,提议道:“我们都去。以后,就将那处山坡定为我们习武的地方,怎么样?”

“隔着五六里山路,有点儿远……”洪天宝有些犯难。

扶子兴拍了拍他的肩膀:“先去看看地方再说。”

结果,去库房领了《初级锻体术》之后,他们翻开书,看到日常锻体项目里,头一条就是:每天跑十里山路。初练时,可分为两次,每次不少于五里。

“得,我们以后每天都跑着去峰哥所说的那处山坡。一个来回,正好够数。”陈虎快活的说道。

这下,洪天宝也不嫌远了。他满怀希翼的翻着手里的书:“只要有效,不要说天天跑十里山路,就是二十里,我也愿意……”

然后,他说不下去了。因为他看到后面,才发现每天跑十里山路是最容易的项目。后面的那些,一个比一个难。

负重跳石阶五百次、扎马步不能少于半个时辰、攀岩三百尺……

“天帝老爷,这么多!”他惊呼,“还让不让人活了!”

袁峰看书的速度比他要快一些,连忙说道:“后面还写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一个锻体计划,每天至少完成一项,天天轮换着做。只是一项的话,每天最多有半个时辰,就能完成了。”

“这还差不多。”大家都跟着他翻过一页,果然看到书页的中段有写着这么一行字。

沈云合上书:“我们先别急着订计划,等回去看完整本书,再决定也不迟。”

“云弟言之有理。”袁峰也合上书,提议道,“从这里回到药谷,远不只十里路。要不,我们跑回去?”

“那,还去那处山坡吗?”

“改天吧。今天走了好远的路了……”

大家都眼巴巴的瞅着袁峰。

“呃,那就明天下午再去吧。”后者其实也是这么想的。

沈云有点无语。

这点山路,对他来说,根本就算不了什么。但是,袁峰他们家境好,以车代步惯了,脚力没练出来。回到药谷后,他们哪里还跑得动?

罢了,锻体是水磨工夫,需要的是日积月累,不在于一朝一夕。练劲风拳,也是一样。他没有出言反对。

事实证明,袁峰等人还是高估了他们自己的脚力——武院在山的这边。他们才跑到山顶,已然累得手麻脚软,气喘如牛,不得不停下来歇歇脚。

“山路只会更难跑!”想着每天要跑十里山路,洪天宝要哭了。他甩了一把汗,沮丧的从怀里掏出那本《初级锻体术》,随手扔到身后的枯草丛中,“算了,我不练了。反正,玉宁师尊又没有跟我们说。”

“剑术和拳术,可能要求不一样。”陈虎和扶子兴都跟着放弃了。

陈龙不屑的哼哼:“我听说,武院的弟子们每天早上都要从山脚跑到山顶。没跑完的,不许吃早饭。”

言下之意,不管学的是什么,只要是学武,都要锻体。

“他们的武学资质哪是我们能比的?”陈虎嘟囔了一句,“我想学完紫云剑法之后,再锻体。”

陈龙不爽的跟他瞪眼。

袁峰见状,出来劝和:“书上写得很清楚,因人而异。反正你们也快剑术考试了。锻体不急于一时。”

扶子兴乘机将话题岔开:“也不知道是怎么一个考法?我都快愁死了。”

“要不下次开讲的时候,我们也问一问玉宁师尊?”洪天宝提议。

“玉宁师尊不是钱师尊。她的身边围着那么多侍女,只怕我们拦不住人。”陈龙的注意力被成功转移了,不再瞪着自家堂弟。

沈云没有吭声。他想起了钱师尊的教诲:武学,天赋有之,但,主要在于勤奋。

武院的弟子们资质已经强过他们很多,却天天坚持锻体。而他们如果连初级锻体的苦都吃不了,谈什么习武?

是以,他暗下决定:不管他们如何决定,总之,他是一定要尽快订出每天的锻体计划,并且勤加练习,坚持下去。

第二天下午,陈虎、洪天宝和扶子兴果然没有出现。只有沈云、袁峰和陈龙跑着上山,去了那处小山坡。

那是一处石子坡。它的左侧有两块高耸的山岩,中间隔着五尺来宽,形成了一个天然的风口。

陈龙走近前去。风吹得他的衣角打横飞了起来。

“哇,好大的风!”他使劲的打了个哆嗦,裹紧衣服,急忙退了回来,“好冷呢。你们确定要在风口上练拳?我敢担保,只要站上一刻钟,就能冻出病来。”这哪里是练拳!分明是找虐。

谢谢了。他决定暂且放弃,等到明年,天气转暖以后再来。

“我先试试看。”袁峰看得真切,心里很没底。试着走到风口,开始练拳。

然而,只打了三招,他便再也扛不住,狼狈的退了回来:“不行,根本就招架不住。”风吹在脸上,又冷又硬,跟刀子似的,疼!还有,不到十来息,身子就冻僵了,两个腿肚子直打哆嗦。这拳,没法练。

沈云也看出来了,提议道:“你们可以先试着扎马步,把下盘练稳一些。不瞒你们,我已经扎了四年马步。天天坚持,没有间断过。”

陈龙吐出一口浊气,上前伸长臂紧紧搂住他的肩膀:“谢谢你,云弟。”沈云的现身说法,扫尽他心中的沮丧,让他觉得自己并不是那么的没用和不堪。同时,也让他看到了希望——资质差,又如何?只要和云弟一样坚持下去,他也能练出来。

“也只能这样了。”袁峰连夜看完了《初级锻体术》,知道沈云的意见很中肯。

他迫切的想学好武艺,从根本上改变自己在袁家的尴尬处境。然而,正如书上所言,事欲速则不达,锻体并非一日之功。他是真的受不住冷冽的寒风,只能退而求其次,先从最基本的锻体开始。

原来的计划,没有人再提。每天下午,只有沈云独自跑到石子坡,迎着冷冽的西北风练拳。

而六人之中,真正拿出锻体计划,每天坚持下来的,除了他,还有袁峰和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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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三章 无须在意

沈云当众向钱师尊发问请教,开了药院弟子之先。受他的影响,随后,又陆续有弟子在其他讲课之后,站出来请教各位师尊。而师尊们都无一例外,认真回答了他们的问题。

于是,渐渐的,每次讲完课之后,弟子们不再急着离去。越来越多的弟子留下来,向师尊们请教问题。

这天,是玉宁副教使的剑术课。

陈虎终于鼓足勇气,在课后挺身而出,当众向她请教有关锻体的事——天天看到堂兄锻体,他有些坐不住了。

“锻体?”玉宁师尊笑道,“世俗武学确实有锻体一说。不过,本座传授给你们的紫云剑法是上乘剑法,并非寻常的世俗武学。你们天天坚持练习之,既是练剑,也是锻体。”说罢,她扫视台下,“半月之后,你们若是能通过考试任务,明年参加仙府的初级武试,考个初级武者的功名,不成问题。”

笑了笑,她在众侍女的簇拥之下,扬长而去。

闻言,陈虎的心安了,偷偷的瞥了堂兄陈龙一眼。呵呵,那么辛苦的锻体,全是画蛇添足!

结果,陈龙这会儿高兴得只差没有手舞足蹈了,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他的小眼神:“啊啊啊,我一定要练好紫云剑法!”

和陈龙一样,在场的弟子们绝大多数都是领了剑术考试任务的。待玉宁师尊离开后,他们忍不住欢呼。

“怪不得这么难。原来我们学的是上乘剑法!”

“通过任务,明年就能参加武考!”

“还能考上!”

“要是能考上初级武者,我就不学制药了。”

……

也有一些弟子紧张得满脸通红:“剑术考试任务是不是和武考一样难啊?”

“也不知道我能不能通过?”

袁峰心中黯然。听了玉宁师尊的解答,他有些后悔了——当初不应该畏难,放弃剑术考试任务。因为如果明年他能参加武试,并考到功名,他在袁家所有的尴尬都将不复存在。

闷声不响的出了大礼堂,他随意的闲逛着。然而,当他回过神来,站住身形时,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站在沈云的屋子外面。

而沈云刚刚练完心法,听到门外的脚步声音很象是袁峰的,便起身去外间将门打开。

果然是袁峰。

见他神色不对,沈云关切的问道:“峰哥,怎么了?”

袁峰吐出一口浊气,如实道出玉宁师尊的解答,纠结的问道:“云弟,你习武时间比我长。你说,我还要不要锻体?”

原来如此。沈云答道:“我觉得,锻体和练紫云剑法并不矛盾啊。”

袁峰愣了一下,旋即,笑道:“对啊。”又问道,“那,云弟,你会再重新学紫云剑法吗?”他知道,沈云其实早就没有练紫云剑法了。甚至于,连玉宁师尊的讲课也没有再去听。

沈云毫不犹豫的摇头:“不会。”

“为什么?”袁峰甚是惊讶。按玉宁师尊所言,学会紫云剑法,考中功名,有如探囊取物。他不信,真的有人能视功名如粪土。

“站在门口说话,也不是事儿。巧得很,我烧了开水,正要泡茶喝。”沈云伸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峰哥,先进屋,喝壶粗茶。”

袁峰欣然应邀:“有劳。”对他来说,事关重大,确实要多多考量,不可急着做决定。

沈云将人请到内间,在唯一的椅子上坐下,取出两只海碗,还有自制的茶叶,去外间提了开水,冲入海碗之中——太师祖的手札里曾详细记载了,将红珠草的嫩芽炒制成茶叶的过程。是以,前些时候,种植红珠草时,他特意摘了一些嫩芽,试着炒茶。不想,味道不让外面茶铺里卖的上品茶叶。只可惜,他是试着玩,才炒出了不到四两。

袁峰看着慢慢舒展开来的茶叶,惊道:“是红珠草!你自己炒的茶?”

沈云点头:“以前在一本书上看过用红珠草炒茶。前面种红珠草的时候,我一时手痒,试着炒了点。尝尝,味道如何?”

袁峰端起茶碗,在鼻端轻轻闻了闻,又细看茶汤颜色,一脸的痛惜:“你真是在泡粗茶。此举倒是应了一句话。”

“什么?”沈云挑眉。

“牛嚼牡丹。”袁峰毫不客气的批评道,“白白的糟蹋了上品茶叶。”

沈云哈哈大笑:“我当峰哥是在夸我茶炒得好。”

袁峰也不禁笑出声来,心中的郁闷似乎淡了许多。

沈云止住笑,指着自己面前的海碗,言归正传:“峰哥,你看,我就是不懂茶艺的粗人。上好的茶叶,到了我手里,也只能当粗茶喝。同样,紫云剑法虽是上乘剑法,可是,它并不适合我。世上只有依脚做鞋,哪有削足适履的?我不会再练紫云剑法。”

袁峰闻言,不禁低头去看手里捧着的海碗。

过了一会儿,他轻叹:“云弟所言极是。做事最忌三心二意,摇摆不定。我既然选择了劲风拳和锻体,就应当和云弟一样,坚持下去。”

道理,他全明白。可是,他真的很需要一个初级武者的功名。因为按照爷爷的安排,再过两三年,他那两个庶弟就要相继参加武试。到时,如果他们一举得中,舅舅们也不好再为他出头。

沈云看出了他眼中的难色,心思一转,想到了功名上面。是以,试着提议:“峰哥,你与我不同。我是练了四年的拳,已成定势,很难再变通。而你是才开始习武,没有定势可言。紫云剑法与劲风拳,你都可以练,无须取舍。依我习武的经验,锻体只会加强你的体能,不会冲突紫云剑法。”

“是吗?”袁峰大喜,“我还是可以继续练紫云剑法?”

沈云非常肯定的点头:“如果你想明年参加武试,不妨加大紫云剑法的练习量。钱师尊说,勤能补拙。离明年的武试还有好几个月的时间。一套剑法,天天练,日日练,我就不信还能练不会它。”

说罢,他端起海碗,“我以茶代酒,预祝峰哥心想事成。”

“借云弟吉言。”袁峰欢喜极了,眉眼间的郁色一扫而光。他端起海碗,喝了一口,笑道,“好茶!”

沈云挑眉,又端起海碗,喝了一大口,惬意的眯了眯眼睛——当然是好茶了。他无意之中发现,练过心法之后,乘热喝上一大碗红珠草茶,上丹田所在的位置会泛起一丝热气,散入任督二脉之中。

这样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只可惜,这丝热气最多只能持续三息。三息之后,它散了,一切又重归平静。

他也曾试着多泡几碗,接连喝。然而,几次的实验皆证明,哪怕喝到胀肚子,这丝热气也不见变大,持续的时间还是不会超过三息。

接着,他又从茶汤的浓度上做文章。在用掉了将近一两茶叶之后,他极为肉痛的得出:以七片茶叶,泡一海碗的效果为最佳。这种比例泡出来的茶汤,可以让热气持续的时间达到四息。

总共就只剩下不到三两茶,而新茶起码要到明年四月底才能炒制。所以,沈云喝得很宝贵。

每次泡茶,他看似随意,其实次次都是严格按照比例来的。

当然,这是他的秘密。茶,可以与人分享;而茶汤的功用,至少在新茶出来之前,他绝不会告诉第二人。

而袁峰喝完茶之后,顿时觉得眉心热热的,精神振奋,所有的烦恼一扫而光。

不过,他没有想到是茶汤之效,而是将之归功于沈云对自己的开解。

“多谢云弟为我开解。”他神采奕奕的伸出手,“走,一起去膳堂。今天的午饭,我请。”

“好啊。”沈云满口应下。

陈虎的问题提醒了玉宁道长——几天前,永安师弟曾跟她提过一句,说沈云现在每天都在坚持锻体。

她当时是既好气又好笑。这破孩子到底在搞什么?放着上乘的剑法不学,苦练锻体之术。

李棠到底看中了他的哪一样?

罢了,好坏不分的臭小子,她懒得再管。

今天听到有药院弟子当众询问锻体之事,她不禁想到:该不是有人在药院这边大力提倡锻体之术吧?

毕竟,世俗武学很注重锻体。以武院为例,那些凡夫俗子就是极力要求弟子们锻体。

她身为教使大人,不屑于此法——锻体的法门多的是。只有体修,才整日里用这种蠢笨的法子锻体,好不好!她修至金丹,就从来没有专门锻过体。

可气的是,那些凡夫俗子竟然搬出贝大帅压制她。搞得她很没脸面,不得不退让。

没想到,在药院这边,她又碰到了这样尴尬问题。

好吧,这个不是重点。

玉宁道长秀眉轻皱:莫非提点沈小子的人是体修?武馆里的修士,她都了如掌指,其中并无体修啊。

下午,她派了一名侍女去药院传召沈云。

细细的询问了沈云的锻体法门后,玉宁道长更加肯定了心中的猜测:锻体计划很详尽,确实很象是体修的路子。

“谁传你的锻体法门?”她看似随意的问了一句。

沈云答道:“是钱师尊。”没有钱师尊的指点,他根本就不知道锻体这回事,更不可能读《初级锻体术》。

玉宁道长吐出一口浊气:原来又是这帮凡夫俗子在鼓吹锻体之术。这个姓钱的,也真是有心,竟然专门为沈小子量身定了一套锻体法门。

误会一场,根本就没有什么体修之类的其他修行者潜入武馆。

再看低眉顺眼,垂手侍立在自己跟前的小子,她兴趣索然,挥手说道:“既是如此,你便好好练吧。”

就这样的资质,习武只能说是勉强。如果不花大气力洗髓换筋的话,也只能用这种笨法子。若是能持之经恒,苦练上十几二十年,大概也能考个初级武者之类的功名。

也许是李棠故布迷阵。无须过多在意。她抿嘴,轻轻一笑。

第一二四章 剑术考试

半个月的时间眨眼即过。在惴惴不安之中,药院众弟子迎来了第一场武学考试,即剑术考试。

他们猜了许久的迷底终于揭开。考试分为两关。第一关是:在玉宁师尊面前,将紫云剑法从头到尾展示一遍;第二关,挥剑斩烛光。要求是,烛光灭,蜡烛不能倒;只有过了第一关,才能进入第二关。而第二关合格,才算是通过考试。

看到考试内容,绝大多数弟子都以为第一关能轻松通过。毕竟,三个月来,他们每天都有很努力的练习剑法。如今,招式都记得很熟,从头到尾舞一遍,完全不在话下。

然而,很快,他们发现自己猜错了。

考试在上午举行。考试的地点是大礼堂。任务处特意发布公告,不管有没有领取此次任务,只要是药院的弟子,都能来观看本次考试。

按照考试的安排,前一天下午,所有领取了考试任务的弟子先去任务处抽取考试号;第二天上午,他们提前一刻钟赶到大礼堂备考。

考试的顺序,就是他们的抽到的考试号。

沈云和袁峰也去了大礼堂。一来,他们俩都想见识一下武术考试,为下个月的拳术考试积累经验;二来,是应陈龙等人的热忱邀请,去给他们打气、鼓劲。

玉宁师尊和往常一样,仍然是在众红衣侍女的簇拥下,踩着点儿,赶到大礼堂。

径直在亭子里坐下后,她向台下的任务处管事微微颌首:“开始罢。”

“是。”管事抱拳行了一礼,转身面向众弟子,扯着嗓子开始唱号,“一号。”

按照考试要求,每个考号,他最多报两次。两次不到者,视为弃考,本次任务失败。

话音未落,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弟子手执木剑,“噌噌”的跑到了考试区里,向管事执剑行礼:“一号到!”这又是考试的一项规则:所有的弟子都是匿名参试。即,只报考试号,不报姓名。

考试区是提前一天用红绸子事先围起来的一块方形区域,正对着亭子,大约二十步见方。

管事上前验过他的号码牌,退回原位:“开始。”

于是,该弟子转身正对台上,先是再次执剑行礼。接着,他默了默神,正式开始表演剑法。

这位弟子的剑招甚是流畅,身法也漂亮。三招之后,他的朋友们正要喝彩。不想,这时,从台上传来一句“行了,退下”的声音。

说话的是玉宁师尊。她轻轻皱了皱眉头:“这位弟子,你是在表演剑舞。”

任务失败!

一号弟子面色刷的变作雪白,提着木剑,站在原地,身形微晃。

其余弟子也是目瞪口呆。整个大礼堂里顿时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管事回过神来,赶紧挥手示意一号退场,再次唱号:“二号。”

没人应。

“二号。”管事唱第二次号。

“哎,来了。”二号弟子满头大汗,慌里慌张的跑到考试区。

原来,他被一号的惨状给吓到了,脑子里一片空白。第一次唱号时,竟然没有反应过来。

考试开始后,他仍然没有进入状态,拿着剑,木木的站在那里,发了十几息的呆。

所有的弟子都暗中为他捏了一把汗——这位仁兄该不是太紧张,记不得剑招了吧?

果不其然,二号弟子哭丧着脸,冲台上鞠了一躬,提着木剑,飞也似的逃出了大礼堂。

他,直接放弃了!

众弟子哗然。

台上,玉宁师尊看向管事:“下一个。”

“是。”第一场武学考试弄得这样,管事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唱号时,声音也失了先前的力度,“三号。”

三号是名女弟子。她哆哆嗦嗦的走进了考试区。小可怜样儿,跟待宰的羔羊没什么两样。

没有人看好她。

事实上也是如此。两招之后,玉宁师尊挥手:“剑招不熟,退下。”

三号弟子再也忍不住,扔了手里的木剑,捂着脸,哭哭啼啼的跑出了大礼堂。

玉宁师尊见状,怒道:“弃剑,大不敬。”吩咐管事,“记下此女姓名。她以后不得再领任何剑术任务。”

管事硬着头皮应下:“是。”

啊,从来都是和颜悦色的玉宁师尊动怒了!台下众弟子抓紧手里的木剑,更是连大气都不敢出。

“四号。”

考试继续进行。

大礼堂的气氛从未有过的紧张。

陈龙的额头上开始冒豆大的冷汗。他用胳膊肘撞了一下沈云,被刻意压低的声音一颤三抖:“云弟,我是不是也直接放弃算了?”

呜呜呜,四号之后,就轮到他这个五号了。

沈云给了他一个安抚的眼神,身子稍微偏过去:“别傻。一号真的象是戏台子里的武生,全是花拳绣腿。你和他完全不同。你的剑招很有力度,肯定能过的。”

“我怕我象二号一样,站在那里,忘招了……”陈龙紧张的盯着四号,冷汗更甚。

沈云略加思索,给他出了一个点子:“那,你试着用帕子蒙上眼睛。”

“啊?”陈龙吓了一大跳。

沈云慢悠悠的说道:“以前,在乡下时,我和大黑一起走山路。每每走到险要的地方,大黑总是不敢过。我用帕子蒙上它的眼睛。它就不再使犟,顺顺利利的任我牵着走过去了。每次都很管用。”

就在这时,四号也失败离场。

“五号!”

陈龙“噌”的站了起来,低头向沈云伸手:“快,把你的帕子给我。”

所谓“病急乱投医”,说的就是这家伙吧!沈云无奈,只得从袖袋里掏出自己的手帕递给他。

接下来,包括玉宁师尊在内,大礼堂里所有的人都被眼前的情景惊落下巴——五号弟子象一阵旋风似的冲进了考试区,用帕子蒙住了自己的双眼。

管事最先回过神来,一头雾水的上前验了号,宣布开始。

四周静悄悄的,眼前一团漆黑。陈龙感觉自己就象是独自站在一间黑色的屋子里。

这种感觉不由让他想起晚上独自摸黑练剑的情景。

他深吸一口气,压制住心中的紧张与惶恐之后,练了几百、上千次的剑招象潮水一样的涌上心头。

他举起了手中的木剑……

所有在场的弟子都紧张的盯着五号弟子手中的木剑,在心里默数剑招。

一招、两招、三招……啊,剑招过半了!玉宁师尊没有出声!

啊啊啊,稳住!还有最后三招!

最后两招!

最后一招!

成了!

弟子们立刻齐刷刷的看向亭子里的玉宁师尊。

“勉勉强强,还成。”玉宁师尊朱唇轻启,“第一关,过。”

有三号女弟子的悲惨下场在前,无人再敢在她面前造次。是以,大礼堂里依旧静悄悄的,没人鼓掌,也没人喝彩。然而,所有人都感觉到,随着一声“过”落音,大礼堂里那种令人窒息的紧张感骤然消失了。天,依旧是那么的蓝;风儿,还是柔柔的吹过面颊;周边的金桂树上,时不时传来几声鸟的呢喃。

接下来,是第二关。两名任务处的杂役合力招上一张长案,麻利的在长案之上,摆上一排整齐的白蜡烛。一共有三十根,每根间隔约一拳。最后,两名杂役点亮蜡烛,转身离场。

啊,我真的过了第一关!

陈龙难以置信的扯下帕子。

管事上前,示意他在长案前站定:“开始。”

看到面前一字排开的点点烛光,陈龙不禁起到了那招“踏雪寻梅”。当下,左手捏成剑指,右手握剑轻旋,剑招,出!

呼——,木剑自烛光之上飘然而过。

烛光摇曳,相继熄灭。

十之余三。

蜡烛一根也未倒。

玉宁师尊颌首轻笑:“过。”

“啊,我成功了!”陈龙惊喜若狂,竟然捧起手中的木剑,放在嘴边“叭唧”亲了一口。

众弟子看得真切,心,嗖嗖的又一次提了起来——该不会又被当成“大不敬”,搞得前功尽弃吧?

不想,玉宁师尊却是含笑温语:“下一个。”

陈龙打开了剑术考试的新模式,接下来的两名弟子皆学着他的样子,用帕子蒙眼。他们双双通过了任务考试。

不过,好景不长。紧接着,后面的弟子又是一连串的失败……

最后,一百名领了任务的弟子,只有七人通过。

如此低的通过率,完全出乎众弟子的预期。药院里,处处凄风苦雨,气氛空前的低迷。

陈虎、洪天宝和扶子兴也都没有通过。三人象是霜打的茄子一样,坐在饭桌旁,一点胃口也没有。

同时,他们仨疑惑极了——明明陈龙每次都是和他们一起练剑。大家一样的用功,很多剑招都是一起切磋出来的。为什么他就能过,自己却在五招之内就被玉宁师尊赶了出去呢?

陈虎直接问了出来。

陈龙笑眯眯的拿出那方帕子,放在嘴边,肉麻的亲了一口:“多亏了云弟的手帕。”接着,他说出大黑用这方帕子蒙住双眼,就不再怕危险的山路之事,“我当时也怕得要死。听云弟一说,决定跟大黑学。果然,云弟的手帕也给了我神奇的力量。”

“这么神奇?”陈虎他们仨抢过这块麻白色的棉帕,争相传看。

陈龙扭头问沈云:“哦,对了,云弟,大黑是谁啊?”

沈云讪笑着摸了摸鼻子:“呃,大黑啊,是我以前喂过的一头大水牛。呵呵,它很通人性的……”

“噗——”,袁峰正在喝汤。闻言,没忍住,全喷了出来。

第一二五章 不图功名

玩笑归玩笑。洪天宝痛定思痛,认真的向陈龙请教练剑的诀窍:“龙哥,上次放假回家,我娘私底下跟我透了口风,说族里要替我相看亲事了。象我这样的旁枝,又没有武学资质,唯一看得过去的,就是良民嫡子的身份。能落个什么好亲事?我想参加明年的武试。要是一举得中,我就能亲事自主。所以,龙哥,请帮帮我。”

不等陈龙出声,旁边,扶子兴抢先说道:“我虽然是嫡枝,但是处境也比天宝好不到哪里去。我的两个兄长都有功名在身。两个嫂子觉得我没有武学天赋,是烂泥扶不上墙,从来没有正眼看过我。自从父亲过世后,大兄当了家,我和我娘就没少受窝囊气。报考武馆之前,他们跟我明说,如果考不上,就让我早早成亲,分家出去。算我运气好,考上了武馆。他们这才把我成亲、分家的事往后推了两年。”看了大家一眼,他握拳轻捶桌子,沉声说道,“我真的是受够了。我明年一定要考中功名。然后,带着我娘分家,关起门来,自己过日子。”

陈虎望着自家堂兄,没有吱声。

“我,其实真没有什么诀窍。”陈龙挠头,“我大多数时候都是和你们一起练剑。不同的是,从上个月开始,我每天早上坚持扎马步半个时辰。午睡之后,两条腿上各绑了一个两斤的沙袋,在屋子里蹲跳五百次。还有,不管当天有多累,晚上我都要摸黑练五遍剑法,才洗澡睡觉。云弟常说,武学主要在于勤奋。应该就是我每天比你们多做了这三件事吧。”

沈云赶紧摆手:“武学主要在于勤奋,这话不是我说的,是钱师尊的教诲。”

陈虎他们还是将信将疑。

这时,袁峰放下筷子,掏出手帕,慢条斯里的擦了擦嘴:“我觉得龙哥说得没错。锻体确实大有益处。刚开始锻体的那几天,我感觉真是生不如死。但是,坚持了十来天之后,我发现不论是练拳,还是练剑,比先前都要扎实得多。”顿了顿,他问道,“你们想过没有,为什么第二关是砍烛光?”

陈虎他们三个被问住了,面面相觑。

袁峰偏过头去,看向陈龙:“龙哥,你跟我们说说你是怎么过的第二关。”

“哦,砍烛光啊。”陈龙笑道,“那些蜡烛都是摆在长案上的。一不小心,就能碰倒。偏偏还要灭掉烛火。所以,肯定是不能真的拿剑去砍的。我想的是用剑风扫灭烛火,最为妥当。并且,还要控制好力道。这样一来,我就想到了用‘踏雪寻梅’这一招。”

陈虎拧眉:“就这些?没别的了?”

“当时,我一心只想着过关,脑子里除了剑招,还是剑招,完全是一根筋。真想不起别的来。”陈龙呵呵。

洪天宝皱眉:“‘踏雪寻梅’有剑风?我练的时候,好象没有。”

扶子兴也点头:“我也没有。”

“我以前练这一招时也是没有的。锻体之后,练剑时,力道不知不觉加强了。慢慢的,才练出剑风来。”陈龙如实以对。

“可是,玉宁师尊明明说得很清楚,紫云剑法是上乘剑法。练剑就是锻体,无须再另外锻体。”陈虎表示不服。

“我明白了。”扶子兴长叹,“玉宁师尊没说错。钱师尊也没错。错的是我们。玉宁师尊说的无须锻体,是指有仙根的仙官大人们。至于我等,皆是凡夫俗子,且武学资质平平,如果不如钱师尊所言,以勤补拙,再上乘的剑法,到了我等手里,也有如剑舞,形成摆设。”

“我很赞同子兴的看法。”袁峰点头,对沈云说道,“云弟,我们六人之中,你锻体的时限最长,最有发言权。你以为呢?”

沈云笑道:“子兴兄所言极是。我资质不好,比不得龙哥。扎了一年多的马步之后,才练出拳风。”

“从今天开始,我也要锻体。”洪天宝再次轻捶桌面,“离明年的武试还有三个来月的时间,我一定要考中!”

“我们一起啊!”

“龙哥,帮我们也订个锻体计划,好不好?”

“好啊,没问题。”陈龙欣然应允,“明年我们一道赴考,一并考中,肯定能成为佳话。”

“对,一道赴考,一并考中!”洪天宝等人都乐了。

袁峰见沈云没有接话,好奇的问道:“云弟,你明年不考吗?”

“怎么可能不考啊。以云弟的本事,明年考试,就好比是探囊取物。”陈龙笑道。

沈云笑了笑:“我没想过要参加武试。”

从师祖开始,青木门历代传人皆不食仙庭禄米。他们宁可做贱民,混迹于市井,也无人参加武试。虽然师父生前没有如此要求他,但是,他对仙庭没有一丝半点好感,从来就没有想过要考仙庭的功名。

虚伪!陈虎不假思索的反驳道:“那你报考武馆,是为了什么?难不成是觉得种药又脏又累,很好玩?”

陈龙不满的看了他一眼。

沈云一点儿也不意:“我听说鸿云武馆是全省城最好的武馆。我想,在这里肯定能学到真正的武学、真本事。”

只有学到了真本事,成为强者,才能报仇雪恨。

至于问道,呵呵,他一个没有灵根的凡人,时时将之挂在嘴边,除了招来世人的讥讽,还得到什么?不说也罢。

“学真功夫,还不是为了考功名?”陈虎小声嘀咕道。

袁峰没想到世上真有视功名为粪土之狂人,而且,还叫他给碰到了一个。不过,更让他吃惊的是陈虎。今儿也不知道了,这位一反常态,竟是与云弟杠了起来,说的话里,十句有九句带刺。

他打了一串哈哈,为沈云解围:“云弟乃名士之风!”

洪天宝意会,把话题岔开:“我现在很后悔,把《初级锻体术》扔了。你们谁能把书借我看两天?”库房那边有规定,任何一本书,每个弟子最多只能领一本。

沈云说道:“我已经看完了。回头,我去屋里拿给你。”

“不用,吃过饭,我跟你一道去取就是。”

“好。”

之后,洪天宝他们三个又跟陈龙提起制订锻体计划的事。而陈龙显然是生陈虎的气,不再搭理后者。

今天确实是陈虎失礼在先。是以,大家都当没看见。

陈虎被冷落,有些悻悻然,收敛了许多,不再针对沈云,酸言酸语。

沈云本来就没把他的那些话放在心上,见状,更不会再与之计较。这事便掀过去了。

接下来,袁峰他们五个将主要精力都放到了准备明年的初级武试上面,每天都是严格执行锻体计划,苦练紫云剑法。

这一回,他们真的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没有谁再怕苦怕累。就连月底的放假,也都放弃了。

只有沈云无意武试,还是和以前一样。唯一令他头疼的就是:他按照钱师尊的指点,站在风口子上,迎风练劲风拳,确实能感受到风的变化。可是,这种感受要怎么才能如钱师尊所言,揉到自己的拳招中来呢?

为此,他做了很多尝试,然而,每次都是以失败告终。

不过,这些尝试也是是白费力。至少他自我感觉对拳招的领悟比以前深刻得多。并且,这样的领悟还影响到了五步打和金刚拳。

按陈龙他们的话说,就是他的拳法进步显著,比一个多月前要厉害得多。

很快,轮到了拳术考试。

这回也是一百名弟子参试。考试地点没变,任务处依然提前发布公告,欢迎所有弟子去观看考试。

相比于之前的剑术考试,这次的考试要简单得多。它总共只有一关,即,将劲风拳从头到尾展示一遍。

但是,主考的师尊总共有三位,除了钱师尊,还有另外两位武院的教员。后两者都是生面孔。

这是武馆刻意的改良措施——上次在医部两院先后举行的两场剑术考试中,两百名弟子参试,却只有十二人过关。这是医部的头一次武学考试,成绩如此惨淡。医部的总教大人甚是不满,正式向馆主大人抗议,说是考试制度不公。一人独断,难免会偏颇,有失公允。

馆主大人很重视这个问题,特意质询了剑术考试的主考玉宁师尊。

后者气愤之极,直言:“医部那些弟子,根本就是一堆不适合习武的废材。两百人之中,能有十二人通过考试,已经大大超过本座的预想。本座已经尽力,对于考试结果也甚是满意。”

一席话把医部这边的总教大人气了个倒仰,连道:“岂有此理!”

如果不是馆主大人从中调和,他们两位就要捋起袖子,当场打起来。不过,馆主大人最终还是偏向了医部的总教大人这边。

原因很简单:两人虽然都是金丹真人,修为半斤八两。但是,医部的总教大人是贝大帅亲自请来的。而玉宁真人则差了点,是由武部的总教大人引荐。

自那以后,武馆里的武学考试规则做了些改变:首先,主考官除了任务发布者,还要另外再增设两名主考。人选的确定由各院任务处提前一天,从武部的教员里随机抽选;其次,两名或两名以上主考共同判定合格,参试弟子予以通过考试。

玉宁副教使以为耻,当着馆主大人的面声明:从此只在武部教习弟子,绝不会再担任其他两部的任何武术讲座。要不然,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她将辞职归去。

玉宁副教使在武部那边,深得总教大人的信赖与倚重,在众弟子,尤其是武部弟子之中,也颇具号召力。作为妥协,馆主大人应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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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六章 人各有志

劲风拳本来就比紫云剑法简单得多,再加之剑术考试的惨烈在前,这次参试的弟子们,大多数早早的请教了通过剑术考试的那七名“高手”,并且听从他们的指教,一个月来,下了一番苦工夫,勤练拳术。

是以,这次考试的通过率高达八成半。其中,沈云、袁峰等十名弟子还被判为“优等”。

这样的考试成绩又一次引起了轰动。

首先,远超钱师尊本人的预想。

考试之前,他估计最多有五成弟子能通过本次考试的。要知道在武部两院,劲风拳的考试通过率也只有八成多,不到九成。

更让他意外的是,沈云展示的劲风拳里带有一丝寒风的冷冽味儿,拳感比武部的优秀弟子还要略胜一筹。

此子打完一路拳,完全征服了他和另外两位主考。试后,另外两位主考甚至私底下议论,此子留在药院,真是浪费了,应该去武部。

当然,他们也就是这么一说而已。去药院挖弟子?呵呵,医部也不是吃素的。

其次,医部的总教大人终于扬眉吐气了一回。

和贝大帅一样,他也不赞成“资质论”。是以,医部招考弟子时,他根本就没有考量所谓的“武学资质”,导致医部两院招的五百多名弟子,大多数是玉宁真人他们眼里的“废材”。

在医部开设武术课,也是他力排众议,极力主张的。

现在,这帮“废材”的武术考试成绩不让武部弟子,身为他们的总教大人自然是脸上有光。更重要的是,这样的结果狠狠的打了“资质说”的脸,有力的证明了他和贝大帅的办学理念之正确。

药院弟子们更是大获鼓舞。自剑术考试以来的悲观情绪被一扫而光。

“只要多下工夫,我们也能学武!”

“努力、努力、再努力!他朝武试,一举得中,不是梦!”

几乎所有的弟子都在奔走相告。

当然,也有不服气的。比如说,武部的总教大人知道后,轻轻一笑:“劲风拳这等世俗武学,本身就粗卑得很,强身健体罢了,证明不了什么。”

当时,玉宁真人正与他一道品茶,也道:“反正我是不会再去那边开讲。免得白白的糟蹋了上乘武学。”

观察了这么久,她得出,沈云就是一个寻常的凡人小子。唯一的可取之处就是为人沉稳,有些毅力。这样的人,她见得多了,没有什么好关注的。将臭小子托付给永安师弟照看,也算是对得起李棠的请托。因此,她不准备再在其他两部浪费精力。

考试完后,袁峰破天荒的提了一坛子酒去沈云的屋里。

“不要拦着我。今天我一定要喝个痛快。”不等沈云开口,他一掌拍开酒坛子上的红色封泥,“云弟,我真的是太高兴了。”

自六岁被断定没有武学天赋,他便成了祖父、父亲以及叔伯们眼里的废人。两个庶弟自持所谓的武学天赋,伙同他们的姨娘,在他和他娘面前更是瞪鼻子上眼,嚣张之极。如果不是两位舅舅的实力摆在那里,他们母子俩只怕早就被欺负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八年来,他连武试都不敢想。娘也不知道背着他流了多少眼泪。

今天的成功,使他头一次对武试充满了信心。

他是特意求一醉,沈云根本就拦不住。

只是他的酒量实在是不敢恭维——武馆严禁弟子饮酒。是以,各杂货铺子和膳堂都只出售女人孩子都能喝的果酒。

袁峰今儿提来的正是这种果酒。

“咕唧咕唧”,半坛子酒下肚,他红得象只是虾子,已然大醉。抱着酒坛子,冲沈云伸出两个手指头,打着酒嗝的嚷嚷:“还有两个月……两个月以后,小爷考中功名,头一桩事就是送我娘回舅舅家省亲。谁也别想拦着……我要把我娘的嫁妆全讨回来,交到我娘手上。什么夫妻,父子,我呸!我娘不会再回去了,小爷也不会再回去了。他不是觉得我们母子辱没了他……我的舅舅们欺人太甚吗?他老是说,只想和他的美妾们、得意儿子们,过什么安生日子。呵呵,我们母子成全他,不会再碍他的眼!”

沈云大窘。他没有想到袁峰竟然也是满腹委屈事。

“峰哥,你醉了。”他劈手夺下酒坛子。

“我没醉……”袁峰哼唧了一句,仰面八叉的倒在床上。

待沈云将酒坛子放到床边的小桌子上,再转身回来看他。这家伙已经呼呼的打上鼾了。

沈云揉了揉眉心,认命的去外间打了一盆水过来,替袁峰擦了一把脸,将人拖正,盖上被子。

傍晚时分,袁峰醒了。他向沈云道了谢,尴尬的扶额:“呃,我是不是胡言乱语,发了一顿酒疯?”他隐约有一些印象,自己拉着沈云说了很多话。具体都说了些什么,他完全记不得了。

沈云笑道:“还好。你老是念叨,高兴,好高兴。还拉着我说,你一定能考中功名。说了几十遍。我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子了。”其他的,又不是什么好事,他只当是没听见。

还好,没有说出那些丢人的事。袁峰暗地里松了一口气。

几天后,仙府正式发布公告,宣布在明年的正月初五举行初级武试和初级会武;通过者,可以再报名参加二月初一举行的中级武试和中级会武(注,武试是指武者级别的考试;会试是武师级别的考试。)

三部六院接到仙府通告后,都第一时间张榜公告。

这是自省城收复后的第一场武试。时间比人们预料的要提前了近一个月。

不过,拳术考试刚过,药院众弟子士气正是最高的时候。很多原本打算报考的弟子并没有因此而准备放弃。

这场考试对于鸿云武馆来说,也是至关重要——武馆初立,需要通过这场武试来为自己正名。

是以,三部六院都很重视这场武试,一方面积极组织弟子们报名参考,另一方面从武院调动教员,临时开讲,对报考的弟子们进行考前指导。

如此一来,弟子们的参考热忱空前高涨。

按照仙府的相关规定,报考初级武试者,必须有两名初级或者初级武师以上的武者联名出具保书。

在外头,要请动两名初级武师,要费上一笔可观的钱财或者人情。但是,鸿云武馆最不缺的就是武师。

馆主大人大手一挥,给三部六院的弟子们接连发了两条福利:只要完成了任何一项武术考试任务的弟子,都能去各院的任务处免费领取一张联名保书;众弟子只要向各院的任务处出具保书,武馆皆代为去仙府报考。

收到消息,有意报考的弟子们无不乐疯了。

袁峰报了名后,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下来。

去仙府报考武试,各家各户都是有名额限定的。袁家家大业大,身负功名的子弟不少,考试名额自然也多。但是,架不住袁家人丁兴旺。名额摊派下来,他的父亲身为长房长子,其名下只能分到两个名额。

而这两个名额,他的父亲早早的就在心里定给了他的那两个庶弟。是以,他要报考的话,只能偷偷的去找舅舅们帮忙,强压着父亲分出一个名额来。

这里头,不知道要费多少周折。

现而今,没必要了。他凭着自己的本事,得到了报考的机会,没有占用袁家的资源。将来得中,他也更有底气。

洪天宝他们又何尝不是去掉一桩大心事?

为了报答武馆,他们决定了:年假也不回家,留在药谷继续苦练。

“云弟,你呢?”袁峰问沈云。人各有志,沈云真的无视功名,没有报考。他除了佩服,还是佩服。

沈云另有计划:“年假有十二天,足够我回老家一趟。”出来大半年了,他想洪伯、拴子哥还甜甜他们。还有,师父的坟怕是长满了荒草,他得回去打理一番。

“到时,我的药田,只能麻烦你们代为照看了。”他向众人请求道。

“没问题。”

“你就放心好了。”

大家满口应下。

转眼,年假到了。

余头他们跟他学了数月,如今记账、算账什么的,都不在话下。沈云提前跟他们办了交接。

苏老三他们得了信,都凑了份子,各显神通,在前一天晚上,给他置办了一桌丰盛的席面。

“十二天后,我就回来了。”搞得沈云怪不好意思的。

第二天清晨,沈云包袱款款的与袁峰他们一一道别,郑重其事的抱拳说道:“抱歉得很。我极有可能赶不回来为你们送考,在这里提前祝你们个个考试顺利,一举得中。”

“借云弟吉言。”大家都笑嘻嘻的抱拳回礼。

他们都没打算回家过年,是以,纷纷托沈云去山门给家里人捎口信。很有意思,他们无一例外的向各自家里隐瞒了参加武试的事,以“药田离不得人”为借口。

沈云多少知道他们的一些家事,闻言,没有多说,统统依言照办。

说起来,他已经有三个多月没有出武馆的山门了。走到熟悉而又陌生的街道上,他略作踯躅,最终还是脚跟一转,绕道去了西城区。他决定去看望吴掌柜他们。

不过,这次他不打算在铺子里吃饭,看完人就走。至于能不能见到吴老板,他意在随缘。

第一二七章 惊弓之鸟

妙手堂没有了!

取而代之的是“李记绸缎庄”。

沈云站在陌生的铺子外面,恍若隔世。

略作沉吟,他抬腿走了绸锻庄里。

“小哥,您要看点什么?”立马有热忱的伙计迎了上来。

沈云试着打探道:“我记得这里以前是药铺……”

不想,伙计刷的变了脸,极不耐烦的挥手:“妙手堂,是吧?他们东家欠了我们家老爷一屁股债,扔下铺子、屋宅,跑了。”

怎么可能?吴家那么富庶!而且吴老板也精明得很,是把做生意的好手。沈云心中狐疑,张嘴还要打探。

伙计拧眉,拔高声音:“我说,你到底还买不买?”

顿时,铺子里,其他人的目光都齐刷刷的落到了他们俩身上。

“叨扰了。”沈云懒得跟他扯皮,撂下话,转身离开。

掌柜的上前问那伙计:“怎么回事?”

“问东问西,瞎打听……”伙计没好气的应道。

“他跟你打听什么呀?”掌柜的追问道。

“以前的那间药铺,妙手堂。”伙计嘟囔,“大年节下的,我招呼买卖都来不及,哪有那闲工夫跟他说古。”

掌柜的闻言,望着门外沈云离去的背影,眼底闪过一道精光,挥手道:“没事了,你去忙罢。”

吴老板和妙手堂肯定是出事了。生意人都很忌讳这种事。况且,又是大过年的。是以,沈云也不好去跟周边的街坊们打探,寻思着等以后得了空再说。

没有停留,他直接去了市集,打算买一些路上吃的干粮。

不想,在市集里,他竟然遇到了熟人——原先的妙手堂坐堂郎中秦先生。

“云哥儿,真的是你!”看到沈云,他一脸惊喜的从后面追了上来。

“秦先生!”沈云险些认不出他来——他现在的样子很潦倒,脱了青布长衫,穿着半旧的蓝布棉袄,提着一个大竹篮子,在市集里沿街叫卖跌打膏药。

秦先生苦笑着摆手:“不敢当。”

“我刚从铺子那边过来。铺子换了,听说,东家也出事了。”沈云急急的问道,“秦先生,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时,秦先生的肚子“咕噜”叫了一声,甚是响亮。

秦先生大窘,讪笑道:“从早上出来,到现在生意还没开张……”

沈云听明白了——快到正午了,秦先生还未曾进食,饥肠辘辘。

“好久不曾看到先生,不如我们找个地方,边吃边聊。”他将秦先生拉进了最近的一家饭馆里。

秦先生真的是饿坏了,一气吃了三大碗白米饭。打了个饱嗝,他那冻得青白的脸终于起了血色。

“对不住,我……好久不曾吃过米饭了。”秦先生尴尬的握拳掩嘴。

沈云见状,哪里还有心思吃饭?也跟着放下筷子:“铺子里出了什么事?”

秦先生黯然:“应该是老太太和大小姐惹出来的祸事。因大小姐之事,东家赔了一大笔银钱给李府。可能是因为这个,东家闹了大亏空吧,具体内情,我也不知。李府接了银子后,我们都以为事情过去了。哪知,半个月后的一个大清早,李府的人披麻带孝的冲进铺子里,一句话也没有,见人就打,见东西就砸。掌柜的拦不住,赶紧去后头请东家。这才知道,后头也乱了套。东家他们一大家子,一夜之间,全不见了。后来,李府的一个大管家收了东家的铺子和屋宅,说是东家欠他们的,用这些抵债。”

“李府?”沈云的脑海里冒出一个人来,“是李长安他们家?”

秦先生点头:“正是。”

“他们欺人太甚!”沈云气愤的捶了一下桌子。吴家丽之死,李长安兄弟俩难道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吴老板已经赔了一大笔银钱给他们,他们还要斩尽杀绝,太过分了!

秦先生轻轻按住他的手,偏过身子,压低嗓音说道:“李长安和他的表兄,死了。我听说,是夜里被人生生的拧断了脖子。那天早晨,李府来砸铺子的人都戴着孝,就是因为这事儿。”

“什么?”沈云愕然,“你听谁说的?”

“掌柜的。李府对外说是得了疾症而亡。掌柜的特意吩咐过我,莫往外传。”秦先生松开他的手,“铺子出事后,我们都被赶了出来。掌柜的运气好,在城南重新找到了一份活。我知道那铺子的位置,你想见他的话,我可以告诉你。”

“多谢。”沈云跟他讨要了吴掌柜的新地址。

临走前,除了付了饭资,他另外还拿出二十两银票,赠给秦先生。

后者袖了银票,老泪纵横,连声道谢——有了这笔银子,他不但有了过冬之资,解了燃眉之急,而且也得了点本钱,可以做个游医,不用再沿街叫卖跌打丸。

与秦先生分别后,沈云只觉得头昏沉沉的。李长安和刘雨星都死了!夜里被人生生的拧断脖子而死!他立马想的是四个字——杀人灭口。

按照余头收集到的情况,他敢肯定,李长安他们俩绝不会是杀死吴家丽的凶手。但是,他们俩和吴家丽之死,脱不了干系。

现在看来,他的猜测是正确的。因为李长安和吴家丽被真凶灭口了。

没有犹豫,沈云果断的去南城区找吴掌柜。

据秦先生说,吴掌柜现在已经不是掌柜了。他在一家不起眼的小药铺里当库房管事。待遇也远不如从前。这家铺子是包住不包吃。所以,吴掌柜会在生意清淡的时候,去一家小面馆吃碗阳春面。

“那家面馆叫做‘四海面馆’。就在他们铺子的那条街尾。”秦先生告诉沈云,“掌柜的每天都去。过了未时,你去那里,准能找到他。”

沈云一路疾走,在未时找到了四海面馆。

说是面馆,其实应该是摆在巷子背风处的一个较大点的面摊。总共才三张小桌子,一溜的依墙摆着。

这会儿已经过了午饭时间。三张桌子空了两张,只有第二张桌子上坐着一个客人。

他头戴黑棉帽,穿着厚实的青布长棉袍,面朝巷子里,背对着外面而坐,对店老板说道:“老魏,今儿天冷,拿两瓣蒜。”

“好咧。”店老板是个四十出头的壮实汉子。他从热气腾腾的大锅后面探出头来,响亮的应了一声。

没错,是掌柜的。沈云长吁一口气,紧了紧背上的小包裹,快步走过去,在吴掌柜的对面坐了下来。

吴掌柜正夹了一筷子面往嘴里送。看到他,当场愣住,那一筷子面全掉回了碗里。

“掌柜的。”沈云轻声唤了一句。

吴掌柜的眼圈红了,在嗓子眼里说道:“云哥儿……”

这时,店老板老魏剥了两瓣蒜,用小碟子盛着,送了过来。

吴掌柜赶紧的垂下眼帘,继续吃面。

很明显,他不想让老魏看出来,他们俩是认识的。

沈云见状,索性佯装吃面的过路客:“老板,一碗阳春面。”

“要蒜不?”老魏问道。

“不要,多给点热汤。”沈云解下小包裹,随意的放在桌子上。

“好咧,小哥稍等。”老魏不疑有他,回到大锅后面,麻利的张罗开来。

这时,吴掌柜用只有他们俩才听得见的声音,飞快的说了一句:“茂丰源钱庄,丙三甲九。”说着,他的左手从桌面上推了过来。

待他缩回手,沈云看到,自己的小包裹边赫然摆着一块两指大小的黑色小木牌。

他不动声色的用小包裹盖住这块木牌子。

“东家走了后,又回来找过我。他在那里给你留了东西。你要多加小心。”吴掌柜悄声说完,不再搭理他,自顾自的吃完面,端起碗,将面汤也喝了个精光。在桌面上摆了三枚大钱,大声招呼道,“老魏,走了啊。”

“吴管事,下次再来哈。”老魏飞跑过来,收了铜钱和空面碗。

沈云暗自叹了一口气,心沉似铁。

一定是碰到了极大的危险,不然,东家,还有掌柜的也不会搞得如此小心,有如惊弓之鸟。

先前跟秦先生一起吃午饭时,他只是陪着吃了一碗饭。这会儿,还真是有些饿了。再加上急着去茂丰源钱庄,是以,阳春面端上来后,他风卷残云一般的吃完了,撂下三枚大钱,急匆匆的离去。

吴掌柜给他的是一枚钱庄的取物信牌。这种牌子是两枚一对的。钱庄和客人各执一枚。认牌不认人。任何人只要拿着信牌去钱庄里,报出钱柜号码,然后,钱庄根据号码取出另一枚信牌。只要是两枚信牌完全吻合,钱庄没二话,将存放在钱柜里的东西原封不动的交还给客人。

茂丰源是省城最大的钱庄,在各城区的主要干道上都有分号。沈云很快找到了它的南城区分号。

听说是过来取东西的,伙计直接将人带进了旁边的一间雅间。跟沈云讨要了钱柜号码之后,伙计奉上一碗茶,说了句“请安坐片刻”便离开了。

不一会儿,他拿了一只半尺见方的四方木匣子回来:“小哥,这就是您的钱柜匣子。”接着,他向沈云展示了木匣子上面的白色封条,“您看好,匣子可曾打开过?”

沈云答道:“不曾。”

伙计解下拴在木匣子上的那枚信牌:“小哥,麻烦把您的信牌给小的。”

沈云将小木牌递给他。

伙计合上两枚信牌,确定吻合之后,以之为钥匙,一道插进了木匣子正面的锁孔里。

“叭嗒”,木匣子的盖子松动。

“小哥,可以了。”伙计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退出雅间,留下沈云独自一人。

沈云再次叹气,伸手打开木匣子。

里头只有一封信。用火油封口的信。信皮上面写着“沈云亲启”。正是吴老板的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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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八章 被下活了

沈云撕开信。

里头是吴老板的亲笔信。

在信的开头,他先向沈云道歉。因为他治家无方,帏箔不修,给沈云惹了祸事。幸好沈云无事,不然,他唯有以死谢罪也。

接着,他详细的道出了吴家丽之死的详细经过:

他的母亲和幼妹动了歪心,乘着他外出进购药材,去武馆找沈云。结果,幼妹吴家丽没有见到沈云,却意外的与李长安、刘雨星这对表兄弟一拍即合。

吴老太太贪慕李长安的家世身份,欲改变主意,将吴家丽送入李府为妾。

但是,吴家丽从李长安嘴里得知,鸿云武馆收没有武学天赋的女弟子,心变大了,妄想来年也能考入武馆。

李长安知道后,骗吴家丽,自己在武馆有门路,不用来年,现在就可以为吴家丽引荐。

吴家丽信以为真,留下一封书信,偷偷的独自离家,跟着李长安兄弟两个去了鸿云武馆。

她御下手段了得,且布置得滴水不漏。等吴老太太发觉时,已经是两天之后。

吴老太太进不了武馆,只得听之任之,心里也妄想着女儿能如信里所言,因此而得一番大造化。

哪知,美梦才做了几日,鸿云武馆的祁督使大人乘夜将吴家丽的尸身送进了吴家后院。

吴老太太吓得再次中风,家里顿时乱成了一锅粥。

还好,家里的老管事是个能干的,赶紧给吴老板报信。

吴老板用最快的速度赶了回来。

但是,贱民的身份摆在那里,他完全只有接受的份儿。幸运的是,祁督使大人面冷心热,暗地里提醒他:凶手虽然没有找到,但是,种种迹象表明,应该是修行之人。此獠心狠手辣,绝非等闲之辈。武馆怕打草惊蛇,也只得暂且将此事压下。

吴老板听出了话里的意思,一面与前来问罪的李府周旋,一面暗中做着举家逃走的准备。

他花重金收买了李府的一个管事。

半个月后,这位管事突然连夜送出秘信:李长安和刘雨星双双暴毙。他们是夜里,在自己屋里的床上被人拧断了脖子而亡。然而,一屋子的丫头婆子竟然毫不知情。

肯定是凶手杀人灭口。吴老板没有犹豫,乘着李府那边大乱,按照事先的计划,连夜带着一家老小躲了。

第二天,李府的人莫明其妙的打上门来。

不过,知道内幕的吴老板,已经无心应付他们。是以,他舍了铺子和家宅,一直没有现面。

等事态稍平之后,吴老板悄悄去了一趟吴掌柜的家,一是,他托信得过的老友给吴掌柜新找了一份活;二是,将信牌交给吴掌柜。他相信沈云一定会回来找他的,到时,请吴掌柜务必将信牌转交给沈云。

最后,吴东家再一次道了歉,并写道,当沈云看到这封信时,他应该已经带着家人远走高飞了。只要凶手未被抓到,他们一家人就会在异乡隐姓埋名,不敢返回省城。

他感觉到,武馆里头的水,太深了,提醒沈云也要小心为上。

沈云读完信,连信封带信纸,一并扔进了桌边的火盆里。直到它们完全烧成了灰烬,这才起身离去。

没有再逗留,他背着小包裹,径直从南城门出城。回首,他看向高大巍峨的城楼。原来挂在上面的那些人头都不见了。经过一年多的整顿,省城迅速抹掉了叛军留下来的痕迹。

官道沿途依然有驿馆,只是,沈云因为在城里耽误了半天的时间,所以,为了赶路,头一天,没有投宿,而是赶路至大半夜,选择在野外露宿。

从第二天起,他才按照计划,在沿途的驿馆投宿。

前面三天都是顺顺利利的。第四晚,他和往常一样,摸黑练完心法,躺下睡觉。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细碎、轻快的脚步声。

紧接着,屋子里突然泛起一股子淡淡的梅花香味儿。

自从练习心法之后,沈云的各项感官都变得越来越敏锐。这股子梅花香味儿若有若无,飘渺不定。如果换做他人,很难发觉。

迷香!总共是三个人!且都是身怀轻功之人。沈云皱了皱眉头。

在太师祖的手札里,有不少关于迷香的记载。师父生前也曾多次提及。

这是江湖人士惯用的下作手段之一。迷香的种类繁多。象这种迷香,当属于上品。

看来外面的人来头不小。沈云在心里轻哼,悄悄的从贴身戴着的荷包里取出一粒百花玉露丸含在嘴里——师父生前常说,人在江湖行走,防人之心万万不可失。解毒药、刀伤药等都是不能离身的。是以,这次出来之前,他做足了准备,自行配制了这些药,随身带着。

方子用的是师父传下来的。只是,他的配药水平还差了些火候,配出来的药丸,其效用不到师父留下的那些样品的八成。

即便如此,他配出来的百花玉露丸也药力不凡,用来对付小小的迷烟完全不成问题。

然后,沈云双手各夹了三枚银针,闭上眼睛,一动也不动的躺在床上装昏迷。

大约半刻钟之后,一把尖刀插入门缝里,慢慢的挑开了门栓。

门,被无声的推开一尺来宽。

三个精瘦的黑衣人手执短剑,象幽灵一样的闪身进了屋子。

他们都用黑巾蒙着头,连须发也包得严严实实,只露出眼睛。

三人分工很明确:一人打头;一人反身虚掩上房门,守在门口;中间那位则一个挪步,冲到窗前立住身形。

打头之人看了床上一眼,“桀桀”笑道:“小崽子嫩得很嘛。亏得东家把他说得神乎其神。”

窗前的黑衣人嘿嘿:“那是咱们的‘梅美人’太厉害,任谁也逃不出……”

门口之人不耐烦的低声打断道:“啰嗦什么?赶紧的绑了货。”

“急什么。离跟东家交货的时限还早着呢。”守在窗口的人不以为然,“反正,没有我们的解药,小崽子醒不了。”

打头的人收了短剑,从腰间解下一根筷子粗的金色细绳:“老二说的对。还是先绑结实了,莫叫煮熟的鸭子飞喽。”说罢,向床前走来。

沈云心里好笑:谁是煮熟的鸭子!

当即,右手轻动,弹出指尖夹着的三根银针。

无声无息的,它们在黑暗里划过三道诡异的路线,最终,分别扎在三人身上。

三人只觉得左肩一麻,旋即,手软脚软,周身使不上力。

“当啷!”手中的家伙坠地。

“扑腾!”三人齐齐倒翻在地。

“啊……”他们本能的惊呼出口。然而,下一息,皆惊悚的发现自己连吱一声的气力也没有。

三人也不是菜鸟,立马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呜呜呜,着了道!被高人隔空点穴了。

沈云左手仍然紧扣着三枚银针,掀开被子,从床上坐起来,摸到火折子,“哗——”,点亮了床头小桌子上的烛台。

“说,你们的东家是谁?”他走到打头的那人面前,蹲下身子,一把扯下他脸上的黑巾。

都说,相由心声。这人看着三十出头,长得跟老鼠成精似的,一看就是做惯了贼的。

“东家……”地上的人声如细蚊,“就是给我们钱,雇我们做活的人。”

滋——,碰上了江湖老油子。沈云只好再问:“他姓甚名谁,家住何方?”

“不能说。坏了道义……”

沈云“扑哧”笑出声来:“三个老贼,专做见不得人的勾当,也敢说‘道义’!”

地上的人竟然生气了!不再拿眼看他。

沈云见状,起身抬腿从他身上跨过去,分别扯下另外两个人的黑巾。

嗬,三人长得挺相像的。应该是兄弟仨。打头的那个面相最老,守门的次之。窗前的最小,也有二十出头的样子。

“你们是三兄弟。”沈云在最小的这个面前站定,抬腿用脚尖轻轻踢了踢他,“你是老三,是也不是?”

“小哥,好眼光。”古老三哼哼,“不要问我,我也什么都不会说的。”

沈云随手捡起地上的短剑,在古老三的脸上比划着:“我不会问你。我就问你的两个兄长。他们若是不答,或者乱答,每一次,我都会从你的脸上卸掉一样东西。唔,就从鼻子开始好了。”

他看出来了,兄弟三个的感情不错。尤其是两个兄长挺护着老三的。

“你!”三兄弟齐齐的怒目而视。

沈云当着没看见,懒洋洋的又问道:“你们的东家是谁?”

这回,没有人再说什么道义。古老大和古老三异口同声的答道:“他是个大胖子。”

“很好。”沈云赞道,“还有呢?莫急,一个一个的说。小爷我别的没有,耐心还是够的。”

古老大象倒豆子一样的招供:“爷,做我们这行,只认银子,不认人的。我们三兄弟一直都是在南城门外五里的城隍庙接活。谁要是让我们找个什么宝贝或者人,用黄纸写明,折成三角形,过了正午,将之压到庙里的香炉下面,就算是给我们下活了。我们兄弟如果有意接活,会在背面写上工钱、时限和交货的地点,隔天再送回香炉下面。下活的人若是取走黄纸,这趟买卖便成了。他就成为了我们的东家。我们会在时限之内,将东西或者人送到约好的地点。到时,货银两讫,各回各家。这次的东家,我们也只是远远的看到过。他是个高高大大的胖子,四十来岁,看上去象是有钱人家里那些得脸的大管事。”

“爷,您若是不信,可以去道上打探‘古家三兄弟’。我们三兄弟从来都只管寻人或者寻物,不违道义、不沾血。”古老二补充道,“今儿也是。东家下的活是,寻找他们家负气出走的孙少爷。我们只管把您请回去,交给东家,绝对不会伤您一丝一毫。”

“这回的东家肯定是骗了我们!”古老三尖叫道。眼前这位行事老道得很,怎么可能会是什么负气离家出走的富家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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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九章 缩地成寸(上)

“大哥,东家不讲道义,做了初一,也怪不得我们兄弟做十五!”古老三气愤之极。

“老三说的对!”古老大也道,“老二,你说呢?”

古老二无力的哼哼,表示赞同。

沈云心中好笑:说的好象刚刚他们没有出卖“东家”一般。

古家三兄弟三言两语商定了,顿时变得理直气壮起来。古老大报出了双方交货的时间和地点——除夕下午,申时三刻,南城门外的杂树林里。

古老三用尽气力抻了抻脖子:“爷,现在该给我们解穴了吧?”

沈云看了他一眼,没有吱声,心里忍不住骂道:遭瘟的“东家”——古家三兄弟完全不知那厮的身份底细。所以,他若想把人揪出来,只能提前去杂树林里埋伏。这样一来,他势必是没法回郑家庄过年了。

“爷,你不会也不讲道义吧?”古老三又动了一下。仅是这样简单的两个动作,他已经涨红了脸,气喘如牛。一旁,古老大和古老三看得分明,心中更加忌惮。尤其是古老大,脸上现出苦色,连连暗道“倒霉”。

古老二眨巴眼睛,试探着问道:“这位爷,还有什么指教?”

目光扫过三人,沈云的注意力很快被三兄弟的鞋底所吸引——说是一路跟踪过来,可是,古老大和古老三的鞋底却是干干净净的,不见泥泞。只有古老二的鞋底和他的一样……

怪哉,古老大和古老三两个走路不沾地的吗?莫非这里头另有玄机?

心思一转,他冷声喝斥道:“事到如今,你们还想骗小爷!”

古老大又是气愤脸:“你!”

“我们哪有!”古老三委屈极了。

“爷,为何如此发问?”古老二问道。

沈云冷笑:“你明知故问!”说罢,抬腿轻踢古老二的一只脚,“你的两位兄弟脚底连泥水都没沾。他们是飞过来的吗?”

不等古老二开口,古老三抢先答道:“跟踪你的是二哥,又不是我和大哥,我们的鞋底怎么不能是干净的?”

沈云闻言,心中大吃一惊,暗道:怎么可能?

这两天断断续续的落着雨夹雪,官道上尽是泥泞。就是驿站里,也只有楼道、长廊和房间里才是干爽的。

想到仙官大人们能御剑飞行,他不禁心中警铃大作,再次细看三兄弟:莫非是高人不露相,这三兄弟也会仙术不成?

古老三见他满脸狐疑,赶紧辩解道:“我们兄弟没有别的能耐,就是有样看家的本事,叫缩地成寸……”

“咳!咳!”旁边,古老大急得大咳,“老三,休要胡说!缩地成寸这种小把戏,怎么可能是我们的看家本事?”

“哦……我骗他玩呢。”古老三闻言,矢口否认,“什么缩地成寸?我不知道。对吧,二哥?”

古老二快被他们俩给蠢哭了,抿紧嘴唇,装死。

沈云却听进了心里。缩地成寸?他闻所未闻,不过,貌似很厉害呢。心思一转,顿时生出一个主意。

很明显,三兄弟里,真正拿主意的人是古老二。是以,沈云看向他,松了口:“要我替你们解穴,也不是不可以。”他看着古老二,他松了口。

古老二很是为难,叫了声“爷”,弱弱的说道:“以后我们兄弟还要在道上混……”他们真不能反水捉“东家”。

“在下知道三位前辈都是重道义,讲信用之人,怎么可能强人所难呢?”沈云笑道,“在下只是想跟三位前辈下单活而已。”

古老大和古老三皆愕然。

“我们兄弟只会找人、找物。”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古老二很不情愿的哼了哼。

“就是找人。”沈云一本正经的应道。

“找什么人?”古老三又没忍住,抢先问道。

“一个大胖子。之前,跟你们下活的那位大胖子。”沈云答道。

这样也行?古氏三兄弟皆愣住了。

“他出什么价找我,我出双倍的价找他。”沈云从怀里掏出一把银票,冲古老二扬了扬。

后者略做犹豫,旋即,咬牙应道:“这活,我们接了!”

沈云又道:“不过,在下尚有一个难处,想请三位前辈帮个忙……”

次日清晨,沈云退了房,直奔驿馆后面的一个偏僻小土坡。坡顶,古氏三兄弟如约等候在那里。出人意料的是,他们还带了四匹马。也不知道一夜之间,他们从何处弄来了四匹好马。

“先回南城门。”汇合后,古老二说道。

沈云点了点头。

昨晚,一番讨价还价后,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沈云出三倍的价钱;古氏三兄弟为沈云引路,但不参与对大胖子的伏击,另外,他们用缩地成寸术接送他在省城与永安县城之间往返;双方都要对此交易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

为什么不直接叫他们送他回郑家庄呢?这是沈云特意留的一个小心眼。师父生前不只一次告诫过他,江湖险恶,防人之心不可无。洪伯一家人的性命不是儿戏。

四人打马疾行,在下午时分赶到了南城门外。

没有进城,沈云被带进了附近的城隍庙。

庙里空无一人。古氏三兄弟先是给城隍爷上了香,然后,古老大去查看香炉下面,有没有新生意上门。而古老三则是嚷着“冷死了”,搓着双手直奔庙后,说是要烧口热水,先暖暖身子。古老大闻言,说了句“我和你一起去”,跟了上去。

古老二似乎是累了,走到一个背风的角落里,冲沈云招手:“沈兄弟,时候尚早,先过来歇一歇。”

沈云点头应了一声,走过去,和他一样,也盘腿坐下,默背心法口诀,恢复体力。

今天若不是有心法口诀相助,他肯定会被古氏三兄弟落在路上。

他是在鸿云武馆才学的骑马。骑术只能说是凑合,不能与古氏三兄弟这样的老手相比。是以,还不到一个时辰,他已然到了极限。

但是,出发之前,古老二说得很清楚,他们必须在日落之前赶到南城门。不然的话,又得往后推一天。而要想如期赶到,这一路,他们只有在中午的时候才能稍微歇一歇。

沈云唯有咬牙硬撑着。

又扛了一个多时辰,他的体力几乎消耗殆尽,纵是咬得一口钢牙“咯吱”作响,也在马背上坐不稳了。

此时,四匹马也是大汗淋漓,气息粗重。

沈云以为古氏三兄弟会停下来,歇一歇马。不想,古老二却带头冲马屁股上抽了一鞭子,反而跑得更快了。

转眼之间,沈云便被落下数个马身。

“沈小哥,磨叽什么呢!快点跟上!”吴老三回头,冲他做了一个鬼脸,“你要是跟不上,自己误了事,可不是我们三兄弟不讲信用。”

他们分明是存心的!

沈云一分心,身形大晃,险些从马上背上摔下去。还好,他反应快,伏下身子,双腿死力的夹紧马肚子,出了一身冷汗,总算是坐稳了。

然而,经此一遭,他又被古氏三兄弟落下了好几丈。

这样硬撑着,不是办法!沈云趴在马背上,心思转得飞快。突然之间,他想到:每每练功之后,默背心法口诀都能快速恢复体力。也许此时也管用,我何不一试?

于是,他敛神,开始默背心法口诀。

竟然真的管用!一遍心法口诀之后,已然失去知觉的双腿终于象是找回来了,又麻又痛。同时,腰背间也有了一些力气。

沈云大喜,再接再厉。如此背了三遍心法口诀,他的体力便恢复了一大半。但是,似是到了极限。再背口诀,就不管用了。即便是这样,他也满意得很,打起精神,渐渐追上了古氏三兄弟。

此后,每当体力不支时,他都会默背心法口诀。且每次都一样,三遍恢复大半的体力。

如此一来,虽然仍然很辛苦,但至少能跟上古氏三兄弟,任他们如何途中陡然加速,也别想甩开他。

到了正午,一直跑在最前面的古老大终于停了下来——他不得不停。因为他骑的那匹好马被累得口吐白沫,再也跑不动了。

“胀死老子了。”他扔了马,象只猴子一样,嗖的钻进了路边的林子里。

古老二也下了马:“歇一刻钟。”

“沈兄弟耐力不错哟。”古老三冲沈云竖起了大拇指。

“前辈过奖了。”沈云牵着马走过去,和他们兄弟一样,也选了块平坦的石头,坐下来歇脚。

“我古老二就服有本事的人。”古老三热忱的将手里的白面饼子扯下一半,分给他,“能骑马跟上我们兄弟的人,不多!你这个兄弟,我交定了。”

接触了这么久,沈云早就看出来了,这位是被两位兄弟护得好,养成了单纯的性子。是以,他大大方方的接过白面饼子,道了声谢,和古老三一样,也大口的吃了起来。

旁边,古老二见了,也换了称呼,道声“沈兄弟”,问道:“我看你的骑术并不精湛,是新学不久吗?”

沈云微愣。他没有想到,古老二也接受了他。

“哦,我是上个月刚学的。”

“你很能吃苦。”古老二赞许的点点头,“能吃苦的人,往往心正。”顿了顿,又道,“我们三兄弟也是吃尽了苦头的。”

原来如此。沈云恍然大悟。

很有意思。一刻钟后,古老大又从树林子里钻了出来。还牵着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

荒郊野外的,他从哪里找来的好马?沈云心思一转,立刻明了:看来,所谓的要回南城门,才能用缩地成寸术,十之八九是古氏三兄弟撒的谎。他们肯定能随时随地施展此术。

不过,他表示完全能理解。还是那句话,防人之心不可无。换作是他,也是一样的。

歇过之后,四人继续赶路。

古氏三兄弟还是在前头打马疾驰,但是,他们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不但不再刁难他,而且与之称兄道弟,时不时的说笑一二。尤其是古老三,还热心的指点了他的骑术。

第一三零章 缩地成寸(下)

一刻多钟后,古老大和古老三自庙后又进来了。

后者手里提着一只熏得乌黑的小瓦罐,走到古老二跟前,将瓦罐的盖子揭开。

顿时,热气腾腾,肉香四溢。

“二哥,我煮了热汤,尝尝不?”他还带了四只粗陶碗。

古老二看了一眼庙门外面,点头说道:“给我倒一碗。快点喝,时间不早了。”

“好咧。”古老三先给他倒了一碗,然后又倒了一碗,递向沈云,“沈兄弟,也来一碗?”

沈云早在看到有四只粗陶碗时,就暗中摸出一粒百花玉露丸夹在右手的指头缝里。

“好啊。”他笑嘻嘻的双手接住。

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他抬头笑道:“是牛肉汤?”

“没错。”古老三咧嘴笑道,“我只会煮牛肉汤。”

古老大眼波流转:“老三的牛肉汤是出了名的好喝。”

“真香!”沈云端着碗,赞了一句。

牛肉汤里加了不少调料,香气浓郁,也美味得很。然而,在妙手堂和药院混过之后,沈云对药物的了解完全摆脱了纸上谈兵的状态。如今,他已经熟知数百味药的气味。再加上,他的五官也越来越敏锐。是以,浓香之下,那丝隐约的香甜还是未能逃脱他的鼻子。

这是悠悠果的味儿。

它本身是无毒的,只有与玉铃花的花香混和,才有令人短暂昏迷的效果。

看来还有后招。沈云决定将计就计。他佯装什么也不知道,几口就喝光了碗中的牛肉汤。

“很好喝!”他将碗还给了古老三,一抹嘴,吞下了夹在指尖的那枚百花玉露丸。

古氏三兄弟也先后喝光了汤。

“时间差不多了。”古老二撂下碗,起身说道,“可以开始了。”

于是,沈云被他们带到了城隍爷的泥像后面。

他还来不及看清泥像后面的情形,突然间,古老二转过身来,冲他扬了扬手。

刹那间,一股清香扑鼻而来。

果不其然,是玉铃花的花香!

沈云的反应不俗,当即装成中招,两眼一翻,向后倒去。

身后,古老三稳稳的双手抱住了他。

“二哥,沈兄弟好得很,我们为什么还要药倒他?”古老三不满的嚷了嚷。

“你懂什么?知人知面不知心!我以前没教过你吗?”不等古老二回应,古老大跳起来,给了他一记“毛栗子”。

“如果不是你们俩嘴快,我们怎么会惹上这身麻烦?”古老二冷哼。

古老大悻悻的从怀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黑色铁圆盘:“药效只有不到半刻钟,我们抓紧时间送沈兄弟去永安县吧。”

古老二没有再吱声,算是默许了。

接下来,还是古老三抱着沈云,三兄弟面对面的站成一圈。沈云正好面对着古老大。他偷偷的睁开一丝眼缝。

“我开始了。”古老大说罢,拿出一块指甲盖大小,亮晶晶的红色小石子扣进黑色铁圆盘的正中心,同时,嘴唇飞快的翕动,念念有词。

沈云心道:看来这个铁圆盘就是所谓的法宝了。他们果然是随时随地都能作法的。中午,在树林里,古老大肯定是用了缩地成寸之术,重新找了一匹好马过来。

他竖起耳朵,很想听清楚古老大在念叨着什么。

只可惜,古老大的声音极底,又念得飞快。以他的耳力,竟然也完全听不清楚。

古老大一念叨完,黑色铁圆盘立时迸出一圈白色的亮光,象光球一样,将他们四人尽数罩住。

旋即,仿佛有一双无形的巨手,抓住了四周。亮光之中,沈云看到,周边的一切都迅速扭曲起来。

真的是法宝!沈云大开眼界,险些控制不住,睁开了眼。

就在这时,亮光陡然大作。他本能的闭紧双眼。

紧接着,感觉猛的一提,耳畔响起呼呼的风声。

沈云只觉得心惊肉跳,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试探着复又睁开一道眼缝。

唔,好亮!

雪亮的白光刺得眼睛生痛。他立马又闭上眼睛。

几十息之后,耳畔的风声突然变小。又过了两息,风声骤停。接踵而来的是,仿佛从高处坠落的感觉。

难道是到了?沈云惊疑不已。

不等他偷偷睁开眼查看,古老大开口说道:“到了。老二,把沈兄弟弄醒吧。”

沈云闻言,只好一动不动的装昏迷。

细索作响之后,鼻端腾起一股清凉味儿。

是紫萱汁,可以解玉铃花和悠悠果之毒。

沈云这才眨了眨眼,装出醒转的样子:“咦,好端端的,我怎么睡着了?”

古老大呵呵笑道:“哦,缩地成寸就是这样的。最初几次,都容易睡着。多经几遭,习惯之后,才不会睡过去。”

“原来是这样啊。”沈云自然不会点破。

旁边,古老二将话题岔开:“沈兄弟,我们到永安县城了!”

“是吗?”沈云难以置信的四处张望。

没错,他们四个正站在一个小山头之上。永安县城的东城门在望。黄昏的最后一缕余晖笼罩着它,金灿灿的。

世上真有如此神奇的术法!是仙术吗?他惊讶不已。

“沈兄弟是要进城吗?”古老三望了望城门,“城门还未关,现在来得及进城。”

沈云连声道谢,与他们三兄弟作别。

“沈兄弟,莫客气。”古老大笑嘻嘻的叮嘱道,“此术是有时效的。一经启动,时间和地点都不可再更改。沈兄弟莫忘了,后天正午时分,千万要再来这里。免得误事。”

“是,知道了。”因为时间充足得很,所以,沈云并不急着赶往郑家庄。下了小山头后,他按原计划进了城。这样做,也是防着古氏三兄弟跟踪。

和以前一样,永安县城仍然收“城门税”。为方便弟子们外出,鸿云武馆在开馆之际,便为新弟子们统一办理了良民路引。沈云拿出新路引,一个子也没花,顺利的进了城。

城里实行宵禁。是以,当务之急是要解决夜宿的问题。担心身后有“尾巴”,不好去陈家米铺找陈老爷他们,沈云只能投店。

将近一年没有来过,永安县城变化挺大的。最明显的就是,街上又开满了各种店铺。很多铺子装扮得光鲜亮丽,看着象是刚装修过的。看来,和省城一样,这里也差不多摆脱了兵祸之乱,恢复了往昔的繁荣。

将近宵禁,大多数的铺子开始打烊。沈云不敢再耽搁,走了半条街,看到前面有一家叫做“东升客栈”的,门脸新,收拾得干净,便快步走了进去。

“呵呵,沈兄弟心眼不少哇。这是防着我们兄弟仨呢。”小山头上,古老大手捧那枚黑色铁圆盘,撇了撇嘴。

古老二和古老三也都在盯着他手里的圆盘看。

如果沈云在这里,定会目瞪口呆,旋即又懊恼不已——他自以为得计,却不想古氏三兄弟根本就没有把他当成真正的危险。

因为他会看到那黑色的铁圆盘俨然象是一面小圆镜,而他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无比清晰的显现在其中。唯一的不足之处是,没有声音。

也就是说,此时此刻,古氏三兄弟象是隔着一块水晶石看沈云一般,对后者的行踪了如指掌。

看到沈云提了桶热水,倒进杨木圆浴桶里,古老大笑嘻嘻的念了声“收”。

白光一晃,黑铁圆盘上的画面消失了。

“二哥,沈兄弟真是我们要找的人?”古老三抬头问道。

古老二叹了一口气:“希望是的。”

“天帝老爷保佑,沈兄弟就是的。”古老大满怀希翼的看向夜幕下的永安县城,“我们找了快十五年,头发都快等白了。”

一直以来,他们兄弟三个拿人银财,替人寻物寻人。在江湖上,晓有名声。没有人知道,这其实只是他们的幌子。事实上,他们兄弟三个自己也是在找人。

他们要找的人,不知道是男是女,是老是少,也不知道高矮胖瘦,姓甚名谁也是未知。

他们仅知道的一点线索就是,要找之人有可能会知道的四样本事。

而沈云恰好符合其中一样:擅长用药,又使得一手出神入化的神针术。

并且,他的言行举止和心性,也很是符合他们的预想。

唯一让他们拿不定的是,沈兄弟和他们仨一样,也是凡人。

但是,总的来说,十五年来,他们没有碰到比沈云更符合条件的了。

所以,这一次,他们定会将人给盯紧了。

再说沈云。他见身后并无“尾巴”,以为古氏三兄弟没有尾随而来。于是,第二天早晨,退了房间,直奔陈氏米铺。

结果,他晚去了一步。铺子的大门上贴着红封,并写明,东家回乡过年了,暂且歇业,来年正月初六开铺。

看样子陈老爷他们去郑家庄与洪伯他们一起过年了。沈云没有再多逗留,在集市里挑了几样伴手礼,急匆匆的出城,去郑家庄。

哪知,他赶到郑家庄,又扑了个空。

好在他与庄子里的两家佃户都熟得很。他们告诉他:“洪伯他们父子两个随亲家老爷一起回乡过年去了。先前,洪伯收到您的信,知道您考上了省城的大武馆,高兴得摆了酒。他打听到,大武馆会放年假,猜着您要回来,便推迟了行程。他一直等到前天,实在不能再等了,才和亲家老爷走的。”

“扑哧——”,五里外的一个密林子里,古老三再也忍不住,笑了出来:“大年下的,沈兄弟的运气可真够背。”

第一三一章 我说

洪伯离开前,特意将沈云以前住的屋子收拾了出来。于是,沈云谢绝了佃户们的热忱挽留,在庄子里住了一晚。

第二天便是除夕。天还没亮,沈云悄然离开,径直去了山里。

近一年没有来,师父的坟尚好,只是坟包和墓碑几乎被枯草、野藤之类的覆盖。沈云先将它们清理干净,然后在坟头磕了三个响头,嘴里说道:“师父,不孝徒儿来看您了。”起身后,他和往常一样,在坟前盘腿坐下,从行囊里取出一只小酒坛子,拍开上面的封泥,嘴里继念叨着,“师父,今天是除夕,徒儿给您带了您最爱喝的桂花酒来……”

仿佛又看到师父身着黑色皮袍,盘腿坐在那儿,慈爱的看着自己,沈云不由喉头发哽,眼里涌起水雾:“师父,徒儿好想您……”

五里外的密林子里,古老大嘴里念念有词,调整着黑色铁圆盘上的画面。很快,墓碑被放大,碑面上的两行字依稀可辨。

“青木门?”古老三失望的皱了皱眉头,“怎么是青木门!不是天神……”

话未说完,他便挨了古老大一记“毛栗子”。

“你能不能长点脑子?”后者轻斥道,“那三个字能刻在墓碑上吗?”

古老三摸着头,眨巴眼睛,终于明白过来:“对哦。仙庭知道了,肯定会挖坟的!”

古老大绷着脸,哼道:“人死如灯灭,挖坟也就罢了。依仙庭的做派,周边十里之内,休想再有活口。”

“真造孽!”古老三看向古老二,“二哥,沈兄弟是有师门的呢。照你看,他到底是不是我们一直在找的人?”

古老二一直是盯着画面,没有吭声。闻言,他方抬起眼皮子,接连发问:“你们还记得尊上曾提起过一本书,叫做《青木药典》吗?我在想,这个青木门会不会是源自于此?”

“照这么说,极有可能是的!”古老大听出了其中的意思,一双豆子眼顿时熠熠发亮。

古老三反应过来,更是欢喜的一弹而起,仰头长啸。

“鬼叫什么!”古老二翻了个白眼,打断道,“荒郊野外的,你想把狼招来么?”

一向严肃的二哥竟然也说笑了,可见十之八九是的了。古老三收声,笑得见牙不见眼:“找了十多年,终于找到了。我高兴得不行!翻跟头,不会招来狼了吧?”说罢,象个孩子一样,真的在空地上翻起跟头来。

古老大也是乐得合不拢嘴:“难得这么高兴,且随他去罢。”

等沈云在林焱的坟前说完在省城的经历,太阳已升起老高。

“师父,徒儿正午要赶到东城门外,现在必须走了。”他又叩了三个头,“徒儿不能陪您过年。给您拜个早年。”

起身后,给坟头培了几把土,他才转身离开。

时间掐算得很好,他稍微提前了一刻多钟赶到东城门外的小山头上。

古氏三兄弟有缩地法宝,自然是比他早到一点点。

“来了!”一见着人,古老三便把他二哥的警告抛到了九霄云外,热切的往前凑。

对此,古老二早有预料,不露痕迹的将人拉住:“沈兄弟,离正午还有点时间,你先坐下来喝杯茶。”

话音刚落,古老大已经倒了一碗热茶奉上,殷切的招呼道:“沈兄弟,热乎着呢,暖暖身子。”

沈云敏锐的捕捉到了三人眼中的亢奋。他狐疑的看了一眼古老三,点头应道:“是。”说罢,走过去,在古老大身边盘腿坐下,双手接过茶碗。

不出意料之外,茶汤里也是加了料的。沈云依然悄悄的往茶汤里加了一粒百花玉露丸,端着茶碗喝了一口,笑道:“古三前辈,今儿很高兴呢。”

“人逢喜事,”古老三终于记起了古老二的警告,抓耳挠腮的呵呵笑道,“精神爽……”

古老大生怕他说漏了嘴,赶紧打断他,向沈云笑道:“今天是除夕,在我们那里是过小年。他呀,几十岁的人了,还跟个娃娃一样,盼着过年,欢喜得不得了。”

真是越描越黑!古老二甚是无奈的偏过头去。

这回古老三很是灵光,见状,指着当空挂着的太阳,说道:“大哥,正午了。”

古老三连连点头:“开始,马上开始。”

沈云心中的狐疑更甚,暗中全身戒备,以防万一。

和之前一样,他又闻到了玉铃花的香味儿。但出乎他意料的是,除此之外,古氏三兄弟再没有动别的手脚。

“喏,我们和大胖子约好,就是在这里交易。”他们依照约定,将沈云带进了南城门外小林子的一棵歪脖子大槐树下。接着,便头也不回的往城隍庙那边去了。

难道是我想多了?沈云又道了谢,目送他们离开后,才敛神,举目四望,察看周边的地形。

而古氏三兄弟进了城隍庙后,也立刻忙碌开来——古老二留下来,照看沈云;古老大带着古老二,用缩地成寸术重返郑家庄。他们俩是去查林焱。因为古老二跟他们分析,以沈云的性子,是不可能短时间内告诉他们青木门的由来,故而,要想知道青木门是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他们只有从林焱这条线索入手。死人不会开口说话,但是,也不会说谎。

这一带原本人迹稀少,再加上今天是除夕的缘故,整整一个下午,都不见有人经过。

黄昏时候,一个高大壮实,身着藏青色锦袍的中年男子出现在小林子的外面。他机警的四下里张望一番,提着袍角,步履匆匆的钻进了树林里。

他应该是熟悉这片林子的。因为在浓密的树林里,他既没有停留,也没有绕道,径直奔向歪脖子大槐树。

很快,他赶到了树下。

没有人。

树后,一只大麻袋,鼓鼓囊囊的,摆在地上。

大胖子很警觉,在隔着大麻袋三步来远的地方站住身形。

“喂!”他先是冲大麻袋嚷了一声。

大麻袋依然静静的摆在那儿,一动也不动。

大胖子挠了挠头,弯腰从地上捡起一颗小石子,瞒准,“啪”的扔到大麻袋上。

大麻袋还是未动。

见状,大胖子长吁一口气,脸上露出轻松的神色,掏出帕子,摘下黑色的毛帽子,使劲的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自言自语道:“古氏三兄弟果然和传言一般,靠谱得很。”

擦罢汗,他又收起帕子,这才不慌不忙的踱向大麻袋。

不想,他刚一走过树干,变相突生。、

“哗啦——”,地上的枯枝烂叶骤然腾起,紧接着,他只觉得双脚被猛的向上提起,耳畔响起呼呼的风声。

待他反应过来,发现自己被一张麻绳大网兜住,挂在树上。

“啊——”大胖子后知后觉的尖叫,双手本能的抓着粗网绳,拼死挣扎。

静寂的林子里,他的惨叫声显得格外大。周边的鸟儿被惊得扑扑飞起。

大胖子显然也是有些阅历的。最初的慌乱过后,他很快冷静下来,不再挣扎,而是抓紧网绳,一边四下张望,一边大叫:“是三位古爷跟在下开玩笑吗?”

然而,没有人应他。

不是的!大胖子的眼底闪过一丝慌乱,又大声问道:“到底是哪位朋友?李某请朋友现个身,有话好好说。”

“李爷是个爽快人。”从左前侧的一蓬灌木丛背后闪出一道清瘦的身影。

大胖子闻声望过去,见是一个身量颀长、容颜俊朗的少年郎,不由倒吸一口冷气,颤声说道:“是你?姓沈的小子!”

来人正是沈云。

关于大胖子,古氏三兄弟没有透露更多的信息。沈云不敢轻视之,总共布设了三道防线。第一道便是这个陷阱,也是最简单的。结果,大胖子是个没有功夫伴身的凡人,被陷阱成功拿住。

沈云在树下站定身形,双手抱肩,仰头看着挂在树上的大胖子,冷笑连连:“李爷真是神通广大啊。连我这种无名小子,李爷竟也知道。恕我孤陋寡闻,请问,李爷到底是何方神圣?为何大费周折的找我一个无名小子?”

大胖子没有回答他,而是突然变了脸,吹胡子瞪眼睛,厉声喝斥道:“小子,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你去城里四大片打听打听,爷爷我也是你能惹的?”

沈云嗤笑一声,用手指掏了掏一只耳朵:“李爷的身体不错,中气十足。可是,我为了等李爷,却在这破林子里吹了一个下午的冷风。这个点儿了,不要说吃饭,就连口热水也没喝上。这样吧,我先去找点儿热乎的饭菜垫一垫肚子。烦劳李爷先在树上好好想一想。李爷要是想清楚了,愿意好好说话,就烦劳叫一声。我保证,只要听到了,绝对会尽快赶过来。”

说罢,他转身便走了。

“喂,小子,站住!”大胖了见状,急了,扯着嗓子大叫,“我带了不少人。他们很快就会过来。你跑不掉……”、

不料,沈云却连头也没有回,一边继续往前走,一边随意的摆了摆右手:“李爷这话还是留着去骗三岁小孩子吧。”

大胖子顿时泄了气。好吧,他确实是在骗人。因为古氏三兄弟有一个众所周知的脾气:与他们交接时,‘东家’可以带人,但是,带的人只能留在南城门那边。不然,交易直接作废。

这次,他是得了大老爷的密令,偷偷行事。再加之,大老爷非常相信古氏三兄弟在道上的口碑,特意吩咐他,不许带任何人。所以,他是独自一个人过来的。

“回来,我说。”他沮丧极了,“我都告诉你。”

第一三二章 晚了一步

大胖子自报家门:他叫李福顺,省城李府的外务管事。这次行事是奉了他们家主,也就是李大老爷的密令。

沈云问道:“李大老爷为什么要偷偷捉拿我?”

李福顺略作迟疑,还是咬牙招供:“沈公子,李长安是我们大老爷唯一的嫡子。我们大老爷说,是您害死了我们大少爷。明天是初一,大老爷要拿您活祭大少爷。我们大老爷知道您在大帅府里有人撑腰,所以,才叫小的秘密行事,连个帮手都不准小的带。对古氏三兄弟也是说,府里的一位少爷离家出走,请他们帮忙找人。”

话音刚落,古老二也现身出来,呸了一口:“可恶!你们骗人在先,如今也怪不得我们兄弟。”说罢,扭头对沈云说道,“沈兄弟,这次是我们大意了,差点助恶人害了你的性命。”

“古大侠,我们大老爷没有无缘无故的要害人性命。”李福顺猜出了来人的身份,象是看到了救命稻草,大声辩解求救,“我们大少爷就是被他害死的,真的死的好惨!”

古老二闻言,眉头轻皱,问道:“沈兄弟,他所言是否属实?李长安是什么人?你认识吗?”

沈云有些意外。与古氏兄弟相处了几天,他没看出来,他们好打抱不平。

考虑到吴老板在信上说,一直以来,李府都是声称,李长安是得了急症,医治不及,半夜里死的。其真实死因,就是在李府,知道内情的人也不多。是以,他答道:“古二前辈,我是鸿云武馆的弟子。李长安也曾经是。不过,我与他只是点头之交,在武馆里并无往来。数月前,李长安被武馆劝退。我听闻,他回家没多久,不幸病亡。”

说着,他看向挂在树上的李福顺:“我也很好奇,李大老爷为什么会认为是我害死了李长安。”

古氏三兄弟讲道义,在江湖上是出了名的。此时的李福顺看出古老二有插手的意思,顿时胆子又壮了,大声争辩道:“怎么不是你害死的?我家大少爷,还有表少爷,回府后都说,就是拜你所赐,才被武馆劝退的。还有,姓吴的小贱人也分明是冲着你去的。她是个摧命鬼!我家大少爷和表少爷那是替你挡煞……”

“停停停!”古老二听得一头雾水,不耐烦的挥手,“怎么扯到的人越来越多?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你能不能将来龙去脉说清楚?”

李福顺被他突然打断,一时反应不过来,哑了口。

古老二翻了翻眼皮子,又看向沈云:“沈兄弟,你来说。”

沈云简要的道出了明面上的事:他考进武馆之前,在一家叫做妙手堂的药铺当库房伙计。李福顺提及的吴姓女子就是药铺老板的幼妹。他考进武馆之后,吴大小姐曾去武馆找他,不遇。李长安兄弟俩见色起意,打着他的旗号,将吴大小姐骗进了武馆。几天后,吴大小姐被害。而李长安兄弟两个也因此而被武馆劝退。

“前些天,我顺路去妙手堂探视吴老板,却发现妙手堂已经易主,变成了绸缎铺子。听说,那铺子现在是你们李府的产业,是也不是?”他抬头问道。

李福顺双手紧抓网绳,极力辩护道:“都怪那小贱人勾引我家大少爷。要不是她,我家大少爷好好的在武馆学本事,怎么会被劝退?我家大少爷没有被劝退的话,怎么会撞上那煞星……”话一出口,他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顿时,脸色变得惨白,额头上冷汗连连。

古老二是久在江湖,岂能看不出?立时厉声问道:“什么煞星?”

沈云也问道:“李长安他们俩不是病死的,是死于煞星之手,是也不是?”

然而,李福顺却跟换了个人似的,双手紧抓粗网绳,惶恐的求饶:“古大侠,小的求求您,莫要再问。小的上有老,下有小,一大家子好几十条人命,真不能再多说。”

古老二的兴趣却越来越大了。他上前一步,好声好气的劝说道:“我向你保证,这片林子里,就只有我们三个。你不要怕,只要你说的是实话,绝不会有一字一句传到第四个人耳里。”

不想,李福顺却闭着眼睛,使劲的摇头:“不能说,真不能说。他神通广大,什么都知道,瞒不过的……”

古老二见他的神情不象是做假,心中暗道“不好”:莫非是修道的大能尊者?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用眼角余光飞快的瞥了一眼身侧的沈云。

后者没有察觉,仍然没有放弃撬开李福顺的口:“李福顺,你……”

“你莫再问,我是死也不肯说的。”李福顺尖叫着打断他,神情竟然有些癫狂。

沈云被他的样子吓了一大跳。

“你要问,就去问我们大老爷!”李福顺又叫了一句,“大老爷知道的比我要多得多!小的带你们去找大老爷!”

古老二啧啧:“你还真是你们大老爷的心腹……大患!”

当即,李福顺被从树上放了下来。他也是破罐子破摔,刚从粗绳网里出来,便象豆子一样的主动说了起来:“大老爷命小的今晚将沈公子关进府里的无字地牢里。大老爷吩咐,子时一过,他便亲自去地牢里,用沈公子活祭我们大少爷。”

沈云原以为古老二的掺和也就到此为止。不想,后者竟一反常态,抚掌轻笑:“好久不曾碰到这么有意思的事了。也罢,我也跟着走一遭,见一见是何方煞星。”

据李福顺介绍,李府一共设有一明一暗两处地牢。两个地牢一大一小。大的那处,摆在明面上,又分为内、外两部分,分别被称为“甲字牢”和“乙字牢”,是李府里,人人尽知的存在;小的那处,叫无字地牢,是暗牢,也是历任家主大老爷的私牢。知道的人,并不多。

有他这位大老爷的心腹带路,沈云和古老二装扮成李府的仆从,一路畅通无阻的走进了李府。

此时,夜色渐浓。李府张灯结彩。连往来的仆从们都换上了过年的新衣,浑身上下无不透着喜气儿。

“这边。”李福顺径直将他们俩带进了寂静的后花园。然后,三拐两绕,来到了一座八角亭旁。

他走进亭子里,在靠里边的那根柱子上轻轻拍了三下。

“叭嗒!”

八角亭的右侧是一座假山。其中有一块突出的石头,大约有海碗那么大,弹了出来。

李福顺走出亭子,在假山前站定身形,两手按住那块石头,用力的往右旋转半圈。

“轰隆隆”的一阵闷响过后,假山的中间往里缩,露出一个仅容一人通过的洞口。

“李爷!”一个也身着李府下人服饰的年轻男子自里头出来,向李福顺抱拳行礼。

李福顺从袍袖里取出一块半个巴掌大的黑色木牌,扔了过去。

年轻男子双手接住,查验无误后,满脸堆笑的双手奉还,侧身让到一边:“您老请。”

“安小子,好好当差,莫偷懒。”李福顺拍了拍他的肩膀,回头对沈云和古老二说道,“你们,跟上!”

“是。”

于是,沈云和古老二在那个叫安小子的年轻下人的眼皮子底下,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

里头是一条五尺来宽的密道。每隔五步远,潮湿的石壁上嵌着一只油碗灯照明。是以,密道里还算亮堂。

走了不到半盏茶的时间,密道到了尽头,现出一扇黑油小门。

“到了。”李福顺先是“梆梆梆”的敲了三下门。两快一慢。

里头没有动静。

他回头解释道:“大老爷不在,我们先进去。”说罢,推开门,率先走了进去。

屋里和沈云想象的不一样。他以为会看到一间阴森血腥的牢房。不想,书案边立着两株铜灯树,上面插满了婴儿小臂粗的白蜡烛,将整里头照得亮如白昼。他似乎是走进了有钱老爷家的书房。

好吧,如果房间里没有挂白幡、摆灵台之类的,那就真的是一间书房了。

目光扫过灵台上的牌位,李福顺尴尬的呵呵:“大老爷已经把这里布置好了。”

这时,沈云也看清楚了,香案上供奉的正是李长安的灵牌。

古老二突然使劲的嗅了嗅:“有血腥味!”

沈云也闻到了:“在灵台的后面。”

李福顺顿时吓得面无血色,哆哆嗦嗦的说道:“后面是卧房。大老爷时常在这里过夜。”

古老二皱了皱眉头,身形一晃,抢先跑到了灵台后面。、

沈云紧跟而上。

看清眼前的情景,两人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灵台的后面,一个身着华服的中年男子正以一种奇异的姿势倒在地上。

寻常人的头是没法扭成那副样子的。除非,他的脖子断了。

沈云回过神来,心里涌起一个很不好的猜测,轻声说道:“他是……李大老爷?”

古老二蹲下身子,伸出两根手指头轻探死者的脖子:“他死了不超过半刻钟!”

这时,李福顺也踉踉跄跄的跑了过来。看清地上之人,他尖叫一声,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大,大老爷!”

一样的杀人手法!难道又是杀人灭口!沈云的两个眼皮子直跳。

“该死了,晚了一步!”古老二弯腰,一把揪住李福顺的衣襟,将他从地上拉起来,“肯定还有别的密道!速带我去!”

“有的,有的!”李福顺回过神来,指着床边的柜子,“在那里面。通往大老爷的书房。”

第一三三章 是你!

古老二扔掉李福顺,飞身跑到柜子前,打开门,果然看到一道半人高的暗门。没有迟疑,他探身而入。

沈云见状,赶紧跟了过去。

这时,李福顺猛的跳了起来,扑向他,嘴里语无伦次的呓语:“完了……救我……”

他就象是一个溺水之人,张开双臂,死死的箍住沈云的腰。沈云不曾防及,被他自身后箍住,一时之间,竟然动弹不得。

而古老二的轻功不凡,眼见着就没了人影。

沈云大急,一边用力挣脱,一边大喝:“李福顺,松开!”

然而,此时的李福顺已被吓得浑浑噩噩,哪里听得进?

还好沈云自进入李府之后,左手指尖便夹了三根银针。见状,他弹出一根银针,轻刺李福顺的麻穴。后者当即头一歪,倒向一边。

腰上顿时一松。沈云将人扔在地上,飞也似的钻进了柜子的暗门之中。

背后,李福顺已缓过劲来,哇哇大叫:“别走!别丢下我……”

这里于他来说是熟地。是以,沈云没有理他。

暗门之后,也是一条密道。和前面那条一样,中间没有岔路。沈云只要沿着密道,往前跑就是。

很快,他跑到了密道的尽头。那里也有一道半人高的暗门。这时,从门的那边传来一阵“丁丁当当”的打斗之声。

难道是凶手来不及逃走,被古二前辈追到了?沈云心中一凛,右手也夹了三根银针,探身钻进暗门。

门后是一间真正的书房。此时,房间里跟刚被小偷光顾过一般,一片狼藉。不过,这是不重点。沈云听得分明,打斗声是从屋外传进来的。遂脚下加快,冲出去助拳。

然而,他刚跑到挂着猩猩红毡帘的门口,便听到古老二“哎呀”的轻呼。旋即,刀剑声停了。

糟糕!定是古二前辈受了伤!沈云一把掀起门帘。

果然,古老二按着左臂,跌坐在地上。

一道白色的身影向外急奔。

“快!拦住他!”古老二疾呼。

沈云不假思索,左右开弓,接连弹出夹在指间的所有银针。

“嗖嗖嗖……”

六根银针快如闪电,破空而去,分别刺向白色身影的周身要穴。

而那人也不含糊,袍袖一甩,一把收了所有的银针。

他回过身来,冲二人笑道:“李府的下人,有两把刷子!”

沈云大吃一惊——那人也是一个少年郎,看上去比他大不了几岁,凤目龙眉,俊朗非凡。最重要的是,眉心赫然长着一点红痣!

“是你!”他脱口而出。

白衣人本欲提剑离去,闻言,立住身形,挑眉笑问道:“你认得我?”

完全没有敌意。

想起以前的种种,沈云根本就不相信这人会将李大老爷的颈骨捏得粉碎。

“请问阁下可是石秀县大老爷之大公子?”他抱拳行礼道,“在下沈云,曾有幸见过大公子两次。”

白衣人眼波流转,抚剑轻笑:“先父早就不是什么县尊大老爷了。你是石秀县人?小小年纪,身手不弱。你什么时候来省城当了护院?”

也就是说,沈云没有认错人。

沈云如实以对:“哦,在下并不是府中护院。今天是因一桩事,与一位前辈追查至此。不想,发现此府的家主刚刚惨死于密室之中。”

白衣人“哦”了一声,象是恍然大悟:“原来,你们是把我当成了凶手!”

“一场误会!”沈云连忙摆手,“石秀县人人皆知,大公子长着侠义心肠,怎么可能是那歹毒之人!”

白衣人挑眉,看了他一眼,扯起嘴角笑道:“我早就不是什么大公子了。唔,我姓叶。巧得很,今天也是因一桩事,追查至此。刚一进这院子,便碰到了你的这位同伴。他的身手不错,我还以为是护院呢。”

古老二自地上爬了起来,捡起被打落的软剑,执剑行礼:“叶公子,真对不住您,刚才是小人莽撞了。”

言谈举止之恭敬,令沈云暗自吃惊。

而叶公子竟不躲不避,大大方方的受了他的礼,颌首问道:“你们说这府中的家主已经遇害,是怎么一回事?”

沈云见了,又忍不住心里嘀咕:大公子也不象是不知礼之人哪……

他这边略一迟疑,那边,古老二已然毕恭毕敬的答话完毕。

听说李大老爷刚刚在暗牢之中被人拧碎脖子而致死,叶公子眉尖轻蹙,道了声“晦气”,自言自语道:“线索又断了。”想了想,他抬眼对古老二说道,“带我去看尸身。”

“是。叶公子,这边请。”古老二侧身让出道儿,恭敬的伸手请道。

而沈云已经回过神来,按下心中的疑惑,他跟在二人后面,也进放密道,又回到暗牢里。

“啊!”最先走进暗牢的古老二忍不住轻呼,“李福顺怎的死了!”

沈云闻言,不由觉得后背掠起阵阵阴风——明明他离开暗牢时,李福顺还活着,在背后哇哇大叫来着。

难道是我下错针误杀?他立刻推翻了这样的判断。人身上的那些穴位,哪一个他没有练过上万遍!隔空刺穴也是练得炉火纯青。更何况,当时,他与李福顺离得那么近。后者的麻穴离他的手不过是隔了寸许远。这样的距离,于他来说,就是信手拈来一般,怎么可能下错针!

他心里飞快的思量着,脚下也没耽搁,跟在叶公子后头,进了暗牢。

李福顺果然是死了。躺在李大老爷的尸体旁边。也以同样诡异的姿势!

沈云看了一眼,顿时有如坠入冰窖,寒冷彻骨!

怪不得古二前辈会惊呼出口。李福顺和李大老爷一样,竟也是颈骨粉碎而死!

这回,古老二没有伸手去探试尸体的颈骨,而是静静的垂手侍立在一旁。

叶公子走过去,拧眉问道:“他就是带你们进来的李福顺?”

“是的。”古老二应道,“我离开时,他还活着。”

叶公子挑眉看向沈云。

后者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也道:“我离开时,他吓得不清,有些神志不清了。从后面,用双手紧紧的箍住我的腰。我用银针刺中他的麻穴,方得以脱身。我进入密道时,他已经清醒了。”

叶公子听罢,蹲下身子,伸手摸了摸李福顺的脖子:“颈骨粉碎。刚落气不久。”

古老二指着旁边的李大老爷说道:“他也是一样的死因。”顿了顿,又道,“这里另外还有一条密道。”

他们三个一直在外面的院子里。所以,凶手只有可能是从另一条密道进出。

心中一动,他急急的补充道:“假山的入口处,有一个年轻仆人守着。李福顺唤他叫‘安小子’。”

据目前的情况,他推测,安小子要不是凶手,要不也已遇害。总而言之,他认为非常有必要用最快的速度赶到入口处去找安小子。

然而,叶公子却充耳不闻。只见他略作沉呤,从袖子里掏出一面八角小铜镜,双手端着,在李福顺的尸身之上,从头照到脚。

令人惊奇的事情发生了!当小铜镜照到颈脖那一处时,扭成麻花状的颈脖之上竟然泌出一丝丝烟雾。它们如黑墨一般,比头发丝还要细。

与此同时,沈云闻到了淡淡的腥臭之味。其味与死耗子之臭非常相近。

最初这些黑色的烟雾在颈脖之上凝聚成形。竟是一只黑色的手印!

肯定是仙术!沈云大开眼界。

叶公子脸色微变。他起身,蹲在李大老爷的身边,也用铜镜照了一番。

一样的!

在李大老爷的颈脖上,最终也凝出了一只黑色的手印。

两相对照。这两只手印无论大小、形状,都是一模无二样!

沈云和古老二不约而同的看向叶公子。

后者的神色又变回了原来的淡然。他起身,收了小铜镜,对二人说道:“他们俩皆是死于魔修之手。除妖降魔乃我道门之事。不管你们为了什么缘故找上李府,都就此罢手,免得如他们二人一样,招来杀身之祸。”

古老二混迹江湖多年,见多识广,先前在心里已大致有了猜测。闻言,抱拳称是。

沈云却是生平初次听闻魔修,被惊得目瞪口呆,一时反应不过来。

叶公子轻笑,撂下一句“有缘再会”,头也不回的自密道离开。

“他走了。”估计他走远了,古老二轻拍沈云的肩膀,催促道,“我们也快走罢。”要是那魔修再出来,他们区区两个凡人,纵然每人有十条命,也不够杀的。

暗牢里摆着两具尸体,他怕惊动了李府之人,届时有理也说不清,便没有走来时的那条密道,而是选择走叶公子离开的密道。

沈云回神。他有一肚子的问题想请教。但叶公子已不见身影,而此地也非久留之地。是以,闷声不响的跟在古老二身后。

两人急急的跑出书房,便看到远远的有一队人挑着灯笼往这边院子走来。

“有人来了!”古老二见状,一把抓起沈云扔到背上,施展轻功,翻过院墙,飞快的融进了无边的夜色之中。

不一会儿,沈云只听到身后传来阵阵喧嚣。隐约的有人在尖叫:“有贼!抓贼啊!”

很快,不少精壮的男丁自各个院子里冲出来,带着棍棒往书房那边涌去。

李府顿时热闹了起来。

不过,这些丝毫不影响古老二。他在夜色的掩护之下,几个纵跃,便背着沈云顺利的离开了李府。

第一三四章 大年夜话八卦

“我有个住处,也在这一带。”在李府旁的一条僻静小巷里,古老二放下沈云,邀请道,“沈兄弟如若不嫌弃,今儿与我一道守岁,如何?”

这时候,城里已经宵禁。再加上,是除夕晚上。城里的各大小客舍都早早的打了烊。沈云也没处投宿,闻言,欣然应邀。

古老二的住处离这里有三个路口。一路上,他们接连避过了数队巡逻的仙符兵。

“怪哉!”古老二压低声音说道,“大年节的,这些人也没见消停。”

确实不是仙符兵的作风。沈云想了想,说道:“也许是因为贝大帅治军有方。”

古老二轻哼:“但愿如此。”他高度怀疑是又出什么事了。只是,眼下不是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故而,不再多言。

很快,那住处到了。这是一个小四合院。古老二自后门将人带了进去。

古老大和古老三也在,听到动静,双双提着灯笼赶了过来。

看清古老二的神色,古老大甚感意外:“没抓到人?”

“抓到了。”古老二摆摆手,“进屋再说。”

“去东厢房。”古老三说道,“那屋烧了地龙,暖和。”

于是,一行人都进了东厢房。

沈云刚一进门,便感觉一股暖意扑面而来。

屋里的摆设很简单,就是在窗下摆了一张大矮榻。榻上有一矮腿小方桌。桌上摆着一碟酱牛肉和一只吃了一小半的烧鸡,以及一壶酒、两只牛眼酒盅和两双筷子。

显然,古老大和古老三方才就是在这屋里喝酒。

“沈兄弟,榻上去坐。”古老大笑嘻嘻的招呼道,“我再去拿些饭菜来。”

沈云连忙拦住:“不用了。这些挺好的。”

“好什么呀。”古老三说道,“你又不喝酒。”

古老二也道:“折腾了大半天,我真饿了。”

“今儿过年,厨房里备了年夜饭,一直热在灶上呢。我去端来,很快的。”古老大说着出了屋子。

他说的没错,不到半刻钟便提来了一个三层的大食盒。香酥***宝鸭、翡翠白玉汤……荤素搭配,足足有十样菜色。外加一大盆热气腾腾的白米饭。

顿时,小方桌上摆得满满当当的。

“来来来,先吃年夜饭。”古老大热情的招呼道,“其他事,等吃过饭再慢慢说。”

沈云如今也是见过世面的。一眼就看出,这些饭菜,还有碗碟等物,都不寻常。当下心里跟明镜似的:古大前辈肯定是用了缩地成寸之术,光顾了哪个大户人家的厨房。

再端起饭碗,他无意之中发现碗底还打着印记。并且这个印记,他还眼熟得很——袁峰从家里带来的那些物什上,都有这样的印记。

原来是取自袁府。

这时,古老大也发现了碗底的印记,讪笑道:“这些大户人家,小气得很。一个破碗,也都要在碗底打上印记。”

古老三正要开吃,闻言,端起碗看碗底,一脸了然:“是袁半城家的呢。”

古老二是真饿了,埋头就要开吃。

“慢着。”沈云突然伸手拦住他。

“怎么了?”古家三兄弟齐齐问道。

沈云正色道:“吃不得,有毒!”

屋里立刻炸了锅。

“怎么可能!”古老大惊呼。

古老三摇头不信:“我没看出来!”

古老二则是问道:“是什么毒?”

沈云答道:“也称不上是真正的毒。这些菜里被人加了好几样花粉、汁水之类的。它们每一样都是无毒的,且份量很少,不易察觉,但是,这些花粉混在一起,人食用之后,气门瞬间闭合,窒息而亡。而其死状却与心疾发作极为相似。就算是仵作验尸,也未必能分辨出来。”

说着,他拿起筷子,一样一样的指给他们看,“这一碗加的是玉蕊花粉;这一碗是凤草汁液……唔,下毒者应该是担心份量轻了,效力不够,特意还在饭里加了些石岩蜜。如此一来,一旦食用了这些饭菜,恐怕只有神仙才能救得了。”

“好阴毒的法子!”古老大忍不住拍案,“被害之人肯定患有心疾!”

试问哪一座高门大院里,没有几桩阴毒狠辣之事?显然,他的两位兄弟对这个话题一点兴趣也没有:古老二向沈云问清楚,只要不是每一样都食用,那些花粉、花汁便是于人无伤无损的,于是,复又拿起筷子,挑了两样自己爱吃的菜,大快朵颐;古老三则是对此法中的药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缠着沈云追问不停。

只不过是旁门走道的小伎俩罢了,中间并没有什么不可对人言的隐密。沈云一一详尽的解答了。

古老三甚是满意,末了,亲热的拍着他的肩膀,叹道:“沈兄弟,你小小年纪,知道的比我们这种老江湖还要多得多!“

沈云笑道:“哪里。碰巧以前听一位走南闯北的长辈说过一桩乡野杂事,中间就提及了这个害人的法子。我觉得挺罕见的,便记住了。”

他没有骗人。这个药方确实是师父林焱讲江湖八卦时,告诉他的。

此时,古老二已经吃饱了。他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握在手里,慢条斯里的感叹道:“江湖之大,藏龙卧虎,确实不可掉以轻心。”

“对极。”古老大接过话头,“我年轻的时候,就曾差点儿因为一桩小事栽了大跟头。”

“是吗?怎么没听大哥以前提及过?”古老三的注意力立马转移了。

古老二也凝神细听。

“那时你们俩都还小。”古老大滋溜喝了一口酒,兴致勃勃的话当年。

沈云听着听着,心里开起了小差:这个食盒是从袁大哥家里“顺”来的。也不知道食盒的主人要害的是谁。要不要给袁大哥报个信呢?

但转念又一想:老话说,家丑不可外传。虽说袁大哥对他家里怨恨颇深,但毕竟血浓于水,亲缘是无法割断的。所以,若是从我这个外人嘴里听到了袁家的阴私,袁大哥定然是难堪之极。况且,此事尚未有查证,也许其中有什么误会也说不定。

当然,最主要的是,他未曾听袁峰提及其母患有心疾。故而,此事应该与袁母无关。而以他对袁峰的了解,袁家之中,袁峰真正在乎的,也唯有其母一人而已。既是如此,大过年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决定暂且不提,等以后有机会再暗中提醒袁峰,让他在家里小心饮食。

他在这里琢磨着袁家的事,殊不知,药谷里,袁峰正在思念亲人。

入夜之后,谷里起风了。屋子里的温度急骤下降,很快变得有如寒窑一般。袁峰扛不住,连忙取出火盆生火。他一边往盆里添炭块,一边忍不住在心里念叨:这么冷的天,也不知道娘有没有犯心绞痛的老毛病?还有,我不在家里,娘恐怕只能独自一个人守岁了……

袁府,长房后院。

一个丽装妇人左顾右盼,闪身进了园子的月亮门。

门后的阴影之中,一个侍女缩头缩脑的等在那里。她看上去有十六七岁。应该是在这里等了一会儿了,冻得一张脸腊白腊白的。

“奴婢见过梅姨娘……”看到丽装妇人,侍女赶紧福身行礼。

那个丽装妇人,也就是梅姨娘,压着嗓子打断她:“东西送过去了吗?不是告诉了你要如何行事吗?急急的唤我出来做什么?”

侍女哆哆嗦嗦的报告:“梅,梅姨娘,那个食,盒,它不见了!”

“什么!”梅姨娘立时吓得花容失色,掩嘴颤声问道,“怎么会不见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侍女深吸一口气,答道:“奴婢依您的吩咐,去小厨房领了那个食盒,正准备给大夫人那边送去。结果,还未出门,肚子疼了起来。今儿天冷,奴婢受了凉,有些闹肚子。奴婢憋不住,只好先放下食盒,去茅房。奴婢怕被人弄混了食盒,特意偷偷的把食盒放在外面厨柜里。藏好了,才离开的。奴婢是跑着去,跑着回的,来回最多用了一盏茶的工夫。哪知,奴婢回来之后,厨柜里空空的,食盒不见了……”

梅姨娘耐着性子听完,气得连连跺脚:“你到处找过了吗?是不是被其他人拎走了?”

“没有。”侍女信誓旦旦的答道,“奴婢在小厨房的里里外外都找遍了……”

“你!”梅姨娘气得险些吐血,“你怎么找的?有没有惊动其他人?”

“奴婢记得姨娘的吩咐,不敢乱问人,只是跟小厨房的那些人说,奴婢丢了一只银钗。借着找银钗,奴婢把小厨房里翻了个遍。”

梅姨娘闻言,松了一口气,抚着胸口说道:“行了,只是一个食盒,丢了就丢了。只可怜大夫人,大过年的,因你的错,连年夜饭也吃不上。”

侍女嘿嘿笑道:“姨娘真心善。大夫人那边有刘妈妈,怎么可能没年夜饭吃?奴婢找不着食盒,特地的去大夫人的屋门口打探过了。天擦黑的时候,大夫人屋里就上了年夜饭。说是大夫人突然想吃扁食,刘妈妈下午的时候,亲手剁肉馅,包了一大盘呢。”

“好了。没耽搁大夫人用饭就好。”梅姨娘摆手,“你回去罢。这件事就算了,以后不要跟别人说。免得有人又乱嚼舌头,说我是讨好大夫人,别有用心。”

“是。”

第一三五章 度假

第二天是大年初一。省城的习俗是,赶早起来祭祖。古氏三兄弟亦然。

牛头坳村没有这样的习俗。不过,入乡随俗。沈云守着规矩,等他们祭完祖,这才出了屋子,先是拜年,然后再辞行。

大过年的,古氏三兄弟也没有再留客,亲自将他送到大门口。

“三位前辈请留步。”沈云抱拳,欲离去。

“沈兄弟,等一下。”古老大从怀里掏出一个大红色的荷包,笑嘻嘻的塞到他手里,“大吉大利,恭喜发财。”

沈云微怔。

古老二在一旁解释道:“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是一枚我们兄弟自制的联络符。”见沈云一头雾水状,他又道,“我们兄弟以前发过誓,生平不接有违道义的活计。只是江湖险恶,我们兄弟非圣贤,难免有失察的时候。所以,我们就给自己订了一个规矩,一旦接了有违道义的活计,就替苦主做一件事,以为补偿。”

原来如此。沈云将荷包推了回去,笑道:“三位前辈已经帮了我很多,无须再补偿。”

古老大没有接:“规矩就是规矩,沈兄弟莫要客气。”

古老三特意提醒道:“沈兄弟,联络符只有半年的时效。半年一过,它便自动焚毁。我们也当沈兄弟放弃了补偿。哦,还有,超过省城方圆一百里,联络符也会失效。沈兄弟莫要白白浪费了哦。”

他们的态度非常诚恳,沈云不好再推辞,只好收了荷包。不过,在心里,他没觉得自己拿着这枚联络符有用。因为接下来的半年里,他肯定是在武馆里学艺,能有什么事情要麻烦到古家三兄弟?这枚联络符十之八九是要自己化成灰了。

离开古家后,沈云径直回了武馆。无他,大年初一,街上冷冷清清的,半天也看不到一个人影。他独自走在街道之上,跟个游魂野鬼似的,既无趣又无聊,还不如回药谷去捣鼓他的药田。

不想,在山门口碰到了苏老三他们。

“先生怎么回来了?”

他们个个穿着短打劲装,提弓背箭,背上还背了行囊,看样子是要出远门狩猎。

沈云随口编了一句:“家里怪无聊的,便回来了。”

苏老三闻言,笑着邀请道:“我们准备去玉壶山玩几天。先生有空闲不?同去?”

其他人也七嘴八舌的相请:“都遇上了,先生就去吧。”

“玉壶山里头有温泉。这样的天,去泡一泡,甭提有多舒服了!”

“难得武馆放这么些天的假,先生跟我们一道去松快松快嘛。”

泡温泉!沈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温泉长什么样呢。他只在太师祖的手札看到过相关记载。据太师祖说,寒冬腊月里泡温泉,享受得很呢。他很是心动。再一想到,药田都托付给袁大哥他们了,回到药谷里也无事,便满口应下。

换洗的衣裳、干粮都有现成的,也无须回药谷再取。于是,他连山门都没有进,直接加入苏老三他们,前往玉壶山。

“先生放心,我包管您此行不后悔。玉壶山好玩着呢。”苏老三笑道。

事实证明,此言非虚。

玉壶山在省城以北,大约有百多里的路程。以他们的脚程,必须走两天。次日下午的时候,一行人抵达玉壶山脚。

苏老三显然是来过的,熟络的带他们翻过一个小山岗,来到一处茂密的林子里。一行人又跟着他在林子里绕了小半个时辰,突然听到前面传来“汩汩”的水流之声。

“是温泉吗?”沈云不禁脱口问道。

苏老三赞道:“先生好耳力!正是温泉,大约还有半里路。”

又在密林里穿行了大约一盏茶的工夫,前面现出一块褚红色的巨岩阻道。

苏老三在巨岩前立住身形:“到了。”

此时,“汩汩”的水流声仿佛就在脚下,然而,众人四下里看了看,却找不到水源。

“三爷,温泉呢?怎么没有?”大家顾不得歇息,齐齐发问。

“别急啊。”苏老三笑着挥手,“跟我来。”

于是,众人随他绕到巨岩的背后。

顿时,象是换了一个天地。雾气蒸腾,有如仙境。

沈云定睛细看,原来巨岩的背面是一个近似圆形的小石潭。它就象是一个超级大的热水锅。水面之上,一共有三处不断的往外冒着象珍珠一样的水泡。“汩汩”的声音,就是从这三处发出来的。

“这便是温泉。”苏老三指着水面解说道,“你们看,那三个地方在不断的往外冒水泡。它们就是泉眼。泉眼周边的水温最高。生鸡蛋扔下去,用不了一时三刻就能煮熟。离泉眼越远,水温越低。大家下水后,都试着点儿,莫要被烫到了。”

不过,刚刚赶了那么远的路,是不能立刻泡温泉的。此潭一面是巨岩,另外三面都围着数丈宽的砂石地,正好用来宿营。于是,一行人先动手搭帐篷。又因苏老三说,泡温泉易口渴,他们又架起柴火,烧了一大锅热水,准备泡温泉的时候喝。

等到太阳偏西,晚风起来了,砂石地上的气温骤然变冷,此时泡温泉最相宜!

玉壶山的好处并不只有这一桩。这里的林子里密,周边又没有什么人家,野物多,是个狩猎的好去处。于是,一行人在温泉边搭建好临时的宿营地,白天出去狩猎,傍晚时分再回来,泡着温泉烤肉吃。

苏老三等人皆戏说,神仙般的日子也就是这样了。真心想留下来,就这样过一辈子。

只可惜,他们还有铺子要照看。再好玩,也不能误了正事,初五那天,他们必须返程,为新年开张事宜做准备。

沈云自然是和他们一道回去。

然而,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正月初四那天的下午,他们收获满满,正欲返回营地。这时,从山腰处的一丛草甸里突然窜出一只油光水亮的肥兔子,飞也似的往山上跑去。

苏老三突发奇想,提议道:“我们来比比脚力,看谁能赤手空拳的活捉到这只兔子!”看了众人一眼,笑道,“我出一两银子的彩头!”

“我出五钱银子!”

“二十个大钱!”

……

众人纷纷跟上。

“先生,你呢?”有人问沈云。

“我也出一两银子的彩头。”沈云笑道。

苏老三将打到的野鸡等猎物,还有身上背着的弓箭、长剑等,一并扔在身边的草丛里,冲众人挥手:“开始!”

话音未落,他自己已经头一个冲了出去。

沈云等人不甘示弱,也卸了猎物和武器,各显神通,吆喝着去追赶那兔子。

肥嘟嘟的兔子受到惊吓,跑得更快了。三蹦两跳的,钻进了一堆荆棘里。

沈云他们的速度也不慢,前后脚的追上了过去。

“咦,这是什么?”

“怪好看的。”

肥兔子不见了。干枯的荆棘丛里长着一株粉红的草。它大约有半尺来高,象只牛角从地底上钻了出来。非常醒目。一下子抓住了众人的眼珠。

沈云欢喜极了,抚掌笑道:“它叫天牛草,是一味好药,有清热解毒之效。”

天牛草是多年生的草本。年份越大,其药效越好。象师门的百花玉露丸里有三味主药,其中一味便是至少五年的天牛草。

天牛草的年份很容易辨认:看底部的硬叶。

天牛草虽是多年生,但也是春发冬枯。每干枯一次,便会留下一个暗红色、指甲盖大小,和鱼鳞一样的硬叶,紧紧的附着在茎部的底端。所以,辨析天牛草的年份,只要数其茎底的硬叶就可以。硬叶的数量,再加上一,便是它的年份。

眼前这一株的根部密密麻麻的长了十一片暗红色的硬叶。也就是说,它有十二年了。

五年的天牛草已经是精品。十二年的,至少沈云是头一次看到。

苏老三见他一脸喜色,却迟迟没有动手采药,好奇的问道:“既然是味好药,先生为何不挖了它呢?”

沈云又解释道:“天牛草在枯死之前才熟透。那时,它是通体绯红的,象烧红的烙铁一样。大约半个时辰之后,红色褪尽,它便枯死了,只留下被硬叶覆盖的那一截,到明年春天再发新茎。现在,它还差些火候,要是就这么摘了,药效会大打折扣。”

原来如此。苏老三点了点头:“它要多久才能熟透?”

“后天早上应该差不多了。”沈云如实以对。

众人面面相觑——明天上午,他们就要离开了……

好药可遇不可求。沈云不可能放弃这株天牛草。见众人的反应,他说道:“我要留下来采药。你们先回武馆。我认得路……”

苏老三摆手打断他:“怎么能把先生一个人留在这荒山野岭里?照我说,只是往后推迟一天,耽搁不了事儿。明天我们早点睡,养足精神。百多里的路,赶一赶夜路,初七一样能回到武馆,耽搁不了事儿。”说罢,他看向其他人,“你们觉得呢?“

“又不是没赶过夜路,没问题。”

“我也想看它熟透的样子呢。”

“能多玩一天,最好不过了。”

众人嘻嘻哈哈的表示没意见。

“真不用……”赶夜路是件很辛苦的事。况且,他们回去后,马上就要准备开张事宜,没有多少时间补觉。沈云不想拖累他们。

苏老三却大手一挥,宣布道:“那就这么决定了。我们多留一天,初六上午走。初五将干粮准备好。路上走快一点,吃干粮,中午和晚上都不停下来生火做饭,应该能在半夜之前赶到北城门。然后在城墙根下露营补觉。有守城的官兵给我们站岗放哨,安全得很。”说罢,他对沈云笑道,“先生,这可是官老爷们才有的待遇!而且,我们还省了一晚的住店钱。”

“哈哈哈……”大家都被他说乐了。

沈云也笑了,心里暖洋洋的,抱拳连连向他们道谢。

第一三六章 夜遇袁峰

沈云估计的没错。初六清晨,东方刚现出第一道晨曦,那株天牛草陡然变得通体绯红,跟烧红的烙铁似的。

“呀,真的变了!”早早过来围观的众人皆忍不住惊呼。

苏老三反应最快,连忙提醒道:“先生,快摘药!”

经过沈云的科普,他们都知道:天牛草熟透之后,超过半个时辰不摘的话,便会生生的枯死,浪费掉了;而天牛草虽是解毒良药,但它本身的汁水却有剧毒,如若采摘时不慎沾上一滴,皮肤会立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溃烂。最终会形成一个铜钱般大小的伤口,深可见骨,恶臭难闻。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一个个都好奇得很,早早的赶了过来,围观采药。

沈云点头:“大家都后退一步,莫靠得太近。要是被汁水溅到就不好了。”

话音刚落,众人已齐刷刷的退到了他的身后。一个个伸长脖子看他动手。

沈云早有准备,从怀里取出师父留下来的那只雕漆红盒子,打开来,蹲下身子,将地上的天牛草整个儿罩住。盒子口恰好对准草茎最上面的那枚暗红色硬叶——只要没有弄伤那些硬叶,明年春天,这株天牛草又会生出新茎。然而,如果不小心伤到了硬叶,天牛草很快就会被冻死。

这是一株十多年的天牛草,要是被冻死了,怪可惜的。再加之,这也是沈云第一次采摘天牛草。所以,他屏息凝神,小心翼翼的看准再看准。

准备就绪!

他果断的用力盖上盒子。

只见“啪”的一声,天牛草那绯红的粗草茎被紧挨着最上面的那片暗叶斩齐截去。

师父留下来的盒子很好用。绯红色的草茎被整个儿截进了盒里,却一点汁水也不曾留下。

“好!”苏老三等人齐齐喝彩。

“漂亮!”

“先生好快的手法!”

“先生,让我们看看摘下来的药草,好不好?”

沈云道了一声“承让”,打开盒子,给大家观赏。

“呀,它变色了!”

才一眨眼的工夫,然而,盒中的天牛草已经红色褪尽,通体呈褐黑色,象极了一只硕大的牛角。

众人连道“神奇”。

沈云招呼大家再帮忙,一起将昨天移开的荆棘丛复又挪回去——药草天生地养,极其难得。这株天牛草能在这里生长十几年,可以说它周边的那蓬荆棘功不可没。

忙活完后,沈云向众人抱拳道谢,笑道:“等回到省城,我请大家去五味斋搓一顿。”

老话说得好:亲兄弟明算账。这株天牛草是他们几个人一道发现的。不过,苏老三他们几个都说,自己拿了这药,一点用也没有。与其糟蹋了好药,不如让给沈云。

沈云从来不喜占人便宜。他如实向众人报了药价:按市面上的价格,十年份到十五年份的天牛草同一个价位,省城的各大小药店的收药价是每株五两银子。

他说道:“大家将药草让给我,我也和药店一样,出五两银子。”

苏老三他们哪里肯要?

一番推却之后,双方各退一步:回省城后,沈云掏腰包,请大家上五味斋吃饭。

五味斋在省城是出了名的货真价实、口味好。五两银子,足够他们几个在里头吃饱喝足了。

“那还等什么?我们快点走吧。”苏老三笑道,“我一想到五味斋的红烧肉,就要流口水哇。”

大家哈哈大笑,收拾东西,快步下山回省城。

按照计划,他们当天晚上打着火把赶了夜路。亥时末,一行人离省城不过二十来里。

就在这时,突然,从路边的树林子里传来微弱的呼救声:“救,救我!”

沈云的耳力最好,一下子就听出来了,心里不由“咯咚”作响——这声音好生熟悉!

只是突然之间,他想不起来,这人是谁。

“是熟人!”他当即站住身形,对苏老三说道,“我去看看。”

“一起去!”苏老三做了一个手势,示意其他人留在原地,负责警戒。而他则扔了行李,抽出长剑,与沈云一道摸进了树林子里。

走了不到十步,他们看到了一个“血人”摊开手脚,躺在一兜茅草边。

“是我……”看到他们俩,这人咧开嘴欲笑,却“噗”的喷出一口血沫子。

这时,沈云就着微弱的月亮光,也看清了地上之人。

竟然是袁峰!

袁大哥怎么在这里,弄得如此惨烈?

“峰哥!”三步并作两步,沈云按下心中的疑惑,飞快的冲过去,蹲下身子,问道,“你伤在哪里?还能动否?”

袁峰浑身是血,身上有多处刀剑之类的伤口,其中,有一道刀伤几乎贯穿了他的整个左脸颊,皮肉翻卷,鲜血糊满了他的整张脸甚是狰狞。

一时之间,沈云不好判断他到底伤得有多重,有没有内伤,故而,不敢贸然挪动他。好在他本人是学药的,且神志还清楚,可以先问清伤情。

袁峰“滋”的吸了一口气,咬得后槽牙咯吱作响:“大多是皮外伤,肋骨怕是断了两根,还有,左大腿中了一箭。箭头被我拔掉了,但上面有毒。”

说完这些,他已然力竭,两眼一翻,放心的昏死过去。

其实,他的伤远比他说的要严重。苏老三是行伍出身,大大小小的战事,经历过不下百次。看了他的伤,也是侧目。伸手探了一下他的鼻息,急道:“先生,进气多,出气少,袁公子怕是撑不住了。”

形势万分紧迫,袁峰命悬一线,需要急救。

沈云顾不上应话,先给袁峰喂了一粒百花玉露丸,然后,解下腰间的牛皮水囊,给他灌下去;接着,从针囊里取出数根银针,快手快脚的替他封穴止血。

刚止住血,这时,从官道那边传来一阵“咕咕”的声音。

苏老三机警的侧耳细听。待声音结束,他一五一十的报告:“先生,官道上出现一队人马,共计十人,粗看身手都不弱。他们正朝我们这边赶过来。目前距我们不到五里远。”

“会不会是冲着他来的?”沈云冲人事不醒的袁峰呶了呶嘴。

苏老三拧眉:“难说。”

袁峰身上共有大小伤口十七道之多。沈云一共动用了九根银针封穴,才堪堪帮他止住血。然而,这些远远不够!他仍然没有脱离生命危险,绝对再也禁不住一丝一毫的伤害。

万一那队人马是来追杀他的。敌众我寡,沈云和苏老三他们很难护他周全。

怎么办!

沈云拧眉,脑瓜子转得飞快。

就在这时,“咕咕”声再次响起,比先前明显要急促得多。

苏老三听完,压低嗓声又报告:“先生,那队人马都是死士,在离我们三里的地方停了下来,散成五队,象是在找寻什么,说是生死不论。有两小队往我们这边找了过来。用不了半刻钟,他们就会发现我们。”顿了顿,他紧了紧手中的长剑,又道,“先生,我觉得他们来者不善!我们要不要迎战?”

因沈云之故,他也见过袁峰几次,知道他们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他知道,沈云绝不会是遇到危险,扔下朋友不管的那种人。而他们,也同样不是那种扔掉同伴的人。大家一同出来游玩,自然是要一同回武馆的。

都“生死不论”了,肯定不会是来救人的!沈云看着身上扎着银针的袁峰,沉声问道:“与之对战,我们这边有几份胜算?”

苏老三呲牙:“死士最难对付……最多两成。”

他们每一个人都带有不同程度的伤残。又只有五人。与训练有素的十名死士对上,这两成的胜算,都是必须拼死全力一战。

那还战什么?跟送死有什么两样!沈云立刻推翻了迎战的念头:“能跑掉吗?”

打不赢,当然只有跑咯。

苏老三看了一眼袁峰,很肯定的答道:“带上他,跑不掉!”

“啾——”,树林子里传出一声鸟鸣,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亮。

“那边有人!”

“快!”

正沿着官道展开地毯式搜查的死士们嗖嗖的聚拢。

旋即,他们摆开阵式,举刀飞身掠向传出“鸟鸣”的树林子。

“嗖嗖嗖……”他们刚一摸到林子边上,从里头突然射出一阵利箭。

“有埋伏!不止一人!”为首的死士当机立断,挥手叫停,“警戒!”

阵形立变,所有人嗖的散开。

箭如雨,又急又狠。

他们完全靠近不得林子。

为首的死士心中暗道“糟糕”。

结果,十来息之后,这通箭雨陡然停了。

死士们不知里头的情况,自然不敢冒进。为首的死士扬了扬手。黑暗中,侧翼的两名死士猛然起身,扬刀冲进林子里。

没有箭射出来!

原来是虚张声势……然而,死士们还来不及高兴,那两人便连哼都没有哼一声,齐齐栽倒,趴在地上,再也不见动弹!

对于死士来说,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即,死了!

令其他死士后背生寒的是,他们竟无一人看清,两名同伴是怎么死的!

林子里定有高手!

一时之间,他们不敢妄动。

而树林里边也暂时没了动静。

大约过了半刻钟,一道雪亮的光圈从林子里迸射出来。

“不好,上当了!”为首的死士心中一凛,率先向那道光圈所在的方向冲了过去。

其余人刷刷的跟上。

然而,还是晚了。

那里,连个鬼影子也没有。他们只在地上的草丛里找到了一大滩新鲜的血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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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七章 袁家乱相(一)

“水……”

袁峰只觉得全身无一处不痛,嗓子干得要冒烟。

迷迷糊糊之中,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惊喜的轻呼:“峰哥,你醒了!”

紧接着,他喝到了水。

温热、甘甜。

他“咕唧”喝了一大口。

象是神仙水。一口水下喉,他觉得身体里立时生出些许气力。终于,他能睁开象是千斤重的眼皮子。

眼前有一道模糊的身影。亲切而又温暖。

“娘……”他忍不住落泪。

是高烧又起了?沈云叹了一口气,将碗和调羹放到床边的高几上,赶紧伸手去摸他的额头。

没有发高烧。他放心的收回手。

这时,袁峰已然完全清醒。他看清了眼前之人,也记起了那晚的情形:“云弟,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俗话说,大恩不言谢。救命之恩,一个“谢”字,过于单薄。他在心底暗自说道:等我了结心愿,这条命便交给云弟了。

沈云不知他心里的主张,温声应道:“卯时一刻。”

袁峰呵呵:“我竟然昏睡了一晚。”不着急,时间还充足得很呢。

“峰哥,今天是初九。”沈云不忍心,但又不能不如实以对,“你昏睡了两天三夜。”

“什么!”袁峰大惊,猛的撑身子,欲翻身爬起来。

然而,他的伤实在是太重了。刚一动,便痛得两眼直发黑,险些背过气去。

“峰哥,你不要乱动,也不能太激动。”沈云连忙将人按住,“你现在必须静心养伤。”

那天夜里,袁峰奄奄一息的躺在草丛里。他根本顾不上询问。不过,这两天,袁家之事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他想不知道都难。

当然,这些传闻里,说什么的都有。不过,其中有两条消息绝对是事实:一是,袁峰的母亲过世了;二是,袁峰与其父反目成仇。

至于那些不堪入耳的流言,沈云看到在鬼门关走了遭的袁峰,一个字也不愿相信。

袁峰怎么能静心养伤!他流着泪,挣扎着要起床:“云弟,我要起来……我娘她今天下葬……”

沈云没有松手:“峰哥,你不要乱动。你且听我说。你娘今天没下葬。前天上午,你的两位舅舅打进袁家大院,接回了你娘。据说,袁老太爷亲口同意,你娘的身后事交由你舅舅们操办。而你的舅舅们准备将你娘送回老家安葬。”

“怎么可能!”袁峰不信,“云弟,你莫哄我。爷……袁老太爷怎么可能同意!”

“是真的。”沈云说道,“很多人都看到了,你的舅舅们连袁家备下的棺木也不肯用。是你的大舅亲手将你娘从袁家大院里抱出来,安置在马车上,带走的。”

这象是舅舅们会做的事。袁峰终于信了。知道娘最后的心愿已偿,他那紧绷的心弦终于放松。嘴里轻轻唤了一声“娘”,他头一歪,立时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两息之后,沈云听到他发出了连串欢快的鼾声,伸手给他把脉。

唔,脉息越来越强健。总算是安然度过危险期了。沈云不由长吁一口气,起身揉了揉肿胀的太阳穴,走向旁边的长椿凳。

过去的两天三夜里,沈云寸步不离的照料着袁峰,实在是太困了,才在长椿凳上合衣躺一会儿,眯眯眼。

这也是无奈之举:袁家先后有几路人马出府,在省城及周边一带,明里、暗里的寻找袁峰。沈云他们完全不知道袁家的内情,分辨不出哪一路是敌,哪一路是友,根本就不敢冒然去外头请医。于是,袁峰的伤就只能由沈云自个儿摸索着治。

沈云生平头次真正的给人治病。而且,一上手就是奄奄一息的重伤号,完全没有实践经验的他,只能硬着头皮去治。

好在,他的师父林焱在军中多年,擅长治各种外伤。林焱在世时,不但教了他数以千计的外伤病案,而且还令他拿山中野物练手,所以,他只是在刚开始时有些慌乱。很快,他沉下心来,便渐入佳境。

苏老三和闻讯赶来帮忙的老余头自告奋勇帮他打下手。术后,他们俩都赞不绝口,逢人便夸沈云手稳,医术高明,不输军中的老医官。

手术很成功,但是,袁峰一直处于昏迷之中,而且高烧持续不退,情况很不乐观。沈云不敢假以他手,寸步不离的亲自照料着。

终于,两天三夜之后,袁峰退伤了,很快便第一次苏醒过来。

如今,他已无性命之忧,沈云象是卸下心头大石,倦意袭上心头,可以在旁边安心小睡一会儿——仍然不能睡太死,因为袁峰醒来之后,他要第一时间把脉,还有检查各处伤口的情况。

一个多时辰之后,袁峰再次醒来。这一次,他的状态明显要好得多。

“峰哥年轻力壮,很快就能恢复的。”见他怔怔的看着天花板,沈云以为他是忧心身上的伤,一边温声劝解,一边把脉。

袁峰收回目光,看着他,哑声问道:“云弟,这里是哪儿?”

“古氏前辈的别院里。”沈云如实以对。

袁峰听明白了,这里是沈云的亲友家。眉头轻皱,他又追问:“离省城有多远?”

说话间,沈云已经把完脉,先是将他的手放回被子里:“峰哥,你已无大碍,安心静养数日,便能下床走动了。”然后再答道,“哦,我们已经回到了省城里。”

“什么!”袁峰大惊失色,挣扎着要掀被起床,“不,我不能留在这里……”要是袁家的死士追杀过来,连累到沈云等人,他真是万死不能辞也。

话未说完,他被沈云按住了。

“你放心,这里安全得很。袁家的人找不到这里来。”沈云很肯定的直白道。

袁峰微怔,咬牙说道:“云弟,我的事,你都听说了吧?”世人皆说,天下无不是之父母。可他身为人子,却真的是耻于在朋友前提及那人。如今,他心愿已了,这条命都是沈云的,还有什么丑事不能跟沈云摊开来说?

况且,舅舅们听从了他的意思,强行带母亲的遗体带出袁家,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以那人之行事作派,指不定会放出什么话来抵毁他呢。

沈云不聋也不哑,怎么可能听不到那些流言风语?

他不想让沈云误会,因此而失去这位好兄弟。是以,决定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的亲口告诉沈云。

果不其然,沈云点头:“听说了一些。”顿了顿,又沉声说道,“峰哥,节哀顺变。”

“那面传开了吧?”袁峰苦笑,“都是怎么传的?”

沈云劝慰道:“流言不可轻信。峰哥,眼下,你最重要的是要静心养伤。很多事,你只有身体康复了,才能去做。”

袁峰听出了他的意思——他没有信外面的流言。

“谢谢你,云弟。”袁峰吐出一口浊气,“你有空吗?陪我说说话,好不好?”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沈云在外面飘荡多年,更是深刻领悟到了这一点。是以,身为外人,袁家之事,他并不想涉足太深。不过,看到袁峰的神情,似乎是不吐不为快。眼波一转,他伸手扯过长椿凳,坐了下来,笑道:“无事。有什么话,你只管说,我听着呢。”

袁峰又一次道了谢,两眼向上,望着天花板,慢慢的说了起来:“我本想考中功名后,带我娘离开袁家的。不过,袁老太爷绝不可能放着我这样打袁家的脸。所以,这次考初级武者的事,我谁也没有告诉。”

“就连我娘,我也瞒着。”

“我娘一生唯那人之话是从。上次放假回家,我曾偷偷的试着问娘,等我学成之后,是否愿意随我离开袁家。娘听了后,当场就用帕子捂着嘴,流泪哭了起来。我以为娘是不肯,正想细细劝说,不想,娘却止住了哭,擦干眼泪,很平静的跟我说,‘出嫁的头一天晚上,你外祖母曾告诫我,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我虽然不是寡妇,这些年也过得和寡妇没什么两样。我一直在等你长大。如今,你终于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主意。以后,我就从子罢’。”

“这时,我才知道,我一直误会了娘。娘之所以没有听从舅舅们的意见,与那人和离,大归,而是选择忍气吞声的留在袁家,并不是因为迷恋那人,而是因为我太小。袁家势大,她不能带我离开袁家,便只能留下来守护我。”

“我一时冲动,准备跟娘和盘托出我的计划。可惜,这时,一直守在外头的刘妈妈进来通报,说是袁老太爷派人来寻我,要我速去上院。等从上院出来后,我已冷静下来。娘有心疾,身体一直不是很好。我怕娘操心,所以,决定暂且瞒住母亲。那时,我觉得来日方长,等我考上功名,打点好一切之后,再告诉娘也就不迟。”

说到这里,袁峰泪如泉涌,悔不当初,哽咽道:“我好后悔……如果那天从上院回来,我把计划告诉娘,跟娘说我的武学任务得了优,娘肯定不会行如此决裂之事!”

沈云听到他母亲患有心疾,不由想起大年夜的那一提盒饭菜,心乱如麻——要不要告诉峰哥呢?

看到袁峰满头满脑的绷带,他没有再犹豫,道出了那晚之事。

袁峰听完,气得泪目圆瞪,磨得后槽牙咯吱作响:“可恨!我还当她是终于良心发现,给我娘通风报信。原来是想收渔翁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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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八章 袁家乱相(二)

接下来,袁峰又恨声说道:“我应该早想到的,她本是个毒妇,哪里会有什么良心!”

此时的他已然象是打开了话匣子。不等沈云出声,自个儿又说了起来。

很快,沈云听明白了:原来他口中提到的这个“毒妇”是他父亲的小老婆之一,姓梅。

袁峰说,他的父亲,袁大老爷除了正妻,还讨了两房小老婆。在高门大院里,她们这类的存在,客气的称呼是“如夫人”,通常是被唤作“姨娘”。

梅姨娘原本的身份是袁峰已故祖母身边的医女。她很讨袁老太太喜欢。袁老太太过世之前,将她“赏”给袁峰的父亲,也就是袁大老爷为妾。依袁老太太之意是:梅姨娘服侍了她十来年,年纪大了,不好嫁人。而她的长子虽不好女色,但却是个孝子,且又重情重义。看在她的面上,会善待梅姨娘,让后者不至于老无所依。这样的话,也不枉梅姨娘死心塌地的服侍了她十年。

在袁家,所有人都知道,袁大老爷是个“痴情人”,一生只衷情于从小一起长大的奶娘之女,也就是月姨娘。因为月姨娘,袁峰的母亲,虽为长房的正室夫人,却一直形同摆设。

所以,袁府上下都以为,这位大龄梅姨娘也将肯袁大夫人之后尘,是长房的第二尊摆设。

不想,梅姨娘却是个手段了得的,竟与月姨娘前后脚的怀上了身孕——袁大老爷再宠月姨娘,却也奈何不了袁家的家规。依照家规,在嫡长子出生之前,妾室统统不得有孕。否则,一经发现妾室有孕,落胎,并发卖。是以,他虽于新婚的第二天高调纳了月姨娘为妾,却不得不在袁峰出生之后,才给月姨娘断了避子汤。然而,才断了几天的避子汤,很不幸,又因袁老太太过世,要守孝一年。如此一来,算算日子,梅姨娘和月姨娘一样,都是过了孝期之后,没几天就怀上了。

月姨娘气得险些发疯,却拿梅姨娘一点办法也没有。随后的数次暗害,也未能让梅姨娘落胎,反而事情败露。最后一次,更是惊动了袁老太爷。在后者的过问下,袁大老爷只好将月姨娘禁足半年。

月姨娘被禁足之后,越想越生气,因此而动了胎气,提前一个来月发作。

哪知,她在这边院子里哭天喊地,梅姨娘那边也不清静——在她发作不到半个时辰,梅姨娘扶着丫头的手出来散步,竟然在院子里崴了脚,随后,也早产了。

不早不晚,她比月姨娘早半天生下了一子,抢走了长房的庶长子之位。

月姨娘哪里咽得下这口恶气?尤其是查出梅姨娘的早产另有文章之后。经她一番安排,终于让袁老太爷得知,梅姨娘处心积虑,为了长房的庶长子之位,不惜服用药物早产。

袁老太爷大怒,头一次公开插手儿子们的内院事务。他当众怒斥梅姨娘为“毒妇”,命人将其“拖出去,远远的发卖掉”。

然而,梅姨娘却让所有人都头次见识到了她的好口才。经她的一通哭诉之后,向来说一不二的袁老太爷竟然改了主意,不再追究她的过错。

不过,“毒妇”之名,还是在袁家传了开来。

沈云听到这里,忍不住发问:“这个梅姨娘为什么要谋害你母亲?难道她妄想要扶正吗?”

在牛头坳村,就连族长爷爷也没有纳妾。是以,沈云以前并不知道妻妾之间的这些弯弯绕绕。他是后来看了太师祖留下的手札,才知道有“扶正”一说。

袁峰冷哼:“袁家没有‘扶正’的妻。况且,我的外祖家势力不小,两位舅舅也一直很照顾我娘。所以,我娘虽然在袁家说不上话,但是正妻之位却是连那人也无法撼动。她是个聪明人,不会在这上面浪费时间。”

见沈云不解,他接着解释:袁家规矩大,而袁老太爷更是最讲究“嫡庶有别、长幼有序”。

具体来说就是:嫡系子女的地位远高于庶系子女;众兄弟姐位中,长子长女的地位最高。

是以,同样是袁家子孙,一出生便被划为不同的等级。

在他们长房,袁峰这个嫡长子因为六岁时被断定没有学武资质,而袁大夫人又再无所出,所以,长房的嫡系这一枝等于是废掉了。如此一来,庶长子的地位自然而然的就被提高了。

尤其是,梅姨娘所出之庶长子在六岁时被判为“武学资质出众”,其地位便越发的高了。就连袁老太爷也曾暗示过,将来长房的造化要看这位庶长孙。

沈云听到这里,颇不以为然——说好的“嫡庶有别、长幼有序”呢?袁半城如此行径,岂不是自相矛盾,自己打自己的脸?

他虽不懂高门大院里的那些弯弯绕绕,但数月来,在武馆里也读了一些书,越来越赞同钱师尊所言,即,万物类象。在这世上,很多道理是相通的。通过书上学到的那些道理,他认为,袁老太爷的这些暗示,在长房里肯定会制造出不少乱子来。

果然,袁峰冷笑道:“这些年,我娘隐忍度日,使得梅姨娘的野心日益膨胀。在她的眼里,我和我娘早已形成死人,只有月姨娘那边才有资格称之为‘挡路石’。而月姨娘自恃所出之子‘资质过人’,又有那人的宠爱,野心更大。她连我母亲都没放在眼里,更何况梅姨娘母子。只是因为当年被袁老太爷狠狠训斥过一次,所以,双方都学乖了。尤其是当着那人的面,那两房人向来都是兄亲弟恭,不好的从来都是我这个嫡长兄。这样的情形一直维持了十几年。直到我考上了鸿云武馆,头一次得了袁老太爷的赏。那两房人深深的感受到了威胁。尤其是月姨娘。”

“我娘身边的刘妈妈告诉我,我进了武馆之后,月姨娘没少在那人面前使坏。可是,我去武馆求学,是我的两位舅舅与袁老太爷商定的。那人也无计可施,于是,他只能拿我娘出气。月姨娘每使一次坏,他便跑到正院找我娘的茬,搞得正院鸡飞狗跳。怕我分心,我娘对身边的人都下了封口令,不许她们在我面前提一个字。”

“而梅姨娘却象是突然记起自己是妾室一般,开始天天来正院向我娘问好请安。同时,月姨娘那边有什么风吹草动的,她都会悄悄派人给我娘报信。”

“这一次,也是她向我娘通风报信。”

听到这里,沈云联系到外面的传言,不由心里发麻,心道:袁大哥得有多倒霉,才摊上那样的父亲。

袁峰顿了顿,详细说起事情的起由。

因为要备考,所以,他没有回袁家过年。只是在放年假的那天,告诉前来接他的管事:药田里正是紧要时刻,离不得人,不能回府过年。要等初六那天,药田里的药草都收了,他才能回府。

他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管事又来了——袁老太爷破天荒的给他写了一封亲笔信,在信中大大的鼓励了他一番。

然而,冰封千尺,岂是一日之寒?袁峰的心早就冷了,压根就没把这封信当回事。倒是下午的时候,刘妈妈的造访让他开怀不已:刘妈妈给他带来了一只大包裹,里头装着他母亲给他亲手做的过年穿的新衣裳和十来样热气腾腾的吃食;又告诉他,他母亲的身体近来比先前好得多了,叫他安心在武馆里学种药,莫要分心牵挂。

不想,月姨娘知道了袁老太爷特意写信鼓励袁峰之后,竟然当天就病倒了。

袁大老爷见爱妾奄奄一息的躺在床上,连汤水都灌不进,郎中更是束手无策,比自己要死了还要难受。

这时,月姨娘身边的一个婆子出来献计——冲喜。

可是,月姨娘所出之一子一女都还年幼,连婚事都还不曾提及过,大年下的,到哪里去找合适的人选冲喜呢?

袁大老爷坐在床边,握着月姨娘的手,犯了愁。

巧得很,一直昏沉沉的月姨娘听到“冲喜”二字,颤悠悠的睁开了眼。

婆子大喜,拍着大腿说:“老爷,冲喜的事绝对灵验。您瞧,这才有了一点儿眉目,姨奶奶的病就有了起色!”

袁大老爷闻言,仅剩的那一点理智也没了,象个久溺之人终于抓到一根救命稻草一般,连连道是。

而月姨娘问清原由,顿时泪流满面,泣不成声:“老爷不是说过,在老爷心里,桂儿才是长房的正妻吗?长房的子女也都是桂儿的子女吗?原来全是诓桂儿的……”

不等袁大老爷软语安慰,那婆子眼前一亮,连忙福身向两人道喜,声称:“原来是大公子的红鸾星动了,好事将近。”

袁大老爷从来不过问袁峰母子的事,闻言,皱了皱眉头:“大过年的,叫老爷我上哪儿给那畜牲找寻个大姑娘出来?”

“人选倒是有一个……”月姨娘乘机提及娘家大哥的长女。末了,垂眸,怯声说道:“只怕辱没了大公子,不合适……”

袁大老爷闻言,当即说好,连赞“合适得很”。

不用月姨娘再进言,他自个儿掰着手指,说起理由来:一来,双方都是良民;二来,袁峰没有武学资质,是个废物,根本就没有什么前途可言,注定一辈子得靠袁家供养。而月姨娘的娘家大哥却有一幼子,去年被判出有武学资质。此子将来若是考上功名,绝对能撑门立户。所以,别看袁峰现在得意,将来说不定还攀不上人家。

好吧,袁大老爷昏了头,但是,月姨娘却清醒得很——他们一大家子原本都是袁家的奴才。后来因为她的枕头风,才被放出府去。待她生下一子,袁大老爷说她生子有功,费了大气力,帮他们一家人升藉为良民。

这样的婚事,怎么可能在袁峰的两位舅舅,还有袁老太爷面前通得过?

只怕一提出来,旁人都会以为他们是疯掉了。以袁峰的两位舅舅的强悍,非把她关进疯人塔不可。

“先别急着订下婚事,免得老太爷不喜……”月姨娘捂着胸口,拼命的咳嗽起来,仿佛要将肺咳出来一般。

屋子里的婆子丫头们又是一通大呼大叫。

袁大老爷见状,赶紧一锤定音:“不过是个废物的婚事,老太爷的儿孙那么多,哪里顾得上他?我是他老子,这事我说好,那就是好。月儿看哪个日子便利,我们好去你大哥家下聘。”

月姨娘管着长房的庶务,大年节下的,还真抽不出时间来。再加之,袁峰送了信回来,说要初六才能回家。于是,她便将下聘之日定在正月初六。

她知道,这事要是透出风声,让老太爷先知道了,不但成不了,而且她绝对没有好果子吃。所以,她又跟袁大老爷说,担心有人巴不得她死,得了信儿后,会从中作梗,破坏冲喜之事。

袁大老爷一点就透,当即下了封口令。

但是,不出一时三刻,这事儿还是被梅姨娘知道了。

她也知道了老太爷给袁峰写亲笔信的事。闻言,以为月姨娘是想以此牵制袁峰。

而以她对袁大夫人的了解,后者糊涂了这么多年,一直都是唯袁大老爷之令是从。若是袁大老爷亲口去说,袁大夫人指不定真会同意呢;而袁老太爷重规矩,到目前为止,都不见他插手过孙辈们的婚事。是以,真要是订了婚,木已成舟,袁老太爷未必会公开毁婚。可她赌不起袁老太爷的心思。因为要是那两房联了手,以后,长房还能有她们母子呆的地儿?

可是,她不是月姨娘,袁大老爷一心要为月姨娘冲喜,这会儿肯定听不进她的话。

怎么办?时间很紧迫,她必须想出破解之法。

情急之下,她想到了让袁大夫人去死:如果袁大夫人在大年初六之前死了,袁峰就要守孝。这样一来,接下来的一年里都不会再有下聘这种事儿。

至于一年之后……她抚掌轻笑——她就不信,自己花一年的时间,还拆不掉这门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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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某峰要外出,所以,今天的两更就二合一,一并传上来了。

第一三九章 袁家乱相(三)

沈云听到这里,恍然大悟:“所以,除夕夜,梅姨娘下手了。她在饭菜里下毒,企图让旁人误以为你娘是心疾发作而亡。”

袁峰点头:“现在想来,应该是如此。”

“好狠的心哪!”沈云不禁后背生寒,再联想到吴大小姐的大胆举措,心道:师父说的对极了,这些内院女子看上去娇娇俏俏的,跟花朵儿一样,然而,花团锦簇之下,都个个是长了倒钩长刺的,甚至还有毒。完全不可小看。

袁峰慢慢的说着,不知不觉之中,已然说了将近一刻钟的话。他的情绪比先前平复了许多。但是,沈云发觉,他有些脱力。

旁边的海棠高杌上一直温着热水。沈云起身,倒了一小盅,送到袁峰嘴边:“峰哥,渴了不?喝口水,润一润喉咙。”

“谢谢。”袁峰就着他的手,接连喝了两小口。

沈云乘机劝道:“峰哥,你重伤未愈,不宜太过劳累,先好好睡一觉。明天,等你好一些了,我再陪你说长话。”

孰料,袁峰叹了一口气,恳切的望着他:“云弟,这些事,憋在我心里,就象是一团火,好难受。”

沈云闻言,复又坐下,点头道:“行,你只管慢慢说,我听着呢。”

“谢谢你。”袁峰又道了谢,继续说了起来。

除夕那晚,袁大夫人躲过一劫。梅姨娘却一心要置她于死地,一计不成,又施一计。

大年初一的上午,她跑去正院向袁大夫人请安。后者听她说了一会儿闲话,便端茶送客。这时,梅姨娘却起身,说:“卑妾有一桩要紧的事禀告,请夫人屏退左右。”

袁大夫人这些年看惯了她的伎俩,知道她没安好心,再加之,她与袁峰之间早就通过气,所以,耐心也用尽了,再也懒得搭理他们这些家伙,直接说乏了,令刘妈妈送客。

可能是被袁大夫人少有的强势镇住了,梅姨娘不敢坚持,悻然离去。

但是,梅姨娘并没有死心。隔了一天,她又去请安。

这一次,她开门见山的说:“夫人,卑妾收到消息,月姨娘那边眼红老太爷年前给大公子写了一封亲笔信,想对大公子不利。”

这象是月姨娘的行径。袁大夫人听了,整个人都紧张了起来,连问是什么事。

梅姨娘再次要求屏退左右。

这回,袁大夫人依了她,连最信任的刘妈妈都打发到外面的门廊上守着。

她们大约谈了一盏茶的时间。梅姨娘离开后,刘妈妈再走进到屋子里,只见袁大夫人呆呆的坐在椅子里,脸上挂着两行泪。

刘妈妈吓坏了,连忙问:“夫人,发生什么事了?”

然而,袁大夫人回过神来,却摇摇头,擦干眼泪说:“无事。阿兰,我饿了,想吃你亲手做的鸡汁面。”

刘妈妈见她不肯说,也没有办法,只得在心里多加留意。不过,之后,见袁大夫人兴致勃勃的吃光了一碗面,刘妈妈以为自己多心,没再把上午的事放在心上。

直到正月初五的上午。

袁大老爷突然怒气冲冲的跑到正院,指着袁大夫人的鼻子大骂:“不要脸的畜牲!丢人现眼……”

“老爷!”袁大夫人一反常态,梗着脖子,厉声叫道,“你又有何事!”

这是她嫁进袁家来,头一次如此跟袁大老爷起高腔。后者不由愣住。

屋子里顿时静得吓人。包括刘妈妈在内,丫头婆子们都是目瞪口呆。

袁大夫人低头,一边伸手捋平衣襟上的一个小褶皱,一边平静的又说道:“老爷,好好说话,妾身听着呢。”

袁大老爷回过神来,先是象看怪物一样的望着她,然后做恍然大悟状,冷笑连连:“我说那畜牲怎么有这么大有胆子,背着府里去武试,原来是你唆使的!”

袁大夫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讶然的抬起头:“你,你说什么?峰儿今儿去武考了?”

袁大老爷冷哼,怒斥道:“你少装模做样……”

“老爷!峰儿真的去武考了?”袁大夫人亢奋的再一次打断他。

“哼!”袁大老爷接连被打断两次,气得脸都铁青了。

“啊,峰儿真的在考试!”袁大夫人却好象没有看见一样,欢喜的站起来,吩咐刘妈妈:“阿兰,快,你出府去仙府那边打探打探,看峰儿考得如何。”

不等刘妈妈应话,袁大老爷冷笑了好几声:“你不用忙活了。告诉你,你那废物儿子头一场就被判为末等。就凭他也想考功名?哼,老爷我奉劝你一句,不如去做梦!”

初级武试一共分三场,都在一个上午完成。每一场的成绩皆分为四等,即,甲、乙、丙和末等。除了第三场是在五天后公布成绩,前两场的成绩皆是当场公布。

如果被判为末等,则意味着出局,考生不能进入下一场的考试。

鸿云武馆开馆仅数月,却组织了三百多人参加此次的初级武试,创了所有武馆历年参考人数之最。风声放出去后,一时惊动了全省城。是以,开考这天,人们蜂拥而来围观。

袁府自然也不例外。袁老太爷早早的打发了袁大老爷去观考。而后者做梦也没有想到,竟然会在考场上看到被自己视为废物的嫡长子。顿时,感觉一张老脸被打得“啪啪”作响。

头场是测试武学资质。鸿云武馆再一次惊满了围观人群的下巴:送了三百一十七名弟子来考试,其中,有近百来号人被判为末等。

这样的成绩又一次刷新了所有武馆历年的记录。

废物就是废物!袁大老爷再也坐不住了,拂袖离场。回府后,他顾不得去上院向袁老太爷禀告,径直冲到长房的正院,二话不说,便是一顿子臭骂。

“末等?”袁大夫人闻言,双手捧心,摇摇欲坠。

“夫人!”刘妈妈赶紧上前,把人扶住,安慰道,“考功名哪里是那么容易的?”说着看了袁大老爷一眼,“考个三两次,才考上的,多的是呢……”

袁大老爷的脸挂不住了——他考初级武者,就是头次不中,第二年再考,才考中的。之后,屡考屡败,三次之后,心灰意冷,止步于初级武者。

惨淡的武试之路,一直是他的痛脚。谁提,他跟谁急!

闻言,袁大老爷恼羞成怒,脱口而出:“明年再考?少做美梦了!我们长房的名额给谁,也不会给那畜牲!”象是想起了什么,他又冲袁大夫人冷笑起来,“象你儿子这样的废物点心,就不要浪费时间,早早的成亲,安安分分的做个旁枝,给府里打理庶务,才是正经。”

袁大夫人再也忍不住,甩开刘妈妈,破口大骂:“姓袁的,你喜欢奴才秧子,尽管自个儿喜欢去,休想作贱我儿子!”

“原来你已经知道了!”袁大老爷哈哈大笑,“那本老爷告诉你,你的儿子,本老爷作贱定了!本老爷是他老子,老子叫他娶谁,他就得娶谁。你那两个兄长也只有干瞪眼的份!明天,本老爷就给你那废物儿子提亲去!等他一成亲,本老爷打发他去最偏远的庄子里混吃等死,叫你和他一年到头也见不到一次面!”说罢,他得意洋洋的望着袁大夫人,欣赏后者煞白的脸。

这时,外面通传,说是袁老太爷请袁大老爷去上院。

“本老爷回头就封了你的破院子。这回,你休想再搬你的兄长们来欺压人!”他撂下话,急匆匆的走了。

“夫人!”刘妈妈听得明白,大急。

而袁大夫人却出奇的冷静,紧紧的拉着她的手,飞快的说道:“阿兰,这回只有你能救峰儿了……”

“刘妈妈按照我娘的吩咐,当即从府里逃了出来,去考场找我。”袁峰说道,“她赶到考场时,我们已经考完了。两位舅舅也知道我在参考,所以,一考完,就找到我。那会儿,我正跟舅舅们说着考场上的情形。”

按照往常的武试规矩,他头次考的是末等,是没资格再考第二场的。但是,这一次的武考是贝大帅亲自主考。头场考完,他说:“武学除了先天的资质,后天的勤学苦练也很重要。如今仙庭正是用人之际,我们不能因为先天的资质,而放弃了勤奋好学的好后生们。”所以,他建议,头一场,所有的考生都予通过,以给“好后生们一个表现的机会”。

四大城门上的那些人头也没撤掉多久。他发了话,其他的考官连屁也不敢放一个,连声附和。

消息传到外面,围观的人们也没谁敢说半个不字。

袁峰等一百多名考生绝处逢生,感激之余,倍受鼓舞。以袁峰为例,接下来的两场,体能测试和自选武学考试,他是越战越勇:体能测试,他被判为丙等,勉强通过;第三场,他报的是劲风拳。考完后,他的感觉比在药院做武学任务考时,更要好一些。完全有信心通过。

舅舅们听说了,皆为他感到高兴。尤其是大舅舅,比自己考中了功名还要开心,直言要拉他去“好好喝一杯”。

然而,刘妈妈披头散发的找过来,打破了高兴的场面。

舅甥三人哪里还顾得上喝酒!当即飞也似的赶往袁府。

然而,还是晚了。

袁峰冲到正院,便只见丫头婆子们尖叫着,慌成一团。

“不好了,夫人上吊了!”

第一四零章 袁府乱相(末)

袁峰冲进正房内间,抬头就看到袁大夫人盛妆打扮,穿着红衣红裙,挂在房梁上,舌头伸得老长。

刹那间,他只觉得整个世界都象是被点着了,变得通红。

他快要疯掉了,望着那抹火红的身影,拼命的捶打着自己的胸口,发出困兽般的嘶吼,

还好,紧随而来的两位舅舅尚有理智。他们一个点了他的睡穴,另一个解开白绫,将袁大夫人僵硬的身体放下来。

等袁峰醒来,已经是初六的傍晚时分。

小舅舅一直寸步不离的守着他。

“峰儿,事已至此,什么都暂且放到一边。你娘的身后事最为重要。”小舅舅按着他的两个肩膀,红着眼睛问道,“你也不想你娘死后也不得安生,是吗?”

袁峰抱着他,嚎啕大哭:“娘是为了我才寻死的!小舅舅,我好恨我自己!我为什么不早早的带娘离开……”

“好孩子,不说了。”小舅舅哭着说道,“你这样子,叫我怎么带你去你娘的灵前?你娘命苦,你不打起精神替她操办身后事,谁还能替她操办?”

袁峰闻言,再也哭不下去了,如小舅舅所言,打起精神去前院灵堂。

结果,一到灵堂,他看到叔伯们都在守灵,唯独袁大老爷和他的两个庶子不在,气又不打一处来。

他随手抓住一名管事,问道:“你们大老爷呢?”

管事吓得直打哆嗦:“月姨娘刚才派人来请大,大老爷,说是,该传晚饭了。大老爷,带着两位少爷,走了。”

袁峰听完,目眦尽裂。他听到自己的脑瓜子里“嗡”的一声,象是炸开了锅。顿时,眼前的世界又变得血红。

“那时,我完全失去了理智。”袁峰说道,“等我冷静下来,我才发现,自己提着一柄滴血的长剑,站在月姨娘的院子里。四周一片狼藉,血气冲天。”

看了沈云一眼,他接着说道,“那人,他的俩儿子,还有月姨娘全倒在血泊里。丫头婆子们跑了个精光。小舅舅最先赶过来,见状,二话不说,便叫我快跑。他在城外有一个庄子。他叫长随英叔护着我去那里避一避。等这边,他与袁家商量妥当了,再去接我回来。”

“但是,随后而来的一队袁府护院却拦住了我们,说是奉了袁老太爷之命拿我。那时,大舅舅正在上院与袁太老爷交涉我娘的后事。有他在,袁老太爷不可能派人来拿我。这群护卫极有可能是假冒袁老太爷之命,欲对我不利。所以,小舅舅当机立断,派英叔护着我,与我一道杀出袁府。”

“不想,在袁府,这些人还有些顾忌。出了府之后,他们竟然招招行险,欲置我于死地。尤其是出了北城门之后,追杀我们的人越来越多。我与英叔皆多处受伤,再一次被一路追兵追上。眼见着,追兵越来越多。英叔一掌将我推出重围,叫我快走……”

说到这里,袁峰的神情痛苦之极,浑身直打颤。

沈云见状,连忙抓紧他的手,劝慰道:“峰哥,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

过了好一会儿,袁峰终于再度平静下来。

他恳求道:“云弟,你能去一趟我外祖家,帮我向舅舅们报个平安吗?”

“好。”沈云应下。

袁峰松了一口气,一直紧绷的身体终于放松。

沈云抓住机会,用银针刺穴,封住他的睡穴——之前,袁峰浑身绷紧,此时,若沈云强行封住他的睡穴,会对他的身体造成一定的损伤。换在平时,袁峰身强体健,这样的损伤也无所谓。但是,眼下,他浑身是伤,跟个被缝起来的破烂娃娃一样。哪怕是一指之力,也难以承受。沈云哪怕强行封穴?只能等他身体放松了,顺势而为。

袁峰终于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沈云又替他把了脉,确定他无事,这才起身离开屋子。

不想,一出门,便看到古老二环抱着胳膊,倚靠在外面的一根红漆廊柱上。

看情形,他一直是在这里光明正大的听“壁角”。

“那晚在北郊,你为什么要救他?”他问道,“是因为他与你的交情吗?”

“不仅仅是。”沈云没有迟疑,立即答道,“先师在世时,常常告诫我,‘医者父母心’。那晚,换作别人奄奄一息的躺在那里,我也会出手相救。”

“好一个‘医者父母心’。”古老二翻了个怪眼,松开胳膊,上前一步,垂头凑在他耳边,低声说道,“之前,我们兄弟反复跟你说过,‘缩地成寸’是我们兄弟的秘密,不能外泄。苏老三他们几个,还算合我们兄弟的眼缘。我们留住了他们的性命。但是,袁半城老奸巨滑,不能不防。所以,我们兄弟三个接了你们之后,又折回树林子里,杀光了那群死士。一共十个人,十条命。”

抬起头来,他退后一步,质问道,“沈云,归根到底,他们都是因为你而死。袁峰的命是人命,他们的命也是人命。因为救一条命,而搭上了十条人命。请问,这也是‘医者父母心’吗?或者说,在你看来,你朋友的命才是命。旁的十条命,甚至一百命,一千条命,都是草芥。只要能救你的朋友,旁人死了也是活该?”

沈云心头大震,不由退了一步:“啊,他,他们都死了?”

古老二冷哼:“不杀了他们,你以为你能安心安意的在这院里替你朋友治伤?”

“我,我当时没想到这些。”沈云心虚的垂下头。此时,他满脑子都是那十条人命。古老二的问题,他答不上来。素未平生,无冤无仇,可是,他却害死了他们!

古老二看着他,突然笑了,拍了拍他的肩膀:“好了,我们兄弟再也不亏欠你。所以,这样的事情,以后再也不会发生了,是不是?沈兄弟!”

沈云昏沉沉的点头:“前辈尽管放心。”

古老二满意的抬起头,看了看天色,说道:“哦,天色不早了。我们兄弟好人做到底。袁峰有我们看着,保管连一根头发丝也少不了。你快去快回罢。那些仙符兵越来越勤快,要是拖到宵禁之后,出趟门会麻烦得很。”

说的也是。沈云敛神,决定想不明白的问题,暂且放到一边,先去替袁峰送信。

哪知,他赶到袁峰的外祖家所在的街口,便看到有仙府的衙役封路。有不少人围在那里,看热闹。

余头擅长刺探情况。半年来,沈云跟他学到了不少这方面的本事。

装成看热闹的过路人,沈云很快打探到:袁府之事闹大了,仙府的大老爷今儿亲自过来问案。一时半会儿,这路解不了封。

看来今天是没法去找袁峰的舅舅们报信。沈云暗道倒霉,欲抽身离增。

身边,有人在小声议论:“明明这家被逼死了出嫁女,是苦主。仙府为什么要封路查问他们?”

“所谓,偏听则暗。”另外一位老者解释道,“人命关天的大事,仙府多问问,才是慎重,没错。”

沈云大受启发——到目前为止,他只是听了袁峰的一面之词,不在是‘偏听则暗’吗?

于是,他决定去袁府亲自探个明白。

袁府大门紧闭,门口罗雀。

沈云转了一圈,发现唯一开着的是左边角上的一道小门。

门口有两个壮汉守着。沈云暗中观察了他们近半刻钟,发现两人虽然没有相互闲聊,却都袖着双手,一左一右的靠着门根,呵欠连连。

那么,小爷就叫你们眯上百来息,打个盹儿吧!

他同时弹出两颗小石子,隔空轻轻的弹中两人的睡穴。

两人头一歪,仰头靠着门根,张着嘴,睡了过去。

时间紧迫,沈云赶紧从藏身的暗角冲出去,探头伸进门里,察看里面的情形。

里头是一条三尺多宽的夹道。没有看到人。

沈云闪身入内,沿着一面墙根,用最快的速度跑过夹道。

夹道之后,一分为三。三道小巷子分别通向三个不同的方向。沈云两眼一抹黑,完全不知道该选哪一条,只能听天由命。

他胡乱的钻进了左手边的小巷子里。

没走多远,前面出现了一道小门。门旁有一间小小的木板小屋。屋边,一个小厮正背着他,蹲在一个红泥小炉前煮肉汤。

沈云侧耳细听,没有听出屋子里有人。又见那小厮与自己身量相差无几,顿时计上心来——小厮完全没有防备。他直接上前用银针封住其睡穴,拖进小屋里。

屋里堆满了柴伙。沈云心道“正好”。他扒下小厮的衣服鞋帽,给自个儿换上。然后,又将小厮藏在柴堆里。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旋即,有人在外头大叫:“小锁,旺财的肉汤热好了没有……哎哟喂,肉汤都快熬干了!臭小子又跑去偷懒了!弄坏了旺财的汤,老太爷怪罪下来,看你有几条命偷懒……”

沈云透过门板缝儿看到一个管事模样的人嘴里骂骂咧咧的从红泥小炉上端起肉汤,急急的折回了门里。

莫非前面是袁老太爷的上院?

沈云略一沉吟,悄悄的尾随而上。

至于柴堆里的小锁,根本不用担心。这家伙美美的睡上两三个时辰,睡穴自然而然就解开了。届时,他就算是叫破喉咙,沈云也不怕。因为那时,他肯定不会还留在袁府里。

第一四一章 因为道义

跟在管事的后面,走过一道长廊,很快,沈云看到了一道红漆绿瓦的垂花门。

那管事端着碗,径直走了进去。

这里是哪儿?要不要跟进去?沈云有些犹豫。

“喂,小锁,你在这里啊!太好了!”斜里匆匆追上来一个小厮,一把拉住他,拖着就往垂花门里跑去。边跑,嘴里边飞快的说着,“好小锁,哥哥今儿闹肚子,你帮忙去前头顶半天。回头,哥哥请你吃酒。”

沈云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冒充小锁。

小厮带他穿过一个小花园,才跑到了一栋飞檐斗拱的大屋后面,肚子便“咕噜咕噜”的叫唤了起来。

“哎哟,不行了!”小厮捂着肚子,掉头就往回跑,“小锁,谢谢啦……”

沈云拉低了帽沿,深吸一口气,经抄手游廊,绕到了大屋的前面。

“当啷”,正屋里传来摔碗的声音。紧接着,一个威严的老年男声喝斥:“堂堂的嫡长子娶我们家生奴才的女儿为正妻,你真是一个好父亲哪!”

沈云心中暗喜——踏破铁鞋无觅处!不用说,这人肯定是袁半城袁太老爷!听意思,他正在骂袁大老爷。

没有犹豫,他站在门廊下,装作当值站岗,实则是听起壁角来。

没错,屋里的两人正是袁老太爷与袁大老爷这一对父子。

袁大老爷的左手吊着绷带,蔫头蔫脑的站在长案前,嗡声弱弱的反驳道:“那废物……”

“废物?”端坐在长案后面的袁老太爷嗤笑,“你倒是天纵之材。可惜喽,却被一个学武不到半年的废物打得没有还手之力!嘿嘿,我说错了。你口中的废物是以一敌三!你们三个天才联手,也没能在他手底下过十招。伤的伤,残的残。一个个的果然是‘天资过人’!”

袁大老爷闭上嘴,不敢再吭声。

袁老太爷站起身,慢慢的踱到长子跟前,站住身形:“哦,我忘了告诉你一个消息。刚刚从仙府那边送过来的。峰儿的第三场被判为乙等。如果没有前些天的事,明天成绩一公布,他就是初级武者了。”

“怎么可能……”袁大老爷错愕的抬起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袁老太爷背负着双手,吐出一口浊气:“老实说,我也没有想到,朽木也能成材。”看了一眼长子,轻笑,“说起来,你比我要幸运得多。”

“什么?”他的话跳动太快,袁大老爷完全跟不上。

袁老太爷撇撇嘴:“我是说,你有一个可以撑门立户的好儿子!这一点,你比我不知强到哪里去了。”说着,他掰着手指头,一条一条的数了起来,“你看,第一桩,你的嫡长子学武不过半年,就一举得中;可我的嫡长子呢?初级武者考了几次来着?”

袁大老爷羞红了老脸。

偏偏袁老太爷根本就不打算放过他,继续掰手指,“第二桩,你的嫡长子长这么大,要你操过一点心吗?这么多年来,人家有你这个爹,还不如没有!人家不声不响的就一举得中!可我呢?为了培养你,老子简直是操碎了心,动用了多少资源?结果到头来,你除了逼死老婆,就没见你做成过一桩轰动全城的大事。”

“还有,你的嫡长子为了给他母亲讨个公道,敢提剑弑父。你敢吗?你娘在世时,你有为她出过一次头吗?”袁老太爷冷笑,“我倒是希望你能有这份心气。你哪怕只要有一点点这样的心气劲儿,我也早就将家业交给了你。”

“可惜啊,你一心作死,自甘下贱。门当户对的正妻不要,能撑门立户的嫡子也不要,偏要将个奴才秧子当成宝。看你舔着个脸,带着那些奴才们生的贱种到处应酬,我都不好意思跟人说,你是我儿子!”

“父亲,我……”袁大老爷大惊失色,“扑通”跪下,用没有受伤的右手抱着袁老太爷的一条腿,大声哭道,“儿子错了……”

“你说你错了?”袁老太爷低头看着他,脸上的神情复杂之极。

“是的,父亲,儿子知错了。”袁大老爷连声说道,“儿子是被那贱人迷了心窍……对,就是贱人挑破离间,害得我们夫妻不和,父子反目。”说到这里,他的眼里露出狠劲,“我要杀了她!”

袁老太爷闭上眼睛,眼角滑落两颗硕大的眼泪,哑声说道:“原来,我也错了。”

“啊?”袁大老爷不解。

“德儿,这些年,你一直宠爱月桂,我一直以为你是重情义,为了不辜负青梅竹马的恋人,不惜无视妻族的强大助力……这样的你,至少有情有义,比你那些斗得跟乌鸡眼一样的兄弟要强一些。创业不行,但可守成。”袁老太爷苦笑,“可惜,我看错了。”

袁大老爷听出了话里之意,眼里全是惶恐与不安。

果然,接下来,袁老太爷吐出来的话,一句比一句冷硬,象是瞬间将他打入了万丈深渊:

“你分明是自私自利,自卑却又自负到了极点,利令智昏,愚不可言啊!”

“我若大的家业要是交到你的手里,用不了几年,就会被你这个蠢物败得连渣都不剩。”

袁老太爷说着,提起腿,将他甩在地上,“知错就要改,我……”

“父亲!”袁大老爷趴在地上,尖叫着乞求,“再给我一次机会!求求您,我错了,我改,我一定改。请您看在峰儿的面上,饶了我这一回。”

几十年的父子,他很懂袁老太爷的心。听到最后面这句话,袁老太爷的脸上终于现出犹豫之色。

就在这时,一个黑衣人自门外快步进来。

“主子。”他连个眼风也没有给袁大老爷,径直走到袁老太爷跟前,一番耳语。

袁老太爷一边听着,一边看着仍然趴在地上的袁大老爷,目光越来越不善。

后者不禁浑身打颤。

黑衣人说完,退后一步,垂手而侍。

“好,很好!”袁老太爷眯起眼睛,盯着长子,冷声问道,“初六晚,你出动了长房所有死士,是也不是?”

“是……”袁大老爷面如土色,额头上争先恐后的冒出豆大的冷汗。

袁老太爷又追问道:“你派他们去做什么?”

“我……”袁大老爷不敢答。

袁老太爷连连点头:“好一个‘生死不论’!虎毒尚不食子,那是你唯一的嫡子!这些年,你们兄弟闯下的祸事还少吗?为父什么时候派死士,‘生死不论’的追杀过你们?”

“父亲……”袁大老爷唯有痛哭流涕,做痛悔之状。

可惜,这回,这招失了灵,不再管用。

“你还记得你七叔吗?”袁老太爷摆手打断他。回到长案后面,大刀金刀的坐下,望着他,突然语气又变得平和起来,“这些天,我夜里老梦见他。”

七叔?袁大老爷满脸是泪的愣在地上,脑瓜子里转了好几圈,才猛然记起,这位是何方神圣——族谱上确实有这么一号人。他是父亲的庶弟,排行第七,十岁时,病故。

“梦里,他老是跟我说膝下荒凉……”袁老太爷轻语。

然而,此话对于袁大老爷来说,却无异于头顶响起一道炸雷。

果不其然,袁老太爷接着说道:“你不是一直嫌弃他们母子二人,一心想与月桂他们长相厮守吗?罢了,如今,我成全你,今晚开祠堂,将你过继到你七叔名下。月桂也给你扶正。袁家庶七房是旁枝。月桂的娘家是良民,当个旁枝主母,也说得过去。唔,梅氏母子两个也一道跟你过去。至于峰儿母子两个,他们依然留在长房,不随你出继。这回,妻妾,嫡子庶长子,都是你的心头好,你要好好过日子……”

“不!父亲!”袁大老爷绝望的大喊。

袁老太爷却再也不看他一眼,低头去翻摊在面前的账册,冷冷的说道:“错了,你以后要喊我‘大伯’。七老太爷才是你的父亲。”说罢,扬声下令,“阿一,请七房的大老爷出去。这里是长房,以后没我的吩咐,不要放他们一家子进府。”

“是!”一直垂手侍立的黑衣人领令。

新鲜出炉的七房大老爷还想苦求,被他无情的点了哑穴,随即象拎小鸡子一样的拎出了书房。

沈云看到他拎着人从门里出来,连忙低头站得笔直,象足了当值的小厮。

待阿一带人离开后,屋子里许久没有动静。沈云屏住呼吸,悄悄的挪到游廊那边,见屋里的袁老太爷仍然没有发话,当即脚底抹油,从原路溜之大吉。

守在左角门的护院换了另外两个人。

沈云身上穿着的是上院小厮服饰,畅通无阻。

回到古家小院时,太阳已经偏西。他急匆匆的去看袁峰。后者已然醒来。

“不好意思,我去你外祖家送信,正好碰到仙府大老爷封路,找你的舅舅们问话。”沈云接着又说出了袁大老爷的下场。

袁峰苦笑:“呵呵,袁老太爷为了保住我的功名,真是煞费了苦心。可惜,我杀出袁家,就再也没有想过要回去当什么长房嫡长孙。”看着沈云,他诚恳的说道,“云弟,我这条命是你救下的。以后,它就是你的了。我袁峰唯你之命是从。”

沈云愣神,回过神来后,连连摆手:“峰哥,你我兄弟,这样的话,以后切莫再说。再说,我救你,帮你,也是因为道义。”

没错,就是因为道义!

在回来的路上,他头一次想得如此之清楚: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袁峰为被逼死的母亲求公道,没有错。他救助袁峰,全了兄弟情谊,更是仗义行侠。

而那十名死士是奉命杀人,为虎作伥,因此而被杀,死不足惜。

这就是他理解的道义。

所以,如果再有重来一次的机会,他还是会动用联络符,救下袁峰。

在此乱世之中,我当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以后行事,也当如此。沈云如是对自己说。

第一四二章 事了

袁峰的心事既解,状态明显松懈下来。到底是失血过多,又重伤未愈,三言两语之后,又困劲来袭,沉沉睡去。

而沈云此时亦是心情大好。他只觉得自己的丹田处暖意融融,浑身上下更是充满了力量。

啊,好想打拳!

心念一动,他起身在屋子里的空处打起了劲风拳。

呼——,呼——,拳风起,比往日里起码强健了一倍!

沈云心中大喜,越发的投入。五打步、金刚拳一一打出,拳招有如大江之水,滔滔不绝。

外面,古老大从门廊上路过,听到拳声,心中惊讶不已——臭小子竟功力大涨了!

在外面听了一会儿,他更加确定,心里不免感慨万千,啧啧的跑去花厅跟古老二他们八卦,末了,叹道:“老二,你看看,这才几天哪!”

古老三在一旁跳了起来:“这回错不了,肯定是他!沈兄弟绝对是我们要找的人!”

“嚷什么!”古老二端起茶碗,慢条斯里的用茶盖划去上面的浮沫,尝了一口,“有什么好奇怪的。心境提升了,功力自然而然水涨船高。我们哪个不是这样?”

“咦,你怎么知道他是心境提升?”古老大好奇的追问道。

“因为是我推了他一把。”古老二得意的道出中午之事,猜测道,“他应该是自个儿想明白了,故而心境提升。”

“这样就说得通了。”古老大连连点头,想了想,忍不住再问,“老二,你不是最不喜多管闲事吗?这回怎么出手助他?”

“我哪有多管闲事?”古老二放下茶碗,翻了翻眼皮子,“他要是老这样懵懵懂懂的,能带回去交差吗?”

“就知道二哥心里也是和我一样认定了沈兄弟。”古老三在一旁快活的叫道,“二哥,你再去骂他一顿,激一激他。”

古老二随手给了他一起“毛栗子”:“我倒是天天都骂你,你的心境有见涨吗?”

“就是。这事强求不得。老二也是顺势而为。”古老大难得的清醒一回。

“我这不也是想早些回去吗?出来这么多年了,我好想我们三省观。”古老三不禁眼圈泛红。

“我也是。”古老大也跟着说道:“尊者的腿伤也不知道好些了没有?天冷的时候,还痛不痛?”

古老二低头复又端起茶碗,在心中轻叹。他又何尝不是日思夜想?

到底是年轻力壮。第二天清晨,袁峰饱睡醒来,精气神大好。

沈云细心的帮他检查了伤口,发现各处的外伤皆已经止住了血。照这样的情形,这两天,数十道伤口陆陆续续的能愈合。再养十天半月的,袁峰便能下地行走了。

可是袁峰却是一刻也等不得了——这里毕竟不是沈云自己家里。还有,袁家的黑衣卫也不是吃素的。他担心他们迟早会找上门来。而他已经很麻烦沈云与古老前辈他们了,不想再拖累他们。

禁不住他的再三请求,沈云吃过午饭又跑了一趟袁峰的外祖家。

街口已经解封。沈云很小心的察看周边,确定仙府没有留“尾巴”,这才去拍门。

大门很快打开,从里头出来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厮:“你找谁?”

沈云递过去一个信封:“有人托我给你家大老爷送封信。”说罢,将信封塞进小厮手里,掉头就走,片刻没有停留。

身后,大门“吱呀”一声,关了。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大门洞开。袁峰的小舅舅率领一队护卫,打马自内出来,快马加鞭往东城门方向赶去。

与此同时,后门陆陆续续的驶出一辆又一辆不显眼,且一模一样的青布小马车。它们有十来辆之多。出了后街的街口之后,分向而行,或东或西,或南或北。很快,省城的各要道之上都出现了它们的身影。

沈云送了信之后,直接去了离得最近的那家茶楼。他在二楼找了个靠窗的位置,要了一壶热茶,慢慢的喝着。

见袁峰的舅舅们真的依信上之言而行,他终于放下心来,往桌上扔了五枚大铜,起身往外走。

好吧,这一切其实都是为了将袁峰送到他的舅舅们手里:

乘袁峰午睡之时,先是古老大再次出手,用“缩地成寸”之术将昏睡之中的袁峰送到东城门外的城隍庙里。

然后,沈云出门去给袁峰的舅舅们送信。信是他写的,只有短短的两行:袁峰重伤,在东城门外的城隍庙中,速去接人。

不过,信封里夹带了袁峰的贴身玉佩。

显然,袁峰的舅舅们相信了。他的小舅舅就是去接人的。

至于四散开来,到处招摇的青布小马车真的不关沈云的事。那是袁峰的舅舅们自己想出来的,想必是为了迷惑袁府的耳目。

大功告成,沈云自然是抽身离去。他该回武馆了。

然而,当他走到楼梯口时,掌柜的提着袍角“噔噔”的走上来,拦住他,做出一副相熟的样子,笑嘻嘻的招呼道:“沈公子,我们东家新近得了一壶新茶,请您去雅间尝尝鲜。”

而楼梯的下面,两个魁梧的伙计冲他咧着嘴笑了笑。

看来,这壶新茶不喝也得喝喽。沈云早有心理准备,挑眉应道:“前头带路。”

“好咧,您请这边。”掌柜的躬身笑道。。

沈云跟着他走到了二楼的右端头。

掌柜的在一扇雕花门边站定,推开门,转身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沈云进去。

“沈小友,来,请这边坐。”一位须发皆白的削瘦老者坐在紫檀圆桌旁,冲他招手。

沈云没有见过他,但是,听过他的声音,笑了笑,大大方方的抱拳行了一礼:“小子沈云见过袁老太爷。”

袁老太爷微怔,旋即,颌首赞道:“能猜出老夫的身份,沈小友很聪明!”

沈云当然不能说是因为曾潜入袁府,偷听过他说话。是以,他上前入座,随口胡编道:“您这么夸小子,小子怪难为情的。是峰哥曾跟小子提起过您。”

袁老太爷会现身见他一个无名小子,显然是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在这样的老人精面前,他还是不要自作聪明的好。

“沈小友快人快语,是性情中人。峰儿运气不错,交到了你这样的好朋友。”袁老太爷面露喜色,直接问道,“那么,老夫也不拐弯抹角了。请问沈小友,峰儿现在可好?他人在何处?家门不幸,老夫这些天寝食难安,甚是挂念他。”

这会儿终于知道“甚是挂念”了,您这十几年都干什么去了?晚了!沈云心里直嘀咕,但面上不显,说道:“袁老太爷莫要牵挂。峰哥他很好,三天前他已经离开省城,游学去了。”

“当真?”袁老太爷当然不信。

当然不是真的。不过,这话可不是沈云现编的。而是袁峰有言,若是袁老太爷找来,叫他如是以对。

他也没准备瞒着,答道:“离别之时,峰哥确实是这么跟小友说的。”

袁老太爷听出来了,这是袁峰的意思。他长叹道:“罢了,只要他平安无事就好。”顿了顿,又恳切的相托,“他日,沈小友若是遇到我那孙儿,请转告他,老夫甚是想念他。他若是玩累了,就回家来。”象极了一位思念孙儿的祖父。

沈云如果没有亲耳听过他与袁大老爷的那一席话,真的会被他给打动。

“是,如果有缘再见到峰哥,小子一定将您的话带到。”他笑道。

袁老太爷见他说话滴水不漏,笑了笑,端起茶碗:“那就有劳沈小友了。”

这是端茶送客的意思。沈云起身抱拳告辞。

待他离开雅间后,阿一从暗处闪身出来,问道:“主人,他在撒谎。要不要跟着他?”

袁老太爷轻轻摇头:“峰儿现在存着一肚子的怨气,就算人找回来了,也是身在,心不在。我这把老骨头还撑得住。他在外头闯两三年,长些阅历,也是好事。”喝了一口茶,又道,“至于沈云,嗯,不错。峰儿交友有眼光,象我年轻的时候。唔,那个报信的陈家小子,处理掉了吗?”

阿一点了点头。

“那就好。沈云是峰儿的人脉,莫让府里的那些乌鸡眼知道他的存在。以后,你们看到他,也要装成不认识。”

“是。”

再说沈云,出了茶楼之后,返回武馆。途中,路过李府,看到大门前围着不少人。心中一动,他也围了过去。

原来是李府的家丁们哭丧着脸在布置丧事。他们有的在大门上挂白布,有的则是用写有“奠”字的白灯龙换下先前的红灯笼。

沈云暗道:李大老爷明明是除夕晚上遇的害。莫非他们一直压着,到今天才发丧?

“这府上是什么人刚没了?”他装成好事者,跟身边的围观者们悄声打听。

“当家的。李大老爷。”

“听说是中午的时候,从高处摔下来,摔断了脖子。”

就在这时,沈云突然感觉左后侧阴测测的,甚是怪异。他悄然用的眼角余光瞥了一眼。

结果,他看到了一个麻子脸的大婶站在那里,伸长脖子往人群里瞅,象是在找人。

“冬子娘,我们走喽。”一个胖大嫂从人群里出来,喊道。

“哎。”麻子脸的大婶与之一道,有说有笑的走了。

没看出来有什么不妥之处啊。莫非是我的错觉?罢了,李府之事,不是我能掺和得起的。沈云定了定神,转身走出人群。

第一四三章 各奔东西

沈云回到药谷时,已到了晚饭点儿。年假早已结束。据余头说,这回武馆又开考招了一批新弟子。所以,沈云看到药谷里多了不少稚嫩的新面孔。

他的药田被打理得很好。但是,陈龙他们几个都不在。

三天后,洪天宝最先回归,带来了其他人的消息:

他们五人一同参考,四人得中,只有陈虎落榜了;

而陈虎出事了。在张榜的那天上午,他连长随也没有带,独自出了门,然后,就一直不见回去。他外祖家也没有见过他。陈龙他们几个堂兄弟带了人,分成几队,在全城撒开了找他。今天上午,其中一队在西山脚找到了他的荷包。陈龙他们得了信,都上西山那边去了。

扶子兴一举得中,心满意足,无意再回武馆继续求学。眼下,他正忙着与两位兄长分家,等空闲下来,才会回来处理休学等事宜。

至于袁峰,洪天宝和沈云很有默契,谁也没有提及他。

又过了五天,陈龙独自回到了武馆——陈虎真的出事了。陈家人在西山脚找到他的尸体,七零八落,惨不忍睹。陈家请了仙府最有经验的杵作,才勉强拼起他的尸身。据后者推测,是堕崖而亡。

为此,陈龙懊恼不已,跟沈云他们说道:“那天上午,他出门前,我碰见了他。当时,我就觉得他的神色不对,反常得很。我以为他是因为武试失败,心情不好,所以,也没有多问。哪知……早知道,我一定叫住他,好生开导他一番的。从小到大,他都很听我的话。”

沈云与洪天宝闻言,唏嘘之余,一起劝解了他许久。

这时,武馆里开始流传一则消息:贝大帅将率军攻打叛军的老剿。

消息越传越盛,说得有鼻子有眼的:

说,什么仙庭无兵可用,唯有贝大帅可堪驱驶,是以,仙都那边都在传,仙帝有意封贝大帅为平南侯,令其近日率部出征,前往叛军老剿平叛。

又有道,贝大帅盘踞省城是在休养生息。现在也养得差不多了,正积极为平叛做准备。今年仙府提前开武考,就是准备之一。因为贝大帅要下大气力招兵买马,扩充兵力。

于是,各院弟子人心浮动。很多考中了初级武者的弟子摩拳擦掌,有意投军去闯一番功业。

陈龙也有此意:“云弟,天宝,我们一起去投奔贝大帅,好不好?”

沈云很坚决的摇头:“我没想过要建功立业,不去。”他的师父就是叛军里的将领。是问,他怎么可能去围剿叛军?再者,他对仙庭一点好感也没有,为什么要替其卖命?

洪天宝也是将脑袋做蒲扇摇:“投军?那是刀尖上舔血,危险得很,我应对不来的。不去,不去。”他的家境不错,打小锦衣玉食,唯一缺的就是功名。如今功名到手,他越发的惜命,哪里肯去拿自己的小命博什么功业?

陈龙连道两人无趣,急急的请了假,回家与家人商议从军之事。

不过,第二天,他灰头土脸的回来了。

他家里不同意,说叛军闹了好些年了。仙庭年年发兵下叛,然而,叛军却越闹越厉害。可见不是那么好打的。叫他安安心心在武馆学武,过两年再去武考。

尤其是他娘,撂下话来——“你若是偷偷摸摸的去从军,我也不活了。你前脚去投军,我后脚就吊死在这屋里!”

陈龙怂了,不敢再提投奔贝大帅之事。

武馆诸院,有意向投军的弟子越来越多。他们整日里三三两两的集在一起,热心沸腾,畅谈投军,憧憬建功立业,再也无心学业。

眼见着听讲的弟子越来越少,小半个月之后,武馆方面终于有了回应。这天清晨,各院都同时张榜公告:

首先,山长大人亲自去大帅府打探,传言部分属实,贝大帅确实有计划于年内出征平叛;

其次,战场之上,刀剑无眼。贝大帅非常欢迎武馆众师生一同参与讨逆大业。但,战场之上,刀剑无眼。贝大帅建议没有功名的弟子当以学业为重,争取早日成材,以效力仙庭;

末了,武馆表示,很赞同贝大帅的平叛主张,举全馆之力支持,将在近期内组织门人从军。有意者,不论是武师,还是弟子,甚至仆役,只要符合贝大帅之条件,即日起,皆可去任务处报名。报名为期十天。

也就是说,只要是武馆的人,都可以报名,但至少要是初级武者。

看过公告,那些本次没有参考,和武考失败的弟子大多数都安分了。各院的讲课,听讲的弟子人数逐渐上升,几天之后,恢复如常。

随后,各院的任务处接连发布了一系列的任务。其中,新增的“游学”任务,最吸引弟子们的眼球——但凡在武馆学满半年的弟子,可以向所在分院的任务处申请外出自由游学三年。在游学期间,武馆保留其弟子身份。三年期满,若游学弟子逾期半年未归,则视为弃学,武馆不再保留其弟子身份。

洪天宝就很感兴趣。他其实对学武和学药都一点兴趣也没有。如今功名在手,更是一心只想混日子。奈何家中父母期盼他将来能在功名路上更进一步,敦促甚紧,这才不得不回武馆继续求学。没想到,他自己还没想出应对之策来,武馆就先给了他一个正大光明的理由出去游山玩水。

“你们想不想去游学?”他热忱的话邀请沈云和陈龙,“要不我们结伴一道出去闯荡一回?”

“我暂时不想去。”沈云笑着谢绝了。自从离开牛头坳村后,他一直在外头“闯荡”,对此无感。最主要的是,什么是道,他还没有找到答案。在过去的半年里,他潜心读书,自觉颇有收获,是以,私以为,与其出去象太师祖生前一样瞎闯,还不如静下心来,读遍武馆各院借书间的藏书。

陈龙对从军之事,一直没有死心来着。闻言,当即满口应下:“好啊。”

他笑嘻嘻的一把搂过洪天宝的肩膀:“等贝大帅大军出发了,我们俩就一道去游学,好不好?”

洪天宝一听,跳了起来:“哦,你游学是假,半道上去投奔贝大帅才是真,是也不是?你这是要我跟你一起骗你的家人哩。”

“天宝,你真聪明。”陈龙搓着手,乞求道,“帮帮忙喽。”

“我得好好想一想……”

“天宝,求求你了。”

洪天宝起先是不同意的,但是,禁不住陈龙的再三恳求,最终松了口。

他们的父母听说是武馆的任务要求,又听说是要去仙都长见识,二话不说,皆同意了。

于是,他们俩开始各自为“游学”做准备。

到了月底,贝大帅在省城正式张榜,招兵买马讨逆。一时之间,应者云集。

放月假的时候,袁峰的两位舅舅亲自到武馆感谢沈云。他们带来了袁峰的最新消息:他带着伤,与他们一道扶灵回了青城。如今,身上的伤已经大好。听闻贝大帅张榜招募兵马,他也有意投军。

“峰哥回省城了?”沈云大喜。

袁峰的小舅舅摇头:“不,他留在青城,这次没有跟我们回来。等大军开拔后,他将直接从青城出发,去追赶大军。”

临走之前,他们俩硬是塞了一枚玉戒指给沈云,并告诉他,他们在茂丰源钱庄存了五千两白银,他凭着这枚玉戒指,随时可以去任何一家分号支取这笔银子。

三月初九,大吉。

贝大帅领军出征。

五天后,洪天宝和陈龙离开省城,开始“游学”。

那天,沈云特意请了假,赶到东城门去送他们俩。

没想到,扶子兴也带着两个伙计模样的人提着一个大食盒过来送行。数月不见,他长胖了一大圈,小肚子初具规模。

听那俩伙计唤他“东家”,陈龙戏谑的伸手戳了戳他的油肚子:“我说东家,你这是在哪儿捞了一肚子油水?”

扶子兴呵呵笑道:“我就是守屋鸡仔,能去哪里捞油水?自己吃自己呗。”

接着,他道出了自己的近况。正月十五那天,他们三兄弟正式分了家。他有功名在身,两位兄长态度大变,没有在分家一事上为难他。他如愿以偿的拿到了自己的那份家产,带着母亲出来单过。

“我分得了一家酒楼,重新开张没几天。”他搂着油肚子,笑道,“所有的菜式都是我亲自品尝之后,才定下来的。这不,上百道菜试下来,我不知不觉的就胖了十来斤。”又道,“兄弟几个得了空闲,上我那里吃饭喝酒,永远不要钱。”

“你早说呀。”洪天宝冲他肩膀上轻轻打了一拳,“我这都出远门了,你才说。”

“那你今天不要走,去我那里喝一盅?”扶子兴挑眉。

陈龙连忙做紧张状,一手夺过大食盒,另一只手将洪天宝拖走:“天下无不散之席,哥几个,回见!”

“哈哈哈……”沈云与扶子兴皆被他的怪模样给逗笑了。

然而,欢声笑语还未散尽,转眼,四位少年已各奔东西。

“多多保重,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陈龙与洪天宝打马上了官道,身影渐小,最终消失在官道的尽头。

“今天只请了半天假,不得闲。等放假时,我一定去你那里大吃一顿。”沈云谢绝了扶子兴的热忱邀请,返回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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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四章 不如去游学

岁月如梭,转眼,沈云已在鸿云武馆潜心读书两载有余。

两年多来,他读完了各院借书间的各类,正如钱师尊所言,多读书确实于武学大有裨益。并且,他自我感觉心中越来越明亮,待人持物比来武馆之前明显更有条理。然而,什么是道,他还是不得其解。

这一天,他和往常一样,去大礼堂后面的静室,向钱师尊请教武学难题。

“唔,你来了。”钱师尊招呼他进屋。

屋里比往常更加空荡。窗前长榻上的书卷、香炉等都不见了。而地上摆着一个大竹匣子。

“钱师尊,你忙哪?”沈云连忙说道,“弟子明天再来。”

钱师尊指了一下他以前常坐的圆凳:“坐吧。我要离开武馆了,明天就走。”

沈云讶然:“您也要去从军?”

两年前,贝大帅率部出征平叛。结果,叛军比所有人想象的更难打。贝大帅的部众与之交战,次次损兵折将,没有占到半点便宜。

为此,贝大帅威名受损。他是仙帝亲封的“平南侯”,如今却被人们背地里戏称为“难平侯”。不过,贝大帅自己并没有平叛接连失利而受挫,反而多次扩充兵力,大有越挫越勇之状。这不,一个月前,他又一次张榜招募兵马。

而鸿云武馆是贝大帅亲手创建的。武馆方面并没有因为平叛大业受挫而退缩,一如既往的对此表示支持,积极号召符合条件的门人应征。这一次又组织了百余人从军。他们于明天出发。

令沈云感到意外的是,这一次,永安副教使竟然高调报了名。沈云听说后,特意去向其道别,以感谢他这两年多的照顾与扶助。只可惜,他两次求见,均没有见到人。第二次去的时候,永安副教使人虽不在,却给他留了一封信。

在信里,永安副教使洋洋洒洒的写下千余字,详尽的分析了当前的局势,末了,写道,‘平叛大业已到了最关键之时刻,此乃千秋功业,我辈当全力支持之”,劝他也一道去从军,

沈云读罢信,方知平叛之艰难。但是,这又与他何干?叛军于他无冤无仇,相反,仙符兵却是他不共戴天之血仇。如果不是师父生前对叛军失望到了绝望,几次三番的说他们“不足与谋”,他看罢这封信,指不定会去助叛军一臂之力。

他又没有想到的是,钱师尊竟然也要从军。

真搞不懂,这样的仙庭,有什么好效力的!他忍不住在心里嘀咕。

钱师尊摇头:“哦,聘约到期了,恰逢我有一老友有意开武馆,请我坐馆。我出来有些年头了,也想回去与家人多聚聚,便同意了。”

原来是要回去与家人团聚。沈云连忙抱拳道贺。

钱师尊笑了笑:“一家小武馆,教三两顽童罢了。”接着,他言归正传,问沈云碰到了什么武学难题。两年多来,他已经习惯沈云隔三岔五的过来请教武学。

沈云据实以对。

钱师尊细致的指点了他一番,末了,眉尖轻蹙:“我观你这半年来未有寸进,象是瓶颈之状。”

沈云点头。确实如此。他正为此而苦恼不已。

习武之人陷入瓶颈,是常有的事。是以,武馆的师尊们在武学讲课时,时常会提及如何克服瓶颈状态。沈云也不是头次碰到瓶颈。以往,他只要按照师尊们所教去做,少则数日,多则一月,就连冲破所谓的瓶颈。然而这一次,他用尽了法子,却发现半年来的种种努力都象是付诸了流水,一点效果也没有。

“钱师尊,我当如何突破呢?”这也是他今天来请教的问题之一。

钱师尊细细的问了他这半年的习武练功情况,沉吟片刻,说道:“这两年你进步很大,略有小成。然而,常言说,欲速则不达。习武也是如此。我以为,你不如暂且缓一缓,出去游学一段时间,兴许会有效。”

“那,弟子去哪里游学好呢?”讲堂上,不只一个师尊提出过这个法门。沈云近来也有想过外出游学,只是还没有拿定主意而已。

钱师尊笑道:“这要问你自己。比如说,你有什么心愿,或者,有什么想见之人,想做之事。理清楚了你心中所想,你自然而然就知道该去何方游学了。”

“谢钱师尊赐教。”沈云心头大亮。

不用多想,他一直很清楚自己心中所想——待学有所成,有两桩事必须做,一是,找到那群仙符兵,还有下令屠村之人,报仇雪恨;二是,寻访九姐。

既然困于瓶颈不得破,那么就借着游学,去了却多年的心事吧!他很快拿定了主意。

钱师尊见他眼中露出坚定之色,颌首轻笑,转身从书案上拿了一张自己的名帖递给他:“我是罗洲云海人氏。这一次回去后,我应该会在云海长留一段时间。你若游学到云海,可拿着这份名帖去找我。”

“是。”沈云接过名帖,再次道谢。

不过,眼下,他还不能外出游学。因为他种的红珠草要小半个月才到收获期——自从发现用红珠草的嫩芽炒制出来的茶对凝结真气大有裨益之后,每年的四月份,他都会种一次红珠草。摘得的嫩芽炒制出来的茶叶,恰好能够他喝满一年。

因为他收获的红珠果每次都会被药院高价收购,从而得到一笔不菲的银钱,所以,旁人都以为他种植红珠草就是为了钱财。两年来,也无人发现红珠草茶的秘密。

待收完红珠果,已是五月初。沈云开始办理游学手续:首先,他到任务处领取了游学的任务;然后,拿着任务牌,到药院办理了药田托管。

按照药院的规定,托管是要按年交一笔费用的,即,不论药田之大小与优劣,每年的托管费都是一百两银子。

不过,这一百两银子是相当的值:药院会将以任务的形式,经营托盘的药田。如此一来,不但药田不会荒废,而且托管者还能分到一成的收益。

象沈云的水田是养珍珠贝和水鱼的熟田,每年的出产多达四五百两。光这一项的收益提成,就抵消了一半的托管费。以药院对药田的经营能力,只要不碰上灾荒之类的,再加上土田的收益提成,兴许能将托管费全赚回来呢。

沈云交了三百两银子——他手头的线索太少了,又时隔将近七年,所以,不论是报仇,还是寻访九姐,都无异于是大海捞针。三年的时间,真不算多。

第一四五章 有缘再会

因为不知归期,游学前,沈云跟余头他们,还有扶子兴都道了别。

余头他们都很舍不得他,围着他,七嘴八舌的要他早些回来。

“铺子里的年账,没有先生,我们都做不来。”

好吧,其实,跟着沈云学了两年多,他们一个个的如今都能识文断字,算盘珠子打得飞快,做账什么的,完全不在话下。一年一结的年终总账,主要也是余头和苏老三在做,沈云只是最后帮忙校账而已。

“连你也要走了。”扶子兴听完,无比惆怅的捧着初具规模的油肚子。

这两年,他的酒楼渐渐上了道,在省城有了些名气,日子越过越红火。但在名利场里打滚两年,他越来越怀念在武馆求学的那段时光,以及与沈云他们的交往,是以,也越发的珍惜与沈云等人的情义。

只可惜,袁峰自家中剧变之后,就失了音信;洪天宝和陈龙倒是时常有写信回来。但是,他们一个去仙都游学,一去两年多,要明年才能回转;而另一个则是假借游学之名,半道上投军,从寻常小卒做起,前次写信来,说刚升了小队长。

总之,当年,一起在武馆求学的小伙伴们,除了死去的陈龙,如今都是天南海北,各奔东西,很难再聚。

“好了,我会常给你写信的。”沈云被他那副忧怨的样子给逗乐了。

离开省城后,沈云准备先去郑家庄探望洪伯一家人。前次回去过年,他听洪伯说,甜妞也到了查看仙资的年岁,等仙府发了公告,就要报名去查看。省城这边,过了正月,就发了公告。想必永安县那边也是相差不了多少天。

不知道甜妞有没有查出仙资来。沈云很是挂念。再者,过几天便是清明节,正好去给师父上坟。是以,他将郑家庄作为游学的第一站。

孰料,短短的数月,郑家庄已是物是人非:甜妞真的被查出来有仙资,成为仙童,三天后被仙门派来的仙师们接走了。她的家人和外祖家皆因此而得到升藉。陈老爷和松哥儿作为家人,连升两级,与她一样都是仙藉,成为仙官;洪伯,以及拴子夫妇是外家,皆升一级,成为良民。

“他们两家人都随陈仙童一道,搬去了仙人福地。”佃户们告诉沈云,“因为仙师们催得紧,洪老太爷来不及给您送信,走之前吩咐我等,以后庄子归公子管。公子说是什么章程,就是什么章程。”

“我等日盼,夜也盼,您一直没有回来。农时耽误不得。我们就按先前的规矩,自作主张开田春种了。”

“公子,您终于回来了,给我等说说新章程吧。”

沈云之志不在小小的郑家庄,况且,他也不是庄子的主人。如果不是洪伯相托,而他又受了馆主大人的大恩惠,哪里肯接管郑家庄?

他对惴惴不安的佃户们说道:“我只是回来打个转,很快就要走。洪伯一直将庄子管得很好。以后,我们一切照旧,仍然按他订的章程来。只是常年在外,未必一年能回来一次。所以,原本是一年一交的租子改成记账,等我回来再说。”

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管事的。佃户们面面相觑。其中一位年长者鼓起勇气上前问道:“公子,您说记账,是怎么个记法?我们种田是靠天吃饭。年景好的话,能多收几斗;要是碰上灾年,颗粒无收也是有的。到时,小老儿跟您说,前几年庄稼长了虫子,收成不好。您却道,别处都是连年丰改,没听说过长虫子。这叫小老儿如何是好?”

“是啊,是啊。”象是炸开了锅,其余佃户七嘴八舌的附和着。

沈云刚才提出记账时,其实已经考虑到了这一层面。若是换在以前,他是想不到。不过,在药谷里种了三年药。药田每年的产出对天时依赖之强,他也是深有体会。

摆摆手,他示意佃户们先安静下来。

“所以,关于租子这一条,我们改一改。”他笑道,“以后,每年的租子定下来。你们看啊,我们郑家庄往年的年景是平年多,三五年里,总会有一个丰年。七八年里,有可能碰上一个灾年。所以,我们每年的租子就照以往平年的租子,再减两成,你们看,怎么样?”

在去省城求学之前,洪伯请他帮忙整理过往年的旧账。是以,他很清楚郑家庄近十年的收成情况:除去起兵祸那两年,颗粒无收之外,十年里,郑家庄还闹了一次水灾,那年收成大减;余下的年份里,有两个丰年和五个平年。

以他的心算能力,顷刻之间就算出了近十年的平均租子数。恰好就是五个平年的平均租子数,再减两成。

他也是穷人家的孩子出身,知道佃户们生活不易,完全可以用“艰难”二字来形容。如果郑家庄是他的私产,在此基础上,肯定会再减免一些租子。

但是,他不是。庄子的主人是馆主大人。他受洪伯之托,替馆主大人照看家业,就要忠其事。

不过,在这样的乱世里,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他在心里决定以十年为期。如果十年之后,还没有馆主大人的音信。那么,他会以馆主大人的名义,每十年一次,将十年里收得的租子,全散出去做善事,接济这一带的穷苦人家。

他说完,佃户们的脸上皆是一脸茫然。

年长者着了大急:“公子,以前,碰上年景不好,收成少,洪老太爷都是要减免租子……每年收的租子并不都一样。”

其他人也是连连点头,给他作证:“就是呢。”

沈云并不好糊弄:“但是,收成好,洪伯收的租子也会多一些,对吗?”

年长者被他点破,不好意思的呵呵:“公子,从来没有这样收租子的。小老儿一大家子要糊口……要好好算一算。”说着,他垂下头,两只手笼在袖子里,算了起来。

其他人也一样,各自算着。

不一会儿,很多人神色焦虑,额头上开始冒大汗。估计是左算右算,都算不出个好坏来,急的。

沈云又道:“这样吧,我会在庄子里住两晚。你们先回去,后天上午,再来回复我也不迟。”

“好啊,好啊。”佃户们如获大释,忙点头应下。

郑家庄是一个很小的庄子,再加之,甜妞成为了仙童,这也令仙府和周边的人忌惮得很,目前都不敢生出心思,染指郑家庄。是以,沈云检查过庄子之后,见屋舍、家具等都是好好的,便去了自己以前住的竹林小屋。

没想到,枕头下竟然压着一封信。

他打开信一看,是陈老爷代写,洪伯口述。

佃户们没有说谎,洪伯确实是将庄子移交给了他打理。而以前历年的租子,他也转成银钱,连成账本一道,用箱子装着,藏在他的床底。末了,洪伯说,他们一家人随甜妞去仙山讨生活去了,有缘再见。

看罢信,沈云不禁想起师父遗言里所写:缘起缘灭,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于是,心中释然。

第二天,佃户们就早早的一齐过来了。想来他们是算清楚了,新的章程是减免了一些租子,一个个喜笑颜开,迫不急待的跟沈云重新定了契。

事成之后,他们都热忱的邀请沈云去自家吃午饭。

沈云一一婉言谢绝。

第三天便是清明节。清晨,太阳刚出来,他悄悄的进山,给师父上了坟。

祭拜完林焱,郑家庄的事也已了结。沈云离开,前往永安县城。

第一四六章 确信

计划里,沈云离开郑家庄之后,也是要去永安县的。他将在那里,租一辆马车,去石秀县。

而眼下,他去永安县城,又多了一个目的,即,打探甜妞晋升为仙童一事。

后者成为仙童,并带着陈老爷等举家迁往仙山,沈云是打心底里为他们感到高兴。同时,也令他再一次觉得,仙门也并不是那么的遥不可及——他第一次生出这样的感觉,是那次听紫瑛真君说,没有灵根的凡人也照样可以修仙。

什么是道?太师祖穷其一生,四处寻访,没有找到答案;师祖、师父亦是;而他在武馆潜心苦读近三载,也不得知。

也许要去仙门,才能找到答案。

沈云以为,陈老爷他们都是凡人。既然他们能去仙山“讨生活”,那么,他应该也是去得的。

对于凡人来说,仙门是神秘之所在。如今,好不容易有一条线索摆在他面前,岂能轻易放过?

再者,话又说回来。师父生前常说,耳听为虚。仙童一事,太过玄乎。没有亲眼看到甜妞他们被仙师接走,单凭郑家庄的佃户们之言,以及洪伯的那一封短信,他是将信将疑,决定亲自去县城里,到陈家的粮铺周边走访一遭。

沈云越想越心急,脚下频频加快,最后,竟然跑了起来。就这样,他只花了一个多时辰就赶到了永安县城。

陈家粮铺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家“仙童博古店”。

看到招牌上的“仙童”两字,沈云心里又多信了三分。

铺子装璜得古朴典雅,珍宝架上摆着十几件铜鼎、玉瓶之类的。掌柜的和与伙计们全是生面孔。听沈云自称是陈家旧友,他们都呵呵笑了。

一个小伙计抢白道:“巧了,我们东家也与陈老太爷是世交老友。这家铺子便是陈老太爷转让给我们东家的。不知这位公子是来打探仙山呢,还是……”

他话未说完,吃了掌柜的一记眼刀,于是,缩了缩脖子,袖着手退到一旁。

掌柜的冲沈云打了个拱:“沈公子,对不住。敝店开张一月有余,接待的陈家亲朋好友不下百人。细问之下,绝大多数都是假冒的。那些人死死纠缠,硬是想从我们嘴里探听仙山。我们与陈仙童,还有陈家都不熟。哪里知道这些?那些人也真是没脑筋。我们但凡知道一点点,岂不早就拖家带口的去仙山当神仙了?他们也是厌了,言话之中,难免有些得罪。公子大量,请海涵。”

沈云摆手:“无妨。”

好吧,他也是来打探仙山的。如今掌柜的话里藏针,先放话堵了他的口,叫他再也无法张口。不然,他也成了“死死纠缠”、“没脑筋”的那些人之一。

不过,听掌柜的话里意思,甜妞的的确确成了仙童。

也罢,总有一天,我会找到仙门,找到答案。

既然打探不到什么,沈云便径直去车马行租了一辆青布小马车,按计划赶往石秀县。在那里,他有三桩事要做:一是,去刘家拳馆旧址,祭典刘爷爷,同时,也跟周边的街坊们打探一下馆主大人有无回来过;二是,去后山的山洞看看;第三桩事则是打听小溪村。

最后那桩事是与报仇有关。

当年,他不到六岁,所记之事有限得很。过了这么多年,他只记得野鸡岭,完全记不得离开小镇的路。是以,在武馆时,他查找牛头坳村的方位时,发现自己竟然不知从何处下手。更让他头痛的是,地图上,石秀县的周边山岭根本就没有叫做“野鸡岭”的。

思来想去,他决定去拜访当年救他们兄妹出野鸡岭的洪大爷等猎户们。兴许他们还记得当年的事,能带他找到那个小石潭。

记忆之中,他与九姐是沿着一条山溪水走到小石潭边的。他觉得,只要找到了小石潭,再逆流而上,就能找到姑奶奶所在的小镇。到了小镇,他兴许还能记得回牛头坳村的路。就算不记得了,也没关系。小镇与牛头坳村就只隔了那么远,搜索范围大大缩小。他方方圆圆的找,总会找到的。

赶车的车夫看上去有四十出头,很健谈。出了城门,官道上行人、车马渐渐变得稀少。他便歪坐在车辕上,跟沈云闲扯起来:“小哥,你的官话说得真好。你不是我们永安县人吧?”

沈云笑了笑,换了一口永安县城的话:“我住在城外的郑家庄。”

“啊呀,郑家庄!就是出了个仙童的那个郑家庄?”车夫惊呼,立马坐正了身子。

沈云点头:“正是。”

“那您见过仙童喽?”车夫星星眼。

“以前见过。”沈云答道,“我常年在外,前些天,才回到庄子里。”

车夫甚是惋惜:“可惜喽。”甩了一记响鞭,说起八卦来,“我们永安县风水好。以前,每年都会出一两个仙童的。唉,自从兵祸过后,风水也坏掉了。前两年,一直没有出来仙童。大年初一的时候,仙府特意宰了三牲去天帝庙祭天,求天帝老爷赐下仙童。还别说,天帝庙真的很灵验,一求就灵。今年真的赐下了一个仙童。可把大老爷高兴坏了。又听说,兵祸时,仙童一直寄居在外家,是外公手把手的带着。本来按规矩,只给仙童的家人升藉的。大老爷格外开恩,给仙童的外家也升了藉。仙童也很懂得报恩,当外家和自家一样,都一道带到仙山享仙福去了。”

说到这里,他一脸艳慕的啧啧咋舌,“大伙儿都说,这两家肯定是祖坟葬得好。后来有人透出风来,说仙童老家是在石秀县石头村。先是这周边的人都去石头村沾仙气。后来,风声越传越远,老远的人也跑来了。托仙童的福,这一两个月来,我们这些赶马车的生意格外好。”

看了沈云一眼,又道,“小的也接了好几趟从省城来的客人。先前听小哥说的官话和他们相差不多,小的还以为小哥是省城来的远客呢。

听了他的话,沈云完全信了,不再有任何的猜疑。

假不了,甜妞真的当上了仙童。陈老爷和洪伯他们两家人也是真的跟着去了仙山。

总有一天,我会寻到仙山!沈云看着前方的路,心里生出一股子豪情。

第一四七章 祭奠老刘头

到石秀县时,已近黄昏。

沈云在东安集外面找了个客栈投宿。待夜色深沉,他换了夜行服,背上事先准备好的香烛纸钱包裹,从窗台翻出,前往刘家拳馆旧址。

这里依然实行宵禁,街上时常有小队的仙符兵巡逻。

不过,今非昔比。按钱师尊的话说,沈云现在武学小成,如果去参加武试的话,考个初级武师,是三个手指拿田螺——十拿九稳。运气好的话,中级武师也是考得过的。

石秀县仙符兵的战力远逊于省城的仙符兵。沈云现而今连后者都不放在眼里,有好几次在夜里溜出武馆,去东城区应扶子兴的饭局。更何况前者?

很顺利的,他凭着记忆,找到了刘家拳馆的旧址。

自打那年正月十五外出看花灯,离开这里后,时隔数年,沈云终于又回来了。

记忆中的小巷,安宁而又温暖。在沈云走投无路,最无助之际,给他遮风挡雨,最大程度的庇护了他。如今,映入他的眼帘的,却是如水的月光下,一片荒凉的废墟。

寒意自最后一截尾椎骨涌起,瞬间浸入全身。沈云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刘家拳馆和对面的刘宅,皆不复存在。那里长满了野草藤蔓,连堵烂墙也看不到。

巷口的铁匠铺子在大火中幸存了下来。借着月光,沈云依然能清楚的看到靠着拳馆的那一面青砖墙被烟火熏得乌黑,不见本色。

但是,铁匠铺现而今也是荒废了。大门破破烂烂的,最窄的门缝也不下于两指宽。守门的大铁锁还在,长满铁锈。沈云高度怀疑,只要用手轻轻一碰,就能戳掉它。

不过,他没有去碰它。因为透过大门上的窟窿和长缝,他看到院子里影影绰绰,其中的荒凉与颓废,完全不下于隔壁。所以,没有必要进院子。

看来,铁匠铺虽然是在大火中保全了下来,却没能躲过之后的兵祸。

沈云吹亮火折子,凭着记忆,去找拳馆的后杂院。当年,他就是和刘爷爷一起住在那院里。

一切都被烧得精光。沈云捡了一根木棍,在半人深的荒草丛中,左探右戳。费了一些工夫,“砰”的一声,木棍戳到泥土之下有一个硬实的东西。

他连忙蹲下身子,扒开厚厚的土石碴子察看。

没错,是后阿杂院那口老井的一截井台石。

他顺着长石的轮廓,很快清理出来了大半个井台。于是,以井台为参考,整个拳馆旧址的方位都能确定下来了。

沈云先是去找当年住的柴房。

他找得很仔细。然而,那排屋舍烧得很彻底,都在大火中化成了灰烬,什么也没有留下来。

叹了一口气,沈云去正院方向继续寻找。

找了大约半个时辰,仍然是一无所获。

难道说,刘爷爷葬身火海,连一块遗骨也不复存在了?还有可能是我来得太晚了。

想到这里,沈云不禁喉头发堵,两行眼泪滑然而下。

他也想早些过来,给刘爷爷收骨,立坟。然而,那时的他实在是太小,太弱,心有余而力不足。

“对不起,刘爷爷。”又细细的找了一遍,还是一无所获。沈云无奈之下,只能将刘爷爷生前所住的那间柴房方位上的野草全清理干净,将刘爷爷生前赠给他的那只旧荷包埋在地里,替其立了一个坟头——他找不到刘爷爷生前穿过的衣物,只能用这个荷包,勉强为刘爷爷立一座衣冠冢。

他听老人们说,人死之后,化为鬼魂,住在坟里。如果死后没有坟头,就会沦为孤魂野鬼,不得安宁。

他早就不信这些鬼神之说了。但,刘爷爷生前是信的。他老人家一生无子无孙,是以,最担心的便是,死后连个坟头也没有,无所依从,沦为孤魂野鬼。

沈云还给在坟头前给他立了一块木碑。说来好笑,他与老刘头同屋住了数月,却从头到尾都不曾听说他的名号。只知道跟着傅大哥一道,管他叫“刘爷爷”。而馆主大人则是称他为“刘叔”。是以,他只能用如意刀在木碑上刻着“刘爷爷之墓”。想了想,又在下方加了一行小字:沈云立。

刻好后,他收起如意刀,心道:如果馆主大人或者傅大哥回来,看到我立的墓碑,就会知道我曾来过。这样一来,他们去郑家庄,就能打探到,我在鸿云武馆求学。

接下来,沈云开始在坟前祭典刘爷爷:

他先是在碑前点上两根白蜡,一字排开的摆上三只小碗碟,里头分别装了一小把刘爷爷生前爱吃的酱瓜子、冬瓜糖和卤猪耳朵;然后,他跪下来,扎扎实实的叩了三个响头,起身,一边烧纸钱,一边小声的说着:“刘爷爷,我给你带来了你最爱吃的酱瓜子、冬瓜糖和卤猪耳朵。隔了这些年,前面街口的那家点心铺子不在了。东安集里刚好新开了一家吃食铺子。这些都是在那里买的。我尝过了,味道也还地道。你也尝尝罢。”

又道,“你操劳了一世,缩衣节食的,舍不得吃,也舍不得穿。我给你多多的烧些钱。你在阴曹地府里,不要省,想吃什么,就自己买来吃。要是钱不够用了,你只管给我托梦。我再给你烧……”

正说着,巷子外面传来一阵“叭唧叭唧”的脚步声。

一共有五人,是巡逻的仙符兵。

带来的纸钱也烧得差不多了。沈云看着最后几张纸钱也化成了灰,这才说道:“刘爷爷,我走了。以后若有机会,再来看你。”

脚步声更近。

同时,一个尖利的声音在大叫:“那边,那边有火光!”

沈云不慌不忙的踩灭纸灰堆里的火星子,飞跑几步,呼的“旱地拔葱”,抬腿翻进了隔壁的铁匠铺子里,藏了起来。

十几息之后,一小队仙符兵打着火把冲进了街口。

“咦,我明明看到有火光……”那个尖利的声音又道。

“你眼花了!”

“莫非是鬼……我以前听说,这里烧死过人。”

“呸呸呸,胡说八道什么!这里好些年都不曾住过人了。何时烧死过人?”

“啊呀,大吉大利!莫再说了,快走罢!”

五人掉转头,飞也似的又跑出了街口。

第一四八章 梦珠

待仙符兵们逃走后,沈云从暗处现身出来,看着空荡荡的街口,摇头轻笑,心道:几只酒囊饭袋。

此时还不到子时。沈云见月色清明,拔腿上了后山。

儿时记忆里的山路仍在。只是,它变窄了许多,也不复印象中的崎岖。沈云很轻松的翻过后山,找到了当年与九姐藏身的小山洞。

几年没来,洞前的那茬野山茶更高更加茂盛。它们将洞口遮得更加严实。沈云用如意刀削掉一些枝丫,方避出一条路来,得以进入洞里。

而洞里的时光仿佛凝固住了。以至于,沈云在走进去的那一刹那,心底里生出一种错觉——九姐就坐在那块大石头上,笑盈盈的冲自己招手:“秋宝,你打水回来了?”

不知道有多少个夜里,他是在这样的梦里哭醒。

脸上泛凉。沈云伸手摸了一把,手心湿漉漉的,全是泪。

里里外外的细细检查过,沈云心底的希望一点一点的熄灭——要是九姐后来曾回来过,以她的聪明才智,一定会给他留下印记的。可是,他找不到!

九姐不曾回来过。

“九姐,你在哪儿呀?为什么不回来找我?”

沈云失望的长叹,用如意刀在石壁上刻画起来——他还要报仇,不可能守在这里死等。所以,他准备在这里留下讯息,将来九姐回来找他,至少能知道他好好的,也曾回来过。

失散之前,九姐是不识字的。他不知道九姐是否也有他这样的好运道,接连碰到贵人,有识文断字的机会。为了保险起见,他在石壁上刻了一副画:一个背着大篓子的大女孩,牵着一个小男孩。

想了想,他在小男孩的胸口还画了一个圆形的小陶罐。

当年,他就是这样被九姐带出牛头坳村的。

画完,困意袭来,他靠在峥嵘的石壁之上,准备歇一会儿。

不想,两个眼皮有似千斤重。不知不觉之中,他竟然就这样睡着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迷迷糊糊之中,有人轻轻的摇他胳膊:“秋宝,醒来,别睡了!”

沈云睁开眼睛。太阳自外头照进来,将整个小山洞都照得透亮。光影之中,九姐蹲在他面前,嗔笑道:“小懒虫,太阳照晒屁股了!”

“啊,九姐,你回来找我了!”沈云大喜,欲伸出手去拉她。但是,半道上又打住了。他心里生出疑惑——过了这么多年,九姐怎么还是老样子?半点也不见长大?身上穿的也依然是以前的旧衣裳?

“不对,你不是九姐!”他尖叫着跳了起来,“你到底是谁……”

“扑哧”,‘九姐’掩嘴轻笑,身形一晃,连同满室的太阳光一道,化成点点萤光,骤然散去。

“啊!”沈云骤然惊醒。睁开眼睛,只见月光如水,照得洞里一片冷清。

洞外,山风呜咽。

好冷!沈云不由紧了紧夹衣。

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竟然被惊出了一身大汗,里衫的后背尽湿!

再也睡不着了。沈云起身走到洞外,抬头看月。

丑时刚过。

罢了,回客栈罢。

沈云裹紧身上的夹衣,匆匆走进了迷离的夜雾之中。

殊不知,他前脚刚离开,古氏三兄弟便从旁边的茅草丛后面鱼贯而出。

“大哥,快,我们去看看,梦珠里都记录了些什么!”古老三迫不及待的对古老大说道。

“急什么!”后者嘴中轻斥,但是,脚下却一点儿也没有耽搁。右掌之中端着一颗鸡蛋大的白色透明圆珠子,率先步入小山洞里。

古老二和古老三紧随其后。

古老三端着圆珠子在山洞里慢慢的走着。当他走到刚才沈云睡着的地方时,掌中的珠子突然泛起阵阵柔和的白光。

“就是这里!”古老大冲两位弟弟咧嘴笑了笑,招呼道,“快过来。”

三人凑在一起,头挨着头,齐齐盯着小小的圆珠子看。

如果沈云也在这里,看到圆珠子,肯定会惊落下巴,连道“神奇”。因为他刚刚做的梦,丝毫不差的在珠子里显现了出来。

梦现完之后,笼着的白光随即消失。圆珠子又变回白色透明状,静静的躺在古老大的掌心。

古老三抬头,看向古老二:“二哥,这个叫做‘九姐’的女娃娃是什么人哪?沈兄弟好象跟她很亲密哩。”

古老二翻了个怪眼:“梦珠造出来的这个梦没头没脑,我哪里知道?”

“梦珠不会凭空乱造梦的。如果不是臭小子日思夜想的话,梦珠哪里能将其入梦?”古老大收起梦珠,呵呵的笑了起来,“该不是臭小子的小媳妇儿?这一带有给儿子早早娶个童养媳的风俗。”

“哈哈哈,这小子半夜三更不睡觉,跑到这个小山洞里来,”古老三拍着腿巴子大笑,“原来是想媳妇儿了。”

不料,古老二却摇头:“不象。”不等他们俩再说,他已言归正传,“从梦里,沈云说的话来看,他与这个‘九姐’应该是在这里分散的。”

“山脚有村子,臭小子对这里非常熟悉。莫非他的路引不是做假,他原本就是住在这一带的?”古老大分析道。

三年前,他们兄弟三个曾在石秀县查访数月,使劲浑身解数,却是一无所获。

真的不是他们兄弟无能,而是石秀县这边的情况非常特殊:

兵祸时,石秀县被风传为叛军的必攻目标。县里的人家,十之八九闻风逃走。近年来,陆续回来的,也占不到两成;而石秀县仙府以前的资料在兵祸之后尽数被毁。是以,仅凭着“石秀县人氏”这条线索,他们完全查不出沈云的底细。

了解石秀县的情况之后,他们仨曾一度怀疑,沈云的路引是假的。

还好,这些年,他们一直都是暗中盯着,没有放松。

“应该是的。”古老二开始分派任务,“看样子,沈云极有可能很快就会离开此地。明天,我们分头行事。大哥,你继续盯着他;我去东安集附近查访;老三,你去山脚的这些村子打听。”

“这一次,我们肯定能打探出沈兄弟的底细。”古老三搓着双手,从心底里笑了出来。

“但愿如此。”古老二望着山下黑压压的村子,叹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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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九章 我知道

在石秀县,有在四大城门之外开早市的传统。

在早市里,既有天还没亮,就从四面八方赶来售卖土产或山中野味的农户、山民,也有背着货匣,叫买针头线脑、零碎布料的小商贩。

城里的人们,如果想买鲜新而又价廉的土特产,往往会清早出城,去赶早市。

第二天清晨,沈云退掉房间,出城门,也去赶城外的早市。

不过,他不是为了买野味,而是去打听小溪村——这估计又是一个和牛头坳村一样的小山村。他在石秀县的地图上也找不到这个名号。昨天,他在东安集里也打听了一番,没有一个人听说过它。

想到当年带他们出野鸡岭的那几个猎户有说过,他们经常出来赶早市,他决定出来碰碰运气——不敢奢望能一步到位,碰到洪大爷他们本人,能打探到小溪村的方位,他就谢天谢地了。

然而,他的运气真不咋的。在早市里转了将近个把时辰,碰到山民、农户穿着的人,他便上前打听。结果,被问之人皆是一脸茫然的摇头。

“不知道。”

“没听说过。”

眼见着空地上的人越来越稀少,早市快要结束了,沈云不免有些心灰意冷——身逢乱世,灭顶之灾往往瞬间就会毫无兆头的降下来。莫非小溪村也和牛头坳村一样,遭了大劫?

这个念头刚一冒出来,他赶紧的呸了又呸,心道:大吉大利!不是所有的山民都跟我们牛头坳村人一样倒霉的。

正在这时,远远的又有数人结伴,肩挑手提的,风尘仆仆往这边赶来。为首的是一名壮汉,他一边挑着担子快走,一边回头催促同伴们:“快,快走。早市要散了……”

这也许是今天早市的最后一拔人。如果跟他们也打听不到,就得明天再来了。沈云打起精神,迎上去,拦住为首的壮汉:“这位大哥,劳烦你,听说过小溪村吗?”

“没有哩。”壮汉挺着急的,匆匆应了一句。

“这位小哥,我们真的不知道你说的这个地方。”跟在后面的一名大叔连忙补充了一句,“我老弟性急,你莫见怪。”

“劳烦了。”沈云笑着摇了摇头,让到一边。

看来小溪村不好找。

待到早市散了,他重新回到县城里,在城门附近找了一家客栈住下,做好多打听几天的准备。

他必须找到小溪村,找到洪大爷他们几个——说来惭愧得很,他心心念着要报仇雪恨,然而,却连回牛头坳村的路都记不得了,只能靠洪大爷他们指路。

东安集的一间客栈里。

古老二和古老三几乎是前后脚的回到客房里。

两兄弟又是一无所获:

“那条巷子听说是在兵祸以前就烧成那样了。最里头的,是一家叫做‘刘家拳馆’的老拳馆。沈云立坟祭拜的‘刘爷爷’应该就是那拳馆的老仆老刘头。据说,当年的大火就是从刘家拳馆最先烧起来的。那晚是正月十五。这里有闹花灯的习俗。大多数人都出门看花灯去了。所以,起火时,来不及召拢人手救火。起火之后,拳馆的人,包括老刘头都没有再出现过。至于沈云,我打听过的人都说,刘家拳馆在老馆主死后就败落了。新馆主只在十几年前招到了一个徒弟。他们记得那徒弟好象是姓傅。他们没有听说过沈云这个名字。在拳馆被烧的前几个月,老刘头身边带了一个小男孩帮着跑腿。听说,那是他的远房侄孙。我跟他们说了沈云的相貌,他们都说不相像。”

“我跑遍了山脚的村子。没有一户姓沈的人家,也没有叫‘九姐’的女娃。名字里带‘九’,或者是同音的,找到两个。一个才三岁,另一个是五岁。我亲自去她们家看过了的。”

也就是说,刚发现的两条线索,又断了。

古老大挠头:“我这边倒是新发现了一条线索。沈云一大早就去城外赶集了。他在集市里挨个的打探一个叫做小溪村的地名。不过,他问到集市散了,也没问到。”

“小溪村?”古老三愣了一下,“是大小的‘小’,溪水的‘溪’吗?”

“对对对,正是。”古老大连连点头。

“问到集市散了,也没问到!”古老三喜上眉梢,“他应该来问我呀!我知道的!”

古老二狐疑的问道:“你从何得知的?”

古老三如实道来:“前年,我们不是来过这里吗?那次,我出城去打探消息。正好看到守城的狗兵为难两个山民。我看不过去,帮那两个山民解了困。他们就是小溪村人。那地方在老山里,地儿挺偏的。村里的人也不太与外边往来。所以,没几个人知道。”

古老大长吁一口气:“臭小子的运气真不错。”

“我们的运气也不赖呀。”古老二轻笑。

次日清晨,沈云又去赶早市,打听小溪村。

和前一天一样,待到早市散了,还是没有打探到。

明天再来罢。他叹了一口气,往城里走去。

“喂,小子,那个到处打听‘小溪村’的小子,是你吗?”不想,经过城门时,守门的那名仙符兵掏着耳朵,拦住了他。

听他提到“小溪村”三个字,沈云的心猛然提到了嗓子眼里。但是,看到仙符兵歪戴着头盔,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是十打十的兵油子,他心中警铃大作——这家伙该不是听说我在打听小溪村,想讹我一回吧?

不是他以貌取人,而是他碰到了太多的仙符兵为非作歹之事。

“是的,就是我。”他是良民,在仙符兵面前可以不用谦称。

仙符兵比他矮小半个头,闻言,翻着眼皮子瞅了瞅他:“你找小溪村,做什么?”

“一点私事。”沈云强按住心中的不耐烦,答道。

“哦,私事啊。我恰好知道。”顿了顿,仙符兵嘻笑着伸出两个手指头,在沈云眼皮子底下搓了搓,“小兄弟,知道那小破村子的人不多。”

“当真?”沈云很难相信他。

“比真金还真!前些年,小溪村那边时常有猎户过来赶早市。后来,仙府曾加收了一年多的赶集税。打那以后,他们就再也没来过了。”仙符兵用两个手指头做了个乌龟爬的动作,“骗你的,是这个!”

第一五零章 不信任

沈云非常的不信任仙符兵。但是,眼下,他却没得选择。

也罢,权当是死马当活马医。

“要多少银子?”

那名守城门的仙符兵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不多,我们这里的规矩是,问路费二两银子。小兄弟,你可以去打听,我们东城门的几位弟兄都是最讲信义,从来没有过,收人银子,不给办事的。想知道小溪村在哪里啊?给了银子,就告诉你。”

问个路就要二两银子!还最讲信义!这跟打抢有什么区别?哦,人家拦路抢劫还要把脸抹黑来着!沈云真心看不懂他,却不得不从腰包里掏银子。

好吧,他们果然“最讲信义”,掂了掂银子,马上笑靥如花的报出答案:“你打这里,沿官道笔直走十来里,会看到一个三岔口。你走左手边的那条土路。再沿着那条土路一直走,直到走到山脚下。然后,朝着东南方向翻山。翻过三重山,山脚会出现一条小河。小溪村就在这条河的上头。你沿着小河一直往上走,走个五六十里,就能到了。”

见沈云没有接腔,他又信誓旦旦道,“小兄弟按我说的去找,要是找不到,只管回来找我麻烦。我守这东城门也快四个年头了。早市里的老人儿没谁不认得我陈三爷。如果我没当班,是别的弟兄守在这里,你只要跟他们问我陈三爷,不管是哪个在当班,他们都会带你来找我。”

沈云懒得跟他再多说,当即走进城门里,找最近的饭铺,买了三斤馒头和一斤酱牛肉。想了想,又找到一家酒铺子,用牛皮水囊打了满满的一囊好酒,再出城而去。

见他走远了,懒洋洋的倚靠着城墙站立的陈三爷呵呵轻笑,掉头钻进了五步开外的城门洞里。

那里,古老大和古老二兄弟两个,并排站着。他们的身后是一个土炕。炕上,躺着一名仙符兵。他被敲晕了,身上的衣物被扒得仅剩下一条大裤衩。

见陈三爷进来,古老大问道:“怎么样?”

“我亲眼看着他上的官道。”陈三爷嘿嘿笑着,解下腰间的牛皮水囊,倒了一些水在手上,照脸上一抹。

瞬间,他容颜大变,换成了另一张脸。

原来,他是古老三易容假扮的。而守东城门的陈三爷也确有其人,就是差不多被扒光了、躺在土炕上的那只白条。

古氏三兄弟深知沈云不好糊弄,而他们又不好现身,只好想出这么一折来,给其指路。

沈云按照“陈三爷”的指引,沿着官道走了十来里,果真看到一个三岔口。左手边的那一条,也确实是条不到四尺宽的土路。

看来不象是骗人的。

好吧,就算是到了现在,沈云也没有相信“陈三爷”。无他,实在是,对仙符兵的糟糕认识和敌意已经深入骨髓,他对他们是彻底不信任。

不过,即便是骗人的假话,他也决定去试一试。因为他早在心里做好了打算,如果真的打探不出来,就从东城门开始,沿着这边的官道找。

当年,洪大爷他们几个没有必要骗他与九姐。所以,小溪村肯定是存在的。

他一个村子、一个村子的挨个问,就不信打探不到!

沈云沿着土路走,途中先后看到了两个小村子。他以路过讨水喝为由,向村口的人家打听小溪村。

结果,得到的答案仍然是“不知道”。

沈云有些气馁。但想到,按陈三爷所言,此地离小溪村还隔着数重山、几十里地。而山里封闭,十里且不同音,所以,这一带的人们不知道小溪村,也是极有可能的。

土路蜿蜒,再往前走,越来越窄。周边渐渐没了人烟。走了差不多三十里,傍晚时分,他真的看到前边有连绵的山线。很陡,林深草密。

不过,据他的经验判断,要想走到那山脚下,起码还要走上十几二十来里。

眼见着太阳就要下山了,他必须停下来,寻个地方露宿过夜。

沈云是在野外露宿惯了的,很轻松的找到了地方,安置了下来。

第二天清晨,太阳刚刚升起,他吃过早饭,将凉好的开水灌进牛皮水囊里,继续行路。

走了一个多时辰,他到了山脚下。

山里的情况和他估计的差不多,看不到有路上山。他只能依言,朝着东南方向翻山。

结果,爬到山顶,他才发现,原来脚下的这座山是最矮的。山的后面,是一群更高的山。它们重重叠叠,象是一道道天然的屏障。也难怪小溪村为外面的人们所不知。

好象当年就是从这样的山里被洪大爷他们几个带出来的。沈云总算找到了似曾相识的感觉。

三重山,一重高过一重。沈云不熟悉山中情况,只能闷头朝着东南方向,边走边开路,很是费力。

终于,在太阳偏西之时,他爬到了第三重山的山顶。

往下俯看,他果然看到一条小河象细带一样,从连绵的山里流出来,绕过山脚。

没错。接下来,我就要沿着这条小河往上走,走到群山峻岭里去。沈云终于松了一口气——看来,那个陈三爷说的靠谱。也许这回真的能找到小溪村。

这样一想,身上的倦意立消,又充满了力量。他几乎是跑下了山。

不过,即便是这样,他也是天擦黑的时候,才跑到山脚。因为那三座山实在是太高了,且山中地形复杂,丛林茂密,完全无路可言。

第二晚,他折回山坡,寻了一个避风之地,又露宿了一晚。

第三天,他又赶了个大早,朝小河上游走。

走了差不多四十里路,小河的河面已经收窄了三分之二,不能称为河,充其量就是一条大些的溪流。沈云终于第一次碰到了人。

好吧,确切的来说,是他被一队猎户拦了下来。

其实,沈云隔着老远就察觉到他们藏在林子里,指尖悄然夹了三枚银针,暗中防备。

三人藏在一块大石头后面盯了沈云将近半刻钟。待到后者走到近前,方拿着长枪铁叉,还有弓箭,现身出来。

两人从大石头背后飞窜出来,一前一后的截住沈云,第三人则是纵身跃上大石头,开弓拉箭指着他,大喝:“什么人!”

“过路人,去小溪村。”沈云一点儿也不怯场,扬声应道。

“你要去我们小溪村做什么?”三人脸上的防备更甚。

沈云却从心底里笑了出来。谢天谢地,终于找到小溪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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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一章 见面不相识

听沈云报出洪大爷他们五个的名号,手持铁猎叉的那位青年忍不住说道:“胡说!我洪大爷好些年没有出去……”

话未话完,被站在大石头上的那位拉弓的大叔一记眼刀给打断。

后者拧眉:“你说的这五人都长什么样?”

时隔多年,洪大爷他们的样貌、穿着打扮,十分详尽的说出来,沈云做不到了。不过,他们几个的相貌特点,大致的年纪,他还是有些印象的,每人都能捡一两样说出来。比如说,洪大爷年岁最长,是个大胡子。

听完,拉弓的大叔明显松了一口气:“没错,他们确实是我们村子里的人。”

说罢,他放下弓箭,从大石头上跳下来,面色凝重的跟沈云又道,“扶七哥和王二哥,他们不在了。洪大爷伤了腿,再也走不得山路,好些年都没进山打过猎了。其他人,都还好。”

当年救沈云姐弟俩的五名猎户里,有两人是堂兄弟,姓扶。他说的扶七哥,是堂弟,被沈云姐弟两个唤为“小扶叔”。

闻言,沈云忍不住脱口问道:“小扶叔年岁不大,怎么就没了?还有洪大爷那时的身板,我记得很硬朗呢。”

“六年前,我们村里闹鸡瘟,喂的鸡啊鸭的,大片大片的死。老村长叫大家把死鸡死鸭都堆在一起烧了。大家怎么舍得?没几个人听,大多数人家都是煮了吃掉。吃了之后,事闹大发了起来。有的人没事,有的人开始拉稀,一个时辰里也要跑好几趟茅厕,不得安生。有些人受不住,花三个大钱去老村长家抓两副草药,煎了喝几次,慢慢的止住了。象扶七哥和王二哥他们都说自己身子壮实,不怕拉几泡稀,就没去抓草药吃。哪里知道,他们越拉越厉害,没两天就拉得脱了人形。扶七哥和王二哥的症状最重,煎草药喝也不顶事。隔两天,他们俩前后脚的去了。”

“洪大爷也是同一年出的事。那年夏天,听说外头闹兵祸,到处杀人放火。怕祸害到村里来,老村长发动全村的老少爷们,大家一起将小围山那边进村的山路挖断。回来的时候,天有些黑了。洪大爷没留神,掉到了山沟沟里,一双腿全给摔断了。洪大爷的婆娘十来年前就死掉了。他只有一个女儿,那时也嫁到了山外头。出事后,村子里派人去给他女儿送信。外面闹兵祸,他女儿随着女婿一家子跑了,打那以后就没了音信。这些年,洪大爷的一天两顿饭都是靠村里人接济。”

拉弓的大叔说到这里,看着沈云,又问道:“后生,你是洪大爷的什么人?找洪大爷做什么?”

真是世事无常。沈云唏嘘不已,据实以对。

拉弓的大叔听完,神色完全松懈下来,态度也明显变得亲热了起来:“难为你有心找来。”又道,“外头乱得很,我们很少出去。就算出去了,也从不报我们的名头。要是以前没听说过我们村,肯定不晓得我们。”

另外两个青年见状,态度也齐齐转了过来,热忱的跟沈云说着:

“我们村有一条近道去县城里。平常我们都是走那条道。你是打小围山那边绕过来的。那条道,好几年前就被挖断。没有人再走过,肯定废掉了。”

“县里收的税好多巴多。前些年,狗官抓不到叛匪,就拿我们山里人凑数。我们一年只出去赶一次集,换些盐巴回来。”

原来如此。沈云放心了。村子平安无事就好。

他向三位请教了高姓大名。他们很爽快的告诉了他:大叔姓姜,因排行第六,被取名为“姜六”;两位青年,手持猎叉、看着年少些的那个是他的长子,叫“姜大毛”,另一个手持长梭枪,要略微老成一些,则是他大哥家的长子长孙,叫“姜大宝”。

山里人最是热情。更何况是千辛万苦寻来的远客。姜六他们爷仨也不打猎了,当即收拾起东西,带沈云回村里。

果然是有近道的。他们带着沈云在群山之间穿行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小溪村。

好吧,这还是他们不知沈云的脚力,有力照顾他,特意走得慢一些。姜六叫姜大毛“快走几步,回村里招呼一声”。后者应了声“好咧”,提着猎叉噌噌的跑远了。等沈云他们赶到村里时,人家已经脱掉了打猎的行头,带着扶、刘等人在村口等了一会儿。

“来了,来了!”看到沈云他们一行人,姜大毛从树上跳下来,快活的报信。

扶、刘二人将信将疑的双双迎了上去。

沈云一眼就认出了他们俩——山里的生活艰苦,人易老。他们俩看着比当年老了十岁还不止,但,眉眼轮廓还没有变。

可是,他们俩却完全认不得沈云了。

看着眼前身着青衫,红唇皓齿,长得比地里的嫩葱还要水灵的俊后生,走过来,亲切的唤“扶叔”、“刘叔”,二人有些不知所措。迟疑之后,还是扶猎户壮着胆子,问了一句:“你,你是当年的山妖男娃子?”

好吧,事过多年,他们也记不得当年那两个娃娃叫什么名儿。提起当年的事,他们最有印象的是:两个娃娃从头到脚都糊着泥巴,冷不丁的从石头后面现身出来。他们以为撞到了山妖,吓得险些尿裤子。所以,他们回到村里后,没少拿这件事当笑话说给旁人听。说来说去,两个娃娃的真名儿早就说丢了,被用“山妖娃子”代称。男的是“山妖男娃子”,女的则是“山妖女娃子”。

旁边的刘猎户赶紧拉了一把他的袖子:“别瞎说。娃儿姓沈。”刚刚姜大毛回来报信,说打山外来了一个后生,自称是沈云,说是当年他们俩与洪大爷他们一道从山里搭救出去的。

“对对对,是沈家后生。”扶猎户摸着自己的嘴,连声改口。

沈云笑了笑,跟两人抱拳,正式道了谢,末了,说道:“扶叔,刘叔,你们还是象当年一样唤我,叫我‘云娃’罢。”

“云娃?对,是云娃!我记起来了!”刘猎户扭过头去问扶猎户,“你还记得吗?”

“我也记起来了!”后者一个劲的点头,“你们是姐弟两个。你是弟弟,叫云娃。另一个是你姐姐,叫‘九姐’。”

这是真记起来了。山里人一是一,二是二,不兴说假话。沈云笑得眉眼弯弯:“是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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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二章 再见洪大爷

在村口迎接的人,除了扶、刘两位猎户和姜大毛,还有他们的家人,以及看热闹的娃娃们。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儿。”姜六笑道,“沈公子走了老远的路,不容易。进屋里先喝口水。”

“对对对。”扶、刘两人皆点头连声附和。

只是,去谁家呢?他们俩都竞相邀请沈云,互不相让。

沈云见了,主动说道:“听说洪大爷腿脚不好,我想先去看望他老人家。”

两人不再争执,一个夸“云娃心善”,另一个则是说“一道儿去”。

于是,一大群人簇拥着沈云,浩浩荡荡的往村里走去。

洪大爷的家在村南头。因为多年不曾修缮,屋子破破烂烂的,有摇摇欲坠之感。

沈云的五官甚是敏锐,在屋前的空地上,就闻到了从里头散出一股腐臭之味。

好吧,其实,村里其他人的家里大多数只是比洪大爷家稍微好一些而已。他打那些破旧的屋子旁经过时,都或多或少的会闻到一些臭味。

早有好事的村娃们跑进屋里去报信。

“是云娃来了?”黑洞洞的门里传出一个苍老的声音。

沈云有些恍惚。记忆中,洪大爷的声音亮若洪钟,中气十足。

“是的哩,是的哩。”姜六抢先应着,“洪大爷,沈公子特意来看你了。”

正说着,一个枯瘦的老人从门里探头出来。

陡然一看,俨然是滚出一个灰扑扑的白色毛团——洪大爷的头发、大胡子皆白,乱蓬蓬的团在一起,将枯瘦的脸遮了大半,眼睛、鼻子都不显。

他的腿脚废了。两只手各撑着一只又小又旧的板凳儿,撑起上半身,拖着一双废腿,在地上爬行。

这时节,他的身上还穿着过冬的冬衣。衣服太大,跟个油光发亮的壳子一样,套在他身上。好些地方都破了,里头露出来到棉絮与衣面一样,也是黑色的。

不过,精神头看着还好。乱发之下的那双眼睛虽饱含风霜,但依旧锐利,老猎人的余威尚在。

看到沈云,他咧嘴笑了起来:“云娃长大了!我都不敢认了哩!”说着,欲从门里爬出来。

沈云连忙走上前,抱拳行礼:“沈云见过洪大爷。”

洪大爷仰头连声赞“好”:“云娃体会得很哩,说起话来文绉绉的,怪好听的。”

扶猎户走过来,说道:“洪大伯,云娃老远过来的。连水都没喝一口,就来你屋里看你老。你老先别老拉着娃在门口说话啊。让云娃进屋喝口水,好不好?”

不料,洪大爷却将乱蓬蓬的头摇成了货郎鼓:“不好,不好。我屋里乱得跟个猪窝一样,莫弄脏了娃的好衣衫。要麻烦你们好好招待远客了。”他抬头望着沈云,“云娃,你能找来,看小老儿一眼,小老儿真的很高兴,打心底里感激你。我们山里人没有赶客的规矩。按理说,小老儿要请你进屋上坐,好好说说话,热茶热饭的招待你一回。屋里好多年没个收拾的人,连个落座的地方也没有,小老儿没脸请你。”他本是极讲脸面的人。这番话,全是他的肺腑之言,绝非客套。

沈云在外头孤身闯荡多年,也听出来了,他说的不是虚言,是真心不想让自己看到他过得凄惨模样。是以,有心成全他最后的骄傲,又行了一礼,说道:“洪大爷客气。”

当年,在石秀县的东城门外,临别时,沈云姐弟曾许诺,将来会来小溪村感谢他们五个。而洪大爷也笑言,要他们记得给他带好酒。这话,沈云一直记得。这次来,他虽不信那个守东城门的仙符兵,但也抱了一丝侥幸,用牛皮水囊带了酒水。

他解下那只盛酒的牛皮水囊,双手送到洪大爷面前:“洪大爷,我给你老带了些酒水。是从县城里的酒铺子里打到的。谢谢你老,还有四位叔伯当年搭救了我们姐弟二人。”

“好好好。”洪大爷单手支撑着身子,接过酒囊,激动的用嘴咬开塞子,仰头“咕唧咕唧”的接连灌了好几口。

“滋——”,饮罢,他畅快的笑了起来,又赞道:“好酒!是县城的酒铺子里的正味儿!我以前闻过!”说罢,他对扶猎户等人说道,“我喝好了。这酒你们也尝尝。”

扶、刘等人也没客气,挨个的上前,一人一口,喝了一圈。最后,酒囊又送回到了洪大爷面前。

这回,后者没有再接。他摆手,心满意足的笑道:“托云娃的福,我老了老了,还能喝到这样的好酒,该知足了。”冲沈云翘起大拇指,高声大赞,“云娃,你很好!前程大得很!一世不愁吃,不愁穿,过得会比神仙还要好!”

在山里,人们很看重老人家的预言。据说,越是濒死的老人,从他们嘴里说出来的预言越是灵验。

“托你老吉言。”沈云被他真挚的眼神感动了。

洪大爷哈哈大笑:“人也见了,酒也喝了。云娃,你莫要再管小老儿,跟他们后生的去喝碗热茶暖暖身子吧。山里寒气重,不比外头。”又道,“小老儿每每喝了好酒,都要在屋里困上一觉的。”说罢,冲沈云扬了扬手,撑着两只小板凳儿,头也不回的进了门。

扶猎户也相劝道:“走,云娃,先上我屋里。”

“再去我屋里。”刘猎户慢了半拍,只好接口说。

“谢谢。”沈云没有再拒绝。

扶猎户大喜,按照山里的规矩,当即请了刘猎户,还有姜六作陪。到了家门口,他又派了长子姜大毛去请村长过来一道喝酒。

四人在堂屋里刚落座,村子端着一只粗海碗,里头盛着八只鸡蛋,乐呵呵的进了门:“稀客!稀客!”小溪村的村长之位是代代相传。他是老村长的长子,三年前才接任村长之位。

很快,一大砂罐子煮得滚烫的甜米酒,和一土钵子腊肉炒笋干被端上了桌。开吃之前,扶猎户特意分了小半碗腊肉出来,去外头招来长孙:“去,给你洪太爷端去。”

不想,过了一会儿,大孙子又抱着碗,叭唧叭唧的跑回来了,喘着粗气说道:“洪太爷,睡下了。推不醒。”

“这是喝醉了!”刘猎户笑了起来。

姜六也道:“他刚刚是喝急了点。”

扶猎户哭笑不得的伸出食指刮了一下长孙的鼻子:“那你把肉给你洪太爷放屋里就是,还抱回来作甚?”

“哦。”大孙子抱着碗,又哒哒的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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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三章 不想要

甜米酒煮了一罐又一罐。太阳偏西的时候,扶猎户家的小酒坛子终于见底了。桌子上的那一土钵子腊肉炒笋干也只剩下了点汤水。

大家都先后放下了筷子。

这时,刘猎户又起身相请。

于是,一行人转战刘家。

眼下正是冬粮快吃尽,夏粮还差俩月才能收,青黄不接的时候。人们将这时节称为“五黄六月”。是以,家家户户的饭菜都差不多。刘家准备的也是甜米酒和腊肉炒笋干这两样。

开吃之前,刘猎户也用小碗分了些腊肉出来,叫来幺儿,吩咐他给洪大爷送去,并细心的吩咐道:“你洪大爷要是还未醒,你要把他喊醒。他老睡了这么久,晌午也没吃饭。肚子空空的会磨胃里,不好。”

“好咧。”

没过多久,幺儿惨白着脸,慌里慌张的跑回来了:“爹,不好了。”

刘猎户闻言,脸都挂不住了。但是,贵客当前,又不好开骂,只好飞过去一记眼刀,问道:“什么事?”

幺儿缩着脖子吱唔道:“我,我洪大爷他,他没气了……”

刘猎户急了,一把拉住还没自己肩膀高的幺儿,扬起巴掌:“小崽子你乱说什么!”

沈云等人也齐齐色变,放下筷子。

“大刘,听你老幺把话说完。”扶猎户离得最近,伸手架住刘猎户的巴掌,又低头对幺儿说,“不要怕,你洪大爷怎么了?慢慢的给大家说。”

幺儿点点头,接着说了起来。已经十来岁的他,口齿伶俐得很:“我进屋里,看到我洪大爷侧着身子,面对着墙,躺在床上睡觉。我过去喊了他好几句‘洪大爷’。他也没有应我。爹说,要把我洪大爷喊醒来吃饭的。我就到床前,一边喊‘洪大爷’,一边去拉他的胳膊。我也没用力,带了一下。我洪大爷就往我这边倒了。没动身,也不应我,只管闭着眼睛睡觉。我就去捏他的鼻子,想捏他醒来。就发现他的鼻子凉凉的,没有出气了。”

事情再清楚不过了。扶、刘、姜等人都不约而同的望着村长——在小溪村,象洪大爷这样的绝户头,其身后事都是由村长出面,领着大伙儿一齐操办的。

村长放下筷子,叹道:“洪大爷……吃了这些年的苦,解脱了,是喜事。”

“睡梦里去的,没痛没灾,洪大爷好福气哩。”扶猎户也道。

“是啊。临头了,还能喝到县城里的好酒。洪大爷不亏。”这是姜六的话。

大家说着,脸上并没有多少戚容。

“大伙和我一起先去看看,回头再招呼村里人过去帮忙。”村长起身招呼众人。

“我也去。”沈云主动提出来。

村长愣了一下,旋即,点头应允了:“这也是沈公子和洪大爷的缘分。”

一行人很快回到了洪大爷的屋子前。

此时,消息已经在村子里传开来。屋子前面的场院里站了不少人。都是大人。跑来看热闹的孩子们则被家里的大人呵斥着赶回去了。村民们站得远远的,没有人进屋。

沈云跟在村长他们的后面,终于到了洪大爷的家里。

屋里黑洞洞的。看得出扶、刘二人经常过来。他们俩熟门熟路的取出火石,从堂屋里拿出一根火把点燃。

顿时,漆黑的屋子亮了起来。

正对着门,摆着一张大木床。洪大爷仰面躺在床上,身上胡乱的盖着一角看不清底色的破布被。

床头边上摆着一只土瓷碗,里面装着的小半碗腊肉已经冷了,结了层白色的冻油——这是上午的时候,扶猎户要他家大孙子送过来的。

“肉没有动过,”扶猎户拿起碗,仔细的看过后,又放回原位,“洪大爷确实是睡着去的。”

沈云觉得有些奇怪,在牛头坳村,没人会把床摆在堂屋里。因为那是快要咽气的老人停床,以及死后设置灵堂的地方。而且,刚才在扶、刘二人的堂屋里,也都没有摆床。

他低声问刘猎户:“刘叔,洪大爷家的床一直是摆在这屋里吗?”

刘猎户摇头:“是洪大爷的腿废了后,叫我们帮忙抬到这里的。那时,洪大爷不吃不喝,躺在堂屋里,一心只等着他闺女回来见最后一面。后来,去报信的人回来说,外面闹兵祸,他闺女一家逃难去了,没找着。洪大爷哭了一场后,又重新喝水吃饭了。大伙儿都说,他是因为怕没人送终,一直吊着一口心气。兵祸过去了的事,村里人谁也没敢跟他说。就怕他心气散了,再也熬不了。”

沈云明白了——洪大爷年轻时在外头闯荡过,见多识广。今天看到他,定是心里猜出来,外边的兵祸早结束了,觉得闺女一家凶多吉少,父女再会无望,所以,那口心气散了。

这时,村长过来问刘猎户:“大刘,你知道洪大爷准备了老人衣服吗?”

“早就准备好了的。”刘猎户应着,走到床边,蹲下身子,从床底拖出一口旧木箱子,“洪大爷摔断腿的时候,怕等不到他闺女,就先告诉了我,说,老人衣服全装在这箱子里,叫我帮他先拖到床底下备着。”

“那就好。”村长松了一口气,又道,“你们先给洪大爷上三根香。我去喊人过来帮忙装敛。”

扶、刘、姜三人皆点头应下。

沈云走到刘猎户面前,问道:“刘叔,洪大爷的身后事是个什么章程?”

后者长叹:“能有什么章程?洪大爷没有儿子送终,养的闺女也等于没有。也就是我们几个平时相好的过来帮忙装敛、用席子卷了抬到后山埋起来。还好,他生前料到了这一境,早早的准备好了老人衣服,不会光着身子走。”山里人家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送老人走,是一笔不菲的开销,没人资助得起。更何况,象洪大爷这种绝户,给他出钱,跟打水漂没什么两样,连人情都留不下来。所以,也就是几个相好的出一把子力罢了。

“棺木呢?没有吗?”沈云拧眉。

“以前是有的。后来,摔伤时,拿去换钱吃药,吃光了。”刘猎户连连摇头叹气。

沈云听罢,略作沉吟,说道:“洪大爷于我有救命之恩。我不忍看他走后,身后这般凄凉。刘叔,请问,眼下能买到现成的棺木吗?”想来这也是洪大爷的最后心愿,也是他唯一能为洪大爷做的事。

此言一出,不但刘猎户愣住了,连正在床头忙着上香的扶、姜二人也齐齐打住。

“有是有,不过,价钱不便宜……”

山里的银子值钱得很哩。沈云不缺这几两丧葬银子。于是,在他的资助下,洪大爷的身后事办得体体面面、热热闹闹。

两天后,安葬了洪大爷后,扶、刘二人以他亲友的身份,又一次的向他道谢:“托您的福,这下洪大爷生前最担心的事没有发生。他能安安心心的走了。”

连村子里的人们也交口称赞,艳羡不已:“好人有好报!”

“洪大爷一世体体面面,好福气哟!”

沈云不以为然。从洪大爷的身上,他再一次觉得,凡人活着,与蝼蚁没有什么两样。

这样的人生,我不想要。

第一五四章 不原谅

办完洪大爷的丧事,沈云私底下找到扶、刘二人,向他们道出自己的来意。

“去当年碰到你们姐弟俩的小潭边?没问题。我们记得那地方。”两人满口应下。沈云能出手,把孤老的洪大爷体体面面的送走。他们俩对他感激得很。同时,也看出来了,沈云是个知恩图报的好人。替这样的人做事,是结善缘。他们能不乐意吗?

沈云当然不会让他们俩白走一遭,道了谢后,一人给了他们一小袋碎银子。

不多,每一小袋都只有十两。他给洪大爷办丧事,差不多是用了五两银子。按照这个标准,他又准备了四小袋碎银子,每一袋都是五两。其中的两袋,他已悄悄的给死去的小扶叔和王二叔等两位猎户的家人送去了;这两袋则是每一袋又各加了五两,分别给了扶、刘二人。多出来的五两是他们俩带路的酬劳。

他送银子的事,瞒着了村里人,却是当着扶、刘二人的面做的。二者心知肚明。当年他们救人,并没有想过将来能得到厚报。沈云的报恩却温暖了他们的心;最主要的是,家里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他们俩也渐老,也都确实需要银钱伴老。象洪大爷这样体面热闹的身后事,是村里所有人都无限期望的。所以,他们俩没有推却,感激的袖了银袋。

“还有件事,要请两位一定帮忙。”沈云又道,“当年进了县城后,没两天,我就和九姐失散了。至今仍没有她的音信……”

“啊!九妹走丢了?”不等他说完,扶、刘二人惊呼出口。

沈云点头:“在县城里,九姐受了伤,烧得迷迷糊糊的。我出去给她找水,结果掉进了野猪坑里。幸好被好心人及时搭救了出来。等我再回去,九姐早就不见了。这些年,九姐一直没有音信,生死不明。”

“你们都是好娃子,老天爷会顾着你们的。九妹肯定也是被路过的好心人救走了。”

“说不定她也在找你哩。”

两人使劲的宽慰沈云。

“将来如果我九姐找到村里来,烦请两位帮忙,告诉她,去省城的鸿云武馆找我。”沈云抱了抱拳,“沈云不胜感激。”

扶、刘二人齐齐按下他的拳头:“应该的。”

“你放心。”

接下来,三人约好:扶、刘二人各自带上两个子弟,大伙儿以打猎为名,第二天清早动身,进野鸡岭。

次日清晨,一行人披着晨光出发了。

扶、刘等人显然路熟得很,中午的时候,他们又爬上了一个山头。扶猎户指着前面不远处的一线山脉,告诉沈云:“喏,那里就是野鸡岭。”

见后者有些茫然,他又细心的解说:“这边是进野鸡岭的路。县城正好在另一过。去县城走的是出野鸡岭的路。”

想起自己翻烂了三县的地图志,也没在三县交界的地带找到野鸡岭,沈云不禁好奇的问了一句:“真的有野鸡岭啊,我怎么在仙府印发的地图志上找不到呢?”

众人不知“地图志”为何物。

听明白了之后,扶猎户摇头说:“不知道。我们祖祖辈辈都去那边打猎,都管那一带叫做野鸡岭。”

刘猎户道:“可能就我们村子里管那里叫野鸡岭吧。我曾听小围山外的村子里管那边叫凤凰山。”

一提到“凤凰山”,沈云立即心中明了——没错,在地图志上,三县交界的地方确实有一条小山脉叫做“凤栖山”。

怪不得他找不到野鸡岭,原来是一山多名。

如此一来,对照记在心里的地图志,再看眼前连绵起伏的群山,沈云很快就确定了自己眼下的方位。据此,他更加肯定了自己以前的推测:牛头坳村是在丰成县的境内。

稍稍歇歇脚后,一行人继续赶路。

在太阳偏西的时候,他们来到了一个小潭边。

“云娃,还有印象吗?”扶猎户指着不远处的一块大山石,“当年,你们姐弟两个就是一声不响的从那后面跑出来的。”

“可把我们几个吓坏了,都以为是碰到了山妖娃子。我差点尿裤裆里了。”刘猎户也望着那里,摇头直笑。

“一晃就是好些年哪。”扶猎户也笑了。

大石头长满了青苔,静静的立在那里。沈云怔了怔,慢慢走过去,伸手去摸大石头。

手底冰凉、湿润。好熟悉!

刹那间,象是被封印的记忆打心底喷涌而出。

“云娃,你看,那边有人!”

“啊……”

“莫出声!我们先过去看看。”

“是山里的猎户。他们说话,不象是我们那里的。”

……

记起来了!全记起来了!

脑海里,九姐的身影渐渐的变得更加清晰、温暖,象是一团火,灼烧得沈云的眼睛滚烫。

“九姐!”他连忙仰头,拼命止住要往外滚的泪水。

扶、刘等人见了,悄悄的挥手,带着其他人去潭边生火做饭,准备宿营。

当晚,他们就宿在小潭边。据扶、刘二人说,这一带很少有大野物出没,还算安全。所以,他们进入野鸡岭,通常都是在这里过夜。

听沈云说,记起了接下来的路,不用再带路了,他们很不放心,关切的问着:“云娃,过了这一段,前头就时常有大家伙了。你真的不要我们陪你过去?”

“没事。我这些年一直在学武,就是老虫也应付得来。”沈云胸有成竹的答道。

“没听说过野鸡岭这边有老虫。”

“云娃好本事!赤手空拳的能打老虫。”

扶、刘二人放心的笑了,不再提陪同的话。

天亮之后,沈云告诉他们几个,独自沿着小溪往上走。

当年走的路,他是真的都记起来了。就连那几晚的临时住处,他也一一记得清清楚楚。

不过,他现在的脚力不知胜过那时多少倍。记忆之中难走的地段,如今再走,如履平地。

是以,只用了一天半,他便顺顺当当的走到了当年被表叔扔掉的地方。

当年,他们姐弟俩坐着苦等表叔的石头依旧在。沈云又在上面歇了一回脚。一边吃干粮,一边心中好想,眨一下眼,九姐就从哪棵树背后,或者某一兜茅草后面现身出来。

好吧,这是白日做梦。

吃罢干粮,沈云叹了一口气,继续前行。按他的脚程,今晚应该能到姑奶奶他们所在的小镇歇息。但是,他并不打算去探望他们——他并不恨他们当年的绝情。因为他知道,这世道,他们也难,但是,不恨并不代表他原谅了他们。讲真的,在内心深处,于他们,他是有怨气的。

因为如果他们不想收留他们姐弟俩,其实可以明言。为什么要骗他们姐弟两个,并且,将他们姐弟俩不声不响的扔到深山老林里?

当时,他们姐弟俩才多大?一个十一岁,一个不到六岁!

如果不是碰到好心的洪大爷他们,他们姐弟俩说不定真的死在了崇山峻岭里。而且,后来,他们姐弟俩失散,也有一些这方面的原因。

他沈云不是圣人,做不到以德报怨。所以,大家不如不再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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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五章 回家

世事总无常。

沈云按照记忆,找到了回小镇的路。然而,不曾想,当年的小镇已然荒废。他站在当初小憩的那处青灰色大崖石下,远眺小镇,却只看到一片断壁残垣隐没于疯长的荒草之中。

这是怎么了?

惊愕之后,他疾步跑下山,去废墟之中探个究竟。

很快,他觉得自己找到了原由:这里肯定曾发生过一场战事。乱草丛里,到处可以看到生锈的铁箭头。断壁上,也依稀可见刀剑等兵器留下来的痕迹。

传闻,当年的兵祸,石秀县仙府曾联手相邻的永安、丰成两县仙府,布阵伏击分兵而来的叛军。因事不关己,沈云没有多打听个中详情。现在想来,小镇这一带恰好位于三县交界之地,且在去省城的官道近旁,地形又中间低、四周高,极有可能是当年那场伏击战的发生之地。

小镇里的人们,包括姑奶奶他们一家,应该是早早的闻风而逃了。后来又听说家园沦为战场,彻底被毁,便没有再回来。

抬眼环视四周,沈云不禁再次长叹。本来,他打算在小镇歇一晚的,如今,也不成了。见天色还早,他决定继续赶路——他在武馆里曾读到一本评论风水的杂书。关于战场遗迹,书里头也有评论,说是这一类的地方多阴气,如果周边围有群山,则阴气易聚不易散。久而久之,便成了阴煞之地。而阴煞之地是不宜久留的,过夜更是大忌。因为有损身体之正气。不知道是因为这段话的缘故,还是此地真的是阴气重,大白天的,沈云自打走进镇子里开始,后背便一直凉嗖嗖的。所以,他是真不敢孤身一人在此夜宿。

后来,沈云才知道,那段话并非虚言。正因为他听信了那段话,才得以很幸运的逃过死劫!而后背那凉嗖嗖的感觉,并非是阴气使然。而是,他常年修炼心法,如今,感触已远远比常人敏锐——自打他一进入小镇里,就被一双藏在暗处的阴测测的眼睛盯上了。

而小镇里不见人气,也全是拜这双眼睛的主人所赐!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在路上宿了一晚,第二天的正午时分,沈云凭着记忆力终于回到了牛头坳村。

只是,昔日的小山村完全不复存在。他站在村头的位置上,看到的是一个丛林茂密的山谷。

沈云记得自己的家是在东山脚。现而今,那里长满了荆棘。他用如意刀斩开荆棘,奋力寻找,企图找到他的家曾存在过的痕迹。

然而,他累得气喘如牛,清理出偌大的一片空地出来,仍是一无所获。

“阿爹!阿娘!奶奶!啊——”沈云挥舞着如意刀,冲着天空大吼,眼泪再一次喷涌而出。

什么都没有留下!他连衣冠冢也没法为家人们立一个。

最后,沈云是在空地里,凭着记忆,估计出他家的堂屋位置。在那里,他先是点上从小溪村带来的香烛,然后,给父母和奶奶各叩了三个响头,烧了一堆钱纸。算是正式祭祀了他们一回。

做完这些,太阳已经偏西。沈云爬上东山,找到了当年与九姐一起避祸的小山洞。

这里显然是多年不曾有人来过。入口完全被山藤覆盖住。他差点儿找不到它了。

用如意刀斩断山藤,他走进出,瞬间又是泪流满面——记忆里,在靠里边的角落里,有一堆枯树枝。时隔多年,它依旧在。

回到牛头坳村,他象个疯子一样的找了大半天。这是他唯一找到的旧物。

他用这堆旧树枝生了一堆火,在山洞里,过了一宿。

第二天清晨,按照牛头坳村的习俗,他回到山脚的空地,叩头、烧纸钱,又祭祀了一回。

末了,他跪在地上,对着跳跃的烛火说道:“阿爹、阿娘、奶奶,秋宝走了,去给你们报仇。等割下狗官兵的头,秋宝再回来祭拜你们。”说罢,他又“咚咚咚”的叩了三个头,这才捡起身边的行囊和如意力,起身,头也不回的出山谷而去——此时此刻,他恨意冲天,只恨不能立刻找到仇人,斩下他们的头颅,血祭亲人。

待他走远,大约过了一刻钟。只见空地上闪过一圈白光。紧接着,古氏三兄弟现身了——这些天,他们一直与秋宝保持二十来里的距离,用法宝盯梢。

“原来,沈云是化名。他的真名是叫秋宝。”古老三吐出一口浊气,“他原来也是姓沈么?”

没人回答他。因为谁也不知道。

古老大翻找着手里的地图,咕嘟道:“找不到这个山村……不好查。”

“看样子是仙府出动仙符兵屠了村。”古老二环视四周,“仙府那边肯定不会在地图上标记它。”

古老大抖了抖手里的地图:“这是五年前的旧地图!”

古老二摇了摇头:“沈云今年十三岁。五年前,他七岁,已经到了郑家庄。现在看来,他是和他的姐姐一道逃出来的。而在到郑家庄之前,他曾在石秀县东安集旁的刘家拳馆呆了将近半年。所以,屠村的时间要更早一些。”

“是哦。”古老大随手将地图折了起来,收回怀里,“我再去丰成县找找,看能不能从那些武馆的旧书堆里找到十年前的旧地图。”至于丰成县仙府衙门里,呵呵,肯定是找不到标记有这个村子的旧地图。因为据他所知,在篡改资料方面,仙庭,乃至各地的仙府,一向是很专业,也很细致的。

“走罢,我们先去丰成县城。”古老二收回目光。昨天下午,在法宝里,他们三兄弟看得很清楚。沈云满山谷的找寻,却什么也没有找到。最后,他的绝望与无助,即便是透过法宝,他们也能清晰的感受到。所以,完全没有必要在这里再浪费时间。

古老三迫不及待的应道:“对,沈兄弟肯定是去县城找狗官报仇去了。我们去那里等他。”

见他一副摩拳擦掌的样子,古老二飞过去一记眼刀:“记住你自己说的话。只能‘等’他,不要多管闲事。”

言下之意,他们三兄弟不插手沈云复仇之事。

古老三收到眼刀,撇了撇嘴:“知道!我不会坏了尊人立下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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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六章 叫我找得好辛苦

盛夏的午后,太阳火辣辣的晒着。热闹的街面象是也午睡了一般,上午的嚣闹退去,只有街口的大柳树上,知了在不知疲倦的拉长了调长高叫:“知——了——,知——了——”

对于知味楼的跑堂伙计们来说,这却是一天之中难得的空闲时光——镇里的人们大多一天只吃两餐,即朝食与晌午饭。这会儿,早就过了朝食的点儿。而吃晌午饭又早得很。店里没有生意,掌柜的也回后头睡午觉去了。

伙计们坐在在一楼的通风口,各自趴在膝盖上打盹儿。

“人呢?都死哪里去了!”一个敞开黑绸短衫,露出长满黑毛的胸脯子的彪形大汉,大摇大摆的自外头进来。汗涔涔的脸上,那道大伤疤跟条大蜈蚣趴在那儿似的,显得格外狰狞。

伙计们被炸雷般的声音惊醒,嗖嗖的站了起来,满脸堆笑的迎上去招呼:

“嗬,疤爷,您来了!”

“今儿疤爷要用点什么?”

“疤爷……”

然而,被唤做疤爷的这位大汉却一点儿也不领情。他厌烦的挥手喝斥道:“去去去,都离远儿点,热死个人了。”

于是,伙计们齐刷刷的往后退了一步。

“先来个冰碗。”大汉抬腿往自己平常惯坐的位置走去。

“好咧。”伙计们如获大释,引位、擦桌子、去后面叫单儿,各自忙碌起来。

就在这时,门口一闪,一道身影抢先一步,在窗前的那张桌子旁坐了下来。

“天真热!店家,有凉茶吗?”那是一个身着青衫黑裤的瘦弱少年。他一边以手当扇,扇着风儿,一边问道。

“呃……”引位的伙计很快反应过来,偷眼去看身后侧的彪形大汉——那张桌子是这位爷惯坐的。后者可不是个好说话的主儿。

果不其然,他在前头还没出身,大汉已经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将正在抹桌子的那名伙计随手拽到一边,怒道:“起开!”

他显然是有功夫伴身的。伙计没站稳,眼见着就要被重重的甩出去。

还好,坐在桌边的青衫少年眼疾手快,伸手稳稳的将人扶住。

“哟,有把力气!”大汉挑眉,怒极而笑,“小子,胆儿不小哇!”左脸颊上的伤疤一抽一抽的,越发的狰狞。

青衫少年端坐在桌边,呵呵:“一般一般。”

被他扶住的那名伙计回过神来,惨白着脸,小声提醒道:“小哥……”

“滚一边儿去!”大汉瞥着他,眼里寒光闪闪。

“是是是……”伙计不敢再多说一个字。他与负责引位的那名伙计战战兢兢的退到一边。

大汉这才收回目光,又看向纹丝不动的青年少年,用右手的大拇指指向自己:“小子,你知道爷我是谁吗?”

青衫少年嗤笑:“你是谁,你自己不知道吗?还要问旁人。莫非是被驴踢坏了脑袋?”

“好小子!够胆!今儿你疤爷爷好好的教你一回规矩!”大汉狞笑着伸出蒲扇般的大手,拉出一串残影,呼的,照青年少年的脑袋拍过去。

这一巴掌看似随意,却是他的杀手锏,叫做“翻天掌”,且用了十分之力。他也是在外头行走多年的人,知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的理儿。眼前的臭小子面生得很,穿着打扮也不象是镇上的人。这个年纪的小子,敢单枪匹马的出来闯,在陌生的地头撒野使横,不是自恃有两把刷子,就是个二愣子。而无论是哪一种,都是不能掉以轻心的。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还是大大的低估了青衫少年!

当下,只听到“咔嚓”一声脆响。旋即,右手传来一阵剧痛。

“嗷——”大汉象杀猪般的惨叫。

两名伙计,以及报信,匆匆打后头进来的掌柜的,都惊呆了。

疤爷动手很快。但是,青衫少年出手更快。以至于他们还没看清楚是怎么一回事,疤爷已经被右手反扣,被死死的按在桌面上。而他们原以为会有大苦头吃的青衫少年却依旧端坐在桌边,连姿势也不曾变换。呃,好吧,他的姿势略微有些变动。他用右手按住了疤爷。

“这……”看到疤爷的右手被扭成了麻花状,掌柜的打心底里觉得疼,使劲的打了个寒战。心里说着“恶有恶报”,然而,这是在自家店里,他不得不壮着胆子出来打圆场,“这位公子……”

青衫少年摆手:“这是我与这位疤爷的私事,与你等无关。烦劳掌柜的腾个地儿,我们要好好的聊一聊。”

“好的好的,两位请!”掌柜的和三位伙计都如获大释,齐刷刷的躲去了后头。

青衫少年低头冲掌下的大汉笑了笑:“你不是要教我规矩吗?”

大汉早已疼得黑脸变作了白脸,脸上也看不到一丝一毫先前的横劲儿,只有豆大的冷汗,争先恐后的冒出来:“公子……爷,饶命!”

他很识相。

可惜,青衫少年却一点儿也没有要因此而饶过他的意思。只见他扯起一边嘴角笑道:“饶命?你也配说‘饶命’二字吗?田保生!”

“你,你是谁!”听到自己的名字,田保生很快反应过来——今天的事,不是巧合。眼前的青衫少年绝对是特意来寻自己的!

“我姓沈。”青衫少年低下头,在他的耳边轻轻答道。

“姓沈?”田保生有些发愣。他记不得眼前这张葱嫩的脸,不知道什么时候得罪过这人,“沈公子,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可有开罪之处?”

“开罪?”青衫少年轻笑,“疤爷真是贵人多忘事!完全不记得丰成县下的牛头坳村吗?”

“牛头坳村!你……”田保生的脑海里闪现过一些血淋淋的画面,顿时有如被雷轰——牛头坳村竟然还有活口?今天来寻仇了!

青衫少年抬起头来,冲他笑了笑:“那个小山村里的人都姓沈。”又道,“这些年,疤爷倒是过得惬意得很,却叫我找得好辛苦。”

他就是沈云。此话一点儿也不假。数月前,他离开牛头坳村后,径直去了丰成县寻找当年的屠村凶手们。

孰料,打探后方知,这几年里,丰成县颇不太平,仙府大老爷跟走马灯似的,已然换过了四茬。而当年下令屠村的那位前大老爷估计是伤天害理的事做得太多了,走之前,竟然一把火烧掉了丰成县的典籍室。害得沈云完全无从查起当年的屠村血案,甚至于连这位大老爷姓甚名谁,卸任去了何方也打探不到。

沈云只能改变策略,从当年屠村的那队仙符兵入手。

然而,仙符兵的士卒从军满十五年,就能退营回家。再加之,兵祸之时,丰成县曾三次抽调兵力对抗叛军。沈云又连他们的姓名也没有,要想再找出人来,其难度不亚于海底捞针。

幸好,当年九姐亲眼目睹了这队畜牲行凶,牢牢的记住了其中两人身上的显著特征。

而田保生又是个老兵油子,横行丰成县多年。至今县城里的人们提及这位“疤爷”,仍有如芒刺在背。

沈云顺藤摸瓜,找寻了近仨月。功夫不负有心人,总算叫他找到了这位田疤爷,当年的凶手之一。

第一五七章 借你的人头一用

果然是来寻仇的!田保生当即大叫:“沈公子,当年之事,我们也是奉命行事。我们只是小卒子,上峰有令,就是刀山火海,也不能不从啊。”

“奉命?奉谁之命?‘我们’?呵呵!除了你,都还有哪些人?说!”沈云手下稍一用力,被拧断的手骨“喳喳”的响。

“啊——”,田保生险些生生的痛死过去:“我说,我说!”当即报出一连串的姓名出来。

除了田保生,沈云之前在丰成县还打听到了另外一个,是以,听完之后,他突然发问:“刘海?他的左手小指断了一截,是也不是?”

田保生想也不想,张口应道:“是的,是的,就是他。沈公子要找他吗?他是石平县人,不住在我们镇里。”

“说,你们为什么要屠村?”沈云又问。

田保生使劲的摇头:“不知道,真不知道啊。我们只是小喽啰,从来都是奉命行事。上峰也从来不会告诉我们原由。”

“真的?”

“真的!若有半个假字,叫小的马上被雷劈死。”

沈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伸出二指,“叭”,毫不客气的在他的骨碎之处敲了一下。

“啊——”田保生又一次惨嚎,飞快的补充道,“小队长可能会知道。”

沈云继续盘问:“你们的大老爷姓甚名谁,老家在哪里?”

“不知道。大老爷的事,我们底下的人从来不敢打听。”田保生哭了,一把眼泪,一把鼻涕,难看之极。

沈云厌恶的皱了皱眉头:“好,很好。你很老实。我准你自尽。”说罢,他伸手抽出田保生别在后腰处的那柄短刀,刷的抽出来,扎在桌面上。

不是他下不了手,而是杀这样一个人,会脏了他的手。

“不不不!沈公子,小的都招了,你不能不讲信用。”田保生嚎叫。

“不讲信用?我有说过,你招了,就饶你一命吗?”沈云哈哈大笑,“放过你这样的刽子手、屠夫,叫我牛头坳村的一百多条冤魂在九泉之下,如何能安生?”

田保生急中生智,又叫:“小的、小的知道刘海他们的去处!只要公子爷饶过小的,小的带您去找他们。”

沈云垂眸望着他,轻笑:“谢谢,不用了。一个一个的去找他们,实在是太费事。不如借你的人头一用,叫他们自己出来找我。”

找到田保生一个,他就用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而后,为了确定其行踪,他又在镇里盯了三天的梢。

据田保生交待,当年屠村的那队仙符兵一共有五个。再加上至今不知下落的那位大老爷……哼,他哪来那么多的闲工夫,一个一个的去找他们?

更何况,田保生这种东西的话,能信么?

“我数三下,你若不自尽,休怪我手下无情。”沈云冷笑,“我可不象你们是杀惯了人,砍头有准头。我手生得很,一刀下去,难免砍偏,到时,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休要怪我。”

话音刚落,鼻子底下闻到一股恶臭猛的腾起。

呃,田保生吓得大小便失禁了。

怂包!敢做不敢当!沈云轻啐。仙庭就是豢养了这样一群没用的酒囊饭袋,踩在人们的头上,作威作福!叫人怎能心甘!

手好痒!如果不是这颗脑壳还有它用,真想一拳砸碎它!

等了三息,还不见田保生求饶,他很是意外,定睛细看。

只见田保生歪嘴斜眼的趴在桌上,跟条死鱼无二。

这是唱的哪一出?他皱眉,伸手在其颈脉上探了探。

脉息全无。

没用的家伙,竟然被一句狠话生生的吓死了!

沈云好无语。

一言不合,就将镇里的第一狠人田疤爷拧断胳膊,象条死狗一样的按在桌子上……这是哪里来的一尊煞神啊!

好怕那尊煞神下一刻也要跟他们“好好的聊一聊”。

掌柜的和伙计们连看热闹的心都不敢生。他们一个个跑得飞快,躲在后头自己的房间里,“砰”的关紧门。还不够!他们又搬来桌椅顶在门后头。

好吧,事实上,他们恨不得能躲进墙里。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外面一直静悄悄的。

感觉象是过去了大半辈子,掌柜的终于再也忍不住了,从床底下小心翼翼的探出头来,去看床头的钟漏。

快半个时辰了!他长吁一口,从地上爬起来,拍掉袍子上的灰尘,心道:前头的事应该了结了吧?

据他的经验,象这样的打架斗狠,一旦有一方认了怂,只要旁人莫再生事,用不了多久就能结束。

也不知道前头砸坏了多少家业?再一想到疤爷那横劲儿,他唯有自认倒霉——这笔损失看来又只能记在公账上了。少不得月底的时候,又要听东家一通训。

不过,疤爷这回伤得可不轻。兴许能安生一两个月呢。

他一边在心里嘀咕着,一边打开门,往前头去。

哪知,才走下门廊,就听到前头传来一通杀猪般的尖叫:“杀人啦——”

啊!发生什么事了?掌柜的头皮一紧,提起袍角,赶紧跑去前堂。

“怎么了?”伙计们,还有先前听到风声,全躲了起来的后厨们,一个个都从屋子里跑了出来。

“快,去前头!”掌柜的挥手。

“哎……”大伙儿呼的跟在他后头,一齐冲进了前堂。

一道人影劈面冲过来,险些与掌柜的撞个正着。

“哎哟哟,饶命啊!”后者反应不俗,当即抱着头蹲下。

那道人影则是疯疯癫癫的挥舞着双手:“杀人啦,杀人啦……”

跟在后头的伙计们看清楚了,见是常来吃饭的一位老主顾,一轰而上,七手八脚的将他按住:“没事了!”

“醒来,醒来!”

“这是被吓狠了!”

掌柜的顾不得眼前的乱相,急匆匆的跑去前堂。

尽管听到老主顾的报信,心里有了些准备,然而,看到眼前的情景,他还是被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好大的一滩血!

一具无头男尸倒在血泊里。黑色的夏绸衣衫全被血浸湿了,紧紧的粘在尸体上。而颈根处的那个偌大的血窟窿还在“汩汩”的往外冒着血。

啊!被杀的是田疤爷!

在他的尸体旁边,有两行用鲜血写的大字:

“杀人偿命!”

“牛头坳村沈秋宝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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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八章 多准备几张脸

田保生是良民,按照仙府的规矩,他在知味楼被杀,后者必须第一时间报官。不然,与杀人者同罪。

若是换成别的商铺,店里出了这等事,就算是依仙府的规矩,第一时间报了官,也无异于祸从天降,到头来东家和一并伙计都是家破人亡。不过,知味楼不会。因为他的东家不但是良民,而且还有初级武者功名伴身。

这也是沈云暗中跟了田保生三天三夜,最后决定在知味楼动手的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他看中的是知味楼的影响力。这里等于是玉溪镇的信息中心。在这里只要发生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很快就会通过各种途径传到全镇。

而他在丰成县打探到的情况是:那里的仙府大老爷虽然换了好几茬,但是,仙符兵营的千总大人却一直没有换人。他费了些银钱,又多方打听,得知,这位懒得很,一直以来都是按士卒的籍贯给营中的士卒分队。也就是说,在这位的兵营之中,同一个小队里的士卒,包括小队长在内,一共五人。他们即便不是来自同一个地方,也是离得不远。

除此之外,玉溪镇本身没有仙符兵驻守,并且这里也不是仙符兵的主要兵源地,田保生一家是从他爷爷那辈起,从隔壁的石平县搬迁过来的,等等。这些因素也都是沈云果断动手的原因。

而他特意留下那行血字,也是有原因的:一是,田保生提及过,刘海是石平县人,那么,另外三个屠村凶手也极有可能是隔壁石平县人氏(因为仙符兵是世袭的,而石平县恰好就是兵源地之一)。田保生惨死的消息很快会传到那里。正所谓‘做贼心虚’,四位凶手得知牛头坳村还有活口,并且来找他们报仇了,怎么可能坐得住?他们必定会有所行动。如此一来,不用沈云刻意去找,便能将他们一一的揪出来。

二是,他用以前的名字,是想给九姐留一条寻他的线索。在这世上,除了九姐和他,再也没有第三人知道,他沈云就是沈秋宝。

和沈云预料的一样,田保生的死很快轰动了全镇。

“疤爷在知味楼被一个外地小子砍掉了脑壳!”

“你知道牛头坳村吗?听说是那小子叫沈秋宝,是打那地方来的,特意来找疤爷报仇的。”

“不知道呢。什么大的仇啊,非要砍脑壳来报复!”

“说是尸身旁边写着‘杀人偿命’。”

……

街头巷尾,人们莫不是在谈论这件事。

案发后,知味楼不敢耽搁,东家亲自去县里报了案。

仙府大老爷据说是“震惊”了,当即令捕头大人用最快的速度赶往玉溪镇查案。

于是,天还没黑的时候,捕头大人已经带着一队衙役赶到了案发现场。

因为田保生是退营的老兵,所以,次日清晨,一队仙符兵匆匆的从县里赶过来,奉命督促查案。

两队人马会合之后,立刻封住进出小镇的两条要道,然后,铲地三尺般的在玉溪镇搜查一个叫做沈秋宝的外地小子。

殊不知,他们要找的人却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顺利的通过了关卡离开玉溪镇,前往石平县。

里头的原因,并不是知味楼的掌柜、伙计们对仙府谎报了他的身形相貌。

相反,知味楼那边从东家到寻常的小伙计,一个个都可以说是积极配合,在捕头大人面前,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根据他们的描述,仙府在第二天便下了通缉令。待沈云经过关卡时,绘有沈秋宝的画像的通缉令便贴在离他不到三步远的土墙上。

田保生家里颇有钱财,派了两名家丁,守在关卡前,一人手执沈秋宝的画像,另一人则是不停的跟过往的路人说着:“抓到这人,赏银一百两;提供这人的线索,赏银五两。”

为什么他们一个个的都跟睁眼瞎子一般,对沈云视而不见呢?

原因很简单。

自打进入玉溪镇后,沈云便换装、易容。直到割下田保生的头,出了知味楼,他才躲进事先选好的偏僻之处,洗掉伪妆,又重新换过一身衣服。

这些本事是都是余头教他的。

得知他要外出游学,当晚,余头提了个小包袱,敲开了甲十号房的门:“外面乱得很。先生孤身一个出门在外,怎能不多准备几张脸呢?”

沈云以为是传说中的人皮面具,惊骇不已,正要拒绝。余头已打开小包袱。

里头是一些拳头大小的瓶瓶罐罐。

“打半盆水过来。”

沈云依言,去外间用洗脸的铜盆打了半盆水过来。

余头麻利打开这些小罐子里。里头要么装的是汁液,要么是油膏。

只见他取出一张半透明的、有两个大窟窿的圆形油纸,铺在铜盆里的水面上。然后,麻利的往上面倒那些汁液或者油膏。

数息之后,他拿起油纸,“啪”的往自个儿脸上一拍,说道:“脸换好了。”

话音刚落,他剥下油纸。

沈云不由瞪大了眼睛——余头诚不欺人也。真的当着他的面换了一张脸。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余头变成了一个胖乎乎的圆脸大婶。

“太神奇了!”他由衷的大赞。

“圆脸大婶”笑了笑,拿起一只白色的小罐子,往掌心倒了一滴药水,抹开来,在脸上使劲的又搓又揉。

搓着,揉着,余头的脸又变回了原本的样子。

“这些都是我在军营里学到的,是我们大帅的营里才有的秘技。就是在大帅营中,也是秘而不宣,不是人人都有机会学。我也本来没有资格学习这等上乘的秘技。是因为有一次立了大功,机缘巧合,才获得了学习的资格。以前每次外出刺探敌情,我都会如此易容、换装。只要不碰到仙师,在凡胎肉眼面前,绝不会露陷。”他如是告诉沈云。

也正因为余头的这句话,为了以防万一,沈云自得手卸掉伪装之后,就一直以本来面目示人,没有再易容、换装。

所以,经过关卡时,不论是仙符兵,还是田保生家里的两位家丁,都没能从人群里认出他来。

到了石平县后,沈云先是在县里转悠了大半天,然后找了个无人的偏僻处,再次易容、换装。

这回,他易容成了一个相貌平平的年轻人,身份过路的小客商。除了商客们都有的一张晒得黑黝黝的脸,身上没有任何的特色,属于那种一转身走进人群里,就再也分辨不出来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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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九章 偶遇

沈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会在石平县碰到钱师尊。后者不是早在年初的时候,就因聘期到了,又无意再续聘,而离开了武馆吗?

事情是这样的。

到了石平县的第二天,沈云背着褡裢离开客栈,去市集等人群密集之处转悠。看上去,他是在兜售跌打损伤丸,实际上,是在听人们说八卦,看田保生的死讯有没有传到这边来。他的打算是,如果过一两天还没有消息,那么,他就自己在市集里散布相关消息。

客栈的附近就有一条街市。沈云出来的不是很早,这会儿,街市里已经是人来人往,早市正值热闹之际。

走了半条街,沈云很是欣慰:玉溪镇的人们没有令他失望。田保生的案子象风刮过一样,正在街市里迅速传开,俨然成了今天最热门的话题。

如此一来,他可以集中精力寻找刘海他们四个。

去哪里找人呢?

在玉溪镇的时候,沈云曾无意之中打探到,石平县这边有一个“屯兵所”,占据了石平县近一半的面积,是仙符兵的家眷们聚居之地。

沈云准备去那里碰运气。

不过,据说“屯兵所”有私兵守卫。

所谓的私兵,是“屯兵所”里的住户们自发组织起来的。其成员是每家各抽出一名退营的仙符老兵。

这些人在军营里时,大多是混吃混喝混日子的老兵油子,然而,当私兵给自家巡逻放哨时,却俨然是另外一个人似的。“屯兵所”被他们守得跟铁桶一般。生面孔的人可以进去,但是,进去之后,据说高声嚷几句,都能招来巡逻的私兵们。

沈云听说后,一点儿也不觉得“屯兵所”如此防范森严过于夸张——仙符兵四处为非作歹,干尽伤天害理之事,岂能不心虚?不如此这般的守卫森严,那些退了营的老兵们晚上敢闭眼睛睡觉吗?

沈云在一个茶水摊上,从摊主那里套出“屯兵所”的方位——石平县不大,“屯兵所”就在北面,离他投宿的客栈不过相隔一两里而已。

再多的,打探不出来了。因为摊主明显是深深的厌恶住在“屯兵所”里面的人,不想多说。

沈云喝光土瓷碗的凉茶,付了一个大钱的茶钱,装着继续沿街兜售药丸,慢慢的转出了街市,往北而去。

很快,他找到了“屯兵所”的所在。正如玉溪镇的人们传的那样,它确实象是一座大堡垒——青砖砌成的护墙又高又厚,完全不比石平县的城墙单薄;护墙之下,还围着一条人工开渠出来的大水沟。沈云目测之,大约有三丈多宽。在水沟之上,有一座铁板吊桥。吊桥的另一端是一道黑黝黝的粗栅栏门。它们共同构成了进出“屯兵所”的要道。

沈云在这边的街道上转悠了近半个时辰,发现吊桥是一直架在大水沟上,没有被吊起来过。但粗栅栏门一直是关着的。隔着大水沟和海碗粗的栅栏,他看到门里至少有四个人守着。

除此之外,门的左边还立有一座高高的哨楼。因为四面都用苇席遮住了,沈云看不出里头到底有几个人。不过,以他的目力可以看到苇席上面开了一排细孔,其中藏有铁箭头。

至于“屯兵所”里面,隔着大水沟,沈云只能看到一片片黑压压的屋脊。

大半个时辰里,从里头陆续出来了十几号人,有男有女,大多数人都收拾得齐齐整整,穿戴不比外头的富裕人家差。甚至有一个中年人骑着高头大马,衣着华丽,带了四个随从。

而外头进去的只有一拔人。那是五个挑着满满一担时令新鲜瓜果的庄稼汉子。他们应该是经常给里头送瓜果的。因为他们才踏上铁板桥,粗栅栏门那边的小门就开了,从里头走出一名私兵,冲他们吆喝:“今天怎么才来呀?”

走在最前面的那名庄稼汉子脚下加快,陪着笑脸,应道:“三爷莫恼,今儿天热,小的们在路上喝了碗凉茶……”

被唤作“三爷”的私兵不爽的打断他:“你小子骗哪个?喝碗茶能晚来半个多时辰?”

说话间,庄稼汉子们已经走过了铁板桥,来到粗栅栏下。见三爷拦在小门前,为首的换了一下肩,答道:“三爷有所不知。小的们喝茶时,听说玉溪镇那边出了桩大案子。他们说的活灵活现,就象是亲眼看到的一样。”

“原来是听闲话去了。是桩什么大案子?进来给三爷我说说。要是不好听的话,小心你们的皮!”三爷这才让开身子。

待五个庄稼汉子一个接一个的进了小门,三爷又“哐啷”一声,将小门关上了。

大约过了半刻钟,五名庄稼汉又一个接一个的出来了。这时,他们挑的都是空担子。

沈云原本打算跟上去,看是否能从这群人身上想办法,明天混进“屯兵所”里。然而,看到他们如此快就出来了,顿时没了想法。因为很显然,这些人进去后,根本就没走多远。

到底如何是好呢?沈云想了想,决定在这边先住下来再做打算。

这边的街道上有两家客栈,一大一小。大的叫“大五福客栈”,正对着“屯兵所”;小的叫“兴隆客舍”,与“大五福客栈”隔着一条街斜对着。

沈云没有犹豫,直接进了“大五福客栈”:“掌柜的,这天怪热的。我要一间对着街面,又挡西晒的客房。”

为什么要一间挡西晒的客房呢?因为他在外头看过了,这家客栈由三栋两层楼的楼房组成,其中,只有挡西晒的那几个窗户才能看到对面的情形。

不想,掌柜的一脸为难:“不巧得很,那间客房已经住了客人。您另外选一间吧?要是怕热的话,过了正午,我叫伙计们给您送个冰盆过去。这里离水近,夜里的时候,水面那边有风刮过来,凉快得很哩。”

沈云正要答话,这时,从木楼梯上并肩走下来两位房客。他瞥了一眼,顿时惊住——其中一人竟然是钱师尊!

他竟然是做道士打扮。而他身边的那位中年男子也是如此。

沈云这会儿是换了装,且易容,不论相貌,还是说话的声音和身形都有所改变。是以,钱师尊没有认出他来,与同伴低声说着话,出了客栈。

“喏,那两位道爷就是住在那间上房的客人。”掌柜的随口说道。

沈云回过神来,说道:“那给我一间隔壁的房间吧。就只隔了几步远,应该也不会很热。”

钱师尊怎么会在这里?而且还要装扮成道士。太奇怪了!师父生前常说,事出反常即有妖,他忍不住想要打探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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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零章 钱师尊的示警

傍晚的时候,沈云终于听到隔壁传来开门的声音。钱师尊和他的同伴回来了。

“咦,隔壁住了人?”一个陌生的男声说道。

接着,钱师尊应了两句:“听气息,是先前出去时,在楼下大堂看到的那个小药商。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而已。”

他们的声音不大,而且砖石砌出来的墙壁隔音效果很不错。但是架不住沈云事先做了手脚——这又是余头教他的一个小法门——在墙上扣一个特制的听音筒。以他的耳力,那边的呼吸声都能听得清楚。

听了钱师尊的回答,沈云下意识的伸手去摸自己的颈脖。碰到突起的喉结,方回过神来,在心里庆幸不已。哈哈,余头教的易容术实在是太强大了!在喉结上略作手脚,连气息也能够随心所欲的改变。

隔壁,钱师尊的同伴又说话了:“钱兄,你不觉得那个小药商很是可疑吗?”

“哦,何以见得?”钱师尊答道,“我观他气息平浅,不是习武之人。且目光清澈,不象是仙府那边的探子。”

同伴质疑:“隔壁也是上房,一晚的房钱是多少?一个走街窜巷卖跌打损伤丸的小药商一天能赚多少钱?住得起上房?”

沈云听了,后背上顿时汗涔涔,心道:糟糕!忘了这一茬!

这时,钱师尊呵呵笑了:“天天住是住不起,但是住一晚还是可以的。年轻人贪图享受是难免的。我年轻的时候,也曾为了一时之享受,接连啃过大半个月的杂面馒头哩。”

他的同伴也呵呵笑了,换了一个话题,竟然也聊起了玉溪镇的凶杀案。

不过,他们关心的是,杀死田保生的人是不是也冲着龙气而来的。因为老李认为,田保生并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相反,后者据说是“玉溪镇第一恶人”,更重要的是,后者是名从丰成县退营归家的老兵。

末了,他总结道:“我们收到风声,说是从丰成县退营的老兵们知道找寻龙气的线索。收到风声的人,不可能只有我们两个。田保生会不会是不肯告诉那人线索,从而被杀呢?”

是以,他提议,明天清晨动身,去玉溪镇打探一番。因为他担心被其他人捷足行登。

对此,钱师尊表示赞同。

沈云在隔壁听到“龙气”二字,惊得两个眼皮直跳——师父生前曾帮他分析过牛头坳村遭遇灭顶之灾的原由,便是因为“龙气”。

他没有想到的是,时隔多年,又一次听到了“龙气”的传闻;更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钱师尊他们此行的目标似乎也是田保生他们五个。并且,根据钱师尊他们两个的意思,近期内,会有越来越多的高阶武者收到风声,赶到石平县来。

怎么会如此巧合?这叫我怎么报仇啊!沈云顿时头大如斗。以他现在的实力,怎么可能跟高阶武者们抢人?

当天夜里,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睡。

半夜的时候,突然,眼前一暗,一道黑影无声无息的立于床前!

沈云大惊,张口欲呼。

“别叫!”黑影用手捂住他的嘴,低声说道,“是我。”

是钱师尊的声音!

沈云瞪大眼睛,看着用黑帕蒙面的钱师尊,吞下了滚到嘴边的惊呼。

钱师尊松开他的手,扯下黑帕,现出脸来。

“钱师尊,您怎么在这儿?”沈云反应很快,故做不知,愕然问道。心里却连道“好险”——幸亏临睡之前,收起了扣在墙上的听声筒。

钱师尊在床边侧身坐下,笑道:“我也想问你这个问题。你不是石平县人,怎么游学至此?还要易容改装?”

听了他之前与老李的对话,沈云自然不敢实话实说,现编道:“弟子最大的心愿是走遍全省百余县市,听了您的建议,就出来游学了。出来前,我们药院杂货铺子的余掌柜说,外头凶险得很,而弟子面嫩,又是孤身一人。怕弟子上当,余掌柜用他们军中的易容之术,帮弟子易容改装成这副模样。”

“如此甚好。”钱师尊轻轻颌首。

沈云到底有些心虚,装难为情之状掩饰:“学艺不精,被您一眼就识破了。”

钱师尊摇头:“非也。你的易容术很是精妙,在大堂的时候,我也没有认出你来。你的破绽在于,对于两个不相干的云游道士太过关注。我曾见识过贝大帅麾下的易容术,是以,多留了心。回来后,听到这边住进了新房客,而气息又与在大堂见到的小药商一模一样。再回想起小药商的眼神,不由想到了你。所以,过来证实一下。”

沈云咋舌——余头也曾说过,他的易容术最大的破绽在于一双眼睛。

看来以后要这方面多下工夫。

“钱师尊,您的耳力真好,隔着墙也能听到我在这边的气息。”他挠了挠头,“您的同伴也是高阶武者吧?”

钱师尊阅历丰富,自然是听出了他的潜台词,笑道:“哦,先前我与他一道夜出。我比他先回来。”说着,起身又道,“他生性多疑,沈云,这家客栈近来不是易居之地。你在这屋住一晚就好。”

因为偷听过他们俩之前的谈话,所以,沈云明白,后面这句话,才是他今晚现身的目的。

“是,钱师尊。弟子原本也只打算住一晚。”他垂眸应下。

钱师尊目的达到,起身离去。

此时,沈云才发觉,两个窗户皆关得好好的。与离开时一样,钱师尊来的时候,也是大摇大摆走的门。

这就是强者。

沈云暗中握了握拳头。

没有办法,实力摆在那里。

为了保命,他只能暂且按下报仇的心思——今晚若不是钱师尊替他遮掩,只怕老李早就找过来了;再者,听他们俩的意思,接下来,会有越来越多的高阶武者闻风而来。在外飘泊多年,他越来越认识到,这是一个强者为尊的世道。所以,强者当前,他这只小虾米还是速速退让得好。

至于报仇……看情形,钱师尊他们收到的风声里,并没有指明道姓的道出刘海他们来。

想到这里,沈云唯有在心里给刘海等人点根蜡烛:刘海,你们千万要躲过这一劫,等到我上门寻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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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一章 再遇

第二天,沈云背上褡裢,依然是做走街串巷的小药贩打扮,去楼下大堂结账退房。

离开时,恰好钱师尊与老李一齐下楼来用早膳。

师徒两个打了个照面,却都是目不斜视,装作是陌生人。

待沈云走出大门,隐约听到老李在背后跟钱师尊说:“唔,钱兄没看错,这小子果然是图一时之享乐的。”

钱师尊没有多说,只是轻笑。

沈云强装镇定,继续往前走,但后背上却冷汗淋漓——老李一直都记着他!幸好钱师尊偷偷示警,不然,他再在这里多住一晚,只怕小命都要给住丢了。

离开大五福客栈后,沈云在附近寻了个偏僻的小巷,洗掉伪装,换回了本来面目。

接着,他将换下来的衣服,以及褡裢,一股脑儿的塞进行囊里,去了“大五福客栈”斜对面的那家叫做“兴隆客舍”的小客栈——刘海等人没有寻到,血海深仇未报,就这么离开石平县,他自然是心不甘,不情不愿的;何况,钱师尊也只是告诫他换间客栈,并没有要他离开石平县;还有就是,他很好奇,为什么钱师尊等高阶武者对“龙气”如此感兴趣。

按师父生前所言,龙气是天地孕育出来的精华。仙官大人们可以通过龙气沟通天地、感悟天道。而仙庭因为名不正、言不顺,无法使用龙气,所以,对龙气忌惮得很,恨不得毁了天下所有的龙气。可是,钱师尊等高阶武者都是区区凡人,他们找寻龙气作甚?

难道说,龙气还有其他的用处,而师父不知晓?

到底是什么用处呢?

这些年,沈云与钱师尊交往颇多,深知后者一心想着效仿传说中已脱凡超俗、进入仙门的那位不知名大武宗。

是以,他不禁猜测:莫非凡人得到龙气,能脱凡超俗?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也怪不得稍微听到一点有关龙气的风声,高阶武者们就趋之若鹜。

他越想越觉得极有可能。于是,更加不愿就此离开。

沈云以游学的鸿云武馆弟子身份,住进了“兴隆客舍”。

这是一间很寻常的小客舍,是个一进的小院子。全部的客房加起来,仅有十来间。沈云吸取之前的经验教训,点了一间西厢房的三等客房。

房间很小,摆设也简单寻常得很。一张四尺来宽的木床,再加一桌一椅,将屋子摆得满满当当,仅余下转身的地方。房钱也便宜得很。先前他在“大五福客栈”住了一晚的那间客房,还不是那店里最好最贵的房间,一个晚上的房钱可以在这间客房里住上两个月还有多余。

对于沈云来说,房间最合他心意的地方是:房间一共有两个窗户,从后面的那个尺把宽的小窗户往外看,恰好能看到斜对面的“大五福客栈”的大门。

与“大五福客栈”不相同的是,“兴隆客舍”是不包伙食的。不过,客里的两名伙计都很热忱,见沈云拿着省城的路引,便告诉他,从客舍的后门出去,穿过一条不长的街巷,就能直达市集。

“在那里,有个老字号的饭馆,叫做‘广聚兴’,饭菜干净便宜,口味也很好。这边的人们都喜欢光顾那家饭馆。客官也不妨去试一试。”

沈云当天中午依言去了一次那家广聚兴,不由满心欢喜。这家饭馆实在是太合他的心意了。它俨然是这一带的消息交流中心。光顾这里的食客很多,且他们大多是住在周边的人们。他们来这里,除了吃饭,更多的是老街坊们一道喝茶、闲谈八卦等等。

他头次去店里吃饭,经跑堂的伙计推荐,要了一碗店里的招牌吃食,馄饨。

热腾腾的馄饨端上来后,他才知道,所谓馄饨,原来就是他在省城常吃的扁食。

当然,作为招牌吃食,广聚兴的馄饨个头大,肉馅更是鲜嫩多汁,汤头也远非省城的相比。即便是在这样的大夏天,他也愿意一边淌着大汗,一边吹气吃着滚烫的馄饨。当然,如果是冬天里,能吃上这样一碗热馄饨,那就能堪称完美了。

因为馄饨很热,所以,沈云完全有理由坐在位置上,慢慢的吃着。一边吃,一边听,等碗底见空,他也知道了很多这一带的八卦:

食客们聊的最多的是眼下最热门的话题,即田保生的案子。沈云在一旁听着,好几次险些被呛到——案子口口相传,传到这里,很多地方都严重失实、变形了。譬如,他被传成了身高八尺、嫉恶如仇、出手不凡的年轻侠客;田保生是玉溪镇公认的第一恶人,在他面前是丑态百出,还有各种花样作死……等等。总之,传成了这种模样,再一次告诉他,耳听为虚,眼见方为实,传言不可信也。

除此之外,食客们还说了一些其他的事。比如说,昨天半夜的时候,那个谁谁家的二小子出来小解,看到夜空里,有条黑影嗖嗖的飞闪过去。二小子以为见到了鬼,吓得尿在了裤裆里。他娘今儿早上起来看到湿裤子,以为他又是发懒不肯起夜,尿在了身上,任他怎么解释也不听,拎着湿裤子追着他满大街打;

又比如说,最近老是有外地人打听对面“屯兵所”。那些外地人出手都阔得很,问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闲事,却随手就打赏了一大把的大钱。还说,世代住在这里,和对面的那些家伙做邻居,从来都没有讨过好,没想到今儿却因他们发了些小财。

沈云很喜欢这个地方,晚上又过来点了一碗馄饨,坐在不显眼的角落里,吹开热气,慢条斯里的吃着。

结果,才吃了几只,他听到跑堂的伙计热忱的招呼声:“两位道爷,要用点什么?”

他手里一顿,瓷调羹里的馄饨险些掉在桌面上。

会不会是钱师尊他们?

之前在“大五福客栈”的大堂里,他就是因为瞥了钱师尊他们俩一眼,而露出破绽。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高阶武者是如此之耳聪目明、反应迅捷,他哪里还敢乱看?

是以,他敛心静神,强迫自己不要乱瞟乱看,继续只管吃自己的馄饨。当然,一双耳朵却只差没有直竖起来了。

“哦,跟那位小哥一样,也来一大碗扁食。”斜前方,钱师尊的声音果真响起。

“两碗。”这是老李的声音。

被点名的沈云心头大震。呜呜呜,还能不能好好的吃完这碗馄饨了?

他抬起头,冲两人笑了笑,用一口地道的省城口音说道:“两位道爷也是打省城来的吗?他们这里管扁食叫‘馄饨’,个头要比我们省城的大许多。味道也甚是鲜美。”

老李没有理他。钱师尊呵呵轻笑:“原来是叫馄饨。小哥到是学得很快啊。”眼里的赞许不是做假。

沈云听懂了他的话里所指,心里颇为感激,但面上却半点不显,点头致意:“您过奖了。”

旁边,跑堂的伙计笑得见牙不见眼:“小哥原来是打省城来的呀。不愧是大地方来的,见过大世面,说话真公道。我们店里的馄饨在全县都是出了名的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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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二章 必须要去

接下来的几天里,果真如钱师尊和老李分析的那样,石平县出现了很多外地的车马。他们几乎都是住进了对面的“大五福客栈”。不过,他们都三五成群的出来游玩,而广聚兴是被他们光顾得最多的店铺。被这些操各地口音、南腔北调的贵客们赞不绝口,广聚兴的馄饨一时名声大显。

石平县变得越来越热闹。

应该也是收到了风声,仅隔着一条护沟的“屯兵所”那边却呈紧张之势:

傍晚的时候,沈云假装去外头散步消食,看到夕阳之下,粗栅栏门的背后时有亮光闪烁。那是阳光下,刀剑的反光。也就是说,那里有伏兵。而先前,是没有的;

另外,据他的观察,这些天,铁板桥上人迹稀少。“屯兵所”里的人们现在几乎是闭门不出了。

可是,他还是没有听到刘海他们的消息。

又过了三天,沈云听到传闻,“大五福客栈”房客爆满,生意好得不得了。又说,这些房客地位了得,出手都是阔绰得很。“大五福客栈”赚得钵满盆满,就连里头的伙计们,他们每天落到腰包里的赏钱都令广聚兴的食客们艳羡不已。

一时之间,这一类的传闻,成为了广聚兴里最热门的话题之一。

之所以是“之一”,是因为这些贵客对田保生的案子很感兴趣,多有问及,所以,后者仍然热度不减。让人们咋舌的是,贵客们好象一个个都是闲得发慌似的。他们听完八卦,尤不过瘾,竟然还派仆从们去玉溪镇实地打探。据说,玉溪镇那边也因此而热闹起来了。

终于,石平县的仙府被惊动了。

这一天,上午时分,沈云看到一位穿着很体面的差爷走进了“大五福客栈”。他在里头呆了一盏茶的时间,才红光满面的出来。

广聚兴的好几位常客都有“姑姑的表姐的三大爷的儿子、侄子”之类的远亲在“大五福客栈”做事,故而熟知后者之事。中午的时候,沈云去广聚兴吃饭,果不其然,看到这几位的身影。

他们正在跟旁人说上午的事儿。原来,那位差爷是本县的长吏使。今天,他是奉大老爷之令,来给“大五福客栈”的大贵客下帖子的——不问不知道,一问吓死人。这些贵客里竟然还有一位仙官大人。

大老爷怎么可能让仙官大人屈尊纡贵住外面的客栈?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派长吏使过来相请,请仙官大人移驾他的府邸。

不过,仙官大人以“大五福客栈”很好,甚合他的心意,婉言谢绝了。

仙官大人的身份暴露后,住在客栈里的其他贵客们齐动,争先恐后的递帖子拜会。

而这位仙官大人很是平易近人,在大堂接见了所有帖子的人。他们聚在一起,都说了些什么,没人敢往外传一个字。但是,据可靠的消息,其他贵客们都被仙官大人深深的感动了。他们齐齐折服,以之为尊。

沈云听了,又不禁后背上冒冷汗——好险,多亏自己听信了钱师尊的示警,早早的搬了出来。这种场合,确实不是他这种小虾米能掺和得起的。

又过了一天,长吏使再次走进“大五福客栈”。

很快,广聚兴那边又有相关传言流出:

这回,长吏使是来给仙官大人送请柬的。大老爷在石平县最著名的销金窟金燕楼摆下席面,为仙官大人接风洗尘。

仙官大人没有再推却,接了请柬。不过,他加了一个条件,叫做“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大五福客栈”里,那些给他送了拜帖的房客们,他皆视之为友,有意借此良机,一道引荐给大老爷。

他给的名单上有二十几号人。长吏使做不了主,只能如实跟仙官大人说,要带着名单,回去禀报。

仙官大人提出了以三日为期。

沈云听到这里,心里的疑惑更重——有这么请客和回应的吗?怎么听也不象是在说接风宴之事!在他看来,这情形更象是仙官大人与“大五福客栈”里的高阶武者们达成了同盟,在与石平县仙府方面谈判一般。

只可惜,流出来的传言就只有这些,没有更详尽的内情了。而他又不敢轻举妄动,去那边找钱师尊打听详情。

沈云再一次感觉到了自己的弱小无力,变强之心更甚,也更加迫切。所以,他更不可能放弃这次的机缘——没错,事到如今,他有一种直觉,于他来说,极有可能这是一场大机缘。把握住了的话,少则,他能突破瓶颈,在武学之上更进一步;运气好的话,他兴许能找到“什么是道”的答案呢。

没有等到三天,两天后,仙府大老爷派长吏使又来送请柬。如仙官大人之意,他将于初十晚,在金燕楼设宴,为仙官大人及他的“小友们”接风洗尘。

这是石平县的大事件。很快,消息传开来。

沈云听说了后,心思活络了。

兴许是个可遇不可求的良机!初十晚,我也一定要去金燕楼!我不能错过这场宴会!

在房间里,他亢奋的搓着手,飞快的在心里盘算着,要如何才能混进宴席里。

找钱师尊?要他带我进去?

旋即,他摇了摇头,打消了这个念头。

首先,钱师尊身边有个老李如影相随,行事很不方便;

再者,钱师尊如果能赴宴,本身也是沾了仙官大人的光。怎么可能再带人去呢?

更重要的是,他怕万一席间惹出什么麻烦来,会拖累到钱师尊。

今天是初七,离初十只有三天……沈云接连想出好几个主意,又通通被他自己推翻了。顿时,烦躁得很,小小的房间里变得跟火炉一般,好热!

他一掌推开小窗户,扯开衣襟,站在窗前,大口大口的吐着闷气。

对面是“大五福客栈”的大门。

两位伙计模样的人合力扛着一筐时令小菜正要往门里走,却被守在门口的那名伙计给拦住了:“喂,你们是什么人?做什么的?”

“我们是厨房的伙计……”那两人异口同声的应着。

“滚滚滚!”守门的伙计大怒,“想混进我们大五福,也不事先打听清楚!什么时候,我们大五福从大门进过菜了?”

那两人被当场识破,扔了菜,拔腿就往街头跑去,转眼逃出了沈云的视线范围。

沈云大受启发,欢喜的拍了一下巴掌,心道:对呀,混不进赴宴的队伍里,我可以混进金燕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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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三章 金燕楼(上)

打定主意后,沈云立刻展开行动。他当然不会象“大五福客栈”大门外的那两名伙计一样,换身衣裳,拿着一筐小菜,就冒冒失失的就往大门里闯。

按余头的话说是,得先把点儿踩熟了再说。

金燕楼的名头很大,是石平县最大的销金窟,就是在周边几个县镇里也晓有名气。沈云早就有所耳闻,知道它位于仙府的东南面,与之相隔不过百来丈。另外,他还从广聚兴听到一些传闻,据说,销金窟真正的东家其实就是大老爷本人。又听说,里头有仙官大人坐镇。所以,沈云不敢贸然使用易容术。

好在听人们说,金燕楼是出了名的只认钱,不认人。在那里有一句名言:哪怕你身上只有一个大钱,也能在金燕楼花销掉。

也就是说,被金燕楼称为“金主”的人群里,即有一掷千金的达官显贵,也有省吃俭用,偶尔进去享乐一把的贩夫走卒。

沈云决定也去当一回金主。没有易容,他只是换上一身九成新的夏衫,收拾得清清爽爽,傍晚时分,走进了金燕楼。

金燕楼是石平县最高的楼,总共有七层,飞檐斗拱,富丽堂皇。傍晚的时候,夜幕降临,它矗立在那儿,华灯初上,流光溢彩,象极了一只翱翔九天的金凤凰。

沈云进了金燕楼,首先到的是第一层的大堂。在这里,他和所有一道进来的“金主”们一样,都只看到一块红底金花的大帷幕。两名孔武有力的黑衣大汉一左一右的守在帷幕底下,拦住了众人的去路。

在来之前,沈云听说过,金燕楼每天开门做生意的时间只有六个时辰,即,是从傍晚的酉时三刻,到次日的卯时三刻。

为了能打探到最准确的情形,沈云今天特意提前赶了过来。现在离酉时三刻还差些时候,他也知道会被拦在大堂里。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会看到这么一副情形。

呃,好吧,是他少见多怪了。因为其他的“金主”们都是习以为常的样子。

大约过了半刻钟,沈云听到头顶传来“咚”的巨响。

“啊,开门了!”等候的人群里传出一阵欢呼。

与此同时,大帷幕从中间一分为二,刷的被拉了开来。

金灿灿的亮光立时自内迸射出来,照亮了所有人的脸。沈云首先看到的是两纵行华美的大宫灯。金灿灿的亮光就是它们发出来的。

“各位金主,请先去兑换金币。”有四名身着滚红边的白色长布袍的年轻伙计站成一排,大声提醒众人。

人群涌动。沈云收回目光,随着众人一道,走到了正东面的大柜台前。

十几个身着蓝布袍的伙计一字排开,高高的坐在朱红的柜台后面。

原本挤成一团的人群哗哗的分成了十几队。每一位伙计的前面,都排着一个长纵队。

“我要十个金币。”

“五个铜币。”

“哎呀,快点啦!”

……

大堂里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很快,沈云看明白了:说是兑金币,实际上,除了金币,还可以兑换到银币和铜币。三者都是薄薄的木圆片,大小、厚薄都是一样的,只有颜色各不相同。其中,铜币呈青铜色,银币与银子颜色一样,金币则被涂得金灿灿的。

另外,它们的兑换价格也是天差地别,完全不同。以铜币最为便宜,一个大钱就能兑换到一枚;银币较贵,一枚银币要一两白花花的银子才能兑换到;金币价最高,一两真金或者十两白银只能兑换一枚金币。

看上去外形是一样的,不怕被造假或者私自改色吗?沈云很是好奇,于是,总共花了十一两银子、一枚大钱,每样都兑换到了一枚。

拿到手里后,他立刻明白自己先前是想多了——三枚木币看上去表面光滑,然而,用手一摸,指尖却是略觉粗糙,竟然是正反两面都刻有很细小的图纹。

他定睛细看。三者的正面图案都是一样的,正中刻的是金燕楼的全景图,外面围着一圈“金燕楼”的草体字;背面图案不一样,分别刻的是大大的“铜”、“银”、“金”等字。也是草体。

这样的木币,寻常人是很难仿造或者改动了。

兑换好了后,就能去里头玩乐了。在大堂里一共有三道门。它们是紧闭着的。要想进门,金主们必须往门板中央的圆孔里塞木币。只有塞够了木币,门才能打开。在门旁有黑衣伙计守着,以确保只有塞了木币的金主本人进去。

沈云看了一会儿,得出结论:打开每一道门所需的钱财是不相同的。其中,右边的那道门只要一枚铜币就能打开;中间的最贵,至少要塞进去一枚金币;左边的则至少要两枚银币。而塞进去的木币若是不够的话,下一息,圆口会自动将木币吐出来。这时,守在旁边的黑衣伙计会出声解说。比如说,守着左边那道门的伙计方才就建议一位被吐出五枚铜币的金主去右边的门再试试。因为他发现后者总共才兑换了五枚铜币。

去哪道门好呢?沈云想了想,决定先试一试金币。

他打开了中间的那道门,走了进去。

“哗啦”,身形刚站定,背后的门便自个儿关上了。

这是一间仅五尺见方的小屋子。他的正前面有一道金色小门,另外,屋里头仅有两样摆设:一是,屋顶挂着一盏红色的荷花状琉璃灯;另外一样就是右手边的墙角里立着一个海棠高几,上面摆着一只擦得锃亮的铜盆儿。

另外,在铜盆儿上方的墙壁上也有一个圆形的口子。

沈云心道:莫非我刚刚塞到门里的那枚金币会从这个口子里再被吐出来?

正思量着,只听到那墙壁里头传来一阵细响,过了一会儿,“当”的一声,一枚金币果然自那口子里滚落,掉到了铜盆里。

好精巧的机关!沈云捡起那枚金币,忍不住在心里赞了一句。

接下来当如何呢?他试着去推面前的那道金色小门。

“恭迎大驾!”门口竟然候着一位丽装美人儿!

沈云完全没有准备,险些被她吓了一大跳。

“公子是头次到我们三楼来吧?”美人儿冲他甜甜的笑道,“奴婢叫玉儿,公子,请随玉儿这边走。”

除了这位玉儿,后面还排有十来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美人。

真的都是美人。

一水的桃花面、杨柳腰,香气袭人。

沈云看得有些眼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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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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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四章 金燕楼(中)

沈云很快明白过来:玉儿,还有她身后排着的这些年轻女子就是引路的伙计——在广聚兴,他听食客们八卦过。在金燕楼里,每一层都有引路伙计。这些伙计有男有女,但是,个个都能说会道,极会来事儿,很会讨人喜欢。因为他们的差事就是哄金主们开心,让他们在里头多多的花钱。不过,有些金主嫌他们太过聒噪,不叫引路伙计跟着。当然,也有很多金主就是冲着里头的美女伙计去的。

“不用了。”沈云收回目光,摆手道,“我要自己先逛一逛。”

玉儿那双水灵灵的眸子里涌起失望。

“公子里边请。”她向沈云福身行了一礼,垂着头,走到了队伍的最末位。站好后,又飞快的往沈云这边瞥了一眼。见后者还没有离开,大眼睛里尽是委屈与不舍。

这样的做派……沈云不禁想起了吴家丽吴大小姐,顿时,后背生寒,全身的鸡皮疙瘩暴起。

正所谓,一朝被蛇咬,三年怕井绳。经验告诉沈云,这样的女子,绝对是大麻烦,沾惹不得!

再说,他今天来这里,可不是为了看美女伙计。正事要紧。

没有犹豫,他快步走进了前面的雕花月亮门里。

门后面,一片花团锦族,简直是十步一景。先前,沈云觉得大堂已经是富丽堂皇,令人大开眼界了。然而,与这里相比,大堂只能说是平常。

到了里面,他才知道金燕楼其实是呈“口”字形。

从三楼往下看,能看到一个巨大的天井。天井里绿意葱笼,中间缀有池塘、亭台,美不胜收,不下于他看到任何一座花园。

往上看,他看到的是一片星光璀璨。然而,再细细一看,那些亮点并不是星星,而是一颗颗自巨大的圆拱形穹顶上用细铁丝悬挂下来的夜明珠、水晶球。它们大小不一,高高低低的挂着,象极了星空。

真是奢华极了!沈云咋舌。

接下来,他发现了一个奇怪之处:金燕楼总共有七层,然而他在三楼,扶栏而立,低头能看到下面的一楼、二楼是何情形,抬头却看不到四楼以上。

正在疑惑之际,身侧又响起一个陌生的年轻女声:“这位公子,请问,琴瑟能为您做些什么吗?”

其声有如枝头的黄鹂鸟儿在鸣唱,清脆婉转,颇为悦耳。

沈云回过头来,又看到了一位引位的女伙计。

“不用。”他懒得搭理,沿着长廊随意的逛了起来。

一圈走下来,他发现这一层楼里几乎囊括了吃喝玩乐等所有的项目:豪华酒楼、茶馆、戏园,还有雅致的博古店……外面有的,这里一样也不缺。其中,最热闹的当属赌坊。

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引路的女伙计无处不在,且太缠人,见不得人在长廊上停下来。是以,为了甩开这些女伙计的视线,他决定先去赌坊里玩一会儿。

这是沈云生平第一次进赌坊。他根本不会赌。看了一圈后,他发现自己只适合玩赌大小:一来,这一样的规则最简单,同时,也是人气旺的;二来,他的耳力不错,能清楚的听到骰子滚动的声音。并且听了几把之后,他便总结出来一些门道来。接下来的三把,他照自己的经验去猜,每一次都猜中了。

一时间,手痒痒。他听着骰子摇动发出来的脆响,跃跃欲试。

“买定离手!买定离手!”荷官“啪”的将骰盅倒扣在桌面上,大声吆喝着。

“我押大!”沈云再出按捺不住,将仅有的那枚银币放到了桌面的“大”字上——猜大小的桌面共有四张。每一张的最低赌资是不同的。他玩的这一桌,每一把最少要押一枚银币。

“连出四把‘大’了,也该出一把‘小’了吧?”很多人选择了押小。

“开!”荷官掀开骰盅,大叫,“四五六,大!”

“见鬼!”

“该死的!”

“太邪门了!”

……

赌桌边,咒骂声响起一片。

沈云的一枚银币转眼间变成了两枚!

这钱来得好容易!尝到甜头,他又押了一把。这回,他将两枚银币都押了上去。心想,莫是输了,也不过是亏了一两银子而已。

结果,他总结出来的经验真灵验,又听对了!

荷官用长竹棍把四枚银币拨到了他面前。

最后一把!沈云将四枚银币又全押了出去。

“开!”

“三个六,豹子!”

“哎呀,庄家大小通吃!”

“也该出一把豹子了!”

“真晦气,又输了……”

桌边又是一顿大呼小叫。

沈云输了,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还没摸热的四枚银币被荷官用长竹棍拨到了桌面下。

好不甘心!

神使鬼差的,他摸出了那枚金币……

说好的只玩三把,最终,沈云一连玩了十几把。

不过,他也越玩越精。最终,一枚金币变成了十枚。按旁边的那位中年汉子的话来说,叫做赢了个“钵满盆满”。

“不玩了!”他捡起所有的金币,转身离开赌桌——能赚点银子,当然很好。但还是那句话,他今天来金燕楼,不是为了赌钱。正事要紧。

“喂,别走。”背后,中年汉子连声唤他,“你越玩越顺,走什么呀!再玩几把啊。”今晚,他跟着沈云也赢了不少,正在兴头上呢。

“见好就收。改天吧。”沈云摆了摆手,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赌坊。

不想,中年汉子也跟着出来了。他快步追上来,笑嘻嘻的拉着沈云的手:“小兄弟,今儿跟着你赢了不少。走,我做东,请你喝一盅。”

沈云也有些饿了,准备去吃点东西。还有,他看出来了,中年汉子象是这里的常客。而他正好有好些问题想找人打听。

“恭敬不如从命。”他笑着应下了。

隔壁就是饭馆。这会儿,里头正热闹得很——数名浓妆艳抹,袒胸露背的女人在中间的高台上象蛇一样的扭来扭去,惹得下面的食客们尖叫连连。

沈云没见过这种场面,不小心扫了一眼,跟碰到了红炭火一样,只觉得脸皮滚烫,不敢再看第二眼。

“吵死了!”中年汉子显然也对台上的女人们不感兴趣,“小兄弟,我们寻个清静点的桌子。”

“好啊。”沈云吁了一口气。

两人在角落里寻了一张空桌子坐下。

中年汉子点了一坛水酒和一碟酱牛肉、一碗卤鸡爪:“你想吃什么,尽管点。莫跟我客气。”

沈云便跟跑堂的伙计说:“一斤白面馒头。”

不想,伙计一脸便秘像:“二楼才有白面馒头。”

沈云好不尴尬。

“两碗鸡丝面。每碗再加个鸡腿。”中年汉子说道。待伙计离开后,他问道,“小兄弟看着面生,是头次来三楼玩?”

沈云如实以对:“我以前没来过金燕楼。”

中年汉子了然,撇撇嘴,抱怨起来:“这里的破规矩忒多。伙计一个个的都是见钱眼开……”

吧啦吧啦,说了一大堆。

话真多……沈云心道:从他嘴里应该能打探出一些消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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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五章 金燕楼(下)

鸡丝面最先被端上来。

“来,沈兄弟,乘热吃。”中年汉子热忱的招呼着。

“好的,顾大叔。”沈云真是饿了,也没跟他客气,端起面碗,吃了起来。

这会儿,他们俩已经互相报过家门。中年汉子自称姓顾,家住相邻的青山县。平生也没有别的爱好,就是喜欢赌大小。而他光顾过周边那么多的赌坊,唯独觉得金燕楼这里最为舒适,所以,只要手里有了闲钱,就会来这边玩两把。

话虽这么说,沈云看得出来,顾大叔的家境不错,是那种衣食无忧的富裕家庭。而他本人也并非嗜赌如命的烂赌徒。

面快吃完的时候,伙计又将酒菜也送了过来:“酒菜齐了,请慢用。”

顾大叔自己给自己倒了一碗,叫沈云随意,端起酒碗,“滋”的一饮而尽。

沈云的酒量是在扶子兴那里练出来的。象这样的水酒,就这么大的一坛,他一回喝个七八坛,完全不成问题。

是以,他也给自己倒了一碗,喝了一大口后,问道:“顾大叔,我刚刚在长廊上,往下看,能看到下面的一楼和二楼,但是,往上看,却只能看到屋顶,完全看不到上面的那四层楼,这是怎么回事啊?”

顾大叔笑道:“这里就是这么回事。从上面的楼层,能看清楚下面的楼层。反过来,却是看不清的。你去一楼的天井往上看,会发现二楼以上,都是看不到的,就只能看到一个高高的,亮光闪闪的大屋顶。”

“真是神奇。”沈云赞了一句,顺着话,又问道,“从这里能下去一楼?要从哪儿下去呢?”方才,他沿着长廊在三楼转了一圈,也没有看到有楼梯。

“哦,楼梯在这些铺子里。外面是看不到的。”顾大叔说着,指了指高台的另一侧,“看到没,这家铺子的楼梯就在台子的那一边。”

沈云决定稍后找个机会去看一看。

这时,顾大叔又道:“你真要去天井里玩一玩?”

“从上面看,很有意思的。想去看看。”沈云笑了笑。

顾大叔又喝了一碗酒:“这里的楼梯也应该是动了手脚的。每一层,都只能看到往下走的楼梯,却不能反过来,从下往上走。从三楼下去了,就再也不能回到三楼来。我填饱肚子,过会儿还想去玩两把。下面两层的赌局要小得多,无趣得很。我就不陪你去了。”

啊,竟有这等事?沈云其实真正想去看看的是七楼。因为据传,初十那天,仙府大老爷是在金燕楼的顶楼摆宴。

“从这里,也不能上去四楼,对吗?”他追问道。

顾大叔点头:“对极。还有,四楼也不是我等凡夫俗子能上去的。”

原来,金燕楼虽然是出了名的认钱不认人,但也是很有讲究的。上面的四层楼,即,从四层到第七层,只招待仙官大人们。象他们这种凡夫俗子,再是一掷千金,也没有资格上去销费。

故而,一楼的大堂只有三道门。用金币,或者等值的其他银币或铜币,能打开中间的那道门,直达三层;用两个银币,或等值的铜币,则能打开左边的门,抵达二楼;而用一枚铜币,只能打开右边的门,进去一楼。

“所以,金燕楼的一层到三层又有铜楼、银楼、金楼之说。”顾大叔耸耸肩,“四楼以上,被统称为仙楼。也许从仙楼也能下来金、银、铜楼。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当啷”,沈云仿佛听到自己的算盘被无情的打碎了。

“从一楼的大堂,也没有去仙楼的门吗?”他不甘心的问道。

顾大叔愣了一下,旋即,笑了起来:“应该是有的吧。不然,仙官大人能飞上去,那些伙计却一个个的也都是和我们一样的凡夫俗子,他们也能飞上去?呵呵,这等事,自有这里的东家操心,不用我等小民瞎费劲儿。”

说着,他又倒了一碗酒,仰脖,“咕唧咕唧”的又喝了个底朝天,撂下碗,用手掌擦了擦嘴巴,起身去柜台那边结账,“饱了!我要再去玩两把。沈兄弟,慢慢用,失陪了。”

对哦,可以想办法混到后厨去看看……沈云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去仙楼,哪里还有什么心思坐在这个闹哄哄的地方“慢慢用”?闻言,他连忙起身相送:“多谢顾大叔。”

顾大叔摆摆手,洒脱的走了。

待他走出了饭馆,沈云也撂了酒碗,往高台那边走去——他看到,伙计们都是从那边上菜的。所以,后厨应该在那边。

事实上,他也在那里看到了一道用厚实的蓝布帘遮着的门。

可惜,他还没走到门前,就被一名伙计笑嘻嘻的拦住了:“公子爷,雅间在那边。”

所谓雅间,就是指茅厕。

沈云悻悻的离开。

接着,他换了其它的铺子,也始终没法接近这些铺子里供伙计们出入的那道门。

担心引来不必要的注意,他决定去二楼碰碰运气。兴许那里的防范要松一些……

却不知,口口声声说回赌坊那边再玩两把的“顾大叔”一直跟着沈云。当沈云下了楼梯时,他跟在后面,身影也消失在楼梯口。

对此,沈云浑然不觉。

在三楼兜了一圈,他又回到饭馆,在高台的另一侧,找到了一个被红栏目围住的楼梯口。沿着五尺来宽的木楼梯,他下到了二楼。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这时,他再转身往回看。前一息他才走过的那道木楼梯不见了,他看到的是一堵空荡荡的墙壁!

不远处,还是有一座三尺来高的四方木台子。一名身着青布长衫的年轻男子站在那台上,手执纸扇,正眉飞色舞的说书来着。

他凝神细听,发现说的正是玉溪镇田保生被杀一案。这会儿,说书先生正在说田保生被青衫少年一顿饱揍来着。他的口才极佳,田保生的倒霉样儿被说得活灵活现。下面的听众听着精彩,喝彩声此起彼伏。

就是沈云听了,也不禁生出一种错觉来:当时,他就是用“侠义”的拳头,一拳又一拳的砸得田保生满地找牙。

简直不能再扯谈!

吐出一口浊气,他走出饭馆,逛了一遍二楼。

好吧,顾大叔没有诓他。二楼的布局与三楼基本一致,不同之处是,人比三楼要多,也更热闹。但是,摆设、布置远不及三楼。

结果,在二楼,沈云也没能找到机会。无奈之下,他只能去一楼。

一楼的人更多!热闹的跟外面的市集一般。尤其是饭馆里。不知不觉,这会儿已经过了后半夜。人们玩了大半夜,又累又饿,都来这里填肚子。一时间,饭馆里人声鼎沸,座无虚席。伙计们忙得两脚不沾地,无暇他顾。

沈云等了好一会儿,才找到一个空位置坐下来。从三楼到一楼,他转了好几个时辰,消耗不少,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

“十个油煎包,韭菜馅的。”

伙计呵呵:“小哥,油煎包早卖完了。”

沈云轻皱眉尖:“卖完了?叫你们后厨再做一些就是。”

伙计也不见恼,解释道:“本来应该是卖完了,就现做的。只是,小哥你看,已经过了卯时一刻。油煎包比较费时,现做的话,要一刻多钟呢。那时,我们都要打烊了。小哥确定还要点油煎包吗?”

“算了。你们还有什么?”

“只剩下十几碗阳春面了。”

“来碗阳春面。”

“好咧。”

第一六六章 唯一的漏洞

不一会儿,伙计笑嘻嘻的给沈云端来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阳春面:“小哥,你的运气真好。这是最后一碗。还有好几个人也点了阳春面呢。我要是手稍微慢一点点,就抢不到了。”

“谢谢啊。”沈云高兴的给了他一把大钱当赏钱——这又是金燕楼里的规矩:打赏伙计们,不能用木币,只能用现钱。

不过,一楼的伙计们很少能得到赏钱。

“多谢小哥。”伙计笑得见牙不见眼,双手捧过赏钱,“我们金燕楼的油煎包是出了名的好吃。后厨做都做不赢。小哥今晚再来啊。小的一定给您留几个。”

沈云挑眉:“今晚我再来,随时都能找到你?”

“哦,我们每晚分两轮。今晚,小的是前一轮。小哥子时之前来,都能找到小的。小的保证小哥能随到随吃,不用等。”伙计拍着胸脯子承诺。

沈云笑了:“好啊。记住给我留十个韭菜馅的。”

“好咧。”

这天晚上,沈云又去了金燕楼。和昨晚不同,这回,他直接去了一楼。

赌了几十把大小后,他赢了百来个铜币,乐呵呵的去隔壁的饭馆。

昨晚的伙计果然在。

看到他,伙计从热闹的人堆里挤出来,热忱的迎上来:“小哥,来了。小的给你留了座,还有韭菜馅的油煎包呢。”

“多谢。”沈云又从腰包里抓出一大把铜钱赏给他。

伙计笑眯了眼,在前头带路:“小哥,这边走。”

有他照料,沈云不用等,舒舒服服的坐了下来,吃上了热气腾腾的油煎包。

“你叫什么名字?”走之前,他又赏了一把铜钱给伙计,“我今晚还要来玩。你做哪一轮?”

“今晚是后一轮。是过了子时以后。”伙计欢喜的捧着赏钱,“小的叫丁二宝。小的单日子是做前一轮,双日子做后一轮。小哥要吃油煎包,前一晚跟小的说一声就行。”

“好。明晚再给我留十个油煎包。”沈云看着他,刻意叮嘱道,“记住啊,要韭菜馅的。”

“记住了。”伙计丁二宝连连点头。

晚上的时候,沈云第三次去了金燕楼的一层。这一次,他先是去看了回杂耍、听了一出戏,然后又一头扎进赌坊里赌大小。

接连听了两个晚上的骰子,他越发的听得精准。如今,只要他愿意,可以把把听得清楚。连豹子也能听得出来。

不过,他不想太招人注意,中了一两把后,会故意做出犹豫不决的样子,放弃两三把,或者押错一两把,而且每次押的铜币最多不会超过五枚。如此一来,他在一众赌徒里,倒也不显得很突出。

过了子时,他又输了一把。

“真晦气!不玩了!”他懊恼的嘟囔着,转身挤出了闹哄哄的人堆。

这会儿,隔壁的饭馆正是生意最好的时候,里头不但坐满了,而且过道上也站得满满当当。丁二宝和另外两名跑堂伙计在人堆里挤来挤去,忙得后背都汗湿了。

沈云找到他后,分开人群挤了过去:“二宝哥,还有油煎包吗?”

“啊,是沈小哥啊。”丁二宝取下肩头的白帕子擦了一把汗,“小的给您留了十个韭菜馅的。”说着,他四下里看着,“只是,您看,没地儿坐。”

沈云笑道:“没事。我去外头树下吃。烦你帮我送出来。”

“好咧。您去外头稍等一会儿。小的马上就给您取去。”丁二宝高兴的应下了。

过了一会儿,沈云真的在外面树下等到了丁二宝。

“你现在出来,掌柜的不会说你吧?”沈云接过他手里油纸包,歉意的问道。

丁二宝摆手:“不会。我们本来就是可以外送的。”

“可以送到那外面去?”沈云伸手指了指大堂方向。

“那不行。”丁二宝摇头,“只能在这楼里。”

“二楼也可以?”沈云又指了指上面。

丁二宝笑了笑:“自然是可以的。我们的油煎包很有名气,就是仙楼上面的仙官大人们也时常点呢。”

“吹牛了吧!”沈云一脸的不相信,“仙楼上的厨房连个油煎包也做不出来,要到你们一楼点?”

“仙楼没有后厨的。整个金燕楼的饭菜都是在一楼的厨房做好的。”丁二宝解释道。

“这样啊。”沈云点点头,又道,“听说明晚有大腕儿登台。我已经在戏园子里订了包间。明儿你开工之后,就帮我送十个油煎包到丙字九号里去。”说着,照例打赏了他一大把铜钱,“不要韭菜馅的了,我要换换口味。送猪肉馅的。”顿了顿,又加了一句,“还送一份砂粥粟米粥。“

“好咧。”丁二宝捧着赏钱,满口应下,“一楼戏园的丙字九号房,十个猪肉馅的油煎包和一锅砂粥粟米粥,小的记下了。”

“没错。粥要热的哦。我从来不喝凉粥。”

“呃,热粥的话,要慢半刻钟才能送到。”

“没事。我在包间里等着就是。”沈云不在意的拿起一只油煎包咬了一大口。

“好咧。您吃好。”丁二宝乐呵呵的走了。

沈云目送他离开,直到他走进了饭馆的大门,方才收回目光。他低下头来,一边慢慢的吃着油煎包,一边在脑海里回忆着丁二宝的身形与走路的姿态。

好吧,他是刻意接近伙计丁二宝。要后者外送油煎包和砂锅粥去戏园的包间,也是精心计划的,并非临时起意。

因为这几个晚上,他在底下的三楼转了许多,只找到这么一个与自己身形最为相近的年轻伙计。而且,诸多铺子里,也只有一楼的饭馆里的进进出出的人最多,同时,铺子里的防范也是最松泛的。

也就是说,接连玩了三晚,这是他唯一能找出来的金燕楼的安防漏洞。原本,他有两手计划,从饭馆这边下手,是计划一。计划之二则是赌坊那边。不过,方才在戏园里,他偶然看到有伙计从外面送吃食进来,立马冒出来一个主意,计划一便完整了。于是,他果断的舍弃了计划二。

第四天晚上,也就是初十晚。沈云作寻常打扮,卯时三刻,第一批涌进了金燕楼的一楼。

和他一样的,还有很多人。今晚,名角儿筱桂兰登台唱《香囊记》,他们都是去戏园占位儿听戏的。

沈云提前一晚就订好了包间,本不用这么急吼吼的进去。但是,谁叫他早早的跟饭馆那边订了吃食呢。人家丁二宝说得很清楚,开工后,过半刻钟就会给他送油煎包和砂锅粥过去。

事实上,丁二宝很守信用。说慢半刻钟,就真的只慢了半刻钟,敲响了丙字九号房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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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七章 你们的运气很好

饭馆伙计丁二宝进了丙字九号包间后,大约一刻钟之后,房门再次打开。不过,这回出来的是沈云。

他已经换上了丁二宝的衣服,连头发也是梳成了一模一样的发髻,手里用朱漆木托盘端着一只砂锅。但是,没有易容。

不易容,是沈云仔细考虑过后的决定:

首先,丁二宝只是一个最寻常不过的伙计。金燕楼里,象他这样的小伙计,恐怕是数以百计。沈云的身形与他本来就有七分相近,再刻意模仿一下他的动作言行,就有八九分相象了;

再说,只要混过了一楼饭馆里的掌柜和伙计们的眼,到了上面的仙楼,谁还会认得一个叫丁二宝的寻常伙计?

而仙楼里肯定到处都有仙官大人,沈云若是易容的话,反倒象是画蛇添足,更容易露馅。

丁二宝本人被沈云用银针在睡穴上扎了一针。这会儿,他正穿着沈云的衣服,靠坐在小包间的太师椅里,睡得正沉。只要外面不是打炸雷,或者发生楼塌了、起火了之类的剧变,没有五六个时辰,人醒不了。

同时,为了弥补二宝,同时,也是为了封住他的口,沈云在他的怀里留了一张一百两的银票——在石平县,一百两银子能够买到十亩上等的水田,也是二宝将近二十年的工钱。

有很多人来金燕楼,是特意为了品尝这里的美食。是以,这会儿,也是一楼饭馆里人多的时间点之一。

掌柜的和另外两名跑堂伙计都忙得不可开交。

“让让,劳驾让一让。热粥呢!”沈云学着丁二宝的声音招呼着,同时,半举着手里的木托盘。上面的砂锅正好遮住了他的脸。

他穿过人群,往通往后厨的那扇门走去。

事情比想象中的更顺利。沈云成功的穿过嚣闹的人群,走到了门前!

厚厚的蓝布门帘,就是后厨。他深吸一口气,伸手去掀门帘。

哪知,就在这时,身后传来掌柜的声音:“二宝,来一下。”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沈云险些走岔了气。

“是,掌柜的。”他定了定神,端着木托盘和砂锅转过身。

掌柜的站在柜台后面,只有五步之遥。

沈云当然不可能真的走过去,送上门去,叫他识破。

所以,一转身,事故便发生了。

“哎呀,小心!”

店里的食客实在是太多了。他“很不小心”的撞到了一名食客。还好,他反应超快,手里一晃,托盘上的砂锅倒了,划过一道弧线,呼的往蓝布门帘那边飞甩过去。最终,“啪”的一声,砂锅砸在地上,摔成了好几块。而热气腾腾的粟米粥则是洒了一地。

沈云的衣襟上也洒了好大一块热粥。

“烫!好烫!”他低头,手忙脚乱的扯着粘乎乎的衣襟。

食客身上连个粥点子也没有。但是,这位显然是个刺头,回过神来,跳手跳脚的嗷嗷大叫:“长眼了没有?故意的,是不是?想烫死老子啊!”

“哎呀呀,怎么搞的!”掌柜的连忙提着袍角,快步走出柜台,先去安抚暴跳中的客人,“客官,对不住,真对不住。没烫着吧?”说着,冲‘二宝’训斥道,“你杵在这里做什么?还不快后头拿东西来把地上收拾干净!一大锅粥糊在地上,象什么样子!”

“是,掌柜的。”沈云如获大释,麻溜的拿着木托盘跑进了蓝布门帘里。

那名食客不干了,冲他的后背大嚷,挥舞着拳头要追上去:“喂喂喂,怎么跑了?”

“客官,他没跑,是去里头拿簸箕和扫帚去了。”掌柜的将人拉住,陪笑道,“您放心,他跑不了。今儿您的账都记在他头上。”

“本来就应该这样。”食客的火熄了,咂巴着嘴巴说道,“哎哟,吓死老子了!来只八宝鸡、一盘酱猪手和一壶桂花酒,给老子压压惊。”

“好咧。您先回座上去,酒菜马上就给您送过去。”

食客被安抚住了,一场风波烟消云散。

沈云如愿以偿的混进了后厨。

他发誓,生平头次看到这么大的厨房。

四排长灶,几十个呼呼喷火的灶眼。每个灶眼前,都站着一个忙碌的厨子。另外,还有数以百计的小工围着他们打下手,烧火、切菜……蓝布门帘的后面是一个热火朝天的世界。

怎么才能去仙楼?沈云有些傻眼了。

“喏,那边不是还有一个吗?”一个身穿白色锦袍的中年男子站在数步开外,看了一眼他,对身边的一名管事模样的男子说道,“就他了。给他换身干净的衣衫。”

沈云暗道“糟糕”,想着见机溜走。

“是。”那管事点头应下,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沈云跟前,“你,跟我来。”

沈云无奈极了,只好指着门口那边,弱弱的问道:“小的要不要去外头跟掌柜的报备一声?掌柜的要是寻不到小的,怕……”

管事不耐烦的打断他:“五爷亲自点了你,你怕什么。”看了他一眼,眉尖轻皱,“你脸生得很,是新近补上来的吧?叫什么名儿?”

“丁二宝。这个月新上工。”沈云应道。这也是他选丁二宝的原因之一。

管事点点头:“回头我跟你们掌柜说一声,你今晚借调到天楼帮忙。”

天楼?不知道是仙楼里的哪一层!沈云心里乐开了花。今儿运气实在是太好了,刚要瞌睡就碰到了枕头!

管事将他带到了后厨外面的小院子里。这里已经站了几十号人。他们身着白色镶红边的短袍和黑色长裤,扎着红绸腰带,个个精神抖擞,看着欢欢喜喜的样子。

在他们的前面摆着一张长桌子。上面还堆着一些干净的短袍、长裤和红绸腰带。

“你也去挑一身,到后面换上。”管事吩咐道。

“是。”

接着,又有两名管事先后带来了十几个衣饰不尽相同的年轻伙计。他们和沈云一样,也是挑了衣服,到人群的后面来换。

等他们换好衣服,先前那个身穿白色锦袍的五爷也被数人簇拥着走进了院里。

他在队伍的最前面站定,环视众人,说道:“今天,大老爷在天楼设宴。你们的运气很好,被抽调过去跑堂……”

这一刻,沈云的心终于落到了实处。

第一六八章 空欢喜

五爷的训话很简短,无非是交待众人在贵客面前要管好自己的嘴巴,谨言慎行,莫丢了金燕楼的体统;还有,要是今晚的差事做得好,会重赏他们。

末了,他看着众人,皮笑肉不笑的哼哼:“你们中间要是有人吃里扒外,妄想攀附贵客,呵呵,本人在这里好心奉劝一句,想踩着我们金燕楼图个好前程,那也得看你有几条命,走不走得出这座楼!”

训完话后,他冲带沈云来的那名管事微微一点头:“金管事,你来给他们分队。”

“是。”金管事走到队伍前,举起一只手发号施令,“从这边排起,每十人一纵队站好。动作快些!”

这些伙计显然是经过类似的训练,当即刷刷的行动起来。沈云是头一次经历,见旁边已有五人站成一纵行,快步过去,站在队伍的最后。转眼,又有四人站在了他的身后。于是,他们这一队便成了。

沈云用两眼的余光瞥了几眼四周。差不多同时,其他小队也都站好了。众人恰好站成八个纵队,每一队十人,一共是八十人。

接着,金管事又发令:“每一队的队首来我这里领号牌,发下去。”

所谓队首,就是指站在最前面的那个伙计。

闻言,从最左边开始,八名队首依次到金管事跟前领了一把号牌。每一把号牌都是四四方方的黑色小方块。不同的是,它们底下悬着的短流苏颜色。沈云他们这一队的队首领到的是紫色流苏。他从前面开始,沿着队伍挨个的发下号牌。沈云接过号牌,看到黑色小方块的一面用白漆写着“陆号”二字。上方有一条细细的长系绳。见身边的人拿到号牌后,都是挂在腰带的右边,他也照葫芦画瓢,将之挂上。

五爷身边的三名年轻男子皆走到队列的前面。他们分别挥手招呼:

“红、蓝、紫三队,跟我走。”

“绿、白两队,这边。”

“黄、棕、靛队,跟上!”

啊啊啊,真的要上天楼了!沈云按捺住砰砰狂跳的心,跟着队伍又走进了后厨。

从正中间穿过后厨,他们三列纵队在一扇朱漆小门停了下来。

门板的中央有一个圆环状的小孔。领队的年轻男子拿出一枚悬有橙色丝绦的白玉环填进小孔里。

“咯吱咯吱”,从门后发出一阵细碎的声音。数十息之后,声音停了。紧接着,“哗啦”一声,朱漆小门自己打开来。

“红队,进去。”年轻男子挥手。

沈云乘机扫了一眼门里。那是一间空荡荡的小屋子,里头的情形与一楼大堂里,那三道门后面的小屋子相差无几。

待红队的十个人都进去了之后,年轻男子拉上朱漆小门,将之关严实了。接着,他取出白玉环。

“咯吱咯吱”,门的后面又发出一阵细碎的声音。

待声音停止后,年轻男子再度将白玉环塞进小孔里,并招呼道:“紫队。”

待朱漆小门再度打开,沈云混在队伍里一道走进了小屋里。

等门关上后,众人跟木桩子一样的站着,眼里都充满了紧张与不安。很快,从头顶传来“咯吱咯吱”的响声。跟他们在外面听到的一样,不过音量要稍微大一些。

沈云恍然大悟:这间屋子就是一楼到天楼间的机关通道。

这三年在武馆里,他读遍各院借书间的书,对机关术略有涉猎。是以,听得出来,从头顶传出来的“咯吱咯吱”的声音,是齿轮机关运转之声。

他面上不显,心里却转得飞快:光顾金燕楼的仙官大人们不可能也和伙计们一样,走后厨的机关通道。所以,一楼肯定还有其他的机关通道……

细碎的声音打破了死一般的沉寂。大家脸上的神色开始松动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相互打量着。

“天楼是哪里啊?”终于,有人用蚊子般的声音悄声问了一句。

“是最高的那一层。”队首小声答道。

“你去过?”其他人的眼睛都亮了。有好几个人异口同声的问道。

队首摇了摇头:“五爷刚才不是说了吗?大老爷今晚要在天楼设宴。这些天,外面都传疯了,说大老爷要在金燕楼的顶楼款待一位仙官大人。所以,天楼肯定就是顶楼。”

“对对对。我也听说了。”

“我也是。”

就在这时,“咯吱咯吱”的声音停止了。悄悄话立刻打住,他们脸上又恢复了木然,一个个的眼观鼻、鼻观心,站得笔直。

“哗啦”,门开了。

沈云飞快的瞥了一眼门口。

一名留着小山羊胡子、管事模样的男子站在门旁,冲他们挥手:“都出来,去后面站好。”

沈云认出来了,这人也是刚刚跟在五爷身边的那些人之一。而之前,他是跟着五爷一道离开小院的,并没有去后厨。现在,他却出现在门外,足以证明,一楼还有其他的机关通道通往天楼。

小山羊胡子的身后,红队的那些人,一个也不少的排成一横队,站在那里。

沈云等人依次走出去,在红队的后面,也站成一横排。

没过多久,门再次打开。蓝队的十个人也按照小山羊胡子的要求,走到红队的后面站好。

小山羊胡子站在队伍前,目现精光,冷声说道:“该交待的,想必五爷已经在下面交待清楚了。我再在这里强调一下。总之,一句话,闭紧你们的嘴。贵客面前,还用不着你们说话。听明白了吗?”

“是。”众人高声应道。

小山羊胡子满意的微微颌首:“今晚,席面上共有三十六道热菜,三十六道冷菜,还有鲜果、点心各十八样。席面上自有我们天楼的人布置,你们要做的就是在长廊的一端接过各式菜品,然后将它们原封不动的送到大厅的角门那里。我给你们分一下工。红队负责热菜,紫队负责冷菜,蓝队负现鲜果、点心。”顿了顿,扬声问道,“都听清楚了吗?”

“是。”众人又齐声应下。

“跟我走。开席之前,我带你们去熟悉一下场地。”

沈云跟在队伍里,心里甚是失望:原以为能混进席间,不想,竟是空欢喜一场,只能在外面跑腿送冷菜。

不过,他倒是再一次深深的领教了金燕楼的防范之森严——明明人手不够,然而,连帮忙打下手的跑堂伙计也是在开席之前,从底下三层的伙计里临时抽调。如此一来,如果不是机缘巧合,根本就混不进去。<

第一六九章 这张屏风绝对有古怪

小山羊胡子带着众人穿过一条又长又窄的通道,拐了弯,经过一扇悬有厚实的蓝布帘的窄门。

一道长廊出现在众人面前。

列队跟着小山羊胡子在长廊里走了一个来回后,包括沈云在内,所有伙计的眼里都透出失望之神——这里与他们平时做工的下三楼,看不出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长廊约摸有二十来丈远,呈半圆弧状,另一端也是一扇悬着厚蓝布门帘的门。

如果不是他们刚刚是打其中一扇门里出来的,单是从这两道门来看,根本就分不清哪一道是宴会大厅的角门。

更让他们失望的是,小山羊胡子给他们每人定了岗位:“从现在开始,你们只能站在自己的位置上,不准擅自走动。”

所谓定岗就是仍然让他们按红、紫、蓝三队,将队列拉长,站满长廊。同一队的相邻两人之间相隔两丈多远。

这回沈云有了排队的经验,不露痕迹的抢在其他紫队队员之前占据了角门旁边的位置。这个点本来是“拾号”的岗位。他的身形很快,小山羊胡子,以及站他后面的那四名伙计都没有反应过来。

待站好之后,“拾号”站在离门两丈开外的地方,冲沈云直发愣——他实在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被换了位置。

小山羊胡子转过身,刚好看到他发怔的样子,不悦的质问道:“你发什么愣?”

“拾号”连忙收回目光,低眉顺眼的站得笔直。

小山羊胡子见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一边背着双手在队伍里巡视,一边训话:“都给我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来。等开席了,谁要是发出一点声响,或者弄乱了菜式,仔细你的皮!”

闻言,所有伙计都不约而同的挺直了腰背。走廊上顿进鸦雀无声。

小山羊胡子走了一个来回,从沈云身边经过,掀起蓝布门帘,走进了那门里。

就这么一刹那的工夫,沈云瞥到了一角门后的情形——亮晃晃的,看得人眼花缭乱!

他不由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先前,他想象过很多次仙楼上的情形。然而,现在,他发现,就这一眼看到的情形,已经超出了他的想象。

之前,他认为袁府和李府都已经收拾得够花团锦簇了,但是,那两家也就是二楼的水平,连三楼都比不上。

望着仍在晃动的蓝布帘,他忍不住在心里揣测起来:金燕楼的东家到底是什么来头?就算是在省城,怕也只有贝大帅的大帅府才能与之相比。

呃,他没有去过大帅府。不过,论权势,在省城,谁能与贝大帅相比?所以,他以为省城最奢华的地方莫不过于大帅府。

被抢了位置的那个“拾号”见小山羊胡子走了,再也忍不住。他站在原位,伸长了身子,压低嗓门,冲沈云“喂喂”的叫了两声。

沈云心知肚明,自然不会搭理他。现在,他满门心思都是在想:要不要掀开门帘,看看大厅里到底是什么情形。

“拾号”也是个胆大的,见状,声音略微提高了些:“喂,你站错了!那是我的位置!”

话一出口,周边的几个伙计都齐刷刷的看向沈云。

尤其是蓝队的那个“拾号”。这位真是看戏不怕台高。他伸过来一根手指,戳了戳沈云的胳膊,悄声说道:“喂,你们队的在说你呢!”

沈云偏头,冷冷的瞥过去。

这一眼,警告意味十足。

蓝“拾号”收到,顿时只觉得遍体生寒,不由的使劲打了个哆嗦。人立马安分了,象只鹌鹑一样缩了回去。

同时,包括紫“拾号”在内,周边的其他伙计也都被镇住——因位置的关系,他们没有看到刚才的那记眼刀,但是,他们清楚的感觉到了,沈云的身上突然散发出一阵迫人的威压!

就在这时,门帘后边远远的传来一阵脚步声。

沈云听辩得出,这是小山羊胡子的脚步声,赶紧悄悄吐了一口气——到了石平县后,他发现自己突然长了一样本事,即,屏住呼吸,攒一把气力,能放出威压来。但也就是一口气的事儿。只要吐出这口气,威压也会跟着烟消云散。

以前,他听师父说过,在体内若是凝结出真气,便能释放出威压;真气越是纯厚,威压便越大。

可是,沈云心里清楚得很,他的体内根本就没有凝结出真气。

怎么也能释放出威压呢?

这些天,他只要空闲下来,就会琢磨这个问题,却是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他有一种感觉,貌似自己的瓶颈将要破了。

他不是头一次经历瓶颈。但是,只有这一次,他有如此之感觉。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很新鲜,很陌生,是生平从未有过的感觉。他无法用言语形容出来,也从未听人说过,或者在书上见过有类似的描述。

如果一定要他形容出来,他只能用两个字来勉强概括之——玄妙!

话又说回来。

很快,门帘被掀了起来。

果然是小山羊胡子。

他没有出来,而是指了指站在门口的沈云和蓝“拾号”:“你们俩进来。”

蓝“拾号”以为是因为刚才的事,吓得面如土色。和他一样猜测的,还有站在几步开外的紫“拾号”和其他伙计。他们勾着头,神色也好不到哪里去。

还好,小山羊胡子撂下一句“动作快点”,转身又进去了,没有注意到几人的异样。

沈云倒是觉得是另外有差事。因为他看得出来,小山羊胡子走路飘浮,是没有功夫伴身的寻常人。而他从其脚步声之远近,不难判断出来,小山羊胡子是从十来丈开外走过来的。刚才蓝“拾号”他们都是用极小的声音在说话,是问,一个没有武功的寻常人隔着这么远的距离,怎么可能听得见?

很快,他的猜测得到了证实。

他走进门里,还没来得及看清周边的情形,小山羊胡子又发号施令了。他指着门边摆放着的一张大屏风:“抬着它,跟我走。”

沈云这才看明白,原来先前亮晃晃的,炫得他眼花缭乱的,竟是这道屏风。

只是,他不敢定睛细看。因为他只正眼看了一眼,便觉得心如雷动,喘不过气来。

屏风绝对有古怪!

“扑通!”

背后传来重重的坠地声。

沈云回过身去。只见蓝“拾号”倒在地上,面色发青,牙关紧闭。

心疾发作了?

沈云愕然。

“哎呀,两只眼睛乱看什么呀!”小山羊胡子听到动静,又转过身来,气急败坏的跺脚,“猪脑子!这里是天楼!背的规矩都喂狗去了吗?里面的宝贝是能随便看的?哎呀呀,真是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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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零章 带他们到老文那里领赏

牢骚过后,小山羊胡子不得不又去长廊上叫来两个人,指挥他们俩,一个将蓝“拾号”背回长廊,另一个和沈云一起去搬那张亮晃晃的大屏风。

“守点规矩,莫乱看。”这回,他特意叮嘱了一句之后,才在前头领路,“跟上。”

与沈云一道抬屏风的那名伙计是红“拾号”。可能是因为蓝“拾号”的教训就摆在眼前,他看起来很安分,一直低着头,配合着沈云,在后头抬屏风。

屏风比人略高,宽丈许,抬在手里,轻飘飘的,象纸糊的一样。但是,底座入手冰沁,给人的感觉是石质的。

真是奇怪得很。

沈云先前吃了一点教训,暗自调息,才缓过劲来。是以,他也是老老实实的抬屏风,不敢再看它一眼。

至于周边的情形,暂时没有什么好看的。因为他们是在一条狭窄的过道里。

和他之前想象的不一样,角门的后面并不是摆宴的大厅,而是一条三尺多宽的小过道。天花板高高的,离地有丈许,正中悬下来一盏白玉兰状的水晶灯,散发着月光一样柔和的灯光。

过道上有三道小门,也是挂着厚蓝布门帘。他手里抬着的这张屏风恰好遮住了它们。

“快点!”小山羊胡子看着很焦急,提着袍角,在前头带路。

沈云和红“拾号”一前一后的抬着屏风,跟他走进了中间的那道小门。

又是一条狭窄的过道。十来步长。也是天花板高高的。不同的是,天花板上没有水晶灯。而是在两边的墙壁上各嵌有一个大大的扇贝一样的玉色灯碗。沈云瞥了一眼,猜测灯碗的底部应该放的是夜明珠。因为它们发出来的亮光,与师父留给他的那颗夜明珠发出来的光是一样的。

出了过道,沈云只觉得眼前一亮,视线陡然变大。

宽阔的屋子,高高的穹顶,珠光宝气的灯树……还有忙碌的人们。沈云不敢肆意的抬头到处打量,只是用两眼的余光瞥了几眼,心道:应该是到宴会大厅了。

“抬个屏风也要用这么久!”五爷也在大厅里,远远的冲他们挥手,“快抬到前头去!就差它了!”

“是。”小山羊胡子在前头小跑了起来。

沈云和红“拾号”自然是跟在后头一路小跑。

这里的布置很有意思,一点儿也不象外头的酒楼摆酒。在外头,摆席面分主人席与客人席,桌子通常用的是八仙桌,坐的凳子,大多是圆凳。一桌八个人,大家团团坐。

而这里,沈云看到的是,数十张一模一样的紫檀矮腿云纹长案间隔相等,摆成了一个巨大的长方形。窄的两边,摆着三张长案;另外两边要长得多,各摆着十几张长案;偌大的厅堂里,没有看到凳子。只是在长案的后面铺了丝质的花毯子。中间的空地上堆着几十只金黄色的圆形坐垫。四名与他穿着打扮一样的伙计正将这些圆形坐垫摆到花毯子上面。

难道大老爷,还有客人们都是席地而坐?沈云惊讶极了。

还有一点不同的是,四周都围着丝质的画屏。在灯树的照耀之下,它们无不流光溢彩,绚丽之极。

然而,五爷似乎还嫌它们不够鲜亮,正催促着十几名伙计擦试它们。

沈云小心翼翼的尝试着瞥了一眼最近的那张屏风。上面画的是一丛牡丹画,花团锦族的,朵朵都象真的一样鲜活。

他没有感觉到不适。

小山羊胡子在前面的一个缺口处站住,指着自己的脚下:“把它搬到这里来。”

“是。”沈云和红“拾号”依言而行。

摆好后,沈云无意间瞥到,屏风大变样,跟换了一张似的。它不再是亮晃晃的,不能直视。它象是现出了本来面目,薄薄的丝绢上,画着红梅傲雪,甚是醒目。

哇,好神奇!沈云忍不住多瞥了两眼。

真的没有不适的感觉!

并且,他留意到,这几十张画屏样式都是一样的,不同的是,上面画的花样各不相同,牡丹、红梅、海棠、兰花……每一幅都是大气、鲜活,栩栩如生。被它们环绕着,令人仿佛置身百花丛里。

沈云咋舌:只怕这些屏风都是仙宝。看来石平县的大老爷为了给那位仙官大人接风,今晚是下足了血本。

就在这时,他听到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连忙微微侧头,用余光飞瞥过去。

竟然是一大群身披皮甲的武士!

每一个人的嘴里都衔着一根小短棍,一手拿着雪亮的大刀,一手拿着精铁圆盾,黑压压的一大片,在五爷面前站住。

沈云目测,有数百之众。

“藏!”五爷挥了挥手。

哗拉啦,皮甲武士们迅速分散开来。十余人一队,蹲在画屏的后面。

沈云恍然大悟——原来,这些画屏的真正作用在于此!

莫非大老爷今晚是有意做局,欲将聚集在“大五福客栈”的仙官大人和众位高阶武者一网打尽?

想到这里,他不禁为钱师尊担忧,心道:也不知道钱师尊会不会来赴宴?

寻思着,呆会儿如果看到了钱师尊,要怎么给他示警。

“快要开席了,速速离去。”小山羊胡子看到伏兵,神色微变,伸手推了他和红“拾号”一把,嘴里低声催促着。

然而,还是晚了!

原本背着他们的五爷突然转过身来,指着他的身后:“唔,他们俩做得好,当赏!你带他们去老文那里领赏。”

“是。”小山羊胡子低头应下。

沈云的五感甚是敏锐,听出来了,他的声音不对劲。再者,搬座屏风而已,至于这般郑重其事的奖赏吗?再联想到屏风的神奇之处,以及埋伏在画屏后面的那些伏兵,他的心尖不由打了一个颤,暗道:五爷莫非是想灭口?要真是这样的话,老文那里的赏,恐怕得用命来领!

可是,他不敢贸然抗命:一来,他看不出五爷的深浅;二来,这里还有那么多全副武装的伏兵。

还没等他想出脱身的办法来,小山羊胡子已经在催了:“你们俩跟我走。快点!”

第一七一章 受困

“抓住他!”五爷突然变脸,一边飞快的往后退,一边大呼,“他是细作!”

哗啦啦——,周边的那几队皮甲武士立动,将三人团团围住。

哎呀,露馅了!沈云大惊失色。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刚才是哪里出了错。

“不!不是我!”红“拾号”哆哆嗦嗦的双手举过头,“我不是……”

“哈哈哈!五爷好眼力!”小山羊胡子摸着自己的脸,“在下很好奇,五爷是如何识破在下的?”

沈云站在他身后,傻了眼——小山羊胡子竟然也是假冒的!

五爷站在包围圈的后面,得意洋洋的笑道:“我猜的。你简直与曾显才一模一样。只是,真正的曾显才要比你啰嗦得多。那张画屏摆下后,他起码也要调整三两次才肯罢手。呵呵,老文是我随便编出来的,我们金燕楼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个人。”

“五爷厉害!”小山羊胡子冲他竖起大拇指,“在下受教了!”声音未落,他突然用力象下砸出一枚黑色小球。

“砰”的一声,一团白雾腾起,瞬间笼罩住了大半个大厅。

“啊呀呀……”

“咳咳咳!”

白粥一样的浓雾里,惊呼、尖叫、咳嗽声,还有铁器相撞的声音,以及痛呼声,响成一片。

大厅里顿时乱了套。

“抓住他!别让他……啊——”五爷也未能幸免。他现在连半臂之外也看不清,气急败坏的挥舞着两条胳膊。不想,今儿有点背,话未说完,一只手“啪”的打在一个硬梆梆的东西上面。当即抱着手,痛得嗷嗷叫。

此时不跑,还待何时?沈云正要凭着记忆往回跑,突然,一道劲风过来,右手腕被牢牢扣住,紧接着,耳边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低语:“跟我走!”

是古老大!

话音刚落,一道炫目的白光冲破了浓浓的白雾。

沈云感觉身体猛的被向上提起,双脚踏空,旋即,耳边响起呼呼的风声。

所有的嚣闹都象风一样的逝去。

是缩地成寸术!

他松了一口气,不敢妄动,紧闭双眼,任凭古老大扣着自己的手腕。

三息不到,身子骤然下沉,两只脚终于又踩到了实地。

“到了。”沈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站在一间陌生的房子里。

小山羊胡子不见了。他的身边只有古氏三兄弟。三人都是做管事打扮。其中,古老大身上穿戴的就是小山羊胡子的那一身。

果然,小山羊胡子是古老大易容假冒的。

他们三兄弟竟然也到了石平县,还混进了金燕楼里!

“这是哪里?”沈云按住心中的疑惑,四下里望了望。

在一个角落的墙壁上嵌着一个灯碗,里头发出桔黄色的亮光。就着昏暗的灯光,他看到四周码满了黑色的大瓦缸。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酒香味儿。看样子,这是一个大酒窖。

果然,古老二答道:“金燕楼的酒窖里。”

“沈兄弟,你怎么在这里?”古老三抢先发声。

沈云当然不可能说是来杀人报血仇。将对钱师尊的那套说辞又说了一遍。末了,说道:“我听说这里的大老爷今晚要设宴接待一位仙官大人,忍不住过来看热闹,开开眼。三位前辈怎么也在此?”

古老大翻了个白眼:“当然是来陪你看热闹喽。”

摆明了不相信。沈云有些尴尬,又道:“前些天,我在这里碰到了一位以前在武馆教武学课的师尊。听他说,今晚大老爷极有可能与那位仙官大人谈论找寻龙气的事。我觉得这是大机缘,就想办法混进来了。”

古老二答道:“我们也是收到风声,说是这里有找寻龙气的线索,所以才找过来。”说着,看向他古老大,“大哥,里头到底是何情形?”

“大老爷连仙阵、伏兵都用上了。今晚的宴会肯定会很热闹。只可惜,我被那厮诈出来了。”古老大恨声说道。

古老三瞪大眼睛问道:“大哥,是怎么回事啊?”

古老大道出始末。

“这些人实在是太狡猾了!”古老三忿然,“怎么能这样骗人呢?”

“就是。”古老大也道,“这个鬼地方有头有脑的管事,没有一百,也没有八十。我怎么可能知道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号?”

古老二抚额,言归正传:“刚刚大哥是占了先机,才得手。现在,他们肯定会防备了。当务之急,我们得想出一个妥当的办法出了这酒窖才行。”

“这个酒窖是在哪里?”沈云问道。

古老二回答:“玄楼啊。”

沈云一头雾水:“玄楼?”

“就是五楼。”古老二解释道,“四楼以上被称为仙楼,只接待仙官大人们。每一楼又另有别称。从七楼到四楼,分别是‘天地玄黄’。”

沈云汗颜。他在金燕楼打探了四个晚上,就只知道有“仙楼”这一说法。相比之下,三位古前辈打探到的情报真多。他们真是好本事,他不得不服。

想到这里,他心里冒出一个疑问:“三位前辈怎么没有向那位仙官大人投拜贴呢?”古氏三兄弟在江湖上也有些名声。据他所知,有一些名头不如他们三位的,因为投了拜贴,都得到了仙官大人的推荐,名字被加进了赴宴的名单里。

“哦,我们来晚了一天。”古老二答道,“我们赶到这里时,名单已经被送到了大老爷手里。我们只好自己想办法。”

原来如此。沈云点了点头,将话题又拉回去:“不能用缩地成寸术离开吗?”

古老大摇头:“仙楼的每一层都布有阵法,正好与我的秘术相克。所以,我只能在同一层楼里用秘术。从天楼到这里,是我们事先布设好的退路。”心里却是懊恼不已:事先要是在玄楼也订一个包间,做为中转之地就好了。不然,也不至于被困于此。

这样的退路?只比自投罗网要好一点点了,好不好!沈云满头黑线。

“这里到处都有阵法。只怕我们的秘术会在阵法里留下痕迹,他们很快就会找过来。这里也非藏身之地。”古老二蹙眉。

古老三不满的哼哼:“大不了我们杀出去……”

“呵呵。”古老二冷笑,“说得好象你拳脚很厉害似的。”

古老三缩了缩脖子,不再做声。

沈云沉吟片刻,说道:“三位前辈,我倒是有一个法子,可以一试。”

“什么法子?”三人异口同声的问道。

沈云轻轻拍了拍身边的大酒缸,吐出四个字:“混水摸鱼。”烧掉这些酒,乘乱混进救火的人群里。他们四个的装扮,不是伙计,就是管事,混乱之中,应该能蒙混过关。

古老二立马懂了,轻轻摇头:“如果换成别的地方,是行通的。我刚刚查看过了,这间酒窖里也布有防护的阵法。就算是这里爆炸了,化成一片火海,有阵法防护,也影响不到外头,怕是引不起混乱。反而我们若是跑不出去,倒会受害。”

他没有完全说实话。与酒窖里的守护阵法没有一个大钱的关系。不能使用缩地成寸术离开的最主要原因是,他们事先的布置有漏洞,没有在玄楼布设一个安全的着脚点。如果随机挪移的话,天知道会不会正好撞到人家的刀口上!

呃,越说越圆不上了……古老三懊恼的一拍脑袋,替两个哥哥描补道:“我和二哥也是刚才发现酒窖里有守护阵法。前天,我要是再看仔细点就好了。不然,我们也不会选择藏在这里,把自己困起来。”

古老大意会过来,安抚的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再看仔细些也没有。他们鬼得很。这里的阵法,和大厅里边一样,应该都是临时加设的。”

这样就说得通了。沈云疑心大减。

第一七二章 又使诈

古老二的脑瓜子转得很快,马上拿出来一个方案:“我们四个人里,现在暴露了的,只有大哥。所以,我们完全可以乘他们没有搜查到这里之前,先发制人。”

总比坐以待毙好。沈云他们三个无不赞同。

时间紧迫,四人凑在一起,落实了一些细节,很快敲定了两套突围方案——方案二,如果对方的速度要快,先发制人之策落空,则沈云等三人都做出被古老大挟持的样子。届时,见机突围。

实际的情况比古老二估计的似乎要好得多。

酒窖里没有窗户,只有一道门。古老三将一只听声筒扣在门轴那一边的铁质门框上,贴紧一边耳朵,监听着外面的动静。

数息之后,他一边继续监听,一边摆了摆手,悄声说道:“没动静。还是只有两个守卫。”

古老二手执短剑,蹲在他的脚边,伸出右手食指比划了一下,压低声音说道:“用第一套方案。”也就是先发制人。

话音刚落,又换了张脸,做伙计打扮的古老大呼的一掌打出,“开门见山”,重重的拍在面前的大酒缸上。

“当啷”,缸体应声碎裂。

喷香的酒水“哗啦啦”的喷涌而出,瞬间洒了一地。

动静不小,绝对可以惊动外面的守卫。

事实上也是如此。

古老三又打着手势,压低嗓子报告:“注意!两个都动了。”

沈云紧贴着墙,站在铁门的另一侧,两只手的掌心各扣住三枚银针,整个人象一张绷紧的弓。闻言,他深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保持冷静。

铁门上有一个三寸见宽,被遮得严严实实的小孔。

“啪”的一声,小孔被打开。

小孔里现出一双眼睛,滴溜溜的转了转,左看看,右看看。

此时,古老大早就跑到了沈云的身边,与他一样,也是身体紧贴着墙壁站着。

“晦气,又炸了一缸酒。”那双眼睛离开了,同时,从小孔里传来一个沙哑的男声,“这是第三缸了。”

另一个声音说道:“这批新酒的缸子不好,太糙了!”

“打开门收拾一下。”沙哑的男声又道。

外面传来铁链哗啦作响的声音。

古老二抬头,向沈云做了一个屏息的手势。

后者略一点头,立马屏住呼吸,紧盯着铁门,连眼皮子都不敢眨一下。

门轴闷声转动,铁门徐徐打开。

大把大把的光线猛然涌进来,将门口这一片照得通亮。

沈云不由眯了眯眼睛。

“哎呀!”沙哑的声音在门外尖叫,“怎么洒了一地!这得收拾多久!倒霉!”

另一个说道:“你等着,我去叫他们来点数。”

“快去……”

沈云怎么可能放人离开!说时快,那时慢,他一个箭步冲出去,左右开弓,嗖嗖的弹出扣在掌心的银针。

沙哑的声音戛然而止。

接连两声“扑腾”,门外的两名守卫象两棵树一样,扑倒在地。

“快!”古老二低喝一声,与古老大双双一个箭步冲出门,一把抓起他们俩,呼的拖进门里。

沈云站在门口负责警戒。

古老三跑过去帮忙。他们显然不是头次做这种事:三人合力,三下五去二,就将两名守卫扒光了。古老二和古老三各自忙着换装。古老大先是捡起地上的大裤衩,麻利的堵住两名守卫的嘴,然后两人面对面的合绑在一起。

在白花花的大“肉棕”背后打了一个死结,他满意的点点头:“好了。”

这时,古老二他们俩也换好了衣服。

兄弟三人一起,把“大肉棕”抬到里面的一个角落里,藏好。

还没等他们三个转身走回来,沈云已经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朝这边跑来。

“来了!有数十之多!都是皮甲武士!”他连忙示警。

古老二飞快的拿起竖在角落里的一个拖把,扔给他:“接住!”

与此同时,古老大也提着另一个拖把,飞奔到门口,和沈云一道,背对着铁门,低头拖地。

这些都是事先商量好了的。

“快!把这里围起来!一只苍蝇也不准放出去!”

“是。”

过道的另一头涌出黑压压的一大片人。哗啦啦,他们迅速封住了酒窖前的过道。

五爷扶着一名年轻伙计的手,出现在过道口。他喘着粗气指着酒窖的门,远远的质问道:“谁开的门?”

古老二和古老三自酒窖里走出来,一齐迎上去,点头哈腰的行礼。一个说:“是小的们开的门。”,另一个道:“里面有一缸酒又炸裂了。小的们叫了人来收拾干净。”

过道里充满着浓浓的酒香,五爷扫了一眼酒窖里边,冷声问道:“什么时候的事?”

“就是刚才。”古老二答道。

“有什么异常没有?”

古老二作疑惑状,看向古老三,小声说道:“是你开的门……“

后者犹犹豫豫的答道:“开门的时候,小的好象看到了里面发出一道很亮的白光。”

话音刚落,五爷气得直跺脚,连声骂着“蠢材”:“你们中计了!那道白光就是奸细作的法!奸细跑了!”

说罢,他扶着伙计的手,转身往回疾走。一边走,一边发号施令:“留下四个人守在这里。其他的人跟我走!快!”

哗啦啦,皮甲武士们立动。除了靠近酒窖门口的那四个,其余人都跟着他离开了过道。

古老三看向古老二。后者悄悄的使了个“稍安勿躁”的眼色,率先回到酒窖门口守着。

古老三见了,也只得跟着回去。

酒窖里头,古老大见五爷都没过来,就带着大部分的皮甲武士撤了,按捺不住欢喜的神色。他背对着门,冲仍在埋头拖地的沈云打了一个“去外头”的手势——外面只剩下四个皮甲武士了,他们一人一个,应该不难收拾掉。再用老办法,扒了他们的衣服换上……简直是天衣无缝!

沈云微微抬头,冲他飞快的摇了一下头,用只有他们俩才听得见的声音说道:“莫急。”在他看来,五爷撤得太利落了,反倒令人生疑。

古老大皱了皱眉头。

这时,古老二走到了门口,懒洋洋的问道:“好了没有?我们要关门了。”

古老大明白过来,这是依然用第二套方案的意思。他素来听古老二的,见状,只得作罢。

不一会儿,两人将地上的酒水都拖干净了。他们又去角落里拿来一个簸箕,将地上的碎片碴子清理干净,这才一道出来跟古老二他们俩说:“可以关门了。里头都清理干净了。”

很快,他们俩发现做对了。因为两人出了过道口,拐个弯,被五爷和皮甲武士们堵了个正着。

这些家伙根本就没有走远。那哗啦啦远去的声音,全是做的假!

又使诈!

差点儿又着了这厮的道!

鬼主意真多,你丫莫不是狐狸变的吧!还好,老二早早的叫我换了张脸……古老大在心里骂了一句,满脸堆笑的走上前殷切行礼:“小的见过五爷。”

呵呵,他就不信,这位还能记得所有伙计的脸!

沈云也点头哈腰的献殷勤。

第一七三章 无处不在

五爷的眼底全是失望。他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滚!少添乱!”

哗啦啦,身后的皮甲武士们让出一条窄窄的道儿来。

“是是是。”古老大和沈云麻溜的“滚”了。

至于古老二和古老三,无须他们担心:一来,古老二他们两个都还没有暴露;二则,酒窖的门已经关上了。那两名真正的守卫被沈云用银针刺中睡穴,没有四五个时辰醒不了。为了防止这两人深藏不露,武艺高强,能自行冲开穴位,提早醒来,古老大还顺手拿了点迷烟出来,在他们两个的鼻子底下熏了熏。

更何况,古老二本身就是个有脑筋,善于应变的。

就在这时,五爷冷不丁的转过身来,在他们背后说道:“叫你们丁管事散席后过来见我。”

古老大愣住了——又是这一招!会不会是使诈!

沈云也暗叫“倒霉”。到底有没有丁管事这号人啊!

不过,师父生前曾告诉过他,一个成年人说话的语气方式通常是很难改变的。他在脑海里飞快的回想了五爷说过的所有话,当下心中一横,决定赌上一把。

“是,五爷。”他转过身,响亮的应道。脸上还是堆满了殷勤的笑意——在打过交道的几面里,他总共听到五爷曾四次叫下属,有三次是称“某管事”。唯一的一次例外就是在诈古老大。两点相结合,他果断的赌了,这一次,五爷没有使诈。

古老大也反应过来了,不甘示弱的也转过身来,谄笑:“您还有什么吩咐吗?”

这回,五爷没有再正眼看他们俩,只是挥了挥手。

原来是真的吩咐他们俩做事。

赌对了!沈云强压住心头的雀跃,跟着古老大离开了这里。只是,他在心里挺纳闷的:就算五爷是和他们一样的肉眼凡胎,识不破易容术和伪装,但是,以其在金燕楼的地位,应该不难搞到这方面的仙宝吧?怀疑旁人是易容混进来的奸细,直接用仙宝查一查,又快又准,用得着诈来诈去的使心眼吗?真是奇了怪了!

走出很远后,古老大挤眉弄眼的冲他竖了竖大拇指:“厉害,你居然分辨得出来!我刚刚都不知道该如何回应那家伙。”

沈云笑了笑,问道:“古前辈,接下来,你有何打算?”

之前,他们四个只是商量了如何脱困,并没有商议离开酒窖之后的事宜。好吧,大家是临时凑在一起的,齐心脱困之后,自然是分道扬镳,各忙各的。

“你呢?”古老大反问道。

沈云如实以对:“大老爷的宴席应该开始了,我想回去看看。”

“我也是。”古老大爽快的说道,“一起!”

“好。”沈云欣然应邀。古老大他们比他要厉害得多,早早的混进天楼,摸清了路;不象他,如今两眼一抹黑,连自己眼下的具体方位都搞不清。离天楼又差着好几层楼,所以,他巴不得古老大能带他一把。

为了遮掩身份,古老大象是变戏法一样,拿出两个空托盘。分了一个给沈云:“走。”

古老大真的是熟门熟路,利落的带着沈云穿过两道门和三条过道,突然站住,指着过道外头:“大老爷设宴的百花厅就在对面楼的七楼上。”

百花厅?怪不得那些画屏上画的是各种花。沈云点头,和他一样探身向外看。

呃,这里和底三层是一样的,从玄楼往上看,也只能看到一个亮闪闪的穹顶。

不过,沈云注意到,对面有不少年轻伙计进出。

他仔细的看了看,说道:“那些伙计都是和我一道从底三层抽调上来的。”

“你怎么知道?里头有你的熟人?”古老大两眼亮晶晶的问道。

沈云摇了摇头,从怀里紫“陆号”的号牌:“有两个曾经站在我旁边。还有,你看,他们的腰上系着的号牌和我的样式一样,只是挂着的流苏颜色各有不同。”

先前在大厅,他发现,在里头做事的伙计们穿着与他是一样的,不同的是,他们的腰间都没有系号牌。所以,他猜测,号牌是临时之物,只有抽调上来的那几十名伙计,才配发。仙楼里原本的伙计是不戴号牌的。于是,他在酒窖里时,特意摘下号牌,收了起来。

“你的眼真尖!”古老大再次竖起大拇指赞道,“跟我们家老二一样!”

“我跟古老二前辈学到了不少本事。”沈云笑道。他并不是在说场面话,而是实话实说。

如何行走江湖?太师祖的手札里写了不少这一类的心得体会;师父生前更是耳提面命,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的江湖经验通通塞给他。

但是,这些都是纸上功夫。

而象今天这样的,才叫做真刀真枪。上一次,他跟着古老二走了一趟李府,受益匪浅,长了见识,也学到不少经验;今天,机缘巧合之下,与古氏三兄弟合作一场,更是难得的学习机会。尤其是古老二在危急时刻的种种举动,对他的启发最大。他从古老二身上学到的点点滴滴,都是师父生前无法用言语教会他的。

在外头漂泊多年,他越来越深刻的体会到:象他这种没有深厚的家族背景的人,在这乱世里,就好比是无根之木,能够得到的资源实在是少得可怜。要想学到一些真本事,更是难上加难。

但是,他一次又一次的发现:学习的机会无处不在。

在武馆正儿八经的学艺,当然是学本事的大好良机;但是,跟周边的人学习,学习他们的长处,也能学到不少本事。

比如说,在郑家庄的时候,他跟拴子哥学会了游泳、放牛、猎兔子;从洪伯身上学到了什么叫做坚强;

又比如说,这些年,他跟余头、苏老三他们学到了易容术、刺探情况,甚至简单的袭营摸哨等诸多军中技能。

还有,吴老板、吴掌柜的……他从太多太多寻寻常常的平凡之人的身上,学到了不少很好的经验和本事。

这些经验和本事令他受益多多。甚至很多次危险来临时,他就是凭着这些东一点、西一点学来的经验和本事,化险为夷。

以至于,出来游学的这几个月里,他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心里隐隐生出一个念头:什么是道?答案兴许不在武馆里,不在书本上,而是一直在他的身边。或者说,答案既在武馆里,也在书本上,还在他漂泊的路上。

陡然之间,沈云想起了长安副教使当年跟他说道时,提及的一句话:道,无处不在。

应该就是这个意思吧?

突然间,沈云好象听到自己的丹田里“叭”的发出一声脆响。旋即,一丝熟悉的热气自丹田流出,涌进了任督二脉之中。

第一七四章 凝而不散的热气

古老大见沈云失神的望着对面的走廊,也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轻声问道:“怎么了?”

“哦,没什么。”沈云瞬间回神,使劲的打了个哆嗦。

以前,他练完心法后,喝红珠果茶,丹田里也会流出一丝这样的热流。不过,最多能持续几息,它便在丹田里散了。而今天,这丝热流只是在丹田里飞快的转了一个圈,然后分成两股更细的热流,出丹田,分别涌进了任督二脉里。这种感觉简直不要太爽,以至于,他感觉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哆嗦之后,他以为热流会和以往一样散掉。不想,它们还在!好吧,确切的来说是,两丝热流是在消散。但是,丹田象是泉眼,源源不断的补充着它们。所以,两丝热流沿着任督二脉,渐行渐远。

与此同时,全身的经络都象是泡在温水里一般,无一处不暖意融融。

沈云暗中攒劲,双手握拳。

“噼叭!噼叭!”两个手腕的脉门竟然象爆豆一样,先后发出细微的脆响。刹那间,两条胳膊的经脉里有如滔滔江水淌过,波涛澎湃,充满了力量!

啊!好想打拳!

可惜,现在不行。

他惋惜的摸了摸象是揣了一团炉火的小腹。

古老大见状,笑了:“饿了?我知道在哪里能搞到好吃的。”

一直以来,他都觉得沈云有着与年龄不相符的沉稳、老练。以前,他们兄弟三个都以为是那位已故的青木门传人林焱教得好。然而,现在大概查出了沈云的悲惨身世,他挺心疼这孩子的。

在他看来,沈云刚才走神,才是这个年纪的孩子该有的反应——半大小子嘛,正是长身体、最能吃的时候,看到山珍海味,怎能不眼馋?

心中一动,他有些犹豫。在此之前,他本是决定脱身之后,便与沈云分道扬镳,各自行事。毕竟他还有任务在身。

“不混进去看热闹了?”沈云指了指上面。他现在的状态是以前从未有过的,实在太奇怪。但是,直觉告诉他,不是坏事儿。所以,他觉得暂时没有必要跟古老大请教。况且,这也不是请教的地方。

不过,他也真是饿了。体内的这丝热流凝而不散,就这么几句话的工夫,他感觉通体舒泰,胃口大开。

古老大幽幽的叹了一口气:“这里的四个拐角里都有楼梯,但是,和底三层一样,也是可下,不可上的。要想上去天楼,势必得动大脑筋。唔,还是先填饱肚子再说。”

沈云好比是被当头浇了一瓢凉水:“我不是很饿。”只要一想到刘海他们四个极有可能也会出现在芙蓉厅里,他哪里还有心思填肚子?

既是如此,那就罢了。也是这小子的机缘未到。古老大长吁一口气,心中不再犹豫。不过,他还是暗中提点道:“你不去就算了。我没吃晚饭就混进来了,现在肚子饿得很,要去弄点吃的,祭一祭五脏庙。”

也就是说,大家就此分开。沈云也正有此意,当即爽快的冲他一抱拳:“前辈,请。”

古老大又提点道:“和底三层一样,这里的暗处也布有守卫。他们大多数是凡人武者。不同的是,仙楼的每一层都有一位先天武者巡视。他们基本上是隔一个时辰,就要出来巡视一圈。先天武者是比大武宗还要厉害的存在,你多加小心。”

没想到大武宗之上,还有先天武者。沈云是头一次听说,忍不住追问道:“前辈,先天武者是仙官大人吗?”

古老大摇了摇头:“不是。先天武者还是良民身份。先天武者若是再进阶,成为了炼气士,仙府才会给他们升藉。”顿了顿,又道,“只有仙都的大仙府才有这项资格。”

原来如此,怪不得我从未听说过。沈云再次抱拳,道谢:“多谢前辈指点。”今天,他又长了见识:除了武者、武师、武宗,还有先天武者的存在;炼气士是最低阶的仙官。

而他现在是相当于中级武师的样子。

“我走了。有缘再见”古老大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掉头往过道里走回去了。

“再会。”沈云目送他离开。

看到古老大的身影很快消失在过道的拐弯处,他才突然想起,要上去天楼,其实有一条可行之道,即,从后厨上去。正要追上去告诉古老大,却又停住了,心道:古老大走得那么急,十之八九是去接应两个兄弟。所谓的饿了,找东西吃,皆不过是他的托辞。

再一想到,古老大再三跟他提到要去厨房里找吃的。他不由的摸了摸脑袋瓜子,呵呵摇头轻笑:原来古老大是在提点我。可惜我刚才跟个木头桩子似的,一点反应也没有。

这回又欠了古氏三兄弟一个人情。将来若是有缘再碰到他们三兄弟,一定要好好的请他们喝一回酒。

想罢,他敛了追上去的心思,转身再次看向对面的走廊——与这边的走廊不同,对面有伙计时不时的端着热气腾腾的饭菜进出,想来离后厨不远。

当即,心中冒出一个主意。

低头检查了一下自己的穿戴,觉得浑身上下没有什么破绽,他这才抬腿迈步,往外走。

哪知,脚上竟是从未有过的轻松!

咦,怎么回事?沈云诧异极了,连忙退回过道里,开始练习心法——这也是他出来游学之后才新近发现的一个心法的最新作用。即,如果发现身上哪里不得劲,只要走一遍心法,就能立刻检查出原因来。

最初,他是因为带着伤练习心法,意外的发现,尽管只是外伤,但是那一处的经脉都有明显的异常。

接着,他又走了几次心法,皆是如此。于是,他反过来想:是不是可以用这样的法子,检查出暗伤来呢?

当即敛心凝神,放慢速度又练了一遍心法。结果,还真让他发觉了两处暗伤。

怪不得近来打拳的时候,这两处隐隐作疼呢!沈云欢喜不已。从此,只要感觉到哪里不对劲,他会立刻练心法,细细检查一番。

心念刚一动,沈云立刻发觉与往常大不相同:他明显的感觉周身经络之中蕴含着一丝凝而不散的热气。

这丝热气比蜘蛛丝还要细,但它却是那么强烈的存在着,以至于,沈云刚一走动心法,立马感觉到了它的存在。

与此同时,他的脑海里瞬间冒出两个字——力量!

而他之所以觉得脚上轻松,就是因为这丝热气令他的两条腿此时象是有使不完的力。

第一七五章 去他的资质说

真气!

这就是真气!

太师祖在手札里,对真气有详尽的描述;师父生前亦是反复说过。

啊啊,我也凝结出真气了!

去他的没有武学资质!

谁说没有武学资质,不堪习武!

老子今天凝结出真气了!

沈云回过神来,不由掩面而泣。

天知道,为了今天的这一刻,他都经历了些什么!他又有多努力!

好吧,山里人不怕吃苦,也舍得下大气力。这些都算不了什么。最痛苦的莫过于一直以来,他心中的惶恐——从馆主大人,到师父,再到李棠、玉宁道长、永安副教使……几乎所有的人,不是说他没有学武的资质,就是说他资质极差。所以,一直以来,他虽嘴上不服,心里却很害怕。怕真的是朽木不可雕,因为资质太差,自己这一世也无法凝结真气,永远也只能学到一些武学的皮毛,无法触及武学的核心。

师父生前应该是怕他灰心,所以,没有言明,只是再三叮嘱他要努力习武,一定要争取凝结真气。

在鸿云武馆学了一年半以后,武院那边陆续有一批优秀弟子凝结了真气,听了众位师尊的解释,他才明白真气于武者的重要性——师尊们说,武学有两重。第一重,练皮;第二重,练骨。其中,第一重是基础武学;第二重才是武学的核心所在。但是,第二重是以真气为引的。所以,没有凝结真气,就无法做到练骨。没有凝结真气的武者,即便是学到了再上乘的功夫,也只能练到低阶。

比如说,紫云剑法。整个武馆学习紫云剑法的弟子何其多也。然而,除了那几个凝结出了真气的武院弟子,其他大多数人过了玉宁师尊的剑术考试之后,无论他们再怎么苦练,一两年下来,都不见再有什么长进。

这也是大家为什么那么看中武学资质的缘由所在。因为现实很残酷。资质不好的话,极有可能苦练一世,到头来也凝结不了真气,终身的武学修为止步于高级武师。

这也是武师易成,而武宗难就的最主要原因所在。

那一刻,沈云真的好惶恐,生平头一次感觉前途黯淡,心头跟压着一座大山似的。

也正因为这样,他在困于瓶颈半年之后,再也无法坚持下去。当钱师尊建议游学时,他立刻同意了,并尽快的付诸了实际。那时的他,真的是拿游学当救命的稻草了呀。

没想到,真的大突破了!

不知不觉的,他竟然就凝结出了真气!

怪不得师父生前说,凝结真气是自然而然的事,苦练是凝结真气的重要条件,却不是必然结果。

沈云接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按捺住狂喜的心,使之尽快平静下来。

师父告诉过他,真气初初凝结之时,尚不稳定。这时必须马上巩固之,直至真气悬浮于经脉之内,随脉息的波动而自然起伏。

至于巩固的方法,因人而异,各不相同。

针对他的情况,师父给出的法门是:练心法。一遍不成,再练一遍……直至真气巩固为止。

沈云看了一眼对面的走廊,心道:罢了。当前最要紧的是巩固真气。

于是,他快步走出过道,沿着走廊,走进了最近的那个拐角处。

在那里,他果然看到了一个楼梯口。

没有犹豫,他“咚咚咚”的下了楼梯。

到了黄楼,他回头看去,刚刚走的楼梯不见了,只看到一堵空荡荡的白墙。

所在的方位,仍然是拐角处,又有一截向下的楼梯。

这是通往底三层。

沈云没有停留,继续往下走。

底三层的各拐角处都是没有楼梯的。是以,到了金楼,他径直钻进了这一层的饭馆里,从高台后面的木楼梯下去,先到了二楼,再是一楼。最后,他回到了戏园子的丙字九号包间。

那里,丁二宝仍然穿着他的衣服,靠在太师椅上,呼呼大睡。

对面的戏台上,锣鼓喧天,有十来号人正在上演一场热闹的武戏。

沈云轻吁一口气,顾不得擦去额头上的汗,盘腿坐在另一张太师椅上,快速调息过后,开始静心凝神练心法。

事实证明师父确实是经验丰富,给他想的法门很有效。练心法之前,真气时沉时浮,在任督二脉里有如行走于崎岖的山间小路之上,呈颠簸之状。然而,一遍心法下来,颠簸之感大为缓解。

再接再厉,沈云紧接着又练了一遍心法。这时,真气的颠簸之感不减,反增。但是,起伏变得明显有节奏起来,与脉息大致相同。

还是不很稳定。

沈云继续练心法。

一遍,一遍……又一遍。不知不觉之中,他已然走了七遍。

终于,真气的状态完全稳定下来了。但是,与师父描述的又不尽相同。

师父说,最初,真气仅悬浮于在任督二脉之中,与脉息同沉同浮。待日后功力渐长,真气也日渐雄厚,渐渐扩散。当真气扩散到周身的奇经八脉里时,便是武宗的境界了。

而沈云发现自己此时奇经八脉里已经有了真气。只是任督二脉里的真气感觉要粗一些。而奇经八脉里的真气起码要细三分之二。所有的真气连起来,象是一张蛛网盖住了他的身体。

难道这就是武宗的境界?

沈云表示完全不信。因为他试着握拳攒了一把劲,感觉手上的力确实是比凝结真气以前要大了三倍还不止,然而却远远还未曾达到师父所说的程度。“伸一根指头去戳一寸厚的铁板,会跟戳碎豆腐块那般轻松、容易”,呵呵,他现在去戳石头的话,怕是石头未穿,手指头已断。更何况是一寸厚的铁板!

但是,有一点还是和师父描述得完全相符,即,不论是任督二脉里,还是奇经八脉里,这些真气之起伏,皆与脉息相合。感觉真气就象是滔滔江面之上的一片树叶,在随波逐流。

怎么会这样呢?

沈云摸着头想了好一会儿,也未想出个所以然来。最后,他决定不再纠结于什么相同,什么不相同了。

想不清就暂且放到一边,不要再在上面浪费时间和精力,反正,将来总会有能想清的时候。这也是他学武以来得到的经验之一。好多武学知识,他最初都是怎么也想不明白。然而,随着功力见长,慢慢的,当初的疑惑也迎刃而解,难题不复存在。

总之,如今,真气已凝,压在他心头的大山便轰然瓦解。现在,他只觉神清气爽,意气风发,就连身边的世界仿佛也变得从未有过的光鲜亮丽。

去他的资质说!老子将来一定要成就大武宗!

第一七六章 圣姑

七遍心法一共用了差不多一个时辰。伙计丁二宝还在沉睡当中。外面戏台上的武戏早就演完了,现在换了一个漂亮的青衣在咿咿呀呀的唱着。

沈云随意的扫了一眼。不料却被自己给吓到了——呀,他居然看到了青衣那张涂得老厚的白脸在扑扑的掉粉!

要知道,从他的包间到对面的戏台,隔了十几丈远!

他知道自己的五感远远强过常人,但是,什么时候他的目力变得强悍如斯了!

沈云难以置信的揉了揉眼睛,再看对面的戏台上。

啊,不是幻觉!是真的目力大涨了!

戏台的横梁上方挂着一个残破的蜘蛛网。他竟然能数出蛛网上有几条粗丝,又有多少圈细丝!

再看看戏台下面的大堂子。他发现,原来刚刚感觉周边变得光鲜亮丽,并非是心情好到爆的缘故,而是因为他的目力远远强过以前,无论看什么都要比以前起码要清楚数十倍。

目力涨了,那么其他的呢?

沈云闭上双眼,侧耳细听。

顿时,大堂里的各种说话声象是潮水一样的从木格窗户里涌了进来:

“筱老板唱这出《香囊记》,真是越听越有滋味,怎么听都听不厌!”

“不对呀,我怎么听着筱老板今儿唱得有点儿不对!”

“哪儿不对了?”

“有点飘……”

“胡说八道!”

“就是!筱老板的戏,你又听过几回?”

“瞧他那穷哈哈的样子,还能听几回?就今儿这一回,指不定也是砸锅卖铁才能来的!”

“哎呀,你们……”

“算了算了,都少说一两句。”

“喂喂喂,吵什么吵,还让不让人听戏了!”

原来戏台上的这位青衣就是戏园子里今晚请来的那个大角筱桂兰啊。貌似也不怎么样……沈云一走神,耳边叽哩呱啦的声音便消失了。

他想了想,原地转了转,换个方面,敛神再听。

啊哈,又听到了!

不过,这回是从外面的走廊上传来的:

“怎么样?”

“都到位了。只要九姑他们那边一有动静,我们这边马上就能响应。”

“好!你跟我去天楼。”

总共才两个人。他们俩应该是恰巧快步走过。因为就这么几句话,两人传过来的声音在急速变小。但是,两人走得这么快,气息却一直很平稳。由此可见,两人都是有功夫伴身的。

至少轻功不在我之下!沈云立马睁开了眼睛,抢身跑出包间,追上了去——尽管是没头没脑的只听了三句,但是,这里头露出来的信息真的好大!

数月来,沈云在外头游走,除了打探到了田保生的下落,还无意之中知道了一些近来在江湖上颇有名气的人物。

比如说,圣姑。

据他所知,圣姑是叛军里的一个大头目。这一年多来,她带着一队叛军在贝大帅的大后方接连做了好几起大案子,从而名声大振。只是,至今为止,还没有人见过她的真容,只是从“圣姑”这个称谓,以及她所做的案子,还有表现出来的行事风格上,猜测她极有可能是一个上了点年纪、阅历丰富,对仙庭恨之入骨的老女人。

从那两人的对话中,沈云不难听出:圣姑和她的那群手下也都到了石平县!并且,今晚,至少有一部分人已经混进了金燕楼。

莫非他们今晚在金燕楼有所行动?

好吧,沈云并不关心这个。因为通过那几桩大案子,他看得出来,圣姑,还有她的手下做事都很有原则。他们从来都只与仙庭为敌,杀的也是仙庭的大老爷或者衙差们,还有仙符兵。对于寻常百姓,他们可以说是秋毫不犯。

沈云对那两人的话真正感兴趣的是,他们正要去天楼。

呵呵,大家正好同路来着!

所以,没有犹豫,他马上施展“穿云步”,追上出去——“穿云步”是他在武馆里学到的轻功。

最初,他似乎不是很适合练轻功。这门武学任务,他苦练了将近半年的时间,也没练出个名堂来。

没有办法,他只得去请教“穿云步”的方师尊赐教。后者叫他提起一只裤腿,露出整个小腿来。

他一头雾水的照做了。

方师尊蹲下身子,伸出一只手,轻轻捏了捏他的小腿巴子和跟后跟,幽幽的撂下话来:“沈云,练轻功是要天赋的。你的腿巴子又粗又硬,跟块石头似的,怎么练轻功?你有看到过大石头在水上漂的吗?”说罢,摇摇头,拂袖而去。

又是天赋!某块“大石头”被他气了个倒仰。

不过,冷静下来后,他也捏了捏自己的腿巴子。呃,应该是常年扎马步的缘故,他的两个腿巴子确实是鼓鼓囊囊的,很硬实。

难道我真的学不会轻功?

沈云表示不服——当年,馆主大人还说他学不会金刚拳呢。如今,他不也是将金刚拳打得虎虎生风,好象比当年的傅大哥也差不到哪里去!

不就是小腿上的肉结实了些吗?

沈云曾在武院读过一本叫做《开筋术》的练体书,里头有写道如何锻炼肌体,使身体变得柔韧有力。

先前,他总是自己是堂堂男儿,身体跟“柔软”不搭边。所以,并没有在意。

现在听了李师尊的话,他明白了,肌体柔软或许并非是女子专用的。要想学会轻功,他必须让身体先变得柔软起来。至少就如李师尊所言,他的一双小腿不能又硬又粗,跟两块大石头似的。

于是,他开始按照那本书上所写,每天都练习“开筋术”。

刚开始时,他每一次练习时,无不痛得咬得后牙槽“咯吱”作响。练完之后,身上的衣裳没有一丝干纱。不过,效果也是杠杠的。每次练完之后,他再去捏两个小腿巴子,发现它们都变软了许多。但是,“穿云步”还是不见有什么长进。

沈云明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习武亦是如此。所以,他没有放弃,天天练,日日练,咬牙坚持着。

如此练习了三个多月,“开筋术”日见成效:渐渐的,不但他的一双腿变得纤细而有力,而且整个身体的柔韧度也大幅度提升。身体真的变得轻盈了许多;更重要的是,他终于达到了“穿云步”的考试要求,向上接连踏出三步,跃过离地一丈高的横竹竿。

那天,他很顺利的通过了考试。当时,李师尊是主考之一,坐在高台之上,张嘴鼓眼的看着他,脸色就跟走马灯似的,很有意思。

沈云深知轻功的重要性,并没有就此满足。完成任务之后,他一直都坚持练习“开筋术”与“穿云步”。如此又过了一年,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的努力没有白费。至少在药谷里,再也没有比他跑得更快的弟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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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七章 就象做梦一样

托了耳力大涨的福,沈云能清晰的从一大堆各种各样的声音里分辨出那两人的脚步声。追着脚步声,他悄悄的跟了出去。

很快,他看到走廊之中,离他十几步远的前方窜过两条黑影。嗖嗖——,他们钻进了旁边一道不显眼的黑油小门里。

这样的小门,在底三层里,每一层都有好几扇。它们总是虚掩着的。沈云之前也有留意过它们,曾试着悄悄的打开过好几扇。结果,发现门里头无一不是堆满了扫帚、桶子、桌椅等杂物的小屋子。原来它们是杂物间的门。于是,他没有再在它们上面费心思。

那两人去杂物间做什么?

沈云心里狐疑不已,轻手轻脚的靠过去。

两人在里头没有动静。

见四下都没有人,他站在门外,敛神细听。

“咚咚咚……”

天帝老爷!有没搞错!居然听到两人上楼梯的声音!

沈云惊呆了。

但是,那两人的脚步声确实是飞快的上了楼梯。

几息之后,“咚咚咚”的脚步声消失了。

要不要跟进去?

沈云心一横,果断的将门推开半尺来宽,闪身入内。

怪哉!

什么扫帚、桌椅,一样也不见。五尺见方的小屋子,天花板上有一半是空的。挨着右面的墙,赫然搭有一道一尺多宽的简易木梯子通向空着的半边天花板。

那两人就是沿着这道木楼梯上去了!

沈云难以置信的仰头去看楼梯顶。

空荡荡的,看不出什么来。

我也上去看看!

全身的警戒提到了最高程度,他小心翼翼的一步一个台阶往上走。

一共是十二个木阶。走到第六个时,他的头已经差不多平到天花板上的缺口了。这时,缺口上面的情形一览无余——又是一间一模一样的小屋子。不同的是,简易的木梯子靠着左面的墙。

沈云愕然:这样就能到天楼?

怪哉,之前,我怎么没有发觉出来呢?莫非我看到的扫帚、桌椅等杂物全是障眼法?

想到这里,已经不是头次碰到这种经历的某人只能无奈的耸耸肩。幻阵,又是幻阵!我等肉眼凡胎完全奈何不得,只有被愚弄的份。

此时,那两人已走远,就连脚步声也完全听不见了。

沈云施展轻功,纵身飞跃出缺口,直接落到上面屋子的那架木梯子旁。确定上面也没有人后,他又一个箭步冲到木梯的中段。

不出所料,上面还是一间搭着一样的木梯的空屋子……

就这样,沈云不费吹灰之力,轻轻松松的到了第七层。

第七层,也就是天楼,这里的小屋子仍然是空荡荡的。但,它的天花板是完整的,也不复有木梯的存在。

沈云看着墙上的黑油小门,简直就象是在做梦一般:啊,我从铜楼又上到天楼了!仅仅是爬了七架木梯!

原本他以为是要下一番大气力的。

他伸手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外侧。

“滋——”,真疼!

不是做梦。

那还犹豫什么?沈云足尖一点,轻轻的落在门的一侧,先是将一边耳朵紧贴在门板上,听外面的动静。

远远的有来来往往的脚步声,听着有四人。他们的脚步绵软轻浮,有点碎,一是刻意在放轻脚步,二是因为没有功夫伴身。

现在还未过子时,在底三层正是生意最兴隆的时候,天楼却怎么如此安静,只有这么几个人的脚步声?沈云不由皱了皱眉头。

黑油小门是虚掩着的。

沈云屏住呼吸,慢慢的将门打开,露出一道半指宽的细缝儿。

顿时,古琴声,还有脚步声更加清晰了。

他透过细缝往脚步声传来的方向看去。

那边的走廊上站着一排衙差。他们全副武装,两步一岗,面对百花厅而站,封住了那一面的整条走廊。

他听到的四个脚步声则是四名年轻伙计的。他们时不时的从拐角处走出来,端着酒菜,送到大门口。而门里会伸出一双纤纤素手,连酒菜带朱漆大托盘一并接进去。

太好了,那边就百花厅!并且,宴会还没有散!

沈云飞快的琢磨着:我要怎么才能混进百花厅里呢?

先前,就因为他不清楚小屋子里的情形,稍微的犹豫了一下下,结果,跟丢了那两个人。现在,他只能自己想办法了。

小屋子在一个拐角处的近旁,所以,通过打开的细缝儿,除了百花厅外面的走廊,他还能看到外面的一小段走廊,以及前侧面那座楼的大半走廊。

这两条走廊都没有被封。他看了百来息的时间,这两条走廊上皆有一两个伙计匆匆走过。

沈云特意细细察看了他们的穿戴。发现他们和自己身上的这身伙计装并无二样。

不管了。此地非久留之地。先出去再说!

见无人面向这边,他果断的打开门,闪身出了小屋子,接着,足尖轻点,人已在走廊里,离黑油小门足有五步之遥。

安全!没被人看到!对面的那排衙差们,依然是一动也不动的用后脑勺对着这边,杵在走廊上。完全没有察觉。

沈云轻吁一口气,镇定的沿着走廊往前走。除了用两眼的余光察看周边的情形,他的耳朵也没有闲着,使劲的听动静。

然而,奇怪的是,明明他走的这边是一家戏园子。然而,他却连里头的锣鼓声音都听不到。更不用说更远的百花厅里的声音,还有其他两面的楼里的动静。

又瞥了一眼百花厅的雕花大门,他忍不住暗道:真是奇怪!

“喂,那谁,在外面磨蹭什么?”就在这时,前面的黑檀雕花圆拱门里走出一个满头大汗的胖管事。

沈云不由头皮发麻。晕死,那圆拱门上的横匾写的是烫金的“梨园春”三字!也就是戏园子啊!

我是要混进百花厅里看热闹,可不是被喊进戏园子里帮忙跑堂!

更重要的是,走近些的话,会不会被识破啊……

“今儿人手少,没见大伙儿在里头忙得都两脚不沾地吗?”胖管事嚷嚷着,“你好意思在外头躲懒吗?”

他这一嗓子惊动了对面走廊上的那些衙差们。他们正无聊得很哩。听到这边有动静,一个个的都转过身来,冲这边挤眉弄眼。

也罢,先糊弄过去再说。“就来……”沈云低下头,硬着头皮朝胖管事走去。

第一七八章 圣姑是谁?

“砰”的一声,背后传来一声巨响。

是黑油小门的方向!

沈云吓了一大跳,第一时间转身去看。

啊呀,门板破了。从里头飞出一具穿着青铜锁子甲的无头男尸!

叭的一声,重重的摔在走廊上。

鲜血汩汩的从颈部喷涌出来,瞬间浇湿了地上的织金大红毯子。

“啊——”,身后,胖管事的声音刺破穹顶,“杀人啦——”

“有刺客!”

“抓刺客!”

对面走廊上的那一排衙差哗啦啦的抽出长刀,挤到拐弯处,一个比一个叫得响亮。就是没有人敢再上前一步。

倒是四个拐角处呼啦啦的涌出一群皮甲武士,瞬间将无头男尸围了起来。

但他们很快也乱了套:

“啊,是宁头!”

“对对对,是他!锁子甲上挂着他的号牌!”

“他的头呢……”

“快去请五爷!”

好吧,不知道是谁的这声尖叫提醒了沈云。他立刻息了看热闹的心思,乘乱往百花厅那边靠近。

不想,刚到“梨园”的圆拱门前,他被一双湿热的胖手猛然扣住脉门。

眼前一花,整个人都被扯进了门。

沈云正要定睛细看,却被捂住了嘴。

“别叫!我没有坏意,是奉圣姑之命,暗中保护你。”耳边传来一阵低语。

竟然是那个刚才还被吓得尖叫连连的胖管事!

‘奉圣姑之命’,暗中保护我?什么意思!我什么时候认识‘圣姑’了?莫非这位“圣姑”是师父的生前好友?沈云再也想不到其他的可能。

可惜,右手脉门被制,嘴巴又被捂得严严实实的,他完全出不了声。

而胖管事也根本没有打算在这里回答他的任何问题的打算。转个身,将他拉进了旁边的一条过道里:“快走!”

脉门还被他紧紧扣着呢!沈云没得选择,只好跟着走。

三拐两绕的,胖管事将他带到了一个偏僻的拐弯处。

有两个黑衣人守在那里。

“见过右使大人!”两人齐齐上前抱拳行礼。

沈云听出了他们俩的声音。正是先前引他上来天楼的那两条黑影——事到如今,他心里很是怀疑:这两人极有可能是故意引他上来的!

胖管事挥挥手,终于松开了他的脉门,转过身来抱拳笑道:“沈公子,刚才严某也是迫于形势,多有犯冒。还望沈公子海涵。”

沈云摆手,道出心中疑惑:“不知右使大人令手下将在下引到天楼来,有何指教?”

胖管事呵呵:“沈公子不是想到天楼来吗?”

所以,你们是好心帮我一把。沈云语结,心念一动,问出第二个问题:“圣姑是谁?我好象并未见过圣姑。她为什么要命你们暗中保护我?”

“不知道。”胖管事答得很干脆,“圣姑之命,我等只能奉从,岂敢多问!”

说的也是。什么也问不出,沈云只好看了看四周,无奈的问道:“接下来,你们要带我去哪里?”

结果,胖管事答道:“在下斗胆相问,沈公子是不是想混到百花厅里去?”

竟然连这个也知道!你们到底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跟踪我的?沈云不快的问道:“你们跟踪了我多久?”

“沈公子今晚一进入金燕楼,我便命他们俩暗中跟着了。”胖管事的圆脸上露出童叟无欺的神色,“沈公子千万莫误会。我等真没有坏意。”

沈云自嘲的扯起一边嘴角轻笑:“我知道。不然的话,我哪里还能站在这里跟三位说话?”可笑他,还以为两个黑衣人的轻功不如自己。原来,他们俩是有意在他面前现身。

想到这一层,他心里好不沮丧。还是太弱了!顿时,凝结真气的喜悦心情象是“叭”的掉在地上,碎了一地。

果然,胖管事他们三个都是呵呵。

好吧,他们三个也是奉命行事。沈云收敛心中的黯然,问道:“右使大人,能否为在下引见圣姑?”

胖管事摇了摇头:“抱歉,沈公子。圣姑没有下令要见您,恕我等无能为力。”

这个捞什子的圣姑,真是莫明其妙,匪夷所思!沈云不由火起,怒极而笑:“那你们为什么要现身见我?”明明你们的圣姑只是命你等暗中保护我!哪个叫你们多管闲事,干涉我行事?

胖管事认真的解释道:“是这样的。我们的人出了点状况。而且,接下来,金燕楼里会生出变故。在下担心到时沈公子会生出误会。要是误伤了沈公子,我等将无法向圣姑复命。所以,才将沈公子引到这里,解说一番。”

“什么变故?”沈云心里生出一个大胆的猜测,惊讶极了,“难道龙气的传言是你们放出去的?今晚是你们布的一个局?”

“沈公子聪慧过人。”胖管事笑着抱了抱拳,“难怪能得圣姑的爱护。”

事实上,他也搞不懂,没头没脑的,圣姑为什么要临时换了他的差事,叫他专门带两个人暗中保护这位武功平平的凡人小子。在此之前,他连‘沈云’这个名字都不曾听过。待见了圣姑给他的画像后,见到画中人英姿俊朗,容颜不俗,他还曾一度以为圣姑是看中了这位的皮相呢。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不过,现在看来,这位看着年纪不大,但行事沉稳,处变不惊。尤为难得的是,又生了一颗玲珑剔透的心,且年纪轻轻就已经凝出真气,资质不俗,确实是个可造之材。

原来圣姑是有意招揽俊才……想到这里,他心中惭愧不已。对沈云的态度也软和了许多。

沈云闻言,心头大震。他忍不住问道:“那么,你们知道七年前,丰成县牛头坳村被屠,一朝夷为平地的案子吗?”

“不曾听说过。”胖管事的神情不象是在说假话,“不过,龙气的传言,确实与丰成县有关。”

应该是我想多了。巧合而已。九姐一个女孩子怎么可能去当叛军?再说,九姐就算入了叛军,也是孤身一人,无根无基的,怎么可能左右圣姑的想法,为了报私仇,做出一个这么大的局来?沈云想了想,又道:“最后一个问题,外面的那个叫‘宁头’的,是你们的人杀的?”人是从那道黑油小门里扔出来的。他难免不怀疑,倒霉的‘宁头’是因为发现了圣姑等人的行踪而被灭杀。

胖管事答道:“不是。他是这一层的护卫长,先天武者。今晚,楼里汇集了好几方势力……如果不是他被杀,在下也不会贸然现身,请沈公子移步,来这里解说清楚。”

什么“移步”,明明是挟持,好不好!完全问不出什么来。沈云懒得跟他们再费口舌,说道:“我已经很清楚了。接下来,我想去百花厅里,不知右使大人有什么好的提议没有?”明白了龙气的传言是圣姑布的局后,他心里再也没有碰机遇的想法。现在,他只想混进百花厅里,看看能不能找到刘海他们四个。

果不其然,胖管事满口应下:“请沈公子先更衣。”

第一七九章 仙丹与仙术

一名黑衣人变戏法似的拿出了一只黑色的包裹,打开来,里面是从里到外、从头到底的一全套:一身月白色的锦袍、一身同色的细绸内衣内裤和一双同色的软底云头夏鞋。另外还有一只小小的四方青色锦盒。

“沈公子,请。”他上前一步,双手奉上。

又是身怀收纳仙宝的。意味着这位起码也是体内凝结出了真气……沈云满头黑线,道了谢,接过来。

胖管事与两个黑衣人皆齐齐背过了身去。

也就是说,是在这里更衣喽。沈云打开青色锦盒,里头静静的躺着一枚羊脂玉的云纹束发玉扣。不论是做工,还是用料,都是上乘,看着就价格不菲。

换上之后,沈云心中狐疑不已:这些衣服就象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样,简直不能太合身。并且,他看得出来,都是用了心做出来的。

最终,他只是摸了摸玉扣上的云纹,没有再做声。

换好衣服之后,胖管事从袖袋里掏出一个小玉盒,打开来,里头盛着一粒小指头大小的褐色丸药,递到他的面前:“沈公子,这是易容丹。服用之后,十息之内,容颜会随心念改变。”说着,看了一眼另一个黑衣人。

那人意会,从怀里掏出一卷画,刷的在沈云面前展开。

上面是一个青年男子的半身像。画工不错,活灵活现,很传神。

“沈公子服下易容丹,心里默记画上之人的相貌即可。”胖管事指着画像说道。

这么容易?真要是可行的话,余头的易容术与之相比,完全就是渣啊!沈云将信将疑的捏起那枚易容丹,看着胖管事问道:“里头肯定有仙官大人,不会露馅吗?”余头的易容术就不能骗过仙官大人们的法眼。

“不会。”胖管事十分肯定加确定的答道,“这是圣姑亲手炼制出来的仙丹。百花厅里一共有两位仙官。修为最高的那位是筑基初期的修为。他也看不出来。沈公子只管放心服用就是。”

筑基初期修为?又是一个以前没有听说过的新词。到底有多厉害?沈云忍不住问道:“炼气士是什么修为?炼气士、筑基初期修为,还有化神修为,三者哪个最厉害,哪个最弱?”

胖管事闻言笑了:“我等正道之人,大多是炼气士。至于修为,各有不同。筑基、化神都是指修为层次。筑基算是初涉仙道,化神则是修为大成的高阶。你说哪个更厉害?”

原来胖管事也是仙官大人!我真正是有眼不识金镶玉。难得他能耐住性子,跟我啰嗦这么多。沈云连忙抱拳行礼:“原来是仙官大人当前。请恕小子多嘴多舌,失礼之至。”

胖管事摇头:“我不过是先天武者,连仙道的门坎都没摸到呢。”他显然不想再多说,当即将话题引了回去,“沈公子,你易容之人是一位高级武师,姓罗名子清,是里边那位狗官今天带来的幕僚之一。我们的人发现他与沈公子身形相近,便在一刻钟之前假装不慎,用酒水浇湿了他头发和半只衣袖。在他离席更衣的时候,擒住了他。沈公子易容之后,只管大胆的跟着在下进去入席。”顿了顿,又道,“至于沈公子现在身上的穿戴都是我们事先准备好的,是全新的衣物,并非是从罗子清身上穿的那些。”

他们考虑的如此周到,沈云还能说什么?再者,人家自己都说了,是先天武者。那是比大武宗更厉害的存在……

沈云再一次感觉到自己实在是太弱了。

指间的易容丹浑圆,泛发出淡淡的药香。但是,他却完全分辨不出丹里用了哪些药。

面色和气的胖管事,他更是完全不信任。

可是,强者当前,他没得选择。

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他看着黑衣人手里的画像,干脆利落的将易容丹送入嘴里。

丹药入口即化,旋即,滑入喉咙。

紧接着,他感觉到整个脸部都麻嗖嗖的。

大约三息之后,麻木的感觉消失了。

他好奇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唔,下颌宽了;眉毛稀疏了许多;两个眼睛也变了,眼线摸着变长了许多,眼角还往上翘;鼻子是和画像上一样的鹰钩鼻……不用照镜子,他也知道,这张脸已不是他自己的那张了。

这便是仙丹仙术吗?啊,太神奇了!

操作简单,几乎没有什么技术要领可言;效果却是堪比换脸!

沈云好不容易才按捺住心中的激动。

对面的胖管事满意的轻轻颌首,又叮嘱道:“沈公子,易容已成。只是,你的声音与那罗子清相差很多。所以,入席之后,你最好不要多说话。不过,我们的人也有留意。罗子清性子冷清,本身话就不多,喝酒时,很慢。在席间,一盅酒,他总是不多不少分成三口喝下。喜肉食,案上的菜蔬瓜果,还有甜点,他一样也没有动。还有,他有眯眼的习惯。不论是看人,还是喝酒,都会眯缝着双眼。”

这些人,好厉害!沈云点头:“多谢右使大人提点。小子记住了。”说着,他又摸着陌生的脸庞,再次请教,“只是,这易容要怎样才能去掉?”

“哦,两个时辰之后,药力耗尽,易容自然解除。”胖管事答道,“或者将这枚朱丹化在清水里,洗脸,瞬间便能恢复真容。”说着,他从袖袋里拿出一枚龙眼大的赤红圆丹。

沈云双手接过,又道了声谢。与易容丹不同,这枚朱丹一入手,他就看出了它的主要成分——朱砂。另外,他还闻到了淡淡的甘草味道。

将甘草磨成粉,与朱砂一道,搓成丸药。这样也行?会不会染成大红脸啊?他心里甭掉有多失望了——还以为能搞到一枚仙丹,带回去细细研究一番呢。没想到这枚朱丹分明就是寻常的丸药。

胖管事视而不见,接着说道:“还有,进入百花厅后,在下也会留下来。席间无论发生什么变故,请沈公子务必第一时间随在下出来。”

“是。”

接着,胖管事也当着他的面服下一枚易容丹。他那张胖嘟嘟的圆脸变了,五官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变形,三息之后,换成了一张浓眉大眼的国字脸。身上的衣服也换了,圆滚滚的胖子瞬间变成了身材槐梧的壮汉。还是管事装扮。只是将腰间的号牌摘下来,另外又挂了一块上去。

“好了,沈公子,我们入席吧。”他向沈云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第一八零章 绝对是挑衅

沈云跟在右使大人的身后,穿过一条长长的过道,到达了另一头的拐角处。

在那里,有一道小门。

一个皮甲武士和一个衙差,象两尊门神似的,一左一右的守在门两旁。

看到右使大人,那位皮甲武士刷得挺胸收腹,站得象把标枪戳在地上一般。

而衙差的目光落在后面的沈云身上,脸上马上露出谄媚的笑容,点头哈腰:“罗先生!”

沈云见右使大人没有搭理两人,只管在前头领路,再加之,之前被告知罗子清“性子冷清”,也拿出一副视而不见的样子,高昂着头,两个鼻孔朝天,脚下不停,直接进了侧门。

身后,衙差依然笑得跟朵花儿一样,转过身来,冲他的背影又是一通点头哈腰:“罗先生,慢走。”

沈云暗地里松了一口气,心道:看来没有蒙错。罗子清就是这副德性!

于是,决定接下来都这样端着款。

过了侧门,是重重叠叠的落地织锦帷帐,奢华又大气。悠扬的古琴声,象月下的溪水一般,自那锦帐堆里淌了出来。

右使大人在前面掀开一角帷帐,侧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轻声说道:“先生,请。”紧接着,飞快的冲他向右手边呶了一下嘴。

沈云意会,走了进去,顿时,被里边的灯红酒绿迷了眼。

数十张几案还是围成一个大大的长方形。宾客们坐于几案之后,不少人脸上已经露出些许醉意。中间的空地上,一位红色丽装的美人正在抚琴。旁边,各有四名细腰美人挥舞着两尺来长的广袖,翩然起舞。

没有人注意到这边。

沈云按照右使大人的暗示,大大方方的走到右手边的那张几案后面,也和大多数宾客一样,在圆蒲团上盘腿坐下来。

立时,跪坐在几案右后侧的那名粉衣年轻女子向前倾着身子,露出好看的细脖子和后背。她微微垂眸,象扇贝一样的眼睫毛轻颤。先是伸出一双玉手,提起长颈青玉酒壶,将他面前的空酒盅倒满酒。然后,放下酒壶,准备去端那盅酒。

沈云轻轻将她的手拂开,自己端了起来——席间,有几位宾客就是跟自己没长手一样,就着身边的年轻女子的手喝酒。他们的样子实在是太难看了。他可不想这样。

粉衣女子见了,缩回手,放在自己的腿上,低眉顺眼的跪坐着。

很好。沈云暗中长吁一口气。他真的好怕这女人会粘上来。

端着牛眼酒盅,他轻轻的抿了一口。

入口绵软,回味甘醇。不知道是什么酒。反正,他在扶子兴的酒楼里也不曾喝过这样的好味道。

他曾听扶子兴说过,有些酒,初喝软绵绵、甜滋滋的,但是,后劲很大,几杯下肚,便能将人醉得稀里糊涂,偏又不会醉倒。于是,酒后吐真言,平时藏心底里的话,都会象倒豆子一样的倒出来。

生怕这里的酒也是扶子兴说的这种。他不敢再喝,于是,装出一副懒洋洋的样子,拿着酒盅做把玩状。心里纳闷极了:围在后面的那一圈屏风呢?还有数百伏兵,怎么一个也没看到?莫非是撤走了?

同时,他飞快的扫视了一圈。钱师尊不在宾客之列,但是,同伴老李在。象是感觉到了他的偷窥,老李端起酒盅,佯装饮酒。双手之下,一双利眼嗖的扫了过来。

沈云一路追查至此,历时数月,也等于是在江湖上摸爬打滚数月,也练就了一些江湖本事。在老李看过来之前,他早就眯缝着眼睛,将目光落在旁边的那名舞者身上,抿了一口小酒。

老李见他一副色眼眯眯的样子,分明是个酒色之徒,不屑的收回了目光。

很快,一曲奏完。舞者们汇成四排,也恰好跳完舞。

红衣丽人起身,抱起长琴,与舞者们一道,对着主位福身行礼。

“小曲儿软绵绵的,一点意思也没有。”坐在主位右端的那张长案后面的中年大胖子双手抱着油肚子,不耐烦的哼哼,“不如看我们所里的小丫头们瞎编的剑舞。”

沈云闻言,不由抬起眼皮子,望了他一眼,心道:‘所里’?莫非这位是屯兵所里的头儿?

果不其然,坐在主位正中间的小老头儿拎着稀稀落落的几根短须,呵呵笑道:“久闻你们屯兵所里的女娃娃们英姿飒爽,个个能歌擅舞。本官一直以为是传言,原来竟是真的。”

“所里有几个小丫头没见过世面,今晚非要闹着跟来。既然大老爷想看她们跳剑舞,在下就叫她们过来舞一舞。”中年男子哈哈大笑,回过头去,对跪坐在身后副席上的黑袍男子说道,“去外头喊她们进来跳个剑舞。叫她们好好跳,莫叫大老爷失望。”

“是。”黑袍男子应下,低头退了出去。

而红衣丽人还有那一堆露胳膊露腿的舞者们被一名女管事不声不响的领了下去。

席间响起了阵阵窃窃私语声。

“跳剑舞?几个意思?”

“哼,老子用了几十年的剑,难不成还会怕几个小娘们舞剑?”

“铁兄那把剑,也不知道要几十个小丫头才能抬得动!”

“呵呵呵……”那些人都望着主位上的中年胖子轻笑不已。

“咚!咚!咚!”

帐外三声鼓响,打断了他们的笑声。

随即,两侧的帷帐掀起。自帐外各走进来一路身着火红劲装的少女们。与先前那些娇滴滴的舞者们截然相反,她们用三角红巾包裹着高髻,粉面含威,绿柳蛮腰,手执亮晃晃的长剑。确实当得起大老爷的“英姿飒爽”四个字。

“小女子等见过大老爷,各位大人。”执剑向主位行过礼后,她们在宴席当中的空地上拉开了,站成四行五列。

“咚!”大鼓再次响起。

“杀!”

少女们无不秀眉倒立,挥剑平斩。

刹那间,数十道剑光掠起,将席间的安逸气息斩了个粉碎。

这些女子竟然个个都是练家子,且功夫不弱!沈云不由坐直了身子。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在座的宾客们都不是假把式,从简单干练的第一剑里,已然看出了少女们的剑术不俗。愕然之余,他们终于敛了脸上的玩笑,正眼相看。

“咚!”帐外鼓声再响。

“杀!”少女们瞬间转换队形,分成三队,各自面向主位以外的三面,齐齐大喝一声。手中长剑好比灵蛇出洞,冰冷的剑光,嗖嗖的飞向宾客们的头顶。

杀气凛然!

什么意思!

底下的宾客们无不色变,拧眉冷眼相对。

沈云愕然:挑衅!绝对是挑衅!

“咚!”鼓响三下。

“杀!”

这回更加过分,少女们执剑,箭步上前,竟然提剑直刺。好象几步开外坐着的宾客们是为她们立的木靶子一般。

第一八一章 上当了?

“放肆!”

宾客里有好几名是武宗级别的人物。他们再也忍不住,纷纷拍案而起,浑身释放出迫人的威压。

少女们其实并非真正的武者,充其量也就是练了个花架子而已,哪里受得住?隔得近些的那几名少女,甚至连退数步,手里的长剑纷纷坠地。

所谓的剑舞戛然而止。

“放肆的是你们!”主位上的中年胖子亦是吹胡子瞪眼,怒不可遏的一脚踢翻了身前的矮脚几案。

顿时,酒菜飞洒,金灿灿、亮晃晃的碗碟“骨碌骨碌”的滚出好远。

“来啊,将这几个以下犯上、大不敬的家伙抓起来!”他厉声叫道。

所谓以下犯上、大不敬,是指贱民不敬良民,良民不敬仙官。几位武宗无不愕然。他们自然都是良民身份。说他们大不敬,莫非这些舞剑的黄毛丫头们都是仙官身份不成?

哗啦啦,一阵锁甲响。两队全副武装的仙符兵自帐外蜂拥而入,分别围住几位武宗,刀剑相向。

看到中年胖子一脸的得色,所有人都看出来了:宴无好宴。剑舞的目的,就是为了激怒在座的各位宾客。

仙庭最重上尊下卑。大不敬的帽子压下来,纵然是那几名武宗也吃不消。再者,他们从来就没有想过要与仙庭作对,于是,齐齐看向坐在主位右侧的仙官大人,希望他能出声,说句公道话。

其余的宾客也无不如此。

“呵呵。”仙官大人不负众望,放下手中的酒盅,扫了一眼底下挤成一团的少女们,偏过头去问居中端坐的大老爷,“他们都入了仙官藉吗?”

他的声音,不轻不重,不徐不疾,寻常得很。然而,少女们听了,竟然个个小脸煞白,浑身打颤。更有甚者,象是背上压了几百斤的重担一般,冷汗如雨,瘫倒在地。

沈云心道:这些姑娘莫非是假冒仙官,心虚了?呃,屯兵所的计谋也未免太粗糙了点吧!

这时,他感觉到从主位方向有一道目光看向自己,悄悄的瞥了一眼。

呃,与目光在半空中碰了个正着。

坐在正中的大老爷仍然端着款坐在那里,但是,额头上亮晶晶的,满脑门子的冷汗。其神色,象极了是坐在火炭堆上。他看着沈云,干枯的小眼睛里闪烁着惶恐与不安,只差没有在额头上写着“救我”的字语。

刷刷刷,立时,包括主位上的中年胖子和仙官大人在内,所有人的目光都齐齐的落在了沈云身上。

不会吧,我只是混进来找刘海他们四个,顺便开开眼界,看下热闹而已。沈云头皮发麻,整颗心骤然提起,几乎是含在了嗓子眼里。

仙官大人是如此之厉害,他生怕被当场识破,一面左手在宽大的袍袖里紧握成拳,令自己尽量保持冷静,一面心思转得飞快,想着应对之策。

他不是真的罗子清,对宴席里的弯弯绕绕是一无所知。所以,既不会“救”,也是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救”。

但是,他假冒的就是罗子清。此时此刻,绝对不能无视大老爷的求救,毫无反应。

沈云回过神来,心里甭提有多恼火了——在他看来,大老爷的身份摆在那里。不是说,强龙难压地头蛇吗?要是换成他的话,才不会被一句话吓得直冒冷汗呢。哼哼,身为一县之尊,在自个儿的地盘上,谁怕谁啊!

真是个窝囊废!白瞎了“大老爷”的身份和地位!

想到这里,沈云眼帘轻垂,微微的摇了摇头。

主位上,大老爷还是汗津津的,但是,却明显有了主心骨。他一边从袖子里掏出一方雪白的丝帕揩拭额头上的冷汗,一边笑道:“本官也是头次见到这些小姑娘呢。仙官藉又不是刻在脸上的,本官哪里看得出来?是与不是,要查过身份铭片,才能知道。”

总而言之,他的意思就是“本官不知道”。中年胖子的突然发难,与他毫无干系。

“多嘴的狗奴才!”仙官大人冷笑连连,竟也看向坐在下方的沈云,“大老爷,你真的不知道吗?”

什么意思?这下轮到沈云的后背上直冒冷汗了。他暗中用力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外侧,竭力保持冷静。心里是后恼莫及,将自己骂了个狗血淋头:沈云啊,你个猪头!你与那捞什子圣姑,还有右使大人,无亲无故,素不相识,人家怎么可能那么好心,替你前后张罗?天上哪有掉馅饼的好事?人家莫明其妙的对你好,里头肯定是有所图谋的!

这不,他稀里糊涂的就成了“大老爷”,转眼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只是,罗子清是大老爷,那么,主位当中坐的那一只,是个什么鬼?大老爷家的狗奴才?

莫不是仙官大人在诈我……沈云决定装迷糊。当即,瞪大眼睛,满脸无辜+骇然的望着仙官大人。

众目睽睽之下,他不敢乱看。所以,不知道垂手站在帐内一角的右使大人此时也是心急如焚:该死的,台上的大老爷竟是假冒的?罗子清才是真正的大老爷?那边都是怎么做事的?竟然出了这么大的纰漏!

“啪啪啪……”仙官大人轻轻拍掌,赞道:“大老爷真是比戏台上的戏子还会演戏。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险些也被大老爷蒙过去了。”

闻言,满堂的宾客回过神来,皆哗然。他们那惊疑的目光在主位上的大老爷和客位上的年轻人之间,来回打着转儿。

就是那些仙符兵也没谁再绷得住,纷纷扭头看向沈云。

看来是真的了!沈云心中哀嚎。一边继续往下装,一边飞快的想着脱身之策。

然而,主位上的那只“大老爷”却再也坚持不下来去了。“扑腾”一声,他汗涔涔的瘫倒在地,嘴里象杀猪一样的惨叫:“大老爷,救我!好沉……小人喘不过气来……”

“哼!”仙官大人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啊!”“大老爷”惨叫,扑的喷出一大口血沫子,两眼翻白,身子抽了抽,双腿一跌倒,头一歪,当场断了气。

原来是仙官大人对他施了仙法。沈云恍然大悟。同时,后背无端的生出一股子寒气——杀鸡骇猴,说的就是他眼下的处境!

第一八二章 乱局

“不好了!不好了……”正当沈云束手无策之际,一个衙差连滚带爬的从外面冲进来,“大老爷,不好……”

待他看清主位上的大老爷已经七孔流血,死翘翘了,整个人当场石化。尖叫声亦是立时打住。

紧接着,先前被中年胖子打发出去喊小姑娘们进来跳剑舞的那名黑袍男子象道旋风一样的跑了进来。

无视宴席上的乱相,他直接冲到中年胖子面前,惨白着脸报告:“大人,屯兵所被叛军攻陷!”

“什么?”中年胖子呼的站起来,厉声接连质问道,“哪来的叛军?怎么可能有叛军?他们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

黑袍男子指着外面:“大人请移步。叛军放火烧了屯兵所,那边的天都是红的。”

“好一招声东击西!”仙官大人陡然醒悟,看向中年胖子问道,“陈大人,叛军肯定也是冲着龙气而来。陈大人不妨直言,刘海等退营老兵,今晚可否随你前来?”

陈大人不知所措的摇头:“关刘海他们什么事?”

“原来陈大人并不知情!”仙官大人又看向沈云,“大老爷,你呢?”

假的大老爷横死当前,再者,也怕这位仙官大人情急之下,下手没个轻重,是以,沈云不敢再装糊涂。他也赶紧摇头摆手:“我不认得刘海。”

“你们!”仙官大人气极,再也坐不住了,呼的起身,咬牙怒道,“那你们今晚在这里摆什么宴?”

沈云当然是演戏演到底,装出惶恐的样子看向陈大人。

一切尽在不言中。

后者亦是跟换了个人似的,先前的得意与跋扈皆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满脸的惶恐不安。他哆哆嗦嗦的答道:“本官,我,收到消息,说你,你们,以寻找龙气线索为名,其实是贪图我们屯兵所几世累积起来的财富。我给了大老爷一两万银子,请他出面设宴,把你们都请来……除了剑舞,我还把所有的死士都带来了……”

沈云连忙举起双手大叫:“不关我的事!我不知道还有死士!”

“一堆自以为是的蠢物!”仙官大人拂袖,往身上拍了一枚符。“嘭”的一声,一团白雾腾起,将他整个人笼住。呼吸之间,白雾散尽。然而,原地哪里还有他的身影?

仙官大人,走了!

沈云回过神来,整个人都放松下来。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背上冰凉。不知不觉之中,后背的两重衣裳皆已汗湿。

“仙官大人怎么走了?”短暂的寂静过后,其他宾客面面相觑。

“哎呀,只怕流言都是叛军放出来的!”

“我等肯定是中计了!”

“对对对,叛军肯定是冲着屯兵所的财富去的……”

陈大人气急败坏的冲黑袍男子大叫:“还愣着做什么?回去!快带着人回所里去!”说着,嘴里“完了,全完了”的鬼叫着,失魂落魄的带头往外跑。

“大人……”先前还杀气腾腾的那些小姑娘们一个个吓得花容失色,争先恐后的跟在他后头。

此时不跑,还待何时?在座的都是老江湖,顿时有如鸟兽散。

右使大人乘乱快步跑到沈云身侧,低声说道:“快跟我走。”

眼前的乱局不就是你们捣鼓出来的吗?沈云岂敢再轻信他!可是,他的武功与对方根本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他刚拔腿欲逃,左手腕一紧,脉门已被对方扣住。受制于人,他只得无奈的跟上去。

右使大人拖着他快步穿过宴席,走向另一边的帷帐。就在他们快要走到边上时,突然,变故又生。

沈云先是听到从陈大人他们跑出去的那边帐外传来几声尖叫。接着,原本人仰马翻,闹哄哄的厅内骤然变得死一般的寂静。

又出什么事了?

他忍不住回头瞥了一眼。

只见跑出去的人们,包括陈大人和黑袍男子,还有舞剑的小姑娘们,都慢慢的退回了大厅里。从背后看,他们动作缓慢,无不全身戒备。

而他们的对面,是一手持刀,一手执盾的皮甲武士们。就是他们象一道移动的铁墙,将所有人又逼了回来。

是伏兵!金燕楼的伏兵!

“别,不要杀我!放我走……”陈大人哭丧着脸,双手做蒲扇摆,“我有钱,我有很多钱,都给……”

话未说完,四周的帷帐之上突然豪光大作。沈云因为只隔了数步之遥,所以,被这些亮光刺得睁不开眼。

但是,右使大人却脚下不停,一手拖着他拼命往光圈里冲去,另一只手全力打在亮光之上。

“当啷!”

他们面前的光圈竟然被他一掌砸出了一个两尺来宽的黑色缺口。

右使大人拖着沈云飞也似的冲进了那缺口之中。

刹那间,沈云眼前一暗,左右两边皆传来数道劲风。

嗖嗖嗖……,那是利箭破空之声!

“抓住他们!”

“抓活的!”

不止一个人在大吼。

眼见着两道箭雨逼近,眨眼间就能将他们俩射成两个筛子。这时,沈云赫然发现,右使大人的左手掌心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枚青色的玉环。

只听到“啪”的一声,右使大人捏碎了玉环。

紧接着,沈云先是被一道夺目的白光晃花了眼,然后,脚下一空,他的耳衅响起呼呼的风声。

这是……和缩地成寸术一样的感觉!

但是,时间很短。沈云还花着眼,耳边的风声已打住,同时,两只脚“咚”的落到了实地上。具体来说,是木地板之上。

“快走!”刚一站稳身子,右使大人低声催促着,依然是扣住他的左手脉门不放,拖着他一路疾走。

沈云一边跟着小跑,一边用手去揉眼睛。

唔,刚才那道亮光实在是太厉害了。他揉了好几下,眼花的状态总算减轻了许多。但是,两个眼睛还是象蒙了一层薄薄的白纱似的,看什么都是朦朦胧胧的。

他眯缝着眼睛,往右手边看了好几眼,终于认出来了:现在,他们还在金燕楼。不过,不是在天楼,而是在一楼,铜楼。

看来与古氏三兄弟一样,右使大人也是事先准备了一条退路。

第一八三章 我已经活在地狱里了

一楼显然还不知道上面天楼的变故,依旧一派纸醉金迷。右使大人拖着沈云,很快从外面的走廊拐进了一条过道里。

“右使大人!”一名黑衣人自暗处现身出来,抱拳相迎。

右使大人这才松开沈云的脉门,淡笑道:“沈公子,刚才情况紧急,多有得罪了。”

此时,沈云的气已消了一大半,揉着发酸的左手腕,没好气的应道:“不敢。”

右使大人没有解释,扭头看向黑衣人,问道:“那罗子清到底是怎么回事?问出来了吗?”

后者应道:“已经审出来了。那厮确实才是狗官本尊。罗子清的身份没错,是他从家里带来的幕僚。狗官好酒好色,迫于家里的压力,才出来当官。自上任伊始,他便一直与罗子清互换身份。罗子清替他处理衙中公务,外出应酬,而他则在后衙花天酒地。罗子清被他用蛊虫控制,对他言听计从,不敢有丝毫的反抗。”

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奇葩!沈云咋舌。

右使大人又转身,看向他:“沈公子,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沈云还能有什么打算?百花厅现在肯定是被皮甲武士控了场,刘海他们四个又不在那里头,钱师尊也没来赴宴,那他还回去做什么?回去找死啊?

“我就是上去看热闹的。既然没有热闹可看,自然是想速速回客栈睡觉。”他如是答道。

殊不知,他这番话对于右使大人来说,意味着任务已完成。是以,右使大人爽朗的抱拳:“那么,沈公子,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真的就这样放我走了?沈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右使大人挥手,带着黑衣人干净利落的走进了旁边的暗处,转眼,他们的身形双双融于黑暗之中,看不见了!

他们真的没有敌意。是我想多了……沈云惭愧之余,心思转得飞快:右使大人不遗余力的助我,到底是为什么?莫非圣姑真的是师父的生前好友,因为见过我用“飞花拂柳”而认出我的身份来了,所以,看在师父的面上,助我一回?

越想越觉得就是这么一回事。

啊,真是将人家的一番好心,当成了驴肝肺。他心中的惭愧更甚,在心里对自己说道:将来若是有机会再碰到右使大人,或者是有幸得见圣姑本尊,一定要跟他们道声谢才好。

此间事了,沈云无意再逗留。他急匆匆的回到戏园的丁字九号包间。伙计丁二还在睡觉。

沈云取出朱丹,用桌上壶里的凉白开化开,涂抹在脸上。

果然,轻轻松松的洗掉了易容。

他从角落里找到先前藏好的小包裹。里头是他带进来的一身衣裳。换上之后,他又用银针轻刺丁二的睡穴。这回是替后者解穴。大约一刻钟后,丁二就能醒来。

做完这些事后,他迅速的离开了金燕楼。

在楼里看不到外面的情形。出来之后,他看到外面的街道上热闹得很:隔着数里地,也能看到屯兵所那边火光冲天。石平县的夜空被照得绯红。从睡梦中被惊醒的人们,跑出屋子,披衣翘首观望,却没有提议去帮忙灭火。甚至于,大多数人是面带喜色,拍手称快!

“是哪里烧起来了?”

“听说是屯兵所那边。”

“哟,这么大的火,什么也烧没了。”

“该,活该!”

“老话说得对,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哇!”

“火好大,不会烧到我们这边来吧?”

“怎么可能?那些东西挖了那么深的水沟。”

“呵呵,也不知道里边能逃出来几个?”

“叫我说,一个也没逃出来,那才叫做老天有眼!”

……

沈云边走,边听着人们的议论,心里遗憾不已——看这火势,只怕刘海他们四个也是在劫难逃。他终究是没能亲手报仇,割下仇人之头颅,带回牛头坳村,祭奠枉死的亲人和父老乡亲们。

他猜得没错。刘海他们四个确实没能逃出去。因为叛军这回的目标除了屯兵所几世累积下来的巨财,竟然还要生擒他们四个!

“圣姑,刘海等四人已经抓到!”

叛军见人就杀,唯有他们四个被绑成一串,牵到了一个戴着白色帷帽的白衣女子面前。

“跪下!”

几个叛军手里提着血淋淋的尖刀,从后面重重的往他们的小腿上踢了一脚。

“哐唧!”

四人惨叫连连,狼狈的跪伏在地。

“圣姑饶命!圣姑饶命啊!”

刘海等人实在是想不出来,什么时候与叛军的圣姑结下了梁子,以至于招来今晚的杀生之祸。

不过,圣姑开口之后,他们立刻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饶命?呵呵,你们与田保生不是同生共死的好兄弟吗?他在黄泉路上可是等了你们好些天了!”圣姑莲步轻移,慢慢的踱到他们面前,“你们再算算,牛头坳村的冤魂们又等了你们多少年!”

四人闻言,有如遭雷轰,个个面色刹时变得跟鬼一样。

“你,你到底是何人!”四人之中,刘海的胆子最大。他惶恐的抬起头来,尖声大叫。

圣姑伸手,摘下头上的帷帽,露出如玉的脸庞。她微微探下身子,似笑非笑的望着四人,红唇轻启,吐气如兰:“本尊姓沈。你们说,本尊会是何人?”

如云的乌发上只簪了一朵小白花,且全身缟素……这是孝家打扮!刻意寻仇来的!刘海打了个哆嗦:“斩下田保生头颅的人,也是你的人?”

圣姑直起身子,转身望着金燕楼方向,从心底里笑了出来。四周的火光映得她的眸子流光溢彩,比阳光下的宝石还要光彩亮丽:“不是。不过,他是真正姓沈的。而本尊……是沈家养女。”

“怎么可能!牛头坳村还有两个活口!”

“你们要报仇,只管割下我们的头颅去就是。为什么要烧光我们屯兵所,杀掉所有的人?”

“都是我们五个做的恶!其他人都是无辜的!”

“你们不是说替天行道吗?分明是滥杀无辜!”

四人悲愤不已。

圣姑敛了笑容,收回目光,转身冷冷的看着他们:“真是好笑!七年前,你们屠村时,可曾想过那些村民也都是无辜的?”

“我们是奉命行事!”

“对对对,是大老爷下的令。”

“我们只是小喽啰。你要报仇,应该去找大老爷!”

“你杀我们几个,算什么报仇!”

“放心,但凡参与了当年之事的,一个也跑不了!到底是谁的错,阴曹地府里,自有判官来断。”圣姑厌烦的挥手,下令道,“都砍了!”

“是!”那几名叛军齐声应道。

“不!你不能杀我们!”刘海拼死挣扎,“你滥杀无辜,死后会下十八层地狱的!”

不想,圣姑漠然的戴上帷帽,幽幽的吐出一句话:“拜你们所赐,我已经活在地狱里了!”

正因为如此,她不敢现身与秋宝相见。

身后,四道血线冲起。刘海他们的哀嚎声戛然而止。

过了一会儿,刘海他们四个的人头被血淋淋的装在一只大匣子里,奉送到她的面前。

“右使大人回来没有?召他速来见本尊。”帷帽之下,圣姑握了握拳,两行清泪夺目而出——她好想见一见秋宝,可是,理智告诉她,她不能。

于她来说,今生还能够再次看到秋宝,知道他好好的,身为鸿云武馆的弟子,有大好的前程,已是老天垂怜。

她的世界太黑太暗。也许今生都无望再回到阳光之下。那么,就让她来承担所有的罪孽,独自沉沦于黑暗之中好了。

况且,能报仇雪恨,而她们两姐弟,还有一个能好好的活着,她已心满意足,此生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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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八四章 原来师父是个超级大富豪

离屯兵所越近,街道上的人越少。沈云住的客栈那条街,被对面的连天大火照得象烧得通红的灶膛,然而,整条街却连个鬼影子也见不着。家家户户关门闭户,似乎睡得死沉。

与这边诡异的宁静相比,仅隔一条宽水沟,对面的屯兵所却好比是人间炼狱。火光之中,不时能看到身着黑衣的人走来走去。

那些人就是圣姑和她的手下?

沈云扫了一眼街道两边紧闭的门窗,决定还是少生事端为上,低着头,匆匆的跑向客栈的后门。

“哎哟喂,沈小哥,你怎么还跑回来呀!”门后,两名伙计一人握着一根碗口粗的长木棒,看到他,赶紧把门打开一条一尺来宽的缝。待他进了门,两人又用最快的速度关门、落栓,再合力抬起装满水的大瓦缸顶在门后。

“对面怎么走水了?”沈云做出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搓着双手问道,“我出去时,不是还好好的吗?”

“不是走水。”一名伙计低声爆料,“是那个杀来了!”

“哪个?”沈云瞪大眼睛,故作不懂。

“就是那个!”伙计指着自己的嘴,用口型说出‘叛匪’二字。

沈云长长的“哦”了一声。

“也不知道杀光那边之后,会不会杀过河来?”另一名伙计愁眉苦脸的叹了一口气,紧了紧手里的长木棒,“掌柜的他们都守在大门那里,这边只有我们两个守着,哪里守得住?”

“他们应该不会杀过来。”沈云安慰道,“我们都是本本分分过日子的平头百姓,替天行道也轮不到我们头上。”

“就是就是。还是沈小哥有见识。”两个伙计闻言,愁云尽扫,个个眉开眼笑。

一个说:“对面那些东西坏事作绝,活该得报应!”

另一个则说:“平常我走路,连蚂蚁都不敢踩……唔,等那个走了,我要去天帝老爷的庙里烧一把平安香。”

沈云笑了笑,回到自己的房间里。

外面的夜空被火光映红了,屋子里也象是点了好几根红烛似的,亮堂堂的。是以,他一进门,便看到窗边的桌子上有一个用白布包住的大包袱,四四方方的,里头象是个盒子之类的。

有人来过!沈云立时心中警铃大作。他用最快的速度将房间检查了一遍。

除了窗户上的细线断了,他在其它地方拴着那些细丝都是完好的。

也就是说,来人是走的窗户,将大包袱放到桌子上,便离开了。

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沈云慢慢的走到桌边,细细的看过大包袱,又吸吸鼻子,认真的嗅了嗅,确定无异状之后,才打开包袱皮。

里面果真是一个黑色的四方大木匣。

木匣之上,摆着一封厚实的信。

沈云从袖袋里取出一方帕子,用它拿起信。

信未封口,封皮上的两行字墨迹尚未干透。正中间的那一行写的是:林爷的饷银。左下边的那行是落款,写着:一位故人。

莫非是圣姑?沈云心头一跳,打开信封来看。除了一叠厚厚的银票,再无只言片纸。

银票都是通用的百两票,和信封一样,干干净净,没有动什么手脚。

他粗略的捏了捏,这厚度,应该是一百张。也就是说,来人送了他一万两银票!

好大的手笔!

沈云将银票和空信封都放在桌上,依然是用帕子隔手,去打开大黑木匣。

刚一打开盖子,一股混着石灰的血腥味直冲鼻底。

啊呀!盒里整整齐齐的摆着四颗狰狞的人头!

沈云吓了一大跳,险些惊落了手里的帕子。

怎么回事?好端端的送四颗人头给我做甚?

做了一个深呼吸,心神稍定,他再敛神细看那四颗人头。这时,他发现每颗人头的血迹都是新鲜的,明显是用石灰粉仔细硝制过。且每一颗人头的旁边都立着一根扁扁的小竹签。

小竹签上写有血字!

和信封上的字迹是一样的。

右上角的那根上面写的是“刘海”!

沈云心头大震,再急急的去看另外三根小竹签上的字。

“肖庆云……”

没错!正是刘海他们四个人的名字!

原来盒里的四颗人头是他们四个的!

啊,肯定是圣姑送过来的。

圣姑定是与师父生前有旧,所以自称“一位故人”,不但以师父在叛军里的饷银为名,厚银相赠,而且还把刘海他们四个的人头也一同送了过来——师父一生漂泊,居无定所,若是存有万两饷银,何苦身负重伤,还要露宿山林?所以,沈云看到万两银票,第一反应是,这笔巨款是圣姑借着师父的名头,赠送与他的。

望着仇人们的头颅,沈云感动之余,心里揣测道:圣姑怎么知道我与刘海他们四个的血海深仇?是她真的如此神通广大,还是师父生前曾经与她联系过,告诉她的?

回想到师父生前时常流露出来的对自己的担忧,他越想越觉得后一种情况的可能性最大——师父定是自知时日不多,放心不下他,所以,联系上了在叛军中的旧友圣姑,托她有机会的话,暗中照拂自己一二。

如此看来,圣姑虽然行事狠辣,却也不失为性情中人,很有义气。

只是,大仇,就这样报了!未能亲手斩下此四獠的狗头,真是一大憾事!

沈云轻轻的吐出一口闷气,将木匣子复又盖得严严实实,有白包袱皮包好。

接着,他走到窗边,再三确认周边无人监视之后,这才从床底刨出师父留下来的那只红漆匣子。

把匣子抱到床上,沈云在旁边盘腿而坐。匣子的正上方居中刻有一朵祥云。他将右手平放在祥云之上,静心敛神。

他按照师父生前所教的法门,尝试着徐徐催动体内真气。

真气动了!

如师父所言,象极了一条在经脉里流淌的细流。

沈云暗喜,进行第二步:将真气从右手的掌心逼出来,注入手底的祥云图案里。

“叭嗒!”

祥云,散了!

匣顶随之露出一个拳头大的孔。

一蓬金光嗖的自孔里迸射出来,照得沈云的脸也象是镀了厚厚的一层金子似的。

天帝老爷!

他从外头看着,感觉匣子里头起码有一座山那么大。满满的堆满了金银财宝!

原来,师父这么阔,是个超级大富豪!

怪不得万两饷银,完全没当回事,他老人家说不要就不要。也难怪师父在遗言里叮嘱我,要好生保管这只匣子和百宝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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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八五章 走为上策

沈云心念一动,右手掌心顿时沉甸甸的。一个金元宝赫然摆在那里。

是不是真的啊?他将信将疑的拿起金元宝试着用牙咬了一下。

甜的!

再看金元宝,刚刚咬过的地方留有牙印。

确实是如假包换的金元宝!

沈云又用同样的法子,从珠宝堆里随意的取出一颗龙眼大的珍珠。

又圆又亮,是上好的珍珠。这样的货色在外面的珠宝铺子里,少说一粒也要卖到千两银子。

这里装了满满的一匣子金银财宝,不知道百宝囊里又装了什么?沈云如法炮制,又将真气炮制在百宝囊正面的那朵祥云图案上。

百宝囊打开了。

它也是一件收纳宝贝。不过,里头的空间比红漆匣子的要小得多,大约高丈许,有一亩地那么大。

没有金银财宝,一边摆着三个大木架,上面用数十把大铁钩挂着新鲜的鸡、羊、猪、牛肉;底下一字排开,摆着十口寻常人家用来装水的大瓦缸。其中,有八口大缸里,白花花的大米堆得高高的。右边的第二口瓦缸里的大米见了底。最右边的那一口缸里有大半缸水;旁边有一个分为上、下两层的简易碗橱。里头被子、床褥、锅碗瓢盆、油盐酱醋等物件齐备;

另一边,象是武馆的借书间,顶天立地的摆着二十来排大书架。每个架子上都密密麻麻的摆满了书。

怪不得师父生前在茅屋里住了近两载,然而,屋里却连个吃喝的碗都没有。原来,吃的用的都收在百宝囊里。

而第一排的书架上,有一排书册,沈云看着很眼熟。心念一动,他取出了最边上的那一本来看。

是太师祖亲笔所写的一本手札。

二十来排大书架,收藏了不下万本书!

没想到,师父生前竟然随身带着一个巨大的宝藏+书库啊。

沈云在武馆的时候,尝到了读书的好处,看到这么的书,比先前在红漆匣子里看到满满的金银财宝还要高兴。

想起师父的遗言里有写道,等他凝结真气,打开百宝囊,就能知道幻阵之事。他顿时领悟过来:师父的意思是要他读完百宝囊里的藏书。

原本,他的计划是,斩下刘海他们的头之后,再去寻找当年的丰成县大老爷复仇。然而,昨晚在金燕楼的经历再一次无比深刻的告诉他,他的实力还是太弱。能够当上一县之大老爷的人,必定是仙官藉。其爪牙必定也多。以他现在的实力,就算是找到了人,也未必能报仇雪恨。

现在,新得了这么多书,听师父的意思,其中不乏阵法之类的宝典秘籍,沈云心道:磨刀不误砍柴工,我不如先静下心来,仔细研读这些宝典,待学了阵法新本事之后,再去寻找仇人。

于是,他决定,先在客栈里住下来,安心读书——他自己本来有近千余两银子伴身,当年袁峰的舅舅们的五千两赠银亦是分文未动,所以,手头不缺住客栈的银钱。现而今,又从师父手里得了那么多的金银财宝,就更不用再操心生计问题了。

决定之后,沈云先将装着四颗头颅的大木匣装进红漆匣子里。因为没有动用真气,所以,大木匣子是装在明处的空间里,而不是祥云图案的隐藏空间里。

明处的空间远不及隐藏空间大,但是,装下比自己体积大三倍还不止的大木匣子完全不在话下。而且,和隐藏空间一样,明处的空间里也能保鲜。他曾做过试验,将一块新鲜的珍珠蚌肉放在里头。半年之后,珍珠蚌肉才开始变色。又过了一年之久,珍珠蚌肉终于腐烂发臭。

对面的屯后所烧到天明,火势依然不减。提心吊胆了一夜的人们,再三确定那边没有人了,陆续从屋里出来,小心翼翼的与邻居们低声交换情报。

“‘那个’走了啊?”

“走了!半夜里走的。我听到了马蹄子‘哒哒’的打街上过。不只一两匹马,听声音是打东门那边去了。”

“哎呀呀,昨天真是吓死我了……”

又过了个把时辰,街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他们大多是出来看大火的。

而客栈里边,掌柜的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令伙计们挨个的去客房里通知房客们:外边现在是安全了。不过,据他的经验,对面发生了天大的乱子,四大城门不用说,今天肯定是不会开的。且用不了多久,大老爷会派仙差大人们过来封街。所以,请客人们抓紧时间去外头准备些吃食,免得到时被堵在客栈里,不知道要挨饿到什么时候。

闻言,房客们争先恐后的从客房里跑了出来,从后门去市集里买吃食。

沈云觉得掌柜的这回十之八九要猜错了。因为据他所知,大老爷昨晚也落到了叛军手里。想来仙府那边现在群龙无首,定是乱了套,哪里还顾得上封城封街?

不过,掌柜的话也提醒了他:出了这么大的乱子,不可能不会惊动周边的仙府,还有各种势力。石平县很快就会处在风口浪尖上。

思量之后,他决定尽快出城。

担心路上会碰到仙府的衙差或者仙符兵搜身,他将圣姑送来的大木匣与装有田保生的人头的盒子一并都收进了红漆盒子的祥云空间里——相比于红漆盒子,百宝囊不显眼,更方便随身携带。然而,他试过了,百宝囊可以收进红漆盒子里,反过来,红漆盒子却不能放到百宝囊里去。没有办法,他只能继续将红漆盒子与几件半旧的换衣洗裳一并打成包袱,斜背着。

眼下的情况是,仙府那边随时都有可能理清头绪,腾出手来封城封街,使得时间宝贵得很。沈云顾不上退房,急急的出城而去。

至于出城之后去哪里?他的打算是就去玉溪镇。一来,离得近,方便打听石平县这边的消息;二来,他不久前在玉溪镇呆过三天。在周边的县镇里,唯有玉溪镇,他最熟悉。

和他一样想法的人很多。城门都快被往外逃的人们和车马给挤爆了。而守城门的仙符兵却连影子也不见一个。

此时不走,还待何时?沈云抓紧包袱,挤进了出城的人群里。

第一八六章 快看,神仙!

就在这时,后面的街道上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紧接着,人们惨叫连连。

“啊,黑兵追出来了!”

“快跑啊!”

因为仙符铁骑兵都是黑衣黑甲,连座骑也是裹着黑皮甲,所以,这一带的人们给他们取了个绰号,叫做‘黑兵’。

沈云闻言,透过混乱的人群回头看,顿时,目眦尽裂。

青天大白日的,朗朗乾坤之下,二十来骑黑兵自后面追上来,挥舞着长刀,砍向手无寸铁的出城的人们!

他们手起刀落,象砍南瓜一样,一刀一个,畅快之极。

顷刻间,已有数人毙于刀下。

人们哭爹喊娘,疯狂的四处逃散。

一时之间,车仰马翻,哭声震天,城门眼见着就要变成这帮畜牲的屠宰场。

牛头坳村的大火,还有半夜里,荒村里的带血长刀……血淋淋的记忆再度涌上沈云的心头,与眼前的情景重叠起来。

心底的怒火哗的窜起来,电光火石之间,将他整个儿吞没掉。

这帮畜牲!

没有丝毫的犹豫,沈云折转身来,逆着人群,冲了回去。

比脚更快的是他的手。

飞花拂柳!

他左右开弓,从针囊里各抓出一把牛毛银针,朝最前面的那两骑,呼呼的打出去。

嗖嗖嗖……

阳光之下,这些银针亮闪闪的,象流星雨一样,破空而去。

二十余骑仙符铁骑兵全身披甲,周身的要害部位更是用精铁片甲护得严严实实。就连脸上也覆有黑色的铁丝网面罩。

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沈云这次打出去的牛毛银针是针囊里最细的那种,因细如牛毛而得名。以前,他的功力有限,牛毛银针的准度小不说,而且最多只能打出七尺来远,没有什么杀伤力。故而,很少动用它们。不过,体内凝结出真气之后,他发现自己的功力翻了两番还不止。于是,试着用真气催动五成的力,往窗打出一把牛毛银针。不想,“嘭”的一声,灰飞烟灭,竟然将客房窗外,隔着数十步远的一块破木板打得粉碎!

这一次,沈云愤怒到了极点,用真气催动了全力。

冲在最前面的两名铁骑兵突然被一片闪亮晃花了眼,然后,面上猛的一震,天,突然黑了……

可怜的,死了都不知道那一片闪亮究竟为何物。

事实上,就连紧跟在他们俩后面,只差了半个马身的那三名铁骑兵也没有看清楚。

三名铁骑兵先是看到前方呼呼的照面冲过来两团亮光,紧接着,“砰砰”两声,两朵血花炸开。

待他们再定睛一看,立时,被吓得三魂不见六魄——就在他们前面一点点的那两名同伴,脑袋连同头上的铁盔,一并炸得粉碎。

这一切是那么的快,以至于,血花炸开之际,两具无头尸骑坐在马背上,还在挥舞着手上的长刀!

正当他们被吓呆了的时候,沈云又接连打出两把牛毛银针。

又是“砰砰”两声,呆若木鸡的两名仙符铁骑兵跟着脑袋开花,变作无头鬼。

“啊——”

“敌袭!敌袭!”

其他的铁骑兵终于回过神来,尖叫着打马往回跑。那一刻,他们只恨自己胯下的马没能再多生出四条腿来。

转眼,他们跑了个精光。

但是,城门前的危局并没有随之解除。受到惊吓的人们仍然象没头苍蝇一样四处逃窜。尤其是城门附近。人们疯狂的挤向城门口。场面反而比刚才更加混乱。

“宝宝,别挤我的娃——”年轻女人凄利的尖叫,在嘈杂的声音之中,格外刺耳。

沈云闻声望过去。只见城门边上,一名年轻妇人披头散发,双手紧紧护住怀里的婴儿。可是,她实在是太弱小了,被周边的人挤得完全站不住脚,眼见着就要被冲翻。

糟糕!年轻妇人要是被挤翻,周边的那些人也会被绊倒。那一带都接着就会发生人踩人的惨事!

沈云脚尖一点,呼的纵身跃起,施展“穿云步”,嗖嗖的踩着几个壮年男子的肩膀,用最快的速度向那对母子冲过去。

年轻妇人绝望了。两脚完全踩不到地,她感觉自己象是被抛到了浪尖子上的小船,灭顶之灾马上就会降临。惶恐之下,她唯有拼命的抱紧怀里的孩子。

突然间,一个青色的身影从天而降。

“走!”

有人在她耳边大喝一声。旋即,眼前一花,整个人被骤然提了起来。耳畔响起呼呼的风声。

年轻妇人还来不及出声,便是一阵天旋地转。她终于再也扛不住,两眼一翻,晕死过去。但是,一双胳膊仍然牢牢的圈抱着她的孩子。

这给沈云省去了不少麻烦。他只要顾着大的就行。当下,象端着一只大托盘一样,他双手伸直,平端着年轻妇人,还有她怀里的孩子。

“旱地拔葱!”

“蜻蜓点水!”

穿云步使得炉火纯青,眨眼的工夫,他便将母子俩带到了城墙边上。

不想,这里的人更多。底下是黑压压的一片人头,连插脚的地方也没有。

沈云大喝一声,平端着母子两个,脚下用力,飞身“噌噌”踩着城墙,几步就到了墙头之上。

呀,穿云步也长进了许多!

他心中暗喜,脚下不停,一招“彩云逐月”,直接打城墙上飞掠而过。

“那是什么?”

“神仙!”

“快看,神仙!”

“神仙显灵了!”

底下,人群里爆发出阵阵惊呼。

众人光顾着抬头去看神仙,竟然连逃命也给忘了。立时,城门口的推搡状况大为减少。险情,除!

而沈云听到底下的人们哇哇乱叫什么神仙显灵,险些跑岔真气。还好他的下盘甚稳,只是身子稍微晃了晃,立马就缓了过来。

深吸一口气,某位“神仙”纵身从高高的城头跳下,空中接连虚踩数步,最后,稳稳的落在城门外数丈远的一处空地之上。

站稳身形,他低头一看。至始至终被他平端着的年轻妇人,牙关紧闭,不知道什么时候昏过去了。而被她护在怀里的孩子只有几个月大,这会儿,面色发青,气若游丝。

这孩子是被他母亲护在怀里,给捂坏了。

第一八七章 长着大翅膀的神仙

如果是在数日前,沈云碰到这样的病例,只能无可奈何的放弃,看着孩子就这样死去。

幸运的是,他现在体内有真气,终于能施展师父生前的绝技“金针度穴”术。

此术在江湖上声名显赫,被传成了起死回生术。

其实也没有如此神奇。死人是救不了的,至少也要有一息尚存才行。比如眼前的这个孩子。

沈云当即将年轻妇人平放在地上,取出一根银针,刺入孩子的人中穴,缓缓的度入一丝真气。

数息之后,孩子的脸色渐渐又红润起来。

成了!

沈云吐出一口浊气,慢慢的拔出银针。

“哇——”在银针离穴的那一瞬间,孩子闭着眼睛,大哭起来。

年轻妇人的睫毛动了,将要醒转。

沈云连忙起身,躲到了数步外的一块大山石后面。

很快,年轻妇人睁眼醒过来了。

“宝宝!”恢复意识后,她首先是勾起头来,去看怀里的孩子。见孩子安然无恙,她欢喜的抱着孩子,从地上爬起来,轻声的哄着:“没事了啊,宝宝不哭。”

“惠娘——”一个年轻男子背着一个大包袱,好不容易从城门里挤出来,回头一看,妻儿却没有跟着出来,急得脸色煞白。

年轻妇人听见呼唤声,抱着孩子冲年轻男子招手:“我在这儿!这儿!”

年轻男子如闻天簌:“站在那里别动!我就过来了!”说着,用最快的速度越过四下逃散的人群,跑到了妻儿身边,“你不是跟在我身后吗?怎么还先跑出来了?”

“神仙!是神仙救了我和宝宝!”

年轻男子从妻子怀里抱过孩子:“刚才我也听到后面不少人在大喊神仙显灵。”

“就是神仙显灵!”年轻妇人欢喜的说着,“黑兵追上来的时候,好多人挤了过来。我的脚都沾不到了。你又挤散了。我想我肯定要被挤翻了,和宝宝两个都没得活路了。是神仙用仙法把我和宝宝从人堆里提了出来。那时,我感觉天在转,地也在转,人一下子就迷糊了。后来,听到宝宝的哭声,我才清醒过来。然后,就听到你在喊我。”

“这么说真是神仙搭救了你和宝宝。也不知道是哪路神仙显灵?”

“我好象看到神仙穿着青色的衣裳,长了一双大大的翅膀吧,象一只老鹰一样,从天上飞了下来。”

“回家后,我们去观里问问,看是哪路神仙。好请回家去供奉起来。”

“好啊……”

夫妻两人边走边说,很快消失在逃难的人群之中。

“长了一双大大的翅膀,象老鹰一样?”沈云从大山石后面现身出来,望着自己的两只大袖子,“那是妖怪吧!”说罢,扯起嘴角笑了笑。

不过,如此甚好。就让大家都误认为是神仙罢。

见四周无人注意到这边,他大步流星的往官道方向走去。

却不知,刚才的一切都被人看到了眼里。

“他就是沈云?”山顶上,一位身穿蓝布道袍的道士,收回目光,右手拍了拍木轮椅的扶手,问道。

他的身后,古氏三兄弟一字排开,恭敬的垂手侍立着。

闻言,古老大上前一小步,应道:“禀观主,是的。”

如果沈云在这里,肯定会大吃一惊:这位道士不就是昨晚高坐在主位右侧的那位仙官大人吗?古氏三兄弟怎么和他在一起,还待他如此之恭敬?

蓝袍道士微微颌首:“有点意思。昨晚,他也去了金燕楼?”

“是的。”古老大详尽的道出昨晚碰到沈云的经过,末了,又垂眸说道,“弟子与他在玄楼分开,看着他下楼去了底三层。”

其实,他还是略有隐瞒——他因为急着去引开五爷和那些皮甲武士,所以,当时急急忙忙的离开了,并没有亲眼看着沈云去底三层。而是在引开了五爷他们之后,再回到过道里时,竟然发现沈云还在。不过,未等他上前打扫呼,沈云就匆匆离开,下楼去了底三层。至于中间有将近一个时辰的时间,沈云做了些什么,他是毫不知情。他对沈云颇有好感,又怜其遭遇坎坷,故而有意在尊者面前替其遮掩一二,略过不提。

蓝袍道士略作沉吟,吩咐道:“就刚才的那手银针术,沈云很有可能是其他四脉之一的传人。你们继续留意他。你们不是打探出来,他的师父林焱生前曾做过叛军里吗?有机会的话,不妨去套套他的话,看昨晚他在金燕楼是否与叛军接触过。”

“是。”古氏三兄弟齐声应下。

“我们走。”蓝袍道士略一抬手。

古老大上前推着木轮椅,古老二和古老三紧跟其后,朝山下走去。

当天下午时分,沈云回到了玉溪镇。此时,镇上唯一的牙行已经关了张。他只得在镇上唯一的客栈里凑合一晚。

第二天,他先是通过牙行租到了一个独门独院的一进小院子,然后装模作样的去市集里买了被褥、锅碗瓢盆等一大堆的杂物,暂且在玉溪镇安顿下来。

在市集里时,他特意装着歇脚喝茶,在一个露天茶水摊上,听了一会儿的八卦。

昨天,他进玉溪镇时,看到官道上的关卡已经撤了,便以为田保生的案子已经不了了之。此时,听了八卦方知,是县里的捕头大人和那队仙符兵撤了。而捕头大人带来的那三名衙差却留了下来。他们住在镇长家里,说是继续查案。不过,人们说,这些天都未看到他们出过镇长家的大门。茶客们不屑的点评:“又是来讹饭吃的。”

与之相比,石平县的消息要热门得多。

“叛军打进石平县了,那边的大老爷都被吓跑了。”

“屯兵所前儿夜里被烧了个精光。造孽呢,里边的人,一个也没跑出来。”

“那里边的人个个富得冒油,叛军正缺粮饷,不打劫他们,难不成还打劫我们这些穷哈哈?”

“打劫我们也没用啊?我家连过夜的粮食也没有。”

而他们说的最热闹的当数石平县东城门口的“神仙显灵”事件。

“听说这事惊动了天上的神仙。第二天,神仙就显灵了。”

“真的还假的?”

“真的,好多人看到了。神仙背上长着一双青色的大翅膀,八面威风,从天而降……”

“胡说,神仙有长翅膀的吗?”

“怎么没有?那什么书上说,大鹏鸟也是神仙。鸟变得的神仙,背上不长翅膀,难道还长角啊?”

“头上长角的神仙,那是龙王爷。”

沈云听他们越说越离谱,掏出一个大钱放在小木桌上,不声不响的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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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八八章 哪有那么多的巧合?

在牙行租房子时,沈云是以“安心备考”为由。是以,安顿下来后,他每天除了出去吃两顿饭(主要是关注石平县那边的动静),其余大多的时间都是呆在小院子里看书、习武。

早上的时候,他一般是去市集的那个馄饨摊吃一碗馄饨当早餐。

玉溪镇也有馄饨,不过,样式与石平县的馄饨不太一样。这边的馄饨不但个头要小一些,而且里头包的馅也少得可怜。胜在汤头比石平县的要好。粗瓷海碗的碗底不但配有姜末、蒜花、胡椒粉,豌豆大小的一坨白猪肉。用猪大骨熬出来的汤,奶白奶白的,热气腾腾。

吃的时候,先是将煮熟的馄饨从大铁锅里捞出来,用大海碗装着。然后,浇一大勺热汤。顿时,香气四溢,令人口舌生津,胃口大开。

沈云每天清早都去吃一碗馄饨,就是冲着这一大海碗的热汤去的。

这天,他打完拳后,冲了个凉,换身干净的衣服,又去馄饨摊上吃早餐。

他刚吃完馄饨,正捧起大海碗,准备享用又鲜又美的热汤,背后突然传来一个惊喜的声音:“沈兄弟,你怎么在这里?”

是古老大!

沈云连忙放下碗,回头看去。

古氏三兄弟都在。他们站在几步开外,笑吟吟的望着他。

他连忙起身,过去抱拳打招呼:“我租了个小院子,暂时在这里住一段时间。三位前辈什么时候到的玉溪镇?”

“昨天。”古老大笑道,“我们打石平县那边出来,回省城,路过这里,歇一晚。”

沈云惊讶极了:“我听说,两天前,那里就封了四门,许进,不许出……”突然想起,古氏三兄弟有缩地成寸术,封不封城门,于他们来说干系不大。是以,笑着改口,“三位前辈用过早饭了吗?”

“还没呢。”古老三左顾右盼,“沈兄弟,你对这里熟。镇子里有什么好吃的没有?”

沈云指着身后的馄饨摊:“三位前辈如不嫌弃,今儿我做东,请你们吃一碗馄饨。”

“馄饨?是石平县的那种馄饨吗?我最喜欢吃了。”古老三乐了。

“那就多谢沈兄弟。”一碗小摊子上的馄饨而已,古老大和古老二也都没有跟他客气。

于是,沈云领着四人回到小木桌边,给他们一人叫了一碗馄饨。

“沈小哥带朋友来了啊。”摊主夫妇见了,笑得合不拢嘴,热气腾腾的三大海碗馄饨送上来时,特意切了一小碟自家泡的酸豆角沫过来,“送给沈小哥的朋友们尝尝。”

待摊主转身回到大铁锅后面,古老大问道:“你跟他们很熟吗?”

沈云笑了笑:“我每天早上都会过来买一碗馄饨吃。今天是第五天了,混了个脸熟。”

古老三吃了一个馄饨,轻“咦”一声,又用碗中的瓷调羹舀了一个,拿竹筷子戳开,问道:“肉呢?忘记放馅了?”

“这边的馄饨就是这样的,皮薄,馅小。不过,汤很好喝。”沈云解释道。

“是吗?”古老三捧起碗,将信将疑的喝了一口,满意的连连点头,“不错,这骨头汤熬得浓香鲜美。”说着,又夹了一筷子酸豆角沫吃了,大爱,“酸溜溜的,脆得很,加到汤里,肯定好吃。”

他端起小碟子问沈云:“沈兄弟,你要不要加一点?”

后者摇头:“不用了。我已经吃完了。”

“哥哥们都不爱吃酸的……那我就不客气了。”古老三笑眯眯的将碟子里的酸豆角沫全扒拉到了自己的碗里。

大家都被他这副吃货像给逗乐了。

古老三完全不在意,美美的吃完,一抹嘴,咂巴咂巴嘴巴,眼里全是眷恋:“太可惜了!我们还要接着赶路,以后怕是难有机会再喝到这样美味的汤。”

古老二没好气的冲他翻了个白眼:“你若是舍不得,再叫一碗来吃啊。”

“我也想啊。”古老三摸了摸肚子,夸张的长吁短叹,“奈何肚子装不下了。”

“得了,别装可怜了。”古老大随手朝他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我们再在这里歇一晚,让你明天早上再来喝一碗‘这样美味的汤’。”

“谢谢大哥。”古老三欢喜的笑眯了眼,“沈兄弟,镇子里还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你赶紧告诉我。这些天在石平县,好吃的,好玩的,都只能看看,可把我憋坏了。”

巴掌大的镇子,有什么好玩的?沈云看出来了,古老三其实是不想走,借故要留下来,而他也有意向兄弟三人打探石平县这几天的情况,闻言,欣然应允。

吃完之后,四人分道而行:古氏三兄弟是退了房出来的,而古老二对于游玩一事没什么兴趣,便独自返回客栈去订房间;而古老大和古老三两兄弟则由沈云作陪,先在市集里游玩。

路过李家卤肉店时,古老三使劲的嗅了嗅,两条腿迈不动了:“真香!”

沈云笑道:“这家的卤猪头肉在镇子里是出了名的好吃。不过,现在还未出锅,要到中午的时候才有卖。”

“那中午我再来买。”古老三遗憾的收回目光。

“他们家的吃食很好卖,要赶早提前预订,才能买到。两位前辈在这里稍等片刻,我进去预订。”说罢,沈云走进店里,跟店里的伙计订了三斤卤猪头肉和四个卤猪蹄膀。

出来时,他看到古老二提着袍角急匆匆的从后面追上来了。

“哎呀,太好了,你们还没走远。”古老二过来对古老大说道,“大哥,我们离开后,客栈里来了一队商客,把房间都订完了。”

“那去别的客栈订。”古老大应道。

旁边,古老三不乐意了:“这个破镇子也就那家客栈能落脚……”

此时,沈云完全看明白了——世上哪有那么多的巧合?三兄弟分明就是来找他的。

古老大是有缩地成寸术的。他们兄弟三个要想回省城,直接动用秘术即可,何须象旁人一样,用两条腿千里迢迢的走回去?

再说,古老三虽然也是个好吃的,但是,他们兄弟三个结伴闯荡江湖,四海为家,手头又不缺银子,什么山珍海味没有吃过?至于被一家露天小摊子的一碗热汤馋得走不动路吗?

你们三个想在我那里住一晚就直说呗。他心里暗自好笑,面上不显,主动邀请道:“三位前辈如若不嫌弃,去我那小院子里将就一晚。”不管三兄弟是出于什么目的,但是自结交以来,三兄弟待他极为友善,未曾有过敌意。所以,他也乐于成全他们。更主要的是,凝结真气以后,他不但成功突破了瓶颈状态,而且武功大进。从而,自信心大增,也不怕他们仨耍名堂。

“好啊。”果然,古老三抢先欢喜的应下来了。

第一八九章 打探

“我去店里叫伙计中午的时候,把吃食送到我那里去。”沈云又返回李家卤肉店,多订了一只烧鹅,还有一大坛米酒。

大热的天,太阳很早就烈得很,白晃晃的,炙烤着大地。古老三逛了一会儿,在瓜摊上买了两个大甜瓜,一手抱一个,对沈云说道:“晒死了,也没什么好玩的。不逛了。”

“好啊。”沈云便带他们回租住的小院子里。

看到院子里有一口井,古老三乐得两个嘴角咧到了耳根上:

“太好了。”他快步走过去,将手里的两个大甜瓜浸在井里,“这天,甜瓜用井水冰过,才叫一个好吃呢。”

“井水清甜,煮出来的绿豆沙也很好喝。出门前,我煮了一大锅,这会儿应该放凉了。”院里虽然搭有一个小小的凉棚,但是,天实在是太热了,沈云请三兄弟去正屋落座。

凉凉的绿豆沙端上来后,古老三尝了一口,又赞了赞:“不比金燕楼里的差。”说着,满脸遗憾的叹了一口气,“可怜我在那楼里呆了两个晚上,却总共只吃到一碗绿豆沙,并且还是我打昏了一个伙计才吃到的。”

“就知道吃。”古老大瞪了他一眼,“你怎么不说,就因为那碗绿豆沙,你差点在五爷面前现了行迹?”

古老三闻言,抱着碗缩了缩脖子。

“沈兄弟,那晚,你有没有再回天楼?”古老大看向沈云,“真是对不住,那时候,我急着去给他们俩解困,把你一个人撂在那里。不想,后来金燕楼里生了一场大乱子。为此,老二没少埋怨我,说我至少也要把你带回天楼才是。沈兄弟,那晚,我没误你的事吧?”

此事牵涉到右使大人,甚至还有圣姑,沈云怎么可能如实以对?他摆手笑道:“没有。我那时也是昏了头,也不看自己有几斤几两,也敢打龙气的主意?看到大厅里的情形,又有那么多的伏兵,我总算清醒过来了。所以,与前辈分开后,我没有再回天楼,很快就离开了金燕楼,没敢再留下。回到住的客栈,没过多久,对面屯兵所突然就起了大火。后来听说是叛军放的火。”

“你回客栈的时候,对面还没有出事?”古老二问道。

沈云点头:“没有。要是看到了那边的动静,我哪里还敢回客栈?第二天,听店里的伙计说,叛军都走了,我赶紧的就收拾东西,出了城。”屯兵所那边是什么时候起得火,当时是什么情形,那晚,他跟客栈里的伙计打听得仔仔细细的。所以,他刚才在路上编这些话时,不怕在细节上漏了馅。

古老大心里很清楚,沈云有所掩瞒。因为他是亲眼看到沈云什么时候离开玄楼的。只是,他那时有任务在身,无暇顾及沈云,是以,沈云离开玄楼之后,又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事,他一概不知。

但是,从时间点来看,沈云的这番言辞与事实相符,听不出什么在破绽来。

再说,那晚的变故,连尊者也始料不及,不敢过多掺和。更何况沈云还一个乳臭未干的半大小子?

所以,他现在还能好好的坐在这里,应该是所言非虚,确实是早早的离开了金燕楼。

古老大飞快的瞥了一眼古老二。后者不露痕迹的略一点头。

老二也没听出破绽来。

那么,就这样回禀尊者罢。

“哎呀,沈兄弟,那晚多亏你早早的离开了。”古老大暗中松了一口气。老实说,他实在想不明白,尊者为什么如此在意沈云那晚的去向。

“后面出了什么大乱子?”沈云很想知道,他离开金燕楼之后,还发生了什么。第二天早上,他离开石平县时,曾远远的看到金燕楼方向在冒黑烟。只因为当时担心会封城门,急着赶路,所以,没有打探一二。

古老大叹道:“那晚,金燕楼可热闹了。大乱子是从大老爷的宴席开始的。里头具体是什么情形,我们兄弟三个没能混进去,不得而知。只知道半夜以后,大老爷摆宴的百花厅里突然打了起来。他们肯定打得很厉害。因为据我所知,天楼上的房间都是布了隔音阵的,里头的声音传不到外头来。可是,那天我们兄弟三个在对面的走廊上,听到里头叮叮当当的打得极为激烈。我们一看情形不对,赶紧的往楼下逃。也幸亏我们逃得快,我们到黄楼的时候,看到整个仙楼的皮甲武士都呼啦啦的上天楼去了。我们费了很大的气力,好不容易才离开金燕楼,就听到身后‘砰’的一声巨响。回头一看,我的老天爷,金燕楼的大圆顶被掀掉了,天楼被炸掉一大边,浓烟滚滚。也不知道里头发生什么。”

他没有完全说实话。那晚,金燕楼确实是生了大乱子。且大乱子也确实是从百花厅开始的。最后,金燕楼也是真的发生了大爆炸,百花厅所在的天楼这一边被炸塌了。但是,没有谁比他更清楚,大爆炸是怎么回事。因为百花厅里的霹雳符是他事先布好的。

百花厅里的阵法着实厉害。尊者用不了千里速行符,只能按备用计划,走他们兄弟事先布设好的退路,取道玄楼的酒窖——这也是古老二和古老三寸步不离的守在那里,而他脱困之后,急急忙忙折回去,引开五爷和皮甲武士们的原由所在。

不想,尊者刚到酒窖,便从外头冲进来两个拿刀的黑衣人。他们二话不说,上前攻击尊者。

两个黑衣人是修士,他们兄弟仨根本就帮不上手。尊者腿上有伤,又是以一敌二,一时走不脱身,只能与那两人缠斗起来。

两个黑衣人着实厉害,尊者渐渐的落了下风。

同时,酒窖这边的动静惊动了玄楼的守卫。他们象潮水一样的涌了进来。

危急之下,古老二按事先的计划引爆了百花厅里的霹雳符。

如此一来,整个仙楼的守护阵瞬间被破。

两个黑衣人也被巨大的爆破声分神。尊者抓住机会捏碎千里速行符,带着他们兄弟三个逃了出去。

不过,他们并没有走多远,而是在石平县东城门外的那个小山头上,察看屯兵所那边的动静。

事后,尊者分析,那两个黑衣人不象是金燕楼供养的修士,很有可能是叛军:“他们应该是早就盯上你们兄弟了。担心我会插手屯兵所那边的事,所以,特意安排了那两人埋伏在那里。目的就是缠住我,不让我离开。”

想到这里,古老大突然生出一个念头:莫非尊者命我们兄弟打探沈云那晚的去向,是担心沈云与叛军有往来?

毕竟他的师父林焱生前曾是叛军。

而尊者要他们寻找其他四脉的传人,为的也是推翻仙庭不假,但却从未想过要与叛军合伙。

第一九零章 友尽

吃午饭的时候,四人边吃边聊。沈云从古氏三兄弟嘴里探得了不少石平县的现状:

如这边的传言一样,两天前,数百仙符兵赶到石平县,封锁了四门,许进不许出。

在此之前,石平县仙府方面一直没有动静。而这些仙符兵一封城门,衙差们,还有县城里驻扎的那些仙符兵,一个个的都从窝里出来了。他们打着捉拿叛军为名,在城里肆意抄家,搜刮民财。一时之间,石平县里怨气冲天。

“这些牲畜!”沈云气愤的捶桌子,“怪不得那天有那么多的人拖家带口的逃出石平县。原来,他们深知这些畜牲的本性。”又问道,“他们捉到叛军没有?”

古老三轻蔑的笑道:“就算知道叛军藏在哪里,他们敢去捉吗?”

“我听说,叛军动手之后,没有在县里久留,连夜就走了。”古老二看着沈云说道,“我觉得传言是真的。这很符合圣姑一向的做派。”

沈云忍不住也八卦一回:“他们真是冲着屯兵所的钱财去的?”

“应该是吧。”古老二收回目光,夹了一块猪蹄啃了起来。

当晚,古氏三兄弟睡在了小院子的东厢房里。

安顿好他们后,沈云回到自己的卧房里,拿起枕头旁边的书,靠着床头继续看了起来。

东厢房里,古老大一直用法宝监视着他。

过了个把时辰,沈云仍然在挑灯夜读。古老大无聊的打了个呵欠:“他这是看什么书哪?这么入神,连觉也不要睡了?”

古老二盘腿坐在床上练功,闻言,睁开眼睛,答道:“一本手写的游记。”

中午的时候,沈云去厨房做饭,他们三个也跟着去了,一个帮忙烧火,一个打下手。而他则以打水为名,偷偷的溜进沈云的卧房里安放子符(古老大用来监视沈云的是一件子母型的法宝。只有先安放子符,才能用法宝察看到子符周围十尺以内的情形)。看到枕头上倒扣着一本书,他一时好奇,走过去瞒了一眼。

“半大小子,精力真好。”古老大又打了一个呵欠,“大晚上的不睡觉,看什么闲书!”

他的旁边,古老三打着鼾儿,睡得喷香。

“我看沈云不象是与叛军有干系的样子。”古老二叹了一口气,“罢了,你先睡,我来盯着。有什么动静,我再喊你。”

古老大点点头,将法宝放到他面前,躺下睡了。

第二天清晨,古老大醒来,头一句话就是问古老二:“昨晚情况如何?”

古老二将法宝还给他:“看了半夜的书,过了子时才睡。一个时辰之前起来了,在院里打拳。刚刚在井边冲了个凉,进屋换衣服去了。”

古老大啧啧的摇了摇头:“又不是武功秘籍,至于看到半夜三更么?”

如古老三所愿,他们兄弟三个叫上沈云,去市集里吃了一碗馄饨,然后与沈云作别,离开了玉溪镇。

送走他们后,沈云回到卧室里,装着扫地,偷偷的瞄了一眼昨天发现子符的角落里。

那枚小小的黄符不见了。角落里有一点点灰烬。不用说,那是黄符的符力耗尽,自焚之后留下的。

他将整间卧室都仔细的扫了一遍。

再也没有看到类似的黄符。

他坐窗下,看着东厢房方向,吐出一口浊气,嘴角现出一丝苦笑。

一直对符法感兴趣,所以,前些天,看到百宝囊里的书架上有不少关于符法的书,便挑了几本封面上标有“入门”二字的出来看——书架上的书不但是分门别类摆放,而且在书皮上还标有“入门”、“基础”等两种字样。字迹苍劲古朴,自成一家。既不是太师祖在手札里的字迹,也不象是师父的。沈云猜测,极有可能是祖师亲笔所写。

看了这几本书后,沈云对符法有了初步的认识。

正因为如此,当他发觉床角暗处的这枚子符时,立马认了出来。于是,当晚,他没有和往常一样在卧房里学着画符,而是看书至半夜。

不过,他看的并不是先前摆在枕头上的那本游记,而是一本符法书——据书上说,子符其实相当于布符者安装的一只眼睛。和人眼一样,只要有东西遮在它前面,它也是什么也看不到。沈云原本可以随手用被子遮住子符。但是考虑到布符者只能是古氏三兄弟。而他们特意找上门来套话,并且监视他,如果他不大大方方的让他们监视一晚,不知道他们之后还会兴什么名堂。故而,只是装着靠近灯光,用背对着子符。

百宝囊一直被他贴身收在怀里。有自己的后背挡着,他可以随意的换书。

发现子符,对沈云来说,意味着,他与古氏三兄弟的交情到了头。从此以后,他不会和以前一样信任古氏三兄弟。

师父说的对,这就是江湖。

沈云抹了一把脸,起身去东厢房里。

翻遍房间,没有找到子符之类的存在。沈云将古氏三兄弟昨晚用过的被褥、枕头等物,全抱进厨房里,塞进灶膛里,烧得连渣都不剩。

此举不是因为生气,而是他所知甚少,古氏三兄弟却是老江湖,天知道他们有没有在这些东西上动什么手脚?

为安全起见,他们用过的东西,他还是一把火烧了的省事。

至于古氏三兄弟为什么要特意找来套问那晚他的去向,并且还布下子符监视他,沈云昨晚想了许多,也未能想出个所以然来。

罢了,想不清,就不要想。反正以后与他们兄弟三个相处,多长点心眼就是。

师父说过,日久见人心。如果以后再与古氏三兄弟交往,就不信他们不会露出行迹来。

归根到底还是自己太弱,奈何不得他们三个,不然的话,只管拿着子符,直接去问他们就是。何至于如此憋屈?

沈云握了握拳,回到卧房,从一角的柜子里取出沙盘,坐在桌子边,以手指代笔,开始默画昨晚新学的新符文。

按照书上所说,符法是有符文的。画符之前,当先练画符文。最好是从一开始就在专门的黄符纸上练习。然而,这些天,沈云找遍玉溪镇,也没有找到书上所描述的“专门的黄符纸”。这里的香烛铺子里卖的黄符纸都完全不符合要求。既然如此,他索性就和最初学写字一样,自制了一个沙盘,练习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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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一章 一刀符纸

古氏三兄弟离开玉溪镇后,没走多远,见四下里无人,钻进官道边的密林深处。他们用缩地成寸术,十几息之后,出现在两百多里外的一座荒废多年的城隍庙前。

蓝袍道士背负着双手,缓缓的从倒塌的山墙后面走了出来:“你们回来了。”

兄弟三个齐齐抱拳行礼:“弟子等见过观主大人。”

“见过他了?”蓝袍道士问道。

古老大上前一小步,应道:“是的,他在玉溪镇。”

“他到那里去做什么?”蓝袍道士眉尖轻蹙,“那边有叛军的据点?”

“据弟子们所查,叛军不曾在玉溪镇出现过。沈云在镇子的闹市附近居了一个小院子,独自居住。听他的意思是,想在那里客居一段时间。弟子等以为,他千里寻凶,如今大仇得报,整个人骤然放松下来,感觉乏了,想要休整一些时日。”古老大垂眸答道。

蓝袍道士笑了笑,又问道:“问清楚那晚他与你分开后,去了哪里吗?”

古老大答道:“问清楚了。他怕得很,离开金燕楼,回了客栈。不想,没过多久,屯兵所那边就出了事。他一直躲在客栈里。直到第二天清晨,客栈里的伙计来拍门,说叛军已经走了,他才收拾行李,匆忙离开石平县。当天下午,他到了玉溪镇。在客栈里住了一晚后,决定留在那里,于是,当天就租下了那个小院子。签的租约是半年。”

蓝袍道士“哦”了一声,话锋一转,问道:“找到石平县大老爷的画像没有?”

“找到了两幅。一幅是他的自画像,另一幅是他请名家绘制的官员坐像。”古老三上前一步,双手呈上两轴画卷。

“都打开。”蓝袍道士没有接,直接吩咐道。

“是。”三兄弟合作,在他面前打开那两轴画卷。

蓝袍道士看了两眼,心道:莫非是我想多了。想那沈云一个没有灵根的凡人小子,又无人襄助,怎么可能假冒一县之大老爷?不说别的,要想蒙过我的眼睛,非用中品易容丹不可。中品的丹药,换作寻常的散修,也不是随随便便能淘换得到的。更何况是一个无家无业的孤儿。

“收了罢。”他轻轻挥手,“沈云之事,从长计议。你们先回省城,多留意一些平南侯府。如有异动,速速报与我知。”

古氏三兄弟齐声称是。

蓝袍道士捏碎一张千里速行符,转眼,不见了。

古老大无端的松了一口气。

“二哥,尊者要我们盯着平南侯府做甚?”古老三一头雾水。平南侯府就是先前的贝大帅府。自从他被仙帝钦封为平南侯后,大帅府便换了门匾,改为平南侯府。

古老二轻轻摇头:“不知道。尊者行事,哪是我等凡夫俗子能看得懂的?”他们虽说是三春观的外事弟子,在尊者面前也能自称“弟子”,其实也就是好听罢了。说白了,他们实际上就是尊者放在外边的眼线而已。

古老三吐了吐舌头。

玉溪镇。

转眼,夏去秋来到。沈云在镇上住了将近两个月。他与街坊们都混得熟了。这天,前街香烛店老板家的小儿子将他家的院门捶得山响:“沈哥哥,沈哥哥!”

沈云快步从屋里出来,打开院门,问道:“阿义,什么事?”

“我爹回来了,带回来了一刀新符纸,让我来请你去我家看看,合不合用。”别看阿义年纪小,今年才刚满五岁,却口齿伶俐,做事也很灵泛。他们家但凡有跑腿报信的差事,都是交与他。

沈云大喜,从袖袋里抓出一把大钱塞给他:“阿义拿去买糖吃。”

“谢谢沈哥哥。”阿义双手捧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笑成了月牙儿。新搬来的沈哥哥不但人长得好看,说话和气,而且大方得很。附近的孩子们都爱给沈哥哥帮忙。

沈云跟着阿义,很快来到了香烛店里。

老板在店里等着他。见他进来,连忙从柜台里拿出一个一尺来长的纸盒子:“沈小哥,你来看看,这刀符纸合用不合用?”说着,打开来,现出里面的符纸,“这是我在县城里费了很大的气力才搞到的新货。上上好的货!卖了这么多年的符纸,我是头一次见到这样的好货色。”

沈云见色泽与书上所描述的符纸极为相似,便从中取出一张,先是拿在手里掂了掂。

符纸薄如蝉翼,但是拿在手里却比寻常的符纸要重得多。至于是不是十倍重,他掂不了来,必须回家称过才知道。

接着,他试着用力绷了绷符纸。

非常结实!从力度上来说,也符合书上的描述。

极有可能是书上所说的符纸!按住心中的喜悦,面上不显,他点头说道:“嗯,很结实。是我想要的那种符纸。只有这一刀吗?我还想多要一些。”

不料,老板哈哈大笑:“这么好的货,我也想多进一些呢。奈何人家不给啊。就这一刀还是我使了点心计,才搞到手的。”呵呵,这刀纸其实是他的意外之财。在县城的时候,他挑着担子打一家酒楼下边经过。不想,从楼上的窗户口里突然飞出这只盒子,不倚不偏,恰好落在他的一个箩筐里。当然,他是不会告诉旁人这刀纸是白捡的。

沈云听出来了:有且仅有这一刀,多的,没了。

他从袖袋里拿出两锭十两的银元宝,递到老板手里:“我都要了,这些够不够?”俗说话,有钱能使鬼推磨。他想跟老板打探一下卖这种符纸的店家,故而出了个大价钱。

“够的够的。”老板欢喜的收下。

看在沉甸甸的银子的份上,他决定卖一个消息给沈云:“那家是大店子,做惯了大买卖,不屑跟我这新客做一刀两刀的买卖。不过,我有打探到,能从哪里买得到这种散货。”

“哦?是哪里?”沈云追问道。

“县城东郊十里的大河湾里,有一座双孔的石桥。在那一带的河边,双月的十四日,会有一个临时的小集市。听说那里专门卖一些好东西。就是价钱贵了些。沈小哥不妨去那里碰碰运气。”

有没有这种符纸?店老板表示不知道。因为这是他上一次进货时,从掌柜的嘴里偶然听到的一句闲言。香烛店里的掌柜嘴里的“好东西”,除了香烛纸钱,还能有什么?

至于是真是假,他又没去过,怎么知道?

第一九二章 你是骗子!

店老板嘴里的“县里”,不是石平县,而是玉溪镇的县府所在,叫做新宁县。一座很寻常的县城,名不见经传,离得又比石平县还要远,沈云还未曾去过。

玉溪镇这边的生意人要进货,以前也很少去新宁县,而是就近去石平县。近段时间,因为石平县被封了,他们不得已才去新宁县找新货源。店老板也是如此。

所以,沈云听信了他很难再进到手头这种货的借口。

再者,真正画符的话,除了要符纸,还要两样东西:一是,雄鸡血泡过的朱砂,另外就是一支“专门的符笔”。

雄鸡血泡过的朱砂,书上有详细的制作法门,沈云随时都能配制出来,不难得。

为难的是,一支“专门的符笔”。这也是在玉溪镇找不到的货色。

罢了。下个月就是双月,沈云决定到时走一趟新宁县,去那双孔石桥边碰碰运气。

回到家后,他将新得的这发符纸收进了百宝囊里。他觉得,这样好的符纸,又如此之难得,用来练习符文,简直是暴殄天物。还是等他练好符文,真正学会了画符,再拿出来用吧。

一个多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十二日这天,他早早的出了门,前往新宁县。

当晚,在路上露宿。第二天,快到中午时分,沈云到了新宁县。他先是在东城门附近找了一家客栈住下。略作收拾,他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去逛了一圈。

奇怪得很,这里的人们居然无人知道东郊十里外的大河湾有一座双拱的石桥!

莫非是店老板的消息有误?

见天色还早,沈云决定先去东郊实地寻访一番。

于是,他出了东城门。

城外有一条小河。他沿着河道走。

此时正是秋高气爽,山花烂漫之季。河边时常能看到游玩的人们。沈云独自走在河道边,倒也不显眼。

以他的脚程,十来里的路,用不了半个时辰。

然而,半个时辰之后,沈云在一个呈弯月形的河湾里走了两个来回,不要说“双拱的石桥”,就连寻常的简易木桥也没看到。

并且整个河湾这一带林深草密,人迹罕至,甚是幽静。也不象是集市的地儿。

看来真是店老板听错了。沈云好不沮丧,随意的靠着旁边的一棵大榕树歇歇脚。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到背后远远的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有人来了!

听着声音不止一骑!

这里离官道有好几里远,又不是适合骑马游玩的好地头……沈云心中一动,从粗大的树干后探身往后看。

离他二十多丈远的地方,有三人策马急驰而来。两男一女,个个衣着光鲜。看他们的身姿,应该个个都是练家子。不过,其中一名年轻男子的骑术显然要差一些,被两名同伴落下了十来丈远。

很快,最前面的那名白袍年轻男子在离沈云还有七八丈远的地方,翻身下马:“我们到了。”

三人之中唯一的女子看着有二十出头,梳着妇人头。她跳下马,四下里看了看,轻“咦”一声:“哪有什么坊市?明明什么也看不到嘛。”

白袍男子笑道:“能用肉眼凡胎看到的,那能叫仙人坊市吗?”说着,指着右前方,“莫娘子,你请过来看。”

仙人坊市?莫非是店老板说的临时市集?沈云不由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

那里,除了一蓬一人多高的茅草,什么也没有。

他忍不住在心里嘀咕:象这样的茅草,这里遍地都是,有什么好看的?

莫娘子松开马绳,走到白袍男子身侧,望着那蓬茅草,也是一头雾水:“黄大哥,那蓬草有什么不同之处吗?”

“哪有什么草?你再仔细看看。”‘黄大哥’让到一边。

沈云狐疑的再看过去。可他还是只看到一蓬高高的茅草。

就在这时,莫娘子“啊”的尖叫了一声。

沈云连忙看回来。

啊呀!

莫娘子双手按住胸口。殷红的血水正汩汩的从她的手指缝里涌出来。

‘黄大哥’手执一把短剑,站在离她三步远的地方,冷眼瞅着她。

“你,你……为什么!”莫娘子的脸上现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不为什么。”‘黄大哥’象是换了一个人,冷声说道,“我只有两枚进仙人坊市的通行符。而我们有三个人。”

“相公!”莫娘子如遭雷击,踉踉跄跄的转过身去。

与他们一道同来的另一名年轻男子终于牵着马从芦苇深处走了出来。

“黄大哥说了,修仙要很多钱财。而我们的家财只能足够一个人修行。”他深情款款的看着莫娘子,说道,“娘子,你不是说过,能为我去死吗?放心,等我在坊市里寻得仙缘,将来修成了神仙,我一定会去阴曹地府找你,也度你成仙。”

沈云躲在背后,听得全身寒毛暴立,心道:天哪,世上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莫娘子悲愤的用被鲜血染红的手指着她的相公,浑身上下直打颤,咬牙连声说“好”,用尽全力怒斥道:“姓丁的,你个狼心狗肺的东西。你不过是我莫家的赘婿。我死了,膝下又无一儿半女,你以为你还能得我莫家的万贯家财?真当我莫家无人了吗?”

“这个不劳娘子费心。”丁姓男子扯起嘴角笑了,“等我寻得仙缘,成为了仙官大人,你们莫氏族人哪一个还敢说一个‘不’字?”

“哈哈哈……”莫娘子仰头大笑,“姓丁的,你真当这世上没有天理了吗?我会在地下看着你的,看你怎么当上仙官大人,怎么夺我莫家的万贯家财!”

丁姓男子闻言,恼羞成怒,呼的从袖子里抽出一把匕首,冲到他的娘子面前,一把揪住她的头发,照脸上捅过去:“贱人,竟然诅咒我!我现在就挖出你的眼睛!”

沈云大怒,从针囊里取出一把银针,欲将那厮打成筛子。就在这时,一直拿着短剑站在旁边,冷眼旁观的‘黄大哥’又动了。只见他一个箭步上前,提剑从背后刺向王姓男子。

“扑哧——”短剑入肉。剑尖破膛而出。刺了个对穿。

‘黄大哥’手里一旋,短剑在丁姓男子的背上剜了一个大窟窿。

“王兄,你与莫娘子夫妻情深,何苦分离呢?不如一起去地下做一对鬼夫妻。莫家的万贯家财还是交给我吧。”他狞笑着抽出短剑。

一道血线冲起,喷了他一脸。

丁姓男子双目圆瞪,软软的瘫倒在地。

沈云终于看明白了:什么三个人只有两枚通行符,都是狗屁。这位‘黄大哥’分明就是设计图谋莫氏夫妻的万贯家财!王姓男子这是想当神仙想疯了啊。如此简单的骗局竟也没能看穿!

“原来,你是骗子!”莫娘子喷出一口血水,一头栽倒在地。

‘黄大哥’弯下腰来,伸手在她的颈部探了一下脉,确定她已死之后,一把扯下了她挂在腰间的那块上好的羊脂玉玉佩。嘴里还说道:“傻女人,下辈子选夫婿时,记得要把眼睛瞪大些。我真的只是求财。是你的好夫婿非得要你死不可。他这么狠,我哪里还敢留他一命?”

将玉佩收进怀里,他转过身来,对着沈云所在的方向,大声说道:“我说,树后的那位朋友,你从头看到尾,现在是不是也应该出来露个脸?”

第一九三章 稍逊一筹

糟糕!被发现了。

沈云心里“咯咚”作响。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刚才,这位‘黄大哥’偷袭莫氏夫妇时,动作无声无息,下手是准、快、狠。他看得出来,这厮的身手不弱。更何况,他明明一直尽量控制了气息。可是,隔着好几丈远,这厮还能听到。这就是说明了,这厮也是有真气护身的。

记得师父生前曾反复告诫过他:如果没有一只手按住对方的实力,便不要尝试去扇人家的耳光。

再加之,又是头次听壁角,被人捉了个现形。沈云不免头皮有点儿发麻。

要不要就此现身出去呢?他颇为犹豫。

“喂,听到没有!我看到你了!出来吧!”‘黄大哥’又叫了一声,“难不成还要我用八抬大轿来请不成?”

他不嚷嚷还好,这么一嚷嚷,沈云禁不住心里起疑:这厮莫非是在诈我?

如此一想,他左手也抓了一把银针扣在掌心里,准备看看再说。

貌似他的猜疑是对的。‘黄大哥’只是朝这边又叫了几句,并没有走过来一探究竟。他先是将莫氏夫妇的尸体堆在一起,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只拳头大的黑色小瓶子,一只手捂住口鼻,另一只手将瓶里的药水尽数浇在两具尸体上。最后,连瓶子也扔在了尸体上面。

旋即,尸体开始猛烈的冒白烟,恶臭迅速向四周散开。

自从体内凝结出真气之后,沈云的五感比先前更加敏锐。是以,白烟刚起,他就闻出来了,这股烟里头含有大量能使人晕厥的迷药。

怪不得这厮不再叫唤。原来,还有这一手。

他连忙屏住呼吸,同时,施展“穿云步”,飞身跃上树冠高处的一枝大杈,借用大榕树浓密的枝叶,遮住身形。同时,也避开了迅速弥漫开来的这股白烟。

几息之后,两具尸体化成了白烟。地上,莫氏夫妇身上穿的衣服鞋子,还有戴着的首饰等随身之物,都象是刚从腌脏的地沟里捞了来的一样,黑不拉叽的,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不过,它们摊在地上,依旧还保持着人形。

好狠毒的化尸水!沈云看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黄大哥’用短剑将衣服等物戳了个稀烂。又转过头来,对着沈云这边扬声说道:“这位朋友,看来你是打定主意不肯出来了,非要我来请不可了。那么,我就如你所愿。”

沈云双手各扣了一把银针,蹲在大树杈上,冷笑连连:废话这么多,分明是虚张声势!有胆,你且过来试一试呀。

呃好象是听见了他的心语,‘黄大哥’望了望这边,数息之后,真的提着短剑,慢慢的走了过来。

八丈、七丈、六丈……他渐走渐近。

沈云目不转睛的盯着他,心里飞快的盘算着:等只隔了五步远的时候,我一定用银针将他打成筛子。

谁知,‘黄大哥’走到差不多还有七八步远的地方,竟然打住了。他皱了皱眉头,嘴里嘟囔道:“哪里有人?是我看花了眼。”说着,转身又往回走了。

他是故意说给我听,好让我失了警觉?沈云蹲在树上,一动也未动。

‘黄大哥’走回去,将莫氏夫妇骑来的两匹马牵到一起,用一只手拉着两根马绳,翻身骑上他自己的马,调转马头,用两个腿肚子踢了踢马肚子。

三匹刀“踢踢踏踏”的往他们先前来时的方向小跑而去。

真走了?沈云狐疑不已。莫氏夫妇的前车之鉴就在眼前,他知道这人是使惯了骗术的,心性狡诈,是以,决定再等一等。

果不其然,那厮骑着马路过一蓬高高的茅草时,猛的跳下马。他朝三匹马的屁股后面各拍了一巴掌,让它们继续往前小跑着。而他自己则手执短剑,弓着腰,借着一人多高的草丛的掩护,施展轻功,从另一边飞快的往沈云这边绕了过来。

如果沈云不是蹲在高高的树杈上,真的会被他糊弄过去。

看来这厮也是没把握与我正面对上。沈云看在眼里,只觉得心里的底气多了一些,将攻击范围放大到了十步远。

十几息之后,‘黄大哥’已然离大榕树只有十步远的距离!

沈云没有犹豫,果断出手。

嗖嗖嗖……

他左右开弓,两把银针,近百之数,在阳光下闪着炫目的光芒,象一束闪电一般,打向‘黄大哥’。

不想,对方手里提着的短剑竟是虚招,只是用来吸引对手注意力的。他真正的杀招在左手之上!

在沈云打出银针的同时,他护在左腰后侧的左手突然扬起。

一道火光自他的左手脱手,朝大榕树破空袭来。

与此同时,沈云闻到了淡淡的火药味儿。

他的脑海里跳出三个字——霹雳符!

坏了!他赶紧双足猛的一蹬脚底的大树枝,施展“穿云步”,用最快的速度逃离。

然而,还是晚了。

在他的双脚刚离开树枝的那一刹那,霹雳符在大榕树底下炸开了花。

沈云只听到“砰”的一声巨响,两个耳朵里象是炸开了锅,旋即,世界象是清静了,变得鸦雀无声。

紧接着,一股强大的气浪,裹着浓浓的火药味儿,自树底腾起。

沈云被打了个正着,来不及哼一声,便这股气浪横着打飞出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云感觉身上冷嗖嗖的,打了一个哆嗦,赶紧睁开眼睛。

唔,眼前一片亮闪闪的,真好看!

是什么?

他眯缝起眼睛,定睛细看。

竟是满天的星斗!

啊,已经是晚上了!

‘黄大哥’往大榕树底下掷霹雳符的情景象潮水一样涌上心头。哎呀!沈云一骨碌从地上翻身爬起来。

这时,他才看清,自己是躺在一蓬茅草丛里。周边散落有不少的榕树枝叶,提醒着他,这不是在梦里。

那厮呢?沈云顾不得检查身上是否有受伤,连忙往‘黄大哥’掷霹雳符的方位看过去。

他竟然被霹雳符爆炸后掀起的气浪轰出了十几二十丈。

大榕树不见了。那里只剩下一个大大的黑洞。方圆几十丈之内,到处都是它的断枝残叶。

沈云飞快的跑过去。地洞边上的松土层里露出一角白色锦缎。看料子,是‘黄大哥’身上穿的白袍一角。

他立马将上面的松土扒开。

很快,‘黄大哥’的脸露了出来。

不过,他仍然保持着掷霹雳符时的狠戾神色,但是,脸色灰白,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

沈云继续扒拉松土。不一会儿,‘黄大哥’的上半身也露了出来。

呃,尸体的胸脯子血肉模糊,不着一丝,露出了白森森的肋骨。

显然,这厮与他一样,也是设十步远为攻击范围。只是,这厮的功力稍逊一筹,在掷出霹雳符的那一刹那,正好被他的两把银针打了个正着。

真是万幸!

沈云紧绷的心弦骤然放松,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张着嘴,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第一九四章 双孔石桥

沈云缓过劲来,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心道:怪不得师父生前常说,江湖之争,就是性命相博,来不得半点犹豫。

那时候,他若是下手稍微犹豫那么一丝丝儿,只怕现在就跟大榕树一样,被炸成了一地渣。

定了定神,沈云起身去搜‘黄大哥’的尸体。莫娘子的羊脂玉玉佩应该是信物之类的东西,可惜被银针打碎了,只剩下一块指甲盖大的残片粘在血肉模糊的胸脯上。

挂在腰间那只小小的牛皮荷包倒是完好的,牢牢的挂在腰带上。沈云从裤袋里掏出如意刀,先是用刀尖将其割落,然后用刀尖挑到旁边的松土上,小心翼翼的划开来。

里头只有一枚被折成六边形的纸符。

如今,沈云已经学了三个多月的符文,百宝囊里标有“入门”二字的符书,都看完了,是以,一眼就认了出来,纸符的正中间的那串红色符文是“通行”二字。

原来真的有去仙人坊市的通行符!沈云按捺住心中的喜悦,确定符上没有沾乱七八糟的东西后,拾起纸符,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细细察看。

错不了,是一枚还没有启用的通行符!

太好了!沈云大喜,将之收入怀里。

看在这枚通行符的份上,他给‘黄大哥’收了尸——将其尸体拖到旁边的在地洞里,推了一些松土下去,草草掩埋了事。

忙完这些,沈云才顾得上给自己检查伤势。其实,他自苏醒之后,一直动个没停,也没感觉得有什么不适之处,已表明没受什么伤。

事实上,也是如此。他只是左手掌有块轻微的擦伤。分析原因,主要是当时他全身戒备,运转真气护体之缘故。当然,垫在他身下的那蓬厚实的茅草堆也是功不可没。

稳妥起见,他还是走进芦苇丛深处,寻了一个避风的干净所在,练了一遍心法,仔细内查,看自己有没有受暗伤。

很快,检查完毕,他睁开眼睛,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没有暗伤。

此时,夜色越发的深沉了。

沈云看了看天色,估计已是半夜时分。时值仲秋的深夜,又是在湿气重的河边,夜风裹着寒气,吹得树木沙沙作响。

好冷!他只穿了一件单衣。先前全身紧绷,尤不觉得,如今危险解除,心弦放松,一阵冷风吹过来,不由打了一个寒战。

沈云夹紧衣服,四下里张望,心里寻思着:去哪里过一夜呢?

这一带地势平坦,方圆数里之内,皆不见人烟。想到‘黄大哥’之前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在这里杀人谋财、毁尸灭迹,他越发得觉得这里是个凶险之地,当即决定还是回城门口将就一晚得了。

正准备起身之时,突然,他又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往右前侧的大榕树方面飞奔而去。

有人来了!

莫非是‘黄大哥’的同伙?

顿时,心中警铃大作。沈云屏住呼吸,轻轻的扒开草丛往那边望去。

他本身目力极佳,再加之,今夜的星光灿烂,是以,数百步之外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是两个中年男子。他们的身法极快。这么一会儿的工夫,两人已经站在地洞边上。

“霹雳符爆破所致。”其中一人身着褐色短打,尺余长的浓黑大胡子,被夜风吹得飘了起来。他捋着长须,很肯定的说道。

另一人身着长袍,白面红唇,留着两撇短须,容颜甚是俊雅。闻言,指着洞底:“去看看,底下隆起的那坨是什么。”

大胡子应了一声“是”,纵身跃下地洞。

不一会儿,他又跳了上来,禀报道:“是一个年轻男子,练家子,二十几岁,身上的锦袍是紫衣阁所出的平常货色,不好查。除此之外,身上也找不到其他表明身份的物件。尸体的前胸被打得稀烂,看样子象是用狼牙棒之类的武器正面重击所致。”

短须男轻哼:“不用说,又是为了抢夺通行符。”说着,举目四望,“现在的人,真是越来越大胆,竟敢在坊市入口公然行凶。”

沈云闻言,赶紧缩起脖子,用手捂住自己的嘴巴,生怕漏出去一丝气息。

短须男看了一圈,收回目光,叹道:“罢了。出来时,小心提防些。”

“是。”大胡子应道。

“走,我们进去。”短须男从袖袋里拿出了一枚六边形的黄符。

是通行符!沈云不由瞪大了双眼,生怕看漏一点点。

只见短须男直接将通行符打在地上。

“啵”的一声轻响,通行符化成了一个五色的光圈。不大,仅能容一个成年男子通过。

短须男抬腿走了进去。

光圈一晃,瞬间消失了。

原地只剩下了大胡子一个。哪里还有短须男的身影!

紧接着,大胡子转身,和短须男一样,面向正南方而立,拿出一枚通行符掷在地上。同样,五色光圈乍现。他的身量光圈略微高一些,是以,钻入光圈时,弯了弯腰。

一闪,光圈也消失了。

沈云恍然大悟:原来通行符是这么用的。

他又等了一会儿,见四周无人,飞也似的跑到短须男和大胡子先前消失的地方,也照葫芦画瓢,将通行符掷到地上。

“啵!”

在他的面前,不到一尺远,真的出现了一道与他身高相仿的五色光圈。

啊哈,管用!

沈云连忙探身钻进光圈里。

呼——,耳畔风声起。

五色亮光一闪而过。

沈云本能的眨了眨眼。

好在脚下踩的是实地,泥质的,与先前并无两样。

待他定睛细看,惊奇的发现一道双拱的石桥!

真的有这样一座石桥?沈云难以置身的揉了揉眼睛。

波光粼粼的河面上,确实立着一道双拱石桥!桥的一头,就在离他十来步远的地方。

而桥的那一头,灯光点点,人影绰绰。

莫非那边就是他们嘴里说的“坊市”?而店老板所说的临时集市其实是个仙人坊市?

沈云目瞪口呆——啊,我竟然找到了仙人们开的坊市?

就在这时,身边又接连闪过数道五色亮光。香影飘飘,几名年轻女子凭空现身。她们瞥了沈云一眼,结伴上了石桥。

“这人怎么杵在入口处,跟个木桩子似的,也不怕被人撞着?”有个年轻女子的低语从桥上传了过来。

“头次来坊市的菜鸟,看傻了呗。”另一个女子不屑的哼哼,“什么人都放进来,这个坊市越来越不堪。以后不来了。”

“你不来,不怕你的玉郎伤心难过?”

“再胡说,小心撕烂你们的嘴……”

女子们吃吃的笑声象河面上的波光一样荡漾开来。

是真的,不是做梦!沈云回神。

第一九五章 石桥坊市(上)

沈云深吸一口气,按捺住心中的狂喜,抬腿上了石桥。

脚底硬实得很,这桥与寻常的石孔桥没有什么不同。

站在桥顶,桥另一端的情形看得更加清楚了。

河滩上,有不少人在摆摊。和外面市集里的地摊并无太大的区别:这些人盘腿席地而坐。面前摊开一片苇席。席子上摆着一些货物。唯一不同的是,因为是夜里,所以,苇席的一角搁了一个灯笼。

这些灯笼的大小、样式都是一样的,淡黄色,圆鼓形。远远望去,一片灯光闪烁,象极了头顶的星空。

好吧,这不是重点。沈云走下石桥,心里好奇极了:仙人坊市里都会卖些什么呢?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我想买的符纸和符笔?

很快,他又发现了这个坊市与外面集市的另一个不同之处,即,太安静了!

没有叫卖声。也听不到讨价还价的声音。

摊位零零散散的,杂乱无章。摊主们安安静静的在苇席后面坐着;

坊市里的客人们不少,却是一声不吭的,光看不买。

不过,沈云暗中观察,无论是摊主,还是客人们,与寻常的凡夫俗子看上去没什么两样,跟仙风道骨、仙姿、仙气等词汇完全不沾边。与他想象中“仙人”相差甚远。甚至于,他觉得这里的仙人们无论衣着穿戴,还是举止仪态,皆不如武馆里的玉宁师尊等道长们。

这是怎么回事呢?就算如那些女子所言,这里的坊市“什么人都放进来”,“越来越不堪”,也指的是客人们吧?摆摊的摊主们不应该都是仙人吗……沈云心里直犯嘀咕:我逛的该不是一个假的仙人坊市吧?

坊市不大,总共就一百多个摊位。

逛了十几个摊位后,沈云心中的疑惑越来越大:好象就没有仙人们不能卖的东西!

这十几个摊位之中,有卖草药的(沈云估计是仙草。因为他将《青木宝典》倒背如流,记得千多种凡世的药材,然而那两个草药摊上的那堆起来的草药,他却一样也认不得);有卖各种奇形怪状的骨头、木材、铁疙瘩、皮毛、肉料的;也有卖刀啊剑之类的武器的;还有的卖半旧不新的荷包、盒子、瓶瓶罐罐。

当他看到前面的一个摊位上从小到大,排了一溜的三足铜圆鼎时,险些没惊落下巴——不是说仙人们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吗?怎么这里还卖煮饭的大铜锅?而且,这些铜锅看着都是旧货。有的甚至还不止一处被修补过

这时,一个青袍年轻男子走过来,在那摊位前蹲了下来。只见他指着最小的那个铜圆鼎,轻声问道:“这只炼丹炉怎么卖?”

啊,终于看到有人买东西了!

沈云心喜,一边继续往前走,一边竖起耳朵听年轻男子与摊主对话:

“十个灵珠。”

“那这一只呢?”

“五个灵珠。”

“送不送下次的通行符?”

“不送。”

“这么贵?我再看看吧。”

“请便。”

年轻男子真的站起来,头也不回的走了。

灵珠?是什么东西?沈云心里暗叫“糟糕”——担心在路上会碰到强者打劫,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把朱漆盒子与百宝囊都埋在了小院子里。这次出来,身上只带了五百两银票和一些散碎银子。

也不知道灵珠能不能用银票兑换……他继续往前走。

又走了几个摊位,终于看到了一桩成交的买卖。有个中年妇人在一个卖旧荷包的摊位上买了一个巴掌大的七成新的荷包,以及摊主附送下次的通行符一枚,花费了二百个灵珠!

看她将一把五颜六色的圆珠子交给摊主,沈云这才发现,原来他早就看到过灵珠了:古老大用“缩地成寸术”之前,都会拿出一颗亮晶晶的圆珠子放在法宝的正中心。这颗圆珠子就是一颗灵珠!

灵珠的颜色有很多种,白的、红的、黄的、绿的……五颜六色。但大小和形状都是一样的。

沈云不由头痛。他连一颗灵珠也没有,看来今天不能如愿,只能空手而回了。

转念又一想:有几个人能来仙人坊市一游?就连太师祖的手札里也没有写过类似的经历。所以,就算是光看看,什么也不能买,也是一大幸事啊。

如此一来,心里好受了许多。

渐渐的,坊市里的人越来越多。到处都能听到低声轻语。而沈云又亲眼目睹了好几桩买卖成交。无一例外,他们都是用灵珠交易的。

正当沈云彻底熄了淘换符纸和符笔的念头之时,突然看到前面有一个摊位如鹤立鸡群,格外显眼:

别的摊主都是摆地摊,唯独只有这一个摊位是摆了一张长案,摊主坐在案头后面的太师椅上。

也许是他特别一些的缘故,摊子前竟然还排起了长队。沈云逛了近一半的坊市,还没有看到比他生意更红火的。

到底是卖什么的呢?沈云好奇的走过去看了看。

摊位旁边立着一块小木块,上面居中写着一行醒目的黑色大字“兑换灵珠”。右边还有两行小字:十两银子兑换一枚灵珠;兑换十枚灵珠以上者,附送下次坊市的通行符一枚。

刹那间,沈云只觉得花明柳暗,眼前一片光明。

看着排队的人不下十位,他决定先去寻找有没有卖符纸和符笔的摊位。如果有的话,再回来兑换灵珠也不迟。

接下来,他又看到了一个有意思的摊子:卖酒和米。

可惜的是,酒水是用大大小小的葫芦装着;米则是用磨盘大的白色的布袋装着。

原来戏文里说仙人们不吃不喝,全是讹传。不然的话,仙人坊市里怎么还有卖酒水和粮米的?并且,买的人还不少。

沈云兴趣大增,不由放缓脚步,竖起耳朵听他们交易。

“灵米怎么卖?”

“一袋一枚灵珠。”

灵米?沈云好生耳熟——《青木宝典》里有提到过!那是修仙之人食用的粮米。

原来,坊市里的人并非仙人,而是一群修士。

也就是说,他现在逛的也并非什么“仙人坊市”,而修士们交易的市集。

在鸿云武馆学艺三年,沈云自然知道修士是做什么的——修行之士,即为修士。象玉宁道长、永安副教使,他们这些得道高人,就是修士。

即便如此,沈云心里也还是很高兴的。因为这也是太师祖和师父都不曾有过的经历。

第一九六章 石桥坊市(下)

幸运得很,没过多久,沈云找到了卖符纸和符笔的摊位。并且,不止一个!总共有三个摊位,分散在百来步的范围里。

它们的生意都还不错。沈云暗中反复观察与比较,最终决定选择东北角的那个摊位。

但毕竟自己是凡人之资,心里有点儿发虚。沈云等前面的两位客人交易完成,走开了之后,才鼓足勇气,走过去。

摊主是位中年大叔。他穿着一身半旧的褐色道袍。看到沈云,竟然主动打招呼:“小道友,你想要淘换些什么呢?”

声音温润,语气不徐不疾,令沈云的心大安。

“我想要买点儿符纸。”沈云指着右边的那一排用黑檀盒子装着的符笔,“还要买一支符笔。”

看了一个多时辰,他亲眼目睹了不下二十起成功的交易,还得出一个结论:在修士们的坊市,有讨价一说,但不存在还价。摊主报出价钱后,客人若觉得不划算,只管走开不买就是。

是以,他打算先问好价,好回头去兑换灵珠。

“你有灵珠吗?”中年大叔看了他一眼,问道。

沈云老实的摇头:“没有。”指着兑换灵珠的摊位补充道,“如果价钱合适,我再去那里兑换。”

“哦,那是坊主大人开设的兑换摊子。”中年大叔说道,“十两银子兑换一枚灵珠,另外,坊主大人还要收二两银子的兑换税。”

啊,还有兑换税?沈云大吃一惊:“木牌上没有写兑换税。”

中年大叔呵呵:“小道友去兑换一次就知道了。”

沈云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飞快的瞥了一眼左右,指着摊位上的符纸和符笔,压低声音问道:“叔,你这里直接买吗?”

中年大叔又看了他一眼,垂眸去看自己的右手。

沈云跟着看过去。

啊哈,大叔的右手在袖口处张开五指,晃了晃!接着,食指和大拇指拧了拧。

“小道友是初次来我们石桥坊市吧?我给小道友让点价,交个朋友。两刀半符笔和一支中品符笔。”

沈云是看实了之后,才过来问价的。所以,他知道张开五指的意思:不是五两,也不是五十两,而是五百两。

而食指和大拇指拧了拧,这是外头的银号伙计们惯用的暗号,意思是通用银票。

这个报价比他之前看到的那几桩交易要贵一些。应该是加了灵珠兑换税的缘故。

红漆盒子里有一座山那么高的大宝藏呢。沈云不缺钱,是以,不在乎这十几二十两银子。

“送下次的通行符吗?”这个是可以问的。很多客人都问了一句。

“送。”

沈云学着先前那些客人的样子点头:“成交。”

中年大叔低头从苇席上挑了一支符笔和两刀半符纸,又从袖底拿出一枚六角形的通行符,一并递到沈云面前。

在他的目光暗示下,沈云看到在符纸的遮掩之下,他的右手又在做小动作:手掌摊开,五个手指冲他微微的勾了勾。

沈云心领神会,从怀里摸出卷在一起的那五百两银票,攥在掌心,借着双手去接符纸和符笔的时机,将银票塞到了中年大叔的手里。

银票一到后者的掌心,转瞬便消失了。

沈云用过百宝囊和红漆盒子等两样收纳法宝,是以,知道中年大叔也是随身携带有类似的收纳法宝,已将银票收入其中。

符笔和通行符,被沈云仔细的收进了怀里。而两刀半符纸有七百五十张,挺大的一叠,只能用手抱着。他受中年大叔的启发,心里挺后悔的:应该将百宝囊贴身带起走的。

而中年大叔也看出他身上没有收纳法宝,好心指点他:“小道友不如去买一个乾坤袋。”

“乾坤袋?长什么样子?”沈云不懂。

中年大叔微愣,旋即,解释道:“外形和寻常的荷包一样。坊市里有好几个人在卖。不过,在我们这种散修坊市里淘不到好货色,大多是旧货,有一两石的容量。做不了大用途,装一些随身小东西还是不错的。”

哦,原来就是那些半旧不新,却贵到离谱的小荷包啊!

“谢谢叔。”沈云道了谢,抱着符纸离开。

他没打算去买那捞什子乾坤袋。仅有一两石的容量,跟他的百宝囊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却动辄要数百灵珠。

更主要的是,他身上只有三四两的散碎银子,就是想买也想不成。

接下来,沈云抱着一大卷符纸花费将近一个时辰,逛完了整个坊市。

客人们越来越多,坊市里渐渐的热闹了起来。很多客人逛累了,在开阔的河滩上,三五成群的围在一起,席地而坐。他们或拿出茶具煮茶,或大口的饮酒,也有的比切磋拳脚功夫……沈云留意到人们打旁边经过时,好比瓜田李下,一个个目不斜视。想来是这里的习俗,是以,歇了凑上去结交的心息。

终于,天蒙蒙亮了。

沈云抱着一大叠符纸逛了一夜,又累又饿,心生去意。

他特意留心观察过客人们是怎么离开坊市的。据他暗中观察,发现进入坊市只有一个入口,即在河对面,双拱石桥的另一端。但是,那里却并非出口。

在坊市正中间的沙地上,有一个鹅卵石子铺成的,方圆五尺左右的大圆形。客人们无论从哪个方位踏进这个大圆形里,身影转眼就消失了。

沈云猜测,那里就是出口。

先前,在外面的时候,他听短须男对大胡子说“出来时,小心提防些”,当时猜想是有人会在坊市出口处象‘黄大哥’一样的拦路打劫。是以,走向大圆形的时候,他仅用左手抱住符纸,偷偷的在右手的掌心扣了一把银针。

在走进大圆形的那一刹那,他看到眼前一花,又是一圈五色光闪过。

同时,脚下骤然变得软绵绵的,象是踩在了草皮之类的。

于是,他低头去看。

鹅卵石子铺成的硬地不见了!脚下确实是换成了草地。

莫非已经出来了?

沈云连忙抬头四下里张望。

可不就是出来了!

周边飘荡着薄薄的晨雾,空阔得很。没有灯光,也没有摊点,看不到人影。河面上,空空如也,哪里还有双拱石桥的影踪?

第一九七章 朱砂墨

紧接着,沈云悲哀的看到,大榕树留下的大黑洞竟然在河湾的对面!

难道不是将我送回原位吗?

望着河对面,他苦笑连连。

这时,右侧的密林里传来一声轻微的“咔嚓”。象是一根细小的树枝被踩断了。

有人?异响提醒了沈云。他连忙敛了心神,施展“穿云步”沿着河道往东城门方向狂奔——他不敢往声音传来的方向打一把银针出去。想来敢在修士坊市外面打劫的人,即便不是修士,也是自认为能对付两三个修士不在话下的厉害角色。而这样的存在,不是目前的他能反击的。是以,他只求可以带着符纸安然离开,不愿节外生枝。

“呸!”

密林里,一个络腮胡子扯下遮面的黑巾,用布满血丝的双眼瞪着他跑远的身影,往地上吐了一口浓痰,低声咒骂道:“小兔崽子,一把符纸也当是万贯家财抱着。真当你龙爷稀罕你的破符纸哈。”

“切”。旁边,一位也是黑巾遮脸的同位不屑的哼哼:“你再乱动的话,连破符纸也搞不到。”

“我哪里知道草里头藏着一截小树枝。”络腮胡子不满的拧眉,“小兔崽子的耳朵也太好使了些。”

“行了,都少说一句。”前面的一个大汉回过头来,一人给了一记眼刀,“离坊市关张还有好几个时辰,后面的点子只会更多。”

立时,密林里又安静下来。

沈云一气跑出了河湾地带,远远的看到前面的绿树丛里现出几线茅草屋顶,并且确定身后没有人追上来,这才慢跑几步,最终停下来。

头一桩事就是伸手去摸怀里的符笔和通行符。确定它们都在,没有被跑丢,他这才全身放松,双手抱着符纸,弓下腰来,大口大口的喘粗气。

休息过后,他看到不远处的河面上还残留有不少荷叶,便走过去,采摘了一些,包在两刀半符纸的外面。

忙完之后,他继续沿着河道往上走。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再走里把路,前面的河面上会有一架简易的木桥。打桥上过河之后,再走两三里,就是东城门了。

走了一里来路,果然看到了那架木桥。上桥过河,继续走。很快,他看到了东城门。

此时,城门还没有开。不过,城门外的空地上已经等了不少人。

沈云不声不响的混进人群里,也跟周边的人一样,蹲在地上静等。

半个多时辰之后,城门开。

沈云进城之后,先是在离城门最近的那家面馆里叫了一大碗热汤面,喂饱肚子后,再回到客栈,倒头就睡。

一直睡到晌午时候,他终于补足了觉。这才起床检查了一下带回来的符纸、符笔和通行符。

没错,符纸与手头的那一刀是一模一样的。不同的是,后者要便宜得多。二十两银子一刀的符纸?石桥坊市里根本就没有这样低的价钱。不知道店老板是从何而得之。再加之,店老板很肯定的说再也无法进到同样的货色,他很是怀疑那刀符纸的来历——莫非是贼赃?

转念又一想:店老板是个没有功夫伴身的寻常凡人,怎么可能在修士面前得手?十之八九是意外所得。并且,店老板并不知道那刀符纸的真正价值。不然,也不会以差不多一半的价钱卖给他。

至于符笔,符合书上的描述。通行符也不假。

沈云将它们妥善收好后,下楼去大厅里吃了午饭。身上的银钱不多了,是以,他又住了一晚,第二天清早,退房结账而去。

也是买了五斤馒头做干粮,在路上走了一天一夜,次日中午的时候,安全回到了玉溪镇。

石桥坊市是沈云的意外发现。于他来说,完全称得上是机缘。好象是在他的面前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在那里,他不但买到了学习画符所需的符纸和符笔,而且看到了以前无法想象的东西。比如说,灵米酒,灵米,还有各种灵草、法器,以及修行用的功法书。

眼见着小院子的租约快到期。沈云去牙行又续了半年。因为他还想多去几次石桥坊市,一是长见识,二是淘换一些自己需要的东西。

符纸算是有了稳定的货源,一百两银子一刀,虽然很贵,但是沈云手握大宝藏,也算不得什么。调整了两天,自觉恢复得差不多了之后,他开始用试着用符笔在笔纸上练习符文。

练习的第一步是用雄鸡血配制朱砂。

按照书上所写,沈云提前两天从集市里买来一只健康的成年雄鸡,用事先抓来的蜈蚣和蝎子喂了两天两夜。第三天正午的时候,杀鸡,取其血,放入磨成细粉的朱砂里。

用来画符的朱砂是不能沾半点杂物的,哪怕是清水也不行。故而,沈云特意专门买了新碗筷,提前用开水煮过,晾干。

用筷子按同一个方向画圈的方式快速的搅拌,直到碗里的朱砂如浓墨一般粘稠,才叫调配好,可以拿去画符。

与之相比,制药不知道要复杂多少倍。是以,沈云觉得一点难度也没有,顺顺利利的得到了一海碗的朱砂墨。

百宝囊的空间虽然不及红漆盒子的一个角落大,但是,它除了更便于随身携带之外,还有一个好处,即,保鲜的时间要长得多。比如说,师父生前食用的鸡、羊、猪等肉,在里头放了好些年了,现如今还跟现杀的一样新鲜。

书上说,调好的朱砂墨不出半日便会凝固。而一旦凝固,朱砂墨便失了效力,不可再用。

沈云只舀了一小碗出来现用,余下的,试着收进了百宝囊里。

接下来,他开始尝试练习符文。

符笔看上去与寻常的毛笔并没有什么两样。甚至于,沈云手头的这只符笔样式简单,其外相远远比不得一些所谓的名笔。

但是,用符笔写符文的难度比写字不知道要难多少倍。因为它是需要持续以稳定的真气为引。

说白了,就是一边写符文,一边还要通过掌心往符笔里注入一丝真气。并且,这丝真气要持续不断,平稳且大小适度。

先前,沈云用沙盘练习符文时,从一开始就是试着用真气为引。所以,他自认为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

然而,一上手之后,才知道在符纸上写符文,竟然比在沙盘里写符文起码要吃力十倍!

怪哉!明明符纸要光滑得多。

沈云试着写了几笔,终于发现了感觉吃力的缘由在于朱砂墨。

怪不得书上说,朱砂墨的好坏,于画符极为重要。

而朱砂墨的好坏,在于三点:一是雄鸡血,二是朱砂,三是调配手法。

于是,沈云遇事爱琢磨的性子又犯了。接下来,他一边练习符文,一边反复试验如何才能调配出更好的朱砂墨。

除了换用更好的朱砂,他尝试着提高雄鸡血的质量。比如说,用年份更久的老雄鸡;买回来之后,用蜈蚣和蝎子多喂养一些时日。

另外,搅拌时,他尽量做到更快速,力度更平稳。

如此反复尝试,将近一个月下来,他调配出来的朱砂墨品质明显提升。同时,也积累下来许多调配的小窍门与经验。

例如,成年雄鸡不在于其年份长短,而在于它是否凶悍好斗。家养的鸡哪里斗得过野鸡?他试着改用从山林里抓回来的雄野鸡。结果显示,用后者的血调配出来的朱砂墨品质更好,书写时要畅快得多。

而喂养的时日也并非越长越好,以七天为最佳。多过七天,野雄鸡的状态开始下降,反而影响了血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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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八章 下品坚甲护身符,成!

与此同时,沈云写出来的符文更是进步神速。一个月下来,他写完了五大海碗的朱砂墨和两刀符纸。终于能做到笔力不断,一笔写完一个符文。

按照书上所写,他可以开试尝试画符。

在一本标有“基础”二字的《符法图解》书里,沈云得知,符是有等级的,即,上、中、下三品。

其中,符的品质越高,其符文也越复杂,也越是需要浑厚的真气为引。

以沈云现在的能力,只能一笔写完一个符文,勉强可以试着画下品符。

书中图解的下品符有十种之多,最简单的莫过于坚甲护身符。

符如其名。所谓坚甲护身符,就是打在身上,在符效持续的时间里,相当于披了坚甲护身。

而坚甲护身符也是有品阶的——符法的高低限制了符的品阶上限。象它这样的下品符,最高的品阶也只能达到中品。

另一方面,品阶越高,不但符效持续的时间越长,而且坚甲的覆盖范围也会越大。

比如说,下品坚甲护身符,可持续的时间为三十息,形成的坚甲仅能护住一个三尺幼童的前胸与后背。用在成年人的身上,则仅能用来当头盔或者护心镜。

当然,它是可以叠加使用的。例如,一个成年人同时动用七到十枚的话,在三十息之内,好比是从头到脚的披上了一层坚甲;如果是同时往胸口打上两枚,则是相当于用了两层护心镜。

下品坚甲护身符与中品坚甲护身符的画法是一样的,区别在于画符者。一是画符的手法;二是真气的多少。

以沈云现在的能力,能画出下品的坚甲护身符,就叫做成功了。至于中品的……呵呵,以上两样他都不够数。

沈云先是将十来张符纸都裁成三寸见方的小块。

然后开始尝试正式画符。

坚甲护身符的符文是一个“甲”字。符文与平常用的字不是一回事。符文里的“甲”字要简单得多,就是一横一竖相交叉,外面再用一个大“口”框起来。很象是平常用的“田”字。不同的是,这一横一竖都不能与外面的大“口”相连。

好吧,这也是画此符的难度所在——笔画是间断的,但是,笔力与真气不能断。

因为先前已经将“甲”字符文练得纯熟,所以,沈云现在写起来是一气呵成。

而所谓画符,其实包括两个步骤:一是写符文,二是折符。

写好符文之后,要在字迹未干之前,将符纸按书上的图解样式折叠起来。

写好的符文一旦离开真气,很快就会干涸。故而折符也是一道考验。

沈云平常没少捣鼓药材,配药制药,几年下来,一双手早就练得甚是灵活。

再加之,他早有准备,平时没少用写废的符纸反复练习。

而坚甲护身符的折叠方法本身就是最简单的——四个角,先左上角,后右上角,两两对折,折成一个三角形即可。

写好符文后,他立刻搁下符笔,将符纸折成一个三角形。

很好。现于三角形正中间的“甲”字符文红艳艳的,闪着只有精铁才有的光泽。

符,成!

这是一道下品的坚甲护身符。亦是沈云亲手画出来的第一枚符。

他拿在手里,反复赏玩着,爱不释手。

有一就有二。成功的开头,令沈云信心大增。他相信假以时日,自己一定能画出更高品阶的符。

在再次动笔之前,沈云先合上双眼,回顾与小结了本次画符的过程,得了不少经验:首先,准备充分。不但符纸、朱砂墨,都准备得好好的,而且,符文与折叠的手法都是反复练熟了的。这是成功的关键所在;其次,心绪至始至终保持平稳,不急不躁。这一点也极为重要。

当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有待提高。比如说,先前练习符文时尤不觉得,现而今成了符之后,与书上的图示一比照,他立马就看出来了,符文不够流畅,笔画也细了一些。

究其原因,除了笔力与真气不足之外,还是不够熟练。

除此之外,看似简单的折叠,其实也有大讲究。

在真气不能马上得到实质性的提升的前提下,他唯有多练。

不过,体内的真气限制了他练习的强度。平常,他最多能一次写下来十个符文。

画符比练习写符文更耗真气。他试着画到第四枚坚甲护身符,体内的真气有些跟不上来了。一分神,笔下略一停顿,笔端的朱砂墨当即凝成了一个小小的红疙瘩。还差最后一笔的符文立马黯然失色。

呃,本次画符失败。

这张符纸画废了。但沈云不舍得丢弃。呵呵,物尽其用,它还可以用来练写符文和折符。

真气用尽,通常静坐一到两个时辰,它自会慢慢恢复;如果此时练习心法的话,恢复的速度可大大提高。一遍心法练下来,真气能恢复四成。三遍心法,费时才半个多时辰,而体内的真气早就恢复得满满当当。

更令沈云喜不自禁的是:用这样的法门恢复真气,一次两次的,没有什么感觉。然而,三个多月下来,他能感觉到体内的真气略微增加了一丢丢!

他自认为找到了增强真气的又一个法门——还有一个法门,也是武者们常用的法门,即,习武。通过长时间、高强度的习武,也能增强真气。

好吧,细细琢磨之后,沈云觉得两个法门其实叫做殊途同归,其本质都是耗尽真气,以促进真气的恢复。

而双管齐下,效果翻番!

呵呵,真气就跟人身上的力气一个样,都是越用越有,越练越强大。

是以,画符的时候,真气耗费的速度大幅度提升,于沈云来说,反倒是大喜事一桩。因为这也意味着,他可以更多更有效的练习心法。如此一来,也等于在不断的增强真气。

转眼,又只差两天就是双月的十四日。

沈云略作收拾,再次清晨出发,前往石桥坊市。

不过,与上次不同,这一次,他身上带了百宝囊,以及提前兑换了一万两的通用银票——呃,学习符术不下于烧钱。他的符术才提升了一点点,然而,耗费符纸的速度却是翻着筋斗儿提高。以他现在的耗费速度,三刀半符纸只能勉强用十来天。

第一九九章 真的有人打劫

当然,最大的不同,是沈云的心态。

上一次,他根本就不知道石桥坊市是怎么一回事,是抱着碰运气的心态,而这一次,石桥坊市于他来说是熟地,又手握通行符,心中有底;

更重要的是,这十几天里,他的符术进步很快,积赚了不少下品符;坚甲护身符最多,有三百二十一枚;另外,攻击类的符也有三种。尖锥符、水符和火符各一百枚。

虽然都是下品符,但是胜在数量多。沈云自认为相比于上一次,自保能力有大幅度的提升,信心更足。

另外,这一次再去石桥坊市,他想买的东西也更多:

符纸用完了,这次要买十刀;

符笔很不禁用,已然有些秃了,起码要买两枝新的备用;

上次去坊市,他看到有人买制好的朱砂墨。不知道修士调制出来的朱砂墨有什么高明之处,准备买一些,拿回家去见识一二;

灵米酒和灵米在坊市里挺受欢迎的,不知道吃了有何效用。他也想买一点尝尝。

还有,坊市里有不少摊位卖书,便宜的只要几枚灵珠,就是贵的也不过数百灵珠。那些摊主们口口声声的说是功法秘籍。不是说“功法不可轻传”吗?如此廉价,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他想去看看。

吸取上次的经验,这回,沈云修改了行程:他在十三日中午赶到县城,换了间客栈住了一晚,养足精神。第二天,也就是十四日,清早起来,吃饱喝足之后,才退房,出东城门,前往东郊十里外的河湾。

深秋的河边,萧瑟得很。再加之今天是个大阴天,吹着呼呼的西北风。所以,出了城门之后,路上渐渐的看不到人影。

沈云一路疾行,很快来到了河湾里。

远远的望过去,河岸边,上次,大榕树被霹雳符炸掉后,留下的大地洞还在。深吸一口气,他先是飞快的钻进附近的一蓬发黄的茅草丛里,略作准备,然后,施展“穿云步”用户最快的速度疾奔到地洞旁边。紧接着,顾不得歇一歇,面向正南方而立,赶紧的掏出通行符,打在地上。

一道五色光圈乍现。

几乎是同时,呼——,右后侧传来一道霸道的劲风。

是暗器!

且听这风声,个头不小。

果然有人埋伏在入口处打劫。沈云用眼角的余头瞥去,一道寒光快如闪电,来势汹汹。

如果换成是上一次,他估计是栽了,躲不开。

好吧,对方的实力不俗。这一次,以他的身法,还是躲不开。

但是,架不住他早有准备,刚才在枯草丛里,往身上打了二十枚下品坚甲护身符——之前,他并没有发现周边有埋伏,动用坚甲护身符,只是基于上次的经历,有备无患。手头存了三百多枚坚甲护身符,此时不用,还待何时?不想,却真的救了一回自己的小命。

沈云用最快的速度往五色光圈里冲去。

一柄弯刀打着转儿,呼啸而来。

“砰”的一声,他感觉到右臂外侧猛的吃痛。

旋即,那一处黑烟腾起。两枚下品坚甲护身符“扎扎”的爆开。

它们起码减轻了弯刀七成的攻击力!

而沈云的反应也不俗,当即右边身子一晃,化去余下的攻势。脚下仍然没停,一个大箭步,冲进光圈里。

五色光一闪而过。

转眼,他看到了那座双拱的石桥。

总算进了坊市!

刚才冲得有些猛,沈云接连往前又跑了两步,才站稳身形。

这时,左前方也是五色光闪过。

一名头戴白玉冠,身着同色锦袍的年轻男子突然现身。

看到沈云狼狈的样子,他“啪”的在胸前打开手中的折扇,挑眉轻笑一声,摇着扇子上了石桥。

沈云早就不是以前的菜鸟。一眼就看出,此人的武器就是手中的那柄折扇。这位明明是被他吓了一大跳,本能的打开折扇护在胸前。待看清他的窘相之后,偏又装出一副高人的模样扬长而去。

罢了。师父生前常说,一样米养百样人。江湖之大,龙蛇杂处。什么样的人没有?

沈云见不是外面使弯刀的那个追进来,心里松了一口气。

低头一看,他不由的咧开嘴笑了:因为有两层坚甲符护着,所以,弯刀擦着他的右臂外侧飞过,连那一处的衣服都不曾划破。

心里感慨不已:符术真的很厉害。怪不得连仙符兵那样的酒囊饭袋,用符术武装起来后,也敢张牙舞爪,到处耀武扬威。

想到这里,他望着河对面的坊市握了握拳头,在心里对自己说道:沈云,你一定要学好符术。

石桥坊市里的资源,于他来说,实在是太宝贝了。是以,他进入坊市之后的头一桩事,就是去将一万两的银票尽数兑换成灵珠。

白天的坊市比夜里时要热闹得多。兑换灵珠的摊位前排起了长龙阵。

沈云老老实实的排在队末。应该是兑换的速度很快,队伍用极快的速度往前挪动。

大约半刻钟之后,轮到了沈云。

之前,沈云还在心里盘算着,跟排在前面的人学,如何兑换灵珠。不想,他连排在自己前一位的那位中年妇人是如何兑换的都看不到。从他站的方位越过中年妇人往长案上看,却只能看到白晃晃的一团亮光。

如此甚好。沈云原本还想着一次兑换一千枚灵珠是不是太打眼了,寻思着要不要分几次来兑换。现在他是一点顾忌也没有了。

轮到他站在长案前面时,白晃晃的亮光不见了。宽大的案头上居中摆着一只半尺来高,一尺见方的黑木匣子。

长案后面坐着一个身着蓝色道袍的小胡子,看装扮象是个管事之类的。发觉沈云没有动作,他不爽的抬起眼皮子,瞪了沈云一眼,指着长案上的那只匣子:“把要兑换的银票或者金银,全放进去。”

不一定非得要银票……沈云从袖袋里取出一大卷银票,迅速放进黑木匣子里。

下一息,从匣子里发出“当”的一声细响。立时,长案上堆了一小堆五光十色的灵珠,晃得人眼花缭乱。

沈云眯起眼睛一看,灵珠堆的上面还摆着五枚六角通行符。

“怎么只有五枚?”他很是意外。明明他兑换了一千枚灵珠!

“上限就是五枚。”小胡子不耐烦的挥手,“法宝兑换出来的,错不了。你快拿走,莫占着地儿。”

好生霸道!居然都不让当面点清。人在矮檐下,哪能不低头?沈云无奈,动用真气,将灵珠连同通行符一道,扫入百宝囊里。

第二百章 修士也是人

离开之后,沈云一边装着逛坊市,一边暗中动用真气,在百宝囊里清点灵珠的数目。

很快,他数清楚了。还真没有出错,不多不少,正好是一千灵珠。

挠了挠头,他按照计划,先去找上一次的那位中年大叔买符纸跟符笔。

这里的摊位看上去杂乱没有章法,但是,细看之后,他发现上一次特别留意了的那些摊子仍然是在原位,没有多少偏差。想来,卖符纸与符笔的大叔也是的。

他没猜错,果然在上一次的位置找到了中年大叔。

“小道友,来了!”中年大叔的生意不错,刚好与一位客人完成了一桩交易。抬头看到他,展颜轻笑,熟稔的打招呼。

沈云上前,在摊子前蹲下来:“十刀符纸和两枝符笔。”

中年大叔伸手从摊位上点了十刀符纸,又给他挑出两枝符笔:“这次的符笔比上回的品质要略好一些。小道友也是老主顾了,还是给上次的价钱好了。总共是八十枚灵珠。”

“有没有下次的通行符送?”沈云见他这次右手没有小动作,心中好奇,忍不住轻声问了一句。

“我这里不卖符的。只卖符纸和符笔这两样。”中年大叔垂眸,拿过身边的小黑匣子,打开来,“承惠八十枚灵珠。”

估计是坊主不许摊主位用银钱交易,也不许附送通行符。沈云“哦”了一声,用真气从百宝囊里抓出八十枚灵珠放在匣子里。接着,将一大堆符纸,还有两支符笔一并收进百宝囊里,

中年大叔见状,抬眸笑道:“我姓彭,一直在这里摆摊。除了卖符纸和符笔,还高价收法符。小道友是符修吗?”

沈云心道:我现在只能画最简单的下品符,哪里拿得出手?况且,我也确实不是修士呀。

“哦,不是的。我是帮人带货,赚些力气钱。”他摆了摆手。刚才,路过一个摊子时,他偶尔听到一位膀大腰圆的客人如此回复摊主。当时就觉得这个说法很好,决定拿来一用。

和那位摊主一样,中年大叔也是笑了笑,不再多说。

之后,沈云去了卖灵米酒和灵米的摊位。

相比于符纸和符笔,这两样要便宜得多。且两个摊位的价钱也相差无几,是以,沈云随意的从中选了一家。

用小葫芦装的灵米酒,大约一斤重,卖价三枚灵珠;一袋灵米,重两斤,每袋一枚灵珠。沈云试着买了三葫芦酒和五袋灵米,一共花了十四枚灵珠。

他悄悄的跟摊主问有没有下次的通行符送。后者左右瞥了一眼,压低嗓音告诉他:“道友,要用银钱,你得等到晚上才行。大白天的,哪个敢接银钱啊?那点小差价,有胆赚,没命花。”

沈云听明白了:原来,只有用银钱进行交易,摊主们能够赚到差价,才有可能附送下次的通行符。并且因为风险太大,他们只敢在晚上的时候,才敢偷偷摸摸的接银钱。

一直以来,他都以为修士都是象玉宁道长他们一样,仙风道骨,不食人间烟火。逛了两趟石桥坊市之后,他惊讶的发现,其实修士也是人。和凡夫俗子一样,他们也逐利,也好八卦……

看到这位摊主年纪轻轻,十分健谈,他心中一动,试着打探道:“跟您打探一下,这里哪个卖的功法秘籍最好?”

“都差不多。有真正的功法秘籍,藏都藏不赢,哪里还会拿出来换钱?”摊主笑了笑。

有道理。在外头,也是钱财易得,武功秘籍不可求。沈云向他道了谢,打消了买功法秘籍的念头——时间紧迫,他就不去那些摊子上浪费时间了。

最后还剩下一样朱砂墨没有买。这是最让人头疼的一样。坊市里,有朱砂墨买的摊子不下十个。并且,每个摊位上还不只一种价格的朱砂墨。

到底哪些才是好货呢?

沈云自己做过半年药铺伙计,和三年杂货铺子的账房先生,深知“一分价,一分货”。即便是宰客,同一种东西,卖价贵的,也肯定要比便宜的要好一些。

是以,他直接去生意最好的那个摊位,拿了一份最贵的朱砂墨——坊市里的朱砂墨都是大玉盒装着。客人们买朱砂墨都是自带玉瓶或者玉碗之类的。卖的时候,摊主用长柄的白玉勺,从大玉盒里头舀一勺,这叫一份。

当然,摊主也提供玉瓶。只是,一百份朱砂墨的价钱也当不得一只三指高的小玉瓶。

沈云冷眼观之,坊市里的客人们虽然大多数都穿得光鲜亮丽,但却没有那种一掷千金的豪客。

尤其是那些买符纸、朱砂墨的客人们。他们的穿着普遍比其他客人要显得简朴一些。想来是学符术的耗费太大,他们手头都不是很宽松吧。

红漆盒子里的宝藏里倒是有几只玉碗。只是,沈云一只也没有带在身上。反正百宝囊的保质效果杠杠的,所以,他付了一份朱砂墨的灵珠后,从百宝囊里拿出了一只干净的白瓷碗。

摊主看到他手里的碗,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不满的皱了皱眉头:“我说道友,我家的紫金朱砂墨是这石桥坊市里品质最好的。价钱也公道得很。你用这种寻常的瓷碗来装,是打我的脸吗?”

“不是。我只带了这个。”沈云连忙解释,“我和朋友一起来的。他身上带有玉盒。”

“这样啊。”摊主将信将疑,往他碗里舀了一勺朱砂墨,嘴里还不放心的叮嘱着,“紫金鼠的血本来就是同阶妖兽血里头最娇贵的,不易保存。用它制出来的朱砂墨也是最容易变干的。一份朱砂墨搁在道友手头的这碗里,半刻钟不到就完全废掉了。道友最好尽快与你的朋友会合,将它放进玉盒里保存起来。”

“多谢。”沈云心头大震,好不容易才没有在面上显出来——妖兽!我的天帝老爷,原来上好的朱砂墨是要用妖兽血调配的。

呃,妖兽血!还是算了吧。真碰到妖兽,谁猎杀谁,还不知道呢。

太师祖的手札里有曾提到过妖兽。那是一只叫做七心虫的妖虫,太师祖在手札里花了很大的篇幅,详尽的写出了如何与之搏杀的经过。

过程可谓惊心动魄,万分惊险,另外,太师祖还占了两分气运的便宜,终于将凶恶狡诈的七心妖虫斩于剑下。而他自己也是筋疲力尽,伤痕累累,在床上休养了小半个月,才渐渐恢复过来。

第二零一章 比凡品要强一些

兑换的灵珠才用了不到一成。沈云看了看天色,见还不到正午的时候,心里寻思着:天色还早,要不再看一看别的?

看什么呢?

功法秘籍是骗人的,没必要浪费时间。

药材?他先是在药铺做过库房伙计,然后又在学院学艺三年,这里头的水有多深,心里清楚得很。而坊市里卖的这些药草,他认得的,不过十余种,皆拿来无用;不认得的,占绝大多数。但他不知是何物,买来做什么?搞不好还会买到假货,上当受骗。

所以,不看也罢。

荷包、玉盒之类的收纳宝贝,都是旧货,还贵得要死。并且还远不如师父留给他的朱漆盒子和百宝囊。

他也不想在它们上面浪费时间。

最终,他的目光落在附近一个卖刀剑等兵器的摊位上。

在他的采购计划里并没有兵器:一来,他有如意刀,并且觉得挺好用的;二来,上次逛坊市时,他留意到,这里的兵器都卖得很贵,最便宜的也是数百灵珠。有的甚至要上万灵珠。

当时他想,修士用的是仙兵仙器,哪里是凡夫俗子能用的?

然而,发现修士其实和凡人并没有本质的不同之后,他有些心动了:也许我能用呢。

还有一个原因是:体内凝出真气之后,他的腕力大增。如意刀拿在手里,越来越感觉轻薄了些,使起来,没有以前那般衬手。

良兵利器,千金难求。如果能在坊市里淘换到更好的,也是一场机缘。

卖兵器的那几个摊位也都在一块儿。沈云走过去,挨个的逛着。最终,他看中了一把匕首,走到那家兵器摊位前,蹲下身子,细细的挑选起来。

苇席上摆着两把剑、一口长刀、一对判官铁笔和四把长短不一的匕首。

沈云先是去看那对判官铁笔——这是在刘家拳馆时,刘爷爷教他的一个买东西的法门,即,不管看中了什么,都不要露出心思,先装装样子去看别的,免得卖家坐地起价。

“这笔铁笔不适合道友。”摊主是个孔武有力的年轻大哥。他一直抱着膀子,盘腿坐在苇席后面闭目养神。见沈云伸手去拿那对铁笔,他仍然闭着眼睛,却很肯定的出言阻拦,“道友又不是使惯铁笔的。”

沈云不禁脸上发烫。同时,心里佩服不已:竟然连自己不用铁笔也看得出来。摊主好生厉害!

罢了。修士到底是修士……真人面前不说假话。他将目光落在那四把匕首上面。

认真比较之后,沈云试着去拿那把样式最为简单,与如意刀差不多长的黑色匕首。

这回,摊主没有再出声。

但是,沈云再一次被惊艳到了——小小的匕首,看着比他的如意刀还要轻便,但实际上却沉手得很。

沈云先是将之拿在手里掂了掂。

不下二十斤!

相比之下,如意刀的刀面比它要宽了半指,略厚一点,然而,才多重?

不足三斤!

这是什么材质的?他心里暗自称奇,忍不住用手指弹了一下薄薄的刀刃。

呃,居然没弹动!

“道友好眼光。”摊主终于睁开了眼睛,“四把匕首里就属这一把用料最为扎实。它是精铁所铸,里头还掺了一成半的铁精。比其它三把足足多出半成呢。”

刘家拳馆的隔壁就是一家铁匠铺子。里头有两个小徒弟,比沈云大了四五岁的样子。当年,沈云与他们俩混熟之后,时常去铁匠铺子里看他们俩打铁。耳濡目染,他知道“精铁”极为难得,说是经历了千锤百炼也不为过。用它打出来的兵器,往往都是削铁发泥的上品货色。象他的如意刀就是用精铁打出来的。

但是,“铁精”却从未听说过。

不过,听摊主的意思,“铁精”是比“精铁”更好更难得的存在。

沈云在心里琢磨着:莫非“铁精”是凡人不可得之铁中精华?而这把匕首如此之压手,正是因为掺了一成半铁精的缘故?

想了想,他放下手中的匕首,分别拿起其它三把也掂了掂。

确实是。另外三把都不及这一把的压手。

如何挑选铁器?他曾听铁匠铺子里的两个小徒弟“面授机宜”——看着差不多大小的,只管选重的,绝对错不了。

好吧,对于兵器来说,材质只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除此之外,做工、锋利、手感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

沈云抬眼问道:“能不能试一试刀锋?”

“可。”摊主点头。

这么有把握!沈云暗中用力,提起匕首往脚边的那颗鹅卵石刺去。

“嘭!”小石头应声一分为二。

好锋利!沈云心生喜意。

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太沉了点。

不过,这也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因为他找到了增强真气的法门,所以,真气会越来越浑厚。水涨船高,他的腕力自然也是大大提升。

“这把匕首怎么卖?”他将匕首放到摊主面前,抬眼问道。

后者却是一脸愕然的望着他。貌似是被他刚才的举动惊到了。

“一万五千灵珠。”摊主眨了眨眼睛——在石桥坊市摆摊也有十来年了,他真的是头一次看到有人拿上品法器往石头上去刺的。

沈云吓了一大跳,脱口而出:“这么贵?”换成银子的话,是十五万两!

摊主看了他一眼,解释道:“上品法器,整个石桥坊市也寻不到五件。”说着,他指着旁边的那把匕首,“这一把是下品法器,就要便宜得多,只要五千灵珠。”

见沈云没有接话,又指着最边上的那把,也是四把匕首里头样式最为华丽的一把。刀把上还镶有两颗黄豆大小、且成色不错的红宝石:“这把,六百灵珠。”

“为什么它要便宜这么多?”沈云刚刚掂过,这把的重量在四把匕首里头,仅次于他看中的那一把。

刀锋在阳光下寒光闪闪,看着亦是不俗。再加上精美的做工、华美的卖相,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它竟是四把里头最便宜的。

事实上,这一把的卖相如果不是如此奢华的话,他也挺中意的。

摊主看出来了,这位根本就不识货。同时,也为这一位的坦诚再次惊到了。

忍不住又打量了沈云一眼,他耐心的解释道:“它是个铸造失败的残品,连下品法器也不是。六百灵珠是里头的铁精的成本。”

沈云恍然大悟:“它是一件凡兵,对吗?”

摊主满头黑线:“是残品法器,比凡品要强一些。”

“成交。”沈云毫不犹豫的应下。

六百灵珠,折算成银两的话,才六千两银子。而用六千两银子在外头是无论如何也买不到这样的货色。

更重要的是,他又不是修士,法器什么的,反而拿来无用。

所以,残品就残品罢。

第二零二章 好宝贝

买到合意的匕首后,沈云心满意足,往坊市中心走去。

上一次,他莫明其妙的被送到了河对岸。回去之后,他反复回想离开时的情景,琢磨了许久,最终得出一个结论:应该是他离开时的站的方位错了。

用鹅卵石铺出来的大圆形中间有一个用黑色石子铺成了大“十”字,将大圆形平分成四个区。

他记得很清楚,当时自己是从正南方的这个区出去的。

而进来的时候,他是面向正南方,扔的通行符。

思来想去,他认为,也许从正北方的那个区出去,才能回到原来的河岸。

试试看!

沈云在大圆形外,拿出二十枚坚甲护身符,飞快的打在身上。重点是前胸与面部。在这两个部分,他都加了一层坚甲护身符。

除此之外,他的左手抓了一把火符,右手抓了一把水符。

深吸一口气,他一个箭步朝大圆形的正北方冲了过去。

五色光一闪。

脚底踩到的是一片泥沙地。

他定睛一看。

没错!那个偌大的地洞就在两丈开外。

与此同时!寒光乍现!

呼——,呼——

两把弯刀自前面的草丛里呼啸而出,朝他的面门直打过来。

该死的,先前那人还在!

反正又躲不过。沈云脚下不停,施展“穿云步”继续往前飞奔。当然,手里也没闲着。他先将左手的那一大把火符用“飞花越柳”的手法,使尽全力,往弯刀飞出来的草丛尽数打出去。

“噗!噗!噗……”好几枚火符接连撞到了两把弯刀之上,立马粉碎。

不过,两把弯刀也没讨到好,准头和速度大打折扣。

沈云歪打正着,竟然成功的避开了它们的攻击!

而余下的火符纷纷落入草丛里。

秋天的茅草发黄发枯,极为干燥,往往沾到火星子都会被点着。更何况是好几枚火符!

“嘭——”

那一大丛茅草里顿时被腾起的火焰吞没了。

“啊——,啊——”

两道黑色的身影尖叫着自里头冲了出来。

说时迟,那时快。沈云果断的往他们那边又甩出右手的那一大把水符。

“哗啦啦——”

每一道水符都相当于一大桶凉水。

两人猝不及防,被十几桶水迎面泼中。一时之间,方寸大乱,连眼睛都睁不开,哪里还能顾得上打劫?

等两只“落汤鸡”回过神来,抹净脸上的水渍,视野之内,哪里还有那青衣小子的身影!

“啊啊啊——”,一人气得说不出话来,冲沈云逃走的方向捶胸顿足。

另一人稍微好一点,吼了一句:“你有种!”

事实上,沈云此时屏住呼吸,蹲在一丛茅草里,离他们不过十几丈远。没办法,不到十息的时间里,他能逃出这么远,已是将“穿云步”发挥到了极致。

很快,他意识到自己匆忙之间,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茅草丛里的火被冷冰冰的小西北风一吹,迅速蔓延开来。用不了多久,河湾这一带的茅草都会烧起来。他在草丛里也藏不住啊!

幸运的是,那两只“落汤鸡”也被火势蔓延的速度给吓到了。

“快灭火!莫惊动了坊主大人!”其中一人反应过来,顾不得拧干身上的湿衣服,赶紧的招呼同伴。

两人接连的往烧得“毕剥”作响的火堆里扔雨符。

“沙沙沙……”浓烟滚滚之中,那里下起了瓢泼大雨。

手忙脚乱之下,他们竟然没有意识到是站在风向的下头。

“咳咳咳……”两人都被滚滚涌过来的浓烟熏得睁不开眼。

什么叫做乘你病,要你命?说的就是眼下!

沈云看得清楚,再次果断出手。

这一次,他以真气为引,用着十成的力气,打出了两大把银针。

呼呼呼——,数十根银针象流星雨一样,刺向那两人的前胸要害。

“扑扑扑……”

其中一人被打了个正着,前胸朵朵血花绽开,哼都来不及哼一声,一头栽倒在地。

另一个明显要强上许多,竟然避开了大部分的银针。

然而,貌似也没有什么用。

因为沈云看到他双手捂住心口,“啊”的惨叫一声,紧接着象棵大树一样,仰面向后摔倒在地上。

反杀,成功!

沈云大喜,从藏身的草丛里跑出来。

这里毕竟是石桥坊市的入口处。和这两名打劫者一样,他也担心会惊动那位坊主大人,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是以,连忙走过去捡回银针。

不想,他刚走近那个仰面倒在地上的家伙,便看到后者猛的睁开眼睛,硬挺挺的从地上站了起来。一双沾满鲜血的手象鹰爪一般,划出十道诡异的淡蓝色光影,虎虎生风,打向他的面门。

诈死!这厮是诈死!

沈云心里“咯咚”作响,本能的扭身避开。

“受死罢!”对方狞笑着,身形一晃,双手如钩,往背心恶狠狠的挖下去。

而危急时刻,沈云的反应也不俗。当即从靴子里掏出新买来的残品匕首,头也不回,反手猛扎。

一击即中!

“扑哧——”耳后,刀入皮肉的声音是那么的清晰。

差不多同时,沈云感觉到后背猛的一阵刺痛。

他转过身去,只见匕首深深的没入了诈死者的眉心。后者咬牙切齿,凶戾的神色象是被定在了脸上。

沈云这么猛一看,被他吓得两个眼皮直跳,赶紧一脚当胸踹上去。

“扑哧”,匕首被拔了出来。

一道血线飙起,滚烫的,溅了沈云一脸。

“叭——”对方飞出去一丈多远,象只大麻袋一样重重的摔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这回沈云长了记性,一个箭步冲上去,提起匕首,准备扎第二下。

却在半道上打住了。

因为他发现,对方的眉心现出一个大血窟窿,脑袋底下枕着一大滩红的白的。

红的,自然是血;白的呢……沈云敛神细看,胃里顿时翻涌起来——是脑浆子!

那厮的脑袋竟然被他这么一下就用匕首刺了个对穿!

连脑浆子都流出来了!

人自然是死的不能再死。

沈云讶然的看着自己手里的残品匕首。

亮晃晃的利刃之上,滴血不沾!

啊呀,好宝贝!

这六千两银子花得真是超值!

他敢说,从未见过如此锋利的兵器!

与之相比,如意刀简直就是渣啊。

此地不宜久留。沈云回过神来后,迅速的清除掉两具尸体身上残留的银针,顺道将他们扒光。

衣服等物暂且卷成一团,胡乱的塞进了百宝囊中的一只空瓦罐里头。

两具白花花的尸体则被他扔进了附近的大地洞里。

最后,他打出一把水符灭掉茅草丛里的残火,施展“穿云步”,飞也似的离开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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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天凉好各秋的平安符,谢谢!

第二零三章 好厉害的毒

沈云一气跑出了大河湾。感觉后边没有人追上来,他暗中松了一口气,闪身躲在路旁的一处密林之中。

这里是他事先看好的一个以备不时之需的藏身之处——后背上凉嗖嗖的。反杀成功之后,他抽空伸手摸了摸后背。那厮的手指头比寻常的刀还要锋利,就那样在他的背心抓了一下。结果,他那一处的衣服被抓破不说,还伤到了皮肉。他摸的时候,背心处的衣服已经湿了很大一坨。

当时,他生怕外边的动静会惊动石桥坊市的坊主大人。是以,飞快的清理掉现场后,连背上的伤也不敢仔细处理,只是匆匆的封住周边的血道,赶紧逃了。

再往前走,便到了官道上。

虽说今天的天气不好,来的时候,官道上没看到什么行人。但是,难保现在官道上没有过路人。他的后背上那副样子,太招人眼了。

更重要的是,后背上的血道被他自己封住了。在伤口未处理之前,他暂且不能动用真气。此时,若是再碰到劫道的,他的处境会很危险。

是以,后边既然没有人追来,当务之急是赶紧处理好后背上的伤。

好在上次他已经充分领教了坊市周边的危险,来之前便做足了准备。百宝囊里,除了换洗衣的衣服,还带有医药箱、伤药、百花玉露丸等。

脱掉夹衣和亵衣之后,沈云先是仔细察看后背上的血渍。

因为他早早封住了伤口周边的血道之缘故,所以,两件衣服上的血渍只有碗口大,没继续扩大。

看到白色亵衣上的血斑之中带有黑色,沈云不由眉尖轻皱。他将之放在鼻子底下仔细的闻了闻。

有一丝很微弱的腐臭味!

江湖上,伤人的阴损手段五花八门。更何况,那两人还是修士。手段不知道更要高明多少倍。

沈云暗中庆幸,自己听从师父生前的江湖经验,第一时间封住了伤口周边的血道。

如此一来,第一时间止住了血,更重要的是,也能封住毒物,阻止其在体内扩散。

他看不出来那厮使了什么毒。从血渍的颜色,还有那丝微弱的腐臭气味,那厮的指甲里肯定是有名堂的。

也不知道师门的解毒秘药百花玉露丸是否有效。沈云服用了一粒。

待药丸化开之后,他取出新买的匕首,咬在嘴里,先是用银针封住后背上的五处要穴,然后,反手去摸后背的伤处。

一共有三道皮肉翻开的伤口。它们都不是很大,也不深。只是翻开的皮肉摸着水沾沾的,有腐化的迹象。

而封住血道的效果也完美的展现出来了——伤口的周边都还好,并无异样。

再看手上沾的血。

也是颜色发黑,带有腐臭的味道。

沈云还是看不出伤口上到底沾的是什么毒。是以,他只能先剜掉三道伤口的皮肉,然后,放血。直到从伤口里流出来的血水变成正常的鲜红色为止。

痛吗?

当然痛。

因为伤口在后背,眼睛看不到,全程只能凭手和伤口的感觉,所以,他在试着一点点的剜除受伤的皮肉时,既不能用麻药,也不能用银针封穴。

沈云在地上铺了一床席子。席子上面摆了纱布、一只干净的小瓦罐,和一字排开的十碗凉开水。

做了一个深呼吸之后,他跪坐在席子上,反手拔掉封住要穴的五根银针,咬紧嘴里的匕首,拿着如意刀,反手开始剜肉。

剜下来的血肉,放进小瓦罐里。这些是难得的标本。到底是什么毒,他要带回去好好研究。

为防止毒性扩散,每剜一次之后,如意刀都要用一碗凉开水冲洗干净。

而纱布是用来擦试伤口止血的。

总个过程,他用了一刻多钟。事先的估算很准确。纱布、十碗凉开水,不多不少,恰好用掉。

纱布上沾的血终于变成了正常的鲜红色。

在这样冷嗖嗖的天气里,沈云光着膀子,整个人却汗津津的,象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剜下来的那些皮肉象是摆放了好几天,有些发臭的腐肉。

接下来是上药。

沈云取出刀伤药,反手洒在伤口上。

师门的刀伤药里头含有镇痛止血的药材。药粉一沾到伤口,便是清清凉凉的。火烧火辣的痛感立马去掉了一大半儿。

好舒服呀。沈云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上完药之后,他拿出纱布和绷布,包扎好伤口。

擦干身上的汗水之后,沈云从百宝囊里拿出干净的衣服换上。

伤口暂时是处理好了。如果是凡人的毒,这样处理,已无大碍。然而,那厮显然是修士,沈云的心里挺没底的。

所以,为了稳妥起见,他决定改变原计划,先回县城,找间客栈住下养伤。等伤口结了疤,再回去也不迟。

因为受了伤,当晚沈云没有练心法,早早的上床睡了。

师门的刀伤药镇痛效果一直很好。然而,这一次却效力大打折扣。沈云在床上才躺了一会儿,伤口越来越痛。很快,痛到好象又在剜肉一般。冷汗如雨下,他哪里还睡得着?

修士使的毒,果然不简单!

沈云起床,又服用了一粒百花玉露丸,重新上药。

又暂时止住了痛。他继续睡觉。

不知道过了多久,迷迷糊糊之中,沈云发现自己掉进了一片看不到边的火海里。尤其是后背,更象是烧起来了一般。

好痛!

难受死了!

他打了个滚……

“扑腾——”他从床上滚落,重重的摔在地板上。

人,马上醒了过来。

原来是梦。

但灼烧的感觉却是真真的,不是做梦。就连自己喷出来的鼻息都似乎带着火星子。

并且,头昏脑胀,全身的每一处关节无一不痛。

不用说,又是伤口在作怪。

他发烧了。

显然,师门的刀伤药没有效果。百花玉露丸在十二个时辰里,最多只能服用两粒……怎么办?

想到师父生前曾说过,武者能驱动真气疗伤。沈云决定试一试。

怎么驱动真气呢?

师父说过,每个人的法门都不尽相同。

而沈云试过的最有效的法门是练心法。

他就在地上盘腿坐好,练起心法来。

真的有效!

一遍心法下来,鼻子里头喷火的感觉减轻了许多。

那么,继续!

第二零四章 好险

夜色深沉。雾气渐甚。

接连两道五色光飞闪而过。

迷雾之中,隐约现出一高一矮两道身影。

“咦,爷爷,那是什么光?”矮个子指着地洞那边问道。听声音,这是一个七八岁的男童。

高个子是一个身材削瘦的老头儿。他顺着孙子的手指看过去。

只见黑漆漆的大地洞口跳跃着一道微弱的蓝光。

“不好,是邪修在洞底晋阶成功了!快走!”老头儿神色大变,一把抱起孙子,几个纵跃,转眼消失在迷离的薄雾里。

蓝光越闪越亮。

大约半刻钟后,从洞底传来一声“砰”的闷响。

蓝光猛然变亮,照得漆黑一团的地洞底部一片幽蓝。

在那里有一大堆浮土。

突然间,呼——,一只沾满鲜血的手,从浮土堆里钻了出来。

紧接着,又钻出来一只手。

呼啦——,浮土堆被冲开。

一个成年男子,双目紧闭,直挺挺的从土里坐了起来。仰着头,张大嘴,扑哧扑哧的喘着粗气。

十来息之后,他那原本象死人一样灰白的脸渐渐回暖,虽然还是苍白,不带血色,但至少看着有了些生气。

男子终于睁开了眼睛。

与此同时,所有的蓝光嗖的收拢,化成一抹幽蓝,钻进了他的眉心里。

男子微怔,旋即,象是想起了什么,连忙低头去看自己的胸口。

那里不着一缕,皮肉翻卷,沾满了泥土。有好几处地方甚至露出了白森森的肋骨。

简直是惨不忍睹。

然而,现在,所有的伤口都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三息不到,泥土“扑扑”落尽,现出削瘦的胸脯。上面的皮肤苍白,却象刚剥掉外壳的煮鸡蛋一般细滑紧致。

竟然连一道细小的疤印也看不到!

男子张开双臂,仰头大笑:“桀桀桀……‘不破不立,不死不修’,原来如此!”

那声音阴测测的,象极了夜猫子的怪叫。

脚一动,感觉踢到了什么。他拧眉刨开那里的浮土。

一只象鹰爪一般钩起来的人手露了出来。

“师兄?”

眉头轻跳,男子双手翻飞,很快从中刨出了一具尸体。

“啊,真是师兄!”看到尸体的眉心有一个对穿的血窟窿,他伸手怜爱的摸了摸。

苍白的手指头上全是血。

男子收回来,送进嘴里吮得干干净净,轻轻摇头:“识海被毁,师兄,你是真死了呀。”说着,他贪婪的盯着面前的尸体,勾起嘴角,从心底里笑了出来,“师兄原来一直在骗我。你早就炼化了尸毒。只可惜,你一直没能勘破‘不破不立、不死不修’这句真言。倒是白白的便宜了师弟我。毒尸之材,想来不出三年便能炼到铜尸境。好吧,看在一场同门的份上,我会替你报仇。等我腾出手来,便去寻出杀你之人,将他抽魂剥魄,也炼成傀儡,好与你做伴。桀桀桀……”

仰头看了看头顶的天色,他抱起尸体,拉出一串残影,跃出数丈深的地洞,扬长而去。

十几里之外的客栈里。沈云盘腿坐在地上,潜心练心法,对河湾边的地洞底的变故自然是一无所知。

当练完第三遍心法时,浑身的高热终于被压制住了。

感觉后背的伤口那里湿嗒嗒的。同时,屋子里象是放了一只死耗子,迷漫着难闻的气味。而以他的背后尤为浓烈。

沈云狐疑的睁开眼睛,起身,走到床头点燃油碗灯,脱下亵衣察看。

只见后背上有一个大大的黑色圆印子。

油呼呼的,腐臭的气味就是从圆印子发出来的。

这是练心法时,用真气逼出来的毒?沈云愕然,心道:到底是什么毒?如此之厉害!

明明他制伏那厮之后,立马就服用百花玉露丸,并且封住了伤口周边的血道。没过多久,又剜肉放血疗伤。

没想到,毒还是扩散到了全身!

如果不是夜里起了高热,他还察觉不到呢!

沈云解下绷布和纱布。上面也是沾了黑油一样的污垢。

沈云不敢掉以轻心,摸索着用纱布将伤口清洗干净。洗下来一大碗黑色、发臭的污水。

伤口尚未愈合,不过,也没有摸到新的腐肉。

不知道体内的毒有没有全逼出来?

沈云索性上不刀伤药,只是用纱布简单的在伤口上包了两层,在床上盘腿坐下,继续练心法。

事后,他再一次甩了一把冷汗:一遍心法练完,后背上又凉嗖嗖的。他拆下纱布一看,上面果然又沾了黑油一样的污物。颜色、臭味与先前是一样的。

也就是说,他体内的毒不比先前少!

所以,必须再练心法。

就这样,清洗干净之后,他接着练心法。对比前面两次的逼毒经历,他总结出来:每次练一遍心法即可,逼毒的效率最高。

练心法、清洗,再练心法,再清洗……如此又反复了三次,纱布上的黑垢终于变淡变稀了一些。

然而,毒还没完全逼出来。

继续!

到了东方破晓的时候,沈云练完了第十二次心法,睁开眼睛,拆下伤口的包扎。

纱布上只沾了些许淡红色的血水。

终于,体内的毒清除干净了!

这些毒要是留在体内,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祸害!

“好险!”沈云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反手试着去摸背上的伤。

太好了!血完全止住了。

他这才拿出刀伤药洒在伤口上,仔细的包扎好。

处理妥当之后,他浑身象是散了架一般,歪躺在床上,回想起这次的经历,心道:如果师父在世,知道了,肯定又会骂我‘活该’。

可不就是活该吗?

明明知道修士的手段比江湖人更阴险,却放着手里的二百多枚坚甲护身符不用,就这么大大咧咧的冲了出去!

这次真的算他运气好,一是碰到的打劫者也同样低估了他的能力,叫他侥幸得了手;二则,他在坊市里买了一把超锋利的残品匕首。

当然,话又说回来,他的果断反击才是这次脱险的最根本原因。

这种反击能力不是天生的,而是主要是基于他少时打猎讨生活的经历——长年累月在山林里,与野兽性命相搏,不但使他对危险非常敏锐,而且还能迅速对险情做出反应。这些俨然已经成为了他的一种本能。

江湖险恶,修士的世界更是险上加险。

沈云举起双手看了看,心里盘算道:在玉溪镇的日子过得实在是太安逸了。不知不觉之中,我渐渐放松了警觉。以后还是得常常去山里行走,打打猎,莫让自己倦懒下来才行。

第二零五章 又遇钱师尊

不知道是曾中了奇毒的缘故,还是因为昨晚折腾了一宿,没有合眼,沈云倦得很,整整一天,猫在房间里补眠。连当天的三餐饭都是叫伙计送到房间里来的。

下午换药的时候,他摸着伤口完全退了热,干干爽爽的,周边的红肿退去不少,这是好转的迹象。想来换过这次药,明早起来,伤口能结痂。

第二天清晨,沈云和往常一样醒来。

哇,神清气爽!

昨天那种昏沉沉,两个眼皮好似千斤重的倦意感不复存在。

他连忙爬起来换药。

果不其然,伤口周边的红肿完全消退了,表面结了一层痂,手感粗糙,有点儿硬。

这表明,里头的奇毒确实是完全被逼了出来。因为据他的观察,发现奇毒能使肌体脓肿、生腐,以至完全的溃烂,所以,只要奇毒不消,伤口根本就没有结痂的可能。

他那悬着心,总算是彻底放下来。

换药、包扎好伤口后,沈云换上干净的衣服,出了客房。

昨天,他其实也没有闲着。只要稍微清醒一些,便在心里复原逼毒的过程中,气息、脉搏,还有体温,以及身体的各种状态和反应。理清楚之后,他以百花玉露丸为基础,试着通过加减药材,推导能解奇毒的试验药方。

想了一整天,他拟出了四个新药方。准备吃过早饭,去市集里抓齐药材,再回客栈做试验。

解毒的药,往往很多本身就是有毒的。象他初步拟出来的这四张试验药方,里头用了很多有相生相克的药材,总体呈毒性,自然是不能公然拿到药铺里去配的。通常的做法是将药方分拆开来,去不同的药铺里配。

县城的药铺有十几家之多,沈云从中挑选了七家,终于配齐了所需的药材。

当他提着四大包的药材,从第七家药铺里走出来时,已是下午时分。

先前顾着配药,他连午饭还没用呢。摸了摸空瘪的肚子,他提着药材,去了街对面的“杨家饭馆”——之前买的那些药材,只要出了药铺,他都会寻个无人的僻静之所在,放进百宝囊里。在第七家药铺里,他配的是四味辅药,也是常见的滋补药材。再加之,出了铺子就是热闹的大街,不好在众目睽睽之下公开使用百宝囊。故而,他一直提在手里。

此时已经过了饭点,饭馆里,跑堂的伙计比客人还要多。

“两碗米饭,一盘猪头肉和一盘青菜。”沈云随便挑了张空桌子,将四大包药材放在上面,坐下来,跟伙计点了菜。

“好咧!”伙计送上一小碟水煮豌豆,“小哥稍等。”

沈云便坐在位置上,剥豌豆吃。

才吃了几粒,自店外又走进来一个人。

沈云瞥了一眼,心中讶然——竟然是钱师尊!

不过,这一次他没有穿道袍,做道士打扮。而是身着寻常的半旧蓝色棉布夹袍,肩上搭着一只大褡裢。

见他这副装扮,沈云心里有些犹豫:显然钱师尊是在故意掩瞒武者的身份。到底要不要上去拜见他呢?

就在这时,钱师尊也看到了沈云,冲他展颜轻笑。

“世伯。”沈云见状,连忙起身,迎上去,抱拳行礼。因为不知道他这回是做什么来的,担心给他捅篓子,所以,不敢以“师尊”相称,就连姓氏也省去了。

“世侄,又见面了。”钱师尊微微颌首,面露赞许,“你吃过了?”

“还没,刚来。”沈云将钱师尊引到自己的桌子前,招手叫来跑堂的伙计,“加一副碗筷。你们店里有什么招牌菜,捡两样好的,端上来。”

伙计笑问:“小哥,要上酒吗?我们店里有上好的米酒。”

沈云看向钱师尊。

后者摆手:“不用上酒,吃饭就行。”

“有热茶吗?先送两碗来。”沈云挥手。

“好咧,二位稍等。”跑堂伙计吆喝着去了后堂。

这回,他倒是快得很。沈云与钱师尊刚坐下,他就一手拿着两只空碗,另一手提着一只长嘴的大铁壶从蓝布门帘后面出来了。

“热茶来了。”他小跑过来,将空碗分别放在沈云与钱师尊的面前,倒了两碗热气腾腾的茶水,“二位,还要添些什么吗?”

沈云轻轻挥手。

跑堂伙计提着大铁壶退下了。

“我到这里寻访一位故人,没想到会碰到世侄。”钱师尊端起热茶喝了一口。

沈云将四大包药都挪到旁边的空长凳上:“我如今在玉溪镇租了一个小院子独住。入秋之后,镇里家家户户都会泡药酒,滋补身体。听街坊说,县城的药材品质好,价钱却要便宜许多。所以,这两天过来配几味药,好跟街坊们学泡药酒。”

这话半真半假。

真的是,在玉溪镇,人们确实有入秋泡药酒的风俗。他买的这四味药,也是泡药酒的常用药材;

假的是,他来县城,可不是图这边的药材便宜。

他也知道钱师尊的志向所在,只是,他若要对钱师尊坦言石桥坊市之事,必然会牵出他杀掉“黄大哥”等他们三个的事。其中牵涉到三条人命,岂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肆无忌惮的说出来?

钱师尊看了一眼四大包的药材,微微颌首:“秋冬之时,适当用些药酒是可以的……”

“饭菜来了!”正说着,跑堂的伙计吆喝着端了饭菜上来。

钱师尊止住话,静等伙计上菜。

“八宝鸭、红烧狮子头,还有猪头肉和青菜。”伙计一边上菜,一边报着菜名,末了,送上两大碗米饭,笑嘻嘻的招呼道,“两位,请慢用。”

“来,先吃饭。”钱师尊拿起筷子。

“是。”沈云这才端碗。他现在是执晚辈礼,见钱师尊守着“食不言”的规矩,便也不再说话。

一刻来钟过后,钱师尊用完饭,放下了筷子。

沈云也扒完碗里的最后一口饭,招呼伙计:“再来两碗热茶。”

“不用了。”不等伙计回应,钱师尊抢先摆手。他在桌子上放了一块碎银子,起身对沈云说道,“我就住在近旁的客栈里。走,去我那里,我们接着说话。”

“是。”沈云立时意会过来——钱师尊也有话要跟他说,却嫌这里不方便。

第二零六章 你怕是惹上了天大的麻烦

很快,沈云跟着钱师尊来到一家叫做“福顺来”的寻常客栈。

钱师尊住的是单间,在楼上。

房间的窗户下摆着一张小四方竹桌,以及两条方杌子。

钱师尊将肩上的褡裢解下来,随手放在床上,指着窗户那边,招呼沈云道:“坐啊。天有些冷,我去叫伙计送壶热茶上来。”说着,径直出去了。

沈云应了声“是”,在窗户前的一条方杌子上坐下。

外面是闹市,隔着窗户也能清楚的听到人来车往的嚣闹声。在这里说话,只要声音不是特别大,很难引起下面的路人们的注意。这里确实是个说话的好地儿。

不一会儿,钱师尊自己提着一个白色的圆肚瓷茶壶进来了。

“恰好厨房有刚煮好的热茶,我便提了一壶上来。”他关上房门,快步走到窗户前。

小竹桌上有一个瓷碟子,里头倒扣着一撂共三个干净的白瓷茶碗。沈云连忙起身摆好两只茶碗,双手去接钱师尊手里的茶壶:“钱师尊,弟子来罢。”

钱师尊没有推脱,顺势将茶壶递给了他,撩起夹布袍,在他对面的方杌子上坐来下:“石平县的事,你知道吗?”

“是叛军烧了屯兵所的那件事吗?”沈云一边倒茶,一边问道。

钱师尊点头。

沈云倒了两碗茶,将茶壶放到桌子上,又坐下来:“那晚,我从金燕楼出来,就看到屯兵所方向火光冲天。人们都从屋里跑出来看热闹,传言是屯兵所走水了。后来,我回到客栈,听伙计们说了,才知道是叛军放的火。据他们说,对面一个人也没有跑出来。第二天清晨,听掌柜的说,叛军半夜里就走了,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仙府很快就要过来封街,捉拿叛军。他叫我们乘着仙府的人还没过来,赶紧去外头买些吃食回来。我一听,赶紧的收拾行李,退房出城。离开石平县后,我便长住在玉溪镇。时常听到石平县那边的传闻。听说没几天,很多仙符兵赶到石平县。他们说是要捉拿叛军,封锁四门,许进不许出,搞得石平县里怨声冲天。”

钱师尊笑问:“那晚,你去金燕楼作甚?也是想混进宴席里去,打听龙气的消息吗?”

沈云挠了挠后脑勺:“没能听到龙气的消息。”

“我也是。”钱师尊说道,“想跟那位仙官大人赴宴的话,要先向他投名帖。我既不想跟风,又觉得仙府那边行事有些蹊跷,所以,那晚没能跟着去赴宴,只好自己想办法混进金燕楼里。金燕楼的东家是一名筑基修士,楼里的情形比我想象得要复杂得多。那晚,我假扮成楼里的厨子,好不容易才混进仙楼。就在这时,楼里的守卫倾巢而出。听说是天楼的宴席出了大乱子,我也不敢再逗留,急急的下了楼,从后厨离开。刚从里头出来,金燕楼便发生了大爆炸,塌了一大边。很多人没能逃出来。”

沈云心道:怪不得那晚在宴席上没有看到钱师尊呢。

钱师尊喝了一口热茶,话锋一转:“不过,那晚我也没空手而归。机缘巧合,我在仙楼听到了一个消息。”

“什么消息?”沈云的胃口被他吊了起来。

“是关于散修坊市的消息。我在省城的时候,听说石平县这边有一个散修坊市,一直想过来寻访。半道上碰到了同乡老李。我们俩做了个交换。我告诉他散修坊市的线索。而他则告诉我龙气的传言。两样都是我们俩想要知道的,于是结伴一道去了石平县。”钱师尊一脸遗憾的摇了摇头,“老李向那位仙官大人投了名帖,那晚跟着一道去赴宴了。但是,那晚,他没有再回客栈。从此,杳无音信,估计是凶多吉少。”

沈云听了,心思转得飞快:钱师尊说的散修坊市就是石桥坊市吗?

这时,钱师尊从袖里掏出一张纸,递给他:“那晚我在金燕楼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一枚法符。说是执此符,便能看到一座双拱的石桥,进入那个散修坊市。不想,没两天,它便自己烧成了灰烬。我将它的样子大致描绘了出来。沈云,你在这里,见过与它相似的法符吗?”

沈云拿起纸一看,心里乐了——纸上画着一枚六边形的法符。虽说上面的符文只是画出了个大概,但是他还是认得出,这是一枚石桥坊市的通行符。可见,钱师尊并不懂符术。

“弟子知道。这是一枚石桥坊市的通行符。”沈云说着,暗中从百宝囊里取出一枚通行符,双手递给钱师尊,“我去过那里两次。石桥坊市逢双月的十四开市。这是一枚下一次的通行符。”

“你的运气比我要好多了。”钱师尊没有接,“要怎样才能得到通行符?”

“在坊市里可以用银钱兑换到。”沈云道用银子兑换灵珠,赠送通行符的事。

听说这一枚是多出来的,钱师尊这才接过通行符。他从怀里掏出一只巴掌大的盒子,打开来,现出里面的一枚红色灵珠。

“你说的灵珠,就是此物?”他将盒子推到沈云面前。

“正是。”沈云老实的点头。

钱师尊抚掌:“那两人将此物视作天大的机缘,最后为之同归于尽。我也以为捡到了一件奇宝。哪知它只值十两银子!”说罢,他叹了一口气,连连摇头,“那两人泉下有知,岂不是要悔断肠子!”

“弟子也是到了坊市之后,看见的修士多了,才知道他们其实与我等凡夫俗子没有什么不同。”沈云说道,“若要比狠斗凶,我等远远不及他们。弟子去了两次坊市。每次不论进坊市,还是出坊市,都碰到了杀人劫道的凶徒。这就一次,弟子一时不慎,险些上了大当。”接着道出身中奇毒之事。

钱师尊听着,神色渐渐变得凝重起来。听完之后,他的眉头已经在眉心处皱成了大疙瘩,直言道:“沈云,你怕是惹上了天大的麻烦。”

第二零七章 不见了!

“什么?”沈云吓了一大跳,“弟子还没有完全逼出奇毒吗?”

钱师尊摇头:“如果真是我料想的那样。现在还不好说。要等到半夜的时候,方能知晓。”

沈云追问道:“钱师尊,到底是什么毒?”

“我年少的时候,县里曾发生过一桩离奇的毒杀案。仙府的大老爷看到尸身后,如临大敌,当即下令烧毁尸体。不管死者生前,还是死后沾过的物什,也统统付之一炬。后来,我去武馆学艺,从一位师父口里得知,那桩毒杀案原来是邪修寻仇。邪修在仇家的茶水里下了尸毒。此毒甚是阴狠,中毒之人,医石无药。最初是高烧不退,半天之后,头顶生疮,脚底流脓,不出三日,全身腐烂,活活痛死。然而,人都死了,事却还没了。据说,如果不烧掉尸身,待到邪修再来寻,刨坟开棺,略一做法,尸身会生出长长的獠牙,手生利爪,变作行尸走肉。昼伏夜出,以活人的血肉为食,沦为邪修的傀儡。”钱师尊担忧的看了沈云一眼,“听你所说,你中的毒很象是尸毒。”

行尸走肉?不就是太师祖在手札里写过的那种邪物吗?原来中了尸毒,最终会变成那样的邪物!沈云听得毛骨悚然,不由伸手去摸后背。

哪知,钱师尊又道出更厉害的:“我还听说,邪修炼出来的尸毒,与尸体腐化之后,自然而然生出的尸毒是不同的。即便是多年以后,邪修还能辨认出自己提炼出来的尸毒。中毒之人侥幸能逃出生天,也难逃脱邪修的追杀。因为不管他逃出多远,邪修都能追踪到尸毒,从而再找到他。”

“可是,他们俩都死了。”沈云禁不住打了一个寒战,“我亲手将他们的尸体扔进地洞里,还推了一些土埋起来。”

“我听说的是,邪修会死而复生……”钱师尊看了他一眼,安抚道,“你也莫急。我也是道听途说,并未亲眼见到过。这样吧,今晚,你且在我这屋里住下来。如果今晚你没有再发热,体内应该是没有尸毒了。明天,我与你一道去寻那两具尸体。是与不是,耳听为虚,眼见方为实。”

“是。”沈云向钱师尊道了谢——寻常人碰到这等祸事,肯定是躲都躲不及呢。在这种时候,钱师尊还敢留他下来,陪他一同面对,他真的甚是感动。

后者不以为意,摆了摆手。

幸运的是,子夜过了,沈云也没有发热。

第二天清晨,外面下着牛毛细雨。两人胡乱的用过早餐,出东城门,去了河湾。

河湾这边平常本来就很少有人来。更何况是这样的鬼天气里。放眼望去,偌大的河湾里,一个人影也没有。

“喏,就是前面的那个大地洞。”沈云忐忑的遥指河边黑黝黝的大坑。

钱师尊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走,过去看看。”

很快,他们来到了大地洞的边上。

沈云往底下一瞧,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底下,原本隆起的地方,一片狼藉,很明显的现出两个大坑。

埋在那里的两具尸体,

不!

见!

了!

“这……”他惶恐的望着钱师尊,“他们真的能死而复生?”

绝对不是假死!

生为医者,又打了那么多年的猎,他分辨得出什么是假死;再者,两人的上身被他用银针打得稀烂,连五脏六腑也未能幸免。换成常人,只能是死的不能再死。

钱师尊一脸凝重,盯着坑底,良久,应道:“应该是的。”好吧,听说,是一回事;但亲眼见证,真的完全是另一回事。此刻,除了匪夷所思,他是后背一片冰冷。

“那他们俩会来找我复仇?”沈云的心沉到了谷底。

钱师尊抬头看着他:“事已至此,你也别游学了,先回武馆避一避。武馆里有玉宁道长等多位得道高人坐镇,想来那两个邪修也不敢造次。”

躲起来?沈云不太愿意。

一来,回到武馆,哪有在外头的自由自在?画符、练拳、制药、练心法……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根本就不用避讳;二来,什么是道?玉宁道长他们不屑于跟他说。而他自己读书,又找不到答案。直觉告诉他,要想找到答案,游学不失不一个好办法;还有就是,真如钱师尊所言,不论逃出多远,那两个邪修都能寻来。他怎么能将邪修引去武馆呢?万一,玉宁道长他们也对付不了呢?

钱师尊看出了他的犹豫,叹了一口气:“此地不可久留。我们先回去,再从长计议。”

于是,两人又返回了福顺来。

钱师尊亲自去厨房泡了一壶浓浓的热茶上来。

滚烫的浓茶下肚,沈云感觉好多了。

“钱师尊,我不想回武馆。”他如实以对,“此事与武馆无关,我不能把那两个邪修引回武馆。”

钱师尊劝道:“玉宁道长他们出自仙门,又是得道高人。哪里是区区两个散修能敌的?你回去之后,如实禀报与玉宁道长他们。你是武馆的弟子,身为师尊,玉宁道长他们会为你出手的。”

他说的很有道理。但是,沈云还是很担心:要是万一玉宁道长他们也奈何不了邪修呢?

因为武馆里也不是没出现过邪修——三年前,吴大小姐就是在武馆里,死于邪修之手。到他离开武馆,外出游学,此案也未见有下文。可见,玉宁道长他们并非钱师尊所说的那般神通广大。

更重要的是,那两个邪修若有心找他复仇,他躲得了一时,还能躲一世?

躲避,绝对不是办法!

当然,他也心存希望:昨晚他没有再发热,证明体内已经没了尸毒。没有尸毒为引,人海茫茫,那两个邪修要想找到他,也绝非易事。

总而言之,钱师尊也与此事无关,能为他做这么多,已经很令他感动了。又不是什么好事,他并不想将其牵扯进来。

是以,他点头称是。

钱师尊久在江湖行走,炼就了一双利眼,岂能看不穿他的心思?当下,起身去床头拿来笔墨笔砚,摆在小竹桌上:“磨墨。”

沈云愣了一下,回过神来,敛了心事,老老实实的磨墨。

钱师尊提起笔,刷刷的写了起来。

片刻之后,他写完,撂下笔,又用笔折了一个信封,再刷刷的提笔写上一行字。一边写,一边吩咐:“你体内的尸毒应该是清除干净了。你手头,但凡他们接触过的物什,比如说,那天你穿的衣物等,统统都要烧掉。你若不想回武馆,那么,就去仙都。走得远远的,那两个邪修未必能寻到你。况且,那里是仙帝脚下,仙者如云。不论谁去了那里都得小心行事。那两个邪修就算要找你复仇,也会有所收敛。我有一位老友,在仙府谋事。我给你写一封信,请他为你择一家武馆游学。他与我有过命的交情。你只管拿我的信去找他,他不会推却的。”

“是。”沈云感觉眼里好热:钱师尊一片良苦用心,为他考虑得如此周详,他还能说什么?

第二零八章 到底是谁

两个多月之后,午夜。

“踢打、踢打……”迷离的夜雾里现出一前一后两道身影。

前面的那人,是个身材削瘦的道士。也许是因为夜里太冷的缘故,他的脸色苍白,不见一丝血色。

黑袍人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他比道士高出半个头,身形也要魁梧一些。只是头上戴着大兜帽,遮住了大半张脸,现出一个长满白胡子的下巴。

他给人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宽大的黑色长袍也难以遮掩他那诡异的走路姿势。“踢打、踢打”的诡异脚步声,正是他发出来的。

抬头看向前面的山坡,道士站住身形。黑袍人亦停了下来,站得跟标枪一般笔直。与他依然相隔三步远。

“应该就在前面了。”道士眯起眼睛,看向被迷雾笼罩的山坡。寒夜里,他那细长而又深邃的眼睛里,闪着阴测测的蓝光。

他回过头来,看向身后的黑袍人,桀桀的笑了几声:“师兄,我很快能炼成第二具傀儡,而你马上就会有伴了。”

黑袍人依旧站得笔直,没有吭声。

道士似乎已经习惯了他的不回应,说完之后,转回身去,继续往山坡上走。

黑袍人反应不俗。在他迈腿的那一刹那,“踢打、踢打”的脚步声竟是同时响起!

两人依然是一前一后,不多不少,仍然保持三步远。

他们走路的速度不慢,半刻钟不到,已然出现到山坡顶上。

寒冬腊月的,本是万物凋敝。而这座山坡尤其清冷,光秃秃的,连根枯草也看不到。稀稀落落的乱石之中,露出一个孤伶伶的小小土坟包。

道士却甚是满意,又回过头去,对黑袍人挑眉轻笑:“师兄,你的尸毒果真厉害。你那仇人埋在这里,方圆数里之内,都是寸草不生。可怜的,他被孤伶伶的埋在这里,连块墓碑没留下来。也不知道姓甚名谁,家住何处,坟包里头有没有副象样的棺材?如果没有的话,我少不得还要做一回善事,明日去山下为他寻摸一副厚实的来。”

黑袍人还是没有言语,一味的直挺挺的站着。

道士慢慢的踱到坟包旁,仔细察看,确定无误之后,抬头看着也跟了上来的黑袍人,阴阳怪气的说道:“哎呀,师兄,杀身仇人就埋在那坟包之下,你还客气什么?赶紧的,去把他刨出来呀。待我将他也炼成傀儡,好与你做伴啊!”

黑袍人“踢打、踢打”的走到坟包前。

呼——,一双胳膊硬生生的平抬起来。宽大的袍袖之下,现出一双利爪!

没错!就是利爪!因为这双手已经不能称之为“手”了。它们长满白毛,十个指甲起码有两寸长,又尖又弯,比墨汁还要黑,寒光闪闪。令人不寒而栗。

黑袍人以爪为锄,呼呼——,干净利落的挥向小小的坟包。

他的动作虽然看着僵硬怪异,但是却极有效率。三五下的,坟包被扒开来。

恶臭自里头冲了出来。

不过,道士和黑袍人都象是没有闻到一般。不躲不避,他们俩甚至于没有伸手去捂鼻子。

窄窄的坟包有一人多深,里头没有棺材,只有用布条绑成圆筒形的苇席。并且,这场苇席浸满黑色的污垢,也差不多快烂掉了。如果不是外头用一寸来宽的麻布条缠捆着,它早就散了架。即便如此,还是有一把长长的黑发自里头露了出来。

“他的家人真是小气啊。将人埋在这种鸟不拉屎的荒山野岭也就罢了,还连副象样的棺材也不给。好在师兄种的尸毒发得还行,不然,这一趟真是走得不值。”道士撇撇嘴,冲黑袍人挥手,“抱出来。”

黑袍人身形一晃,跳进了坟包里,伸出利爪去抱破苇席卷。

就在这时,变故突生。

那些缠捆着苇席卷的麻布条底下,“嗤嗤”的游走着无数金色的光点。

是符光!

道士认了出来,大叫一声“不好”。他连转身也顾不上了,直接展开双臂,身体打横,飞也似的往后退。

然而,还是晚了。

数不清的金色光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汇集在了一起。

“砰”的一声巨响,整个坟包被炸上了天。

黑袍人首当其冲,被炸成了碎片。

巨大的气浪腾起。倒霉的道士当即被打了个正着,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便象个失控的大风筝一般,重重的往下扎。

还没有完!

飞沙走石之中,竟然裹着数不清的绣花针与三角尖锥!

嗖嗖嗖……

转眼,道士被扎成了刺猬——没有被扎成马蜂窝,是因为他还有两把刷子,身法与反应皆不凡。转眼间竟然已逃出四五丈远。三角尖锥是符法所化,隔着那么远,已然消散。而绣花针的威力也大打折扣,只是扎在道士身上,未能造成更大的伤害。

气浪散开之后,道士象个破麻袋一样,“叭”的一声,重重的跌在坑底——也不知道那苇席卷里包了多少爆破符,这一炸,可以说是,地动山摇,整个山坡都塌了,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地坑。

碎石与泥沙俱下,沙沙的,转眼,在他身上盖了厚厚的一层。一块巴掌大的黑布飘呀飘,轻轻的落在他的一只手边……

荒山野岭的,方圆数十里之内,皆无人烟。又是寒气深重的半夜,是以,巨大的爆破声未能引来人。

第二天清晨,道士幽幽醒转。手一动,摸到了一角熟悉的布料。

“啊,师兄——”他尖叫着翻身爬坐起来。

哪里还有什么师兄?

他低头看着手里抓着的黑碎布,恨得浑身直打颤。

师兄,没了!被炸得粉碎,总共就只给他剩下了一块巴掌大的黑布。

而这块黑面来自于他给傀儡穿在外面的寻常布袍。它是干净的!上面不带一星半点的尸毒!

可恨呐,什么都没有了!

一具上佳的傀儡!

师兄用近二十年炼化的尸毒,也荡然无存!

更让他愤怒的是,没有尸毒为引,他连报仇都不知道要找谁!

“是谁?到底是谁!”

阴测测的咆哮声震得四面的沙石扑扑的直往下掉。

同一时刻,数千里之外,仙都,北城门。

离开城门还差一些时间。但是,城门外的雪地里已经站了黑压压的一大片人。

沈云就在其中。

和周边的人们一样,他也不住的跺着冻得发麻的双脚,“呵呵”的向发僵的双手吹着热气。

太冷了,这里冬天的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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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零九章 值得吗?

因为不想连累钱师尊,所以,那天,沈云借口要回赶回玉溪镇收拾行囊,早早的与钱师尊作别。

但是,离开福顺来之后,他没有立刻赶回玉溪镇。而是回了投宿的客栈。

思来想去,他也觉得钱师尊的提议极为明智。

他连武宗都不是,肯定不是那两个死而复生的邪修的对手。所以,留在玉溪镇,不走的话,万一他们俩寻上门来,他只有死路一条。呃,不对,按钱师尊所言,以邪修的手段,到时,他要是能痛痛快快的死了,倒也是一大幸事。

没有谁想死。他也一样。

既然留不得,就只有走了。

去哪里呢?

回武馆,他是真不愿意。

钱师尊提议,要他去仙都。理由也很有说服力。他被说得动了心。

但是,就这么逃走,他极不心甘。怎么的,也该给那两个邪修留点“惊喜”,才算对得起自己吧!

来而不往,非礼也。我剜肉除毒的苦,岂能白受?

想了一夜,他想出了一个法子。如果那两个邪修不来则罢,只要他们敢以尸毒为引,找上门来,他这个法子定叫他们俩吃不了,兜着走。

钱师尊反复叮嘱他,与那两个邪修交手那天,他身上穿的、戴的,从里到外,都万万留不得,必须一把火烧掉。

他偏不!

首先,他从市集里买来一只死猪,剥掉外皮。

先前他从自己身上剜下来的那些腐坏的血肉,一直被他用小瓷罐密封着,收在百宝囊里。

他将那罐子拿出来,用长长的筷子夹着腐肉,沾上血水,在猪尸上细细的抹了一层。

接着,他将那些衣服好好的,一件件的套在猪尸身上。

最后,往猪头上套了一把从市集里买来的长发,外面用一场苇席裹住,装扮成人尸的样子,密封在一口大瓦罐里,暂时放进百宝囊里。

第一步,完成。

计划的第二步,他要在周边寻找一处合适的地方。

尸毒太过邪恶、霸道。是以,他要找的这个地方,至少周边数里之内,要既没有人烟,也没有水源。

花费了十天的时间,沈云走遍了周边数十里的群山。终于叫他寻到了一处中意之地——在一座石头山的山顶,有一块小小的沙石地。这里是个鸟不拉屎的偏僻所在,他特意守在周边盯了五天。期间,一直没有人在这一带出现过。

最后一步是,深埋猪尸,立一座假坟。

这里头,沈云做了不少手脚:

比如,他从《符阵》一书中得知,如何画下品爆炸符,以及用下品爆炸符布设初级爆破阵。

于是,除去寻找合适的地方,他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用来了画爆炸。十来天之后,他终于凑齐了布阵所需的三百七十枚爆炸符。

他巧妙的利用捆绑苇席的麻布条做遮掩,将初级爆破符布设在苇席的表面。

据书上说,如此布设出来的符法初级爆破阵,有效期长达五年。在五年里,只要那两个邪修只要一动苇席,便会立刻触发爆破阵。

又比如,为了增强爆破阵的威力,他把猪尸的内腹掏空,用火药、大量的绣花针和尖锥符填实之后,再将猪尸的肚皮缝合起来。

万事俱备,只欠那两个邪修!

五年之内,俩邪修不来则已。一旦他们俩真的生了挖坟刨尸的歹毒心思……呵呵,炸不死他们,也定要叫他们脱层皮!

至于五年之后,我沈云也不是吃素的,谁强谁弱,两说哩!

沈云布置完毕,又仔细的检查了一番,确定无误,方才满意的离去。

事不宜迟。他先是回了玉溪镇,挖出埋在院子里的朱漆盒子,退租,买马,北上仙都。

因为不知道那俩邪修还能不能追踪到自己,所以,他诸事不管,唯避开人群,夜以继日,一路疾行。

一直都很顺利,没有碰到什么麻烦。只是离仙都还有一百多里时,他被一队全副武装的仙符兵拦住了。

他们先是搜沈云的行囊。看到钱师尊写的那封信上有“都尉大人”四个字,这伙人的态度略有收敛。没有动行囊里的那十余两散碎银子,他们扣下了马:“小子,前方平叛战事吃紧,急需战马。你的马被征用了。”

狗屁的“前方平叛战事吃紧”!这里离贝大帅与叛军的交战之地隔了数千里远。沈云一路走来,也不见贝大帅征用战马。反倒是你们这些离得远远的,连叛军的影子也见不着的家伙们“急需战马”!

依着沈云以前的性子,早就一拳打过去,叫这帮废物满地找牙去。

可是,这里离仙都只有一百多里远,不算仙帝脚下,也是到了仙帝的脚边了。之前,钱师尊千叮咛、万嘱咐:仙都里,仙者如云,当谨言慎行,免得招来无妄之灾。

再者,他此行来仙都的目的有二,一是避祸,二是游学。这两样都不好行事太过张扬。

是以,沈云在棉衣袖子里握了握拳头,生生的忍下了这口恶气。

“臭小子,爷爷们征用你的破马,那是看得起你。还杵在这里做什么?滚!”

“哎呀,你跟一个乡下小子较什么真。走了!”

“哈哈哈,这小子没见过世面,怕是给吓傻了。”

那些仙符兵嘻嘻哈哈的牵走了他的马。

待他们消失在白雪皑皑的官道尽头,沈云收回目光,叹了一口气。他本以为仙都这边的仙符兵会通人性一些,不想,也是一帮畜牲。

真不知道,这样的仙庭有什么好!让他来说,这仙庭叫叛军反掉了,那才叫好呢。贝大帅为了这些猪狗不如的东西,与叛军僵持了三年多了,值得吗?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亲眼所见,叛军也不能算什么好东西。如果叫他们得了势,于凡夫俗子来说,那叫换汤不换药,没多大的区别。怪不得师父生前对他们失望到彻底死了心。

好在这里离仙都只有一百多里,虽然天寒地冻的,官道上积了半尺来深的雪,但他有真气护体,也还行动自如。

三天之后的清晨,沈云赶到了仙都的北城门。

城门还没有开,外面的雪地里,已经等了不少人。其中,不乏遮得严严实实的车马。

沈云紧了紧背上的行囊,不动声色的走了过去,与众人一道等着开城门。

第二一零章 天宝兄,发大财了啊?

沈云是生平头一次来仙都。不过,他对仙都并不陌生。

最初,他是从师父的口中知道仙都的存在。那时,师父告诉他:“去他的仙都!那就是一个大贼窝!”

不过,尽管师父对仙都充满了偏见,但还是不得不承认,仙都很大,很繁华。

后来,他在武馆,机缘巧合的见到了紫瑛真君的一缕元神。从她那里,沈云得知了仙都的来历——在仙庭成立以前,世上是没有仙都的。仙庭成立之后,异族的王城变成了所谓的仙都。天神宗里,数不清的奇珍异宝,被打包装车,送往仙都。运送的车队连绵不绝,竟然压坏了前往仙道的官道。

而他对仙都的最新认识来自于洪天宝。

后者在仙都游学三年,期间,他们一直有书信往来。在书信里,洪天宝时常提及仙都的人与事。

用洪天宝的话说,仙都是他见过的最繁华、最富庶的城池,同时,也是有名的销金窟。

三年游学期满,洪天宝本来计划于上个月离开仙都,返乡的。得知他要过来,便推迟了行程,在仙都等他。

不想,他在官道上被抢了马,行程耽搁了整整两天。

也不知道天宝有没有着急。他往合拢双手,往十个指尖呵了一口热气。

终于,前面传来“轰隆”巨响。

“啊,开城门了!”人群象潮水一般往前涌。

沈云闻声望过去。数十步远之外,巨大的朱色城门缓缓打开。

因为与洪天宝约好了在北城门外碰头,所以,他没有紧随人潮跟上去,而是站在原地,引颈长望城门那边。

过了半刻钟,一只行走的“大毛球”往这边“滚”了过来,抓住了沈云的眼球。

正在犹豫之际,“大毛球”已在他跟前站定。

“你,你是云弟?”“大毛球”一把扯下毛绒绒的白狐皮帽子,露出一张长着两层下巴的圆润的大脸,“我是洪天宝啊!”

沈云讶然:“天宝兄,你怎的……这般打扮?我都认不出来了。”好吧,他其实是差点脱口说出“你怎么的也胖成这球样了,简直不让扶子兴啊”。话到嘴边,机智的换了词。

“这里的冬天冷得要死,能把人的耳朵生生冻掉。三年了,我还是没能适应过来。冬天里,不把自己捂住严严实实,不敢出门。”洪天宝快活的说道。一双眼睛本来就胖成了“一线天”,这么一笑,真的变成了两条亮闪闪的细缝儿。

沈云咋舌。他本来想说,“你是习武之人,也不至于这么畏寒吧?”不过,看到洪天宝的那一身肥膘,又将话咽回了肚子里——不用说,这货绝对是荒废了武学,在仙都真的只顾着享用美食了。

洪天宝看出了他眼里的戏谑,呵呵笑道:“这里的人个个长了一双势利眼。冬天不穿貂,出门就只会招白眼,什么事也办不成。”

“你怎么晚了两天?路上耽搁了?这两天,我天天都来这里等你。”他戴上毛帽子,伸手去接沈云背上的行囊,换了一个话题,“要是你今天还没出现,我准备去官道上寻你了。”

“别提了。刚走过兴云镇,在官道上,骑的马被一伙仙符兵要走了,说是‘平叛战事吃紧’,把我的马征去当战马。我只好走路过来,多用了两天。”沈云没有推却,任他接过了行囊。

洪天宝轻轻摇头,瞥了一眼城门方向,压低声音说道:“常有的事。我才来的时候,仙都这边的仙符兵的吃相比别处都要好一些。这三年,那真的是一年不如一年。尤其是快到年节了的时候,这些家伙公然成群结队的去官道上轮流拦路打劫,还美其名曰‘排查叛匪’。你算运气好,碰上了一伙还有算有点良心的。你一个外乡人,又是孤身一个,他们只抢走了马,没有把你扒得只剩下一条大裤衩给撂雪地里。”

“哇,冰天雪地的,只给留一条大裤衩,不是存心想冻死人吗?”沈云拧眉,“这么说来,我们省城里的仙符兵真是很厚道了。”

“那是因为贝大帅在省城余威尚在。”洪天宝指着前面的一辆青篷马车,“天寒地冻的,我坐了车过来。你还没吃早饭吧?走,我们先去馆子里吃点热乎的,填饱肚子。”

沈云笑道:“刚才等开城门的时候,我吃过干粮了。这会儿,不饿。”

洪天宝便改口说道:“那就先回家歇一歇。我知道有一个地儿的牛全席不错,中午的时候,我们去那边吃。”

“牛全席?”沈云以为自己听错了,“在仙都里,能随时吃到牛全席?”

耕牛对于农家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劳力,宝贵得很。是以,仙庭三令五申,宰杀耕牛,必须先经过当地仙府的同意。寻常人家要想买到牛肉,只能早早的去跟仙府的屠户预订。牛全席更是难得。

洪天宝笑了:“哪里的仙府都是一样的。那家店子的东家据说是仙府里的捕头的第十七房小妾。牛全席是店里的招牌,随到随吃,就没见仙府的人管过。而周边的店子里连卖碗牛肉汤都马上会招来仙差盘查。”

洪天宝是一如既往的好享受。从外面望着小马车寻常得很,但是,里头却收拾得极为舒适:铺着厚实的狐皮褥子,一张矮脚小几上摆着一尊红泥小炉。这会儿,炉上的那壶水刚好开了,“咕噜咕噜”的冒着热气。在小几的旁边,挨着车壁摆着一只三层的雕花小柜子。里头整整齐齐的摆着一整套的茶具。

招呼沈云坐好后,洪天宝在他对面坐下,麻利的从小柜子里拿出一只玉色圆肚小罐:“你在雪地里站了许久吧?先喝口热茶暖暖身子。”

小罐一打开,茶香溢出,满室飘香。

沈云看了一眼,竟是上等的雀舌,心中暗自吃惊:这样一辆马车,还有这些精巧的茶具,名贵的茶叶,价值不菲。洪家虽然富裕,但要置办齐全,也非易事。天宝从头到脚的皮货,也全不是寻常货色。他这是在仙都发了大财吗?怎么没见他在信里提过呢?

洪天宝明显是喝惯了雀舌的。他很娴熟的煮茶,给沈云倒了一碗。

“好茶。”沈云喝了一口,赞道。

“仙都这边的人习惯喝雀舌。我以前喝不惯,三年下来,倒离不开它了。”洪天宝笑了笑。

他家的车夫是个长着一把浓密的络腮胡子的中年大叔。车技不错。路上车水马龙,南来北往的人们熙熙攘攘,热闹得很。而他们的马车一直都是走得又平又稳。

半个时辰之后,马车停了下来。

“到家了。”洪天宝先跳下车。

沈云探身出来,看到眼前的青砖大院,忍不住赞道:“真是阔气。天宝兄,你这是发了大财啊。”

“一时侥幸。我们屋里细说。”洪天宝的一双眼睛都笑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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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一章 不服

听到马车的声音,黑油大门“吱呀”打开来。

一名约摸四十来岁,头戴狗皮棉帽,身穿厚实的蓝布棉袍的大伯,笑嘻嘻的自门里迎了出来:“爷,回来了。”看到沈云,他更是眉开眼笑,“爷,今儿终于接到了沈爷。”

洪天宝微微颌首:“去把人都召到东厢房前面去。爷有话要吩咐你们。”

“是。”大伯应了一声,急急的提着袍角进门去召集其他人。

沈云注意到,他的左腿是瘸的。

洪天宝挠了挠头,冲沈云笑道:“我不喜欢那些啰里啰嗦的规矩,所以,他们跟着我,也没规矩惯了。云弟,到了我这里,就跟你自己的家里是一样的。莫要客气。”

“好啊。”沈云爽朗的应下。

两人一道进了门。

院子宽敞得很,收拾得齐齐整整。用青石板铺成的甬道有两尺多宽,打扫得干干净净,连水渍都不曾有,更不用说积雪。

沈云暗中惊奇:以前一直没看出来,天宝兄有治家大才呢。

洪天宝指着院子,边走边跟他说:“这院子原本是二进的。我一个人,再加上在这里买的两家半仆人,合起来也不过七口人,哪里住得了这么大的院子?所以,我就把二门砌了起来,再在后院另外开了一道门,租给了一户人家。每年收一千两的房租,贴补些家用。”

沈云不由好奇:“两家半?哪有半家的?”

“哦,这可不是我的杜撰。是丁叔自己这么说的。”洪天宝指了指门房方向,“丁叔就是你刚才看到的门房。他是逃荒来的仙都。路上,他家婆娘和儿子都染上了伤寒病死了。他自己也饿得倒在官道边上。那天夜里,我恰好打那里经过,从一群野狗的嘴里救下了他。你看到他的左腿有些瘸,是吧?就是那次被野狗咬的。丁叔醒来后,硬是要跟我签卖身契。我见他孤苦一人,在仙都无依无靠,便留下他做个门房。丁叔是个快活人,常说他家一半阴一半阳。他的妻儿那一半家为阴,他这半家为阳。将来,等他享完了仙都的福,去地下找到妻儿,他们一家便团圆了。半家人的典故就是这么来的。”

沈云叹了一口气。这样的惨事,不管是从前逃难,还是这次出来游学,他看到的实在是太多了。

贱民们过得太苦了,任人踩,任人欺,就象路边的泥一样。

以前,他以为这是因为贱民没有天分,注定成不了强者,所以,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道里,只有受罪的份。

然而,碰到紫瑛真君之后,他才知道,在这个世道上,从来就没有谁是天生的贱民。

是那些所谓的强者,出于自私的目的,以上天的名义,正儿八经的给世上大多数的人打上了“废材”的烙印。他们明目张胆的侵占了绝大多数的资源,还不够,还要肆无忌惮的压榨、剥削被他们划分出来的“废材”们。

而这个所谓的仙庭则更加过分,索性用灵根、武学资质这两条杠杠,将绝大多数的人变成“贱民”,踩在脚下,变本加厉的欺凌、侮辱、奴役。

去他的贱民!

仙官也好,良民也罢,在他看来,还不是和绝大多数人一样,都是人!

同样是人,凭什么要分成三六九等?

同样是人,谁能规定谁是尊贵的,谁又是低贱的?

沈云越来越不服——当年,他被九姐带出牛头坳村的时候,弱不弱?

弱!真的很弱!连小猴子这样的小泼皮都能欺负他和九姐两个。九姐至今都是下落不明,生死未卜。

然而,他一直都是这么弱吗?

没有。

小猴子虽不是他亲手所杀,但也差不多是他杀死的。

田保生,是当年屠村的凶手之一,比小猴子起码要强大一百倍。

他轻轻松松的斩下了那厮的头。

“黄大哥”,比田保生又要强大数倍。

死于他的银针之下。

石桥坊市外的两个邪修,是比“黄大哥”更强大的存在。按这个仙庭划分出来的三六九等,他们俩就是所谓的仙官大人了。然而,不也是被他杀了一回?

铁一般的事实证明,他在不断的变强。

如今的他,完全可以拍着胸脯子说,自己比大多数的所谓良民要强得多。

而他并非什么天纵之材。他只是一个山里娃,一个最寻常不过的凡夫俗子。

他能不断的变强,只是因为他侥幸得到了良民的身份,有了许多学习的机会。再加上,他非常珍惜这些学习的机会,肯下苦工夫学习。

所以,他的经历足以证明,一样的学习机会,学习资源,“贱民”未必会输给良民,甚至仙官大人们!

但是,仙庭就是不给“贱民”们这样的学习机会和资源。他们打着上天的幌子,愚弄了绝大多数的人。又以律法的名义,强行剥夺了绝大多数人变强的机会和权力。

原本,这里头有许多人完全可以变成强者。可现在,他们却只能认命,只能逆来顺受,象丁叔这样,苦中作乐。

而仙庭吹嘘出来的仙官大人,良民,他们占据了绝大多数的资源,他们有与之匹配的能力吗?

并没有!

举个例子,仙符兵是良民。但是,沈云敢说,大多数的仙符兵就是酒囊饭袋,是真正的废物!

他们算哪门子的“强”?凭什么“食弱肉”?

这不公平!

沈云表示不服。

以前,他曾立志,要做一个扶危济世的大侠士。然而,随着年岁的增长,阅历的增加,他越来越发现,在这个被所谓的仙庭一手遮天的世道里,做一个大侠,无济于事,救不了几个人。

看着绝大多数人一直被蒙敝,一直被欺凌,他心里难受啊。

要怎样做,才能帮到这天下的绝大多数人?沈云从心底里深深的感到无能为力。

这一切全是因为我的阅历太浅、学识有限得很,不够强大。所以,我只有更努力的学习。

沈云从丁叔身上收回目光,再一次在心里对自己说道:当我变得更加强大的时候,这个问题,也许我就能想明白了。

很快,洪天宝将沈云带到了东厢房前。

那里,丁叔他们几个已经站在了门廊前的台阶下。

第二一二章 融洽的一家

洪天宝拉着沈云的手,走到门廊上,对台阶下的仆从们说道:“这位就是我的兄弟。以后,你们跟着我兄弟了……”

沈云听着,吓了一大跳,赶紧的抽出手来,打断他道:“天宝兄,使不得。”

“哎呀,有什么使不得的。”洪天宝笑道,“如果不是要等你,两个月前,我就卖了院子回去了。那时,我头痛得很,不知道要怎么安顿他们几个。还好,你写信来了,说要来仙都。将他们连同这院子一并托付给你,我放心得很。”

原来是要我帮忙看屋子啊。好吧,使得。只是兄台啊,你能不能把话说得清楚一点点……沈云满头黑线。

“你什么时候回来?”在来的路上,他听洪天宝说了,十天后,跟着一支镖队回乡。但没有听说,会什么时候再回来。冷不丁的多了个看屋子的任务,他很关心这位仁兄的归期问题。

洪天宝闻言,圆圆的包子脸上竟然泛起可疑的红晕,象打了胭脂一般。

“呵呵。”他有些扭捏的搓了搓双手,“家里来信催了好几次了,这次回去是要成亲。”

在省城,良民成亲有一套繁琐的流程。再加上,一去一回,在路上也要费些时日。也就是说,这位准新郎官此一去,少说也要仨月才能打回转。等他回到仙都,春天的花都已经谢了。

成亲是好事。沈云原本以为扶子兴会是头一个成亲的。结果,扶老板光打雷,不下雨,都嚷嚷两年了,至今还不知道丈母娘是哪一个。倒叫洪天宝不声不响的抢了先。

“恭喜恭喜。”沈云连忙抱拳打拱祝福。同时,责怪道,“成亲这么大的喜事,也不见你在信里写一句。不然,我先回省城,等吃过了你的喜酒再来仙都也不迟。”

不料,对方竟然回复道:“哪有那么快,还不知道去哪里相看呢。”

呃,原来跟扶子兴是一个德性……沈云大汗:“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回来?”

“我家里的意思是,先成亲后立业。我娘更是把话说透了,只要给她生了大胖孙子,我爱上哪里呆着,就上哪里呆着去,不会再管我。”洪天宝敛了笑,包子脸皱出了好几道褶,“估计没有个三两年,我回不来。兄弟啊,这几年,我这宅子,还有他们几个,就全都托给你了。他们都很好养活的。每人每顿至少要保证三碗米饭的量。也不要天天都大鱼大肉,记得隔三岔五让阿花姐煮一大锅红烧肉就行……”

“扑哧”,台阶下,一个穿着大红罗裙的胖大姐当场破了功。

象是开了个头,其他人都跟着笑了起来。

洪天宝望下去,一本正经的说道:“笑笑笑,有什么好笑的?哪次吃红烧肉,家里没有煮一大锅的?还有,阿花姐,每次你都挑最肥的吃。一吃还要吃一大碗。我喊都喊不住。你还好笑。再这样吃下去,我看你怎么找婆家……”

“哎呀,爷,谁要嫁人了?除了咱家,这一带哪家的下人能大碗的白米饭、大块的红烧肉管够?”长着三层下巴的阿花姐急了眼,“奴家饭量大,爷又不是不知道。爷把奴家嫁出去,奴家会饿死的。”

“不把你嫁出去,爷会被你吃穷的!”

洪天宝瞪了她一眼:“爷不要把奴家嫁出去,好不好?大不了,以后吃红烧肉的时候,奴家把那些又肥又糯,入口即化的五花肉分一半给爷。”阿花姐象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不行,你上次也是这么说的。结果,爷的口水都快流干了,你总共才给了我三块。”洪天宝苦大仇深的伸出了三根胖手指。

“爷,那是丁叔说,您回去要娶亲,太胖了,不好相亲。”阿花姐笑眯了眼,“奴家也是为了您着想。”

“冤枉啊,爷!”门房丁叔连忙大呼,“我绝对没有说您太胖。我是说,您不能再胖了……”

洪天宝咬牙,果断黑脸:“有什么两样吗?”

“哈哈哈……”沈云再也忍不住,在一旁捧腹大笑。

洪天宝使劲的吞了一口口水,凶巴巴的向阿花姐放话:“中午的红烧肉,我碗里要是没有四块巴掌大的五花肉,下午就叫你老子、娘喊媒婆来。”

阿花姐翻了个白眼:“爷,早上您出门前交待了的,说要是接到了沈爷,中午就不在家里吃。红烧肉早就炖上了,这会儿都差不多快要好了。奴家没有做您的那一份……”说着,她“哎呀”大叫,一拍大腿,“出来时走得急,忘了撤掉一半的柴伙,红烧肉莫不是要烧糊了吧!”于是,她转身提着裙角,呼哧呼哧的跑了。

真的是就这样跑了!

别看她长得跟个圆桶似的,跑起来可快了。

好一个灵活的大胖子……

沈云愣了眼——天宝兄这是请的厨娘吗?

洪天宝挠了挠头:“没办法,阿花姐烧得菜实在是太好吃了。有真本事的人,脾气难免会大一些。”说着,他摸了摸鼻子,“我这院里的人,个个都是有一把绝活的,脾气也都不小……”

“哄——”,台阶下又爆出笑声。

门房丁叔笑嘻嘻的逗洪天宝:“爷,你再说下去,就会把沈爷吓跑喽。”

后者抹了一把脸,快活的拍着沈云的肩膀:“爷这兄弟的本事也不小哩。不过,我云弟人极好,脾气比爷还要好。你们跟着我云弟,那是从糠箩里掉进了米缸里,有福喽。”

好吧,沈云看出来了,洪天宝与这些人的关系极为融洽,名为主仆,实则是跟家人一样相处的。老实说,时隔三年,洪天宝真是令他刮目相看,光是这份仁义,就令他佩服不已。他连忙摆手:“天宝兄过奖了。”

“一点儿也没过奖。我们几个兄弟里,你年纪最小,却是武功最好的那一个。还有,我们几个加起来,也没有你一个人读得书多。”洪天宝复又拉住他的手,正色道,“我们是小打小闹,你才是真正有大见识的人呢。”

沈云脸上飞红,被他夸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好在洪天宝没有再接着夸他,而是向他介绍起台阶下的人:“门房的丁叔,先前已经跟你介绍过了。这位是老罗,你也见过的。怎么样,他的车赶得好吧?”

车夫老罗上前一步,向沈云打拱:“见过沈爷。”

洪天宝没有把他们当仆人看待,是以,沈云抱拳回了一礼。

“这位是罗婶。他们俩膝下只有一女,就是阿花姐。罗婶管着我这院里的花花草草,另外,还在厨房给阿花姐打打下手。”洪天宝接着介绍。

被点到的罗婶是个乌发如云、肤白貌美的中年妇人。她上前一步,曲膝行了个福礼:“奴家见过沈爷。”

沈云微微侧身,让了半礼,心中惊讶不已——老花威武,花婶美貌又优雅,他们竟然生出了阿花姐那样的女儿……

台阶下还站着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他们的年岁比罗氏夫妇要大一些。男的又黑又壮,跟个树墩似的;女的虎背熊腰,强悍得很。不用说,他们俩是“两家半”里的另一家人。阿花姐其实更象是他们俩的女儿。

洪天宝最后介绍他们俩:“管家齐伯,还有他婆娘齐妈。这两年,我能吃嘛嘛香,头一挨着枕头就打呼噜,全是因为齐伯把家里打点得井井有条,不用我操一点点的心;齐妈更是厉害,针线活在我们这一带是出了名的好。我们身上穿的衣,头上戴的帽,脚下蹬的鞋,全是齐妈的针线。”

夫妇俩双双上前行礼。沈云也一样的还了礼,心道:这正是应了那句老话“人不可貌相”。

介绍完后,洪天宝又对沈云说道:“我知道你好清静,所以,把东厢房给你收拾出来了。要是缺什么,有什么不合意的,只管找齐伯就是。”

“知道,我不会客气的。”沈云爽朗的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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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三章 人靠衣裳马靠鞍

将沈云介绍给众人后,洪天宝挥手:“都散了吧。”

“是。”齐伯等人都各忙各的去了。

“你先去屋里歇一歇。过会儿,我再来喊你。”洪天宝搓着双手,从心底里笑了出来,“中午我们出去吃牛全席,为你接风洗尘。”

看他这副样子,明明是自个儿馋了。沈云笑着应好。

等洪天宝离开后,他推开东厢房的门,顿时,一股裹着腊梅香味儿的暖流扑面而来。

啊,屋里竟然烧了地龙。沈云有些意外,站在门口,环视屋内。

屋子宽敞明亮,分为内外两间,收拾得纤尘不染。

外间的正中央摆着一张竹制的八仙桌,四张高背竹圈椅围在其四边。每一张圈椅的上面都摆着厚实的秋香色弹墨靠背、坐褥;

绿漆木格子窗上的窗户纸全是新糊上去的,白生生的,透着米浆的香味儿;

窗下摆着一张黑色长条案。案头文房四宝俱全,还有一只小小的三足镂空铜香炉。屋子里的腊梅香味儿便是从这香炉里发散出来的。

长案的后面也有一张一样的高背竹圈椅。后面的墙上挂有三只八宝大葫芦。

内门上挂着猩猩红毡帘。沈云走过去,撩起门帘。

里间和外间差不多大。没有床,窗下砌得的是火炕。

炕上铺着厚实的石青色棉褥子。火炕一边挨着墙摆着一个崭新的朱漆矮虎腿五斗柜。柜子的上面叠了三床锦被。

火坑的正中摆着一张同色的小桌子。桌上的那只大包裹甚是眼熟。沈云定睛细看,原来是他的行囊。不用说,肯定是赶车的罗叔早早的送了进来。

屋子的里边摆了一张喜鹊登梅的大绣屏。

沈云有些纳闷:我一个爷们,屋里摆张女里女气的大绣屏做甚?

他走到屏风后面一看,忍不住摸着绣屏的木框笑了:在这里,红漆马桶、洗漱用的铜盆、大澡盆、雪白的澡巾子等,皆是一水的新物什,摆放得井井有条。

原来屏风的后面是洗漱区。这样的布置,既方便又精致。再观整个屋子,无一处不是如此。可见洪天宝他们是用了不少心思。

看到那个大大的柏木大澡盆,沈云有些心动,伸手去贴胸口挂着的百宝囊——这次出来,他无意之中发现了百宝囊的另一个好处。出发前,他烧了开水放在百宝囊的一只大瓦缸里。不想,接下来的五天里,他都是用的滚烫的水,跟刚烧开的没什么两样。自那以后,只要缸里的水用完了,他都会再烧满满的一大缸。这一路上,也多亏了有百宝囊伴身,即便是在冰天雪地里,他也随时能用上热开水。

现在,百宝囊里还有一小半缸热水,刚好可以用来泡个澡。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齐伯的声音:“沈爷,小的送热水来了。”

沈云连忙从里间出来,打开外间的门。

齐伯挑着满满一担热气腾腾的热水站在门廊的台阶下面,仰头笑道:“沈爷长途奔波,想来是累了。小的挑担热水过来,给沈爷解解乏儿。”

“有劳。”沈云向他道了谢,下了台阶帮忙提水。

齐伯赶紧的让了一下。然而,他的反应哪里比得过沈云?只觉得两个肩头骤然轻松了。他定睛一看,就这么眨眼的工夫,沈爷已经从两个铁钩上解下来了两桶水,一手提着一只,上了门廊!

好一双快手!回过神来,他啧啧的伸出了一双拇指:“沈爷,厉害!”

沈云回头冲他笑了笑,提着两桶水进了屋。过了一会儿,他又出来了,将两只空桶还给齐伯,问道:“齐伯,你也是这样给天宝兄送热水的吗?”

齐伯闻言,笑意淌了一脸:“爷惯着小的们,和小的们一样,也是自己去厨房打水的。”

果然如此。沈云点头:“那以后我也一样。你只要告诉我厨房在哪里就行。”

齐伯伸手指了指对面西厢房方向:“沈爷您看,就是那边的后罩屋。”顿了顿,问道,“沈爷,现在离吃晌午饭还有一两个时辰呢。厨房里,阿花新做了点心,要不要给您送些过来?”

沈云摆手:“不用了。来的时候,与天宝兄在路上喝了一壶茶,现在还不饿。齐伯,需要什么,我会跟你说的。”

“是。您尽管吩咐就是。”齐伯这才挑着两只空桶子往厨房方向走了。

沈云回到屋里,关上门,自去里间洗澡。

半个时辰之后,洪天宝过来敲门。沈云已经收拾得妥妥当当,连头发都擦干,重新梳了起来。

“我就知道你没有准备大毛的衣服。”洪天宝见他穿着一身半旧的青布夹棉袍,得意的将手里抱着的镶银鼠毛的黑色羊皮大麾和一顶同色的羊皮帽塞给他,“这是我才来的那一年冬天置办的。不是什么好皮子。后两年置办的,皮子要好一些,却大了好多,你穿太肥。这两样,你先凑合着穿。吃过午饭,我陪你去新做几样。”

“我又不冷。”沈云抱在手里掂了掂,“死沉死沉的,我穿不惯。还是棉袍穿得舒服自在。”

洪天宝哼了一声:“我也知道棉袍穿着舒服些啊。在家里,我也是怎么舒服怎么穿的。但去外面,这样不行啊。在仙都,你穿个半旧不新的棉袍出去吃饭,小二连坐都不给你看。”说着,指了指他手里的羊皮大麾和帽子,“这两样也是寻常货色,去吃个牛全席勉强还行,要是穿着去衙门找钱师尊的那位老友,那里的门房都不会给你通传。”

“都这么势利?”沈云讶然。

洪天宝呵呵:“这叫‘人靠衣装马靠鞍’。”

好吧,他所说的一点儿夸大的成分也没有。

沈云换上皮大麾和皮帽子后,在屋里走了几步。

天,又热又觉,难受死了!

最后,洪天宝拗不过他,只得任他脱了下来,换回了原来的青布夹棉袍。

接着,两人依旧坐了老罗的马车,穿过小半个东城区去吃牛全席。

在那饭庄里,沈云都充分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人靠衣装马靠鞍”——因为洪天宝穿戴不俗,腰带上还别着有功名的人才能佩戴的玉饰,再加上长得虎背熊腰,油光水亮,所以,跑堂的伙计竟然将他当成了洪天宝的长随,刚开始时,只顾着满脸堆笑的向洪天宝点头哈腰,却连个正眼也没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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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四章 太贵了

仙都的东西真不是一般的贵!

牛全席好吃,十个菜,样子也甚是好看、精巧,席面上所用的碗碟杯盏都是一全套儿,上面描的连枝牡丹青花跟活的一样。在包厢里伺候的小二也殷勤得很。

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份量太小了。看着是碗碗碟碟摆满了一桌子,然而,沈云和洪天宝吃得刚好饱。

见洪天宝放下筷子,用茶水漱了口。旁边的小二转了个身,从他身后的那只朱漆大匣子里取出一块叠得整整齐齐、冒着热气的白色棉巾子,双手奉上。

沈云坐在对面,见了心里直嘀咕:在仙都,上饭庄里吃完饭后,还要洗个脸吗?

只见洪天宝接过来,用棉巾子轻轻的揩了揩两个嘴角,然后,随手撂在他漱口的那只茶碗边上。

很快,小二又奉上了第二块热棉巾子。

这回,洪天宝接过去是擦手。也是稍微擦了擦,又撂下了。

还没有完!小二转了个背,麻利的端上来一只青花大盖碗。

洪天宝端起来,拿起碗盖抹了抹汤面上的浮沫,轻轻喝了一小口便放下了。

这时,沈云也吃完了。入乡随俗,他也端起手边的茶碗漱了口。小二照样也奉上了热棉巾子、热茶等。

待沈云也放下了茶碗,洪天宝对小二说道:“小二哥,结账。”

“好咧。”小二端着空托盘,走到他跟前,笑得跟朵花一样,“承惠,一共是一百一十七两银子。”

沈云听得咋舌——这价钱,比金燕楼里的还要过!但是,人家金燕楼是在那一带出了名的销金窟,即便是底下的三怪楼,里头的摆设、布置也皆不俗。而这里,他看着,比扶子兴在省城的那家酒楼,还要略微差一些(好吧,这里的小二端茶送水,殷勤周到,甩扶子兴他家的跑堂伙计们好几条街),然而,价钱却起码是后者的十倍之多。在省城,这顿饭钱,足够一个中等人家吃喝拉撒开销一年的。要是在郑家庄……罢了,完全没有相比性。庄子里的佃户们,一年到头要是能有一两银子的节余,做梦都会笑醒。

洪天宝数了几张银票,共一百二十两,放在他的红漆圆托盘里:“余下的,赏你了。”

“谢谢爷。”小二点头哈腰,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

两人出了大门,又上了老罗的马车。

“去老周他们的皮货铺子转转。”洪天宝吩咐老罗。

沈云连忙的拦住:“不用了。我手里有几张皮子,是我在武馆跟苏三叔他们打猎存下来的,还行。你带我直接去找个裁缝就行了。”他手里头不是没有钱,但再多的钱,也不是这么个用法啊。

洪天宝笑道:“找什么裁缝呀?家里就有现成的。齐妈的针线活,外头的裁缝没几个能比得上。”说着,他展开双臂,展示道,“你看看,我这一身,好不好?全是齐妈做的。”

“确实很好。”沈云对老罗说道,“我们回去罢。”

于是,他们往回转。

在车里,洪天宝又泡了一壶雀舌。捧着茶碗喝了一口后,放回小桌子上,心满意足的歪在一个红绫织金的引枕上,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叹道:“还是自己泡的茶最合口味。那店里的雀舌,十回有九回泡老了,喝着涩口。”

沈云端起茶碗喝了一口,点了点头:“确实比那茶泡得要好喝一些。”然后又道,“那店里太贵了。是因为它是捕头家开的店吗?”

洪天宝摇头:“都差不多。捕头家的第十七房小妾能算哪个牌面上的人物?也就在他们那一条街能逞点小威风罢了。在仙都,要想开店做生意,没有点背景,莫想站住脚。都不用仙府的那些家伙上门,周边的小混混们都能叫人疲于应付。”

沈云挑眉:“你该不是也曾开过铺子吧?”

“哪里开得起铺子哟。”洪天宝叹了一口气,“我出来时,身上总共就只带了三千两的银票。一路上,游山玩水,连一百两都没用完。到了仙都,住客栈、吃饭、置办新衣……头三天就用掉了将近两千两。千儿八百两的银子,在仙都也就够吃顿好的,真做不了什么。头一年,我做过跑堂,去码头扛过米袋……都做不长。不是我吃不得苦。实在是,这里的小混混们最会敲诈外地人。尤其是我这种单枪匹马,又没有背景的。常常是工钱才到手,他们就象闻到了钱味儿一样,讨要所谓的保护费来了。最穷困潦倒的时候,我在城北的一个义庄做背尸人。就是这样,那群混混还跟蚂蟥一样的追了过来。”

沈云甚是意外:“这些怎么不见你在信里提及过?”每次的信,洪天宝都是写仙都有什么好吃的,什么好玩的,哪儿的庙会如何热闹。他读了信,还以为洪天宝在仙都是海阔天宝,逍遥快活呢。不想,却是吃尽了苦头。

洪天宝抹了一把脸,笑道:“出门在外,哪个写信不是报喜不报忧的?当初是我自己跳手跳脚要来仙都游学的。更何况,就算写了,又有何用?隔着千山万水的,远水解不了近渴。那时我是想,只要还走得动路,就绝不向家里,还有你们求援。”

其实,最主要的是,求援也没有用。他家里的那点家财,在省城,是富户,但到了仙都,就算是家财全给了他,也撑不了三年;至于沈云和陈龙,还有扶子兴他们,更是帮不上什么忙。

沈云明白他的意思,关切的问道:“你没有亮出你的初级武者身份吗?”那些混混再横,碰到有功名在身的,至少也要收敛一二吧?

不想,洪天宝不以为然的摇头嗤笑:“我原来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带着三千两银子就来了。到了之后,才知道自己当时是多么的自以为是。仙都,仙官大人都比比皆是,我一个初级武者算得了什么呀?”

顿了顿,又道,“现在想来,当时吃的苦都没有白吃。如果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了,我哪里会去当什么背尸人?如果不是指着那几个工钱去换杂面馒头吃,明知双手难敌四拳,我怎么可能跟那些闻着钱味儿寻过来的混混打起来?不打起来的话,我也不会被他们揍得半死,给扔郊外的老林子里去了。结果,否极泰来,那晚,我迷迷糊糊的,竟然听到了一桩秘事。没几天就因此而发了家。”

第二一五章 你该不是刨了仙帝的祖坟吧?

沈云听了甚是心痛——洪天宝的家境不错,虽然没有查出武学资质,但也是锦衣玉食长大的,哪里曾吃过这些苦?

同时,他也愤怒不已,握拳问道:“那些混混呢?你有没有找他们报仇?”

洪天宝愣了一下,旋即,探过身来,轻轻捶了一下沈云的肩,哈哈大笑:“发了家,手里有了大钱,在仙都自然又是另外一派情景,哪里还会怕几个小混混?当然是有仇报仇,有恩报恩喽。”寻常人听了,自然而然的会对他听到的秘闻感兴趣,也就是好兄弟的关注点才会落在他曾经的苦难,以及被人群殴到假死过去

他指了指车厢外面,“我穷困潦倒时,曾与老罗一起赶过车。他是老把式,那时,没少指点我。好几次,见我没吃的,他都将自己带来的饭分一半给我吃。我发了迹后,特意买了些礼物回去看望他。结果,却得知他得罪了东家,被东家诬告偷了一千两银子,在十几天前,被仙府的衙差带走。

仙府那种地方是出了名的费钱。罗婶带着阿花卖光了家里所有能卖的,凑了十几两银子,以及几个相好的工友们悄悄送过来的几两银子,去牢狱那边打听消息。不想,那牢卒竟然嫌给的‘开口费’太少了,收了钱,却什么也不说,将她们直接赶了出来。我去找老罗的时候,工友们之中,谁也不知道他那时是死是活。

我按他们的指点,去老罗家里,恰好碰到房东赶人。如果我晚去一步,罗婶她们母女两个就得睡大街了。

好在那时我已买了那院子,家里宽敞得很,便将她们俩带了回去,交给齐伯和齐婶照料。

后来,是我找到东家,软硬兼施,逼得他答应撤了状纸。但不想,牢狱那边说是放人,我带着罗婶和阿花,在门口等了多时,却迟迟未能接到老罗。

我那时也历练出来了,猜想是牢头没有得好处,私自将人给扣下来。

于是,我请牢头吃了一顿饭,又花费了两千两银子,才将老罗他们全家从牢里捞出来。

在牢狱门口接到老罗的时候,罗婶和阿花母女俩是嚎啕大哭。我也看得落了泪。老罗瘦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他的身上新伤叠旧伤,浑身上下哪里还找得出一块两指宽的好肉?

后来,听老罗说,在那牢里,但凡没有使银钱打点的,都和他一样,进去后的当天,就给打得皮开肉绽。之后,还会时不时的被牢卒们拖出去打一顿。

反正是贱民,生死皆无人过问。打死了,叫家里人来领尸,还能敲一笔所谓的认尸费;没死,那是命硬,接着打,直到敲足银子为止。象老罗,总共才送进去二十两银子,那是连零头都不够,自然是打了又打。有事没事,就打他取乐。

打那以后,老罗一家就跟着我了。他们硬要签身契,我拗不过,只好收了他们的身契。寻思着等到阿花的亲事定下来了,再将身契都一并放还给他们。”

沈云又问道:“齐伯和齐妈呢?他们俩之前是做什么的?”现而今,他算是明白了:洪天宝,还有跟着他的两家半人,就没有一个不是受过大苦的人。也难怪他们能相处的那么融洽。

洪天宝笑道:“齐伯在我做事的那家义庄做守夜人。两人无儿无女,与我甚是投契,对我照顾有加。我跟着那些混混出去后,齐伯着了大急。过了许久,见我还没回去上工,他们老两口便一路打听着,找出了城。天快亮的时候,他们才在老林子里找到我。我买下那院子后,便叫齐伯辞了义庄的工,去我那里当管家。我打算好了,将来给他们俩养老送终。依着我们族里的族规,我在仙都置办的家业,还有买的仆从,都是族中公产。若是被族里知道了,那是要划入公中的。所以,这些人,我一个也不能带回去。”

“还好,你写了信来,说是要来仙都。收到你的信,我甭提有多高兴了。”他轻轻的拍了拍沈云的手背,“这次回去,我也不知道要几时才能脱身出来。他们就全拜托给你了。”

“我尽量就是。”听了这么多,沈云也不好再拒绝。

听到他终于松了口,洪天宝总算是放了心,歪在引枕上,从心底里笑了出来:“得了你这句实话,我便高枕无忧了。回去之后,也不用再挂着仙都这边。”

“那你也不能完全不管事啊。我只在仙都游学两年。”沈云把丑话说在前头,“到时,他们怎么安置,还得你拿主意。”

洪天宝举起一双胖爪子保证:“知道,知道的。”

沈云被他的样子给逗乐了。

“对了,刚才说到让我发家的秘闻,你就一点儿也不好奇吗?”洪天宝狡黠的挤眉弄眼。

沈云本来端起茶碗要喝,闻言,放下茶碗,抬头笑道:“我师门给我留了一笔钱财,够我在仙都开销的。再说,师父生前不止一次的告诫我,财不问出处。这是江湖规矩。你的人品,我信得过,绝对不会发那伤天害理的不义之财。”

洪天宝闻言,捂了一把脸,闷声说道:“这回,你猜错了。我那财,还真来的不怎么光明……”

“啊?”沈云愕然,“你,你做了什么?”

洪天宝放下一双胖爪子,苦笑道:“当时也是穷急了,所以,我当了一回盗墓贼。”

怪不得发家这么快。沈云恍然大悟:“盗墓?你盗了哪个的墓?”

洪天宝凑上来,压低声音说道:“那天,我被那些混混遗弃在一蓬乱草后面,昏了又醒,醒了又昏。应该是后半夜的时候,我迷迷糊糊的听到两个声音在说话。其中一个是尖细尖细的男声,象极了仙宫里头的阉官。我听他说,仙帝病重。”

“不是说盗墓……”沈云心思一转,吓了一大跳,“你该不是刨了仙帝的祖坟吧?”修士也是人,一样都是爹生娘养的,想来仙帝也不是从石头缝里迸出来的。

第二一六章 都被你猜中了

“哪能啊。”洪天宝冲沈云翻了个白眼,“我还没活够呢。”

沈云长吁一口气:“也是。不然的话,你早就不知道是哪里的一捧土了。怎么可能还坐在这里跟我喝茶?”

洪天宝举起茶碗,做敬酒状:“所以,我就说,别看你年纪小小,却是我们弟兄里,最有见识的。”

接着,他继续往下说:仙帝生怕消息会传出去,是以,瞒得极紧,只有他身边极少数的几个人知道详情。其中,有一个是得宠的妃子。

这个妃子是仙门弟子,得了实情之后,竟然悄悄的给仙门报信。

结果,被仙帝的亲信逮了个正着。

于是,仙帝勃然大怒,亲自赐死了她。

在仙宫里,死个寻常的妃子,那真不叫事儿。但是,这个宠妃出自仙门,不是寻常的妃子。所以,对外宣称是病故,得厚葬。

但仙帝又气不过,是以,装着无意的样子,将坟墓里布的机关,全透给了那个阉官,暗示他找人去扒了那妃子的墓。

“那晚,那阉官就是在与人接头,商量盗墓一事。”洪天宝挠头,“仙帝派人暗中在墓里布设的那些机关,他全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另外一个人,叫我听得清清楚楚。除此之外,如何销赃,那阉官也说得极为详细。我想,反正是要扒的,谁扒还不是一个样?所以,在齐伯家养了两天伤,能够动弹之后,我就偷偷的去碰运气。结果,还真叫我给混进了妃子墓地里,抢先得了手。我也没客气,将里头的陪葬,洗劫一空。自那以后,我在仙都便转了运,混得顺风顺水了。”

沈云听完,心中涌起疑云,不禁问道:“那天晚上,你亲眼看到了那个阉官,还有接活的人吗?”

“没有。”洪天宝摇了摇头,“我当时连睁开眼睛的气力也没有,全是听到的。”

沈云笑了笑:“如果我没有猜错,真是你运气好,叫那阉官碰上了。这笔钱财就是他故意送给你的。你也学了一些医,仔细想一想,如果不是有意为之,那时的你,能听得这么清楚吗?还有,放了夜的老林子里,你一身的血味儿,不会招来野物?”至于那些将他打到假死的混混,肯定不是知情的。不然,这种好事,怎么能便宜了他这个外乡人。

“后来,我也是想到了这一层,所以才放心大胆的去扒墓、销赃。”洪天宝抱着茶碗,呵呵的笑了,“后来,去找那些混混报仇时,我手下留了情,没有折腾他们,直接都给了他们一个痛快。”

天上哪有掉馅饼的事?沈云想得更多:“怕的就是,那阉官是担心得罪仙门,所以才想了办法将钱财暂且寄在你这里。”

洪天宝长叹:“都被你猜中了。在仙都混了小半年,我多少也知道一些轻重。如果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给我一万个胆子,我也不敢跟仙宫里头的事沾边啊。”

接下来,他靠回引枕,慢慢的说了起来:刚销完赃,那阉官夜里就找上门来了。

他说,那天傍晚,那些混混在城外围殴洪天宝时,他恰巧打旁边经过。见他性子还不错,所以,才临时起了意,选中他去做这件差事。

现在差事完成了,钱自然是他的。

不过,洪天宝差事办得不错,甚合他意。是以,他也不会亏待洪天宝,叫洪天宝两天后换身象样的行头去找他。

“咱家给你揽个活,明年的仙宫茶叶采买。”

洪天宝接手之后,才知道这里头的油水有多丰厚。一句话:给仙宫采买东西,不知强过空手套白狼多少!

“我就是靠着他一夜之间发了家。一年的采买到了期,我将收入的一半都送给了那阉官。本想是买个平安,不想,歪打正着,那阉官直道我会办事,又叫我采买了一年。我当时就说了,我只在仙都游学三年,期满之后,要回武馆。他听说我是鸿云武馆的弟子,便说,‘是听说你们那馆里有这么一条规矩’,当即点头应允了。所以,今年,我去给他送钱时,他没有再提采买的事,收了钱,便端茶送客。这事应该是了结了。”

“为什么听说你是鸿云武馆的弟子,就点头同意了呢?”沈云疑心大作,“他不是很满意你办差事吗?我以为他会抓住你不放的。”

“你想得美。”洪天宝笑了,“花钱求着他当差的人都能排出仙都城了。我入了他的眼,却只做两年便自己不干了。这事要是传出去,不知道会惊落多少眼珠子呢。”

“你也舍不得?”沈云故意逗他。

“舍不得也得舍。那样的钱,我越赚心里越虚,不踏实得很。”洪天宝耸耸肩,“见好就收罢。现在,我只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

他想得很透彻,沈云还能说什么?

洪天宝却话锋一转,说起陈龙的八卦来:“你今年有没有收到陈龙的信?”

沈云如是以对:“他的信越来越写得稀了。今年还是年初的时候,收到过他的一封信。我给他回了一封信,直到出来游学,也不见他回信。我在外头行踪不定,所以,暂时与你们断了联系。在玉溪镇租房子住下后,才同时给你们寄了信。但只收到了你的回信,陈龙还是没有回信。你呢?”

“我一封也不曾收到过。最近一次收到他的信,还是去年十一月底。”洪天宝坐直身子,“以往,他一个月起码也会给我写一回信的。他做的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行当,隔了俩月还没收到他的信,我不免有些担心。二月份的时候,接连给他写了三封信,一直都没有回应。他该不是真出了什么意外吧?给你的最后一封信里,他都写了些什么?”

沈云随口答道:“和以前一样……”话一出口,他心中又是疑云大作,“好象是不对劲!”

“怎么了?”洪天宝有些急了。

“他每次给我写信,字迹潦草,最多不超过十句话。但是,每次是不同的话,鲜有重复。你一提醒,我记起来了,那封信与去年底收到的那封重复了好几句话。我怀疑是旁人仿写的。”沈云的心不禁提了起来。

洪天宝连忙问道:“信呢?还在吗?”

自然还是在的。沈云一直放在百宝囊里。不过,此时却不方便拿出来,于是,顺口编道:“不知道有没有放在行囊里。回头我去翻翻。”

洪天宝便敲了敲车厢壁,扬声吩咐道:“老罗,快些走。”

“好咧。”

外面响起一记响鞭,马车的速度明显快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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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七章 甜蜜的负担

到家后,洪天宝与沈云一道,直接进了东厢房。不过,他在外间的高背圈椅里坐等。

沈云进了里屋,从百宝囊里翻出陈龙最后寄来的那封信,一边打开,一边大步往外间走:“找到了。”

闻言,洪天宝腾的起身:“怎么样?”

沈云已经看完了,过去将信递给他:“越看越有问题。你来看看。”

洪天宝急忙接过,仔细的看了起来。不一会儿,他斩钉截铁说道:“这信绝对是他人仿写的!”

“何以见得?”

“因为这封信与我去年十一月份收到的那封信一字不差!”洪天宝一脸的凝重,“看样子,陈龙极有可能是出事了。”

沈云也点头,分析道:“出事的时间在是去年十一月份之后。”

然而,两人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会有人模仿陈龙写信给他们俩呢?过了将近一年,却一直没有后续动作?

最后,沈云推断道:“仿写信的人可能只是想在去年十一月以后,直到今年年初的这段时间里,掩瞒陈龙的近况,让与他一直有书信来往的亲朋好友们以为他平安无事。”

“应该是这样。”洪天宝点头,“这次回去后,我上陈龙家套一套他的近况。武馆有那么多的弟子在贝侯爷帐下从军,总会有认识陈龙的,我也想办法暗中打探一二。”

沈云叹道:“也只能如此了。你打探到消息后,尽快写信给我。实在是事情不对头,我去贝侯爷他们军中找永安副教,请他帮忙,查探陈龙的近况。永安副教使素来很爱护药院里的众弟子。他知道了,会伸援手的。”陈龙是在从军,军中的事,哪能轻易打探得的?再者,动静闹得太大,万一惊动了仿写信的人,只怕对陈龙不利。

洪天宝将信还给沈云,慢慢的在高背圈椅里坐下来:“但愿陈龙没有事。”

因为担心沈云,他决定将行程提前了五天。于是,他一面陪沈云熟悉仙都的环境,一面紧锣密鼓的准备返乡事宜,接下来的两天里,忙得两脚不沾地,连坐下来喝口热茶的时间都没有。

这天,齐妈给沈云赶制出来了一身新行头:狐皮的毛帽子和大麾,以及一条红绫酒金裤和鹿皮黑底靴。

待他换上新衣,从里间出来,洪天宝不由两眼放光,啧啧赞道:“都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我看呐,在云弟这里要反过来。你这身的样式,我也有一身一模一样的,皮子也相差无几,但是,我就穿不出你这种洒脱味儿来。”

齐妈在一旁也是满意的笑眯了眼:“照奴家说,一个贵气,一个俊气,两位爷是各有各的好。”

屋子里烧着地龙呢。狐皮的穿在身上,比羊皮的更要暖和。就这么一小会儿,沈云已经感觉象是掉进了灶膛里,哪里受得住?

“热!实在是太热了!”他急急的往里屋跑。再多穿一会儿,汗就下来了。

洪天宝看着那个跟青松一般挺拔的背影,艳羡不已,歪在高背圈椅里头,跟齐妈说道:“我从前也这么俊的,是不是?都是这两年红烧肉吃得太多,长了一身的肥膘。往后吃不到阿花姐做的红烧肉,我铁定会瘦下来……”

不等他说完,齐妈笑着打断道:“爷是生的一副福相,要胖些才好看,显富贵。”

不一会儿,沈云换回青布旧棉袍,从里头出来了。他跟齐妈道了谢,说道:“不用改了,挺合身的。”

齐妈笑道:“奴家记下了您的尺寸。爷们在外头跑,哪能只有一身行头?府里有不少锦缎,是爷从仙宫里得的。这些天,奴家再给您做两身锦袍。”她也看出来了,这位爷身板壮实,阳气重。象这等上好的狐皮料子做出来的衣服,跟裹着团火似的,是以,一年到头,他大概也就是最冷的那几天能穿一回。

“有劳了。”沈云心里暖洋洋的。自从离开郑家庄后,好多年不曾有人操心过他的衣食住行了。这样的感觉真好。怪不得某人这两年跟吹气似的胖了两圈还不止。

洪天宝也道:“是我想差了。你穿不住大毛的衣服。”便催促齐妈,“能不能再快一些?最迟在后天之前,先赶一身出来?我好陪云弟去拜访钱师尊的那位友人。”再迟一些的话,他行程将至,不能陪沈云去了。而仙都真是个“大坑”啊,让沈云独自一人去仙府衙门找人,他哪里能放心得下?

不等齐妈回话,沈云赶紧摆手:“天宝兄,你莫要分心。我有钱师尊的亲笔信,过些时候,等在仙都混熟了,再去找人也不迟。”

“哎呀,有什么好分心的。我在仙都也有点人脉,本来就打算在这两天引荐给你。”洪天宝一挥手,又问齐妈,“我那里还有一身从未上过身的锦袍,就是年初入春之前,你帮我做的。做得窄了些,我也穿不了。你拿去给云弟改一下的话,什么时候能做出来?”

齐妈答道:“只是改一下大小的话,就一件锦袍,晚饭前就能改好。”

“得,就这么定了。齐妈,我们一起走,去我屋里找那件锦袍。我不记得放在哪里了。”洪天宝起身。

“入初之前做的那件啊,奴家记得呢。”齐妈与他一道走了出去。

沈云无奈的笑了笑,将两人送到门廊下。

他其实一点儿也不在意穿着打扮。什么狐皮大麾、锦袍,于他来说,简直就是累赘。远不如身上的青布棉袍穿得舒适、自在。

不过,洪天宝与齐妈替他张罗这些的样子,令他不由想起了小的时候。那时,爹娘,还有九姐,也是这样替他打点一切的。

所以,这是负担,却是一种久违了的甜蜜的负担。在寒冷而又陌生的仙都,令他生出了一种“家”的感觉。

如果说,先前他答应洪天宝,替他照看宅子和齐伯等人,是无奈的勉强而为。那么,经过几天的相处之后,他那颗冷清惯了的心,已然被他们渐渐捂热了。

如今,他不再视之为负担,是真心的愿意象洪天宝那样,替齐伯他们在这个风雨飘摇的乱世里,撑起一角晴空。

这样的感觉,真的很奇妙。一直以来,他只对九姐,还有洪伯、甜妞有过这种感觉。他没有想到,只是几天的相处,竟然让他将洪天宝、齐伯他们也划了进来。

兴许是我凝结出了真气,又变强了许多,遂变得越来越自信。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一双手:与初到省城相比,这双手确实长大了许多,也变得越来越有力。

这种变强的感觉,真好!

但是,还远远不够!他深吸一口气,握紧拳头,指尖泛白,心道:牛头坳村的仇,我还没有报完;九姐,馆主大人和傅大哥,也都至今下落不明;什么是道?我仍然一无所知;答应紫瑛真君的事,连想都不敢想;仙山,没有找到;我能保护的人,还有限得很……

第二一八章 不会吧?

齐妈的针线真的很厉害。天擦黑的时候,她不但送来了改好的锦袍,而且还新做了一件鹤氅。两件都是用的石青色锦缎,不过,锦袍是夹了蚕丝,在衣襟与袖口上皆绣有同色的云纹,而鹤氅则是用银鼠皮做里衬,外面是素面的。

沈云试了试,既轻便,又暖和,比上午试的那一身大毛的行头要舒适得多。

“很好,甚合我意。”他满意极了。

齐妈在一旁乐得合不拢嘴:“这颜色和面料,都很衬您。跟画里的神仙一样俊呢。”

沈云被她夸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第二天,洪天宝拉着他出去赴宴。主要是这两年认识的一些茶叶商。这些人听说洪天宝回乡在即,所以,在玉华楼摆了一桌席面,给洪天宝饯行。

看到沈云,他们无不眼底闪过惊艳之色,连声称赞“好人材”。

沈云甚是无语——他从来就不曾在意自己的容貌。不过,也知道自己这些年,容貌越长越盛。同时,应该是长年习武的缘故,个头猛窜,如今,他才十四岁,却已经比寻常的成年男子要高出小半个头。哪怕只是穿件半旧的布衣,站在人群里,也甚是显眼。但是,被一群大男人两眼亮晶晶的看着,直白的夸长得好,他感觉别扭得很。

貌似洪天宝也有所察觉。散了席后,两人离开玉华楼,回到马车里。他接连看了沈云好几眼。

后者被他看得挺不自在的,问道:“怎么了?”

“你长的真是好。并且是越长越俊。”洪天宝往后一躺,歪在引枕上,笑道,“以前在武馆的时候,你绝对没现在显眼。老实交待,是不是这两年捣鼓出来了什么养颜秘方?是的话,也给兄弟我配制一些,我变得俊俊的,回去好相个漂亮媳妇儿。”

沈云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还养颜秘方?我又不是大姑娘,养哪门子的颜?全是爹娘给的。”

“你这是渐渐长开了。”洪天宝摸了摸自己的胖爪子,一脸八卦,“我听说,有人暗地里在收集容貌俊朗的年轻男子。从去年开始,陆续发生了十几起年轻男子失踪的案子。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都是身高八尺,容颜俊朗。”这才是他要说的重点。

先前,他也只觉得沈云的模样比三年前更长开了些,并没有多想。然而,今天见唐老爷他们几个看着沈云,眼底流露出来的惊艳,心中懊悔极了。如果是在家里,他早就打了自己一个嘴巴子:如此重要的事,竟然忘了跟云弟说!真是该打。

沈云就知道他是有意提醒自己,拧眉问道:“一直没有找到他们,也没有查出他们失踪的缘由吗?”

洪天宝轻轻摇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里头有好几个还是大户人家的公子爷。他们的家人为了找人,只差没有把仙都城翻过来了。仙府那边的答复是‘在查’。”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人心不古啊。这年头,连男子长得好看点,也有危险。也不知道是从哪里跑出来一个女色鬼,专劫男色?搞得人心惶惶。”

沈云抚额:“莫要胡乱说。无凭无据的,你怎能断定那十几个年轻男子都是同一个女子劫去的?”

“专劫男色的,难道不是女人……”洪天宝目光一转,捂着嘴巴,嘿嘿的笑了,“太恶心了。不提也罢。”

沈云也无意再八卦,遂换了个话题,与他商量起明天去拜访钱师尊的老友一事。

钱师尊的老友姓宁,是仙都礼府衙门里的一名从五品都尉。

以前,沈云以为是位大官。不过,听洪天宝一说,才知道,这样的官阶,若是在别处,都是手握实兵的人物,但是在仙都,同是都尉,却因所在的部门不同,地位相差甚远。

比如说,仙都护卫军里的从五品都尉是仙帝近臣,那个个都是了不得的大能人;四郊仙符铁骑营里的从五品都尉们,手下管着五百铁骑,也是不容小觑的存在。

但是,三公六府衙门里头的都尉们,却光是名儿好听了。他们全是手下连个大头兵也没有的虚职。

而宁都尉任职的礼府衙门不但是“六府”之一,而且还位居“六府”之末,是出了名的清水衙门。

当然,六府各司其职。礼府衙门恰好有监管各大小武馆之职能。宁都尉大人虽无实权,在仙都的武馆面前还是有几份薄面的。只要他肯帮忙,引荐一个好点的武馆游学,还不成问题。

这里头的弯弯绕绕,沈云以前闻所未闻,令他大开眼界。

头次上门,又是去拜访前辈,请求照拂,自然没有空着一双手去的道理。然而,沈云又从未置办过礼物,不知道要准备些什么才是不失礼,是以,他向洪天宝请教。

说到正事,洪天宝敛了笑,坐直身子:“我以为你都准备好了……”

沈云呵呵:“不是明天去吗?我想现在准备还来得及。”

洪天宝抚额:“在仙都,送礼是门大学问,讲究的呢。”顿了顿,又道,“象你这种情况的,通常在来仙都之前,要备好一份乡土特产……罢了,三个月前,我家里给我寄了一些土货过来,也不知道还剩了些什么。我们先回去,叫齐伯清理一些出来。不够的话,再想办法添些别的。”

沈云挠头,不太确定:“我手头有点土货。”他打了些锦鸡、野猪之类的,吃不完,都储藏在百宝囊里。那是地道的家乡野味,应该算土货吧……

洪天宝松了一口气:“准备了?是哪家货行?”

“什么货行?”沈云不解。

“当然是你寄乡土特产的那家货行……”洪天宝陡然明白过来,眯缝眼不由瞪得浑圆,张大嘴巴,“滋”的抽了一口冷气,“不会吧?你已经凝结出真气,用上了储物袋?”

沈云呵呵。

所谓的“储物袋”,类似于修士们所说的“乾坤袋”。略有不同的是,“乾坤袋”要更高级,通常用真气是打不开的。要修士们动用术法才能打开。而“储物袋”可以用真气打开;另外,容量也是相差很大。能装下两石米的“储物袋”便已称得上是“品质好”。而同样容量的“乾坤袋”则是下品货色。

是以,沈云一直迷糊:师父留下来的朱漆盒子和百宝囊,都能用真气打开。但是,它们的容量却是上品的“乾坤袋”也不能及也。这两样到底是“乾坤袋”呢,还是“储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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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九章 储物袋与乾坤袋

“天帝老爷!”

“你至少可以去考高级武师了!”

“厉害!”

“你是我见到过的最厉害的武学天才!绝对没有之一!”

“当年是哪个瞎了眼的混蛋替你测的资质?害你蹉跎了那么些年!”

“你才多大?照这样的话,大武宗指日可待!”

“天帝老爷,我洪天宝也能看到活的大武宗了!”

……

洪天宝亢奋得象个孩子一般,叽叽喳喳的说了一路。

到家后,他一打开车门,便跟坐在车辕上的老罗笑道:“老罗,云弟是凝结出了真气的高级武师呢!”

他在车里头的声音不小,老罗自然是听了一路。

“沈爷是个大能人!”老罗笑眯了眼,两只手都冲沈云竖起了大拇指,“厉害极了!”

这时,丁叔听到马车的声音,“吱呀”一声,打开门。见洪天宝和老罗都是一脸喜色,笑嘻嘻的出来,问道:“什么厉害极了?”

见洪天宝和老罗都张嘴要接话,沈云满头黑线,连忙打断他们:“先进屋!屋里头说!”

幸好现在恰好是午饭点,人们大多是呆在家里吃饭,外头街上没几个人。不然,就他们仨这模样,不知道会招来多少人围观。

洪天宝这大嘴巴,没多久,就嚷得家里人人尽知。

“您真的能用手把石块象土块那样捏成粉末?”

“什么是真气?”

……

大家齐聚在东厢房的外间,一脸崇拜的望着沈云,问长问短——在仙都,仙者如云,高阶武者更是比比皆是。但是,对于他们这等贱民来说,都是象夜空里的星辰一般的存在,可以远远的看到,却永远是高不可及。象沈云这般,活生生的站在他们面前,与他们一起说说笑笑,纯属人生头一次。新鲜得很哩。

沈云一一为之解答。

象真气之类的问题,除了洪天宝,其他人都听不懂。不过,一点儿也不妨碍他们对沈云的崇拜与敬仰。

洪天宝伸手让大家安静下来,问道:“云弟,那个‘储物袋’,能拿出来,给我们开开眼吗?”他其实也只是有所耳闻,从未亲眼见过那种神奇的宝贝。

“储物袋?是什么?”阿花姐一头雾水。其他人也是满脸的茫然。好吧,他们更是连名儿都没有听说过。

朱漆盒子和百宝囊这样的宝贝,自然是不能随便拿出来显摆的。因为以他现在的能力,还不能护住它们,所以,只能藏起来。先前在石桥坊市的入口,他扒光了那两名邪修,得了两个半旧不新的下品乾坤袋,倒是可以拿出来给大伙儿开开眼。

“放在里屋的行囊里。”他起身去了里间,“我去给你们拿来看看。”

到了里屋,他装模作样的打开行囊,同时,右手一晃,飞快的从怀中的百宝囊里取出那两个乾坤袋,接着,将四只锦鸡、半边野猪肉和在玉溪镇买到的一点腊味,分装在它们里头——他拿到两只乾坤袋后,发现真气打不开。无人可请教,没有办法,他只能试着去百宝囊的书柜里寻找答案。没想到,还真让他翻到了一本专门介绍储物袋的书。里头也有提及乾坤袋的使用,说,乾坤袋是法器,用真气打不开。如果是下品乾坤袋的话,可以用“爆破符”将之变成半残品,然后,就能用真气打开了。只是这样做的话,下品乾坤袋的储物空间至少要缩小一半,保鲜保质的时间也会大打折扣。

沈云学会了“爆破符”后,就试着打开了那两只下品乾坤袋。

本以为会天女散花一般,洒出来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不想,那两名邪修是真的穷,他们的储物袋跟空的差不多。沈云从里头总共才找到三十多枚灵珠,和五只装着丹药的小玉瓶。五只玉瓶里,装的是三种丹药。他自己会制药,一眼就认出它们就是在石桥坊市里售卖的三种最常见的灵丹:白色的是辟谷丹;红色的是补元丹;草绿色的是聚气丹。

沈云对灵丹一无所知。不过,根据以往学到的药理知识,他推断:灵丹也是药,是药三分毒。

更何况还是三种不知药性、药效,只是偷听到名字的灵丹。

他不敢服用,暂且收在百宝囊里。书柜里,关于医、药方面的书最多,占了近四成。其中,光是书名中带“丹”字的,便有一百多本。一时之间,他哪里看得完?所以,只能先收起来,等他看完那一百多本书再说。

两只乾坤袋成了半残品,不到两百斤的东西,将它们撑得鼓鼓囊囊的。

沈云一只手拿了一只,去了外间,展示给众人看,含糊的说道:“这两只便是。”说着,将它们放在桌面上。

齐伯等人都不敢乱摸,缩着双手,光是一脸好奇的盯着看。

洪天宝两眼亮晶晶的试着去拿那两只储物袋。不想,轻轻松松的拿了起来。他也一只手拿了一只,掂了掂:“样子象荷包,分量也没重多少。云弟,里头装了东西吗?”

沈云如实以对。

“呀,它们小小的,还没我的手掌大,能装下这么多的东西?”

“所以才叫宝贝啊。”

“可是它们跟旧荷包没有什么不同?”

“齐妈做出来的荷包,比它们要精致得多。”

……

齐伯等人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

沈云听出来了,他们其实是不信里头能装下一两百斤的东西。于是,他随手从洪天宝那里接过一只来,用真气打开,取出里头的半边野猪肉。

在洪天宝他们看来,便是他象变戏法一样,转眼的工夫,放桌上放了半边野猪肉。

“哎呀——”那半边野猪肉恰好就放在阿花姐的手边。她被吓了一大跳,呼的缩回手,连连往后退。脚下没留意,自己踩到了自己的裙角。

还好,老罗手快,一把将胖女儿给扶住了。

“是真的呢。”

“跟刚宰杀的一样。喏,猪血都没结起来。”

……

众人围着半边野猪肉,象一群孩子一样,叽叽喳喳的说了起来。

洪天宝的感触最大。他抬起头来,对沈云说道:“先前,我一直觉得捞了个功名伴身,便心满意足了。这次回去,原本是打算退学的。现在,我突然又不心甘了。等回去后,我要再潜心学武,争取也有一天能用上储物袋。”

“学无止境。你能这么想,真是太好了。”沈云高兴的将手里的空储物袋塞在他手里,“这一只便送给你。祝你早日凝结真气。”

“这……太贵重了!”洪天宝推了回来。

沈云不好明说,笑道:“我还有一只呢。况且,不用一百两银子就能买到。”

“不会吧?”洪天宝难以置信的瞪圆了一双眯缝眼,“我听说是宝贝……”

“那应该是好的。我这两只都是便宜货,加起来才买了一百两银子。”除了在石桥坊市,沈云没在其他地方看到有卖储物袋的。是以,他也挺难以置信的——乾坤袋尚且值不了多少银子。只能装百来斤东西的储物袋,能有多宝贝?

洪天宝听他这么一说,眉开眼笑的收了:“那我就不客气了。”

第二二零章 去考个功名吧

沈云从另一只乾坤袋里取出锦鸡等野味儿,摆了满满的一桌,问洪天宝:“把这些当礼物,送给宁都尉,够了吗?”

“再添两坛好酒,应该差不多了。”洪天宝扭头问齐伯,“上次家里寄来的那些酒,还有剩的吗?”

“还剩了五坛。”齐伯接口答道。

洪天宝点点头:“取两坛出来。呆会儿,我把宁都尉大人府上的地址给你。明天清早,与这些,一道送过去。”

齐伯应道:“是。”

礼物的事,搞定了。沈云松了一口气。

第二天,一大早,沈云收拾妥当后,去正屋的大厅吃早饭——洪天宝真的是拿齐伯他们当家人看。如果没有外人的话,平常,他们都是在洪天宝的正屋大厅里一起吃饭。

“沈爷,早。”罗婶恰好端了一盆粟米粥进来,看到他的脸,惊道,“您的脸……”

不只是脸,应该是整个人,都变黑了许多。昨天夜里发生了什么吗?

这时,齐伯他们也都注意到了,关切的围上来,纷纷询问:“沈爷,您哪里不舒服吗?”

“怎么会突然变黑了?”

“看着精气神还好,要不要去请个郎中来?”

沈云有些尴尬的摸了摸脸:“唔,没事。”他总不能说,昨天听洪天宝说,仙都有人专门劫男色,而他觉得自己长得好,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特意往脸上抹了一层粉,扮黑扮丑吧。

洪天宝在里间洗漱,听到外面的动静,胡乱的擦了一把脸,快步出来:“怎么了?”看到沈云一夜之间变成了黑小子,一张俊眼顿时失色不少,他立马意会过来,连声笑道,“要得要得,这样就不显眼了。”

被他点破,众人都明白了。

齐伯连连摇头:“这叫什么世道啊。”

“小心使得万年船。”老罗摸了摸自己的络腮胡子。

旁边,罗婶“扑哧”乐了:“你就算没有留胡子,也不会被劫走。人家只劫没成亲的年轻后生。”

“还要长得好看!太胖了的也不要。”阿花姐补了一刀。

洪天宝抚额:“阿花姐,这两天,我没跟你抢红烧肉吃啊。”

“哈哈哈……”话题被成功岔开,没有人再提沈云变黑的事。

不过,出门上了马车,洪天宝贼眼兮兮的凑上前来,一脸八卦的盯着他的脸看:“这个沾水会不会掉色啊?”

沈云的脸更黑了:“不会。要用药水才能洗掉。”

“那也给我一点。”洪天宝摸了摸自己圆润的包子脸,“这年头,男人长得太好看也不能安生。”

沈云差点笑喷:就您那一身的肥膘……不知道自信是从哪里来的?

不过,他还是应道:“回去后,我把方子写给你。”

宁都尉住在东城区的一条寻常巷子里。

因为齐伯清早就雇了人将礼物送过去了,所以,沈云他们到了后,跟守门的半大小子道明身份与来意后,马上就得到了热忱的回应。

“我家老爷在等着两位爷呢。”小厮连忙将他们往里边请。

这是一个一进的小院子。巴掌大的小院里,正中间摆着一口大瓦缸。东北边的角落里,有一株腊梅。这会儿,淡黄色的梅花开满枝头,幽香满院。

沈云他们俩被小厮引到了正屋的门廊下。

“老爷,洪爷和沈爷到了。”小厮往屋里通传道。

很快,屋里有个雄厚的男声回应道:“请进来。”

“是。”小厮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两位爷,请。”

门廊上摆着一双黑缎白底官靴。沈云和洪天宝也入乡随俗,在门廊上脱了鞋,只穿着袜子,站在糊着白窗纸的木格门下,一起对里头抱拳行礼:“晚等拜见都尉大人。”

“哗啦”,木格门被推开了。

门口现出一个高大的中年男子。他看着有四十出头,留着半尺来长的一把浓密黑须,身穿半旧的圆领窄袖月白锦袍,也是穿着袜子。

“外面冷,都进来,不要站在门口说话。”他受了礼,爽朗的招呼道。

客厅还没有他那东厢房的里间大,小小的屋子里,铺着木地板,擦得锃亮。正对着门,挨墙摆了一只半旧的红木五斗柜。正中铺着一块白色的羊毛褥子,上面摆着一个四四方方的红木矮脚桌子。没有烧地龙,只是在小桌子边摆了一只烧得很旺的铜炭盆。

宁都尉招呼他们俩在桌边坐下,吩咐小厮:“上茶。”

“是。”小厮关上木格门,噌噌的跑下了门廊。

“你们谁是沈云?”宁都尉直接问道。

沈云连忙站起来,抱拳禀报道:“晚等沈云。”

宁都尉讶然:“你已经凝结出了真气?”说着,“滋”的吸气,“不对呀。钱兄在信里特意提到,你还没考过功名。难道是笔误?”

当然不会是笔误。这是委婉的说法。他怀疑眼前的沈云是假冒的——凝结出了真气,去参加武试,轻轻松松就能考过高级武师。愿意出仕的话,正七品起步。如果舍得花钱的话,从五品也能买到。世人习武,多为功名利禄。他活了几十年,很少看到有高级武师之能力,却连初级武者都没去考的。

沈云答道:“晚等一心武学,暂无求功名之心。”

“原来如此。”宁都尉笑了笑,“怪不得钱兄如此看重你,破天荒的为你写了推荐信。”说罢,他指了指桌上的一个小本子,“看了钱兄的信,老夫以为你是为武者试而来。所以,事先挑选出来了几家武馆。不过,现在看来,它们都不太合适了。”

“让大人费心了。”沈云应道。

宁都尉摆摆手,又看向洪天宝:“你也是钱兄的弟子吗?”那些武馆于这一位是合适的。

洪天宝起身:“晚等洪天宝。也是鸿云武馆的弟子。在仙都游学三年有余,不日将返乡。”

言下之意,他与沈云是同门,却并没有跟钱师尊习过武,也无意在仙都求馆学艺。

宁都尉微微颌首:“老夫听说过,鸿云武馆鼓励门下弟子外出游学,以三年为期。此举,我也甚是赞同。”

话锋一转,他继续跟沈云说起投馆游学一事,“以你现在的能力,在仙都的武馆里,做授业武师都是可以的。当游学弟子的话,太屈才了,也学不到什么,没必要荒度时日。只是你没有武师的功名,又做不得授业武师。要不,你去考个功名吧?现在武试还能报名。老夫给你做担保,举荐你直接参加初级武师试。于你来说,来年先过初级武师,再接着考中级武师,是轻而易举之事。”

第二二一章 去哪里了?

沈云从未想过坐馆授徒,更重要的是,他是真的不想考这个仙庭的功名。以前主要是因为师门,以及牛头坳村的血海深仇。而现在,他更多的是对这个所谓的仙庭失望到了极点,可以说是耻于与之为伍。

是以,他笑着婉言相拒:“蒙大人厚爱,晚等感激不尽。实在是惭愧得很,晚等尚且幼齿,未到及冠之年。仙都人才济济,强者如云。晚等不敢放肆。”

能跃过初级武者试,直接去考初级武师,一试扬名,这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好机遇。宁都尉也以为沈云是报着这样的想法来求见自己的。他混迹礼部衙门多年,人头都熟。要举荐沈云直接报考初级武师,稍微打点一下,不难办到。再者,他看到沈云少年英才,确实是心生喜爱,又加之是老友极力推荐的,也乐意提携一把。

不想,沈云竟然拒绝了。

心思一转,他也赞成此子的想法——半大小子去做坐馆授徒,的确风头太盛。正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在仙都,太多的人想踩着别人的肩膀出名。只要稍微有些名气,就会碰到不少人闻名而来“切磋”。当年,他在仙都过了高级武师试,得主考官青睐,赞了一句“上佳”,在一众考生之中晓有名气。结果,曾经最多的时候,他一天打了三场。那段时间,他真是不胜奇烦。

而此子不过幼齿,能将名利看得如此透彻,确实难得。于是,喜爱之情更甚,为之谋划之意也越真。他笑眯眯的捋了捋长须:“即是如此,倒有一职适合你。就是薪资微薄,不足以养家糊口。”

他在衙门里混迹多年,早就炼出来了一样本事,即,只要三两眼就能大致看出旁人的家境。

沈小子从头到脚都是一身亲,甚是考究,然而,锦袍的式样却是年初的时新款式。也就是说,这件锦袍绝非此子本人的。再看旁边的洪天宝穿着不俗。他很快推断出,沈小子这一身的华服极有可能是身边这位同门资助。

再加之,此子肤色黝黑粗糙,也非锦衣玉食供养出来的公子少爷。

综上所述,极有可能,这又是一个家境寻常的后生。

孰料,沈云抱拳应道:“请大人不吝赐教。”

不在乎薪资?宁都尉轻轻挑眉:“前些天,老夫与虎跃堂的金长老闲聊,听闻他们那里的藏书阁管事刚辞职返乡了,有一个缺,看老夫手里有没有合适的人举荐。你有意否?”

沈动一听是藏书阁,便动了心,问道:“不知这个管事有些什么要求?”

宁都尉答道:“金长老说了,那是一个清闲之职,整日里与书为伍。只要粗通拳脚,做事细致、勤快,性情沉稳即可。按月结薪,每月纹银五两。”

洪天宝在一旁听了,心道:云弟在我们药院是出了名的爱看书。这份差事,怕是正合他心意。不要说每月还有五两的工钱,就算是自带干粮,叫他去藏书阁打白工,他也是乐意之极。

果不其然,沈云闻言,大喜,起身抱拳谢道:“此事甚佳,大人提携之恩,晚等没齿难忘。”

他脸上的喜色不象是做假。宁都尉笑了笑,心道:原来爱看书啊。遂起身吩咐他们:“你们在此稍坐片刻,老夫去里间写一份推荐信。”

大约一刻钟之后,沈云与洪天宝婉言谢绝了宁都尉的留饭,拿着推荐信离开。

回到马车上,洪天宝屁股一沾座褥,便搓着双手,欢喜的说道:“云弟,这回你算是耗子掉进米缸里了。虎跃堂是仙都一流的武馆,它的藏书阁也是在仙都颇有盛名。据传里头藏书以百万计呢。”

“太好了!”沈云拿着推荐信,笑得合不拢嘴,“后天,我便去应职。”百万计的藏书!简直是天上落馅饼雨啊!如果明天不是要去给洪天宝送行,他恨不得能马上就赶去虎跃堂。

第二天清晨,洪天宝出发了。因为大宗的东西,他早就找了间货行托运回去,再加之,急着赶回去打听陈龙的近况,所以,他只是单人匹马,在马屁股上驮了一大一小的两个行囊。大的那个,里头装了一些散碎银两,以及两身换洗的衣裳;小的则是罗婶和阿花姐连夜为他做出来的吃食零嘴儿。

沈云一直送他出了城门。

天公不作美,昨晚半夜的时候,竟然飘飘扬扬的下了一场大雪。这会儿,雪总算小了一些了,象玉屑一样,飘洒而下。本来就结了冰的官道,又盖上了一层厚厚的积雪。一眼望过去,白茫茫的,几乎看不到行人。

洪天宝看了看马屁股上挂着的两个包裹,又看看四周的冰天雪地,惆怅的拍了拍胸口:“我是多么的希望自己也凝结出了真气。这样的话,我就能打包一百多斤红烧肉。这一路上,热气腾腾,入口即化的红烧肉,想吃就能吃到。搞得现在有宝也不会用。”

沈云意会过来,这家伙将那只半残品乾坤袋贴身藏在怀里呢。

“要不再等几天,天放晴了再走。”这样的天气,骑马别提有多冷了。他很认真的提议。

洪天宝连忙摇了摇头,拍着他的肩膀笑道:“开玩笑的呢。我在仙都游学三年,别的本事没见长,挨冻抗寒倒是历练出来了。城外冷,你回去罢。我骑快马,十几二十天就能到家了。”

“到了之后,记得给我写信。”送君千里,终有一别。沈云点头,退后一步,看着他打马而去。直到他连人带马化成一个小黑点,融入了官道尽头的天际线,这才收回目光。

一转身,沈云突然想起来,连夜为洪天宝画的一包下品法符放在百宝囊里,忘了拿出来送给他。现在的世道,比起三年前,洪天宝去仙都时更乱。有这一大包下品法符伴身,洪天宝在路上万一碰到劫道的,也多几分应付的手段。

“他的马也不是很快,最多半个时辰应该能追上。”握了握拳头,见四下里无人,沈云施展“穿云步”,呼呼的沿着官道追上去了。

然而,他沿着官道全力跑了一刻多钟,过了一个小隘口,被新雪覆盖的官道上,再也找不到那行熟悉的马蹄印!

这里又没有岔路,两边全是被冰雪覆盖的群山。

人呢?去哪里了?沈云又迅速的退回隘口以内,额头上的冷汗“嗖嗖”的直往外涌。

第二二二章 自作孽

在武馆的三年里,沈云与余头他们时常出去打猎,学会了他们的不少本事。追踪术,便是余头的绝活之一,沈云没有学到他的十成,也学到了他的九成九。

此时,追踪术派上了用场。沈云寻着马蹄印,一路追到了隘口左边的缓坡上。

在那里有一个密林。马蹄进入其中后,没多远,再次失踪了。在林中不远处的一个雪地上,沈云看到了数十个凌乱的脚印。其中,有十个脚印,他认了出来,是洪天宝的。另外的那些,分别属于三个人。他很快推断出这三人的身高、体重,以及大致的年纪。

很快,他又有新发现:在一棵雪松的树底下,他找到了送给洪天宝的那只半残品乾坤袋。

通过留下来的这些脚印,沈云马上得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洪天宝离开官道,走到了山坡上的这处林子里。紧接着,他没挣扎几下,便被三个人联手制住,掳走了。在被制伏之前,洪天宝拼尽全力,偷偷的将怀里的乾隆袋藏在身边的雪松底下。

天宝兄是想借着乾坤袋,给我留点线索啊。沈云握了握拳头。

通过现场留下来的脚印,他推断:洪天宝连人带马被掳走的时间不长,距现在不会超过一刻钟。

另外,很明显,这三个人是掳人的老手。他们有着丰富的反追踪经验:除了这一处之外,周边皆被人用树枝仔细的抹平。不论是马蹄印,还是人的脚印,都是一个也不剩。

但是,仅仅是抹平地上,还难不住沈云。

托老天爷的福,昨晚刚下了一场大雪。不仅地上积了一个拳头深的厚雪,就是树枝上也无不堆了新雪。

新雪蓬松,周边稍微有些动静,便会有不同程度的震落。更何况是三个大男人掳着一人一马打树下经过。

很快,他通过对比周边的雪树确定了那些家伙遁走的方向。

不超过一刻钟的时间,天宝兄还没被掳走多远!

时间紧迫。沈云运转真气,施展“穿云步”,纵身一跃,轻飘飘的落在旁边一棵雪松的枝头。

如今,他运转真气越发的熟稔,功夫也因此而进展神速。以“穿云步”为例。他跳上树,脚边枝头上的新雪竟然稳稳的,岿然不动。

寻着树上新雪的残痕,沈云象一只大鸟一样,飞也似的往山上而去。

大约一盏茶的时间之后,他远远的看到前面的雪地里,有一个身着黑衣的壮汉一边退着往山上走,一边用树枝扫雪,消除脚印。

没错。且不说这种鬼鬼祟祟的行迹,就是单从身高、体重,还有年纪上来看,也都对得上。这家伙正是那三人中的一个!

负责殿后的家伙找到了,洪天宝和另外的两个劫匪还会远吗?

沈云眯了眯眼睛,深吸一口气,悄然的跟了上去。

肖大山一边抹平雪地上的脚印,一边往后退。突然间,眼前一暗,手底的树枝被一只黑色的鹿皮短靴踩住了。

他本能的抬起头来。

只见一个黑脸小子正愤怒的盯着自己。

糟糕……他立刻意识到,事情败露了!于是,张大嘴巴高声示警。然而,他的喉头象是被堵住了似的,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旋即,脖子上猛的吃痛,被紧紧卡住,再接着,脚下一空,他整个儿被人提了起来。

呼——呼——,他象是被从水里捉出来的鱼儿一样,喘不过气来。

坏喽,碰上高阶武者了!他惶恐的瞪着仅用一只手卡住自己的脖子,将自己高高举起的黑脸小子。

这小子身上的杀气好盛!

死亡的阴影笼上心头,一时之间,他竟然忘了挣扎。

这个黑脸小子就是沈云。他本来就故意往脸上、手上等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上抹了一些粉,让肤色看上去粗糙发暗。这会儿,看到掳走好友的劫匪之一,脸色更是难看,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说,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掳走洪天宝?”他磨了磨后槽牙,卡着壮汉的脖子的手略微松了少许。

肖大山终于又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胸闷的痛苦减去大半。有些发昏的脑瓜子也因此而异常的清醒起来。

只是数息的时间,他已经充分领教了黑脸小子的厉害——相差太悬殊了。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十个他捆在一起,也不是人家的对手。

黑脸小子狠着呢。耍花招,下一息就会被捏断脖子。脑海里迅速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没有人想死。尤其是被生生的捏断脖子而死。那得有多痛啊!

沈云的话音刚落,肖大山立刻招了:“大侠饶命,大侠饶命们!小的不认识洪天宝。小的们是前面山里的山民,快过年了,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便想绑个过路的财主,弄些银钱。”

穷得揭不开锅的山民?都揭不开锅了,你丫还吃得虎背熊腰?就你这副油光水亮的模样儿,也好意思假冒山民?沈云心中冷笑,却没打算立刻揭穿,一把将人扔在脚下的雪地里。

他且要看看,这家伙到底还有什么花招。

肖大山还没反应过来,心口上已经踏上了一只脚。直觉告诉他,他若乱动,这只穿着黑色鹿皮短靴的脚便会果断的踩塌他的心窝子。是以,他回过神来,跟被定住了似的,躺在雪地里,不敢乱动。

“你们要将他掳到哪里去?”沈云问道。

肖大山使劲的摇头:“不知道,小的真不知道。小的只是跟村了子里的哥哥们做事。哥哥们叫小的在后头扫掉脚印,小的便照办。”

沈云松开了脚:“起来,带我去找你的那两个同伙。”

“是。”肖大山捂着胸口,慢慢的从雪地里爬了起来。

在站直腰身的那一刹那,他突然发难,左右开弓,双手各自抓了一包毒粉欲劈头盖脸的往沈云脸上打去。

“找死!”前事不远,后事之师。沈云从来就没有放松过对他的警戒。不避不让,直接提起脚,呼的又是一脚当胸踢上去。

两者相比,沈云的速度要快得多。

肖大山还来不得哼一声,整个人被踢飞了,“砰”的一声,头朝下,重重的落在四五丈之外。

沈云抹了一把脸,压下心里腾起的怒火。

他最看不得这种下三滥的手段。不过,虽然是盛怒,脚下却也留了力。那厮最多是被踢断几根肋骨,动弹不得,性命还是无忧的。

果不其然,那厮趴在雪地里,没有动。

沈云走过去,用脚尖将他翻过来。

却是七窍流着黑血。

黑衣壮汉的脸上蒙了一层薄薄的白色粉末。

他死了。

不是被踢死的,而是被他自己毒死的。

沈云的那一脚带出来的劲风,把他捏碎的两包毒粉反过来,全撒到了他自己的脸上。

那是两包箭毒木磨成的粉末。箭毒木,又名三步倒。只要稍微吸入一点点,便能顷刻之间毒倒一头成年黄牛。两包毒粉,足够让那厮死上十回八回的了。

沈云垂眸看着地上的死尸,冷哼。

这便叫做自作孽,不可活!

第二二三章 不可活

黑衣壮汉说的话,沈云一个字也不信。他躬身去搜黑衣壮汉的身。很快,搜出来数样零零碎碎的东西:一只寻常的荷包,里头有些散碎银两和铜钱;一块正面刻“刑”字的黑色木牌子;箭毒木的毒粉两包,三小包迷药、短刀一把;另外就是油纸包起来的一只驴肉火烧、帕子等杂物。

从这些物件上来看,这厮很象是仙府衙门里的衙差。

驴肉火烧之类的杂物,沈云都随手扔了,只是捡了银两、木牌子等物,收进百宝囊里。

没有黑衣壮汉扫雪,他们一行人的脚印在雪地里暴露无遗。和沈云先前猜测的一样,他们还有两个人,一匹马。从马蹄印的深度来看,洪天宝极有可能是被他们药昏了,扔在马背上。

正所谓,站得高,看得远。沈云继续施展“穿云步”,踩着树枝,追踪过去。

很快,他发现了目标。

离他数十步远的前面,有一高一瘦两个穿着同样黑衣的男子。高的那个手提亮晃晃的长刀,走在前面;瘦的那个牵着洪天宝的马。马背上驮着一只大麻袋。洪天宝套在麻袋里,只露出头来。他双目紧闭,被堵着嘴,处于昏迷之中。

瘦的那个下盘比较沉稳,看得出是有些拳脚工夫伴身的。前面的那个则差得远了。而高个手中的长刀正是仙府衙门里的捕快们配用的那种。

联想到刚刚搜出来的“刑”字黑色小木牌,沈云心里纳闷极了:莫非这三个是仙都刑府衙门里的捕快?怪哉,他们掳走天宝兄做甚?莫非是那个阉官想杀人灭口?

那天,洪天宝跟他吐露其发迹的缘由,他便在心里隐隐担忧:仙帝暗中授意那阉官去刨妃子的坟以泄恨。足以见仙帝对妃子的仙门师长们有多忌讳。所以,这事绝对不可泄漏一丝一毫出去。那阉官该不会杀人灭口吧?

不过,接下来的几天里,他与洪天宝一同进出,并没有发觉有人跟踪。

看来是我多心了。他慢慢的放下心来。

然而,此时此境,由不得他又怀疑上了那阉官——原来是在这里等着呢。

沈云在暗处,以他的功夫,要不声不响的制住那一高一瘦,简单得很,只需打出去两根银针即可。但是,这些人油滑得很,又诡计多端,再加之,他有心想看看幕后的黑手,所以,决定先远远的跟在后面,看看他们的下一步动作。

一高一瘦又穿出这片林子后,选了一个避风的地方,拴好马,双双坐了下来。

两人都从怀里掏出了油纸包着的驴肉火烧。

“呸!”瘦子咬了一口,嫌弃的皱起了眉头,“冷了,一点味道也没有。”

高个解下腰间的牛皮水囊,扯开塞子,巴巴的双手奉上:“头儿,喝口烧酒,暖和暖和。”

瘦子接过去,仰头喝了一大口,抹抹嘴,随手将牛皮酒囊扔还给瘦子,叮嘱道:“这酒烈得很,喝一口去去寒就得了。等交了这一单,回去后,喝死都没人管你。”

“是。”高个接住,也真的只喝了一口。

他看了一眼马背,有些发愁:“头儿,这个这么胖,真的没问题吗?那头会收?”

瘦子冷哼:“不准我们再在城里抓。天寒地冻的,一连两天了,官道上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叫我们上哪里去找那玉树临风、相貌堂堂、又元阳未失的美男子?这个胖是胖了点,但眉眼看着还不赖,估计元阳未失……唉,这一单的期限就要到了,有个胖子交差,总比空着手强。”

沈云藏在高高的树冠里,听得真切,险些惊落下巴——哎呀呀,听他们话里的意思,仙都里失踪的那些美男竟是被仙府衙门里的捕快抓走的!

这是典型的监守自盗,好不好!怪不得从去年至今,十几起失踪案皆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衙门束手无策。这种案子,它能有结果吗?

只是仙府衙门要这么多“玉树临风、相貌堂堂、又元阳未失的美男子”作甚?绝对不是招上门女婿。难不成是哪位老爷好同风?

沈云想到这里,胃里翻滚,恶心不已。

瘦子吃完手里的驴肉火烧,不耐烦的扭头回看林子里边:“山大个怎么还没跟上来?冻死人了,他要磨叽到什么时候?”说着,回头冲高个呶呶嘴,“你去给他搭把手,动作快些。”

“是。”高个本不太情愿,但畏于瘦个的淫威,不得不将手里剩下的火烧全塞进嘴里,复又拿起长刀,往林子里走去。

黑衣壮汉的尸体就摆在雪地里呢。高个一过去,立马就能看到。沈云心道:看来今天不能如愿了。也罢。眼下当以天宝兄的安危为重。

于是,他从百宝囊里取出易容之物,麻溜的换装易容。妥当之后,又特意拿出一块黑色三角巾蒙在脸上。

不一会儿,高个的尖叫声刺破了寂静的雪林:“杀人了!啊——,杀人了!”

沈云险些被他惊得从树上掉下来——他猜测过高个见到同伴的尸体后的种种反应,却万万没有想到,这家伙身为捕快,竟会如此的简单粗暴。简直与寻常的村妇没有什么两样。

瘦个听到动静,呼的从地上弹跳起来,象箭一般,冲进林子里。

他们两个不过是奉命行事的小卒子罢了,沈云意在救回洪天宝,并无取他们性命之意,是以,乘瘦个跑进了林子里,跳下树来救人。

他先是扯开堵住洪天宝的嘴的破布条,再将人从马背上解下来,放在地上,往其脸上抹了一把雪,将之激醒。

“我……你……”洪天宝醒转,看到一张陌生的大胡子脸,不由愣住。

“嘘!”沈云一把扯下面上的三角巾,示意他噤声,从靴子里取出半残品匕首,“滋啦”划开麻袋,松了绑,“走!”

是云弟的声音!洪天宝听出来了,面露惊喜之色。

就在这时,他们的背后传来一通阴阳怪气的笑声:“呵呵,往哪里走?”

那是瘦子两只手里各拿着一把符,从林子里窜了出来。

洪天宝顿时色变,一把推开沈云:“你快走!我来拖住他。”

沈云自然是他推不动的。

又是一个自作孽,不可活的。沈云轻轻的吐出一口浊气。

以他的耳力,自然听得到瘦子去而复返,藏在十来步远的那棵松树后头。

他有心放其一马:若是这家伙有自知之名,一直藏在树后,不现身,他也就罢了,只管带洪天宝离去。

但是,这厮天堂有路不走,地狱无门偏在撞进来。那么,他也奈何不得,只能勉强当一回阎王。

当即,头也没有回,直接弹出一根松针。

没错,就是一根他刚才从雪松上摘下来的松针。

松针破空而去,不偏不倚,先是“嗖”的钻进了瘦子的眉心。顷刻之后,“砰”的一声炸响,血雾迸起,整个后脑勺没了。

脸上还保持着刚才的邪笑,“扑腾”一声,瘦子象棵树一样,直挺挺的仰面倒在雪地里。

好厉害!洪天宝看呆了。

“不好了,头……”高个连滚带爬的从林子里跑出来,看到眼前的情景,尖叫声戛然而止。愣了愣神,他又手脚并用,飞也似的滚回去了,“啊,我什么也没看见!没看见……”

“走了。”沈云不屑的收回目光,轻轻拍了拍洪天宝的胳膊。

洪天宝回过神来,使劲的吞了一口唾沫。

天帝老爷!这位帅到没边的高手,是我兄弟!

“哎!”他咧开嘴,屁颠屁颠的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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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二四章 扮个鬼脸

两人回头又穿过密林,到了洪天宝先前出事的那片雪地里。

“我把储物袋藏在那棵松树底下了。”他说着,往那边走去,“应该还在……”

沈云喊住他:“叫我刚才捡起来了。”

洪天宝便又折了回来。

沈云从袖袋里取出来,又重新交给他,叮嘱道:“这只储物袋是我从两个邪修身上得来的。我已经处理干净了,并无不妥之处。只是稳妥起见,以后,你不要在人前拿出来。”

虽说洪天宝在省城,而那两个死而复生的散修主要在石桥坊市周边活动,但也难保他们仨不会有碰到的时候。先前是他考虑不周详,将缴获的东西送了人。现在又不好收回来,只能叮嘱几句。好在洪天宝还没有凝结出真气,用不了这个半残品乾坤袋,充其量就是个收藏品,只要不成心显摆,露出来的机会不多。

“我知道的。”洪天宝点头接过,仔细的收进怀里,问道,“云弟,你知道那三个人是什么来历吗?”

沈云点点头,从百宝囊里取出那枚“刑”字黑色木牌子,递给他:“认得此物么?我从殿后的那个家伙身上搜出来的。”

洪天宝接过一看:“刑部衙门的捕快牌子。”他愕然的抬头,“这……他们是刑部衙门的捕快?我与刑部衙门素无瓜葛,他们偷偷摸摸的抓我做什么?”

沈云看了他一眼,忍住笑:“哦,我偷听了刚才那一高一瘦说话。听他们的意思,原本是要抓一个‘玉树临风、仪表堂堂、且元阳未失的美男子’。他们的上头不许他们再在城里掳人。在官道上守了两天,交差的期限又将至。那瘦子觉得你的元阳尚在,抓了你这个胖子去凑数。”

果然,洪天宝听着,脸上的神色跟走马灯一般,转眼换了好几色,有趣极了。

“该死的!”他愤恨的踢了一脚地上的雪,“居然偷窥老子的元阳,还嫌老子胖!老子哪里不玉树临风了?怎么就没仪表堂堂!”

好吧,这个不是重点。沈云言归正转:“也不知道他们仙府在搞什么鬼。这样吧,你还是改道坐船好了。永顺港离这里只有不到三十里的路,我陪你走一趟。”

洪天宝看了看他那张长着浓密大胡子的脸,笑道:“天寒地冻的,太麻烦了。不如你也给我易个容,装成老头儿。这样不就万事大吉了?”

沈云又看了他一眼:“你装老头儿,从头到脚都是破绽。况且,这种刮风下雪的天里,你看得到有独自骑马出远门的老头儿吗?”

洪天宝语塞,只得点头:“好吧,听你的。”今天幸亏云弟又追上来了,不然的话,天知道他被那三个畜牲掳走后,会碰到些什么鬼。从去年到现在,仙都可是有十几个“玉树临风、仪表堂堂、且元阳未失的美男子”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就跟人间蒸发了一般。据他所知,其中还有几个是仙官子弟。

心中一动,他急急的说道:“云弟,仙府衙门里的水深着呢。能够暗示刑部衙门的捕快们接连掳人的,绝非寻常之辈。回到仙都后,你莫要再管这桩事。”

“知道。”沈云叹了一口气,“此等乱世,有太多的不平事。我只恨自己太弱小。”以他现在的能力,也就只能从三个捕快手里救下洪天宝。至于此事的黑幕,还有幕后的那只黑手……他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不过,也不是完全不管。比如说,如果再碰到捕快掳人,不管被掳的是何人,他还是会出手相救。

总之,乱世之中,首先是要保护好自己,还有自己身边的人,才能谈及其他。师父生前常告诫他,有多大的肚子,就吃多少饭。他独自飘泊多年,也越来越深刻的认识到,莫逞一时之能。逞能是最要不得的,害人又害己。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便对了。

洪天宝闻言,方放了心。

两人下了山,合骑一骑,往永顺港方向急驶而去。

快到永顺港的时候,沈云用药水洗去了易容,只把脸和先前一样抹黑了。

永顺港是仙都的水路门户,每天进进出出的船不少。只是现在天气有点儿坏,未必能赶上船。他们便计划,如果没有船的话,便在永顺港找间客栈暂且住一到两晚。按理说,两天里,应该会有南下的船。结果,洪天宝的运气真不赖。到了码头,看到恰好有一艘大船开船在即。两人过去一问,正好是南下的。

“有单独的舱房吗?”刚刚才被掳走一次的洪天宝仍心有余悸,难免草木皆兵。

在码头上揽客的是个皮肤黝黑的中年大叔,闻言,笑嘻嘻的答道:“有的。我们是南边的船。昨天上午才到的。没想到一来就碰上大雪天。东家说看这天气,说不得明后两天港口就给冻着了,担心船出不去了,一面催客主们快些卸货,一面把小的们都打发到岸上来揽客。揽到一个算一个,好少折一些本钱。天这么冷,出门的人少。到现在为止,小的们总共才揽到了十来个客人。他们大多数要住大通舱。余下的是一对小夫妻,住了最小的那间舱房。还剩下四间单独的舱房任两位挑选呢。”

洪天宝见他穿得也还体面,又口齿伶俐,一口官话只是略微带些南边的口音,说出来的话条理清晰,不象是寻常的船工,遂问道:“这位大叔贵姓?在船上是做什么的?”

“当不得,当不得。”大叔连连摆手,“小的贱姓冷,是船上的客舱管事。两位公子是要坐船吗?”

“哦,他不坐。只有我坐船。”洪天宝指了指自己,“我要一个单独的舱房,不拘有多大,但要清静。”

“这马是您的吗?我们的船上有专门的牲口棚,可以托运马。”冷管事又问道。

沈云心道“正好”,将手里的缰绳递过去,给洪天宝。

后者没有接:“我有船坐,何需马?再说,这北边的马,到了南边也不知道会不会水土不服。等到了南边,下船后,我再买一匹就是。看天色,等会儿可能会下大雪。还是你骑着它,快些回城吧。”

对,这位不缺银子。沈云笑了笑,没有再坚持:“我陪你去船舱里坐坐。等开船再下来。”

这个可以有。洪天宝爽快的应下了。

冷管事闻言,脸上的笑意更甚,热忱的在前头引他们俩上船。

就在这时,后边传来一个焦急的女子声音,操着浓重的南方口音:“请问大叔,这船是去南边的吗?什么时候能开?”

沈云他们也不由站住,随冷管事一道转过身去。

一位二十多岁的妇人,穿着一件石青色的镶银鼠毛观音兜,遮住了大半张脸。她一手牵着一个孩子,急匆匆的向他们走来。

两个孩子一大一小,大的那个,看上去有八九岁了,小的那个象是六七岁的样子,都是穿得厚厚实实,做男童打扮。

不过,沈云是医者,又学了易容术,凝结出真气之后,眼力也是突飞猛进。他一眼就看出:妇人也是有真气护体的,只比他略逊一筹(这是在百宝囊的一本书上看到的,说是如果能一眼看穿对方的功力,那么,证明对方的功力尚不如自己),应该相当于中级武师的样子;她右手穿着的那个小些的孩子是个女童。

似乎是注意到了他的目光,小女孩俏皮的冲他吐出一截粉红的小舌,扮了个鬼脸。

沈云大窘,连忙收回目光。

“正是南边的船。稍后就要开船。”冷管事连忙打了个揖,“太太要坐船吗?船上多的是空舱房呢。”

“太好了。”妇人欢喜的低头对两个孩子说道,“孩子们,我们有船坐了。”

两个孩子皆笑得眉眼弯弯。

第二二五章 我见过你

大船总共有三层舱房。最底下的是底舱,货舱与大通舱皆在那里。甲板上有两层,皆是单独的小舱房。

第一层,还剩下一个大些的舱房,被带孩子的妇人选走了。于是,洪天宝便在楼上挑了最小的那一间。

按他的话说是:“天寒地冻的,舱房小些,没那么冷。”

冷管事听了,连忙摆手:“不冷,不冷的。我们每天清早都会烧好一个炭盆送到舱房里。如果还觉得冷的话,可以吩咐小的再添炭盆。不过要再添点儿炭木钱。公子千万要记得莫把窗户关得太严实,免得中了炭气。”

“一个炭盆足矣,不要再另外添了。”洪天宝摆摆手,与沈云一道进了舱房。

“总算能躺下了。”他直奔木床而去,把自己扔在床里,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沈云四下里看了一遍,觉得并无不妥之处,才在舱中的小木桌边坐下来。

“这么冷的天,真不想出门。”洪天宝翻了个身,向着沈云侧身卧着,八卦道,“刚刚那个妇人也不怕难,娇娇弱弱的,还带着两个娃娃出远门。”

“娇娇弱弱?”沈云呵呵,“信不信,象你这样的,人家一只手就能把你的头拧下来。”

“啊?”洪天宝吓得一骨碌爬坐起来,“不会吧……”

沈云正色道:“她也是凝结出了真气的武者。”

“怪不得一介女流也敢独自带着两个小孩儿出远门。”洪天宝咋舌,好奇的问道,“你怎么看出来的?”

“这就跟你能看出来别人是否有拳脚功夫伴身是一样的。”沈云解释道。

洪天宝脱下貂皮帽子,随手撂在床头上:“如果是功夫远在我之上的,我很难看出来。就象以前,我们一起在武馆的时候,我还看得出你比我要厉害一些。但是,现在,我完全看不出你的深浅。”

“都一样。”沈云耸耸肩。

“这样子啊。”洪天宝凑过来,压低声音,一脸八卦的问道,“那,你看得出来那妇人有真气护体。也就是说,她的功力不如你?”

沈云如实以对:“也没差多少,只能说稍逊一筹吧。”

“你才多大?人家又有多少岁数?”洪天宝满脸的惊艳,“厉害哟,兄弟!”

大约一刻钟后,有个十一二岁的小厮上来提醒:“公子,我们快要开船了。”

于是,洪天宝送沈云上了岸:“快回去罢,又有一场大雪要下来了。”

“下了船之后,记得给我写封信来。”沈云冲他挥手。

洪天宝笑着应道:“知道的。”

旁边的一扇舱窗打开了,从里头探出一颗黑绒绒的小脸袋。正是先前冲沈云扮鬼脸的那个小女孩儿。

看到是沈云,她又皱着鼻子,做了一个鬼脸,说道:“大哥哥,我见过你。你姓沈,对不对?”与那妇人不同,她说的是一口正宗的仙都官话。

沈云愕然,正要发问。这时,舱里传出妇人那带着浓浓口音的官话:“柳儿,外头冷,别在窗口吹风。”

小女孩儿应了一声“哦”。小脑袋一晃,消失了。接着,那扇舱窗也关上了。

洪天宝趴在船栏干上,指着上面,问道:“都知道你姓什么。喂,你真见过?”

沈云一头雾水的摇头:“没印象。”

洪天宝八卦的拍了拍胸口,压低嗓音说道:“包在我身上。”

“不用了。你一路小心,莫节外生枝。”沈云也低声阻止道。

洪天宝不以为然的冲他挑了挑一边眉毛:“没事。我最有小孩缘了。”

“嗨哟!嗨哟……”

在十几名纤夫的拖动下,大木船缓缓的驶出了港口。

“一路顺风!”

“平安大吉!”

两排船工吆喝着在甲板上来回撑船。渐渐的,船越行越快,最终驶进了灰蒙蒙的水天相接之处。

沈云收回目光,转身去了码头上唯一的那家茶馆后院。从那里,取回暂且寄存的马儿,骑上马回城。

在快到城门的时候,

运气真好。他回到家里,才换上青布旧棉袍,外面便下起了鹅毛大雪。

夜里,沈云练完心法,上床睡觉的时候,雪小了许多。到了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雪停了。不过,天还是灰蒙蒙的。

齐伯向沈云报备:“沈爷,看这天色,只怕到了下午,还会有一场大雪。这样断断续续的,我担心会有雪灾,想乘现在雪停了,多储备一些吃食。”

以前,象这样的事,他都会跟爷报备的。尽管爷不管事。而爷走之前,反复交代过他们,他不在仙都,他们便都跟着沈爷,不但唯沈爷之令是从,而且要待沈爷与他一样。

自从爷决定回南边之后,他们几个的心就一直未曾安生过——他们本都是泡在苦水里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前世烧了高香,叫他们这辈子也跑了一回大运,碰到了爷这样的好人,过了两年从来不敢想的安稳好日子。虽然爷说了,会在东郊给他们买一个小庄子,安顿他们,但是,没有爷在跟着照着,他们几个贱民就算有恒产又如何?能守得住吗?

至于跟着去南边的问题,他们没有考虑。一来,爷跟他们说得很透彻,他的族里知道了他们的存在,会讨要他们的身契;二来,他们都是地道的北边人,故土难离啊。尤其是齐伯跟齐妈两个,都是半载身子埋进土里的人了,真担心到了南边会水土不服,各种过不惯。

后来,爷决定把他们留在宅子里,交给好兄弟沈爷照看。他们便更忐忑不安了:世态炎凉。他们见惯了见利忘义之人。天知道这个沈爷是不是表里如一的?他会不会当着爷的面信誓旦旦的照顾好他们,等爷一走,他转个身便将他们都给卖了呢?这世上哪有那么多象爷一样的好人?他们很难相信自己的运气会那么好,接二连三的碰到好人。

不想,几天相处下来,沈爷真是和爷一样的好人。甚至于,说句不好听的话,别看沈爷年岁小,据说才只有十三岁,却是比爷更值得依赖。

齐伯与齐妈两个昨天上午特意悄悄的去天帝庙烧了一回谢——天帝老爷垂怜。临了,临了,老夫妻两个没想到还会抱到粗大腿!

那必须得死心塌地的抱紧喽。

沈云闻言,问道:“要多少银钱?”

齐伯摆手笑道:“爷走前,给足了三年的家用银子。”

“行,都要买些什么,你决定就好。”沈云一个人过惯了,还真没一大家子居家过日子的经验。

“是。”

第二二六章 采花大盗?

吃过早饭,沈云坐着老罗的车,出门去虎跃堂——不是他显摆,而是仙都太大,他初来乍到,不知道去虎跃堂的路。之前,洪天宝忙着做回乡的准备,忙得两脚不沾地,还要抽出时间来陪他,他已经很过意不去了。如果他向洪天宝打听去虎跃堂的路,后者绝对会放下手里头的事,陪他一道去的。是问,他怎么开得了口?

因为地上积着厚厚的雪,所以,他特意叫上齐伯,送他去市集里。

齐伯守着规矩,坚决不肯坐到车厢里来。沈云劝不了,便任他和老罗一道坐在外面的车辕上。

到了市集外边的街口,沈云隔着车厢也能听到外头人声鼎沸。

齐伯在外边禀报道:“沈爷,外边人好多。市集里头,今儿怕是挤得很,过不得马车。就在这里把我放下罢。”

“好。你要注意安全。回来的时候,记得雇辆车。”沈云便伸手敲了敲车壁,示意外边的老罗停车。

“是。”马车停在了路边,齐伯跳下车。

“呀,又出什么事了?”

“听说是采花大盗!”

“不知道又有多少大姑娘小媳妇要遭殃喽。”

……

沈云听到外边议论纷纷,忍不住撩起车帘一角,看是怎么回事。

原来是人们在围观市集左侧的仙府衙门布告栏。那里,新贴出来一份缉拿令,一名衙差刚刚念完上面的内容。

沈云的目力甚佳,隔着十几步远,也能看清楚缉拿令。

看到左边画着的头像,他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淫贼”!那分明是他昨天易容出来的那张脸!缉拿令里,颠倒黑白,字字句句将他说成了淫乱无度,专门掳掠年轻女子的采花大盗。

什么玩意儿!

他冷哼一声,放下帘角。

早就见识过了仙府衙门贼喊捉贼的手段,是以,昨天,决定放过那一高一瘦俩捕快的时候,他便多留了个心眼,特意乔装易容。甚至于有心误导他们,他故意多此一举的蒙上了黑面巾。

果不其然,他上了刑府衙门的缉拿令。

呵呵,隔天,缉拿令就是上来了。这起子东西事后反咬起来,比什么都凶。他们也就这点子能耐。

只是,他还是低估了他们的可耻程度——明明是他们掳掠相貌出众的年轻男子,却还好意思张贴缉拿令,白底黑字的反诬他为采花大盗!

还有没有句真话了。堂堂仙府衙门,如此行事,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据老罗说,去虎跃堂,坐马车的话,大约需要半个时辰。

接连两场大雪下来,路上起码堆了半尺厚的积雪。故而,马车比平常要走得慢许多。将近一个时辰之后,沈云终于到了虎跃堂的大门外。

与鸿云武馆不同,虎跃堂位于闹市之中。沈云从外头望过去,门楼的后面,是一片白茫茫的屋脊。西北方向,远远的好些楼台亭阁。

他在门房处递上一张名帖:“请呈给金长老。我受宁都尉大人之推荐,前来应征藏书阁管事一职。”

“等着。”门房上下打量了他两个眼,回屋里头戴上大棉帽,亲自拿了名帖子,往里去了。

一刻多钟之后,他回来了:“金长老吩咐,今天,藏书阁恰好关闭,休假。您是都尉大人推荐来的,定是极为稳妥之人。过了年,正月初十,您直接来上工就是。”说完,双手奉上一只储物袋,“金长老说,您来了,便已经是藏书阁的管事。这是本月的薪资,还有节礼。”

“请替我谢过金长老。”不用上工,甚至于连面都没过一次,直接白给一个月的薪资,还有节礼?武馆又不是善堂,哪家会有这等好事?沈云心知这定是宁都尉大人的脸面——尤其是看到东西是用储物袋装着的,他更加肯定了心中的猜测。如果不是宁都尉大人事先通了气,金长老连他的面都没见,怎么知道他体内已经凝结出了真气?

回到马车上,沈云运转真气,打开储物袋。

里头有一封五两的纹银,以及一刀新鲜的猪肉、一袋十来斤的白面和两棵白菘。

如果是家境清贫之人,有这小袋东西,可以过个好年了。

回到家里,已是正午时分。早上出门时,他没想到会如此顺利,所以,特意交代阿花姐,不要等他吃午饭。哪知,金长老非常给宁都尉大人脸面,事情出奇的顺利。他恰好赶在午饭点回来了。

这会儿,大家应该吃上了吧?他叫老罗先去吃饭,自己回屋换衣服。

刚换好,罗婶过来禀报:“沈爷,今天齐伯买了很多吃食回来,厨房刚刚才理清。午饭要晚一些。做好后,是送到您屋里来吗?”

以前,他们都是在爷的正屋外间里,一起吃的。现在换了沈爷,他们拿不定主意了。

沈云明白她的意思——午饭摆在哪里?他是不是也象洪天宝一样,和大家一起用?

洪天宝离开后,整个院子便只有他的东厢房烧了地龙。其余的屋里,要么用的是炭盆,要么是烧火炕,远不及他屋里的暖和。

大冷的天……沈云没有犹豫,点头说道:“行,以后,不管我在不在家,都把饭摆到我这边来。另外,我这屋里的桌椅不太合用。你叫齐伯另外找张大些的桌子,和八只圆凳换了它们。”

“是。”他的话最清楚不过,罗婶欢天喜地的走了。

没过多久,齐伯过来请示:“沈爷,家里没有现成的桌凳。要不,先将爷屋里的那套先换过来用着。等开了天,再去淘换合适的?”

沈云摆手:“天宝兄一时半会儿的回不来。你将那套换过来罢。等他回来,再换回去。”家里又不是没有,何须再费钱买新的?

“是。”齐伯从心底里笑了出来——太好了,沈爷也是个实在人。

他领着老罗和丁叔一道换了桌凳。他们都比自己年长许多,丁叔还瘸了一条腿。沈云自然不能袖手旁观。

但是他们死活给拦住了。尤其是丁叔。他说:“承蒙爷和沈爷不弃,养着我们这些吃闲饭的。别的我们也做不来,就这些小事还要劳烦沈爷亲自动手,这口饭,叫我们怎能咽得下去?”

也罢。沈云没有再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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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二七章 这位小哥是熟客

自此,沈云在仙都住了下来。

初来乍到,他在这里没有交际,整日里窝在屋里看书、习武。一日三餐,还有日常琐事,皆有齐伯他们打理,无须他分心。可以说,这是他有生以来过得最为惬意的一段日子。

当然,不尽人意之处,也是有的——他在石桥坊市买的那十刀符纸只剩下不到半刀。昨晚,他写秃了最后一枝符笔。没有符笔,余下的半刀符纸,他想用也用不了。

在来之前,他以为,仙都仙者如云,肯定不难买到符纸、符笔之类的。哪知,据他观察,洪天宝在仙都游学三年,不知修士之事,就连老罗和齐伯他们是土生土长的仙都人,也是毫不知情。

在仙都,肯定是有修士坊市的。只是,在哪儿呢?

人生地不熟的,沈云就是有心出去打探,也完全不知出了门往哪边走。

思来想去,他还是决定向老罗打探一二。几人之中,貌似老罗是对仙都最熟悉的。

“哪里有符纸卖?”老罗愣了一下,“街口的那家香烛店里就有啊。”那家铺子的门口,一年四季用一只大箩筐装满钱纸。箩筐的旁边,便是成堆的黄符纸。显眼得很呢。

沈云其实早就去那家店里看过了。不但看过,他还隐晦的跟掌柜的问过,看有没有质量好些的符纸。

结果,掌柜的把头摇得跟货郎鼓一般:“公子,小店里的符纸都是最好的。街坊们都在这里买,从未有人说过不好。”

这副样子,分明又是个不知情的。沈云便没有多问。

“那家店,前些天,我去看过了。”沈云对老罗说道,“店里的符纸不合我意。我想买更好的。”从袖袋里拿出一枚画好的平安符,递给他,“你看看,这一种,有没有见过?”

老罗双手接过,仔细的看了看,从脖子上也解下一枚平安符:“沈爷,这是我婆娘去年正月里在天帝庙求到的。我觉得与您这个有些相像。您也瞅瞅。”

沈云接过去,看了一下。这枚符笔力生涩,符文起码有四处停顿,显然是新手绘出来的废符。但是,符纸的质量比自己的这枚要好一些。

“对,我就是要这种符纸。哪里有卖呢?”

老罗答道:“我不懂这些,看不出好坏区别来。天帝庙后面有一条街,那里全是卖香烛纸钱的,应该能买得到吧。”

“行,我们现在去那里转转。”沈云将平安符还给老罗,告诉他,这是一枚没有任何效力的废符。

“啊,废符?”老罗拿着平安符傻了眼,“我婆娘花了一两银子才求到这枚符呢。”

沈云也不好跟他解释,只得含糊的说道:“所有的纸符都是有期限的。象我画的这枚平安符,只有三个月的期限。三个月之后,它便是一张废纸。”

这个说法,老罗愉快的接受了。

“你经常在外面跑,这枚平安符,你拿去戴,保个平安。”沈云将自己画的那枚平安符送给了他。

“谢沈爷赏。”老罗欢欢喜喜的接过,立刻放在原来装平安符的那个小布袋里,依然贴身戴好,嘴里赞不绝口,“沈爷是大能人呐,还懂画符。”

沈云笑道:“这事,你知道就好。不要对外传。”

“是。”老罗点头应下。

当即,他出去备好车,载着沈云去天帝庙的后街。

巧得很,天帝庙与虎跃堂在同一个城区,只隔着三条大街。

到了天帝庙后街的街口,沈云听到外面热闹得很,掀起一角车帘往外看。

整条后街两边的铺子无不是张灯结彩,披红挂绿。窄窄的街道上,人头攒动,明显比别处要热闹得多。

“老罗,今儿是什么日子,外边如此热闹?”沈云放下车帘,敲了敲车壁。

老罗答道:“天帝庙的灵符不下身大气力,哪里求得到?听说,这里很多的铺子卖的平安符,都是前边庙里的道士们画的。也不贵,才十文前一枚。所以,到了年节下,几乎全城的老百姓都会来这里买平安符。一直到出了正月,这条街天天都是这般热闹。沈爷,后街的庙会很有名的。到时,这里,密密麻麻的,全挤满了人,会更热闹呢。”

沈云闻言,心中大喜:如此说来,在这里买到合意的符笔、符纸的可能性相当大。

“里头人多,不好赶车。你在这里等我就是。”他如是吩咐道。

正如老罗所言,这里的铺子里大多都卖平安符等下品法符。同时,也有不少香烛铺子。然而,他从街头走到街尾,看到的都是寻常的黄符纸。

难道真的要到修士坊市里,才能买到合用的符纸和符笔?沈云略作沉吟,走进了街尾那家香烛铺子。

整条后街一共有十九家香烛铺子。他为什么独独要选这一家呢?

原因有二:其一,别的家里,客人往来如织。唯独这家门可罗雀。然而,掌柜的坐在里面,悠哉乐哉的喝着茶,一点儿也不着急;其二,从外面看,店里总共只有掌柜的和一个伙计。以沈云现在的眼力,居然看不出他们俩是否有拳脚功夫伴身。

能够做到这两点的,唯有修士尔。

看到沈云进了店门,伙计迎上来,笑嘻嘻的问道:“客官想要买些什么?”

“符纸。”沈云望着伙计,顿了顿,又加了一句,“还有符笔。”

果不其然,伙计在听到后一句的时候,眼底闪过一道精芒。

如果换作旁人,绝对看不出来。但是,沈云因为学过易容术,对周边人的细微表情变化甚是敏锐,所以,成功的捕捉到了。

十之八九是猜对了!沈云从袖袋里掏出老罗的那枚废符,递过去:“符纸要这种。”看着伙计的眼睛,很肯定的说道,“我知道你们有。”

伙计没有接,看了一眼,神使鬼差的说了一句:“有的。只是,这种符纸,我们只卖熟客。小哥脸生得很咧。”话一出口,他恨不得打自己一个嘴巴子——对方只是一个凡人小子,你说没有,他还有怎的?

沈云在外头混得久了,胆子和脸皮都是天天见长,闻言,张口就答道:“是都尉大人派我过来的。”这条街是如此之出名。全仙都那么多的都尉,总会有一两个光顾过这家店吧?

“都尉大人?不知是哪一位都尉大人?”伙计脸上的笑意僵住了。心道:哼哼,不老实。居然骗到你道爷头上来了!

不会吧,伙计哥你这么精,掌柜的知道吗……沈云心道“倒霉”,正要再编。这时,柜台后面,掌柜的放下手里的紫砂茶盅,慢腾腾的说道:“阿成,休得无礼。这位小哥是熟客。”

伙计闻言,连忙赔笑:“小哥要多少?”

“我能先看看符纸吗?”

“好的,小哥先在这里宽坐片刻。”伙计将沈云让到窗下的一张八仙桌旁坐下,径直去了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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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二八章 他还能画符不成?

不一会儿,伙计抱出来了三刀符纸,还有一盒符笔。

沈云验看了货色。符纸比手里的这枚废符的符纸还要好一些。那盒符笔一共有四枝,枝枝都要甩出他从石桥坊市里买来的符笔好几条街。

“这样的符纸,我要三十刀。这盒符笔都要了。”沈云盘算着,应该能够用一两个月了。

“稍等。”伙计又去了里间。片刻之后,他抱着堆半人高的符纸自里头出来,“请小哥点点数。承惠一共是五块灵石。”

灵石?沈云愣了一下,心道:是跟灵珠差不多的东西吗?

“能不能折算成银钱?”他问道。在石桥坊市里,都可以用真金白银兑换灵珠,想来在这里也能兑换灵石吧。

“这个……”伙计扭头看向掌柜的。

“五千二百两白银。”后者头也没抬,“啪啦啪啦”的拨拉了两下手边的小算盘。

真真的是一分价一分货。这价钱也甩了石桥坊市那边的好几条街。沈云从百宝囊里取出了一叠厚厚的百两面额的通用银票递给伙计,在后者诧异的眼神中,运转真气,右袖往小山堆似的符纸与符笔上一扫。桌上空空如也。它们都被他一并扫入百宝囊里——这是他最近的新发现。体内的真气越雄厚,他一次能同时收进或从百宝囊里取出来的东西便越多。

“呃,欢迎下次再来。”见他走到了门口,伙计终于回神,连忙在背后飞快的补了一句。

沈云笑了笑,扬长而去。

等他的背影消失在了外面的人群里,伙计再也忍不住,快步走到柜台前,将那一叠银票交给掌柜的,八卦起来:“掌柜的,这人面生得很,明明是个后天武者。他买那么多的下品符纸和符笔做什么?莫非他一个凡人小子,还能画符不成?”

“小哥不是说了吗?是给都尉大人跑腿的。”掌柜的拿起手里的银票一张一张的查验着。

伙计还是不懂:“他绝对是说谎!”据他所知,不论是哪里的都尉,只要是符修,仙府里自然有的是符纸与符笔给他们用,何需到外头来自掏腰包买下品的符纸与符笔?也不知道是从哪里跑来的臭小子,居然在老子面前红口白牙的撒谎。

掌柜的翻起眼皮子看了他一眼:“我们开门做买卖迎四方宾客,小哥也是真金白银的来买东西,没毛病。以后,他若再来,还是按这个价给他。”顿了顿,又加了一句,“下次他再来,问他有没有符卖。有的话,不论什么品阶,都按市面上的收价提高一成,全收。”

“是。”既然掌柜的都发了话,伙计没有再吱声。只是,他心里直嘀咕:一个凡人小子,哪里会有什么符卖哦?

再说沈云。回到家里后,连锦袍也顾不得换,径直到里间,跳上炕,拿几张符纸和一枝符笔细细品鉴起来。

好东西啊!真是越越喜欢。

沈云把玩了一会儿,手痒痒的。换上青布旧棉袍,去绣屏后边净手,深吸一口气,开始裁符纸——用更好品质的符纸和符笔画出来的法符,会不会品质也水涨船高呢?好期待啊!

很快,准备妥当。沈云深吸一口气,静下心来,提起新符笔,蘸了点自制的朱砂墨。

“咦!”他不由皱了皱眉头。

手感不对。好象是清水一般,以前,朱砂墨的那种粘滞感不复存在。

难道是这批朱砂墨哪里出了差错?沈云拿起小碗看了一下。

碗中的朱砂墨色泽红艳,油汪汪,凝而不结。

没问题啊。

看来是符笔的缘故。

沈云又蘸了些朱砂墨,才开始画符。

孰料,笔尖刚碰到符纸,朱砂墨立刻在符纸上浸出一大团。

“呼——”,符纸上面先是闪过一道淡金色的亮光,然后整个儿变得黯然失色,看上去,与那些寻常的黄符纸没有什么两样。

这是写废了。沈云以前没少碰到这样的情形。

怎么会这样?

沈云想了想,拿出一张以前的符纸,试着画最拿手的坚甲护身符。

唔,书写起来,笔下的阻力明显要轻很多,是以,书写起来要流畅得多。

转眼间,他画出了一道坚甲护身符。还是中品,但是,品质明显比以前画的要好一些。

看来是符纸的问题。

沈云眉尖紧锁——明明是品质更好的符纸,为什么会用不了呢?

定了定神,他又试着在新符纸上画符。

还是那样。笔尖一接触到符纸,朱砂墨便浸染开来。

不过,沈云也看出些名堂来了——确实是新符纸的问题。相比于先前的符纸,它明显更吸墨。

或者说,是他自制的朱砂墨粘力不够。在新的符纸面前,跟清水似的。

如此一来,解决的方法有二:一是,他大幅度的提高书写速度;二是,换粘力更强的朱砂墨。

前一种,需要真气为引。也就是说,体内的真气越是雄厚,书写速度便越快。而真气变得更雄厚哪是一两天苦练就能做到的?

所以,他只能换朱砂墨。

在石桥坊市的时候,他曾买过一份紫金朱砂墨,其品质强过他自己做的许多。

以前,他也曾试着用了一次紫金朱砂墨。结果,它的粘力实在是太强了。只要蘸上一点点,手下的符笔简直重若千钧。画到一半时,那片符纸竟然“哗”的一下,自个儿化出一道明火,在沈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卷起来,烧成了一小撮灰。

是以,那份朱砂墨一直被他收在百宝囊里,没有再动用过。

他将紫金朱砂墨拿出来,将符笔用清水洗净之后,又试着蘸了蘸。

顿时手下一沉。那种粘滞感又回来了。

沈云深吸一口气,在新符纸上开始画平安符——对于坚甲护身符来说,中品已经是最高品阶。是以,看不出效果。而平安符则不同,书上说,此符分为上、中、下三品。一直以来,他大多画出来的是下品平安符,有两成的概率是中品。

笔尖走在新符纸上,有些吃力,但远没到千钧之重,无法继续的地步。

很快,沈云画符完毕。

他快速的将之折了起来。

中品!

可以说,这是他感觉最轻松的一张中品平安符。

好爽!

沈云默了默神,在心底对刚才的画符小结一番,再次蘸上紫金朱砂墨,开始画符。

这回,他明显要比上次画得更流畅,符文堪称一挥而就。

折好之后,沈云不由瞪大了眼睛——上品!

就这样,他竟然画出了生平第一枚上品平安符!

太好了!

仿佛看到无数的上品符象蝴蝶一样,飞入自己的怀里。沈云感觉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尝试开始画火符、水符、爆破符……

不知不觉之中,一份紫金朱砂墨见了底。而他的手边新成了十枚法符。其中,两枚上品爆破符,一枚上品平安符。余下的,全是中品的火符、水符和坚甲护身符(与坚甲护身符一样,火符和水符也只分为下品和中品两种品质)。

这五千两银子,花得真值!沈云把玩着新成的这些上品符,心里寻思着:有符纸,有符笔,那店里会不会还有朱砂墨呢?

他搞不到妖兽血,便只能买了。好在,他现在不缺银子。能用银子解决的,都不叫问题。

第二二九章 赚钱了!

第二天吃过早饭后,沈云出门去买朱砂墨。熟门熟路的,他没有再叫老罗赶车去。

后街热闹如昨。不过,街上的热闹还是与那间叫做“四海香烛铺”的店子没有关系。后者依然是门庭冷落。

想到昨天一下子就在那店里花费了五千两的银票,沈云一点儿也不为人家的生计操心。

掌柜的不在。只有伙计阿成。

“朱砂墨?有的有的。”有道是,一回生,二回熟。这一回,阿成没有再说什么“只卖熟客”之类的话,请他在窗前稍坐片刻,自己径直去里间,一只手拿了一只拳头大的浅口青玉碗出来,“小哥看看,店里有两种墨,你要选哪一种?”

沈云接过两只玉碗,拿在手里仔细的看了看。左手碗里的油润红艳,有如凝脂,泛着淡金色的光泽。从品相上来看,不比紫金朱砂墨差;右手碗里的看着竟有如上好的血玉,表面蒙着一层粉红的光晕。一看就知道,品质比左手碗里的更好。

通过昨天的画符,在选材方面,他又长了经验,即,买符纸之类的,并不是要选品质最好的,而是要选合用的。以朱砂墨为例,以他现在的能力,品质超过紫金朱砂墨的,兴许就用不了。

“就要这种。”他放下右手的玉碗,将左手碗里的递给阿成,“怎么卖?”

阿成心道:连好坏都会不出来,看来真是个跑腿的。

“这个便宜,这样的一碗,才卖十两银子。”

确实是便宜。比石桥坊市里的紫金朱砂墨起码要便宜了一半。沈云点点头,飞快的算出,用完三十刀符纸,大约要五十碗的样子。

“我要六十碗。”他从百宝囊里拿出三只寻常的牛皮水囊摆在桌子上,“麻烦帮我装在这些里面。”

阿成愣了一下:“真用牛皮水囊装?”卖了那么多的朱砂墨,他还是头次碰到用寻常的牛皮水囊装的客人。就算金蚕血墨便宜,也不是这么个糟蹋法啊。

沈云很肯定的点头:“是啊。”有百宝囊在,就是用泥现捏一只土碗装着,这些朱砂墨三两个月也坏不了。他用牛皮水囊装着,纯粹是因为用起来更方便一些。

行,你出钱,你说了算。阿成没有再多问,拿起三只牛皮水囊去了里间。不一会儿,他将它们灌得鼓鼓囊囊,出来了:“一只牛皮水囊刚好能装二十碗。装满三只,一共是六十碗。小哥验验看。”

沈云一一打开来看。没错,里头金光闪闪,确实是朱砂墨无疑——这个做不了假的。因为书上说,朱砂墨遇水即沉,遇油则化。为了证明书上所云不假,他特意用自己做出来的朱砂墨试验过。确实是如此。

至于分量,他在拿出三只牛皮水囊时,就已经估算过了。就那样浅浅的小玉碗,三只牛皮水囊恰好能装六十碗。

挥袖把三只牛皮水囊一并扫入百宝囊里,他在桌上放下六百两白花花的银元宝,跟阿成道了句“告辞”,起身欲离去。

不想,阿成连忙喊住了他:“呃,小哥,我们店里还收法符,各种法符。不论品阶。你有卖吗?”

卖符?沈云心头轻跳。学符术实在是太费钱了。照这样的用法,坐吃山空,师父留给他的宝藏也终有用完的那一天。老实说,他正在发愁,如何开源呢——不要说虎跃堂那五两银子一月的薪资。那点子薪水,有,等于没有。在仙都这地儿,糊口都难。

“哦,我要回去问问都尉大人。”他留了个心眼,“如果有的话,明天再过来。”

“好啊。”阿成心道:定是跑腿的无疑了。

想到极有可能找到了一条生财之财,沈云兴奋不已。回到家中,立即静心敛神,开始画符。

在石桥坊市里,他有注意到,同一种法符,高一个品阶,价格至少会番到五倍,有的甚于是十倍。所以,在路上的时候,他就考虑好了,求精不求多。只画爆破符和平安符,并且只拿上品的过去售卖。

换了新符纸和符笔之后,这两种符,他有三到四成的机率出上品。

今晚多画两个时辰,应该能得三十到四十枚上品法符。如果按石桥坊市里的价格,少说也能换到万把两银子!

天帝庙后街,四海香烛铺。

待掌柜的外出归来后,阿成向他汇报:“师叔,昨天的那个小哥,今儿又来了。”

“哦。他这回该不是来买朱砂墨的吧?”掌柜的挑眉。

“您真是料事如神。他买了六十份金蚕血墨。”阿成简要的说出事情经过,末了,又道,“师叔,弟子原以为,他是在说谎。现在看来,他确实是替某位都尉跑腿。不知道他背后的那位‘都尉大人’接近我们,究竟有何意图?”

不想,掌柜的拿起桌上的紫砂小茶壶给自己倒了一盅茶,悠闲的喝了一口:“想那么多做甚?有空胡思乱想,不如多画几张符。明天,若是人家一个‘凡人小子’拿来的符也比你这位符修画出来的要好,我倒要看看,你的脸往哪里搁。”

“是。”阿成瞬间蔫了,老老实实的回里间画符去也。心里却是不服气的很:师叔的意思是,那个凡人小子会画法符?怎么可能!他拿来的符,绝对是出自背后的那个‘都尉大人’之手。阴谋,这里头肯定有阴谋。师叔却一点警觉也没有。

第二天,沈云拿着四十枚上品的爆破符和平安符又走进了“四海香烛铺”。

这回,掌柜的在。他亲自查验过四十枚法符之后,笑了笑:“小哥,象这样的法符,有多少,小店就收多少。每一枚五十两银子。”

啊,这么便宜。竟不到石桥坊市卖价的两成。沈云有些意外。不过,很快,他便反应过来——好吧,确实是他起了贪心。这里是仙者如云的仙都,哪里是荒郊野外的石桥坊市能比的?所以,在这里,符纸、符笔和朱砂墨的品质更好,价钱却要低得多。同样,法符的价格也会低许多。更何况,一样东西,它的卖价与进价,也会相差许多。不然,人家铺子里吃什么?

于他来说,花三个时辰,能赚两千两银子,成本却不到百两……呵呵,去劫道抢钱,还要把脸涂黑呢!

“成交。”沈云高高兴兴的将两千两白花花的银子扫进百宝囊里,出了四海香烛铺。

他与掌柜的约好,以后,每十天过来交一次法符。同时,掌柜的还答应,以后卖给他的符纸、符笔和朱砂墨便宜一成。

第三三零章 灵石

尝到了甜头,沈云画符的热忱空前高涨,当天画符特有感觉,三个时辰里,上品法符的机率竟然提高了一成!

走了一遍心法之后,他试着画雨符。

雨符也是属于下品法符。但是,比爆破符和平安符更复杂。到仙都之后,沈云每晚都尝试画一枚雨符?——以他现在的真气,画雨符的话,每次画一枚,已是勉强。

然而,至今没有一次成功。连下品雨符也不曾得到过。

今天状态好,也许能成功。他甚是期待。

在心里默背了一次画雨符的步骤,沈云深吸一口气,静心敛神,提起笔开始画雨符。

一连避过了好几个以前常出错的地方,只差最后三笔了!

以前画雨符时,他从未能写到这一步!

就在这时,丹田里那种生涩的感觉复又而至。

这是真气消耗过大,难以为继的前兆。

不能放弃!

沈云不自觉的咬紧下嘴唇,尽量稳住真气。

又写完了一笔!还差两笔……一笔……写成了!

手一抖,一团朱砂墨“啪”的滴落在刚写好的符文上。

呼——,淡黄色的火光飞闪而过。

沈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辛辛苦苦画出来的第一道雨符的符文随符纸一起化为灰烬。

不心甘哪!绊倒在成功的门坎上。

沈云磨了磨后槽牙,心道:再试一次。

只是真气消耗过大,即便是练心法,短时间之内,也难以恢复。

画三个时辰的符,其辛苦程度不下于练拳一个时辰。坐在火炕之上,他脱了外边的青布旧棉袍,只着月白色的细棉亵衣亵裤。这会儿,也是大汗淋漓,后背尽湿。

不管了,先去泡个热水澡。

沈云搁下笔,先是去绣屏后面,从百宝囊的大水缸里往大浴桶里倒了大半桶热水。接着,他给自己泡了一壶朱果茶。

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一边泡着热水澡,一边喝朱果茶,听着外面“簌簌”的下着雪……沈云忍不住惬意的长叹。

丹田里跟揣了个火炉子似的,暖意融融。真气那是“噌噌”的往上涨。

一刻多钟之后,水有些凉了,而体内的真气也恢复了一大半。

这时,沈云从大浴桶里出来,换上干净的亵衣亵裤,盘腿坐在火炕之上,接连走了两遍心法。真气恢复如常。

可以了!

又默背了一遍流程,他接连做了两个深呼吸,让自己静下心来,提起笔,开始画雨符。

依然是在还差最后三笔的时候,丹田里生涩的感觉再至。

沈云咬紧下嘴唇,继续!

三笔……两笔……一笔……符文,成!

真气也已用竭。

眼见着符笔上的朱砂墨“嗖”的下滑,就要在笔尖聚成一大滴,沈云吸取前次的经验,用尽最后一丝真气,迅速将符笔挪到一边。

“啪!”

说时迟,那时快。朱砂墨滴落。在仅离符纸半指的小炕桌上,象是绽开了一朵红艳艳的山茶花。

沈云没有停,飞快的将符纸折成五边形。

红艳艳的符文立时象活了一般,表面流淌着五光十色的光晕。

雨符,成!

沈云整个儿松懈下来,向后一仰,倒在火炕上,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

终于成了。尽管只是一枚下品法符。

能画出一枚下品法符,加以时日,肯定能画出上品的!

果然,三天后,他终于画出了一枚中品雨符。

又过了两天,生平第一枚上品雨符,成了!

更重要的是,和以前一样,能画出更复杂的法符之后,再回头去画容易一些的,上品率又起码能提高一成。

转眼,十天过了。沈云总共攒了三百三十枚上品爆破符、四百枚上品平安符和两枚上品雨符。

除了留下三十枚上品爆破符自用之外,余下的他全拿到了四海香烛铺里去卖。

掌柜的一枚一枚的查验过后,抬头笑道:“小店都要了。”

还是不分种类,所有的上品符皆是五十两银子一枚。

“七百零二枚,每一枚五十两银子……”他在手边的小算盘上飞快的拨拉了两下,“一共是纹银三万五千一百两。小哥,你看,数目对不对?”

沈云来之前就算好了。他点点头:“掌柜的,能不能将一半兑换成灵石?”

“当然可以。”掌柜的二话不说,又拨拉了几下算盘珠子,“一半兑换成灵石,扣除七百五十两兑换费,总共是纹银一万一千七百五十两和十一块灵石。”

沈云的心算速度比在先前在武馆的时候要快得多。这边话音刚落,他已经算出来了——原来灵石是比灵珠更贵的存在。一块灵石要换一千两银子。这里头还不包括兑换费。

掌柜的算完,先是拿出一大盘白花花的银元宝,每一只都是五十两整。然后,又拿出十一块跟二根手指差不多大小,象上品翠玉一般的东西放在银元宝的上面,一并推过来:“小哥,点点数。”

“这些是灵石?”真人面前不说假话。沈云指着那些“翠玉条”问道。类似这种大小和形状的,百宝囊里也有一些,不是很多,大约有上千之数。只是大多数的颜色不一样而已。在此之前,他一直将那些当成宝石块,心里还道:明明都是不同种类的宝石,为什么师父都要切割成大小、形状一样的小长块呢?

莫非那些都是灵石?

掌柜的点头:“都是下品的木灵石。如果小哥不要的话,小店里还有金灵石、火灵石、水灵石和土灵石。”

金木水土火,竟是与五行相符。沈云心道:只是不知那四种的灵石都是什么颜色。

“好的。麻烦每样换两块。”

掌柜的没有多说,一边换灵石,一边在嘴里碎碎的念叨着:“两块金灵石,两块火灵石……”

沈云在一旁认真的看着。果然,其它灵石的颜色都是不相同的。但也不象灵珠一样,五光十色,什么色的都有。同一种的灵石,两根的颜色都是非常之接近,几乎是一个色:金灵石是金色的;火灵石赤红如火;土灵石堪比墨玉;水灵石湛蓝湛蓝的,晶莹透亮。

这些,百宝囊里都有。最多的是火灵石,有五百之多,最少的土灵石,也有六十多块。

第二三一章 这么厉害?

离开四海香烛铺的时候,沈云走在热闹的街道上,脚底有些飘——这才多久,买符纸等材料的钱不但回了本,而且还赚了数千两和十一块灵石!然而,符纸才用去七刀半,符笔更是连一枝也没写秃。朱砂墨也才写完十小碗。照这样的消耗,等这些材料用完,岂不是要赚到十余万两银子和数百块灵石?

突然发现仙都一点儿也不象想象中的那般“居不易”。这里分明遍地都是金银财宝和灵石啊!

沈云深吸一口气,竭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就在这时,他感觉右后侧有两道目光阴测测的盯住了自己。

莫非是石桥坊市入口的那两名邪修?心头一惊,他握了握拳头,佯装没有发觉,继续不紧不慢的往街口走去。

跟上来了!

有两个人!

脚步沉稳有力,呼吸急促而浑浊,不是那两个邪修。

有功夫伴身,没有凝结出真气,应该是初级武师的样子。

他们跟着我做甚?沈云垂眸看了看身上的锦袍,心道:莫非是见财起意,也想劫一回道?

心里冷哼一声,他扯起长腿,快步出了街口。

“快,点子要逃!”一个头戴土黄色狗皮帽子,穿着黑色羊皮袄的年轻男子飞快的冲同伴使了个眼色。

后者年岁与他看着差不多,不过,穿着打扮皆要寒碜得多。大冷的天,这人只穿了一件又薄又小的蓝布夹棉旧长袍,一点儿也不合身。两个袖子上还各打了一个黑色的大补丁。大冷的天,他的一张长脸被冻得青白,两只手缩在袖子里,瑟瑟发抖。

收到同伴的眼色,他心领神会的点点头,使劲的吸溜了一下鼻子,撒开腿丫子钻进了左侧的那条小巷里。

而“狗皮帽”则是往左右两边看了看,紧追沈云而去。

不到半刻钟,沈云在前面一个偏僻的街角被“蓝袍男”给迎面挡住了去路。

“小子,你爷爷手头紧,跟你要点儿钱花销。”他跑得满头大汗,气息更加不稳。

沈云心道:想劫道啊?麻烦你也先把气给喘匀了,好不好!你这副上气不接下气的德性,我打你,算不算是欺负弱小呢?

“噌噌噌……”身后也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那是“狗皮帽”从后面追上来了。

“交出你的钱袋来!”他断掉了沈云的后路,恶狠狠的从袖子里拿出一把两寸长的小刀,比划着晃了晃,“放老实些!”

沈云转过身去,望着他冷笑连连:“我若不老实,又怎么样?”

“不老实?嘿嘿,爷爷的小刀可不是吃素的!”“狗皮帽”狞笑着。话音未落,他一个箭步上前,手里的小刀呼的划出一条道儿,径直朝着沈云的喉咙而去。

与此同时,“蓝袍男”也平起飞起一脚,踢向沈云的后背心。

“啪!啪!”接连两声。

下一息,“狗皮帽”与“蓝袍男”重重的摔做一堆。

等他们回过神来,发觉自己正以狗啃屎的姿势趴在地上,两个掌心,还有整张脸擦着冰冷的雪地,火辣辣的疼!

沈云走过去,一脚一个,将两人翻了个边,当着俩货的面,象是玩儿一样,把“狗皮帽”的那把小刀“叭”的从中间生生掰断。

两人不由使劲的打了个哆嗦,冷汗与额头上的血水瞬间搅在一起,直往下淌。

“说,你们两个到底是什么人?跟着小爷做甚?”

“狗皮帽”反应最快,嚎叫道:“我……小的是刚进仙都赶考的武师,带来的盘缠用完了,想弄点钱花花。”

“爷爷饶命啊!我们真的是进京赶考的武者。”“蓝袍男”大叫,“小的有路引为证。”

“小的也有。就在怀里。”

沈云冷哼:“都拿出来给小爷看看。”

“是。”两人争先恐后的从怀里掏出了路引。也不敢多动,就躺在地上,打开路引,双手高高的举起来。

沈云扫了一眼。

还真是两个打同一地方来的中级武师。看样子是来仙都参加高级武者试的。

就这水平,也敢来参加高级武者试?简直是不堪一击。

再者,武者家世大多少富裕。堂堂的两个中级武师竟然会混到要靠打劫维持生活的境界,说出去,谁信哪!

沈云不由眉尖轻皱。

“狗皮帽”见状,赶紧哭诉:“爷爷,小的们也是好人家出来的。走到这一步,也是万不得已啊。小的们还没到仙都,便在官道上被仙符兵抢了两回。好在出来前,家里还往银号里汇了一笔钱。哪知,取出来没两天,又被一帮地头蛇给抢了。不瞒爷爷,小的两个已经是两天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了。”

“小的更惨,身上的衣服还是偷来的。”“蓝袍男”呜呜的直落泪。

两个大男人,堂堂武者,搞得跟两个被欺负的小媳妇似的。沈云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你们俩是什么时候盯上小爷的?”

“打您进了‘四海香烛铺子’。”“狗皮帽”抢先说道,“小的在这条街呆了一些时日,听说了,别看那家铺子生意不好,然而,那家铺子里的平安符是整条街里卖得最贵的。打那铺子里进出的客人,个个都是有钱的主儿。小的们也没多大能耐,见爷爷独自一个人,身边连个护卫也没有,所以就起了心思。爷爷明鉴,小的们真的没有半点害人之心,只是求财!”

“蓝袍男”在一旁又是大叫着求饶,“爷爷,小的们狗眼不识金镶玉,饶命啊……”

罢了。沈云看不出破绽,扔下两截断刀残片:“滚!”

地上的两人如获大释,皆是一骨碌爬起来,手脚并用,头也不回,飞也似的往小巷子里跑了。

什么人呐。沈云摇摇头,转身回家。

殊不知,“狗皮帽”和“蓝袍男”又逃回了天帝庙后街。他们俩在“四海香烛铺”的后门前站住了。

伙计阿成抱着膀子站在黑油小门外边:“怎么弄成这副德性?你们不都是中级武者吗?”

“道爷,那小子实在是太厉害了。”“狗皮帽”哭了,“小的们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给打趴在地上了。连护身的小刀也被他掰断了。那可是小的的太爷爷传下来的宝物,被他轻轻一下给掰断了。”

阿成愕然:“这么厉害?”一个凡人小子居然拿出来的法符比自己这个炼气初期的符修画得还要好一些,搞得他在师叔面前下不得台。他气不过,便找了两个落魄的赶考武师,想狠狠的教训那小子一顿,不想,竟是这么个结果。

“蓝袍男”顶着一脸的血,呜呜的点头:“小的一上去便使的是杀手锏。一点用没有……”

第二三二章 怎么可能?

五天之后,沈云又去了四海香烛铺子。

这是掌柜的的要求。上次去送符时,掌柜的说,再过十天,已是正月初二。而后街这里,一进入正月便是一年之中,生意最兴旺的时候。所以,要求将下次交货的时间提前到年节之前。

于是,沈云与他商定,从这次,一直到正月底,都是以五日为期。

除此之外,掌柜的对符的种类也略微提了两句:“我们这里的春天里雨水不是很多。每逢开春,周边的农户们都会到这里来求雨符。小哥能不能多送些雨符过来?最好是品质更好一些的雨符。小店可以适当的提提价。”

“还有就是,正月里,客人们以求平安的居多。下次来,小哥多带些平安符罢。”

是以,沈云将三分之二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了画平安符和雨符上面。其余的,只是练习一二。

五天里,他一共画出了三百二十枚上品平安符、五十枚上品爆破符、二十枚下品雨符和三枚中品雨符。

除了留下十枚上品爆破符,以备不时之需之外,他都送到了四海香烛铺子里。

“不错。”掌柜的将三枚中品雨符挑出来,笑道,“这三枚的品质看着要好一些,小店以两百两银子收了。其余的,还是原价。”伸手拿过小算盘,“叭叭”的拔拉了几下,“总共是一万九千二百两银子。小哥,还要不要换一半灵石出来?”

沈云答道:“兑换十块灵石,每样两块。”

“好。”掌柜的低下头,一边拔算盘珠子,一边嘴里说着,“每块灵石的兑换费是七十两银子,十块便是七百两。扣去一万零七百两,还余下八千五百两银子。”抬起头来,“小哥,你看数对不对?”

沈云这时方知,上次的兑换费,掌柜的让了二十两的利:“对的,谢谢掌柜的。”

掌柜的笑了笑,从柜台下面端出一盘银子和灵石:“小哥点点数。”然后,又拿出旁边的账簿打开来,刷刷的记下一笔账,将笔递到沈云面前,指着后面的空白处,“前两天,东家过来盘账,说了,以后万两以上的开销,皆要签名。烦劳小哥在这里给签个名。”

沈云收了银子与纹银,提起笔写下了“沈云”二字——他本来想临时编个化名。但,转念又一想,不是一锤子买卖,以后会常来常往,用化名也太过失礼了。再说,他初来乍到的,仙都又这么大,谁会在意他沈云啊。

至于字迹,他更不怕。在他看来,符文与平常用的文字,完全不同。仅凭“沈云”两个字,还能看出那么些符文是出自他之手?反正,至少他是看不出来。

将笔递还给掌柜的之后,他抱拳笑道:“给掌柜的拜个早年,祝生意兴隆,财源滚滚。”上哪里去找这么赚钱的买卖?以后,四海香烛铺就是他的衣食父母了。再者,掌柜的确实为人和气,好说话,待他不错。

“也给小哥拜个早年。”掌柜的笑着打了拱。

待沈云出了店门,伙计阿成蔫头蔫脑的从里间出来。

掌柜的用手指头点了点那三枚雨符:“这回有中品的了。三枚!”

阿成难以置信的睁大眼睛:“怎么可能!”快步走过去,拿起来一一细看。又从那一大盘法符里挑出三枚下品雨符,与那账簿上的签名,仔细对比。良久,抬起头来,问道,“真是出自同一人之手。”签名与符文,运笔的手法与力度皆如同一辙,尤其是那几道雨符,从生涩到熟练,一目了然。这些都是做不得假的。

“师叔,他真的只是后天武者境吗?是不是身上带了遮掩修为的法宝?”放下手中的雨符,阿成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弟子练气初期,学习符术半年有余,现在也画不出中品的雨符来。”

“我也觉得很奇怪。”掌柜的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所以,这次我特意用了视灵符,查看他的灵根。结果,我看到他的丹田里并无灵根,只有些许淡薄的真气,确实是后天武者之境。在此之前,我一直只知道画符要以灵力为引,却不知原来真气也是可以的。”

“要不,师叔,我们找几个武宗来试试?”阿成说道。

掌柜的呵呵:“你来传授他们符术?”

阿成愣了一下,讪笑道:“弟子错了。”仙庭的律法写得很清楚,法不外传。即,仙门不得向没有灵根的良民传授仙术,武馆不得向没有武学资质的贱民传授武学。如有违反,一经仙庭发现,不但学习者要处以斩手之刑,而且教授者也会被降为贱藉,同时,还要废掉修为或者武功。

不过,南方的叛军之乱,仙帝派兵屡剿屡败。数年下来,叛军竟有日益坐大之势。这时,南边横空冒出来一位贝姓元婴修士,花钱买了个七品参事之职,募来数千私兵,竟然剿灭了叛军的一支,震惊了朝野。

仙帝在朝会上有意封赏之。却有不少大人出言反对。理由是,姓贝的违反了“法不外传”的仙律。因为经他们查证,他的军中招募的绝大多数都是没有武学资质的贱民,却教他们习武。

“臣等以为,仙庭不治其罪,功过相抵,已是天恩浩荡。”

在仙庭,素来是凡事有人反对,便会有人大力赞同。这一件事也不例外。他们刚说罢,便有另外几位大人站出来,恳请仙帝大力嘉奖,莫寒了前方将士们的心。

两拨人马各执一词,争得是面红耳赤。

最后,还是仙帝拍板:“赏!”且挑明了说,非常之期行非常之法。不追求姓贝的私传武学之罪。

不想,姓贝的竟然得寸进尽,顶着“非常之期行非常之法”的名头,开了一家鸿云武馆,公然招收没有武学资质的良民子弟习武。

消息传到仙都,大臣们在朝堂又吵开来。

这回,仙帝也有些动怒,令姓贝的速速上折子自辩。

很快,自辩的折子交上来了:此举只是为了筹备平叛的军饷。

折子的末尾提到,如果仙庭不允许,他立马就退钱,送这些良民子弟回家去。如此一来,军中的粮草最多还能支持三天。请仙庭暂且先拨五千万两银子来,好叫他买了米给将士们下锅。

一听到要钱,仙帝,还有所有的大臣,都闭紧了嘴巴。于是,这件事没人再提起,就这样不了了之。

后来,姓贝的还被仙帝封了平南侯。

人家平南侯可是全仙庭屈指一数的大能人啊!

阿成可不敢与之相提并论。缩了缩脖子,他拣出那三枚中品雨符,笑嘻嘻的问掌柜的:“师叔,这三枚要收在哪里?”

“几个下品符而已,也放在第一栏便是。每枚卖价两百两。”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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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三章 穿新衣

来仙都不到一月,灵石不计,赚了两万多两银子。沈云心里底气十足。回到家里后,他叫来齐伯,拿出一叠小面额的通用银票:“这里有一千两银子。快过年了,你唤上大家上街去置办些合意的年货。”

齐伯没有接:“沈爷,过年的钱,爷走之前,都给了,比往年还多一些呢。家里人口简单,年货也差不多办齐全了。只要明天买些新鲜的果蔬,再买点炮仗、对联就行了。”

“我知道。”沈云只好把话点明了,将银票塞到他的手里,“过年了,大家都做身毛皮的,穿着喜庆。”齐伯夫妻两个上了年纪,丁叔腿有残疾,老罗大冷的天要赶车,都需要添件皮袄。不然的话,寻常的几身冬衣哪用得了一千两银子?

“这……”齐伯捧着一卷银票,愣了一下,“这怎么可以?怎能叫沈爷破费?仙都的花费大着呢。”

沈云摆手:“无妨。开源节流便是。我找到了一条赚钱的好门路。”

之前,洪天宝陪沈云去拜见宁都尉,得了后者的推荐,在虎跃堂谋了份差事的事,齐伯也是知情的。闻言,他以为是指虎跃堂的差事,笑道:“虎跃堂在仙都的武馆里数一数二的好。沈爷是有大本事的人,就该去那里头谋事。”

一个月五两银子的薪资……沈云只是笑了笑。

第二天,吃过早饭后,齐伯带着众人出门去采买年货。到了中午的时候,他们高高兴兴的回来了。

“多谢沈爷。”他们先到东厢房,给沈爷展示了买回来的布料和皮子,“托沈爷的福,我等也能穿上大毛的衣服。”

桌上摆了一大堆,有红的、青的、蓝的细棉布,大卷的羊毛皮,以及一只象装着零碎狐皮之类的大包裹。没有一件成衣。

沈云便猜到他们是想省些钱,买回来自己做,问道:“过两天就是大年了。这么多身衣服,现做还来得赢么?”

齐妈笑眯了眼:“来得赢,来得赢。有罗婶和阿花给奴家打下手呢。”说着,她解开大包裹,从一堆毛绒绒的碎皮料底下,拿出几块火狐皮子,“沈爷,家里有一块仙宫里出来的火云锦,与这些皮子衬得很。用火云锦做面,这些皮子拼成里料,给您做件披风。您穿着红红火火的,新年发大财!”

几块火狐皮子虽然都是小块,从一尺到半尺的都有,但胜在品质都还不错,用来做里子,最好不过了。

在仙都的话,这几块加起来,少说也要个五六百两银子。也就是说,他们将一半多的钱花在了自己身上。沈云心里暖洋洋的,不想拂了他们的一片好意,点头笑道:“好啊。”

听他答应了,众人皆是眉开眼笑。

因为齐妈她们三个要赶制新衣,再加之,齐伯买了一只猪头、一扇猪肉,还有两腿羊肉回来,处置这些都是力气活儿,所以,他和老罗、丁叔暂时接管了厨房。

其实,处置这些,沈云比他们都麻利在行得多。和以往一样,齐伯他们都一口谢绝了他的帮忙,还是那个理由:些许小事,何须沈爷亲自动手?

也罢。沈云便将心思放在了画符上面。

腊月二十九的晚上,齐妈她们终于给每个人赶制出来了一件新袍。第二天,早饭过后,她们将衣服都送到了东厢房的外间。都是用细棉皮做面子,羊皮做里子,在肩、袖、衣襟等处用狐毛皮滚边儿。

“沈爷,您看,怎么样?”齐伯他们乐得合不拢嘴,都象小孩子一样,给沈云展示自己的新衣。

皮料的衣服比棉袄要轻薄一些,他们换上新衣,个个精神抖擞,喜气洋洋。

“不错,挺合身的,样式也是时新得很。”沈云不住的点头。

丁叔摸着衣襟上的狐毛,从心底里笑了出来:“这大毛的衣服啊,穿在身上,跟裹了一团火似的,都不用烤火了。”

“还剩下一些皮子。”阿花姐解开一只包裹,“齐妈教我们做成了护膝、手套和护耳,另外还有帽子和护额。每人都做了一全套儿。”说着,一样一样的分发给众人。

穿上后,老罗立马又给脱了:“不行不行,热得很,汗都快下来了。这些都只能在外头穿。”叫罗婶仔细的给他收起来,出车的时候再换上。

丁叔和齐伯却甚是享受,一个摸着两个膝盖,一个戴着护耳摇头晃脑,直道“舒服”。

尤其是丁叔,指着自己说道:“我们村里的财主老爷过年了,也难从头到脚的置办这么一身新行头呢。”

“都是托沈爷的福啊。”大家又连连向沈云道谢。

不只是因为是他出的银子的缘故。

洪天宝也不缺钱。但是,在仙都这种地方,财力与武力要相匹配才好。不然的话,也没命花那钱。洪天宝是有功名伴身的,又一年到头在外面跑生意,穿得阔绰,那是排场。

在仙都,打肿脸来充胖子的人多了去。很多人家里,往往是家主穿得象个神仙,其他人,尤其是仆妇们,衣服上是补丁摞补丁,见不得人。所以,就洪天宝一人穿得好,没人会起大心思。

但要是他们这些人也穿金戴银的,一身的皮毛衣服,难保有些人不动心思。指不定,哪天的半夜里,突然就冲进来一蒙着脸的凶汉,灭了一屋子的人呢——不要说什么仙帝脚下。仙都那么大,住着上万户人家。仙帝他老人家还都能照看得过来?再说,他到底有多照看平头百姓们,大伙儿嘴上虽不说,心里哪一个不是跟明镜似的?真是指望不上啊!

之前,洪天宝买下这个院子,转手封了二门,在后院新开了一个大门,租出去,就是基于安全的考虑。他用这种方式告诉旁人:我家真没多少钱。全指着这笔租院子的钱吃饭呢。

然而,现在不同了。齐伯他们是土生土长的仙都人,打小练就出了一双利眼,对强者的敬畏俨然是融进了骨子里,变成了一种本能。他们不但看出来了,而且也深深的感觉到:沈爷是有大本事的人。别的不敢说,单是在这一块儿,护得住大家的。

这不,先前齐伯陆续置办回来的年货,甚至炮仗,都比往年多了一倍还不止。按他的话说,这叫“扬眉吐气,热热闹闹的过大年”。

街坊们也都是市井里打滚的人。这些天,他们私底下传开来:“这家来了一个厉害的人物。”

阿花姐去街口的豆腐坊买豆腐,同样是五个大钱,往常是买两大块,这两次都是有三大块。瘦不拉叽的老板娘素来是板着张脸,然而,现如今,两次皆笑得见牙不见眼,一口一句“阿花妹子”,嘴巴跟抹了蜜一般。

态度发生变化的不只是豆腐坊的老板娘。老罗每次出车,不用招呼,路边的小商小贩儿,他们自觉的会让出道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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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四章 过大年(一)

在仙都,正月初一,祭祖完毕,早早的吃过团圆饭,家家户户都会在正屋大厅里摆上瓜子、麻团儿等零嘴儿,等着左邻右舍的小辈们上门来打拱作揖拜年儿。

三十晚上,齐伯先是向沈云说了仙都的年节风俗,然后请示:“沈爷,明天是个什么章程?”

沈云反问:“往年是个什么章程?”

齐伯如实以对:“爷是关门起来,我们自己过自己的。”

沈云很快想明白了:齐伯他们几个虽然年长,却明面上是奴籍。这一带住的都是家底殷实的良民,不可能叫家里的小辈上门来,给齐伯他们几个贱民打拱作揖;洪天宝是良民,但是年纪轻轻,尚未成亲,正属于上门给街坊们拜年的行列。他哪里乐意?所以,唯有关起门来,自己过自己的。

事实上,沈云也不乐意。是以,他对齐伯说:“和往年一样就是。”

只怕今年不能和往年一样……齐伯张了张嘴,看到青葱似的沈爷,最终还是咽下了涌到嘴边的话,应道:“是。”说实话,天寒地冻的,他也舍不得沈爷出门走门串户的拜年。

于是,和往年一样,还是平常的早饭点,大家在东厢房里,热热闹闹的相互拜了年,吃了一顿丰盛的团圆饭之后,各回各屋去睡回笼觉。

沈云则是和往常一样,在里间练心法。

不想,才走完第三遍心法,从外面门廊上传来齐伯的声音:“沈爷,街口的陈老爷刚才派人递了拜帖,过会儿要带着一家老小过来拜年。”

沈云一头雾水——街口的陈老爷?是哪个?都没打过照面,好不好!

他连忙下了炕,趿上鞋,从里间出去。

只见齐伯穿着新做的那身羊皮行头,一脸喜气的站在门廊下面。看到他,双手递上一封大红洒金帖子。

沈云打开一看,里头写得很清楚:街口陈家。

没有搞错。

“齐伯,陈老爷平常跟天宝兄有往来?”沈云心道:说好的关起门来,自己过自己的呢?

“没有。”齐伯答道,“最多就是见了面,点个头而已。”

“他多大年岁了?”沈云纳闷极了。

“前年,我们搬来没几天,他摆了五十岁的寿酒,给街坊们散发了一盘寿桃。爷叫我送过去一筐新上市的樱桃做回礼。”

沈云吓了一大跳——五十多岁?这在省城,那是儿孙满堂的老太爷啊!带着一家老小来给我拜年?仙都的规矩竟是这样的吗?

正要问“他们家什么时候过来”,丁叔也从头到脚穿着新行头从外头,一瘸一拐的跑过来了。

跑得有些急,他气喘吁吁的递上来几份大红帖子:“沈爷,又,有好,几家,送帖子过来了。”

“怎么回事?”沈云拿着什么街尾张家,左邻李家,右舍林家之类的帖子,不解的抬头问道。

齐伯笑道:“好事儿。他们看到沈爷年轻有为,生了攀附之心,借着年节,过来结交。”

丁叔说的更直白:“沈爷,前街王家的大孙子在虎跃堂学艺。那天,您去虎跃堂应职,恰好被他看到了。现在,这一带的人家谁不知道,您是虎跃堂聘请的管事。连一天差都没有当,就得了虎跃堂的看重,不但发了一个月的薪水,而且还得了年节礼。”现在不来攀附,真等到了万丈高楼巍然屹立的时候,就这条街上的这些人家,哪个还攀附得起?

原来如此。沈云恍然大悟,问道:“他们会什么时候过来?我们要做些什么准备?”

齐伯答道:“先前,我担心有街坊乘着新年过来认脸儿,做了一些准备。爷的正屋也布置妥当了,昨晚把地龙也烧了起来。这会儿,我家婆娘带着罗婶在那边摆三碟六碗。等沈爷您得了空,过去,老丁把大门一开,陈老爷家就会过来了。”

沈云心道:正所谓,迎面不打笑脸人。人家到底年长几十岁,又是大过年的带了一家老小过来串门,也不能失礼。

“行,我马上过去。”他回屋换上了锦袍。

齐伯和丁叔他们看到他特意换了出门的锦袍,心中又生敬意——别看沈爷年岁小,行事却有章有法。更难得的是,不骄不躁,待人和气,礼下于人。这才是做大事的人呢。

沈云这厢在正屋大厅里坐下没多久,齐伯引着数名衣着光鲜的人往这边走来了。

为首的是一位身着黑色貂皮裘,须发灰白的精瘦老者。他的身后,跟着十名男丁,既有红光满面的中年人,也有三尺高的小男童。

不用说,这位精瘦老者便是陈老爷。后面的都是他的儿孙。

隔着十几步远,沈云一眼看出:这些人里,只有精瘦老者和那个红光满面的中年人是有拳脚功夫伴身的。但,充其量也就是初级武者的样子。其余人,包括另一个年轻些的中年人,都不是武者。

再一细看,这些人里,只有他们俩的腰带上挂着标识初级武者身份的玉饰。

在牛头坳村有句老话,叫做,上门都是客。沈云起身,走到门廊上抱拳相迎:“陈老爷,新年好。”

陈老爷大步上前握着他的手,笑道:“高邻,新年好。”

沈云面上不显,心中还是惊讶得很——不是说,仙都的人轻易看不起外乡人吗?陈老爷竟然与他这个十三四岁的外乡小子以平辈论交!

两人一同进了正屋。后面的陈家男丁则由齐伯一同引了进来。

宾主双方落座之后,陈老爷将自己的儿孙一一引见给沈云:“这是老朽的长子、次子、长孙……”

被点到名时,不论是中年人,还是小男童,都从座位上起身,走上前来,恭敬的抱拳行礼:“给沈爷拜年。”

声音那是一个比一个响亮。

典型的后辈礼啊!

沈云坐在主座上,大窘。好在齐伯早有准备,叫齐妈用一只崭新的红漆圆托盘封了十只红荷包站他旁边。他们拜完年,他硬着头皮从托盘里,一人发了一只红荷包。

最后,到了那个三尺高的小男童。小家伙打扮得跟个鼓鼓囊囊的大红包一般,摇摇晃晃的上前来行礼,一记长揖,那是栽头往下倒,眼见着就要摔一个大跟头。

沈云眼疾手快,抢在陈老爷之前,伸长臂将一脸懵懂的小家伙整个儿捞了起来。

好快的手法!竟然拉出了残影!陈老爷和他的长子眼里全是惊艳。

可是,小家伙不懂。回过神来,他瞪着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看到自己被唤作“沈爷”的黑脸大哥哥抱在怀里,一下子就慌了——年还没有拜完呐!祖父派下来的任务没有完成,怎么办?

他果断的撇嘴,先哭为敬:“哇——”

这神情,与甜妞小时候简直是一模一样……沈云不觉莞儿,从桌上随手拿了一只桔子塞到他的手里,软声哄道:“福桔给你,莫要哭,好不好?”

小家伙双手抱着大桔子,哪里还记得任务有没有完成?当即破涕为笑。

大过的,难得沈爷不计较。旁边,包括陈老爷在内,陈家的男丁们无不暗地里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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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五章 过大年(二)

之前,沈云跟齐伯请教过,知道这种街坊间的新年串门都只是略微坐一坐,于主家来说,发了红封,就可以端茶送客。

他正准备将小家伙送到他的父亲那里去,这时,陈老爷已经满脸慈爱的伸出了双手:“来,乖孙,到祖父这里来。”

沈云乘机将小家伙送了过去。又与陈老爷客套了几句,端茶送客。

说是送客,他才陪同陈老爷走到门廊上,后者已经拉住他的手,连声说道:“沈老弟,留步,请留步。”

呵呵,很有意思。半刻钟的时间,沈云在仙都多了一个五十多岁的“陈老哥”。

等齐伯送走陈家回来,阿花姐从耳房里跑出来,笑弯了腰:“刚刚陈二爷自称‘小侄’的样子,真好笑!”

大家都乐了——这个陈二爷自恃是良民,平时在外头碰到,从来不用正眼看他们的。

沈云抚额。其实,被一个年纪比自己大一两轮的大叔唤做“沈世叔”,他也很尴尬,好不好!

那边,陈家人回到家里。大门刚关上,陈二爷便不乐意了:“爹,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半大小子,您老人家也未免太抬举他了吧!”

不过是虎跃堂的一个小管事而已。初来乍到,在仙都里没根没基的,本来他就不乐意去串这门。只是迫于自家老爹的威严,不得不跟着走一趟。谁叫他武学资质不好,考不中功名!自家老爹早就放出话来:只要他没考中功名,这家就不能分。所以,他只能老老实实的在老爹面前当孝顺儿子。

没想到,到了那小子家里,自家老爹把姿态又放低了一大截儿,竟然上赶着自称“陈老哥”,与那小子称兄道弟的。而他的好大哥不但没有想办法拦着,也跟着自称“小侄”,害得他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了个比自己的儿子还要小好几岁的“沈世叔”!

哎哟哟,他这脸都没地搁了!

陈老爷懒得理他,弯腰抱起最小的孙子,一边往正屋走,一边笑眯眯的说道:“走,去祖父屋里吃福桔去。”

“次(吃)福桔。”小家伙双手抱着大桔子,咯咯的笑。

陈二爷在后面还要多说,被陈大爷一记眼刀给堵住了嘴。

“乳臭未干的半大小子?”陈大爷冷笑,“再过两年,人家能让你巴上去唤一声‘沈世叔’,那才是对你天大的抬举呢。”

这么厉害?陈二爷怔住了。还要再问,陈大爷已经提着袍角,急匆匆的也去了正屋——那位沈爷今儿亮的那一手,太过惊艳。到底是无意为之,还是有意在他们父子面前露一手?如果是无意的话,说明沈爷的底深着呢。要是有意,那么他到底是几个意思?哎呀呀,还是得跟爹好好合计合计才是。

陈二爷被撂在原地,甭提有多恼火了。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他袖起双手,回头看了沈家方向,扯起一边嘴角——呵呵,是骡子是马,总得拉出来溜溜,才知道哇!

陈家的人离开后,没过多久,那几家递了帖子的,跟排好队似的,一家接一家的也串门来了。

都是街坊,沈云一视同仁:去门廊下迎客,请进正屋,拜了年,发个红封,端茶送客。

看来在仙都就是这个礼节,这几家的家主也是见他送到门廊,便拉住他的手,连道“沈老弟,留步”。

这条街里,包括后院的那户租客,总共才九户人家。不到两个时辰里,那八户的男丁,从家主到尚在吃奶的娃娃们,都在他面前现了面。

按这里的习俗,街坊间的拜年会持续到初五,但每天都不会超过正午。

这会儿已经快到午饭点了,也就是说,今天的串门终于结束了。沈云松了一口气:一个上午,认了八个五六十的老哥哥,“世侄”、“侄孙”满地走,也醉了。

“沈爷,明儿上午还开不开大门?”齐伯送完最后一拔街坊,回来请示。

沈云摆手:“之前,齐妈和罗婶不是说,初二要去天帝庙烧香么?明天我们都去,烧香的烧香,逛庙会的逛庙会。听说庙会里的吃食不错,中午我们就在外头吃。”

“是。”齐伯欢喜的搓着双手,“我去叫大伙儿做准备。”

摆午饭的时候,大家都知道了明天要出去玩的事,个个喜笑颜开。尤其是阿花姐,叽叽喳喳的说着明天的出游计划:“听说李记的胭脂水粉最好,娘,明天去买一盒。哦,听说,街尾有个面饼摊,做出来的喜饼有十来样口味呢,齐妈,我们去见识见识……”

沈云听了一会儿,发现全是“听说”,心里奇怪得很:天帝庙后街的庙会在仙都是出了名的热闹。离这里又不是很远。怎么阿花姐全是“听说”,就没有亲眼“见过”的吗?

“阿花姐,你没去过后街庙会?”他问道。

不等罗阿花回答,旁边,老罗抢先答道:“她出去玩了,厨房里的活谁做?”

阿花姐愣了一下,旋即,使劲的点头:“是的呢。奴家要在家做饭。”

真是这样吗?沈云有注意到,罗婶坐在一边,脸色有些不太自然。

这时,齐伯叹了一口气,对老罗说道:“老罗,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沈爷又不是外人,有什么事不可对沈爷说的?再说,沈爷知道了,明天带大伙儿出去,心里也好有个底儿。”

老罗红了脸:“我,我也是怕大过年的,惹得沈爷不快活……”

看来真有事。沈爷摆手:“我百无忌惮,不信这些。”

老罗应了声“哎”,说起了一桩十年前的往事:

对于等米下锅的贱民家来说,逛后街庙会是件很奢侈的事。那一年,老罗辛苦到头,总算攒了二两银子,便带着妻女去逛后街庙会。

不想,在庙会里碰到了一个公子爷,见罗婶长得好,当街要抢人。

还好,那天他们一家三口走了大运,恰好在那时人群里冲出一个黑衣人,紧接着,有个鸭公调大叫‘抓刺客’。呼啦啦的,从四面八方冒出无数手拿大刀的黑衣护卫。

顿时,人群大乱。

老罗反应很快,一手扯着妻子,一手拉着女儿,乘乱混在人群里,逃出了后街。

回去后,还怕那位公子爷会找上门来,他们用最快的速度搬了家。从那以后,老罗一家再没有逛过任何庙会。人家出门都会特意穿得鲜亮一些,然而,罗婶是尽量不出门,实在是要出门的话,会尽量把自己往邋遢上收拾。

老罗刚说完,罗婶赶紧垂眸说道:“刚刚齐伯已经告诉奴家事先做准备了。明天,奴家也会用灶灰抹黑了脸。”想到是新年,立刻觉得不妥,飞快的改口,“庙会没有什么看头,奴家不去了,留在家里看家……”

原来齐伯先前说的做准备是指这个!

这叫什么事!

沈云握了握拳,在心里对自己说道:你自己不也是成天顶着一张又黑又糙的脸么?

虽说是委屈了些,但是,仙都强者如云,他的拳头就只有那么点大,所以,眼下也只能把脸抹黑了。

他摆手打断罗婶的话:“灶灰太假了。过会儿,叫老罗到我那里给你拿点易容粉,还有药水。易容粉沾水也不掉色,要药水抹脸,才能洗得掉。”

所有人都神色为之一松。尤其是罗婶感激得上前来,向沈云福身行了一礼:“谢沈爷。”

沈云只觉得嘴里的酒酿丸子象是苦水里泡出来的一样。

说到底,还是自己不够强,拳头不够大!不然,出门要把脸抹黑的是那些心生歹意之徒!

第二三六章 不敬

第二天,吃过早饭,齐伯他们又回自己屋里换衣服去了。

等沈云换完衣服出来,他们已经穿回了昨天的盛装,齐刷刷的站在门廊下面等着。齐妈她们三个女的手里各自提了一只用帕子罩得严严实实的篮子。其中,以阿花姐手里的最为醒目——应该是家里最大号的篮子了,又大又沉,少说也有三四十斤!

沈云的嗅觉很敏锐,闻出来自篮子里散发出来淡淡的饭菜香味。

而罗阿花也感觉到了他的目光,笑嘻嘻的解释道:“听说庙会上的吃食,份量少,又贵得很……”她担心吃不饱,会饿肚子,所以,今天赶早起来,做了一篮子的饭菜。每样都用厚实的瓦罐装着,外面包着厚实的破棉衣,保证到了中午的时候,还是热乎的。

好吧,你高兴就好。沈云笑了笑,走下门廊,问老罗:“车备好了吗?”

老罗感激的点头:“按您的吩咐,把里头的桌子、柜子都搬了出来。加铺了一床棉褥子,又软又暖和,舒服着呢。”昨晚,沈爷特意吩咐了,他骑马,把车让出来,给齐伯他们坐。担心车子小了,坐不下,又吩咐他早早的把车里摆设都搬出来,多铺一床被褥垫着。

“行,出发。”沈云挥手,领着一脸雀跃的众人出了门。

结果,人都上去了,三只大竹篮一只也摆不下。老罗苦笑:“今儿大家都穿得厚实。”大伙儿比他想象中的要占地方得多。

齐伯果断的安排:齐妈带的那一只,里头装着进香的香烛、香油,最轻,挂在车厢尾巴上;罗婶带的篮子里装的是给天帝爷的元宝、纸钱,也不能少,交给老罗,挂在车辕上。

看了阿花姐一眼,他笑了:“阿花,你那里头带的全是吃食。就不带了,搁灶上温着。没多远的路,回来就能吃,饿不着。”

这样的话,最多过了晌午就要回来了。不能玩一整天。阿花姐有些沮丧的提着大篮子,往门里走。

“篮子给我罢。”沈云说道,“又没多重,我提着。等到了后街,再搁车里。”

“这怎么行?”阿花姐使劲的摇头,“这篮子可重了。您骑着马,还要分心提重东西……”

“一些汤汤水水,能有多重?”不等她说完,沈云已经一把提了过去,招呼众人,“走了,大家快上车。”说着,一只手提着大竹篮,大长腿一抬,行云流水般的上了马。

帅气!老罗从心底里赞了一句,拉了拉发愣的女儿:“还磨蹭什么?搀着齐妈和你娘上车去呀。”

“哎。”阿花姐欢快的应着。她虽不懂武功,但也看出来了:她用两只手提着,都颇感吃力的那一篮子瓶瓶罐罐,沈爷一只手拎着,就跟玩儿似的。

老罗赶着车,沈云骑马在一旁护着,一行人顺利的到了天帝庙。

首先当然是去庙里进香。

沈云早就不信神仙庇佑的鬼话。见庙里香火缭绕,人山人海,他嫌挤,对齐伯他们说道:“你们去罢。我在外头等你们。”

“这……”齐伯等人都愣住了——到了天帝庙的山门外,也不进去烧根香、叩个头,合适吗?就不怕天帝爷爷怪罪?

这时,丁叔袖笼着双手,踱到沈爷身侧:“我也不去了。我家婆娘生前最信这个,逢年过节,烧香叩头,一半的花销都用在这上面。十几年里,就没见她缺过一回。最后又怎么样?倒是我这个从来没有叩过头的,活了下来……”

生怕他会再说出更难听的话来,得罪了里头的神灵,齐妈赶紧的打断他:“哎呀,人越来越多了。”

丁叔便住了口,又坚定的往沈云身后挪了挪。

齐伯觉得还是要劝一劝沈云:“沈爷,都到门口了,进去应个景也好。到底是一年的兆头呢。”

沈云笑了笑:“我是真不信。你们快去罢。”

当年,他带着甜妞回到郑家庄,洪伯要烧香谢神,也被他拦住了。那时,他指着破旧的神龛,对洪伯说:“他们受了这么年的香火,神龛都被香烟熏黑了。半夜里,那些畜牲向我们举起屠刀的时候,可曾有过哪一位神仙显灵,救一救我们?”

洪伯叹了一口气,听从他的话,扔了手里的香烛。

自那以后,到他离开郑家庄去省城,逢年过节,洪伯再也没有给庄子里的神龛上过一根香。

也不见有哪位神仙怪罪。

到是没有再敬神之后,甜妞被选中,当上了仙童。从此,陈、洪两家都发达了,一齐搬去了仙山。

可见,不敬神,神会怪罪,纯属唬人的鬼话。

齐伯见状,只好说道:“那,我们先进去了。”

沈云点点头:“人多,注意安全。我和丁叔在这里等你们。”

待齐伯他们进了山门后,他将座骑也拴在马车上,招呼丁叔一道上了马车。

后者从怀里摸出常年带在身边的小酒葫芦,打开塞子,递到沈云面前:“沈爷,前街杏花香的金桔酒,暖暖身子。”仙都的人,不分男女,皆偏爱烈酒。但是,丁叔是个例外。他只喝绵软香甜的果子酒。

沈云点点头,接过去,抿了一小口。

“阿花做了酱鸡爪,是用蓝底白花布包着的小罐子里。”丁叔狡黠的笑道,“我早上亲眼看到的。”说着,打开那只超大号的竹篮子,在里头果然翻出了一只用蓝底白花布包着的小罐子。却拿在手里,是一脸的纠结,“要是被阿花知道了,会骂人的哩。”

“一起尝两个吧。”沈云好不容易才憋住笑。

等的就是这句话!丁叔眉开眼笑,飞快的打开盖子。

一股浓郁的酱香裹着热气喷薄而出。

“毫香!”从车外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怪腔怪调的。

丁叔飞快的盖上盖子,警觉的将小罐子紧紧护在怀里。

什么情况?沈云愣了一下,掀起车帘一角,往外看。

只见一个牛高马大,脸上长着金色的细绒毛,皮肤又白又粗的家伙使劲的嗅了嗅鼻子,未果之后,被一群仙符兵簇拥着,往天帝庙里去了。

“走远了。”沈云放下车帘,对丁叔说道,“那是什么人?一双眼珠子是蓝灰色的。”丁叔的反应,明显是知道对方的身份与来头。

“色目族的法师大人。长得跟个鬼一样。我们都背地里称‘鬼大人’。沈爷才来仙都,没有碰到过。”丁叔撇撇嘴,凑过来,压底声音说道,“听说法力高强,厉害得很。这些鬼大人的屁股后面总是有一群仙符兵当狗腿子。只要他们赞一句好,不管是什么东西,后面的那帮狗腿子都会给他们抢过去。哼,想吃酱鸡爪?我就是拿去喂狗,也不给!”又打开盖子,热切的从中拿出一只来,递到沈云面前,“沈爷,吃一个。可香哩。”

沈云拿着酱鸡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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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七章 兴师问罪

半个时辰之后,齐伯等人从山门里出来了,与沈云他们俩汇合。大家一道去后街逛庙会。

“好!好……”

未到街口,便听到前面接连传来喝彩声。

老罗伸长脖子望过去,只见街口的空地上,黑压压的人群,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住了一个杂耍班子。

空地的中间燃着一个高丈许的火山。几个光着膀子的壮汉在表演火戏……好看又惊险,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驻足观看。

“沈爷,那火太大,怕会惊了马。”老罗收回目光,紧紧的拉住缰绳。

沈云也注意到胯下的座骑有些不安:“找个地方,把马和车都寄起来。大家步行罢。”

也只能这样了。老罗说道:“我知道附近有家车马行,收银子寄车马。”

于是,齐伯他们都下了车。

他们也被火戏抓住了眼睛,于是,沈云暂做安排:老罗去寄车马,大家在前面边看火戏边等他。

等他们挤进人圈里时,壮汉们已经退下了。场上换了三个用红巾包头的中年男子。他们表演的是吞火。

三人一手拿着火把,张大嘴巴,把熊熊燃烧着的火把放了进去。

“啊呀——”人们忍不住惊呼。

很快,中年男子们又将火把从嘴里拿了出来,摸摸肚子。其中有一个还打了个响亮的饱嗝。

火把熄了。那样子似乎是他们把火给吞进了肚子里。

“好——”潮水般的喝彩声再起。碎银子、铜钱儿,象雨点一般的被抛进了场中。

三个中年男子又反复表演了两次吞火,接着,有三名十来岁的小子一人端了一只大瓷钵,飞跑着进场,送到他们面前。

中年男子们都接过来,喝了一大口。

“他们喝的是什么呀?”阿花姐问道。

旁边,齐伯眯缝起一双老眼,很肯定的答道:“水呀。吞了那么多的火,肯定渴得很,要赶紧喝水。”

齐妈在胸前揪着双手:“可怜的,他们的嗓子没被烧坏吧?”

沈云却是闻出来了。三只大瓷钵里装的是烈酒。而且,三名中年男子也并没有把酒咽下去,而是含在嘴里。

他们要做什么?他也是头次看火戏,还没看出个名堂来。

场上,那三名中年男子突然齐齐鼓起腮帮子,对着只冒烟的火把,“噗”的用力一喷。

“呼——”,从他们的口里竟然喷出了一道数尺长的火焰!

“呀,他们把刚才吞进肚里的火,都吐出来了!”人群里有人大叫。

“好!”

钱雨下得比先前更猛烈了。

“噗!噗!”中年男子们又连珠炮似的喷了两次火,惹得叫好声不绝。

“厉害!太厉害了!”齐伯他们也忍不住扔了铜钱儿。

沈云终于看明白了:什么吞火、吐火,都是骗人的。里头的玄机在中年汉子们含在嘴里的那口烈酒。

烈酒遇火则着。中年男子手里的火把并没有完全熄灭,带着火星子呢。沾到烈酒,呼的就烧了起来。而“吐”出来的长长的火焰,无非就是被点着的酒水。

站在人群里,他突然想起这两天画符碰到的新现象:画符的时候,他明显的感觉到符笔周边有道微弱的气流。据他的观察,该气流不但没有阻碍画符之象,而且隐隐有相益之感。就象酒水于火一般。

我画符的时候,是不是也能借用这道气流,以弥补真气之不足……

“让开,都让开!”几声邪里邪气的尖叫声,打断了他的思路。

沈云皱了皱眉头,望过去。

只见十几步开外的左前方,人群里突然分出一条道儿来。

五名全副武装的仙符兵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他们在最里圈站定。

“吐火呀!怎么不吐了!”

“再吐几次!爷爷刚才没看到!”

“从吞火重新开始……”

“是是是。”为首的中年男子飞快的冲两个同伴使了个眼色,示意重新开始。

沈云看得很清楚,另外两个中年男子眼底的杀意飞闪而逝。

那些仙符兵来者不善,而这个杂耍班子也不象是什么正经的江湖卖艺人。接下来,怕是要出乱子。他心中一紧,悄声跟齐伯说道:“我们走。”

齐伯也感觉到不妥,赶紧的拉了齐妈他们,随沈云一道挤出人群。

“大家饿了吧?”沈云看到对面的街上有一家面馆,“我们去那里吃碗热汤面,等一等老罗。”

阿花姐他们都没有发觉不妥,高兴的应下。

沈云把他们在铺子里安顿下来后,说道:“你们在这里吃着,莫要乱动。我去去就来。”今天又是五日之期,他要去四海香烛铺送法符。本来想等与大家一起逛到那边,再抽个空去一趟铺子里,但现在,他担心庙会突生变故,决定抓紧时间先去交符。

“省得的。”齐伯听出了他的弦外之意,“沈爷回来之前,我们就在这铺子里,哪里也不去。”

沈云这才起身离去。

穿过拥挤的人群,很快,他到了四海香烛铺。

掌柜的不在,只有伙计阿成在招呼一位身着名贵貂裘的年轻公子。

看到沈云进来,那位年轻公子端起手里的茶碗,用茶盖撇了撇茶汤:“你先去忙。”

“是。”阿成笑嘻嘻的打招呼,“沈小哥,新年好。”

“新年好。”沈云看到店里有其他客人,且没有看到掌柜的,心里很不踏实,蒙生退意。

不想,阿成抢先说道:“掌柜的不在。出门前,他交代下来,说,你今天要来送法符,叫我按以前的价都收了。”

沈云飞快的瞥了一眼坐在窗前的华衣公子。后者跟什么也没听到一样,低头喝茶。

阿成走到柜台后面,嘴里接着问道:“沈小哥,都尉大人令你今儿送了哪些符来?”

沈云总觉得他今天有些不对劲,临时改变了主意,只从袖袋里拿出十五枚雨符。其中,中品的有六枚。

“年节底下,不得空,只画了这些。”他将雨符放在柜台上。

阿成一边清点法符,一边象是随口说了一句:“年节底下,各衙门不是都封印放假了么……”

“军中没有封印。”华衣公子转过身来,冲沈云笑了笑,露出一口好看的白牙。但是,他接下来说的话,却令沈云心中警铃大作,“你家都尉大人是哪位大帅麾下的?是他叫你在外头私卖法符吗?”

私卖法符?沈云心里暗道“糟糕”:难道衙门和军中的人都不能在外头卖法符?这人是在兴师问罪吗?

第二三八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

“阿成哥,请结账。”沈云已不是当年那个没见过世面的山里娃。华衣公子虽然气势汹汹,来者不善,但是……喂,你是哪根葱?我与这家铺子自由交易,你管得着吗?

象这种不亮明身份,先拿大帽子压人的行径,是江湖上惯用的敲诈手段。他见得多了。

呵呵,小爷也不是吓大的!

真要是仙府衙门里的那些家伙缉拿“私卖法符”,这会儿,人赃俱获,早已跳起来,用大铁链子锁人了。哪里还会坐在那里耍嘴皮子!

倒是阿成垂眸,眼底的阴鸷飞闪而逝。抬起头来,他依旧是笑嘻嘻的。仿佛刚才是沈云看花了眼似的。

“六枚中品雨符,是四百两银子;九枚下品的,是四百五十两银子。两样一共是八百五十两。”他从柜台下拿出一盘五十两一只的银元宝,数了十七只出来,“沈小哥,请点一点,有没有错?”

他这般做派,分明是有意刺激那位华衣公子。沈云轻笑:“没错。”说着,抬起右手收银子

“慢着!”华衣公子涨红了脸,嗖的起身。

沈云没理他,袖子挥过柜台,将上面的银元宝尽数扫入百宝囊里。

“你!”华衣公子箭步冲到沈云面前,怒道,“本公子叫你放下,你聋了吗?”

嘴上说着,手里的动作也没慢,一记龙爪手,带着劲风,直击沈云的面门。

这就恼羞成怒了?也不过如此嘛!

沈云一直防备着,当即,脚下不动,微微侧身让过。左手使出一记“顺藤摸瓜”,伸长臂,手势去挡“龙爪手“。实则是右手猛抬,“黑虎掏心”,用尽全力,打向华衣公子的心口。

对方也是有真气护身的武者,且真气明显比自己要浓厚一些,是以,他也没想着能得手。只不过是想以快制快,将对方迫后,他好夺路而逃。

不想,“啪”的一下,竟然一击得中!

如果不是他的左手扣住了华衣公子的右手,后者会被他直接打飞!

纵是如此,华衣公子也是闷哼一声,“噗”的吐出一口血沫子。

还好,沈云是侧着身子,所以,没被他喷一脸。

“沈小哥,手下留情!”就在这时,掌柜的从外头回来了。人未到,声音已先至。

沈云其实有些愣神——明明感觉对方的真气强过自己,怎么会如此不堪一击?

闻言,他回过神来,就势将全身瘫软的华衣公子撂到阿成面前,冷哼:“承认!”说罢,也不管掌柜的如何,施展“穿云步”,夺路而去。

“他……这个……”阿成打了个哆嗦,指着大门,脸上跟走马灯一般,红了又白,白了又青,转眼换了好几色。

“我这小庙是容不下汪师侄这尊大菩萨了!”掌柜的铁青着脸,不容他解释,“你回仙门罢!师兄那里,我自会写信说明一切。”

真是胆肥啊!

一个练气初期的小弟子先是使计将他这个同门师叔调出店里,然后叫来帮手,在他的地盘上,教训他摆明了要招揽的符师(尽管那天用了窥灵符,但他还觉得沈云不象是没有灵根的凡人小子。在修真界,遮掩灵根的手段层出不穷。他只是个筑基士而已,所知有限,难免没有看出沈云的真正底细。也正是如此,他对沈云的兴趣更大了。)

更让人愤怒的是,这家伙还没搞赢!

就这样的心性,以及行事风格,分明是废材一根。师兄看重,那是师兄的事。反正他作为同门师叔,是不想在其身上再浪费精力。

“师叔,弟子……”偷鸡不成蚀把米。阿成的眼底闪过一道恼意。

不过,他也终于意识到自己惹毛了这位平常很好说话的师叔,连忙从柜台后面跑出来,欲行礼请罪。

然而,掌柜的是筑基修士,又久在市井历练,眼尖着呢。他那丝恼意彻底的激怒了掌柜的。

一个尚在微末,又有天赋的符师,代表着多大的利润?修仙,修的就是钱!是以,在仙门,素来有“断人财路,有如杀人父母,其仇不共戴天”之说法。

竖子用一名初级武宗来对付沈小子,分明是因妒生恨,起了杀意。岂是行个礼,请下罪就能应付过去的?

掌柜的用一只手牢牢的托住了他,冷声道:“带上你的人,滚出去!”

说话时,他用了两成灵力。

落在阿成耳里,有如雷霆万钧。

喉头一阵腥甜,阿成踉踉跄跄的连退数步,方化去劲道,堪堪稳住身形。

“是,弟子告退。”他一手捂住心口,一手拖起昏迷之中的华衣公子,落荒而逃。

掌柜的鼓起腮帮子,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总算是按下了心头的怒气——竖子心术坏了,长出了毒牙,那是连废物都不如。如果不是出自汪氏一族,换作是外务弟子,他方才铁定是一巴掌拍死丫的。

再说,沈云出了四海香烛铺后,又接连跑出十几步,过了三四家店门,见后面没有人追上来,这才真正放松下来。

后背上全是汗!

刚才的事,他看出来了,伙计阿成没少在里边推波助澜。也就是说,极有可能是四海香烛铺设的局。

好端端的,堂堂的修士要对付我一个凡人小子做甚?

真是不要思议!

沈云晃了晃头,快步往街口走去。

穿过密集的人群时,他特意瞥了一眼。火戏还在继续。这会儿演的是过火刀阵。围观的越来越多。人们都屏息以对,生怕惊扰了过火刀阵的两个半大小子。而那五个仙符兵已经走了。

看来是我多心了。看了对面的面馆一眼,他随意在人群里找了一个卖瓜子的小子:“小兄弟,帮我去对面传句话。”说着,塞了一块半两多的碎银子在那小子手里。

“公子爷请管吩咐。”小子笑歪了嘴。

“你去那面馆里头,看到一个穿着青布羊皮袄的黑面胖老头儿,把这只荷包交给他,说,沈爷有事,要先走一步,叫他们自己回去,莫要等沈爷。”他从袖袋里摸出一只新的空荷包。这是齐妈给他新做的。他有百宝囊,哪里还用得着荷包?一直空置在百宝囊里。临时当做信物,最好不过了。

“好咧。”小子捧着空荷包,一溜烟的跑进了对面的面馆里。

沈云没有立刻离开,而见着小子进去后,不一会儿,老罗和齐伯带着齐妈他们急匆匆的从店里出来,竟是往回走了。

这是要回家去?看来齐伯和老罗他们都机警得很。如此甚好。沈云笑了笑,转身又飞快的瞥了一眼四海香烛铺方向,放心的匆匆穿过人群,拐进了一条小巷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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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九章 出大乱子了!

沈云从小巷子离开了后街。江湖上,追踪手段五花八门,令人防不胜防。修士的手段想必更厉害,是以,尽管他确定身后没有“尾巴”,也不敢冒然回家,而是在天帝庙附近寻了一家不显眼的客栈,暂且住下。

暂且安顿下来后,他在房间里坐下,提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

“砰”的一声巨响,震得脚下厚实的木地板颤了好几下,门窗更是嗡嗡作响。天花板、四面墙上的白石灰、灰尘扑扑直落。

沈云没防备,险些惊落手里的茶壶。

那是堪比百枚上品爆破符一齐爆破的爆炸声!

“走水了!”

“快跑啊……”

外面,人们的尖叫声不绝于耳。

沈云一个箭步冲到窗边,轻轻的将窗户拨开一道细缝儿,透过细缝往外看。

他的房间在二楼,对面街上有几栋木楼要高一些,遮住了他的视野。他只能看到天帝庙后边浓烟滚滚,已经现出了明火。自那边街上跑出来不少人。他们衣着狼狈,脸上、身上皆是血,作逃命状。这边街上的人们见了,如鸟兽散,无一人敢往那边去救火。

是火戏班子放的火?沈云看着浓烟方向,心里揣测着。

这时,外面的走廊上,几个伙计在挨个挨个的拍房间门,嘴里不停的嚷着:“客官,呆在房间里,莫出门。外边出大乱子了!”

很快,沈云的房间里也被拍响了。

“出什么乱子了?”他快手快脚的打开了门。

拍门的伙计愣了一下,摇头说道:“现在还不知道。掌柜的说,看火势,是后街的庙会上出了事。客官,外头乱得很。店里已经关了门,请暂且呆在屋子里,别出去。”

旁边的客房也陆续打开了。房客们在走廊上吵开来:

“哎呀,好大的火!不会烧到我们这边来吧?”

“就是。”

“把店门关了,到时逃都逃不出去!”

……

“不会,不会。”伙计们把手摆得飞快,安抚众人,“隔着两条街,中间还有天帝庙挡着呢。里面的道爷们能呼风唤雨,烧不着天帝庙,自然也烧不到我们这里。”

“关店门,是怕从外面冲进歹人,乘火打劫。”

闻言,房客们都闭上了嘴巴,进屋,关门。走廊上顿时安静下来。不,确切的说,是整间客栈在很短的时间里象是睡着了一般,鸦雀无声。

沈云也关上房门,又走到窗户旁边,透过细缝往外看。

火势越来越大了。隔着两条街,也能听到“呼呼”的火声。

倒是底下原本人来人往的街市已然安静下来——没有人再从天帝庙方向逃出来。而这边街上也是关门闭户,看不见一个人影。空荡荡的街道上,一地狼藉。

过了一刻多钟,大队大队的仙符兵,还有仙府的衙差们,象潮水一样,涌进了底下的街道。

“街禁!街禁……”有几名衙差一面敲锣,一面叫嚣着。

除了有一队仙符兵留下来把守街口,大多数的都往天帝庙那边去了。

将近半个时辰之后,沈云终于听到天帝庙那边有人扯着嗓子喊“救火!快救火!”

没过多久,那边符光大作,雨符、水符接二连三在浓烟之中升起。“砰砰砰……”时不时的还夹杂着下品爆破符的响动。

冲天的黑烟眼见着被压制了下去。不一会儿,从细缝里飘来裹着水气的呛人烟火味儿。

火势被控制住了。

沈云松了一口气,关紧门窗。现在,他很庆幸,四海香烛铺闹出那么一出,让他和齐伯他们都提前离开了后街。

过了晌午,外边淅淅沥沥的下起小雨来。雨水是灰黑色的,落在堆着积雪的街面上,与融化掉的雪水汇成一道道横七纵八的灰色小水沟。年节的喜庆也跟这街面一样,被涂抹得一塌糊涂。

街禁一直到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才解除。

期间,客栈里派了两名伙计抬着食盒轻手轻脚的上来给二楼的客人们送了两餐饭。

每一顿饭都是一人一个白面馒头和小碗酒酿蛋花汤。并且是冷的,没有一丝热气。

“抱歉得很,谁也没有想到会出这么大的乱子。街禁不许生火,厨房里只剩下了这些。”他们压低嗓音挨个房间的跟客人们解释。

没有人抱怨。一来,外面街禁。没看到伙计们走路都跟耗子似的,生怕弄出什么动静来吗?再者,又不是店家的错。这会儿店家能拿口吃的出来,已经很仁义了。

沈云接了吃食,低声跟两个伙计打听:“知道天帝庙那边是怎么回事吗?”

一个伙计答道:“隔壁的医馆里收治了好几名受伤的客人。他们说的都不一样。有说是天帝庙的后庙突然炸掉了,也有说是后街起了大火。不过,据他们说,他们是腿脚快的,抢先跑了出来。后面还有好多人,估计没能跑出来几个。”

另一个伙计唉声叹气的摇头:“大过年的,太不吉利了。天帝爷爷保佑,今年要风调雨顺才好。”

第二天中午,几名衙差又沿街敲锣告示:“街禁解除!街禁解除……”

沈云打开房门。其他房客也先后自屋里出来。

“没事了!”

“吓死我了!”

“我还以为只有我们那里闹腾呢。没想到仙帝脚下也好不到哪里……”

“嘘!莫乱说,仙帝脚下太平着呢。”

“对对对!兄台所言极是。”

劫后余生,大家的脸上又有了喜色,有说有笑的下了楼。

大门敞开,差不多饿了一天的房客们坐在大堂里,跟掌柜的和跑堂伙计要热乎的饭菜吃。

“快点,先给碗热汤上来……”

“饿死了!”

掌柜的不住的点头:“好好,稍等。厨房里已经生火了,肉和面是现成的,我叫他们先给大家煮碗肉汤面上来。”

也有人拉着跑堂伙计打听昨天的事。

反正这会儿饭菜还没上来,那伙计也乐得跟大伙儿八卦一番:“听说是闹叛匪呢。一伙叛匪冒充杂耍班子混进了后街的庙会里。等围拢来的看客多了,他们便突然杀人放火……”

人们闻言色变:“啊呀呀,怎么这么凶残!”

“叛匪嘛,不凶残能叫叛匪?”

沈云却是不信的——他常年练习“飞花拂柳”,故而擅于听音辨位。那声巨大的爆破声明明是从天帝庙里传出来的,并非是右后侧的街口方向。

不过,现在想来,当时他的直觉是对的。那伙杂耍艺人确实不是寻常的江湖人。

第二四零章 黄三爷

沈云的百宝囊里一直随身带着热水和吃食,故而轻易饿不到他。他不声不响的出了店门。街上已经有人不少人。其中有不少人神色焦急的往后街那边跑。

也不知道四海香烛铺如何了……心中一动,沈云也混在人群里,跟着去了后街。

如他的判断一样,后街的街口除了一地混乱之外,周边的屋舍并没有太大的损失。而紧挨着天帝庙后院的后街中后段被炸飞了,地上现出一个十几丈的大地洞。

四海香烛铺就在其中。

沈云远远的看着那个大地洞,心里真的是悲喜交加。

悲的是,四海香烛铺不复存在。大祸突然从天而降,掌柜的十之八九是没逃出来(在客栈里,他琢磨了一晚,越想越觉得昨天的局与掌柜的无关,极有可能是伙计阿成在捣鬼)。往后,他没法再卖符给掌柜的了。刚找到的生财之道就被这般炸没了,不难过才怪呢!

喜的是,伙计阿成估计也没能逃出来,没法再找他的麻烦了。

两相比较,他发现还是财路被炸飞的伤感更甚一些。果然,仙都不是那么好混的。他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沈云叹了一口气,悄悄的离开了后街。潜在的危险也被炸飞了,如今再无顾虑,他能回去了。

看到他,守门的丁叔高兴得只差没有跳起来:“沈爷,您终于回来了!齐伯说要是您还没回来,就要跟老罗去天帝庙那边打探消息哩。”然后,扔下沈云,一瘸一拐的往里边跑,欢喜的声音响彻整个院子,“回来了,沈爷回来了!”

听到动静,齐伯他们齐刷刷的从屋子里跑了出来。

“奴家就说沈爷不会有事,大年节的,死老头子就会吓唬人!”齐妈竟是喜极而泣,嘴里却埋怨着齐伯。

而后者显然是一夜没睡,脸上顶着两只布满血丝的黑眼圈儿。他望着沈云,乐得合不拢嘴,飞快的招呼道:“阿花,快把饭菜端上来,沈爷这个点回来,怕是还没吃午饭呢。”

“哎!”阿花姐响亮的应着,大红罗裙飞扬起来,象道旋风一样的往厨房那边冲去。

大家簇拥着沈云进了东厢房。

屋里和往常一样烧着地龙,暖意融融。

“沈爷,您不知道,昨儿差点没把我们吓死。”齐妈抚着胸口,心有余悸的说着昨天的经历。

收到一个卖瓜子的陌生小子送来的口信后,齐伯飞快的付了面钱,招呼大伙儿回家。她和阿花姐都想接着去外边看火戏,心里挺不乐意的。无奈老罗也赞同齐伯,她们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跟着走。

到了那家车马行,他们才找到自家的马车,就听到从天帝庙那边传来一声巨响。

这响声比炸雷还要吓人。马厩里的马儿都吓得咴咴乱叫。他们的两匹马更是受到了惊吓,咴咴叫着,使劲撩蹄子。连老罗了接近不了它们。

这时,齐伯当机立断,弃车走路。

“刚刚那声响定是出了大乱子。再不走,我们怕是要被困在这里。”

大家都被他的话吓住了,跟着他飞快的跑出车马行。

外面乱哄哄的。大家都说天帝庙出事了,个个只顾着逃命。

齐伯叫老罗在前面开路,又叫大伙儿手牵着手,千万别走散了。就这样,总算逃出了那条街。

这时,前面出现了好多手里拿着大刀的仙符兵。

齐伯连忙带着众人躲在路边的一堆杂物后面。还好,那些仙符兵没有停,直接从杂物堆的前面跑进了他们刚才逃出来的那条街里。

他们亲眼见着好几个仙符兵封住了街口。在他们后面的那些人都没能逃出来。反应快的,麻溜的找了个藏身的地方,赶紧藏了起来;而那些反应慢的,都被仙符兵们象赶羊一样,往街道中间驱赶。

齐伯见街口的那几个仙符兵忙着布设关卡,没有注意外边,赶紧的示意大家快走。

可怜齐妈她们三个女的吓得浑身直打哆嗦,手脚都使不上劲儿。多亏了齐伯他们,拖着她们逃了回来。

“到了家里,奴家的腿还是软绵绵的。”

丁叔也是一脸的庆幸:“还好我们逃出来了。要是被那帮畜牲拦在冰天雪地里,就我这身子骨,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命回来。”

“大吉大利!”齐妈连忙说道,“我们给天帝老爷烧了那么多的香,他老人家会保佑我们平安无事的。”

“切——”丁叔呵呵,“您呀还是别提天帝老爷了。我刚才还听外头在传,说,昨天的那声响,就是他老人家的庙被炸飞了。”

“莫要乱说!”齐妈和罗婶不由色变。

“沈爷,天帝庙真的出事了吗?”阿花姐问道。

沈云点了点头:“中午的时候,那边撤了街禁。我去看过了,天帝庙的后院,还有后街的中后段,都被炸没了。地上现出一个好大的洞。”

竟然是真的!

“造孽!”齐妈和罗婶都飞快的冲天帝庙方向打拱作揖,嘴里不住的碎碎念着:“天帝老爷莫怪罪……”

老罗叹了一口气,对沈云说道:“沈爷,车马都还寄在车马行里,我现在去看看,还在不在。”

“车应该还在。就是怕马都被仙符兵拉走了。”齐伯的脸色也很不好看,“老罗,我与你一道去。”

“真要是被拉走了,你在车马行里租匹马,把车拉回来。”沈云吩咐道。

“是。”老罗应了一声,戴上帽子,和齐伯一道,急急的出了门。

快到晚饭点的时候,他们俩空着手回来了。

老罗气得说不出话来。齐伯的脸色比出门前更难看:“那帮畜牲抢走了车马行里所有的牲口不说,还劈了不少车当柴火烧。我们赶到那里的时候,车马行里连一个完整的车轱辘也没有剩下。东家说是刚解除填禁就卷着细软逃走了,只留下几个伙计围住掌柜的讨要工钱。”

也就是说,他们的车和马没了,赔偿无望。

“算了,等开春之后,再重新置办一辆。”沈云说道。车和马都是洪天宝置办的家当。他受其所托,要替他看好家业。如今,车马都丢了,自然要填补上。

置办一辆那样的马车少说也要四五百两银子呢。齐伯等人心痛极了。

不想,更糟糕的事找上门来。

摆晚饭的时候,丁叔神色慌张的送来一张拜帖:“沈爷,前街的黄三爷说明天上午要来拜会您。”

“当啷”,罗婶手里的空饭碗掉在桌面上,转了一个圈儿,眼见着就转出了桌子边。

沈云手一揽,稳稳的接住了,挑眉问道:“这个黄三爷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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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一章 我且去会他一会

“他是这一带的混混头子。”齐伯苦着一张脸,将黄三爷的底细告诉了沈云。

黄三爷并非在家中行三。他姓黄,单名一个福字,是家里的独子,上头就一个姐姐。‘黄三爷’的称号是他自封的——在麻雀街这一边,天老大,地老二,他黄福排第三。

事实上也是如此。因为上头有一个在仙府衙门当主簿的姐夫罩着,他十三岁开始,便带着几个小混混在麻雀街横行霸道。近二十年下来,他手底下的小混混越来越多,其势力也扩散到了周边四五条街,成为这一带说一不二的霸主。

两年多前,洪天宝带着齐伯他们老两口搬到这里。不到一个月,黄三爷手底下的两个小混混便找上门来,说是收保护费。

那时,洪天宝已发迹。在此之前,他曾被一伙类似于黄三爷的地痞流氓逼得几乎走投无路。洪天宝恨之入骨,发迹之后,第一件事便是借着仙宫里的名头,在星夜阁买了杀手,一夜之间杀光了那伙地痞流氓。

这会儿,那些东西的尸体还摆在家里,没有发丧呢,又有新的地痞流氓找上门来。洪天宝火大了,直接将两个小混子拎到车上,带他们去以前住过的东福巷。那个混混头子家的门口挂着白幡白布,甚是醒目。马车经过那个门口时,洪天宝抬腿就将两人踢了下去。

“自那以后,黄三爷的人就再也没有上过门。”齐伯说道,“爷说,这种混子最是欺软怕硬。他这会儿送了帖子过来,肯定是收到消息,知道爷回乡去了,上门来找麻烦的。”

这也是他们几个之前最担心的事:黄三爷在这一带是出了名的记仇。当年,洪天宝那般做,于他来说,就是打脸啊。因为洪天宝一直做着仙宫里的茶叶采买,又是个下得狠手的人,他忌惮得很,才一直忍着。

一旦洪天宝回乡去了,把他们几个留在这里,他还不得连本带利,全给讨回去啊!

而洪天宝也考虑到这一点,之前曾打算过,卖了这所宅子,在城外近郊买一个小庄子安置他们。

可是,黄三爷这一类的人,鼻子灵着呢。只要被他们盯上了,轻易是摆脱不掉的。故而,洪天宝迟迟没做决定。

就在这时,沈云的信到了,说是年底也要来仙都游学。

洪天宝一扫愁云,拿着信,高兴的对他们几个说:“救星来了!”

那时,他们几个得知沈云只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半大小子,连功名都没有,心里挺没底的。

接触过后,他们对沈云甚是信服。尤其是沈云得了虎跃堂的差事之后,他们先前的担忧一扫而光——只要沈爷去虎跃堂当了差,上头就会有虎跃堂罩着。黄三爷再横,在虎跃堂面前,充其量也就是一只讨人厌的苍蝇而已。没看到前街的王家,自打他家大孙子成为虎跃堂的弟子之后,黄三爷和他手下的混混们连王家的门都没有再上过了吗?

但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黄三爷这回居然不买账,派了帖子过来。

要知道,在仙都,混混们的这种帖子跟“咱们两个的仇大了,老子要灭你全家”就是一个意思啊。

也难道罗婶听了,手里的碗都给吓掉了。

就是齐伯心里也愁苦不已:黄三爷突然如此强势,是不是又得了新倚仗呢?

沈云也想到了这一层。不过,当着一屋子老弱病残的面儿,他将那帖子随意的扔在桌上,笑了笑:“合着我就长得象个软柿子?”

分明是没把黄三爷之流放在眼里。

此举于齐伯他们来说,比定心丸还要灵验。

“吃饭,吃饭!”屋子里的气氛为之一轻,又充满了欢声笑语。

实际里,沈云故意这般说,也只是为了安众人的心。在市井里混得久了,他从来就不敢轻看这种地痞流氓。

吃过饭,待齐伯他们离去后,他便去里间,开始为明天的见面做准备。

第二天的上午,黄三爷果然上门来了。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一个小混混也没有带。满面笑容,他手里亲自拎着一匣子点心。

老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他这般做派,沈云也不好发难,也是笑嘻嘻的叫齐伯接了点心匣子,伸手将人请进了正屋大厅里。

黄三爷暗中打量了眼前的小子几眼之后,心里更有底了。坐在客位上说了两句闲话之后,从怀里掏出一封大红帖子,呵呵笑道:“某这次前来,是受人之托,给沈老弟送帖子来的。”

这种地痞流氓行事,手段没下限。天知道这帖子上面有没有动什么手脚。沈云没有接,扫了一眼,笑道:“难为三爷亲自上门跑一趟。”

黄三爷本想欣赏一下对方惊慌失措的样子,不想,人家风轻云淡的,压根就没把比武当回事。一时之间,心里也犯起了嘀咕:莫非臭小子真是个深藏不露的?

又扫了沈云一眼,他心道:再厉害也只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哪里敌得过木爷?木爷使得一手好大刀。在姐夫的众多门客之中,就数他武艺最高。如果不是他运气不佳,前些年背上官司,被革去了高级武者的功名,只怕早就考上了初级武宗。

如此一想,沈云在他眼里已经跟死人无异。再看这宅院宽敞明亮,屋中摆设、园中花草皆不俗,想着它们很快就是自己的囊中之物,心情更是好得不能再好。

“哈哈哈,沈老弟是个爽快之人。某喜欢得很。”他将帖子撂在手边的海棠高杌上,起身说道,“三天之后,某就在家中恭迎沈老弟大驾光临。”

沈云愣了一下,旋即明白过来,那封帖子不是什么拜帖,十之八九是封比武的战书。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就这样,他稀里糊涂的应下了在仙都的第一场比武。

将黄三爷送出门后,沈云小心察看那封帖子,确定上面没有沾毒什么的,这才拿起来看里头写的是什么。

果不其然,这是一封战书。里头写着,三日之后,杨兴武在黄府请他赐教。

听沈云念完帖子,齐伯和老罗都气愤不已。

一个说:“臭不要脸!是他们挑起来的,按理不应该是那个姓杨的上我们这里来比武吗?”

另一个则道:“他们该不会是兴了什么鬼名堂?”

丁叔不是仙都人,不懂这里面的弯弯绕绕,挠着后脑勺问道:“这个姓杨的,是什么来头?”

他们几个里,消息最灵通的当数齐伯。闻言,大家的目光都落在了他身上。

“这一片没住着这号人。”齐伯起身,“我去外头打听打听。”

沈云心里有了底,摆手说道:“不用了,应该是从他姐夫那边请来的援手。三天后,我且去会他一会。”

正所谓,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不如放手一搏。

更重要的是,在四海香烛铺里,与那华衣公子对了一招之后,他突然手痒得很,很想找人比试一场。

第二四二章 更好的法门

尽管齐伯对沈云充满了信心,但是还是决定出去打听杨兴武的底细。两年多来,他在这一带也积累了不少人脉。当然,他结交的都是一些管事、管家之类的仆从。

很快,他得知街坊们都收到了黄三爷的帖子。不过,他们是应邀三日后去黄府看比武。

据这些仆从讲,他们的主家多少都有些期待这次比武。

说穿了就是,是骡子是马,得拉出来溜溜才知道。街坊们也很想通过这次机会看看沈云的真正实力。

故而,杨兴武是何许人也。他们也正在积极的打听之中。

这些管家、管事们也挺热心的:“等我家老爷探到了准信儿,我再跟老哥说。”

齐伯听得心惊胆颤——如此兴师动众,黄三爷到底想干什么!

他急急的回到家里,把老罗和丁叔喊到自己屋里,悄悄的商议。

“哼,他这次是下死手,非把我们整出去不可。”老罗一脸铁青。

丁叔也使劲的点头:“对,他这是拉清单,算总账啊!”

齐伯也是这么想的。他喊他们两个来,更重要的是为了商议应对之策:“要不要告诉沈爷,多多防备?”

话一出,屋子里立时安静下来。

犹豫片刻,老罗斩钉截铁的说:“要,当然要。这是大事,沈爷知道得越多,做的准备会越周全。我觉得除了这些,我们还要想办法打探到黄家里头具体是个什么情形。”

丁叔却持反对意见:“要是这些消息让沈爷分了心,不能好好准备,那就坏喽。”

“别看沈爷年纪小,却很有主见。轻易吓唬不到他。”老罗很肯定的说道,“黄家那边的情况,沈爷早知道,就能早想出应对的法子。总比事到临头,两眼一抹黑的好。”

齐伯点头:“有道理。我们都出去打探情况。不管打探到什么,先在我们屋里碰个头。大家一起决定要不要告诉沈爷。”

“好。”

然而,大半天忙活下来,三人一聚头,发现什么也没打探出来。黄三爷一个混混头子的府上,竟然整治得跟个铁桶似的!

“不行,得马上去告诉沈爷。”齐伯意识到事态比想象中的更严重。

他们仨立刻去了东厢房。

沈云刚打完拳。

初二那天,在后街庙会上看火戏时,他有所领悟。这两天一直尝试着在画符时用上那道微弱的气流。结果,不但那道气流没有用上,反而因此而缚手缚脚的,严重的影响了画符。接连画了三次雨符,竟然没有一次成的。真气耗尽,他索性扔了笔,在里间打起金刚拳来。

不想,无心插柳柳成行。打到第二趟时,真气恢复到了两成半。这时,他突然发现,真气一动,那道微弱的气流又出现了!

与画符时,气流只在笔尖运转不同,此时,气流很明显的由左掌心进,右掌心出。

这是什么情况!

莫非这道气流本身就是我自个儿带出来的?

他不由放慢了拳速,慢慢的体会真气在体内的运转,以此来追踪那道微弱的气流。

果不其然,如此一来,他更加清楚的感觉到了那丝气流。

与真气相应和!

不是出自丹田。确实是来自外界。

怪哉!师父生前多次跟他提及真气,却从来没有跟他说过类似的情形。

如今,他已经读遍太师祖留在百宝囊里的手札,也没有看到过相关的记载。

莫非是他们之前都没有碰以过?

沈云又试着打了劲风拳。

后者带动的气流更明显。

细想之后,他觉得自己想通了其中的关窍——劲风拳与金刚拳不同,它的拳意本身是模仿风意的。当年初学时,钱师尊叫他找个风口,当风练拳,就是这个缘故。而那道气流与风有些类似,是以,与劲风拳相得。

三遍劲风拳下来,他对这道气流越发的熟悉,对如何借用到它,也有了一点心得。

而他的劲风拳也因此而突飞猛进。

本来他担心会很耗真气。孰料,真气不减反增,恢复的速度比练心法还要略微快一些!

新的发现令他兴奋不已。一遍又一遍,他忘乎所以,从未有过的融入了劲风拳之中。

终于,心头一片空灵,他感觉自己与那道气流融为一体,化作一道清风。

“哗啦哗啦……”

丹田里发出一声爆豆似的脆响。

沈云打了个哆嗦,瞬间回神。定睛一看,屋子里竟大风侵袭过一样,一室狼藉!

这是劲风拳打出来的效果?

他吓了一大跳。再察看周身,除了头发全散了,凌乱的披着之外,全身上下并无不妥之处。相反,经脉里真气澎湃,有如滔滔之江水——就一瞬间,他的真气增加了一丝!

别小看这一丝!

真气提升是件很困难的事。自从凝结出真气以来,他每天都勤练心法,增加的真气也没这一瞬间的多!

无疑,他找到了一个更好的提升真气的法门。

如此一来,他对画符的兴趣不复从前。当即决定,以后每天将画符的时间恢复到一个时辰。多出来的两个时辰都用来打劲风拳。

那道气流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它还能带来什么样的助益,助益究竟有多大?如何才能完完全全的利用上来……这些,他都要搞清楚。

习武多年,他更加清楚的是:凡事欲速则不达。这些答案不是一两天就能找出来的。他得慢慢来,通过劲风拳,一点儿一点儿的去体会,去感悟。就象当初他站在风口,慢慢的感悟劲风拳一般。

而眼下,他要做的是,把屋子收拾好。不然,今天晚上可没地儿睡觉。

正准备收拾时,外头门廊上,传来了齐伯的声音:“沈爷,我们有事禀报。”

“进来。”沈云飞快的挽好头发,快步走到外间,“什么事?”

老罗和丁叔都看向齐伯,意思是要他说。

后者简要的说出打探到的情况,末了,说道:“沈爷,黄三爷是个厉害角色啊。”

“知道了。我会留心的。”沈云点头。他更关心的是天帝庙那边的动静——黄三爷再厉害,也不过是凡夫俗子一个。四海香烛铺里头的却是修士。哪个更厉害?根本就不用掂量。

第二四三章 告示

“后街?香烛铺子?”老罗接到差事,甚是意外。不过,他没有多问,马上点头称是,“明天清早,我去那边探探。”沈爷吩咐他去打探,肯定自有用意。如果不是因为外头只差个把时辰就要宵禁了,他会立马出去,连晚饭都顾不上吃。

沈云点点头,看向齐伯:“家里有没有闲置的屋子?这两天,我要闭关,准备比武。”

“有的,有的。”齐伯连声应道,“北跨院最清静,只是那边的地龙烧起来要一宿……”

沈云摆手:“不用烧地龙。还有,屋子里要清空,莫留任何摆设。”

“是。”齐伯明白了。比武是当前唯一的大事,耽搁不得。他招呼丁叔和老罗,“我们现在就去收拾。”

三人风风火火的出去了。

到了点灯的时候,齐伯象只刚出笼的热包子,一头汗水的过来禀报:“沈爷,北跨院那边收拾出来了,您要不要过去看看?”

沈云跟着他去了北跨院。

齐伯他们考虑得更周到:整个北跨院全被收拾了出来。

院子里的积雪清理得干干净净,地上连个冰碴子也不剩。窗户纸是新糊上去的,米浆子都是湿的。

北跨院一共有三间屋。当中的正屋最大。依他的吩咐,里头空荡荡的。屋里没个烛台都没有。在两边的墙壁上新钉了两只大木碗,里头各装着一盏;西屋最小,摆着大浴桶等洗漱物件;东屋的火炕已经烧热了,上面崭新的被褥、枕头等准备齐全。

齐伯在一旁解释道:“我们想着,在这边摊个铺,沈爷若是累了,也能小睡一会儿。还缺什么,您只管吩咐。”

“你们考虑得很周到。”沈云向他道了谢,“如此最好不过。”

吃过晚饭,他便去了北跨院,接着琢磨劲风拳带出来的那股气流。刚刚吃饭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件令人沮丧的事情:停止练习劲风拳之后,约摸一刻钟之后,刚增加的那一丝真气开始减少。半个时辰里,这丝真气消退得一干二净。他体内的真气已经恢复到了之前的水平。

貌似它并不能在体内保存下来。

是因为我没有及时练习法巩固真气的缘故吗?想到这里,他哪里心思吃饭?飞快的扒完饭,他便去了北跨院。

齐伯等人见状,生怕打扰到他,也草草吃完饭,各自回屋。

漆黑的街口,一道黑影象鬼魅一般,自外飞奔进来,径直朝沈云他们家跑去。

很快,他在黑油大门面前站住了。

紧闭的大门上贴着一道平安符。

没错,这是姓沈的凡人小子画的平安符!

黑色的大毡帽下,细长的眸子里涌起血色,嘴里不禁轻声咒骂道:“该死的!”

竟然用平安符摆了符阵!

以他练气初期的修为,且布不了符阵。一个没有灵根的凡人小子怎么可能做到?

莫非里面还有高人坐镇?

想到这里,黑影吐出一口浊气,微微颌首:“对,应该是这样的。臭小子肯定是身藏遮掩的法宝,骗过了师叔……”

想到师叔,他不由嘴角翘起,伸手轻轻按住心口,呵呵轻笑——被师叔的威压所伤,两天过去了,这里仍然隐隐作疼。

不过,如今,他不恨师叔了。

因为初二那天还真亏师叔将他赶了出去。不然的话,他呆在铺子里,就和师叔一个样,被炸上了天,连骨头碴子都找不到。

仙都出了大乱子,师叔留在师门的魂牌粉碎。师门用最快的速度传讯于他,令他速速回去,汇报情况。

他以“受伤,暂且不能挪动”为由,拖了三天。

好吧,他说的也是实情。筑基期修士的威压太强大了。他万万没有想到,师叔会为了一个凡人小子与自己反目,当时完全没有防备。以至于好比被当胸重击,险些气血逆行。

逃出去后,他养了两天,总算平复下来,没有留下暗疾。

如此大仇,岂能不报?

既然师叔已不在了,那么,这笔仇自然就落在了姓沈的小子头上。

他今晚乘夜而来,为的就是取臭小子的项上人头。

哪知……

目光再次落在那道熟悉的上品平安符上,他阴戾的抿了抿嘴。

以他现在的修为,还不能无声无息的化掉平安符阵。如果就这样从大门这边潜进去,势必会触发门上的平安符,惊动姓沈的和里头的高人。还有,既然是平安符阵,那么,从其他地方潜进去,也照样会惊动里头的人……

可恨!他又按了按心口。

罢了,且留臭小子多活几年。

有道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待道爷日后筑了基,这笔账,再连本带利的讨回来也不迟!

黑影轻哼一声,一甩黑色的披风,转身又往街口飞跑而去。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更夫打了个呵欠,睡眼朦胧之中,好象看到前面的街口晃出了一道黑影。立时吓得打了个哆嗦,睡意全无。待他提起灯笼,再定睛一看,那一处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是我眼花了吗?他伸手揉了揉眼睛。

还是什么也没有。

真的是眼花了。他吁了一口气,敲着梆子,继续巡街。

第二天,老罗连早饭也顾不得吃,从厨房里抓了两个肉包子,急匆匆的出了门。

快到中午的时候,他回来了。

“沈爷,天帝庙的事,仙府发告示了。”

他不敢去北跨院里找人,而是守在门口。

到了午饭点的时候,沈云从里头出来。他连忙迎上去汇报打探到的情报。

“他们说是怎么一回事?”沈云抬手,示意他一边走,一边说。

“说是叛匪想盗取天帝庙里头的宝贝,炸掉了天帝庙的后殿。连带着后街也被炸掉了一大截。告示上列出了好些被炸没的铺子。我仔细的听衙差大人念完了告示。里头有好几家香烛铺子。”说到这里,他苦恼的抓了抓头,“就是我这记性不好,没记住那些名字。”

“还有呢?”沈云不信仙府的说辞,但他没有想到的是,这回仙府居然在告示上列举出来受损的铺子名单。

这里头有古怪啊。

“还有……”老罗皱着眉头,一边努力回想,一边说道,“有个鬼大人也遭了殃。那些鬼大人个个都难缠得很,吃不得一星半点亏。这回遭殃的鬼大人据说还是个大法师呢。大老爷怕是不得安生了。”

鬼大人?沈云的脑海里闪过一个画面——是那个夸酱鸡爪香的色目族法师?

好吧,那家伙与我毫不相干,跳过。

仙府的告示通常会保存一旬。等比武之后,他去看一下告示,便能知道四海香烛铺的掌柜和伙计到底如何了。

第二四四章 可惜了

三天的时间,一晃便过。

转眼间,比武之日,到了。

这天,齐伯他们几个起得比往常都要早。好吧,确切的来说,是昨天晚上,他们都失眠了。

叫人怎么睡得着啊!

黄三爷此举分明是先礼后兵。一旦沈爷打输了,这一大家子人势必是连仙都也呆不下去了。

阿花姐做了一大桌好吃的。这是齐伯昨天特意吩咐她的:早饭做些沈爷爱吃的。沈爷吃饱了,才有气力去比武。

沈爷爱吃什么?据她一个多月的观察,得出的结论是:沈爷比爷要好养活多了。只要摆在桌子上的,不管是咸的甜的,香的辣的,沈爷都吃得蛮香。以至于,她居然没能看出来,沈爷到底有什么偏好。

是以,她象初一早上一样,做了一大桌子。

昨晚没睡好,又是比武在即,大家的心都含在嘴里似的,再好的吃食摆在跟前,也没那胃口。

沈云是个例外。

跟没事人儿一样,他照样是食指大动,样样都夹一两筷子,吃掉了两大碗米饭。

大家见了,就象那些饭菜是吃进了自己肚子里一般,突然间,感觉踏实了不少。

吃过饭,罗婶也象往常一样,给大家端了热茶汤上来。沈云接过去,慢慢的喝了两口,放下茶碗,起身说道:“走罢。”

“是。”好不容易下去一点点的心,骤然又提到了嗓子眼里。大伙儿屏气凝神,出气都不敢往粗里出。生怕一不小心就把心给喷出来了。

一行人出了大门。

丁叔忍不住轻“咦”一声,小声说道:“这个点了,街上怎么一个人影也看不到?”

往常这个时候,至少各家各户都会有仆人出来采买。

经他一提醒,众人都发现今天的街道格外宁静。街坊们门户紧闭,跟还没起床似的。

事后,街坊们陆续上门,给了他们一个答案:他们太热忱了,早早的去了黄府,给沈爷打气助威。家里只留下一些老弱妇孺,自然是关门闭户。

象这种场面,女人们是不能露面的。是以,齐妈她们三个只送到了大门口。

“沈爷,必胜!”阿花姐突然右手握成拳,半举起来,大声吼了一嗓子。

冷不丁的,包括沈云在内,所有人都被她吓了一大跳。

“对对对!”齐妈反应过来,马上也学着阿花姐的样子,举起右拳,“沈爷,必胜!”

罗婶紧跟其后:“必胜!必胜!”

沈云不禁笑了,冲她们挥手:“阿花姐,中午记得做些好吃的。”

“哎!中午,我们吃红烧肉。肉有现成的,奴家就去烧火焖肉。”阿花姐笑得见牙不见眼。

齐伯的脸上也是乐开了花:“要焖得烂一些。这两天,我有些牙疼,只能吃软乎的。”

“放心吧……”

红烧肉真是法宝啊。众人心里的紧张一扫而光。大门里,女人们笑靥如花;门外,男人们也是精神抖擞,情绪饱满。

待一行人来踩着点儿来到前街黄三爷府上,恭候在大门口的黄府管家险些被他们的气势噎住。

旁边负责唱名通传的家丁更是张嘴结舌,呆若木鸡——不对啊,被拥在中间的那个小子就是沈小子吧?看着嫩得很呢。他们怎么一点儿也不着急呢?一个个的斗气十足。尤其是沈小子,通身的气势竟然比杨爷还要大。

还是管家反应快,飞快的用胳膊肘捅了一下他,自己则扯了张笑脸迎上去,打拱作揖:“沈爷,您来了!我们爷吩咐小的,在这里候着,接您大驾。”

“有劳了。”沈云微微颌首。

管家心里直嘀咕:小子的谱儿好大!好象来头不小……

转念又一想:跟着爷十几年了,爷什么时候吃过亏?这门前屋后的一亩三分地里,从来都只有爷给别人吃亏的份!管他什么来头。说句不好听的。到了爷的屋檐下,就算是大罗神仙,也得跟爷蹲着。

于是,依旧是皮笑肉不笑的伸手请道:“您,里头请。”

唱名的家丁也与他是一样的心思,最初的惊愕过去后,心里全是得瑟,两个鼻孔朝天,扯起嗓子拖起长音唱名:“沈爷,到……”

这腔调,好讨厌!沈云瞥了一眼。

只是随意的一眼,然而,于那家丁来说,却有如实质。冷嗖嗖的,比小刀子还要凌厉。

立时,他跟被掐住脖子的大公鸡一般,蔫了。

尾音戛然而止。

管家听着不对头,连忙看过去。那家丁却是眼观鼻,鼻观心,杵在那里。此时此刻,木头桩子都没他老实。

这是怎么了?正纳闷着呢。沈云已经带着齐伯他们三个走过他身边,进了大门。

走得这么急做什么?等会儿,你们几个还不知道是怎么出来呢!管家不怀好意的在心里哼了哼,提起袍角快步跟上去。

进门是一道“福”字影壁。

绕过影壁,数百道目光,刷刷的聚集过来。

沈云不由眯了眯眼——黄三爷搞得好隆重。不但将这三条街的街坊们都请了过来,而且在院子里搭了一个五尺来高的四方大木台。台上披红挂绿,台下,众人围坐,就跟唱大戏一般。

“哟,沈老弟,终于来了啊。”黄三爷坐在主位上,看到他,远远的招手,“就等你了。”

火云锦红狐披风,配上月白色的锦袍,挺精神的。就是脸太黑,皮糙得很。不然的话,兴许还能卖进南风馆里,换几两散碎银子。

你这是喊你家的看门狗呢!

沈云冷笑,站住身形,环视场内:“我迟到了吗?”

座无虚席呀。黄三爷这是觉得今天吃定了他,连条板凳都没给他留。

在老子的地头上,还敢这般横!有意思,好久没有碰到这种愣货了。黄三爷玩味的收回手:“沈老弟当然没有迟到。”说着,看向左手边上坐着的一个冷面黑袍中年男子,“杨爷,比武可以开始了吗?”

那人就是杨兴武。

他正看着影壁前边的沈云。依然是面无表情,只在心里惊讶不已:沈小子不过十三四岁,却是有真气护体的高级武师。

可惜了,如此少年英才,今儿却要折殒在我的手上。

收回目光,他冷冷的看向比武台,吐出两个字:“随便。”

什么是杀气?这便是啊!黄三爷甚是得意,还是没有起身,冲沈云一抱拳:“沈老弟,请吧!”

第二四五章 不知天高地厚

黄三爷的话音刚落,杨兴武将前袍别在腰带上,展开双臂,一个大跨步,飞身上了比武台。

好一个“大鹏展翅”!

“好!”黄三爷带头,满院子的混混、家丁无不拍着巴掌高声喝彩。

会飞墙走壁!齐伯他们三个站在沈云身后,后背上的冷汗,刷得下来了。

功力有限,众街坊看不出两者究竟孰强孰弱。他们看看杨兴武,还有黄三爷身后环伺的那些如狼似虎的壮汉们,再看向沈云,和他背后的三个老弱病残,眼里多多少少都带了怜悯——可怜的孩子,这是替前头的洪爷受过啊。黄三爷请来高阶武者,分明是想置这孩子于死亡。

前街的陈老爷一颗心如坠冰窟,整个人恨不得能缩进屁股底下的大红鼓凳里头去。

他等了个把月,见黄三爷那边依然没有动静,便以为沈小子是个大有来头的人物。

连黄三爷也畏着他的火!哪知黄三爷分明是恨毒了这小子。

这下完喽!黄三爷不会怪罪我陈家吧?收拾完沈小子之后,会不会就要对付我陈家了?

他悄悄的瞥了另外几家。那几位家主亦如坐针毡,脸上阴睛不定,想必心里比他好受不到哪里去。

罢了,等比武结束之后,就给黄三爷叩头认错……

沈云面色不变,用一只手解开火云锦狐皮披风,随手撂给后头的老罗:“你们在这里等着。”

“是。”老罗双手捧着披风,咬牙应道。

旁边,齐伯和丁叔都不由伸手按了按羊皮袍的下摆。沈爷有没有带刀子过来,他们不知道。但他们仨今儿都在皮袍下藏了刀子。

本来昨天吃晚饭时,沈云吩咐了,不用他们三个跟来,让他们也呆在家里等消息。

是他们三个坚持要跟来的。

真不是意气用事。而他们三个共同商量出来的结果。

按丁叔的话说是,如果不是爷搭救,他们尸体早就化成灰了。过了两年神仙般的好日子,也该知足了。再说,活了大半辈子,在这世上,除了爷和沈爷,又还有谁把他们当人看过?如今,姓黄的一心想要毁了他们的好日子,把他们踹回泥沟里,象从前一样的作贱他们。呵呵,兔子急了还知道咬人呢。他们三个都觉得,今天,沈爷若是败了,绝对是走不出黄府大门。那他们也都不活了,拼死也要咬黄三爷一口,尝一尝他的血是什么味道。

至于齐妈她们,也一样。这会儿,她们一人抱着一只油罐子,守在大门后面。只要黄家的混混们敢找上门去,她们就点了宅子。

当然,这种鱼死网破的计划肯定不能跟沈爷说的。

齐伯站住来,跟沈云说:“我们老的老,残的残,帮不上您的忙。但跟在您后头,至少也是一份人气。别的不会,比武的时候,为您呐喊助威,还是行的。也好叫姓黄的知道,咱们府上不缺人。”

沈云见劝不住他们,便点头应允了。

尽管做好了赴死的准备,但看到黄三爷磨刀霍霍的样子,他们还是头皮发麻,两战股股。

真的忍不住啊。

看到沈云在前面跟没事人儿一样,齐伯很想扇自己一耳光,在心里不住的骂自己:沈爷才是十三四岁的孩子呢。瞧这气势,连姓黄的都被他压下去了。你呀你,大半辈子白活了!站直了,莫给沈爷丢人!

老罗和丁叔也与他一般想法。三人不约而同的挺直了胸脯子,目光坚定的望着沈云的后背。

感受到了他们的目光,沈云扯起嘴角轻轻一笑,抬腿往比武台走去。

啊?台下的街坊们好不失望——杨爷先发制人,露的那一手,叫他们大开眼界;正常情况下,这位沈爷不应该针尖对麦芒的也现手绝活吗?比武必须是这样的啊!

哪知,沈云就这样轻巧巧的走了过去!

不知道当场惊落了多少下巴。

黄三爷先是愣了一下,接着,不屑的从鼻子里轻哼一声,心道:这是要认怂了!

也有很多人在期待——沈爷表现得太平静了!绝对有大招。兴许下一息,就在下一息,沈爷就会放大招!

没人再看单手负后,挺立于比武台上的杨兴武。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沈云身上。

期待的、不屑的、兴奋的……各种目光交织在一起。啪啪啪啪的,擦出八卦的火花。

于沈云来说,只不过是十几步路。然而,在这几十息里,现场的不少人不知道脑补出了多少画面。

最终,众人好不失望。

沈云顶着全场的目光,就这么走到高台下面,然后,轻提袍角,踏着木台阶,不紧不慢的走了上木台子。

一点功夫底子也没现出来。

看着他在杨兴武的对面几步远的地方站定,台下响起一通轻轻的嘘声。

很多人轻轻摇头:这是要认怂啊!太没意思了!

也有不少人看着那张稚气未脱的黑脸,同情的在心里一声叹息:还是个孩子呢。

还有人目现精光,在心里飞快的盘算着:那个院子看着挺好的,不知道黄三爷得手之的,是留还是卖。留着自用的话,也就罢了;如果是转手就卖掉,不知会作价几何?

杨兴武也认为沈云接下来会叩头认输。

比武嘛,从来就是这么一回事。一旦开始,拳脚无眼,生死不论。靠本事说话。打不过,就是打不过。还不如直接叩头认输。那样的话,至少还能活着走下比武台。

想到这里,他在背后轻轻握了握拳头,心道:沈小子,你千万别怂。今儿黄三爷做好了架式,定要叫你有来无回。就算爷这里放过了你,留你一条命,你也出不了大门。所以,还不如拼尽全力,死在这比武台上。这样的话,也没堕了武者的气节。

好吧,气节什么的,从来都是鬼话。

如此少年英才,真要被乱箭射死,多可惜啊!亲手扭断那根年轻葱嫩的脖子,把一个少年英才活生生的打成鬼,那才叫痛快!

在他心里,对面的小子早就是死人一枚,所以,他毫不掩饰眼底的阴戾。

是以,隔着数步远,沈云也能清楚不过的感觉到来自对面的满满恶意。

这家伙非善类!

不躲不避,他迎上对方阴测测的目光,抱拳朗声说道:“小子沈云,请前辈赐教。”在鸿云武馆,弟子们之间,相互切磋,是常有的事。比试之前,双方都是先这般见礼。

“啊!”台下又爆出一阵轻轻的惊呼。

居然没有求饶认输!

沈小子这是应战了!

“滋——”,黄三爷深吸一口气,目光更加阴冷,心里冷哼,给台上那道月白色的身影打上了一道“不知天高地厚”的标签。

在他的设计里,沈云此时应当痛哭流涕,跪地求饶才是。

杨兴武也甚是意外,禁不住给了对面一个正眼。

没错,真气初凝,充其量也就相当于高级武师的样子。

哼,不见棺材不落泪!他又握了握拳头,冰冷的脸上露出一丝轻笑。

很好,马上就能听到颈骨被折断的脆响!

世上没有比它更动听的声音了!

第二四六章 不可与小人结仇

“慢着!”不等杨兴武回应,底下,黄三爷突然抬手。

刷刷的,包括沈云在内,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他。

黄三爷很满意这种焦点的感觉,得意洋洋的晃了晃头:“沈老弟初来乍到,看来还不懂我们这边比武的规矩啊。”

沈云问道:“什么规矩?”

“签生死状啊!”黄三爷笑眯了眼,“所谓拳脚无眼,刀剑无情嘛,比武之前,双方都是要签一张生死状,生死由天,一切后果自负。”

和他一个德性,四周环立的混混们,也都望着沈云,皮笑肉不笑。

偌大的院子里顿时静得能听到一根针落到地上的声音。

错不了,黄三爷今儿是要沈小子的命呢!

再看向台上的沈云,大家都觉得那得月白色的身影已跟死人无二。

齐伯不由咬得后牙槽“咯吱”作响。胡说八道!哪有这样的规矩!

太欺负人了!血气冲上头,老罗欲冲上前去,大声揭穿黄三爷的谎言。刚一迈腿,被齐伯死死的拉住了。

他愕然回头。

齐伯冲他轻轻摇头。

立时,他明白了过来:今天这情形,签与不签那生死状,有两样吗?姓黄的此举不过是戏弄沈爷而已。就跟猫戏耗子,是一回事。此刻,姓黄的巴不得他们上前理论。

哼哼,我们不上当。

想通里头的关节,他气愤的收回腿。

至于丁叔,他不是仙都人,平常也没见识过真正的比武,不懂这些。所以,气愤之余,忍不住又按了按藏在身上的砍骨刀。

沈云看了对面的杨兴武一眼。

后者眼皮子都没眨一下:“拿来。”关于生死状,黄三爷事先跟他通过气。没别的意思,就是防着将来那个在仙宫里得脸的洪爷回来找麻烦。

高台之下,一个管事双手捧着一个大红托盘,“噔噔”的跑了上来。托盘之上,摆着一张生死状,还有笔墨和红色的印油。

杨兴武提起笔,刷刷的末尾空白处签下自己的名字。撂了笔,又用大拇指按了印油,在旁边印下一道指印。

管事转身,将托盘捧到沈云跟前,一双绿豆小眼直挺挺的望着他斜嘴笑道:“请吧。”

沈云细细的读罢生死状。洋洋洒洒,数百字,其实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自愿比武,生死由天。

其实,没看到杨兴武本人之前,他心里还有些担忧。然而,如今,他是一点儿也不担心了。因为他看得出来,杨兴武的实力还不如那天在四海香烛铺的华衣公子。

生死由天?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自来吧!他在心里笑了笑,认真看过上面的墨迹,确定没有做手脚之后,也签名、按手印。

这位管事是黄三爷精心挑选出来的。他最大的长处是口才了得。管事也原本以为要费些唇舌,才能签下生死状。不想,对方全程木着脸,竟一声不吭的签了。

他诧异的看向沈云——三爷这回莫不是看走了眼?

可惜,对方年纪轻轻,一双眸子却望着比院子里的那口老井还要深。他又是没拳脚功夫伴身的寻常人,实在是什么也看不出来。

罢了,就算这小子能打赢杨爷,那又如何?他还能躲过黄三爷布下的天罗地网?

想到这里,他放心的捧着托盘,“噌噌”的跑下高台,去给黄三爷查验生死状。

见沈云的签名苍劲有力,完全不受影响,黄三爷心里不禁“咯咚”作响,泛起一丝怪异之感。但一想到自己布下的天罗地网,他信心满满的抹掉了心中的怪异,靠在师背上,向高台上扬手:“两位都是痛快人。闲话少说,比武开始!”

杨兴武解下了缠在腰间的九节金鞭,拿在手里“哗啦”一抖,护在胸前,摆开架式,邪笑道:“小家伙,亮出你的兵器来!”

比武,他从来都是认真的。哪怕对方只是个初级武者。

沈云也没客气,右手化成掌刀,左手握拳,摆出劲风拳的第一式,锁定自己的上、中、下三路,朗声应道:“杨爷,请!”

正所谓,外门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杨兴武见他仅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守势,便将周身守得严严实实,无懈可击,不由敛了笑,神色变得凝重起来。

而台下众人纷纷被镇住——居然敢用一双肉掌对上九节鞭!这位究竟是被吓傻了,还是深藏不露,真的太厉害?

黄三爷皱了皱眉头。心里头,刚刚被压下去的那丝怪异感,又冒了出来。并且比先前还要强烈许多。

立在左侧的一位混混见状,连忙哈着腰说道:“三爷,这小子这是要破罐子破摔吧?”

“不然,他还能怎的?”这话说到了黄三爷的心坎里去了。他捧着肚子,呵呵轻笑。就算杨兴武不顶用,难道他还信不过自己布置的暗手?

说话间,高台之上的两人已经缠斗在一起。

没错,就是缠在一起。

杨兴武没有想到,对方年纪轻轻,竟然应对如此之老道。一上来,就是贴身缠斗。如此一来,九节鞭根本就打不开,优势全无不说,反倒有些缚手缚脚,迫得他只能连连后退。

才两招,他已然被逼到了比武台靠外边的角落里。

不行!过招的时候,最怕的是被对方带节奏。腿跟一转,他立刻抽身,试图躲到一边,拉开距离。

哪知,对方的步法竟然远在他之上。呼吸之间,已然封住了他的前路。

根本就躲不开!

该死的,好深沉的心机!竟是扮猪吃老虎!杨兴武立刻意识到情况不妙。再这样比下去,不出十招,自己必败无疑。

当即右手的大拇指发力,用力指腹之下的小突起。

那是一个机关按钮。

“喳喳喳!”

霎那间,覆盖着九节鞭的那些鳞片尽数张开,闪着黑色的寒光。

鞭上淬了毒!

是血蝎子之毒血。

不至于什么三步倒、五步倒,但见了血之后,能在数息之内全身麻痹,连说话的力气也使不上来。

沈云挑眉。

淬了毒,也没有用。

因为他早有准备。在今天早上的粟米粥里悄悄的加了百花玉露丸。

这是经他改进之后的百花玉露丸。连尸毒都能解,还怕这种江湖上的寻常毒物吗?

这会儿,不但他不怕,就连跟来的齐伯他们三个也是百毒不侵。

只是,杨兴武的下作手段彻底激怒了他。之前,他还打算放这位一马。此刻,他改主意了。

师父生前常说,不可与小人结仇。

那么,万一与小人结了仇,怎么办?

师父说:杀掉,以绝后患。

毫无疑问,杨兴武乃小人一枚。

第二四七章 这回死定了

沈云不退反进,欺身上前,同时,运转真气护住右手,抓住九节鞭的鞭尾。

“风卷残云!”

“咯嚓嚓嚓……”

右手逆鞭而上。但凡手掌所到之处,不管是鞭上的黑色铁鳞片,还是婴儿胳膊粗的鞭身,无不应声寸断!

杨兴武只觉得手头一轻,转眼之间,七尺长鞭已然只剩下握在手里头的半截鞭柄。

快!

太快了!

他甚至于没能看清对方用的是什么招式!

怎么可能!

我的九节金鞭分明是用九成百炼精铁加一成赤金所铸,至柔至刚。

一个半大小子竟然用一只肉掌轻轻松松的将之寸折!

他,他是仙官大人!

电光石火之间,杨兴武的脑海里冒出这样一个结论。

久在江湖,他的身体的反应远远快过头脑。

当即,双膝一软,“扑腾”,重重的跪在地上。

“饶命!饶命啊!”手里的半载鞭柄“当啷”坠地,杨兴武抱拳求饶,“小的有眼无珠,冒犯了大人……”

惊呆了台下众人。

黄三爷回过神来,额头上,大颗的汗珠子,争先恐后的钻了出来。

“三爷……”旁边的管家惶恐之下,竟然抓住了他的一只衣袖。

眼底腾起阴戾,黄三爷咬牙轻声说道:“如此,更不能放他走。”

那可是一位仙官大人!杀了他,是以下犯上,罪不可恕!管家吓得脸上血色全无,禁不住张嘴惊呼:“啊?”

黄三爷狠狠的瞪着他:“放走他,我们都得死!”

管家瞬间明白过来:杀了他,在座的,个个都是死罪。反倒无人敢告密。

死谁,都不能死自己。他使劲的点头:“小的,明白了。”

黄三爷瞥了一眼站在影壁之前的齐伯等人。

管家是跟随他多年的心腹,只要一个眼神足矣。

“是。”管家领命,挥手带走一小队带刀的混混,扑向齐伯他们。

比武台上,形势骤然翻转。齐伯他们三个与在场的大多数人一样,都被惊得呆若木鸡,此刻皆未回神。

眼见着,管家带着混混们从四面围了上来。

说时迟,那时快。

“嗖嗖嗖——”一道劲风破空袭来。

“噼哩叭啦!”

管家和混混们一头栽倒,躺在地上直抽抽。

齐伯他们被吓了一大跳,本能的齐齐往后弹出老远。

这是怎么回事?

人们冷不丁听到背后的动静,纷纷转过身来。

只见管家和几个混混翻着白眼,口吐白沫子,在地上一个劲儿的抽痉。

再一细看,他们棉裤的膝盖上那一处都破了一个老大的洞,汩汩的往暗红色的血水。

好霸道的暗器!

人们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也有江湖经验丰富的人看出来了,这几个人中毒了。故而,他们看向齐伯他们三个的眼神变得意味深长。

只有黄三爷因为回过神来之后,一直不错眼的盯着台上,故而,看得真切。

这些“暗器”全是沈云随手甩出来的。

可不就是随手吗?所谓的“暗器”就是碎掉的九节鞭碴子。

应该是看到了影壁前的动静,臭小子连眼风都没给一个,反手一把打出了手中的碴子。

绝对是仙法!

天老爷,他真的是一位仙术高深的仙官大人!

姓杨的没有看走眼。

一时间,黄三爷坐在垫着厚实软和的太师椅里,却比坐在烧得通红的火炉上还要难受。

打不过,真的打不过啊。仙术不是我等肉眼凡胎能敌的。所以,姓杨的二话不说,“叭唧”就给跪了。

死啦死啦,这回死定了!

就在这时,他看到跪在沈云脚跟前的杨兴武微微往这边侧了侧脸,冲他飞快的眨了眨眼睛。

福至心灵,他立时意会过来,猛的抬手将一旁高几上的茶碗扫落到地上。

这是他事先布置下去的信号——掷杯为号,天罗地网启动!

咔嚓!

高台的大部分台面突然下陷。

很不幸,沈云正好站在蹋陷部位。

相反,与他仅半步之隔的杨兴武却安然无恙。

就在这时,杨兴武脸色大变。

“受死罢!”他狞笑着,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低头、弓背。

一道夺目的寒光自他的后背里射出来,直指沈云的小腹。

眼见着沈云脚下踏空,避无可避。

形势再次陡然反倒,台下的街坊们只觉得两人眼睛不够使,完全看不过来。

齐伯他们三个里,老罗的反应最快,却也只能悲呼:“沈爷!”

可是,黄三爷觉得这些还不够。因为他们要对付的是一位仙术高深的仙官大人!

今天,我们要诛杀一位仙官大人!

一双眸子里刷的迸射出夺目的光芒,象是被点燃了一般。他果断而又决然的挥手:“射!”

呼啦啦——

四面的院墙后面突然现出近百名手持强弓利箭的黑衣壮汉。

乌黑的箭头,无一例外,齐齐指向比武台上的沈云。

嗖嗖嗖——

箭,如雨!

“啊呀——”台下的人们抱头惊呼,纷纷从鼓凳上滚落,或蹲或趴,生怕被误伤。

“沈爷!”这时,齐伯和丁叔也反应过来了,与老罗一道,拼命往比武台那边飞奔过去。

所有人都认为沈爷必死无疑。

杨兴武也是。

可惜呀,不能亲手扭断这位仙官大人的脖子。他在心里小小的遗憾了一把,准备就地一滚,离开比武台。

虽说这些弓箭手都是主簿大人让他带过来的,但利箭无眼。他若还呆在台上,也照样会被射成刺猬。再者,所有的箭头,都是他亲手淬得毒。

血蝎子毒,可不是闹着玩的。

然而,还不等他打滚,冷不丁,一道劲风将他整个儿吞没。

刹那间,眼前一花,天旋地转。

啊啊啊——,那是什么!

黑压压的箭雨!

它们,它们怎么都冲我来了!

前所未有的恐惧象滔天的巨浪,劈头盖脸的袭来。他终于发出一声绝望的悲嚎:“不——”

嗖嗖嗖——

声音刚出口,箭雨风驰电掣而至。

血线象绽放开来的烟花,转眼之间,他周身皆插满了利箭。

怎么会这样呢?杨兴武头一歪,断了气。死时,双目圆瞪,一脸的不可思议。

怎么会这样!黄三爷瞪着比武台上的那道旋风,轰的一声,脑袋里象是炸了锅。

好厉害的旋风啊!

象是一个大漩涡。但凡它沾到的东西,不管大小,统统被吸了进去。

被吸进去的东西也随着一起飞快的旋转着。

是以,旋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增大。

三尺来宽、丈许……

天帝老爷,这是要吞天毁地吗!

脑海里有一个声音在咆哮:“跑啊!快逃命!”

可是,黄三爷的身子却完全不听使唤,只知道簌簌发抖。

“噗——”,胯下喷出恶臭。他瘫在太师椅里,两眼翻白,竟是活活的被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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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八章 旋风斩

其实,旋风并没有象黄三爷想象的那般变成吞天吐地的大怪物。它只是吞没了整个比武台而已。

这是因为沈云目前的真气仅能做到这一步。

不过,用来对付这群宵小,足够了!

两只拳头紧握成拳,沈云双臂一振,大吼一声:“给我破!”

轰的一声巨响,旋风应声炸开。

先前它是碰到什么,就吞噬什么。这会儿,恰好反过来了。

大大小小的木块、被撕碎的红绸、歪歪扭扭的箭,以及杨兴武的头颅、胳膊、腿儿……带着旋儿,象漾开的水纹,呼啸着往四周飞射击出去。

其速如闪电!

四面院墙上的弓箭手们哪里躲得过!

他们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纷纷被劈头盖脸而来的碎块们打中,噼哩叭啦的与高高的墙头一齐跌落。

这一招是沈云将“飞花越柳”与“劲风拳”结合在一起而成。也是过去的两天里,他在北跨院里反复打磨,自创出来的第一招。

以他自身之力,自然是无法做到如此威力。他这是借用了那丝微弱的气流。

好吧,别看那是一丝几乎不易察觉的气流。事实上,上千次捕捉到它之后,沈云总经到,如果以自己的真气为引,以劲风拳为载体,这道气流最大能扩大至径圆约摸五丈的龙卷风!持续时间有十息之久!

又反复打磨了数百次,招式初成。

一招两式,先是吞噬,然后是爆破。

因为第一式重在蓄力,第二式才是真正的杀招,威力远在第一式之上,所以,他将之命名为:旋风斩。

可不是“斩”么?

招术初成之时,通过推算,他发现北跨院太小了。不能将“旋风斩”淋漓尽致的发挥出来,故而,悄悄出城,在郊外,寻了一个没有人烟的山谷试招。

全力一试,他自己都惊呆了:此招好不霸道!方圆十丈之内,但凡风力余波所到之处,不管是数百斤的山石,还是一人合抱的大树,无一不被拦腰斩断。

换在以前,打死他也不敢相信,只是一丝微弱的气流,能放大至如此之境。

这还是受他自身真气的限制。

他的真气越是浑厚,“旋风斩”的威力越能千百倍的增大。

更令他惊喜的是,通常威力巨大的招式或多或少都会对施招者造成一些伤害。在武学上,这被称为“反噬”。然而,“旋风斩”没有。不但没有反噬,而且每全力施展一次,真气当场能增加一倍。

尽管是半刻钟之后,真气开始回落。大约半个时辰,便恢复如初,但是,真气会变得略微紧扎一些。

有了此招,他信心满满,纵然是龙潭虎穴也敢闯一闯,何惧“防守森严”的黄府?

他唯一担心的是,此招分为两式,第一招蓄力需要些时间。如果黄三爷请来的这位杨爷是先天武者或者炼气士的话,他也许没有足够的时间出招。

看到杨兴武本人之后,他完全放心了。

之前,他没有象杨兴武一样,施展轻功,飞身跳上比武台,而是老老实实,一步一步的走上去,并非是什么扮猪吃老虎,完全是不得不如此。

一来,他的“旋风斩”还不是很成熟,做不到随时随地,随心所欲的出招。为了最大限度的放出招术之威,他必须事先测量出周边的环境。比如说,场地的大小、风向、风力等。

二来,他对黄府不熟,也需要时间去暗中观察,看比武台和周边是个什么情形,有无埋伏。

只有搞清楚了这些,他才能确定在哪里,以及如何施展“旋风斩”。

诚然,就这样走上去,既无气势,也无面子,很掉价。但性命攸关之时,这些又算得了什么?

“旋风斩”过后,整个前院象是被拆了一般,嚣闹之中,被腾起来的烟尘吞没。

待尘烟散尽,院子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不知道过了多久,有胆大者回魂。他们惊喜的发现自己还活着,并且是毫发无伤。于是,悄悄的往比武台那边偷瞄。、

比武台早就不复存在。那里在爆破之前已被夷为平地。

他们是在找那道月白色的身影。

呀,大煞星竟然不见了!

心头大惊,他们嗖的收回目光,继续趴在地上不敢动挪。

等了一会儿,还是没有动静。刚刚憋回去的胆子又渐长。他们试着用两眼的余光四下里打探。

结果,除了碰到几道同样战战兢兢的目光,并不见大煞星的身影。

人呢?

欢喜之余,他们起身四望。

大煞星不见了!

就连他带来的三个仆从也没了影踪!

他们走了。

就这样不声不响的走了!

扔下一地的尸体。

黄三爷,死了。

环侍在他身边的小混混们东倒西歪的躺在地上,生死不知。

四周的青砖院墙化成一地砖头碴子。底下横七竖八的现出一些血淋淋的胳膊、腿儿、脑袋之类的。

惨不忍睹。

“啊——”,终于有人惨叫,拖起身边的家人,连滚带爬的逃了出出去。

象是开了一个头,众人“轰”的呈鸟兽散。

陈老爷也是。今天与他一道来的,还有两个儿子。年轻人不顶事,这会儿还没回魂。他只得一手拖着一个儿子,拼命往外跑。

一气跑回自家院子里,顾不得松开俩儿子,他上气不接下气的吩咐目瞪口呆的门房:“快,关门,上大杠子!”

就在这时,左手边,小儿子一屁股瘫坐在地上,“哇”的嚎啕大哭。

瞧这点出息!陈老爷气得脑门上青筋暴起,当即,一腿甩了出去:“滚!”

算这小子走运。

刚才的逃命,消耗了他几乎全部的气力,这一腿是从所未有的绵软乏力。

陈二爷没有被踢风,反倒是被踢得回了魂。

“爹,救救儿子,儿子这回死定了!”他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紧紧箍住自家老爹的两条腿,“儿子不要死……儿子不要被撕成碎片……”

“什么?”陈老爷惊得两个眼皮直跳,战战兢兢的低头望着他,“你,你做了什么?”

陈大爷也整个人都不好了。以他对弟弟的了解,这家伙绝对是闯大祸了,并且,这祸事还与今天的比武有关。自家老爹显然也是这么想的。

陈二爷却什么也不肯说,只是象久溺之人抱着浮木一般,死劲的箍住自家老爹的腿,语无伦次的大呼大叫。

最终,两父子合力,总算将他从陈老爷身上扒拉了下来,架到了正房的里间。

“我的祖宗,你到底做了什么!”陈老爷挥起胳膊,打了小儿子一记耳光。

陈二爷打了个转儿,重重的跌倒在地。

“爹,前些天,我请黄三爷喝了一回酒……”他捂着脸,仰头惨笑,“说了沈爷的事。”

第二四九章 想多了?

杨兴武被旋风斩撕成了碎片,而黄三爷则被活活的吓死在了太师椅里。虾兵蟹将们折损大半,余下的,被吓得昏死过去,也成不了什么气候。沈云无心再追究,拉着石化状态的齐伯他们三个径直回了家。

看着大门后面、院墙下面码好的柴火、齐妈她们抱在怀里的油罐子,还有齐伯等人从皮袍下面拿出来的菜刀、斩骨刀等物,沈云这才知道他们竟是做的是同归于尽的打算。

从来,他听人们说的都是类似于“好死不如赖活”之类的话语。是以,他觉得有些难以理解:“黄三爷要的只是我的性命。你们真的不怕死吗?”

齐伯小心翼翼的将菜刀放进桌上的竹筐里,笑道:“当然怕啦。谁会不怕死呢?”

说着,细心的的叮嘱阿花姐好生将它们收回厨房里,末了还特意加了一句:“油罐子要离灶膛远一些,莫与火折子摆在一起。”

“知道了。”阿花姐欢欢喜喜的双手提着装着油罐子和刀具的竹筐去厨房。

下首,丁叔咧嘴笑道:“老话说的好,好死不如赖活着。以前,吃不饱穿不暖,都舍不得死。如今过上好日子,更舍不得死了。”

“那你们还……”沈云不解:明明舍得不死,为什么还一个个的做出了赴死的准备?还有,既然连死都不怕,你们为什么还要整日里怕这怕那,缩头缩脑的活着呢?

目送阿花姐带着一筐危险的东西走了出去,齐伯这才收回目光,叹道:“沈爷,没谁舍得死。就象老丁说的一样,以前那种苦哈哈的日子都捱过来了,更何况现在过得比泡在蜜罐里还要甜。沈爷,从来没有人把我们这样的贱民当过人,也只有您和爷,才把我们当人,让我们也堂堂正正的活着。黄三爷为难您,那就是我们的头号敌人。我们也没别的能耐,就只能跟他拼命了。”

“就是。”想起前面几天提心掉胆的样子,齐妈的眼泪又禁不住的往外涌。她用衣襟揩着眼角,说道,“奴家就是拼着一死,也要拉了他来垫背。”

“对。奴家就算杀不死他,能咬他一口,撕下一块肉来,也是心甘。”就连一向性情柔和的罗婶也恨恨的说道。

看着他们义愤填膺的样子,沈云突然明白了——在这世上,没谁愿意卑微的活着。之所以卑微,全是因为无可奈何。

为什么会无可奈何呢?

因为从很久很久以前,世人皆被蒙蔽。那时的强者们为了一己之私,撒下弥天大谎,把绝大多数的人定位为“废材”。比不过强者们的拳头,绝大多数的人也只能匍伏于强者的淫威之下,卑微的活着。

从来都没有人给过这些“废材”希望。

所以,世上大多数的人都是靠着求生的本能在活着,就象蝼蚁。

人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过得如此凄苦、卑贱。这时,先是天神宗抛出了“废材论”,后有仙庭的“贱民”体系,于是,人们便以为自己真的是上天抛弃的废物碴子,久而久之,真的麻木、沉沦了。

然而,一旦有人给了他们希望,让他们知道所有人都能堂堂正正的活着,那么,等于是唤醒了他们。

对,是唤醒!就象齐伯他们现在这样。

这时,如果再有人要将他们打回原来的泥泞之中,他们是敢与之拼命的。

一个人连死都不怕了,还会怕什么?还有什么可怕的?

就在这时,沈云突然听到丹田里“毕剥”作响,象是有什么东西炸开了。旋即,整个丹田满满当当的,暖意融融。人象是泡在温泉里一般,好惬意啊!

啊,发生了什么?他连忙起身:“我有些累了,先去小睡一会儿,午饭你们不用等我。”说罢,急匆匆的去了里间。

“是。”齐伯赶紧的示意众人随自己一道离开。

走到门廊的台阶下,他回头看着里屋,压低声音对大家说道:“台上的那阵龙卷风风肯定是沈爷使出来的仙法。刮了那么大的一道风,沈爷能不累得慌吗?今天的午饭,我们都在厨房里凑合着吃得了,莫扰了沈爷睡觉。”

原本是要好好的搓一顿庆贺庆贺的。现在,计划自然要变了。

“那也不能叫沈爷饿着啊。”丁叔关切的说道。

齐伯看向罗婶:“让阿花做碗血燕煮在灶台上,爷醒来,随时可以吃。”

“是。”罗婶领令,“奴家这就去挑血燕。”再好的血燕,也难免会掺杂一些毛发在里头,是以,煮之前,要先泡发,细心的用小镊子挑出毛发之类的杂质。

齐妈拉着她的手:“一起去。我们两个一起挑,快一些。”

接着,齐伯给丁叔和老罗也派了活——沈爷今儿大显神威,街坊们眼下是都蒙了。等他们反应过来,势必会上门来道贺。他们得先做点儿准备。

至于黄三爷那边……呵呵,他敢用项上人头担保,今天在黄家前院里发生的事,一个字也不会传出去。在仙都,从来都是拳头底下出道理。黄三爷死了,那是白死了。就连他在仙府衙门里头当主簿大人的姐夫也不会为他出头。说不定,主簿大人得了信,还会派人送一份厚礼过来道歉呢。毕竟杨兴武,还有藏在院墙后头的那些弓箭手都是他的人。这事儿,前后三条街的人,谁不知道?瞒不住的。

几人放轻手脚,各自忙活。

沈云在里间的炕上盘腿坐好,深吸一口气,平复心情之后,开始走心法。

不到半刻钟,一遍心法走完了。

他难以置信的睁开眼睛。

在金燕楼的那一次,丹田里也是这般,跟揣了个团似的,结果,他体内凝出了真气。

是以,这回,他以为是真气涨了。

不想,一遍心法下来,只是感觉丹田里满满当当。

真气没有增加,感觉又略微凝实了一些;

经脉、各处器脏也跟平常没有什么不同之处。

好吧,是我想多了。他挠了挠头,开始回想今天的比武——事后总结,这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一个习惯。还别说,这个习惯令他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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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零章 街坊们

如齐伯所料,下午的时候,街坊们陆续送了厚礼和拜帖过来,求见沈云。

一时间,街巷里人头攒动,挤满了送礼的队伍。

多亏齐伯早有准备,让老罗临时去给丁叔帮忙,专门负责登记、核实礼单。即便是这样,两人也忙得团团转。

快到晚饭点的时候,他们总算忙清了。

大家伙儿围着桌子一清点,很快得出:前后三条街的街坊们几乎齐全了。唯一没有来的是街口的陈家。

“不对呀。”齐伯纳闷极了,“初一早上,他们是第一家过来拜年的。今儿怎么会缺了他们家呢?该不是清漏了吧?”

丁叔使劲的摇头:“不可能。就算漏了帖子,还能漏掉礼单吗?”

老罗也道:“我确实没有收到陈家的礼单。”

“可能是明天过来。”齐伯也没有太放在心上,起身拿起整理好的帖子与礼单,去东厢房那边,“我去看沈爷起来没有。”

到了那边的门廊下,沈云刚好开门出来。

“您起来了。也不知道晚饭做好了没有,我去看看。”齐伯将帖子与礼单呈给沈云,自己则乐呵呵的往厨房那边去了。

沈云本就是出来吃晚饭的,闻言,拿着半尺来厚的一撂帖子与礼单回到了屋里。

不一会儿,齐伯回来了,给他端来了一盅燕窝:“沈爷,晚饭还要等一会儿,您先喝盅燕窝垫垫肚子。”

沈云道了谢,接过去,问道:“齐伯,这些礼要怎么处理?”这一回,不仅是本街的左邻右舍们送了厚礼过来,而且前、后街的街坊们也都齐全了。上一次,还有个拜年的说头,这次,纯粹就是送礼求见面。生平头一次碰到这种情形,他不知道这又是仙都的什么风俗习惯,一时间不知道该拿这些厚礼如何是好。好在身边有齐伯和老罗这些老仙都人可以询问。

齐伯笑道:“他们今儿见识了您的神威,送礼来是结了攀附的心思。这些帖子里,您觉得有眼缘的,就留下来,安排个时间见一见;要是不想见,直接将帖子和礼一道退回去。这些都是小事,您不必太在意。”顿了顿,又道,“前后三条街,差不多都来了。只缺了街口的陈老爷家。”

沈云也注意到了,不在意的笑了笑,推开帖子与礼单:“那就明后两天里见一见他们。具体是什么时间,都由你来安排。这些礼,也都放入库房。”他看过了,尽是些金银与绫罗绸缎。他又不缺钱,还有,既然收了街坊们的礼,以后就会有了人情往来。他不想因为这些琐事而分心,所以,索性拿了出来,放入公中,交由齐伯打理。

“好咧。”齐伯甜甜的笑了,两个嘴角咧到了耳后根。他原以为沈爷会生气,一个也不见的。因为上午的时候,这些人都聚在黄家前院里,袖手旁观看热闹呢。没想到,沈爷年纪小小,心胸却如此之宽阔,直接将事情翻过去,一概不与追究。另外,沈爷将这么一大笔财物交由他打理,足以可见对他的信任。

好仁厚的心性啊。跟着这样的人,他感到心里很踏实!

当天晚上,他点灯将所有的礼物造册,登记入库,忙到快子时了,才睡觉。

第二天清晨,他捧着账簿要去东厢房向沈云汇报,丁叔一瘸一拐的飞奔而来:“齐伯,出事了。”

“啊?”大清早的,又是正月里,齐伯整个人都不好了。

不等他细问,丁叔自个儿“呸呸呸”的一连往地上啐了三口。末了,不好意思的轻轻打了自己一嘴巴子:“看我这张嘴!连句话也不会说。是街口的陈家出事了。”

怪不得昨天缺了他们家。齐伯松了一口气:“什么事儿?”

丁叔答道:“陈老爷昨天去了。刚刚我去扫大门时,看到他们家的门口挂上了白布和白灯笼。”

现在连十五都没有过,出了白事,晦气得很。所以,担心会冲撞了街坊们,一般只会挂白布和白灯笼,不兴哭灵。

“哎哟,陈老爷不是看着很硬朗的一个人儿吗?”齐伯很是意外,不过,也没有再多说。大过年的,讨论白事,晦气!他摇了摇头,“这事得禀报给沈爷听。送不送奠仪,还得沈爷拿主意呢。”

沈云百无忌惮,不兴什么晦气不晦气的。想到初一那天,陈老爷带着家里所有的男丁过来拜过年,觉得这事不能不管。不过,他真没这方面的经验,不知道该如何处置。只能再问齐伯。

“又不是亲朋好友,邻里之间,您要是不嫌晦气,等会儿我叫上老罗,一道送份奠仪过去,给陈老爷上柱香就行了。”齐伯如是答道。昨天,沈爷一拳打出了在这一带的身份与地位。大过年的,能派人去给陈老爷上柱香,那叫大抬举。对陈家够仁义的了。

沈云点头:“行,你安排就是。”

说完陈家的事,齐伯将账簿呈上去,给沈云过目。

“很好。”后者翻完之后,满意的交还给他,“以后,家里的事,你们多费心。”如今手头不缺钱,不用为吃穿二字发愁,他要将主要精力放在武学上,不想叫这些庶务分了心。

“是。”齐伯与丁叔两个齐声应道。沈爷是要做大事的人,岂能为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分心呢?他们跟着沈爷,别的做不了,那就把家里安排妥贴,好叫沈爷能全身心的做大事。这才叫他们尽到了本分。

吃过早饭,齐伯备了奠仪,与老罗一道,送去了陈家。

在陈老爷的灵前上了一柱香之后,他们俩跟陈大爷说了声“节哀顺变”,便离开了——两家平常也没什么往来。再者,家里这两天是真忙,那么多的街坊排着队求见沈爷呢。哪里有工夫久坐?

出了陈家,老罗满脸疑云:“齐伯,您没有觉得陈家有些不对劲吗?”齐伯也感觉出来了。不过,他没有细说,而是反问道:“你觉得哪里不对劲了?”

老罗答道:“陈二爷两口子都不在。接奠仪时,我只在孝子堆里看到了他的独子。”按仙都的风俗,陈二爷与陈二奶奶左右要有一个守在灵堂里,这才叫守礼。

齐伯点了点头:“怕是兄弟两个吵翻了。”在这条街上,谁不知道,陈二爷没用得很,是父兄养着他,还有他的妻儿。陈老爷在时,陈大爷不敢吱声。如今,陈老爷不在了,陈大爷不乐意继续养兄弟一家子,也是人之常情。这种在父母的灵堂上,兄弟翻脸的事,简直不能再多。

两人叹了一口气,没有再多说。

殊不知,他们俩一出门,陈二爷从后头冲了出来,脸上尽是喜色:“大哥,沈爷派人送了奠仪过来。也就是说,没人跟他告密呢。那我能给爹披麻带孝了,是……”

陈大爷没有理他,而是板着脸,问追出来的两名家丁:“叫你们看着陈爷,都是怎么看?”

两名家丁不由打了个哆嗦:“小的……”

“每人五十板子。办完丧事后,自己去领罚。如有下次,全家老小一并发卖。”陈大爷挥手,“愣着做什么?还不将陈爷请到后头去!”

“大哥……”陈二爷大叫。然而,两名家丁已经冲上来,用破布堵了他的嘴,一左一右的架起来,直接拖去了后头。

陈大爷扭过头,看向供桌上,陈老爷的灵位,眼底全是无可奈何。

昨天夜里,陈老爷终于醒转,却是面如金纸,气若游丝,眼看着就不好了。他拼着最后一口气,叫陈大爷开祠堂,请出家谱,当着所有人的面,亲手划掉了陈二爷夫妇的名字。

“以后,二房就只有宝儿兄妹两个。老大,你要好生教导他们。这个孽畜,就当他死了。我死后,不准他们两口子披麻带孝。”不等两个儿子接话,他用尽最后的气力说道,“丧事从简,只准摆灵一天。将这里的家业都卖了,后天,你就借着扶灵回乡,带着一家老小速速回老家去。莫要拖延。要是叫旁人向沈爷告了密,一家老小,谁也活不……”话未说完,两眼一翻,去了。

第二五一章 一桩沈爷肯定敢兴趣的秘事

正午之前,前街黄府突然火光冲天,浓烟滚滚。

北风一吹,大火迅速蔓延开来,眼瞅着就要祸害到近旁的邻居。

好在是新年,又快到午饭点了,左邻右舍们都在家,人手齐。大家一齐上,很快就控制住了火势。至于黄府……一来,火势太大,救不了;二来,众所周知的原因,也没谁敢救。

到了下午的时候,黄府里头的火渐渐小了,三进三出的院子烧得只剩下几堵断墙时,仙府的衙差们赶过来了。

在仙都,每条街都有一位坊长。象这种情况,仙府首先会传唤坊长问讯。至于其他救火的街坊们,听到街口那边有人喊了一嗓子“大人们过来了”,当即哄的作鸟兽散了。哪里还看得到人影?

“怎么回事?这是谁家?”为首的班头明知故问。

如何回复,坊长早就打好了腹稿:“是黄三爷府上。快吃午饭的时候,突然起了大火。今天刮着风,黄三爷府上用的又是上好的木头,这火烧得很快,”偷偷抬眼瞥了瞥班头,小心翼翼的接着往下说,“大家伙儿根本就来不及,已经全烧起来了。”

班头望着烧得乌黑的一地残碴,眉毛在眉心拧成了大疙瘩,嘴里噼哩叭啦的唠叨开来:“瞧这,大过年的!不是反复强调,小心火烛、小心火烛吗!你们这些人哪,任我们衙门这边说破嘴,也从来都是当作耳边风……”

这是不予追究的意思。坊长暗地里松了一口气。事实上,他在心里没少嘀咕——黄家的这把大火,来得太过蹊跷。

别看黄三爷在这三条街里横行了十几二十年,但正所谓“成王败寇”,“人走茶凉”,打今儿起,这黄家要彻底败了。只是,破船还有三斤铁,更何况黄家还有一位当主簿夫人的大姑奶奶,难免还会折腾一二。是以,该怎么应对,他心里挺没底的。

难得班头的态度如此鲜明。得了,他也乐得省事。

班头发完牢骚,终于回到正事上来:“里头的人出来了几个?”

坊长瞧准了衙门里的态度,大胆的摇头:“家里正准备吃午饭呢。火起来之前,谁也没留意。火烧得太快了,等大伙儿拢来救火,火已经很大了。没看到里头跑出来人。”

果然,班头摇头晃脑的叹了一句“唉,可怜”,没有再多问。

这时,黄家被烧得精光,再无可烧可物,风一吹,火灭了。青烟了了之下,只有几处零星的残火时不时“毕剥”作响,爆个小火星子。

班头打发底下的衙差们去火场里查看火因,还有伤亡情况。

五个衙差领令散开,不到一盏茶的工夫,全回来了。他们很认真的现编着:

“是从后院的大厨房里烧起来的。地上有油渍,旁边还有一只破瓦罐。估计是油罐倒了,溅到灶膛里,一下子就引发了大火,根本来不及扑灭。”

“黄家上下,百余口,无一幸存。”

坊长勾着头,极力掩下脸上的惊诧——如此看来,黄家的那位姑奶奶是捏着鼻子认了,不打算报仇了……

“回衙里门后,如实上档。”班头点了点头,又转过头来,一本正经的嘱咐坊长,“大火无情,你们都要长点心,莫让悲剧再重演。”

“是。”坊长唯唯喏喏的应着,心里却直叹息:黄三爷生前,这些衙差大人哪个不是这黄家大院的座上常客?如今,黄三爷才死,他们二话不说,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定了论,把黄家上下百多口人全当成了死人。

班头不知道他心里在嘀咕什么,大手一挥,带着衙差们火急火燎的走了。居然连车马费都忘了讨要。那情形,好似屁股后面有虎狼追上来一般。

坊长回头看了一眼化成焦土的黄家大院,抹了一把脸,也提起袍角,急匆匆的往家里赶——昨儿,他让长子去后街沈府送礼。按理说,沈府收了礼,今儿应该有回信了。到底那边是怎么答复的,他得赶紧回去瞧瞧。连黄家那位当主簿夫人的姑奶奶都不敢吭声,足以见沈爷之威武。好不容易碰到这条大粗腿,真是祖宗保佑,他得牢牢抱住了才是。

黄府的消息传到丁叔耳朵里,是天擦黑,快要宵禁的时候。

他抢在晚饭前,详细禀报给了沈云。

“全烧死了?一个活口也没有?”后者非常意外。顿了顿,问道,“他们家都有些什么人?”

齐伯据实以对:“黄三爷是家中独子,上头只有一个出嫁的姐姐。父亲听说是好几年前过世了。家里还有一个老太太。他的正头娘子听说与他年岁相仿,因为一直无所出,所以,很不得老太太喜欢,基本上没出来露过脸。他欺男霸女惯了,正经抬进去的小老婆据说不下十房。也都无所出。大家都说他是缺德事做得太多了,活该断子绝孙。除此之外,他还收了几十号徒子徒孙,也在黄家大院里住着。衙差大人们说他家里有上百口人,是包括了这些徒子徒孙,还有家仆在内。”

丁叔又一脸八卦的爆料:“沈爷,我还听说,黄家的火,就是那位正头娘子放的。”

“啊?”齐妈她们三个女的都不禁惊呼。

沈云也道:“消息可靠吗?”初一听到黄家的惨事,他在心里担心,有人会嫁祸给他。毕竟,黄三爷昨天天还处心积虑的布下比武局,要他性命来着。如果真是黄家后院起火,他也放心了。

“是黄三奶奶身边的一位管事婆子托人告诉我的。”丁叔很肯定的点头,“据她说,黄三奶奶早就想一把火烧了黄家大院。只是她与几个忠仆一直被关在后院里,动作不得。昨天,黄家大院乱了套,叫她们乘乱逃了出来。黄三奶奶最先点着的是黄老太太住的正院。黄三奶奶是真恨黄老太太,点火之前,特意把院子门从外面给锁住了。里头的人,一个也没能跑出来。”

沈云问道:“黄三奶奶如今在哪里?”他相信,她不会无缘无故的让忠仆托人传话过来。

丁叔叹了一口气:“死了。大火起来后,黄三奶奶乘仆从不备,往身浇了一罐油,冲进了火里。”

大伙儿都吓了一大跳,屋子里,顿时静得能听到一根针掉到地上的声音。

良久,齐伯“滋”的吸了一口气,问道:“那她们托人传话,是什么意思?”

“她们请沈爷莫要追究她们。她们愿意离开仙都,从此不入仙都一步。”丁叔说道。

沈云莫名其妙:“我什么时候说过要追究她们了?”

齐伯赶紧解释道:“是黄三爷如此行事惯了,她们见得多了,便以为天底下的人,都和黄三爷一样的狠心肠。”

这时,丁叔又道:“她们还说,只要沈爷肯放过她们,她们还愿意说出一桩沈爷肯定敢兴趣的秘事。”

“我感兴趣的秘事?”沈云只觉得可笑。她们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虫,素未平生的,怎么可能知道他对什么秘事感兴趣?

再说,他感兴趣的是仙都有没有象石桥坊市一样的修士坊市,那几个被常年幽禁在内院里的仆妇,还能知道这些?

第二五二章 财源滚滚

闻言,齐伯他们几个都不约而同的起身,欲回避。

丁叔连忙解释:“沈爷没发话,我哪里敢应她们?要等回了她们之后,才知道到底是桩什么秘事呢。”

沈云笑道:“说了这么多,肚子都饿了。”

“摆饭,摆饭。”齐伯笑着招呼众人。

于是,没有再提那劳什子的秘事。

晚饭后,丁叔独自从角门出去了。大约半个时辰之后,他风风火火的回来了,径直去了东厢房。

“沈爷,您知道黄三爷为什么会找您麻烦吗?”他一脸气愤的问道。

沈云不解:“为什么?”

“是街口陈家的二小子!”丁叔恨声说道,“他在黄三爷跟前煽风点火,编排您如何如何厉害,又如何如何的看黄三爷不顺眼,要取他而代之。”

沈云愣了一下,很快,明白过来:“她们说的那桩秘事,就是这个?”

“嗯哪。”丁叔使劲的点头。

沈云笑了笑:“没事了,早些洗洗睡吧。”

“啊?”丁叔满脸错锷,“您不去找陈家算账?”

“有什么好算的?没看到陈老爷都死了吗?”沈云轻轻摇头。估计是知情之后,被活活吓死的。

其实,就算陈老爷没死,他也不会去找陈二爷的麻烦,更不用说陈家的其他人。

与什么仁心仁义没有半个铜板的关系。纯粹是,他有信心,随手随地能象捏死蚂蚁一样,捏死陈二爷,乃至整个陈家,所以,不怕他们在他的面前兴风作浪。

一头大象不会去找一只蚂蚁的麻烦,说的就是这个理儿。

从前,他不会有这样的信心。

因为变得强大了,所以,象陈家这样的,只要没有真正惹火他,他会直接无视。

他的时间很宝贵。有那工夫报复陈二爷之流,还不如抓紧这点滴的时间,练拳、画符、走心法,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

“哦。”丁叔摸着后脑勺想了想,心道:也对。还报复个什么样?陈老爷都被陈二爷那个不肖子吓死了。陈家因此而赔上了当家老爷子的命,也算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差不多扯平了。

不过,心里还是气不过。出了东厢房后,他去找了齐伯和老罗发牢骚。

这回,痛快多了。三人一道拍着桌子,冲街口方向,好一通大骂。

骂完之后,老罗越想越不心甘:“沈爷仁义,不追究他们。哼,我老罗可没这么大方。明早,我去会会陈家二小子。”

丁叔第一个响应:“算我一个。”

齐伯哼道:“一起罢。”

第二天,吃过早饭,他们三个瞒住沈爷出了门,直奔街口陈家。

孰料,还是晚来一步。

陈家门口的白布、白灯笼全撤掉了;写着“陈宅”的横匾也不见了,只留下一个积年的印子;黑油大门紧锁,正中贴着一张巴掌大的红纸。在仙都,这是“吉屋出售”的意思。

“跑了!”丁叔气得踢了一脚门,“这帮孙子!”

老罗一把扯掉门上的红纸,撕得粉碎,扔在地上,踩呀踩:“我呸!一屋子倒霉东西,也好意思称吉屋!”

“算他们跑得快。”齐伯拉着两人往回走。呆会儿,街坊们要来拜访沈爷,他们没闲工夫对着一所空宅子撒气。

当然,这事,得禀报给沈爷。

“昨晚,我回来的时候,特意看了一眼,那院子里还点着好些白灯笼。估计是今天清早跑的。”齐伯禀报完后,丁叔补充了一句,“什么叫做心虚?说的就是他们那一窝。”

齐伯考虑得要长远一些,眼里泛起一丝愁云:“沈爷,您看,他们分明是早有准备。可,昨天,我和老罗去上祭时,他们一个抱歉的字也没有说,瞒得跟没事人儿一样。这家人的心思太深了。我担心他们会记恨上了,将来是个祸害。要不要去追回来?”

沈云却不以为然,摆手说道:“无事。任他们去罢。”还是那句话,陈家,掀不起什么风浪。

见状,齐伯他们也不好再多说。这时,大门那边传来拍门声。

“估计是街坊上门拜访来了。”齐伯示意丁叔和老罗去门口看看。

不一会儿,老罗拿着一封大红帖子跑了进来:“沈爷,前街的王坊长求见。”

齐伯闻言,喜气立马淌了一脸。搁在从前,他们看到坊长,那都得毕恭毕敬的唤一声“坊长大人”。从来不敢想象,有朝一天,坊长会巴巴的递了帖子,上门求见。

果然,爷没说错。跟着沈爷,不但有肉吃,而且是倍有面儿,前程大好!

很快,王坊长被引到了正屋的客厅里。

在客位坐下来后,王坊长开门见山,从怀里取出一个红封皮的小本儿,恭敬的双手奉上:“这是小人的一点心意,请大人笑纳。”

又送礼?仙都的人们就这么爱送礼?沈云狐疑的扫过小本儿:“不知王坊长这是何意?”没谁会无缘无故的给人送礼。想来王坊长定是有所求。没搞清对方的真实意图前,他还真怕这份厚礼会咬手。

哪知,王坊长竟然急红了脸,将小本子高举过头:“大人,小的知道,现在小的说什么,大人也不会相信。大人,日久见人心。您以后定会知道,小的是真心依附您,请求您的庇护。小的将所有的家里都登记在此,真心实意的将它们献给大人,请大人笑纳。”

什么?沈云震惊:“王坊长言过了。在下何德何能……”

不等他说完,下边,王坊长举着小本子,“叭唧”一声,跪下了:“大人,小的虽然做着坊长,但是,天地良心,小的不曾与姓黄的有半点瓜葛,从未依附过他。大人明鉴啊。”

这时,齐伯在下首冲沈云使了一个眼色。

有话要说?沈云心中一动,示意老罗将人扶起来,而他自己则借口更衣,与齐伯一道去了里间。

所谓更衣,与尿遁是一个意思。这是他到了仙都后,洪天宝告诉他的。

“他是怎么回事?”到了里间,沈云压低声音冲外面呶了呶嘴。

齐伯却是满脸堆笑,先是向沈云打拱道了喜,然后才讲出里头的门道。原来,仙都是个属于强者的世界。往往强者只要动动手指头,就能使寻常人家顷刻之间覆灭。没谁会知道,什么时候会大祸临头。所以,为了自保,很多寻常人会把全部的家业奉献给某个强者,主动与之缔定仆从契约,以求得庇护。

“仆从契约?”沈云觉得不可理解,“王坊长是良民吧?他放着良民不做,要自己把自己降为贱民?”

齐伯解释道:“这种仆从契约是没有在仙府备份的,所以,明面上,他们还是良民。一般来讲,强者们都嫌麻烦,让他们做个管事,自己去打理献上来的家业。只有要动用银钱时,才去他们的产业里抽水。大伙儿管这叫做‘活水养鱼‘。在仙都,这是强者们的一条大财路。沈爷大显神威,往后慕名来依附的人只会更多。财源滚滚呢。’’

见沈云没有吭声,他欢喜的搓着双手,又道,“王坊长没有说谎。姓黄的充其量就是个大混混头子,还当不得街坊们的依附。据我所知,大家之前都是交些保护费应付他。姓黄的知道规矩,知道自己护不住人家,也没强求。”

第二五三章 故人之女

沈云听明白了,让不让王坊长依附,关键在于,他能不能护住人家,充当人家的保护伞。

我能护住他们一大家子吗?他低头去看自己的双手。

这双手,白皙修长,指节分明,十个指腹上皆覆盖着一层薄茧。

他握了握拳头。

指节接连“咯嚓”作响,脆脆的,透着力量。

他知道,这双手虽然还很稚嫩,但是,它们是有些力量的。

更重要的是,他很久之前就发过誓,要做一个在乱世里,扶危救弱的大侠。所以,他也不排斥做一把保护伞。

当然,前提是,王坊长家世清白。不然的话,那叫为虎作伥。正是他所深恶痛绝的。

是以,他问道:“王坊长为人如何?家里是做何营生的?”

齐伯在这里住了两年多,对这一带的人家熟得很。闻言,笑眯眯的据实以对:“王坊长本人是中级武者,没做过恶意欺压街坊的勾当。以前,姓黄的在时,他也是敢怒不敢言的。他家是这里的老住户,听说他的祖父是高级武者,传到他,算是没落了。家里也没别的营业,据说是在北郊有两个庄子,指着庄子里的产出过日子。”

也就是家世清白喽。“我知道了。”沈云心里拿定了主意,挥手往外走。

没有犹豫,他痛快的接下了王坊长的小红本儿。

至于缔结仆从契约,那是件很郑重的事儿。得挑个吉日,开香案,接受王坊长家里所有男丁的三叩九拜。而眼下并无吉日,所以,只能暂且推后。

王坊长得了沈云的应允,感觉有了依靠,顿时有底气儿。不等正式缔结仆从,他已经热切的唤沈云为“主公”。

本来,他是要俯自称小,但是,新鲜出炉的“主公”说了,在他这里,不兴这些虚礼,叫他与齐伯他们一样,都自称“我”。

王坊长竟然满脸感激,大赞:“主公大仁。”

待他离开后,沈云特意翻看小红本儿。里头不但详细的登记了王家的家业,还很细心的附上了前街房产和北郊两处庄子的地契,以及家里所有仆妇的身契。

也就是说,王坊长是真的将全部家业都交了出来。

从几份地契上,沈云不难看出,这些都是上百年的祖产。可是,这会儿,王坊长就这样毫无保留的交给了他一个陌生人,为的仅仅是得到他的庇护。

可见,在仙都,人人自危。

沈云将小红本交给齐伯,叫他登记入库,好生保管。

王坊长只是开了一个头。接下来,其他街坊陆续上门。无一例外,他们都是献上全部家业,请求依附沈云。

得了,一头羊是赶,一群羊也是赶,听齐伯说,他们都是安分过日子的寻常人家,没有恶迹,沈云都收了下来。

只是,前后三条街,总共有三十一户人家。他们的营生五花八门,牵涉到庄子、酒楼、香烛铺子、绣庄等十一个行业,掌柜、伙计数百人。而沈云之前只是帮忙打理过几家杂货铺子而已,那点生意经,真的不够用了。一时之间,他也拿不出个章程出来,便如数交还给他们自己打理。当然,更主要的是,他目前手头不缺钱,没打算从这些产业里头“抽活水”。

但是,人家的依附是认真的。打这以后,每个月都主动来交账。

好吧,这个沈云在行。以他现在的心算速度,不用扒算盘珠子,一本账本翻看完,也就查完了账。

结果是,一年下来,他没有查出一笔假账。年底的时候,这些人家真的按规矩,只拿了两成半的收益。余下的,全真金白银的给他抬了过来。于是,他什么也没有做,一年下来,竟然有了二十来万两白银的进项。真应了齐伯的那句“财源滚滚”。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正月初八的时候,沈云收到了洪天宝的信。

信的开头,他告诉沈云,自己刚下船,离家里还有三百来里地。他准备去这里的市集里买一匹快马,路上不出意外的话,应该能在大年三十那天赶回家。

看到这里,沈云下意识的翻到末尾,看了一下留的日期。唔,腊月二十七。也就是说,洪天宝坐的船,总共只走了十来天。

走水路竟如此之快?他难以置信的又翻到前头,继续看信。

接着,洪天宝在信里道明了缘由:原来,他坐的这艘船下了大血本,每天晚上都用了速行符。有次他半夜起来小解,发现船在海面上风驰电掣,只差没有飞起来了。第二天,他去跟冷管事套话。后者说,他们的东家是个大孝子,这是一心想赶回家去陪双亲过大年。

要是搁在出来游学之前,洪天宝也就信了。但他在仙都闯荡三年,历练多多,一听就知道这是骗人的鬼话。

果不其然,下船的时候,他多留了个心意,发现问题出在一只钉得严严实实的大箱子上面。

这艘船的东家分明是为了运送这只大箱子,才不惜动用速行符赶路。

不过,这事与他无关。他也急着回家过年,便没有再细究。

末了,他还说了另一件八卦——他打听出来了那个小女孩的身份。

信里说,尽管那个年轻妇人把俩孩子看得紧,但他还是钻了个空子,跟那个小女孩搭上了话。

小女孩古灵精怪的,聪慧得很,一点儿也不畏生,一见面就告诉他,“大哥哥,我也见过你。我还知道你姓洪。和那个没上船的沈家哥哥都是鸿云武馆的弟子。”

当时,惊得他险些跌进海里。

追问之下,他才知道,小女孩竟是故人之女。

“云弟,可知她的父亲是谁?”

看到这一句,沈云的脑海里不由浮现一个俏皮的小姑娘的身影。

故人之女?见过我和洪天宝?

莫非是宁都尉大人的女儿?思来想去,貌似只有这种可能。

他接着往下看,却是大吃一惊。

洪天宝写的是:小女孩姓钱,名柳,是钱师尊的女儿。那个年轻妇人是她的姨母。另一个稍大些的男孩,则是她姨母之子。他们从宁都尉大人那里得知钱师尊回乡了,于是,也急匆匆的赶回去。

据钱柳说,她有三年多不曾见过钱师尊,都快记不得她爹长什么样儿了。洪天宝在信里直道可怜。

钱师尊的女儿?沈云好不意外——钱师尊面皮黝黑,不苟言笑,长得跟尊铁塔似的。他很难想象,钱师尊竟然有一个粉雕玉琢,俏皮可爱的女儿。

不过,细细回想钱柳的相貌,发现饱满的额头和挺直的鼻子,确实有几分钱师尊的影子。

好吧,钱师尊也就这两处生得好看。小丫头应该是挑了父母的长处。

间接知道了钱师尊的近况,沈云心里挺开心的,遥祝他们父女俩过上了团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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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四章 久别重逢

正月十二,是沈云去虎跃堂当差的日子。

前两天,齐伯特意买了辆新马车回来。知道沈云是个清淡性子,不喜排场,所以,新车沿袭了前面那辆车的风格,外面看着简单低调,里头则是怎么舒适怎么来。

这天早晨,老罗早早的备好了车。吃过早饭后,他载着沈云去了虎跃堂。

门房好记性。仅打过一回交道,门房便记住了老罗的脸:“车里的是藏书阁的沈管事,对不对?”

老罗点头应了声“是”。

门房麻利的将大门打开:“金长老昨儿吩咐了,请沈管事先去东阳院见他。”说着,伸手指着左手边,“沿着那条道,在第一个岔道口,右拐,再一直往前走,看到一行松树,旁边就是东阳院。”

“多谢。”老罗道了谢,按齐伯的吩咐,双手奉上一个红绫的荷包,“大冷的天,请您喝碗热茶暖暖身子。”

“您客气了。”门房打拱,袖了荷包。

依言,老罗赶着车来到了东阳院。

月亮门前,有一个总角的青衣小童翘首望着这边的青石板路。看到老罗停下车来,他跑到车旁,仰着小脸,稚声稚气的询问:“请问,车里坐的是藏书阁的沈管事吗?”

这回,不等老罗回答,沈云自己伸手掀起车帘,探身出来:“正是。”小童退后一步,打拱作了个揖:“小的奉金长老之令在这里等候沈管事您请随小的来。”

小小的人儿,还没有车轮高。一口气说了这么长的一段话,也不知道中间换口气,把小脸儿憋得通红。

沈云不禁想起了自己当年初到刘家拳馆的时候,不觉莞尔。那时,他初学官话,说起话来,大概也是这副样子吧。

“好呀,劳烦小哥带路了。”他下了车,从袖子里抓了一大把铜钱塞给小家伙。

“谢谢。”小童仰着头,笑得阳光灿烂。

沈云抬头看向被厚厚的积雪覆盖着的院落,心里好奇极了:金长老为什么会对我如此照顾?仅仅是因为宁都尉大人之故吗?

很快,他被领进了花厅里。

屋子里烧着地龙,但没有人。

沈云心中纳闷,回头去问小童。然而,身后哪里还有小童的身影?

怪哉。他在心里念了一句,撩起袍子,在客位的高背椅子上坐下来,静静等候。

不一会儿,外面门廊上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听其音,来人的功夫应当不下于高级武者。

他扭头往门口看过去。

鸦青色的袍角飞扬,门口现出一道健壮的身影。

竟是如此的熟悉!

沈云看到来人,不由自主的站了起来,眼里热泪汹涌:“傅大哥!真的是你吗?”

傅雷也是热泪盈目,和多年前一样,冲他展开双臂:“云小弟!”

两人当即紧紧的拥抱。

久别重逢,沈云有太多的话想要跟傅雷说,也有太多的问题想要问他,可是,一时之间,他只觉得喉头发堵,竟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莫急,我们先坐下来,慢慢说。”傅雷抹了一把脸,高兴的招呼他坐下来。

“哎。”沈云欢喜的点了点头。

傅雷坐在主位上,上下打量着他,眼里的喜色涌出来,淌得满脸都是:“长高了,也长壮实了。个头比我还足呢。好,很好。”

沈云不好意思的呵呵轻笑,赶紧将话题转开:“傅大哥,你什么时候来的仙都?”

傅雷笑道:“来了两年多了。一直在虎跃堂做事。”

莫非傅大哥用的是化名……沈云讶然:“你就是金长老?”

傅雷摇头:“我是金长老的徒弟。”说罢,象是从前一般逗沈云,挤了挤眼睛,“你猜,金长老是哪个?”

“是……馆主大人!”沈云高兴得险些要从座位上跳起来。

傅雷哈哈大笑:“恭喜你,答对了!师父收到宁都尉大人推荐信,看到你的名字,还有藉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恨不得能马上见到你。只可惜,我们当天有急事要在外头,不能去找你,所以,师父只好吩咐秦管事招呼你。”

原来如此。沈云笑道:“秦管事没有露面。直接让门房送了一个月的薪水,还有过年的节礼给我。”

傅雷点点头:“这是师父私下里要秦管事给你的。他听说你是来仙都游学的,担心你没盘缠。只是师父用的是化名,与你的关系,也不好跟秦管事明说,只能借着宁都尉大人的名头,稍微关照你一下。”

“多谢金长老。”沈云立马改了称谓。

傅雷禁不住又笑了:“你呀,鬼机灵!还跟从前一个样。”

沈云忍不住问道:“傅大哥,金长老呢?”

“师父手头的事还没有做完,让我先行赶回来见你。”傅雷答道。

“傅大哥,兵乱过后,馆主大人一直没有音讯,所以,我就去省城找你们……”沈云使劲的揉了揉脸,“我现在的感觉就象是在做梦一般。”

傅雷叹了一口气:“省城被困之前,师父赶到省城,找到了我。欧堂主,你知道吗?”

沈云点头:“听说过。我到省城的时候,他的人头还挂在城楼上。”

傅雷闻言,眼圈红了:“师父与他有旧,带着我去白玉堂求学。后来,破城在即,堂主大人派亲信护送我们师徒二人星夜出了省城。师父是白玉堂的武师,也是被通缉的对象。所以,我们不敢回郑家庄。师父说,姓贝的在省城杀人如麻,搞不了多久。本想等着他失了势,再回去接你。哪知,姓贝的很快就牢牢的把握住了省城的局势。我们只得远走高飞。”

当年,沈云也曾猜测过馆主大人会不会去白玉堂。他去报考鸿云武馆,就有寻找馆主大人的原因在里头。现在看来,他的猜测是对的。只是,他没有想到,馆主大人竟然也被贝侯爷通缉了。

是因为馆主大人是天神宗五脉传人之一的缘故吗?

心中一动,他咽下了涌到嘴里的问话——多年不曾联系,他不知道关于天神宗,傅大哥又知道多少。所以,还是不要胡乱问的好。

是以,顺着傅雷的话,他大致说了在郑家庄,还有鸿云武馆的经历。至于碰到师父,并拜入师父门下,他只字未提。

“哼,不看重武学资质?姓贝的自己也承认了,此举一是为了收卖人心,二是敛财。”傅雷神情甚是不宵。不过,提到学武,他忍不住又看了沈云一眼,满脸狐疑,“听宁都尉大人说,你已凝结出真气,此事当真?我怎么看不出来?”

沈云点了点头:“当真。”这事没有什么好遮掩的。

傅雷眨了眨眼睛,反应过来,张嘴结舌:“是因为你,你的功力远在我之上?”

不然的话,他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我记得当年师父说过,你没有学武的资质……”他难以置信的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沈云说道:“馆主大人离开郑家庄时,特意教会了我心法。我不知道是什么,每天都试着练习。我也没有想到,几年下来,竟然凝出了真气。”之所以能凝出真气,他觉得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心法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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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五章 新年好

傅雷点头:“师父说过,他在郑家庄教你背过心法口诀。”

但是,背心法口诀与练心法,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

那年,云小弟才六岁吧?他记得很清楚,小家伙一直没有正式蒙学,仅仅是跟他识字,学了一路“五步打”。所以,打死他也不敢相信,小家伙能无师自通,根据口诀背心法。

想当年,师父教他心法时,可是手把手,一字一句,一步一步的教。他学了大半年,方能独立练心法。

到底是何方高人教会了云小弟呢?

他直接问了出来。

沈云摇头:“金长老教我之时,再三叮嘱过,不得将《金刚拳》,还有口诀告诉任何人。我答应了金长老,怎能食言?没人教我。我就是自己琢磨着,瞎练。”

“瞎练?”傅雷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你就不怕走火入魔?”

“会走火入魔吗?我不知道呢。”沈云简要的说道,“金长老教会我之后,告诉我,一定要反复背熟,牢牢记住。以后碰到有缘人,就教给他。我怕时间长了,自己会忘掉,所以,每天睡觉之前都会背三遍。背着背着,我发现自己集中注意力,背了心法后,当天晚上会睡得特别香,第二天早晨起来,格外有精神,于是,就天天坚持了下来。这样背了一年多后,我突然发现自己的拳脚开风了。我觉得就是背心法口诀的作用,每天临睡前又多加了几遍。后来,机缘巧合,我学会了打坐,发现打坐时背心法口诀,效果更好。就调整了姿势。再后来,我学会了经脉与穴位,这时才大致明白口诀的意思。”

傅雷险些惊落下巴:“背心法口诀?这样也成?”难道一直以来,是他们一脉相承的方式不对?

从开蒙,到现在,十几年来,他从未怀疑过师父教的练功方式有何不对。陡然之间,听说了另一种全新的练功方式,恕他真的接受无能。不过,他有个习惯,那就是,想不通的事,请教师父。师父见多识广,自会详细解答的。

是以,他使劲的甩了甩头:“这事,等师父回来,我们再一起细细讨论。”说罢,起身,“我先带你去藏书阁认认路。”

“哎。”沈云爽快的应道。

说是认路,其实,傅雷是带他去藏书阁领差事。

首先,他们去了内务院。在那里,沈云领了管事号牌、两身管事们穿的青布棉袍和两双黑面白底的厚底短棉靴。

傅雷看了看他身上的锦袍与狐皮披风,笑道:“你在藏书阁里会有一间小屋子。棉袍和棉靴,就放在那屋里,当差的时候再换上。到了初春,内务院会发春装。到时,你拿着号牌去刚才的屋子里领。”

沈云从善如流:“好的。”无他,这两身棉袍絮着厚实的棉花,跟铠甲一般,几乎能自个儿立起来。光是看着就觉得沉。

接着,傅雷带他去藏书阁的后院,看给他安排的小屋子。

“我昨天才回来,所以,还不及给你配置其他家什,只是找人匆匆打扫了一下,抬了桌椅、柜子和床进来。”傅雷取出一把钥匙开了门锁,将锁与钥匙一并塞到沈云手里,“以后,这间小屋子就是你的。你看看还缺些什么。”

沈云拿着沉甸甸的黄铜大锁,还有钥匙,一时间有些恍惚——他以为,虎跃堂是仙都数一数二的大武馆,肯定会比鸿云武馆强。不想,刚才的内务院完全不能与鸿云武馆里的相提并论,就连小小的门锁也被甩了好几条大街。在鸿云武馆,他何尝用过这种笨重的门锁与钥匙?

人人都说贝侯爷开办鸿云武馆,是为了敛财。然而,谁家武馆是这般一置千金的敛财的?

“怎么了?”傅雷看出他的不妥,关切的问道。

沈云回神:“傅大哥对我真好。”此话绝不是敷衍。他是真心感激傅雷。他向来对于住的要求不高。屋子仅有他住的东厢房里间一半大,但被收拾得窗明几亮,纤尘不染,床上的被褥、枕头全是崭新的,足以见傅雷是真正用了心的。

“傻小子!我什么时候对你不好过!”傅雷本想和以前一样伸手揉揉他头顶的发髻。手到半路,看着比自己还要略高一点的发髻,便改为轻拍肩膀,摇了摇头,笑道,“照你现在的个子,将来起码会比我高出半个头来呢。”

接下来,沈云换上管事的服饰,跟傅雷去了前院,见了另外两位管事。

其中一位就是傅雷先前提到过的秦管事。

“久仰久仰。”听傅雷介绍完后,他率先抱拳自我介绍,“敝人姓秦,单名一个义字。”

旁边,另一位管事见沈云面嫩得很,不及弱冠,最重要的是,他是中级武师,看不出这小子的深浅。再联想到先前听过的闲话,说藏书阁新添的管事是金长老的故旧,目光忍不住往沈云的腰带上瞥。

青布腰带上,空空如也。

他在心里揣测道:看样子是个没有功名的菜鸟。

碍于秦管事行礼在前,他也不好差太多,是以,垂眸掩下不屑,也略一抱拳:“我叫张浩扬。”

沈云接连抱拳回礼:“只多指教。”他看出来了,两位管事的功夫不相上下,皆是中级武师的水平。还有,秦管事看着面热,内心如何,不得而知;但,张管事是真心看不上自己。

呵呵,估计眼力弱,把我当成了不学无术的关系户。

沈云懒得跟他计较,待两人一样。

傅雷在旁边见了,心中忍不住赞了一句:好涵养!

本来他因为姓贝的之缘故,对鸿云武馆颇有偏见,现而今,也不得不承认,鸿云武馆至少将云小弟教得非常出色。

藏书阁这边的人事很简单,三名管事之下,只有十名杂役。秦管事的资历最老,向沈云简要的介绍了藏书阁这边的章程,末了,说道:“除了这三天要整理书阁,活多,所以,大家一齐当差。其余时候,我们都是每人五天,轮流排班值守的。值守的时候,晚上也必须歇在书阁里。其余的时候,并无这般要求。现在排班表还没有拟出来,如果沈管事有什么要求,不妨提出来。”

沈云摆手:“秦管事莫客气,我并无要求。”三人轮班,每班五天,如此一来,每个月总共才当差十天,可谓空闲得很。他还能提什么要求?

秦管事点头:“刚才敝人正与张管事商议整理书阁一事。咱们书阁一共分为三层。如今沈管事来了,正好可以一人带几个杂役管一层。不知沈管事相中哪一层呢?”

“还有哪一层没有安排下来?”沈云笑道,“我就负责那一层好了。”

“如此甚好。”秦管事看了张管事一眼,从腰带上解下一枚黄铜钥匙,递给沈云,“那么,请沈管事负责第三层好了。那里一年到头也开不了几次,只要清扫干净就行了。敝人稍后给沈管事派两名杂役过去。”

言下之意,第三层的活是最轻松的。

沈云接过钥匙,抱拳:“多谢。”

傅雷见状,完全放下心来,轻拍他的肩膀:“中午到东阳院来吃饭。我在花厅里候着你。”哈哈,他就是要公开的给云小弟撑腰。

“哎。”沈云愉快的应下。

一旁,秦管事与张管事飞快的相对一视。他们的眼神很直白:果然是个关系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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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六章 泛黄的花笺

老罗还在东阳院的门房里烤火呢。是以,沈云领完差事,又与傅雷一道回了东阳院。

“别忘了中午早些过来吃饭。”到了门口,傅雷又叮嘱了一句,自去忙活。

老罗看到沈云,赶紧快步自门房里出来:“哎呀,沈爷,您这是在哪里换的棉袍子?”

老笨的棉袍,竟然远不如他身上的这一身。

以前,他在外头也时常看到虎跃堂的管事老爷们。他们哪个不是穿着华美的大毛衣服,何曾有过这种装扮?

莫非是这虎跃堂欺生,想给沈爷一个下马威?

想到这里,他的心里呼的腾起一股怒火——一个月才五两银子的营生,咱家沈爷不稀罕!

沈云笑道:“这里的管事当差时,都是这般装束。”

竟是这样!老罗细细一回想,从大门口进来,到如今,确实是没有看到有谁穿着貂裘。

于是,腾起的怒火嗖的一下,散了。他挠挠头:“沈爷,您领到差事了?”

沈云点头:“老罗,这三天,我要住在书阁里当差。你先回去罢。”

“住在书阁里?”老罗很是意外,第一反应是,“您的住处在哪里?我马上家去,给您送铺盖过来。”

“不用。”沈云摆手,“书阁里都安排好了。盖的、垫的,都是新的,厚实得很。我现在还不知道三天后能不能回去,那天,你不用过来接我。”

“是。”老罗听令,赶了马车离开。

而沈云则返回藏书阁做事。

这会儿,他在下面看着,第一层和第二层的大门都开了。外面的走廊上,各有一个穿着青布棉袄棉裤的杂役在抹木制的雕花栏杆。

第三层的走廊上,有两个杂役袖着手倚在栏杆上说话儿。看到他,两人呼的一下子往里缩了身子。

沈云收回目光,从左侧的木梯,径直上到第三层。

“见过沈管事。”那两名杂役听到脚步声,齐齐跑到楼梯口来迎接。

沈云点头,走到绿漆大门前,从百宝囊里取出黄铜钥匙,开了锁。

看到紧闭的门窗,还有走廊,都算光鲜。他本以为里头也是差不多的。不想,大门一推开,门框上竟然“扑扑”的落下一阵灰尘来。

还好他反应快,第一时间闭气,退后一步。

等灰尘过后,他定睛一看,不由皱了皱眉头,心道:这得有多少年没有打扫了!

好家伙,真的是被尘封的一间大屋子啊!

那些书柜上积的灰尘差不多有一分厚。

两名杂役在他身后看得真切,都忍不住了。左边那个说道:“沈管事,第三层从来都只打扫门窗、外面的走廊,还有地板。”右边的点头附和:“这里面的书都是老旧的了,没人看的。”

沈云闻言,放眼环视屋内。果然,只有那六个木格大窗户,还有面前的这道大门。以及栗色的木地板积得灰最少。

依他的性子,哪里能叫一屋子的书蒙灰?可是,初来乍到,入乡随俗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是以,转身给两名杂役派活。指着左边的那位,让他负责所有的门窗。地板还有外边的走廊则派给了右边的杂役。

“是。”两人欢喜的应下。

沈云派完活,就近走到一排书柜前。他很好奇,这里都收的是些什么“老旧”的书,以至于被这般丢弃在这里堆灰。

小心翼翼的吹开一本书上的灰尘,他看到了破旧的泛黑书皮。取出来一看,只剩下一半的封面上残留有“玉剑诀”三个字。这本书应该被人反复翻阅过。书角不但卷了起来,而且还毛了。再看里头,霉斑点点,有好几页都是不全了的。

看上面的招式,是本入门剑谱。沈云顿时明白过来:这一层大概放置的都是些破损了的残书。

他在鸿云武馆学过基础剑法,故而,对这本剑诀残本一点兴趣也没有,将之放回原位。

再细看周边的书。果然,他的猜测是对的。

就在这时,左边的角落里突然传来“哎哟”一声惊呼。紧接着,“哗啦啦”一阵乱响。

沈云闻声,快步冲了过去。

呃,两架书柜倒了。负责擦门窗的那名杂役狼狈不堪的坐在旧书堆里,被扬起来的灰尘激得“啊欠、啊欠”的使劲打着喷嚏。

看到沈云,他慌忙爬起来:“对不……啊欠……对不起!啊欠!”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和着灰尘,一张脸比戏台上的大花脸还要好哨。

沈云挥了挥灰尘,说道:“你先去洗漱一下,再来做事。”

“是。”杂役如获大释,感激不尽的捂着鼻子跑了出去。

沈云先是将两个书柜搬起来,然后,蹲下身子,将散在地上的书搬回书柜里去。

另一个杂役也闻声赶了过来,见状,连忙蹲下身子,麻利的整理另一架书柜。

两人合力,很快,两架书柜差不多快复原了。

只是这些书实在是太破旧了。经此一摔,有些书彻底散了架,洒了一地的残页。

“小的去走廊上拿扫帚。”杂役飞跑出去。

本来就是些残书,如此一来,这些残页也确实只能当废纸扔了。只是沈云素来爱惜书本,看着散了一地的残页,怪心痛的。他忍不住复又蹲下身子,一页一页的捡起来细看。

只能说虎跃堂的弟子们太不爱惜书了。这些残页里的内容五花八门,有的是拳法图解,有的是游记,也有介绍兵器的……但是,不少书页里被乱七八糟的涂鸦。比如说,一张拳法图解里,小人儿被涂得面目全非,不忍直视;另一张游记里,空白处写满了鸡爪子刨出来的“吹牛,爷爷才不信”、“不吹会死啊”之类的粗话。

沈云厌恶的皱了皱眉头。突然间,一张泛黄的花笺抓住了他的眼球。

它不是残页,应该是某位借书的弟子夹在书本里,忘了取出来。

而它之所以引起了沈云的注意,是因为上面写着一行绢秀的簪花小楷:十里坡,八月初一,玉钩坊市。

坊市?是和石桥坊市一样的存在吗?沈云感觉自己的心在怦怦乱跳。他连忙将花笺收进百宝囊里,然后若无其事的继续捡地上的残页。

第二五七章 需要探子

不一会儿,杂役拿着扫帚和木灰斗飞跑进来。

沈云起身将手里的残页都扔进木灰斗里,退到一边,看着杂役清扫剩下的。

没有再看到花笺之类的,沈云挪开眼睛,走到窗边,望着外面的冰天雪地,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按下心中的激动与雀跃。

可是,他还是禁不住心思转得飞快:

在仙都,仙者如云,怎么可能没有修士坊市呢?玉钩坊市,听着名字,就象是修士坊市啊!

只是十里坡在哪里?去玉钩坊市是不是和石桥坊市一样,也要通行符……

快到中午的时候,两名杂役做完了事,过来汇报。沈云依然满脑子都是想着十里坡与玉钩坊市。

“傅大哥,你听说过十里坡这个地名吗?”吃午饭时,他忍不住向傅雷打听。

后者摇头:“十里坡?没听说过。”

想到石桥坊市也是在当地打听不到的存在,沈云心中大喜:十之八九,玉钩坊市是我要找到的修士坊市。

傅雷给他夹了一筷子爆炒羊肚片,随口问道:“你打听它做什么?”

“哦,刚才在书阁里偶尔看到这个地名,说那里的雪景甚佳,想得了空的时候,过去看看。”沈云现编道。修士坊市周边危机重重,再者,玉钩坊市是修士坊市,仅仅是他的猜测。没影的事,眼下不宜张扬。等查实了,再说也不迟。

傅雷轻笑:“仙都有十大雪景胜地。等我忙完手头的事,你也得了空,就带你去看看。”

沈云在心里哀叹:这就是说谎的坏处了。说一句谎话,往往要更多的谎话去圆。

他其实对雪景之类的,一点兴趣也没有。

“唔,现在没空。我刚接了差事,不敢分心。藏书阁那边都知道我是走了金长老的关系得的差事。差事办不好的话,是给金长老抹黑呢。”

傅雷不以为然:“藏书阁那边是出了名的不打紧,你莫要太紧张了。”“嗯,知道的。”

傅雷真的很忙。快到晚饭点的时候,他派了早上的小童过来送口信:他有事,要外出几天。叫沈云如果有事,尽管去找秦管事。他特意打过招呼的。

沈云心道:我老老实实的当差,能有什么事?

不想,下一刻,他便被打脸了——回到小屋里,他发现有人动过他的被褥!

因为他自己的东西都收在百宝囊里,贴身带着,所以,他没有在屋子里做手脚。但是,中午在东阳院喝了点酒,他回屋小睡了一会儿。一直以来,他养成了保持房间整洁的习惯,出门前,特意叠好的被褥。又是习惯使然,他叠被褥的时候,在一只被角上做了点手脚。结果,下午当完差回来,他愕然发现,那只被角被动过了。

是谁?他跑到我的屋子里,到底想找什么?沈云的心猛然提了起来。同时,心里别提有多懊恼了——师父生前常常告诫他,人在江湖,小心谨慎不能丢。他这是膨胀了啊!

接下来,他每天出门前都会在屋子里做些手脚。

那人却没有再来过。

但沈云再也不敢掉以轻心。除了设防戒备,他也暗中观察藏书阁里的一干人等,试图找出那人来。

三天,很快过去了。

线索太少了的缘故,他一点眉目也没有。

第三天的下午,秦管事终于排出了轮班表。沈云排在三人之末,也就是十天之后。所以,次日上午,他便回家去了。

齐伯他们个个都欢天喜地的,在东厢房的外间围着他,你一句,我一句的问着虎跃堂里的情形。

结果,听沈云说,就是在藏书阁里修补破书,连院门都没有出,他们个个都气愤不已。

尤其是阿花姐,气得包子脸都绿了:“他们怎能让沈爷做那等活计呢?太过分了!”

沈云不在意的笑了笑:“补书本来就是管事的活。那些杂役没几个识字,做不来的。”

他一点儿也不觉得这活有什么过分的。相反,他是真喜欢这个活。

以他的看书速度,一页书补好,上面的内容也全看完了。反正旁边又没有监工的,他们三个管事,一人一张桌子,各自忙活。要是看到感兴趣的内容,他便停下来,将整本书都读完。就这样,补书,看书,他只觉得三天的时间过得太快了。

“也是哦。不是随便什么人都会补书的。”阿花姐听他这么一说,立马气消了。

齐伯挥手:“补书肯定特费脑子。阿花,你去炖盅血燕,给沈爷补一补。”

“是。”阿花姐火气火燎的跑出去了。

其他人也生怕打扰到沈云休息,跟着散了。

沈云叫住齐伯,待众人都出去之后,问道:“你听说过十里坡这个地方吗?”

“十里坡?”齐伯摇头,“从来没听说过,不知道。要不,我去外头找人打听打听?”

沈云知道他是个嘴紧的,点点头:“莫要声张。”

“省得的。”

下午的时候,丁叔进来通传:“沈爷,后街的赵公子求见。”

赵公子?沈云很快记起来了。这位是家里开铺子卖文房四宝的那位。中级武者,精精瘦瘦的,其貌不扬。属于那种转身走进人堆里,就不见了的人。

“请进来。”

“是。”

不多时,丁叔引着一名二十出头的精瘦男子进来了。

“赵宣见过主公。”他抱拳行礼道。

沈云招呼他坐下,问道:“你找我何事?”

赵宣答道:“主公,今天我见到了陈老二。”

“谁?”沈云飞快的在脑海里翻找着这个名号。纵使他的记性过人,然而,呼啦啦的一下子有三十几家依附过来,短时间里,他很难熟练的记住所有人。

“就是街口刚搬走的陈家的二小子。”不等沈云再次发问,赵宣一脸八卦的说道,“主公,我听说,他们家是出城去了。可是,今天上午,我却在主簿大人家的附近看到了陈老二。他穿着半旧的棉袄棉裤,缩头缩脸的,行踪可疑,故而,我悄悄的跟在他后面。结果,我看到他进了主簿大人家的后门。我在外面守了一个多时辰,直到离开,也没见他出来。主公,陈老二一肚子坏水,又和主簿大人搅和到了一起,不能不提防。”

说罢,双手平放在膝盖上,住了嘴。主公是个聪明人,他觉得自己只要这般略微点一点,就可以了。

沈云看着他,不禁想起了余头说过的一句话:“做探子,也是有天分的。有些人,天生就是做探子的料。”

而赵宣,就是有这种天分的人。

更重要是,发现有人偷偷摸进过自己的房间之后,他意识到仙都太大,而自己的一双眼睛,一对耳朵,能看能听的太少,被动得很。

他很需要探子。

不过,天分归天分。赵宣堪用与否,他得考先校一番。

嗯,就拿这个陈老二来考一考他!沈云暗地里拿定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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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八章 当赏罚分明

赵宣高一脚,低一脚的走出了大门。

候在门口的长随墨池感觉到了他的异样,迎上来,小心翼翼的压低声音问道:“爷,怎么了?”

赵宣深吸一口气:“车上说。”

“是。”墨池搭手,侍伺自家主子上了马车。

车子启动后,赵宣再也压制不住心中的喜悦,高挑眉峰,示意墨池附耳过来。

后者打小就跟着他,见状,便知是喜非祸,当即眉开眼笑的凑过来。

“主公给爷派了机密的差事!”赵宣悄声说道。

墨池“啊”的轻呼,微微退后,捂着嘴,低声笑道:“大人这是要重用爷?”

这里的“大人”指的是沈云。他是赵家的下仆,哪有资格也称“主公”?

赵宣笑着连连点头:“主公什么也没有说。不过,我觉得是的。”说着,长吁一口气,靠在车厢壁上,啧啧赞道,“别看主公年纪轻轻,却目光如炬,知人善用。我越来越庆幸,依附到了主公门下。”

自从接手家里的生意后,他原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只能与那些冰冷的笔墨纸砚打交道。

机缘巧合,让他选择了依附在了主公门下。

他曾听说过,大人们手底下通常都会有专门刺探、收集情报的秘探。是以,看到陈家的二小子之后,直觉告诉他,机会来了。没有犹豫,他盯梢回来,径直去找主公。

结果,主公竟是如此的英明,有眼光!

听完他的禀报后,主公几乎是马上就做出了决定,令他暗中查探主簿大人收留陈家二小子,究竟有何意图。

“不得惊动刘主簿,两天之内回报。”

太好了!

我一定不会让主公失望!

赵宣在袖子里握了握拳头。

事实上,他也没有令沈云失望。第二天的下午,他出现在了东厢房的外间里。

“主公,陈家二小子招供了。”他双手奉上一沓供词。

没想到他竟然是直接把人给抓了,沈云有些意外,接过供词。看着看着,他的神色变得越来越凝重。

据供词上说,陈老爷确实是被陈二爷给气死的。临死之前,陈老爷开家祠,将陈二爷夫妇的名字从家谱上划掉了,并且立下遗嘱,死后不许他们两口子披麻带孝。

这就是不认他这个儿子,将他们夫妇两个逐出了家门。

陈二奶奶自觉委屈得很,自请下堂,回了娘家。

陈大爷带着一家老小护灵回家乡时,也坚决不肯让陈二爷同行。后者因此而恨毒了沈云,觉得这一切都是沈云造成的,是沈云害苦了他。

可是,他又打不过沈云,怎么办呢?

思来想去,他决定去投靠张主簿。

理由很简单:据他据知,主簿大人比黄三爷大十几岁,是将这个小舅子当亲儿子养的。如今,被沈云这个外乡来的小子迫害,黄三爷,还有整个黄家都化成了焦土,叫主簿大人怎么咽得下这口恶气?但是,主簿大人那边一直没有动静,他觉得自己做为黄三爷生前的老街坊,完全有必要向主簿大人谏言:必须给黄三爷,还有黄家报仇!

他早就想依附主簿大人,多年来,在张府攒了一条人脉。于是,他巴巴的去了那人。

那人向他透露,收到黄家出事的消息,主簿大人据传是当场就被气得昏了过去。醒来之后,更是咬牙切齿的扬言,要将沈云挫骨扬灰。

“老爷不会放过那小子的。”那人顿了顿,一脸神秘的探过身子,跟陈二爷‘咬耳朵’,“我们老爷从大老爷那里听到一丝风声,上头怀疑虎跃堂里混进了叛匪的奸细。”

点到为止,那人又坐正了身子。

陈二爷一头雾水:这两件事,相干吗?

见他还没领会过来,那人只好又道:“巧了,就在这个时候,那小子也去虎跃堂找差事……”

陈二爷终于意会过来,很肯定的说道:“那小子肯定是叛匪!”不是,也必须是。因为这是主簿大人的意思。

“你确定?”那人大喜。

“嗯!”陈二爷使劲的点头。

就这样,他成功的见到了张主簿。

后者将他暂且收留在府中,等到时机成熟,再带他去向大老爷告发,沈云是叛匪。

可惜,陈二爷太沉不住气了。八字还没一撇的事,他却当成了十拿九稳,巴巴的跑到前岳丈家去显摆,并扬言,日后发达了,定叫他们一大家子好看。

直到被赵宣带人打了黑棍,绑走,他还在做着报仇、傍上主簿大人,倚红拥翠的美梦。

沈云看完供词,抬头问道:“你们把人绑走了,张主簿那边有什么动静没有?”心里狐疑:莫非藏书阁里潜入我房间的,是张主簿的人?

同时,懊恼得很:之前,他以为陈二兴不起什么风浪。却不想,这货与张主簿竟然勾结到了一起……真是小看了他们!险此上大当。

赵宣胸有成竹:“陈家二小子是被我调包了。”

原来,陈二爷只是张主簿手上的一张牌而已。并且还是不怎么被看重的牌。他被张主簿扔在后院的一个偏僻小院子里,门口就一个老仆看着。

张家底下的管事们个个都是人精,见状,都知道他并不受自家老爷看重。所以,一天三餐,顿顿都是清汤寡水冷馒头。

陈家二小子在家里被惯坏了,哪里吃得下?

陈大爷念着兄弟之情,走之前,给他留了些银钱伴身。

于是,他天天等老仆睡午觉的时候,偷跑出去下馆子。

赵宣瞅准这一点,带着几个心腹,在半道上设伏,一记黑棍把人给劫走了。

他的手底下有一个世仆,为人忠心不二,且机灵,叫羊毫,与陈二爷年岁相近,身形也有几分相像。当即,换上陈二爷的衣服,混进了张府。

看守陈二爷的老仆到现在还未察觉院子里那个整日里混吃混喝的懒货早被调了包。

墨池,羊毫……赵家果然是卖文房四宝的。沈云笑了笑:“张主簿不是善类,要是被他知晓,羊毫必定性命难保。我有一个易容的法子。很容易学的,你给羊毫易个容,叫他在张府小心行事。”

百宝囊里有几本兵书,其中,有一本兵书云:为将者,当赏罚分明。

他不是将军,也无意当将军。不过,他觉得这句话言之有理,并不仅仅限用于军中。

赵宣此番是立了大功。传其易容之法,是他的奖励。

当然,更重要的是,经此一事,他越发的意识到要培养自己的暗探。目前看来,赵宣可堪调教。

“是。”赵宣激动的起身抱拳行礼,“多谢主公!”

既然已经知道了张主簿的阴谋,这事便还没完。沈云令赵宣继续查探下去。

“查清楚,他还有哪些底牌。还有,他们怀疑混进虎跃堂的奸细是谁。”想到傅雷说,金长老是为了躲避仙府的通缉而改名换姓,沈云很担心,仙府那边盯上了他们徒俩。

第二五九章 十里坡

赵宣离开后,沈云回到里间,从百宝囊里,拿出那本兵书,又从头看了起来。

之前,对于这一类的书,他都是当杂书来看的,看得不是很仔细。刚刚,看到赵宣得了奖励,比小孩子得了最爱的糖果还要开心,他觉得这些杂书其实挺管用的,值得细细品味。

吃过晚饭,众人都散了。齐伯特意留了下,如实禀报:“沈爷,我没能打听到十里坡。”

沈云摆摆手:“没事。”

如果玉钩坊市真的是修士坊市,哪里是轻易打听得出来的?再者,这几天,他细细把玩那张花笺,感觉是有些年头的旧物。唉,时过多年,也不知玉钩坊市是否还存在?

如此一想,打探的心思也没之前那般迫切。

慢慢寻访吧。

又过了两天,赵宣匆匆来报:“主公,昨天晚上,有人鬼鬼祟祟的深更半夜进出张府。我查过了,那人是虎跃堂内务院里的一名杂役,在虎跃堂当差快一年了。”

沈云下令:“莫惊动他,继续盯着。看他是否还有同伙。”

“是。”

沈云又道:“张主簿那边,也不能放松。”

赵宣答道:“那边有一所院子出租。从二楼的一个房间里,恰好能看到张家的后门。我派了得力的人装成外地客商,把那个院子当仓库租了下来。我的人住在那里头,全天盯着张家。”

怕张家起疑,他是真的调了一批货收在那院子里。

沈云听了,心中一动,生出一个主意:“我想过去看看。你替我安排一下。”

“是。”

下午的时候,沈云易容成一个伙计,跟着同样易了容的赵宣,一道去了那处宅院——说到易容,沈云不得不赞一句赵宣在这方面天分了得。他只教了一遍,赵宣便上了手。这才几天,赵宣易容之后,就连他也找不出大的破绽来。

再实地看过被赵宣布置成仓库的这所宅子,沈云忍不住在心里赞道:这人简直就是天生的暗探!

他感觉自己捡到宝了。

只是,张府比他预料的还要大上许多。从二楼的那个房间里,他只能看到大半个张家后院。偏偏正院不在监视范围之内。他有点儿小遗憾。

“周边能不能找到隐蔽的地方,看到整个张府?”他问赵宣。

赵宣心中一惊,暗道:难道主公想潜入张府?

“我去找找。”

沈云点了点头,自窗户后边转过身来,随意的看了一眼堆放在屋子里的那些货物:“那些是什么?”散发出淡淡的梅花香味儿。

“哦,是新进来的一批花笺。”赵宣如实以对。

“花笺?”沈云眼前一亮,“打开来,我看看。”

“是。”赵宣不明白他此举的意图,但这并不妨碍他快步走过去,“哗啦”拆开一包。

沈云拿起最上面的两张细看。

两张花笺是一模一样的!

他不懂花笺。之前看到藏书阁里的那张花笺上面的花纹精美得很,还以为每一张花笺都是不相同的呢。现在方知,他就算查出了那张花笺的出处,也是无济于事。因为花笺也是按批出货的。他根本就不可能通过花笺的出处,顺藤摸反应查出写那行字的人来。

罢了。此路不。他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放下手中的花笺。想到赵宣也是土生土长的仙都人,他随口问了一句:“赵宣,你听说过十里坡吗?”

“十里坡?”赵宣惊讶极了,“您也知道十里坡?”

他知道!真的是踏破铁鞋无觅处!沈云顿时来了精神:“十里坡在哪里?”

呃,貌似是两回事。赵宣尴尬极了:“我知道的‘十里坡’是五十多年前的一个花笺名手。”

沈云微怔:是人名……

又在心里默念了一遍那张花笺上的字,他心道:莫非一开始我就想错了,十里坡并非地名?

还是不死心。他从百宝囊里取出那张花笺,递给赵宣:“你看看。”

赵宣双手接过,细看之后,很肯定的说道:“这张花笺也是出自一位名字之手。她是十里坡的红粉知己,叫做‘红蝶’,后人称为‘红蝶夫人’。我家里还收有他们二位亲手所制的几张花笺。上面的这行字,是红蝶夫人亲笔。只是,玉钩坊市,不曾听说过。”

听他这么一说,沈云觉得这张花笺应该是红蝶夫人写给情郎十里坡的一封信。只是,它怎么出现在虎跃堂的旧书堆里呢?

“红蝶夫人是武者?”他又问道。

赵宣点头:“红蝶夫人是高级武师。相传,她就是在虎跃堂做武师时,与十里坡结下了孽缘……”说到这里,他有些纠结的看了看自家主公那张稚嫩的黑脸——主公才多大呀!这种风流旧闻,真的要讲给主公听?

沈云不解:“怎么不说了?”

赵宣只得硬着头皮继续往下讲:“十里坡与红蝶夫人据说后来订了亲。然而,待到成亲之日,十里坡却突然不见了。

消息传到女家,红蝶夫人气愤不过,提着剑冲到男家算账。不想,她已珠胎暗结,动了胎气,在男家的众多宾客面前小产了。于是,算账不成,反倒是背上了荡妇的名头。

红蝶夫人回去后,不出半年,抑郁而亡。红蝶夫人死后不到俩月,十里坡突然归来。得知红蝶夫人的死讯,他痛不欲生。原来,他那日失踪,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此番回来,是专程为迎娶红蝶夫人。

无奈斯人已逝,最后,征得红蝶夫人的家人的同意,十里坡抱着红蝶夫人的灵位成了亲。这场冥婚极为隆重,曾经轰动了半个仙都。人们为之唏嘘不已,直道,造化弄人,红颜薄命。‘红蝶夫人’的名号就是这时传开的。

成亲之后,十里坡带着红蝶夫人的遗骨,又失踪了。从此,仙都再无他的花笺。据说他失妻失子,伤心过度,看破红尘,出家做了道士。十几年后,有人还在南郊的一处道观远远的见过他,说那处道观甚是养人,时隔多年,十里坡乌发白袍,与迎娶红蝶夫人时没两样,一点儿也不见老。不过,这些都是茶余饭后的闲谈,当不得真的。”

沈云的心里重新点燃了希望之火:修士!十里坡绝对是修士!不然的话,哪有人十几年之后,容颜不见老的?传说中,只有修士才能做到啊。

也就是说,玉钩坊市极有可能是修士坊市。

我一定要找到它!沈云试着问道:“知道那处道观的名号吗?”

呀,主公怎么还打破砂锅问到底了?赵宣的眼底闪过一丝愕然:“呃,不知道。”茶余饭后的闲谈,又是几十年前的八卦,怎么可能知道得那么真呢?

沈云心道:看来只能去南郊寻访一番了。

第二六零章 无风自动

沈云看得出来,赵宣是个能做事的人,张主簿这边交给他盯着,出不了错。是以,他决定乘着这几天不用当差,去南郊寻访十里坡。

只是,毕竟是几十年前的旧事,他又是初来乍到,对仙都不熟,所以,晚饭后,他将老罗留了下来,跟他打听南郊都有哪些道观。

“南郊的道观可多了。”老罗挠了挠后脑勺,“那边风水好,全仙都的道观有一半多建在那儿。光是出名的道观就有十几个。黄岭观、清泉观、玉栖观……”他真的一气报出来十几个道观的名号。

沈云:“……”

照这情形,要想找到十里坡,无异于海底捞针。

不过,转念又一想:道观多的地方,修士才多呢。这是好事儿。我要找的是修士坊市,可不就应该去修士堆里找吗?十里坡并不是重点。

“明早,你备车,我们去南郊逛逛。”他满怀希翼的吩咐老罗。

老罗听出来了:沈爷这是冲着那些道观去的。

他不知道沈爷想去道观里找什么。但是,他很清楚,那么多的道观,象星星一样洒落在南郊的群山峻岭里,可不是三五天就能走遍的。费时费力倒无所谓;有沈爷同行,他也不担心安全问题。然而,他是真担心会误了沈爷的事。

于是,进言道:“沈爷,南郊都是山。望不到尽头的山。那些道观零零散散的修在山里头。平常,去南郊进香,大家伙儿都只去熟识的道观。”

沈云听出了他的意思。其实,他让老罗赶车,全是因为路不熟。他听说那边有那么多的道观后,已做好了慢慢寻访的打算。是以,等路熟了后,他就不准备带老罗一道去了。

闻言,他说道:“你在那一带熟识的道观吗?”

不是去找人或找东西啊。老罗点头:“以前,我家就住在南城那边,常去玉栖观烧平安香。这些年,不怎么去了。”

不去是因为,他家越过越穷,烧不起平安香了。后来,碰到爷后,搬到了这边来。这里离天帝庙近一些,他们便改在天帝庙烧平安香,没有再去玉栖观。“行,明天我们就去玉栖观。”沈云很快做出了决定。

“是。路上有雪,不好走。去玉栖观的话,明晚赶不回来,要在观里歇一晚。观里不提供吃食,我让阿花烙些饼子。”老罗领了令,急匆匆的去喊阿花准备吃食。

第二天清早,沈云与老罗便出了门,直奔南郊。

沈云没有想到,南郊的道观都在远离人烟的荒山里。他们出了南城门,沿着官道驱车三十几里,终于看到了前面被白雪覆盖的一座山头上有一个小小的道观。

老罗指着那道观说道:“沈爷,那里便是玉栖观。”

“它很有名气?”沈云怎么看,都觉得它跟名观扯不上关系。

老罗解释道:“这是离城里最近的道观。家境不是很好的人家,通常都是去它那里烧平安香。我以前来的时候,观里总共有两个道士。都是很和气的人。香客去他们那里求药,但凡山里能采到的草药,他们都是不收钱的。我有好几年没有去过观里了,也不知道两位道长还好不好。”

他们家也曾受过两位道长施药,是以,听说他要陪沈爷去玉栖观,罗婶母女俩连夜做了一匣子黄豆糕——两位道长曾当面夸过他们家的黄豆糕做得好。以前,他们家去烧平安香,都会敬上四块黄豆糕。

沈云恍然大悟:原来,玉栖观是因此而出名。

上山的路倒是可以过车,只是,因为积雪的缘故,很不好走。一个多时辰之后,他们终于到了玉栖观。

一进的院子里,香烟缭绕,人声鼎沸。

老罗看了一眼,回头对车里的沈云笑道:“沈爷,有人出钱打醮呢。我们来得晚了点,刚做完一场法事。”

沈云不懂这些,点了点头。

这时,院子里的人们也看到了他们的马车。

“哎呀,有大香客来了!”人群里,一个中年妇人高声大叫,“南瓜,快去告诉道长,外面来了一辆马车。”

“哎。”小男孩脆脆的应着,撒腿往大殿旁边的一间小屋子跑去。

老罗将马车赶到一处空地里停好。

一名中年蓝袍道士自那小屋子里快步出来。

老罗一看到他,脸上现了喜色,对沈云说道:“是李道长。”

说话间,李道长已经走到车前。估计是老罗现在的样子与以前不太相像,他并没有认出老罗来。在沈云面前站定,行了一个道礼:“贫道见过这位公子。请问公子如何称呼?”

沈云抱拳还礼:“在下姓沈。”

“哦,原来是沈公子。”李道长笑眯眯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山里寒气重,沈公子请先进屋喝杯热汤暖暖身子。”

“多谢。”

老罗从车里抱出那一大匣子黄豆糕,向李道长弯腰行了一礼:“道长,可还记得小的?”

李道长眨了眨眼:“你是……”

“小的姓罗。”老罗双手奉上点心,“以前,我们家常来观里烧平安香……”

李道长接过去,深吸一口气,“哦”了一声,大笑:“贫道闻出来了!这里头装的是黄豆糕。你是以前经常给老君进献黄豆糕的罗施主。罗施主越发的福态了,恕贫道眼拙,一时没能认出来。你家的黄豆糕还是那般的香,贫道一闻就闻出来了。”

沈云在心里笑道:原来这位道长是个大吃货。

老罗乐得合不拢嘴:“李道长还是和从前一样……仙风道骨!”这是他新学的文雅词。

“过奖过奖。”李道长笑嘻嘻的将他们俩引进大殿旁边的厢房里。

屋子里烧着炭盆。双方刚落座,一个十来岁的道童用托盘端了两大碗姜汤自外面进来了。

李道长热忱的招呼沈云他们俩喝姜汤。

老罗捧着碗问道:“李道长,怎的不见白道长?”

“三年前,师兄下山云游去了,尚未归来。”李道长指着奉汤的道童,“这是贫道近年收的徒儿。”说罢,指着桌上的点心匣子吩咐道童,“徒儿,将两位施主进献的黄豆糕供奉到老君座前去。”

老罗连忙解释:“李道长,这是我家婆娘和闺女特意进给您的。”这次来,他没打算烧平安香,是以,不敢惊扰老君。

李道长洒脱得很,笑道:“如此,贫道多谢罗施主了。”

沈云却惊讶的发现,以他的眼力看不出李道长是否有功夫伴身,但是,他却隐隐感觉到,看着有点儿拳脚功夫的道童,周身上下有一丝微弱的气流涌动。

无风自动?他生平头次发现这种现象。

这是怎么回事呢?

第二六一章 接财喜

喝过热姜汤,李道长起身:“抱歉得很,外面还有一场法事。请恕贫道和徒儿失陪了。”

沈云与老罗皆站了起:“请。”

于是,李道长带着道童一同出去了。

不多时,他们听到李道长在外面诵经。他每唱完一句,便会停下来。这时,一管洞箫呜哩呜哩的响起。待洞箫声停了,李道长的声音又起……如此重复。

沈云以前没见过,侧耳听了一会儿,发现李道长是在请神。他才唱了几句,便把天上、地下的各路神仙都请齐了。

下首,老罗坐不住了,笑道:“沈爷,这是打财神醮呢。很好看,还能沾财喜。”

沈云明白他的意思,起身:“我们也去看看。”

“好咧。”

两人走到外面时,李道长朝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行了一个道礼,继续面对老君神位,长揖到底,唱了起来。

沈云听完,才知道,原来请那么多神仙来,是要他们帮忙护场子,莫叫妖魔鬼怪抢了财神爷呆会儿要赐下来的财喜。

这样真能请得动神仙?他忍不住笑了。

这时,小道童将洞箫放到嘴边,又呜哩呜哩的吹着。

沈云望过去。这回,他竟然清楚的看到小道童身上那青布短袍在微微颤动!

这样的动静绝不是因为小道童在吹洞箫带动的。

可是,这会儿院子里明明没有风!

沈云好奇极了,敛神定睛再细看。

没错!

是气流涌动的缘故。

比先前在屋里时要强上一些。他竟然能用肉眼看到小道童周身的要穴上皆有一个绿豆大的气旋。

应该是感觉到了他的关注,本来闭着眼睛吹洞箫的小道童微微睁眼,瞥了过来。

那目光,有如实质!

沈云心中一惊,本能的眨了眨眼睛。

然而,等他再看时,小道童一本正经的在吹洞箫。好象刚刚是他看花

了眼。

很快,李道长请财神爷赐下了金山银山。他一甩拂尘,一边唱着“金山银山到贫道的宝碗里来”,一边用右手掐了道指诀,指向供桌上摆着的那只装着大半碗清水的粗瓷碗。

末了,他放下拂尘,双手捧起精瓷碗,环视众人:“接财喜喽!”

老罗,还有打醮的那些人马上跟小孩子抢糖果一般,哄的上前站好。嘴里还高声叫着:“接财喜!接财喜……”

李道长一手端碗,一手沾上水,弹向众人的头顶。

很快,有人的额头上沾到了水珠。他们高兴的跑到香案前打拱作揖:“谢财神爷赐金山银山。”

沈云没留神,额头上也落了三两滴小水珠子。

凉嗖嗖的,好清凉。

老罗欢喜的过来:“沈爷,您也接到财喜了吗?”

“哦,刚才落了几滴在我额头上。”沈云说着,伸手欲去擦额头。

“财喜不能擦!”老罗连忙拉住他的袖子,“沈爷,接了财喜,要过去做个揖。”他知道沈云不信这些,所以,怕沈云得罪了财神,接到财喜之后,立马就过来了。

呵呵,大过年的,得罪谁,也不能得罪财神爷啊。

沈云被他殷切的小眼神盯着,无奈之下,只好随他一道去香案前打拱作揖。

等完事了,他转过身来,恰好看到李道长脱掉外面的八卦袍,仔细的叠好。小道童上来,双手接过。然后,李道长又摘掉头上的道冠,放到八卦袍之上。小道童鞠了一躬,双手平捧着衣服和帽子,往大殿旁边的小屋子那边去了。

老罗见了,在一旁小声解释道:“道士们做法事都是这样。每做完一场法事,要将法袍和道冠收起来的。待做下场法事时,再请出来。”

沈云其实注意到的是,小道童周身要穴上的小气旋全消失了。闻言,他笑道:“很有意思。”

“打醮确实是很有意思。”老罗点头表示赞同。

离下一场法事还有些时间,他又道,“沈爷,大殿的后面有一棵老白果树。”伸手做了一个合抱的姿势,“树干这么粗,听说有千把岁了呢。要不,我陪您去看看?”

“去看看。”

于是,老罗熟门熟路的领着沈云绕到了大殿的后面。

那里,果然有一棵树干粗壮的白果树。时值隆冬,白果树的叶子都掉光了,但是,每一根枝头上都挂满了两端坠着红色小香包的红绸条。山风吹过,数不清的红绸条呀飘。在四周积雪的映衬之下,象极了一树烈火。

“这是……”沈云冷不丁看到这样的一棵古树,甚是震惊。

老罗笑道:“那些是福包,都是香客们在大殿里的老君殿前求来,挂上去的。可灵验了。“

无奈,沈爷不信这些。所以,他试图用自己的实例说服之,“以前,我在这里求过一次福包,祈求我们家能过上好日子。您看,我们一家三口先是碰上了你,然后遇见了您,吃穿不愁。”

说罢,用充满期盼的眼神望着沈云。

沈云是不信的,但被他这般看着,挺过意不去的,遂,问道:“怎么求福包?”

老罗大喜,连忙说道:“很简单的,老君座前有福包,只赐给有缘人。”

接着,他详细的解说了求福包的流程:

先要在老君神位前做个长揖,禀明求一条福包。

供桌上常年供奉着一副“宝卦”。自己拿起来,打一个。

如果是阴卦或胜卦,那就是有缘人,再做个长揖,谢过老君,便能到供桌上请一条福包;但是,要是打了阳卦,那就意味着,老君不同意赐下福包。即便是擅自请了福包,将殿后的老白果树全挂满,也是没有用的。

听到这里,沈云明白了,为什么老罗不一开始就带他去大殿的老君神位前请福包——怕他因为不信,而胡说八道,得罪了老君,做不成有缘人。

“我知道了。”他点点头。

老罗这才放下心来,陪他去大殿。

李道长师徒两个皆不在。

沈云环视殿里。没有神像,主位的神龛里供奉的是一个无字的明黄色神牌。如老罗所言,供桌的左边摆着一大把崭新的福包。在红绸条上的上面压着两块左右对称,打磨得油光发亮的旧物什。它们合在一起,象极了一根拳头大的冬笋。这便是那“宝卦”了。

第二六二章 啊啊啊,妖怪!

老罗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意思是沈云先来。

于是,沈云如他所言,先是冲无字神牌长揖到底:“请老君赐给小子福包。”说罢,双手拿起宝卦,掷于地。

“当啷”,宝卦一面朝上,一面朝下。

老罗在一旁喜道:“胜卦。沈爷,老君赐福呢。”

于是,沈云又向无字神牌长揖到底,拿起最上面的那一条。

老罗的运气也不错,打了个阴卦,同样请到一条福包,欢欢喜喜的与他返回殿后。

据老罗说,挂福包也是大有讲究:一是,挂福包,不能假手于人。流程是,先在树下许愿,再挂福包;二是,虽然先前在大殿里,老君同意赐下福包一条,但并不等同于老君答应赐福、保佑。只有福包妥妥的挂在树上了,那才会灵验。则且是挂得越高,越是灵验。

“沈爷,许愿时,一定只能在心里说,千万不要出声。说出来了,就不灵验了。”老罗很是郑重的叮嘱道。

见沈云点了头,他这才去树下,手捧红绸条,闭上眼睛许愿。数息之后,他复又睁开眼睛,仰头仔细的看过树上的情形。貌似他找中了一个自认为很稳妥的位置,这才慎重的将手里的福包用力往上面抛了出去。

两端各拴着一个小小的红色香包的红绸条儿很快挂在树冠中段的一根枝头上。

“老君保佑,好了!”见福包在枝头晃了晃,没有掉下来,老罗喜笑颜开,拍了拍手,走过来,又叮嘱道,“沈爷,我刚刚忘了说明。不能爬到树上去挂福包。那样挂上去的福包没有用。”

沈云是真不信。只是,老罗的样子太虔诚了,他被打动了,不忍道破。

点了点头,他走到树下,低头看着手里的福包,心道:这么多年来,九姐一直音信全无。也罢,今天,我就当是向天问一卦。如果福包在树上挂牢了,那么,预示着,将来有朝一天,我与九姐能相聚;反过来,要是福包挂不上去,就是我与九姐今生已缘尽。

深吸一口气,他没有睁开眼睛,就这样用力向上抛出了手里的福包。

几步开外,老罗吓了一大跳:沈爷这是要做什么?为什么不睁开眼睛,看准了再抛?闭着眼睛挂福包,纯粹是撞大运啊!

而沈云等福包脱了手,立马睁开双眼,仰头看向红红的树冠。

运气不错。福包打着转儿,接连穿过层层空荡荡的树枝,最终挂在最高的那处树枝上。两只小香包晃呀晃,却良久不见落下来。

“挂稳了!沈爷,老君会保佑您达成心愿呢!”老罗松了一口气,比刚才他自己的福包挂牢了,还要高兴。

沈云被他感染,心里亦是激动不已——多年来,他是头一次如些坚定的相信,那一日,九姐是被人救走了。九姐尚在人世。

九姐,你在哪里?知不知道,秋宝好想你!

大殿旁的小屋子里,李道长师徒两个本来是相对而坐,各自打座。这时,那个道童突然睁开眼睛,脸上现出一道与他的年纪极不相符的笑容来,老气横秋的摇了摇头:“可笑!”

闻言,李道长也睁开眼睛,问道:“怎么了?”

道童指着后殿方向:“老罗带来的那个姓沈的小子不信我们观里的福包,在我那里问天卦呢。”

李道长从鼻子里轻哼一声:“不知天高地厚!”

不想,道童却摸着光滑的下巴,挑起一边挑眉峰:“我倒觉得他是个有意思的家伙。”

李道长不解:“怎么有意思了?”

“刚才,我们在做法事的时候,他看我的眼神很不对。”道童答道,“看他那眼神,我当时以为他是开了天眼的,识破了我的真身。”

李道长顿时色变,差点儿从蒲团上跳了起来:“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不早说?”

道童冲他招招手,示意“稍安勿躁”:“后来,我动用了迷妄之眼,没有发现他的天眼。你们人族有些人天性非常敏锐,他可能也是这样的。”

“吓死我了。”李道长夸张的拍了拍胸口,“白师兄,以后这样的话,请记得一定要一次说完。”

如果沈云和老罗看到,一定会惊落眼睛——先前李道长不是唤下山云游去了的白道长为“白师兄”吗?怎么这会儿,他唤他的小徒弟为“白师兄”呢?

大殿的后面是一排罩屋。那些小屋子都是给香客们借宿的。是夜,沈云他们俩,还有白天在观里打醮的那一大家子人,都在观里借宿。

老罗赶了一天的车,乏得很,头一挨着枕头便鼾声如雷。

沈云每晚都有临睡前练心法的习惯。但是,白天,他看不出李道长的深浅,所以,决定今晚不练心法,早早睡觉。

见状,他手一扬,弹出一道真气,打灭了对面小木桌上的油碗灯。

这才刚躺下,一道山风过来,“匡啷”吹开了床对面的小木窗。

呼——,冰冷的夜风立时灌进了屋子里。

窗子是老罗睡觉之前关上的。看来是他刚才没有插紧窗梢。沈云只得从被窝里爬起来,先去关窗户。

他的目力极好,能夜视,倒也便利,不用重新点灯。

就在关上窗户的那一刹那,突然间,他看到一道小小的身影自大殿里头出来,往对面的白果树走去。

是那个道童!

黑灯瞎火的,小家伙不睡觉,跑那树底下去做什么?莫不是小解……想到这里,沈云不禁笑着摇了摇头:小家伙,真调皮。

然而,接下来,白果树下的情形,却远远的超出了他的认知与想象。

道童应该也是困得很,呵欠连连的走到树下,身形一晃,下一息,整个人化成一个成年男子拳头大的绿色光团,嗖的一下,钻进了白果树的粗壮的树干里,不见了!

啊啊啊——,妖怪!

沈云好比被一道强雷击中,脑瓜子里“轰隆”一下炸开了,旋即一片空白。

好在他的手刚一松开木窗子,冰冷的山风劈面打在脸上,令他瞬间回了神。

他连忙伸长手,将木窗子抓住,没叫它撞到窗框发出响起来——就在刚才,他亲眼看到,小道童变成了一团绿光钻到树干里去了。不是闹妖,还能是什么?不用说,他肯定是无意之中撞破了玉栖观最大的秘密。如果惊动了那妖怪,他就算有九条命,也不够那妖怪杀的。更何况,他还没有。

沈云轻手轻脚的关紧窗子,插好窗梢,屏住呼吸,踮着脚尖回到床上,滋溜钻进被窝里。

呼——

很好,妖怪没有发觉。

他松了一口气,伸手摸了一把脸。

两个手心湿嗒嗒的,全是被吓出来的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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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三章 很爽的梦

沈云胆战心惊,双手紧抓住棉被,心思转得飞快:刚刚有没有被那妖怪发现?万一他寻来要杀我灭口,当如何应对……

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有些不对头——明明自己紧张得要死,后背上还在涔涔的冒冷汗。然而,两只眼皮却象是重若千斤,沉甸甸的,直往下坠。

不行,不能睡!

沈云下意思的伸手去捏自己的大腿。

哪知,更离奇的事情发现了!

他根本就动弹不得。

这样的情形,象极了在郑家庄时,洪伯说过的“鬼压身”。

会不会是那妖怪使的妖法?

沈云心急如焚,却又无计可施。

不多时,无边的黑暗象潮水一般的涌来,转眼间,将他团团包围住。

呃,这就是睡着了?沈云惊讶的发现,自己心里挺明白的,并没有因为睡着而变得迷糊起来。

眼下的情形,更象是他身处一团漆黑之中。

唔,我大概是做梦了吧……

沈云不由自主的瞪大眼睛,四下张望。

突然,左前侧远远的象是有一点亮光。

会是什么呢?要不,过去看看?

他心念一动,当即感觉那点亮光变得近了一些。

有意思,与往常的梦不一样呢。

一时间,他的心里,好奇心大起,压制住了最初的恐惧与无措。

沈云又在心里想:再近前一些。

果然,那点亮光由刚才的绿豆大,变成了黄豆大。

那么,再近一些……

就这样,三次之后,他感觉离那点亮光只有十几步远的样子,同时,也终于‘看’清楚了它的样子:生绿色的一团,大约有他的拳头那么大。

好眼熟!

象是在哪里见过。

沈云自认为记性很好。过目不忘,说的就是他。

然而,这会儿,他却跟隔着一层窗户纸似的,怎么也记不起来,到底是在哪里见过这样的一团亮光。

正在努力回想之际,十几步之外的那团绿光突然动了。

真的动了!

它象只小球一样,弹了弹!

哎呀,娘咧!沈云心中一惊,正要往后跑。

却不想眼前一花,待他再定睛一看,周边的情景全变了——原来是伸手不见五指,漆黑一团。这会儿却陡然亮了堂,到处都是亮晃晃的淡绿色。其中,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绿色小光圈,象星星一样,一闪一闪的。

咦,我这又是到了哪里?

沈云凝神,仔细的去看离自己最近的那个绿色小光圈。

原来不是小光圈,而是巴掌大的一个小漩涡。它本身是由会发光的绿色气雾汇集而成的。之所以,初一看,它一闪一闪的,是因为时不时的,从里头散出一阵白色的气雾。这些气雾时不时把小漩涡遮住了,故而,看上去,是光圈在一闪一闪。

他再去看其他的光圈,也都是如此。

这些绿色的、白色的气雾又是什么?他忍不住凑近一些。

啊,又看得更清楚了。

那些绿色的气雾由数不清的绿色小光点组成;白色的气雾更炫,里头竟然杂有黄、蓝、红等不同颜色的小光点。

好吧,以上并不是重点。

为了能看清散出来的白色气雾,他的鼻子尖差不多快碰到面前的气旋了。是以,从里头散出来的那一阵白色雾气喷了他一脸。

沈云惊奇的发现,这些雾气竟是甜丝丝的,闻之,神清气爽,好舒服!那感觉比在嘴里含了一块百年老参片还要提神。

好东西啊!

他忍不住深深的吸气,多闻了几次。

很快,他又有了新的发现:白色气雾绝对是好东西。又闻了三次之后,他感觉目力有一丝丝的提升。

只是,眼前的这个小气旋变暗了,不再往外散白色气雾。

他再看周边的其他大小气旋。它们都没有受影响。

那,换一个,再试试。

心念一动,他站在了另一个绿油油、亮闪闪的大气旋面前。

恰好有一阵白色雾气自里出喷出来。

沈云“滋”的吸气,尽可能多的吸入白色雾气……四次之后,这只大气旋也和前面的那一只一样变暗了,不再吐白色雾气。

而沈云的目力又有一丝丝的提升。

太好了!

此时,他再环顾四周,象繁星一样密布的大小气旋,无疑只只都是大宝贝!

我是掉进了宝贝堆里。

就算是做梦,也爽得很!

沈云甭掉有多高兴了,挨个的凑到绿色气旋面前去吸从里头喷出来的白色雾气。

当第五十七只气旋也变暗了时,变故变生!

其余的大小气旋齐齐的闪了一下,同时变暗了。于是,原本亮亮堂堂的四周陡然变成了墨绿色。

又怎么了?

沈云正吸得欢快,冷不丁的,没白色雾气吸食了,心里挺失落的。

正要细看四周,突然间,眼前一花,他感觉象是被什么踢了一下。

这一下,够狠的!

当即,他象是掉进了万丈深渊之中。

“啊呀!”

沈云惊呼,本能的弹了起来。

下一息,他听到“吧唧”一声响,自己的屁股重重的落到了冰冷的硬泥地上。

“怎么了?”睡在旁边的老罗被惊醒,翻身从被窝里爬了起来。

“我,掉床底下了。”沈云尴尬的从地上爬了起来。

没有点灯,屋子里漆黑一团。老罗隐约的看到沈云黑乎乎的身影,惭愧极了——屋里就一张床。睡觉前,他说要打地铺,可是,沈爷说地上太冷了,床不小,两个人睡得下。他不好拂了沈爷的一片爱护之心,不再说打地铺,改为睡外边。然而,沈爷又说了,他晚上有起夜的习惯,叫他睡里边。老罗晚上不起夜的,于是,就道了谢,裹了被子,睡里边。

不想,却害得沈爷半夜里掉床底去了。

罪过啊!

他赶紧下了床,去抱自己的被子:“我还是打地铺……”

沈云伸手拦住他:“无事,我是摸黑起夜,踩空了。”

老罗张嘴欲再坚持,沈云打了一个呵欠:“快睡吧,明天还要回城呢。莫耽了觉。”

老罗无奈,只好又重新回到床上,裹着被子,紧靠着里面的石墙躺下,尽可能的多留出一些位置。

正要跟沈云也说早些睡,困意猛然袭上心头,他刚刚抬起来的头呼的落回枕头上,又是鼾声大作。

好吧,那是沈云用真气隔空点了他的睡穴。

不能不点他的睡穴啊。因为沈云惊悚的看到自己的一双手涂满了又黑又臭的油腻。

感觉身上也湿嗒嗒的,很不舒服。

狐疑之下,他低头一看,月白色的中衣变成了黑色,也浸满了同样的油腻。

哎呀,熏死了!

这些油腻腻的黑泥一般的臭东西,是什么呀!我怎么沾了一身……

突然间,他惊呆了——屋子没有点灯。就算他的目力好,但也不至于好到能在黑暗中看到自己的双手,还有中衣,都涂了一层臭不可闻的黑油啊。

难道梦里目力大幅度提升的事成了真?

第二六四章 一夜长大的白师兄

很快,沈云发现,大幅度提升的,并非只有目力。他的听力也提升了不少。

耳边好不热闹!

所有的石墙俨然成了摆设。

他听到了这一排后罩屋里全部的动静:左边那间屋子里的小男孩正尿床。他听到水流的声音;往左边数,第三间屋子里的那位大婶在磨牙;鼾声最大的是第一间屋子里的那个壮汉。他的鼾声拔高时,震得窗户纸嗡嗡细响。

吵死了!沈云本能的甩了甩头。

咦,除了老罗的鼾声,其他屋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声音都骤然消失了。

是我的听力又回去了?

沈云再凝神细听。嘈杂之声,又从四面八方涌来。

没有回去……他心中一动,再次甩了甩头。

嘈杂声,立消。

太好了,原来是我想听就能听,若是不想听的话,便听不见。听与不听,全在我的一念之间。

沈云很满意这个新发现。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是将满手的臭黑油洗掉。

还好,百宝囊里备有一大缸热水。

老罗被点了睡穴,不到天亮,醒不来。于是,他从百宝囊里取出浴桶,还有热水、皂角等物,把自己搓洗干净。

托目力大增的福,不用点灯,他终于搞清楚了那层油腻是怎么一回事。说来怪不好意思的,那些臭哄哄的脏东西竟是从他身体里出来的污垢。

只是,我怎么可能脏成这副德性呢?

沈云觉得太匪夷所思了。故而,洗完澡后,洗澡水,连同换下来的脏衣服等,他一并收进了百宝囊里。

接着,他还特意去检查自己的铺盖卷儿。

呃,不管是铺的,还是盖的,还包括枕头,统统都弄脏了。

好在这些东西都是从家里带来的,并非玉栖观中之物。沈云袖子一挥,统统收入百宝囊里。

床板是玉栖观的。它们是用旧了的松木板,没有沾到黑油。

沈云松了一口气,从百宝囊里取出另外一副铺盖卷儿,铺在床上。

突然间,他听到外面“扑腾”一声闷响。

是在白果树那边,象是有什么重物自树上掉下来了。

莫非是那妖怪自树干里出来了?沈云心中一惊,嗖的钻进被子里,闭着眼睛,凝神细听。

各种各样的声音又起。

他皱着眉头,很快的从中分辨出白果树那边的声音。

“糟糕,怎么变成了这样……”象是那个道童在小声嘟囔。

沈云还要再听,却是一阵山风刮过,道童的声音消失了,再也找不到。

妖怪当前,他哪里敢起来开窗偷窥?他又竖着耳朵听了一会儿,仍是一无所获。

此时,他觉得外边没了那妖怪的动静,才是好事。因为这表明那妖怪没有发现自己。

如此一想,沈云整个人放松了下来。

翻了一个身,仰面躺在床上,他睁开了眼睛。

一个绿色的光点嗖的自眼前飞闪而过。

这是……

他还来不及细想,旁边,又冲出一个绿色的小光点。

这回,他反应过来了:它们与梦里汇成气旋的那些小光点一模一样!

不知道会不会有其他颜色的光点?

如此一想,他瞪大了眼睛,在漆黑的屋子里搜索着。

还真的有!

不到半刻钟的时间里,他先后又有十几次看到了小光点。梦里的那些颜色都全了,其中,以绿色的最多。

这些小光点到底是什么?他试着去抓它们。然而,它们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以他目前的手速,根本就抓不到。

相反,很快就把自己折腾得筋疲力尽,呵欠连连。

说不定还能接着做梦呢?要是能再入梦一次,我一定要搞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他打了一个呵欠,很快又陷入了一片黑甜之中。

只是,这一次,他未能如愿。

再次醒来,他是被老罗唤醒的。

后者不能不唤他——太阳升起老高了。昨天打醮的那一大家子人早早的下山去了。后罩屋只剩下了他们两个。而且,沈爷若再不起床,今天在宵禁之前,赶不回家里。

“哎呀,我怎么睡得这般沉!”沈云连忙从被窝里爬起来。

不过,精神是前所未有的好。全身上下,无一处不感觉轻快得很。他下意识的双手攒了一把劲,惊喜的发现,气力起码涨了两成!

难道又是因为昨晚的那个梦?

老罗见他一愣一愣的,心疼极了:“路上不好走,颠得很。您昨儿坐了一天的车,肯定是累坏了。要不我们再在观里歇一晚?”到底是个十三四岁的孩子,接连赶路,身体怕是吃不消。

“家里还有事,要赶紧回去才行。”观里的道童是妖怪!沈云怎么可能再歇一晚?

倒霉的是,为了不叫那妖怪起疑,走之前,他还是去前头辞行。

也不知道李道长是否知情……略作犹豫,沈云决定呆会儿见机行事——如果发觉李道长是真不知情,他再提醒一二。

至于老罗,还是支开的好。

“老罗,时间紧,我们分头行事。你将铺盖收回车里去。我去向李道长道别。”

“是。”老罗象没事人儿一样,抱起了外边这副眼生的铺盖卷——沈爷的宝贝袋子里装得下几百斤的野味,自然也装得下一副铺盖卷。再者,沈爷这个年纪,精气旺,夜里弄脏被褥,也没有什么好稀奇的。

出了屋子,沈云这才知道,昨晚不知什么时候,又下了一场大雪。地上添了厚厚的新雪。十几步之外的那棵老白果树,枝头上亦是挂满了积雪。再仔细一看,老白果树挺好的,与昨天看到的样子没有什么变化。

转念一想,他觉得这样才叫正常。不然的话,观中有妖怪之事,只怕早就传出去了。

他壮着胆子来到大殿。

李道长正在大殿的台阶上扫雪。

沈云向他抱拳道谢:“叨扰了道长一宿,我们准备下山去了。”

“沈公子客气了。”李道长放下大扫把,握住他的手,“山上雪滑,还望沈公子多加小心。”

关切之情,不象是作假。

沈云便装出随口的样子,问道:“怎不见您的高徒扫雪?”

李道长笑道:“徒儿淘气,昨晚踢被子,着了风寒。”

恰好一阵山风吹过。沈云清楚的听到两步之外的那根廊柱后面传来布料被风吹得哗啦作响。

余光所至,那里有一角蓝色布袍扬了起来。

不是道袍,又是什么?

可见,李道长在撒谎。

罢了。

“得了风寒,确实是好生在屋里养着,不能再出来吹风。”沈云点了点头,又抱了一拳,告辞而去。

“沈公子,好走。”李道长在台阶上,目送他们的车子离开。

等马车出了山门,藏在廊柱后面的蓝袍道士终于现身出来。

他有十八九岁的样子,眉眼与小道童甚是相像。他与李道长并肩而站,也看着在山道上渐行渐远的马车:“你有没有发现,这小子的气色比昨天要好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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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五章 转机

李道长收回目光,摊开右手。掌心摆着一只龙眼大的透明圆珠子:“白师兄,他真的是一个凡人。我刚刚用测灵珠试过了。一个凡人小子,怎么可能闯进你的气海里?”

昨晚,他一直在房间里打坐练功。

刚过丑时,早早回本体里歇息的白师兄却冷不丁的在他面前现身。

不等他出声,白师兄一把拉住他:“李师弟,快做法,遮一遮!出新叶了,一树米粒大的新叶!”

李道长不禁轻呼:“啊?”

刚刚后院发生了什么?我怎么毫不知情!

不过,当务之急是做法,遮住白师兄本体的异样。

好在正值隆冬,冰天雪地的,要遮住那些小小的新叶便利得很。李道长当即挥袖,打出一道“化雪符”。

此符在方圆三里之内,见风化雪。数十息之后,整座山都下了一场大雪。

院后,才吐绿的老白果树的枝头很快堆起了一指多高的新雪。

“遮住了。”白道长一屁股跌坐在床沿边上。

李道长这才抬起眼皮子:“白师兄,怎么回事?”

“别提了!”白道长的心情很不好,“老子好好的睡觉,也从天上掉下来一桩祸事。”不等李道长再次发问,他晦气的挥手,“有人乘我睡觉着了,闯进了我的气海里。”

妖族的气海等同于人族的丹田。更何况,气海是润养妖丹之所……李道长打了个哆嗦,咬牙问道:“是谁?”

“不知。我刚一发觉,那厮就跑了。身形极快,我连他是圆是方都没看清。”白道长打了个呵欠,“困死了。具体的情况,等我小睡一会儿,困劲过去,再与你详说。还有,这两天里,我都进不得本体,就睡你这屋里了。”

因为修为只剩下不到一成,所以,不论本体发生什么变故,他都进不去。幸亏化雪符化出来的是实实在在的真雪。那么厚实的雪,两天之后,一树的新芽应该会被冻落。只有新芽落尽,他才能回归本体。

又是因为修为没有恢复的缘故,他失去了本体的庇护,每隔一个时辰,必须小睡一刻钟。

“该死的……”话未说完,他往后一倒,跌在床上,沉沉睡去。

李道长愕然的看着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睡过去的白师兄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长大!

九岁、十岁……等他回过神来,白师兄已经在他的眼皮子底下长成了十八岁的模样。

一百多年来,他每隔二十年就会看到白师兄变回八岁的模样,然后,又一年一岁的长大。最终,容颜固定在二十出头的样子。七八岁之后,再一夜之间变回八岁……如此反复。他看了好几回,是以,对于白师兄每一岁的模样,他最是熟悉不过。

白道长也想起了昨晚的情形,不由伸手去摸自己的脸,两点星眸“噌”的变红,几欲喷火:“如果当初我不是在进阶的紧要关头,被那魔女所伤,何至于落下病根?从此,每隔十年,便会变回八岁稚童模样,修为更是退到灵窍初期,形同废物……”

李道长见状,右手赶紧掐出一道法诀,“叭”的打在他的右肩上:“万万不可动怒!会走火入魔的!”

白道长身形微摇,眼里的血色,嗖的一下,退得干干净净。

“好险!”李道长吐出一口浊气,收了法诀。

大冷的天,白道长额头上全是汗。他甩了一把冷汗,正色说:“昨晚,我就怀疑是他。刚才,看到他,我的直觉又重了几分。”

往常,他都是光是恢复身形、容貌,修为却如铁水浇铸的一般。不论是八岁黄口小儿,还是二十岁风华正茂,修为一直都是灵窍初期。

然而,昨晚醒来之后,他惊喜的发现自己的修为骤然恢复了三成。一百多年来,修为第一次恢复到了变身中期。

一时之间,这位有着千年修为的化形大妖竟然喜极而泣,双手掩面,哭得稀里哗啦,一发不可收拾。若不是房间里有隔音阵,只怕整个观里的人都会被他的哭声吵醒。

直觉告诉他,昨晚的变故,极有可能是他去掉病根的关键所在。是问,他怎能轻易放过?

李道长也想到了这一层,点头说道:“掌门当年给你卜的卦是‘有惊无险’,并根据卦象,要你在此建观行善,耐心等候助你脱厄的贵人。如今,兴许是掌门给你卜的卦应验了。既是这样,等你的修为巩固之后,我便下山去寻那沈公子。我在他的车上留了一道神识印记。不怕找不到他。”

白师兄是师门的护法妖兽,如果不是身受重伤,修为跌回了灵窍初期,仅相当于人族修士先天境初期的样子,也不至于被掌门借机一卦打发到了这里。

至于他,不过是照顾白师兄起居的杂役弟子。掌门为了不落口实,自然是要连同他一并打发出来。

老实说,刚才始时,他甚是沮丧。然而,在这里住了几年,他渐渐的品出了这里的好处:一是,这里的灵气虽不及仙山浓郁纯粹,却要清静许多,也少了很多勾心斗角。他身为一个毫无背影的杂役弟子,在这里过得甚是安稳;

二是,白师兄虽然修为没剩下多少,但身为化形大妖的见识却是在的。在师门里时,白师兄本来就待他不薄。他们一同被“发配”至此时,更是患难见真情。一百多年来,白师兄亦师亦友,没少指点他修行。是以,他一个四灵根的杂役弟子,竟也在二十五年前成功凝丹。

虽说受资质连累,他只凝出了中品金丹,但在师门里,他是头一个凝结出金丹的杂役弟子。正因为太过突出,所以,他才听从白师兄的提议,没有向师门报备晋阶之事。就是平时,他也是用了白师兄教的法门,将修为伪装成筑基中期的样子。

筑基期的人族修士,天寿最多不会超过两百年。如今,他已有一百六十二岁,眼见着,也瞒不了多少年了。

为此,他甚是苦恼。

万万没有想到,白师兄的伤,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了转机。

若是白师兄的伤大好了,以白师兄护短的性子,他往后在师门里横着走都是可以的,还用得着遮掩修为吗?

呵呵,掌门若是得知,怕是要气到吐血。什么叫做“歪打正着”,说的就是他当年处心积虑的那一卦!

第二六六章 爱好八卦的同事们

沈云他们二人回到家里时,快要宵禁了。

刚进门,齐伯迎了上来,禀报道:“沈爷,下午的时候,宣爷过来了,说是有要事急禀。您不在家,我便将他请到了正房的外间用茶。”赵宣这段时间往这边跑得勤。他们与他都熟络了。再加之,他们知道他是沈爷要重用之人,于是,对他的称呼由原来的“前街的赵爷”变成了“宣爷”。

沈云心道:莫非是有了进展。遂点头:“我这就去见他。”

果不其然。齐伯退下后,赵宣立刻禀报了上午刚刚打听到的情报:“主公,仙府那边盯上的是虎跃堂的金长老!”

沈云早有预料,闻言,拧眉问道:“情报可靠否?”

赵宣很肯定的点头:“我在仙府衙门里有一位过命的老友……”

沈云摆手打断道:“这个不必道与我听。”这两天,他重看过的那本兵书上说,水至清则无鱼。象这种下属刺探之事,身为主将,只要知道结果即可。至于刺探的过程,以及用了什么途道和法子,最好不要过多干涉。

主公竟是信赖我如斯!赵宣闻言,心中的知遇之情更甚。

沈云又问道:“虎跃堂那边盯着金长老的细作是哪个?”

赵宣摇了摇头:“那人是上头直接派来的探子,盯了金长老好些年。是一年多前才与大老爷联系的。大老爷对他敬畏复很,一直替那人瞒得死死的,没向任何人透过口。我连他是男是女,在虎跃堂里是什么身份也打探不出来。”

“如此说来,他是近两年来新进去的。”沈云的心里沉甸甸的——两年里,虎跃堂不知道进了多少新弟子、杂役和管事。仅凭这一条线索找人,跟海底捞针,有何区别?

赵宣点了点头。

沈云又问道:“张主簿那边有什么动静吗?”

赵宣答道:“哦,陈家二小子跑到陈二奶奶娘家大闹的事,他知道了。昨天下午,他将羊毫唤去前院书房里,大骂一通,叫他安生呆在自己的院子里,不许再出去厮混。还说,不出两个月,定能报仇。羊毫没有被识破。”

好吧,张主簿的原话是“割下沈小子的头,血祭阿诚的冤魂”。

这里的“阿诚”就是其小舅子黄三爷。

他听到这一句,当场就“呸”了一声。就黄三爷那样的,将之杀死一百次都不算冤。张主簿的脸皮必定比仙都的城墙还要厚,不然怎能说出这种黑白颠倒的话来!

沈云思忖道:“不出两个月?仙府那边有把握在两个月之内捉住金长老是叛匪的实证?”

“应该是这样。”他把赵宣想说的话都说完了。后者只好再次附议。

“叫羊毫继续留在张府里。那边,不能放松。至于,仙府衙门……如果实在打听不出来,不要再去打探,免得打草惊蛇。”沈云在袖子里握了握拳,“明天,我便搬到藏书阁里去住,先试着找一找那细作。要用人手的话,我再叫你。”

“是。”

第二天上午,沈云提前回了虎跃堂。

在藏书阁的院门口,他碰到了藏书阁的另外两名管事之一,张浩扬。

“咦,沈管事,今天还不到你接班呢。”

沈云笑道:“家里怪无聊的,过来看看书。”

张浩扬呵呵:“咱们这里别的没有,就书多。想看书啊,那你是来对了地方。”心里却是一个字也不信的——虎跃堂上下,谁不知道藏书阁是个最无聊,没有之一的地方。这小子又正是贪玩的年纪,怎么可能在书堆里坐得住?所以,据他分析,沈小子此番早早的回来,绝对是在外头闯祸了。

会是什么样的祸事呢……不行,这么有趣的事,必须得找人说一说。

他兴奋的转身跑进了藏书阁里。

而沈云回到自己的小屋里,第一时间是关紧房门,仔细的搜查,看有没有人又摸进屋里来了。

所有的手脚皆完好。同时,屋里也没有多出什么不干不净的东西。

看来这些天那细作没来。

沈云出了屋,唤来院子里的粗使杂役,叫他送一个炭盆过来——他有真气护体,纵是外面的冰天雪地里也睡得。是以,一点儿也不觉得这屋里冷。但他既然放言要住在这里,那么,样子自然要做足了。天寒地冻的,别人恨不得能在屋里放两个炭盆,他若是一个都不放,搞不好又会惹得那细作起疑,跑来他屋里搜一场,甚至还会放道符监视他。那样的话,会很麻烦的。

到了晚饭点的时候,他出去膳堂用饭。

出了月亮门,碰到藏书阁的另外一名管事,秦义。

“沈管事,去吃饭啊?一起吧。”后者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沈云欣然同往。

藏书阁的位置本来就偏于西北角,再加上,刚刚放完年假,弟子们的心没有完全收拢来。这些天,大多数弟子都忙着宴请同门,或者结伴出游。来藏书阁借书、看书的人少之又少。是以,从藏书阁通往膳堂的路上,几乎看不到什么人影。

秦管事见四下里无人,温声说道:“沈管事,近段时间,藏书阁里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如果家里有事的话,就是请几天假,也没有关系的。”

沈云讶然:“多谢秦管事。我家中近来无事。所以,准备住书阁里,多看看书。”

秦管事看了他一眼,颌首轻笑:“能静下心来看书,是件好事。”说着,话峰一转,提起了鸿云武馆,“我听说,沈管事是鸿云武馆的高徒,来我们这里游学的。鸿云武馆是近年来最有名气的新武馆,想来不俗。不知它占地几何?有弟子多少?”

沈云一一解答。

秦管事闻言,叹道:“以山为馆……在仙都这边是不成的了。仙都是出了名的寸土寸金。”

说话间,膳堂已在近前。

“托沈管事的福,我在几千里之外,也能知道鸿云武馆的诸多趣闻。怎么也听不够呢。今天我做东,请沈管事赏脸,吃顿便饭。我们一边吃,一边接着说。”秦管事笑道。

在膳堂吃饭,也花不了几个钱,沈云没有推却,抱拳笑道:“如此,恭敬不如从命。”

期间,听说沈云连初级武试也没有参加过,秦管事的眼底闪过讶然:“在我们这里,如果弟子达到了武试的要求,就算他本人没有提出报考,他的师父也会替他报上名去。你们药院真不要求弟子们参加武试?”

与人说话,最忌交浅言深。这是师父在世时,反复告诫过的。故而,沈云笑了笑:“想来师尊们也是担心我考不过。”

秦管事又看了他一眼,温笑道;“沈管事说笑了。”其实,他也挺好奇的。他也看不出这位有什么学武的资质。鸿云武馆收他为徒,莫非真是看中了他家境富裕,交得起昂贵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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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七章 又是传言

吃罢饭,秦管事叫了一壶热茶过来。

“是雀舌。”他一边给沈云倒茶,一边解释道,“仙都人喜欢饭后喝一壶泡得浓浓的雀舌,好解油腻。我不是仙都人,初来时还有些喝不惯这样的浓茶。多喝几次之后,倒离不开它了。饭后若是不喝一壶,感觉就跟吃菜没有放盐一般。不知道沈管事是否喝得惯?”

沈云接过茶,喝了一口,笑道:“还好。”

秦管事又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是你们老家也有饭后喝浓茶的习惯吗?我与金长老吃过几次饭。他们师徒好象也有饭后喝浓茶的习惯呢。”

听到这句,沈云心里终于明白了这顿饭的由头。他故作不知:“我老家也喝茶。一般冬天喝云雾茶,春秋喝花茶,到了夏天喝凉茶。我也是到了仙都之后,生平头一次喝了雀舌。个人很喜欢它的浓香味儿。金长老很爱喝茶吗?”说到这里,他故意身体倾向秦管事,“是雀舌吗?”

秦管事眼波流转:“你难道不知道吗?”

沈云挠头:“我哪里知道啊。我又没见过金长老。”

“可是,那天,傅雷,就是金长老的徒弟,他待你很亲热啊。我们都以为你们是同乡呢。”秦管事一脸的惊讶。

沈云摆手:“误会。我是宁都尉大人推荐给金长老的。宁都尉大人是我们武馆一位钱姓师尊的朋友。我想来仙都游学,打听到钱师尊在仙都有位关系过硬的朋友,所以,花了五百两银子,请钱师尊给宁都尉大人写了一封荐书。我没有想到,宁都尉大人如此仗义,这么快就给我找好了差事。唔,傅大哥,还有秦管事,也都是大好人。对我很关照。”说着,他双手端起茶碗,“我非常感谢。在这里,就借花献佛,以茶代酒,敬秦管事。”

什么样的话最具有迷惑性?当然是这种真真假假混着说的话。沈云不知道秦管事为何对他与金长老师徒的关系如此感兴趣,但他很清楚,金长老是馆主大人费了心思要瞒住的假身份。他当然不能扯馆主大人的后腿。不管是谁问起来,他都得帮忙给编圆了。

“应该的。”秦管事乐呵呵的也端起了茶碗。

离开膳房时,从隔壁的包间里走出来数位管事。

秦管事的人缘不错。看到他,其中一位瘦高个立刻热忱的请他:“老秦,我们正要去找你呢。我哥新得了一口宝剑,你帮忙掌掌眼,看是出自哪位匠师之手。”

“可我这……”秦管事看向沈云,向他们介绍,“哦,这位是我们藏书阁新来的沈管事。”

那些管事皆向沈云抱拳:“久仰久仰。”

瘦高个又请道:“我叫刘魁,是内务院的。不知沈管事有空没有?是否愿意与秦管事一道去我那里小坐片刻。”

沈云摆手谢绝:“我不懂刀剑,多谢了。”说罢,又向秦管事抱拳,“多谢秦管事款待。您有事,只管去忙。我先回藏书阁了。”

“客气。”秦管事抱拳回了一礼。

因为听力出众,沈云走出老远,还能听到他们故意压低声音的谈论声:

“新来的小家伙挺有眼力劲的嘛。”

“看样子,连初级武者的功名也没有。”

“这样的人居然也能当管事?他不怕被哪个调皮的弟子一巴掌拍地上去吗?”

“没听说吗,人家上面有人……”

不过,直到他们走远,谈论声再也听不见了,沈云也没有听到秦管事说话。

第二天中午,他出门去膳堂吃饭。这回,张管事从后面小跑着追了上来:“沈管事,去吃饭啊?“

沈云应道:“嗯。”

”你是金长老的小同乡?”张管事两眼亮晶晶的问道。

沈云做出一副愕然的样子,指着自己的鼻尖:“我,金长老的小同乡?是哪个在胡说?”

“不是啊?”张管事呵呵,“那个,可能是我听错了。呃,我想起来了,我还有点事,要过一会儿才能去膳堂。沈管事,你先走。回见啊。”说罢,往另一条道上跑了。

下午的时候,秦管事一脸疚意的来找他:“对不住,沈管事。我没有想到那些家伙的嘴会那么碎。昨晚,一墙之隔,他们听到了我们的聊天,这么快就传了出去。”

沈云愣了一下,“哦”的恍然大悟:“你是说,说我是金长老的小同乡的传言,是他们传出去的?我还说呢,好端端的,中午的时候,张管事怎么跑来问我,是不是金长老的小同乡。原来是听信了传言啊。可是,昨晚,我明明说的是,不认识金长老啊。”

“应该是他们听差了。”秦管事抱拳连声道歉,“对不住,真是对不住。如果不是我图简单,请你在膳堂吃饭,也不至于闹出这些传言。要是等金长老回来,听到这些传言,不知道会做何想呢。都是我的疏忽,给沈管事添麻烦了。”

“无事。等金长老回来,我去跟他解释清楚。宁都尉大人是个很好说话的人,金长老是他的朋友,想来也是一样的人。只要说请楚了,我想金长老应该不会责备的。”沈云安慰道。

秦管事还是愧疚得很:“此事都是因我而起。届时,我与沈管事一道去。”

“好啊。”沈云满口应下。

过了两天,秦管事又过来找沈云:“听说金长老回来了。我担心他会听到那些传言。”

沈云听懂了,主动说道:“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去求见金长老,跟他解释清楚传言的事。免得金长老从别处听了,又生出不必要的误会。”

“如此甚好。”

于是,两人一道去东阳院求见了金长老。

门房进去通传之后,很快出来了:“金长老有事,叫你们在这里等着。呆会儿再传你们进去。”

然而,将近半个时辰过去了,“呆会儿”也没有到。

东阳院不比藏书阁。这里是虎跃堂的中枢之一,管事们进进出出的。两人站在台阶下,碰上管事们异样的眼神,好不尴尬。

哪知,还没完。

又过了半刻钟,从里边走出来一位管事。他站在门廊上,大声说道:“金长老说了,你们想说的话,他都知道了。你们回去罢,记住,下不为例。”

话音刚落,沈云感觉所有人的目光都刷刷的聚了过来。

身边,秦管事更是面红耳赤,羞愧难当。

两人狼狈不堪的回到了藏书阁。

“对不住,都是我连累了沈管事。害你被金长老当众发作。”秦管事再次道歉。

沈云摆手:“这是好事。金长老这次发作出来了,这事也就过了。以他的身份地位,不会再因为传言的事为难我们。”

“有道理。沈管事年纪虽轻,在人情上面却甚是通透。”秦管事赞道。

“一事不两罚。不应该是这样的吗?”沈云瞪大眼睛,不解的望着他。

秦管事微怔,旋即,连声道:“对对对,是这样的。”

第二六八章 小露一手

第二天,是沈云头次轮值。

下午的时候,他按照规矩,去藏书阁一层,与张管事交接。

“怎么才来?我这里都快要收工了。”张管事跟换了张脸似的,拉得老长,说着,拿起一本黑油封面的簿子,“啪”的扔到桌面上,很不耐烦的说道,“喏,翻到今天的那一页,签个名。”

沈云看了一眼,问道:“不是应该先去各层巡视吗?”

张管事极不耐烦的喝斥:“懂不懂规矩啊!要你签,就签!哪来这么多的废话?”真是的,一个连初级武者功名也没有毛头小子,也敢在老子面前叽叽歪歪。给你脸了,是吧!

他的声音不小。屋子里还有两名杂役在搬书。听到喝斥声,他们俩齐齐看向沈云,一脸“有好戏看了”的神色。

沈云看了他一眼,拿起桌子上的那支笔,问道:“签哪里?”

张管事轻哼:“自己不会翻……”

话未说完,脸上跟“活见鬼”一般,双目惊恐的瞪得浑圆,张嘴结舌:“啊,我,我……”

其实,沈云也没有做什么。他只是用真气将手里的毛笔震成了粉末。

风淡云清的拍掉手里的粉末,他歉意的笑了笑:“抱歉,手重了些。”

“哗啦啦”,一名杂役手里的书堆掉了。

沈云闻声望过去。

“对,对不起……”杂役“哐唧”跪在地板上,哆哆嗦嗦的去捡书。

另一名杂役抱着一摞书,跟耗子似的躲进了旁边的书柜后面。

“抱稳些。书是精贵之物,莫摔坏了。传出去,也影响不好。”沈云温声说完,又转回头看向汗涔涔的张管事,挑眉笑问,“张管事,你说呢?”“是是是。”张管事跟捣蒜一般,不住的点头,“不说,打死也不说。今天的事,小的绝不会向外传出一个字。”说完,立马用双手死死捂住自己的嘴——说话间,整支毛笔被轻轻巧巧的震成了灰。这是什么样的武学境界?他是中级武师,怎能不知?

原来,眼前的少年,并不是鸿云武馆招的什么废物。是他眼拙,有眼不识金镶玉,错天才当废物。

想到自己刚才的态度,他的心里只剩下绝望——死啦死啦,这回死定了!

果不其然,他看到沈云扯起一边嘴角轻笑,抬起右手,伸向自己的脖子。

“今天有什么事,不能对外传出一个字?”

“没,没有什么事……”张管事两个膝盖一软,眼见着就要跪了。

这时,沈云的右手半道上偏了一下,在他的左肩上轻轻的拍了拍:“沾了灰,帮你拍掉。”

“谢谢……”呜呜呜,恐吓,绝对是恐吓!是不是我只要向外面说出一个字,被拍掉的就不是根本就没有灰,而是我的脑袋了?张管事硬生生的挤出张笑脸,却比哭还要难看。

沈云又转回头去,看向在地上捡书的那名杂役。

“小的什么也没有看到。”那也是一个聪明人,一边飞快的大声说着,一边手忙脚乱的抱起撂得东倒西歪的书堆,连滚带爬的跑到了书柜后面。

“张管事,到底要怎么交接啊?我初来乍到,不懂规矩。”沈云又转回头去,笑眯眯的问道。

张管事打了个寒战,咬得后牙槽“咯吱”作响:“当,当然是,我首先陪您去各层巡视,清点书库……”

接下来,他带着沈云走遍了藏书阁各层的书库,详尽的介绍了各书库的藏书情况。

经他一说,沈云才知道,原来三层收的那些旧书里,有好几架还是虎跃堂建馆之初置办的。传承至今,有一百多年了。

“您说的对,书是精贵之物。所以,阁里每年六月初六都会晒一次书。清理出那些没法再修补的残书,全收在三层。”张管事很会来事。沈云不过是巡视到了第三层的时候,多说了一句“哪来这么多的残书”,他便象倒豆子一般的将自己关于这一层的所知,全倒了出来。

回到第一层,他见沈云瞥了一眼后院,马上热切的说道:“还有后院,虽然没有藏书,但也是藏书阁的一部分,也是要巡视的。”

沈云笑了笑:“知道了。”

张管事殷勤的点头哈腰,笑得跟朵花似的:“您请。”

不得不说,张管事知道得真多。托他之福,不出半个时辰,沈云对藏书阁的由来、过去的典故,还有眼下的藏书、经费等都了如指掌。不仅如此,他还知道了藏书阁的许多八卦。比如说,哪名杂役睡觉是脱得精光;哪名杂役一到冬天就不再沾水,不要说洗澡洗脸,每天连口都不漱;哪位杂役今儿本命年,大年初一就穿起了红内裤。

最后,巡视完毕,回到一层,沈云在轮班登记簿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放下笔,他对张管事笑道:“今天有劳张管事了。”

“应该的,应该的。”总算把这位爷侍候满意了,张管事此时才觉得自己算是捡回了一条命。

按规矩,今晚还是他值夜。明天早上,沈云才正式当值。

是以,沈云签完名,便离开了。

等他一离开,张管事立刻坐回椅子里,“咕唧咕唧”的灌了一碗冷茶。撂下茶碗,他急急的厉声喝道:“人呢?都死哪去了!”

“在,在呢!”不一会儿,两名杂役麻溜的从一个角落里小跑出来,“您有什么吩咐?”

“今天的事,一个字也不准跟其他人说。”张管事恶狠狠的瞪着他们,“要是叫爷知道,有谁在外面胡说八道,爷就拧下他的脑袋当夜壶!听见了没有?”

“是是是。”两名杂役唯唯诺诺的应着。

此时,沈云刚刚回到后院。如今,耳力大涨。藏书阁不大,恰好全在他的听力范围之内。是以,张管事封两名杂役嘴的话,他听得清清楚楚。

刚才之事,是他刻意为之。

这两天,他一直很留意藏书阁里的动静。发现张浩扬很爱打听,凡事都喜欢掺上脚,并且,仗着管事的身份,欺软怕硬。

于是,他故意在张浩扬面前小露一手。

效果自然是好到不再好。他非常满意。

原本,他见张浩扬那么爱打听,便怀疑这人是仙府细作。现在看来,并不是。

第二六九章 收网

交接完毕后,沈云回屋里洗了一把脸,看了一会儿书,出了门。

走到月亮门旁时,他四下里望了望,穿过门,提着袍角,匆匆的穿门而过,沿着墙根快走。

不多时,斜对面现出一条窄窄的夹道。

沈云停下来,又飞快的往左边看看,向右面瞧瞧。

见没有人,他提气,施展“穿云步”,嗖的冲进夹道里,噌噌的几个纵跃,跑过夹道,直奔东阳院的后门。

头一天来报到,经过这里时,傅雷便告诉他,抄这条夹道可以直达东阳院的后门。因为金长老他们俩一直没有回来,所以,他之前从未走过。

东阳院的后门是虚掩着的。沈云将门推开半尺来宽,闪身进去。

“你来了。”傅雷自暗处走出来,看了一眼门外。

沈云说道:“左使大人放心,属下后面没有尾巴。”

傅雷的眼底闪过一道讶然,绷住脸训斥道:“上午,你太冒失了。明知外面传得沸沸扬扬,还带着人来求见长老。你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你与长老有关系,是不是?”

沈云赶紧赔着笑脸解释:“左使大人,属下……”

傅雷不耐烦的挥手打断他:“这些是小事。以后注意一些。要是误了长老的大事,小心你的脑袋。”

“是是是。”

“我问你,东西带来了吗?”

沈云点头:“属下这次一共得了十个。此物不便携带,属下只带来了一个。”

“你小子走运了。长老收到你的密信,很感兴趣,要亲自见一见。你随我来。”

“是。”

很快,两人的身影消失在长廊的尽头。

大约半刻钟之后,藏书阁,后院。

一道青色的身影鬼鬼祟祟的摸到沈云的小屋子前。

他穿着管事的青布棉袍,用黑色三角巾蒙了脸,只露出一双机警的眼睛。

见周边无人,他从袖子里摸出一把铜钥匙,打开门锁。又看了看四周,他推开门,快步进去,反手将门关紧。

屋子里仅有的那个窗户被一块厚实的蓝布帘遮得严严实实,是以,光线很暗。

夹人望着那布帘,轻“咦”一声,从袖子里取出一个火折子,拿到嘴边吹了吹。

“呼——”,火折子上窜出一个明亮的小火苗,点亮了黑漆漆的屋子。

来人显然很熟悉这间屋子。他一个箭步冲到床前,一手拿着火折子,一手去翻被褥

就在这时,脖子后面骤然发凉。

是一柄利剑自背后架在了他的脖子上面。

“你在找什么?”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突然响起。

一道劲风拂面。

来人脸上的黑色三角巾被打落。

“原来是秦管事!”

“金,金长老!”秦管事惊呼,心里却直道‘晦气’。

无疑,他上当了!

姓沈的果然与姓金的是一伙。他们联手做局算计我!

该死!

“你在找什么?”金长老手中微动。一道鲜红的血线嗖的自秦管事的脖子上流了下来。

“我,小的,小的错了!”脖子上架着利剑呢。秦管事哪敢乱动?他哆哆嗦嗦的站在床边,脸上鼻涕与眼泪双流,转眼哭成了大花脸,“小的真错了,不该看到沈管事富裕,起了贪心。”

闻言,金长老皱了皱眉头:“你是进来偷钱的?”说罢,挪开了架在他脖子上的长剑。

说时迟,那时快!秦管事呼的拿起正在燃烧的火折子,猛的劈面打向金长老。同时,另一只手从怀里掏出一枚法符,用力掷向地下。

不料,一道寒光刷的划过。不管是火折子,还是法符,皆被金长老用剑劈成两半。

“不老实。找死!”金长老冷哼,抬手,一记掌刀“啪”的砍在秦管事颈脖上。

后者闷哼一声,头一歪,晕倒在地。

金长老从怀里取出一根金黄色的细绳,嘴里念着“绑”,扔在秦管事身上。一道金光闪过,秦管事被五花大绑,同时,身形骤然缩小,变得只有拳头大小。再加之,他穿的是青布棉袍。这会儿看上去,真是象极了一只棕子。

金长老将缩小了的秦管事从地上捡起来,收入袖袋里。低头捋平衣袖上的一个褶子,他开门而去。

出了藏书阁,他也自那条夹道,进了东阳院的后门。

“师父回来了!”

“馆主大人!”

他的起居室里,傅雷与沈云皆在。他们俩双双迎了上来。

“得手了。”金长老从袖袋里抓出秦管事,大喝一声,“放!”

金光一闪,秦管事解了绑,人事不醒的在地上缩成一团。

“这次多亏有云娃。”金长老用脚尖轻轻踢了一下秦管事,“这货藏得真深。被他盯了两年,我们竟然毫无察觉。”

傅雷用胳膊肘轻轻撞了撞沈云:“云小弟,你天生就象是做这一行的。”

沈云笑了笑:“说起来,得谢谢张主簿。如果不是他要害我,也不会牵出这位来。”

金长老点头:“接下来,我们按计划行事。”说到这里,他叹了一口气,“希望这回能救出骐儿。”

他口中的“骐儿”是原来白玉堂的欧堂主之长孙。

当初,城破之前,欧堂主将欧骐兄妹俩托付给刘馆主。只是形势严峻,所以,他们是分两路撤出省城,然后,再在城外十里的流沙岩会合。

然而,刘馆主师徒俩按照约定,在那里等了三天,也没等来欧骐兄妹两个。

经过多方打探,他们终于探得:欧骐兄妹落入了仙庭的手里。

再后来,听到欧堂主英勇就义的消息,刘馆主更是铁了心要为欧堂主保住欧骐兄妹这两滴血脉。

几年来,师徒俩一面躲避仙庭的通缉,一面千方百计的打探两兄妹的下落。

之所以来仙都,也是因为听说兄妹俩被秘密送到了仙都。

却不想,他们一进入仙都,便被仙庭的探子盯住了。

如果不是沈云偶然发现,他们险些救人不成,反倒把自己搭进去了。

也幸好上次,傅雷给了沈云一道传讯符,是以,沈云才能在第一时间联系上他们。

事实上,收到传讯,金长老与傅雷当即用最快的速度赶了回来。因为不知细作是谁,所以,他们俩一直没有露面。而是在暗中布局。

比如说,他们放出风去,说沈云找到了一种杀伤力非常大的神兵。有此神兵相助,他们能提前动手,去暗牢里救人,不用等到两个月之后援手聚齐。

还有,那些什么“金长老与沈管事是同乡”之类乱七八糟的传闻,也是他们放出去的。

白天的惩戒也是刻意为之。

为的是给细作造成一种“欲盖弥彰”的假象。再用前一条情报相逼,果然,秦管事再也按捺不住,稍一撩拨,便上了钩。

第二七零章 玉密使

细作抓到了,接下来就是审问。

金长老师徒俩想从秦管事的嘴里问出暗牢的布防,以及欧骐兄妹的具体关押地;而沈云想知道的是,张主簿要如何给他扣上叛匪的罪名。

是以,三人按之前的约定,一齐审问秦管事。

金长老的起居室成了临时的审问室——屋子里布有隔音阵,里头的动静传不出去;再者,没有他的允许,其他人不敢擅自闯进来。

很快,昏迷之中的秦管事被吊绑在了屋子里的横梁下面。

金长老亲自审问他。傅雷给他打下手。沈云负责记录口供。准备就绪后,傅雷从身边的大浴桶里舀了一瓢冷水,“哗啦”,泼在秦管事的脸上。

后者使劲的抽了一下,缓缓睁开眼睛。

“你,你们想做什么!”看清自己的处境后,他尖叫道,“我是仙庭的密探……”

“啪!”

“抓的就你这个细作!”傅雷操起手里的葫芦瓢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喝道,“老实点!在这里,你就是扯破嗓子,也没人能救你。”

为了吓唬秦管事,他们用一道木屏风将起居室隔成两半。这边的小半间被伪装成了密牢的样子:四面的墙全用涂了黄泥的木板挡住。其中一面“土墙”上挂满了各式看着就令人头皮发麻的刑具;没有灯,只是在屋中摆了一只半人高的大铁桶,堆着火红的火炭,将屋子映得通红;火炭里,插着三把长柄烙铁。

他们布置得很真。所以,秦管事信了。他打了个哆嗦,老老实实的止住了叫喊。

见人老实了,傅雷退到一边。

金长老坐在一把太师椅里,问道:“谁派你来的?”

秦管事轻哼一声,转过头去。

“嗬,还要硬气!”傅雷反手从旁边的大铁桶里抽出一根长烙铁,将烧红的烙铁送到秦管事的面前,“我倒要看看,是你硬气,还是这烧红的烙铁硬!”

秦管事却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雷儿,休得无礼。把烙铁放下。”金长老轻斥道。

于是,傅雷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又重重的将烙铁插回火桶里。

金长老起身,走到秦管事面前,温声相劝:“你看,我与我们无仇,我们亦与你无怨。只要你能痛痛快快的回答我们几个问题,我们自然也不会为难你。”

秦管事还是一声不吭,不为所动。

金长老见状,轻笑:“你是不是在等你的同伙来救你呀?”

秦管事的嘴角翘了起来:“算你聪明!”

金长老耸耸肩膀,转过身来,指着在右前边的角落里:“你且看那里。”

在那里,摆着一张桌子。沈云坐在桌子后面,低着头,记录口供。

闻言,他抬起头来。

“你,你是谁!”秦管事看到一个与自己一模一样的人坐在那里,禁不住再次尖叫。

金长老复又转过身来,看着他,不紧不慢的说道:“你说,有他在,谁还会知道你落在了我们的手里?”

秦管事皱了皱眉头,还是没吱声。

“呵呵,不就是每天晚上的亥时之前,在你屋子里窗外点半支香吗?你放心,以后,他每天会准时帮你点的。”

“这……你怎么知道的?”

金长老轻笑:“你盯了我将近两年。你见我做过那打草惊蛇之事吗?”

这句话象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秦管事眼神一暗,蔫了。

金长老忍不住在心里赞了一句:云娃的法子,很管用!

乘热打铁,他接着温声相劝:“你看看,你在这里熬刑受苦,甚至是丢了命,也没人会知道。同样,你痛痛快快的回答了我的问题,便不会受刑吃苦。也是没人知道。所以,何苦来哉?”

秦管事沉默片刻,吸了吸鼻子,嗡声说道:“我是密府下面的三等探子。”

“密府?”金长老拧眉,声音陡然变冷,“你是李显达派来的?”

沈云刷刷的记下秦管事的口供,心里打了个突:密府?好象曾经听人提起过。是谁,什么时候跟我说过密府呢?

“李显达是何人?”秦管事摇头,“不曾听说过。密府里,不论是密使,还是底下的密探,都是不呼其名,彼此之间只用代号相称。”

“那你听命于哪一个密使?”金长老问道。

秦管事答道:“是玉密使大人。我不知道她长什么模样。因为我总共只见过她十面。每一次,她都是脸上戴着一个白玉蝴蝶的面具。”

沈云手一抖,一大滴墨汁滴在纸上,迅速润开。好在他刚写完一页,弄脏的这页纸是新的,还未写字。他赶紧将这一页扔进百宝囊里,继续记录口供。

心里象是掀起了惊涛骇浪——他记起来了!

刚到鸿云武馆时,有一次,他与苏老三他们去武院那边的老林子里猎熊。结果在熊洞里,机缘巧合之下,他见到了天神宗五大护法长老之一的紫瑛前辈的一缕神识。

他就是从紫瑛前辈的嘴里知道了密府的存在。

紫瑛前辈交给他一个任务,叫他帮她清理门户,杀掉孽徒冰梦儿。

而这个冰梦儿也是密府里的一个二级密使。她的代号正是“玉”。

据紫瑛前辈说,密府里,密使们的代号,不管是什么等级,都是一人一字,人死字消,永不复用。

也就是说,秦管事说的“玉密使大人”绝对是那个冰梦儿!

因为紫瑛前辈并没有设定任务期限,而沈云自知能力有限,所以,一直没有去打探冰梦儿。不想,在这里竟然听到了她的消息。

她还活着?并且派人盯上了馆主大人……啊,她定是在找天神宗的五脉传人!

前头,金长老追问道:“你是说,那个玉密使大人是个女的?”

“应该是。”秦管事答道。

金长老沉默片刻,再问:“她为什么叫你盯住我们师徒?”

秦管事看了他一眼:“她说,你们是天神宗余孽之后。”

金长老苦笑:“呵呵。你们可真够执着的。两百多年过去了,竟然还在追捕天神宗的后人。”顿了顿,又问道,“所以,欧骐兄妹确实是被你们密府掳了去?”

秦管事摇头:“欧骐兄妹?我不知道。没有听说过。玉密使大人是二级密使,手底下有五个三级密使和上百密探。我就是一只小虾米。玉密使大人能屈尊亲自给我任务,真的是破天荒。”所以,他才如此玩命,死咬了他们师徒两年。

“平时,你是怎么联系玉密使的?”金长老又问道。

“从来都是玉密使大人召见我。玉密使大人在天帝庙后街的通丰钱庄为我专门设了一个柜子。我如果有急报,便写在纸条上在,存到那个柜子里。不过,前面,那里发生大爆炸,通丰钱庄也被炸没了。我暂时还没有接到新的急报方式。”秦管事说到这里,悔青了肠子。

不然的话,他会急报上去,而不是擅自行动,以至于中了圈套。

第二七一章 我有一个条件

沈云听到秦管事提及天帝庙后街的爆炸,心里一动,不由抬起头,看向秦管事。

很巧,金长老也对这桩事感兴趣:“天帝庙后街的爆炸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不要跟我说什么叛军做恶之类的假话。我要听真相!”

“小的也不是很清楚。”秦管事答道,“不过,小的觉得那场大爆炸,叛军脱不了干系。因为天帝庙的后院底下就是我们密府的暗牢。年前,我去通丰钱庄查看玉密使大人有无新的指令时,无意中听到一点风声,说是暗牢里新进了一个很有份量的叛军头领。”

他的意思是,叛军也收到了风声,所以,精心策划了那场大爆炸,为的是劫暗牢,救出他们的头领。

沈云一边记录,一边在心里嘀咕:这番话,破绽百出。信不得。

显然,金长老也是这么认为的。他冷哼一声,斜眼望着秦管事:“照你这么说,你们密府的暗牢岂不是跟个筛子似的?可事实上,据我所知,密府的暗牢是你们仙庭最隐秘的存在。就算是你们密府的人,也不是人人都知道它在哪里。”

他之所以知道暗牢的存在,是因为欧骐兄妹两个。数年的多方打听,历经千辛万苦,他才得知欧骐兄妹两个被关在密府的暗牢里。但是,暗牢具体在哪里,他们师徒两个又费了差不多两年的时间,新近才有一些眉目。据他们得到的情报,暗牢现在还好好的,哪有被炸掉!

秦管事的供词,与他们得到的情况,他们自然是相信后者。

“是的,是的。”秦管事连连点头,“我们密府的暗牢在哪里,只有二级密使以上的大人们才有资格知晓。小的按规矩,是不够资格触及这种级别的机密。就是刚才说到的那道风声,也是说的天帝庙后院的地牢,而非我们密府的暗牢。小的知道,是因为小的曾经是暗牢里的一个牢役。三年前,玉密使大人去暗牢里提人,是小的侍候的。玉密使大人很赏识小的,便把小的要了过去,后来又给小的请了三级密探的衔。”

“什么?你曾经是暗牢里的牢役?”金长老身形微晃,“欧骐兄妹的下落,其实是你们作的局,是也不是?”

秦管事垂眸:“小的没有见过什么欧骐兄妹。但是,这风声确实是小的奉玉密使大人之令,放出去的。还有,你们前些天结识的那个叫胡天鹰的侠士,其实也是小的请仙府大老爷特意安排的。”

言下之意,确实是个局。

“怪不得你们这么确定两个月之后能收网。”金长老苦笑,“原来根本就是你们设计出来的圈套!”

傅雷气极:“可恶!师父,我要去杀了那个胡天鹰!”

金长老坐回太师椅里,摆了摆手:“他也只是一个小卒子。不急。”当务之急是,他们被玉密使盯上了。

从秦管事的口供来看,那才是一条真正的毒蛇啊!

深吸一口气,他说道:“说说那个玉密使。”

“说什么?”秦管事问道。他其实对玉密使大人一点都不熟悉,不知道该怎么说。

金长老伸手揉着眉心:“你不是见过她五面吗?就说这五次见面。”

招供这种事,就跟河岸决堤是一样的。一旦被撕开了口子,招供者便是全线崩溃。秦管事如今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言,详详细细的从第一次见面说了起来。

说是“详详细细”,其实也就是三两句话。

因为他与玉密使第一次见面,就是在暗牢里的时候,他提着灯笼,给玉密使引了一次路而已。

“你就这样得到了玉密使的赏识?”金长老好不意外。

沈云也心道:玉密使太容易赏识人了!

秦管事点头:“就是如此。老实说,当初玉密使指着小的跟牢头要人时,小的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暗地里使劲的在自己的大腿上掐了一把。”

金长老挥手:“接着说。”

于是,秦管事又说起了余下的四次见面。

听他说完,沈云飞快的扫了一眼记录下来的口供,发现这四次见面加起来,玉密使总共才说了四句话:

“以后你就是本座手下的一名三等密探!”

“一个月后,本座希望你已经学会了这路刀法。”

“这是你的新身份,记牢它!”

“密府的规矩,你都知道吗?”

金长老沉思片刻,抚掌轻笑:“呵呵,原来你们玉密使是假公济私!”

傅雷不解,忍不住问道:“师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呀?”

“让他紧咬着我们不放,设局诱捕我们,全是那位玉密使派给他的私活,与密府无关。”金长老戏谑的看向目瞪口呆的秦管事,“我问你,你之前在暗牢里做了多久的牢役?在暗牢里有什么背景没有?”

秦管事闻言,脸色变得煞白。

不等他张嘴,金长老笑着拍了拍扶手:“你先不要说,让我来猜猜。你应该是刚当上牢役没多久,并无背景。是也不是?”

“是。”秦管事咬着牙点了点头。

三年前,他本来是去仙都考高级武师的。然而,不等进入仙都,便被一队仙符兵打了个半死。行李与盘缠,全被抢走了。

等他醒来,人已经在暗牢里了。原来,那些该千刀杀的,怕他报复,竟然将他卖给黑煤窑当苦力。那天恰好有密府暗牢的主管出来买人,相中了他。于是,他成了一名牢役。

不要以为进了密府的暗牢当牢役,是他的运气。其实,去暗牢当牢役,比在黑煤窑里当苦力,也好不到哪里去。

因为暗牢里的牢役同样是要做到死的。一入暗牢,往往意味着永无出来之日。

除非有大人费心,捞出来。

就象他那样。

“你是聪明人,应该已经想到了。赏识你的玉密使大人,想要一个无依无靠,又有一定功夫的新面孔替她做这桩私活。而你,恰好符合所有的要求。”金长老顿了顿,“我完全可以断定,这桩私活做完之后,你的下场。”

只有被灭口啊!

秦管事垂下了头,咬得后牙槽“咯吱”作响。做了近三年的密探,他想得更多——兴许他被卖进暗牢里,根本就是玉密使一手安排的!因为仙都虽然人才济济,但是真正要找一个用完就灭口的中级武师,也并非易事。

他甚至开始担心自己远在家乡的家人的安危。

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来,瞪着一双血红的眸子,决然的说道:“小的知道,玉密使在哪里!但我有一个条件。”

第二七二章 时机不够成熟

傅雷闻言,暴起。他反手又抽出一根烧红的烙铁:“一个阶下囚,也敢谈条件……”

“雷儿!”金长老轻喝,“退下。”

秦管事瞥了傅雷一眼,尽是得意之色。

“哼!”傅雷回了一记白眼,重重的将烙铁插回火桶里。顿时,掀起一片火星子。

金长老沉吟片刻,向秦管事轻抬下颌:“说吧,什么条件?”

秦管事却不说了,抬头去看吊绑着自己的粗麻绳。

“如果你有足够的诚心,我自然会给你松绑。”金长老不紧不慢的说道,“你若是存了骗人的心思……哼,除了你,玉密使,还有那个仙府大老爷,想来也再无他人知道我们师徒的身份。只要杀了你和仙府大老爷,我们师徒再更名改姓,往人堆里一扎,没个十几二十年,玉密使也难找出我们来。毕竟,我们老刘家祖祖辈辈几代人可是躲过了两百多年。”

秦管事听着,脸上的得色渐消。

金长老冷笑着继续说道:“玉密使是谁……呵呵,有了你说的那些线索,我在暗,她在明。一年查不出来,花十年,我总能查出来吧?”

说着,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右手,慢慢的握成拳。各节指节骨轮番的“嚓嚓”作响。

秦管事禁不住打了一个寒战,一张脸复又变作青白。

“至于你,”金长老抬起眼皮子,正眼看向他,“你觉得刚刚我的徒儿有说错吗?我叫住雷儿,只不过是不想叫他弄脏了手。”

秦管事顿时泄了气,跟秋打的茄子一般。

金长老又道:“说吧。如果你所说的,真能让我省出一年,甚至十年的时间,我可以考虑替你做一件事。比如说,去给你的家人示警,叫他们远走高飞。不过,密府中人行事,手段向来不是一般的毒辣。对他们来说,灭门就跟割一茬韭菜一般简单。所以,我觉得完全有必要提醒你一句,这事得尽快……”

“我说,我说!”大冷的天,秦管事已经冷汗涔涔,迫切的乞求道,“请长老一定要尽快帮我向家人示警,叫他们快快逃命去。”

金长老松了拳头,轻笑:“那就要看你自己了。”

秦管事哪敢再拿乔?当即象倒豆子一样的说了起来:“用钱庄的柜子传递密信,是江湖上惯用的手段。我知晓后,多留了个心眼。花费了近一年的时间,买通了通丰钱庄的一个伙计。他通过查存根,发现我那柜子的密信大多数是从中南道那边的五家分店传过来的。再加之近两年来,玉密使再没有召见过我。所以,我猜测,近两年,玉密使可能都在中南道那一带。”

中南道?沈云心里猛的一惊:那个玉密使该不是藏在鸿云武馆里头吧?

正思量着,傅雷不屑的“切”了一声,打断了他的思路。

“中南道数千里,下设五州。你划了那么大的一个圈,还是可能!就这破消息,你也敢跟我们讨价还价,要条件!”

秦管事这回老实多了,垂下头来,弱声说道:“密使大人们行事,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我私下里查玉密使的行踪,已是犯上……”

金长老摆手:“不用查五州。我知道她藏在哪里!”

傅雷愕然,转过身来:“师父,你是说,她就藏在鸿云武馆里?”

“而且,欧骐兄妹俩也应该是在她的手里!”金长老深吸一口气,起身,走到秦管事面前,正色道,“我答应,捎一封信给你的家人。”说罢,轻轻抬手,“放他下来,给他笔和一张纸。”

“是。”傅雷领令。但他并没有给秦管事松绑,只是将吊在横梁上的粗麻绳放长一大截。这样,秦管事身上还是五花大绑着,不过,原本吊过头顶的双手被放了下来。还是绑在一起,做不了别的,勉强能拿起笔写几个字而已。

沈云将桌子一并搬到他面前,摆好笔和纸。

秦管事抬头:“长老,我知道的,都说了。您……”

金长老抬手遥指桌面:“一刻钟写封短信,应该足够了。”

鱼肉在案,秦管事不敢再浪费时间,咬牙拾起笔,艰难的在纸上写下两行大字:灭门之祸将至,速逃。季峒书。

写罢,他放下笔,双手捧起信,抬头恳切的说道:“我姓陈,单名一个峒字,沧云州薪县陈家庄人氏。拜托长老了。”

金长老接过短信,看过后,仔细的折好,纳入怀中:“最多三日,这封信定能送到陈家庄。”

秦管事松了一口气:“多谢。”

“你需要另换一个去处。”金长老从袖中取出一只两寸来高的青花小瓷瓶,摆在桌面上,“这里面装的是龟息水。服用之后,可昏睡两天两夜。”

秦管事看着瓷瓶,眼底泛起红色。数息之后,他抽了抽鼻子,嗡声说道:“我信长老。”

沈云垂下眼帘,心道:此时此地,你还有不信的权利吗?

所以,人在乱世,一定要强大。

秦管事咬了咬牙,一把拿起小瓷瓶,扯开盖子,仰脖,尽数将里头的液体倒入口中。

一阵甜香悄然散开。

沈云闻出来了,这是槿兰花汁的气味。槿兰,又名‘“醉美人”,取花初开之时,摘下,榨取汁液,能使人昏迷。这么一瓶槿兰汁,足够顷刻间醉倒一头牛的。

“叭嗒”,秦管事还未来得及放下手里的小瓷瓶,人已经一头栽倒在地。

他的两个脸颊红扑扑的,象是扑了两团胭脂一般。

这便是“醉美人”之别号的由来。

金长老又取出金黄色的细绳,扔在秦管事的身上:“绑!”

金光一闪,秦管事缩在地上,又变回了拳头大的棕子状。

傅雷上前将他捡起来,双手奉给金长老。

金长老依旧是将之收进袖袋里,转过身来:“云娃,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沈云知道他指的是天神宗。天神宗覆灭有两百多年了,之后,仙庭颁下“七杀令”,在很短的时间里,抹掉了天神宗的种种。是以,世人并不知天神宗的存在。如今,知道天神宗的不外乎这几类人:仙庭的高层、密府,以及天神宗的五脉传人之后。

而刚刚,他听到天神宗的密闻,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馆主大人有所怀疑,也是人之常情。

同时,沈云也很清楚,馆主大人还是相信他的。不然,也不会这样直接当面问出来。

其实,在听到秦管事招出天神宗与密府的时候,他就在考虑了:要不要告诉馆主大人有关师门的事。

而此时,他已经拿定了主意:不是他不信任馆主大人和傅大哥,而是时机不够成熟哇。玉密使不知道藏在哪里盯着呢。多一个人知道自己也是五脉传人之后,自己便多一分危险。

是以,听到馆主大人发问,他立时将早就打好的腹稿说了出来:“我在鸿云武馆时,曾偶然进入一个熊洞。在那里面,我误入机关,是一个叫做紫瑛仙子的年轻女子救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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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七三章 当年之事

“紫瑛仙子?年轻女子?”金长老拧眉,“你确定是仙子?而不是真君?”

沈云很肯定的摇头:“她是个很漂亮的年轻女子,看上去不过双十年华。”

傅雷说道:“师父,过了两百多年,紫瑛真君还真能活到现在啊?他的后人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子,也极有可能。”

金长老微微颌首:“云娃,你接着说。”

“是。”沈云便继续往下编——他真不是有意要说谎。而是,事情往往就是这样的,说了一个谎,接下来便要说十个、百个,更多的谎,去圆最先说的那个谎。

接下来,他略去了紫瑛真君绝大部分的话,只挑了天神宗被仙庭灭掉的这一桩密事说。

“后来,紫瑛仙子做法驱散了浓雾。我正要向她道谢,她却突然发难,将我打晕。等我醒来时,与我一道的同伴都醒了。据他们说,是武院的师尊们救了我们。我见没人提及紫瑛仙子,便也没有跟任何人说。”

傅雷好奇的上下打量着他:“云小弟,那个紫瑛仙子为什么独独跟你说天神宗覆灭一事?”

沈云摊手:“这个问题,我到现在也没想明白。”

金长老叹了一口气:“是因为你的心法。她的武学造诣定是不俗,故而看得出来,你练的是《金刚拳》的心法。”

“原来是这样啊。”沈云摸着头,做恍然大悟状。

傅雷还有疑问:“师父,那我们在江湖上行走,岂不是等于在额头上写了‘天神宗五脉传人之后’这几个字?”

金长老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你当《金刚拳》是人人尽知的大白菜吗?能够认出《金刚拳》的,只有我们五脉传人之后。而能看出心法来的,不但是嫡系后人,而且必须是武宗以上之武学造诣。”

沈云知道他说的没错。因为师父虽然没有参加过武考,但是,师父确实具有大武宗的实力。故而,当初,师父才在郑家庄后面的老林子里,误将他当成刘家后人。

至于冰梦儿之所以不识《金刚拳》及心法,那是因为她的狐狸尾巴露得太早了,紫瑛真君根本就没有跟她提及其余四脉之事。

傅雷总算弄明白了,摸着后脑勺问道:“师父,那我们这一脉,是不是也知道其他四脉的功夫路数啊?徒儿……”

金长老从鼻子里冷哼一声,打断他道:“等你成了武宗,才有资格问及其他四脉。”

“哦。”傅雷蔫了,心里嘀咕:那得等到猴年马月去了……

金长老问沈云:“云娃,当年,我受资质之困,没有收你为徒。如今看来,确实是我狭隘了。你现在是否还愿意入我门下?”

沈云讪笑道:“馆主大人,我已经拜过师门。这次来仙都云游,也是奉师尊之令。”不好说出师门与师父,他便拿了钱师尊过来顶缸。馆主大人和钱师尊应该互不相识吧……

金长老有些意外:“那,你有没有跟你师尊提及过《金刚拳》和心法?”

“没有。当年,您反复叮嘱过我,我一直记着呢。”沈云说道,“师尊是个药师,痴迷于针炙与药理,在武学上,是高级武师。所以,师尊收徒,从来不看武学资质。”

“你现在的武学造诣已经很了不得了。”傅雷惊呼,“如果你能拜入师父门下,定能更进一步,将来极有可能成就大武宗。云小弟,你应该学武,去当一个药师,太可惜了。”

沈云正要再婉言谢绝,这时,一直看着他的金长老收回了目光,轻叹道:“罢了。人各有志。今日之事,若是透出去了,我们谁都逃不过仙庭的全力追捕。所以,云娃,请你务必保密,不可泄出去一个字。”说罢,又看向傅雷,“雷儿,你也一样。”

“是。”沈云和傅雷双双抱拳称是。

金长老再次向沈云道了谢。

沈云连连摆手:“我也是刘家拳馆的人,馆主大人莫与我客气才好。”

金长老展颜,轻拍他的肩膀:“不错,你是个有情有义之人。刘叔没有看错你。”

听他提起刘爷爷,沈云不禁双目泛红。

馆主大人接着说道:“刘叔生前从未将你当过外人,我亦是。当年之事,因你年幼,所以,我在郑家庄时,没有与你详说。现而今,你已经长大,而玉密使又阴魂不散,紧跟不舍,有些事,也该说给你听一听。你好心中有所防备。”

“是。”沈云哽咽着应道。

“所有的事情必须从天神宗覆灭所起。正如你刚刚听到的,我刘家是天神宗五脉传人之一。两百多年来,我刘家一直在躲避仙庭的追捕。几经转辗,我祖父终于甩开了仙庭的密探,定居石秀县。最初的那两代,他们是一心想要光复宗门的。不过,形势迫人,慢慢的,后面的传人已雄心不在,只图能过上象寻常人一样的安生日子。”金长老坐回太师椅,慢慢道来。

刘太公本以为从此能在石秀县安居乐业,繁衍子孙。不想,才传到刘馆主这一代,安逸的日子便到了头。

就是沈云到刘家馆主的那一年冬天,省城派了新的督考大人到石秀县。而与此同时,刘馆主也接到了来自省城的示警——新督考大人姓李,名显达,是密府的探子,专为追捕天神宗五脉传人之后而来。

自从知道刘家的天神宗余孽身份之后,刘馆主就在防备着这一天。他甚至于不敢娶妻生子。如果不是担心后继无人,断了传承,他连一个徒弟也不会收。

终于,有一天,他发现有密探出入石秀县。

说起来,他能发现密探的行踪,还多亏了沈云。

因为老刘头有一段时间经常带着沈云去后山下面的村子里找沈九妹,也引起了他的注意力。当然,他那时是对沈云动了恻隐之心,有心帮他找一找失散的姐姐。

却不想,让他无意之中发现,有一个神秘之人唆使村子里的一个男娃编了一个九妹被过往的商队救走的故事哄沈云。目的只是为了接近沈云,哄他将在武馆里学的东西尽数教给那男娃。

谁知,沈云人虽小,心防却重得很。那男娃大了沈云两三岁,过了数月,也不曾套出来一星半点有用的东西。

神秘之人一是怒了,觉得那男孩无用,二是担心留下首尾,引起他的注意,竟然将那男娃淹死在村里的池塘里。

从那时起,刘馆主铁了心要离开石秀县,开始着手做离开的准备。

然而,密府的人比他想象的来得更早。

李显达初到石秀县,便打着世交之后的幌子,迫不及待的找上门来。

那时,刘馆主还没有完全准备好。再加之,他又得到可靠消息,他的异母兄长一家与李显达勾结在了一起,日夜监视着他这边的一举一动。他哪里还沉得住气?

于是,计划只能匆匆提前。他先将傅雷以送年礼的名义送至省城。至于他和老刘头,还有沈云,则准备乘着正月十五夜看花灯的机会出逃。

结果,李显达竟与他不拍而合,也是准备以看花灯为由,诱捕他。

多亏老刘头忠烈,舍身放了一把火。他才找到机会突围而出。

“只可惜,李显达那厮太过奸诈。那晚,我未能手刃了他。之后,待我养好伤,回过头去寻他,他早己离开石秀县,不知影踪。”已经过去了好几年,刘馆主如今重提李显达之名,仍是咬牙切齿,恨之入骨,“这一次,我以为又是李显达,没想到却冒出来一个玉密使。”说到这里,他深感无力,不禁仰天长叹,“这种日子,不知何时才是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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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七四章 药人

沈云见状,不由在心里想起了师门的历代祖师们。

与老刘家相比,青木门可以说是幸运的。因为祖师筹谋得当,从一开始便摆脱了密府的追捕。

所以,他更加坚定了隐瞒之心。

随即,他借口藏书阁那边还有差事,向金长老告辞。

“行,如有事,只管来找我。”金长老挥手,让傅雷送他从后门出去。

一路上,傅雷又劝了沈云,放弃学药,专心习武。他握着沈云的手,热切的说道:“云小弟,相信我,你若专心习武,成就大武宗,指日可待!”

沈云笑道:“傅大哥,谢谢你的鼓励。我很喜欢学药,也会好好习武的。”

傅雷有些急了:“师父常说,一个人的精力有限得很。能够精于一样,已是难得。云小弟,武学之路,越到后头,越是艰难。这是我的亲身体会。你千万莫要贪多,从而分了心,浪费这上好的武学资质。”

沈云能体会到他满腔的关切与爱护之情,但是,也深感话不投机,是以,只好含糊的应道:“傅大哥说的是。事关重大,我会认真考虑的。”

“那倒是。”傅雷点了点头。正所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毕竟云小弟的师父专于药学,于武学不精。

送走沈云后,回到起居室,他忍不住向金长老替沈云抱撼:“可惜了,云小弟拜了那样的一个师父……”

不料,金长老白了他一眼:“他拜的师父哪里不好了?”

怎么好了?傅雷不解,正要回答。金长老又道,“为师又没瞎。云娃在我们武馆呆了半年之久。朝夕相对,同在一口锅里吃饭,他有无武学资质,为师怎么可能看错?”

“可是,他现在……”傅雷愕然。

金长老摆手打断他的话:“那也不能证明,是为师当年看错了。你没听他自己说吗?他的师父擅药!”怕心性耿直的徒儿还没听懂,他故意将“药”字说的很重。

傅雷终于明白了:“师父,云小弟现在的武学修为,是被他师父用药物拔高的!”

“难道还有第二种可能吗?”金长老轻叹。

“那,云小弟岂不是药人?”傅雷的脸刷的白了,“师父,您一定要想办法,救一救云小弟。”他听说过江湖上有一种炼制药人的秘术。药人的武学修为都是用秘药堆积出来的。成效非常快,然而,却是以牺牲天寿为代价的。

“药人之术,有违天和。为师也只是听说过而已……这件事,急不得。以后再慢慢想办法。”金长老从怀里拿出秦管事写的那封短信,“雷儿,此信关乎几十条人命,刻不容缓。这时候,城门已关,出不得城。明天一早,你便送信去。务必亲手将信交到陈峒的家人手里。”

“是!”

见自家徒儿仍然是愁眉紧锁,金长老只好再叮嘱道:“看情形,云娃还不知药人秘术。有时候,不知真相也是福气。好在他要在仙都游学三年,他那师父远在菱州,鞭长莫急。所以,在为师想出破解之法时,你暂且装做不知,莫要吓到云娃。”

傅雷本来想夜里去沈云那里再问一问药人之事。闻言,深觉师父言之有理,便打消了去找沈云的念头——云小弟从小就很机灵,如今更是机敏过人。他担心自己在云小弟面前藏不住药人之事。

但又担心沈云不明真相,仍在用那些害人的秘药,所以,回到房间后,他思来想去,最终决定给沈云写一封信,提醒一二。

第二天清晨,出发前,他又反复看过信,觉得没有什么不妥之处,这才去院子里喊来一个杂役童子:“速速送去藏书阁,务必亲手交到沈管事手中。”

“是。”杂役童子双手接过信。

“雷儿,你怎么还没出发?”金长老走了出来,目光落在童子手里的信上,“唔,那是什么?”

“哦,是我写给云小弟的信。”傅雷又从童子手里拿回信,取出信纸,展开来,双手奉到他面前,“云小弟素来心思机敏。师父,您给我看看,我这样提醒他,妥不妥当?会不会吓到他?”

金长老接过,匆匆看罢:“嗯,没问题。”说罢,还给他,“雷儿,事有轻重缓急,你莫要误了大事。”

“是。”傅雷叫童子速去送信,他自己也告别金长老,急匆匆的去后边牵马。

很快,沈云收到了信。

听说是傅雷的信,他心里纳闷极了:就几步的路,傅大哥有什么事不能当面说,要麻里麻烦的写信,命人送过来?

好奇心大盛。他当着童子的面,取出信,看了起来。

信很短,傅雷只说了两件事:其一,他奉师父之命,马上就要出门去陈家庄送信;其二,是药三分毒,再好的补药,也不可多服。

前一桩事,沈云看懂了——傅雷是去给秦管事的家人送信。

可是,第二桩事,是几个意思啊?

傅大哥是在暗示我,不要服用补药吗?

我什么时候大量进补了?

想了想,他问童子:“童儿,傅公子什么时候走?”

童子仰头,如实答道:“公子早早的命人备好了马。小的出来时,公子正要去后边牵马。这会儿,公子应该已经到前街了。”

那就算了。等傅大哥回来,再问他罢。沈云从袖袋里抓出一把铜钱塞给侍童:“拿去买果子吃。”

“谢沈管事赏。”童子捧着钱,欢喜的鞠了一躬,噌噌的跑出去了。

回到东阳院,他被管事的逮了个正着:“大清早的,又跑出去玩了?”

“不是的,小的是奉公子之命,出去送信。”童子连忙辩解。

“嗬,还敢撒谎!”管事的变了脸,“公子一大清早就出了远门,哪有工夫命你送信?”说着,伸手就来牵他的耳朵,“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小子是连句真话都不会说了……”

“何事嚣闹?”金长老自正屋里出来,看到童子,招手道,“送完信回来了?”

杂役童子闻言,倍感委屈,眼里立时含了两大包眼泪,使劲的点头:“嗯。”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偷懒,他又接着说道,“沈管事当着小的看完了信,还问小子,公子什么时候走。小的说,公子是骑马出去的,这会儿应已到了前街。”

金长老轻笑:“你做得很好,去账房领赏罢。”

“是。”杂役童子破涕而笑。

管事的讪笑着缩了缩脖子。

还好,金长老没有再说什么,转身回了屋子。

第二七五章 洗玉诀

因为之前交接时,张管事介绍得很详尽,再加之,藏书阁本来就是清闲之地,所以,沈云头一次独自当值,顺利得很。

转眼到了第五天的中午。按规矩,下午,轮到秦管事与他交接了。

秦管事被金长老秘密抓走了,自然不会再来与他办理交接事宜。按照之前与金长老商议好的,中午的时候,沈云先是偷偷潜入秦管事的屋子里,易容伪装成秦管事,从屋里出来,敲开了他自己的房间。

进入房间,小坐片刻,他又顶着秦管事的样子,从屋里出来,行色匆匆的出了武馆。

事实上,很快,他寻了个偏僻无人之处,洗掉易容,换回本来面目,按照金长老事先的指点,从武馆的后门,悄悄的翻墙而入,回到藏书阁。

下午收工之后,他去东阳院求见金长老,奉上一张请假条:“秦管事因家中有急事,来不急向您请假。中午的时候,他托我帮他向您请一个月的假。”

都是事先商量好的。金长老岂能不允?他接过请假条,叫外面的杂役童子进来:“去藏书阁请张管事过来。”

“是。”

没过多久,张管事急匆匆的进来了。

金长老便将秦管事请假一个月的事告诉了他,并且说道:“这一个月里,藏书阁诸事由你们俩共同负责。”

“是。”张管事与沈云一并领令。

出了东阳院,张管事陪着笑脸,小心翼翼的问道:“沈管事,以前轮值之事都是秦管事一手安排的。小的从未经手过,一点经验也没有。您看,这一个月里,轮值之事当如何安排?”

他这副阿臾奉承的德性,给沈云一种感觉,即,自己一天也不轮值,他也是极其情愿的。

不过,沈云没有欺压他的念头。因为藏书阁的管事本来就清闲得很,当值之时,没有多少差事;再者,第二层的小书库里收藏的全是珍本。然而,小书库设置了秘密机关,只有馆主大人的令牌才能破解。他身为藏书阁的管事,也无法将里头的书带出去,只能乘当值的时候,呆在小书库里看书。这些天,他基本上就是在小书库里度过的。

当然,最主要的是,恃强凌弱,有违沈云的本心。

“自然是按规矩来。这样吧,本月有三十天,你我一人当值十五。近些天里,我无事,便先当值。”沈云说道。

所谓无事,是托辞。而实际的情况上,昨天下午的时候,他在小书库里找到了一本介绍药草的奇书。

此书有百来页,名为《药草图谱》,与《青木宝典》一样,也是图文并貌。但是,里头记录的药草竟是《青木宝典》里都不曾有过的。

他大致的翻了一下书,惊讶的最前面的那三味,正是在石桥坊市里见过的不知名药草。

也就是说,《药草图谱》里介绍的一百多味药草,很有可能是修士们用的灵草仙药。除了药草,书后还附录有十张药方子。想来正是传说中的仙方。

沈云如获珍宝。只可惜,受里头的机关限制,他只能看,不能抄录。好在,如今他的记忆力比小时候背《青木宝典》那会儿好太多去了。一个上午,连图带文字,他能强记下来十来页。然后,回到小屋里后,他再默写出来。

现而今,那本书他才默下二十余页。如果再接着当值十五天,他能轻轻松松的录下整本书。

“是是是。”张管事象捣蒜一样的点头,暗地里松了一口气。方才,金长老发下任务时,他还以为自己倒了大霉,要当值一个月呢。

于是,接下来,沈云便全身心的投入到了背书、录书之中。

上午,在小书库里背书;中午,回到小到里录书;下午,将默记下来的书稿夹在登记簿里,带进小书库里校对。

如此,十天之后,他终于准确无误的默录完了整本《药草图谱》。

说来奇怪。就这样边背边默,待默录完毕,他再回头过来回想《青木宝典》和师父留下来的那些药方,惊喜的发现自己对它们理解又深刻了许多。

这时,他再去看被自己改进过的百花玉露丸的药方,竟挑出了三个不足之处。

尝到甜头之后,沈云一发不可收拾,恨不得能搬到小书库里去住。

接下来,他又同样的方法抄录下来了一本《洗玉诀》。

从玉栖观回来后,他再练心法,明显的感觉到没有什么收益了。从前,他也曾多次碰到这种情况。那几次全是因为他进入了瓶颈状态。这一次,他也是同样的原由。毕竟自从凝结出真气后,他的功力突飞猛进,如今进入瓶颈,也属正常。

克服瓶颈的办法,以他现在的修为,除了更努力的练功,以及外出游历,又多了一个更行之有效的法门,即,试着换一套合适的,且更好的内功心法。

也就是说,内功心法就象小孩子脚上穿的鞋一样,长大了,就要及时更换,而并非一劳永逸之事。

如今,他也到了该更换心法的时候。

之前,看到小书库里收录的那些武功秘籍,他没有动心——《金刚拳》是天神宗五脉传承,属于上乘的内功心法。要找到一本既强过它,又适合自己的新心法,岂是容易之事?象虎跃堂这等凡俗武馆,能有什么好收藏?

不过,抄录完《药草图解》之后,他立刻意识到自己太小瞧了虎跃堂。于是,抱着碰运气的想法,他在小书库里找了起来。

小书库里有一百三十套藏书。其中,武功秘籍占据了九成之多。

要是换在游学之前,沈云铁定是要挑花眼。然而,如今的他,凝结出真气之后,对武学的理解更深一层,眼界大增。他花了三天的时间,以自己的武路为据,从中筛选出了三本。

其中,他最看好的便是这本《洗玉诀》。这是一套快手剑的内功心法,与他的《飞花越柳》极为契合。

只是,此心法是不是合适自己,且比《金刚拳》的心法更好呢?

鉴定的法门很简单——试着按照书中的心法运行真气,当下立知。

《洗玉诀》里的心法用的是图解。沈云对人体的经络、穴位熟得不能再熟,是以,一看就懂。

他试着跟着书中图解运行真气,发现丹田里很快就腾起一丝暖意。

太好了!《洗玉诀》确实适合自己,且比《金刚拳》的心法要强一些——如果不适合,丹田里会产生轻微的痛楚;如果不如《金刚拳》的心法,若者是差不多,瓶颈状态哪能轻易松动得了,又何来的暖意?

那么,就是这本《洗玉诀》了。

待抄完书,十五天的当值恰好结束了。

沈云决定搬回家去,好潜心研习新心法。然而,就在这时,东阳院的一名管事急匆匆的过来传召:“沈管事,金长老召见。”

第二七六章 傅雷失联

莫非是玉密使现身了?想起之前,傅大哥去陈家庄送信,已过半月,却还没打回转,沈云的心里打了一个突。

他立时去了东阳院。

“你随我来。”金长老将他带进了起居室,望着他,面色凝重,“云娃,我担心雷儿出事了。”

“啊?”沈云不禁轻呼,“怎么回事?”

金长老深吸一口气,道出事情的原委。

傅雷出发后,在第三天的下午,传讯回来,说信已经送至秦管事的父亲陈老太爷手中。

陈老太爷看罢信,指着落款“季峒”,泪如雨下,连声说道:“是老四,是老四!”

原来,秦管事去仙都赶考之前,与陈老太爷商量好了,要是碰到紧要之事,写信回来,便用“季峒”落款。

短暂的慌乱过后,陈家上下很快动了起来,着手举家搬迁事宜。

傅雷的任务已完成。但是,他却在第二天又传讯给金长老,说,反正这边暂且无事,他想在陈家庄多呆几日,看能否守株待兔,等到玉密使或者她的手下。

金长老觉得此计可行,当即回复,要他多加小心,莫露了行踪。

又过了六天,傅雷再一次传讯回来,程家已经变卖家财,远走他乡。陈家庄风平浪静,他一无所获,准备回程。

玉密使藏头藏尾,她的行踪岂是那么好抓的?金长老本来就没抱多少希望,便允了。

“从仙都到陈家庄,快马疾行,三天足矣。可是,从雷儿最后一次传讯,到现在,已经整整过去了五天五夜!我感觉不对,中午的时候,给他传了讯。”金长老深吸一口气,象是要压制住笼罩在眉眼间的愁云,“到现在,他还没有回复我。这孩子从来没有耽搁这么久还不回讯的。我担心,他出事了,有心走一趟陈家庄。可是,刚刚放完年假,复学伊始,诸事缠身,我根本就走不开。”

沈云听明白了——馆主大人有意让他代劳,去陈家庄寻傅雷。

事有轻重缓急。与傅大哥的安危相比,研习新功法算得了什么?必须推后啊!

“馆主大人,我无事,可以去陈家庄找寻傅大哥。”

金长老点头,轻拍他的肩膀:“云娃,谢谢你。”接着,他拿出一把传讯符,“这些,雷儿告诉过你如何用的,我便不再重复。总之,你要记得与我常联系。不管碰到什么情况,你首先都要确保自己的安全,万万不可逞一时之勇。等我赶到,与你会合之后,再长从计议。”

“是。”沈云接过传讯符,心里暖洋洋的。在馆主大人的眼里,他永远都是当年的小云娃啊。

金长老见他将传讯符都收进袖袋里,问道:“你准备什么时候出发?”

“事不宜迟,我准备马上就走。”沈云看了看窗外的天色。离关城门还有个把时辰的样子。完全赶得急。

“快马,我有。只是,一时之间,来不及准备干粮。”金长老拧眉,“外面冰天雪地的……不急于一时。要不,你明早再出城吧。”

沈云急切的摇头:“馆主大人,傅大哥要是真落到了玉密使的手里,我们早一刻救出他来,他至少能少吃一分苦。干粮,不打紧。我出了城之后,可以向官道边的农家买。”

金长老闻言,没有再坚持:“我马上命人给你备马。你直接去后门。”又道,“你回去多带几件厚实的衣裳。到了夜里,外面冷得很。你身上的这种棉袍,扛不住那样的冻。”

“是。”沈云抱拳,匆匆离去。

很快,沈云换了黑色的貂裘,又出现在东阳院的后门。

金长老牵了一匹枣红大马在那里等他。

“胡闹!这么冷的天,你怎的不多带一件衣裳?”

大庭广众之下,沈云不好跟他解释自己有百宝囊,只好说道:“金长老,我真不冷。你看,我现在就已经热出汗来了。要不是骑马,我真穿不住大毛的衣服。”

金长老还要再说什么,他已翻身上马,转过身子笑道:“金长老,我不与您多说了。再说,城门就要关了。”

金长老无奈,只好挥手:“你去罢,路上小心。”

“您莫要担心,等着我的好消息。”沈云打马而去。

金长老站在那里,望着他的背影,咬得后牙槽“咯吱”作响。

沈云的运气不太好。他骑马赶到东城门,城门倒是未关,但是,出城不到半里,他被一队仙符兵拦住了:“奉大元帅之令,出城的马,一律征用。”

该死的!又抢马!

沈云惦记着傅雷的安危,没有心思与这起子强盗较劲,是以,跳下马,急急的走了。

“这小子,很识相啊!”

“识什么相?穷鬼一个,马背上连块包袱皮也没有!”

“早知道就扒了他那身貂。”

“怪不得跑得那么快!王八羔子,赶着去投胎哪!”

……

身后传来一阵叫嚣。沈云皱了皱眉头,又忍了下来——找傅大哥要紧!

上了官道后,他施展“穿云步”,继续赶路。直到真气耗尽,这才在路边寻个隐蔽之所在,藏起来,吃些东西,休息一会儿。

就这样,骑快马需要三天的路程,他用两条腿,提前一天走完了。

山脚是陈家庄了。小小的庄子里,稀稀落落的立着十几间茅屋。这会儿正好快到晚饭点了。那些屋顶先后升起了淡淡的炊烟。

沈云觉得奇怪极了:陈家庄与他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秦管事好歹也是一个中级武师,竟然出自于如此破落的一个小村庄?

还有,陈家不是刚刚举家搬迁了吗?他怎么在庄子里找不到一间空屋子呢?

他狐疑的换了自己以前常穿的青布旧棉袍,拿出一个包袱,装成路人,下了山,拦住了一个挑水的少年:“小兄弟,我向你打听一个人。”

少年憨笑着放下满满的一担水,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你说。”这里离仙都不远,口音与官话比较接近。

“男的,二十出头,长得浓眉大眼,这么高……比我壮实一些。”沈云道了谢,比划出傅雷的身材,问道,“十几天前从仙都过来的,你有没有见过他?”

少年摇头:“没见过。我们这里好久没见过外乡人了。”

怎么可能?馆主大人明明说,傅大哥在十几天前在陈家庄传讯回去了。沈云想了想,又问道:“那么,陈峒,你知道吗?”

少年又摇了摇头:“陈家庄老早就没有姓陈的人了。”

“老早?”沈云讶然——陈家不是几天前才举家搬走的吗?何来老早一说?

少年非常肯定的点头:“嗯。原来,是有的。就是陈老太爷他们家。他们家的四老爷是我们这一带最厉害的武者呢。后来,四老爷上仙都考更厉害的功名,走了不到两个月,陈家半夜里起了大火。家产烧得精光,一个人也没有跑出来。打那时起,我们庄子里就再没来过外乡人了。”说罢,他指着不远处的小河,“喏,以前,陈家就住在河东。我们都是他们家的佃户,住在河西。多亏有了这条河,大火才没烧到我们这边来。”

沈云看过去,那边的河岸空荡荡的。因为厚厚的积雪遮盖,所以,他才没有发觉河岸的异常。现在看来,那边确实是太空了些。

第二七七章 乖乖的交出仙法来

天黑了。石崖下面燃着一堆孤火。

这里的位置很好,既能居高临下,看到下面的整个山谷,又能避开冰冷的晚风。

金长老往火堆里又扔了一根枯松树枝,双手笼在火上,看向下山进入山谷的那条山道。

此处,是从仙都去陈家庄的必经之路。

前天下午的时候,他便等到这里了。然而,直到现在,他还没能等来沈云。

小家伙已经出发七天了。他不是急着去救雷儿吗?怎么还没走到这里呢?

莫非是他看出破绽,打着救雷儿的幌子,跑了?

想到这里,金长老的背后不由生起一阵冷意。他笼了笼白狐披风,眯缝起眼睛,细细的回想自己的布局。

先是将雷儿骗去陈家庄,然后,再以救雷儿的名义,把沈云也骗去陈家庄。他则从小道赶到这里,设下埋伏。

沈云不是雷儿,这小子打小就戒心重,又伶俐得很,所以,为了拖住沈云,他特意买通一队仙符兵,一出城就抢走了沈云的枣红马。

他知道,沈云最拎得清轻重,不会因为一匹马与仙符兵在城门附近打斗起来。这事,绝对闹不起来。

果然,沈云二话不说,弃马而去。

照这情形,沈云应该没有发觉到什么,肯定是直奔陈家庄去了。

至于沈云会不会也是和自己一样抄了小道,金长老甩甩头,很快就排除了这个可能。因为这条小道鲜人为知,根本就是他自己偶然发现的。

他轻哼一声,将双手伸到火边取暖,在心里啐了一口:是我太高估沈云的脚力。没有枣红马,七天了,他竟然还没能走完三分之二的路程。真正是烂泥扶不上墙!

又心道,如果雷儿真的在等着他去搭救,黄花菜都凉了。

过去二十多天了,一想到唯一的徒弟傅雷,他仍觉得心里钝钝的痛。

不,这一切都只能怪沈云。我是真心疼爱雷儿,向来视如亲子。如果不是他,雷儿也不用死!他咬了咬牙,在心里如是对自己说道,等抓到了沈云,雷儿便没有白白牺牲。

到底是自己一手带大的徒弟,二十几天来,他唯有一次又一次的如此对自己说,才能按下失去爱徒的痛。

又是立竿见影,心痛立时散了。

就在这时,右侧的杂树林里,有一点火光,忽闪忽灭。

是火把!有人来了!金长老不由坐直了腰板,戒备的盯着那点亮光。

火把渐行渐近,很快,从林子里出来了。

待看清打火把的人,金长老难以置信的瞪圆了一双眼睛:“怎,怎么是你!”

来人正是沈云。

他冷眼望着端坐在火堆边的那人,心里感觉在“汩汩”的流血。

“我也没想到,会是你。馆主大人。”他扔掉了手里的火把。

以他现在的目力,就算没有四周的雪光,他在漆黑的夜里也能目视百丈。之所以,打火把,是想给馆主大人最后一次机会。

显然,馆主大人没有要他给的机会。

脑海里又浮现出第一次见到馆主大人的情形,还有刘爷爷和傅大哥他们俩,他感到心更痛了,眼里不禁泛起血红。

“为什么?”沈云在林子边上站住身形,一字一句的问道。

这些天来,他百思不得其解——馆主大人为什么要骗他!

他从来就不惧欺骗与背叛。

事实上,从牛头坳村逃难出来,他又不是头一次经历欺骗与背叛。

在他的记忆里,馆主大人,是人淡如竹的谦谦君子啊!

他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馆主大人会欺骗他;

数年来,他一直惦记着,等与馆主大人重逢,便是肝脑涂地,也不能报答其恩情。却从未想过,今夜,会与馆主大人兵戎相见。

离开陈家庄后,他最担心的是,会在返回仙都的路上,见到馆主大人。

事与愿违!

偏偏就是馆主大人等在这里。

都是聪明人,金长老叹了一口气,双手笼住火,淡声说道:“云娃,你知道我此生最大的心愿是什么吗?”

沈云闻言,身形微晃。

“六岁那天,我知道了自己的真正身份。原来,我是修士的后代。我的祖先不是凡人,是传说中的大能。他是天神宗的护法长老,跺一跺脚,便是地动山摇;挥一挥衣袖,风雨骤至。”说到这里,他的一双眼睛象是被跟前的火堆点亮了,目光灼灼,“那时,我大声的对着祖先牌位说,我也要做这样的大能。”

“可是,半刻钟之后,我的壮志雄心便被残酷的事实浇灭了。我,刘逸山,天神宗五大嫡系之一,金刚山的第五百二十三代嫡系传人,与我的父亲一样,也是一个没有灵根的凡人!”

“没有灵根,我拿着祖传的无上仙法,只能干瞪眼。我注定修不了仙!”说到这里,他看向沈云,“我本来已经接受了这个残酷的现实,这一辈子,唯一的念头就是过几天安生日子。可是,你,沈云,你的出现,打破了所有的一切。”

“你,一个山里泥腿子的儿子,没有武学资质,身无分文,没有可以依靠的家族背景,全因为我的恩赐,这才认得几个字,学了几招皮毛。可这才几年呐,你竟然也凝结出真气,武功更是略胜雷儿一筹!”

“凭什么?凭什么!”

他呼的一甩披风,腾身站起,瞪得浑圆的眼睛里,象是燃起了熊熊的烈火,几近疯狂:“仙法,你肯定是撞到了大机缘,得到了脱凡超俗的大仙法!不要拿搪塞雷儿的那套说辞来糊弄我!沈云,你老实说,是也不是!”至于药人之说,是他用来骗傅雷的。那孩子实诚,还真信了。

原来如此。师父生前说的对,人心,果然是会变的。沈云使劲的握了握拳头,敛神:“傅大哥呢?你也是在这里,亲手杀死了他吗?”

他的话,象一大盆雪水,当头浇在刘逸山身上。

脑海里又浮现出爱徒死前双瞪得浑圆,至死不敢相信,用尽全身的气力喊出的那声“师父”,刘逸山不禁打了一个踉跄,连连向后退了两步,才堪堪重新稳住身形。

“是你!都是因为你,我才不得不亲手杀了我唯一的徒弟!”他双手握拳,仰头长啸。

石崖上的积雪,扑扑下落。

沈云冷眼盯着他,心道:疯了,真的是疯了!

旋即,刘逸山使劲的一甩头,用血红的眸子瞪着他,狞笑道:“云娃,我的雷儿不能白白牺牲。你不是与雷儿最要好吗?雷儿生前最敬重的就是我。而我此生最大的愿意就是有朝一日能脱凡超俗,成为修士。如果雷儿在世,他一定会竭尽所能,助我达成心愿。所以,云娃,你就乖乖的交出仙法来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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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七八章 我输了

“不,你错了。我没有搪塞傅大哥。”沈云冷冷的应道,“从来就没有什么仙法。”

“哈哈哈……”刘逸山仰头大笑,旋即,猛的收了笑声,竖起一根手指向沈云摆了摆,“不老实,不好,很不好!因为我会生气,很生气。我一生气,你会很痛苦……”

沈云不耐烦的打断他:“我没有骗你。确实没有什么仙法。我和以前一样,还是没有灵根的凡人。”

刘逸山哪里肯信?他冷笑道:“不见棺材不落泪,你是打算死扛到底了吗?”

沈云没有出声,只是静静的站在那儿,看着他。

刘逸山双拳交握,指关节轮番“喳喳”作响,扬声说道:“沈云,看在往日的情分上,我再最后奉劝你一句。你要乖,莫调皮,老老实实的交出仙法。说不定,看在死去的刘叔份上,我今天能放你一条生路。”

当然,后面那句是骗人的。仙法之事,但凡透出去一丝半点,不知道会招来多少争夺者。只有死人才会保守秘密。所以,沈云,今晚,必须死!

之所以要费这番唇舌,实在是因为他知道小家伙打小就硬气得很,真的做得出那种鱼死网破的蠢事来。

小家伙好歹也是凝结出真气的高阶武者,又有仙法护身,真要是存了必死之心,就算不能把他也拖进阴曹地府,少说也能扒他一层皮。

仙法就在眼前,他很快便能如愿,学仙法,脱凡超俗,从此踏上长生之道。

如果被小家伙撂倒在成功的门坎外,岂不是冤枉!

当然,更重要的是,他打小就知道自己是天神宗五脉传人之后,好比是遗世之珍宝,金贵之极。而沈云是贱民,是比他脚底的泥还不如的存在,不配他亲自动手。

真的,与沈云打斗,他嫌脏。

好吧,看在死去的老刘头份上,他得了仙法之后,给沈云一个痛快就是。

不想,他不提老刘头还好,一提老刘头,沈云竟是杀气腾腾,立在寒夜里,好比是一柄冷冽的利剑。

“你,不配提刘爷爷!”他一字一句的说道,“我不许你玷污刘爷爷的名字!”

“你,放肆!”刘逸山被这句话堵得险些背过去气——区区一个贱奴的名字,有什么提不得的?到底是谁玷污了谁!

不过,他很快回过味来,意味深长的轻笑:“你,是想激怒我,对吗?呵呵,你,学得倒是挺快的。”

哼,就凭你,也想乱我心智!

这一招,我审问秦管事的时候,挺管用的。小家伙,你这是现学现用啊!

是个聪明的家伙,怪不得能学会仙法,在短短的数年里,后来居上,功夫超过我精心培养了十几载的雷儿。

只可惜,越是如此,越留你不得!

他眯了眯眼睛,泛红的眸子里,杀气更甚。

“沈云,我早已在这里布下天罗地网,你逃不得的。乖乖束手就擒的话,我许你死个痛快!”

“天网地罗?”沈云冷哼,“你是说,你埋在四周的那些机关弩,还有挖的十一处陷阱吗?”

同为天神宗五脉传人之后,他看到那些连环机关与陷阱,都为老刘家感到悲哀——两百多年来,老刘家父子相传,到底传承了些什么下来?如今,堂堂嫡系掌门,布个必杀局,居然连个象样的阵法都没有。

与之相比,青木门真的是身家太丰厚了。师父不但给他留了一座宝山,十几架的秘籍、宝典,而且还有十八套阵法。

如果不是没有考取高级武者,开不得武馆,不然的话,他拿着师父留给自己的财富与资源,在仙都郊外,买下一块地,开一个虎跃堂那样的武馆,真的是绰绰有余。

象青木门这样,才能叫做“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称得上是仙门之后呢。

刘逸山的脸上终于现出一丝慌乱。他飞快的环视四周。

可是,在惨白的雪光映衬之下,他只能看到四周起起伏伏、影影绰绰。

“不,你在诈我!肯定是你以前在拳馆的时候就有了不安分之心,从雷儿的嘴里套取我们刘家的传承!”他很快冷静下来,“天罗地网是我们刘家世代相传的迷阵,便是大武宗陷入此阵之中,也只能引颈就戮。你说你破了阵,我寸步不离的守在这里,怎么一点动静也没听见。哼,小家伙,你学坏了。这样很不好。我真的生气了。”

欲望竟使人疯魔至此!听他再次提及傅雷,还有在拳馆的那段岁月,沈云被恶心得不行,心里的最后一点旧情皆被消耗得一干二净。

“出招吧!”他前拳后掌,摆出金刚拳的第一式。

“金刚拳!啊哈!”刘逸山笑得前俯后仰,“小家伙,你忘了?你的金刚拳是谁教的?你也敢到老子面前使金刚拳……”

沈云沉声喝道:“我今天就用金刚拳给傅大哥讨个公道!”

刘逸山闻言,慢慢的敛了笑:“好!即是如此,你休要怪我胜之不武!”说罢,也摆开了架式。

下一息,他已挥拳象道流星一般冲了上来。

“流星赶月!”

沈云不躲不避,竟也是使出“流星赶月”,针尖对麦芒的也扬拳出击。

刘逸山见状,眸光愈冷。小家伙,好不狂妄,竟是与我比内力!

当即,冷哼一声,左掌回旋,暗中调转真气,全部灌注于右拳。飞驰的右拳迸射出金色的光芒。

什么是金刚拳!

这便是!

刘逸山得意的看向沈云。

哈哈,小家伙的拳头是亮银色的!这是什么鬼!也好意思说是金刚拳!

顷刻间,两人已然正面对上。

右拳对右拳。

呼——,呼——,两道拳风先行碰上。

有如金石相撞,这刚一碰上,便是“嚓嚓”的火星子四溅。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刘逸山顿时色变——天哪,怎么会这样!

从拳风上来看,沈云的内力竟然比他还要浑厚许多!

正心惊肉跳之时,果然两道拳风高低已见。

“哐啷”,他的拳风被沈云的拳风打得粉碎。

并且,还没有完!

“啵”的一声,护在拳头上的真气罩竟然也寸碎。

原本金灿灿的拳头应声变得黯淡无光。

刘逸山心中暗道“不好”,后背上的冷汗象是瀑布狂下。

没有真气护着,他用肉拳与沈云的真气对上,搞不好整条胳膊都会被砸得粉碎。

“不!”他连忙收拳,“我输了!”

话音刚落,亮银色的拳头停在半道,离他的肉拳仅有一指之遥。

拳风猎猎,如刀似剑。

刘逸山的发髻见风而落。

然而,电光火石之间,拳风止。长长短短的乱发刷的笼了下来,遮住了他大半张脸。

刘逸山禁不住簌簌发抖——沈云的真气与内力竟如此契合,完全做到了金刚拳所要求的收放自如。

这一点,他更是差沈云多矣。

第二七九章 真的死了

不!这不是真的!

刘逸山回过神来,心里象是有个声音在斯里歇底的咆哮:“杀了他!不惜一切代价杀了他!”

他,刘逸山是天神宗金刚山的第五百二十三代嫡系传人。

只有他的金刚拳,才是正宗的!

沈云,绝对是使了旁门左道。

旁门左道,竟也敢玷污金刚拳!

所以,沈云,必须死!

血红的眸子里划过一道精芒,右拳停在半空没有动,但,他左手的食指与中指之间突然现出一根金色的长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象吐着杏子的金蟒,直指沈云的喉咙。

“金蟒出洞!”

他要戳穿沈云的喉咙!

就算戳不穿,也没有关系。他夹的这根长针是用五种剧毒的蛇毒精心淬过的。哪怕针尖只是将沈云的皮肤刺破一点点,沈云绝对再活不过三息!

“找死!”沈云轻喝。本来已经收住的右拳之上又是银光大作。

呼——,拳风再起。

哗啦!长针寸碎,只余一只肉掌。

该死的,偷袭失败!

刘逸山大汗淋漓,飞快的再次求饶:“我错了……”

可是,这回,那个风驰电掣的亮银色拳头没有再停。

“砰!”

它狠狠的砸在他的肉掌之上。

“啪啪啪……”

一道浑雄炙热的纯阳之气,自左手注入他的整条左胳膊。真气所到之处,血肉横飞,白骨粉碎。

“啊——”刘逸山惨呼。

他受不住这劲道。当即,整个身子打横向后飞出数丈,接着,象只破麻布袋,重重的落在地上。扬起一阵老高的雪屑。

刘逸山喷出一口老血。剧痛袭来,两眼直发黑。然而,冰冷的积雪堆在断胳膊上,又令他瞬间清醒过来。

他扭头一看,顿时“啊啊”的尖叫。

整条左胳膊都没了!

齐根而断!

一只手,叫他以后如何使金刚拳?

他还要脱凡超俗,做大修士,长生不老……

都没了!

所有的一切,全被沈云毁了!

心,轰隆一声,塌了。

眼前的世界一片漆黑。

喉咙里再次涌上腥甜,刘逸山接连喷出数口老血,瞪着一双没有焦点的血眸,用尽最后的气力破口大骂:“沈云,你恩将仇报,不得好死!”

“我诅咒你,死后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沈云收了拳头,见刘逸山骂过之后,仰面躺在雪地里,再也没了动静,心道:又要使什么诡计?

因为枣红马被抢,这一路他都是用轻功跑过来的。所以,每隔二十余里,便要寻个隐蔽之地藏身,恢复真气。

那日,来到这山谷时,他又真气耗尽,不得不停住。于是,他无意之中发现这个山谷的后面有一条小道。看山脉的走向,竟是通往仙都。

当时,他急着赶去陈家庄救傅雷,故而没有往深入想,只是暗忖:莫非这条小道能通往仙都?

后来,到了陈家庄,他亲自去河东,扒开一尺来厚的积雪,找到了多处被烧焦的墙根,他才相信挑水少年说的话。

那一刻,他只觉得天旋地转,险些一口气没接上来,栽倒在雪地里。

最后,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陈家庄,跑到旁边的山头上去的。

只知道,等他缓过劲来,发现自己已经在山顶吹了一夜的冷风,冻得跟根人形冰棍似的。

好在百宝囊里不但有热水,而且配有驱风散寒的草药。冷静下来的他,找了个背风之处,煎了一大碗草药汤子,滚滚烫烫的喝下。很快,出了一身大汗。接着,他又练了三遍心法,彻底治好了风寒。

然后,就在那里,他将在仙都再次遇到馆主大人与傅大哥的点点滴滴,在心里细细的捋了一遍。

最终,他觉得说谎的那个人,不会是傅大哥。

馆主大人为什么要骗我?

他把我骗到陈家庄来,意欲何为?

如果我是馆主大人,这一路上,会选择在哪里下手呢?

思来想去,他想到了小道与官道相汇的这个无名小山谷。

刘逸山在石崖上等了他两天两夜,殊不知,他藏身于山谷对面的山头上,也是差不多等了两天两夜。

他亲眼看着刘逸山从小道走进山谷,又是亲眼看着后者从储物袋里拿出一大堆东西在山谷里布设机关、陷阱。

刘逸山是个很细心的人。布置妥当之后,又仔细了一圈,这才去石崖上等他自投罗网。

沈云又等候了一天,确定刘逸山没有后手之后,这才暗地里动手,拆掉了所谓的“天罗地网”,将那些机关与弓弩尽数收入百宝囊里——他并非是看中了这些粗糙的机关装置,而是担心被刘逸山发觉了。

接着,他在杂树林里,用水符、火符,还有爆破符布了一个最简单的三才陷兽阵。这是他的后生——即便打不过刘逸山,也能借用符阵之威,杀掉他。

也正因为有了这张底牌,所以,他才敢弃劲风拳,而用金刚拳与之对拳。

在原地又等了一会儿,见刘逸山仍然是纹丝未动的躺在雪地里,沈云运转真气,双拳在胸前齐转。

呼——,掌风起。

他的胸前,两掌之间,现出一个白色的小气旋。

立时,从四面八方飞过来数十个小光点,绿的、黄的、红的……其中以绿色的小光点最多,几乎点了一半。

沈云提气,慢慢合拳。

两掌之间的小气旋亦慢慢缩小,由原来的汤碗大小,最终变成了只有牛眼酒盅那般大。

被气旋吸引过来的小光点们象是一群调皮的孩子,原本,它们在气旋的外边上下左右飞窜,这会儿,全部一齐扎进了小气旋里。

沈云抬起双手,两掌之间的小气旋挪至眉心。

最后,“啪”的一声,将小气旋拍在眉心上。

气旋应声而散。但是,那数十点小光点却尽数钻进了他眉心的印堂穴之中。

顿时,只觉得神清气爽,眼前一亮。

他再抬眼看向数丈之外的刘逸山。只见他象一只被蒸熟的大馒头,无数暗灰色之气,自他周身的穴位里汩汩的涌了出来。

刘逸山,真的死了。

没有使诈。

江湖上,诈死的法门五花八门,令人防不胜防。但沈云很自信,他的这个法门,纵然是再逼真的诈死,也能轻松识破。

第二八零章 一出好戏

这一切,得归功于那次的玉栖观之行。

沈云自从在玉栖观做了那个稀奇古怪的梦之后,发现自己如果运转真气,集中注意力,便能从四周也看到与梦中一模一样的彩色小光点。

只是,有的地方小光点要多一些,而有些地方小光点则少得可怜。

这些小光点是什么?它们有什么用?

经过无数次的实验,他惊喜的发现:

首先,在小光点多的地方,他往往都会觉得神清气爽。相反,小光点少得可怜之地,要么是臭水沟,要么是垃圾堆……

其次,以真气为引,他能将这些小光点吸入身体的穴位之中。

这是从玉栖观的那位小道童身上得到的启发。那天,他无意中发现小道童的周身要穴上都有一个小气旋。每一个小气旋都有微弱的气流涌入其中。再联想到做的那个怪梦,他也试着用小气旋去捕捉这些小光点。竟然真的成功了。

这一个对他来说,非常重要的发现。

因为小光点被吸入不同的穴位之中,会产生不同的效果。比如说,吸入丹田里,他的真气立时暴增。他试过,如果小光点足够多的话,真气最多能大增三倍,持续时间可达一个时辰。

这一次,他能正面与刘逸山对拳,首先当归功于这个重大的发现。

他的运气不错。发现此处的小光点丰富,足以让他的真气大涨三倍,更令他有恃无恐。

而如果将小光点们吸入眉心的印堂穴里,他就会象戏文里说的开了天眼一般,看到平常看不到的东西。譬如,死气。

所谓死气,是沈云自己取的名字。将小光点吸入印堂里后,他能看到人们的穴位里会持续往外冒气。同时,身体越好,冒出来的气,颜色越白;气体越差,冒出来的气,则会带一丝丝灰色。

极端的现象是,刚刚咽气之人,周身穴位大开,汩汩的往外涌暗灰色之气。

大约半刻钟之后,冒气的速度陡然放缓。暗灰色的气变成黑色,有如游丝。待尸体变得僵硬,黑气方绝。

他将这些灰色之气,取名为死气。至于黑气,他认为也是死气。死气浓了,便成了黑色。

而江湖上的种种诈死,主要用的是龟息憋气之术,在死气上面做不来假。

刘逸山狡诈得很,他哪里敢冒然上前探查其生死?用这个法门最好不过了。

冰天雪地里,死气散得更快。

不到半刻钟,沈云看到刘逸山身上的死气陡然转弱,断断续续的冒出来的死气皆是黑色的。

这时,他才慢慢的走过去。

刘逸山躺在那里,脸色灰白,目眦尽裂,一脸狰狞。

脑海里不禁又浮现出第一次在正院见到他的情形,沈云轻轻叹了一口气,蹲下身子,伸手将他的双目合上,通身的恨意顿时消了一大半。

接下来,他搜查了刘逸山的尸身。除了两只储物袋,再无所获。

那是两只很寻常的储物袋,都是九成新,不象是老刘家祖传下来的。

沈云用真气随便打开其中一只。

里面装的金银。银票、金叶子,以及一些散碎银子,加起来,折算成银两的话,还不到三万两。

还有一只牛皮水囊和一包白面馒头。

这些是刘逸山带的干粮。这两天,沈云见他吃的就是白面馒头。

沈云收了金银,至于吃食,则被他一古脑儿扔进了火堆里。

火舌乱舞,转眼便将它们吞没,散发出烤馒头的香味儿。

沈云用真气打开第二只储物袋。

“叭嗒!叭嗒!”

从里头掉出用白麻布捆得严严实实的两大件。

这是……沈云微怔,旋即,心中泛起悲意,双手不由轻颤。

他深吸一口气,解开其中一件的麻绳。

白麻布散开一解。露出秦管事的脸。

脸色灰白,七窍流血,已气绝多时。

沈云一把扯开白麻布,看清尸身的情形,不由倒抽一口凉气。

青布棉袍的整片胸襟都没了。现出皮肉翻卷的胸脯子。胸骨尽断。

金刚拳的“掀波逐浪”!刘逸山全力一击。

再看到秦管事右手仍紧握着一把九环宽刀,沈云心里纳闷极了——难不成刘逸山放了秦管事,与比了一场?

一个是武宗,一个中级武师,这样的比武有意义吗?

搜查过后,他又解开了第二件的麻绳。

是傅雷!

见他张嘴瞪目的愕然状,沈云心中刚刚退下去的那一大半恨意又噌的腾起。

死在一直敬重,视为亲父的师父手里,傅大哥怎能瞑目!

沈云忍住悲意,掀起白麻布,查看傅雷的死状。

胸口中了一刀。

刘逸山用秦管事手里的那把九环宽刀杀死了傅雷。

他到底意欲何为?

目光在面前的三具尸体上打了几个转,沈云恍然大悟:刘逸山,你好毒的心肠!

刘逸山杀掉了傅雷与秦管事,并做出两人同归于尽的假相。沈云相信,他自己肯定也会找个合适的机会假死。

如此一来,玉密使会误以为老刘家这一脉已绝,不会再追捕。

甚至于,沈云高度怀疑,当年,刘逸山收傅雷为徒,就是为的有朝一日桃代李僵!

此时,他再看刘逸山的尸体,只觉得厌恶之极。

不再有一丝旧情,他将秦管事与刘逸山的尸身堆在一起,直接往上打了一道火符。

“呼——”,火焰腾起。两具尸体象纸片一样卷了起来,数息之后,化为灰烬。

至于傅雷的尸体,他仍然用白麻布包起来,收进储物袋里——在菱州,有落叶归根的风俗。傅雷于他有恩,他不忍见其客死他乡。所以,等游学完毕,他会带傅雷一同回菱州,择一风水宝地,好生安葬。

事已毕,沈云没有再停留,几个纵跃,离开了山谷。

“轰隆隆……”

在踏上去仙都的小道之时,他启动了三才陷兽阵。

火光冲天,爆破声此起彼伏。

石崖塌了。

紧接着,两面的山坡上接连“呼啦”巨响。

雪崩了!

不过,这一切已与沈云无关。他施展穿云步,头也不回的消失在小道的尽头。

一刻多钟之后,黑夜重归寂静。

左面山头上,一道蓝色的身影从一块巨石后面现身出来。

如果沈云还在这里,定会惊落下巴:玉栖观的李道长,怎么也跑这里来了?

李道长一路暗中跟着沈云,没想到看了一出好戏。

此刻,他看了看被因雪崩而填平的小山谷,再看看沈云消失的方向,轻拍额头,自言自语道:“我该不是眼花了吧?这个沈云明明是个没有灵根的凡人,怎么也能引五行灵气入体呢?还有,他引气入体的招式好不怪异!我不但没有见过,而且连听都未曾听说过。有古怪!必须马上回去说与白师兄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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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八一章 收拾首尾(一)

小道比官道近了差不多一半。第二天的黄昏时候,沈云回到了仙都。

他先是易容成秦管事的样子,回了虎跃堂。

“秦管事,你回来了?”正好是晚饭点,他在藏书阁的院门口碰到了往外走的张管事。后者见了,一脸喜色,“家中的事,都料理妥当了?”秦管事回来了,是不是自己就可以休息了呢?

沈云苦笑:“我是回来辞差事的。”

“啊?”张管事好不失望,“你要走了,不做了?”

沈云点点头:“家里实在走不开。”说罢,匆匆一抱拳,径直走进了院门里。

张管事转过身来,望着他的背影,嘴里喃喃自语:“真的还假的?”

沈云直接走到秦管事的屋子前。

门上一把大锁。锁上落了一层薄薄的灰。

确实是多日不曾动过锁。

沈云从袖袋里摸出一把铜钥匙——刘逸山是个很重视细节之人。为了更象模象样,他并没有搜走秦管事身上的东西。这把铜钥匙,是沈云从秦管事的袖袋里搜出来的。

开了锁,沈云屏息,推开门。

一股阴冷之气,夹着霉味儿,扑面而来。

上一次,抓住秦管事后,他与傅雷一起悄悄的潜入过这间屋子。那时因为刘逸山给他们俩派了活:一是搜查屋子,看能否有所发现;二是伪造出秦管事匆匆外出的样子。

沈云环视屋里,到处蒙着一层薄灰,所有的摆设纹分未动,仍是他与傅雷当时布置出来的样子。

也就是说,刘逸山后来并没有进来过。

沈云暗中松了一口气——上次搜查的时候,他们俩什么也没有找出来。在陈家庄的时候,他再细细回想,总觉得不太对劲。最后,反复的思来想去,他觉得是柜子里的那一匣子钗环首饰有古怪。因为那些钗环非金非银,样式简单,做工也粗糙得很,根本值不了几个钱。秦管事一个大男人,收一匣子这样的首饰。他越想越觉得奇怪。

此番,他特意再潜进秦管事的屋子,就是为了那只木匣子而来。

沈云小心翼翼的打开柜子。

那只木匣子还在。

他打开匣子,里面仍然乱七八糟的摆着满满一匣子的便宜首饰。

此时不是细看的时候。沈云“啪”的复又盖上匣子,将之收入百宝囊里。

反正已经来了,说不定上次有遗漏之处……沈云又搜了一遍屋子。

还是一无所获。

待到外面天黑了,沈云改而易容成刘逸山的样子,从窗子翻出去,乘着夜色,悄悄的潜入了东阳院的后门,故技重施,先是大摇大摆的进了刘逸山的起居室——在刘逸山的身上只搜出了不到三万两的财物,并且连本象样的秘籍也没有找到。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不信,老刘家传到刘逸山这里,真的什么也没有剩下了。所以,刘逸山肯定是没把老刘家传承下来的东西带在身上。

以他对刘逸山的了解,那些东西不是藏在起居室里,便是藏在书房里。

刘逸山的起居室可以用“简朴”二字来形容。先前,沈云见了起居室的样子,还挺敬佩刘逸山的。如今看来,后者分明是有如惊弓之鸟,把卧室布置得如此简单,是为了方便随时跑路。

这也使沈云更加肯定了心里的猜测——刘逸山一定是把老刘家的传承藏了起来。

到底藏在哪里呢?

沈云细心的屋子里翻找起来:床铺、柜子、桌子……

甚至,屋子里的地砖,还有屋顶的横梁、四面的墙,他也一点一点的用匕首轻轻的敲了敲。

近一个时辰过后,他一无所获。

看来不在起居室里。

沈云整了整衣容,去了书房。

之前听傅雷提起过,刘逸山在东阳院一共有内、外两间书房。其中,内书房为其练功之地;外书房主要用来接见管事们、处理庶务。

沈云曾去过外书房。而内书房,他只是被傅雷带着从门外经过一回。

是以,他先去了内书房。

一进门,他的目光便被北面墙根下摆的那只大铁锅牢牢的抓住了。

这只象口大水缸一样的大铁锅,他实在是太熟悉了!

当年在刘家拳馆的时候,他天天都会看到它。那时,它与另外六只大小不同的铁锅一并摆在厨房的灶台上。

三尺高,径长七尺半,据说一次能煮两百斤白米饭,是刘家拳馆的第一代馆主刘太公生前所铸。

看到此锅,沈云的眼前不由浮现出刘爷爷当年跟他说古的情形。

往事,不堪回首……

深吸一口气,他弹掉眼角的泪珠子,径直走了过去。

刘家拳馆被刘爷爷烧得精光,而如今,这只笨重的大铁锅却出现在刘逸山的内书房里。沈云很难相信刘逸山此举纯粹是怀念在石秀县的那段过往时光。

他曲指轻叩铁锅壁。

“嗡——”,铁锅发出沉闷的长鸣。

与寻常的大铁锅无异。

铁锅的双耳,还有锅边都铸有古朴的回字纹。沈云心里揣测道:莫非和师父传下来的雕花宝盒是异曲同工?

果不其然,一番细看之后,还真叫他发现了其中的异样——位于左耳正中的那一小段回字纹比其它的纹路要亮一些。

沈云试着往这段回字纹里注入真气。

哈哈,找到了!

他看到了一个十石左右的储物空间。书本、武器、金银财宝……里头被塞得满满当当。

沈云略微翻了一下那些书。很快从中找出一本刘氏家谱。

他拿出来,飞快的翻了翻。

没错,就是它!

沈云仔细检查过,发现没有机关之类的,这才将大铁锅也收进百宝囊里,心道:相比于我们青木门的传承,老刘家传下来的这点子东西真心不够看的。

东西到了手,他没有再逗留,当即悄悄的离开了东阳院,返回藏书阁,又从窗子翻进秦管事的屋子里。

第二天清晨,沈云依然易容成秦管事,去东阳院辞差事。

“长老大人不在。”东阳院的一个管事告诉他,“长老大人没有留下话,我们底下的人哪敢妄猜大人们的行踪?”

沈云着急的挠头:“我,我家中有事,今天真的要赶回去,耽搁不得。”管事问清他是要辞差事,“哦”了一声:“你写了辞呈没有?你们藏书阁那边又不是机要重地,你留下辞呈,等长老大人回来,我为你代交即可。”

自然是早就准备好了的。沈云欢喜的取出来,双手交给管事;“有劳了。”

管事摆手:“举手之劳而已。按规矩,你要把你的屋子空出来。钥匙交给藏书阁今日当值的管事。”

“谢谢,真是太感谢了。”

一刻多钟后,很多人看到,藏书阁的“秦管事”包袱款款的离开了虎跃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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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八二章 收拾首尾(二)

沈云见四下里无人,钻进了路边的一条偏僻小巷里。将行李包袱收进百宝囊里,他洗掉易容,换上一身半旧的青布棉袍,出了巷子,回家而去。

齐伯他们有将近一个月没有见到他。见他回来,丁叔欢喜的跑进院子里,通知其他人:“沈爷回来了!”

闻声,齐伯等人一个个喜气洋洋的从各自的屋子里跑了出来。

“沈爷,您回来了!”

大家闻着他嘘长问短。尤其是阿花姐,连声说他变瘦了,要给他好好的补一补。

“膳堂里的饭菜不养人。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在吃食上可不能亏着了。您先回屋喝口水,奴家给您做饭去。”

说着,她捋起衣袖,急吼吼的往厨房去了。

“哈哈哈……”大家都被她风风火火的样子逗乐了。

沈云也笑了。他的心里泛起阵阵暖意,迅速驱散了刘逸山给他带来的阴霾。

因为他之前捎了信回来,说要出一趟远门,所以,东厢房里没有烧地龙。

这会儿,他回来了,齐伯赶紧的招呼老罗帮忙,一起去烧地龙。

沈云将人叫住:“先不忙。老罗,你去找赵宣,叫他到我这里来一趟。”

“是。”老罗得令,转身往外头去了。

不多时,赵宣过来了。

此时,东厢房的地龙还没有烧起来。齐伯送了一个炭盆过来。

“你那边现在情况如何?”招呼赵宣坐下后,沈云直接发问。

赵宣如实以对:“听说您出远门了,我正着急呢。张主簿那边情况有变。五天前,他突然往羊毫那里派了两个护卫,说是保护,实则是看守。如今,羊毫外出没先前那般方便了。”

看来是仙府那边与秦管事失去联系,担心生出变故,有所动作。沈云心知肚明,却不好告诉赵宣。想了想,问道:“仙府那边呢?有什么动静没有?”

赵宣摇头:“打听不到。”

“现在羊毫还能出来吗?”沈云又问。

“可以,只是要麻烦一些。”

“那就好。”沈云点了点头,“我担心事有变故,羊毫再呆在张家,会有危险。你用陈家老二,尽快把他换回出来吧。以后,还是要继续盯着张家,不得有丝毫的放松。”

秦管事已死,刘逸山与傅大哥也都死了。一个多月后,仙府那边要上哪儿抓所谓的叛军去?自然的,张主簿想捎带着给他也扣上一顶叛军帽子的谋划也破产了。羊毫继续易容成陈家老二的样子,留在张家,已没有必要。而张主簿心思狠毒,又一心要置他于死地。所以,继续监视这家伙却是必须的。

“是。我马上安排。”

陈二爷是见过赵宣的,且被严刑拷打过。赵宣哪里敢直接将人换回去?是以,第二天,半夜的时候,张家的后院不小心走水了。

万幸的是,发现得早,火还没有完全烧起来,便被闻讯赶来的家丁护院们扑灭了。

火灭掉后,管家立刻派人清场,发现财务损失不大,只是烧掉了一间柴房,还有与之相邻的那堵院墙倒塌了;人员伤亡也不大,两个轻伤,一个重伤。

重伤的那个是老爷门下的一个清客,就住在柴房后面的那个小院里。估计是看到外面起火后,他起来灭火。不想,倒霉得很,院墙突然倒塌,将他砸在底下。

幸好他院里的两个护院得力,用最快的速度将他从断墙下面扒拉了出来。

遍体鳞伤,一身的血。

当时,管家以为是砸死了。一个护院伸出一根手指头在伤者的鼻子底下探了探:“还有气。”

老爷才给这位清客送了两个护院过来,说不定是想要重用他呢。伤得这么重,管家生怕会出什么闪失,不敢怠慢,连忙叫人出府去请郎中。

很快,郎中过来了。

花了半个多时辰,换了一盆又一盆的血水,郎中将人直接包成了大粽子:伤者还未醒。他全身上下缠满了白纱布,一双手更是都夹上了木板。仅脸上露了一双眼睛、一张嘴,总共三个大窟窿。

“命是保住了。天亮的时候,应该能醒过来。只是,嗓子被烟火熏坏了,以后怕是发不出声来了。”郎中刷刷的一张方子,“三碗水煎成一碗水,连吃三付。两天后,我再来换药。”

象这样的小火灾,是不用向老爷汇报的。但是涉及老爷有可能要启用的一名清客,管家便不敢隐瞒了。第二天早晨,他去前院向张主簿汇报了昨晚的火情。

“陈二被院墙砸伤了?”张主簿皱了皱眉头,“你仔细检查过了,真的是意外?”

起火的地方是府里的后院,所以,必须,也只能是意外啊。管家童叟无欺的点头,一口咬死:“那院墙是被雪水浸坏了,原本计划春天里,雪融了,扒倒重新砌过。陈二爷也知情,平常从不往那墙下去。昨晚,他可能是被外头的火惊着了,一时忘了,跑那墙底下去看火,结果被砸到了。”

张主簿当然相信自己的心腹,闻言,淡声说道:“人没事,就好。”

管家小心翼翼的又说道:“郎中说,陈二爷的嗓子被烟火熏坏了,以后可能出不了声。”

“说不了话了?”张主簿微怔,“没事。他还有手,能写字就行。”

管家暗中长吁一口气,心道:陈二爷的一双手也被砸折了,但郎中已给接上,外面夹上了板子,想来伤好之后,还是能写字的。

却不知,那郎中离开张家后,很快拐进一条小巷,进了赵宣暗中买下的那所宅子的后门。

“如何?”赵宣坐在偏厅里,身上的夜行服还未换下来。

郎中抱拳:“幸不辱命。没人发现陈二的身上有旧伤。两天之后,我会再去亲自给他换药。再过个三五天,他的一双手若不重新接骨,便要废了,就算伤好了,以后也写不了字。”

赵宣哈哈大笑,连连道“好”。笑过之后,又吩咐道:“行事小心些。张主簿比千年的老狐狸还要狡诈,你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动手脚,千万莫露了破绽。”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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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八三章 水墨莲花

夜深人静的时候,沈云独自在东厢房的里间,从百宝囊里拿出了老刘家的那只大铁锅。

先前,在刘逸山的内书房里,没时间细看,这会儿,他可以仔细的清点一下老刘家的传承了。

满满的十石东西,没法全部一起摆出来,只能一样一样的清点。

这些东西里最多的是真金白银和通用银票。他粗略的估算了一下,若是全部折算成银子,不会少于一百万两。

眼下,沈云手头宽裕得很,不缺钱用。这些钱财,被他统统收进了师父留下来的雕花盒子里。

其次,是书本秘籍。他数了数,总共有两百一十三本书。《金刚拳》的手绘本就在其中。

沈云将之拿出来,随手翻了翻,心道:看来当年傅大哥给我的那本《金刚拳》只是一本手抄本。难怪在郑家庄的时候,刘逸山说烧就烧了,不曾有半分犹豫。

他将所有的书都清理出来,暂且放进百宝囊里的一口空缸里——师父留下的那些书,在百宝囊里都是分门别类摆放的。这些书,他看完后,也会按类别收进那些书柜里。

剩下的是一些两指宽,一指长,切割得齐齐整整的白玉,有四五百枚之多。它们被整整齐齐的码在一只扁扁的大红漆扁匣子里。

这些是什么?

沈云从匣子里随手拿起一块来,放在烛光前照了照。

玉质剔透,没有刻任何图文。跟达官显贵们佩戴的平安无事玉牌很相像。

不过,沈云知道,这些绝不可能是平安无事玉牌。一来,它们的玉质只能说是中上,远远没有达到传世的品质;二来,老刘家传这么多的平安无事玉牌下来,能做什么?

他试着将之握在掌心,输入真气。

不见白玉有任何变化。

想起曾经在鸿云武馆里读到过的一本杂书,里头提到了“滴血认宝”的说法,沈云咬破右手食提,也试着滴了一滴血。

殷红的血珠子落在白玉牌上面,许久都没有动静。

滴血认宝,无效。

罢了。机缘未到。沈云用棉巾子擦掉了那滴血,将白玉牌放回原位。这一大匣子的白玉牌都被他放进了百宝囊里。

至此,大铁锅左耳的储物空间,变得空空如也。

沈云讶然:老刘家的传承里居然没有灵石、灵珠。

他们的家底真是薄啊。摇了摇头,他将大铁锅也收进了百宝囊里。

清点完毕,沈云仍没有睡意,便拿出从秦管事的房里搜出来的那一匣子钗环饰物,一一察看。

当他从匣子里捡起第五根钗子时,手里不由一顿——这根钗子要略微轻一些。

有空心?

沈云眉头轻跳,将钗子放在耳边,拿起刚刚检查过的一只钗子,从钗头开始,一点儿一点儿的轻敲。

果然,敲到接近钗尾的地方,他听到了一声异样的轻响。

就是这里了!

沈云试着轻轻按了按那里。

“啪嗒”一声脆响,钗尾弹开来,现出米粒长的一截空心。

里面装着一个小纸团。

沈云用另一根钗子将之撬出来,小心翼翼的在小炕桌上展开。

唔,带黑色图纹,比他的拇指甲盖大不了多少。

根本就看不出什么来。

看来这只是一块小碎片。肯定还有其他碎片被用同样的方式藏在这些钗环饰品里。

沈云用一小片符纸折了一个简易的小纸袋,收好小碎片。接着开始找其他的小碎片。

不一会儿,他找到了第二块小碎片。它的大小和前面那片差不多,也是画着黑色的图纹。

沈云将两块碎片试着拼了拼,发现它们并不是挨在一起的。

也就是说,他要找的小碎片多着呢。

到底是什么东西?秦管事要藏得如此繁杂?

沈云按捺住好奇心,接着找……

最终,他一共从匣子里找到了七块小碎片。

不到半刻钟之后,沈云将它们拼拢来了。

却不想,只是一块更大的碎片——比铜钱大不了多少的小纸片上,画着一朵含苞欲放的水墨莲花。不方不正,也不圆,边缘粗糙得很。背面干干净净。这一片,应该是从某幅水墨画上抠下来的。

沈云对书画,还有纸墨之类的了解都不多。他盯着小小的水墨莲花看了许久,实在是看不出什么名堂来。

可是,秦管事大费周折的收着它,自有他的道理!

想到这里,沈云决定等天亮后,请赵宣过来看看。后者世代跟文房四宝打交道,说不定能从中看出什么名堂来。象上一次的“十里坡”,不就是赵宣揭开的答案么?

第二天,不等沈云叫老罗去请人,丁叔进来通传,赵宣求见。

沈云心道:这么快就将羊毫换出来了?

“请他进来。”他从百宝囊里取出装着水墨莲花碎片的简易小纸袋。

“是。”

不一会儿,赵宣自外面进来了。

坐下后,他简要的汇报了昨晚的行动,末了,说道:“羊毫今天一大早就出城了。我叫他去南郊的庄子里暂住一些时日。等这边的事过去了,再回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张主簿那人是出了名的狡诈,如果叫他碰巧看到羊毫,难免会起疑心。

沈云点头:“如此甚好。”说着,他从怀里拿出简易小纸袋,递向赵宣,“你帮我看看,能从这里边看出些什么来。”

“是。”赵宣双手接过。

低头一看到手里的简易小纸带,他不由“滋”的吸了一口气,抬头笑道:“主公,这种符纸市面上很少有。在天帝庙里,用这种品质的符纸画出来的平安符,少说也要五六百两银子才请得到。”

竟然卖得这么贵!这哪里是卖符?分明是打抢,好不好!沈云心里啐了一口,忍不住问道:“你知道在哪里有这种符纸卖吗?”

“知道啊。”赵宣张口答道,“在天帝庙,花十两银子就能请到一张这么大的符纸。”

空欢喜一场……沈云好不失望:“花十两银子去买一张空白符纸?”

“哦,我们这里有一种说法,从天帝庙请到的这种符纸能治小儿夜哭症。要是家里有小儿晚上哭闹不止,大家就会去天帝庙请一张来,烧成灰,化在水里,喝掉。”赵宣答道。

呃,这个不是重点。沈云摸了摸鼻子:“你再看看里面的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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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元宵佳节,某峰祝亲们,花好月圆,节日快乐!

第二八四章 东阳院的八卦(上)

赵宣打开小纸袋,从里面拿出那枚碎纸片,翻来覆去的看过后,慢慢说道:“这种纸,寻常得很。到处都有卖。倒是上面拓的莲花纹很特别。现在很难看到这样的技艺了。据我所知,一百多年前,这种技艺便已失传。”

不是画上去的?沈云追问道:“能看出来是什么雕件吗?”

赵宣答道:“这种技艺以前主要是用于雕刻年轻女子们佩戴的玉佩。每一套这样的玉佩至少有三块形状、大小不一的玉片组成。我的曾祖母传了一套这种雕工的玉佩,不过,比它要粗糙得多,不可同日而语。”

沈云的脑海里立刻冒出三个字——玉密使!

如果真如赵宣所言,这朵水墨莲花是玉佩上的拓纹,那么,十之八九是玉密使的。

不知秦管事使了什么手段,拓下了玉密使身上的一块玉片的花纹。如果被玉密使发现了,他有九条命,都不够杀的。所以,才如此大费周折的保存起来。

而秦管事之所以冒着丧命的危险,拓下这玉纹,定是见识了密府行事之狠毒,想通过这组玉佩查出玉密使究竟是何人,从而寻找机会反噬。

当然,这些通通都是猜测。秦管事既死,这片水墨莲花已然成了悬疑。沈云也没指望,通过它从人海里找出玉密使来。

通过此事,他对赵宣的赏识又多了一分。他有意建立一支自己的暗探人马,赵宣有勇有谋,且见识过人,可委以重任。不过,此事暂且不急,待解决了张主簿这个麻烦再说。

至于张主簿……也急不得。暂且有赵宣盯着,沈云便将主要精力放在了新心法上面。

四天之后,又轮到沈云与张管事交接。下午的时候,他返回虎跃堂。

张管事看到他,喜出望外,张了张嘴,却又面现迟疑。

“有事?”沈云见状,主动问道。

张管事满面堆笑:“您这些天没在,还不知道秦管事已经辞了差事吧?”

沈云故作惊讶:“确实不曾听说过。他什么时候辞的差事?”

“是几天前。秦管事突然回来了。中午的时候,小的还在院门口碰到了他呢。小的还以为他是提前消假。哪知,他却是特意回来辞差事的。”见他也感兴趣,顿时,大受鼓舞,吧啦吧啦的说起了八卦。末了,信心满满的预测,“秦管事还会回来的。”

“你肯定?”沈云不由挑眉。

张管事确定的点头:“他的工钱还没结呢。”

沈云闻言,心里“咯咚”作响,暗道:哎呀,忘了这一茬……

有谁辞差事,不结工钱的?这绝对是个大破绽!

这时,张管事又说了:“金长老不在。我们藏书阁归金长老管,没经金长老点头,谁敢给他结工钱?所以,秦管事倒霉,只能以后得了空,再特意回来一趟,结了工钱。”

“有道理。”沈云暗中松了一口气,“秦管事对我颇为照应,到时,我作东,请他吃顿饭,算是替他饯行。我初来乍到,不知道附近哪家馆子的口味好,还要劳驾你帮忙挑家好的,陪秦管事喝几盅。”

“哎哟,您真客气!谢谢您了。”张管事满口应下,打着拱,笑成了一朵花儿。

沈云问道:“秦管事走了,对我们藏书阁,金长老有什么新的安排没有?”

张管事是那种顺竿爬的性子,尤其是说八卦的时候。不复有先前的拘谨,他摊开双手,摇了摇头:“上午的时候,小的去东阳院那边求见金长老。没见着。他们说,不但金长老没回来,这个把月来,傅爷也没见人影。”顿了顿,笑嘻嘻的打了个拱,“依您看,我们这边该是什么章程好?”

沈云摆手:“我才来,连地头都没摸熟呢。再说,我只是过来游学的。游学完了,我还要回鸿云武馆。张管事,你是藏书阁的老人。到底是怎么一个章程,你拿主意便是。”

张管事听懂了——这位爷,是来藏书阁里混日子的。人家没想掺和进来。

简直没有比这更好的消息了。张管事真正的笑到了眼底:“您客气。小的也不喜欢变来变去,要不,还是依之前的?“

沈云点头:“行。这半月,我轮值。十五天之后,你再来交接。”

“好的咧。”张管事象是完成了一件大事,整个人都轻松下来。不过,他可不敢占这位爷的便宜,是以,主动补充道,“要是金长老回来了,有新的安排,您这回多轮的班,小的补回给您。”

沈云本来就不排斥轮值。多当值几天,他正好多在小书库里看几天珍本。只是按藏书阁的规矩,身为管事,也不能擅自去小书库里看书。所以,这话只能在心里说说。当着人,他不能对轮值这事太热心了。是以,他笑着应道:“好。”

很快,交接完毕。张管事打拱笑道:“这些天,要劳您费心了。小的有位朋友新添了个大胖小子,小的要出一趟远门。您放心,就算是天上下刀子,小的也会准时赶回来。”

言下之意,接下来的半个月里,他不会呆在藏书阁里。

如此甚好!我可以放心的去小书房看书了!沈云按下心里的喜意,微微颌首。

转眼,半个月过去了。张管事提前一天回来了。第二天下午,他去藏书阁一层与沈云交接,拧着眉,直摇头:“金长老到现在还没见回来。东阳院那边都乱了。”

这半个月里,沈云过得很充实:白天,除了去膳堂吃一日三餐,他都泡在小书库里。先后从里头录了三本珍本出来;晚上,练新心法、打拳、画符……每晚都是子夜时分才洗漱睡觉。

至于东阳院那边,他也有关注,却不曾听说,东阳院生乱。

“他们怎么了?”闻言,他问道。

“小的听李管事说,上午的时候,堂主大人特意差了武管事去东阳院询问。武管事是堂主大人的心腹。他来问话,就表示这事已经惊动了堂主大人。李管事说,听武管事透出来的意思,堂主大人这回是真生气了,要问责金长老。您说,他们东阳院那边能不心乱吗?”张管事看向东阳院那边,撇撇嘴,“这回,他们要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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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八五章 东阳院的八卦(下)

沈云没法不关注东阳院那边的动静。闻言,他有意留下来看事态的发展。却不料,第二天,一大早,门房那边过来通传:“沈管事,外面有一个叫做赵宣的年轻人,自称是您的街坊,说是有急事找您。”

三条街的街坊们依附沈云,并没有在仙府过明路。在外面,他们还是街坊。

沈云知道赵宣没有急事,不会找到虎跃堂来。

莫非是仙府或张主簿那边有了动静?他急急的去了山门。

赵宣站在马车旁,正翘首望着山门里。看到沈云的身影,他连忙迎上去:“沈爷,有件事,得请您帮个忙儿。”

沈云知道他说的是托辞,点头道:“不急,慢慢说。”

赵宣应了一声,伸手做了请的手势:“外边冷,您去车里坐坐。”

两人先后上了车。

待马车动了后,赵宣压低声音,飞快的说道:“陈家老二,被毒死了。”

沈云微怔:“什么时候的事?”

“昨晚。”赵宣说道,“中的是砒霜。张主簿在守城门的仙符兵里有人。夜里的时候,他们将尸体用破草席卷了,直接扔到了城外的乱葬岗。我的人怕中计,一直在暗处守在天亮,才敢近前查看。”

“这些天,张主簿有什么动作没有?”沈云略作沉吟,问道。

赵宣摇头:“他和往常无异。”顿了顿,有些迟疑,“只是……”

“只是什么?”

“昨天下午,他下衙回府,看到大门的台阶上有些残雪没有扫干净,勃然大怒,一把抢过车夫手里的鞭子,抽得门房里当值的两个小厮皮开肉绽。”赵宣说道,“我的人盯了他们家那么久,他当街亲自抽打家里的仆从,还是头一次。看情形是在衙门里被气极了,拿那两个小厮出气。”

沈云的心思转得飞快——白天在衙门里受了气,晚上,就下令毒死了陈家老二……还有,虎跃堂这边,堂主突然关注刘逸山师徒的去向……会不会是仙府大老爷久久没有联系到秦管事,取消了抓捕计划?所有的谋划都成了空,陈家老二已然成了废棋,于是,张主簿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人毒杀了,以灭口?

据目前的情形来看,极有可能是这样的。沈云在袖子里握了握拳,心道:只怕张主簿不会善罢甘休,一计不成,他还会又生一计。

“虎跃堂这边,昨天也有新情况。估计是仙府大老爷先前抓叛军的计划落空了。”他说道。

“难怪陈家老二被毒杀了。”赵宣恍然大悟,厌恶的拧着眉头,“张主簿不是那种轻言放弃的人。这回,他没能陷害到主公,不知道又要憋什么坏水了。”

“所以,你要继续盯紧了他。”沈云叮嘱道。

他知道,秦管事与刘逸山都死了,很有可能会引来玉密使。不过,他一点儿也不担心:一是,刘逸山之死,他做得干净。如今只有天知、地知,他自己知。况且,小山谷都被冰雪填平了,纵然是玉密使,相信也查不出什么来;二是,明面上,他是得了宁都尉大人的推荐,才联上刘逸山的。之前,虽然虎跃堂里有风言风语,说他是刘逸山的关系户,也被刘逸山用实际行动避了谣。那些风言风语早就散了。

所以,只要他莫自露马脚,刘逸山与秦管事之死,没人会怀疑到他头上来。

赵宣自是抱拳领令:“是。”

接下来,沈云问到赵宣准备回家,便搭乘他的马车,一道回了家——原本,他打算这几天住在藏书阁里,以便于打听东阳院那边的动静。然而,刚刚理清思路后,他发现自己险些犯了错。无亲无故的,他不应该如此关注“金长老”的去向才是。反正有张管事在,等他再回去交接时,肯定能听到详细的后续消息。

果不其然,半个月之后,沈云再回到藏书阁交接差事。张管事又吧啦吧啦的跟他说起八卦来:“东阳院的那些人这回真的倒大霉了。金长老和他的徒弟都不见了。堂主大人动了大怒,亲自坐镇东阳院查账。哎哟哟,这一查呀,东阳院里就没几个干净人了。才三天,那边已经有三个管事被查出来做假账。”

“审过之后,堂主大人才知道,金长老看着兢兢业业,其实是假的。他基本上不管庶务。底下的管事们只要交足了孝顺银子,他从不管他们做事。堂主大人看了供词,气得大怒‘蛇鼠一窝’,当场就派人抄查东阳院。”

“这回,堂主大人真的是被气得狠了。小的听说,金长老的房间也没被放过。为了追查赃银,东阳院的地砖都被一一撬开了。”

竟如此劳师动众?沈云大吃一惊,连忙掩饰道:“真的抄查出来了很多赃银?”

张管事气愤的撇撇嘴:“那边的人,个个都富得很呢。只是个寻常的杂役,最少的也是从屋子里搜出来了一百多两银子。而那些管事,哪个没有上万两身家!听说,堂主大人已经打定主意,等账目都查清了,就会报官。现在,东阳院那边已经不准闲杂人等进出了。”

沈云心里冷笑:仅仅是为了追赃,用得着如此兴师动众吗?可见,这些全是幌子。

“前天,堂主大人还派了人来跟小的讨要藏书阁的账目。”张管事继续说道,“小的将以前的账目交上去了,跟那人实话实说,我们藏书阁的账,一直都是秦管事管的。他是突然辞的差事。金长老又没有发下话来,小的哪敢擅自做主,去管账目上的事?那人听了,说是要回去禀报堂主大人,叫小的这几天不要外出。哼,小的身正不怕影子斜,就在藏书阁等着他。”

沈云问道:“堂主大人有没再派人来?”

“没有。”张管事耸耸肩,“昨天下午,堂主大人派人将账目送回来了,说是没有问题。还说,账目暂且由小的与您轮流管着。小的把账本都放在您桌上了。”

沈云摆手:“我哪会管什么账?看都看不懂。能者多劳,还是张管事多费心好了。”

果真是不想管事呢。张管事笑道:“账本先搁您那里。等下回小的当值时,再搬开。您看如何?”

“好。”

第二天,沈云当值的时候,看到桌上的一大撂账本,随手拿起一本,翻了翻。结果,才翻了几页,便看到有好几处的账目不对——秦管事也是个手脚不干净的!

然而,堂主那边却说账目没有问题!

这说明了什么!

沈云拧眉,心里又是一阵冷笑:原来,堂主大人也知道秦管事是密府的密探啊!

照目前的情形来看,堂主还不知道秦管事和刘逸山都已死了。说不定,他,还有仙府大老爷、张主簿,他们都在猜测,是秦管事单方面提前行动,抓走了身为叛军的“金长老”师徒俩。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在玉密使出现之前,所谓的抓捕叛军暂告一段落。他终于能清净一些时日。

果不其然,堂主大人快刀斩乱麻,在短短的五天里,便处理完了东阳院的一干事宜。如张管事所言,东阳院里的管事、杂役们都倒了大霉,统统以贪污、偷窃之罪名,被送往仙府。

东阳院被封了起来。藏书阁暂且由尤长老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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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八六章 你就是沈云?

藏书阁被尤长老接管的消息,张管事提前两天便告诉了沈云——他对此事甚是关心。这些天,他虽然没有当值,却一直没有外出,整日里往主院那边跑。

“尤长老?”沈云一脸茫然,“男的,还女的?”鉴于对堂主大人的一番猜测,他立马想的是:这位尤长老该不会是玉密使吧?

从秦管事被抓,到现在,已有两月。玉密使即便真的是在菱州,也该赶到仙都了。

“尤长老,您不知道啊?”张管事怔了一下,旋即,了然的点头,“哦,您刚来。不知道,也难怪。尤长老是堂主大人的师弟,一直管着威武院。“

沈云淡淡的“哦”了一声。威武院,是弟子们习武之地,他自然是知道的。如此说来,尤长老不会是玉密使。

张管事跟沈云说了几回八卦,多少摸出了一些他的心思,见状,知道他对尤长老的事没有多少兴趣。想想也是,对于一个打定主意在藏书阁混三年的外乡人来说,尤长老的喜厌,与其何干?

抿了抿嘴,他知趣的笑道:“小的进来拿书。您忙。”说罢,在自己桌子上随意的拿了一本书,离开了。

尤长老接管藏书阁后,过了一天,派了一个穿着青色劲装的小厮过来请沈云与张管事去威武院。

威武院有三进,前院有一个比藏书阁整个院子还要大一倍的演武场。沈云他们俩去的时候,演武场上,弟子们喊着号子,正练得热火朝天。

沈云跟在后面,粗粗扫了一眼演武场。

场上约摸有四五百弟子,穿着一样的黑色劲装。他们按所使的武器和功夫路数,分成了十几个方队。每一个方队,皆有两到三个武师守在一旁。其中,一人施令,其余人主要是监督。也有武师会走到队伍里,帮弟子纠正姿势。

再看弟子们手里使的武器,可谓十八般武艺,样样尽有。不过,最多的是长剑,其次是刀与拳。

显然,这里的教学方式与鸿云武馆大相径庭。后者除了讲课的时候,很少把弟子们如此集中起来,一起练武。武馆只要弟子们每年按照各院的规定,完成足够数量的武学任务即可。至于弟子们何时习武,在哪里习武,只要不为争地盘打起来,武馆通常不会干涉。

两相比较,沈云自然是喜欢鸿云武馆的教学方式。

很快,他们被带到了前院的正屋门廊下。

那里有两个青衣劲装的小厮守着。领他们来的那名小厮笑嘻嘻的问道:“两位哥哥,藏书阁的两位管事过来了。长老大人现在得了空闲没有?”

其中一位小厮走下来,上下打量着沈云与张管事,慢悠悠的答道:“藏书阁的啊……怎么才来?长老大人等大半天了!”

张管事闻言,连忙上前,从袖子里摸出一个荷包,塞到他的手里:“劳烦小哥帮忙通传。”

“等着。”那小厮得了荷包,动作利落了许多,噌噌的跑回去,进了门。不一会儿,他出来了,“长老大人召见二位。”

沈云在心里冷哼——堂主以贪污、偷窃等罪名将东阳院底下的管事与杂役送了官。然而,天下乌鸦一般黑。威威院里这两个小厮也好不到哪里去。

进门后,他飞快的看了一眼里边。

屋内,正对大门摆着一张白汉玉底座的虎皮屏风。小厮领着他们从屏风左边进了旁边的雕花门。

门后是一条狭长的过道。尽头又有一道一样的雕花门。

小厮在门口站定,双手抱拳,低头禀报道:“大人,藏书阁的管事们到了。”

片刻之后,从里面传来一个中年男子声音:“叫他们进来。”

声音浑雄,有如洪钟。沈云暗道:尤长老的内功不俗啊!

他如果不借用彩色小光点的话,功力差其多矣。

是以,他初步断定尤长老少说也是中级武宗的修为。

“是。”小厮转过身来,向沈云与张管事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两人一齐进了门。

屋子不大,一进门,便能看到西窗下的火炕。

一位穿着鸦青色锦袍的大胡子盘腿坐在红漆虎腿矮炕桌旁,低头刷刷的挥笔疾书。

屋里就他一人。不用说,他便是尤长老了。

沈云飞快的抬起眼皮子看了一眼。

果然,他感觉尤长老体内的真气比刘逸山的还要厚实许多。

据他所知,刘逸山生前是初级武宗。尤长老的真气要厚实许多,远在其上,那么,至少是中级武宗了。

回过神来,沈云不由暗自吃惊——要是搁在从前,他定是感觉不出来尤长老的深浅。

很快,他意识到,这是近段时日,勤练《洗玉诀》的成果。

自从将《洗玉诀》练得熟练之后,他知道自己的五感又分别提高了不少,于是,相应的,感觉自然也会变得敏锐许多。只是后者的表现没有五感的明显,他一直没有觉察出来而已。

单从这一点上,也表明,他没有换错新心法。

理清这些,他心里美滋滋的。

哈哈,不知不觉之中,自己又变得强大了一些!

个中滋味,真的是美不可言。

殊不知,尤长老坐在火炕上,感觉对面有一道目光,宛如实质,拂过丹田,心中暗惊。

他本能的抬眼看过去。却只见两名管事站在炕前,齐齐抱拳向自己见礼:“藏书阁管事,张浩扬/沈云,见过大人。”

好象刚才是他的错觉一般。

他的目光飞快的扫过左边的张管事,定定的落在了站在右边的黑脸小子身上。

竟然是凝结出了真气的高级武师!尤长老手里一顿,一大滴墨汁滴落在纸上,迅速润染成一个指头般大小的墨团。

这一页《道德经》废了。

他索性撂下笔,向沈云略抬下颌:“你就是沈云?鸿云武馆的弟子,经宁都尉大人来保荐,到我们虎跃堂游学三年?”

沈云抱拳应道:“正是。”

尤长老挑眉问道:“沈云,以你的武功,在我们这里当个武师,绰绰有余。可你为什么选择去藏书阁当个小管事呢?”

是呀,我也很想知道。只是一直不敢问……站在一旁,眼观鼻、鼻观心的张管事八卦心大起。

第二八七章 高见

沈云知道,尤长老能一眼看出自己有无凝结出真气。而刚刚在演武场里,他发现那些正在教导弟子的武师们,绝大多数是高级武师。其中,只有不到一半的人,体内凝结出了真气。

所以,才疏学浅之类的借口,肯定是不能用了。

心思一转,他的脸上现出一丝窘迫:“唔,是宁都尉大人告诉在下,藏书阁的管事……差事轻松,一月之中,有大半的时间不用当差。”

原来是贪玩。尤长老又看了一眼那边稚气未脱的脸——因为面皮又黑又糙的缘故,此子显得老成。但看其身架,最多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样子。

十五六岁正是贪玩的时候。而此子小小年纪,便能有如此造化,定是鸿云武馆精心栽培的核心弟子。平常,师父管教得严,如今,好不容易脱了师父的管教,玩心大作,也是人之常情。所以,他最反感的就是游学。此乃误人子弟之举也。

罢了,又不是自家的徒弟。他要荒废时日,我管那么多的闲事做甚?想到这里,尤长老收回审视的目光,又问道:“你来我们虎跃堂也有些时日了,平常在藏书阁都做些什么?”

“当值呀。”沈云肯定不会说主要是在小书库抄录珍本,“整理书目,修补残书,还有巡查书库,保证各书库干干爽爽,不积灰,不起霉。听张管事说,过些时日,天转暖和了,我们还要清理书库,把书卷都搬出来,晒一晒。现在已经开始做准备了。”

旁边,张管事听到点了自己的名,连忙点头哈腰的笑道:“是的呢。我们藏书阁每半年要晒一次书。这是大事情,从来都是提前一两个月就开始准备的。”

尤长老微微颌首,看向沈云,眼底闪过一道精芒:“沈云,你去过二楼的小书库吗?”

沈云张口答道:“当值的时候,每天都要去巡查一次。”

尤长老本来想问他,有没有偷看过里面的秘籍。见他答得坦荡荡,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再说,那里面的心法秘籍,相传只有进入先天境之后,方能合用。以他现在的武学修为,也有如看天书。沈云,黄毛小子尔,乳臭未干,武学修为也仅仅是高级武师。那些心法秘籍,沈小子能看出个毛来!

如果沈小子是抱着偷秘籍的心思去藏书阁当个小管事的……嘿嘿,小书库里的机关、仙阵,也不是吃素的!

到时,正好可以抓他一个现形,绑了送到鸿云武馆去讨个说法。

鸿云武馆的名头窜得太快了,他早就看着不舒服了。

思及此,他展颜微笑,温声叮嘱道:“小书库里的珍藏,本本都是我虎跃堂的镇堂之宝。你等身为藏书阁的管事,务必要珍爱之,妥善保管之。”

“是。”沈云与张管事双双抱拳。

接着,尤长老又问了他们当值等事务。因沈云说看不懂账本,所以,他令张管事负责藏书阁的账目,每个月的月底来威武堂交一次账。

这是藏书阁里最有油水的活计。张管事如愿以偿,好不容易才按住心里的欢喜,没有在尤长老面前显现出来。

末了,尤长老又道:“威武院每月初二的下午,会召集管事们开一次例会。按理说,你们俩如今也是威武院的管事,理当过来开会。念在藏书阁人手少,你们俩便免了例会。如有事,你们直接来此向老夫汇报。”其实,他只是不想让沈云这个鸿云武馆的核心弟子来参加例会。考虑到此举若是传出去,会让人觉得虎跃堂小里小器。所以,他索性连张管事也一道免了例会。

“是。”沈云喜出望外。

“行了,你们下去罢。”尤长老挥手。

沈云与张管事又抱拳行了一礼,转身离开。

出了威武院,张管事长吁一口气,满脸堆笑的对沈云说道:“尤长老是中级武宗,本来就威严得很。他做事又是出了名的严厉。今儿多亏有您带着,小的也跟着胆子变大许多。”

此话绝不是恭维。这是他头一次如此近距离的与中级武宗接触。一进门,他就感觉尤长老坐在火炕上,跟巍峨高山立于跟前一般,禁不住两腿战战。

还好沈管事站在他身边,不慌不乱,从容得很。受其感染,他的心,也跟着慢慢的镇定下来。

当然,最主要的是,尤长老明显对沈管事更兴趣,十句话里,有九句问的是沈管事。他感觉压力大减,不复之前的惶恐。

即便是这样,刚才在那屋里,他也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度日如年”。明明偷瞄到炕桌上的钟漏,他们俩总共才呆了刚好一刻钟,可是,他却感觉那一刻钟象是凝固了一般,真的好长好长……

出了屋子,他好比是逃出生天。再等出了威武院,他立马觉得天也蓝了,风儿也轻了。就是路边的残雪碴子也变得前所未有的惹人爱。

沈云不以为然的轻笑:“中级武宗也和你我一样,都是人,脸上长着一双眼睛、两个鼻孔、一张嘴,也是用眼睛看人,用鼻孔出气,用嘴巴说话,有何好怕的?再说,你们坦坦荡荡,又没有偷奸耍滑,做对不住虎跃堂的事。尤长老英明神武,清楚得很,自然也不会为难我们。”

好吧,后面的话,说得肉麻了。他感觉自己全身的鸡皮疙瘩暴起。唉,谁叫他身边的这位是虎跃堂里出了名的八卦大王?跟这种人说话,千万要留心喽。因为极有可能你前一刻才跟他说的话,后一刻,便已传得人人尽知。

这段话再一次刷新了张管事对沈云的认识。他怔了怔,憋出一句话:“对,您……高见!”什么叫做差距?这便是!至此,他在沈云面前,心底只剩下一个大大的“服”字,再也兴不起一丝半点的小心思。

看着少年黝黑的侧颜,他的眼里尽是艳羡:此子,绝非池中之鱼。将来,定有风云化龙之时。哪是我这样的小泥鳅能攀附得起的?没看到尤长老对他都是敬而远之吗?罢了,以后,我就将他当祖宗供着,莫挡了他的道才好。

至此以后,沈云发现,除了交接的时候,张管事很少出现在自己跟前。就是说八卦,也是顺着他的话,专挑他感兴趣的说。他若不爱听,张管事便安静得跟换了一个人似的。

他行事,素来讲究: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知道张管事看中的是藏书阁里的实权,于是,但凡一星半点实权,他都不沾。

对此,张管事自然是欢喜之极,越发的敬着他。

而尤长老乐见其成。他本人则是一直冷着沈云,如若有事,只传召张管事。

如此一来,沈云在藏书阁的日子过得越发的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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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八八章 找上门来

转眼,冰消雪融。天气一天比一天暖和。人们脱下了厚实的冬服,换上了轻便、绚丽的春装,心也跟着飞舞起来。

因为道观大多建在春光秀丽,充满鸟语花香的南郊群山之中,所以,在春暖花开之际,仙都人们只要手里有几个闲钱,都会呼朋唤友,成群结队的去熟识的道观烧香,顺道游春散心。

而各道观为了吸引香火,会提前小半个月,打发观里能说会道的弟子下山来,给相识的香客施主们送平安符。

齐伯万万没有想到,今年,玉栖观的观主大人竟然亲自登门送平安符来了!

因为沈云在虎跃堂当值,所以,他代收了平安符。

李道长是真正的仙官大人呢!捧着崭新的平安符,他诚惶诚恐的将李道长送出了街口,又在原地站了许久,直到一双腿都站麻了,方才找回真实的感觉。

跺了跺脚,他用最快的速度回到家里,找到老罗:“我好象听你说过,过年的时候,你陪沈爷去了一趟玉栖观,对吧?”

“对啊。那天晚上,沈爷和我就歇在玉栖观里。”老罗一头雾水:好端端的,怎的突然提起了去玉栖观的事?

“那次,沈爷捐了多少香火?”齐伯又问道。

老罗皱着眉头回想了一下,很肯定的摇头:“没有,沈爷没有捐香火。”

“那就怪了。”齐伯低头嘟囔了一句,略作沉吟,复又抬起头来,“在道观里,有没有发生什么不同寻常的事?你不要急着回答我,先仔细想一想。”

老罗真的翻眼望天,摸着后脑勺,很认真的回想。良久,他还是摇头:“也没有。我们去的时候,恰好碰到一户人家在观里打财神醮。打完醮,第二天,一大早,那户人家就走了。沈爷前一天坐了一天的马车,累到了,起得要迟一点。起来后,我们也没有再多留,很快就下山回来了。”

齐伯从怀里掏出用缠了一圈红丝线的平安符:“你看,刚才玉栖观的观主大人亲自来家里赐平安了。”

“啊?”老罗也大吃一惊,难以置信的瞪着他捧在手心里的平安符,“以前,我们家住在南城的时候,年年都去玉栖观烧香,还打过两次醮,一年里,大半的钱财都花在了玉栖观里,也没见李道长到我家里赐过平安。我还以为,李道长不兴这一套呢。”

齐伯闻言,眉头拧得更紧了。

这时,老罗突然拍了一下大腿:“会不会是因为那一匣子黄豆糕?李道长很喜欢吃黄豆糕呢。”

齐伯没好气的接过话:“所以,他亲自巴巴的跑到这里来赐平安,为的是,过些天,叫你再去他观里,送一匣子黄豆糕给他?”

怎么可能!人家是仙官大人,想吃黄豆糕,酒楼里多的是,并且味道更好。至于巴巴的亲自跑这一趟吗?老罗不好意思的嘿嘿笑了。

齐伯将平安符交给了老罗:“无缘无故,李道长不会亲自找上门来。这样吧,你马上去虎跃堂,将此事禀报沈爷。”

他是老仙都人,知道玉栖观和李道长的名头。李道长是得道高人呢,他赐平安之时,特意言明是赐给沈爷,该不是那日看出沈爷有什么不妥吧?所以,特意下山来,想为沈爷解厄化难?一想到这些,他的心便提了起来。

“好。”老罗觉得,这种事也只能请沈爷定夺。说来真是好笑,枉他们这些人活了几十岁,结果,稍微碰到点事儿,原来是爷拿主意,现在则换成了沈爷。爷与沈爷,不论哪一个的年纪都比他们小了不止一半。唉,他们的岁数是被喂了狗吗?

门房认得老罗,再加之老罗袖了十个大钱给他,故而,门房很卖力,一溜烟的跑到了藏书馆通传。

藏书阁这边才换了新上峰没多久。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尤长老的三把火却迟迟不见烧下来。是以,沈云特意小心了些,没有象以前一样,当值的时候,一头扎进小书库里,一呆就是一上午,一下午。他每次在小书库里呆的时间最多不会超过半个时辰。其他的时候,主要是坐在自己的桌子边看书或者修补残书之类的。

门房过来通传的时候,他就坐在桌边看一本游记。

听说老罗在山门那里找自己,沈云心里不由打了个突——齐伯他们几个平素最怕给他惹麻烦,是以,如果不是家里头真的有事发生,他们绝不会找到虎跃堂里来。

他急忙放下书,出门去山门见老罗。

待他的身影消失在藏书阁的院门口,一名杂役提着扫把与灰斗走进了管事们的差事间。见里头没人,他立马放下手里的东西,三步并作两步,疾步走到沈云的桌子边,拿起沈云刚刚看的那本书哗啦啦的翻了起来。

翻完之后,将书原样放回桌上,他又翻起了桌面上的其他书。一一翻过之后,他复又提起扫把和灰斗,象没事人儿一样,离开了差事间。

山门前。

沈云接过老罗手里的平安符,翻来覆去的看了看。

这是一枚上品的平安符,并无不妥之处。

“既然是李道长亲临,过两天,等我这回当值完了,你再跟我去一趟玉栖观。”老罗刚刚跟他说了齐伯的担忧。但他知道,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儿。李道长其实是为他的妖怪徒弟而来吧?

是祸躲不过。既然李道长出了招,那么,他接招便是。

更何况,他那晚在玉栖观做了那样一个稀奇古怪的梦。梦醒之后,受益颇多。他也想搞清楚,那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即便李道长不来请,待他空出手来,自己也会再去玉栖观一探究竟。

原本是不准备再带上老罗的。毕竟与妖怪打交道,危险得很。如今,那妖怪的师父都寻上门来了,老罗呆在家里,也是一样的危险。那就与他一道去吧。

老罗得了准信儿,心中大定:“是,我这就回家准备。”别的姑且不说,黄豆糕是一定要再准备一匣子的。

沈云回到差事间,一眼就发觉自己的桌子刚刚被人动过了——他桌上的东西,包括刚才看似是随手放在桌子上的那本游记,都是动了点手脚的。有没有被翻动过,他一目了然。

自从尤长老接管藏书阁后,这种事,频频发生。只是这次他当值,发生的次数明显少了许多。

看来,尤长老对我的防备之心,还没有彻底的放下。沈云不动声色的拿起游记,接着看了起来。

第二八九章 玉栖观的年轻道士

玉栖观里有妖怪。如果不做好准备,贸然前去,跟送肉上门,有什么区别?

晚上回到自己的小屋子里,沈云尽其所能,紧张的准备起来——画符!

玉栖观不是他的地盘,不好提前布阵或者挖陷阱,他琢磨了一个下午,发现对付那妖怪,眼下,唯一能做的准备,只有画符。

他需要各种符,并且是多多益善。

只可惜,天帝庙后街被炸掉了。

之后,沈云去看过好几次。

至今,守在街口的仙符兵仍未撤走。他们不许任何人进出。

他远远的看到,巨大的地坑周边搭起了一人多高的简易竹篱笆。遮得严严实实,隔得那么远,以他的目力也完全看不到地坑里的情形。

后街里,连那些侥幸未被炸掉的商铺,门上都贴着仙府的封条。四海香烛铺子正好位于地坑之内,更是不用说。

天帝庙的前面,倒是陆陆续续的出现了很多卖香烛纸钱的摊位。沈云都一个个的看过。那些摊位上卖的都是最寻常不过的符纸。

每去那边逛一次,他便忍不住后悔一次——千金难买早知道啊。不然的话,他肯定会一次买他几百上千刀,收在百宝囊里。

手头总共就只买了那些符纸、朱砂墨。意识到在没有找到新的货源时,它们都是用一点,是少一点。沈云已经相当节省了。然而,还是禁不住坐吃山空,如今,符纸只余半刀,金蚕血墨更是只剩下不到五碗。相比之下,符纸的损耗是最小的,还有两支全新的,不曾用过。

然而,为了玉栖观之行,连这些,他也存不下了。必须通通用掉。

以沈云现在的画符速度,即便是画最复杂的五雷符,也只须四个时辰,就能用掉半刀纸。时间,有的是,他缺的是符纸和朱砂墨!故而,在画之前,他需要好好的计划一下:画哪几种符,以及每种符具体画多少枚。

仔细思量之后,沈云决定主要以五雷符为主,其次是火符和爆破符。其余的,象坚甲护身符,以前存了不少,足够用了。

而之所以选择以五雷符为主,一是,这是他近半个月来学的新符,也是到目前为止,他能画出来的攻击力最强的符。同时,也是百宝囊收录的所有符书里,最厉害的符,没有之一;其二,据符书云,五雷符本身就有驱邪镇妖之效。正所谓,术业有专攻,于法符也是一样的。用五雷符来对付玉栖观里的妖怪,自然是最合用不过(他选择另两种法符,也是出于同样的考虑。)

以他现在的功力,原本是画不了五雷符的。但,如果借用彩色小光点之力,真气陡然间爆增三倍,情形便完全不同了。他不但能一挥而就,成功画出五雷符,而且还有两成半的上品率!

每天晚上画两个时辰的符,余下的时间,沈云依然与往常一样,心法、拳法,照练不误。

两天的时间,一眨即过。

第三天清早,沈云连早饭也没有去膳堂吃,早早的出了门。

不想,老罗比他更高。他走到外院,远远的便看到自家的马车停要山门旁。

老罗穿戴一新,精神抖擞的坐在车辕上,时不时的伸长脖子,往他这边看。

看到他了,老罗双目不由一亮,喜气洋洋的跳下车子,向他挥手。

沈云满头黑线——老罗很期待去玉栖观呢。

他忍不住在心里坏坏的想:要是现在告诉他,李道长的小徒弟是只妖怪,不知他是否还这般期待……

当然,他也就是只是在心里想一想罢了。老罗在那妖怪面前,毫无反击之力。他若现在说出来,一点意义也没有,反而会把老罗吓坏了。还不如到了玉栖观,见着了那妖怪再说。至少,这一路,老罗是喜滋滋的。

很快,他出了山门。

老罗快步迎上来:“沈爷,齐伯本来也想来的。昨天,前街的秦家来家里报喜,说是秦老太太今儿七十大寿。您不在家,只能由齐伯去送贺礼,所以,他今儿没来。”

这就是依附之后的往来——依附过来的那些人家,不管家里有什么红白喜事,头一桩,便是要禀报给他们的主公知晓。如果是喜事,则是报喜;白事,则是报丧。

一般说来,身为主公,都不必亲自理会,派底下的人带上礼,走一趟就是。当然,如果是亲信或得力之人,主公也可以亲临。那样的话,于依附的人家来说,是莫大的荣耀与恩惠。

三条街,三十户人家。人多,自然也事多。他们依附过来不到三个月,齐伯已经代表沈云去送了不下十份贺礼,还有一份奠仪。

对此,沈云已经完全习惯了。

闻言,他点了点头:“你用过早膳了吗?”

“吃过了。”老罗笑嘻嘻的说道,“阿花说膳堂里的饭菜不养人,给您做了羊肉汤和黄金饼。中午的饭菜也都准备好了。我都放在车里。”

“我还没吃。正好边赶路边吃。走罢。”沈云上了马车。

“好咧。”

没有冰雪阻路,马车的速度快了不少。中午的时候,他们到了玉栖观的山脚。

沈云轻敲车门:“老罗,在路边寻个地方停下。我们吃过午饭,再上山。”

“是。”老罗应了一声,将马车赶到前面的草地边上停下来。

沈云下了车,抬头看向山顶。

山上的四季皆要晚一些。此时,城中已经是树林葱笼,生机盎然。然,山中残雪方消,枝头初吐绿。是以,还是和上次来一样,他一眼就能看到,玉栖观白墙乌瓦,孤伶伶的立在山顶。

吃罢饭,他们又继续驱车赶路。

沈云几次想告诉老罗真相,然而,看到他兴致勃勃的坐在外面,他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来——罢了,多高兴一会儿,是一会儿。

没多久,玉栖观,到了。

沈云一下马车,便看到李道长与另一个年轻的道士自里头迎了出来。

他的目光一下子被年轻道士吸引住了——这位看上去二十来岁,生的是唇红齿白,玉树临风,宛若天人。

然而,他再仔细一看,心里不禁“咯咚”作响。

妈呀,这位的眉眼,怎么那么像先前的小道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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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九零章 千年老妖

沈云这边被吓了一大跳,殊不知,那年轻的道士看到沈云,也是心里被惊得不轻——呀呀呀,李师弟所言不差,小家伙真的是引气入体了!

再用迷妄之眼一看,他发现自己竟然看不懂了。小家伙周身的经脉里怎么没有一丝半点五行灵气呢?

是以,第三眼,他下意识的去看沈云的丹田。

上一次,他的修为仅是灵窃初期,使得迷妄之眼也大打折扣,无法看透沈云的丹田,仅能看看开没开天眼之类的;

那一夜,伤势突然好了许多,第二天一觉醒来,他的修为恢复了三成,一百多年来,头一次恢复至变身中期。可惜,刚逢大变,体内灵气不稳,他不能动用迷妄之眼,是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沈云离开。

这回,时过数月,他破关出来,修为已然巩固,终于可以动用迷妄之眼了。

小家伙的身上到底有什么秘密,绝对逃不过他的迷妄之眼!

孰料,这一眼,他又大吃一惊!

怎么回事?小家伙的丹田里,白雾弥漫,迷妄之眼竟也穿透不过。

不要说灵根,他甚至于连沈云的丹田里究竟有没有灵气,也看不出来!

这些白雾,是什么玩意儿?

修行千多载,如此情形,他尚属头次见到。呃,好吧,以前,便是听也不曾听说过。

难道是我还太年轻了……正好沈云看过来,年轻道士清楚的捕捉到了对方眼底的震惊,顿时心情大爽——小家伙好聪慧。有意思,真有意思!

前面,李道长热切的迎上前,与沈云见礼,打招呼——能不热切吗?如果这位沈公子真是白师兄的有缘人,那么,白师兄的暗伤很快就能好了。而只有白师兄的伤完全好了,修为恢复,他们俩才能重回仙山,扳倒掌门……

而沈云见状,面上不显,心中却是警铃大作——李道长这副样子,就跟碰到救命恩人一般。好不反常!

师父生前常说:事出反常必有妖。

好吧,玉栖观里确实有妖……沈云深吸一口气,抱拳回了礼。

老罗则是受宠若惊。他本来打算跟李道长见过礼,就去车上拿黄豆糕的,一激动,便给忘了个精光。

沈云又看了一眼旁边的年轻道士,笑道:“这位道长好生眼熟。”说着,暗地里用胳膊肘撞了一下身后的老罗。

后者回神,也看向年轻道士,惊讶极了,脱口而出:“白道长?”旋即,他又使劲的甩了甩头,“不对。不应该是白道长……”

他记得很清楚,上次来的时候,李道长说过,几年前,白道长云游未归;好吧,就算白道长回来了,但是,时隔数年,白道长怎么可能还是二十来岁的样子,模样一点儿也不见老?

仙家的事,哪能跟凡人说?如果沈云不是有缘人,呆会儿,也不会告诉他真相。李道长轻笑,侧身看向年轻道士:“哦,忘了给沈公子介绍。这位是白师兄的幼弟。”

白道长行了个道礼:“久仰久仰。”

沈云心里完全明白过来了——所谓的“白师兄的幼弟”,根本就是骗人的。白道长、小道童,小白道长,全是一个人,不,说错了,是同一只妖怪。

既然这一人一妖联手做戏,我且再看看,看他们到底有何企图。于是,没有点破,佯装不知,抱拳回礼:“白道长客气了。”

老罗略微往前探了探身子,仔细的看了看,啧啧的说道:“象,真的太象了!你们兄弟俩真的象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

李道长不置可否,呵呵轻笑,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贵客请观里宽坐。”

沈云道了谢,回过头去,吩咐道:“老罗,走了大半天的路,马儿也累了,出了不少汗。刚刚经过山腰的时候,我看到那里有一眼清泉,你跟道长讨个水桶,去打些水来,给马儿涮涮汗。”

老罗微怔——沈爷从来不管马的事,今儿怎么特意吩咐他涮马?并且还是要他去山腰打水……

光电火石之间,他明白过来了。打水涮马是假,沈爷分明是要支开他。

莫非齐伯的担忧是真的?沈爷真的是碰上了什么麻烦,要请李道长解危度厄?

真是这样的话,我更不能打扰了。

“是。”老罗立刻应道。

此举正中李道长下怀。他主动说道:“水桶就放在偏殿的角落里。罗施主进去,一看便知。”

“多谢道长。”老罗向他作了个揖,急匆匆的去偏殿拿水桶。

而沈云则被李道长请进了正殿旁边的厢房里。

三人分宾主坐下后,沈云故意问道:“咦,怎不见道长的徒儿?”

出乎意料,李道长看向同坐主位的白道长,呵呵:“沈公子好眼力!”

沈云挑眉:“玉栖观是福地,在下并非多事之人。”言下之意,只要妖怪不作恶、不害人,他没有揭穿的意思。

李道长连忙解释:“沈公子误会了……”

这时,坐在一旁的白道长不乐意了。他懒声打断道:“沈公子这是何意?本座修行千多载,自问坦坦荡荡,清清白白,不知有什么可令沈公子‘多事’的?”

沈云听罢,真正的透心凉,一双手不由在宽大的袖子里紧握成拳——修行千多栽!就是说,眼前的这位是一只千年老妖啊!听着很厉害的样子。不知道五雷符还管不管用……

李道长暗道“糟糕”。白师兄好端端的,突然发哪门子的难啊?

他赶紧用神识传讯:白师兄,你自己说的,沈公子极有可能是有缘人!

不料,白道长翻起眼皮子,冷笑连连:“还是说,沈公子觉得妖修生来就是作恶害人的?”哼,区区凡人,居然妄想用五雷符收了本座!不知天高地厚!

李道长闻言,闭上了嘴巴——他也觉得,沈云对妖修的态度很重要。在请他帮忙之前,这一点,必须要问清楚。

只是,白师兄太性急了,不容他打些铺垫,就这般直接问了出来。沈云到底是个凡人。白师兄如此发问,显得突兀尖锐了些。只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既然白师兄已然问出口,他也不好再多说。

沈云听到“作恶害人”四个字,不禁张目结舌。

啊呀,不得了,我心里想的是什么话,这只妖怪全知道!

第二九一章 打开天窗说亮话

“你猜得没错,本座确实通晓读心之术。”白道长向后靠在椅背上,懒懒的接着说道,“你是个聪明人,所以,本座也不跟你绕弯子。本座问你,上次,你是怎么侵入本座的气海?”

“啊?”沈云愕然,“什么是气海?”

不老实!白道长眉尖微皱,看着他,眼神变得锐利起来。

李道长见状,赶紧伸手拉他的袍袖:“白师兄,沈公子是凡人,可能是真的不知道。”不然的话,他家白师兄哪里还能坐在这里说话?

经他一提醒,白道长也想到了这一层,冷哼一声,别过头去:“你来告诉他。”

李道长这才转过头来,对沈云笑道:“不好意思,白师兄性子耿直,说话直来直往,不会绕弯子。沈公子请多包涵。”

他一堂堂的金丹真人,从来没有想过要在一个乳臭未干的凡人小子面前低头服软。可是,谁叫造化弄人。眼前这位便是他与白师兄等了一百多年“有缘人”。事有轻重缓急。只要能彻底去掉白师兄的病根儿,放下身段,说几句软话儿,有何难的?修道之人,讲究因果。事实上,他与白师兄已经商量好了:如果沈公子真能助白师兄去掉病根儿,他们会答应其三个条件。当然,前提是不能有违天和。

“道长明鉴,在下是真的不知。”沈云也很无奈。根本没有做过的事,叫他怎么承认?更何况,上首坐的可是一只“通晓读心之术”的千年老妖。他是活得不耐烦了呢,还是活得不耐烦了,去骗这么厉害的存在?

李道长轻轻颌首,表示明了:“沈公子通晓经脉穴位,贫道便直言。白师兄虽然与我等非同族,但他已化形,所以,很多方面与我等是相似的。所谓的‘气海’,等同于你我的下丹田。”

沈云听明白了,不由看向白道长的小腹。

后者挺不自在的挥袖,遮在肚子上。

“这里边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沈云收回目光,硬着头皮解释道,“在下只是区区一介凡人,哪有那样的神通……”

白道长翻起眼皮子,没好气的打断他:“尔等凡夫俗子,蝇营狗苟,不知道义,心中唯有利尔。放心,本座不会白得你的因果。你只要实话实说,本座不但不会降罪于你,还会助你找到你失散多年的九姐。”

“你,你怎么知道我与九姐失散了!”沈云大惊失色,“那天,你一直藏在暗处偷窥?”至于寻找九姐之事,人妖殊途,他怎么可能去相信一只妖怪的承诺?

白道长冷哼:“是你自己在本座面前祈福,本座是光明正大的听,何需偷窥?”

我何时在你面前祈福了?沈云一头雾水,正要再发问,突然想到:千年老妖姓白,观里恰好有一株千年白果树。又联想到那晚看到的情形,顿时恍然大悟,“哦,原来你,你是后院的那株千年白果树……”

白道长瞥了过来,目光幽深。

沈云不禁打了个冷战,很识相的咽掉了后面的那个“精”字。

“沈公子,你看,贫道与白师兄坦诚相向,把话都与你说开了。现在,你总该能告诉我们实情了吧?”李道长笑眯眯的打圆场。

闻言,白道长也略微坐直了身子。

不料,沈云仍然坚持道:“在下之前真的没有说谎。”

“你……”白道长的耐心用尽,斜飞入鬓的双眉眼看着就要立了起来。

李道长眼底闪过一道精芒,脸上的笑意僵住了。

这是要翻脸的节奏啊!沈云在心里苦笑——又是实力不济。如果自己强大到足以收了这只千年老妖,量他们也不敢说翻脸就翻脸。

“如果一定要说在下做了什么的话。那晚,在下睡在后罩房里,只是做了一个稀奇古怪的梦。”他飞快的接着解释道。

“稀奇古怪的梦?”听到这句话,李道长与白道长敛了怒容,面面相觑。

白道长清咳一声,坐直身子:“什么梦?”

沈云便从看到小道童独自去白果树下,化成一个绿色光团钻进树干里开始说起,详尽的道出那晚做的梦。

听完,李道长张着嘴,险些惊落了下巴。

简直是匪夷所思!他急急的转过头去,看向白道长。

后者脸色凝重,双眼微合,陷入了沉思。

厢房里顿时静得能听到一根针掉到地上的声音。

良久,白道长复又睁开眼睛,盯着沈云,再一次发问:“梦醒之后,你的身上可有什么变故发生?”

“有的。”其实,关于那晚的事,沈云心里也一直存着疑问呢。是以,他如实以对,“梦醒之后,在下象是掉进了臭水沟里一般,身上裹着厚厚的一层黑油污,臭不可闻。还好在下听说观里不提供热水,在储物袋里备了些热水。在下洗完澡后,又听到了外面的树底下传来白道长的声音。担心被白道长发觉,在下躲在被窝里装睡。本以为那一晚是个无眠之夜,不想,在下很快便睡着了,一觉睡到第二天的上午。”

这一段,李道长听明白了:“你那是被五行灵气淬体了,从体内排出不少杂质……”说到这里,他又是一脸的不可思议,上下打量着沈云,“不对!沈公子,你说你是做梦。如果只是做梦的话,身上排出来的杂质怎么可能把亵衣、被褥枕头弄脏?”

“这一点,在下也百思不得其解。”沈云老老实实的答道。

李道长心想也是。他一金丹真人都参悟不透的事儿,沈云不过是个凡人小子,怎么可能知道?

三人之中,就属白师兄的见识最为广博。唯有白师兄能解惑也。

想到这里,他满怀希翼的又转过头去,看向白道长。

后者起身:“沈公子好口才。刚才一番话,说的本座有如亲临梦境。”呵呵笑了两声,又道,“是真是假,今晚沈公子再去那屋子里睡一觉,自然能分晓。”

李道长讶然——白师兄也不知道!

此时,沈云已看出来了,虽不知千年老妖是出于什么目的,但是,很清楚,他暂且没有害人的意思。再者,自己从那梦里受益诸多,也一直想搞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白道长的提议,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是以,爽快的应下:“是。”

第二九二章 故梦重温

当晚,沈云便与老罗宿在了观里。

这会儿,观里只有他们两个香客。而后罩屋全是空的。但为了能重现那晚的奇梦,白道长特意吩咐沈云,叫他与老罗仍然挤在原来的那间小屋子里。

就连李道长提出来要为他们护法,也被白道长一口否定了:“一切都照那晚的原状来。莫要横生变故。”

搞得沈云心里有些发毛——做梦这种事,是说重复,就能重复的吗?

老罗仍然被瞒在鼓里。他涮完马,又把马喂饱之后,特意去后院看了正月里挂到千年白果树上去的那两只福包。见它们都还在,心情变得更好了。

至于留宿,是计划之中的事,他一点怀疑之心也没有。

按照白道长的吩咐,沈云按照那晚的情形,在同样的时刻洗洗睡下了。唯一的变故是,老罗还记得那晚沈云掉下床,却不喜睡里侧,所以,尽量将自己的铺盖卷往里摆。如此一来,他躺下之后,整个人都快贴到墙上去了。春天的山里,夜里仍然很冷。石墙冷硬如铁,他贴着墙,接连打了好几个冷战,睡意全无。

沈云自然是劝他睡出来一些。可是,老罗执意不肯——上一次,因为自己粗心大意,害得沈爷半夜里掉下了床。直到现在,每每想起来,他都自责不已。所以,这一次,他无论如何也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

没有办法,沈云只好暗中用真气隔空轻点老罗的睡穴,然后再连人带铺盖卷一道往外拖出来一些。

老罗的鼾声终于响起来了。沈云用真气打熄油碗灯,从被窝里出来,开始练《金刚拳》的心法。

前面的正殿里,白道长一脸难色——他说要大家都重复那一晚。可是,他自己就重复不了。

原来,因为伤势好了许多,修为紧接着恢复了三成,他的瞌睡也相应的大大减少。如今,一个月里,他最多也就只需回本体睡两个时辰。

睡意全无的白道长悔青了肠子:“早知道,昨天晚上,我就不回本体睡觉了。”

这会儿,他精神抖擞,睡意全无啊!

李道长提议道:“要不,你喝点儿酒……”

白师兄从前好酒,并且是喝酒必醉,不然就是喝不畅快。而他醉酒的方式呼呼大睡。三日方能醒转。

正因为如此,一百多年前,白师兄才着了那魔女的道儿。不然的话,真正锣对锣、鼓对鼓的打斗起来,就凭那魔女,十个也伤不到白师兄。

吃一堑,长一智。自那以后,白师兄戒了酒。一百多年来,真的是滴酒不沾。

只是,不等白道长出声,李道长自个儿又飞快的连声否决了:“不不不,这样太冒险了!”

沈云说那晚是做了一个梦,可是,白师兄却是被人闯进了气海里。两人的话,李道长自然是相信后者。

气海于妖修来说,是何等的重要!容不得有半点闪失。

而白师兄喝醉之后,三天三夜,人事不醒。

人心难测!要是沈云心怀不轨,在白师兄的气海里使点坏……李道长是越想越怕。

白道长叹了一口气:“好象也只有这个办法了。”

要想让他睡觉,除了喝酒,当然还有其他的办法,比如说,服用迷睡药、贴瞌睡符……等等,都是可行的。但是,这些统统都是被动入睡,一旦睡着,他进不得本体。

唯有酒醉之后的宿睡,是主动入睡。他可以控制自己在完全睡着之前,进入本体。

“可是……”李道长很后悔——如果不是自己嘴快,说出这个破主意,白师兄戒酒多年,只怕都忘了这些。

白道长摆手,截住他后面的话:“与其这样不死不活的耗着,我宁愿拼死一试。”

李道长闻言,不由想起白师兄受伤之后,师门众人纷纷变脸,各种落井下石,没有再坚持。更何况,修真本身逆天而行。他们这脚底下的长生路,何时安稳过?哪一刻不是危机重重,惊险万分?机缘难得,哪怕只要有一丝生机,也不能放过。

是以,他定了定心,温言宽慰道:“我看沈小子是个心正之人,可以信赖。”

白道长呵呵,看向他,目光灼灼:“师弟,你给我护法。如果他生了歪心,乘火打劫,你定要给我报仇,将之碎尸万段!”

“是。”李道长凛然,“沈小子若敢如此,我定将他剁碎了,埋在你的树下,当花肥。”

“好。”

沈云接连走了两遍心法。练了《洗玉诀》之后,再折回来,重练《金刚拳》的心法,一点用处也没有了,纯粹就是浪费时间与精力。

咦,白道长在磨蹭什么?他怎么还没过来?

沈云等得有些不耐烦了,下了床,起身打开小窗子。

呼——,一道冰凉的夜风打着转儿吹了进来。

几乎是与此同时,沈云看到了白道长踉踉跄跄的从正殿后面出来了。

空气中,一股浓浓的酒香,迅速散开。

这是灵米酒的味道!沈云在石桥坊市曾买过灵米酒,再加之,他的嗅觉灵敏,马上就闻了出来。

沈云看着那道白色的身影,满脸错愕——天帝老爷,如此重的酒味儿,白道长到底喝了多少酒啊!

白道长摇摇晃晃的走到了仍然光秃秃的千年白果树下,一手扶着粗壮的树干,站住身形,打了一个响亮的嗝:“嗝!”

沈云见状,不由皱眉:说好的重复那晚的情形呢?看看你自己都做了些什么!

果然,人妖殊途。我居然去相信一只千年老妖!

在心里哼了一声,他烦躁的将小木窗关上,回床上蒙头大睡。

白道长身上的酒气真的是太重了!十几息之后,他与老罗睡觉的这间小屋子里也充斥着浓浓的酒味儿。

该死的!沈云在心里骂了一声,裹紧被子,准备翻过身去。

哪知,他还没动,脑壳晕乎乎的,手脚绵软乏力。

我好象也醉了!

不会吧……沈云极力瞪大眼睛。四周的黑暗有如实质,排山倒海的向他挤了过来。

很快,他再也禁受不住,感觉脚下一空,整个人掉进了一个漆黑的深渊之中。

“啊——”

沈云吓得大叫,却发现自己怎么也喊不出声来。

第二九三章 宿醉不醒

第二九三章宿醉不醒

还好,坠落的时间不长,仅有是一瞬之间。沈云还没来得及采取措施,突然间,感觉自己的双脚踩到了实地。

深吸一口气,他定了定心神。

呀,酒香!好浓的灵米酒香味!比先前还要浓郁!

我这是掉到了哪里呀!沈云狐疑的举目四望。

周边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的黑。

好熟悉的感觉!

这是……我在做梦?

沈云甩甩头,试着用右手去掐自己的右腿外侧。

一点儿也不疼!

他乐了:呵呵,小的时候,听奶奶说过,做梦的时候,是不知道疼的。原来是真的。

既然已成功入梦,那么,接下来,就是要找到那个绿色的奇妙所在。

沈云瞪大眼睛,仔细的四下里寻找起来。

没多久,他看到了右前侧,远远的有一个亮点。

比上次更要亮一些。

应该是我的目力增加了不少的缘故。

就是那里了!

沈云大喜,急急的走了过去。

越往前走,灵米酒的香味儿越是浓烈。沈云忍不住在心里猜测:莫非酒香是打那里散发出来的?

如此一来,他终于有点儿相信白道长的说辞了,自己竟是真的钻进了后者的气海里——白天,尽管他答应了白道长,再做一次那晚的梦。其实他心里是一点儿也不相信的。白道长的小腹才有多大?想那临产的妇人,腹大如箩,一朝分娩,才能诞下一个多大的婴儿?白道长的小腹扁平扁平的,哪能穿得下身长七尺的他?

没多久,那亮点终于近了,变成了一个酒钵大的亮团。

上次,它是生绿色的。这回,它的颜色要深一些了,翠绿翠绿的,流光溢彩,宛若一大块品质上好的翡翠。同时,个头也涨了一大圈儿。

沈云立住身形,心里不停的默念:让我进去,快让我进去。

上一次,他可没如此镇定,看到亮团,第一反应是逃命来着。结果,稀里糊涂的被吸进入了亮团的里头。

果不其然,前面的亮团弹了弹,又好比是变成了一块大磁石,沈云感觉自己被一股强大的吸力摄住了。紧接着,眼前一花,他再定睛一看,周边的情景完全变换了。

四周,亮堂堂的,不见一丝阴霾。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气旋儿。不同的时,它们的颜色分成了两种:大多数是生绿色的,其余的是墨绿色。

沈云定睛细看,很快发现,那些墨绿色的气旋儿都是自己上次吸过白色雾气的。因为他清楚的看到,它们与生绿色的不同之处是,没有表面没有被白色雾气蒙住。好吧,看着是白色雾气,其实是数不尽的彩色小光点。

为什么没有?因为被他上次吸走了。

一直以来,他都在琢磨,为什么会从那奇怪的梦里得益。思来想去,他觉得应该就是自己在梦里吸食了气旋吐出来的这些白色雾气的缘故。

所以,还犹豫什么!

沈云按捺住心中的喜悦,一个箭步冲到最近的那个生绿色的气旋儿跟前,开始狂吸白色雾气。

效果和上次梦里的一样。原本,他被浓的灵米酒味儿熏得有点儿头晕。吸食完跟前这个气旋的白色雾气之后,头立马就不晕了,变得神清气爽。

而那个比他的脸只大一圈的气旋儿不再往外吐白色雾气之后,迅速的变成了墨绿色。

继续!

沈云又换到旁边的另一个生绿色气旋面前……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云只记得自己吸食完了七十九个气旋吐出来的白色雾气。

有意思的是,当他吸食完第七十九只时,竟然打了一个大大的饱嗝!好象刚刚饱食一餐似的。

这是上次的梦里不曾有过的现象。

再仔细一闻,这个饱嗝里还带着浓郁的酒味儿!

下一息,沈云的脑海里冒出一个念头:呃,我醉了……

旋即,一道熟悉的劲力扑面而来。脚下一空,他又象是掉落了悬崖。正要大呼来着,无边的黑暗再度涌来。它们好比是一场厚实而温暖的棉被,将他团团包裹住。

唔,好舒服呀!

沈云只觉得两个眼皮越来越重,越来越重……终于,他彻底沉溺在了这一团温暖的黑甜之中。

三天之后的清晨,老罗见沈云仍在呼呼大睡,今天又象是醒不了的样子,急急的从床沿边站起来,拔腿往前面的正殿里跑去——三天前,李道长过来瞧过沈爷,说是三天之后,定会醒来的。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沈爷为何还是沉睡不醒?该不是练功出了岔子吧……

三天前,他一觉起来,发现沈爷满脸通红,裹着被子,睡得人事不醒。

沈爷的样子不太对劲啊。他狐疑的伸手去探沈爷的额头。

当即吓了一大跳,“呀”的轻呼。

额头好烫!

沈爷这是起了高烧,烧得人都糊涂了呢!

还好,他知道玉栖观里的李道长医术高超,赶紧跑到前面去请人。

结果,李道长过来一瞧,满脸的不在意:“沈爷这是练功练到紧要时刻了。莫要打扰他。三天之后,定然醒来。”

李道长在正殿里准备上早香,看到他慌里慌张的样子,手里的动作顿住:“怎么了?”

“沈,沈爷,还是老样子,没有醒来的样子!”老罗心里着急,这一路跑得飞快,上气不接下气,“道长,已经,三天了!”

李道长慢悠悠的“哦”了一声,不紧不慢的走到香案前,先是将手里的三根清香在长明灯上点着,然后右手轻扇,灭掉火苗,再将三根清香都插进香炉里,退后一步,对着神位行了一个道礼,这才转过身来:“三天不是还没过完吗?没事的,你再等一等。”

老罗见他如此淡定,说得话又跟刀切过一样干净利落,心中大定,惭愧的长揖到底:“对不住,是小的主仆二人给道长添麻烦了。”

“无妨。”李道长轻轻挥手。

然而,等老罗一脸感激的离开正殿,他哪里还有刚才的仙风道骨状!双手紧绞,急得在香案前团团转,嘴里一个劲的自言自语:“白师兄那边没有动静,那是因为喝了酒。可沈云是怎么一回事?他又没喝酒,却人仍然在床上,也跟宿醉不醒一般!”

第二九四章 匪夷所思

李道长之所以会慌了神,是因为沈云的状态,完全不在他与白道长的意料之中。

根据白道长之前的分析,沈云绝对就是那晚闯进他的气海里的那个人。所以,如果故梦重现,沈云也应该消失不见才是。然后,等沈云所谓的梦醒了,他会从气海里出来,又重新回到床上。

为了验证自己的分析,白道长吩咐他,在自己离开正殿之后,过半时辰,去沈云睡觉的小屋子外边查探一番。

为何要过半时辰呢?

那是因为白道长身为木灵,记录时间,是他的天赋本能。那一晚,他虽然睡着了,但是,所有的时间点都记得清清楚楚呢。从他回到本体,到沈云进入气海,不多不少,正好是半个时辰。

可是,李道长依照他的吩咐过去一看,床上躺着两个人。沈云与老罗都在。

也许是有些推延。他决定蹲在窗户底下,再等等。

然而,左等右等,屋里仍然是什么动静也没有。

计划失败了?白师兄不会有事吧?李道长急急忙忙的跑到白果树下去查看。

白果树光秃秃的枝头微微向下——这是白师兄睡着了的表征。

李道长松了一口气,心道:沈云不过是个凡夫俗子,哪有那么容易进入白师兄的气海?前一次,纯属机缘巧合。再来一次……谈何容易!也是我与白师兄都急了,病重就乱投医,才起了这种荒唐的念头。

围着白果树转了一圈,确定白师兄没有事之后,他摇头晃脑的继续回小屋子的窗户下面蹲着。

这时,一股恶臭之味,自屋里从窗户缝里散了出来。

什么情况!

李道长心中警铃大作,身形一晃,穿墙而入,冲到床沿边上。

床上的两人仍然都在。恶臭之源,正是外面的这个铺盖卷。

他闭息,伸手轻轻拉开被子一角。

里头的情形,令他这个金丹真人也险些惊呼出口——在铺盖卷里蒙头大睡的正是沈云。这会儿,他的脸上、双耳,还有头发上,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泌出黝黑的污泞!

正是这些污泞散发出浓浓的恶臭!

李道长再敛神细看。沈云闭着双眼,呼吸绵长,呈沉睡之状。

这是典型的入梦状态!

如此看来,沈云之前没有说错。莫非闯进白师兄的气海里的,只是沈云的魂魄?

很快,李道长摇头,推翻了自己的这一论断:一是,沈云不过是一介凡人,还做不到魂魄离体;再者,魂魄离体与入梦根本就是两码事。随便找一个炼气初期的修真者,都能一眼分辨出来。他身为金丹真人,岂会搞错?

真是匪夷所思!

既然已经入梦,自然是乱动不得。李道长唯有等待。

随着沈云身上分泌出来越来越多的黑色污泞,小小的屋子里,变得臭不可闻。李道长若不是早早的闭息了,此刻怕是也难免会被熏晕过去。

担心睡里边的老罗会被恶臭之味熏醒,他特意察看了一下老罗的情形。见他是被点了睡穴,不到天亮,睡不了,便没有再分心。

又过了差不多半个时辰。沈云出了梦,身上不再分泌黑色的污泞。

李道长以为他用不了多久就会醒来,仍然闭息站在床边,没有动窝。

不料,他都快到了闭息的极限,沈云还是一动不动的闭在污泞堆里,没有醒转的迹象。

无奈之下,李道长只好先去外面换过气,再重新回到小屋子里闭息观察。

将近半个时辰之后,他发现沈云不但仍然没有醒,而且呼吸变得沉滞,开始发烧。

李道长当机立断,往沈云身上打了一道去尘术,替其清理掉象泥壳子一般糊在身上和铺盖卷里的黑色污泞。

恶臭消失了,他闻到了一阵浓浓的酒香味儿。

是白师兄喝的芳春香!

李道长傻了眼。他万万没有想到,沈云之所以发烧,是因为醉酒的缘故,并且呼出来的酒气与白师兄之前喝的酒是一样的。

沈云明明只是入梦而已……李道长回过神来后,施法替沈云解酒。

结果,他又一次失算。施法之后,沈云身上的酒气先是散了一些,不出三息,又恢复如初。

李道长愕然,又施法。

依然如此!

身为金丹真人,居然连个凡夫俗子的酒也解不了!传出去,不知道会笑落多少下巴。

到底是哪里疏忽了?李道长深吸一口气,先定了定神,然后,坐在床沿边上,仔细替沈云把脉。

他尝试用一道比发丝还要细的灵力探入沈云的经脉之中。

没错,确实是深醉之状!

能醉成这样,以沈云的凡人之躯,只有一种可能——整个人泡在装满芳春醉的酒坛子里了。

可是,沈云并没有行此荒唐之事。

总之,今晚的怪事,一桩又一桩。李道长感觉自己象是被一道又一道的强雷打中,都快变得麻木了。

芳春醉是一种很烈的灵米酒。沈云没有灵力护体,怎么可能扛受得住?李道长只能一次又一次的施法替沈云解酒。好在只是个小法术,每一次施法消耗的灵力很少……一直到东方欲晓,沈云身体里的酒力总算化去九成。余下的,可以凭借其自身之力,慢慢化解掉。

眼见着睡在里侧的老罗就要醒转,李道长身形一晃,离开了小屋子里。

他佯装在正殿里上早香。没过多久,老罗火急火燎的跑了进来,语无伦次的请他去给沈云看病。

李道长装着毫不知情,跟着老罗一道,又回到小屋子里,给沈云又把了一次脉,故作淡定的真真假假的说了一通:“无妨,沈公子在练一种高深的内功。莫要打扰他,三天之后,待他练完功了,自会醒来。”

在练高深的内功,是假;

无妨,却是真。

还有,三天之后,自会醒来的诊断,也并非信口开河,而是他昨晚一边替沈云解酒,一边琢磨出来的。他以为,沈云无缘无故的醉倒了,应该与白师兄的醉酒有直接的关联。

根据他以往的经验,白师兄不管醉成什么样,三天之后,自然会醒转。

那么,沈云应该也是一样的吧……

安抚好老罗之后,李道长从小屋子里出来,看向白师兄的本体,不由眼前一亮:一夜之间,千年白果树枝头绽绿,无数半寸长的叶芽儿沐浴在金色的阳光里,随着晨风,徐徐起舞。

太好了!这是白师兄的伤又有所好转的表象!

李道长狂喜之余,心中越发的肯定刚才对沈云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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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九五章 好转

三天之后,李道长发现自己又错了。

天擦黑的时候,白道长醒了,欢喜的从本体里出来,去前面正殿找到正在上晚香的李道长:“李师弟,我的伤又好了四成!我的修为恢复到化形一层了!”

简直是天大的好消息。李道长闻言,狂喜之下,险些一把扔掉了手里刚点着的三根清香:“白师兄,这回,你的伤终于能彻底好了!沈云真是那个‘有缘人’呢。”

白道长连连点头:“没错。等我再闭关一段时间,巩固了修为,再叫沈云进一次气海,帮我疗一次伤,应该就能痊愈了。对了,沈云呢?他在哪儿?”

“哦,他呀……”李道长简要的说了一下沈云的状况,末了,笑道,“这会儿,他也应该醒了。”

白道长也是一脸惊讶:“竟有这等事?走,看看去!”

沈云怎么可能只是入梦呢?明明他再一次感觉有人闯进了气海里。

好吧,眼下,沈云的安危才是重中之重。

当即,他与李道长一道,急匆匆的去了后罩屋那边。

自从沈云沉睡不醒之后,老罗几乎是寸步不离的守在床沿边上。就连晚上,他也是衣不解带的守着。实在是困了,才在床沿边上趴一会儿。

早上的时候,听李道长说得那么肯定,他特意跟李道长讨要了一碗粟米,在厨房里熬成粥。然后,拿回小屋子里,搁炭盆边上温着。这样的话,只要沈云醒来,随时都能喝到热乎香软的粟米粥。

哪知,外边都快天黑了,粟米粥都快成了杰米饭,沈云仍未醒来。

老罗急得嘴上都起了两个火泡儿。准备硬着头皮,又去前面请李道长。

刚出门,他看到小白道长与李道长大步流星的往这边走来。

不等他出声,李道长抢先问道:“沈公子呢?醒来了没有?”

老罗摇着头,都快要哭了,迎上去,一记长揖到底:“两位道长,麻烦再帮我家主人看看吧。”

白道长拧眉,脚下加快,飞也似的进了小屋子。

李道长伸手扶起老罗,软言劝道:“莫急。沈公子吉人天相,不会有事的。”这话,与其是劝老罗,不如说是他在安慰自己——等了一百多年,总算等来了“有缘人”。天道垂怜,终于叫他们俩看到了白师兄的伤痊愈的希望。在这关节眼上……沈云,你千万不能有事!

待他们俩也走进小屋子里,白道长站在床边,恰好直起身子。

“无事。他好得很呢。”当着老罗的面,不好明说。他只能顺着李道长之前的话,继续编,“沈公子的功法很奇异,在睡梦里练功。他这回是要突破了,所以,睡的时间要久一些。等他脸上的红晕退了,再睡上数日,自然就能醒了。待红晕退了之后,你每隔两个时辰,要用调羹给他喂些温开水,莫叫他渴着了。”

见两位道长都一口咬定沈爷是在睡梦里练功,老罗便深信不疑了,当下壮着胆子,细问道:“请道长明示,每次要喂多少清水才好?”

白道长耐心的解答道:“不拘多少,只要他的嘴唇看着不干就行。”见老罗脸上的黑眼圈都快挂到嘴巴上了,脸色更是苍白难看,又加了一句,“晚上无须喂水。”

李道长急着去前面正殿,听白道长的正解,伸手轻拍老罗的肩膀:“你这样守着,忠心可嘉。却不可取。帮不到你家主人,反而会把你自己的身子熬坏了。你家主人可能还要些时日才能突破醒来。你年岁也不轻了,又还能熬几晚?所以,最起码,晚上你得好好睡觉才行。”

“是。”老罗甚是感激,又是一记长揖到底,“多谢两位道长。”两位道长一点仙官大人的架子也没有,真的是难得的大好人啊。

两人受了礼,一道离开了。

而老罗也听进了李道长的劝,白天依然守在沈云的床边,晚上的时候,将自己的铺盖卷搬到地上,打地铺睡觉。

回到正殿后,李道长迫不及待的问道:“白师兄,沈云又没喝芳春醉,怎么会醉成这副模样?”

白道长摇头:“如此奇异之事,我也是生平头次见到。”顿了顿,脸上尽是庆幸,“凡人之躯,哪里受得住芳春醉的酒劲?更何况,份量又如此之大。幸亏小家伙淬体,酒力散掉了一半。而后,你又坚持替他解酒,再化去九成的酒力。不然的话,小家伙这会儿已然变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好险!”李道长被他说的后背上的冷汗都下来了——那晚,他最开始并没有打算替沈云解酒的。只是担心第二天早上,老罗醒来,闻到酒味儿,他没法解释清楚。所以,才施了一次法。后来,是因为接连几次施法,都没能解去沈云体内的酒力,他才意识到情况非常严重,认真的替沈云解酒。

沈云既然无事,白道长也放心下来,跟李道长说了一声,又回到了本体里,开始闭关,巩固修为。

第二天早上,老罗一觉醒来,首先爬起来去看床上的沈云。

“啊呀,沈云脸上的红晕退了!”他喜出望外,心中大定。顾不得洗漱,他乐癫癫的去前面厨房准备温开水。

结果,一开门,他看到李道长就站在后院的千年白果树下,仰头望着高高的树冠。

老罗禁不住“呀”的轻呼——这几天,他心里全是盼着沈爷早些醒。屋外,白果树是什么时候长满了浓密的新叶子,他都没有注意到。

心里挺奇怪的:这时节,仙都城里的白果树都还没发芽呢。怎么山里的老白果树却早早的长出了新叶呢?不是说,山里的时令要比城里晚一些的吗?

这时,李道长转过身来,笑着打招呼:“老罗,早啊。”

“道长,早。”老罗被他一打岔,早就将老白果树满树冠长新叶子的事抛到了九霄云外,喜气洋洋的长揖到底,真心感谢道,“托两位道长的吉言,我家主人早上退掉了红晕。”

“很好。过些天,沈公子定会醒来。这几日,你记得要给他按时喂温开水。”李道长也完全放下心来。

“是。小的这就去厨房里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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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九六章 获益更丰

又过了五天,晌午的时候,老罗正细心的用调羹给他喂水,先是看到沈云的眼皮微微轻颤,接着,能看到眼珠子在眼皮底下转动的样子。

沈爷这是要醒了?老罗心喜,忍不住探身要出声轻唤。突然想起两位道长都说过,沈爷看着是在睡觉,实际上是在练功,叫他不要打扰。

我这样去喊沈爷,会不会打扰沈爷练功呢?想了想,他决定还是去前面请两位道长过来看看。

殊不知,他前脚离开,后脚沈云缓缓睁开了眼睛。

明媚的阳光,照得屋子通亮。

沈云的眼前好比是搁了一个万花筒,五颜六色,五彩斑澜。同时,风吹得嫩叶轻轻摇摆、草籽在地底下破壳出芽……还有老罗飞奔去前院的脚步声、鸟儿的鸣唱声、山泉潺潺……熟悉的、陌生的,各种声音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

沈云回过神来,立马意识到,这是目力、听力又大有长进!

按下心中的狂喜,他有些不适应的眨了眨眼睛。

周边的情形顿时前所未有的清晰明亮艳丽。闹哄哄的声音又象潮水一般退去。

唔,我还是躺在玉栖观正殿后罩屋的小客房里。

记忆象潮水一般涌上心头。沈云想起来了:我又做了一回上次的梦,然后一定又是睡了个大懒觉。

只是感觉好象躺了许久一般,身体有些僵硬。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在被窝里伸懒腰。

不想,这么一动,竟引得体内真气澎湃,迅速在经脉之中流走。周身的穴位、关节被真气冲击,先后象爆豆一般,发出“噼里啪啦”的脆响。

沈云不如怔住——啊,与上回不同,这回真气涨了近一成!

他顾不上爬起来,连忙给自己把脉。

没错,真气确实是涨了近一成。而丹田之中,紧实的感觉更甚。

除此之外,脉相稳健,各器脏皆无不妥之处。

这一觉,睡得好爽!他感觉自己跳起来,一拳能打死一只吊睛白额大老虫。

就在这时,他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正殿那边往这里而来。

脚步声很熟悉。

两个人。

走在前面的是李道长;跟在后面的是老罗。

沈云吐出一口浊气,起床穿好衣服。

于是,等老罗喊来李道长,推开虚掩的房门一看,他家沈爷已经收拾得妥妥贴贴,正躬着身子站在床边叠被子。

“沈爷,您怎么起来了?”老罗惊呼,顾不得什么礼节不礼节的,三步并作两步,从李道长身后冲出来,双手用力的扶住沈云的身体,“快躺下来,莫乱动。“

这是他的经验之谈——沈爷在床上整整昏睡了八天八晚,哪能乍然下床乱动呢?从前,他受了重伤,被爷从牢里救回去。他在床上只昏睡了三天,一觉醒来,全身都发硬了,手脚却软绵绵的,乏力得很。那时,他也要爬起来。结果,稍微一抬头,眼前发黑,双耳嗡嗡作响,险些又背过气去。是爷吩咐他先闭上眼睛养一养神,再亲手给他揉一揉胳膊腿儿和腰背等部位。等身体慢慢放软了,他才感觉力气一点点的回来了。这时,爷才住手,扶他起来半躺着。

沈云笑道:“我没事……”

老罗严肃的打断道:“沈爷,您整整在床上睡了八天八晚呢。还是小心些,慢慢来的好。”

沈云吓了一大跳:“什么?我睡了八天八晚?”他还以为自己只是起得迟了一些,一觉睡到大中午。

这时,李道长也走了过来:“是呀。沈公子,你确实是一直沉睡,八天八夜方醒。”说着,示意他在床沿边上坐下来,“如果沈公子信得过贫道,先让贫道给你探探脉。”

想到他与一只千年老妖以师兄弟相称,沈云根本就信不过他。当即笑着婉言相拒:“多谢道长美意。在下也略通岐黄之术,不敢劳烦道长。”

李道长闻言,没有再坚持。他是金丹真人,沈云体内的真气涨了些许,还能瞒过他的一双利眼?之所以要探脉,是他实在太好奇了,想看看沈云的身体里还有没有生出其他的变化。

既然沈云不乐意,他也就此作罢——说破天去,沈云也只不过是一个没有灵根的凡人;再者,白师兄的病根还没有完全去掉,仍需沈云接着帮忙疗伤。他也不想因自己的好奇心而惹毛了沈云,坏了白师兄的疗伤大事。

他转而笑盈盈的吩咐老罗:“沈公子久睡初醒,肠胃虚弱,受不住坚硬油腻的吃食,今天只能进一些粥水。以后再慢慢恢复平常的饮食。”

老罗觉得很奇怪,明明李道长医术高超,沈爷为什么要拒绝李道长把脉?转念又一想,别看沈爷年纪小,行事说话却一向分寸得很。沈爷如此行事,定有缘由。他信得过李道长,但更相信沈爷。是以,只是敛眉低头,恭敬的应了声“是”。

沈云刚刚替自己把过脉,知道自己的肠胃好得很。且因为体内真气充盈,并没有饥饿之感。只是李道长也是一片好心,他抱拳谢道:“多谢道长关心。“他更关心的是白果树精的状况。心念一动,眼睛不由看向门外。

李道长意会,主动相邀:“沈公子初醒,不妨在观里走动一二。贫道近日得了一包粗茶,沈公子身上便利的话,可以去贫道那里坐一坐。”

这是要跟我说白果树精的状况。沈云满口应下:“稍后,在下一定过去。”

“行,那么贫道先回去准备茶具。”李道长点头。

老罗将他送出了门,折回屋里,关切的说道:“沈爷,您还是先喝点儿粥水,垫垫肚子,再喝茶罢。”

“好。你去煮粥。我在屋里等着便是。”沈云说着,在床边坐了下来。

“哎。”见他听从了自己的建议,老罗高兴的去前头的厨房里煮粥。这会儿,山里还在倒春寒。出门时,他细心的将房门掩上了。

听着他的脚步声远了,沈云这才在床边盘脚而坐,五心向上,开始练习《洗心诀》。

眼下,他的体内,真气充盈,有如江水澎湃。此时练心法,可事半而功倍。如果刚才不是听到李道长的脚步声,他早就开始练心法了。

不想,真气一运转,惊喜接踵而来!

沉睡八天八夜之后,体内真气不但增加了近一成,而且变得比以前更加凝实,使得心法运转更加圆润!

哈哈,这次,比上次获益更丰!

第二九七章 一桩事

沈云接连走了两遍心法,已是极限,便睁开眼睛。神清气爽,通体舒泰。不但四肢僵硬的感觉消失无形,而且体内的真气也较之前又凝实了一丢丢。

做个梦,然而,再一觉睡上八天八晚,功力便有如神助,突飞猛进……上哪里再去找这样的好事啊!

他从床上起来,啧啧的摇头,在心里对自己说道:沈云,这样的好事,你能接连碰上两次,且知足罢。师父,还有钱师尊都说过,习武在于勤,荒于嬉。如今看来,运气也有之。但,机缘这种事,可遇不可求,你可不能老指望着天上掉陷饼。

正在嘀咕着,从外面飘来阵阵粟米粥的香味儿。

心念一动,他听到了老罗从正殿里出来的脚步声。

呀,嗅觉也比之前要灵敏了许多。隔着这么远,都能闻到一碗粟米粥的香味儿!沈云摸着自己的鼻子,呵呵轻笑——这鼻子,比得上在牛头坳村时,家里喂的赶山犬阿黄了。

一想到牛头坳村,他心中的喜悦被一股油然而生的豪情取而代之。我,沈云变得更加强大了!不再是当年那个任人鱼肉的山里娃。

仇,我要报!

九姐,我定能寻回来!

还有,师父,师门历代的心愿,我肯定能实现!

不多时,老罗捧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粟米粥进来了:“沈爷,您多时不曾进食,不能吃太多,喝一点儿,先垫垫肚子。”

“好。”沈云接过来,慢慢的喝着。

老罗一直守在旁边,咧着嘴笑着,比自己吃还要开心。

总共就只有大半碗,很快,粥碗见了底。老罗上前,双手接过空碗,乐呵呵的又出去了。

沈云站起来,消了消食,也出了门。

他特意留意看了看院子里的千年白果树。

只过了八天,老白果树长满了生绿色的嫩叶,生机勃勃。

看样子,白果树精也好得很。

沈云径直去了前面正殿的厢房里。

李道长果然坐在小方桌边。

桌上,摆了一套紫砂茶具。旁边,红泥小火炉烧得正旺。上面的摆着一把南瓜状的陶壶。里头,金黄色的茶水已经烧开,正“咕噜咕噜”的冒着热气儿。茶香四溢。

“沈公子,请坐。”看到他,李道长单手提起陶壶,笑道,“有道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茶汤三沸,可堪用。”

沈云以前见袁峰煮过茶,是以,知道“三沸”之后,茶汤便煮好了,可以食用。

但,他并不是来讨茶喝的。道了谢,见其左下首摆着一把圈椅,便走过去,撩袍坐下来,开门见山的问道:“怎不见白道长?”

“哦,那晚你沉睡之后,白师兄也一时看不明白。见你迟迟未睡,他索性闭关参悟去了。现在还未出关。”李道长分好茶,端过一碗茶递给沈云,“请。”

他没打算跟沈云说白师兄的病根儿。一来,他觉得沈云虽然是“有缘人”,却只是一介凡人,听不懂这里边的弯弯绕绕,所以,他懒得多费唇舌;二来,仙道艰难,而人心叵测。白师兄的伤势,绝对不能道与外人听,就是“有缘人”也不行。

沈云接过小小的紫砂茶碗,见茶汤色泽如金,香气袭人,忍不住轻啜一口。干甜可口。

他不懂茶,也知道这茶汤比袁峰泡出来的要好喝得多。

茶碗比酒盅大不了多少。他一口饮尽,放下茶碗,问道:“那么,在下是不是要等白道长出关之后,才能离开?”

见他喝茶如牛饮,李道长便知这位并非自己之前想象的世家子,心防放下大半,摇头轻笑:“非也。沈公子随时都可以离开。”

“当真?”沈云讶然。

李道长端起一碗茶,举至鼻端细闻之后,慢慢啜了一口,颌首笑道:“自然是当真。”

端的是仙风道骨。

“多谢道长款待。”沈云迫不及待的想离开——此时不走,还待何时?等着千年白果精出关吗?

不料,李道长却没有送客的意思,反而问道:“之前,贫道与白师兄曾向沈公子许诺,若是沈公子能再现旧梦,可应允沈公子一桩事。不知沈公子可想好了,是哪桩事?”

本来,白师兄是答应替沈云寻找“九姐”。不想,被沈云一口回绝了。于是,白师兄改为答应替他做一桩事。

正所谓,人妖殊途。沈云根本就不想跟这一道一妖再有半点瓜葛,闻言,摆手又婉言谢绝:“道长客气了。在下已在梦中受益多多。再者,已在宝观打扰多日,哪里还好意思再麻烦道长?”

李道长是金丹真人,怎会不知他的那点小心思——不就是知道了白师兄的身份,被吓到了,恨不得能立刻撇清关系,断了往来么?

呵呵,不要说白师兄的病根还未完全去除,就说你只是一介凡人,往不往来的,轮得到你来做主?真当白师兄,还有本座好脾性啊。

他未作声,只是垂眸把玩着手里的紫砂茶碗,嘴角现出一丝冷笑。

沈云看得分明,心里直打突——就知道,这一道一妖不是什么好东西。

罢了,已是泥足深陷,能应付一时,且应付罢。

当即心思转得飞快,清了清嗓子,笑道:“那么,在下恭敬不如从命了。”

李道长抬眼,又是一派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状:“沈公子,但说无妨。”

真信你,那就死惨了!沈云笑了笑,从袖子里取出一枚他画的下品平安符,轻轻的放在桌子上,往前推了推:“在下想请教道长,哪里能买到同种品质的符纸和朱砂墨。”

李道长拿起平安符,不禁联想到,那夜在无名小山谷里,亲眼看到此子摆下三才陷兽符阵,眼波流转,心道:难道他真的会画法符?于是,好奇的问了一句:“此符是出自沈公子之手?”

沈云当然不会承认:“在下哪里会画符?此符是在下偶然所得。它关乎在下一个朋友的去向。在下发觉此符的符纸与朱砂墨是市面上少有的货色,想来定是出处不同寻常,所以,想跟道长打探一二。”

李道长不再疑心——就说嘛,一个凡人,怎么可能画出二阶下品法符来?再加之,他知道沈云近段确实惹上了一点小麻烦。说不定真有朋友去向不明呢。

“贫道对符篆也并不是很了解。不过,贫道知道有个地方,售卖这种品质的符纸和朱砂墨。”

不就是二品符纸和朱砂墨吗?好办得很,哪个坊市里没有这两样?

第二九八章 玉周山

“请道长不吝赐教。”沈云喜不自禁,从圈椅里嗖的站起身,抱拳行礼。

李道长呵呵轻笑,抬手示意他先坐下来:“在玉周山脚有一个小集市,贫道曾去过几次,记得那里面有售卖。”沈云是一介凡人,所以,有些话也不好明说。他特意将玉周山散修坊市说成了“小集市”。

说起来,玉周山坊市还是白师兄告诉他的。

那时,他随白师兄初来此地。对于一个年仅十一岁,修为也不过是炼气一层的修真小菜鸟来说,冷不丁的被师门发配到完全陌生的仙都,简直是两眼一抹黑。

而白师兄刚受重挫,大多数的时候都在昏睡,一个月也难得清醒几刻。

他一个杂役弟子,又是等同于被发配出来的,身上能带多少资源出来?眼见着,丹药、灵石,还有粮食皆消耗殆尽,难以维继,终于,白师兄清醒了。

明白他的处境后,白师兄给了他一小瓶木灵液,告诉他玉周山坊市的存在:“你需要什么,就去换些什么回来。”

交代完后,白师兄再一次昏睡过去。

而他按照白师兄的指点,用了大半天的时间,找到了玉周山坊市。在里面,他用那一小瓶木灵液换到了足够维持一个月的灵米、丹药……就这样,凭着白师兄提供的木灵液,他在这里渐渐站住了脚。

现在再回想,那时,他与白师兄熬得好不艰辛!

如今,他已是金丹真人,白师兄的病根儿也有望完全去除,正应了那句“苦尽甘来”。

想到这里,他再看沈云,眼神又柔和了许多:“今日天色已晚,那边的集市也快要收摊了。明日观中无事,贫道陪沈公子去那里逛一逛。”

在修真界,打劫素来都是公认的无本好买卖。故而,坊市的周边往往是很危险的。玉周山坊市是个低阶散修坊市,里边的摊主,还有光顾的客人,绝大多数都是炼气期的修士。对于如今的他来说,不过是些蝼蚁,但搁在沈云面前,任意拖出一个人,都是神仙般的存在。沈云是“有缘人”,其安危至关重要。他哪里敢放任沈云独自去?

沈云听了,连忙摆手:“已经叨扰道长多日,哪能再麻烦……”

李道长却垂眸,又端起茶碗。

沈云猜测,李道长嘴里的“小集市”最起码也是一个与石桥坊市一样的存在。极有可能也是要通行符之类的。所以,就算他自己找到了玉周山,也未必进得了坊市。

见李道长面现不虞,端茶送客,他只好识趣的收回没说出来的半截话:“多谢道长。明日什么时候动身呢?”

还有几分眼力。李道长敛了眼底的精光,温声答道:“那边的市集每天卯时三刻开市,唔,你辰时到正殿来。”

“是。”

后罩屋,老罗正蹲在炭盆边,温粟米粥。见沈云回来了,笑嘻嘻的站起来:“沈爷,饿了吗?给您盛一碗?”

沈云不忍拂了他的好意,点头:“盛一碗罢。”

老罗连忙揭开瓦罐盖子,忙活起来。

屋子里的米香味更浓。

沈云坐在床沿边上,看着老罗盛粥,嘴里问道:“老罗,你听说过玉周山吗?”他怀疑玉周山又是只有修士才知道的地名。

果不其然,老罗摇头:“玉周山?没听说过。”说罢,起身将盛好的粟米粥端到沈云面前,“不烫,刚好。”

沈云道了谢,接过来,吩咐道:“李道长邀我明天去探访一位他的老友。不便带你同行。你留在观里做准备,后天一早,我们下山回城。”

“是。”

第二天,沈云换上了便于在山里赶路的青布劲装和鹿皮短靴,准时到了正殿。李道长刚好自内出来,挥手示意他跟上:“走罢。”

他依旧是身着宽大的蓝布道袍,就象是去山门外边溜弯似的。沈云便在心底里猜测:许是离得不远。

哪知,到了山脚后,李道长抬腿又带他上了后面的山坡……自此,他们好象是一头扎进了南郊此起彼伏的山窝里头。

沈云跟在李道长后头,渐渐的看出了一些不同寻常之处——接连翻过三座小山包,他已微微出汗,然而,李道长在前头却胜似闲庭信步。尤其是,山里积雪方消。崎岖的山路被融化的雪水浸润,颇为松软。他是山里娃,如今又通晓轻功,然而,接连走了半个多时辰,靴底也沾了一层满满的湿泥。靴面也被草丛里的露水打湿了大半。可是,他看得很清楚,李道长穿的那双黑面白底的浅口道鞋,纤尘不染,滴水不沾。

这已经不能是上乘的轻功能做得到了。

莫非传言是真的,李道长确实是得道的高人?想到这里,沈云的心底泛起阵阵悔意——早知道,要向李道长请教,什么是道。而不是拿符纸和朱砂墨这等皮毛敷衍应付。

殊不知,李道长走在前头,也是越走越觉得惊奇:在尺把宽的山道上,沈云不但如履平地,而且还能比较轻松的跟上自己的步伐。他当真只是一个凡人高阶武者?

越往里走,山林越是幽静。山路也越来越难走。

又翻过了两座山,沈云的鞋底已经沾了厚厚的一层泥泞,靴面完全被露水打湿,就连小腿巴子以下的裤腿也是润湿了。同时,双颊红扑扑的,整个人更是热气腾腾,跟刚出锅的热包子一般。

李道长撩起袍子,站在路边的一块大青石上,伸手遥指前面的群山:“它便是玉周山。集市在那边的山脚。”

沈云顺着他的手指头望过去。隔着两个山头,那里有一座象尖笋一般陡峭高耸的石头山。顿时明了:“它长得真的象一根玉竹。”

“它以前就叫玉竹山。后来,传来传去,不知怎的便成了玉周山。”李道长撩起前袍,在大青石上盘腿坐下来,“那集市要到酉时末才收市。眼下,天色尚早,我等在这里歇歇脚,再赶路也不迟。”

“是。”沈云见他跟早上刚出门时没什么两样,心道:这是看到我走累了,才停脚歇一歇。

李道长不紧不慢的又说了起来:“早年,贫道几乎每个月都要去那边山脚的市集采买一次。不管是去,还是回程,都会在这块大青石头上坐一坐,歇歇脚。”

再往前走,就有人藏在山林里伺机打劫了。而那时的他,人小修为浅。却没有沈云这般好运道,有金丹真人带着。在那些肖小眼中,可不就是一只待宰的羔羊、最好的打动对象吗?所以,去的时候,他必须在这里歇够了,待体内和精力都恢复了,做足准备,才敢继续前;至于回来的时候,也要在这里歇一歇。那是因为他出了坊市,便是用速行符飞奔逃命。跑到这里,刚好力竭,实在是再也跑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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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九九章 道长,很厉害

沈云还真是有些累了。他从百宝囊里取出一只牛皮水囊和一只干净的白瓷茶碗,先倒了一碗热水,递给李道长:“道长,请润润喉咙。”

之前,他不也在李道长面前公然使用百宝囊;赶了这么远的路之后,他知道李道长确实是得道高人,定是看不上一个用真气能打开的储物袋。

李道长接过茶碗,喝了一口,心道:看在这碗热水的份上,等到了坊市里,无论你小子第一眼看上什么,本座都买来送你。

以他现在的身家,就是买下整个玉周山散修坊市也没问题。故而敢如此许诺。

当然,他也是料定沈云身为凡人,身上没有坊市里流通的灵石,才有此一想。

沈云不知他心中的打算,也在一旁席地而坐,又拿出一只白瓷茶碗,给自己也倒了一碗热炎,捧着茶碗慢慢的喝了起来。

李道长三两口喝完热水后,还了空茶碗,闭上眼睛,旁若无人的打起座来。

沈云却学不来——赶了这么远的路,他是一身的热汗,要是也这么一大碗热水灌下去,铁定是体内真气蒸腾,从而汗如雨下。确实是畅快了,但同时,体内也流失得更快不说,还加重了各器脏的负担。而这个时节,山里的寒气还重得很。它们很容易乘虚而入,对身体又是大大的不利。

看到李道长灌完一大碗热水后,额头上连一丝油汗也没有,他再一次意识到这位的厉害。

啜完一大碗热水,沈云身上的热汗也收了,体力恢复近大半。李道长却还是闭着眼睛打座,没有动身的意识。

沈心猜道:莫非是见我真气也有所消耗,有意给足时间,叫我好好恢复?

于是,他也盘腿而坐,静心敛神,暗中催动《洗玉诀》。

一遍走完,体力与真气都恢复满满。他睁开眼睛,吐出一口浊气。

“走了。”这时,李道长也睁开了眼睛,起身翩然下山。

果然是的。沈云笑了笑,快步跟上。

不多时,两人一前一后,到了山脚的一片密林边上。

李道长一路无话,这时,突然出声:“再翻过两座山,就到了。”

在没有人烟的寂静山林里,他的声音象是被放大了好几倍。

沈云跟在后头,不由皱眉——情形不对!山林里的鸟雀是何等的机警!然而,听到人声,前面的林子依然静悄悄的。

顿时,脑海里冒出一个念头:碰上劫道的了!

脚下不停,他一边纵目细看,一边运转真气,留心细听。

这次醒来之后,他的五感更加敏锐,其中,听力提高得最多。如果动用真气的话,他发现自己竟然能听到花开叶动的声音!

一时间,各种声音纷杂而来。

他从中很快找到了三个人的窃窃私语:

“嘘,有人来了!”

“两个!”

“前面那个蓝袍,面生得很,我看不出他的修为。”

“看着很厉害的样子,会不会是筑基修士?”

“两个都是生面孔,是过路的吧?”

“娘的,筑基修士跑到我们玉周山来做什么?这一单不能做。”

接下来,三人的话风大变,竟然说起八卦来:

“后面的小崽子才引气入体,嫩得很哩。”

“蓝袍可能是小崽子的长辈,带他到我们玉周山来长见识的。”

“切,这个破地方,能长什么见识?”

“嘿嘿,小崽子还把脸涂黑了呢。”

“城里不是接连有年轻貌美的年轻男子失踪吗?小崽子是怕也遭殃呢。”

“小崽子长得还算养眼。”

“细皮嫩肉的,呵呵……”

后面的那声“呵呵”,简直是轻浮之极。

沈云在外面游学了一年,阅历大涨,听了,一股怒火自心底呼的腾起,恨不得冲过去,挥拳捶死这三个嘴贱的家伙。然而,看到李道长悠哉乐哉的背影,他立时冷静下来——看样子玉周山的“小市集”确实是一个修士坊市。那么,敢在外边打劫的,也肯定是有点儿能耐的修士。很明显,他们三个根本就没把我放在眼里。只是畏着李道长,才不敢动手。

而李道长充耳不闻,完全没有出手的意思。自己又极有可能打不过……人生地不熟的,罢了!

沈云垂眸,飞瞥了一眼百步开外的那一大蓬枯黄的茅草,也装着什么也不知道,继续跟在李道长后头。

接下来,他们顺利的翻过了两座山。这一路上,沈云又听到有三拔人马埋伏。不过,这些人都畏着李道长,没有现身。

沈云心里纳闷极了:李道长到底是有多厉害?一声不吭,便镇住了路上的所有劫匪?

快到中午的时候,他们终于到了玉周山的山脚。

那是一道长着稀稀落落的低矮灌木丛的山沟子。沈云举目四望,不要说人影,就连野兔也没看到一只。

他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果然,修士坊市都是用仙法藏起来了,不是我等肉眼凡胎能看出来的。

李道长转过身来,吩咐道:“很快就到了。沈公子,这里有不少陷阱,你要紧跟贫道。”

“是。”沈云知道他是在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哪有什么陷阱?是仙阵才对。

同时,心里好奇得很:这边的坊市要不要用通行令符才能进去呢?

李道长吩咐了一句之后,径直走向山沟子里边。

沈云跟在后头,暗中取了点药水,洗去眼上的伪装——马上就要进入修士坊市了,他的伪装形同虚设,不如不要。免得象先前一样,被一路的劫匪说长道短。

走了大约百来步远,突然,前面现出一块布满青苔的大石头。它约摸有两人高,中间粗,两头尖,象是一根大梭子竖插在地上,甚是显眼。

沈云看到它,不禁在心里猜测:这块大石头该不是坊市入口的标记石吧?

就在这时,李道长冷不丁的又转过身来,象闪电一般伸出手,牢牢抓住他的左手腕,带他往那大石头上飞奔过去。

那情形,好象是要拉着他撞上去一般。

他的动作实在是太快了。以至于沈云根本就来不及做出反应。

先是眼前一花,耳边“呼”的刮过一阵风。紧接着,嚣闹声扑面而来。

“到了。”李道长在一旁轻语。

与此同时,他松开了沈云的手腕。

第三百章 它们有什么不同?

眼前完全换了一副天地!

沈云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商贾如云,人潮如织的闹市街头。

“这……”他难以置信的怔住了。原本以为是一个与石桥坊市相差无几的所在,哪知,这里的规模与热闹程度不下于天帝庙的后街。

李道长看着熟悉的坊市,心中感慨不已——他自筑基以后,便再也没来过。时隔一百多年,这里还是老样子。若说有变化,就是当街叫卖、招揽生意的伙计们全换上了生面孔。

至于沈云的反应,尽在他的意料之中。

他握拳掩嘴,轻咳一声:“不是要看符纸和朱砂墨吗?走罢。”

“是。”沈云迅速回神,见他完全无视自己脸上的变化,便息了解释的念头,紧步跟上。

他一边走,一边打量着街道两旁的商铺。

很有意思,这里的铺子招牌全是一样的黑底金字,就连店名也象是同一人取的:刘记灵米酒铺、陈记法器铺、李记丹药铺……

还有就是,为了招揽生意,各个铺子的门口都有一到两名伙计扯着嗓子大声叫卖。这一点,与凡人商铺,没什么不同。

去过石桥坊市之后,他还以为修士摆摊与凡人商贩不同,他们从不叫卖,都是跟钓鱼一般,安安静静的坐在摊子后面,等着买家自己找上门来。

不多时,沈云看到右前方出现了一家“王记符铺”,心头不由一跳。

李道长站住身形,转过身来,对他说道:“前面的铺子里应该有你想要看的东西。走,进去看看。”

“是。”沈云连忙收回目光,点头应下。

于是,两人一道走向王记法符铺子。

“这位道友,想买什么灵符?”站在门口的年轻伙计热忱的招呼道。

李道长目不斜视,径直进了门。

年轻伙计碰了个冷脸,一点儿也不见恼,笑嘻嘻的转身,对着李道长背影高呼:“道友,里边请。”

沈云跟在李道长后面,打他身边经过。他却连个正眼都没有给。

很明显是将沈云当成了李道长的仆从。

好吧,沈云今天的装束,还真象是长随之类的。

沈云却暗地里打量了这位伙计好几眼——他的右手虎口,还有食指与大拇指相贴之处,以及四指的指肚皆有薄茧。这些表明,他是一个常年使剑的练家子。可是,沈云却看不出他的深浅。

这说明了什么?

一个站在门口招揽生意的伙计,说不定就是中级武宗以上的强者!

沈云敢有脾气吗?

他默默的跟在李道长身后。

这家铺子不大。里头的布置摆设,与其说是一间商铺,不如说是有钱人家的花厅。

不见货柜之类的,正对着门的那面墙上,悬有一块横匾,上面写着四个大字——持字形应该全是符文。惭愧得很,沈云只认得第二个,即,“符”字。其余的三个都不认得。

匾下摆有一张黄梨花雕花长榻。榻的正中摆有一张小炕桌。而榻的下方,各摆有两张同样材质太师椅。

右侧立有一道山水大画屏。

听到门口伙计的招呼声,从屏后走出来一名青袍中年男子。

沈云飞快的看了一眼。这位,更甚。他连对方的究竟有无功夫伴身都看不出来。

不过,这位的穿着、神态都明显不是门口的伙计能相比的。所以,他在心里猜测,他只会是更强的存在。

与门口的伙计一样,中年男子看到李道长后,态度非常热忱。他满脸堆笑的迎上来,行了一个道礼:“在下姓罗,是店里的掌柜。不知道友如何称呼?”

沈云闻言,心道:看来“王记”是东家的姓氏。

李道长没有接话,而是直接问道:“你这里有符纸和朱砂墨卖吗?”“有的有的。”罗掌柜连连点头。

“二品的符纸,还有朱砂墨,有几样,便摆几样上来。”李道长又道。

“好咧。您请先上坐,喝杯热茶。”罗掌柜将李道长请至上方的长榻上坐下。而他则在另一端坐下来,扬声吩咐道,“上茶!”

“是。”门口的伙计闻言,麻溜的跑到屏风后面去了。

数息之后,他用托盘端了两只青花盖碗,先是恭敬的摆到李道长手边的小炕桌上:“您慢用。”

然后给罗掌柜也上了一碗茶。

“将二品的符纸,还有朱砂墨,摆上来。”罗掌柜吩咐道。

伙计低头应了声“是”,又去了屏风后头。

沈云知道自己继续被当成了仆从,不动声色的走到李道长的身侧站好。

罗掌柜伸手对李道长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您请用茶。”

李道长却是双眼微合,仍旧不予理睬。

沈云早就发现,自从进了坊市之后,李道长的气场完全变了。不复在玉栖观里的和蔼可亲,他更象是一朵高岭之花。

这样的他,好不陌生。偏偏他这副高高在上,不易接近的样子,不论是伙计,还是罗掌柜,都象是很受用,对他恭敬有加。

沈云忍不住在心里感慨:修士的世界,真搞不懂!

伙计的动作很快。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他又端上来满满一托盘的东西。

这回,不等罗掌柜和伙计再出声,李道长闭着眼睛发话了:“沈公子,你自己去看看。”

“是。”沈云应着,从他身侧走了出来。

罗掌柜很机灵,一下子就明白过来,真正的买主是沈云。他抬手示意伙计:“请沈公子坐下,慢慢看着。”

“是。”伙计请沈云在客位的第一张太师椅上坐下,放下托盘,“沈公子,这里面的,是小店所有的二品符纸和朱砂墨的样品。您先看看,需要哪些样式,只管吩咐小的。”说罢,他再次去了屏风后面。

沈云点了点头。

他先看符纸。

与四海香烛铺子不同,这家给他看的样品是裁好了的。每一张样品,恰好能画一枚法符。

沈云拿起来细看。总共有六张样品。也就是说,李道长所说的“二品符纸”,这家铺子里一共有六种样式。

这是他之前所不知的——朱砂墨有不同样式,他是知道的。但是,他从来没有想到过,同种品质的符纸也有样式之分。

由此可见,自己的所知,少得可怜。

沈云定了定神,细看手里的符纸样品,希望能从中看出它们的不同来。

很快,他发现自己根本就做不到。

明明看上去它们都是一模一样的,好不好?

好吧,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师父生前说过,不懂装懂的人,才是真正可笑。

沈云抬起头来,认真的向伙计请教:“请问,它们有什么不同之处?”

第三零一章 符纸的样式

“不同之处么?有的。”伙计指着最上面的那张样品的左下角,“您请看这个角。”

我刚刚看得不仔细?沈云猜疑的看向他指的地方。

没觉得有什么不同。

伙计又道:“您看仔细一些。”

看仔细一些?什么才叫“看仔细”呢……沈云心中一动,暗中运转体内的真气,汇于双眼——练习《金刚拳》的心法多年,这种运转真气,汇于身体某一部位的法门,他早已练得炉火纯青,俨然已经成了一种本能。随时随地,可随心所欲而为。

再看那左下角。

真的有不同!

那里现出一个象水印的符文。细看之下,他认出来了,正是一个“火”字。

呀,我竟是闻所未闻!沈云按下心中的惊奇,飞快的翻到第二张样品,再细看。

左下角也有水印一般的符文。这回是个“水”字。

再看第三张样品,却是个“金”字。

看到这里,沈云心里猜道:难道说符纸也分金木水土火五行?要是这样的话,应该是五种样式才对?多出来的第六种样式,会是个什么符文呢?

很快,他知道了答案。

他没猜错。余下的三种样式里,前面两种的水印符文分别是“木”和土。而第六张样品的则是“符”字。

什么意思?沈云拿着六张样品,心思转得飞快。

他仔细的回想了一下自己学会的那些法符,突然间,心头大亮——法符按照五行,可以分为六大类。难道是,火系的法符,要用标有“火”字水印符文的符纸画制?

那,我之前画的那些法符……沈云好想拿几枚自己以前画的法符出来拆开来验证。

下一息,他便制住了心中的冲动,抬起头来,一脸受教的样子,对伙计笑道:“确实是有所不同。”

殊不知伙计在心里嗤笑:肉眼凡胎,你是拿什么看出了“有所不同”呢?

面上的笑容不减,他问道:“那么,您要哪几种样式呢?”

沈云讨价:“不知怎么个卖法?”

果然是只菜鸟。伙计暗道好不可惜。

要是换在平时,这样的菜鸟不宰白不宰。

可今儿不行。带着这只菜鸟来的蓝袍,看着不象是善类。并且就连掌柜的也不知其深浅,请了上坐。

在这个坊市里,每个铺子里都是看人下菜。他们也一样:只有连掌柜的也看不出修为的客人,才会被请到长榻上去坐,不敢有丝毫的怠慢。不管客人买什么,价钱都是极低的,本钱,再加点车马费。

只是,到底心有不甘。

“小店素来诚信待客,童叟无欺,从不二价。”他笑道,“象这样的符纸,小的敢说,整个坊市里,再也没有第二家品质比得上小店的。您一点儿也不用担心买贵了。”见蓝道坐在那里,连眼皮子都未抬一下,他果断的说道,“二品的符纸,一刀也赚不到一个灵珠。所以,全靠走量。最少一个样式要买十刀。每十刀一块灵石。请问,您要几十刀?”

沈云算了一下价,和四海香烛铺的价钱差不多,倒也不贵。符纸品质也与四海香烛铺里的不相上下。

更重要的是,走了这一路,他看出来了,要是没有李道长护着的话,单凭一己之力,他能否活着走到玉周山都是个问题。

略作沉吟,他说道:“这种品质的,每一样,三十刀。”

他的话一出口,不单伙计吓了一大跳,掌柜的脸上现出意外之色,就连一直在闭目养神的李道长也眼皮子动了一下。

“您,确定?”伙计看了一眼长榻上的罗掌柜,笑问道。

他觉得非常奇怪:一个连先天境都不是的凡人武者,难道还会画符不成?一次要这么多的符纸,是准备买回去当草纸用吗、

沈云心道:莫非是觉得我拿不出这些灵石?

于是,他从百宝囊里拿出一把灵石,“哗啦”一声,全搁在手边的高几上:“嗯,劳驾。”

伙计扫了一眼。有二十块呢!

“您还要看朱砂墨吗?”他万万没有想到,眼前的凡人小子竟是个手头阔绰的。

“嗯。”朱砂墨用小玉瓶装着,总共有三瓶。沈云随手拿起一瓶打开来。这个没有什么新说头。品质还不如金蚕血墨。他放下来,又打开一瓶来看。

伙计眼底的迷惑更深了——看架式,这个凡人小子是真的识货!

沈云打开第三瓶,熟悉的气味扑鼻而来。

金蚕血墨!

再细看,品质还要略微好一点点。

“就是它了。”沈云将小玉瓶递给伙计。

伙计看着他的眼睛,问道:“这是金蚕血墨,也是不赚钱的,最少要买一百份。一块灵石。您要多少?”

沈云问道:“一份是多少?”

伙计微怔:又象是个菜鸟了……

“这一小瓶是十分之一份。”他如实答道。

沈云算了一下,一份就是一碗。算起来,和四海香烛铺子的价钱是一样的。不过,它的品质要好一点。所以,更加划算。

“都买了罢。”他推了推面前的一小堆灵石。

“两百份金蚕血墨,是吧?”伙计核实道。

沈云点了点头。

“好咧,您稍等片刻。”伙计收了灵石,往屏风后面去了。

李道长本来打算替沈云付钱的。不过,在沈云一把拿出二十块灵石的时候,便打消了念头——貌似沈小子并不需要。

没过多久,伙计换了一个墨绿色的托盘装着符纸和朱砂墨,从屏风后面出来的:“货备齐了,您点一点。”

他的托盘肯定是和百宝囊一样的纳物法宝。一百多刀符纸,还有一缸朱砂墨,装在一尺来宽的托盘上,宽松得很。

沈云抬手,自托盘上挥过。

符纸和朱砂墨一古脑儿的进了百宝囊。那一缸朱砂墨被他装在先前的那只大缸里。恰好是原来的四倍之多。也就是说,分量足足的。

“欢迎下次再来。”稍后,伙计热忱的将两人送至门外。

待他们俩走远了,伙计迫不及待的折回店里,一脸八卦的向罗掌柜请教:“掌柜的,您说,那小子一回买这么多的符纸,还有朱砂墨,做什么?难不成他还会画符?”

罗掌柜翻了个白眼:“我们开门做生意,只管卖货就是。你有那份闲心去操心客人买了符纸跟朱砂墨回去后如何用,还不如多招揽几个跟沈小哥一样爽快的客人进店来。”

“是。”伙计讪笑着又去门口招揽生意。

与此同时,李道长也忍不住问道:“沈公子,那些样式究竟有何不同之处?”

第三零二章 蒙对了

沈云呵呵:“不知道啊。十刀才一块灵石,到我们家乡,这样的品质,少说也能翻三倍出手。多存一些,没有坏处。”

李道长又问:“朱砂墨也一样?”以他的修为,坐在长榻上,也能看到第二瓶里的质量最好。没想到沈云却选了品质要差一些的第三瓶。难道只是因为与那枚平安符上的是同一种的缘故吗?

沈云一本正经的点头:“这种朱砂墨更好卖。”

“贫道还以为沈公子要找这样的符纸和朱砂墨是为了寻找友人的下落呢。”李道长轻笑,“原来是贩卖谋利。”

“确实是为了朋友。”沈云早在拿出那枚平安符之前,就打好了腹稿,所以,说起来顺溜之极,跟真的一样,“在下的一位朋友失踪了。有人暗中送信,说,人在他手上,要一百块灵石的赎银。在下与朋友们费尽气力,才筹到二十块灵石。只有卖掉这些符纸和朱砂墨,赚到灵石,才能赎回在下的朋友。”说着,看着李道长,笑道,“在下哪里懂这些?是一位高人指点了这条赚灵石的门路。”

李道长想到他连符纸有几种样式都不知道,朱砂墨的好坏也分不清,刚刚买的时候,全靠蒙,心里信了一大半,换了个话题:“沈公子要置办的货物都齐全了吗?”

沈云点头:“都买齐了。”

“贫道记得这里有家茶楼,里面的点心味道还不错。”李道长原本清冷的脸上现出一丝柔和,“现在离收市还早,不妨去那里吃点东西。”练气期的修士只有一百年的天寿。时隔一百多年,他心里也没有底,那家茶楼还在不在,故而没有道出名号来。

沈云看了看四周,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在下觉得这里挺有意思的,想到处看看。道长请随意。”

李道长活了一百多年,哪听不出他话里的意思?想想也是,一个凡人初到修士们的坊市里,能不觉得看什么都新鲜、稀奇吗?

于他来说,满街售卖的却全是垃圾,就没有一样能入眼的。

他真的没兴趣陪沈云瞎逛。

“行。贫道便不扰沈公子的游兴了。”李道长顺势说道,“一个时辰之后,贫道在初来的地方,与沈公子汇合。”

“好。”沈云满口应下。

李道长说完,转身径直去了前面。沈云先是慢慢的在市集里闲逛。等李道长的身影完全消失在人群里,他又调过头来,快步往刚才的“王记符铺”走去。

此行,他除了买符纸和朱砂墨,还想买几枝符笔,以备用。只是他不想让旁人知道自己会画符,所以,没打算当着李道长的面买。

而刚刚在“王记”,他敏锐的发现,如果没有李道长在长榻上坐着,他绝对不能买到如此划算的符纸和天蚕血墨。从而打消了换家铺子的念头。

伙计没有想到沈云又折回来了。一丝错愕自脸上飞闪而逝,他仍旧笑嘻嘻的招呼上来:“沈公子,您还要买点什么呢?”

沈云答道:“哦,刚刚忘了,要买几枝符笔。”

伙计看向他的身后:“道长呢?”

“只是买几枝符笔而已。师叔在前面等我。”沈云应道。

“您里边请。”伙计将他引进店里。

这回,罗掌柜没有现身。

“小店的符笔有十几种,您要什么样的呢?”伙计试着问道。

沈云哪里知道自己平素用的符笔是什么品阶?但他也曾在药铺里当过伙计,知道伙计这样发问的目的所在。

果然,没有李道长陪着,这家伙便不老实了。

越是这样,他越不能露怯。

回想起在石桥坊市里买匕首的情形,心里暗忖:符笔与匕首应该也是一样的,分为上、中、下品吧?

又想:反正灵石在我手上,他若成心宰客,大不了,我不买就是。

“中品的。有没有?”

伙计的眼神微黯:“有的。您要几枝?”

哈哈,猜对了!沈云心中狂喜:“一盒。”

旋即,他看到伙计眼底的野心象阳光下的皂角泡泡一般,“啵”的破灭了。

“您稍等。”伙计将他请到客位的末座,自己匆匆去了屏风后面。

少顷,他拿出来一盒共四枝中品的符笔:“沈公子,您看这一盒满意不?”

沈云打开杨木的长匣子,从中随意随出一只来,拿在手里认真品鉴。

入手沉实,笔豪油光闪亮,象是笼了一圈淡银色的光晕。

比他在四海香烛铺子里买得要好上许多!

简直是不能再满意了。

他收了好符笔,“啪”的盖上长匣子:“多少灵石?”

“老主顾了,最优惠的价钱,包您在别处买不到!”伙计笑嘻嘻的答道,“总共五块灵石,不二价。”

沈云当即从百宝囊里取出五块灵石,摆在高几上,拿了符笔出门而去。离一个时辰的期限还早得很,沈云在坊市里随意逛了起来。

沿着青石街道,他又往前走了百来步,前面现出一个三岔口。左手边的那条街道不及右手边的一半宽,却要热闹许多。他一眼望去过,全是黑压压的人头。

到底是卖什么的呢?这么热闹!沈云心中好奇,走了过去。

近前一看,却是看到了两边的青砖墙下各摆了一行地摊。立时明白过来:在凡俗的市集里,地摊的货物远比店铺里的售价便宜,故而人气更旺。没想到,修士坊市里也是一样的情形。

有不少地摊上堆着药材,沈云的注意力被它们完全吸引了,挨个的看了起来。

在小书库里的找到的《药草图谱》没有白读。那些摊子上的药材,杂七杂八的,少说也有二十余种。他竟然全都认得!它们都是《图谱》里提及的一品灵药。

除此之外,暗中观察之后,他发现在这里,是可以用通用银票和真金白银交易的。

沈云转了一会儿,发现在这里能够配齐《图谱》后面附着的“碧玉丹”的方子,心思不由变得活络起来——“碧玉丹”的方子,他还没有琢磨透。其中有很大部分的原因是从未见过那些药材的实物,对药性的了解仅限于书中描述。

于是,他从五个药材地摊上配齐了一百份“碧玉丹”的药材。总共花费的银子不到一万两。

碧血丹可是疗伤的灵丹!

一个时辰差不多快到了。沈云心满意足的转身往回走。

第三零三章 洪天宝来信了

沈云赶到最初进入坊市的地方。略微等了一会儿,李道长也到了。

“你去南街了?身上好重的药草味儿。”他笑眯眯的问道。

“那里是南街?我不知道呢。南街全是地摊,路边没有店铺。”沈云没有掩饰自己的兴奋。

李道长点头:“嗯,南街是这样的。”

“好多卖草药的。说来惭愧,在下在鸿云武馆学了三年药,在南街却认不得几味药材。”沈云用手指比划道,“这么粗的老山参,二三十年的,象萝卜、白菜一样,堆在地上卖!一株才十两银子。在下从未见过如此便宜的老参。还有何首乌、黄芪也是。每样都买了一些。”

二三十年的山参,算什么老参?勉强能用来炼下品丹而已。李道长心里发笑。当然,他还不至于跟一介凡人小子讨论灵药。面上没有显现出来,笑着将话题岔开:“看来沈公子今天是满载而归,不虚此行啊。”

“那是。”沈云抱拳道谢,“非常感谢道长。”

李道长摆手:“区区小事,何足挂齿?时候不早了,该回去了。”

路边有一块半人高的淡黄色大石头,看上去象一头低头饮水的老黄牛。李道长说了一声“沈公子,留心脚下”,抓住沈云的左手腕,快步往这块大石头上走去。

耳畔,呼呼的风声,乍起。沈云只觉得眼前一花,紧接着,风声停了。他定睛一看,又回到了山沟子里。面前立着那块长满青苔的梭子状巨石。

这是出来了。他吐出一口浊气。外面的天色,与里面是一样的。太阳偏西,过了正午。

“走罢。”和来时一样,李道长袍袖甩甩,又在前头带路。

“是。”沈云快步跟上。

再经过前面两个山头时,经过同样的地方,他复又听到了那几拔劫匪的窃窃私语:

“那小子把脸洗干净了。”

“确实生得不错。”

“嘿嘿嘿……”

嘿个鬼!沈云默声跟在李道长身后,暗中握了握一双拳头,压制住心里噌噌往上冒的怒火。

回到玉栖观时,天刚擦黑。沈云远远的看到老罗站在山门边,袖着双手,翘首向这边张望。

待走得近一些,他也看到了。欢喜的快步迎上来:“沈爷,道长,回来了!”

李道长轻轻颌首,对两人说道:“贫道失陪了。”说罢,径直进了山门。“沈爷,你们用过晚膳了吗?”老罗关切的问道。

“路上吃了点干粮。”

“我做了晚饭,温在灶上。”

……

两人边走边说,跟在李道长的后头,也进了山门。

第二天清早,沈云去前面正殿向李道长辞行。

后者果然没有再留客。他与老罗顺顺利利的下山离开。

回到家里后,沈云与齐伯他们打过招呼,迫不及待的钻进里间,拆开数枚从前画的法符。

每一张的左下角也都有同样的水印符文,且都是一个“符”字。

沈云心道:看来我猜得没错。这种符纸,不限五行,任一种法符,皆可通用。

当即裁开一张有“火”字水印的符纸,接连画火符。

这是他早就画得炉火纯青的,有四成的中品率——火符简单,品阶低。最高也就是中品而已。

沈云一气画完二十道火符。中品率大增,提高了整整两成!

仅仅是一样火符,还不能充分印证自己的猜测,他调息之后,又裁开一张“水”字水印的符纸,画了二十道水符。

一样的!中品率也同样大增!

沈云欢喜不已。只可惜,这会儿,真气消耗得差不多,剩下的那一点天蚕血墨也完全用光了,只能暂且作罢。

没有急着练心法迅速恢复真气,他拿出买到的十几味灵药,细细品玩。

快到晚饭点的时候,外面门廊上传来齐伯亢奋的声音:“沈爷,爷来信了!”

沈云大喜,三步并作两步,从里屋出去。他最近一次收到洪天宝的信,还是正月里的那回。三个多月来,他先后写了好几封信回去,均不见回信。嘴上不说,其实,心里跟齐伯他们一样,每每想起,都是担心不已。如今,洪天宝总算又有消息了,他也喜不自禁。

洪天宝的信很短,说,家中出了变故,近日才收到沈云的那些信。他已从武馆退学,起程来仙都。

沈云看罢,刚刚放下去的心,又不由提了起来——洪天宝走之前,说得很清楚,这次回去,为的是娶妻生子,没有两三年,不会回仙都。他的家里到底出了什么变故,以至于他的母亲竟然不再催着他成亲?

“怎么了?”齐伯在一旁,见沈云面色不愉,担心极了。

沈云收了信:“哦,天宝兄说,他已经起程来仙都。”

齐伯闻言,也不喜反忧:“爷他……不会是家里出了什么事吧?”

沈云摇头:“不知道。信里没提。”叹了一口气,吩咐道,“这封信是半个月前写的。算算行程,下个月能到。你把正房重新修整一下,该添置的,都早些添置起来……其他的,等天宝兄到了再说。”

齐伯明白他的意思,就是不要将猜测告诉其他人。

“是。”

然而,家里的几个人都不是三岁小孩,洪天宝才回去多久,突然计划大变,提前回来了,他们能不担心吗?

摆晚饭的时候,丁叔忧心忡忡的向沈云打听:“沈爷,爷不成亲了吗?”他也很想念洪天宝。然而,成亲是大事。他自然是盼着洪天宝早些娶妻生子。

闻言,所有人的目光都看了过来。

沈云笑了笑:“不知道。他在信里没说。听你这么一说,我开始怀疑,他是没看中家里替他相看好的媳妇,偷跑出来了。”

大家想着洪天宝的性子,觉得完全有可能,都笑着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

“估计是长得不太漂亮,入不了爷的眼。爷在仙都呆了三年,一双眼被养刁了。”

“照我说,爷就不应该回去成亲。在仙都,还怕找不到合意的媳妇?”

“就是。爷非长非嫡……”

就连齐伯也越想越觉得逃婚的可能性最大,热切的加入到议论中来。

逃婚这种事,对于男子来说,完全不叫事儿。屋子里的气氛顿时变得轻松起来。

第三零四章 听风堂

吃过晚饭,沈云叫齐伯去前街去请赵宣过来。

“人手都挑齐了吗?”

张主簿那边暂时没了动静,赵宣他们便闲了下来。去玉栖观之前,沈云要赵宣从先前监视张主簿的那些人里挑选二十个表现好,机灵可靠之人出来。

赵宣早就拟好了名单,就等着沈云召见。闻言,从怀里掏出一本小折子,双手呈上去:“主公,名单在此。”

沈云接过,展开一看,当即赞许的点头:“很好。”名单里,除了二十人的姓名,还简明扼要的记载了这些人的年龄、面貌特征、专长、家中情况,以及推荐的理由。

仔细的看完后,他合上小折子,说道:“这个暗探组织,我准备取名为‘听风堂’。由你来担任堂主。你是否愿意?”

赵宣闻言,连忙站起来,抱拳行礼:“主公厚爱,宣肝脑涂地,不能报也。”

其实,上次,接到主公的命令时,他就大概猜测到,主公极有可能要训练一批暗探。而在主公手底下当了几个月的差,他也摸到了主公的脾性——主公做事,从来只问结果,不干涉过程。这批暗探既然是他挑出来的,极有可能会交给他来管理。

所以,这会儿,听到授命,他并不感到意外,心里只有高兴和感激。

沈云起身,双手扶起他,笑道:“那就好。听风堂现在还等于是一张白纸。这张纸,今后到底要如何描画?我很想听听你的想法。”

赵宣微怔,旋即,激动的双手轻颤。他做梦也没有想到,主公竟对自己信任如斯、重用如斯!尽管这些天,他时不时的在琢磨如何训练和管理暗探,但也只是在心里想一想罢了,从未想过,这些想法有摆在台面上的那一天。

“我,我……”一激动,千言万话都堵在了喉咙里,他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

沈云了然的笑了笑:“组建听风堂,非一日之功,当从长计议。这样吧,你回去之后,拟一个具体的章程出来。”顿了顿,又道,“也不急着要。下次我轮休回来时,你再交给我也不迟。”

这是他考虑了许久之后,做出来的决定。

他需要听风堂为自己打探消息,使自己在仙都不至于消息闭塞,但也仅限于此。

于他来说,最重要的,莫不过于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而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亲力亲为。他的精力应该、也只能放在习武、符法、医药等上面。是以,听风堂便只能交出去。

交给谁好呢?他暗中考察了赵宣这么久,越来越觉得这个人可以担此大任。

退一万步,就算他一时失察,看错了赵宣,也没有关系。因为他知道,只要自己变得足够强大,赵宣即便将来裹挟了听风堂,也不足以为惧。

赵宣听完,只觉得一颗心在胸膛里砰砰狂叫,几欲破膛而出。他下了很大的气力才稍微稳住它,吐出一个“是”字。

接下来,沈云又一次叮嘱,对张主簿的监视仍不可放松。

赵宣领令,高一脚、低一脚的离开了东厢房。

晚风起来了,凉嗖嗖的,吹在他那滚烫的脸上,正相宜。沐浴在晚风之中,他感觉自己仿佛就是那三月三的纸鸢,乘着风,都快要飞到传说中的九天之上了。

十五天的轮休很快就过去了。沈云按期回到虎跃堂,与张管事交接。

“您听说了吗?我们隔壁的那块空地有主了。”后者跟他八卦道。

在虎跃堂的右边,有一大块闲置的空地。第一次来虎跃堂的时候,沈云便注意到了。当时,他还觉得很奇怪的——虎跃堂周边的地价并不便宜。这里的人们盖房子,真的能用“见缝插针”这四个字来形容。可偏偏这一大块空地明显闲置了许多年,居然没有人打它的主意!

那次路过这块空地时,他问了老罗。后者告诉他,这里在很多年前以前,曾是仙府下面的一个衙门。后来,夜里走水,衙门被烧了个精光。当时的仙府大老爷觉得此地不祥,反正是要重建,不如另行选址。没想到,这话传到了外头,并且越传越烈。最后,这块地成了仙都有名的凶地,过去了这么多年,也无人问津。

听说它有主了,沈云也挺好奇的,忍不住八卦一回:“是谁买下了它?”

不料,张管事撇撇嘴:“哪里用得着买?仙帝下诏,把那块地赏给了色目族,许他们在那里盖武馆!哼哼,色目族是想跟我们虎跃堂打擂台呢!”

沈云来仙都也有一段时间了。对于色目族有所耳闻。不过,据他所知,仙庭视色目族人为外族,不允许他们收徒传法。既是如此,何来打擂台一说呢?

“不是说不许他们收徒传法吗?怎么还可以盖武馆?”他不解的问道。

张管事身子微微倾过来,压低嗓音说道:“正月里,天帝庙后街闹叛匪,不是搞出了大爆炸吗?我听说啊,色目族的一位法师大人也被炸死了。前不久,色目族的大法师知道了,带了好些厉害的法师,来仙都找仙帝要说法。他们实在是太厉害了,仙庭没人打得过他们。所以,仙帝只好答应他们,允许他们以后收徒传法。除了我们仙都这里赐了地,还有不少地方也一样的赐了地呢。并且,因为他们是外族,所以,他们收徒,不受‘法不外传’这一条的约束,只要他们乐意,可以收任何人为徒。”

“我一点风声也没有听到。刚刚来的时候,也没看到那块空地上与往常有何不同。”沈云好生佩服,向张管事竖起大拇指,“厉害,你连仙庭的消息也能打探得到。”心里暗自可惜:张管事与自己非同一路人,不然的话,定会将其招进听风堂里。

张管事摆手:“我哪有那本事!前天,尤长老派人过来喊我去开例会。这些,都是我在会上听尤长老说的。色目族要在我们虎跃堂开武馆,跟踢馆有什么两样?尤长老刚说完,屋子里就炸了锅,大伙儿没有不气愤的。”说到这里,他耸耸肩,“气愤也没有用。仙帝都已下诏了。只是往后,旁边住着那么多色目族的法师大人,我们出入都得小心点儿喽。要是冲撞了他们,绝对是吃不了兜着走。越想越觉得没味,我已经打算好了,只要那边动土,就辞了这份差事,回老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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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零五章 起誓

十二天之后,虎跃堂隔壁的那块空地突然变得热闹起来。

色目族人的武馆破土动工了。

他们也按照仙都的风俗,举行了隆重的奠基仪式。

沈云要当值,所以,没有去看热闹。

事后,听张管事说,主持仪式的是仙庭的一位仙王。他与色目族的大法师一起执铲,铲起了第一铲土。

跟仙王一同前来的仙官大人们和随从们,还有色目族的法师大人们无不鼓欢呼。

张管事,还有很多虎跃堂的人,却再也没有看下去的兴致。他们陆续离开,心事重重的回到了虎跃堂。

“我刚刚去威武堂交辞呈。”张管事恹恹的说道,“尤长老不在。黄管事要我下午再去。”

沈云对此很难理解:仙都那么多家武馆,多他们一家,也不叫多。再说,大家各教各的,正好应了那句‘大路朝天,各走一句’的老话。张管事只是一个小管事而已,色目族人的武馆,真的影响不到他。

所以,他问道:“你我都只是一个小管事,何苦非要辞差事呢?”

不料,张管事一反常态,非常气愤的说道:“我看不惯!只要一想到他们以后会收没有资质的贱民之子学歪门邪道,我心里就都堵得慌。那些跟烂泥一样的渣渣,也配学武吗?色目族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们开武馆,绝对是居心不良!”

沈云……突然什么也不想说了。

资质说,又是资质说!

他很想对愤怒的张管事说,你的资质很好,是不是?你敢不敢划出道来,与我这个“烂泥一样的渣渣”,比试比试?

至于色目族人,他没有真正接触过,不知道他们是否居心良不良,不予评价。他一直感兴趣的是:仙都不是号称“仙者如云”吗?这些色目族的法师们到底有多厉害,居然没有人能打过他们?就连仙帝也输了吗……

张管事很快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说了声“抱歉”,去他自己的桌子边,收拾起东西来。

看样子是铁了心不再做下去了。

沈云见状,继续低头修补手里头的残书。

张管事真的辞了差事。第二天,威武堂那边来了一个管事与他办了交接。

待那个管事离开后,张管事最后向沈云八卦了一回:那个管事姓吴,原本是威武堂的一个杂役。威武堂那边也有三位管事辞了差事,人手变得紧张起来。临时去外面找,又来不及。所以,尤长老从杂役里面新任命了四位管事。吴管事就是其中的一个,被派到藏书阁这边来接替他。

末了,张管事连连摇头:“外面还没怎么着呢。虎跃堂便自个儿降了身份。吴管事……也不知道学了几天武,看他走起路来,跟只软脚虾似的,怕是连一个时辰的马步也扎不下来。这样的人,居然也能当管事!”他本来是要说,吴管事连初级武者也没有考取。话到嘴边,立刻意识到沈云也没有考初级武者,赶紧换了一句。

下午的时候,吴管事便从威武堂那边搬过来了。此时,张管事已经离去。他的房间空了出来。吴管事便住在那间空房间里。快吃晚饭的时候,他收拾妥当了。

见沈云下了差,从前面回来,他特意亲自送了一碟子绿豆糕到沈云的屋里:“请沈管事多多关照。”

“客气了。”都说,伸手不打笑面人。沈云请他进屋喝了杯茶。两人很快达成共识:吴管事接替张管事;藏书阁这边的章程照旧。

吴管事确实没有多少拳腿功夫伴身。不过,来之前,他打听得清清楚楚,知道沈云虽然与他一样,也没有功名伴身,却是鸿云武馆的高徒。据可靠消息,沈云是尊师命,从未参加过武试。真正的实力,其实与高级武师不相上下。

在虎跃堂里,那些被重点培养的核心弟子往往都会推迟几年参加武试。待他们武学小成,会被武馆推荐,直接参加中级武师试。通过之后,紧接着参加当年的高级武师试。为的就是一鸣惊人,博一个“少年俊才”的名声。

威武堂那边的人,包括尤长老在内,都认为沈云定也是这种情形。吴管事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也与前头的张管事一般,供着沈云。

于沈云来说,张管事走了之后,没有感到藏书阁这边有什么变化。硬要说有的话,那就是,吴管事是个谨慎的性子。交接之时,再也没有人与他说虎跃堂里的八卦。

身为依附者,打探主公的行踪,是犯忌讳的事。赵宣不敢打探,却在心里算着日期。知道这天沈云又该回家轮休了,一大早起来,攥着听风堂的计划,在家里等着传召。

果不其然,上午的时候,齐伯奉了沈云之令,过来请人。

赵宣竭力压制住心中的激动与不安,当即眼着齐伯去见沈云。

还是在东厢房的外间。沈云的阅读速度很快,完全称得上是一目十行。

赵宣双手平放在膝头,坐在下首,见状,整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里,惴惴不安的在心里猜测:主公莫非看不上我写的章程……

就在这时,沈云已经看完了十一页的文稿。总的来说,赵宣考虑的挺周全的。尤其是,处处以他为主为尊。但在他看来,缺陷在也此。因为他从来就没有想过在听风堂里要事事亲为。于听风堂,他只要用着称心就行。

是以,沈云直接指出这些地方,将主事者改为听风堂的堂主。最后,他添了两条:其一,听风堂的堂主只听命于他;其二,听风堂所需之经费,由他一力承担。

“我的意见说完了。赵宣,你拿回去,再改一改。这些天,我都在家,不会外出。你改好之后,随时可以送来给我看。”沈云将手稿又递还给赵宣。

赵宣终于完全弄明白了主公的意图。如此一来,听风堂堂主的权限大到远远出乎了他的想象。

主公才多大年纪啊!可是,其胸襟与气魄却足以为他汗颜!

单从这一点,他也觉得主公将来定有一备大造化。

更何况,主公确实是他一直梦想着追随的明主。

“主公,上穷碧落下黄泉,宣愿誓死追随!”他双手捧起手稿,高举过头,单腿跪下,俯首起誓,“若有二心,天打五雷劈!”

沈云笑着双手将人扶起来:“伯堂言重了。”赵宣早已及冠,取字“伯堂”。沈云以字相称,以示亲近,也就是接受了他的效忠的意思。

第三零六章 交代

两天后,赵宣改好了手稿。

这回,沈云看罢,相当满意,颌首笑道:“行,听风堂就按上面的这些章程行事。”

按照文稿上所写,眼下要做的事是置办一所不显眼的宅院,和收养一批孤儿。两项的初步花销是五两万银子。

沈云二话不说,伸手从袖子里,实际是从百宝囊中,如数拿出一大叠通用银票。

“是。”

赵宣暗中物色好了好几处宅院。得了银票,他选定最心仪的那所三进的院子,仅用一天的时间,不声不响的用化名买了下来。

次日,他拿了房契,再次求见沈云:“院子有些地方还要修缮一番。主公什么时候得空,去那边看一看?”

仙都的地价不便宜。他个人觉得,这处院子买的价钱非常划算。

只是到底不是为自己添置屋舍,好与不好,主公说了才算数。再者,三万五千两也不是个小数目。才一天的工夫,五万两就用花销掉一大半。主公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细细回想一下,他象主公这个年纪的时候,经手的最大一笔开销也才两千两银子。故而,思来想去,他还是决定请主公亲自去看看院子。

沈云接了房契,看过上面的地址之后,收了起来,笑道:“我哪里懂修院子?就不去给你添乱了。你只管按计划行事。等修好之后,我再去。”

一副完全信任的样子。

赵宣见状,心中的顾忌彻底被打消,爽郎的抱拳领令:“是。”接着,汇报了听风堂的第一批暗探的训练进度。

听说那二十人不出两个月,就能调教完毕,变成真正的暗探,沈云非常高兴,连声道“好”:“届时,我要亲自去看看他们。”这批暗探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会担当听风堂的骨干。他自然是十分重视。

“是。”

转眼过了五天。沈云又收到洪天宝的信,说是十日后将抵达仙都。

吃晚饭的时候,沈云向齐伯他们宣布了这个消息。

大家都很想念洪天宝,闻言,无不喜笑颜开。齐伯禀报道:“正屋里该添置的,都添置好了。窗纸也新糊过了。只要提前两天,将被褥等物搬出来,放太阳底下再晒一晒。”

沈云颌首,又吩咐老罗要准备好马车,而他自己也准备过些天去藏书阁,找吴管事换几个班,好到时去城郊接洪天宝。

十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然而,沈云带着老罗,连着三天都去北城门外接人。却始终没有接到洪天宝。

第四天,他们俩又在北城门等了差不多一天。

眼见着天色不早,过不了多久就要关城门了,老罗忧心忡忡的对沈云说道:“有可能是路上耽搁了。沈爷,我们回去罢。”

沈云不由又想起自己去年来仙都的情景。那时,他被仙符兵抢了马,冰天雪地里,只能步行,也耽搁了三天的行程。

望着西沉的夕阳,他心道:天宝兄是不是也沾上了这等麻烦?

于是,心里越发的担心起来,索性吩咐道:“老罗,你先回去。我去官道上迎一迎天宝兄。”

“可天就快要黑了……”老罗哪里肯走?

沈云摆手:“无妨。官道又不宵禁。今晚,我就寻个驿馆歇下。运气好的话,还能碰到天宝兄呢。”

沈爷可是小小年纪孤身一人从菱州千里迢迢赶到仙都的能耐人。老罗没有再多说:“城外不比城内,您要多加小心。”

“知道了。”沈云下了马车,快步上了官道。

这时候,官道上已经绝了人迹。沈云施展“穿云步”,沿着官道疾奔,到了天完全黑掉的时候,他已出仙都百来里,途经三个驿馆。

仍然没有洪天宝的消息。

当晚,他歇在了第三个驿馆。

第二天一大早,他继续往前找人。又走了一百来里,完全出了仙都的地界。还是没等到洪天宝。

不好再往前找了。

因为出仙都的官道在这里分作三条。其中,有两条都能通往菱州。洪天宝写了两封信,都未写明走的是哪一条路。

再加之,调的班全用完了,明天还要回藏书阁当值。沈云在一旁的小山头上又等了个把时辰,见天色不早了,只好转身回仙都。

踩着宵禁的点儿,他回到了家里。

众人都在翘首盼着。见他独自回来,脸上的担忧又更甚一层。

齐伯见状,按下心中的焦虑,安抚道:“几千里路呢,哪能掐算得那么准?也许爷明天就到家了。”

沈云也吩咐道:“老罗,明天我要回虎跃堂当差。你赶了车,早早的去北城门等着。要是接到了天宝兄,记得立刻给我报信。”

“是。”

接下来,老罗赶着车,天天清早就去北城门接人。

一晃又是三天,他还是没有接到人。

而沈云在藏书阁,迟迟不见老罗他们过来报信,再也坐不住了——洪天宝提前十天写信过来预告行程,相差个三两天,挺正常的。但是拖了这么些天,那就绝对是路上出了事。

好在吴管事没有外出。他找到吴管事,又跟他调班。

“没事。我反正这段时间都没有事,您不用担心阁里的事,只管去寻您的朋友便是。”吴管事满口应了下来。

沈云急匆匆的回到家里,交代齐伯:“左右是那两条官道,我准备都去找一找。”

齐伯没有应话,而是从怀里掏出一封信,面色凝重的双手呈上:“沈爷,这是爷返乡之前留下来的。爷有交代,说,他做了两年的仙宫茶叶采买,担心不好抽身。若是他出了事,叫我一定要记得将这封信呈给您。”

沈云连忙接过来,打开信。

里面只有一张纸条和一块黑色的半月形木牌。上面写的是“锦德润,地字十号”。

锦德润是有名的大钱庄,在十八州皆有分号。地字十号,肯定是洪天宝在那钱庄里开的一个柜子。

半月形的黑色木牌一面刻着一朵鎏金的木棉花,也就是锦德润的图徵,另一面则是有“地十”字样。

错不了!这确实是锦德润钱庄里的一个柜子。

莫非真的是那个阉货生事?沈云当机立断的吩咐齐伯:“你马上随我去一趟锦德润。”

第三零七章 洪天宝出事了

在锦德润钱庄,一位伙计接待了沈云与齐伯。

验过号牌后,他们俩被请到了左边的雅间里,伙计奉上茶水,躬身行礼:“贵客,请稍等。“

不多时,他捧着一只铜匣子回来了:“贵客,这便是地字十号柜子。”说罢,他将木匣子放在沈云身边的小方桌上,出了雅间。

号牌同时也是开启铜匣的钥匙。沈云将之插进最上面的钥匙孔里,轻轻一旋。铜匣子“嗒啦”轻响,匣面弹起,现出一道缝儿。

沈云打开来。

里面又是一封信。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齐伯原本以为这只匣子里装的是洪天宝的身家,看到只有一封信,不禁“咦”声,看向沈云。

沈云展信,飞快的看了起来。不知不觉之中,脸色变得越来越凝重。

齐伯见状,心急如焚,却不敢冒然相问——雅间里虽然没有第三人,但谁能保证不会隔墙有耳?

而沈云看罢信,又重新折好,纳入怀中,收进了百宝囊里:“走,回家去。”

钱庄的钱柜分临时和包年的两种。前一种,开过柜子之后,号牌便折断了,不能再用;而后一种,号牌打开柜子后,仍是完好的。洪天宝设的这只柜子便属于后一种。

沈云轻旋号牌,将铜匣子重新锁好,拔了号牌,带着齐伯又步履匆匆的离开。至于匣子,不用他们操心。待他们离开后,负责招待他们的那名伙计自会进去,将之重新收好。

因为锦德润没有多远,所以,沈云没有叫老罗备车,是步行而来。

一路无语。

回家之后,齐伯揪着心,跟着沈云进了东厢房的外间。

“天宝兄,出事了。”沈云一进屋,顾不得坐下来喝口水,沉声说道。

“啊?”齐伯的脸色越发的难看,哑声问道,“出了什么事?”

沈云从百宝囊里拿出那封信,递给齐伯——齐伯他们几个原本都是不识字的。沈云来了之后,空闲的时候,会有意识的教他们认字。齐伯等人都是最底层的贱民出身,从前哪有识字的机会?他们吃尽了不识字的苦头,如今得了识字的机会,能不珍惜?而沈云有了教余头、苏老二他们识字的经验,教起来,也更加得心应手。将近半年下来,齐伯他们记账、打纸条之类的,完全不在话下。

这封信不长,是洪天宝匆忙之中写好的,用词直白浅显。齐伯若是静下心来,也能慢慢读懂。

只是,他眼下如何能静下心来,一字一句的慢慢读信?

是以,接了信,没有立刻读,而是焦急的望着沈云:“沈爷,信上都写了些什么?”

沈云如实以对。

上上次,收到洪天宝的信,说是家中出了事。但到底出了什么事,洪天宝在信里并没有细说。沈云见行文淡淡,当时以为是洪天宝不满家里安排的婚事,吵闹了几回之类的事。不想,洪天宝的家里是真的出了大事。

因为掂记着陈龙的安危,洪天宝正月初六,骑了快马,去贝侯爷的军中打探情况。哪知,他十七日再赶回来,他家已经化为一片焦土。见他风尘仆仆牵着马呆立在废墟旁,闻讯赶来的族长大人惊讶之余,告诉他:正月十五的半夜里,他们家突然火光冲天。等族人们从睡梦中被惊醒,赶过来灭火,火势已经太大,根本就救不了。

大火烧到天亮,才渐渐转弱。族人们,还有闻讯赶来的,他的舅舅、表兄们,以及大嫂的两位兄长,合力扑灭了大火。清点之后,舅舅和大嫂的兄长们无不嚎啕大哭——因为是新年,又是半夜,所以,人都在家里。他的父母、兄嫂、一双侄儿,还有家中的仆人们,数十余口,无人逃出这场大火。

他家等于被灭了门。这场灾祸实在是太惨烈。连仙府都被惊动了。

最后,仙府核查之后,得出结论:大火是从厨房先烧起来的;没有故意纵火的痕迹。

那晚是正月十五,他们这一房举家外出看花灯,一直玩到将近子夜才回来,是众所周知的事。所以,族人们听了仙府的结论,无人怀疑。只是私底下议论:乐极生悲。他们家要是没有玩得这么晚,从主到仆,累得半死,那晚哪能睡得这么死,以至于,厨房走水了,都不知道?

洪天宝因为外出,不在家中,所以逃过此劫。族长大人连道“万幸”。老天垂怜,没让他们这一支绝嗣。于是,不知道该如何操办的丧事,马上有了章程。族长大人下令,全族人合力操办起来。

洪天宝无法接受如此残酷的事实。火烧得这么大,就算睡得再死,几十个大活人,怎么可能没一人惊醒呢?父母、兄嫂都是本分人,不可能在外头惹出这种灭门的祸事。思来想去,他以为是自己把祸事从仙都带过来的。悔恨交加,自责不已,他跪伏在地上,任谁也扶不起来。直到舅舅和表兄们赶来。

“真是意外。”舅舅一边哭,一边回忆,“那日,我陪着仙府里的杵作大人查探的火场。你娘爱吃猪油炸素丸子。十五那天的上午,还派黄妈妈送了一篮子炸素丸子给我家,说是刚出锅的,猪油也是临时熬的,新鲜得很,叫我们乘热吃。放凉了,就不好吃了。我听说,你家又新熬了两大缸猪油放在厨房里,还叮嘱黄妈妈小心火烛……呜呜呜……杵作大人指给我看了瓦缸烧红的碎片,说,起火的原由是灶膛没有封好,火星子爆到了旁边放猪油的瓦缸里。两缸油一下子就炸了。那样的火,烧得很快,根本就救不了啊。呜呜呜……早知道,我一定要亲自过来,盯着你们家的厨子们,把两缸油抬出厨房的。“

舅舅说完,跪在他旁边,悲痛得要以头抢地。旁边,族长,几位族叔,还有表哥们好不容易才将人拉住。

洪天宝听了,这才信了。

族长大人乘机出言相劝,死者为大,入土为安。

洪天宝也接受了。

办完丧事,再等他稍稍缓过劲来,已经两个多月之后。收到沈云的信之后,他决定回仙都。所以,去武馆办了退学手续,并写信告诉沈云。

哪知,在路上,他发觉自己被人跟踪了。并且是一个团伙。

洪天宝根本就看不出他们的来路,但自知不敌,恰好这里有锦德润的一家分号。他溜进钱庄,写下这封信。末了,又道,他孤身赶路,担心碰上劫财的,所以,出发前,将全部的身家,以及一封很重要的信,都转到了另一家叫做通泰亨的老字号大钱庄。若是他出了事,叫沈云一定要拿了他的私章去那里取信。而私章在齐伯手里。

第三零八章 抉择

到底是封什么样的信呢?如此之重要,以至于洪天宝要如此大费周折的保管好这封信!沈云觉得,这封信极有可能与洪天宝出事有关连。

通泰亨的总号不在仙都,但有分号在这边。齐伯听完,连声说道:“爷的私印?有的!有的!我这就去取来!”说罢,拔腿往外跑。没多时,他气喘吁吁的取来了一枚用羊脂玉雕好的印章。

“走!”沈云带着他,又出了门。这回去的是通泰亨的分号。

通泰亨是出了名的只认印信,不认人。凭着这枚私印,沈云和齐伯两个很顺利的从钱庄里取出了一只半尺长的黄铜匣子。

当面清点。里面装的是大把的通用银票、地契、房契等。一封写着“沈云亲启”的信,被压在最下面。

想来这就是洪天宝在信里提及的那封很重要的信。

钱庄里,人多眼杂。沈云将黄铜匣子收进百宝囊里,与齐伯一道,用最快的速度回了家。

在东厢房的外间,他当着齐伯的面,看了这封信。

出人意料的是,信里说的全是陈龙的事。

正月初六,洪天宝骑了快马出门,昼夜赶路,仅用了四天的时间,赶到贝侯爷的军中。在此之前,他早早的给永安师尊写了信。是以,到达之后,他顺利的见到了永安师尊。

后者告诉他,陈龙已经无事了。只是为了稳妥起见,陈龙等人还要被观察一段时间,暂且不在中军。

这时,洪天宝才知道,原来陈龙是走火入魔了。

这一年来,象陈龙一样,走火入魔的弟子竟然达到五十几人。因为这些弟子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练过紫云剑法。而紫云剑法又是武院的副教使大人玉宁道长所授,所以,很快引起了贝侯爷的高度重视。

贝侯爷以元婴大修,见过紫云剑法,以及陈龙等人发作时的冷血嗜杀之后,得出结论:紫云剑法其实是一套魔修剑法!陈龙等人看似走火入魔,实则是魔种初生。解救之法唯有散功。

于是,陈龙等走火入魔的弟子,被以染了时疫为由,送往一处僻静之所在,散功疗伤。

而贝侯爷更关心的是:玉宁道长身为修真正道,又是多年的老金丹,不可能认不出紫云剑法的本质。那么,问题来了,她为什么要在鸿云武馆传受魔修剑法?其居心何在?

昔日,他亲自去仙门请馆主大人,还有玉宁真人等一干有名望的金丹,来鸿云武馆坐馆,主要是为了拉拢仙门,消去仙庭的戒心。如今武馆里大批的精英弟子被他们教出魔种来了,叫贝侯爷如何不想到“阴谋”二字?

还好,他对仙门,以及仙庭也有戒备,安排自己的心腹,也是得力干将祁寒担任武馆的督教。

贝侯爷亲自写信给祁寒,令他暗中调查此事。

哪知,祁寒带着人赶到玉宁真人的住所时,发觉已是人去楼空。玉宁真人,还有她的那些侍女皆不知所踪。

贝侯爷更加相信这是仙门或者仙庭的阴谋。同时,也意识到,自己的身边有奸细。

于是,军中也开始彻查。

象陈龙等走火入魔的弟子都是重点调查对象。不但他们的书信被搜出来细审,而且还伪装了他们的字迹给近年来通过信的人写信,再审查回信,以判断他们是不是奸细。

就连永安师尊也被隔离调查。

好在,两个多月前,贝侯爷下令停止了所有的调查。而永安师尊也得以复职。

洪天宝还未去过武馆,不知道生了这等变故,惊讶之余,还要细问,永安师尊却明确的告诉他,这件事不是他能多问的。

辞别永安师尊之后,洪天宝越想越害怕,回到客栈写下了这封信,并且在回程途中,特意找到通泰亨的分号,寄存起来。

沈云看完信,也是难以置信——印象中,玉宁师尊有如戏文里的九天玄女下凡,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情?

还有就是,从信中,他不难看出,这是一件密事。为什么永安师尊却详尽的告诉了前来打探的洪天宝?

莫非洪天宝迟迟未到仙都,是因此而在半道上出了事?

想到这里,他也不由后背直冒冷气,放下信,心中好不纠结——事已至此,我该如何做?

正如永安师尊告诫洪天宝的那样,这件事也不是他能掺和得起的。

而洪天宝做的隐蔽,到目前为止,除了齐伯,再无第三人知道,他知道了这件事……

齐伯见状,拿过信,努力的看了起来。

许久,他终于磕磕碰碰的看完了信。有些字,还有话,他不太看得懂。但是,信中的大致意思还是懂了的。

爷这回真的是惹上大麻烦了!

他眼巴巴的看着闭目沉思的沈云,一双粗糙的大手绞得发白。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眼见着太阳西沉,一个下午就要过去了。这时,沈云终于睁开眼睛,吩咐道:“去请伯堂过来。”

他的声音不大,却无比坚定。

只是寥寥数字,齐伯听了,顿时心中大定,感到从未有过的踏实。

“是。”他响亮的应着,转身,象个健硕的年轻人一般,扯起大步出去了。

沈云看着他的背影,嘴边现出一丝苦笑——他是拿定了主意,竭尽全力救洪天宝。

可接下来,他会面对些什么,真的是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但他很清楚,这回,真的麻烦大了。他极有可能会搭上身家性命。他甚至开始怀疑,洪家的灭门大火看似意外,实为恶意而为。

在做决定之前,他反复问过自己:怕不怕?值不值得?

然而,每一次,他在心里的回答都是:当然怕。怎么会不怕?尤其是他这种在死边打转过两回的人,比寻常人更加清楚死亡的滋味。他其实很怕死,尤其是怕面对死亡的无力之感。

可是,他必须去找洪天宝,尽自己之所能施救。

不仅仅因为洪天宝是他的好友。

经历两次大屠杀之后,他曾立志,要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不但要在这个乱世里谋得一席立足之地,而且要做一个锄强扶弱的大侠。

如果他连自己的朋友都不敢救,又谈何锄强扶弱?岂不是笑话?

这是自己的志向所在,亦是自己的本心。

所以,哪怕明知前面凶险之极,也绝不能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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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零九章 是草纸吗?

第三零九章是草纸吗?

打定主意之后,沈云感觉到心情从未有过的舒畅。待齐伯离开后,他忍不住惬意的伸了一个懒腰。

就在这时,丹田里竟然有一股暖流涌动,鼓鼓囊囊的!

有异状!

沈云连忙替自己把脉。

惊喜随即而来——他体内的真气突然涨了一丢丢!

比发丝还要细的一丢丢!

不要小看这一丢丢。换了《洗玉诀》之后,他很快就冲破瓶颈,体内的真气缓慢增加。但数月来,真气增加的量也不过是这么一丢丢。

所以,这一丢丢,于他来说,简直就是暴涨。

我刚刚明明什么也没有做,真气怎么就暴涨了呢?

沈云挠挠头,发觉自己并不是头次碰到这样的情况。

以前,体内没有凝结出真气的时候,他也曾有过在顷刻之间,功力大进。他记得很清楚,那一次是替袁峰给他的舅舅们送信不成,暗探袁府;

还有,他凝结真气也是差不多的情形。

至于,凝结出真气之后,又先后发生过类似的情况。

一次两次,可能是偶然,但,前前后后加起来,有五六次之多。哪来那么多的偶然?

顷刻间,功力大进,肯定是有缘由的。

只要找出缘由所在,以后练功岂不是事半功倍?

啊,那时,我都做了些什么?

沈云顾不得运行心法,稳定真气,坐在太师椅里,努力回忆着那些往事。

很快,他发现不论哪一次,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在功力大进之前,他想明白了一些事情。

比如说,救袁峰的那次,他被古老二诘问,为了救袁峰,却令古家十余名暗卫被灭口,是否后悔。他从暗探袁府之后,想通了这个问题。第一次清晰的领悟到“什么是道义”,在心里告诉自己:身处乱世,自己当有所为,有所不为。

而在金燕楼里突然体内凝结出真气,是因为福至心灵,他对永安师尊曾经说过的“道,无处不在”有所领悟,头一次意识到:什么是道?答案兴许不在武馆里,不在书本上,而是一直在他的身边。或者说,答案既在武馆里,也在书本上,还在他漂泊的路上。

……

这一次,也是如此。一方面是他在仙都渐渐站稳了脚,另一方面,他若去救洪天宝,极有可能也为自己招来灭顶之灾。两相权衡,犹豫挣扎之后,他想明白了:勿忘本心。

仅仅就是这样,也能功力大进?

在鸿云武馆时,所有的师尊都说过,学武在于勤,但是一味的苦练,也是学不好的。在勤奋的同时,还要带着脑子学。平时有空没空,都要多想一想武学上的难题。

可是,他的这几次思考,没有一次与武学有关啊。

沈云真的难以置信。他从未听说过,有这等美事。是问,世人习武,哪个不是用汗水和着血泪,勤学苦练?他现在要是出去说,思考与武学无关的问题,也能令武艺大进,不知道会笑掉多少大牙!

“主公,赵宣求见。”门廊下,响起赵宣的声音。

沈云敛神:“是伯堂啊?进来。“

“是。”赵宣快步进来。

沈云示意他先坐下来:“伯堂,你认识洪天宝吗?”

这位仁兄是这座宅子的主人,曾在这里住了两年多。赵宣哪能不认识?他点头:“有过数面之缘。”

“那就好。”沈云说道,“天宝兄是与我一道在鸿云武馆习武三年的生死兄弟。年前,他回乡探亲。前些时候,我接到他的信,说是已启程来仙都。老罗按他的行程去北城门接人,却迟迟不见他的影踪。今天,我收到消息,方知天宝兄家里出事了。正月十五晚,他家里起火,除了天宝兄在外,得以逃过一劫,再无一个活口。我推测,天宝兄应该是在来仙都的路上,也出事了,生死不明。”

赵宣听明白了,双手不禁在膝盖上紧握成拳:“主公想要听风堂打探洪爷的下落?”

“是要尽全力施救。”沈云很肯定的说道。

赵宣深吸一口气,下了很大的决心,直言进谏:“主公,敢于纵火灭人满门的,绝非良善之辈。况且,洪爷有可能是被凶手劫持。我还担心,凶手是有恃无恐。听风堂初建,尚未成气候,只怕难敌。“

他活了二十五岁,十七岁接管家里的生意,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数年,早已深深领悟到“义气用事,最是害人”。在他看来,趋吉避凶,是人的本能。洪爷招此凶劫,里头定有隐情。现在情况不明,主公不应当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去趟这浑水。

主公到底是年少。他身为属下,进谏也是尽本分。

沈云吩咐道:“所以,这一趟,你亲自带人去。务必小心。若打探到什么,不可轻举妄动,一定要尽快禀报于我。”

“主公……”赵宣急了。主公误会他了。他担心的并不是听风堂的那点薄底。

沈云摆手打断他:“我知道伯堂的意思。害天宝兄的那人,不是我现在能对付得了的。但是,大丈夫立世,当有所为,有所不为。道义所在,我不能不装作不知。“

原来主公已经考虑得很清楚。赵宣立刻闭上了嘴巴,起身领令:“是。”

沈云接着说事:“天宝兄最近一次给你写信,是在应州云门城。我估计,他也是在那里出的事。救人如救火,早一刻找到天宝兄,他的生机便多一丝。听风堂的人手,你全带去。乘着城门还未关,即刻动身。记住,如有天宝兄的线索,只能第一时间传讯于我。不可擅自行动!”

“传讯?”赵宣好不为难。是要用传讯符吗?他是武师,能够用传讯符传讯。只是,且不说传讯符价值不菲,以他的手腕,没有个两五天,很难搞到一枚传讯符……

沈云从袖子里掏出一大把法符:“这里有一百枚传讯符,你先拿去用。”

“啊?”耳边嗡嗡作响,双目直冒金星,赵宣感觉象两条腿是踩在棉花堆上一般。

一百枚传讯符啊!还是“先拿去用”!

主公是当这些珍贵的法符为草纸吗?

哪知,下一息,沈云又拿出更多的法符,搁在桌面上:“这些是火符、水符、爆破符和护身坚甲符。你拿去分给手底下的人。”这些低阶符,与传讯符不同,无须以真气为引。就是没有习过武的寻常人也能用。那天,他在玉周山坊市,就没看到有卖这些低阶符。想来在修士们面前,它们也值不了几个钱。思来想去,他觉得拿给听风堂用,最合适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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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一零章 做梦都想

赵宣离开东厢房时,只觉得自己的储物袋沉甸甸的,从未有过的重——能不重吗?他人生的前面二十五年见过的法符,加起来,也没有眼下储物袋里装的多。

火符、水符之类的,是最低阶的法符。以他的身家与地位,也能贴身带了一两枚火符护身。但也仅此而己。再多就难了。

几百枚这样的低阶符,再加上之前的一百枚传讯符,没有十万两雪花银,拿不下来!

好吧,钱只是一个不很重要的因素。仙府不许法符私售。身为凡人,要想买到真正实用的法符,没找到门路的话,有钱也不知道上哪儿买。以他来说,就算是拿了十万两现银,没有个三年两载也买不到这么多的法符。尤其是那一百枚传讯符。

可是,主公就这样轻轻松松来拿出来了!

在依附之前,他曾打探过主公的身份。只知道主公与住在这里的洪爷一样,都是鸿云武馆的弟子。从前,他是打心底里觉得洪爷厉害,手段了得。然而,洪爷却远不及主公。

鸿云武馆,真的牛啊。教出来的弟子,一个赛一个。

赵宣按了按怀中的储物袋,刚才的顾虑尽消,再一次无比的庆幸:主公乃人中龙凤,自己早早的依附了主公。不然,等到主公真成了气候,以自己的资质和身家、地位,能拿什么去依附?

更何况,主公是难得的重情重义之人。

跟着主公,大有前途啊!

待赵宣离开后,沈云进了里间,开始练心法,以巩固真气。

两遍下来,体内的真气已然稳健。沈云长吁一口气,睁开眼睛,坐在小炕桌旁,提笔开始写这三条街的布防计划。

他老早就有将三条街统一布防的想法了。一是,三条街的街坊们在年初的时候,都已依附于他。所以,这一带没有外人,完全可以统一布防;二是,如今,他派出听风堂去打探洪天宝的下落。正如赵宣所言,招来大祸,是迟早的事。三十来户人家,上千人,又牵涉到几十个铺面,如果搬迁避祸的话,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搬。既然躲避不是办法,那么,应当未雨绸缪,尽早的防备起来。

如何布防呢?

首先,沈云想到的是要将所有街坊都组织起来。

小的时候,他记得爹爹常常说“双拳难敌四手,恶虎还怕群狼”。强敌当前,单凭他一个人,哪里应付得来?

更何况,据街坊们依附时交上来的名帖,他知道,在这些街坊里,有十一名初级武师、七十多名武者。有拳脚功夫伴身的,还有一百多号人。如果将这些人运用得当,至少巡防是不缺人手了。

想到这里,他在纸上写写算算,发现还有大半的精壮男丁没有开蒙习武。究其原由,要么因为是奴藉,要么是所谓的没有武学资质。就象他身边的老罗,就是后一种缘由,没有习武。

简直是浪费。沈云心里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偷偷的教这些人习武。这一点,仙庭是严令禁止的。但是,沈云还真没太把它当回事。以前在郑家庄的时候,他也教过拴子兄弟,还有庄子里的娃娃们习武,仙府管过吗?况且,据他所知,很多仙官自己就破了例,暗地里训练私勇。而私勇最主要的来源就是他们家里的奴仆。他决计效仿这些仙官显贵。再说,三条街坊的坊主也都依附于他,所以,只要平常多注意着点儿,捂严实了,莫让习武之事传出这三条街就行。

想到三位坊主,他对他们的印象都不错,觉得都是可用之人。象巡防、教习等事,可以考虑交给他们去做。

其次,沈云决定动用师门传下来的那几套法阵。

目前,他还没有领悟到如何刻法阵。所以,他手里的法阵是用一套法阵,便少一套。这也是他迟迟没有动用它们的主要原因之一。

独自漂泊了这么多年,他深深的领悟到,再好的宝贝,如果派不上用场,也只是死物。宝贝很重要,但,人更重要。如今,强敌不知道什么时候找上门来,此时不用,还待何时?

只是,这些法阵都是要用灵石维系的。其中,那套小五行阵最强大,攻防兼备,却也最耗费灵石。一个月下来,单单是它,就要用掉五块灵石。并且它启动之后,如果灵石耗尽,没能及时补上,整套法阵在百息之内,便会风化成沙。

想到这里,沈云在纸上又飞快的写下一条:赚灵石。

他得尽快找出一条赚灵石的门路来。

……

就这样,他一边想,一边涂涂改改。待齐伯在外间请示,饭菜备好了,是否摆饭时,他的布防计划已有了雏型。

“摆饭吧。”沈云将手稿收进百宝囊里,自内出去。

人都到齐了。

沈云吩咐道:“齐伯,吃过晚饭,你去一趟三位坊主的家里,要他们晚上过来一趟,说我有要事相商。”

“是。”齐伯垂眸应下,心道,难道是商量如何打探爷的下落吗?

张了张嘴巴,他咽下了涌到嘴边的话,又在心里对自己说道:沈爷说话,素来丁是丁,卯是卯。既然说了要找到爷,那肯定是会尽全力去打探的。你又什么忙都帮不到,瞎打探什么!若是走漏了风声,坏了沈爷的计策,反而是帮了倒忙。

今天,沈云与齐伯急匆匆的出去了两趟。稍后,又请来了前街的宣爷。老罗他们几个看在眼里,心里都在寻思:是不是与爷有关?

现在,又听沈云要喊三位坊主过来商量要事,他们再也忍不住,齐齐用探究的目光看向齐伯。

齐伯视而不见,只顾扒饭吃菜。

看来,是不能说……众人敛了心思,没滋没味的吃饭。

待到沈云吃完饭,放下筷子。他们也相继搁了碗。

沈云有个习惯,吃完晚饭,会去院子里走走,以消食。老罗略作犹豫,快步跟了出去。

“老罗,你想不想习武?”哪知,他还未开口,沈云先出声问了起来。

老罗不由愣住。

嘴里泛起阵阵苦味,他苦笑连连:“我那有那福份……沈爷,我没有武学资质,习不了武。”

“不要管那些。你只须回答我,想,或是不想。”沈云停住脚步,转过身来,望着他,一双眸子在黑夜里如有宝石般,熠熠生辉。

老罗立刻张口应道:“想!做梦都想!”

第三一一章 第一次坊主会议

第三一一章第一次坊主会议

“太好了!”听沈云说完布防计划,三位坊主个个激动万分。

布仙阵,建立私勇,十二个时辰巡防……在仙都,只有仙王、公侯之家,才能做到这些。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也能与这些仙官大人比肩。

更重要的是,如此一来,三条街被箍成了铁桶一般,不再是随随便便来几个仙差,或者仙符兵就能耀武扬威的。

尤其是第一个依附过来的王坊主,他满脸涨得通红,使劲的打了个哆嗦——万万没有想到,战战兢兢活了大半辈子,自己竟还有晚上高枕无忧的这一天。

不过,激动过后,三位坊主很快冷静了下来。

建立私勇,十二个时辰巡防,集三条街,共三十户人家之力,不难办到。

难的是布仙阵。

沈云他们这条街的坊主,吴坊主鼓足勇气,从位置上站起来,抱拳,小心翼翼的问道:“主公,只是,仙阵何来?”

他们都只是凡人,就是有钱也买不到真正的仙阵。好吧,就算他们敢从那些游方道士手里头买据说很厉害的仙阵,可是,他们又没有一个识货的,天知道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是个什么鬼东西。

要知道,坊间从来就不缺这种上当受骗的故事。

沈云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就这是“法不外传”造成的恶果。绝大多数从六岁起,就被断定为“没有仙资”的凡人,因为这条律法,而被终身禁止修行。从正规途径,他们无法接触到符、阵、器等,对这些也是一无所知。

“你们无须担心。我手里有一套小五行阵,可攻可防,正好适用。”

三位坊主无不欢心鼓舞。

沈云又接着说道:“只是,此阵需要灵石维持。我手里头的灵石有限,最多只能维持一年。一旦灵石断了供,小五行阵很快就会自动风化成沙。”

“主公,灵石是什么?”吴坊主见刚才发问,没有惹得主公不快,胆子大了许多,脱口问道。

沈云探手伸入左袖里,其实是从百宝囊里,每种颜色的灵石,各取出一块来,放在桌子上:“这些便是灵石。一定有五色。”

灵石是修士们争相抢夺之物。在四海铺子里,加上兑换税,一千多两银子才能换到一块灵石。值钱得很呢。而现在,他没了四海铺子这条门路,纵然是花再多的银子,也换不来一块灵石。

所以,身上的这些灵石,他也宝贝得很。

现在拿出来,是想着鼠有鼠路,蛇有蛇道。在石秀县时,他小小年纪,混迹市井,便知道,商贾小贩往往都有自己的门路。而眼前这三位是土生土长,父子相传的坊主。兴许他们能帮他想到兑换灵石的新门路。这也是今天他召集三位坊主开会的主要目的之一。因为布小五行阵,必在以真气力引。这三位之中,武功最高的是后街的李坊主。而李坊主也只是一个没有凝出真气的中级武师,根本就帮不上忙。

三位坊主不由瞪大眼睛,盯着桌上的灵石看。

沈云见他们极力控制住一双手,想拿起来细看,偏又不敢染指的样子,忍俊不禁:“它们比上好的玉石还要坚硬,你们不信的话,不妨拿起来试试。”

“是。”三位坊主被识破心思,一个个老脸飞红。同时,也感激得很——主公这是给他们递梯子呢。

灵石晶莹剔透,比上好的宝石还要闪亮。是以,即便沈云有言在先,他们也是小心谨慎的各自拿起一块灵石,象捧着一块嫩豆腐一般,屏息敛神的放在手心里,细细察看。

沈云在一旁端起手边的茶盏,悠闲的用茶盖轻轻刮着茶汤上的浮沫。方才,王坊主眼底飞闪而逝的那道精芒,没有逃过他的眼睛。他捧起茶碗,轻啜一口,心情好极了——看来有兑换灵石的新门路了。

还有正事呢。三人轮流看过五块灵石之后,又将灵石放回桌子上。

沈云也放下茶碗:“灵石是可以用银子兑换的。只是需要门路。我初来乍到,暂时还摸不到这些门路。三位与我不同,都是世代居于仙都,烦请帮我费力打听一番。如有这方面的线索,随时都只管来告诉我。”

“是。”三人齐齐起身,抱拳领令。

接下来,沈云又说起组织私勇,日夜巡防之事。这件事,他准备以街为单位,分别交给三位坊主去做。

听说以自愿为原则,不管有无武学资质,不分身份地位、不论男女老少,只要没有重大疾病、行动自由者,都可以报名加入私勇,三位坊主无不张嘴结舌。

“这……这样,真的可以?”见其他两位坊主都看向自己,后街的李坊主只好硬着头皮谏言,“私勇是要习武的。没有武学资质的人也加入进来,会不会犯了‘法不外传’?”所谓犯法,只是托辞罢了。在仙都,从来强者就是律法。他是觉得,教没有武学资质的习武,跟瞎子点灯,有什么区别?

沈云如何不明白他的真正意思?只是,资质说根深蒂固,尤以仙都为甚。破资质说,最有力的方式从来就不是口舌之争,而是行动。没有武学资质的人,能不能习武?把人组织起来,练一段时间,立见分晓,根本就不用他多费唇舌。

是以,他佯装没有听明白,轻笑:“犯法?组织私勇,就不犯法了?”

三位坊主都是老人精,哪里听不出来自家主公是铁了心要让没有武学资质的人加入进来?一个个脸上现出肉疼之色——组织私勇,本来就开销不菲。据他们所知,就是那些王侯公爵之家,也是在于精不在于多。主公这般行事,岂直就是将大把大把的银子扔在水里啊。

“你们只管尽快组织报名。”沈云又伸手探入左袖之中。

这回,他拿出来的是一大把银票。

“在私勇练成之前,开销走我的私账。不入公账。”

三十户人家依附过来时,将他们的全部家财也一并进献给了沈云。而沈云接手之后,建立了一本公账。每月的月底,让每一户出一个账房先生,一起盘账。

私勇练成之前,不放公账,是沈云亮明态度——如果那些没有武学资质的人最终习不成武,浪费的也只是他个人的钱财。所以,你们都给老子闭嘴!

果然,三位坊主都不再多言。

沈云又道:“此事必须保密,不得传出我们这三条街。”

这是必须的。不然,私勇未成,仙符兵的大刀已经挥舞过来了。三位坊主正色,又刷的起身抱拳:“是。”

沈云满意的摆手:“就是这些事。具体是什么章程,你们三个回去商议,明天晚上过来告诉我。”

第三一二章 好难啊

三位坊主离开时,没有谁去动桌上的那扎银票。

待他们走了之后,沈云轻轻一笑,收起了银票,起身也出了屋子,前往北跨院。

“沈爷!”

除了丁叔,老罗他们几个都在。门廊下挂着的那一排大红灯笼,印得每个人红光满面,目光灼灼。

看到齐妈和罗婶也在,沈云感到有些意外。不过,面上并没有显出来。他微微颌首,挥手示意众人进屋:“人来齐了,我们进去开始罢。”

老罗赶紧说道:“沈爷,丁叔说他送走三位坊主大人,马上就到。要不要等一等他?”

丁叔竟然也想习武?他的腿脚不便,沈云之前并没有把他考虑进来,闻言,不由挑了挑眉。

齐伯连忙在一旁笑道:“老丁说,他知道自己的腿不灵泛,但不想放弃做梦也没有想到的好机会。请沈爷准他也跟着学一回。如果真学不来,他也死心了。”

沈云颌首:“那大家先去屋里,活动一下手脚。”

而齐妈和罗婶见沈云并没有赶她们俩走的意思,都暗地里松了一口气。

先前,老罗过来告诉他们,从今晚开始,沈爷只要在家里,每晚都会抽出一个时辰,在北跨院里,教他们习武。不拘是谁,只要想学的都可以去学。

阿花年轻力壮,自然是头一个响应。

齐伯愣了一下,激动的连声说道:“去,一定去。”

紧接着,丁叔也表了态。

罗婶好比是百爪挠心,心道:丁叔的脚不方便也想去学。我好手好脚的,还有一把子气力,年岁也要比丁叔、齐伯他们都轻一些,应该也能去学吧?

一直以来,她心里藏着一个想法——如果我会武功,一拳就能将那些好色之徒打扁,每次出门,还要把脸抹黑,故意扮丑吗?

可是,她好怕自己说也要去,会惹得大家发笑。笑她一个妇道人家,老了老了,还不安分,不知自己几斤几两重,也痴心妄想学功夫。

想到这里,罗婶忍不住拿眼睛去看齐妈。

不料,齐妈也恰好往她这边看过来。

两人的目光在半空中撞了个正着,都只觉得脸上顿时火辣辣的。

齐妈先微微冲罗婶点头。

原来齐妈也想去学!罗婶心中不由信心倍增,果断的点头回应。

于是,她们俩也前后脚的表了态。

“你去凑什么热闹?”齐伯和老罗也几乎同时出言反对。

罗婶一向唯老罗是从,闻言,和往常一样闭了嘴。只是,与以往不一样的是,这回,她感到心里从未有过的难受。

“我为什么不能去学?沈爷都说了,不拘是谁,只要想学,都能学!”齐妈立起一双粗眉,双手叉腰瞪着齐伯,“老娘就想学了,怎么的?”她身得槐梧,又是个大嗓门儿。如此一来,气势全出来了。

“那……你也不看看你,一把年纪了……”齐伯反驳道。

齐妈“切”的一声打断他:“说的好象你比我还要年轻!”

这句话戳得齐伯肺管子疼。其实,他也在心里担心,沈爷会嫌自己年岁太大。

“随你!”他缩了缩脖子,明智的闭上嘴巴。

那边,老罗见了,也没有再吱声。毕竟,他家婆娘比齐妈要小好几岁呢。

“都去都去。成不成,到时我们全听沈爷的吩咐。”丁叔出来打圆场。

于是,除了丁叔要等着给三位坊主开门,其余人都先去了北跨院。

进屋后,沈云叫他们几个分散开来,边说边做示范:“练武之前,一定要先把手脚活动开来。不然的话,很容易突然抽筋,甚至扭伤。”

齐伯、齐妈,还有罗婶一看,只是揉手腕子、转动双膝之类的动作。这些,他们做起来,毫无压力。暗地里,又噌噌的涨了不少信心。

不一会儿,丁叔满头大汗的出现在门口。

沈云面对大门而站,不等他出声,主动冲他招手:“丁叔,你自己找个位置,和大家一样,也先活动手脚。”

丁叔暗中松了一口气,悬着的心终于落到了实处。顾不得去擦脸上的热汗,他赶紧进屋,依言寻了个位置,也学着大家的样子,活动手脚。

看着差不多了之后,沈云这才正式开始。他先教大家被自己改动了“五步打”。

老刘家的“五步打”本是一套入门拳法。当初,他就是从“五步打”开始的。然而,他现在看来,觉得这套对于寻常的初学者来说,过于刚劲,不是很适合。所以,他有针对性的做了一些改动。改过之后的“五步打”,即便是丁叔这样的膝盖受了伤,行动不是很灵泛的人,也能练。

首先,他给大家演示了一遍完整的改进版“五步打”。

齐伯等人以前最多也就是看过街头艺人的花架子,何曾能亲眼看到高阶武者打拳?

沈云一开拳,风声猎猎,一双拳头更是象暗地里在掌心抓了一把月华似的,笼着银白色的光晕。更厉害的是,齐伯他们站在他的对面,隔着好几步远,无一不感觉无边的压力,象巍峨高山一般,压顶而来。

他们不由双膝发软,两股战战。后背上的冷汗,刷的下来了。

沈云自然是看得清清楚楚。但他也很无奈。因为他早就考虑到大家的实际情况,演示时,刻意尽可能的收敛了威压。但他真的做不到完全收住。

好在改进后的“五步打”仍然只有五招,也还是正反各打一路。若是不动用真气的话,打完一遍,用时不会超过半盏茶的时间。

待他演示完,收拳,丁叔“叭嗒”一声跌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他本来进屋时便满头大汗,这会儿,后背尽湿,就连头发上也沾着汗珠子。

齐伯他们几个好比他好不到哪里去。一个个的,大汗淋漓。

“沈爷,我们实在是太不中用了。”齐伯此时的感觉跟刚刚背着一包百来斤的重物,走了老长的一段路似的。他惭愧的请求道,“请您先许我们歇一歇。”

沈云点头:“原地休息半刻钟。”

众人如获大释,迫不及待的也一屁股坐地上,用袖子擦着脸上的汗水。

“沈爷,打拳,好难啊。”阿花姐大呼。

沈云轻笑:“所以,你不想学了?”

“不!再难也要学。”阿花姐坚定的说道。来北跨院之前,爹爹私底下交待过她了:有拳脚功夫伴身的话,她能匹配到更好的亲事,就算是嫁给良民也不是不可能。过了这村,就没这店。叫她千万别错过了。

她是真的一点儿也不在乎亲事。人家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她如今在厨房里担着差事,自己赚钱自己花,吃穿用度不比街坊们家里的正牌小姐差,过得也是逍遥自在,嫁哪门子的人啊?

她好想一辈子就这样过下去。

可她心里也清楚,自己做不到。真成了老姑娘,不要说旁人的唾沫星子能把自己淹死,就是爹娘这一关,她也过不去。

所以,她要抓住机会,努力学武,争取能成为戏文里说的那种一拳打死老虎的强者。那样的话,她应该就能称心如意了。

第三一三章 忠心

齐伯他们缓过劲来后,不等半刻钟的时间到,先后从地上又站了起来,请求道:“沈爷,请开始罢。”每晚只有一个时辰,他们哪里舍得用来歇息?缓一缓,匀过气来就行了。

沈云从善如流,开始教“五步打”的起式姿势。

将动作分解开来,慢慢的打拳架,体内的真气不会动,再加上他刻意收敛,所以,齐伯他们并没有感觉到先前那种象山一样砸过来,迫得人喘不过气来的巨大压力。

沈云示范一次之后,先令他们也跟着打拳架,然后,他一个一个的指点,纠正。

都是没有开过蒙的,年岁又大了些,学东西特别慢。一个时辰快要结束的时候,沈云才教完起式和第一招“玉带缠腰”。

不过,大家学得非常认真。基本上都学会了拳架。

真的很难得。沈云满意的连连颌首:“很好。接下来,我教你们扎马步。要想真正学好武功,而不是耍花架子,扎马步是最重要的基本功。从今天开始,我建议你们根椐自己的身体情况,每天都要扎一扎马步。”顿了顿,目光落到老罗父女身上,笑道,“一口吃不成胖子。习武也一样,靠的是细水长流,日复一日的坚持练习。刚开始时,不能太着急,否则容易练伤。而一旦练伤了,便只能停下来养伤。往往一养伤就是十天半个月的,反倒是更浪费时间。象老罗和阿花姐,你们每天早晚扎一刻钟的马步,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以后感觉轻松了,再延长至一刻半钟或者两刻钟。”

“是。”被点名的老罗和阿花姐都点头应下。

而齐伯他们也听明白了:老罗父女的身体素质在他们之上。沈爷是在委婉的指点他们,每次扎马步的时间不要超过一刻钟。

沈云见状,这才示范扎马步。

大家跟着学了快一个时辰,已经掌握了他教拳的方式。先是看,然后自己仿着做。

做错了,没关系。反正,过一会儿,沈爷会过来一个一个的给他们纠错儿。

有了前面的新架打基础,扎马步的要领又相对要简单一些,故而,经过沈云的纠正后,他们的马步都算是中规中矩了。

“行,以后,你们就这样扎马步。今晚,我们学到这里。“一个时辰到了,沈云叫大家收了马步,点评道,“老罗的拳架学得好。大家要是早上想练拳的话,不妨跟着老罗一道练。“

齐伯、齐妈,还有丁叔,到底是年纪大了些,忘性大。闻言,心里最后的担心也没有了,都笑嘻嘻的看向老罗。

罗婶和阿花姐则是从心底里为老罗感到高兴。母女两个也齐刷刷的看向老罗,眸子亮晶晶的。

老罗在大家的注目下,老脸飞红,象个大姑娘一样,羞涩的笑了:“是沈爷教得好。大家一起练,相互学习。”

沈云说完,先行离开了——强敌当前,他自己更不能放松,要加倍努力才行。

齐伯他们正在兴头上,仍然呆在屋里。他们围着老罗,一道商量明早练功的事。

第二天,寅时三刻,天蒙蒙亮。齐伯等人穿着短打,在北跨院的练功房里,分两排站好。

老罗神采奕奕,站在第一排的正中间,深吸一口气,压住心中的激动,朗声说道:“我们开始了。先练五步打的起式和‘玉带缠腰带’。”

这是昨晚,大家一起商量好的。以后,每天早晚,他们都在这里按照这队形站好,一起练习。

而老罗此时也是信心满满:一来,昨晚,沈爷亲口夸他的新架学得好;二来,为了今天早上不出丑,他昨晚临睡之前,又练了两趟。早上一睁开眼睛,就是先跳下炕,穿着亵衣,在地上又练了一趟。所以,他很确定,昨晚从沈爷那里学来的,仍然记得牢牢的,一丢丢都没有忘记。

头一趟练完后,老罗收拳,徐徐吐气:“先练到这里。歇一歇。”

左手边,齐伯跟着收了拳,笑道:“不服老不行啊。昨晚才学过,一觉醒来,便忘得差不多了。幸亏有老罗带着。“

齐妈和丁叔也纷纷出声附和:“我也是。”

“老罗,你好厉害!”

老罗的老脸又红了,笑着谦虚道:“哪里,全是沈爷想得周到。”

说起沈爷,齐伯双眼放光,从心底里笑了出来,竖起一双拇指夸道:“我活了大半辈子,见过的后生多了去。就没见过象沈爷这样仁义,又有本事的。什么叫做‘人中龙凤’?说的就是咱们沈爷啊。我是真心服了咱们沈爷。”

“我也是,下半辈子,就死心塌地的跟着咱们沈爷混了。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咱也不皱一下眉头。”丁叔紧跟着表态。

齐妈白了他一眼:“跟着咱们沈爷,会叫你吃亏吗?还上刀山下火海呢,大清早的,你就不能说好的?”

丁叔被她抢白,也不见恼,反而赔着笑脸,连声检讨:“是是是,是我嘴欠,不会说话。”

不想,齐伯却敛了笑,正色道:“老丁说出了我的心里话。咱们沈爷待咱们恩重如山。往后,谁要是只能跟着沈爷享福,不能共苦,我老齐头一个就容不下他。”

“就是。”丁叔使劲的点头,“不能啊。”

老罗握拳,目光坚定:“叫我知道,谁会背叛咱们沈爷,我一拳砸死他。”

齐妈冲他们三个大男人翻了个白眼,双手叉腰,再次强调:“大清早的,一个个没漱口啊,嘴臭成这样?都不能说点好的?”顿了顿,又道,“我是不会跟着沈爷吃苦的。沈爷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能写能算,哪个算得过他?会叫我们吃苦?谁要是对沈爷不住,哼哼,老娘跟他拼命。”

罗婶走到她身边,挽着她的一只胳膊:“到时,算我一个。我打不过他,拼死从他身上咬一块肉下来,还是可以的。”

“还有我呢。”阿花姐走到齐妈的另一边,坚定的挽着另一只胳膊。

不过,这回,她后面的话被老罗截住了:“有那空工夫放狠话,不如多扎一会儿马步。”大清早的,尽说晦气话!

“对对对。老罗说的有道理。我们接着练。”齐伯打了个哆嗦,赶紧招呼大家——自家婆娘越来越威武了,应该是好事吧……

殊不知,沈云人在东厢房的里间里,却将他们的对话一五一十的全听了去。

以沈云现在的听力,能轻松听到院子里每一个角落的声音。他本来只是想听一听老罗是怎么带操的。不想,却意外的听到了大家争着表忠心。

他也是打微末里,一步一步的混出来的。所以,他非常理解他们,同时,也相信他们刚才所言,全是发自肺腑——一直在泥泞里苦苦挣扎,终于碰到了极有可能带自己走出泥泞之人,能不死心塌地、亦步亦驱的跟着吗?这时的忠心,绝对比真金还要真!

当然,如果心是歪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不过,他知道,齐伯他们的心,至少到现在为止,都一直是正的。否则,他也不会如此真心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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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一四章 种毒之说

三位坊主也没有令沈云失望。天刚擦黑,他们三个一齐过来求见。

这是一个用拳头说话的世界。三人之中,后街的李坊主拳头最硬。沈云看得出来,王坊主和吴坊主都退了一步,处处以李坊主为主。

好吧,这也是沈云乐意看到的结果。他要的就是三人拧成一股绳,全心全力的做好布防。而不是三人各自为政,窝里斗。

至于他们三人之中,到底是哪一个出头,在他看来,都一样,毫无区别。只要这人能压得住另外两个,不要叫他分心就行。

是以,沈云默许了三位坊主之间刚刚形成的格局,笑道:“李坊主,你先简要的跟我说一说,你们商议出来的方案。”

三位坊主皆心头大震——好一双利眼!主公真的只有十几岁吗?

其中,李坊主心头舒了一口气,痛快的用两眼的余光瞥了瞥坐在左右的王坊主和吴坊主。

这两位打的是什么主意,他何尝不清楚?有道是,出头的椽子先烂。他们不就是打不过自己,想借主公的手,先灭一灭自己的威风吗?

而他也赌上了。赌主公是真雄杰,心怀大抱负,不会与他们争这一亩三分地里的蝇头小利。

结果是,他赌对了!

那两个老家伙明着捧他,以他为主,主公全看在眼里,却没有一丝半点的不虞。并且还完全肯定了他的出头!

哈哈!两个老家伙肯定是悔青了肠子。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再兴名堂!

“是。”李坊主抱拳,深吸一口气,压住心中的激动,说了起来——主公给他撑腰,他可不能丢了主公的脸面。

而王坊主和吴坊主自知大局已定,只觉得满嘴苦味。什么叫做搬起石头砸了脚?说的就是他们俩啊。不甘吗?再借他们一个胆子,也不敢。没看到黄三爷的前例摆在那里吗?结果,黄三爷搞出那么大的架式。主公一出手便给整没了。而他们俩这些年来,可是一直被黄三爷压得死死的。

两人垂眸,悄悄的息了自己的那点小心思。

沈云一边听李坊主汇报,一边时不时的颌首。事实证明,他没有看错人。三位坊主确实是能够做实事的人。仅一天的工夫,他们三个商定的方案可圈可点,操作性极强。甚至有好几处细节令他也禁不住在心里叫好。

很快,李坊主说完了。

沈云很是意外:“说完了?”

“是的。”李坊主很肯定的点头。

沈云笑道:“最后一条,怎么只是提了一句,没有具体的操作方案呢?”

“此事关系重大,我们商量了许久,也没商定可行之计,不敢献丑。”李坊主如实以对。最

后一条,是王坊主最先提出来的。他说:“我们的这个方案是很好的。只是,私勇,巡防,无论哪一条走漏了风声,被仙府知晓了,都是杀满门的大罪。如果是秘密挑选忠仆或者自家子弟,自是不用担心保密的问题。可按主公的要求,咱们订下这些章程,是要搞得咱们这三条街里,人人尽知了。这事还保密吗?”

他的这段话,说的是保密之事,实际上还是对“自愿报名”不满。等于是直接推倒了他们刚刚商定的整套方案。

当然,他说这段话的目的,并不是要推翻三个人辛辛苦苦、费心费力敲定的全部方案。他只是看不得奴才秧子们“自愿报名”,想着联合李、吴二人,一道劝主公改掉这一条。

哼哼,奴才秧子们连自己的命都做不了主,凭什么也要给他们“自愿”的权力?真碰到事儿了,不把他们推上去顶着,难道还叫我们这些主子去拿命顶吗?

李坊主和吴坊主何尝没听出来?“自愿报名”是主公的意思。他们俩又不缺心眼,当然不会傻乎乎的去接王坊主的话。

两人相对一视,都打起了哈哈。老实说,他们也不想跟奴才们说什么“自愿”,如果王坊主的提议,主公采纳了,当然是极好的。只是,这个提议,有违主公之意,他们俩可不会沾边。

于是,吴坊主说:“保密确实非常重要。”

李坊主道:“不如请主公亲自定夺。”说罢,提起毛笔,刷刷的在末尾加了一条。

两只狐狸!王坊主只得暗地里磨牙。

哪知,沈云听了之后,象是没有听出话里的意思一般,轻轻一笑:“无妨。确定不了,我们现在再一起商量。”他看向三人,“先说说你们的高见。”

竟是一个也跑不掉!三位坊主的后背上不由冒起了冷汗。

“呃。”李坊主不想令主公失望,只得硬着头皮顺着意思往下说,只字不敢提“取消自愿报名”之类的提议,“可以考虑将报名者,以及他的家人的身契,都收上来。这样一来,他们就会忠心了。”

沈云看着他,脸上的笑意更甚:“报名参加私勇,还要签卖身契?换作是我,马上就熄了参加的心思。李坊主,将心比心,你愿意叫你家的子侄报名吗?”

我是说那些奴才……李坊主张了张嘴,咽下冲到嘴边的话,再一次顺着意思讪笑道:“此举甚是苛刻,是我考虑不周,妄言了。请主公恕罪。”

左右,王坊主与吴坊主心中大惊——听这个意思,主公是真叫奴才与主子们平起平坐了!

怎么能这样!

两人暗中在袖子里握了握拳,努力压制住自己的不满。因为他们突然想起来,他们都是依附者,将全部身家与性命全交付给了主公的依附者。在主公面前,他们其实也是奴才。

所以,主公才叫所有人“自愿报名”?

两人想通这一层,心里更不敢再提“取消自愿报名”。

罢了,奴才就奴才。在这世上,不用自称奴才的,只有仙帝一个。就连王侯公爵们,据说也要在仙帝面前称一声“奴才”呢。王坊主突然释然,松开拳头,抬眼笑道:“我倒是听说过一个法门,保管所有人都忠心耿耿,不敢出去乱说一个字。”

沈云挑眉:“什么法门?”

“用毒。”王坊主说,“我听说,高门里都有自己的独门秘制的慢性毒药。他们将这类毒药喂给人吃,叫做种毒。被种毒之人只要定期服用解药的话,毒性不会发作,就跟正常人一样。高门里就是这样控制私勇,叫他们死心塌地的。”说罢,他起身抱拳,“我对主公的忠心,日月可鉴,愿意头一个种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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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一五章 沈云的方法

好奴才!李坊主与吴坊主面上不显,齐齐在心里骂了起来:老东西,你想迎合主公也就罢了,为什么要拉上我们?

他们俩之所以依附主公,是想靠着大树好乘凉,可不是为了跟主公讨颗毒药丸子吃!

两人忐忑不安的看向沈云。

“你知道种毒?”沈云很是意外。他以前只在太师祖的手札里读到过这样的记载,还没亲眼见过。

所谓种毒,对于王坊主之流来说,只不过偶尔听来的野史杂闻。他老老实实的摇头:“不知。只是听说过而已。”听得出来,主公对种毒很感兴趣。他心里甭提有多遗憾了:可惜自己连打探的门路也没有。

哪知,沈云不以为然的笑了笑:“以毒控人,或者以蛊控人,都是歪门邪道的伎俩。王坊主不知道,才是对的。”

歪门邪道的伎俩!对于王坊主来说,这几个字好比是突如其来的耳光,啪啪啪啪,一个字,一个耳光,又狠又快。双耳嗡嗡作响,眼前一片金星闪烁,他晃了晃,老脸涨成了猪肝色,连忙坐回太师椅里。

李坊主和吴坊主却是满心欢喜。太好了,主公没有被老东西蛊惑。以毒控人,丧良心!可不就是歪门邪道的伎俩么?

沈云看了他们三人一眼,话峰又一转:“不过,王坊主的提议确实值得考虑。布防大计关乎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安危,所有人都必须忠于它,不得向外透出半丝风声。”

王坊主的脸色好看多了。还好,主公没有真正视我为歪门邪道。

他心里明白,主公这是打一巴掌,给个甜枣儿。他自己往常也没少使这样的手段。可他真的就是打心底里服了,不敢再跟主公生半点小心思。

和他一样想法的,还有李坊主和吴坊主。心服口服之余,他们俩禁不住在心底里猜想:主公通身的本事,到底是什么神仙人物教出来的?主公的师父该不会就是平南侯吧?

据坊间传闻,平南侯是真正的修仙大能,神通广大,既能移山倒海,还能撒豆成兵。也许只有这等厉害的人物才能教出主公这样的弟子来吧!

如此一来,两人在心里乐开了花——这回真是找到了一棵参天大树!子孙无忧矣!

抬眸再看向沈云,他们的目光坚定,眼底除了欢喜,更多的是信心与依赖。

沈云心细如尘,怎么可能没有察觉到他们三个的变化?心道:是我明确的说了不用种毒的手段控制他们的缘故吧?

好吧,他承认,不以毒、蛊之类的控人,其实跟歪门邪道完全扯不上关系。要知道,当今世上,最大的歪门邪道就是已经覆灭了两百多年的天神宗呢。按这样算的话,他这个青木门的记名弟子、天神宗五脉传人之后,在仙庭那里,才是实打实的歪门邪道。

他也不以为耻。以前看过太师祖的手札,如今自己又在江湖上闯荡了一番,他在心里是越来越不把所谓的名门正派当一回事。

话又说回来,他看不上毒、蛊之类的控人手段,是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一山更比一山高,在世上压根就没有真正解不了的慢性毒药,或者蛊。

尸毒,很厉害吧?被传得神乎其神,人人闻之而色变。可是,他还不是一样的配出了解药!只不过是比解寻常的慢性毒药要多费些时间和精力罢了。

仙庭的子母蛊,被封为蛊中之王,够厉害了吧?它照样敌不过紫瑛真君的巫咒之术。当然,后者为此献祭了百年天寿,可谓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中蛊者解蛊之后,往往对施蛊之人的恨意会更深,几乎没有不反噬、加倍的报复回去的。。

而他要的是忠心,可不是要蒙着一层忠心的深仇大恨。

忠心,很难得吗?

以前,他也觉得难。可是,经历了这么多之后,尤其是今天早晨无意之中听到了齐伯他们几个人的话,他突然明白了,要如何掳获忠心。

所以,刚才他拿三个坊主小试一把。

嘿嘿,目前来看,效果还不错哟。

于是,他的信心更足了。

用手指头轻轻敲了敲桌面,他不徐不急的说道:“人的嘴巴是堵不住的。所以,封口令之类的,完全不用。我们索性跟大家打开天窗说亮话,明确的告诉他们,生逢乱世,一切唯有自保。而布防大计就是我们的自保之计。“顿了顿,他的目光从三位坊主的脸上缓缓扫过,“具体该怎么说、怎么做,你们都是地道的老仙都人,比我清楚,也更有经验。所以,由你们自行定夺。总之,务必要让每一个人都充分意识到布防大计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明明是要捂着盖着的,主公却要揭开了来说。这是反其道而行之吗?可是,真的管用吗?三位坊主被他的大胆给吓愣了。

不等他们缓过劲来,沈云又抛出一道惊雷似的话语:“还有,凡自愿报名者,如果被选入私勇,奴藉者,削奴藉,当场归还他本人的身契,并赏银十两;良民者,可以自行入秘技营里,抄录一本秘藉,并赏银十两。”

三十户人家依附过来时,将全部的身家都进献给了他。这里头就包括家中仆从的卖身契。所以,他完全说得起削奴藉的豪言壮语。

至于秘藉,更不是问题。他的百宝囊里藏了那么多的书,对于世人来说,里头绝大多数的,都是秘藉。他一直以为,书的价值在于看、在于传播书中的知识,而不是藏起来堆灰的。秘藉也是书,自然也是给人看的。

反正师父也有遗命,叫他不要断了青木门的传承。这些书就是最主要的传承。他这项举措正是尊师令,发扬光大青木门呢。

坊间秘籍不可寻。他允许他们抄录,也就是准许他们传家的意思。对于有一定武功基础的良民来说,这项奖励比真金白银更有吸引力。

李坊主最先反应过来。他难以置信的晃了晃头,颤声问道:“主公,秘技营是什么?”

“哦。”沈云一本正经的解答道,“是一个专门学习秘密技能的地方。里头的秘技分为符咒、丹药、武功等几类。”其实,这一招是跟贝侯爷学的。通过余头他们,他觉得此招可谓神来之笔,非常管用。

天哪!全是仙法!原来主公是仙门弟子!三位坊主恍然大悟。紧接而来的是狂喜。

之后,沈云给了他们三天的时间。在三天之内,务必将组建私勇之事宣诸于众,同时,又不会泄出这三条街去。

“是。”再无一个多余的字,三人刷的从位置上起身,站得笔直,齐声领令。

第三一六章 小***

三位坊主得了令,急匆匆的一道告辞离开了。

沈云望着他们急切的背影,笑了笑,起身,又去了北跨院,教齐伯他们打拳。

与昨晚相比,双方的默契度高了许多,所以,进度明显提高。沈云原本计划每晚只教一招的。教完之后,见才堪堪过去半个时辰,索性又教了一招。

几人到底年岁大了,除了老罗父女两个,其余人学到第二招时,有些跟不上来。

沈云视而不见,依然是按着点儿离开。

“老罗,后面这里要怎么打?”他还没出院子,屋里,丁叔已经迫不及待的问了起来。

“我记得是这样的……”老罗明显是一边说,一边演示。

沈云脚下不停,两个嘴角却不由自主的翘了翘。

“五步打”总共才五招。沈云又花了两个晚上,便教完了拳架。

“招式都教完了。”沈云告诉众人,“习武有句行话,叫做,师父领进门,修行看个人。学完招式,就等于是被领进了门。接下来,便主要是靠你们自己勤加练习。今天还剩点时间,我教你们认一认几个重要的穴位,还有经络。”说着,他转身又拿起带来的那轴画,打开来,挂在身后的墙壁上。

这是他白天画的一副经络穴位图。与真人等高。上面只标出了今晚要认的上、中、下丹田、虎口等,以及任督二脉。

习武多年,他有一个经验,即,习武不练心法,就是花架子。

但是,他先后练的两部心法都不适合齐伯等人——不管是《金刚拳》的心法,还是《洗玉诀》,练习的门坎都不低。他当年是年幼,心思单纯,误打误撞的入了门。可即便他是每天入睡之前坚持练习,中间无一天间隔,也花费了好几年的时间才入门。

而他组建私勇,要的是尽快形成战力。可没有几年的时间,让绝大多数没有武功基础的普通人慢慢的入门。

这些天,他都在琢磨心法这个问题。甚至于,翻出了从前写的那些练功心得,细细回顾。

师父生前常说,久病成良医。其实,于习武一事上,也是相近的。更何况,他在鸿云武馆学艺三年,深受钱师尊的影响,养成了每天反省、举一反三的武学习惯。

在这些练功心得里,他时常有提及对心法的思考。

如今,他想自己编心法,可谓是水到渠成。仅用了两天的时间,他对《金刚拳》的心法做了大刀阔斧的改动,现编出了一套心法。

这套心法主要是在上、中、下丹田与任督二脉里运行,相比于《金刚拳》的心法和《洗玉诀》要简单得多。又因《洗玉诀》的序言里提到过“大周天”的概念。故而,他将自己编的这套心法取名为《小***》。

心法,事关重大。他拿自己做实验,亲自练习了两天——这就是体内凝结出真气的又一个好处了。心法有什么利弊,只要用真气走几遍,都能检验和推测出来。他头次自己编心法,自然是谨慎又谨慎。在这两天里,反复研磨、完善细节,直至自己满意为止。

《小***》确实是简单,但并不粗糙。并且相比于《金刚拳》的心法和《洗玉诀》,它主要是针对上、中、下丹田和任督二脉,针对性要强得多。再加之,他还专门针对此心法,订出了一套穴位经络推拿引导操。以之为辅,《小***》变得直接明了,就是从未接触过心法的初学者来说,也很快就能上手。并且,练习的效果也更好。

当然,前提是,学习者要熟悉相关的穴位与经络。

这也是沈云不讲心法,先讲穴位与经胳的缘由所在。

可以说,他为私勇能尽快形成战力,真的是煞费苦心。不过,眼下,他已从中获取了好处,没有白忙活——《小***》成型后,他感觉自己丹田里的紧绷感又涨了一些。体内的真气虽然没见涨,但是很明显又凝练了一些。同时,运行《洗玉诀》也要圆润得多。如今,他练一遍《洗玉诀》的时间比几天前足足缩短了半刻钟。算是意外之喜吧!

沈云教齐伯他们认穴位和经络的方法可谓简单直接,即,每一处穴位和每一条经络,都教他们动手,在自个儿身上寻。

显然,齐伯他们也喜欢这种方式。只花了一刻多钟,他们不但认准了这几处穴位和经络,而且还学会了推拿引导操。

效果也是杠杠的。

齐伯跟着沈云练了一遍推拿引导操后,乐得合不拢嘴,直道:“这个好。我跟着才摸了一回,感觉舒服得很,腰背也没之前的酸痛了。下丹田这里暖和得很,象抱了一个汤婆子。”他现学现用,不说“小肚子”,而是用上了“下丹田”的穴位名。

第二排,罗婶也轻抚小腹,心道:这个,真的好。每次来月事,她抱着汤婆子也仍然会觉得小肚子冰冷。有了这个操,以后再也不会受那种折磨了。

当然,当着这么多大老爷们的面,她说不出口。不过,跟齐妈交流一下是完全必要的……

丁叔问道:“沈爷,这个操能经常做吗?”感觉这操能让人上瘾呢。

沈云点头:“早上起来,晚上睡觉,还有平时得了空,都可以做一做。如果下丹田持续有象针刺一样的痛感,那就不能再做了。起码要歇息一个时辰。你们千万要牢记。”

“是。”大家很认真的记下来。

老罗看了看挂着的图,忍不住发问:“沈爷,那两个‘虎口’是做什么用的?”

沈云笑了:“哦,那是打架用的。”说着,冲老罗招招手,“老罗,你到前面来。”然后,又把罗婶也请了上来。

他叫老罗平伸胳膊,点出双手虎口所在。

“罗婶,虎口的位置,你记住了吗?”他侧身问道。

罗婶不知他是何意,红着脸连连点头。

“罗婶,待会儿,我会叫老罗用一只手来拽你。到时,你试着用‘五步打’第二招的前式扣住老罗虎口对向的手窝处。”沈云问道,“你要尽你最大的力,听明白了吗?”

第三一七章 新差事(上)

罗婶的身形不及老罗的一半宽,闻言,心生怯意:“奴,奴家怕捉不住……”

对面,老罗哈哈大笑:“我不用力就是。”

谁知沈云却摆手:“不,老罗,你象平常一般就行,莫要留力。只是罗婶初学,你的手要慢一点。”又侧身看向罗婶,“罗婶,你信不信我?”

“信,当然信!”罗婶不假思索的应道。

“那你只管按我吩咐的去做。”沈云笑道,“你准备好了吗?”

罗婶深吸一口气,使劲的点头。

沈云退后一步:“老罗,开始!”

老罗依言,伸出左手去拉罗婶。

而罗婶心一横,右手如钩,去扣老罗左手的虎口。

因为老罗放慢了速度,还真被她扣住了虎口。

老罗不以为然的继续拉,不想,竟然虎口吃痛,一时使不上劲来。

在所人的眼里,就是弱质纤纤的罗婶用一只手拦住了老罗的拉拽!

“啊呀!”除了沈云,其余人都是一脸的难以置信。

尤其是老罗,他瞪着罗婶扣住自己的手,结结巴巴的说道:“怎,怎么可能!”

罗婶的脸又红了。不过,这回是激动的。

她飞快的收回手,捂住嘴巴,这才没让自己失态的叫出来。

“娘,原来,你的力气这么大!”阿花姐恍然大悟——怪不得爹在娘面前脾气会那么好。

老罗闻言,大窘。

“不是的,不是的。”罗婶双手摆得跟摇蒲扇似的,“你爹的力气要大得多……是沈爷,沈爷教的法子管用!”

齐伯避开齐妈火辣辣的目光,用右手盖着自己左手的虎口:“难怪沈爷说是打架用的呢。厉害!”

“她没有把沈爷的法子用好。”老罗边说边示范道,“要是扣住之后,她顺势扭住我的手腕,再反过来拽我。我完全吃不住,会被她一把拽翻呢。”

沈云听着,心里满意极了,不由连连点头。

齐妈一听,更加心动了,冲齐伯笑道:“当家的,我们也来试一试。”

“试什么试?你还用得着扣我的虎口吗?”齐伯不由往后退了两步,索性直接承认,“我的力气本来就没你大……”

“哈哈哈……”齐伯一向是严肃的。冷不丁的听到他说出这番话来,大家只想笑。

三位坊主果然有手段。第二天,吃午饭之前,丁叔收到了风声。他明白了——怪不得沈爷要教大家打拳,原来是要成立私勇。

他将这消息偷偷的告诉了齐伯和老罗,末了,说道:“没得他们都报了名,我们自己家里却袖手旁观。”

以前,顾及着自己的残腿,象这种事,他肯定是不会掺和的。哪怕发起人是沈爷。不过,现在不同了。练了两天拳之后,他突然发现,其实自己的残腿碍不了打拳多大的事。他也能打拳的!

“嗯哪。”老罗使劲的点头。

齐伯说道:“都说了是悄悄的报名,不能走漏消息。等吃完饭,我们三个留下来,直接找沈爷报名罢。”

说完,看向丁叔,见后者没有反对的意思,便拍了板:“行,就这样办。”至于家里的三个女子,他直接忽视掉了。虽然收到的消息是,不拘男女,都可以自愿报名,但是他打心底里认为,男主外,女主内。象私勇这种动刀动枪的事,没有叫女流之辈掺和的规矩。

吃罢饭,他们三个都留了下来。

沈云直接问道:“你们有事?”

“沈爷,我们也想报名,参加私勇。”齐伯禀报道。

沈云“哦”了一声:“这事,我交给了三位坊主。他们订了具体的章程。你们若要报名,按章程,应该去找吴坊主。”

报名的章程,齐伯也是打听清楚了的——在哪条街住,就去哪条街的坊主家中报名。

只是,他们三个都万万没有想到,他们老们几个要报名参加沈爷的私勇,还得去一个外人那里报名!

老罗和丁叔傻了眼。而齐伯马上想到的是:咱们沈爷到底年少,该不是被王坊主他们三只老狐狸诓住了吧?

不行!我必须提醒沈爷。没有道理,自家的买卖,叫别人当家的!

哪知,他还没开口,沈云却又道:“不过,我给你们另外安排了差事。”本来还想等到报名这一环节真正落实了之后,再跟他们三个说的。既然他们自己问起,他觉得选日不如撞日,提前告诉他们。

就知道咱们沈爷不是那么好诓的!三人不禁眉开眼笑,齐声应道:“请沈爷吩咐。”

沈云首先说的是齐伯的差事:“齐伯,你去找三位坊主抽调些精干人手,将街口的空院子收拾出来。那里,我打算拿来做私勇们的住处。至于所需的银钱,全从我这里支。”

街口的空院子就是年初搬走的陈家宅子。

陈家宅子待售时,三条街的街坊们都已经依附了过来,这一带等于是沈云的地盘。所以,他觉得若是陈家宅子卖给了外面的人,无异于往自家的地盘里插了一根钉子。于是,他吩咐齐伯暗地里通过牙人买下了那处宅子。

齐伯讶然:“您是打算叫私勇们集中住在一起吗?”据他所在,沈爷提出的条件太诱人,想报名的人起码有好几百。当然,他不是担心空宅子住不下。而是,报名的人里,有很多都是各家各户的仆从。他们又不是外面来的生人,原本就是有住处的。有必要花一大笔钱财,重新安置他们吗?

沈云点头:“脱了藉的人,不好再叫他们住在原来的主人家里。我总得给他们寻个落脚的地方。再说,把他们集中在一起住,也是便于操练。”

齐伯明白了:“对,是这个理儿。”是他想差了,光想着要省钱,却没有想到,这支私勇是沈爷的。如果不把他们从原来的主人家里剥出来,还能叫做沈爷的私勇吗?

两相比较,他迅速意识到沈爷给他派的新差事要重要得多。是以,完全没了报名参加私勇的心思。

沈云起身去里屋拿来一张草图,在桌子上摊开。

齐伯他们三个一看,很快认出来了,上面画的是街口那所空宅子。

沈云指着图,吩咐道:“这次只把前院收拾出来。除了正房之外,所有的屋子都要改成大通铺。”陈家旧宅本来不小,光是前院就有二十来间屋子。这样一改的话,前院住个五六百人,完全不在话下。

手指头又敲了敲图纸,接着说道:“后院,我另有用处。所以,二门要封起来。后院在这里新开一个门。”

“是。”齐伯领令。

第三一八章 新差事(下)

“丁叔,齐伯以后要分心去管那边院子里的庶务,所以,咱们家里头的事,你以后要多费心了。”沈云接着派差事,“除此之外,你还要帮我多留心外面的消息。”又对齐伯说道,“齐伯,你在那边院子做事期间,家中的采买,暂时交给丁叔。你多带带他。”

“是。”齐伯和丁叔双双应下。

最后,沈云对老罗说道:“老罗,我准备让你去私勇里当教头,教他们打拳。”

话音刚落,老罗吓得险些从座位上跳了起来:“不行,我不行的。沈爷,我哪里会当什么教头……”

沈云按住他的一只肩膀:“你先莫急,听我慢慢说给你听。首先,这个教头最主要的差事是带私勇们操练。这两天,你不是带着大伙儿练得很好吗?”说着,他向齐伯和丁叔抬了抬下巴,“是吧?”

齐伯不住的点头:“是的。我忘性大,明明晚上学会了,可是,睡一觉起来,等到第二天早上,全忘光了。多亏有老罗带着练。”

丁叔更是向老罗竖起大拇指:“老罗,厉害呢!”

老罗更着急了:“我们自己家里几个人,私勇有多少人?还有,人家是半瓶子水摇得晃荡响。我却是瓶底儿水都没有,全是现学现卖。平时在家里,自己人面前出出丑,也就算了。外头的那些人,猴精的多了去。这……不是给咱们沈爷丢人么?”

沈云知道他说的是那些仆从,不由笑了:“老罗,就你这身板,还有这把子劲,你说,外头的那些猴精,有几个能打得过你的?”

不等老罗回答,丁叔抢先答了:“老罗的鞭子使得可好了,抽鼻子,不打眼的。咱们这三条街里,就没有一个车把式能躲得过老罗的鞭子。”

“老丁,你别给我添乱!”老罗一巴掌推开他,急急的对沈云解释道,“沈爷,我那是闹着玩的小把戏,上不得台面。”

“怎么叫上不得台面呢?”沈云笑道,“十八般武艺里,就有鞭子呢。”

“我那全是瞎胡闹,不能算作武艺。”老罗也不知真假,但是,学了“五步打”的拳架后,他明白一个道理:真正会武功的人,就算是赤手空拳的打架,也是拳招的。所以,就算十八般武艺里真有鞭子,人家那也是有招有式的。而他不过是赶了几十年车,鞭子拿惯了,就跟使筷子一般,顺溜了而已。

沈云笑了笑,没有再跟他绕着这一点争执,接着往下说:“第二点,私勇里的大头,肯定是各家各户的仆从们。我准备叫私勇们学的也是‘五步打’。老罗,你是家里边学得最快的人。现在已经学会了拳架。如果你不帮我去教他们,难道还要我亲自去教他们吗?”

“那当然不能叫您去。”老罗立马答道。沈爷亲自教他们,那是因为情份。外头的那些人,在沈爷面前,哪来的情分?要沈爷亲自去教他们?嗬!他们有那么大的脸么?

可是,如此一来,正如沈爷所言,家里边,能帮上忙的,好象也就只有他了……

老罗好不纠结!

“老罗,只是教拳架而已。你能行的。”沈云乘热打铁,“再说,你就算不相信你自己,难不成还不相信我的眼光吗?我说你行,你肯定行的。”

这是沈爷看得起我……老罗激动得老脸涨得通红,一个反驳的字也说不出来。托了沈爷的福,他才认得几百个字,不再是个睁眼瞎。但也还是说不全戏文里的那些什么“士为”什么什么“死”之类的话。只知道按那句话的意思,是爷们的话,沈爷如此看重他,便前头是龙潭虎穴,只要沈爷一声令下,他也是要冲过去的。

“那,沈爷,这些天,您得多教教我。”咬了咬牙,他横下心来,应下了,“您也知道,我有多笨……”

沈云又拍了拍他的肩膀,满口应下:“这个你尽管放心。而且现在外头才报名,齐伯连院子都还没有开始收拾。等一切准备就绪,私勇们搬进去,最快也是一个月之后的事了。老罗,你本来底子就不弱,一个月的时间,足以练会‘五步打’。教他们绰绰有余了。再说,我肯定会帮你立威的。到时,你只管按我教你的去做,保管他们对你心服口服。”

齐伯也笑嘻嘻的劝道:“老罗,你还不知道外头的那些人吗?他们精着呢。知道你是咱们沈爷的人,哪个不敢给你面子?”

“对!这叫做‘狐假虎威’。我昨儿晚上才从书上学到的新词。”丁叔抱着肚子,得意的掉书袋。他本以为自己只能看一辈子的大门,没想到,今儿沈爷也重用他了。信心倍增的同时,心情简直好得不能再好。

齐伯抚额:“老丁,‘狐假虎威’好象不是什么好词呢。你莫要乱用。”

“是吗?”丁叔眨了眨眼,“等会儿,我再回去仔细学学。”

被他们俩一打岔,老罗心里的紧张与不安都淡了许多,忍不住笑了。

“好了。你们先去忙活罢。”差事都派下去了,沈云便没有再留他们。

“是。”三人起身,一道离开。

走下门廊后,齐伯拉住丁叔,要商量交接采买等庶务的事宜——刚刚沈爷劝老罗的时候,他也听得清清楚楚。沈爷的计划是,最快一个月之后,私勇们要搬进街口的空宅子里。二十几间屋子全改大通铺、二门封死、后院新开一个大门,还有那所宅子空了几个月,打扫、修缮等,也不是件轻松的活儿。时间又这么紧。所以,这段时间,他肯定是顾不上这边家里头了。

“老哥,你先别急。”丁叔笑道,“我现在哪里会采买?得你手把手的带我几天,才行啊。”

有道理。齐伯愁死了:“我真的抽不出身来。”顿了顿,提议道,“好在前些天,我已经订好了夏裳。家里头,米粮油面暂时也都不缺。这几天,只要采买每天吃的新鲜菜蔬瓜果。到底要买哪些,你可以去找阿花。然后,我再叫我婆娘跟着你一道出去采买。以前,我家都是她买菜的。我叫她仔细一些,不会出错的。”

老罗听了,也道:“我回头就跟阿花说,叫她以后每天要买哪些菜,清晨就给你拟张单子出来。”

“那就好。多谢,真是非常感谢。”丁叔连连向他们俩打拱,“以后要有劳嫂子和阿花了。”

第三一九章 何其少也

殊不知,稍晚的时候,阿花姐也收到了消息——下午的时候,王坊主家的一位小厨娘偷偷的过来找她。

说完消息后,小厨娘愤恨不平的大吐苦水:“阿花姐,明明说‘不拘是谁,都可以自愿报名’。我也想脱了奴籍,就去找老爷报名。结果,老爷却又说不要女子!还说我不安分,罚了我一个月的例钱。”

阿花姐惊道:“咱们沈爷要招私勇?我怎么完全没有听说?”

小厨娘见她脸上的惊讶不象是做假,心道:看来是真的不知情。切!还以为这位真的在大人面前有多得脸呢。原来全是自个儿往自个儿脸上贴金,吹牛啊!

心思一转,她“哎呀”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我忘了,灶上还炖着肉呢。那个,阿花姐啊,我得赶紧回去了。”

阿花姐也急着去打听消息的真假,就势起身把门送出了角门。想了想,她脚跟一转,回屋里拉上罗婶,一道去找齐妈。

“你这囡囡,到底什么事啊?非得要见着齐妈才说。”知女莫若母。罗婶嘴里虽然唠叨着,但脚下却一点儿也没有慢。

齐伯不在家。齐妈独自坐在里屋的炕上,用药酒儿揉膝盖。到底是老胳膊老腿了,扎马步、练拳,两天下来,别的地方也还好,就是两个膝盖肿起来了,痛得很。她怕齐伯知道了,不准她再学拳,所以,在人前都是强忍着,私底下却偷了点齐伯的药酒,躲在屋子里揉膝盖。

生怕齐伯突然回来了,她跟做贼似的,一边揉药酒,一边侧着耳朵听外边的动静。

“齐妈,您在不在?”人未到门口,阿花姐已经抻着脖子喊了起来。

齐妈听出她的声音,松了一口气,连忙大声答道:“是阿花啊,我在里屋哩。你进来喽。”

很快,阿花姐拉着罗婶风风火火的从外头掀帘子进来了。

“哎哟,刘妈,您这是……也膝盖疼啊?”屋子里充斥着浓浓的药酒味儿,小炕桌上摆着一小碟药酒儿。齐妈在屋里做什么,一目了然。罗婶快步走到炕边,两眼亮晶晶,“好使不?”

“好使。你也膝盖疼?”齐妈大方的说道,“我们当家的自己泡的,比外头药铺里卖的要真。要不我给你拿点儿?”

“那真是要谢谢您了。”罗婶在炕边歪着身子坐了,也卷起自己的一条裤腿,“您帮我瞅瞅,都肿起这么高了,还用得这药酒么?”

齐妈探过身子一看。那膝盖又肿又亮,跟个大馒头似的。

“你这个比我的要严重。你回去得多揉几次。我多给你倒点儿。”齐妈说着要起身下炕。

阿花姐连忙伸手拦住:“齐妈,先别急着忙活。我这儿刚听到一个消息,跟您两位说道说道。”

罗婶笑道:“差点儿忘了。这囡囡不知道在外头听了什么风,非要拉着我往您这儿跑。”

“阿花,什么事?”齐妈又坐回去,没有再动窝。

阿花姐飞快的说出组建私勇,自愿报名的事儿。

“外头都开始报名了,就我们自个儿院子里还没动静?”齐妈讶然。

罗婶也是一脸的不相信:“不能啊。怎么没听你爹透一点口风出来?”

两人相对一视,脸上齐齐现出厉色。

“别是有人传谣,想往咱们沈爷头上栽罪名?”齐妈呼的将手里的帕子扔在小炕桌上,“不行,我们得马上去禀报给沈爷知晓!”

“对,一刻也拖不得。”罗婶扶着阿花姐的胳膊,复又站了起来。

阿花姐听她们俩这么一说,心里自责不已——自己听了这种要人命的消息后,第一时间想的居然是为什么不收女子!太没心没肺了!

哪知,她们急匆匆的赶到东厢房。沈云听完后,很认真的点了点头:“是真的。我确实是叫三位坊主组织报名。”看了阿花姐一眼,又道,“不过,我没有说,不收女子。只要不良于行,没有重疾,咱们这三条街里的,人人都可以自愿报名。”

果然,是那些家伙借着咱们沈爷的名头胡说八道!阿花姐气呼呼的握拳,欲开口大骂。

身旁,罗婶暗地里拉了拉她的衣角。

阿花姐不明就里的偏过头去,见娘冲自己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见她闭嘴。

这时,齐妈试探着问道:“沈爷,要是我们想报名,也要去吴坊主那里吗?”

“按章程,本来是这样的。”沈云略作沉吟,“你们暂且莫要急着报名。此事是我考虑不周。待我计划周详之后,你们肯定也能自愿报名参加。”

齐妈得了他的准信儿,从心底里笑了出来。她看了罗婶母女两个一眼,起身说道:“该做晚饭了。我们就不打扰您了。”

沈云微微颌首。

于是,齐妈领着罗婶母女俩,出了东厢房。

待走远了,阿花姐再也忍不住:“齐妈,明明是那些家伙把咱们沈爷的话给念歪了,为什么沈爷知道了,不叫那些家伙改正,反倒是自己改了主意?”

齐妈看了她一眼,哼道:“谁说咱们沈爷改主意了?”不等阿花姐回答,她自己马上接着说道,“这事儿不知道有多少人盯着呢。肯定说什么的都有。外人的嘴,我们管不了。可是,我们自个儿得把自个儿的嘴管严了。莫听风就是雨,跟着瞎嚷嚷,坏了咱们沈爷的大事。”

罗婶用力拉着阿花姐:“囡囡,齐妈说的完全在理。你可不能犯糊涂,一定得在嘴上把个门儿。就象你刚才说的那句话,就大错特错了。什么叫做‘把咱们沈爷的话给念歪了’?三位坊主大人的差事是咱们沈爷亲自派下去的。咱们沈爷要是信不过他们,能派差事给他们?还有,咱们沈爷什么时候改主意了?刚刚明明当着咱们娘仨的面说得清清楚楚,以后我们肯定也能自愿报名参加的。”

阿花姐又不傻,听了她们俩的话,竟然后背上冷汗淋漓。当即用一双胖手捂住嘴巴:“真的有这么严重吗?”

齐妈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阿花,你还年轻。等你活到我跟你娘这个年岁,经的事多了,你就会知道,这个世道,人活着不易。而我们妇家人家更是不容易。你看看,咱们沈爷何时把我们女子看轻过?齐妈活了大半辈子,从来没有哪个爷们象咱们沈爷这样,当着面,明明白白的说自己考虑不周的。你不知道,刚才听到咱们沈爷那么说,我的眼泪都差点儿出来了。”

“我也是呢。咱们沈爷说的话,字字句句都贴心窝子暖和。”罗婶的眼圈儿泛红,“囡囡,这世上的人,象咱们沈爷一样的好人,太少了。倒是不把咱们女人当人看的,太多太多了。咱们沈爷也有为难的时候。就冲咱们沈爷刚才的那些话,哪怕到最后,还是不收女子,咱们也该知足了。”

阿花姐听了,垂下头,用脚尖轻轻踢着一颗小石子,嗡声应道:“是,我知道了。”本来还想着得了准信儿,马上去前街质问王坊主的,这下彻底熄了心思。

东厢房里,沈云听得真真切切,不知不觉之中,双手紧握成拳,指尖尽白。不管是九姐,还是齐妈她们,都是全心全意的待他,信任他,而他为她们做的,何其少也!

第三二零章 嘴紧

沈云行事,素来是说做便做。晚饭后,他将齐伯单独留了下来。

将刚刚改过的草图摊开摆在桌上,他指着图上的前院东北角一一解说道:“齐伯,这个院子也要单独辟出来。把两道月洞门都封了,这条巷道也拆掉,并入院子里。临街新开一道门。”

齐伯听明白了,点头称是。

沈云便将图纸卷起来,递给他:“院子里也一样,除了正屋里的三间房,其他房间都砌上大通铺。”

也就是说,东北角的这个院子要修成缩小版的前院。齐伯猜不透他的用意,心里虽然觉得奇怪,却是一个字也没有问,只是暗道,沈爷定有其用意。

回到家里,闻到里间一股浓浓的药酒味儿,他关切的问齐妈:“老伴儿,哪里不舒服吗?”

“哦,是罗妹子。”齐妈装出随意的样子,遮掩过去,“下午,她过来串门,说膝盖有点儿疼。我给她倒了些药酒,揉了揉。”

“肯定也是扎马步扎的。”齐伯叹了一口气,走到炕边坐下,把两条裤管儿都卷到膝盖以上:“你看,我也是呢。你也帮我用药酒揉一揉。”

齐妈拿眼睛一看,两个膝盖也是肿成包了。不过,比罗婶的情况要稍微好一些。

“哎哟”,她忍不住轻呼,风风火火的倒药酒去了。

很快,她又拿着一小碟药酒出来了,指挥道:“坐里边去。肿成这样子,不好好揉揉,明天早上,你光是走路都疼。哪里还能接着练拳?”

“哎。”齐伯笑眯眯的应了,往炕上一躺。

齐妈先是往手心倒了点药酒,搓得两个掌心发烫,然后再覆盖在他的一个膝盖上,麻利的揉了起来。

两个膝盖上热乎乎的,麻麻痛痛。齐伯闭着眼睛,舒服得直叫唤。

齐妈见了,笑着问道:“刚才咱们沈爷把你一个人留下来,是不是派了新差事给你?”

修院子的事,动静太大,想瞒都瞒不住。是以,齐伯也没想瞒:“哦,街口老陈家的旧宅子被咱们沈爷买下来了。有几个月没有住人了,咱们沈爷叫我找吴坊主他们要几个人,把院子好好的修一修。”

“怎么咱们沈爷要住那边去?”齐妈心里猜的却是:是跟私勇这件事有关系吗?

这回,齐伯没有再回答了,而是含糊的应道:“咱们沈爷发令,咱们只有应下来的份,哪能反上去多嘴多舌?”

“是这个理儿。”齐妈跟他过了几十年,早将他的脾性摸得透透的。知道从修宅子这一头上,再也从他嘴里掏不出一言半语来,索性挑明了问私勇的事,“老头子,我听外边在暗地里传,说咱们沈爷要收私勇,叫大伙儿都自愿报名。是真的吗?”

“哦,我上午的时候也听说了。方才问过咱们沈爷了,是真的。”齐伯睁开眼睛,看着齐妈叮嘱道,“这是好事儿。咱们沈爷要用私勇巡街,白天夜里的,保咱们的安生呢。这事,咱们沈爷交给了吴坊主他们三位。你莫要在外头乱传话。还有,这事也就只能在咱们这三条街里传一传。出了三条街,绝对连提都不能提。”

齐妈试探着问道:“你不报名?”

“哎呀,你们妇道人家懂啥!咱们沈爷吃肉,什么时候少过家里人一口?不用你操心。”齐伯又闭上眼睛,用手指了指膝盖,把话题岔开,“再用点力,感觉比刚才好多了。”

齐妈知道又是问不出什么来了,翻了个白眼,哼道:“没有我们妇道人家一日三餐的做着,你个死老爷们怕是连口米汤都喝不上,还惦记着吃肉!哼!”说罢,手下用力。

“嗷!”齐伯吃痛,差点儿从炕上弹了起来,“哪次的肉不是我这个死老爷们从外头买回来的……哦,对了,跟你说件正事儿。”他索性坐起来,一本正经的说道,“我要去那边修院子,有些时候顾不上家里边。买菜的事交给了老丁。他没卖过菜,从明天开始,你帮衬着他,去外头买菜。你受点儿累。等他买熟了,就不用你帮衬了。”

齐妈心思一转,笑道:“行,我叫上罗妹子一道。”虽说是一大把年纪了,但还是注意着点儿得好。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着他们几个。这些人面上拿好话奉承着,心底里却恨不得找出他们的错处来,好叫沈爷厌弃了他们。她敢打保票儿,前脚,她才和丁叔一道出去,后脚,难听的话就会传了出来。

齐伯听明白了,轻轻叹了一口气,又叮嘱道:“你们俩莫一到了集市里,就光顾着看热闹了,忘了正事儿。”

成功的又招来齐妈一记大白眼。

同时,罗婶也在套老罗的话。

老罗一听是私勇的事,整个人都警觉了起来:“外头都是怎么传的?”

罗婶笑道:“也没说什么,就是说,只要是咱们这三条街的人,都能自愿报名。”

“是真的呢。”老罗松了一口气,“我和齐伯、老丁,白天的时候问过咱们沈爷了。世道不太平,那些兵老爷都敢在城门口抢马了,也没个官出来管一管。再这样纵容下去,离冲进家里来打抢也不远了。咱们沈爷这全是为了保咱们的安生,是好事儿。”

“知道呢。”罗婶点了点头,推了他一把,“你呢?不准备报名吗?”

老罗一听,好不容易才掩下心里的得意,没在面上显出来,哼哼唧唧道:“急什么?戏文里说,打虎亲兄弟。咱们沈爷是那种远近亲疏不分的人吗?”顿了顿,又正色道,“这事儿,你心里有数就行。莫要在外头乱说话。”然后也说了这些天归丁叔负责买菜的事,“明天早上,你跟囡囡说一声,以后叫她以后每天在吃早饭之前,把当天要买的菜拟成单子,交给她丁叔。”

“哦,知道了。”罗婶心里好奇极了:齐伯和丁叔都接了新差事,再看当家的这副样子,肯定也一样。到底是什么差事呢?当家的捂得死死的,一个字也不肯说……

第二天早上,丁叔果然早早的来找阿花姐要采买单子。

阿花姐从罗婶那里得了消息,已经给他备好了。到了出门采买的时候,穿得精神抖擞的齐妈拉上了一样穿得光鲜亮丽,只是把脸抹黑了的罗婶。丁叔立刻明白过来,竖起大拇指赞道:“还是嫂子想得更周到!”

齐妈和罗婶都会意的笑了。齐妈试着套话:“咱们沈爷要做正事儿,咱们帮不上忙,却也不能拖后腿。他丁叔,您说奴家说的对不对?”

“对对对。”不等她们俩再问,丁叔打着哈哈,落荒而逃,“我这就去给你们开门。”

齐妈和罗婶相对一视,都轻轻摇了摇头。

“我们也要嘴紧起来。莫叫外头的人钻了空子。”齐妈轻轻拍了拍罗婶的手背。

“嗯。”

三天转眼即过。王坊主他们拿着名册,心里真正松了一口气——沈爷真神人也。他们照着沈爷的吩咐做,整整三天,私勇的事,真的只是在三条街里传开,一个字也没有透到外面去。所有人都跃跃欲试,但是嘴巴都超乎他们想象的严实。

第三二一章 买单

“都在这里?”沈云翻完名册,很是意外。他原本以为条件如此诱人,报名者没有七八百,也会有五六百。哪知,三本名册加起来,也才一百五十余人。

三位坊主明显误会了他的意思。他们彼此看了一眼,最后,李坊主起身抱拳:“这是初选名单。请主公再宽限两天,容我等回去再选一选。”

沈云这才明白问题出现在哪里,明确说道:“李坊主误会了。我们的条件如此优厚,三天里,竟然只有一百五十多人报名。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李坊主等人这才明白,原来他们意会错了主公的意图。

“是我等办事不周,请主公责罚。”李坊主心里直打突。提出名额限制,是他的主张。是以,他首先认了错。

王坊主和吴坊主也相继起身,抱拳认错:“请主公责罚。”

“三位言重了。”沈云摆手,示意他们都坐下来,“你们先说说你们那条街报名的反响。”

三位都是人精,接触过几次,便看清楚了,自家主公不是那种心中不一,口蜜腹剑之人。是以,听出他的话里没有责备之意,刚才悬起来的心又放回了原处。

李坊主抱拳:“主公,容我我先说说我们那条街的情况。”

沈云颌首。

李坊主首先承认,当天领令之后,他请两位坊主去自己家里商谈了具体如何行事。也是他私下里揣测了主公的意思,提出不论主仆,每家每户,最多只有一个名额。

然后,他简要的说了自己是如何召集他们街上的那十一家的家主,阐明建立私勇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强调一定要保密,以及每家的名额和自愿报名等原则。

而家主们对于无不举双手赞同。尤其是听说了报名的资励之后,他们的热忱更是空前高涨,纷纷当场表示自愿选出自己家里最优秀的子弟报名参加。

李坊主是头次为主公办差,心里生怕有不周之处,所以,在最后提出,所有报名的人,都要亲自到他手里头报名。也就是要初步选一选的意思。

结果,事情还是超出了他的想象。当天他就陆续收到传闻,家主们回去后,当天就开始张罗分家事宜。他家里有三个儿子,听到风声,也在吃晚饭的时候,隐晦的提出要分家。这样一来,他们家就能多出两个名额。

可笑的是,听完长子的暗示,他意识到事情出了差池的同时,竟然也心动了,反对不起来。

不过,长子又提出,把寡居的长姐接回家来住,家中又会多一房人。他立刻喝斥了,强调私勇之事,不能传出三条街一步的根本原则。

经长子提醒,他匆匆撂下饭碗,又请王、吴两位坊主来家里商议。

结果,三条街的情况都差不多。

王、吴坊主也苦笑,他们家中也闹着要分家。

这样哪里行?主公组建私勇,是为的护大家安生。现在,眼见着为了一个名额,好端端的家都要被拆了。这是主公绝对不乐意看到的情形。

三人很快商量出了堵漏洞的法门——还是一家一个名额。只是,这个“家“指的是已成婚男丁的小家。至于为什么要以“已成婚男丁”为限?主要是考虑到三十户人家里,有一户是坐产招婿。

同时,也再次强调了对外严格保密是根本原则。无论是谁漏了风,向谁漏了风,那么,他们就叫那人的家里,以及那人漏风的人家的家里,都四处漏风。

“这事但凡走漏了一点点风声,我们谁也休想再讨到安生。”李坊主握着拳头,撂下狠话,“老夫别的能耐没有,拆屋放火这等小事还是做得来的。哼,谁叫老夫这一大家子人不得安生,那老夫就是拼尽最后一口报,也要叫他的子子孙孙休想再在仙讨到安生。”

“就是就是。”这话说到王、吴坊主的心坎里去了,他们俩也纷纷响应。

三人当场击掌为誓。

商定之后,三人分开行事,用最快的速度又将众家主请到家里来开会。

李坊主这边,焦头烂额的家主们听完后,无不又喜笑颜开:“理当如此。”本来有些家主还在犹豫和观望,要不要分一杯羹给出嫁的女儿们,闻言,一个个都把那念头掐死在心里——三位坊主大人说的对,自己家里安生了,才能护得住出嫁的女儿。

这时,有人提出异议:“如此一来,人数会不会太多了?要知道,私勇的花销走的可全是主公的私库。”

李坊主又愣住了。对啊,他光顾着稳定局面,却忘了当初自己提出名额限制的初衷。

还好,人多,想问题的脑袋也多,于是,点子也多。很快,另一位家主提出了解决之策:“很简单嘛。叫奴才们少报几个名就行了。不知大家如何,反正家里乱哄哄的,我还没顾得上跟家中的奴才们说。”

“我也是。”

“四个儿子吵得我头疼,哪里还有心思吩咐奴才们?”

……

李坊主笑道:“我们一起再合计合计。”

合计之后,他们当场划定了家中仆从的名额——名额还是跟着“已成婚的男丁”走。不过,这里的“已经的男丁”是指老爷、少爷们。他们手里的一个奴仆名额,由他们指派给自己的心腹奴才。不过,根据自愿报名的原则,这回,他们给奴才拒绝的权力。

大家都觉得完全没毛病,满意而归。

李坊主又请来王、吴两位坊主过来通气。

很有意思,他们那两条街最后也是这般决议的。

“名单上的人,就是这样选出来的。”王坊主本来一直觉得这回的差事办得漂亮。这会儿,他心里完全没底了——好象主公的想法是多多益善!

沈云不置可否,接着叫王、吴两位坊主接着汇报。

两位说的情况与李坊主那边大致一样。

沈云听完,当即想出一个新主意:“我想的是,双拳难对四手。人多,好办事。这次报名的,当做是第一批人员。两天之后,他们到我家来报到。”

他以往很少接触这些高高在上的老爷、大人们,故而完全低估了他们的贪婪、无耻与狡诈。但,他不能,也不甘被他们这般绑架。私勇只能是他的,这些家主,谁也休想染指。但是,李坊主有句话说得对,维持三条街的安稳是第一要务。所以,目前,他不得不为自己的失误买单。

三位坊主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心里又生出不少期望。

果然,沈云接着说道:“第二批报名,没有名额限制。你们回去之后,就开始张罗。也是两天之后,名单交到我这里。月底的时候,叫他们都到街口的陈家旧宅集合,通过考验者,才能入选。具体的方法,等我定下来后,再通知你们。”

第三二二章 质疑

待李坊主他们三个领令而去,沈云坐在太师椅里,禁不住的冷笑连连。

当他说出还有第二批报名时,那三位眼底的惊讶遮都遮不住。也不知道这回,他们又会想出什么法子从中捞取最大的私利。不过,他一点儿也不担心。因为通过刚刚的交锋,他再一次无比清晰的认识到,师父生前说的没错,在真正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不过是小聪明尔。

只是,即便如此,三人也实打实的恶心了他一回。

沈云颇为无奈:没办法,谁叫自己的人手少,且初来仙都,在这边还没有积起自己的人脉。再恶心,暂且也得忍住,用一用这些家伙。

曾经,他以为只要自己变得强大了,且一直禀着扶危救弱的本心,就能变成振臂一挥,应者云集的英雄好汉。出来游学之后,尤其是到了仙都,他越来越意识到自己这样的想法是何其的不切实际。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与立场,真正要做到“应者云集”,谈何容易?

就目前为例,他离“应者云集”,还差得远矣!

究其原由,他还不够强大,是最主要的原因;

其次,对于这个世道,他了解的还不够透彻,也是一个重要的原由。

在此之前,他只是深深的领悟道“强中更有强者手”。然而,通过组织私勇这一桩事,他突然发现,反过来,也是一样说得通的,即,他一直想要扶助的弱者们,其实是“没有最弱,只有更弱”。并且,正如存在着更强者对强者的欺压,稍弱者对更弱者的欺压也是一样的淋漓尽致。

小时候,他在牛头坳村听说过一句老话,叫做“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污泥”。这个世道,不也正是如此吗?

他当初之所以接受这三条街,共三十户人家的依附,是因为看到他们势弱。在强者如云的仙都,这三十户人家略有恒产,好比是一群小虾米。他们终日里因此而如履薄冰,过得战战兢兢。

黄三爷,就相当于一只小鱼。

沈云除去了一直欺凌“小虾米们”的黄三爷,可是于“小虾米们”来说,根本谈不上解救一说。

因为没有黄三爷,只要没人护着,他们很快就会被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王三爷”、“张三爷”之类的“小鱼”继续欺凌。说不定后面冒出来的那些,比前头的黄三爷还要更凶残贪婪,搞得他们连“污泥”也吃不成。

显然,这三十户人家也是在这方面深感担忧。所以,他们主动选了自己,纷纷依附过来。目地是用自己去对付周边的垂涎者们。

沈云是本着扶危救弱之心,接受了他们的依附。

而他拟定的布防之计,也是真心替自己羽翼下的依附者们打算,化去后顾之忧,让自己能全力面对掳走洪天宝的那只黑手。

哪知,三位坊主,还有所有的家主们,明明知道他组建私勇的目的何在,却暗地里给他来了这么一招。以至于他真正的意图被图解。他给出的好处就这样被他们这样公然的划拉到了自己的腰包里。

想到这里,沈云烦躁的从太师椅里腾的立起,在屋子里快速的来回走了起来。

如今,他很是迷糊——他怎么觉得,他庇佑的三位坊主,还有那二十多个家主,以及他们的子孙们,一个个的都是白眼狼呢?这样的“弱”,真值得我去扶助吗?

是我哪里做错了,还是扶危救弱错了?

这是他生平头次质疑自己打小立的志向。站在门口,望着外面阳光明媚的院子,他却感觉心里头象是笼着好大一片阴霾。

午饭之前,丁叔满头大汗的回来了。

“沈爷,现在外面都在传,私勇还有第二批报名,是真的吗?”他见了沈云之后,顾不得坐下来擦一擦脸上的热汗,急切的问道。

这回,三位坊主的动作还是蛮快的。才多久,消息就传开了。沈云点头:“没错。是我早上的时候吩咐王坊主他们的。”

丁叔吁了一口气,这才用袖子胡乱的往脸上擦了一把汗,接着说:“我从外头买菜回来,刚进街口,就先后碰到了好几个跟我打探消息的。他们心里没底,问,还是跟上次一样的‘自愿报名‘吗?不知道这回的名额又有多少。”

“你别急,把他们跟你说的话,一字不漏的原样跟我重说一遍。”沈云压住心中的猜疑,冷静的说道。

“是。”丁叔一五一十的说了起来。

跟他打探消息的是几个小管事。他们都不是在老爷们面前很得脸的角色,所以,上次的名额全轮不到他们,只能眼睁睁的在一旁看着。

这回,老爷们又发话,说是私勇报名的事没真正完结,还有第二批报名。也是自愿报名,但是与上次不一样,这回老爷们把名册报上去之后,还做不得数,因为老爷说了,到月底的时候,大人要亲自考验报名者,只有通过考验的人,才能当上私勇。

他们找丁叔打探,一是想问有多少名额,二来也想问一问考验的事。

沈云听了,心里又是冷笑——三位坊主上一次是生生的造出了一条“名额限制”,这一回,倒是没有再提,却也没有强调没有名额限制。他们应该是猜出了自己的用意,还没死心呢。

“没有名额限制。只要愿意,谁都能报。”他详细的解释道,“你跟他们说,如果他们要报名,三位坊主不给他们报,叫他们只管来找你。至于考验的事,叫他们先不要担忧。先把名报上来再说。”

丁叔不住的点头:“就是,报名又不要他们的钱,也不费口粮,有什么好犹豫的!”

“是呀。”沈云笑了。事到如今,强敌当前,布防计划是如箭在弦,他有什么好犹豫的。不管这些人值不值得他救助,也得等先救了天宝兄,对付了那只黑手再说。

如此一想,整个上午都笼在他心头的那片阴霾被他暂且抛到了脑后。

丁叔得了准话,又急匆匆的出去了。

吃完午饭,他单独留下来,跟沈云汇报后续的情况:“他们都明白了您的意思,说是回去之后就带上孩子们去找坊主大人们报名。我跟他们说,如果还有谁也跟他们有一样的问题,向他们打听,叫他们也这般回答。但是有一条,绝不能把消息传出这三条街。他们都满口应下了,说自己没那么傻,多嘴多舌的把到手的天大的好事给作没了。不用我说,他们自个儿就发誓,一定会管好孩子们的嘴。”

沈云满意极了,向丁叔竖起大拇指:“丁叔,你做得很好。”

丁叔不好意思的笑着挠头:“我也没别的能耐,要是连传句话都不会,也没脸在您跟前杵着了。”

第三二三章 所谓暗斗

两天之后,清晨。

丁叔急匆匆的去东厢房报信:“沈爷,咱们家大门外边,打天还没透亮开始,就有人蹲在墙根下了。这会儿,我从门缝里看了一眼。嗬!好家伙,半边巷子里都站着人。怕是有一两百。好象还有人不断的往咱们这边过来。“

沈云的耳朵灵着呢。这些人倒也自觉,一个个轻手轻脚的,彼此间说句话,打招呼,也都是压低了声音。但还是被他听得清清楚楚。

是以,不用开门去看,他也知道站在门外的是些什么人——三条街里,各家各户的精壮仆从。

沈云微微轻笑,心道:看来这回,我把齐伯他们都放出去传话,是对的。至少到目前为止,王坊主他们忌惮得很,不敢明目张胆的再歪解我的话。

一个回合的暗斗下来,他得了教训,也攒了一条宝贵的经验。

可不是暗斗吗?要是搁在几天前,他真的是做梦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会跟王坊主他们斗心眼儿。偏偏双方在明面上的利益是一致的,所以,他还不能撕脸,一拳砸翻这些家伙,只能暗中警示。也就是“暗斗”。

见识了这些人的无耻之后,他真的再难象从前那般相信他们。人与人真的不是一样的。而他目前也做不到,叫所有人依附自己的人,都跟赵宣一样,对自己真正的效忠。

想到这里,沈云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那就暗斗吧!

“丁叔,你去厨房看看,齐妈她们准备得如何了。如果她们妥当了,就叫齐伯按照我们昨晚商定的行事。”

“是。”

半刻钟之后,丁叔打开了大门,热忱的招呼候在门外的人们:“站在外头象什么话?我家主人吩咐,说是大清早的,露水吧叽,寒气重。叫大家先进院子里来,喝口热粥,暖暖身子。”

“这……”外面的人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茫然的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所措。

“都进来呀!”丁叔冲几个熟识的面孔连连招手,“都站在外头,堵着路,呆会儿巡逻的仙差老爷们过来见了,还不知道要怎么处置呢!”

一句话提醒了众人——今天的选拔,绝不能在仙差老爷们面前透出一丝风声去。

“谢谢,谢谢!”

“是是是……“

在那几张熟识的面孔带领下,所有人都小心翼翼的进了大门。

一进门,他们便闻到了喷香的大米粥和白面馒头的香味儿。

过了影壁,他们看到,院子里甚是宽敞。中间的青石板甬道上拉出一条长长的红绸带子,将前边的空地分成一般大小的两半。右边这一半,在最边缘上摆了一张长案。上面有一只老大的竹面筛,里头的白面馒头堆得岗尖岗尖的,热气腾腾。一旁,有只酱缸子。在长案的左头,是一撂撂粗瓷大碗。紧接着,是有一只同样热气腾腾的绛色大瓦缸。都是做事的人,不用近前去看,他们也能猜到,半人高的大瓦缸里装的是热乎乎的大米粥。

呀,这些吃食真的是大人特意为我们准备的吗?大家搓着手,硬是不敢近前。

老罗跟齐妈两个站在长案边,见状,一手拿长柄的大铁勺子搅了搅热粥,一边大声招呼道:“老田,你杵在那里,跟个娘们似的,是想要绣花吗?没吃早饭的话,就过来先吃了。然后再帮我们招呼街坊们。没看到我们人手少吗?”

田管事站在人群里,被他点了名,也不好再藏着了。心一横,他嘿嘿笑着,小跑过去:“没吃,还没吃呢。”

等他走到长案边,齐妈拿了两个白面馒头,夹住一小根酱罗卜,一把塞到他的手里:“够不够?不够的话,吃完后,再来添。”

旁边,老罗已经拿粗瓷大碗,盛好了一碗粥:“一碗大米粥。”递给他,指着旁边的空地,“那边宽敞,你先去那边吃。但是,要记得,不能越过中间的那根红绸子。”

在外头空着肚子站了一个早上,田管事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如今热乎乎的饭菜在手,更是忍不住了。接过热粥,肚子很老实的响应了,“咕噜咕噜”的叫得特欢快。

他自个儿先不好意思的笑了,连声应着:“哎,知道。”回头冲儿子叫了一声,“你还等着大轿子抬呢!麻溜的滚过来,吃完饭,好帮着你罗叔做事。”

“哎哎。“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子三步并作两步的往人群外头钻。其实,他早就想出来了。都是他爹,非得暗地里拉住他。

不过,这回,前头的那些人动作更快。

哗啦啦,一下子,在长案的这边站成一行长线。

老罗高兴的冲他们竖起大拇指:“对,就是这样。”又扬声冲影壁边的人们喊话,“大家莫急。我家主人早早的吩咐我等做足了准备。俺闺女昨晚发了几十斤老面呢。下一笼馒头马上就要好了。”

几十斤老面足够做上百斤馒头的。闻言,本来有些躁动的人群立马平复下来。再加上有丁叔的引导,大家笑嘻嘻的排好了队。

与此同时,齐伯从角门出了府。他直奔吴坊主家。

“坊主大人,我家主人请您今天务必与另外两位坊主大人一道,拖住巡街的仙差大人们。”他是沈云的管事,谁人不知?所以,一路畅行无阻,很快的见到了吴坊主本人。

“是。”吴坊主笑道,“请您回复主公,前街王坊主家的长公子通过了初试,一直没有请这一带的仙差大人们也一道高兴高兴。今天上午,王坊主请仙差大人们去吃全牛席面,叫我与后街的李坊主做伴,所以,报名之事,恕我等不能帮忙了。”

齐伯一字不漏的回复了沈云。

后者笑了笑:“知道了。”原来早有准备。可见,他们也不想坏了布防大计。却又恼火第二批报名的事,所以,没有提前将计划禀报于他,存心想叫他急一急呢。

不过,也仅此而已。

也罢。沈云决定看在大局上,暂且不与他们一般见识。

第三二四章 开始

大门打开之后,匆匆赶来的人越来越多。

从穿着打扮上看,他们都是仆从。

丁叔守在大门口,招呼他们:“第一批的往左;第二批的往右;没吃饭的,不管是哪一批的,都可以右边,先吃了早饭再说。”

结果,大多数的人都打拱道了谢,进门,往右边去了。只有少数几个满脸堆笑的打着拱,向丁叔打听:第一批报到是不是现在开始了?

丁叔回答道:“还早呢。第一批报到,要辰时一刻才开始。”

这几个人得了准信,火急火燎的跑回去了。

没过多久,里边,有很多人已经吃完了早饭。他们跟在田管事父子的后头,走到老罗跟前,请他派差事。

老罗也不客气,安排了田管事的儿子代替自己派粥。叫田管事领着另外两个人帮忙维持秩序,引导后面新进来的人排队领饭,然后,大手一挥:“哥几个跟我去里头搬东西,布置那边。”

“好咧。”他如此作派,这些最先站出来的人心里反倒是踏实了。个个应得响亮,干劲十足。

昨天晚上,齐伯已经带着他们把今天要用的东西都从大库房里搬了出来,暂且堆在西厢房里。老罗指挥这些人,从西厢房里搬出来一条矮脚长案和百来个蒲团。

“来,都摆在这里。”

按照沈云的布置,这些东西都被摆在了红绸带左边的空地上。

蹲在右边空地里吃早饭的人们立刻明白了:那边是给第一批报到准备的。

好奇归好奇,却没有几个捧着碗东张西望的。田管事他们开了个好头。后面吃完饭的,也陆数向齐妈要差事。后者也没跟他们客气,个个都派了差:去左边帮忙,收拾空碗,去厨房端刚出锅的白面馒头……

到了卯时末,左边已经布置好了:矮脚长案被摆在最前面。而那些蒲团分成四列摆好。每列间隔两步远,前后相距一步远,摆得整整齐齐。

也有好事者忍不住向老罗打听:“为什么右边没有摆蒲团呢?”

老罗笑嘻嘻的应道:“等你这回通过了考验,下回,轮到第二批报到的时候,你也能坐上蒲团了。”

好象一点毛病也没有。不管是发问的,还是围在周边听的,闻言,都笑得两眼亮晶晶。再看向左边空地里摆好的蒲团,他们的眼睛里无不带着热切的希翼。

老罗看在眼里,再一次对沈云佩服得五体投地。

昨晚,听沈云说,第一批的报到、第二批的考验,同时在院子里的空地上进行,并且早上还要管早饭,老罗等人无不慌了神——据他们收到的消息,起码有两三百人要参加第二批的考验。再加上第一批的一百多号人……他们总共才几个人。就算是把他们都从中劈开,一个当两个使,也招呼不过来呀。更何况还要管早饭。

“大家莫慌,我们都听沈爷的。”齐伯最先定下心神,表了态,“听沈爷的吩咐,肯定能做到的。”

果不其然,沈云接下来一一给他们派了差事。

老罗接到自己差事,完全不知道怎么办了。派粥、布置报名的会场、维持秩序……天帝老爷,我忙得过来吗?

不止是他,齐伯也以为自己听错了:“沈爷,老罗一个人,怕是忙不过来。”

沈云笑道:“他怎么是一个人?明天,他手底下可是会有两三百号人呢。”

“哪里会有那么多人?”大家都惊呆了,齐齐看向老罗。

“我,我不知道……”老罗一头雾水的摸后脑勺。

沈云解释道:“你们不是说明天来参加第二批考验的,少说也有两三百人吗?他们都是做惯了事的熟手。老罗有他们帮忙,再多的差事也做得来。”

“可是,他们,怎么可能会听我的?”老罗还是想不明白。

“怎么可能不会听你的?”沈云笑了,“只怕到时他们都抢着跟你讨事做呢。”

见大家都是表示无法理解,他把事情掰开了,细细的解释道:“明天,他们若是通过了考验,就会成为第二批参加私勇的人。我说过,奴藉者,当场削奴藉,发还身契。他们之所以来报名,也是冲着这一点来的。你们说,如果换作是你们,老罗在考验之前,给你们派差事,你们是听,还是不听?”

“听,当然必须听。”

“为了博个好印象,我要是看到院子里忙不开,不用吩咐,也会自个儿动作起来。”

大家恍然大悟。

接下来,沈云又点拨了老罗、丁叔和齐妈他们三个几句,告诉他们如何尽快的让所有人打破拘谨,加入到做事的行列中来。

老罗听了后面的点拨,心里总算有了点底——他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重,哪里号令得了两三百别人家的下人?不过,就算不借着沈爷的名头,他自己从里头请几个熟人出来帮忙,这份脸面,应该还是有的。

不想,来参加考验的人,不管是熟人,还是从未打过交道的生面孔,真的都服服贴贴的听从他的调派。

一时之间,他的信心倍增,心道:别看咱们沈爷年纪小,可真是把人的心给猜透了。

所以,沈爷说,他能带这些人学拳,并且带他们把“五步打”学好,那么,他肯定也能做到!

到了辰时初,左边的空地上陆陆续续来了人。

丁叔和老罗在这里住了两年多,认得出来,是各家各户的老爷、少爷们到了。

他们按照吩咐,将人引到蒲团上就坐。

这时,右边的人们又变得束手束脚,有的甚至象鹌鹑似的,缩了起来。

好在差事都做得差不多了。再者,田管事父子等人象是豁出去了一般,并没有受影响,还是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老罗、丁叔和齐妈,不动声色的将众人的反应都暗中一一记在心里。这也是沈云的吩咐,叫他们务必看清楚了,并且事后还要详细汇报。

左边的人越来越多。不到辰时一刻,地上的一百五十多个蒲团坐了一半。空着的那一半,不是没人坐。而是那些人都是下人,垂手侍立在自家主子的身侧。

对此,他们的主子们也觉得理所当然——在主子面前,哪有奴才们坐的地儿?真以为削了奴藉,就不是奴才了吗?简直是幼稚。

不少人瞥了一眼右边,看到自家的奴才在老罗等人的手底下忙得欢快之极,一抹厉色自眼底飞闪而逝。

这些自然也一样被老罗他们暗中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第三二五章 考验

辰时一刻,沈云在齐伯的陪同下,自东厢房出来。

一看到他,不管是左边,还是右边,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两人径直去了左边。

沈云在短腿长案后盘腿坐下来,看了齐伯一眼。

后者手里头端着一个用红绸方巾盖着的大托盘,收到眼色,将大托盘放在长案一头,走到前头,招呼众人:“各位,今天的报到,我家主人亲自为大家颁发奖品,所以,用时要稍微长一些。场上设了蒲团。请所有人都先找个蒲团坐下来。听到名字,到前头来报到,还有,领取奖品。“

他是生平头一次在这么多人面前大声说话。其中,不少人还是他以前不敢望其项背的“大人们”,所以,紧张得两个手心都捏出了汗。好在,这些词是昨晚就背得滚瓜烂熟的。再怎么紧张,也能一字不差的背得顺溜。

当然,最主要的是,他只要一想到出来前,沈爷说的那句“没事,我在后头为你撑着腰呢。你在前头只管大声吆喝就是。即便是说错了,也没事。等你说完,我再帮你圆回来就是“,心里只觉得底气十足。喊出第一嗓子之后,心里的紧张便去掉了一大半。

闻言,那些垂手侍立在老爷、少爷们身侧的仆从们都不约而同的拿眼睛去看自家主子。

他们的主子大多心中恼火之极,但面上却不敢带出丝毫来,使眼色、打手势……各种暗示之下,很快,左边除了齐伯再无站着之人。

这边的蒲团是按人数摆放的,一人一个。沈云看到坐无虚席,满意的轻轻颌首,示意齐伯继续。

嘿嘿,效果真不赖!齐伯环视全场,心里一点儿也不紧张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前未有过的、打心底里油然而生的豪情。嘴上也跟抹了油似的,越说越顺溜:“现在,小老儿向诸位介绍一下今天的事项。”

“首先是清点人数。迟到半刻钟者,视为自己退出。”说着,他眯缝着一双老眼,再次环视全场,笑道,“所有人都到齐了,无人退出。“

这时,不管是左边,还是右边的人,都明白过来了:为什么要摆蒲团,而且要求是所有人都必须坐下来?

原来不多不少,一人一个蒲团,为的是清点人数。

这个法门好,一目了然,又快又便利!左边,很多人不由连连点头。

“接下来,正式报到。听到我家主人念到您的名字,请不要拖延,快走几步,到前头来报到。“齐伯说完,转过身来,立到长案一侧,向沈云打拱,“主人,准备好了。”

“好。”沈云对他说道,“你去那边帮一帮老罗。”

“是。”齐伯领令,跨过红绸布,到了右边。

见沈云也看向这边,于是,不管是左边,还是右边,全场的目光都齐刷刷的聚焦在齐伯身上。

有了左边的试场,齐伯已经完全放开,心底再无一点怯意与紧张。他乐呵呵的招呼大家:“诸位,今天的考验很简单。大家都不要着急,先按小老儿所说,请先去影壁那头站好,莫过地上的这条朱漆线。咱们把场地空出来。”

大家这才注意到,右边的地上,离影壁五尺来完的地方,有一条用朱漆画的横线。

哗啦啦,众人象潮水一般退去,不多时,个个都站在了朱漆线的后头。

“多谢多谢。”齐伯打拱,跟大家道了谢,“今天的考验是,不管是谁,只要能抱着我身后的这个石墩……”说到这里,他扭头去看身后,怔住了。

他的身后只有老罗和齐妈一左一右,跟门神一般的站在长案两旁,哪有什么石墩?

“石墩呢?”他赶紧问道。

这时,左边,沈云率先呵呵的笑了起来。

齐妈一拍大腿,也跟着乐了:“哎哟,奴家光顾着派粥,忘了跟阿花说一声,叫她搬到前头来。”

“瞧这记性!”齐伯先回头跟大家笑着道了个歉,然后又转过身去,扯着嗓子对后头大吼,“阿花,快把那个石墩搬到前头来!“

“哎,来了!”随着一声中气十足的年轻女子声音,一道火红的身影自后头冲了出来。

她手里抱着一块长青石,跟小磨盘一般大小,牵动了众人的目光。

就是这块石头?看着还没有一百斤呢。

没得一个胖丫头都能抱着它跑得飞快,我一大老爷们还搬不动!

不会只是简单的搬石墩吧?肯定还有别的名堂!

……

“齐伯,石墩搁在哪里?”阿花姐在齐伯跟前站定,脸不红、气不喘。

齐伯指着右角边上:“就搁那里。放的时候轻一点,莫砸坏了咱们家的地砖。”

“好咧!”阿花姐抱着石墩走到右角边上,将之轻轻的放在青石板铺成的地面上。

齐伯这才复又转过身来,接着说:“诸位,今天的考验是抱石墩。只要能在半柱香的时间里,独自抱着这个石墩,沿着咱们右边这一块的空地边缘转一圈,就能通过考验。通过考验之后,就请到老罗那里登记名字,领取身契。”

啊,这么简单!人群里爆发出一阵阵轻呼。

齐伯笑着大呼:“谁先来?”

“我先来试试!”田管事头一个站了出来。他刚刚不是没有注意到自家的几位主子爷看他们两父子的眼神。一个个的都跟刀子似的。所以,他觉得自己完全没有退路了,今天势在必得。

“请。”齐伯回头看向齐妈,“等石头一离地,就点香。”

“是。”齐妈弯腰,从长案底下拿出来一只拳头大的铜香炉,摆在案头。又拿出一根长香,“啪”的从中间折去半,插在铜香炉里头。

田管事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右角边上,在石墩旁站住身形。

成与不成,在此一举!

他先是接连深深的吐了两口气,大吼一声,弯腰去抱地上的青石墩。

呼,青石墩一下子就被他抱了起来。

哈哈!比他想象中的还要轻。只有七八十斤的样子,还没有一袋米重!

这点子重量,对于他们这种常年做事的人来说,真的算不得什么。田管事咧嘴一笑,抱着青石墩,绕着边缘小跑起来。

在他搬起石墩的同时,齐妈这边也用火折子点燃了那半截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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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二六章 请她们都进来

田管事跑了一百多步,不到两百步,便绕着右边的空地边缘跑了一圈,又回到了原来放青石墩的地方。再回头去看案头上点着的半截香。

哈,还剩下老长的一大截呢!

“齐伯,这就成了?”他难以置信的抱着青石墩,问道。

“成了!”齐伯点头,再一次叮嘱道,“轻轻的将石墩放回原位,莫砸坏了我们家的地砖。”

“哎。”田管事喜不自禁,依言轻轻的将青石墩放回地面。

老罗已在长案后头坐下来,冲他招手:“老田,过来,登记名字,领走你的身契。”说着,冲他咧嘴一笑,从厚厚的一叠旧纸里拿出一张来,“我就知道你肯定能通过考验,刚才你在搬石墩的时候,已经帮你把身契找出来了。”

是真的!我真的脱藉了!多年的夙愿一朝成真,田管事的眼睛禁不住红了。他高一脚、低一脚的小跑到长案前面,双手接过自己的身契。

哆哆嗦嗦的捧着身契,仔细的看过,他抬起头来,象个孩子一般的笑了:“是我的!上面有我小时候的手印儿。”

五岁时,他的爹娘先后病死。他被大伯用二两银子卖到李府为奴。死契!这一辈子,包括他的子子孙孙,都将是李府的奴才。

原本以为就是这样了。不想,三十一年之后,他竟然以这样的方式,轻轻松松的拿回了自己当年懵懵懂懂盖上手印的卖身契。

“爹!娘!”他双手捧着身契,“扑腾”一声,朝记忆中的家乡方向跪下,“梆梆梆”的叩了三个响头,长伏于地,嚎啕大哭,“二老在天有灵,儿子今天终于削去奴藉了!”

在场的奴仆们无不感同身受。不少人跟着落泪了。

老罗走到田管事跟前,伸手用力的将他扶起来:“老田,你还没登记名字呢。”

“是。”田管事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失态,怪不好意思的用袖子抹了一把脸,又到长案前边站好。

看着雪白、没有一个字的簿子,还有架在砚台上的毛笔,他不知所措:“我,那个,不会写……”

“没事,我帮你写。”老罗坐回长案后头,提起笔,一边念,一边写,“田宝山。”然后指着旁边的空白处,将手中的毛笔递给他,“你在这里划个小圆圈儿。”

“哎。”田管事小心翼翼的将身契收进怀里,接过笔,用力的抓住,笨拙的画下一个奇形怪状的圆。

怪难看的。他自己都看不过去了:“不圆……”

“没事。参加私勇之后,会教你们识字的。”老罗收回了登记簿和毛笔,“还有,等考验结束后,我家主人会拿着这个登记簿,亲自去仙府衙门,按照上面的名字,一起削藉。”

是真的!影壁的后面突然沸腾了。人们激动的举起自己的双手:“让我试一试!”

“我也要参加考验!”

……

齐伯向他们挥手:“静一静!不要喧哗!排好队,一个一个的来!”

场上立刻静了下来。右边的人们象刚才领早饭一样,迅速的排成了一条长龙般的队伍。

右边局势已定。沈云收回目光,不管底下的人们脸色如何,翻开了摆在自己面前的名册:“王长伯。”

王坊主的弟弟从蒲团上站了起来,不紧不慢的走到矮脚长案跟前,站定,抱拳:“王长伯见过主公。”

沈云抬头看着他,微微颌首,掀开大托盘上的红绸布。

底下是两叠厚厚的纸。左边的那叠看上去象是一份书单;右边的那叠则是身契。

沈云从左边那叠上拿起一张来,递给王长伯:“你的奖励是,可以抄录这份书单里的任意一本书。”

书单密密麻麻的,写满了蝇头小字,上面有数十个书名。王长伯心中好不焦急。一时之间,叫他如何选择?

“莫急。”沈云又道,“这份书单你拿回去。月底的时候,齐伯会统一向你们收集结果。”为什么是月底呢?因为他后天下午就要回藏书阁当值了。到月底的时候,才能交差回来。

太好了。王长伯窃喜,提笔在登记簿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又抱拳行了一礼,转身回原位坐下来,迫不及待的细看起书单来。

《破云剑法》!《流沙拳十三式》!只是看了前两个书名,他的脸上便现出狂喜之色。真的是武功秘籍!主公诚不欺我!

左边也有当场发还身契的。不过,他们远没有右边的人们那般激动。一来,他们早就知道了自己今天肯定能削去奴籍。这是主子们十分肯定的告诉他们的;二来,与右边的那些人不同。人家能脱藉,全是因为通过了大人的考验。而他们脱藉,却靠的是主子们的恩赐。所以,右边的那些人,脱去奴藉,那是真的脱了藉。而他们……主子们这几天可是反复敲打过他们:莫忘了旧主的恩情!

有不少人接过自己的身契之后,心底里甚至生出一丝惆怅——那个青石墩,自己其实也搬得动!

到了快中午的时候,沈云这边已经事了。

齐伯他们那边,时不时的有人加入,前头有人通过了考验,后头又新进来不少人,长龙般的队伍不见变短。这样的情况,过了一个多时辰才随着新来的人渐渐少了,才有所改变。

不过,这会儿,也只有四个人在排队了。但是影壁后头的人,还是不少。到目前为止,上场的人,都通过了考验。他们领回了自己的身契,个个亢奋不已,继续留在场下看热闹,没有回去。齐伯见他们都很安分,没有添乱,便也由他们去了,没有出言打发他们走。

差不多了。沈云起身,准备先行离开。

“你们找谁?”就在这时,大门那边,丁叔大叫了起来。很明显,他的声音有些慌乱,不知所措。

发生什么事了!沈云不由拧眉,看向影壁那边。

“大叔,请问里边的考验是否还没结束?”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响起。

“还没。”丁叔应道。

“太好了。姑娘,我们赶上了!”另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喜道。

“喂,你们到底要做什么?”丁叔急了。

而沈云却已经听明白了。他飞快的扫了一眼窃窃私语的人们。很快,他发现有几个人如坐针毡,脸色很不好看。

心底里轻笑一声,沈云扬声吩咐道:“丁叔,来者是客。请她们都进来。”

“是。”丁叔也响亮的回应。

那几个人的脸色变得更不好看了。

第三二七章 有话好好说

所有人都转身看向影壁后面。

少顷,一队身着劲装的女子出现在大家面前。

“娥姐儿,你来做什么?”左边,刘老爷再也忍不住,呼的从位置上站了起来。

紧接其后的是坐在他旁边的一位年轻男子。

沈云记得他。这位叫何小宝,是刘家的赘婿。

齐伯的反应很快,心中惊诧不已——咱们沈爷真的神了!竟然连刘玉娥今儿也会来凑热闹都料到了。

刘玉娥养在深闺。他自然是没有见过的。不过,刘老爷刚才的那一嗓子,已经叫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位被四名侍女护着的红衣少妇的身份。

他抢在刘老爷之前,迎上前,在刘玉娥面前站定,打了一个拱:“不知刘姑娘到此有何指教?“

一声“刘姑娘”,令刘玉娥提着的心踏实了大半。她示意侍女让到一边,福身行了一礼:“请问齐伯,没有报名的,今天能不能也参加考验?”

死丫头,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刘老爷只觉得后背一阵冰凉。捋起宽大的袍袖,欲冲上前去,将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孽女拖回家去。

旁边,何小宝赶紧将老丈人拦住。

刘老爷横眉立眼的回头。见他家赘婿一反往常唯唯是诺的样子,冲自己飞快的瞥了一眼主位上。

他立时明了。

这里是主公府上,而不是他的刘府。并且,主公今天亲自坐镇,足以见主公对组建私勇一事的重视。他若是在这里教女,岂不是等于当众打主公的脸。

女婿提醒得对!险些咬碎了一口钢牙,刘老爷方勉强按住心头“噌噌”上窜的怒火,只是用一双泛红的眸子,死死的盯着那个孽女。希望死丫头畏着他的眼神,自个儿滚蛋。

可惜,刘玉娥主仆五个根本就没往他这边看。她们好象压根儿就没有听到他先前的那一声大吼。

影壁的后面,齐伯笑答:“报名的截止日期是今天中午。之前若是来不及到三位坊主大人那里报名的,到小老儿这里当场报名,也是一样的。报了名,就能排队参加考验了。”

“太好了!姑娘,我们赶紧报名吧!”左边的那名侍女满脸雀跃,拍着巴掌,又是一声欢呼——所有人都听出来了。先前在大门口的那声“太好了”,就是这个声音。

满场讶然。刘娘子今天闯进来,竟是想要参加私勇!

场上,不管是左边,还是右边,“轰”的一声,炸开了锅。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爹,不能叫娥姐儿在这里闹事。”何小宝悄声说道,“主公会怪罪的。”

刘老爷闻言,心中一凛。再加之,收到四周看过来的眼神,他觉得自己好象被当众扒了个精光。八辈子的老脸,今儿都给丢在这里了!

他不再犹豫,捋起袖子,一把甩开何小宝,挥舞着拳头,飞冲过去:“孽女,滚回家去!”

说时迟,道时快。眼见着他象道旋风一般,就要冲到刘玉娥等人面前。老罗抢步上前,伸长臂去拦人。

刘老爷四十多岁,因为资质不是很好,所以早年考中了初级武者之后,又接连考了三次中级武者,皆没有通过之后,便彻底死心,放弃了武考之路。

他自恃有拳腿功夫伴身,哪里会把一个不显眼的车夫放在眼里!

再者,他心中迁怒这些下贱的东西看戏不怕台高,将刘玉娥一行人放进来,令他颜面全无,也有心从老罗身上找回场子。故而,不但没有停下来,反而暗中往紧握的拳头上攒了一把劲,咆哮道:“孽女,我打死你!”

他舞着拳头,这般来势汹汹,老罗自然是拦不住的。

但是,老罗信不过自己,却信得过他家沈爷!

昨天晚上,沈爷说了刘玉娥有可能会来闹场之后,特意吩咐他,刘老爷翁婿二人若是敢出来跟着闹事,叫他来一个,拦一个;来两个,拦一双。

“有我在,你不要怕。只管放手去拦人!”

所以,老罗横下一条心,也不管不顾的正面拦了上去。

刘老爷心里冷哼:不长眼的贱骨头,讨打!

当即,挥舞着一双拳头,用尽全力往老罗面上砸下去。

刘玉娥主仆五个完全被刘老爷这副拼命的模样给吓呆了。一个个惊恐万分的站在原处,连尖叫也忘记了。

齐伯和从影壁后边冲出来的丁叔,也是齐齐被他身上那迫人的气势镇住,本能的脚下一顿。

自从知道自己以后要给第二批报名的私勇们当教头之后,老罗学拳越发认真。这些天,他几乎是把所有的空余时间都放在了学拳、认穴位等上面。

初有成效。按沈云的说法是,他已初步养出了拳感。

什么叫拳感?大家都听不明白,老老实实的向沈云请教。

后者笑了笑,突然伸出一只拳头,去打老罗的脸(当然,没有动用真气,并且力道、速度等连半成也没有用到。)

而老罗只觉得一道黑影过来,本能的伸出双手去挡。

沈云的拳头在离他的脸寸把远的地方停住了。

而他的一双此时才抬到腰间。

“喏,这就是拳感。”沈云收了拳,笑道,“只是速度和力道,都还太差。还需下功夫苦练。“

所有人都明白了。等沈云离开后,他们又私底下试了试,发现真的只有老罗练出了拳感。其他人……嘿嘿,根本就反应不过来。

而老罗大受鼓舞,练得越发的勤奋。

话又说回来,眼见着一双拳头砸了下来,他的反应也不俗,双手也握成拳头,用尽全力架了上去。

可在刘老爷的眼里,完全不够看。

他更加的放肆。心中发狠:下作玩意儿,也敢拦本老爷!今儿不把你打得满地找牙,老爷我……

哪知,心中的狠话还没说话,突然之间,他只觉得两个肩头突然一麻,转瞬之间,两条胳膊绵软无力,跟泡发了的烂面条一般,完全使不上劲来!

下一息,老罗的一双拳头稳稳的架住了他的一双拳头。

咦,一点力度也没有!跟棉花团似的!

老罗心中大喜,就势使出“玉带缠腰”,双手看似是扶住刘老爷,实则是暗中用尽全力,象钳子一般,牢牢的扣住后者一双手腕的脉门,笑嘻嘻的说道:“刘老爷,有话好好说!”

矮脚长案的后头,沈云收回左手的食指与中指。刚才,他看中时机,接连弹出两道真气,封住了刘老爷的肩上大穴。后者的拳头要是还使得出一丝力气,那真是见了鬼了!

第三二八章 支持

刘老爷做梦也没有想到,一个卑下的贱民车夫竟然真敢跟他这个堂堂的初级武者大人动手!

并且,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使尽全力,却一照面却被对方锁住了双手的脉门!

怎么会这样?这家伙,明明看着只是做惯了气力活,长了一身犍子牛而已,实则并没有拳腿功夫伴身!

脉门被扣住,就相当于蛇被捏住了七寸。刘老爷哪里还敢妄动?好比是被一大盆冰水当头烧下,回过神来,他什么火气也没有了。

老罗感觉对方完全软了下来,手上没有松劲,笑嘻嘻的说道:“刘老爷,请息怒。“紧接着,压低嗓子,仅用两人听得见的声音,又说道,”万事自有我家主人做主呢。”

没有讨到半点便宜,反而被当场制住。刘老爷还能怎么的?所以,再一听到老罗的暗示,他斗志全无,垂下头来,连连点头:“是。”

于是,老罗扶着他,其实是将人扣到一旁的树荫下:“您不舒服吗?要不先坐在树底下歇一歇?”

“是。”刘老爷顺从的席地而坐。

老罗这才松开对他的钳制。

重获自由的刘老爷却再也不敢轻举妄动。

没脸见人了!他痛苦的双手捂住了老脸。

左边,何小宝见自家老丈人完全被制伏,心底里的那点子小心思全没有了,悻悻然的又坐回了蒲团之上。

殊不知,刘玉娥其实一直有暗中留意他这边的动静。见状,前者的眼底闪过一道黯然,心道:这便是我爹为我招的好夫婿。

这还吃着刘家的饭,翅膀没硬呢。要是等到将来,爹娘老去,他渐渐得了势,那还了得!

刘玉娥心里愈发坚定,向齐伯又福身行了一礼,谢道:“多谢齐伯告知小女子。小女子现在向您报名。”

“且慢!”不等齐伯出声,左边有人站了起来,高声打断道。

刷刷刷。除了在树底下“歇一歇”的刘老爷,所有人的目光闻声望了过去。

沈云的记性很好。尤其是第二次在玉栖观入梦之后,几乎能做到“过目不忘”。他认出来了,这一位姓武,单名一个“雄”字。他长得虎背熊腰,看着倒也名副其实。今年三十有一,初级武师,是武家家主的长子。

旁边,武家家主没有料到长子此时会出头,面上现出恼意——小畜牲,一双招子没带身上吗?没看到老刘刚才是一点好处也没有讨到,一个照面就被制住了!主公这边的水,深着呢!

现成的例子摆在那里。他可不想去树底下与刘老爷作伴。于是,掩了恼意,紧抿着嘴唇,坐在蒲团上,冷眼看着自家长子呆会儿怎么出丑。

武雄感觉到了自家老爹身上泛出来的森森寒意,不由打了个寒战。但,他如今已站了出来,如箭在弦,不得不发。

深吸一口气,他故作镇定的喝斥道:“刘家娘子,今天是主公考验私勇。你一个妇家人家,跑出来,吵吵闹闹的,不得安生,成何体统?”

刘玉娥冷笑:“不知这位老爷什么时候、哪只眼睛,看到小女子吵吵闹闹,不得安生了?”

“你!好一个牙尖嘴利!”武雄没有想到自己的喝斥竟然没有用,顿时觉得脸上无光,威风扫地,“我不与你一个妇人一般见识。看在多年街坊的情分上,我好心劝你,莫要在这里撒泼。还是跟主公告个罪,速速回家去吧。”

刘玉娥环顾四周,朗声说道:“好叫这位老爷知道,小女子今天就是来报名,参加私勇考验的。”

话音刚落,武雄涨红了脸,义愤填膺的又一次喝斥:“胡闹!私勇大计,关乎我们三条街几十户人家的安危,是你一个女子能掺和得起的么?”

“就是。”

“女人家家的,出来抛头露面,不好,很不好。”

“刘家娘子,你看你爹都被你气成什么样子了?还是莫要再闹了,回去罢!”

左边的几位老爷见主公没有动怒的迹象,自恃年长,也纷纷出声,坐在蒲团上指手划脚。

一群该死的老家伙!刘玉娥的四位侍女气到小脸煞白,一个个捋了袖子,欲上前与他们理论。

刘玉娥却根本就没有理会他们,而是又向齐伯请教道:“请问齐伯,招名参加私勇,需要什么条件?”

齐伯老老实实的回答:“我们这三条街里的人,不论身份、地位,只要身无恶疾,不良于行,皆可报名。”

刘玉娥展颜轻笑:“小女子姓刘,名玉娥,是前街刘家的小女儿。身无恶疾,手脚便利。请教齐伯,现在可否报名?”

齐伯抬头看了一下天色,太阳尚未居中,遂点头应道:“尚未到正午,第二批报名的期限还未过。所以,还可以报名。”说着,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刘娘子,请先去那边排队,参加考验。等您通过了考验,再补登报名册也不迟。”

刘玉娥又问道:“小女子的这四名侍女是否也能报名?”

齐伯答道:“这要看四位姑娘的身契是否在你们刘家。”

“在的。”刘玉娥很肯定的答道,“她们是我们家的家生子,一出生,身契便在我家了。”

“那自然是可以的。”齐伯笑了笑,“不过,之前并不知道四位姑娘今天会来报名,所以,你们的身契暂且没有翻找出来。呆会儿,如果你们通过了考验,只能先登名。至于你们的身契,要稍晚些时候,才能给你们。”

“没事的。”

“多谢齐伯。”

四名侍女喜出望外,纷纷福身行礼道谢。

刘玉娥领着她们去影壁后头排队。

齐伯是主公的管家。他刚才回答得中规中矩,并无偏袒。更重要的是,主公全程坐在那里,一字未发。

事已至此,在场之人若是还不能领会主公的意图,那么,就是傻子了。

这里没有傻子。所以,现场安静了。

树荫底下,刘老爷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从两个掌心里抬起了头。他一脸错愕的看着自家小女儿昂首掏胸的站在金灿灿的阳光里——主公真的没有怪罪之意!他准许了娥姐儿的胡闹!

女婿哪有亲生女儿的靠得住?如果娥姐儿真的能得到主公的支撑,象个男子一般顶门立户,我丢这点子脸,算得了什么!

刘老爷抹了一把脸,乘大家没往这边看,悄悄的走了。

何小宝巴实巴交的坐在蒲团上,眼观鼻,鼻观心。全然无视周边那些怜悯的目光。

第三二九章 当居首功

那块青石墩也是有几十斤重的。没看到先前有几个半大小子因为人还没长成,气力小了些,差一点儿没有通过考验吗?

刘玉娥她们一看就是没有拳脚功夫伴身的。

左边这边,不少人伸长了脖子,坐等五个弱女子出丑。

很快,前面四个男子都通过了考验,轮到刘玉娥她们了。

“我先来。”不等齐伯发问,刘玉娥对四名侍女说道。

“是。”站在前面的那两名侍女依言退后,站到了队伍的末尾。

齐伯问道:“刘娘子,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刘玉娥握着双手应道。

齐伯指着身后的长案,好心的提醒道:“记住,只有半柱香的时间。”

“是。”刘玉娥不慌不忙的走到青石墩旁边,俯下身子,就去搬青石墩。

沈云看明白了——这位肯定是天生神力!

果不其然,下一息,刘玉娥轻巧巧的抱起了青石墩。

齐妈很想暗中帮她一把。不过,她还是谨遵沈云昨晚的叮嘱,一视同仁的在青石墩离地的那一刹那,点燃了插在铜香炉里的半截香。

刘玉娥还是不太自信,生怕超过时间,抱着青石墩,小碎步的跑动起来。

只要是开过蒙的人,都能感觉得到她的步伐毫无章法可言。沈云不由在心中暗叹:可惜了,天生神力!

好在,刘玉娥这回抓住机会,勇敢的从深闺内院走了出来。

为时未晚也。

没有任何的悬念,刘玉娥顺利的通过了考验。

在她将青石墩轻轻的放回原地时,齐妈立刻举起铜香炉。

齐伯看了一眼,特意加了一句:“半截香还剩下三分之二多,刘玉娥,通过!”说罢,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刘玉娥,请上前登记名字,领取奖励。”

“是。”刘玉娥满面飞红,一双眸子流光溢彩。

排队的四名侍女比自己通过了还要高兴,无不握拳欢呼。

刘玉娥是良民,所以,老罗递给她一张书单,叫她回去仔细思量之后,再做决定。记得在月底之前报给齐伯知晓就行。

刘玉娥领了书单,向老罗道了谢之后,转身看向右边的主位,准备向沈云道谢。

可是,矮脚长案后面,哪里还有主公的身影?

明明自己放下青石墩的时候,主公还端坐在那里的。

刘玉娥知道如果没有主公的默许与支持,自己今天可能连大门都进不来。于是,她感激的冲空着的主位福身行了一礼,然后才退到白线后头,看四位侍女过考验。

刘玉娥轻轻松松的通过考验之后,所有人都以为主子都这么厉害了,身边的丫环还能差到哪里去?只怕是力气一个比一个大吧!

有些人甚至在心里犯起了嘀咕:老刘在哪里找来四个力气大,长得又清清秀秀的丫环?

但齐妈却不敢赌老刘家的丫环们个个长着柳条儿一般的身段,却力大如牛。乘大家的目光不再注意这边,她折香时,稍微做了点手脚,给每个姑娘都多留了一指头的长度。

也多亏她做了这点手脚。

四个侍女都是寻常的年轻女子。她们使出了吃奶的力,个个都是压着时间,勉强通过了考验。

“姑娘,我们都通过了!”四人喜不自禁,汗涔涔的拥着刘玉娥,一把汗水,一掬眼泪的,哭了笑,笑了哭。

别人没有留意,刘玉娥却是看得真切,知道齐妈暗中相助,功不可没。她暗中记下这份恩情,带着四名侍女齐齐向空着的主位又行了一礼,这才在人们的议论纷纷之中离去。

“还有要参加考验的吗?”齐伯环顾场外,朗声问道。

“有,怎么没有?”齐妈从长案后头站了出来。

齐伯转身看了看,笑着也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规矩都熟,小老儿就不重复了。您请!”

一点儿也不意外。因为齐妈此举是昨晚沈爷布置下来的。如果没有刘玉娥主仆五个,她早就站出来了。

齐伯看着自家婆娘兴冲冲的背影,一时兴起,吼了一句:“老婆子,悠着点儿啊,莫闪了你的老腰!”

“死老头子!”齐妈转身,红着脸,啐了一口。

“哈哈哈……”左边围着看热闹的人们冷不丁看到老两口秀了一把恩爱,无不捧腹大笑。

齐妈的劲大着呢。顺利通过。

紧接着,罗婶与阿花姐也一齐出来,通过了考验。

一而再,再而三,左边的人们终于彻底领悟到了主公的意图。不管心里如何作想,但至少面上,他们不敢再现出一丝不满之意——有伤风化又如何?谁叫他们的拳头都不及主公的小指头粗呢!

而右边的人们却心里纠结不已:要不要回去把家里的女子们也都唤来呢?

刘家的那四个十个指头养得跟葱白一般的大丫环都能通过,没道理我家粗养的丫头们过不了……

可是,不等他们下定决心,太阳爬到了长空正中。

齐伯伸手搭在额前,看了看天色,宣布:“时间到。第二批报名截止。考验结束。”

“唉。”人们满腹心事,禁不住轻声长叹。有的人是心中犯悔——在多好的机会,就这样白白的错过了;而有的人则是感叹时间过得太慢——要是早结束半个时辰,多好!刘玉娥她们几个就没有时间出来作妖了;还有人是在心里犯愁——回去之后,要如何面对家中的女子们……

不过,刘玉娥主仆五个倒是提醒了他们。所有人在离开之前,都冲空着的主位行了一礼。

除此之外,田管事等人都满脸祟拜的围着老罗:“罗大哥,好厉害!”

老罗知道自家事,有些不好意思的冲大家连连拱手:“哪里!哪里!”

送走人们之后,大门一关,齐伯等人顾不得收拾会场,也都围到老罗身边,七嘴八舌的问了起来:“刘老爷是初者武者大人呢。老罗,你真的一招就制伏了他?”

“是呀,老罗,你怎么做到的?”

“我当时看到,老罗你使的是‘玉带缠腰’,是不是?”

……

老罗老实答道:“他们不知道我的底细,你们还能不清楚吗?肯定是咱们沈爷暗中相助呗。”

“可是,咱们沈爷离得那么远……”

“也没见他的手动啊!”

大家都难以置于信。

老罗也很好奇,提议道:“我们一起去问一问。”

“好!”

正好今天的差事做完了,也要去回复呢。于是,他们一齐去了东厢房。

沈云听完,答道:“很简单。我用真气,隔空点住了刘老爷双肩的两处大穴。”

这两天,大家也学到了几处要紧的大穴。是以,一听就明白了。

“沈爷,您怎么昨晚就知道刘玉娥今天一定会来呢?”齐妈问出了大家的心声。

沈云笑了笑:“是你、阿花姐,还有丁叔,你们告诉我的呀。”

“我们?”三人面面相觑,都看到对方是一头雾水。

齐伯心思一转,恍然大悟,在一旁替大家解惑道:“这些天,你们每天跟沈爷说了不少刘家的闲话。沈爷定是从那些闲话里推算出来的。”

“没错。”沈云很肯定的点头,“今天能够这般顺风顺水,你们当居首功。”

他的听力还没有强大到可以覆盖整整三条街的地步。所以,没有赵宣的听风堂,前些日子,他跟着了凉一般,耳不聪,目不明。这两天,齐伯他们都通过自己的人脉,四处打探消息,他对三条街的动态,了如指掌。齐伯他们几个加起来,消息面甚至比赵宣还要宽一些。

他大受启发——正如人要靠两条腿走路,才稳当。他光靠一个听风堂,等于只有一条腿,远远不够!

刘伯他们足以弥补赵宣和听风堂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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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三零章 寸步不让

下午的时候,李坊主等三位坊主一齐求见沈云。

进屋后,顾不得落坐,李坊主抱拳急事说道:“主公,我等有要事禀报!”

吴坊主与王坊主紧跟在他的身后,也是一脸急色。

沈云抬手示意他们先坐下来:“何事?坐下来,慢慢说。”

竟是一点儿也不着急的样子。三位坊主禁不住在心里嘀咕:到底是年少轻狂。想一出,是一出。这不,出大乱子了,还不自知!

当然,他们也就只敢在心里发发牢骚。

依言坐下后,李坊主在两名同伴的注视下,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第二批通过考验的人数实在是太多了。以至于每家的精壮男仆少说也有六成今天全脱了奴藉。于是,众位老爷、少爷回到家里,要使唤人的时候,竟沦落到了无人可用的窘迫地步。

临时再买,肯定是行不通的。一来,三条街里,家家户户同时大量采买男仆,动静绝对不小。说不定会惊动仙府,继而暴露了私勇;二来,一时之间,也没法买到这么多的熟练男仆。

说到这里,李坊主偷看了一眼沈云的脸色,小心翼翼的试探道:“还有就是,买进来的新仆,也需要住的地方。如果是一两个的话,挤一挤,也是可以的。可若是好几个的话,到底屋舍有限,有点儿挤不下了。”

沈云笑道:“据我所知,这里头,有不少人是一大家子住在一起的。你们该不是准备连同他们的家人一道,全给赶出来吧?”

“哪里,哪里!”李坊主慌忙使劲的摆手否认,“我们真没有赶人的意思。他们虽然脱了藉,但是家中其他人却没有脱藉。”

“本来就人手少了,怎么可能会赶人?主公误会我等的意思了。”王坊主与吴坊主也急急的解释。

“我早有安排。”沈云也不相瞒,指着街口方向,“前些时候,我买下了街口的陈家旧宅,用来安置私勇。只是,那边的院子还要几天方可布置好。所以,这几天,还得继续麻烦你们收留他们。”

修院子的人手,还是齐伯跟他们讨要的呢。三位坊主也都是人精一样的人物,岂能没有猜测到?

所谓没有地方住,只不过是将沈云的军罢了。

可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主公竟会揣着明白装糊涂,佯装没有听出他们的真正用意。

“这个,不麻烦。”李坊主讪笑道,“只是,这么多人,住在一个院子里,怕是瞒不过仙差大人们的法眼。到时,他们如果要问起来,我等要如何作答呢?”

沈云闻言,一本正经的点头:“都说入乡随俗。我初来仙都,还不太清楚这边仙府的规矩。”顿了顿,眉头轻皱,问道,“照这边仙府的规矩,这么多人住在一个院子里,犯法了?巡街的衙差们挺认真的嘛,还管每个院子里住了多少人!”

李坊主被噎住,老脸涨得通红。

王坊主连忙将话岔过去:“主公,几百号人住在一起,光是吃喝,一天也要花不少钱啊。”言下之意是,您真打算养着这么多人?

这回算是问到点子上了。沈云的神色稍霁:“将他们集中在一起住,主要是便于日常操练。你们也看到了,他们良莠不齐,不勤加操练的话,永远都是一盘散沙,派不上用场。我的计划是,每天清早,叫他们操练一个时辰。再除去分批巡街一个时辰,一天之中,他们大多数的时候都是空闲的,不会耽误他们原本的差事。你们以为如何?”

原来还是叫他们吃原主子啊。主公真真好算计!

三位坊主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还是李坊主硬着头皮出声了:“主公,今时非往日。如今,他们都已不是奴藉,我等怕是使唤不动他们了。”

说来说去,又回到了原点。他们的意思很明确,还是希望沈云能收回成命,恢复第二批报名参加私勇的人的奴藉。

怎么可能呢?沈云笑道:“这个简单。我出面,叫他们再与你们订个雇佣的契约就是了。你们不少人家中都有铺子,是吧?这样吧,就遵照铺子里的惯例,你们与他们先签三年,包一日三餐,不管住。当然,你们要是觉得不方便,要管住也行。只要莫误了他们每天清早的操练就行。你们看,这样行否?”

当然不行!养熟的奴才变成了长工,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乐意,好不好!

三位坊主梗了梗脖子,硬是说不出半个“不”字来。

能说“不行”吗?别看主公一副跟他们有商有量的样子,但他们哪里看不出来,主公的态度实则强硬得很,寸步不让。

说起来,他们自己都已依附于主公,全部的身家都捏在主公手里头。他们拿什么跟主公说“不”?

更重要的是,还是那句话,他们的拳头还没主公的小指头粗,说什么“不”!

主公能耐心的跟他们费这番唇舌,算是很给面子了。

“是。我等回去后,马上告知他们。”李坊主率先退步。

王坊主与吴坊主也点头称是。

沈云满意的微微颌首,又道:“私勇的人马是拉起来了。操练的事,也非一时之功,急不得。等那边的院子收拾出来,人都住进去了再说也不迟。眼下,人手有了,我们可以动手布阵了。”

今天难得听到一个好消息。三人不由眼前一亮,精神大振,抱拳异口同声的应道:“请主公吩咐。”

沈云从袖子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草图,平铺在桌面上:“布小五行阵的第一步是修阵桩。你们看,这些画圆圈的地方,都要修阵桩。一共有五五二十五个阵桩。”说着,又拿出一张小点的草图铺在上面,“每个阵桩都是一样的,修成图上这个样子。至少要高五尺,长五尺、宽五尺。”

王坊主看了,第一反应是:“都是要用青砖砌起来吧?”

沈云答道:“青砖也可。不过,最好是用长青石。”

那样的话,费用就更高了。三人的面色不由凝重起来。

沈云用手指头轻叩桌面:“布阵的花费,我出一半,公中再出一半。这是私勇组建起来之后的第一个任务。人人都必须参加。这样的话,我们手头有几百号精壮劳力,就不用另外再请人工了;阵盘,我有现成的,也无须花钱。所以,主要的花费是采买材料。你们觉得,谁可以胜任采买一事?”

第三三一章 如此甚好

什么叫做“打一巴掌,给个甜枣”?说的就是眼下的情形吧!

李坊主等三位坊主心里跟明镜似的,却再也无半点脾气。

最终,他们三个一起领下了采习的差事——要修二十五座阵桩,所需的长青石不是一笔小数目,担心会引来仙府的猜忌,所以,保险起见,还是分批分人采买的好。

沈云不在意他们的这点小心思,问道:“三天之内,石料都能到位吗?”

“能。”三位坊主齐齐点头。

“那就好。”沈云颌首,“石料到位之后,你们请齐伯去验下货。银钱也都暂且由他开销。小五行阵建工之后,再一起盘账结算。”

“是”

“三人之中,王坊主的年岁最大,思虑也最多。他指着其中的两处阵桩说道:“其余的,位置比较隐蔽,还好说。就是这两处都是位于街口,太显眼了。能否往旁边移几步呢?那样的话,挨着墙,也没那么打眼了。”

“是呀。”李坊主与吴坊主细看草纸,都觉得他言之有理,纷纷点头附和。

沈云笑道:“无妨。等小五行阵被激活之后,这些阵桩平时是看不见、摸不着,不占地方。只有受到攻击时,它们才会显现出来。还有,好叫三们知道,这些位置是我经过了精密的推算之后,才确定下来的。阵桩所用之材质越是坚固,修建的位置,还有大小,越是与我绘出来的图相符,小五行阵的威力便越大。”

三位坊主心中凛然,一个个表示,一定谨遵图纸行事,不该有半丝的马虎。

接下来,就是落实任务的问题。沈云也懒得跟他们再多说,指着地图,直接安排下去了:所需的石料全部到位之后,开始动工;三位坊主带领第一批私勇修建八个阵桩;余下的十七个阵桩则由第二批私勇负责修建。

这是叫两拔人马打擂台吗?三位坊主飞快的交换了一个眼色。

沈云说完,端起了手边的青花盖碗。

三位坊主见状,齐齐起身,抱拳告辞。

出了大门,吴坊主见四下里无人,压低声音问道:“你们说,第二批会不会是主公亲自带着?”

“我觉得完全有可能。”王坊主点头。

李坊主叹了一口气:“事到如今,是不是主公亲自带着,你们觉得还重要吗?”

王坊主和吴坊主闻言知雅意,无不默然。是啊,几个回合下来,他们不但没有从主公那里讨到半点便宜,而且把家里的一大半的精壮男仆变成了长工。可偏偏看到布防大计的份上,他们连个屁都不敢放,只能生生忍着。

“你们说,老刘是不是不满我们先前分配名额的法子,今儿故意与他家闺女给大家演了这一出?”还是那句老话,技不如人,只能认了。所以,吴坊主换了个话题。

“不太像。”王坊主摇头,“当时,犬子就坐在老刘的右手边。他跟我说,老刘先前是真的给气坏了,不是装出来的。是到了后头,见主公一而再的偏袒,他才默认了。毕竟女婿再亲,还能亲得过自家闺女?他总共才两个闺女。大女儿远嫁,指望不上。小女儿本来就是坐产招夫。如果能得到主公的支持,真的顶门立户,跟儿子有什么两样?他估计是想到了这一层,所以乐见其成,什么脾气也没有了。”

“就他那上门女婿……”李坊主啧啧,“我见过几面。嗬,心眼可不是一般的多呀。换成我是老刘,也得把自家闺女顶起来。不然的话,百年之后,天知道那份家业是姓刘,还是姓何呢。”

吴坊主其实关心的不是这个。他试探着问道:“刘玉娥和她的四个丫环也当上了私勇,你们就一点儿也不担心?”

“担心什么?”李坊主不解。

王坊主则是面现不屑:“一个没有兄弟撑腰的丫头片子,有什么好担心的?”

“刘家丫头开了个坏头。其他的丫头片子、婆娘们,跟着一起瞎胡闹啊。”吴坊主只得如实道出心中的忧虑。

他觉得自己绝不是杞人忧天。因为他今天回到家里,感觉到家中的两个女儿满腹心事,而家中的仆妇们更是心不在蔫。从主院出来的时候,他还亲耳听到一个粗使丫头跟她的同伴说“不知道我们也搬得动那块大石头吗”。

刘玉娥如此行事,分明是对他们分配名额不满,打他们的脸呢。要是再有几个不懂事的女子有样学样,跟着胡来,那就不仅仅是打脸了。根本会搅得得家无宁日啊!

李坊主与王坊主闻言,双双愣了一下。

“她们敢!”李坊主冷哼,“女人家家的,不安生守在家里,相夫教子,跑出来抛头露面,当我是死的吗?”

“就是。就算我死了,家里还有两个儿子顶门户呢。哪有婆娘们的事儿?”王坊主冲吴坊主挤眉弄眼,“老刘家的情况,与我们都不同。嘿嘿,他今儿也是够丢脸的。我没有亲眼看到,光是听两个儿子回家跟我说说,都替老刘臊得慌。”

李坊主跟着嘿嘿笑了起来:“刘玉娥不是省油的灯。我把话撂这儿,她以后还有得闹。”

吴坊主一方面觉得他们俩说的在理,另一方面心里还是隐隐不安,于是,在心里祈祷:三条街里,千万别再出第二个刘玉娥。

因为如果再有人公然学刘玉娥,他心里真的没底,不知道能不能压住两个女儿……

“我新得了坛好酒。要不,两位赏脸,去我那里坐坐。采买,还有修建阵桩,没一样是容易的事。都得拿出个章程来。我们一边吃酒,一边好好的商量商量。”李坊主提议道。

“好。”另外两人欣然应邀。

三人很快走出了街口。

那里超出了沈云的听力范围。他轻轻甩头,起身去了里间。

王坊主他们的动作很快。当天晚上各自召集本街的家主们开会。两件事:一是,第二批私勇的安置问题;二是,布阵大事。

前一桩,有人当场嘀咕了几句。但大多数人表示还能接受。他们相互安慰道:“身契早就不在自己手里了。签长工,反倒让我心里觉得更踏实一些。”、“不住家里头,好歹也能省个铺出来呢。”

后一桩才是人人关心的重点。大家应邀出谋划策,提出了不少操作性极强的好点子。比如说,仿仙符兵里的做派,建立小队和营;仙符兵大多数是五人一队、十队一营。他们也照葫芦画瓢,恰好将第一批私勇分成三十个队、三个营。并且恰好是每家都有一人出任小队长。而三位营主则由三位坊主大人担任。

如此一来,修建阵桩便变得有章法多了:分出六个小队跟三位坊主大人负责采买和调度;余下的二十四个小队,每三个小队修建一个阵桩。

“石料要先到位,所以,八个阵桩可以同时开动。月底的时候,肯定能完成任务。”第二天上午,三位坊主又在李坊主家里碰头,将大家的意见汇见,很快拟出了一个方案。然后,李坊主拿着新鲜出炉的方案,呈报给了沈云。

沈云点头赞道:“你们分队和营的法子很好。我叫齐伯和老罗也在第二批里试用。”

这时,李坊主才知道,第二批私勇的负责人是齐伯和老罗。

他心道:奴才管教奴才。如此甚好。

心里更加不屑了——两个奴才管着三百来个斗大的字不识一升、又不通拳脚功夫的奴才们,能成什么气候?还不是老老实实的跟在主子们的屁股后面,亦步亦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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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三二章 大局初定

齐伯和老罗也觉得五人一队、十队一营的法子很好,便于管理。只是如此一来,小队长与营主们的人选就是个大问题了。他们请沈云守夺:“您看得准。”

沈云却摆手:“我把人交给了你们俩,自然是信得过你们。你们只管放手去做就是。”完全是一副甩手掌柜的样子。

齐伯看了老罗一眼,说道:“沈爷,我和老罗都是头一次手底下管这么多人。真的心里没底。您看这样行不行?我和老罗也学着三位坊主大人的样子,先商量一个章程出来。然后,您也给我们俩掌掌眼,看合不合适。”

这回,沈云点头应下了。想了想,提醒他们:“齐妈、罗婶和阿花姐也是第二批私勇里的人,她们都很能干呢。”

“是。”齐伯和老罗急吼吼的开小会去了。

过了中午,他们俩的章程也出来了。

“我们俩也写了几句。”齐伯有些难为情的拿出一张纸,双手呈给沈云。

沈云接过一看,忍不住念了出来:“谁要觉得自己能当上小队长和营主,就出来跟别个比试。前六名是营主兼小队长,后面的五十名,都是小队长?”

“嗯。”老罗挠头,“我跟齐伯商量了好久,发现没有比这个更有说服力的了。”

沈云想了想,提议道:“好是好。只是太笼统了。比如说,刘玉娥、齐妈她们是女子,要是与男子一同比试,只怕会招来非议。所以,我建议,男女分开比试。女子们总共才那么几个人,索性直接编成一个队。”

齐伯恍然大悟:“沈爷,陈家旧宅东北角的院子,是给女子们住的,是吧?”

沈云笑了笑,承认了,接着说道:“还有,比试的内容,除了打架,还有没有别的?”

“别的?”齐伯和老罗面面相觑,“还可以比什么?”

沈云摊手:“我也不知道。矮子里头还能选出高个来呢。三百来号人里,我想总会有些人有过人之处吧。”

“那……”齐伯突然意会过来,激动的站了起来,“我们不知道他们都会些什么,不如叫他们自己站出来说。打个比方,哪个要是觉得自己力气大,就站出来接受别人的挑战。这样,力气这一项就能排出个一二三来。沈爷,是不是这个意思?”

沈云竖起大拇指:“齐伯,你太厉害了。”

“老罗,我们再去商量一下具体的要怎么做。”齐伯倍受鼓舞,信心满满的拉着老罗又走了。

当天晚上,他们俩给第二批私勇们传了口讯,叫他们明天清晨,卯时一刻,都赶到陈家旧宅的前院集合——“要想当小队长和营主,就不要缺席!”

两人还邀请沈云去指点一二。

“我去的话,怕他们会畏手畏脚,放不开。”沈云婉言推却了——还是那句话,他组建私勇,是为了替自己分去后顾之忧。这样的话,他才能尽可能的集中精力,做自己想做的事,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反过来,如果事事要他亲力亲为,私勇于他来说,还有什么意思?劳心又伤财,不如乘早解散了的好。

齐伯和老罗都觉得他说得完全有道理,没有再坚持。

“这叫杀鸡……用不着牛刀。”齐伯笑嘻嘻的说出了一句从书上新学来的话。知道自己往后要管起第二批私勇的庶务时,他生怕对不住沈云的重用,识字、习武,越发的努力。

老罗挠了挠头:“意思是这么个意思。不过,好象原话是‘杀鸡蔫用牛刀’吧?”

“对对对。正是‘杀鸡蔫用牛刀’!”齐伯拍了拍额头,“瞧我这记性。早上才背下来的,这才多久,就记不全乎了。”

第二天的选拔,出奇的顺利。不但第二批的人个个都到齐了,而且还吸引了一些第一批的人过来看热闹。全程只用了一个多时辰,齐伯和老罗就当场敲定了所有的营主和小队长,顺带着,连队、营都给分好了。这一点,完全超乎他们俩的意料。

还有一个意外就是,阿花姐自认为力气过人,对夺得女队的小队长一职,充满了信心。哪知,刘玉娥比她早一步站出来,自称过人之处是天生神力。阿花姐只好与之比试。紧接着,齐妈也表示不服。

在她们之前,男人们也有比试力气的,用的是举磨盘的法子。

三个女子不甘示弱,也沿用了此法。

于是,她们三个举磨盘,吸引了全场的目光。

最后的结果真的惊落了一地的下巴。最被人们看好的阿花姐居然败给了身量只有她一半宽的刘玉娥!而刘妈看到刘玉娥一只手举起了一只五十斤石磨盘,自叹不如,直接弃权了。

所以,刘玉娥被当众任命为女营的营主,同时,兼任唯一的女队的小队长。

阿花姐心服口服,输阵不输人,头一个向刘玉娥道贺。后者对她也颇有好感。如果不是后头还有人接着比试,抽不出空闲来,两人差点当场结拜姐妹了。

散场之前,老罗当众宣布,以后每天早晨卯时一刻,第二批的人都在陈家旧宅集合,出早操。

听说内容是教打拳,所有人都兴奋的大声欢呼。

接着,齐伯又跟大家透露:“想必今儿大家也都看出些门道来了。没错,这个院子就是我家主人买下来,专门用来安置私勇的。等这边完工了,你们都可以住进来。免费的,不由房钱。”

于是,又是欢呼连连。现场的气氛简直跟沸腾了一般。

“齐伯,还有没有第三批报名呀?”有人高声问道。

“我家小的后悔了,也想来报名。”

“我家的小崽子们也是……”

他的提问立刻得到了很多人的响应。

齐伯与老罗相对一视,指着周边的屋舍,不紧不慢的问道:“这里,所有的屋子都改成了大通铺。你们觉得能住下多少人?”

第一批加上第二批,已有四五百来号人。好吧,第一批的老爷、少爷们应该是不会住这里的。但除去他们,也还有三百多号人。这个院子里也就这么十几二十来间屋子,住三百多个大老爷们,够挤的了。

人们唯有叹气。没办法,过了这村,就没这店。大好的机会,自己抓不住,又怪得了谁?

听完齐伯与老罗他们的汇报,沈云完全放心了。

这边大局初定。休假也结束了。吃过午饭,他与往常一样,回到虎跃堂藏书阁,与吴管事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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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三三章 虚惊一场

沈云在藏书阁轮值的第二天下午,赵宣终于传讯回来:他们分成五个小组,伪装成过往的行商,进了云门城。等安顿好之后,他们会立刻暗中展开寻访。

洪天宝失联已不是两三天。云门城是应州的省城所在。二十个外地人,在偌大的城市里,寻找另一个过路的外地人,谈何容易!分明是海底捞针啊。沈云轻叹。

手一扬,手里的传讯符“呼”的腾起一团桔黄色的符火,象蝴蝶一般,翩然落下。在半空之中,符火燃尽,最终,传讯符化成了比指甲盖大不了多少的一点灰烬,无声的落在地上。

中品以上的传讯符用过之后,会完全自燃掉,不会留下半点灰烬。只有下品的,才会留下这点残迹。别小看这点残迹。它可是下品传讯符最大的破绽所在。因为符师能从这一点点灰烬之中抽离出传讯的内容。

沈云给赵宣的,全是下品传讯符。没办法,以他现在的实力,只能画出下品传讯符。

揉了揉眉心,他抬脚将灰烬擂得粉碎——这样就不用担心泄密了。

哪知,傍晚的时候,赵宣又传讯回来了:找到洪爷了!洪爷病重,一直在云门城。

直到掌心被腾起的符火灼痛,沈云才敢相信这个消息是真的。

竟是虚惊一场!

天宝兄之所以失联,只是在云门城得了病重。没有人掳掠他。

多日来一直悬着的心,总算落到了实地。沈云连忙祭起一枚传讯符,回复赵宣:“天宝兄得了什么病?还能赶路吗?”

传讯符化成一道白色的亮光,嗖的从掌心飞了出去。

一刻多钟之后,一道白色的亮光骤然出现在沈云面前。

是赵宣的回讯到了!

他连忙展开右手,用掌心托住它。

白色的亮光微微一晃,在他的掌心凝实成一枚六边角的传讯符。与此同时,赵宣的声音响起:“主公,郎中说洪爷是得了伤寒,刚刚开了三剂药。说是拖得太久,元气大伤。要静养半个月,方可挪动……”

下品传讯符的容量有限。这几句话已经到了它的极限。是以,赵宣的话音未落,桔黄色的符火刷的窜了出来。

沈云按住心头的疑问,静等下一枚传讯符。

果不其然,几十息之后,眼前又出现了第二道白色的亮光。

赵宣的声音再起:“洪爷遭了贼,身上财物尽失,一直住在菱洲会馆的柴房里。会馆的掌柜看在同乡的份上赊药,洪爷才得以拖到今日。”

沈云哭笑不得——洪天宝通过银号留的秘信中有提到,他在云门城发现被人跟踪,并且这些人看着象是一个团伙。他为此紧张不已,甚至做好了最坏的打算,组织私勇、布法阵,忙得团团转。结果,全是自己吓自己。原来那是一伙贼!

虚惊一场!

天宝兄没有招惹什么厉害的存在。这是一个好消息。

沈云又祭出一枚传讯符,吩咐道:“你们留在云门城陪天宝兄养病。等他可以赶路了,再与他一道回来。”

云门城,菱洲会馆的一间地字号客房里。

赵宣收到传讯符后,肉疼不已——来来往往几趟传讯下来,小万两银子就这样没了。

另一边,沈云心里没了牵挂,又恢复了往日的苦修。

十五天的时间,过得飞快。这天,他早早的出了山门。

老罗赶着马车已经候在外面。看到他,连忙拉着马车,迎了上来:“沈爷,吃了早饭吗?”

沈云笑道:“想着你会给我带,就没有吃。”

老罗开心的咧嘴笑了:“今天的早饭是羊肉烩饼。给您装在里头的食盒里。”顿了顿,又道,“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向您禀报。”

沈云挑眉:“是阵桩都修好了?”

老罗使劲的点头:“离月底还有五天,我们提前完工了。”

“确实是个好消息。”沈云点了点头,“直接回家,我也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们。”

“什么好消息?”老罗好奇的看了看山门里面,再看看百步开外在大动土木,脸上现出一副明了的神色,压低声音问道,“是虎跃堂请您出面,与色目族比武,对吗?”

色目族的大法师得了虎跃堂旁边的这块空地之后,动作连连。先是高调的请了最有权势的连仙王亲自为武馆奠基;然后,又对外大力宣扬,要收一百名被评判为“没有武学资质”的幼童为徒。

结果,嚷嚷了小半个月,也不见有幼童报名。色目族的大法师又生一计,仿着仙都人们的做法,给虎跃堂下战帖。三个月之后,他会亲自带着十名弟子,登门请教。

这就是要与虎跃堂划出道来,比武的意思啊。这条消息传开后,第二天就成了仙都最大的热点。大街小巷无不在议论:虎跃堂会派哪十名弟子参战?

齐伯他们也曾热切的讨论过。最后,大家一致认为,他们家沈爷出战的可能性极高。因为他们觉得,放眼虎跃堂,不可能再找得出比他们家沈爷更厉害的少年俊才。

故而,老罗一听到“好消息”,便立马想到了这上面。

沈云这些天一直在虎跃堂,自然也有所耳闻。不过,也仅此而已。

“我只是虎跃堂的管事,又不是弟子,怎么可能叫我与色目族比武?”他摆摆手,上了马车。

不是的。老罗挠了挠头。

车内,沈云掀开了食盒。

羊肉烩饼香气四溢。还是热乎的呢。

他小时候吃过苦,所以,对于饭菜的要求从来都是能填饱肚子即可。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品尝美食。

“阿花姐什么时候又学了新菜?”他还是头一次见阿花姐做羊肉烩饼呢。不用说,肯定是新近学会的。

果然,老罗在外头一边赶车,一边答道:“就是这两天跟刘娘子学的。”然后,啧啧的赞道,“我们听刘娘说了,才知道,原来老刘家祖上是厨子出身。他们家本来是传男不传女的。刘娘子坐产招夫,这才得了老刘家的真传。祖传的手艺就是高。前天,刘娘子来家里做客,亲自下厨烧了两个菜。我们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菜,简直都要舌头给吞掉了。”

沈云这才听明白,刘娘子指的是刘玉娥。

看来,她是得到了刘老爷的支持,准备出来顶门立户了。

自己拉起一支私勇,不知道让多少人的生活大变样了呢。他夹起一筷子烩饼,在心里感慨不已。

第三三四章 改变

回到家里,齐伯第一时间向沈云详细汇报了家里的近况。

首先是修阵桩。

之前,沈云已经从老罗那里知道了结果。在外面,人多眼杂,不好细说,所以,他什么也没有问。

听齐伯说完之后,他满意极了:三位坊主这回真的是一点儿也不含糊,卖力得很。第三天的上午,石料都到了位。保质保量,价钱公道,齐伯完全挑不出毛病来;另外,修阵桩的时候,他们不但身先士卒,而且对质量和进度都把关极严。可以说,十五个阵桩能提前完工,他们起了很好的表率作用。

其次,第二批私勇的操练,目前势头也好得超过了沈云的预料。

他们全都跟原来的主子签了三年的用工契约。摆脱奴藉的他们,很珍惜学拳的机会。每天的早操都是早早的在陈家旧宅外面等着开门。就连刘娘子她们五个也从未晚到过。

今天早上,老罗刚好教完“五步打”的全部招式。大家的拳架练得象模象样。

能学得这么好,齐伯觉得,除了大家都很认真之后,这里头还有营主和小队长们的一份大功劳。据他所知,在晚上的时候,他们都有把自己的队员召集起来,一起练拳、扎马步。

除了学拳,第二批私勇都很羡慕齐伯他们几个会写会算,多次强烈要求拜他们为师,跟着识文断字。

因为沈云早有发话,所以,老罗每天早上除了教拳,还会教他们五个字。截止到今天早上,总共已经教了五十个字。

最后,齐伯汇报了陈家旧宅的改修进展:东北角的院子前天收拾好了。听说那个院子是女营,昨天,刘娘子她们五个就已经搬进去了;男营要慢一点,但已经收尾。最迟后天就能完工。到时,再用两天的时间把大炕烧干,月底的时候,就能入住了。

这里,他特意强调了:工程能进展得这么快,是因为第二批的人们得了空闲,都去帮忙的缘故。他们每天收工之后,再去修阵桩,已经很累了。但是不管有多累,他们都会抽一点时间,去陈家旧宅那边帮忙,打打下手。尤其是那些营主和小队长们,使的工夫最多。

半个月下来,原本有些人还心底里不服的。现在,他们提起自己的营主、小队长,都是举起大拇指,赞不绝口。

沈云当即吩咐道:“这一次的任务,大家同心协力,做得漂亮,人人赏银五两。齐伯,你看明天什么时候方便把人召集起来。我要亲自给所有的营主和小队长们发赏。”

“是。”齐伯乐得合不拢嘴,抱拳道谢,“我先替他们谢赏。”

沈云又道:“去把他们都叫起来,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们。”

齐伯闻言,脸上的喜气更甚,顾不得打探,连忙出去喊人。

不多时,齐妈她们也满脸喜气的跟在齐伯后面进了东厢房。

大家无不拿一双眼睛紧盯着沈云。

“天宝兄,有消息了。”后者没有再卖关子,直接宣布。

真的是好消息!屋子里顿时沸腾起来。齐妈第一个双手合十,飞快的说着“谢谢天帝老爷”。

“我就说吉人天相,爷不会有事。”

“大喜事!今天中午再加个菜,我们好好庆贺一下。”

……

齐伯乐呵呵的问道:“沈爷,爷去哪里了?还回不回仙都来?”

闻言,大家都安静下来,关切的望着沈云。

“天宝兄先前是生病了,一直留在云门城。”沈云道出洪天宝在云门城的遭遇,末了,说道,“调养了半个月,天宝兄已经能动身赶路了。只是这些天,云门城那边一直下雨,路上不好走。他们准备等天放睛了,再动身。”

“没良心的贼!”齐妈咒骂了一句,拧眉说道,“我看今年爷的运程不是很好。等到初一,得去天帝庙给爷请道平安符,化解恶运才好。”

罗婶立刻响应:“我陪你一道去。”

齐伯知道沈云不信这个,连忙暗中拉了一下齐妈的袖角。

后者意会过来,没有接罗婶的话,只是飞快的给她递了一个眼色。意思是,等会儿出去再说。

沈云……装着没看见。没错,他是不信这个。但他不要求旁人也不信。

到了吃午饭之前,齐伯已经联络上了所有的营主和小队长。他兴冲冲的向沈云汇报:“大家都说您是大恩人,知道您回来了,都说要马上过来给您叩头。不过,我拦住了。他们要做工,一天里,也难找出一个都有空闲的时候,只能得了空,零零散散的过来。这样的话,您一天都别想清静了。他们也觉得我说的有道理。大家通过气后,都说明天晚上可以聚拢来。您看怎么样?“

搁在以前是不成的。因为宵禁之后,仙符兵会过来巡街。大家只能老老实实的窝在家里,不出门。就算有个什么喜事,想请班戏到家里来庆祝一下,也得赶到宵禁之前散了。

但是近段时间,晚上要修阵桩,李坊主他们下大气力笼络住了负责这一带的那一队仙符兵。每天晚上轮流做庄,不是泡戏园子,就是去喝花酒。那些仙符兵哪里还舍得来巡街?半个月来,这三条街的宵禁已经形成虚设。

没几天,大家便习惯了晚上出门。修阵桩、陈家旧宅、练拳、扎马步……都要忙到快亥时才洗洗睡下。

沈云回来后,从丁叔嘴里已经得知了这一情况,也料到只有晚上最合适。闻言,点头应下。

吃过午饭,李坊主他们三个求见。

“主公,您看什么时候可以去看看那些阵桩?”行过礼,顾不得落座,李坊主急切的请示。

沈云笑道:“莫急,现在太阳太烈了。你们先陪我口茶,等太阳收了一些,再去也不迟。”

李坊主等人皆闻言,都放下心来。

王坊主一边从袖袋里掏出帕子擦脑门上的热汗,一边笑着解释道:“主公莫要见怪。实在是这些天为了拖住那几位仙差大爷,我等的招术都用尽了。头几天,仙差大人们还好说话。这两天,我等是越来越哄不住他们了。十五座阵桩不是小东西,他们只要过来巡逻,一眼就能看到。我等生怕会坏了主公的布防大计,所以,心里着急得很。”

沈云摆手:“等会儿,我与你们一道去看看。要是都合格,天黑之后,就能布阵。等布好阵法,那些阵桩都会自动隐去。而且,他们以后进来巡街,我想给他们看什么,他们才能看到什么。大家不用再担心宵禁之事。”

“真的!”三位坊主大人喜出望外。他们只想先睹为快,哪里还坐得住?就跟屁股底下塞了个针垫子似的,捧着茶碗,时不时的去看外头的太阳。

第三三五章 倍儿爽

第三三五章倍儿爽

都说时光如水,流得飞快。然而,眼下,时间却好象变成了浆糊,粘稠得很。好不容易,李坊主他们眼巴巴的等到太阳往西偏了偏。

正午已过。

沈云放下茶碗,起身说道:“走罢,我们去外头看看。”

“是。”三人双目放光,齐刷刷的从椅子里弹了起来。

意识到自己的举止跟个毛头小子一般,他们羞得老脸飞红,连忙抱拳向沈云告罪,心里挺看不起自己的——活了一大把年纪,还不如主公一个少年郎的稳重。多出来的岁数,全喂狗去了吗?惭愧啊!

“无妨。”沈云摆了摆手。其实,他头次布这样的大阵,心里跃跃欲试,刚才也忍得好辛苦。

半个时辰之后,十五座阵桩已转遍。沈云检查得很认真。正如齐伯和老罗汇报的那样,大家都是下了大气力的。从用料到做工,无不显示出“用心”二字。

沈云满意极了,每检查完一个阵桩,便忍不住赞许的点头,直道“你们费心了”。

李坊主他们乐得合不拢嘴:“哪里,哪里。我等都是按您画的图纸做事。”

小五行阵属于中大型法阵。单凭沈云现在的真气,是搞不定阵盘的。好在,沈云去了一趟玉栖观,机缘巧合之下,琢磨出了借助五色小光点之力的法门。如今,这个法门他使得更加纯熟。除了借用五色小光点之力,他还能借用月华、日光的威力。

不过,后两者也有局限性。

比如说,阴雨天的晚上就借不到月华。十五月圆之夜,月华之力有如江水澎湃,可惜,他目前真气有限,掌控不了,不敢冒然借用;而日光的威力竟是以初升的朝阳最甚。到了正午的时候,太阳光虽然强烈,但大多是无用的灼热之气,真正的力量反而不及清晨的两成——知道了正午的时候,太阳的这股灼热之气于身体无益之后,只不是万不得已,沈云不再正午出行。

这一带的五色小光点不是很多,再加之又是初七,所以,沈云觉得等到晚上的时候,等月亮上来了,借助月华之力布阵——今天是个大晴天,万里碧空如洗,连一丝云彩都没有。想必晚上不会有什么彩月遮月的事。

布阵使的是仙法。李坊主他们自然不懂。但是,不许偷窥的规矩却是懂了。李坊主试探的问道:“主公,今天晚上,需要我等做些什么准备吗?”

还真有。沈云吩咐道:“今晚还要劳累你们,再拖住巡逻的仙符兵。还有,你们吩咐下去,亥时之后,任何人都要呆在家里,莫在外头闲逛。”

说完之后,他见三位坊主都没有应声,看了他们一眼,问道:“怎么了?”

“那个,就这两桩?”李坊主愕然,“我的意思是,您没有别的吩咐了吗?”

怕沈云误会,王坊主赶紧在一边补充:“比如说,三牲祭品,香案等要如何准备。这些我们都不懂,请您务必详细的吩咐我等。”

原来是问这些啊。沈云笑了:“其实,我也不懂这些。”鸿云武馆每年的春秋两季都有一场大祭祀,但强令要求弟子们参与。去与不去,全凭弟子们自愿。他不信这些,从来就没去凑过热闹。再加之,平常也很少去道观之类的所在,所以,不要说准备三牲祭品,他甚至连香案如何摆设都不知道。

“啊?”三位坊主当场傻了眼。据他们所知,仙师们施法之前,头一桩事就是吩咐准备祭品、香案。布仙阵,不用说,也是法术的一种喽。主公竟然连这个都不知道……玩笑,主公肯定在跟我们开玩笑。

三人回过神来,都笑着向沈云抱拳:“但凭主公吩咐。”

沈云却是一本正经的说道:“没别的事了,就刚才那两条。”

“真不用祭品、香案?”李坊主难以置信的问道。

“布个阵而已,何需祭天请神?”沈云说完,径直转身走了。

身后,三位坊主望着他的背影,一个个惊为天人——能够把十五个偌大的石台子变没了的仙阵,对于主公来说,就是”布个阵而已“!

啊啊啊,主公不要走,请先收下我等的膝盖!

王坊主打了个哆嗦,急吼吼的追了上去,殷勤的跟在后头,用宽大的袍袖给沈云扇风:“主公,您慢点……“

这老东西!李坊主和吴坊主回过神来,双双提起大长腿跟上——主公绝对是仙门弟子!跟着主公混,说不定将来也能为子孙后代博个仙官的出身。就冲这一点,叫他们立刻签了卖身契都行!

不再迟疑,宵禁之前,他们仨下了大本钱,在仙都有名的销金窟大四喜包了一间房,请那几名仙符兵去玩通宵。

吃过晚饭后,除了他们三个,其余的营主和小队长无不梳洗干净,换上最新的衣裳,去拜见沈云。

沈云就在院子里接见了他们。大赞他们本次任务完成得出色之后,他扬手:“发赏。”

于是,齐伯和老罗一齐挑着一个沉甸甸的大箩筐,挨个挨个的发放赏银。箩筐里满满的都是用红纸封好的银锭。每一封都是不多不少的二十五两银子。

众人立刻明白过来——这里头除了他们自己的那一份,还包括了其他四位队员的。大人把赏银备好了,交由他们去分发,是给他们长脸立威呢。

感激之余,他们收了红封,又齐齐抱拳行礼:“谢大人(主公)赏。”

没人对余下的二十两赏银起小心思:人人赏银五两的消息早就象风一样传开了。这银子是有数的,不好贪昧;更重要的是,他们跟着大人才多久?脱奴籍、学拳、识字……人人皆接连尝到了大甜头。所以说,跟着大人,绝对大有前途。要是为了区区二十两银子,被大人厌弃,甚至有可能会被踢出私勇,那多不划算啊!

沈云没多话,鼓励大家再接再厉,争取在以后的任务中再立新功。说完之后,便挥手叫大散了。

第一批的小队长都是各家各户的家主。其中不乏活络之人。他们站在原位没有动身,而是抱拳高呼:“恭送主公。”

见状,第二批的营主和小队长们大受启发,无不有样学样,也抱拳高呼:“恭送大人。”

人多,声音大,有如雷鸣。沈云没留神,脚下不由一顿。

啊,这就是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感觉么?

倍儿爽!

第三三六章 小五行阵

所有人都收到了消息。不到亥时,三条街的灯光尽熄。

沈云这边,准备得也差不多了——那套小五行阵的阵盘与阵旗就摊在面前的小炕桌上;布阵的流程,熟记于心。就是刚才,又在心里过了一遍。

缺的只是月华之力。

“咚,咚,咚,咚!”

仙都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有一座更鼓楼。每到正时刻,四座更鼓楼都会按东、南、西、北的方向,依次敲响。

亥时正,到了。

沈云面窗而坐,深吸一口气,抬起头来,透过大开的窗户,仰望夜空。

一弯上弦月如弓。

第四声钟声刚平,夜空之上的明月突然闪了一下。旋即,象是有一条银白色的水帘儿自下面的月钩倾泻下来。

这就是月华!

沈云用《洗玉诀》催动体内的真气。同时,双手各捏出一道剑诀,在胸前慢慢的画起圆圈来。

因真气浇灌,他捏出来的两道剑诀渐渐发亮。于是,指尖慢慢凝成了实质。当这个巴掌大的亮白色圆圈合围之时,一道比头发丝粗不了多少的银白色亮光嗖的一下,钻了进来。

“铮——”光圈儿晃了晃,竟然发出一声清亮的鸣叫。

这道银白色的亮光便是沈云用真气引来的一丝月华。而真气凝成的光圈之所以发出金石般的清鸣,正是因为这丝月华里蕴含的月华之力。

光是这一丝月华之力自然远远不够。

沈云捏着剑诀不放,继续以真气为引,捕捉月华。

此时正是一夜之中月华最盛的时候。在真气的吸引之下,第二道月华接踵而来。

有了第一道月华打底,大圈又凝实了许多。是以,第二道月华钻进之后,它一不晃,二不鸣声,稳定之极。

然后,第三道,第四道……

十息之后,胸前的光圈完全被月华笼住。乍一看,好比天上的圆月被沈云摘了下来,挂在胸前。

外面,月华依旧如水,源源不断。

可惜的是,它们都与沈云无关了。因为他目前只能承受得住光圈里的这些月华之力。

“收!”他轻喝一声。左手的剑诀护在胸前,右手剑诀指向眉心。

光圈儿应声化成一道亮银光的光芒,“扑哧”,钻进了眉心,不见了。

“砰砰砰……”这道光芒又一分为二,通过任督二脉,直指丹田。但凡它们经过之处,关节、穴位无不象爆竹一般,发出脆响。与此同时,沈云感觉自己的力量象正在冲气的牛皮气囊一般,飞快的膨胀起来。

两道光芒很快在丹田里再聚首。它们瞬间合二为一,又融为一团整体。

此时,沈云的力量也攀升到了最高点。是平素的五倍之多。

月华之力是沈云当前借到的最温和,同时,也是持续力最久的外来力量。在接下来的一个半时辰里,他都会拥有这般强大的力量——与之相比,五色小光点的稳定不差,但力量只能增长三倍多一点点;而日光的威力能让他的力量最多爆增六倍多,可惜的是稳定性不好。

借来了月华之力,接下来就可以着手布阵了。

一个半时辰的时间,布阵绰绰有余。是以,沈云一点儿也不着急。他闭上眼睛,又在心里温习了一遍布阵的流程,觉得心里跟明镜似的,这才睁开眼睛,看向桌面上的阵盘与阵旗。

首先是插阵旗。

小五行阵的阵旗分主、副两种。旗如名,主旗率帅副旗。每一面主阵旗都带有一左一右两面副阵旗。左主攻,右主防(这也是小五行阵攻防兼可的原由所在)。所以,总共是五主十副,共十五面阵旗。

而插阵旗,只是一句术语而已,并非是真正的插旗。流程是,先用真气将阵旗激活,然后,再施咒,将之引入阵桩之中。

这一步很费气力。沈云如果没有借用月华之力,单凭自己体内的真气之力,连五面主阵旗都激活不了。

屏气敛神,沈云挥袖自十五面阵旗上面扫过,轻喝:“起!”

十五面阵旗同时立起,悬浮在他的面前。

同样是左手捏成剑诀护在胸前,真气自右手的剑诀迸出,“叭叭叭”,逐一击向阵旗们。

真气注下,阵旗立时被激活。原本是黑色的,激活之后,便成了闪闪发光的亮银色。

接下来是施咒。

沈云最先接触到施咒之术是那次在武院那边的密林子里猎熊,机缘巧合,听紫瑛真君的残魂说古。

紫瑛真君的秘技是巫咒之术。在天神宗覆灭之后,她先后曾两次施咒。

跟沈云说起这两次施咒的情形,她都是边说边演示。

是以,沈云印象极深。

当时,他完全是当故事听。没有觉得紫瑛真君此举有什么特别的用意。然而,当体内凝结出真气,得以读到百宝囊里的藏书时,尤其是玉栖观之行,看了李道长打财神教之后,他渐渐从那几个演示动作里品出别的味道来了——施咒的用处太多了。象打醮、布阵都离不开它。

而他能找到的那几本阵法书里,只有咒语,没有施咒的动作。

多亏有紫瑛真君的那两次演示!

也幸亏那次的经历匪夷所思,他震惊之余,铭记于心。所以,现在回想起来,他还能模仿出紫瑛真君当时演示的几个手法。

紫瑛真君用的是剑诀。所以,他施咒亦是如此。

紫瑛真君是用左手施咒,他自然是照搬。

当即,右手的剑诀收回,护在胸前。左手捏的剑诀不松,慢慢的画圆,同时,嘴里飞快的轻声念出咒语。

待一个圆画成,咒语也恰好念完。

嗬”的轻喝一声,左手的剑诀又逐一点过十五面阵旗,以“急急如律令”作为结尾。

至此,施咒完毕。

十五道阵旗铮铮作响,齐齐化成白色的亮光,冲出敞开的窗户,一头扎向无边的夜色之中。

有咒语为引,再加之外面的十五座阵桩是严格按照阵盘上的方位修建的。下午的时候,他亲自一一检查过。所以,一点儿也不用担心阵旗找不到对应的阵桩。

此时,沈云已然力竭。身上的单衣被汗湿,不见一缕干纱。

他吐出一口浊气,抬头再次看向窗外。

月色之下,远远近近的立起一道道圆柱形的淡白色光柱。不多不少,正好是三五之数。

成了!

第一步,插阵旗,完毕。

第二步,也是最后一步,是激活阵盘。

无需动用真气。甚至于沈云之前准备充分,早早的校准了阵盘与阵桩的方位。此时,他只要拿出五块灵石放到阵盘的阵心之中即可。

灵石到位之后,黑色的阵盘“腾”的一下变得雪亮。

持续了大约两息,豪光尽敛,桌上哪里还有什么阵盘?一颗拳头大的水晶珠子,悬浮在他的面前,滴溜溜的转动。

沈云拿过来,搁在掌心一看,三条街的情形尽在此珠之中。

书上说,小五行阵布下之后,会得一阵珠,说的便是它了。

第三三七章 没毛病

阵珠即阵心所在。上面有十五个小小的突起,乃阵旗所化。

别小看这枚小小的珠子。有了它,不但能在五十里之内,随时随地的察看阵中任何一个角落里的情形,而且可以通过施咒挪动阵旗,随心所欲的变阵。

其中就包括隐匿外面的十五座阵桩。

它们必须藏起来。因为破阵的法门虽然五花八门,但万变不离其宗,全在于两点,要么找到阵心,要么找到阵桩。

以他刚刚布下的小五行阵为例。砸碎阵珠,阵立破!砸倒十座以上的阵桩,阵亦立破!

右手握着阵珠,左手复又捏出一道剑诀,轻轻抵在阵珠之上,催动体内的真气,祭起“隐”字诀。

刚刚布阵时,耗光了体内借来的月华之力,所以,此时,他只能动用自己的真气。

他那一点真气真的不禁用啊。就是这么一句短短的“隐”字诀,便要用掉他近三成的真气。

白色的亮光嗖的划过阵珠表面。十五个半圆形的小突起消失了,只在原来的位置上现出一个白色的小圆点。

“隐”字诀,奏效了!

但活儿还没有做完。

沈云松开左手的剑诀,深吸一口气,调匀呼吸,稍微歇了歇,继续捏动剑指,继续施咒。

这回他动用的是“迷”字诀——小五行阵总共有五个字诀,分别是隐、迷、雾、水、火。五个字诀各有各的用处。其中,“隐”与“迷”都属于守式诀;余下的三种是攻式诀。

同为守式诀,“迷”字诀的手势与操作流程与“隐”字诀是一样的,不同的是咒语。

施咒之后,立时,阵珠的表面又飞快的滑过一圈白色的亮光。十五个白色小圆点的位置完全变了。

“迷”字诀,成。

在“迷”字诀的作用下,入阵之人,如果没有具备中级阵法师上以的能力,都会被迷惑住。他们双眼能看到的、双耳能听到的,皆只能是他乐意让他们看到的。

有句老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也并非放之四海皆准。比如说,在阵法里,就当不得真。

忙活完,沈云体内的真气只剩下了不到四成。

他将阵珠收进百宝囊里,起身下了炕,去屏风后面泡热水澡——他每次借用了月华之力,不仅会大汗淋漓,而且身上还会生出一层淡黄色的油污。这玩意儿味道重,裹在身上跟全身上下刷了一层米浆子似的,难受之极,必须马上洗掉。

三条街的人们依照吩咐,在亥时之前,都洗洗睡了。他们紧张的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敢动。唯有一双眼珠子盯着窗户外边。

人人原本以为这会是一个了不得的难眠之夜。哪知一夜无梦,一觉睡到大天光。醒来后,他们甚至记不得自己昨晚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人们顾不得洗漱,飞也似的穿上外衫,趿上靯子,冲出了家门。

啊啊啊!

那么大的阵桩,真的一座也看不见了。

莫非是障眼法?有些人甚至难以置信的趴下身子,用两只手去摸泥沙地面,企图找到阵桩存在的痕迹。

他们都失败了。

掌心与指腹摸到之处,无不是粗糙。

没有长青石的凉意与光滑。

十五座阵桩真的是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它们根本就不曾存在过一般!

太神奇了!

人们激动过后,对沈云的祟拜又噌噌的节节攀升,瞬间涨到与“活神仙”的高度。最初是有几人个向沈家的方向虔诚的打拱,一记长揖到底。他们旁边的人见了,有样学样,也跟着长揖。很快,所有人都这样拜起了活神仙。那些上了年纪的白发婆婆们,一边作揖,还一边在嘴里啐啐祈祷:“大人保佑。”

沈云听到外面街上的动静,便从百宝囊里把阵珠摸出来,搁在掌心察看。

不想竟然看到这番情形。

嘿嘿,其实只是布个了一重阵而已……他不禁脸上飞红。

吃早饭的时候,齐伯他们明显没以前的轻松自在,一个个的都不敢拿眼睛直视沈云。

“怎么了?”他们的异样太过明显,以至于后者也挺不自在的,做不到无视。

齐伯恭敬的行了一礼,认真的告罪:“以前都是小的们有眼无珠,恃宠而骄,在您座前太放肆了。请仙师大人莫要怪罪,且饶恕小的们一回。”

沈云端着汤碗的手一晃,差点洒了里头的汤。

“呵呵,齐伯近来定是发狠读了不少书。连‘恃宠而骄’都会用了。”他笑眯眯的稳住手,低下头来,跟往常一样,“滋溜”,啜了一口热肉汤。

这个声音好比破冰。齐伯他们听着亲切无比,神情明显放松了许多。

阿花姐再也忍不住,壮着胆子,小声问道:“沈爷,您真的是一位仙术高超的仙师大人吗?”

沈云等的就是她这句话,闻言,放下汤碗,哈哈大笑:“我也想做仙师,修练长生不老的仙术。奈何和你们一样,没有灵根,连仙门的边都摸不到。“

气氛一下子又活跃了起来。

齐妈两眼亮晶晶的说道:“我们连您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呢。好些晚上睡不着的老家伙逢人就说,好久没有象昨晚一样睡得喷喷香了。大家伙儿也都觉得昨晚睡得特别好。今天早晨起来,精气神十足。现在,外头都传开了,说您昨晚绝对是使了仙法。不是只有仙师大人们,才会仙法吗?”

沈云笑了笑:“仙师大人们会不会仙法,我不知道。因为从来就没有亲眼见过。至于昨晚,应该是阵法起效了。以后有阵法守护,每晚你们都会睡得又香又甜的。跟我没有关系。”

他说的全是大实话。

鸿云武馆里,大家都在传,说永安师尊等仙官们个个是得道高人。可是,学艺三年多,他从来没有见他们施过仙法。

至于昨夜,三条街的人们一夜好觉,是因为“迷”字诀的副效力——往常过了亥时,大多数的人们已睡下了。“迷”字诀不过是放大了大家心里的睡意而已。大家心无杂念,在往常几倍的睡意之下,能不睡得更快、更沉吗?

完全没毛病。

第三三八章 灵石矿

吃过早饭没多久,丁叔在门廊下面通禀:“沈爷,王坊主求见。”一顿早饭吃下来,他们充分领会到了沈云的善意,心中的敬意一点儿也没有减少,但称呼又换了回来。

王坊主?他来找我做什么?沈云略一沉吟,扬声回复道:“请他进来。”

“是。”丁叔领令而去。

不一会儿,王坊主提着袍角,急匆匆的进来了,抱拳行礼:“见过主公。”

沈云见他面色苍白,脚步虚浮无力,关切的问道:“怎么了?你的脸色很不好。”抬手示意他先坐下来。

王坊主在常坐的那张太师椅上搭了半边屁股坐下:“不碍事。是昨晚陪着几位仙差大人们在吉祥坊玩了一夜的牌九,有点儿缺觉。”

“从今天起,你们不用再拖住他们了。”沈云笑道,“任他们一晚上过来巡逻几次,都无妨。”

王坊主点头:“我刚刚从外头回来,沿途真的再没看到那些阵桩。大伙儿没有不赞一声神奇的。”说着,飞快的看了一眼沈云,笑着问道,“您上次说,仙阵每个月都要花费五块灵石,是吧?”

沈云立刻听出了他的来意。

其实,上次,沈云给他们三位坊主展示灵石时,就有留意到王坊主的神色看上去不象是没有见过灵石的样子。当时,他就在心里猜想:难道说王坊主有搞到灵石的门路?

那时因为手头的事太多,他也顾不上打听,暂且放到一边。

如今私勇和仙阵这摊子事都忙活得差不多了,王坊主今天若没有主动过来,过两在,他也会把人找来询问一二。

故而,闻言,他也没有拐弯抹角,颌首应道:“我手头的灵石不多,确实维系不了几个月。你是老仙都人,人脉宽,如果知道兑换灵石的门路或者线索,不妨直言。”

王坊主摆手:“我哪里知道这些?”略一犹豫,又问道,“主公,我想请教一下,灵石是不是和金银之类的一样,也是从土里挖出来的?”

这个沈云也不知道。他没法回答。

当然,此刻他也无需回答。因为他听得出来,王坊主话里的重点也并不是跟他请教灵石的出处。

“你的庄子里能挖到灵石?”他不禁身子往前探。

王坊主从袖子里摸出一个巴掌大的旧乾坤袋,当着他的面打开,“哗啦”,将里头的东西尽数倒在桌面上。

是灵石。一共有四块,都是木灵石。

“主公真是料事如神。”他说道,“前年闹旱灾,我家郊外的庄子里也打了井。挖到地下快有十丈的时候,土质突然变得坚硬无比。我信不过庄汉们,亲自下去查看真假。结果,我从新刨出来,还未来得及运出去的泥土里发现了这四块灵石。我那时不认得这些是灵石,误以为是上好的碧玉。担心底下是座玉矿,所以,自井底出去后,跟大家说底下是一块巨石,没有水。然后,我叫他们把土又填回去,重新封起来,另外换了一个地方挖。”

原来如此。沈云问道:“后来呢?你有没有再挖开?”

王坊主摇头:“主公初来仙都,有所不知。别的地主是怎样的情形,我不知道。但是在仙都,如果我的庄子底下真的有一座上好的玉矿,对于我们这等人家来说,是祸不是福啊。但凡走漏一点风声,离家毁不亡也不远了。所以,我一直是守口如瓶,就连老妻与长子面前都没有透露过一丝口风。”

“可是,你现在却把它告诉了我。”沈云坐直了身子。

“是的。因为您不是我等凡夫俗子。您有本事守护住地底下的灵石。”如果说之前,王坊主还有些动摇,那么,今天早上回来,亲眼看到十五座那么大的阵桩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之后,他心底的最后一点犹豫都被打消了。

活了大半辈子,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埋在地底下的宝贝,那是死物,算什么宝贝?只有能够拿出来用、切切实实换来好处的宝贝,才是真宝贝。

灵石肯定是个好东西。他家的庄子地底,也许能挖到很多的灵石。可惜,他本事小,没这个命花销。

所以,于他是一点用处也没有。

但主公不同。

他把自己动用不了的死物,献给主公。以他对主公的了解,后者绝对短不了他家的好处。如此一来,死物便活了,终于成了真正的宝贝。

这笔买卖,很划算!

果不其然。只见主公沉默片刻,问道:“说吧,你的条件是什么?是直接兑换金银呢,还是其他?”

“主公说笑了。”王坊主连忙站起来,双手抱拳,斩钉截铁的说道,“我对主公的一片忠心,日月可鉴。不管是刀山火海,还是龙潭虎穴,我和我的家人都誓死追随主公。庄子底下若真的是一个灵石矿,那全是主公洪福齐天。”

沈云听明白了。这段话的重点是“追随”。遂举起右手二指当场许诺:“今日,我从你家庄子得了灵石,他日,若是我得幸进得仙门,定带上你们一家。”

王坊主大喜,一记长揖到底:“主公仁义!多谢主公!”

也就是成交了。

与聪明人说话,就是省事。接下来,两人约好,明天晚上去庄子里查看。

为什么是明天晚上,而不是今晚呢?这个时间是沈云提出来的。他主要是想今晚通过那队巡逻的仙符兵了解一下小五行阵的威力。

今晚没有三位坊主拖住,那队仙符兵肯定会过来巡逻。

再者,王坊主的年岁不轻了。他老人家昨晚耽了一晚的觉,现在的脸色都不好看了,要是不好好的歇一晚,再接着熬夜,只怕身体支持不住。

宵禁之后,没多时,那队仙符兵骂骂咧咧的走进了前街。

“今儿个都给老子把招子放亮了!”为首的小队长望着夜幕下的街巷,鱼泡般的眼底泛起血丝,“这三条街,肯定有古怪!”

不然的话,那三个老东西也不会舍下大本钱,天天陪他们吃喝玩笑。为的就是好叫他们没心思过来巡街。

该死的老东西目的达到了,竟敢过河拆桥,不再搭理弟兄们。

真是可恨之极!

世上哪有这等便宜事?他们今晚定要查一个水落石出来。

“只要看到有人胆敢犯宵禁,都给老子锁起来!”小队长恶狠狠的吼道。

“是!”他身后的四名仙符兵应得山响。

习惯了没有宵禁的夜晚,很多人都在外头。看到如狼似虎的仙差大人们,大多数人吓得脸儿发白,慌里慌张的拔路往家里跑。

那些根本就来不及跑掉的人们,个个两股战战,后背紧贴着墙根,恨不得能整个儿躲进墙里去。

就在惶恐之极的当头,神奇的事情又发生了。

想象中的锁人、殴打等等,都没有发生。五名仙符兵凶神恶煞,大摇大摆的穿行于街道中,对他们统统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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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三九章 王家庄

仙符兵们在三条街里转了一圈,一无所获。

“头儿,怎么办?”出了街口,一名仙符兵不甘心的发问,“大伙儿走了这么大一圈儿,喉咙里都快要冒烟了。”

他道出了所有人的心声。众人齐刷刷的看着小队长。

后者今天是存了心思要找这三条街的晦气。然而,家家关门闭户,守着宵禁的规矩,他转了一圈,找不到发作的由头,早就憋了一肚子气。

闻言,他抬腿往那位仙符兵屁股上踢了一脚,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通喝斥:“就你金贵!走两步路,喉咙里就要冒烟了。还转了一圈!你转出点什么名堂来了没有?没用的废物!难不成还要老子掏钱给你买酒喝吗?”

众队卒都听懂了——头儿这是没从这三条街里找出错处,换不到好处儿,便拿自己人撒气。

生怕头儿这腔虚火会烧到自己头上,他们一个个缩着脖子,不敢吱声——头儿就是这脾性。稍不如意,就打骂他们出气。大伙儿早就习惯了,并且在他们小队里因此而生成了一条规矩,即,谁惹的火,谁来熄。

怎样才能平熄头儿的怒火?

要么美酒,要么美人。并且得快。因为慢了的话,头儿脾气上来了,那就得双管齐下,破老大一笔财。

那一脚踢得又狠又正,怪疼的。然而,今晚刚出炉的倒霉蛋儿打了一个踉跄,稳住身形之后,却连眉毛尖子都没有皱一下,笑嘻嘻的解下腰间的钱袋,双手奉上:“头儿,您误会小的了。小的的意思是,走了这么远的路,您渴不渴?小的是想买些酒来,好生孝敬您一回。”

小队长一把捞过钱袋,拿在手里掂了掂,脸上有了笑意:“算你有良心!”收了钱袋,他回头冲黑灯瞎火的街巷“呸”了一口,“明儿再来收拾这些贱皮子!”转过身子,冲众人豪爽的挥手,“走,老子也不是吃独食的人,弟兄几个都跟着去喝一盅。”

没事了。

“谢头儿赏。”其他人也眉开眼笑,呼啦啦的跟了上去。

很快,他们的背影从阵珠里消失了。这是因为他们走出了小五行阵的缘故。沈云将阵珠放回百宝囊里,徐徐吐出一口浊气。

很好。通过刚才的情形来看,小五行阵的“迷”字诀完全遮住了那几个仙符兵的眼。并且没有引起他们的怀疑。

他完全可以放心了。

外边,看到仙符兵们离开,人们无不欢心鼓舞,奔走相告。

“仙阵显灵了!”

“那起子恶东西再也欺负不了我们了!”

……

很快,越来越多的人们从门后大胆的走了出来。他们喜气洋洋,个个把腰板挺得笔直,赶去陈家旧宅练拳。

第二天清晨,沈云吃过早饭,跟齐伯交代一句“今晚在外头有事,不要给我留门”,便独自出了门。

出了街口,他看到街边停着的一辆青油布小马车的车帘掀起大半。王坊主从里头探出半个身子,飞快的向他扬了扬手。

沈云快步走过去,抬腿登上马车。

“主公,好身法!”王坊主大赞。

仙都人都好喝茶。稍有资产的人家,几乎都会在车里备上茶具与茶叶。王坊主也不例外。

车内的小炕桌上摆着一套紫砂茶具。桌下,红泥小炉里的水刚好烧开,正“咕噜咕噜”的冒着热气儿。

王坊主亲手给沈云沏了一碗雀舌:“路不近,您喝口粗茶,解解乏。”

要是搁在从前,沈云可尝不出什么好茶、粗茶来。洪天宝给仙宫采买了两年的茶叶,家中什么样的好茶没有?这几个月来,他也是喝了不少好茶。是以,一眼就看出手中的这碗“粗茶”是上等货。

以王坊主的家底儿,一年买个二三两解解馋儿,还是可以的。但当口粮茶,却是喝不起的。显然,这是特意拿来招待他的。

这种被敬着的感觉真好。怪不得人人都要争出头。这才叫人过的日子呢。

沈云用茶盖抹去浮沫了,轻啜一口,微微颌首:“好茶。”

王坊主顿时神采奕奕,从心底里笑了出来。

小马车出了北城门,沿着官道走了十几二十里远,拐上了一条土路,又走了五六里,停了下来。

“主公,我们到了。”王坊主起身,先下了马车,殷勤的高高掀起车帘。

沈云探身出了车厢,举目看到一个清幽的小山谷。绿树丛中,隐隐现着一角白墙乌瓦。

“老王,你家这处的庄子很清净啊。”王坊主是老仙都人。刚刚赶路的时候,他跟沈云说了不少仙都的野史趣闻。沈云充分感受到了他的讨好之意,享受之余,应他的要求,将称谓换成了“老王”。

王坊主嘿嘿笑道:“这里叫做王家庄,是家里传了好几辈的庄子,胜在吃的住的都干净,庄子里的人也都是几辈的老人,靠得住。”

言下之意,叫沈云放心行事。

沈云下了车,先是驻足四望。

他读书很杂,对风水亦有涉猎。如果世上真的有灵石矿,那么,在风水之上也应该相近的外现。然而,以他的所知,觉得这里不象是什么矿山之类的。于是,心里的期望淡了一大半。

罢了,来都来了,仔细看一看也无妨。

面上不显,他收回了目光。

王坊主这才伸手:“请。”

庄子里的管事带着十来名精壮男丁迎了出来,齐齐见礼:“小的们见过老爷。”

因为之前沈云有话在先,叫王坊主不要泄露自己的身份,所以,王坊主受了礼之后,没有介绍沈云的身份,直接问道:“茶饭都准备齐全了吗?”

“昨儿大管家过来吩咐之后,小的们便准备起来了。今儿更是早早的起来,烧火做饭。都按大管家的吩咐备上了。”管事低头回禀道。

沈云在一旁听了,对王坊主刚才的话又信了三分——瞧这话回的,起码得了老王五分神韵。一看就知道是老王家几辈子的老人。

王坊主侧身:“沈公子,您看是不是先用点粗茶淡饭,歇一歇脚,然后再去游玩?”

沈云摆手:“你先领着我到处转转。”

“是。”王坊主也是这么想的。灵石矿绝对是大事件。如果不是昨天实在太累,而且庄子这边的茶水、饭菜、住宿等没有准备好,他昨儿就陪着主公过来了。

第三四零章 断龙石

进了庄子,王坊主叫所有人退下:“沈公子好清净,你等各自去做事,莫要跟着。”

“是。”管事领着众人闪得飞快。

不多时,王坊主领着沈云走到了一间明显比别处要新一些的屋间面前:“主公,这里便是了。”

不是说打井么?怎么会是在屋里?沈云狐疑的看向王坊主。

“哦,我怕万一有风水先生路过,看出点什么来,所以,在上面盖了一间库房,遮拦一下。”王坊主低声解释道。

沈云点了点头:“原来如此。”心里却道:多此一举。

因为他刚才已经看过了,这一带从风水上平庸得很。更何况,仙都的能人多如牛毛。真要是块风水宝地,他家还能守几辈子?早就不知道被哪一方强者收入囊中。

王坊主从袖袋里取出一把铜钥匙,打开黑油大门上的铜锁头,推开门:“主公,请。”

这是一间很简易的库房。屋里空阔得很。只在南面的墙根下堆码着几根长木头。

门后面立着一把铁锹和一把锄头。王坊主关上门,提起铁锹,从门坎的正中间,面向正东面,走了七步,停下来,指着脚下的泥地:“主公,就是这里。是现在就开始挖吗?”

“嗯。”沈云走了过去。

于是,王坊主将前袍别在腰带里,拿着铁锹开始铲土。

待他铲出一个一尺来深的小土坑,沈云示意他停下来。

“怎么了?”王坊主不解。

沈云答道:“不是说有十来丈深吗?照你这样挖,不知道要挖到什么时候去了。”还好,昨晚他已想到这个问题,特意准备了一些经过处理的下品爆破符。这些爆破符一来威力小,二来爆破的声音只比爆竹略微大一点,没有多大动静。

说的也是。可是……王坊主好不纠结:“事关重大,也不好多叫人过来帮忙。”

沈云伸手探入袖袋里,其实是从百宝囊里,取出一把处理过的下品爆破符:“试试这个。你先退后三步。”

那是仙符呀!王坊主眼前一亮,提着铁锹,依言退后三步。

沈云试着将一枚爆破符打进地上的小土坑里。

“砰”的一声闷响过后,泥土扬起半人高,小土坑变成了一个三尺来深,径围丈许的大土坑。而屋舍却毫发无伤,甚至连横梁上的灰尘都没见被震落下来。

“好宝贝!”王坊主看出门道来了,拄着铁锹从心底里笑了出来——原以来会要当几天打洞的耗子,所以,他养足了精神,才敢过来。要是早知道主公有这等仙符,他昨儿就带主公过来了。

沈云也比较满意,一枚接着一枚,不紧不慢的打进地上的坑里。

闷响之后,大土坑飞快的加深,但径围每次都只略微增加一点点。

他计算得很精准。最后一枚下品爆破符打进深坑之中,一声闷响过后,他只听到深坑四周的沙土被震落,却没有和前几次一样,有泥石被激起,再落下的声音。

这是碰到硬地,没有炸开。

再一想到,深坑差不多也有十来丈深了,他便对王坊主说道:“应该是差不多了。”

王坊主已经佩服得五体投地——当年,庄子里在这里打井,四个精壮男丁分成两班,每班半个时辰,轮番挖土、送土,挖了差不多三天,才挖出一个这么大的坑来。然而,主公才用了多久?还不到半盏茶的时间!

“木头后头有绳子。劳烦主公过会儿帮我拉住绳子,我下去看看。”王坊主说着,“当啷”,扔下手里的铁锹,往一边的木头堆走去。

“不用那么麻烦。我可以直接下去。”沈云把人叫住。只是十来丈而已,他用“穿云步”踩着四面的土墙壁,只消几步就能跳到坑底。何需麻里麻烦的用长绳。

王坊主在黄三爷家的擂台上见过他的身手,对此深信不疑。不过,打井的时候,第一要务就是要做好稳固工作,防止崩塌。所以,他担心的是急急忙忙炸出来的土坑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是否结实,会不会发生塌陷之类的险情。

“这里的土层有点儿松散。还是我先下去看看吧。”他委婉的提醒道。

“你说的有道理。”沈云看着四面的泥土时不时扑扑的往下落,略作沉吟,从袖袋里又摸出一把法符来。

这回是坚甲护身符。

到底是经验不足。事先,他没有考虑到土坑的安全问题,故而,没有做这方面的准备。只能拿坚甲护身符来现场试验一回。

此符能够在人的身体表面形成一道坚固的保护,宛若贴身的盾牌。不知道对泥沙之类的,是否也有效用?

王坊主不由瞪大了眼睛——这些仙符看着与刚才的那几枚不太一样,不知道又有何妙用。

话说,主公身上的宝贝真多啊。仙符用起来,跟草纸没什么两样……

这时,沈云已经试着将一枚坚甲护身符打到深坑的一侧泥墙上。

白色的符光嗖的一下覆盖住径圆半尺的泥墙。两人用肉眼也能看到,那一块的泥沙不再往下掉。

管用!沈云大喜,挨着那一块,“嗖嗖嗖”,接连不断的打下坚甲护身符。

王坊主在后面看得眼角直抽抽——要牢固住这么大、这么深的一个坑,得用掉多少仙符啊!哎呀呀,草纸也不是这样的用法!

他光是看着,都打心底里替主公的钱包感到疼。

而沈云见效果更加明显,索性用“飞花越柳”,直接打出数百枚坚甲护身符——这符是有时效的!坑又有这么大,所以,必须尽快。

看到仙符如雨下,紧接着,脚底的深坑泛起一道耀眼的白光,王坊主险些被闪瞎了一双老眼。顾不得肉疼,他连忙闭上眼睛,使劲的揉了揉。

“好了。你在上头守着,我先下去探个究竟。”沈云撂下一句话,催动真气,“嗖”的一下,纵身跳下了深坑。

等王坊主睁开眼睛伸长脖子看向坑里,只看到一串青色的影子。

主公……真威武!

他咋舌。这样快的身法,他还是很久以前从一位武宗大人的身上看过到。

而沈云三五步落到坑底,拿出师父生前留下来的夜明珠一照,立刻看明白了——哪有什么灵石矿!他的脚底下分明是一块巨大的墓葬护壁,名唤,断龙石。

太师祖的手札里多次写到探护古墓。其中,每次都会详细描述断龙石之类的机关;另外,他在鸿云武馆看到风水书上与有类似的描述。据那书上说,这种技艺已失传了四五百年。

所以,错不了,下面是一处古墓。

第三四一章 古墓

从断龙石的大小与材质来看,这座古墓的规模还不小。

太师祖的手札里是将断龙石当机关来看待的,书中反复强调,断龙石不可妄动。是以,沈云仔细查看,记牢断龙石的方位,以及暴露出来的这一截的形状,便收了夜明珠,再次施展“穿云步”,“噌噌”的踩着土墙,跃出地面。

“主公!”王坊主两眼亮晶晶的迎了上来。

沈云问道:“老王,这个庄子,你们祖上可曾有过什么故事流传下来?”

王坊主不解:“故事?”

沈云点头:“我看过了。底下应该是一座四五百年的古墓。并且规格不低,极有可能是王侯之类的。”话一说出口,他突然又觉得好象有哪儿不对劲。只是这种感觉象流星一般,在心头划过。他捉不住。

王坊主怔了怔:“四五百年的王侯古墓?不知道呀。我家买到这座庄子才一百几十年。”略微停顿,又道,“我小时候常常听我爷爷说古。有一回曾听他老人家说到过这个庄子的来由。当年,老太公确实是从一位落魄的仙官公子手头买到这个庄子的。那是个败家子,这么大的一个庄子,仅卖了两百两银子和两匹绢。”

“还有呢?”沈云追问道。

王坊主摇头:“没有了。”

话音刚落,脚底的深坑里突然“扑扑”声不绝。两人不约而同的探身往下看。

原来是打在土墙上的那些坚甲护身符的时效到了。松土失去束缚,纷纷下落。

“这种规格的古墓大多藏有厉害的机关。”沈云收回目光,叮嘱道,“先这样放着,莫让闲杂人等进来。你领着我去周边的山头上转转。”

“是。”王坊主看着被符火吞没的那些黄符,又狠狠的心疼了一把——天帝老爷,这烧的全是白花花的银子哪!

出了库房,他仔细的又将铜锁锁上,把钥匙收进怀里,问道:“这里三面环山,主公想先去哪边的山头?”

沈云举目远眺,指着左侧的那座小山头:“先去那里。”这座山郁郁葱葱,外形看上去象极了一个圆馒头。先前不知道底下有古墓,他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然而,现在,他越看越觉得是人为堆积起来的封土堆——有一就有二。据他看过的那本风水书上说,很多王侯家往往是父子墓挨在一起。

“哦,那山名唤馒头山。因山形极象一个大大的圆馒头而得名。”王坊主对这一带很熟,张口即来,“上面长着一大片竹林,出产的笋子又嫩又甜。只可惜去年冬天的雪太大,冻死了不少竹子。所以,今年春天,我不准他们挖笋子。现在已经过了挖笋的时令。到了明年,等出了笋子,我叫他们选几根上好的,献给主公尝一尝。”

沈云对吃食从来不是很上心,是以,不置可否。山头不高,不多时,他们俩便到了那片竹子里面前。沈云放眼望过去,果然,林中残留有许多一两尺高的断竹根。

爬到山顶,沈云一无所获。居高临下,俯视整个庄子,仍然是看不出什么名堂来。

他不禁在心底感概:果然是沧海桑田,几百年前的痕迹都被抹得干干净净了。

突然间,先前在库房里的那道怪异感再现。这回,他总算捉住了——古墓之事,有古怪!

四五百年前,如今当道的仙帝及他们的族人,还不知道在哪个山洞里菇毛饮血呢。那个时候,他们何来的王侯公卿?更何况,他们定居仙都这一带还是三百多年前。

底下真若葬着王侯之类的古人,也只能是天神宗的。可是,据他所知,仙都并不在天神宗当年的势力范围之内。是问,如个王侯会千里迢迢的到这个当年名不见经传的地方修建陵寝?再说,断龙石的方向也完全不对啊。照它的方位,此墓是背东面西,与天神宗时代的墓葬习俗截然相反。

所以,这里根本就不该出现这样一座古墓和封土堆。

沈云对自己先前在深坑下面的推断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我还要到处看看。你先回庄子里头去吧。”他只想在山顶静一静,再细细捋一捋,遂将王坊主打发了回去。

而此时也快到午饭点了,后者生怕庄汉们粗卑,在饭菜上有什么闪失,放心不下来。闻言,正中下怀,抱拳告退,下山而去。

沈云寻了一块干净平坦的石头,随意的坐下来。从百宝囊里拿出太师祖的一本手札,翻到里头写的一处古墓,认真的看了起来。

书中写的这处古墓也是王侯级别的。只不过时间要久远一些。距太师祖那时已有七百多年。

修行者们对古墓和深山老林、荒漠大泽之类的,都是非常感兴趣的。因为这些人迹罕至之地往往会藏有机缘。青木门的历代师祖们也是如此。他们几乎将一生之中大多数的时间花费在这些地方。太师祖的这篇手札里密密麻麻的用蝇头小字写满了批注。

沈云当年背书,背的只是太师祖写的手札。这些批注只是看过而已。

这次再看,很快,他被一条批注牢牢的抓住了眼球——这是师祖写的关于墓葬方向的。他说,天神宗时代的先人们修墓,大多面向正东方。因为传说中神山的位置就在正东方。但也有例外。他就曾碰到过一个。墓主人在墓室上刻上有一行硕大的“悔不当初”、“无颜以对”两行字。后来经他查证,墓主人是一位筑基修士,生前为天神宗的弃徒,郁郁而终。

莫非庄子底下的墓主人也是如此?

这样的话,就完全说得通了。

沈云欢喜的从石头上一跃而起。真要是这样,断龙石的后面绝对不会有机关。因为师祖说,那时候流传一种说话,即,生前为天神宗厌弃之人,死后不得神山庇佑,唯有多积阴德。是以,这种人的坟墓里是不会布设要人性命的机关。

师祖发现的那位弃徒生前是位阵法师,墓里陪葬了十余套阵法,却没有任何机关。相反,那些阵盘旁边还附有详尽的说明。墓主人说的很清楚:赠与有缘人,积德行善。

他的小五行阵就是出自于此。

那还犹豫什么!探墓去!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需要重新刷新页面,才能获取最新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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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二章 考验

沈云走到庄子里时,恰好碰到王坊主匆匆出来。

“主公,饭菜备好了,正要去请您呢。”

沈云心道:吃饱了饭,好去探墓。

遂随他一道去用午饭。

菜式很丰盛,碗碗碟碟的,摆了满满一桌子。只可惜,沈云的心思不在此。很快的填饱肚子后,他放下筷子,向王坊主使了一个眼色。

后者立刻明白过来,也放下筷子,起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与沈云一道去了库房那边。

这回,又用坚甲护身符固定好四面的土墙后,沈云将王坊主也带到了坑底。

“就是这块大石头。”王坊主一下子就认出来了,“只是,上次打井时,挖得要比现在略微浅一些,这块大石头没有露出这么多。”说着,他弯下腰,在大石头的一侧找了起来。很快,他指着上面的一个比铜钱大不了多少的泥斑,“四块灵石就是从这样的土坑里找到的。喏,还有这里,这里……”凭着记忆,他顺利的找出了另外三个小土坑。麻利的抠出里头的黄泥,真的现出四个刚好放进一块灵石的小石洞来。

因为是用爆破符炸开的,所以,断龙石上面粘满了泥沙。他不说,沈云还真没有注意到这些跟泥点一样的存在。

太师祖的手札里可没有说有断龙石上面镶嵌灵石的习俗……沈云蹲下身子,擦去旁边的一个泥点。底下也现出一个小石洞。不同的是,它的里面装着一小块红色的灵石。

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一个怎么只有一小块呢?沈云迷惑的去擦其他的泥点。

王坊主见状,也动手帮忙。

不多时,两人将露出来的那一大截断龙石擦得干干净净。沈云数了一下,整整有九十九个这样的小洞。它们构成了五个同心圆的形状,其中,有八十三个小洞里装了一整块灵石,各种颜色的都有;十五个小洞,空空如也;装着一小块的灵石的,仅有一个。

“好多灵石!”王坊主不由两眼放光,“主公,要不要把灵石都取出来?”

往断龙石里镶嵌灵石,绝对不是为了好看。沈云略作沉吟,摆手说道:“不但不能取出来,而且,我们还得将缺失的灵石补上。”

说罢,右手去掏袖袋,实则是从百宝囊里取出来一把灵石。

九十九个小洞的排布是有规律的,灵石的分布亦然:五个同心圆被等分成五个扇形。每一个扇形区域里的灵石用的是同一个颜色。

缺失的灵石都在最外围的那个同心圆。沈云照着规律,把缺失的灵石重新补上。

忙完后,他退后一步,静观其变。

一息、两息……十来息过去了。断龙石上面什么变化也没有。

王坊主着急的看着沈云——他对仙符的所知有限得很,但也看出来了,贴在土墙上的那些仙符都是有时效的。时效一过,便又要贴新的。那些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沈云想了想,拿出一块红色的灵石,换下那一小块的红色灵石。

终于有反应了!

五个同心圆骤然豪光四射,刺眼得很。

沈云与王坊主皆本能的闭上眼睛。

待回过神来,沈云再睁开眼睛,发现坑底只剩下自己一人。王坊主不见了。再看脚底的断龙石,表面光滑平整,哪里还有什么小洞组成的同心圆?嵌在其中的九十九块五色灵石,也是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老王哪里去了?

沈云连忙抬头看着坑顶,接连唤了好几声:“老王!老王,老王!”

不对劲!明明刚才他与老王在坑底说话的声音略微大一些,都会激起一阵阵的回音。可是,这会儿,他这般大声高呼,却没有一句回音。

心思一转,他立刻明白了——断龙石上应该是布设有幻阵之类的,刚才的豪光十之八九就是幻阵之类的被激活而发生出来。

没错,墓主人因为要积德,不会布设阵法、机关之类的伤人性命,但并不意味着人家不能布防设坎,挑选进入墓室的“有缘人”啊!

沈云越想越觉得是这个道理。他抬头去看深坑四面的土墙。果不其然,下来之前,他打在上面的那些坚甲护身符都不见了。明明时效还没有过。

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心里不再担忧王坊主的安危。他在阵法方面的所知有限得很,真不会破阵,索性专心致志的蹲下身子,研究裸露出来的这一大截断龙石——墓主人的考验究竟是什么呢?

小心翼翼的在断龙石上这里敲敲,那里拍拍,他心里猜测道:莫非是叫我把这块巨石搬开?

实在是想不出别的来了。他决定先试一试。

要想把断龙石搬开,首先自然是将它整个儿从土里挖出来。

沈云先是从百宝囊里取出一把锄头,沿着断龙石的四周挖出几个小洞。然后仍然是把改造过的爆炸符打进这里土洞里。

“砰砰砰砰……”他没猜错。幻阵之中,深坑牢固得很。接连几声小爆破,均不见上面有沙石粉尘之类的震落下来。

于是,胆子又大了许多,继续用爆破符炸开断龙石旁边的土层。

不多时,断龙石,以及它后面的墓门拱都完整的露了出来。

沈云不由倒吸一口冷气——好家伙,断龙石看上去起码有千把斤!

这么大的家伙,单凭他自己的气力,只能望尘莫及。

好在,法阵之中不乏五色小光点。他可以借用它们的力量。

沈云没有迟疑,当即催动体内的真气,吸收四周的五色小光点。

吸入足够的五色小光点之后,体内真气澎湃,感觉力量瞬间暴涨了三倍有余。

应该差不多了!他以前试过,自己借用了五色小光点之力,施以劲风拳的招术,双掌合击,可达千斤之力。

沈云往两个掌心各自啐了一口唾沫,深吸一口气,双掌对叠,对准断龙石的正中,全力打出:“乘风破浪!”

“砰!”

断龙石震了一下,里头发出“叭嗒”的轻响。

呀,是机关的声音。

沈云连忙收拳,闪身避到一边。

“轰隆隆——”

断龙石发出沉闷的响声,徐徐动了!

第三四三章 初闻御龙图

真的这样就能打开!

沈云难以置信的看着徐徐后退的断龙石。

不多时,它已退后丈许,眼见着墓门便要大开。

沈云回过神来,连忙往嘴里塞了一粒百花玉露丸,然后,闭气,避到一旁。

这是太师祖在手札里多次写到的经验——古墓封闭了这么久,里头就算没有机关之类的杀招,但也难保尸气充盈。所以,闭气是必须的。

然而,沈云并没有看到有什么阴凉、腐朽之气自黑漆漆的墓门里冲出来。

莫非已经被人捷足先登了?因为墓室被从别处打开了,内外的气流早已融合,所以,墓门开启后,不见有气流自内涌出来?

不管了!事已至此,先进去看看。

沈云定了定神,将夜明珠别在腰带里,先是往自己身上拍了十几张坚甲护身符,然后再匕首一横,护在胸前,小心翼翼的步步为营,慢慢踱进墓门之中。

墓门的后面是一块象影壁似的白汉玉大石屏。沈云屏息敛神,绕过它,本以为会看到一座气势恢弘的大墓。不想,石屏之后,是一间高约十尺,十步见方的墓室。

墓室的正中间只有同样也是用白汉玉砌起来的石台。约摸两尺高,五尺长、三尺宽。

台子上不见棺木,只有一堆白色的衣物、一双八宝道鞋和一顶赤金莲花冠。

这情形,象是一座衣冠冢,又不象。

说它象,是因为不见棺木,只有衣物鞋冠等物。

而说它不象,是因为它们摆得凌乱,没有章法。

再得,沈云也拿不准,眼前看的这一切,到底是幻阵变出来的假象,还是有人先来光顾过。

抿了抿嘴,他慢慢的走到石台旁边。

呀,石台上,在衣物的前边,密密麻麻的刻着好些铜钱般大小的字!

沈云连忙从腰带里取出夜明珠,去照那些字。

这一看,他使劲的打了个哆嗦——右起第一行竟然是“天神宗云松子命绝于此“。

深吸一口气,他飞快的接着往下看了起来。

原来,云松子竟然也是天神宗的内门五大护法长老之一!

天神宗覆灭之时,他也逃了出来,也是受身重伤,丹田被创。不过,他的情况比祖师要好一点儿,修为连降数个大境界,最后堪堪稳定在金丹境三层。

因为丹田的伤太重了,以他之力,无法修复,所以,不但再也无法修行,而且连天寿也大打折扣,只剩下一百多年。

天神宗大势已去,他又拖着残败之身,唯有暂且蛰伏下来。他首先考虑的也是暗中收几个天资过人的弟子。结果,寻寻觅觅七载,没有碰到合适的弟子,倒是让他无意之中打探到一桩密闻——伪仙帝竟然联手多名大乘真君在天神宗的神山地宫里,布下了一个锁龙大阵,美其名曰:御龙图。他们试图通过此阵窃取神山之龙气,据为己有。

云松子在文中解释,天下修士皆知,龙气是天地灵气之精华。其实不然。这只是天神宗的先祖们故意放出来的谬言。龙气,另有来源。而他身为天神宗五大护法之一,守护的正是天神宗地宫的龙气,以及关于龙气的不传之密。

为什么天下的龙气,有九成五集中在天神宗的神山?

原因就是,天神宗治下的人们其实是天神族之后。不管是不能修行的凡人,还是金丹境以下的修士,他们死后,皆会魂归神山(金丹境以上的高阶修士,身殒即道消,死了,就是真的死了。不管是肉身,还是魂魄,都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一点碴碴都不会剩下)。在那里,亡魂通过地宫通道,进入地府,转世抬胎。

所谓龙气,其实就是无数亡魂的魂力经过无尽岁月沉淀,而生成的精华。

故而,控制住了龙气,就等于控制住了整个天神族。

御龙图,锁的是整个天神族;神山的龙气每被炼化一分,天神族便会消弱一分。待龙气尽数被炼化掉,天神族也亡族灭种了。

云松子知道之后,岂能坐视不理?更何况,守护龙气,本是他的使命所在。

他是化虚级别的阵法师,虽然受伤之后,只剩下金丹初期的修为,但是,化虚真君的见识,还有高阶阵法师的修养还是在的。

更重要的是,神山地宫,他自当上护法长老之后,就一直守护着神山地宫。几百年下来,他对那里的每一砖,每一寸土,皆了如指掌。

花费了五十七年,云松子费尽心思,终得以再潜回神山地宫。

可惜,今非昔比,最隔不到七十载,他再度祭起本命法宝,却完全引导不了龙气。

啊啊啊,龙气已经不认他这个昔日的守护者了。

守护龙气数百年,他知道,这是龙气对御龙图做出的本能反抗。是好事。

再者,正所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龙气的守护者,从来不是谁指派的,而是天地感应而生。他没了守护之力,意味着,会有新的守护者诞生。

会是谁呢?

只有前一任的守护者在临终之际,才能通过引爆本命法宝,感应到下任守护者。

为了潜入地宫,引导出龙气,云松子付出了近三十年的天寿。此时,他接近灯枯油尽,没剩下几年天寿了。

也罢,天意如此!云松子没有再在神山地宫逗留,悄然离开。

路过这个庄子时,他心里油然而生“叶落归根”之感。

这是守护者的直觉。

云松子不怕死。决计潜回神山地宫之时,他已收下一个徒弟。虽说这个徒弟资质不是很好,但尚且能保他道统不绝。

并且,身为守护者,一旦没了守护力,就要有顺时应用的觉悟。

他尚有金丹修为在身,瞒过庄子里的那些凡夫俗子,是件轻而易举的事。为自己卜了一个黄道吉日,他开始在庄子底下为自己修墓。

他是天神宗的护法长老,陵寝自然是要遵守天神宗的古礼。

比如说,天神宗在自己的手里覆灭,他有何脸面将坟墓向东?哪怕于他来说,身死即道消,没有魂回神山这一说。

往断龙石上的种种开启机关,是他担心在伪仙庭的残酷镇压之下,下任守护者找到此处时,修为不会很高,故意将准入门坎设得很底。

修好之后,他很快到了临终之际。可是,引爆了本命法宝,他却感应不到下任守护者,无法将他引导到这里来。

定是御龙图的作用!无尽的恐慌瞬间将他吞没。他咬破舌尖,用尽最后一滴心头血,方恢复清明。

因为感应不到下任守护者,他只能抓紧最后的时刻,用手指头在石台上刻下这封绝命信。

末了,他写道:御龙图不除,天神宗亡族灭种之日不远矣!

阁下既入得此墓,便与吾有缘。吾躬请阁下以我天神族万千无辜族人为念,将此信传出此墓。

最后那行字甚是潦草,且字迹明显浅了许多。应该是云松子体力不支的缘故。

第三四四章 牛皮的不知名法阵

沈云在石台边上默立良久,才平复下心情。

关于龙气,师父生前也曾跟他详细解释过。与云松子的绝笔信中所言,可谓相差十万八七里。

哪一种说话才是正解呢?

在师父与一封所谓的“云松子绝笔信”之间,他自然是信任前者。

谁知道天神宗的五大护法长老里有没有一个叫做云松子的化虚真君?

就算有,谁又能证明这座疑点重重的古墓就是云松子的?

好吧,再退一步,就算是云松子的墓。谁又能保证,石台上的信确确实实是云松子的亲笔信?

还有,云松子有没有说谎?

毕竟沈云长到这么大,从来不知什么天神族,也不知自己是天神族人。就连师父生前也从未跟他提及过。真的是闻所未闻。

事关重大,仅凭这么一封所谓的绝笔信,叫人如何能信?

沈云伸长手,用匕首去挑那堆凌乱的衣饰鞋袜。

从布料,到做工,它们都不象是凡品;还有就是,粗一看是凌乱的,细看却是有序的。确实象是人凭空消失了的样子。

沈云忍不住想:金丹期以上的修士,死了,真的会魂飞魄散,不能再投胎了吗?

一件件的挑起来,检查过后,他一无所获——这个云松子身上的饰物除了那顶赤金莲花道冠,再无他物。甚至连储物袋也没有。

沈云心中的狐疑更甚。

罢了,就当白忙活一场。真的可惜了几百张坚甲护身符。

他转身离开——那些衣物鞋袜,还有赤金冠,件件都非凡品,看着也有九成新。拿到外面去,兴许能换到一笔可观的钱财。可是一想到它们是死人身上脱落的,他立马没了想心。反正眼下他又不缺钱。

哪知,才走了一步,便走不动了。前面好象有一道无形的墙首挡路。他无法跨过去。

有名堂!是阵法?

沈云吓得两个眼皮直跳,将夜明珠重新放回腰带里,左手捏出一道剑诀护在胸前,右手提起匕首,试着往前面扎去。

“当——”

前面还是什么也没有,但是,发出来的声音,还有手底的感觉,竟然象极了扎在厚实的铜墙铁壁之上。

阵法,绝对是阵法!

只是看不出来是什么阵法。

沈云尝试着往旁边扎了两下。

“当!当!”

又是接连两声。

他被堵住了。

墓门明明就在石屏之后,只有几步远的距离,然而,此刻却仿佛远在天边。

要怎么破阵呢?

寻找阵心、阵桩?

沈云全身警戒,环顾四周。

恕他眼拙,在这间空荡荡的小小墓室里,还真的找不出来什么疑似之物。

莫非破解的法门藏在这些字里行间?

沈云深吸一口气,尽快的让自己静下心来,再细看那些字。

横看、竖看,行首、行尾……他都看过了。

不要说明示,就连带暗示的话,也看不出来。

沈云盯着最后一行字,过了好一会儿,叹了一口气,认命的从百宝囊里取出一叠笔和一瓶墨水,将这封绝笔信整个儿拓印下来。

收拾妥当之后,他转身,再试着用匕首去扎前面。

没有金石般的声响。那堵无形的墙消失了!

这是……破阵了!沈云乍舌。

呀,好厉害的阵法!

如此一来,他对云松子的高级阵法师身份信了几分。

又转过身去,他收了匕首,对着石台上的那堆衣冠长揖到底,告罪道:“小子沈云,有眼无珠,刚刚多有得罪,望前辈不要怪罪。”

话音刚落,他只听到“当啷”一声,象是从石台上掉下一物。紧接着,一枚巴掌大的白玉环滚到了自己的脚尖前。

咦,它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沈云讶然。明明先前仔仔细细的搜查过了……

应该又是阵法使然。

沈云再次在心里惊叹:不知道是什么阵。这阵,真是神了!

他复又取出匕首,从地上挑起这枚白玉环,细细察看。

很普通的一枚白玉环,正反两面都是光滑的,没有刻字或者画之类的。在外面的玉石店里,几十两银子就能买到。

前辈给我这个做什么?确定此物上面没有动手脚之后,为保险起见,他还是用玉盒装了,再收进百宝囊里。

沈云在原地又站了一会儿,不见墓室之内没有再生变故,这才转身离去。

轰隆——,他刚走出墓门。断龙石又缓缓上前,将墓门堵得严严实实。

上面的九十九颗灵石复又齐齐迸射出白色强光。

沈云再一次本能的闭上眼睛。

不适感消失之后,他再次睁开眼睛。

白色强光消失。墓门也不见了。他的脚下只有露出一截的断龙石。上面,九十九个小石洞都在。但是里头的灵石全没有了。

右后侧,两步开外,王坊主象个木头桩子一般,站在那里。

头顶的土墙之上,符火闪烁。他打在上面的那些坚甲护身符很快的化成了一点小小的灰烬,飘飘扬扬的落下。

沈云愕然——它们怎么到现在才过时效?明明他开启墓门,也足够让它们过了时效。

“扑扑扑……”没有了这些坚甲护身符的固定,深坑之中,沙石俱下。

不好,要塌陷了!

“老王,快走!”沈云顾不得多想,一把拉住王坊主,施展“穿云步”,噌噌噌,两个纵跃,跳出了深坑。

两人刚刚站稳身形,后面,轰的一声巨响,深坑塌了。

一股灰尘腾起。

沈云拉着王坊主,三步并作两步,破门而出。

“好险!”看着被填平的深坑,王坊主甩了一把冷汗,“多亏主公反应快。”

不然的话,他们俩就要被活埋在十来丈深的坑底。

沈云好奇极了:“老王,刚才你站在那里,发什么呆?”

王坊主讪笑道:“刚才发出来的强光太刺眼了,我反应不及,被刺得眼花缭乱。”

这话,说的难以令人置信。不过,沈云想到过了时效,接连被符火吞没的那些坚甲护身符,便知道他并没有说谎——被强光晃花了眼,在原地站了几息的时间,挺正常的。

心里头更觉可惜——这阵法,太牛皮了!竟然还能区别对待。可惜的是,他到目前为止,连法阵的名字名字都还不知道呢。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需要重新刷新页面,才能获取最新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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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五章 没完没了的石头人

待屋里头扬起的尘土平息下来,深坑几乎被填平了。

至少那块大石头的表面镶嵌了九十九块灵石呢。在心底道了一声“可惜”,王坊主问沈云:“主公,要不要再重新挖开?”

沈云轻轻摇头:“罢了。只怕那块大石内有玄机,不可妄劝。刚才的强光就是对你我的警告。”

王坊主将信将疑。

转念又一想,九十九块灵石被埋在自己的庄子底下,难道还会自己长腿,跑了不成?好吧,不重新挖开就就不挖。等过些时候,我再随便找个借口,带着儿子们再重新挖到大石头跟前,将所有灵石都抠出来。

想到这里,他不再提重新挖坑的事。

沈云存了一肚子的问号,当天没有回城,在庄子里住了下来。

夜深人静之时,他拿出拓印出来的绝笔信,反反复复的看着。

最终,目光落在“遵循天神宗之墓葬风俗”这行字上,他的心底灵光乍现——对了,在太师祖的手札里,我曾看到一条写天神宗时候的墓葬习俗的批注。记得是太师祖自个儿后来加上去的。

是哪一本来着……他凭着记忆,将有探访古墓的那几本都找了出来。

过了一会儿,他找到了那条批注。

上面写得很清楚,说,天神宗的达官显贵们有修建陪陵的习俗,目的是为了防止后人盗墓。

所以,云松子前辈以王侯之礼葬了自己,为的就是告诉后人,他还修了陪陵,并且极有可能是庄子旁边的“馒头山”!

甚至于,最后法阵掉出来的那枚白玉环也与陪陵有关。

心念即起,他哪里还躺得住?

从百宝囊里取出一身黑色的夜行服换上,手握白玉环,悄然出了庄子,直奔馒头山。

事实很快证明,他的猜测极有道理——刚走到馒头山的山脚,掌心的白玉环发出一道微弱的白色亮光!

有门儿!

沈云按捺住心中的狂喜,试着往前走了几步。

很快,亮光渐弱,最后竟然完全消失了。

什么意思?莫非是方向错了?

沈云折回去,试着往左手边走了两步。

这回亮光是干净利落的灭掉。

不对,不是左手边。

他再一次折回去,试了右手边的方向。

才走出一步,亮光明显变强。

没错,就是这边!

就这样,沈云在白玉环的引领之下,最终来到了半山腰的一堵大石壁面前。

真是巧得很!石壁离地面四尺高的地方,有一个不显眼的小石洞,大小与白玉环看着差不多。

沈云试着将手里的白玉环放入其中。

哈,竟然严丝合缝!

原本发着柔和的白光的白玉环被放入小石洞之中后,突然间,光亮尽敛。

与此同时,沈云清楚的听到从石壁的里面,接连传出三声“哒哒”的响声。数息之后,这面两人高,十来步长的石壁整个儿颤动起来。沙石“扑扑”直落。

十来息之后,石壁的动作更大,徐徐下沉。

没多时,石壁完全沉入地底。一条黑漆漆的通道展现在沈云面前。

真的是陪陵!

沈云一直放开听力,留神四周的动静。是以,他非常确定,没人在后头跟踪。

深吸一口气,他闭息,取出夜明珠,放在腰带里照明,左手捏成一道剑诀,右手横着匕首,护在胸前,一步一步的走进了通道之中。

通道四面都铺着青石,越往里走,越是潮湿,好几处还能听到通道顶渗出来的水“嘀哒、嘀哒”的往下掉。

不过,通道的大小却相对比较稳定。

沈云全身警戒,在通道里绕了两个弯,总共走了一百零三步,前面出现了向下的石阶。他沿着台阶向下走,很快发现整个石阶是呈旋螺状。当走到最后一级石阶时,眼前豁然开朗,现出一间与古墓相差无几的石室。

看上去,它空空如也,连石台也没有。

沈云站在石阶上,取出夜明珠,举起来,照了照。

四面的石壁比较平整,没有刻字、画之类的。

不会吧?云松子费这么多的工夫搞出个陪陵来,却什么也没有。到底是几个意思?

沈云想了想,还是走下了台阶。

眼前一花,石室还是石室。不同的是,石室大了好几倍。且每个角落里都立着一棵铜油灯树。数百盏油碗灯将整间石室照得亮若白昼。在东面的石壁之前,立着一个武器架子。刀、剑、长枪……十八般武器,样样俱全。

最重要的是,地面、天花板,还有四面的石壁,浑然一体。没有门、窗,就连刚才下来的石阶,也不见了。

这是……幻阵!

我要怎么出去?

就在这时,北面的石壁急速的胀鼓了起来。

没错,那些石头真的象面团一样,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膨胀。

三息之后,臌起来的石头化成人形,从石壁里脱离出来。

看着这个与真人差不多高,体态健硕的“石头人”一步一步的向自己走来,沈云整个人都不好了——它究竟是什么玩意儿?

转眼间,石头人在离他三步远的地方站住。

看到它接下来的动作,沈云惊得两只眼睛瞪得浑圆。

这只东西竟然跟自己抱拳行礼,接着,左拳右掌,摆开了架式。

它要与我比试吗?

东面的那些武器,是为我准备的?

看着那没有五官的长青石脸,沈云使劲的甩了甩头。

石头人略微等了一下,呼的挥拳砸向他的面门。

还真是要比试!

沈云不敢再胡思乱想,挥起匕首上前迎战——他其实更擅长用拳头。但是,那东西全身上下都是硬梆梆的长青石,他脑子有毛病,才用一双肉拳与之比斗。

他与石头人很快交手了。

两个回合下来,沈云试探出来了:这厮相当于中级武者的样子。

是不是要打败它才行呢?在沈云眼里,石头人太弱了,简直处处是漏洞。是以,三招之后,它被沈云用匕首削去了双臂与双腿。

“哗啦啦”,石头人散了架,化成一堆碎石,落在地上。

滋——,好象地面是只烧热了的大铁锅似的,碎石很快化成一道道白色的雾气,不见了。

沈云松了一口气,再举目四望。

这时,北面的石壁又象吹泡泡一般的鼓了起来。

是要没完没了吗?沈云只觉得后背阵阵发麻。

又是三息之后,一个与刚才一模一样的石头人脱石壁而出。

不同的是,这一次,石头人不再行礼,直接挥拳扑打过来。

沈云倒吸一口冷气——新出来的石头人竟然是中级武师级别的了!

也就是说,刚才我的行为是错误的。可是,到底错在哪里呢?

第三四六章 无解

沈云觉得自己肯定是陷入某个法阵之中了。如果他不能破阵,那么,今晚,他极有可能会被耗死在这里!

可是,阵心,还有阵桩,它们都在哪儿呢?

转眼间,他又与石头人交上了手。

不过,这回,他担心打坏这个石头人之后,又会很快生出新的、更厉害的石头人,故而只守不攻。

以他现在的实力,应对一个中级武师级别的对手,完全不叫事儿。是以,他把主要的精力放在思考如何破阵上面。

转眼,与石头人对拆了十招。而关于如何破阵,他还是没有理出头绪来。

就在这时,石头人身形一晃,哗啦啦——,自个儿散了架,化成碎石,散了一地。

看着地上腾起的一道道白色雾气,沈云连头皮也发麻了。好生厉害的法阵!竟然识破了我的拖延计。

没有任何的悬念,北面的石壁又一次鼓了起来。

还是三息,又一个新的、一模一样的石头人生成。

它果然更加强悍,拉出一串残影,又扑杀过来。

初级武宗!

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沈云火起,索性催动真气,直接使出旋风斩。

如今,他的实力比年初在黄府打擂台的时候有了长足的进步。所以,旋风转已然凝成了实质。

“斩!”

右拳一挥,呼——,手底的劲风化成一道白色的风刃,破空而去,直指石头人的面门。

一击而中!

“哗啦啦——”,石头人应声化成一滩更碎的碎石。

还没有完!

“再斩!”

第二道风刃接踵而至。

白色的雾气还未来得及升起,地上的碎石被这道风刃又碾了一回。最大的碎块也不过蚕豆大小。

远远不够!我要将它们碾成粉末!

“斩!斩!斩!”

呼——,呼——,呼——,三道白色的风刃,一道快过一道,横扫下来。

碎石真的被碾成了粉末。

沈云冷哼一声,以掌换拳,双双推出。

“狂风拂柳!”

强风过后,长青石铺成的地面跟洗过一般干净,哪里还有什么粉末?

这下应该了结了吧!

接连五斩,体内的真气耗费大半。沈云顾不上调息,紧接的盯着北面的石壁。

然而,十来息之后,那面石壁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鼓起了大包!

怎么会这样!明明石头人没有化成白色雾气,回到石壁之中!

沈云的心顿时坠入谷底,感到了好久不曾有过的恐惧。

用不了几息,新的石头人又会生成。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叫他如何恢复真气?而以他现在的状况,最多只能再使出三次风刃。

好吧,这一招不管用,再多的风刃也无济于事。

膨起来的石壁之上,人形初成。沈云突然心头一亮,“哎呀”轻呼。

我真笨!为什么要老老实实的等石壁生出了石头人再动手呢?就不能将之斩杀于石壁之中吗?

心念起,他的手和脚都不慢。催动“穿云步”,转眼间,冲至北面的石壁前。右手复又从百宝囊里拿出匕首,对着隆起的人形,刷刷刷,象雨点一般的捅了下去。

呵呵,效果不错。

顷刻之间,隆起的脑袋被捅成数块,迅速平复了下去。

沈云信心大涨,如法炮制,用最快的速度将人形的胸腹也捅没了。

下一个目标,左胳膊……

就在这时,刚刚隆成脑袋的那个位置,又鼓了起来。并且,速度明显要快得多!

照这样的恢复速度,他还没来得及把左胳膊捅平,头和胸腹又全好了。

沈云心里一急,不管不顾的从百宝囊里拿出来一张改造过的爆破符。先前,他不是没有考验过用爆破符炸掉北面的石壁。因为这里没有出口,他担心将石室炸塌了后,自己无路可逃,会被埋在里头。

可是,现在,他顾不上了——石头人一次比一次厉害。他不想想象,自己若是不敌,会是个什么下场。索性豁出去了,放手一搏。

当然,他还是不想把石室炸塌的。所以,选用的是改造过的爆破符。它的威力要小得多,还没到炸塌整间石室的地步。

担心被爆破出来的碎石所伤,在把符打出去的同时,他用最快的速度往身上拍了一把坚甲护身符。

接下来,他非常庆幸自己做了这一步防护。

因为改造过的爆破符打在石壁之上,白色的符光闪过,“轰”的一声炸开。

几乎是同时,沈云感觉到一道劲风扑面袭来。

太快了,简直是电光火石间!

他根本就躲不开。被当胸打了个正着。

整个人被直接拍飞,“叭”的一声,重重的砸在身后的石壁上。

这一切,实在是太快了。不容他做出反应,后面的这道石壁将他弹了出去。眼前一片金星闪烁。他听到“哐唧”一声,大大小小的星星们应声消得干干净净。眼前一阵发黑,嘴上是火辣辣的疼。

他趴在地上,以狗吃屎的姿势!

胸腹的要害部位无不腾起青烟。护住这些部位的坚甲护身符,在强力之下,齐齐爆掉了。

狼狈!很久不曾有过的狼狈!

到了仙都之后,沈云可以说是顺风顺水,感觉有生以来,就从未这般走运过。尤其是建立私勇,布设小五行阵之后,他在三条街里可谓一呼百应,声望达到了从未有过的高度。

他终于体会到了属于强者的荣光。什么叫做意气风发?这就是!

然而,这一摔,叫他有一种被打回原状的挫败之感。

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强中自有强中手。他,确实是比从牛头坳村出来的那个时候强了许多,但是,本质上,他仍然还是一介凡夫俗子。

没有超凡脱俗,算哪门子的强者?真气护体,又算得了什么!

这不,区区一个法阵,便搞得他如此狼狈。

沈云深吸一口气,吃力的睁开眼睛。

两只象是用长青石雕出来的脚板赫然在目。

呜呼,新的石头人又成。

刚才的一撞一弹,耗掉了沈云体内剩下的所有真气。现在,他连抬起头来,都感觉吃力。叫他拿什么去跟石头人比斗?

逃是无路可逃;打,又打不过。

要如何是好?难不成,这间石室便是我沈云的葬身之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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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仙岫子、絜妤姐妹、书友20170404203836911、闷骚大男孩、が★晨き的月、票,谢谢!

第三四七章 歪打正着

不,我心不甘!

九姐不见音信,大仇未报,师父的临终所托,紫瑛前辈交代的任务……这些,一桩都没有完成。

我不能死在这里!

心底响起一个坚定的声音:“起来,沈云,站起来!”

沈云喘气如牛,摇摇晃晃的从地上爬了起来。胸口一阵刺痛,喉头涌起一阵腥甜,热流喷涌而出。

“扑——”,他喷出一口血沫子。脚下连退两步,堪堪稳住身形。

再定下神来时,他惊喜的发现,胸口的刺痛消失了。不但如此,呼吸也顺畅了。原本,他感觉胸口象是压着一块无形的大石头,累得他喘不过气来。吐出这口血之后,胸闷的感觉消失了,精神瞬间好了许多。

熟谙医理的他,心思一起,马上想明白了——接连的撞击之后,他的后背、前胸等部位受了内伤,生了淤血。因祸得福,刚才,他奋力爬起来,体内的气血大动,将还未完全沉积下来淤血,尽数喷了出来。

从医理的角度,淤血被清,但内伤犹在。此时,他应该躺下来,服药调息。

可是,该死的石头人,能让他躺下,安安生生的调息吗?

沈云一边死死的盯着石头人,一边从百宝囊里拿出一包回春散,尽数倒入嘴里,和着血沫子咽下——师门传下来三味秘药,即,补元散、回春散和百花玉露丸。它们各有各的用处,在江湖上都是千金难换:补元散能将体力与真气的恢复速度提高一倍;回春散专治内伤;百花玉露丸则可解百毒。最后一种,被沈云改良了,更加厉害,连尸毒都能解。这三味药,沈云都是随身带着,以备不时之需。补元散和回春散,是粉末,服用起来不如药丸的便利,故而,他都是一份一小包,单独的包起来。

奇怪的是,明明眼下是打死他的最佳时机,石头人却垂手站在原地。

什么意思?

是我不动,它也不动吗?

沈云抱着一丝侥幸,试着盘腿坐下来调息。

结果,石头人竟然也在原地盘腿坐了下来。

哈哈,还真的是呢!

好一朵奇葩!

沈云见状,悬着的心,放下大半。即是如此,他索性从百宝囊里又取出一包补元散,还有一只拳头大的酒坛子——补元散与回春丹不同,服用前,必须先用烈酒调和。不然,药效大减,至少要打个对折。

见石头人还是一动也不动,沈云心中大定,不慌不忙的拍开酒坛子上的封泥,将补元散倒入其中。

淡黄色的药粉遇到烧刀子,迅速溶解。

沈云拿着酒坛子轻轻晃了两下,调匀酒水。一仰脖,咕唧咕唧,饮尽。

很快,丹田之处生出阵阵暖意。

这是补元散见效了。它也同时带动了回春散。

双管齐下,沈云精神大增,能清晰的感觉到逝去的力量,还有真气,又象涨潮一般的回来了。

乘热打铁,他连忙调息,催动《洗玉诀》,调转真气,辅助疗伤。

于是,恢复的速度又加快了一倍还不止。

一盏茶的工夫之后,沈云的伤势好了九成——他被撞得狠了点,余下的,再服用回春散,也无济于事,只能交给时间,回去后慢慢调养。

而眼下,能恢复到这一境,他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沈云站起来,向石头人抱拳道谢:“多谢石头兄。”

这一谢,不只是谢它给足时间,让他安安生生的疗伤,更是谢它把他打醒。

在仙都的这段时日,是沈云离开牛头坳村之后,过得最得意的一段时间。以至于他险些忘了曾经的苦难,飘飘然起来。

今晚的遭遇,好比是当头棒喝,叫他又一次无比清晰的认识到了自己的弱小与无知。心中的那一点点得意,更是被打了个粉碎。

他也知道自己此举未免有些滑稽——石头人不过是法阵生成出来的死物。所以,他应该要谢的是布下此阵的云松子前辈。

只是云松子前辈已是身消道殒,他只能通过石头人,表达自己的谢意与敬意。

他根本就没有想过,得到石头人的回应。

哪知,下一息,石头人站了起来,竟然模仿他的样子,抱拳行礼。

它学得实在是太像了,就连头垂下来的角度都是不差丝毫。

沈云吓了一大跳,连退两步。

这又是要唱哪一出?不打了吗?

石头人也是连退两步!

啊哈,这个新生成的石头人与前两个的画风完全不对!

沈云心思一动,一边尝试着打起《金刚拳》,一边全身警戒,双眼不离石头人。

为什么是打《金刚拳》呢?因为它可攻可守。一旦石头人突然发难,他立马就能还击。

七步开外,石头人紧跟着动了起来。

刚开始之时,沈云以为它是模仿。因为它只是打出拳架而已。

有意思!

沈云决定继续。因为他的伤势尚未痊愈,此时最好不要再动用真气。所以,能不与石头人对上,自然是最好的。

《金刚拳》打到一半时,石头人的招式骤然加快。

又有变化!

沈云手里的招式不变,心猛的又提了起来。

石头人没有出招的意思,仍然只打拳架,将《金刚拳》越打越快。

看着看着,沈云突然明白了——石头人根本就没有敌意。从头到尾,它只是在试探。试探到访者的武功路数。

所以,他歪打正着,现出了《金刚拳》,石头人认了出来,误将他当成了刘家后人,马上就用这样的方式,表示没有敌意。

原来,云松子前辈布设此阵的目的,只是为了摸出造访者是不是天神宗五脉之后。

沈云意会过来后,在心底连道“幸运”。

事已至此,《金刚拳》没有必要再打下去。沈云收了拳,垂手站在原地,静静的看着石头人。他要看,接下来,石头人会如何动作。

石头人似乎没有发现他这边的变化,继续打拳。

不多时,一路《金刚拳》打完了。石头人收式,面对沈云而立,抱拳行了一礼。

这哪里是一个由法阵生成的死物?简直神了,跟真人没什么两样。

沈云心中凛然,亦抱拳回礼。

石头人一晃,周身腾起白色的雾气。

好比是烈日下的雪人,很快,石头人全部化成了白色的雾气。

“叭嗒!”雾气之中,一声脆响过后,迸射出一圈五色的亮光。

雾气顿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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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八章 云松子的馈赠

阵破了?沈云连忙去看北面的石壁。

它没有再鼓包。

就在这时,脚底下微微颤动起来。

啊,还没完,有新状况!

沈云低头去看。

果然,好象有一双无形的巨手在用力搅和,地面正中心的长青石扭曲严重,现出一个圆形的小洞来。黑漆漆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危险!沈云本能的连退数步。

小洞最初只有成年男子的拳头大。在那只无形的巨手持续的搅和之下,它迅速变大,转眼间,已是直径长达三尺有余。

黑漆漆的洞口,好象能吞噬一切。沈云不禁后背生寒,左拳右掌,握在胸前。可是,他不能再退了。因为背后三步远的地方就是一面石壁。这间石室太邪乎,明明空荡荡的,却似乎处处布了法阵。就算明白了云松子前辈没有恶意,不会害人性命,然而,刚才那接连两撞,也真是够呛。有北面的石壁为前车之鉴,他哪里还敢轻易贴着其余的石壁?

好在长到差不多五尺的时候,黑洞停住了。

“叭嗒”,从黑漆漆的洞底传来一声机关启动的声音。

沈云心里打了个突,连忙蹲下身子。

“咔咔咔……”一阵细碎的齿轮转动的声音传了出来。

大约有十息之久,黑漆漆的洞口现出一抹朱色。

有东西!

沈云屏息以对。目不转睛的死死盯着那抹朱色。

齿轮转动的声音没有停。朱色越来越大。不多时,沈云看明白了,原来是一口红漆大箱子。九成新,三尺来宽,三尺高,四四方方。

待箱子的底部平着地面时,齿边转动的声音停住。马上,又是一声“叭嗒”,红漆大箱子底下的黑洞完全闭合,复又变成了长青石地面。就跟刚才那一系列的变化根本就不曾有发生过,是沈云眼花一般。

沈云心道:云松子前辈是要将这口大箱子送给我吗?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云松子前辈修筑陪陵的目的,是为了龙气守护者的传承。

不过,小心谨慎一些,错不了。是以,他试着踩了踩地面,确定没有异样之后,这才一步一步,慢慢的走到箱子面前。

箱子无锁。沈云直接打开来。

里面架着一把寻常之极的竹子制成的洞箫。

云松子前辈送给到访者一把在外头只要花二三两银子就能买到一把的竹箫?难道是这把竹箫里藏有什么东西?

沈云仔细检查之后,觉得没有问题了,这才伸手探入箱子里,去取竹箫。

拿到手里,他特意掂了掂。

呃,没什么分量。好象就是一把寻常的洞箫。

沈云纳闷极了,拿着它,左看、右看、横看、竖看,两端看……各种看。

看来是他想多了。云松子前辈送的还真是一把寻常的洞箫。

沈云还是没有死心,看向箱底竹制架子,在心里揣测道:架子里头会不会藏有伪装成曲谱的功法秘藉,或者神山地宫的地图之类的?

沈云手执竹箫,试着去挑箱底的竹架子。

结果,很轻松的就挑出来了。

仔细检查之后,他又一次失望了——他又想多了。竹架子里头也是空空如也。表面打磨得水溜光滑,连道刻痕也找不到。

难道秘密藏在箱子里?沈云的注意力又重新放到了箱子上。

他弯起食指,用指节背去敲箱子。

哪知,“咚”的一下,箱子哗啦啦的,整个儿塌了。

偌大的一只九成新的红漆木箱好比是用细沙垒起来的,他这么轻轻的一敲,就化成了一滩粉末。

沈云当场石化,良久才回过神来。

箱子都碎成了灰,里头还能藏什么秘密?

沈云叹了一口气,将竹箫和竹架子都收进百宝囊里——好歹也是云松子前辈给的见面礼。再说,百宝囊够大,这两样又占不了多少地儿。所以,管它有用没用,先收起来罢。

不曾想,周边又是大变样。摆满武器的大铁架子、四个角落里的铜灯树,统统没有了。石室又变成了最初的模样。最重要的是,石阶终于现出来了。

这是……我出了法阵!

也就是说,云松子前辈费尽心思,就是为了送给到访者一把二三两银子就能买到的竹箫,还有竹架子!

修士们的世界,真的很难懂。

沈云表示完全无法理解,抽身欲离去。

“啪”,北面的石壁上接连一样东西。

沈云好奇的走过去,捡起来一看,乐了。

是个青玉人偶。一尺来长,分明是小好多号的石头人。

感觉人偶的背后刻了不少字,他翻过去细看。

哦,是云松子前辈刻的。这些蝇头小字与古墓之中,石台上刻的那些字,字迹一样。

开头第一句写的是:天神宗云松子将此玉傀儡赠与五脉后人。

沈云看到这里,不由笑了——果然,云松子是用这个玉傀儡来判断到访者的身份。

心里再一次庆幸自己歪打正着,使出了金刚拳。

接下来,云松子简明扼要的介绍了玉傀儡的来由、用途与使用的法门。

这只玉傀儡是云松子从天神宗带出来的。它的用处可多了:对于金丹境以下的弟子们来说,它是最好的武术陪练;日常生活中,他是最忠心的仆从,且上得厨房,下得药田。洗衣、做饭、浇水、种药,样样精通。

而使用起来也是简单便利——先是认主。即,咬破指头,往玉傀儡的后脑勺滴一滴血。认了主之后,主人只要轻轻按一下玉傀儡的后脑勺,上面会打开一个纵条状的小口子。往其中塞入两块灵石,就能激活玉傀儡。不过,玉傀儡一天一夜得至少得消耗一块灵石,激活它时,最少得一次放入三块灵石。被激活的玉傀儡,变得与真人一般大小。想要它做什么,直接下令即可。而当灵石消耗殆尽时,它又会变回尺把长的人偶。下次再使用时,须重新认主。

好宝贝啊!

光是得了玉傀儡,便不虚此行。

沈云心满意足的将玉傀儡收进百宝囊里——这宝贝好是好,就是太耗灵石了些。在他没有找到稳定的灵石来源之前,只能收在百宝囊里。

环视石室,再无一物,他向北面的石壁抱拳道谢:“多谢前辈的恩赐。”说罢,转身踏上石阶,快步离去。

第三四九章 好弟弟

很快,沈云出了陪陵。

在他走出通道之后,不到十息,脚底的地面轻轻的上下震了两下。

“扑楞楞……”四周林子里的鸟儿纷纷飞走。

沈云见状,哪里还敢逗留?催动真气,施展“穿云步”,箭一般的冲下了山。

刚回到庄子里,馒头山上发出一声“轰隆”巨响,好比炸开了一道闷雷。沈云举目望去,如水的月光下,馒头山塌了半边,激起了连天的尘烟。

庄子里的狗狂吠。守夜的庄丁敲着锣大声疾呼:“山崩了!山崩了!馒头山崩了!”

不一会儿,整个庄子从沉睡中被惊醒。鸡飞狗跳之中,人们惊慌失措的从屋子里冲了出来……

沈云连忙跳窗进入睡房里,麻利的换衣服。

刚换好,在外间守夜的小厮隔着门,急声高呼:“沈公子?沈公子,您醒来没有?”

沈云快步走过去,推开门,拧眉问道:“外头吵吵闹闹的,出了什么事?”

“回禀沈公子,是庄子旁边的馒头山突然塌掉半边。”小厮如实以对,“我们老爷刚才派人过来传话,担心是地龙翻身,请您移步,去前面的晒谷场里避一避。”

沈云当然知道不是什么地龙翻身。陪陵之事必须烂在肚子里。而且,庄子底下有古墓,也空出那么大的一块来。天知道会不会受到波及,也发生塌陷事故。故而,他微微颌首:“知道了。前头带路。”

“是。”

两人赶到晒谷场时,那里已经站了很多人。看样子都是急匆匆从屋子里跑出来的,沈云扫了一眼,就没看到几个穿戴齐整的。

庄子里的半夜,凉得很。冰冷的晚风吹过,大人都禁不住,抱着膀子,簌簌发抖。同样衣着单薄的孩子们更甚。又困又冷,他们缩在母亲或者哥哥姐姐的怀里,难受得哇哇大哭。

王管事远远的看到沈云过来了,连忙厉声喝斥道:“哭什么哭?要是冲撞了贵人,把你们都发卖了,也赔不起!”白天的时候,他看到老爷在这位沈公子面前都是毕恭毕敬的。可见沈公子身份之高贵。贵人们有几个脾气好的?更何况,大半夜的,出了这档子天灾,只怕沈公子此刻心情已经坏透了。这些熊孩子扯着嗓子哭,不是拿自个儿送上门去,给沈公子出气吗?

孩子们被吓到了,噤若寒蝉。哭声立停。

王管事这才装出刚看到沈云的样子,陪着笑脸,一溜小跑的上来见礼:“沈公子,小的奉我们老爷之令,在那边备了茶水点心。”

“你们老爷呢?”沈云没有在晒谷场里找到王坊主,闻言,特意问道。

“有间库房里头藏着火油,我们老爷放心不下,亲自带着人去那边察看了。吩咐小的好生伺候沈公子。”王管事答道。

“有劳前头带路。”沈云便不再多问。

王管事挥舞着胳膊,一边在前头引路,一边喝斥人们让开。

本来就惶惶然的人们更是战战兢兢。

沈云看着心里难受极了——曾经,他也是跟这些人一样的存在。

可是,此行,他名义上是来做客的。哪有人上门作客,越殂代疱,去管主人家的奴仆?更何况还是一庄之管事。

好在总共也没几步路。前面现出两个精壮的庄丁。他们的身后摆着一张方桌,一把太师椅。如王管事所言,桌上摆着三碟绿豆糕。太师椅的脚根边,很是周到的搁着一个烧得通红的大炭盆。

“您请坐。”王管事哈着腰,伸手请道。

沈云没有客气,撩起前袍在太师椅上坐下来了。

王管事亲自提起大茶壶,给沈云倒茶,不安的解释道:“慌里慌张的,只找到了一点中午做的绿豆糕……”

冒着热气。是热的。

“无妨。”沈云点了点头,端起茶来,小啜一口。

一道晚风吹过,沈云听到前面的人群里传来几声“咕噜咕噜”的肠鸣声。

闻声望过去,只见一个十来岁女孩子的怀里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两个孩子都打着赤脚,衣裳单薄。小男孩怯怯的盯着桌上的点心,口水长流。

当年,我也是这般依靠九姐呀。

沈云心中一酸,对王管事说道:“去把庄子里十岁以下的孩子们都叫拢来。我有话要吩咐他们。”

王管事愣了一下,连声应道:“是是。”当即叫上守卫在旁边的那两庄丁,往人群里去叫孩子们。

不一会儿,七个小萝卜头被领到了沈云面前。有男有女,高矮不齐。那两个大一点的孩子已经懂事了,死死的勾着头,不敢乱看。小一些的那五个,全被桌上的三碟点心牢牢吸引住了,连先前的害怕也忘得精光。

王管事暗道:坏喽。

他作势要喝斥。

沈云已然出声。他吩咐两个精壮庄丁:“把火盆抬到孩子们面前去。别把他们冻坏了。”

王管事暗中松了一口气。事发突然,他根本就顾不过来。看到孩子们在冷风里冻得小脸发青,他也挺难受的。可是,规矩摆在那里。贵人没有发话,他哪里敢去招呼奴才秧子们的娃娃?这一庄子的人,还要不要活了?

那两名庄丁没有想到寒气这么重,贵人竟会把火盆让给孩子们,一时反应不过来。

王管事连忙用胳膊肘暗中撞了一下身边的那一个。

“是。”两名庄丁赶紧的抬了火盆,招呼孩子们围拢去烤火。

沈云端起茶,又喝了一口,对王管事说道:“这些点心,也给他们端过去罢。”

“是。”王管事感激的行了礼,“娃娃们不懂事,小的代他们谢沈公子赏。”

三碟绿豆糕,七个孩子分了。他们每个人恰好得了四块。这些绿豆糕是仿着仙都城里有名的“一口酥”做的,每一块都是小小的,恰好是成年人的一口。所以,四块真的没有多少。

孩子们蹲在火盆边,捧着绿豆糕,一味眼巴巴的看着,谁也没有动。

“怎么了,你们不喜欢吃?”沈云明白了,主动问道。

孩子们个个使劲的点头。

先前那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在孩子堆里年岁不算大,胆子却不小。他鼓起勇气,小声问道:“贵人,我能把绿豆糕分给姐姐吃吗?姐姐刚才也和我一样,饿得肚子咕噜叫。”

沈云闻言,眼里发热。在这个小男孩的年纪,他真的不是一个好弟弟。

“去吧。”他飞快的端起茶碗,佯装喝茶,遮住了一双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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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五零章 青睐

小男孩咧嘴笑了,捧着四块小小的绿豆糕,飞也似的向人群里的小姑娘跑了过去:“姐姐……”

一双赤脚踩在地上,“叭叭”的响。

小女孩红着脸,迎出来,着急的一双手作蒲扇摆:“快回去烤火。地上冷。”

说话间,小男孩已经跑到近前:“姐姐,吃!可香哩。”固执的将左手里的两块绿豆糕举到他姐姐面前,右手则握着另外两块,收在胸前,“姐姐两块,我两块。”

小女孩推开来:“你自己吃,我不饿。”生怕弟弟离开太久,不能再回去火盆那边,嘴里一个劲的催促,“快回去,地上冷。”

沈云放下茶碗,冲王管事扬了扬下巴:“叫姐弟俩一道过来罢。”

“是。”王管事感激的又躬身行了一礼,亲自过去将两个孩子领到沈云跟前来,“来,给贵人叩个头。“

姐弟俩都是“扑腾”一声,重重的跪倒在地上,“梆”的叩了一个响头。态度可以用“虔诚”二字来形容。

沈云明白,两个小家伙是用这样的方式在向自己表态谢意。

“起来罢。”他看了王管事一眼。

后者连忙上前将两人拉起来。

见两人拘谨得很,且身上都只穿着薄薄的单衣,沈云挥了挥手:“带们去那边烤火罢。”

“是。”

围着火盆蹲在地上的孩子们相互挤了挤,又腾出一个空位来。不过,却没有人学小男孩的样子,去叫自己家哥哥姐姐们。

王管事安排好两个孩子后,又折了回来,垂手侍立在沈云身侧。

沈云刚刚有注意,两个孩子的眉眼里都有他的影子,此时,敏锐的发现他的态度比先前更加恭敬,心里有了猜测,问道:“刚才那个男娃娃叫什么名字?是哪家的娃娃?”

王管事的眼睛亮了,激动的打了个哆嗦。难得小儿子入了贵人的眼,当老子的可不能拖娃娃的手腿。他尽量学着仙都城人里的样子回话:“回禀公子,他叫王兴旺,是小的的小犬子。”

小犬子?沈云愣了一下,才听明白——是小儿子的意思吧?

同时,也被王管事的敬业感动了,点头轻赞:“你的儿女都教养得很好。”

王管事的脸也红了,亢奋的搓着双手,笑得合不拢嘴:“贵人夸得好。”

正说着,王坊主领着三名庄丁,急匆匆的过来了:“沈公子,抱歉啊,招待不周。库房的墙上开了好几道一指多宽的长裂缝,房子摇摇晃晃的,要尽快扒掉才行。“

他说的很隐晦,沈云却听明白了:“天亮后,我要回城去了。你呢?”

这是同意了。王坊主也没有留在这里的意思:“我在这里也没有什么事,随您一道回去吧。”当着沈云的面,他吩咐王管事,“天亮后,把那间前年盖的新库房扒掉。那房子到处都开了裂,你要喊几个手脚利落的,莫伤到人。”

“是。”

大伙儿又在晒谷场里等了一个多时辰。在这段时间里,庄子里,还有三面的山都安生得很,没有再起变故。沈云一直端坐在太师椅里,表面上是闭目养神,实则是在练《洗玉诀》。

离天亮还有个把时辰的样子。王坊主说道:“应该太平无事了。”顿了顿,见沈云连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这才吩咐王管事,“叫大伙儿都回去睡觉。进屋之前,先看仔细些,看屋子有没有开裂。”

“是。”王管事带着两个庄丁招呼人去了。

沈云睁开眼睛,也站了起来。王坊主亲自打了火把,陪着他回房间。

走到半路,见四下里无人,王坊主小声禀报道:“主公,刚才,我仔细去察看过了,馒头山塌了一半,不是库房那边的缘故。据去馒头山查看的人回来禀报,那边确实是出了小地龙。”

沈云微微颌首,在心底里对云松子佩服得五体投地。人都过了一百多年了,还能把一切掌控得如此之精准。高级阵法师,果然不同凡响!

天亮之后,沈云与王坊主用过早饭,坐着马车回城。

与来时不同的是,马车的后面多了一辆牛车——王管事亲自赶车,车上坐着他的长女次子。王坊主知道了晒谷场的情形后,大手一挥,将两个孩子一并带走。据他所知,主公身边压根就没有伺候的人手。难得这两个孩子脱颖而出,得了主公一句“教养得很好”。他准备先将人带到自己府里好生调教。等他们俩学会了规矩,就能去主公身边去当差了。

不过,在孩子们没有学会规矩之前,他没有向沈云透露半个字。故而沈云虽然看见了跟在后面的牛车,没有放在心上。一来,昨晚晒谷场上发生的事,于他来说,不过是一只小插曲;二来,赶车的是王管事。当爹的带着一双儿女进城,他一个外人有什么好过问的?

更重要的是,他现在的心思全在从陪陵里得到的那把竹箫上面。

昨晚回到房间里后,沈云越想越觉得竹箫才是云松子最想送给造访者的,而玉傀儡不过是附赠品。于是,他又将竹箫取出来,拿在手里把玩。

很快,他发现这根竹箫的尾端比首端要细一些,且打溜得也要光滑一点点。两者的差别不是很明显,只是他第二次入梦之后,五官比先前更加敏锐,细看之后,才发现首、尾两端的细微差别。

他试着用箫尾去戳跟前的小炕桌,想感受一下它的坚硬度。不想,松木做成的崭新小炕桌,在箫尾面前,竟跟嫩豆腐一般。他根本没用力,小炕桌的边角被戳了个对穿!

竹子哪有这么锋利!

沈云立刻来了精神。他把竹箫反过来,用首端一样的去戳桌面。

不要说戳穿,桌面上连个印子都不曾留下。

所以,他的猜测是对的。竹箫的材质可能没看上去那般寻常。因为据他所知,同样是草,模样也差不了多少,但前面加了一个字的“灵草”,就与凡俗之中的草,有着本质的差别。兴许这截竹子是“灵竹”呢。

不过,材质还不是重点。沈云高度怀疑,竹箫上另有乾坤。不然,为什么同样的材质,一个尾端,一个首端,却相差如此之大呢?

可惜,昨晚他没看出个名堂来。再者是人生地不熟的,他也不好多动作。

心里痒痒的,他恨不得能插上翅膀,好立刻飞回家去。

第三五一章 青霜认主

回到家后,沈云迫不及待的一头扎进东厢房里间。

他先是试着用竹箫去扎地上的地砖。

“当”他没有用真气,单凭竹箫之锋利,将一块差不多有三寸厚的地砖刺了个对穿。

了不得!都快比得上匕首了。

心念一动,他从百宝囊里拿出匕首来,试着去划竹箫的表面。

这把匕首是他从石桥坊市买到的残品法器,真正当得上“削铁如泥”四个字。然而,它划过竹箫的表面,却连印子也没有留下一道,更不用说划痕!

也就是说,竹箫之坚硬,远在他的预料之外。

沈云没想到自己无意之中又发现了竹箫的另一个优点。惊讶之余,他索性用匕首去斩竹箫的尾端。

“当”,火星子四射。

竹箫什么事也没有,仍然是印子都没一个。可是,匕首的锋刃上却崩出了一个大口子。

沈云万万没有想到竟是这种情形,不由“滋”的抽气,后知后觉的肉疼起来——这把匕首,他花了六千两银子。并且,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找到比它更衬手的兵刃。

如今,后悔也没有用。这么大的一个口子,不用说,它废掉了。

肉疼过后,沈云索性破罐子破摔,拿着竹箫去刺匕首的中段。

“咔嚓!”

匕首应声断为两截。

再看竹箫。无伤无损,完全没事!

难道它是一件真正的法器?沈云如获至宝,激动的扔了手里的半截匕首,双手捧着竹箫,再一次的细细把玩。

见识了它的厉害,如今再看它,他是越看越满意:

比匕首更锋利,也更坚固,自然是最大的优点;

练习了《洗玉诀》之后,他越来越觉得匕首太短,不合手了。而竹箫通体长二尺八寸,恰好是短剑的长度,不长不短,很合他的心意。

沈云拿在手里挽了一个剑花。

剑芒冷冽,堪比青霜。

好宝贝!就是真正的宝剑,也不过如此!

沈云轻抚竹箫,有些惋惜的叹道:“可惜,就是重量轻了些。”刚才挽剑花的时候,感觉轻飘飘的,不是很衬手。

只是匕首已毁,眼下,也找不到更好的兵器。他又试着挽了个剑花。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觉得比刚才要顺畅一些,心道:许是我没有用惯这般轻灵的兵器,所以不应适。

如此一想,对竹箫仅有的一点不满意,也烟销云散。

奇兵难得。江湖上杀人夺宝的事,不要太多。如此宝贝,要是将来不慎被他人夺了去,或者丢失了,都惯可惜的。心头一亮,沈云想到了“认主”。这是他在陪陵里新学到的一个法门。

认了主的法器,旁人应该夺不去了吧!

对,就让竹箫认主!

沈云当即依玉傀儡上刻着的法门,咬破右手中指,在竹箫上滴了一滴血。

鲜红的血珠子“嗖”的一下,钻进了竹箫里,不见了。

与此同时,沈云心里对竹箫突然生出一股子亲切感来。感觉手里的竹箫不是一件冷冰冰的死物,倒象是久别重逢的朋友。

是认主成功了的缘故吗?他好奇的再次挥动竹箫,又挽了个剑花。

还是觉得轻了些。

他唯有叹道:“竹箫啊竹箫,你要是能变得重一些,就好了。”

话音刚落,手头顿时一沉。

竹箫真的变重了几斤!

简直是太神奇了!

法器,绝对是法器。凡兵怎么可能有如此神通!沈云高兴得一颗心在胸膛里“砰砰”狂跳。深吸一口气,压制住心头的狂喜后,他又一次对着竹箫说道:“竹箫啊竹箫,再重一些。”

手感又重了两三斤。

沈云再次挽了个剑花。

还是轻了些。

“再重个五六斤的样子,就差不多了。”他笑得合不拢嘴。

不想,这一回,竹箫却没有动静。

怎么回事?是没有加“竹箫”的称谓,还是它不知道“五六斤”到底有多重吗?

他挑眉又道:“竹箫啊竹箫,再重个五六斤。”

还是没有动静。

前一种猜测排除了。

沈云又道:“再重一些。”

手头立马一沉。

“哈哈哈……”他轻抚竹箫,笑出了声。看来他对法器的期望过高了。后者并不是神通广大,万事皆通晓。

接下来,他又叫竹箫变重了两回。最后一次,加重过了头。他尝试着叫竹箫变轻。结果,也成功了。

如此反复调试,六次之后,终于将竹箫的重量调到了他心仪的状态。

沈云兴冲冲的拿着它舞了一路入门剑法。

应该是认了主的缘故,他感觉到了“心灵相通”。这是之前的如意刀和匕首,都不曾有过的体验。

所以,他决定给竹箫取一个名字。

叫什么名儿好呢?心思转了几转,某个取名废对手中的竹箫说道:“你以后就叫‘青霜’。”没有别的意思,全是因为他手执竹箫,随手一挥,便会洒下一片青霜。

“青霜!青霜!”他对着竹箫连唤两声,心中的亲切之感更甚。

“看来你也很喜欢这个名字。”沈云笑眯了眼。

所以,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心念一动,他愕然的看到,竹箫的首端闪过一道青光。紧接着,那里现出“青霜”二字。

更神奇的是,这俩字与他的字迹一模无二样,就象是他亲手题上去的一般。

沈云大开眼界,同时,在心底再一次感叹:修士的世界,真的太神奇了。

那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呢?他好生向往。忍不住紧紧握住青霜,对自己说道:“沈云,努力,再努力!你一定要堪破道,弄明白什么是道。只有这样,你才能进入先天境,见识到真正的修士世界。”

青霜在手,如虎添翼。他对自己的前程充满了信心。坚信终有一日,自己能脱凡超俗,成就仙路。

在鸿云武馆学艺三年,沈云知道有一门“音攻”的武学。可惜的是,此学只在武院里开了讲座。故而,他只是略有耳闻,不知其详。

沈云手抚青霜,心道:青霜是不是就是一件“音攻”的法器呢?

真要是这样的话,他拿青霜当剑使,就是暴殄天物了。

巧得很,在虎跃堂藏书阁二楼的小书库里,有一本乐谱。沈云一直沉心习武,对器乐之道一无所知。他完全看不懂那本乐谱,自然不知好与歹。

不过,在此之前,我得先学会如何把青霜吹响才是。

上哪里去学呢?沈云心思一转,主意涌上心头——戏班子里就有箫师。上戏园学去!

第三五二章 认可

午饭前,齐伯进来汇报了第二批私勇日常巡逻的安排计划。

经过与李坊主等人的交涉,大家都比较认可按批次轮班巡逻,即,一天分成昼、夜两个大班次。每个班次都是六个时辰;三天一轮换。

沈云没有想到两拔人马竟然如此生分。这不是他想看到的。遂问道:“为什么要分第一批和第二批?”

齐伯面现难色:“他们嫌我们第二批拳脚功夫不好,说我们连三脚猫的工夫都没有。又个个目不识丁。怕我们拖累他们。”

事实上,这些只是托辞而已。最主要的原因是,第一批的成员有一半是第二批昔日的主人们。在他们的心里,第二批的私勇都是天生反骨,背叛了他们。只是碍于沈云在上头压着,他们不敢发作而已。所以,这些老爷少爷们只能把对第二批私勇的厌弃深深的埋在心底。

先前修建阵桩的经历给了第一批成员们很大的启发。昨天,李坊主和吴坊主连袂去陈家旧宅,与齐伯、老罗碰了个头。他们直言道:“要是天天一起巡逻,抬头不见、低头见。只怕我等心里头不痛快,你们也舒服不起来。长此以往,与其这样,还不如大家按私阵桩的前例,继续分开。”

而齐伯和老罗这些天也察觉到了第二批私勇面对昔日主子们的种种尴尬,也有此意。

于是,双方一拍即合,很快就达成了以上的共识。

齐伯见沈云没有说话,接着说道:“这样分成两派,确实不好。我和老罗想的是,先领着我们这边的人把功夫练出来,巡逻也做得好好的。到时,大伙儿心里有了底气,而他们第一批也不得不服气,心里头不敢再看轻我们这边。这样的话,再把两拔人马混到一起来。“

“行,就按你们说的先试行一段时间。”沈云叹了一口气。之前,是他把人心想得太简单了。都说强扭的瓜不甜,且先看看再说吧。好在洪天宝只是招了贼,而非什么厉害的黑手,时间一下子充足了起来。他也不用太着急。

“我和老罗商量过了,以后,旧宅那边的吃穿住行,还有上传下达之类跑腿的事儿,都由我当总管;象巡逻、练拳这样些事,都归老罗领着。”齐伯笑道,“你看这样中不中?“

之前,对于他们俩在私勇里的差事,沈云也隐隐有类似的分派。只是没有挑明而已。闻言,他没有意见,爽利的点头:“如此甚好。”

齐伯欢喜的搓着双手,接着汇报他们俩是如何将巡逻任务分派下去的。

很简单,他们俩对先前修建阵桩的操作方式很满意,是以,就依着那时的安排,将三条街分成十七块,每一块由三个小队包圆。

至于是每个小队每次负责一天,三天一轮换,还是每个小队每次负责一个时辰,一天两轮换,交给营主和小队长们去商议,一天之后,答复。

营主和小队长们的热忱非常高。不到半天,六名营主一起过来汇报。他们拿出来了更加详细的巡逻方案。

该方案的大方向还是依着齐伯和老罗的要求,即,分成十七块,每一块由三个小队包圆。

不同的是,他们不是每个小队三天一轮换,或者一天两轮换,而是打破小队,把具体的时间点确定到每一个队员身上。这样安排的原因是,大伙儿都是长工,天天都要出工做活。好在他们每天要做的差事都差不多,时间大致能固定下来。所以,不可能常年累月的用一整天,或者半天的时间去巡逻,但是,一天之中抽半个时辰,还是可以的。

万一那天差事多,抽不出时间来,他们可以向自己的小队长请假,由三位小队长彼此协调,另外派队员顶替——三个小队,通常是十五个人,最多的也有十九人。每半个时辰只按排五个人,另外至少还有十人待命。再怎么忙,也总会有人抽得出半个时辰,来顶替。

齐伯和老罗要求的是,每天轮到他们第二批巡逻时,三条街十七块,时时都有足够的人手巡逻。是以,他们细细审查过巡逻方案,见找不出漏洞,便应充了。

“这样安排,确实是琐碎得很。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齐伯说着,从袖袋里拿出了一个小本子,双手奉上,“这便是巡逻的章程。请您过目。”

沈云接过来,厚实的小本子仔细的用白棉线订得整整齐齐。白色的封皮上写着“巡逻章程”四个清秀的墨字。

他讶然抬头看向齐伯。这样的字,可不是齐伯和老罗能写出来的。他很好奇,他们俩是怎么从第二批私勇里找出这位代笔的优秀人选?

齐伯意会,笑道:“章程是大伙儿一起商定的,最后能用小本子写出来,全是刘娘子的功劳。”象是想起了什么,他连忙补充道,“对了,还有一桩事。我和老罗肚子里这两点墨水,教大伙儿识字,越来越不够用。刘娘子是个识文断字的,写出来的这个巡逻章程,在营主和小队长们面前一念,没谁不明白的。另外,难得她的性子也爽利得很,不管是先前修阵桩,还是和大家一起练拳,都勤快得很,在大伙儿面前,也没有半点架子,是个难得的好女子。我和老罗愿意联合担保她,请她教大伙儿识字。您看中不中?“

沈云总共才见了刘玉娥几面?对她知之不多。闻言,没有急着回答,而是一目十行的翻看小本子。

他的读书速度早就历练出来了。不多时,二十一页的小本子翻看完毕,并且一字一句都牢记心头。

在他看来,刘玉娥的字写得还不错,至于写文章……她应该没有专门学过写文章。小本子里头全是大白话,根本就是怎么说,就怎么记下来,通篇没有谋篇断句这个概念。

难得大伙儿都推崇她……沈云心思一动,将小册子还给齐伯:“不能叫她一个女子白忙活。这样吧,我做主,刘娘子以后就是给第二批私勇请的识字先生。每个月她的例钱多二两银子,算是给大伙儿交学钱。”

他觉得,以刘玉娥的家世,多几两银子,没有什么意义,眼下,她更需要的应该是这种认可。

第三五三章 一切都按规矩来

前街。

王坊主回到家中,亲自安顿好王兴旺姐弟两个后,立刻将长子王伯安叫进书房。

父子俩关起门,说了一刻多钟的话后,书房的门终于“吱呀”一声打开了。王伯安自内出来,满脸喜色的伸手招呼立在门廊下的小厮:“去泡壶好茶来,老爷渴了。”

“是。”

小厮刚走开,门房进来通禀:“李坊主和吴坊主两位大人到访。”

“快请。”王伯安说完,提起袍角,快步进屋,“父亲,他们俩肯定是为了巡逻一事而来。”

王坊主原来也是支持李坊主和吴坊主的,然而,现在他的心思变了。遂将长子唤到跟前,耳语一番,末了,郑重的叮嘱道:“切记,不可擅记行事。”

“是。”长子领令。

不多时,李坊主与吴坊主连袂而来。

老规矩,王伯安与他们二位见礼之后,径直去了外间的门廊守着。

屋里,主宾双方落座后,李坊主开门见山的说起巡逻的章程。

王坊主一直是洗耳恭听,时不时的点头应和。

李坊主说完,问道:“老王,你还有没有不同的看法?”

王坊主摆手笑道:“你们想出来的章程很好啊,我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既是如此,选日不如撞日,不如我们现在就去禀报与主公听,如何?”一旁,吴坊主问道。

李坊主也看向王坊主,等他表态。

哪知,后者突然脸色大变,抱着肚子,歪在椅子里,“哎哟哎哟”的叫唤起来。

王伯安在门外,听到呼痛声,连忙进来。

“抱歉得很,家父昨天在庄子里,多吃了几口腌冬笋,肠胃不适。两位世叔请宽坐片刻,小侄扶家父去里头更衣。”他匆匆解释完,不等李坊主与吴坊主回应,扶着疼得连腰都站不直的王坊主,往里间去了。

这么巧?李坊主与吴坊主相对一视,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疑惑。

等了半刻钟,他们俩仍不见王坊主出来,有些坐不住了。李坊主清咳一声,欲起身。这时,王伯安神色凝重,步履匆匆的出来了。他先是来到两人跟前抱拳道歉:“两位世叔,今儿真对不住。家父眼下不方便出来会客,怠慢两位世叔了。”

拉肚子不是件雅观的事。他怎不能跟两位坊主说,他爹在里头拉得提不起裤子来,二位请回吧。

李坊主他们闻言知雅意,相对一视,齐齐起身。

“巡逻之事拖不得,要尽快报与主公听才好。你也听到了,刚才你父亲并没有反对之意。”李坊主说道,“这样吧,我们两个现在就去主公府上汇报。你父亲身体不爽利,就留在家里,好心休息。”

“是。”王伯安将两人送到大门口,不等他们俩走远,已急吼吼的吩咐门房里的一个小厮去请郎中,“快!马上请来。”

李坊主与吴坊主听得分明,心里的最后一点怀疑也消失了。

很快,他们俩去了沈云那里。

仍然是李坊主汇报,吴坊主作陪。

他们的时间都很宽裕,所以,相比于第二批私勇的巡逻安排,他们的明显要简练得多:三个营各自负责一条街;每一次六个时辰;各营每次派出两个小队出来巡逻;五天一轮换。

李坊主说完,从袖袋里拿出一个小册子,双手奉上:“这是我等拟出来的巡逻轮值表,请主公过目。”

沈云接了过去,打开细看。

李坊主与吴坊主的脸上都现出得色。

之前,他们收到消息,那些奴才们听说他们排了轮值表,竟然闹哄哄的也要搞一个出来。

那是群什么东西,他们心里还没点数吗?真当轮值表也是只要搬个石墩,围着一块空地转一圈,就能从天上掉下来的?那是得精心规划、运筹,然后,咬文嚼字,一笔一划的写出来的。

斗大的字不识一升的玩意们,也敢说要写轮值表!

他们都做好了准备,就等着看好戏。

然而,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些家伙们竟然连脸都不要了,把刘玉娥这个臭丫头推出来。

刘家确定让刘玉娥坐产招夫后,便在家里养了一名女先生,专门教她。这是左邻右舍都知道的事。

听说,臭丫头跟女先生学了整整三年,最后,女先生跟刘老爷说没什么可教的了,自个儿辞馆而去。所以,以刘玉娥之能,轮值表应该写得出来。

得,好戏看不成了。他们恼怒之余,将刘老爷给埋怨上了,准备开会时,好好的怼一怼他。还有人甚至扬言要给刘家的赘婿何小宝撑腰——赘婿也是夫,也要振夫纲!

刘老爷那边应该也是收到风声了,也光棍得很。开会的时候,刘家派了管家过来请假,说是刘老爷“偶感风寒,不能赴会”,而何小宝则是旧疾未愈,也来不了。

大伙儿都是人精,哪能不明白刘老爷此举的用意?老梆子这是死心塌地的要扶女儿立起来啊!只苦了何小宝。先前,刘玉娥一通过考验,加入了私勇,何小宝就病了。从此,一直没有在人前露过面。每次开会,都是“旧疾未愈”。

可是,这是人家的家务事,再者何小宝的赘婿身份,是在仙府录了册的。他们都是外人,与何小宝无亲无故的,不好置喙。最多就是将来何家收到消息,来请街坊们评评理时,他们帮着说几句公道话而已。

就这样让刘家父女两个败坏三条街的风气吗?李坊主和吴坊主都表示:刘家父女想得美!

在沈云翻看小册子时,李坊主试着说道:“主公,前街的刘老爷病了,已经接连着好几次缺席小队长会议。他们那一队,是否另外换一个小队长?比如说,换他家的姑爷何小宝。”

沈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一道唯唯喏喏的年轻身影。可是,他故作一点印象也没有的样子,抬起头来,眉尖轻皱:“何小宝?”

“何小宝是个好后生,去年进的功名。我瞧着他那资质,过两年考中级武者,是板上钉钉的事。”吴坊主在一旁敲边鼓。

“他多大了?怎么去年才通过初级武者试?”沈云问道。

“哦,他不是我们坊里的人。刘老爷把人又藏得紧,所以,具体的年岁,要问过王坊主才能得知。”李坊主笑了笑,“小伙子开蒙晚,到了刘家后才正式拜了师父学武。资质肯定是不错的,才学了半年,就进了功名。我们大伙儿都挺看好他的。刘家这是捡到了宝。”

沈云面上不显,心里冷笑连连——捡到宝?我看招了一只白眼狼,才是真。

吴坊主误以为他是犹豫不决,赶紧附和:“主公,人才难得啊。”

沈云放下小册子:“你们先按这份轮值表巡逻一段时间。如果没问题,以后也这么着。”看了两人一眼,又道,“至于刘老爷的小队长职位,先前不是订了规矩吗?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切都按规矩来。”

第三五四章 传开

“是。”李坊主与吴坊主听着,心惊肉跳,随即告辞离开。

一直出了街口,吴坊主四下里看看,压低声音问道:“李兄,你不觉得主公对老刘家未免太纵着点了吗?一个绝户头,至于吗?”

本来,三十户人家,每家一个小队长,挺公平的。

不曾想,刘玉娥不要脸,跑出来大闹,最后还当上女营的营主,兼小队长。

如此一来,老刘家竟然得了两个小队长的名额。

大家伙都是有儿有孙的,如今,却被一个绝户头欺了去,这口气,如何咽得下?所以,他们俩商量出了这么一个法子,一来是想让主公看清刘家父女的真面目,从而厌弃了他们俩;二来,他们早就看出来了,何小宝不是个安分的主儿。把他扶起来了,刘家父女不有苦头吃,算他们眼瞎。

他们算计得好好的,却偏偏没有算到主公竟然会偏袒刘家父女到这一境!

主公到底看上了老刘家哪一点?

论家资,老刘家在这三条街里只能算中等;

论人口与人脉,老刘家根本就是个绝户头。他家大丫头是远嫁,更是指望不上;

论能力……吴坊主不由想到报到的那一天,刘玉娥抱着青石墩快跑时,主公眼里不加掩饰的惊艳。他使劲的打了个哆嗦,张嘴结舌:“不会吧?主公好这一口?”

啊呀呀,这口味,也太重了!

李坊主听明白了,“呸”道:“胡说什么呢?主公才多大?”心里却飞快的盘算着:天生神力,又身量苗条、面容姣好的年轻女子,仔细找找,应该能找到吧?

两人自以为窥得了主公的一个重大秘密,无心再聊,急匆匆的抱拳道别,各回各家,悄悄的张罗起来。

再说沈云。

他见李坊主与吴坊主离开时,神色异样,于是,多留了一个心眼。等他们俩离开东厢房后,他回到里间,从百宝囊里拿出阵珠监视两人的行踪。

结果,他看到了吴坊主在街口说他“好这一口”。

禁不住仔细回想了一下刚才与他们俩的对话,他心里纳闷极了——到底是指哪一口啊?

接下来,两人分了道。他捏了道剑诀,划过阵珠的正中间。于是,阵珠的图案一分为二。左边的那半球,显示的是李坊主的行踪;右边的那一半,则是显示吴坊主的。

看到两人回到家里,连茶也顾不得喝上一口,便叫了长子过来议事。好象是商量好了的一般,两人都是叫他们的长子悄悄的去外头物色一两个年轻姑娘,要“天生神力、身量苗条、面容姣好”,最好是二八年华。至于婚否,不限。

不限你们的大头鬼!沈云气得双手直发抖,险些当场砸掉了手里的阵珠。

什么玩意!亏老子先前还看好你们,尤其是姓李的。原来老子在你们的心里,就是这号人!你们对得住我的重用与信任吗?

沈云呼呼的出着粗气,竭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他仔细回想了与刘玉娥的几次见面,心里甭提有多冤枉了。这些家伙哪只眼睛看到他看上刘玉娥了?

套用姓李的一句话——他今年才多大!

该死的!真是烂泥糊不上墙!

罢了,不与这起子东西一般见识。等扶起了足够的人手,把他们统统换掉就是。沈云很快做出了决定。

另一方面,齐伯去女营找到刘玉娥:“刘营主,我家主人吩咐,往后请你给大伙儿当先生,教大伙儿认字。从这个月起,每个月给您再涨二两银子,当做大伙儿的学钱。”

刘玉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真的?主公真的让我当先生?”

之前,齐伯和老罗都跟她隐约提过一两句。当时,她以为两人是说的玩笑话,全没放在心上。因为打她记事起,就被告知男尊女卑。她家如果不是没有儿子顶门立户,哪里会由她坐产招夫?即便是这样,她爹明明知道她天生神力,是个练武的好胚子,也只肯给她请一个女先生,都她写字记账。而她成亲的第三天,她爹就花重金给他的女婿请了武学师傅回来开蒙。她这个亲生女儿却连一眼都不能看。

所以,在贴身侍女告诉她,主公招私勇时,她义无反顾的冲出了家门。

没有想的是,主公本来就有建立女营的打算。而她凭着自己的天生神力,成功的当上了女营的营主兼小队长。

我何德何能,得主公如此器重?

刘玉娥诚惶诚恐,乘主公不在家,登门拜访了罗阿花。她是诚心结交,所以,很快就与罗阿花,还有齐伯他们混熟了。

通过她们,她才知道,主公是南边人。而在他们南边,如今越来越不看中武学资质。据主公亲口所说,很多没有资质的女子也在武馆学武。

这样的见闻,叫她大开眼界,同时,更加坚定的追随主公。

现在,主公竟然请她当先生,还给她每个月涨二两银子!

天知道,她现在手头有多缺银子——她通过考验后,她爹终于做出了让步。准许她去当私勇,但是,必须搬出家去。从此,一切开销自理,不准用家里的一个子儿。

本来她爹是打算叫她只穿着身上的衣服搬出去的。是她娘好说歹说,眼泪也流了一大缸,这才准她打包了几身换洗的衣裳,和一个铺盖卷儿。

但是,银钱,还是没有分文不准带走。

她,堂堂的刘家二小姐,为了解决吃饭问题,不得不去找齐伯预支私勇的粮饷。

还有,主公真的不是寻常人呢。不但没有丝毫轻视女子的意思,而且还敢叫她一个没有功名的深闺女子去给男子们当先生。

她突然觉得自己好幸运!碰到了真正也把女子当人看的主公。

刘玉娥,加油!

还有,主公,绝对值得追随。所以,以后,认准了主公,唯主公马首是瞻!

刘玉娥成了第二批私勇的先生的消息,象风一样,传遍了三条街。象是往烧得通红的铁锅里浇了一瓢冷水,三条街都炸锅了。

,一大波家主气愤不过,相约一道去拍刘家的门——刘玉娥要是资质过人,早早的进了功名,如今打遍三条街没敌手,他们也就认了。可她不是!一个没有习武资质的蠢妇,不应该安安生生的呆在内院,相夫教子,了此一生吗?抛头露面的跑出来当私勇,也就罢了,现在还变本加厉,要当先生。自己有多大能耐,真没点数吗?你们老刘家还要脸不要脸?最重要的是,刘玉娥此举不知道会带坏多少温顺乖巧的女子。是可忍,孰不能忍也!

第三五五章 离心

一队人浩浩荡荡,抓住了所有人的眼珠。

很快,刘玉娥也收到了消息。

“这可怎么是好,娘子?”她的四个侍女吓得花容失色——她们虽然拿回了身契,但一直没有改称呼,仍以“娘子”相称。只是不再自称“奴婢”。

“可恶!”刘玉娥气得柳眉倒竖,右手呼的抬起来,往跟前的小炕桌上拍下去。然而,落到半路,生生的又停住了。

七成新的小炕桌是她们从专门卖旧货的市集里淘回来的。花了整整十个大钱,恰好是她们五个的一顿早饭钱。可不能这般糟蹋掉了。

侍女们见状,个个心疼得直掉眼泪。想着从前在家里,娘子穿金戴银,养尊处优,何曾在意玩这些俗物?不是说大话,百把两银子的茶碗,娘子说砸了不砸了,连眉毛都不会皱一下。可是如今,竟然连张十个大钱的旧炕桌也舍不得。

“呜呜呜……”春雨哭着“扑腾”跪倒在地上,“娘子,都是春雨的错。春雨不该引诱娘子。娘子,你绑了春雨,回家跟老爷认错服个软吧。老爷那么疼您,肯定也盼着您回去,好一家团圆呢。”

最初,就是她将招募私勇的事告诉娘子的。娘子信任她,让她借着买针头线脑、零嘴儿的机会,常在外头行走,打探消息。可是,她却生了私心,为了脱籍,唆使着娘子去报私勇。

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向疼爱娘子的老爷这回大动肝火,铁了心要将娘子扫地出门;而温顺的娘子也跟换了个人似的,真的带着几件衣服,拎着铺盖卷就搬出来了。

她可以向天帝老爷发誓,她真的只是想脱籍而已。

她不是刘家的家生子,五岁的时候,被亲娘卖给了人贩子,然后再被刘家买到了。因为是死契,她连自赎自身都不可能。好不容易碰到一个脱藉的好机会,是问,她怎么可能不死死抓住?

然而,她没有想到的是,外面的日子是如此的艰难——身边不再有小丫头听使唤了,自己要是不动手,连口热水都喝不上;吃的用的,都是些什么破玩意啊。自从她七岁那年被娘子选中,进了娘子的院子后,就不曾吃过这么粗糙的食物了。

还有,以前她老觉得姑爷粗卑,配不上娘子。现在,见多了那些臭哄哄,吃饭叭唧叭唧响,跟猪一样的糙汉子们,她发现姑爷其实也很不错。

这些都算不得什么。最令她头疼的是,练拳练拳!每天为几口吃食操劳,累得跟只狗一些,还要练拳。早上练,晚上练。这才多久,她都快跟外面的那些粗卑汉子一样了!没看到养得跟一把水葱似的十指都长茧了么?

简直是恶梦!

啊呀呀,总之,她是一刻也不想在这个要什么没什么、**大的破院子里呆了。

她要回刘家,哪怕被老爷降罪,当粗使丫头,也行。反正以娘子对她的看重,到时,只要她找到机会,跟娘子哭上一哭,又能调回去了。

屋子里静悄悄的。刘玉娥坐在炕沿边上,整个儿石化了。

另外三名侍女神色各异,不敢吱声。

春雨心中“咯咚”作响,心道:怎么?难道我刚才哪里说错了?还是娘子和她们三个都被我感动了?

与娘子相处数年,直觉告诉她,好象是前一种情况。整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里,她跪伏在地上,掩饰掉心中的惶恐。

深吸一口气,刘玉娥将目光从春雨身上挪开,抬眼环视另外三人:“你们,也和春雨一样的想法吗?”

“扑腾”,秋月也跪了下来:“娘子,我听说,老爷病了。老爷与您是嫡亲的俩父女。父女间哪有隔夜仇?您回去看看老爷吧。”

她是刘家的家生子。她娘是太太院子里的管事婆子。在她跟着娘子出来的第二天,她娘就偷偷的找过她。这些话都是她娘教给她的,叫她看着娘子撑不下去了,心里犯悔时,找个机会,好好劝一劝娘子。等把娘子劝回去了,她娘再到太太面前给她表功。以太太的性子,肯定少不了她们一家子的好处。

她一直隐忍着,等待时机。今天就是个好机会。而她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只是略微犹豫了一下,就被春雨这个贱蹄子抢了先。

好可恼!

闻言,刘玉娥不置可否,垂眸问道:“夏荷,冬雪,你们俩呢?是什么想法?”

夏荷飞快的瞥了一眼她,试探着说道:“娘子什么时候吃过这么多苦?要是老爷太太知道了,不知道会心疼成什么样子呢。”

女营的日子实在是太苦了。她也是家生子,家境虽然比不得秋月家,但也是吃喝不愁的。什么时候象现在这般,顿顿是咸菜稀粥杂面馒头,偶尔吃顿小葱伴豆腐都是打牙祭了?

她本是想跟着娘子在外头闯一副家业出来,好回去打后娘的脸。可是,她真的是熬不下去了。罢了,看来她不是这块料,还是回府里头去吧。大不了被后娘笑话几天。

刘玉娥的目光落在了唯一站着的冬雪身上。

后者涨得满脸通红,绞着双手说道:“我,我听娘子的。”

谁不知道外头苦,府里头的日子舒坦?可是,她不敢回去。

她爹和哥哥这回也都出来了,当上了私勇。如今一家四口,就她还娘还在府里头做事。而且爹和哥哥现在一门心思的想要立功,争取早日给娘也脱藉,把娘接出来。她要是再怂恿着娘子回府里头去,那不是给爹和哥哥添乱吗?他们知道了会打死她的。不过,要是娘子自个儿非要回去,她身为一等大丫环,自然只能跟着回去。那时爹和哥哥也不好怪她。

刘玉娥望着朝夕相处了近十年的四名贴身大丫环,嘴角现出一丝苦笑。

身藉都发还了,她们早就不是她的贴身大丫环。所以,即便没有今天这一出,她也会在近几天里,寻个机会,跟她们推心置腹的谈一谈。

只是,现在看来,她是太自以为是了。

吐出一口浊气,她起身,伸手将跪在地上的三人扶起来,轻声说道:“你们的意思,我懂了。不过,我是不会回去的。”

“娘子!”四人齐齐惊呼。

刘玉娥展颜笑道:“你们早已不再是我的贴身大丫环。所以,没有必要陪着我在这里吃苦。作为你们的营主兼小队长,如果你们执意要离开,我可以帮你们向齐伯打听,需要些什么手续。”

第三五六章 名声

那些家主最终没有打到刘府去。半道上,他们被闻讯赶来的李坊主和吴坊主拦住,拉到李坊主家里开会去了。

李坊主屏退下人,拧眉叹道:“你们今天太冲动了。”

“刘玉娥伤风败俗……”一名家主很不认同,梗着脖子怒道。

吴坊主恰好坐在他身边,连忙将人拉住,打断道:“别胡说。这话要是传到主公耳朵里,有你好果子吃。”

与主公有什么干系?众人微怔。旋即,意会过来,一个个的脸上精彩纷呈:

“难怪!”

“怎么会这样!”

“哎呀,险些酿成大祸。”

“幸亏两位坊主大人及时把我等拦住。”

“可怜喽,他们家的姑爷。多么老实的一个后生。”

也有人恨得咬牙切齿:“老刘家,太不要脸!”

“不能就这样放过他们。”

“都说一粒老鼠屎打烂一锅汤。绝不能叫老刘家坏了我们这三条街的名声。”

更是有人义愤填膺的站起来,向李、吴二位坊主抱拳请命:“两位坊主大人明鉴,万万不可纵容这等败类。”

闻言,其他的家主齐刷刷的闭了嘴,目光灼灼的盯着他们二人。

李坊主叹了一口气:“不知各位有何高见?”

吴坊主也是愁眉苦脸:“诸位目光如炬,应该看出来了,主公年少有为,素有主见……唉!”

“此事与主公何干?要怪只能怪刘玉娥不守妇道,水性杨花。”有人嗡声反驳道。

“就是就是。象这等荡妇在我们老家那是要被夫家沉塘的。”

“哎呀,人家招的是上门女婿。夫家管不着。”

“怎么就管不着了?自古以来,夫字出头就是天!上门女婿就不是夫了?笑话!”

屋子里立刻跟炸开了锅一般。

李坊主握拳,连连清咳。

众人又安静了下来。

“何家要如何,说一千,道一万,全是人家的家务事。我等外人不好越殂代疱。”李坊主一脸的无可奈何。

“哼,我只知道‘路不平,众人踩’。”底下马上就有人反驳。

李坊主愣了一下,旋即,从善如流的连连点头:“对极,是我迂腐。那么,乘着今儿人还算齐,大家一起商量一下,该如何行事?”

“把刘家赶出去!”

“赶刘家走?我呀,嫌脏了手。”

“就是,这种事,何需我等亲自动手?能够出来倒插门的,家里的儿子肯定多得是。何家之人只要稍微有点儿血性,就容不下这个荡妇。到时何家兄弟一齐打上门来,老刘家这种绝户头哪里扛得住?”

“哎呀,此计甚妙!”

……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就敲定了行动方案。散会手,十几人摩拳擦掌,各自行事。

而刘老爷一直对外称病,闭门不出。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更何况丁叔奉命盯着三条街的动静。

晚上的时候,他收到了风声,惊得两个眼皮直跳,连忙向沈云报告。

此时,沈云已经过了那股气性,闻言,只是冷哼一声,吩咐道:“丁叔,你去叫老罗过来。”

“是。”

半刻多钟之后,老罗满头大汗的跑了进来。陈家旧宅那边完工了。他正和齐叔一起商量着,如何分配前院的屋子。听丁叔说沈爷有急事找他,便一路跑了回来。

沈云问道:“老罗,我听说阿花姐跟刘娘子交情不错。是真的吗?”

老罗点头:“刘娘子是个有真本事的人,我家囡囡是被她收服了。”

“我这里有一桩事,你叫罗婶告诉阿花姐,让她透给刘娘子。”沈云简要的说出李坊主他们的密谋,末了,又道,“说起来,是刘娘子的私事。该怎么处理,只能由她自己抉择。我等外人都不好过问。我的原则有两条,一是,不能波及私勇;二是,私勇里的人,不是好欺负的。你担着第二批私勇的教导,这件事,你要上心。但是,到底是男女有别,你不能太显出来,免得落人口舌。”

老罗听完,被震得一愣一愣的,以至于忘了生气。半晌,他回过神来,憋得满脸通红,额头上暴起了轻筋,怒道:“他们敢!全是白眼狼!”

沈爷对他们是掏心窝子的好啊。他们就是这样回报沈爷的?

一双拳头握得“咯吱”作响,他呼的站了起来:“沈爷,不能由着他们往您身上泼污水。”

沈云冷笑:“他们可没说我的半个不字。把错处全推到了刘老爷和刘娘子父女两个身上。再者,他们行事老道。我这边也抓不到他们暗地里使坏的证据。能拿他们怎么着?”

真要感谢这些人。叫他好好的领教了人心之险恶。

哼哼,人心不足,蛇吞象。他们明着是对付老刘家,实则是在试探我的底线啊。真以为小五行阵成了,就可以过河拆桥了么?

老罗又愣住了。是啊,暗地里使坏的是十几个家主,难不成沈爷还能把他们都给杀了,或者全赶出去?叫沈爷舍了这三条街,搬走也不行。因为还有十来户人家没有掺和进来。再说,沈爷行得正,坐得端,凭什么要搬出去!

想了想,好象也只有沈爷刚才说的法子最好。

也就是说,这个暗亏,沈爷吃定了。

“沈爷,他们太坏了!”

沈云笑了:“呵呵。只是背地里小打小闹,无关紧要。就是金子也是要炼过之后,才会变成赤金呢。”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还不算失控。更何况,也是他想得太简单,才导致了今天的局面。

老罗闻言,不再多说。好吧,多说也无益。他还是按沈爷的吩咐快快行事吧。这些的话,刘娘子那边也能多一些应对的时间。

当晚,阿花姐借着还菜谱,将消息透给了刘玉娥。

“啊?”后者失神的跌坐在炕沿边上,珠泪涟涟,“怎么会这样?我到底是哪里得罪了他们,他们为什么非得要置我于死地?”

身为内院女子,名声比性命还紧要。他们如此诋毁她的名声,唆使何家人打上门来闹事,可不就是逼着她去死吗?

阿花姐无比同情的挨着她坐下来,安慰道:“别胡说。好端端的,什么死不死的。”

来之前,她特意去请教过齐妈。后者走过的桥比她走过的路还要多,肯定能拿出好主意来。

结果齐妈说,刘娘子这样子,八成是看不上何小宝。而何小宝是倒插门的,比不得娶媳妇。依她之见,刘娘子反正已经从家里搬出来了,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直接休夫。只要休掉了何小宝,何家算个屁!

当然,此事的关键在于,刘娘子想不想休夫。

想到这里,阿花姐心一横,试着问道:“玉娥姐,你从家里搬出来,是与何公子吵架了吗?”

“没有。”刘玉娥擦掉眼泪,恨声说道,“他不是人,是披着人皮的畜牲。我怎么会跟一只畜牲吵架?”

第三五七章 竹林血案

本来,与何小宝之间的矛盾,刘玉娥是准备烂在肚子里,不肯道与旁人听的。哪怕她与阿花姐再怎么投契。

但与阿花姐相处也有一段时间了,她看得出来,阿花姐不是那等多嘴多舌,专门打探别人私隐之人。更何况,阿花姐还是一个未婚女子。

可偏偏阿花姐红着脸问了。

那么,必定是事出有因。或者说,是别人叫阿花姐过来告诫她。

那人会是谁呢?

刘玉娥首先想的是老罗和齐伯。

他们肯定是听到了那些不堪的流言,恼怒她连累了主公。所以,通过阿花姐的嘴,过来告诫她,要尽快阻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要怎样阻止呢?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她就此放弃,不当这个营主兼小队长,甚至连私勇也不当,老老实实的回家去,继续缩在内院里,安安分分的做刘娘子——她是刘老爷调教出来的承嗣女,是问,怎么可能看不出外面那些人唆使何家来闹事的真正目的?

可是,她不心甘啊。

好不容易,她才得了这个机会,冲出内院。

再者,她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全离不开主公暗中的支持。她若是这样缩回去了,长了那些人的志气,与背叛主公有何区别?

所以,在这个关节眼上,她绝不能退缩。

按理说,这是她的私事。她不应当将齐伯与老罗拉扯进来的。谁叫她眼下一无寸银伴身,二无立锥之地呢。

没有犹豫,她决定豁着这张脸不要了,一五一十的向阿花姐倒出与何小宝之间的恩怨。

她打听过了,齐妈不曾给齐伯生过一儿半女,可是齐伯一直对齐妈敬重有加,哪怕现在发达了,也仍然是不离不弃。老两口的感情好得很,私底下连脸都未红过一次。

由此她能看得出来,齐伯是个厚道、重感情的好人。

再加上,主公也从未有看轻女子之意。都说有其主,必有其仆。想来齐伯知晓了她的苦处,不会再用什么“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少年夫妻老来伴”之类的话语,劝她忍气吞声的回家去吧。

只要齐伯不赶她走,允许她在女营里落脚,没脸就没脸吧。

刘玉娥定下心来,慢慢的说起往事:“何小宝是贱民,他家是我外祖家的佃户。他小时候被测出过中上资质。只因家里穷,兄弟又多,没钱去武馆开蒙,所以才生生的耽误了。而我爹这边一直想招一个有武学资质的上门女婿顶门户。前年,我外祖父七十大寿。我们一家去祝寿。我爹偶尔听说了他的事,很是动心,与外祖合力,用最快的速度订下了他。”

“我知道后,在侍女们的掩护下,偷偷的跑去看他。哪知,半道上经过一个竹林时,竟让我撞破他与人私会。我本不认识他,是听到那个年轻的漂亮姑娘捂着自己的小腹,点名道姓的大声质问了一句‘何小宝,我肚里的娃儿是你的,不是你弟弟的,你不知道吗’。”

说到这里,刘玉娥苦笑连连:“我听到这句,好比遭了雷劈,当场就歪在路边的草丛里,象丢了半条命一般。也幸亏如此,所以,那对狗男女才没有发觉我。让我听了个全乎。”

那姑娘的嘴巴伶俐得很,一边哭,一边说。很快,刘玉娥便听明白了:原来,那姑娘叫花儿。何小宝与她是青梅竹马。他们虽然没有订亲,但是两家人都是有了默契,等这一年的秋收过后,就要给他们成亲的。听说刘老爷要招一个有武学资质的上门女婿,何家动了心思,跑去与未来亲家商议:换小儿子娶花儿,而何小宝去给刘老爷当上门女婿。这样的话,他们两家还是亲香的亲家。以后何家发达了,绝不少了亲家的好处。

双方一拍即合,就这么换了新郎人选。知道花儿对何小宝死心塌地,担心她坏了事,花儿的父母将女儿打发到长姐家走亲戚。想着等花儿回来,何小宝已经当上了刘家的上门女婿,板上钉钉,再也兴不起什么浪来。

可惜,两家长辈没有料到的是,何小宝与花儿已珠胎暗结。

他们更没有想到的是,花儿提前了两天回来。

所以,就有了竹林里的这一幕。

好巧不巧,还被刘玉娥撞了个正着。

刘玉娥原以为这已经是她听到过的最无耻、最令人恶心的事。不想,竹林里的后续,令她连大气都不敢出。

何小宝泪流满面的搂着花儿,左一个“对不起”,右一个“不得已”。三两句的,令花儿的态度软和了下来。

两人抱头痛苦,象足了一双苦命的鸳鸯。

搞得瘫倒在草丛里的刘玉娥自责不已——因为她,原本有情有义的小夫妻,还有他们未出世的孩子,要被生生的拆散了呀。

我要退婚,马上!

刘玉娥轻手轻脚的从草丛里爬起来,准备悄无声息的离开。

就在这时,竹林里,花儿突然发出一声闷哼。

刘玉娥看得分明,整个人都吓呆了。只见何小宝用一只手禁锢住花儿,用一只手紧紧捂着她的嘴,底下用右膝盖一下接一下的撞击着花儿的小腹。

可怜的花儿动弹不得,唯有把一双眼睛瞪得浑圆。

何小宝一直看到花儿的粉色布裙上沾了血,这才打住。

此时,花儿已经痛得昏死过去。

何小宝将人打横,一把抱了起来,嘴里还温情款款的说道:“抱歉,花儿妹妹,这是我唯一的机会,我不能错过。我在镇上最好的药铺里给你抓了最好的药。你还年轻,以后能跟细宝生很多的娃儿。”

“天哪!这还是人吗?”阿花姐忍不住,惊呼出口,“那厮就那样亲手打掉了那个花儿肚里的娃儿?”。

刘玉娥现在想起当时的情形,仍是心有余悸,深吸一口气,说道:“可不就是亲手打掉了。花儿身上的血跟线一般的往下流,洒了一路。都说虎毒不食子,他是连畜牲都不如啊。你说,我还能跟他过日子吗?”

罗阿花只觉得头皮阵阵发麻,双手抱肩,使劲的打了个哆嗦:“光是想想都觉得害怕。”转念又一想,脱口问道,“可是,你们家怎么还是招了她呢?”

刘玉娥脸色发青:“这就是他更可怕之处。”

第三五八章 不能回去

刘玉娥吓得半死,但理智尚在。她躲在草丛里,死死捂住自己的嘴巴,直到何小宝抱着人走得没影了,这才踉踉跄跄的跑回外祖家。

她第一时间找到她娘,道出竹林里的情形,哭着请求道:“娘,我要退婚。何小宝不是人啊。”

刘太太听说了,也吓得花容失色,连忙唤了得力的婆子去请刘老爷。而刘玉娥则被她命侍女们扶到后面去喝安神汤。

待刘玉娥醒来,屋子里已点了灯。

刘太太笑容满面的告诉她,刘老爷和她的两个舅舅查得真真的。何小宝根本就没有什么青梅竹马的未婚妻。花儿这个姑娘倒是有的,不过,几天前就去她长姐家走亲戚了,要过两天才能回来。竹林里的情形,是有人故意演给她看的。那人也已被抓出来了。他是庄子里有名的破落户,眼红何小宝攀了高枝,想坏事儿。

“可是,花儿流了好多血。我亲眼看到的。”刘玉娥尖叫着反驳。

“竹林里的血迹,老爷亲自去查验过了。全是鸡血。”刘太太动了气,板着脸斥责道,“玉娥,花儿姑娘与你无怨无仇,你为什么非要跟一个村姑过不去?为着这事,老爷和大哥他们连午饭都顾不得吃,在外头奔走了大半天。你怎么就是不信呢?难道爹跟娘还会害你不成?”

见刘玉娥仍然梗着脖子,她的眼圈儿红了,掏出丝帕来,捂着嘴,哽咽道:“我知道,你是看不上何家,嫌弃他们家是贱民,家里又穷得叮当响。你姐姐是高嫁,轮到你,就要配这种打低贱人家里出来的儿郎,确实是太委屈你了。玉娥啊,你要怪,就怪为娘肚子不争气,没能给你生个兄弟出来撑门户。”

一听到娘又提起了这茬,刘玉娥的眼泪也下来了,分辩道:“娘,我真不是要跟大姐攀比……”实在是,何小宝品性太差,招他进门,分明就是引狼入室啊。

然而,刘太太截住了她后面的话,含泪笑道:“为娘就知道我们玉娥识大体。”

刘玉娥闻言,急得险些走岔了气。

刘太太根本就不给她开口的机会,用帕子压着眼角,絮絮叨叨的说开来:“玉娥啊,能够让儿子倒插门的人家,能好到哪里去?娘仔细帮你相看过了,小宝真的是歹竹出好笋。人长得精神、体面,性子温和,待人诚恳,难得的是他的武学资质不错。老爷说了,等你们成了亲,就给他请个好武师到家里好好的教着,照小宝这样的资质,运气好的话,翻了年就可以参加武试,进功名了呢。再好生培养个三两年,说不定能给你考个武师回来。”

说着,她笑着轻拍玉娥的手背,“老爷专门请高人给你们姐妹俩算过命。你的八字比你姐姐要好得多,是个有大福气的。你看,这不就要应验了吗?玉娥啊,爹跟娘是打着灯笼,擦亮了眼睛给你摸寻到这样的好夫婿呢。你呀,就等着享福,将来儿孙满堂吧。”

罗阿花闻言,咋舌:“你娘是亲的么?我听着,怎么觉得她根本就不信你呀。她是被何小宝灌了迷魂汤吗?”

刘玉娥摇头:“不止是我娘。还有我爹,两个舅舅和外祖父他们,都跟喝了迷魂汤一样。不论我怎么发誓,他们都不信我。我爹为此还斥责了我。一回到家里,他便命人将我严加看管起来,直到要成亲的那一天早上,才给我解了禁。”

“所以,你就这样被强压着与何小宝成了亲?”罗阿花险些惊落下巴,“你该不是刘家捡来的吧!何小宝才是他们的亲生儿子!”

刘玉娥接着说道:“我当然不会认命。在洞房里,我就与何小宝摊了牌。将喜婆和侍女们打发出去后,我直接将他撂倒,死死的按在地上,告诉他,那天在竹林里,我看到他做的恶事了。叫他休想骗到我。”

“哪知,何小宝真的是一点人性也没有。被我揭穿,他还好意思咧着嘴笑,压低嗓音跟我说‘哦,其实那天我看到你藏在草丛里偷听。我偷偷的见过你一回,知道你就是刘家的小娘子。我还料到你回去后,肯定会跟你的爹娘告状。所以,我把花儿送回家去后,立刻就带着两家人布局。至于你爹他们抓出来的那个何大牛,嘿嘿,也是我安排好的。庄子里的人都只以为他是个败落户,却不知道他这人其实讲义气。还有,庄子里没人知道,我曾经救过他一回。我若是叫他死,他都不会眨一下眼睛,更何况只是背一下黑锅,被你爹他们揍一顿而已’。”

“这,太可怕了!你还敢跟他同处一室?”罗阿花只觉得毛骨悚然。这哪里是畜牲?畜牲都比他通人性,好不好!他,他分明就是恶魔啊!

“我当时给气坏了,挥起拳头就要揍死他。”刘玉娥说道,“结果,我还没挨着他,他就扯着嗓子惨叫起来。然后我爹就冲进来救人了。见他昏死过去了,嘴角还挂着血丝,我爹连忙一把扯开他的衣襟,只见他的胸口现出两个手印。那手印一看就是女子留下来的。我真的是百口莫辩。虽然我爹很快就命人把他抬出去,就此安置在了前院,但是,打那以后,我爹就没再给过我好脸色。第二天,我娘过来告诉我,说郎中验过伤了,何小宝的肋骨断了两根。我娘还告诉我,我爹准备等何小宝的伤好了之后,就给他开蒙习武。等将来他考上了中级武者,再重新择一个良辰吉日叫我们圆房。在此之前,不许我去找他。”

罗阿花想到刘玉娥天生神力,忍不住笑了:“你爹是怕他武艺不精,被你打死了,所以,才把你们两个分开。这样也好,你心眼太直,又没他狠,根本就斗不过他。天天跟他处在一起,恶心不说,还真怕着了他的道,被他害了去。”

刘玉娥又道:“我听我娘说,他明年很有可能考上中级武者。所以,听说主公招私勇,我便不管不顾的打昏看管我的婆子,跑了出来。”她紧紧的抓住罗阿花的一只袖子,“阿花姐,我就是逃出来的。这是我唯一的机会,我不能再回去。不然的话,我不是被他害死,就是活活憋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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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五九章 暗动

“真要是这样,那刘娘子就不能休夫了。”齐妈听了罗阿花的转述,面色变得凝重起来。

旁边,罗婶见自家女儿满脸不解,连忙解释道:“他们刘家招了上门女婿,又一直将人分开,不占理啊。”

罗阿花明白了,气呼呼的瞪圆眼睛:“那种禽兽不如的玩意儿,照我说,打死都不为过。还要跟他做夫妻,有没有天理了!”

罗婶叹了一口气:“所以,老话说,夫字出头就是天啊。”

齐妈也道:“女子成亲等于第二次投胎,这话说得没错。”

罗阿花使劲的打了个哆嗦,就势倒在罗婶的怀里:“娘,玉娥妹子真的只能回去了吗?我觉得她怪可怜的。”

罗婶搂着女儿,与齐妈相对一视,唯有长叹。

齐妈说:“这都是命啊。”

罗婶附和道:“我们女子都是苦命人。”顿了顿,一脸庆幸的轻拍女儿的后背,感慨极了,“我们三个多亏接连遇到了贵人。爷和沈爷都是世上少有的仁善人儿。“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罗阿花一扫颓丧气儿,呼的蹦了起来:“对呀,还有沈爷呢。我去请……”

哪知,罗婶伸长臂,一把将她复又拉到炕上:“哎哟,你添哪门子的乱?沈爷一个没成亲的后生,哪能掺和到这里头来!”

“要守着男女大防呢。”齐妈附和道,“就是我屋里当家的,还有你爹,他们一把年纪了,也都不好明着出面。”

罗阿花沮丧极了,嘴里嘟囔着:“凭什么呀,坏人还有理了!”

齐妈与罗婶又是一声叹息。

不过,老罗的吩咐在前,这事儿,还是要据实告诉他的。罗阿花还没出阁呢,这种事也不宜过多掺和。是以,转述的事便交给了罗婶。

晚上,罗婶乘着老罗泡脚时,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一脸期盼的问道:“真的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刘娘子只能回去?”

老罗听得两道浓眉都在眉心拧成了一个大疙瘩,半晌没有做声。

果然是难啊。罗婶见水有些凉了,起身欲去耳屋里舀瓢热水来添上。这时,老罗说话了:“这事,你莫要再往外传。也不是没有办法,我要跟齐伯好生商量一下。”

“不说,绝对不说。”罗婶笑眯了眼。

另一边,齐妈也挺同情刘娘子的。等齐伯回来后,她也全说了出来,末了,又道:“当家的,你可不能赶刘娘子走。她太可怜了。”话一出口,她自个儿在心里吓了一大跳搁在从前,她哪里敢这么跟当家的说话?

自从沈爷来了后,她的胆子越来越大了。

这样,好象不太好……齐妈闭紧嘴巴,有些心虚的瞟了一眼齐伯。

后者似乎并不觉得她刚才说的话有什么不对,这会儿正眯缝着眼睛,盯着小炕桌上的油碗灯。

齐妈知道,当家的这是在动脑子。看样子是把她的话听进心里去了。

她暗中松了一口气,欣喜涌上心头。

唔,家里还有点炸香豆,去拿了来,再给当家的倒点酒,犒劳犒劳。

第二天练完拳,老罗立刻找到齐伯商议。当然,他没有直说,而是打着喝酒的幌子。后者心知肚明,所以,一请就动。

两人在老罗屋里商量了个把时辰。最后,齐伯拎着一坛酒出来,直奔门房,找丁叔喝酒。

吃过午饭后,丁叔兴冲冲的去找田管事:“老田,这两天得空吗?跟我去摘酸枝儿。”

“摘酸枝儿?做什么用?”田管事一头雾水。

丁叔冲他挤眼睛:“泡酒啊。刚才齐伯拿了一坛酸枝儿泡的酒给我喝。”夸张的抹了一把嘴巴,“味道真是绝了。”

他爱喝果子酒,如今在三条街里出了名。

田管事心中一动,立马也来兴趣:“有空有空的。我早就没当管事了,随时都能换班。两天的话,没问题。要去哪里摘?”

“齐伯说了地儿。他也想要泡些酸枝儿酒。你去喊人,多带几个。我来准备干粮,半个时辰之后,在坊口碰头。。”

“好咧。”

田管事不是头一回跟着丁叔做事。听出味儿来了:摘酸枝儿是假,出任务方是真!

他是小队长,转身就去召集他的队员们。

很快,李坊主他们也收到了消息。

“摘酸枝儿泡酒?”李坊主冷笑,“好吃懒做的狗奴才!”

吴坊主拧眉:“该不是听着什么了,想半道里拦住何家人?”

不能不防!李坊主没有犹豫,把长子从外面的门廊上唤进来:“去,你带几个人悄悄的盯着丁瘸子。要是发现他们是去何家村那边,哼!”他阴戾的伸出掌刀,在自己的脖子前做了个抹的动作。

“是。”

傍晚的时候,长子一头汗水的回来了:“我们一直盯着他们出了城,进了落日岭。那边与何家村完全是两个方向。他们真的是去摘酸枝儿。”

李坊主不屑的切了一声:“我就说,一群奴才能兴什么浪?老吴太把他们当回事了。”挥挥手,叫长子退下。

殊不知,丁叔他们各自摘了一筐酸枝儿,连夜出了山,调转头,直奔何家村没有沈云的命令,丁叔哪里敢擅自调动私勇?吃过午饭后,他悄悄的跟沈云汇报了。后者听了,吩咐他们在外头要多加小心,然后给了他一把法符。其中有几枚是后视符。这种符捏在手心里,就跟一面小镜子似的,稍微抬抬手,身后一里之内的情形,看得清清楚楚。

李大少爷带着狗腿子在后头跟着,他哪能不知道?

至于摘酸板儿,那也是沈云给他支的招儿,即,他们几个外地人太显眼。此时正是酸枝儿上市之时,不如装成兜售酸枝儿的小贩。再者回来的时候,也好遮人耳目。

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要多走几十里路。

不过,丁叔他们表示没问题。只要能顺利完成任务,多绕几十里路,完全不叫事儿。

刘玉娥胆战心惊的等着齐伯过来找自己。结果,齐伯没有来,倒是罗阿花又找她来请教厨艺。

“屋里坐。”刘玉娥暗中松了一口气,笑盈盈的将人请进屋里。

春雨她们四个也想凑过去。可是,娘子一记眼风扫过来,她们心中一凛,麻溜的缩回了自己的屋子。

原本,她们四个都是跟娘子住在正屋里的。

昨天上午,她们以为自家娘子也动摇了,所以,都说要走。

刘玉娥既没有拦着,也没有挽留,而是无悲无喜的说了一句:“行,我会要按程序,上报齐伯。”

她们三个一听,这才知道自己押错了宝。娘子不回去,她们哪里回得去?不得已,只能抱着刘玉娥的腿,死死苦求。

刘玉娥最终答应不给她们报上去。不过,往日的情分全没了。她叫她们四个都搬出去,在女营里,各自选一间屋子:“那么多的空屋子,空着也怪可惜的。现在人少,既然一人能分一间,就先分开住着吧。等将来人多了,再重新分配。”

娘子雷历风行,说话就叫她们搬出去,还说,以后正房这边是女营重地,叫她们不经允许,不得靠近。

就连唯一表示要跟随娘子的冬雪也凑不到娘子跟前去。

娘子是彻底弃了她们啊。春雨等人悔青了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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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六零章 撑腰

罗阿花在炕沿边上歪着身子坐下,冲刘玉娥指了指窗户外边。

后者意会,笑着给她倒了一碗水:“没事。我把话放出去了,没有我的许可,她们连门廊都不敢靠近。”

罗阿花愕然:“怎么了?”她来过好几次,貌似刘玉娥她们几个处得跟姐妹一样,挺亲密的。

刘玉娥没有瞒着,在罗阿花旁边坐下来,轻声道出昨天上午的事。说着说着,她的眼圈便红了,双手紧握成拳,搁在膝盖上,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我是真恼了她们几个。今时不同往日,她们都不再是我的贴身大丫环,所以,我从未想过要她们与我共进退。可是,我现在是个什么情形,她们不清楚吗?她们就是袖手旁观,我也不会怪她们半句。她们却要把我当傻子哄。还口口声声说是为了我好。我,我真的是透心寒。”

罗阿花连忙掏出一方雪白的棉帕,递过去,劝慰道:“玉娥妹子,我还是那句话,这是你一辈子的事,你得自己拿主意。”

“嗯。我知道的。”刘玉娥接过帕子,揩干眼泪,歉意的说道,“阿花姐,谢谢你。这些话,说出来,我心里就不难受了。帕子脏了,我洗干净之后,再还给你。”

“好。”罗阿花又看了一眼窗外,凑到刘玉娥的耳边,低声耳语,“我爹,还有齐伯说了,叫你莫怕。你要不是想回去,没谁能把你从这屋里赶出去。”

“真的?”刘玉娥的眼睛亮了。

罗阿花使劲的点头,又耳语道:“沈爷发话了,说,我们私勇不是好欺负的。你莫要胡思乱想,也不要乱来。”后面那句话,是齐妈和罗婶教她说的。她们俩说,这世上被逼死的内院女子太多了。所以,叫她一定要安慰住刘玉娥。

刘玉娥坐在那里愣住了,眼泪象断了线的珍珠一般,扑扑直落。

“你,你怎么了?”罗阿花被她的样子吓了一大跳她的意思是,有沈爷撑腰呢。玉娥妹子怎么不喜,反而眼泪流得这么凶?

一声“我们”,一句“不是好欺负的”,戳穿了她刘玉娥心防。满腹的悲愤、无奈,还有委屈,跟喷涌而出。“阿花姐!”她扑在罗阿花的怀里,“哇”的一声,痛哭起来。

罗阿花慌了神。她很想劝几句来着,然而,刘玉娥哭得不能自已,她的喉头一哽,半个字也说不出来,唯有将人抱住,安抚的轻拍后背。

过了好一会儿,刘玉娥终于止住了哭。她难为情的起身,蹲身行了一个礼:“对不起,阿花姐,刚才是我失态了,没吓着你吧?”

“不碍事,不碍事。”罗阿花飞快的摆手,“哭出来,就全好了。我也常常这样。真的,骗你是小狗!”

“扑哧”,刘玉娥被她逗得破涕而笑,顾不得擦去脸上的眼泪,探下身子,也是耳语道,“阿花姐,我现在不方便出门。烦劳你帮我向齐伯和罗叔道谢。还有主公那里,等事了,我一定去给主公叩头。”

“好。我一定转达。”罗阿花终于放心了。

“谢谢你,阿花姐。”刘玉娥亲昵的挨着她坐下来,拉着她的一双手,眼泪又吧吧的落下来,“我心里完全踏实了。有你们在,真好。”

第二天,私勇开始巡逻。

按照事先的商定,分成昼、夜两班。每班都是六个时辰。李坊主他们第一批私勇先做昼班,而第二批私勇做夜班,五天后再轮换。

这是私勇第一次巡逻,大家都出来看热闹。

李坊主他们为了压制第二批私勇,对首次巡逻做了诸多的准备,比如说,巡逻的队员们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再用黑网发罩护住;服装选的全是玄色,其中,小队长穿的是玄色圆领窄袖锦袍,队员们则穿的是短打;手里的武器也不同,小队长们佩剑或者大刀,队员们一水的齐眉哨棍。

小队长打头领队,四名队员雄纠纠的排成一长队,跟在后头。他们一走出来,立时成了街巷里的一道风景线,抓住了所有人的眼球。

他们是在仿着仙符兵们的样子巡街。但是,那些兵老爷们走路没个正形,松松垮垮,吊儿郎当,而他们则是昂首挺胸,精神抖擞。简直甩仙符兵十万八千里。

“威风,真威风!”

“有这些好儿郎巡逻,我们高枕无忧矣。”

人们竖起大拇指,啧啧的赞不绝口。

齐伯和老罗也在人群里。

“我们巡街时,也按他们这样列队走。”齐伯对老罗说道,“就是要走出这种精气神来。”

老罗点头应道:“下午,我去跟六个营主通气。这会儿,他们几个都在做工,不得空。”目光扫过私勇们崭新的衣帽,他有点为难,“他们的衣服肯定是一起新做的。我们这边怕是备不齐。还有,大棒子,赶明儿去街上买一些就是。刀啊剑的,金贵不说。我们这边没人会使。”

齐伯说道:“哪个要跟他们比这些?把精气神全拿出来,巡街的时候,仔细些,莫放了坏人进来,这才是重中之重。”

老罗豁然开朗,笑道:“您说的有道理,是我刚才想拐了。”

一时之间,私勇巡街成为了三条街最大的热点,街坊们的注意力成功的被转移了,关于刘玉娥的风言风雨渐平。

吃午饭的时候,齐伯他们几个热切的跟沈云议论巡街时的情景。

其实,沈云通过阵珠比他们看得全乎他将阵珠分成三块,三条街里,三个小队巡街的情形同时在阵珠里现了出来。

沈云听完,指出了他看到的几个漏洞。

“哎呀,您真是神了。”齐伯惊讶极了,心服口也服,“您在家里,只听我们跟您说一说,就能指出他们哪里做得不好。”

其他人也是一脸崇拜的望着沈云。

阵珠是秘密,沈云当然不会轻易说出来。闻言,随口胡绉道:“哪里!你们在外面那么大的动静,我怎么可能听不到?我也在门房里看了好一会儿。”丁叔不在家,守门的差事由老罗兼着。私勇们路过时,他跟齐伯都跑到外面看热闹去了。门房里没有人。自然是随他怎么编。

“怪不得呢。”大家恍然大悟。

老罗更是连连点头:“下午,我打算跟六个营主说晚上巡街的事。沈爷说的这几条,正好也告诉他们,叫他们都注意着点儿。”又道,“沈爷,我们都是头一回巡街,要是哪里做得不好,您一定要给我们全指出来。我们好都改了。”

“好。”沈云满口应下。他当面指出来,本来也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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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六一章 代女休夫

又过了两天,傍晚的时候,丁叔与田管事一行人回来了。他们果然每人背了满满的一筐酸枝儿回来了。

“我派了底下人去跟他们套话。“李大少爷向李坊主禀报,“他们迷了路,在山里转了一天两夜。幸亏今天早上碰到一个进山烧炭的樵夫,这才没饿死在深山里头。我看他们累得不行,样子极为狼狈。带回来的酸枝儿也新鲜,是这两天摘下来的。”

李坊主满意极了,微微颌首:“很好。长钰,以后做事就要这般稳重。”说罢,他起身,往外走,“我去跟老吴说一声,免得他又疑东疑西。”

那天上午,得前李长钰带着人只是跟到山脚,便撤回来了,吴坊主急得直跺脚,嘴里抱怨道:“怎能不跟着进山呢?”

当天是第一批私勇头一回巡街,李坊主想要个好兆头,所以,隐忍下来,任他抱怨了一退。但是,这两天,心里一直存着气。如今,听了长子的禀报,他断定那几个奴才确实只是去采酸枝儿了。他迫不及待的想去臊一臊吴坊主。

而吴坊主一直派人暗中守在坊口,候着丁叔他们。故而,李坊主去他家的时候,他早就知晓了。

“对不住,那天是我多虑了,错怪了世侄。”他也不含糊,将人请进书房后,屁股一落座,便斟茶道歉。

如此一来,李坊主想要再挖苦他两句也不成了,连忙起身接过茶碗:“老吴,言重了。我们都知道,你是担心那起子奴才坏事,是好心。”

吴坊主借坡下驴,换了个话题:“送消息的人,前天下午都回来了。按理说,何家人也该到了。”

“姓何的那窝贱民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他们肯定会来的。”李坊主咬牙瞪着紧紧关着的窗户,“看着那边,心里就堵得慌。”

那里是女营方向。

吴坊主意会,笑道:“莫急,等那院子关了,你就能开窗了。”

李坊主扭过头来,展颜笑道:“对,应该就是这两天。”

然而,又过了三天,李坊主之流望眼欲穿,还是未能盼到何家人。

莫非是起了变故?两天以前,吴坊主便暗中打发得力的心腹去城门口等人。迟迟未见何家人出现,他坐不住了:“老李,要不我们再派人去何家村看看?”

李坊主也有此意。自女营成立的那一天起,他便在心里暗自发誓:女营不撤,书房的窗户便不开。

天气渐渐的热了起来,坐在越来越闷的书房里,紧闭的窗户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他。他心里甭提有多堵了。

于是,天刚亮,他们又派出去了两名精明能干的心腹前往何家庄。

估摸着两人快马加鞭在傍晚之前能回转,李坊主与几名闹得最凶的家主,下午的时候,早早的赶到吴坊主家里。

结果,他们坐下,才寒暄了几句,外面通传:“王坊主大人派管家求见。”

李坊主冷哼:“他的鼻子可真灵。”老刘家住在前街,按理说,对付他家,应由王坊主牵头。然而,这老东西自从上次拉肚子之后,就一直抱恙,龟缩在家里,没见出过门。这时候,他终于肯现面了,十之八九是闻到了什么风声。

众家主也是面现嘲讽之色。

吴坊主叹了一口气,打圆场:“他肯出面,就是好的。”

不一会儿,王坊主的管家被带了进来。他向吴坊主等人打拱见过礼后,笑道:“原来李坊主老爷也在这里。正好,小的可以少跑一路了。”

这话听着不对。往常,王家的这位管家都是称他们为“坊主大人”的,今儿改成了“坊主老爷”。只有一个解释,他来通传之事,与主公有关。因为身为附庸,他们哪里在主公面前称“大人”!吴坊主再一联想到王坊主近来的异常,两个眼皮不由自主的乱跳。

“你家主子派你来做什么?”他竭力平静的问道。

管家打拱不卑不亢的应道:“好叫各位老爷知道,刘老爷捆了他家的上门女婿,叫我家主子陪着去大人府上了,说是要代女休夫。刘老爷是铁了心,不要他家姑爷了。我家主子劝不住,所以,叫小的来请两位坊主老爷做个见证。“

这就是上门女婿的悲哀了。女家可以象休妻一般,休掉他们。前提是,请本街的坊主主持,另外再请两名以上的有头有脸的街坊做见证。

而刘家还有一个特殊情况,即,他家是依附了沈云的。所以,象这种重大事件,必须得到主公的首肯方可。

怎么会这样?刘玉娥的名声坏成那样了,刘家哪来的勇气代女休夫?一屋子的老爷们面面相觑。

吴坊主感觉情况不妙,身子不由往前倾,急切的问道:“刘老爷为何恼狠了他家姑爷?”刘老爷疼女婿,在三条街都出了名的。如果不是恼狠了,怎么会闹到代女休夫的地步呢?

管家笑着摇头:“这个小的就不知道了。”

说谎!摆明了是不肯说。李坊主窝火极了,呼的起身:“走,看看去。”他就不信刘家出了个水性杨花的女儿,还敢公然休夫。真不想在仙都混了么?

于是,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前往沈府。

另一方面,闭门不出的刘老爷突然出门了。他的额头上包着棉巾子,一脸病容的坐在软轿里。他的宝贝女婿被五花大绑,狼狈不堪的由四名粗壮家丁押解着,跟在后头。

他们这般打街巷里经过,足以抓住所有人的好奇心。

“出什么事了?”

“不知道呢。看样子是往大人府上去了。”

“哎呀呀,绝对是有大事发生。走,跟着看看去。”

等李坊主他们一行人赶到时,大门前已经里三层、外三层的围满了看热闹的街坊。

“哎呀呀,快让让,两位坊主老爷也来了。”见到他们,有好事者连忙招呼众人让道。

李坊主在人圈外头站住脚,沉下脸来斥责道:“都挤在这里做什么?惊扰了主公,你们担当得起……“

不等他说完,人群里有人嗤笑道:“前街的刘老爷在里头要代女休夫。大人发了话,令丁叔把大门打开,里头的是是非非,叫大伙儿都给评一评。说,咱们三条街的人都是讲道理的厚道人,不会欺负何姑爷。“

这时,人群里已经现出一条道儿来了。果然,沈府大门洞开。影壁左右全是人。里头没地了,看热闹的人都挤到大门外来了。

该死的,怎么这么多人!李坊主不由头皮发麻。他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何家出事了!

第三六二章 何家事发

丁叔看到李坊主一行人,亲自出来招呼。他上前打了个拱:“我家主人请几位老爷进去。”

“是。”主公面前,李坊主他们不敢再摆坊主大人的架子,连忙提起袍角,快步进门。

还是前院的空地上。看热闹的人们围出来一块空地。

李坊主一眼就看到被绑成了棕子样的何小宝,形容狼狈的跪在空地里。今儿的太阳有点儿烈,他的脑门上已经被晒出了一层油汗。

老罗面无表情的拿着一根齐眉哨棍,站在旁边。

树荫下,主位上摆着一把太师椅。左右下首各摆着几条鼓凳。

沈云端坐在太师椅里,微合着双眼。

好些天没有现面的王坊主坐在左下首的第一条鼓凳上,低声跟坐在他下首的刘老爷说话。后者好比大病一场,佝偻着腰背,一边听,一边用帕子抹眼泪儿。

围观的人们,以第二批私勇居多。他们对着勾头跪着的何小宝指指点点,象蚊子一般嗡嗡的交头结耳。李坊主看到这里,心里头的火气更大了。他使劲的在袖子里握了握拳头,努力压制住。

沈云看到他们几个过来了,抬手招呼道:“过来坐。就等你们几个了。”

左下首,王坊与刘老爷也双双扭头看过来。

这时,李坊主等人才看清,刘老爷面色浮肿,尤其是一双老眼都肿成了金鱼泡一般。

看到是他们,刘老爷的脸更长了。

莫明其妙!李坊主面上不显,心底暗哼,与其他人一道上前向沈云抱拳见礼,落了座。

沈云看向刘老爷,指着跪在太阳底下的何小宝,问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你先跟大伙儿说说罢。”

“是。”刘老爷这回是真伤了心,嘴一张,眼泪又扑扑的直落。抹了一把脸,他决然的说了起来,“主公,我本想招个女女婿撑门户,不想却招了头白眼狼回来,害惨了我家玉娥。”

话一出口,全场震惊。

啊啊啊,老匹夫到底是跟你那水性杨花的贱丫头勾搭起来了!李坊主他们几个坐在对面的鼓凳上,更是色变。只是碍于沈云坐在上首,他们不敢当场发作,全强忍了下来。

见沈云没有做声,刘老爷又抹了一把眼泪,接着说了起来:“我那老丈人姓周,是玉峰镇的一位乡绅。四天前,他们镇上抓到了一个偷儿,绑到镇长大人面前。镇长大人问明那偷儿叫何宝田,是何家村人氏。镇上的人都知道,我那老丈人在何家村有些田产。镇长大人便命人请了我老丈人旁座听审。”

真是冤家路窄!刘老爷的老丈人,周老太爷一眼便认出,被绑成结结实实,象条死狗一样趴在地上的贼汉就是当年陷害他家外孙女婿的那个何家村破落户。

经他作证,镇长大人判定何宝田是累犯。按镇上的规矩,要当众斩断他的那双贼手。而根据另一条镇规,何宝田如果能在一天之内拿出五百两银子来赎罪的话,就只跺掉他的一个小指头,以儆效尤。

是双手都没了,还是交五百两银子+一个小指头?稍微有点脑筋的人都会选后者。当然,前提是,能在一天之内筹到五百两银子。

显然,何宝田不是傻子。但是,镇定上的人们无论怎么看,都看不出他是能在一天之内筹到五百两银子的人。

镇长大人也是这么认为的。是以,一判决完,他又看向周老太爷。见后者没有反对之意,便命行刑人去祠堂里请铡刀。

“不,小的交银子。五百两,一文也不会少!”何宝田急得大叫。

“慢着。”镇长大人叫住行刑人,问道,“何宝田,银子呢?在哪里?”

“小的身上没有。”何宝田飞快的报出了何石头的名号,“我带你们去何家村跟他讨银子。”

镇长大人又看向周老太爷,问道:“周老,何石头是何许人也?何家村可有此人?”

何石头是何小宝的亲爹。何小宝入赘之事,还是刘老爷的老丈人亲手促成的,是以,他如何不知?见镇长大人发问,他点了点头:“有这号人。”心里却琢磨开来:何宝田的脸皮咋这么厚呢?按理说,他当年那般隐害小宝,与何家早就结了仇。何家就算拿得出五百两银子,也定不会给他赎罪。更何况,何家的家底薄,根本就拿不这笔数目的钱财来。

镇子大人又看着地上的何宝田,好意提醒道:“何宝田,你要是胆敢戏耍我们,那便是罪加一等。到时,你这双贼手保不住,就连左腿也要一并跺下来。“

何宝田吓得两战股股,咬牙说道:“借小的一千个胆子,小的也不敢戏耍大人。”

周老太爷清了清嗓子,抱拳说道:“大人,老朽觉得他就是故意拖延时间。据老朽所知,何石头与他有仇,轻易不会帮他。”

“不,这位老太爷说错了。小的与何石头不曾结仇。”何宝田没有认出周老太爷来,大声辩解道,“小的是何石头一家的大恩人。他家能有今天的阔日子,全是托我之福。没有我……”

事关女婿一家的脸面,周老太爷不想当众细说,只得一面向镇长大人使眼色,一面打断道:“就是结了仇,大人莫要信他。”

可惜,镇长大人这回不知道为什么,并没有给他面子,反倒是一本正经的问何宝田:“五百两也不是小数目,你与何宝田有何恩,如此确定他一定会给你出赎罪的银子?”

周老太爷见拦不住,心知今日之事定有蹊跷。再加之,何小宝是入赘的。赘婿堪比卖子。所以,严格的说起来,何家也算不得他的什么正经亲戚。方才,他已尽心照拂过。镇长大人不听,也怪不得他。

何宝田当众道出替何石头之子何小宝背黑锅的往事。

未婚苟且,为了入赘良民之家,翻脸不认人,亲手生生的打落未婚妻腹中的亲生骨肉,并兄弟换娶……人群里炸开了锅。

“不要脸!”

“简直不是人!”

……

周老太爷两眼一黑,险些从凳子上一头栽下来。

何宝田却还在底下得意洋洋的吧啦吧啦:“若是没有小的,何石头的三儿子哪能攀上高枝儿?小的听说,他家三儿子卖了个好价钱。家里盖起了大瓦房,买了十亩良田,积年利滚利的账也全还清了……”

“简直是一派胡言!”周老太爷再也忍不住,喝斥住他。然后向镇长大人抱拳,“大人,他所言之事,老朽恰好知道。此事早有定论,就是这厮忌恨何家,恶意陷害。当年,这厮也供认不讳,当着何家村人的面,在认罪书上签字画了押。”

“不,不是的!我真是帮何小宝背黑锅。”何宝田此时终于认出了他,拼命的反驳,“何小宝给花儿妹子抓的补药都是请小的帮忙,在镇上的金石堂抓的。小的记得清清楚楚,三大包药,总共花了一两三钱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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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六三章 沈云初断案

“我的老丈人素来是个眼里容不得半粒沙子的,立刻恳请玉峰镇的镇长大人彻查。经多方查证,何宝田所言非虚。“刘老爷说着从袖袋里掏出一叠纸,起身弯腰,双手举过头顶,“主公,这是何宝田、金石堂掌柜、坐堂郎中、抓药的伙计,还有何石头等人的口供。”

人群里爆出“呀”的轻呼。一旁,李坊主他们的脸色甭提有多难看了。连何家人都招了供,意味着此事已经是铁板钉钉,很难翻案。

沈云微微颌首:“拿来我看看。”

不等侍立在身侧的齐伯动身,王坊主已经代劳,从刘老爷手里接过那一大把供词,双手奉上。

沈云接过来,一张一张的看着。

供词写得清清楚楚,互相应证,每一份供词的末尾不但有招供人的画押和红手印,而且还有镇长大人的签名,以及周老太爷和另外两名乡绅写着“经查属实”和签名。

丁叔做事,越来越老道了。他心里满意得很,面上却有如凝霜,冷哼一声,一把掷到地上,抬眼厉声喝斥道:“何小宝,你可知罪?”

何小宝一直没有做声,是因为嘴里被塞了一块破布巾。闻言,他抬起头来,满脸惶恐,拼命的“呜呜呜”的摇头。

沈云向老罗挥手:“把东西拿开,且听何小宝如何分辨。”

闻言,李坊主等人的眼睛齐刷刷的亮了——哈哈,主公也是堂堂男儿!果然也一样见不得牝鸡司晨。

而刘老爷很明显的打了一个哆嗦。王坊主见了,轻拍他的一只膝盖,示意他稍安勿躁。

何小宝象是受了莫大的委屈,“哇”的长跪于地,嚎啕大哭:“主公,我冤枉死了!何宝田是我们村出了名的破落户、无赖,他一直眼红我们家日子越过越红火,不止一次陷害我们家……”

且不说丁叔他们去玉峰镇行事,本来就是经沈云亲自指点过的(齐伯和老罗商量出来的对策是,叫丁叔去金石堂取证。他们是万万不敢把事情闹得这么大,并且惊动玉峰镇的镇长大人的。是沈云给丁叔支招,叫他从何宝田身上做文章,且事情闹得越大越好,最好是搞得玉峰镇人人皆知)。但凭他一边哭,一边还能口齿清楚的喊冤,沈云便心生反感——沈云小小年便混迹市井,见多了象何小宝一般哭着还能口齿清楚说话的人。经验告诉他,这一类人,不论男女,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他们哭喊出来的话,可信度往往不高。

“放肆!”沈云将人喝住。

李坊主等人心里刚涌出来的希翼与暗喜被这一声冰冷的喝斥再次击得粉碎。他们整个儿愣住了——主公到底是帮哪边啊?

沈云指着洒了一地的供词,质问道:“这么多的证词,你做何解释!难不成玉峰镇的镇长大人、金石堂的掌柜、坐堂郎中、抓药的伙计,还有担保的乡绅老爷们,也都是眼红你们家,他们合起伙来陷害你?”

“扑哧!”人群里,不知道谁带了头,笑出第一声。顷刻之间,人们哄堂大笑。

李坊主等人彻底死了心。明明是坐在树荫底下,整个人如坠冰窖之中,他们的额头上却汩汩的冒着汗。

何小宝整个儿懵了——主公让我分辨,不是叫我喊冤?还是我喊冤没有喊到重点上……

目光扫过地上的供词,灵光一现,他张嘴欲再辨解。这时,沈云坐在上头,指着地上的供词又发话了:“还是你觉得,你丈人存心要害你,他拿出来的这些供词全是做的假?“

“扑腾”,刘老爷重重的跪在地上:“主公,除了供词,我还有人证。请主公派人去我家里传唤人证。”

沈云向齐伯挥手:“你带一队人,去刘老爷府上带人证。”

“是。“

挤到院子里来了的,大多数是第二批的私勇。齐伯走过去,看似随意,实则是点了事先安插在人群里的田管事他们小队:“你们几个跟我走。”

“是。”田管事他们五个从人群里挤了出来。

不多时,齐伯回来了:“主人,人证已带到,都在门房候着。”

“都传上来。”沈云下令。

影壁左边的人群闪开一条道。丁叔亲自带着一队人上来了。

一共四个人,为首的中年人精明能干,象是管家。他的身后,两位牛高马大的家丁架解着一个垂头丧气之人。

看到同样被五花大绑的何宝田,何小宝完全泄了气。

“小的周勇,见过大人。”中年人飞瞥了一眼主位,见上首坐着的是一个面嫩的黑脸少年,眼底的讶色飞闪而逝。他垂眸打拱见礼。

“你是何人?来此何事?”沈云问道。

周勇如实以对:“小的是玉峰镇周家的外事总管。奉我家老太爷之令,押解何宝田过来与何小宝对质。”

沈云挥手:“好了,你等先下去喝杯茶,歇歇脚。等我这里对质完了,再将人犯还给你们。”

“是。”

齐伯将周勇等三人带去门房喝茶。

沈云又看向何小宝,问道:“何小宝,你可认得被绑之人?”

“认得。他便是何宝村的何宝田。”何小宝此时已意识到事情已被坐实。辩无可辩,是以,决定识时务,不再抵抗。

沈云又看向何宝田:“何宝田,你可认得地上跪着之人?”

何宝田想起来之前,周老太爷的话,不由打了个哆嗦,也学着何小宝的样式回话:“认得。他便是何家村的何小宝。”

沈云点了点头,继续发问:“何小宝,何宝田揭发你与弟媳通奸,为掩瞒事实,亲手打掉她腹中的胎儿,骗婚刘家,可有虚言?”

李坊主等人齐齐石化。他们以为何小宝的行径也就是始乱终弃而已。通奸?不至于吧……

其中,吴坊主的反应最快,心虚的飞瞥了一眼主位。

主公这是动了杀心啊!还有,怎么这么巧,我们刚要用何家人,何宝田便被抓了?一个游手好闲的闲汉偷点东西,至于事势浩大的送到镇长大人面前亲断吗?

再一想到丁叔和田管事几天前恰好出去过一趟。而刚刚跟齐伯出去带人证的,恰好也是田管事他们小队,他只觉得两眼直发黑,坐在鼓凳上,摇摇欲坠。

何小宝好比被强雷劈中。与弟媳通奸,在何家村是要沉塘的啊!

不,我不能认。

第三六四章 再给点时间

“主公明鉴!我跟花儿好的时候,她还没与我弟弟成亲,不是弟媳。”何小宝极力推脱道,“我与她是青梅竹马,两情相悦。本来,我们俩就要成亲了。是我爹,都是我爹,看中了刘家的富贵,卖子求荣。我弟弟又讲明了,绝不会替我养娃儿。他放出狠话,若是那娃儿是男的,生下来直接摁在尿桶里溺死。若是女娃娃,养到十来岁,卖到窑子里去给万人骑……我,我全是被逼的呀!”

“还敢狡辩!”沈云指着一地的供词,诈道,“这里头何家村村长的证词。根据证词,你弟弟与弟媳是年初正月里订得的亲,村里人都知道。还有,你的弟媳也已招供,说,你明知她已订亲,却暗中勾引她。她是在四月里怀上了你的孽种,五月末的时候,被你骗至竹林里,用膝盖连撞击腹部,打掉了胎儿。事后,你送了她三包补药补身子。经何宝田证实,这三包药是你叫他去玉峰镇的金石堂抓的,总共花了一两三钱银子。金石堂的掌柜、坐堂郎中和抓药伙计都可以做证。”

“我……”何小宝词穷。

他是一个很细致的人。当年,为了在周家和刘家面前与花儿撇清关系,他特意吩咐家里人放出风去,说,何细宝与花儿正月初九订了亲,只等着秋收之后拜堂成亲。

不想,此时此刻,他亲口编出来的谎言却眼见着就要他的命。

还有,花儿……她明明知道订亲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非要胡说八道?

啊啊啊,她定是存心要害死我!这个该死的烂货!

臭、婊、子,想要我死?做梦去吧!等我回到何家村,看我怎么弄死你!

何小宝掩下眼底的滔天恨意,长伏于地,做出一副追悔莫及的样子,痛哭流涕:“主公,我错了。我不是人,罪该万死,请主公责罚。”

沈云见状,心中的鄙夷更甚——他敢拿全部的身家出来打赌:何小宝根本就没有反悔。这家伙之所以如此痛快的认了罪,并且当众忏悔,只是想蒙混过关罢了。

哼,象这样的东西,老子这些年见得多了!

不过,他明面上没有显露一丝丝出来,说道:“对质完毕。何小宝供认不讳。齐伯,你将何宝田带下去,交还给周家的管事。”

“是。”

于是,还没回过味来的何宝田被拉走了。

全场的目光再次聚焦在何小宝身上。

李坊主有心想求情,见吴坊主汗涔涔的坐在自己下首,双唇紧抿,心中一动,缩了缩脖子,硬是咽掉了嘴里的话。

刘老爷心里挺着急的——小畜牲通奸是在婚前,婚后,并无过错。再者,玉娥与他至今没有圆房,说起来,我们刘家也理亏。更何况,有句老话叫做“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要是主公也有这样的念头,罚过小畜牲之后,又劝他们小夫妻和好,这该如何是好?

正思量着该如何重提休弃之事,突然听到沈云的声音:“老刘,现在事情已经问清楚了。你还坚持代女休夫吗?”他确实有心为刘家撑腰,但也仅仅是撑腰而已。他觉得,是否真的要休弃何小宝,最终他说了不算,刘老爷也说了不算,还是要看刘玉娥。然而,刘玉娥到现在还没有现身。兴许尚在犹豫吧。毕竟休夫,太过离经叛道。所以,他决定拖一拖,再给刘玉娥一点时间。

刘老爷抬起头来,面现纠结之色。此刻,他的心里象是有两个声音在打架。

一个说:“休,坚决休!莫叫这样的坏种子毁了儿孙后代。”

另一个则反对道:“不能休!外面的流言传得那般凶。主公为了避嫌,肯定不准休弃何小宝的。”

“我……”一时之间,他不知道该如何决择了。

何小宝见状,连忙挣扎着直起上半身,向他的方向膝行,大声认错:“爹,爹,小宝知错了……”

刚行了两步,便被老罗一把按住。后者轻声喝斥道:“老实点!”

“爹,爹,对不起!我那时年少不经事,一失足千古恨。您身子不好,不要动气。”何小宝在原地哭得那叫一个肝肠寸断。

这两年,刘老爷是真心待他,闻言,不禁老泪纵横。

人群里,不少人也眼圈红了。

李坊主见状,再也忍不住,做出沉痛之状,向沈云抱拳:“主公,世人都说,浪子回头金不换。我看何小宝也是真心悔改,恳请主公网开一面,饶过他这一回吧。”

“是呀,是呀。”

“金无赤金,人无完人。谁没个年少轻狂的时候?”

“年轻血气旺,见到女色把持不住,也是人之常情。”

“能知错反省的娃儿,坏不到哪里去。照我说,肯定是那个破鞋勾引大伯子。”

除了吴坊主,跟来的几位家主皆帮着打边鼓。

刘老爷自然是听出了他们的话中话——有了过错的上门女婿更好拿捏!

至于,儿孙后代……等玉娥给我生了孙儿,我正好能以此为由,将孙儿带到身边亲自教养,不许何小宝过问。

于是,心里原本一般大小的两道声音,顷刻间一个变得细若蚊蝇,另一个则变大了许多倍。

“不能休!”

他望着何小宝,眼泪流得更凶了,哽咽道:“小宝……”

就在这时,从影壁后面传来一道坚定的声音,象一道利刃生生的斩断了翁婿相和:“请主公为属下做主。属下要休夫!”

满场哗然。

人们纷纷望向影壁。

一道火红的身影,自那后面冲了出来。

来者,正是身着劲装的刘玉娥。

她的穿着打扮与上次报考私勇时,一模一样。不同的是,这一次,她是要当众休夫。所做之事,比上一次更加离经判道。

“胡闹!”刘老爷刷的站起来,喝道,“婚姻大事,当是父母之命,谋妁之言。为父还没死呢,哪里轮得到你来多自做主张?”

刘玉娥冲上前来,梗着脖子应道:“爹,除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有‘初嫁从亲,再嫁从身’呢。成亲之前,女儿跟您说过,这只畜牲不是人。可是,您宁愿相信他,也不信女儿,非要订下这门亲事。女儿已遵您之命,招了上门女婿。现在,女儿要从身,休弃了这个与弟媳通奸,杀子求荣的畜牲。“

人群里又是“呀”声连连。呀,原来刘老爷是知情的!

异样的眼神齐刷刷的落在刘老爷身上。

“你!”刘老爷恨不得能挖个地洞钻进去,指着刘玉娥,浑身如若筛糠。

第三六五章 第一道杀令

何玉娥却不再理会刘老爷,对着主位抱拳行礼——老罗在教拳的时候,告诉所有人,在私勇里,一律只行抱拳礼。

“主公,属下无法容忍何小宝的禽兽行为,没法再与他过下去,恳请主公允许属下休弃赘婿何小宝。”她坚定的请求道。

刘老爷连忙也抱拳请求:“主公,这孩子是一时气急了,请容我再好好劝劝。”

沈云看向他:“老刘,你这是不打算代女休夫了?”

今天这场闹剧,全是因为自己要代女休夫。刘老爷悻悻然的摇头:“不了。大家劝得对,浪子回头金不换。”

围观的人们又是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沈云不置可否,颌首说道:“我知道了。你且坐下。”

刘老爷讶然。不过,他还是依言坐了下来。

沈云又看向刘玉娥:“刘玉娥,你确定要休弃赘婿何小宝吗?”

刘玉娥再一次坚定的点头:“回禀主公,是的,属下十分确定。”

刘老爷欲再张嘴,但是,沈云又发问了。这次,问的是王坊主:“老王,按律法,刘玉娥能够休弃赘婿吗?”

王坊主是他们那一条街的坊主,最适合回答这个问题。闻言,他起身抱拳答道:“回禀主公,律法里写得很清楚,如果赘婿失德,妻家可以休弃之。”

沈云“哦”了一声,连连点头:“我明白了。”看向刘玉娥,“刘玉娥,既然律法没有不允许,那么,我这里准了。要办什么手续,你去找老王。”

一锺定音!

整个院子里顿时静悄悄的。

刘玉娥是终于如愿以偿,喜呆了,一时没反应过来。

而刘老爷则是如坠冰窖。到现在,他终于肯定+确定了。主公是在给刘玉娥撑腰!所以,他刚才的反复,简直在主公眼中,无异于跳梁小丑。

李坊主等人感觉比刘老爷好不到哪里去——主公这是快刀斩乱麻,判刘玉娥休弃何小宝,一劳永逸的解决了女营的问题啊。主公这么做,是不是看出了我们的用意?下一步,主公是不是要收拾我们了?

吴坊主暗中庆幸不已。还好,他早一点看出了主公的用意,刚才没有逆着主公行事。

围观的人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是说“夫字出头就是天”吗?主公怎么能让刘玉娥休了她的天呢?

“谢主公成全!”刘玉娥最先回过神来,再次抱拳,喜气洋洋的道谢。

沈云摆手,再一次看向呆若木鸡的何小宝:“至于何小宝。你与弟媳通奸等行为皆是发生在加入私勇以前,所以,我不能用私营的规矩处置你。”

何小宝明显的神色为之一松。

“不过——”沈云又道。

何小宝刚刚放回去的心,瞬间又悬了起来。他紧张的抬起头。

沈云问王坊主:“刘营主休弃了他后,他的户藉还在你们那条街上吗?”

后者意会,摇头:“赘婿没有独立的户藉。他们都入的是女方户藉。一旦被休弃,都会发回原藉。”本来他还想说,何小宝已考上了功名,所以,回到原藉,也是良民藉,不会再落贱户。见主公这回分明是站刘玉娥的,怕扫主公的兴,他便不打算说了。

沈云了然:“那么,老王,你代劳,带两小队人马,明天一早,将何小宝押解回何家村,交由他们的村长处置。”

娘咧,可把我吓坏了。何小宝听到最后的判决,紧绷的心弦完全松懈下来——他考上了初级武者,是良民老爷。村子区区一个乡野贱民,怎么敢沉他的塘?巴结还来不及呢。

哼哼,老话说得好,莫欺少年穷!你们这些贱人,今日欺我、辱我,待到我发达了,定当千百倍的讨要回来!

他垂眸,掩去了眼底的恨意,长伏于地,感恩戴德的大声谢道:“主公英明、仁义!”

沈云没有理会他,起身,环视全场,朗声宣布道:“何小宝之事也提醒了我。我宣布,即日起,私勇之中,若有人胆敢通奸,或奸淫掳掠,经核查属实,定斩不饶!”

这是自私勇建立起来,他宣布的第一条杀令。

闻言,在场之人无不心中凛然,齐声抱拳称喏。

沈云满意的微微颌首,扬长而去。

就这样结束了?李坊主他们如释重负,纷纷掏出帕子来擦脸上的汗水。

“这天,越来越热了。”

“就是。”

主公虽然没有说他们一个字,但是,今儿这出唱得是什么,主公当众宣布杀令,又是几个意思。他们心里跟明镜似的。故而,一个个都急着立功,只想马上赶回去,好好找儿子、心腹商议。

刘老爷自知刚才既押错了宝,又伤了女儿的心,坐在鼓凳上心乱如麻。见女儿往自己这边走来,扯起嘴角,讪笑不已。

哪知,刘玉娥却一脸喜色的走到王坊主面前,抱拳行礼:“王伯伯,您什么时候得空?”

后者乐呵呵的应道:“现在就行。”见老罗仍然看守着何小宝,便快步走过去,商议道,“老罗,天色已晚,今天是去不成何家村了。不如将他先带到我那里,看押起来。明天一早,再送走。你觉得呢?”

“行。”老罗爽快的应道,“我现在将他押到你那里去,是吗?”

“有劳。”王坊主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回头又招呼刘玉娥,“刘营主,你也随我们一道走吧。”

刘老爷望着他们随人群一道离去,追悔莫及。他应该听从老丈人的建议,坚决代女休夫的。事事想周全,左摇右摆,反反复复,果然伤透了女儿的心,被其视为陌路。

唉,真是好后悔!

见无人搭理自己,他抹了一把脸,拖着沉重的步子,也往家里走去。老丈人派来的周勇,肯定在家里等他的回复。

一想到这里,他觉得一双腿又起码重了一倍。

周老太爷派周勇捎话,说,何小宝此人冷血无情,如今已考中功名,所以,既然事已闹开,是绝对再留不得的。休弃之后,当想办法除之,千万莫放虎归山。

他本以为主公是见不得何小宝的恶行,会杀之而后快。哪知,主公却只是令王坊主将之带回原藉。

要不要想个法子杀掉何小宝?他又犹豫了起来。

与此同时,齐伯焦急的跟着沈云进了东厢房:“沈爷,真要送走何小宝?”

“怎么了?”沈云问道。

“他,他知道私勇,还有仙阵的事。”齐伯如实以对,“这家伙不象是善类,我担心他会坏事。”

沈云笑道:“放心,他坏不了事。”齐伯都想得到这一层,视私勇和小五行阵为保护符的某些人,自然也想得到。所以,他敢打赌,没了任何价值的何小宝,绝对活着走不到何家村。

没有人生来就会当主公。他也是生平头次坐高位。这一次的事,于他来说,教训与经验皆有。他也没白忙活,从中咂摸出来了一些做主公的心得。

比如说,要想服众,他不但要点占着大义,赏罚分明,而且还要考虑全盘,考虑长远。

以何小宝这件事为例,他若以通奸之罪,处之以斩刑。估计会博来一片叫好声。但是,后患也来了。若今后有人以此为先例,翻陈芝麻烂谷子,攻击私勇里的其他人,届时,闹到他跟前来,他是杀,还是不杀呢?

第三六六章 曾经有一个大好的机会

沈云没有料错。

第二天,天擦黑的时候,王坊主风尘仆仆,一脸晦气的回来向他报告:“主公,我们快到玉峰镇时,何小宝突然癫痫发作,自己咬断舌头,死了。我们连替他请郎中都来不及。”

沈云精通医理,知道癫痫就是人们常说的羊角风。这种病,据他所知,严重的,发作时,病者口吐白沫,全身抽搐,确实容易伤到舌头。所以,没有见到尸体之前,他不好妄下结论,说阴谋之类的。

“何小宝有癫痫?以前,你们知道吗?“他问道。

王坊主摇头:“没有听刘家人提及过。不然的话,我们心里有数,也不至于他发病时,手忙脚乱。”

原来,一路上,何小宝都防备着王坊主等人,干粮,不吃,水,不沾。直至快到玉峰镇。他忽然开口,讨水喝。

王坊主见他也是扛不住了,便命人给他喂水。

何小宝还是非常小心,很节制的浅浅喝了一小口,也就是润润喉咙而已。

哪知,下一息,他便“扑腾”倒在地上,翻着白眼,口吐白沫,全身使劲的抽抽。

王坊主第一反应是中毒了。

“水里有毒!快,把他抓起来!”他赶紧的招呼自己带去的心腹家丁将刚才喂水的私勇队员控制起来。

“没有,我没有!”后者也吓得要死,象抱着救命稻草一般,紧紧抱着手里的水囊,大声辩解。

其他人都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整懵了,呆呆的站在那里,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他们一哄而上,将喂水的私勇队员按在地上。

只有王坊主一人想到,先要去看倒在地上的何小宝。

可惜,晚了。

王坊主还没来得及上前,何小宝突然口喷血沫,昏死过去。

“啊啊啊,毒死人了!”刚刚缓过劲来的众人又是惊慌失措的哇哇大叫。

关键时刻,不管是自己的心腹家丁,还是私勇队员们,竟然找不出一个可用之人。没办法,王坊主只得硬着头皮亲自上前查看。

首先,他伸出两根手指头去探何小宝的鼻息。

气若游丝,还没咽气。

兴许还有救!

他马上实施第二步,用力扳开何小宝紧闭的嘴唇。

立时,一小块血疙瘩掉了出来。

“啊呀!”王坊长惊呼过后,定睛细看,这才认出是一小截断舌。

何小宝这是近乡情怯,所以,咬舌自尽了?

很快,王坊主推翻了这个推断。脑海里划过一道灵光,!他赶紧大叫:“快,去镇子里请郎中。何小宝发羊角风了!”

郎中请来的时候,何小宝早已气绝。

“你们发现他咬断了舌头,那时就应该想办法扯住他的舌根,莫叫舌根回缩,堵住喉咙。”郎中非常遗憾的扳开何小宝的嘴,“你们看,舌根都缩回去了,把喉咙堵得严严实实。他是活活憋死的。”

“我们只好把何小宝的尸体送回何家村。”王坊主接着汇报,“到了何家村,村长说我们晚去了一步。何家闹出来的丑闻传得十里八乡尽知。何家村因此名声大损。甚至于村子里有好几个出嫁的女子被夫家休弃,送了回来。村里的人们恨透了何石头一家。两天前,在村民们的强烈要求下,村长,也是何氏族长,开祠堂,将他们一大家子都赶出了村子。何细宝的岳家不姓何,是村子里的杂姓,本来在村子里就势薄,也被一并驱逐了。听说我们送回来的是罪魁祸首的尸体,愤怒的村民们赶过来,一把火烧掉了尸首不说,还竞相扬灰解恨。”

也就是说,连骨灰都没有留住。何小宝的死因,查无可查。沈云叹了一口气:“可见,善恶有报,不是虚言。”

不管事实如何,总之,斩断李坊主等人伸向第二批私勇的黑手,为刘玉娥撑腰等目的都已达到。何小宝一案,只能,也必须就此揭过——在他看来,何小宝如此惨淡收场,绝对是罪有应得。他真的是一点儿也不觉得心虚;而此时,他与李坊主他们还有相同的利益,没有翻脸的必要;更重要的是,他实力不够强,又是初到仙都,脚根未稳,也不是与他们翻脸的时候。

王坊主闻言,附和的连连点头,暗地里松了一口气。

刚才,他汇报的,自然是明面上的事实。背地里的呢?昨晚,人是关押在他家前院。哪些人在何小宝身上动了手脚,他怎么可能不知道?说句大实话,如果不是有他的人明里暗地里的护着,何小宝绝对是昨晚就“追悔莫及,无颜面对家乡父老,悬梁自尽”。

所以,他最担心的是,聪明的主公年少气盛,又是秉直的性子,眼里容不得半粒砂子,非要将何小宝的真正死因查个水落石出。

为了说服主公,他一路上都在打腹搞。

而他没有想到的是,主公象是早就意料到了一般,听到何小宝的死讯,脸上连惊讶之色都不曾有过,而且根本就没有追查的意思。

这份心计……哪里象是个十几岁的少年!王坊主在心底里啧啧称赞不已。同时,对主公许下的承诺更加坚信不疑——跟着这样的主公,何愁不能举家升藉,迁入仙山?

从此,王坊主完全绝了争夺私勇实际控制权的心思,率全家人,一心一意跟着沈云,可谓忠心耿耿。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经此一事,李坊主等人也见识到了沈云的手段。他们的主公虽然只有十几岁,但有一身的好手段,明的暗的,都能来,行事老练得很。

他们后悔了,生怕沈云接下来会收拾他们。

然而,过了好些天,迟迟都不见沈云有什么举措。他们终于明白了:主公这回没有追究他们的意思。

主公心胸宽阔,性情仁厚,佩服之极!得,我还是安安分分的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好了。

李坊主等人也安分了。

刘老爷那天回家后,真的大病了一场。

刘玉娥得了信,回家看望了他。不过,她谢绝了父母叫她搬回家去住的提议,仍然住在女营的院子里。

自从她报考私勇之后,就不曾往来过的邻家姐妹们,突然又好了。她们热忱的去女营拜访她。问东问西,话语之间,透露出浓浓的艳羡与悔意。

刘玉娥知道她们在后悔什么——刘老爷公开宣称,她的婚事自主。

那些邻家姐妹们最大的心愿莫过于此。曾经,她们也有大好的机会走出内院,为自己谋一个婚事自主。可惜,她们没有好好把握住。如今……“不知道还会不会有考验?”几乎每一个拜访过她的姐妹都明里暗里的向她打探。

不只是她,阿花姐、罗婶和齐妈她们每天都会被街坊里的仆妇们问到这样的问题。

“如果有的话,肯定和上次一样,提前告示的。”身为过来人,她们从对方的身上看到了曾经的自己,不忍绝了她们的希望,次次都如是回答。

第三六七章 我能看到自己的丹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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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六八章 内视

我怎么能看到自己的丹田了?

沈云清楚的记得,师父教他经脉穴位时,曾经有一次偶然提及。刚才,他的行为,叫做“内视”。

凡人武者,哪怕是大武宗,也无法做到内视。

只有进入先天,方可内视!

难道我进入先天境了?

沈云的心猛然提了起来,再也无法做到心平气和。

眼前一花,丹田骤然消失。眼前只余下一团漆黑。

沈云睁开眼睛。

激动,实在是太激动了!

他从炕上一弹而起,飞奔到窗前,打开窗户,接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

心绪稍平,他双手交握,再度闭上眼睛,集中精力,想着丹田。

哗——,丹田再现。

这回,他直接看到的是充满无数五色小光点的丹田近景。

啊,我做到了!

我真的能内视!

两只手用力绞在一起,沈云竭力让自己保持心境平稳,同时,在心里对自己说道:去看看任、督二脉。

刷刷,眼前一花,他看到了一根竹签粗的管状物,弯弯曲曲的。里头,流淌着鲜红的液体。

再靠近一些!

啊,在鲜红的液体里,有无数彩色的小光点。它们稀稀落落的,象天上的星星一般,眨呀眨的。

这是……任脉!

沿着管状物,看了一会儿,沈云认出来了。

任脉主血,所以,这些流动的鲜红液体是他的血。

巧得很,夹杂在其间的彩色小光点,也呈五色。

一模一样的五种颜色,怎么到处都有这样的彩色小光点呢?

沈云心中一动,再次喜上眉梢——五种颜色,恰好是五行之数。并且吸入体内,能提高真气和力量……它们莫非就是传说中的五行灵气?

对,应该就是五行灵气!

这里是仙都,仙者如云,有五行灵气,才叫正常啊。

还有,银杏树精的气海里,那些气旋是由无数密密麻麻的绿色小光点朝着同一个方向高速旋转而汇聚而成的。

树,即木,那么,这些绿色的小光点便是木灵气喽。

怪不得我两次入梦,吸入由五色小光点汇成的白色雾气,身体里都排出了许多又臭又黑的污垢,不论是体力,还是真气,都有长足的进步,就象传说中的洗髓伐经一般。

原来,那两次根本就是洗髓伐经啊!

啊呀呀,我简直太笨了,怎么以前一点儿也没往这上面想呢。

乘热打铁,接下来,沈云又回到炕上,盘腿坐好,五心向上,静气凝神。

他想要将周身的经络穴位都内视一番。

然而,内视完督脉,他的额头突然生出一阵细密的刺痛。那感觉就象有人拿着银针在轻轻扎他一般。

这种刺痛感,他并不陌生。以前画符时,体内真气消耗将尽之时,额头上也会出现一模一样的刺痛。

可是,此时,我的真气明明充盈复很好。

有情况!

眼下,他所做之事,师父没有教过,他看过的所有书上也不曾有提到过。直觉告诉他,他极有可能是摸到仙门的门坎了。

这时若是有个什么闪失,被门坎撂倒,痛失步入仙门的良机,岂不冤枉死了!

沈云不敢再冒险,当机立断的睁开眼睛,停止内视。

结果,刺痛的感觉立时缓解了一大半。

画符时,也是这般情形。只要停止画符,额头上的刺痛便会大大缓解。

之前,他一直以为,额头上的刺痛感是因为体内真气消耗殆尽的缘故。

如今看来,并不是的。

到底是什么原因呢?一时半会儿的也想不明白,他决定暂且不再琢磨,专心致志的练《洗玉诀》。

这也是他的经验,此时练《洗玉诀》效果非常好,可以说是事半功倍:不但真气、体力能迅速恢复,而且额头上的刺痛感差不多只要走一遍心法便能完全消失。

只是不知道这一次是不是也一样。

一遍心法下来,刺痛感不再有。

竟是一样的。

也就是说,额头上的刺痛感并不是因为真气消耗殆尽而引起的。

好在如今能内视了!沈云决定再内视丹田与任、督二脉,寻找真正的原由。

就这样,每当额头上又生出刺痛感时,他便停止内视,运行《洗玉诀》。待刺痛感完全消失之后,再继续内视。

如此反复,当他第五次内视,额头上又隐隐生痛时,终于找到了疑似的原由——这一次,他是在内视督脉。刺痛之感再一次起来时,他惊讶的发现,督脉里的五色小光点,也就是五行灵气,明显少了,差不多只有先前的三成。

莫非这就是真相?

沈云按捺住心中的激动,深吸一口气,又一次运行《洗玉诀》。

一遍下来,他再度内视。

果然,督脉里的五行灵气又变多了。

并且,他能看得到,这些稀稀落落的小光点越来越少。

当它们减少到差不多三成时,额头上熟悉的刺痛感又起。

我没猜错,这便是症结所在。

也就是说,内视、画符,还有练拳,都会消耗经脉里的五行灵气。当它们变得只有平常的三成时,额头上便会刺痛不已。

要延迟这种刺痛感,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增加经脉里的五行灵气。

怎么增加?

借啊!

这是目前沈云唯一能想到的法门。

为了验证自己的判断,他练了一遍《洗玉诀》,待刺痛感又一次完全消失之后,催动真气,开始借周边的五行灵气。

“借”过之后,他再内视。发现督脉里的五行灵气比先前增加了差不多三倍。

有了这些借来的五行灵气撑着,这回,他内视的时间长了许多,竟然沿着任、督二脉转了一圈。期间,经过丹田时,他还停顿了一息。

原来它们的内部是这样的啊!

丹田里,远看象是裹着一团白色的迷雾。近看,这些迷雾其实是五色灵气。

同是经脉,任脉与督脉不论粗细,还是里头的血液,皆不同:任脉看上去要略微粗一些。里头的血量比督脉充盈。但是,五行灵气却不及后者的三分之二。也许是因为这样的缘故,任脉里的鲜血呈暗红色。而督脉里的则是鲜红色。

除此之外,他还看到这两处经脉里有很多类似于“节点”之类的存在。如果说任、督二脉是江河,那么,这些节点便是沿途的湖泊。血液在这些地方的流动速度要慢上许多,所以,颜色变得深沉,有一些的管壁上甚至积起了血垢。

作为医者,他知道,这些有点儿经络不通,气血失和。

沈云好不意外——他从来就没有怀疑过自己有这些毛病。

转念一想,心道:传说中的打通任、督二脉,就是疏通这些节点吗?

第三六九章 他的丹田堪比渔网

心里头好象涌出了无数的念头,偏偏又一个也抓不住。沈云知道,这是因为刚才发生的事太过突然,也太匪夷所思。所以,他现在迫切需要的是静下心来,慢慢的将心绪理清、捋顺。

意识到这一点后,他立马起身,大步走出东厢房。

他先去厨房,跟阿花姐打个招呼:“我现在要去北跨院闭关,少说也要两天。老规矩,饭菜送到院门口就是。”

“是。”他去北跨院闭关一两天,是常有的事。阿花姐也已惯了。

四天前,《小***》的最后一句口诀也教完了。再加之,每天清早,他们要赶到陈家旧宅那边去出早操,而吃过多晚饭后,又要去那边跟刘玉娥识字、念书。学了半个时辰之后,大家凑在一起彼此交流学习心得、再练练拳,扎个马步什么的,不知不又是一两个时辰过去了。哪里还有空闲时间去北跨院练拳?更何况,本来在他们的心里,北跨院就是沈爷的练功室。是沈爷仁厚,将地方让出来,给他们用。所以,他们商议之后,便都不去北跨院了。只有齐妈每天过去清扫一次。

如此一来,北跨院又恢复了从前的宁静。

沈云进了北跨院后,先在外间试着打了一路金刚拳——与劲风拳相比,金刚拳虽然不及劲风拳的威力,但它胜在对体内真气的变化极为敏锐。

打完之后,沈云皱了皱眉头。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不管是体内的真气,还是拳力,貌似都没有什么长进。

当然也有长进的地方,很明显,他在力道的控制上更加收放自如。还有就是,刚才打拳的时候,他对一些招式有了新的认识,比如说,如何发力,何时发力,拳径怎么走,会更有效率。

这也算是要理清的念头之一。不过,它并不是重点中的重点,所以,暂且记在心里,具体的磨拳,待空闲下来再说。

沈云现在最关心的是,自己明明能够内视了,按师父生前所说,应该是进入了先天境,为什么真气和拳力都没有长足的提升?

他知道自己如果不借用五行灵气等外力的话,真正的实力应该还没有达到大武宗。

原以为,内视了,实力会有质的飞跃。哪知,却是他想多了。不要说质的飞跃,现实是,连量的增加都没有。

那么,很有可能是师父教错了。先天武者能够内视,但是,反过来,却不一定。即,能内视,未必是进入了先天境。

所以说,我还是一介凡人,并没有脱凡超俗?

想清这一点,沈云只觉得嘴巴好苦,忍不住连连摇头,心道:脱凡超俗,谈何容易!

转念一想,他瞬间又豁达了:是啊,要是仙门这么容易进,从太师祖开始,到师父,几代先辈,何至于苦苦追寻一生,至死都不得门而入?

同时,耳边象是响起一道声音:“沈云,一口吃不成一个胖子。你为什么要入仙门?还不是因为修仙者的实力远远超过凡人武者。可是,看看现在的你,真的成为了凡人武者里最顶尖、最厉害的存在吗?没有,你连大武宗都不是。比你厉害的凡人武者,多得是。武学这种东西,用的是实力说话。先天境又如何?实力没提上来,要是打不过大武宗,你就是成为了炼气士,也白搭。所以,与其把时间浪费在琢磨是不是进入了先天境这种虚的东西上,还不如脚踏实地,抓紧时间习武。”

深吸一口气,沈云感觉乱哄哄的脑瓜子顿时清静了一大半。

想清了,他便不再纠结于先天境,直接跳过去,换了下一个问题,即,五行灵气。

以前,是他只知五色小光点,不知其名。所以,一直没有将所知对上号。事实上,不论是师父,还是他看过的那些书,都有提及五行灵气。特别是百宝囊里的书,几乎每一本都会提到五行灵气。

五行灵气,通常被称为“灵气”。它是修仙者们最为倚仗的修行资源。所谓的炼气士,炼的就是灵气。以沈云的认识是,离开了灵气,修仙者便没法修行。

但他也仅仅知道这些。再多的,没有了。

能够内视之后,他看到了五行灵气在丹田、经脉里的运作,充分认识到了灵气的重要性。

那么,新的问题也来了——如何炼气?还有,丹田里藏着一大团灵气,任、督二脉里也有,它们是从何而来?

书上虽然没有明说,但是他能够理解到,修仙者可以将灵气贮存在丹田里。并且,修为越高的修仙者,丹田里贮存的灵气越多。

难道我的丹田里的那些灵气是我每次“借”用之后,没有用完,剩下来的?

对,这个问题,至关重要。一定要尽快搞清楚。

象是找到了一头乱麻的线头,沈云的思路瞬间清晰了起来。他知道该如何做了——借用灵气,通过内视,看这些灵气到底是如何在丹田里“剩”下来的。

这个,不难。因为先前他就内视过任、督二脉里的灵气运作情况。现在只要将内视的部位换成丹田即可。

沈云信心满满的去了里间,在炕上盘腿而坐,五心向上,静心凝神。

先是借灵气,然后内视。

很快,他意识到自己过于乐观了。

与任、督二脉相比,丹田实在是太大了。如果说前者是江河,那么,后者完全称得上“海”!

与丹田这个庞然大物相比,他一次从外头“借”到的那些灵气好比杯水车薪。

咦,怎么会只有这么一点进入了丹田呢?

沈云觉得奇怪——以前,他每次借用时,根本就看不到自己到底借到了多少。现在能够内视后,他能清楚的“看”到外面的灵气蜂拥而入,在丹田穴的位置形成了一个黄豆大的小气旋。所以,对究竟有多少灵气心里大致有数。

以他的观察,借到的灵气,最多有一成的十分之一最后进入了丹田。

那九成九呢?哪去了?

好在内视不是一般的耗灵气。沈云在任、督二脉巡察一圈,便到了极限。额头上的刺痛感再起。

走了一遍《洗玉诀》,他又能借了。

这回,他改了流程,试着一边借灵气,一边内视。

效果真的不能再好。很快,他找到了问题的所在——呵呵,他的丹田堪比渔网啊。并且是那种大眼的渔网。那九成九的灵气直接穿丹田而出。

用这样的丹田去借灵气,说竹篮打水,那都是嘴上留德。还能够借到半成,绝对是奇迹。

第三七零章 天相应和

这时,额头上又痛了。

沈云睁开眼睛,摊开双臂,仰面向后一倒,郁闷的吐出一口浊气。

难,实在是太难了!

以前,紫瑛真君的残魂跟他说过,凡人也可以修行,但是耗费的资源巨大。缘由就是凡人们都有一个渔网一般的丹田吗?用这样的丹田修行,可不就是浪费资源么?

铁一般的事实面前,他必须承认,资质说也有一定的道理。好的资质,确实能做到事半功倍。

可是,沈云,这不是你沮丧的理由!

你又不是头一天知道自己资质渣。

不能事半功倍又如何?自从习武以来,你什么时候事半功倍过?

你还记得在牛头坳村看燕子在屋檐下衔泥筑窝吗?两只燕子,一次只能衔来那么一点点的泥巴。每一次,它们要飞出去小半刻钟。以至于,你看得都累了,没了再看下去的兴致。可是,两只燕子最终还是在屋檐下筑好了窝。

你今年才多大?这一辈子长着呢。

太师祖他们苦苦灵觅一辈子,始终不得其法。与诸位先辈相比,沈云,你又是何等的幸运。因为至少你找到了努力的方向。

难道仅仅是因为万分艰难,就心灰意冷了吗?

“不,就这样认输,我心不甘!”

心底响起一道坚定的声音。

沈云翻身爬起,眯缝着眼睛,回想刚才内视到的情形。

很快的,他的脑海里又冒出一连串的问号:丹田漏成这样,十分之一成的灵气,是如何借到的?丹田里的那一大团灵气真是日积月累而成的吗?别是另有来历吧?如果真是这样,是不是就能避开丹田处处漏气的大短处了?

理出了着力点,他顿时又干劲十足。

要搞明白上面的问题,还是得弄清楚灵气在丹田里的情形。

运转一次《洗玉诀》后,沈云又一次借灵气。这一次,他也是同时内视。

因为内视实在是太耗灵气,所以,这一次,沈云是感觉灵气进入了丹田之后,才开始内视。

又有新发现:十分之一成的灵气进入丹田后,立马分散开来。其中,大部分的象水滴汇入大海一般,融进了丹田里的大气团之中,完全不可察;有一小部分,大约是半成,钻进了丹田壁上的一个通道口。

之前,沈云巡察过任、督二脉,所以,他知道在丹田里总共有两个通道口。一个接督脉,另一个则接任脉。不同的是,于督脉,这个通道口相当于入口。而于任脉来说,则等于是出口。

这半成的灵气正是从入口进入督脉之中。

沈云看得很清楚,督脉壁与丹田相比,要靠谱得多。这些灵气也会透过红色的脉壁,很快消失。但是,这一部分只占十分之四。有六成的灵气还是保留了下来。

原因很简单,督脉能吸附灵气。

没错,就是吸附。

灵气象一道白色的气流涌进督脉之中,沿途被督脉壁吸附,越变越小。当走完督脉时,它已被削弱成十几个五色光点。

在督脉的尽端有一个很大的“节点”。对于剩下的那十几个光点来说,它堪比汪洋大海,实在是太大了。光点们根本就没法越过。

也就是说,他借到的灵气,根本就没有机会进入任脉。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先前他看到任脉里的灵气明显比督脉里的少。

可任脉里还是有灵气啊。它们又是从哪里得来的呢?

这时,额头上又感到刺痛了。

沈云只得暂停。

再一次调整过来后,他又借灵气,内视。这回,他再次推迟内视的时间点。感觉到灵气流进入督脉中段了,这才开始内视。

没想到有惊喜!

督脉里剩下的灵气比刚才内视到的要多了差不多五成。

很快,沈云明白过来多出来的这五成是他推迟内视,而省下来的。

实践再一次证明,内视真的非常非常耗灵气。

但是,再耗灵气,也得内视。因为这是他目前所知道的“看”得最清楚、效果最好的内察法门。探脉什么的,确实是不耗灵气,与之相比,实在是太糙了,不顶用。

开始内视之后,督脉里的灵气流迅速瘦身,又恢复了只保六成的状态。

那四成是怎么一回事?

沈云定睛细看。

看清楚了,透过督脉壁的那四成灵气是因为内视而用掉了。这一点,与丹田又是不同的。后者,那九成九的灵气是真的漏掉了。它们透过丹田和身体,打哪里来,回了哪里去。

另外,督脉尽头的那个节点对于灵气来说,简直象是沼泽一般的存在。灵气进入其中,有进无出。这一次,他也没能看到有灵气越过它。

在最后的灵气光点也消失在血色之中时,刺痛感接踵而来。

刹那间,沈云明白了刺痛感是因灵气消耗殆尽之故。

好吧,这样说,并不准确。因为他的督脉里明明还存有一些灵气。只是它们只相当于正常时的三成而已。

也就是说,当督脉里的灵气消耗到平常状态下的三成时,他的额头上便会产生一阵密集的刺痛感。与真气没有一个铜板的关系。

沈云睁开眼睛。唔,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既然灵气通不过督脉末端的节点,那么,任脉里的灵气又是如何而来呢?

就在这时,远远的东边突然轰隆作响。好比有一只又一只巨大的木桶滚过似的。

晴空万里,大好的天气,怎么打起了闷雷?

沈云好奇的下了炕,推开东面的窗户,闻声望过去。

天帝老爷,东面的天际线上,涌起一大片火红的云彩,转瞬映红了半边天空。

雷鸣声,就是自那些云彩里发出来的。

天相有异!沈云的脑海里突然冒出这四个字。

殊不知,同一片天空下,仙帝扶着两名内侍的手,也站在窗前。

他死死的盯着象巨浪一样翻滚的红云,脸颊上的肉不断的颤抖:“妖孽!绝对是妖孽出世……”

两位内侍勾着头,吓得连大气也不敢出。

仙门,栖凤山,正殿。

一名白袍道人睁开眼睛,望着窗外,见满天红云翻涌,好似一朵巨大的红莲吐蕊绽放,从心底里笑了出来:“罡儿筑基成功,竟引发天相应和。妙哉!”

不一会儿,红云散尽。碧蓝的天空里,划过一道金色的飞剑。须叟,自殿外走进来一个白袍少年。他意气风发的走到道人面前,行了一个道礼:“师尊,徒儿筑基了。”说罢,抬起头来,展颜轻笑。眉心一点红痣艳若胭脂,衬得他愈发的仙气飘飘。

如果沈云在这里,一定会高兴的惊呼:“是您呀,叶大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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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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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七一章 出关

第三七一章出关

三天之后,沈云出关。

齐伯等人见到他,无不愣住。

本来沈爷就比同龄的娃娃们要沉稳、持重,但是眉眼尚未完全长开,所以,仍然能看出两分少年人的稚气。如今,这种淡淡的稚气完全没有了。

齐妈最先反应过来,惊讶的指着沈云的裤腿:“沈爷是长高了。看!裤腿上去了差不多一分,唔,袖子也短了一点点。”沈云身上的衣服全部出自她之手。是以,丝毫的变化,她都看得真真切切的。

经她一提醒,众人都是恍然大悟。

“是真的呢。”

“咱们沈爷长大了。”

“眉眼全长开了,更俊了!啧啧,我就没见过比我们沈爷还要俊的后生。”

罗阿花望着两步开外的如玉少年,两眼亮晶晶的搓着双手,心里好不纠结:要不要跟沈爷请教一下,他是怎么瘦下来的呢?

明明三天之前,沈爷的两个脸颊上还嘟了一点肉。闭关三天,整张脸便变得棱角分明,跟刀削斧凿出来的一般。

绝对不是饿的。

因为沈爷闭关期间,一日三餐都是她按着饭点亲自送到北跨院门口。

沈爷闭关不喜被人打扰,故而,三餐的碗筷什么,她都是到了第二天早晨的时候,一起收。

和她预料的差不多,沈爷在闭关期间,胃口比平常要好许多。每一顿的饭菜都被吃得精光,没有剩余。

可是,多吃了饭,每一次闭关,沈爷却会清减一些。尤其是这一次特别明显。

这些年,吃穿不愁,她的身量跟皂角泡泡一般,一年比一年大一圈……好想瘦!偏偏又管不住自己的嘴。

看到沈云手长脚长,身量略显精瘦,她心里头灵光乍现:莫非沈爷有把人变瘦的仙法?

可是,又怕犯了仙家的忌讳,不敢冒然开口。

沈云看出了她的异样,好奇的问道:“阿花姐,你怎么了?”

是沈爷问我。我当然要如实回答。心里的纠结立马散了,罗阿花笑嘻嘻的凑过去,问道::“沈爷,您瘦了……您闭关期间,我给您做的饭都比往常还要多一些。您也每一顿都吃光了。可是,您每次闭关出来,都不见长胖。这一次,更加明显。是不是有什么法子变瘦啊?”

“胡说什么呢?”罗婶抬手,一把将她扯开。

老罗也尴尬不已,向沈云抱拳:“沈爷,她,魔怔了。”

沈云摆手。与阿花姐相处数月,还能不知她的脾性?别看阿花姐平常大大咧咧的,其实,本质上还是一个爱美爱俏的姑娘家。据他无意中知道的,为了要瘦下来,阿花姐平常没少折腾。

“闭关的时候,我一天只吃一顿饭。没吃完的,都被我收进储物袋里了。虎跃堂膳堂里的饭菜不扛饿。我去藏书阁当值时,正好可以拿它们当宵夜。”沈云一本正经的向阿花姐解释,“所以,就没有告诉你了。”

他是从心底里没有觉得胖胖的阿花姐有什么不好。只不过,见“瘦下来”都快成了阿花姐的执念了,今儿个又挑明了问他,故而隐晦的提醒一二——阿花姐,您吃得太多了,不节制一些,怎么可能瘦得下来?

罗阿花听明白了,脸刷的变红了,连一双耳朵也红得能滴出血来:“呃,那个,灶上还蒸着排骨……我去看看。”说罢,提起红罗裙,象道旋风一样的跑掉了。

罗婶连忙冲她的背影提醒道:“沈爷的话,你要记心里去。不许偷吃排骨……”自己的女儿有多馋,自己清楚。是以,她马上挥手改口,“少吃点!”

“哈哈哈……”包括沈云在内,大家都被她逗乐了。

笑过之后,齐妈若有所思:“唔,我以后也要少吃……”

“你一个老婆子跟人家小姑娘学什么?”齐伯不认同的打断了她,“这才吃了几天饱饭,就作起来了。”

齐妈白了他一眼:“你懂什么?罗婶身子轻盈,学拳就是比我要轻松。所以,不只是我,还有你,往后也要管着点儿嘴。”

齐伯张了张嘴,发现她说的好象蛮有道理的。这些年,吃香喝辣,他确实养出了一层膘。很明显,身子没以前轻便了。人家丁叔有一条腿还不方便,每次扎马步的时候都能比他长半刻钟。这里头除了他虚长了几岁之外,身上的这层肥膘,怕也是很重要的缘由。

是以,他抱了抱自己的油肚子,不再吱声。

沈云只把这当成是一个插曲,没有放在心上。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他发现阿花姐、齐伯和齐妈都换了饭碗。他们三个的饭量都偏大,所以,他们一直是用海碗当饭碗的。然而,现在他们都换成了与大家一样的寻常饭碗。

感受到了沈云的目光,罗阿花爽朗的笑道:“爹说不能一回减太多。以后,每一顿,我只用这样的饭碗吃两碗。还有,零嘴儿都不吃了。每天都只正经吃饭。”

“很好。”沈云笑道,“坚持下去,你肯定会瘦下来的。”他最欣赏的就是阿花姐的爽利劲儿。这一点,与九姐非常相似。

一想到九姐,他的心不由的又抽了一下。

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九姐过得好不好……

来仙都本是为了避祸。三年之后,他还是要回菱洲接着报仇,寻访九姐。

却不曾想到,在这里,他得了大机缘,接连两次入梦,从白果树精的气海里得了不少五行灵气,两次洗髓伐经,实力得以飞一般的提升。

这次闭关,更是琢磨出了如何往丹田里存灵气,以及打通任、督二脉等问题。

照这样的情形,他应该不用等到三年之后了。只可惜与玉栖观那边约定在先,要助白果树精疗伤,不能离开仙都。不然的话,他恨不得连夜出城返乡,好早些找到九姐。

晚上,沈云画完符后,又练了半个时辰的拳腿,外边已是夜深人静。

他换上夜行服,几个纵跃,出了街口,往北城门而去。

上次为了练习劲风拳,他在北郊找到了一处没有人烟、灵气充沛的小山谷。如今明白灵气对于提升实力的益处,他决定以后每晚都去那里练功。

反正以他的脚力,走到那里,也就是一刻多钟的事儿。

正好顺带着还能练练轻功。

第三七二章 他乡遇故人

以沈云现在的身手,翻城墙,就跟翻自家的院墙没什么两样。他轻轻松松的出了城,又飞奔十几里,赶到小山谷。

不想,周边数里皆没有人烟,位于群山包围之中的无名小山谷,今晚却有人了。

他进入谷口后,拐个弯,一眼就看到前面的小树林里有火光闪烁。

真是不巧。

没有犹豫,沈云抽身欲离去。

“相遇也是缘。道友,何故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啊?”从树林子里传出一个温润的年轻男子声音。

沈云的两只脚被这声“道友”给牢牢粘住了。

道友?里头的人认为我是修士?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明明是常见的江湖人打扮。哪里象修士了?

转过身去,看向树林里,他抱拳打招呼:“不知阁下在此,多有打扰,抱歉得很。”

这时,一道白色的身影自树林里走了出来。

沈云的眼力不错,就算是漆黑的夜里,也能看清百步开外的情形。更何况,今晚月朗星稀,而来人只隔着三十来步。

是以,一打照面,他的眼球便被来人眉心的那点红痣给深深的吸引住了。

印象之中,有一人恰好也是眉心长有一颗这样的胭脂痣。

心念一动,他连忙定睛细看对面之人的容貌。

看着十七八岁的样子,凤目龙眉,容颜更甚三年前。身量也比先前见长。

但是,身上的这骨仙气儿,与记忆中的,还是一样。

没错,真的是他!

沈云大喜,张嘴便道:“原来是叶公子!”

修士的记忆都很好,称得上是过目不忘。几乎是同时,叶罡也认出了他,禁不住脱口轻呼:“是你!”

差不多是三年前,他在一次任务中,曾与此子有一面之缘。那时,此子自称是石秀县人,尊他“大公子”。

他记得很清楚,那时,此子仅仅是有一些凡俗的武艺伴身而已。不想,三年不到,此子竟然已引气入体。

按下心中的讶然,他忍不住凝神细看。

结果,这一看,他更是惊讶不已——以他的修为,竟然只能看出此子有灵气护体,却看不出确切的修为来。

莫非是身怀遮掩修为的法宝?

这也是修士们在外头行走时,常用的手段。他自己脖子上挂着的这枚铜葫芦就是这一类的法宝。为了遮掩身份,下山时,他特意催动铜葫芦,隐藏了一些修为。如果不是元婴大能,都以为他只是一个炼气三层的小菜鸟。而事实上,前两天他已筑基。

但是,很快,他又推翻了这个推断。因为当年此子与另外一人突然出现在他的任务里。并且,在任务现场还先后出了两条人命。所以,离开之后,他曾费了几天的时间跟踪调查他们。

据他所知,此子姓沈名云,武学资质很差,是走了贝侯的路子,才得以进入鸿云武馆。也正因为资质不好,所以,才被分进药院。

另外一人,是江湖上晓有名气的古氏三雄之老二。

两人是初相识,之前并没有交集。

发现他们也是偶然闯进自己的任务里,他没有再往下细查,悄然离去。

所以,他知道,沈云身上不可能有遮掩修为的法宝。

如此一来,便只有另外一个可能了,即,沈云的修为高过他。

这个念头刚在心里冒出来,马上便被叶罡又按了下去。

怎么可能!他当时查得很清楚,这个沈云根本就没有灵根。甚至于,要不是碰到叶侯,象沈云这样的,想习武都不会有武馆招收。

况且,上次一别,距今还不到三年。

沈云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脱凡超俗,甚至筑基,修为后来居上?

再者,修为高一级,压死人。如果沈云的修为真是在他之上,他是看不到前者体内的灵气波动的。

怪哉!

叶罡再一次在心里暗自称奇。好奇心大盛,他温润的笑了笑,抱拳说道:“他乡遇故人。道友,别来无恙!”

叶公子是真正的修士。沈云见他与自己行平辈礼,意外之后,是倍感荣幸,连忙恭敬的抱拳还礼:“叶公子,也别来无恙。”他本来就对叶公子的印象极佳,十分敬重。见他如此平易近人,一点修士的架子也没有,心中的敬意更甚。

叶罡充分感觉到了他对自己的敬意,眼里的笑意更深,走上前来,问道:“在下叶罡,还没请教过道友贵姓呢。”

沈云如实以对:“免贵姓沈,单名一个云字。”

“原来是沈道友。”叶罡热忱的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我要进城,错过了时间,所以,只能独自在林子里对付一宿。我捡了些柴火,烧了一堆火,可以驱除夜里的寒气。如沈道友不嫌弃的话,不妨与我做个伴。”

沈云听他仍然是一口一个“道友”,态度又如此之谦虚,便在心里猜测:书上说的“礼下于人”,就是这个意思吧!

原本是打算问一问叶罡为何视自己为同道,也熄了心思。

他来小山谷借灵气之事,是他的秘密。他虽受过叶罡的大恩惠,但是与后者的交情也还没有到报行踪的地步。

“多谢叶公子的美意。在下家中还有事,不好在外多逗留。”沈云抱拳谢道,“就此告辞,不打扰叶公子的清静了。”

叶罡也不勉强,抱拳笑道:“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沈云转身离开了无名小山谷。

出了这个小插曲,他已无心再练功。于是,出谷之后,催动真气,施展“穿云步”,原路回城。

殊不知,背后,叶罡看着他用的是凡俗的轻功,险些惊落下巴。

不会吧,有灵气不用,用真气?

怪,真是怪!

依他以前的性子,必定要跟上去,细细查访,非打破沙锅问到底不可。

想了想此次下山的任务,他撇撇嘴,折身往树林里走去。

象这样的偶然相遇,沈云很快就抛到了九霄云外。

第二天晚上,他试着再去无名小山谷。

叶罡已不在。在小树林里的一片空地上,他找到了一堆用水浇过的灰烬。

不用说,定是叶公子所为。

在火堆上浇水,是防着天干物燥的,死灰复燃。

叶公子真是一个细心的人啊。沈云忍不住在心里赞道。

在小山谷里巡视一圈之后,沈云挑了个干爽的背风处盘腿坐下,开始借用灵气。

他琢磨出来的存灵气的法门很简单,即,不断的催动真气借灵气。

正护谓“积沙成塔”。就算九成九的灵气都只是穿身体而过,但是,每一次至少有十分之一成留了下来,或存,或为他所用。

另外,闭关期间,他还摸索出来了用真气驱动灵气,使之到达任脉的法门。

这样的话,他不但存了灵气,而且也很好的锻炼了真气,可谓一举两得。

第三七三章 心细如尘

转眼,又到了去藏书阁当差的时间。

午饭前,阿花姐提了一个三层的大食盒,送到东厢房:“沈爷,这些是给您做的宵夜。您现在是长身体的时候,吃食方面千万别太迁就了。总共才几步路远,要是膳堂里的饭菜不合口味,在家里做好,给您送过去也便利得很。”

沈爷曾给大伙儿展示过一样能存东西的法宝。她的印象很深。热腾腾的食物搁里头好几个月,再拿出来,就跟刚出锅一般,依然冒着热气儿。所以,她变着花样儿,一气给做了十五份宵夜。一点儿也不担心放久了,这些食物变馊了。

“有这些就很好了。”沈云笑道。他对吃食真不讲究。之前,跟阿花姐他们编排虎跃堂膳堂里的饭菜没油水,以至于他晚上想吃宵夜,也就是为了解释为什么会把闭关期间多余的饭菜收进百宝囊而已。齐伯他们对他的过去一无所知,而他也并不想过多的解释,是以,就随口编了一个理由。

相处了小半年,阿花姐也知晓他的脾气,是真不想家里送饭,便没有再坚持,离开东厢房,自行忙活去了。

沈云打开大食盒,十五份热气腾腾的宵夜色香味俱全,还不带重样的。可见,阿花姐是费了大心思。他笑了笑,将它们取出来,都放进了百宝囊里。

他没有吃宵夜的习惯。这些食物收在百宝囊里,三五月的都不会坏。当储备粮,以备不时之需,挺好的。

这次回来,他基本上安顿好了三条街,没有后顾之忧:小五行阵,布好了;私勇的运作也步入了正轨;七天前,陈家旧宅前院的屋子也全分配了下去,解决了第二批私勇的住宿问题。

是以,和往常一样,吃过午饭后,他独自回了虎跃堂。

办完交接,他自管事的差房里出来,在一楼碰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叶罡。他穿着虎跃堂的弟子服,手里拿着两本书,看样子刚刚借书出来。

“是你!”叶罡一脸惊喜的望着身着青色管事布袍的沈云,先出了声,“你不是在李家做事吗?什么时候到这里做管事?”

真的是意外之喜。他没有想到沈云也混进了虎跃堂。

沈云点了点头:“我来仙都游学三年,在这里谋到了一份管事的差事。做了差不多半年了。”指着对方身上的弟子服,忍不住问道,“你……是这里的弟子?”

他知道,叶罡是仙门里的弟子,地位应该还不一般。现在,却穿着虎跃堂的弟子服,不用说,肯定是有缘由的。生怕自己会漏馅,坏了叶罡的事,所以,他自个儿隐晦的问了出来。

倒是机灵得很。叶罡闻言知雅意,答道:“三年前,先父过世。我守完孝,来仙都投奔远房的伯父。伯父见我有两分资质,不忍让我半道上荒废了,便举荐我来这里学武。”

沈云“哦”了一声,温言宽慰道:“虎跃堂是仙都数一数二的大武堂,你来这里学武,差不了。”心里却忍不住猜测:他说的这番话里,恐怕只有‘三年前,先父过世’这句话是真的。只是,他堂堂的仙门得意弟子,为什么要混进虎跃堂里当弟子呢?

一时之间,面上虽不显,心思却转得飞快。

很快,他想到了一桩事——虎跃堂接了色目族的比武帖。

转眼,三个月的期限过去了大半个月,可是,虎跃堂上下象是没有这回事一般,到目前为止,连选拔参赛弟子的风声也不曾有。这事蹊跷得很。会不会虎跃堂担心不敌色目族,堕了仙都第一的名头,打一开始就是向仙门求援啊?

要是这样的话,叶罡身为仙门的得意弟子,摇身一变,成了虎跃堂的弟子,就完全说得通了。

沈云心里挺不赞成的。说好是武者之间的较量。虎跃堂如此行事,有何诚信可言?

这时,自里头又走出来两名十七八岁的弟子。看到叶罡,其中一人问道:“四正兄,你不是要先回寝舍吗?怎么还在这里?”

叶罡看了一眼沈云,笑道:“这位沈管事与我是同乡,忍不住多聊了几句。”

这两名弟子,沈云脸熟。他们是虎跃堂的精英弟子。

精英弟子们要不资质出众,要不家世、背景不同寻常,所以,他们的眼里哪里看到得他这样的小管事?

闻言,两名弟子向沈云敷衍的略一颌首。那名弟子又道:“四正兄,你还回寝舍吗?要不与我们一道先去膳堂用了饭?”

“好啊。”叶罡看向沈云,“沈管事,这两位是我同寝舍的舍友。不知沈管事用过饭了没有?相请不如偶遇,沈管事也与我等一道,如何?”

那两名弟子不约而同的撇了撇嘴。叶罡此举,真是太抬举这位小管事了。

沈云也不想与这些眼高于低的公子爷们一道用饭。于是,满怀歉意的笑绝:“谢谢您的美意。我在外头已经用过饭了。”见另外两人称叶罡为“四正兄”,一时之间,他拿不准这是他们为叶罡新取得绰号,还是叶罡的化名,所以,只能以“您”相称。

“那便改天吧。”叶罡抱拳与沈云道别,与舍友们一道离开了。

一道晚风吹过来,亦将他们的谈话带了过来。

“四正兄,你跟鸿云武馆的废物客气什么?”

“什么?”

“哎呀,你还不知道啊?他呀,在咱们武馆是出了名的……”

沈云挑了挑眉,没有再听下去。他一心想在虎跃堂做一个隐形人,不然竟混成了“出了名的”、“鸿云武馆的废物”。

呃,我这样子,是不是给鸿云武馆丢了脸呀?

轻轻的甩甩头,沈云径直去了后院。他看得出来,刚才叶罡是诚心相邀,并不是与他客套。所以,既然说已经吃过了,今晚便不好再去膳堂用饭。反正百宝囊里的饭菜多的是,饿不着他。

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晚上,叶罡竟然过来拜访他。

“抱歉得很,都是我多嘴多舌,害得你不好去膳堂吃晚饭。”叶罡进了屋后,对着窗下的小桌子一扬右手。象是变戏法似的,桌上多了一只竹食盒。

沈云暗惊——修士们都是这般心细如尘吗?

第三七四章 连夜造访

话既然说开了,沈云又见识到了仙门弟子的厉害,也不好再相瞒,直言道:“多谢叶公子挂念。我有储物袋,里头备着吃食。刚才已经用过了。”

叶罡笑道:“自先父过世后,家里失了顶梁柱。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我早就不再是什么大公子。先父临终前,给我取字‘四正’。如果沈道友不嫌弃,以后,我们彼此以字相称。”

在高门大院里,男子二十取字。但也有例外。比如说,不及二十岁,进了功名,便可提前取字;象叶罡这种长辈临终赐字,也是特殊情况。

沈云出自贫家,离二十岁还差着好几年,又未进功名,何来的字?

他如实以对:“我还没取字呢。在鸿云武馆的时候,师兄们常唤我‘云弟’。四正兄如若不嫌弃,也可这般唤我。”

“云弟客气了。”叶罡有些尴尬。以沈云之能,先前肯定听到了两名舍友背后说的那些闲话。

他再次表示了歉意,“我没有想到他们会这般编排云弟。”两人的嘴实在是太快了,当时,他真是想制止都来不及了。

“无妨。我本来就是在这里混日子。等混满三年,我便要回武馆了。”少时的颠沛流离,以及近年来的江湖历练,叫沈云很难轻易相信一个仅有几面之缘的陌生人。哪怕对方曾经于他有过大恩惠。从打开门看到叶罡的那个时候起,他就在心里猜测叶罡今晚的来意。

与叶罡仅有的几次见面,他都充分见识了后者的仔细。所以,他绝不相信,叶罡真的只是为他送晚饭而来。

思来想去,他最后还是想到了与色目族的比武上。

而叶罡应他的邀请,在屋里唯一的椅子上坐下来后,也没有再废话,直奔主题:“前段时间,色目族给虎跃堂下了比武帖。这事,云弟可知晓?”

屋里的五斗柜上备有茶水。沈云将食盒提到柜子旁,倒了两碗热茶出来,将其中一碗递到叶罡面前,点头应道:“听说了。色目族准备在虎跃堂的旁边盖新武馆。结果,招徒的风声放出去后,却一直无人问津。他们便给虎跃堂下了比武帖,给自己涨名声。不过,大半个月过去了,我一直没有听到虎跃堂选拔比武的弟子。”

“他们哪里敢选弟子。”叶罡接过茶碗,道了谢,“据可靠的消息,色目族那边派了十名很厉害的法师,准备到时冒充武者出战。”说罢,揭开白瓷茶盖,小啜一口。寻常的白瓷茶碗里装的是上等雀舌。泡茶的水也是寻常凡物。他心里纳闷极了:上品雀舌再价高,也只是凡俗之物。沈云竟然用俗世的茶水交待他,是身上带的的灵茶喝光了吗?

要是在仙门,此举可谓失礼之极。

他抬眼再看了沈云一眼,他后者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心里更加好奇了。

喝惯了灵茶,哪个还喝得下俗茶?他礼貌性质的浅啜一口,便放下了茶碗。

“啊,竟有这等事?”沈云的注意力不在茶水上面。听了叶罡的爆料,他大吃一惊,心道:所以,虎跃堂才向仙门求援。

叶罡很确定的点头:“仙庭已经吃过色目族的一次亏了。先前,色目族的法师们向仙庭挑战,也是用的这一招。明明说好他们出中级法师,仙庭这边出金丹真人,双方点到如此。哪知,上了比武台后,色目族派出的全是大法师。他们的大法师相当于元后境。仙庭派出的金丹真人如何能敌?他们全是仙门里的精英子弟,个个喋血比武台,尽数殒落。”

“色目族,简直可恶之极!”沈云气愤之至,险此洒了手里的茶水。他虽然对仙庭没有半分好感,但是也不见得异族如此撒野。

“所以,这一次,虎跃堂探得确切的消息后,立刻向仙门求援。”叶罡望着沈云的眼睛,接着说道,“我们才吃了一次亏,哪里再吃第二次同样的亏?仙门接受了虎跃堂的请求,将十个名额派发了下去。我的师门也得了一个名额。师父派我过来参加比试。云弟是不是也得到了名额?”

鸿云武馆里有不少仙门的金丹真人坐馆,叶罡见沈云已脱凡超俗,本能的想到是暗中拜入其中一人的门下之缘故。如果没有仙门的秘法洗髓伐经,象沈云这种没有灵根的凡人,如何能引气入体,踏上仙路?

“没有。”沈云摇头,“我是听了四正兄刚才所言,才知名额一事。”他本想说自己就是一介凡人,连仙门的门朝南还是朝北,都不知道。但是,转念一想,从在无名小山谷里偶遇开始,叶罡在无人的时候,都是以道友相称。先前,他还以为叶罡是谦逊,现在看来,也不全是。叶罡似乎确定他是修道之人。也不知道自己是哪里让他这般误会了。只可惜大家都不熟,若是明问,未免有交浅言深之嫌。是以,他暂且按下心中的疑问,寻思着若是以后能混熟,再寻个机会问一问。

叶罡见他目光清澈,神色坦荡,没有说假,便看了一眼外面的夜色,起身笑道:“哎呀,光顾着说话,记不得时辰了。弟子院那边晚上要点名的,我得走了。云弟这里倒是清净得很。改日,等我请到了假,再来与云弟秉烛夜谈。”

果然是为了与色目族的比武一事而来。“好啊,随时扫榻相迎。”沈云起身相送。

“请留步。”走到门廊,叶罡拦住了他。

“慢走。”沈云一直目送他的身影消失在月亮门里,这才转身回到屋里。

窗下的小木桌上摆着两只白瓷茶碗。沈云走过去,揭开叶罡喝过的那一碗。里头的茶水基本上没有动。

他去过玉周山坊市之后才知道,这世上除了“灵米”,还有“灵茶”。叶罡是仙门的得意弟子,想来平常喝的都是灵茶。上等雀舌再好,也不及灵茶。

这是被嫌弃了呀。

不过,叶公子礼下于人,刚才可没有半点轻视之意。就是冲着这份胸襟,他也敢担保,叶公子绝非池中之物。

只是,这与我有什么关系?沈云笑了笑。

虽然叶公子为人温润谦逊,但是,几次交往下来,他都有一种直觉,自己与叶公子是两路人。

他很小的时候就混迹于市井,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渐渐的就养出了这种直觉。等到进入鸿云武馆学艺,它已相当准确,鲜有错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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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七五章 好一朵奇葩

待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沈云又换上夜行服,在夜色的掩护之下,出城而去。在无名小山谷里借灵气。

殊不知,他的一举一动都落到了叶罡的眼里。

叶罡其实也不是故意的。他自持是仙门的精英核心弟子,还不至于去跟踪一个寻常弟子。

没错,造访之后,他更加确定沈云是在鸿云武馆里得了哪位金丹真人的青睐,被收为仙门弟子。他对鸿云武馆来仙门招贤的事,也略有耳闻。别看贝侯那时在仙庭已举足轻重,但是,在仙门里,他的名望还不足以打动十大门派。所以,他能请到的都是一些二三流门派里的金丹长老。这些人收的徒弟,只能算仙门里的寻常弟子。比如说,这次援助虎跃堂之事,显然沈云是不知情。这便是受身份限制。

仙门是什么?

说来话长。

仙门其实是修真联盟会的自称。早在仙庭之前,它便存在了。最初,它也就是十来个门派悄悄的凑在一起,抱团取暖。

那时,仙帝还不是仙帝,只是一个部落族长。他主动向当时还不是很有名的仙门提出结盟。

双方一谈即合。从此,仙门暗中为仙帝招兵买马。

待到仙庭成立,仙帝兑现当初的诺言,将整个修真界划入仙门的碗里。好吧,其实,那时,仙门也已坐大,足以与仙帝平分秋色。仙帝不想兑现诺言也难。

物换星移,沧海变桑田。两百多年下来,仙门还在,但内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初的十大门派近半凋零。如今的十大门派,有六个是后来崛起的。

叶罡所在的门派,叫做正清门,在仙门十大门派里位列第三,就是后来居上的新秀。

他是掌门泰阳真君唯一的亲传弟子,自然就是仙门的精英核心弟子。他虽然对沈云身为凡人能超凡脱俗,很是好奇,但是,他自有他的骄傲。确定沈云不在此次任务范围之内,纵使再好奇,他也不屑于行偷窥之事。

之所以,偷偷一路跟踪到小山谷,是因为他无意之中发现沈云半夜三更的,身着夜行服,潜出武馆。

这已经是他第二次撞破沈云深夜外出。

再一联想到自己刚刚才向沈云透露了与色目族的比武之事,他心里不由“咯咚”作响,暗道:该不是我一时嘴快,坏了比武大计?

如此一想,他不假思索的尾随而去。

看到沈云仍然放着灵力不用,象个凡人高阶武者一般,用的还是真气,他忍不住再次摇头这是哪个门派教出来的一朵奇葩?

待跟踪到几天前曾露宿过的小山谷,叶罡的心不由猛的一提:这家伙是在暗中调查我吗?

好在,沈云只是在小山谷里转了一圈,便在一块避风的大山石上打起坐来。

叶罡见状,怪不好意思的。呃,他怪错了人。这处小山谷环静清幽,灵气比别外要略微充沛一些。看样子,是沈云选中的练功之所。

他尴尬的挠了挠头,准备转身离开。

就在这时,沈云已调息完毕,开始借用灵气。

叶罡无意之间瞥见了沈云接连打出来的两道手势,惊落了下巴。

这,这是……大手印!

师父曾给他看过一枚残简,是远古的巫咒之法。当时,师父还无比遗憾的告诉他:“只可惜天神宗覆灭之后,巫咒秘法也跟着失传了。为师好不容易找到这枚玉简,却是残本。没有实际的意义。“

他看过那枚残简,里头提及了大手印的两个手势,恰好与沈云刚才打出来的,一模一样!

顿时,心思飞转。他越想越觉得沈云的种种怪异都有了合理的解释莫非沈云是巫咒秘法的传人?

这么一想,两条腿就象被粘在地上一般,再也挪不动半步。

果不其然,沈云接下来的一系列动作,更是他见所未见过的。

看到沈云象条巨鲸一般,用丹田大肆吞食四周的灵气,他险些惊呼出口。哪有这般吸纳灵气的?

丹田于修士来说,是何等重要的所在。将没有炼化的灵气直接纳入丹田,就不怕伤到丹田吗?

在仙门里,这是随便找一个弟子,都知道的修真常识,好不好!

正常的炼气之法,是通过眉心的印堂穴,或者两个掌心,将灵气纳入体内,然后,再用功法,在经脉里炼化,最后,这些灵气变得驯服了,才送入丹田。

沈云这用从哪里学到的奇怪炼气法门?不过,一回吸纳如此多的灵气,倒是快捷得很。叶罡忍不住称赞。修为越高,吸纳灵气的能力也越强。以他现在的修为,每次能吸纳的灵气不到沈云刚才纳入的百分之一。

哪知下一息,他又一次被自己的亲眼所见给雷到了。

以他的目力,清楚的看到,百步开外,那些灵气是打着转儿,快速穿过沈云的丹田,乃至身体。

呃,什么叫做竹篮打水,说的就是这个呀。

他不禁满头黑线。

同时,也明白过来,为什么沈云敢一回吸纳如此多的灵气,而不怕伤到丹田。因为这些灵气都只是通过丹田而已,真正留下来的,少之又少,根本就伤不到丹田。

再下来,就是具体的炼气。以他现在的目力,还看不到那么精细。

再者,法不轻传,偷窥旁人练功,是极不道德的。叶罡如果一早知道沈云是来这里练功的,绝对不会暗中尾随而来。无意之中看了个开头,他已经很内疚了。所以,这回不再迟疑,果断的转身离开。

只是,心里到底存了一个怀疑:沈云的炼气之法如经奇怪,会不会真是巫咒秘法的传人?若者说,他就是天神宗的余孽之后。

在仙门,天神宗也是大禁忌。不过,他的师父泰阳真君是难得的开明之人,从不忌讳与他提及天神宗往事。甚至于,暗地里,泰阳真君对天神宗极为推崇。照师父所言,天神宗才是正统所在。只可惜林子大了,难免藏污纳垢,被仙庭钻了空子。当然,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师父也不是很清楚。因为师父生不逢时,他出生时,天神宗已覆灭了十来年。

师父资质过人,旁人两百多年能修至元婴境已是难得的天纵之才。而师父却已是化虚一层。是仙门里最闪耀的一颗新星。叶罡六岁进正清门,十岁那年,在仙门的练气期弟子大比中脱颖而出,从而被师父慧眼相中。师父于他,亦师亦父。一直以来,他对师父深信不疑。

受其影响,叶罡打小就对仙庭无感,相反,对天神宗却很是亲近。只是,迫于环境,不敢表达出来。

现在有了这样的怀疑,他没有向仙庭举报之意,只是越来越好奇师父不是说,天神宗才是修真正统吗?他们的炼气法门是如此奇葩吗?

他决定等此间任务完结,回到师门,请教师父。

沈云不知道,他就是找个没有人的地方,练个过功而已,却被死神悄悄的瞄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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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七六章 是狐狸,总会露出尾巴的

过了两天,老罗来虎跃堂找沈云:“沈爷,宣爷刚才派人回来报信。说,如果没有意外,下午的时候,他们能到家。”

沈云大喜,问道:“天宝兄呢?他的病好些了吗?”

老罗摇了摇头:“不知道。我出来时,报信的人被带到厨房用饭去了。”没有沈爷发话,谁敢擅自发问?

沈云点点头:“你稍等片刻。我去请个假,随你一道回去。”

“是。”

说是请假,其实就是与藏书阁的另外一位管事,也就是吴管事,说一声。请他代为当值两天:“我忙完事,就给你补上。”

“没事没事。近段时间,我没打算外出,闲着也闲着。就是两天而已,哪里还用得着您补啊。”他在藏书阁里,除了当值、修补残书,其余的事,基本上都没有过问。吴管事可谓一人独大。是以,不但满口应了下来,而且还不用他过后补班。

沈云坐着老罗的车,一并回到家里。

很快,齐伯将报信的人带到了东厢房的外间。

沈云认出来了,来人是赵宣的长随,也是听风堂的第一批暗探,唤作墨池。

“墨池,天宝兄可安好?他的病痊愈了?”他最关心的就是洪天宝的身体。

墨池如实以对:“洪爷的身体是顶顶要紧的事。堂主是等洪爷的身体康复得差不多了,才起程回来的。怕路上颠着洪爷,特意选的水路。今儿早上,船到了永顺港。堂主派小的先行骑了快马回来送信。堂主与洪爷在永顺港用过午饭,再动身。”

沈云看了看天色,估算着洪天宝一行已经差不多快要到城门口了,连忙起身:“墨池,你先回家去。”

“是。”为了报信,墨池是过家门而不入。听到吩咐,欢喜的行了个礼,匆匆离开了。

沈云出了东厢房。齐伯他们都候在门廊的台阶下听消息。

“天宝兄他们怕是快到城门口了。老罗,你随我一道去迎他们。齐伯,你们在家里,把屋子收拾出来。还有,备几桌席面,我要给天宝兄他们接风洗尘。”沈云一连串的吩咐下去。

“是。”所有人都欢喜的动了起来。

沈云估算的时间很准。他与老罗在官道上略微等了一会儿,便看到远远的过来一支马队。打头的,不是赵宣,又是哪个?

“呀,到了,他们到了!”老罗忍不住指着马队欢呼。

沈云从心底里笑了出来。一行数十人,个个都骑着马,没有马车随行。也就是说,洪天宝已经没什么大碍,可以骑马了。

不一会儿,赵宣与打头的五名暗探已策马来到近前。

“见过主公!”赵宣率先跳下马,抱拳见礼,“幸不辱命。”

“小的们见过大人。”五名暗探也紧接着翻身下马见礼。

“辛苦了。”沈云乐呵呵的伸手轻拍他的胳膊,“大家都辛苦了。家里已备下席面,为大家接风洗尘。”

“多谢主公!”

“多谢大人!”

说话间,又有一骑“哒哒”的急驰而来。

是洪天宝。隔着十来步远,他便挥手打招呼:“云弟!”

“天宝兄!”沈云快步迎上去。

很快,两人会合了。

才小半年不见,洪天宝瘦得险些脱了形。那双好看的桃花眼不复先前的闪亮,变得深邃了许多。再看到他胸口缀着的两块白麻布,沈云只觉得眼睛好热,欺身上前。

洪天宝丢了手里的鞭子,也是含着热泪,迎上前来。

两人和当初在武馆学武时一般,用力的碰了两下肩膀。

“回来就好了。”沈云搂住洪天宝的肩膀说道,“齐伯他们在家里备好了饭菜,还有热水。都等着你回家呢。”

“嗯。”提到“家”这个字眼,洪天宝满腹的话儿都化成眼泪,夺眶而出,扑扑直落。

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而已。沈云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用力搂着他的肩膀。

过了一会儿,洪天宝止住了眼泪。他抹了一把脸,指着自己的心窝子说道:“谢谢你,云弟。我这里憋了好几个月,终于好受多了。”

“是兄弟,就不要这么多废话。”沈云指着几步开外的老罗,“你看,老罗赶着车来接你了。”

见洪天宝情绪失控,听风堂的暗探们都默声不响的牵了马,到前面与赵宣会合。老罗也在隔着几步远的地方打住,没有上前来。

听到沈云提及自己,他连忙上前见礼:“爷,您回来了!”

洪天宝看着他,脸上现出难以置信之情:“老罗,你,开蒙习武了?”老罗习武没多久,洪天宝是初级武者,是以一眼就看出了他的异样。

“是的呢。呵呵,刚学。”老罗咧开嘴笑了,现出一口崭齐洁白的牙齿。

洪天宝惊得两个眼皮子乱跳。“云弟,你给他开的蒙?”他偏过头,悄声问道。法不轻传,在仙都,这种事要是传出去,那是要掉脑袋的。所以,他在仙都与老罗他们在一个屋檐下住了两年多,从未想过要教老罗习武。当然,他自知水平不够,连半吊子都称不上,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哦,齐伯他们还在家里等着呢。到车上,我慢慢与你细说。”沈云招呼道。

洪天宝依言上了车。

很快,赵宣打头,领着众人护着马车,继续前行。

沈云向洪天宝说了色目族在虎跃堂旁边兴建武馆的事,末了,说道:“色目族的新武馆没盖起来,收徒也暂且打不开局面。他们只能收一些孤儿,暂时教起来。所在,如今在仙都,法不轻传的禁令,是民不告,官不究。老罗他们习武,只要不捅到仙府衙门的跟前,一点事儿也没有。”

“省城那边,也有色目族要建武馆。”洪天宝也爆料,“我离开时,听说他们也给咱们武馆下了比武帖。武馆有没有接,我就不知道了。到我离开为止,也没有传出风声来。”

沈云原本对色目族是完全无感的。但自从听了叶罡说的内幕后,色目族便被他划入了“卑鄙小人”的行列。闻言,他不屑的哼道:“看来,这些家伙是商定好了的,有预谋!”

“他们在预谋什么?”洪天宝忍不住问道。

沈云摇头:“现在还不知道。是狐狸,总会露出尾巴的。”

“对。”洪天宝完全赞同。他在仙都时,曾经几次与色目族的人接触过。对这些长得怪模怪样的异族人完全是接受无能。

第三七七章 洪天宝的新志向

到家后,洪天宝与齐伯他们见面,又是一阵唏嘘。

接风宴已经摆好。齐伯考虑得很周到,准备的是全素宴。

“云弟!”洪天宝用力的握了握沈云的手。

一夜之间,痛失所有亲人,好端端的家,化成了一片焦土。他痛到麻木,一颗心更是整个儿塌了。他就象是一具行尸走肉,凭着本能,想要用尽快的速度回到仙都。

不想,半道上,除些丢了性命。

躺在会馆柴房的小破床上,他以为自己是再劫难逃了。

那天,赵宣领着两名手下推门进来:“是洪爷!洪爷,沈爷派我们来接您了。”

刹那间,阴冷灰暗的陋室里,象是投进来一缕金灿灿的阳光。洪天宝感觉到了久违的温暖。崩塌的心,轰然隆起一角。

终于,他明白自己为什么要不管不顾,直奔仙都。

因为在仙都,还有沈云!

他还有兄弟!

天地之间,他并不是孤伶伶的一个。

再看到沈云,洪天宝痛痛快快的把心里憋得眼泪一回全流了出来。

眼泪空了,心满了。

喜怒哀乐、酸甜苦辣,瞬间归位。他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

齐伯、老罗他们也还是老样子。关心的话语,周到的准备,无不温暖着他的心。

这也是他的家呀。

云弟和家,都在。

真好!

待吃过接风宴,已是点灯时分。

送走赵宣他们,洪天宝舒舒服服的泡了一回热水澡。一出耳房,他欢喜的对等候在里间的沈云连声说道:“痛快!“说罢,拉着沈云的手,非要与他抵足长谈,“憋了一肚子的话。”

可惜,他头一挨到枕头,瞬间便被扑天盖地而来的浓浓倦意吞没,呼呼大睡起来。

沈云吁了一口气,探身替他掖紧被子,吹灭烛火,出了里间。

齐伯他们都还在。

看到沈云出来,齐伯上前一步,指着里间的门,关切的压低嗓音,问道:“睡了?”

沈云轻轻颌首:“嗯。”

齐伯明显的神色为之一松:“好,能睡能吃,那就好。”

沈云说道:“今晚,我在外面守着。你们早些回去歇息。”

“哪能让您受累。还是我等留下来吧。”齐伯指着老罗和丁叔,“我们都商量好了。今晚,我们三个轮流值夜。”

“是呀。”其余人纷纷附和。

沈云摆手:“你们不用与我争了。你们又不懂医理。天宝兄重病初愈,若有什么不妥之处,你们不是还得去唤我?我留下来,倒省事一些。”

齐伯等人词穷,皆作罢。

洪天宝却是一夜好睡。第二天的傍晚时分,他方睡醒。一醒来,便跳下炕,连声喊饿。

还好,阿花姐按沈云的吩咐,灶上一直热着饭菜。

待他吃饱喝足,齐伯又体贴的奉上茶具等物什。

这些都是洪天宝惯用的。年前,他急急返家,一样也没有带走。这会儿,看到旧物,他感慨的伸手一一摸过,对坐在对面的沈云说道:“以前常听老人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原来是真的。还是家里好啊。”

除了瘦得厉害,以前的洪天宝,好象又回来了。沈云终于放了心。

洪天宝抬头看向垂手侍立在一旁的齐伯和阿花姐,说道:“齐伯,阿花姐,借一步,我与云弟说说话。”

齐伯吓了一大跳:“爷,不敢当啊。”话音刚落,急急的拉着阿花姐退了出去。

沈云也愕然:“天宝兄,你这是……”这所宅子是洪天宝置办的。他是此间主人。主人与人说话,何来“借一步”之说?也难怪齐伯不多想,被吓到了。

洪天宝摆手打断道:“云弟,你听我说。”

沈云不再多言,只是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我本以为这条命会丢在会馆的破柴房里了。没想到,你派赵宣他们找到了我。所以,这条命等于是捡来的。”洪天宝笑道,“我不能再象从前一般,只图安逸了。我准备去找钱师尊。”

沈云听不明白了:“找钱师尊做甚?”

“学拳啊。”洪天宝答道,“紫云剑法是魔剑,还好我性子懒,考上了功名后,基本上就没有再练过。以后,也练不得了。武馆那边,我是休了学的。不能再回去学武。还好,在武馆的时候,我听说,钱师尊回家乡开了家武馆。听着还挺不错的。我准备去找钱师尊学拳。”

休了学,再回武馆,只是有点难度。因为要接受再入门试。相比于入门试,再入门试据说要难得多。至少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听说过,有人通过。

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他相信,如果自己铁了心要再回武馆,区区一个再入门试是挡不住他的。因为一回通不过,他可以再考第二回,第三回……直至通过为止。

他是不想回省城那块伤心地。所以,连带着连武馆也不想回了。

这是好事,必须支持。沈云点头:“你知道钱师尊的家乡在哪里吗?”

洪天宝摸了摸头:“当时,我的心思没在这上面,只是当闲话,听了一耳朵。好象是在罗洲。具体是哪里,没听清楚。呃,过会儿我给熟识的师兄们写封信,叫他们帮我打听一下。”

“那倒不用了。我出来游学前,钱师尊跟我提过一次回家乡与友人合办武馆之事。他还给了我一张名帖,说是我有缘游学到罗洲,可以拿着名帖去找他。”沈云答道,“那名帖,我带到仙都来了。等下回屋帮你找找。”

“如此甚好。”洪天宝两眼放光,“在武馆时,我们几个里,只有你常跟钱师尊请教。结果,三年下来,你的功夫进展神速。原本只比我们强一条大街的,才三年,就甩了我们不知几条大街。可见,钱师尊虽不是得道的仙官大人,却是所有师尊里最擅长教弟子的。”说到这里,他满怀希翼的搓着双手,“这回,我一定不偷懒,要跟着钱师尊,好生学武,争取能早日成为高阶武者。”

“钱师尊确实是位难得的好师尊。”沈云起身,“你稍等,我这就回屋去给你寻来。”那名帖收在师父传下来的红漆盒子里。真没带身上。

第三七八章 活人版的人体经络图

很快,沈云回到东厢房里间,翻出红漆盒子,从中找到了钱师尊的名帖,又回到正房,给了洪天宝。

“原来钱师尊是罗洲云海镇人。”洪天宝拿过名帖,说道,“你等一下,我把地址抄录下来。”

沈云伸手拦住他:“抄录什么?这张名帖,给你了。”

“那怎么行?这是钱师尊送给你的。”洪天宝哪里肯夺爱。

沈云应道:“我在仙都,一时半会的,也去不了罗洲。倒是你,不是说要去找钱师尊学拳吗?有了这份名帖,你行事更方便些。再说,你若进了钱师尊的武馆,有你在,我再去罗洲拜访罗师尊,还用得着这份名帖?”

“有道理。”洪天宝笑纳了,“那我就不客气了。”

“本来就无须客气。”沈云从百宝囊里取出房契、银票等一大把东西,摆到炕桌上,双手推到洪天宝面前,“这些,是那时担心你出事了,我与齐伯一道,从通泰亨的钱号里取出来的。现在,物归原主。”

洪天宝看了看,抬头抿了抿嘴:“那时,我以为自己被什么厉害的人物盯上了,想着肥水不流外人田……”他抹了一把脸,笑问,“没吓到你吧?”

“还好,幸亏是虚惊一场。”沈云轻轻带过。

不想,洪天宝却稍稍皱眉:“在船上的时候,我细细的回想了。觉得那些人,不象是一般的贼伙。”

“什么意思?”沈云不由坐直了身子。

洪天宝接着说道:“我在仙都混了三年,跟形形色色的人打过交道,功夫不见长,反而退了。”他指着自己的一双眼睛,“这双眼却比先前亮多了。当时,我浑浑噩噩的,也没怎么注意。所以,着了那伙人的道儿。赵宣他们问及的时候,我以为是碰上了贼伙。但在船上的时候,我有了些精神,再细细回想,总觉得他们不寻常,不象是贼伙。”

沈云听明白了——天宝兄又是怀疑上了,这伙人与他家元宵夜的那团大火有关连。

因为又要提到洪家的灭门惨祸,他没有吱声。

洪天宝也不愿多提,跳过去,直接说道:“如果真是他们,不管这个团伙有多大,我都要杀光他们。我现在这副样子,肯定是顶不了事的。所以,我才想着去跟钱师尊学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我练成了高阶武者,一定会细查我家失火的真正原因。”

“钱师尊有真才学,不信资质说的那一套。你跟他学武,肯定能得偿心愿。”沈云换了个话题,“你准备什么时候动身?”

“现在是不行的。从永顺港骑马回来,就这么一段路,我都有点儿吃不消。还好,你与老罗赶了车过来接我。”洪天宝笑道,“我要养一养。下个月的月初,应该能调理过来了。”

也就是说,下个月的月初起程。沈云点头招呼道:“来,我给你把把脉。再给你开个凋理的方子。”

“好哩。”洪天宝挽起袖子,伸出手,摆在炕桌上。

沈云凝神替他把脉。

说起来,沈云也有好久不曾给人把过脉了。这次,他用右手的食指与中指的指腹轻轻搭上去后,发现感觉完全不同了。

如果说以前把脉是好比是戴了一层眼罩,全程只能感触觉的话,那么,现在,那层眼罩象是拿开了。

指腹之下的脉搏情形,竟是从未有过的清晰。甚至在海脑里现出了一小段鲜红的管状物来。

这是……难道内视之法,不仅仅是用于己身?还能通过把脉的方式,用于他人?

心中一激动,脑海里的景象全消失了。

洪天宝看出了他的异样,紧张的问道:“怎么了?是有什么不妥吗?”所以,他才睡了差不多一天一夜。

“不是。”沈云赶紧解释道,“是我好久不曾给人把脉,有点儿手生了。”

洪天宝松了一口气:“没事,你慢慢把。我有的是时间。”

沈云冲他笑了笑,再次静心敛神,伸出二指,轻轻搭在脉门之上。

果然,脑海里又现出了刚才的那一小段管状物。

真的可以!

只是,怎么老是只能“看”到这么一小段呢?两端都是漆黑一片?

沈云心中一动,试着凝出一丝比头发丝还要细的真气,探入脉门。

哈哈,真管用!

这一丝真气,好比是灯笼、烛火,所到之处,黑暗被驱散。管状物瞬间得到延长。

经脉之内,哪能吊儿郎当?沈云小心翼翼的连绵不断的探入真气。

脑海里出出来的管子也渐渐伸长……

终于,沈云沿着它,看到了五脏六腑。

“你已无碍。只是有些气虚。”他收回真气,看了一眼坐在炕桌对面的洪天宝。

然后,他又华丽丽的愣住了。

好家伙,洪天宝坐在小炕桌的对面,俨然成了一个放大了许多倍的经络穴位图。活人版的!

他那一眼,看尽了洪天宝炕桌以上的所有经络与穴位。

这已经不是内视了,好不好!

沈云难以置信的揉了揉眼睛,再定睛细看。

呀,看得更清楚了!除了经脉、穴位,还看到了那一截的骨胳和器脏!

尤其是那颗心,拳头大小,“嘭、嘭、嘭……”有规律的跳动着。

回过神来,他连忙垂眸,掩去眼中的惊愕,起身说道:“我屋里备了些药材。我现在就去给你配药。让阿花姐煎了,你乘热服用。”

“还真要喝苦汤子啊。”洪天宝的注意力被成功转移,一声哀嚎,“先前,一天三大碗,我喝了小半个月……”

沈云笑道:“不喝药也成。我叫阿花姐做成药膳。只是这样的话,效果要差一些。你这一次亏空较多,一个月能不能调理过来,我也不也打包票。”

“得,你还是给我配药吧。”洪天宝现在最大的心愿是变强,成为高阶武者,查明失火的真相,有仇必报仇。一听到,可能会误了去罗洲学拳的行程,立马一点儿也不怕汤药苦了。

沈云在百宝囊里储备了不少药。配几幅补药,完全不叫事儿。

配好药后,他拿着药包,去厨房找阿花姐。

脸,好烫!

“阿花姐,这是给天宝兄配的补药。小火,三碗水煎成一碗水。”沈云不敢直视阿花姐,放下药包,掉头走人。

怎么会这样?阿花姐也成了活人版的人体经络图!

要是人人都如此,我以后还睁不睁眼了?

第三七九章 眼力飞一般的长进

出了厨房门没多几步,丁叔过来了。

“沈爷。”远远的,他打了个招呼。

沈云瞥了一眼。

一幅行走的人体经络图!

好在大家都是大老爷们,没那么多的忌讳。他试着定睛细看。

呀,皮、肉,骨,还有胸骨架之下的器脏,皆一目了然!

就跟刚才看天宝兄时的情形,是一样的。

如果郎中们都有这样一双利眼,那么,还愁不能对症下药吗?想到这里,他忍不住认真的看了起来。

结果,这一看,还真叫他看出问题来了。

丁叔的左边最末端的肋骨上有一条细细的小裂纹。因为没有及时处理,现在那一块已经起了血淤。

对面,丁叔冷不丁的被沈云不错眼的盯着,大窘。一时间,一双手都不知道该怎么放。

呃,他能说,今天的沈爷,好怪吗?

这时,沈云只觉得一双眼睛酸涩不已。同时,额头上隐隐传来刺痛感。

他连忙使劲的闭上眼睛。

两珠眼泪泌出眼角。酸涩感瞬间缓解了一大半。但刺痛感还在。

丁叔终于意识到情况有点儿不对劲。他快步走上前来,双手扶住沈云的一只手,关切的问道:“沈爷,您是哪儿不舒服吗?”这不,眼泪都出来了。

沈云甩了甩头,试着再次眼开眼睛。

不想,又有情况!

一切恢复原貌。

此时再看丁叔,不再是活人版的人体经络图。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上身穿着葛色的细棉布短衫……

太好了!

沈云长吁一口气,同时,明白过来。之所以,现在他看其他人也能内视,是因为不知道怎么的,眼力突然发生了飞一般的长进。

和先前耳力大增是一样的。内视与否,他可以通过真气自如控制。先前,他给天宝兄用内视的法门把脉时,因为太可惊愕,没有收回真气,所以,体内的真气一直往他的一双眼睛那边运转。这才看谁都成了活人版的经络图。

刚才,因为体内的真气消耗太多,逼近警戒线,他本能的收回了真气。于是,荒诞的画面立刻消失了。

“沈爷,你好些了?”丁叔感觉得到沈云的神色明显的轻松了许多,他悬着的心也随着落回了实处。

“哦,我没事。”沈云伸手揉了揉隐隐作痛的额头。

丁叔仍然扶着他:“沈爷,您肯定是累着了。要不,我扶您回屋里去躺一躺?”

“不用了。倒是你,是不是近两天练功伤着了?“沈云反而问丁叔。

丁叔知道他精通医理,摸了摸自己的左上腹,详细的答道:“昨天早上,这里不小心碰了一下,当时痛得我差点儿喘不过气来。缓过劲来后,好多了。再加上,昨天家里事多,一忙起来,就忘了这茬子事。到了晚上的时候,才想起来。脱了衣服察看。没什么事儿,连青淤都不见有。本来以为没什么事了。今天吃过午饭后,这里又痛了起来。刚开始时,还只是象蚊子咬。没过多久,越来越痛。吃了晚饭之后,更痛了。连抬一下左边的胳膊,都好象牵扯到了它一样。摸一摸,有点儿肿。怕是淤了气。我想去厨房跟阿花讨个热鸡蛋,在伤处滚一滚。”

沈云说道:“我看你脸色不是很好,走,去你屋里,我好好的给你把把脉。”病灶已经“看”得清清楚楚。还用把什么脉呀?直接对症下药就是。

但他不能什么都不做,张口就说“哦,你这是伤到左边最下端的那根肋骨了。在尾巴尖子上有一道半寸长的骨裂”。真要这样的话,丁叔未必会信。

“这,太麻烦了。我身子骨好着呢。以前磕着碰着了,我都是用热鸡蛋滚几回。”丁叔心里觉得沈云才是最需要好好歇一歇的那个。别看沈爷长得比他还要高,看着年轻力壮的,但骨子里还是个十几岁的孩子。昨晚,沈爷在正屋的外间守了一整夜,肯定是缺了觉。要不刚才怎么走个路都不舒服呢。所以,他只想送沈爷早些回屋里去歇着。至于他自己,真的用热鸡蛋滚一滚就好了。如果一个不行,那就两个……经验告诉他,早晚各一次,最多滚上四天,保管什么事也没有。

“以前你不是没练拳吗?练拳的伤,也是你以前的那些小伤小痛能比的?这伤,越早治,越好得快。拖过今晚,到了明天,就你这身板,怕是连炕都起不来了。”沈云不由分说,拉着他的右手,往门房那边走去。

丁叔被吓到了——沈爷说的没错。左上腹真的是越来越痛了。呃,练拳的伤,怕是用热鸡蛋滚不好的。

他明天还要当差呢,哪能趴窝?

是以,不再坚持。

很快,到了丁叔睡觉的里屋。

后者怪为难的,一进屋,就飞快的收拾炕上零落的衣物等物,尴尬的笑道:“您看,我这屋乱得跟个狗窝似的……”

沈云不以为意,在炕桌边侧身坐下来:“先别忙,我给你把脉。”

“是。”丁叔依言在炕桌对面坐下,把左手平放在桌边上。他基本上没去过医馆。不过,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郎中把脉是怎么一回事,他还是见过的。

沈云这回没有动用真气,而是与寻常郎中一般,正常的把脉。

刚才,他生出一个想法:试验一下,与“内视”相比,正常的把脉究竟能做到哪一境。

不多时,结果出来了。

丁叔的脉相确实有异。再配合丁叔的病情自叙,他也只能大概诊断,可能是肋骨有骨裂,情况不是很严重。至于到底伤的是哪一根肋骨,裂缝有多长,情形如何,都不得而知。

这还是他把脉。而他把脉的功力是一般的郎中骑也追不上的。这一点,他非常自信。

一场比较下来,“内视”的法门简直不能再好。

沈云松开手,说道:“是伤到最下面的那根肋骨了。骨裂,不是很严重。我给你配三剂药,让阿花给你早晚各煎一碗来。另外,再给你三帖药膏,一天换一帖。还有,你要多休息。五天之内,不能再练拳,也不能做重活。”虽说只是轻微的骨裂,但也是伤筋动骨。若是碰上别的跌打郎中,少说要也丁叔在床上静卧几十天。好在他不是“别的跌打郎中”。他有师门的跌打药方和药膏。

丁叔着了急:“那,我还能守门、巡街吗?”

“守门完全没问题。巡街的时候,你莫要走太快。手里也莫提重物。”沈云答道。

“是。”丁叔松了一口气。

第三八零章 初论道与魔

沈云回到东厢房,先是拟药方,配药,做膏药;然后,再吩咐阿花姐煎药,自己又去门房那边,教丁叔贴膏药……一连串的忙碌下来,不知不觉之中,半个多时辰过去了。

待他得空重新坐下来,额头上的刺痛感早已消失。

他稍微握了握右拳。真气已自动恢复。

想着明天又要回藏书阁当值,他起身去正房,跟洪天宝打声招呼。末了,吩咐道:“我不在时,你一定要记得按时服药。”

“你放心。我不会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的。”洪天宝满口应下,“早些养好身体,也好能早些起程去罗洲。”

见他的精神还不错,沈云在炕桌的另一侧坐下来:“先前,你的信里说得不是很详尽。紫云剑法真的是魔剑,练久了就会生出魔种,走火入魔?还有,什么是魔种?”

洪天宝挠了挠头:“我当时也听不懂,请教了永安师尊。只是听了永安师尊的解释之后,我还是听不太明白。“

“那,永安师尊到底是怎么跟你解释的?”沈云真的很好奇。

洪天宝便捡了还记得的那些说出来:“永安师尊说,道与魔,不两立。入道,要修得道心;入魔,则是要生出魔种……还有,道心不在,道基就垮了,道将不存;象陈龙他们,散功,剜掉魔种,从此不再练紫云剑法,是不会再走火入魔。”顿了顿,他很肯定的点头,“嗯,永安师尊说的,就是这些意思。”

这些话,沈云是生平头一次。听完,他坐在炕沿边上陷入了沉思。

洪天宝知道他是凡事都爱自个儿琢磨一翻的,是以,没有再吱声,在炕桌上撑着下巴,接着想今后的打算——关于今后,他只是跟沈云说了个大概。其实,去找钱师尊学拳,他也是见到沈云之后,才临时起意。所以,先前也只能说个大概。具体的,要怎么做,比如说,这一回,离开仙都之后,他有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仙都这边的宅子、地契、房契等,要如何处理;齐伯他们几个如何安置,他都要重新考虑。

好吧,这些事,有云弟在,他无须多费心。

他从未去过罗洲。独自去那边,自然是要做足准备。不然的话,象这次上仙都一样,走了一回的熟路,都半道上出了事。

唉,现在的世道真是太乱了。

晃了晃头,洪天宝起身,决定下炕去找了笔墨来,将要准备的东西,想到一样,就记一样。

哪知,对面,沈云又出声了:“抱歉,刚才想着永安师尊的那些话,越想越入了迷。”

被他一打岔,洪天宝的思路完全断了。

好吧,现在身体还没养好,准备什么的,今后有的是时间;但是,明天,云弟就要回藏书阁当值,听齐伯说,通常要半个月之后才能回家。

所以,与云弟聊天,才是眼下最重要的事。

洪天宝索性又重新回炕上:“我觉得那些话,云里雾里的,让人摸不着头脑。如果不是永安师尊吩咐我一定要牢牢记住,我怕是早就忘光了。你怎么会越想越入迷呢?”

“永安师尊特意吩咐你要牢牢记住?”沈云好不意外。

他记得很清楚,当初,刚入药院时,曾有一次向永安师尊请教,什么是道。

结果,永安师尊象背书一般,跟他念了一大通。

见他没有听懂,便叫他退下了。

他看出了永安师尊的不耐烦,更重要的是,永安师尊说的那些,他根本就听不懂,多问也无益。所以,打那以后,他便熄了向永安师尊请教的心思。

也正因为如此,无论心中有什么疑问,他都爱去请教钱师尊。后者确实比永安师尊更有耐心,也更擅长将深刻的道理说得尽量浅显直白。

可是,刚才洪天宝重述的那段关于魔种的解释,他觉得自己竟然听懂了。并且,在嘴巴里咂巴了几回后,还生出了好几个问题。

这样的感觉,更象是在跟钱师尊请教问题呢。

什么时候,永安师尊也变得跟钱师尊一般擅教了?听余头他们不止一次说过,贝侯是个擅教的。莫非近朱者赤,永安师尊在贝侯身边呆了一年多,潜移默化之下,也变得擅教起来?

洪天宝点头:“永安师尊强调了两回,说,这是最基本的底线,一定要牢记在心。”想了想,又道,“我估计,他是被陈龙他们练剑练到走火入魔,给吓到了。见我问及,就再三强调。以前在学院的时候,永安师尊做副教使,就是这样子的。生怕底下的弟子们行差踏错。”

沈云换了一个话题,伸出两只手指,一只代表修道,另一只代表修魔:“天宝兄,你看啊,修道的人,要修道心;练魔的,要生魔种。陈龙他们苦练魔剑近三载,生出了魔心。那么,相应的,我们要是找到道剑,勤学苦练,是不是加以时日,也能生出道心呢?有了道心,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入了道?“

洪天宝听着,张嘴结舌,下巴都快落到炕桌上。

“这……修道,不是只有仙官大人们才可以吗?”他深吸一口气,结结巴巴的反问道,“仙官大人们有仙资,所以,才能修道。我们六岁的时候,都测过了,没有仙资,怎么可能修道?”

这其实是一个很古老的超级大谎言!沈云知道,在根深蒂固的认识面前,任何辩解都是苍白无力的。所以,他不准备跟洪天宝就这一点展开辩论,而是直接问道:“你说的仙资就是灵根。那么,修魔,是不是也要灵根?或者类似的资质。就那么巧,陈龙他们那些走火入魔者,都有修魔的资质?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武馆为什么不给众弟子测一下有无修魔的资质,就严令禁止弟子们再习紫云剑法?”

洪天宝听懂了。他将头摇得跟货郎鼓一般:“不不不,我相信陈龙。他心地很好,不是魔,没有什么修魔的资质。全是魔剑害的。”

沈云点头:“我也相信他。所以,反过来,兴许只要找到道剑,我们也能修道了。”且先不管修道,至少也能知道,什么是道了吧?

洪天宝有点儿晕——身为凡人,妄议仙道。好象是大逆不道。可是,他怎么听着,完全没毛病,觉得就是这么个理儿呢?

身子不由前倾:“哥们,上哪儿去找道剑?”

第三八一章 路路通

沈云也不知道。他耸了耸肩:“我要是知道,这会儿也当上仙官大人了。不过,我想应该是存在的。”

“真的?”洪天宝使劲的吞了一口唾沫。

沈云便说出,多年前,钱师尊向他透露过的,有一位大武宗,以武入道。

“想来,那位大武宗习的就是道剑之类的秘学。”末了,他如是点评道。

“那钱师尊到底有没有入道?”洪天宝两眼亮晶晶的问道。

沈云想了想,轻轻摇头:“应该还没有。”

洪天宝立时跟霜打过的茄子一般,蔫了:“我就知道,哪有那么容易!”说罢,向后一倒,枕着一双胳膊,说道,“我呀,没这么大的志向。这辈子能成为高阶武者,查清楚我家失火的真相,我就心满意足了。”

“哦,对了,后来,你与陈龙联系上了吗?”沈云又问道。

洪天宝摇头:“一直没有。”皱了皱眉头,“他散了功,也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习武。如果不能的话,只怕在军中呆不下去了……”越说,心里越是担心,呼的复又起身坐好,“云弟,你说,魔种会长在哪里?怎么才算是剜掉了?”

沈云哪里知道?他还想着问洪天宝呢。

闻言,咽下涌到嘴边的问题,叹了一口气。

洪天宝见状,嗡声说道:“这次去罗洲,路过省城时,我去他家里看一看。兴许他早就养好伤,回家了。”

“有了他的消息,记得给我写信。”提到省城,沈云又想起余头他们,向洪天宝打听他们的近况。

“余头他们都好,老样子。”洪天宝笑道,“我回武馆办休学手续。余头得了信,特意找我,请我去杂货铺子吃了午饭。我去的时候,其他几个铺子的人,也都在。大伙儿挺想你的,听说你在仙都,而我又要回仙都,都托我给你带好。”

沈云心里暖洋洋的。说来惭愧,不知不觉,出来游学快一年了。然而,他却只言片语也未曾给余头他们寄回去过。

说起武馆,两人都象是打开了话匣子,越聊越起劲。当炕桌上的牛油蜡烛烧光了,他们俩才发现竟已是将近亥时。

洪天宝聊性不减,起身去添新烛,说要秉烛夜谈。

“我只请了两天假,明天要赶早回去。就先聊到这儿吧。等我当完值,天天呆家里,有的是时间陪你聊。”沈云站了起来,拦住他。

“说好的啊。”洪天宝笑着作罢。

“嗯。”

沈云回到东厢房,去屏风后面洗了一把冷水脸,静下心来,在炕上盘腿坐好,五心向上,开始细细的检查内视术。

白天的经历,让他对内视之术又有了更深的认识。他受到启发,想进一步挖掘内视之术的奥秘与用途。

从何入手呢?

如今的他,虽然还是一只菜鸟,但也总结出了不少经验。尤其是这几日,能够内视之后。

可以说,内视之术,在很多方面完全颠覆了他以前的认知。

受其影响,他思考的深度与方向都有了长足的拓展。

比如说,要是搁在几天前,他还不能内视时,洪天宝跟他转述永安师尊的那段话,他绝对不会由此而将道与魔联系到一起。本来,从小到大,他就被告知,道是道,魔归魔。道是好的,魔是坏的。好与坏,怎么可能扯到一起来呢?

然而,能够内视之后,他“看”到了人体肌肤之下的种种奇妙。在同一个身体内,他“看”到了被定性为“好”的事物,与被定性为“坏”的事物,是如此和谐的相处在一起。甚至于,它们在很多方面是如此的相像!

突然间,他意识到,兴许“好”与“坏”未必就是以前他想象的那样水火不容。

于是,由此类推,他进一步琢磨,被分别划入“好”与“坏”的“道”和“魔”,是不是也一样呢?两者是不是也有很多相像之处呢。

另一方面,不管身体里的那些被认定为“好”或者“坏”的事物是如何的相像,但,于身体来说,“好”便是好,是有好处的;而“坏”再象“好”,它本质上也是对身体有害而无益的。

这些恰好应证了师父生前讲解脉案时,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万变不离其宗。

同理,万变不离其宗,也可以用到内视之术上。

沈云根据对内视之术的应用与理解,还是将它定性为一种术法。

既然是术法,就离不开真气。

所以,他只要在内视的时候,留心一下真气到底是如何运作的,兴许便能如愿以偿。

想事容易,做时难。他体内的真气有限得很。如果只动用真气的话,内视的时间持续不过三息。

三息,稍纵即失。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能“看”到什么?

沈云只能先借灵气。

如此一来,情况复杂多了。内视之时,他既要留心真气的运作,同时,还得排除灵气的种种影响……

以他现在的能力,在内视时,一心两用,真的好不为难。

试行了十来次,眼见着两个时辰悄然而过,他还是一无所获。

这样做,绝对不是办法!又一次失败之后,沈云揉着刺痛的额头,在心里如是告诉自己。

要想一个什么样的办法,才能做到一心两用,同时注意真气和灵气呢?

他叹了一口气,躺在炕上,翻眼望着屋顶。

在心里飞快的又细细的回想了那十来次的失败经历,沈云得出一个结论:要想分别监控真气与灵气,真的很难做到。因为动用内视之术时,这两样几乎是混在一起的。

如果是用把脉的法门话,经脉里的真气与灵气,分得可清楚了。在脉相上,它们俩就跟水和油一般。

可惜,就算分得清,也貌似没有什么用。因为把脉做不到清楚的感知真气与灵气的动作情况,所以,看起来,还是一团乱麻,分不开。

“分不开呀,分不开!”沈云揉着一边的太阳穴,唉声叹气的碎碎念叨着。

如此多念了几句,他的脑海里突然象是划过一道流星——为什么一定要将真气与灵气严格的分开呢?本来内视时,为了弥补真气的不足,以真气为引,混着灵气一起的。

“对呀!为什么要分开呢!”突然间,沈云的心里豁然开朗,禁不住抚掌大笑。

幸好里间布了一套师父传下来的隔间阵。不然,深更半夜的,他那畅快淋漓的笑声,不知道会惊醒多少睡梦中的街坊。

师父生前经常评说沈云,遇事爱琢磨,是典型的“一路通,路路通”。此时,亦然。沈云由内视之术里的真气与灵气混用,很快联想到了武学。比如说,拳法,轻功。

之前,他练劲风拳时,其实有过类似的尝试。不过,那时,他只是用真气借灵气,或者月华、日光的威力。还谈不上是真正的与体内真气混和。

如今,思路开了。他象是看到了自己的实力又将翻着筋斗增进。

第三八二章 叶罡的猜测

次日清晨,沈云又回到了藏书阁。昨晚他对真气与灵气的运用有了突破性的领悟,故而,连平常最爱去的小书库也顾不上了,除了吃喝拉撒,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在了练功上面。

白天,在管事的差房里,练功;

晚上,回到自己的小屋里,练功;

……

转眼,十天过去了。

第十天的下午,吴管事过来办交接。

“前些天,你给我替了两天班。我这人记性不是很好,还是明、后两天,一并还给你吧。”沈云推让道。

这只是一个原由,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这两天,他对如何融合体内的真气与灵气,刚刚摸出门道来。只是有一些细节方面,还须认真打磨。此时最需要的是一个稳定的灵气环境。

藏书阁这边的灵气比家中的灵气要略微浓郁一点点。

别看这一点点在平时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细微差别。为了适应它,沈云起码要花费四五天的时间。

而他有把握,只要再多给一天的时间,便能成事。

当然,他也可以交接之后,继续留在藏书阁里。只是这样一来,他担心会引起尤长老的注意。毕竟往日里,他要是不当值,都是立马拍屁股走人的。

兴许是他太过小心了,但是,尤长老自从接管藏书阁后,一直都很忌惮他,这也是事实。所以,师父生前告诫,小心使得万年船,错不了。

吴管事听他这么说,笑道:“您真是太客气了。”不再提交接之事,又闲聊了几句,起身告辞离去。

沈云微微侧耳。听到吴管事的脚步声渐行渐远,最后过月亮门,去了藏书阁的后院,这才重新盘腿坐好,继续练功。

如预料的那样,第二天的晚上,他终于能够做到熟练的融合真气与灵气。

沈云将摸索出来的法门,以及这次摸索的经过,还有心得,都详尽的记录在手札里,收进百宝囊。

此举最初是受太师祖的启发。

而一直坚持了下来,则是因为他着实从中尝到了甜头:

一是,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他的记性越来越好了,可以称得上是过目不忘。但是,很多一时间的领悟和灵感,绝大多数,只是随感而发。它们跟流星似的,其中一时半会,或者,永远都没有用处。如若不记下来,便过几天,渐渐的淡忘了。

而一旦记录下来了,点点滴滴,便汇成了他走过的路。

一旦空闲,他都会去翻一翻手札。

再看到这些文字,要么令他重温习武的初衷,不忘本心,要么让他小有触动,又有新的领悟。

这些都是实打实的好处。

再者,写得越多,他便越能发现写文章的好处。

将脑海里的想法,变成文字,写在纸上,这个过程既是记录,也是提炼。能让很多本身很虚、混乱的念头,变得有条有理,从而具有可操作性。

记录自己的行为,也是一个很好的总结和反省。

是以,写得越多,记录得越多,他觉得自己的心越沉着,想起问题来,也越有条有理。知道碰到一个问题,该从哪里着手,如何化解。

如此一来,碰到问题时,他的反应便快了,考虑也越来越全面。

这些好处全是要自己亲身去做了,才能体会得出来的。也难怪太师祖记录下来了那么本手札。

记录完,沈云又感觉到了踏实。忙完之后,头一靠着枕头,便陷入了黑甜之中。一夜无梦。

好些天没有这般睡得香甜了。第二天早晨醒来,他只觉得神清气爽,周边的世界比以往要鲜艳亮丽。后者并不是错觉,而是因为解决了灵气与真气的融合问题,眼力又有所提升的缘故。这算得上是意外之喜。

上午的时候,叶罡来藏书阁还书。

恰好沈云去楼上小书库巡视回来,在门廊上遇到了他。

“四正兄。”沈云先打招呼。

叶罡的眼底闪过一道亮光,微笑着迎了上来:“云弟,今天也是你当值?“

沈云如实答道:“本来当值完了的。前些天,家中有事,吴管事替了我两天。这两天,我是还他。今天就要交接了。



“那明晚,云弟有空吗?”叶罡问道。

“你有什么事吗?”沈云没有直接回答。

叶罡“哦”了一声:“也没什么事。仙都这么大,我们还能碰到一起,也是有缘,所以,一直想请你吃顿饭。你要当值,不敢打扰。想着明天你不当值了,请你吃个饭,好好的叙叙旧。”

“四正兄有心了。”如果是平常,沈云肯定答应了。但他答应洪天宝在先,所以,这头只能婉拒,“实在是家中有客来,今晚,我便要回家去了。藏书阁这边还算清闲,当值时,晚上是无事的。等下次有机会,我作东,请四正兄尝尝仙都的时新吃食。”

“好。”叶罡满口应下,“云弟只管去忙。”

沈云点了点头,转身去了管事的差房。

叶罡看了一眼他的背影,好看的眼睛变得深邃起来。

他真不是有意调查沈云。实在是,离比武尚早,他在一群凡人武者里,无聊得都快长蘑菇了。而沈云是他在虎跃堂里唯一觉得有点意思的人,情不自禁的关注了起来。

他知道,沈云刚才没有说谎。那天,后者确实是家中有事。因为他那天亲眼看见沈云急匆匆的离开。而他也是太闲了,悄悄的尾随而去。

哪知,跟过去后,很快就有惊喜。

沈云乘坐的马车进了一条街道。

那里竟然布有小五行阵!

再一细看,他的一双眼睛都快被点燃了——天帝老爷,这并不是时下的小五行阵。而是几百年前的老阵。两者之间的差别,鲜有人知道。但是,他因为有一个以天神宗为正统的师尊,故而有所涉猎。

以他现在的修为,还做不到无声无息的进入老阵里,只能眼巴巴的望着沈云的马车进了街口,拐个弯,便不见了。

果然,这个沈云不简单。

接下来,叶罡守在外面,想跟周边的人们打探些情况。

不想,隔壁街的人们,对沈云一无所知;好不容易先后接近了从街口里走出来的两个人,刚一搭讪,他便发现这两人嘴紧得很。经验告诉他,这两个连三脚猫的功夫都谈不上的粗汉,对陌生人的心防如此之甚,绝对是有人下过禁口令了。是以,他马上放弃了打探,借口问路,不露痕迹的离去。

只是这样一来,他的兴致反倒更浓了——沈云是什么来头?绝非我之前想的那么简单。

可惜的是,沈云回到藏书阁后,一门心思在练功上面。他不好打扰。好不容易看到沈云出来巡视了,他便迫不及待的过来“偶遇”,沈云却已当完值,要回家去了。

他虽然还不会读心术,但也看得出来,沈云不是糊弄自己。再者,沈云如果真是天神宗的传人之后,其身份与地位,足以拒绝他。故而,被婉言谢绝,也并不气恼。

第三八三章 尴尬了

下午,沈云与吴管事交接之后,到了下差的时候,回屋里换掉身上的管事青布袍,径直回家。

“沈爷回来了!”丁叔欢喜的将他迎进大门。

沈云看到丁叔穿着那身平常练拳的短打,脸红红的,一脑门的汗,忍不住问道:“丁叔,你刚才在练拳?”

“嗯哪。”丁叔快活的指着自己的左上腹,“您的药真管用。五帖膏药用完,这里用手指按着,一点儿也不痛了。我想接着和大伙儿一块出操。齐伯和老罗他们都劝我,说,老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叫我还是多歇几天,等您回来,帮我再把一把脉,确定好利落了,再练拳,稳妥一些。我憋了好些天。今儿下午,看到爷跟齐伯、老罗在树底下练拳,手痒得很,刚刚才跟着练了一会儿。沈爷,真的是一点儿也不痛了,不会把伤练坏吧?”

原来如此。沈云凝神,动用内视术,看了一眼他的左上腹。

那道小骨裂愈合得很好。

他收回目光,笑道:“只要不痛,就无事。你毕竟不是年轻人了,以后练拳时,要多加留心,莫再伤到自己。”

丁叔松了一口气,笑得合不拢嘴:“是,我记住了。”又道,“爷他们三个还在练着呢。您去看看吗?”

“走,一起去看看。”沈云也来了兴致。他的听力极佳,早已听到院子里,洪天宝他们在练拳。

看来天宝兄是真的发了心要习武。

以前在药院时,洪天宝是兄弟几个里习武最懒散的一个。后来,一心求功名,这才发奋图强了起来。待考上了功名,他的懒病又犯了。从此,沈云再未见这家伙拿过剑。

待他与丁叔绕过影壁,洪天宝他们三个也看到了。

“云弟,回来了!“他汗津津的扯着一双大长腿,三步并作两步迎上来,两眼亮晶晶的,跟头一次吃到糖的奶娃娃一般,“你从哪儿搞来的一套秘籍?我跟着大伙儿练了几天,感觉简直不能再好!“

沈云知道他指的是《小***》。当然不能说是自创的。太高调了。

“哦,我师父传给我的。”他随口说道,“是我师门的入门基本功法。”

这话,半假半真。前面半句,自然是假的。后面半句,则是真的了——师父将青木门传给了他。现在,他就是青木门的掌门人。决定将《小***》传给私勇前,他已打算好了,以后开门授徒,这便是每一位青木门弟子必学的入门基本功法。

洪天宝知道,沈云在进入鸿云武馆之前,是有师门的,并且早就开了蒙。而且,他是通过了初级武者试的人,一上手,便知道这是一套入门的基础功法。

是以,他对沈云的话深信不疑。

“云弟,不好意思,我见齐伯他们练得很好,而且私勇里的人都跟着练,就也跟着他们练了起来。到今天,已是第九天。”洪天宝惭愧不已,赶紧解释道,“我真不知道,这是你师门的功法。还有,齐伯他们没有正式教我。从头到尾,都是我在偷学。”

法不外传。他的这种行为,属于偷窃,为所有武者所不耻也。沈云要是较真,完全可以将他这个无耻之徒扭送仙府,要求废掉他的武功。

而齐伯等人也是同罪。

洪天宝这才知道自己坏了规矩,一时间,追悔莫及。

是他太想当然了。看到那么多人一起练,便以为是云弟传给大伙儿的无名功法,没有仔细问清楚,便跟着练了起来。

沈云摆手:“天宝兄,在我的师门里,没有‘法不轻传’这一套。所有的功法,只教给有缘人。你能见到这套功法,便是与它有缘。“

“啊?有缘人?”洪天宝愕然的指着自己的鼻子。这样的说法,他还是生平头一次听说呢。

旋即,他意会过来,问道,“是不是练了这套功法,就要拜入你的师门了?“

沈云真没想这么多,笑着上下打量他:“天宝兄身家这么厚,要是有意入我的师门,自然是欢迎之极。”

洪天宝听出了他话里浓浓的调侃,真正松了一口气,伸手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吓死我了。幸亏碰到的是云弟。”不然,今儿铁定摊上事儿了。

至于入沈云的师门之事,他有自知之明。就他这样的资质,小时候,连省城最末流的武馆都不收他,哪里敢贪心拜师门!

齐伯等人也是今天才知道,原来他们学的这种功法是有来头的。刚才意识到这回是害惨了爷,他们几个站在一旁,紧张得连气都不敢往粗了出。

还好,沈爷不追究,没事了!

但现在搞清了原由,他们几个是打心底里没脸见沈爷。

不论沈爷追不追究,他们几个未经允许,将功法教给了爷,都是不厚道的。

说得重一点,他们的这种行径,等于是偷沈爷的东西,送给爷。

没错,爷是主人。但是,沈爷也不是客啊!这三条街的街坊都依附了沈爷。沈爷是这三条街的主人。

还有,爷对他们恩重如山,可是,沈爷的恩情又哪里薄了?

“沈爷……”齐伯的老脸羞愧得成了猪肝色。这事要怪就只能怪他犯了糊涂,自做主张,慷他人之慨。他没脸再呆下去了。

旁边,老罗和丁叔也先后回过味来,恨不得能挖个地洞,好躲进去。

沈云的心里一直没有“法不外传”的慨念。所以,他才拿师父出来当挡箭牌。

然而,看到洪天宝,还有齐伯他们三个的反应,他终于意识到“法不外传”观念之根深蒂固。同时,也后知后觉的感觉到了尴尬。

见齐伯追悔莫及,有离去之意。老罗和丁叔的神色也好不到哪里去。他连忙挥手打断道:“那个,齐伯,我饿了。叫阿花姐今天早些开晚饭。”

齐伯正愧疚着呢。心道:已经对不住沈爷了,不能再败了沈爷的胃口。等吃完晚饭,再向沈爷请罪,还有告辞吧。

“是。”他收回话,赶紧去厨房那边张罗。

“天宝兄,我先去换身衣裳。”沈云又对洪天宝说道,“丁叔他们泡了好些酸枝儿酒,味道好极了。等会儿,我们兄弟两个好好喝一盅。”

“好。”洪天宝暗自叹了一口气。有些话和事,是要交待清楚了。不然,真对不住云弟。

“老罗,我们去搬酒。”丁叔向老罗使了一个眼色:莫坏了沈爷的兴头。等吃过饭再陪罪吧。

老罗意会,羞愧得勾头应道:“哦。”

第三八四章 亲兄弟,明算账

因沈云嚷饿,晚饭比往常早了差不多半个时辰。

齐妈她们三个显然在厨房听说了下午的事,也窘迫得很。摆好饭后,大家和往常一样,围桌而坐。气氛有点儿低。

沈云提起长颈美人酒壶,欲给洪天宝倒酒。

不料,后者竟然一本正经的拦住了:“云弟,有些话不说出来,我没心思喝酒。”

沈云在心底叹了一口气。

刚刚回到东厢房换衣服,他越想越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其实,他真的没有别的意思。而是自师父过世以来,他已习惯于将自己身上的一些秘事或者不同寻常之处,推到师父他老人家身上。

这么做的原因也很简单。用大逆不道的话说,叫做死无对证。他只想尽量过得简单一些,不要为生活琐事分心。这样的话,他才能尽可能多的将精力投到钻研武学上面。

师父生前常说,笨鸟先飞。他本来就资质不好,唯有比常人更努力,才能取得想要的成功。

呃,天地良心,这句话真的是师父生前常挂在嘴边的。

结果,习惯使然,他思虑不周,把大伙儿都推到了尴尬之境。

听洪天宝的意思,是想要把话说开来。沈云心道:如此也好。

是以,他从善如流的放下酒壶,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愿闻其详。”

洪天宝环视众人,说道:“一夜之间,家破人亡,我本是心灰意冷,没有再打算过将来。所以,浑浑噩噩的,半道上,才被那伙贼人钻了空子。”说到这里,他感激的抬手轻拍沈云的肩膀,“多亏我有云弟你这个生死兄弟。不然,我这会是穷困潦倒,病死在会馆后院的破柴房里。”

沈云被他夸得怪不好意思的:“天宝兄,事情都过去了……”

“不。你去虎跃堂当差之后,当时的情况,齐伯都跟我说了。说句老实话,换成是我,在那种情况下,也很难下决心趟这种浑水。我,自愧不如。”洪天宝摆摆手,“为兄弟两肋插刀,云弟,你是真正做到了。有你这样的好兄弟,是我洪天宝这一辈子最大的福气。”

“天宝兄,你又何尝不是对兄弟有情有义?”沈云轻轻拍了拍他的手,“你为了打探陈龙的情况,单骑独赴贝侯的军营;我来仙都,举目无亲,是你给了我落脚的地方。还交待齐伯他们,待我要与待你一般。你待我深情厚义,我又岂能明知你有难而不顾?那我成什么人了?天宝兄,能与你做兄弟,也是我之福。”

洪天宝哈哈大笑,一把紧紧搂住沈云的肩膀:“得了,肉麻兮兮的,我们兄弟两个就不要这样相互吹捧了。”

见两人没有生出嫌隙,齐伯等人的神色皆为之轻松许多。

笑罢,洪天宝松开沈云的肩膀,再次环视众人:“有桩事,在云弟当值的前一天,我就与云弟通过气了。只是因为云弟不在家,所以,一直没有跟你们说。今天云弟回来了,我正好宣布一下。我们武馆有一位本领高超的师尊回乡开武馆了。我准备下个月初,就起程去投奔他,从此,潜心习武。待我习得一身的本事,就去查明我家失火之由。有仇报仇,没仇就创下一份家业,光宗耀祖。”

齐伯、老罗和丁叔闻言,脸色齐刷刷的变了。

尤其是齐伯,他晃了晃身子,艰难的问道:“爷,您,您要走?”

爷这是觉得没脸面对沈爷,在家里呆不下去了啊。

都是他们的错!

老罗和丁叔回过味来,也都着了大急,双双出声:“爷……”

洪天宝摆手,打断他们,笑道:“我找到正事做了,你们应该为我高兴才是。”

齐伯面现苦色。如果没有出下午的事,他们几个确实应该为爷感到高兴。可是……

洪天宝又接着说了起来:“云弟,这一去,我也不知道自己以后还回不回仙都来。所以,这房子,还有地契,我想送给你。”

“这怎么行!”沈云将一双手摆得飞快。

洪天宝却已从袖袋里掏出了房契和地契,摆在他面前:“老话说,亲兄弟,明算账。是兄弟,就莫要再推让。我知道,街口的陈家旧宅是你买下来了,你在仙都有落脚的地方,不缺房子。可兄弟我也不是缺钱的人。兄弟的身家厚实着呢。更何况,这房子也不是白给你的。我还有事相托。”

他把话都说到了这份上,沈云也不好再拒绝,只得应道:“天宝兄,请说。只要我能做到,绝不推辞。”

“好兄弟,够爽快。”洪天宝又一次看向齐伯他们,“我在仙都是外乡人,举目无亲。那时,多亏碰到了你们。你们于我,名为主仆,实为家人。我曾发过誓,要管你们一辈子,有我一口吃的,就少不了你们的。”深吸一口气,他翻眼望天,按下眼里的泪意,“现在,我是这样的情形,真应了我们家乡的一句俗话,叫做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所以,抱歉得很,我要对你们食言了。”

“爷……”齐伯他们齐齐的哭了。

洪天宝却是主意已决,转过身子面向沈云,恳求道:“云弟,你是言而有信的人。我不在的时候,你把他们照顾得很好。当年在武馆学武时,我就看出来了,我们兄弟几个里,你年纪最小,却是最有本事。他们跟着你,比跟着我,更有奔头。云弟,在仙都,我信得过的,也唯有你。我现在把他们正式托付给你。”说到这里,他歉意的笑了笑,“抱歉,我又要拖累你了。做兄弟做到我这样,真的太不仗义。”

“你这是说的什么话?这段时间,齐伯他们对我照顾得无微不至,他们和你,都是我的家人。何来拖累之说?”沈云一口应了下来。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他应下来,才是最好的结果。

“好!够兄弟!如此,我可以放心的去罗洲了!”洪天宝起身,提起长颈美人酒壶,先后把沈云和他自己的酒盅倒满,“好兄弟,哥哥敬你!干!”

沈云端起酒盅,也站了起来:“干!”

两人都是一饮而尽。

“哈哈哈……痛快!”洪天宝拍拍沈云的肩膀,示意他坐下来,“别看你个头比我高,实际上,比我要小好几岁呢。还没到真正喝酒的年纪。今天,哥哥且放你一马。等我从罗洲学成归来,那时,你肯定是喝得酒了。到时,再与你一醉方休。”

沈云笑着依了他。

沈云又给自己倒满酒,然后,一手提着酒壶,一手端着酒盅,挨个的亲自给齐伯他们倒酒:“同甘共苦多年,一直没能和你们好好喝回酒。今天,我们不醉不休。醉了这一回之后,大家各自保重。等我从罗洲回来,再与你们痛饮一百回。”

“是!”

齐伯他们都端起了酒盅一仰而尽。就连酒量很浅的罗婶也不例外。

喝完这杯酒,他们就与爷解除了主仆关系,不能再唤“爷”。

他们犯了错。爷是用这样的方式在帮他们改错。他们不能枉费了爷的一片苦心。

第三八五章 改口

一圈喝下来,洪天宝醉了,趴在位置上,象极了一只“醉猫”。

沈云甚是内疚,连忙招呼齐伯他们。大家合力,将人送回里间。待齐伯他们出去后,看着洪天宝人事不醒的躺在炕上,他忍不住抬手打了一下自己的嘴巴,轻声骂道:“叫你说话不过脑!”

事已至此,再多的自责也无用。沈云将叹了一口气,亲自去厨房煮醒酒汤。

此时,罗阿花已经把封好的灶火捅开,正准备煮东西。见沈云进来,她解释道:“洪爷喝醉了,醒来后怕是会头疼。齐伯吩咐我煮碗醒酒汤,送过去。”

刚才,洪天宝已经表明态度,与他们解除了主仆关系。出了正屋后,齐伯很郑重的叮嘱了他们:“从现在起,我们都得改口了。莫枉费了洪爷的一片苦心。”

罗阿花牢记在心,看到沈云进来,便改了口。

沈云愣了一下,走过去:“我看看,你用的是哪些药材。”

“药材?”罗阿花不解,“这个汤方子是我从刘营主那里学来的。将一块糖饼用一碗水煮化了,撤了火后,加入小半瓶陈醋。”

沈云咋舌:“小半瓶陈醋?这得有多酸!我教你一个新汤方。”

罗阿花闻言,欢喜的搓着罗裙:“那感情好,谢谢爷。”

沈云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停下来,看着她叮嘱道:“阿花姐,我和天宝兄一样,也是拿你们当家人看的。所以,你们无须改口。这样吧,我们那边唤家里未成亲的男丁,都是称‘哥儿’。你们以后就唤我‘云哥儿’好了。还有,天宝兄那边,你们一定要改口的话,也照这个来。”

罗阿花微怔,红着眼圈不住的点头:“嗯,我都记下了,云哥儿。”为什么要这般改口?里头的道理,她都懂。总而言之,还是云哥儿考虑周到。

在来的路上,沈云已经将药材从百宝囊里取出来,搁在袖袋里。这会儿,他拿了出来,边做边讲解:“我的这个汤方只要用到一味药材,就是六钱葛根,一碗半水。法子也简单,直接用水煎煮,待一碗半水煎成一碗水,滤去葛根,醒酒汤便成了。口感甘辛,应该比刘营主的那个要好一点。”

说话间,醒酒汤已经搁在灶上煎煮。

“一碗半水煎成一碗水。我记住了。”罗阿花笑道,“云哥儿,这里交给我。您才下了差,也累了,回到去歇一歇吧。”

“稍稍放凉,温热着喝,效果最好。”沈云放心的将余下的事都交给了她。

醒酒汤的效果不错。洪天宝喝下后,只过了一刻钟的时间,便酒气散了一大半儿,又过了一会儿,人完全醒了。

他躺在炕上,惬意的松了一个懒腰,接着满脸讶然,对守在炕边服侍的齐伯赞道:“今儿的酒好,喝醉了,醒得快,头也不痛。”

“世上哪有这等称心如意的酒?您醉着的时候,被我和老罗合力灌了一大碗醒酒汤呢。”齐伯如实揭露,“是云哥儿新教给阿花的醒酒方。”

“云哥儿?”呃,酒虽醒了,但醉酒的后遗症还是有一点儿。那就是,脑瓜子转得比平常要慢许多。洪天宝睁大眼睛,想不起来云哥儿是何许人物。

齐伯见状,简要的道出沈云教罗阿花改口一事。

洪天宝听完,叹道:“云弟这是顾着我的面子呢。”说罢,翻身爬起来,下了炕,又变回了以前的快活样子,“以后,你们一心一意的追随云弟,我保管错不了。”

“多谢您为我们铺路。”齐伯红着眼,恭敬的打拱,一揖到底,“我们会永远记着您的恩情。往后……”

不料,洪天宝用力的一把扶住他的双手,动容的说道:“齐伯,你千万不能这么说。是我洪天宝亏欠你们太多。说好要为你和齐妈养老送终……是我对不住你们。家里出了那等祸事,我不能再和以前一般只管好吃好喝的混日子了。将来会碰到什么事,我自己心里也没底。我不能把你们拖进来。好在,我有云弟这个好兄弟相帮。不然,我真的没脸再面对你们了。”

“不,您很好,没有对不住谁。我们几个肯定是前世烧了高香,今世才会碰到了您和云哥儿这样的大好人。”齐伯抬头望着他,两行老泪涌出来,象断了线的珠子,扑扑直落,“这个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往后,您一定要好好的。”

“嗯,我们大家都要好好的。”洪天宝含着热泪,使劲的点头。

洪天宝本来想去东厢房找沈云聊天。听齐伯说,沈云每天晚上都会练功,往往过了子夜才睡觉,他便挠挠头,说道:“那,我就不去打扰他练功了。”

齐伯笑道:“您要是觉得闷,与我们一道去老院子那边练拳,如何?现在这个时间点儿,刘营主差不多教完了,接下来,大伙儿有的会一起练练拳,相互过几招,有的说些家长里短,可热闹了。”

下午的教训摆在眼前,洪天宝强忍着摇头:“那个,我就不去打扰你们了。“

齐伯不以为然:“不打扰。晚上主要是学识字,跟早上的出操,完全不同。云哥儿说过了,只要是住在我们这三条街里的人,无论是谁,都能跟刘营主学识字。所以,晚上去老院子学识字的,除了我们私营里的人,还有好多是寻常的街坊。”

洪天宝闻言,哪里还忍得住?欢喜的招呼道:“走,看看去。”

“好咧。”齐伯笑眯了眼。他知道,下午的事,完全过去了。大家还是和和乐乐的一家子。并且宝哥儿也真正从悲恸中走了出来,又立了起来,真的是太好了。

两人来到陈家老宅时,刘玉娥已散了课。此时,大伙儿里三圈,外三圈的围在院子里,伸长脖子、踮着脚尖,全神贯注的盯着圈里头。

那么多人,居然没有一个人出声。

洪天宝见状,不由也伸长了脖子,一边望过去,一边兴奋的问道:“里头在做什么?是比武吗?”因为围观的人们都没有出声,所以,他在外头也能听到圈里头有拳脚相搏的声音。

齐伯嘿嘿:“就我们这些人,连三脚猫的功夫都称不上,哪能说比武?就是两个人闲着没事,过过招来。您要是想看,我领着您去里头。”

“好。”

于是,齐伯前头开道,将洪天宝引进了人群里:“让一让,大伙儿让一让。”

大伙儿一看是齐伯,都笑嘻嘻的让开道来。

等到了里头,他看清场上过“过招”的两人,下巴差点儿“叭唧”摔地上——竟然是刘玉娥和第一营的营主赵大勇。

赵大勇长得牛高马大,也是三条街里出了名的大力士。说句老实话,他心底里也好奇得很,不止一次想过:天生神力的刘玉娥,对上赵大勇,哪个会更厉害?

不过,他也只是敢在心里想一想。毕竟男女大防摆在那里呢。

哪知,今儿个,这两人竟然公开过招了!

哎呀呀,到底是哪个在搞事?他心中一凛,抬眼环视站在里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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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八六章 习以为常

此时,刘玉娥与赵大勇比得正酣。他们俩用的都是五步打。因为两人的气力都不小,简简单单的招式,经他们使出来,虎虎生风,威风十足。也难怪大伙儿看得津津有味。

罗阿花站在最里边,激动的满脸通红,嘴巴抿得紧紧的,一双手使劲的绞在一起。应该是怕分刘玉娥的心,不敢出声。

旁边,老罗抱拳膀子,目光灼灼的盯着两人过招,笑意直达眼底——两人等于是他一手教出来的。这才学了多久,两人就能练到这一境,换谁也引以为荣,好不好!

见老罗这副神情,齐伯知道是自己想多了。这就是一场过招,没人生事儿。

这两人怎么想着过招了呢?他收回审视的目光,再次去看刘玉娥与赵大勇比斗。

身边,洪天宝只用了几眼就认出来了,两人用的都是五步打。

他之所以认得这路拳,是因为当年在武馆学武时,曾多次见沈云练过。有一次,他见沈云总是将五个招式翻来覆去的打,好奇的问了一句:“这是一路什么拳法?总共就五招吗?”

沈云收了拳,告诉他,这叫五步打。还告诉他,如果他想学,可以教他。

结果,洪天宝一听,学五步打,还要每天苦练一个时辰的马步,将下盘扎稳,立马就退缩了。

看到两人用的是五步打,洪天宝再一次确定,五步打也是沈云师门的入门功夫,心道:下午的时候,云弟真的不是有意为我开脱。他的师门确实不讲究“法不轻传”。

如此一想,他心中的负疚感大减,兴致空前高涨。

恰好场上,刘玉娥抓住赵长勇的破绽,一记长拳,“神龙摆尾”,“砰”的击中了他的左肩。

赵大勇不敌,捂着肩头,吃痛的连退数步,败下阵来。

“好!”洪天宝反应最快,最先拍着巴掌,高声叫好。

齐伯听到,讶然的偏过头去——宝哥儿是考中了功名的武者大人。这样的过招,也能入他的眼?

事实上,洪天宝的叫好有点儿突兀,吸引了周边的许多目光。

就连场上的刘玉娥也忍不住往这边瞥了一眼。

她看到一个瘦得跟麻杆似的年轻男子站在人群里,使劲的拍着巴掌叫好,就跟个二傻子似的,心道:这人是谁呀?傻了吧叽的,白瞎了一张这么好看的脸。

对面,赵大勇顺势退出了战圈,抱拳笑道:“我输了。”

刘玉娥大大方方的抱拳回礼:“承让。”

老罗走过去,向众人宣布:“我宣布,这次过招,刘营主获胜!”

话音刚落,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叫好声和鼓掌声。

齐伯拉了拉洪天宝的一只袖角,大声问道:“宝哥儿,过招的两人,都是老罗教出来的。要不要过去打个招呼?”不大喊大叫不行啊,大伙儿的叫好声实在是太大了。

洪天宝听清楚了,愕然的再去看场上那个笑靥如花的红衣女子。

呀,女私勇,并且还是营主!

怪不得这么厉害。

不过,云弟更厉害才是。居然敢招女子入私勇!

看到院子里的人,貌似都是习以为常了,他心里头更加惊诧——在这条街上住了两年多,仙都的大老爷们有多看不起女子,他最清楚不过。

我不在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人们居然能接受一个女营主!

前街的黄三爷上门滋事,被沈云一回就给摁死。最终,后院起火,家毁人亡。这事儿,他回来的第二天,齐伯就一五一十的跟他说了。

可是,据他所知,黄三爷坏归坏,平日里没少做欺男霸女的坏事儿,但也不是街坊们看不起女子的根源所在啊。

这里头肯定还有事发生!

心中一动,他凑到齐伯的耳边,大声说道:“这里太吵了,我们回家说话。”

“好!”齐伯使劲的点头,转身开路,领着他挤出了人群。

回到正屋,洪天宝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齐伯笑着答道:“您猜得没错。刘玉娥能在私勇里坐稳女营营主的位置,是云哥儿全力支持。”接着,他简要的说出了刘玉娥入私勇,离家、休夫,当识字先生等事。

洪天宝惊讶的把嘴巴张得老大,差不多能一口吞下一个鸡蛋:“刘玉娥就是前街刘老爷的小闺女?她招婿的时候,我刚置下这座宅子。那时,还没把你跟齐妈接过来。所以,贺礼是我送过去的。观礼时,我听人们暗地里议论,说刘老爷也太狠心了些,新娘子才十三岁。那时,她确实是又瘦又矮,比现在起码要矮大半个头……“

齐伯也惊讶不已——宝哥儿,你的关注点,是不是有些偏啊?

洪天宝又问道:“她真的是天生神力?”

还是偏的……齐伯满头黑线:“嗯。这是大伙儿都亲眼看到的。她来参加考验时,还没开蒙。那时,她的气力已经很了不得了,抱着石墩子,跑得飞快。跟着老罗开了蒙之后,第二批私勇里,就数她学得最快。力气又涨了不少。云哥儿说,这是因为她懂得识文断字的缘故。大伙儿听说后,学识字的劲头更大了……”

洪天宝急切的打断他:“那你们呢?”

“我们?我们什么?”齐伯完全跟不上他的思路。

“我是说,你们也练了云弟师门的入门功法,有没有明显的涨力气?”洪天宝两眼亮晶晶的。

原来宝哥儿的关注点在这里!齐伯终于领会,肯定的点头:“自练拳以后,大伙儿的力气都涨了。只是有的涨得多些,有的涨得少一点。云哥儿说了,每个人的情况不近相同,有差别才是对的。”实在是憋不住了,他好奇的问道,“云哥儿暗中助刘营主太多,您一点儿也不觉得奇怪吗?”

“奇怪?有什么好奇怪的?”洪天宝觉得他这个问题问得好莫明其妙,“刘营主天生神力,又敢做敢拼,这样的人,难道不值得帮助吗?在我们鸿云武馆里,就有好多女弟子,也跟刘营主一样,打小被断定为没有武学资质,养在内院。结果,她们在武馆学了一年半载之后,有不少人通过了初级武试。可见,什么资质不资质的,全是用来骗人的。”

他本来想说,自己也在六岁的时候,被断定为没有武学资质。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呃,被断定为没有武学资质,又不是一件倍有面子的事,不说也罢。

齐伯恍然大悟。原来宝哥儿是在鸿云武馆见得太多,习以为常了。

能培养出云哥儿和宝哥儿这等优秀弟子的武馆,定是万里寻一的存在吧!一时间,他对鸿云武馆无比的推崇。

第三八七章 刘主簿的异动

第二天,沈云将一本小册子,送给洪天宝:“这是《小***》的功法书。这些天,我都在家里。你若是看到不解之处,可以随时来问我。”

昨晚亲眼看到刘玉娥的进步,后者对《小***》向往不已。再加之,他深知沈云是真心将《小***》传给自己,是以,没有推辞,大大方方的接了过去,高兴的应下:“太好了!云弟真是雪中送炭啊。丢下武学好多年,手生得很。我正担心就这样去找钱师尊,会被嫌弃呢。”

打这以后,他真的跟换了一个人似的,发起狠来,手不释卷,要么是背功法口诀;要么是按照书上的图解,运气练功。另一方面,他也没跟沈云客气,碰到费解的地方,一定要打破沙锅问到底。

总之,比当年突击考初级武者试还要认真。

一份汗水,一份收获。功夫不负有心人。十来天后,他终于将功法口诀倒背如流,能够离开书本,独立练功。

合上书,又练了一遍功法之后,他兴冲冲的去东厢房,告诉沈云这个好消息。

这是上手了。沈云也打心底里为他感到高兴,鼓励道:“这套功法练起来,非一日之功,要一复一日,坚持不懈,方有成效。”

“嗯。我会坚持下去的。”功法好不好,谁练谁知道。自从练小***之后,洪天宝感觉自己一天比一天有精神。另外,困扰他小半年的失眠症,在他开始练小***之后,也不药而愈。这几天晚上,他终于又和从前一般,头一挨着枕头就睡着,一觉能睡到大天光。这样的感觉,简直不要再好。所以,就冲着这两个大甜头,他也一定会坚持练下去的。

握了握沈云的手,他不舍的说道:“还有,我的身体也恢复得差不多了。我准备后天动身去罗洲。”

“你确定了?”沈云问道。

“嗯。”洪天宝笑道,“前些天,我查过黄历。后天是个难得的好日子,宜出行。错过后天,起码要等小半个月,才能再碰到一个出远门的好日子。”说到这里,他耸耸肩,“上次出门,我肯定是事先没挑一个黄道吉日。这回,我可是长了记性,一定要吸取教训。”

他把话都说到了这份上,沈云也不好再挽留。问道:“你准备走海路,还是陆路?”

“海路。”洪天宝答道,“来的时候,我听说,贝侯放出风来,今年一定要端掉叛军的老巢。这样的风,贝侯已经放了两三年,也不知道这回是不是真的。万一这回贝侯是来真的,陆路肯定走不通。明天,我就去永顺港买船票。”

沈云说道:“真要是这样的话,南下的船票怕是抢手得很,不一定买得到。这样吧,赵宣路子宽,我叫他帮你去买。不会误了你的黄道吉日。”

“好。”洪天宝与赵宣相处了近月余,知道他是个行事可靠的。

当天,沈云便吩咐了赵宣。

晚上的时候,赵宣送了一张船票过来。后天早上的船。二等舱。正如沈云预料的那样,贝侯要与叛军决战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受这道消息的影响,南下的船票见天儿涨价。二等舱以上的船票往往是一票难求。还好沈云要他买的是后天的票,所以,他托了些门路,才能买到一张。价钱也还算公道,只比往常涨了三倍。

除此之外,他还带回来一个意外的消息:据帮他买票的朋友无意间透露,近段时间,在永顺港下船的色目族人越来越多。以至于,这位朋友有一个错觉,散布在各地的色目族人都在往仙都这边赶。

“主公,我觉得色目族人此举反常。这么多人跑到我们仙都来,他们到底想干什么?我总觉得他们没安好心。”赵宣对色目族人一直没什么好感。在这条偶然得到的消息里,他好象闻到了阴谋的味道。

沈云立刻就想到了色目族的新武馆与虎跃堂的比武:“他们可能是来观看比武。毕竟这是色目族的新武馆头一次公开比武。”

赵宣撇撇嘴:“这些洋鬼子倒是挺齐心的。”一场比武而已,各地的洋鬼子们都跑来仙都,替他们的武馆呐喊加油。

两天后的清晨,沈云领着齐伯他们几个,将洪天宝送上了南下的船。

回来时,赵宣求见:“主公,我们盯着刘主簿的人刚刚报告,那边有动静。”

“什么动静?”沈云立时来了精神。

刘主簿是黄三爷的姐夫。秦管事折了后,这厮可是做了将近两个月的缩头乌龟,闭门谢客,一点动静也没有。

沈云打小进山打猎,最不缺的就是耐心。在他的坚持下,听风堂对刘主簿那边的秘密监视,一直没有停止过。

果不其然,这厮按捺不住了!

“昨天晚上,有一个蒙着头的黑袍人进了刘府。那黑袍人包得严严实实,看不出来历。只是显得身材又高又壮,槐梧得很。走路的样子,怪模怪样的,很象是色目族人。大约过了一个时辰,刘主簿亲自将黑袍人从后门送出去。我们的人装成倒夜香的,远远的跟了黑袍人一段。看着黑袍人拐进一条死胡同,再也没有出来过。”

“那条死胡同的周边都是些什么人家?”沈云头一个想的是断了消息的玉密使。莫非玉密使终于发现秦管事出事了?

想到这里,他莫名的兴奋不已。啊,他等了玉密使好久!有好些问题,想请玉密使解惑!

赵宣明白他的意思,直接答道:“他们已经去查探过了。那个黑袍人不可能是从这些人家里溜掉了。”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用白棉布包起来的小包裹,打开来,呈到沈云面前,“还有,这个是我们的人今天早上在那条死胡同里找到的。”

沈云一看,不由愣住:“这么大的一颗红宝石?”比黄豆还要大一圈,品相完好,色泽浓艳。这样的一枚红宝石可不便宜,搁珍宝铺子里,少说也要卖到数百两银子。

“那条死胡同偏僻得很,平常几乎没人去。”赵宣解释道,“这枚宝石用的是色目族那边宝石戒指的切工。我怀疑是黑袍人就是色目族人,这枚红宝石是他昨晚在死胡同里无意间遗落的。”

沈云也很赞同他的分析,转动着手里的红宝石,心里纳闷极了:刘主簿挺能耐的啊。不但与玉密使有联系,还跟色目族人暗中勾勾搭搭的。他一个不入流的小吏,到底想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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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八八章 无后顾之忧

几天后,赵宣那边终于有了进展——从各地涌来的色目族人暗中联系密切。偏偏他们明面上要装出一幅各自为营的冷漠样子。

他觉得很奇怪,拿到确切的信报后,第一时间去找沈云。

此时,沈云正在藏书阁当值。

他派人以沈家家丁的身份,将沈云约到了附近的一家茶楼里。

沈云听完他的汇报,直接问道:“你在怀疑什么?”

“仙庭对这帮洋鬼子甚是优待。仙都实行宵禁,就算是王公大人们也不得违反。唯独只有这群洋鬼子不必理会。所以,如果真是为比武助威,他们完全没必要这般遮遮掩掩。我担心,他们在密谋对仙庭不利。”赵宣如实以对,“只可惜,我在色目族那边完全没有人脉,什么也打探不出来。”

沈云觉得他的担忧不无道理:“可是,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他一不是仙庭的命官,二没有吃仙庭的禄米。相反,仙庭下面的爪牙和狗腿子屠了牛头坳村,令他家破人亡,流离失所。说起来,仙庭还是他的大仇人。

赵宣愣住,心道:对啊,色目族人打仙庭的主意,与主公何干?(他虽是良民,又考中了功名,但在仙都的日子也好过不到哪里去。尤其是接手家族的生意后,他没少受各类狗官,还有他们的家人的盘剥、欺凌。所以,对仙庭也没多少好感。)

沈云起身,走到窗前,看着底下来来往往的人们,良久,叹了一口气,转过身来:“总归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色目族人要是所图太大,城里的人们难免不受其害。再者,这里是我们的家园,岂容异族撒野!”

所以,刚刚他所说的与己无关,纯属气话。

在仙都住得久了,他才知道,在这里的异族,不只色目族一个。不管是哪一族,仙庭都是当祖宗供着的。但视治下的民众却如奴如婢,恶劣之极。

他看着就生气。今天没忍住,借着发了句牢骚。

赵宣闻言,心道:这件事,主公还是想管。

果然,沈云放下绿格窗户,双手抱肩,沉吟片刻,慢慢的又说道:“要谋事,光是有人手,远远不够。再者,我一个外地人,要想在仙都住下来,都得先解决好吃穿住行等问题。更何况,他们是从外地赶来的异族人。就算他们防备再紧,也不得不跟本地人交往。他们做不到滴水不漏,油盐不进。”

赵宣豁然开朗,噌的站起来:“主公,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其实,沈云自己也还没有想到具体的渗入方案。但赵宣已经盯了好些天,更了解那些色目族人在仙都的情况。如此亢奋,看来是有了很好的主意。

沈云便就此打住,不再多言。换了一个话题,问道:“上次给你的传讯符,都用光了?”

赵宣此时满脑子都是如何将心里的想法细化、具体化,变成可执行的计划。老实的摇头:“没有……”话一出口,他好不窘迫——上次出任务,与主公联系了几次,总共用了几枚传讯符,主公岂会不知?主公这是在责怪他,为什么不用传讯符联系,而是派人跑到虎跃堂去请人。

“我……如有进展,会第一时间给主公传讯。”传讯符再贵重,也不及主公的安危重要。他知错便改。

好鼓不用重捶。沈云也是点到即止,笑道:“好,我等着你的好消息。”说罢,他从袖袋里拿出一只蓝色的荷包,走过去,放在八仙桌上,“以后,每个月我会给听风堂一包新符。如果听风堂缺什么符,你列个清单报予我。我尽量在三天之内筹齐。”

啊,以后我们听风堂的仙符有了稳定的供给!赵宣喜出望外,响亮的应道:“是!”

沈云又道:“我听说,你从家里分出来了。妻儿的住处有些尴尬。”顿了顿,解释道,“我不是想插手你的家务事。只是,不想你因此而分心。”

提到家里,赵宣脸上的笑容不由凝住。他抿了抿嘴,歉意的抱拳:“主公放心,我不会分心……”

沈云知道他误会了,摆手打断道:“我的意思是,陈家旧宅的后院一直空着。我把后院与前院完全隔开,本来就是安置听风堂和私勇的家眷。你有空的话,去找齐伯,选一个院子。”

赵宣一直想搬出赵府。可是,三条街里都没有空院子。这样一来,他执意要搬出赵府的话,只能搬出三条街。听风堂的事务繁忙,他每天都是早出晚归的。是问,叫他怎么放心将妻儿搬到外面去?故而,只能委屈妻儿替他受过,窝在赵府里。

没想到,主公高瞻远瞩,能为手底下的人谋虑至此。

妻儿搬出了赵府,住进有私勇护卫的陈家旧宅,他再无后顾之忧矣!

“多谢主公!”赵宣忍住眼里的泪意,撩起前袍,欲行跪拜之礼。

沈云眼疾手快,一把将人扶住:“伯堂无须多礼。”

好吧,他承认,刚才说谎了。陈家旧宅的后院一直空置着,是因为他还没有合适的用处。

前些天,听丁叔报告,说赵宣回家的当天,得知妻儿在赵府过不舒坦,半夜里起来一个人爬到屋顶上,吹着冷风喝闷酒。

他听了,心里也挺不是滋味。要是他的得力手下跟着他混,混得连妻儿都只能整日里夹着尾巴做人,那么,他这个主公当得有意思吗?

赵家不就是吃定了赵宣在三条街里找不到别的住处吗?

哼,这个住处,他给!

于是,他让齐伯尽快动工,将陈家旧宅的后院因此制宜,分成独立的小块。

有了修前院和阵桩积累下来的经验,齐伯现在对于土木之事,精通着呢。经他一规划,整个后院可分成四个大小不一、独门独户的小院子,以及三个大杂合院。

这次当值完了后,沈云回到家里。齐伯向他禀报,赵宣的妻儿在七天前搬出了赵府,成为入住老院子后院的第一家人。

“宣爷本来选的四个独门独户的院子里最小的那个。我听说,他有两儿一女,家里头光是照看娃娃的奶婆子、丫环加起来,就有十来个。那个小院子,总共才四间房,哪里住得下?就劝他改了。我说,您又不打算搬到这里来住,宣爷这是要跟谁客气呢。还有,宣爷要是选了最小的院子,那么,后来的人,一个个的,都只能住杂合院了。就这样,宣爷也没选最大的正院,而是选了左边的次院。搬新家的那天,宣爷特意请了我,还有老罗、丁叔去喝酒,替他暖屋。宣太太带着大少爷出来给我们敬了酒。虽然她嘴上没说,但是,我们都看得出来,她心底是十分感激您的。”

他不知道赵宣在沈云手底下做什么事。但他知道,赵宣是最先得到器重的,且一直被器重。所以,才力劝。

沈云非常满意,赞许的笑道:“家里有你看着,我无后顾之忧啊。”

也就是说,自己猜对了。齐伯的两个嘴角咧到了耳后根。

第三八九章 诅咒盒子

眼见着离虎跃堂与色目族那边的比武只有大半个月了,赵宣那边终于有了大进展。

恰好,沈云不当值,在家。

赵宣星夜入府急报:“主公,色目族人确实是想生事。”说着,他小心翼翼的从腰间的储物袋里拿出一只拳头大、四四方方的黑色小匣子,轻轻的放在桌上,“他们藏了大量的这玩意儿。”

沈云扫了一眼,脑海里立刻现出“中空,精铁所铸”等信息。

将体内的真气与灵气融合之后,他新近又长一样新本事,即,只要看一眼,就能判断出物体是实心,还是空心的,外面是什么材质。

没什么好奇怪的。归根到底,全是因为他的眼力近来又有所长进。

他大胆猜测,若是他的眼力长进到一定的程度,说不定一眼看穿事物的内里。

看到赵宣对小铁匣子轻拿轻放,非常小心,沈云没有冒然去碰它,抬眼问道:“这是什么东西?做什么用的?”

“主公听说过霹雳弹吗?这小匣子与它是异曲同工。”赵宣答道,“不过,我们的人亲眼见过洋鬼子们抽检,它的威力可大多了。这么小小的一只比得上十颗上等霹雳弹。至于名字,洋鬼子们说的鸟语,我们的人完全听不懂,所以,一直没打探出来。”

如此说来,小匣子的威力比上品爆破符还要大!沈云心中一凛,追问道:“他们把这种小匣子藏在哪里?”

“就是虎跃堂旁边的仓库里。那个仓库明面上收的都是色目族人盖新武馆的砖瓦木材,实际上,它还有地下层。我们的人亲眼看到他们把这玩意儿藏在空心木头里,搬进地下层。”赵宣详细的道出发现的经过。

那次,听了沈云的点拔,赵宣茅塞顿开,想出一个法门。

当天晚上,他回听风堂点了五名得力手下。第二天,六人伪装成苦力,混进了色目族人盖新武馆的工地——色目族人的戒备心十分重,仙都人很难接近他们。唯独这个工地上,每天都要临时雇佣二十名本地苦力。

就这样,听风堂的人每六人一组,轮流混进工地里,做了十来天的苦力。终于,他们发现一个奇怪的地方,即,每过五天,工地上就会运来一马车的圆木。这些圆木里近半是空心的。

是问,谁家盖房子会空心柱子!

赵宣立刻收回人马,顺藤摸瓜的调查这些圆木。

两天之后,他们找到色目族人加工这批圆木的那个三进的院子。

色目族人显然是信不过仙都人,盖武馆的木料、砖瓦、石料,都是自己加工的。这间院子就是他们用来加工木料的地方。

听风堂的人这回是伪装成挑水汉混进了院子里——没办法,这些家伙好象储备了大量的粮食。他们唯一从外面买的就是饮用的水。

连续五天的刺探之后,他们终于发现了这个院子的秘密。有三个色目族人住在第二进的院子里。他们足不出户的在做一种四四方方,拳头大的黑色小匣子。

每隔五天,他们会送一批成品出院。

经过抽检之后,这些黑色小匣子会被送到第一进的院子里。然后,它们会被藏进空心的圆木里,运到新武馆的工地上去。

因语言障碍,听风堂的人不知道这些小匣子是做什么用的。他们曾偷偷跟踪抽检的色目族人,去南郊的一处偏僻小山谷里进行抽检,见识到了小匣子的骇人爆破力,于是,果断的将之锁定为刺探目标。

于是,再顺着圆木,他们刺探到,工地的仓库里有地下层。藏有黑色小匣子的圆木,最后都被送进了地下层里。

赵宣手上的这一只小匣子,是他们冒着很大的风险,从第二进的院子里顺出来的。

沈云听完,看着桌面上的小匣子问道:“这个,怎么用?”

“应该是念咒。”赵宣答道,“抽检的时候,我亲眼看到那个负责抽检的色目族人对着它叽哩咕噜的说了一句话。然后,将它放在一块五尺多高的巨石上,所有人都退后百来步。没过多久,小匣子就在原地轰的一声炸掉了。巨石粉碎。”说到这里,他难为情的摸了摸鼻子,“当时隔得有些远,洋鬼子又说得飞快,根本就听不情他说的是什么。”

沈云心中一动,笑道:“这东西,先放在我这里。兴许虎跃堂那边有人认得它。”

“是。”

赵宣很好奇:虎跃堂里真有这号能人?

他在虎跃堂里也认得两个名气还算高的武师。如果是寻常的事,他肯定早就去请教他们两位了。但,小匣子的事非同小可,他不敢冒然去问。

不知道主公想请教的人是否也可靠……他本想进言,提醒一两句。转念又一想,别看主公年纪小,但行事素来有章有法,有勇有谋,何须我多此一举?

故而,他没有再多言。

沈云想的人是叶罡。

第二天,他派老罗给叶罡下帖子。因为色目族人的新武馆就在虎跃堂旁边,他担心周边有色目族的耳目,所以,特意选了离得远远的听雨楼。

下午的时候,叶罡准时出现在听雨楼。

“一直想请四正兄吃顿饭,今儿总算如愿了。”沈云将他请进了包间里。

叶罡一进门,便发现包间里布了隔音阵。

还是那种几百年前的老阵。

很有意思。这位仁兄如此明目张胆的使用天神宗时期的各种法阵,难道就一点儿也不担心会被有心人认出来吗?

他垂眸,掩去眼底的讶然,佯装不知隔音阵之事,笑道:“看来这听雨楼的饭菜很不错。我今儿有口福了。”

“我也是头次来。”沈云直言道,“这里很有少色目族人光顾。”

叶罡闻言,脸上的笑意不由僵住:“云弟何出此言?”

沈云从袖子里拿出小匣子,轻轻放在桌上:“我想请教四正兄,可否认得此物?”

叶罡脸上的笑意散了个干干净净,取而代之的是凝重:“认得。这是色目族的诅咒盒子。一直被他们当成不外传的秘宝。不知云弟从何得之?”

问对人了!沈云松了一口气,不提听风堂,只道出,据线报,色目族人偷偷的在他们的仓库地下层里储存了大量的诅咒盒子。

“你的线报可靠吗?”叶罡坐直了身子。

沈云很肯定的点头。

叶罡嗖的站起来,抱拳谢道:“多谢云弟告之。此事非同小可,我必须尽快上报师门。请恕我失陪了。改日,定设宴答谢。”

“四正兄客气了。您只管去忙正事。”沈云起身还礼。

叶罡风一般的走了。

“会爆炸的诅咒盒子?”沈云轻轻拿起桌上的小匣子,挑了挑眉头。

第三九零章 初见端倪

回到家里,沈云给赵宣传讯:停止监视色目族人。

听雨楼里,叶罡的反应让他嗅到了浓浓的危险味道。直觉告诉他,比武的水很深,足以淹死他这种小麻雀。

很快,赵宣回来复命:“主公,我们的人都已经撤回来了。”

“很好。”沈云赞许的颌首,问道,“刘主簿那边有什么动静没有?”不然的话,赵宣也不会火急火燎的跑回来面禀。

果不其然,赵宣答道:“正要禀报主公。昨天下午,刘夫人突然令仆妇们收拾行李,说是要带全家人去庄子里玩几天。我们的人暗地里打听过,他们家确实在南郊有一个大庄子。往年最热的时候,刘夫人会带着孙辈们去那里避暑。现在的话,避暑还太早了些。所以,昨晚收到消息,我就派人去他们的庄子周边刺探。结果,还真发现了可疑之处。那个庄子的库房里堆满了粮、米、油、盐,肉类等吃食。周边的护墙也是新近加固了的样子。庄子里还设了暗哨。那情形,好象是有大敌当头了。”

他收到情报后,冷汗涔涔。怪不得一连几个月,刘府一点动静也没有。原来,动静全在城外!

“你觉得刘家出城,是为了避乱?”沈云沉吟片刻,问道。

赵宣点头:“我觉得是。”

沈云向后靠着太师椅,闭上眼睛,心里飞快的琢磨起来:刘主簿、深夜造访的黑袍人、品质上佳的红宝石戒面……从各地聚集拢来的色目族人、诅咒盒子、叶罡眼底飞闪而逝的慌乱……这些里头,是不是有什么关联呢?

刘家要避乱?他们避的是什么乱?跟日益临近的比武有关连吗?

色目族人的动作,连我这种小麻雀都惊动了,仙庭有那么多的暗探,怎么可能丝毫没有察觉?

反过来,如果仙庭早就知情呢?所以,刘主簿早早的做好了避乱的准备?

想到这里,他猛的睁开眼睛:“近段时间,那些王侯的家眷们出城小住的多不多?”

赵宣闻言知雅意,被惊得瞪大了眼睛。很快,他摇头:“他们没必要避乱。城外的庄子哪有他们的府上安全。那些仙官大人的府第,哪一家有仙阵护着?外面血流成河,火光冲天,也轻易伤不到他们。十几年前,东郊地龙翻身,仙都城里的房屋倒塌数千间,东城的仙官大人们府上同时现出五光十色的半圆形光罩子。被这些巨大的光罩子护着,他们的府上连块瓦片儿都没有碎。”想到这里,他的心里感到了从未有过的踏实。因为托主公洪福,他的家,还有家人们,如今也是有仙阵护着了。

难怪一点风声也没有传出来。沈云握了握拳头,沉声吩咐道:“查实刘家此番出城,是不是为了避乱。”

“是。”

三天之后,赵宣面色不善的回报:“主公,刘家确实是出城避乱。”

为了刺探到准确的情报,他动用了在刘家的所有人脉。然而,这回,这些人却跟商量好了的一样,齐齐的一个字也不肯吐露。

越是这样,越让赵宣惶恐不安。没有办法,他不得不铤而走险,将主意打在刘主簿的次子身上。

刘主簿的次子叫做刘应武,今年十五岁,在刘主簿跟前是个孝顺听话的好儿子,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学武的资质差了点,人也笨了点,六岁开蒙习武,至今没有通过初级武者试。

然而,实际上,在刘主簿的眼睛看不到的地方,这小子是个荤素不忌的色中恶鬼。玩丫头、喝花酒、狎戏子……就没有他不爱的。

这一次,他也跟刘夫人一道出了城,去庄子避乱。

知子莫若母。自己的儿子是个什么德性,刘夫人哪能不知?为了拴住小儿子,她暗中早早的送了一双葱嫩的姐妹花去庄子里。刘应武去了庄子里,果然被迷得七荤八素,乐不思蜀。

赵宣派了一个听风堂的暗探伪装成庄丁,混进庄子里,给这小子送了一条小月鑫的汗巾子。后者是刘应武迷了半年多,至今还没得手的一个新角儿。

果然,收到暗示的刘应武连新鲜感还没过的姐妹花也顾不上了,猴急的带着长随,悄悄的出了庄子。

两人出了庄子,还没上官道,便被暗伏多时的听风堂探子们套了麻布袋子。

刘应武是个十足的孬种,根本就不用动刑,赵宣只是拿把小刀子挨近他的脸,做做样子,便跟倒豆子一般的招了供。

他本来无论如何也不肯去庄子里的,因为小月鑫说,从来没看过比武,色目族人与虎跃堂的比武想必会很精彩,约他到时一起去观看。捧了小月鑫半年,总算等到他松了口,这会儿要是半途而弃了,前面的半年功夫不全白瞎了么?

刘夫人问清原由,气得摔了最爱的粉彩茶碗,透出这次出城的原由——他爹说了,比武的时候,要出大事。

“什么大事?”赵宣问道。

刘应武使劲的摇头:“爹娘从来不跟我说正经事。我娘也是被我逼得没办法了,才告诉我,是那种搞不好就会整条街都没命的大祸事。跟年初的天帝庙后街一样。“

赵宣突然换了脸,收起小刀子,连道误会,绑错了人。做为补偿,他亲自将人护送到了戏园门口。然后,火急火燎的回来禀报。

“跟天帝庙后街一样的大祸事?”沈云讶然,“是诅咒盒子炸掉了天帝庙后街?”

“有这种可能。”赵宣也是这么想的。诅咒盒子的威力,他亲眼见过,多几个的话,炸掉天帝庙半条街,完全不在话下。

沈云甩了甩头。现在不是八卦的时候。听风堂刺探回来的种种情报,恰好应证了刘应武的供词。所以,眼下最重要的是,如何应对。

毕竟他如今不是独自一人。事关三条街,三十户人家,上千口人的安危,岂是儿戏?

“主公,刘应武还说了一桩事。”赵宣咬了咬牙梆子。

见他的眼里起了怒火,沈云拧眉:“该不是刘主簿想乘火打劫,届时对我下手吧?”

“主公料事如神。那厮确实在这般谋划。”赵宣冷声说道,“刘夫人亲自告诉刘应武,说要他乖乖的,到时看他爹如何为他舅舅报仇。”

第三九一章 混入

沈云靠着太师椅不怒反笑:“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不怕他来,就怕他不来!“

闻言,赵宣好比吃了一颗定心丸——主公心中肯定已有应对之策。

如果是与其刘主簿锣对锣、鼓对鼓的正面对上,沈云一点儿也不担心。从赵宣收集的情报来看,他高度怀疑这厮暗地里在为色目族做事。有一个词,叫做“狗仗人势”。这厮不声不响的蛰伏数月,一朝发难,绝对是有了足够的倚仗。而这个倚仗极有可能就是来自色目族那边。

如此一来,他不得不慎而又慎之。

沉思片刻,沈云吩咐赵宣:“加大对刘主簿的监视力度。要查到他每天都在做些什么,见了什么人。”

“是。”

另一边,自从刘夫人领着一大家子去了庄子里,偌大的刘府里,正经主子只留下刘主簿与长子刘应文两个。父子俩深居简出,明面上又恢复到了之前的蛰伏状态。实际上,赵宣苦不堪言。因为整个刘府如今俨然成了铁桶一只,听风堂根本就混不进去。

太反常!

刘府绝对有问题。

赵宣急得嘴上都起了泡。最后,他不得不又将主意打在了刘应武身上。

这天清晨,刘应武的长随春茗狼狈得拍响了刘府的大门。

没多久,大门打开了。刘应文领着两个手持齐眉哨棍的家丁出来了。

看清来人,刘应文的馒头脸皱成了包子状:“春茗?你怎么回来了?弄成这副德性!你们二爷呢?”

“大,大爷,快救,二爷……”春茗两眼一翻,扑腾栽倒在地。

“快掐他的人中!把他弄醒!”刘应文大急。话还没说完呢。

“是!”两名家丁双双上前蹲下身子。一人抱起春茗的上前身,另一人则使劲的掐着他的人中。

效果不错。

春茗眨了眨眼睛,幽幽醒转。

“你们二爷怎么了?”刘应文急声问道。

“二,二爷他……”春茗虚弱的答道,“被小,老板的哥哥,扣下了。中午之前,没送五,千两银子去,赎人,就挖掉二爷的,一双眼睛。”

“小老板?”刘应文气得一双眉毛立了起来,“是不是小月鑫?”

刘应武是个什么德性,家里唯一被瞒住的只有刘主簿。关于刘应武的所作所为,刘应文虽不如刘夫人知道的那般清楚,却也知道一个大概。前段时间,他听刘夫人报怨过几句,说刘应武近段又迷上了一个叫做小月鑫的新角儿。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根本就不用细问,他用脚趾头也猜得到,刘应武这是着了人家的道。

“是……”春茗一口气没提上来,两眼一翻,又昏了过去。

刘应文烦躁的挥手:“还有气的话,先抬进去。”刘应武再不争气,也是他的同胞弟弟,哪能置之不理?只是这回他可没那本事再瞒住爹。

掐人中的那名家丁伸手试了试春茗的气息。

有气,只是稍微弱了点。

于是,春茗很快被抬进了大门里。

大约一刻钟后,大门又开了。刘应文灰头灰脑的领着一队家丁出了府。

小月鑫的哥哥图的是财。收了五千两银子,他二话不说,便叫刘应文派两个人去里头领人:“二爷身上还光着呢。我们笨手笨脚的,还是你们自己家里人进去侍服二爷起床为好。”

刘应文本来要亲自进去的,闻言,一张脸沉得能拧出水来,抬手随意点了两个人进去。

过了一盏茶的时间,刘应武被那两名家丁架出来了。

也不知道被灌了多少酒,他至今还未醒。

要是搁在往常,刘应文看到弟弟被摆成这副德性,非得拆了这个破院子不可。可是,这回,他生生的忍住了。因为出来之前,刘主簿特意叮嘱他,非常之时,不许节外生枝,把人救出来了,不得有丝毫的逗留,速速回府。

“好,很好!告诉小老板,过两天,爷空闲下来,一定会捧他的场!”他咬了咬牙,哗啦啦的带着家丁们撤了。

殊不知,待他们一伙人离开小院子后,刚才那个站没站相,坐没坐相的“哥哥”跟换了一个人似的,撇撇嘴,对着里屋朗声说道:“小老板,你可以出来了。”

猩猩红门帘掀起。一个唇红齿白的纤细男子拎着一只包袱自内出来。

他走到“哥哥”面前,感激的长揖到底:“再造之恩,松林无以为报,唯有来世结草衔环。”

此人便是洗净铅华的小月鑫。松林是他新得的路引上的名字。

在仙庭,一入乐户,不但自己终身是乐户,而且子孙世代为乐户。经此一事,小月鑫不但摆脱了刘应武的纠缠,而且意外的得到了他自懂世以来就梦寐以求的良民路引,以及千里之外的一个庄子。此等恩情,等同再造。偏偏对方施恩不图报,连姓名都不肯留,所以,他唯有来世再报了。

“哥哥”伸手扶起他:“走吧,马车就在外面。”

“是。”

“哥哥”打头,率先走到院门口。

“哒哒哒”,一辆不显眼的油布小马车从街口过来,停在两人面前。

“哥哥”掀开车帘,侧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说道:“小老板,这辆车会把你送到永顺港。到了那里,你只管拿着船票登船就是。我要回去向我家主人复命,恕不能远送。祝你一路顺风。”

“多谢恩公。”小月鑫再次长揖到底。对方一直不肯透出主人的身份,显然,以他的身份还不够资格向人家的主人道谢。是以,他很识趣的只字不提。

待小马车载着小月鑫出了街口,拐个弯,再也不见了。“哥哥”吹了一声口哨。

嗖嗖嗖,从暗处现出十名黑衣人。其中,有两人各自背着一只鼓鼓囊囊、沉甸甸的大麻袋。

“撤!”“哥哥”摸出一枚火符,啪的打进身后的院子里。

待他们的身影也消失在街口,那个独门独院的一进院子里骤然火光冲天,浓烟滚滚。

“走水了!”

等到前面戏园里的人们看到火光过来救火,整间院子已烧得精光。

同时,沈云收到赵宣的传讯符:“主公,我已混入刘府。”

赵宣亲自出马,无忧矣。沈云展颜轻笑。手一扬,掌心的传讯符被腾起的符火吞没,转眼化成一片小小的灰烬,轻飘飘的落下。

第三九二章 此路不通

自那以后,沈云对刘府的动态了如指掌。从外面看,刘府关门闭户,甚是平静;然而,不过假象尔。刘主簿又新培养了一批弓箭手,磨刀霍霍,枕戈待旦——为什么是“又”呢?因为他以前培养出来的那些弓箭手,在年初借给了小舅子黄三爷。后来……没有后来了。

但是,刘主簿防备甚严。赵宣入府两日,能够刺探到的,也仅仅是刘府的布防、弓箭手的操练等情报。至于刘主簿是否在为色目族人做事,他到底在图谋什么,根本就刺探不出来。

眼见着比武的日期越来越近,赵宣也有些沉不住气。

沈云听他传讯时的用语与语气,察觉到了他的浮躁之气,特意传讯安抚道:“是狐狸,总有露出尾巴的时候。莫急。你与墨池能安全的扎在刘府里,肯定比在外头能早一步知道他们的动态。”

做暗探,最怕的就是心绪乱了,稳不住。赵宣收到传讯,忍不住打了个激灵,心道:主公一语点醒梦中人。我险些误了大事。

没错,眼下的情形,他与墨池两个留在追月院里,方是上策。

浮躁不安的心,瞬间变得沉稳起来。他偷偷的吩咐墨池,做好刺探的同时,务必要学好弓箭术。

一来,那天,刘应文带出去的是一队弓箭手。于是,他们俩只能伪装成弓箭手。好在两人都有些底子,而这一批弓箭手也是刚练不久的新手。这些天,他们俩勉勉强强的糊弄了过去。现在既然决定了近期都潜伏下来,那么就不能再靠糊弄混日子。否则,据他的目测,两人的那点老底子,快要撑不住了,早晚会露馅;再者,弓箭术也是十八武艺之一。刘府教给弓箭手们的是《追月箭》。若是小成,可以做到三箭连发。正所谓技多不压人。他们俩要是学会了此等秘术,无异于小机缘一场。

这次任务完成之后,赵宣真的学会了《追月箭》。

在此次任务中,他大受启发:刘主簿奸诈如狐,又心细如尘。是以,刘府才防卫得有如铁桶。然而,直到最后,这只老狐狸也不知道,全府之中,防卫最为严密的追月院竟然成了灯下黑。而他们俩之所以能成功的混在弓箭手里,瞒过所有的人眼睛,最初确实是因为他们俩那足以乱真的易容之术。而真正让他们得以一直保全下来的,却是他们俩真正把自己当成了弓箭手。可见,易容术只是画皮术,唯有行事态度上的易容,才是骨子里的易容。

从此,听风堂不但多了一项基本技能,而且还多了一条行为准则。即,易容刺探时,假扮什么人,就要变成什么人。这条行为准则的级别很高,是仅次于“忠诚”的第二准则。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这天上午,沈云正在北跨院练拳。丁叔进来通禀:“云哥儿,前街的王坊主带着两个娃娃求见。”

“两个娃娃?”沈云一头雾水。

丁叔用手比划着:“女娃娃这般高,一双眼睛水淋淋的,又大又圆,煞是好看;男娃三四岁的样子,看着蛮机灵的。“

本来,他对王坊主的印象是极好的。因为上次刘家的事,唯有王坊主至始至终没有掺和;但是,这种好感没有维持多久。因为据他后来所知,何小宝的死,是李坊主他们动的手脚。但是在这里头,王坊主也干净不到哪里去。也就是说,最终,王坊主还是没能完全收住手。

就冲这一点,他对王坊主也起了戒备之心。

今天,王坊主突然带来两个娃娃。尤其是那个女娃娃模样还挺俊俏的,他心里怪腻味的——这女娃娃该不是给云哥儿备的房里人吧?云哥儿才多大点人!老王八这不是害人吗?

所以,他在沈云面前,特意强调了女娃娃好看。

沈云却没有听出来。他一把扯过架子上的白棉巾子,擦去脸上的热汗,吩咐道:“你把人带到东厢房的外间去。我换身衣裳就过去。”洪天宝离开后,齐伯曾劝过他搬到正屋里去住。不过,被他拒绝了。理由很简单,他在东厢房这边住惯了。更何况,当初洪天宝很有心,东厢房的摆设物什,与正屋是一模一样的,也没必要搬。他是一家之主,齐伯劝了一回,见劝不动,便没有再提。是以,他现在仍然住在东厢房里。至于正房,则被锁了起来。

“是。”

沈云回里屋换了在家里常穿的青布夏袍,回到东厢房。

“见过主公。”王坊主见他进门来,连忙起身抱拳见礼。他的身后果然站着一高一矮两个小身影。

“老王来了。坐!”沈云摆摆手,在主位上坐下来,看向他的身后。

女娃娃,没印象;倒是那个男娃娃,看着有点儿眼熟。

王坊主见状,招呼两个娃娃上前见礼。

“奴婢王大妮见过大人。”

“奴才王兴旺见过大人。”

两个娃娃低头上前,中规中矩的行礼。

“王兴旺?”沈云的脑海里亮光一闪,禁不住扯起嘴角轻笑,“这是你庄子上的管事家中的一双儿女?”

“正是。”王坊主高兴的应道。过去这么久了,仅是一面之缘,主公竟然记得这么清楚。可见,姐弟俩是真的入了主公的眼。

“上次去庄子里,我看他们姐弟俩清清白白的,生得齐整,性子也伶俐,如果留在庄子里,没两年就养粗野了,太可惜。主公若是不嫌弃,留他们两个在身边,端茶倒水,也是他们姐弟二人的大造化。”知道沈云不喜说话左绕右弯的,他直接道明来意。

沈云从小就没呼奴唤婢过。现在,更不需要。

不过,王坊主的话让他说出不拒绝的话来。

反正家里又不是养不起。

沈云颌首:“老王有心了。不过,我喜好清净。所以,下不为例。”

这是收下了。王坊主也那胆子在这院子里安插眼线。他纯粹是讨好沈云而已。闻言,笑道:“这两个娃娃能入主公的眼,果然是有大造化的。”说着招呼姐弟俩上前叩头。

这一次是认主了。

待他们俩齐刷刷的跪在地上叩了一个头,王坊主说道:“请主公为他们俩赐名。”

这也是规矩。当然,也可以不赐名的。

沈云这里不兴这一套,而且,他一直觉得,名字是父母赐给孩子的。他何德何能随意更改。

是以,摆手说道:“原来的名字蛮好的,就用原来的罢。”

王坊主一笑而过。人送上了,他又闲聊了几句,起身告辞。

待他走后,沈云将齐伯唤了进来,指着两个孩子吩咐道:“大的,给齐妈打打下手,跟着学些针线活;小的……送到丁叔那边去吧。你们练拳识字的时候,也带上他们俩。”

齐伯和丁叔一样,也不赞成沈云过早近女色。更何况,还是外面送进来的。又不知根知底,鬼知道是什么路数。闻言,便知道云哥儿这是还没开窍。

他乐见其成,乐呵呵的应下。

王坊主带着一双漂亮的姐弟俩进了主公家大门,不知道门窗后面有多少双眼睛盯着。然而,王坊主前脚离开,后脚,齐妈带着那个姐姐出门去买菜。没过多久,丁叔的门房里多了弟弟的身影。那些眼睛里便完全没了算计——此路不通哇!

第三九三章 不见了

几天后,沈云休假完毕,回到虎跃堂。

第二天,他翻开登记簿例行查看。才翻了几页,发现叶罡借的两本书明天就要到期了。心中一动,他使了一个杂役去弟子院给叶罡传话:“告诉他,他有两本书明天就要到期了。”

不多时,杂役回来禀报:“叶公子不在。”

“不在?”沈云“哦”了一声,“他的舍友呢?在不在?你请他们捎话是一样的。”

杂役摇头:“与叶公子一屋住着的两位公子也不在。小的特意问了弟子院里认识的几位杂役。据他们说,他们也有好些天没有见过叶公子他们。为此,弟子院的管事们都没得好脸,动辄拿他们底下人发脾气。”

“知道了。”沈云挥手示意杂役退下。

之前,叶罡虽没有明说,但提及两位舍友时,言语之中有透露,他们俩也是仙门派来的援手。如今,他们三个齐齐不见了,莫非是比武之事有变故?

到底发生了什么变故呢?沈云不由想到在听风楼里,叶罡看到诅咒盒子时,眼底飞闪而逝的慌乱,心道:莫非跟诅咒盒子有关?难道说,诅咒盒子无破解之法,仙门也忌惮得很。听说色目族在工地仓库的地下层里偷偷藏了那么多的诅咒盒子,叶罡他们等仙门的援手尽数撤离了?

只可惜,他只知道仙门总共派了十名援手过来。具体的名单,他并不清楚。不然的话,查一下另外七位是不是还在,便能验证心中的猜测了。

为了避嫌,也为了清静,他一心窝在藏书阁里,于院外的事,不管不问,更不用说建立人脉什么的。现而今,弊端显现出来了。他在虎跃堂里成了瞎子、聋子。

沈云摇头轻笑。寄人篱下,哪能事事如意?世人都讲究“法不轻传”。虎跃堂能让我安安静静的读他们的藏书,已是很难得的了。知足常乐吧,凡事不可苛求太多。

静下心来,他继续忙碌。尽快把手头的活做完,接下来的十几天里,他好安安心心的练功、画符。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吴管事突然进来了:“沈管事,长老大人召见您,请您速去威武院。”

“什么?传话的人呢?”沈云愕然。一来,他在尤长老面前,完全就是个透明人。后者也就刚接手藏书阁的时候,见过他一面而已;二来,尤长老召见他,派个威武院的杂役过来直接通知就是。为什么要麻里麻烦的叫吴管事通传呢?

吴管事解释道:“我刚好从外头回来,在门口碰到了传话的人。他与我是旧识,便替他跑这一趟腿。唔,他在门口等您。”

沈云见他欲言又止,直接问道:“吴管事,有话想跟我说?”

吴管事呵呵:“沈管事,并非我多事。只是,长老大人冷不丁的召见您,恰好传话之人又是旧识,所以,才没忍住多问了几句。”他能不问吗?藏书阁这边,说是有两个管事,其实,真正当家的,只有他一人而已。但凡出点什么过错,沈云只管拿着这一点,往他身上一推就是。可他呢?能往哪里推?

沈云了然的点点头:“那么,吴管事问出来了吗?尤长老为什么召见我?”

“也没别的事。说是您上午派底下人去弟子院那边,弟子院那边也不知道是哪一个嘴碎,回头就捅到了长老大人那里。”吴管事努力提点道。

沈云闻言知雅意,笑道:“哦,是这样的,刚才我查登记簿,发现弟子院那边有个弟子借的两本书快要到期了。那人个弟子是我的同乡,平时见个面也会打个招呼的。所以,我便差了人去提醒他,叫他莫要忘了还书,或者续借。”

吴管事完全放心了,安抚道:“没事。弟子院那边不比我们阁里。那边人多嘴杂,见不得旁人好、暗地里使坏的人也是有的。沈管事行得正坐得端,不怕他们告黑状。哦,威武院的人在门口等着您呢。不好叫他等太久。”

“多谢。”沈云撩起袍角,快步走了出去。

果然,到了威武院的花厅里,尤长老开门见山问的就是:“沈管事,你为什么要派人去打听叶罡等人的行踪?”

沈云自然是如实以对。

尤长老拧眉上下打量着他:“你与叶罡是同乡?”

沈云坦荡荡:“我是石秀县人氏。叶罡的父亲曾是石秀县的县令大人。小时候,我与叶罡曾有两面之缘。”

尤长老哪里知道这些?以他的身份,也不敢去打听仙官大人们的私隐。是以,对于叶罡的身份,他的所知也仅限于“仙门弟子”这一条。

仙门派来的十名仙门弟子在虎跃堂里,行动自如,无人敢管。也正因此如此,等弟子院那边报上来,说十名仙官大人都不见了。他亲自细细调查之后,才知道,仙官大人们最后在弟子院现面的日期也是在四天之前。

眼见着离比武没几天了,可是,说好代替武馆出战的十名仙官大人齐齐的没了影踪,他们能不着急吗?不但是尤长老好几晚没有睡过觉了,就连馆主大人这些日子也是担心得吃不下饭。

这不,一听说沈云打听叶罡等人的下落,他简直象是久溺之人抓到了救命的稻草。如果不是怕落到有心人的眼里,事情泄漏出去,他刚才一得到弟子院那边的报告,自个儿就施展轻功冲进藏书阁里了。

只可惜,他从沈云这里根本就没有打探到有用的线索。

“你下去吧。”尤长老轻轻挥手。沈云的样子不象是做假,所说之言,明面上毫无破绽。内里的真与假,实与虚,叫他一介凡人如何去查证?相反,这一层“同乡”的关系,令他忌惮得很,不敢为难沈云。

“是。”沈云抱拳,转身离去。

待他出了花厅,尤长老对一边的角落里挥了一下手:“盯着他。”

一道黑影嗖的一下,从黑暗的角落里窜出,翻窗而出。

黑影的跟踪术了得。奈何沈云的五感远强于寻常的武者。这不,后者一出威武院,便敏锐的发现自己带了一根“尾巴”出来。

脚下不停,他凝神听了听。

从呼吸上来判断,“尾巴”是个中级武师。

就这样的货色,也敢来跟踪我。

沈云扯起一边嘴角,轻轻笑了笑,佯装不知,回了藏书阁。

第三九四章 风雨欲来

“除了中午的时候去膳堂吃了饭,其余时间都是趴在差房的桌子上睡大觉。”傍晚时分,黑影向尤长老汇报沈云这大半天的行踪。

尤长老冷哼一声,不屑的吐出两个字:“朽木。”他一点儿也不怀疑暗卫的跟踪结果。因为在此之前,藏书阁的两任管事也曾这般向他汇报过。那个沈云真的懒得出奇,整日里,不是在睡觉,就是准备去睡觉。身为习武之人,鸿云武馆的精英弟子,在藏书阁当差有半年了,两任管事都不曾见他练过一回拳。也正因为如此,他才放着沈云不管。

另一边,沈云发现跟了大半天的“尾巴”不见了,又恢复了练功。

又过了几天,他刚从外面巡查回来,还没落座,吴管事象道风一样的进来了:“沈管事,您听说了吗?我们武馆参加比武的弟子人选订下来了。原本,你的同乡叶罡是最热门的人选。没想到全是谣传。真正的名单里没有他的名字。”

现在,武馆上下都知道,沈云跟前段时间风头最盛的叶罡是同乡。所以,吴管事一探到叶罡没有真正入选,便特意过来告诉沈云。

“叶罡不是刚入武馆没多久吗?竟然名头这么大!”沈云讶然。心里却跟明镜似的——叶罡等十名仙门弟子肯定还没有消息。离比武的日子总共没几天了,虎跃堂方面已经死了心,没有再奢望仙门的援手,终于确定了参加比武的弟子人选。

看来,仙门那边确实是变了卦。

诅咒盒子真的有这么恐怖,以至于仙门都不敢伸援手了。

“叶罡不是你同乡吗?您不知道他的功夫了得?”吴管事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

沈云讪笑:“我还是很小的时候,与叶罡见过两次面。没过多久,我便去省城报考武馆学艺。所以,我对叶罡真的知之甚少。在这里,也是看到他的眉心长着一颗胭脂痣,我试着问了一句,才认出他来。对了,他是怎么在武馆里混出名声来的?”

“应该是弟子们私底下较量。我很少去弟子院那边,也不是很清楚。”吴管事闲聊了几句,装模作样的从他的桌子里拿出一本小册子,离开了差房。

这是最后一次,在虎跃堂里,跟沈云聊到叶罡。自那以后,再也没有人当着他的面提及“叶罡”这两个字。

离比武还有三天,沈云当完了这轮差。他与吴管事办完交接,当即回了家。

吴管事随口问了一句:“沈管事,您不留在武馆里看比武吗?”

“打打斗斗的,有什么看头?”沈云嘴上说的是一点兴趣也没有。实际上,他是真顾不上。

因为昨天晚上,他收到赵宣的传讯,说,刘主簿那边刚刚公布了行动目标。这次的比武果然不简单。刘主簿加入了色目族人的行动。不过,他将刘府的人马一分为二。小头随着他,配合色目族人行事;而大部分人马,则由他的长子刘应文领着,杀进三条街,血祭他的小舅子黄三爷。

自从黄三爷死后,刘主簿对三条街失了掌控。再加之,他一边要忙着培养新弓箭手,另一边还要加强庄子里的防御,也是分身无术。只是时常传唤负责那一带巡逻的仙符兵小队长,询问一下三条街的情况。

后者刚开始时,还能说点儿新鲜事。但是,近两个月来,却一味的说“无事”。

刘主簿听得多了,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三条街,住着那么多人,怎么可能一连两个月,连拌嘴都不曾有呢?要知道,牙齿还有咬到舌头的时候呢。

当空出手来时,他派人去三条街暗中查看。

结果,回报说,他们刚一进前街的街口,就被几名壮汉识破。还好他们反应快,一见情况不对,麻溜的跑掉了。

刘主簿一听全明白了——山中无老虎,猴子充霸王。有人接收了他小舅子生前的地盘。那人比他的小舅子更厉害,短短的数月,将三条街布防得跟只铁桶一般。

白天有人巡逻,那么晚上呢?

晚上的时候,他又派了一拔人马去查看。

这回的结果令他比较满意。三条街的人们关门闭户,不再有人巡逻。

接连两晚,他又分别拔了另外两拔人马去刺探。回报的情况皆是如此。于是,他才真正放心下来。但之前小舅子之死令他充分认识到了沈云的厉害,所以,他还是分了大部分的人马给长子,以对付沈云。

他不知道的是,这三拔人马夜半刺探时,全程都有巡街的私勇不声不响的作陪。

沈云一回到家里,老罗便做了详细的汇报,末了,说道:“因为您再三强调,不许私勇出街,所以,我们没有跟上去,查探他们到底是什么来头。”

“我知道。他们全是刘主簿派过来的。”沈云笑道。

老罗庆幸不已:“幸亏我们守着您的命令,没有跟上去。”不然的话,真应了一句老话,叫做“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庆幸过后,忍不住问道:“他们是不是又在憋什么坏水了?”

沈云点了点头:“没错。据可靠情报,他们准备在比武的当天晚上,乘乱对我们下手。”

“啊?”老罗掌管第二批私勇之后,心机跟他的拳腿功夫一样,也是噌噌的涨。愕然的同时,敏锐的抓住了关键词,反问道,“乘乱?比武会出乱子吗?”

“很有可能。”沈云吩咐道,“你马上去叫齐伯传三位坊主来东厢房见我。”

“是。”老罗心中一凛,小跑着出去了。

不多时,三位坊主满头大汗的赶到东厢房。

“主公,出了什么事?”李坊主沉寂多时,终于等到主公传召,莫名的激动万分。

沈云见三人都是一副完全不知情的样子,心里非常满意——齐伯他们行事,越来越有章法了。如果不是他授意,这院子是一点风声也传不出去。

“大家先坐。我有一桩万分火急的事情要与三位相商。”他沉声道出刘主簿的计划。

听完,李坊主他们三个都是大惊失色。

“踏平我们三条街!他,他,好大的狗胆!当他是哪路神仙啊!”李坊主涨红了脸,尖声大叫。

“比武的晚上怎么会出乱子呢?”王坊主的心揪了起来,“会是什么样的乱子啊?”

三人之中,吴坊主最为冷静,脱口问道:“主公,情报可靠吗?”

沈云很肯定的应道:“可靠。”

话音刚落,三人的神色跟走马灯一般,恐慌、庆幸、窃喜……一晃换了好几色。

最终,他们星星眼的望着沈云。

风雨欲来!

还好有主公!

至于刘主簿的报复,他们仨谁也没放在心上。因为年初的时候,在黄三爷搭的擂台上,刘主簿的那些神射手们,一个也没能从公主手下生还。这是他们亲眼所见的事实。

第三九五章 布置

“主公,有何吩咐?”李坊主站起来,抱拳请命。

商量个屁呀。天塌下来,当然是由高个顶着了。这种时候,就得唯主公之令是从!

王坊主与吴坊主回过神来,也齐齐起身表态:“但凭主公吩咐。”

沈云早就看透了,这帮老爷就是这德性。心比天高,胆比纸簿。真正有个风吹草动的时候,他们一个比一个缩得快。所以,本来也没指望能与他们商量什么。

非常之期,他们能听从指挥,不生事,他就很满意了。

“届时,可能会出大乱子,城里不安全。”他直言道,“我的家乡有一句老话,叫做,打兔子也要做好打老虎的准备。生乱的时候,我们可以将法阵全开,还能调动私勇全力防卫。但家家都有老弱妇孺,恐忙中生乱,护佑不过来。所以,如何安置他们,我们得尽快商量出一个章程来。”

“对,有备无患的好。”三位坊主皆举双手赞成。他们是世代居于仙都的老仙都人,多少经历过事。真要生乱了,四大城门一关,城里的人就是仙官大老爷们砧板上的鱼肉。到时,最吃亏的就是家里的老人、女人和孩子们。

初步的共识达成了,沈云果断将问题抛出去:“三位都是世代居于仙都的老仙都人,经历的事也多,要如何安置老弱妇孺,你们先说说心里的想法。“

三人先看看我,我看看你,很快,齐刷刷的说出一句话:“我等但凭主公吩咐。”

老滑头!沈云在心里啐了一口,脸上仍然是温润的笑了笑:“你们都是这三条街的坊主,阅历丰富,我先听你们的意见。没关系,我们四个现在是关起门来打商量。你们心里有什么,只管说出来就是。好与不好,四个人一起想,总比一个人要仔细些。”

主公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王坊主暗中抓了抓袖口,抬头说道:“那我先来抛砖引玉。照理说,城里有仙帝他老人家坐镇,再乱也乱不了几天。只是,这回比不得往日,我们是被刘主簿那条毒蛇给盯上了。正如主公所言,难免有防备不周的地方。所以,我的想法是,乘现在还来得及,将家里的老人孩子和妇家人家都悄悄的送出城去,分一部分私勇护卫。等动乱过了,再接回来。我在北郊有一个庄子,三面环山,清幽得很。诸位如若不嫌弃,那里是个可选之处。”

说完,他看向沈云。

后者不置可否,看向另外两位:“老王说,要出城统一安置,你们两个意下如何?”匆忙之间,王坊主能拿出一个比较全面的建议,很难得。但,不好的地方也在这个“全面”上,很容易因此而生出一些细节上的不合,继而变成无休无止的扯皮。最终导致全盘推翻,大家白吵一场。所以,他先将王坊主最核心的建议提炼出来商议。待这个问题解决了,等于是定下了框架。框架既定,再一步一步的商量细节,整套的方案可谓呼之欲出,效率要高得多。

果不其然,吴坊主不赞成出城:“我觉得此举欠妥。一来,数百人每天的吃喝是个大问题。急忙之中,哪能做到送人出城,调运粮食?第二个,刘主簿是有备而来,主公也说了,我们要做足准备,拿出打老虎的架式来。私勇总共才多少人?对付刘主簿,当全部押上去才对。要再分一半出城去护着老弱妇孺,不是自断手足吗?还有就是,几百人出城,真的能做到不叫刘主簿那边知晓?万一他派人尾随而去,把我们的老人孩子一锅端了,我们就算杀了刘主簿全家,也换不回来父母孩子的命。”

“你这三点提得很好。沈云追问道,“那你的想法是什么?”他可不需要那种为了反对的反对。既然提了反对的意见,那么,不但要道出反对的理由,还要有合理的方案。

吴坊主明白他的用意,挑眉说道:“我以为,不如择一处于中间的院落,将老弱妇孺们统一安置起来。我们在外围抵挡,总归,刘主簿那厮要想伤害我们的父母孩儿,先要从我们的尸体上踏过去。再者,女人们留下来了,我们也无须分派人手去张罗一日三餐,真正做到全力对外。”

“李坊主,你的意见呢?”沈云点名发问,“把人留下来,或者安排出城去,你赞成哪一条?”

李坊主略作犹豫,说道:“我也觉得把人留下来的好。我们都相信主公,定能护我等周全。”

一旁,王坊主着了大急:“主公,我并不是质疑主公……”

沈云摆手:“我知道。既然是打商量,自然是考虑得越全面越好,恨不得能面面俱到。”

李坊主也向王坊主抱拳:“王老哥,我刚才真是一时嘴快,没别的意思。你别跟我一般见识才好。”

“老弟言重了。”王坊主抱拳回礼,又道,“我本是想着不叫家里的老人孩子涉险。刚才听吴贤弟一番细论,我也觉得送他们出城,潜在的风险反而更大。方才是我考虑不周。我也赞成留下来。”

吴坊主连忙笑道:“王兄过奖了。”

也就是说,四人之中,已有三人同意将人留下来。沈云从善如流,一锤定音:“那便依吴坊主之意见,择一院落,妥善安置。“

接下来是选择哪个院落的问题。

老弱妇孺的数目可不少,任谁家一下子住进去这么多人,也吃不消。这回,沈云没有跟他们商量,直接提名:“正好陈家旧宅的后院刚收拾出来,有好几个院子都是空着的,暂且无人入住。把人安置在那里,你们觉得如何?”

三人是这一带的老坊主,那几个院子有多大,还能不清楚。

李坊主率先表态:“非常之期,没那么多讲究。大家挤一挤,很快就能应付过去了。”

“对。李兄所言极是。“吴坊主又道,“按男女分开,小一点的孩子随女眷,大孩子们与祖父叔伯们一道,好生安排,那几个院子完全住得下来。”

沈云见他象是有了主意,便道:“行,就按男女分开的法子。你们先去各家定下具体的人数,然后,再统一安排。吴坊主,你在明天之前,务必要拿出一个详细的章程出来。”

“是。”吴坊主终于得到了主公的器重,激动的站起来,抱拳领令。

沈云对王坊主说道:“老王,你从旁协助吴坊主。总之,老人、孩子们,还有女眷们的安置,就交给你们两位了。他们的安全是重中之重。务必要保证他们每一个人的安全。只有他们安全,大伙儿才能放心对敌。”

“是。”吴、王两位坊主顿进感到了身上责任之重,齐声领令。

沈云又对李坊主说道:“你呢,就负责调度粮草。这场乱子也不知道会闹多久。你先按七天的口粮,去各家收集。稍后,我叫齐伯去给你打下手。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口粮必须在今明两天里征集起来。”

“是。”李坊主也得了差事,噌的起身抱拳,响亮的应下。

第三九六章 柔软的心

两项最重要的准备工作安排下去了,接下来,沈云又吩咐,晚上,在陈家旧宅,召集私勇,进入战备状态:“戍时正点卯,一遍不应,杖十;二遍不应,杖二十,插箭游街;三遍不应,斩!”

这是他在百宝囊里的兵书上学到的。出兵对阵之前,首先要召集人马,点卯就是提醒将士们进入战备状态的最行之有效的手段。

李坊主等人听到最后竟是一个“斩”字,不由齐刷刷的打了个寒战。

主位上的少年腰背挺得笔直,一双星眸里寒光乍现,不怒自威。坐在那里,有如巍峨山岳。

三人竟不敢直视,连忙抱拳应道:“是!”

事情皆交待了下去,沈云挥手:“大家分头准备。“

于是,三人高一脚、低一脚的往外走。待出了大门,烈阳当头照着,李坊主却生生的打了个寒战:“哎呀,主公好威严!我的后背上尽是汗!”

王坊主突然一拍大腿,懊恼的惊呼:“刚才忘了一桩事!”

李、吴二人关切的问道:“什么事?”值得这般做态!

王坊主嘿嘿讪笑道:“也没什么。就是我闺女前些天捎信回来,说要回娘家来住两天,看望一下我们老两口。换在平时,闺女带着外孙们回娘家,根本就不叫事儿。可是,现在不是非常时期嘛。我本来想跟主公报备的,结果,光顾着议事去了,叫我给忘了。”

李坊主心里冷哼:明明是临时起的意!

心思一转,他很热心的说道:“现在再去报备也不迟呀。“

吴坊主也在一旁连声附和:“对,非常时期,是要报备一下。这样,才好安置。”谁家没有出嫁的姑奶奶呢?可是不是哪家都有仙阵庇护、私勇守卫的。只要王坊主敢开这个头,他立马去把姐姐一家子接过来。

“老哥要是开不了这口,兄弟两个陪你一道去?我,我也想我家闺女了……”李坊主见吴坊主所话挑明了,他索性也不藏着掖着了。他的女儿年前才嫁到东城,是新媳妇,在婆家还没站稳脚。经验告诉他,这种时候,还是接回来的放心。更重要的是,大敌当前,主公先考虑到的是老弱妇孺们的安危。这一点,充分表明主公是个心宅仁厚的。再加上,上一回,老刘家的事,他也见识到了主公内心的柔软。他琢磨着,主公这回兴许也不会拒绝。此事可行。

三人相对一视,齐齐的笑了,又转身回去拍门。

果然,沈云同意了。不过,他也说道:“法阵的容量是有限的。”

三位坊主都是人精,闻言,纷纷划圈子。

最终,可接纳的人员定了下来:除了出嫁的姑奶奶,及其子女,另外只限老丈人、大舅哥,以及亲娘舅这三家亲戚;别的,一概不准;并且,为了精减人数,以上人员皆不得带仆妇。

当然,前提是,悄悄的去送信,悄悄的接人回来。绝不走了风声。

末了,三人都感激之极,真心实意的向沈云长揖到底:“多谢主公成全。”

“主公仁义!”

“我们自己一定安排好,尽量不给主公添麻烦。“

听到这一句,沈云笑了,调侃道:“记得啊,口粮一定要交足。”

“是是是。”三人都被他逗乐了,心中的不安大减。取而代之的是发自内心的感激与敬意。

他们千恩万谢的离开了。

沈云望着他们的兴冲冲的背影,眼底全是艳羡。没有谁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他知道,男子立世,守护三族,义不容辞。如果不是仙府无道,仙符兵丧心病狂,他也有真心守护的亲人……

突然间,心,隐隐作疼。

他再一次想起了九姐。

不知道为什么,近来只要一想到九姐,他便会心疼。

九姐该不是碰到什么事了吧?他打了个哆嗦,不敢往深了想,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在心里念叨:九姐,我真的好想你。

“云哥儿,宝哥儿来信了!”门廊上传来齐伯欢喜的声音。

沈云瞬间回神,深吸一口气,抹了一把脸,起身迎出去:“这么快就到罗洲了?”

拆开信一看,不是什么好消息。

洪天宝的船行至中途,在田家港的外面,被仙符兵的水师强行拦住。理由很简单:征用!

于是,洪天宝与其他所有船客一样,不得不在田家港下船。

这还不叫完。

一上岸,所有船客都被带到了水师衙门里,接受盘查。理由很堂皇:因为贝侯与叛军的大战在即,他们这些人却南下,所以,水师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们中间混有叛军的奸细。

没有办法,大家只好等着盘查。

然而,两三百人被圈禁在一座跟个雪洞似的破院子里,迟迟无人过问。

船上的良民老爷们联合起来,推选出一位长者与守在外面的仙符兵们喊话,却得来的是一顿劈头盖脸的喝斥。

长者气得眼斜嘴歪,嘴吐白沫。

这是要中风啊!

还好,洪天宝在药院学了半年,略等医技;这次回仙都,又跟沈云学了穴位经络之术。所以,施救及时,长者有惊无险。

长者一家人都万分感激洪天宝。双方一报行程,巧得很,都是去罗洲的。这下更加亲近。

话说回来。被无理由的关了两天两夜之后,终于有一位师父模样的人隔着院门“启发”他们——按照上等舱,每人两百银子;二等舱,每人一百银子;三等舱,每人五十两银子;大客舱,每人十两银子的标准,交了所谓的护航费,立马可以走人。

院子里没水没粮的,大家都靠身上带着的干粮苦捱了两天两夜。闻言,哪个敢不交?

洪天宝交了一百两银子,终于得以脱身。

他不也停留,与长者一家结伴,当天用最快的速度经陆路继续南下。

一气逃出了百来里,他们一行人才在一家小镇里寻了个客栈歇一晚。

洪天宝给沈云写了这封信,报平安。

末了,他说,据长者自己透露,他们的本家在罗洲颇有名望。得知他是去罗洲求馆学武,长者承诺,可以帮他寻找钱师尊。

是以,洪天宝说叫沈云不用担心,他有人作伴,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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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九七章 沈云点卯

李坊主等人的行动非常迅速。他们当即召集各家的家主开会。

家主们的反应与他们仨差不多,面上都现出庆幸之色,欢呼“主公仁义”。

吴坊主伸手示意众人安静下来,展开一卷纸,提笔说道:“各家有多少人要安置,男、女,还有孩童具体各几何,大家现在就来我这里报备。被褥等物品自带,每人按一天一斤米、半斤白面、肉一斤的标准,一共要交纳七天的口粮。于今明两天之内,送到李兄那里。逾期不交者,一律视为放弃安置。”

“吴老爷,能不能晚上的时候再报备人数?”有人面色难色,“我自个家里的人数,好说。可是,亲戚家的,要通过气后,才能确定下来。”

“对对对。我家也是。”

家主们纷纷附和。

吴坊主看向李坊主与王坊主二人。两人皆颌首。

“好吧。”吴坊主放下笔,“那就明天中午之前,一定要报备到我这里来。确定人数之后,我等还要时间布署,时间紧迫,不能再晚了。请大家务必要抓紧。”

“是。”

散会后,家主们火急火燎的回家坐车出门既然说了不许走漏风声,他们只能亲自上门走一趟。

晚上,戍时正,沈云身着一身青色短打,在齐伯与丁叔的陪同下,准时出现在陈家旧宅的前院空地上。

这个时候,院子里泾渭鲜明的站了两路人马。

左边的,统一穿着黑色劲装,人手提着一根齐眉哨棍,却是五人一堆,稀稀散散;右边的,衣着五花八门,其间还有衣着似火的年轻女子,一个个的都是赤手空拳,但是,他们的队伍却行是行,列是列,跟用刀切出来的豆腐块儿似的。

不比不知道,一比高低立现。李坊主等人顿时觉得面上无光,不敢直视沈云。

“开始点卯。”沈云自然也看到了两批私勇之间的差别。这也在他的意料之内。毕竟第二批私勇天天都有一齐出早操。而每次出早操,老罗都是按他的要求,列队集合。练得多了,于第二批私勇来说,列队集合俨然成了一种习惯。

看到齐整整的队伍,沈云心中感慨不已:兵书诚不欺我也。兵,果真是练出来的。

为了这次点卯,齐伯特意在院子里搭了一个木质的小高台。

沈云站在台上,环视全场。

所有人都被他那双寒星般的眸子镇住,连第一批私勇里那些站得歪七扭八的少爷们也心中一凛,连忙挺直了腰背。

“在正式点卯之前,我宣布一下点卯的规矩。这也是以后我们点卯的规矩。”沈云朗声宣布,“凡被点到姓名者,当即应一声‘在’。一遍不应,杖十;二遍不应,杖二十,插箭游街;三遍不应,斩!”

所有人都不由屏息敛神,连大气都不敢出。晚风习习的前院空地上,突然间,好似连空气都变得凝固了。

这些规矩,在集合之前,李坊主与老罗他们其实都已经提前跟两批私勇宣布过了。不知道为什么,此刻听到主公再宣布一次,众人只觉得好比高山压顶,后背上不禁冷汗淋淋。有胆小者,甚至已然两股战战。

以沈云的目力当然是看得清清楚楚。他顿时反应过来呃,忘了底下的人,大多数都是开蒙没几月。我刚才说话时,动用的真气好象有点儿多……

好在,他已经训话完毕。接下来的点卯,事先也安排了老罗。

“你来点卯。”他回头看了一眼。

“是。”老罗翻开名册,开始点名。

有沈云的威摄在前,点卯很顺利,没有人敢以身试法。

很快,第一遍点完。

老罗合上名册,向沈云抱拳禀报:“大人,无一人旷缺。”

“很好。”沈云再次环视全场,告诸这次集会的目的,“虎跃堂与色目族的比武在,为防止有人乘机滋事,制造事端,我令你等,从即日起,进入迎战状态。除了加强巡逻,各营在明天中午之前,进入指点的地点驻扎,设置关卡。从后天清晨开始,三条街全面警戒。任何人,无我的手令,不得随意出入。你等务必要严守各关卡。”

“是。”众人齐声领令。

接下来,沈云宣布了各营的驻点。

他是配合小五行阵设置的驻点。外围,共计五个驻点。本来他的计划是第一批私勇领两个,第二批私勇领三个。然而,见了两路人马的集合情形之后,他临时改变主意,第一批私勇只安排了王坊主那一营;余下的四个,全给了第二批私勇。

余下还有女营,以及三个营。

女营负责一日三餐;李坊主所在的营负责送饭,还有守护粮仓;吴坊主所在的营则负责守卫陈家后院;剩下的最后那个营,交由齐伯,负责机动。万一真的交上手了,哪里吃紧,就由这个营上去支援。

各营主领了任务之后,原本乱蓬蓬,堪比乱麻的心,立时清清楚楚。对于即将面临的动乱再无惧意没错,到目前为止,他们都没把刘主簿的进犯当回事。所有人真正担心的,唯有比武带来的乱子。

沈云分派完任务后,宣布散会,随即离场。

各营主哪敢就这样放底下人回去?各自领着营中的小队长寻了个清净的所在商议。

余下的队员们初次出这种任务,竟然一个个的亢奋不已。他们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议论纷纷。大伙儿议论得最多的就是:大人,好威风!

甚至有人猜测道:“大人这气势,也只有贝侯能相比了。”话一出口,居然引来一片附和!

沈云这会儿才刚刚走出大门。他的听力超群,听到这样的话,险些扭到脚。

呵呵,贝侯当初一战成名,现而今,名声更盛,好比战神下凡。

惭愧啊!某人决定回去再多看几遍兵书。

第二天中午,各家主陆续到吴坊主那里报备家中需要安置的人数。大家报上来的人数都比预期要多。原因很简单,近来仙都的四大城区都多了不少色目族人的面孔,这是有目共睹的。仙都的人们本来就比别处的要敏锐得多,现而今听到不好的传言,自然而然的就想到了抱团。听说这里有高个儿,这些老丈人、老娘舅、大舅哥们,包袱款款的带着家中老小,走亲戚来了。

同时,他们也悄悄的给自己的老丈人、老娘舅、大舅哥们报了信。当然,报信时,是要再三叮嘱,保密!保密!保密!重要的事说三遍。

一夜之间,好比一阵微风吹过全仙都城。

到了比武的前一天下午,街上的行人竟然数得清。各商铺象是商量好了的一样,刚过晌午,便开始打烊。

于是,第二天,披红挂彩的露天比武场尴尬了。

眼见着比武即将开始,台上坐了半圈色目族人和仙官大人们。台下的观众……哪有什么观众!那些全是负责维持秩序的衙差和仙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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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九八章 将计就计

在仙都,比武是有一系列的规矩的。比如说,规矩之一,比武得有人做保。做保的人,由发动比武的那一方邀请,须得到另一方同意,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一群。因为能为比武做保的人要么身份尊贵,要么武功高强,最不济也是德高望重,所以,他们通常被称为“保山大人”。

色目族是这次比武的发起人,本着一事不烦二主的原则,他们请了先前为他们的新武馆主持奠基礼的那位仙王,即安王爷担任保山大人。而虎跃堂方面自然是不敢不同意。

本次比武,色目族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可是,底下一个观众也没有,原计划不好使啊。

担当本次比武领头人的费古来法师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他偏过身子,对仅与自己隔着一桌高几,并排而坐的安王爷耳语道:“尊敬的安王爷,这场面太冷清了。寻常的百姓不来,也就算了。虎跃堂的弟子们作为比武的另一方,怎么可以不来观看比赛呢?用你们的话说,他们太不给您面子了。这是赤裸裸的打脸!”

费古来法师在仙都呆了十年,说得一口流利的官话,为此,他在人前以“老仙都”自居。

安王爷一听,有道理呀。

转头,立起眉毛质问坐在这边队伍里的最末席的虎跃堂堂主:“你们武馆里的弟子呢?都上哪去了!”

虎跃堂堂主起身,恭敬的抱拳回答道:“启禀王爷,他们全在候场区抽签,定场次。”

存心的,绝对是存心装听不懂话!安王爷气得吹胡子瞪眼睛。如果不是台上还坐着半圈洋大人,他早就抄起手边的茶碗当头打过去了。

“不是说比武的那十个!其他没比武的弟子呢?怎么的一个也见!”

“其他弟子呀……”堂主淌着冷汗,强装镇定的答道,“那个,今儿不是比武吗?小人提前两天放了假,让他们好生准备,好为同门师兄们助威加油。”

“人呢?他们在哪里助威加油?”安王爷怒道。

虎跃堂的堂主好象这会儿才发现台下没人似的,赶紧说道:“可能还在武馆里做准备……要不,小人,去催一催。”

“还不快去!”安王爷的眼睛子都快瞪掉了。

“是是是。”堂主如获大赦,一溜烟的跑下了比武台,往虎跃堂那边跑去。

比武台是临时搭起来的。位置就在色目族新武馆左侧最端头的一块空地上。位置有点儿偏。离虎跃堂就更远了。

可是,只是回去召集弟子,也不用了这么久啊!今儿是个大晴天,比武台上搭了凉棚。每张高背椅的后面还摆了一个冰盆。按理说,挺凉爽的。可是,安王爷却感觉坐在火炉子上似的……终于,他再也忍不住,问身后的随从:“什么时候了?”

随从知道他问的是什么,上前探下身子,耳语道:“已经过了一刻多钟。”

“怎么来不来?”安王爷的脸刷的拉得老长。

就在这时,噌噌噌,从比武台后面临时搭建的一个棚子里跑出来一位惊慌失措的衙差:“不好了!中毒了!有人中毒了!”

那棚子里是虎跃堂的候场区。

什么玩意!安王爷惊得两个眼皮乱跳。

还好,台下有人很快的将这名衙差拦下了。

不一会儿,一名官吏急匆匆的提着前袍,跑上台来。他站在都府大老爷的身后,躬身低语。

都府大老爷听完,脸色大变。

没有迟疑,他起身禀报道:“启禀王爷,虎跃堂的一名比武弟子抽完签后,回到候赛区,就中毒昏倒了。”

“怎么回事?“安王爷又惊又怒。

挑衅,绝对是挑衅!是谁在踩我安王的面子!

都府大老爷垂眸:“事发突然,为了不耽误接下来的比武,下官请王爷移步虎跃堂的候赛区。”

比武的一方里,有人突然中毒。做为本次比武的保山大人理应去查看一番。

安王爷努力按住心中噌噌上窜的怒火,转身对身边的费古来法师抱歉的笑了笑:“法师大人,虎跃堂的候赛区出了点状况,小王去看看。诸位稍等片刻。”

刚才的情形,费古来法师全程看在眼里,心知定有古怪。可是,作为比武的另一方的领头人,他不能进入对方的候赛区。这也是仙都比武的规矩之一。

目光不经意的从那名官吏的身上掠过,他大度的起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知道了。王爷,您不必为我等担心。我们色目族人为了得到胜利的果实,有的是耐心。”

言下之意,他们会等下去。今天的比武一定必须有一个输赢,不会因为任何原因而不了了之。虎跃堂那边少兴歪名堂。

安王爷尴尬的笑了笑。转身沉着脸,率先下了比武台。

都府大老爷赶紧的向其他同僚招手,示意大家都跟上去。

于是,呼啦啦,比武台上的这一边全空了。只余下色目族人坐排排。

“费古来大人……”面对空荡荡的对面,有人坐不住了,大声嚷了起来。

费古来法师一记眼刀飞过去,用一句色目族语打断了那人。

效果很好。不仅那人瞬间安静下来,其余眼见着也要爆发的色目族人统统都紧紧的抿住了嘴巴。

太阳越来越烈。火辣辣的太阳暴戾的炙烤着大地。凉棚里的温度好比芝麻开会,节节攀升。很快,就算有冰盆,也不管用了。费古来法师见安王爷等人进了棚子后,便象是泥牛入海,心里终于生出一丝不安。

他抬手。

身后,一名身穿黑袍的色目族人躬身上前,用色目族语说道:“大人,有何吩咐?”

费古来法师正要下令,说时迟,道时快,“轰”的一声巨响,整个比武台被炸上了天。

虎跃堂的候场区里,安王爷看得真真切切,张嘴结舌。过了半天,哆哆嗦嗦的指着外面连天的灰尘,面如土色:“怎,怎么回事!”

原本跑回虎跃堂去召集弟子的堂主,这会儿正战战兢兢的跪伏在他脚边的地上。

“回禀王爷,是诅咒盒子炸掉了。”他也吓得心肝乱颤,毫不犹豫的道出真相,“前天晚上,仙门突然降下仙使,说,这次比武是色目族的阴谋。他们根本就不安好心,在比武台下埋了诅咒盒子,要一举炸死虎跃堂的所有人。仙门的法旨是将计就计。王爷,小人今日全是遵仙使之令行事。这座棚子有仙阵护佑,不惧外面的大爆炸。刚才那名弟子假装中毒,全是为了王爷的安危。小人说的全是实情,没有一字虚言。请王爷明鉴。”

明鉴个鬼啊!费古来法师,还有那么多的洋大人全被炸死了……绝对是摊上大事了!

仙门,该死的仙门!

可把爷害惨了!

我,我还不如被炸死了呢……安王爷两眼一番,竟一头栽倒在地。

第三九九章 上当了

惊天动听一声响,仙都城里立时乱了。

从一些不起眼的小巷子里呜啦呜啦的冲出一伙又一伙的色目族人。他们全副武装,身着亮晃晃的钢铠,一手执刀,一手拿着圆盾,在法师们的带领下,冲向附近的民居。

可惜,所到之处,那些民居无不关门闭户。

领头的法师们气极,用色目族语咆哮着:“破门!破门!”

按照计划,比武台炸响之后,先行进入各秘密驻点潜伏的色目族人一齐响应。见人杀人,见财劫财……他们要在最短的时间里,给仙都造成最大的损害。反正事后,自会有人替他们脱罪。

可是,眼前的情况不对啊。

满大街,连个鬼影子都说没有。说好的仙都人爱看热闹呢?他们为了吸引更多的人,特意拉上了号称“仙都第一堂”的虎跃堂。

TMD,那些蝼蚁们都藏到哪里去了!

说好的大发一笔横财……街面上就没一家开门做生意的铺子!家家户户的门窗都关得严严实实的,两个人使劲全力也推不开。不用说,门和窗户的后面必定是用东西顶死了!

法师们认识到这一点后,气得嗷嗷叫。

该死!该死!所有人都象耗子一样的藏起来了,连同他们的财物一起!

“烧!放火烧!”愤怒扭曲了他们那苍白的脸,一个个的面目狰狞,有如城隍庙里的恶鬼。

法师们开始张牙舞爪的念咒语。

眼见着,他们的嘴里要喷出火舌。就在这时,从周边的院墙里面突然呼呼的飞出一个个黑色的小坛子。

色目族人不知是何物,纷纷举起圆盾挡住。

“砰砰砰……”小坛子不过拳头大,一碰到圆盾便碎成数片。

立时,恶臭味腾起。

里头竟然装的是粪水……

看清之后,很多色目族人胃液翻滚。

哇声一片。

法师们的五感比寻常人要敏锐得多。他们哪里受得住越来越浓郁的恶臭之味?刚刚才冒出来的火舌在嘴边晃了一下,没了。法师们无不弯腰,吐得昏天暗地。

院墙里面的人们可没想因此而放过他们。

黑色的小坛子不但没有停,反而更多了。

惊慌失措的色目族人唯有挣扎着左躲右闪。因为他们早就扔掉了沾满污秽的圆盾。

“砰砰砰……”小坛子们前仆后继的在他们周边被摔得粉碎。

待看清里面流出来的是火油,法师们终于发现自己上当了:“跑,快跑啊!”

原本象没头苍蝇一般的族人闻言,如梦方醒,鬼哭狼嚎的向巷口跑去。

不想,前面“轰”的一声,竟然凭空现出一面熊熊燃烧着的火墙。

拜后来的那些小坛子所赐,他们无不被烧上了一身火油,是问,怎敢再上前?

“回头!另一边!”有人反应快,鬼叫着。

于是,色目族人又争先恐后的往后跑。

一些反应慢的,竟然被自己的族人推翻,毫不留情的踩在脚下。

可是他们没跑几步,后面也突然立起一道一模一样的火墙。

“啊啊啊,它们在移动!”

所有人都发出绝望的惨嚎。

两面火墙有如死神,两面夹击,迅速的压缩色目族人的空间。

“救我!救我!法师大人!”所有人转头,向队伍中间的法师们跪了下来。

“神与我们同在……”法师们一面举起双手施法,一面吟诵起来。

效果不错。

尽管火墙还在向里推进,但是,被困在街巷里的色目族人不再惊慌失措。他们无不面向法师们低头单膝跪地,右手按在心口的位置,跟着法师们一起吟诵。

院墙里面,陡然传出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说的竟然是色目族语。

“哎呀,法师们的身影怎么越来越淡?”

“不好,三位法师这是要逃跑!”

原本低着头的色目族人闻言,神使鬼差的齐齐抬起了头。

果不其然,三位法师此刻已经好比水中月,镜中花,特么的不真实!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族人们认出来了,法师们正在施展的是“瞬移”之术。

三位法师不过是中级法师,他们瞬移时,连只猫都带不动!

所以,刚才的声音没有说错。法师大人们真的是要逃跑!丢下所有人逃跑!

怎么可以!

大家都是听从了法师们的召唤,才从四面八方赶过来的!

“法师大人,不要丢下我们!”

“不,不要走!”

“我们不要被火烧死!”

不知道从哪里生出来一股孤勇之气,靠得最近的那些色目族人纷纷扑身上前。他们要么展开双臂,紧紧的箍住三位法师的双腿;要么捉住法师们正在施法的双臂;有的甚至去掐法师们的脖子。

色目族人的法师们施法最忌被强行打断。他们会因此而受到术法的反噬,动弹不得。并且所施的术法越强大,动弹不得的时间便越长。

对于三位法师来说,瞬移是不折不扣的大法术。

术法被强行打断。刹那间,他们的身影恢复如常。却只能象石像一般,任族人牢牢抱住。愤怒夹杂着绝望涌上了他们的脸庞。而火墙已经在近前……

除了色目族人,还有不少拿着大刀的黑衣人也象鬼魅一般的冲杀出来。不过,他们都用黑色三角巾蒙了脸,只露出一双双疯狂的眼睛。另外,与色目族人相比,他们的攻击目标显然更明确。

其中有一伙人就跨过几条街,向沈云他们所在的街巷冲杀过去。

“来了!来了!”王坊主他们营发现了敌情。

看着黑压压的,象潮水一般涌来的敌人,没有一个人感到害怕。

因为他们有仙阵保护。

在一声突然的,比炸雷还要响的爆破声过后,所有人都看到了有十几道五色的光柱冲天而起。很快,这些光柱相互交织,汇成了一个亮闪闪的半圆形巨大光罩。

在太阳下,它流光溢彩,比博古店里最上品的琉璃还要绚丽夺目。

一道光罩,将三条街与外面的世界完全隔离开来。

他们在光罩里,只觉得底气十足。

更重要是,主公刚才赶过来了。现在就站在最前面。主公那象松柏一般挺拔的身姿,映在他们的眼里,更是立在他们的心里。好比定海神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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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章 乖乖的缴械投降

刘应文远远的看到半空中有一个巨大的半圆形光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仙阵的守护罩!

身为土生土长的仙都人,他十几年前曾见过不少。

那一次,东郊的地龙翻身。城里受到牵连,亦倒塌了不少民宅。在地动天摇的那一刹那,王公大臣们的府第上几乎同时升起五光十色的大光罩。

可是,前面并没有王侯府第,怎么可能有仙阵?

该不是……心里打了个突,刘应文不由按了按腰间的储物袋。

熟悉的触感,令他的心瞬间大安:哼,就算有仙阵庇护,爷也不怕。爷有洋大人赐下的法宝,任是什么仙阵也照炸不误!

如此一想,便有恃无恐起来,举刀一挥,号令众人加快速度。

不多时,一群人离光罩仅有一街之隔。

因光罩的缘故,他们完全看不到对面的情形。

担心里头有埋伏,刘应文下令停止前进。

这玩意有太阳光照着,好生刺眼!他眯缝着眼睛,左手搭在前额上,亲自向街对面喊话:“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插翅难飞!乖乖的缴械投降,才是你们唯一的生路!”

喊完之后,他看了长随一眼。

后者扯起嗓子,带头高声大呼:“缴械投降!”

其余的人亦跟着齐呼:“缴械投降!缴械投降!缴械投……”

第三遍还未喊完,自光罩里嗖的钻出一道亮光。

“铮——”

它破空而来,快如闪电!

刘应文只觉得眼前一花,紧接着,头顶凉嗖嗖的。

“啊!”紧接着背后传来一声惨叫。

稍后,他看到长随瞪大眼睛望着自己,眼里尽是惊悚:“爷,你的头盔……”

刘应文打了个寒战,伸手一摸头。

哪里还有什么头盔?

他木然的转过头去。

背后,赫然空出一大片空处。有一名亲卫倒在了地上。额头插着一只铁箭。

箭身没入太半,箭尾尤在飞快的颤动。

好凌利的箭!

刘应文好比掉进了冰窖之中,透心凉。

与此同时,从对面传来阵阵欢呼:“威武!威武!”

私勇们感觉自己快要燃了起来。大人能来最前沿,与他们并肩对敌,已令他们激动万分。结果,大人还露了一手……啊啊啊,大人太帅气,一双膝盖不够用,怎么办!

沈云翘起嘴角,笑着拍了拍手:“这下他们不敢再瞎吵吵了。”这个刘应文居然还知道攻心为上。私勇们都是头次上阵,心志还欠磨练,不能由着他这般蛊惑。

王坊主低头看着自己手里的长弓,咋舌——主公射箭,竟是随手从他背后的箭筒里胡乱取出一支箭,也不瞄准,玩一样的随手掷出去。

偏偏又狠又准。

这一手暗器功夫,简直是出神入化!

他练习射箭大半辈子,自觉得意的一手箭术却还不配给爷提鞋的……

对面的黑衣人果然都齐齐的闭了嘴。世界又清净了。

刘应文缓过劲来,整个人象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

仙官大人!绝对是仙官大人!这样的箭术,不是凡人武者能够使出来的。该死的沈云,背后竟然有仙官大人撑腰。怪不得舅舅惨死,我家的神射手们无一生还!

这样也好。连仙官大人一道炸死!

他象条毒蛇一样的盯着对面,眼里象是刮起了大风暴,尽是疯狂,狞笑着伸手去摸腰间的储物袋。

不想,这回竟然摸了个空!

储物袋!我的储物袋呢?

他仓惶的低头去看。

腰间空空如也,哪里还有储物袋的影踪!

那里面装着洋大人赐的法宝。没有它们,我怎么炸开这该死的守护罩?怎么炸死躲在里面的蝼蚁们?

刘应文感觉脑海里“嗡”的一声炸开了。

头痛欲裂!

“不——”他双手紧紧抱住自己的头,疯狂的大叫。

“爷!”长随被他的模样吓住了——爷,这是被刚才那一箭吓疯了啊。

突如其来的变故令所有人头皮发麻。

大爷变成了这副样子,这活还能做吗?

人群里,不知道谁嚷了一声“逃啊,快逃命啊”。

众人纷纷醒转,掉转头,撒腿就逃。

想逃?门都没有!

沈云看准时机,振臂高呼,头一个冲出了光罩:“杀!”

“杀——”

一股热血冲上头,王坊主只觉得自己好象年轻了几十岁,紧跟而上,第二个冲了出去。

第三个!第四个……全营的私勇们蜂拥而上。

转眼,他们就追上了黑衣人,与之混合在一起,厮杀起来。

这些黑衣人实际上就是刘主簿精心培养出来的私勇。他们以射箭为长,拳脚工夫平平。此刻双方混成一团,射箭之术完全派不上用场。黑衣人只得拔出防身的短尖刀应战。

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短尖刀虽锋利,但他们并不精于此器。是以,对上齐眉哨棍,连对方的身都近不了。

刘应文这回是彻底清醒了。他大声号令:“列阵!列阵!”

这是暗语。实际上是叫大家不要与敌人缠斗,赶紧的抽身出来,拉开距离,搭弓射箭。

话音刚落,眼前闪过一道青色的身影。

下一息,天旋地转。脸上火辣辣的疼。

紧接着,“噼哩叭啦”,棍棒象雨点一般的落在后背上面。

“啊——”连连吃痛,他保持着最初摔倒的模样,昏死过去。

沈云没想到刘应文竟然这般没用。

就这等货色也敢放言踏平我的地盘!

他撇撇嘴,随手一记掌刀,倒翻了刘应文的长随。

紧跟而来的私勇们举起哨棍,围上去,作势要一顿乱揍。

这时有眼尖者大叫:“停停停!这人已昏死过去了。”

得咧,直接绑起来吧。

就这样,沈云在前面撂翻一个,后面的私勇们就围上来将人直接捆起来。

他的速度好象太快了,私勇们以小队为单位,专门负责捆人,竟然还跟不上!

“主公!”赵宣与墨池原本是想偷偷藏起来的。见状,生怕被误伤,两人连忙扯掉面上的黑巾子,双双举起双手,表明身份。

其实,沈云早在光罩里的时候,就在人群里认出了他们俩。

“你们先回法阵里去。”他嘴上招呼着两人,手上的速度不减半分。说话间,又接连砍翻了三名黑衣人。

赵宣笑了:“杀鸡蔫能用牛刀。主公且歇一歇。”

主公这架式跟割韭菜没两样。呃,还是有不同的:韭菜不会害怕,但人会害怕啊。

这不,还没被砍倒的那些黑衣人被吓坏了,扔了手里的短尖刀。两百多号人齐刷刷的抱头蹲在地上。

原来,“乖乖的缴械投降”,说的是他们自个儿。

第四零一章 乱平

这场乱子覆盖了整个仙都城。不过,持续的时间比沈云预料的要短得多。动乱的次日,中午时分,守卫仙宫的禁军齐出,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抓捕了街巷里所有的行人。

“禁军出手了,乱子总算过去了。”王坊主等人看到一队禁军打街口呼啸而过,齐齐的松了一口气。

可以说,这次出乱子,他们是过得最轻松的一次。

除了最开始的时候,刘主簿的长子刘应文领着两百来号人过来踢场子,之后,连乘火打劫的仙符兵都没见一个。他们隔着光罩,看到那些畜牲自个儿远远的自个儿绕了道。

当赵宣等人回报,仙宫的禁军出动了之后,沈云亲自领着齐伯和李坊主他们的两营人马,将昨天俘虏的刘应文等人扔在了前面的正街上。

这也是李坊主等人的提议。他们是老仙都人,知道禁军平叛的规矩——不分好坏,不管黑白,象扫垃圾一般,一律拿下扔大牢里。

再说,刘应文等人也不冤枉。他们本来就是主动作乱来着。是他们运气不好,踢到了铁板。

禁军清扫过后,仙都城里万巷皆空。接着,外城的四门重开,奉命进城的仙符兵们大举进入,迅速的控制了主要大街的所有路口。仙都进入禁严、肃清阶段。

王坊主等人告诉沈云,乱子虽然过去了,但是最好还是不要出门。因为不论是谁只要到了正街上,就要接受层层盘问,稍有不慎,便有可能会被当成乱民抓起来,扔大牢里去。

于是,沈云将法力全开的小五行阵又调节到寻常状态。守护罩消失了,私勇们自然也要从各驻点撤回来。不然的话,这么多人扎堆的手执长棍短尖刀,是要把禁军招来呢,还是要引吸进城的仙符兵?

安置在陈家旧宅后院的老弱妇孺们收拾一番,带着亲戚们,各回各家。吴坊主忙着结账——住在后院里的人们,每人都交足了七天的口粮。按沈云的命令,余下的口粮要如数退还。

私勇们又恢复轮班巡街。

除了不能出街口,三条街的人们又恢复了平常的生活。

三天之后,肃清结束,城里的禁严解除。大小商铺,还有市集重新开张。

终于可以出门了。各家忙着护送老丈人、大舅哥、老娘舅回府。

结果一出街,齐齐的吓了一大跳。与三条街的毫发无损截然不同,外面真是遭了大劫!

几乎每条街都有被烧毁的屋舍和挂白布的人家。所有的铺子里,就数粮米铺子、医馆和棺材钱纸铺这三类生意最好。

“主公,刘家完了。”赵宣兴冲冲的回来禀报。

一解禁,他便着人去刘府刺探消息。得知,刘主簿被判定为乱民头目,人头已挂在东城门上;四天前,禁军查抄了刘府。

刚才,他收到南郊的报告,说,五天前的中午,有一黑衣人跑到庄子里报信。当天,刘夫人领着刘家人仓皇出逃。不想,还没逃出十来里,他们被一伙仙符兵劫杀。无一幸免。

刘主簿一家目前只有被他们送给禁军的刘应文还活着。不过,都府衙门已下了判令,从明天开始,要分批处决斩两千多名罪大恶极的乱民。这家伙就是其中的一个,正排队等着砍头,也没几天好活了。

沈云听完,不由眉头紧锁:“怎么一回处决这么多人?”

“杀鸡骇猴。”赵宣叹了一口气,“在这仙都城里,什么都贵,唯独人命不值钱。“顿了顿,又道,”也不对。那些被禁军抓走的人,他们的家人要花大价钱才能换回他们的命。象刘应文这种家里人死光了的,只有老老实实等着砍头了。“不然的话,就算刘应文被判了斩立决,他也不敢掉以轻心。斩草要除根,必须得花一笔银子,去牢里亲自结果了这家伙,他才能真正放心。

“换命?“沈云讶然。

赵宣撇了撇嘴:“就是买通狱卒,用死囚犯顶替。不过,这一次被判斩立决的人有点儿多,死囚犯肯定不够用,所以,价钱绝对要比平常高许多。”

“荒唐!”沈云怒极。这叫什么世道!

赵宣冷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狱卒们吃的就是囚犯啊。”

沈云无处可泄愤,唯有握得一双拳头“咯吱”作响。

见状,赵宣连忙换了一个话题:“回来时,我路过色目族的新武馆,看到临时搭起来的比武台不见了。地上现出好大一个坑。主公,那天的那声爆炸,我听着象是诅咒盒子的声音。会不会是色目族人在比武的时候炸掉了比武台?”

其实,沈云那天分辨出爆炸声的方位后,也是在心底这般怀疑。

“虎跃堂呢?有什么动静没有?”他连忙问道。考虑到虎跃堂这会儿极有可能正处于风口浪尖之上,所以,他思量过后,没有下令听风堂去打探那边的消息。现在听赵宣说,打那边路过,便忍不住询问。

赵宣摇头:“大门紧闭。门口有一队仙符兵把守。路过的人,只要往那边多看几眼,都会被拦住,盘问一番。我们的人也不敢冒然靠近。”

沈云点点头:“现在再回想,比武一事疑点重重。这件事不是我们能掺和得起的。”

“是。”赵宣领令。

话虽是这么说,待到夜静人深,沈云还是忍不住,换上夜行服,悄然出了门,直奔虎跃堂。

他先去了色目族的新武馆那边。

果然如赵宣所言,比武台那里只余下一个深达丈许的巨坑。在坑边,搭了一个小祭台。照的是仙都烧新丧的规矩,香烛祭品等一应俱全——在仙都,家中有丧事,头七天都要设祭台,早晚摆上三样祭品,上香、烧纸钱。这叫烧新丧。

想到虎跃堂派了十名精英弟子参加比武,沈云不由叹了一口气。比武台都被炸没了,他们怕是没能逃过去。

见祭台上还摆着一把香,他心中一动,走过去,欲上一柱香。

“扑哧”,身后传来一声偷笑:“云弟是要给那些洋鬼子上香吗?”

是四罡兄!沈云连忙转身。

第四零二章 第一次比斗

“此处不是说话的地方。跟我来。”叶罡说罢,也不管沈云同意与否,转身便钻进了无尽的夜色之中。

沈云到底年轻气盛,见他步法飘逸,一时起了比斗之心,提气催动“穿云步”,飞身跟上。

叶罡略一回头,心中惊讶不已——这才过了几日?沈云的轻功看着进益不少哇!

他忍不住定睛看了第二眼。

这一看,更加惊奇。

上一次,他暗中跟踪沈云出城,见他还是用真气催动轻功。而这一回,沈云明显是动用了灵力。怪不得轻功有了长足的进展。

不用说,这是新近大突破了。

然而,奇怪的是,他仍然无法看透沈云的修为。

想到这里,他的嘴角弯了弯,心道:且试一试云弟的修为!

心念一起,用上了五成的灵力。脚下加快了两近。

沈云见叶罡一个纵跃,噌噌的一下子往前窜出了三五丈远。自然也暗中提速,努力追赶……

大约半刻钟后,叶罡开始感觉吃力——他感觉得到,沈云明显是生了比斗之心。因为每每他一加速度,沈云紧接着也会加速。让人郁闷的是,无论他怎么加速,也甩不掉沈云。后者就象是属螃蟹的,死死的咬在他后面,不多不少,保持三丈来远的距离。于是,不知不觉之中,他收起了玩笑的心思,用上了十分之力。修士若是用上全力,不管做什么,体内的灵气都是消耗极大的。这不,他体内的灵气已消耗大半,逼近警戒位置。

是停下来,还是服用蕴灵丹?

现在停下来的话,按照惯例,他等于是认输了。因为这场比斗等于是他先挑起来的。他先停,就是认输。

叶罡握了握拳头,从储物戒指里取出一枚蕴灵丹服下……

三丈之后,沈云可是一点儿也不知道叶罡心中的纠结。因为自从融合了体内的真气与灵气之后,他可以随时随地的取用周边的灵气,而不是象以前一样,要“借”到,才能用。换句话说,只要周边有灵气,他就能源源不断的得到补给。当然,前提是额头不生出那种针刺的痛感。

这是沈云到目前为止,怎么也想不明白的一个地方。最初,他以为额头痛,是因为体内的真气消耗将尽引起的。后来,他能内视了,发现其实与真气毫无关连,应该是灵气消耗将尽。

终于,他能源源不断的得到灵气补给。按理说,应该不再存在灵气将近的状况。相应的,额头痛的毛病应当不药而医。

问题是,并没有!

当他画符到一定的时候,额头上仍然会生出针刺般的痛觉。

看来与灵气也没有多少关系。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呢?

好在无数次的经验表明,这种痛感不会引发别的毛病。即便是不理它,休息一会儿,也能自行缓解。

沈云便暂且将这个疑惑高高挂起。

不过,仅仅是动用“穿云步”的话,他全力奔跑四五个时辰,都不会引发额头痛。

仙都的四大城区里,都有灵气。只是或浓或淡,分布不均匀而已。这样的差异,对“穿云步”毫无影响。是以,沈云现在是越跑越兴奋。

太难得了!他从来没有碰到象叶罡这样势均力敌的对手。

意识到自己用了“势均力敌”这个词,沈云感觉象是有一股滚烫的热流冲过脊柱,所到之处,关节无不“喀吱”作响。

啊!

我竟然能与叶罡一较高低了!

要知道,叶罡可是仙门的得意弟子!是真正的仙官大人!

全身的血液都要燃烧起来了,有木有!

沈云盯着叶罡的背影,有如点漆的眸子里迸射出夺目的亮光。

而叶罡在服用了第三枚蕴灵丹,体内的灵力眼见着又逼近警戒线时,果断的放弃了。

他是精英核心弟子,每个月的丹药供给都是很充足的。但是,为了斗一时之气,接连消耗三枚蕴灵丹已是意气用事。明白了这一点,再服用第四枚,就不是意气用事,而是起了执念。

一旦执念生成,很容易引发心魔。

所以,他不能再放任自己。

这叫做“适可而止”。

再者,他一直看不透沈云的修为。先前,他一直以为沈云是与自己一样,身携隐匿修为的法宝。但现在看来,法宝可能有之,最主要的原因是,沈云的修为要高于自己。

这番比斗,是沈云在猫戏耗子呢。

无怨无仇的,沈云为什么要如此戏弄自己?

叶罡不禁苦笑——沈云应该是天神宗的传人吧。

所以,他恨仙门,继而恨自己这个仙门的精英弟子。如果不是自己之前多次特意留露出对天神宗的善意,只怕自己遭受的就不是一场戏弄,而是猎杀!

如此一想,他心里的那点子意气之争完全没了。

“我输了。”叶罡身形一晃,跑进了一条僻静的巷子里。

少顷,沈云追到巷子口,立住身形。

他的目力不错,隔得老远便看出来了,这是一条死胡同。

所以,叶罡是不想再比下去了?或者说,叶罡选的说话地点就是这里?

果不其然,下一息,叶罡从黑暗里走了出来,抱拳赞道:“云弟好步法!”

“过奖了。”沈云抱拳回礼,不再提刚才的比斗,而是主动换了个话题,“不知四罡兄把我引到这里来,有何指教?”

“不敢!”叶罡连忙说道,“我得了云弟的大恩惠,本想等忙过这阵,再上门道谢。不想,今夜有缘,碰到了云弟。”

沈云自动的忽略了前面的大半句话,好奇的问道:“比武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被炸死的,真的都是色目族人?”

“说来话长。”叶罡抬头看了看四周,指着前面的一座黑瓦屋顶,说道,“上面凉快,要不,我们上那里坐坐?”不是他多心,实在是黑洞洞的小胡同里,太令人没有安全感了。

“好。”沈云看了一眼,爽快的应下。

黑不拉叽的死胡同里,气味难闻不说,还有蚊蝇干扰,确实不是个说话的好地方。

于是,两人前后脚的纵身跃上屋顶,并肩坐了下来。

叶罡开门见山的说道:“说起来,还要多谢云弟此回及时示警。仙门得以提前识破仙庭与色目族的诡计。”

“仙庭与色目族?”沈云愕然。他一直以为,仙庭与仙门是一体。可是,他从叶罡的话里,却听出了“仙庭与色目族勾结起来,对付仙门”的意思?

是我听错了吗?

第四零三章 泰阳真君的保书

叶罡手里一晃,多了一套法阵。

很眼熟。沈云认出来了,是隔音阵。

叶罡起身,一边布阵,一边解释道:“莫扰了旁人的清梦。”

沈云了然的点了点头——其实是接下来的话不好叫旁人听了去。

不多时,叶罡布阵完毕,又回到原位坐好,简要道出事情的原委。

那天,听到沈云透露,色目族人在大量秘密制造诅咒盒子,并且藏在圆木里,偷偷运到工地仓库的地下层里,储藏起来,叶罡心里直打突。

如果说没有阴谋,色目族人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的行事?还有,诅咒盒子是过冬的粮食吗?藏那么多,做什么?

接下来的两天里,他偷偷摸摸的追踪了色目族人运木材的车队。

果然,沈云没有骗人。

叶罡不再犹豫,立刻给师父传讯,详尽的报告了这一情况。

泰阳真君听完之后,也觉得这次比武有猫腻。他连夜亲自秘密来了一趟仙都。

化虚真君出手,自然效果杠杠的。

他仅仅用了两天,连查带猜,大致弄清楚了比武背后的阴谋。

带着得到的一些物证和若干人证,泰阳真君回到仙门,向长老会提交了对这次比武的异议。

以他的身份地位,就算只有一句话,长老会也会郑重考虑,更何况还附交了确凿的证据。

于是,长老会用难得的高效做出了反应——将计就计。

然后,就有了后面的一系列变故。

“师父说,这次多愧有云弟你示警。我们仙门这次欠了你一份大因果。”叶罡说道,“师父本来不打算再收徒。如果你愿意入我师门,师父愿为你破例一次,收你为记名弟子。”

为什么是记名弟子呢?是因为他全力游说师父的结果。

泰阳真君听了叶罡的描述,也怀疑沈云是天神宗的传人。据传,天神宗最看重师徒传承。如果沈云真的是天神宗的传人,他绝对不会同意改换师门。所以,泰阳真君直道“可惜”。

叶罡却不信这个邪。他们正清门在仙门中排名第三,只要说声“收徒”,哪怕是收外门弟子,都不知道有多少人削尖了脑袋要挤进来。沈云怎么可能拒绝?

泰阳真君见状,与他打了个小赌。

如果叶罡能说服沈云,令其拜入正清门,那么,泰阳真君破例一次,将其收入记名弟子。

如果是泰阳真君赢了,沈云不愿意,那么,叶罡替泰阳真君送一样东西给沈云。

这样的赌约,叶罡一点负担也没有,当场满口应下。

泰阳真君笑着看了他一眼,拂袖而去。一边走,一边吟唱:“今日因,他日果。妙哉!”

莫名的,叶罡打了个寒战。

便是这会儿又想起来,他还感觉后背凉凉的,不由搂了搂肩膀。

当然,与师父打赌的事,他是绝不会告诉沈云的。他要用事实告诉师父:这回,您老人家卜的卦不灵。

沈云听完,惊呆了。

一直以来,他都在苦苦的寻找道,寻找仙山。不想,突然之间,天大的机缘就这样砸到了他的跟前。

我该不是在做梦吧?他暗地里在袖子里掐了一下自己的手心。

滋——,真痛!

手心的痛感也瞬间令沈云冷静下来——他是有师父的!俗话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是问,一个人怎么可能有两个父亲呢?

沈云歉意的笑了笑,道出实情:“多谢令师抬爱。只是,我很小的时候就拜过师门了。”

看来真的是天神宗的传人!叶罡努力的劝说着:“记名弟子的话,不用改换师门。再说,你一旦成为我师父的记名弟子,就能获得仙官身份,被师门接引进入仙山。仙山的资源是俗世根本就不能相比的。云弟,仙山才是我等修士的修行之所啊。”

沈云还是摆手谢绝了。将来,他肯定会去仙山,但绝对不是因为改投师门。他要凭着自己的本事,脱凡超俗,进得仙山。

叶罡没想到自己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还没能把人说动,心里甭提有多沮丧了。万万没有想到,这世上竟然还真的有人会拒绝正清门!

还有,师父的卦好灵验哦。

师父,徒儿输了!

叶罡抹了一把脸,从储物戒指里拿出一只牛皮信封,递到沈云面前。

“什么?”后者愕然的看着牛皮信封。

“不知道。我师父叫我转交给你的。说是,还你的因果。”见沈云没有接受的意思,叶罡很认真的解释道,“我等修道之人,最怕的就是欠人因果。今日因,他日果。因果这种东西,一定要早早还清的。”脑海里又一次浮现出师父那天边走边唱的背影,他恍然大悟——师父也是这个意思吧?云弟归根到底是天神宗的传人,大家的身份相对立,还是早日还清因果,不要太多的牵扯为好。

想到这里,他很坚决的将手里的牛皮信封又往沈云面前递了递。

还我的因果?如此也好。沈云挑了挑眉,道了声“客气”,双手接过。

见叶罡的目光还粘在信封上面,他心领神会,当即撕开上面的火漆,打开来。

里面只有一页信笺。

沈云取出来,看了一眼,再次石化:“保书?”

叶罡听了,也是目瞪口呆。

沈云一目十行的看完,难以置信的抬头看向叶罡:“你师父道号泰阳?这是他的亲笔保书?”

“是的。”叶罡伸长脖子瞥了一眼信笺。

没错,是师父的笔迹。心底的疑惑更大了——师父好端端的给云弟写份保书做什么?

“真是给我的?”沈云又看了第二遍。这份保书并没有在文中注明为什么事情担保。只是笼统的说以个人名义为他担保。呵呵,连自己的面都不曾见过,把保书写成这样,泰阳真君的心可真大啊。

叶罡……呵呵。心里不住的猜测:师父那一卦到底卜的是什么?如果想让沈云出仕,那应该是写荐书,而不是保书啊。

很快,他又自个儿推翻了担保沈云出仕的猜测。无他,据他所知,沈云年方十三。这个年纪,去做仙官的话,哪怕是一县之长,也太小了点。

那么,师父在保书里这般含糊其辞,到底是为沈云担保什么呢?唉,那天怎么就没多问一句?

多年以后,每每想起此事,他便追悔莫及——当年,为什么不跟师父多问一句呢!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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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零四章 就是一丘之貉

保书上的落款是“担保人,正清门掌门泰阳”。一直以来,叶罡也没有透露过他师父的修为。所以,对于仙门的了解基本上为零的沈云,并不知道手里拿着的是一份化虚真君的保书,更不知道仅凭着这份保书,他便能轻松的成为任何一个修真世家的客卿长老。

但是,他能充分感受到泰阳真君对自己百分之一百的善意与提携。尽管他们从未见过面。

“谢谢。以后有机会,我一定当面向令师道谢。”他仔细的将保书收回牛皮信封里,佯装小心翼翼的纳入袖袋之中,其实是藏进了百宝囊里。

叶罡看出来了,这家伙根本就不知道这份保书有多珍贵。得,媚眼抛给了瞎子。

他也不点破,温润的笑道:“虎跃堂无事,只是奉仙帝旨意,暂且闭馆整顿。云弟,无须担心。”说罢,起身抱拳告辞,“师父的信,我已经送到。后会有期。”

“四正兄,后会有期。”沈云亦起身抱拳。其实,关于这次比武,还有仙门,他憋了一肚子的问号,想向叶罡请教。见叶罡谈兴不高,他只好作罢。

叶罡一挥袍袖,干净利落的收走了布在屋顶上的隔音阵,转身一个纵跃,很快便融进了苍茫的夜色之中。

沈云深吸一口气,也疾奔回府。

第二天,都府衙门开始在菜市口处决抓捕的乱民。这次的死刑犯太多,仙庭对行刑的时间是一如既往的讲究,所以,接下来的半个月里,天天午时三刻,菜市口都有行刑。

一次处决两百多人。两百多名刽子手在午时三刻一齐挥下鬼头刀,刹那间,两百多颗人头落地,血柱喷涌而出……

“啊!”原本恨意满满的人们,心都麻了,只觉得手软脚软。

于是,从第二天起,前来观刑的人数锐减。很多人甚至连菜市口都不敢靠近。

齐伯他们也只是头一天去看了。回来后,一个个脸色苍白,接连两天都碰不得荤腥。

赵宣是为数不多的例外。他天天亲自去菜市口围观,一连六天,中无间断。第六天的午后,他观完刑,兴冲冲的打了一壶酒,回到家里。

解禁的当天,他便出了门。今天还是头次着家。

赵夫人听到外面的婆子们通传,欢喜的从屋里出门相迎。哪知,刚一照面,便只觉得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顿时胃液翻涌,赶紧的用手捂住嘴。

“你怎么了?”赵宣喜上眉梢,随手将酒坛子撂给站在门廊上打帘子的小丫头。这副样子,该不是又有了吧?

赵夫人脸色苍白,一手按住心口,一手示意他不要近前,问道:“你,身上哪来的血腥味儿?太熏人了!”

赵宣这才想起来,自家夫人的鼻子天生比旁人要灵敏一些。笑着解释道:“我去菜市口观刑了。”

“杀头有什么好看的?沾一身的血腥味!”赵夫人放下心来,忍着不适,亲自跟去耳房,服侍他梳洗。

赵宣咧嘴笑道:“难闻吧?哈哈,我明天,还有以后,都不去看了。”

刘应文今日伏诛。他亲眼看着那厮人头落地,绝对没做假。从今天起,刘主簿一家再无活口。暗中监视了这一大家子有半年了,如今,算是有始有终,圆满的完成了这一任务。他再也不用担心刘家会使什么坏,报复主公。

只是主公根本没把刘应文当回事,所以,他只好回到家里自己偷着乐。

半个月之后,最后一批乱民也处决完毕。人们的生活又迅速回归正轨。唯有虎跃堂仍然是仙符兵封门,处于管制状态。

沈云见暂且回不去藏书阁,索性静下心来,反省这次的动乱。

头一桩要做的事,就是总结这次私勇的行动。

这一次发生动乱,私勇头一次通力合作。他从中得到了不少领悟和启发。这些是他读过的任何一本兵书上都不曾有的宝贵经验。他觉得完全有必要详尽的记录下来。

当然,写到最后,他发现自己其实可以从中整理出一套完整的私勇的行为准则。这是意外之喜,也是后话。

除此之外,沈云仔细的琢磨了那晚叶罡说的每一句话,试图从挖掘出仙庭为什么要与色目族一道,阴谋对付仙门的原由。最终,他不得不承认,这个方面是自己的短板。他实在是想不出仙庭勾结外人,对付自己的血盟的理由。

师父生前没有跟他科普过仙门。是以,他对仙庭与仙门的关系,最初的认识来自于紫瑛真君。后者告诉他,当年,就是仙庭与仙门狼狈为奸,阴谋覆灭了天神宗;然后,是那晚,叶罡告诉他,仙庭与仙门是几百年前就歃血为盟的盟友。

整件事看起来是,仙庭负了仙门,于是,仙门将计就计,反击回去。

但沈云细想之后,发现其实仙门也不是省油的灯。

比如,叶罡说,因仙门暗中动了手脚,所以,出席比武的所有色目族人,都命丧比武台。

而按色目族与仙庭原本的计划,他们会借比武间休息的时机离席,然后再启动埋在比武台下的诅咒盒子,将顶替虎跃堂比武的仙门弟子,以及围观的人们炸死。事后,再拿着仙门顶替虎跃堂参赛的证据,反咬仙门:看,就是你们的弟子丧尽天良,用法术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惨剧!

至于,色目族人乘乱打砸抢的计划,仙庭并不知情。色目族人并不满足仙庭给他们的那一点好处,他们垂涎仙都的富庶久矣,终于叫他们找到一个下手的大好良机,怎么可能白白错过?所以,与仙庭达成协议后,他们暗地里呼朋唤友,招来了分散于各地的色目族人,好届时大肆掠夺,尽情狂欢。

仙庭不知道,但仙门查出来了。于是,暗中调了一批弟子悄悄的潜入仙都,反手作局,火烧参与此次动乱的色目族人。他们做得很巧妙,堪称天衣无缝。这下,就让仙庭去面对色目族那边的滔天怒火吧。

而刘主簿等人,是色目族长期以来收买的狗腿子。他们齐齐出动,打的也是“主子吃肉,我喝汤”的主意。对于这一类的货色,仙门一来懒得动手;二来,他们象疯狗一般的四处为害,激起民愤,正中仙门之下怀。且让仙帝老儿头痛去吧!

沈云捋清这些,心里顿时对仙门再无半点好感。抛开叶罡所说的种种“被迫”、“不得已”,在他看来,仙门的本质比仙庭好不到哪里去。

这一点,还是紫瑛真君说得对,仙庭与仙门就是一丘之貉。

第四零五章 量力而行

动乱终于过去了。王坊主却烦心得很。他将大舅哥一家送回去后,没几天,大舅哥又带着两大车礼物,上门来了。目的很明确,请他代为引荐。大舅哥也想依符主公。

他还没想要怎么婉拒,门房又进来通禀,姑奶奶回来了。

在仙都,出嫁的姑奶奶回娘家来,如果姑爷没有一块儿来,便会直接去后院见女眷们。门房只道姑奶奶,没提姑爷,显然姑爷这回没有一块儿来。再加之,女儿动乱过后,才带着一双外孙回婆家去。这才隔了几天啊。绝对是有大事发生!

王坊主哪里还坐得住?起身向大舅哥致歉:“儿女都是债啊。玲儿回去没几天,又回娘家来了。我得去后头问问。是不是上回在家住得久了,亲家太太不乐意。”

大舅哥一听,也站了起来:“竟然会有这种事!一道去问问。”说罢,往前头走出了书房。

王坊主跟在后头,懊恼的一拍脑门。哎呀,忙糊涂了。这位可是玲儿的亲舅舅。

到了正院,人家娘儿俩正有说有笑着呢。

一问,竟然也是为了依附的事。

“回去后,才知道,我们家前面的那条街闹得厉害。烧掉了三间铺子,人也伤了好些个。公爹他们在家里,将大门从里头用厚木板给钉死了,晚上还是吓得不敢睡觉。一大家子人,老老少少的守在一起,硬是一夜没有合眼。哪似我们这一房,好吃好喝,尽跟着爹娘享福了。”女儿一脸庆幸的说,“您姑爷回去跟公婆一说道这边的情形,公公便起了心思。使着婆婆打发女儿回来探口风。”

大舅哥听了,拍着巴掌笑道:“真真的应了一句话,英雄所见略同。”

同你个大头鬼啊!王坊主不好再拒绝,只好头痛得应下,说是寻个机会,替他们到主公面前讨句话。

只是,这句话是那么好讨的吗?

今非昔比了。主公不再是半年前那个初入仙都,人生地不熟的外乡小子。经此一战,主公在这一带名声大振。

据他据知,周边这几街的人家都生了依附之心。只是碍着仙阵的神威,他们不敢冒然上门,只得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使着劲儿往大伙儿跟前凑。为的就是想要大伙儿帮忙,去主公跟前递这句话。

为此,他与李坊主他们几个前些天才召集家主们开了会。

在会上,大家统一了口径:接不接受新人依附,主公自有主张。大伙儿别跟着瞎掺和。

这才几天,他就得自己打自己的脸了?

送走大舅哥和女儿后,王坊主独自闷在书房里喝酒。

晚上的时候,外边通禀,李坊主与吴坊主串门子来了。

他们俩来做什么?王坊主亲自迎了出去。

主宾双方在书房里落座后。李坊主开门见山的直奔主题。原来,他们俩也碰到了与他一模一样的难题。

三人同病相怜的笑了一通之后,齐齐的沉默下来。

良久,吴坊主打破屋子里的沉寂,问道:“你们说,其他家是不是也会碰到这等难事?”

王坊主与李坊主相对一视,很肯定的点头:“一定会。”

不说别的,单说动乱发生之前,这三条街里,哪一家没接姑奶奶回来?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道听途说,与亲身经历完全是两回事。至少大家的亲家们不会不动心。

吴坊主笑道:“要不过两天,我们再召集大伙儿开个会,重新商议?”

“好啊。”

结果,第二天,就陆续有其他家主去他们三家串门子,探口风。

果不其然,大家都想重新商议。

三位坊主从善如流,果断的在下午重开家主会。

经过再一次的商议,家主们推举三位坊主去主公面前代为转述亲戚们那颗急切且赤诚的依附心愿。

择日不如撞日。稍晚时候,三人怀着惴惴不安之心,求见了沈云。

“我会认真考虑,尽快给你们答复。”后者如是应道。

主公竟然没有一丝责备之意!三人如释重负,感激不尽。

待他们离开后,沈云真的静下心来,认真的思考要不要接受更多人的依附。

经过此次动乱,他充分认识到了,人多力量大。如果没有私勇们帮忙,单凭他一人之力,要想庇护一千多人,基本上只能靠做梦。

再者,能护住这么多人,他非常有成就感。在乱世之中,扶危济弱,是他从小就立下的志向。这一次,他是头次真正的做到了。同时,他也在这个过程里,充分感觉到了自己的强大。这样的感觉,非常美妙。他很是享受。

所以,他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志向。

他愿意帮助更多的人。

但前提是,力所能及。

对,就是力所能及。

那晚,叶罡透出来的这次动乱内幕,于他来说,无异于当头棒喝。他在进一步见识了仙庭与仙门的丑恶嘴脸的同时,又一次的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虽然比当年牵着九姐的衣角离开牛头坳时不知要强大多少倍,但是,在仙庭与仙门这样的庞然大物面前,他还是那么的渺小。充其量也就是一只体量稍微大一点的蝼蚁而已。

在这样的乱世里,他仍然必须谨遵师父生前的教诲,时时小心,处处谨慎。

要想救人,首先必须保全自己。所以,饭只能一口一口的吃。他只能做力所能及之事。

冷静的思考过后,沈云觉得自己目前还不能接受街坊们的亲戚的依附。他的能力有限,不够强大,是主要原因;小五行阵的容量有限,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街坊们的亲戚之所以投奔他,很大程度上是,他们亲眼见证了小五行阵在这次动乱之中大显神威。

可惜,他不是阵法师,手里的小五行阵仅此一个。

而街坊们的亲戚住在仙都城里,跟天女散花似的。他既没法做到给每一家布设一个小五行阵,也没那能耐叫所有人都搬到三条街的周边扎堆住下。

所以,他要有自知之明,量力而行。他们的请求,他不能应。

想通之后,沈云叫齐伯请来三位坊主,直接告诉他们结果。

李坊主他们其实并不想有太多的新人加入进来,是以,出了大门后,齐齐的松了一口气。尤其是吴坊主,赞不绝口,言语之中,对沈云推祟之极:“主公年岁轻轻,行事如此沉稳,不骄不躁,真真是太难得了。”

这样的人,绝非池中之物。

我是何等有幸,得以依附于主公!

吴坊主决定了,一定要加倍努力,好好表现,争取能早日洗掉在主公心中的不良印象,就象赵宣一样,得到主公的器重。

第四零六章 整顿私勇

不用去虎跃堂当差,沈云便将主要精力放在练功、画符上面,另外,每天抽一个时辰,整顿私勇。日子过得飞快,一晃一个多月过去了。

这天的晌午时分,赵宣兴冲冲的跑来向他禀报:“主公,虎跃堂解禁了!”

沈云大喜:“什么时候的事?”

“就是刚才。守在门口的仙符兵全撤走了。没多时,虎跃堂便开了大门。从门房里走出来两个门子。他们扛着竹帚出来扫大门,神色看着轻松。”赵宣答道,“我派墨池扮作货郎过去搭了两句话。墨池回报说,两个门子都说没事了。”

沈云思忖道:“难道说,比武的事情过去了?色目族人吃了大亏,也肯罢休?”

赵宣摇头:“洋鬼子吃什么,也是不吃亏的!这回,仙庭必定是下了大血本。只是个中内幕,我们打探不出来已。”

上次,听风堂盯色目族人的梢,是无心插柳之举。尝到甜头后,他有意识的开始留意色目族人的动向。然而,动乱之中,仙都里的色目族人几乎是倾巢而出,损失惨重。幸存者竟然不到两成,并且绝大多数都是法师级别的强者。同时,这些人也在动乱中得了大教训,言行举止收敛了许多。而他担心暴露,也不敢叫底下的人靠得太近。所以,忙活了一个多月,没有打听一点有价值的东西。

沈云颌首。他也是这么想的。心里甭提有多惆怅了。心道:要是能见到四正兄就好了。他是仙门的精英弟子,肯定知道仙庭与仙门,还有色目族的交易内幕。

既然虎跃堂已然解禁,沈云决定第二天回虎跃堂去看看。这回虎跃堂选择了站仙门,最终得以解禁,必定是得了仙门的庇护。说不定,这本身就是仙庭与仙门交易里的一项。他回虎跃堂,也许能打探到一些内幕。

家里有齐伯,他这个甩手掌柜随时都能走。只有私勇,近段时间,他是亲力亲为的搞整顿,所以,有些事务要安排一下。

吃过午饭,沈云召集总部成员,在东厢房的外间开会。

在上次的动乱中,第一次私勇与和第二批私勇算是并肩战斗过。尤其是第一批私勇亲眼见识了第二批私勇武力进步神速,无不更目相看。两拔人马融洽了许多。

沈云抓住契机,以建立神射营为借口,打破原来的编制,对私勇实行整合。

在这里,一定要感谢一下刘应文。他那天带着人马过来,想乘乱敲沈云的黑棍,不想却成功的当上了运输大队长。托他的福,除了建立了一百人的神射营,私勇如今全面告别哨棍时代,人手装备了一支短尖刀。

在沈云的整合方案里,私勇设置一个总部,由司职长老们和神箭营营主组成,负责私勇的日常管理;下分五个营。其中,男营四个,女营一个。三位坊主不再担任营主之职。除了女营因为人数少,没有变更之外,男营的四位营主,以及所有小队长都是按自愿报名,比武的方式重新选拔出来的。

方案一宣布,得到了李坊主和家主们的热烈欢迎。他们自持是正儿八经的武者,想着自己虽然年岁大了些,但是与一群才练了几个月拳的粗汉比武,还是赢定了——不用说,不管是营主,还是小队长的位置,统统都是我们的!

不想,到了比武场上,他们竟然没能占到多少便宜:四位营主的位置,只有王坊主得到了神箭营的营主之位。并且,这唯一的营主之位是得益于,大多数的私勇之前没有接触过弓箭。有很多人是在比武时现学现用;八十二个小队长职位,他们勉强拿到了二成半。

不管是第一批的私勇,还是第二批的,所有人都惊呆了!

李坊主等第一批的私勇不用说,自然是被第二批私勇表现出来的武力给镇住了——除了整体实力得到了神一般的提高之外,象赵大勇等佼佼者们竟然拳风猎猎,完暴他们这些所谓的武者大人!

第二批私勇也惊呆了——原来这些所谓的武者大人也不过如此。我们以前居然惧怕这样的货色。

沈云是唯一的例外。

正如师父所言,习武不练内功,全是花架子。第二批私勇的练功路子是他根据自己多年的经验与切身体会定下来的。“五步打”缘自天神宗的嫡传,《小***》更是他根据天神宗嫡传的上乘内功心法亲自改良的。这样的强强组合,岂是外面那些连三流都称不上的所谓“秘法”能比的?再加上,第二批私勇都是非常渴望变强,一心向往武学的成年人。与六岁的蒙童相比,他们有着强大的领悟力和自制力,以及学习动力和毅力。

各种因素相综合,他们的学习效果自然远超沈云当年。

于是,第一批私勇们深深的后悔了。铁一般的事实,令他们对沈云心服口服,同时,打掉了他们全部的骄傲与偏见。

没有受到任何人明里或暗地里的阻拦与抵触,比武结束后,新的营主和小队长顺利就职。私勇里不再有第一批和第二批的说法。不论是巡街、晨操,还是日常供给,很快的顺利整合在一起。

另外,老罗和齐伯按照沈云的授意没有参加比武。他们俩也被任命为司职长老,安排进了总部。其中,齐伯为众长老之首,统领总部,兼管私勇的供给;老罗专司武学教授。

而在比武里排名第四和第五名的李坊主、吴坊主,也被任命为司职长老。李坊主负责管理巡逻;吴坊主行使监督之职。

第二批私勇是老罗教出来的。他们取得的进步有目共睹。是以,人们都认为他是深藏不露,无人质疑他的长老地位。

至于齐伯,沈云对他的尊重也是摆在明面上的。单凭这一点,便无人敢说半个不字。更何况,陈家旧院的改造,第二批私勇的供给,都是他在主持。他在这方面的能力同样也无人敢质疑。

李坊主和吴坊主二人没能争上营主之位,自觉里子、面子统统没有了。他们俩实在是没那脸面与勇气在赵大勇等人的手底下去当一个小队长。能够当上长老,于他们来说,无疑是完全摆脱了尴尬的局面。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主公对他们俩莫大的恩情。两人也感恩戴德,这回是真正的臣服了。

就这样,一番整顿下来,沈云兵不血刃,完完全全的掌握了私勇。

在总部会议上,沈云将手头还未来得及收尾的各项整顿交给了相应的司职长老。

第二天清晨,他与往常一样,回了虎跃堂。

第四零七章 叶罡有请

虎跃堂安静得很。沈云沿着往常的路线,从大门一直走到藏书阁,在路上遇到的弟子,还不到一个巴掌的数。这情形比年初刚放完年假那会儿还要冷清。

藏书阁照常开门。沈云见管事差房的门是半开着的,直接走了过去。

吴管事在里头查看账本。听到他的敲门声,连忙抬起头来。看清是他,笑着起身打招呼:“沈管事,您回来了。”

屋里,一如既往的窗明几亮。好似仙符兵封门的事情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一般。沈云推门走了进去,在自己的桌子后面坐下来:“我听说咱们武馆解禁了,就回来看看。”

“您的运气真好。出事时,恰好不当值。”吴管事走到窗前的高几旁,一边说着,一边砌了一碗茶,端给沈云。

沈云道了谢,接过来:“前段时间,外面生了大乱子。好过不到哪里去。对了,武馆怎么会被封了门呢?”

吴管事也端了一碗茶,回到自己的桌子后面坐下,细细说道:“您走后,没几天,堂主大人突然下令,所有人只能呆在自己的宿舍里。没有他亲自签发的手令,谁也不能出房门一步。总共两天半,一日三餐都是膳堂那边的杂役送到房间门口。到了第四天的上午,也就是与色目族比武的那天,禁令还是没有撤除。眼见着比武的时辰快要到了,我在房间里纳着闷,心想,是不是生了什么变故,比武取消或者推迟了。结果,不一会儿,外面就传来了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没过多久,堂主大人解除了禁令,但是,大门被仙符兵封了的消息也一并传开来。好在堂主大人好象早有准备,一日三餐与往常一样。没几天,大家都没把封门当回事了。该做什么,就做什么。昨天清晨,仙符兵突然全走了。随后,堂主大人也下令,给弟子们补五天假。从中午开始,弟子们便陆续离开了。”

“还好大家都没事。”沈云放下茶碗,故意现出心有余悸的样子。吴管事的话暗证了叶罡那晚爆出来的比武内幕。在这次的事件里,虎跃堂果然是站仙门,并且暗地里早早的做了准备。不然,封门这么久,单单是那么多人的吃饭也绝对是大问题。

果然,吴管事问道:“昨天,我去外头吃了碗面。面馆的伙计们只道前段时间城里出了乱子。但是,我问他们具体情形如何,却个个只是摆手,说‘都过去了’,忌讳得很。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沈云想套他的话,等的就是这句:“你不知道啊?”

“知道什么?”吴管事不解的反问。

“外面早就传开了。说是比武的时候,参加比武的色目族人都被炸死了。武馆里没有这方面的传言吗?你没有听说过,有人受伤吗?”沈云问道。

吴管事愕然的张大嘴巴,老半天,惊道:“那声巨响原来是爆炸声!参加比武的色目族人全被炸死了……”深吸一口气,他赶紧的摆手,“堂主大人下了令,不许任何人提比武的事。哎呀呀,那个,到底是怎么炸的?”

看来是真的不知情。沈云摊手:“不知道。南门菜市口接连杀了半个月的头。血把土都给染红了。外边,也没人敢再提动乱的事。”此刻,他好怀念以前的张管事。如果是张管事,何须他这般套话?

“怪不得。”吴管事抱着茶碗,使劲的打了个哆嗦。

沈云知道再也打探不到什么,便换了一个话题:“弟子们都放假了,我们这边不放假吗?”

吴管事点头:“按例,年中的时候,要晒一次书。现在弟子们放假了,明后两天,正好晒书。”

“需要我做什么?”沈云问道。

吴管事下意识的看了一下桌面上摊开的账本,笑道:“都准备得差不多了。”

也就是不想要沈云插手的意思。

沈云没有再坚持,主动提出来:“等这回放完假了,阁里再恢复轮值。前段时间,你一直守在阁里,辛苦了。这回,我先当值。你看如何?”春季晒书的那次,是张管事主持的。他帮着打下手,故而,知道晒书是猫腻的。在虎跃堂,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他一个游学的“外人”不好管,也改变不了。唯有坚守底线,洁身自好。

“我反正平常不当值,也是住在馆里。有什么辛苦的。沈管事客气了。”吴管事正中下怀,满口应下。

于是,沈云借口回屋睡觉,起身离开。

第二天的晒书,他全当不知道,只管在屋子里练功。

第三天的傍晚,吴管事指挥杂役们将搬出来的书,重新入库。忙活完后,他敲响了沈云的房间门:“沈管事,有没有空?今儿我作东,请您去外头吃个便饭。”这次晒书,他得了些银子。沈云是藏书阁里唯二的管事,他不能不一点好处也不给。

“我这两天有点肠胃不适,就不去了。”沈云打着呵欠谢绝了。上次,春季晒书时,张管事也是这般,要分一些银钱给他。他没有要。更何况是一顿饭。

“这个……”吴管事欲再劝。

沈云只好直接点破:“吴管事,让尤长老看到你跟我私底下走得太近,不是好事。”

吴管事讪笑着打了个哈哈,总算走了。

五天的假期,很快就要结束了,弟子们陆续归来。膳堂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到底是年轻人,少不更事,说话没那么多顾忌。沈云乘着吃饭的时候,听到了不少关于比武的传言。这些传言,再一次从侧面证明了,叶罡那晚没有骗人。

沈云不免有些好奇:仙庭到底是怎么摆平仙门和色目族人的呢?

很快,一些迹象露了出来。

十天后,仙帝下旨查抄安王府。次日,安王被圈禁。罪名是重大失职。

联想到上次的比武,是由安王统领的,而色目族人的新武馆,亦是安王在督造,沈云很快意识到,为了给色目族人一个交代,仙庭舍弃了安王。

又过了半个月,仙门在仙都的理事处开张。挂匾那天,仙帝下旨道贺。而几位王爷的态度更热切。他们都带着舞狮,一路敲锣打鼓的,亲自参加了挂匾仪式。是以,全城的人们都知道了。

不用说,这又是仙庭的让步。因为据叶罡所说,仙庭与仙门是有约定的。仙门不许插手俗世,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仙门不得在俗世有任何形式的据点。如今,这个理事处开张了,只能是仙庭为安抚仙门,做出来的让步。

两天之后,沈云收到一张帖子,约他去仙门的理事处喝茶。署名人是叶罡。

叶罡在理事处做事?上回,他不是与我了结了因果吗?沈云拿着帖子,挑了挑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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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亭亭意柳的平安符,谢谢!

第四零八章 他是你的异数

沈云如期前往仙门理事处。

门口有一名十来岁的蓝袍道童,伸手拦住他:“什么人?”

沈云按住心底的惊诧,双手递上帖子:“我找叶罡。”

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名道童的眉心处隐现水纹一样的波动。

这是怎么回事?

想到这里是仙门的地盘,沈云心中一动,乘道童低头查验帖子,暗中敛神再细看。

于是,道童也不例外的一具行走的人体经络图。

沈云能清楚的看到,道童的络脉里与自己一样,也是真气与灵气混杂。不同的是,道童的体内灵气只有水、木两种。两者完全混合在一起,呈蓝绿色,约占据了经络的三成左右。而真气则占七成。有意思的是,真气与灵气好比是水与油,分得清清楚楚,并没有彼此融合。

恰好这时道童验完了帖子,抬起头来。是以,沈云得以看清,他的眉心处隐现的水纹其实是印堂穴周边有一个水灵气、木灵气形成的小气旋。

小家伙的印堂穴能自动吸纳周边的水、木灵气!沈云若无其事的错开目光。

道童没有察觉,拿着帖子说道:“在这里等着。”

“有劳了。”沈云微笑着颌首。

见他的态度不卑不亢,再加之,自己连他是不是同道,都看不出来,道童的态度有些软和,转身噌噌的跑进了大门。

沈云看着他的背影,忍不住摸了一下自己的印堂穴,心想:如果我也能用印堂穴自动吸纳灵气的话,岂不是等于随时随地都在练功?嗯,这是个好法门。回去后,我也试一试。

不多时,从里头传来一通熟悉的声音:“云弟,久等了。”

沈云闻声往大门里望过去,只见叶罡步履匆匆而来。刚才那名道童跟在他的身后,被落下了数步远。

“四正兄,别来无恙。”沈云连忙迎上去。

相比于上一次,叶罡的态度里明显多了些亲昵。两人见过礼后,他握着沈云的手,笑道:“上次我有任务在身,只能与云弟匆匆话别。这下可好了,师父把我打发到这里来历练三年。我可以常去叨扰云弟了。云弟莫嫌我烦才好。”

“四正兄说笑了。”沈云看了一眼他的印堂穴。周边也有一个由火灵气形成的小气旋。

看来,道童也是修士。并且,仙门中人,都能用印堂穴自动吸纳周边的灵气。想到这里,他忍不住也瞥了一眼叶罡的身上。

呃,不能透视四正兄的经络……

叶罡不比那名道童。他感觉到了沈云的目光有异,也顺着后者的视线往自个儿身上看,直接点破道:“怎么了?是我身上哪里不对吗?”

“哦,没有。”沈云本来还想再细看的,闻言,连忙收回目光,随口说道,“四正兄身上的这件新袍……不错。”真的是很养眼。

必须不错呀!上品灵宝,这次下山,师父特意送给我撑门面的!叶罡呵呵赞道:“云弟好眼光。”心里的疑虑一扫而光。

“门口不是说话的地方。云弟,去我那里坐一坐。”他将人领进了大门。

沈云心里惦记着守卫与叶罡身上的不同,忍不住打听道:“门口的道童,也是你们仙门的弟子?”

叶罡点头:“理事处就是仙门弟子们的历练之地。今天在门口当值的那个家伙是仙门第一大门派武阳门的内门弟子。小孩子家家的,不懂事。不过炼气三层的修为,谱儿却不小。你莫要跟他一般见识。”

沈云不关心什么第一第二大门派。听到童是炼气三层的修为,他立马想到的是:难道说灵气占了三成,就是炼气三层?

说到这里,他忍不住举目四望。想找人验证一下。

叶罡以为他是在察看风水,笑着讲解道:“这里原本是仙帝为爱女玉真公主准备的公主府。可惜,玉真公主前年早夭。所以,这里就空置了下来。仙门的长老们相中了这府里的风水,跟仙帝讨要了来,稍加修整,做为理事处。云弟若是也对这里的风水感兴趣,我恰好有空闲,陪你到处转转。”

沈云没看到其他人的影子,连忙摆手:“不用了。我不懂风水。只是觉得景致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对此,叶罡并不怀疑。因为风水本身也是一门很深的道术,并不是所有的修士都真正懂风水。这本身就是事实。

不一会儿,他将沈云引到一座碧瓦金砖的院落面前:“到了。”

垂花门上挂有一道横匾。上面写着三个金色的符文。沈云都认得,是“正清门”。不过,他面上没有任何的表示。

叶罡见状,心道:看来沈云不是符修。

这次回到师门,他一五一十的向师父禀报了那晚与沈云的交谈。师父听完后,沉默半晌,说道:“有件事,为师思虑许久,觉得还是要告诉你。上次,为师曾为沈云卜了一卦。卦象显示,他是你的异数。”

“我的异数?”叶罡发现自己完全听不明白,深吸一口气,抱拳说道,“弟子愚钝,请师父明示。”师父的卦很灵验的。至少他得搞清楚,卦象显示,沈云是敌是友。这样的话,他也好有个应对。

不料,泰阳真君轻轻摇头:“那卦,甚是玄妙,为师也参悟不透。不过,你与那沈云接触了这么多次。不难看出来,他于你助益多多。”

叶罡心头的阴云立刻散了。没错,如果不是沈云示警,他极有可能稀里糊涂的被色目族人炸死在比武台上。所以,沈云这个异数是友喽,可以亲近。

这也是叶罡对沈云态度大变的原因所在。

将人请进自己的房间里,坐下来,奉了茶后,叶罡从怀里拿出一只乾坤袋,放在八仙桌上,推到沈云面前:“这是仙门给云弟的奖励。”

“什么奖励?”沈云一头雾水。他什么时候跟仙门扯上关系了?

叶罡如实以对:“这次多亏你提前示警,所以,仙门才没有中计。论功行赏时,师父没有报上你的名字。师父担心,一旦泄露,仙庭定会疯狂报复你。但你应得的奖励是不能少的。师父说,只能暂且委屈你。将来有机会能为你正名,我正清门定是义不容辞。”

他们师徒考虑得如此周详,沈云还能说什么?唯有感激连连。

第四零九章 仙门的资励

第四零九章仙门的资励

沈云本来想向叶罡请教修为等级方面的问题。但叶罡看样子很忙。不到一刻钟,外头就有人通传,说是武阳门的王师叔有请。

“四正兄,你忙。”沈云自然是起身告辞。

叶罡一脸的抱歉:“理事处初立,事务是多了些。等忙过这阵,我再请云弟去听雨楼长谈。”

“好。”离开仙门理事处后,沈云在城中绕了一大圈,走进路边的一家客栈,要了一间上房。

在房间里,确定没有“尾巴”之后,沈云从百宝囊里取出隔音阵布设在房间里,这才从怀里拿出叶罡送的乾坤袋细细察看。

百宝囊对沈云来说,意义重大。他不知叶罡的底细。故而,当着后者的面,他不敢冒险,将乾坤袋收进百宝囊里,而是慎重的纳入怀中。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他知道,乾坤袋是有品阶等级的,只是不知道具体的等级情形。而收纳法宝有一个特性,高品阶的能收纳低品阶的。反过来,则不能。百宝囊与这只乾坤袋孰强孰弱,他完全不知,自然也不敢冒冒失失的将乾坤袋放进百宝囊里。

现在安全了。他试着将乾坤袋放进百宝囊里。

成功了!

也就是说,手头的这只乾坤袋的品阶不如百宝囊。

确定了品阶后,沈云再一次将乾坤袋拿出来。这一次,他试着打开它。

没有任何的隔阻,当他将内力输入乾坤袋时,立马“看”到了一个比寻常道观的大殿还要大一倍的收纳空间——此“内力”非彼“内力”。如今他的内力,是真气与灵气相融合之后,自然形成之力。单从数量值来说,也是之前内力的数百倍。

沈云讶然。可以说,这是到止前为止,他见过的第二好的乾坤袋。第一好的自然是百宝囊。

这只乾坤袋放到坊市里,其售价想来也非寻常之数!

用这样的宝贝来装奖励品,仙门真的是财大气粗啊。

也不知道奖品都是些什么。沈云定睛细看。

很快,他看到了一只半尺来高的四方红漆木匣。

它就是寻常的木匣子,不是收纳法宝。

沈云满头黑线。用那样大的一只乾坤袋,装这么小的一个寻常匣子……其实,仙门真正的奖励品就是这只乾坤袋吧。

他将木匣子拿出来,放在桌上。

木匣没有上锁。他轻轻松松的就打开了。

里头装着好几样东西。

其中,最夺人眼球的是一堆码得整整齐齐的灵石。

五种颜色齐全,但看上去,比他手里头的那些灵石颜色更鲜艳浓烈,也更加晶莹剔透。

沈云数了一下,一共有一百块。每种颜色各二十块。

他拿一块绿色的灵石,放在手里把玩。心道:难道灵石跟法宝一样,也是有品阶的?

这就好玩了。不知道这一块是什么品阶。他手里头的那些又是什么品阶。两者之间,是否能通兑……

总之,又是一大堆的新问题。

沈云叹了一口气。修真的世界,他完全是一无所知。而世人又被“法不轻传”牢牢束缚,他能求解的途径都寻不到。是以,就算他明知叶罡是仙门的得意弟子,也不能事无巨细的向其请教。最多就是瞅准机会,试着问一两句。

该死的“法不轻传”!

将灵石放回原位,他继续清点奖品。

在灵石的旁边,有三块白色的长方形玉片。每一片都是半个巴掌大。切割得整整齐齐。表面光滑。

在师父传下来的红漆宝匣里,也有好些一模一样的小玉片。在相当的一段时间里,沈云都当它们是珠宝。直到后来,他知道了灵石的存在,便猜测这些小玉片是不是也一样。

现在,仙门发给自己的奖励里也有三片这样的小玉片,证明他先前的猜测是正确的。

可它们到底是什么呢?有何妙用?

沈云随意的拿起一片,放在手里翻来覆去的查看。

单从玉片的表面来看,他得不到任何的提示。

指腹摩挲良久,他突然心头一亮,试着往玉片里输入一丝内力。

眼前一花,脑海里现出许多文字。

这是……沈云凝神细“看”。

呀,那些文字竟然会动!

它们渐渐淡化,最终变成一个面目模糊,白衣飘飘的年轻男子,盘坐于地,手执一根洞箫,低头吹了起来。

一曲终了。沈云发现自己竟然完全看懂了。年轻男子就象是在手把手的教他一般。

从云松子的墓室里得到青霜之后,他一直想去洞箫。为此,他特意去了好几趟戏园子。结果,那些乐师们,一听说“请教”二字,要么顾左右而言它,要么咬死必须拜师……他不能如愿。再加之,近来发生了许多的事,他既要练功,又要忙于应付,所以,不得不暂且搁浅学习计划。

如今,有了这块玉片,他如愁不能学会洞箫!

真是刚想睡觉,就碰到了枕头。仙门的奖励恰到好处!

沈云美滋滋的再试着往玉片里输入内力。刚才太过吃惊,以至于他没能来得及看清那些文字。

最前面有三个字,叫做“咏逍遥”。

这是书的名字么?沈云的意念停留在这三个字上面。就在这时,旁边突然现出一行小字:箫曲名。

居然还能用这样的法门看到注解!

沈云大开眼界,心里更是美得直冒泡泡。啊啊啊,修真者的书,非凡俗能比,简直是妙不可言!

当然,他更加高兴的是,终于知道玉片的用处。原来它们就相当于修真者们的书籍!

一想到红漆宝匣里有百余枚这样的玉片,他激动得直打哆嗦。

接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沈云才按捺住心底的激动。他又先后拿起另外两片玉片,输入内力查看。

也是书。一本是《灵药图鉴》,一本是《灵兽图鉴》。

与它们相比,之前看过的《青木宝典》等类似的书,简直太粗糙。同样是图鉴,这两书里的图都是活物一般。它们简直好比是随身携带的药园和兽园!

沈云爱不释手,用了很大的毅力才放下它们。因为木匣里还有两只一模一样的红盖大肚白玉瓶儿。每一只都比他的拳头大一圈。

他在坊市里见过这样的瓶子,知道是用来装丹药的。

是什么丹药呢?

沈云好奇的拿起一只来,打开盖子。

立时,满室清香。沈云深吸一口,分辨出来了其中的几味主药,欣喜的瞪大了眼睛——莫非是碧玉丹?

第四一零章 告青木门诸弟子书

碧玉丹是疗伤的灵丹。沈云最先知道它,是在虎跃堂的小书库里找到了一本《药草图谱》。这本书里,除了介绍了一些灵草灵药之外,还在书后附了几张丹方。其中就有碧玉丹的方子。

上次去玉周山坊市,他还配了一百份碧玉丹的药材。

可惜,不论他怎么捣鼓,一百份药材如今消耗近半,至今仍未能搓出一粒碧玉丹来。

沈云欣喜的将另一只玉瓶儿打开。里头也装着一模一样的丹丸,豌豆大小,浑圆,红艳如火。

没错,与丹方上描述的成品丹一模一样。

就是碧玉丹!每一瓶二十枚,总共是四十枚。

我现在有四十枚真正的灵丹了!仙门真大方!沈云忍不住在心里再赞。

他将三样物品,以及乾坤袋,分门别类的收进百宝囊里。接着收了隔音阵,从百宝囊里的茶壶里,给自己倒了一碗红珠果茶,坐在窗户下,慢慢的喝着。

一碗茶尽,心情恢复如常。沈云起身,捋平夏袍上的几处皱褶,果断的离开房间回家。

他要回去翻出红漆宝匣,查看师门传承下来的那些玉片里头到底都写的是什么内容。

兴许看完那些玉片,我就了解修士的世界。

吩咐齐伯,任何人不得打扰之后,沈云回到东厢房的里间,取出红漆宝匣,打开来。

百余片小玉片码得整整齐齐。

先选哪一片呢?

沈云想了想,拿起最左边的那片,握在掌心,试着输入一丝内力。

耳畔突然响起一个清冷如寒泉的女子声音:“告青木门诸弟子书。”

这是……沈云不由心中一窒!

他的脑海里冒出两个字——祖师。

果不其然,下一句,女子声音说道:“吾乃木灵子,青木门之初创者。“

真的是祖师!沈云来不及多想,第三句已至:“天道垂怜,我道不孤,青木门终于后继有人。”

听到这里,不知道为什么,他只觉得鼻头发酸,两行热泪夺眶而出。紧接着,掌心的那丝内力也因为太激动而中断了。

木灵子的声音随即断了。

自从师父过世后,沈云从来都只有一个人。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完成师父的遗愿,也不知道要如何才能找到道,唯有闷着头苦苦寻觅。

没有提示,鲜少有帮助,他一直都是孤身一人。

现而今听到祖师的两句话,他好比是迷失在外的孩子终于找到了家。尽管他听不懂“我道不孤”是什么意思。

这么多年来的辛苦,以及委屈,因为这一句话,象是决堤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以至于,他根本就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连内力也中断了。

如今好了,我不再是一个人。

沈云用力的吸了吸鼻子,用手背抹掉眼泪,看着手里的玉片,低声说道:“祖师说‘我道不孤’,就是这个意思吗?”

重新平静下来后,他迫不及待的再次往玉片里输入一丝内力。

祖师的声音再度响起。

她说,能够听到她刻录在玉简里的《告诸弟子书》,说明青木门有弟子终于进入了炼气境。这是她的荣幸,也是青木门之大幸,更是修真正道之大幸。

进入了炼气境?沈云听着,握着玉简的手又是一哆嗦。

内力再次中断。

木灵子的声音也跟着断了。

沈云兴奋的睁开眼睛,低头自看。

按师祖话里的意思,我进入炼气境了?那么,我现在是一个炼气士?

可是,师父生前明明说,祖师遗训,‘不知道,不入先天’……难不成是师门代代相传,传到师父这里,传误了?

他挠了挠头,看向手里的玉简——听了师祖的第三句话,他知道了,这种玉片是玉简。

玉简,他是头次听说。但是,“简”,他并不陌生。俗世也有简。比如,竹简、木简、书简。

再联系祖师话里透出来的意思,玉简其实与竹简、木简等是一样的用处。不同在于,材质为玉。

呃,这个不是重点。

不能再这样一句一断了,不然的话,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听完祖师的《告诸弟子书》。至于师父所传,是否为误传,也许听完之后,就有分晓。

想到这里,沈云紧了紧手里的玉简,对自己说道:“沈云,静下心来。这次,一定要坚持听完。”

再度深吸一口气,他复又往玉简里注入一丝内力。

木灵子的声音随即响起。

她说起了自己刻录《告诸弟子书》的原由——丹田被毁,散功在即。她回天无术,唯有抓紧时间,乘着修为尚在,用最后的灵力刻录下心里最想说的话,以告后世弟子。

她最想说的第一句话是:“青木门诸弟子,永远不要忘记,我门道统源自上古神圣一族,经天神宗数千年之传承,乃是天地正道。诸弟子,切记,切记!”

她还想告诉诸弟子:“世间万物,有始,则有终;有兴,方有衰。天神宗之兴衰,乃至覆灭,恰好印证了天道之无常。以身证道,是我等修士之最大夙愿。诸弟子无须耿耿于怀。然,天地正道永恒。我等修士追寻正道之决心,当不死不休。”

可惜,她的时日不多。是以,她只能匆匆刻录下自己毕生之修行功法与经验,以求“我道不绝,薪火相传“。

末了,又道,她本人是木灵根,传下来的功法自然也最适合有木灵根者习用。得传承的后世弟子如果没有木灵根,用不了她的功法。她希望后世弟子能择一有缘人,代为传功。

她传有红云宝匣一只,百宝囊一只。其中,红云宝匣里有金银山一座,是她对代为传功者的酬劳。

另外,红云宝匣还有秘密夹层。里头藏有一宝物。她有一金兰姐妹,道号紫瑛。只有紫瑛的独门秘技大手印才能打开秘密夹层。

“要想取得夹层宝物,就去带着红云宝匣去寻找紫瑛吧。”

说完这句,木灵子的声音消失了。

沈云皱了皱眉头,睁开眼睛。

紫瑛前辈早在两百多年前就已经殒落。就是她的那缕残魂也在三年前消失了。如今,叫我到哪里去找她学大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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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亭亭意柳的平安符,谢谢!

第四一一章 宝物《问天》

沈云低头,细细的回想了那次在熊洞里,偶遇紫瑛前辈的种种情形。

当时不觉得,事后,随着阅历的增加,他慢慢品味出,紫瑛前辈看似与他说古,其实,举手抬足间,皆有深意。

比如说,他就是从紫瑛前辈两次提到巫咒之术时,双手捏出的指诀里大受启发,得以成功的从外间借到灵气和日月精华。从此走向脱凡超俗。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咧嘴又自个儿乐了一下——读了祖师的《告弟子术》,他方知,原来自己不知不觉之中,已经脱凡超俗,成为了炼气士。

怪不得今天在仙门的理事处,我能看到那个炼气三层的道童经络里的状况。

至于为什么看不透叶罡的经络与丹田。沈云很快想出了原因。应该和低阶武者看不出高阶武者的深浅是一个道理。叶罡的修为高过他,所以,他才看不透。

这也反过来说明,他现在的修为至少是炼气三层。

“嘿嘿。”沈云没忍住,笑出声来。

好吧,不能再开小差了。眼下最重要的是大手印!

他敛了笑,使劲的揉了一把脸,集中精神,继续回想紫瑛前辈的一举一动。

最终,他将思绪缩小到最后离开时的情景。那时,他正想向紫瑛前辈请教,身为凡人,当如何修行。结果,紫瑛前辈突然色变,说是封印被触动,人有来了。

紧接着,紫瑛前辈做了什么来着?

她挥袖……

不对,在挥袖之前,左右手各有一个动作!

如果说紫瑛前辈在前面提及两次动用巫咒秘术时,有意教我相关的指诀,那么,此时,前辈的手上动作最符合“大手印”这个名字。

不管怎样,且试一试。

沈云一边回想,一边照着记忆慢慢模仿。

紫瑛前辈双手的动作,看着随意,其实各含有三式。

与先前学紫瑛前辈的指诀一样,沈云先是力求形似。待将左右手的三式都复原了之后,再求神似。

在这里,他不得不再一次佩服自己的记忆力。时隔近三年,他依然连紫瑛前辈手上的这些细微动作都记得如此深刻,仿佛看过千百次一般。

一次又一次……百余次的模仿,近千次的研习。终于,沈云觉得与记忆里,紫瑛前辈的演示有九分形似,五分神似。

兴许可以勉强一试。他长吁一口气。

“咕噜咕噜……”

呃,肚子饿了。沈云抬头看向窗外。这时,发现外面已经是暮色深沉,已过黄昏。

呀,不知不觉之中,过了大半天。怪不得肚子空空,肠鸣如雷动。

先乘热打铁,试一试大手印。

想到这里,沈云下了炕,郑重的扎了一个马步,屏气敛神,对着小炕桌上的红云宝匣,左右手同时出击。

“噼哩叭啦……”六巴掌一气拍下。

沈云顾不得收掌,连忙定睛细看。

红云宝匣纹丝未动。

没有用!

难道我猜错了,刚刚使的不是大手印?或者是,我的大手印哪里出了问题……

沈云拧眉回想刚才的动作。

刚才的动作并没有错。

很快,他想到:会不会是没有用内力?

紫瑛前辈使出大手印之后,一挥袖,带出来的劲风,将我一下子就打了出去。

于是,沈云决定用内力再试一下。他一点儿也不担心会将红云宝匣拍坏。因为他见红云宝匣坚硬得很,一时兴起,曾试着用如意刀扎过匣盖。最后,他用尽全力,险些折了如意刀,也未在匣盖上留下一道印子。足以见此匣之坚硬。再者,他只是需要用一点内力打出大手印的效果,又不是冲着拍碎宝匣而去。自然也不是用全力。

再来!

又是一通噼哩叭啦的巴掌声。

当右手的最后一巴掌拍在匣身上时,他的脑海里突然现出一间百尺见方,十尺来高的密室。

密室里有一张青玉翘头案。案头上仅有一卷竹简。很古旧,象是有些年头的老物件。

沈云讶然:这就是师祖所说的宝物?

心念一动,他将竹简取了出来。

哗啦啦,展开一看。乐了。

里头写的竟然是一支箫曲。

也是运气。箫曲的曲谱用的是专门的音律字,而非寻常的文字。如果白天没有看过仙门奖励的《咏逍遥》,他根本就看不懂竹简里记的是什么。

就算是现在,他也看不懂竹简里记录的曲谱的具体内容。要想真正看懂,他先对着《咏逍遥》一个字一个字的学习。待完全学会了音律字,然后才能读竹简里的这支曲谱。

当然,曲名用的是寻常文字,他看得懂——《问天》。

沈云抚摸着沁凉光滑的竹简,笑了。光是从名字上来看,祖师传下来的这支箫曲就比仙门奖励的那一支要玄妙得多。唯一可惜的是,《问天》是记在竹简上,而非玉简。不然的话,他现在就能学了。

只是我学会了《问天》,有何用呢?一只箫曲而已,也能称之为宝物?

答案无从求解。但沈云相信师祖说《问天》是宝物,必有其道理。他将竹简收进百宝囊里,与记录《咏逍遥》的那枚玉简并排摆在一起。

接下来,当然是去外间吃饭。肚子越发的饿了。

沈云快手快脚的将红云宝匣收进炕洞里。

自此,他又多了一样要每天勤学苦练的内容。好在有隔音阵,随时都能练习,即便是半夜三更,也不怕箫声扰人清梦。

动乱过后,仙都很快的恢复如常。但事实上,仙都人们都知道,这只是表象。动乱造成的恶果正越来越深重的影响着他们的生活。以城中的商铺为例。动乱之后,不到俩月,他们被陆续加了四项杂税。本来动乱之后,生意便冷清了许多。再加上日益沉重的杂税,生意越来越难做了。

沈云名下的那些商铺也是如此。

“这个月的收益比上个月又减少了近两成。照这样下去,再过三俩月,铺子就要亏钱了。”

“我们铺子里也是一样。”

“我们的情况还不如你们呢。”

掌柜们忧心忡忡的向齐伯诉苦,恳请他务必要禀报主公。

齐伯不敢耽误,待沈云当值完回到家中,急忙禀报。

仙庭加收杂税的事情,沈云上个月看过账本,就已经知晓了。自那以后,他就在寻找解决之法。如今,已有了应对的策略。

“明天,叫掌柜们过来开会。我有事要宣布。任何人不得请假。”他如是吩咐道。

第四一二章 整合

沈云的办法可以概括为四个字,即,转行、整合。

具体的来说,是将部分难以为继的商铺转行,围绕实力最为雄厚的铺子进行整合。

如此一来,他名下各自为政的铺子便拧成了一股绳,同时,在行业里的规模也上去了,度过困难的胜算自然要大一些。

他想出这样的法子,既是以前在鸿云武馆时,经营杂货铺子的经验使然,也是前段时间整顿私勇时,充分体会到了集中力量好办事的道理。

好吧,实在不行。他还有“红云宝匣里的金银山一座”呢。以前他尽量不动用匣中宝藏,是因为无功不受禄。如今听了祖师的《告诸弟子书》,他知道了祖师留下宝藏的用意所在,就不会客气了。该用的时候,肯定会用上的。

各铺子的掌柜们其实都是以前的东家——三条街的人们都依附后,铺子全归入沈云名下。于是,他成了这些铺子的东家。他没有插手这些铺子事务的打算,订下分红的章程后,将所有铺子的经营权尽数归还原主。原主们不约而同的让家中的嫡系当上了掌柜。

掌柜们以为这次开会是要关铺子裁人。不想,主公却提出了这么一个“同心协心,同船共渡”的方案。尤其是那些铺子里自动乱之后,接连亏损的掌柜们,一个个当场落泪。

是因为家中经营了几辈子的祖业,要在自己手里转行了,而难过的落泪吗?

真不是。

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世上哪有千年不变的买卖?更何况,在眼下这个乱哄哄的世道里,无论哪行哪业都没个定数。没看到,高高在上的安王爷,也说败就败了吗?更何况他们这些蝼蚁一般的小民。所以说,转行根本就不叫事儿。

难的是在样样都贵的仙都找一碗吃。

一旦铺子被关,或者被裁掉,他们还有些家底,可以坐吃山空。但那些跟了他们家几辈的伙计就只能合家喝西北风了。这叫他们如何忍心?

现在,铺子不关门,也不裁人。主公没有抛弃任何一家铺子,任何人的意思。对于眼前的难关,主公早有考量,并且掷地有声的说“同心协心,同船共渡”,大家伙儿一起过难关。

他们发誓,这是这辈子他们听到的最暖心的话。没有之一。

惶惶然的心,大定。

“不管是上刀山,还是下火海。但凭主公吩咐。”抹掉眼泪,他们纷纷表态。

沈云摆手:“我等是正经行商,又不是做那等拦路的无本买卖,哪里用得着上刀山、下火海?和气生财方为正理。”

“哈哈哈……”掌柜们都被他一本正经的说着玩笑话儿给逗乐了。一扫刚才的沉重苦闷,屋子里的氛围顿时变得轻松愉快起来。

接下来,沈云又道:“做生意,各有各的赚钱路数。在座的各位都是个中翘楚。要说到如何赚钱,只怕你们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所以,各位就都不要说了。且听我说一说。”

“是。”掌柜们得了主公的肯定,个个红光满面。同时,也好奇得很:主公真的会做生意?会布仙阵、会调教人、功夫深不可测……连生意经也懂,啊呀呀,这世上,到底还有哪一样是主公不会的?

沈云环视众人,接着说道:“我看过铺子里的账本,发现但凡是赚钱的铺子,都有两样做得非常好,一是开源,二是节流。所以,我们的整合也要围绕这两点来。转行的铺子到底要如何转?一句话,全看赚钱的铺子能更好的开源节流。”

有道理!在场的都是老生意经,闻言,一个个的茅塞顿开,顿时点子象炸开的烟花一般,层出不穷。

沈云点到即止,笑道:“我对仙都的生意不熟。能说的,也就这些。具体的章程,要靠你们这些生意场上的老人去拟定。这样吧,大家伙先不要急着拟章程,今天都回家去,好好的理一理思路。每个人写一个章程出来。两天后的中午之前,交给齐伯。下午的时候,我将你们写的章程都在屋外的门廊上张贴出来。我一人十票,你们每人一票,进行评选。取得票数多的前三篇。铺子转行、整合等事宜,都交由这三位全权负责。“

还是那句话,他现阶段的任务是变得强大起来。所以,他的主要精力只能放在修行上面——没错,就是修行!听了祖师的《告诸弟子书》,他才知道自己原来也已是一名修真正道人士。

祖师所说天地正道,他不懂。但他一定会如祖师告诫的那般,全心全意的去追寻。

至于赚铺这种事,他只要定下方向,管一管全盘即可。具体的,自然是交给底下那些擅长此道的人去做。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他对自己手头资源的一种整合。

掌柜们听明白了,主公是要选三位大掌柜。而且听主公话里的意思,这三位大掌柜的权限相当大。

好诱人的说!

更吸引他们的是,主公提出来的选人法子挺新奇的。

在这个法子里,没有人是看客。大家每一个人都有表现的机会。并且机会是均等的。要想脱颖而出,便用实力说话。

在座的都是在各家各户里精选出来的,在生意场上少说也摸爬滚打了十几年。自问都不缺“实力”。思来想去,还真就只有主公的这个法子最能服人。

“是。”人人都踊踊欲试。

两天后,所有人都在中午之前向齐伯递交了一份章程。

沈云亲自将它们贴在门廊的墙壁上。他的阅读很快,往往贴完之后,已看完。并且还牢记于心。

齐伯在一旁打下手,忍不住问道:“云哥儿,您真的不管这些铺子了?”

“我这不是在管吗?”不得不承认,这些掌柜都有两把刷子。目前看过的十来篇章程,各有各的精采,没有一篇废文。沈云心情大好,嘴角不知不觉得翘了起来。

齐伯见状,说话便更直接了些:“哪有您这样管的?几十家铺子的大掌柜人选,人人都来掺和一脚。叫我说呀,您得自己心里有中意的人选。”

“选出来的,自然都是我心里中意的。”看到一篇目前来说最中意的,沈云禁不住咧嘴笑了,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这笑容比外面的太阳还要光彩夺目。齐伯揉了揉眼睛,乐道:“这就对了。”

沈云知道他误会了,但笑不语。

第四一三章 恶补修真常识

掌柜们看得很慢,很仔细。

沈云也不急,坐在东厢房的外间,看似闭目养成神。其实,他的右手里攥了一枚玉简,正聚精会神的看着。

说到玉简,他不得不再赞一次。实在是太方便了。每一块都只有那么大,拿在手里,随时随地,想看都能看。一点儿也不显眼。

他将祖师传下来的玉简全收进了百宝囊里,随身带着。只要一有时间,就拿出来看。五天下来,他已读完三枚。现在手里正在读的是第四枚。

除了第一枚是《告诸弟子书》,后面的这几枚全是修真方面的基础知识。是以,这几天里,他对修真的认识可谓一日千里,进展神速度。

比如说,读了第二枚玉简,他知道,修士有修真者与修魔者之分。其中,修真者走的是正道,修魔者则是邪道。世人所说的“正邪不两立”,在修行的世界也是一样的。修行世界的正邪对立主要就是指修真者与修魔者之间的对立。

天神宗与青木门都是修的天地正道,所以,其门人皆为修真者。

除此之外,玉简里还详细的叙说了,如何区分修真者与修魔者。而罗列了许多条不同之处后,祖师一言以蔽之:关键看炼气。修真者炼的是五行灵气,而修魔者炼的是煞气。

沈云读完,忍不住说道:“可见仙庭说天神宗是邪魔歪道,纯粹是不负责任的胡说八道。”

第三枚玉简讲的是修真者的修为境界。从低到高,一共分为:先天、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虚、飞升等大境界。而每一重大境界里又分为若干小境界。除了先天只有前、中、后等三重小境界之外,其余的六重大境界里,通常情况之下,都有十重小境界。

为什么叫做“通常情况之下”呢?所谓通常的情况是指,当某一重大境界修炼至最高的小境界,再一次突破时,修真者往往进入高一重的大境界。也就是晋阶。

可是,并非每次晋阶都能成功的。祖师再三告诫,修真好比行走于薄冰之上,周边总是危机四伏。以晋阶失败为例,最严重的后果莫过于身殒道消。因此而受伤,也是常见的情况。而最轻微的后果是,无伤无损,进入大圆满小境界。

不过,进入大圆满境界绝非坏事。尤其是金丹以下,进入大圆满境的话,反而有助于夯实基础。从这种意义上说,进入大圆满境反倒是天道的恩赐。在天神宗,就有很多故意引导精英弟子进入大圆满境的法门。

玉简之中,对小境界没有过多描述。但每一重大境界是什么情形,都有大量文字进行详尽的描述。

沈云一直以为自己是炼气境的修为。然而,通篇看完之后,他反倒是更加糊涂了——实际上,读了《告诸弟子书》之后,他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真的是一名修士了。可是,自己是怎么超凡脱俗的,在他心里仍然是一本糊涂账。

如果单从丹田的状况来做判断,呵呵,他的丹田“混沌一团”,现在仍然是凡人一枚。

但如果从经脉里有无灵气来看,他又是先天境大圆满的样子。

再换一个角度,他能看透炼气三层的道童的经络,那就起码是炼气三层以上的修为了——先前他的猜测是对的。和凡人武者一样,修真者不借用法宝等外物,仅凭一双肉眼也能透视同等修为及以下的其他修士的经格,从而判断他人的修为。

当然,这个法子辨别其他修真者的修为也并不是和理论上显示的那般可靠。因为在这世上,遮掩、伪装修为境界的法宝五花八门。

话说回来。

甚至于从灵力的强弱来看,沈云觉得自己应该是筑基初期的修为——这又是沈云在概念上的一个修正。之前,他一直称为“内力”的存在,其实在修真界另有称谓,它叫做“灵力”。

也就是说,沈云读罢第三枚玉简,脑袋里好比是一团浆糊——我现在的修为到底属于哪一重大境界啊?

为了这个问题,他反复研读第三枚玉简,无果。

又为此纠结了整整一个晚上。

最后,他释然了。

管它是哪个境界!这个问题一点儿也不重要。他修行,又不是为了得一个高阶的美名。他是要实实在在的变强大。只要是真的变强大了,就是被人当成是先天境又如何?

没过多久,他自己亲自推翻了这种肤浅的认识。但是,不得不承认,眼下,它很好的抚平了沈云心中的不安与焦虑。至少在看到那枚刻录着功法的玉简之前,他吃得好,睡得香,一点烦恼也没有。

手里正在读的这枚玉简,里头讲的是“丹”。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灵丹。

灵丹是有品阶的。具体的来说是,一共分为一到三转。其中,一转丹的品阶最低,三转丹的品阶最高。而每一转里,又划分为九品。最高品阶的灵丹为“三转九品丹”。反之,最低品阶的灵丹则是“一转一品丹”。举个例子,沈云所知道的碧玉丹,功效疗伤,就是品阶最低的一转一品丹。

另外,同样的一种灵丹,根据炼制出来后的药效、纯正度等的不同,也是有上、中、下品的等级之分的。

讲完品阶,还有炼丹。

看到这里,沈云才知道,原来祖师生前是位高阶丹修。在玉简里,她将“丹”的重点落在了炼丹上面。

祖师说,炼丹有一系列的专用法器。其中,最重要的一样当属炼丹炉。也称“丹鼎”。

沈云恰好看到这里。

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自己老是配不出碧玉丹。原来是方法错了。真正的灵丹是在炼丹炉里炼制出来的。而之前,他却是先熬药膏,放凉之后,再搓成药丸子。后者是凡俗的制药法门,根本就不适合于炼制仙丹。

看来,要想炼丹,我得先去找一只炼丹炉来。

如何挑选炼丹炉呢?沈云正欲继续往下看,这时,齐伯在门外禀报:“云哥儿,各位掌柜已经投完票。”

“知道了。我就来。”右手一晃,沈云将掌心的玉简收进了百宝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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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一四章 赵宣重返生意场

投票采取的是不记名的方式。在进大门的时候,丁叔给每位掌柜发了一颗生蚕豆,并告诉他们,蚕豆是用来投票的。一旦弄丢了,就等于弄丢了投票的资格,提醒他们务必要保管好。

贴在门廊上的章程也被沈云事先用写着一个数字的纸号牌遮住了书写者的姓名。

东厢房的门口左边,摆有一张长案。一共是七十九篇章程,案上便摆了七十九只标有数号的白瓷饭碗。掌柜们要是觉得哪篇章程最中意,便将蚕豆放进相应数号的白瓷饭碗里。

齐伯和老罗各自守着长案的一边,一起监督投票。

沈云出来时,手里抓了一把生蚕豆。

“你们都投完票了?”他环视侍立在门廊里的掌柜们。

“是。”大家望着他,有人眼里充满了期待,更多的则是好奇——主公看中的是哪三篇?

沈云也不废话,转身去看身后的长案。

七十九只白瓷饭碗里,以第二十三号饭碗里的生蚕豆最多。他的眼力极佳,只用一眼就看清楚了,总共有五十一颗。

第二多的是七号饭碗,里头有十二颗生蚕豆。

而五十八号饭碗以一颗之差,屈居最第三位。

余下的,余下的有一只饭碗里有两颗,三只饭碗里各一颗。

“看来大家都是英雄所见略同。”他笑了笑,随手将左手里的那一把生蚕豆都扔在案面上。

这是……主公弃权了!

掌柜们惊讶的连连吸气。

沈云全当没听见,直接宣布结果:“胜出的是二十三号,七号和五十八号。”

他每报一个数,老罗则快手快脚的当众揭开遮住名字的号牌。

看清名字,掌柜们的脸上现出了然之色。看样子,这三人一直颇有名望,这次得中,都是实至名归。

“恭喜三位。”沈云记住了三位掌柜的名字,吩咐道,“接下来,请三位再辛苦一回,务必在两天之内拿出一个具体可行的全盘方案来。”

“是。”三人激动的上前来,齐声抱拳领令。

掌柜们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主公真的就这样选出了三位大掌柜!并且是真的将转行、整合的大计划全权并给了三位掌柜!

齐伯站在一旁,险些惊落了下巴。云哥儿根本就没有投票!选出来的这三位,真的是云哥儿最中意的?

事情进行得非常顺利。沈云很满意,欲挥手叫众人散了。

这时,得了五十一票的第二十三号,也就是李忆突然抱拳出声:“主公,我有一事相求。”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的聚焦在他身上。

沈云也不例外。看向他,问道:“什么事?”

李忆说道:“能否请宣爷助我等一臂之力?”他口中的“宣爷”就是赵宣。自从齐伯他们称赵宣为“宣爷”之后,很快的,三条街的人们,不分老幼都是这般称呼赵宣。“宣爷”俨然成了赵宣的绰号。不然,以李忆的年纪,大可称赵宣一声“宣老弟”。

“为什么?”沈云不禁猜测:难道听风堂的存在泄露了?李忆知道赵宣是听风堂的堂主?

老实说,这是不他想看到的局面。一直以来,他都是将听风堂当成一张秘密底牌,没想过将之公诸于众。

李忆老脸飞红:“不敢欺瞒主公,我写章程之前,曾特意请教过宣爷。宣爷对我帮助良多。窃以为宣爷比我更适合。”

竟还有这等事!沈云知道赵宣对做生意没什么兴趣。所以,先入为主,以为赵宣不擅生意经。如今听了李忆的话,他觉得自己可能错了。

转念又一想,生意场上,龙蛇杂处,也不失为一个灵敏的消息渠道。再者,赵宣若有大掌柜的这层身份做伪装,反而方便做事。

当然,这还得看赵宣本人的意愿。因为据他所知,赵宣真的很烦生意场。

沈云扭头对齐伯说道:“烦劳齐伯去请伯堂即刻过来一趟。”

“是。”齐伯应声而去。

运气不错,赵宣在家。不多时,他与齐伯快步赶来。

沈云转述了李忆的请求,末了,说道:“伯堂,我想听听,你自己的想法。”

掌柜们在一旁看着,心中惊讶不已——主公真的好脾性呢。不管是李忆,还是赵宣,他们俩的想法,主公都一样的在意。

赵宣没有犹豫,爽朗的笑道:“固所愿也。”

也就是没意见。

这样的反应在众掌柜的意料之中。这一应下,就是四大掌柜之一。傻子才把如此良机往外推。

只不过,在他们看来,李忆与宣爷有暗中联手之嫌疑。就是不知道主公会做何想……

众人又齐刷刷的看向沈云。

“那就由你们四位在两天之内订一个具体的章程出来。”沈云挥手宣布散会。

此时,掌柜们终于相信,主公言出必行,是真的将转行、整合之事放权给了四大掌柜。

事关七十九家铺子,可不是一笔小财!主公的胸襟与气慨,着实令人佩服。

他们心服口服,感慨万千的结伴离开了。

赵宣没有走。他特意留了下来。

掌柜们都是人精。包括李忆在内,他们都装着没看见。

“伯堂,你还有何事?我们去屋里细说。”沈云将人请进了东厢房的外间。

赵宣在常坐的那把太师椅上坐了下来,解释道:“主公,昨晚,李忆特意上我家,找我商量章程之事。”

沈云颌首:“刚才,李掌柜已经跟我说了。”

赵宣又道:“我觉得,我就这么呆在主公身边不好,容易令人生疑。找一个明面上的差事,应该更便于行事。”

“你与我想到一块儿去了。”沈云抚掌而笑,“只是之前,我没有想到,你的生意经念得这么好。”否则,李忆怎么可能特意去他请教他。

“我也没有想到,进入听风堂后,对做生意也越来越有想法了。”赵宣嘿嘿一笑,“应该是消息变得灵通了,眼界也相应的抬高了吧。”说到这里,他信心满满的保证,“请主公放心,我分得清主次轻重。听风堂才是我的正业。”说白了,他是为了能更好的做一个暗探头子,才决定重返生意场的。

沈云对他甚是了解,敢让他去做大掌柜,自然就是放心的。闻言,笑道:“正所谓,能者多劳。你只管放手去做就是。铺子那边,有你和听风堂在,我没有什么不放心的。”

“是。”赵宣听到他同意了,欢喜的起身领令。

第四一五章 钱师尊病重

两天后,沈云在东厢房的外间再次召见了赵宣与李忆他们四个。

章程已经出炉。沈云当面细细看过,又放回桌上子,颌首说道:“铺子转行的方向明确,整合也甚是周密。你们四人更是有主有次,分工明确。我看可行。”顿了顿,又道,“至于所需的款项,伯堂,等会我给你写一个支条,你去找齐伯领取。”

赵宣知道齐伯是沈云的内当家,手里头管着公账,不以为怪,起身应道:“是。”

但李忆等人不知道哇。在他们眼里,齐伯肯定是主公的心腹,最得力,也是最被器重的老仆之一。不过,也仅限于此。

听主公的意思,他们在章程末尾附上的开支预算,齐伯随时都能拿得出来。

那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整整是十万两银子!

老实说,就是他们几个家里,这样的大钱,也不是说拿就能拿得出来的。

齐伯当然不可能有这么厚实的身家。只有一种可能,即,他手里头管着主公的钱袋子。

一时间,李忆等人对齐伯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散会后,四人从东厢房出来,李忆再也忍不住,向赵宣问道:“是不是以后我们铺子这边要支钱,都是去找齐伯?”如果说铺子是一棵树,那么,钱财就是等于是水一般的存在。所以,搞清这一点,非常重要。

赵宣扯起一边嘴角笑道:“我倒希望这是我们铺子里第一次向齐伯支钱,也是最后一次。以后,我们都是交红利给齐伯。”

也就是说,齐伯真的管着主公的钱袋子。并且还是钱、账一起管的那种。李忆他们三个讶然。一个个的把嘴巴张得老大,几乎能一口吞下一个荷包蛋。

赵宣见了,好心的点拔道:“主公胸有青云之志,不在乎俗世里的蝇头小利。”笑着环视三人,又道,“主公英明,待人亲和。我等能追随明主,是我等之荣幸。”随随便便就能拿出数百枚价值千金的仙符来的主公,会是缺钱的主吗?所以,他认为,铺子整合,在主公那里根本就不是什么要紧的大事。主公借此考察、选拔、栽培人手,才是重中之重。都是少说也能往上攀两三辈的老街坊,他不想大家错失良机。

李忆等人岂能听不懂话里的意思?更何况,有齐伯、赵宣的现成例子摆在眼前。他们大受鼓舞,纷纷抱拳道谢,表态道:“宣爷说得对。幸得明主,我等当尽心尽力。”

他们在院子里说话,声音不大。以沈云的耳力,在东厢房的里间,有如就在近前。他听得一清二楚。闻言,只是轻轻一笑,继续闭上眼睛,读手里的玉简。

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接触了这么多的人,他越来越认识到,嘴上的忠心,太容易,也太寡淡。真正的忠心,有如美酒,需要经过时间的积淀。并且是,时间越弥久,越是珍贵。

眼下,他身边最缺的就是象赵宣等人一样,可以独挡一面,又忠心耿耿的得力干将。

所以,发现了李忆他们三个的才干之后,他毫不犹豫的给出了机会。

而李忆他们能否成了赵宣第二,他已经做了他能做的,余下的,就得看李忆他们是否也有一颗赵宣等人那样的忠心。

而他之所以如此淡定,是因为事实证明,赵宣确实很难得。

自从三条街的人们依附之后,他一直都在给人机会。

得到机会的人,不在少数。比如说,除了赵宣,李坊主、王坊主和吴坊主他们也都得到过这样的机会。

可惜,到目前为止,也就只有赵宣与齐伯他们一样,被他真正的纳入了“自己人”的行列。其余人,于他来说,最多也就是“可以用”而已。

之后,李忆他们用最大的热忱,全身心的投入到了铺子的整改之中。四人分工合作,又有听风堂负责刺探商情,事情进展得很顺利。两个月之后,齐伯交上来的月账已看不到“亏损”二字。

沈云大悦,正式任命李忆、赵宣、吴云鹏、刘瑜为四大掌柜。其中,李忆为首,是大掌柜,统领七十九间铺子;赵宣等三人为辅,并列二掌柜,各司一职。

不过,他对李忆等三人的考察,仍在继续。

另一边,他几乎沉浸在祖师留下来的玉简里。

玉简的容量惊人。三个月下来,他仅仅读完十七枚玉简。

这些玉简好比是一扇窗,通过它们里面的内容,沈云看到了一个更加五彩斑斓、更加广袤的神奇世界,即,修真的世界。

看了这些玉简之后,他更加清楚的认识到自己之所知是多么的有限。他读完所有玉简的愿望更加迫切。

但同时,练功也不能放松。于是乎,时间变得不够用了……

就在这时,洪天宝的第二封信,终于到了。

上次他写信来,说乘坐的海船在半道上被仙符兵的水师“征用”,全船的人都被莫明其妙的赶到一座空院子里。水师方面没有任何解释,关押了他们两天两夜之后,敲了一大笔银子,方放人。

洪天宝好比惊弓之鸟,与在患难之中结交的一户罗洲人结伴,改由陆路继续赶往罗洲。

然后,一连数月,洪天宝都没了音信。

在乱世之中,隔着数千里远,几个月里不通联系,也是常态。沈云决定,如果到了年底的时候,洪天宝还没有信来,那他就亲自去一趟罗洲。因为以洪天宝的性子,哪怕再忙,快到大年节了,定会写信报平安的。除非他那时不平安。

现在,离大年节还有三个来月,看到齐伯欢喜递过他的信,这一瞬间,沈云也不禁眉开眼笑,长吁一口气:“可算来信了。”

然而,撕开信,才看了两行,他的笑容便完全消失了。

齐伯看着,心里怪着急的。可是又怕打扰到沈云看信,只好挠了挠头。

还好,信不长,不过三页。而沈云看东西的速度很快。

“钱师尊病重。天宝兄说,半年前,钱师尊身染重病,一直卧病在床,已瘦得不成人形。”沈云看罢信,忧心忡忡的抬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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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一六章 故人

洪天宝这次万里赴罗洲,是奔着向钱师尊学武而去的。是以,齐伯也知道钱师尊是何许人也。闻言,他关切的问道:“是什么病?这么严重?罗洲那边请不到好的郎中吗?”

沈云将手里的信纸递给他:“天宝兄在信里完全没说明白。我觉得很奇怪。”

如今,齐伯的阅读速度也提上来了。接过信后,不一会儿,他也看完了,一头雾水的抬头:“是的呢。宝哥儿怎么不在信里说清楚一些呢?”

此时,沈云已然做了决定:“钱师尊的病只怕不简单。我必须尽快赶过去。”

齐伯拧眉,指着信的末尾说道:“宝哥儿落的日期是一个半月之前。只怕……”信里,洪天宝将钱师尊的病写得那么严重,就只差没有明说“奄奄一息,时日不多”之类的了。他担心钱师尊已不再人世。那样的话,沈云就算马上起程,用最快的速度赶过去,也于事无补。更何况,仙都离罗洲有数千里之遥。这一路急行,得多辛苦啊。

可是,看到沈云担忧的样子,他又说不出劝阻的话来。

叹了一口气,改而问道:“您准备什么动身?”

他都能想到的事,更何况沈云打小学医,岂能想不到?

“你去请伯堂过来一趟。我有事要交代他几句。交代完,我马上动身。”沈云是想赌一把。赌钱师尊是学武之人,底子好,还能捱得住。

“那也太急了!”齐伯大急,“船票也没买,换洗的衣裳、路上的干粮……”就算是出城去郊外探望病人,也得先准备一番呢。从仙都到罗洲,可不是出城那么简单!再怎么着急,也不能什么都不准备,慌慌张张的起程啊。

沈云挥手打断他:“我从陆路用轻功赶过去。衣服、干粮,我身上都有,不用另外准备行囊。”

这是连马都不用了。齐伯知道拗不过,只好应道:“我去请宣爷。”

沈云点了点头,快步走进里屋。虽然跟齐伯说不要准备行囊,但是,他也是有几样东西要收拾的。

首先,红云宝匣要换一个地方藏起来。

他这一去,少说也要一两个月才能打回转。仙都的冬天来得早,去得晚。到那时,这屋里肯定烧地龙了。红云宝匣藏在炕洞里,自然是极不安全的。

藏哪里呢?

新的地方,沈云早就想好了。屏风后面的那个角落被设置为澡室,所以墙上没有抹白灰,青砖全是裸露的。刚住进来的时候,他细细敲过。墙砌得很厚实,并且是空心的。

他只要将青砖拿下来一块,就等于在墙上抠了一个洞。完全可以用来藏红云宝匣。

而以他现在的能力,拿掉一块青砖,还不是跟搬一块砖那么简单?

沈云蹲下身子,以墙角为基准,左数三块青砖,再笔直向上,又数了两块。

就是你了!

右手握成一个空心拳,轻轻的在数到的青砖四周捶了捶。

沙石松动,扑落少许。

掌底的青砖已然陷入墙里三分。

沈云再松开右手,五个手指头抓住青砖表面,用力一吸。

“哗”,青砖应声而出。墙上现出一个长方形的洞来。

他将红云宝匣侧着放在其中。接着,再将那面青砖填回去。最后,用一根手指头沿着它四周的灰缝抹了一周。

于是,连细微的裂纹也看不到了。

沈云退一步,自个儿仔细的审视了一番,非常满意。如果不是刻意挨个的去敲青砖的话,不可能发现墙角的秘密。

再说,还有齐伯他们几个看家呢。

接着,沈云从百宝囊里取出阵珠。阵珠可以不在阵中。但是,不能离得太远。所以,他走了,阵珠只能留下。

留下之前,自然是要加足灵石。

沈云一次加上了两块中品灵石。

读了祖师传下来的玉简,他才知道,灵石也是有等级的。之前,祖师留在红云宝匣里,以及他赚到的那些灵石,都是下品灵石。仙门奖励给他的那一百块灵石,品阶要高一阶,属于中品灵石。除此之外,还有更高阶的上品灵石和极品灵石。

各个品阶的灵石可以相互兑换。比如说,一块中品灵石能换到十块下品灵石。

但是,两块中品灵石叠加的效果,比二十块下品灵石要强了近一成。

沈云考虑到这次出远门,归期不定,故而一定加了两块中品灵石。

如法炮制,将阵珠也藏进了青砖墙里,沈云听到院子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是齐伯。

怎么这么快?

他在铜盆里倒点水,洗掉手指上沾的些许灰尘,去了外间。

不一会儿,齐伯在外头禀报:“云哥儿,巡逻的人在街口拦住了一个中年男子。他自称是您多年不见的故人,说受宝哥儿之托,给您捎了一封信,只能面呈给您。”如今,私勇巡逻已经相当规范。脸生的人,行迹只要稍微可疑,休想进街口一步。

故人?并且还受天宝兄之托,前来送信?沈云实在是想不起来是哪一位,遂问道:“人呢?”

“被拦在街口。”齐伯应道。

沈云挥手:“走,看看去。”

“是。”

不多时,两人来到街口。沈云果然看到一队私勇围着一道熟悉的身影。

古老大!

可不是多年不见的故人么!沈云欣喜的快步上前,抱拳打招呼:“古前辈,别来无恙。”

本来警觉的围成一圈的私勇们见状,口尊“大人”,立时退后。

古老大翻了个白眼:“老子被当贼拦住了,能‘无恙’吗?”

不等沈云解释,他抹了一把脸,换成了笑嘻嘻的模样,指着退至两旁的私勇说道:“沈兄弟,你这是发达了啊!他们都尊你为‘大人’呢。”

“全是街坊们抬爱。大街上也不是说话的地方。难得古前辈大驾光临。”沈云热忱的将人请至家中。

古老大见不是在正房,而是在东厢房,再加之,齐伯的态度虽恭敬,但对沈云的称谓却是“云哥儿”,心里忍不住猜测:莫非沈小子是借了他人的威风?

按下心中的狐疑,他与沈云叙起旧来。

多年不见,再加之以前,与古氏三兄弟也不是无话不说的刎颈之交,所以,沈云谈及自己在仙都的情形时,有些保留。比如说,他只说自己目前在虎跃堂的藏书阁里做管事,只字不提这三条街的人都依附于他;住的这间宅子,也只说是友人置办的,自己寄居于此。

虎跃堂的名气,古老大也是知道。听了之后,他忍不住想:难怪街坊们尊称沈小子为“大人”,而这府里的下人则是称“云哥儿”。看来,我先前猜得没错。

想到这里,心里有点小得意。

这才对嘛。仙都居不易。沈小子再厉害,也只不过是一个十三四岁的毛头小子。到仙都还不到一年,他能混成什么样?

不过,沈小子能混成这副人模人样的,已经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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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司徒钰彤、亭亭意柳的平安符,谢谢!

第四一七章 凡人也能用法术

“哦,差点忘了正事。”古老大主动说道,“洪爷请我们兄弟帮你送封信。”说罢,从怀里掏出一封信,递给沈云。

“多谢。”沈云接了信,并不急着看,而是好奇的问道,“古前辈,你们与天宝兄很熟?”

“不熟。”古老大咧嘴笑了笑,“我们在罗洲也有个接活点,在那里也略有口碑。沈爷若是有心,不能打听到。我们也是接了他的活之后,才知道你在这里游学。”

原来如此。沈云知道古氏兄弟接活的规矩,没有再接着打听洪天宝那边的情况,转而问道:“古前辈这次打算在仙都住多久?”

“我这次来就是为了送这封信。如今信已到送,麻烦沈兄弟给洪爷写个回信,证明我确实已经将信送到,我好赶紧回去向洪爷交差。”古老大直言道。

“那哪成呢。前辈远道而来……”沈云极力挽留。

古老大摆手打断他:“不瞒沈兄弟,这趟活,洪爷提的要求是在一天之内送达。过了时限,这活就算黄了。”

“既是这样,那我就不留前辈了。”沈云拿着信起身,“您稍等。我去里间写回信。”

古老大挥手,连声说道:“行行行,你快点儿啊。我只剩下五个时辰了。”

沈云快步去了里间。坐在炕沿边上,确定信完好,没有被折过,他这才撕开信封。

比刚刚收到的那封信还要短。洪天宝只写了两页纸。

上面写着,钱师尊已于八月十九病逝。他帮着钱师尊的家人料理了钱师尊的后事。本来,当时,他已经写了一封信告诉沈云。由于接连两封信都没有收到沈云的回信,他担心信在路上耽搁了,一直在打听周边有没有谁近期要去仙都。恰好前两天听说了古氏三侠的名头,所以,特意请古氏三侠送了这封急信过来。事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如今,钱家人安好,他叫沈云不用担心。另外,他已投馆学艺,近两年内,暂无离开的打算,也请沈云莫要挂念。

沈云仔细的看了两遍,没瞧出什么异常之处来。这才提笔写回信。

事已至此,他也没必要再赶去罗洲。故而,在信里,请洪天宝帮忙,替他在钱师尊的墓前上柱香,鞠个躬。等将来有机会,他一定会亲自罗洲,在钱师尊的坟前奠拜。

写到这里,他的脑海里不由又浮现出第一次私底下向钱师尊请教的情形。

“仙凡之间,有如隔着天壑。岂是随随便便就能越过去的?既然世上有一条凡人修道的路子,而你我又有此志。所以,再难再险,也值得全力一试。沈云,此语,我与你共勉。”钱师尊已去,然而,他那热忱洋溢的鼓励之语,就象刚刚说出来的一样,在沈云的耳畔久久萦绕。

古老大在外间等了一会儿,还不见人出来,故意清咳一声,以示提醒。

沈云对钱师尊的缅怀被这声咳声打断。他甩了甩头,飞快的将信写完,吹干墨迹,用信封装好,从百宝囊里取出火油封上。

“对不起,劳前辈久等了。”他走到外间,递上回信。

“还好。”古老大将信仔细的收进怀里,起身抱拳,“沈兄弟,这趟活急,我就不再叨拢了。就此别过。你也请留步。”

沈云笑道:“仙都前些时候出了乱子。大家对生面孔的人都警觉得很,只要碰上了,少不了要盘问几句。我送你出街口。”

“原来是这样啊。”这回,古老大没有拒绝。

两人出了大门,没走几步,对面,赵宣急匆匆的过来了。

沈云视而不见,依旧有说有笑的与古老大并肩而行。

赵宣见状,也是装着没看见,继续往前走,与沈云擦肩而过。

“好了,就到这里吧。沈兄弟,留步。”到了街口,古老大再次抱拳,“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沈云打住,抱拳回礼。

待古老大的背影消失在对面街道的尽头,他这才收回目光,转身往回走。

回到家里,齐伯迎上来问道:“云哥儿,您刚才出去,看没看到宣爷?”

“怎么了?”沈云问道。

“先前被您的那位故人打了岔,我临时抓了田家小子帮我去请宣爷,没有亲自跑一趟。按理说,宣爷也该到了。”齐伯挺着急的。因为云哥儿等着要出门呢。

不料,沈云摆手:“我不用去罗洲了。”

“不用去了?”齐伯心里打了个突。刚才那人口口声声说是来捎口信的。他当时心里就有了猜测:莫非是宝哥儿请来的?如果是的话,只怕是钱师尊不好了。

果不其然,下一息,沈云沉声说道:“刚才来的那位是古前辈,受天宝兄的请托,特意来送信的。钱师尊在上个月去世了。我现在赶过去,也于事无补。”

洪天宝之前寄来的那封信,齐伯也看过。上面的日期是一个半月之前。算算时间,钱师尊是在那封信寄出去没两天,就过世了。所以,就算那封信没在路上搁耽,沈云收到之时,也是同样的结果,根本就来不及赶去救人。这就是命啊。齐伯叹了一口气:“您也别太难过。”

见沈云没有再提见赵宣之事,他便也没有再提。

天擦黑的时候,赵宣满头大汗赶来求见。

齐伯在院子里碰到了他,忍不住问了一句:“白天的时候,田家小子有没有去您家里请您?”

“去了的。”赵宣应道。

“云哥儿在北跨院。”齐伯不再多问。他很清楚赵宣对云哥儿的忠诚与尊敬。所以,赵宣迟了这么久才赶过来,里头定然是有原因的。而这个原因,不是他能瞎打听的。

“多谢。”赵宣笑了笑,径直往北跨院去了。

“看来我们的人没有跟丢。”沈云将人喊进里间,赞道,“古氏三兄弟是在道上混了多年的老江湖。我们的人能跟上他,而不被察觉,真不错。伯堂,你把听风堂打理得很好。”

“主公过奖了。”赵宣怪难为情的,“我们的人确实跟上去了,也没有被发现。那人进了北城的一所民宅,便没了动静。我们的人在外头守了好久,见天黑了,院里还是黑漆漆的,连灯火也没一个,才知道被那人耍了。”

沈云哈哈大笑:“意料之中的事。”

赵宣讶然:“主公何出此言?”莫非也上过那人的当?

沈云止住笑:“你听说过缩地成寸吗?”

“哦——,我明白了。那人是位仙官大人。”赵宣恍然大悟。这样的话,今儿这一遭,他也不算吃亏。

不料,沈云摇了摇头:“不是。他也是个凡人。”

“那他……”赵宣险些惊落下巴,心里的疑问脱口而出。不过,很快地,又意识到自己不该问,赶紧打住。

沈云挑眉:“所以说,凡人也是能用法术,也能修行的。”

赵宣好象听到自己的耳畔象是响起一道惊雷。刹那间,脑海里一片空白。

第四一八章 神仙眷侣

“凡人也能修行。”

“修行首在炼体。”

“这路拳配合《小***》,是炼体的上上之选。”

……

耳畔萦绕着主公的话,赵宣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东厢房的。出了大门,一阵凉爽的巷子风迎面吹过来。他使劲的打了一个抖,终于回神,立刻用手按紧怀里的小册子。

机警的瞥了一眼四周,他定了定神,步履匆匆的径直往家赶。

东厢房里,沈云轻轻晃头,收回听力。

他传赵宣《金刚拳》,是因为赵宣走的也是刚武路子,用《金刚拳》炼体,最合适不过。

从祖师的玉简里,他得知,只要引气入体,就是脱凡超俗,进入先天境。再回顾自己的修行经历,他发现自己能顺利的“借”灵气,而没有被灵气伤到,是因为自己歪打正着,一直坚持炼体的缘故。所以,他眼下只是指点赵宣炼体,而没有告诉后者引气入体的法门。

当然,不传引气入体的法门,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即,现在他才知道自己“借”灵气的法子有多野蛮。如果没有玉栖观的奇遇,经历了两次洗髓伐经,他早就把自己的丹田彻底毁掉了。

另一边,听到外面的通传,赵太太与往常一样的出来相迎。

然而,不等她开口,赵宣飞快的打了一个眼色。

成亲多年,夫妻俩早就有了默契。见状,赵太太心中一凛,连忙挥手将跟出来的丫头婆子们都打下发去,只身跟着赵宣进了正屋。

“怎么了,爷?”她压低嗓音问道。

赵宣顾不得坐下来,从怀里掏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冲她神秘的一笑,也悄声说道:“主公今儿赐了我一样宝贝。”

赵太太也是武者。因为资质不是很好,再加之又是女娃娃,所以,从小在家里不被重视,跟着家中兄弟开了蒙,又胡乱学了三年。虽说功夫不咋的,但见识还是有的。

她一眼就认出来了,赵宣手里捏着的是一本拳谱。

对于他们这样的人家来说,没有什么上乘的武学更宝贝。

更何况,主公赏赐下来秘籍,意思是准许传给子孙后代。

顿时,她也眉开眼笑,伸长脖子,去看赵宣手上的秘籍封皮。

赵宣咧开嘴,一手拿过她的两只手,将秘籍放在她的手里。

“爷……”赵太太难以置信的抬起头,望着自家夫君的眼睛。在他们这样的家里,这种传世的秘籍,从来都不会给女眷看。哪怕是当家的太太也不行。

赵宣笑道:“这些年,你给我生儿育女,操持家务,武功都荒废了。从今往后,我每天抽点时间回来,帮你把武功再捡起来。然后,我们夫妻再一起练这路拳法。”

“我……“赵太太只觉得鼻子好酸,连忙吸吸鼻子,低头去看手里的秘籍,以掩饰自己的失态。看着封面上的字,轻声念道,“金刚拳!”吸了吸鼻子,抬眼含泪笑问,“爷,这是哪个门派的功夫?我从未没有听说过呢。”

“你当然不可能听说过。”赵宣伸长臂,将妻子轻轻搂入怀里,低头在她耳畔说道,“这是修仙的仙拳。”

他的气息温暖而湿润,吹在颈脖里,麻嗖嗖的。赵太太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结果,这股气息俨然化成一股指头粗的热流,滋溜一下,沿着背脊骨飞奔而下,噼叭作响,一直窜到了尾巴骨上。

“爷!”她不由嘤咛一声,瘫软在赵宣的怀里。

“砰砰砰……”夫君和自己一样,心跳得飞快,好象下一息就能生生的蹦出来一般。

不是在做梦!赵太太贪婪的偎依在夫君那坚实、滚烫的怀里,用尽最后的理智,嗡声问道:“爷,凡人也能练仙拳?”

赵宣非常肯定的点头:“能!”不等妻子再次发问,他将沈云先前说的那番话,细声的跟妻子原样说了一遍,末了,低头深情的说道,“小雅,你一定要和我一起练。我们一起长生不老,做一对神仙眷侣。你说,好不好?“

他说的全是真心话。从主公那里得到这本仙拳时,他脑海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与妻子一起修仙。一直不曾发觉,如今,他终于清楚的认识到,不知道什么时候,妻子不但走进了他的心里,而且变成了他心尖尖上的那一块血肉。没有妻子的长生,有什么意思?所以,他必须与妻子一道修仙。

“好!”赵太太抬起头来,已是泪流满面。

赵宣伸手抹掉她脸上的泪花,又道:“这套仙拳要配着心法一起练,才有效果。心法呢,在年初的时候,主公就传给了我。从今天开始,我每天传一句给你。你在家里得了空,要么就练一练心法,要么就练一练拳脚。应该有个一年半载的,就能将以前的功夫捡回来了。到时,我再与你一道练仙拳。“

赵太太使劲的摇头:“哪有放着仙拳,干等的道理?你先练着,将来也好教我啊。”自个儿的资质,自个儿能不清楚吗?夫君得了天大的机缘,她怎么能拖后腿呢?夫妻一场,夫君有这份心,她已心满意足,无怨无悔。

“那可不成。”赵宣宠溺的一笑,“到时,我学会儿,你却偷懒不肯学,叫我怎么办?要想仙拳不干放着,你就多用功,早早的将荒废的功夫捡回来。”

赵太太嘟了嘟嘴,心虚的哼哼:“人家哪有想偷懒……”

原来端庄秀美的妻子也有娇憨的时候……赵宣看在眼里,只觉得全身都象烧起了一般。去他的仙拳!他嘿嘿一笑,低头喷着热气耳语道:“仙拳以后再练也不迟……”话音未落,猛的将怀中人儿拦腰抱起来。

“啊呀……”赵太太赶紧咬住自己的舌头,将头用力的扎进他的怀里,只露出一双耳朵尖,红艳若火。

哎呀呀,老夫老妻的,要是叫底下人听见了,这脸没处搁了。

不过,心里最后的犹豫也随即打消了。与夫妻做一对神仙眷侣,一起长生不老……光是想想,就叫人激动不已,无限向往啊。

从此以后,赵太太真的开始重新习武。她很用功,不到一个月,便能自行运转《小***》。又过了十来天,她惊喜的发现,荒废的功夫不但重新拾起来了,而且比以前明显有长进。

对此,夫妻两个一起琢磨了半天,最后都一致认为,是《小***》的缘故。

“宣郎,要不从明天起,叫毅儿他们也一道练《小***》吧?”自那一夜之后,夫妻间的称谓也变了。赵太太称赵宣为“宣郎”,而赵宣则以“小雅”相称。夫妻俩把日子过得跟蜜里调油一般,把丫头婆子们的牙都不知酸倒了多少。

赵宣完全没意见,在她的发鬓上偷香一口,笑道:“都依你。”反正迟早都要教的。

“那晴儿呢?”赵太太试探着问道。

“主公未满七岁就开始练了。晴儿已满七岁,完全可以与毅儿他们一道儿练。”赵宣的脸上不见半点犹豫。

赵太太欢喜极了:“好。以后,每天下午,我和孩子们一起练。”

第四一九章 主公的偏爱

沈云一直关注赵宣的情况。一个多月下来,后者毫无进益,他觉得很奇怪,心道:莫非我的修行法子不适合旁人?

这天,赵宣又来面禀听风堂人事变更计划。他精心培养的第二批暗探成了。不过,他还是不太放心,打算让第一批先带着第二批历练一段时间。具体的方案,他已拟好,呈给沈云。

“把第一批的暗探都提上来,做小队长,把新人补充进小队。”沈云看完,将方案还给赵宣,笑道,“这个法子,我看行,你放手去做就是。”

“是。”赵宣双手接过来。

沈云看了他一眼,再也忍不住了,问道:“你该不是没有练《金刚拳》吧?”不然的话,怎么可能一点进益也没有?

赵宣惊讶的瞪大眼睛:“您连这也看得出来?”

呀,还真是没有练……沈云满头黑线。

“这个……”赵宣赶紧解释,“我想与贱内一起练。她有些年头没有练,武功都荒废了,重新捡起来,要些时日。她现在已经可以自行运转心法了。我想再缓两天,等她更熟练了,就马上一起学仙拳。”越说,心里越发虚。眼皮子都垂了下来,只敢盯着自己的脚尖看。

原来如此。沈云略作沉吟,说道:“只怕你太太练《金刚拳》,不适合。”

“啊?”赵宣愕然的抬起头,“为什么?”

沈云答道:“我让你练《金刚拳》,是因为你与我一样,都是走的刚武路子。令夫人……呃,一般来说,女子在力量上相对要弱一些,强行练习至刚至阳的《金刚拳》,反倒不好。”

也有例外。比如说,据他的观察,刘玉娥天生神力,挺适合练《金刚拳》的。不过,后者被耽搁这么多年,开蒙的年岁大了点。眼下只能多配合着《小***》,练练五步打。待下盘扎稳,筋骨开了,再练《金刚拳》也不迟。

有道理。赵宣连连点头,长吁一口气,庆幸道:“还好,贱内还没开始练。”打了个激灵,又急声问道,“主公,那个,心法,她已经练了一个多月,不会练出毛病来吧?”

沈云笑道:“不会。《小***》,娃娃们都能练。令夫人坚持练下去,有益无害。”如果是先前《金刚拳》的心法,赵太太怕是也练不得。而《小***》是他结合自己多年的实践,以及对经络、穴位的了解,对《金刚拳》心法进行改编而成的。不复刚武之风,老弱妇孺都可以练习。尤其是小娃娃们,若是一开蒙就练习《小***》,效果最佳。

赵宣完全放心了。只是,妻子不能一起练仙拳,他心里头甭提有多沮丧了。

“《金刚拳》主要是炼体。如果令夫人也要炼体的话,我这里倒是有一套适合女子的剑法,也有炼体之效。“沈云说道。

现在,他再回过头来看,玉宁道长的紫云剑法就是一套比《金刚拳》的炼体效果更佳的入门剑法。其轻盈灵动,对力量要求不是很大,非常适合女子练习。只可惜,经陈龙等鸿云武馆的弟子实践,它是一套魔剑。恶补了那么多的修真知识,他到现在还是搞不懂魔剑与魔种之一类的存在,所以,不敢冒冒失失的传给他人。

而他现在提到的这套剑法出自祖师的玉简。想来祖师也不会传下魔剑之类的邪功,肯定是没问题的。

赵宣的眼睛噌的亮了。下一息,他立马将一双手摆得飞快:“贱内寸功未立,何德何能……”

沈云笑着打断他:“寸功未立?那就先欠着。令夫人的武力提上去了,将来想立功,有的是机会。“顿了顿,又道,“只是,师门传下来的剑谱原本不能外借。我需要一天的时间,才能重新抄录一本。你明天这个时候再来取剑谱。“

“是。”做暗探是很危险的,可以说是刀尖上起舞。赵宣喜欢做暗探,但从来没有想过要把妻儿也拉进听风堂。他心里很犹豫。最终还是与妻子长相厮守,做一对神仙眷侣的念头占了上锋。

回到家里,屏退左右后,赵宣头一次跟妻子透了自己的差事。末了,愧疚的握着妻子的手,哑声说道:“小雅,对不起,是我太自私了,把你拖进了危险之中。”

原来,夫君行踪不定,是在做这么危险的差事。赵太太想到自己以前的那些胡思乱想,心里怪不好意思的。她伸手轻轻按住夫君的嘴,笑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板凳,挑着走。嫁给你这个暗探头子,我自然就是暗探婆子喽。”

赵宣当妻子是安慰自己,还是不得释怀。

这时,赵太太又说道:“你不在家的时候,我偶尔也去前院看刘营主她们习武,心里挺羡慕的。还想着,若是倒回去十来年,说不定我也会加入女营。”

一提到女营,妻子眼里的艳羡淌得满脸都是,做不了假。赵宣握着她的手,沉声问道:“你想倒回去十年?”十年之前,他们俩还未成亲来着。

赵太太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抽回手来:“怎么听话的?人家说的是加入女营!”

赵宣嘿嘿一笑:“有什么好眼馋的?不是巡街,就是烧火做饭。”

“哎哟,你可别看不上女营。”赵太太正色道,“不但能识字,习武,月月领饷钱,而且入了女营,婚事自主。如今,在咱们这三条街里,不知道有多少女子悔断了肠子呢。后悔当初没能和刘营主一样报名。”

赵宣身为听风堂的堂主,岂能不知道这些?他撇撇嘴:“当初,她们可没少笑话刘营主。要是没主公明里暗地里的护着,光是她们的唾沫星子给淹死。”所以,近来女营扩充的呼声渐高,但主公不为所动,说时机尚未成熟,他是举双手赞成的。

提起这茬,他突然有所悟,心道:主公愿意给小雅机会,会不会是因为小雅那时候严令家里的丫头婆子们,不许说刘营主半个不字?

他越想越觉得的是。追随主公有一段时间了,他发现主公特别偏爱有主见、不人云亦云,同时,心地又善良的爽利女子。如果是这样的女子碰到了难处,主公知道了,往往都是能帮就帮,从不含糊。

显然,他的妻子也是这一类的女子。

如此说来,主公赐小雅剑法是真,而“以后有的是机会立功”只是一句虚言。

“你怎么了?”见夫君若有所思,赵太太好奇的问道,“在想什么呢、”

“哦,我在想,明天主公会赐给你一套什么剑法。”赵宣心事全无,面现期待之色。

“主公赐下来的,肯定不是寻常之物。”赵太太也是无比期待。

第四二零章 青莲无上功

第二天,赵宣如期去见沈云。

“这便是《松华剑谱》。”后者果然拿出来一个小册子。

赵宣双手接过,只见封面上的“飞雪剑谱”正是主公的字迹,且墨迹为新色。

“主公,我代贱内谢过您。”

昨天,他没有向主公道谢,是因为打算今天带妻子一块过来,给主公见礼。但是,回到家后,他领悟到了主公的心意,便改了主意。甚至于,妻子自己提到要过来向主公致谢,都被他劝阻了。

果然,沈云风淡云轻的摆摆手,指着剑谱说道:“伯堂,这套剑法以柔韧见长。令夫人不妨平时多练练拉伸之术,对练此剑,将多有裨益。”

“是。”赵宣牢记在心。

从这天起,夫妇二人都开始了新的武学之路。令人意外的是,赵太太的松华剑竟然比赵宣早半年小成。又过了一年多,她的松华剑练得炉火纯青,体内凝结出了真气。

尽管还是凡人一个,连长生不老的边都没摸到,但是,赵太太却充满了信心。

恰值第三批私勇报名,她向赵宣提出,也想入女营。

女营的刘营主也学了金刚拳。她后来居上,竟然与赵宣差不多同时小成,三个月前体内凝结出真气。如今在三条街里,名头响得很。

女营的其他队员,罗阿花、齐妈和罗婶她们也有不俗的进展,只是不及刘营主这般亮眼。

至于当年随刘营主一道入营的那四位侍女,她们各自嫁得如意郎君。成亲之后,又都选择了退营。

为此,三条街的人们对女营大为改观。这次听说要招第三批私勇,首先便得到了女眷们的热烈响应。

赵宣知道妻子不喜欢做暗探,便同意了。

如今以赵太太的身手,去考个中级武师都不在话下。她自然顺利的通过了考验,入了女营。

与她一道入女营的,另外还有一百一十来位女眷。

于是,女营华丽丽的扩充为两个营。

经过一个月的集中培训之后,赵太太在接下来的新人比试中脱颖而出,成为继刘玉娥之后的,第二位女营主。因为她的娘家姓方,是以,人称“方营主”。

夫妻二人都成了沈云的得力干将,一时,风头无人能及。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再说沈云如饥似渴的恶补修真知识。读了三十二枚玉简,他还是没能从中找出凡人修仙的相关内容。反倒是,随着知道得越多,他心里的疑惑越重:我为什么有筑基初期的灵力,却丹田里还是一团混沌?为什么我没有道基?

最重要的是,什么是道,他还是无解。

兴许答案在未看的那些玉简里。

带着重重的疑惑,沈云又从百宝囊的书架上,又拿出一枚玉简,握在掌心,读了起来。

首先映入脑海的是“青莲无上功”等五个大字。

恶补了这么多的修真知识,沈云光是从名字上就看出来了,自己手里握着的是一套修真功法。

果不其然,接下来,他看到一行小字注解。

原来,此功法就是祖师所修之功法。手里的这枚玉简是祖师逃出天神宗,流落市井时所刻录的。“青木门”这个名字的由来,有一半源自于此。另一半,则是祖师的道号“木灵子”。

由此足以可见《青莲无上功》在祖师心目中的地位。

从注解里,沈云得知祖师当年就是凭着这部功法修至化虚境,心中狂喜:啊哈,终于找到了一部上品修真功法!

然而,再看到下一句,他好比被当头“哗啦”浇了一桶冰水。所有的喜悦应声碎了一地。

注解说,修炼《青莲无上功》以单木灵根为上。含木灵根的双灵根次之,含木灵根的三灵根又次之……总而言之,一定、必须得有木灵根!

沈云睁开眼睛,低头看着白雾朦胧的丹田,满嘴苦涩。

他连灵根都没有,更不用说木灵根了。

也就是说,《青莲无上功》再好,他也修炼不得。

呼的站起来,沈云走到窗前,一把将窗户捅开。

仙都的冬天来得比菱洲要早得多。不过是暮秋时节,小西北风已成气候,冷冰冰的打在脸上,生疼。

可是,风再冷,也不如沈云此刻的心冷。

他足足站了近一个时辰,才冷静下来,把自个儿劝住——修不了《青莲无上功》,也没什么的。先前,我没有修练它,不照样引气入体,脱凡超俗。以后,不用修练它,我照样能越来越强大。

不过,功法秘籍还是要细看的。因为从前面那些玉简里学到的相关知识告诉他,通过《青莲无上功》,他能系统的了解每一重修为境界的状况,以及灵力在体内的运转。

对于没有师父引导的他来说,这两点都至关重要。

“沈云,紫瑛前辈说过,天神宗有凡人修行的法门。祖师也在玉简里提及,天神宗有万千功法。等你变得足够强大了,能够进入仙山,找到天神宗的神山所在,定能找到合适的功法。”沈云握了握拳头,如是对自己说,“所以,练不了《青莲无上功》,没什么了不得的。”

这样一想,心情大好。他又重新坐回小炕桌旁,握着玉简,接着往下读。

不料,除了功法名字,还有这一小段的注解,玉简里只剩下一大片的空白。

怎么回事?难不成是祖师忘了刻录功法内容?沈云瞠目结舌。

就在这时,耳畔响起祖师的声音:“注入的灵力达到筑基三层之力,且含木灵之力,可以修行此法。”

话音刚落,沈云的脑海里突然出现大段大段的黑压压的文字。

它们有如实质,沉甸甸的,象山峦一般的压了下来。

很快,沈云被它们压得喘不过气来。

经验告诉他,只要松开玉简,就能挣脱这种糟糕的状态。

然而,此刻他却象是被点了穴一般,连小手指头都动弹不得,更不用说松开玉简。

完了……我怕是第一个看玉简时,被里头的内容“压”死的。

正在绝望之际,突然,象山崩一样的黑压压的文字没有了。

令人窒息的压迫感顿消。

沈云抹了一把脸,整个手掌都湿了,全是冷汗。

与此同时,他发现自己的脑海里多了一小部《青莲无上功》。

为什么他确定只是一小部呢?

因为只有从先天境到筑基三层的内容。

回过神来之后,沈云为祖师折服——祖师早已身消道殒。然而,她老人家仅凭着刻录玉简的一丝灵力,便强悍如斯!

而那时,她已经受丹田被毁,灵力所剩无几,势同强弩之末。

可以想象,祖师在全盛之时,是何等的了得!

见贤思齐,沈云扼腕:终有一天,我也会这么强大!

第四二一章 功法不是米饭

沈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明明没有灵根,却轻轻松松的通过了祖师设置在玉简里的考验。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研读那小半部《青莲无上功》。

与修为境界相对应,功法也一样分成小境界。最开始的是入门诀。沈云读着读着,心中豁然开朗——原来,《金刚拳》的心法就是一套入门诀。它与《青莲无上功》的入门诀可以说是异曲同工。两者都是以炼体、洗髓伐经为主要目的。

而他自行修改的《小***》也是奔着这两个目的去的。不同的是,在《小***》的起始阶段,他根据自己的修行经验,编了一套沿着任督二脉的按摩手法,将口诀具体化,形象化。与通常的“冥想法”要容易上手得多,同时,效果也要显著得多。

读到最后,沈云看到旁边的注解里提到了“气感”,即,入门诀练至大成,修炼者的五感变得超乎常人的敏锐,能够感觉到灵气的存在。

这时,就可以尝试用先天境初期的口诀,也就是引气诀。

沈云连连点头:原来如此,怪不得我有了气感之后,再练《金刚拳》的心法,就没有多少进益了。

同时,又在心里寻思:难道《洗玉诀》是比《金刚拳》更上乘的存在?

带着这样的疑惑,他接着往下看引气诀。

引气诀,就是引气入体的法门口诀。沈云通篇看完,苦笑连连——入门诀是基于任督二脉,但引气诀则重在丹田与灵根。

他先前的猜测没错。灵根于灵气,就好比磁石与铁屑。与灵气一样,灵根也有五行之分。不同的灵根只能吸附相应的灵气。而《青莲无上功》便是基于木灵根的修炼法门。这也是为什么在开头的注解里,祖师强调一定、必须要有木灵根才能修行此法的根本原因所在。

可是,我什么灵根也没有啊!

但我照样通过了祖师设置在玉简里的灵力考验!

还有,紫瑛前辈说过,凡人是可以修行的。并且,修至高阶的话,有没有灵根的差别会越来越小。

所以,肯定有绕过灵根的法门。

抱着这样的念头,他又重读引气诀。

一遍,没什么发现,他再读一遍……如此反复,不知道读了多少遍,额头上又生起细密的刺痛感。

这种痛感,在沈云读到第五枚玉简时,得到了一个合理的解释。

原来,他所知之“丹田”,与修真里的丹田并非一回事。具体的来说,他知道的丹田,是针炙上的丹田穴,也是修真里的下丹田所在。

在修真里,除了下丹田,还有中丹田和上丹田。

其中,上丹田又名泥丸宫,位于印堂穴之后。它与下丹田一样,主存储。不同的是,下丹田存储的是灵气,而上丹田存储的是神识。

神识又名精神力,是人的意识凝炼而成。和灵力一样,它也会消耗。当消耗将尽时,上丹田内缩,从而牵动额头,产生象无数针刺一样的痛疼感。这时,只要立刻停下来,调息养神即可。

因为位于胸中的位置,有中丹田的存在。它有调和五脏之力,蕴生神识与气血。

随着神识的渐渐恢复,上丹田会自行恢复。于是,刺痛感渐消。

一言以概之:额头生出刺痛感,意味着神识消耗到了一个危险的水平。

解决的法门有三:一是,立刻停止神识的消耗;二是,运转心法,有助于神识的恢复;还有,可以立刻服用蕴神丹。

三种法门相比较,最后一种最为快捷,可以说是立竿见影。然后,第二种法门次之。最慢的是第一种。

通常,修士们都是选择服用蕴神丹。

祖师是高阶丹修。她在一枚关于粗讲炼丹的玉简里特意提及,传下的百余枚玉简里,有近一半是关于炼丹的。她毕生收集的丹方,以及炼丹经验与心得,都在这些玉简里。

沈云因为手头没有炼丹炉,所以一直没有去看那些玉简。想来里头肯定有蕴神丹的丹方。

而眼下,他只能用第二种法门,恢复神识。

沈云睁开眼睛看了一眼屋角的钟漏。唔,才过子时。

他才读了不到两个时辰的功法。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做,竟然也消耗了这么多的神识。这样的消耗速度都快赶上画符了。

深吸一口气,沈云闭上眼睛,沉心静气,运转《洗玉诀》。

哪知,读了几十遍的引气诀,冷不丁的出现在脑海里。沈云不由眉尖轻蹙,努力的想忽略它。

但那一百来个黑字此刻好象是刻在脑海里一般。

沈云无奈,只能尽量把精力集中,不去“看”那些黑压压的文字。

事实上,引气诀的影响比他想象的要大得多。

沈云好象又回到了初练《洗玉诀》的时候,尽是磕磕碰碰的。

神识恢复的效果也大打折扣。以往,只要运转一遍便能神清气爽,也就是神识完全恢复。然而,这一次,一遍《洗玉诀》下来,额头上的刺痛感才刚刚消失。

照这样的情形,没有个三五遍的,神识没法完全恢复。

沈云都快被气哭了。这叫什么事儿啊!

引气诀不但没有用,反倒是尽添乱了。以后还能正常的练功吗?

一时间也没了练功的心情。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他烦躁的向后一倒,枕着一双胳膊,躺在炕上,慢慢回想刚才运功的过程。

不想,还真叫他发现了一个重大的状况——在运功的时候,他竟然催动了引气诀而不自知。于是,他刚才运功的情形就好比,一辆马车上套了两匹也。一匹叫做《洗玉诀》,另一匹叫做引气诀。前者与他这个车夫早就有了默契,熟得很,所以,在步履、速度上都要快一些。而后者是新加入来的陌生者,野性未改,不是他这个车夫眼下能驾御得了的。幸运的是,两匹马行进的方向大致相同,是以,马车方能磕磕碰碰的往前走。

而解决之道,无非两个:要么将引气诀舍弃,彻底不用;要么就是将引气诀与《洗玉诀》彻底融合,合二力为一。

前者,沈云本能的就试过,实践证明,做不到。如此一来,就只剩下融合这个法门了。

沈云抚额。功法不是米饭,想吃就能吃啊。

第四二二章 兑现约定

要想融合《洗玉诀》和引气诀,首先必须对两者非常熟悉。

两者之中,沈云熟悉的是《洗玉诀》,是以,决定以其为基础,融合引气诀。

大方向确定之后,接下来就是对细节的比较与处理。

一般来说,一边运转功法,一边内视细察,是最便捷,也是最有效的法门。只是,先前那次磕磕碰碰的经历,令沈云充分意识到同时运转两套不同的功法,实在是太危险了。先前是不知无畏,细想的时候,他发现,其实每一次磕碰时,走岔气的危险极大。幸运的是,先前那次没有出事。但他不能赌接下来的每一次都足够幸运。

故而,他能够采用的法门,唯有象打磨招式一般,在脑海里不断的“模拟”。

效率自然与实践操作不可同日而语,但,胜在安全。而经此一事,他比任何时候都清醒得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这一项极其艰难的任务。

在接下来近两个月的时间里,沈云没法练功,几乎将所有的精力投入到了其中。

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成功了。

融合之后的功法,因为是以《洗玉诀》为主,所以,他没有改名字,还是将之唤为《洗玉诀》。

原本的《洗玉诀》保留了凡人武学的传统,侧重于灵气在任督二脉里的运转。新的《洗玉诀》不但充分继承了这一优良传统,而且还吸收了引气诀运转快速的特点,使得灵气在任督二脉里的运转速度提高了五成左右。速度即力量。灵气运转速度提升的表象便是,沈云的灵力较先前增加了将近两成。这是其一;

第二,沈云的丹田里因为没有灵根,灵气进入丹田之后,绝大多数都是透过丹田壁,逃出体外。只有一成多一点的灵气,与丹田里的那个白雾状的灵气团融合。别小看这一成多一点的灵气。受引气诀的启发,他在新的《洗玉诀》里,索性将丹田里的这团五行灵气当成了五灵根。当然,是很差很差的那种。因为灵气团对灵气的吸附作用实在是太差了。但“有”和“无”的差别是很大的。有了假五灵根,灵气再进入丹田后,逃出体外的减少了一成多。并且,每走一个周天,灵气团与任督二脉里的灵气一样,都得到一样的凝炼。而之前,整个丹田这一块,沈云等于是放养的,几乎没有作用。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危机解除了。沈云从中尝到了甜头,对《青莲无上功》充满了期待。他寻思着:如今我的灵力较之前提高了差不多两成,是不是能看到比筑基三层更高的功法呢?

抱着这样的想法,他又拿起了那枚刻录功法的玉简,往其中注入一丝灵力。

祖师的声音没有和上次一般响起,他的脑海里立时出现了一大片黑压压的文字。定睛细看末尾,他好不失望——还是只有筑基三层的功法,没有增多。

怎么会这样?明明我的灵力增加了近两成。

沈云握着玉简百转不得其解,释然的一笑,在心里对自己说道:沈云,你不能一味的贪多。到现在为止,你才刚刚融合了先天境初期的引气诀。师父生前常说,饭要一口一口的吃;习武当稳打稳扎。

到底是吃了大苦头,长了经验。沈云觉得新的《洗玉诀》还差些火候,不可冒进,是以,强忍着好奇心,没有去看先天境中期的《青莲无上功》。

一晃又是半年多。沈云终于将新的《洗玉诀》炼得炉火青纯。他决定乘着轮休,闭关一段时间,用心研读先天境中期的功法。

不想,他前脚回到家里,丁叔后脚就来通传:“云哥儿,玉栖观的李道长来送今年的平安符了。”

沈云这才发现,又到了一年之中北郊的道长们下山派发平安符的季节。不知不觉之中,一年就这样过去了。

“快快有请!”

以前,他太无知,从人家那里得了大机缘也不知道,反倒因为白道长是千年白果树精而心生抵触。如今,他从祖师的玉简里,对妖修有了一定的了解。每每想起自己当时的偏见,便后悔不已。本来,他打算得了空闲,去一趟玉栖观,专程道个谢的。不想,因为功法出了问题,一直未能抽出空来。

很快,丁叔引着李道长来到了东厢房外。

沈云早早的立在门廊上迎接。看到李道长过来了,他快步下了台阶,热忱的抱拳迎上去:“有失远迎,道长莫怪。”

李道长看到他,眼底飞快的闪过一道惊艳:呀,沈小哥的修为竟然增进了这么多!

记得去年新年里,他与沈小哥初见时,后者还是一个凡人武者。待到数月后再见,沈小哥已然引气入体。至今又仅过了数月,他观沈小哥灵力内敛,竟有筑基初期之象。

可沈小哥明明是个没有灵根的凡人!

转念一想,兴许是沈小哥身上带有遮掩的法宝。再说,沈小哥是什么修为,与我何干?他要是这回能帮白师兄彻底断了病根儿,我与白师兄就欠了他一份大因果。此后,他就是我与白师兄的朋友。他的修为真要是增进神速,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垂眸按下眼底的狐疑,李道长面色如常的行了一个道礼:“沈小友,客气了。”

沈云将人迎进东厢房的外间。

待齐伯奉上热茶后,李道长送上平安符一枚。

沈云双手接过,道了谢,主动问道:“不知道白道长出关了没有?”

李道长心中惊讶不已。沈小哥自从知道白师兄的真实身份后,明面上没有说什么,但心底对玉西观的一切都戒备甚深。这样的变化,岂能瞒过他的一双利眼?当时,他还与白师兄笑言,如果没有订下约定,只怕沈小哥不会再上玉栖观的门。却不曾想,数月不见,沈小哥的态度大变,竟主动关心白师兄的近况。

“托沈小友的福,白师兄在五天前出关了。他甚是想念沈小友,托贫道向沈小友带声好。时值山花烂漫,景色宜人,沈小友若是得空,不妨去敝观小住两日,散散心。”李道长脸上的笑意明显柔和了许多。

沈云听明白了。李道长此行来,果然是为了兑现去看的疗伤约定。

本来就是他亲口答应了的。是以,沈云没有犹豫,果断的将闭关时间往后推,点头应下:“正好这几日得空。如果两位道长也便利,后天,我去贵观叨扰两日。”

“好,就这么说定了。”

第四二三章 白道长出关

两天之后,沈云如约,坐着老罗的马车,前往北郊玉栖观。

当他们赶到山门时,白道长与李道长早已站在那里迎接。

“沈小友,别来无恙。”他们俩与沈云见了礼。

尽管事先从李道长那里得知了沈云的修为进展,但是看到本人时,白道长还是大吃一惊——前天,李道长回来与他分析,沈小哥可能是用了遮掩修为的法宝。他听到,也好奇不已。这不,一照面,他便暗中动用了迷妄之眼。结果,他并没有在沈云的身上发现法宝引起的灵力波动。

以前,因为伤及根本,修为大打折扣,连带着迷妄之眼也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但是,闭关近一年后,他的伤好了七成,修为也巩固在化形一层。迷妄之眼恢复得更好,已然恢复至他受伤之前的水平。

除非是仙宝,不然的话,都难逃他的这双利眼。

所以,他敢肯定,沈云眼下的修为境界是真的。

也正因为如此,他才更加吃惊,沈云竟然只有先天境初期的修为。

前两天,听李师弟说,沈云住的那一带布了小五行阵。并且,那阵还不小,足足覆盖了三条街。是以,他以为沈云少说也是炼气中期的修为。因为只有炼气中期的修士才能布阵。

想到这里,他不由眨了眨眼睛,生平头一次怀疑自己的迷妄之眼——不会是看错了吧……

一旁,李道长笑盈盈的指着老罗手里提着的那只蒙了蓝布的大竹篮:“罗施主,又带了豌豆黄过来敬神上香?”

“是的呢。”老罗腼腆的笑了笑,“玉栖观灵验得很。我去看许的愿,全实现了。今天特意过来还愿。”

李道长连声道“好”,乐呵呵的招呼道:“罗施主,请随贫道来。”

“有劳道长。”老罗得到沈云的许可后,提着大竹篮,跟着李道长进了山门。

待两人走出了四步远,白道长收回目光,笑着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沈小友,请。”

“请。”

两人并肩而行,边走边聊。

“沈小友莫要见怪,我冒味的问一句,听师弟回来说,您在府上周边布设了法阵。是您自己布设的吗?”白道长还是相信自己的破妄之眼,没有看错。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小五行阵是沈云请人布设的。只是,他活了千把年,见识了不少怪事,知道凡事都可能有例外。纠结之后,他索性直接问出来。事关破妄之眼的可信度,他没法忽略。

本来,以他的修为,完全可以在沈云面前称一声“本座”,不过,沈云本来于他有大恩,更重要的是,小家伙越来越合他的眼缘,他是真心想交这个忘年交。故而,直接称“我”。

对于白道长的疑问,沈云早有心理准备。恶补了大量的修真知识之后,他知道,小五行阵只不过是一个中阶法阵。筑基中期境以上的修士都能凭着一双肉眼看出它的存在。而白道长是化成了人形的白果树精,也就是一只化形老妖。其战力比人类修士里的寻常元婴大能更强悍。李道长与他以师兄弟相称,十之八九是侍从之类的亲信。化形老妖身边最得力的亲信,怎么可能连筑基中期境的修为都没有呢。故而,前两天,李道长上门送平安符。他就知道小五行阵绝对瞒不住。

当然,他也知道,只有炼气中期境以上的修士才具备布阵、炼器、画符的能力。不过,这里头并不包括青木门的传人。在青木门里,只要体内凝结出真气,就能画符、布阵、炼器。对此,祖师在一枚玉简里特意解释过,全是因为练了《飞花越柳》的缘故。

晋阶化虚境之后,她便创下了《飞花越柳》。然而,直到天神宗覆灭,也未能最终成招。逃出天神宗后,她丹田被毁,灵力用一点就少一点。再加之,当时仙庭对天神宗的残余势力斩尽杀绝。她根本就不可能收到有灵根的传人。在这样的情形下,她突生奇想,结合凡俗武功,大改《飞花越柳》。历经三年多,终于成招。

也就是说,《飞花越柳》是凡人也能修练的修真绝学。

青木门的秘密,白道长不可能知道。但他特意问他是否是自己布的阵,绝对是另有深意。

他是看出了我的修为境界反常吗?

沈云其实很想跟这只化形老妖请教一下自己身上的反常之处。但心念一转,还是决定罢了。祖师在玉简里反复提到,人心险恶,不可事事对人言。更何况,白道长非我同类。

“道长何出此问?”他挑眉反问道。

小家伙还是防着我呢。不过,这才叫“人之常情”。白道长轻笑:“觉得奇怪而已。我观沈小友应该是先天境的修为。通常来说,还布不了法阵。这次出关,我发现城里多了一个仙门的直属衙门。所以,寻思着,是不是仙门里边的人帮了沈小友一个忙。“说到这里,他轻哼一声,“仙门行事,可以说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啊。”他也是好意。之前,听李师弟说过玉周山坊市之行,觉得小家伙的修真知识少得可怜,不象是仙门的正经弟子,十之八九是外门记名或者杂役弟子之类的。而小家伙又有点歪才,难免入了仙门一些人的法眼。他有意提点两句。

沈云听到耳朵里,心道:原来是担心我把仙门里的人引到这里来了。

在玉简里,他知道,修真者喜欢收灵宠。白道长身为高阶妖修,必定非常反感之。

“哦,白道长尽管放心。我不是仙门里的人,与他们与往来不多。”沈云答道。

老子是仙门的守护兽,在仙门是合法合理的存在,何须担心被你卖给仙门?你小子答非所问呢。白道长只好再次发问:”你真的能布阵?“

沈云见糊弄不过,点头答道:“只会布我师门传下来的法阵。”

“你的师门?”白道长更加奇怪,“你刚才不是说,你不是仙门弟子吗?”仙门扩张至今天,不是仙门弟子的修士,只可能是那些为数不多的散修。而有师门的人,怎么可能还是散修呢?

“哦,我的师门很多年前被逐了出来。”沈云含糊的答道。

白道长顿住身形,恍然大悟:“原来如此。”自天神宗覆灭后,仙门行事越来越霸道。两百多年来,被长老会抹掉的小门小派少说也有数十个。还有更多的仙门弟子被仙门流放到凡俗界,沦为散修。这里头有人在凡俗界自立门派,也完全说得过去。

能够自立门户的,都是不寻常之人。他们做出超乎寻常之事,也不是不可能。

事关人家的师门秘密,白道长没有再细问。恰好偏殿到了,他伸手请道:“沈小友远道而来,先进屋喝杯热茶。”欠下小家伙一份大因果,他一直在想着,光是帮小家伙寻找失散多年的姐姐怕是还不上。该怎么还呢?听了这段往事,他心里大致有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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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亭亭意柳的平安符,谢谢!

第四二四章 我叫白柯

没有旁人,白道长直接与沈云商议第三次疗伤的事情,末了,问道:“不知沈小友什么时候得空?”

“随时都可以。”沈云这次来,本来就是为了替他疗伤。

这是好事儿。既帮了人,还成就了自己——恶补了修真知识后,他知道,妖修的“气海”其实与人类修士的“泥丸宫”是等同的存在。到现在为止,他都无法内视自己的泥丸宫,不知其真颜。有机会能三入化形老妖的气海,本身就是大奇遇。更何况,每一次疗伤,于他来说,就是一次洗髓伐经。大奇遇直接变成了大机缘啊。

“好。沈小友够爽快。那么,我也不客气了。就今天晚上,如何?”白道长展颜笑了,狭长的丹凤眼闪着愉悦的亮光,“沈小友尽管放心,这回,我不用喝酒,也能入睡了。“

上回,他必须借酒入睡,结果,连累沈小友宿醉不醒,把老罗也吓得够呛。

沈云想起这回事,也不由笑了。

有了第二次疗伤的经验,沈云没必要再与老罗挤一间屋里。是以,这回,李道长说客房都空着,给他们俩各自安排了一间客房。

老罗知道自己睡觉打呼噜,很高兴这样的安排。晚上临睡之前,他在客房的空地里打了一路金刚拳,又走了三遍《小***》,回到床上,被子一卷,不一会儿便呼呼大睡。

白道长最后又检查了一下观里观外,没有发现什么异常,见老罗已经睡着,也回到本体里睡觉。

他是早有准备,所以,用神识给沈云传讯过去后,没过多久,睡意涌起,沉沉睡去。

沈云收到传讯后,快手快脚的洗洗睡了。

大约过了一刻钟,熟悉的感觉又起。

来了!他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尽量放松,将自己融入涌来的黑甜之中。

这一次疗伤,比前两次都要顺利。沈云熟门熟路的进入了白道长的气海里。将近一年不见,白道长的气海变化蛮大的。他的第一印象就是,气海变大了,变得鲜亮了;其次,生出了许多形态不一、深深浅浅的木灵气团。它们象云彩一样,在气海里缓慢的摇曳,煞是壮观。

如果不是有一些绿色的木灵气漩涡里时不时喷出白色的五行灵气,尽煞风景,沈云险些以后自己置身于绿色的云海之上。

做了一个深吸呼,他走向离得最近的那个木灵气漩涡开始做事。

与上次相比,他的目力又有了很大的提高,所以,走到近前,终于看清楚了,眼前的漩涡其实是一个伤口。当他将喷涌出来的五行灵气吸纳干净后,漩涡紧接着变暗了。那是因为伤口愈合了。

也就是说,因为这些五行灵气的存在,白道长气海里的伤口一直无法愈合。

换成人类修士,泥丸宫被扎得四处漏风,想来也是没法接着修行了。

那人是对白道长下了死手啊。沈云轻叹,走向下一个伤口……

修为提升了,吸纳灵气的速度也大幅度提升。感觉就是三下五去二,没用多少工夫,沈云环视四周,貌似看不到其他的伤口了。

知道了伤口的危害后,他担心有遗漏,特意在气海里四处搜寻。

在这里,他想去哪里,全是凭着意念。心念一动,想去哪里,立马就能去哪里。如此过了半个多时辰,终于,熟悉的推力再起,下一息,他象是掉进了黑暗的深渊之中。

沈云猛然睁开了眼睛。

一灯如豆。他躺在床上。

紧接着,恶臭之味涌入鼻子里。

“啊欠!”沈云打了个喷嚏,翻身爬起来,低头往身上看去。

月白色的亵衣被黑油一样的污垢糊得严实,已然不见底色。

这些是洗髓伐经之后,从身体里排出来的废物。

他早有准备,下了床,从百宝囊里取出大浴桶和热水,搓洗干净之后,舒舒服服的泡起热水澡来。

和前两次一样,他的五官变得更敏锐了。但提高的幅度明显不及之前。也就是说,这次洗髓伐经的效果不如前两次。

沈云靠着桶壁,闭上双眼,回想着刚才疗伤的过程,心里有了数:应该是我的修为提升了,一次能吸纳的灵气也比前两次要多得多。这一次吸纳掉那些灵气后,轻松得很,明显感觉到尚有余力。从而使得洗髓伐经不如前两次彻底,相应的效果也不如从前。

想明白之后,他便没有再放在心上——什么也没有做,白白的得了一次洗髓伐经,哪怕不是很彻底,也是难得的机缘。更何况,疗伤结束后,他有机会在化形老妖的气海里游了一圈,长了许多见识。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泡完澡后,磕睡再度爬上来。有了前两次的经验,沈云绞干头发,将床上的脏被褥等物一并塞进百宝囊里,换上新的,听从磕睡虫的召唤,乖乖上床睡觉。

他本以为这次也会大睡一场的。不想,第二天一大早就醒来了。

刚梳洗完毕,白道长便来敲门了。

沈云连忙穿上外袍,过去开了门:“白道长,早啊。”

“沈小友,早。”白道长身着一袭米白色的长袍,神采飞扬。金黄色的晨光照在他的身上,衬得他从未有过的朝气勃蓬。

“您,全好了!”沈云被扑面而来的活力感染,整颗心都随着晨风一道飘扬起来。

白道长颌首微笑:“多谢沈小友再度出手,彻底治好了我的旧伤。”说罢,抱拳行了一个正式的道礼,“沈小友的大恩大德,白某铭记于心。”

“白道长言重了。”沈云哪敢受一个化形老怪的正式大礼?连忙避让到一边。

白道长又道,他马上就要闭关。初步预计,这次闭关的时间可能会比上一次要长一些。但他保证,去年的约定,牢记于心。待到出关,他头一桩要做的事,就是去寻访沈九妹。

“那我先谢过白道长了。”沈云大喜,抱拳行礼。

白道长伸手托住他的拳头,笑道:“谢什么?你我有约定在先。这是我应尽的本分。”俊眉轻扬,他好心情的接着说道,“哦,一直想告诉你,我叫白柯。”

不等沈云回应,他轻轻一笑,化成一道绿光,嗖的钻进了后院的千年银杏树里。

阳光下,这棵千年的银杏树满冠翠华,彰显着勃勃生机。

第四二五章 滴血认主

此间事了。沈云准备吃过早饭,与老罗一道返城。

老罗得了吩咐,麻利的去厨房做早饭。沈云去了前面的大殿,向李道长辞行。结果,刚出后院,他在半道上碰到了李道长。

“沈小友,早啊。”李道长也是心情大好,脸上的笑容都快堆不下了,“贫道正要去找您呢。”

“道长找我何事?”沈云问道。

李道长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请沈小友移步,偏殿一叙。”

沈云便与他一道去了偏殿。

落座后,李道长先说了白道长闭关一事,接着起身行礼,也要道谢。

沈云连忙拦住:“早上的时候,白道长已经道过谢了。举手之劳,不值得您两位再三道谢。”

但李道长执意行完道礼:“于您来说,是举手之劳,对于我们师兄弟却是大恩大德。不瞒您说,白师兄的伤好了,我们才能重返仙门。”

沈云讶然:“你们是仙门中人?”如此说来,白柯是有契约在身的守护兽。可是,据师祖传下来的玉简里说,守护兽的眉心都会留有契约印记的。怎么白柯的眉心却干干净净的,什么印记也没有呢?

象是看出了他心里的疑惑,李道长说道:“白师兄当年与师门缔约时,尚在幼年。故而,缔结的是奴仆契约。在仙门,守护兽大多数都是缔结的这一类契约。一百多年前,白师兄被魔女重伤,修为大跌。师门的新任掌门又与白师兄有隙,借故发难,将白师兄发配至此。过了一百年,掌门派人过来探望过白师兄一次。白师兄的伤势一直没有明显的好转。那人回去之后,没过多久,掌门又派了两名长老过来,取消了与白师兄的契约,说是念在白师兄从前对师门的贡献,从此以后,白师兄为师门的客卿长老。自那以后,白师兄眉心的印记便消失了。”

这些事,存在他心里有一百多年。如今白师兄伤愈,总算可以在人前一吐为快了。

沈云知道奴仆契约。这是人类修士与妖修之间最低等的契约。在这种契约里,妖修受到了限制最大,权益却最少。最不公平的是,一旦缔约,人类修士随时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契约,不会受到契约的任何反噬;反过来,妖修却不能单方面解约。而且,被解约时,妖修还会受到契约的反噬,修为下降一个小境界。

他可以想象,白柯本来就伤及根本,修为大跌。契约的反噬,于他来说,不下于雪上加霜。

沈云对仙门里的门派知之甚少,本来想问一下两人所在的师门,听到这里,淡了心思——这样的门派,无情无义,有什么好问的?

闻言,他笑道:“奴仆契约?呵呵,白道长重获自由身,也是因祸得福。”

“说的极是。”李道长哈哈大笑。自从换了这位掌门后,师门的情形可谓江河日下。他最近一次回师门,偶尔听到几个外门弟子私底下议论,说是刚结束的仙门大比里,又是垫底,这回怕是保不住二流门派的地位,真的要沦为三流门派了。所以,他完全可以想象,掌门等人听到白师兄伤愈的消息,会后悔成什么样子。

啊呀呀,光是想想,都解气得很呢。

止住笑,他猛的一拍脑袋:“光顾着说闲话,险些忘了正事。”说着,他从袖袋里取出一只乾坤袋,递到沈云面前,“这是白师兄闭关之前,再三吩咐我一定要交给沈小友的。”

不用说,这里头是酬资。沈云摆手:“白道长已答应出关之后,替我寻访九姐……”

李道长拉过他的右手,一把将乾坤袋塞进他的手里:“你先看看里头是什么,同拒绝也不迟。”

话说到这份上了,沈云也不好再坚持。再加之,他认出来了,李道长塞过来的只是一只下品乾坤袋。

他好奇的打开之。

里面只有一只青铜三足双耳炼丹炉。上品法器。

李道长见他面上没有显出喜厌来,在一旁解说道:“这只青铜鼎是白师兄在一个古迹里偶然得来的。沈小友莫看它其貌不扬,只是上品法器。其实,白师兄发现它里头是有器灵的。不过,器灵尚在沉睡。如果能唤醒那器灵,这便是一件可遇而不可求的宝物。白师兄自从得手之后,用了诸多的办法,也没法唤醒器灵,想来是无缘。沈小友也不妨一试。兴许与他有缘呢。”

原来如此。沈云知道,“器”分为法、灵、宝等三个大品阶。其中,每一个大品阶又可细分为下品、中品、上品等四个等级。而不论什么材质,什么用途的“器”,一旦生出了器灵,都被归入“宝”这个大品阶。

也就是说,乾坤袋里的这只青铜三足炼丹炉少说也是下品宝器。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不能唤醒沉睡之中的器灵,此鼎就只是下品法器。

一时之间,沈云生起了猎奇之心。他很想试一试。

让宝物认主的法门有很多,而最简单,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法门莫过于滴血认主。

他将炼丹炉从乾坤袋里取了出来。

没有认主,炼丹炉显示的是它的最大个头。

“砰”的一声重响,沈云感觉脚底的地面都轻轻颤了颤。青影闪过,偏殿的空地上应声现出一个一人高,五个成年男子合围的大家伙来。

“我且试一试。”他起身走到炼丹炉面前。

没有急着滴血,他首先围着炉子慢慢的转了一圈,细看炉体上的青铜铸纹。

有云、有猛兽,还有日月星辰。铸纹古朴厚重,越看越是精美……就在这时,他在一只炉耳的旁边找到一条半尺长的细裂纹。

“哎呀!”他无比惋惜的轻呼。宝物有裂纹,就好比美人脸上生了疤子。好不可惜!

李道长见状,说道:“器灵一直沉睡,使得宝物从宝器掉到了法器,因此而炉体受损,生出一两道裂纹,实属正常。待器灵醒来,再好好的蕴养,加以时日,裂纹自个儿就能消去,不足为患。”

祖师的玉简里确实也有这种说法。沈云不好意思的冲李道长笑了笑:“那么,我就斗胆滴血认主。”

李道长展颜,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沈云便不再客气,咬破右手的中指指头,在炼丹炉上随意的滴了一滴鲜血。

第四二六章 前辈

那滴血落在炉壁上,好比泥牛入海,转眼就不见了。

四周的空气都好象凝固了。沈云屏息以对。

按理说,炼丹炉如果认主成功,这么大的个头,起码会颤一颤,发出嗡鸣之声。

然而,等了良久,什么动静也没有。

沈云不由抬头去看李道长。

后者摸了摸下巴,清咳一声,说道:“也许是无缘吧。”

缘分这种东西,有就有,没有就是没有,完全没有半点办法。

沈云其实一眼就看中了这只炼丹炉。闻言,好不惆怅。没办法,缘分只能听从天意,半分也勉强不得。他深吸一口气,将手里的乾坤袋还给李道长:“多谢。”

不料,李道长又给推回来了:“这只丹鼎是师兄赠与沈小友的。师兄正在闭关,我也不好为越俎代疱。这样吧,沈小友先收下。如果实在不想要,将来待师兄出关,再亲自还给师兄也不迟。“

如果再坚持不要的话,就是为难人家李道长了。沈云又道了谢,将炼丹炉重新收进乾坤袋里,暂时保管。

随后,他与李道长告辞。

李道长有些意外。他本以为沈云会去一趟玉周山坊市的。这样的话,不用沈云张口,他也会主动作陪。

当然,沈云自己都没有提,他也不好多言。

吃罢早饭,他将沈云与老罗送至山门,直到他们的青布小马车“嗒嗒嗒”的拐了个弯,再也看不见了。

当马车下了山,又走了一段,沈云敲了敲马车壁。

老罗勒马,将车停了下来,转身问道:“云哥儿,真的不要我陪你去?”在来之前,云哥儿就跟他说好了,离开玉栖观后,要去山里挖几味药材。

沈云打开车厢门,跳下马车:“那几味药材不是很好早,能否如愿,全凭机缘。兴许一两天就能采齐,也有可能要在山里耗好几天。私勇那边也离不得你。你先回去。”实际上,他在是诓老罗。采哪门子的药啊。符纸、朱砂墨等都快用完了。他此行是去玉周山坊市再采购一些。

“这时节,山里的野物刚窝完冬,都出来了。您多加小心。”老罗知道他身手了得,寻常的野物根本就近不了身,但还是忍不住多说一句。

“知道了。”沈云摆摆手,转身独自往回走。很快,他走进树旁茂密的林子里,不见了。

老罗这才继续驱车前行。

殊不知,沈云并没有走完。他进了林子后,就藏在暗处。看到老罗驾车离开,上了回仙都的官道,他真正放了心,往林子深处走去。

沈云的记性不错。时隔一年,去玉周山坊市的路好似是昨天才走过一般,记得清清楚楚。

不同之处,他的修为大进,脚力涨了可不是一点点。见四周林深草密,不见人烟,他索性催动灵力,施展“穿云步”,在山林之间飞掠前行。

一刻多钟之后,前面的山路边突然现出一块大青石。

上次,在来回的路上,经过这块大青石时,李道长都刻意歇了一会儿脚,好让他调息养神。因此,他的印象特别深刻。

过了这块大青石,再翻过对面的山头,玉周山坊市便到了。

但对面的山头可不象它看着的那般平静。据他上次的暗中观察,山里藏了好几拔劫道的修士。

山里的灵气不比仙都城里少。是以,路上不停,行至此,沈云此刻气不喘,脸上红,跟没事人儿一样。他抬腿跃上大青石,放眼对面的山头,嘴角不由轻轻翘起。

又埋头苦练了数月,他只知道自己的灵力大有进展,但究竟进了什么程度,战力如何,心里挺没底的。

正好,这回就拿那些劫道者给自己校一校。

吐出一口浊气,沈云跳下长青石,不再施展穿云步,快步走向对面的山头。

很快,他在山脚的密林里,被人拦住了。

准确的来说,是一伙人。

“小白脸,乖乖交出你的乾坤袋,省得爷爷们动手,叫你吃苦头!”一个满脸横肉的中年男子最先从一块大石头上跳了下来,提剑哇哇大叫。

刷刷刷,几乎同时,有三道身影现身。他们三个也是使剑。一人站在中年男子的身侧,另外两人联手断了沈云的后路。

沈云定睛一看。四人之中,以中年男子身侧的那个大饼脸修为最高,炼气七层;中年男子次之,炼气六层;后边的两个不相上下,都是炼气四层。

师祖传下来的玉简裁定我的灵力值达到筑基三层,对付四个炼气士应该没问题吧?他在心里寻思着。

中年男子却当他是被吓蒙了,挥着手中长剑,狞笑道:“小白脸,长耳朵没有!爷爷令你把乾坤袋交出来!”

其余三人皆盯着“猎物”冷笑连连。

沈云挑眉:“我爷爷早几十年前就去世了。这位仁兄口口声声说是奉了我爷爷之令,莫非,你其实是鬼,不是人?”

“不是人”三个字,咬得重重的。

“呀呀呸!”小白脸骂人哩!中年男子面露凶光,不再废话,举剑当胸刺来,“吃爷爷一剑……”

话音未落,他突然发现手里的剑受阻。

仔细一看,小白脸竟然以一只肉掌为盾,挡住了他的剑。

啊呀呀,小白脸好生猖狂!

中年男子立起眉毛,手上的力道又加了三分,使出十分之力,大喝道:“给我破!”

与此同时,大饼脸疾呼:“点子硬,并肩子上!”

刷刷刷,三柄长剑好比出洞的毒蛇,吐着黑色的杏子,前后夹攻过来。

沈云不由眯了眯双眼。

剑刃上全喂了毒!

最反感的就是这种阴毒伎俩。

他冷哼一声,右掌仍然抵住中年男子的长剑,左手伸长臂,侧身划了个圆圈,随意的往内一揽。

中年男子等四人只觉得手上一轻,长剑脱手。

紧接着,他们的长剑齐刷刷的在半空中划过四道黑色的直线,“扎扎扎扎”,直挺挺的扎进了他们事先藏身的那块大石头。

“砰!”

两人高的黑色大石头应声炸裂开来。尘土飞扬之间,碎石子洒了一地。

“扑腾——”,没有丝毫的犹豫,大饼脸反应最快,一回过神来,果断的跪了。

中年男子等三个同伙也不含糊,紧跟着一道跪伏于地。

“饶命!前辈饶命啊!”他们哆哆嗦嗦的大声求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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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司徒钰彤和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第四二七章 太凶残了

前辈?沈云了然一笑。差点忘了,祖师传下来的玉简里有说过,在修真界,实力为尊。修真同道之间,通常是以修为境界定辈分。所以,年轻的前辈,白发的晚辈,比比皆是。

四人这么肯定的尊他为前辈,显然是认定了,他的修为境界足足高了他们一个境界。

也就是说,他的战力确实达到了筑基修士的水平。

沈云对这个结果很满意,好心情的扔下跪在地上的四人,继续前行。

却不想大饼脸是诈降。见人转过背去,他突然发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出一道金光。

嗖,嗖——,金光一脱手,化成九柄薄如蝉翼的柳叶小飞刀,破空而去,直指沈云的后背。

电光石火之间,中年男子他们三个也反应过来,各自从地上飞窜起来,手里又执长剑,雷霆出击:“杀——”

沈云是在死边打过两个回转的人,打小又在山林里狩猎讨生活,哪能真放着自己的背后跪着四个劫道未果的凶徒,一点防备之心也没有呢?

警觉俨然成了他的一种本能。

找死!

沈云火起,手里一扬,青霜在手,头也不回,以箫为剑,反手斩了下去。

刹那间,大饼脸等四人只看到青光如虹。

“砰”的一声巨响,林子里好安静,天,骤然黑了……

待身后的泥沙落定,沈云回过身去。

一道一尺来宽,半尺多深的剑痕,从他的脚下笔直的延伸到十步开外。

两步开外,血迹斑斑,哪里还有四位劫道者的身影?

呃,刚才火气大了点,下手没个分寸,一不小心竟然将四人一剑斩碎了。现场仅留下四只乾坤袋。

沈云满头黑线,用青霜挨个的挑起那四只乾坤袋,收进百宝囊里,侧头瞥了一眼不远处的一蓬茅草,掉头离去。

呜呜呜,太凶残了!

茅草丛后,一个黑衣男子惨白着脸,汗涔涔的咬着自己的一只手腕,瘫倒在地。

此时,他心里除了劫后余生的庆幸,什么念头也没有。当然,也不敢有。

幸好近段时间肥羊少得可怜,他们有两个来月没有开张了。

今天早上,老大再也坐不住了,派他过来暗地里打探一下,山脚这一带的情形如何。是不是姓管的他们四个不讲道义,把肥羊都留住了。

结果,他藏在这里没多久,就看到一个白袍小子送上门来,一双眸子都红了。

是气的。

怪不得他们在山腰上,接连两个月都没开张,感情是姓管的他们全吞了啊。

那白袍小子身上不见灵力波动,周身的穿戴甚是讲究,但样样都是凡品。所以,他的判断最多也就是个先天境的菜鸟。

这一类的货色,他们劫得多了。没有大油水,但也聊甚于无。

可恨的是,姓管的他们四个,连这样的货色也不给他们留一点。

黑衣男子正在气愤之余,没想到,前头林子里,形势说变就变。

他眼中的肥羊,一言不合就开打。并且,一招就同时制伏了姓管的他们四个。

更要命的是,他全程瞪大眼睛盯着,居然也没有看清白袍小子是怎么做到的——为什么要用“也”呢?因为他发现姓管的他们四个被制住了,还未回神来。绝对也没看清白袍小子出招。

这时,他额头上的冷汗嗖的下来了,在心里直道:好险。碰上了扮猪吃老虎的同道中人。

他刚才差点没有按捺住,跳出去跟姓管的他们四个理论……

看到那抹白色的身影完全消失在密林深处,黑衣男子哆哆嗦嗦的从怀里拿出一张传讯符,往正中打了一道灵力,放在嘴边,轻声说道:“点子硬,放走。”说罢,右手一扬,掌心的传讯符化成一道白光,嗖的没了影。

殊不知沈云的耳力甚佳,隔着小半片山林,也听得真真切切。

闻言,他扯起嘴角笑了笑。

托这一位的福,沿途他再也没有碰到过拦路打劫的。

不多时,他翻过玉周山,来到了山脚。

这时,他再放眼看前面的山沟子,只见灵力波动得十分厉害。

果然布了阵。

上一次,李道长带他走的那条路径,他记得十分清楚。不过,读了祖师传下来的玉简后,他才知道,记住路径是没有用的。因为法阵会随时间发生变化。哪有固定不变的破阵路径?

还好,祖师传下来的玉简里有专门的破阵术。

通常来说,要破阵,首先必采识阵。即,认出碰到的是什么阵。这样才好对号破阵,启用专门的破阵口诀——寻常时候,这一条,自然是适用的。但真正碰到杀阵,布阵之人是绝不会泄露破阵口诀。所以,这世上才有了五花八门的破阵法门。

而祖师传下来的这门破阵术,是她从占卜里演化出来的独门秘技。破阵之时,无须识阵,也不要什么破阵口诀。

其原理很简单,叫做“万变不离其宗”。

原来,不管是什么阵,它都有生门和死门。入生门,破阵;进死门,陷阵;所以,只要找出生门,不管是什么阵,都成了摆设。

占卜,其实是一门精算的学问。祖师擅长掐算,也擅长总结。通过无数次的破阵之后,她归纳总结出了一个法门,专门用来掐算生门所在。之后,她又验证了数万次,无一例外都成功破阵。

也就是说,要想学会祖师的破阵术,无须认得多少阵,但必须有强大的计算能力。

而沈云自从在郑家庄的时候,学会了陈老爷算盘秘术,心算的能力超出常人数倍。

这门破阵术,他学起来,完全没有难度。

生门的方位通常都是随时间的变化而移动。所以,破阵术的准备工作包括两步,一是,找到正东方所在,二是,确定时间。

现在是白天,阳光明媚,自然是以太阳的方位定时间。

沈云抬头看了一下太阳,面向正东方而立,伸出右手,掌心正对太阳所在的方向。

方位与时间都确定了。

在阵法里,有八门。其中,生门居三。祖师的这套公式,说穿了,就是确定了方位与时间后,通过大量的计算,挨个方位的套算,最终确定生门的所在。

是以,接下来,沈云掌心的方向不变,举起右手,飞快的掐算起来。

眼前的不知名法阵不简单,起码是由三重中品法阵嵌套而成的组合阵。因为沈云一共套用了三次公式,这才算出生门所在。

按照推算出来的路径,沈云很快走到了那块布满青苔的梭子状巨石前。

哈哈,阵,破!

祖师的破阵术果然不同凡响。看,我连眼前布的到底是什么阵都不知道,仅凭着祖师的破阵术,便轻松的破解之。

吐出一口浊气,沈云对着巨石快步走了过去。

眼前一花,下一息,他进了坊市。

好似他上一次来这里,就是昨天一般。沈云扫了一眼,周边看不出有什么变化。

第四二八章 散修坊市

沈云没想在这里久呆,是以,直接去了上次买符纸的“王记符铺”。

这家铺子也是老样子。那名伙计依然站在门口招揽生意。

不同的是,沈云一眼就认出了他,并且看出了他的修为境界:先天境后期;而伙计看上去却完全不记得沈云了。

看到沈云往铺子这边走来,他飞快的打量了一眼,笑嘻嘻的迎上来问道:“小哥,想要买些什么灵符?”

笑意不达眼底,虚得很。

沈云看了一眼店里。

掌柜的也没换人。他端着一把拳头大的紫砂壶,惬意的坐在敞开的窗户后面。感受到沈云的目光,他抬起眼皮子看了过来。

就这一眼,他的脸上现出愕然之色。

不过,仅仅是一眨眼的工夫,愕然不见了。掌柜的笑盈盈的站起来,隔着窗户象碰到了熟识的友人一般打着招呼:“哟,是你呀,小哥。来了啊!”又疾声吩咐道,“我说,还愣着做什么?赶紧的将贵客请到里边来坐一坐,喝碗茶呀。”

伙计回神,笑得阳光灿烂,哈着腰,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小的眼拙,您莫要怪罪。里边请。“

沈云看出来了。掌柜的是炼气九层的修为境界。

在师祖的玉简里有提过,修士进入炼气期后,记性会更好,通常都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从掌柜的刚才的神色来看,此言不虚。

他微微点头,大大方方的进了店门。

掌柜的已经迎了出来,抱拳问道:“不知小哥这回要添置些什么?”

“符纸、朱砂墨,还有符纸,都需要。”沈云应道。

伙计站在一旁,尴尬的挠了挠耳朵。呃,原来真的是熟客。瞧我这记性,居然完全没印象。

掌柜的笑了:“都有都有。您先坐下来,喝口茶。”说着将人引到了右手边的客位上。

而他自己则在主位的长榻上坐了下来。

上回,沈云最初是没座的,就站在李道长的身侧。后来,是因为他要买东西,才给请到了右手边的客位上。

而这一回,一进店就有了坐。很明显,掌柜的这是高看他一眼了。

不过,高看也有限得很。因为仍然是右手边,而掌柜的自个是高坐主位。

在掌柜的眼里,他最多就是一个先天境的后辈小子。

“请喝茶。”伙计端了一碗热茶上来。

与上回招待李道长不同,伙计奉上的是寻常的青花盖碗。

沈云接过来,揭开茶盖,礼貌性质的拂了拂茶沫子,小啜一口。

不是灵茶。只是凡俗的好茶。

可见,在修真界,真的是一切看拳头。沈云面上不显,心中感慨不已。

掌柜的又端上了他的紫砂壶,惬意的喝了一口,吩咐伙计:“去里边取货。二品的符纸,各色三十刀……”

沈云笑着打断道:“掌柜的记性真好。不过,这一回,我想买品阶高一些的。”自从去年冬天开始,先前买的那一比符纸、朱砂墨,还有符笔,用得越来越不衬手了。他知道,这是因为灵力大大提升了的缘故。

也就是说,他该换更高品阶的画符材料。

掌柜的又看了他一眼,伸手请道:“要哪几品的?您请说。小店的货色在整个坊市里都是最齐全的。”

“三品的和四品的,我想先看看。“沈云也没客气。

师祖是高阶丹修,对符法知之不多。所以,她传下来的玉简里,只说了符法的一些常识。刻录的灵符虽然多达三十余种,但以下品灵符居多,中品灵符只有三道。上品的完全没有。

不同品阶的符篆,用的符纸、朱砂墨的材质也是有上限的。比如说,上品的法符,配用的符纸上限是三品;而下品灵符的上限则是五品。

根据玉简里的介绍,沈云目前只有筑基三层的灵力水平,能驾御的符纸上限是四品。

以上两条加起来,沈云决定三品和四品的符纸都买一些。

掌柜的本来想再确定一下。但,他很快想起上次领着小哥过来的那位大人,心道:兴许小哥是给那位大人跑腿。

是以,他不再废话,起身说道:“您稍等。”

终于有人来买四品符纸了。他心里甚至有点儿激动。

不多时,掌柜的亲自从屏风后面端出了一大堆的东西。除了三品和四品的符纸样纸,他连朱砂墨和符笔都配好了。

沈云一边听他介绍,一边用从玉简上学来的知识进行鉴定。

掌柜的虽然有些自卖自夸,但是总体上还是靠谱的,与玉简上说的出入不大。是以,问清价钱后,沈云决定买了:“所有的符纸,各色一百刀;两种朱砂墨也是各五百份;符笔要这三枝上品的。”

“好。”掌柜的高兴极了,应得喀嘣脆。当下,手里一晃,多了一个巴掌大的白玉算盘,拔拉得飞快。

“一共是七百五十三块灵石。”他扒掉最后的那三颗算盘珠子,抬头笑道,“零头去掉,算是小店给您折上折。您给七百五十块灵石就行。另外,小店再送您五色四品符纸各一刀,赤火狼血墨十份做添头。”

伙计很机灵,端了一个红漆圆盘子站在一旁。

沈云的心算能力很快。就这么几笔数,他早就算出来了。闻言,道了谢,从百宝囊里拿出一把中品灵石,放在盘子里。

伙计扫了一眼,不多不少,恰好是七十五块中品灵石。

“谢谢您。”他笑眯了眼。这回眼底的笑意淌得满脸都是。

按店里的规矩,收到中品灵石,每十块,他可以提成一块下品灵石。别看这一笔买卖不是小数,但它是掌柜的亲自招呼,所以,他连毫毛都分不到一根。本以为是白忙活一场,不想,最后还有大惊喜。

掌柜的更高兴,大手一挥,送的添头又加了五刀四品的符纸。

沈云好不意外:“为什么送的都是四品的符纸呢?”

“光顾我们玉周山坊市的客人修为境界大多在炼气期。四品的符纸不是炼气期的符法师能驾御的。所以,它很难销出去。小哥既然得用,小店索性就多送一些。”掌柜的答道。

沈云有点儿不相信:“既然很难销出去,为什么还要进货呢?”

掌柜的很无奈,摊开手苦笑:“我们也不想啊。仙门的规定就是这样的。一品到四品的符纸被划为下品符纸。每一次去仙门进货,如果进的是下品符纸,那么,各个品阶的数量可以不定,但,必须四个品阶齐全。在我们这里,以二品和三品的符纸最行销,一品次之。四品的基本上是无人问津。但每次都得进十来刀。久而久之,就积了下来。”

“你们只能去仙门进货吗?”这些是玉简上不可能的,沈云非常好奇。

掌柜的答道:“不去仙门,还能去哪里?做得出符纸的大技师,可不是我们这样的散修坊市能供奉得起的。”

原来玉周山坊市也是散修坊市。沈云全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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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二九章 卖符

掌柜的不想再说仙门,端起手边的紫砂小壶,就着壶嘴喝了一口茶,伸手请道:“小哥,请喝茶。”

这规矩,沈云懂。跟仙都城里的“端茶送客”是一回事。

是以,他起身告辞离开。

等他出了店门,走到了街上,伙计的忍不住好奇的问道:“掌柜的,这位是什么修为呀?”

掌柜的收回目光,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摇头轻叹:“我看不出他身上有灵力波动。不过,那位大人既然敢打发他独自一人来我们玉周山坊市大宗采买,想来他的修为境界不会低于炼气中期。”

“啊?”伙计讶然,“您是说,他身上有遮掩修为的法宝?”

“你挺聪明的嘛。”掌柜的看着他,皮笑肉不笑的哼哼,“这份聪明劲要是放在店里的买卖上,你早两年就发达了。”

伙计讪笑着去门口继续招揽生意。

除了符纸等物,沈云今天来玉周山坊市的目的还有买药材和炼丹炉。

上次,他在地摊街(他自个儿取的名)那边配了一百份的碧玉丹药材。这回,除了碧玉丹的药材,他还想买一些炼制辟谷丹、蕴神丹、养灵丹的药材。

当然,最重要的是淘一只合适的炼丹炉。

以沈云现在的灵力,少说也得上品法器级别的炼丹炉才能叫“合适”。

刚才他买了三只上品的符笔,每一只就用掉了七块中品灵石。在石桥坊市,他有留意过,同品阶的炼丹炉,还是半旧不新的货色,也比同阶全新的符笔要贵十倍还不止。

所以,他猜测,上品法器的炼丹炉少说也要七十块中品灵石。

上回,从仙门那里得到的奖励总共才一百块中品灵石。刚才在王坊符铺已经用掉了七十五块。他哪里还拿得出这么多的中品灵石?

思来想去,沈云见天色还早,也决定去地摊街练摊。

卖什么呢?

赵宣不是常常说,他画的那些法符价值千金吗?再说,上次来,他也在地摊街看到了四五个卖符摊位。

那就卖法符吧。

希望能够凑齐买炼丹炉的灵石。

说着就做。沈云快步来到地摊街。

路的两边都是地摊,挤得满满当当的。最终,沈云在街尾找到了一个空位置。

巧得很,旁边就有一个卖符的摊位。摊主是个四十来岁的黑须白面大叔。

沈云只看了一眼,便断定他不是符法师。原因很简单:因为只有炼气四层以上的修士才具备学习符法的能力(青木门的弟子除外)。而要想独立画出法符,哪怕是最低阶的火符等,也要炼气五层以上的修为。这位黑胡子大叔只有炼气一层的修为。

也就是说,这位是专门贩符的。

沈云心中一动,走过去,在黑胡子大叔的摊位前蹲下来,轻声问道:“请问,你这里收符吗?”

街尾远不及前面热闹,生意要寡淡得多。黑胡子大叔本来在闭目养神,闻言,连忙睁开眼睛,连声说道:“收的,收……”看清沈云的样子,他的话戛然而止。又上下打量了一番,拧眉问道,“小哥真的有符卖?莫不是消谴我?”

得,又一个没认出我的修为境界的人。沈云见怪不怪了,很肯定的点头:“当然是要卖符。您先说说,您都收什么符吧。”

“先拿来我看看,验验成色。”黑胡子大叔不客气的伸出右手。

见状,沈云就知道这家伙没打算好好验符。面上不显,也没有现符,而是接着问道:“您得告诉我是什么价位。这样的话,我好决定卖还是不卖。”

“哪来这么多的废话!你要就要,不要就把符退还给我。”黑胡子突然嚷了起来。

哟,还真是起了黑心。见骗不了人,这是要耍赖皮了。其实,修士真不比凡人高尚许多。象黑胡子的这种行径,叫做,无中生有,倒打一耙。沈云以前混迹市井时,见得多了。

“您说什么呢?”他笑了笑。

黑胡子当他是怕了,陪笑脸呢。顿时,吹胡子瞪眼睛的,更起劲了。长满黑毛的大手都快伸到了沈云的鼻子底下:“我说,把符退回来。我不卖你了。你爱买不买。”

刷刷刷……周边的几个摊贩也没有什么生意。听到动静,齐齐的聚焦过来。

沈云脸上的笑意不减反增,右手随意的按住黑胡子摊位上的一块压苇席的大石头,略一用力。

径围半尺的大石头无声的在他的掌下碎为齑粉。

“您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楚。”沈云盯着对方的眼睛,笑道,“请说一遍。”

黑胡子自认为没法做到一点声响也没有,赤手空拳的把一块这么大的石头碾成石灰粉。他完全看走眼了。眼前这一位可不是什么先天境的小菜鸟,分明是遮掩了真实修为厉害角色。

在修真界里,管这种行为当做“扮猪吃老虎”。多了去。

他唯有自认倒霉,力争能保住小命。刹那间,象是换了个人似的,他满脸堆笑,飞快的答道:“小的是说,如果您的符品质好,数量又多,价钱不用说,小的绝对是高价收的。包管您在整个坊市也找不到比小的这里更高的价钱。”

都是聪明人,眼睛雪亮着呢。目光扫过苇席一角的那堆石灰粉,其他摊贩的目光全散了。

“买血藤呢,上好的血藤!”

“铁精!铁精卖了啊……”

吆喝声此起彼伏,街尾顿时变得热闹起来。

沈云本是求财,没工夫去教训黑胡子。不然的话,刚才他不是无声的碾碎那块大石头,而是直接一把掐住了黑胡子的脖子。

“好,够痛快。”他从袖袋里,其实是从百宝囊里随意的抓了一大把法符,全放在黑胡子跟前的苇席上。

火符、水符、尖锥符……乱七八糟的,有好几种。

数量上也有三十一道低阶法符。

呵呵,自己画的符,可不就是一抓一大把吗?百宝囊里多着呢。

黑胡子认真的各样捡了一枚,摊开手掌,放在手心里。

“品质都非常好。这样的符,一块灵石一枚,有多少,小的就收多少。”他暗中松了一口气。运气不赖。这位大人是真心卖符的。

第四三零章 入局

沈云做过生意,知道商贩的买价和卖价不可同日而语。对于这样的价物,他很满意。

“成交。”最终,他把百宝囊里所有的下品法符全拿出来,卖给了黑胡子。共得了八百一十块灵石。

“您走好。”黑胡子至始至终不敢再抬眼看对方的脸,点头哈腰的将人送走。

待白色的袍角一扬,转离离得远了,他终于直起身来,抬头去人群里追寻那抹白色的身影,眼神跟淬了毒一般。

沈云觉得后背上冷嗖嗖的,不由眉尖轻蹙。

他知道自己五官非常敏锐。所以,不用回头也知道,后背上的这丝凉意是怎么一回事。

看来黑胡子并没有真正服气,对我的怨念深得很哩。脚下不停,他不以为然的在心里哼了一声,继续往前走。

刚刚来的时候,他看中了一只炼丹炉。也是青铜铸造的,看上去不及白柯给的那只。但勉强入了他的眼。那摊位上,大大小小的摆了十来只炼丹炉,他一眼就相中了这一只。

很快,沈云到了那个摊位前。

相中的那只炼丹炉还在。

他蹲下身子细看。

是上品法器。个头比白柯送的那只小了好几号,只有一尺半高。

“小哥的眼力真好。这只素月鼎是我这里的镇摊之宝。上品法器。”摊主是个三十多岁的大婶,“小哥有心要吗?”

沈云抬头看向她,问道:“婶儿,这鼎怎么卖?”

大婶是个爽利人,伸出一根手指头:“一千五百块灵石,不二价。”

在坊市里,如果没有特别说明的话,灵石指的都是下品灵石。一千五百块灵石,折成中品灵石是一百五十块。恰好是沈云预算的一倍。

更重要的是,眼下,他的手头根本就没有这么多的灵石。

“婶儿,我手头没这么多灵石。”沈云如实以对。

大婶呵呵:“这里有便宜一些的。”说着,她指着左边的那只,“喏,这只也挺不错的,中品法器。小哥真心要的话,我只收你五百灵石。”

也就是说,完全不议价。

沈云问道:“婶儿,不够的灵石,我能用法符换吗?”

“哎哟,小哥,你可别为难我。”大婶笑着摆手,“不瞒你说,我就是帮家里看摊的。才先天境后期的修为,哪里懂得法符的好坏?”

沈云正要再问,这时,从旁边横伸出一只手来,轻拍素月鼎:“它,怎么卖?”

他不由抬头往上看。

是一个浓眉大眼的年轻男子。

炼气七层。

大婶歉意的看了沈云一眼,抬头报价:“素月鼎,上品法器,一千五百块灵石,不二价。”

话音刚落,“当啷”一片响,她身边的苇席上现出一堆中品灵石。

“聒噪。”年轻男子一挥袖,收走了素月鼎,扬长而去。

“小哥,你另外再挑一只吧。我给你算便宜一些。”大婶收了灵石,冲沈云又笑了笑,“上品法器的丹鼎,在我们这条街,就这一只。外面的店铺里倒是还有两只。一只也是新的,另一只是八成新的旧物。他们的卖价更高。就那只旧的,卖价也比我这里的高了近三成呢。你去跟他们还半天的价,费尽口舌,最多也能还成我刚才的价。”

以沈云的灵力,用中品法器的炼丹炉,真不衬手。按玉简上的说法是,稍不留心,就会灵力过猛,轻则炼糊了,严重的还有可能造成炸锅。

“不用了。谢谢您。”罢了,沈云起身抱了抱拳头。

买法宝,讲究的也是随缘。素月鼎在他的面前被旁人买走,只能说,他与之无缘。

大婶见状,急声说道:“小哥,要不你过十天再来看看。我兄长他去仙门贩新货,这几天要回来了。兴许又贩到了上品法器的呢。”

“十天之后?”沈云点头,“好,过十天,我再来看看。”如今,以他的脚程和战力,来玉周山坊市便利得很。再者,他也需要时间筹备灵石。

原本想配些药材的,他也没了心思。没有炼丹炉,也炼不了丹。光有药材,有什么用?

刚走到街头,这时,有两个人交头结耳的从他身边快步走过。

沈云没有偷听别人说话的习惯。可是,他的耳力实在是太好了,想不听见都难。

“你看清楚了,真的高价收购法符?”

“那还用说?我这双眼睛什么时候看错过?真真的。两枚中品坚甲护身符三块灵石。全坊市都找不到这样的高价。”

“那得去看看。我手头恰好存了一批法符。”

“这种事,必须快点啊。等人家收满了,就没份……”

两人步履匆匆,说话间,又走出了十几步。

沈云瞥了一眼两人的背影,嘴角微微翘了翘。这叫什么?刚想要磕睡,头就挨上了枕头。

“来了!老大,那小子来了!”一道人影象耗子一般,滋溜,窜向一条僻静的小巷子。

如果沈云在这里的话,定能一眼认出,这道人影不是别人,正是先前在地摊街的街尾收法符的那个黑胡子。

“快点,都打上敛息符,藏严实喽。”巷子口站着五个身着黑色短打的大汉。为首的是那位长着鹰钩鼻,目光锐利如剑。

他一挥手,黑胡子,还有另外四个大汉都飞快的往身上打了一道敛息符,四下里散开。

最后,鹰钩鼻也闪身钻进了巷口的一座小棚子里。

沈云跟在那两人的后头,一路过来。不想,进了这条街后,没走多远,拐个弯,就没了那两人的影子。

看着破落、冷清的街巷,他尴尬的摸了鼻子。

修真界的段数,比凡俗界的江湖果然不知高明多少。

这回,貌似自己有点儿托大了。

但,既然已经跟到了这里,再想跟没事人儿一样,抽身离去,想来人家也不能同意。

他一边继续前行,一边警觉的四下里望着。

很快,他在左前侧的那条小巷子里看到有灵力波动。

那是由法阵引起的。

除了那一处,这一带再无异常的灵力波动。

不用说,布局之人就是在那条巷子里设伏。

沈云垂眸,掩去眼底的精光。

第四三一章 五煞阵

眼见着白袍小子离死门只有一步之遥,黑胡子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里。

往前走一步,再走一步!

他目不转睛的盯着那抹白色。

不想,就在这时,白袍小子竟然转身,往左边走了。白色的袍角生生的从死门边上擦过。

该死!给躲过去了!

老大没有示下,黑胡子只能在自己的位置上干瞪眼。

不过,他很快释然。

这个杀阵,是老大的必杀技。没有之一。据他所知,就是筑基境的大人,只要入得此阵,最终也逃不过一个死字。唯一的不同之处是,筑基境的大人们垂死掐挣扎的时间要长一些罢了。

这不,才二十几息的工夫,白袍小子又转到了另一个死门的边缘。

黑胡子顿时又来了精神,目不转睛的盯着巷子中间。

哪知,白袍小子又是堪堪的打死边旁边绕了过去!

这小子今天的运气是要逆天啊!

他心里有点儿担忧,转头去看仅隔着十来步远的老大。

后者仍然是一脸的不在乎。

没事!黑胡子又是信心满满。

据他所知,这个杀阵总共有五种变式,每一种变式都有三处死门。就算这小子能逃过这个变式的三处死门,只要老大稍稍拔拉一下,立马就能换上另一种变式。又会生出三处死门……嘿嘿,他就不信这个邪,白袍小子的运气还能一直这么好,每一次都能从死门旁边逃过。

眼前一晃,刚才的漫天黄沙不见了。沈云发现自己站在连天的雨幕之中。

伸手不见五指。瓢泼大雨浇在身上,又硬,又冷。

他低头去看身上的衣服。

哎呀,真的湿了!

可是,他知道,冰冷的暴雨,滴水的衣袍……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幻象。

因为他正在五煞阵里。

多亏了祖师的玉简。从那里头他学到了不少的修真知识。五煞阵就是一个模拟五行相生相克的五重中阶杀阵。

最初,幻化成漫天黄沙的,便是土之杀阵;而眼下这一个,显然是水之杀阵。

暴雨之下,藏着三处死门。他若是破掉了其中的任意两处,那么,水之杀阵立破。但是,他若是在半个时辰里,破不掉水之杀阵,三处死门再度转移,并且暴虐的大雨立刻升级,变成一场大冰雹。届时,他即便不触发死门,也会被没完没了的大冰雹生生砸死。

沈云提起湿漉漉的袍角,再一次感叹修真世界的玄妙。

瞧,明明是郎郎乾坤,艳阳当空。然而,仅是一座法阵便做到了只手遮天。说是沙漠,便黄沙千里;说下暴雨,他的衣衫便被浇了个透湿。

刚才的沙,现在的雨,这一切是多么的逼真的啊。

可惜,他知道,它们全是假的。包括他此时被大雨当头浇泼的酸爽。

唯一是真的,就是他右手掌心的方向。

保持掌心的方向不变,右手轻轻内旋,四指恰好反向。沈云沿着大拇指所指的方向走了三丈三尺远,左手捏成剑指,往脚下之地,全力打出一道灵力。

一寸也不能多,一寸也不能少。

多走一寸,前头就是死门,乃万劫不复之地;少走一寸,死门破不了,无济于事。

这一切都是偷偷进行的。破阵手式藏于袍袖之中;灵力则是用最快的速度打出。

是以,在黑胡子等人看来,他就好似没头的苍蝇在四处乱窜。

渐渐的,老大脸上的不在乎消失了。他的神色变得越来越凝重——已经换到第五种变式了,白袍小子还是活蹦乱跳的!

如果这一次的变式还是不能灭了这小子,那么,他又得投入五块中品灵石,重新再启。

一想到要花费五块中品灵石,老大便心痛如绞。他用淬了毒的眼神狠狠的瞪了一下被困在阵里乱窜的白袍小子,心道:臭小子,你最好不要让老子再破费。不然的话,看老子折磨不死你。

然而,他的愿望落空了。

白袍小子竟然又一次逃出了杀阵。

掌心里,呈梅花状排列的五枚阵珠不约而同的闪烁起来。

他必须在十息之内,往它们里面各加入一块中品灵石。不然,五煞阵便不攻自破。

臭小子,接下来,你会死得很惨!老大的脸沉得能滴出水来。他从乾坤袋里取出五块中品灵石。

说时迟,道时快。左手里抓着的中品灵石尚未出手,右手掌心里的五枚阵珠齐齐的迸射出夺目的五色亮光。

老大本能的扭过头去,眯缝着眼睛避开之。

亮光一闪而过。

耳畔传来“咔扎扎”的细响。

他心里一惊,连忙再转过头去,看掌心的阵珠。

只见它们无不黯然失色,布满细纹。每一道细纹里都“汩汩”的冒着黑色的烟气。

啊,我的五煞阵!

与此同时,老大只觉得心疼如绞。

“当啷”,中品灵石与阵珠齐齐落地。

五块中品灵石落在地上无事。那五枚阵珠本来就已残破不堪。这一沾到脚下的青石地,皆应声摔得粉碎。一阵黑色的烟气腾起,瞬间将老大熏得乌七八黑,好比是刚刚从哪家的烟囱里爬出来一般。

可是,此时此刻,老大完全顾不得这些了。心,真的好痛。眼泪、鼻涕横飞,他用双手紧紧的按住心口,身子摇摇欲坠。

五煞阵需要用灵力蕴养。所以,阵破,他首当其冲,受到反噬。

心如刀绞,便是反噬的第一重。

五煞阵的反噬也有五重。

接下来,余下的四重会一重接一重的迅速出现。

来人啊!救命啊!

老大很想把小弟们喊拢来,帮帮自己。可惜,他张大嘴巴,却是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两条殷红的血线自他的嘴巴涌了出来。

反噬已到第二重。

心终于不痛了。可是,老大却一点儿也不觉得轻松。两个膝盖一软,他“扑腾”跪倒在地,慌乱的用两只手去擦嘴边的血水。

五煞阵的反噬就是这样的。当下一重反噬生成之后,上一重的反噬立马结束。只要熬过了第五重反噬,才算是捡回一条命。不然的话,就是七窍流血而死。

老大连第三重都未能熬过。

听到自己的一双眼珠齐齐发出“啵”的轻响,他象杀猪一般的惨叫“啊,我的眼……”

惨叫声在半道上戛然而止。

他头一歪,象倒了一棵树一般,整个人重重的向后倒在地上,气绝而亡。

确定的来说,他是被活活的吓死的。

因为太过惊恐,五官都挪了位。

沈云摇了摇头,上前用青霜挑下他的乾坤袋。

第四三二章 发了一笔小财

五煞阵启动之后,至少要有五人压阵。也就是说,周边应该还有五个压阵之人。

然而,此时,沈云根本就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有两种可能:一是,他们身上打了敛息符,气息被遮掩;二是,阵破,五人也如眼前这位布阵人一样,遭受反噬,已身亡。

既已结仇,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沈云都必须去找,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右手握着青霜,他再次施展破阵术。

很快,压阵的五方向皆被算了出来。

离得最近的那一方,就在小棚子的右前方,仅有十来步远。

黑暗的角落里有一大堆柴火,差不多有成年男子那么高。

沈云紧握青霜,全身戒备,慢慢的逼近。

只有两步远了。柴堆的后面仍旧听不到任何动静。

就在这时,沈云猛的出手,一掌推出,“开门见山”。

哗啦啦,柴堆倒了。

墙角赫然现出一个蹲坐着的大汉。头,无力的垂在胸口。

他已经死了。但身上看不到伤口与血迹。

沈云走过去,用青霜轻挑死者的下巴。

一张并不陌生的脸映入眼帘。

是黑胡子。半个时辰之前,他刚卖闻一批法符给这人,得了八百多块灵石。

但是,他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在当时,他就知道这家伙动了歹念。

黑胡子的眉心有一个比绿豆大不了多少的血点。

沈云不由想到了阵破之时,清楚的看到从阵心方位迸射出来了五道五色亮光。其中有一道,就是射向这边。

看来,黑胡子就是被那道五色亮光给射杀了。

找到了黑胡子,事情就再清楚不过了。

正如他猜测的那样,所谓的高价收购法符,根本就是骗人的。为的是将他引来这里。这伙人自知真刀真枪的斗不过他,便摆了五煞阵,企图用法阵之威杀了他。却不曾料到,害人不成,反倒是搭上了自己的性命,被五煞阵反噬而亡。

其余的四位压阵者,只怕情形比黑胡子好不到哪里去。

沈云用青霜挑起黑胡子的乾坤袋,走向最近的另一个压阵点。

果不其然,在那里,他也找到了一具身着黑色短打的男尸。其死状与黑胡子一模一样,也是除了眉心的血点,全身上下再也找不到第二处伤口。

接下来,沈云又依次找到了余下的三个压阵点。三位压阵人无一例外,都眉心一点红,死得不能再死。

但事情还没有完。因为在这六人里,沈云没有找到引他过来的那两个人。

就在沈云收走最后一个压阵者的乾坤袋的时候,巷口外边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听声音是两个人,并肩而行。

沈云闪身藏进旁边的黑暗之中。

不一会儿,两个男子并排走进了这条小巷子。

左边那个环顾四周,摸着后脑勺:“咦,都没动静了。怎么不见贺老大他们几个?”

“对呀。说好事成之后,分我们哥俩一成利。”右边的色变,眉毛嗖的立了起来,“贺老大还想赖账不成!”

沈云听得分明,心道:原来他们俩与黑胡子他们不是一伙的。见这边没了动静,两人以为得手,急吼吼的跑出来分赃。

本来他还以为要费一些工夫才能把这两个家伙找出来。结果,他们俩自己送上门来了。这回,他肯定不会再把人给弄丢。

心中一动,沈云的右手捏成一道剑诀。

嗖,嗖——

两道银白色的灵力好比出洞的灵蛇,破空而去——这一点,沈云很疑惑:明明玉简上说,五行灵气生成的灵力是五色的。他的经脉里,五行灵气俱全。按理说,灵力也应该是五色的。可是,他的灵力却是银白色的。就跟先前真气生成的内力的颜色是一模一样。难不成是因为他将真气与体内的灵气完全融合了的缘故?对于他这样的情况,玉简上提都没有提及,是以,也没有相关的描述。又是一个不解之处。他只能也先记在手札里,交予将来。

在它们钻进那两个人的眉心的时候,两人“扑腾”倒地。

待沈云走过去,两人已然气绝。

果然,修为高一阶,压死人。在拥有筑基三层灵力的他面前,炼气士不堪一击。

他也用青霜收进了两人的乾坤袋。

此间事了,沈云头也不回的离开——他有留意到,除了黑胡子,另外的四个压阵者的穿着与在坊市里巡逻的护卫们是一样的。

在他离开后不到一个时辰,在街道上巡逻的护卫们突然都收到命令:有四位当值的护卫失踪了,令所有人就近仔细搜寻。

大约一刻钟之后,有一队护卫搜到了这条小巷子。很快,他们找到了那四名护卫的尸体。

“有凶徒!”

队长立时用传讯符向上头报告。

“入口被封了!任何人出入都得接受守卫的盘查!”没过多久,四名护卫同时被一招毙命的消息在市里传遍了。人们议论纷纷。

而沈云离开小巷子后,迅速出了坊市。一路上,施展“穿云步”,全力疾行。是以,此时,他已进了北城门。

回到家里后,沈云径直进了东厢房的里间。

顾不得去把玩新买回来的符纸、朱砂墨和符纸,他先掏出一大把乾坤袋,查看此行的战利品。

只能说炼气期的散修们手里头都不宽裕。十个乾坤袋加起来,沈云总共才得了二十一块中品灵石和一百三十块下品灵石。其中有三分之二的灵石是贺老大和大饼脸贡献的。

除了灵石,这些乾坤袋里最多的就是通用银票。他清点了一下,总共有五万多两。

其次是法符。先前,他卖给黑胡子的那批洗符全回来了。同时,它们也是缴获的法符里品质最好的。其余的法符,在他的眼里,只能用“歪瓜裂枣”来形容。

就这样的法符,也有人买……沈云满头黑线,将炕桌上的法符全收进一个下品乾坤袋里,打算交给老罗,分给私勇们。他是不会拿这种劣质的法符给听风堂用的,怕误事儿。

另外,他还得到了十九件法器。绝大多数都是下品法器,只有两件是中品法器。上品法器,无。

幸亏他过了祖师留下的相关玉简,是以,不但能叫出这些法器的名儿来,也知道它们的用途。都是最基础的战斗型法器,法力一般。

他将这些法器都收进了百宝囊里,以备不时之需。

余下的就是几只丹药瓶子。碧玉丹占了差不多一半,另外还有四种,分别是养神丹、蕴灵丹、辟谷丹和解毒丹。

总而言之,算是发了一笔小财吧。沈云颇为感慨:怪不得在修真界里,拦路打劫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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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三四章 民生多艰

总结这次的玉周山坊市之行,沈云得出:自己能进出玉周山坊市,有如无人之境。自己的实力大增,变强大了,是一个原因。便更重要的是祖师的恩惠。

玉简里的知识,令他眼界大开,在坊市里行走,竟有游刃有余之感。最明显的事实就是,如果不是学会了玉简里的破阵术,还有知道五煞阵是怎么一回事,他就算有筑基三层的灵力,今天极有可能也折在那贺老大的手里了。

而贺老不过是炼气期后期的修为。

在修真的世界里,虽说是“修为高一阶,压死人”,但是,有了符、阵、器等诸多外因的加持,修士越阶杀人,也不是不可能。

本来,沈云打算十天之后再去一趟玉周山坊市,现在,他改主意了:一是,那四名身着守卫服饰的压阵人虽不是他亲手所杀,但是,他确实脱不了干系。而守卫在坊市里公然被杀,想来坊市的主人不会善罢甘休。在风口上,他还是暂且不要再去坊市为好;再者,他发现自己对于修真世界的了解还是太少了。所以,他现在最迫切的不是学会炼丹,而是要尽快将祖师传下来的那些玉简读完;当然,还有一个很现实的原因,即,身上的灵石不够,近期又找不到赚灵石的门路,十天之后,去了玉周山坊市,也只能是白走一趟,浪费时间。

理清这些后,他沉下心来,利用一切空闲时间,如饥似渴的研读玉简。

转眼,又到了年底。除了那些记录炼丹和《青莲无上功》等内容的玉简,其他的,沈云终于读完了。

本以为读完这些玉简之后,自己会从中找出来,什么是道。结果,他发现自己仍然是一头雾水。

在玉简里,他多次看到祖师提及“以丹入道”,是以,他禁不住猜测:莫非答案藏在记录炼丹的那些玉简里。

如此一来,他确实需要一个炼丹炉了。

与上一次去玉周山坊市,时间已过去了大半年。沈云寻思着,四名守卫被杀的风波应该也平息了。这天,他从藏书阁下了差回到家里,跟齐伯说:“明后两天,我要出门一趟。”

就在这时,李忆与赵宣跟火烧屁股似的从外面进来了——李忆是大掌柜,一年多来,渐渐的也得了沈云的器重。他与赵宣是唯二的进东厢房不用通传的人。

沈云向齐伯摆了摆手,问道:“出什么事了?”两人都是极为稳重之人,如果不是发生了十万火急之事,不会急成这副模样。

齐伯从不过问铺子的经营,见状,抱拳向两人见了礼,转身出去了。

“主公,大事不好了。”李忆是真着急。大冷天里,他连外衣都没有穿,身上只穿了一件寻常的夹布袍过来,偏偏还是满脑门子的汗珠子。一看就知道是急出来的冷汗。

相比之下,赵宣穿戴整齐,但也是急白了脸。

“你们俩先坐下来。莫急,慢慢说。”沈云招呼道。

如清泉一般的声音,令李忆心中大定。他歉意的笑了笑,与赵宣两人在下首坐了下来:“这几日,来铺子里转悠的衙差突然多了起来。先前,我以为是年关将近,衙差们出来捞几个过年钱。这是常有的事。所以,命各铺子跟以前一样的接待。不想,那些人收了钱,越来越过分。他们有恃无恐的样子,分明是背后有人。这样的话,事情就大发了。我请伯堂帮忙打听。”说到这里,他偏头看向赵宣,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接下来的,伯堂你最清楚,还是由你来说吧。”

赵宣见沈云没有反对之意,点了点头,说了起来:“我们的人跟着这些衙差,顺藤摸瓜,很快找到了顺王府。是顺王爷看上了我们的铺子。”

自从生意上了正轨后,沈云是连铺子里的账本都很少看了,全部交给了齐伯。去年,铺子里总共交了三十万两的红利上来;今年,据齐伯猜测,红利会少一些。总归还是赚钱的。为此,齐伯没少赞沈云看得远,早早的将所有的铺子都整合了起来,抢了先机。

“顺王爷?他不是仙帝的小叔叔吗?”沈云冷笑,“铺子里一年到头就那么点赢利,堂堂的王爷居然也好意思伸手!”

赵宣答道:“要是搁在几年前,顺王爷是看不上我们的。现而今,生意越来越难做,能不亏钱的正当营生,全仙都不到四成。象我们这种一年到头,还能赚些钱的铺子少之又少。顺王爷是想通过衙差们递话,他要我们依附他。”

“竟然到了这种地步?”沈云好不意外。这一年多来,他一心练功,读玉简,两耳不闻窗外事。陡然听到外面的行情坏到了这种地步,有种恍如隔世之感。

李忆与赵宣双双点头。

“大伙儿都是坐吃山空,日子越过越紧张。还有,南边的叛军没见打下来,官道一个月里能堵上二十来天。今天夏天,几个主要的产粮区都七灾八难的没安生过。收粮的伙计们跑断了腿,才勉强收上来秋粮。粮米这一条商路,也越来越不好走了。就算今儿没有顺王爷伸手,我们的铺子,怕也撑不到多久。”李忆忧心忡忡的叹了一口气。

去年,经沈云整合,七十多家铺子全转到了粮米生意上,收粮、运输、存储、售卖……各施一职。七十多家铺子赚的全是汗珠子钱。

“明年的夏粮,不好收?”沈云在庄子里呆过几年,知道庄户们的日子是怎么一回事。他们大多没有什么积蓄,全是靠天吃饭。所以,是最禁不住灾难的一批人。年景好,还能勉强糊口。一旦灾难临头,他们唯有拖家带口的逃荒。没有他们种田了,哪里还有明年的夏粮?

李忆点了点头:“自从整合后,我们按计划也渐渐的在各产粮区添置了一些庄子。去年的秋粮有三成就是出自这些添置的庄子里。但要是明年的夏粮全指望这些庄子,怕是不成。一来,人手不够,二来,庄子大多在南边,官道越发难走,有粮也运不上来。还有,估计过了冬,周边的流民会不减反增。种下的粮食,届时能抢收到多少,我这心里完全没底。”

第四三五章 叶罡示警

沈云看着两人直接问道:“你们呢?是个什么想法?”

李忆偏过头去看身边的赵宣。后者垂眸,不吱声。他只好硬着头皮问道:“主公,我听说,你是来仙都是游学三年。这已是第三个年头了,是真的吗?”

沈云点头:“是的。我是鸿云武馆的弟子。按照武馆的规矩,翻过年去,等雪化了,我要回武馆一趟消假。”

“那消了假以后呢?您还回仙都来吗?”李忆追问道。

“所以,我问你们的想法。”沈云笑道。如果他们只是想找一条粗腿抱着,放眼全仙都,顺王爷虽不是最粗的,但也是排前几名的存在。现在,顺王爷先看上了他们,于他们来说,不失为飞黄腾达的良机。比跟着他,不知道强哪里去了。正所谓,良禽择木而栖。大家好合好散,他不会怪罪他们。

这时,赵宣抬起头来,很肯定的说道:“我早已发过誓,这辈子誓死追随主公。主公如果不回仙都了,我合家跟着主公南下。”

李忆明白过来,刚才赵宣不接他的眼神,是因为人家心里早就打定了主意,不想、也不用与他打商量。

这就好办了。他暗中松了一口气,道出心中的想法:“主公,我同伯堂也是同一个心思。”

沈云有些意外。赵宣愿合家随他迁出仙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一来,赵宣早就分出来单过,所谓的合家,其实仅他们一家五口而已;二来,赵宣的夫人方雅是女营的营主之一,必定也是愿意随他一同南下的。

但是,李忆则不同了。他是这条街的坊主,即李坊主,唯一的弟弟。据沈云所知,李坊主共有兄弟姐妹三人。嫁出去的姐姐姑且不提,李忆要合家追随自己南下,他哥李坊主能同意么?还有,他的夫人也是地道的老仙都人,愿意随他一同南下么?

在这种时候,他不想生事,于是,笑着摆摆手:“仲平,你不用担心。你是有真本事的人,顺王爷图财,铺子还是要交给你打理的。”

“是主公看得起我。“李忆笑嘻嘻的抱了抱拳,“去年,仙都城里出了大乱子。事后,家兄与我交了底。家兄说,往后仙都城里怕是不得安生了。好在,我们兄弟二人依附了主公。往后,只要跟定主公,就不怕外面出乱子。”

原来两兄弟早就商量好了。沈云不置可否,打趣道:“你们是一大家子人,可不比伯堂他们家哟。这么多人去迁去外乡,吃饭可是个大问题。”

李忆笑道:“恕我斗胆,主公在南边添置了好几个庄子,应该是在为南下做打算吧。”

被他点破心事,沈云嘿嘿轻笑。他担心自己离开仙都后,赵宣,齐伯他们,还有那么多的私勇,生存成了大问题,是以,早早的做好最坏的打算。

赵宣是听风堂的堂主,自然早就猜到了这些。如今见主公默认了,笑得眉眼弯弯,如沐春风,心道:主公有情有义,追随主公,纵使前面有刀山火海,他也不悔。

不想,一语成谶。多年以后,他作为先遣,最先走出大泽。站在大泽的边缘,他远眺拦路的烈焰山,又想起了自己曾经的心语,不由轻轻打了自己一个嘴巴,骂道:“乌鸦嘴。“

不过,懊恼归懊恼,他的心里始终都不悔。

当然,这些是后话。

李忆还欲再说什么,沈云摆手,看向赵宣,问道:“有没有打听清楚,顺王爷到底是只要铺子和商路,还是连铺子带人都要?”如果是前者,顺王爷意在夺产,所有人的麻烦便大了;要是后者的话,运作得好,绝大多数人都能得以保全,真正倒霉的兴许只有他这个“主公”。两者的区别不可谓不大。

赵宣摇头:“还未来得及打听这些细节。”

“这一点至关重要。”沈云,“务必要打探得清清楚楚。”

“是。”赵宣抱拳领令,“请主公给我三天时间。我一定打探出来。”

沈云点头同意了,吩咐两人:“在此之前,此事不要散出去。”

“是。”在没有打探清楚顺王爷的真实意图之前,暂且只能商议到这里。赵宣与李忆双双起身告辞。

将两人送出大门后,齐伯进来继续先前的话题:“云哥儿,您明天还出行吗?”如果是的话,车子、吃食,都得早早的安排起来。

事有轻重缓急。沈云早已改了主意:“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以后再说罢。”想了想,他示意齐伯坐下来,“齐伯,过了年,我这次游学就满三年了,必须回武馆去消假。您有什么打算没有吗?”

齐伯想都不想,张口答道:“我们能有什么打算?早就想好了,只要您不嫌弃我们几个,怕我们拖累您,不管你上哪儿,我们都跟着您。”顿了顿,又道,“只是您要回去的话,这里的家业要早些做准备才好。”

“嗯。我会的。”沈云也同样吩咐他不要往外透口风。

齐伯得了命令,真是守口如瓶,连齐妈也没有告诉。

第二天上午,叶罡突然递了帖子过来,请沈云到听雨楼重续旧约。

沈云拿着帖子,心中好不惊讶——自从一年多前,请他去了一趟仙门理事处之后,叶罡就好象忘了他这个人似的,再无联络。怎么突然间又想起曾经的约定来了呢?

最终,他还是准时赴了约。

叶罡订了一个包厢,在等他。待伙计送了一壶听雨楼的招牌雀舌上来后,将人打发了出去:“云弟应该看出来了,这屋里,我布了隔音阵。”

沈云点头。他确实是一进门,就看出来了。

叶罡接着说道:“今天请云弟来,是因为我昨天听到了一个不好的传闻。”说着,他看着沈云,正色道,“云弟,你最近可曾得罪了顺王爷?”

沈云没想到叶罡会有这么一问,当即摇头:“不曾。我与顺王爷素无交集。”

叶罡拧眉:“我收到消息,顺王爷以为你是仙门弟子,要理事处的轮值长老帮着打听你的底细。”

沈云讶然:“顺王爷怎么会生出这种误会?”他来仙都也有两年多了,象顺王爷这样的大人物还是略有耳闻的。他知道,顺王爷本身是元后修为。他何德何能,值得这样的大能动心思特意向仙门打探?真的会受宠若惊,好不好!

“你说,会不会是他知道了,去年动乱之前,你向我透了色目族的风?”叶罡提点道。如果真是因为这事,那么,沈云危矣。他也是考虑到这一点,才在得到消息后,急急的把人约出来。

第四三六章 誓死追随

老实说,沈云还真没想到这一层上来。刚才,他听了叶罡的话,第一反应竟然是将顺王爷此举与铺子的事联系在一起,心里还感慨,顺王爷不愧是元后大能,行事就是老道。在顺王爷面前,他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小蝼蚁,然而,人家顺王爷在夺他的产业之前,竟然也特意去打听他在仙门里有无靠山。

听了叶罡的提点,他越想越觉得有道理——仙都城里,做粮米这一行的,又不只他这一家。并且,他也不是最大的那一家。顺王爷如果真是奔着钱去的,貌似还有更好的选择。为什么独独看上他名下的产业呢?除非是有仇哇。

去年,因为他提前向叶罡点了色目族的水,这才叫仙门早有准备,反杀了回去。就冲这一点,仙门还特意奖励了他一回呢。可是,对于仙庭来说,不就是他在坏事吗?从这一点上来说,顺王爷还真是与他有仇呢。

任谁被元后大能当成了仇人都淡定不起来。沈云连忙虚心向叶罡请教:“那,我该如何是好?”

“当然是走喽。”叶罡不假思索的答道,“你是来仙都游学的外乡人,在这里无牵无挂的,拍拍屁股走人,顺王爷无仙旨不能出京,安能奈你何?”

沈云垂眸,掩去眼底的苦意。他哪里是无牵无挂?他是一千多口人的主公呢。并且,人家顺王爷也打听得清楚了,已经向他名下的铺子伸出了黑手。

叶罡以为他是在担忧走不脱,索性将话讲全了:“顺王爷是出了名的谨慎性子。仙门里的门派那么多,轮值长老要打探你的底细,也需要些时间。在得到确切的答复之前,顺王爷极有可能不会对你出手。所以,你赶紧走,回到鸿云武馆去。现在,贝侯正和南边的叛匪绝战呢。就算是仙帝都会卖贝侯几分面子,更何况顺王爷。你回到武馆,有你的师尊护着,顺王爷届时就算讨到了仙旨,也不敢真拿你怎么样。”

去年,仙门将计就计,狠狠的反摆了仙庭一道,事后,还摆出受害者的样子,跟仙帝讨要了不少好处,乘机打破最初的约定,在凡俗界设置大大小小的理事处多达上百处。

以仙帝的老奸巨滑,定是知道仙门并非表现出来的那般无辜。他只是苦于没有真凭实据,不好挑明罢了。

但是,如果沈云落入顺王爷手里……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沈云不能出事。至少,他不能落在顺王爷的手里。虽说去年仙门行功论赏时,师尊特意向仙门隐瞒了沈云的存在,但叶罡担心的是“若想人不知,除非己不为”。万一轮值长老查出来了呢?到时,恐怕仙门也容不得沈云落入顺王爷之手。

这也是叶罡得了消息后,顾不得向师尊泰阳真君汇报,便急急的约沈云出来示警的根本原因所在。

沈云从叶罡的一番话里,没有听出一丝一毫仙门会庇护自己的意味来。所以,此刻,他担心仙门会先下手为强。毕竟,他只是一只毫无背景的小蝼蚁。

心中一凛,他抬起眼皮子,很肯定的说道:“是我听到顺王爷的名头,一时慌了神。四正所言极是。正好,我游年的期限也满,早有打算回武馆去呢。”

至于他只是鸿云武馆里的一个寻常弟子,没有叶罡想象的那种厉害的师尊,为安全起见,他故意没有撇清。

就让仙门先误会着吧。一切等回到菱洲再做打算。他暗地里在袖子里握了握拳头。

得了肯定的答复,叶罡终于松了一口气,笑着举起茶碗:“为避人耳目,我们还是尽量少见面为好。在这里,谨以茶代酒,为云弟饯行。预祝云弟一路顺风,平平安安的回到菱洲。”

“多谢。借四正兄吉言。”沈云也举起了茶碗。

回到家里后,他第一时间急召赵宣问话:“查得如何了?”

赵宣的脸色很不好看:“确切的计划尚未刺探出来,不过,种种迹象表明,顺王爷来者不善。还有,顺王爷应该知道,我们这三条街早已依附于您。他对您,绝对没安好心。”

这就够了。与叶罡那边的消息恰好吻合。沈云起身,走到窗前,双手抱胸,望着灰沉沉的天,叹了一口气:“仙都,看来我是呆不下去了。”

赵宣默然。同时,也为主公小小年纪,能有如此之敏锐而感到骄傲。

沈云接连做了两个深呼吸,转过身来,后腰靠在窗台上,继续抱着胸,淡声吩咐:“不用再打探了,把你的人都撤回来。”

“是。”赵宣也是这么想的。顺王府可不是菜市场,也非寻常公侯之家。要想刺探出具体的计划,听风堂的弟兄们必须冒极大的风险。而于他来说,只要能确定顺王爷对主公没安好心就行了。完全没有必要再冒更大的风险。

沈云想了想,又道:“你与李忆商量一下,如何跟三位坊主通通气,以便于能清楚他们的真实打算。如果他们都想与我一道南下,那么,你们传我的命令,叫他们召集家主们开会,在会上宣布此事。至于家主们是留是走,且随他们去。你们只管把愿意随我走的人家记录下来。如果三位坊主另有打算,你必须立刻报与我。同时,叫李忆马上回铺子封账。”有道是,日防夜防,家贼难防。非常之时,他得谨防三条街里有人生了攀附顺王爷的心思,对自己不利。

“是。”

赵宣与李忆行事极为迅速。第二天的下午,他们俩又一齐过来汇报。

“主公,家主会刚刚才结束。”李忆喜气洋洋的抱拳,“家主们都纷纷表示,誓死追随主公。他们托我等请求主公示下,什么时候南下。”他哥,也就是李坊主在家主会上吹风,说顺王爷铁了心要夺产,要铺子要商路,就是不要人。家主们都是聪明人。没了生钱的铺子,他们一家老小坐吃山空,能吃几时?所以,该如何选择,根本就不用多想。

沈云闻言,不禁开怀大笑,连声道:“好!好!好!”人心都是肉长的啊。就冲家主们的这份心,他也不枉此番仙都之行。

不过,这些家主都拖家带口的,不似他仅孤家寡人一个,南下之事,宜早却万万急不得。

接下来,他将齐伯与老罗唤来,令他们俩连夜召集私勇开会:“愿意随我南下的,待命;想留下来的,每人发放十两银子的遣散银。从明天起,他们就不再是私勇营里的人。齐伯,你给他们另行准备院子,容他们过了新年再离去。”

所有人都听懂了——大伙儿南下的日期肯定是在年前。这样的安排最好不过了。因为仙都有一个风俗,过年之前,是要提前给亲戚们送年礼的。大家完全可以打着走亲戚、送年礼的幌子,分批出城。

第四三七章 快闪

晚上,私勇们也做出了选择。根本就不用齐伯与老罗放顺王爷出来吓唬人。一听到大人游学结束,要离开仙都,他们嗷嗷的争着表态:“带我们一道走!”

“对,请带上我们!”

齐伯和老罗见状,颇为动容。

“大家先静一静。”齐伯抬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大人有话跟大家说。”

立时,会场安安静静的。所有人都急切的盯着他。

齐伯觉得喉咙有点儿堵,清咳一声,决定还是要把话都说明白了:“大人说,是走是留,皆不勉强,你等自由诀择……”

哪知,不等他说完,站在前排的赵营主不耐烦的大声打断了他:“大长老,别人我管不着,反正我赵大勇这一辈子是跟定了大人。”

好比一石激起千层浪。刘玉娥等人营主也纷纷响应:“我也是。”

“跟着大人,我等才是人。没有大人,我们这些人比路边的野草还不如。哪有放着好端端的人不做,去做草的?必须跟大人走。除非大人不要我们了。”

“就是。我跟着大人挺着胸脯子做人做惯了。再要我变回去,重新做奴才,真回不去了。”

……

后面的小队长,还有私勇们的反应慢一点,但是,他们的态度是一样的明确——请大人不要丢下我们!水里火里,我们也跟定了大人!

齐伯望着七嘴八舌的花式表忠心的私勇们,不知不觉之中,眼圈红了。

老罗也是觉得鼻子好酸。他上前一小步,悄悄拉了拉齐伯的一只袖角,示意他不要再往下说了。因为完全用不着。

后者回过头来,泪水借机痛痛快快的夺眶而出。他赶紧的用袖子胡乱往眼上擦了一把。呵呵,他好歹也是私勇的大头目之一,当着几百号人流泪,不是自堕威名么?

偏偏赵大勇这个二愣子眼尖得很,哈哈大笑道:“大长老,好端端的你哭什么呀?”

刷刷刷,全场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齐伯身上。

老罗站在旁边,都替齐伯尴尬得紧。

“我哭什么?”齐伯索性转回头,大大方方的在众人面前擦干眼泪,从心底里笑了出来,“我是被你们蠢哭了。大人说了,不管是谁,要是不南下,马上发放十两银子的遣散银。”说着,他指了指桌上摆着的那只红漆木匣子,“你们看,银子我都带来了。你们硬是有财不知道发啊。”

“大长老,您呀用不着诈我们。”赵大勇知道齐伯是在说反话,转过身去,面对他营里的私勇们,振臂一呼,“就是给座金山,也休想叫我们离开大人。大伙儿说是也不是?”

“是!”数十人齐斩斩的大声应着。

旁边的营主们见状,也不甘示弱,纷纷转回身去,问自己营里的人。

于是,会场里,响亮、干脆的应答声,好比秋天的麦浪,一波接一波,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回到东厢房复命的时候,齐伯和老罗提起会场上的情形,还禁不住激动得打哆嗦。

汇报完,齐伯咧嘴着拍了拍手边的红漆木匣子:“我和老罗商量着事先准备了五百两的现银。结果,一个大钱也没发出去。云哥儿,大伙儿对您的忠心,真没得说。”

沈云也是打心底里高兴,兴奋的搓着手吩咐道:“齐伯,明天上午,召集长老们,各营营主,还有四大掌柜和家主们来家里开会。”

“云哥儿,是要在这屋里开会吗?”齐伯环视屋子,“有几十号人呢,这屋好象地方窄了点。”

“对,你说的对。”沈云连连点头,“去北跨院。把那边的地龙烧起来,在外面的练功房摆上蒲团。只是开个会而已,准备点茶水,大家都坐地上就是。用不着临时往里搬桌椅。”

“是。”齐伯想了想,提议道,“只怕一时半会,会也开不会。要不,明天留大家吃个午饭?简单一点,管吃饱,保证热乎。”

“好。”沈云点头应下。

第二天上午,与会者准时到场。沈云坐在最前面的那个蒲团上,环视众人,开门见山的说道:“今天召集大家过来开会,只为一件事。大家一起商量商量,如何在过年之前,不惊动顺王爷,把人和财,还有产业都安全的南迁。”

大家猜测,今天开会,就是为着这件事。而他们很清楚主公一向的行事风格,所以,昨晚都自个儿先琢磨出了一些法子,就等着开会的时候说。

赵大勇抢先站了起来,抱拳:“主公,我想了一宿,能先说吗?”

旁边有人不乐意了,怼道:“大伙儿都想了一宿,凭什么叫你先说呀?”

赵大勇反怼回去:“因为在座的所有人里,就数我赵大勇最笨啊。想出来的法子肯定也是最笨的。要是叫你们把聪明的法子先说出来了,我还能开口吗?”

这话听着怪受用的。大家都乐了,呵呵轻笑。旁边的营主怼不下去了,耸耸肩,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沈云笑道:“行,大勇,你说。”

赵大勇的法子很简单。冬至节,所有铺子都会放假,好让掌柜和伙计们回家过节。现在离冬至节还有五天,各铺子赶紧的暗地里准备起来,到了冬至节的前一天,明面上是掌柜和伙计们回家过节,暗地里则是分散开来跑路。至于各家里,更简单。冬至前后,合家出城赏雪,可是仙都的老传统。家眷们打着赏雪的名头,分批出城。有私勇护着,安全绝对不是问题。

“等出了仙都城,再把人重新归拢,一起南下。”

听他说完,大家都愣住了——这哪是什么笨办法啊?我的“聪明法子”也是这样的。

吴坊主,也是总部的司命长老之一,最先回过神来,鼓掌赞道:“好。我也是笨人一个,赞成赵营主的‘笨法子’。”

“哈哈哈……”大家听出了里头的调侃意味,都笑着鼓掌表示附议。

“谢谢,谢谢!”赵大勇乐得合不拢嘴,打着圈儿向大家抱拳行礼。

被他这般插科打浑一回,会场的气氛变得轻松快活起来,好似大家不是在讨论如何悄无声息的离乡背井一般。

大体的框架定下来了,接下来,就是商讨细节。毕竟此番南下,要长途跋涉几千里,而且涉及几十户人家,七十多家铺子,一千多口人,肯定是问题多多的。

众人合力,当天,具体的南下方案出炉。

沈云甚是满意。如果仅凭他一人之力,哪怕再给他三天的时间,也绝计想不出这么细致、周全的大方案来。

“大家分头行事。务必保密。”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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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三八章 剁爪子

按照方案,两天后,赵宣领着听风堂打头开路。沈云与王坊主的神箭营负责殿后。他们是最后撤退的一拔人马,在冬至的后一天,离开仙都。

马上就要离开仙都了。也不知道下次再回来,是什么时候。沈云心里还有两桩事未了:一是,他想去玉栖观探望白柯;二是,炼丹炉尚未买到手,得去一趟玉周山坊市。

可是,他又担心此时去北郊,会招来顺王爷的特别注意,弄不好极有可能因此而暴露了正在紧锣密鼓的隐秘南迁计划。

思来想去,最终,他还是放弃了北郊之行——白柯闭关之情,亲口告诉他,旧伤已痊愈。如今,没有消息,肯定还在闭关之中;至于买炼丹炉一事,全靠运气。他这会儿去了,也未必能买得成。

大家很齐心,过了冬至,一大早,神箭营遵沈云之令,以小队为单位,化整为零,混出了城。沈云与王坊主两个则是最后一批离开三条街的。

半个时辰后,各小队先后赶到城外五里的官道长亭。此时,沈云与王坊主已在长亭里喝完了一壶热茶。

王坊主是营主。他清点人马之后,向各小队长细细问了出城情况,向沈云抱拳:“主公,人都到齐了。大家都很小心,没有带尾巴出来。”

“走!”沈云果断的挥手,“座骑藏在前面的树林里,大家跑去过。”早上出来前,沈云撤掉了小五行阵。没有他和神箭营撑着,三条街都是人去街空,根本就瞒不过中午。是以,此时他们等于是跟时间赛跑,万万拖沓不得。

好在大家的行囊,在昨晚的时候就归拢来了,收进了王坊主的储物袋里。这会儿,大家都是轻装简行,行动便利得很。

乘着天色尚早,这边官道上没有旁人,几十号人先是撒开脚丫子,呼啦啦的冲进前面百来步远的小树林里,然后,两人合乘一骑,跟在沈云的后面,沿着官道打马狂奔。

按照计划,他们要先骑马在官道上跑二十来里,然后,马队继续前行,而搭乘的另一半人马则偷偷的留下来设伏。只要顺王爷真的派了追兵过来,两路人马再合力围杀。来一个,杀一个,有一双,杀一对,定叫追兵有来无回。

这是沈云的主意。他刚说出来时,其他人都沉默了。因为此举绝对会把顺王爷得罪的死死的。而他们都是抱着惹不起、躲得起的心态选择南下,没有想过要与顺王爷结仇。

他们是小民,哪里得罪起堂堂的仙王叔?

“在顺王爷眼里,我们没有乖乖的双手将家财与商路奉上,就是对他大不敬,是往死里得罪了他。”沈云环视全场,冷声说道,“所以,在你们决定举家随我南下之时,已然跟顺王爷结了大仇。“

吴坊主见状,起身道出大家的心里话:“主公所言极是。可是,若我们真的杀掉了顺王爷派出来的追兵,那就是谋逆的大罪啊。届时,只怕仙庭会发海捕文书,四处通缉我等。”

赵宣站了起来,反问道:“吴长老,您觉得顺王爷的追兵会追杀我们多远?出城五里,十里,还是一百里,两百里?”

“是我想差了。顺王爷哪里肯善罢甘休?逃,绝对不是解决问题之道。我等这般冒犯他的威严,哪怕我们逃出一千里,一万里,只要得到我们的消息,他都会派人来追杀的。此次南下,我等拖家带口,千里迢迢,受不住他们这般疯狂追杀。”吴坊主故作苦笑,歉意的向沈云抱拳告罪,“主公之计,甚妙。只要顺王爷敢向我们伸爪子,我们就最快最狠的剁掉之,唯有这样,才能吓住顺王爷,叫他不敢再伸爪子。”

“剁掉他的爪子!”

“主公,这个任务交给我赵大勇吧!我的斧头最适合剁爪子了。”

“我觉得吧,我们神箭营堪当此大任。”

……

见此情景,吴坊主反倒是默声坐回了蒲团上,深藏功与名。

就这样,大家都管这一条计策叫做“剁爪子”,在会上全票通过。

另一边,顺王爷也是不负众望。昨天将晚时分,他得到了仙门驻仙都的理事处轮值长老的答复——经查,王爷所寻之沈云非仙门弟子。

原来是区区散修。那还有什么好客气的!顺王爷当即叫来一名属官:“明天上午,你点一队府兵,去把姓沈的抓来。”姓沈的无视衙差们的传话,就是给脸不要脸。依着他早些年的性子,马上就把人抓过来,先扔水牢里关上十天半个月的,长长眼力劲儿。谁叫他近些年心地越发的软了呢?念在沈小子打通了一条南北粮米商路的份上,他且容其好好的过完人生之中的最后一个冬至节。

属官不是头次出这种任务。王爷不急,他也不急。第二天早上,他练完功,吃罢早饭,又喝完了饭后的养生茶,这才从从容容的点了一队府兵出府。

不想,他领着人刚出了顺王府的东角门,就看到早早的被他派出去通知沈云的长随慌慌张张的跑了回来。

“不好了!不……好了……”大冷的天,长随硬是跑出了一身大汗,脸儿煞白,上气不接下气。

“呸呸呸!大清早的,你胡说八道些什么!”属官赶紧的将人喝住,“沈云不肯还是怎么着?”

长随使劲的摆手:“跑了!跑了!”

“沈云跑了?”属官听得两只眼皮子乱跳。

“全跑了。铺子里,还有三条街,都看不到人。”眼珠子滴溜溜的看了那队府兵一眼,长随靠上前,在属官的耳畔轻语,“小的跟周边的人打听过了。昨晚还看到铺子和街口有人出入。姓沈的应该是今儿一大早领着人跑了。”

这会儿,属官不敢再磨噌,转身就提起袍角往府里跑。

当然,他不会说沈云是今天一大早跑的,而是将时间往前提了一夜。

听说沈云是昨天下午闻风而逃,顺王爷气得摔了最心爱的玉茶盏:“肯定又是仙门那边故意走了风声。那群东西就是见不得我们这边好!”

不过,他也还没有完全气糊涂,冲属官吹胡子瞪眼睛:“安大海,你再去点一百府兵,把人给爷追回来。”

安大海为了遮掩自己的失误,这回利落得很。少顷,他先派出去了一队探马。没过多久,他带着亲自挑选出来的一百府兵,全副武装,气势汹汹的打马冲出了城门。

傍晚时分,探马们纷纷回报:“报——,前面五里,发现逆贼!”

“报——,逆贼潜入黄公谷!”

“报——,逆贼在黄公谷扎营!”

第四三九章 绝灵阵

顺王府里高手如云。安大海那筑基一层的修为,根本就不够看的。而他之所以能在王府谋到三等属官之职,全是因为他是王府大总管的远房侄子。

他能得到眼下这份差事也是大总管向顺王爷推荐的结果。

大总管还特意提点他,说,王爷查得很清楚,沈云是从外面流窜到仙都的散修。五天前,大总管隔着一条街,亲眼看过人。是个只有先天中期的后生。大总管以为,这是一桩油水很足,又非常轻松的好差事。不关照自己的侄子,难道还叫旁人得了便宜去?

安大海本人也真没有把一个先天中期的散修小子放在眼里。不然的话,今儿早上,他也不会生生的耽误了那么多的时间。

一路狂追,他连午饭都没顾得上吃。现而今听到探马们的回报,他抚掌大喜,心道:立功的时候到了。这回,我一定要好好的给叔父长长脸。

“弟兄们,逆贼就在前面的山谷里。他们不过是一群凡人武者,大伙儿一鼓作气,拿了他们回城。王爷定有大赏。”安大海转身,向身后的府兵们振臂高呼,“快,跟上!立大功的时候,到了!”

顺王爷里的府兵大多数是先天武者。他点的这一百府兵个个都是先天境后期。闻言,他们眉开眼笑,簇拥着安大海往前冲。

立时,官道的上空冲斥着他们肆意的吆喝声。

“来了。”他们的动静实在是太大了。隔着好几里地,王坊主便发觉了他们,赶紧向沈云报告,“有百来骑。”

其实沈云比他还要早一些听到那些闹哄哄的声音。

“不过百来骑,吃得下。”沈云的神色很淡定,“叫大伙儿先不要乱动,免得打草惊蛇。”

“是。”王坊主是老仙都人,知道顺王府的府兵是什么样的存在。他们比仙符兵可厉害多了。先前定计划时,他心里是有点儿麻麻点点的,寻思着顺王爷的爪子怕是不那么好剁。但是,听到旁人都争着抢着要留下来殿后,他便豁出去了,全力争夺任务。

为什么要这般拼命呢?

因为主公之前曾跟他许过诺,将来会给他还有王家抬仙籍。虽说主公重诺,言出必行,但是,他如果没有立下足够的功劳,只怕届时主公有心抬举他和王家,也难以服众。

当听主公说,会留下来与他们神箭营一道殿后时,他无比的庆幸自己抢下了这个任务——有主公在,怕什么?

而刚才主公在山谷里的一番布置,令他更加肯定了这一认识。

如今,他心里唯一担忧的是:顺王府的能人多,就连寻常的府兵也是先天武者。他们会不会看出什么来,轻易蒙他们不住呢?

是以,得了沈云的吩咐,他麻溜的亲自跑去每一个小队的埋伏点传话:“稳住。不要惊跑了追兵。”

他的长子是神箭营的小队长之一。闻言,指着胸口的敛息符:“爹,你怕什么呀。有它在呢。”

王坊主看了看,自个儿抚额笑了。是呀,主公素来算无遗策,还有什么好怕的!

而实际上,他也没猜错安大海和他带来的府兵们。

别看这些人牛气哄哄的,这一路上都完全没把沈云领导的“乌合之众”放在眼里。但是,当真正快到黄公谷的入口时,所有人不约而同的放慢了速度。

最终,他们停在了离谷外半里多远的官道上。

安大海先是用右手搭在额前,远眺黄公谷。见看不出有明显的灵力波动,他暗中松了一口气,心道:是我多心了。叔父行事一向老道得很,绝对不会看错。姓沈的小子就是一个先天境中期的小蝼蚁。他连灵力都没有,怎么可能摆阵?

当即,用马鞭指着前面的谷口,对簇拥在四周的府兵们大声喊话:“弟兄们,姓沈的,还有他的那班混子们,都藏在前面的黄公谷里。你们大可放心,刚才我细细看过了,谷中不见灵力波动。说明那里面根本就没有摆阵。”

“立功的时候真的到了!”

“活捉沈云!领重赏!”

“弟兄们,给我上!”

那一百府兵都知道他是筑基境的大人。既然大人说了,谷中没有摆阵,那就肯定是没摆阵。

以先天对后天,那还不是二指捏田螺的事吗?

于是,各种怪里怪气吆喝声再起。众人争先恐后,一窝蜂的冲过了谷口。

安大海是最后一个进入黄公谷的。

只见前面的府兵们“噼哩叭啦”纷纷坠马,他的心猛然提了起来,大叫:“怎么……”

就在这时,他敏锐的发现自己身上很不对劲——灵力凝滞,身子突然间变得死沉死沉的。

还好,他反应足够快,当即使出吃奶的力紧紧拉住了缰绳,不然,他也会从马背上一头栽下去。

啊,体内的灵力被禁锢了!

他的额头上顿时象雨后春笋一般,冒出黄豆大的冷汗。

一半是灵力被禁,还有一半是被吓的。

因为他知道自己眼下遭遇了什么——绝灵阵!

呜呜呜,我误入绝灵阵了!

既然是绝灵阵,自然从外面,谷中没有灵力波动咯。

在绝灵阵里,修为境界越高,吃的苦头越大。是以,几息之后,安大海也从马背上掉了下来,重重的摔在地上。

那些府兵们只是含有灵气的经络和穴位被封,武功大打折扣,变回了凡人高级武师的状态。掉下马来,是因为不曾防及。很快,他们就爬了起来。

意识到上当中计了,他们二话不说,马上按小队抱团,背靠背,摆出阵势,警觉的看着四周。

但安大海不成啊。他是体修,身子远比看上去的要重得多。是因为有一身的灵力撑着,平常才身轻如燕。这会儿,灵力被封,他悲哀的发现,自己竟然连呼吸也觉得困难了。他那强健的胸肌好比一座大山,压迫着他的肺。

很快,他仰面躺在地上,听到了自己的肺里传来爆裂的声音。

那是他的一截肺管子被挤爆了。

“扑哧!”血沫子象喷泉一样的自他嘴里涌出。

先是肺,然后是肝……他的五脏六腑被极度挤压,直至再也扛受不住,爆裂开来。

过程简直不是“痛苦”两字连形容的。偏偏安大海的神智又清楚得不能再清楚。

该死的绝灵阵!该死的沈云!

嘴里不住的在往外喷血,是以,他说不了话,只能在心里不停的咒骂着。

最后的时光时,他想起了大总管透给他的那些内幕,气得双目瞪得浑圆——叔父啊,你可把我害死了!沈云哪里是先天境中期的小蝼蚁。他会摆绝灵阵呢!至少也得有筑基境的修为。沈云摆了个绝灵阵,让我自己生生的压死了自己……

看到安大人七窍流血,一双眼睛赤红,瞪得比牛眼还要大,就这样送了命,府兵们最后的战意被完全摧毁了。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跑啊”,所有人都撒开脚丫子往谷外跑去。

此时不动手,还待何时?沈云果断的挥手:“预备,射箭!”

嗖嗖嗖……

四面八方,箭来如雨。

第四四零章 为师甚是思念

在听雨楼时,叶罡说好就此与沈云道别,不再相送。但是,他到底还是控制不住心底的好奇心,想看一看,一个无依无靠的小散修,直面顺王爷这样的存在时,到底会何去何从。

是以,他一直暗地里留意沈云这边的动静。

他看着沈云名下的铺子和往常一样的开门、做生意;

冬至节的前一天傍晚,他看着掌柜的和伙计们将铺子打扫得干干净净,在擦得油光水亮的铺子门板上贴着“冬至纳福”的红条儿,最后各自背着一只小小的行囊,合力关上铺子门,笑嘻嘻的相互打拱作揖,匆匆出城回家过节;

冬至节那晚,他特意去那些铺子的周边转了一圈。远远的,他看到铺子里灯光闪烁,人影晃动,摇头轻笑。呵呵,是他高看了沈云。根本就没有金蚕脱壳这回事儿。

回到理事处,他刚换了衣裳,便收到消息:轮值长老在天黑之前回复了顺王爷,说,沈云无门无派,不是仙门弟子。

他的心里不由打了个突——如此一来,以顺王爷的性子,明天一早就会派人去找沈云收铺子。

于沈云来说,还有一个晚上的应对时间。

要不要去给沈云报信呢?

一阵裹着雪粒的西北风吹来,叶罡打了个哆嗦,瞬间回神。抬眼一看,他发现自己穿着单薄的居家常服,不知不觉之中,已经走出了理事处。

怪不得寒风凛冽呢。理事处里有阵法,四季温暖如春,不会有冰雪和寒风之类的存在。

不过,这阵冷风也让叶罡彻底冷静下来。

天都黑了,全城宵禁,他这会儿跑去给沈云报信,又有何用?沈云是能连夜将七十多家铺子搬走呢,还是能在一夜之间遣散掉所有的掌柜的和伙计?

晚了!来不及了!

再说,据他这几天收到的消息,顺王爷此番发难,只是求财。些许世俗人之财,于修士来说,算得了什么?换作是他,才不会因此而与顺王爷杠上。把铺子送给顺王爷,就当是破财消灾。说不定还能因祸得福,从此搭上了顺王爷这只大船呢。

他是不屑于与顺王爷为伍,但是,沈云不同啊。沈云是天神宗之余孽,一旦身份暴露,其下场只有一个字,死。硬要多说几个字的话,那就是:死得很惨。

如果能得到顺王爷的庇护,于沈云来说,最起码不会有人敢轻易怀疑他是天神宗的余孽。

沈云是个聪明人,肯定早就想到了这一层。所以,这些天,什么动作也没有,静等顺王爷的人找上门来。

对,沈云肯定就是这样打算的。叶罡越想越觉得是这么一回事。

算了,我这会儿去报信,指不定沈云还会嫌我多事。他耸耸肩,掉头又走进了理事处的大门。

不过,这样的反省并不防碍他第二天练完功后,赶去三条街,看沈云如何乘机搭上顺王爷。

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会看到人去街空的情景。

小五行阵消失了。三十几户人家,一夜之间,搬了个干干净净。

可不是干干净净吗?他接连跳进三户人家的院子里,不论是金银细软,还是家里的大件家具,都没见着。

太惊悚了,有没有!

他甚至去了其中一户人家的大地窖里。

呃,居然连仙都人们家中必备的腌菜坛子也搬走了。偌大的地窖里空荡荡的,能饿死老鼠!

沈云跑了!

不但他自己跑了,而且还带着三条街的所有人跑了!

铺子那边呢?

叶罡深吸一口气,赶去离得最近的那家铺子所在的街面。

他晚了一步。那个铺子的外面围满了看热闹的人们。

叶罡不动声色的靠过去,将人们的窃窃私语尽收耳里。

“大上午的,这是做什么呀?”

“没看到吗?抄查铺子!”

“哟,这是得罪了哪路神仙?”

“是顺王府的府兵。”

“看到王掌柜的,还有大陈子他们了吗?”

“哪里还有人哦。早跑了。”

“绝对是提前收到风声了。“

“可不是吗?铺子,还有后面的库房都搬空了。连张马扎子都没有剩下。那么多府兵,硬是连一粒米都没翻找出来。”

“哎呀,不对!昨晚,我明明还看到这边院子里点了灯,有人出来倒水来着。那人穿着伙计的衣裳,背对着我,看不到脸。”

“今儿早上,我听到这边还有动静。象是有人打后边出去了。”

“哦,那么说,王掌柜的他们是今儿一大早跑……”

“嘘!街坊邻居的,王掌柜的他们人不坏。”

“是呀,留点口德吧。这年头,谁没个落难的时候。”

“就是……”

叶罡看了一眼洞开的铺子里。里头果然是空荡荡的。

他又不动声色的抽身离开了。

隔壁的那条街上,有沈云名下的两家铺面。他不死心的去了一趟。

和这边的情形是一样的。顺王府的府兵们正在查抄那两家铺面。铺子外面,都围了一圈人。寒冷的上午,围观的人们神情落寞,双手笼在袖子里,簌簌发抖。

叶罡知道,这些人大多是附近的商户。他们是感同身受呢。

不用再去别的铺子查证了。因为他确信沈云是真的跑了。不但自己跑了,小家伙还带走了所有人,以及所有人的财物。

干得真漂亮!居然连我也被骗住了。

回到理事处后,叶罡犹豫再三,最后还是祭起传影镜,向师尊禀报沈云跑路一事。

没想到,泰阳真君听完后,竟然面色凝重的批评起他来:”罡儿,既然你知道顺王要发难沈云,你就应该早早禀报为师,而不是简单的通知沈云了事。”

叶罡不由愣住,心道:沈云又不是我正清门弟子……

泰阳真君象是隔着传影镜看出了他的心语,又道:“沈云虽然不是我正清门的弟子,但是,他曾冒着生命之险通风报信。因为他的大义之举,仙门才轻松躲过仙庭的暗算。他若因此而招来顺王,乃至仙庭的发难,于情于理,我们正清门都应该护他周全。“

叶罡垂眸应道:“师尊,弟子知错了。弟子这就动身,去寻找云弟。”

“你找到沈云有什么用?”镜子里,泰阳真君笑了,“你和他加起来,就能打败顺王?”

叶罡知道,师尊见自己认了错,已不再生气。他抬眼,讪笑道:“弟子思虑不周,请师尊示下。”

泰阳真君拈须轻笑:“算起来,你在仙都也历练了差不多两年。唔,为师甚是思念,过来探望你一回吧。”

叶罡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师尊为了帮沈云脱困,竟然决定亲自下山一趟。

沈云,他,何德何能!

第四四一章 真君驾到

仙庭与仙门有约定。象泰阳真君这样级别的存在,不能随意进出凡俗界。除非有仙庭方面频发的通行符。

是以,泰阳真君费了点时间申请通行符。

他现身于正清门在理事处的小院里时,已是两天之后的上午。

“弟子见过师尊。”叶罡见师尊不嫌麻烦,真的亲自赶过来了,心里很是吃味。

他的这点小心思哪难瞒过泰阳真君的眼?

泰阳真君不觉莞尔,伸手赏了徒儿一记“毛栗子”:“小心眼!”

叶罡摸着额头,跳起来大呼:“师尊,说好徒儿筑基之后,不再打头的。”

“你就是要飞升了,为师也打得你的头。”泰阳真君华丽丽的食言了,笑着吩咐道,“呆会儿,你去一趟顺王府,通知他们,午后,为师造访。”

叶罡闷声应“是”。论修为境界的话,师尊是化虚真君,高过顺王爷一个大境界,是货真价实的尊长。

论仙门地位,师尊是十大门派的掌门之一。顺王爷连仙门弟子都不是。

以上两条,无论冲着哪一条,理应顺王爷屁癫尼癫的跑过来,早早的在门外候着,求见才是。

可是,这里不是仙门,是仙都。顺王爷是仙帝的小叔叔,是位高权重的仙王叔。所以,师父反倒要递帖子,自降身份去顺王府登门拜访了。

而这一切,全是为了沈云那个臭小子。

这时,理事处那边也得了信。轮值长老领着一众管事,小跑着赶过来拜见。

泰阳真君挥手:“不见。”

叶罡领令,去了院子门口传话:“各位请回吧。”

轮值长老只不过是金丹境而已。他知道自己有多大脸,根本就没奢望能得到泰阳真君的接见。但真君驾到,他身为一方轮值长老,该做的样子还是要做足的。

“是。”他暗地里松了一口气,领着众管事垂着头,安静的离开。

打发走了他们,叶罡轻叹一声,认命的去顺王府送帖子。

给仙门签发通行符,正好是顺王爷的差事。是以,他知道泰阳真君来了仙都。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以泰阳真君之尊,来了仙都之后,第一个就命关门弟子给自己送拜帖。

到底是什么情况?

直觉告诉他,这个年轻的老怪物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没见本王正烦着吗?”他没好气的将帖子扔到书案上,问道,“安大海的尸体还没找到?”

大总管苦着脸站在书案旁,摇了摇头:“没有。”

按规定,顺王府的属官都在王府里留有一面魂牌。两天前的傍晚时分,王府里专门看魂牌的管事向他报告,安大海的魂牌碎掉了。

修士的魂牌碎掉了,只有一种可能,即,殒落。

大总管是个阉官。阉官没法修仙,就算拿仙丹当饭吃,也无济于事,注定只能做一个凡人,经历生老病死。安大海是他特意从老家挑选出来,给自己养老送终的。

听到安大海殒落了,大总管立马想到的是追杀不成,反被杀。

沈云!是沈云杀死了大海!

他红着眼睛亲自去禀报了顺王爷。

后者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安大海是筑基修士。他被一个先天境的小散修杀了?”

真正的先天境小散修是绝不可能杀掉一个筑基境的修士的。可是,安大海的魂牌确实是碎掉了。大总管亲眼去验过。那么,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沈云的真实修为高过安大海;要么沈云并非无依无靠。有修为高过安大海的人帮助沈云。

不论是哪一种可能,都证明了仙门驻仙都理事处的轮值长老给他的情报有误。

联想到仙门历来的行事作派,顺王爷立刻阴谋化了。

“该死!”盛怒之下,他一巴掌拍碎了跟前的紫檀长案,“去找安大海的尸体!本王要亲眼看看,他到底是怎么死的!”

只要叫他发现安大海是死于筑基境以上修为的修士之手,他非要拆了仙门的那个破理事处不可。

大总管自然是巴不得,当即调动人手,在仙都城里城外,铲地三尺般的搜寻。

然而,两天过去了,安大海的尸体没有找到,那一百府兵也是踪影全无。至于罪魁祸首沈云,更是好比人间蒸发了,一点线索也没有。

这件事不知怎的传到了仙帝跟前。今天上午,仙帝还特意召见顺王爷询问此事。

听完之后,仙帝抚额:“王叔啊,你的心可真大。仙门的情报,轻易能相信么?”

顺王爷早已悔青了肠子,懊恼的说道:“所以,我这回非得把安大海的尸体找出来不可。到时,我亲自带着安大海的尸体去他们的理事处说理。这回,他们必须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仙帝摆手:“只怕他们早就想好了后招。”顿了顿,脸上涌出浓浓的倦意,“王叔,这回的事,过得去,就掀过去吧。莫桑族在东面虎视耽耽,南边的平叛也相持已久,迟迟没能出个结果。色目族食髓知味……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这个时候,仙庭不好与仙门再交恶。”

只怕这才是仙帝今天召见自己的真正目的。顺王爷哪里甘心?然而,一抬眼,看到仙帝的倦容,满腥的牢骚顿时烟消云散。他无力的颌首:“我知道了。”

回到府里,他又把前书房砸了个稀巴烂。屋里的这些摆设,没有一样不是刚从库房里抬出来,重新布置的。

出了一通气,他刚刚才平复一点点。这种时候,收到泰阳真君的帖子,他能有个好脸,才怪呢。

千挑万选出来的侄子没了,大总管的心情也很不好。他耷拉着眼皮子,站在一边,没吱声儿。

顺王爷看了他一眼,哼道:“泰阳真君在仙门的地位不俗。呆会儿,他来了,你要记得把这张臭脸收起来。他若看你不顺眼,王爷我也救你不得。”

听仙帝的口气,若自己真怠慢了泰阳真君,把人惹毛了,被一巴掌给拍死,眼下这种时候,仙帝最多也就是借机跟仙门讨点利益,不会真要泰阳真君一命偿一命。

所以,面对泰阳真君,他必须礼遇有加。

第四四二章 撤了

听到泰阳真君提到“沈云”二字,顺王的笑脸迅速垮掉了:“真君认得沈云?”

“哦,他与本座有些渊源。”泰阳真君视而不见,继续说道,“本座今日就是为了他而来。”

根本就不给面子啊!偏偏顺王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又重新挤出一丝笑容,问道:“真君此话怎讲?小王洗耳恭听。”

泰阳真君直接说道:“前些日子,王爷着仙门在仙都的理事处调查沈云。冬至节刚过,王爷府上的私兵便查抄了沈云名下的所有铺子。本座很想知道,沈云到底犯了哪一条仙庭的律法?”

他说话时带了些薄怒。

对于顺王来说,每一个字落到耳朵里,都跟锺子似的,打得脑壳疼。

在真正的强者面前,什么身份地位都顶不了事。

顺王不能不服。

他强忍着头疼,双手摆得蒲扇还要快:“误会!绝对是误会!肯定是底下的人假借小王的名义,胡作非为。小王马上着人彻查。”

“那么说,王爷也从来没有令王府的私兵去追捕沈云?”这回,泰阳真君的语气缓和了不少。

脑壳立时没有先前那么疼了。顺王象小鸡啄米一般点头:“没有,从来没有。”

“那就好。本座便放心了。告辞。”话音刚落,泰阳真君的身影从太师椅里消失了。

神仙呐!大总管全程低眉顺眼的侍立在一旁,后背上冷汗涔涔。

顺王无力的瘫倒在椅子里。老怪终于走了。

大总管见状,紧绷的心弦亦为之一轻,赶紧的捧起顺王的茶碗,熟练的送到顺王嘴巴。

后者就着他的手,“咕唧咕唧”的牛饮起来。

看来真是给吓狠了。连王爷都给吓成这样……大总管默默的咽下了含在嘴边的话。

一碗灵茶下肚,顺王的脸上终于有了点血色。

“沈云的事……”他吐出一口浊气,心不甘情不愿的哼哼,“就此作罢。你把撒出去的人手全撤回来。以后,不许在我面前再提及这个人。”

就知道王爷会收手。大总管心里拔凉拔凉的。

神仙不是走了吗?老话不是说了吗?神仙也有打盹的时候。他又不会天天不错眼的盯着咱们王府。有什么好怕的?

咱家的侄儿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吗?

不,咱家不甘哪!

咱家不认得什么真君假君。就算是天王老子来当说客,沈云也必须死!

垂眸掩去眼底一闪而逝的凶光,他闷声应道:“是。奴婢马上把人手撤回来。”说罢,躬着身子退行至门口,这才转身离开。他一个人也不会撤回来。相反,他会将王府的精锐全派出去,速战速决。

待沈云死了,打狗还要看主人呢。那个捞什子真君安能耐我何?

就在这时,背后传来顺王凉凉的声音:“刚才你也听到了。本王手头正好缺一个顶罪的‘底下人’。念在你忠心耿耿的服侍本王多年的份上,本王希望这个人不会是你。”

声音不大,但是,警告的意味十分之浓。

“就算借给奴婢一个胆子,奴婢也不敢哪。”大总管打了个激灵,转过身来,“扑腾”一身跪在一尺多高的红漆门坎外面。袖子里,一双手紧紧扣着地砖。唯有这样,他才能压制住心中的愤怒与不甘。因为他知道,至少眼下,自己没法给侄子报仇了。

“不敢最好。”顺王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突然间,勃然大怒,“滚!”

“是。奴婢这就去把人全撤回来。”大总管立刻爬起来,飞也似的跑去做事,不敢有丝毫的拖延。

顺王呼的从椅子里站起来。他真的咽不下这口气,想去仙宫请仙帝出面,灭掉泰阳真君的威风。

然而,才走了两步,他便顿住了脚没用的。这回,仙帝不会帮他。所以,今天的这口气,他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了。

该死的仙门!绝对是故意的!故意作局,用沈云来羞辱本王!

顺王盛怒,于是,一阵噼里叭啦过后,正厅里的一干摆设只能尽数换新的了。

沈云与神箭营在黄公谷外等了三天。期间,他们远远的看到前前后后有四拔人马出现在谷外的官道上。从穿着装备上看,这些人都是顺王府的府兵。有意思的是,四拔人马都跟事先约好的一样,先是在离谷口半里远的地方打住了。然后,略作停留,嘴里大声说着“这里也没有”、“不可能跑得这么远”……之类的话,呼啦啦的掉头走了。

第三天的午后,官道的尽头出现了第五拔人马。

王坊主吐掉嘴里的枯草根,向沈云进言:“主公,抓个舌头回来审问吧。看他们到底在搞什么鬼?”太诡异了。主公为了诱后面的人马进谷,特意在谷口扔了一些府兵的衣帽鞋袜。他就不信,这些先天武者的眼神还不如他们这些凡夫俗子,完全看不到。

事出反常必有妖。这是他的经验之谈。现在,他很担心,顺王是故作疑阵,以拖住他们。同时,另外调派了人手,去追捕他们的家人。

如果他们的家人落入顺王的手里,他们现在所做的这一切又还有什么意义?

只要一想到这里,他便再也没法沉下心来。

事实上,沈云也看不懂,心里纳闷极了。闻言,点头应允了:“小心点。”

“是。”王坊主带了两个小队,打上敛息符,悄悄的摸了上去。

结果,他们才靠近,尚未来得及动手,就听到那些府兵齐齐欢呼起来。

“任务取消!”

“可以回去喽!”

紧接着,他们掉过头,象潮水一般的撤去。

留下王坊主和他的两个小队趴在官道旁的雪洼子里,大眼瞪小眼。

追,还是不追?王坊主才犹豫了一小会儿,那些府兵早已跑得连人影都不见了。

还抓个鬼啊!他满头黑线的带着队员们回去复命。

沈云细细听完,不屑的笑了:“原本以为这些王侯公卿精心养着的私兵会强一些。没想到,全是样子货,里子里跟仙符兵是一路货色。”

众人恍然大悟,顿时议论纷纷:“原来,他们是怕了,故意装作没看见啊。”

“我还当顺王爷真的是千手千足,要剁一千次,才能剁光他的爪子。没想到,才剁了一回,其它的九百九十九只爪子都被吓残了。”

“还千手千足呢!你当顺王爷是蜈蚣精变得不成?”

“哼,我看啊,他比蜈蚣精还要坏!”

“就是。大白天的,蜈蚣精可不敢出来抢铺子。”

“真可惜呀。没能多剁掉他几只爪子。”

沈云也有点儿小遗憾顺王爷实在是太滑溜了。

“走吧。我们去追齐伯他们。”虽然不知道城里到底出了什么事,以至于顺王爷突然收手了。但是,他知道,短时期内,不会再有援兵找寻过来。是以,他们也用不着再在这里守着一堆死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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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和坏了牙的平安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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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四三章 新生活

齐伯他们沿途留了记号。后头没了追兵,沈云他们只用了三天的时间赶上了大部队。

一千多人伪装成一支大商队,浩浩荡荡的直奔菱洲。

经过一年多的历练,听风堂已经完全能胜任开路之责。有他们在前头开路,沿途的土匪毛贼、兵痞等皆望风而逃。是以,一行人按计划在年底之前如期赶到南迁的第一站,菱洲望春县。

去年秋天,李忆以沈云的名义在这里的南郊置办了一个大庄子。

有赵宣他们打前站,一行人中午赶到庄子里,马上就吃上了热饭热菜。傍晚的时候,一千多人,连同马、骡子等大牲口都安顿了下来。

聚在庄子里,大家热热闹闹的过了大年。待到正月初五,男营各部和年轻女眷们,在他们的营主带领下,出庄而去,分赴其余的七处庄子。

那七处庄子也是铺子整合之后,李忆他们在这边的产粮区置办下来的新产业。规模都不及大庄子,最远的那一处出了菱洲,隔着七百多里地。最近的就在隔壁县。它们象星星一样散落在大庄子的四周。

至于大庄子,则被沈云当成了大本营。各家各户的老人孩子,体弱的女眷,居于庄子的最里边。再往外依次是沈云的主院,听风堂、私勇的总部和女营营房,最外围的是神箭营的营房。

不管以前是有中级武师功名伴身的大老爷,老坊主,还是跑腿报信的小厮,都齐齐化身庄户。从此,他们将过上跟在仙都城里完全不同的生活:闲时,不分男女,大家一齐练功、巡逻、养田、修补田舍;忙时,男丁们一齐卷起裤腿下地种田。女眷们做饭、送饭。

在这里,没有仙都的灯红酒绿,早上一开门,看到的是四周连绵起伏的青山;也没有车水马龙的喧闹,有的只是鸡犬相闻的宁谧。

但是,没有人抱怨半个字。随着第三批私勇入营,私勇几乎已经覆盖了三条街的所有青年男女。开蒙、练功……一年多下来,第三批私勇也进步神速度。他们中间竟然有十三人先后凝结出了真气。至于第一批和第二批的私勇,凝结出真气的比例如今已达到六成。

而他们中间的大多数人,在六岁的时候都被各类武馆判为没有习武的资质。

成功是激励人们更加愤发图强的最大动力。所以,人们来到菱洲后,不但没有离开热闹大都市的失落之感,而且都暗自庆幸不已——终于可以清清净净练功了。

至于下地种田……每一次都是主公身先士卒,第一个脱了鞋袜,率先跳进田里。主公尚且如此,他们还有什么好抱怨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即,越来越多的人发现,做完一天的农活后,再静下心来练《小***》,明显感觉比平常的效果要好一些。

现在,练功绝对是人们摆在心头第一位的存在。有了这个发现,傻子才会排斥下田种地。

相比于仙都,菱洲的春天要来得早许多。正月未过,天气就已经很暖和了。终于可以脱下笨重的冬衣了。然而,庄子里的人们还没来得及充分感觉春装的轻快,外面突然生变。

大庄子的周边出现了衣裳褴褛的游民。

最初都只有十几二十人在庄子外边游荡。得到了善待之后,他们呼朋唤友……象流雪球一般,短短的四五天之后,大庄子的外边已经围了两千余人。

沈云出动了听风堂打探他们的来历。让他哭笑不得的是,这些人里有近一半是周边的庄户人家。去年,这里遭了虫灾,秋粮几乎颗粒无收。大多数人家就是靠野菜糊口。而初春时节,山里的野菜还未长出来,有些人家连野菜汤也断了顿。不过,更多的是,听说这里施粥,抱着能省一顿是一顿,或者有便宜不占,白不占的想法,拖儿带女的合家赶了过来。

对此,沈云没有立刻做决定,而是选择召开小队长以上的会议,让赵宣亲自在会上通报。

听完后,不出他的意料之外,会场象是炸开了锅。很多人气红了脸,纷纷指责:

“老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真要是家里断了粮,乡里乡亲的,匀一口吃的出来,也是该有的道义。他们这叫什么事啊?有便宜不占,白不占?合着是把我们当冤大头呢。”

“这些粥是用来救济那些没饭吃的灾民的。他们这叫做没人性。一群畜牲!”

“照我说,就该用大棒子把他们打一顿狠的。”

……

沈云不置可否,待众人发泄得差不多了,这才抬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

然后,他看向齐伯,问道:“齐长老,你给大家说说,我们手里头还有多少存粮?“在正式场合,他一向都是以“齐长老”相称。

齐伯是私勇的大长老,兼管私勇的供给。如今,除了那些老弱病残,人人都是私勇。是以,私勇总部的职责扩大到了沈云名下的所有庄子。相应的,齐伯的责职之一也从负责私勇的供给,扩大到了大庄子的供给,以及另外七处庄子的物资调配。

齐伯很敬业,每天都要点两趟存粮。一趟是清早起来;第二趟是晚上临睡之前。

是以,根本就不用去翻账本,他起身抱拳,张口答来:“回禀大人,本庄尚余十万五千石大米;七万石小麦;另外还有小米、高梁等共五万石。其余的七处庄子,是按本庄的一半调配的存粮。“

这是他们目前拥有的全部粮食。其中,绝大多数是他们用储物袋装着,从仙都千里迢迢的带过来的。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是庄子里的存粮。

如果仅仅是自个儿吃,这么多的存粮胡吃海喝两三年,也败不完。可是,面对每日暴增的游民,这些粮食真不够看的啊。

沈云又看向吴坊主。后者也是总部的司职长老之一,负责监督。这一次,沈云令他专门负责施粥事宜。

“吴长老,你来判断,存粮能维持到出夏粮吗?”

吴坊主果断的摇头:“照目前的情形,起码还有十万石的缺口。其他的庄子,存粮比我们要少许多,但周边聚拢来的游民人数却与我们这边相差无几。最多到月底,他们的存粮就会耗尽,必须从本庄调配粮食过去。”

闻言,所有人的心都慌了。

吴坊主顿了顿,又接着说道:“还有,柴火和人手的问题更严重。本庄储备的柴火最多还能维持两天。外面的游民越来越多,人手已经不够用了。如果把我们的人都调上来,春耕就要耽搁了。夏粮必定是个大问题。”

第四四四章 道义所在

吴长老通报完情况,坐了下来。

“一年之计在于春。”沈云很肯定的说道,“春耕绝不对耽搁。”

“对,没有春耕,哪来的夏收?”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

也有人问道:“外面的游民越来越多,粥棚这边人手不够,怎么办?”

“咱们只救没饭吃的灾民,其他的人,统统赶走。”马上有人握着拳头应道,“没得我们出米出人,累得半死不活,还被他们背地里当大傻子笑话。“

“对,把那些人赶回去。”

“就是。这些懒虫,为了吃白食,连春耕都放下了。活该饿死。”

“这样的话,人会少一半呢。”

这项提议得到了会场里大多数人的赞成。

吴长老闻言,又站了起来,环视全场,提出一个疑问:“外面的人都是一样的穿得破破烂烂,面有菜色。怎么区分他们呢?”

一语即出,会场里顿时鸦雀无声。就连刚才提出建议的那位小队长也抿紧了嘴巴。

沈云觉得时机差不多了,这才清了清嗓子,说道:“吴长老说的没错。这里不比仙都富庶。去年又遭受了大虫灾,秋粮颗粒无收。就算是家底殷实的庄户人家也只能吃糠咽菜的混个半饱。他们拖家带口的过来讨一碗粥吃,为的只是想节省一点口粮,能到熬天气再暖和一些,夜里的寒气冻不死人。这样的话,他们就可以举家出去逃荒了。还有,春耕已至,但是,十里八乡几乎无人开耕,不是因为他们懒。伯堂查实了,他们没有粮种。灾情早就报到了县上的仙府里。不过,却被大老爷们压了下来。他们不但不救灾,反而想尽办法封锁消息。据伯堂查到的可靠消息,各仙府现在正紧锣密鼓的准备在官道上设置关卡,以拦住即将出去逃荒的灾民。“

“这些黑心肠的畜牲!”大家忍不住破口大骂起来。

吴长老拧眉:“主公,真要是这样的话,闻讯赶来的灾民只怕会以更快的速度增加。我们能支撑的时间会更短了。”

焦急的目光齐齐的定在了沈云的身上。

沈云很是欣慰。因为知道内情后,没有人再说要赶走灾民之类的话。显然,大家都想要全力救济灾民。

他笑了笑,扳着手指头说道:“想来大家听了吴长老刚才的通报,已经知道了,要救灾,我们现在面临三个大难题。首当其冲的是人手。其次是柴火。第三个问题是粮食。只要把这三个大难题解决了,其他的问题,都不叫事儿。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对。”所有人都点头。

吴长老脸上的焦虑散了。他知道,主公接下来就要说解决的法门了。

果不其然,沈云满意的微微颌首,接着说道:“首先我们来看缺人手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根本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什么?吴长老第一个石化了。一天煮几千人吃的粥,绝对是个大工程。搬米、淘米、煮粥、分粥、刷锅洗碗、维持稚序……哪一个环节不要人手?

其他人也是一头雾水——明明我们从早到晚忙得跟个陀螺一样,还越来越忙不过来,真的很缺人手啊。怎么到了大人那里,就不存这个问题了呢?

“啊,我明白主公的意思了!”这时,总部的司职长老之一李坊主突然恍然大悟的拍了一下大腿。

前年,仙都城里发生动乱的时候,他领着一营私勇负责饭菜的供给。几天忙碌下来,他颇有心得。现在经沈云一点拔,立刻明白了过来。

沈云向他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笑道:“看来咱们的李长老有妙计。我们先请李长老跟我们说一说。”

于是,所有的目光又刷刷的转移到了李坊主身上。

“我哪里想出来了什么计谋。是主公的话点拔了我。”李长老笑嘻嘻的抱拳,“我觉得,主公说不缺人手,是有道理的。因为现在我们的庄子外面全是人啊。除去老弱病残和妇人,里头有不少成年的男丁呢。他们只是饿坏了,吃一顿饱饭,保管上山捉兔子都有不在话下,煮粥什么的,完全不在话下。”

“叫他们煮粥?不会生乱吗?”有人质疑道。

李长老捋起一只袖子,露出结实的右小臂和小酒坛子一般大的拳头。略一用力,经脉鼓鼓囊囊的,真气澎湃。他呵呵轻笑:“老实说,以前我是怕的。不过,如今,我还真不怕。”

在座的,体内都凝结出了真气。他们无不跟着轻轻的笑了。是呀,有什么好怕的?没得一群体内凝结出了真气的武者还制不住一群手无寸铁,饿得两眼发晕,连路都走不稳的饥民。

象是打通了任督二脉,人们思路大通。

“除了运米和分粥,洗米、挑水、煮粥这些活计都可以叫他们来做。我们能省下不少人手呢。”

“还可以叫他们上山去砍柴。连柴火的问题也解决了。”

“我们有充足的粮种,可以发放给周边的乡亲们,助他们尽快恢复春耕。这样的话,能放慢粮食的消耗。”

……

沈云坐在上首的蒲团上,笑眯眯的听着大家各抒己见。

而众人如今也习惯了这样的会议。待会议结束时,与往常一样,先前沈云提出来的三个问题都有了详细的、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并且,根据这个方案,大家各自都领了任务。

对此,沈云非常满意。他破天荒的做了一次会议总结:“外面的饥民不是好吃懒做的无赖、破落户。他们是十里八乡赶过来,请求我们救济的乡里乡亲。帮助他们度过眼下的难关,是道义所在。我很高兴,大家都勇敢的挑起了这份道义。我也非常感谢大家,同心协力,拟出了如此完美的救济方案。你们真的很了不起。”

闻言,大家的心里比吃了蜜糖还要甜,个个红光满面,干劲十足。

第二天清晨,所有人各司其职,忙碌开来。

女营分为女一营和女二营。前几天,洗米、煮粥都是她们在做。今天,她们仍然负责这一环节。不同的是,煮粥的任务尽数交给了赵宣夫人方雅所在的女二营。而刘玉娥所在的女一营则在粥棚的旁边搭起了一长排的面案,和面做起馒头来。

很快,整个施粥区都弥漫着白面馒头的香甜味儿。

“今天还施馒头啊?”饥民们盯着热气腾腾的一排高高的竹蒸笼,口水直流。

“想吃馒头啊?”旁边负责维持秩序的私勇们耐心的向他们解释,“只有施粥是免费的。馒头必须用东西来换啊。”

“要用什么东西换?”此时,饥民的眼里只有馒头,顾不得其它了。

“一担干柴换两个白面馒头。每人每天最多能换两担干柴。”

“打一天短工,四个白面馒头,两碗米粥。”

“除了卖白面馒头,我们庄子里还卖粮种哦。看到没有,那边的棚子就是卖粮种的。你们可以去那边问问。”

第四四五章 论神仙是怎么样炼成的

很多庄户汉听到有粮种卖,连白面馒头也顾不上了。他们摇摇晃晃的用最快的速度涌向私勇们所指的草棚。

“大老爷,你们买人不?我的小孙子今年十岁……”一个枯瘦的老头儿牵着一个同样瘦得厉害的男娃娃,着急的问坐在长案后面的吴长老。

“老人家,我们庄子里不买人。”吴长老摆手,“你如果没钱买粮种的话,可以跟换馒头一样,用劳力来换。”

闻言,所有人都立马来了精神,争先恐后的应道:“我换!我要换!”

“大老爷,我什么都能做的。跟我换粮种吧!”

还好早有准备,棚子外边调派了两个小队过来维持秩序。

吴长老抬手,大声说道:“大家安静一下。我们大人知道乡亲们没有粮种,无法春耕。所以,准备了足够的粮种。大家都不要急,一个一个的来换。”

“谢谢大人!”

“大人是救苦救难的活神仙啊!”

……

不知道是谁带的头,总之,转眼间,棚子前跪了一地的饥民。他们甚至连怎么用劳力换粮种都没有问,便一个个感恩戴德的跪在地上,连连叩头道谢。

吴长老,还有负责维持秩序的队员们无不动容。

接下来,吴长老当众宣布了粮种的换取法门:一份粮种可以种半亩田,只要一个成年男丁做一天短工就能换到。如果是老者,妇人或者七岁以上的孩童,则需要打两天短工才能换到一份粮种。而做短工期间,也是管四个白面馒头和两碗米粥。

与换馒头一样,数量上也有限制,即,每人只能换取一份粮种。

另外,换取粮种时,还要现场立字据,答应待到夏收时,还半斗新米给庄子里。

最后面这一条,是吴长老想出来的。他担心有人换到粮种之后,直接拿回家煮熟吃掉。

听完,先前那位要卖小孙子的瘦老头难以置信的问道:“大老爷,只要立字据就成?不要保条?”去县城里卖只鸡都得要担保呢。更何况关系到半斗新米的大买卖。

等的就是这句话。吴长老嘿嘿一笑,抓起长案上的那块绿色山形玉石镇纸,略一用力。“咔嚓嚓”,玉石镇纸应声碎了。他松开手。扑扑扑,很快,案面上积了一小堆绿然的粉末。

“老人家,你刚才问什么?我没听清楚。请再说一遍。”他拍掉掌心残留的灰尘,笑眯眯的问道。

瘦老头打了个寒战,头摇得跟货郎鼓一般:“没,没什么。”难怪不要保条。就这一手捏石头的气力,哪个敢赖他的账?活得不耐烦了,是吧!

在场的其他庄户汉也齐齐色变,头勾得低低的,不敢再正眼看前面。

事情进行的很顺利。到了傍晚时分,征集的短工数目达到了五百多个。按照每天一百个短工的计划,头一天就排满了接下来的五天。

眼下正值春耕时节,吴长老做下安排,将换粮种的那些短工都排到三天后。是以,很多人急匆匆的拿着粮种回家赶农时去了。尽管今天的粮食消耗又创新高,但是,庄子前聚集的游民数目却是锐减。这一天里,新添了不少生面孔,总数竟不到昨天的七成。

而今天的那一百个短工,有男有女。女的,全被吴长老调拔给了女营,要么煮粥,要么做馒头;男的则派给了李长老——昨天的会议上,有人提出来了,很多饥民怕第二天来晚了,领不到粥,晚上也守在庄子外面,露天睡着。现在的夜里还是很冷的。所以,建议在庄子外面的空地上搭些临时的木棚子,给饥民过夜。李长老得了这份差事。

听说是给过夜的饥民搭过夜的棚子,男短工们感激之余,做事越发的卖力。一天下来,他们竟然搭出来了十座木棚子。

齐伯负责统一调度,将这些木棚子安排给了老人和小孩子们。

另外,柴火紧缺的问题也大有缓解。有很多人离去之前,甚至主动向刘玉娥打听:“明天还能用柴火换白面馒头吗?”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他们欢欢喜喜的回去了。看样子,明天会有更多的人过来换馒头。

至于第三个问题,即存粮不够的问题,也正在解决之中。一大早,赵宣领着听风堂全体出动,北上收粮。他们用储物袋装运粮食,以他们的脚程,应该能在存粮耗尽之前赶回来。

头一天就获到了超出意料的成功,大家不由松了一口气。天黑之后,七处庄子也先后传讯回来,他们启用了新的救济方案,效果也是杠杠的。

不想,第二天更是惊喜连连。

首先,很多旧面孔消失了。大家一打听,才知道,那些人是回家忙春耕去了。

第二,交换到的柴火和短工比头一天还要多。吴长老做了粗略的估算,一个月以内都不用担心柴火和人手的问题。沈云听了他的汇报后,叫齐伯给每个木棚子发放够用一夜的柴火。

第三,又临时搭建了二十座木棚子。傍晚时分,齐伯分配新棚子,惊喜的发现所有留下来过夜的饥民都被安置了下来。今夜不会有人在露天里过夜。

还有就是,尽管又新添了不少新面孔,但是,粮食的消耗与昨天持平,并没有增加。对此,齐伯和吴长老凑在一起,汇整了各方面的情况之后,得出的结论是:很多人换到粮种之后,在吴长老那里排了用工的时间后,只领了一碗米粥,就急匆匆的拿着粮种回家去了。相比于以前一天领足两顿,这些人的消耗便少了一半。照这样的情形,粮食的消耗速度会很快就降下来。

还真叫他们预测准了。第三天的粮食消耗又与前两天持平。第四天,粮食消耗首次出现下降。从此,每天都在迅速减少。待到春耕完成,留在木棚子里的那些老人、幼儿陆续被他们的家人接了回去。

原本每座木棚子平均安置了十个大人和五个幼儿。如今,齐伯已不管木棚子的分配事宜,任饥民们随意住。因为空出来的位置实在是太多了。一个人睡三个铺都不成问题。

施粥已经停了。不是因为大家的吃饭问题解决了——紧张的春耕过后,仍是青黄不接的时节。家中没有一粒存粮的人们还是挖不到足够裹腹的野菜。

而是人们选择了打短工换白面馒头的方式。一个成年男丁在庄子里打一天的短工,能换到四个白面馒头和两份米粥。女人和七岁以上的孩子换到这些,则只需要两天的时间。春耕过后,田里的活计轻闲了许多。人们有的是时间过来打短工。而换到的吃食,他们带回家去,省着点吃,足以够全家糊口两到三天。更重要的是,大家都认为,打短工换来的吃食,比吃白食要硬气得多。

当然,也有人还想着施舍的米粥,不吃白不吃,或者迟迟不肯把家里的老人孩子接回家去。结果,他们的脊梁骨都被村民们戳烂了。

“活神仙救了我们所有人的命。你们不想着怎么报恩,光惦记着白吃白住,良心喂狗了?丢光先人的脸喽!”

而沈云听到自己被十里八乡的人们唤作“活神仙”,甚至有不少人还在家里立了长生牌,简直是笑哭了。原来神仙是这么炼成的啊。

第四四六章 第一座城堡

围在各庄子外边的绝大部分饥民已经自行散去。留在木棚子里的那些人,都是些无依无靠的老人、孩子,还有病人。

他们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佃户人家,家里的直系亲人都没能熬过寒冷的冬天,完全没了去处,只能在木棚子里住下来。

对于这些人,沈云的态度是:有病先治病,欠下的汤药费,待他们病好之后,再用劳力偿还;没病的,尚有劳力的,在庄子里打一天短工,庄子就包他们一天的住食;只有那些完全没有劳力的老人和幼儿,庄子里才免费救济。

不是他养不起这些可怜之人,也不是他非得要赶着这些弱者去做活,而是,在外飘荡多年,他看尽人间百态,明白了很多道理。

比如说,这个世道里,可怜之人实在是太多了。以一己之力,他能养活一百人,一千人,甚至一万人,但是,比这一万人更可怜的人,还有千千万万。他真的是有心无力;

又比如说,升米恩,斗米愁。白吃白住,细心的照料,更多的时候,招来的是蜂拥而来的白眼狼。但是用劳力来换取就不同了。一方出力,一方出馒头,在这中间,没有人施舍,也没有人被施舍,大家互不相欠,双方都有底气,记得对方的好。

很明显的例子:那些原本饿得走路直摇晃的成年男子们听说能用劳力换取白面馒头,绝大多数没有再来领过免费的米粥;住在木棚子时的老人孩子们,每天都是早早的起来,头一桩事将住的木棚子打扫干净,然后洗了脸,去庄子门口等活计。当拿到用劳力换来的白面馒头和米粥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满足而又幸福的笑容。

而庄子里也从中得到了直接的好处:首先,饥民早早的自行散了。他们的存粮居然才用掉一半。预料之中的粮荒并没有出现;以大庄子为例,短短的十几天里,他们招到了一千多个短工。原计划待到春耕过后,修水渠、加固护墙、扩建牲口棚等大件的活,都提前动工,并且很快的就完成了。饥民散去之后,大庄子也大变样,由一座农庄摇身一变,变成了护城河、护墙、箭塔等样样齐全的小型城堡。

至于“活神仙”的称号,沈云知道,这是纯朴的人们用这样的方式表达心中的感激与信赖。

或者说,“活神仙”这个称号,代表着十里八乡的人们对他们的真心接纳。从此以后,他们这群外乡人就在这一带站稳了脚,不用担心与当地人发生冲突,被排挤。

这也是大好事一桩啊。

半个月后,赵宣领着听风堂的一队暗探,头一批回来了。有储物袋装运粮草,六个人不显山不露水的带回来了七千石大米和三千五百石小麦。

据赵宣汇报,其余的小队也将在近期内归来。他们收到的粮食与差不多是这个数。

照现在的情形,粮荒很难再出现。所以,这些已经不是很重要。沈云最感兴趣的是,赵宣此次带回来了贝侯平叛的最新消息。

大年初一晚,贝侯各部突然尽数出动,一齐向被围困了三年之久的叛军老巢发起了前所未有的凌厉攻击。城中叛军抵死反击。双方激战了七天七夜。最终,叛军不敌,全军覆灭。

“据传,叛军的十大天王尽数战死。城中尸横遍地。没有几个活人了。“赵宣摇头轻叹,“平南侯也没占到什么便宜。他在攻城里身负重伤的消息被传得沸沸扬扬,有鼻子有眼的,说的跟真的一样。”

沈云不由担心起永安副教使、陈龙和袁峰等人来。

算了算时间,他也该回鸿沟云武馆消假了。在武馆里应该能打探到他们的详尽消息。

更可况,本来在南下之前,他就有计划在新年过后回武馆一趟。一直没有成行,是因为他被十里八乡蜂拥而来的饥民拖住了腿。

如今,大庄子,还有其余七处庄子的形势大好,他可以放心的出远门了。

当天,沈云召集长老们开会:“明天,阵桩能全部砌好。等布好阵,我准备于后天清晨出发,回武馆一趟。暂且打算十天之后回来。在我外出的时候,你们各司其职,看好家里。如有事不能决断,长老会共商;若是还不能决断,可传讯于我。”

“是。”众人齐声抱拳领令。

离开仙都之后,沈云扩大了长老会。李忆等四大掌柜也成为了长老之一,位列王、李、吴三位坊主之后。

闻言,赵宣询问:“主公,是否需要我随行?”

沈云摆摆手:“不用了。你留下来,有更重要的任务要做。”

赵宣立刻从蒲团上站起来听令。

“这一次我们出手救灾,肯定会引起周边仙府的注意。我估摸着,那些大老爷不但不会感激我们,反而这会儿是如芒刺在背,吃不好睡不着了。你负责盯住他们,免得他们出什么妖蛾子,我们这边却没个准备。现在,你的人还未全回来。我叫丁叔喊上一些人,给你搭把手。“沈云如是吩咐道。

这时,所有人终于明白过来了——为什么主公下令,所有庄子都要优先修建各项防护工事。原来是防着仙府呢。

“那帮龟孙子,从来就分不清好歹。”吴长老叹了一口气,“主公所虑极是。”

“吴长老说的对,他们就是帮龟孙子。对付龟孙子,绝不能讲客气。”王坊主哼哼,“只要他们敢伸龟爪子,有几只,我们就剁掉几只。看是他们的龟爪子快,还是我们的刀利。”

“就是。我们连顺王爷的爪子都敢剁,还怕区区几个县府的大老爷!”

没有一个人认为沈云想多了。

第二天,沈云布好了小五行阵。庄子的防卫已经形如铁桶,再有此阵庇护,他能安心出远门了。

第三天清晨,他独自一人离开,前往省城。

春望县离省城有四百来里的路程。以他的脚程,施展穿云步,轻轻松松可以在傍晚之前抵达。

事实上,午后时分,他已经到了省城的南郊。

第四四七章 城隍庙里听壁角

因天色尚早,路过城隍庙里,沈云没忍住,脚跟一拐,走了进去。

这里曾是古氏三兄弟“接活”的地方。当年,重伤的袁峰也是被古氏兄弟用“缩地成寸”的法术,从城内秘密转移到这里,交给他的舅舅们。

阔别三年,再回省城。看到熟悉的情景,沈云不由想起了相关的人与事。

城隍庙还是老样子。神像前的青石香炉里插着些许燃尽的香棍儿。证明这里依然有香火。

目光在香炉上打了一个转儿,沈云心中一动,上前细看香炉底部。

那里压着好几张折得三角形的黄符纸。

这是古氏三兄弟接活的规矩:将活写在黄符纸上,折成三角形,压在神像前的香炉底下。

从黄符纸的色泽,以及折痕的深重来看,它们被压在这底下的时间不短。

沈云记得很清楚,古氏三兄弟曾亲口说过,最多隔个三五日,他们就会过来查看一番。如果有中意的“活”,他们会在黄符纸的背面写下交易的价钱、碰头的地点等信息。不然的话,他们会直接把黄符纸拿走,丢掉。而下活之人若是同意,拿走黄符纸,就意味着下活成功。

想到这里,沈云不由拿起这些黄符纸,翻过来看背面。

都是没有写字的。

也就是说,古氏三兄弟已经很久没有来庙里“接活”了。

就在这时,庙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有人来了!

听脚步声是两个壮年男子。

沈云将黄符纸原样放回香炉底下,一个箭步,跃至城隍爷的神像后面,藏了起来。为了保险起见,他还往自己身上打了一道敛息符。

脚步声越来越近。少顷,有两头人影,一前一后的疾步走进庙里。

看到他们俩,沈云险些惊呼出口。

这两人可以说都是他的熟人。

打头的那个是身材魁梧,穿着千年不换的青衫,左袖空荡荡的,袖口别在腰带上面。不是在鸿门武馆守山门的唐爷,又是哪一个?

他后面那个,沈云也见过两面。当年,吴宝丽惨死于武馆,沈云被诬告为凶手。药院的督使大人就是命这位白袍男子将他关进训诫处的禁闭室里。

几年不见,这位还是穿着样式一样的白袍。不同的是,他此时胡子拉叉,容颜憔悴。身上的白袍也象是多日不曾换过了,皱巴巴的不说,而且还有好几处明显的污渍。

沈云好不奇怪。他们俩怎么到这里来了?

白袍进门后,立刻警觉的环视庙里。

如今,沈云已经能一眼看出他的修为。高级武师,体内已凝结出真气。

以他的修为,就算没有敛息符,白袍也完会察觉不到沈云的存在。

看到曾经武功远在自己之上的人,不知不觉的被自己超越了这么多,沈云有些恍惚。

与此同时,唐爷快步冲到香炉旁,拿起了最上面的那枚黄符纸。看到背面一片空白,他的脸上除了失望,更多的是焦急。

“伍爷,黄符纸不象被动过的样子。背面还是没有字。”他双手奉到中年男子面前.

沈云听了,心道:原来这位姓伍。

当年,他被冤枉,在小黑屋里关了一夜,却连这位姓甚名谁都不知道。

伍爷拿起来,抱着一丝侥幸,将黄符纸拆开来。

整个背面都不见一字。

他将黄符纸抓成一团,眉眼间,愁云笼起。

独臂唐爷在一旁说道:“不光是我们的没有动过,其他的,也都没有。”

伍爷捏着黄纸团苦笑:“看来传言是真的。古氏三侠真的是退隐了。”

“怎么办?”唐爷犹豫再三,最终还是咬牙说道,“伍爷,一连五天了,祁大人还是音信全无。不能再拖了。要不我们还是回去请那些仙官大人们帮忙找人吧?他们都是得道的高人,办法肯定比我们多。”

伍爷断然摇头:“不行。大人离开之前,再三叮嘱过,他要是出了什么意外,绝对不能让那些人知道。”

“可是,就我们几个这般寻找……”唐爷急得一屁股蹲了下去。

伍爷低下头,摊开掌心,怔怔的看着被捏得不成样子的黄纸团,也没有再吱声。

庙里,顿时安静下来。

沈云听明白了。他们俩口中的“祁大人”和“大人”是同一人,即,药院训诫处的督使大人祁大人。

应该是这位祁大人近期出门做事,然后,失踪了。一连五天都没消息。唐爷与伍爷找不到人,实在没办法了,只好求助于古氏三兄弟。

不想,他们的运气很不好。古氏三兄弟退隐了,不再接活。

沈云与祁督使大人唯一的一次交集,还是被后者。当时,幸亏有永安副教使担保,他才只被关了一夜的禁闭。是以,他对祁督使大人失踪很是无感。

相比之下,他更关注的是古氏三兄弟之退隐。

怪不得香炉底下压了那么多的黄符纸,一直无人处理。原来古前辈他们退隐了。

好端端的,他们三个怎么退隐了呢?去年上半年,古大前辈去仙都替天宝兄送信于我时,不曾听出他们兄弟三人有金盆洗手之意啊。

他藏在神像后面,在心里嘀咕着。

而伍爷和唐爷两个缓了缓神,又步履匆匆的离开了。

待他们俩走完了以后,沈云从神像后面跳下来,也离开了城隍庙。

本来,他进庙来是想给古氏三兄弟写个条儿压在香炉下面,说,三天之后,去古家别院拜他们。没想到他们三兄弟早就退隐了,还留什么条儿?留了,他们也看不到。

进城后,沈云按计划直接回了武馆。

下午的时候,他终于回到了药谷。

杂货铺子还在。

沈云走过去。恰好碰到东子端着一盆水自铺子里一拐一拐的出来。

“你是……先生!”东子一激动,手里的小木盆掉了。

眼见着连盆带水笔直的往他的那条残腿砸去。

说时迟,道时快。沈云长臂一揽,伸手便牢牢接住了。

大半盆脏水稳妥妥的留在盆里,不见半丝涟漪。就好象这盆原本就是在他手上,不曾掉落一般。

东子两眼看直了:“好厉害!先生,你这回游学,武艺大进啊。”

“还行。”沈云笑了笑,将脏水顺手倒在屋檐下的水沟里,把空盆还给了东子,“你一个人看店啊?余头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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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四八章 您是我们的大福星

不料,东子的神色突然变得凝重起来:“他们出去了。先生请进屋说话。”

沈云见状,跟着进了铺子。

铺子里的货架空了许多。联想到贝侯已经攻下叛军老巢的消息,他恍然大悟,问道:“你们是打算关了铺子,回乡去吗?”

东子脚下一顿,黯然的应道:“铺子是要没打算再做了。老家,回不去了。”取下系在腰巾的白棉巾子将一只方木杌擦干净,“先生,您才回来,先坐下来歇歇脚。我去给您倒碗茶。”

“好。”沈云便在杌上坐了。

不一会儿,东子从里间端了一只白瓷盖碗过来。

沈云眼尖,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是他以前在铺子里用惯了的那只盖碗。没想到,他出去了差不多三年,他们还留着他喝茶的碗。

他道了谢,接过来,揭开茶盖,看到里泡的茶叶,愕然的抬起头来:“红珠草茶?”

东子扯了扯嘴角:“是您出去游学前,留在铺子里的那包红珠草茶。余头说,这么好的茶,我们几个喝了,太糟蹋了。所以,就用他们老家的法子收了起来。您尝尝,跑味了没有?”

沈云心头一热,低头尝了一口。茶味差不多,但是,效力完全没有了。喝下去后,丹田里不见任何反应。

“还是一样的味道。”他展颜笑了。

这一瞬间,东子只觉得灰扑扑的铺子里象是照进来了一大片阳光,顿时亮了堂。同时,他心里的愁云也散去不少。

“先生,你比原来还要生得俊了呢。咱们武馆里,怕是找不出比你更俊的弟子了。”他不由自主的赞道,“刚才您笑一了笑,整间铺子都变亮了。这叫蓬……”他努力的翻着眼睛,做搜肠刮肚状,“是什么生辉来着?”

沈云冷不丁的听他掉书包,并且还没掉出来,不由捧着茶碗大笑起来:“东子哥,你就别拿我做乐子了。对了,你们为什么不接着开铺子了?”他知道自己模样生得俊,也不愿再继续这个话题,是以,飞快的岔开话。

“说来话长。”东子机警的看了一眼门口,凑上来,低声说道,“大帅这回打下叛军的老巢,受了重伤。祁大人也给我们传话,以后怕是罩不住我们了,叫我们早做打算,抽身离开武馆。多亏有先生教我们识字,打算盘,做生意。这些年,我们都赚了些钱,也学会了做生意的本事。离开武馆之后,也不难糊口。”

沈云吃了一惊:“我在回来的路上,听到风声,说贝侯受了重伤。还以为是谣传。原来竟是真的。”并且,贝侯的伤势还不轻,极有可能有性命之忧。不然,祁督使大人也不会传话说,担心以后罩不住他们了。

心中一动,他轻呼,“余头他们已经走了?”

东子摇头:“先生不是外人,我直接跟您说了吧。祁大人出事了,余头,还有三爷他们假装一起去外面相铺子,其实是假偷偷的寻人去了。”

祁督使大人的事,沈云早在城隍庙里听说了,心道:原来唐爷说的“我们几个”里头还包括了余头和苏老三他们。

不过,转念一想,他觉得正常得很。余头他们来武馆之前,与唐爷、祁督使大人等人一样,都是贝侯的私兵。现而今,祁督使大人出事了,余头他们怎么可能袖手旁观?放眼全武馆,伍爷和唐爷恐怕也只信得过这些曾经一起上过杀场的属下。

只是,他身为外人,不好过问太多。

只可惜,东子完全没有把他当外人,自个儿又搬了一条木杌子过来,在他跟前坐下,欢喜的说道:“我本来是愁死了的。现在,先生回来了。我就有了主心骨。先生,您脑筋好,办法多。帮我们想个法子吧。”

沈云满头黑线:“东子哥,你看啊,我才回来,一点情况也不清楚……”

“没办系,我这就把我知道的都告诉您。”东子急吼吼的说道。

可是,我一点儿也不想知道……看着东子那双充满期待和信任的眸子,沈云的脑海里涌现出从前与他们在一起的种种,怎么也说不出一个拒绝的字来。

“好吧。”他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不就是找人吗?大不了,我也跟着一道出去找好了。

东子知道的也不是很详细。他是听余头说的,说,贝侯受了重伤。祁督使大人听说野鸡岭有一味灵药能够治贝侯的伤。只可惜,透这个消息出来的人只知道野鸡岭在菱洲中部,具体在哪里,也不知道。祁督使大人翻遍武馆里的地图,也没找到什么野鸡岭。

大家都觉得这个消息太不靠谱,恐有诈。

可是,祁督使大人却说,如果有诈,传这消息之人肯定也另有用意。说不定真与大帅的伤有关。所以,他不顾大家的劝阻,还是在半个月前出去了。

走之前,祁督使大人给伍爷留了话:不管找没找到野鸡岭,采没采到灵药,他都会在十天之内赶回来。如果他没能如期赶回来,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出事了。届时,大家务必早早离开武馆,各谋生路。

一语成谶,十天之后,他没回来。

伍爷是他的副将,自然是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大家也不可能让祁督使大人这般生死不明。于是,分成几路,偷偷的出去寻人。

“余头他们出去也有五天了。之前,大家商量好。不管有没有消息,五天之后,一定回来武馆碰头的。”东子伸长脖子,眼巴巴的望着门外,“今天就是第五天了。余头他们也该回来了。”

沈云听了,心中大定,笑道:“我们菱洲多山。如果是别的什么名不见经传的山,我可能不知道。但是,野鸡岭,我恰好去过两回。”

“真的?”东子喜出望外,从小杌子上蹦了起来。可怜他的那条老伤腿,一时之间没受住,拐了一下狠的。如果不是沈云的手足够快,一把将他扶住,他必定摔一跌狠的。

即便是这样,他也痛的满头大汗,泪眼汪汪。

可是,他却笑得见牙不见眼,连声欢呼:“太好了,这下真是太好了!先生,您真是我们的大福星啊!”

第四四九章 多管闲事

第四四九章多管闲事

东子用最快的速度请来了伍爷和唐爷。

“真是你!”伍爷看到沈云,一脸的难以置信。

他最初关注沈云,是因为一桩魔修杀人案。当时,他与祁大人并不知道杀人者为魔修,听信了药院里另外一名弟子的举报,冤枉的关了沈云一晚的禁闭。

从永安副教使嘴里知道,沈云能免费入得武馆,是因为得了李棠大人的荐书,他与祁大人不由对沈云多了几分关注。

在他的印象里,沈云不但习武刻苦,而且非常爱看书。同时,也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据他所在,沈云游学之前,明明已经有了高阶武者,甚至初级武师的能力,却连初级武者试都不曾报考过。

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仅隔三年,沈云游学归来,以他之眼力,竟然完全看不出沈云的武功深浅。

这说明什么?

说明沈云只用了三年的时间,武功已在他之上!

“伍将军,别来无恙。”沈云爽朗一笑,抱拳见礼。

伍爷连忙还礼:“不敢当。”真不是客气话。以他现在的武功修为,哪敢受人家的见礼?

旁边,独臂唐爷没有看出沈云身上的变化。因为早在三年前,沈云去游学的时候,他就已经看不出沈云的武功程度。

他们是听东子说,沈云知道野鸡岭在哪里,才火急火燎的赶过来的,可不是为了故人重聚叙旧而来。是以,他急吼吼的问道:“小先生,听东子说,您知道野鸡岭在哪里?”

沈云很肯定的点头:“我当年为了寻访几位恩人,也曾找寻过野鸡岭。后来找到了那几位恩人方知,原来野鸡岭是当地的山民世代相传的土地名。在仙府的地图上,那里另有其名。山民们鲜少与外界往来,故而知道野鸡岭的人并不多。”

“那,菱洲界内,还有没有别的地方也叫野鸡岭?”伍爷马上想到了重名的问题。

“据我所知,并没有。”沈云当年为了寻找野鸡岭,也是做足了功课的。他翻查了全菱洲的新、老地图,皆没有找到叫做野鸡岭的地方。故而,非常确定。

伍爷明显的松了一口气,抱拳恳请道:“小先生,东子已经跟您说了事情的原委,我等就不再重复了。当年令小先生蒙冤受屈,全是在下之错。等寻回祁督使大人,在下是打是杀,全凭小先生一句话。小先生大人有大量,请告知我等,野鸡岭到底在何处。”

当年被莫明其妙关了一晚禁闭之事,沈云自然没有忘。

后来,永安副教使拿了确切的证据,证明了是魔修杀人。训诫处虽然放了人,但是这么多年来,一直连句解释的话也没有,更不用说道歉。这些,沈云也记得。

他没有想到,在今天这样的情形下,伍爷再提当年之事,并认认真真的道了歉。

罢了。虽然迟了好些年,但也证明了,祁督使大人和伍爷也都没有忘记这件事。至于“是打是杀”,一点小事,还真用不着搞得这般严重。沈云心道:人家到底是给了个交代。这件事就到底为止吧。

他摆了摆手,答道:“野鸡坡在仙府的地图上标的官名为‘凤栖山’,位于石秀县、永安县和丰成县的交界之处,离这里有五百多里的路程。”

“地图呢?”听完,伍爷顾不上道谢,看向唐爷。

“带在身上呢。”唐爷连忙从怀里掏出一卷地图。

伍爷一把拿过,在旁边的四方桌上摊开来,急急的在地图上寻找起来。

“是这里。”沈云见状,直接用手指出凤栖山之所在。

“多谢。”伍爷一手按着凤栖山在地图上的位置,一边用手指头沿着官道回溯到省城,嘴里飞快的念着,“可以从丰成县沿官路北上,途经新成县……”

看得出,他是读地图的老手,很快就做出比较,选出了从省城去野鸡岭最近的那条路线,抬头喜道,“老唐,大人急着为大帅采灵药,必定是走的这条路!”

“那还等什么?我就这去备马……”话吐说完,唐爷已经转身往门口跑去。

“回来!”伍爷大喝,“备什么马?五百多里路,骑马太慢了。”

唐爷听明白了,飞快的转回来,急声劝阻:“伍爷,您是要动用速行符吗?不行啊!大人用了速行符,一个人赶去野鸡岭。结果,到现在音信全无,生死未卜。这路上肯定是碰到了什么风险?您的武功还不如大人呢,怎么能……”

伍爷挥手打断他:“我没说要一个人去。我先赶过去,打探情况。等老余头,苏老三他们回来了,你带着他们,骑快马过去。你放心,我会等你们到了,再一起行动的。”

沈云在旁边听着,不由皱了皱眉头。余头、苏老三他们都是从贝侯的军中淘汰下来的,身上都带着伤。他们绑在一起,战力也未必抵得上祁督使大人。所以,恕他直言,独臂的唐爷领着他们去救人,跟用一大包肉包子打狗,有什么区别?肉包子就是肉包子,一大包肉包子也变不成石头。狗才不会害怕呢,只会吃得更欢,更饱。

就连东子也听着不好。他见沈云皱了眉头,欢喜的问道:“先生,您想出妙计来了,是吗?”

言语之中的绝对信赖令伍爷和唐爷都不约而同的看了过来。

本来,沈云是不想插手这桩事的。但是,听到伍爷要带着苏老三他们一起去送死,他就觉得自己不能再置身事外了。因为余头、苏老三他们都是他的朋友。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跟飞蛾扑火似的去送死啊。

是以,他很坦然的迎着伍爷与唐爷的目光看过去:“妙计,没有。不过,我不能叫余头跟苏老三他们跟着您二位去送死。”

这话说得太直了。唐爷的脸刷的涨红了,梗着脖子欲反驳。

这时,伍爷伸手拦住了他:“老唐,不得对先生无礼。”正因为他心里跟沈云一样的清楚,所以,他才觉得自己用速行符赶过去。此一去,他拼着一死,若是救下了大人,那是他的运气好;如也跟大人一样,折了,也实属正常。到时,老唐他们赶过来,见他也死了,自知不敌,应该不会傻愣愣的上赶着去送死吧。

当然,这些话,绝不能跟老唐明说。一来,长他人志气,灭自家威风,是用兵之大忌;二来,他若说了,以老唐的脾性,定是拼死也不肯放他先行走的。大人至今生死未卜,他以前是不知野鸡岭在何方,只有干着急的份。如今,既然知道了,就真的不能再等了。

他素来敬重有真本事的人。沈云年轻小小,能有这般眼力,一针见血的指出他的真实想法。值得他敬重,堪当“先生”二字。

“是。”唐爷也听出来了他话里的敬意,立时蔫了气,神色恭敬的抱拳致歉,“对不起,先生。”上行下效,他也跟着改了称呼。

伍爷指着东子说道:“这些年来,我没少听他们提到您。您是重情重义之人。他们能得先生之帮助,是他们三生修来的福分……”

这是要交代后事了吗?沈云见唐爷在一旁脸色大变,呵呵轻笑,打断道:“所以,我打算陪伍将军走一趟野鸡岭。伍将军莫要嫌我多管闲事才好。”

祁督使大人失踪,本来与他这个外人毫不相干。他这一插手,可不就是多管闲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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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五零章 服了

正所谓,救人如救火。更何况,祁督使大人已经失踪了半月之久。

伍爷也是病急乱投医。听到沈云愿意伸援手,感激得只差没有当场跪下来,大礼相谢。

道过谢后,他把仅有的两枚速行符全掏了出来:“先生,可会用此符?”

沈云看了一眼。这是两枚中品速行符,可在一昼夜之内行五百里。而以他现在的脚程,施展“穿云步”的话,一天一夜走个七八百里,是件轻松的事情。

真不是吃牛——从庄子里到省城,有四百多里的路程。他什么符也没有用,靠着“穿云步”,清晨出发,过了正午就已然抵达南郊。并且,一点儿也没有吃力之感。

所以,他根本就用不上它们。

更何况,他看出来了,伍爷很宝贝它们。

“我用轻功即可。”他摆了摆手。

唐爷以为自己幻听了——哪家的轻功可以做到日行五百里?轻功从来就不是用来长途跋涉的,好不好!

伍爷到底见多识广一些,没有再坚持,当即笑道:“看来先生的神行功夫了得。佩服。”

“雕虫小技,伍将军,过奖了。”沈云淡然一笑。

伍爷急着救人,直接问道:“先生什么时候可以起程?”

“随时都可以。”沈云也没客气。

唐爷站在一边,不由“滋”的抽气,复又扭头去看伍爷——好大的口气!他越看越觉得是吹牛,怎么破?

伍爷心里直打突,有点赌气的意味,应道:“现在就走,如何?”

“好啊。”沈云风淡云轻的应下了,从袖子里拿出一大把法符塞到目瞪口呆的东子手里,“这些给余头他们护身。”

这下,不用说唐爷,就是伍爷也被这样的大手笔给惊呆了。

“伍将军,请!”沈云转向铺子的门口,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哦哦,好……先生,莫急。”伍将军回过神来,解释道,“大人失踪之事,暂且不宜让武馆里的其他人知道。先生,我们出了城之后,再赶路,如何?”

他有些明白了——先生能得李棠大人的青睐,莫非是修士?

如此一想,他的态度无形之中变得更加恭敬,同时,也是真正的从骨子里卑谦起来。

沈云见状,知道他想到了什么,禁不住暗中赞了一句:好伶俐的头脑!

由此,他能十分肯定加确定,伍爷在祁督使大人身边充当的是智囊这一类的角色。

这样最好。他向来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

“本当如此。”他微微颌首。

“多谢先生!”伍爷这回真是把他当成仙官大人敬起来了。

等两人一前一后出了大门,唐爷伸仅有的一只手揉了揉眼睛,一脸匪夷所思的偏过头去,对还愣着的东子说道:“这……我刚才没看错吧?咱们伍爷是把先生当成仙官大人了!”

东子眨了眨眼睛,将满满的一捧法符送到他面前:“唐爷,小的眼拙,辨不出真伪来。这些都是真的吧?”

“你小子!”唐爷听懂了他话里的意思,抬腿做踢人状。

东子连忙用那条好腿弹了一下,跳开来。

其实,唐爷根本就是做做样子。沈云是个修士,于他们来说,是天大的好事。多日来,压在心头的那块大石头立时去掉了一大半儿。他难得的露出了一丝笑容:“先生考虑得真周到。把它们收好,莫弄丢了。”

“是。”

很快,沈云与伍爷出了南城门。

在路上,伍爷不敢再应沈云的“伍将军”,做了自我介绍。原来,他姓胡,名宁。因在家中行五,而被家人称为“小五”。在贝侯麾下,随着战功的迅速累积,他由最初的“小五”、“阿五”,没几年就变成了“伍哥”,后来又变成了“伍爷”。

“我不过是大人麾下的一名护军,算不得将军。先生如果不嫌弃,以后跟大人一样,也唤我一声‘阿五’。”

人家自己强烈要求,沈云只好改了口。

待出了城门,已是暮霭沉沉。此时,官道上已经看不到南来北往的行人。

胡宁小心的环顾四周,说道:“先生,我准备在这里启用速行符。”

“好啊。前头十五里,有一个隘口。我在那里等你。”沈云说着,穿云步走起,拉起一残影。转眼间,人已在官道的尽头。青色的身影融进了天边那片金灿灿的余晖之中。

胡宁……人是怎么走远的,他根本就没看清。

在贝侯的麾下,不乏修士。事实上,贝侯本人就是一位元后大修士。不过,这些修士自视高人一等,从不与他们这些凡人武者交往。是以,象刚才的情形,胡宁从军近十载,总共也没见过几次。

他完全被镇住了。修士!先生真的是修士!这下,大人有救了!

狂喜过后,他赶紧往身上打了一道速行符。

白色的灵光在他的身上飞闪而逝。下一息,他扯起两条大长腿,风一般的往前急走起来。

以前,他觉得这样的行进速度已经很快了。打上速行符后,风吹在脸上的感觉,就象要飞起来了一般,甭提有多痛快了。然而,刚刚看过沈云的‘轻功’,他才发现自己这速度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速行符的速度还是那么快。他却再也找不到那种飞一样的感觉了。

大约一柱香的时间之后,前面出现一个隘口。

胡宁的目力不错,老远就看到那道熟悉的青色身影从半山腰往下走。

啊,先生已经察看过山上了!铁一般的事实面前,胡宁这回是真的服气了,心中再无半点疑惑。

他全力迎了上去。

可是,尚且离着十来丈,前头,沈云又径直走了。还是那样的快。眨眼的工夫就没了影。

胡宁暗中松了一口气——速行符启用之后,不到符力耗尽,是轻易停不下来的。如果一定要停下来,以他为例,非得用掉大半的真气不可。同时,速行符再次启用之后,行进的速度只能达到先前七成。真真的好浪费!

如果是以前,他最多就是耗掉真气,接下来赶路辛苦一些罢了。但现而今,他手头仅剩下两枚速行符,真心舍不得这般浪费。

还好,先生没让我为难。

看到沈云小小年纪,竟有这般眼力,他再一次服了,也对这一次的营救行动,前所未有的充满了信心。

第四五一章 阴煞之气

谁也不知道祁督使大人是在哪里出了事。他留下的唯一线索是:去野鸡岭采灵药,已逾半月未归,也音信全无。

是以,沈云只能采取笨办法,沿途寻过去。

他的脚程远快过使用速行符的胡宁。即便是沿途寻过去,也每隔十五里就要略微放缓速度,等一等后者。

胡宁是个聪明人。他本来也是打算一路找寻的。见状,便将精力全部放到了赶路上。这样一来,速行符的效力被他发挥到了极致。

一夜疾行。第二天,东方刚吐白的时候,两人已经到达丰成县。

此时,离开城门还有半个时辰的样子。城楼之上,黑洞洞的,看不到守城的仙符兵;城楼外面有一片不小的空地,亦是静悄悄的,不见其他人。

沈云还是三年前来过丰成县。与毗邻的石秀、永安两县相比,这里显得要萧条一些。但那时,这座城楼还是称得上“威武”二字的。不想,时隔三年,他再来此,却只见城楼破败,立在晨晖之中,有如英雄暮年。

只是三年而已,变化也太大了些吧?

他禁不住凝神细看。

结果,这一看,令他吓了一大跳!

死气!他居然看到丰成县的上空笼着阴沉沉的死气!

通常,人从濒死开始,直至咽气后的十二个时辰,身体里都会放出一种灰黑色的阴冷之气。在修真界里,把它称之为死气。只要是炼气境以上的修士,都能用一双肉眼轻松识别出来。

人固有一死。所以,对于修士们来说,死气也是与死水、乌云等一般的正常存在。

一座县城里,少说也住着上万人口。那么多人,每一天都有生老病死。是以,县城上空存在丝丝死气,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但是,永成县上空的死气,却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它太多太浓了!

除非城内发生了瘟疫之类的灾祸,在短时间里,造成了数以千计的死亡,不然,空中累积不了这么多的死气。

难道城内在闹瘟疫?

沈云连忙定睛再看。

死气有如薄雾,凝而不散!

不对!

沈云摇了摇头。正常的死气当是随风而散,除非……

脑海里冒出一个念头,他不由打了个哆嗦,脸色变得凝重起来,当即调转灵力,聚于双眼,第三次再细看那阴沉沉的死气。

果然!

他看到了阴煞之气。

祖师的玉简里说得很清楚。若有阴煞之气作祟,死气则日夜凝集,弥久不散。

笼罩在丰成县上空的死气,正是因为阴煞之气的缘故,方凝而不散。只是目前,这些阴煞之气尚未成势,所以,城中的死气才如雾似烟。待到它们凝集成云,则阴煞之气势成,届时,整座县城瘟疫横生,用不了多久,便会化成一片死地。

丰成县不是滋养阴煞之气的风水,好端端的,怎么会生出阴煞之气呢?

沈云凝视着破败暮气的城楼,心思渐沉。

据祖师的玉简里的相关描述,阴煞之气从本质上来说,与五行灵气一样,都是天然而生。故而,两者都不能说好,也不能说坏。只不过,五行灵气于人有益,故而被人为的认定为“好”,而阴煞之气恰恰相反,于人来说,是有百害而无一益。是以,它便成了“坏”的了。这一点,类似于人们对“阳光与黑暗”。绝大多数的人喜欢阳光,而痛恨黑暗,全是源于他们自身的喜好,而并非两者真的一个是好的,另一个是坏的。

但是,以上之言论,仅限于天然生成的阴煞之气。

修真之人修为离不得五行灵气,是以,有的是手段叫一个地方的五行灵气从无到有,再到多,此为“聚灵”。

反过来,邪魔之道依赖阴煞之气修行,他们蕴育、滋养阴煞之气的手段也不下于修真之人的聚灵之技。

五行灵气于人无害,所以,聚灵不仅不会危害旁人,而且能造福一方;但是,养阴煞之气便截然相反了。它势必是害人的。因为阴煞之气于人有害而无益。但凡阴煞之气笼罩的地界里,没人能逃得过它的毒蚀。

这也是修真之人对于邪魔之道深恶痛绝的根源所在。祖师的玉简里说得很明白,蕴育、滋养阴煞之气的诸多行为,是十恶不赦之举。身为修真之士,只要看到一起,便要破除一起,绝对不能容忍。

祖师的教诲,沈云自然是要听的。

此时,丰成县上空的阴煞之气尚未成势,以他的修为,应该能破除之。

更何况,这一路上,他在多处找到了一模一样的暗记。经胡宁的确认,这些暗记正是祁督使大人所留。沿着这些暗记,他找到了这里。

也就是说,在到达丰成县之前,祁督使大人都是安然无恙的。

人是不是在丰成县里出了事呢?沈云当即环视四周。

而在他审视阴煞之气的同时,胡宁已经四下找寻起来。

这时,他蹲在城楼的边上,指着离地一尺来高的墙根,回过头来,喜道:“先生,请看。大人在这里也留了报平安的暗记。他进城了。”

沈云吐出一口浊气,走过去细看。

与前面的那些暗记一样,且看得出来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看来,祁督使大人极有可能是在丰成县里出了事。而害他之人,就是那个躲在城里滋养阴煞之气的邪修或者魔道。

这不是一个好消息。更何况,胡宁只是一位凡人高阶武者,碰上邪修魔道,完全顶不了事。是以,在事情没有查清之前,沈云不打算告诉他。

环视四周,最终,他看中了右后侧的那座小山包,对胡宁说道:“离开城门还有些时间,我去那个山头上转一转。”

胡宁知道他是要居高临下,察看城中的情形。这也是军中侦察之时惯用的手段。是以,他起身应道:“先生,我陪您一起去。”

“好啊。”沈云正中下怀。

老实说,此时此刻,他还真担心一个不小心,胡宁会成为祁督使大人第二,也着实不敢将人单独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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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五二章 我亦是义不容辞

登高以望远。沈云一登上小山头,举首远眺,心里顿时“咯咚”作响。

他错了!

并且错得太离谱!

因为笼罩在丰成县上空的阴煞之气不过是冰山一角。

站在小山头上,他看到县城之北,有一大块黑沉沉的阴云。

它浓黑如墨,象一只大锅盖,占据了北面的大半块天空。

“要下雨了吗?天阴沉沉的。”胡宁走上前来,也望着北边,忧心忡忡的问道。一场大雨下来,会淋灭很多线索。他们正在寻人,是以,这样的天相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那不是雨云。“连胡宁这样的肉眼凡胎都能看出北边的异常,足以见形势之严峻。故而,沈云决定不再相瞒,告之以实情,“是阴云。”

“阴云?”胡宁听不懂。不过,直觉告诉他,这不是什么好东西。

沈云暗中握拳,深吸一口气,解释道:“阴云,是阴煞之气凝结而成的云状物。”说着,抬手指着北面的天空,“你看,那一大片都黑沉沉的。说明其势已初成。”

他说的很浅显,胡宁一听就懂,亦凝视着阴云最厚实的中心地带,问道:“先生,阴云的正中心不是在县城里,是不是说明源头不在城里?”

跟聪明人说话,就是轻松。沈云赞许的回首看了他一眼:“对。从天相上来看,源头在县城以北百余里。那里……”脑海里冒出一个地名来,他微怔。

北山镇!

就是姑奶奶他们家所在的小镇!

三年前,他由野鸡岭回家时,曾路过北山镇。那里恰好是当年仙府伏击叛军的战场,是以,北山镇完全毁于战火之中,沦为了一座废墟。

至今,他仍然记得离开北山镇时,后背上生出来的阴测测的不适之感。

当年,他初涉风水之学,还特意观过那一带的风水。在风水里,地有阴阳。北山镇恰好属阴。它又四面环山,阴气于此,易聚不易散,故而是天然养阴地。再加上,那里发生了大战。战场本来就是戾气、死气横生之所。而戾气和死气凝而不散,在月华之力的作用下,假以时日,即可生成阴煞之气。

当时,他还不会看气。看到明明艳阳当空,镇中却到处阴凉,便猜测有阴煞之气。是以,不敢在镇子里停留,连夜赶回了牛头坳村。

然后,从村子里去丰成县时,他更是直接从小镇边的小道插到官道上,去了丰成县追查凶手。

现在再回想起来,他真的是后怕连连——那时,他哪里是打北山镇经过两回?分明是从鬼门关里绕了两回啊!

因为当时的诸多现象,以及现在的阴云无不表明,北山镇自战事过后,便沦为了邪修或魔道的养阴地!

在胡宁看来,先生跟他说的都是修仙的那些事儿。在他二十多年的生命里,从来没有修士会跟他如此一本正经的谈论修仙之事。哪怕是在大帅的军中,也不曾有过。是以,他聚精会神的听着,生怕漏掉一个字。

哪知,先生话未说完,便打住了。

他现在的情形,就好比一个久饿之人,看到一盆日思夜想的红烧肉,并且,筷子都拿到手里了,口舌生津,然而,却眼瞅着那盆红烧肉要被端下去了。

啊啊啊,不带这么吊人胃口的!

先生——

多年来,仙凡之别,在他心中已根深蒂固。故而,他站在沈云的右后侧,连眼珠子都不敢往左前方瞥一下,唯有在心里无声的呐喊。

好在,沈云很快又回神,幽声长叹,说道:“阿五,我们不用进城了。祁督使大人不在城里。”因为养阴之人目前不在丰成县。更准确的说法是,从阴云的形态和凝结状况来看,那厮的魔爪要想伸进丰成县里,还得要费一两年之功。

也是丰成县人们的运道。因为他来了。

那厮以阴气滋养阴煞之气,伤天害理。正如祖师的玉简里所言,他身为正道之士,绝不能容忍。见一个,灭一个;见一双,灭一对,义不容辞。

胡宁听了他判定,整个人都不好了,脸色刹那间变得雪白,绝望的看向阴云最为厚重、浓郁的北面山地:“大,大人是在北山镇……对吗?“

这两年,仙府新绘的地图里已没有北山镇这个地名。他是在十年前的老地图上找到了北山镇。他记得很清楚,阴气最为厚重、浓郁之地恰好就是老地图上标识的北山镇所在。

菱洲在多年前曾被一支闹分家的叛军祸害过。当年,很多人拉起私兵对抗这支叛军。大帅就是其中之一。混战近三年,不管是仙府,各路私兵,还是叛军,大帅才是在菱洲笑到最后的人。

所以,他知道,因为那场战乱,菱洲有不少城镇败落了,有的甚至直接消亡。比如说,北山镇。当然,战乱之中,也新兴了些许城镇。

这也是他查找野鸡岭时,为什么要翻找新、旧两份地图的缘故。

“是的。”沈云再一次在心里称赞了胡宁:此人极为聪慧,真真的一点就透。

胡宁很快镇定下来。此刻,他再看天边的滚滚阴云,好比是一张青面獠牙的恶鬼之脸。

“多谢先生替我等查找出大人的下落。”他郑重的抱拳谢道,“我等感激不尽。待到他日,我等……”

沈云回过身来,从鼻子里冷笑一声,故意曲解道:“阿五,我的家乡有一句老话,叫做‘过河打渡子’。跟官话里的‘卸磨杀驴’是同一个意思。你这是要打走我这个渡子了吗?”

“先生莫要误会。”胡宁连忙劝解,“先生能二话不说,帮我等找寻到大人的下落,已是义举。我虽不懂修仙之事,也能猜到北山镇定是藏着大凶之物。救大人,我等义不容辞。但是,先生没必要因此而涉险。先生……”

沈云摆手,挑眉打断道:“恕我直言,阿五,你自己去,于邪魔来说,是送肉上门;你带着余头、苏老三他们去,那是送更多的肉上门。”

“我知道……”胡宁难过的低下头,声音虽小,却十分之坚定,“大人多次带我等出生入死。现在,大人有危险,我等不能弃大人不顾。先生却不必如此。”

“对,我一外人,是不该插手你们的事。”沈云点头,转回身去,指着阴云笼罩下的北山镇,正色道,“阿五,我很欣赏你刚才说的一个词,‘义不容辞’。做为修真正道,杀妖除魔,我亦是义不容辞。”

经历了多了之后,他从中领悟到,这世上之义,有很多种。

祁督使大人不顾生死,为贝侯进野鸡岭采灵药,是义;

胡宁为救祁督使大人,明知是以肉喂饿虎,也不带半丝犹豫,是义;

他,面对前方的邪魔,不退反进,是义。

义之所在,不容辞!

第四五三章 一样的

好一句“我亦义不容辞”!胡宁听了,不禁热血沸腾。

如果换成是同样的凡人这般说,他早就击掌喝采。可是,先生不是凡人,是真正的仙官大人。好与不好,还轮不到他一介凡人来评说。

面对有如巍峨高山般的先生,他唯有长揖到底,真心实意的说道:“先生,阿五只是一介凡人,能力卑微,做不到斩妖除魔。但是,阿五有一条命,愿意交给先生。需要阿五做什么,您只管吩咐吧。“他有一个毛病,即,每每说起真心话来,便跟个大老粗一样,涌出来的全是大白话。

把命交给我呀!沈云动容,复又转过身来,轻轻一笑:“阿五,我也只有一条命。为了斩妖除魔,你愿意把你的命交给我。那么,我也一样把我的命交给你。我们同心协力,一并斩杀了北山镇的那只邪魔!”

“不不不!”胡宁简直是受宠若惊,飞快的摆手,“先生的命,何其珍贵!哪能与我等凡人相提并论。阿五就是再借一百个胆子,也不敢与先生……”

“哈哈哈……”沈云大笑,“你我都一样,只有一条命。命丢了,便是一样的都丢了,一样的死翘翘,一样的有如灯灭。你说说看,哪个的命又不珍贵了?”

胡宁愕然——活了二十多年,有近十年是等于舔着刀头血过活,他自然是知道“不论是谁,命没了,都得死”这样的大道理。可是,他心里再明白,也不敢说呀!因为他从知事开始,就被教导,仙凡之别,有如天壤。从来只有“仙”高高在上,而“凡”低贱如路边泥。就算是大帅,最是看重凡人,但在军中也从来没有把修士的命与凡人的命真正等同起来。

先生的这般言论,他是生平头一次听说。

回过神来,他不得不承认,先生的这番话,是真的说到他的心坎里去了。

心思一转,他又心语道:好吧,应该是我想多了。先生其实是在说,他斩杀北山镇的那只大凶物的心思,与我是一样的。嗯,应该就是这个意思!

就算是这样,他也愿意死心塌地的跟随先生一回。

同时,他也终于明白了,余头、苏老三他们这些个老兵油子,为什么对先生心服口服,言听计从。

“先生,我们什么时候去斩杀那只邪魔?”他敛了心思,问道。

沈云领教了他的聪慧,刚才又说过与他同心协力,是以,如实以对:“从阴云的规模,还有浓郁程度来看,北山镇的那只邪魔势已初成。况且,丰成县近在咫尺。一旦我们打草惊蛇,或者没能做到一击即中,叫那邪魔窜出北山镇。他狗急跳墙之时,头一个要祸害的就是丰成县里的人们。城中有数万条性命啊。综上种种,我们不能不谨慎行事。“

胡宁不懂斩妖除魔的法门,但是,先生的这番话,他听懂了,他们军中行军打仗是一个道理。

“先生,我们要先侦察邪魔的实力,摸清他的脾性,是吗?”他很喜欢先生说的“我们”之词。在军中行事,最怕的就是各执己见,拧不成一股绳。

沈云颌首:“嗯。就我们两个,人手太少了。只能等余头他们到了再行动。”

“先生,这样的话,大人会不会很危险?”胡宁着了大急。

沈云叹了一口气:“我观北山镇上空的阴云,并无多少血煞之气。也就是说,那只邪魔只是用战场上的怨气、戾气,还有死气,蕴养阴煞之气。应该是担心招来修真正道的剿杀,他没有大开杀戒,伤及无辜。阴云里的些许血煞之气,极有可能是他用来祭祀月华之力的祭品。不用邪法的话,只有在月华之力最为强盛的月圆之夜,血祭才会有效。今天是月底,离下一个月圆之夜,还有半个月的时间。如果祁督使大人尚在,那么,在下一个月圆之夜到来之前,他暂且是安全的。”

胡宁想到祁督使大人离开武馆的时间,不禁摇晃着身体,连退数步。他听懂了先生的言外之意——还有一种可能,大人已遇害,在月中的时候,被邪魔做了祭祀月华之力的祭品!

沈云见状,冷声问道:“阿五,你还要坚持去北山镇斩杀邪魔吗?”

胡宁使劲的揉了一把脸,两眼红红的说道:“要的。如果大人不在了,我更要去!杀妖魔,为大人报仇!”

“那好。我们先找个地方暂时落脚。”

“是。”

确定不用急速赶路之后,胡宁取下了贴在胸口的那枚速行符。原本红艳的符文已有大半变作了浅红色。这是符力已消耗过大半的缘故。虽说下次再用,因符力不足之故,行进的路程只剩下百来里,同时,速度起码会降低六成,但还是远强过他自己的脚力。

“阿五,你的速行符是从何得来的?”沈云打听道。离开仙都之后,他便没打算再去玉周山坊市了。一来,有数千里之遥,挺不方便的;再者,他相信,菱洲除了石桥坊市,定然还有更高级别的坊市存在。只是他暂时还没打探出来而已。兴许,阿五身上便有他想要的线索。

胡宁如实答道:“是大人在临走之前给的。”又很快的补充道,“以前在军中的时候,大帅麾下设有专门的符账。我等护军们每个月都能领到两套,共二十枚法符。如果有战事的话,领双倍。有一次,我立了大功,论功行赏,得了一个储物袋。法符放在其中,说是十来年都不会失效。从那以后,我开始私底下存法符,以备不时之需。到了武馆之后,法符自然而然也断了供应。只是经过了这么些年,都用光了。”

沈云笑了笑,直接点破,免得他多想:“我还以为省城附近有坊市,你的速行符是在坊市里淘换的呢。”

“坊市?不曾听说过。”胡宁摇头。他刚才就很纳闷——明明先生昨天给了一大把法符给东子。看情形,先生的手头并不缺法符。那么,先生还要打听自己身上的速行符由来作甚?

原来,先生真正想打听的是坊市呀。

坊市,听着名字,应该是跟集市一样的存在。

他很想帮先生。只可惜,心有余而力不足。

为此,他心里挺过意不去的。呵呵,在先生面前,他真的是一点用场也派不上哇。

还好,接下来,沈云没有再提坊市,而是环顾四周,看样子是要选择宿营地。

第四五四章 捷足先登

胡宁忍不住问道:“先生,我们为什么不在县城里找个地方住下来呢?”那样多方便啊。眼下,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打探北山镇的情况之上,而不是宿营之类的琐事。

沈云指着北边天上的那一大片阴云,答道:“不妨告诉你,以我现在的修为,还做不到直接驱散那么多的阴煞之气。好在,它还仅仅是初成,并未真正成气候。要想令它加展,早成气候,那只邪魔必须在每五天里,借助养阴阵,给这片阴云灌注一次月华之力。我要想破掉它,唯有在抓住这一点做文章。”

胡宁还是没有听懂——我们住的地方,与阻止阴云吸纳月华之力有什么关系呢?

他也没打算弄明白。因为他只是一介凡人,没有修仙的资质,修不得仙。问得这么清楚做什么?

总之,他只管听先生的吩咐就是。先生让做什么,就做什么。

哪知,沈云接下来的话,于他来说,好比强雷当头打,他觉得自己的世界要被震塌了!

“我知道有一个法门,可以让凡人也能吸收月华之力。若是再以地利相辅,我们有足够的人手的话,就能釜底抽薪,截走养阴阵的月华之力。”

一时之间,胡宁只觉得口舌干。他使劲的咽了一口干唾沫,失态的指着自己的鼻子:“先生,您,是说,我,我们这样的凡人也能吸收月华之力?”

“是啊。”沈云很肯定的应道。

当然喽,他才不会告诉旁人,其实这个法门就是他自己通过实践摸索出来的。并且,到目前为止,只有他一个人实践,且成功了。

本来,他想这次的事了之后,回到庄子里,从私勇里选出第二批实践者来。名单,他都已拟好了,收在百宝囊的第一个书架里。

哪知,半路上杀出来一只北山镇的邪魔。

回庄子里临时调集那些人来,费时费力且不说,他更担心的是会打草惊蛇。

形势所迫,他只能先叫阿五和余头他们当第二批实践者。

虽然他从心底里觉得,阿五还凑合,余头他们大多没有凝结出真气,又有伤病在身,并不是很好的实践者。但是……呵呵,这便是机缘的玄妙之处吧。

胡宁听了,只觉得心在胸腔里蹦跳得厉害。好象下一息,它就要破膛而出一般。

乱了,心,还有脑袋,都乱了!

他闭上眼睛,使劲的甩甩头,强制自己尽快冷静下来。

“先生,我,我真的学得会?”他再一次问道。

沈云自己也是过来人,很明白这种颠覆以往认知的感觉。他笑着点头:“能。不过,在此之前,我们得先找到合适的地方。”以他现在的修为,要与养阴阵抢月华之力,必须结五星无上聚灵阵,以阵制阵。

在修真的世界里,讲究一物降一物。而五星无上聚灵阵恰好就是专门克制聚阴阵的。

并且,他还不担心被那邪魔提前识破。因为他所知的五星无上聚灵阵来自于祖师传下来的玉简里。据简中介绍,此阵是天神宗内门嫡系的不外传之秘学。能识破此阵者,只有天神宗的内门嫡系亲传弟子。所以,此阵也是天神宗五脉嫡系亲传弟子们外出历练时,用来表明身份的秘密手段。

这一点,紫瑛真君也向他透露过。当年,紫瑛真君就是用这一手段秘密联系手下的暗桩们。吴铭身为仙庭的顶级细作,竟然毫无察觉。

话说回来。这一次,他只要破掉养阴阵,驱散阴云,就等于生生的剥掉了北山镇里的那只妖魔的老虎皮。

这是第一步。

被剥掉皮的老虎,还能叫老虎吗?那是一堆老虎肉啊。

接下来的第二步,自然是抽筋拆骨,让它死得不能再死喽。

在这里,他必须得再一次感谢祖师通过玉简传下来那么多的修真知识。

不然的话,仅仅凭着他的筑基三层的灵力,对上北山镇的那只妖魔,其实也是送肉上门。

只是,这些话,关乎天神宗的绝密,现在仍然是仙庭当道,他不能透露给胡宁。

想到自己很快就能真正见实五星无上聚灵阵的神威,沈云暗中在袖子里握了握拳头,按下心中的亢奋,尽量在脸上不显露出来。

胡宁向来心细如尘,最擅长观人神色。如果在平时,沈云的小动作难逃他的利眼。然而,此时,他被突如其来的天大机缘撞昏了头,跟在沈云身后,接连被脚下的碎石、草根绊了两下,哪里还看得出这些细末之处来?

聚阴阵对风水的要求是阴地。而五星无上聚灵阵则截然相反。沈云眼下要选出一块阳地来。并且,这块阳地还必须不能在阴云笼罩的范围里,但又不能离得太远。

站在小山头上,很快,沈云远远的相中了一座山头的山坡。

它在丰成县的南面,离这里有五六里远的样子。

山顶是一片茂密的枞树林。在里头藏上十几二十人,完全没问题。山坡比较平缓,没有杂乱的大石头和灌木丛之类的。因为向阳的缘故,满坡的草色已经转青,显得生机勃勃。

放眼四周,没有第二处比它更合适的地方了。

“走,我们去那里看看。”沈云高兴的指着那面山坡,告诉胡宁。

这么快就选好了!胡宁敛神,认真的眯起眼睛细看。

呃,以他多年行军打仗的经验来看,那一处山坡并非打埋伏的好选择。

不过,整面山坡的光照倒是极好的。想来,晚上晒月亮也一样方便吧?那个月华之力,他不曾听说过。但以前在军中,曾偶尔听一位仙官大人提及过“日月精华”。月华之力是不是就是“月之精华”呢?如果是的话,他窃以为,要吸纳“月之精华”,肯定是离不开晒月亮的。

事关修仙秘法,先生愿意教他们这些凡人,他已经感恩戴德,再要问东问西,便显得不知好歹了。故而,他只在心里飞快的琢磨着。

不多时,两人已然穿过山脚的树林,来到那片山坡脚。

沈云放眼细看,突然站住身形,伸长臂拦住紧跟在身后的胡宁,悄声说道:“等下!”

有情况?胡宁立刻警觉的按住缠在腰间的长鞭。

怎么可能!

沈云做梦也没有想到,竟然有人捷足先登,抢先在山坡上布了一个五星无上聚灵阵!

这是天神宗的五脉嫡传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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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五五章 会是谁呢?

不管是紫瑛真君的残魂,云松子的遗言,还是祖师留下来的玉简里,都详尽的道出了当年天神宗覆灭的情形,以及覆灭之后,内门五大护法长老出逃之事。

他们之间的话,皆可相互应证。所以,沈云相信他们说的是事实。

并且,从他目前掌握的情况来分析,五位护法长老至少有紫瑛真君、云松子,还有他的祖师木灵子逃过了仙庭的追杀。三人各有际遇。

其中,祖师创立青木门。师门的历代弟子,包括他在内,虽然只有记名弟子的身份,但却是货真价实的嫡系传人。

云松子也在遗言里提及过,天神宗覆灭之后,曾收过徒弟。估计是那些徒弟最终都不合他的眼,故而,他才那般处理了自己的后事。但他也有传人,是不争的事实;

至于紫瑛真君,她被吴铭所骗,正儿八经的收了冰梦儿做亲传弟子。在后者的密探身份暴露之前,她是倾注了所有的心血与精力的。甚至于,她的残魂仍称其为“孽徒”,还不忘交代沈云为她清理门户。可见,冰梦儿也是如假包换的五脉传人之后。

另外还有两脉,其中的一枝,是老刘家。他们的最后一代传人是傅雷。他被他的师父刘逸山杀死了。随后,刘逸山被沈云亲手杀死。至此,老刘家这一脉断了传人。好在,刘家老祖也如祖师一般,用玉简刻录了传承。现在这些玉简都在沈云手里。而沈云已经在私勇里挑选出了赵大勇、刘玉娥等人,替老刘家传功。只是,这些人还当不起“嫡系传人”这四个字。

最后还剩下一脉,沈云不知音信。兴许那一脉早已灭绝,兴许也和其他四脉一样,留下了传人。

但是,到目前为止,沈云知道的天神宗五脉嫡系传人就有这么多。

能在山坡上摆下五星无上聚灵阵的,也绝对只有这些人。

会是谁呢?

沈云的心思转得飞快。瞬间做出决定——避而远之,静观其变。

“走!”他转身就走。

胡宁觉得很奇怪——不是说这里很合适吗?先生怎么只在山坡底下看一眼便掉头走了呢?难道山坡上有异状?可是,他上来时也特别留意了。周边没有人。这一片山坡除了草色较别处显得青绿一些,并没有别的异常之处啊。

见沈云神色凝重,他也一声不吭的跟着匆匆下山。

而沈云在确定四周没有被人动过手脚之后,很快领着胡宁去了旁边的一座山头。

胡宁跟在后头,爬上山头之后,立马明白了他的用意——监视刚才去过的那片山坡。

沈云拿出两道敛息符,分了一道给胡宁,一边将另一道打在自己身上,一边解释道:“那里已经被人抢先占去了。”

“那人是谁?也是和您一样的修真正道吗?”胡宁紧攥着敛息符问道。

沈云已经不记得是第几次被他的聪颖惊艳到了:“不知道。我没看到人。只看到一座没有启用的法阵。“

布阵之人是不是修真正道?他真的答不上来。按理说,天神宗的五脉嫡系传人应当是修真正道。可是,有冰梦儿、刘逸山之流的存在,他心里便迷糊起来了。在他的认识里,这两位当不起“正道”二字。

也就是说,是敌是友,尚且不明。胡宁低下头,也将敛息符打在自己身上。

哪知,沈云又冷不丁的拍落了胸口的敛息符。

看到符力满满的敛息符被腾起的符火吞没,象一只火蝴蝶般飞落,转眼间,便化成一小片比拇指甲盖大不了多少的灰烬,胡宁惊呆了。

太浪费了!

据他所知,最差的敛息符在符账那边也是作价一百两银子。

而先生给他的这道敛息符,符文的颜色红艳似火,看着赏心悦目。打在身上,松快得很,没有以前用敛息符时的那种紧绷之感。他知道,象这样的敛息符,绝非凡品。好的法符,从来都不是用银子来衡量的。至少在大帅的军中,就不是他这种品级的人能用得上的。

可是,先生连眉毛都没皱一下,便直接拍落了。

胡宁不由猜测:先生该不会是法术高超的符法师吧?

此时,沈云已拿定了主意,对胡宁说道:“阿五,帮我做一件事。”

胡宁立马来了精神,挺胸抱拳应道:“先生请讲。”

“在那边布阵的人,我不方便与他照面。接下来,我会去城里住下。你在这里,帮我暗中盯着对面。”沈云说着,拿出一把传讯符,“如有动静,用传讯符给我传讯。记住,不管对面出现了什么人,你都千万不可引起他们的注意。更不能与他们对上。”

“是。”胡宁双手接过传讯符,心都快飞出来了——这一把少说也有三十来枚呢!且不说品质,他从军近十载,用过的传讯符加起来,也不及这个数的一半。

所以,先生定是符法师无疑了。

符法师,很厉害的呢。在大帅的军中,就数两类人物最牛气,一是符法师,一是炼丹师。

沈云吩咐完后,没有再多逗留,急匆匆的下山进城。

城门早就开了。与三年前相比,丰成县败落的不仅仅是城楼。城里整体给人一种灰不拉叽的感觉,几乎看不到鲜亮之色。受阴煞之气的长期侵蚀,在街上行走的人们,要么神色恹恹的,极不耐烦,要么戾气横生,不可靠近。他去客栈投宿,伙计也没张好脸,只差没在脑门上束着一块写有“爱住不住”四个大字的布条了。

他知道缘由,自然不会与伙计一般见识,要了一间上房暂住一晚。第二天,他在南城区物色到了一处独门独户的二进院子,当天就搬了进去。

两天后,余头他们跟着胡宁留下的暗记,也找到了丰成县。

胡宁传讯告诉沈云。

后者直接叫余头他们直接来院子这边。

余头等人有三年不见曾过沈云,看到他,暂且忘记了祁督使大人遭难之事,个个高兴得合不拢嘴,七嘴八舌的围上去。

“先生长高了!比我还高出了半个头呢!”

“更俊了!”

“照我说,是更气派了!”

“仙都的水土真养人啊。”

“那还得是看什么人。就你我这样的,仙都的水土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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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第四五六章 神奇的清风掌

余头他们总共来了十九个人。有了他们的加入,沈云将监视的范围由那片山坡扩大至整座山。他们分成五拔人马,化装成上山砍柴的樵夫、过往的小商贩、采药的山民等等,轮换监视。

不当值的时候,他们便在后院临时辟出来的练功场里练习“清风掌”。这是沈云教给他们的一路掌法,叫他们尽快练熟了。因为只有他们把这路掌法练熟了,才能结阵与北山阵的邪魔抢月华之力。

而事实上,这种掌法是沈云总结自己“借用”月华之力的实践,演化出来的一路掌法。

祁督使大人的处境,胡宁在第一天碰头的时候,已尽数告诉了他们。听说这是救祁大人的唯一法门,所有人都练得极为刻苦。

他们中的大多数虽然没有凝结出真气,但是,都是在战场上厮杀多年的老兵,功夫底子扎实,对武学也或多或少的有些自己的见解。是以,练了一两天“清风掌”后,个个都察觉到了这路掌法的不同寻常之处。

只可惜,沈云这些天早出晚归,忙得不着家。一天下来,他们连他的面也见不了几次,哪有机会专门请教武学?

“伍爷也在练清风掌。他武艺高强,又足智多谋,肯定比我们学得要深得多。我们去跟伍爷请教吧。”忍了两天,最后,还是苏老三提议道。

恰好下午的时候,胡宁当完值,被轮换了回来。

他连衣服都没有换,直接大步流星的走进了练功场。

“伍爷,您回来了。”哗啦啦,大伙儿热忱的围了上去。

胡宁挑眉,环视众人:“怎么回事?”

“跟您禀报一件事儿。”苏老三打头,“我这两天练清风掌,刚开始还没什么感觉。从昨天下午开始,感觉受伤的这条胳膊麻麻涨涨的,好象抻到筋了一般。晚上在月亮底下练掌,感觉更明显。伍爷,是不是我练得不对啊?把清风掌练坏了。”先生说得很清楚,这路掌法是用来抢月华之力的。可他怎么越练越觉得它其实是用来疗伤的呢?

胡宁没有回答他,而是看向旁边的余头:“老余,你呢?该不是你的老伤腿也在练掌的时候,有麻麻涨涨的感觉吧?”

余头讶然:“哎呀,伍爷,您真是料事如神啊。完全被你说对了!”

接下来,胡宁又一连问了四五人,得知,他们都是练拳之后,多年不见有起色的旧伤都有好转的迹象。但是,和苏老三一样,他们并没有因此而欣喜若狂,而是担心哪里出了错,会不会误了斩杀邪魔的大事。

看到其他人也是一样的表情,胡宁没有再挨个的问下去,总结道:“我和你们一样,自从练了这路掌法之后,身上的暗疾也有好转的迹象。”

众人的脸上纷纷现出“原来如此”的神色。怪不得说得这么准呢。

余头关切的问道:“伍爷,您也有暗伤?不打紧吧?”

胡宁叹了一口气:“战场上,刀剑无眼。我也从军近十载,参加大小战事不下百场。哪能次次安然无恙,身上不带伤呢?寻常的伤,数不清,不说也罢。五年前,打怀安城的那次,我的后背中了一箭。那箭不但有毒,而且箭身上有三道倒钩。不能拔箭,只能剜肉削骨取箭。最后,箭剜掉了,我的后背上也留下来了一个碗口大的洞。养了近三个月,那伤口才结痂。差不多半年之后,我的一双胳膊才能慢慢举过肩。就算是到现在,碰到阴雨天,伤口也还是会疼。”顿了顿,又道,“大人在军中的时候,身上又何尝不是新伤遮旧伤?就是大帅,他这次不也受了重伤吗?如果大帅的伤不是很严重的话,大人又怎么会一反常态,听风就是雨,单枪匹马的跑出来采灵药?”

大家连连点头,注意力又都回到了救祁督使大人的正事上。

“伍爷,大人他,不会有事吧?”

胡宁抬眼远眺北山镇方向,无比坚定的说道:“大人铁血丹心,待大帅忠心耿耿,待我等一片赤诚。吉人天相。大人肯定不会有事的。我们听从先生的安排,练好了清风掌,定能救出大人来。”

“对,我们肯定能救出大人来。”

“大家接着练啊!”

“走,再练起来!”

伍爷振臂一挥,众人刷的散开,继续练起了清风掌。

到了第五天,天擦黑的时候,沈云回来了。相比于前面几天,他今天刻意早回来了差不多两个时辰。无他,今晚他打算考核一下胡宁他们的清风掌练得怎么样了。

“先生,我们感觉挺好的。”胡宁正好今晚没当值。他首先回答道。

能不感觉好吗?以他自己为例,清风掌早已练得虎虎生风。若是晚上的时候,在月亮底下练掌,两个掌心隐隐发亮。而后面这一条,正是先生教掌时所说的清风掌小成的表征。先生只要求他们将清风掌练到纯熟。他能练至小成,是超额完成任务。

除此之外,还有一项意外的成果:后背上的旧伤疤向来硬得跟个乌龟壳一样。这两天明显变得软乎一些了。

一直以来,他都被这处旧伤所累,数年来,武功再无寸进。他失望了,也灰心了,得知大帅要开武馆,便随大人一道离开大帅,去武馆做那捞什子的督察官。

如今,看到了旧伤痊愈的希望,他追寻武学之路的信心又回来了,重新变得雄心勃勃。

这样的感觉,简直不能再好。

“清风掌,真的是太神奇了!”他忍不住大赞。

他开了个头,余头他们也七嘴八舌的附和:“我的腿伤也好了一些。”

“我的这条胳膊抬起来没以前吃力了。”

……

“月华之力是月之精华,本身就是疗伤圣品。看来你们的清风掌都练得不错。”沈云很高兴。清风掌的一招一式都是他自己琢磨出来的。有什么效用,他心里能不清楚?但是,从实践者的嘴里说出来,他听着,甭提有多带劲了。

“白天的时候,我们练拳也觉得对旧伤有好处呢。”胡宁心里存了疑惑,脱口问了出来,“不是只有晚上才有月亮吗?”

要是搁在以前,他一定会闷在心里。如今相处久了,他摸清了先生的脾性,心里不再有那么多的顾虑。此乃其一。还有就是,颓废了好些年,如今他重振雄心。恰巧,他身边又有先生这样的强者乐于替人答疑释难。他不想白白放过这等天赐良机。

沈云果然一点儿也不介意,认真的解答道:“月华之力确实源自月亮。但是,月亮隐没之后,四周的月华之力并不是也跟着马上消散。它们会持续一些时候,慢慢的,一点一点的消散。所以,白天的时候,天地之间仍然会残留有月华之力。”

“原来是这样啊。”胡宁受教,笑嘻嘻的抱拳谢道,“先生好了不得。再深奥玄妙的问题,经您一解释,都能叫人一听就明白。”

大家都笑了:“对啊,先生一向都是这样了不得啊。”

“不对。是先生从仙都回来之后,变得比以前更了不得了!”

第四五七章 合阵

第四五七章合阵

考核过后,沈云很是满意。胡宁等二十人的清风掌练习程度深浅不一,但是,都达到了五星无上聚灵阵的结阵要求。其中,胡宁最为突出,竟然在短短的五天里,清风掌小成。确实大大的超过他的预料。

“我推算过了,后天晚上的月华之力是近几天里最为强盛的。那邪魔这些天都没有给阴云灌注月华之力,定然也能算出来,准备到时行事。”他当众宣布道,“所以,后天晚上,我们摆阵,叫他不能得逞。”

这些天,他早出晚归的,就是在监视阴云。

给阴云灌注月华之力,关系重大。他本以为北山镇的那只邪魔是每天定期作法,吸纳月华之力。不想,经过仔细的观察后,他险些惊落下巴——那厮实在是太儿戏了。居然接连好些天都没有吸给月华之力的举动,自然也没有灌注月华之力。

难不成那厮是懒于每天作法,只是五天里选一天作法不成?

联想到这几天查探到的相关情况,沈云很快便想通了。这一带,没有别的修士,想必那只邪魔是放松了警觉,松怠了。毕竟在没有外界压力的情况下,天天做一件事,难免不会生出厌烦之感。

这样一来,倒是便宜了他,叫他有了可乘之机,不用接连五天都跟那邪魔抢夺月华之力。

他虽有对付聚阴阵的克星,即,五星无上聚灵阵。但架不住他是带着一群凡人武者结阵。那邪魔只要吃一次亏,就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有空中的阴云为虎作伥,那厮稍微费点心思,便能找到他们摆阵的地方。而他带着胡宁他们,肯定是打不过顶着那么大的一片阴云的邪魔,唯有得手之后,马上撤退。第二天晚上,另外再换一个地方,接着跟邪魔抢。总之,一定要坚持在连续的五天里,叫阴云没有月华之力的滋养。

这片阴云尚未成气候,五天已是它能撑住的极限。一旦接连五天里,没有月华之力滋养,它便好比禾苗久旱缺水,力量大减。

届时,沈云才能够将之驱散开来。

而驱散了阴云,于那邪魔来说,不仅仅是断臂那么简单。阴云被完全驱散的那一瞬间,会反噬邪魔。

阴云的规模越大,其反噬之力将越强。

这片阴云直径达百余里,反噬之力定然不小。

到时也不知那邪魔能不能挺得住!

沈云预测,那厮不死也定是重伤……总之,这一次,他若是得手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那邪魔自己作死,犯了懒病。因为它的懒惰,才给了沈云一击即中的机会。否则,不说别的,单说寻五个适合摆五星无上聚灵阵的地点,就够沈云焦头烂额的了。

考核过后,沈云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又静下心来,再一次捋了一遍斩魔计划。

计划的关键就是驱散天空中的这片阴云。再细一步,吸纳月华之力,便成了关键中的关键。

计划的第一步是,把清风掌教给胡宁他们,并叫他们练熟。

现在,这一步已成。

接下来,要实行第二步计划,即,练习结阵。

他本人自然是结阵的关键所在。胡宁他们只是打下手的。

自从定下计划之后,他不管有多忙,每晚回到房间里,都要温习三遍结阵流程。所以,第二步要做的,是从明天开始,与胡宁他们进行一系列的配合练习。

而胡宁他们要做的,并不难。灵阵启动之后,不管周边发生什么事,他们只要听从他的指挥,站在指点的阵位上,一遍又一遍的把清风掌打齐即可。

这里的重点是“齐”。怎样才叫做“齐”呢?做到了二十人如一人,才符合要求。

沈云觉得问题不大。一来,他们已经将清风掌练熟了;二来,他们都一起出生入死过很多次,彼此之间早已形成了默契。应该稍微练一练,就能做到。

第二天,沈云没有出去。同时,他也暂时停止了胡宁他们的轮值。清晨的时候,将二十人都叫到了练功场上。

首先,他指着地上用炭石新画出来的二十个黑圆圈,叫他们每人自行挑选一个,站进去。

待他们都选好了之后,他叮嘱道:“记住你自己的位置。结阵时,你们就是照现在这样站位。如果记下来了,便告诉我一声。”

胡宁他们都是老兵,对此,都没有压力。很快,他们抱拳齐声应道:“记下了。”

接着,沈云叫他们在各自的圆圈里试着打一路清风掌。也有要求:至始至终,两只脚不能离开地上的黑圈。

地上的黑圆圈一般大小,每一只都是直径三尺有余。

清风掌的腿部动作最简单不过,就是扎马步。

胡宁他们练的全是杀人的功夫,马步扎实得很。一路掌法打完,个个站在黑圆圈里,纹丝未动。

“很好。下面,我们进行合阵的练习。”沈云满意的连连颌首,“你们听从我的口令,再打一路清风掌。记住,掌法要齐,做到二十人如一人。”

胡宁他们齐齐的抽气。呃,这个难度就大了。

因为先前他们是自行练习的。虽然是同一个师父教出来的,但是每个人的领悟,还有出掌的速度、习惯都有所不同,所以,一样的清风掌,单是速度上,便有些人快一些,有些人慢一些,各不相同。

沈云曾教老罗用口令领私勇出早操,效果很不错。他想着,在这里也是一样的。

孰料,第一遍打下来,状况层出不穷。不要说齐整,众人连打熟了的掌法也频频出错。

他有些尴尬的挠头:怎么会这样呢?明明用口令领操,在私勇那边挺管用的。

所有人都急了。明天晚上就要见真章了,他们却还是这副德性!

“先生,刚才我只要一分神去听口令,掌法上就会出错。”余头沮丧的握拳去打自己的脑袋,“我这是越活越蠢回去了。”

胡宁连忙一把抓住他的手腕:“老余,不只是你,我也是这样。”

“对啊,我们都是这样。”其他人也是愁苦不已。

第四五八章 沈云的宝贵经验

沈云听着,意识到自己犯一个“想当然”的错误。他以为,口令对私勇们管用,便对胡宁他们也一样的管用。却没有细想,两拔人的情况完全不同:

老罗教的那些私勇最初都是完全没有拳脚底子。他们就跟白纸一样,自然是任老罗怎么教。

而胡宁他们不同。别看他们只有二十人,但是,武学修为、领悟能力等都参差不齐。最重要是,他们都已学武多年,早有了自己根深蒂固的习武方式。这些岂是几句简单的口令就能一下子统一起来的?

更何况,胡宁他们的清风掌也还没有练到真正的炉火纯青。故而,他们练习时,完全分不得心。

当然,假以时日的话,口令肯定也能管用。只是,眼下,他们最缺的就是时间。容不得大家扎扎实实的练拳,从从容容的彼此磨合,最终在口令的指挥下,二十人有如一人,成为一个整体。

所以,口令这个法门是行不通了。

要想个什么法子才好呢?沈云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

这时,胡宁略作沉吟,上前一步,抱拳说道:“先生,我有一言。”

沈云伸手请道:“请讲。”

“先生,我觉得刚才练习时,不是口令分了我的心,而是我因为掌法不熟,不能分一点点的心。”胡宁环视众人,“除了口令,刚才令我分心的地方太多了。象我的掌法比大家都要快一些,所以,我就要时时刻刻留意周边的人,尽量与他们保持一致。如此一来,自己越打不越不顺畅。还有,我发现我们每个人练掌时,都或多或少的会带出一些使惯了小动作,这也令我们很难做到齐整如一人。”

他的话说到大家心坎里去了。余头他们都一边听着,一边忍不住赞同的连连点头。

而沈云听着,脸上不由现出赞许的笑容。同时,在心里感慨不已:在仙都游学三年,他做了一千多人的主公。最大的领悟就是,每个人都有长处和短处。身为主公,要懂得让手底下的人扬长避短。把握全局,将事情分给擅长的人去做,才是正解。而现在,他又领悟到了一条心得,即,正解就是正解。哪怕只有二十个人,他从三年的实践里领悟出来的宝贵经验也是同样的实用。

明白自己错在哪里之后,他也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了。待胡宁说完,他笑眯眯的说道:“我很赞同阿五的观点。阿五是从千万人里拼杀出来的将军,擅长领兵练兵。我的师父曾说过一句话,叫做‘能者多劳’。”说着,恳切的望着胡宁,“阿五,合阵之事,我就全权拜托给你了。这一步,直接决定了计划的最终成功与否,至关重要。请务必在明天下午之前,完成合阵。“

胡宁吓了一大跳。

他在大人身边,向来出谋划策惯了。与先生相处下来,他知道先生性子宽和,有容人的大气量,又因为急着斩邪魔,救大人,是以,心里一着急,便没能忍住,放肆了一回,在先生面前大发厥词。

其实,话一出口,他的两个手心就出汗了。

但他并不是在后悔站出来说这一番话。事实上,如果给他再选一次的机会,他还是会做同样的选择。

他只是担心,自己直言口令分心,会惹恼了先生。先生觉得被一个凡人说长道短,颜面大失,一怒之下,拂袖而去,不再管他们这一档子事。那该如何是好?

不想,先生不但不恼,而且还言词诚恳的将合阵的练习大任交予他来主导。

在大帅的军中,不乏仙官大人。他从军近十载,品阶渐渐上升,接触这些仙官大人的机会也渐渐多了起来。他这人天性敏锐。很快就发现一个不争的事实,即,哪怕是那些被大家私底下评论为“最平易近人”、“和蔼可亲”的仙官大人们,其实也是从骨子里看不起凡人。说句大不敬的话,大帅对待他们这些凡人将士,更多的象是工具。

这样的认识,曾经让他很是苦恼。

好在大人及时发现了他的异常,时不时的提点几句,很快引导他走出了痛苦。

大人对他说的最多的就是,仙凡有别,是天生注定了的。就象雄鹰不能与麻雀相提并论,是同一个道理。其实,做麻雀也不错啊,只要够勤奋,一样能飞上蓝天,一样能飞向想要去的远方。为什么一定要在意雄鹰对自己的看法呢?大家又不是一路人。

他觉得大人说得很有道理。自那以后,他不再幻想仙官大人们的世界,也不再在意他们对自己的态度。

仙凡有别嘛,他充分理解了。

可是,先生却是完全不同的。

先生的话不多,只有寥寥数语,然而,他却充分感觉到了先生的真心,并不是假意客套。

“先生,我怕是无法胜任。我对仙阵一无所知。不知道合阵。”感动归感动,这任务,他真接不住啊。

沈云笑道:“本来应该跟你详细解说一番的。只是,时间紧急,来不及了,只能以后再补。至于合阵,也没你想象的那么复杂。对于你来说,就是把大家训练起来,做一举一动,二十人如同一人。具体用什么方法?我觉得你肯定比我更有办法。还有一天多的时间,你们只管放手去做。大家一心想救祁督使大人,所谓,兄弟齐心,其利断金。我相信你,还有大家,肯定能做到的。”

一番话,说得所有人热血沸腾。

与此同时,他们也都完全听懂了任务的内容。

“是。”没有人再有畏难之心。他们抱拳,齐斩斩的应道。宏亮的声音冲出练功场,其势如利剑出鞘。

不愧是久经沙场的老将老兵,这杀气,一撩就全出来了。沈云把心放回了肚子里,满意的冲大家点了点头:“你们练吧。”说罢,干净利落的转过背,头也不回的走掉了。

看着他离开后院,余头他们不禁面面相觑——先生真的不管了!

胡宁紧紧的握了握一双拳头,按住澎湃的心情,转过身,面向曾经的部下们,扬声说道:“先生刚才把话说得很清楚。能不能救回大人,全看我们明天晚上能否做到二十人如一人。先生是完全信任我们,才叫我们自己练习。你们呢?有没有信心完成任务?”

事关大人的性命。必须有啊。所有人齐声大吼:“有!”

此时,沈云已经走到了前院。听到后面的这番动静,他不由笑了,心道:瞧,把事情交给对的人去做,多好!

第四五九章 胡宁的成功

事实证明,沈云没有看错人。不管是胡宁,还是余头他们,都没有令他失望。

第二天的下午,胡宁来前院请他:“先生,请再考核我们一次,看我们哪里还需要改进。”

见他红光满面,沈云欣然应允,当即,与他一道去了后院的临时练功场。

地上的二十个黑圆圈依然在。余头他们都站在自己的位置上。见他来了,一个个站得笔直,好比标枪一般。

胡宁小跑到自己的位置上,双手抱拳,朗声问道:“先生,我们可以开始了吗?请示下!”

“开始。”沈云点头。

胡宁闻言,右脚“砰”的一声,重重的跺了一下。旋即,他闭上眼睛,深呼吸。

静心敛神以蓄势,这是清风掌起式前的准备。

他跺脚的声音就是信号。与他同步,余头等人亦闭眼,深呼吸。

刹那间,整个练功场上,杀气腾腾。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沈云不由眼前一亮。单是从蓄势这一点上来看,众人已做到了浑然如一体。他知道,合阵这一环节,已成。

果不其然,接下来,胡宁他们的一招一式,行云流水,掌起掌落,清风徐徐。

这正是沈云心目中的清风掌!

同时,也是他头一次见识合阵的威力——一个高级武师级别的凡人武者,领着一群连真气都未凝结的中低阶凡人武者,竟然打出了徐徐清风!

难怪祖师在玉简里说道,五星无上聚灵阵在阵法之中,是以弱搏强的典范。

他在这边感慨连连,对面,胡宁他们已经将清风掌完整的演练了一遍。

掌收,清风止。

所有人齐刷刷的睁开眼睛,看向沈云。那一双双的眸子,象刚刚用清水洗濯过一般,干净、清亮。

“啪啪啪……”

沈云情不自禁的为他们鼓掌喝彩:“你们刚才打出了清风掌的真意。好到远远超过我的预料。今天晚上启阵之后,你们只要保持这个状态,保管叫那邪魔抢不到一丝月华之力。”

“太好了!”

“成功了!”

……

所有人都忘我的欢呼起来。

胡宁走到沈云面前,竟是长揖到底:“先生,谢谢您!”

沈云不解:“谢我什么?”虽然合阵成功了,意味着今晚的胜算大大提高,但是,一切尚未正式开始,胜负成败到底如何,仍然充满了变数。此时言谢,未免太早了些吧!

胡宁的神情很激动,语速比往常要快上许多:“我是一介凡人,先生却从未看轻过我,将合阵这样的重要任务也全权交给了我。我不知道今晚会如何。但是,这一刻,是我有生以来最为高兴,最为自豪的时刻。此生再无憾矣。”

沈云听懂了——胡宁是个骄傲的人。可惜,他是个没有灵根的凡人。沈云可以想象,在这个仙凡之别森严的世道里,胡宁的骄傲在修真者面前是多么的可笑。想必在大帅的军中,胡宁没少因此而受挫。

而今天的合阵成功,于胡宁来说,等于是一种自证。他用实际行动找回了他的尊严与自信。

对于一个身怀傲骨的聪明人来说,再没有什么比这个更为重要的了。所以,他说,此生再无憾。

沈云是过来人。他比谁都清楚这种痛苦。与胡宁不同的是,他还很清楚,所谓的“仙凡有别”完全是得利益者们的无耻谎言。一句“仙凡有别”,不知道扼杀了多少优秀的凡人。

此刻,看到胡宁他们神采奕奕,一个个生龙活虎,完全不惧即将到来的恶战,沈云突然觉得从未有过的满足。

很小的时候,面对仙符兵们高高举起的屠刀,他曾扼腕立誓:此生要做一个除强扶弱的大侠士。

那时,他心中的弱者,仅仅是千千万万与他一样,被仙符兵欺凌的贱民们。而所谓的强者,就是无恶不做的仙符兵们。

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他刻苦练拳,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学习,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

后来,他幸运的碰到了师父。

短短的一年多里,师父教了他《青木宝典》、针炙术、拂花越柳等大本事。不过,与之相比,他得益最多的却不是这些。而是师父讲解医案时的掺与进来的时事评论与江湖经验。

师父好比是为他打开了一扇窗户。透过它,他看到了一个更为广阔的世界。对比这个世界,他渐渐的发现,自己心目中的“强者”与“弱者”是多么的狭隘与幼稚。也使得他生平头一次对报仇的对象产生了质疑——杀了那队屠村的仙符兵,真的就算是为爹娘、奶奶,还有村民们报仇了吗?

师父又好比是一座指路的灯塔。什么是道?是师父留给他的终极疑问。也让他明白,报仇并不是自己的全部,也不应该成为自己的全部。

带着师父的问题,他进了鸿云武馆。机缘巧合之下,他见到了紫瑛真君的残魂。

得知仙凡之别的由来,他真的愤怒了。然而,怒过之后,却又无可奈何。

迷茫之际,他听从了钱师尊的忠告,多读书,读各种书。

后来,再经过游历,他越来越深刻的认识到,仙凡之别后面的谎言,才是所有凡人痛苦的根源所在。此时,心中的“强者”与“弱者”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是,他除强扶弱的志向却比从前任何时候都要坚定。

也正因如此,到了仙都之后,他才意外的当上一千多人的主公。在一系列的实践中,他尝到了强大的乐趣,也头一次领悟到了自己将来要努力的方向。即,与强大的“仙官”集团相比,他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太渺小了。再者,受尽苦难的凡人太多。他救是一个,只有一个。与其他来救,不如唤醒被欺骗到了麻木的凡人们,叫他们自救。

就在这时,他惊喜的发现自己一举脱凡超俗。

可是,他还是不知道“道”为何物。

就是现在,他也仍然不知。

不过,他知道,答案就在他前行的路上。

师父生前曾说过,做事只要找对了方向,坚持下去,不愁事不成。

他坚信,只要自己不忘初心,坚持走下去,终有一天能找到“道”。

胡宁等人的成功,再一次证明了,他找寻答案的方向是正确的。一直以来,他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沈云,加油!你肯定能成功的!

想到这里,沈云暗地里握了握拳头。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丹田里有如雷动,轰隆作响。

发生什么事了?

匆匆交待了胡宁几句,他急忙回到房间里,在床上盘腿而坐,敛神内视。

第四六零章 丹田生变

这一“看”,吓了沈云一大跳。

丹田里真的是电闪雷鸣。与此同时,象雾气一样,占据着整个丹田的五行灵气团急速紧缩。

这是怎么回事?丹田对于修士来说,至关重要。祖师在玉简里对此进行了大量而又细致的描述。可是,却没有提及过里头的五行灵气会有类似的急变。

沈云的心不由提到了嗓子眼里,屏息以对。

大约三息之后,丹田空出一大块来。

在刻录《青莲无上功》的玉简里,祖师几乎在每一重小境界里都反复提到了“丹田壁”。如今,沈云总算“看到”了它的真容——眼下,它是粉嫩的,看上去弹性十足。

按祖师所言,随着修为的变化,丹田壁也会有规律的变化。比如说,刚突破某一重小境界时,丹田壁有如新生,颜色粉红新嫩,质地也非常的柔韧;随着修为的不断提高,颜色会渐渐加深,质地变得坚硬起来;当临近突破这一重小境界时,丹田壁的颜色已红艳如火,外壁坚硬如壳,内壁迅速紧绷,变得脆性十足。

从这一点来判断,他离突破之时,还早得很呢。

又过了两息,丹田里终于恢复了平静。五行灵气团又亮又白,体量紧缩为原来的三分之一,但依旧是混沌一团,

丹田里顿时显得空荡荡的。

他凝视内视了近半刻钟,发现自己的丹田跟没发生急变之前还是一样,可以自动从外面吸纳灵气进来。

只可惜,丰成县不比仙都。这时在灵气稀薄到几乎没有。

是以,过了差不多半刻钟,他才“看到”十来个灵气小光点被吸进丹田里。

来丰成县有几天了,他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灵气吸纳速度。

紧接着,沈云又内视了旁边的任督二脉。它们有些发瘪。原因是里头的灵气在迅速的减少!

沈云心中打了个突,赶紧的定睛细察。

呃,虚惊一场。

减少的那些灵气都跑进了丹田里。

同时,他也注意到,持续有灵气注入任督二脉之中。它们都是从周边的经脉里自动涌过来的。

这种后续变化,沈云不担心,因为平常当灵气将近时,他体内的灵气也是这般自动迁移的。有句老话说,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通过平时的观察,他总结出来了丹田与任督二脉,以及其它大小经脉的灵气分布状况,与之很是相近。

见没有什么不妥之处,沈云长长的吐了一口浊气,缓缓睁开眼睛——祖师描述的那些修行情况,全是针对有灵根的修真士来说的。他没有灵根,很多情况都与之对不上。是以,他早已习惯了自己的“与众不同”。以往的经验告诉他,只要发生异常变化之后,丹田还能正常的吸纳灵气,灵力,以及周身经脉皆无不妥之感,那就没事儿,不必太在意。

平时碰到这种情形,在仙都的时候,丹田很快就能从四周吸纳到足够的灵气,经任督二脉补充到周身的经脉里去。故而,他只要静坐一会儿就好了。

离开仙都之后,一路南下,各地的灵气分布有好有坏。很多时候,光是靠从四周吸纳灵气,已经不足以补充灵气的消耗。这时,沈云会服食一枚蕴灵丹。待丹药化开,很快,他体内的灵气便又变得满满当当的了。

沈云寻思着,这回也应该是一样的。于是,也服下了一枚蕴灵丹。

药液化开,紧接着,与往常一样,他感觉丹田里散发出阵阵暖流,迅速传至周身。经脉里的灵气在迅速回满。

然而,丹药的效力过后,满满当当的感觉却不复有。他头一次生出没吃饱的感觉。

沈云连忙内视。呃,丹田里的空荡依然没有大的改观;任督二脉以及周身经脉里的灵气流动止住了,数量也恢复到了往常的五成。

也就是说,蕴灵丹管用,只是效力不足。

那就再服食一枚吧。沈云没有犹豫,又服下一枚。

这回终于感觉到满满当当了。

只是,小小的白玉瓶里只剩下五枚蕴灵丹了。

莫名其妙的,丹药的用量加了倍。照这样的情形,这点点蕴灵丹根本就撑不了多久。沈云怅然的叹了一口气。

祖师从未象他一样感觉丹药是个大问题,那时因为,她老人家资质出众,一入天神宗,便是嫡系亲传弟子,各方面的供给都足足的;后来,进入炼气三层之后,选的是丹修。从此,“丹炉一开,灵石滚滚而来”(祖师语),更不缺丹药了。

沈云没她老人家那么好命,要想解决丹药的问题,要么与非丹修的其他大多数修士一样,花大价钱购买;要么自己学着炼丹。

沈云本人更倾向于后者。因为他得天独厚,有一位化虚真君的全部丹修传承。

不过,前提是,他得想办法搞到一只衬手的炼丹炉才行。

想到这里,沈云心念一动,又不由自主的从百宝囊里拿出了白柯送的那只青铜鼎来。

前些时候,他在祖师留下来的那几枚关于“器”的玉简里翻到一句话,说,有了器灵的法器,等于是有了灵智。要想让它认主,法门有二,一是,强力压制;二是,诱之以利。总而言之,不再是简单的滴血能了事的。

有了这句话,沈云对青铜鼎认主又起了想法。

只可惜,李道长说过,器灵一直在沉睡。祖师提及的两个法门,此刻都派不上用场。他空有宝物,不得用。把玩了一会儿,只能重新又收回百宝囊里。

所以,还是得先打探到附近有没有坊市。实在不行的话,只能等空闲下来,再去一趟玉周山坊市了。

眼下,最重要的是对付北山镇的那只邪魔。

沈云敛了杂念,再一次温习五星无上聚灵阵的流程。

因为城外的山坡上已经有人布下了一座五星无上聚灵阵,所以,他不敢再冒冒失失的在其附近布下第二座五星无上聚灵阵。

好在,祖师的玉简里提到了两种布阵的法门。

一种是摆阵。就象山坡上的那样,以石头等外物为阵柱,摆出阵形来。启动时,己身入阵,化为阵心;

还有一种是列阵。它是以人为阵柱、阵心,至少要有五人一起,通力合作。这种法门更加隐秘,在天神宗里,五脉嫡系的弟子们只有到了长老级别,才有权学习。

到目前为止,当年逃出天神宗的五大护法长老,沈云仅剩下一位不知。

他寻思着,如果山坡上的法阵是这位布下的,他一点儿也不用担心敌友问题;如果不是这位,他更不用担心。因为他最担心的冰梦儿根本就不知道还有列阵这回事。

这也是那人一直没有消息,他却仍然气定神闲的底气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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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六一章 启阵

沈云掐算出来,子丑相交时,正是今晚的月华之力最盛之时。不出意外,那时,北山镇的邪魔会做法引月华之力去灌注半空中的阴云。而他也要在那时启动五星无上聚灵阵,与邪魔争夺月华之力。

所以,胜败,就在今夜的子丑相交之时。

傍晚时分,吃过晚饭后,胡宁领着众人又合了一次阵,便命令众人回屋睡觉,以蓄精养锐。

子时,他又将众人唤醒。

这时节的半夜,还冷嗖嗖的。

不过,胡宁早有准备。他按贝大帅军中的作派,在下午的时候,就宰杀了四只老母鸡,与米饭混在一起,老大一锅,搁大灶上,用小火焖着。这会儿,肉烂饭软,香气四溢,刚好够火候。

大铁锅被抬到了后院的临时练功场上。胡宁也亲自去前院请了沈云过来。

在寒冷的夜里,这锅热气腾腾的鸡汤焖饭显得分外香。锅盖一揭开,顿时,练功场上,“咕噜咕噜”,肠鸣一片。

沈云笑道:“这个好。”

接照大帅军中的规矩,每一碗当盛给出任务的最高长官。胡宁盛了一大碗,端至沈云面前:“先生,请乘热用。”

沈云当然不知道自己已经他们当成了一个锅里吃饭的弟兄,笑眯眯的接过去,道了谢。

见大家仍然是站在锅边,眼巴巴的望着自己,他端着饭碗,一头雾水的问道:“咦,你们怎么都不盛饭啊?”

“您不是还没吃吗?我们在军中时的规矩是,您动筷子之后,其他们才能盛饭。”余头咽着口水在一旁解释道。

竟然还有这样的规矩。沈云无奈,只好赶紧的扒了一大口——二月的夜里,刮着冰冷的风。他若是再做谦让,这饭真的会冷了。

“盛饭!大家动作快些。吃饱饭,有了力气,好做事。”胡宁招呼道。

众人一窝蜂的围了上去。不一会儿,大铁锅见了底。人人端着一只大海碗,蹲在地上,呼啦啦的埋头大吃。

饭里放了姜等辛辣之物。一大碗油糯糯的焖饭下肚,连沈云的额头上也直往外冒热汗珠子。虎子等武学修为较差的,更是头上热气腾腾,一个个跟刚出锅的大包子一般。

“痛快!”将空碗搁到大铁锅里,他们用袖子抹了一把油亮的嘴巴,快活的直叫唤。

沈云暗中留意到,虎子等人刚才还有些神不守舍的样子,如今,全没了。有的只是精神抖擞,意气风发。他忍不住跟胡宁问道:“这个法子是贝侯想出来的吗?真是个实用的好办法。”

不料,胡宁摇头:“最先是大人的主意。那时,大人还只是一名斥侯小队长。每每夜里出任务时,他都会自掏腰包,给弟兄们焖一锅鸡汤饭。说是,阎王还不差饿鬼呢。后来,大帅知道了,也跟您一样,说这个法子很好,很实力,在军中推广开来。打那以后,大人便入了大帅的眼。”

竟然是祁督使大人。沈云想起他那张千年冰山一般的冷脸,好不意外。

“也不知道大人现在有没有想军中的鸡汤焖饭。”胡宁黯然的抬起头来,看向夜空中的那轮胖月亮。离十五月亮之夜,还有些时日。大人应该无恙吧?

沈云笑了笑:“听你说着,我都想品尝一下祁督使大人亲手烧的鸡汤焖饭了。”一大锅鸡焖饭,调得士气高昂。对于接下来的启阵,有百益而无一害。他自然不能说让人扫兴之话,坏了眼下的大好形势。

“那先生就大有口福了。”胡宁立时眉开眼笑,“大人做得鸡汤焖饭是公认的最好吃,能把人的舌头都给吃吞下去。”

按照流程,沈云至少要提前一刻钟启阵。

吃罢饭,大家再消消食,不知不觉之中,已经到了子时半。

“差不多了。叫大家列阵。”沈云对胡宁说道。

“是。”胡宁用最快的速度将人召集起来。

地上那些用炭条画出来的大圆圈已经被磨光了。不过,他们早已将位置牢记于心,少顷,各就各位。一个个屏息敛神,目不转睛的望着沈云,蓄势待发。

沈云细心的核对了一下阵位。没错,所有的人都恰好站在阵点上,不偏不倚。

他满意的点点头,刷的撩起前袍,将之别在腰上,大步走到了阵心的位置上。

启动之前,先要敬四方五星。

所谓四方五星是五星无上聚灵阵特有的说法。其中,四方是指东南西北等四个方位。而五星则是金木水火土。故而,最简易的五星无上聚灵阵必须有四方和阵心。用列阵的方式,则要求有四人站四方以掠阵,一人充当阵心。而一个完整的五星无上聚灵阵则包括二十个阵点和一个阵心。沈云他们现在列的就是完整的无星无上聚灵阵。

这也是他们人手有限,时间紧促,只能做到这个样子。如果时间充分,人手足够的话,每一个阵点都可以扩充成一个最简易的五星无上聚灵阵。那样的话,象今晚的这点子月华之力,启阵之后,数息之内就能抢得精光。哪里还用得着提前一刻钟启阵?

言归正传。沈云拂衣,整理衣容,面向东方而立。他先行了一个道礼,然后,飞快的掐出一道指诀,交叉护在胸前,嘴里吟唱道:“东方五星请护阵。急急如律令。”

这一方位上站着的胡宁为首的五个人。他们遵照沈云之前的吩咐,也还以道礼,齐声回应:“喏。”

东方毕,沈云踏在南方、西方和北方,也依次如此行事。而站在这三个方位上的人也同样齐声回应。

至此,四方已安,五星也请动了。沈云驱动体内灵力,脚踏罡步,分别在四个方位上,用最快的速度,各自甩出一记流云袖。

刹那间,劲风起,他的青布夹袍猎猎作响。

胡宁等人只看到中间的空地上四面八方都充斥着先生的青色身影。好似有无数个先生或站,或立,或跳跃,或急奔……每一道身影动作各异。相同的是,它们都带着残影。

好快的身法!胡宁的眼里全是惊艳。

而余头他们则是恍然大悟——原来真正的施仙法是这样子的。以前看到的那些全是骗人的鬼把戏……

突然间,他们听到沈云大喝一声“启”。

应声,空地的正中间竟然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龙卷风。

透过它,众人依稀能看到沈云盘腿坐于其中。只见他双手依然是各自掐着一道指诀,交叉高举过头。

这是信号!

轮到他们合阵了!

胡宁“趴”的跺脚。众人闭上眼睛,杂念全无,清风掌象潮水一般,绵绵不绝的打了出来。

第四六二章 绝对是大机缘

呼——,清风起。

一道道清风,好比小溪入江河,加入了龙卷风里。

后者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变大,变大,再变大……

最终,所有人都被龙卷风包括了进去。

在月光的照耀之下,它好似一朵巨大的白玉兰的花骨朵,含苞欲放的挺立在寂静的深夜里。

五星无上聚灵阵,启动成功!

沈云长长的吁了一口气,仍然保持两道指诀相交叉,将之由头顶下落到胸前。

而此时,胡宁刚好打完一遍清风掌。

他睁开眼睛,看到沈云的手势变了,知道已经启阵成功,按下心中的喜悦,施令道:“坐!”

没有别的意思。就是让大伙儿坐下来,歇一歇,调息静心养神。因为他们马上就要与北山镇的邪魔抢夺月华之力了。那绝对是一场硬仗。

与刚才打清风掌不同,这个环节对齐不齐整,没有任何要求。不过,他们平常练习时,每次都是严格按照流程来的。所以,也一并练得齐斩斩的。

话音刚落,所有人都席地而坐。不同的是,坐姿各有不同。胡宁在内的大多数人,是学着沈云的样子,盘腿而坐,两个脚心向上。他们的两只手自然而然的落在两个膝头之上,掌心同样向上。只有余头等三人,因为腿部受过伤,做不到中规中矩的盘起来,坐姿显得随意一些。但是,他们的两只手放在大腿上,也是保持掌心向上。

启阵之后,他们要做的唯有静静等候。

原本,在这一环节,沈云对他们的坐姿要求是:尽量放松,不拘形式,哪怕是躺着也行。但有一条,即,必须保持头脑的清醒,不能睡过去。

结果,他们发现,合阵之后,累归累,但是身心舒畅得能飞起来。他们也试着尽量放松,随心所欲的摊开手脚,躺在地上。往往不出半刻钟,练功场上就是鼾声一片。

经多次实验,他们发现象先生一样的盘腿而坐,既能放松,又能保持头脑清醒,不至于睡过去。于是,他们自行决定都采用这样的坐姿。

对此,沈云果然没有任何意见。

很快,所有人调匀了呼吸,真正空闲了下来。他们忍不住睁开眼睛,小心翼翼的察看启阵成功之后是什么样的情形。从他们的角度看过去,每个人都象是坐在一个梭状的乳白色巨茧里。哪怕是身边最近的那位同伴,也只能依稀辨别出一个淡墨样的身影来。

短暂的错愕之后,他们几乎都是仰头去看头顶。换了一个角度,不复有乳白色的巨茧。他们看到的是一条由大到小,迅速缩小的白色管子。大的这一头,张着大口,立在他们头顶三尺来高的地方。小的那头却象是蜿蜒的伸向了夜空之中。

再仔细一看,哪有什么白色管子哦?分明还是呼呼刮着的龙卷风!只是,它是倒过来的。

总而言之,太玄妙了。真的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就在这时,耳畔再次响起沈云的声音:“月华之力下来了!”

啊哈,真的抢到了!所有人不由精神为之一振。

胆小些的,连忙闭上眼睛,按照先生之前的吩咐,接连做着深呼吸,以保持心绪的平稳。

也有几个胆大的,比如胡宁,他们好奇的抬起头来,往上看。

说时迟,道时快。一个比黄豆大不了多少的白色亮点出现在白色管子的最顶端。滋溜一下,它沿着管子迅速落了下来,后面还拖着长长的“尾巴”,好比一条亮白色的长练。

胡宁愕然的瞪圆了双眼——这是月华之力?

刹那间,长练的最前方已然抵近。它是圆柱形的,比大拇指粗不了多少。当它滑落到白色管子的最端头,也就是离胡宁的头顶三尺来远的地方时,陡然化成点点银光,飘然而下。

顿时,胡宁好似回到了儿时。仲夏夜,他常常与小伙伴们结伴去后山玩耍。眼前的情景,象极了山脚漫天飞舞的萤火虫。

他情不自禁的将双手高举过头,去接那些小小的银色光点。

一片,两片……它们悄然无息的落在他的掌心里。

掌心清清凉凉。

好舒服!

这只是开始。顷刻之间,越来越多的银色光点洒下来,或落在他的头顶,或落在他的肩膀,或落在他的后背之上……

好似无数双温柔的小手在替自己做按摩。他忍不住“嗯咛”的哼了一声。

听到自己的声音,胡宁迅速回过神来。

低头察看,自己全身闪闪发光,象是镀上了一层银子。

这些肯定就是月华之力!

先生说,月华之力有治愈能力。自从练清风掌以后,他就充分体验到了。然而,没有哪一次象现在这般强烈。他能清楚的感觉到,后背上的那个老疤子在不断的变软变薄。

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这个无药可治,折磨了他好些年,令他多年来武艺不得寸进的暗伤便能痊愈。

眼里好热。胡宁微仰着头,咬了咬牙,极力按住心中的感激,不叫自己心绪失常。

原来头顶的那个“白色管子”是用来引导月华之力的!

月华之力是月之精华,绝对是修仙的好宝贝。

他万万没有想到,先生竟然无私的将如此珍贵的月华之力分给了他们这些凡人。

托先生的福,他多年来的旧疾终于得治了!

能用这么珍贵的月华之力来给一群凡人疗伤的仙官大人,普天之下,怕也只有先生了。

十来息之后,胡宁感觉到后背完全轻松下来。没有厚重之感,不再麻木,不再与周边扯着拉着,他再也感觉不到老疤子的存在。

他愣了一下,本能的反手去摸后背。

当手摸到那一处时,他再也忍不住,眼泪滚滚而落。

好多年来,他终于又能反手摸到自己的后背心了!

然而,周边仍然是银光点点。它们前仆后继的落在他的身上,钻进他的身体里……

胡宁正想出声,说,他的伤已好,请沈云收走月华之力。这时,一股恶臭骤然腾起。他没留神,险些被熏晕过去。

好臭!

他低头一看,立马找到了臭味的源头——他的手、胳膊……等裸露出来的肌肤上,正不断的往外分泌黑色的丝状物。

这是……毕竟跟修士们混了几年,他的脑海里瞬间冒出两个字——淬体!

机缘!绝对是大机缘!

胡宁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也有朝一日能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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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呢子a、云a6的平安符,谢谢!

第四六四章 情况危急

沈云领着众人当即潜出城,往北山镇而去。

孰料,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出城不过十余里,突然间,飞沙走石,刮起了冰冷的大风。

此时,胡宁他们跑得热气腾腾,被这股突如其来的冷凛之风刮了个正着,不由打了个哆嗦。

“好冷!”他们纷纷束紧衣带,脚下自然而然的慢了下来。

沈云敏锐的察觉出这股寒风不同寻常。他赶紧的抬头看向夜空。

皎洁的胖月亮已不见影踪。

阴云的正中间象一锅开了花的沸水,翻起了数不清的黑色云浪。它们象是狰狞的獠牙,还有阴森森的鬼爪,气势汹汹的涌向丰成县上空。

突如其来的寒风就是它们带起来的。

沈云暗道一声“糟糕”。半空中的这片阴云规模太大,以他的能力,做不到短时间里,无伤无损的驱散开来。好在它经过了很多次月华之力的灌注,绝大多数的阴气已然被淬化成阴煞之气。如果没有外力作用,光靠它自行散开,少说也要有个十几二十天。是以,他的计划是,斩杀了北山镇的那只邪魔之后,再寻个清静之地,一心一意的驱散这片阴云。

结果,他对事态的发展预测,出现了重大的失误。

巨大的阴云里饱含阴煞之气。如此巨量的阴煞之气要是尽数汇于丰成县里,非得把县城整个儿冻成冰雕不可。

半夜三更的,人们绝大多数都在睡梦之中。而照阴云的这般推进速度,不出一时三刻,其前头部分便能抵达丰成县。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丰成县的人们根本就不可能弃城逃生。

怎么办?

沈云停下来,仰头望着黑沉沉的夜空,心里沉甸甸的。

阴云本身是没有灵智的死物。它不可能突然发难。唯一的解释只能是,这一切都是北山镇的那只邪魔的疯狂报复。

这一次是沈云生平头一次接触真正的邪魔。在此之前,他只在戏文里,或者杂书里,还有祖师的玉简里看到过对邪魔的相关描述。

通过这些描述,他知道了邪魔之恶。然而,实际上,他还是低估了邪魔的凶残与疯狂。

坏邪魔好事的,只是他。可是,邪魔连对头到底是谁也不问,直接发难,要一举毁掉整座县城。数万条人命,在那厮的眼里,貌似与一窝蚂蚁没什么两样。

疯子,心肠歹毒的大疯子!

沈云握了握拳头。这场祸事是因为他思虑不周,而带给丰成县的。是以,他必须竭力阻止。

只是,这片阴云的规模实在是太大了。里头的阴煞之气更是数量庞大。以他之力,冒然出手,心里完全没底……

胡宁等人跟在他的身后,也齐齐停了下来。大风突然而至,阴冷得好不邪性。多年来出生入死的经历,使得他们对危险有着异乎寻常的敏锐。

“先生,这风似乎不太对劲。”胡宁上前一小步,眉眼之间起了愁云,“邪性得很。”

沈云含糊的答道:“是北山镇的那只邪魔推动阴云急速行进而带起来的风。”

阴云的前进方向非常明确。胡宁回头看向黑夜笼罩下的丰成县:“先生,它是要赶去丰成县,对吗?”

沈云点了点头:“是的。”

余头使劲的打了个哆嗦:“先生,它看着来者不善呢。”

虎子等人也都感觉到了危险,无不关切的齐齐望着沈云。

“没错。邪魔定是察知了我们列阵的方位。我们坏了他的好事,他这是要立刻报复回去。”说话间,沈云已经下定了决心:就算此事与他无关,关乎数万人的性命,他也要出手全力阻拦。更何况,邪魔的报复根本就是因他而起。

胡宁神色大变:“先生,邪魔要做什么?”

“是啊。他想做什么?”其他人也纷纷问道。

沈云指着头顶翻涌的阴云答道:“他要将这片阴云驱使到丰成县去。这片阴云里饱含阴煞之气,完全释放出来,足以将丰存县瞬间冻成冰雕。”

“啊!”众人无不惊呼。

“先生,没有办法阻止吗?”胡宁最先反应过来。

“有啊。”沈云故作轻松的答道,“邪魔不过是恃阴煞之气的寒冷而已。只要在阴云赶到丰成县之前,将之驱散开来就没事了。”

只要有解决的法门就好。大家闻言,无不长吁一口气。没有人怀疑他的话。

“先生,需要我做什么,您尽管吩咐。”胡宁抱拳,主动请缨。

“还有我。”

“我!”

……

其他人也不甘示弱。

沈云颌首:“我要留下来驱散阴云。一时之间,脱不得身,不能按计划赶去北山镇。这样吧,你们先赶过去。记住,切莫惊动邪魔,只是远远的监视他,留心他逃走的方位。待我这边事了,再赶过去,与你等汇合,一道斩杀那邪魔。”

这些说的就全是谎话了。其一,以胡宁等人的脚力,不用速行符的话,起码也是一天之后。届时,邪魔若是先后扛过了聚阴阵和阴云的反噬,早已逃之夭夭;其二,胡宁等人哪来的能耐,去盯一只邪魔的梢?其三,“这边事了”?谈何容易!他心里真的完全没底,好不好!

他编出这一通谎话来,无非是留下来太危险,想将胡宁等人支走罢了。

胡宁的眼里闪过狐疑:“先生,我们赶过去,邪魔会不会已经逃了?”

沈云摆手,继续胡编:“不会。我在这里驱散阴云,就是与他斗法。在阴云被驱散之前,他会被我缠住,根本就没法脱身。反过来,我也一样。阴云的速度很快,我必须马上做法。你等用最快的速度赶往北山镇。”

是这样啊。胡宁也不懂,但是与先生相处了这么久,他在不知不觉之中,已经非常信任先生。闻言,他果断的抱拳:“是。”

“弟兄们,目标北山镇,急行军!”一挥手,他干净利落的带走了所有人。

待他们的身影完全融进了阴沉的夜色里,沈云收回目光,施展穿云步,往周边最高的那座山飞掠而去。

第四六四章 情况危急

沈云领着众人当即潜出城,往北山镇而去。

孰料,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出城不过十余里,突然间,飞沙走石,刮起了冰冷的大风。

此时,胡宁他们跑得热气腾腾,被这股突如其来的冷凛之风刮了个正着,不由打了个哆嗦。

“好冷!”他们纷纷束紧衣带,脚下自然而然的慢了下来。

沈云敏锐的察觉出这股寒风不同寻常。他赶紧的抬头看向夜空。

皎洁的胖月亮已不见影踪。

阴云的正中间象一锅开了花的沸水,翻起了数不清的黑色云浪。它们象是狰狞的獠牙,还有阴森森的鬼爪,气势汹汹的涌向丰成县上空。

突如其来的寒风就是它们带起来的。

沈云暗道一声“糟糕”。半空中的这片阴云规模太大,以他的能力,做不到短时间里,无伤无损的驱散开来。好在它经过了很多次月华之力的灌注,绝大多数的阴气已然被淬化成阴煞之气。如果没有外力作用,光靠它自行散开,少说也要有个十几二十天。是以,他的计划是,斩杀了北山镇的那只邪魔之后,再寻个清静之地,一心一意的驱散这片阴云。

结果,他对事态的发展预测,出现了重大的失误。

巨大的阴云里饱含阴煞之气。如此巨量的阴煞之气要是尽数汇于丰成县里,非得把县城整个儿冻成冰雕不可。

半夜三更的,人们绝大多数都在睡梦之中。而照阴云的这般推进速度,不出一时三刻,其前头部分便能抵达丰成县。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丰成县的人们根本就不可能弃城逃生。

怎么办?

沈云停下来,仰头望着黑沉沉的夜空,心里沉甸甸的。

阴云本身是没有灵智的死物。它不可能突然发难。唯一的解释只能是,这一切都是北山镇的那只邪魔的疯狂报复。

这一次是沈云生平头一次接触真正的邪魔。在此之前,他只在戏文里,或者杂书里,还有祖师的玉简里看到过对邪魔的相关描述。

通过这些描述,他知道了邪魔之恶。然而,实际上,他还是低估了邪魔的凶残与疯狂。

坏邪魔好事的,只是他。可是,邪魔连对头到底是谁也不问,直接发难,要一举毁掉整座县城。数万条人命,在那厮的眼里,貌似与一窝蚂蚁没什么两样。

疯子,心肠歹毒的大疯子!

沈云握了握拳头。这场祸事是因为他思虑不周,而带给丰成县的。是以,他必须竭力阻止。

只是,这片阴云的规模实在是太大了。里头的阴煞之气更是数量庞大。以他之力,冒然出手,心里完全没底……

胡宁等人跟在他的身后,也齐齐停了下来。大风突然而至,阴冷得好不邪性。多年来出生入死的经历,使得他们对危险有着异乎寻常的敏锐。

“先生,这风似乎不太对劲。”胡宁上前一小步,眉眼之间起了愁云,“邪性得很。”

沈云含糊的答道:“是北山镇的那只邪魔推动阴云急速行进而带起来的风。”

阴云的前进方向非常明确。胡宁回头看向黑夜笼罩下的丰成县:“先生,它是要赶去丰成县,对吗?”

沈云点了点头:“是的。”

余头使劲的打了个哆嗦:“先生,它看着来者不善呢。”

虎子等人也都感觉到了危险,无不关切的齐齐望着沈云。

“没错。邪魔定是察知了我们列阵的方位。我们坏了他的好事,他这是要立刻报复回去。”说话间,沈云已经下定了决心:就算此事与他无关,关乎数万人的性命,他也要出手全力阻拦。更何况,邪魔的报复根本就是因他而起。

胡宁神色大变:“先生,邪魔要做什么?”

“是啊。他想做什么?”其他人也纷纷问道。

沈云指着头顶翻涌的阴云答道:“他要将这片阴云驱使到丰成县去。这片阴云里饱含阴煞之气,完全释放出来,足以将丰存县瞬间冻成冰雕。”

“啊!”众人无不惊呼。

“先生,没有办法阻止吗?”胡宁最先反应过来。

“有啊。”沈云故作轻松的答道,“邪魔不过是恃阴煞之气的寒冷而已。只要在阴云赶到丰成县之前,将之驱散开来就没事了。”

只要有解决的法门就好。大家闻言,无不长吁一口气。没有人怀疑他的话。

“先生,需要我做什么,您尽管吩咐。”胡宁抱拳,主动请缨。

“还有我。”

“我!”

……

其他人也不甘示弱。

沈云颌首:“我要留下来驱散阴云。一时之间,脱不得身,不能按计划赶去北山镇。这样吧,你们先赶过去。记住,切莫惊动邪魔,只是远远的监视他,留心他逃走的方位。待我这边事了,再赶过去,与你等汇合,一道斩杀那邪魔。”

这些说的就全是谎话了。其一,以胡宁等人的脚力,不用速行符的话,起码也是一天之后。届时,邪魔若是先后扛过了聚阴阵和阴云的反噬,早已逃之夭夭;其二,胡宁等人哪来的能耐,去盯一只邪魔的梢?其三,“这边事了”?谈何容易!他心里真的完全没底,好不好!

他编出这一通谎话来,无非是留下来太危险,想将胡宁等人支走罢了。

胡宁的眼里闪过狐疑:“先生,我们赶过去,邪魔会不会已经逃了?”

沈云摆手,继续胡编:“不会。我在这里驱散阴云,就是与他斗法。在阴云被驱散之前,他会被我缠住,根本就没法脱身。反过来,我也一样。阴云的速度很快,我必须马上做法。你等用最快的速度赶往北山镇。”

是这样啊。胡宁也不懂,但是与先生相处了这么久,他在不知不觉之中,已经非常信任先生。闻言,他果断的抱拳:“是。”

“弟兄们,目标北山镇,急行军!”一挥手,他干净利落的带走了所有人。

待他们的身影完全融进了阴沉的夜色里,沈云收回目光,施展穿云步,往周边最高的那座山飞掠而去。

第四六五章 丹田,超大的储物罐

越往山上走,越是寒冷。沈云赶到山顶时,第一波阴云乘着狂风,以不可一世之势,眼见着就要抵达近前。

狂风肆虐,雪粒子象筛豆子一般的下来了。噼哩叭啦的,里头时而夹杂着鸡蛋大的冰雹。

四周的气温急降。转眼间,地上已现雪色。很多大树的顶部被冻住了。冰雪之下的树枝还保持着刚才剧烈摇摆的弧度!树身的冰线,自上而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吞噬着更多的枝叶、树干……

这还只是阴云的前头部分,并不是阴煞之气最为精纯、浓郁的阴云中部!

情况万分危急!刻不容缓。

沈云顾不得调息,用最快的速度,在地上摆起五星无上聚灵阵来。

他刚刚才见识过此阵吸纳月华之力的威力,故而,想着用它来吸纳阴煞之气。

阴云看着有冰封一切之势,全是因为有海量的阴煞之气在撑着。只要他吸走了这些阴煞之气,阴云自然而然也就散了。

祖师的玉简里说过,五星无上聚灵阵可以吸纳、聚拢五行灵气、日月精华。但是,没有提及阴煞之气。不过,据他总结的玉简里对阴煞之气的诸多介绍,不难得出,阴煞之气谈不上是天地间的精华,却跟五行灵气一样,也是天生地养的,并且纯正的阴煞之气也是干干净净的,并不是污秽一般的存在。故而,他大胆推测,五星无上聚灵阵极有可能也派得上用场。

而眼下,他又想不出能抢在阴云抵达丰成县之前,将它里头的阴煞之气驱走的其他办法,只能冒险一试。

胡宁他们都被他打发走了。好在山顶四处可见一人高的巨石,可供使用。

时间紧迫,他连五方都来不及摆,只能匆匆劈下四块巨石,辟出四方来,摆下一座最简易版的五星无上聚灵阵。

忙活完,最多也就是半刻钟的样子。沈云一个箭步,站进阵心里,甩了一把脸上的热汗,扫视四周。

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地上已经积了半指来深的砂雪。周边的树木大多被冻得结结实实。尤其是树顶,更是夸张,上面挂起了长长短短的冰棱子。他就是扫了一眼而已,半尺来长的冰棱子比比皆是!

沈云接连做了几个深呼吸,用最快的速度静心凝神。

如果五星无上聚灵阵对阴煞之气也管用,那么,这一切很快就会结束!

双手各自掐成一道指诀,他忙而不乱,严格按照流程,有条不紊的开始敬四向。

当第一记流云袖甩出去之后,那一边的风雪竟然象是遭强力撕开了一般,现出一个老大的豁口!

管用!

沈云感觉含在嘴里心瞬间落回了肚子里。

暴风雪更加凶残,从天而降的砂雪变得有黄豆那般大。里头夹杂的冰雹亦是更多更快。

天地间好象被一双无形的大手用白色涂抹得一塌糊涂。万物不可视。

然而,就在这一片迷离的白色之中,突然间,现出一点青色。

随着清亮的吟唱,它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

当沈云敬完四方,整座五星无上聚灵阵都象是被罩在一只巨大的水晶罩里。风也好,雪也罢,统统被挡在了外面。

启阵!

沈云干脆利落的盘腿坐于阵心,将两道指诀交叉,高举过头,大喝:“启!”

巨大的水晶罩原本是呈半球状的。应声,半球见风而长,顷刻之间,它被拉长成了一个水晶漏半状。狭长的斗柄劈开风雪,风驰电掣般的直指阴沉沉的夜空。

十几息之后,半空之中传来一声轰隆巨响。

那是“斗柄”象利剑一般插在阴云之上。

阴云里竟然象是一个大活人中了剑一般,“嗷”的一声惨叫。

凄厉的声音自半空里落下来,沈云被吓了一大跳。

不过,他的一双手反应更快。护在胸前的指诀马上“叭叭“的往声音方向各自打出一道雪亮的灵光。

它们接连拉出两条光尾,笔直的打在阴云里。

这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暴风雪依旧,然而,落下来的砂雪和冰雹都是红艳艳的,还带着阵阵腥臭之味。

呃,这是流血了吗?

阴云既非人,又非邪魔,哪里来的血?

沈云好不奇怪。

红色的暴雪只持续了三四息的样子。把雪白的山顶瞬间又涂成了触目惊心的艳红。然后,天上又继续下起了正常颜色的暴雪。同样,很快,大地也恢复成白茫茫的一片。好象刚才全是他眼花看到的幻影一般。

眼下最重要的是吸纳阴煞之气,而不是去纠结天上为什么会下红雪。

沈云敛神,只留一道指诀护在胸前,另一道指诀下移,留在丹田上方,随时待命。

说时快,道时迟。阴煞之气沿着“斗柄”一倾而下。

没有其他阵点的分流,它的速度快如闪电。眨眼间,已然灌满了整只倒扣的“漏斗”。

沈云头顶的发髻“扎扎”作响,结冰了!

紧接着,他的眉毛,眼睫毛上都挂满了厚厚的一层冰花。

好冷!

沈云咬得后牙槽咯吱作响,用全力掐着指诀不松。

阴煞之气已经被五星无上聚灵阵吸引下来,接下来,他只要将之统统收进丹田里就行。

刚才吸纳月华之力的经验告诉他,不要小看丹田。它有自行压缩的能力。那点子空档容纳大得很哩。

当然,阴云的规模太大了。到底能收走多少阴煞之气,他到现在还是没底。反正,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能装多少就是多少。总之,他尽力就是了。

阴煞之气象浓浓的米浆子一般灌进了他的丹田里。

沈云紧张的内视着。很快,他不禁咧嘴笑了。

别看这些阴煞之气跟冰坨子一般的冷。但是,它们到了丹田里之后,他只感觉到有一丝丝的凉意散出来,完全受得住。

更让他高兴的是,丹田将阴煞之气压缩得很厉害。三息过去了,阴煞之气滚滚涌入丹田,却里头被压缩成绿豆大的一坨。

照这样的情形,他完全有信心用丹田装下阴云里九成的阴煞之气。

余下的一成,最多也就是给丰成县带去一场薄雪。眼下是二月,半夜里下场小雪,也不是太反常的事情。完全不足为患。

却不知,他完全是无知无畏……

天底下,胆敢把自己的丹田当成一只超级大的储物罐的修士,怕是除了他沈云,再也找不出第二个来了。好在木灵子身为化虚真君,身死道殒,一死百了,无坟无碑。不然的话,唯一的传人如此作死,这会儿她的棺材板肯定是压不住了。

第四六六章 问心

阴煞之气象瀑布一般,沿着引灵柱飞流直下,注入沈云的丹田里。尽管有丹田的压缩,其体量也跟吹皂角泡泡一般,急速暴增。不过是十来息的时间,它已然由最初的绿豆大,变成了与丹田正中的灵气团一般大小!并且还在呼呼的疯长!

与此同时,丹田里散发出来的不再是丝丝凉意。

冷,刺骨的冷!

沈云调动了周身的灵气,也扛不住来自丹田里的冰冷。

“扎扎扎……”以他的丹田为中心,冰层象水纹一样的扩散出去。他身上的青袍夹袍很快变成了一件冰衣。

半空之中,越来越多的黑色云浪聚拢过来。它们带来了更多、更加精纯的阴煞之气。

在引灵柱的最上端,竟然形成了一个黑色的巨大漩涡。

刚开始时,沈云还能睁开眼睛看一看头顶的天空,分心估计一下,还剩下多少阴煞之气。

不过十来息之后,他连睁眼这种最简单不过的动作也做不到了——先是上下的眼睫毛被牢牢的冻在一起;没过多久,两个眼皮子也被涌上来的冰线吞没。

当全身都被冰冻起来之后,沈云惊喜的发现,刺骨的冷意突然消失了,身子似乎在回暖。这种感觉令他情不自禁的想起小时候的冬天。每每碰到大雪封山的时候,爹爹都会往堂屋的火灶里扔几个红薯。很快,满屋都弥漫着烤红薯特有的香甜。他和九姐都恨不得立刻从灰堆下面扒一个出来吃。可是,爹爹总是说“还没熟”……那时,他的年纪尚小,往往都是没等到红薯熟了,便靠着九姐的肩膀睡着了。

真暖和呀!沈云好象又回到了家里的火灶边,不由的翘起嘴角,脸上现出幸福的笑容。

睡意如潮,汹涌而来。

不能睡!沈云打了个激灵,整个人警醒起来。

暖意一下子不见了。他好比掉进了千年的寒冰洞里,再一次被令人窒息的寒冷整个裹住。

更要命的是,因为刚才开了一会儿的小差,他体内的灵力消耗到了警戒线之下。没有灵力抵抗,身上水叶结出一个厚实的冰壳。受其束缚,他连手指头也动弹不得。

丹田里的空隙眼见着就要被全部填满了。而阴煞之气还在源原不断的注入。

我的丹田不会被撑爆吧?沈云傻了眼。原本,他估算得很清楚,当丹田被注满时,阴云里的阴煞之气也只剩下一成左右。这点子阴煞之气不会给丰成县造成太大的危害。到时,他大可以拍拍屁股走人。

哪知,他太高估了自己,同时,也太低估了阴煞之气的威力。以至于,眼见着他的丹田快要被填满,然而,他却连手指头都动不了,更不用说收阵走人。、

难道今天我会被余下的那一成阴煞之气撑爆丹田,横死在没有人烟的冰天雪地里吗?

沈云后知后觉的感到了害怕、惶恐。

“沈云,你怕死吗?”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清冷的声音。

沈云不假思索的回答道:“怕,我当然怕死。”经历了两次大屠杀,直面血淋淋的死亡,他在很小的时候,就懂得生命只有一次,死了,便是什么也没有了。活着弥足珍贵。所以,他知道自己其实是很怕死的。

“现在知道怕了!”声音呵呵,“为了几万不相识的人,搭上了自己的性命。你是后悔,对吗?”

此时,沈云已经意识到,这个声音不是旁人作祟,而是他自己的心声。

是以,听到这句反诘,他微怔,不禁在心里反问:我真的是后悔了吗?

脑海里飞闪过很多的画面:小时候,依偎在爹爹的怀里,听爹爹说古;半夜里,牛头坳村火光冲天;九姐牵着他的手,带着他头一次走出牛头坳村;被表叔无情的扔在深山野林里;刘家拳馆里,傅大哥教他扎马步,识字;刘爷爷慈爱的给他夹肉……最后,他启动五星无上聚灵阵,将阴煞之气引入自己的丹田里。

只是一瞬间,过往的点点滴滴象连环画一般,浮现在他的面前。

“不,我没有后悔。”他坚定的对自己说道,“很小的时候,我就立下志向,变强,再变强,做一个除强救弱的大侠。这是我的初心。即便是超凡脱俗,成为了修士,我亦从来没有违背过。到现在为止,我仍然是以济世为己任。丰成县的数万人,确实与我无亲无故。我救他们,也不是出于亲情或者友情,甚至乡情,也不是图他们有所回报。我救他们,只是因为我的志向如此。纯粹是因为我愿意这样做。既是我情我愿,又何来后悔之说?不但我现在没有后悔,而且假若我这一次能脱险,将来也不会后悔。”

声音沉默片刻,又问道:“现在,你知道将阴煞之气引进丹田里有多傻了吗?如果给你重来一次的机会,你还会这样做吗?”

因为刚才已经在脑海里回忆过了,所以,这一次,沈云没有再犹豫,接口就很肯定的答道:“我还会这样做。因为到目前为止,我还是没有想出更好的办法来。”

“那么,为了救这几万人,你只有死路一条了!”声音恶狠狠的骂道。

沈云闻言,反倒是释然了:“人固有一死。用我的一条命,换来数万人的安生,值!”

话一出口,他的脸上现出了然的微笑。原来,在他的内心深处,不是怕死,而是怕死得不值。

见过了太多的死亡,他早已明白,人生下来,必然是要死的。

他不畏死。而是怕象猪羊一般,被所谓的强者欺凌死。

那样的死,太卑贱,太不值。

推已及人。他也看不得万千凡人象祖辈一样,继续卑贱的死去。

只是他个人的力量太小了。所以,他只能尽全力去教身边的凡人识字、练拳,引导他们思考,用自己的眼睛审视这个世道,最终摆脱麻木,变得自立自强起来,从而实现自救。

在仙都的三年,他获得了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成功。

这一点点成功,让他看到了光明的前景,对自己实现愿望,充满了信心。

而一旦身亡,再美好的未来也会化成乌有。是以,他很怕死。

但是,他不会因为以上的原由,便放任北山镇的那只邪魔将魔爪伸向无辜的丰成县人们。

不知道则已。只要他知道了,定会全力除魔。

“对,就是这样!”沈云无比坚定的对自己说道。

清冷的声音没有再响起。被挤到丹田边上的五行灵气团突然迸发出夺目的亮光,将几乎冰冻起来的丹田照得雪亮。

沈云敏锐的感觉到了一丝灵力自冰球一般的丹田里冒了出来。

没有迟疑,他立刻调动这一丝灵力。

“啪”,两道指诀脱冰壳而出。

“五星无上聚灵阵,收!”

一线亮白的灵光冲上引灵柱。后者立时散开,好比一朵盛开的白兰花。

失去引流的阴煞之气重重的砸了下来。

轰隆隆——,巨大的“白兰花”被砸个正着,节节崩塌。

电光石火之间,做为四向的那四块巨石齐齐迸射出一道夺目的白色亮光。它们搭成十字桥,而沈云正好盘腿坐于桥的正中心。

后者只觉得身上骤然一轻,耳畔风起。

紧接着,“砰”的一声音巨响。巨大的气浪掀起来。

象是挨了一记黑棍,沈云连叫唤都都来不及,两眼一黑,完全失去了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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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六七章 一夜变老

一道金色的强光直射过来,劈开了四周的黑甜。沈云不由皱了皱眉头。

这时,耳畔响起两个刻意压低的声音:

“呀,快看,先生在动眼皮子!”

“这是要醒了吧?“

沈云听出来了,说话的两人是虎子和余头。

大爆炸之前的事情,象潮水一般的涌上心头。

他心里不由冒出一个问号:他们俩不是随胡宁一道,都被我支到北山镇去了吗?怎么找到了我?

一用力,眼睛完全睁开了。

眼前现出两张放大的,充满期待的脸。

果然是余头和虎子他们两个。

看到他睁开了眼睛,两人象孩子一般的手舞足蹈:“啊,先生终于醒了!”

注意到两人脸上的黑眼圈都快挂不住了,沈云意识到自己昏睡的时间怕是不短。是以,出声问道:“我昏睡了多久?”

这一开口,可把自个儿吓了一大跳。

他的声音低沉、暗哑,有如八十岁的老翁。

与此同时,各种不适蜂拥而来。沈云的医术不错,几乎是呼吸之间,从这些不适里提炼出来了四个字——垂垂老矣!

哈,我今年才十四岁,怎么会有垂老的表征呢?

他难以置信的将一双手举到眼前。

“叱咤!”

好比被强雷击中。

沈云望着自己的一双手,双眼瞪得浑圆。

这哪里是他的手!

鸡皮鹤骨,发枯的皮肤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老年斑。

余头和虎子立在床前,见状,眼泪跟断了线的珠子一般,扑扑直落。

“先生,您昏睡了整整二十七天。”虎子用袖子擦干眼泪,问道,“先生,您不会有事的,对吗?”

先生一夜之间,在他与余头的眼皮子底下,由青葱少年郎变成了耄耋老者。这样的剧变,完全超过了他们俩的认知。两人最初是被吓得差点儿三魂不见七魄,以为先生被北山镇的那只邪魔附了体。后来,见先生躺在床上,始终一动也不动。两人的胆子才渐渐大了起来。真正冷静下来后,他们俩为自己先前的怀疑愧疚不已——他们怎么能那样怀疑先生呢?以先生的性子,是宁愿与邪魔同归于众,也不会让邪魔附体上身啊。

余头想起了在军中曾听说过的一则秘闻:有一位仙官大人因为受了很重的伤,一夜白头。

“先生会不会也是这种情况呢?”他将心中的推测告诉了虎子,“如果是的话,只怕县城里最好的郎中也治不好先生。搞不好,走了风声,还会让旁人误将先生当做妖怪。”

是以,两人商定,一切等先生醒来之后再说。

而最初的震惊与恐慌过后,沈云很快就释然了——在失去意识的那一瞬间,他以为自己这回是死定了。没想到,竟然又叫自己给捡回了一条命。

在祖师的玉简上,讲解丹田时,恰巧提到过一则丹田被重挫,伤者突然变得老态龙钟的实例。虽然没有内视,但是他心里挺清楚的。他十之八九是伤到了丹田。

有伤就治伤喽。伤太重,就慢慢治。不管怎么说,我现在还活着。只要活着,一切皆有可能。

如此一想,他的心中大定,恐慌不复有。

“原来我昏睡了这么久!”他放下双手,咧嘴笑了笑,环视四周,见是个天然形成的山洞,随口问道,“这里是哪里?”

余头抹了一把脸:“还是在丰成县的北郊。我们想着,寻常的郎中对您没有什么用,说不定他们还会出去胡说八道。所以,就没有回城。”

沈云轻轻颌首:“没错。寻常的郎中确实不会治我的伤。”

“那您的伤,要怎么治?”余头关切的问道。

虎子在一旁急急的附和:“先生,要抓什么药,还是要去哪里请郎中,您都只管跟我们说。”

眼下,沈云也不知道。眼波一转,他呵呵轻笑,含糊的应道:“我这伤,只能慢慢的养。不着急。”不等余头他们俩再次发问,他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找到祁督使大人了吗?”

虎子一时之间跟不上他的思路,愣愣的,没反应过来。

余头的反应要快一些。闻言,展颜笑道:“托您的福。伍爷他们在北山镇的一处山洞里找到了大人。大人很好。他被抓起来后,越想越觉得是有人故意放消息引他来北山镇。只是他没想明白,那人抓他的意图。听了伍爷说了我们这边的情况后,大人猜测,那人定是想以他为诱饵,对付大帅。所以,大人脱身之后,急着要赶去给大帅报信。伍爷担心大人路上又出状况,领着十个弟兄一并跟着去了。”

沈云其实一直都是这么猜测的。是以,并不意外。

“祁督使大人平安无事就好。”他松了一口气,又问道,“那邪魔呢?”

“具体的情形,我们俩不知道。我们是听苏老三说的。他说,在山洞里找到了一个道士装扮的小老头儿。他的眉心,还有心口留有一个指头大小的血洞。被他们找到时,小老头儿已经死了十多个时辰。伍爷说小老头儿长着一副奸邪的样子,定是那邪魔。除此之外,他们还找到了一百多副棺材。每一副棺材里都装有一具僵尸。有的还起了绿毛。大白天的,看着也怪瘆人的。伍爷下令,将小老头儿,还有那些棺材、僵尸,一道搬至洞外,堆在太阳底下,放火烧成了灰。”余头说完,又补充解释道,“那晚,我们离开后,没过多久,突然碰上了暴风雪。我们根本就走不快。顶着风雪走了不到十里,后面传来一阵巨响。回过头去,是有座山整个儿给塌掉了。好端端的,山怎么会塌了呢?伍爷担心是您做法的结果,很不放心,就派我跟虎子赶回去找您。”

“还好伍爷叫我们俩回来找您了。”虎子想起找到沈云的情形,仍是心有余悸,忍不住爆料道,“我们在塌掉的山附近找了好久,也没看到您的身影,便以为您不在那里。正要换个地方寻找时,余头在乱石堆里找到了一小块布料,跟您身上穿的夹袍是一模一样的。余头推断,你可能被乱石埋了起来。结果,我们俩还真的刨到了您。”

“当时,我就是这副样子了吗?”沈云问道。

余头跟虎子齐齐摇头:“不是。”

第四六八章 同门师叔

余头与虎子你一言,我一语,很快说清了当时的具体情形。

沈云刚被从乱石堆里刨出来时,身子冰冷。不过,当时,余头和虎子都没在意。因为那时暴风雪刚停,天冷得能将人的耳朵冻落。沈云埋在冰天雪地里,身子能不冷吗?

两人粗粗的检查了一下,见沈云只有几处皮外伤,周身的筋骨都好好的,便放心的将人背到了这处山洞里。

他们的计划是,先在山洞里将就一夜。既然先生没有大碍,相信很快就能醒来。说不定,先生醒来之后,还能带着他们去追赶伍爷他们。

担心沈云是被冻坏了,他们用在军中学到的土法子,从山洞外面取了干净的雪团,轮流给沈云擦身子,直到将他的周身的肌肤擦得泛红。这时,一旁火堆上的姜汤也熬好了。他们俩将沈云扶起来,灌了一大碗。

想着沈云年青体壮,很快就能醒来。

哪知,一碗姜汤灌下去之后,沈云却在他们面前跟变戏法一样的,飞速老去——头发先是由黑变灰,最后最白;紧致细嫩的皮肤迅速松驰,跟风干了的桔子皮一般……

两人拿定主意后,寸步不离的守在沈云身边。

四天后,苏老三等人奉胡宁之令,前来接应他们,一并返回省城。

沿着余头留下的暗记,苏老三他们很顺利的找到了山洞。

看到沈云的情形,他们冷静下来后,也认同余头的做法,都觉得不用去丰成县里请郎中。

因为省城那边还有要紧的任务,不得过多拖延,所以,苏老三派了谷雨去追赶祁督使大人和伍爷。向他们报告沈云的近况。祁督使大人是大帅的亲信。大帅军中的那些仙官大人通常也会卖他几分面子。而以他的性子,知道了沈云出了事,肯定会去请熟识的仙官大人们想办法救人的。

余头和虎子则留下来,一边继续照顾昏迷的沈云,一边等谷雨的好消息。

只可惜,二十多天过去了,谷雨仍然不见回转。

“先生,以谷雨的脚程,这两天里一定会有消息的。”余头按下心中的焦虑,温声说道。

沈云早已打定主意去祖师的玉简里翻找治伤的法门。祖师是丹修,又是化虚大能。放眼当时的修真界,见识超过她老人家的,能有几个?想来大帅军中的那些得道高人都没法跟她老人家相比。

是以,他并不在意谷雨能否带回来治伤的良方。

“好。”他没能忍住,张嘴打了一个呵欠。

余头见他倦意浓浓,遂弯腰替他掖紧被子,跟虎子使了一个眼色,双双去了山洞外边。

“余头,什么事?”一出山洞,虎子急切的问道。

余头答道:“我在这里守着。你去官道上迎一迎谷雨。他差不多也应该要到了。”

“是。”虎子二话不说,噌噌的下了山。

沈云是真的乏了。这一觉又睡了两天两夜。

等他再次睁开眼睛时,眼前多了一个谷雨。

“先生,您醒了!”谷雨眉开眼笑,神采奕奕。

沈云目光一转,又看向余头和虎子。他们两个脸上的黑眼圈没了,眉心的愁云更是一扫而光,神色比捡了金元宝还要高兴。

“看样子谷雨哥带来了好消息。”他笑道。

谷雨笑嘻嘻的从怀里掏出一个牛皮信封,双手奉上:“先生,这是大人令我带回来的。大人吩咐,信在人在,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此信一定要亲手交到您的手上。”

“有劳了。”沈云应了一声,努力的抬起右手去接信。

他真的是太老了,以至于象抬手这样的动作,做起来也是哆哆嗦嗦的,吃力的很。

余头眼圈泛红,伸出一双手稳住了他那抖得不成样子的右手。

信封上有火漆。旁边写的是“沈先生亲启”。

沈云只能呶呶嘴:“余头,帮个忙,替我把信打开。”

“哎。”余头含糊的应着,替他去掉火漆封印。

信封里有三页对折的信笺。

余头没有展开,直接搁在沈云的手里:“先生,要不要扶您坐起来?”

“好。”沈云点了点头。

余头他们用的都是储物袋。所以,虽然住在山洞里,但是他们用的、盖的,无一不跟家里一样。

闻言,虎子上前,将沈云扶起来。谷雨则在他的身后塞了一床卷起来的厚棉被。

然后,三人找了个借口,避出了山洞。

沈云吃力的展开信纸,没想到首先映入眼帘的竟然是一副小画。

具体的来说,第一页的信纸是一张草图。上面画着一副玉佩。

莲花玉纹!

沈云的眼睛不由眯缝了起来,变得迟钝了许多的脑海里现出三个字“玉密使”。

没错!这副玉佩的主玉石上正中刻的恰好是一朵含苞欲放的莲花。与他在秦管事那里找到的水墨莲花图没两样。

一直以来,赵宣都在奉命寻找这样一副古玉佩。不想,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今儿,这副玉佩竟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他的眼前。

沈云迫不及待的去看后面的信。

翻到第二页信纸,他又是大吃一惊。

上面的字迹,与多年前,他得到的李棠亲笔荐书上的字迹,如出一辙。

这封信不是祁督使大人写的,而是李棠亲笔!

他定了定心,眯起一双昏花的老眼,认真看信。

开头的称谓是“沈师侄”。

这封信果然是李棠亲笔所书。他在信的开头直接道出身份。原来,他竟然师承天神宗的五大内门护法之一的玄清真君。

也就是说,李棠也是天神宗的五脉嫡系传人。

在信里,李棠坦言,在省城的时候,曾暗中搜查过沈云的住处。他找到了那只红云宝匣,确定了沈云的同门身份。因为红云宝匣是他的师尊玄清真君亲手所制。而他的师尊是炼器大师。红云宝匣是他送给心上人的定情信物,世间仅有一只。旁人便是想仿制,也仿制不出来。

可惜得很,沈云是没有灵根的凡人之资。他便歇了认下沈云这个同门师侄的心思。了解到沈云想入鸿云武馆学艺,他便送上一封荐书做礼物,以全了同门的情份。

不想,这回祁督使暗地里找上他,道出沈云布仙阵与邪魔抢夺月华之力之事。

他从中听出来了,沈云目前少说也是一名筑基修士了。

他不知道沈云是如何在短短的三年里做到脱凡超俗,并且成功筑基的。他只知道,沈云足以做他的同门师侄。于是,写下了这封信。

接下来,他说起了沈云的伤。他认为,沈云是丹田受到重伤。丹田至关重要,所以,这伤必须马上治。

他恰好有一个疗伤的好去处,叫沈云不妨去那里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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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六九章 确定一只天神宗的叛徒

李棠说,这个地方属于天神宗,所以,叮嘱沈云独自前往,不可告诸任何人。

然后,他在信里用一串秘语写出了详细的地址。

沈云能读懂这串秘语,是因为祖师在一枚玉简里有详细的解说。

很有意思,破解之后的地址,竟然在野鸡岭!

沈云不由想到了之前祁督使大人也是被人受骗,急吼吼的去野鸡岭采灵药。结果,在北山镇落入了邪魔之手。

只是巧合吗?他摇了摇头,继续往下看。

李棠话锋一转,说起了第一页信纸上绘的玉佩。

他说,祁督使被骗,应该是这副玉佩的主人在暗地里搞鬼。并且,他高度怀疑,玉佩的主人也跟他们一样,是天神宗的五脉传人。

理由是,祁督使在被捉之前,曾找到机会,用传讯符向大帅这边示警。

伏击祁督使的人很明显是个修士。以祁督使的身手,根本就不可能在他手里找到往外传讯的机会。更不可能发觉“天神宗余孽”的身份。

所以,整件事只可能是一桩冲着他李棠来的阴谋。

大帅很清楚李棠的身份。他认为这是天神宗的家务事,是以,只秘密告诉了李棠。至于李棠如何处置,他完全没有过问。

同门用这样的方式大张旗鼓的联络自己,李棠自然是要去北山镇看个究竟的。

他连大帅都没有告知,独自一人,连夜出发了。

哪知,在半道上竟然被一个蒙面黑袍人伏击。

黑袍人是魔修,招招行险,志在活捉李棠。

李棠如果是寻常的金丹境炼器师,这回定是要折在这厮的手里了。

可惜,李棠首先是剑修,然后才是器修。

剑修以出了名的战斗狂人。越阶杀敌,对于剑修来说,真不叫事儿。

双方激战数十回合,最终,黑袍人重伤落败,抛出一张魔隐卷,仓皇逃走。

李棠奈何不了魔隐卷,用尽全力也只能用剑刺破黑袍人的一块袍角。

这时,从里头露出来一副古玉佩。

李棠同时还是金丹境的器修,又打小师从玄清真君这位炼器大师,故而,只是一眼,便认出了这副古玉佩是专门用来压制魔煞之气的魔隐佩。

将一系列的事情联系起来,他大胆推测:这位黑袍人就是在北山镇作局的那位天神宗同门。从其露出来的修真路线来看,很象是紫瑛师叔的传人。不知怎的,这厮竟然堕入魔道。

不管什么理由,只要堕魔,这家伙就是天神宗的叛徒。

李棠绘下这副玉佩给沈云,既是警示沈云,以这位叛徒为鉴,也是提醒沈云,离这个叛徒远一点。

因为以沈云现在的修为,根本就不是叛徒的对手。

在信的末尾,李棠说道,木师叔是高阶丹修。沈云身为木师叔之嫡系传人,想来是不缺疗伤的丹伤的。他马上就要出一趟很重要的任务,匀不出疗伤的丹药来,所以,这一回就只送给沈云一个能够专心疗伤的所在,不赠送丹药了。

他再一次叮嘱沈云,丹田之伤,千万耽搁不得,叫沈云务必诸事莫管,以养伤为先。又云,等他完成了任务,定会马上赶往野鸡岭探望沈云。

沈云相信李棠信中所言。

因为他知道古玉佩的主人就是玉密使。

而紫瑛真君的残魂说过,她被吴铭设计收下的关门弟子冰梦儿正好也是一名仙庭的密探。

诸多线索串起来,表明两者就是同一人,即,冰梦儿。

当年,紫瑛真君知道冰梦儿的真实身份之后,详装不知,在传给后者的功法上动了手脚。其结果是,冰梦儿不但终身止步于金境界,而且每逢月圆之夜,周身灵气逆行,修为全无,与寻常的闺阁女子没有什么两样。

这是无解的。即便是道君,也无计可施。

据木灵子、紫瑛真君的残魂,还有云松子等人所描述,当年天神宗覆灭之时,双方发生了一场大激战。天神宗这边固然惨烈,十几位道君挺身保卫宗门,相继证道殒落,无一幸免;而仙门那边在道君层面上,也没能讨到多少便宜,七名道君折殒六名,余下的那一位也是受了重伤。战事结束之后,不等仙庭成立,他便殒落了。

自那以后,两百多年来,当世一直都没有道君。

所以,冰梦儿连向道君求救的可能性都没有。

那么,她另辟蹊径,选择堕魔,也是极有可能的。

因为李棠说,马上就要出一趟远门,去做很重要的任务。所以,沈云决定不回信。接下来,他就依这位李师叔所言,前往野鸡岭养伤。冰梦儿的情况,等李师叔完成任务后,前去野鸡岭看望自己时,再说也不迟。

沈云又翻到第一页,记下魔隐佩的样工和玉纹,便将信收进了百宝囊里。

接着,他做了一个深呼吸。悲惨的发现,丹田里冷硬如铁。受其影响,周身经脉里的灵气也接近凝固。

也就是说,这会儿,他有灵气跟没灵气是一样的,一点也用不了。

灵气动用不了,意味着没有灵力。这也难道他眼下耳重眼花,双手发抖,跟一个真正的七老八十的糟老头子完全没什么两样。

沈云不心甘,尝试着敛神内视。

心念刚一起,额头上便密密麻麻的刺痛起来。

呃,竟然连内视也做不到了。

“唉!”他闭上眼睛,沮丧的靠着棉被卷,仰天长叹。

唯一庆幸的是,他还能够动用真气,打开百宝囊。

不然,他真的没有信心,拖着这副垂老的身体,如李师叔所言,独自前往野鸡岭。

搞清楚自己的状况后,沈云发现野鸡岭之行,迫在眉睫。是以,他出声唤余头他们三个进来:“祁督使大人给我找到了治伤的灵方。按照这个方子,我很快就能痊愈。”

“太好了!”

“就知道大人肯定有办法!”

虎子和谷雨禁不住欢呼。

余头关切的问道:“先生,要我们做什么,买什么药,您只管吩咐。”

沈云强按住倦意,打起精神笑道:“我本身就是医者,身上带着药呢。只是按照这个灵方,我必须将这处山洞封起来,闭关一段时间。”

“您的意思是……”余头他们三个都愣住了。连山洞都要封起来,那么,他们三个也要跟着一起闭关吗?

沈云缓缓说道:“祁督使大人说,北山镇的邪魔背后还有主子。你们赶回武馆,去帮苏老三他们。你们留在附近,不但帮不到我,而且有可能会暴露我的行迹,引来妖魔乘火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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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七零章 独行

虎子和谷雨着了大急。先生这副模样,身边怎么能离得人呢?

正欲开口,余头抢先问道:“先生准备什么时候闭关?”

沈云答道:“我的伤刻不容缓,自然是越快越好。”

“是。”余头没再多问一个字,抱拳应下。

随后,他拉了虎子和谷雨收拾东西,辞别沈云,用最快的速度离开了。

出了山洞,虎子压低声音问道:“余头,我们是假装离开,对吗?”

不料,余头看了他一眼,正色道:“先生现在是得道高人。别以为先生受了伤,就变得好糊弄了。”

竟是真的离开!虎子愕然。

谷雨结结巴巴的指着身后的山洞:“可,可是,先生需要人照顾啊。”

余头叹了一口气:“你们觉得碰上真正的妖魔,我们三个能护得住先生吗?”

当然不能。虎子和谷雨难过的低下头。以前,他们以为只要体内凝结出真气,成为高阶武者,就能无所不能。这次跟随先生与邪魔抢夺月华之力,他们终于也凝结出了真气。同时,也个个眼界大开。他们知道,在仙法面前,凝结出真气的高阶武者仍然是一个凡人。碰上真正的妖魔,他们还是不堪一击。

“走吧。听先生的吩咐,去做我们能做的事。莫要给先生添麻烦。”余头拍了拍两人的肩膀,“先生有大人找来的灵方,肯定不会有事的。”先生的话,他是将信将疑。但是,他留下来,真的帮不到先生,甚至有可能会给先生招来强敌。所以,他选择了相信先生的话,带着人用最快的速度离开。

虎子和谷雨明白了他的意思,耷拉着头,跟随他快步下山而去。

待三人出了山洞,沈云从百宝囊里取出碧玉丹,试着服下一枚。

丹液化开,丹田里生出一点暖意。

可是,并没有什么用。

其情形好比点燃一张巴掌大的草纸,去煮开一池子的寒冰。这点暖意在顷刻之间被丹田里的森森寒意吞噬得干干净净。

好在沈云早有心理准备,知道自己这次的伤不是碧玉丹这种常见的丹药能治得了的。药不对症,再服用的话,纯属浪费。他挑了挑眉,将丹药瓶收回百宝囊里。

如今,他的精神差得很。先前看完李师叔的信后,便已经起了睡意。强忍着,又与余头他们周旋了一番,这下,更是连眼皮子也难睁开了。所以,他决定万事莫管,先听从身体的指意,卷上被子,好好的睡一觉再说。

很快,他便靠着棉被卷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饿醒了。

睁开一双老眼,他首先看到是金灿灿的阳光从外面照进山洞来。

看样子是早上。自己就这样睡了一天一夜。沈云自嘲的笑了笑:“都说老人觉少。我却这么贪睡,果然是个假老头儿。”

好消息是,山洞里没有人动过的迹象,表明余头他们三个是真的走了。

他伸了一个懒腰,从百宝囊里拿了一张羊肉饼,跟往常一样,张嘴就咬。

不想,满口的牙齿都是摇摇欲坠,根本就使不上劲儿。

阿花姐烙的饼,搁在百宝囊里,跟刚出锅时没什么两样,香喷喷的,热乎着呢。可是,他的“老牙”却奈何不了。

没办法,沈云只能苦笑连连的从百宝囊里倒了一碗热水出来,哆哆嗦嗦的将羊肉饼撕成指甲盖大小的碎块儿,搁热水碗里泡软,用筷子搅和着成面糊糊。

他真是饿得狠了,三两口喝光了一大碗面糊。

好象才垫了个底儿。

呀,我的胃并没有一并跟着并老!

沈云摸着空瘪瘪的肚子,禁不住咧开嘴笑了起来。

两行眼泪,夺眶而出。

这是高兴的泪水!

身为医者,他知道,吃是人的本能。一个人不管到了什么时候,只要胃口还好,还能吃嘛嘛香,就一时半会儿死不了。

此去野鸡岭,翻山又越岭,还有百把里山路呢。

他真的担心自己走不到。如今,他摸着依旧年轻强健的胃,信心又回来了。

接下来,沈云又如法炮制,接连吃掉了三张羊肉饼。

热食下肚,身体渐渐回暖。就连丹田也好象变得松快一点点了,不复之前的冷硬。

可惜,睡意也象潮水一般的再次袭来。

沈云是医者,决定再次听从身体的指挥,果断又睡了一觉。

这一觉睡得时间不长。醒来时,从外面照进来的金色阳光才往处挪了半尺来长。

沈云估计最多也就是半个时辰的样子。

但是,他的精神却恢复到了受伤之后的最好状态。手脚也明显的有了一些力气。

沈云试着挪到床边坐好。

搁在平日里,也就是抬抬腿的事儿。然而,此时,他却费了几十息的时间不说,还累得气喘如牛。不得不坐在床沿边上,很认真的歇息。

待气息调匀了,他从百宝囊里取出青霜,以之为拐,尝试着站起来。

很好,应该是刚才下床的时候,手脚活动开了一些,所以,这一步他做得比先前要轻松一些。

接下来,他将木床、被褥等物都收进了百宝囊里,高一脚,低一脚,慢慢的挪向洞口。

只不过是十几步的距离,于他来说,象是一次艰辛的长途跋涉。几乎走到两眼发黑,他终于扶到了洞口的石壁。

这时,阳光已经完全退了出去,到了正午时分。

外面艳阳当空,春光明媚。

沈云情不自禁的扶着石壁,战战微微的站在洞外,沐浴在明媚的阳光里。

好暖和呀!这是他有生以来,觉得最暖和的太阳!

但也仅此而已。

以前,若是这般站在日光里,他的丹田定能自动吸纳其中的日煞之力。可是,这会儿,丹田却一点动静也没有。依旧感觉是一团坚冰。

沈云只能再一次自我宽慰道:没关系,至少我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就这样,他拄着青霜,在阳光下慢慢的挪动着。

有太阳光照着,手脚暖和了起来,行动便灵活了许多,同时,也不复先前的吃力。不一会儿,他竟然拄着青霜,颤悠悠的走出了二三十步,来到一处树林子的边缘。

没了太阳光照着,身体又骤然冷了起来。

沈云明白了,眼下,晒太阳,对自己最管用。

是以,他决定乘着阳光正好,抓紧时间,多行一些路。

青霜虽然用得很顺手,但它毕竟是法器。沈云怕招来修士,在树林里,特意捡了一根婴儿手臂粗的长枯树枝当木仗,将青霜收回百宝囊里。

一个行将就木的孤老头儿,独自走在荒山里,行迹未免太可疑。沈云从百宝囊里取出一身破旧的衣裳换上。边走,边捡了一小把柴火,用裤腰带捆着,拖行。

就这样,走走停停,到了下午时分,沈云终于下得山来,来到山脚。

好累!

山路边恰好有一块光滑的花石头。他拄着树枝,往上一坐,磕睡便嗖的上来了。

“喂,老头儿,你看到这个人没有?”

正将睡将醒之际,头顶突然传来一声娇斥。

第四七一章 玉宁副教使的真实身份

沈云努力睁开一双老眼,抬头闻声望过去。

两位一般打扮的红衣少女背着太阳光,一前一后的站在三步开外。其中,前面那一位手里提着一卷画像。

从沈云的角度,红衣少女们恰好正对着太阳。是以,沈云本来就不太睁得开的眼睛,被阳光刺着,更加睁不开了。

眼前全都是眩光,沈云不得不闭上眼睛。两颗浊泪从眼角泌了出来。

“罢了,师妹。一个捡柴火的乡野老货,又老又糊涂,能知道什么!”后面的那位红衣少女将人拉走了。

“真倒霉,摊上这种差事。”

“都是老黄头没用,连个凡人武者也看不住,坏了主人的大计。他倒是一死百了,却连累我等姐妹受罚。”

“哎,你说,主人要找这个凡人武者做什么呀?”

“哦,这个我知道。我听曲姑姑说,老黄头一直在北山镇替主人炼仙药。这个凡人武者可不简单,杀了老黄头不说,还抢走了马上快要炼好的仙药。令主人多年的心血毁于一旦。你说,主人能饶过这个凡人武者吗?”

“真的还假的?老黄头阴测测的。我听说他是炼气期的高手呢。怎么会折在一个凡人武者手里?”

“我哪里知道……”两人一点儿也没有避嫌,边走边叽叽喳喳的说笑着。

沈云的耳力远不如从前,但是架不住两人说话的声音太大。是以,前面几句也听得见。他复又睁开眼睛,满是疑惑的看着她们俩远去的背影。

尽管太阳光刺眼,但刚才他还是看清了两位红衣少女的穿着,以及她们展开的那卷画像。

两人的年纪,言谈之中带出来的傲气,还有衣饰的风格,令他马上想到了玉宁副教使身边的那群红衣侍女——后者的衣饰更加华美,不管是材质,还是做工,都不是这两位能比拟的。但是,两者显现出来的风格,如出一辙。

更让沈云吃惊的是,画像中的人是祁督使。

玉宁副教使身边的两名侍女在寻找祁督使!原因是祁督使抢了玉宁副教使着人秘密炼制的“仙药”!

到底是什么情况!

心思一转,沈云不由坐直了腰背,下意识的紧紧抓住了手里的简易木拐。

电光石火之间,种种蛛丝马迹在他的脑海里,飞一般的串了起来,最终将“玉宁副教使”与“冰梦儿”这两个点重合。

玉宁副教使就是冰梦儿?

以此为前提,沈云发现很多事情都变得合情合理起来。比如说,玉宁副教使在鸿云武馆传授给弟子们的紫云剑法是魔剑;冰梦儿能针对李棠布出北山镇之局,显然对后者的行事风格,甚是了解。可是,李棠在信里透出来的意思,却是完全不知道冰梦儿的存在……

甚至于,沈云还想起了多年前,吴家丽在武馆里,莫名其妙的惨死于魔修之手。

莫非当年的那几起魔修杀人之事,都是玉宁副教使所为?

如果玉宁副教使真的已经堕魔的话,那么,两位侍女话里透出来的“马上快要炼好的仙药”,十之八九就是阴云里的那些阴煞之气。因为据他所知,魔修们修炼的法门千奇百怪。其中,他们也有炼气士。但魔修里的炼气士炼的不是五行灵气,而是阴煞之气。

先前他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阴云里的阴煞之气甚是纯粹,只掺有极少量的血煞之气。如果它们是玉宁副教使着人精心炼制的“仙药”的话,就完全解释得通了。

想到这里,玉宁副教使的那绝美的艳容,立时化为蛇蝎。沈云禁不住狠狠的打了一个寒战,睡意全无。

他再也坐不住了,恨不得能插上翅膀,立刻飞往野鸡岭,马上疗伤。待治好丹田的伤,他头一桩事就是要灭掉玉宁,兑现对紫瑛前辈的承诺。

接下来的两天里,他又陆续碰到几次搜查祁督使的红衣少女们。

沈云体内的真气被通身的寒气遮掩得严严实实。再加之,他一路风餐露宿,刻意连脸都不洗,俨然就是一个无依无靠,在山野里拾柴烧炭的孤老头。是以,这些红衣少女们只是远远的看了他一眼,便傲然离去。

没了半空中的阴云作祟,天天都是艳阳天。

虽然丹田不能再自动吸纳日煞之力,但是,阳光还是对驱散他身上的寒意有明显的作用,令他的手脚要灵便许多。脚程自然而然也提升了不少。

接连两天没有在周边发现红衣少女们的影踪后,沈云果断的从近道赶往野鸡岭。

这条近道是上次他回来时,小溪村的猎户们告诉他。如果按照地图上所示,他要从丰成县赶往野鸡岭,途中必须经过北山镇。而走这条近道的话,不但不用经过北山镇,而且路程起码能缩短一半。

如果天公再做美,这些天都是艳阳天的话,以他的脚程,最多只要十来天就能赶到李师叔所说的那处疗伤秘地。

至于北山镇那边,邪魔已死,连他炼的那些僵尸也一并被伍爷他们给烧成了灰。而沈云现在这副样子,跑到那里去,纯属是浪费时间和精力罢了。是以,他根本就无需再去北山镇。

沈云的运气不错。接下来,天天都是艳阳当空。也许是因晒多了太阳的缘故,尽管丹田里仍然没有什么变化,周身经脉里的灵气也依然凝滞不行,但是,沈云明显的感觉到,手脚一天比一天灵活,气力也在缓慢的恢复之中。他的脚程渐快,预计要走十天的路,竟然只用了不到七天。

按照信中的地址,七天后的正午时分,沈云终于抵达野鸡岭南麓一座小山头的山顶。

前面是悬崖,再无路可走。

李师叔所说的疗伤之地,便在这处悬崖之下。

信里,李师叔附上了跳下悬崖的方位和时间。

眼下的时间是对的,正好是太阳居中的正午时分。

真的要跳下去吗?沈云不由握紧了拳头,嘴里更是紧张得发干。

如果没有受伤,他肯定是不会犹豫。因为以他的身手,不过是几十丈的悬崖,跳下去最多也就是受个轻伤而已。但是,现在,他要是就这么跳下去,非把老骨头摔散不可。

来都来了……沈云深吸一口气,果断的拄着木拐,脚踏罡步,依信中的指示,纵身跃下了悬崖。

“哎呀,快看,那边有人跳崖!”

“唉,老掉牙了,连口食都讨不到了,不跳崖,还能做什么?”

殊不知,他刚跳下去。对面半山腰的林子里现出两位红衣少女。她们目睹了整个过程,亲眼看着那个拄着一根破树枝的老头儿在空中划出一道黑线,重重的摔到山脚的树林里。

阳光下,老头儿的那一头雪白的白发好不亮眼。

第四七二章 《问天》的玄机

沈云闭上眼睛,纵上跳下悬崖之后,只觉得身子急骤下坠,耳畔风声呼呼作响。

想象之中的什么五色灵光、神仙幻境……统统没有出现。

他感觉自己是真的实打实的在坠崖!

一息,两息,三息……下坠的速度越来越快!

沈云的心骤然提了起来。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李师叔的信,是真的吗?

这时,他才意识到,自打意识到自己形同废人之后,他便将李师叔的信当成了最后的救命稻草。是以,他一直没有,也不敢去质疑信的真假,以及李师叔身份的真假。

如果换在平时,他肯定是要仔细求证的。就象在云松子的墓室里拓印下来的那封绝笔信,他因为无法辨析信中内容的真伪,所以,一直以来,都没有遵从云松子前辈在信末的遗言,将之公诸于众。

真的应了那句老话,病急乱投医。沈云好不后悔。然而,跳都已经跳下来了,再后悔也没有用。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的抱住手里的木拐,让自己心里稍微好过一点点。

一直在飞速的下坠!

他闻到了树木的芳香。

旋即,哗啦作响,他的老脸被利物划破,火辣辣的疼。

在悬崖上时,他看过了的。下面是一片茂密的杂树林。

原来,我已经掉到山脚了。沈云不由在心里哀叹:师父生前常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唯一的一次没有听信师父的话,便上了大当,落得坠崖惨死。

心甘吗?当然不心甘!

可是,再怎么不甘,也没用了。

因为他已经掉到了悬崖底端的树冠上。一棵树能有多高?从树冠摔到树地,也就是一两息的事吧……

想到这里,沈云突然意识到不对——从他碰到树枝,感觉脸被树枝划破,到现在,好象远不止一两息的时间!

怎么还没碰到实地呢?

还有,突然而然的,感觉周边的灵气比他去过的仙都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要浓郁呢?

沈云紧张的睁开一只眼睛。

入眼的是一片四四方方的蓝天。

为什么是四四方方的呢?

因为很显然,他是透过一个三尺见方的天窗,在看外面的天。

没错!没有树叶,只有雕梁画栋的屋顶。

在悬崖上面,他可没有看到底下有什么华美的屋子。

貌似李叔师没有骗人。他心中大定,欢喜的两只眼睛全睁开来,想看清楚自己眼下到底是个什么状况。

不想,就在这时,身下一晃,他呼的又直往下掉。

紧接着,扑腾一声,水花飞起。

好暖和的水,还有暖和的水气!

有潺潺的水流声!

是温泉!

一直被紧紧抱在怀里的简易木拐“咕咚”落水,沈云喜出望外,展开双臂,一边划着温水,一边张目四望。

他确实是泡在一个室内温泉池里。池子呈月芽形,很大,并且是活水。屋子很精美,更大。

池边的空地上,青砖铺地。左边立着一张展开的黑色九曲石屏。上面刻满了金色的花纹。

沈云现在老眼昏花,隔得七八步远,看到的是一片金光闪耀。

另外,在石屏的下面还有两个寻常的蒲团。

四周的白墙上,没有窗户,只在离地五尺高的地方,嵌有一只拳头大的夜明珠。

现在是正午时间,大把大把的阳光从天窗里投射进来,将屋里照得亮亮堂堂,完全遮住了这些夜明珠的光采。

沈云看了一圈,没有找到还有其他人的迹象。

也就是说,这屋子一直是空着的。眼下,除了他,并无旁人。

他不由又看向离地起码有五丈高的屋顶,在心里猜测道:难道这屋子没有窗,连门也没有吗?只能从屋顶的天窗进去?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是不是意味着,他的伤如果没有好转,就没法离开这里?

想到刚才自己还在一个劲的质疑李师叔,他自我解嘲的呵呵轻笑,对自己说道:莫急。这温泉泡得怪舒服的。先泡一会儿,再去屏风后面看一看。兴许门和窗都在大屏风后面呢。

李师叔要信中所言,没有夸大其辞。

沈云只是泡了一会儿,经脉里的灵气便有松动的迹象。其效果,比服用碧玉丹还要管用许多倍。

不过,丹田里还是那样,冷硬似铁。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慢慢来吧。沈云感受到了温泉的效果,对疗伤充满了信心。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倦意上来了。沈云曾经泡过温泉,知道不宜久泡。于是,打着呵欠,游到一边,爬上了池子。

从百宝囊里取了干净的衣服出来,将自己收拾得清清爽爽后,倦意竟然淡了许多。沈云便想乘着这会儿手脚泡得灵便一些,四下里熟悉一下。

他首先想去看九曲石屏上的金色花纹。

走近一看,上面刻的哪是什么花纹哦。分明是一支箫曲的曲谱。

到底是支什么样的曲子呢?沈云好奇心大起,仰起头,眯缝着昏花的老眼,从头细细看起。

第一句写的是:此乃《问天》之运气法门。

原来如此!沈云恍然大悟。

在祖师的玉简里得到《问天》曲谱之后,沈云曾试着学过。结果,明明没有错,却怎么也吹不出声来。几次三番下来,他怀疑《问天》的曲谱里另有玄机。只是他不得要领,参悟不透罢了。从此,只是时常读一读曲谱,不再试着吹奏。

现在看来,他的猜测完全正确。《问天》竟然有专门的运气法门。

这在箫曲里应该是特例了。

也正因为这句话,沈云心里对李师叔的最后一丝怀疑也烟消雾散。

接下来的几句话,更是另沈云险些惊落下巴。

《问天》的玄机深着呢!

据屏风上所云,天神宗有一处秘密的山谷,是历任新掌门的专属试炼之地。而《问天》等于是进入山谷的引路曲。历任掌门上任伊始,都是用代代相传的长箫,吹着《问天》,进入山谷,闭关试炼半年。

是以,《问天》等于是天神宗的至高绝密。

一直以来,那根代代相传的长箫,以及《问天》的曲谱和运气法门,分别被三位内门护法长老保管。

最后一届保管这三样宝物的内门护法长老分别是云松子、木灵子和玄清子。

其中,因为玄清子在天神宗是出了名的钟情于木灵子。所以,为了避嫌,木灵子自己向总护法请辞。不过,总护法没有接受她的请辞,而是做主,令紫瑛子在木灵子收藏《问天》曲谱的红云宝匣上打上了后者的独门封印。

所以,真正守护这项绝密的人其实是四位内门护法长老。

而现在,机缘巧合之下,这项秘密完完整整的落在了沈云的手里。

第四七三章 灵泉小境

屏风上的字应该是玄清子亲手所刻。因为在第二段里,玄清子说,此生有两桩憾事。

其中是,自己身为天神宗的内门护法长老,知宗门积弊已久,却被诸多束缚,有心无力。久而久之,心灰意懒。虽说在他看来,天神宗之覆灭是必然结果,但是,宗门真正覆灭之后,他扪心反思,发现自己也是难辞其咎,故而“为此生之第一大憾”;

第二桩便是,还能外出走动的时候,他因为深深的负疚感,无颜面对师妹木灵子。所以,不敢去找人;等他自己想通了,终于敢见师妹时,已经只能靠着这个灵泉小境吊命。如今,他已经被困于这个灵泉小境之中十年之久。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他很清楚,这就是他生命的最后十年。想着自己形影相吊,只能靠着这口老泉吊命,一天泡三次温泉,一次也少不得。他深以为憾。

在生命的最后时光里,他“日夜反省“,终于明白,是自己的优柔寡断,害人害己害宗门,毁了自己的这一生。

只可惜,他领悟的实在是太晚了。

因为他身为化虚真君,有今生无来世。一死如灯灭,身殒道消。凡人还能说来生赎罪,他没有,只能落得一个抱憾而亡。

说起来,此生他唯一果断了一次。在十九年前,从仙门里拐了个小童子做记名弟子。该弟子品性坚韧,重信守义,到目前为止,都能当得起这个灵泉小境的守护者。

如果看到这个屏风的人是天神宗其他四脉的弟子,那么,证明他没有看错人。他身上的罪孽也能略微减轻一些。

如果这道屏风落入了仙庭或者仙门的手里,那就说明他眼瞎心盲,犯下了不可饶恕的大罪。

总而言之,事已至此,他的罪行能否减轻,会不会得到师妹的原谅……这些已不重要。他唯一难过的是,临了临了,竟然只能听天由命。

他乞求天道垂怜,莫要断了正道的道统。

最后是《问天》的运气法门。

沈云囫囵的看了一遍,发现跟《问天》的曲谱完全对得上。

可见,它是真的。

只是眼下,看完这么一大长篇,他的额头隐隐作痛,再也无法继续看第二遍,只好压着两边的太阳穴,暂且作罢。

休息片刻,沈云转去屏风后边,一探究竟。

后面果然有一道黑油小门。

门,紧紧关闭。

沈云此时已经断定玄清子没有恶意,是以,大胆的走到门旁,伸手去推。

不想,推不开。

他不由拧眉,试着用力去推。

结果,吃奶的力都用出来了,门仍然岿然不动。

想到石屏上说,这里是灵泉小境。他心里猜测道:莫非此门是要用灵力去推,才能推开?

真要用灵力才能开门的话,那么,他显然是要在屋里安心呆一段时间了。

撇撇嘴,他转身回到屏风后面。

既来之,则安之。就这样,沈云在灵泉小境里住了下来。

很快,他发现,泡温泉的效果只能大致维持两个时辰。两个时辰之后,他的身体又寒冷如旧。故而,他先试探着每两个时辰泡一次温泉。

每次泡澡,他都坚持到实在支持不住为止。眼下,这个时限是半个时辰。

另外,他还发现,哪怕是泡在温泉里,丹田也仍然没有象以前一般自动吸纳灵气。而泡过温泉后,他最好的状态也仅仅是周身经络里的灵气有所松动。这些许的松动,并没有多大意义。他连《洗玉诀》都练不了。

经过一番实验之后,他得出,眼下,自己俨然是又回到了最初的时候。他能练的,只有五步打、金刚拳,以及石屏上的运气法门。

并且还不能贪多。每一次,五步打和金刚拳各自打两遍,学习运气法门三句——运气法门是对着曲谱来的。曲谱总共有两段,第一段十五句,第二段二十一句,总共是三十六句。运气法门也是三十六句。

以他现在的体力,停停练练,练练停停,做完以上这些,差不多两个时辰便过去了。

沈云也没勉强,尽着能力,每天周而复始的泡温泉,练拳、学运气法门,还有练习箫曲《问天》。三次过后,身体疲倦不堪,他便听从身体的指挥,老老实实的睡觉。

前面几天,没有什么进展。

在第六天的时候,他生平头一次完整的将第一段的《问天》吹奏了出来。

最后一个音符落音,他感觉丹田轻轻的颤了一下。紧接着,一股古老而又玄妙的力量,再一次嗖的从丹田里涌出来。一瞬之间,全身经络里的灵气缓缓启动。

终于,他又感觉到了灵力的存在!

尽管此时它是那么的弱小。

没想到《问天》不仅仅是进入掌门试炼地的引路曲。它还有疗伤的奇效。

更让沈云没有想到的是,他还能第二次感觉到那股古老而又玄妙的力量。

他第一次感觉到这股力量,是在经历问心之后的那一瞬间。

那时,他的丹田眼见着会被源源不断涌进来的阴煞之气挤爆,而五星无上聚灵阵又濒临失控状况。

如果不是从丹田的深处突然迸出这股神秘力量,将丹田打开一条缝隙,泄出一丝灵力,让他顷刻之间,重获控制权,那么,他要不是丹田被阴煞之气挤爆,要不是稍后五星无上聚灵阵被毁,反噬于他。总而言之,他都难逃一死。

沈云不知道这股力量是怎么一回事。因为不管是老祖的玉简里,还是他看过的那些杂书里,都不曾提及过这样一股力量。但是,这股力量,令他心生向往。

只可惜,两次,它都是突如其然而来,旋即,又匆匆而去。

“有一,有二,肯定会有三!将来,我肯定能搞清楚这股力量是怎么一回事。”沈云握了握拳,如是鼓励自己。

终于恢复了些许灵力,他迫不及待的去石屏后面推门。

往两个掌心注入灵力,齐齐推出。

“砰!”

黑油小门应声而开。

云腾雾缭之中,一片翠绿应入眼帘。

这些天,沈云曾多次憧憬过门后的情形。他想过机关、傀儡、造器坊……这些与炼器大师有关的存在。却从未想过,门后是白雾笼罩下的一个丈许见方的小药园。更没有想到,小小的药园里,挤挤密密的种满了灵草。

第四七四章 八倍时间流的小药园

目光落在那些高低不平、显得乱蓬蓬的灵草上,沈云很快明白过来:正因为灵泉小境只带有一片这样的小药园,所以,对于玄清子这个炼器大师来说,形同鸡肋。灵草的主要功效有二,一是饲养食草的灵兽;二是作为灵田、药园的肥料。显然,玄清子种这些灵草,就是为了养着这块小小的药园。

沈云知道自己一时半会也离不开灵泉小境,所以,这块药园对他来说,还有很有用的。上次,他在玉周山坊市买了一些灵药种子,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试种。如今完全可以乘着这个机会,利用空暇时间,对着祖师玉简里的种药心得,学习种些常见的灵药。

决定后,他立刻从百宝囊里拿出一把药锄,开始锄草。

对于炼丹师来说,种药也是必备的基本技能。在祖师的玉简里,有很多关于种植方面的经验与心得。比如说,用灵草肥田。

沈云按照玉简上所说,先用药锄将灵草连根刨出来;然后捣碎。灵草的生命力非常顽强。故而,这一环节的关键是将根部彻底捣烂。至于其茎叶,则只需稍微的捣一捣。最后,将捣碎的灵草堆积在一起,搁置个三五天,任其腐烂、发酵。

搁在从前,这么点的一块药田,他两三下就忙活完了。可是,他如今的精力大不如从前。才锄掉不到三分之一的灵草,已累瘫在地上。

丹田里又开始往外吐寒气。

经过这些天的摸索,他总结出来了,这是必须回到温泉里泡澡的信号。

据他的总结,每次泡温泉的效果能维持差不多两个时辰。

这么快,就两个时辰过去了?

沈云难以置信的收了药锄,转身返回屋里。

在他进门之后,身后传来“砰”的一声。

回头一看,是黑油小门自己关上了。

也就是说,下一次他要想再去小药园里,必须再次动用灵力。

沈云耸耸肩,绕过屏风。

在灵泉小境住了三天之后,他发现,天窗外面的那方天空,貌似只有两种状态:一是,瓦蓝瓦蓝的;二是,黑若墨玉。

前者是白天,后者是晚上。

两者之间,没有任何的过渡色。

要根据天窗外的“天色”来判断时辰,显然是不可能。

故而,沈云从百宝囊里拿了一座钟漏出来,搁在石屏前,以计时。

他习惯性的看一眼钟漏,不由惊讶的张大了嘴巴——钟漏显示,他总共才离开了不到半刻钟!

是我眼花了,还是眼花了?沈云很确定,自己没有记错离开的时间。

他使劲的揉了揉眼睛,走近前去,再看钟漏。

没错!他确实是只离开了不到半刻钟。

但是丹田不断的向外吐着寒气,明明确确的告诉他,上一次泡温泉的效果没了。

莫非是锄草的缘故?

此刻,沈云也没法验证,只能带着满腹的狐疑下池子里去泡温泉。

好不容易捱到半个时辰过去了,他迫不及待的爬上池子,将自己收拾清爽。先是拿出纸笔,记下钟漏显示的时间。然后,用最快的速度绕到屏风后面,用灵力推开黑油小门。

看到小药园里的情景,他再一次愣住了。

只是半个时辰而已。被锄掉的那些灵草的灵根上又发出了一茬新苗。并且,这些新苗齐斩斩的都长到了半寸来长。

这是半个时辰能做到的事吗?

按祖师的玉简上描述的灵草特性,根部育出新苗,并长以半寸来长,少说也要五个时辰!

沈云摸着后脑勺,突然想起在玉简里曾看到过的一样宝物——时光药圃。

这样宝物属于器的范畴,其妙处在于,它内里的时间流要比外面要快一些。也分为法器、灵器、宝器等三个大等,其中每一大等又分为上品、中品和下品等三个小等级。通常来说,越是高阶的时光药圃,时间流便越快。以下品法器的时光药圃来说,时间流往往只是略微快一点点。到了下品灵器级别的,才能具备一倍的时间流。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沈云马上算出来,小药园相对于温泉室里的时间流是八倍。

八倍的时间流,时光药圃已属于上品灵器。

不愧是炼器大师!沈云想明白后,从心底里赞了一句——一出手就是上品灵器的法宝。

不过,这个猜测还需再验证。沈云静下来后,没有再锄草,而是开始打拳。

果然时间有问题。他才打完一路五步打,丹田又一次提示,该回屋泡澡了。

打一路五步打的时间,差不多需要半刻钟。

从一点来判断,小药园的八倍时间流是没错了。

沈云激动的握了握拳头,转身回屋。

赶到屏风前一看,钟漏显示,这边已经实打实的过去了两个时辰。

没错!真的是八倍时间流!

这样的话,他在小药园里种灵药,所需的时间,比外面要足足快八倍。比如说,同样是一年的时间,在外面才一年份,种在小药园里,就是八年份!

真真的好宝贝呀!

沈云不禁手舞足蹈起来。

当即,一边泡澡,一边雄心勃勃的拟定种药大计——原本,他只想在小药园里种一些寻常的灵药,以练手。现在,他觉得不能白白浪费法宝之力,决定直接种人参、黄芪和何首乌这三味灵药。

一来,这三味药本身的品阶并不高,都只是二阶灵药。他以前在武馆里学种了三年药,积累了不少种药的经验,又有祖师的玉简做指导,应该能驾御得了二阶灵药;

二来,这三味药都有一个共性,即,随着年份的大幅度提高,药性倍增,其品阶也是节节攀升。比如说,十年份以内的人参都是二阶下品灵药。但是,十年份以上,到五十年份的人参是二阶中品灵药;而五十年份以上,到百年份以下的,便属于二阶上品灵药;到了百年份以上的,便升阶了,少说也是三阶的灵药;若是千年的人参,直接跃阶,起码定阶五品!

一般来说,初学炼丹,十年份的人参已够用。沈云也没想贪百年、千年之类的。对他来说,在养伤期间,能用小药园收一茬二阶下品的人参,已心满意足了。

第四七五章 关键所在

发现小药园的妙处后,沈云便暂时以它为主。每次泡完澡,都是急急的赶去小药园里劳作。

以他现在的体力,先将灵草尽数锄完,再搁置肥田的方法显然是不适用了。于是,他将灵草锄掉之后,便立刻将之捣碎。当丹田再次吐寒气时,他再将捣碎的灵草聚拢来,堆积在一起,迅速结束本次的劳作。

通常来说,下一次再来时,前两次堆拢来的那一小堆灵草已经沤出了肥,可以翻到土里去当肥料了。

种药也是这样子。养好一小块土,便种上一颗药种。在祖师的玉简里,有一个将人参、黄芪和何首乌等三种灵药套种在一块药田里的法门。沈云严格遵照这个法门,对小药园进行了一番规划。哪里种人参,哪里种黄芪,哪里种何首乌,他都事先用草图画得清清楚楚。到了种药的时候,只要照着草图上挖坑,上种子即可。

两天之后,小药园里,最后一个角落也照着规划,种上了黄芪。

也意味着,劳力投入最大的阶段已经结束了。接下来,他只要时常去小药园里转一转,浇浇水,除除草,做一些日常护理的工作即可。

沈云将心思又重新放到了养伤上面。

掌握了《问天》的第一段运气法门后,第二段学起来,突然变得简单起来。沈云每天能练熟六句!

如此一来,他只花费了四天的时间,学会了第二段。

当他完整的将《问天》的第二段曲子,用青霜吹奏出来后,丹田里竟然“嗡嗡”作响。

又是那股古老而玄妙的神秘力量!

在它的作用之下,好比初春时节,冬雪消融,灵气“汩汩”的从丹田里涌了出来。任督二脉最先受益,十几息的时间里,灵气满满。灵力如影相随,也一并涨了回来。

然而,沈云还来不及高兴,那股神秘的力量消失了。

丹田里的“嗡嗡”声立停,马上又变回冰疙瘩状。

接连两次,那股力量从丹田里迸发出来,都是与吹奏《问天》有关!沈云敏锐的抓住了这一点,按捺住心中的狂喜,又吹起了《问天》的第二段。

果然,曲终,丹田里再一次发出那股力量,紧接着,“嗡嗡”作响。精纯的灵气“汩汩”涌了出来。

“我明白了!”沈云激动的抓住青霜,浑身不受控制的发抖,“丹田在用这样的方式,与《问天》相应和!”

“嗡嗡”声,就是丹田发出来的共鸣。因为丹田里的灵气实在是太满了,所以,丹田稍微有点缝隙,灵气便溢出来了。

至于《问天》能否疗伤,还有待进一步的考证。

丹田里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灵气呢?沈云觉得好不奇怪。同时,好奇心大盛:不知道将《问天》完整的吹奏出来,丹田会如何?如果练得纯熟了,丹田又会如何?会不会效果更好呢?

抱着这样的念头,他试着将两段连起来练习。

很快,他发现,以现在的精力,吹完第一段之后,最多还能吹奏完第二段的一半。而令丹田相应和的效力,主要是在第二段。这一段没有吹奏完,丹田的应和变得微乎其微,竟然还不如单独吹奏第一段时那么大。

沈云心道:既然如此,那么,我就只练习第二段好了。

是以,接下来,他真的只练习第二段。

结果,神秘力量虽再现,但变得越来越弱。很明显,丹田的应和也跟着一次又一次的减弱。

《问天》是到目前为止,沈云唯一能释放丹田的灵气的法门。见接连三次都是一次不如一次,他立刻由起投机取巧的心思,老老实实的从第一段开始练习。

之前取巧的后遗症完全暴露出来了。原本吹完第一段之后,沈云还能将第二段吹奏一半的。如今,他吹到第二段的第六句时,额头便痛得厉害了,没法再坚持下去,只能作罢。

沈云心中惶恐不已,练习《问天》时,再也不敢生那取巧之心。

好在,苦练之下,每次吹奏的句数呈渐渐增长之势,并且,丹田的应和也没有再减少。每一次从丹田里吐出来的灵气,注入到周身的经脉之中,类似于进行了一次大周天。此举虽然对于丹田的伤势没有多大作用,但是,它在迅速的扭转沈云的衰老。两天下来,沈云的腰背直了,手脚也变得越来越灵活。雪白的头发里现出了些许青丝。

同时,因为身体的各项机能大幅度提升,他每次泡温泉的极限时间明显增长,由原来的半个时辰,迅速增加了一刻钟。相应的,泡澡的效力持续时间也变得更长。如今,他每天只要在早、晚时分,各泡一次温泉即可。

不过,沈云知道,泡温泉对去除丹田的寒气真的效果不错。所以,他利用小药田的八效时间流,每天仍然坚持泡三次温泉。

五天之后,他终于能完整将《问天》吹奏出来了。

一曲终了,那股力量再现。在它的作用之下,丹田大震,源源不断的往外吐五行灵气。

沈云早有心里准备,抓住时机,赶紧内视,检查丹田的伤势。

这一“看”,将他吓了一大跳。

在他的丹田里,应当有三种存在,一是五行灵气凝结而成的月白色气团;二是月华之力凝成的亮白色小光球,三是阴煞之气凝成的灰黑色气团。

三者的体量相差悬殊。其中,以阴煞之气的体量最大,五行灵气次之,月华之力最小。

这会儿,他内视,发现三种存在竟然变成了两种。月华之力凝成的亮白色小光球,没有了!

只剩下阴煞之气与五行灵气。两者将丹田挤得满满当当,不留一丝空隙。也因为如此,它们两个将彼此挤得怪模怪样,已不成球形。

从体量上来看,阴煞之气仍然比五行灵气要多一些,但是,它明显变少了许多。而五行灵气的现状则是反过来的。它比原来多了近一倍!

沈云再定睛细看。只见那占据了丹田近六成五的空间的灰黑色气团里,银光点点,忽明忽暗。

是月华之力!

原来它是被阴煞之气吸收了去。

他还待细看,那股力量消失了。丹田又恢复原状,变回了冰疙瘩的样子。

与以前相比,这一次,那股力量持续的时间最长,竟然长达将近二十息。

沈云还是不知道这股力量是怎么一回事。不过,他非常清楚,它是个好的。并且,是他治好丹田的伤的关键所在。

第四七六章 伤,好了

充分体会到了那股神秘的力量的效用之后,沈云将心思全花在了,如何激发这股力量上面来。

结果,思来想去,他发现,激发这股力量的手段,有仅且仅有吹奏《问天》。

于是,问题便从“如何激发这股力量”转变成为“怎么样才能尽可能多的吹奏《问天》”。

他能吹奏《问天》,全是因为温泉有温经活脉之效。泡一次温泉,既能有效驱散丹田里吐出来的寒气,又能暖和身体和经络,继而使得周身经络里的灵气不再凝滞不行,可以一用。

因为丹田时时刻刻都在不停的往外吐寒气,所以,泡温泉的效果只能持续一段时间。最初是差不多两个时辰,现在由于每次泡澡的极限时间延长了一倍,效果的持续时间也相应的增加,变成了三个时辰多一点。

既要养伤,还要种灵药、练习《问天》,练拳……等等。另外,受这副身体所累,每天必须睡足六个时辰。沈云真的觉得每天的时间都不够用。

在一次泡温泉时,他突发奇想:能不能试着一边泡澡,一边吹奏《问天》?

如果可能的话,他每天要泡两次温泉,每一次都是三刻钟。两次加起来,就是一个半时辰。如果在泡澡的时候,能练习《问天》曲。那么,等于他每天又多出来了一个半时辰!

除此之外,他真的再也挤不出时间来了。

沈云决定尝试一下。

结果,这一试,他真的好比是捡到了一个小机缘——温泉竟然能放大《问天》的效果!

他泡在水池里,一曲《问天》吹完,那股神秘的力量大发力。丹田有里有如雷动,“轰隆”作响。精纯的五行灵气喷涌而出。

几息之后,神秘的力量消失了。但是,丹田仍然在持续不断的往外喷涌五行灵气。直至百来息之后,方转弱,又过了十来息,才完全停止。

但对于沈云来说,已是大惊喜——这些喷涌出来灵气,好比甘露,迅速的滋润着他的身体。很明显的,他感觉自己陡然间象是年轻了十来岁;于是,泡温泉的时间又延长了差不多一刻钟。以一天两次的频率来计算,他等于一天之内,多出了两个时辰。比预料之中的还要好。

就这样,沈云一点一点的修复着衰老的身体:白发大把大把的脱落,新长出来的头发,浓密黑亮;老年斑很快的淡去,肌肤一天比一天变得有弹性;手不抖,腿不颤,腰背直了起来……

十天之后,他终于变回了十四岁的样子。

年轻,如初升的太阳一般,朝气蓬勃!

这是明面上的好转。

内里的,丹田虽然仍然在不住的吐着寒气,但是,沈云能感觉到,它不复先前的冷硬如铁,有软化的迹象。

在丹田应和《问天》时,沈云都会抓住机会内视一番。

他发现,灰黑色的阴煞之气团与月白色的五行灵气团都在不断的变化着。有意思的是,它们两者的变化是截然相反的,即,每一次内视时,他看到的是,阴煞之气都比前一次看到的,明显减少;五行灵气则是有所增加。只是,后者增加的速度没有前者减少的速度那么快。

这也是他感觉丹田不复之前那般“硬”的缘由所在。照此情形,他估计,大约再坚持十天半个月的,丹田便能略有空余。到了那时,它应该不会再硬梆梆的了吧?同时,因为阴煞之气大大减少,丹田里的寒冷是不是也会减少许多呢?那样的话,是不是意味着,丹田的伤势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沈云这般想着,心情顿时变得轻快起来。

好事成双。小药园那边,套种的黄芪和何首乌等灵种,陆续破土出新芽,最难存活的人参种子也在前两天先后长出了细细的须根。头一次种灵药,能百分之百的存活,沈云喜滋滋的做了评估和总结:首先得归根于祖师在玉简里记录下来的套种法门,以及心得、经验;其次,小药园不愧是上品灵器,土肥,灵气充沛,适合种植各种灵药;除此之外,他自己也是功不可没。实践证明,灵药的种植与凡药的种植在很大程度上是相通的。他以前在药谷的种药经验,放在灵药种植上,完全行得通。

所以,沈云由此得出,只要药田的肥力和灵气等自然因素都能跟得上,凡人一样的可以种植灵药。

想到这些,沈云很是挂念庄子里。算起来,他在灵泉小境里养伤,不知不觉之中,已有月余。而他最后一次与赵宣用传讯符联络是在离开武馆,去寻找祁督使的路上。那时,他说,自己有要事在身,可能要稍晚些才能回去。

在灵泉小境里,身体的状况有所好转后,他也曾多次尝试往外界传讯。

结果,传讯符根本就传不出去。

是以,这一“稍晚”,已是两个多月了。

他离开庄子时,春耕才做完。如今,很快都要夏收了。也不知道,庄子里现在是什么情形?他们发现无法联系上自己,会不会着急?

挂念归挂念,沈云其实并不着急,因为他知道以齐伯他们的脾性,怕是已经让赵宣去武馆打探了。而以赵宣的能耐,定不是难找到余头他们。余头自然会告诉赵宣,他得了灵方,在闭关养伤,无大碍。

好吧,事实上,李师叔也是真的给了他养伤的良方。

照此情形,伤愈的可能性非常大……沈云不由又抬头去看四四方方的天窗,心道:待到伤愈,我定能从天窗离开吧?

而那时,小药田的人参、黄芪和何首乌已超过一年份,采走,或留在小药园里任其生长,都是可以的。

如沈云所料,十二天之后的上午,当他又一次吹奏完《问天》之后,神秘的力量又现。丹田立时轰隆作响,喷涌出精纯的五行灵气。

百息之后,与往常一样,丹田停止喷涌五行灵气。

沈云徐徐吐出一口浊气,睁开眼睛。就在这时,丹田里竟然腾起一丝暖意!

是错觉吗?沈云微瑕。

“滋溜”,一声水响,令他速速回神。

沈云他听到低头看去。

只见丹田所在的位置的水面上,现出了一个小小的漩涡。

这池温泉是富含五行灵气的灵泉。之所以,出现了这个小漩涡,那是因为他的丹田在自动的吸纳水中的五行灵气!

啊啊啊!我的丹田又能自动吸纳灵气了!

愣了一下之后,沈云“呼啦”从池子里窜了起来:“啊,我的伤,好了!”

第四七七章 黑白平衡

匆匆擦干身体,换上干净的衣裳,沈云急急的在石屏前的蒲团上盘腿坐好,迫不及待的敛神内视。

丹田果然看着不再是寒气森森的样子,与受伤之前一样,粉红娇嫩。

不过,沈云全部的注意力很快集中到了那一灰一白的两个“大团子”上面。此时的丹田给他一种感觉,即从正中心开始,被平均分成两半。右边是灰蒙蒙的,充斥着阴煞之气;左边是月白色的,全是五行灵气。越往丹田的中间去,颜色越浓。在丹田的正中心区域,已然变成了一半乌黑,一半亮白。

也就是说,阴煞之气与五行灵气在他的丹田里势均力敌。两者各自为营,暂且相安无事。

所以,丹田的伤,才看着好了。

“看着”黑白分明的丹田,沈云愁苦不已——这样的情形,只怕是连祖师她老人家都未曾听说过。我该怎么办?丹田被自己作成了这副怪模样,还能练功吗?会不会走火入魔啊?或者,丹田里的五行灵气一旦减少,不足以抗衡阴煞之气时,伤情立马就会反复呢?

后面这种情况,对于修真者来说,是常有的事。因为一天下来,动用丹田里的灵气的时候,实在是太多了,比如说,练功,画符、打拳……,有哪一样离得开灵气?

但是,沈云搜肠刮肚,也想不出能消耗阴煞之气的法门。

一个是永远都那么多,不减不灭;另一个增增减减,没个定数……这叫哪门子的平衡?

等沈云稍稍缓过劲来,举目一看,头顶的天窗黑洞洞的,屋里一片柔光。

他吓了一大跳——不知不觉之中,自己竟然这样在蒲团上枯坐了一整天。

丹田依旧是温暖而柔软的,不但没有再往外释放寒气,而且一直在自动的吸纳着周边的五行灵气。

意识到这一点后,他的心头灵光一闪:丹田里的五行灵气增加了,会不会就打破了黑白均衡的状态呢?长此以往,灵气越来越多,阴煞之气势弱,从而被压制住?

要是这样的话,灵泉小境里灵气精纯且充沛,他多留些时日,多多吸纳灵气,不愁压制不住阴煞之气。

心念一动,他再次敛神内视。

丹田还是先前那副样子。黑白分明,各居一半。

咦,吸纳进来的那些灵气都去了哪里?还有,怎么老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呢?

沈云定睛细看。

很快,他看出来了,五行灵气进入丹田后,直接汇入左半边的白色雾气之中。好比是一滴水融入江河,瞬间踪影全无。

同时,他也明白了,哪里不对劲——与白天的时候相比,丹田里的“黑”与“白”,完全换了边。

白天的时候,左半边是灰黑色的,全是精纯的阴煞之气;右半边是月白色的,尽是五行灵气。

而现在,左半边全成了五行灵气的地盘;右半边则是一片灰蒙蒙,换成了阴煞之气。

连丹田正中心的浓黑与亮白也是一样的调换了过来。

它们竟然会转动!

意识到这一点,沈云惊诧得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他连忙睁开眼睛,鼓起腮帮子,接连做着深呼吸。

不管是祖师的玉简里,还是之前看过的杂书,都没有提到这种现象!

稍稍冷静下来后,沈云想到的是,到底是谁在动,丹田,还是丹田里阴煞之气与五行灵气?

为了弄清楚,他又一次内视。

然而,看了许久,他也没能看清楚。无他,以他现在内视能力,还没法将这两种情况分辨出来。

结束内视之前,他只是敏锐的发现,黑白两半边的区域较之前,整体上略有一丝移动。

不过,内视了这么久,灵力消耗掉了两成多,也没见灰黑色的那半边做妖,所以,沈云渐渐放下心来——这里边一定另有玄机。只是,以他现在的修为,既细察不出,也参悟不透。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阴煞之气与五行灵气的平衡,不会因为灵力的消耗,而轻易打破。

习惯了一到晚上就睡,心弦松懈下来后,沈云不禁呵欠连天。

那么,就暂且这么着吧。练功之类的事,明天再说。他爬上木床,倒头便睡。

一夜无梦。第二天醒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块四四方方的瓦蓝天空。

沈云爬起床来,习惯性的去看摆在石屏前的钟漏。

与他昨天泡完澡,已过去了整整十一个时辰。在这段时间里,丹田都是好好的,没有再往外吐出寒气。

看来,伤是真的好了。阴煞之气与五行灵气的均衡也一直妥妥的。

这是无疑是一个绝好的消息!沈云只觉得自受伤以来,一直笼罩在心头的那块阴云终于散了个干干净净。他好心情伸了一记懒腰,跳下木床,开始崭新的一天。

习惯使然。他仍然是从泡澡开始。

以前,那不叫泡澡,是疗伤。只有今天,才是真正的泡澡。沈云展开手脚,惬意的任自己浮在热气缭绕的水面上,在心里拟着今天的日程。

如今,重心不再是养伤,日程自然是要重新安排过的。

因为到目前为止,他还对丹田里的黑白平衡了解不多,所以,不管是练功,还是练拳,画符,侍弄灵药……这些都必须试着去做。自然不能象养伤的时候那样,为了抢时间,时时刻刻都是卯足劲,全力以赴。

很快,沈云给自己拟了一个为期三天的试用日程。在这个日程里,他给自己订了一条新规矩:不管是做什么,也不管舒适与否,每隔一刻钟,雷打不动的要内视一次。

一天下来,他按照计划将练功、画符,打拳,吹奏《问天》等,都做了一遍。

好消息有二:通过严格的内视监控,不管他做什么,丹田里的黑白平衡都至始至终妥妥的;灵泉小境里灵气非常浓郁,一天下来,他能清晰的感觉到丹田里的五行灵气略有增加。并且,增加速度是在仙都时的百倍左右。有意思的是,灵泉小境里明明没有阴煞之气,但是,他丹田里的阴煞之气也同步的变多了。

沈云不清楚,为什么这边的五行灵气增加了,另一边的阴煞之气也会跟着等量的增加。但他知道,自己不用再担心动不动就会打破丹田里的黑白平衡。

坏消息也有一个,即,今天,他吹奏完《问天》,那股神秘的力量却不再现。

因为心情好到要爆的缘故,今天,他做什么,都是兴致昂扬,顺心又顺手。练习《问天》也是如此。明明自我感觉比前天最后一次吹奏时,要好得多。为什么神秘的力量消失了呢?

沈云百思不得其解,唯有怅然的轻叹:“罢了,一切随缘。”

那股神秘的力量,来得莫名其妙,去的也是莫名其妙。以他现在的修为,也只能用一个“缘”字来宽慰自己了。

为了保险起见,沈云还是严格的执行了三天的观察日程。三天过去后,他完全确定,丹田的伤,是真的好了。丹田里的黑白平衡,很是稳妥。并且,通过定时的内视,他还练出了一个新技能,即,不用看天色,也能通过丹田里的黑白转换,精准的确定时间。

第四七八章 离开

既然养好伤了,那么,也是时候离开灵泉小境了。

只是,该怎么离开呢?还有,离开之后,我还能用原来的法门,进来这里吗?

沈云抬头看了看头顶的天窗,略作犹豫,还是决定先将小药园里的人参等挖掉一半,再补种一半。

因为八倍时间流的缘故,如今,小药园里的人参、黄芪和何首乌都已超过一年份,是品质上佳的二阶下品灵药。

李师叔不是在信里说过,等出完任务,便要来灵泉小境探视自己吗?按理说,他应该是遵信中吩咐,留在这里等着李叔叔的。只是,这一趟出来的太久了,在这里头又用不了传讯符,他很担心庄子里。毕竟,那一千多人都是因为信任他,而背井离乡,举家南迁的。在他们初来乍到之际,他突然长时间的音信全无,显得也太不负责了。所以,这一次,他只有对不住李师叔了。

也正因为如此,头次种的灵药,他只准备拿走一半,回去试用药性。余下的那一半的灵药,以及补种的新灵药,全送给李师叔,当做赔礼。

李师叔用不了多久便赶来这里,他也不用担心它们会因为长时间无人照管而坏在土里。

完全康复的他,有灵力为用,肥田、育种,完全不叫事儿。在八倍时间流的作用下,当天便将挖掉的灵药照样补种了回去。

第二天清晨,他再去小药园里察看。

灵种都成活了。黄芪甚至还现出了米粒大的一点生绿色新苗。

沈云最后细细的检查了一遍,见没有什么不妥之处,便转身回到屋里。

路过石屏时,他突然发现石屏背面的右下角泛着青色的微光。

从最初发现小药园起,他几乎每天都要经过四次石屏,却是头一次发现这抹青色的微光。

是我之前没有注意到,还是石屏另有玄机?

沈云好奇的凑过去,蹲下身子细看。

竟然是一段字。

字迹与正面的那些金字如出一辙。一看,就知道是玄清子本人所写。

事实上也是如此。这行字就是玄清子特意留下来的,写的是离开灵泉小境的法门:在石屏正面的最左侧有一个墨色祥云石纹。要想离开灵泉小境,先用紫瑛真君的独门大手印,在上面拍打三下,然后在三息之内,赶到天窗的正下方,站好。

末尾,又云:天窗设有禁制。化虚境以下修为的后辈子弟,不要以尝试破除之。

之前,沈云就打算施展“穿云步”,直接从天窗那里跳出去。读完这段文字,不禁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心道:幸好这回看到了。

不然的话,若是将天窗的禁制触发了,天知道他会遭遇什么。

转到屏风的正面。那个不显眼的祥云石纹似乎一下子变得醒目起来。沈云环视屋内,确定没有什么遗漏,这才运转灵力,施展大手印,在石纹上啪的连拍三下。

当第三记大手印落下时,石纹上面迸射出一道红艳如火的灵光,破空而去,直指天窗。

沈云见状,心中一凛,一个箭步,飞奔到天窗下面,站定。

抬头再看,灵光不见了。天窗周边的屋檐齐齐泛红。

上面果然设有禁制!

这是沈云生平头一次看到禁制启动。他自然是要抓住机会,仔细察看。

然而,就在这时,他突然感到一阵眩晕。几乎是与此同时,双脚踏空,身子象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猛的向上提起。

这么快就有三息了?正在狐疑之际,眩晕的感觉已消失。脚下踩到了实处。

一阵草木的芳香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耳朵响起吱吱喳喳的鸟叫声。

沈云定睛细看。

他竟然站在一片茂密的杂树林里。

再抬头一看。哪里还有泛红的屋檐,四四方方的一角蓝天?入眼的,只有一片浓密的翠绿。他正好站在一株一人合抱的大樟树底下。金色的太阳,从树叶的缝隙里,透过来。照得他眼花缭乱。

这片杂树林好象有些眼熟!

沈云举目四望,很快,看到身后不远处,耸立着一面灰青色的大石崖。

它高达三十来丈。之前,他就是从这面石崖上面跳下来的。

原来,我已经出了灵泉小境,现在是在崖底的杂树林子里。沈云摸了摸后脑勺,试图从周边再找出灵活泉小境。

“哗啦啦……”前面林子里的鸟雀突然争先恐后的振翅飞走。

沈云少年时曾以在山林里打猎为生,是以,知道这是有人突然闯进林子里来。并且,来人的行迹非常粗鲁,这才惊走了树林里的鸟雀。

心中一动,他一个大箭步跃上大樟树。

这一跃,有惊喜——还是受伤之前的力道,然而,如果不是他反应极快,眼明手快的一把拉住了一根大枝丫,险些直接象离弦的箭一般,冲出了大樟树的树冠!

伤愈之后,修为、灵力貌似都是老样子。身体却比受伤之前要轻盈许多!还有,身手的敏捷性也强上了许多。

只不过,眼下并不是细察的好时机,沈云屏息敛神,藏在一根浓密的枝丫后面。

不多时,远远的绿树丛中现出两抹艳红的身影。

沈云不由挑眉——耳力和目力也都比先前略有长进。

再加之,站得高,也看得远些。隔着大半个树林,他一眼就分辨出,这两位年轻女子是玉宁身边的两位红衣侍女。先前,因为受伤,灵力尽数被封的缘故,他的眼力大大降低。如今,伤好了。隔得远远的,他也能看出来,这两位也是修士,都是先天境初期的修为。

这样的修为,如今在他面前,完全不够看的。是以,紧绷的心弦顿时完全松懈下来。

两人象是赶了一段急路,沈云能清楚的听到两人气喘吁吁。

“不行了,我要歇一会儿!”从一蓬杂草后面出来,看到前面是一处干燥的空地,落在后面的那位侍女不管不顾的一屁股跌坐在地面上。见走在前面的同伴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她从袖袋里掏出一条水红的香巾,一边擦着脸上的汗水,一边嘟着嘴抱怨道,“急什么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儿,从那么高的悬崖上跳下来,不摔散了架,难道还能白日飞升不成?你怕捡不到他的老骨头?”

闻言,走在前面四五步远的那位侍女脚下一顿,回过头去反驳道:“方圆十几里内,连户人家也没有。那个七老八十的老家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还有他要寻死的话,哪里的树杈不能吊死人,非得要爬到那么陡的山崖上去?你不觉得老头儿浑身都是疑点吗?没的看到他的尸首,你说破天去,我也是不信的。主人那边,也好交待。”

不过,她说完之后,还是又转身折了回去,也一并在空地上坐下来歇息。

“我知道你的怀疑很有道理。所以,我这不跟你一道过来找尸首了吗?”她的同伴笑嘻嘻的挽了她的一条胳膊,“一气从对面的山上跑过来,我们只是稍微歇会儿,主人不会怪罪的。”

沈云听着,好比被强雷击中,心道:她们说的那个跳崖的白发老头儿,该不会是我吧?

但很快,他又自个儿推翻了。从两个侍女的对话中,他不难猜出,那个白发老头儿才跳崖不久。而他明明在灵泉小境里呆了差不多一个月。

第四七九章 玉宁寻来

沈云本想现身抓住两人,问个明白。

不料,先前坐下歇息的那名侍女嚷着口渴,向同伴讨口茶喝。

另一名侍女看着性情要宽厚些,见状,无奈的从储物袋里取了一盅热茶出来,递过去。

那侍女探身去接,衣领被拉开了一些。一枚青玉坠子自颈脖处现了出来。

沈云不小心看到,心中大震。

当时,在熊洞时,紫瑛前辈的残魂曾透露过一种仙府密探的跟踪秘术,是金丹境以上的密探们惯用的。他们将自己的一缕神识附在一枚特制的青玉坠子上,令手底下的线人们贴身戴着。这样一来,在千里之内,不管线人们走到哪里,密探们对周边百步之内的情形皆了如指掌,有如亲临。

现在不是月圆之夜。玉宁是堕了魔道的金丹境真人。就连李师叔被她伏击,最终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后者从剑下逃走。沈云自觉对上玉宁,更是一点胜算也没有。

故而,他颇为遗憾的看了两名丝毫没有察觉出异样的侍女一眼,抿了抿嘴,果断的衣袖一摆,施展“穿云步”,用最快的速度离去。

以他现在的修为,在两个先天境小菜鸟的面前离开,自然是无声无息。

两名侍女也不敢太偷懒。她们俩歇了一会儿,便往石壁底下寻去。

寻了差不多一刻钟,两人找遍石壁下面的那一片树林,却是一无所获。

“奇怪……”那名话多的侍女意识到情况不对,后背不禁麻嗖嗖的,白着小脸,去拉身边的同伴。

就在这时,眼前突然扬起一角熟悉的白袍。

“奇怪什么?”清冷的女声自头顶一倾而下。

是主人!

两名侍女哪敢抬头?当即,双双“扑腾”跪下,伏身行礼:“婢子见过主人。”

来人正是玉宁真人。

方才,她在水晶镜里无意之中瞥到看到这两名侍女的东南方,有一道青色的背影飞掠而过。

那身影拉着残影,不是凡人武者能做到的。

以她的眼力,透过水晶镜,竟然连对方是男是女都不能分辨出来。

她早就关注野鸡岭这边了——自从怀疑李棠与天神宗有干系之后,她一直明里暗里的紧盯着。功夫不负有心人,二十年前,她底下有三位线人先后都上报,见李棠曾在野鸡岭附近出没过。她从中推测,狡兔三窟,野鸡岭周边定有李棠的一处秘密巢穴。

这次,她抓住贝侯受伤的良机,设计试图诱捕李棠,以拷问出后者所知的天神宗秘密。

却不曾想,李棠竟是剑术不凡的剑修。

她使劲浑身解数,也在其剑下讨不到半点便宜。如果不是有魔隐卷护身,她必定是捉人不成,反被人捉,把自己给赔进去了。

这样的李棠,本来就令她忌惮得很。更何况,在与之搏斗时,她先后中了三剑,剑剑不轻松,得好好养上一段时间,才能另想办法去找回场子了。

结果,逃回洞府之后,玉宁真人又听下面的人来报,说北山镇那边出事了。贝侯出动一队人马,成功的偷袭了老黄。他们不但劫走了祁督使,而且还杀掉了老黄,一把火烧真是了那边洞府里的上百具僵尸。更让她痛彻心扉的是,老黄替她炼了好几年的阴煞之气,一下子全没了。

十年前,她得了一个秘方,据说可以克制灵气逆行。

眼见着,这些阴煞之气小成,用不了三两年,便能派上用场。

如今,一下子全没了!简直就是生生的剜了她的心头肉哇。

当然,每逢月圆之夜,灵气逆行,修为全无,这是玉宁身上最大的秘密。连侍奉她最久的曲姑姑都是毫不知情。是以,北山镇炼制的阴煞之气到底是做何用的,是只有她本人知道的绝密。

听到汇报,玉宁险些咬断一口贝齿,才咽下涌到喉咙里的那口老血。

好在细细问了北山镇周边的现状,她断定,那些阴煞之气并不是被强行驱散了,应该落入了旁人手中。

那么多的阴煞之气,是谁一把收走了呢?

仔细琢磨过后,她认定那人就是祁督使。

贝侯是元后老怪,他看中祁督使也不是假的。所以,祁督使虽为凡人,身上肯定有贝侯亲赐的法宝护身。能收走北山镇的阴煞之气,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该死的!我说怎么那般轻巧的便将姓祁的骗出了武馆,原来他们是一起作戏,合起伙来诓我呢!”玉宁真人回过味来,怒不可遏。

可怜了那位回话的侍女,莫明其妙的被她当成了出气筒,生生的被一巴掌拍成了肉泥。

技不如人,玉宁真人原本以为这回只能认栽的。

不想,很快,在贝侯军中的眼线上报,说,没有看到祁督使回营。另外,李棠奉贝侯之令,急急的去了东海。

也就是说,贝侯没有派人去北山镇接应祁督使等人。

玉宁真人心中大喜,心道:也许那些阴煞之气还能寻得回来!

于是,她立刻将身边的侍女全撒了出去,令她们两人一组,手执祁督使的画像,在北山镇方圆两百里以内,展开地毯式搜查。

担心身上的秘密泄露,玉宁真人身边的侍女从来都是三年一换。这批侍女是半年前才训练好,调到她身边服侍的新手。修为最高者,也不过是先天境中期。

而祁督使虽然只是一位高阶凡人武者,但是,他是连炼气期的老黄也瞒得了,杀得掉。所以,玉宁真人严令这些侍女,一旦发现可疑之人,务必立时上报。胆敢擅自行动者,杀无赦。

同时,她自己也在养伤之余,时不是通过水晶镜,密切关注这些侍女周边的动静。

等了几天,还真叫她发现了这抹可疑的青色背影。

直觉告诉她,这道身影定是祁督使无疑。

难怪姓祁的能轻易坏了本座的好事。原来,他也是修士,只是一直以来,遮掩得严严实实。将本座骗得好紧哇!

玉宁真人恍然大悟,不惜祭起一张魔隐卷,亲自找了过来。

只是她的伤势不算轻,魔隐卷的效力大打折扣。故而,五百多里的路程,竟然用了将近半个时辰。

沈云不知道,万般小心,还是泄了行踪。

他更不知道的是,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处山谷,其实跟捡回一条命没什么两样。

第四八一章 变天

令沈云吃惊的是,独臂唐爷天生一另冷面孔,竟然也是个十分健谈的,主动爆料:“半个月前,有一位赵爷,自称是您家里的管事,来武馆寻您。”

是赵宣!沈云问道:“他人呢?”

那时,苏老三等一行人已经先行回到了武馆。是以,他一点儿也不担心赵宣打听不到消息。

果不其然,唐爷答道:“我将苏老三叫来,见了赵爷。山门这里也不是说话的地儿。苏老三请赵爷去了外面的茶楼里喝茶。回来时,给了我一个荷包,说里头留有赵爷暂时落脚的地方。”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半旧的红绫圆荷包,恭敬的呈上来,“您回来了,照着里面的址址,定能寻到赵爷。”

“多谢。”沈云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个荷包是赵宣随身用惯的。

唐爷略作犹豫,问道:“先生,冒味的问您一句。您这次回来,会留下来,继续学武吗?”

“哦,今天天色不早了,我打算明天去药院办理休学事宜。”沈云如实答道。

也就是说,不会留下了。唐爷明显的松了一口气,笑道:“巧得很,我们也打算近期离开了。”

“你们也要走?”沈云知道苏老三等人先行返回武馆,是带着任务的。却不曾料到,他们的任务是组织贝帅的这些旧部残兵离开武馆。

唐爷很肯定的点头:“这些年,我们在武馆各院开杂货铺子,赚了一些棺材本。如今,大帅从叛军的手里夺回了我们的家乡。落叶归根,我们离家多年,早就生了返乡的意思。如今更无心再在武馆做下去。我们的铺子都是租得武馆的屋子。恰好十天前,各铺子的租房契约也到了期,大伙儿聚在一起商量之后,决定不再续签,就此关了铺子,各自准备返乡。各铺子里没有卖完的货物,集中起来,都由苏老三领着四个弟兄,去城东的市集里摆地摊卖掉。昨天,老余领着虎子回来了,顾不得歇歇脚,掉头就去城东帮苏老三他们的忙了。那么多的货物,可能还要几天才能处理完。他们嫌跑来跑去的麻烦,又怕抢不到好的地头,晚上就宿在市集外头,没有回来。”

沈云闻言,更加肯定了心中的猜测。唐爷说的对,落叶归根。他们决定各自返乡,他唯有祝福。

照这情形,贝帅分明是有意拱手让出鸿云武馆。他忍不住在心里猜测:莫非贝帅的伤真如传闻所言,不容乐观?

他到底不是贝帅的人,而且,贝帅是得道高人,修为远远高过他。贝帅都无计可施的伤,岂是他一个后辈小子能奈何得了的?至于灵泉小境与《问天》,又不是包治世间一切伤病的法宝。它们能否治得了贝帅的伤,李师叔心里肯定非常清楚。

如此一想,沈云息了向唐爷打探贝帅的伤情的心思,颇为遗憾的说道:“赵管事找了这里来了,定是家中有事。所以,明天上午,办完休学手续,我便要离开了。”说着,报了望春县的大庄子,“唐爷你们以后若是得空,不妨去我那里坐坐。”

“好咧。小的记下了。将来定去讨扰先生。”唐爷高兴的一口应下。

沈云与他辞别后,直接回了药谷。余头他们的杂货铺子果然关了张。往常擦得锃亮的朱漆门板蒙了灰不说,门角还结了蛛网。看样子,是有些时日无人居住了。

甲十号房间按例保留着。

一走就是三年。沈云推开门,屋里蒙着厚厚的灰尘。

如果换成三年前的他,定是要挽起袖子,奋力打扫一场。如今,他身怀筑基三层的灵力,又熟读祖师留下来的那些玉简,学会了不少法术。比如说,去尘术。

去尘术是只要修为境界达到炼气三层的修士,便能研习的小法术。他自然是信手拈来,毫不费劲。

当即,运转灵力,右手轻轻一挥袖。

去尘术,走起!

袖底泛出一圈亮白色的灵光,瞬间传至外间的每一个角落里。

灵光所到之处,灰尘、蛛网等,立时无影无踪。

接着,沈云到里间,也如法炮制,再一次挥挥衣袖,又使出一道去尘术。眨眼间,里间也窗明几亮,一尘不染。

最后,他从百宝囊里取出被褥等物,铺在小木床上。

就这样,屋子全收拾好了。

沈云躺在舒适的床上,心里感慨不已:相比于凡人,修士确实因为能耐大,适应能力要强上许多。

第二天上午,他去药谷的任务处办理休学手续。

从昨天进入省城开始,他便用敛息符遮掩了修为。不过,他发现,此举纯属多余。因为不管是行走于城中的街巷之间,还是在武馆,他都没有碰到修士。

任务处原来的那位木管事不见了,换了一位姓杨的管事。

沈云一眼看中,这一位是体内没有凝结出真气的中级武师。

听了他的来意后,杨管事讨要了他的身份木牌,麻利的转身,从身后的大柜子里翻出一本黑色封皮的大账册。三年里,他的药田产出,一笔一笔的,在账册里记得详详细细。

“叭叭”的拔了一通算鼻珠子后,杨管事抬头报账:“扣出一切费用,尚有四十九两七钱的银子结余。”

“你外出游学三年,连初级武试也没过。”跟沈云要了路引看过后,他的眼底尽是轻蔑之色,但还是按照流程,问道,“你确定要休学?”

沈云装着没看见,很肯定的答复道:“是的。”

杨管事再没二话,直接从手边的银匣子里拿出一锭五十两的银元宝,撂到沈云面前:“多出来的三钱银子,我做主,算是武馆赠给你的盘缠。”

神情颇为不耐。

沈云懒得跟他计较,好脾气的道了声谢,拿起银元宝走人。

刚出门,便听到杨管事在背后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混饭吃的废物点心!”

声音不小,分明是骂给他听的。

以前,武馆里,谱儿再大的管事,也不敢这般辱骂弟子。沈云不由轻轻摇头,在心中轻叹:看来,鸿云武馆真的要变天了。十之八九是仙庭方面与贝帅达成了某种协议,要全面接手鸿云武馆。

对于这一切,他爱莫能助,只能扼腕痛惜——可惜喽,贝帅的一番心血。

第四八二章王家姐弟

离开武馆之前,沈云去各院转了一圈,为的是向昔日一起开过铺子,打过猎的贝帅旧部们道个别。

结果,与学院这边一样,其他的五所杂货铺子皆是大门紧锁,看着空置了一段时日。

沈云寻人不遇,抱憾离开。

到了山门处,他特意去门房见独臂唐爷。

屋里只有一个面生的葛衫大汉。巧得很,这人也是一名中级武师。

“姓唐的,昨晚走了。”他不耐烦的挥挥手。

沈云不由疑云大作。昨天下午的时候,他才跟唐爷见过。后者的言谈之间,好象也不急着离开武馆一般。

很自然的,他想到了玉宁真人。

莫非是出事了?

于是,从袖子里掏出一角碎银子,走上前,笑嘻嘻的塞到大汉手里:“我与唐爷是同乡。本是约好今天一道走的。不知怎么的,他竟然也不打一声招呼,就自个儿先走了。“

大汉袖了银子,顿时,眼睛是眼睛,眉毛是眉毛起来,语气也放软了一些:“半月前,馆主大人就下令,命他们那伙兵油子在十日之内离开武馆。姓唐的死赖着不肯走。原来是在等你呀。”说着,一脸八卦的上下打量了沈云一眼,接着说道,“馆主大人虽然下了令,但念在他是有军功的老兵的份上,也没有强硬赶人。而是吩咐我等,任他在门房里住着,只是不再管他的伙食。昨天,不到晚饭点,他自个儿背了铺盖卷走了,谁也没打招呼。”

馆主大人不是贝帅的朋友吗?怎的突然变了脸?是换人了,还是另有隐情?沈云又往大汉手里塞了一角碎银子,试着打探道:“武馆换新的馆主大人了?”

“是啊。”大汉照收不误,“差不多是两个月前,原先的馆主大人说是外出寻药,结果,迟迟不见归来。这么大的武馆,是一天也不能没人做主。”说着,他翘起了一双大拇指,眉飞色舞的称赞着,“这位新的馆主大人是大老爷花费重金,亲自从仙都请来的得道高人。道行比原先的那位还要高深呢。馆主大人还是世间少有的仁厚人。要是换了旁人,哪能叫姓唐的死赖着不肯走,生生的扫了面子?”

果然,武馆落到了仙庭的手里。不过,听大汉的意思,独臂唐爷确实是自行离开。沈云打探清楚了,这才真正放心离开。

离开鸿云武馆后,他径直去了城北。照着荷包里的地址,很顺利的找到了一处挂着“沈宅”的青砖小院。

这是赵宣以他的名义,在省城添置的一所宅子。二进,独门独院,青砖黑瓦,门口种着一株金桂树。看着与旁边的宅院并没有什么不同。

沈云上前叩门。

不一会儿,黑油大门“吱呀”一声,打开一道半尺宽的缝儿。

从里头探出一张稚嫩的脸来,见到他,黑溜溜的眼睛立时亮晶晶的,欣喜的欢呼:“主人,您回来了!”

是旺子!

旺子是大伙儿给王兴旺起的小名。他还有一个姐姐,叫做王大妮。

沈云在仙都时,曾与王坊主一道去后者的庄子里看所谓的灵石矿。结果,所谓的灵石矿没找到,却叫沈云歪打正着,进入了天神宗五大内门护法长老之一的云松子前辈的墓室。他取走放在陪墓里的青霜和石傀儡后,陪墓崩塌,继而引发了一场小规模的地动。

王坊主,以及庄子上的人都以为是地龙翻身,第一时间把庄子里的人都赶到了晒谷场上避难。

王兴旺姐弟俩也在其中。更深寒气重,姐姐全身心的爱护幼弟,而弟弟得了一点点糕点,立马想的是与姐姐分食。这样的情景,好不眼熟!令沈云不禁想起了九姐。于是,他对姐弟俩的关注明显多了一些。

没想到,王坊主看在眼里,第二天离开庄子时,不声不响的带上了这对姐弟。

搁在自己家里教了一段时间的规矩,王坊将姐弟俩献给了沈云,说是端茶倒水,服侍他。

沈云哪里用得着人服侍?只是想到姐弟俩有几分伶俐劲儿,若是留下来,比回到庄子里去,前程肯定要好一些。尤其是王大妮。于是,他没有拒绝,叫王大妮跟着齐婶做事,而王兴旺则被派去了门房,给丁叔打下手。

姐弟俩都是好孩子,嘴甜,手脚勤快,很快就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与喜爱。这次南迁,王坊主要卖祖传的庄子。王兴旺的祖父和父亲都是庄子上的管事。他们赚了些钱财,想买庄子。王坊主念他们是世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不但放了他们家的身藉,而且以很低的价格,将庄子半送半卖给了他们。

姐弟俩自然也不再是奴仆身份。按理说,他们可以回庄子里当他们的小姐、少爷,不用随着南迁。他们的父亲也觉得亏欠一双儿女太多,得了信,早早的就驾了牛车,亲自进城接他们俩回家。

据说,他已经在给王大妮相看亲事了。并且为了弥补女儿,他早早的备下了一份厚实的嫁妆。

却不知,一双儿女分别跟着齐婶和丁叔,早在一年前开了蒙,混在私勇里识字,习武。如今,两个都是能写会算,初通拳腿。更重要的是,他们开了眼界,与绝大多数的私勇一样,一心想当强者,连仙都里寻常的少爷与小姐都不放在眼里,哪里还甘心回庄子里做土财主家的小姐、少爷?

尤其是王大妮。听说这番回去是要嫁人,当着父亲的面,便珠泪涟涟,小声的哭了起来。

齐婶不明就里,以为她是许久不曾见过父亲的面,激动得落泪,便拉了齐伯一道离开,将屋子留给他们父子三人,先说说话儿。

姐弟俩见状,自然是抓住机会,一起劝服他们的父亲。

知道沈云虽是他们的主人,却甚少过问他们的事。所以,姐弟俩在说服了父亲之后,又各自找齐婶和丁叔,说已征得父亲的同意,他们此生誓死追随主人。

齐婶和丁叔早就将他们俩当成了自家的孩子看待,闻言,觉得两个孩子都是知恩图报的好孩子,以往没白疼他们,甚感欣慰,便先后为他们在沈云面前说好话。

沈云自己是个孤儿,小小的年纪四海为家,自立惯了,已不知道寻常的小娃娃是什么样子。再者,姐弟俩这会儿的年岁比他当年离开牛头坳村时,都要大上许多。是以,他并不觉得姐弟俩离开父母有什么不妥。况且,齐伯夫妻两个,还有丁叔对姐弟俩的感情,他也是看在眼里的。闻言,大手一挥,应允了。

从此,姐弟俩俨然成了齐伯夫妻,还有丁叔的孩子。王大妮待齐婶更亲了,说齐伯齐婶待她有如再生父母,非要两人给她取个新名字。老两口拗不过,便搜肠刮肚,给她取了“思恩”的新名字,意思是,要她与他们夫妻两个一道,都永远记着主人的大恩大德。

这会儿见到了旺子,不用说,丁叔肯定也是在的。

沈云笑问:“旺子,丁叔也随赵爷一道来了?”

果然!旺子一边麻溜的将大门打开,一边口齿伶俐的说道:“嗯哪。我们是今天早上的时候刚到的。丁叔昨晚赶了一夜的车,乏得很,在屋里补觉。还有,齐伯和齐婶要守庄子,没有来,打发了我姐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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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八三章 大方得体的王思恩

说话间,从门里传来一通清澈如山泉的少女声音:“旺子,你在跟谁说话?”

王兴旺飞快缩头,吐了吐舌头:“我姐的耳朵比山猫子还要尖!”

沈云看到他的怪样子,不觉莞尔,伸手摸了摸他的头顶:“走,进屋罢。”

“是。”王兴旺连忙让到一边,很有眼力劲的禀报,“宣爷刚回来,这会儿在正屋与几位大哥哥议事。”

沈云刚跨过一尺来高的朱漆门坎,自影壁后面现出一道葱绿的身影。

王兴旺看到来人,笑嘻嘻的说道:“姐,我没胡乱开门。是主人回来了。”

王思恩也看到了,连忙放下手里的长扫帚,曲膝行礼:“婢子见过主人。”

沈云见她用蓝布巾子包着头发,长扫帚上沾着蛛网,便点了点头,随口问道:“在收拾屋子呢。”

他说过很多次,在家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不用这般行礼。可是,王思恩嘴上恭恭敬敬的应着,到了他跟前,照样次次行礼不误。

听他多吩咐了两次,齐婶便特意私底下跟他说:“云哥儿,大妮子打心底里尊敬您,自个儿乐意行礼。又不是什么坏毛病。您且随她吧。”

自那以后,沈云次次都受了礼。

所以,在行礼这件事上,王思恩是这个家里唯一的异数。一两年下来,包括沈云在内,大家都习惯了。

王思恩低眉顺眼的垂手侍立在一旁:“厨房旁边有一间空屋子。宣爷说没什么用。婢子寻思着可以用来做个储藏室,眼下恰好又无事,便收拾了起来。”

沈云听出来了,赵宣置下这所宅子后,带着清风堂的暗探们住在这里,怕是总共也动过几次厨房。王思恩是个闲不下来的勤快性子,又受齐婶的影响至深,见状,哪能不将厨房收拾出来?

同时,他也很清楚清风堂的行事习惯——赵宣是个舍得下本钱的,清风堂里的人,不论是谁,只要凝结出了真气,都能去他那里领一个储物袋。有了储物袋之后,暗探们都养成了在储物袋里储备至少能吃上十天的热饭热菜的习惯。所以,他们也用不上厨房。

当然,这些与王思恩没有关系。他也没必要跟她解释。更何况,他刚才根本就是随口一问。与这等鸡毛蒜皮的小事相比,他眼下更想知道的是:丁叔突然带着两个孩子,连夜驱车来这里,所为何事?是不是庄子里有什么要紧的事,齐伯他们定夺不了?还有,赵宣这段时间,在省城都打探到了些什么?

故而,“唔”的应了一声,他大步流星的往正屋走去。

赵宣也今非昔比,耳力更是长进不少。听到沈云的声音,他领着手底下的几个小队长,欢喜的跑出正屋。

“主公,回来了!”说话间,人已到近前,喜气洋洋的抱拳行礼。

沈云一把托住他的拳头,笑道:“屋里说话。”此行出来,等于是又打鬼门关里转了一圈回来。看到信赖的赵宣,倍感亲切。

“是。”赵宣定睛看了一眼他的气色,见与往常没有什么两样,心中大定,眼里的喜意都盛不下了,淌得满脸都是。

看到侍立在一旁的小丫头,他笑嘻嘻的吩咐道,“思恩丫头,听齐婶说,你的饭菜烧得好吃。烦请你烧几道主公爱吃的好菜,为主公接风洗尘。要买什么菜,只管告诉墨池就是。”

“是。”王思恩曲膝行礼,脆生生的领了令,仰起粉嘟嘟的小脸,爽朗的笑道,“齐伯齐婶这回打发婢子过来,就是替主人烧火做饭的。齐婶备了不少庄子里出的时令土产,叫婢子带过来呢。”

言下之意是不用出去买。

赵宣看到沈云全须全尾的,气色好得很,心情好到爆,闻言,故意咂巴的嘴巴打趣道:“恩恩丫头,齐婶有没有吩咐你,带来的时令土产,我们其他人能吃啊?”

王思恩大大方方的应道:“婢子嘴笨,宣爷莫要见笑。婢子这就去厨房做饭,到时,宣爷与各位哥哥们要记得多多捧场才好。”

旁边,清风堂的几位小队长都等着起哄。不想,小姑娘表现得大方得体,应对得又这般老练。反倒是无趣得很。

赵宣在心里赞了一句:好伶俐的小丫头!齐婶调教得好哇!

他败下阵来,笑着对一干手下说道:“听到没?中午,打牙祭!思恩丫头一个人哪里做得来这么多人的饭菜?你们都给我帮厨去!”“打牙祭”是他来菱洲后学到的新词。这里的人们,但凡有好吃的了,都是说成“打牙祭”。

“是!”小队长们无不喜笑颜开。

王恩恩又曲膝道了谢,把弟弟王兴旺也叫上,与小队长们一道去了厨房做事。

赵宣将人都支开了,这才将沈云引进正屋。

大厅空当当的,只居左摆了一张半旧不新的八仙桌,和四条长木凳。他们刚才应该就是坐着这些方凳议事。四条长凳摆得有些凌乱。

赵宣快手快脚的将主位的长凳摆正:“主公请坐。”好好的屋子被自己弄得象个雪洞似的,他有些尴尬,笑着解释道,“置办下这所宅子,就是想在省城辟一处安全之所,方便行事而已。暂时没准备做什么营生。我们几个糙汉子也没那么多讲究,所以,用的都是前主人留下来的一些物什,没有正经添置家什。”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钱。

一千多人举家南下,除了几处庄子,再无别的进项。大伙儿都自觉的减了开支。他们清风堂总不能搞特殊吧?

当然,这些话,他是绝对不会跟主公说的。

沈云初来,不疑有它,在主位上坐下后,示意赵宣也落座,马上切入正题:“庄子里都还好吧?仙府有没有上门找麻烦?”

赵宣在他的下首坐了,正色道:“您离开后的第十天,春望县的大老爷派了师爷亲自上门收雨税。”

“雨税?”沈云以为自己听错了,禁不住打断道,“老天爷下雨,他们收税。要是老天爷不下雨,误了农时,他们仙府管下雨吗?”拜托,巧立名目,搜刮钱财,也请走走心,动点脑子,好不好!

第四八四章 琐事

“我们听到门防那边的通禀,也一个个觉得匪夷所思。是在庄子里打短工的乡邻们告诉我们,这个雨税是一年之中,打头的税。只要哪里的田开了春耕,仙府的人很快就会寻上门来收雨税。以后,隔三岔五的,再寻上门来,收种子税、劳力税……他们哪有余钱交税?往往只能用田里的新苗相抵。往往到了夏收的时候,田里已没剩下几兜自家的稻子。如果还要种下一季,仙府的人照样还会再来一轮。秋收的情景,也好不到哪里去。”赵宣愤恨的捶了捶桌子,“乡邻们还说,如果过了春耕,还不见田里有动静,仙府的人也会上门收税。收的是弃田税,交不起,那是连家里的锅也会夺了去的。如果大家都不种田,举家去逃荒的话,仙府在官道上层层设卡。寻常的人,往往是连春望县的地界都出不了。”

沈云冷哼:“天下乌鸦一般黑,说得真没错!”顿了顿,又改口道,“不,应该是,这起子乌鸦越来越黑,连心肠也全是黑的。一只比一只黑!”

赵宣赞同的点头,接着往下说:“齐伯说,先礼后兵,亲自去大门口见那些家伙。结果,一照面,那个师爷便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口出狂言,斥责齐伯怠慢了他,竟然敢劳累他们堂堂的仙差在太阳底下久等。还说,咱们庄子本来就是大户,再加上这一条藐视仙差的罪行,今年的雨税要加重两成。”

“齐伯也是好脾性,听他叽哩呱啦的说完了,这才回应道,‘烦请师爷帮忙带一句话到大老爷跟前,就说,从今往后,我们庄子里下不下雨,不敢劳累大老爷。师爷也不用受累,过来收我们庄子的雨税’。师爷听了,暴跳如雷,连声喝斥齐伯大胆,放肆。”

“齐伯懒得跟他再废话,直接往他,还有那帮跟着起哄的衙差头上打出一道雨符,当即,将他们浇成了落汤鸡。他们把齐伯当成了仙官大人,这才知道怕了,扑腾跪了一地,鬼叫着求饶。一直到现在,仙府那边都没有再派人来过庄子里。其余的庄子也都被仙府用各种名目勒索过。他们遵令,也是这般强硬的回应。暂且无事。不过,长老会担心是缓兵之计,早已传令下去,叫大家都严加防犯,莫着了那些狗东西的道儿。”

沈云赞许的点头:“这些东西最是欺软怕硬,惯他们不得。”又问道,“丁叔连夜赶过来。他跟你说了,是为何事吗?”

赵宣答道:“是我传讯回去,说打探到您受了伤,正在闭关养伤。齐伯他们非常担心,这会儿,庄子里稍微空闲一些,便让丁叔过来探望您。尤其是齐婶。她以为您是在武馆里闭关。担心您吃不到合口的饭菜,不利于养伤。想着思恩丫头和旺子不引人注意,他们俩又都伶俐得很,便央了丁叔,把他们俩也一并带了过来,好服侍您。”说着,再次定睛细细打量沈云,话锋一转,问道,“我观主公气色尚好。您这是伤全好了,正式出了关,是吗?”

听到他们如此关心自己,沈云心里泛起阵阵暖流。

“庄子里无事就好。”他完全放下心来,不想叫他们担心,故意轻描淡写的说道,“一点小伤而已,稍微养几天,便痊愈了。武馆那边,我已办好了休学。等看望过一位老友,省城这边便事了。到时,就能回去了。对了,你们来省城只是为了寻我,还是有别的计划?”

赵宣答道:“这次,我带着清风堂出来,除了寻您,长老会还给了我一个任务,看看在省城能找到什么合适的营生。派一些人常驻省城,我们也能耳目灵通些。”

沈云笑道:“这是吴长老的提议吧?”

“正是。”赵宣如实以对,“长老会上,大伙儿都投了赞成票。吴长老的提议是全票通过。”

沈云心思一转,突然意识到,吴长老是担心庄子里的产出,不足以养活一千多口人,担心坐吃山空,所以,急于开源。显然,长老会的其他长老也都有这样的认识。故而,全都投了赞成票。

其实,之前,他也曾有过这样的想法。但是,在灵泉小境,洞知《问天》背后的天神宗机级机密之后,他对于找到仙山,又多了三分信心。

如果他能带着大家去仙山讨生活,赚的这些黄白之物,意义不是很大。故而,曾一度改了主意,不想再在凡俗界费心思。

此时,听了赵宣所言,他发现自己想得太理所当然了。

首先,他不能替一千多人做决定。兴许有人就是不喜欢去仙山过神仙生活,只想留在这红尘之中,做寻常的饮食男女呢?他身为主公,也必须为有这种想法的人找条谋生之路;

其次,仙山在哪里?他仍是一无所知。兴许李师叔能为他指点迷津。可是,李师叔去了东海出任务,归期不定。也就是说,他不知道是要等李师叔一月,还是一年,甚至更长时间。一千多人每天的花销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想到这里,他也担心坐吃山空。

所以,正如祖师在玉简里告诫的那样,白日飞升,非一朝之功。不管将来如何,眼下,扎扎实实的过好自己的日子,才是顶顶重要的。

“这个你在行,你拿主意就是。”略作沉吟,他吩咐道,“所有的花费,都从我的账上走。十万两银子以内,你直接找齐伯支银子,不用再向我禀报。”

齐伯管着他在仙都赚的那些钱。而这些钱,他本来就是计划用来贴补追随自己南下的人们。有师门传下来的宝藏在手,他完全贴补得起。再者,随着修为的提升,他越来越认识到,钱财乃身外之物。不在于多,而在于用得好。

十万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赵宣知道,到目前为止,也就自己得了这一项权力。可见,主公是完全信赖自己。他不在意十万两银子的支取权,而是被主公的这般器重与信任深深感动了。嗖的起身,抱拳领令:“是。”

处理完这些琐事,沈云起身吩咐道:“有空房间吗?我要这里至少要暂住两晚。”

“一直等着主公出关,所以,房间早就备下来了。主公,请随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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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八五章 蜜汁崇拜

赵宣的想法是,再省也不能省到主公头上去。是以,他早早的按照庄子里的式样,将后院的正屋收拾了出来。

按理说,主公的起居室应该设在前院正屋。可主公这不是重伤初愈吗?相比于前院,后院要清静得多,他觉得正好适于静养。再说,主公尚未婚娶,后院空置,与前院没什么区别。

沈云进门,一眼看出来外间的摆设在材质与样式上,与庄子里的房间不尽相同,但整体风格和布局是一样的,感觉甚是亲切。

环视屋里,他满意的点头:“有劳伯堂了。”

赵宣不以为然的笑了笑,温声进言道:“主公,午膳还需要一些时间。要不您先去里间歇歇脚?”

这时,门外的门廊下传来丁叔的通禀声:“云哥儿,我能进来吗?”

“是丁叔啊!进来便是。”沈云说着,转身看向门口。

丁叔顶着两只黑眼圈,从门里急走进来,顾不得见礼,先是关切的打量着沈云:“云哥儿,您伤到了哪里?要紧不要紧?用了什么药……“

沈云感动之余,“扑哧”一声,破了功。当即,大大方方的展开双臂,向他展示道:“丁叔,你看,我这不是全好了吗?”

丁叔不放心的握了握他的手,喜道:“手很暖和。”又仰头仔细的看了气色,“脸色也跟以前一般好看。”焦急的神色明显舒缓了下来,打心底里笑了出来,连声说道,“全好了就好,好!太好了!”

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赵宣在一旁见着,也颇为动容。

沈云忍不住轻握他的一只手,轻轻拍了拍,安抚道:“丁叔,我已无碍,倒是你的觉看着还没补回来。你再回屋睡一会儿,等下好与大家一起用午膳。”

“不困,一点也不困。刚刚全补回来了。”丁叔不错眼的瞅着他,“听宣爷说,您非常神勇,独自斩杀了一只邪魔,是真的吗?”这副样子象极了见到英雄的小娃娃。

不等沈云回答,赵宣也在一旁帮腔:“苏爷和他手底下的人都嘴紧得很,不肯道出详情。把我们的胃口都吊得足足的。主公,您跟我们好好说道说道吧。”

因为之前听独臂唐爷说过赵宣去武馆寻自己的事,所以,沈云知道他嘴里的“苏爷”便是苏老三。被两个大老爷们用这种崇拜的眼神,火辣辣的瞅着,他怪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他们说得太夸张了。事实是,我连那邪魔的面都没见着……”

话音未落,丁叔“啪”的拍了下自己的大腿,惊道:“杀人于千里之外!我一直以为是戏文里瞎编的,竟然是真的!”

“厉害!主公的仙术真是太厉害了!”赵宣激动得面通红,亢奋的举起一双大拇指,赞不绝口。

这一个两个的,画风变得如此诡异。还能不能好好的聊天了……沈云满头黑线,赶紧吩咐道:“邪魔的背后还有人,所以,这件事暂且不宜外泄……”

“知道的,知道的。”丁叔使劲的点头,“戏文里说,妖魔鬼怪都是一窝一窝的。他们的耳朵尖着呢。听到一点点风声,窝里其他的妖魔鬼怪便逃得精光。要想抓它们,得费更多的工夫。”

赵宣想的是:“树大招风。现在这个世道,也没几个真正的得道高人。斩杀邪魔的时候,往往不见人。除了邪魔之后,这人会刷刷的冒出来了。低调些没错,闷声才能发大财。”

得,话都叫这两位说全了。沈云唯有呵呵。

到了大伙儿一起上桌用午膳的时候,他再一次领教了这种迷之崇拜。一桌子人,端着饭碗,不看满桌的美味佳肴,却一个个的两眼放光的瞅着坐在主位上的他,再配上欲求不满的渴望……沈云也是醉了。

不得已,他清了清嗓子,主动说起北山镇除魔之事:“唔,那邪魔应该是个尸修。伍爷他们找到他的洞府时,发现了一百多具僵尸。邪魔也死去多时。他的眉心和心口这两处各有一个血窟窿。应该是被我打出去的两道指诀所伤。”

“我的天帝老爷!一百多具僵尸!”

“绝对是大魔头!”

“这么多的僵尸要是全放了出来,不知道要祸害死多少人呢!”

“幸亏我们大人神勇。”

……

桌上子炸开了锅。大伙儿对自家大人的崇拜之情,噌噌的急骤上涨。眼神越发的锃亮。

被这么多双比外面的太阳光还要亮的眼睛盯着,这饭还真没吃下去?沈云不由瞥了一眼坐在左下首第一位的赵宣。

今儿桌子上的,大多数是他们清风堂的人。自然归他这个堂主管。

一模一样的话,赵宣和丁叔在吃饭之前,已经在后院的正屋,听过一次了。不过,主公的轻描淡写,他听起来,却比最精彩的戏文还要吸引人。这不,他又听得入了迷。一不小心,放纵了这帮臭小子。

收到沈云的目光,他立时回神,坐直身子,接连咳了三声。

清风堂的人收到,连忙闭紧嘴巴,低下头去。好吧,大人在座呢。他们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行为,是对大人的大不敬。

桌子上顿时清静了许多。

当着主公的面,赵宣也不好多说,扫了一眼他的人,吩咐道:“大人有令,刚才听到的话,只能烂在肚子里,不能出这个屋。”

“是,大人。”清风堂真的是训练有素。所有人齐刷刷的站起来,向沈云抱拳行礼。

被代表了一次的某位“大人”,呵呵轻笑,抬手示意众人坐下:“接着吃饭。饭桌子上,没那么多规矩。大家随意。”

“是。”他们齐刷刷的坐了下来,齐刷刷的端起了碗筷。

“扑哧”,末座的旺子抱着碗大笑:“哈哈哈,大哥哥们的手抖得好厉害!呀,不是,是全身都在发抖。”

好好的,说什么大实话呀。清风堂的人好不狼狈。

坐旺子旁边的是王恩恩。她一反常态,低头抱着自己的饭碗,只现出两只能红得滴血的耳朵尖子。估计是被自家弟弟的行为羞得无地自容……

“怎么回事?”赵宣也发现了这些家伙的反常,只觉得脸面全被丢光了,强压着怒火,温声发问。

坐在他下首的是墨池。他是赵宣的长随,见沈云的次数比清风堂的其他人要多得多,故而,这会儿没那么失态。他涨红了脸,尽量镇定的回复道:“回禀堂主,是,是太激动了。”深吸一口气,脸上洋溢着幸福之光,“刚才大人亲自垂训小的们,足足跟小的们说了十八个字。这一辈子,值了。”

大人是谁啊!活生生的仙官大人,隔着千里,光是用手指头,嗖嗖的两下子,就能戮死大魔头的仙官大人!这样的存在,就是专门看自己一眼,都能回味一辈子。更不用说,被大人笑容可掬的亲自招呼,与大人围着一张桌子坐着,吃一个锅里烧出来的饭菜……啊啊啊,这牛皮,子子孙孙也吹不完啊。

其他人都齐齐的使劲点头。

丁叔坐在他的右下首,闻言,也摸着胡子笑道:“能够被大人亲自招呼吃饭,确实是他们几辈子修来的福份呢。”

沈云大窘。

第四八六章 寻友不遇

第二天,沈云一大早便出了门,去找昔日旧友扶子兴。

算起来,他与扶子兴失去联系已有半年多。本来两人的信就不勤,自打去年春天起,便写得更稀了。往往三两个月,才通一回信。而且,扶子兴每次写信来,也是报个平安而已。

他当时觉得奇怪,还特意在回信里询问扶子兴,是不是碰到了什么烦心事。

这一次,扶子兴的回信比往常快了好几天。信里,连连道歉,解释道近来要筹备开新铺子,忙得每天晚上只能算两个时辰。

沈云看罢,是打心底里为老友感到高兴,没有再多问。

到了去年初冬,因为贝帅与叛军的战事更加吃紧,仙都那边与南下的邮路断了将近两个月。恢复邮路之后,沈云立刻给扶子兴写了一信。然而,直到他离开仙都,也不曾收到回信。

后来,他到了春望县,手头事多,一时之间也顾不上联系旧友。

待到闲下来,他打算回武馆办理休学。想着能马上见面,便没有写信。

不知不觉之中,两人完全断了联系。

想到当年一起在药谷学艺的小伙伴,各奔东西,有的甚至完全没了音信,沈云感慨不已,恨不得能马上见到扶子兴,脚下越走越快。

不多时,他来到了城东的东临大街。

扶子兴开的“兴鸿楼”,就开在这条街中段与石子巷的交汇处。

兴鸿楼在传到扶子兴手里之前,与这一带的商铺没两样。扶子兴接手之后,整体重新翻新过,往上加盖了一层,原本的黑瓦全被换成了碧绿的琉璃瓦。朱窗绿瓦的三层木楼,是这一带的独一栋,在一众二层黑瓦木楼里,好比鹤立鸡群,非常醒目。

时隔三年,这一带除了比先前要冷清一些,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沈云很顺利的找到了兴鸿楼。

从外面看,它还是记忆里的老样子。

没变化就好。说明扶子兴的日子过得安稳。沈云欢喜的走进大门。

然而,一进店门,他发现,不论是伙计,还是掌柜的,全都是生面孔,不见一个当年的旧人。顿时,心里“咯咚”作响。

“客官,您是要打尖,还是住店?”一位十七八岁的跑堂伙计噌噌的迎了上来。

沈云愕然:“你们不是酒楼吗?什么时候变成客栈了?”

伙计闻言,笑道:“原来是熟客。您有些时日没来我们兴鸿楼了吧?原先,这里确实只是一家酒楼。去年,我们东家打下这家酒楼后,将二楼和三楼重新修整过,也做起客栈的买卖来。”

扶子兴将兴鸿楼打出去了!沈云越听越觉得不对劲。明明他去仙都之前,扶子兴已将兴鸿楼经营得有色有色,在这一带颇有口碑。那时,扶子兴还雄心勃勃的跟他说,下半年打算开一家分店。怎么可能卖掉酒楼呢?

扶子兴该不是出事了吧?他的心不由提了起来,接着打探道:“请问,原来的东家是什么时候卖掉这家酒楼的?”

哪有大清早的,上人家铺子里来问东问西的?伙计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了,反问道:“客官,一大早的,您到底是来做什么的?”

沈云歉意的笑了笑,现编道:“哦,是这样啊。我路过,看到你们的绿色琉璃瓦,想起三年前也是偶尔路过这里,经这家酒楼的东家亲自推荐,吃了一碗猪脚米粉,甚是美味,便进店来,想再买一碗尝尝。刚才听小哥你说,酒楼换了新东家,不由多打听了几句。”

猪脚米粉是扶子兴自创的菜式,同时,也是兴鸿楼的招牌菜之一。在三年多前,很是红火。故而,他不怕伙计起疑。

“猪脚米粉?有的!”伙计立刻又变回了原来的热忱模样,伸手将他往旁边的桌子上引,“我们东家是连店子带菜谱一并打了下来。原来的招牌菜,一样没少,味道还是那个老味道。客官吃了就知道,小的绝对没有骗您。”

“连菜谱也一并卖给了你们?原来的东家是不打算再开酒楼了,是吗?”沈云颇为遗憾的摇头,“真是太可惜了。虽然只有一面之缘,我对他的印象很深。他是个对吃食很有讲究的人。听他自己说,猪脚米粉就是他新创出来的新菜式呢。”

店里生意越来越不好了。有时候,甚至一天到晚也难开个张。好不容易来了一个客人,跑堂伙计自然是很想做成今天的第一单生意,图一个开门红。是以,哪怕这个客人是来怀旧的,嘴巴子也碎了些,他还是耐着性子,迎合着客人的心思,将自己知道的情况全讲了出来:“可不就是可惜吗?原来的东家姓扶,是中了武试的老爷。扶老爷对他母亲非常孝顺,是这一带出了名的大孝子。去年春天,扶老太太犯了心疾。扶老爷请遍全省城有名望的郎中,吃了不少名贵的药材。扶老太太也没见好转。到了秋天的时候,眼见着人快不行了。”

“这时,一个游方的道人找到扶老爷,自称能治百病。扶老爷也是真急了,赶紧的将道人请到家里,给扶老太太看诊。结果,道人还真是个有本事的。他给老太太服了一碗仙水。老太太太当即醒了过来,嚷着肚子饿,要吃东西。”

“扶老爷大喜,要重谢道人。道人却将他请到外间,悄悄告诉他,那碗仙水只能暂缓老太太的病情,不能断了病根。要想断了病根,老太太得去山清水秀的山野,至少静养三五年。而老太太若是继续呆在省城的话,最多半年,又要犯病。”

“扶老爷听了,当天就放出风去,要打酒楼。我们东家就是那时打下来的。当时,我们东家还问过扶老爷,准备带老太太去哪里静养。结果,扶老爷说,那道人说,老太太的气运在东边。他打算带着老太太往东边去,边走过找。看到合心意的地方,便住下来。”

“原来是这样啊。”沈云听了,终于明白,为什么扶子兴写来的信,越来越短。原来是忙着照顾扶老太太。好吧,扶子兴是个很要强的人,碰到为难之事,也是轻易不会向他们这些朋友开口。所以,伙计所说的,确实是象扶子兴能做出来的事。

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他向伙计道了谢,点了一份猪脚米粉之后,又听从后者的推荐,多点了一道红烧狮子头,以及一盅莲花白。

吃过后,沈云出了兴鸿楼,心中好不惆怅。扶子兴带着扶老太太这般东行,只有天知道他们母子二人现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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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八七章 第一次打怪

没见到扶子兴,沈云脚跟一拐,去城东的市集找余头他们。

这回运气不错。他按照独臂唐爷所说,没费多少工夫,在城东最大的旧货市集找到了余头他们。

“先生,您全好了!”最先看到他的是余头。隔着四五个摊位,后者一溜小跑的迎了上来。欢喜之色直达眼底。

“嗯。多亏了祁督使大人。”沈云笑着点头,“听唐爷说,你们打算处理完这些尾货后,便各自回乡了。我也准备明天回家了。所以,过来碰碰运气,看能否找到你们。”

余头搓着双手笑道:“还有一些没有卖掉,我们还要在这里再卖两天。”说着,向沈云抱拳谢道,“多亏先生治好了我们的旧疾。不然,隔着千把里路,我们这些残废再怎么想回乡去看看,也轻易不敢成行。哪象现在这样,喊走就走。”象是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夸大其辞一般,他说完,把自己曾经受过伤的膝盖拍得“啪啪”作响,笑眯了眼,“这腿巴子,比年轻的时候还要有劲!”

天地良心,他可不是故意恭维,真的说的全是大实话。年轻的时候,能与这会儿相比吗?那时的他,连拳腿功夫都不会。而现在,他可是体内凝结出了真气的凡人高阶武者。

沈云也被他的喜悦所感染,没有见到扶子兴的郁闷一扫而光,摆手笑道:“这是你们的运道,挡都挡不住的。”

“先生就会说客气话。”余头不以为然,笑道,“先生今天的运道就很好。前两天,苏老三说在城外找到了一个喝酒的好去处。刚才我们还在商议,准备今天早些收摊,过去打些野味,好好喝一杯。先生若是得空,与我们一道罢。”

“好啊。”没见到扶子兴,沈云今天一整天都得空。他爽朗的应下了。

“先生!”

“先生来了!”

这时,苏老三等人也发现了沈云,纷纷放下手里的活计,欢欢喜喜的迎上来。

“我去叫他们收摊。”不等沈云回应,余头已挥手向其他人示意,“收摊,收摊!今天先生得空。不卖了!我们陪先生好好喝一杯去。”

“好咧!”众人举臂欢呼。

仅是个把月不见,他们俨然都换了一个人。身上的暮气尽除,有的只是蓬勃的朝气与历尽沧桑之后的豪爽。

沈云感觉到了他们身上的变化,欣慰不已。

都是干练的老兵,动作利落得很,不一会儿,收摊完毕。

余头没有胡扯。他们之前确实是商议好了下午打牙祭。是以,余头将虎子拉到一边,吩咐道:“你去客栈里请唐爷和其他的弟兄。我们这边收了摊,直接买了酒,就出城去。你与唐爷他们不用等我们,这就过去。大家在山脚的土地庙前汇合。”

“是!”虎子领令,大步流星的走了。

沈云听到唐爷是与他们一起,住在客栈里,完全放下心来。

都是在军中历练多年的老兵,又无旧伤拖累,个个动作利落得很。不一会儿,收摊完毕。余头和两个弟兄去打酒,苏老三他们则簇拥着沈云出东城门而去。

那地方是一座无名野山。山脚有一座小小的土地庙,不多,已荒废多年。庙里俨然成了野草的乐园。

他们打庙旁边经过时,居然扑愣愣的,从草丛深处飞掠出来一团黑影。

“山鸡!”打头的苏老三吹了声口哨。

护在他身后的东子等二人应声而动。他们俩一左一右,嗖嗖的冲上去。

眼见着,那只野山鸡就要被捉住。就在这时,这家伙突然回过身来,用力的扑楞翅膀,张开了尖尖的嘴巴!

那嘴里腾出一股黑气。

妖气!

不好,是妖兽!沈云心中大惊。

果不其然,野山鸡呼的喷出了一团鸡蛋大的火来。

那火团又快又狠,眼见着就要直愣愣的砸在东子的脸上。

说时迟,道时快。一道劲风呼啸而至。

火团“扑”的一声,竟然被扇灭了。在离东子的鼻尖不到三指远的地方,骤然散开。连一个火星子也没来及溅到东子的脸上。

空气好象凝固了。苏老三等人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呆若木鸡。

野山鸡偏头,恶狠狠的看了沈云一眼,掉过头去,扑楞着翅膀往庙外仓皇逃去。

这时,沈云才看到,这家伙右翅的翅根处的毛秃了,现出一大块暗红色的血斑。

原来是翅膀受了重伤。

在祖师的玉简里也有专门说到过妖兽。妖兽的种类包罗万象,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土里长的,无奇不有。但不管是哪一类的妖兽,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记仇。并且,它们还不是一般的记仇。哪怕只是被小小的冒犯了,它们也定要将对方报复至死。为此,祖师身为化虚境大能,也在玉简里多次告诫:对上妖兽,务必斩尽杀绝,斩草除根。不然,后患无穷。

这只野山鸡显然是在废弃的土地庙里养伤。而苏老三和东子他们志在猎杀它。沈云更是出手,打灭了它喷出来的火团。

在野山鸡看来,这些行径绝对是大大的冒犯,罪该万死。其中,又以沈云拉到的仇恨值最大。

不然的话,它也不会在逃走之前,还用那样人性化的眼神狠狠的瞪沈云一眼。

就冲这个眼神,沈云今天也不可能放过它。

灵力全速运转。

右手捏出一道剑诀,果断的打了出去。

飞花越柳!

铮——

亮白色的灵光,有如一把利剑,竟然发出金石之声。

它快如闪电,直指野山鸡翅根下的那一处血斑。

砰!

一团血雾炸开。野山鸡应声重重的坠入草丛里。

祖师说,妖兽性狡诈!

一击得中,沈云尤不放心,左手也捏了一道剑指,护在胸前,一个大跨步,全速追上去。

苏老三最先缓过劲来。却又被他甩下的那一大串残影深深的震撼住了。

先生,竟然厉害如斯!

他再次石化。

而沈云冲到草丛边上,定睛一看,也被眼前的情景给惊到了。

野山鸡的大半个身子被直接打成了血沫子,喷了一地。一双乌黑的眼睛瞪得圆圆的,里头尽是惊恐与难以置信,以及刻骨铭心的仇恨。

相比于前者,沈云觉得后者更骇人——这家伙的眼神,特么的跟人一模一样,好不骇人!

妖兽果然跟普通的飞禽走兽不一样。光是这副死不瞑目的死样,就足以让人后怕不已。

第四八八章 这玩意儿,能吃吗?

据祖师的玉简里,妖兽的脑袋里藏有妖晶。妖兽死去,妖晶会在三个时辰里散去。

而妖晶可是个好东西。它里头含有五行灵气。其中,越是品阶高的妖晶,所含的五行灵气越是纯粹。象十阶的妖晶,于修士来说,都是于修于大有裨益的好宝贝,在修真界,从来都是有价无市。

据祖师说,天神宗有一本《妖兽图谱》,里头收录了世间几乎所有出现过的妖兽。它们的品阶、属性,还有生活习性,都记载得非常详细。这本书也是天神宗的低阶弟子人人必读的。她在炼气期的时候,便已倒背如流。

只可惜,她步入高阶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久到这些低阶弟子必备的基础书,身上是一本也没有。又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太多,而她修为全无,精力有限得很,做不到原原本本的刻录下来。所以,只在玉简里笼统的说了一下,如何通过妖晶辨别妖兽的品阶与属性。

反正,在她老人家看来,在这个世上,只有死了的妖兽才是好妖兽。所以,这个法门最直接,也是最管用。

沈云对妖兽也没有什么好感。甚至可以说,因为九姐的缘故,他一度非常仇视妖兽——还有一部分原因是,那时,刘爷爷和傅大哥给他灌输了一大堆的关于妖兽的知识。这些知识里,甚少说妖兽的好话。看了祖师的玉简,他才知道,他们所说的,有很多是不对的。比如说,世上的妖兽分为两类,一类是被仙官大人们驯服了的。这样的妖兽是好的,非常有灵性,故而又被称为灵兽;另一类是野生野长,没有被驯服的。这一类的妖兽就是妖怪。

按祖师所说,灵兽是上古神兽的后代,其血统远远高过妖兽,两者根本就不是一个种族。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好比人与猴子。

再回想当年刘爷爷说的那只狐妖留下来的那些线索,沈云觉得,掳走九姐的,应该是一只灵兽,并且极有可能是一只认了修士为主的灵兽。

因为一来,石秀县未曾有过妖兽出没的传言;二来,假如真是只过路的妖兽发现了九姐,要不是当场吃掉,就是直接无视,走掉了。因为祖师的玉简里说,出门在外的妖兽,不会麻里麻烦的带活食;第三,灵兽虽然轻易不伤人,但是,人兽殊途,它们对人也没有多少好感。除非机缘巧合,不然的话,它们不会主动搭理人,更不用说将一个发高烧的凡人小女孩带走。

所以,只有认了人为主的灵兽,才会在其主人的授意下,带走九姐。

也就是说,九姐当时是得救了的可能性非常大。

有了这样的认识后,沈云才消去对妖兽的仇视。但,还是多多少少留下了一些不好的偏见。

更何况,刚才这只野山鸡是存了心思要用火球烧死东子。

他杀它,完全没有半点犹豫。

现在,野山鸡都已死得不能再死。他心里更加没有什么下不了手之类的想法。当即从百宝囊里拿出青霜,将野山鸡的头从正中间划开。

在左眼的后面,藏有一枚比豌豆大不了多少的半透明物体,桃红色,近似于半球状。

对照祖师留下来的鉴定标准,沈云很快得出了这只野山鸡的品阶与属性:二阶的火属性妖兽。

二阶的妖兽,有的只能是二阶的妖晶。

这种品阶的妖晶,品质较低,里头含的杂质比灵气还要多。除了拿来饲养灵兽,也没别的作用。

沈云少小四处漂泊,节俭惯了,本着不要浪费的精神,拿着青霜轻轻一剜,取出妖晶。

这时,苏老三他们都回神来了,麻着胆子,拢了过来。

“先生,这是只什么东西?我还从来没有看到过会吐火球的野山鸡。”东子劫后余生,望着只剩下半边的死物,仍然脸色发白,眼里尽是惧意。

沈云也不相瞒,摊开手掌心,向众人展示刚刚挖下来的妖晶:“我在它的脑壳里找到了这个,说明它不是一只寻常的野山鸡,而是一只开了灵智的野山鸡精。”

“妖怪!”大伙儿都听懂了,脸色大变,瞬间哗啦啦的退出一个大圈来。

不过,一只死翘翘的妖怪带来的恐惧大打折扣,还不足以挡住他们的好奇与八卦之心。

“怪不得会吐火!”

“我就说,这家伙看我们的眼神,怎么跟人一样。原来是妖怪!”

也有人觉得奇怪:“咦,它怎么不是人样?”

“这叫现原形!妖怪死了,都会现出原形来。它是只野山鸡妖,自然就是现野山鸡的形。”

“你怎么知道的?”

“戏文里不就是这样演的吗?”

这样的解释显然太过苍白,很没说服力,立马遭到了其他同伴的反驳。

“不对呀,我们在北山镇的山洞里,找到的那具邪魔的尸体仍然是人形的。”

“就是。那尸体还是我拖到外面去烧掉的呢。跟一个干瘪瘪的老头儿,没两样。”

苏老三被他们吵得脑壳疼,大手一挥,总结道:“哎呀呀,先生说它是野山鸡精,那肯定就是一只野山鸡精,错不了!”

于是,所有人都闭上了嘴巴,齐刷刷的看向沈云。那亮闪闪的小眼神象极了一群缠着大人要讲鬼怪故事的小屁孩。

一只来历不明,身受重伤的低阶野山鸡精,有什么好讲的?沈云硬着头皮,干巴巴的说道:“这个叫做妖晶,是我刚刚从野山鸡精的脑壳里挖出来的。我就是通过这枚妖晶,断定这只野山鸡精是二阶的火属性妖兽。”

“先生,妖兽是什么?”

“二阶很厉害吗?”

“火属性的都会喷火,是不是?”

大伙儿好象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争先恐后的问了起来。

沈云一一做了简答。

恐惧往往是因为不了解。问清楚了后,众人对于地上的野山鸡精的尸体惧意全无。

苏老三甚至走上前来,挠着后脑勺,充满期待的问道:“先生,这玩意儿,能吃吗?”

“你们有真气护体,当然能吃。”沈云想起祖师在玉简里的相关描述,不觉口舌生津,“烤着吃,很美味,十分滋补。”

“哈哈哈,今天有口福了!”

“打牙祭!”

众人无不笑开颜。

第四八九章 苏老三想当妖兽

笑归笑,该注意的,还是要注意的。沈云提醒众人:“也不知道这只野山鸡精是受伤,偶然在这里养伤,还是本来就是从山上下来的,所以,大家要提高警惕,多多戒备。”

“是。”所有人敛了笑。

“有它在,我们上山后,连只麻雀都休想看到。我先将它收起来。”沈云说着,将那野山鸡精的半边尸体收进百宝囊里。

苏老三好奇的问道:“先生,这是为什么呢?”

其他人也是一脸好奇的望着他。

沈云见状,索性跟他们说起了妖兽的相关常识:“据说上古神兽大多荒淫。所以,数十万年之后的今天,这些寻常的飞禽走兽,体内也有一点稀薄的上古神兽的血统。有的甚至有掺杂了好几种神兽的血统。这也是大多数的飞禽走兽有灵性,可以驯化的原因所在。只是它们的血统太过杂乱,且每一样都是十分之稀薄,以至于它们完全丧失了上古神兽的神通。但是,如果碰到大机缘,将它们体内的某一样,或者多样上古神兽的血统激活,它们就立马会进阶成妖兽,具有一点点上古神兽的神通。这个过程,也就是修士们常说的开灵智。寻常的飞禽走兽虽然没有灵智,但是,畏惧妖兽体内的神兽血统是它们与生俱来的本能。哪怕只是一只妖兽的尸体,也能令它们闻风而逃。”

“那,先生,这个妖怪和北山镇山洞里的那只邪魔有什么不同呢?”

“是呀。那只邪魔死了之后,为什么不现原形?”

“妖怪都是妖兽吗?”

众人的求知欲非常旺盛,纷纷提问。

沈云又一一予以解释:妖魔鬼怪退去原来的形态,变成人身,叫做化形。另外还有一种,通过障眼法,也在人前幻化出人身。这种法术叫做变身术。对于妖兽来说,受血统过于杂乱的影响,穷其一生也不可能达到化形的境界。不过,七阶以上的高阶妖兽,通常有足够的妖力学习变身术。一旦身死,没有妖力维持,变身术自然而然的失了效。妖兽也就现出了原形。

至于北山镇的那只邪魔,从他们所看到的种种情形,他以为是魔修的可能性极大。魔修是修士堕入魔道。如果是低阶的魔修,死后跟凡人一样,也是死尸一具;如果是高阶的魔修,身死则道消,死后会化成一缕黑烟,连骨头碴子也不会留下。

而妖怪是人们对于一切妖族的统称。从血统上来分,它应该包括三类,即妖兽,灵兽和神兽。从族群来分,则包括飞禽走兽,花草树木,甚至还有山川河流,以及天上的云彩,地上的雾气,从理论上说是包括了世间万物。

妖兽,只是最低等的妖族而已。

一下子接触了这么多以前闻所未闻的全新知识,大家都有点儿晕。有的甚至一屁股坐下来:“容我好好捋一捋。”

这是意料之中的情形,沈云负着双手,转过身去,举目看向山顶,既是等待,也是运转灵力细察林深草长的山里,是否有妖气——万物万气。妖族的身上散出来的是妖气。不同的妖族,其妖气的颜色和气味也不尽相同。以他现在的修为,运转灵力认真察看之下,四阶及四阶以下的妖兽,如果没有用专门的妖宝遮掩的话,其妖气难以遁形。刚才,他没有发觉野山鸡精身上的妖气,那是因为他那时根本就没往这方面想。

好吧,这件事也给他提了个醒:哪怕是在省城这样的人族聚居的大城镇,也一样有可能藏有妖魔鬼怪。所以,一切皆有可能,不管何时何地,都大意不得。

很快,他得出:山中一切正常。

这只野山鸡精真是偶然过路的。

也是这家伙倒霉,今时此地,碰到了进山打猎的他们。

过了一会儿,身后响起苏老三的声音:“先生,我又有一疑问。”

沈云敛了心思,转过背来。

只见苏老三满脸通红,双手抱拳,笔直的站在自己身后。

“三叔,有话不妨直讲,无须多理。”沈云讶然。

事实上,苏老三此举也吸引了其他人的全部注意力。众人都不约而同的看过来。

苏老三深吸一口气,飞快的问道:“先生,我们凡人的身上是不是也潜伏有上古神兽的血统啊?”

“啊?”不等沈云回答,有好几个人已惊讶的轻呼出口。

他们听懂了苏老三话里的意思,脸上露出古怪的笑容,弱弱的插话:

“三爷,再怎么的,咱们也不能当妖怪啊。”

“是呀,妖怪都是害人的。”

“就算有那劳什子的血统,能够修出神通来,我也不想变成怪物。”

苏老三回过身去,激动的反驳道:“如果能,我宁愿变成你们说的怪物。至少,我有了足够的自保之力,不会任人欺凌。还有,我相信我哪怕是变成了妖兽,也一样能管住自己,不会害人。”

“可是,你变成了妖兽,就没人能欺负你了吗?”立马有人反驳,“刚才先生可说了,妖兽是妖族里最低等的存在。你变成了妖兽,上头压着灵兽跟神兽,一样是被欺压的苦八字。还有,法力高强的仙官大人,照样能搓圆揉扁你。”

这样的说话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认同。大家热烈的议论开来:“对啊,真变成发妖兽,那就跟过街的耗子一样,人人喊打了。一辈子见不得人。”

“三爷,我们还是好好做一个凡人吧。这一辈子多多积善行德,下一辈子争取投个仙童胎。”

“等我下辈子投了仙童胎,一定要做一个象先生一样的好仙官大人。”

“投胎前要喝迷魂汤的。下一辈子,你就记不得这一辈子的事了。”

“哎,你们说,那些仙官大人是不是也是因为忘光了前世做凡人时的苦,才这般欺压我们。”

“你也真敢说。”

“有什么不敢说的?以前,我也以为是自己的命不好。我现在是全想明白了,什么命不命的,全是骗人。就是这些仙官大人在欺压我们。天地之间,就数他们最坏。”

“你说的好象很有道理呢……”

“胡说。仙官大人肯定也有好的,有坏的。先生就是最好的仙官大人。”

沈云握了握拳头,险些将自己也是一个凡人的事实脱口说了出来。

不能说,至少现在不能说。因为身为凡人也能修行的事实太可惊世骇俗,一旦消息传开,定然会引来无数的觑觎。而他尚且不具备那般强大的自保能力。

第四九零章 臣服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将话题越扯越宽。

苏老三听着众人的议论,渐渐冷静下来。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话有多离谱之后,他怪难为情的,再次抱拳,向沈云告罪:“对不起,先生。刚才是我失言了。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就……”

沈云摆手打断道:“世道就是如此。你本来就没有说错什么。还有,大家也说的很对。妖兽是妖族里最低等的存在,没有什么好羡慕的。人是万灵之长,妖族往往修行几百上千年,为的就是化形,修成人身。说起来,应当是他们羡慕我们人族才是。“

“对。先生说的在理。”

“咱们生来就是人,不用修炼。”

大家都笑了,头一次因为生而为人而从骨子里感到骄傲。

苏老三也嘿嘿的笑了,自我解嘲道:“我刚才肯定是抽风了。”不过,他还是很好奇,再一次问道,“先生,我们凡人的身体里到底有没有上古神兽的血统啊?”

“这个,我也不知道。”沈云挠头。他没有骗人。因为祖师的玉简里没有提及这方面的问题。

想了想,他又道,“上古时候离现在过去了数十万年,不可考。上古之后,修真界式微,与上古时候已经不过同日而语。据说,只有化形的灵兽或者神兽才能与人族结合。妖兽是没法与人族结合的。而且,妖族与人族生下来的孩子,都被称为半妖。他们倒是天生的人身,只是身上必定会保留一部分妖族种群的特征。比如说,鱼族的半妖往往在脸上、手上等部位会覆盖着鳞片;狐族的半妖大多长着狐狸的尾巴和耳朵。而且这些半妖,他们的父亲或者母亲哪怕是高阶修士,但他们没有任何神通,终其一生也不能修行。仅仅是寿岁比凡人长一些而已。所以,半妖是很尴尬的存在,他们被人族当成妖怪,但是在妖族里地位的高低往往处决于他们的妖族母亲或者父亲。”

“听先生这么说,应该是没有了。”苏老三又是嘿嘿,“是我想当然了。也幸亏是先生,才肯跟我把事情说得这般通透。”说着,又抱拳,敛了笑,认认真真的道了谢。

东子叹道:“越来越发现,没有本事,不管是做人,还是做妖,还有半妖,都只能是小可怜。”

“就是。”同为可怜人,大家都有点儿伤感。

苏老三飞快的抹了一把脸,爽朗的说道:“不说这些有的没的了。别忘了咱们今天来是做什么的?”

“当然记得。打牙祭啊!”

“等会儿要烤野山鸡精的肉吃呢!”

从来就只听说妖怪吃人的。今天托先生的福,恰好倒过来了。要是搁在从前,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大家无比期待的吞了吞口水,兴致瞬间恢复。

沈云被他们高昂的情绪所感染,心中因为眼下不能实话实说的愧疚而造成的阴霾也淡了许多:“大家就算有真气护体,也只能吃一两口尝尝味道。今天,我们还是要去打野味下酒。”

“能尝一口,就已经很了不得了!”苏老三笑着挥手,“走,弟兄们,列阵!”

所有人敛了笑,刷刷的各归各位。

这回,他们站出来的队形与之前不同。之前,他们在摆的是军中搜山的队形。而眼下却是站出了沈云在丰成县教他们合阵时的阵形。

沈云赞许的微微颌首。在这世上,就没有蠢人。苏老三他们是担心山上会有别的妖兽,所以,用这样的法门应对。而这也是他们仅能想到的对付妖兽的法门了。

一行人在山上走了一道,跟捡石头一般,收获了十来只野兔和一只百把斤的野猪。

差不多了。他们又返回去,到达半山腰的那个小水潭边,开始处理猎物。

没过多时,余头他们买了酒,也赶到了。

三拔人马唯缺在客栈的独臂唐爷他们那一拔。

苏老三想了想,拉着余头到一旁低声嘀咕了一会儿。随后,两人并肩走到沈云面前。

其实,以沈云的耳力,就隔着这么十几步的距离,想望不听见他们的“悄悄话”都难。不过,他还是装着不知道,抬头看向两人:“有事?”

苏老三很肯定的点头。

余头舔了舔嘴唇:“我们是想跟先生求个大恩典。”

这也能叫大恩典?可见“法不轻传”涂毒之深。沈云笑着鼓励道:“但说无妨。”

余头看了苏老三一眼,后者又点了点头。

“是这样的。”余头鼓足勇气说道,“上次,有一些兄弟被留在武馆,没能随先生一起去救大人。是以,他们没有学到清风掌。他们和我们一样,这些年来也都受尽了伤疾的折磨。我们恳求先生也给他们一个大恩典,让他们能够学习清风掌。”

苏老三在一旁补充道:“不敢求先生亲自教他们。如果先生能恩准的话,我们自己来教他们。”

沈云轻轻一笑:“这有何不可的?你们既然学会了清风掌,那么,它就是你们的一桩本事了。自己的本事,愿意教给谁,就教给谁。哪里需要旁人来恩准。”

“这……”苏老三和余头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纠结了好些天的难题,竟这样轻而易举的解决了。不过,两人很快就想明白了——从认识起,这么些年来,先生教会了他们多少本事?先生可曾提过一句,这些本事不许传给别人?在先生这里,可是从来都没有“法不轻传”这条规矩啊。

“先生高义!”两人双双抱拳,拜倒在地,“我等替那些受伤的弟兄们谢过先生。”

其他人虽然在各自忙活,其实个个都暗中关注着这边。闻言,他们也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计,赶过来,一并用军中最高等级的大礼答谢。

到了快中午的时候,虎子领着独臂唐爷他们终于抵达。

一照面,苏老三便兴奋的告诉了他们这个好消息。

唐爷等人激动不已,又是齐齐向沈云行大礼。

这一天,大家围着一堆熊熊篝火,分食了野山鸡精的肉,大口的喝酒,大口的吃肉。玩得兴起,时常有人跳到中间,或舞剑,或唱小曲儿,或学鸟叫……表演自己最拿手的绝活儿,给大家助兴。整个下午,小水潭边的欢声笑语连连。

直到太阳西斜,一行人才尽兴而归。

第二天清晨,沈云按原计划带着丁叔等人离开省城,返回庄子。

马车出了北城门,刚上官道,丁叔在外面突然禀报:“云哥儿,前面有十来条好汉象是要拦我们的路。”

沈云坐在车里,连车帘都没掀,展颜笑道:“不用怕,是朋友们来送我。你驱车过去,我与他们打声招呼。”他昨天不过是随口说了一句今早离开,不想,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苏老三他们竟然大清早的等在官道边上,来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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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九一章 神识外放

坐在一旁的旺子觉得奇怪极了:“主人,您都没开车门开一眼,怎么就知道那些大汉是谁呢?”

同坐在车里的王思恩觉得自己的弟弟问了一个很愚蠢的问题,躁得小脸又红了。只是碍于主人面前,不好发作,她唯有勾着头,不理那蠢货。

沈云随口编了一句谎:“因为昨天他们告诉了我,说今天会来这里送我。”心里却忍不住赞了一句:好灵性的小子!

旺子没想到答案竟这么简单。他本以为是主人暗中动用了仙法的缘故呢。是以,失望的耸了耸肩膀。

沈云垂眸。他不是成心要骗旺子,而是这里头的缘由很复杂,他自己都没有弄清楚,怎么可能跟旺子这个连半点修真常识也没有小孩子解释得通?

他能不开马车门,看到百步开外的官道边上,站着的苏老三等人,是因为神识外放。

什么是神识外放?

这是金丹境及以上修士才有一种神通。按理说,以他现在的修为是不可能有这种神通的。可是,这次伤好之后,他偶然发现,自己竟然能做到神识外放了!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是“又”啊?因为沈云发现,自己的身上违背修真常识的地方太多了。最显著的,也是他到现在也仍然没有想了个所以然来的便是:他明明经历筑基这个坎,却拥有了筑基三层的灵力。同时,很多真正的修士们却都以为他只是一个先天境的小菜鸟。)

沈云确定自己能够神识外放之后,第一反应是质疑:我是不是记错了?

于是,他立马翻出提及了神识的这枚玉简。

不一会儿,原话被找到了。

没错,祖师在玉简里说得最清楚不过:神识生于泥丸宫,是意念强大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而修士只有筑基了,意念才能达到这个强度。泥丸宫里“始凝神识”。不过,筑基修士的神识还是很微弱,“若游丝”,通常到了筑基十层,才能达到头发丝的大小。这样微弱的神识,除了对加持自身的灵力,真的没有别的大用场;但是,当修士凝结出金丹,神识会爆涨百倍。这时,便生出了一项新的神通,即,“神识外放”。

神识因为无色无味无形无状,一旦能够外放,那用场可就大了。

比如说,金丹境以上的高阶修士最常用的跟踪术,就是分一缕神识出来,放在被跟踪者的身上。只要这缕神识尚在,做法者哪怕是在千里万里之外,也好比就跟在被跟踪者的身边,对后者的一切,了如指掌。而被跟踪者要想发现这缕神识,至少要有修为高过做法者一个小阶的高阶修士提点。

话虽回来。沈云反复研读了玉简里的相关字段。最终,他也没有搞清楚,自己怎么就能神识外放了。

于是,这又成了一桩悬疑。

很快,马车停了下来。

车外传来苏老三的询问声:“请问,车里坐着的可是先生?”

沈云很少跟丁叔他们提起在鸿云武馆学艺的情形。是以,丁叔不知道苏老三他们的存在,也听不懂这样的问话。他在心里嘀咕道:好象是搞错了……

不想,这时,车门却打开了。

沈云自车厢里探身出来,一边下车,一边笑吟吟的招呼道:“三叔,你们大清早的来送我,真是有心了。”

“先生,我等不是来送行的。”苏老三咧开嘴笑了,说着,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虎子等人。

没有任何预兆,包括他在内,十一个人,哗啦啦的跪了一地,抱拳,齐声请求道:“我等誓死追随先生,恳请先生收下我等。”

沈云吓了一大跳:“你们……你们不是过两天就要各自返乡吗?”

苏老三抬头,面现愧色:“那个,其实是骗先生的……我等来投奔先生,也是昨晚临时商议的结果。”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沈云不由拧眉。

一想到,之前是自己强力要求隐瞒先生,苏老三汗颜,一时之间,没法开口。

虎子连忙替他答话:“先生,是这样的。之前,三爷不是奉了伍爷之令,回武馆处理一些事情吗?除此之外,伍爷还有吩咐。现在大帅正是艰难之际,伍爷希望武馆那边的事情办妥当之后,我们都再回军中去,为大帅效力。本来,我们也是这么想的,觉得这才是重情重义。因为这事不好对外说。所以,才放出假消息,说是等卖完了尾货,各自返乡。可是,昨晚回到客栈,我们这些人都变了心思,不想再回去给大帅卖命了。我们又没欠大帅什么。再说,回军中,真的挺没意思的。所以,我们跟唐爷说清楚了,我们是铁了心的要追随先生,不愿再回军中。唐爷也说,人各有志,不有勉强。反正伍爷吩咐的事情也办得差不多了。所以,我们就赶早来到这里等先生。”顿了顿,再次恳求道,“先生,您就收下我们吧!”

“是呀,先生,收下我们吧!”苏老三等人也诚恳的请求。

沈云发现,站在这里的这些人,都是昨天讨论时,觉得自己被仙官大人欺压,而心生不满的。有了这样的想法,他们再回军中,怕是再难以承受军中修士的驱使。

想来,他们也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才果断的与唐爷挑明。

他为他们能有这样的心志而从心底里感到高兴——本来就是嘛。凭什么凡人就要白白的受修士们的欺压,甘为他们驱使?又没吃他们的饭,穿他们的衣。

看来,自己教他们识字、做生意、教他们独立思考,是有效果的。

沈云欣慰的吐出一口浊气,半开玩笑的说道:“以你们现在的身手,回到大帅的军中,肯定能得一个不错的官位。而我是回家种田,做土地主。跟着我,图个粗茶淡饭还成。我可给不了你们什么大前程。你们还愿意舍大帅,而追随我吗?”

“先生,您就不要打趣我们了。”苏老三抱拳笑道,“弟兄们心里清楚得很。跟着先生,我们才能活得更明白,更亮堂。您就是我们的大前程。跟着您,哪怕是吃糠咽菜,也胜过那山珍海味。”

“是啊。”其他人齐声附和。

第四九二章 先生有凌云志

私勇大多是仆从出身,虽然调教得不错,但在很多方面与苏老三他们这种沙场老兵不在一个层面上。况且,苏老三带来的这些人都是参加了救援祁督使的。他们学会了清风掌,又得了月华之力的淬体,更是精兵中的精兵。是以,连贝侯都有心重招他们回去。

可以说,沈云身边确实很需要他们这样的人。

都是知根知底的老熟人,沈云欢喜的上前用双手一一扶起苏老三他们:“三叔能带着这么多的弟兄来助我,我自然是高兴都来不及啊。”

“谢谢,谢谢先生。”苏老三等人激动得说不出别的话来。

投奔有投奔的规矩。按着规矩,他们是要先交投名状的。是以,来之前,苏老三他们都商量好了:听闻菱洲的西北边境近段有白老虎出没。他们拦下先生,表明心意后,掉头就去猎杀白老虎。剥了白虎皮来献给先生,以为投名状。

不想,先生一句废话也没有,还当着身边人的面,亲自双手将他们一个一个的扶起来。

这是何等的礼遇?

在大帅的军中,他们多次出生入死,身上更是新伤叠旧伤,何曾得到过这般礼遇?

可以说,从记事以来,唯有先生从结识之日起,就是真正将他们当人看。

就冲着这份看重,他们也觉得自己的选择没有错。激动得千言万语都堵在嘴里,他们只能在心里暗自发誓:上天入地,生死相随。

这样的誓言是不能轻易发的。因为,此誓一出,意味着,他们是认了沈云为主。从此,沈云在,他们在;万一沈云身亡,他们则要自我了断,黄泉路上,继续追随。

沈云不知道,日积月累,自己在不经意间,已然收获了苏老三他们全部的忠诚。

事过多年,他真的带着大家吃糠咽菜,想起今日之言,当众说了出来,末了,玩笑道:“可见三叔真是个乌鸦嘴,好的不灵,坏的灵。“

那时,苏老三已是手执重重的长老。有些人对心有不满,背地里称他为“乌三叔”。

不知不觉之中,这个绰号传了开来。

有一天,苏长老独自一人,不声不响的看新收的弟子们。

露过一座帐篷,他听到里头的新弟子们这般称谓自己,觉得好生奇怪。当即掀帘进去,询问这个绰号的由来。

五个新弟子被抓了现形,一个个吓得脸色发白,站在那里,簌簌发抖。

其中有一人,壮着胆子,结结巴巴的坦白,是偷听了前辈们说八卦。

苏长老听完,也不见恼,反而象是记起了什么有趣的往事一般,从心底里笑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他回过神来,目光扫过那个坦白的新弟子腰间的名牌,当场宣布:“你叫林磊?果然人如其名。你很不错,敢做敢当。林磊,以后,你便是他们的伍长了。”

而他自那以后,便化名“乌三叔”行事。久而久之,人们反倒忘了他的本名,以为他真的就是姓乌。又过了多年,有人当众巴结他,一个尽的奉承,说他的名字取得好,大俗大雅,被沦为一时之笑柄。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话又回来。

沈云拿出一叠通用银票,递给苏老三:“三叔,你会相马,正好我们庄子上缺得力的好马。你带着大家,帮我去买马。尽着这些钱来,能买到多少,就买多少。”

苏老三接过银票,心里好不奇怪——他在军中曾经喂过一段时间的战马,故而会相马。但是,他只会相战马啊。这些,先生是知情的。先生给的这一叠银票,最上面的那张面额是五百两的。依先生的性情,下面的肯定也全是五百两一张的。那么,这么厚的一叠银票,少说也有四五万两银子。按现在的行情,少说也能买到百来匹成年战马。先生要这么多的战马做什么?

官道边也不是讨论买战马的好去处。他心中一动,试着问道:“先生是只要成年的好马,还是连母马和马驹子也要买一些呢?”

如果是前者的话,那就说明,先生要买这些战马是有急用;

而要是后者,那就是先生见现在的世道不好,起了做战马生意的心思。

这两样里头的区别可大了。只有问清楚了,他才好做事。

沈云就知道苏老三能听懂。相处三年,这点子默契,他们还是有的。

“有好的母马和马驹子,买一些也是可以的。”他笑道,“你们的马术都不错。我的庄子里正好缺一个象样的马队。“

这下,苏老三彻底明白了——先生要建一支骑兵!并且,这只骑兵会交给他们来带。

哈哈哈!开心的想抱着先生转个圈,有木有!

真是知我者,先生也!

常言说,乱世出英雄。年轻时,他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思,投至大帅军中。

曾经,大帅亲自指点了他的剑术。他以为,那是大帅对他的器重。于是,更加死心塌地的效忠大帅。同时,也觉得自己将来定有出人头地,荫泽子孙的那一天。

然而,多年行伍,壮志未酬,反倒是身负重伤,当不得用了。大帅军中不养闲人。不得已,他唯有听从安排,安心在鸿云武馆开杂货铺子,赚点养老银子。

如今,他的伤全好了,体内还凝结出了真气。昔日的豪情一天天的复苏。但是,经历了这么多,他越来越清楚,身为一个凡人,跟着大帅,就算得用,也不会什么好前程。更何况,大帅现在已功成名就,为仙庭所忌惮。就算大帅的伤好了,以后怕也是再难得到仙庭的重用。那样的话,他难道要跟着大帅一起养老吗?

其实,从北山镇回来,他的心里就在犹豫了——要不要继续追随大帅?

而昨天行猎时,先生的一言一行,无形之中,让他觉得甚是温暖。就是这份温暖,让他真正体会到了“尊重”二字。回到客栈,他细细回想了自己的这一生,突然了悟——其实,当年他入伍,并不是非要做万人敬仰的将军。而是他想要得到“尊重”。

所以,他决定追随先生。

在先生身边,哪是做一个农夫,也是被尊重的。而这正是他一直苦苦追求的。

现在,从先生的话里,他听出来了,先生也有凌云之志,并且其志不下大帅。

简直是大惊喜啊!

“是。”他好不容易才按下心中的激动。

第四九三章 思恩姑娘有一个小小的愿望

沈云将赵宣的地址告诉苏老三,吩咐道:“你与伯堂已打过交道,不是陌生人。这样吧,你们直接帮到他那里去住。有事,也只管找他帮忙。等会儿,我会给他传讯。”

“是。”苏老三对赵宣的印象不错,满口应下。

随后,沈云与他们道别,重新坐上马车离开。

苏老三他们一直站在官道边,目送马车。

直至马车最终消失在官道的尽头,他们才收回目光。

虎子长吁一口气,一脸庆幸的说道:“刚才吓死我了。”

“有什么好怕的?”苏老三不解的转过身去,望着他。

虎子答道:“我担心先生问余头。”

那次去救祁督使大人的弟兄们,奉伍爷之令回到省城的,唯有余头不在这里。实在是太显眼了。

“我也担心呢。”

“幸亏先生没有问。”

“要是真问了,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应答才是好。”

其他人也纷纷附和。看来,不只虎子一人为这事发愁。

苏老三的脸上现出“真是瞎操心”的神色:“跟先生处了这么多年,你们还不知道先生的性子吗?连唐爷都能体谅我等,说一句‘人各有志’,更何况先生。”

“对哦,三爷说得有完全道理。”大家都释然了,围着苏老三,叽叽喳喳的道出自己心中的疑惑:

“三爷,刚才先生说要我们去买马,是几个意思呀?”

“我觉得,先生是考验我们。”

“我看不象。我们有几斤几两本事,先生还能不知道?”

“就是。”

“先生不是说回家务农吗?那应该买牛,或者骡子啊。买这么多的好马做什么?用好马去拉车,多浪费啊!”

“买牛?你会相牛吗……”

“嘎嘎嘎嘎,跟群鸭子一样,成什么体统!”苏老三冷着脸斥责道。他知道大家是因为太激动了的缘故,才如此失态。但先生显然是要做大事的。他们既然追随了先生,那么也要有个做大事的样子。故而,虽情有可缘,但此风不可涨。

众人都是老兵,这些年来,又向来都是以他为头领。闻言,一个个的缩着脖子,闭紧嘴巴,不再吱声。

苏老三正色解释道:“先生对我等越是器重,我等便越要严格要求自己。好叫旁人知道,我等值得这份器重。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三爷说的是。”众人虽然挨了训,却一个个喜笑颜开,心里比刚才还要激动丶高兴。无他,因为三爷的话里话外都透出,他们的猜测是对的。

沈云不动声色的收回神识。

神识外放真是个好神通。通过数十次实验,以他现在的实力,神识能外放到差不多五里之外。这不,明明己经走远,看不到苏老三他们的身影。耳力也不能及。然而,就因为在五里的范围以内,他运用神识外放,就跟站在苏老三他们当中一样。他们的言行举止,甚至神色都“看”得清清楚楚。

王思恩姐弟俩坐在靠近车门的位置,至始至终没有问一个字。

这是规矩。在王长老家里的时候,他们学过规矩。伺奉主人,头一条是忠心。

什么叫忠心?教他们规矩的管事说,他们俩年纪尚小,只要做到“三不”就行,即,不能看的,坚决不看;不能问的,绝不问;不能说的,打死也不能说。

进了沈府后,主人根本就不让他们俩近身。也从来没有谁给他们姐弟立规矩。

王思恩以为主人是嫌弃他们是从庄子里上来的土包子(在王家的时候,不少丫头婆子背地里就是这般称谓他们姐弟俩的。他们听到了好几回)。

王思恩以前不觉得庄子里有什么不好。但是,进了城后,她知道,自己是绝计再也过不了庄子里的日子。

尤其是得知主人仙术了得,是神仙一般的人物后,王思恩觉得自己定是烧了三世的高香,今世才得到这样的机缘,留下来的心,更加坚定。

是以,她不只一次的在心里对自己说:不管主人有多瞧不起她,你都一定要得到主人的认可,一定要留下来。

离开庄子之前,爹爹反复叮嘱她:不管是什么样的主家,肯定都喜欢勤快、懂事的下人。什么叫勤快?不是要从早忙到晚,做个不停,而是眼里有活;什么叫懂事?就是忠心、有眼力见。

故而,在没有旁人的时候,她都要提醒幼弟:先前在王家学的规矩不但不能忘,而且还要时时刻刻的守着。

她和弟弟都做到了。所以,他们俩成功了:不但被留了下来,而且还得到所有人的认可,终于在沈府有了一席之地。

从此,她明显的感觉到,周边人对他们姐弟俩态度的改变。以前,那些嘲笑过他们姐弟的丫头婆子,自是在她面前伏低做小,极尽巴结之能。就是她之前觉得贵不可言的老爷、少爷们,见到了她,也是满脸堆笑的唤一声“王姑娘”。

王思恩知道,自己还是以前的自己。唯一改变的是,她跟了一个好主子。

所有的这些荣光,都源自主人。

是以,尽管她非常厌恶庄子,但是,当听说主人要离开仙都,去她听都没有听说过的菱洲乡下时,她却毫不犹豫的决定,跟随主人南下。

甚至于爹爹特意来告诉她,他们脱了奴藉,买下了前主人的庄子,要接她回去过“好日子”,她都不曾动摇过——离开了主人,她就只是她自己。所有的荣光不复在。家里有一个小庄子,又如何?她照样还是城里人眼里的土包子,一无是处。

更何况,爹爹还说回到庄子里,马上就要给她相看婆家。

爹爹能给她相看到什么样的夫郎?

冲破天去,也就是土财主家的儿子。

那样的人,都不配给主人提鞋的。

一想到自己要低眉顺眼的跟这样的人过一世,她宁愿做一辈子的奴婢。

幸运的是,弟弟也不想回庄子里去做什么二少爷。

他们俩很顺利的说服了爹爹,然后,又请齐伯齐安婶和丁叔向主人求情。终于,他们如愿以偿的随大家一起南下了。

她觉得这是一个全新的开始,特意请齐婶帮自己改名。

齐伯齐婶都很看重她。两人很郑重的给她取了“思恩”这个名字。意思是,叫她和他们夫妻俩一起,永远都记得主人的大恩大德。

她当然会铭记于心。并且,她早就下了决定,要用这一辈子来报答主人。

得到新名字的那一刻,她告诉自己:从此,不知地高地厚的乡下土包子王大妮死了。活着的是王思恩。那个对主人忠心耿耿,做事勤快,待人大方,守着规矩的“思恩姑娘”。

她还告诉自己:思恩姑娘有一个小小的愿望……

想到这里,王思恩突然生出一种偷看一眼主人的冲动。

不过,她立马意识到这是一种非常愚蠢的行为,继续安安静静的坐在小小的角落里,眼观鼻,鼻观心。

因为她很清楚,要想实现那个“小小的愿意”,唯有谨守本分。

第四九四章 选址

沈云回到庄子里后,头一桩事就是召见吴长老,询问庄子周边是否能找到合适的地方建马场。

他很清楚苏老三的办事能力。用不了多久,苏老三定会给他带回来一大群好马。而在此之前,庄子里并没有这一方面的计划。所以,他必须抓紧时间建马场,免得到时买了那么多好马过来,却无处安置。

而这会儿,最得力的赵宣被他留在了省城,寻找新财路。庄子里的各位长老里,唯一能帮他出出主意的,也就只有吴长老了。

“马场?”吴长老愣住了,心道:主公这一次出去,到底经历了什么?好端端的,怎么一回来就火急火燎的要建马场了?

三年来,这还是他头一次见主公说风便是雨。恕他一时之间真的接不上来。

“嗯!”沈云搓着手,亢奋的说道,“我想成立一支铁骑,更好的看家护院。”

吴长老满头黑线,心里又说开了:哪家是用铁骑看家护院的?主公肯定是另有图谋。

突然间,他发现眼前的少年这回出去一趟之后,变得与之前有些不一样了。

到底是哪里不一样呢?

他习惯性的伸手去捋胡子……

“吴长老?”沈云见状,就知道这位又要在心里琢磨什么了——据他的观察,吴长老并不知道他自己有一个小动作,即在心里想事情的时候,总是会伸手去捋下巴上的那几根稀稀落落的胡须。

吴长老瞬间回神,笑问:“主公想建马场,可是这回出去找到了合适的马源?还是有经营马场经验的人才?”

他没有开过马场,但是,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吗?

仙都的公侯王相喜欢养灵宠。高等级的灵宠,往往成为了身份的象征。引得寻常人家争相效仿。可是,区区凡人哪有那本事叫灵兽臣服?于是,仙都的很多富户们退而求其次,选择养马。在南郊,马场一个挨着一个。

他本人也很喜欢马。可惜,以他的家底,要去南郊开一个马场,显得有些薄。只能时不时的去南郊游玩几天,看看别人家的马场,还有俊马。

他本身就是一个爱动脑筋的人。久而久之,自然而然的也看出了一些办马场的门道。

其中,肥美宽阔的草地,雄厚的财力,优良的马源,还有好的管事,都是办马场的必备条件,不可或缺。

在他看来,主公目前貌似只具备第二个条件。

这一带本是山水相依的产粮区。肥美宽阔的草地这一条件,想来不难凑到。

难的就是第三个和第四个条件。这两样,对于初办马场者来说,需要钱,并且是很多的钱,同时,还需要人脉和运气。

他初来菱洲,对主公在这一地界的了解,知之甚少。

既然主公找他来商议,他必须直言相问喽。至于建骑兵……没有马场,这件事还有些远,勿急。

沈云就知道自己没看错人,笑着道出苏老三他们的来历,又道:“我已经命他们去买好马。他们做事向来利落,用不了多少时间。所以,要尽快找到合适的地方。我看你是个懂行的。在这周边地界里,可否想到建马场的好地方?”

吴长老汗颜:“是我太懒散了,对周边的情况不是很熟。”

“你才来多久?对周边不熟也是正常。”沈云拍板道,“马场的选址刻不容缓。这样吧,你将手头的杂事暂且押后,重要的事,则交给合适的人,代你去做。先抽三天的空闲出来,与我一道去周边转转,看能否选到合适的地方。”

祖师的玉简里讲到了器、侣、财、法等,却没有办马场这方面的内容。而他自己只知道看风水,对于如何挑选马场的地址,真的是一无所知。只能依赖吴长老。

“是。”吴长老高兴的领令。

在他看来,这绝对是一件好差事:一来,能替主公分忧,并且还能多多接触主公;二来,他终于可以过一把办马场的干瘾了。

两人都是有储物袋的人,身上常备着换洗的衣物、吃食之类的。是以,说走就走。

马场离不开水。恰好这一带有一条河,叫做红水河。吴长老提议不妨先沿着红水河走,看能否在两岸选出一个山谷来做马场。

因为庄子恰好在红水河的中段偏上位置,所以,他翻出地图,提出一条具体的找寻路线:先在红水河的这一边,沿着河往上游走。待找了百来里,如果还没有合适的地方,则过河,从河的对岸,沿着河往下走,继续寻找。同样,也是过了庄子之后,再找百来里。如果还是没有合适的地方,又过河,回到这边,折回来,往上找。

说完后,他补充解释道:“我觉得,马场不能离庄子太远。建在方圆百余里以内,是比较合适的。”

这里头的考虑有很多。不过,他觉得以主公的聪明才智,不难想到。用不着他多费唇舌,一一点破。

果不其然,沈云点头表示赞同:“就依你的路线。”

两人去到红水河边,向上游前进。

这一带多山。沿途,只要看到山谷、平地或者山沟子,他们都要进去察看一番。

可惜的是,它们都是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令沈云和吴长老不甚满意。比如说,有一处山谷,地方够大,却是风也大,草料薄了些;还有一处山沟子,水草丰美,用来喂猪是不错的,喂马的话,根本就没地方溜马;还有一处地方,符合所有的条件,却是一个百来口人的村落,也要不得。

就这样,走走看看,两人用了差不多两天的时间,才沿河走出百来里。

真被吴长老之前说中了,没有合适的地方。

“主公,请看,那里有船。”吴长老举目看向更上游的方向,发现在前面里把远的地方,泊有一艘小小的乌篷船。

到了这里,河面收窄了近一半。可惜,以他的轻功还是做不到涉水渡江。不会游泳的他,必须依靠船只渡河。

而他们过了刚才的那个小村子之后,没有料到,余下来的近三十余里的河岸不见人烟。

那艘静静的泊在岸边的乌篷船竟然成了此时他们唯一能找到的过河工具。

沈云也看到了那艘船,心中一动,放出神识去打探。

这一探,却是神色大变。

第四九五章 奇怪的伤者

乌篷里竟然仰面八叉的躺着一个血人!

这人身上伤痕累累,银白色的铠甲残破不堪,就连护心镜也仅余一小块。底下的白色战袍更是大半被鲜血染红,简直是触目惊心。

沈云用神识在他的鼻底探了一下。

尚有微弱的鼻息!

这人身上不见灵力波动,是个凡人中级武者;从穿着上来看,他应该是仙符兵里的中级军官;依着伤情,他是刚刚经历了一场惨烈的血战。

但是,乌篷船却完好无整,不见刀剑印迹。再者,也没听说这两天周边有什么战事啊。

这人和这船的出现,可谓疑点重重。

不过,沈云觉得,在人命面前,什么疑点都不重要。

“那船里有人有伤者。”他收回神识,对吴长老说道,“我先过去看看,你尽量跟上。“虽说救人要紧,但是,白袍军官的出现实在是太诡异了。他不能不暗中戒备。

三年来,吴长老的武力也是暴涨,半年前达到了高级武师的程度,稍后又成功的凝结出真气。在凡人武者里算得上二三流的高手。但这样的武力值在修士面前,还是一样的弱,完全不够看的。

人是他的,也是他带出来的,无论如何,他都有义务尽量保其周全。

而放眼周边,何处最安全?

唯有他的身边尔。

“是。”吴长老是个聪明人,一听就知道事情紧急,当即运转真气。其实,他挺好奇的,只是眼下不是好奇的时候——隔着里把路呢,主公是如何知道船里的情形的?莫非世上真有千里眼、顺风耳之类的神通?

沈云吩咐完毕,已施展“穿云步”,飞掠出去。

那一长串的残影,令吴长老惊艳得一愣一愣的。

宣爷不是传讯回来,说主公受了重伤吗?好吧,昨天,老丁又传讯回来,说主公的伤全好了。可是,主公这副样子,哪里象是重伤初愈?他瞅着,怎么感觉主公的轻功比出门之前更加高深了呢?主公这趟出去,到底都经历了些什么?

好吧,还是那句话,眼下不是好奇的时候。

吴长老全速追赶。

呃,他真的是尽量了,但是,真的跟不上,好不好。

因为他刚才愣了一下神,开了个小差,应该是耽搁了十来息的时间。等他回神,赶紧的动用轻功,却看到主公已在那船头之上!

什么叫做仙凡之别?这便是!

吴长老再一次深深的体会到了。

只是仙根那种东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有与没有,全靠命。吴长老也想通了,只求上天垂怜,保佑他的后世子孙里能出一个仙童。而他的任务就是,抱紧主公的大腿。一来,沾沾主公的仙气,说不信他家的子孙里真的能出个仙童;二来,仙官大人的寿岁听说都是挺长的。越是法力高强的仙官大人,寿岁便越长。以主公这样的能耐,寿岁肯定短不了。若是他的后世子孙里真出了仙童,他希望主公能念在他鞍前马后,尽心尽力,一心追随的香火情上,至时照拂一下他家的仙童。这样的话,也算是他恩泽子孙了。

而沈云跳上船头后,并没有急着进入乌篷里查探伤者。而是铺开神识,将整艘船笼住,查探有无异常之处。

这是祖师在玉简里提及的经验。

祖师她老人家反复告诫,修行本是逆天行命,故而,危机重重。

更何况,如今的修行资源远远比不得上古之时的丰富,但修真的人却多得有如过江之鲫。而不论是谁,修为境界都是用资源堆出来的。修为境界就是修士的命啊。面对资源,哪怕是道君大人也淡定不起来。

祖师以为,相比于逆天行命,更危险的其实是修士之间的无穷争斗。

这样的争斗,本质上是你死我活,不可调和的。

它既存在于正道与魔道之间,也广泛的存在于修真正道内部。

祖师细细回想自己一生的修行路,最后总结道,相比于妖魔鬼怪,其实更要人命的往往是所谓的修真同道之间的争斗。

为此,祖师拟出了很多的防守经验。其中,就有一条是:到一陌生之处,如果不是有主的洞府或者地盘,当铺开神识,先细细查探一番。

为什么有主的洞府或者地盘,就不能铺开神识呢?

祖师也详加解释了。原来,这是修真圈里约定俗成的一项规矩。也可说是礼仪。用神识冒然窥视别人的洞府或者地盘,是极其失礼的偷窥行为。于被偷窥者来说,是大大的冒犯,他完全有权力用最极端的方法对付偷窥者,旁人也无话可说。

当然,前提是,被偷窥者有能力维护自己,让自己不被这般冒犯。

说白了就是,如果奈何不了偷窥者,哪怕再有理,再被冒犯,也只能缩着,装做不知道。

一直以来,沈云从祖师的提点里尝到了不少甜头,对祖师的告诫都是牢记于心,适时适地的运用之。

以前,他是没有神识外放的这项神通,只能干看着。

当发现自己突然能够神识外放之后,便提醒自己一定要养成铺开神识查探的习惯。

本来,按祖师所云,在上船之前,他要先铺开神识,将船整个儿包住,先行查探。

可惜以他眼下的神识没法做到这一点。只有站在船头,才能堪堪用神识罩住整艘船。

神识查探,又快又细致,比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搜寻不知强出多少。呼吸之间,沈云已然对脚底的船,还有乌篷里的伤者了如指掌。

没有不干净的东西,也没有陷阱、阵法之类的。

他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压制住心中的激动,将前袍别在腰间,探身进入乌篷里。

首先当然是救治伤者。

刚才,他铺开神识时,已了解了伤者的伤势。

一句话,伤者的五脏六腑都被灵力所伤,身为一介凡人,能撑到现在,全是因为他的胸前戴有一枚青玉佩。此物非凡物,而是一件聚魂的法宝——再一次感谢祖师她老人家!将毕生的学识与修真经验都用玉简刻录了下来。

沈云不由滋的吸气。

据他所知,聚魂的法宝最是难得,往往是有价无市。寻常的金丹真人都难搞到手。

可如今,如此珍贵的法宝却为一个凡人武者所用。

事情变得更奇怪了。

第四九六章 李棠绝笔(上)

沈云走到白袍军官面前,蹲下身子,替其散开凌乱的发髻。然后,从针囊里取出一根细细的银针,缓缓的扎入其头顶的百会穴之中。同时,灵力被抽凝得比头发丝还要细,沿着银针,一点一点的注入百会穴。

这是师父生前所传之金针度穴术。

白袍军官伤及五脏六腑。他已无力回天,眼下只能死马当成活马来医。

大约过了十来息,白袍军官幽幽醒转。

他看上去约摸三十出头。这会儿,双颊现出与伤情完全不合的潮红来。

沈云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

金针度穴也不能重新激发伤者内里的生机,失败了。

这抹潮红是回光返照。

不料,白袍军官迷离的眼神落在他的脸上,骤然焕发出奇异的亮光,竟然激动的极力抬起头,哑声问道:“你,你是沈云,是也不是?”

沈云愕然。这人认得我?

“是。我正是沈云。“不管白袍军官是怎么认识自己的,如今,已是将死之人。故而,他没有丝毫的迟疑,张口便认了。

白袍军官咧着一张血口笑了:“找到你,太好了!”

竟然是来找寻自己的!沈云再度被惊到,脱口问道:“你是谁?怎么认得我?找我做甚?”

白袍军官实在是太虚弱了。刚才的两句话,还有抬头的动作,已经耗费了他太多的精力。是以,他没有回答沈云的三连问,而是头又落回到舱板上,闭上双眼,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沈云见状,右手的食指与中指并拢,“叭叭叭”,接连点中他胸口的三处要穴。

“谢谢。”白袍军官终于缓过颈来,重新睁开眼睛,看着他笑了笑,“在下是来替李棠大人送信的。”

李师叔?沈云看到白袍军官这副惨烈的样子,心里不由猛的一提。

不过,不等他询问,白袍军官又说话了:“哎呀,舒服多了。麻烦扶我坐起来。”

“好。”沈云伸长臂,尽量平稳的扶起白袍军官。

“我的腰带里藏有一瓶药水。把我的衣服解开,将药水淋在我的后背上。”白袍军官此刻精神大震,能够自己坐着了。他又道,“这样,你就能看到大人给你的密信了。你看信的速度要快一点。因为密信只能显现十息。”

沈云听完,头皮都麻了。李师叔竟然用这样的方式给自己送信,显然是遇上了大麻烦。

“你呢?”他颤声问道。

白袍军官皱了皱眉头,不解的问道:“我什么?”

“这药水浇下去之后,你会怎么样?”

白袍军官愣了一下,旋即,又咧嘴笑了:“你看着医术高超,应该看出来了。我快要死了。”

言下之意,沈云的顾忌一点意义也没有。

可是,沈云还是做不到,扶着他,没有动手。

白袍军官只是精神好了些,但仍然动弹不得。他甚至于连偏头面向沈云也做不到。见状,急了,唯有斜着眼睛瞪着沈云,嘴里喝斥道:“你再磨叽,老子这口气就要断了!我一死,药水就起不了作用。大人待我恩重如山,好不容易能够报答大人一回。你是要给老子生生的搅黄了不成?”

沈云本来是打算,如果问出这瓶药水会令伤者难受,便等伤者去世后,再使用药水也不迟。闻言,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只好说了声“得罪”,依言将白袍军官上身的衣袍解开。

光洁的后背一下子露了出来。

这时,他才明白,为什么之前看到白袍军官是以那般不雅之姿躺在船舱里。原来是为了护着隐在后背的密信。

接着,他从白袍军官的腰带里找到了一瓶大拇指大小的墨玉小瓶。

转到背后,他咬了咬牙,打开墨玉小瓶,将药水尽数倒在那光洁的后背上。

还好,没有惨叫,也没有血肉模糊之类的惨况发现。

药水落到肌肤上时,立时化作一道火红的亮光,象水纹一般,迅速在后背上漾开。

但凡亮光所到之处,皆现出墨色的字迹。

转眼间,白袍军官的后背上现满了蝇头小字。

怪不得他要事先出言提醒呢。沈云定睛细看。

正是李师叔的字迹!

开头的第一句便是:当沈师侄读到此信时,吾大约已身消道殒,不在人世。

果然,李师叔出事了!

只有十息的读信时间。

没有时间去悲伤!

沈云抿紧嘴唇,一目十行的往下看。

李棠在信里说,他这次是奉仙门之令,去巡视东海。

原本,他以为这只是仙门将他从大帅身边调离的一个阳谋。因为大帅如今功高盖主,令仙庭甚是忌惮。再加之,叛军已除,按仙庭一向的德性,说不定已在谋划着卸磨杀驴的勾当。而众所周知的,他李棠乃是大帅麾下之第一得力之人。

是以,他也做好了被刁难一段时间的心理准备。

哪里知道,他还是高估了仙庭与仙门的德性。

他们分明是要借落桑族人的手,杀了他,以绝后患。

在东海的东北方向,有一个落桑岛,上面的人自称落桑族。自古以来,落桑族人都向往大陆上的美好生活。他们祖祖辈辈都梦想着有朝一日能谋取到大陆上的土地。

然而,落桑族人很不幸。天神宗在很早的时候,便统一了这块叫做祝融的大陆。落桑族根本就不是强大的天神宗的对手。是以,一直以来,他们最多也就是能偷偷登上东海沿岸,小打小闹的占点儿凡人的便宜。

当天神宗覆灭之后,仙庭将仙符兵派往祝融大陆各地,全力追剿天神宗之剩余势力。

而这个时候,落桑族在做什么呢?

落桑族身为上古旁支,其族人一旦觉醒祖先血脉,便得到一项天赋技能,即,兽化。兽化后的落桑族人往往有着中阶妖兽的强横身体和战力。天赋禀异者,甚至能堪比十阶妖兽。

同时,落桑族人很擅长学习。他们的祖先从天神宗学到了炼气的法门,以及别处学到的强化技术,统统与兽化技能相结合,经过无数代落桑族强者的试验与改进,最终,在两百年多年前,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修炼功法。

因为套功法总共分成七个境界,每一个境界的修者的灵力其颜色各不相同,恰好与彩虹的七色相符。

是以,祝融大陆上的修士们将这套功法戏称为“彩虹功”。

戏称归戏称。会修炼,又有天赋技能加持的新生代落桑族人比他们的祖先强悍不止百倍。彩虹功迅速令整个落桑族迅速崛起,成为了东海里最强大的存在。

碰上只知道窝里横的仙庭,他们觉得是时候实现祖先们的远大愿望了。

但是,强大的天神宗令他们心里落下了阴影。是以,两百多年来,他们不敢大举进犯,而是采取蚕食的策略,在东海谋取了不少海岛。

待到仙庭察觉,落桑族已在东海坐大。仙都离东海不过千余里。强大的落桑族直接威胁到了仙都的安危。

仙庭这才慌了神,连忙向仙门求援。

第四九七章 李棠绝笔(下)

对于仙门来说,东海也是核心利益所在。因为他们有一处试炼秘境就在东海之中。

是以,双方一拍即合,很快达成协议。

按照协议,仙门要派一批金丹境以上的修士协助东海的仙符水师镇守东海。

而在仙门内部,也因此而出台了镇守东海任务。

每隔三十年,仙门会召集各门派之掌门,当众抽签,以确定各门派在这三十年里的任务名额。而每一轮的镇守任务期限是十年。

仙门的设想是,在三十年里,将有三批修士轮换。每一批才镇守东海十年。对于金丹境以上的修士为说,十年真的算不了什么。更何况,任务的奖励非常丰厚。他们认为,大家应该能够接受。

但实际上是,大家都很排斥这个任务。无他,被彩虹功强化后的落桑族实在是太强大了。

举个例子:彩虹功一共分为红、橙、黄、绿、青、蓝、紫等七层。其中,最低的境界是红阶。紫阶为最高阶。

红阶的落桑族人兽化之时,其身体之强横,战力之强悍,不让五阶妖兽。

而下下之姿的金丹境修士堪堪能与五阶妖兽打个平手。

这样的战力已经够仙门的金丹真人忌惮了。

然而,落桑族人还有一个特点,喜欢抱团。是以,他们出战,其情景往往象极了爆发兽潮。并且还是中高阶妖兽为主的兽潮。

面对这样的进攻,就是元婴大能也会头皮发麻,好不好!

更何况金丹真人们。

于是,任务刚出台时,各门派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

没有办法,仙门的长老会不得不将镇守东海任务设置为:不可抗拒。即,它是强制性的。从理论上说,仙门下的金丹境以上修士们,不管是哪个门派的,一旦被派了这个任务,都必须无条件服从。

能够成为中高阶修士的,都是人精一般的存在。很快,他们想出了应对之策。各门派几乎是将这个任务当成了一种惩罚手段。镇守东海,演变成了流放东海。执行该任务的修士变成了各门派里被排挤,或犯了重大过错的金丹境以上的门人。任务期限也由十年,变成了最短为三十年。最长……是没有归期。

这样的人去镇守东海,怎么可能出力?

仙门的长老会很快发现了这一情况。他们怒了。

于是,又一项叫做“巡视东海”应运而生。

这项任务的对象,也是仙门下的全体金丹境以上修士。它也是强制性的。

不同的是,任务期限是十五天。还有每一批的任务者都是由长老会亲自指派,不经过各门派。

通常做这个任务的都是仙门里名声不错的中高阶修士。他们的任务就是去东海各据点查看,一经发现有人偷懒,便当场严惩。情节恶劣者,巡视人员有权当场将之斩杀。另外,遇上战事,巡视人员也必须参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这个只有十五的期限,再说,落桑族那边也只是小打小闹而已。东海往往三两月都是平安无事。是以,中高阶修士们都捏着鼻子认了。

李棠接的就是这个巡视东海的任务。一直以来,他将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平叛上。是以,对东海那边的局势一无所知。他以为,东海还是以前的东海。在祁督使转带的那封信里,他很是轻松的写着,完成任务后就去探视沈云。

他知道,这次的任务是仙庭与仙门的阳谋,悲愤不已——他自带干粮平叛,虽说是另有抱负,并非是为了仙庭而战,但是,确确实实也于仙庭有大功,最终,却被这般对待。

不过,最初的悲愤过去后,他很快冷静了下来。

他全力协助大帅平叛,为的是什么?主要是不想叫叛军得逞,坏了祝融大陆已经风雨飘摇的道统。

现在,叛军已灭。他的目的达到,其他的,他发现自己也帮不到大帅了。就算没有仙门的这纸命令,他也会择机挂印而去。

既是如此,权当就是去东海散散心吧。

然而,到了东海之后,李棠才知道,这其实并不是什么阳谋,而一条借刀杀人的毒计。

因为近期,落桑族磨刀砺马,已经是整个东海水师,还有镇守东海的修士们,人人尽知的事实。

仙庭和仙门更是频频下令,令各部务必严防。

东海之上,战争随时都有可能爆发。

李棠了解情况后,反倒开心起来。

落桑族的野心,他也知道。守护东海,阻止落桑族进犯,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匡护祝融大陆的道统。

这样的任务,他义不容辞。

是以,他以最大的热忱参与到据点的备战中来。在为期十余年的平叛中,他渐渐创造出了一个凡人与修士配合的战阵,也完全没有保留的贡献了出来。

果不其然,落桑族真的大举进犯。

李棠所巡视的据点,恰好处于战区之中。

本来,在他的带动下,这个据点的准备非常充足。战阵已成,将士们更是战意饱满。

他们成功的打退了敌人一次又一次的进攻。

眼见着,落桑族人损失惨重,不得不带着同伴们的尸体回撤,放弃这个据点。

胜利在望!

孰料,就在这时,据点里的一个仙符兵牙将突然反水,带着他的亲兵,象疯了一般的砍杀周边的同袍。

战阵立时大乱。

已经撤了一半的落桑族人见机迅速组织新的进攻。

这样的变故,令所有人都傻了眼。

李棠平叛十余载,见惯了各种军中哗变,可谓应对经验丰富。他最先反应过来,命令押阵的督察队左翼出动,制伏牙将及其同党;中路继续押阵;而他则亲自带领右翼的将士们强行补上战阵。

战阵很快被重新整合。又一轮的激战过后,落桑族人抬走十几具尸体,灰头灰脑的败下阵去。

但是,据点的将士们的损伤更为惨烈。

看到敌人象是闻到了血腥味的野狗一样,远远的围而不攻。李棠知道,这下完了。以落桑族人的性子,他们肯定会召来同伴,试图从这个据点撕开进犯的口子。

李棠乘着这个空档,火速公开审问了那名莫明其妙突然反水的牙将,得知,后者是奉仙帝之秘旨行事。仙帝令他,不惜一切代价杀掉李棠。事成之后,许他侯位。而他暗中观察了许久,发现以自己之力根本就杀不掉李棠。于是,想出了这个法门。他又招供,之所以不在一开始就使坏,是担心李棠太厉害,落桑族人也对付不了。经过这么多轮的战斗之后,他以为李棠累了,战力大降,又见落桑族人准备撤退,担心错失良机,赶紧行事。

听完他的招供,不等李棠判决,听审的将士们气愤的一哄而上,竟然手撕牙咬了牙将与他的亲兵们。

李棠强忍着心中的愤怒,写下了这封秘信。

带信的这位军官叫做陈英。

之所以选中他,是因为他在对敌中,伤及五脏六腑,医石无药。

李棠俯身在他的耳旁,请他帮忙送封信。又跟他讲明,不送信的话,他兴许还能看到明天早晨的太阳。如果送信的话,他也许在突围时,被落桑族人设下的结果绞得粉碎。

陈英已经全身动弹不得,唯有头脑还清醒。李棠叫他选择:要是拒绝的话,眨一下眼睛;还是愿意帮忙的话,眨两下眼睛。

结果,陈英坚定的眨了两下眼睛。

在信的末尾,李棠说道,此生得玄清师尊之教诲,立志匡护祝融大陆的道统。然而,孤掌难鸣,他只觉得力不从心。终于,他碰到了大帅。后者是一位心中有大义,并积极实践的元后大能。

大帅曾说,要象守护金桂树一样,全力守护道统。除虫、育新枝,终有一天,金桂树会长成参天大树,屹立于天地之间。

李棠被他勾勒的美好未来所陶醉。为了实现那一天,他纵使九死亦不悔。

不过,现在看来,他们俩都失败了。

李棠说,写到这里,他却突然发现,自己所匡护的道统,其实就是一个笑话。现在,他的道基也因此而松动,有溃散的迹象。所以,估计这回是再劫难逃了。匆匆写下这封信,是叫沈云莫步他的后尘。这棵树不只孟到处生蛀虫,千疮百孔。它是从根子上坏掉了。

他又说自己还是不悔。所以叫沈云莫要为他悲伤。金丹身死即道消,重归无形。如果沈云念在一场师叔侄,真想祭奠他,那就去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在那洞口烧点纸香意思一下。

落款是李棠绝笔。

日期是三天前的中午。

第四九八章 “哇”声一片

沈云看完,发现脸上凉凉的。

他伸手抹了一把。

全是泪水。

原来,不知不觉之中,他已泪流满面。

这时,陈英的后背之上,陡然迸射出火红的亮光。

那些墨字碰到红光,好比水滴落到了烧得通红的铁板上一般,迅速扭曲变形,化成一道淡淡的白烟,转眼,消失得干干净净。

陈英一直默声不语,坐得笔直。感觉到后背上骤然轻松了,他知道送信的任务已经完成,长吁了一口气。

其实,沈云之前刺激他的百穴会和胸口三大穴,是因为察觉到他虽然性命垂危,却始终心劲未散。这两项措施,于他的伤情,没有半点治疗之效。不过是放大他的这道心劲罢了。

如今,陈英自个儿散了心劲,伤势化成涛天大浪,番倍的反噬回来。

只见他身子一晃,“扑哧”喷出一口和着黑色血块的鲜血,头后仰,带着整个上半身,直挺挺的向后倒去。

沈云眼疾手快,伸双手,从后面一把将人牢牢的抱住。

“谢……谢。”陈英的头恰好靠在他的肩膀之上。

谢谢他,助自己完成了这次任务,圆了最后的心愿。

沈云星目含泪,沉声问道:“你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是我欠大人……你不欠我……”陈英努力的说道,“把我和这船都烧了,莫泄了大人的秘信。”

沈云闻言,硕大的泪珠夺眶而出:“我知道。我也是修士,只要你愿意,我送你回家乡,不过举手之劳,无关因果。”

陈英迅速涣散的眼神亮了亮:“我家在罗洲……陈……”

就在这时,他头猛的一歪,气绝而亡。

“砰”的一声脆响。那是陈英戴在胸口的青玉佩碎掉了。陈英身死,魂魄马上离体,这是不可逆反之现象。青玉佩虽是聚魂的法宝,却还做不到逆天行事。但它未开灵智,仍极力的守着陈英的魂魄,结果,灵力迅速被耗尽,很快就碎掉了。

沈云痛苦的闭上了眼睛,紧抿的嘴唇不由自主的微微发抖。

这时,岸边上,由远及近,传来一阵急骤的脚步声。

是吴长老。他正施展轻功,快速往这边赶过来。

沈云复又睁开眼睛,垂眸看着象是靠在自己怀里睡过去了一般的陈英,温声说道:“陈英,我记住了。就算寻遍罗洲所有陈家开头的地方,我也一定要将你送回家去。“

陈英无声无息。他已不可能再出声回应。

“主公,我能上船来吗?”吴长老站在岸边问道。主公刚才虽未明说,但他猜得到,这艘乌篷船有古怪。仙官大人们的世界,稀奇古怪。他一介凡人还是安分些好,莫擅自行动,免得拖累主公。

“上船来罢。”沈云飞快的擦干眼泪,轻轻的将陈英放平。

很快,吴长老跳上船,掀起乌油布的帘子,探身进来。

看到舱板上船着一个血淋淋的仙符兵军官,他吓得两个眼皮子乱跳:“这……”

“小心!”突然间,沈云暴起,一把将他按倒在船板上。

说时迟,道时快。从外面划过一道白色的剑光。

哗啦——,乌篷的顶部被整个儿平削去。

如果不是沈云反应快。这会儿,吴长老,还有他,已被这道偷袭的剑光瞬间斩首。

好生歹毒!

沈云正窝了一肚子的怒火,无处发泄。偷袭者成功的点燃了他。

好,很好,非常好!

当即左手护着吴长老,右手捏成一道剑诀,想也不想,朝剑光袭来的方向,用了十成十的劲道,全力打出去。

铮——,

亮白色的灵光竟然发出金石之声,破空而去。

“砰!”半空中,剑光所到之处,爆开一朵血色的烟花。

紧接着,数个大大小小的黑块急速度坠落。

“啊!”旁边,传来一声惊呼。

偷袭者不只一人!

沈云干脆利落的又打出一道灵光。

同时,神识外放。他要看一看,胆敢偷袭他的人,到底有几个!

“砰!”半空中,血花又开一朵。

照样又是落下一些黑块来。

不一会儿,噼哩叭啦的,船头象是下起了冰雹子。黑块们掉在船头上,将船打得东摇西晃。

“你守着船和尸身。我去去就回。”沈云冷声说道。

“是。”吴长老瞬间回神,本能的抬头去看。

只见主公双目赤红,一手拿着一把半旧不新的竹箫,杀气腾腾的立起身来。

一直以来,他所看到的主公都是温暖亲切,平易近人的。何曾这般冷冽过?尤其是那双红得滴血的赤眸,好象还竖立起了一般,简直跟换了一个似的。

我不会是眼花了吧?

对,一定是眼花了。

吴长老吓了一大跳,赶紧的闭上眼睛,使劲的晃了晃头。

待他再睁开眼睛,身边哪里还有主公的身影?

主公呢?吴长老向船头看去。

不看还好。这一看,他只觉得胃液剧烈翻涌,根本就控制不住,抱着肚子,蹲在仍在摇摆不定的船里,“呕——哇——”,大吐特吐起来。

原来,船头上落了一堆血淋淋的尸体残块。

绝对新鲜,七零八落,有手,有胳膊,有小腿肚子……还有半个头。那半边脸恰好对着他这边,现出一副见了鬼的惧容,独眼瞪得比牛眼还要大,里头尽是惶恐。

吴长老明白过来,刚刚半空中接连传来的“砰”的响声,是怎么一回事。那是主公不知道动用了什么仙法,直接将飞在天上的两个人给打爆了啊。

如此一想,他……吐得更厉害了。

那样的画面太过强烈,以至于,主公的红眼睛有没有立起来,他完全记不清了。

他还在吐啊吐,沈云已然提着一个黑衣人跳回船上。

“按内关穴!”他说着,将黑衣人随手扔进船舱人。

吴长老听明白了。主公这是教他止呕。因为最初练《小***》是要配合穴位和经络推拿的。所以,象内关穴这样的穴位,大家都相当熟悉。他也不例外,立刻用力按住手腕内侧的内关穴。

见竿立影,呕吐止住了。

吴长老吐出一口浊气。

不想,右前侧,“哇”的一声,又响起剧烈的呕吐声。

他顾不得掏帕子去擦嘴,闻声望过去。

是主公抓回来的黑衣人吐了。绝对是这家伙也看到了船头的那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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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九九章 无耻

沈云皱了皱眉头,右手捏的剑指隔空轻点黑衣人的内关穴。后者掐着自己的喉咙干呕了两下。呕吐被止住了。

他仰起头,眯缝起一双吊梢三角眼。

不料,一道青辉乍现。

紧接着,喉头阵阵发凉。

他下意识的低头。

结果,却发现自己突然动弹不得了。只有余光瞥到一根样式寻常的旧竹箫抵在喉头上。

刚才抓他来的青袍少年到底做了什么?竟然无声无息的封住了他周身的穴位,令他再也动弹不得!

“道友,有话,好好说……”黑袍人苦着脸,做出一副倒霉到家的样子,“我,我真的只是路过。我……”

他看不透青袍少年的底细——他们按上头的命令,过来这一带抓一个仙符兵里的重伤都尉。结果,在半空中,他们闻到了浓浓的血腥味从底下的一只乌篷船里散了出来。

他们动用法宝一看。只见船舱里躺着一具死尸。从被血染红了的战铠来看,恰好是都尉级别的。

三人很有默契的交换了一个眼神。

没错!正好是他们要抓捕的人。

法宝的镜面上显示,船舱里还有两个大活人。他们仨按着性子,细细察看。

船城的这个青袍少年身上有灵气,却无灵力波动,看着象是先天武者;另一个是中年男子,更弱,只是一个凡人武者。

两只弱鸡!

三人再度交换眼神。

他们从同伴的眼神里都看到了一样的决断。那就是——斩!

于是,就有了先前的那一剑。

殊不料,自从穿上这身黑皮之后,就从未看走眼过的他们,这回竟是齐齐的看错了。并且是大错特错。

接下来的发生的事情,几乎就是呼吸之间。

残酷的事实告诉他,他们踢到铁板了。

中年男子确实是只弱鸡。

可是,那个青袍少年分明是个杀神转世。

黑衣人认栽了,心里仍抱有最后一丝侥幸——这尊杀神面相嫩得很。兴许能骗过去。

吴长老心里乐了,果断的站远一点,佯装掏帕子擦嘴巴,其实是掩去嘴角的幸灾乐祸:今儿可要大开眼界了。活到这个岁数,从来只看到仙官大人审别人。看审问仙官大人还是头一遭呢。不过,这家伙可真不老实。

沈云懒得废话,握着青霜的手微动。

青霜轻巧巧的在喉头下方拉出一条半寸长的血口子。

“噗——”血如泉涌,刹那间染红了黑衣人的脖子根。

“啊!”黑袍人惨呼。

杀神手里的竹箫明明看着只是一件下品法器,却很了不得。就这样轻轻的一拉。他的脖子竟然象纸糊的一般,破出一条大口子。

此时,他感觉自己就象是一只漏气的皮球。鲜血、温度,甚至全身之力,都正从这条大口子里迅速漏出来。

这条大口子……不要多久,我就会被它弄死的!

今儿真的是彻底栽了。看着象是先天武者的少年,其实是尊冷血杀神;明明就是一件不显眼的下品法器,随随便便拉一道伤口,就要置人于死地。

如果不是被制住,动弹不得,他肯定这会儿已经象烂泥一样瘫远在地。

“我招,我招!我全招了!”不敢再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黑袍人煞白着脸,尖叫着,“快,给我止血!我很快会死的!快……呜呜呜,求求你!”当即,眼泪与鼻涕横飞。

吴长老在一旁险些惊落下巴——仙官大人怎么会是这副德性呢?真丢他家先人的脸!

沈云面上虽不显,心里也是有点儿意外。他觉得自己是真的气坏了。不然,也不至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手,在这只黑皮的脖子上拉出这么深的一道口子来。

只是这家伙反应也太大了点吧?又不是伤在要害上,伤口也就是看着吓人些而已,根本就不会有性命之忧。连吴长老都看得出来的伤情,不可能身为筑基二层的修士,分辨不出来。所以,至于吗?

不过,这种作派好生熟悉。与仙庭养的废物点心们简直如出一辙。

厌恶之情更甚。

沈云没有理会,仍然只是冷眼看着。手里的青霜亦没有挪动半分。完全表明了他的态度。

黑衣人意会,不敢再求饶,耽误时间,哭着招了供:“小的是黑衣卫,奉了上头之命,过来抓捕一名东海的逃将。小的们接到的命令是格杀不论。小的们有眼无珠,错将大人看成了那名逃将的同党……大人,饶命啊。小的们真的是奉命行事,真的……”

沈云再也听不下去了,喝止道:“住嘴!”

陈英一身的伤,都是坚守阵地留下的。他本来就是重伤不治,没什么活头了。在临死之前,帮李师叔送信。所以,他根本就不是什么“东海逃将”。他是战亡的东海守将。

再者,看过李师叔的绝笔信,他怎能不知这三名黑衣卫抓捕陈英的目的?

这厮一口一个“东海逃将”的往英勇的陈英身上泼脏水,是欺负死人不会还口吗?

简直是无耻之极!

他越想越气,忍不住骂道:“东海逃将?他在东海浴血奋战,打落桑族人的时候,你们在做什么?这样污蔑阵亡的守将,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吗?杀人灭口,就是杀人灭口,休得红口白牙的污蔑人!”

黑衣人不由愣住。旋即,嚎啕大哭着喊冤枉:“大人冤枉啊!黑衣卫抓人,从来不许问是非曲直,只管奉命行事。小的真的不知道实情……”

“够了。”沈云嫌恶的又喝止了他的哭闹,问道,“除了你们三个,还有其他同伙吗?”

“没有。就小的们三个。”黑衣人老老实实的说道,“这位东海……的都尉大人只是一名凡人武者。按规矩只派一名黑衣卫执行抓捕。上头说,据可靠情况,他出逃前偷了一件杀伤性极大的法宝护身。那件法宝是凡人武者也能用得的。上头怕一人难以制住他,所以才派了小的们三个。刚才,小的们不言明身份,直接下手,也是因为惧怕这件法宝。”

太无耻了!

就不能实话实说吗?不污蔑人,就不会说话了吗?沈云勃然大怒,提起青霜便往那家伙身上抽打下去:“我叫你胡乱咬人……”

话未说完,他惊呆了——也没用灵力,就是这么打在左肩膀上,青霜竟然将黑衣人的整条左臂连左肩一并削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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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章 黑气

沈云难以置信的拿起青霜。

没错,仍然是下品法器。

啊啊啊,它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他知道青霜是进阶型法宝。因为失去了主人,又长期没有灵气润养,所以,才接连掉品阶,沦为下品法器。

在祖师的玉简里有提到,润养法宝的寻常作法就是先让法宝认主,然后收进丹田里就是了。

可是,他按祖师介绍的法门,试过很多次,就是没法将青霜收进丹田里。

真是奇了怪了。

是以,他只能继续将青霜搁在百宝囊里。

那里头也有灵气,应该也能润养青霜。

刚才无意间将黑衣人的左肩连同左臂一并削掉时,他还以为是青霜晋阶了呢。

结果不是。

那么,他又没有往里注入灵力,青霜是怎么仅凭着下品法器之利,如此伤害到一个筑基二层修士的?

在他拿着青霜发愣的时候,黑衣人起了大变故。

沈云因为双手拿着青霜,左手一直掐着的定身术法诀自然而然的松掉了。

于是,黑衣人凄厉的惨叫一声,两眼一番,蹲着的身子整个儿向后跌倒。然后,倒在舱板上,一动也不动了。

吴长老也被自家主公的雷霆手段给吓懵了。

待他回过神来,发现主公抱着那把半旧不新的竹箫在发呆;黑衣人一动不动的躺在血泊里,那双三角眼里,只有眼白,不见黑眼珠子。

心里一紧,他赶紧的上前,蹲下身子,捋起衣袖去探鼻息。

没气了!

他打了个哆嗦,赶紧的抬起头来,禀报:“主公,他,没气了!”

也不敢直接下结论说是死了。因为这位毕竟是个仙官大人,兴许跟凡人不一样,不一定非得靠口鼻进气出气。

沈云回过神来,顾不得再看青霜,将之直接收进百宝囊里,也蹲下身子,伸手去探黑衣人颈脖处的脉搏。

“没有脉相。他死了。”

吴长老闻言,难得的满面错愕——黑衣人被伤得确实不轻。但据他所知,就算是换成一个凡人武者,也不至于这般的一下子死掉。即便是没有及时止血,拖上一时三刻是没有问题的。难道说,修士的承受能力还远不如凡人武者?

这样也太荒唐了!绝对不可能!

他不禁摇了摇头,以甩掉这个荒诞的推论,心里鄙夷的说道:这家伙分明就是被活活吓死的!

沈云本来也是这么想的。然而,收回手的时候,他被颈脖上的那道尤在汩汩往外涌血的伤口吸引住了。

按理说,以筑基修士的体质,这道口子应该已经自行止血了。

怎么看着出血的速度反而比初创时更快了一些呢?

肯定有古怪!

他不由运转灵力,汇入双眼之中,凝神细看——这个不是祖师在玉简里介绍的招数,纯粹是他自创的。早在得到祖师的玉简之前,他在自己身上发现了一个关于灵力的有趣运用,即,要想让某处的防护或者力量增强,便将灵力调运至哪一处便是。不过,其效果最多只能维持三息。比如说,想要右臂的力量在一瞬间增大数倍,那么,灵力注入右臂便能如愿;要想增强目力,就将灵力注入双眼之中。

这一看,他整个儿石化了。

那处伤口里竟然带着淡淡的黑气!

正是这些黑气令伤口不但不能自行止血,而且令血液流得更快。

天帝老爷,我弄出来的伤口,怎么可能带着黑气?不是只有魔修或者魔族才……

沈云使劲的眨了眨眼睛,再次运转灵气,去看左肩上的大伤口。

也有黑气!并且数量更多,颜色也要更浓郁!

我……沈云心头大震,竟一屁股跌坐在地上,举起一双手,死死的盯着。

吴长老看到自家主公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握拳长叹——主公,心太善啊!

且不说这家伙是自个儿吓死的,与主公何干!就算真是错手杀了,照他说也没什么过错。斩掉一只仙庭的爪牙,那根本就是为民除害,算不得什么错。更何况,本来就是这家伙和他的同伴们先冒犯的主公。刚才,如要不是主公足够敏锐,身手了得,他和主公早就成了无头鬼。

这起子恶棍,平日里草菅人命惯了,就应该有主公这样的人制一制他们。活该落得如此下场!这叫做报应!

“主公,此地不是久留之地。”他上前将人扶起来,轻声提醒道。

沈云放下了一双手,闭上眼睛,心思转得飞快:我怎么可能是魔修呢?应该是青霜的问题。吴长老提醒得对,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是善后。还有,陈英的遗体要火化……等回到庄子里,再细究吧。

深吸一口气,压下脑海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再次睁开眼睛时,他的一双眸子已恢复了寻常的清澈明亮。

“你说的对。”他低头看了看还在汩汩冒血的黑衣人,拧眉说道,“这家伙,还有这条船,都必须烧掉。都尉大人死前有遗言,要我将他的遗体火化……你先带着他的遗体去岸上。“

“是。”吴长老没有多问。刚才他从黑衣人的口供里大致听出来了一些原由。主公的人品摆在那里。主公与黑衣人的话,他自然是信主公。他猜测,这位白袍都尉绝对不会是什么东海逃将。并且,在死之前,定是与主公说了些什么。主公应该是被感动了,许下了一些诺言。象替其火化遗体,就是其中的一桩。

唉,死得这般惨烈,还要被扣上逃将的污名。好不冤枉!他叹了一口气,走过去,在陈英的尸体前抱拳行了一礼,嘴里说道:“大人,我带您下船。您请息怒,污蔑您的黑衣卫已经被我家主公斩尽。您为守一方安危,英勇捐躯,功德无量,下辈子肯定是个会投个前途无量的仙胎。您安心的去罢。”

此言不是向一个死人讨功,而是真心的劝解。他听老辈人说,人若是含冤而死,身上的怨气太重,会吓跑前来勾命的黑白无常。从而沦为孤魂野鬼,入不得黄泉道,投不成胎。

天可怜见的!英烈不应该落得这般凄凉。他不忍这位大人壮烈捐躯,却被那起子黑心人弄得怨气冲天,继而错过了转世投胎的良机。

第五零一章 一滴水

沈云听了吴长老的祝祷,颇为动容。

先前,李师叔在绝笔信里说,他穷尽此生,一心要维护的道统,从根子上坏掉了。

这是他第二次在前辈们留下来的信里,看到与道有关的内容。

师父至死念着,什么是道!

李师叔应该是知道的。可是,李师叔却在绝笔信里说他对“道统”绝望透顶,以至于“道基”松散。

什么是道?什么叫做道统?

他至今还是没有找到答案。现在又出来一个“道基”。

真是不懂,为什么要绝望呢?

就因为仙庭与仙门的行径吗?

沈云心里呵呵。

老实说,他自打从牛头坳村出来后,就从未对仙庭抱有过什么希望。

混迹市井、小小年纪的他很快的意识到了在这世上有这么奇特的一个存在,不管什么时候,它都能令他,还有和他一样的凡人,从心底里感到失望。并且永远都没有最失望,只有更失望。这个存在就是仙庭。

正因为如此,不管何时何地,他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对这个仙庭不抱任何希望了。

没有希望,又何来的绝望?

现在回想起来,他恰好打认识到这一点后,日子越来越好过。

经历的很多事,他但凡还对仙庭还抱有一丝希望。如今,他的坟头草都不知已经青了几回!

不敢希望,也不抱希望,又何来的绝望?

李师叔知晓的道,还有道统、道基竟与仙庭有关……沈云不由又呵呵。这样的道,不问也罢。

沈云回神,恰好听到吴长老发自内心,无比虔诚的一番祝祷。

一时之间,让他即便是面对着被扣上污名的陈英遗体,也觉得无比温暖,全身充满了力量。

他从中看到了希望!

因为他很清楚,搁在三年前,同样是同情同景,吴长老绝对不会如此直白的说出来。甚至是避犹不及。最多是背地里发出一声叹息而已。

是因为他的努力,吴长老才变了。

一样变了的,还有王长老、李长老、齐伯齐婶、苏老三……所有追随他的人,可以说,都变了。

他们不再麻木,不再认为仙庭加诸在他们身上的一切欺压是天命,是理所当然。

如今,面对仙庭的不平,他们会愤怒,会咒骂,甚至会反抗。

这一切,全是因为他们开始用自己的眼睛审视这个世道,他们开始思考,他们开始变强。

沈云从不担心被他们反噬。因为他本身就是他们中间的一分子。

就象一滴水,从来不会被江河湖海反噬,相反,江河湖海还能赋予一滴水更强大的力量。沈云很小的时候就被仙庭的爪牙害成了孤儿,如果不是因为九姐,刘爷爷,傅大哥,师父,洪伯,集市里的屠夫大叔,杂货铺掌柜伯伯……这些和他一样的,万万千干的凡人,又何来今时今日的他?可以说,是他们给他开了眼,叫他开始认识这个世道,开始思考,开始变强。

他既是不幸的,却又是最幸运的。因为大家看到他不幸,所以都垂怜于他,给予他的也最多。积沙成塔,竟造就了他的机缘。而他也还算争气,没有辜负这些机缘。

一直以来,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一滴水对江河湖海的反馈,又怎么会被反噬呢?

除非,有朝一日,他忘记了自己是一滴水,变成了想要奴役江河湖海之力的船。就象过去的天神宗,和这个仙庭一样。那时才会时时担心有倾覆之灾吧!

真有那一天,他也不是他了。届时,不管沦为何等下场,皆是咎由自取。只能说活该。

因为一滴水如果脱离了江河湖海,只会干涸,被蒸发掉。

那不是反噬,是自作孽。

除此之外,他的这份自信还源自于对万万千千的凡人的本质的认识。

与仙庭的那帮泯灭了人性的畜牲不同,万万千千的凡人有一种共同的品性,叫做善良。这种品性是代代相传,已融进了骨血里,可谓根深蒂固。

沈云本人可以说,就是这种品性的受益者。如果人心都是恶的,那么,当初那般弱小的他,现在只怕是被吃得连骨头碴子也不剩了吧。还谈什么变强变大?

言传身教,潜移默化。也正是爹娘、奶奶、九姐,刘爷爷、师父……身边的这些被仙庭视为草芥的凡人,教会了他善良。

因为心有善念,所以,绝大多数的凡人看向这个世道的眼神是善良的。

所以,他们的身上才有着仙庭所没有的公正。

这样的人群,如大海一般,能容纳百川,怎么可能反噬自己的一分子呢?

同时,正是因这种品质,让沈云看到了成功的希望。

当全天下心存公道的人,学会了用自己的眼神审视这个世道,学会了独立思考,请问,仙庭、仙门的谎言还能骗谁?

当这样的人碰到欺压,都能奋勇反抗,请问,仙官大人们还敢这般放肆吗?

对于沈云来说,现在的问题是,吴长老他们的人数还是太少太少了。绝大多数的人仍然麻木的匍匐在仙官大人们的淫威之下。

扶弱助危,是侠义所在。沈云心所向矣。

随着阅历的增加,感悟越深。他越来越认识到,此举不过是小侠小义。光做到这一点,对于平复这个乱世,好比杯水车薪,远远不够。

只有助越来越多的人开眼看这个世道,引领他们学会思考,教会他们自强自立的本事,才能改变乱世。这才是大侠大义。

对,我就是要做一个大侠大义之士。

这一刻,沈云感觉心头大亮。

与此同时,丹田的正中心突然“毕剥”作响。

呃,又有变故生!

沈云暗运灵力,发现并无不妥之处,决定暂且放到一边。待忙完手头的事,再找个清净之所在,详细察看也不迟。

吴长老祝祷完毕后,当即将陈英的遗体打横抱起,一个箭步跳下船。

沈云等他立稳身形,这才跟着跳下船。

“叭!”

火球术立马出手。

一团看似不显眼,只有鸡蛋大的火,被笔直的打到了黑衣人的尸体上。

“呼——”

火团一沾着尸身,立时以迅速不及掩耳之速度散开,只不过眨眼的工夫,整只小船都被熊熊烈火所吞噬。

吴长老本来是打算在岸上找一个干爽之处,先将陈英的遗体暂且放下,然后再折回来帮主公放火的。见状,抱着遗体,站在岸边,又一次石化掉了。

不用说他,沈云自个儿也被震得一愣一愣的——火球术是从祖师的玉简里学到的。他以前不知道练过多少次。却是头一次看到自己打出来的火球有这等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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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零二章 变异的火球术

大火摧枯拉朽。

沈云与吴长老双双发愣之时,被削去顶的乌篷船,还有船上的一切,迅速被大火无情的吞噬。

待两人回过神来,火没了。

船也没了。

更不用说船上的尸体与残块。

唯有一江东流水缓缓流过。

吴长老使劲的甩了甩头,瞪大眼睛往水面上搜寻着。

没有,什么也没有剩下!

啊呀呀,仙火真可怕……他想到了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不得不提醒道:“主公,火化也要用仙火吗?”

当时,陈英请求主公时,他不在场。所以,不知道陈英的原话是什么样的。反正,至少他自己不想死后被烧得连骨头碴子也不剩。在仙都,人们的习俗是土葬。火化是不得已的行为。被烧得只剩下一小坛子骨灰,视为残忍。本来就已经残忍,再要连骨灰也没有剩下,那就是残忍得令人发指了。

而且,主公这仙火的速度快得没边。一旦使出来,连后悔的时间也没有。

他希望主公能三思。

沈云听懂了。好吧,他自己也搞不清,为何火球术的威力变得这般霸道了。就象变异了一般。但确实如吴长老所提醒的那样,这样的火球术已不适合用于火化陈英的遗体。

好在有百宝囊在,也不用担心陈英的遗体发腐。

他说道:“火化之事,哪能这般草率?稍后再说。”说着,手一扬,将陈英的遗体收进了百宝囊里。

吴长老顿时觉得手上一轻。

“走,我带你去河对面,接着找马场。”

“是。”

沈云上前,与吴长老并肩而立,伸长臂揽住了后者的腰身。

呼——,耳畔风起。

眼前一花,吴长老感觉自己的身子被猛的提了起来。可是,心呀,胃之类的,都好象还没有跟上来……

好难受!

幸运的是,这样的情形只有几息。

因为几息之后,身子急骤下落,飞快的追上了五脏六腑。

紧接着,双脚又踩到了实地。

同时,耳畔的风声骤停。

“到了。”沈云松开手。

这便过了河?吴长老讶然的睁开眼睛。

一看,可不是已经过了河么!

他张着嘴,远眺河的对岸。

就是几息的时间!几息之前,他还站在河的那边!

这已经不能用轻功解释了。仙术!必须是仙术!说不定就是腾云驾雾……

顿时,追悔莫及!

如果不是在主公面前,他肯定会捶胸顿足——自己为什么就要闭上眼睛呢?

是问,有几个凡人能跟他一般幸运,飞上天去啊?

“走了。”沈云见他面色只是微微泛红,并没有不适的样子,便决定继续赶路。虽然隔着一条河,但若真是黑衣卫寻过来,只怕河的这边也在他们的搜索范围之内。

吴长老自然也知道这里不可久留,应了声“是”,紧步跟上。

两人都比先前要走得快一些。

走了将近半天,到了傍晚的时候,已走了四十余里。

遗憾的是,还是没能找到适合建马场的地方。

不过,适合夜宿的山洞倒是有一个。

“走,去那里边看看。”沈云招呼道。

“是。”跟着在野外跋涉了两天多,吴长老看出来了,主公很擅长野外生存。而这一点却是他的短板。是以,他只管跟着主公的屁股后面走就是。

走到山洞口,沈云铺开神识察探后,更加满意了。

这显然是一处附近的猎户们常常落脚的地方:洞子不大,能容纳五六人夜营。里头处处有近期被收拾过的痕迹。最里边,还码着一堆柴火。柴火堆的上面,摆着一只黑砂罐子、一撂土瓷碗。

没得让公主替自己探路的规矩。吴长老抢步上前:“主公,我进去探一探。”

这两天多来,沈云也了解了他的行事风格,闻言,笑着点了点头。

吴长老扒开洞口的那蓬茅草,戒备的走进山洞。

他很仔细。在里头走了一圈,看到柴火堆时,他还细心的用手指揩了一下黑砂罐子和每一只土瓷碗。

“主公,里面好象近期有人住过。”他出来如实禀报。

沈云答道:“应该是附近村子里的猎户。”

吴长老立刻懂了,问道:“今晚不会有猎户过来吧?”

沈云看了一眼天色。此时,太阳下山,雾蔼沉沉。

“天色这般晚了,按理说,不会了。”

“那就好。”吴长老舒心的笑了。虽说在野外没有什么可讲究的,但是能够不用与陌生人共处一个小小的山洞,是件高兴的事儿。

两人身上都带着吃食、热水。洞里又有现成的柴火,故而,不用再出去打水、拾柴之类的。

洞子的正中间,垒有现成的石头火灶。

吴长老从里面抱了些柴火,放在灶旁,取出储物袋里的火折子,生起火来。

沈云也没闲着。他取出一个小型隔离阵,布在山洞里。

此阵也是师父传下来的。不过,沈云得到它时,它还是全新的,没有被动用过。以前,沈云不识货,读过祖师的玉简后,才知道此阵是个好宝贝:有它在,能隔离金丹真人们的神识搜索。而对内,它的隔离是无效的。

也就是说,外面的金丹真人们的神识会被隔离在外,进不来。但是,阵里的人,并不受影响,一样的可以神识外放。

很快,布阵完毕。沈云放阵盘的阵心里放入一块下品灵石。此阵的隔离范围只有十丈,故而消耗也不大。一块下品灵石能维持两天两夜。

一圈五色的灵光自阵心泛起,无声的迅速扩散开来。呼吸之间,这圈灵光已经抵达插在山洞四面的那四面黑色阵旗之上。

四面阵旗齐齐发出炫目的灵光。

嗖嗖嗖嗖——,灵光铺开,眨眼间,象一个五色的泡泡一样,附着在山洞里。山洞口泛着淡淡的五色光,流光溢彩,煞是好看。

这样的情形持续时间不长。三息过后,五色光渐渐隐去。一切看着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其实不然。如果有人自外闯进来,或者用神识搜索到这里,被碰触到的地方,又会泛起淡淡的五色光。

吴长老又重新烧火——这两天,主公已经布了两次阵。这是第三次。可他真的是百看不厌。每一次都会停下手里的活,过过眼瘾。

越来越觉得这次随主公出来,是赚大发了。

沈云布阵,只是防范未然。

不想,没过多久,外面的天色完全黑了下来。他与吴长老正在用晚膳,山洞里的西北方石壁突然亮起了五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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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零三章 我是魔修吗?

吴长老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情况。但他知道,定是那个方向出现了状况。他不由全身戒备,用询问的眼神看向自家主公。好吧,那眼神里还闪跃着雀跃与亢奋——这是第三个晚上,终于仙阵有了反应,好期待哦!

他自己尚且没有发觉,在他的潜意识里,他家主公无所不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沈云本人可没有他那么乐观和自信。

因为能够触发隔离阵的唯有神识。

而能够神识外放的,少说也是金丹真人。

他根本不知筑基为何滋味,只是稀里糊涂拥用了筑基三层功力。

这样的底牌,叫他如何敢主动挑战金丹真人?

好在,自己也能神识外放……

西北石壁上的五色光一闪而光。

也就是说,那位金丹真人并没有怀疑这边,不过是寻常的搜索而已。

沈云不动声然的将神色抽凝成丝,沿着地面,悄悄往西北方向伸探——这也是祖师在玉简里介绍的经验。她老人家根据数百年的战斗经验总结得出,修士的脚是最迟钝的。元婴以下的修士,他们的脚还察觉不到外来神识。

而之前在仙都的时候,他偶尔从叶罡的闲谈里得知,现在的祝融修真界已经比不得天神宗没有覆灭之前。化神真君们是这片大陆上修为最高的存在,他们都卯着劲儿的提升修为,想成为独一无二的道君。故而几乎不问世事,一心修行,基本上已经不出来行走了。

是以,祖师她人老家的经验可以一试。

神识细丝一直探到岸边,也没有什么发现。

咬了咬牙,他将之沿着河面,继续往西北方向探伸。

不一会儿,神识细丝过了红水河,抵达对岸,继续往前延伸。

翻过一块礁石,又往前走了丈许,终于,“看”到了一前一后相三步远的两双脚。都穿着黑色的鹿皮朝云靴,前面的那一双在靴面上绣了金色的云纹。

这样的朝云靴,与白天的那三名黑衣卫身上穿的是一样的。不同的是,那三位的靴面上都没有绣金色云纹。

沈云心道:看样子前面的这位就是那位用神识搜索的金丹真人。

很想将神识细丝往上抬一抬……

可是,这位是金丹真人呢!

被他发觉,可不是闹着玩的。

他在袖子里握了握拳头,按下心中的冲动,让神识细丝继续趴在地上。

他分析得不错。这两位确实是都是黑衣卫。站在身后,和白天的那三名黑衣卫都是前面这位的手下。一下子折了三名得力手下,身为队长,岂能不心疼?更重要是,脸面!

黑衣卫办事,寻常的金丹真人都得退避三舍。今儿,他却一下子折了仨手下。

这件事若不查出个水落石出,这张老脸以后往哪里搁?

很快,队长大人将方圆五十多里的沟沟坎坎都搜查完毕。

一无所获。

他收回神识,一双秀气的细眉不禁在眉心拧成了大疙瘩:“那魔修定是逃了!”

身后的那名筑基期黑衣卫闻言,头垂得更低了——不用看,他也能猜到,队长大人这会儿心情很不爽。如果可能,他恨不得能找条地缝,躲进去。

好在,队长大人这回没有要为难他的意思,自言自语之后,提声说道:“走!回营去禀报,说在这一带发现了魔修的影踪!”

话音刚落,人已经跳上飞剑,冲天而去。

待到后面的那名黑衣卫愕然的抬起头来,只看到了月色中的一个小黑点。

魔修?

大人是怕了吧!

他后知后觉的打了一个大寒战,嘴里忍不住嚎出声来:“大人,等等属下……”慌里慌张的祭起飞剑,全速追了上去。

魔修?沈云也吓了一大跳,嗖的收回神识。

据祖师的玉简里介绍,论敏锐,人族修士远远比不得魔族与妖族;而在人族修士里,又以魔修为最。

是以,以上将神识沿地面搜索的法门,并不适用于妖魔鬼怪,以及魔修。

妖修?呃,没有听祖师提及,人族修士有堕入妖道的。而半人半妖的,那叫半妖。他们是被妖祖诅咒过了的存在,天生不能修行。

“没事了。”他嗡声告诉吴长老,“两个黑衣卫在河对岸站了站,马上就走了。”

吴长老伸手捋稀须:“他们是来找白天失踪的同伴的吧?呀,他们的速度可真快!”

沈云答道:“应该是魂牌的缘故。”

见吴长老一头雾水,他详细解说道,“修士有一种神通,叫做灵力。它是与众不同的。故而,有一种秘法。只要修士往特制的玉牌里注入一道灵力,便生成了他的专属魂牌。以后,他若是碰到了什么危难,哪怕隔着千山万水,魂牌都能有所感应。一旦修士殒落,魂牌会立时碎掉。”

“所以,白天那三个黑衣卫的魂牌碎掉了,他们的两位同伴是根据魂牌的提示,准确的找寻到了河对岸?”吴长老说完,忍不住在心里夸了夸自己的接受能力。于他来说,魂牌是匪夷所思的全新存在,他竟然一下子就接受了。

再一想,不禁庆幸的抚掌而笑,“幸亏主公行事老道,一把火烧光了所有行迹。”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沈云突然明白了“魔修”何在——魔修动手后,往往会在现场留下或多或少的魔煞之气。也就是黑气。无独有偶,白天的时候,他自己就从黑衣卫的两处伤口里都发现了黑气。而那两处伤口,都是他所为……

心莫名的虚了起来。他一口将手里剩下的那一小口白面饼放进嘴里,胡乱嚼了两下:“早些歇息,明天继续找。”

“是。”这一天,于吴长老来说,可谓精彩纷呈。他还沉浸在美好的回味之中,故而,没有发觉自家主公的小小异常。

沈云有灵力护身,夜里哪怕睡着了,也不用烤火取暖。他将石灶这边的空间让给了吴长老,自己走到里边的柴火堆下面,双眼微合,盘腿而坐。

看着与前两夜一样,实则,此时他的心里乱哄哄的。

魔修?那个金丹境黑衣卫嘴里的‘魔修’指的是我吗?

我要是堕了魔,我自己不可能不知道。

可是,我不是魔修,为什么我在黑衣卫身上留下来的伤口里,会有黑气呢?这又要如何才能解释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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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零四章 灰色气体

沈云首先想到的是青霜。

因为白天的时候,他突然发现青霜有着下品法器不可能的锋利。

这时,吴长老已经收拾妥当,正盘腿坐在石灶边,全神贯注的练习《小***》。

沈云心念一动,从百宝囊里取出青霜,用神识严严实实的包裹住。

立时,青霜象是被剖开了一般,不管是表面,还是里面的空腔,其情形都一清二楚的呈现在他的脑海里。

清清爽爽的,只有淡淡的白色灵气。

所以,那两处伤口里残留的青气与青霜无关。

与青霜无关,那么,最大的干系就只可能在自己身上!

沈云咬了咬牙,将青霜收回百宝囊里,凝神内视。

他最先怀疑的是丹田里的那团阴煞之气。因为它本身就是魔煞之气的主要成分。

虽说这团灰不溜秋的玩意儿在他的丹田里一直很安分的,但他对之警觉得很。只要内视丹田,第一时间看的必定是它。

难道是伤口里的那些黑气,就是出自我的丹田?

结果,沈云“看”到丹田里的情形时,只觉得整个人都象是骤然掉进了千年的寒冰洞里。

白天的时候,丹田里突然“毕剥”的响了一下。

因为当时没有时间内视,他只是匆匆暗中运了一下灵力,见没有异常之处,便没有太在意,打算等到晚上夜宿的时候,再详细察看。

本以为无事,却万万没有想到出了大事!

自从伤愈之后,他的丹田里,被白色的五行灵气和灰黑色的阴煞之气对半分开。

两者各占一半,黑白分明,井水不犯河水。恰好是一天的时间,在丹田里旋转一周。

这些天来,他已渐渐习惯。

不想,这会儿,再内视。那半边白色的五行灵气不见了,灰黑色的阴煞之气也不见了。

只见丹田中间的三分之一区域里,都变成了灰蒙蒙的一大团,混混沌沌,完全分不清五行灵气与阴煞之气。

不用说,先前的那一声“毕剥”,是大变故的开始?

一时之间,沈云是追悔莫及——早知道……唉,千金难买早知道!

沈云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懊恼与惶恐不安。

这种情形,又是祖师的玉简里不曾提到过的。

所以,又是无章可循。

还能内视,并且,没有什么异常之感觉,也就是说,我的灵力没有受到影响。他在心里如是告诉自己。

如此一来,心情平复了大半。他很快的冷静下来,脑海里冒出两个疑问:灰蒙蒙的那一团,到底是什么玩意儿?莫非是五行灵气与阴煞之气搅和到一起去了?

一直以来,他都有这样的担心。苦于无预防之法门,再者,阴煞之气并不影响灵力,也没有渗入到周身的经脉之中。故而,他暂且听之任之。

周身经脉?沈云的心里猛的打了个突,立时内视任督二脉。

简直是糟糕透了!

这回,连任督二脉里也不见五行灵气的影踪,全是这种灰不溜秋的玩意儿!

他又去“看”周身的经脉。

它们与任督二脉里的情形是一模无二样!

必须搞清楚灰色气体是何方神圣!沈云再也不敢存丝毫的侥幸,屏弃一切杂念,再次内视丹田,仔细观察那一大团灰蒙蒙的混沌。

它还是一团气状物。并且,完全不是沈云想象的那样,是由五行灵气与阴煞之气完全搅和到了一起的混和物。

这是一种很奇特的灰色气体。不但沈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而且就连祖师的玉简里也没有提及过——从颜色上看,它很接近阴煞之气比较淡薄的时所呈现出来的颜色;它看着与五行灵气没有任何的相似之处,但是,沈云却能明显的感觉到,这正是自己灵力的源泉。

灰色的气体不是均匀分布的。很明显,占据总体量的十分之一的最中心区域最为浓郁,在颜色上也要浓得多。这一块呈灰黑色;余下的,由里及外,灰色的气体越来越稀薄,颜色也越来越淡。待到最边缘,它已经淡到浅浅的灰白色。

内视的范围与清晰度,主要处决于修士的修为。一般来说,修士的修为越是高深,其内视的范围越广,同时,也越是清晰。以沈云现在的修为,只能“看”到边缘区域里的灰色气体的具体形态。

它呈丝状。每一丝不及十分之一寸长,相当于头发丝的百分之一那么细。

在形态上,它倒是象极了阴煞之气。后者也是一丝丝一缕缕的。不同的是,个头比这种灰色之气要大上许多。一丝阴煞之气约摸相当于十几二十来根灰色气体。

与五行灵气,则是完全不同。五行灵气看上去也是丝丝缕缕,然而,实则是由相应的五行灵气小光点汇聚而成……

沈云越看越糊涂,忍不住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怪不得祖师在玉简里多次感慨,说,世间之大,无奇不有。她老人家活到几百岁,纵使修行至化虚境后期,仍然感觉所知太少,不知者甚多。

这种灰色气体,既非五行灵气,又不是阴煞之气。然而,却又有两者的一部分特点。再想到,自己的丹田里除了五行灵气和阴煞之气,再无别的存在。他大胆猜测道:莫非这两样充分混合后,会变成这个样子的灰色气体?

貌似也只有这样能解释得通了。

沈云再一次后悔莫及,在心里骂自己道:沈云啊沈云,你怎么就不长记性呢?上次受伤的事才过去多久?你明明知道丹田无小事,却听到丹田里有异常声响,却不第一时间内视。

若是那时,听到“毕剥”作响,他立时敛神内视……呃,好象还是什么也做不了。不过,至少他能清楚的“看”到,丹田里这场大变故的经过。也不至于现在提着心,猜来猜去的。

罢了。世上没有后悔药。事已至此,只能跟当初接受丹田里的阴煞之气那样,接受这一大团的灰色气体。

沈云又叹了一口气,自我宽心:反正又不影响灵力。还有,兴许下一次,再“毕剥”的响一下,这一大团的灰色气体又自己分开,重新变回了五行灵气和阴煞之气呢。或者阴煞之气自行散掉了,也说不定呢。

这时,他已经很清楚,黑衣人伤口里残留的黑气,正是他自己留下来的。那时,他丹田里的变故还没有发生。也就是说,那些黑气应该就是阴煞之气。

现在呢?我的丹田里没有阴煞之气了,只有灰色气体。会不会每每动用灵力之后,还会留下明显的痕迹?

如果是的话,这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因为他不是堕魔者。直觉告诉他,这种不明灰色气体,也不可能是堕魔者所特有的。而极有可能,是他所独有。

如果只要动用灵力,就会在现场留下一些灰色气体……啊呀呀,这叫他以后如何在外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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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零五章 灵力也变了

等了差不多两个时辰,吴长老终于练功完毕,在石灶边打了一个地铺,洗洗睡了。

为了以防万一,沈云隔空点了他的睡穴,这才起身离开山洞,去了外头。

这会儿,已是深夜。

月光如水,照得周边的夜色越发的寂静。

沈云放出神识,细细的搜查了方圆五里以内。

一切正常,并无不妥之处。

他先是试验了火球术。

用最小的力度,往五步开外的一块青石上打出一个比鸽子蛋大不了多少的火球。

“蓬——”,小火球迅速吞没了这块磨盘大的青石。

说时迟,道时快,沈云飞快的甩出一记流云袖,呼的将之扇灭。

但,还是晚了。

青石块已然变作焦黑,通体象是蒙着一张蛛网一般,布满细纹。

可以推断,如果他再稍稍慢一点儿灭掉火,青石块肯定会爆裂成无数的碎碴碴。

沈云心中凛然。

修士的火球术是将体内的火灵气逼于指尖,迅速引燃之,形成火球,最后打出去。故而,火球术的威力直接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修士体内的火灵气,火球术的威力也越大;另一个是,修士的修为。

一般来说,修士的修为越是高深,其体内的火灵气越是雄厚、精纯,施展出来的火球术,其威力越大。

也正因为火球术是火灵气燃烧的缘故,它要强过寻常的凡火。

但是,对于筑基期的修士来说,用尽十分之力,打出来的火球,强过凡火的程度还是比较有限的。

象沈云刚才打出来的这个小火球,根本就没有用全力,可它却显然已达到了中阶地火的级别了——在祖师的玉简里,提到,天地之间的火也是分等级品阶的。其中,以凡火的级别最低。高过凡火的火种有地火和天火。后面两种,又分为上、中、下三个大品阶。每一个大品阶里又分成十个小等级。

中阶地火,正常情况下,那是火系的元婴大能们才能具有的威力!

那么,不正常的情况呢?

就是魔修或者魔族喽。

魔煞之气比五行灵气要强横得多。故而,魔修或者魔族打出来的火,远比修真士们强悍。举个例子:中阶地火级别的火球,只要金丹境后期的魔修,或者高级魔兵便能打出来。

难道我的火球术变得如此强悍,是因为阴煞之气的缘故?

沈云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混乱,铺开神识,将焦黑的大石块包裹得严严实实。

没有黑气!

也没有灰色气体!

甚至于,连灵力的残余波动也没有!

那块大石头就象是被凡火烧成了这副德性。

明明我刚才接连动用灵力,使出了火球术和流云袖。沈云难以置信的将双手举到眼前。

再试试别的。

心念一动,他又试了水球术、地裂术、铁锥术、木刺术等另外四系的基础法术。

与火球术一些,它们都变得强横了许多,却无一例外,使用过后,在现场没有留下黑气、灰色气体和灵力的残余波动。

试验充分证明了,他之前的担忧多虑了。

除了以上两点不同寻常之处,沈云又有新的发现,即,用了这么多的法术,灵力居然只有消耗过半的感觉。而要是在昨天以前,他的灵力早就消耗到警戒水平了。

不用说,这一切的根源全在于他丹田里的灰色气体。

对此,沈云终于有一种捡到宝的感觉。对灰色气体简直不能再满意了。

他好奇极了——灰色气体到底能有多耐用呢?

当即,又叭叭的挨个使出五系基础法术。

火球、水球、铁锥……

没过多久,他立足的这块小草皮变成了赤沙。

额头终于象针刺过一般,细细碎碎的痛了起来。沈云不但不恼,反而按着一边的太阳穴,咧着嘴,开心的笑了起来。

哈哈哈!经过刚才的实验,他发现自己等于是比之前多了十倍之力!

有意思的是,筑基三层的魔修,其力才比同阶的修真士多出三倍;就是相当于筑基境的初级魔兵,也不过是五、六倍之力。

一番实验,证实了,灰色气体比五行灵气和阴煞之气都要强横得多。

高兴过后,沈云发现自己又面临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灰色气体消耗到警戒水平之后,该如何补充?

如果消耗之后,灰色气体无法补充,那再好也是白搭啊。

吐出一口浊气,他快步回到山洞里。

吴长老还在沉沉入睡,丝毫没有被他在洞外弄出来的动静干扰。

沈云回到柴火堆前,又盘腿坐下,服下一枚蕴灵丹,开始试着驱动《洗玉诀》。

丹液化开,丹田里与往常一样,涌起一阵暖意。

另一方面,功法的运转也跟从前一般顺畅。

微微皱了皱眉头,他分心内视丹田。

那一大团的灰色气体居然随功法的运转,而在缓缓转动!

随着它的转动,灰色气体慢慢由丹田,慢慢扩散至任督二脉,以及周身的经脉……一遍功法下来,周身经脉里的灰色气体回满。而丹田里的灰色大气团却没有减少的迹象。

从这一点上看,服用蕴灵丹对灰色气体同样管用。

沈云顿时顾虑全无——到目前为止,他对灰色气体的认识是,不但于他的修为没有任何的妨碍,而且比五行灵气更好。

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它看上去混混沌沌的,没有五行灵气那般绚丽。这种不鲜明的外形,也直接影响到了他的灵力。以前,他的灵力是炫目的银白色,如今,变成了米浆子一般的米白色。

修真士的灵力颜色,处决于他丹田内的灵根。通常,灵根的种类越少,越是精纯,其灵力的颜色越是鲜亮。比如说,天火灵根的修真士,其丹田里只有火灵根,且精纯度达到九成以上。他们的灵力便非常接近火灵气的本来颜色。同样是单一火灵根,地火灵根的修真士,其灵力的颜色却要显得淡一些;又如,五灵根修真士,其灵力是白色的。其中,五种灵根越是精纯,灵力越是透亮。之前,他的灵力是银白色的,仅从这一点上来判断的话,旁人往往会将他当成天五灵根。而眼下,他的灵力变成了浓浆一般的米白色……呃,跟那些被视为废材的伪五灵根是一个色调了。

不过,沈云一点儿也不在意。在修真界,实力才是一切。鲜艳的灵力得到吹捧,那是因为它代表着同系修士里最强的实力或者潜力,而并不是因为它看着很美。

他打出来的灵力,虽然看着跟伪五灵根一般,但里头蕴含的力量并不是伪五灵根。说句不好意思的话,很多时候,这不失为一种伪装。自个儿偷着乐去吧。

第五零六章 晨祭李师叔

运气象是突然好了起来。第二天,沈云与吴长老接着往下游方向搜寻。到了快到中午的时候,两人走进一个三面环山的山谷里。

沈云先行用神识探过路,故而,还能自持。吴长老站在谷口,纵目看着眼前绿茵茵的草地,只觉得豁然开朗,两眼流光溢彩,兴奋的抚掌大呼:“主公,找到了!找到了!这里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处天然马场!”

与大庄子的距离也不远。过了河,只需往下游方向走上三十来里。

于是,就这般确定了。当天,沈云与吴长老回到庄子里,召开长老会,宣布要建一个马场。

齐伯对这一带比较熟。听说马场选在河对面的那个山谷,他马上笑道:“那一带都是无主的地。”

这就更好办了。按仙庭的规定,无主的地,可以直接跟仙府购买。而众所周知的,仙府的卖地,先要定级。根据土地本身的良莠一共分成十个等级。每一块地到底是什么等级,都是没有记录的,必须由专管此项事宜的主簿现场定等。

故而,仙府卖地,最关键的人物是主簿。

只要给主簿足够的银钱,除了仙府衙门所在地,辖区之内,就没有他不敢卖的地。

所以,只要肯使银钱,那个山谷绝对是买得下来的。

齐伯当即提议,将那一带尽数买下来。

其他长老们都表示附议。他们中间的很多人,以前在仙都时,没少与仙府在这方面打交道。仙都的仙府里的老爷们都有一个怪脾气,你越是迫不及待的买哪块地,他们便越是坐地起价。象那种明明是旱地,被定级为水田的事情,他们是完全做得出来的。如果明确的想要买那个山谷的话,即便是花了大价儿钱打点,搁在仙都的那帮老爷们手里,没有开垦过的荒地,也十之八九会定为矿山。他们不知道这边仙府里的老爷们是不是也这般脾性。不过,想着天下乌鸦一般黑,都觉得还是事先防着点的好。

沈云采纳了他们的建议,将此事全权交给长老会去做:齐伯管钱;吴长老管账;李长老负责与仙府方面交涉;其余人协助李长老。

李长老在仙都做了二十余年的坊主大人。经他之手的田产买卖,不知有多少。是以,他本人信心满满,而沈云也放心得很。

最后,沈云宣布,马场设为他的私产。所以,买地的一切开销,从他的私账上出。他只有一项要求,即,不论如何,都要将那个山谷买下来。

“是。”齐伯等人纷纷起身领令。

散了会,待众人都离开后,沈云对齐伯说:“这两天,我要闭关。这次闭关很紧要,不管外头发生了什么事,都不得打扰我。还有,储物袋里还贮藏了一些饭菜,再不吃完的话,就要浪费了。所以,这两天,无须给我备饭。”

齐伯苦了半辈子,对粮食珍惜得很。如今虽不再缺衣短食,但是,他还是很节俭。平时,隔夜的饭菜依然是舍不得扔掉,都会热一热,当早饭吃。

闻言,他没有劝拦,郑重的抱拳应下:“是。”

沈云交代完毕,便回到主院,封了院门。

事实上,所谓的闭关,不过是幌子。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换上夜行服,几个纵跃,出了庄子,前往省城方向。

李师叔在绝笔信里虽没有言明,但是,末尾所言,似有所指。他决定去一趟西山。

一跃疾行。期间,他遇到了一拔黑衣卫。

一共是五人。沈云惊讶的发现,自己的目力又暴涨了不少。在没有月亮的夜里,他竟然能一眼看出其中打头的那个是金丹三层的修为!

不用说,又是灰色气体的功劳。因为在丹田里的五行灵气与阴煞之气充分融合成灰色气体之前,他只能看出筑基三层及以下修士的修为境界。

又是一桩喜事。沈云伏在树梢上,抚掌无声的笑了笑。

其余的四人,全是筑基境修士。

看他们赶路的方向,应当是去春望县那边。

他猜测,这些家伙是去甜水河畔。

庄子里有阵法守护,且离事发点有百来里之遥,暂且无忧。是以,他没有折回去的打算,避过这路人马之后,继续赶路。

天将亮的时候,抵达西山脚。

按着记忆,沈云到了当年偶遇李棠的那片小树林里。

李棠最初现身的那棵树犹在。

它立在迷离的雾气之中,随着晨风轻轻摇摆,树叶沙沙作响,好象是在说:“你终于来了。我已等候多时。”

沈云只觉得喉头有些堵,深吸一口气,抹了一把脸。

两个掌心湿漉漉的。全是泪水。

距李师叔在绝笔信里落款的日期也有五天。再结合那些黑衣卫的喷粪,他知道,李师叔应该已经殒落。金丹境以上的修士,身死即道消,一切归于无形。故而,他打消了去东海增援的念头。

不管是不是自己过度解读了绝笔信里的字句,沈云首先从百宝囊里取出祭品、香烛等物,在树下摆好祭坛,开设祭祀李师叔。

与当年料理师父的身后事全部遵循的是俗礼不同。因为李师叔至死以天神宗弟子自居,沈云这回用的是祖师在玉简里提及过的天神宗祭祀之礼。

小小的祭坛坐西向东,上面一字排开,摆着三碗清水。

沈云点燃三根清香,先是双手将之高举过头,面对祭坛,长揖到底,嘴里轻轻吟唱:“今有天神宗弟子魂归神山,工恳请各路神灵沿途庇护其亡魂,急急如律令。”

三揖之后,吟唱完毕。他蹲下身子,将清香向下,从左至右,依次在三碗清水上面画着圆圈。

不多也不少,每一碗水都是先顺手划三道圈,然后再反手三道圈。

同时,嘴里轻轻吟唱着李师叔的姓名与师承。

这是祭祀的第二步:喊魂。

三遍之后,喊魂完成。

沈云依着玉简里的步骤,开始“送魂”。

依次在三碗清水面前插上一根清香,他先是正衣容,然后,又是一揖到底,接着站直身子,面对正东方,脚踏罡步,左手“啪”的甩出一记流云袖,嘴里祝祷:“化作长风,送李师叔之亡魂回神山。”拢起袖子,打上一记法诀加持;紧接着,右手又甩出一记流云袖,再次祝祷:“李师叔魂归神山,永得安宁。”这回没有加持法诀,而是抱着袖子,在祭坛前跪倒地于,认认真真的叩了三个响头——这就是天神宗内门嫡系的“引魂舞”。可惜,沈云生来不会跳舞,临时研读之后,在主院里练了将近个把时辰,还是不满意。最后,他灵机一动,象练拳一般,将之招成脚上与手上的招式,先是练步法,再结合手上的流云袖和法诀一起练,倒是越练越象那么一回事了。

三叩首之后,礼全。

沈云抬起头来,只见三根清香上的青烟一摇,在祭坛的正上方汇成小指头粗细的一缕,往正东方而去。

而此时的山里晨风明明是打南边来!

沈云跪坐在地上,目瞪口呆。

就在这时,从树底传来“叭嗒”一声脆响。

第五零七章 仙帝病了?

沈云瞬间回神,闻声望过去。

只见祭坛的正前方现出一个一尺见方的地洞来。

那是……他心中一动,神识铺开,探入地洞之中。

地洞尚且残留有灵力的波动。

也就是说,这里曾经是布设了阵法或者禁制的。不过,此时,刚刚解除。

神识很顺利的探入了地洞之中。

不是很深,只有两尺来深。在洞底静静的摆着一只巴掌大的红云宝盒。

没错,它与红云宝盒简直是一横一样,就是个头小了许多。

在灵泉小境里,沈云得知,祖师传下来的红云宝盒就是出自李棠的师尊玄清子之手。是以,在洞底看到一只样式一样的红云宝盒,心里并不觉得很突兀。

他心道:李师叔果然是在信尾暗示,叫我来这里取东西。

红云宝盒里究竟装了什么东西?他猜测,估计是玄清子的传承。

因为在灵泉小境里,除了《问天》的运气口诀,他再没有找到有关修行的文字或者玉简之类的。

他从地上爬起来,绕过祭坛,直接从地洞里取出这只小得多的红云宝盒。

宝盒之上,也有一朵一模一样的祥云图案。

沈云试着将灵力注入其中。

“叭嗒!”宝盒应声而来。

他的猜测没有错。盒中,果然装有了排列的整整齐齐的玉简。

沈云扫了一眼,得出具体数目:三百一十九枚。

比祖师她老人家留下来的还要多。

不过,这也正常。因为祖师她老人家当年是丹田被重挫,只余下筑基境的修为。七年的时间里,一边以郎中的身份,混迹市井,一边还要总结毕生之经验与心得。能够留下一百多枚玉简,已是难得。

玄清子最后虽也身份重伤,但有灵泉小境这个高阶时间法宝相助,能留下更多的玉简,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除此之外,盒中再无他物。

沈云又尝试着打开祥云小空间。里头也是空空如也。

粗略的查点之后,他试着将小宝盒收进百宝囊里。

与祖师的红云宝盒一样,也是收不进去。

没有办法,他只能将之小心翼翼的收进怀里。

随后,撤掉祭坛,甚至连空地上的足迹也仔细的抹掉。觉得妥当之后,他没有再做停留,当即施展“穿云步”,下山,回庄子。

午后。数千里之外的仙都。

仙帝刚刚午睡醒来。这时,床前突然现出一道竖直的五色灵光。

他皱了皱眉头。

一直守在床榻边上的两名小仙侍见状,连忙双双上前,扶他起来。

仙帝盘腿坐好后,那情形好比刚刚与人斗了三百个回合一般,大汗涔涔,气喘如牛。原本枯黄干瘦的脸变得惨白,不见一丝血色。

顾不得把气喘匀,他哆哆嗦嗦的从袖袋里取出一枚赤红如血,比鸡蛋黄略微小一圈的丸药来。

两名小仙侍又忙活开来。其中一人端起床边高几上的八瓣纯银碗,另一人则跪在床榻边上,将地上的青玉小樽高举过头。

仙帝取下手中的丸药后,先是就着小仙侍的手,从银碗里含了一口玉露,漱了口,然后,吐入小樽里。

“退下罢。”此时的仙帝,跟刚才相比,就象是换了另外一个人。只见他气不喘,手不抖,坐如钟,丰神俊秀,雍容华贵,双目更是灿若星辰。细看之后,只有五官大抵与之前相似。

而两名小仙侍显然是见惯了,一点儿也不觉得奇怪。两人低头应了一声“是”,一同退至大门外。

厚重的朱漆大门轻轻合上。

偌大的寝殿里,只剩下端坐在床榻之上的仙帝一个人。

低头仔细的捋平了寝衣上的小褶子,他这才对着面前悬浮着的那道五色灵光轻轻挥袖。

五色灵光瞬间无声的漾开,化成一面闪闪发亮的水晶镜。

镜面上现出一位身着雪青色道袍的中年道士。

他也是盘腿而坐。一出现,便长眉轻蹙,抱歉的说道:“贫道并非故意扰陛下清静,而是事发突然,不得不禀与陛下。”

仙帝知道,他其实是刚才等得有些久了,心生恼意,却故作不知,展颜轻笑道:“无妨。大长老又不知道朕有午睡之习。”

原来镜像里的中年道士就是仙门的大长老,容庭真君。

听到仙帝的间接解释,他的恼意不减反增。不过,事情紧急,暂且顾不得为这点子鸡毛蒜皮的小事扯皮,只是暗中在心里记了下来。

“原来如此。贫道真是失礼之极。”不等仙帝接话,话锋一转,他神色凝重的说道,“刚才接到锦山地宫守卫的报告,说御龙图有变。”

仙帝一听,神色大变:“御龙图有变?何时之事?”

大长老本来想说,就是您软榻高卧之时。话到嘴边,却变成了:“三个时辰之前。”

仙帝在心里飞快的算了一下,那个时候,正好是天将亮未亮之时。略作沉吟,他问道:“是与凡人界有关?”

大长老轻轻颌首:“变故发生之后,我们仙门立刻召集了十名当值的真君前往地宫察看缘由。经过推测,变故是由一道亡魂引起的。而这道亡魂来自东海。”

“什么?东海之上,新近有天神宗的弟子殒落?并且还有天神宗的弟子为其招魂?”仙帝神色大变,脸上的雍容华贵有些挂不住了,“查出来了施术者的大致方位吗?”

镜像之中,大长老叹了一口气,轻轻摇头:“地宫之中,已经有一百多年不曾发生过这种变故。贫道以为……呵呵,天神宗,真的是阴魂不散啊。”

“东海里折殒的那人,果然是天神宗弟子!”仙帝咬了咬牙,“大长老放心,朕这边必定不会放过他的同党!”

大长老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微微颌首:“我们仙门这边已经在盘查他所在的师门,以及交往之人。若有消息,立刻报予陛下。”

“好。”仙帝朗声应道。

镜像一晃,象皂角泡泡一般,无声的碎了。

一时之间,仙帝好比被抽走了脊梁骨,象团烂泥一般瘫倒在床上。与此同时,他的脸又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生骤变。只是,这回是在变瘦变干……眨眼的工夫,他又变回了服用丸药之前的那副行将就木的枯槁模样。

“来……人……”声音也变得暗哑无比。他望着朱漆大门方向,用最后的药力呼喊。

朱漆大门应声打开了一尺来宽。午后的阳光自那门缝里透进来。照得两名小仙侍的身影象是镀了金一般。

仙帝看着怪刺眼的,不得不闭上发枯的双眼。

仙门那边。大长老收了镜像之后,对环坐在周边的另外两名长老无可奈何的笑了笑:“陛下行事越来越拖拉了。”

不料,左手边的那名长老却面现犹豫:“我总觉得陛下身上有古怪。”

“何怪之有?”大长老与右手边的那名长老齐声问道。

“以前从未听说陛下有午睡的习惯。而且,他那副样子,也不象是初醒……尤其是镜像里偶尔现出的一角床上情形,让我以为他是病榻缠绵。”

大长老捋须颌首:“听你这么一说,我也有这种感觉。”顿了顿,果断的说道,“陛下之安康至关重要。我提议,马上派得力的弟子去打探陛下的情况。”

“我附议!”

“我附议!”

第五零八章 上古禁制术

白天不似夜里,可以毫无顾忌的赶路。故而,沈云的脚程比去时放缓了许多。入夜之后,他悄然的回到了主院。

没有人察觉到他出去了一趟。

庄子里,一切如常。

舒舒服服的洗了个热水澡后,沈云取出小一号的红云宝盒,开始细读那些玉简。

与祖师传下来的那些玉简不同。玄清子将玉简用法器的品阶体系编了号。其中,被标为“法器”区域的玉简为最多,一共有三横排,数量达到两百一十多枚。里头,又细心的分成了三个小区域,分别是“下品”、“中品”和“上品”;“灵器”区域次之,占两横排,也是分为上、中、下三个小区。

它们两个品阶加起来,占据了玉简总量的八成多。

后面的“宝器”区域则要少得多,且里头没有再分小区。

沈云看明白后,自然是拿起了“下品”里排在最前面的那一枚。

本以为也会看到类似于《告弟子书》之类的存在,却不想,这枚玉简里没有玄清子的只言片语,就是一本器修入门书,内容是关于如何打铁,名叫《铸锻初论》。

沈云有些意外,匆匆扫了一眼,又拿起了紧挨着的第二枚玉简。

《铁精概论》!

一看书名,就知道还是与打铁有关。

……

沈云一连看了十枚玉简,发现都是器修的入门书。并且,这些书都非出自玄清子之手,里头也没有见他留有注解、心得之类的。

它们就是天神宗里关于器修的藏书而已。

沈云不死心,又随意的从“法器”的“中品”和“上品”区域里各抽了三枚玉简查看。

仍然是如此。

他怔了怔,很快释然了——玄清子前辈应该是觉得说与后辈弟子的话,都在灵泉小境里的石屏上写得清清楚楚了,没有必要再重复。

所以,是我想当然了。

接下来,他又发现一桩有趣的事情:“灵器”品阶以上的玉简,都加有禁制。他不能随意阅读。

心思一转,他拿起了“上品法器”区域里的最后一枚玉简查看。

终于在里头看到了玄清子前辈的真迹。

这枚玉简是专门介绍“禁制”的。在开头,他详细的介绍了这只宝盒。

它也是有名字的,叫做“红云影盒”。

其名取自师祖她老人家传下来的那只“红云宝盒”。

“红云宝盒”是玄清子早年的成名做。机缘巧合之下,红云宝盒出世时,生成了一个影体,于是就有了“红云影盒”。

本体与影体在外形结构上是一模一样的。不同的只是大小。有时候,本体大,影体小;有时候,本体小,影体大;也有万分之一的机率,两者一般大小。具体情形如何,不可一概而论,全看机缘。

红云宝盒与红云影盒则属于“本体大、影体小”的情况。

但是,本体与影体是两件完全独立的法器,它们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

当年,玄清子将本体送给了师妹木灵子,自己则留下影体,就是想取“成双成对”的吉兆。

只可惜,造化弄人。最终,他与师妹各自飘零,完全失去了联系。

在生命的最后时光里,玄清子连抱着红云影盒,睹物思人也做不到了。原因是,影盒里装了他匆忙之间从天神宗带出来的本门藏书经典。他身负重伤,离不开灵泉小境,只能将影盒传给唯一的挂名弟子李棠,叫他自行研读。

担心李棠,还有李棠替他寻到的真正传人一味求多,不肯在基础上面下苦功夫,他用心良苦的在影盒里设置了两重禁制。

在这些禁制的作用下,李棠和后继者们只能随意的查看“法器”区域里的玉简。“灵器”和“宝器”里的那些玉简,他们必须分别成为中级炼器师和高级炼器师以后,才能破解相应的禁制。

说完这些之后,玄清子详细的讲解起禁制来。

说起来,禁制之术并非器修的专长,也并非只能运用于法器之上。它其实是所有修士都能学的一门秘术,在修真界里,也是运用最广的秘术之一。

天神宗内门的五位护法长老,各自习有一门源自上古的秘术。而玄清子所长的就是禁制术。

虽说禁制术运用甚广,会用禁制术的修士也多得很,但是,玄清子在玉简里毫不客气的指出,那些皆是“皮毛”,甚至有的是挂着禁制术名头的旁门左道。

不过,上古诸法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特别的挑人。

也就是说,能不能学会,全在个人。

是以,玄清子也不能担保唯一的挂名弟子李棠能完全掌握禁制术。他最多只能保证,李棠将这枚玉简里的内容背得滚瓜烂熟,肯定能破解外面的大部分禁制。至于影盒里的两重禁制,他直言道,如果不能完全掌握禁制术,那么,还是老老实实的提高炼器修养,争取早日成为中级炼器师和高级炼器师吧。

他又叮嘱李棠,如果不能完全学会禁制术,一定要替他寻到一个能学会禁制术的传人,切莫叫这门绝学后继无人,断了上古传承。

现在,这枚玉简就握在沈云的手里。他知道,自己要想看到“灵器”等更高品阶里的器修经典,只有两个法门:要么成为炼器师,扎扎实实的练至中级炼器师和高级炼器师;要么,完全掌握玉简里的禁制术。

其实,他对炼器还是挺感兴趣的。

玄清子将玉简里的禁制术说得如此牛皮,他更是兴趣大增,迫不及待的想学会它。

先学禁制术!

沈云紧握玉简,接着往下读。

很快,他意识到,玄清子前辈所说的禁制术挑人,是指对学习者有两项要求,即,过目不忘和过人的心算能力。

对于修士来说,过目不忘俨然是本能。所以,禁制术对于学习者的唯一要求就是心算能力。

这一点也能不住沈云。因为当年要离开郑家庄时,陈老爷为他答谢他救下了孙女甜姐儿,将自家的秘技算盘术倾囊相授。他学会之后,心算能力大增。

意识到这一点后,沈云学习禁制术的兴趣更浓了,同时,信心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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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零九章 第一规章

上古禁制术其分为十层。其中,第三、五、九层皆是大关卡。

第一层和第二层的要求都不是很高。比如说,第一层,只要如玄清子在前文里所言,将禁制术全文背得滚瓜烂孰,便能达到进阶要求,进入第二层;

而如果能学会掐算术,将禁制术的八种基础禁术两两随意组合,便能进阶第三层;

从第三层开始,难度陡然增大,只有熟悉的掌握了五十六种变式,才能晋升到第四层。

前面两层难度不高,可以说,第一层考验的是学习者的记忆力。

第二层的关键在于掐算术。只要学会了掐算术,八种基础禁术两两随意组合自然是得心应手。

掐算术不用笔墨,不用算盘,全靠一只右掌将时间与方位结合起来,用八种基础禁术去推演变式。可以说,如果没有较强的心算能力,修士学习掐算术,根本就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

不过,对于第二层来说,变式不多,仅有五十六种。

对于掐算术来说,第一种变式,唯一对应着一个掌法。

五十六种变式,便是五十六个掌法。

可以也是担心学习者的心算能力不行,书中将这五十六个掌法都一一详尽的画了出来。

所以,万一真的学不好掐算术也没有关系,将这五十六个掌法背到烂熟,也一样可以进阶第三层。

第三层,还是掌握变式。只是,此时,变式已多达四万来种。其中,很多掌法可谓极为相近,只有一丝一毫之差异。

对于修士来说,如果真有心学习禁制术,用第二层的法门,丝毫不差的记住四万来个掌法,也就是多花些时间的事。

问题是,书中并没有将这四万种变式一一罗列出来。

理由充足得很:连掐算术都学不会,学什么禁制术?乘早止步罢!

可是,它又要求能用掐算术推演出任何一个变式,才能进阶到第四层!

在这里,沈云看到了李棠留了一个“难”字。

看来李师叔不擅长心算。他放下手里的玉简,伸手按了按有些刺痛的额头——他对这门绝学喜爱得很,一上手,便放不下来。不知不觉之中,接连读了一天一夜,神识消耗至警戒线。

成果喜人。只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他轻轻松松突破了前面两层,进阶第三层。

只是神识消耗太多,必须暂且放下。

况且,他说的两天闭关时间已到,也不能再这般埋头苦读。

将玉简收进百宝囊里,沈云先是练了一遍《洗玉诀》,以恢复神识。然后,稍作梳洗,这才从里间出来,打开主院门。

和往常的每一次出关一般,齐伯果然亲手提着一个大食盒,候在门口。

“云哥儿,出关了!”看到他,齐伯欢喜得很,提着食盒迎上前去。

沈云应了一声,折身与他一道回到正屋里。

“昨天神箭营那边捉到了一条五十多斤的河鱼。听说您的爱吃鱼头,他们将鱼头送了过来。您尝尝,可鲜呢!”齐伯笑嘻嘻的打开食盒。立时,一股子粉丝鱼头煲特有的鲜香味儿冲了出来。

沈云沉心于禁制术,忘记吃东西了。这会儿肚子饿得很。深深的吸气,赞道:“不错,闻着就很好吃。”

“您慢慢吃。不够的话,厨房里还有。”齐伯用双手比划出海碗大小,“好大的一个鱼头呢!”

“这么大的鱼头,我一个人哪里吃得完?大家一起吃啊。”沈云夹了一筷子粉丝,“滋溜”吃进嘴里。

“知道您惦记着我们,从不吃独食。所以,今天早上,阿花做了一大锅,我们都吃粉丝鱼头。”齐伯剥了一瓣蒜,递给他,“您吃着,我跟您说说买地的事儿。”

“好。”沈云点头,将蒜籽放进嘴里。

齐伯便详尽的说了起来。

与他们开会时预料的情况差不多。李长老先是与丁叔一道,多方打听,了解到春望县的主簿实际上也是个认钱不认人的主儿。不过,他偏要在人前装出一副清高的样子。敛财的事情,都是他的二房太太在做。象买地这种事情,在二房太太那里都有一套现成的“规矩”。

丁叔很快找到了二房太太的门路,按“规矩”,交纳了一万两的“定金”。

拿到钱,二房太太的动作很是利落。上午交的定金,下午的时候,二房太太那边便有了准信儿——可以卖。如果想定级为“滩涂荒地“,另外还要交三万两的“润笔费”。不然的话,只能定级为“矿山”。并且“润笔费”也不能省。按仙官的规矩是五千两银子;还有,再交两万两的“赶工费”,隔天便能拿到大老爷签发的地契。不交也可以。不过,要到翻了年,大老爷才能得空儿。

李长老对照仙府公开的价格算了一下。两个等级之间的差额是两万两。更让人窝火的是,那一大块地,本来就是滩涂荒地。

“这帮贪货!”李长老无奈,只能交了五万五千七百两银子——多出来的五千七百两银子,是两笔开销。五千两,是交“契约税”。交易额的一成,这是仙府的明文规定,白纸黑字的写着,在哪里都是一样的;七百两才是那一片滩涂荒地的地价钱。

二房太太如风评一般,很有信用。隔天的下午,派人将地契送到了李长老他们下榻的客栈。

“昨天下午,李长老传讯,说今天早上顺道去市集里采习些家具,晌午返程。”齐伯禀报道,“以他们的脚程,估计能赶上晚饭。”说着,看了沈云一眼,又道,“云哥儿,老丁也传讯回来了。说,要拿到仙府的地,只能走二房太太的路子。所以……”

沈云听明白了。齐伯是担心他看不上春望县仙府的这些勾当,认为这样买地用的是旁门左道的法子,从而心中不喜,怪罪李长老和丁叔。

毕竟在仙都的时候,他从来就没有跟仙府那边妥协过。哪怕是对上堂堂的王爷。

“我知道。”他摆摆手,“这个仙庭从上到下都烂透了。不这样的话,休想买到那片地。我们是不得已而为之。只是,我们万不能学他们这般贪腐。”

听着象是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却令齐伯警醒不已。他连忙点头:“是。”如今,云哥儿的家业越发的大了。将来,还会更大。云哥儿将偌大的家都交给他当着,他一定要对得起这份全身心的信赖才行。所以,杜绝贪腐,这条规矩是必须的,也是长期的,一定要牢抓不放。

于是,等李长老他们回来后,齐伯连夜召开了一次临时长老会。在会议上,他提议,将杜绝贪腐立成规矩。

提议得到了在家长老们的大力支持。接下来,长老会多次共同讨论,将提议细化下来,变成了一系列的、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

这是长老会真正产生的第一条规章。事后,齐伯按照流程,以大长老的身份,将新规章呈交沈云。

后者看过后,大加赞扬,将之命为为“第一规章”,当场签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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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一零章 更无耻

沈云以为自己对仙庭的无耻已有了深刻的认识。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还是太低估了仙庭的无耻。

几天后,东海战败之事,传到了菱洲。

这一条爆炸性的新闻——东海战败,落桑族乘机大举进犯,登陆屠了两座城镇。而仙庭竟无兵可挡,不得不投降议和。

人们还没有完全搞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一个更爆炸性的消息接踵而来——据说,东海战败首罪在于巡视员李棠。因为这个家伙先是刚愎自用,后又临阵脱逃!什么叫做“千里之境毁于蚁穴”?说的就是这个李棠。因他之故,原本固若金汤的东海防线出现了重大的漏洞。其余据点的东海将士们浴血奋战,最终也未能填补上这个漏洞。三天三夜的激战之后,落桑族人以李棠所在的据点为突破点,撕破了整个东海防线。而李棠自己倒霉,于逃路途中,掉进海里,淹死了。

与前面那道消息不同,这回的消息非常详细,就是贩夫走卒也是一听就懂。

于是,人们愤怒了,都说“大奸贼李棠”这般死了,太便宜,一定要将其“挫骨扬灰”。

而第一条消息反倒是迅速淡了下来,鲜有人再提及。

消息最先是传到省城。赵宣听到传闻后,大惊失色——怎么这么巧?我家主公的师叔也叫李棠,并且前段时间也刚好去了东海做任务……

他虽没见过李棠大人,但他信得过自家主公。如果李棠大人真如传言中的那般不堪,主公岂会敬重之?

再者,传言来势汹汹,背后必定有推手!

谁是那只推手呢?

结合一前一后两则消息,以及它们的传播情况,赵宣立刻想到了仙庭。

失东海!两座城池沦陷!满城的平民被外族屠杀!不管是哪一件,皆非小事,瞒是瞒不住的。一经传开,势必会引来仙门等其他势力的质疑。故而,仙庭必须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而以仙庭历来的做派,绝对会审时度势的抛出人来为以上的事情负责。

如果一人不足以打消各方面的质疑,仙庭就会抛出一伙人。

李棠大人极有可能就是仙庭抛出来的这个人。

如果风波还不能过去,仙庭肯定会抛出一伙人。也就是所谓的李棠大人的同伙。主公身为李棠大人的同门师侄,届时恐怕……想到这里,赵宣不禁狠狠的打了一个寒战。

他认为自己绝对不是想多了。因为类似的事情,在仙都的时候,他见得多了。

心中一动,他决定去探探大帅府的动静——全省城的人都知道,李棠大人是平南侯麾下第一人。如果仙庭打算抛出一伙人的话,平南侯势必难以独善其身。

结果,快到大帅府时,他听到数百全副武装的仙符兵气势汹汹的从后面追上来。

满街的人们避之不及。

赵宣也随人群一道,远远的闪到街道两边。

眨眼间,街道的中间空了出来。

仙符兵们无意为难众人,呼啦啦的往大帅府方向蜂拥而去。

“出什么事了?”

“好象是去大帅府那边……”

“哟哟哟,他们真敢啊!”

“有什么不敢的?此一时,彼一时!”

……

赵宣听着周边的人们小声的议论声,心不由沉到了谷底。

果不其然,很快,前面传来消息。说是刚才过去的那些仙符兵围住了大帅府,严令里头的人进出。

第二天,满城都在疯狂的传着一则消息——平南侯想染指东海的海防,却苦无下手之良机。于是,故意叫李棠在东海坏事儿。然后,他再打着救援的旗号,公然进兵东海。只可惜,平南侯没有想到落桑族人如此之强悍,自知不敌,缩了手。

很快,消息有了好些版本。甚至连平叛的事也被挖了出来。有消息说,平南侯为什么与叛军僵持了这么些年?根本就不是叛军太厉害,而是平南侯养寇自重!

就连鸿云武馆也因此而招来重重非议。有人说,鸿云武馆就是平南侯专门用来培养党羽的基地。平南侯所图甚大。

赵宣听得心惊肉跳。如果昨天他还只是怀疑的话,一夜之间,流言传成这样子,仙庭的真正意图已再清楚不过了。李棠大人不过是个由子。仙庭这回是要卸磨杀驴啊。

他个人非常同情平南侯。但是,他更担心的是主公。因为听流言里透出来的意思,仙庭将鸿云武馆的弟子都视为平南侯的党羽。而主公也是鸿云武馆的弟子!

就在这时,他昨天撒出去的人手全回来了。据他们打探,昨天在背后推动流言的黑手,正是仙府。

这个情报足以证实他对仙庭的所有猜测。

不能再耽搁了!赵宣担心传讯不安全,当即带着所有人离开省城。

出城之后,一行人沿着官道急奔二十余里,到了一处前不见村,后不见店的荒岭脚下。赵宣这才给沈云传讯,汇报省城这两天的情况。

当时,沈云正在听王长老汇报马场的准备情况。听完传讯,他噌的站起来,脱口骂道:“无耻之极!”

心中的愤怒疯涨,他恨不得马上就提着青霜去宰了那些躲在阴暗的角落里烂舌头的肮脏货。

“主公!”王长老见他的脸色不对,赶紧在一旁劝谏道,“我觉得宣爷担心的极对。仙府极有可能打击鸿云武馆和一众弟子。主公,不能不防啊。还有,宣爷前次去鸿云武馆打探您的消息,是公开露了脸的人,此时不宜再呆省城了。”

沈云闻言,顿时冷静了一大半。接下来,他扶着桌子边沿,做了好几个深吸呼,才按下余下的怒火。

王长老劝的对,光生气于事无补。

当即,他打出一道传讯符,令赵宣火速撤回来。

接着,他紧急召见了李忆兄弟两个。他名下的这些庄子,以及新近买的河对面的那一大块地,分别是由他们两兄弟经手的。在仙府那边有没有登记鸿云武馆的弟子身份,也只有他们两兄弟最清楚。

“没有。”李忆很肯定的答道,“当时考虑到主公没有参加过武试,没有功名伴身,光是一个鸿云武馆的弟子身份,也起不了多大作用。所以,我们这边的管事在卖主,还有仙府面前,都只说出良民身份。负责录名的那个仙差跟管事讨要了一百两银子的润笔费,连您的路引都没有看,直接录了名。”

李长老回答得更干净利落:“所有的手续都是那位二房太太的人一手包办的。我们这回连仙府衙门的大门都不曾进去过。也没有人跟我们讨要您的路引校对身份。”

王长老听了,悬着的心终于落到了实处,乐呵呵的向沈云抱拳道贺:“多亏这些家伙只认银钱。主公无忧矣。”

第五一一章 余头有难

众人散去之后,沈云独坐屋中,静下心来,细细的捋了一下事情的方方面面。最终,掩面长叹——真是可悲,他居然还以为仙庭是有下限的。

沈云啊沈云,你长点心吧!

不过,细想之后,他觉得赵宣的担忧也不全对。至少,他敢打包票,贝侯这回性命无忧。

他敢这么肯定,是因为从种种蛛丝马迹中看得出来,贝侯早就暗中向仙庭妥协了。比如说,他交出了鸿云武馆;放任李师叔离开。

还有,贝侯也是仙门中人。并且从他能从仙门请来那么多的知名金丹真人坐馆授徒,可以看出他在仙门的人缘和声望都不低。就冲这一点,仙庭也不会直接这般给他扣帽子。

所以,他觉得,后面那些关于贝侯的流言,不是出于仙帝之意。应该是下面的人之自做主张,比如说,省城的仙府大老爷野心勃勃,就完全有动机。

这样的仙府啊!东海失了,无所谓;两座城池沦陷,无所谓;治下的平民被外族象猪狗一般的屠杀,还是无所谓。

因为从仙帝到底下的各级大老爷们、仙差仙吏们,都在忙着争权夺利,排除异己。

这样的仙庭,真是从上到下都烂透了!能不寒了那些真正做事的人的心?还好李师叔一死百了,身消道殒。不然的话,他若是在天有灵,得知自己死后还要被扣上“大奸贼”的帽子,只怕会气得活过来吧。

沈云暗中握了握拳头。他还是不够强。面对这样的仙府,面对这样的颠倒黑白,面对外族的侵犯,他还是什么也做不了。或者说,他是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

默坐多时,沈云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一度迷茫的眼神变得复又坚定起来——他打定主意了,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就从身边的事做起,从手头的事做起。做自己眼下能做的事。

他坚信,只有自己真正变得强大了,才能做更多的事,更大的事。

说起来,现在,他身边的事,手头的事,多着呢。

比如说,他要进一步学习禁制术;

比如说,马场要尽快建起来。

还有,夏收马上就要到了……他真没有时间这般枯坐。

五天后,苏老三带着三个人风尘仆仆的回来了。

他们带回来了十一匹种马和九匹母马。

沈云亲自出庄子迎接他们一行四人。

“先生,这些是最强壮的成年马。”见过礼后,不等沈云询问,苏老三主动禀报道,“后面还有七十多匹马,是怀着崽子的母马和不满一年的马驹。不宜急行,所以,我叫虎子他们在后头慢些走。我们四个赶着这些马在前头探路。”

沈云一听,大喜,连忙问道:“他们现在到了何处?要不要我派人去接应?“

“好的。”苏老三面现难色,“那个,先生,我,我们四个能不能请一个月的假?”

他身后的三人都眼巴巴的瞅着沈云。

心思一转,沈云大致猜到了他们请假的原由。可是,这里不是说话的地儿。故而,看了苏老三一眼,朗声招呼道:“大家这一路辛苦了。回到家里了,什么都不要管,先舒舒服服的泡个热水澡,吃口热饭,去去乏。”

“是。”苏老三与他一起不知道打过多少次猎,读懂了他的暗示,知道他没有怪罪的意思,带头应下。

将人迎进庄子里后,齐伯带他们去安置。

沈云与吴长老等在家的长老们则是去看买回来的马。

“好马!”几人之中,吴长老最懂相马。只见他看着皮毛跟缎子似的,在阳光上熠熠生辉的成年马,乐得合不拢嘴,“这样的俊马,搁在仙都,没有万儿几千两银子一匹,休想买到。”

沈云笑道:“听你这么一说,我突然发现贩马是个很赚钱的行当。”他总共才给了五万两银子。不说后面还有七十多匹,光是这二十匹马就已经赚发了。

不等吴长老接话,赵宣很肯定的点头:“如果有固定的马源的话,贩马确实是个很赚钱的行当。不过,南边的马,骨架子小了些,耐力也比不得比边的马种,在北边怕是不很行销。”前段时间,他在省城找赚钱的门路,对于马市也有一些研究。

吴长老一反常态,竟然当众白了他一眼,跟只护崽的母鸡一般,抢白道:“这是纯血统的高原马。走山路的话,能甩北边的草原马好几十里地。在北边,这等骏马绝对是有价无市。只要一露出来,不管有多少,瞬间都能抢光。”

“这个,我倒是不知。”赵宣向吴长老抱了抱拳,笑道,“以后还望吴长老多多赐教。”

“好说。”吴长老显然还在生气,毫不客气的应下。

赵宣是主公面前的第一人,王长老担心吴长老这般行为得罪了人。他,吴长老,还有李长老都是前后街几十年的老街坊,又是都做过坊主的人,情谊不同寻常。见状,连忙出来打圆场,哈哈笑道:“原来听说吴老弟是个马痴,我还不信。竟然是真的。要我说,主公真是慧眼识人。叫吴老弟去安置这些宝贝蛋儿,真没错。这不,吴老弟已经护上了!”

其他人岂能不能明白他的用意?都跟着笑了起来。

吴长老本是个伶俐之人。经他一提醒,意识到自己刚才失态了,连忙向赵宣歉意的笑了笑。

其实,赵宣也并没有觉得尴尬。他确实是不懂马,也是真心想跟吴长老学习——主公连马场都建上了。搞不好真有贩马的意思。他怎么对此继续一窍不通呢?

故而,迎着吴长老的目光,爽朗的回以一笑。

两人都知道这事儿过去了。

沈云乐得他们和睦,见状,高兴的问道:“老吴,这些马什么时候能挪到马场里去?”

“马场那边的围栏还要两天才能合拢。”吴长老如实以对。

“行,那就先养在这边的马厩里。”

看过马,沈云回到主院,刚坐下来,旺子进来通传:“主人,苏爷求见。”

“叫他进来。”

“是。”

旺子出去后,不一会儿,苏老三急步进来。

不等他行礼,沈云走上前,问道:“是不是贝侯那边有什么不好的传言?”

就知道先生最能体恤人。苏老三这次来有两个目的,一是接着请假;二是为刚才在大门口的莽撞行大礼道歉。闻言,他感动得险些落泪,吸了吸鼻子,连连点头:“余头在那边,可能碰到大麻烦了。”大帅的事,他掺和不起,也用不着他掺和。但是,余头不同。余头只有他们这帮生死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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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书友雪儿2310的月/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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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一二章 神识跟踪

“余头?”沈云有些意外,“他回到了贝侯的军中?我以为他是返乡了。”以前,他不只一次听余头说过,待贝侯完全平了叛军,要回到家乡去,买回祖传的水田,继续喂水鱼。嗯,还有用他教的法门,试验养珍珠。余头的愿望是,从族里过继一个孩子,安安生生的过完余生。

苏老三摇头:“在去救祈大人之前,余头是打算返乡的。不过,从丰成县回来后,他就改了主意。他说,得了先生的大恩惠,不能就这样一走了之。那晚,我们商议,一起来投奔先生。余头说,我们这几个人跟随先生,就是一伙吃白饭的残兵。但是,如果把在丰成县一起合阵的弟兄们都凑齐了,兴许就能给先生帮点忙了。所以,他执意要回大帅那边去,召集其他几位弟兄。他还说,毕竟个人有个人的主意。他也不知道能不能把人都带回来。叫我们先不要跟您说。免得到时,他办不到,风声却传了出去,让先生脸上没光。”

竟是这样!沈云的脑海里不由现出余头的身影,动容道:“余头……他有心了。”

确实,在丰成县合阵,费了他不少心血。而他,眼下也真的缺这样的人手,正准备着手在私勇里选人,重新合阵。如果原班人马都能真心实意的投奔过来,自然是最好不过了,能节省一大半的人力物力。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他能省去不少精力,可以继续集中精力钻研上古禁制术。

他之所以这般痴迷于上古禁制术,是因为突破第三层,进阶第四层之后,突然发现,自己在阵法上面突然象开了窍一般。以前完全看不懂的初级阵图,现在居然能看得懂了。照这样的情形,他哪怕做不了阵法师,至少也能学会如何破阵。

在修真界,法阵无处不在。修士可以不做阵法师,但是,于布阵、破阵这两样,那真的是越精通越好。

当然,他一头钻进上古禁制术,不能自拔,更重要的是,他越来越觉得这门绝学很对自己的脾味。那感觉就是,他生来就是应该要掌握他的一般。说句不客气的话,他觉得自己具有学习上古禁制术的天赋。有生以来,他头一次发现自己有某一方面的学习天赋。终于叫他从正面体会到了一把,世人为什么如此坚信资质之说。天赋可以叫人事半功倍,真是个神奇的好东西。

话说回来。沈云敛去心头杂念,关切的问道:“余头他碰到了什么麻烦事?”

苏老三满脸轻松的答道:“也不算什么大事。前天,我收到余头的传讯,说是以前的一个对头,眼红他在大帅面前得了脸,拉了一帮子人,暗中使绊子。余头气不过,叫我喊三两个弟兄过去助拳。虎子他们还要两天才能回来。所以,先生要是准假的话,我们四个过去就行了。”

沈云见状,没有再说什么,起身说道:“你稍等片刻。我去里头给你们写张假条。”言下之意,就是准了。

“是。”苏老三松了一口气。

刚才安置的时候,齐伯跟他们说了一些庄子里出入的规矩。一句话,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出庄子的大门。除非是做任务或者请假。这个“任何人”,包括了先生他自己。而请假是有专门的流程,象他他先前那般,在大门口请假,属于典型的违规行为。一来就给先生丢脸!他们四个听完后,哪怕齐伯劝慰“不知者不为过”,也都恨不得能找条地缝钻进去。是以,他安置好后,马上就过来请罪了。

先生还是以前的先生,宽和得很。不但没有怪罪的意思,而且还愿意替他们周旋。苏老三双手交握,站在外间,心里更加愧疚了。

很快,沈云拿着一张墨迹未干的假条出来了,指点道:“你拿着它去李长老那里换出入符。”

苏老三双手接过,垂眸飞快的扫了一眼。

假条上写的是“主院四人,私人事务,请假一个月”。末尾还有沈云的署名。

他不由的心里敬佩不已——他在大帅军中多年,深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久在军中,更知道,很多时候,规矩都是用来约束他们这些凡人将士的。象先生这般,规矩面前,一律平等,同时,自己也是真的严格遵守规矩。让他不能不从心底里生出敬意。

“是。”明明是寻寻常常的一张纸,然而,苏老三硬是看出了神圣的光环。他郑重的将其纳入怀中。同时,再一次觉得自己弃大帅,而投奔先生是最明智的选择。

“如有难处,记得传讯回来。”沈云问道,“上次的传讯符,还有吗?”

“剩了许多呢。”苏老三等人知道那些传讯符都金贵得很,不到必要的时候,绝不动用,故而,总共才用了六枚,剩下一大半。他抬眼笑道,“刚才齐伯跟我们说了庄子里的规矩。从这个月起,我们有份例。这次的任务还有奖励……仙符很多,根本就用不完呢。比我们在大帅军中要宽裕多了。”

“那就好。”沈云听出了话里的意思。这是要他不用再私底下贴补他们。

接下来,苏老三向沈云报备了行程:明天清早启程。一个月的时候,足以了事。

他做为代表,当即向沈云辞了行。这样一来,明天早上,就不再来辞行了。

沈云应允了,悄然分了一缕神识出来,附在苏老三的身上——此时,贝侯的身边不知道汇聚了多少魑魅魍魉。故而,他不信余头的“大麻烦”会这么简单。或许是苏老三他们四个不想麻烦他,故意将事情往小了说,又或许是余头自己都还没意识到事情有多严重……为了保险起见,他决定用神识跟踪苏老三他们。

自从伤愈之后,他便莫明其妙的生出了神识外放这项只有金丹境以上修士才有的神通。

神识能外放,自然也就能神识跟踪了。

说起来,这还是他头一次用这个法门远程跟踪呢。他也很想亲自见证一下,这个法门是否真有祖师在玉简里描述的那般好用。

第二天清晨,苏老三四人拿着出入符,自行出庄而去。

沈云挑了挑眉——真的跟自己跟着去了一般!

第五一三章 深得人心

过了两天,虎子等人带着第二批马也到了。

这时,马场那边已经完工。再加之,第二批马的数量不少,所以,他们被前去接应的人直接带到了马场。

沈云与在家的诸位长老在马场设宴,既是为他们接风,也是庆祝马场正式落成。

宴会过后,沈云单独见了虎子等人。得知他们与苏老三传讯商议过,没有去给余头助拳的打算,便叫他们暂且在马场里做事。除了照料马,他们主要的任务是教人。

他手下不乏喂马的马夫,但是,懂得照料、训练战马的人,却完全没有。苏老三他们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兵,用来打理一个马场,实在是太屈才了。所以,他的安排是,只是叫他们临时在马场这边帮帮忙。待马场步入正轨后,苏老三他们另有任务。

虎子等人明白了他的意思,果然没有留手,将自己照料、训练战马的本事,都毫无保留的掏了出来。第二年春天,马场便出栏了第一批战马。而在此之前,苏老三他们已经帮沈云组建了第一支骑兵队。

当然,这些是后话。

马场的负责人是吴长老。沈云将人和马都交给他后,便又当上了甩手掌柜。

马场建成之后,庄子里即将迎来一件大事,即夏收。

上半年,老天爷基本上没有下几场雨。但是,方圆十里八乡的夏粮却长势良好,不出意外的话,将是大丰收。原因很简单。雨符的大量使用,化解了旱灾。齐伯等人奉沈云之令,十里八乡,但凡有人来求雨,都是有求必应。

于是,沈云的神仙名头更加响亮了。

除了求雨水,求医问药,越来越多的人在初一十五的时候,自发的来到庄子外面烧香。渐渐的,周边的人们碰到难以解决的纠纷,也跑到庄子外面来卜卦问神。而之前,他们都是去城隍庙的。

沈云知道后,哭笑不得——他哪有这般神通广大?

不过,既然乡邻们信得过他,他也乐意为大家出出主意,或者充当一下仲裁者。跟赵勇和吴长老商议之后,他命人在庄子的外面建了两间草堂。一间是“药堂”,顾名思义,就是给人看病的;另一间是问事堂,除了处理邻里纠纷之外,求雨水,以及之前的征集零工等事务,都归入这里。

可以说,这是私勇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细化。

依附他的三十户人家里,都养着自己的药童或医女。因着沈云的暗中引导,这些人加入私勇后,每每立了功,大多会从秘技营换取医学药典。三年下来,这些人里,有不少人的医术已小成。

药堂成立后,沈云叫长老会发布了一个任务,即,考核合格后,去药堂出诊。

任务期限是一个月。一年之内,完成三次及以上的任务,且误诊次数不超过五次者,即可进入“药部”担任“医者”职务。

对于即将成立的“药部”,沈云也透出风去。里头设置医者、副医官、医官等职位。其中,医者的待遇等同于小队长。除此之外,沈云本人会每个月去药部开讲一次医案。

这就意味着,达到要求的人,不再是普通的私勇队员。当然,对于一心想学医的人来说,最大的诱惑莫不过于,他们的主公每个月会去药部开讲一次医案。

是以,几乎所有懂医理的人都报名参加了该任务的考核。

通过考核的人,五人一组,每天两组,安排进新建成的“药堂”做任务。负责这项事务的李长老欣喜的向沈云汇报:任务已经排到了年底。大多数的人都是一次接了三个任务。

也就是说,照这样的情形,三个月后,极有可能产生第一批符合条件的“医者”。那时,“药部”就能正式建起来了。

问事堂则由在家的长老们排班,每人五天,轮流当值。

可是,轮了一圈,长老们有的得心应手,有的则叫苦连天。

老罗就是属于后一种。

他好不容易当完五天班,交接了差事,苦着脸直奔主院,向沈云求放过——这五天里,他总共接手了十一起纠纷。每一起纠纷在他看来,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不值一提,可是,村民们却为之闹得不可开交,非要他“判个公正出来”。好吧,他认输。因为他实在是没那能耐,也没那种耐心,去抽丝剥茧,断定李家小子是不是偷了刘家的两个鸡蛋之类的“大案子”。

有他开了头,不堪此任务的长老们便一个挨一个的跑去沈云诉苦——不是他们拖长老会的后腿,而是真心做不到哇。

本来,沈云的意思是叫这些长老们多与外面接触,迅速了解这里的乡情。

听了他们的诉苦,他意识到自己有些想当然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擅长外事的。

当然,在这一轮里,也有人表现得可圈可点。最为突出的就是大掌柜李忆。

沈云发现,他很擅长处理这一类的事务,在这一方面的能力,甚至超过了他的经商能力。

于是,征得本人的同意之后,他将问事堂专门交给了李忆打理。

至于问事堂还需要什么人手、物件,他叫李忆写个章程出来,交给长老会共同讨论。通过后,按照章程,可在庄子里随意挑选人手。

“饱受折磨”的老罗等人对此,举双手赞成。很快,经长老会认真讨论,李忆的章程主体通过。长老会给了他五个专属名额——不能再多了。庄子里到处都缺人手。

李忆没有想到会得到专属名额。故而,他参照“药堂”那边,一职设两人,每人每天当半天班。如此一来,在章程里便设置了十个兼职名额。

这会儿得了专属名额,他更加欢喜。

就这样,外事堂正式成立了。

有了外事堂和药堂,庄子在这一带的深得人心。很快,十里八乡传开了:

“有事就找问事堂;求医问药去药堂。”

“问事堂是神仙派下来打理人间事务的,最公正不过了。”

……

这不,眼见夏收将至。李忆报告:“白云村等十五个村子立了联名状,向主公询问夏收祭祀事宜。”怕沈云不知道这方面的乡情,他解释道,“一直以来,夏收和秋收的祭祀都是由仙府派人主持的。”

沈云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只想为乡亲们做点事,也为自己和庄子争取一个和乐安稳的发展环境,不想竟然因为这两桩事在这一带轻易的取缔了仙府的存在。

第五一四章 态度

沈云早就不拜神求仙了,是以,问清夏收祭祀其实是向天帝,以及司农、司雨的神仙们进贡香火之后,兴趣全无。

他冷笑道:“大家的供奉都是用血汗换来的。别的神仙也罢了,那些负责司雨的雷公电母,还有龙王之流,他们也好意思收大家的供奉?”

李忆咋舌——主公也太大胆了吧!

心思一转,忍不住在心里揣测:难道说,仙官大人们都是这么心高气傲的?

这时,沈云又说了:“他们要搞,由他们按着旧例去搞。但我们庄子不兴这一套。什么时候稻谷熟了,什么时候开镰,不跟那帮神仙讨什么吉时。”

李忆愣了一下,请示道:“那么,我也这样答复白云村他们的乡老们?”

沈云爽利的点头:“就这般答复。”

“是。”见状,李忆倒不好再进言了。只得领了令。出了主院,心里直打鼓。

说句老实话,随着年岁的增长,他也不太信神灵庇佑的那一套说辞了。在仙都的城里,与他一样的人,大有人在。然而,在这里,与乡邻们接触得多了,他很清楚,他们有多迷信神灵。原因很简单,因为田里的庄稼需要风调雨需,无虫无灾。他们全是靠天吃饭。

而今天被推举来送联名状的乡老们看着就是些倔老头儿。

主公这般答复,会不会彻底激怒他们呢?

李忆心里挺没底的。

到了问事堂,他尽量将言辞说得软和一些,告诉乡老们,庄子里不打算参加夏收祭祀。

“这……怎么会这样?”

“是呀,为什么呢?”

果然,乡老们闻言,象炸开了锅一般,反应强烈。

李忆硬着头皮,搬出沈云的话:“我家主人说,大家的供奉都是用血汗换来的。别的神仙也就罢了。那些负责司雨的雷公电母,还有龙王之流,他们怎么对得起大家的供奉?”

一语出,满室安静。乡老们坐在蒲团上,陷入了沉思。

想象中愤怒、反驳等都没有发生。李忆吃惊得很。

过了一会儿,为首的那名白发老者站了起来,对着问事堂的主位方向虔诚的叩了一个响头,直起身子,嘴里念叨着:“小老儿多谢神仙大人明示。谨遵您之令,今年,我们白云村不搞夏收祭祀。”

那神色,是非常认真的。既没有赌气,也不是开玩笑。

有他带了头,其余村推举来的乡老们也相继起身,叩头,应承今年不搞夏收祭祀。

李忆盘腿坐在蒲团上,整个人都石化掉了。夏收祭祀,在这一带是多么重要的供神活动啊!它既是答谢神灵上半年的庇佑,又是祈求下半年风调雨顺。可是,仅因为主公一句非常直白的话,这些乡老们就取消了今年的夏收祭祀!

待乡老们离开后,他还恍若在梦中。

新年过后没过多久,他的体内也凝结出了真气,是以,耳力还行,能听到乡老们出门后的细语。

“不搞夏时祭祀也好。在我们村,以往是每人摊派二十个大钱。现在全省了!”

“照我说,也未必。到底要怎么做,老夫觉得我们最好跟着神仙大人的庄子里行事。反正,这些天要多留意,多打听,看这里的庄户们是怎么准备的。他们怎么开镰,我们村就怎么做。至于花销有多大……到时再说吧。”

“有道理。”

“是呀,这事叫我说,就是上面的神仙相互抢香火。”

“神仙打架,我们管不着。我呀,只要哪边灵验,就供哪边的香火。”

“就是就是。”

“我说,大伙儿相互通个气,到时,一起凑份子。”

“好啊。”

……

李忆听了,满头黑线。

这些话,自然是要禀报给沈云听的。因为听乡老们的意思,怎么开镰,周边的村子全要学庄子里行事。这可不是小事。

不料,沈云竟然一点儿也不吃惊,仿若一切尽在意料中。

他风轻云淡的颌首:“这里的人,都是很纯朴的。”

这能叫纯朴?李忆觉得自己要改一改对“纯朴”这个词的认识。

除了是问事堂的堂主,他也是长老会的长老,故而,进言道:“主公,那么,我们这边开镰,是不是要举行一个仪式什么的?”

毕竟周边的村子都盯着呢。不好再随随便便行事了。

沈云笑了笑:“回头我跟齐伯说一声。你们长老会开个会,讨论一下,尽快拿出个章程来。”

“是。”

齐伯对于执行沈云的命令,向来是雷厉风行的。当晚,长老会开会,讨论马上就要到来的夏收准备。

在会上,李忆道出白天在问事堂发生的事情经过,提议,举行一个简单而又不失仪式感的开镰仪式。

什么叫做仪式感呢?他觉得不妨借鉴这里最常用的法门,占卜。比如说,开镰的吉时,还有从哪一块田开始,都可以占卜一下。反正也花不了几个钱。

当即有好几位长老出声表示赞同。其中,王长老说道:“在我们仙都的庄子里,其实也是要供神的。只不过,没这里搞得这么隆重。”

这时,吴长老却提出了一个截然相反的提议——什么也不搞,就是严格按农时来。哪块田里的稻谷先熟了,就从哪块田开始。

理由是:这才是种田的正确态度。

这一点,得到了丁叔和齐伯的大力赞同。前者认为,种田就是要守着农时。后者则说,占卜的话,也要请神婆,势必要花钱。最主要的是,他本人不信神婆巫女,认为这些人就是骗钱的。此风不可长。

齐伯的话提醒了所有的长老。李忆连连拍着自己的额头:“是我想差了。主公想来也是这个意思。”

赵宣坐在他旁边,本来想说,不管主公是不是这个意思,他觉得吴长老的话都是言之有理。不管做哪一行,都应该守着那一行应有的态度。可是,话到嘴边,他又咽了下去。李忆未必全是在揣测主公的心思行事。他如果正儿八经的提出来,显得小题大作了。

于是,长老会很快达成共识:什么仪式也不搞,就是按着农时来。并且,怕乡邻们过度解读近期内庄子里的行为,要将这个态度明确的放出去。

会后,齐伯身为大长老,代表长老会向沈云复命。后者果然没有反对。

第二天起,果然有前来打短工的人询问夏收事宜。

这时,长老会的决议已经下达到了庄子里的每一个人。听到询问,所有人都遵循长老会的命令,大大方方的回答:“哪有什么仪式?从来都是什么时候稻谷熟了,什么时候收。哪一块田先熟,就从哪块田开始。”

这般答复的多了。周边村子里的人们便信了。好吧,他们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多琢磨这里头的真假。因为夏收之后,马上就是新一轮的种作。这是一年之中最忙碌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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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一五章 遇袭

眼见着就要夏收了。这天的傍晚时分,沈云正在画符,突然间,心中一悸。

这是一种全新的感觉,以前从未有过!

发生什么事了?

沈云手一抖,笔尖滴下一滴朱砂墨。只差最后一笔的符文黯然失色,完全报废了。

他随手搁下笔,第一反应是放出神识,探向庄子大门。

那里,守卫们正在轮换。

一切按部就班,无异常情况。

莫非是三叔他们那边?

心念一动,脑海里立刻现出苏老三的身影——虽说他分了一缕神识出来,附着在苏老三的身上,但是,他也不可能时时刻刻关注他们。再者,前天的时候,苏老三他们便与余头汇合了。后者红光满面,面无忧色,而是非常高兴的样子。一照面就跟苏老三他们说,那人昨天摆了酒,跟他讲和了。劳累弟兄几个千里迢迢的过来,他怪不好意思的。所以,请了三天假,陪弟兄们四处游玩一番。闻言,不但苏老三他们四个放下心来,沈云也松了劲,不再每隔一个时辰便分神关注他们。

结果,这一“看”,沈云立刻发现,还真是他们那边出了事。

地点是一个密林里。

一张巨网从茂密的树冠上突然落了下来。苏老三他们四个,还有余头及其身边的两人,被罩入其中。

随余头一道的,另外还有三人。他们侥幸没被网中。但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嗖嗖嗖……

数道冰锥自右侧的草丛里破空袭来。

冰锥术!

沈云的瞳孔不由一缩。

躲在草丛里伏击的是修士。

三人不过是体内凝结出真气的凡人武者,哪里躲得过?

哼都来不及哼一声,他们三个刚刚拔起的身形被打落,齐齐重重的摔在地上。

巨网是上品法器,叫做“缚山网”。顾名思义,就是连山都能捆起来的巨网——沈云如今读了玄清子这个化虚境炼器大宗师的许多玉简,尚未着手自己炼器。但是,在“器”这个领域里的见识却是长了不少。寻常的法宝,他都能说出个一二三来。

白色的灵光一闪,“缚山网”不见了。苏老三和余头他们被五花大绑着,横七竖八的倒了一地。一个个面如金纸,牙关紧闭,立时不醒人事。

一行十人,连对方的面都没见着,便尽数着了道。完全没有还手之力。这便是凡人武者与修士之间的天差地别。

也不知道是何人设伏……沈云皱了皱眉头,选择了蛰伏,不敢冒然用苏老三身上的那缕神识去打探草丛后面的伏击者。

旋即,草丛被拔开。从里头走出两道蓝色的身影。

沈云一眼便“看”出,这两个身着蓝色道袍的中年道士,都是女扮男装。

她们都是约摸三十出头,身形粗壮的妇人。修为也是一样的,筑基一层。

两个筑基士,竟然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去对付一群凡人武者!沈云心里甭提有多鄙夷了。

那两个妇人却一点儿也不自愧。相反,看着倒了一地的目标,她们的脸上是掩不住的得色。

“你,你们是什么人?”

“你们要做什么?”

“我们得罪过两位道长?”被冰锥打中的三人这会儿回过神来了,只是躺在地上,动弹不得。他们纷纷质问道。

其中一个妇人咧嘴,阴测测的笑了,露出一口发黄的牙齿:“着什么急?到时你们自然就知道了……”

她的同伴不耐烦的打断道:“跟一群凡人蝼蚁废什么话?赶紧把人带走,免得节外生枝。”

于是,两人各自祭起一条银白色的细绳。

沈云也认得,这两根白色的细绳唤做“缚灵绳”。一旦被缚灵绳捆住,修士的周身灵力,还有神识,都会被封住。

不过,缚灵绳也是有品阶的。这两个妇人使的这两根都是中品法器,是缚灵绳里品阶最低的存在,勉勉强强能用来对付筑基初期的修士。

呼——,呼——。

两道缚灵绳化成长蛇,以迅速不及掩耳之速,象捆大葱一般,将地上的十人捆成了两大把。

刚才还神识清醒的三人,这会儿再也扛不住,也都昏迷了过去。

但是,沈云发现,他附着在苏老三身上的那缕神识仍然无事,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也就是说,中品法器的缚灵绳对他没有用。

心思一转,他很快想通了其中的原由——他都已经能神识外放了。也就是说,不管灵力是什么境界,但他的神识却已相当于金丹真人。这样的话,中品法器的缚灵绳如何能封住得这缕神识?

两个妇人还没完。她们又各自伸出一只手来,对着缚灵绳,嘴里碎碎的念着咒语。

沈云忍不住扯起嘴角,无声的笑了——好劣制的法宝!

就是一个“收”字诀能解决的问题,竟然也要用到一长串的咒语。

究其原因,有二:要么是法宝本身的材质太差,承受不了品级较高的“收”字诀,只能退而求其次,用一长串的低级咒语代替;要么是炼制这两条缚灵绳的炼器师技艺太差,驾御不了“收”字诀。

不管是什么原因,都充分说明了,这两个筑基士的身家真不咋的。

再加之,她们身为筑基士,对付一队凡人武者,竟然还要用伏击的手段。太小家子气了!沈云断定,两人都是上不得台面的小喽喽。

故而,尽管周边再无他人,沈云也选择了继续蛰伏,而不是通过那缕神识暴起救人。

施咒之后,两道缚灵绳齐齐泛出白色的灵光。紧接着,苏老三这些三大五粗的大汉们,一个个的尽数被变得只有小指头大小。

两个妇人一扬手。缚灵绳绑着人,各自飞回到主人的手上。

她们将之收入袖袋里,相对一视,齐齐点头:“走!”

她们的袖袋上加设了禁制,所以,沈云顿时只觉得眼前一黑,完全“看”不到周边的情形,只能听到呼呼的风声。

不过,这个难不住他。

当即睁开眼睛,摊开右手,掐算术走起!

玄清子前辈的话很快得到了证实——在上古禁制术面前,现而今的一切禁制都是渣渣。

沈云如今不过才突破了第四层,达到第五层的境界,也是三下五除二,说破就将那层禁制给破掉了。

眼前骤然一亮。

他又能“看”了。

两个妇人在御剑而行。其中一人对于她袖袋里的变化,浑然不觉。

这就是修真界。低阶碰到高阶,只要后者有意,前者什么都会被蒙在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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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一六章 血魔修

苏老三他们出了事。并且,还是被修士伏击。之前,沈云本来就觉得余头的“大麻烦”不简单,这会儿,猜测被证实,哪里还坐得住?

乘着两个妇人还在赶路,他起身,先是给齐伯传讯:“齐伯,我有急事外出一趟,归期不定。此事只限长老会知晓,不可外传。”

然后,飞快的做起准备来。

虽说那两名筑基士都菜得很,但也是筑基士。能够驱使得了两名筑基士的人,想来最差也是筑基士。

最重要的是,从那两个妇人的身上,沈云察觉到了一丝熟悉的味道。

如果猜测为真,此行定是一场硬战。

故而,他得尽可能的准备全面一些。

能准备些什么呢?

按理说,是器、符、丹,这三样首当其冲。

沈云苦笑。他刚才还在笑那两名筑基士身家薄。其实,他更薄,好不好!

那两个妇人加起来,至少拿出来了一样上品法器和两样中品法器,还有,她们代步的是飞剑!

他呢?除了青霜,就只剩下百宝囊、红云宝盒和红云影盒了。

问题是,后面这三样再好,也只是收纳型法宝。它们既打不得,也防不得。

符,是自家画的。数量不缺,缺的是品阶。没有办法,祖师她老人家是丹修,对于符的了解,仅限于基础和常识。

最后一样,丹。他亦缺得很……

罢了,沈云收起杂念,整理了一下百宝囊里得用的东西:换洗的衣服、足够吃半个月的热饭热菜、能够维持半年的米面菜蔬,数以千计的各种低阶法符,银钱、灵石,还有青霜。

没有遗漏之后,他换上黑色的夜行服,出了屋子,施展“穿云步”,悄然离开了庄子。

有附着在苏老三身上的那缕神识为导,无须地图,他只要时不时的联系一下那缕神识,便能准确的知道他们所在的方位。

两个妇人是往菱洲这边而来。大约两个时辰之后,神识的方位不再改变,距他约有六百来里。

她们要么是到地头了,要么是中途休息。

沈云大致估算了一下,在此期间,两个妇人大约走了千余里。由此可见,她们的飞剑最多也是上品法器。

即便是如此,也强过自己。因为他全速而行也做不到在两个时辰之内,行进千余里。

幸好这回,她们是将人往菱洲这边带,不然的话,光是要追上去,他也得费不少时间和精力。

想到这里,沈云在心里琢磨着:别的且不说,要尽快搞到一把合用的飞剑才行。

至于去哪里搞……买的话,到目前为止,他还做不到。因为到目前为止,他还不知哪里有飞剑售卖。他所知道的两个散修坊市,石桥坊市和玉周山坊市,里边连飞剑的影子也没有。

那两个妇人身上的法宝也不少,兴许这回能从她们俩的嘴里知道一些关于坊市的信息。

如此一想,沈云不由催动灵力,脚下加快。

午夜过后,他终于赶到了目的地。

俯看下面的山谷,沈云好不意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竟以这样的方式回到了牛头坳村。

两个妇人是歇脚。她们在东山脚搭了一个帐篷。离沈云他们家的屋址只有百来步远。

此时,两人睡得正香。

沈云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随意的寻了一个隐蔽的干净之所在,布下一个隔灵阵,也暂且安置下来。

赶了大半夜的路,累得很。他很快沉沉睡去。

不知道睡了多久,突然,隔灵阵里灵光大作。

沈云立时惊醒过来。

睁眼一看,是隔灵阵的顶部。

他下意识的抬头看向黑坳坳的夜空。

夜幕之中,一道天青色的身影脚踏一朵祥云,向着东山脚,徐徐降下。猛一看,衣袂飘飘,雄雌莫辨,仙姿仙气。

那祥云是件法器,上品法器。

然而,他再看第二眼,却好比一不小心吞下了一只苍蝇。

来人的脸上戴着一只青面獠牙的面具。

那面具也是法器。中品灵器。

并且,上面泛着禁制特有的不连续灵光。

是以,沈云无法看清来人的面相。

这算不得什么。因为在江湖上,在人前用面具遮脸的多的是。

让他恶心的是,这人身上竟然笼着一层似散非散,薄雾般的黑气。

隔着一个山谷,也能闻到恶臭之气。

这是血煞魔气!

按照祖师在玉简里的描述,此人应当是个魔修。

因为真正的血魔,身上笼着的魔煞之气要比这浓得多。

同时,脑海里冷不丁的冒出来一行字:金丹二层。

心中一动,他连忙暗中运转灵力,汇入双眼,试着去看那魔修的丹田。

果不其然!

他看到那魔修的丹田里是一片血色。正中,有一颗比他的拳头还要略大一点儿的土色圆球。它的表面布满细碎的裂纹,正滴溜溜的打着转儿。

这是……金丹!

沈云惊呆了——我居然看到了金丹!

丹田呈血色,是血魔所特有的;而金丹,则证明这位魔修是凝丹之后,才堕的魔道。且还未真正生出魔种——在生出魔种之前,金丹会先碎掉。

两相结合。这是一位双手沾满杀孽的血魔修,修为境界是金丹二层。

意识到这一点,沈云不由打了一个寒战,当即,屏息敛神,全身戒备。

不过,血魔修并没有发现他,径直往山脚的那顶帐篷飞去。

数息之后,那抹天青色的身影在那帐篷头顶四五丈高的地方打住。

轻轻一挥袖。小小的帐篷“嘭”的一声,粉碎。

正在酣睡的那两个妇人倒也警觉。她们俩骤然惊醒,双双提着长剑,从被窝跳了起来。

“放肆!”血魔修冷声斥责道。

出乎沈云的意料,是个沙哑暗沉的老妪声音。

结合这位压制不住的血魔气,看来,她是身负重伤。

沈云松了一口气。

东山脚,两个妇人抬头一看,惊慌失措的齐齐弃了剑,恭恭敬敬的低头跪伏于地,口尊:“婢子见过主人。”

血魔修冷哼一声,问道:“人呢?抓到了吗?”

其中一个妇人伏在地上答道:“回禀主人,抓到了。一共十人。”

血魔修甚觉意外,拧眉问道:“十人?”

“一共有两拔人马。婢子等担心抓漏了,将两拔人马都抓了过来。”另一个妇人也是头挨着地面,赶紧解释道,“因天时已晚,恐扰了主人清修,所以,在此暂歇一晚,明早好向主人复命。”

“人呢?”血魔者不置可否,“给本座看看。”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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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一七章 一念之差

两个妇人各自祭起缚灵绳。

白色的灵光自她们的袖袋里呼的飞出来。

待灵光尽敛,两人跟前的地上横七竖八躺着十条大汉。个个都是五花大绑,面若金纸,昏迷不醒。

沈云定睛细看。没错,是苏老三他们。

而血魔修扫了一眼,却气得浑身直哆嗦:“废物!些许小事也办不好,留尔等何用!”

两个妇人还没明白到底是哪里出了错,但这并妨碍她们死命的叩头求饶:“饶命,主人饶命啊……”

血魔修显然正在盛怒之上,根本就听不进去。只见她无情的抬起右手,全力朝着两人的头顶拍去。

她的速度不慢。如果是在前次受伤之前,以沈云的眼力,绝对看不清她的掌法。不过,现在嘛……沈云看着熟悉的掌法,心里既是问题重重,又是雀跃不已。

他看得最清楚不过了。

那是一只枯瘦的老年女人的手。鸡皮鹤骨,青筋暴立。

同时,他还认出了血魔修的掌法——翻云掌!

这是紫瑛前辈的成名绝学之一,也是学习大手印之前必学的基础掌法。

那日,在熊洞里,前辈说得很详细——冰梦儿学会了翻云掌。幸运的是,在她要教授大手印的时候,无意间识破了其真正的身份。

所以,冰梦儿是知道翻云掌的。

难怪我刚才一见到这位,就觉得她的衣着打扮怪熟悉的。沈云的眼睛不由的亮了。

好吧,这些都在其次。

有道是,外行看热道,内行看内道。

这位“故人”一出手,沈云便意识到,这全力的一掌,他接下来,一点问题也没有!

看来她的伤不轻!沈云再次确定。如此一来,心中最大的疑惑解释得通了——为什么声音和手都变得如此苍老?伤在丹田嘛。前次,他的丹田被阴煞之气重挫,不也是一夜之间,从青葱少年变成了七老八十的老头儿。

种种表象相结合,现在,他非常以及十分之肯定,这位血魔修是冰梦,同时也是玉宁真人。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

就在这时,那一掌已“啪”的拍下。

两个妇人的求饶声戛然而止。

象蚊虫一般,两个为虎作伥的可怜东西被拍成了两大滩血沫儿。

尽管两人罪有应得,但是,沈云还是皱了皱眉头——这才是玉宁真人的本来面貌吧!

而玉宁真人一掌拍死了自己的两名手下之后,犹不解恨。

此时,歪七歪八躺在地上的十名武者,于她来说,无不是赤裸裸的嘲讽。

好不刺眼!

没有犹豫,她反手又是一记“翻云掌”拍了下去。

眼见着,那些蝼蚁就要被灵力化出来的巨掌拍成肉泥。

说时迟,那时快。一道青虹划过黎黑的夜,从天而降,直指她的面门。

玉宁真人反应不俗,打在半道上的“翻云掌”立时改了方向,对上那道青虹。

只是,它已是虚招。

她真正的意图是逃跑——没有见着来人。但是,她能感觉得到,这一剑里的压制之力。

没错,就是满满的压制!

当然,剑招本身的威力也不容小觑。

且不说她现在身负重伤。就算她在全盛之期,使劲全力之力,也只能勉强接招。

根本就打不过,为什么要应战?当然是有多快,就跑多快喽。

心念一动,左手的掌心已然握住了一道魔隐券。

只要她用力将之捏碎,就能逃回洞府。

不想,来人狡诈得很!

刚才那一剑,竟也是虚招。它在半道上,自个儿“嘭”的一声,象烟花般散掉了,消失于无形。

相反,她的翻云掌由实骤然转虚,一时之间,力道收不回,生生的延误了数息的时间。

高阶修士斗法,往往是一照面就能决生死,更何况是数息!

以来人这般又快又凌厉的剑法,数息里,足以刺她好几剑了。

事实也是如此。

电光石火间,第二剑又至。

象是洞息了她的意图。这一剑,是冲着她的左手来的。

青虹再现。它快若闪电,撒破了黑夜。

这回是实招。

因为玉宁真人只觉得左腕传来一阵剧痛。

她吃痛,禁不住“啊”的轻呼。

一道血线飞出。她的左手,还有那枚紧握在掌心的魔隐券,都被青虹斩为畿粉!

逃!快逃!赶紧逃……

此刻,她的脑海里再无它念,只剩下“逃!逃!逃……”

祥云猛的一晃。她连左手腕的血都顾不得止上,咬牙使劲全力,狼狈西窜。

沈云气得直跺脚——他现在全力之下,只能接连使出两剑。

机会稍纵即失。刚才,见玉宁真人拿出了魔隐券,他马上想到的是李师叔与之斗法的经验教训。于是,想都没有想,第二剑便直奔魔隐券而去。

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玉宁真人本身逃跑的功夫也这般厉害。

照这家伙的这般逃法,他的第三剑绝计是追不上了的。

还有,早知道玉宁真人如此的不堪一击,他的第二剑直接就将人留下来了……

就这样,一念之差,白白的放走了人。

纸上得来终觉浅。到底是临敌的经验太少了!

望着那道仓皇的白色遁光,沈云紧握青霜,痛心总结:祖师她老人家的经验,要真正变成我自己的,还需要大量的历练。

不过,玉宁真人中了他的剑,身上带着他的剑气,纵使是跑到天边,他也能将其找回来。

如此一想,心中的懊恼淡了许多。他一手紧握青霜,另一手捏成法诀,运转灵力,自山顶纵身跃下。

既然追不上了,当然是救人要紧。

噌噌噌……几个大跃步。沈云轻飘飘的落到了苏老三他们跟前。

苏老三他们身上无大伤。之所以,面色难看,昏迷不醒,全是因为身为凡人,被缚山网的灵力压制得有些窒息。眼下还无大碍。不过,要是过个三两日,还不除去缚山网的话,他们必死无疑。

缚山网属于低品阶法器,不存在认主一说。只要灵力够,谁都能够驱使之。

沈云抬起左手,掌心涌出灵力,象扇风一般,徐徐扫过苏老三他们的身上。

嗖——,缚山网现形。旋即,化成一团白光,朝他飞过来。

沈云反手一把接住。

摊开掌心一看,是一张巴掌大的白色小网。

第五一八章 朝云观

第五一八章朝云观

缚山网一旦解除,苏老三等人呻吟着,很快醒转。

“先生?”看到沈云,他们一个个瞬间清醒,飞快的翻身从地上爬起来。

结果,一片“哎哟”声中,几乎所有人刚刚爬起来,又狼狈的跌倒在地。

“我这是怎么了?手软脚麻,身上没一点力……”

“我也是。”

有眼尖者,发现了自己胳膊上有不少勒痕,条条都是又青又紫,肿得老高,狰狞得很。

“这……怎么来的?”他们后知后觉的捋起衣袖。

“我也有!”

“身上也布满了……”

“会不会是碰撞了什么脏东西?”终于有人接上片了,记起了昏迷之前的事。以他们的眼力和耳力,还有阅历,联系当时的情形,貌似也只能归结于“撞邪”。

余头反应最快。四下里张望后,错愕的惊呼:“这里不是晓云山!”

“呀,真的不是!”很快,他的话得到了更多人的证实。

苏老三摸着后脑勺,一头雾水的看向沈云:“先生,我们这都是怎么了?”

闻言,所有人齐刷刷的望了过来。

沈云这才走到他的面前,抬手轻轻拂过他的左肩。

一丝灰白色的烟雾自苏老三的肩头窜起来,好比灵蛇,“滋溜”,钻进沈云的掌心,不见了。

沈云刻意放缓了手速。故而,所有人都看得一清二楚。

“这是……害我们的脏东西?”苏老三只觉得毛骨悚然——这玩意儿在他身上到底粘了多久?

沈云满头黑线。他不过是想着偷个懒,呆会儿解释时少用些口舌,不想竟被当成了“脏东西”……

“咳……”他颇为尴尬的轻咳一声,解释道:“我担心余头,所以,上次三叔你与我道别时,我特意在你身上留了一道神识。这样的话,你要是碰上什么不好的事,我立刻就能知晓。昨天下午,你们被两个坤道伏击。我根据那道神识的指引,在这里截住了那两名坤道。你们身上的勒痕,都是缚山网捆绑留下来的。”

听他这么一说,大家的记忆全鲜活了起来。顾不得身上的疼痛,他们七嘴八舌道:“没错,我完全记起来了!当时,从树上掉下来一张巨网!”

“我也记起来了。我的位置靠后,没有被网罩住。我是被人用暗器打昏的。”

“原来那网叫做缚山网啊。连山都能捆的网,那得多大啊?”

“绝对很大啊。我好象看到网绳有碗口粗。”

“你就吹吧!真有那么粗,你身上的勒痕会只有大拇指粗?”

“都别瞎吵吵,听先生说!”余头喊了一嗓子。

于是,所有人闭上了嘴巴,又齐刷刷的看向沈云。

后者在众人面前摊开右掌,现出掌心的缚山网:“喏,这便是我刚才从你们身上解下来的那张缚山网。”

一时之间,四周静悄悄的。大家望着“这么大的巨网”,个个目瞪口呆。

“啊呀,这么小!”第一个说看到巨网的人,难为情的抓了抓耳朵,打破了沉寂。

“先生,它是仙宝吧?”

“必须是啊。要不这么点大,连我的一个拳头都捆不住,哪里能捆住我们这么多人?”

沈云可以理解众人此时的亢奋。毕竟他们刚刚遭受的是远远超乎凡人的想象力的事件。

不过,他真的没有时间再跟他们这般细说下去。好在该解释的都解释通了。

“抓你们的幕后黑手刚刚逃了。”他环视众人,吩咐道,“你们往这边直走,翻过前头的两座山,就能到官道。沿着官道北上,不到百里,便是北山镇。三叔,余下的路,你熟。你领着弟兄们回庄子。”

苏老三不由问道:“先生,您呢?不与我们一道回去吗?”

沈云摇头:“我要去追缉那幕后黑手。”说到这里,他禁不住扫了一眼地上的两大滩血污。心里直道“可惜”。如果不是玉宁真人手快,直接将两名手下拍成肉泥。他这会儿肯定是得了两把飞剑。御剑飞行的法门,祖师的玉简里有现成的。他背得滚瓜烂熟。看着并不难。如果有飞剑的话,想来只要认真练习一两个时辰即可。现在,飞剑没了。呆会儿,他仍然要用穿云步,跋山涉水。可恼!

“先生,带我们一起去吧!”苏老三两眼亮晶晶的请命。

“是啊,先生,带上我们罢!”

“哪个敢背后捅刀子,老子头一个不放过他!”

……

其余人纷纷跟上。

沈云摸了摸鼻子:“那黑手,其实,我认得,你们也都认得。”

“谁啊?”众人好奇极了。

“就是武院那边的副教使大人玉宁道长。”沈云如是以对。

周边的空气为之一滞。

“咳咳咳……”苏老三果断的收回方才的话,“那个,呃,先生,我们这就回庄子里去。”

“对……”其他人也不再坚持。

开什么玩笑。玉宁道长是得道高人,顶顶厉害的仙官大人,他们跟过去,岂不是专门拖累先生?

稍后,沈云与他们分道扬镳,独自去追赶玉宁真人。

有剑气为引,第二天的傍晚时分,他来到了菱洲西北边境处的罗云山脚。

据地图上显示,罗云山是方圆百里内的最高山。因山顶有一座叫做朝云观的千年宝观而成为全菱洲境界的名山之一。

剑气就在那白色烟雾遮掩的山中!

沈云心道:莫非玉宁真人藏在朝云观之中?

往身上拍了一枚敛息符,他手执青霜,沿着青石板山道,直接上山。

行至半山腰,不知因何故,沈云突然感觉不到自己的剑气。

就在这时,他隐隐听到前头传来阵阵说话声。

有人来了!

沈云当即身形一晃,闪身钻进了旁边的密林之中。

大约半刻钟之后,自路边的大青石后面走出两个红衣白裙的少女。她们俩各自提着一只沉甸甸的三层大食盒,并肩出现在他的视线之中。

两人都是修士,炼气一层。

以她们俩的修为境界自然察觉不到藏在数步之外的沈云。

两人满头大汗,看样子是走了一段距离。其中一人说道:“师姐,这里凉快,我们歇一会儿吧!”

“不行。姑姑吩咐过了,路上不能耽搁,在日落之前,要把饭菜送过去。”

“什么贵客呀,不住观里,要住山洞。胃口又大得出奇。每一顿都要吃一整桌的饭菜。”

“不是说不许多问吗……”

两人步履匆匆的往后山方向去了。

沈云心思一转,悄然尾随而去。

第五一九章 玉宁真人的运道

两名送饭少女的衣着打扮,沈云眼熟得很,令他不禁想起了玉宁真人的侍女们。

反正,这会儿,他也感觉不到剑气的存在。与其自己到处瞎闯碰运气,还不如跟踪这两位先去看看那个胃口大得很的贵客。因为据祖师的玉简里说,血魔修有一个特点,即,不分男女,皆胃大如牛。

听两名送饭少女的意思,藏在后山的山洞里的,仅有一人。能够一顿吃下这么两大食盒的饭菜,胃口不可谓不大。

兴许藏在山洞里的人就是玉宁真人呢。

两名少女一点儿也没有发觉被跟踪了。她们依然是一边叽哩呱啦的闲聊,一边疾走。

沈云跟在后头,从半山腰的一条小道绕到了后山。往山顶方向走了不到两里,前面现出一个巨大的山洞。

两名少女将大食盒送至离洞口五步远的地方,齐身禀道:“贵客,请用晚膳。”

旁边,摆着另外两个样式一样的大食盒。

她们俩提起这两只食盒,转身飞快的离开了。

沈云没有走。他站在一块岩石后面,目不转眼的盯着黑漆漆的洞口。

二三十息之后,自那片黑暗里慢慢的走出来一个黑色的身影。

剑气!

当那道黑影完全出了洞口时,沈云终于再次感觉到了自己的剑气。

正是从黑影的身上散发出来的。

看着这个身着黑色大兜帽斗篷的黑影,他暗中紧了紧手里的青霜。

尽管此人的容颜被大兜帽遮得严严实实,但是,他认得自己的剑气。

所以,这条黑影必定是玉宁真人。

她躲在山洞里养伤。

玉宁真人在两个大食盒面前站住身形,伸手右手提起其中的一只大食盒,转过身去,佝偻着腰背,慢慢的走进山洞里,象极了一个垂垂老者。

那只手,如在东山脚看到的一样,也是枯瘦的,鸡皮鹤骨。

而她的左手,至始至终都藏在宽大的斗篷里。

当她的身影再次完全融进了黑暗之中时,剑气又消失了。

沈云忍不住心里揣测:看来山洞里有遮掩剑气的存在。

这样的存在,要私是法阵,要私是禁制。

心念一动,他运转灵力,将之聚集于双目之中。

果然,他看到了禁制所特有的灵力波动。

幸亏用灵力查看,这才没有被假象蒙骗。不然的话,他若冒冒失失的跟上去。结果一到洞口,势必触发禁制。这样,势必会惊动在洞里养伤的玉宁真人。搞不好打草惊蛇,又将人生生的放掉。

见洞口还余有一只大食盒,沈云耐心的藏在岩石后面。

果不其然,过了约摸一盏茶的时间,玉宁真人的身影又出现在洞口。

她又回来了。气息凌乱,步履更加不稳。以至于她走到大食盒面前时,已气喘吁吁。

沈云不疑她是做假。因为前回重伤时,他也是这般。更何况,今天正好是十五日。按紫瑛前辈所说,今晚,玉宁真人受功法所累,将灵力逆行,修为全无。

不过,紫瑛前辈没有料到,玉宁真人会堕魔。所以,今晚玉宁真人会是何种情形,还待细察。

正思量间,玉宁真人已调息完毕,提起地上的大食盒,转身,又慢慢的进了山洞。

此时,天色已然全黑。山里起了淡淡的迷雾。

沈云又等了刻把钟,见山洞里一直没有新的动静,手执青霜,横于胸前,慢慢的从岩石背后绕出来,警觉的走向山洞。

与那两名侍女一样,他在离洞口五步远的地方打住,运转灵力,汇于双眼,尝试着破除禁制。

刚才在岩石后面,他看出来了,洞口布的是两重中级禁制。一是禁灵;二是禁声音。

所以,他的剑气才无法从洞里透出来。

一重中级禁制于寻常的金丹真人来说,棘手得很。更何况是两重。即便是沈云他自己,得了玄清子前辈的上古禁制术,如果是五天前,也拿这两重禁制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不过,现在嘛,却再也拦不住他沈云。他扯起嘴角,无声的笑了笑,心道:玉宁真人的运道真不咋地!

当即脚踏罡步,抬起右手飞快的掐算起来。

两息不到,他按照掐算结果,左手打出一记流云袖。

禁灵之禁制,破!

立时,他清楚的感觉到了自己的剑气。

离得不远,就在百来步开外。

沈云禁不住又翘了翘嘴角,一边铺开神识,查探洞口的情形,一边继续破解余下的那除禁制。

山洞里连个火把也没有点,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但是,这对神识没有会何防碍。沈云“看”得很清楚呈漏斗状。洞口宽,往里迅速收拢。不到三十步,里头已不及洞口的四分之一宽。

往后再走五步,又设置了一重中级禁术。禁的是光亮。

难怪洞里漆黑一团。沈云心里冷哼。

除此之外,洞中再无其他布防。

不过,沈云很快想通了其中的关窍:这里不用说,定是玉宁真人专门用来躲十五的秘密所在。十五这晚,她会修为全无,形同凡人。如果洞里布置法阵、机关之类的,届时,极有可能会误伤到她本人。所以,她不得已才只布下了这三重于凡人一点影响也没有的禁制。

冷笑一声,他再次甩出一记流云星。禁音之禁制,亦破!

当即,大步流星的走进洞里。

越往里走,腥臭之味越重。

那是血煞魔气所特有的臭味儿。

不多时,他来到了第三重禁制跟前。

其实,这重禁制于他没有任何意义,不破也没关系。但是,练手的机会难得,他不想白白浪费。

不出三息,这重禁制也被悄然破除。

而沈云也用神识找到了玉宁真人的所在。

此刻,她正口咬一块棉巾子,蜷缩在山洞的最里边,抖成一团。

不是因为感觉到了禁制被破,恐慌成这副德性。因为沈云身为医者,“看”得出来,她这会儿已神识不清。抖成这样,是她真的很难受——看来紫瑛前辈所言不虚,这般周身上下,无一处不象是被蚁噬的感觉一点儿也不好受。

至于口咬棉巾子,定是为了防着咬到舌头。这也就能解释得通,为什么洞口会布设一重禁音的禁制。

那么禁光呢?沈云心中一动,从百宝囊里取出师父传下来的那枚夜明珠。

立时,狭小的角落里被柔和的白光照得纤毫毕现。

玉宁真人抖得更厉害了,时不时的抽搐一二。在夜明珠的豪光里,她的身上很快的腾起一丝丝细如发丝的黑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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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二零章 奉命清理门户

第五二零章奉命清理门户

这些黑气就是血煞魔气。

它们竟然是见光就散了的?

沈云冷眼看着,觉得玉宁真人此刻的情形,象极了传说中的散功。

祖师身为化虚真君,见多识广。在她留下来的玉简里,有详细说过血魔修,以及血煞魔气,但从未提及过,血魔修见不得光,还有,血煞魔气会见光就散。

好不奇怪!

沈云当即运转灵力,敛神定睛细看。

这一下,他看得更清楚了。

没错,血煞魔气正争先恐后的从玉宁真人的丹田里逃散出来。

与此同时,他还看到,玉宁真人的丹田和周身经脉之中,充斥着逆行的水灵气。

它们一反常态,狂暴之极。

本来,血煞魔气堪堪能与之抗衡。

在亮光的照耀下,血煞魔气好比是烈日下的冰雪,飞快的消散开来。于是,两者之间的平衡瞬间被打破。水灵气推着还没有来得及散开的残余血煞魔气团,在丹田逆转。所到之处,无不皮肉翻卷,鲜血喷涌。

发生了这番变故,也难怪玉宁真人抖得更厉害了。

沈云终于明白,玉宁真人为什么会堕魔。

原来是为了在十五的夜里压制逆行的水灵气。

只是他搞不明白是,为什么玉宁真人丹田和周身经脉里的血煞魔气见不得光。

心念一动,他在玉宁真人面前蹲了下来,将夜明珠更加靠近后者。

还真看得更清楚一些了。

这些血煞魔气与他体内的阴煞之气不同。粗一看,它们是一样的。但是,这般细瞧,却发现它们各形各式,杂乱得很。

联想到祖师提到过的血魔修的惯用修炼法门,他很快明白过来——玉宁真人丹田里的血煞魔气肯定全是靠吞食人心所得。这是吃得太多太乱,又因为魔种没有生成,水灵气不能散尽,所以,没法炼化生出来的血煞魔气。久而久之,血煞魔气的数量是上来了,勉强能压制住逆行的水灵气,却因太过杂乱,无法真正凝聚,便落下了这个见光就散的死门。

也就是说,此刻,他什么也不用做,只须拿着这颗夜明珠,干站在这里,也能叫玉宁真人魔功散尽。

事实上,他也这么做了。还是那句话,难得的长见识的机会,不可白白浪费。

在水灵气的冲击之下,玉宁真人体内的血煞魔气越散越快。不出十息,丹田里的血煞魔气已然消散近半。她整个儿好比置身于一团黑色的雾气之中。

周边的气味越发的难闻了。

这时,沈云又看到了一桩有意思的事情——他象是身上罩了一个无形无色的罩子。喷涌而出的血煞魔气在离他两寸来远的地方,自动绕开了。

是因为阴煞之气的缘故吗?沈云猜测道。

他知道,魔族内部与妖族一样,也是存在血统压制。

按血统来分,魔族可以分为三大族群,即,血魔、心魔和天魔。

其中,就数血魔的血统最低。

但是,魔族与妖族的血统压制只是表象相同,其原由是完全不同的。

妖族的血统压制来自于骨血里对上古神兽血脉的继承。血统越高的族群,其继续的上古神兽血脉越是精纯。血脉压制便原自于此。

魔族不同。它们的血脉压制源自煞气。

比如说,血统最高贵的天魔族,炼化的便是精纯的阴煞之气。

而最低贱的血魔,主要炼化的是血煞魔气。

其中,越是血统精纯的血魔,体内的血煞魔气越是精纯。

玉宁真人体内的这些血煞魔气根本就没有被炼化,完全可以用“乌合之众”来形容。

而沈云吸纳的那些阴煞之气本来就精纯得很。然后,他还稀里糊涂的将之完全炼化了,与灵力充分融合,化为己有。

是问,那些乌合之众哪里敢靠近?

不但不敢靠近,它们还不敢自行逃散。

所以,很快,又一桩有趣的现象发生了:从玉宁真人体内逃出来的血煞魔气在山洞的角落里缩成一团。它们一反刚才的肆虐,安安分分的,好不乖顺。

大约半刻钟之后,玉宁真人体内的血煞魔气消散一空。

但此时,她的丹田已被争相而出的血煞魔气,还有越来越狂暴的水灵气祸祸得千疮百孔。

本来就布满细纹的土黄色金丹终于再也扛受不住,发出“咔嚓”一声脆响,应声裂为大小不均的四块。

汹涌的水灵气喷涌而出。

“扑哧——”,昏迷之中的玉宁真人突然抬起头来,喷出一大口老血。

一直咬在嘴里的棉巾子当即和着这口血,“叭”的,重重打在三步开外的石壁上。

同时,大兜帽落下,人也完全清醒过来。

“是你?”声音越发的喑哑。象粗砂擦过厚重的铁板。

玉宁真人的脸完全露了出来。

没有艳丽的容颜。也没有一丝半点儿仙气儿……现入沈云眼帘的,是一张蒙着皮的骷髅脸。

戏文里常说“红颜白骨”,这一刹那,他充分体会到了。

黑洞洞的两只眼窝里,闪着昏聩的光。玉宁真人强忍着剧痛,咧开一张血嘴,连连哑笑:“原来你是魔族中人。”

不然的话,也不可能这般轻易的散了她辛苦收集了一百多年的血煞魔气。

她也看到了,那团血煞魔气乖乖的团在一旁的角落里。

说明这人的血统不低。

自己的情况,自己最清楚。眼下,她没有时间铺垫或者客套,故而,单刀直入道:“救我!我做你的魔仆。”

沈云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我是木灵子门下……”

“天神宗?”玉宁真人怔了一下,不死心的打断道,“你当真不是魔族中人?“

沈云懒得理她,继继说道:“紫瑛前辈令我务必要找到你,清理门户。”

“师父?”目光一转,玉宁真人尖叫起来,“不可能!她老早就死了!”

沈云站起身来,看向角落里的那一大团血煞魔气。

玉宁真人其实一直盯着那里。金丹碎了,没有关系。只要将这团血魔煞气重新引进丹田,她这口气一时半会儿绝对断不了。

就在这时,沈云抬起右手,中指与食指的指尖凝出一团鸡蛋黄大的火球。

“不!”玉宁真人这回是真正的绝望了。但凡她有一丝气力动弹,也定会拼死阻拦。然而,此时此刻,魔功散尽,灵气逆行,她除了动动嘴皮子,什么也做不了。

第五二一章 你有什么资格与我交易?

跟沈云攀交情?

当初沈云入鸿云武馆,拿的可是李棠的亲笔荐书!玉宁真人此刻完全明白过来——木灵子与玄清子这两脉的后人只怕早就联络上了。所以,沈云肯定已知晓她对李棠做的那些事。甚至有可能,他根本就是奉李棠之令,混进武馆里,来监视她的。

再加之,当初在武馆,她被假象所迷惑,真当沈云是一个没有灵根的凡人,完全谈不上什么照拂。

所以,他们之间何来的交情?

难道就这样认了吗?

玉宁真人好不甘心。

不是!我还知晓一个天大的秘密。

说起来,这个天大的秘密还是师父亲口透给她的。

两百多年前,那时,师父还没有识破她的密探身份。一天,师父跟她说法宝时,满是自豪的说道:“宗门有一处密境。历任掌门上任后,都会带十样天级法宝进去历练三个月。历练结束后,却从来不见他们把法宝带出来。你想想,天神宗历练了多少任掌门?每人十样,累积起来,里头天级的法宝只怕都堆成了山。”

竟然有这样的存在?她用了很大的气力才压制住心中的兴奋,装出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准备追问。

只可惜,师父自己摇了摇头,无比痛惜的说道:“那里只有掌门能够进去。那些贼子估计也是知晓这一秘密,进犯之时,头一个就用潜伏在掌门身边的细作谋害了掌门。我们明明知道那里面藏了无数天级法宝,却取不出来。”说罢,她叹了一口气,挥手说道,“为师心里难受。今天就到这里。你下去罢。”

她没有办法,只得退下。当时,她犹豫了好些天,最终决定瞒下这条秘密,没有上报密府。

按她的打算是,过几天,再找个机会,将话题重新引到那处密境上来。

不想,自那以后,不管她如何旁敲侧引,师父都置若罔闻,再也不接这方面的话。又过了差不多两年,她的身份暴露。逃命才是第一顶要的事。也就是那时,她不慎走火入魔,落下了每月十五夜,灵气逆行,修为全无的病根儿。

一直以来,关于这个秘密,她都是守口如瓶,只是私底下独自打探。

可以说,两百多年来,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寻找这处秘境。

工夫不负有心人。她确实也找到了一些线索。

万万没有想到,最终,她却是替眼前这小子做嫁。

眼下,保命要紧!她在心里如是对自己说。

于是,咬了咬牙:“我能告诉你一个秘密!”

果不其然,沈云手中一顿,小小的火球悬浮于掌心,没有打向那团血煞魔气。

他垂眸望着她:“什么秘密?”

“天神宗的大秘密!只有历任掌门才知道的秘密。”玉宁真人赶紧答道,“只要你帮我将这些血煞魔气炼化,再引入我的丹田之内。我就告诉你这个大秘密。”

这个时候了,居然还想跟我讨价还价!沈云差不多猜到她想说的是什么秘密。是问,当今世上,还有谁比他更清楚这个秘密?

他忍不住笑了:“帮你炼化这些血煞魔气?我又不是魔修,怎么炼化他们?你这不是强人所难吗?”

玉宁真人答道:“不,你骗不了我。你身上肯定有炼化魔气的法宝。不然的话,它们怎么可能这般畏惧你?如果你不会用的法,不妨拿出来给我看看。我虚长你两百多岁,定是知晓的。”

原来打的是这鬼主意。沈云摇头,语气相当坚决:“叫你失望了。我身上真没有你说的这种法宝。”

如果是换在平时,玉宁真人早就动手了。可是,这会儿,自己成了人家砧板上的鱼肉,她只能在心里咆哮:骗人!小东西毛都没长齐,竟敢红口白牙的骗本座!

按下怒火,她不得不妥协退让:“真没有?也罢。只要你肯放过我,还有这些魔气,我也将大秘密告诉你。”

不想,沈云眸光一闪,用青霜挑下了她腰间的那枚魔隐佩,冷不丁的问道:“这枚魔隐佩,你是不是一直随身戴着,从不离身?”

玉宁真人猜不出他为什么突然提及这等细枝末叶,如实点头:“是的。自从两百来年前,堕魔之后,我就带着此物什了。”

“那么,你便是玉密使了?”沈云微微一笑。他对玉宁真人口中的“大秘密”不感兴趣。却有些往事要与之确定一下。此时不问,以后便再也没机会了。

玉宁真人愣了一下。可惜,丹田里的情形刻不容缓,容不得她与沈云再做周旋。是以,她不管不顾的飞快应下:“是的。”

“欧祺兄妹在何处?”沈云追问。昔日,刘馆主曾透露,欧祺兄妹落入了玉密使之手。两兄妹是欧堂主仅存的两滴骨血。且不论白玉堂与紫瑛前辈之间的渊源,他敬欧堂主死得壮烈,也要是借机救出两兄妹来。

玉宁真人也是老人精。只要稍稍一提点,她立刻想通了其中的所有关窍,本能的反问道:“你,你是什么时候联系上了老刘家的人?”

“与你无关。你只需告诉我欧祺兄妹的下落。”沈云托着火球,冷声应道。

玉宁真人也是密探做得久了,才有此一问。见状,连声道“是”:“他们死了。”

“什么!”沈云掌心的火球晃了一下,“你杀的?”

“不不不!不是!”玉宁真人赶紧的矢口否认,“是老刘家的人把人害死了。”

刘馆主?沈云将信将疑。如果不是刘馆主亲口告诉他,他哪里会知道欧堂主还有血脉遗世。况且,玉宁真人现在这副情形,也不敢再胡说八道。他拧眉问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说话间,玉宁真人丹田里的情形又险峻了两分。她真的好着急——臭小子放着天神宗的秘境不问,抓着这些皮毛不放,到底是几个意思?

照这样下去,就算臭小子答应帮她炼化血煞魔气,引入丹田,她也是堪堪保命而已啊。

想到这里,她心头大亮——难道说臭小子打的就是这个主意。所以,他就是故意在拖延时间?

“你不想与我交易?”她也豁出去了,怒道。

沈云冷笑:“我何时说过会与你交易?你有什么资格与我交易?”他相信,刚才玉宁真人没有说慌。欧祺兄妹确实已不在人世。人死不能复生。他的本意是救兄妹两个的性命。更何况,刘馆主也已死。所以,不管他们兄妹俩是不是被刘馆主害死的,意义都不大。玉宁真人爱说不说。

说罢,他果断的往角落里的那团血煞魔气上打出一记火球,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去。

“啊——,不!”身后传来玉宁真人绝望的嚎叫。

第五二二章 世事难料

沈云并没有走远。

虽说玉宁真人所剩的时间已是用“刻”来计量,但是,保险起见,他守在洞口,同时,神识铺开,密切的关注着山洞最里边的动静。

缩在角落里的血煞魔气一沾到火球,立时熊熊燃烧起来。转眼之后,大火一晃,熄灭了。

那个角落里干干净净的,哪里还有一丝半缕的血煞魔气剩下?

这无疑是压垮玉宁真人的最后一根稻草。

“啊——”她咧着血口,绝望而又痛苦的惨嚎。

“噼哩叭啦……”金丹碎片们象爆竹一般,接连爆破开来。狂暴的水灵气争相逃出丹田。早已千疮百孔的丹田哪里禁受得住它们这般不间断的冲击?几息之后,丹田终于“砰”的一声也爆炸。

玉宁真人的腹部应声现出一个碗口大的血窟窿。

精纯而又浓烈的水灵气化成实质,跟喷泉似的,自那里喷涌而出。

巨大的冲击力之下,玉宁真人整个儿打横,被呼的冲了出去,“叭”的一声,重重的撞在后面的石壁上。

双腿一蹬,她就象团烂泥一样糊在石壁上,眼鼓鼓的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玉宁真人就这样被生生的撞死了。咽气后,又过了一会儿,水灵气方散尽。

紧接着,自那一处开始,扑扑的落起灰白色的粉末儿来。沈云好不奇怪,担心是起了变故,当即使出“穿云步”,快步往里走。

以他的速度,来到洞里,不过是呼吸之间。然而,还是晚了。

当他来到石壁面前时,只见黑色的斗篷空洞洞的落了下来。那石壁上除了一大团新鲜的血斑,什么也没有剩下。

没有犹豫,沈云左手捏成一道剑指护在胸前,右手拿着青霜,轻轻挑起了黑色的斗篷。

结果,黑色的斗篷之下,还有一堆衣物。

他也一样样的挑起来。天青色的道袍、雪白的中衣、红艳艳的肚兜,八宝道鞋等物,一样不缺。正是昨晚玉宁真人出现在东山脚时所着之衣物。

最后,在一小堆灰白色的细灰里,他扒出了两枚储物戒指。

这时他终于反应过来。李师叔在绝笔信里说,金丹境以上之修士,身后即道消。从此,尘归尘,土归土,归于无形。原来指的就是眼前这般情形。

玉宁真人死了。化成了眼前的这一小堆细灰。

当初,紫瑛前辈令他清理门户。他一直觉得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不想,世事就是这般难料。最终,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做到了。

罢了。沈云叹了一口气,只捡走了那两枚储物戒指。将衣物尽数又挑回细灰之上,堆作一堆,然后,打出一记火球。

呼的一声,火舌腾起。

他打出来的火球是一如既往的威武。转眼之间,将所有衣物,甚至是那一小堆细灰都烧得干干净净。

就在这时,他隐隐的到洞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有人正往这边飞跑而来。

心中一动,他啪的甩出一记流云袖,将自己留在洞府里的气息尽数敛于袖袋之内。然后一把抓紧袖子,用最快的速度往洞口跑去。

转眼,他跑出了山洞,嗖的钻进了旁边的一大篷茅草后面。

待他藏好之后,过了数息,一条黑色的身影自前头飞步而至。

来人用黑色的三角巾覆面。但是,沈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是叶罡!

心里不由轻“咦”出声,寻思道:他来这里做甚?

与此同时,叶罡在山洞前立住身形,也是轻咦一声。他狐疑的仰头打量着两人来高的洞口,小声嘀咕道:“怎么的什么也防范也没有?莫非不是这里?”

沈云听得清楚,心里问道:难道他也是寻玉宁真人而来?

当即更不想现身了。

叶罡手里的一扬。三尺长剑赫然在手。脚踏罡步,他扬着一记剑指,横剑于胸前,小心翼翼的往洞里探去。

这是离着里头有阵法或者机关之类的存在呢。

沈云忍不住扯起嘴角,无声的笑了——自京城一别,叶罡的修为略有精进,已是筑基一层的巅峰境界。这样的修为只是神识初凝,做不到外放。

他永远记得初次见到叶罡与他的同门们自空中御剑飞过的情形。

那时,他正带着甜妞逃难,不知修行为何物。

叶罡等人于他来说,无异于神仙下凡。

谁能想到,今日今时,凡人之姿的他,修为竟然超过了叶罡!

再一次深刻的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世事难料”。

感慨归感慨。既然看出了叶罡的深浅,沈云便少了许多顾忌。

首先,他松开了一直紧握着的那只袖子。

被拢在其中的那团气息立时散于清爽的山风里。

然后,他抽凝出一丝神识,紧跟在叶罡的身后。

如此一来,叶罡的一举一动,他皆了如指掌。

只见叶罡小心翼翼的一路走到了山洞最里边。最终,他在那团还没有干涸的血斑前站住身形。

沈云“看”见了,心里直道“疏忽”。刚才匆匆忙忙的,他只顾着敛走自己的气息,忘了处理这一大团的血斑,这下,叫叶罡抓住了蛛丝马迹。

果然,叶罡先是从袖底抽出一条雪白的丝帕,轻轻在血斑上揩了一下。拿在鼻底,仔细的闻了闻,他的眉头不由在眉心皱成了一个墨色的大疙瘩:“没错,是那血魔修的气味!该死的,又叫他跑掉了!”

说罢,他将丝帕团成一团,包住那片血渍,急匆匆的又折身跑出了山洞。

在洞口,他仔细的搜索了一番。

此时,沈云已经补漏完毕。将留在洞口的脚印清除干净,连气息也尽数敛走了。

叶罡自然是一无所获。

他抬头远眺夜幕之下的朝云观,略作思索,祭起飞剑,跳上去,往山顶飞去。

沈云收回神识,心道:看来叶罡是为了追寻血魔修而来。

他很想知道,这两人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渊源。

待叶罡快到山顶了,他从茅草后面出来,也学着叶罡的样子,从百宝囊里取出一块黑色三角巾遮面,驱动穿云步,往山顶跑去——没有飞剑,他只能靠两条腿跑上山去了。

“站住!”快到山顶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声低喝。紧接着,脖上一凉。一柄长剑架在了上面。

是叶罡。

而沈云也是故意现出行踪,叫他发现的。

第五二三章 同一个目标

沈云依言站住身形。

叶罡看不出来者的修为境界,心里的防备更甚,紧握长剑不松手,再次发令:“把双手慢慢的举过头去……”

不想,就在这时,被他用剑抵着脖子的黑衣人突然欣喜的叫道:“是你,四罡兄!”

这声音确实熟悉。

心念一转,叶罡想到了一个人。手里的长剑没有挪动丝毫,他紧盯着黑衣人的后背,试探着问道:“你是云弟?”这才多久没有见面?沈云的身量比他记忆中的又长了不少。以至于他完全没有认出来。

“正是在下。”沈云应道。

叶罡这才收了长剑,抢步走到沈云面前:“抱歉得很,愚兄眼拙,刚才没有认出来。”

沈云哪能真生气?他一把扯下覆在脸上的黑色三角巾,笑眯眯的抱拳见礼:“多日不见,四罡兄别来无恙。”

叶罡执剑抱拳回了一礼:“还好。半年不见,云弟又壮实了许多。”其实是跟沈云解释没有认出来的缘由。

沈云呵呵笑道:“没有办法,家乡的水土养人。”其实,他的身量也是上次伤愈之后突然长起来的。似乎就在一夜之间,个头往上窜了一指多一点。身板也比先前精壮了许多。现在,他的身形已完全摆脱了少年的单薄,不复年前在仙都时的那副青葱样。也难怪叶罡没能认出来。

好在声音还是老样子。不然的话,叶罡是个多疑的性子,只怕这剑不会这般爽快的撤下来。

沈云这个年纪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半年之内,身量发生这样的变化,也属正常。叶罡不疑有他,笑着换了个话题:“真是巧啊。没想到在这里能遇见云弟。”

“是很巧。”沈云应道,“我是追寻一个血魔修至此。四罡兄呢?”说着,他驱动灵气汇于双眼,看了一眼前方。

朝云观的院墙就在百步之外。上面隐约有灵力闪烁。

是法阵。并且品阶不低。起码是高阶阵法——祖师并不精通于法阵。在玉简里只提及了一些中阶及以下常见的法阵之阵图,以及破解法门。最后,还说了一条她自己积赚下来的实用经验,即,越是高阶的法阵,隐蔽性越强。具体表现为,法阵的品阶越高,或者嵌套的法阵越多,整体表现出来的灵力波动越是微弱。

以沈云现在的目力只能看到此许灵力闪烁。说明朝云观布设的这个法阵绝不简单。

难怪叶罡还没有潜入观里。面上不显,他在心里说道。

“我也是。”叶罡的眼里闪过一道惊讶之色,压低声音,飞快的说道,“很有可能我们俩追缉的是同一个目标。”又指了指前面的院墙,“这个法阵叫做六星八相阵。棘手得很。云弟可有破解之法?”

不愧是仙门的核心精英弟子。见识就是多。沈云心服口服,老老实实的摇头:“我对法阵知之不多。”此言非虚,他确实是头次听说这个法阵名字。

不过,听着就象是很厉害的样子。如果叶罡不在,只是他自己一人,他肯定不会放弃这个学习破阵的好机会,尝试用掐算术试着破阵。

叶罡抬头看了一下天色,说道:“此时不是破阵的最佳时机。如果云弟无其他要事,不妨与我在这边的林子里闲坐片刻。”

“好。就依四罡兄之言。”沈云欣然应允,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爽朗的笑道,“请。”

“请。”叶罡收了长剑,飞身跃上旁边的一棵古樟树。

待他在一根大树杈上立稳身形,沈云也一个大跨步跟了上去。

两人各自倚着一根粗枝,一起居高临下的看着前方的朝云观。

朝云观共有三进,占地约摸两亩多地。此时,刚入夜不久,观中正是做晚课的时候。他们俩站得高,看得远。观里的坤道、还有侍女们都集中前院大殿之中,听盘腿坐在主位上的一位中年蓝袍坤讲道。

沈云一眼就看出,这些女子都是有修为的。侍女们以先天境的居多,排在最前面的那两排是炼气士;而坤道们的年纪要大一些,修为也多在筑基境。在主位上讲道的那一位的修为最高,为筑基四层。

后面的两进院子则大多是一片暗黑。只有走廊等处,挂有几盏月黄色的圆灯笼。

单是这么看,夜色笼罩下的朝云观祥和而宁静,不愧为千年宝观。

可是,沈云知道这些全只是表象。在半山腰的那处山洞里见识过了血煞魔气之后,其特有的腥臭之气味便象是深深的烙在了他的心底。这会儿,他甚至不用驱动灵力,也能闻到不断从朝云观里散发出来这种淡淡的恶臭之味。

这时,身边的叶罡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铜镜。

多年前,在省城的李府里,沈云曾见他使过一回这个铜镜。那时,他就是用此宝叫李大老爷尸身上的魔气现形。

现在,他不但知道此物能叫魔气现形,还知道此物名唤照魔镜,是上品灵器。

一名筑基士而已,出手就是上品灵器。端的是身家丰厚。他再一次感慨:不愧是仙门的核心精英弟子。

心里对从玉宁真人那里捡到的两枚储物戒指不禁充满了期待。

面上自然是没有显出来。他故作不知,问道:“怎的,这观中有魔气?”

叶罡抬头应道:“不知。只是感觉不是很舒服,便想着查验一下。”说罢,他低头往铜镜里打入一道灵气,嘴里念念有词。

一道白色的亮光飞快划过斑驳的镜面。

这是法宝启动了。沈云在一旁静静的看着,心里又是一通感慨。当年,他甚至连叶罡是如何使用这面铜镜的,也未能看清楚。更不用说,察觉铜镜的启动。

叶罡将铜镜立起,照着朝云观的上空。

铜镜所照向的方位上,很快现出一丝丝淡淡的,象水墨润染出来的黑色。

“果真有魔气。观中必定藏有血魔修。”叶罡看向沈云,“只是不知道是否是云弟要追寻的那一位。”

沈云闻言知雅意,知道他是想打探自己发现血魔修的经过。当即将北山镇除邪修一事,隐去缘由,还有苏老三等人,真真假假的说了一遭,末了,说道:“我发现了那尸修的背后还有主子,种种线索表明,这厮是个血魔修。几经周折,找到了这里。”

“看来,我们的目标确实是同一个。”叶罡十分确定的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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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二四章 好消息

“算起来,我追缉此獠也有些年头了。最初,我是因为接了仙门的一宗任务,去查探一起连环凶杀案子。不想,越查,发现里头牵涉的凶杀案子越多。最后,查到这些案子的后面都有一双黑手在掌控。半个月前,终于发现了新的线索。沿着线索,我找到了这里。”作为交换,叶罡也简要的道出自己缉凶的经历。

沈云恍然大悟:“那年,在省城的李府,你正是在查案,对吗?”

叶罡点头:“不错。当时,我收到线报,说在鸿云武馆接连发生了三起惨案。作案的手法,与我追查的那几起案子一模一样。我便赶了过来。哪知鸿云武馆根本就不买仙门的帐。直接将我赶了出来。没有办法,我只好退而求其次,试着从李府入手。结果,那晚就碰到了你们。”笑了笑,他也没有隐瞒,坦然相告,“后来,我还特意去查过你们两个。查出来的结果是,我多心了。”

沈云解释道:“我与古二前辈那晚是去找李大老爷算帐的。”接着,道出李大老爷给古氏兄弟下活,欲抓他回李府搞血祭的往事。

叶罡听完,心道:这么说来,沈云并不知道古氏三兄弟的真实身份。要不要告诉他呢?

想到这里,他看了沈云一眼。

而沈云是何等的敏锐。察觉到了他的目光,大大方方的偏过头来,问道:“四罡兄,怎么了?”

叶罡心中一惊——半年不见,沈云看着比在仙都时,修为更加精进了。

“唔,没事。”他低头佯装捋平衣襟上的一个小皱褶,“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他觉得,这样的沈云,无须他的提点。这些年,沈云明显与古氏三兄弟断了往来。极有可能是因为知晓了古氏三兄弟的真正身份,不愿与之过多接触。不过,在他的印象里,沈云聪慧过人。担心被看出来,他特意挑了一桩沈云绝对感兴趣的事情,转移其注意力。

“哦,什么好消息?”沈云挑眉笑问。

“仙庭有意放开凡人界内的门派管制。”叶罡抬起头来,目光灼灼的说道,“只要交纳一百万两白银的保金,凡人也可以在凡人界创立门派。对此,仙门持欢迎的态度。长老会通过决议,凡人界的门派,如果能得到仙门里一位及以上的化虚真君担保,就能举派迁入仙山。”

沈云被这则消息惊到了。自仙庭创立以来,就在凡人界进行了非常严格的管制。他们一直不允许凡人界里存在门派这种组织。是以,凡人界里只有大大小小的武馆。

“怎的突然就放开了呢?”他很是不解。仙庭不是一直担心天神宗以武术门派的形式,死灰复燃吗?怎么突然间就不担心了?

见果真成功的转移了对方的注意力,叶罡暗地里松了一口气,轻轻一笑:“缺钱呗。”

沈云不明就里。

叶罡又道:“落桑族接受了仙庭的求和。条件之一,张口就是要两亿两白银的赔款。仙庭早就入不敷出,寅吃卯粮了,哪来那么多的银子?这是朝中有人给仙帝想的一个搂银子的法门。仙帝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准许了。不日就会正式颁布相关的法令。”其实,这件事是有内幕的。据他的师父泰阳真君透露,是仙门暗中授意使然。目的是,进一步渗透到凡人界去。不过,这等事,不好说与沈云这个天神宗的后人听。

“两亿两白银?”沈云吓了一大跳,“他们怎么不去抢!”话一出口,他立刻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落桑族人本来就是在抢,好不好!

“岂有此理!”他越想越生气,“明明是落桑族人先进犯东海。他们屠城,抢占城池,还倒过来讨要赔款。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叶罡叹了一口气:“谁叫仙庭打不过人家呢?这些年,不管什么事,只要是摊上了外族,仙庭都是赔惯了银子了事。远的不说,就说前年色目族人做乱的那回。最后也是仙庭赔了一大笔银子,外加许多的好处。”

“仙门呢?”沈云气呼呼的问道,“仙门也不管管?”

“怎么管?”叶罡翻了个白眼,“两家早有协议。仙门不得插手凡人界的一切事务。要是仙门能插手,哪能叫那些外族如此猖狂?”

沈云被他堵得说不出话来。过了一会儿,闷声问道:“你刚才说,两亿两的赔款只是落桑族的议和条件之一。其他的条件都是什么?”

“还能有什么?少不了割地呗。你们这里有一句话,叫做‘崽卖爷田不心疼’。我师父说,仙庭就是这个意思。”叶罡厌烦极了,连连摆手,“不说了。不说这等没意思的事。”他又将话题引回到开放门派上面,问道,“你有没有想过带着你的门人回到仙山去?”

“我的门人?”沈云愣住了。

“是呀。”叶罡笑着提议道,“我师父之前不是亲笔给你写了一份保书吗?我们仙门很快就会在这边的省城也开设理事处。眼下,你只要在凡人界开创一个门派,然后再拿着这份保书去我们的理事处登记一下。你就能带着你的门人们重返仙门了。所以说,这绝对是一个好消息吧?”

他从来就不怀疑沈云还有其他的同门。如果是独自一人,沈云一个外乡来的半大小子怎么可能在仙都盘踞三条街?没有师父、同门师兄弟们的扶持,沈云凭什么修为一日千里,比他这个仙门的核心精英弟子还要进展神速?

据他的分析,沈云不但有同门,而且在同门中的地位相当之高。他从师父那里得知,以前的天神宗称下任掌门候选人为“少主”。他猜测,沈云十之八九就是“少主”。

受师父的影响,他对天神宗没有丝毫的恶意与偏见。故而,很乐于与沈云交往。

一时之间,沈云还真没有将泰阳真君的保书与开放门派的消息联系起来。叶罡的一席话,真的提点了他。

不过,很快,他又冷静下来——他对仙庭实在是信任不起来。天知道仙庭得了保金后,会不会再行什么龌龊的心思。

一百万两白银不是一笔小数目。他,还有庄子里的上千人的性命更不是儿戏。

更重要的是,他从来就没有过创立门派的念头,更没有想过,带一个门派去仙山。

所以,这事,急不得。

想到这里,他笑了笑,含糊的应道:“事关重大,不是我一人能说了算的。以后再说吧。”

第五二五章 夜探朝云观

这本来就是天神宗后人内部的事务,叶罡无意插手。恰好这时朝云观的院墙上灵光闪烁。这是八相阵在变阵。

八相阵有一个特点,每隔两个时辰,自动变阵一次。历时约半刻钟。在此期间,法阵的攻击会骤然提升三成,但却是防守最薄弱之际。是以,对于知晓其破阵法门的人来说,此时是最佳的入阵时机。

“走!”叶罡挥手,率先跃下树。

沈云紧跟其后。

叶罡从怀里掏出一只小巧的青铜罗盘,校对了方位后,回头跟沈云说了一声“跟在我后头”,快步走到西面的院墙下,刷的纵身飞跃而入。

沈云跟着也从相同的地方,翻过院墙。这回,从表面上,他是完全看不出里头的门道来。但他也不是几年前的那个对于修真一无所知的凡人小子。当即,驱动灵气,汇集于双眼,密切的关注着周边的灵力变化。

很快,还真叫他发现出一个现象。即,叶罡所走的过的地方,灵力的波动恰好都是朝着向里的方向。而其他地方的灵力波动或时断时续,或方向杂乱,完全没有任何规律可言。

他忍不住在心里猜测:是不是只要行进的方向与灵力的波动方向一致,就不会受到阵法的攻击呢?

于是,接下来,人虽依然跟在叶罡身后,但是他却看着叶罡前面的灵力波动,抢先判断后者下一步的方位所在。

结果,接连五步,皆是对的。

沈云不由暗喜。

这时,阵法的波动突然完全消失了。他们的前面现出一座角门。

之前沈云在古樟树上看过朝云观,是以,很清楚这个角门是通向正院的。

叶罡停下来,回头跟沈云低声说道:“云弟,八相阵之中可以开避安全区域。这一处的院子便是一处安全区。在里头,轻易不会触发法阵。我想先去正院里边打探一二。云弟呢?有何打算?”

沈云又看了一眼角门:“我在外头看过了,这道角门应当是通向正院的。据我收到的线报,那血魔修在朝云观里的地位超然。兴许就住在这正院里头。我也正想进去看看呢。既然四正兄也有此意,不如我们一道做个伴吧。”

“好。”叶罡也没把握单独对阵那血魔修。多一个帮手,多一份力,也就多一分胜算。他求之不得,满口应下。

因为没有八相阵的危险,两人之间的位置有所改变。沈云由叶罡的背后挪上来,站在了后者的左手侧。两人一左一右,并肩进了院子。

院子里,没有点灯,黑不隆咚的。

两人都能夜视,倒也无妨。

进了角门,前面三步远处,有一条抄手游廊。

此段恰好是游廊的中段。往前,往后,皆可。

叶罡看向沈云,征询后者的意见。他自己的想法是往后。在树上时,他自然也着重看了朝云观的布局。记忆里,这条走廊偏于正院之一角,往后是通向正房。

其实,沈云在确定角门之后没有任何的灵力波动之后,便将神识抽凝成四缕长丝,尝试着探入了院子里。

依靠着这四缕神识,这会儿,他已经差不多已经“看”过了大半个正院。

往前,直接通向一所跨院。那里是侍女们居住的地方。一共是二十八名侍女。她们很勤奋,无一不在自己的床榻之上,打坐练功。是以,跨院里,安静得很。

往后,才是正房方向。

正房门窗紧闭,只有门廊下点着两个黄色的圆灯笼。

所有的门窗上都有禁灵和禁音的禁制。其手法与山洞里的是一模一样的。所以,沈云猜测,玉宁真人就是朝云观的真正主人。而正院就是她的住所。

后山的山洞,只是玉宁真人用来度过十五夜的秘密所在。

虽说玉宁真人已连渣都不剩,死得不能再死,但是,两重禁制的威力还是一样的,不会因此而减少半分。一旦触发,势必引起一连串的变故,惊动跨院里的侍女们。

这不是沈云想要的结果。故而,发现禁制之后,他便将神识收了回来。

收到叶罡询问的眼神,他佯装想了想,指了指后面,悄声说道:“在外面看着,这边是正房方向。”

叶罡笑着点了点头。

在前院还时不时有巡逻的坤道走动。到了正院,则完全看不到人影。

不多时,他们俩顺利的来到了正房前。

在朱漆雕花大门前,叶罡机警的站住身形,同时,也伸手拦个了沈云,悄声叮嘱道:“小心有机关。”说罢,他从怀里又掏出一把不及三寸长的赤金三角锥刀。

那锥尖金光闪烁,亮眼得很。

“是禁制!”叶罡轻道。

不用他解释,沈云也认得此物。它唤做破云锥,专门用来破除禁制的。

叶罡手里头的这把破云锥是又是一件上品灵器。用来破除这些门窗上的禁制,可谓易如的掌。

事实也是如此。叶罡将破云锥在雕花大门前划了一个圈。

立时,雕花大门之上,数道白色的灵光宛若小小游龙,拖着长长的尾巴,飞快的游走。

这是禁制在破云锥的威力下现形了。其过程可比玉简里的那些文字要精极得多。沈云在一旁看得津津有味。同时,禁不住在心里再一次感慨:仙门的核心精英弟子身家真厚实啊。瞧身上的这些宝物,要什么,有什么。

如果不是叶罡只有筑基境的修为,还驾御不了宝器级别的法宝,他相信,叶罡拿出来的绝对全是宝器,而非灵器。

叶罡往破云锥里注入一道灵力。

刹那间,锥尖闪烁的金光好比利箭,嗖嗖嗖……,射向那些游走的白色灵光。

转眼的工夫,白色的灵光尽数被金光所绞杀。

禁制,破!

“好了。”叶罡收了破云锥,“叭”的一掌推开紧闭的雕花大门。

一股子刺鼻的血腥味自内汹涌而出。

“呃!”他不曾防备,被熏了个正着。

沈云在禁制被破除的那一刹那,就已经感觉到里面充斥着浓烈的血腥味,暗中用灵力封住的口鼻。

只是看到叶罡这番模样,他心中一动,也做出嫌恶的样子,用手在鼻前飞快的扇了扇,嘴里嘀咕道:“好臭!”

这时,叶罡的神色好看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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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二七章 魔傀儡

刚将帷幕挑开半尺来宽,呼的一道凌厉的白光,照沈云的面门破空袭来。

沈云小心提防着呢。反应极快,左手的剑指针锋相对的打出一道灵力。

“当!”

灰白色的灵力与那道白光在离他的面门不到半尺远的半空中撞了个正着,竟然发出金石相鸣之声。

白光被灵力瞬间轰成了碎末。

这时,沈云自然也知晓了白光为何物。

它确实是实物。一柄柳叶小刀。

里间有机关!

不敢冒然动用神识,沈云只能透过半尺来宽的空隙看里间。

这一看,不由倒吸一口冷气。

运气真不好。因为他看到了一个比自己还要高出一个头,浑身黑黝黝的人形傀儡。

那家伙站在帷幕后面十来步远的地方,右手里还拿着另一把寒光闪闪的柳叶小刀。

他对人形傀儡并不陌生。傀儡也是炼器的一个重要分枝。玄清子的那些玉简里,他知晓了关于傀儡的初级知识。在仙都时,他曾从云松子前辈的陪墓里得到一尊石质的人形傀儡。对照实物,他更是悟出了不少门道。

里间的那尊人形傀儡是精铁所铸。在它的额头上有嵌有一枚与枣核大小差不多,黑亮有如煤精的物件。

以前,沈云不识此物。是读了玄清子留下来的相关玉简,他才知道,此物是魔晶碎片。

魔晶是什么东西?

它有点类似于妖兽体内的妖晶。不同的是,它只存在于魔兽的体内。相同的是,越是高阶的魔兽,其体内凝结出来的魔晶不但品质更精纯,而且个头大,形状越接近于梭形。

这尊精铁傀儡额头上嵌着的这枚魔晶,无论是从个头,还是形状上来看,都不象是一枚完整的魔晶,是魔晶碎片。

妖晶里蕴含着灵气;魔晶则是魔兽的魔力源泉,它富含能量——另外,魔族的体内也有类似的存在。因为它们的血统要纯正得多,所以,它们体内的是标准的梭形,被称为魔核。

所以,魔族常用此物来驱动傀儡。

也就是说,里头的是一尊魔傀儡。

到目前为止,玄清子留下来的那些玉简,沈云才看了法器的那部分。这些里头,有提及一些魔器的常识。是以,关于魔傀儡,他也略知一二。

与魔傀儡相对应的是修真正道这边的傀儡,后者被称为灵傀儡。

两者的品阶划分各不相同。其中,魔傀儡共分为十阶。三阶以下者,对于灵傀儡中的“法器”品阶。一般来说,它们所需要的能量不多,用魔晶碎片即可驱动。

从这一点上来判断,里头这尊魔傀儡的品阶不会超过三阶。

法器级别的,应该能够对付。沈云思忖着。

正思量着,魔傀儡额头上的魔晶碎片一闪一闪的。粗壮的身体里传出一阵细微的“咯吱咯吱”响声后,它脸上那两只黑洞洞的眼睛齐齐亮了,变得血红。

同时,魔傀儡动了。“呼——“,它明显是察觉到了外边有人偷窥,狠绝的打出了手里的那柄柳叶小刀。

比刚才的那记偷袭更要凌厉。

沈云也不含糊,左手又打出一记灵力。力道自然是十成十。

“当!”

这柄柳叶小刀也在半道上被绞得粉碎。

就在这时,魔傀儡身形一晃,它双臂伸得笔直,一双墨黑的铁手如钩,象飞尸一般已然飞扑到跟前。

该死的,这家伙居然还知道虚虚实实的出招。

刚才的飞刀为虚。这记飞扑方为实!

沈云心惊不已。玄清子的玉简上介绍,魔傀儡制做粗糙,远不及灵傀儡灵巧……他在心里连啐了几口——哪有!同样是法器,这尊魔傀儡会使诈。比他从云松子的陪墓里得到的石傀儡可要厉害多了。

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以他的眼力,魔傀儡的这点速度真不够瞧的。

而他本人一直以来练的都是快招。

魔傀儡的快,在他的面前只能用“笨拙”二字来形容。

沈云不躲不避,反倒是抢身上前,青霜一挥,直接平削下去。

青虹乍现。

“扑扑”两声,那双钩起来的黑爪子被齐腕剁断。

这声音,还有坚硬度都不象是纯正的精铁!

沈云定睛一看,胃液不由的在胃里翻滚起来。

这哪里是什么精铁疙瘩。分明是一具裹了一层精铁的僵尸!

看,断处都现出白骨!

怪不得动作这般灵敏。

儡尸不知痛。双脚一沾地,又直愣愣的挺起身子,再度飞扑过来。

沈云按下恶心,左右同时出击。

左手的剑指打出一道灵力,直取其额头的魔晶碎片。

右手刷刷的接连两剑。

两边都得了手。

“叭”的一声,魔晶碎片被打了个正着。不过,它远比妖晶要硬实得多。沈云用了十成的力道,居然没有将之打碎。额头那处直接被打了个对穿。魔晶碎片自后胸勺飞出来,重重的砸在后面的白玉屏风上。最后,当啷坠地。

另一边,两道几乎是同时出现的青辉则是麻利的将僵尸傀儡削成了棍状。

僵尸傀儡重重的摔在地上。

但是,它还有没完!

身子一挺,丫的又跟飞蛾扑火一般,狠绝的再扑过来。

这就是僵尸傀儡与寻常的傀儡之不同之处。后者被取断魔晶或者灵石之后,立时再也动弹不得,变成一死物。而对于僵尸傀儡来说,魔晶或者灵石,不过是助力而已。只要头骨尚在,它就永远不会放弃对活人血气的执着追求。

这具僵尸傀儡便是如此。

好在它作为僵尸的品阶也不是很高,不过是区区白僵而已。

这点子战力,就是渣。

沈云抿嘴,又挥出第四剑。

这回,僵尸的身体被拦腰斩成两截。

他是故意的。想看一下僵尸的身体内部。比如说,那些器脏变成了什么样子。

立马,他后悔了——“哗啦啦”,恶臭的黑色粘液洒了一地。甭提有多恶心了……

僵尸永不知痛。都这副模样了,它还是张着嘴,嘀哒着粘液,再一次的扑上来。

沈云快要吐了。顾不得再做什么研究,举起青霜,直接斩下去。

“叭!”

青辉之下,僵尸应声化成一团黑雾。

“云弟,发生何事了?”外面传来叶罡的疾呼。

沈云心念一动,将青霜收回百宝囊里,张口欲回应,却不想一股热流喷涌上来。他抱着肚子,“哇”的一声,大吐特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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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二八章 血池

叶罡进来时,看到的便是满室恶臭,一地狼藉。还有,沈云连黄胆水都吐了出来。

这屋子……他连忙使出一记去尘术。

顿时,屋子里清爽多了。

沈云终于止了吐。从百宝囊里取出一个水囊,漱过口,他向叶罡道了声谢。

“屋里有僵尸?”叶罡进来时,看到地上有残肢。还有僵尸特有的粘液。

沈云点了点头:“是僵尸魔傀儡。”

叶罡不由深吸一口气,关切的问道:“你没事吧?”

“还好。那东西的品阶低……”不提还好,一提起来,胃里又是一阵翻涌。沈云皱了皱眉头,压下不适。

见状,叶罡不好再多问,一面又从怀里取出小铜镜,一面解释道:“我担心这屋里也有魔气。先查一查。”说罢,往铜镜里注入灵力,嘴里轻声念起咒来。

施法完毕后,用铜镜细细的照过屋子的每一处地方。

果然,处处飘荡着细丝般的黑气。

“是血煞魔气。”检查了一圈,他的目光最终落在屋子一角的大立柜上面,“它们都是从这里头散出来的。”

“打开看看?”不用看法宝展示出来的结果,沈云也能清楚的感觉得到,血煞魔气的源头在大立柜里。

到底是大立柜里装着能散发血煞魔气的魔物,还是大立柜的后面辟有暗室。血煞魔气真正是从暗室里透出来的。本来,他可以用神识探查清楚。只是,他担心大立柜也跟帷幕,还有外间的那些古玩摆件一样,看着是俗物,实则能强力吸收神识,故而不敢冒然动用神识。所以,只有打开柜子门这一个法门了。

不知柜子里的情形,就这般打开柜子门,风险其实也不低。他用征询的眼光看向叶罡。

叶罡小心翼翼的走到了大立柜前,站定身形:“不急。待我先检查一下柜子里的情形。烦请云弟帮我护法。”

沈云应下,左手掐成剑指,右手立掌,上前来,站在柜子一旁。

叶罡看在眼里,心道:沈云练的是掌?

细想起来,貌似从未见过沈云用武器。

僵尸魔傀儡有多难对付,他深有体会。而沈云却仅凭着一双肉掌,在数招之内,生生的拆了一具僵尸魔傀儡,足以见其掌法之精深。

照这情形,沈云的修为至少要比我高出两个小阶……他低头装做从袖袋里取出一样法宝,敛去心中的杂念。

沈云在一旁,再一次在心底感慨叶罡的财大气粗——这是叶罡今天拿出来的第三件法宝了!师父生前常告诫他,在外行走,牢记财不露白。然而,他观叶罡完全没有刻意掩藏的意思。他不觉得叶罡是因为信得过他,而没有设防。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即,在叶罡的眼里,这几样法宝太过平常,算不得象样的宝贝。说白了,就是财大气粗。

不过,沈云对些还称上不艳羡。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里特意提点过:不能过分依赖法宝。修士本身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沈云觉得祖师她人老家说得很在理。

比如说眼下,他们有两个人。一个开柜子,一个在旁负责戒备,足以应对。而且,叶罡拿出来的这样法宝叫做透视镜。不过是上品灵器而已。受品阶的限制,它无法显示柜子里有无法阵、禁制之类的存在。所以,该戒备的还得戒备,不可懈怠半分。

如果换成洪天宝,沈云定会劝说一二。但他与叶罡谈不上什么交情,若是相劝,未免交浅言深。

这时,叶罡已经将透视镜扣在柜门上面,施法完毕。

巴掌大的镜面上现出漆黑的一片——他们俩都能夜视。却没法通过透视镜透视。

叶罡并不感到意外。他又往透视镜里注入一道灵力,嘴里轻声念咒。

镜面一闪,墨色散开,现出一道窄窄的暗门来。

暗门紧闭,无法看到门后的情形。

刚才的施法貌似消耗了叶罡不少灵力。他的额头上蒙上了一层细密的汗水。取下透视镜,他长吁一口气,从袖袋里取出一方月白色的锦帕,擦干额头上的汗珠子之后,这才转回身子,跟沈云说道:“里头有一道暗门。血煞魔气极有可能是从门后透过来的。”在透视镜里,没法看到血煞魔气。因为柜子里空荡荡的,看不到其他的东西,所以,他有此推测。

“你辛苦了。这次,便由我来开门。你在一旁帮我护法,如何?”沈云提议道。

叶罡确实是有点儿脱力,点了点头,退到一旁,右手一晃,手里多了一柄长剑。

沈云上前,左手捏着剑指不放,改为护在胸前,偏过头去,看了叶罡一眼。

后者意会,肯定的颌首。意思是,他准备好了。

沈云这才又回过头去,深吸一口气,“砰”的一掌拍在柜子门上。

这一掌,他用了十成之力。

是以,鸡翅木的柜子门应声被拍得粉碎。

柜子里立时亮了堂,现出了那道暗门来。

叶罡愕然的瞪圆了双眼——他万万没有想到,沈云竟是直接一巴掌就将柜门给拍没了。

万一柜子上有禁制,或者柜子里有机关呢?

此举实在是太过莽撞了……没想到,紧接着,沈云又“啪”的拍开了那道暗门。

立时,一股子黑气自那门洞里汹涌而出。

是血煞魔气!

因为太过浓郁,所以,不用法宝,它们也现了形。

叶罡下意识的去拉沈云的衣袖。

哪知,他落空了。

沈云身形一晃,已经跃入门洞里。

这是谁家的二愣子!叶罡这回是真的被吓到了。暗门后面的血煞魔气那么浓郁,鬼知道里头有些什么魔物。他这般横冲直撞,是嫌自己活得太久了么?

然而,很快他就明白过来了。原来,人家是有恃无恐。

只见沈云冲上去后,黑气好比潮水一般,自动的分出一条道儿来。

不用说,沈云的身上肯定有避魔的法宝。

并且,这样法宝很厉害。

叶罡挽了一个剑花,紧步跟在后头,也冲进暗门里。

不想,门后的地砖滑溜溜的。他一时没有防备,脚下一滑,身子失控,直愣愣的往前冲。

是沈云一把拉住了他。

而此时,他也看清楚了自己的处境——屋子里是一个大血池。他就站在血池的边缘。如果不是沈云反应快,拉住了他。那么,这会儿,他已经掉进了脚下的大血池里。

看到池边大片大片的暗红色血沫儿,他的胃液也翻滚起来。

第五二九章 不是同一路人

如果掉进去……叶罡只觉得后背上冷汗如瀑布狂下。倒是成功的抑制住了胃里的不适。

“谢了。”他立稳身形,心中后怕不已。

沈云摆摆手,神色凝重的看向血池。

在血池的正中央,很醒目的立着一个用人的各种骨头垒起来的台子。约三尺见方,在正中间,朝东、南、西、北等四个方向摆着一个成年人的头盖骨。

每个头盖骨的天灵穴上都有一个指头大小的空洞……刹那间,他明白过来,为什么玉宁真人丹田里的血煞魔气会那样的斑驳杂乱。

该千刀杀的魔头!他忍不住在心里咒骂着。

叶罡也看到了,脸上现出厌恶之极的神色,说道:“在起居室里开了这么大的一个血祭池。看来魔头定是受了重伤。”

说罢,心里的后怕更甚。因为据他据知,血祭池及其四周定是布满了机关、魔阵和禁制的。故而,看似只有小小的一方血池子,实则处处危机重重。即便是身强体壮的凡人成年男子,一旦掉入其中,也是连挣扎的气力也没有,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血肉绽开,鲜血汩汩的流光。而以他的修为,刚才若是失足掉入其中,只怕也要狠狠的脱层皮。

可以说,他欠了沈云一个因果。

这不是他头一次欠沈云的因果。上一次,仙庭与色目族暗中连手,以比武为名,谋算仙门。多亏了沈云事先提醒。不过,事后,沈云因为他之故,得了仙门的奖励,并且,师父还赐了一份亲笔保书。他觉得足够还清因果。

只是这回的呢?又要如何还?

想到这里,他心道:怪不得师父说,我与沈云之间,会有些渊源。

当初,听了师父的话后,他决定结交沈云。然而,与之接触过几次后,他总觉得后者的防备之心太重了。搞得他这边也没法放下戒心。

一个很明显的例子。他这边早早的现出了仙门核心精英弟子的身份。而沈云呢?他几次三番的暗示,自己对天神宗不但没有恶意,而且颇有好感。可是,沈云每每都是故作不知,完全不接话。更不用说承认他的天神宗后人身份。

大家都不能坦诚以对,谈何结交?

于是,他的结交之心也渐渐的淡了下来。

当然,这只是主要原因。他不喜与沈云交往,还有一个原因是,越是相处,他越是感觉到自己与沈云不是同一路人。

这个很好解释。他生于修真世家,长于顶尖的修真门派,是仙门的精英核心弟子。而沈云则是出生于农家,混迹于市井,所在的门派虽博大精深,渊远流长,然而却是“曾经”。现在,只能躲躲闪闪的藏于凡人堆里。是问,他们两人怎么可能是同一路人?

说句不客气的话,他称得上是阳春白雪,而说沈云一句“下里巴人”,则是一点儿也没有贬低的意思。

电光石火间,叶罡已理清心绪,暗下决定:象上次一样,找个机会还了沈云的因果便是。至于结交……随缘罢。

他继续推测道:“那魔头显然不在,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沈云知道啊。玉宁真人早就死得连渣都不剩了。

只是,如果要实话告诉叶罡,那么,他少不得要解释一大堆。而叶罡是个心机缜密之人。他没法做到,在其面前把一系列的话全都给编圆。所以,只能装做不知。

“要不我们在这屋里找找看?魔头住在这里头,肯定会留下一些线索。”他嘴上如此提议,心里却赌死叶罡不会采纳。因为叶罡既然能道出这个血池是魔族的血祭池,那么,定会很清楚这里布满了机关、魔阵、禁制之类的存在。可以说是步步有陷阱。

果不其然,叶罡飞快的摇头:“是我低估了那魔头的手段。他既然能凭一己之力,在斗室之内布设一座血祭池,定是能耐不凡。我俩联手,也不是他的对手。幸亏他是外出了,不然的话,今晚我们俩这般摸进来,就是上门送死。”说着,挽了一个剑花,执剑向沈云抱拳,“云弟,我要回师门一趟,请师父来此除魔,就不与你多说了。此地不可久留,你最好也是速速离去。”

“四正兄请便。”沈云抱拳回礼。

叶罡从袖袋里拿出一张千里瞬移符,想了想,将之塞到沈云手里:“这里到处都是陷阱。之前,我们运气好,没有触发陷阱,不等于接下来还会有那等好运道。所以,云弟不妨用这枚千里瞬移符离开。”

这样的话,沈云凭着此符,可以瞬间挪移到千余里之外,不会再有中陷阱的危险。而他则是还了刚才的因果。

千里瞬移符,在祖师留下来的玉简里有提及过。不过,它是中阶灵符,少说也要中级符法师才会画制。祖师是丹修,在符法方面的造诣有限,故而也不知其符文。沈云自然也不知道。同时,这也是沈云头一次见到灵符。他欢喜的接受了:“谢谢。”

叶罡还了他的因果,也欢喜得很。千里瞬移符于他来说,也是个保命的稀罕宝贝。身上仅此一枚。余下的是两枚百里瞬移符。这种符只能将他瞬间挪移出百把里的距离。不过,也够用了。是以,他与沈云道了一声“珍重”后,当即拿出一枚来的,捏碎了。

掌心迸射出一圈夺目的五彩亮光,转眼间,将他整个人笼罩住。

沈云本能的闭上眼睛,避开这圈强光。

少顷,眼里的不适退去。他再度睁开眼睛。

这时,血祭池边上,哪里还有叶罡的身影?

他已经走了。

沈云低头看了看紧握在掌心的千里瞬移符,缓缓吐出一口浊气,心道:我也该走了。

刚才,叶罡说了,要回正清门请其师父过来。所以,这座血祭池,还有朝云观,自有泰阳真君处置。更何况,以他现在的修为,也做不到凭一己之力,无声无息的摧毁一座血祭池。

他进来的时候,看似莽撞,其实是粗中有细,有章有法:推门的两掌,是暗中用掐算术精算过的;走的五步路,步步皆是沿着灵力波动的方向。

实验证明,他的猜测是对的。

接下来,他只要再沿着灵力波动的方向离开此间即可。这枚宝贵的千里瞬移符便省下来了。

第五三零章 储物戒指

出了正院,沈云再定睛去看周边的灵力波动,顿时傻了眼——貌似又变了阵。所有的灵力波动显得杂乱无章。

这叫他如何悄然出得阵去?

正在着急之时,左边的巷道里响起一阵由远及近的脚步声。

听着象是一队巡逻的坤道。

他连忙往身上打了一道敛息符,翻身跃上一旁的屋檐,象只壁虎一般,俯身趴在碧色的琉璃瓦上。

不多时,三名坤道排成一纵队,打着灯笼,从巷道里出来。

三人之中,修为最高的是未尾的那一位,炼气九层。

见三人是往前院去,沈云悄然跃下屋檐,轻手轻腿的尾随而上。

大约半刻钟之后,这队坤道沿着院墙,走到了前院与后院相接的二门处。

“歇息一刻钟。”末尾的那名坤道突然出声下令道。

“可憋死我了……”话音刚落,中间的那位随手将提着的灯笼挂在路边的树杈上,撂起前袍,急匆匆的跑到树后去了。

“懒人死尿多。”末尾的坤道啐了一口。

这时,站在最前头的坤道转过身来,眯缝着眼睛,往后看。

末尾的坤道拧眉问道:“看什么?”

“没什么。”最前头的那名坤道缩了缩脖子,“我的帕子丢了。”

其实,她是这一路上都感觉有人跟着。可是,今天是十五月圆之夜。观里有一条大家私底下口口相传的小经验,即,十五的晚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安坐如山。相传,这条经验是好几位前辈用性命换来的。是以,大家都信奉之极。这不,她才这么看一眼,队长便紧张起来了。她哪里还敢多事?赶紧的胡乱编了一句。

“一块帕子有什么打紧的?你不要离开这片安全区。不然的话,冲撞了仙阵,可不要怪我没提醒你。”队长松了一口气。

“是。”

沈云早在最后的那名坤道出声下令歇息时,便施展穿云步,跃上树梢,藏了起来。

听到两人的对话,他心里直道“好险”——刚才,他本来是想退回到五步开外的假山后面,藏起来的。还好,他发觉最前面的那名坤道几次想回头,都拼命忍住了,再加之,一路行来,三人从未往回走过,故而改变主意,直接藏进茂密的树冠里。

只是这样一来,她们在树底歇息,他不好立时离开,只好在树上等着。

一刻钟之后,三人也歇得差不多了,复又提起灯笼,继续巡逻。

方向与来之前恰好相反。但沈云有留意,她们并不是原路返回。

莫非是又变阵了?沈云心中一动,驱动灵力,再集中注意力,细看周边的灵力波动。

真的又变了阵。因为这次他明显的看到了一条灵力波动指向前院。

方才,它还不存在的。

没有犹豫,他立时跃下树,沿着这条灵力波动的路径,飞跑起来。

才跑了不到三步,人已至院墙之下。

没错。它果真是去前院的路线。沈云暗喜。

就这样,他成功的离开了朝云观。

血煞魔气散开的速度很快。这时,他人在观外,也清晰的闻到了血煞魔气的腥臭味儿。正院的跨院里的那些坤道不可能闻不到。可是,她们全都安静如鸡,好象浑然不觉一般。

那院里的,全是修士。其中,还不乏筑基士。修士的五官甚是敏锐,这么浓的气味,跨院里的那些坤道不可能闻不出来。眼下,她们没有动静,只有一个可能,即,刚才那两名坤道的话是真的。观中所有人,在十五的夜里,不敢轻举妄动。

沈云清楚里头的缘由,不由叹了一口气。不过,这样也好。玉宁真人虽不在了,但余威不减。朝云观里的众人在短时间里,不敢生变。等她们意会过来,叶罡肯定已经搬来了援兵。届时,有泰阳真君坐镇,这观时的人,一个也休想逃掉。

他放了心。况且,于他来说,此间事已了。故而,没有再逗留,施展穿云步,速速的下了山,往庄子里而去。

天将亮时,沈云回到了庄子里。

此时,他已经有两天两夜没有合过眼了。困得很。

顾不上睡觉,他先从百宝囊里拿出从玉宁真人那里得来的两枚储物戒指察看。

储物戒指是灵宝级法器。

这是他头一次见识这么高级别的法宝,心里难免有些激动。

一拿到手里,他立刻感觉到了,上面都留有玉宁真人的一道神识烙印。不由的愣住了。

按祖师在玉简里所说,往储物戒指早打神识烙印,是防备储物戒指遗失,或者失窃的常规做法,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令他吃惊的是,自己居然能如此轻易的发觉到玉宁真人留在这两枚储物戒指上的神识烙印。

因为只有神识强过玉宁真人,他才能发觉后者的神识烙印!

我的神识强过了玉宁真人?

要知道她可是金丹境的资深修士!

该不是错觉吧?

沈云难以置信的用灵力随意的裹住其中的一枚。

顿时,脑海里清晰的现出一道半圆形的神识烙印。

是真的!我刚才是真的不用灵力也察觉到了这道神识烙印的存在。

通常,只要能察觉神识烙印的存在,就能抹掉之。

沈云接连做了两个深呼吸,压制住心头之狂喜,果断用灵力一绞。

被裹住的这道神识烙印立时粉碎,消失于无形。

这便是被抹掉了。

一般来说,神识烙印被灵力触及,其主人都会第一时间知晓。更何况是被抹掉。

而抹掉别人的神识烙印,属于最严重的冒犯。通常情况下,神识烙印的主人尽管不敌,但也会尽可能的搬动援兵,用最快的速度打上门去。

在修真界里,人脉本身也是很重要的资源之一。谁还能没有几个厉害的师长?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修士们轻易不会抹掉别人留下来的神识烙印。除非是象沈云现在这般,很确定神识烙印的主人已经死了。

抹掉神识烙印之后,储物戒指便成了无主之物。不过,此时,还是不能察看里头究竟收了些什么宝物。

因为要用储物戒指,首先得让其认主。

而认主的法门就是打一记神识烙印上去。

沈云心念一动,分出一缕神识,在这枚储物戒指上面“戳”了一下。

认主成功!

里头的收藏情况瞬间出现在脑海里。

他的第一印象是——呀,好多的法宝!

随即想到的是:没想到玉宁真人的收藏癖如此严重!

紧紧握着储物戒指,咧开嘴,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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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三一章 空欢喜一场

不过,下一息,沈云便笑不起来了。刚出口的笑声戛然而止。

他发现,这枚储物戒指里头的所有东西都或多或少的沾上了血煞魔气。

被魔气污染了的法宝,无法用灵力驱使。除非能除去沾到的魔气。这是常识。祖师在介绍法器基础知识的时候,曾有提起。除去法器上的魔气,是炼器范畴里的事。祖师她老人家是高阶丹修,对于炼器这方面,知道的都是一些皮毛。故而没有具体介绍除去法器上魔气的法门。

而沈云读过的玄清子留下来的玉简里,暂且还没有这方面的介绍。

也就是说,他目前用不了这些被污染了的法宝。

叫他怎的还能笑得出来?

好在还有一只储物戒指。

沈云叹了一口气,忐忑不安的抹掉了另一只上面的神识烙印,继而,打上自己的神识烙印。

于是,第二枚储物戒指的收藏也尽数现于脑海里。

晕死!这里头的更过分,全是魔宝。

空欢喜一场。他的心,顿时拔凉拔凉的。

好累。困意象潮水一般的涌上来。沈云打了一个呵欠,快速的去一旁的耳房里洗了个战斗澡,回到床上,蒙头大睡。

待他一觉醒来,外面的天色还是暗的。看了看屋里的钟漏才知,此时已是晚上。

早上,他是翻墙进来的。没有惊动任何人。齐伯按照在仙都时的惯例,将正院的大门从外面落了锁。是以,也无人进来打扰他。

这会儿,沈云确实是睡饱了。然而,一天一夜没有进食,他是饿得两眼直发晕。好在百宝囊里备有热饭热菜。他取出来,风卷残云般的消灭了一大碗粟米粥和两个羊肉饼子。

吃饱之后,他又给自己泡了一壶红果叶茶,端着茶碗,惬意的歪在窗前的长榻上。

周边的稻子熟了,白天被太阳烤得香喷喷的。

带有太阳余热的晚风,裹着稻谷的芳香,徐徐的从木格子窗户里吹进来,柔和而又温暖,拂过他的脸。

记得小时候,在牛头坳村,每每盛夏的夜晚,他被九姐抓去洗澡后,都会去后屋找奶奶,听奶奶说古。那时,奶奶也是这般坐在窗户下边,一边搂着他,一边轻轻摇着大蒲扇,慢悠悠的说起古来。奶奶的故事,总是以“很久很久以前的大山里边”开头。

熏热而又芳香的晚风,和着奶奶那略微低沉的声音,往往很快就能令他沉沉睡去……

如今,晚风依旧。窗户下却只有他端着茶碗独坐。

沈云仰头,望着外面布满星辰的夜空,吐出一口浊气。

从牛头坳村的小小山里娃,一步步走到现在,他有凭借过法宝之威吗?

当初,带着甜甜逃难,他拥有的仅仅是一柄如意小刀。

千里迢迢去仙都,他也不过是带了一把连法器都谈不上的匕首。

现在,他有青霜在手。境况与那些时候相比,也是天差地别的好。

更何况,祖师她老人家说过,法宝之威,终究是外力。修士本身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

所以,沈云,你有什么好沮丧的呢?

茶碗里的茶汤已放凉。他端起茶碗来,仰头“咕唧咕唧”的饮尽。随手将茶碗撂到长榻上,精神抖擞的起身,握拳对自己说道:“沈云,努力。只要你足够努力,飞剑,会有的。仙山,也一定能去的!”

当然,储物戒指里的法宝,有玄清子前辈这位化虚境真君留下来的那么多炼器玉简在,他相信肯定能找到去除魔气的法门。

眼下,他读的这些玉简里没有,只是因为他还没有达到解开更高阶层玉简的要求。

加油吧,沈云!

整理好心情,他复又回到长榻上,盘腿坐下,拿出一枚玉简读了起来。

第二天清晨,他打开了正院的院门。

与往常一样,不多时,齐伯欢喜的赶了过来:“云哥儿,回来了!”

夏收在即。庄子里的事一大堆。虽说云哥儿事先发了话,一切夏收的事实,由他领着长老会,全权负责。但毕竟是南下之后的第一次夏收,有云哥儿坐镇,他觉得底气都足一些。

沈云问道:“三叔他们回来了没有?”

齐伯摇头:“还没有。昨天上午的时候,三爷传了讯回来,说今天下午能赶回来。问我,他们是回庄子,还是直接去庄子上。当时,我们正在开长老会,商议夏收的事。吴长老听了,跟我说,马场里急需一批马具,数量不少,要去周边的县城凑的话,眼下又抽不出人手来。要是三爷他们能够去省城一次全买回来,就好了。我就传讯给三爷,问他们是否愿意去省城买回马具。三爷回讯说他们恰好马上就要到省城了,叫我将单子念给他。得了单子后,他又传讯回来,说几样,据他所知,是要提前一两天下货的。他估计要五天之后,才能回来。”

“正好,我想派人去省城打探点消息。既然他们在省城,就不用再派人去了。过会儿,我给他们传讯。”沈云话锋一转,问起夏收的准备来。近段时间里,这是庄子里的头号大事。他当然不能不管不问。

齐伯一五一十的汇报了昨天长老会的决议。长老会里头,象王长老、李长老等人,在仙都时名下皆有庄子,清楚夏收的流程;而丁叔本人以前就是种田的一把好手。所以,他们的决议很是全面、细致。

沈云听完后,非常满意,连连颌首,赞道:“很好,你们考虑得非常周到。”

齐伯得了表扬,笑得合不拢嘴,红光满面的答道:“这回,十里八乡的人都盯着我们夏收呢。说是,我们怎么做,他们就怎么做。必须仔细些才行,不然的话,会堕了您的神仙名头。”

沈云哈哈大笑:好!齐伯,我们大家一起,齐心协力,就给这十里八乡做出一个夏收秋种的样板来。开一开这里的新风气,叫那些不务正业,只知道见机招摇撞骗的神汉神婆这回统统没法开张。”

齐伯没有想到这一层。闻言,眼前一亮,“啪”的拍着大腿叫好。

他虽然没有出庄子,但是,问事堂那边,以及老丁近来常常上报长老会,说自从这一带的乡邻们决定不搞夏收祭祀后,周边的神汉神婆都坐不住了,他们没少暗地里编排云哥儿。都是一些上不得台面的玩意儿,哪用得着云哥儿出手?等他忙完了夏收和秋种,腾出手来,定把他们收拾得妥妥的。所以,他将消息拦下来了。没想到,云哥儿门清呢。

就知道云哥儿神通广大。

第五三二章 省城的消息

沈云想要苏老三他们打探的是朝云观的消息。

叶罡说回师门请他师父,不象是开玩笑。而朝云观这回的问题,往小了说,也是藏匿魔修,开设血祭坛。以修真界里,正邪不两立的原则,它真的是摊上大事了。接下来,正清门肯定会在观中修行的坤道们进行大规模的清理。

这样的动静小不了。

而朝云观是整个菱洲都知名的千年古观。在省城,也拥有不少香客。往常,它若是打醮,省城这边会很快的响应。有道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现在,它被正清门大整顿,观中的坤道们也或被打或被杀。如此劲爆的消息,省城里,怎么可能没有一丝声响?

他给苏老三传讯,叫他们一行人在省城可以多呆些时间,务必要将消息探实。至于马具,凑齐了单子后,派两个人先行送回来即是。

苏老三很快回讯,说是领令。另外,他禀报道,就在刚才,余头他们几个都接到了召集令,必须马上赶回大帅的军中。

“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五爷召的急。余头他们打算即刻回去。”生怕引来沈云的不满,苏老三仔细的解释道,“还有两个弟兄这回没一道出来。他们俩也是要来投奔先生的。余头说,等这回的事了,会与他们一道来投奔先生。余头不好意思向您开这口,叫我代为禀报。”

投奔这种事,讲究的是自愿。再说,沈云也信得过余头的为人。收到回复后,又特意给余头,说,他随时都欢迎余头他们。

在余头他们心中,传讯符是很金贵的,但这回,他几乎是立刻回复过来,特意道谢。

沈云本以为用不了几天,苏老三他们就会有消息传回来。不想,五天之后,东子送马具回庄子,向他禀报道:“朝云观一直没有什么消息传出来。倒是两天前,仙府张榜公告,说,只要交纳了两百万两白银的保金,任何人都能建立武学门派。头一个响应的就是我们武馆。三爷觉得这里头的事不小,决定好好打探一番。”早已物是人非,时过境迁,然而,习惯使然,他还是将鸿云武馆,当成“我们武馆”。

仙庭放开门派的消息,沈云先前已经从叶罡的嘴里知晓了。稍有出入的是,后者说的保金数目是一百万两白银。

回来后,沈云又仔细考虑了这个问题,有些心动了。

首先,师父虽然没有明说,但在遗信里透出来的愿望,还是希望他能将青木门发扬光大的。

更重要是,他的手里头恰好有一张化虚真君的保书。思来想去,发现这是去仙仙最快捷的法门,没有之一。仙门,他不感兴趣。但仙山是一定要去的。因为天神宗的神山在那里。而且,凡人界的资源实在是太少。他只有去仙山,才能得到更多的资源。别的不说,单是灵气,仙山里,随便哪一处地方都要比凡人界这边浓郁、精纯得多。

至于保金是一百两万,还是两百万两,于他来说,问题都不大。红云宝盒里的金银总共有三千万之多。再者,他手底下不缺赚钱的能手。

“东子哥,我知道了。你回马场去。我呆会儿会给三叔传讯的。”他对东子说道。

东子红着脸应了一声“嗯”,犹豫了一会儿,结结巴巴的提议道:“先生,这个,称呼还是改了吧。您现在都比我还要高了,以后就唤我东子便是。”以前在武馆里,他仗着虚长十来岁,领受一声“东子哥”,已是脸大。现而今,先生已不是当年的小帐房。可他还是他。他何德何能,还能当这个“哥”呢。平白的叫人笑话,背后面说他没礼数。而身高这个理由,纯属是托辞而已。

沈云愣了一下,很快,明白过来,垂眸看着他,认真的笑道:“行,以后,我就叫你东子。”只是一个称谓,小事尔。既然东子作古正经的提出来,他顺着改了便是。

“哎。”东子咧嘴快活的应下了。

庄子上下一心,夏收很快圆满成。马上,大家又投入了火热的秋种之中。

待两桩大事完成,已是半月之后。

又过了四天,苏老三一行人终于回来了。他们带回了朝云观的最新消息:每年八月十五,朝云观都要例行打一场清醮,以祈平安。早在上半年的时候,省城里,不少朝云观的忠实香客已凑了善款。结果,在三天前,朝云观派了一队坤道出来,挨个的退钱。说是观主大人病重,八月十五的平安醮取消了。为了表示朝云观诚挚的歉意,她们给每位凑了钱的香客送了一枚免费的平安符。在坊间,朝云观的平安符起码要卖掉两百两银子一枚,并且,往往还是缺货。凑钱去朝云观打平安醮的香客以内院妇人居多。她们最多凑个百把两银子。现在,平白的得了一枚值两百两银子的平安符,个个心里乐开了花,哪里还有一丝半点的怨言?于是,平安醮的事,朝云观算是摆平了。

除此之外,苏老三他们还打探到,这些坤道齐齐出动,出入各大香料铺子,在两天里采购了一大批的香料。他算了一下,坤道们在这上面少说也花费了数十万银子。

苏老三不知道沈云为什么要打听朝云观的消息。收到风声后,他按照吩咐,将两条消息打探实了,这才回来复命。

沈云听得懂这两条消息。

大手笔采购香料,还有取消马上就要到来的平安大醮,都是因为血祭池的存在。

那晚,他解了正房大门上的禁制。血祭池的血腥味自然也就源源不断的自里间冒了出来。以朝云观里那些坤道的修为,又封不住。在这样的大热天里,观中的气味能好闻才怪。没有办法根除,便只能用大量的香料遮掩了。担心被香客们闻出腥臭味来,惹出麻烦,于是,观主大人只能“病了”,这样才能有足够的理由取消一年一度的中秋平安醮。

而这两条消息的背后,透出来的是,朝云观居然无事!

沈云好不意外。

是叶罡诓了他,还是其师父泰阳真君不愿出手?

这里是凡人界,属于仙庭的地盘。仙门要出手,也要先顾忌一下仙庭的感受。是这个原因吗?

其实,真正的原因不是他想象的这般。而是叶罡在半道上出了状态。泰阳真君不知道朝云观有魔修,怎么可能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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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三三章 麒麟传承

话说叶罡那晚当着沈云的面,捏碎了一枚百里瞬移符。

凭着符力,数息之后,他确实已在百余里之外。

然而,他的运气实在是太坏了。精心选择好的瞬移地点,却恰好在两队黑衣卫与一名紫袍老者的战圈里。

身形尚未立稳,左肩便挨了一剑。多亏他身上的法衣是上品灵器,护住了他。

但是,这一剑的力度还是在的。

他捂着肩膀,狼狈的摔了个屁股墩儿。

头顶,一名黑衣卫恶狠狠的大呼:“这厮来了帮手!”

叶罡赶紧的抬起头来解释。却只见一张闪着黑色寒光的铁索网从天而降,正向他兜头罩过来。

网上淬了毒!

叶罡大惊。情况危急,根本就容不得他解释。唯有快走。

他立刻捏碎了仅剩的那枚百里瞬移符。

匆忙之间,他连瞬移的方位和地点都来不及细想。

而瞬移符有个特点,在捏碎之时,如果没有在心里预设具体的方位和地点,它是随意腾挪的。

几息之后,叶罡发现自己确实是逃出了铁索网,正站在一处绝壁边上。

真的是绝壁的边上。

他的身后,半尺之外,就是万丈悬崖!

好险!

接连经历了两次有惊无险,他终于完全松懈下来,抚着胸口,闭上眼睛,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

就在这时,突然间,一道凌厉的劲风,照面袭来。

叶罡本能的退后一步,仰身避开。

结果,一脚踏空……等他回过神来,发现自己正在急骤的下坠。

面前只有一面棕红色的绝壁。光秃秃的,不要说藤蔓,就是草都不见长一根。且陡峭如刀。

叶罡当然不会任自己这般掉下万丈悬崖。心念一动,他祭起了本命飞剑。

刷——,本命飞剑自丹田里飞出来。

下一息,稳稳的接住了他。

叶罡抬头去看自己坠下来的地方。他总共掉下来了二十几丈的样子。是以,他能清楚的听到上面有人在说话。

皱了皱眉头,他驱动飞剑,紧贴在崖边上,竖起耳朵细听。

在悬崖边上说话的是两个变声期的少年。

一个厉声喝道:“师弟,你真的看到有人被我的冰锥打下了悬崖?”

另一个弱弱的接道:“可能是我眼花了。”

“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人命关天,怎么能信口胡说?”师兄继续严厉的喝斥。

师弟的声音更弱了:“师兄,我错了。刚才悬边没有人。我不该跟您开这种玩笑。”

“胡闹!”师兄心满意足的喝斥了一句,大踏步的拂袖而去。

“师兄,等等我……”师弟小跑着跟了上去。

无耻之极!叶罡听得分明,黑着脸,御剑飞上悬崖。

他看清楚了。是两个炼气期的半大小子。从他们的装束来看,象是来凡人界历炼的仙门弟子。

今天好在站在悬崖边上的是他。如果换成凡人,那绝对是性命不保。这俩臭小子闯了祸,却不思改过,只知道自欺欺人。真是岂有此理!

叶罡心底“噌”的腾起一股子怒火,驱剑追了上去。他要好好的教训一下两个臭小子。

哪知,他才追上去,落下飞剑,尚未来得及开口把人喊住。那对师兄弟猛的双双转过身来。

哪里是什么少年!

两人的脸上皆笼着一层挥之不去的黑气,隐隐的现出一双红眸,还有一对尖尖的獠牙。

魔物!

糟糕,上当了!

叶罡顿感不妙。他的反应也不俗,当即双臂打横,用尽全身之力,倒身向后飞退而去。

然而,还是晚了。

只见一阵黑色的烟雾喷涌过来,顷刻之间,将他吞没。

叶罡立时手软脚麻,使不上半点力道过来。

此时,向后的冲劲仍在。他的身体象离弦的箭一般,继续往后飞去。

那两只魔物没有想到他中了迷烟,还能逃跑,叽哩呱啦的追上来。

只是晚了一步。

因为这里离悬崖边总共也没有几步远,所以,叶罡很快的飞出了悬崖,直挺挺的再次飞坠下去。

两只魔物的修为不高,只能站在悬崖边上,气急败坏的挥舞着毛茸茸的爪子,嘴里厉声尖叫着。

而叶罡却并没有脱险。因为迷烟的效力完全上来了。他只觉得两个眼皮越来越重,耳畔呼呼的风声越来越模糊……很快的,陷入了一片黑甜之中。

不知道过了多久,叶罡幽幽醒转。

顿时,疼痛象潮水一般涌上来。眼前,无数金色的星星上下跃动着。他险些背过去气。

身上无一处不痛。

他闭上眼睛,强忍着疼痛,试着运转灵力。

很幸运,灵力尚未受损。

丹田也安然无恙。

对于修士来说,只要这两样没有无碍,其余的伤,都算不得什么。

走了一个小周天后,叶罡吐出一大口淤血,感觉轻松了许多。

看来,迷烟是有时效的。他咧着血口,躺在地上,呵呵的笑了起来。

周边光秃秃的,空无一物,唯有不远处耸立着一道红棕色的悬崖。

所以,他很肯定,自己是掉到了悬底,而侥幸没死。

不过,也摔得不轻:不说皮肉之伤,和骨裂这种小级别的内伤,周身的骨头总共断了七十九处之多。其中,以左小腿最惨,断为五截;另外,还有两处内腑被震伤,血流不止,已各有拳头大的一团淤血。

他是天木灵根,回春术如今已使得炉火纯青。

只要灵力与丹田都未受损,哪怕周身的骨头寸断,于他来说,也就是多施展几次回春术的问题。

接连做了三个深呼吸,调匀气息之后,他开始施展回春术。

一次回春术之后,皮肉之伤已然愈合。

又一次回春术,一百二十五处骨裂尽数痊愈,两处内腑止住了血。

回春术再走起……

一气给自己施展了五次回春术。灵力耗尽,他的双手恢复如常,人也坐起来了。周身的伤,还剩下左腿有一处没有完全愈合,内腑的淤血没有清除干净。

足以见,他摔得有多惨。

“该死的魔物!”叶罡狠狠的咒骂一声,从储物袋里取出一枚上品碧血丹服下。

待丹药化开,一股暖流游走全身。内腑的淤血,好比残雪见烈日,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散尽。

再服下一枚。左腿的最后一处断骨也完全愈合。

叶罡从地上爬起来,一边整理凌乱的头发,一边观察着四周。

很快,他看到红棕色的悬底有一条一人多高,两尺来宽的石缝,黑漆漆的,时不时透出一点金光。

是什么呢?叶罡忍不住靠过去,想一探究竟。

哪知,他才往那边走了三步,那点金光骤然迸射出来,化成一道金色的光柱,将他整个儿吞没。

几乎是与此同时,耳畔响起一个威严的中年男子声音:“麒麟传承,开启!”

第五三四章 烫手的进奉

秋收进入尾声之后,沈云将赵宣又派去了省城。一来,要他探实开创门派的具体流程;二来,今夏,沈云名下的庄子皆获得了大丰收。光是大庄子便预计能出售十万石新粮。其余的几个庄子规模都不及大庄子,能出售的新粮要少一些,但加起来也有三十万石之多。各庄子的开销不小,银子象淌水一般的用掉,都指着这批新粮能换个好价钱,填补亏空。四十万石新粮不是一个小数目,需要去省城寻条稳妥的销路。

赵宣明白两个任务的重要性,带着清风堂的人倾巢而出。

沈云本人原本打算抽空再去一趟朝云观。不想,庄子里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他竟然完全离不得身。

头一桩事是,十里八乡的人们带着新粮,争先恐后的来“进奉”了。

真的是争先恐后。大家或用肩担挑,或用小车推,在秋收结束后的第二天清晨,将大庄子附近的官道挤得水泄不通。那情形就象大年初一抢“头香”似的。

问事堂是头一个“沦陷”的。大清早的,外面的空坪上,黑鸦鸦的挤满了人。吓得当值的管事都不敢开门,使了人悄内的从后门跑回庄子里去禀报堂主李忆。

后者听了,也是一头雾水:好端端的,乡邻们这是唱的哪一出啊?

他急匆匆的赶到问事堂。

结果,光一露脸,便被三个村的乡老们给围住了。

“李堂主,早!”

“您来了!”

……

自从问事堂成立,乡老们只要得了空,便会跑过来坐坐。上至“仙府的仙差大人们又到我们村子收税了”这等大事,下至“我家的母鸡昨天没有下蛋”之类的鸡毛蒜皮,他们都要来问事堂说道说道。实在是没事,他们也要过来说一声“今来村子里平安无事”。于是,个个在李忆面前混成了熟面孔。

李忆也没跟他们客套,指着地上的担子、小车,开门见山的问道:“各位贤乡邻,这是做什么呢?”

乡老们知道他是个和气人,笑嘻嘻的抢着答道:“大伙儿给神仙大人进奉啊。”

“托神仙大人庇佑,今年春夏没下几滴雨,我们不但没有遭灾,而且收成比往年都好,得了大丰收。我们从心底里感激神仙大人呢,诚心诚意的奉上一半的收成。”

“请李堂主大人务必将大伙儿的心意说给神仙大人听。”

听到“一半的收成”,李忆的眉头不由跳了跳——若是一两升米的谢仪,收也就收了。这一半的收成……他哪敢做主?

说话间,又有不少人肩挑手推的挤了进来。照这情形,用不了多久,庄子的外面连针都插不下了。这么多的人,带着数量众多的新粮一涌而入……李忆打了个哆嗦,实话相告:“各位贤乡邻,你们的意思,我知晓了。请贤乡邻在此稍等片刻,容我马上禀报我家主公。”

所有人都知道,他家主公就是神仙大人。闻言,围在他周边的人无不虔诚的作揖:“有劳李堂主大人。”

李忆从人群里出来,背顶着无数炙热的目光,提着袍角,快步而又不失从容的进了庄子。

一进庄子门,脱离了外面的人们的视线,他立刻施展轻功,全速跑向正院。

当赶到正院的大门前时,他已然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旺子守在大门外面,一见到他,挥着手,急声招呼道:“李堂主,主人在正房等您。”

看来主公已经知道了外面的变故。李忆脚下不停,飞一般的冲进了正院。

“不急,先坐下来,喝口水。”沈云果然端坐在正房。见他满头大汗,气喘如牛,笑着指了指桌上的白瓷大盖碗。

闻言,李忆乱糟糟的心瞬间安定下来。他不好意思的告了罪,在惯坐的位置上坐下来,静心调息,待气喘匀了,端起大盖碗,喝了一大口温热的茶水。

此时,思绪也理清了。他简要的汇报了外面的情况。

沈云听完,指示道:“既然他们是诚心送礼,不收的话,就是我们失礼了。你们只管照单全收就是。只是,谁送了多少,是新粮,还是陈米,一是要如实造册登记,二是要核实清楚。”

李忆心里着了大急。与十里八乡的人打交道多了,对于此地的民风,他最熟悉不过。乡邻们不约而同的送上这么厚重的礼物,绝对是有事相求,并且是大事。他担心,这礼不好收,收了之后,怕全烧坏手。

想了想,他委婉的提醒道:“只是,他们送来的粮食不是小数目,十个问事堂也堆放不下。”

沈云知道他的意思,只是这会儿还没到点破的时候,故而只能照着字面上的意思回复:“无事,我叫齐伯帮你去腾一块空地出来。”顿了顿,又道,“唔,那么多人聚在一起,莫生乱子才好。我叫老罗带人去帮你们维持秩序。”

“是。”李忆不是头天追随他做事,听他这么一说,提着的心反而落到了实处。

回到问事堂后,他将堂里的人都分派了任务,过称、记帐……接连两天里,问事堂上下无不忙得跟个陀螺似的,连喝口水的工夫都没有。

战果斐然。两天的时间里,他们总共收了四十万石的“进奉”。

齐伯看着堆积如山的新粮,生平头一次因为手里的粮食太多了,而发了愁。

“云哥儿,这么多的粮食露天放着……也不是个事儿啊。”他本来想说“万一落雨,或者走水,可怎么办啊”,话到嘴边,觉得太不吉利了,他赶紧的给咽了回去。

不料,沈云却不以为然的笑道:“放心,总共也摆不了几天。齐伯,你带着人,去库房里,把春天施粥的家什都清理出来。”

齐伯马上明白过来:“您要再施粥?”

他心里很清楚,今年上半年其实是大旱。那些乡老们并没有夸大其辞。方圆这一带全是因为云哥儿派他们出去用雨符浇田,所以,才没遭罪。远一些的地方,一片赤地。据说,河水见了底,水田里随处可见一尺多深的裂缝。因为仙府在官道上设了关卡,层层阻拦,所以,才没有逃到这边来。

沈云点头:“乡邻们的‘进奉’都送到我们这里来了。你说,仙府还会拦住灾民吗?只怕比春上的时候,人数要多得多。我们早些做准备,免得到时手忙脚乱,应付不过来。”

齐伯气极:“我说他们怎么争着抢着往我们这里送粮食呢!亏我们一直处处照顾着他们……”

沈云却打断道:“就算他们一颗谷子也不送给我们。仙府几次派人来庄子里收税,都没有得逞。他们突然不派人来了,只怕早就生了将灾民引到这边来的心思。乡邻们熟知仙府的作派,送一半的收成给我们,寻求庇护,其实也是帮了我们的大忙。”

这一点,齐伯表示完全赞同——施粥的消耗有多大,春上的时候,他亲自体验过了。这回的灾民比春上的时候,绝对只多不少。届时,单靠庄子里的粮食撑着,今年上半年,大伙儿绝对是白忙活一场不说,还会赔上老本。

第五三五章 赈灾

沈云没看错仙府。果不其然,周边诸县的仙府大老爷们就是打得这个主意。

两天后,春望县的大老爷派了师爷上门收税。

他的声势非常之大,坐着一顶竹轿,被百来号全副武装的仙符兵簇拥着。

可惜,他们一行人连庄子的大门都没有摸着。

他们才踏上护城沟外面的空坪,等候多时的神箭营齐刷刷的从护墙上现身。并且也是全副武装。

“哗啦啦……”

搭箭开弓,箭指他们。

烈日下,箭尖闪着刺眼的寒光。

师爷吓得连轿子都不敢下,尖叫着“回去,速速回去”。

他带头跑了,陪同来的仙符兵自然是丢盔弃甲,跑得更快。

转眼的工夫,地上留下一地的装备。

待这些废物早得没了影,王长老下令收兵。他忧心忡忡的回到主院,向沈云复命。末了,苦着脸进谏道:“主公,只怕这遭我们将仙府得罪狠了。他们不是什么善茬,定会加倍报复回来。”

“我们接受了他们的敲诈,他们就会放过我们吗?”沈云反问道。

王长老愣了一下,很快的摇头:“从官道上设置关卡的位置来看,他们只怕早就生了将灾民引到我们这里来的心思。而且,他们要想遮掩灾情,也只有将灾民引到我们这里。”

齐伯在长老会上提出做好施粥的准备时,他便带了两个人去官道上查看。仙府的蛇蝎心思立刻彰显无遗。

所以,是他想差了。

“对不起,主公。”他连忙起身,抱拳告罪,“是我只想着害怕,却没有想到,仙府早就视我们为砧板上的鱼肉。在他们面前,我们是一步也退不得。”

仙府是早就容不下他们了。不管他们这回退不退让,仙府对他们的处置都是一样的:只要他们这回退让了,仙府定会如附骨之疽,纠缠上来。以他们的贪婪,不将庄子里的最后一个铜板榨干,是不会收手的。然后,他们再暗中唆使周边的灾民过来“吃大户”,错灾民之后,杀人灭口;而如果他们依然不理会,仙府会直接将灾民引过来,还是“吃大户”,杀人毁家,以泄他们的心头之恨。

这起子黑心肠的东西!王长老头一次恨毒了他们。

接下来的事态,果然如他们预料的一样。五天之后,官道上,灾民如潮水一般的涌来。

从去年的虫灾,到今年春夏的旱灾,他们早已熬到了极限。听说这里有吃的,所有人的眼睛都绿了,心里只有一个声音在叫嚣“去,快去,快快去”。于是,关卡一撤,不管男女老少,都嗷嗷的往这边赶。

丁叔早就带着人盯着官道上的动静。是以,等灾民们赶过来时,齐伯他们早就做好准备。

春上的那次施粥,大家都积累了不少经验。而这一次,还多了一样新内容,即,红榜。

早在两天前,问事堂便将十里八乡的“进奉”一五一十的用大红纸抄录了出来,张贴在问事堂外面的墙上。红榜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同时,苏老三他们骑了马,去十里八乡走村串户,大力宣传红榜。

一下子,乡邻们的目光全被抓住了。这一带的乡老们又是齐聚问事堂,询问红榜是做什么用的。

李忆就等着他们来问呢。乘机宣布,据可靠情报,大批的灾民正在赶来的路上。庄子里准备搭粥棚,救济灾民。红榜上写着的全是赞助了这次施粥的善心人的名字。一个村子假如有半数以上的人,在红榜上录有名字,那么,在施粥期间,该村子都会被庄子里的巡逻队纳入巡逻的范围。

乡老们组织村民们拿出一半的收成“进奉”,求的就是这一桩。闻言,无不大赞特赞,纷纷向庄子方向叩头拜谢。

“除此之外,红榜上有名字的人,可以参加施粥。并且,可以兑换三倍的劳工。”李忆将他们扶起来后,接着宣告,“比如说,在红榜上有名字的一个成年男丁,在施粥时,帮着做了一天的事,那么,事后,他能兑换到三个成年男丁劳作一天;如果是成年女子的话,则同样能兑换到三个成年女子劳作一天,或者兑换到三个成年男丁劳作半天。”

竟有这等好事!乡老们好奇极了:“兑换来的劳工,能用来做什么呢?是随时都能取用吗?”

李忆轻轻摇头:“兑换的劳工,由我们问事堂统一安排。所做的事,也是统一的。今年,我们问事堂征集的劳工是打算一条水渠。如果你们村子里积赚了足够修一条水渠的劳工,那么,可以向我们问事堂申请,参加这次的修水渠。如果不够的话,那么,只能暂且记下来,存到明年再用。”

必须足够哇!春上的时候,乡老们都是亲眼见证过的。大庄子的信用,绝对值得信赖。问清楚如何参加这次的施粥之后,他们再也坐不住了,纷纷起身告辞。他们急匆匆的回到村子里,组织村民们报名参加这次的施粥。

于是,施粥人手不够的问题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当灾民大军浩浩荡荡的赶到时,路边,粥棚搭好了,粥米飘香。施粥的、维持秩序的、宣传劳力换白面馒头、劳力换谷种的、看病施药的……一切都是井然有序。

这时,奉命藏在暗处的王长老和吴长老,果真看到人群里混有一些人。与绝大多数的灾民不同,他们看着面有菜色,却脚步沉稳有力,心思很明显的既不在香喷喷的白米粥上,也不在劳力换白面馒头和谷种上。最重要的是,他们目光躲闪,时不时的说着“别傻了,怎么可能有这等好事”之类的风凉话。

主公说的三条,这些家伙全部中了。所以,他们绝对是仙府暗插在灾民队伍里的细作。为的是暗中使坏,鼓动灾民闹事。

王长老和吴长老恨得牙根直痒痒。挥挥手,示意一同埋伏的神箭营将士们擦亮眼睛。这些家伙,存心坏事,发现一个,立刻抓一个。

抓捕的方案早就预定好了:神箭营的将士们也是灾民装扮。发现行迹可疑之人,以小队为单位,悄悄靠过去,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将人直接敲晕,架走。

真正的灾民看到吃的,眼珠都快要贴上去了,哪里还看得到旁的?所以,根本就没有发现有人被这般飞快的架走了。

第五三六章 最好的证明

农田里真正闲下来的时候不多。不过,秋种之后,田里的活计相对要少一些,也算得上较为空闲的一段时间。因为问事堂早早的做了宣传。“劳力三倍兑换,修水渠”,在十里八乡里,连三尺小童都知道。所以,在乡老们的大力组织之下,几乎所有的劳力都参与了进来。

一是因为曾经相同的遭遇,令人们生了恻隐之心;二是乡老们的督促,同时,大家也都指望着自己的村里能在神仙大人的帮助下,修一条水渠。所有人都听从指挥,安排做什么,就做什么,并且做事卖力得很。

总的来说,他们与庄子上的人一样,也大致被分为三大组。第一组,主要以有点儿手艺的成年男子为主。他们加入到庄子里的“棚户队”里来。主要负责搭棚子,以及砍伐竹子、木材等周边事务;第二组,以女子居多。她们被派到了女营,洗米、煮粥、施粥……主要在粥棚里忙活;第三组,包括乡老们和精壮的成年男子。他们要么对村子里的情况非常熟悉,要么相对来说,身手较好。他们编到“维安队”,协助老罗率领的巡逻队,负责本村的安全。

涌来的灾民呈源源不断之势。因为庄子里这回做足了准备,投入的人力、物力相当之多,所以,灾民都被妥当的安置了下来。

当然消耗也是相当惊人的。齐伯负责全场的调度。他手里揣着一个小帐本,详细的记载了各类物资的开销。

以棚户队为例,在灾民抵达之前,他们已经忙活了三天,共搭出各类棚子三千七百座。在灾民抵达之后,他们没有停下来,继续搭棚子。第一天,便搭了各类棚子一千五百座。结果,到第一天的傍晚时分,棚户队的帐目这一栏显示,只剩下药棚十座,灾民安置棚一千零三座,粥棚七座。

照这样的情形,明天如果再来同样数目的灾民,大多数的新灾民只能露宿。

春上的时候,他经历过一次施粥,可以说已经非常了解灾民的心思。

人心非常有意思。在饿到死边转的时候,只要有一碗粥,就相当满足了。然而,接连吃了两顿饱粥之后,人的心思立马就多了起来。想着的是,明天还有没有得吃,晚上住哪里。如果别人能住棚子里,而自己却没有,只能白天顶着烈日,晚上露水吧叽的露天里睡着,往往心态一下子就会崩坏掉。大多数人可能畏惧形势,暂时不敢表现出来。但是,心里却是存下了怨气的。如果有人在旁边挑唆几句,从来不敢做的事,这时却是敢做的。

所以,别的不说,灾民安置棚一定要加快搭建。

他向沈云汇报了自己的解决办法:

一是,从接下来开始,提升安置棚的人数。

现在是按每座安置棚里安置二十个成年人的标准。十岁以上的,不论男女,皆参照成年人安置;十年以下的,也是不论男女,参照成年人的标准减半。

他亲自考察过了。即便是安置二十个成年人的安置棚也并不显得拥挤。他以为,可以适时将新的安置棚的人数提升到二十二人。

这样的话,以一千座灾民安置棚为例,可以多安置两千人。一百座安置棚便节省下来了。

而且还不明显,不会让后来的灾民心里产生“厚此薄彼”的心理。

光是提升每座棚子的安置人手,还远远不够。他的第二条办法是,棚户组的工作时间延长。前三天,都是吃过晚饭后,便散了,各回各家休息。从今天开始,吃过晚饭后,再点着火把,接着做两个时辰。散工后,加一顿宵夜,并且组织大家就歇在工地上,不回家了。

还有就是,他觉得当前主要以安置灾民为主,所以,他提议,取消药棚等附属设施,叫棚户队全力搭建灾民安置棚。

之所以有这个想法,也是因为庄子里懂得医药的人手已全部被他派了出去。再增设药棚的话,已无人可派。

这次施粥,沈云没有亲自出面。他担心仙府那边生事,寸步不离的守在主院里,亲自把守小五行阵。同时,每隔半个时辰,将神识抽凝成丝,巡视一下施粥现场。

齐伯说的这些情况,他都心里有数。听完汇报后,他大力的称赞了齐伯对于全场的把控与应对,并指示:同意办法一和办法二。至于,药棚等附属设施,一样也不能省。

理由是,从第一天的情况来看,他们事先对灾民的身体状态的评估还是有些高了。事实上,大多数的灾民们从去年就已遭了灾。他们熬到现在,已是极限。身体非常之糟糕。所以,每一百座安置棚配一座药棚是绝对不能再少了。

至于缺的人手,他也给出了两条解决之道,一是,从已有的药棚里抽调人手。将原有的五人一组,负责一座药棚,改为四人一组,负责一座药棚;二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周边诸县的灾民都被仙府驱赶到了这里来。附近的几座庄子的赈灾压力要小得多。可以紧急就近从其他的庄子里寻求支援。

“今天,大家的表现都可圈可点。从丁叔他们送回来的情报来看,接下来的三四天里,灾民的人数会只增不减。所以,务必叫大家坚持再坚持。等扛过头几天,形势将渐渐稳定下来。到时,除了米粮的压力将持续的有增无减之外,其余的情况会略有好转。”他如是鼓励道。

他说的全是实话。春上的施粥,他必须亲力亲为。然而,这一次,他完全退居了幕后,一切的事务皆由长老会主持。不管是前几天的准备情况,还是第一天的赈灾,都完全达到了他的预期。他是真的非常满意。

事实再一次证明,民力不可估。尤其是被充分调动起来的人的力量。

看到外面忙碌而又充满活力的场面,他是从心底里感到高兴。因为他觉得,外面的情形,最好的证明了,一直以来,自己探索的方向是对的。

仅凭一己之力,做行侠仗义之事,太过有限;将一切能调动起来的人都调动起来,能帮助的人,那就相当可观了。换从以前在仙都的时候,他哪里敢想象,自己能大手笔的救助安置这么多的灾民!绝对是想都不敢想。

想来仙府里的大老爷们也不相信的。他们一直按兵不动,就是想用这条毒计,兵不血刃的除了他这股突然崛起的神秘势力。

“是。”齐伯也知道形势不容乐观。但是,听了沈云的话,他信心大增,心中的焦虑顿时散去了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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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三七章 加入仙门

沈云对灾情的分析很是准确。头四天,灾民的数量一直都是迅速增加。第五天增加的人数与第四天持平,从第六天开始,增加的人数开始迅速减少。如此过了小半个月,灾民的人数终于基本上稳定了。

此时,连绵十里的官道两边全搭上了简易的木棚子。而汇集的灾民人数也达到十六万之多。

再加上附近三个庄子分担的灾民,沈云他们这次总共的赈灾人数达到了二十三万之多。

于私人赈灾来说,这绝对是壮举。然而,周边诸县的仙府不但不给予支持,反而在灾民全聚集过来后,几乎是立刻又重新封锁了周边的官道。

他们的意图再明显不过了。

丁叔传回消息后,长老会几乎是炸了锅。

连向来主张“和气生财”,平时说话最为和气,嘴里从不吐脏字的问事堂堂主李忆也破了功,大骂:“该千刀杀的!”

所有人都心知肚明,二十三万张嘴,哪有那么容易养活?

而赈灾这种事情,半途而废,其后果哪里仅仅是前功尽弃?

二十多万饿了半年的嘴,才吃上几天饭,此时一旦断了顿,那是分分秒变洪水猛兽的节奏哇。

仙府之用心,不可谓不歹毒之极。

在他们的眼里,二十多万灾民的性命,还有这十里八乡的民众的性命,都算得了什么!

众长老是越想越生气。

更让他们生气的是,明明知道仙府的险恶意图,大家凑在一起,却是束手无策。

怎么办!

冷静下来后,吴长老首先提议:“仙府打定主意要封锁消息,生生的耗掉我们的粮草,激起灾民暴乱。我们不能让他们得逞。我提议,给宣爷传讯,请他在省城将春望县等仙府的恶行公诸于世。”

他的提议马上得到了王长老等人的赞同。

“对,不能叫仙府的诡计得逞。”

“他们想把我们救济灾民的事情捂烂在锅里,我们偏不叫他们如意。”

“就是要让世人的指头戳烂他们的背。”

齐伯也觉得这个法子好,点头赞道:“我就不信省城的大老爷也跟这起子黑心肝的东西一样。只要宣爷去省城的仙府大老爷告状,这些东西绝对会老实下来,乖乖的给我们解除封锁。”

想出解除封锁的有力途径之后,大家象是被齐齐的打开了思路,纷纷各抒已见。

有说,此时正是夏粮上市之际,粮价最为便宜,可以组织人手去没有受灾的县市买粮。这样的话,能多撑一些时日;

也有说,担心仙府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务必要加强巡逻警戒;

还有的说,供给二十几万灾民,消耗巨大,庄子里吃力得很。省城的人们相对来说富庶些,有钱的人也多,可以让宣爷在省城发起募捐。

整理之后,齐伯在散会后,请了吴长老、李忆一道,第一时间向沈云汇报。

沈云听完,叹了一口气:“他们胆敢这般联手驱赶灾民,只怕是得了省城方面的默许。”

真要是这样的话,宣爷告状还管用吗?齐伯闻言,傻了眼:“真,真会这样?那,我们老百姓还有说理的地方吗?”

沈云看着他,很认真的反问道:“仙府是让老百姓说理的地方吗?”

齐伯默然。

“主公分析得极是。没有省城的大老爷压着,他们也不敢在大半年一直这般明目张胆的封锁灾情,不准灾民外出逃荒。”吴长老在一旁握了握拳头,“省城的大老爷定是向着他们的。如此一来,只怕省城里的人们也不敢为我们说话。”是他想差了。亏他活到几十岁,连“天下乌鸦一般黑”,“官官相护”的道理也没参透,还对这些只知道骑在人们头上做威做福的官老爷们抱有期待。

“乡邻们也都知道官道被封锁的消息。光是今天上午,就有十几位乡老向我询问此事。”李忆忧心忡忡的说道,“我观他们象是生了退意。”

“那绝对不行啊。”吴长老好紧张,“这次赈灾,我们的人手只是起了骨干作用。这十里八乡的乡邻们才是做事的主力。赈灾绝对离不开他们。”

对此,负责全盘调度的齐伯最为清楚不过。他使劲的点头:“嗯哪。”

三人,六只眼睛,都不约而同的盯着沈云。

他们早就忘了他们的主公不过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风风雨雨之后,在他们的心里,这个面相葱嫩的少年已是无所不能,俨然成了他们的主心骨。

沈云这次也没有让他们失望。

闻言,他微微一笑,抚掌说道:“我发现,仙府还做不到行事无所顾忌。”顿了顿,话锋一转,说起省城的八卦来,“我刚刚跟伯堂传讯过了。他说,三天前,仙门在省城也成立了理事处。”

都什么时候了,云哥儿怎么还管这些不相干的事!齐伯纳闷极了。

吴长老一听,眼前不由一亮,喜道:“主公的意思是,引仙门对付仙府?”

李忆却不赞同的摇了摇头:“只怕不易。据我所知,仙门明面上是不管凡俗之事的。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用。至少仙门私底下也不会完全不管,应该会接济我们一些米粮。”

沈云赞许的看了他一眼:“李堂主所言极是。如果是寻常的凡人百姓找上他们,仙门确实会如此行事。但我们不同。我们是仙门之下的一个门派。我们在凡人界遇到了麻烦,不找仙门的理事处出头,找谁?”

什么!三人被他突然放出来的这个惊天消息惊得目瞪口呆。

啊啊啊,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我,我们是仙门里的一个门派?”吴长老最先反应过来。老脸涨得通红,他拼命压制住内心的狂喜,“什么,什么门派?”

“青木派。”沈云笑了笑,“这次,我派伯堂去省城,除了寻找卖粮的路子,还有一个任务,叫他打探仙庭放开门派之禁的消息。早些天,伯堂传讯回来了。我们交纳两百万两白银的保金,就能在仙庭登记,成立门派。而仙门的理事处成立之后,便放出了消息,愿意接引一定数量的凡人门派去仙山。条件是,这些门派必须加入仙门。之前,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加入仙门。现在看来,唯有加入仙门,才能破了我们当前的危局。”

“仙门的接引,是有要求的吧?”平生的愿意眼见着就要成了真,吴长老兴奋得几乎要晕过去。不过,他尚有一丝清明在,紧张的问道。

“唔,这个我有办法。”沈云含糊的应道。泰阳真君的保书,就是通往仙门的坦途,一经传开,势必会招来众多门派不死不休的抢夺。所以,必须得捂死了,谁也不能告诉。

没有人再追问。三人已然乐得快要昏过去。

虽然主公从来没有说过,但是,大家在心里都坚信,主公与仙门绝对有着强大的关系。说不定,主公本来就是仙门里的人。

他们对于他的这句话,深信不疑。

第五三八章 仙府的意图

沈云原本没打算这么快亮出青木派,更不用说加入仙门。

因为他觉得眼下的时机并不合适。

除了不信任仙庭,想要关望一段时间,最主要的还是他自身的条件不够成熟。

一是,他本身的实力不够强大,还不足以在这个乱世之中,公开的开山立派。

再者,他所拥有的势力尚处于蓄势的发展初期。

在这个阶段,他觉得应当低调行事,闷声发展实力。事实上,他也是这么做的。

可是,树欲静,而风不止。

仙庭及它豢养的各级仙府对于寻常民众的盘剥与欺压与日俱增,如今已发展到了恨不得铲地三尺的地步。没有任何靠山、背景的他,在他们的眼里,分明就是一头待宰的羔羊。不管是在仙都,还是在菱洲,都容不得他,还有他的势力慢慢发展。

这次的赈灾,就是春望县等周边诸县的仙府联手设计的一个局。

他们定计之前,肯定是详细调查过他的。

在仙府那边的备案中,他只是一个从仙都新迁徒过来的外地人。

通过春上的施粥,他们既看到了他的财力,也看出了他在本地完全没有根基可言。

那时,他们应当就已经圈定了他。

只是被他布设的小五行阵镇住了,不敢冒然行事。

之前,春望县的仙府多次派人来大庄子里收税,就是他们对他的试探。

结果,他们发现,出面的齐伯等人,都只是些中高阶的凡人武者而已。

都说一个好汉三个帮。庄子里没有修士出入。这样,即便他这个从未公开露过面的庄子主人是金丹真人,在他们的合围之下,也将是孤掌难鸣。

是以,他们的布局开始了。

而沈云早在春天施粥的时候,就已预料到了这些家伙必定心怀不轨。是以,他抓紧时间,用劳力换馒头、换种子等手段,加快了庄子的防备建设。

孰料,他到底还是太年轻,见得世面太少了,以至于完全低估了这些家伙的贪婪、无耻与胆大妄为。

他以为最多就是夏收之后,这些家伙动用仙符兵围攻他名下的庄子,以收税为名,实则强行敲诈他而已。

却不曾想到,周边诸县的仙府,甚至极可有能还包括了他们的上级仙府,打的一箭三鸟的如意算盘:先是借着灾民的手,彻底灭掉他;然后,再以平定暴民为由,合情合理的剿杀灾民;灾民既已被屠杀殆尽,何来的灾情?从去年到今年夏天,接连的天灾,他们既不上报,也没有采取任何的赈灾措施。这个事实自然也就遮掩过去了。至于无灾无难的,为什么会激起二十几万贱民暴动,在死无对证之下,还不是听凭他们怎么说,怎么写。

有春上的施粥在前,他们完全不担心沈云不会入局。退一步,即便沈云不入局,不主动赈灾,他们也会驱赶灾民过来,制造贱民暴动的局面。

可以说,春上的施粥彻底引发了这些家伙的贪念。

但是,沈云还是不后悔。

因为现在看来,不管他施不施粥,这些恨不得铲地三尺的捞钱的大老爷们也会在他成势之前动手。

更重要的是,他也做不到,自己吃饱穿暖,却任受灾的乡邻们在自己的眼前饿死、冻死。他若是那样做,就等于是背离叛了自己努力变强的初心。

更何况,他迟早都是要去仙山的。现在,加入仙门,不过是将这个计划提前了许多而已。

沈云拿定主意后,开始着手准备。

头一条,这件事必须暗中进行。他可以想象,若是那些磨刀霍霍的大老爷们提前收到了风声,势必使尽一切办法加以阻拦。于他来说,就是平白的多生出一些周折来。

是以,他吩咐齐伯他们三个,这件事暂且不能传出这间屋子。

三人都知道这里头的厉害,郑重的应下了。

因为大老爷们行的是借刀杀人之计。所以,在灾民暴动之前,他们绝对是不会亲自动手的。眼下,灾民得到了较好的安置。混在灾民队伍里的那些仙府细作基本上被清理了出来。大多数灾民的情绪比较稳定。有相当一部分的灾民甚至已经参加劳力换馒头、换粮种等活动,信心满满的计划着返乡。

故而,沈云估计,在粮食耗尽之前,庄子里的形势都会比较稳定。

以齐伯为首的长老会不管是在庄子里,还是在十里八乡,越来越有威信。只要不出大变故,他们完全可以维持住眼下的局面。

眼下,庄子里的粮食还能撑上十天半月的。其他庄子调度过来的粮食也已在路上。到时,又能多撑上十来天。

二十多天,应该足够实现加入仙门的计划了吧?沈云决定连夜动身,亲自去省城执行计划。

于是,替他遮掩行迹的任务,便交给了齐伯他们三个。

此事的难度不大。因为自从春耕之后,沈云基本上将庄子的管理下放给了长老会。他自己对外宣传闭关习武,实则是移居幕后,很少直接在人前,参与具体的事务。庄子上下早已习惯。至于庄子外面的人,更是从未见过他的真容,一直以“神仙大人”相称。现在,他就是站在他们面前,他们也绝想不到,自己顶礼膜拜的“神仙大人”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

齐伯他们三个本来就是他的心腹,对他言听计从。更何况,他此行全是为了加入仙门。三人皆充满了期待。接到任务后,无不满口应下。

当晚,夜幕降临之后,沈云换上夜行服,悄然的出了庄子。

担心过仙府的关卡时节外生枝,他没有走官道,而是走小道。

走之前,他特意给赵宣传讯,告之自己的行程。

也幸亏他传了讯。因为很快,赵宣回讯,禀报说,仙府宣布放开门派禁令之后,省城的四座城门也设了关卡。不管是进城的,还是出城的,只要是武者身份,便盘查得非常仔细,轻易进出不得。

沈云现在用的路引是在仙都换的。上面还是鸿云武馆游学弟子的身份。这样的路引,肯定进不了城。

好在,赵宣很快又传讯过来,说,他做了一个假身份,能自由进出城门。明天,他出城来接沈云。请沈云示下碰头的地点。

第二天的上午,沈云赶到约好的地头。赵宣亲自驾着一辆青布小马车已等候多时。

坐着这辆马车,他顺利的进了城。

第五三九章 省城仙府的土规定

沈云觉得很奇怪,据叶罡之前透出的内幕,仙庭放开门派之禁,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大举圈钱。可是,省城严格盘查进出城门的武者,貌似与仙庭的法令相抵触啊。

他问赵宣:“他们为什么要盘查进出城门的武者?是因为仙庭放开门派之禁吗?”

赵宣摇头,脸色凝重的答道:“主公,我觉得他们是冲着我们来的。”

“什么?”沈云好不意外,不由坐直了身子。

“几天前,城里突然传出我们那边从去年到今年,大灾小难不断,饿殍遍野的消息。紧接着,仙府便出动了大量的黑衣卫。一夜之间,这则消息便无声无息了。第二天,四门开始设关卡,盘查进出的武者。”赵宣答道,“因为您说马上就要来省城,而且我这边也一直没有查到消息的来源。再加之,这件事蹊跷得很。我看不透,想着等您来了省城面禀,所以,昨天传讯时,没有向您详细禀报。”

沈云闻言,又靠回车厢壁,双眼微合,在心里飞快的琢磨起来。

赵宣追随他已久,知道他这是在动脑子想事,便也不再说话,陪坐在一旁。为了接主公进城,他从昨天接到传讯开始就忙活开来,四处打点,可以说一夜没有合眼。今天一大早又出了城。现在总算将主公顺顺当当的接进了城,紧绷的心弦骤然放松,他只觉得乏得很。不过,他知道主公等下会有问题询问,所以,强打起精神,不让自己现出一丝倦意。

不一会儿,沈云复又睁开眼睛,出声问道:“仙门的理事处那边呢?他们对于这件事是何态度,你有打探到吗?”

赵宣愣了一下,又是摇头:“仙门不是不理凡俗之事吗?”接着解释道,“我见仙府盘查的是凡人武者,以为放出灾情的是鸿云武馆,所以……”说着说着,脸上现出懊恼的神色,“哎呀”一声截住了后面的话,伸手去拍自己的额头,“我真是蠢!鸿云武馆已不复从前,现在跟仙府日益走近,怎么可能帮我们说话!怪不得忙活了几天,什么也没查出来。”

一下子,乏意尽消。他两眼亮晶晶的说道:“我马上将人都收回来,想办法去仙门理事处打探。”

说话容易,做事难。这个任务的难度非比寻常。仙门理事处里头个个都是货真价实的仙官大人。他,还有他的那帮手下,却都是凡人。想要混进仙门理事处里刺探情报……光是想想,都觉得刺激得很。这回,若是得手,真的可以够他得瑟一辈子了。

沈云也想到了这一层,摆手说道:“罢了。我们要加入仙门,暂且不要节外生枝的好。”

赵宣明白他的爱护之心,笑了笑:“是我不知天高地厚。”

“等我们加入了仙门,理事处这边,你们清风堂定是要给我盯紧了的。但凡有些点风吹草动,都要第一时间告诉我。”沈云说道。

“是。”赵宣高兴的接了任务。

说话间,他们在省城置办的院子到了。沈云赶了一夜的急路,也乏了。再加之,赵宣禀报说,去仙府登记门派的事情已经全打点好了。是以,他当即进了主院,连身上的夜行服也顾不得换,倒头补觉。

赵宣忙着收拢人手,安置好他后,又急匆匆的出了门。

待到沈云醒来,已是傍晚时分。

刚一睁开眼睛,便闻到一阵烤肉的香味自窗户外边飘进来。他伸了个懒腰,飞快的去耳房洗了个战斗澡,换上干净的衣裳,出了正屋。

此刻晚霞满天,凉风习习。赵宣领着墨池在门廊上忙活着。一个倒酒,一个麻利的摆碗筷。

“今天我们烤了一头羊。我猜着您也差不多睡饱了,所以,叫他们将羊肉片好,送了过来。”前者起身笑道,“梅子酒是在前街的酒肆里打的。据伙计说,味道甘醇,用来就烤羊肉最好不过了。”

那里临时支了一张小四方木桌子。桌上摆着一大盆热气腾腾,烤得焦黄油亮的羊肉。光是看着,就令人口舌生津。沈云不由快步走了过去。

赵宣见状,亲手奉上一双筷子:“主公尝尝。”

“你也请坐,一起吃。”沈云没有跟他客气,在桌边坐下来,夹了一筷子,吃了一大口。

焦香细滑,油水汪汪,十分融口。他眉开眼笑的赞道:“好吃!”再次招呼道,“先吃饭。吃饱饭,再说事。”

“是。”赵宣也笑了,心道:原来主公也有孩子气十足的时候。

主公有着与年岁极不相符的成熟与练达,以至于,他常常忘记了主公其实还只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小子。

知道主公是真不讲究身份这档子事,笑眯眯的应下,招呼墨池一并在桌子坐下,陪着大吃了起来。

羊肉烤得好,片得更好。三人要么是饿了一天,要么是在外头奔走了一天,个个胃里空空。一时间,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似风卷残云,好不畅快。

不多时,羊肉啖尽,一尺来高的酒坛子也见了底。

墨池腼着肚子,没忍住,打了一个响亮的嗝。

“对不起……”他慌了神,纳头就要下跪请罪。与大人,还有爷,一个桌子吃饭,这是多大的抬举啊。是他自己不惜福,得意的忘了形。出丑是小事,扫了大人的兴,才是大罪。长随出身的他,知道自己这回是闯大祸了。

赵宣也有些恼他,坐在一旁没有吱声。当然,主公驾前,也没有他教训长随的地儿。

是沈云伸长手,一把将人拉住了。

“人吃饱了打嗝,很正常的嘛。有什么对不起,对得起的。”

说罢,他起身,招呼赵宣,“伯堂,陪我走走,消消食。”

“是。”赵宣暗中松了一口气,向着红着脸直发愣的墨池飞去一记眼刀。快步跟了上去。

而墨池收到,瞬间回神。

望着大人如青松般挺拔的背影,他这才真正意识到——大人不但没有处罚我,而且连怪罪的意思也没有。

沈云喊上赵宣,是要细问去仙府登记门派的事。

自家院子里,没有外人,无须忌惮谁。他很是放松的边走边问。

赵宣一五一十的做了回答。自开禁以来,武者们响应积极。几乎每天都有人去仙府登记门派。他为了探实,曾混进仙府衙门,亲眼目睹了一回门派登记的全过程。

“行,明天,你去仙府登记。我做你的长随。”听说,省城仙府的土规定,登记的掌门人必须有初级武师及以上的功名,沈云甚是无奈,只能出此下策。

“哪能委屈主公。”赵宣连忙答道,“我已经给您搞到了一枚初级武师的玉牌。您虽是菱洲本地人,但曾在仙都游学三年。这初级武师就是在仙都的时候考上的。”就是为了这枚玉牌,他一宿没睡。

沈云摆手:“假的就是假的。他们要是有心,很容易就能查出来。我们不要在这种小事上叫他们抓住把柄。再说,登记了之后,又不是说不准更换掌门人。”

赵宣觉得很有道理,没有再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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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四零章 遭遇伪装的大老爷

第二天上午,沈云和赵宣依计行事。

两人表明意向后,被一名衙差领到了前衙的一道长廊里,抬手指道:“看到那边窗下的一溜椅子没?前头候着两位呢。今天的人特别多。您呀排第四。”

沈云与赵宣顺着他的手指头望过去。在长廊的尽头,摆着一溜共五张官帽椅。最前面的两张椅子上已坐了人。两人看上去年岁差不多,都是年过半百。不过,一人蓄着一把半尺来长,油光黑亮的大胡子,面相粗犷;另一人则面白稀须,给人的印象要文雅得多。武功修为也不相上下,都是高级武师。

省城不比仙都。后者,仙者如云。凡人武者,哪怕是大武宗,也只能夹着尾巴做人。但在省城,还是凡人武者的天下。高级武师的拳头已很大了。这不,两人虽然长相完全不一样,但脸上的神色却是一样的桀骜。

在两人的身后,都立着两位膀大腰圆的大汉,一水的高级武者。个个鼻孔朝天,跟他们的主子一般,傲得很。

看到有人过来了,六双眼睛不约而同的望了过来。

沈云伤愈回到庄子里后,针对苏老三他们的练习效果,又修改了清风拳。将之分成三层。其中,第一层,只能引月华之力入体;第二层,则能引五行灵气入体;只有练到第三层,方可引日光精华等入体。

接着,他开始在庄子里尝试传授清风拳。考虑到庄子里的人之身体普遍不如苏老三他们的强横,他设了一条坎,即,要求体内凝结出真气已经超过半年。

赵宣早在仙都的时候就凝出了真气,前些时候恰好又被召回了庄子里,所以,学了清风拳。

没有阵法帮着引导月华之力,只是练习清风拳,每次能引入的月华之力要少得多。但对于从来没有用天地灵物淬过体的赵宣他们来说,每一次练习清风拳的效果都是杠杠的。

以赵宣为例,个把月练下来,他的功力突飞猛进,顺利进入了武宗级别。

两位高级武师很快发现,新来的两人的武学修为,他们都看不出来。

跟在后头的那个青衣小子,脸嫩得很,不用说,肯定是初通拳脚,还谈不上什么武学修为,自然也就看不出什么来;但是,前头的蓝袍汉子,目光锐利,脚步稳健,一看就是有功夫伴身的。他们看不出这位的武学修为,那便只有一种可能,即,这是一位武宗级别的高手。

意识到这一层之后,两人脸上的傲色立刻褪得无影无踪。他们悄然收回打量的目光,垂下眼帘,坐在椅子里,眼观鼻,鼻观心。

他们的随从皆机敏得很,发现自家主子的神情不对,立时收敛了许多,不再肆意的往这边看。

来之前,沈云给这次的行动定的基调是低调。故而,赵宣也视而不同,默声不语的走过去,在第三张官帽椅上坐了下来。

至于沈云,此时,他的身份是长随,自然只有站的份了。他挺自然的站在了赵宣的身后。马上,感受到了四道目光飞瞥过来。

他抬眼望过去。

那四名大汉的目光嗖的一下子收了回去。一个个躲躲闪闪的抬着头四下里张望。

沈云不禁在心里笑了:这些都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宝啊!

就这眼力见,外出行走江湖,都是尽挨揍的份。居然还异想天开的要开门立派。他挺心疼他们那两百万两银子的。

登记门派的手续在长廊尽头的屋子里办理。里头的速度似乎很快。不多时,一拔人浩浩荡荡的从里头出来了。为首的花白胡子是名武宗,眼睛只差没有长到头顶了。从头到脚,都透着一道强烈的信息,即,不差钱。

他被四名随从簇拥着,神采飞扬的扫了一眼廊下的人们。

目光落到赵宣身上时,顿了顿,旋即露出一丝笑容来,抱拳打招呼道:“这位朋友也是来登记门派的?”

赵宣也看出来了,这位老者是位武宗。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对方年长。他起身还以抱拳:“正是。”

老者笑道:“老夫刚在里头登记了金刀门。不知朋友如何称呼?”

赵宣答道:“原来是人称金刀王的彭老爷子。失敬失敬。在下姓赵。”说着,又抱拳正式见了礼,“赵某见过彭门主。”

他改口改得麻溜。金刀王听得更是舒畅,抱拳哈哈大笑:“赵兄弟莫要客气。”说罢,虎目瞥了一眼坐在椅子上装死的两位高级武师,从鼻子冷哼一声,毫不客气的骂道,“起开,没点眼力见的东西。”

两人听了,白着脸,一字不敢辩,飞快的让到一边。

这时,从门里头出来一位衙差,扯着嗓子喊道:“下一位。”

金刀王又爽朗的笑着,伸手请道:“赵兄弟,请。恕老夫今日有事在身,不能相陪了。他日,赵兄弟经过我们沣水金刀门,老夫再请赵兄弟喝酒赔罪。”

“彭门主说笑了。”赵宣看了一眼站在窗户下,噤若寒蝉的两位高级武者,心里挺无奈的。好吧,这便是江湖。他笑了笑,领了金刀王这突如其来的示好。

屋里头只有一位师爷模样的中年男子。赵宣看了一眼,发现竟然看不出他的武学修为。

中年男子坐在长案后面,一边刷刷的挥笔疾书,一边说道:“出示你的功名玉牌。”竟是连头也没有抬。

赵宣走到长案前,双手奉上自己的功名玉牌。

中年男子接过一看,怔了一下,终于抬起头来,上下打量着赵宣:“你是仙都人士?这还是十一年前考中的初级武师,如今,你考武宗也是不在话下,怎么就一直没有再参加武试呢?”

赵宣站在那里,好比被人剥光了一般,后背上竟然汩汩的冒出冷汗来:“学生,学生家里出了些事情,几经周折,迁居至此,一直顾不上。”

而沈云一进门,便看出来了。这位中年男子是个修士,金丹二层的修为。当即心里觉得好不奇怪——按理说,这样的修为境界,不至于做一个小小的师爷啊。

再听他的这番言论,心思一转,顿时恍然大悟。不用说,这位中年男子定是大老爷本尊了。

第五四一章 小庆幸

“真是可惜。仙庭很需要象你等这样的俊材。”中年男子说着,看了一眼低着头站在他身后的沈云,还了玉牌,“先交两百万两的保金,然后出示一张你名下的地契,说出门派名号。”

“是。”赵宣一一照办。在仙府的公文里,房契也是地契的一种。他交的是省城置办的那所院子的房契。这与是来之前与沈云商量好了的。现在,春望县那边正闹着事呢。他们哪里敢拿出那边的田产地契来?反正,仙府又没有说,非得要田产地契。

中年男子看了后,不由笑了:“你们偌大的一个青木派,就建在这个二进的小院子里头?”

赵宣赶紧答道:“这是个总部。稍晚些时候,要去乡下置办田产。”

中年男子没有再说什么,将房契还给他,提起笔又飞快的写了起来:“好了,下一个。”

赵宣向他抱拳道了谢,快步离开了屋子。

金刀王果然已经不在长廊上。而那两名高级武师也已回到了原来的位置。见到他,两人慌忙站了起来。

这会儿,赵宣哪里顾得上他们?脚不没停,直接走了。

出了仙府衙门,他不由松了口气。而此时,他已然里衣尽汗湿。

回想到在屋子里的情形,仍然阵阵后怕。他胡乱的擦了一把冷汗,转身去跟沈云说话。哪知,还没来得及张嘴,后者的眼睛飞快的斜了一眼旁边的石狮子。

他意会过来。涌到嘴边的话立马全换了。说出来的是:“去把马车唤过来。快些,这天,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是。”沈云应下,与寻常的长随一般,当即一溜小跑着去对面的街角招呼自家马车。

待马车过来了,赵宣按住满腹的疑问,撩起袍子,上了马车。

之后,沈云一直做着长随。直至马车驶出了两条大街,快到家了,他方才吐出一口浊气,告诉赵宣:“那人是位金丹真人。”

赵宣愣了一下,脱口而出:“他就是大老爷!”

“应该是。”沈云轻轻颌首。

“怪不得呢。我在那屋里,浑身上下,没有一处感觉自在。他看我一眼,我的里衣全都汗湿了。”赵宣突然感到庆幸不已,“多亏主公想得周到,没有用假的功名玉牌。”

大老爷明显是看一眼功名玉牌,就知道了他的来历,以及考中初级武师的具体年限。这是他生平头一次知道,看似寻常的功名玉牌里竟然藏着那么多的弯弯道道。如此说来,那个假把戏也就只能骗骗他们这等肉眼凡胎。今天真要是依了他的计策,只怕登记门派的事黄了不说,还会惹出一堆的麻烦来。

还是主公英明啊!

他忍不住又擦了一把冷汗。

沈云也挺庆幸的——出门前,为了以防万一,他往身上打了一道隐灵符。此符能够遮掩身上的灵力波动。他的丹田里没有灵根,只有一团灰蒙蒙的雾气。是以,只要遮住了灵力波动,他猛一看,与寻常的凡人没什么两样。也就是说,隐灵符加在他身上的效果,等同于完全遮住了他是修士的事实。这是他自个儿新近琢磨出来的遮掩修为的好法门。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即便是这样,大老爷还是放出神识,暗中跟着,窥视了他们出了街角。

虽说在街角的时候,他发现跟着的神识已经消失了,但是,读了玄清子留下来的那些玉简,他知道,这世上有着千奇百怪跟踪法器。所以,他还是高度戒备着,直到出了两条街,超过了一般灵宝的偷窥径围,这才告诉赵宣——如果有神识配合的话,灵宝的偷窥径围当然不止这么一点点大。但是,离开了修士的神识,单单是凭着法宝之威,通常情况下,两里之遥,已是灵宝级别的极限。如果是逆天的惊世宝贝,当然就要另当别论了。不过,话又说回来。那等逆天的惊世宝贝,又不是大白菜,哪里是一个金丹真人能随随便便就能拥有的?只怕千万金丹真人里,也只有一个有这等运道。他不至于这么倒霉,恰好这位大老爷就是千万分之一的存在吧。真要是的话,这位何需伪装成师爷,亲自上阵了?

确定自己没有出错后,以及大屋子里时,大老爷往自己身上只是随意的一瞥,他将之定为大老爷是对赵宣身怀武宗之能力,却只考了初级武师的行径产生了浓浓的质疑。

是以,他提醒道:“只怕大老爷对你起了疑心。安全起见,这些天,你莫要轻举妄动。明天,我去仙门理事处那边。你就不要跟我过去了。”

赵宣是真的被大老爷给骇到了。修士之厉害,远超他的想象。闻言,老老实实的点头称“是”。

他们俩的猜测完全正确。中年男子确实就是大老爷本人。他收回神识,皱着眉头,嘴里嘟囔了一声“奇怪”。这位赵氏凡人武者的身上居然有一丝月华之力!

大白天的,凡人的身上,哪里来的月华之力?

想了想,他只能将之归结于机缘。他活了两百多年,也曾见过几个机缘好的凡人。兴许这位赵氏凡人武者也是天生好运道吧。

“真是可惜。区区蝼蚁而已,也配曾经得到月华之力淬体?白白浪费了这等好机缘。”他摇头晃脑的,心里愤恨不平。

当年,他若是也有这等好机缘,何至于只能凝成中下之品的金丹?如果他能凝结出上品金丹,哪里在还用得着在这浊臭的凡人界汲汲营营,赚点可怜的资源?而今,就连这点可怜的资源,也眼见着要分一大块出来给隔壁的仙门理事处……可见,天道何其不公!

第二天一大早,沈云独自出了门。

出门前,他还是往身上打了一枚隐灵符——实在是他丹田里的情形太与众不同。现在,他要去修士窝里了,不敢再抱侥幸。好在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时提及过,修士在身上佩戴法宝,遮掩修为或者丹田,是常用的手段之一。他这般故布迷阵,意在误导旁人,即便看出了他的丹田的不寻常之处,也会以为是身上的法宝使然。

第五四二章 给点颜色瞧瞧

仙门在菱洲只有一个理事处,正好在仙府衙门斜对面的街口。

这一整条街本来都是仙府衙门的。仙帝为了表示与仙门的亲善,不但同意仙门在各洲设置分理事处,而且还特意下旨,令各省衙分一块地方出来,给仙门开辟分理事处。

这一处原本是衙差们听差的地方。仙门代表一眼就看中了它。有仙帝的旨意在,仙府大老爷本人也是仙门弟子出身,自然是说不出拒绝的话来。好在,仙门代表就仅此高调了这一回。分理处开张后,他没有再多逗留,第二天便返回了仙门。离开前,再三叮嘱分理处的一众弟子:“切记勿扰邻。”

是以,仙门的理事处甚是低调。

黑瓦青砖,门口没有大石狮子镇宅。约摸七尺宽的黑油大门虚掩着,一个总角的青袍小童坐在青石台阶上,用碎馒头渣子逗蚂蚁玩。

如果门上没有悬匾,写着“仙门驻菱洲理事分处”等九个金光闪闪的大家,且对面不是仙府衙门,这样的宅院在省城多的是。至少东城区有一半以上的院子都要比它威武得多。

沈云飞快的瞥了一眼对面的仙府衙门。那里有两个衙差抱着膀子本来正在闲聊。当他出现在街口时,两人打住,一齐看了过来。

在仙府登记过了,青木派的身份便算是过了明路。即是过了明路,青天白日的,哪里去不得?沈云大大方方的走到青袍小童面前,抱拳打招呼:“小哥,打扰了。”

“你是何人?”小童被搅了玩兴,似乎很不高兴,抬起头来望着他。粉嘟嘟的包子脸鼓鼓得。

沈云好不容易才控制住伸手去捏一把的冲动,正色道:“青木派沈云,求见宝处掌事。”他从叶罡的嘴里知道,为了安抚仙庭,仙门答应在各洲只设置一个理事分处,且隶属于仙都理事处。各分理处的规模与常驻人数也有严格的规定。比如说,这里没有设置长老这等职位,职位最高的,叫做掌事。

“哦,我知道了。你是来投奔我们仙门的,对不对?”小童恍然大悟,拍掉手上的馒头渣子,撂下一句“且等着”,说罢兴冲冲的转身,推开一扇大门,一头扎进去,快活的嚷着,“二师兄,二师兄,有人来投奔我们了!”

小小年纪,嗓门可真大了。整条街都听得清清楚楚。

街对面,那两名衙差并肩而立,皮笑肉不笑的望着沈云,大声说笑着。

“我说,这人也不象是位仙官大人啊。”

“真要是仙官大人,还用得着再投奔仙门吗?谁不知道,仙官大人们本来就是仙门弟子。”

“这位小哥可真敢想啊。也不知道总共才学了几路功夫,有没有考中功名?进那门之前,也不撒泡尿,好好的照一照。”

“哎呀,癞蛤蟆哪会有自知之明!”

“哦,对了,你刚才听清楚了,他是哪个门派的吗?”

“哟,我刚才还真没注意听。”

“走,哥们跟我过去问一问。”

“好咧。”

两人说着,捋起袖子,按了按腰间挂着的长刀,一摇三摆的往对面街口走去。少顷,两人在沈云背后三步远的地方站住身形。其中一人斜着眼睛发问:“喂,小子,转过来,让你爷爷好好看看你,到底长得怎样一副癞蛤蟆相。”

沈云充耳不闻,依然是面对着仙门分理处的黑油大门站着,完全没有搭理他们的意思。

那名衙差怒了。

“小兔崽子,聋了!没听见你爷爷在跟你说话吗?”他呼的冲上去,抬腿就照着沈云的后背狠狠的踢过去。

他们俩奉命守在对面的衙门口,就是为了阻止门派投靠仙门。仙府的衙差们本来就嚣张之极,更何况这两人是大老爷精心挑选出来的高级武师,又是奉命行事。他们俩都看不出这个青袍小子的武功底细。但是,他们有点儿印象,此子昨天跟着一位老爷来过衙门。也就是说,此子不过是初通拳腿的仆从而已。如此一来,他们自然不会客气。

衙差的这一腿,看似一怒之下的随意一踢,却是用了十成的力道,且对准了背心。

狠、准、快!

分明是存了心思想置人于死地。

另外一名衙差看得分明,扯起嘴得意的嘿嘿发笑。

电光石火之间,只见一道人影直愣愣的从眼前飞了出去。旋即,“啪”的一声,重重的摔在他背后丈许远的地方。

这腿法,真是绝了!

他立马拍着巴掌,大声喝彩:“好……”

好字刚出口,立刻意识到有些不对——人被踢飞的方向不对!

按理说,踢在后背上,人应该是往前飞出去才对啊。怎么反过来了呢?

他连忙定睛细看。

只见青袍小子仍然头也不回的站在原地。而他的同伴……人呢?他扭头往后看。

丈许开外,象条死狗一般趴在地上的,可不就是他的同伴!

哟嗬,居然敢在衙门口打仙差!

反了天了!

不管怎么说,这小子是出手了!这位衙差自以为得计,刷的拔出腰间的长刀,指着沈云,嘴里尖声高喊:“杀人了!杀……”

突然间,一道劲风袭来,手里顿时轻了许多。

他本能的低头去看。手中的长刀不知怎的,刀身竟然象沙子做成的一般,扑扑掉着亮白色的细粉末。

他吓得连刀柄也扔了,“鬼啊”,连滚带爬的逃回了对面的衙门里。

沈云依然没有回头。他知道,这两个衙差是故意挑衅他,为的就是阻拦他进入仙门分理处。不用说,两人定是奉大老爷之令行事。所以,他原本没有想与他们一般见识。只是,这两人嗡嗡嗡的,实在太吵人。更重要的是,青袍小童进门之后,外边这么吵,也不见里头出来人应对。他很快就品出味来了——极有可能,仙门的人就在里头眼鼓鼓的看着呢。看他如何应对。

倒也不是成心考校他的手段。门里的人在意的,应该是他的态度。

于是,沈云出手了。以他的能力,捏死两名衙差,跟捏死两只蚂蚁,没什么两样。不过,两名衙差就是有恃无恐,嘴巴太欠了些,罪不至死,是以,他手下留了情,只用了一成的力道,反手将强出头的那一位打飞。

结果,另一位衙差竟然出口就要给他扣上杀人的罪名。

他真的怒了。

但考虑到毕竟是衙门口,不想这个时候节外生枝,强忍着怒火,只是甩出一记流云袖打在那厮的长刀上。

此举既是吓唬衙差,同时也是打给仙门的人看。叫门后的人知道,他还是有几分手段的。

果不其然,虚掩着的大门“吱呀”一声,打开了。

刚才进去的那个青袍小童从门里探出脑袋来,鼓着腮巴子说道:“喂,你怎么能在我家门口打人呢?”不等沈云应答,马上又道,“我家二师兄请你进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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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四三章 功德任务

沈云心道:猜对了!

面上不显,撩起前袍,拾阶而上:“有劳小哥引路。”

青袍小童闻言,侧身让到一边,老气横秋的招手道:“进来呀。”

沈云看着一尺来宽的门缝,不由笑了。到底是个六七岁的孩童。他侧身进了黑油大门。

立时,浓郁而又精纯的五行灵气扑面而来。竟比仙都还要胜上三分。沈云不曾料及,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青袍小童一边关门,一边笑嘻嘻的解释道:“先前不叫你进来,是因为二师兄说,看不出你是不是修士。这院里五行灵气充盈,凡人武者受不住。你既是有修为的,那就没关系了。”

沈云故意逗他:“原来你急着关门,是怕五行灵气泄了出去。”

师父生前说,行走江湖,有两类人若是故意接近的话,必须防备着。一是妇人,尤其是大肚如箩的孕妇和颤微微行走的拄拐老妇;另一类就是孩童。

他观青袍小童身上既没有灵力波动,又不象是开蒙学过武的。然而,却独自一人守着分理处的大门。这里头本身就透着古怪。所以,想引着青袍小童多说些话,分散后者的精力。而他则乘机可以多暗中查看一些院中的情形。

“你是故意耍宝吧。五行灵气是用一道寻常的门关得住的吗?但凡是个修士,就知道的,好不好!”青袍小童翻了个怪眼,竟然板着脸,当场斥责起来,“我好心替你引路,你这人却欺我年少,成心消谴我。好生没意思。你若再这样,我恼了,就不给你引路了。实话告诉你,这院子里布了厉害的仙阵,没有我引路,就是元婴大能来了,也是寸步难行。”

这一点,沈云已经领教了。他刚刚试着调转灵气,聚入双眼之中,飞快的看了几眼四周。结果,他看到,十步一景的院子美则美矣,然而,美景之下,禁制、阵法等样样齐全,可谓防备森严。以他现在的能力,若是困在其中,还真要应了小童的话,将寸步难行。

对方倚小卖小,端的是童言无忌。

沈云招了一通骂,偏还理亏在先,发作不得,只能摸着鼻子尴尬的哑笑。是他的失策。他以为青袍小童看上去没有一丝一毫的修为,便将之与同龄的凡人孩童等同视之。不料,前者不但口齿伶俐得多,而且行事更是超乎他想象的老辣。骂得他完全没有脾气。

“小尤,不得无理。”前面的花丛之中,传来一声年轻男子的轻斥。

转眼,一名身着雪青色锦袍的年轻男子单手负后,自花丛之中大踏步走了出来。

“二师兄!”青袍小童如飞鸟投林一般的跑了过去。

沈云亦闻声望过去。

这位被称为“二师兄”的年轻男子看上去约摸二十出头,生得仪表堂堂,丰神俊朗。筑基三层的修为。

二师兄伸手接住小尤,抬头朝沈云歉意的笑了笑:“尤师弟尚在幼齿,天真无邪,道友莫要与他一般见识。”

小尤闻言,回头看了一眼沈云,眼里尽是得色。

二师兄似乎完全没有看见,抱拳说道:“尤师弟方才多有得罪,在下替他向道兄赔礼了。”

在他看来,小尤今天已经够收敛了。之前,那些来投靠的凡人武者,没哪一个不被小家伙戏弄得团团转。到底是出生修真世家的孩子,虽然修行时日尚浅,还未能引气入体,但是,眼界却是有的。今天的这位也不知道是何来历。昨天仙府那边送过来的新近登记的凡人门派名册里,他记得就有一个叫做青木派的。然而,这位不但是真正的修士,而且还修为了得。至少刚才在门外露的那一手流云袖,就凌厉之极,连他都自认不如。不用说,小尤定是被震摄到了。

不过,再厉害又如何?单木不成林。在仙门面前,小小的青木派算得了什么?此子就算是条龙,在仙门的地盘上,照样得象条蛇一般的曲着。

忍不住又打量了对面的人一眼,看到全身上下尽是粗鄙的凡物,他脸上的笑意不由浅了许多。便是稍微有点家世的凡人,也比这位穿戴得鲜亮些,看来青木派穷得很,没有什么油水可以捞。

叫他说,完全可以叫小尤随便将人打发走。真搞不懂,大师兄为什么不但要接受青木派的投靠,而且还叫他出来亲自接待。

沈云不知道顷刻之间,二师兄的心思已经转了这么多转。他看出来了,二师兄的赔礼,纯粹是装装样子罢了,明显的话到,心不到。

罢了,人在矮檐下,哪能不低头。更何况,认真说起来,也是他先招惹的小家伙。

于是,爽朗一笑,抱拳还礼道:“道友客气了。在下青木派云,请教道友贵姓。”

“原来是沈道友。”二师兄笑了笑,“我姓雷,是这里的副掌事。掌事今日有事外出,沈道友有何指教,不妨与我说道说道。”青木派就算入了仙门,也只是不入流的小蝼蚁。看在大师兄对姓沈的有几分赏识的份上,他才报出家门。不然的话,他才懒得理会。

“指教不敢当。”沈云应道,“今日前来,是听闻仙门招揽凡人门派。敝派愿投靠仙门。”

“哦,确实是有这么回事。”雷副掌事微微颌首,“沈道友,这边请。”

“有劳。”

雷副掌事引着沈云在花径之中转了几个转。很快,移步换景,前面现出一角碧瓦红柱的八角亭子。

亭中摆有一张白玉长案。

“请。”雷副掌事将人领进亭中,自己在长案后面坐了,从左手边的红漆小木匣子里取出一方三寸见方,寸许高的白玉台来,轻轻放在案面上,抬头问道,“不知沈道友可曾带来了保书?”

“有的。”沈云从百宝囊里取出泰阳真君的亲笔保书。

雷副掌事一眼看到“正清门掌门”、“泰阳真君”等字样,不禁肃然起敬。方才的随意敛得干干净净,他坐得笔直,恭敬的双手将保书完全铺开,放在白玉台上。

沈云在案前好奇的看着。

白玉台泛出一圈五色灵光,瞬间,将保书整个儿笼住。

待灵光散尽,只见白玉台上空空如也,哪里还有保书的踪迹!

保书竟然不见了!

“这……”沈云大惊失色。

雷副掌事再度抬起头来,眼里已不复有一丝的玩笑。他一本正经的解释道:“沈道友莫要慌。这是仙门的规矩。保书一旦出具,验明真假之后,当场销毁。经过检验,沈道友出示的保书是真的。所以,青木派符合初选条件,只要通过仙门的功德任务,就能正式成为仙门中的一员。”

“功德任务?”沈云有点儿反应不过来。之前,叶罡可没有说,还要做功德任务。

“是的。”雷副掌事展颜轻笑,“沈道友莫急。仙门里,不论哪门哪派,每年都有功德任务的。以后,你便会知道,仙门并没有故意为难你们的意思。而且,仙门考虑到凡人界的门派都是初立,所以,设置的功德任务非常简单,都是针对本地的实际情况而定的任务。我们菱洲的功德任务便是赈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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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四四章 仙门行事

“赈灾?上哪里赈灾?”沈云问道。

雷副掌事答道:“春望诸县。自去年以来,那一带接连发生各种灾难。赤地千里,灾民遍野。救助灾民,便是行善积德,能够得到功德。”

“那,这个功德具体是怎么个算法呢?任务里有计量吗?”沈云不动声色的继续问道。

“有的。”雷副掌事从袖子里拿出一面巴掌大的棕黄色三角锦旗,“春望诸县的当地仙府严格的封锁了当地的灾情。所以,在省城宣传春望县的真实受灾情况,是赈灾,去灾区施米施药,救助灾民,亦是赈灾。如果沈道友愿意,我便激活这面令旗,藏进你的掌心里。以上两条赈灾方式,你可以任选其一。本次任务共有五个功德值。告诉两个省城的凡人武者,或者去灾区救助一个灾民,便是一个功德值。任务期限是十天之内。从激活之时算起,十天之内,令旗会自行记录。沈道友完成任务所需的五个功德值后,只管回来交令旗就是。那时,青木派便是仙门里的一员了。超出任务期限,或者功德值不够五点,任务都算失败。沈道友还愿意接受此项任务吗?”

沈云恍然大悟——怪不得仙府在四城门设置关卡,限制凡人武者出入呢。果真是仙门使然。而通过目前的情形来看,那些前来投靠仙门的门派,都选的是前一种法门,积赚功德。

意识到这一点后,他不由在心中暗叹。

“愿意的。”他没有再说什么,抱拳道,“有劳雷副掌事替我激活这位令旗。”

“沈道友,此项功德任务是仙门对你们青木派的考验。一旦宣诸于世,任务即时作废,你能否代表你们青木派上下许诺,守口如瓶,不透与任何人知晓?”

沈云自然是顺着他的意思应下:“能。”

“好!沈道友,请展开任意一只手掌,抬起来。”雷副掌事点了点头,将令旗置于左手掌心,右手的食指飞快的在令旗正中心写了一个“令”字,同时,嘴唇翕动,默声念咒。待字写完,也恰好施咒完毕。

“去!”他轻喝一声。

刹那间,棕黄色的三角令旗化作一团白光,嗖的破空而去,象道闪电一般,钻进了沈云展开的左手掌心。旋即,好比是泥牛入海,无影无踪。

沈云暗中调转灵力,目不转睛的盯着。却不曾看到掌心有何变化。见状,他不由暗自称奇,心道:仙门行事,真是滑不溜秋啊。

先前他还在猜疑,为什么省城的仙府衙门就在对面,却没有抓到仙门与之做对的证据。现在,他知道答案了。

好在,他又不是头次见仙门行事,所以,来之前,对仙门的期待并不是很高。这会儿,知道这些内情后,仍然能做到不动声色。只是更加不想道出自己已与春望县诸府对抗上了的实情。

以雷副掌事的修为境界,尚且看不出他的这番小动作。见他目不转睛看盯着左掌,嘴角不由的翘了起来,心道:是正清门的弟子,又如何?令旗关乎仙门机密,照样不是你能知晓的。

原来,仙门里的大小门派也早有意染指凡人俗世。所以,仙门才有了招揽凡人门派的想法。长老会发布招揽任务时,特意强调了,任何门派,还有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暴露仙门弟子的身份。否则,一经发现,本人废除修为,永远逐出仙门,其所在的门派降等一阶。

此任务一出,不管本门派里有无化虚真君坐镇,大小门派都争先恐后的派了得力弟子暗中潜入凡人界,以真君大人的保书,招揽和扶植凡人门派。其中,有不少门派,不惜叫门下弟子掩藏仙门弟子的身份,亲自在凡人界成立门派。

雷副掌事说话时,一直暗中留意沈云的反应。见其面上没有透出一丝吃惊的神色,又在门外故意透出了修士的真实身份,便将其当成了后者。

不过,仙门的禁令当头,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他没有明问。

“好了。”他起身笑道,“沈道友完成任务后,再回来我们分理处交任务即可。切记,万万不可向旁人透出任务的一丝一毫来。”

“是。”沈云又运了运灵力,没有发觉有不适之处,抱拳谢道,“有劳雷副掌事了。”

“好说。”雷副掌事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沈道友有任务在身,我便不留你闲话了。”

“多谢。”

不多时,沈云被他亲自送到了分理处的黑油大门后。

雷副掌事站在门里,笑盈盈的挥手:“去罢。”

沈云抱拳告辞后,转身出了门。

与来时一样,小尤又蹲在门口,逗蚂蚁玩。而门前的空地上,空空如也,早已没了那位被打昏的衙役身影。他再看对面的仙府衙门。那里,换了另外两个衙差守门。

还是两个高级武师。应该是看到先前的两名衙差吃了苦头,这两位的举止收敛多了。他们站在大石狮子旁边,安静如鸡。

沈云微微一笑。见小尤连头也不抬,完全没有搭理自己的意思,他也不再多事,直接下了台阶。

“真是小气。”孰料,小尤在背后轻轻的嘀咕了一句。

沈云自然不会与一个小孩子计较,全听没听见,脚下不停。

对面的衙差见他出来,飞快的对视一眼。其中一人转身快步进了大门。

沈云猜道:估计是报信去了。

果不其然,接下来,他出了街口,便从左手边的小巷里哗啦啦的冲出一队全副武装的仙符兵。

他们一个个的站在三步开外,截住了他的去路。

“站,站住!”为首的是一名小队长,他拔出长刀,遥指沈云的心口。

可惜,抖动的刀尖完全暴露了他此刻的外强中干。

沈云站住身形,默声看着这群满头大汗,慌里慌张的小丑。

小队长清了清嗓子,总算把舌头给捋直了:“刚才,要里头打伤仙差大人的凶徒,是不是你?”

沈云扯起一边嘴角笑了:“是与不是,你自己都没搞清楚。也好意思挡住我的路。”说罢,抬起右手,握了握拳头,将指骨捏得咔嚓作响。

“哦,原来不是你。”小队长的脸色立时煞白,挥手,“弟兄们,搞错了,都让开。”

哗啦啦,十几位仙符兵立时避之不及,一个个的紧贴着墙根站好。

沈云很满意他们的识相,当即放下拳头,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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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四五章 开山黑木令

雷副掌事将人送走后,转身大跨步的去了正院。

“大师兄,这个沈云到底是什么来头啊!”人还在门廊上,他已迫不及待的往屋里问了起来。

屋里,一位穿着宝蓝色道袍的年轻男子正在悠闲的盘着腿品茶。闻言,他抬头起来,不答反问:“人送走了?”

此人就是分理处的掌事。刚才,雷副掌事说他有事外出,全是虚言。其实,他一直悠哉乐哉的坐在屋里品茶。

“嗯,刚走。我亲自将人送到门口。”雷副掌事在他的下首盘腿坐下来。

“他的保书是哪位真君大人的?”掌事给他倒了一盅茶,问道。

“大师兄不知道?是泰阳真君。”雷副掌事有些讶然。

掌事皱了皱眉头,答非所问:“跟我说说这个沈云的情况。”

“是。”雷副掌事压下好奇心,将刚才与沈云见面的情形一五一十的道了出来。

“兴许是同名同姓。”掌事越听越不象,悠闲的心情被破坏殆尽。这茶没法再喝了。他放下茶盅,起身说道,“事关重大,我要去写信,你自己喝罢。”说罢,急匆匆的去了里间。

“弄错了?”雷副掌事端着茶盅,坐在那里,一头雾水。

另一方面,沈云得了令旗,一时之间,看不出里头的门道,所以,只有小心提防着。

好在出门之前,他考虑充分,已做好了不回院子的打算,早早的与赵宣约好了碰头的酒楼。离开仙门分理处后,他特意绕了两条街,才拐去了那酒楼。

这时候,恰好是午饭点。酒楼的生意一如既往的不错,坐无虚席。

沈云一进门,便看到赵宣独占了一张靠门的桌子,正香喷喷的啃着烤猪手。他四下里望了望,走过去,说道:“兄台,拼个桌子,如何?”

赵宣抬头,看了他一眼。也不言语,只是挑了挑眉,低头继续抱着一只猪手啃着。

“多谢。”沈云在另一方坐下,招来跑堂的伙计,点了一碗三鲜面。

慢慢的吃完后,他推开碗,惬意的抹了一把嘴巴,自言自语道:“妥了,回去喽。”说罢,往桌面上扔了一钱碎银子,扬长而去。

赵宣没有立刻离开,将点的两荤一素吃得七七八八后,亦起身离去。刚才,沈云说得很清楚:事已经办妥,他回庄子里去了。

沈云出了酒楼后,直接出了城,施展“穿云步”,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春望县。以省城现在的情形来说,将春望诸县的灾情告诉十个凡人武者,其难度与风险远高于去春望县赈灾。再说,他本来就在切切实实的赈灾。故而,他准备回一趟庄子,看令旗会做何反应。

结果,一路上都不见左掌心有何动静。当他回到春望县地界时,左掌心有了些热意。沈云没有回庄子,直接去粥棚,给灾民施粥。

当他给盛了第一碗白米粥,送到灾民手里时,左掌心不易察觉的闪过一线金光。

不用说,这是令旗有了反应。

沈云不动声色,继续施粥。

接下来,他每施一碗粥,掌心便闪过同样的一线金光。如此总共重复了五次,当他将第六碗白米粥端到第六个灾民手里时,掌心的热意不减,但是,那一丝金光却不复现。

沈云又试了三次,依然不见金光再现。

是积满了五点功德值的缘故吗?他心道:这就完成了任务,未免也太儿戏了些吧。

不过,他很快就释然了——春望县这边,于他来说,是熟地。更重要的是,他一直在赈灾,非常熟悉这边的灾情,自然是轻而易举。换成从来没有来过这边的其他凡人武者,光是要混过官道上的重重关卡,已是不易,更不用说千里迢迢的运送粮食过来赈灾。再者,一力之力,总是有限的。象这种赈灾,自然是越多的人参与,积累的力量才越大。仙门的用意很明显,就是大力倡导民众一起来赈灾。

功德任务的时限是十天。可是,庄子这边赈灾,每天都消耗万石粮食不说,参与赈灾的人一直在超负荷的运转,更何况,还有诸县仙府在一旁虎视眈眈。是真的拖不了。

沈云积满功德值后,只在庄子里歇了一个下午,当天又连夜赶回省城。

城门外的关卡尚在。

以沈云的修为,要做到悄无声息的潜入省城,并不难。故而,这次,他没有给赵宣传讯。在天将亮的时候,直接翻城墙而入。

在城中寻了个偏僻之处,小睡一场后,整座省城也象是睡醒了一般,很快的恢复了往日的热闹。

沈云略作收拾,径直去了仙门分理处。

小尤仍然在门口的青石台阶上逗蚂蚁完。

看到他,两眼立时亮了,站起来笑道:“你完成任务了?”

“不辱使命。”沈云吃了一回亏,不敢再将他当成寻常的小孩子对待,一本正经的应道。

“太好了!”小尤雀跃道,“你是头一个回来交任务的。走,快随我进去。”

小家伙的声音依旧是那么大,成功的吸引了对面的两位衙差的目光。

看到沈云的青布长袍后,两人的目光象是齐齐被烫到了一般,嗖的又收了回去。直到沈云跟在小尤的身后进了分理处的黑油大门,他们俩也不敢再看向这边。

沈云一直暗中提离着这边,免得节外生枝。见状,在心里哼一声。不管是哪里的仙府,都是那副尿性。

小尤径直将他引到了前些天接受令旗的那座八角小亭里:“你稍等一下。我去给你请二师兄。”

“有劳。”小家伙与上次相比,跟变了一个人似的,沈云简直有些受宠若惊。

小尤翘着鼻头笑道:“你是个有真本事的。我佩服你。”说罢,蹦蹦跳跳的跑远了。

沈云猝不及防得了一声赞,望着小家伙快活的背影,不觉莞尔。

不一会儿,雷副掌事大步流星的走了过来。

“叫沈道友久等了。”刚走到亭边,他便抱拳招呼道。

“副掌事客气了。”沈云抱拳还礼,道明来意。

“好说。”雷副掌事走到石案后面,仍然是从红漆小匣子里取出那只白玉台,“请沈道友将收着令旗的那只手展开,掌心向下,平放在上面。”

沈云依言而行。

当左掌心平覆上去时,掌心的热度骤然消失。与此财时,他看到一圈五色光“滋”的一声,没入了白玉台之中。

“恭喜您,确实完成了任务。”雷副掌事说着,右手一晃,现出一道黑色的木牌,大约有半个巴掌那么大,“这是我们仙门的开山黑木令。沈道友,请看案面。”

这时,沈云才发现,看着寻常的石案正中间,赫然现出一副地图模样的图案来。图上,中间的地方如笼着一层云雾一般,看不清楚。只有四周依稀现着一些红点。它们大小不一,一闪一闪的,煞是有趣。

“沈道友看到这些闪烁的红点没有呢?”雷副掌事解释道,“它们是仙门新辟出来的开派宝地。红点越大,说明宝地也越大。你若看中哪一处,只需要开山黑木令的正面用灵力写上‘青木派’三个字,然后,将开山黑木令插到那一处的红点上。你们青木派便是仙门里的正式门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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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四六章 就它了

沈云打小混迹市井,哪里听不明白雷副掌事话里的意思!所谓的开山,分明就是置办田产的意思。

他既有意去仙山,自然也会置办田产的。但是,绝不是眼下的这个时候。

更何况,置办田产往往是需要大笔银钱的。地图上的这些红点,应该不会是免费赠送的吧?

定了定神,他直言问道:“不知这些作价几何?”

雷副掌事见他这般上道,脸上的笑意更甚:“仙门此举意在招揽凡人界的英豪。再说,我等修士素来不看中黄白之物。只要沈道友是真心投靠我们仙门,价钱的事,好说。”

沈云完全搞明白了:雷副掌事的意思是,如果这会儿不在这张地图上选一个红点买下,加入仙门便免谈。

仙门哪里是要招揽什么凡人英豪啊!分明是变相的圈钱。

可是,这话不能说。

面上不显,他颇为牙疼的望着那些闪闪发光的大小红点:“但闻其详。”

其实,雷副掌事至今也没参悟透长老会为什么要搞这么多的黄白之物。于他们修士来说,金银全是没有用的俗物啊。平常,他们交易也多半是以灵石为介啊。有哪个修士是用真金白银买修行所需的灵丹、符阵等资源的?

是以,他对推销这些边缘地带的荒地不是很热心。无奈,卖掉这些荒地,是各分理处成立之后的头一个任务。他即便心里再不喜,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幸运的是,这个沈云是个爽利人,省了他不少口舌。当即详尽的介绍起来:总的来说,因为位置,还在面积大小的不同,红点所代表的宝地的价格也不尽相同。

他用手指头在地图的最边上画了一条线:“象这一带的,这些小红点标记的宝地,相对来说,要便宜一些,需八百万两白银。”

沈云顺着他的手指头,定睛细看。很快,看出了一些门道。这些小红点处于沙漠腹地,彼此相隔较远,且面积也比较小。它们应该是散落在沙漠中的小绿洲。

这算哪门子的宝地!

搁在凡人界,那是白算也难找到买主。立时觉得仙门好坑人,有木有!

沈云摇了摇头,干脆的表示没看上。

雷副掌事也不恼,按照大师兄之所授,又在地图的东面角落里,画了一个小圈:“这些,和刚才那些是一样的,也是每一处做价八百万两。”

沈云看出来了。这些小红点四面环水,应该是一些偏僻的小海岛。显然也不是什么好地方。他果断的又摇了摇头。

“还有相对来说价格高一些的。”雷副掌事又指了靠里边一些的几个比较大的红点,“象这几处,面积要大得多,要一千五百万两白银。”

见沈云没有意动,他指着剩下的几个大红点,接着报价:“它们,不论位置,还是面积,都是这一批宝地里最好的,价钱也最高,每一处要三千万两白银。”

沈云有些气馁。这都是些什么破地啊。现在看来,仙门的吃相比仙庭根本就好看不到哪里去。

偏偏他的实力太弱,不借仙门之势,完全摆不平这回的祸事。

所以,只能舍财保平安了。

心中一动,他问道:“这样的价格,实在是让人吃不消。能不能再便宜一些?”

雷副掌事摇头:“仙门做事,向事公道。我只是奉仙门之令行事,请沈道友海涵。”顿了顿,又道,“金银于我等修士为说,不过俗物。沈道友也不是外人,凡人门派若能加入仙门,这里头的好处,也无须我在这里多言。何必执着于区区俗物呢?”天地良心,看在正清门和泰阳真君的份上,他说的可全是心里话。

沈云却听着甭提有多别扭了。

什么叫做“区区俗物”!凡人界里,谁不是靠着这些“区区俗物”过活?

还有,你们既然不把“区区俗物”放在眼里,为毛圈钱圈得这般欢?

面上不显,他在心里猛发牢骚。

好吧,还是那句话,舍财保平安。他定了定心神,紧盯着案面上的地图,很认真的挑选起来。

经过仔细的对比,他发现,那些八百万两和一千五百万两的所谓宝地纯粹就是坑人的。整个地图上,也就那五处三千万两的还勉强能入眼。

正在这时,五个大红点突然少了一个,变成了四个。

“这……”他一头雾水的抬起头来。

雷副掌事也注意到了,伸手指着刚才消失的那一个大红点所在的地方,挑眉笑道:“这处宝地刚才被别的门派慧眼相中,已经买下了。沈道友,这次接受了仙门的招揽计划的,并非只有我们菱洲这一个分理处。说句不客气的话,这会儿,除了您,不知道还有多少人在选宝地呢。想必沈道友也看出来了,好的宝地并不多。先下手为强啊。”

好吧,他的话,成功的激起了沈云心里的危机感。此言不虚,因为刚才消失的那一处,也正是他相中的第一选择。

但是,毕竟关系到全部的身家。该问的,必须问清楚。

“请问,我青木派这番开山之后,何时能入驻?仙门是否还有其他的条件?”

雷副掌事听出了他话里的动摇,笑道:“既然是你们青木派开山立派的宝地,自然随时都能入驻的,并无其他条件。”

沈云又看了一眼地图,拧眉问道:“那,在买下宝地之前,我总得知道这一处离我们这里有多远,如何才能到达吧。”

“唔,也不是很远。仙门之中有飞船。象这四处,进入仙山之后,坐飞船,最多五六日便到了。当然,你也可以御剑前往。那样的话,就要看你的御剑速度了。”雷副掌事心里狐疑不已——莫非我猜错了?这位连这些最起码的常识都不知道,不象是仙门弟子呢。

飞船什么的,在祖师她老人家的玉简里有提及过。沈云指了一下那些值一千五百万两的红点:“这些地方也通飞船吗?”

唔,这句话,倒象是知情的了。雷副掌事看了一眼沈云,心道:原来是个只知道修行,不问庶务的路痴。

“不通的。需自行御剑前往。或者沈道友自备飞船。”

沈云想了一下,放弃了先前的打算,选中了一处值一千五百万两白银的山地,好不心疼的咬牙说道:“就它了。”选中这一处的理由,除了它是山地之外,还有就是,它的地盘不比剩下的四个大红点小。如果不是位置偏远了些,也不至于只要一千五百万两白银。

最重要的是,他全部的身家也就是三千余万两白银。开山立派之后,屋舍、吃饭、穿衣……样样要钱。他总不能将身家全花在置田产上,却连领着众人迁往仙山的路资都没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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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四七章 开门立派

雷副掌事有些吃惊。之前见沈云的目光一直在那四个大红点上流连,他以为沈云会从那四处里选一个。不想,最后的选择却是这一处。

这一处……唉,这种荒蛮之地,再大又有什么用?简直是糟蹋银钱啊。

抬眸看了一眼沈云,他心道:这家伙是故意的吧?八成是青木派得罪了他。

不过,面上没有显出来。他例行公事的询问:“你确定了吗?”

“嗯,就是这里了。”定下来后,沈云越看越是喜欢。山地又怎样?偏僻又如何?地头大啊!

雷副掌事没有再说什么,递上手里的开山黑木令:“请!”

沈云双手接过,按照流程,在令牌的正面用灵力写上“青木派”三个字,然后,插在选中的那处红点上。

有些意思。石案看着硬梆梆的,然而,黑木令碰到案面,却象是碰到了软面团,一下子便没入了一小半。沈云挑了挑眉头,稍稍用力。转眼的工夫,整块黑木令都没入案面,不见了。

原本一闪一闪的红点也跟着令牌一道消失得无影无踪。

与此同时,沈云感觉自己的头脑里出现了一大片连绵起伏,笼着浓浓的迷雾的山峦。

除此之外,他的心里还多了一些信息:西南方,云雾山脉,方圆一千三百余里。

不用说,这便是他刚刚在仙门置办下来的田产。

我的天帝老爷!方圆一千三百余里!在仙山拥有了一整条山脉!我真的在仙门开门立派了!沈云感觉就象在做梦一般。

“成了。”雷副掌事笑嘻嘻的抱拳道贺,“恭喜贵派成为仙门的一员。”

“同喜。”沈云暗中掐了一下自己的左掌心,抱拳回礼。

他从来不相信天上有掉馅饼的好事。所以,在前两天来省城的时候,便将祖师留下来的金银给赵宣,令其叫清风堂的人分散开来,在省城,以及周边的县镇的银号钱庄兑换成了大额的通用银票,收在百宝囊里。

不用雷副掌事开口,他主动从百宝囊里拿了一千五百万两银票出来,双手奉上:“请查收。”

以筑基期修士的目力,象寸把厚的这样一扎银票,只要看一眼,便能知道详细的数目。是以,雷副掌事接过后,看了一眼,直接纳入怀中。然后,一伸右手,宽大的袍袖轻轻拂过案面。

红点闪烁的地图顿时消失不见。

“仙门之下的门派都有自己的出入令牌,以便识别门下弟子,以及门下弟子在仙山行走。不管是哪一等级的门派,出入令牌的样式都是由仙门统一规定的,不同的是正面的门派题名。通常是由各门派自行题写。”他从案头拿过一张纸,平铺在案面上,又向着悬挂着数只毛笔的竹笔架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沈道友,请蘸了盒中的金粉,在纸上为贵派题名。字体不限,沈道友喜欢就好。我好为贵派的制作出入令牌。”

沈云闻言,哪有不从之理?当即取下一只笔,在铺有金粉的小木盒里蘸了蘸,提笔在纸上写下“青木派”三个字。

在提笔的时候,他本打算摹写祖师在玉简里惯用的簪花体,以此向她老人家致敬。但是,临到落笔时,却又改了主意——祖师她老人家的簪花体自成一派,秀美之中,不失古朴大气。可是,她老人家身前为天神宗之五大护法长老之一,是当时知名的大能。谁知道现在的仙门之中,有没有老怪物还记得她老人家的字迹呢?想到这里,他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心道:罢了。没必要搞这些形式,为青木派招来不期的风险。

于是,他用上了去年才练起来的飞白体。

待到字成,雷副掌事在一旁看着,禁不住抚掌大赞:“好字!沈道友之字,行云流水,飘逸大气,实在是难得。”

“过奖了。”沈云放下笔,笑着抱了抱拳,“有劳副掌事。”

“好说。”雷副掌事拿起纸,又欣赏了一会儿,这才对沈云说道,“沈道友请在这里宽坐片刻,我去去就来。”

沈云只能遵从。

而雷副掌事拿着纸,没有直接去东跨院做出入令牌,而是遵照大师兄的吩咐,先去了正房。

“大师兄,这便是那沈云的字。刚刚,我亲眼看他写的。”

掌事从袖袋里取出一张纸来,在桌面上摊开。

纸上拓印着一道平安符。如果沈云在这里,一定能立马认出来,这是他初到仙都那会儿画的平符。

掌事接过雷副掌事手里的题字,将两样并排列在一起。

“不管是运笔的力度,还是习惯,都没有相似之处。”仔细的对比之后,他笑着摇了摇头。“果然只是同名同姓同籍贯罢了。”前两天,沈云头一次来的时候,他就已经给表侄传了讯。不想,表侄正在做任务,至少也要七天之后,方能起程赶过来。没有办法,他只好想出核对笔迹这个法门。现在看来,真的只是巧合。

“以后,沈云,还有青木派,与其他凡人门派等同视之,无须特别关注。”他随手将题字揭起,还给了雷副掌事。

“是。”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雷副掌事去而复还,带回了一面青木派的出入令牌。

他告诉沈云:“就是在凡界,也能用此令牌联络仙门的各理事处。以及,向仙府展示仙门弟子的身份。”

沈云要的就是这句话。欣喜的双手接过。

雷副掌事又道:“仙门有规定,任何门派不得私自制作出入令牌。这一枚,是仙门送给贵派的见面礼。以后,贵派需要再做出入令牌,必须执此令牌去长老会申报。每一枚令牌,长老会仅收两块灵石的成本钱,便宜得很。”

两块灵石?兑换成银子,就是两千两啊!还不包括兑换税。突然间,沈云觉得手里的出入令牌变得沉甸甸的,压手得很。还有,谁说修士视钱财于无物?明明是句句不离钱财嘛!

“请问,这里可以兑换灵石吗?”想到这里,他试着问了一句。手里头的灵石只剩下十几块了。一旦灵石用尽,庄子里的阵法便成了摆设。

“换啊。”雷副掌事没让他失望,“九千五百两银子兑换一块下品灵石。可以随意挑选属性。”

闻言,沈云更加确定了,仙门真的是在大举圈钱。

奇怪的是,金银等物明明于修行没有半点用处,仙门要圈这么多的真金白银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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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四八章 危局,解

沈云兑换了三百块灵石后,向雷副掌事告辞,离开了分理处。然后,他直接返回春望县。次日清晨,回到了庄子里。顾不得歇息,他立刻叫齐伯召集在家的长老们开会。

一刻钟后,除了赵宣与丁叔,所有长老齐集主院正房。

沈云向他们宣布,青木派正式成立,并且已经成功的加入了仙门。

“即日起,我们便可以亮出青木派的旗号赈灾。”

闻言,长老们皆欢天喜地。

下午的时候,庄子,以及各粥棚的门口,皆挂上了一面写有“青木派”三个黑色大字的三角红旗。

红艳艳的三角旗在烈日下亮眼得很。十里八乡的乡老们又齐齐的去了问事堂,请教李堂主。

在长老会上,都是统一好了口径的。李忆乐呵呵的告诉众人:“其实我们是仙门弟子,得知此地受了灾,在此修功德呢。”

这是庄子里头一次明确的向外宣布仙官大人的身份。之前,十里八乡都猜测庄子里有神仙大人坐镇,他们从来都是既不否认也不承认的。

这回终于得到了肯定的答复,猜测成真,乡老们亢奋不已。那情形,就象他们自己突然一步登天,成为了仙官大人一般。

“真的是神仙下凡,度我们的难啊!”

“不然呢?哪个有这么大的能耐搭向里的棚子,安顿这么多的灾民?”

……

听着他们红光满面的大声议论,李忆这才知道,别看乡邻们面上没有显出来,其实心里对赈灾的形势门清。想来也是,仙府的差役们下来收税,哪次不是他们这些乡老接待的?所以,仙府是个什么德性,怎么行事的,他们能不清楚吗?果然,主公看得真准。眼下的安定确实就是跟嫩豆腐捏出来的一般。这灾若是再多赈上一些日子,只怕人心就会乱了。

有庄子里的人刻意宣传,还有十里八乡的乡民们口口相传,青木派名声大震。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十几万灾民已经人人尽知青木派。有的甚至表态,待这回得已重返家乡,肯定是要给青木派的神仙大人们立长生牌位,早晚烧香叩头,四季供奉不断。

天擦黑的时候,丁叔传讯回来,说是,各关卡也已经知道放粥赈灾的是仙门里的青木派。很多久在行武里的老油子听说后,竟然开起了盘口,赌什么时候撤关卡。现在,认为明后两天能撤走的人最多。

然而,结果却是,大多数的人都想错了。因为当天夜里,春望县仙府设置的三处关卡竟然不声不响的撤掉了。

春望县的当地仙府开了头,其余各县的仙府张望了大半天,也相继开始拆撤。

第二天的夜里,所有的关卡撤得一个也不剩。

又过了两天,官道上出现了一只小小的粮队。在最前边押粮的,居然是前些天来过庄子里,却碰了一鼻子灰的那位春望县师爷。

不同的是,上次来,他是叫嚣着收税,却庄子的大门都不曾摸到。

而这次来,他是汗水叭唧运送春望县大老爷拔下来的赈灾米粮。虽说只有五百石陈粮,但也代表着危局已解。沈云知道他订的计策成功了。

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人家还是来送赈灾粮的。沈云仍然没有露面。齐伯与李忆一道,在问事堂接待了师爷一行人。在喝茶的时候,齐伯“不小心”的将收在怀里的出入令牌露了出来。师爷目光灼灼,看了个正着,脸上的神色越发的恭敬。

接下来的几天里,其他几县的大老爷们也陆续派了赈灾粮队过来。

这时,留在省城的赵宣也传讯回来,说城门的关卡撤掉了。现在,省城里,人人尽知春望县这边受了灾。大老爷亲自出面向商会等富户募捐。

至此,仙府的赈灾终于全面启动。只是还是没有什么用。因为雷声大,雨点小。真正由仙府层面送到灾民手里的钱粮有限得很。

倒是天公做美,接连下了两场大雨,化解了旱灾。

省城的大老爷这回及时的很,下发了给春望诸县解免半年赋税的公文。

闻言,灾民们无不雀跃。他们在这里休养了数天,生病的还得了免费的医治,渐渐恢复了生机。有不少人甚至已用劳力换取了粮种,赚够了返乡的干粮。如今,旱灾既然已解,他们迫不及待的举家返乡补种秋粮。

雨停之后的第二天,聚集在庄子附近的官道两边的灾民便减少了七成。

包括沈云在内,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

当天晚上,齐伯挑灯结算一下这次赈灾到目前为止的消耗,再也高兴不起来了。

“云哥儿,仙府补的那点赈灾粮根本比零头还要少。我们这次,还有春上的赈灾,加起来,等于是花销掉了上半年七成多的收成。”第二天等沈云吃过早饭后,他苦着脸报告,“而且,这次的赈灾要收尾,等到闲时,还要修水渠,这些又是一大笔花销。整个上半年,咱们白忙活了。”

沈云不以为然的笑道:“怎么能是白忙活了呢?旁的不说,你且算算,我们这次兑换到了多少劳力?还有,往后,周边的仙府哪个敢再打我们的主意?”

齐伯听了,从心底里笑了出来,连连点头:“这次赈灾之后,我们确实是完全在这一带立住了脚跟。以后也不用再担心被仙府讹诈了。”

屋子里也没有旁人,他忍不住询问去仙山的事:“云哥儿,仙山那边的地准备什么时候去耕种?”那可是花费了一千五百万两银子买下来的啊。可不能白白的摆在那里。得尽早耕种起来才行。

沈云叹了一口气,实话实说道:“仙山的情形与凡人界不同。那里的灵气比仙都还要浓郁许多。以大家现在的体质,还禁受不住。所以,急不得,迁去仙山的事,只能缓一缓。之所以早早买下一块地,是因为如果不置办田产,仙门就不会接受我们的投靠。我们急着利用仙门对付仙府,只能依着他们的规矩行事。”

齐伯愣了愣,很快,释然的又笑道:“没事。地摆在那里,又不会跑掉。还有,仙山的开销听着就比这边要大得多。我们在这里多赚些钱,把家底存得厚实一些,再迁去仙山,手头也能宽裕些,行事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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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四九章 伙计阿成

接连两场大雨下来,天气渐渐转凉。秋风细雨,很快便抚平了旱灾。湿润的田里,随便撒点什么瓜种豆种下去,三两天之后,便是生绿的一片。年景也突然间变得好了起来。再加之,沈云令庄子里的人在灾民里大力宣传减免半年赋税的事,余下的那些灾民,原本还有些犹豫,这会儿终于再也坐不住,满怀希望的举家踏上了回程。

当田里的稻苗抽出了小一尺高时,灾民基本上散尽。也有极少数的留了下来。他们大多是无家可归的老幼病残。

清点之后,总共有三百一十二人。其中,无父无母,且十岁以下的幼童有一百七十六人;无子女可依,超过五十岁的老人八十七人;余下的数十人,不是伤残,便是重病缠身,几乎丧失了劳力。

如何安置这一类人,在春上的时候,庄子里已有旧例。齐伯带着人亲自一一登记、按旧例,将他们安置在庄子外面的棚户区里。

棚户区是春上施粥时的产物。那时,灾民散去之后,也留下来了一些老弱病残。沈云怜惜他们无家可归,便留下了一些木棚子没有拆除,容他们栖身。

这些人不管老幼都是以在庄子里打零工过活。半年下来,有不少人,尤其是孤儿,被管事的看中,搬进了庄子里。

这些灾民早就打听清楚了棚户区里的情形,是以,听说要搬去棚户区,无不欢欢喜喜。

很快,连绵数里的灾民棚完全空置了下来。庄子里,还有十里八乡来帮忙施粥的乡民们又一齐动手,只用了两天的时间,便将灾民棚拆了个干净。这一段的官道又恢复如常。

至此,赈灾才算是完结。

春望诸县的大老爷们先后送来请柬,以庆功、答谢之类的为由,宴请庄子主人。

沈云一个也没有应。一来,这些家伙先前是怎么谋算他的,他记得清楚着呢;再者,庄子已打上了仙门的标签,量他们也不敢再生什么花花肠子。他有那空闲与他们周旋,还不如多画几枚符。

今非昔比,这些大老爷们碰了一鼻子灰,却也奈何他不得。宴请之事,便不了了之。

又过了小半月,离秋收还要一段时间,第一条水渠也通了水,庄子里完全步入正轨。沈云难得的暂且空闲起来。他决定抓住这个时间,走一趟罗洲。

此行的主要目的,是送陈英的骨灰回家。再有,他决定去探望洪天宝。

陈英的遗体在夏收之前已火化,骨灰用一只小瓦罐装着,妥善的收在百宝囊里。因为陈英只说了一个“陈”字,便去世了,所以,要想送其骨灰回乡,沈云少不得要费些时间寻访。

至于洪天宝,沈云有将近三个月没收到他的信了,担心他出了什么事,顺道去探望一番。说起来,他们俩弟兄也有两年多不曾见过面。沈云怪想念他的。

与往常一样,他将告诉齐伯,两天后,要出门去一趟罗洲,又道:“此一去,最迟也会在年节前回来。庄子里的大小事务,便全交给你与长老会了。”

他又不是头次出远门。对此,齐伯已习以为常,点头应下之后,急匆匆的去为他准备饭菜,带在路上吃。

这两天的时间里,沈云也没闲着。他在地图上,将罗洲所有以“陈”字开头的地名,不管大小,都一一圈了出来。一共找到了十五处。然后,根据这十五处的分布,定下了寻访的路线。

在查看去罗洲的路线时,沈云在地图上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地名——玉溪镇。

多年前的往事一一在脑海里浮现出来。他想起来了,当年,自己为什么会急匆匆的远走仙都。

一晃差不多四年过去了。也不知道当年迫使自己不得不避祸仙都的那两个尸修现而今如何了。自己临走之前,绞尽脑汁为他们俩布设的陷阱是否派上了用场。

沈云凝视着地图上的“玉溪镇”三个小字,良久,用手指头在上面轻轻点了点,自言自语道:“反正也离得不远,不如绕道去看一看。”

当年,他奈何不得这两个家伙。现在,捏死这种东西,跟捏死两只臭虫没什么两样。再说,尸修行事狠毒,一旦叫他们成了气候,几乎没有不为害一方的。所以,何不抽空除之呢?

两天后的清晨,他换上一身半旧的青布长袍,悄然离开了庄子。

没有直接南下,而是先北上玉溪镇。

不想,刚出春望县,行至一个前不见村,后不着店的荒岭,从路边的密林里现出一道白色的人影。

“沈小哥,别来无恙啊。”来人笑嘻嘻的挡住沈云的路。

沈云心中不由一惊——在这人现身之前,他居然完全没有发觉!

下意识的凝神去看那人的修为境界。

这一看,后背上的冷汗嗖的下来了。

他发现自己完全看不出对方身上有无灵力波动。

难道这人的修为高过我?

转念又一想,慌什么?至少也要搞清对方的意图。

想到这里,他暗中握了握拳头,极力让自己尽快的冷静下来。

“这位道友,我们有见过?”他定睛看向对方的脸。

那人约摸十八九岁,体量颀长,面如冠玉,容颜不俗。沈云对自己的记忆力相当自信。只要是打过交道的人,哪怕只有一面之缘,时隔经年,也能记得。但是,这人,他完全没有印象。

白袍青年笑了笑:“沈小哥如今发了迹,成了堂堂的一派之主,也难怪认不得旧友。”说着,斜着眼睛,上下打量着沈云,撇了撇嘴,“不过,沈小哥出手就是上千万两银子,怎的外出行走,连身象样的衣服也没有呢?”不等沈云回应,他又啧啧了两下,轻轻摇头,“说的也是。四海香烛铺轰的一下就没了,叫沈小哥上哪儿去找我师叔那样豪爽的买家呢?”

听到这里,沈云愕然的瞪圆了眼睛:“你,你是四海香烛铺的伙计阿成?”

怪哉!阿成相貌平平,其眉眼跟眼前这人,根本没有一丝相似之处!

第五五零章 战便战

“沈小哥总算记起来了。”阿成眯缝着眼睛,哼了一声。

此时,沈云已经完全镇定下来,抱拳问道:“不知阁下有何指教?”

当年,他去过四海香烛铺几次。也不知道是哪里得罪了这位伙计,打起第二次去店里开始,便没给他好脸色。甚至有一次还使了人在店里找他的麻烦。所以,他很肯定,这位如今找过来,绝非是为了叙旧。

他虽然看不出这位现在的修为,但是,输人不输阵。他沈云也从来不是那么好欺的。

更何况,刚才他想到,除了修为的原因,看不出阿成现在的修为境界,还有可能是,阿成用了遮掩修为的法宝。

所以,真对上了,他未必一定就是个输。

“指教?”阿成仰头哈哈大笑,“一个卖烂符的破落玩意儿也敢跟老子叫板!老子老早就看你小子不顺眼了,今儿就来教训教训你,好叫你小子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说罢,右手一晃,寒光乍现。

他提着三尺青锋,剑指沈云,翘起嘴角笑了笑,“姓沈的,亮出你的家伙来!好叫老子看看,你到底是怎样的天纵英材!”

当年,那死鬼师叔为了这只破落玩意儿,竟然将自己赶出四海香烛铺子。幸亏老天是站在他这边的,那厮还来不及给师父写信告状,便被炸上了天,尸骨无存。不然的话,依师父的脾性,即便不将他赶出师门,也定要将他罚得脱掉一层皮。

哼,那厮不是说,他不如这只破落玩意儿吗?今儿,他就要用这家伙的血,洗涮自己当年所受的耻辱。

沈云终于明白了,为毛这家伙要找自己的麻烦——当年,四海香烛铺的掌柜对他甚是器重,照拂有加。想来这个阿成是因嫉成恨,要除了他而后快。

这仇恨,他背得好不冤枉!

从百宝囊里取出青霜,他哼道:“真是难为阁下,千里迢迢的找寻过来。”

阿成看到他手里的青霜,脸上的得色更甚,又是啧啧的摇头:“哎呀,你这样的天才,居然连件象样的法器也没有,用的是一只又破又旧的竹棍。哎,它叫什么名儿?是打狗棍吗?”

他当然看出来了,沈云手里握的并非是什么竹棍,而是一只竹箫。只是,他也没有说错。下品法器就是入门款啊。在他的师门里,哪怕是杂役弟子,一旦进入了炼气境,也不屑于用下品法器。所以,不是破竹棍,又是什么?

至于打狗棍,那是骂这小子叫花子。

这时,沈云已看出他手中的长剑只是中品灵器。

他知道,阿成如此骄横,不用说,定是仙门弟子,并且,还是出身不错,在师门里也颇为得脸的。这样的人,手里的资源绝非他这种穷哈哈的小散修所能比拟。他们用的法器也肯定不会太差。

而阿成手里的长剑只是中品灵器,连上品都不是。原因只有一个,即,受其修为限制,只能驾御得了中品灵器。

在玄清子前辈留下的玉简里,沈云曾读到过一段详细介绍修为等级匹配法器的文字。

一般来说,金丹境以上的修士,用灵器级别的法器,完全不衬手。他们惯用的法器,往往起步就是宝器级别的。

灵器级别的法器,最适合于筑基境的修士。

故而,从这一点,他断定,阿成还不曾凝丹。甚至,极有可能只是筑基初期的修为。

就这点子修为,也敢在外头跟只疯狗一样的乱咬人。真不知道是谁给他这么大的自信!想那叶罡,身为化虚真君的亲传弟子,也没他这般狂妄。

听到阿成挑衅味十足的话,沈云不但不恼,反而展颜一笑:“可不就是专门打你这种疯狗的打狗棍吗?”说着,左手四指向上,冲阿成招了招手,“来来来,好好领教一下你沈爷的打狗棍法。”哼,战便战!谁怕谁!

“放肆!”阿成勃然大怒,瞬间连脖子都气得通红。顿时,翩翩佳公子的形象哗啦碎了一地。他一扬长剑,尖叫着打杀过来。

遮掩修为的法器也不是万能的。比如说,当修士动用七成以上的灵力时,品阶再高的遮掩法宝,也会失了效。

阿成从小处尊养优惯了。当年,师叔不过是实话实说,赞沈云的符胜过他画的。他便受不了,两次找人,找沈云的麻烦。被师叔知晓后,赶回师门,更是将一切过错全推到了毫不知情的沈云身上。这些年,在师门里奋发图强,一心要杀沈云,血洗当年之辱。

象他这样的脾性,听到沈云骂他是疯狗,还叫他领教打狗棍法,是问,他怎么可能忍得住?

怒火噌的便上来了。他使出十成的灵力,一心想将沈云一剑斩成碴。

于是,沈云计成,如愿的看到了他身上的灵力波动——师父生前常常告诫他,江湖藏龙卧虎,万万不可轻视任何一个对手。是以,他虽有猜测,但还是要想办法验证一下,方放心。

筑基一层!他猜得没错!沈云放下了一半的心。

之前,从叶罡的身上,他充分领教到了仙门弟子的多宝。所以,还有一半的心高高提着,防备阿成砸法宝。

事实上,真又叫他猜着了。

阿成虽然气得嗷嗷叫,喊打喊杀,但心智和手段都还在。他一面挥剑力斩,一面祭出了一只镇山令。心里打算着,这一剑要是落了空,便用镇山令将沈云砸成肉泥。

哪知,青虹迸射。

血线飞起。左腕传来一阵剧痛。

竟是左手被齐腕斩断。

尚未来得及脱手的镇山令被扣在左手掌心,与左手一道,叭的掉在地上。

紧接着,第二道青虹又现。

这回竟是朝着阿成的面门而来。

“铮——”他的颈根处飞出一道凌历的剑气,架住青虹。

“砰!”两者在半空中相撞,双双应声粉碎,迸射出一圈夺目的豪光。

阿成受不住爆破掀起来的劲风,连退数步。

而沈云也同样受到了劲风的侵扰。他不得不手腕轻旋,挥动青霜。

“哗啦”,劲风被斩了个粉碎。

第五五一章 心魔

阿成立稳身形后,整个人都蒙圈了。他的左手腕汩汩的流血,竟然也不知痛。心里象是有一千头神兽呼啸而过——怎么会这样!我用法宝事先查看过的,明明这小子不过是先天境的修为!

按理说,他一个筑基期的修士,打一个先天境的菜鸟,还不是跟捏泥团一般,捏圆搓扁,全看他的心意。

不,不,不!

这不是真的!

他象木头桩子一般杵在那里,难以置使的使劲摇着头。

而沈云出招,一如既往的一招快过一招,象滔滔之江水。眨眼间,第四剑又出。

迫人的青虹如刀似剑,挟雷霆之势,直取阿成的丹田。

说时迟,道时快,半空里“蓬”的爆破开来。旋即,数十道金光从天而降,拖着迫人心魂的亮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分上、中、下三路,破空袭向沈云。

有人偷袭!

沈云心中一紧,连忙一边扬起左手之剑指,用最快的速度后退,一边半道里改了招式,接连挽着剑花,以打落这些凌厉袭来的金光。

一时之间,青辉似花,团团绽放开来,将他的前面护得水泄不通。

“铮铮铮……”金光尽数打在青辉之上,化成乱溅的火星子。

而青辉也好比被戳中的皂角泡泡,一团团飞快的散去。

沈云看得分明,那些金光原来是不及寸长的金锥。

从力道和速度,还有金锥上附着的灵力,不难判断出,偷袭者是筑基后期的修为。

怪不得不敢露面。

他冷哼一声,当下握着青霜用力向上一扬,轻喝一声:“走!”

青辉化成劲风,呼的飞扬而上。

后续袭来的那些金锥被劲风裹挟着,长长的亮尾一摇,竟然齐刷刷的改了方向,汇成一道婴儿胳膊粗细的金光,昂扬向上,猎猎作响的打向半空里浮着的一团白云。

电光石火之间,金光尽数没入云团之中。竟然“当”的发出金石相撞之声。

“啊!”几乎是同时,云中,有人惨叫一声。

少顷,白云剧烈的晃荡了两下,紧接着,“砰”炸开。

一团黑影自里头直线落了下来。

而另一边,阿成终于缓过劲来。看到飞快下坠的熟悉身影,他目眦尽裂,凄厉的惨呼:“表叔——”

表叔是筑基后期的修为。那团白云是他新近练出来的本命飞行法器。

所谓的本命法宝,与修士是共用一条命的。

现在,本命法宝爆掉了,表叔岂会安好?

是我,是我害死了表叔!

一口老血涌上喉头,阿成站立不稳,反手将长剑插在地上,堪堪稳住身形,低头“噗”的吐出一口血沫子。

待他再抬起头来,一双眼睛里已化作通红。

“沈云!”眼前的世界俨然变成了一片血海,他眯缝着眼睛,努力在血红的视野里寻找着那抹青色的身影,发出野兽般的咆哮,“你必须死!纳命来!”

自己的事情,自己最清楚。他知道自己活不成了。

多年前,他虽侥幸避开了天帝庙后街爆炸,但是,却不小心将对沈云的嫉恨催成了心魔。

他所在的家族,有一个秘密,即,族中男子是出了名的易筑基,却有七成的人只能止步于金丹。原由是,他们年满十五岁之后,便极易生出心魔。一旦生出了心魔,筑基于他们来说,易如反掌。于是,筑基之后,摆在他们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寻找良机,斩除心魔,少说也是修至元婴;要么,错失斩除心魔的良机,被心魔完全吞噬,最终沦为没有自我的行尸走肉,被族人秘密烧死。

这也是阿成之所以在不到四年里,修为大进,成功筑基的原因所在。

他知道自己的心魔是因沈云而生,所以,早就做好了计划,待到筑基之后,杀掉沈云。在沈云身死的那一刹那,执念立消,心魔便会突然转弱。此时,也正是他斩除心魔的唯一机会。

在生出心魔之后,他立刻回了一趟家中,叫父亲派人潜入仙都,暗中盯着沈云。

这样的话,一旦他筑基成功,便能立刻去沈云的往处,将之斩杀。然而再抓住机会,斩心魔。

本来,一切都计划得好好的。

年前,他闭关筑基的前一天,还跟父亲传讯,用暗语询问过沈云的近况。

父亲告诉他,沈云在监视之中。

不想,两个多月后,他筑基成功,破关出来后,再联系父亲,却被告知,沈云带着那三条巷子的人,跑了!下落不明!

当时,他整个人如坠千年寒冰洞。

父亲又传讯过来,说,已暗中托付了所有的在凡人间的人脉,寻访沈云。

凡人界那么大,寻找一个得罪了顺王爷,有如惊弓之鸟的小散修,跟大海里捞针有什么区别?

阿成着急啊。

他本来是刚刚筑基,修为境界尚未完全巩固。

这一着急,心魔立起,险些走火入魔。

还好他们的家族有秘制的镇魔丹。他一直贴身带着。服下一枚之后,待师父闻讯赶过来时,心魔已被镇住,轻易发觉不到。

师父对他的印象向来不错,一时之间,也没往心魔上想。听他说,是刚刚妄动了灵力,以至于气血逆行,师父又气又急,令他立刻闭关,巩固修为。

待他出关之后,师父为了叫他长记性,同时,也是磨练他的性子,罚他在两个月内,完成十个丙级师门任务。

师门的丙级任务难度不大,却是出了名的耗时间和耐力。两个月里,完成十个丙级任务,意味着他两个月里不能出师门一步。

反正沈云一时之间也找不到,况且,师父此举也确实是为自己好,阿成便静下心来,老老实实的做任务。

当他接下最后一个丙级任务时,父亲传讯过来,说,告诉他一个好消息,在凡人界历练的表叔发现了疑似沈云之人。

于是,阿成完成任务后,迫不及待来到了菱洲的仙门分理处。他的表叔在这里做掌事。

不想,表叔却讪笑着告诉他,只是巧合。

世上哪有那么多的巧合?阿成不相信,仔细的询问了那沈云的相貌、年纪。

“没错,就是他!”听说这家伙现在是青木派的掌门,并且还入了正清门的掌门泰阳真君的眼,担心出妖蛾子,他当即请了表叔为自己助拳。

却不想,搭上了表叔的性命!

而他也一度失了理智,叫心魔乘虚而入,眼见着就会被心魔吞噬,完全沦为一具行尸走肉。

仅有的清明告诉他,沈云必须死。

第五五二章 斩杀心魔

阿成只觉得眼前一黑,眼前的场景剧变。

他不知怎么的,掉进了连天的火海里!

痛啊!令人窒息的炙热,严丝合缝的包裹着他,烤灼着他的每一寸肌肤。

他使出了全身的解术,却怎么也冲不出这无边的火海。只能象困兽一般,绝望而又愤怒的嘶吼。

不!阿成很快反应过来,大声对自己说道:“假的,全是假象!没有掉进火海里。谭业成,你只是在做梦!”

他之所以如此肯定,是因为这已经不是他头一次做这样的梦了。每每心魔发作,他都会做这个梦。一模一样的梦。

不同的是,这次梦里的火海,比往常要凶狠得多。

不有关系的。只要我坚守着识海,莫叫心魔侵入识海,它奈何我不得!阿成如是对自己说。

每一次的梦里,他都是这么做的。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只是抱元守一,护住识海。

火海看着凶残,却与他僵持不了多久。它会渐渐转弱,直至完全消失。

到了那时,便意味着他又一次战胜了心魔。

然后,很快的,他就能醒来了。

有父亲帮我护法,我不会有事的。所以,谭业成,你必须守住识海!阿成如是对自己说道。

这时,耳畔突然响起另外一个尖利的声音:“谭业成,你傻了吗?你父亲这会儿好端端的呆在家里,哪有替你护法?”

阿成不由打了一个激灵。脑海里现出一系列的画面——先是,他请表叔助拳,一同对付沈云;然后,画面一闪,表叔的本命飞行法宝被破,在半空里炸开。表叔栽头坠落;最后,他吐出一口血,再也压制不住体内的心魔。

“你看看你,连个小小的散修也杀不掉,还连累了表叔。你还有什么脸面活在这个世上?真真的丢死人了!你怎么不去死呢?去死啊!”那个声音疯狂的叫嚣着。

阿成想到受累惨死的表叔,心里甭提有多沮丧了。

是我的错!我确实该死。

心力终于散了。周边的火舌顿时呼呼疯长。它们狞笑着,象毒蛇一般,向他飞窜过来,缠在他身上……好热!好痛!阿成喘不过气来,险些背过气去。

就在这时,一圈炫目的白光骤现。

那些火石见到白光,好比老鼠见了猫,四下里逃散开来。

然而,还是晚了。

白光似利刃,麻利的收割着火舌。

几乎是转眼的工夫,梦里的情形发生了惊天逆转。

即便是梦,阿成也惊呆了——这白光,是什么?

在以前的梦里,从未出现过这样的白光。

一直在他身上交织、缠绕的火舌们不等白光靠近,嗖嗖嗖,果断的松开了他,飞一般的沿着地面四下里逃离。

令人窒息的炙热,还在压迫感,随即消失了。

阿成宛若获得新生,张大嘴巴,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白光甚是凌厉,以秋收扫落叶之势,追赶仓皇逃遁的火舌。

“啊啊啊……”阿成甚至听到了那些火舌绝望的尖叫。

他知道,火海其实是心魔所化。所以,火舌被割断,其实是心魔被凌迟。

这便是斩杀心魔啊!

自从生出心魔后,他一直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

心魔最是狡诈。见敌不过白光,火海猛然扭曲。

他那赤红的梦境瞬间支离破碎。红色哄的散尽,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黑甜。

而白光却不见了。

“假的!全是假的!谭业成,不能睡!”阿成大声对自己吼道。

知晓他生出心魔之后,父亲第一时间给了他一枚玉简。那是他们家族的祖辈们斩杀心魔的心得经验。在这枚玉简里,祖辈们都提到过眼前的情形。这是心魔最后的招术。它是要借着无边无际的黑甜逃遁。

如果他能象祖辈们一样,击碎这无际的黑甜,心魔将无处遁形,当即现形。并且,此时的心魔已如强弩之末,一碰即亡。

但是,如果他被心魔所迷惑,最终沉溺于这无尽的黑甜之中,心魔自然是成功脱身,再一次的潜伏下来。他朝,执念再起,心魔势必会再度攻夺识海。到了那时,心魔绝对会比这一次还要强大,而他却未必还能碰到刚才的那圈白光。

所以,不能睡,不能软弱!

象玉简上教授的那样,阿成咬破舌尖,逼出一滴心头血。

嘴里顿时满满的都是心头血特有的香甜味儿。

“噗!”阿成先是三两下将这滴心头血嚼碎,然后,将之喷向扑天盖地袭来的黑甜。

好比烟花绽放,一朵血雾散开。

黑甜触之,扎嚓作响,现出蛛网一般的裂纹来。却裂而不碎。

整个梦境又剧烈的摇晃起来。比先前火海化去时,更加剧烈。

不过是心魔的垂死挣扎而已。阿成不但丝毫不怵,反而信心膨胀,越战战勇。

修士的心头血弥足珍贵。当然,前提是,人还活着。

眼下的情形,显然是一滴心头血的威力有限,仅能伤害心魔如斯。

那么,再来一滴!

阿成又逼出一滴心头血。

这回,血雾绽开的瞬间,他听到了“哗啦”的破碎声。

黑甜应声现出一个老大的破洞来。旋即,残留的黑甜象退潮一般,飞一般的散去。

他定睛细看,果然有一只墨绿色的团子,象鸡蛋那么大,混在滚滚黑潮之中。

玉简上说,那便是虚弱到了极致的心魔。

还想逃?没门!

心念一起,他伸手抓住这团墨绿。

掌心立时冰冷一团,却跟滑溜溜的,明显的一胀一缩着。

好恶心!

阿成使劲的打了一个哆嗦。

所以说,这绝不是在做梦。哪里有如此逼真的梦境呢?

阿成强按住内心的激动,手中用力,毫不客气的捏碎了这一团恶心的东西。

“啊——”,他听到了心魔的惨叫。

同时,心里的某一处骤然松开。

阿成不由的愣住了。旋即,他明白过来,那是他内心对沈云的仇视,欲杀之而后快的执念,消失了。

心魔,终于消失了。

他成功的除去了自己的心魔。

从此,修行变得容易得多。他少说也能凝结元婴。

紧绷的心弦猛然松开。好累,好痛……无边的黑甜再度涌来。不过,阿成知道,这一次是真的,不是心魔捏出来的幻境。

“我成功了!”听到阿成梗着脖子,吼了一声,旋即,头一歪,又没了动静,沈云大惊,定睛细看。

结果,他发现,这家伙竟是在呼呼大睡,一时哭笑不得。

他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收回了掌心的灵力。

第五五三章 坐壁上观

沈云从来不是那种以德报怨的性子。之所以,对阿成施以援手,完全是巧合。

当时,他破了藏在半空里的偷袭者的流星金锥,立马调转青霜,重新挥向阿成。

显然,偷袭者与阿成是一伙的。他们俩既然敢半设伏杀他,就要有阴谋失败,被反杀的觉悟。所以,怪不得他要斩尽杀绝,一个也不留。

孰料,就在这时,阿成抬起头来,一双眼睛变成了赤红的竖瞳。同时,身上象刚出笼的馒头一般,腾起了阵阵黑气。

煞气!

非常的精纯!

沈云看得分明,很快的明白过来——阿成是在化魔!

祖师在玉简里,曾提到了修士堕魔。但是,她老人家只是粗略的描述了化魔的两个表征,一是赤红的竖瞳,二是,身上腾起阴煞之气。

沈云读到这里时,曾好奇不已,心里疑问重重。

据他所知,修士体内运转的是灵气,用的是灵力,则魔族运转的是煞气,用的是魔力。修士堕魔之后,灵气和灵力将何去何成?另外,魔族的身体比修为不相上下的修士不知要强横多少倍。那么,修士堕魔之后,除了一双眼睛,其身体其他部位是否也会有相应的变化……

这些,祖师的玉简里只字未提。他不得而知。

上次见到玉宁真人时,他本来是有机会为自己解惑的。他拿出了夜明珠来照明,想看个仔细,却不想杂乱,没有炼化过的血煞之气见不得光。等他参悟过来,玉宁真人体内的血煞之气已散了个干干净净。他完全来不及细究。

因不能容于世,魔修和魔族素来行踪诡秘,轻易不会现身于人前。沈云心里甭提有多失落了——错过这次良机,下一次碰到魔修,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年。更何况,魔修比同阶的修士凶残得多,所以,他即便有机会碰到,也不知道能不能完全制伏对方。

不曾想,这么快便能如愿以偿,并且,还是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化魔。

上哪儿去找这等近距离观察的机会?

沈云心喜若狂。

见阿成身上不停的腾起黑气,他担心重蹈上次玉宁真人的覆辙,当即“叭叭叭……”扬起剑指,用灵力隔空点着阿成的周身要穴,然后,将人扛起来,带到官道旁的密林里,寻了一处阴暗、阳光照不进来的阴蔽所在。

此时,阿成双目紧闭,痛苦得咬得一口钢牙扎扎作响。热汗涟涟,象是煮熟的虾子,周身通红。应该是离了太阳光的缘故,身上腾起的黑气倒是比先前要淡了许多。

从面上再也看不出别的来。

沈云想了想,将人扶起来盘坐好,然后,自己蹲下身子,左手捏成剑指,护在自己胸前,右手伸出二指,去给阿成探脉。

结果,指腹刚一碰到对方的腕间脉门,感觉比摸到一片仙人掌好不到哪里去。

这样的情形之下,他若强行往脉门里探入灵力,伤到的不仅仅是阿成。他自己也定然讨不到好。

如果因为好奇,把自己伤到了,那是多么的划不来啊。

沈云果断收手。

身为医者,他知道阿成的腕间脉门出现上面的情形,是因为他体内脉息变动过于激烈,而腕间这一处是主脉门,故而,激烈的脉动反馈到他的指腹,就有了一种针扎般的感觉。

怎么会有如此激烈的脉动呢?

他更加好奇了。望着阿成那张烧得成了猪肝色的脸,他心里象是有一百只兔爪在挠。

不行,良机千载难逢,必须看个明白。错过这一次,要上哪儿才能再找一个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化魔的修士?

略作沉吟,他转到阿成的背后,也盘腿坐好,同样,左手捏着剑指为自己护法,右掌则尝试着贴在阿成的背心处。

背心、胸口这两个部位有好几处大穴,却非主脉门所在。故而,这里的脉动要微弱得多。

而修士为了护住这几处大穴,平常都非常注意对前胸、背心这两处的炼体。相比于腕间,这两处要强横得多。

他可以试着将灵力抽凝成丝,探入此间的经脉。

一试之下,他成功了。

那一丝灵力象一条灵巧的小蛇,沿着经脉游走。

沈云被阿成经脉里的惨烈战况给吓到了——后者的经脉里竟然有一红一黑两股力量在殊死搏斗。红的那方,是阿成的灵力。它本身不是血红的。全是因为经脉里皮开肉绽,没一丝好肉,激起来的气血将灵力染成了血色的缘故;黑的那方是煞气。

这是一种沈云从未见过的煞气。血气与它,很象是水与油。故而,它完成没有沾染到血气,仍然保持着黑色。

沈云认出来了,这是地煞之气。

魔族有三个大的族群,血统最低的是血魔,最高的是天魔。处于中间的,则是地魔。

三个族群体内的魔煞之气也各不相同,各有名头。其中,血魔体内的魔煞之气是血煞之气;只有天魔的是纯正的阴煞之气;心魔族因为在魔族中的地位介于血魔族与天魔族之间,故而这一族体内的魔煞之气被称做为地煞之气。

地煞之气超越了血煞之气。连血煞之气都不敢近前,更何况区区血气。

很快,沈云看出来了,这里并非两者的主站场。是以,他小心翼翼的驱使灵力丝,避开正在酣战的两股力量,沿着战况更激烈的方向探行。

不多时,他找到了阿成的泥丸宫前。

要是换在平常,阿成清醒之时,这丝灵力是没法侵入到这一处的。

而眼下,阿成在与心魔生死决斗,居然没有察觉到有一丝比头发丝还要细许多的旁人灵力混了进来。更重要的是,泥丸宫这里的情形比背心处的经脉更加惨烈。原本守护在这里的灵力差不多已经被地煞之气吞噬干净,只剩下些许游丝在拼死抵抗。所以,完会没有能力再来对抗他的这一丝灵力。

至于那股强大的地煞之气,貌似也急着收拾残局,好赶紧去别处攻城掠地,也暂且顾不上它。

沈云无意之中捡了一个大漏子。

泥丸宫是不是已经被心魔吞噬了呢?心魔为什么会从泥丸宫入手?这里头莫非有什么玄机?

修士修行,没有不怕心魔的。沈云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实地考察的大好良机。没有犹豫,灵力丝探入了门户大开的泥丸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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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第五五四章 吞噬

阿成的泥丸宫里,俨然已是心魔的地盘。里头,充斥着黑色的迷雾,不见一丝灵力。

沈云再细看,发现雾气正汩汩的往外涌。

原来,这里便是心魔藏匿的老巢。

心魔起于泥丸宫?

这样的发现,刷新了沈云的认识。在此之前,他一直以为,心魔源自识海。

想了想,他驱使着那丝灵力,飞快的绕了泥丸宫一圈。

还真叫他发现黑色迷雾的源头。

那里有一个近似于枣核大小的硬核,油光发亮,象泉眼一般,往外淌着黑色的地煞之气。

魔核?沈云的脑海里瞬间冒出这么两个字。

就在这时,小小的硬核儿发现了他的灵力丝,表面嗖的划过一圈红光。呼——,这道红光化成一把血色的圆月弯刀,凌厉的朝灵力丝斩过去。

心魔!绝对是心魔!

啊呀呀,阿成的心魔竟然已成形!

沈云看得分明,当然不会干坐着挨刀。况且,心魔也是魔。

祖师对于心魔有一定的研究。据她在玉简里的阐述,心魔虽源自修士的执念,却并非修士的一部分。修士于它来说,不过是宿主而已。一旦执念化作心魔,后者便会不断的迷惑宿主,令其渐渐沉沦于执念之中,而不可自拔。心魔吸收宿主因此而生出的戾气。这些戾气被心魔炼化之后,便成了地煞之气。

宿主的执念越单纯,心魔的血统也越高。之后,它炼化出来的地煞之气也越是精纯。

心魔这般渐渐坐大了,终有一日,凝结出魔核,势成。

这时,心魔便会暴起,吞噬修士。

后者若是不敌,便会沦为心魔的盘中餐。据祖师说,心魔在得手之后,会吸食掉宿主的丹田、脑髓与五脏六腑。

但是,宿主不会死。他能吃能睡,能走能动,似乎是活着的。而实际上,他原有的心智、情感全没有了,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罢了。并且,从此为心魔所控。

而心魔光是吞噬掉宿主,只是成形而已。接下来,他会脱体而去,祸害更多的人,制造出更多的,被他牢牢掌控着的行尸走肉。、

在这个过程中,心魔不断的壮大……最终占据一方,成为魔头。

心魔最具迷惑性,再加之,它通常是藏匿于人的身上,不到发难时,哪怕是道君当前,也发觉不到他的存在。所以,它从吞噬宿主成形,到崛起,往往用不了几年的时间。

祖师说,正邪不两立,斩妖除魔是修士的本分。沈云深以为然。是以,单从这一点上说,他也不会放过这只正在发难,欲吞噬掉宿主的心魔。

此时,心魔初初凝出魔核,但是,并不是很强大,只能寄身于宿主体内。也正是斩除的最好时机。不然的话,心魔一旦能脱体而去,要想再在茫茫人海里,将之翻找出来,可不是件什么容易的事。至少比大海捞针要难得多。

当即,沈云心念一动。不待血色的圆月弯刀逼近,那丝灵力“啵”的一下自己散开了。

转瞬,圆月弯刀赶至,扑了个空。

那魔核闪呀闪,竟然发出一声轻咦之声。

这声音,奶声奶气的,象极了一两岁的孩童。

其实,沈云的灵力丝并未撤出泥丸宫。他已生了斩除这只心魔的心思,现在还没动手,怎么可能轻易离开呢?

这只是他用新近发现的一个小手段,布设的疑阵罢了。

前两天,沈云练功时,无意中发现,他的灵力可以随心所欲的隐匿。

以前,他也隐匿过灵力,但那是借助敛息符。

而这一次,是他单凭自己的神识使然。当然,以他现在的修为,神识还远没有强大到可以隐匿全部的灵力。最多只能隐匿拳头大的一团灵力。

所以,那一丝比头发丝还要细上许多的灵力丝在神识的控制下,说不见,就不见了。

心魔尚未出世,此刻,全凭本能在行事。它刚才闪闪发亮,便是在泥丸宫里找寻那丝异物。不想,竟然没有发现,自然是惊疑不已。

沈云成功的迷惑住了心魔之后,飞快的运转灵力,以那隐藏起来的灵力丝为介,大力调转灵力。

心魔的轻咦声刚落,泥丸宫里骤然出现了一大团灰白色的雾气。

它象浓粥一般的稠。一出现,便轰的扩散开来。跟小老虎似的,威武之极。

小小的魔核不由抖了抖,尖叫连连——这到底是什么玩意儿?为什么让我这般恐惧?

原本充斥着整个泥丸宫的黑气迷雾迅速收拢。

沈云暗自吃惊,心道:祖师说,心魔天性狡诈善变。这会儿,这东西耍的是什么花招?

他一边将警戒拉到最高层次,一边驱动灵气,快刀斩乱麻般的绞杀那些还来不及收拢的迷雾。

哪知,事情比他想象得要简单得多!

但凡被他的灵气沾到,黑色的迷雾嗖的一下,便被吸收了过来。

眼前的情形,就象是他的灵气在吸食那些黑色迷雾一般。

怪不得心魔的第一反应是用最快的速度收拢!

沈云心思一转,很快释然:地煞之气也是煞气。之前,他将那么多的阴煞之气吞进丹田里,最后,不但无事,而且还修为大进。与那时相比,这点子地煞之气也就是填牙缝的量。所以,吸食就吸食,怕什么!

如此一来,沈云自然不会跟它客气。以现有的灵气团为介,体内的灵气源源不断的调入那泥丸宫里。

心魔在他的灵气团面前,似乎没有招架之力。不,准确的来说,除了最初发出那一把血色的圆月弯刀,之后,面对沈云的大举进攻,它根本就没有还过手。

它只是尖叫,只是躲避,只是惊恐的簌簌发抖。

祖师在玉简里,从来都是说,心魔胆大妄为,翻过胆子来,敢包住天。

就是这么个胆大法?沈云觉得好不奇怪。

兴许是心魔的诡计。他仍然保持着最高的戒备。

泥丸宫里的战况从一开始便是呈一边倒的局势。很快,灰白色的灵气充斥着整个泥丸宫。小小的魔核无处循形,竟然绝望的发出“呜呜呜”的哭泣声。

说好的胆大妄为,心狠手辣呢?

这副情形,倒叫人不好意思下手了……

不过,沈云只是略微的顿了顿,然后,果断的将之整个儿吞没掉了。

“砰”的一下,魔核炸裂开来。

第五五五章 心魔传承

沈云的脑海里应声多了一大片奇形怪状的,象文字一般的存在。黑压压的,沉甸甸,跟乌云一般。

奇怪的是,下一息,他发现自己居然能看得懂!

心魔传承!

看清楚最前面的那四个大字后,沈云险些一巴掌拍飞了盘腿坐在他面前的阿成。

他猛然的睁开眼睛,使劲的甩头。

该死的,自己的脑子里怎么会跑进来这么一些玩意儿!

他又不想修魔,要那心魔传承做甚!

当然,甩头是无用的。那些奇怪的黑色文字并没有因此而被他从脑海里甩出来。

沈云好不懊恼。

他只是好奇,只是想实地里看一看,堕魔是怎么一回事。哪知,却沾了这么些东西。真是被自己的好奇心给害死了。接下来,可要如何是好啊。

眼前的情况,祖师的玉简里没有提及过。他看过的所有杂书趣味里,也是见所未见。

就在这时,阿成突然生了变故。

沈云听到他欣喜的大叫:“我成功了!”

然后,头一歪,坐着没了动静。

沈云大惊,顾不得自己身上的麻烦,第一反应是给阿成探脉。

结果,手还未碰到对方的腕间脉门,已听到一阵畅快的鼾声。

是阿成在打鼾。他浑身是汗,跟泡在水里一般,然而,神色却甚是愉悦,就这样歪着头,盘腿坐在那里,睡得正香甜。

沈云忍不住小声说道:“你倒是舒坦、解脱了。我却碰到了大麻烦……”嘴上说着,右手的食指与中指还是落在阿成左手的腕间脉门上,开始探脉。

刚刚乍惊之下,

果然和他料想的一样,阿成的体内虽然伤痕累累,自色弥漫,但是,黑色的地煞之气消失殆尽。

这家伙的心魔已除。

经脉里的那些伤,与心魔相比,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待到这家伙睡饱之后,服下几枚碧血丹,再运气调息,走上三两个大周天,便又是生龙活虎,可以跳起来,继续忌贤妒能了。

沈云松开手指,徐徐吐出一口浊气,对着阿成的后脑勺,翻了一个白眼:“你真是好命啊!”

懒得再多管闲事,他闭上眼睛,继续直面自己脑海里的那一大坨心魔传承。

没想到,第一段文字居然是一段誓言——吾以吾之性命起誓,以下之传承,只传予吾之血脉传人。

沈云看到这里,只觉得好笑。他与刚才的小魔核哪有一丝一毫的血脉,可他不照样得到了后者的传承?

足以见这一段誓言纯属摆设,做不得真的。

没有理会这句话,他直接往后看。映入眼帘的是“天赋本能”四个大字。

心魔的天赋本能?沈云顿时来了兴趣,不知不觉之中,心里的沮丧散掉了一大半。

传承里说,心魔有两大天赋本能,一是,读心,二是,迷惑。

又道,天赋本能主要受限于血统。对于心魔来说,中上之血统,在凝核境后期,便能自然而然的激活这两项天赋本能。如果,血统不是很精纯,则要进入凝形境以后,这两项天赋本能才有可能被激活。对于那些由血魔进化而来的心魔,因为血统实在是太低贱,所以,少说也要进入魔兵境以后,才能激活这两项天赋技能。

沈云看到这里,暗道不好。但还是按着性子,继续往下读。

接下来的文字果然详细的介绍了这两项心魔的本能。然而,他从头看到尾,也不见施展这两项本能的法门或者口诀。那一大段的文字里,只是详尽的介绍了,如何提升它们。

沈云沉吟片刻,明白过来:心魔的天赋本能,是随其血统而生的。他是人族修士,没有心魔血统,所以,就不会有激活这两项本能的血统基础。

读白了,所谓的心魔传承,至少在“天赋本能”这一环节,他拿着一点用处也没有。

真是可惜啊!

读心,光是想着,就是威武之极。沈云连连叹息。他对读心术并不陌生。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里有提及读心术。只是,没有传下具体的法门。记得他读到这里时,还特意在旁边做了一个标注,写道:怎么会没有具体的施术法门和口诀、咒语之类的呢?

现在,他再回想起来,恍然大悟——极有可能,读心术是源自魔族。即,他头脑里的这段“天赋本能”。

从这一点上说,人族修士应该也是能修魔族的技能。

好吧,确实是可以。比如说,人族修士里也不乏修魔者。

单纯从传承里,提及的提升两大本能的法门来看,人族修士如果不堕魔,几乎不可能修魔。因为提升本能的法门,说白了,就是精炼魔力。

这跟修士修炼,其实练的是灵力,是一样的道理。

沈云从来没有想过要堕魔。

叹了一口气,他放过这一节,继续往下看。

又是一大段黑压压的文字,告诉他,接下来的传承,暂且不能激活。原由是,他的修为是凝核初期,只够激活天赋本能的。如果想要激活更多的传承,要等到他的修为进阶到凝核中期方成。

“什么凝核初期!简直是一派胡言!”沈云不信这个邪,尝试着继续往下“看”。

后面的文字,象是被水浸过一般,全部润开来,是一团挨着一团的墨色。不管他怎么敛神,硬是看不清楚。

沈云打了个激灵,愕然的睁开了眼睛,自言自语道:“难道我真的是凝核初期?”

“不,不可能!”马上,他自己推翻了,连连摇头。

接连做了几个深呼吸,强迫自己用最快的速度冷静下来后,沈云开始细细回想这一次的奇异经历。

渐渐的,他发现先前读得一知半解的心魔传承,变得透彻了。

到目前为止,他知道心魔有三个魔修境界,从低到高,分别是:凝核境、凝形境、魔兵境。

并且,凝核境分为初、中、后三个小境界。至于凝形境和魔兵境是不是也如此,尚且不得而知。

之前,他在阿成的泥丸宫里,看到了一个枣核大小的魔核。想来,这便是所谓的“凝核”了。所以,传承里说,具有凝核发初期的修为的,并非是他,而是刚才被斩杀掉的小小心魔。

难道说,我想要看到后面的心魔传承,只要依样画葫芦,斩杀更高阶的心魔就成?

想到这里,沈云不由挑眉笑道:“有意思!”

第五五六章 被打劫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阿成终于醒来。

眼睛尚未睁开,剧烈的疼痛已然袭来。那感觉就象刚刚被人用磨盘碾过一般,周身无一处不痛。

“滋——”他吸着气,睁开了眼睛。

入眼的是一大片稠密的树叶。

咦,这里是哪儿?我怎么了?他不由皱了皱眉头。

记忆如潮水一般,涌上心头。

想起来了——这里是凡人界的菱洲。他来这里,是请了表叔助拳,伏杀沈云那小子。

然后呢?

回忆到这里,没了下文。

同时,阿成也看到了自己眼下的处境:天将黑,这里是僻静的树林深处。他独自一人,只着中衣,遍体鳞伤。表叔不见了。哦,他的两只乾坤袋也不见了。

这副样子,是典型的被打劫了!

身为堂堂的筑基期修士,居然在凡人界,被人劫了道,还落得一个遍体鳞伤!

偏偏这里头的经历,他一点也记不起来了!

他拧眉,咬牙爬坐起来。

不想,这一点,又有新发现——虽然身体的每一寸都在叫嚷着痛,然而,他却感觉从未有过的轻松。

这是……

心中一动,阿成顾不得周身的伤,一骨碌的翻身爬起来,盘腿而坐,屏息静心,敛神内视。

周身的经脉里,无不是血气弥漫,皮肉翻卷。

这样的情形,他并不陌生。每次心魔暴发被强行镇压下来后,他的经脉里便就是这般伤痕累累。

试着运转了一下灵力,竟发现是从未有过的圆润、灵动。

心魔呢?怎么完全感觉不到这厮的牵绊?

劫匪劫走了他的身家,以及心魔?然后,还清除了他的这段记忆?

阿成被自己的最新推测雷得里内皆焦。心魔消失了的狂喜,也因此而被冲淡了许多。

深吸一口气,他让自己尽快的冷静了下来。

眼下,第一要务是疗伤。

他的伤看着挺吓人,其实也就是服用三两枚碧玉丹的事。可是,这会儿,他手头连一枚碧玉丹的也没有,所以,只能运转灵力疗伤了。

“先抓紧时间疗伤,然后再寻找表叔。”他定下心神,开始行走大周天。

当阿成再次睁开眼睛时,身上的伤已经好得七七八八了。

而此时,天色完全黑了下来。

树林子里静悄悄的。时逢夏末秋初,他的周边连只虫儿的鸣叫也听不到。不用说,这是因为他刚才在疗伤时,筑基境修士的威压自然而然的放了出来。周边的凡物们,能逃的,全逃了。实在是无力逃掉的,便战战兢兢的藏了起来,连一点细小的声音也不敢发出来。

阿成苦笑着揉了一把脸,鸣动如雷鸣——呃,他饿了。该死的劫匪连辟谷丹也没给他留一粒。他不得不改变计划,先去弄点吃的来,填饱肚子。

“顺便在附近找一找表叔吧。”他自言自语道。

收敛了威压之后,他很轻松的徒手捉到了一只胆大的野兔子。

扒皮、清理、烤熟,一只油汪汪的烤野兔下了肚,他踏上了返回省城的官道。

“该死的劫匪!”飞剑也被劫走了,他不得不徒步赶夜路。

按照计划,他回到省城后,径直去了仙门的分理处。

“大师兄殒落了!”接待他的是雷副掌事,“师门传讯过来说,前天上午,大师兄留在师门里的魂牌碎掉了。师父令我查明原由。大师兄是与谭师弟一道离开的,请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在路上被人劫了道。我醒来的时候,是独自一人躺在官道边的树林子里。没有看到表叔。我还以为,他是先回来了。不想……”阿成红着眼圈,“说来惭愧,我连怎么着了人家的道,也全然不知。”至于这次外出的目的,他跳了过去。

雷副掌事也没有问,只是连连叹息,好言相慰:“世事无常,谭师弟请节哀。”大师兄之死,处处透着蹊跷。不过,他不想再追究。一来,有了姓谭的这番解释,他已能向师门交差;再者,大师兄死了,他出头的机会也来了。师父昨天跟他传讯说,师门已经决定,向长老会保他出任菱洲分理处的掌事。用不了几天,任命书便会下来。

阿成出身修真世家,也是仙门精英弟子,自然知道这里头的弯弯绕绕,见状,暗中松了一口气。他还真担心这位雷师兄奉命细察呢。那样的话,搞不好,他曾生了心魔的小秘密便瞒不住了。

现在,看出来雷师兄没有再追查的意思,他总算放下心来。至于表叔,确实是受他之累,才遭了死劫。人死不能复生,做为补偿,他只能今后多多照应表叔的家人。

于是,抱拳请求道:“请雷师兄帮忙,赊我几张传讯符。我想给师父,还有家里报个平安。”这一次的事情太过诡异,他迫不及待的想回到家里,禀明父亲。兴许父亲身为金丹真人,能够从中看出些什么来。

“应该的。”雷副掌事满口应下。

此时,沈云正在练习御剑飞行。

那天,得了心魔传承之后,他担心阿成醒后,还会阴魂不散,是以,用祖师在玉简里提及的法门,消除了后者伏击自己,以及斩除心魔的相关记忆。

离开之前,为了迷惑阿成,以及他身后的师门,和家族,他索性制造出了两人被劫财的假象。

阿成和他的同伴都是筑基境的修士,身家丰厚。尤其是后者。

他从后者的乾坤袋里找到了一把上品飞剑。

这柄飞剑应当是死者生前常用之物。五成新,但保养得当,比新的差不了多少。因为主人已死,所以,它又沦为了无主之物。沈云拿来用,便利得很。

多年的夙愿得以实现,他当即改变行程,找了一个僻静的无人山谷,练习起御剑术来。

再一次感谢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里,有全套的御剑术。口诀,以及动作要领,他早已记得烂熟。练了一天半,御剑飞行已然象模象样。

又练了半天,沈云觉得已经熟练了,便直接御剑,前往玉溪镇。

有飞剑代步,并且还是上品灵器,速度快了不只一点点。原本用穿云步要将近一天的路程,御剑飞行,他只用了不到半个时辰。

而且,站得高,看得远。离玉溪镇还有十几二十里远,他便看到了它的北边笼着黑气。

难道那两个尸修没有着道?很快,沈云来到玉溪镇外。他寻了个无人的小山头,降下飞剑。

第五五七章 尸修的恶行

沈云站在小山头上,举目眺望。

那黑气如烟似雾,在烈日之下,凝而不散。

此时,刮的恰好是小北风。他用力的吸了吸鼻子。隔着十来里远,闻到了淡淡的腥腐味儿。

错不了!这是尸毒的特有之味。

并且,他很肯定,不是当年中过的那种尸毒——在菱洲,到了冬天,家家户户都要腌腊肉。腌制出来的腊肉,大致闻起来,气味差不多。但是,若仔细的闻上闻,不同人家的,味道会略有区别。尸毒也一样。每一位尸修都有他自己独有的尸毒。他们自己很容易将彼此的尸毒区分开来。但是,其他的修士,则要修为达到一定程度,使得五感足够敏锐,才能区别不同尸毒之间的细微区别。

沈云当年被那两个尸修的尸毒折腾了许久,不知不觉之中,将那气味牢记于心。

更重要的是,这一次,他误打误撞,得了心魔传承。经过仔细的自查,他发现,别的方面暂且没有发现出什么不同来,五官是明显的比以先又敏锐了许多。

以眼下为例。若是在得了心魔传承之前,他绝对分辨不出尸毒之间的细微区别。

据他所知,尸毒于尸修来说,就跟本命法宝一样,一旦自行炼制出来,气味等特征基本上是固定了下来。往后,随着修为的提高,改变的唯有尸毒的毒性。修为越高,其尸毒的毒性也欲大。

所以,远望半空里那抹淡淡的黑气,他不禁细细的察看起周边的风水来——不是当年的尸毒,则说明,不是当年的那两个尸修。能吸引尸修过来的,除了人,最重要的是风水。就象北山镇那样,本身是天生滋养阴煞之气的偏阴之地,所以,在一场大战之后,就入了玉宁真人的眼。

这里为什么会吸引别的尸修过来,肯定也有其内在原由。

而他既然想管这件事,那么,在出手之前,搞清楚尸修藏身于此的目的,是必需的,也是非常重要的准备。

不想,他却没有发现玉溪镇北面的风水有何特别吸引尸修的地方——这一带处于开阔地,地势比较平坦,五行属性方面,甚至略微偏阳。

这样的风水,对于尸修的修行是没有半点助益的。

所以,他马上排除了风水这方面的缘由。

如此一来,以尸修的其有禀性,最大的可能是因为人了。这里的“人”,既有可能是尸修本身,也可能是玉溪镇的居民。

前者,比如说,尸修被视为邪修,与妖魔一样,也是人人喊打的存在。这位尸修可能是被围捕,身负重伤,偶然逃窜至此,见玉溪镇还算清静,便藏匿下来养伤;

后者,则有可能是这镇上藏着尸修的仇家,后者追踪至此,伺机寻仇。

当然,也有可能是别的原因,比如说,有尸修在此寻宝。

不管是哪种缘由,沈云都打算尽力除之。因为那缕黑气里明显的带有血煞魔气。可见,藏在玉溪镇里的这位尸修手上是沾了不少不命的。

打定主意后,沈云先是往身上打了一枚敛息符,然后从百宝囊里取出一只半旧不新的褡裢背上,再给自己易容。很快,他便成了一个卖膏药的中年游方郎中。

下山之后,沈云按着记忆,往镇子里的市集走去。

正所谓,风过留声,雁过留痕。尸修的修行功法甚是特别。是以,但凡他们经过或者驻留,势必会留下线索。而玉溪镇消息最为灵通的地方,莫过于市集。

这会儿,已是太阳西斜。玉溪镇的人们纷纷出来消暑,顺便去市集里赶个晚集。市集里热闹得很。尤其是大柳树下的茶摊那里。

以前,沈云在此客居时,这个茶摊子便已经有了一大批稳定的客人。那些人往往到了下午的这个时分,聚在这里,花一个大钱,叫上一碗粗茶,坐下来,天南海北的闲扯着。在这里,绝对能听到镇子里最新鲜的八卦。

时隔四年,茶摊的老板换了。从其眉眼来看,应该是老摊主的儿子。

不过,当年的茶客差不多都在。

除了这些人,在这里喝茶的人,三教九流皆有。沈云这身装扮,完全不显眼。他走过,寻了个空位置坐下来,拿出一枚铜板,放在桌面上。

少顷,老板一手拿着一只粗瓷空海碗,一手提着热气腾腾的长嘴大铁壶,风风火火的小跑过来,给他倒了一碗滚热的粗茶。

沈云端起来,与旁人一样,吹开浮沫子,小小的啜了一口。

嗯,还是当年的那个味儿,初入口,又苦又涩,入喉之后,略有回甜。

他坐在位置上,不一会儿,听出来了,这会儿,茶客们闲扯的话题是,北郊的三星观明天打醮。

三星观?沈云低头,又喝了一口热茶。他记得很清楚,北郊只有一个临水村。村里就只有十几户人家。哪有什么道观?

不用说,这个三星观定是他离开后才建起来的。

想到黑气出现于玉溪镇的北面,恰好就是临水村所在的那个方位,他装着很感兴趣的样子,问同桌的中年茶客:“老哥,这个三星观很灵验吗?”

“真的很灵验呢。”不等中年茶客应答,邻桌的一位花白头发的老汉抢先答了。他伸出右手,捋起衣袖,露出整条左胳膊,眉飞色舞的说道,“去年,也差不多是这个时候,我这胳膊里侧长了一个毒疮,肿得跟个大馒头一样,流出来的黄脓恶臭难闻。接连吃了十几副草药,也不见好。后来,有人提点我,去三星观看看。说临水村他们那边常常有人生毒疮。村里的人既不请郎中,也不买草药,只要去观里讨点香火灰,和在水里,喝下去,隔一天,就好了。我当时也是没得别的办法了,便打发大儿子去观里讨香火灰。回来后,和在水里喝下,真的睡一晚,第二天早上起来,毒疮便全好了。只留下这样一个印子。”

闻言,大家都凑过来,伸长脖子围观。

“是的呢。”

“香火灰医毒疮的事,我也听说过。”

……

沈云看了一眼,心里“咯咚”作响。老汉的胳膊干枯如柴,在内侧有一团与铜板差不多在的灰青色。但是,那哪里是什么毒疮好了之后,留下的印子。分明是尸修种的尸毒!

该死的尸修,竟然用活人为介,炼制尸毒!

可怜,邻桌的这位老汉还在为那狗屁道长做宣传。殊不知,他已然被那厮当成了培养尸毒的容器。

第五五八章 竟然是他

沈云心中暗道“奇怪”。老汉被种了尸毒,按理说,以他的眼力,应当一眼便能从其印堂等处,看出不妥来。可是,为什么他却没有看出来呢?

当即暗中调转灵气,汇聚于双眼,瞥了第二眼。

这一看,果然看到老汉的整个额头都笼着黑气。

并且,这黑气分成两道,如两条细如竹筷的黑蛇,在飞快的游走。

再细看,两条“小蛇”看似行踪不定,实际上,却是非常之有规律。

是禁制!

沈云的上古禁制术近来又有精进,刚刚突破第六层,达到第七层。按理说,寻常的禁制,他根本就不用动用灵力,也能一眼发觉出灵力波动来。

这个禁制,看着寻常,倒是内有乾坤啊。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一处的黑气才显得飘忽不定。

也难怪以他的目力,不动用灵力的话,也发觉不到。

好狡诈的家伙!沈云暗中握了握拳头,不动声色的又看了第三眼。

这回,他用了十成之力。

老汉只觉得额头上弹了两下,好比吃了别人两记“爆栗子”一般。他狐疑的摸了摸额头。

“怎么了?”坐在对面的另一名看上去年岁差不多的老汉关切的问道,“你的额头怎的变黑了?”

“啊,竟有这等事?”老汉掏出帕子,使劲的擦着额头。

对面的老汉看着,又道:“好了好了,干净了。应当是树上恰好落了灰在你的额头上。”

老汉以为然,这才罢手。

沈云在一旁,暗道:好霸道的禁制!

本来,他想着往老汉的茶碗里弹入一枚百花玉露丸,替其解了体内的尸毒。

因为当年他也曾中过尸毒,所以,对百花开主露丸进行了改进,于尸毒也管用得很。

结果,有这禁制封住老汉的印堂穴,他若是解毒或者解除禁制,势必会惊动那尸修。

沈云只得歇了心息。

好在老汉被种的毒时日不是很长,毒性只入皮肉,尚未浸入内腑,解毒的话,也不在这一时三刻。

一般来说,尸修在炼制尸毒的时候,也会同时配出解药。他找到了解药的话,再解老汉体内的尸毒便会简单得多。

于是,收回了目光,端起茶碗,若无其事的啜了一口。

在老汉的带动下,又有人说了三星观如何之灵验这一类的话。沈云不露声色的听着。对这名尸修的行事也有一些了解。总而言之,这家伙应该在此潜伏了至少三年。其黑手已伸到了周边的好几个县镇。不过,尚未成势。

他来得还算及时。

待碗里的粗茶见了底,他也大致弄清楚了那三星观的具体位置。

说起来,真是巧,三星观居然离当年他建的那座假坟仅有一山之隔。

当年,担心埋下的尸毒渗入土层,误伤到周边的乡民,所以,特意选了方圆数里之内,没有人烟的荒凉山头。现而今,三星观却在那个山头对面的山顶之上。印象之中,那一带可不是什么修建宝观的风水福地。

沈云在心底里呵呵的轻笑两声,撂下空茶碗,起身离开。

原本,他打算在镇子里找间客栈住下来,明天一早再去三星观一看究竟。这下子,哪里还坐得住?当即改了主意,顾不得天色将晚,直奔三星观。

愈往北走,腥臭之味,愈浓。

此时,街上的路人很多。人们都从闷热的屋子里出来消暑。

沈云一边走着,一边运转灵力,留心察看。

这一路上,他又见到了四个额头上笼着一模一样的黑气之人。他们都是与茶摊那里的老汉年岁相差不是很大的老头儿,中毒的程度各不相同,不过,都比老汉要轻一些。

沈云是医者,很快想通了里头的门道——此举并不是那尸修刻意隐忍收敛,而是这厮的尸毒正在试炼之中,没有真正成毒。比如说,这五个身体条件差不多,但是中毒程度不尽相同的老头,就是那厮拿来做对比的。

原本,看了那禁制,他还以为自己碰到了大能。现在看来,是他被那禁制唬到了——连自己的尸毒都没有炼制出来的尸修,再厉害,也不过如此。能厉害到哪里去?

待走出了镇子,到了无人的地段,沈云施展穿云步。本来就只有几里路,不多时,他看到了青山之下,绿水之滨的临水村。

村里已升起缕缕炊烟。在田里做工的人们沐浴着夕阳,三三两两的回家。

如果没有半空里笼着黑气,这便是一副其乐融融的山村夕照。

村子里的情况甚是严重。沈云看到的村民,有七成,额头上都蒙着黑气。

心中一动,他装成过路的人,在流经村子的玉溪河里用一条帕子沾了些河水。

然后,快步钻进河边的密林里,用灵力细细查看。

滴水的帕子是干净的,没有黑气。

还好,那尸修还没有通过河水,大规模的种毒。想来一是,这家伙的修为不够,不敢造次;第二,也印证了之前他的分析,尸毒尚未真正成毒。

沈云不由的松了一口气,继续北行。

四年之前,他来此布局时,这里只有一条不到两尺宽的山道。

如今重访故地,原来的山道已然变成了一条五尺来宽,可通车马的崭新石板路。

这路的来由,沈云在茶摊那里听得很清楚。是三星观的香客们自发捐修的。两个多月前,刚修好。而据他的分析,那些香客无一例外,都是被那尸修选中的种毒人。

真是无耻啊。他看着脚底平整的青石板,不由的磨了磨后牙槽。生平最恨的就是这种愚弄凡人的卑鄙行径。

越是临近三星观,沈云越是小心,不再使用穿云步。

天擦黑的时候,他终于来到了三星观。

这是一座一进的道观。位于山顶,黑瓦白墙,规模不大。

观里观看,看不到黑气。如果没有禁制时不时闪烁着五色的灵光,沈云看不出来,它与寻常的小道观有何区别。

正寻思着要不要先解了禁制,好混入观中,先探个究竟,这时,自大殿里出来一道宝蓝色的身影。

一名头戴黑色混元巾,装道士装扮的年轻男子出现在沈云的视线里。

“竟然是他!”时隔四年,再见故人,沈云不由又想起了当年在客栈里解尸毒的痛苦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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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五九章 可爱的魔宝

这位装模做样,在大殿门口上晚香的家伙,身材削瘦,跟麻杆一般,就是当年在石桥坊市入口伏击他的那两位尸修之一。

当年,钱师尊示警,说他惹上了这两名尸修,接下来,极有可能会被他们俩追杀。

他当时势弱,没有办法,只得匆忙北上,去仙都避祸。

不过,他也是个不吃亏的性子,走之前,选了对面的山头建了座假坟做局。意在坑这两个家伙一把狠的。

现而今,这两个家伙里的一个,具有炼气七层的修为,在这里建了一个三星观,披着行善的外皮,实则是拿凡人试炼尸毒,丧尽天良。

这是什么情况?

另外一个呢?

还有就是,这一位正在试炼的尸毒与四年前的给他下的尸毒,分明是两种。而据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里说,尸修一旦炼成尸毒,就跟炼成了本命法宝一样,终生不会换。

难道说,先前的那种尸毒,是另一个炼制出来的;他不在,留下这一个在这里守株待兔?

沈云离道观的距离不过百步远。整座道观都在他的神识覆盖范围之内。只可惜,道观的外围布了一重能够吸收黑气的禁制。

这就怪了。禁制不是法阵,它的主要作用是禁锢、封印和隔绝。沈云的上古禁制术已修至第七层,还是头次看到具有吸纳作用的禁制。

是以,他不敢冒然动用神识。

这时,那尸修已经上完香,折身进了大殿。

沈云想了想,决定先去对面的山头看一看当年建的那座假坟安在。

于是,悄无声息的转身走进了无边的夜幕之中。

两座山头相对而立,相隔不到百丈。沈云能夜视,在夜里的目力丝毫不逊于白天。只隔着这么远的距离,倘若选一个好的观察点,他甚至不要动用灵力,就能将对面山头的情形,看得清清楚楚。

只是,时逢秋初,山上的树木最是茂密。而时隔四年,又是隔山相望,沈云有些拿不住假坟的方位。所以,他决定动用一下神识。

最好的观察点被三星观的前坪占据了。好在,对面的山头要矮许多,沈云退而求其次,来到了三星观下面,相隔四丈多远的山坡上。这里长满了一人来高的茅草。

他藏身于其中,倒是便利得很。

沈云藏好后,举目眺望对面那林深草密山头,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心里怪怪的。

可是,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呢?他又说不上来。

皱了皱眉头,他在心里对自己说道:怕什么?那厮不过是炼气七层的修为。就算他能翻出朵花来,我也能将他碾得粉碎。

如此一来,心中的怪异感立消。

有草木的遮掩,当年的假坟果然不可寻。

沈云将神识分成拇指粗的四缕,伸向对面的山头,展开交叉搜寻。

不想,四缕神识刚刚沾上对面山头的树丛,就跟碰到了蛇一般,冰冷、滑腻,说不出来的恶心。

不好!树丛里有古怪!

沈云的第一反应是切断神识,欲祭出飞剑,用最快的速度离去——刚刚,他可是动用了十分的灵力,查看对面的树丛。结果,一无所获。而事实却是,树丛里确实被人动了手脚。这说明,他今儿踢到铁板了。安全起见,不管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先抽身离开,方是上策。

然而,还是晚了。

“桀桀桀……”头顶突然传来一阵夜枭般的狂笑。

同时,三星观的方位骤然亮若白昼。

沈云不由的抬头望去。

只见刚才明明折身进了屋子的那尸修,这会儿身后竟然象是背了一个直径三尺有余的圆月亮一般,威风凛凛的悬空立于他的正上方。

三星观的玄明道长,有神光。这是下午的时候,他在茶摊上听到的。原以为是人们以讹传讹。却不想,竟是真的。

这家伙才炼气七层的修为,他是怎么做到的?

沈云愕然的仰着头,一时之间,竟然呆若木鸡。

“原来是你小子啊!”修士都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此时,玄明道长也认出来了坡上之人,“桀桀桀……四年了,贫道总算又见到了道友。你我真的有缘啊。”说着,他贪婪的上下打量着沈云,啧啧的赞道,“道友年轻健康,身材结实匀称,又曾中过尸毒,乃是药人的上上之选。贫道正好缺一个药人。道友既然送上门来,贫道便笑纳了。”

嘴上说着,他手里的动作也不慢。右手猛的挥袖。

宽大的袍袖里,飞出一道妖艳的红光。它好比那灵蛇出洞,划破黑夜,“叱咤”作响,风驰电掣一般的对着沈云兜头打去。

眼见着,就要落在沈云的头上。

这时,沈云终于回过神来了。

“魔宝!”他不禁惊呼出口。先前,在玉宁真人的一只储物戒指里,他看到过一件一模一样的魔宝。

尸修虽然是邪修,但,与魔修还是有本质的不同的。他们依然炼化的是天地灵气,拥有的,也是灵力。而魔宝只能用煞力驱使。按理说,尸修也驱使不了魔宝啊。除非……他惊呆了——这家伙身上肯定有比隐魔佩更强大的宝物,不然的话,怎么能骗过他的一双眼睛。

因为这么一愣神,他错过了躲避的最佳时机。

红光已然落到了他的头顶。

紧接着,他的头顶阵阵发冷,先前在树丛里碰到的那种令人恶心的滑腻感,再次出现。

沈云使劲的打了个哆嗦,欲从百宝囊里取出青霜。

这时,滑腻感“滋溜”的圈住了他的额头,嗖的下滑。转眼的工夫,脖子上也同样的绕了一圈。

有意思的是,不管是额头上,还是脖子上,这两圈都完美的避开了他的要害之处。他能明显的感觉到,两个太阳穴,和颈部的大脉门,是安全的。

绕了两圈后,红光不再动作。同时,颜色也由先前的妖艳红变成了粉粉的浅红,一头高高昂起,另一头搭在沈云的左肩膀上。周身一闪一闪的。

滑腻、冰冷的恶心感消失了。沈云突然间觉得这小东西很可爱……

我居然觉得制住自己的魔宝可爱?他被自己给深深的雷到了。

玄明道长看得分明,更加得意,叫嚣道:“宝贝儿,将这家伙捆结实了,送上来。”

第五六零章 神光

小粉红闪呀闪,就是不见动静。

于玄明道长来说,宝贝儿不听话,尚属头次。脸上的笑容僵住了,他愣了愣神,竟然象哄三岁的娃娃一般,软声软气的说道:“宝贝儿,不要调皮了,把人送上来。”

小粉红又闪呀闪,这回有反应了。原本高昂起来的那一端,软麻麻的伏了直来,趴在沈云的发髻上。而搭在沈云左肩膀上的另一端,则是象条鱼尾一般,调皮的轻轻摆了摆。

对,就是“调皮”!沈云回过神来,不禁打了一个哆嗦。

“该死的!”玄明道长终于意识到,他的宝贝儿这回是失控了。瞬间,仙风仙气的脸,黑了。眼露阴戾,左手捏成一道指诀,一边对着沈云这边飞快的临空比划着,一边嘴里念念有词。

而沈云刚刚打完哆嗦,惊喜的发现,先前禁住他的灵力的那道神秘力量消失了。

心念一动,青霜在手,他果断的飞身跃起,全力一击。

“白虹贯日!”

青虹有如闪电,带着炫目的光芒,破空而去。

玄明道长做梦也没有想到,被禁灵绳缚住的人,还能还击。

这一招挟雷电之势,照亮了这一方的夜空。强光之下,他的脸象鬼一般的青白,不见半点血色。

他不相信,脚底下这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能反制住禁灵绳。

肯定是禁灵绳哪里出了问题。这小东西平常跟个两三岁的娃娃一般,全是靠哄的。难保不会出问题。

所以,他方才果断的施咒,强制禁灵绳服从命令。

现在,他还是这么认为的。他知道,自己应当无视对方的出招,赶紧的施咒。因为施咒完成之后,以禁灵绳之威,但凡要用到一丝半点灵力的招术,它只要轻轻一甩,就能将其拍得粉碎。

可是,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他愕然的发现自己的灵力被禁住了!

没有灵力,施个屁的咒啊!

这时,他才知道,刚才禁灵绳的一端向着自己轻轻的拍了一下,原来是先下手为强,禁住了他的灵力。

怎么会这样!

禁灵绳怎的突然反水了!

我们当初不是达成协议了吗?

沈云出招,向来是又快又狠。

这一招,也不例外。

在他目瞪口呆之际,青虹已袭到,眼见着就要刺中他的眉心。

电光石火之间,他背后的那轮圆月一般的光团迸射出夺目的白光,形成一道刺眼的光罩,将他的整张脸遮住。

“当!”

青虹重重的刺在那光罩之上,竟然火星子四溅,发出金石相击之声!

力道瞬间反噬回去。沈云只觉得虎口生疼,整条胳膊都给震麻了。因为飞身跃起,脚下是踏空的。此时,没有着力点,化去这劲道,他的身体立时处于失控之边缘。

还好,他已炼化了飞剑。

“飞剑来!”

话音未落,飞剑自百宝囊里一闪而出,将人接住。

沈云御剑往下微沉,化去劲道,稳住了身形。

另一边,玄明道长也受到了同样的劲道。

不过,他的下盘功夫可没沈云那般扎实。闷哼一声,整个人打横往后飞了出去。

幸好他的后面不远就是三星观的前坪。

眨眼间,他重重的落在实地上,接连退出了十几步,扬起半人高的尘土,方堪堪稳住身形。

这时,沈云已御剑,自坡下追了上来。

玄明道长“呸”的吐出一口裹着灰尘的浓痰,再抬眸时,眼底一片血红。

刚才过招,他可是吃了大亏。为了护住他,背后的神光损耗了将近两成。不用看,他也知道神光肯定变小了许多。

每天要用一滴心头血养着这神光,他容易吗?一下子损耗了这么多,这得用多少心头血才能再养回来啊!

“不知死活的小兔崽子!”

很好,死小子成功的惹毛了他。所以,他决定了,单单是做药人,真是便宜了这小子。待其变成药人之后,他再生生的抽去这小子的三魂六魄,将之炼成一具活药尸!

耳畔仿佛已经响起这小子绝望而又惊悚的惨叫,他的一双红眸立起,脸上现出诡异的微笑。

他再次施咒,召唤禁灵绳。

果然,这厮入了魔!沈云深吸一口气,不言不语,提着青霜,凌空冲上去。

刷刷刷……

剁剁剁!

手里的剑招,似那大江之水,滔滔不绝,一剑快过一剑。剑剑斩向魔头背后的圆光团——刚刚这圆光团简直是完美的护住了这厮。所以,只要有这玩意儿在,他休想伤得了这厮一丝半毫。好在这玩意儿刚才挡了一招之后,明显的变小了许多。让他生出一个推断,即,它会每挡一招,就变小一些。那么,他便先把这玩意儿剁没了,再收拾那魔头。

“当当当……”

好比是打铁桩子。火星子乱飞。

这时,修为和功底的差距充分的体现了出来。如此劈头盖脸的一顿狠剁,玄明道长哪里躲得过?

而沈云又是个乖觉的,刚才在底下的山坡处过招时,吃了教训。所以,这一次,他招招力道笔直向下,砍柴、剁肉臊子一般。

果不其然,与他意料的一样,神光一次又一次的挡住了沈云疯狂的攻击。而玄明道长受到劲道的反噬,被牢牢的钉在地上,寸步难行。

转眼间,沈云又剁了好几下。

神光变得只有原来的三分之一那么大了。虽然它还是很完美的挡住了每一次的攻击,但是,沈云能明显的感觉得到,随着它的个头的变小,玄明道长受到的反噬之力变大了。

这家伙刚才还是小腿没入地面。他又接连剁下两招之后,这家伙却是齐腰陷在地里。

很好!

沈云越战越勇,又是接连三招。

“当啷!”

第三招出手,他好象是砸在了一块琉璃砖之上。

玄明道长背后的神光应声粉碎,化成一圈白光,象水纹一般,迅速往四周扩散开来。呼吸之间,彻底消失于无形。

“噗!”与此同时,玄明道长的额头上被砸出了一个现出白骨的血洞来。暗红色的血,自里喷涌而出。

玄明道长连哼都未哼一声,两眼一翻,脑袋无力的垂了下来。

第五六一章 夺舍

沈云低头看着脑袋象个血葫芦一般的尸修,长吁一口气。

展开一双手掌,虎口上象是蒙上了一只狰狞的血色蛛网。两个掌心,更是触目惊心的赤红一片。

这些都是他在砸尸修背后的那个圆光团时,被反噬回来的劲道所伤。

他尚且如此,那个尸修更不用说了。

那厮象是被种在地里一般,只剩脑袋还露在外面。头顶的血洞里,汩汩的往外涌着血水。瞬间,血流被面,两道眉毛被染成了一双赤眉。

硕大的脑袋,无力的低垂着,一动也不动。

数息之后,地上汇出了暗红色的一滩。并且,它还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大。

沈云皱了皱眉头,仍然站在飞剑上,将神识铺开。

那家伙已然气绝。并且,他的神识能清楚的感觉到,尸修生机全无,身上的热度象被紧握在掌心的沙子一般,正飞快的流失。

这些迹象无不表明尸修是死得不能再死。

传言尸修都是属猫的,有九条命,除非伤在识海。沈云想到这句话,心中一动,果断的提起青霜,扬起一道青辉。

“蓬!”

青辉划破长空,没入尸修的眉心,轻轻的爆破开来。

转眼间,那一处血花绽放。尸修的脑袋应声被开了瓢,红的血,和着白色的脑浆子,散了一地。

脑袋尚且如此,眉心后面的识海,自然而然是彻底被毁。

这下,就算是有九条命,也活不成了吧。沈云放心的收回神识,降下飞剑,拄着青霜,站在地上喘粗气。也不知道这厮背后的圆光团是什么玩意儿,居然连祖师的玉简里也没有提及类似的存在。那玩意儿比玄铁还要坚硬,又无比柔韧。为了砸破它,他刚才真的是连吃奶的力气都使了出来。

而且,与现在还缠在他头上的这根小粉红完全不同。圆光团没有半点煞气,一看就知道,不是魔宝。

真真是保命的好宝贝啊。

只可惜,那尸修的修为太差,生生的浪费了这样一件好宝贝。

沈云喘匀了气,颇为痛惜的摇了摇头。

头上的小粉红,也随着他的脑袋,神同步的晃啊晃。

沈云瞥见一闪一闪的魔宝,心里犯了难——也不知道这东西是何物?刚刚,他那样一阵猛砸,也没见将它甩下来来。现在要怎样才能将它取下来呢?

就在这时,小粉红突然“嗖”的一下飞窜了出去。

发生什么事了!沈云心一紧,连忙定睛细看。

这一看,顿时,后背上冷汗涔涔。

小粉红是腾空扑向尸修那开了瓢的脑袋。因为那里突然鬼鬼祟祟的冒出来一个有如鸡蛋黄那么大的淡绿色小光团。

这是尸修的魂魄。沈云看得分明,恨得牙根直痒痒——眼前的情形最清楚不过。尸修死前憋了坏,竟然幻想着夺舍!

传言,尸修有九条命,果然不是空穴来风!沈云先是用神识仔细检查过了,然后又彻底的捣烂了这厮的识海,以为万无一失,不想,这厮还是留有后招。

也幸亏这家伙的修为不济,不然的话,沈云……后怕连连,心道:以后再碰到尸修,一定要打起十二万分的小心。

以他的修为,要捏碎这团玩意儿,简直不费吹灰之力。是以,他见小粉红已然动作,且没有伤害自己的意思,索性提着青霜围观,看小粉红接下来,将如何行事。

应该是灵体的缘故,淡绿色小光团比尸修本人可要敏锐多了。见小粉红飞扑过来,它立马摇身一晃,象离弦的箭一般,扎向地底。

但是,小粉红更快!

红光一闪,小粉红突然变长。一端卷起漏斗状,飞甩过去。

好一记漂亮的海底捞月!沈云见了,不由在心里赞了一句。

漏斗准确无误的截住了淡绿色的小光团。

后者顿时失了颜色,变成苍白的一团。同时,个头也比先前要小了一圈。

小粉红却似乎对它失了兴趣,又是一甩,将白色的小小光团随意的扔在地上。

甩了甩尾巴,小粉红又折了回来。

不过,这回,沈云早做好准备,提起青霜,准确无误的抵在了小粉红的最前端。

他是不知道这东西是何物。是以,自从被这东西缠上之后,他便一直都分了心在观察它。

根据他的观察,小粉红的命门在最前端。所以,他毫不犹豫的用青霜抵住那一处。

同时,左手以迅雷不见掩耳之势,打出暗中划好的一道禁制,轻喝:“禁!”

据玄清子说,上古的禁制术是仙魔不忌的。诚不欺人也。

小粉红身形一僵,下一息,“叭”的自空中掉下来,直挺挺的摔在地上。

粉色的光泽褪尽。小粉红躺在地上大变样。

初一看,它就是一条两尺来长的黑色小皮绳,圆滚滚的,比沈云的大拇指粗不了多少。通体除了先前被青霜抵住的最前端镶有一颗粉红色的圆形宝石之外,体表浑然一体,再无它物。再细看,那黑色其实是笼住它的阴煞之气。因为这层不凝不散的阴煞之气,所以,沈云没法看出它真正面止。

黑色的小皮绳上现在时有灰白色的亮光闪现。这是沈云刚刚加上去的禁制。

有了它,沈云不再担心小皮绳会作妖,放心的走上前,将之捡起来。

既不冰冷,也不滑腻,小皮绳握在手里,沉甸甸的,柔软而又带着一点儿磨砂的触感。沈云读了玄清子留下的那些玉简,已认得很多炼材。却认不得手里的这一圈小皮绳是何材质。甚至连最前端的那颗红色宝石也认不出其材质来。

沈云握住黑色小皮绳,翘了翘嘴角,大踏步的走到尸修的尸体前。

旁边,白光的小光团象只漏光了馅的汤圆一样,软软的趴在地上。

看到沈云走过来,它不由的簌簌发抖。

再一次感谢祖师她老人家留下了化虚真君的全部见识与手段。沈云尝到了不少甜头后,早已将那些玉简背得滚瓜烂熟。是以,他知晓了一道天神宗内门的控鬼指诀。

指诀加在白色小光团上,沈云轻喝道:“显!”

白色小光团一晃,化成一缕白雾。

三息不到,白雾凝成了人形。

就是尸修的样子。不过,它披头散发,身着一件白色的长袍,不见双足,将散不散,几近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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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第五六二章 鬼话边篇

人的魂魄由三魂七魄组成。因为身体的禁锢,以及魂力的凝聚,三魂七魄方能安稳。人死后,身体对魂魄的禁锢力瞬间消失。便是魂力却比活着时不减反增。是以,亡魂虽不能再纳于身体之内,但其三魂七魄却还是能凝聚在一起,不至于魂飞魄散。

一般来说,亡魂都是白色的。只在金丹境以下的魔修是个例外。他们死后,亡魂呈淡绿色——至于金丹境以上的魔修的亡魂……不存在的。所有的金丹境及金丹境以上的修士,不管是修真,还是修魔,殒落之后,都是魂飞魄散,其尸体亦是尘归尘,土归土,消失于无形,连灰碴都不会留下一点。、

玄明道长是尸修,按理说,他死后,亡魂应当是白色的。可他的亡魂却是淡绿色的,说明他是堕了魔。

所有亡魂里,就数魔修的魂力最强。

这也是玄明道长身死,还妄图夺舍的底气所在。

可惜,他碰上了黑色小皮绳。这东西也不知道是何物,竟然能剥食魂力。一下子便去掉了亡魂差不多九成的魂力。于是,玄明道长的亡魂现在将近透明,却是连寻常的凡人新魂也不如,处于崩散的边缘。

沈云一点儿也不同情他。什么叫做“自作孽,不可活”?说的就是他。

但是,虚弱之至的亡魂却象是看到了希望,悬浮在那里,惨白的脸上隐现雀跃之色。不等沈云开口,它急切的说道:“我可以跟你做个交易。”它深知,上赶着的不是买卖。可是,谁叫它自己魂力所剩无几。若不是这小子使了法术,它连显形都做不到了呢。要是再磨蹭,魂力会消耗更多。待到魂力消耗殆尽,便是大罗金仙当前,也救不了它。所以,它不能不急啊。

沈云闻言,忍不住扯起一边嘴角笑了:“你跟我做交易?你拿什么跟我做交易?”

“有啊!”时间紧迫,亡魂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当即揭晓底牌,“我可以告诉你,你刚才捡起来的魔宝是什么。”见沈云不动于色,又急忙加码,“还有,它刚才是被你打得变回了原形。我知道要怎么做,才能激活它。”

“原来是这样啊。”沈云笑着缓缓说道,“你现在已是孤魂野鬼。我若是想知道答案,只要收了你,你还能藏住什么机密?你是在提醒我,收了你,好处多多吗?”

亡魂一摇,险些没绷住,当即崩散了去。待略微稳定下来,它飞快的摆手,鬼哭道:“不不不,您误会了。我……小的不是这个意思。小的魂力太弱,大人收了小的,一点用处也没有……”

沈云斜眼瞥着它,没有作声。

亡魂见状,只好献上底牌:“那魔宝叫做禁灵绳。激活后,不管是人是妖,只要有灵力,它都能缚住。大人若是看得上它,只要往那粉红色的宝石粒里注入一滴心头血,不但能够将之激活,而且还能叫它为你所用。”想到刚才禁灵绳阵前突然反水,鬼脸颇为尴尬。好吧,对于禁灵绳,他知道的也就这么多。这玩意儿吸食了他的心头血,却突然反过来,对付他的亡魂,他到现在也没想清这里头的原由。

沈云也想到了这一层。闻言,便猜出亡魂其实也是知之不多。心思电转,他问道:“你是在哪里得到禁灵绳的?”

啊,大人真的对禁灵绳感兴趣!亡魂仿佛又看到了希望,指着东北方向,巴巴的应道:“就是在离此地五十余里的山野里。”

沈云不由望向那方位。夜幕之下,东北角山峦叠嶂,时不时传来几声野兽的嘶吼。

亡魂飞快的补充道:“那地方很好找。是一面跟用刀斧削出来的悬崖绝壁。且崖壁是红色的。方圆数十里以内,它是独一份儿。”说到这里,偷瞥了一眼沈云,垂眸又道,“小的是四年前初到此处时,因为在周边采药,偶然到了那悬底,得了这件魔宝,还有一套修魔的功法。当时,小的失了尸毒……小的打小在炼毒上没有什么天分。所以,看到了那功法,便起了走捷径的心思……”

毕竟修魔不是件光彩的事情。纵是生前是尸修,也心虚得很。他说的甚是含糊。

沈云听明白了,心里又冒出不少疑问。想了想,又问道:“之后,你有没有再去过那里?”

“偶尔也去转转。”亡魂勾着头,老实巴交的摇头,“可是,再也没有那次的好运道。所以,近两年去得稀了。”

沈云闻言,脸色骤冷:“人常说,鬼话连篇。原来是真的。”

什么意思!亡魂愕然的抬起头:“大,大人……”

沈云直接揭穿它,厉声喝斥道:“你确实是在那处悬底得到了禁灵绳和一部修魔的功法。但是,你可不是自己寻到那崖悬底下去的。而是在崖悬上头碰到了魔物,被打落下去的,是也不是?而你修魔,其实也是那魔物逼迫的,是也不是?现在,你告诉我那一处地方,就是想将我也引到那里去,妄想着借刀杀人哩,是也不是?”

凌厉的三连问叫那亡魂又是摇摇欲坠。

这小子怎么就跟看穿了我的心思一般?他,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鬼要哭了。

不想,这时,沈云又说道:“到了这个时候,不知反省自身,却是想着,我是怎么看穿你的心思的。你真是没得救了。”

啊,他真的能看穿我的心思!读心术,是传说中的读心术!这世上真的有读心术啊!天哪,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呢!难不成,真是天要亡我于斯?亡魂绝望极了。

同时,不甘之心大盛。

他抹了一把鬼脸,阴戾的望着沈云:“既然您会读心术,那么小的也不跟您兜圈了。没错,小的确实是想要将您引到那里去。因为这是尊主大人给小的的任务。还有,尊主大人最欣赏有本事的人。以您的本事,若是投到尊主大人的麾下,定能得到重用……”

“闭嘴!”沈云再也听不下去了,“还想着用鬼话骗人呢!我真想将你的三魂七魄一道一道的给扒开,看看里头到底装了些什么玩意儿!”

“不,大人,你不能!”亡魂退后一步,尖叫道,“哪有您这样做交易的?禁灵绳的秘密,我全告诉了您。您也听了,就应该送我去转世投胎。”它早看出来了,这小子虽然脸看着嫩得很,却是个本领高强的。更重要的是,这小子显然会鬼术。那么,肯定能度它入鬼道。

它选择转世投胎,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一来,身体的识海被毁,它是还不了魂了;二来,它所剩的魂力无几,夺舍是想都不用想了;至于尊主大人……唉,尊主大人从来不救无用之人。它现在沦落到这个鬼境界,是指望不上了,不提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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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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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六三章 节外生枝

“度你?”沈云象是听到了一个大笑话,忍不住笑出声来,“你也好意思想!”且不说这厮生前沾了不知多少条人命,并且还大肆用活人种毒,试炼尸毒,可谓做恶多端,恶贯满盈,单说其生前、死后都一心要置他于死地,他度谁,也不会度这厮。哼哼,就算庙里的菩萨,也有怒目金刚呢!

“您,您想反悔!没有象您这样做交易的!”亡魂好不委屈。可惜,它现在也就只能逞逞口舌之快了。想着反正大不了就是魂飞魄散,不会有更坏的下场,它索性豁了出去,拧着脖子尖叫道,“你小子没有诚信,连鬼都骗,天道定会惩罚你的!你,你今儿要是胆敢反悔,必定会落下心魔!”

这是真急了。沈云冷笑:“我什么时候答应过跟你做交易了?我有说过‘成交’吗?”

亡魂愣住了。是呀,从头到尾,这小子都没有吐出过“成交”两个字。

“你,你,你……”他气得又是摇摇欲坠。

不过,这回可比上次要严峻得多。耍心眼,还有动嘴皮子,都是要费魂力的。眼下,它的魂力严重不支,是以,三魂七魄眼见着就要分崩离析。

“求您!帮帮我……”转眼间,亡魂又换上了另一副可怜巴巴的嘴脸。

然而,还是晚了。

话音未落,七魂中的一魄“啵”的一声,弹了出去。

有如一缕淡淡的白色雾气,它瞬间消散在无边的夜色之中。

亡魂绝望的双手抱头,尖叫。

可是,它却再也发不出一丝半点的声音来。因为它七魄不全,会陆续丧失说话、目视、听闻等能力,最后等到三魂也不能保全时,它便连意识也不会有了。

沈云很清楚这些。所以,没有再出手的意思,漠然的扔下亡魂,转身去三星观里察看。

待他跨过大殿的门坎时,亡魂已然七魂散尽,三道主魂亦是摇摇晃晃,眼见着不能保全了。

这时,黎黑的夜空之中,突然传来一句洪亮的“无上天尊”。

沈云心中大叫“糟糕”。有人来了!真的是突生枝节。

师父生前曾不止一次的告诫过他,打蛇不死,必遭蛇咬。

别看外面的亡魂魂力将尽,就要消散于无形。但是,它毕竟还有三道主魂在。如果落在了道行高深的大能手里,也不是完全无解。所以,今夜,亡魂若是被搭救了去,指不定将来会生出什么祸端来。

完全没有犹豫,甚至顾不得转过身来,他反手用最快的速度往亡魂所在的方位打出一记大火球。

“嘭!”

这一记大火球,用了十分之力。拉出一线丈许的长尾巴,眨眼的工夫便扑到了亡魂面前,简直比闪电还要快。

沈云用灵力化出来的火球向来霸道。

亡魂沾到火球,立时连渣都不剩了。

沈云看得分明,这才往身上拍了一张千里瞬移符。

这是那天夜探朝云观时,叶罡所赠。得了此符之后,他视若珍宝,只要得了空闲,便会拿出来观摩一二。然而,此符甚是玄妙,他一直没能完全参透。但也受益多多,感觉近来在画符上面又有些精进。

象这样的大宝贝,他绝不会轻易用掉。

刚刚那句“无上天尊”,他听着象是从天边传过来的,却亮若洪钟。震得他的三魂七魄也似乎要脱体而去。他完全不敢想象来者的修为有多精深。

宝符再宝贝,也抵不上命啊。

沈云没有犹豫,果断的将这张千里瞬移符拍在了身上。现在,他什么念头也没有,唯一想的就是,希望能走得掉。

刹那间,宝符迸射出夺目的五色光,将他整个儿给笼住。

与此同时,前坪上现出一点金光。这点金光迅速拉长,呼吸之间,变成了一道七尺多长、一指宽的金线。

旋即,金线象是被一双无形的手自中间拉开。一名紫袍男子自里头探身出来。

看到五色光一摇,消失得干干净净,紫袍男子气得直翘胡子,连连剁脚:“竖子可恶!”

他已亮明了身份,那小子竟然一点脸面也不给,不但放火烧掉了他的大机缘,而且还连个解释也没有,直接逃之夭夭。

真以为这样就能逃掉吗?你小子以为是背对着,没现脸,本尊便再也寻你不到?本尊现在就叫你看看,化虚真君的手段!

紫袍男子铁青着脸,铺开神识。

“煞气!居然有煞气!”下一息,他跳脚大叫,“好啊,泰阳小儿,你的门下竟然结交魔道!还断我的大机缘,今儿我跟你没完!”

那样绚烂夺目的五色光,他只看一眼就知道,只能是正清门的榆林上人独门的千里瞬移符。此符甚是厉害。一旦启动,他这个化虚境一层的堂堂真君也是无计可施,只有干瞪眼的份。

有一张这样的遁走宝符,无异于等于多有一条命。

是以,仙门里向正清门求此宝符的人有如过江之鲫。

只可惜,榆林上人硬是说,此符非常耗心血。以她之力,一年最多能出三枚。

而那泰阳小儿也是个浑不吝的,连仙门长老们的面儿也不给,一口回绝得死死的:“才三枚,我们正清门自己还不够用呢。”

好吧,这老小子是仙门里最年轻,也是最有潜质的化虚真君。所以,人家说得起这句话。

大家只能另想办法。只可惜,一直以来,从未听说过此符有流出正清门的。

现在,终于叫他给发现了一枚。

哼,今天本尊就要去正清门问个究竟。当着泰阳小儿的面,好好的指认一番,刚才使宝符的小子到底是正清门的弟子,还是他们门下的弟子私通魔道中人!至于封口礼嘛,别的姑且不说,一枚千里瞬移符是必须有的吧。

紫袍男子狐疑的收回神识——除了煞气,他是一无所得。

不对呀。明明卦象里说,本尊今天在这里能得到大机缘。莫非大机缘被那小魔头给截断了?

这事,正清门必须给本尊一个说法!

紫袍男子想到这里,怒气冲冲的又撕裂虚空,探身钻进裂开的虚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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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六四章 我怕是打死了一只假的狼妖

千里瞬移符的最大腾挪距离其实是三千来里。与百里瞬移符一样,如果使用者没有指定确切的目的地,它也是随机腾挪的。不同的是,它不但是目的地随机,而且腾挪距离也是随机。

如此一来,要想找到使用者,必须以挪移点为圆心,画一个半径是三千来里的圆,在这个圆形区域里,展开地毯式的搜查方可。

能够使用千里瞬移符的修士,必须有筑基境及以上的修为。

在这样大的范围里,寻找一个筑基境及以上的修士,其难度不下于海底捞针。

这也是为什么即便是化虚真君们,也对千里瞬移符也趋之如骛的原由所在。

沈云生平头次使用千里瞬移符,再加之,当时一心一念的全是“快走”,哪里还顾得上指定目的地。等他意识到没有指定目的地时,五色豪光已然尽敛,只见眼前一花,耳畔风声骤起,已经是水落三丘田,全然成了定势,为之晚矣。他只能把心放宽,听之任之。

三息不到,呼呼的风声便停了。紧接着,双脚踏到了实地。

沈云甩甩头,正要定睛细看,前方十几步开外,突然传来一声兽吼。

那声音似狼嚎,却比虎啸声还要大上些许。

一声即出,洪云感觉脚底的地面都微微的晃了晃。

不好!有古怪!

全是凭着多年的打猎经验,他本能的纵身往一旁飞扑躲避。

下一息,一阵劲风裹着浓浓的血腥味风驰电掣而过。吹得他的袍角猎猎作响。

真是凶险!沈云堪堪的躲过一道黑影。

他的目力过人。反应也向来不俗。

用眼角的余头瞥到这道黑影,顿时象是听到“叱咤”一声,被强雷击中,整个人都蒙圈了。

妖怪!

我被送到了一只狼妖的跟前!

我这是走的什么破运道!

狼妖可是寻常的野狼完全不能同日而语的。与他错身而过之后,半道里,飞撩起一条后腿。

“哗啦”

沈云的后背中招。顿时现出数条一条来长的伤口,血流如注。

他痛得险些背过气去。不过,人也立时痛醒了。

心念一动,青霜在手,反手就是打了过去。

狼妖显然没有料到“猎物”的还击会如此之快。况且,方才的那一爪子已是逞强,令它的身子此刻都处于腾空状态,即便想躲,也找不到着力点。

更重要的是,它见“猎物”是个面嫩的少年,在它的眼里,那小身板瘦弱得跟豆芽菜没什么两样,便打心底里瞧不起,心道:这样的弱鸡,能有几两力?叫他拿根破竹箫打一两下,又能如何?

所以,也没有尽力去躲。

它想的是,转过身来,一口咬下“猎物”的头。

哈哈哈,它最喜欢的就是这种热血飞溅的腥甜与爽脆。

却不曾想到,那根破竹箫掀起的青光如虹,将方圆百步以内照得毫发毕现!

法器!竟然是法器!

弱鸡是修士……

狼妖终于意识到情况不对头,赶紧的缩了身子,仓皇躲闪。

然而,一切都晚了。

青虹划破迷离的夜雾,又狠又绝,象闪电一般的斩了下来。

狼妖最喜欢的血线飞飙而起。

它刚才出击的那条后腿被青虹齐根斩掉了。

下一息,它的惨叫冲上云霄:“啊”

沈云吓了一大跳。因为他打中的明明是只狼妖,听到的却是一个成年男子的凄厉尖叫。

只是,吃了刚才的亏,与狼妖对战,他哪里还敢分神?

想也没有想,护在胸前的左手剑指“叭”的也反手甩了出去。

他有多年的狩猎经验,且最初学医时,师父都是叫他拿野兽做练手的。所以,对于各种常见兽类的身体构造都了如指常。

郑家庄那边没有狼,但野狗却是很多的。

据说野狼和野狗是同一个祖宗,沈云寻思着两者是差不多的。打狗打鼻子,一打一个准儿。他听音辨位,将剑指略微往上抬了两寸不愧是狼妖,个头真大啊。扑过来时,比成年男子还要显得粗壮一些。所以,鼻子应该在嘴巴以上两寸吧?

只可惜,他现在与狼妖是背对着,没法正面打在鼻子上。是以,他退而求其次,剑指用了十成之力,如此一来,能从后脑勺穿过狼头,自鼻子上出来。

狼妖被冷不丁的斩下后腿,正痛得两眼直冒金星呢。不曾想,“弱鸡”的后招来得更快,更狠,更绝。

一道凉意自后脑勺穿入,瞬间扩散到全身。

刚才的惨叫还没收口,它的世界已被尽数拉黑……

沈云惯用的是快招。前后两次还击,一招快过一招,也就是呼吸之间的事。

所以,地上传来一声沉闷的声音:“叭!”

此时,狼妖先前被斩落的那条后腿才重重的坠落到了地上。

沈云恰好站住身形。他机警的闻声飞瞥过去。

结果,看清那玩意儿,整个人都不好了。

哪有什么狼腿!落在尘土里的,分明是一条健壮的、白花花的人腿。断口处还汩汩的淌着血,证明着它就是刚刚才被斩落的。

紧接着,又是一声更重的闷响:“叭!”

这是狼妖整个儿摔到了地上。

它摔得可真够重的。扬起了一人多高的尘土。

待尘土散尽,沈云呆若木鸡。

啊啊啊,我怕是打死了一只假的狼妖!

俯身趴在尘土里的,哪里是一只比成年男子还要高大的狼妖。

那分明就是一个成年男子好不好!

不过,变回人身之后,他的个头明显的缩了好几号,变成了五短身材。

如果不是也齐根断了一条后腿,并且大腿根的伤口也是血流如注,新鲜得很,他险些以为这货是被哪位躲在暗处的大能乘着刚才的灰尘给掉了包。

可是,这真的是一只狼妖吗?

关于妖族,据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里的说法是,化形境以下的妖族,以及所有的妖兽,死后,都会变成原形。只有化形境及以上的老妖,死后才有可能不会变成原形。

眼前的这人,后脑勺被打飞了,红的白的淌了一地,显然是死了。

所以,据祖师的说法,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他真的两招打死了一只化形境及以上的老狼妖二是,这是一只假狼妖。

沈云果断的推翻了第一种可能。

祖师说,妖族的化形境等同于人族修士的元婴境。但是,其战力却非元婴修士所能敌也。说句不客气的话,不用法宝等外物,单凭本身的实力的话,化形老妖打元婴修士,就跟玩儿似的。

如此强横的存在,哪里是现在的他能两招就彻底放倒的呢?

人固然要有自信,但也不能没有自知之明。

第五六五章 彩虹功

沈云正要近前细看,就在这时,树林的深处人声鼎沸。

有人来了,并且人数不少!

眼下,他连自己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可以说是人生地不熟的,两眼一抹黑。所以,走为上策。

他飞快的看了一眼声音传来的方向,左手猛的朝那具尸体一抓。

龙爪手!

果断的将之抓起来,塞进百宝囊里。

紧接着,往身上打了一记敛息符,这才施展“穿云步”,往树林外边飞奔而去。

十几息之后,两道黑影自树林里头窜了出来。

如果沈云在这里,肯定会非常庆幸自己跑得快。

因为从树林子里窜出来的,又是两头狼。

它们的个头比被打死的那一只还要大些。

两头狼一着地,身上立时腾起一道白烟。

待白烟散形,沙地上哪里还有什么巨狼。取而代之的是两个身着黑衣的小个子年轻男人。

其中一人皱着眉头,走在沙地上的那一滩血渍旁,蹲下身子,伸出一只手指头,沾了点血,送到嘴里尝了一下,猛的抬起头来,对另一人象爆豆子一般,叽哩呱啦的说了一串话。

他看上去非常愤怒。因为他说话的语气又快又急,而且一双豆子眼几欲喷火。

另一人听完,瞬间也感染了他的愤怒。双手一扬,“嘭嘭”两声,一双胳膊变成了两只又黑又大的狼爪子。每一根趾甲都起码有三寸长,在黑夜里空着寒光。

他吼了一声,扬着一双狼爪,欲往树林外边冲去。

不过,蹲在地上的那个跳起来,一把将他拖住了,又说了一句叽哩呱啦的话。

后者显然是听了进去,用力的点了点头,转回身子,往来时的方向腾身大跨步。

“嘭——”,他在半空里,变成了狼身,象一道黑色的利箭一般,钻进了浓密的树林里。转眼,没了影踪。

他的同伴又低头,仔细的在地上搜寻着。

少顷,他找到了几个脚印,复又蹲下身子,用手掌量着其中一个脚印的长短……

沈云在离开之前,原本是想在旁边的树上留下一缕神识的。这样的话,待他在附近找到安全的藏身之所后,能通过这缕神识,查看到这边的情形。

不过,转念又一想,他的修为还谈不上如何厉害。在这世上,能够识破他的神识的修士可谓一抓一大把。万一树林深处的那些人里头有就有呢?

算了,还是不要自做聪明罢。他放弃了,全力离开。

因为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到底会是怎样一个情况,所以,沈云施展“穿云步”离开树林子后,没有御剑飞行。

出了树林子便是一条河。河的对岸是一座林深草长的小山。

站在那边的山上,以我的目力完全能看清这边的情形!沈云心想着,从百宝囊里召出飞剑,跳了上去。

怕被人看到,他几乎是擦着地面御剑而行,用最快的速度上了山。

虽然地头不熟,但是,他多年在山里穿行打猎养出来的眼光在这里一样的管用。这边的山头确实是个藏身的好去处。

很快,他便在半山腰找到了一个隐蔽的所在,将对面的树林子一览无余。

在一块青石上盘腿坐好后,沈云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

今晚绝对是忌出行。打天黑以后,他就没有碰到过一桩顺心的事,过的那只一个兵荒马乱。还好,次次都是有惊无险。现在,总算能坐下来,缓口气。

待心静下来后,他细细的回想着今晚的遭遇。

尸修死后,亡魂夺舍失败,说的那番鬼话,他自然是将信将疑,不会全部当真,但也不会全然不信。比如说,亡魂说的,玉溪镇五十里开外,有一座红色的悬崖绝壁,那是真的。当年,他为了做局设计两名尸修,几乎转遍玉溪镇这一带没有人烟的深山。那处悬崖绝壁因为颜色的缘故,非常显眼。他曾隔着三个山头远远的亲眼看到过。

那底下藏着厉害的魔头?他不太相信。

如果是真的,那么玉溪镇离得那么近,那魔头势必会祸害到镇上来。

当年,他在镇里住了数月,一直不曾听说过有谁被祸害了。玉溪镇也不曾有过这方面的传说流传下来。

除非魔头是在他离开镇子以后,新冒出来的。

好吧,现在这个世道,什么怪事没有?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沈云想着,既然叫他给碰上了,那么,他就不能不管。最起码,他也得打探清楚,那悬崖底下到底有没有藏着什么魔头。如果有,而他又收拾不了……不是还有仙门吗?到时去省城的仙门分理处求帮忙去。

至于后来半道上冒出来的那个嚷着“无上天尊”的家伙,沈云直接忽视了——对方连他的脸都没见着,他有什么可担心的?

打定了主意后,沈云发现自己眼下要做的,便是搞清楚对面的树林子里是个什么情形。他刚才毕竟是伤了人命。对方究竟是人还是妖,他总得弄清楚才好。如果真是他误杀了无辜之人,他必须承担起后果来。

可是,树林子里只是热闹了少许,不一会儿,又安静了下来。

沈云奔波了大半夜,也是累了。他又等了差不多半个时辰,见树林子里始终没有动静,索性合衣躺下,小睡一会儿。

当天边迸射出第一道晨光时,沈云醒了。

树林子里依然静悄悄的。

他先是从百宝囊里打了一盆热水,简单的梳洗过后,换了身半旧不新的青色短打,做猎户打扮。然后,拿出一张还热呼呼的烧肉饼,就着山菇汤,一边吃着,一边留心树林子里的动静。

待他吃饱喝足,天色大亮。树林子里终于有了动静。

他看到几个健壮的年轻男子自树林里走出来。与昨晚被打死后,现出来的人形一样,他们也是穿着一样的黑色短打。个头也是一样的,手短脚短脖子粗。

这一行五个人,个个身上都有灵力附体!

可是,叫沈云从心底里感到奇怪的是,他却看不出这些人的具体修为境界。

按理说,不应该啊。既然他能看出他们身上的灵力波动,那么就意味着,这些人的修为最高也就是与他不相上下。怎么可能看不出他们修为境界来呢?

沈云略作沉吟,暗中运转灵气,汇入双眼,再定睛细看。

这下看得更清楚了。

他们的丹田里与寻常的修士完全不同,有三个是赤红色,有一个是介于红色与橙色之间,还有一个是橙色。除此之外,五人的丹田里都现着一个模糊的狼头。其中,以丹田为橙色的那个狼头最为清晰。

电光石火之间,沈云的脑海里冒出三个字“彩虹功”!

第五六六章 读心术

这些人是落桑族人?沈云想起了李师叔的绝笔信,再看向这些人时,眼里不由带了一些冷意,心道:这里到底是哪儿?分明是偏僻,没有人烟之地,怎么也会有落桑族人?

周边的地貌是完全陌生的。

从天气情况来看,此时,菱洲虽然已入秋,却正是闹“秋老虎”的时候,阴凉处还好,在太阳底下,还是跟三伏天没有多大的区别。

而这里的夜里和早上,已经能不能说是凉爽,而是带着冷意了。

空气也比菱洲要湿润得多。而且,还掺着一股子咸腥味。

昨晚,他以为是自己昨天被血腥味熏到了的缘故。现在,过去了这么久,鼻端的那股子咸腥味仍在,他便知道不是自己的错觉了。它是真实存在的。

在太师祖的手札里,曾说过,在临海的地方,就是这般情形。

难道我在海边?沈云恍然大悟。

这样的话,他身上的这身菱洲猎户们进山打猎的衣裳便不合适了。

沈云正要重新换衣服。这时,在河边的那五个落桑族人已洗漱完毕。他们应该也有乾坤袋一类的储物法宝。因为他们先是变戏法一样的手里头多了一块蓝色的布毯子。平铺在地上后,他们跪坐在上面,手里头又凭空多出来一个样式差不多的黑色扁状方匣子。大约一尺见方。待到他们将之打开,沈云看到了里头被分成了好些小格子。每一格里装的都是些吃食。想来这便是他们的早饭:有腌制过,看上去粘乎乎的黄豆,有一条小小的刀鱼,还有两团白米与粟米混合煮成的饭团儿。

他们也是使筷子的。在方匣子的一侧,藏着两根短短的木筷子。也不知道是为了方便携带,而特意弄得这般短,还是他们平常惯用的就是这样的短筷子。

这些饭菜都是凉的。五人却吃得极香。

不一会儿,他们将匣子里的食物吃得干干净净。

沈云不由撇撇嘴。这就么一点吃食,怎么能填饱肚子?也难怪他们恨不得要将方匣子舔一遍。

如知,那五人仔细的整理好方匣子之后,将之收进乾坤袋之类的存在里,手里头各自又拿着一大块烤得香喷喷,冒着热气的烤肉来。

在沈云看来,这些烤肉块比先前的那些冷饭冷菜要好吃得多。

结果,那五个落桑族人看着手里头的烤肉块,脸上却充满了鄙夷。

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说了一句话。叽哩呱啦的,沈云完全听不懂,却隔着这么远,也能从他们的语气里听出一股浓浓的无奈来。

学云看得无聊,目光一转,又去看他们的丹田。

不想,目光下移时,在其中一人的心窝那里再也挪不动了。

因为目光挪到这里时,他的耳畔突然响起了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声音:“这肉虽然粗鄙低贱,却用了我们落桑族秘制的烤肉酱,所以,还是不要浪费好了。我就勉继其难的吃了它吧!”

这是……这家伙的心语?沈云想起了“心魔传承”里的读心术。

我会读心术了?看着别人的心窝,就能知道他们心里最真实的想法?

他按捺住内心的激动,又挨个儿的去看另外四个落桑族人。

“这低贱的肉,用了我们蒺桑族的烤肉酱之后,闻起来,也是蛮香的嘛。也不知道能不能吃?吃下去后,不会拉肚子吧?”

“队长大人真是的,明明计划了七天的行程,却只准带两天的饭量出来。这种低贱的食物不会把人给吃坏吧?”

“我是队长,命令是我下的。所以,不论这食材再低贱粗鄙,也要装出非常好吃的样子!嗯,就这样!”

“妈妈呀,次郎好想念您做的烤肉碎。虽然从来不会有这么的大块,但是,那才是烤肉哇。这个算什么?连我们落桑岛的土疙瘩都比它要高贵许多!”

没错了!我真的能读出这五个家伙的心语。象是从天而降的读心术技能,本来于沈云来说,是跟捡了一件大宝物一样的高兴。然而,这五个落桑族人的心语实在是太令人扫兴……不,应该说是愤怒。

明明是烤得极香、外焦内嫩的大块的野狍子肉,却被他们左一个“粗鄙”,又一个“低贱”,嫌弃得体无完肤。甚至还妄言不如他们岛上的土疙瘩“高贵”!

妈蛋,老子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听说过,肉块比不上土疙瘩的!真要是如此之嫌弃,你们不要吃啊,回你们的地头啃土疙瘩去!

结果,下一息,五个人抱着大块的烤肉,齐刷刷的狼吞虎咽起来。与刚才的鄙夷与无奈截然相反,他们吃得极其欢畅,每个人的眼睛都是亮晶晶的,满嘴油汪汪。

看得沈云都眼馋了。他在心里骂了一句对面的五个“不装会死啊”,忍不住从百宝囊里拿出一碗热乎乎的炸肉丸汤,临时加了个餐。

不过,之前的那些线索,再联系到狍子的活动范围,他也大概能猜出这里是哪里了。

他应该是在凉洲的安顺城或者百里城这两个地方附近。一来,这里恰好是在狍子的活动区里;二来,据上一次叶罡透露的消息,东海之战后,仙庭割了这两处给落桑族人。

想到这些,沈云的心不由沉甸甸的。美味的炸肉丸汤带来的满足与欢愉也顿时云消瓦解。

该死的仙庭!他握拳在身边的一块青石上擂了擂。

立时,那块比磨盘还要大一圈的青石无声的碎成了一堆碴碴。

沈云回过神来,无奈的苦笑。两座城池又不是这块石头割出去的,何罪之有,落得一个粉身碎骨的下场?可惜,现在的他,除了拿这块石头出气,还能做什么?

杀了对面的五个落桑族人?

他能保宝这五个人都是作恶多端,罪该万死的?再者,落桑族人是举族进犯。对面的五个人显然不过是寻常的满桑族人。他们说不定也是奉命行事。杀了他们五个,不但无济于事,而且还有可能激化落桑族人的仇恨。这可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法门。

和他们相比,那个所谓的仙帝,还有他的爪牙们,更该死!

沈云深吸一口气,迅速冷静下来。

第五六七章 对落桑族人的第一印象

弄清这些人的身份后,沈云全然不觉得自己昨晚杀死那个落桑族人应该要负什么责任了。从道义上说,这些家伙是入侵者,况且,昨晚也是那个落桑族人变成狼身,先动的手。他在自家的土地上,又是正当防卫,要承担什么责任?说句不客气的话,昨晚,那家伙是活该被打死。

沈云想到这里,不由挺了挺后背。拜那家伙所赐,昨晚,他的后背也被伤得不轻。幸亏他是修士,只要没伤到根本,再重的伤,也能通过运转体内的木灵气治愈。如果换成凡人,只怕当时就在那家伙的狼爪下丧了命。

哼,只要这些家伙胆敢伤人,但凡被我撞见了,有一个,收拾一个。有一双,就收拾两个。他恨恨的想着。

五个落桑族人跟饿虎出笼似的,没多久便吞食完了烤肉块。最边上那个,也就是刚才在心里嘀咕,说肉块不及他们落桑岛的土疙瘩“高贵”的那小子,意尤未尽,低头“啾啾”的吮吸起沾满肉汁的手指来。

被另外四个注意到了。坐在正中间的那个队长很生气,瞪眼鼓嘴的大声喝斥了一声。

沈云一听就乐了——这家伙说话的声音,跟刚才他的心语在自己耳畔响起来的那个声音,是一模一样的。不同的是,这家伙用嘴说出来的话,全是叽哩呱啦的鸟语,他一个字也听不懂。但是,这家伙的心语却是地道的牛头坳方言。他不但听得懂,而且还觉得听起来格外的鲜活呢。

心思电转,他悟出了里头的缘由,不禁捧着肚子,无声的笑倒在地。

哈哈哈,肯定是读心术使然!

这个读心术太有意思了!

河对岸,那个吮手指的小子被他们队长当众吼了一嗓子,羞愧万分。当即头都勾得快埋进胸膛里去了,抬起屁股长跪着,叽哩呱哩的低声回应了一句。

沈云居高临下,能看到这小子的脖子根都涨得通红了。看着真是羞愧之极。

其余的三个人齐刷刷的瞪着吮指小子,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沈云先前读了他们的心语,长了不少见识,是以,见状,忍不住在心里琢磨道:反正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他们又是一个顶一个的能“装”,面上一套,心里想着的又是另一套。不如看看这些家伙的心语。

于是,他又挨个的去看他们的心语。

队长:“这个井边真是太不象话了,再好吃,也不能当众吮手指啊。不过,祝融大陆上的肉,烤着吃,可真香啊。说起来,我也好不容易才克制自己吮手指的冲动。果然,前辈们介绍的经验是一点儿也没错。在祝融大陆上,外出做任务,根本就不用带干粮。因为这里到处都有美味的食材。”

吮指小子:“啊呀呀,真丢脸。怎么能吮手指呢?次郎,你只有吃妈妈做的烤肉碎才能吮手指!因为那是对妈妈做的食物的最大赞赏。次郎,请你记住,你是井边家族堂堂的二公子。不过是低贱之极的肉汁,也配你吮手指?下次不许再犯这么低级的错误了,次郎,你一记要定住了!”

其他三人:

“好险!幸亏我慢了一点儿。不然,也会因为吮手指而被队长大人斥责了。”

“据说这个井边是井边家族的某位公子。该不是谣传吧?井边家族的贵人们怎么可能象个土包子一样的吮手指?”

“井边这般无状,队长大人仅仅就是斥责一句而已。看来,队长大人并没有太责怪井边的意思。队长大人肯定也认为烤肉块的味道不错吧。那么,等会儿,队长大人是不是会再下令,今天再去抓一只来烤着吃呢?啊啊啊,真的是无比的期待呢。”

果然,这帮装货!沈云看得全身鸡皮疙瘩暴起。

第三个队员显然很了解他们的队长。果不其然,接下来,队长大人在心里也琢磨起了再抓一只来烤着吃的事情来。然后,沈云听到他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的跟另外四人叽哩呱啦的说了一通。

另外四个人脸上也是一本正经,心里却一个个的欢呼起来。

“太好了!”

“中午的时候,又能吃到美味的烤肉了。真是期待啊。”

“这回绝不能再吮手指了。”

“假装失手,多抓一只回来,应该也是可以的吧?一块烤肉,真不够吃啊。”

紧接着,队长大人又说了一通长话。此时,他的心语已变。沈云再看其余四人的心窝。他们四个的心语也跟着一样的变了。

不用说,定是他们换了话题。

从心语上来看,他们是在商议接下来的行程。

队长大人心里想着的是:“不能再往更深的山里去探索了。实在是危险得很。就在这里等一天一夜。如果山口那小子还没有回来,必须马上回去报告。他有可能是出事了。”

其余四人也差不多都想到了一个叫着“山口”的名字。其中,有三个人不约而同的想到了:“听说祝融大陆这边的每一座山都有山妖把守。山口是不是被山妖拖走了?太可怕了!希望今天晚上,山妖不会再出现。”

还有一个人则在想:“队长大人才等一天一夜,这跟丢下山口君不管,有什么两样?因为山口君可是出了名的路痴啊。就算是他沿途负责标记路线的,又如何?地图对他来说,就是一张废纸。他拿着地图,照样要找不到回城的路。我要不要向队长大人进谏……算了,队长大人昨晚已经警告过我了。这一次肯定不会采纳我的谏言。山口君又不是头一次在野外走失。每一次,他都能等到救援的人,在这方面有足够丰富的经验。这回,他肯定也能等到我们回去请来的援兵。”

沈云听完后,心头大亮。

这个山口,肯定就是昨晚袭击他的那个家伙。

山口的身上有地图。所以,我只要翻找出这张地图来,就能按照他们标记的路线,去他们说的“城里”。

当即,在百宝囊里找寻起来。

不一会儿,他真的在那具尸身的怀里找到了一只巴掌大的半旧小皮袋。鼓鼓囊囊的,看着与储物袋有些相似。

沈云拿在手里掂了掂,试着放出神识,裹住它。

果然是一只储物袋。与这边的储物袋不同的是,它的外面有一道小禁制。

沈云很容易的就将之破解了。

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被塞得满满当当的大约五十升的空间。

第五六八章 关卡

沈云险些被那些白花花的银元宝、金灿灿的金叶子给闪瞎了眼睛。五十升的空间里,除了一摞扁的黑色食盒,以及一堆黑的或蓝色的粗布衣服之外,几乎全是金银之物。

没想到这个叫做山口的家伙还是个小财主呢。

沈云在最上端的那只黑色食盒的上面找到了一张叠成四四方方的纸。

储物袋里,除了这张纸,再也找不到别的纸张。它应该就是那几个落桑族人在心里嘀咕的那份地图吧。

他将之取出来,展开一看。果然是份地图。

上面的文字,象是楷书里夹杂着一些草写的部首之类的。与平常用的不太一样。不过,他能通过那些楷书的字,连猜带蒙的读懂字里的意思。

想来这些便是落桑族人的文字。李师叔在绝笔信里提到过,落桑族人原本是没有文字的。他们的祖先在天神宗学习之后,借鉴了这边的文字,才造出了落桑族的文字。看样子所言不虚。

地图上的标注很仔细。沈云光是看那些记号,不用看文字,也能找出回城的路线。

他先前猜得没错。五个落桑族人所说的“城里”就是百里城。正是被仙庭刚刚割让出去的凉洲二城之一。

据地图上显示,他现在所在的位置在百里城西南一百一十多里的晓云台山脉里。这里已经不属于百里城的范围了。

沈云瞪了一眼对岸仍在叽哩呱啦商议着的五个落桑族人,心道:可见,这些家伙的野心不小。不是两座城池就能满足得了的。仙庭的割地赔款,换不来相安无事,只会将这些家伙的胃口越养越大。

由小见大,他完全能预料到,落桑族人的野心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扼制,势必成为大隐患。

如此一来,百里城之行,必不可少了。

沈云没有迟疑,另外换了一般游方郎中的衣裳,悄悄的绕到山的另一边,跳上飞剑,往百里城飞去。

不多时,他飞出了晓云台山脉的范围。

再往前就是百里城了。他寻了一处隐僻的小树林子,降下飞剑,改为徒步行走。

出了小树林子,大约走了三四里地,便看到了官道。

此时已是日上三竿。官道上却冷冷清清的。只有他一个人。

沈云皱了皱眉头,试着抽凝出一缕神识,往前探路。

不一会儿,他发现,过了前面的拐弯处,再走一里多远,有一个关卡。守关的是六个落桑族人。

为什么他这么肯定他们是落桑族人呢?

很简单。

一是,他们与河岸边的五个落桑族人一样的装扮,都是将头发在脑后高高的束起来,身上穿的也是一模一样的黑色短打;

二来,这六个也是手短腿短脖子粗,一样的五短身材;

还有就是,他们说的也是一样的鸟语,叽哩呱啦的。

这里已是百里城的地界了,所以,综上所述,绝对错不了。

与这边官道的冷清不同。关卡靠着百里城的那边官道上,黑压压的挤着百来号人。他们无不衣衫褴褛,拖家带口的。不管是大人,还是三尺高的娃娃,都是用渴望的眼神,望着关卡这边。

从个头上看,这些人虽然面有菜色,个个愁云不展,但是,不乏长腿的高个儿。一看就与那六个落桑族人不是一族的。他们应该是百里城的人。

沈云心中一动,往身上打了一记敛息符,悄悄的靠了过去,闪身钻进了拐弯处的一丛茅草,藏住身形。

过了大约半刻钟。那六个落桑族人终于打开了关卡。

出关卡的人们,人手一张小小的纸片儿。

有两个落桑族人守在关卡口,一个一个的核对这些纸片儿。

另外四个则分站在两边,手执长鞭,虎视眈眈的盯着人群。

除了他们的大声喝斥声,过关的人们沉默如铁。百来号大人孩子,竟然连句咳嗽声,也没有。

沈云拧着眉毛看了一会儿。

很快,他发现了人群的后半部分有异常情况。

有一个三四岁的男娃娃被装扮成女娃娃,被三个也做了易容伪装的大汉护着。一行四人尽量藏在人群里,个个眼神躲闪,脸上露出焦急之色。

这四个人绝对有古怪!沈云心中一动,凝神挨个看向他们的心窝。

立刻,耳畔响起一阵心语。

与先前一样,声音各不相同,但说的全是地道的牛头坳村的方言。

“有坏人拦路了!”这是那个男娃娃的童音。

三个大汉的心语甚是凝重:“该死的,这里怎么突然多了一个关卡?”

“看样子是冲着小公子来的。”

“无论如何也要护着家主大人仅存的这一滴骨血。不然我等怎么对得起家主大人的在天之灵?”

沈云听明白了:这三个大汉的家主大人已不在了,而他们护着的那个男娃娃则是家主大的唯一遗孤。他们现在要将男娃娃送出城去。结果,象是走漏了风声,被落桑族人临时设置关卡拦截。

他们的家主大人是什么人哪?他好奇的运转灵力,再去看那三大一小的一行人。

小家伙的脸被刻意抹了一把锅灰。是以,沈云先前没有发觉,这会儿用了灵力之后,方看出来,这是一个粉雕玉琢的漂亮孩子,黑溜溜的眼睛里透着机灵劲儿。

而三个大汉的胸口有一团小小的灵力波动。那是敛息符所特有的。也就是说,他们三个都是修士。因为用了敛息符遮掩修为,所以,他刚才没有发现他们的修士身份。

那么,他们的家主大人极有可能也是修士喽。

百里城里难不成有修真家族?沈云又细细的看了那三人一眼。

三人的身上都蒙着一层赤红的血气!

他们近段时间里杀了人。并且,人数还不少。不然的话,身上不会带着这么重的血气!

沈云“滋”的吸了一口气,决定再看看。

这时,突然从官道上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那六个落桑族人齐齐伸长脖子闻声望过去。

沈云见状,也不由的举目望过去。

官道的尽头远远的飞来三骑。

每个骑手的背上都插着一柄镶黑色的三角红旗。

最前面的那一面旗画着一朵九瓣的金色菊花。一左一右护在后侧的两面旗子不但大小要小上一号,而且旗面上什么也没有。

而三个骑手全身着红,从头到脚都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

不过,也看得出来,他们的个头不高,应该是落桑族人。

又发生什么事了?沈云心中一动,连忙去看那为首的落桑族人的心窝——有了先前的经验,他能很快的找到他们的“队长大人”。一是,丹田的颜色是橙色的;二是,其余的人对他恭敬得很。

“啊,将军大人的红衣信使!”队长大人的内心甚是震惊,“肯定是将军大人有非常重要的密令。”

哇,听着来头不小啊。沈云顿时来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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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六九章 一波三折

队长大人“呼呼”的对着人群挥动长鞭,用不太标准的生硬官话咆哮着:“速速闪开!闪到两边!”

其余的三个落桑族人亦是紧步跟上,也一样的扬着鞭子驱赶人群。

立时,人群分成两半,站在官道的两边。

那三个大汉反应很快,不露痕迹的仍然站在一处。

此时,三骑已离关卡不过一箭之地。

队长大人飞快的整了整衣冠,满脸堆笑的飞跑着迎了上去。

最前面的那名骑手在离他的不到两步远的地方拉住了马,也不下马,就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的大声嚷了一嗓子。

沈云听不懂,只看到队长大人在飞扬的尘土里跪了下来,神色激动的伏在地上。

而其他的五个落桑族人原本还有些迟疑,不敢冒然上前的,听到这一嗓子,一个个的也飞快的跑过去,在他们的队长大人的屁股后面分做两排,也一样的跪伏下来。

后面的两名骑手齐齐翻身下马,也跪伏在地上。

这时,那名骑手才中气十足的接着大声说话。

听不懂鸟语的沈云只得再去看这家伙的心窝——其他们跪伏在地上,心窝亦贴在地上。他没法看到他们的心窝,所以,读心术派不上用场。可见,读心术也是有其局限性的。

这一看,他先是被惊呆,旋即咧着嘴,无声的笑了。

谁能想到,骑手竟然是个假货。如果不是听到这人的心语,他也被蒙过去了——这人在心里说:“一群蠢物!就凭你们几个也想抓住小公子,真是做梦!”

沈云连忙细看那个全身着红,只露出一双眼睛的家伙。

果然与那三个大汉一样,也是用了敛息符。身上带着重重的血气。

心中一动,他去看跪在地上的另外两个红衣信使。这两个倒是真的。他们的丹田都是红色的。一个隐隐现着一个鹰头,另一个的是豹头。

而人群里的三个大汉应该是认出了这个假红衣信使的声音。他们明显的先是吃了一惊,然后眼底都闪过一道笑意。三人悄悄的对了眼,脸上的焦色去了一大半。

不一会儿,假红衣信使说完了。

跪在地上的落桑族人齐声领令。

然后,两名真正的红衣信使先起来,复又上马。

而那六名守关的落桑族人麻利的爬起来后,顾不得拍去身上的灰尘,一溜烟的跑到关卡面前,将关卡全部打开。

“走!走!你们,快走!”队长大人用生硬的官话喝斥着。

沈云恍然大悟。原来,假红衣信使是假传所谓的“将军大人的密令”,帮助他的同伴们通过关卡。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绝好的办法。也不知道他是怎么骗过后面两个真红衣信使,搞到这个身份的。沈云不禁赞许的连连点头。

三个大汉中的一个,捏着鼻子尖叫了一声“大伙儿快逃啊”。原本安静如鸡的人们象是突然睡醒了一般,撒开脚丫子,呼啦啦的跑出了关卡。

那三个大汉护着他们的小公子,也混在人群里,跟着跑着。待出了关卡,又跑了十几步之后,他们突然发力,用最快的速度飞跑起来。

沈云看了一下他们的速度,很快得出:三人最多也就是炼气初期的修为。

那些落桑族人上当了,不会拦着他们。这样的修为,足以让他们逃脱。

想到这里,他不由的吐出一口浊气。

哪知,就在这时,官道的尽头又是尘土飞扬,急促的马蹄声再次响起。

沈云心中一凛,预感不妙,再次闻声看过去。

这回是一队全副武者的玄衣骑士。有十人之多。阳光下,他们挥舞着的长刀闪着寒光,杀气腾腾。

远远的,为首的骑士便扯着嗓子叽哩呱啦的嚷了起来。

假红衣信使最先反应过来,毫不犹豫的用力一踢马肚子,追着逃跑的人们,绝尘而去。边跑,他边用流利的官话大嚷:“跑啊,快跑!”

这下子,那三名大汉跑得更快了。转眼,就跑过了沈云藏身的地方。

其他的人们也如惊弓之鸟,哭爹喊娘的狂奔。

而两个真的红衣信使,还有六名守关者,被眼前的剧变给整蒙了,站在原地,跟木头桩子一般。

但是,沈云知道,没有拳腿功夫伴身的凡人绝对跑不过会“彩虹功”的落桑族人。看这情形,用脚趾头去想,也能猜出来,一旦这些人们被落桑族人追上,会是怎样一副情形。

不,我不能袖手旁观。我必须帮帮他们。沈云握了握拳头。

这边的落桑族人没有反应过来,但是,官道上的玄衣骑士们看得分明,一个个的着了大急,挥动着长刀,哇哇怪叫。

突然间,滚滚尘土之中腾起一团白烟。

说时迟,道时快。一道黑影冲天而起。

“唧——”天空里响起一声尖利的鹰啼。

沈云抬头望去。

陡然的,空中多了一只展翅疾飞的巨大的麻鹰。

真的是一只巨大的麻鹰。它的个头起码有寻常麻鹰的五倍大。

想起昨晚在小树林里碰到的巨狼,他的脑海里立刻冒出两个字——兽化!

原来,落桑族人的天赋技能兽化,是这样子的。

空中投下一道黑影。那只巨大的麻鹰又是“唧”的一声尖叫,猛然俯冲下来。

紧接着,又呼的拉起来。

一降一落,就在电光石火之间。

这样的速度,也不是寻常的麻鹰能相比的。

“哇——”空中传来凄厉的哭声。

沈云定睛一看,顿时心都提了起来。那家伙的一双巨爪里竟然抓着一个四五岁大的孩子。

小孩子家家的哪里禁得起这般惊吓,本能的哇哇大哭。

应该是意识到抓错了。那厮在半空里呼的将孩子用力扔下去,翅膀一滑,又掉转头过来,继续俯冲。

眼见着那孩子哇哇大叫着,自空中飞坠而下。沈云再也忍不住,跳上飞剑,呼的迎上了去。

不想,那厮翅膀一晃,凌厉的举起双爪,猛的隔空抓了过来。

接连两道劲风化一道紧接着一道的连环刀刃破空斩来。

原来,这家伙刚才已经发现了沈云。所以,才以爪中的孩子为饵,逼迫沈云出手。

不得不说,它的谋划很成功。要接住半空里快速掉下来的孩子,已非易事。换做那三个炼气境的大汉,定是无力再防备它的偷袭了。

可惜,它要偷袭的人是沈云!

第五七零章 救人

沈云直接“啪”的甩出一记流云袖。

这一招看似随意,实则用的是全力。

劲风竟然凝成了实质,圆弧状的刀,似雪,象秋风扫落叶一般,“呼——”,飞向全速俯冲下来的巨大麻鹰。

两者的速度都非常之快。

前者是迎头痛击,而后者却是出乎意料,想躲也躲不及了。

“唧——”

天空之中传来一声绝望的鹰啼。

几乎是同时,“砰”的一声巨响,雪白的刀光象烟花一样炸开,迸射出来的却是妖艳的血色。

待血色散尽,麻褐色的鹰羽象雪片一般,自半空里飘洒下来。

“啊——”守关卡的落桑族队长最先反应过来。他悲伤欲绝的伸长双臂,接住一片鹰羽,仰头发出野兽般的嘶吼。

旋即,身上“啵”的腾起一阵白烟。

待白烟散尽,这位队长已兽化,变成了一头差不多是两个成年男子高的巨大黑猩猩。

紧接着,它的身后又是接连的“啵啵”作响,不断的腾起白烟。

这是其他的几个落桑族人相继在兽化。

而这个时候,沈云已经御剑冲到半空中,稳稳当当的接住了那个飞速下坠的小孩子。

“不要怕。”他将孩子抱在怀里,低头轻笑道,“没事了。”

原本哇哇大哭的孩子竟然当即止住了哭,泪眼汪汪的看着他,破涕为笑。

“好孩子,真勇敢!”沈云不由赞了一声,低头看着地面上纷纷兽化的落桑族人,左手将人牢牢抱住,扬起青霜,扬声说道,“你要是怕,就闭上眼睛。”

“我不怕的。”小孩子带着哭噤,绷紧的小身板紧紧的偎依在他的怀里,“我要看大哥哥打坏蛋,给爷爷奶奶报仇!”

沈云再一次被他的表现给惊艳到了,快活的点头:“好!”

说话间,一个红衣信使兽化完毕,变成一只苍鹰,展翅冲上了天。

这也是一只巨大号的,不过,比先前的那只麻鹰个头起码小了一半,速度完全不能相提并论。与后者相比,它象是一只幼鹰。

就这样的,也敢上来送死。沈云扯起一边嘴角冷笑,从心底里佩服这厮的孤勇。先后与两个落桑族人交过手,他在心里对‘彩虹功’的等级也有了一些直观的认为。比如说,以他之力,对付橙色级别的,易如反掌。

这只胆敢向他宣战的苍鹰是最低阶的红色,这般冲上来,不是送死,还能是什么?

他并没有因为这家伙弱,而手软。脚下一用力,御剑迎了上去,举起青霜,毫不客气的斩了下去。

因为了解这家伙的分量,所以,他只用了五成之力。

青虹一出,又是一声尖利的绝啼。

然后,血雾散开,黑亮的鹰羽满天飞。

“好哇!”小小的男娃娃竟然看得津津有味,拍着巴掌,喝起彩来。原本紧绷的小身板在不知不觉之中完全放松下来。

沈云不由的翘了翘嘴角。

这会儿,后面赶过来的那队落桑族玄衣骑士已与守关的族人汇合。他们都已兽化完毕。是以,关卡这边的官道上挤了一地的豺狼虎豹。

一只只全是特大号的。

只可惜,它们全不会飞。能飞的那两只已被沈云象斩成了一地毛。

这些家伙被气得嗷嗷乱叫,此起彼伏的举着前爪,腾起笨重的身体,奋力去抓踩着飞剑的沈云。

见状,沈云忍不住在心里揣测:怎么笨成这样?该不是兽化之后,这些家伙的心智跟性情都变得跟野兽一样了吧?

这时,他敏锐的发现,依在怀里的小身板再度绷得紧紧的,连忙低头去看。

果不其然,小男孩的脸上尽是惧色,硕大的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儿。

“不要怕,它们太笨了,飞不起来。抓不到我们。”他温声安慰道。

小男孩显然非常相信他。撇了撇嘴,将眼泪蹩了回去,依然打着哭噤,却用与年龄极不相符的狠戾,大声请求道:“大哥哥,杀了它们!杀掉这些畜牲!”

看到小家伙的这副样子,沈云只觉得自己的脑袋“嗡”的一下炸开了。冲天的火焰,被火海吞没,轰然倒塌的家……被尘封了好几年的记忆,突然间,象潮水一般的涌上心头。

眼前的世界俨然也化成了滔天的火海,变作通红。

“大哥哥,你怎么了?”惊悚的童声穿过火海,传了过来。

沈云使劲的打了个哆嗦。

“啪”的一下,火海象被刺破的皂角泡泡一般破裂了,化成无数碎片,瞬间消失于无形。

沈云眨了眨眼睛,按下心中的狐疑,摇头轻笑:“无事。大哥哥刚才只是想到了一些不开心的往事。”

“哦。”小男孩怯怯的指着他的一双眼睛,“刚才,大哥哥的两只眼睛都立起来了,变成了红色。我还以为,大哥哥也会和那些坏蛋一样变身呢。”

我的眼睛!竟然有这等事!沈云心中大惊。

不过,底下挤满了兽化的落桑族人,也许还会有更多的落桑族人正在赶来的路上。所以,此地不可久留。

他强忍着心中的疑问,飞快的叮嘱道:“大哥哥不是坏蛋,所以,不会变身的。这些话,不能跟任何人说,记住了吗?”

“记住了。”小男孩使劲的点头。

沈云看了一下关卡的另一头。那些过关卡的人们抓住这个机会,作鸟兽散,绝大多数已跑得没了影。只有一个背着空竹篓的年轻男子战战兢兢的藏在拐弯处的茅草丛里,仰头看着他们这边。

其眉眼看着就象十几二十年后的小男孩。

“那人你认识吗?”反正底下那些畜化的落桑族人一时之间也奈何不了自己,沈云也不着急,指着那年轻男子问小男孩。

“爹爹!”小男孩见了,黑溜溜的眼睛顿时闪着夺目的光彩。

“走,大哥哥带你过去!”沈云笑了,抱紧小男孩,御剑飞了过去。

底下的那群豺狼虎豹见目标陡然降低,一个个越发的兴奋,巴巴的追了过来。

就这样的速度,不足以患。

沈云没有理会,御剑冲到那丛茅草上空,探身伸长臂,一把捞起那年轻男人,呼的又冲向蓝蓝的天空。

“啊——”

待豺狼虎豹们呼啦啦的追过来,沈云他们已然化成了天际线上的一个小黑点。拐弯处只有年轻男子惊呼的余声阵阵。

第五七一章 非我族类

外面又响起一阵烦人的嚣闹。沈云皱了皱眉头,睁开眼睛,徐徐吐出一口浊气,以压制住心中的厌烦。

五天前,他在城外的官道上救下了一对严姓父子。

他们并不是百里城人。因为数月前举家去百里城探望病重的伯父,所以才赶上了百里城的这场浩劫。

据他们说,百里城与别处不一样。它原本是一座私人城堡。两百多年前,城主大人率百里城归顺仙庭。作为安抚,仙庭将百里城赏给城主大人,做为封地。所以,在百里城,仙府大老爷虽然也别处一样,掌管这里的一切事务,但是,城主大人的封号仍然世袭了下来。

落桑族人进犯时,仙府大老爷弃城而逃。只有城主大人率领家兵和一部分仙符兵将士奋勇抵抗。

然而,落桑族人实在是太强悍了。他们能变身成各类猛兽。坚固的城池在它们的爪下就跟用豆腐块搭起来的差不了多少。

一天一夜之后,包括城主大人在内的守城将士们阵亡。百里城,沦陷。

愤怒的落桑族人在外城大开杀戒。严家位于靠近外城的位置,也遭了难。只有严姓父子俩侥幸逃过死劫。

小男孩正是因为亲眼看到爷爷奶奶丧生兽腹,所以,小小年纪便对落桑族人恨之入骨。

好在一天之后,屠杀终于停了下来。

之后,落桑族人驱使内城的人们出来收拾残局。严姓父子两个在一群好心人的掩护下,成功的混进了内城。

自沦陷后,百里城一直被落桑族人封锁,许进不许出,直到三天前才解了禁。不过,出城的人必须去落桑族人那里办理出城证。

这些天来,人们被落桑族人吓怕了,以为有诈,前两天,一直没有敢去办理这个出城证。

严姓父子此时山穷水尽,在城里实在是过不下去了。继续留在城里,也是一个死。是以,他们俩心一横,索性豁出去了,办了出城证。

与他们一样想法的,还有百来号人。

落桑族人倒也没有太为难他们。严格的盘查之后,给他们发放了出城证,真的放他们出城而去。

一路上,他们又陆续通过了七道关卡。每到一处关卡,都要停下来,接受盘查。就这样,走走停停,不到五十里的官道,竟然走了三天。

他们被折腾得几近崩溃。如果不是回家的强大信念支持着,他们真的快要扛不下去了。

没想到,到了百里城的边界,竟然还是碰到了大变故。

“幸好碰上了恩公。”虽然已经到了安全地带,但是,严姓男子只要一想起当时的情形,还是心有余悸,忍不住浑身打颤。

沈云禁不住他的苦求,只得留下姓名。然后,辞别这对父子,又独自返回,乘着夜色,悄悄的潜入了百里城。

果然如严姓男子所言,落桑族人将百里城守得跟只铁桶一般。

不过,他们还拦不住沈云。

沈云混进城来后,按照严姓男子提供的地址,当夜就住进了这家叫做“鑫诚福”的内城老字号客栈。之前,就是这家客栈的大掌柜搭救并收留了严姓父子俩。

严姓男子是一名初级武者。得知沈云要去百里城,他苦劝不住后,给沈云写了一封荐书:“那些落桑人一直在搜查守城将士的家眷。鑫诚福的东家在内城颇有些名望,落桑人在他名下的客栈里比在别处要收敛得多。恩公一个外乡人,别的客栈怕是轻易不敢收留。不如就去鑫诚福落脚。”

而鑫诚福的大掌柜见了荐书之后,真的二话不说吩咐伙计给安排了一个独门独院的小院子。

于是,初到百里城的沈云在他们家的登记簿上,成了在客栈里住了将近一年的老主顾。

一晃,他已在百里城呆了五天。

白天,他装成摇铃的郎中,走街窜巷,探查城里的真实情形,以及落桑族人的底细;晚上,城里实行宵禁,他便留在小院子里,细查已身——自己的身体,自己最清楚。自伤愈以后,他对莫明剧变的丹田都是疑虑重重。甚至于,他曾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入了魔。那天在关卡处,小男孩的话令他心中警铃大作。小孩子是不会说谎的。所以,当时,他肯定是变成了竖瞳、红眸的样子。而这两样正是魔族最显著的面部特征。他不能不高度重视。

这五天的时间,没有浪费。他亲眼见证了落桑族人着手治理浩劫之后的百里城。

严姓男子没有夸大其辞。落桑族人确实在入城之初,在外城大肆屠戮。整整持续了一天一夜的大屠杀,外城的居民几乎没有活口。屠杀过后,落桑族人驱赶内城的平民去外城清场。然后,整个外城便成了落桑族人的兵营。除了进出的几条要道,其余的地方全部被封了起来,不许百里城人们进出。

如果说,落桑族人在外城实行的是铁血强占政策,那么,在内城,他们的手段则是怀柔安抚。

他们将内城的居民们分成了三六九等。

对于有名望的大户,实行拉拢,请他们一同参与百里城的治理。比如说,鑫诚福客栈的东家就是他们拉拢的对象。

对于寻常的良民和富户们,则许诺,只要他们服从落桑族人的治理,便维持旧例,一年之内不加任何赋税,以示安抚。

而绝大多数的,被仙庭记为“贱民”的居民,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他们俨然就是落桑族人砧板上的鱼肉:家中的人口、财物等一一被登记造册;落桑族人没有任何借口,随时都会进入他们的家里实行搜查;如有劳役,他们会立刻被赶去股役。一个壮年男丁辛苦劳做一天,换来的口粮仅是一小碗高梁米,连自己都喂不饱;稍有颜色的年轻女子更苦。她们随时都有可能惨遭凌辱……

也有人生过举家迁移的念头。但是,落桑人登记完财物之后,宣布了一项新政策,即,只有办了良民证的人,才能自如出入城门。而办理一张良民证,要交纳一百两白银的保证金。是问,被抢劫一空的寻常人家,有几个能拿得出一百两白银?

况且,刚经历过大屠杀,且外城还是这些人清的场……他们只能默默的忍受着,变得比以前更加麻木。

故而,单从表面上来看,四大城门开了,内城的店铺们也陆陆续续的重新开了张……百里城正在快速的复苏之中。

沈云走遍内城,知道这一切只是假象。以前的百里城正在他的眼前迅速的死去。

以前,他以为,于寻常百姓来说,不管是换了谁做那大老爷,只要有一口饭吃,日子都是照样过。然而,见证了百里城中的种种,他意识到自己错了。

真的是错得离谱。很明显,落桑族人就没有想过要给绝大多数的百里城居民一口活命饭吃。

什么叫做“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如今的他,是深深的品味到了里头的各种滋味。

第五七二章 百里城不死

随着落桑族人全面掌控了百里城,沈云见到的惨事也越来越多。虽然他总是尽其所能的帮助那些在苦难之中煎熬的人们,但是,他发现根本就无济于事。

论单打独斗,那些在街面上耀武扬威,不可一世的落桑族人,没有几个能在他的手底下过十招。然而,他打死、打残了他们中的一个两个,甚至多个,又有什么用?

城里的落桑族人成千上万,随处可见。半空里,有兽化成各类飞禽的落桑族人不间断的巡视。不管他在怎么偏僻的小巷里动手教训了一个,或者两个落桑族人。附近的落桑族人都象得了风声一般,最多几十息之内,从四面八方汹涌而来。有几次,他不但救人不成,而且险些搭上自己;

更重要的是,所有的“贱民”都是连同财物、房产一同登记造册的。他救了人,将之护送回家后。最多半天之后,全副武装的落桑族军士就会找上门来,将被救的人,以及其家人尽数带走,家财没收充公。从此,这一家人便象人间蒸发了一般。

出手了几次之后,沈云痛苦的发现,只要伤到了落桑族人,或者是落桑族人觉得吃了大亏,他的每一次出手,都不象是在救人,更象是好心帮倒忙,害了人家一大家子。

同时,他的名声也传出去了。没两天,他发现落桑族人对于所有走街串户的小生意人的盘查变得频繁和严厉起来。他有易容术伴身,换个脸孔,换身衣服,不再装游方郎中,装闲散的阔少爷就是。但是,那些靠走街串户做生意,养家糊口的人可就惨了。

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沈云不得不承认,这种游侠似的救助,根本就救不了百里城的人们。

除非他能将落桑族人全部赶出百里城去。

而以他现在的能力,只凭一己之力,驱逐出城中所有落桑族人,还不如去做梦。

就算他将自己在菱洲的人马全部带过来,也做不到。

他还是太弱,不够强大!

每每夜静人深的时候,只要一想到这里,沈云的脑海里就不由自主的浮现出牛头坳村那冲天的火海。

他一直知道,这是他幼时的恶梦,也是他心中的执念。

而得了“心魔传承”之后,他深知,心魔便源自于此。

在有小男孩的话在前,他心里自然是存了警觉的。是以,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他立马就会运转灵力,尽力使自己冷静下来,努力尝试着用神识搜查泥丸宫。

刚开始时,待他能够用神识搜查泥丸宫时,脑海里的火海已然消失。此时,即便有心魔,也是心魔发作过后,重新潜伏下来了。所以,自然是一无所获。

但是,多有几次之后,他不但能立马清醒过来,而且运转灵力的时间也在逐次提前。终于有一次,他在火海出现的那一刹那,便分出了神识对泥丸宫进行自查。

待火海在脑海里一闪而过,他惊喜的睁开了眼睛——不是心魔,也不是执念!那只是他幼时记忆深刻的一段回忆罢了。

他刚才看到了一个与平常是完全不一样的泥丸宫。平常的泥丸宫,象是透过阳光去看一颗透明的水晶珠子,透亮而又绚丽多彩;当脑海里出现火海时,他发现自己才是真正看到了这颗水晶珠子的内部。原来,它的五光十色全是他的记忆。这些记忆有的色彩鲜艳,有的比较黯淡……各种各样的记忆,汇成了大大小小的云彩或雾气,飘浮于泥丸宫之中。

有没有执念,有没有心魔,此时此刻,一目了然。

对照自己的泥丸宫,沈云发现自己对“心魔传承”里的许多字句突然间有了更深的领悟。只是,一时之间,这些领悟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这样的感觉真不好受,把他憋得抓耳挠腮,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后来,他索性放到一边,从百宝囊里打了热水出来,洗了个战斗澡,睡觉去也。

本以为自己会失眠,他也做好了在床上辗转反侧的准备,心想:如果实在是睡不着,就起来画符。

不想,头一挨着枕头,上眼皮便沉重如铁,直奔下眼眶。他迅速的沉溺在无际的黑甜之中。

一夜无梦。

第二天清晨,他是被前院的嚣闹给吵醒的。

不要用神识搜索,沈云光是听那动静便知,那是落桑族的军士一大早过来搜查客栈。因为鑫诚福的东家一直没有松口答应参与他们的所谓共同治理,所以,这些家伙一天数趟,名为“搜查”暴徒,实为骚扰。每一次,不将客栈上下搅和得鸡飞狗跳,不罢手。

沈云因为天天都外出了,所以,每天只经历了一早一晚的“搜查”。

对此,房客们苦不堪言,然而,大多数的人都没有搬走。无他,放眼百里城中,哪家客栈里能摆得下一张安静的床榻?再者,他们大多数是贱民藉。即便是置办房产,按落桑族人的新规定,先前在仙府手里要交纳的税,一个子儿也不能少,而且还要登记造册,随时接受落桑族人的各种检查,也一样的不得安生。还不如就这样将就着。至少身上还能藏几个现钱。说不得哪天能找到机会,逃离这个鬼地方。

按照落桑族人的规定,碰上“检查”,任何人都必须主动打开房门,并站在门外,以示配合。不然,格杀勿论。

沈云心里窝着火,却无可奈何。还是那句话,收拾这一小队军士,完全不在话下;但是,他无法以一己之力,对抗全城的落桑族军队。所以,杀掉这一小队军士,除了能逞一时之快之外,便只会给客栈以及房客们带来灭顶之灾。

他唯有忍耐。

不过,鑫诚福的东家对落桑族人的拉拢报之以沉默,给了沈云许多的藉慰——原来,东家也和他一样,只是因为太过弱小,而无计可施,唯有忍耐。

这种忍耐的深处,是浓浓的不甘,是宁死也不愿屈服。

所以,这种忍耐,实际上也是抵抗。

百里城中,象东家这样的人,不在少数。

沈云心里顿时大亮——仙庭是放弃了百里城,但是,百里城里,很多的人一直没有放弃自己。所以,只要有他们在,百里城不会轻易的死去。

想清这一点,他便能放心的离开百里城了。因为他留在这里,帮不到百里城中的这些人们。

现在,他已经摸出了“彩虹功”的一些底细,对于落桑族人的战力有了实质的了解。所以,来百里城的目的已然达到,也是时候离开这里了。

只要百里城不死,终有一天,他会变得强大,足以碾压城中的落桑族军队。至于仙庭,还有仙门,他已死心,完全不抱任何的期望。

第五七三章 东家有请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沈云理清心绪之后,发现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比先前要明亮一些。

这时,两个全副武装的落桑族军士提着长刀闯进了月亮门。

沈云与其他房客一样,微垂着头,飞瞥了一眼那俩家伙。

不想,明明没有动用灵力,他也能看清这两个家伙的丹田状况!

这意味着什么!

他的目力又有进步。

而目力不会无缘无故的进步。它进步的背后,要么是灵力提升了,要么是神识提升了。甚至有可能是两者都提升了。只是眼下不是仔细查看的时候。

刹那间,心底腾起阵阵喜意。

实践再一次证明,参悟也是提升修为的一个有效途径。

沈云的东西都收在百宝囊里,房间里除了被褥,还有换洗的衣裳,是他自己的,其余的全是客栈的家什。而客栈的伙计们早已得了吩咐,将屋里摆设全换上了笨重耐用的。

两个落桑族人也搜出了经验。他们冲进小院的正房,用刀挑起床上的被褥,看了看,便又旋风般的冲了出来,转向隔壁小院。

待这队军士本轮搜查完毕,离开客栈之后,沈云也去意已决。他回到屋里,将被褥与换洗衣物打包,装模作样的背在背上,去前面大厅退房。

不想,刚走到门口,便大厅的主位上大刀金刀的坐着一个三十出头的落桑族人。

掌柜的立在一旁,不住的抱拳作揖,低声下气的解释着:“不是不给您脸面,实在是,东家他病得厉害,只能在床上躺着。我们这些底下的人,只能传传话,也做不了东家的主啊……”

这个落桑族人很不耐烦,一挥手,用生硬的官话打断道:“带我去见他!现在!立刻!”

掌柜的愣了一下,很快的点头应下:“是。您请随小的来。”

那落桑族人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气呼呼的起身,在四名随从的簇拥之下,往里间走进。

沈云见状,退后一步,避让到门旁。这也是落桑族人的规矩——在路上遇到落桑族人,本地人不管在做什么,都要避让到一边。

与他一道避让的,还有恰好提着一大壶茶水要送往大厅的一个小伙计。

落桑族人对此已习以为常。四名随从拱卫着他们的主子,目不斜袖,威风凛凛的从他们俩面胶走过。

待一行人走得没了影,那小伙计吃力的重新提起大茶壶,飞快的转身朝他们离开的方向扮了一个鬼脸,然后,故意罗圈着两条腿儿,一拐一拐的走进前厅,嘴里快活的叫着:“开水,让让,开水呐……”

“哈哈哈……”大厅里的人们,不管是伙计,还是房客都看着他大笑起来。这罗圈腿学得也太像了。任谁都看得出,这个小促狭鬼是在模仿那些落桑族人走路。

因那五个落桑族人而一度低迷的大厅,突然间有了不少生机。

沈云不由莞尔,退了房之后,背着行囊,准备离去。

这时,给他办理退房的二掌柜突然抬起眼皮子,沉声说道:“大人,我们东家恳请您能借一步说话。”

沈云好不意外,一时看着他,没有吱声。

二掌柜不敢直视,垂眸又道:“大人莫要误会。我们东家不敢有一丝恶意……”

“好。”沈云不等他说完,一口答应下来。心里好奇极了:素未蒙面,这位连落桑族人都要大力拉拢的东家,见我做甚?还有,这位不是病得连床都不下了吗?刚才,那五个落桑族人可是亲自去验证真伪了。现在却又约我见面,难不成他会分身法?

二掌柜松了一口气,抬眼朗声说道:“这位客官,您要的点心,按您的吩咐,后厨清早就蒸上了。因为数量不小,这会儿,后边可能正在装盒。您要是不放心,要不小的陪您去后边看看?”

沈云点了点头。

于是,二掌柜的从高台后边下来,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带着他又折回了门里。

沈云一边走,一边留意着沿途的情形。

二掌柜还真是把他带到后厨去了。

穿过大厨房,二掌柜带着他从最里边的角门出来。又穿过一条僻静的长廊,在一座二层的八角小木楼前停了下来。

“梆梆梆——”

二短一长。二掌柜轻轻的用指节叩了叩黑油小门。

不一会儿,黑油小门“吱呀”一声,打开来。

一位花白头发的高瘦老头儿探身出来,看了他们俩一眼,无声的让到一边。

“请。”二掌柜带着沈云闪身进了小木楼。

待他们俩进来后,高瘦的老头儿立马关上了门。

因为小楼的这一层仅有一门,没有开窗户,所以,楼里的光线很暗。但是,对于能够夜视的沈云来说,一点妨碍也没有。

屋里除了一架挂满蛛网的斑驳木楼梯,什么也没有。

沈云一点儿也觉得意外。因为这只是一座普通的旧木楼。所以,以他的耳力,早在外面的时候,就听出来了,这楼里只有一个人的气息。

先前,他还以为楼里的人是那个神秘的东家。现在看来,他想猜错了。高瘦的老头儿看着不显眼,却是个体内凝结出了真气的高级武师。而这人既然不是东家本人,那么,必定是守卫了。这么看来,这位东家少说也是个武宗级别的存在。

这也在意料之中。因为百里城的规模只比菱洲的省城略微小一些。所以,能够成为城里有名望的存在,差不多也应该是这样的层次。

而这楼里,肯定另有乾坤。

果不其然,二掌柜没有停,径直往那楼梯下面走去。而高瘦的老头儿则袖着双手,在木楼梯的第一级台阶上坐了下来。就好似他们俩不存在一般。

二掌柜的在木楼梯下又是轻轻的敲了三下。这回是两短夹一长。

很快,木楼梯下的木墙上“呼啦”现出一个仅容一人通过的暗道口。

“大人,我们东家就在里头。请随小的来。”二掌柜的说着,率先探身进了暗道口。

虽然二掌柜与客栈里的其他伙计一样,都是连拳腿功夫也没有寻常凡人,但是,沈云此时也不敢托大。暗中运转灵力,汇于双眼,看了一眼暗道口——在不明对方的底细之前,他没有动用神识。这也是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里提及的外出行走经验之一。

不见任何的灵力波动。

他挑了挑眉,暗道:不是修士?

第五七四章 藏宝图

暗道跟羊肠子似的,大约有百来步远。其尽头是一间小小的石屋。正对着暗道的那面石壁上嵌着一面径圆三尺有余的镂空青玉牡丹玉盘。

二掌柜的在玉盘前站住身形,转身先示意沈云噤声,接着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其实,不用他示意,沈云在进入石屋之前,便已听到了大玉盘后边传来的男子说话声。

并且,正是先前在大厅里要求见东家的那个落桑族人的声音。

也就是说,大玉盘的背后,便是他们东家的卧房。

沈云不动声色的走到大玉盘前,透过镂空的刻纹往里一看。

果然看到一个面色蜡白的中年男子歪在一张拔步床上。这时节,他的身上竟然盖着两床厚实的棉褥子。

那个落桑族人大刀金马的坐在床边的一张方杌上,正在劝说中年男子与落桑族人通力合作,造福乡梓。

然则,不等他说完,床上的中年男子突然惊天动地的大咳特咳起来。那架式好象下一息就要将肺咳出来一般。

“东家!东家!”侍立在床前的大掌柜见状,连忙拿起床边海棠高几上的茶盏,去喂他喝。

不想,中年男子才喝了一口,几乎是立刻又喷了出来。

大掌柜一看喷出来的茶水竟然带着淡淡的血色,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手里的茶盏“当啷”坠地,带着哭腔大呼:“东家,您怎么了?要不要唤郎中进来?”

还好那落桑族人闪得快,才没被和着血水的茶水溅到。见状,他悻悻的起身:“既然骆君染恙,那么就好生休养。我下次再来探望骆君。”

中年男子闻言,按着心口,挣扎着要起来送他们。

结果这一动,他咳得更厉害了。

大掌柜的哭了:“东家,您别费力,先顺顺气……”

那落桑族人见不象做假,起身,一挥手,带着四个护卫急匆匆的离开了卧房。

中年男子仍然是拼命的咳着。

过了一会儿,一个长随模样的年轻男子自门外进来,搓着双手笑道:“老爷,矮猴子都走了。”

沈云听到这里,不由低头翘了翘嘴角。这些天,他在外面走街串巷,没少听到人们背底里这般称呼落桑族人。

中年男子一下子就止住了咳,“滋”的吸气,向大掌柜解释道:“刚才怕糊弄不过去,只好把舌头咬破了一点点。”

“矮猴子精着呢,不好骗。”大掌柜叹了一口气,再次奉上茶盏,“我想也是东家故意咬破了舌头。东家,嗽嗽口吧。”

待中年男子接过茶盏嗽了口,二掌柜用力的咳了一声。

中年男子了然的笑道:“我没事了,你们下去罢。”

“是。”大掌柜与年轻男子应声离开了房间。

中年男子掀开厚棉被,翻身下床,快步向着大玉盘这边走过来。他拍了一下大玉盘的某处。旋即,沈云听到了“咔嚓嚓”的机关启动的细微声响。

少顷,镶有大玉盘的这面石壁整个儿徐徐转动。

“小的见过大人。”待现出一人宽的缝隙来,中年男子恭敬的抱拳见礼。

沈云没有废话,走出石室,直接问道:“骆爷怎么知道我是修士?”

“大人折煞小的了。小的姓骆,单名一个严字。大人若是不弃,唤小的一声‘老骆’便是。”中年男子答道,“严兄弟父子俩是小的送出城去的。走之前,严兄弟答应小的,出城之后,尽量替小的寻找一位仙官大人回来。大人拿着严兄弟的荐书,又是自城外而来,定是仙官大人没错了。不瞒大人,小的想尽办法,送了十几批人马出城,寻访仙官大人。大人是迄今为止,唯一寻来的。”

原来如此。沈云点了点头,又问:“你找我做什么?”叹了一口气,说道,“如果是要我帮你赶走城里的落桑族军队,那只能令你失望了。我修为不够,单凭一己之力,做不到。要是请我带你离开百里城,那倒不妨一试。不过,你要想清楚,你这般离开了,要是被落桑族人发现,你的家人怕是难保全了。”

骆严苦笑:“小的不敢想。”他被落桑族人盯得紧,连这道卧房门都出不得。连见个人,也只能冒险启动家族传承了百来年的密道。是以,他哪里敢奢望逃出城去?

不过,这位大人没有一口回绝,爽快的过来了,给了他不少希望。

“大人这些天都在城中转悠,是要寻找什么人吗?”他麻着胆子问道。

沈云拧眉,声音越发的清冷:“你派人暗中跟踪我?”

“不,小的不敢。大人莫要误会。”这是意料之中的反应。骆严赶紧辩解,“小的哪敢偷窥大人?小的世代居于此,亲朋故旧遍布全城。所以,只是消息略微灵通一些而已。如有冒犯,请大人责罚。”说着,他非常诚恳的一揖到底。

好吧,搁在从前,他绝对不敢留意一位仙官大人的行踪。可是,谁叫他现在完全没有别的办法了呢?

“你要我帮你捎带何物?”读心术依然有效。沈云看了一眼他的心窝,故意问道。

骆严一听,瞬间明白过来——对方是故意的这般发问。以显示能够读取别人的心思。

同时,一双眼睛不由的亮了。

太好了!大人是个厉害的,非等闲之辈!严兄弟诚不欺我也!

“大人明鉴!”他按捺住心中的狂喜,飞快的答道,“小的请大人帮忙,带走已故的城主大人留下的藏宝图。”

原来,城主大人最后一次上城楼,抵抗落桑族人的进攻前,暗中塞给了他这份藏宝图,说是祖传之物,叫他务必保管好,有那福气自用,便自用,没有的话,转呈给仙门,也是大功德一件,可保全家平安。但有一条,千万不可落入落桑族人的手里。

可是,不知怎的,落桑族人竟然还是得了一丝风声。以拉拢为由,几次三番的套问城主大人留下了什么物什。

他知道,这份藏宝图,自己是捂不住了,于是,才想着暗中脱手,转呈给仙门。他家世代为凡人,哪里知道要上哪儿去找仙门。是城主大人告诉他,天下仙官,莫不出自仙门。所以,他才想到了这个办法。

“落桑族人太过凶悍。小的不敢奢求仙门能救我一家老小百余口人脱此厄境。只求大人能带走这份藏宝图,莫使它落入落桑族人之手。我也算是完成了城主大人之托。”

第五七五章 祖先传承

骆严的身上没有任何的灵力波动。而且,这段时间以来,读心术百试百灵。所以,沈云没有怀疑骆严。

地图装在一只巴掌大的玉盒里。

骆严恭敬的将之用双手高举过头奉上。

沈云一眼就看出来了,这只玉盒是件收纳法宝。并且,上面还加有一重禁制。

之前,在城外的关卡处,他恰好碰到了护着城主遗孤逃走的三个壮汉。他们都是修士。所以,城主大人牺牲前赠骆严一件法宝,也不是不可能。

也不知道那位护城殒落的城主大人是什么修为境界。他叹了一口气,双手接过玉盒。

盒上加持的这重禁制可以说是他学习上古禁制术以来,碰到的最为复杂的情况。不过,也还不至于难倒他。当即,左手平端玉盒,根据上面的灵力波动校准方位,右手飞快的掐算起来。

骆严见状,恭敬的退到一边,安安静静的垂手侍立。

二十几息之后,沈云掐算完毕,右手的食指与中指并拢,按照掐算结果,“叭叭”的戳中灵力波动中的九个重要节点。

雪白的灵光自玉盒表面飞闪而过。

禁制,解!

沈云没有立刻打开玉盒,而手将之拿在手里,先是翻来覆去的细看了一番。没有发现异常之处后,接着又放出神识,包裹住玉盒查探。仍然没有异常之处。

这时,他才用大拇指按住盒子正面的那个突起,稍稍一用力。

“叭!”

玉盒应声弹开。

出人意料的是,盒子里没有任何纸张,只有一块样式古朴,却质地寻常的白玉壁。

哪有地图的影子?

“这……怎么会这样!”骆严吓得险些魂飞魄散,一双手作蒲扇摆,连声否认,“没有,我没有调换里面的东西!我从来没有打开过这盒子。那一晚,城主大人将玉盒约我时,也没有当着我的面打开这只盒子。”

内心几欲崩溃——是不是城主大人匆忙之间拿错了东西?啊呀呀,城主大人,这下您可要害死老骆了。

他依城主大人的吩咐,冒着被落桑族人灭门的危险,费尽吃奶的力,才请回来了一位手段了得的仙官大人。却万万没有想到,玉盒里根本就没有什么藏宝图。里头装的就这么一块破玉壁。

这下,我是担水也洗不清白了!

沈云也很是意外,狐疑的拿起白玉壁细看。

可以肯定,他手里头拿着的只是一块凡玉。因为上面不见灵力波动。

所以,藏宝图藏在玉壁里头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但骆严的心语也做不得假……莫非真是那位城主大人粗心大意,拿错了?

沈云又将玉盒里里外外的看了个遍。

还真叫他有了新发现——在玉盒底部的一个小角落里,用阴文刻着一行很不显眼的符文:虎啸崖,不三不四。

所以,盒里的东西没有出错。他抬起眼帘,问道:“老骆,虎啸崖在哪里?”

“虎啸崖?”就这么一小会儿,骆严已吓出了一头大冷汗。他一脸蒙圈,“不曾听说过。”

难不成是时间过得太久远了,地名发生了更变?沈云心中一动,又问道:“城里,还有周边,与老虎有关的地方都有哪些?你跟我说道说道。”

骆严见他没有半点生气的样子,心里猜想:看样子大人是相信我的。

他也不是吓大的。于是,很快镇定下来,认真的答道:“一共有三处。小的这屋里有一份地图。请大人移步去案前,小的好在地图上将这三处地方标出来。”

“好。”沈云满口应下。

骆严见他象是个好说话的,心里更加放松了。大跨步的急步走到书案前,从一头的青花大瓷缸里取出一卷来,在案面上摊开:“大人,请看。”

沈云近前。

果然是一幅百里城的详细地图。

这些天,他一直想找一幅这样的地图,可惜,寻遍了城里的大小书铺,也未能如愿。

骆严一边在地图上标志,一边详尽的解释。他标出来的三处地方,有两处是名字里带有“虎”字;还有一处是有与老虎有关的传说流传下来。

沈云觉得这三处都不象。不过,那个传说倒是有点儿意思。略做沉吟,又问道:“城外的山林里,有老虎出没吗?”

骆严摇了摇头:“这个传说是老辈们口口相传下来的。流传至今,差不多也快失传了。我也是小时候听我太公偶尔说过一回,所以才知道。”

“好,我知道了。”沈云指着案上的地图,“这张地图可否送与我?”

“大人只管拿去。”骆严连忙将地图卷了起来,双手奉上。

“你这里还有周边的地图吗?”沈云收了地图,又问道。

“有的。还有一张我们凉洲的地图。”不用沈云吩咐,骆严飞快的从大瓷缸里抽出另一卷轴,麻利的在案面上打开。

沈云扫了一眼。正是他所需要的。有了这份地图,他便知道怎么回菱洲了。

“多谢。”将玉盒,以及两卷地图一并收进了百宝囊里。

见骆严望着自己欲言又止,一脸纠结,问道:“你还有什么事吗?”

“大人,请问,仙庭是真的把我们百里城,还有安顺城割让给了落桑族人,不再管我们这些人的生死了吗?”骆严悲愤的问道,“还有,仙门里的仙官大人们也不会再庇护我们了,是吗?”

沈云心中不觉钝痛,想了想,正色道:“一直以来,仙庭有管过你们的生死吗?仙门又什么时候庇护过你们?”

“啊?”骆严没有想到竟然得到了这样的答复,一时愣住。

这时,沈云又道:“仙庭与仙门建立迄今,皆不过两百多年。那么,两百多年以前呢?据我所知,百里城建城已超过五百年。没有仙庭与仙门的时候,你们这里的人是怎么过活的?”

“我们……”骆严发现这个问题自己竟然答上不来。

沈云又叹了一口气。提起这个问题,他突然发现,仙庭亡天神宗之史,其害不次于落桑人如今在百里城里之所为。

而他,如果不是误打误撞见过紫瑛前辈在先,其后又先后得了祖师,还有玄清子他们的传下来的玉简,只怕也比骆严他们好不到哪里去。

“记住,你是祝融人。我们的祖先自上古以来,就在这块大陆上生生不息。祝融大陆是我们的祖先刀耕火种,开疆辟土,传给我们的。这块大陆,我们的祖先,给它取名祝融,所以,我们便是祝融人。这一切,与仙庭、仙门何干?仙庭是大老爷们的仙庭,仙门是仙官大人们的仙门,与我们何干?”沈云说着,心里突然亮了堂。

一直以来,他对仙庭还有仙门也是颇多困扰。如今,这段话说出口,他骤然发现,这丝困扰如残雪见艳阳,飞一般的消失殆尽。

是呀,自上古以来,我的祖祖辈辈生于此,长于此,死了,埋于此。我也是因为我的祖祖辈辈,才得以生于此,长于此。

从来,恩泽我们的,唯有列祖列宗;

养育我们的,是父母、师长、还有许许多多的,一样生于此,长于此的凡人们。

这一切,与仙庭和仙门,有半个铜板的关系吗?

紧接着,他感觉到一股澎湃之力自丹田里涌出,昂扬向上,一路冲得各大小关窍“噼叭”作响。

===分界线===

某峰多谢收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第五七六章 突破

沈云的身上突然间腾起一道罡风,袍袖飞扬,猎猎作响。

只要不是既瞎又聋,此时都能意识到他身上的异状。骆严愕然的瞪圆了眼睛,轻呼:“大人,您……”

眼下,沈云没有时间跟他细说,飞快的摆手:“我去里头的石室里,勿要打扰我。”

“是。”骆严连忙将他请回石室,并细心的关上机关。

石壁又缓缓的移回原位。

沈云透过大玉盘镂空的刻纹看了一眼卧室里。骆严没有再回拔步床上去,而是在桌案后面坐下来,随手从案头上拿了一本书看了起来。不过,那找不到焦点的眼神,还有倒拿过来的书,无不证明了,他此刻已不知神游何方。

心中一动,他又看向其心窝。

“大人说的一点儿也没有错。一直以来,仙府和仙府都有庇护过我们吗?听闻落桑族的大军打上岸来了,大老爷立马就逃了。这里不是他的家乡,没有他的亲族,所以,他自然是不会把我们百里城的安危放在心上。想来,仙庭说割让就割让,也是这么个意思……”

知道他没有别的念头,沈云暂且放下心来,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用最快的速度取出隔音阵,在石室里布下。接着,盘腿席地而坐,五心向上,敛神屏息,内视自查。

他知道自己是要突破了。这样的情形,又不是头一回碰到,知道如何应对。故而,欢喜之余,内心非常镇定。

首先,他飞快的检查了丹田与任督二脉里的情形。

两处的灵气一反寻常的乖驯模样,皆变得暴戾起来。不管是丹田的内壁,还是经脉内壁,但凡它们碰撞之处,无不立时皮肉翻卷,血流如注。

这也正常。按照师祖在玉简里的评点,叫做“不破不立”。

就是痛了点,但还是能忍。沈云只是皱了皱眉头,运转起《洗玉诀》来。这样做,可以最快的安抚肆虐的灵气,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疼痛。

两个小周天走下来,暴走的灵气越来越多。它们将丹田与任督二脉都撑得鼓鼓囊囊的。并且,还有愈演愈烈的势头。

沈云现在也迷糊得很。因为他的丹田里是没有灵根的,充斥着的,也是五行灵气与阴煞之气充分混合之后,生成的一团灰白色的气雾。这与祖师在玉简里提及的情形,根本不相符。所以,他也不知道自己的修为现在到底是个什么境界。如此一来,祖师在功法玉简里标注的那些晋级经验,此时似乎也使不上用扬。

罢了。他咬了咬牙,心道:以前没有祖师她老人家的那些玉简,我不照样成功突破、晋级?况且,我这次突破也是水到渠成,并非外力强行。只须象以前那样,顺其自然就是。

这样一想,心里又镇定了许多。

因为晋级往往都是从丹田里开始的,故而,他一边继续运转心法,一边紧盯丹田。

那团球状的灰白色雾气明显受到了不少影响,这会儿,滴溜溜的转得飞快。

沈云再细看。不由倒抽一口冷气。

原来,雾气球转得这么快,不是他先前想象的那样,被周边暴走的五行灵气冲撞的。事实上是,这些处于狂暴边缘,暂且还没有失控的五行灵气,就是从它里头释放出来的!

雾气球每转一圈,便释放出一阵精纯的五行灵气。后者充满了力量,一脱离雾气球,便在丹田里横冲直撞。

它应该有个度,不会没完没了的这般往外释放五行灵气吧?还有,那些阴煞之气不会也跑出来吧……沈云看着硕大的雾气团,心里挺没底的。

不过,看清楚真实情形之后,他也知道自己要如何去做了——尽全力运转心法,重新炼化这些暴力十足的五行灵气。

他再度敛神,尽快的运转心法。

不想,效果却不是很明显。

眼见着暴戾的五行灵气源源不断的自雾气团里涌出来,丹田被撑得越来越胀鼓。这才不到半个时辰的功夫,丹田已然被撑大了近一倍,并且,变大的迅速明显的在增大。沈云后背上的冷汗“刷”的淌下来了。

不要慌,千万不能慌!镇定!他一边在心里飞快的告诫自己,一边拼命运转心法。

又一个小周天走了下来。可以说,这是他运转得最快的一次大周天。比平常少用了近两成的时间。可还是无济于事。

此时,《洗玉诀》就象是老牛拉破车,拉也拉不动。

转瞬之间,沈云也终于明白问题出在了哪里——《洗玉诀》已不得力了。

换句话说就是,《洗玉诀》已不匹配不上他现在的修为境界。他得换一部新功法了。

开什么玩笑?首先,现在正是突破之际,不是换功法的时机,更重要提,匆忙之前,叫他去哪里找一部合适的功法来应急?之前,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要换新功法,真的是一点准备也没有。

这下惨喽。沈云已是大汗淋淋。

心境一变,丹田里的情势更是江河直下。

“滋啦——”,红得发紫的丹田内壁绽开了一道半寸来工的细裂纹。

精纯,而又没有炼化的五行灵气自里头“哗啦”冲了出来。

真是雪上加霜。丹田应声胀大了一圈!

骤然绷紧到极致的沉重感,令沈云差点儿没有喷出一口老血。

慌什么?不能慌!灵气并未逆行,最坏的情形还没有出现。肯定能找到解决的法门的!

他深吸一口气,竭力压下喉头的那股子腥甜,继续全力运转《洗玉诀》——尽管无力得很,但多多少少还是有一点点效果,总归是强过什么也不做,听之任之。

同时,心思转得飞快,寻思着应对之策。

此时此刻,他周身的经脉,除了任督二脉之外,还算平静,并没有被卷入进来。

而任督二脉里的情形明显不如丹田危急。暴戾的五行灵气汇成滔滔的江水,在心法的驱使之下,不断的冲刷着经脉内壁。血雾迷漫,惨不忍睹。

沈云却从中大受启发——如果是治理洪水,因势分洪不失不一种解决之道。我是不是也可以借鉴呢?

反正也就这样了。索性死马当活马医一回吧。

当即舍了功法,用神识强行裹着暴戾的灵气流,顺势将之“拖”入任督二脉旁边的一条较大的经脉里。

“噗——”感觉任督二脉象是被放气了一般,瞬间松懈了些许。他甚至能听到灵气流进入这条经脉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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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七七章 不一样

貌似管用!

暴戾的五行灵气进入旁边的这条不知名的经脉之后,刹那间,经脉入口处也血气喷涌,皮开肉绽。但是,这缕五行灵气不管是速度还是力量,都减弱了不少一半。

并且,惊喜还在后头。

灵气有如强弩之末,在经脉里只是往前冲了不到两指远,便暴戾全无,又变得与往常一样。

沈云再看丹田。

这么一会儿的工夫,暗红色的内壁上又迸开了一条裂纹,比第一条要略微长一点点。一股精纯的五行灵气自裂纹里喷涌而出。

但幸运的是,丹田足够大,暂时还撑得住。

照这样的情形,很快会有第三条、第四条……更多的裂纹。

最后,旧的丹田内壁寸碎,蕴藏在里头的大量的五行灵气尽数会汇入丹田里。没有给力的功法化解,如果他不能快速的引流,只怕丹田难保。

至于旁边的这条不知名经脉……暂且管不了这么多了。情况危急,没有时间再仔细琢磨、推理。虽然每次只能分流一点点的灵气,但也总好过什么也不做强啊。

沈云果断的又一次走小周天。

于是,在灵力的推动下,不少暴戾的五行灵气从丹田涌出,冲入任督二脉里,继续行走。当它们到达旁边的这条灵脉时,他立刻动用神识去“裹”五行灵气。

有了上次的经验,再加之,时间紧迫,故而,这一次,他是尽最大之力“裹”起最多的五行灵气,将之引入那条经脉之中。

一次,又一次……

每走一个小周天,沈云都能分流出一些暴戾的五行灵气,用之去冲击旁边的这条不知名经脉。

象是一条被堵塞的小管子,渐渐的,被冲开了。暴戾的五行灵气在里头越行越远,其消耗也越来越快。

丹田里,因为内壁上的裂纹越来越多,使得喷涌五行灵气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所以,分流的效果几乎没有显现出来,整个丹田仍然不断的膨胀变大。

但在任督二脉里,分流的效果是杠杠的。因为它的膨胀速度大大的慢过丹田。

这两处的情况尚且没有失控。

沈云咬紧牙根,继续引气分流,冲击那条不知名的经脉。

也不知道走了多少个小周天,终于,当他又一次将一大缕五行灵气引入旁的经脉里时。只听到“轰”的一声,那条不知名的经脉应声抖了抖。

旋即,“滋啦”,早已血肉模糊的经脉入口处竟然形成了一个血色的小漩涡。暴戾的五行灵气和着血水,一哄而入。

不再有任何阻力。暴戾的五行灵气快速的自经脉里通过,迅速汇入了腰部的带脉入口处。

沈云这才明白,这条不知名的经脉打通之后,竟然将任脉与带脉连接了起来。

进入带脉之后,五行灵气仍然气势十足,不过,与在任脉里相比,明显弱势了许多。

心中一动,他因势利导,象赶羊群一样,将暴戾的五行灵气引入带脉。

很快,这些灵气充满了整个带脉。

明明带脉是通的。可是,任沈云使出浑身解术,也无法将灵气引出带脉。

于是,带脉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胀鼓起来。

但带脉可比不得任督二脉,它要细得多。就这么一会儿,它已经被胀得“扎扎”作响,内壁更是皮肉翻卷,血肉模糊。

沈云傻了眼。他做梦也没有想到,灵气进得来,却出不去!

这可如何是好!

想到暴戾的五行灵气是如何进入带脉的,他不由猜想道:难不成这周边也另外有一条不知名的小经脉不成?只有也将这条小经脉打通了,五行灵气才能回到任脉之中?

如此一想,他连忙敛神细看。

万万没有想到,还真叫他猜着了!

因为带脉边头瞬间成了重灾区,被掀起来的血气遮掩,所以,方才他没有“看”到周边有一条非常细小的不知名小经脉。

还好找到了。

他果断再次动用神识,“裹”起一团暴戾的五行灵气去打通这条小经脉。

前面已经打通了一条。沈云虽然“路”不熟,但“驾”轻。再加之,这条小经脉比先前那条要细了差不多一半,而暴戾的五行灵气从丹田里出来,连冲数道经脉,到了这里时,力度已减至一半,变得更好控制。是以,进展明显快过先前。

一次,两次,三次……十次加长版的小周天下来。这条小经脉也被打通了。在打通的那一刹那,沈云听到“啪”的一声细响,与此同时,整个人的精神之一振。瞬间,他有一种要飞起来的感觉。

然而,他还来不及细细品味,紧接着,丹田里突然“轰隆”作响,剧烈有抖了抖。

这种情况,他以前也碰到过。那是旧的丹田壁完全碎掉了。

丹田才是大头。他顾不得细看新打通的小经脉,连忙内视丹田。

果不其然,暗红色的丹田内壁已然粉碎。海量的五行灵气立时变成了万万千千的无头苍蝇在已然变大了五倍还不止的丹田里横冲直撞。

新的丹田壁也初具雏形。它呈淡淡的粉色,很多地方还没有完全合拢。是以,那些暴戾的五行灵气转瞬之间,从没有合拢的地方漏出了丹田,迅速穿过了沈云的身体,逃出体外。令后者肉疼得要死。连忙祭起凝字诀。

只见一道米白色的灵光在丹田上飞速泛开,转眼间,整个丹田都象是包上一层米白色的亮光。

暴戾的五行灵气不断的从没有合拢的地方冲出丹田,却撞在这层亮光上面。只见那里飞快的突起,然后,闪一下,五行灵气便被弹了丹田。

“漏气”的问题暂且解决了。以沈云现在的修为,撑上一两个时辰,不成问题。

沈云再看向丹田的正中央。那里,灰白色的雾气球也是大变。在丹田壁粉碎之后,它反过来旋转。同时,不但不再往外喷涌五行灵气,而且看着还象是在吸收五行灵气。不过,这种吸引显然是被动的。因为只有当横冲直撞的五行灵气好撞到它时,才好比是泥牛入海,再也不见出来。

即便是这样,它吸纳五行灵气的速度看着也不慢。

有它在,沈云感觉压力小了一大半。当即驱动灵力,引导暴戾的五行灵气继续行走加长版的小周天——因为新打通的两条小经脉的缘故,所以,小周天里加进了带脉,变成了加长版。

效果是杠杠的。才一圈下来,暴戾的五行灵气已去掉了近一半的力度。

又接连走了两圈,五行灵气完全得控。

而此时,新的丹田壁恰好完全合拢。丹田瞬间变大了一圈,抖了几下,终于稳住。

沈云再敛神内视雾气团。它越转越慢,大约一刻钟之后,完全打住。

呀,这家伙变大了两倍还不止!

沈云心里美滋滋的。呵呵,这次晋级可是从未有过的凶险。还好,落到的好处也不少……

哪知,就在这时,自雾气团的里头突然迸射出一道沧桑、古朴而又苍劲的劲道。

“咔嚓!”雾气团剧烈的震动起来。

它在迅速内塌!

沈云还是头回碰到这样的情形,一时间,张嘴结舌,呆若木鸡。

待劲道消失,雾气团立刻恢复了平静。

此时,它变得与晋级前一般大小了。不同的是,它的最里头泛着柔光,明显与往常一样了。

第五七八章 传法

只可惜,不管沈云如何集中精神,也无法“看”清雾气团正中间的柔光是怎么一回事。

不管怎么说,这次晋级成功了。

石室不是久留之地。所以,眼下最重要的是疗伤,巩固修为。这样才能尽快离开这里。

沈云徐徐吐出一口浊气,运动灵力,开始行走大周天。

当五行灵气被炼化之后,其中的木灵气有疗伤之效。是以,灵气所到之处,经脉内壁翻卷的皮肉飞一般的愈合。

一个大周天之后,经脉内的伤好了个七七八八;又一个大周天下来,不但伤全好了,而且产生的废血,以及沉积在经脉之中的各种杂质,皆被成功的逼出体外。他象是在臭水沟里打了好几个滚,身上裹着一层厚厚的污泥,臭不可闻。

沈云睁开眼睛,双手各自掐成指诀,飞快的往身上接连施展去尘术。

少顷,污垢去尽,他的身上又重新变得鲜亮起来。

兴许是习惯了人间烟火,或者说,不论修为如何,他从骨子里都是一介凡人。平常,他不喜欢动用去尘术。此时要是能舒舒服服的搓个热水澡,那才叫真舒坦。可惜,不管是时间,还是地点,都不合适,只能就这样将就着。

收拾妥当后,他走到大玉盘前,学着先前骆严的样子,也试着用手去推玉盘的正中心的牡丹花蕊。

“轰隆隆——”石壁果然徐徐转动起来。

骆严一直呆在卧房里。听到响动,连忙从拔步床上翻身爬起来。

沈云自石室出来后,看到屋里点着蜡烛,挑眉问道:“我闭关了几天?”

要是换在寻常,即便是身处暗室之中,不管经历了多长的时间,他都能根据丹田里的雾气团的转动情况,准确的判断出来。然而,这一次的晋级与先前大不相同。雾气团的转动一度被完全打乱。并且,晋级成功之后,他感觉雾气团的自我旋转比先前明显要快一些了。是以,失了基准,一时之间,他还真不知道自己这次晋级经历了多长的时间。

“五天六夜。现在是亥时一刻。”骆严迎上来,恭敬的抱拳答道。

沈云暗自吃惊:没想到这次竟然用了这么长的时间!五天六夜里,滴水不沾,粒米不进,我居然一点儿也不觉得饿。反而精神饱满,浑身上下象是充满了力量一般。肯定是因为晋级成功的缘故。

“打扰了。”他微微颌首,转身欲离去。

“大人!”骆严见状,壮着胆子,冒死问道,“请问,仙庭之前,是什么?”

沈云不由眉尖轻皱。五天六夜,做点什么不好?偏要用来钻这牛角尖。不过,他还是转回身子,正色道答:“天神宗。”

“天神宗?”骆严大惊失色,“它,它不是邪魔外道吗?”

沈云冷笑:“成王败寇罢了。”顿了顿,又道,“照这形势下去,仙庭很快也会与天神宗作伴,变成邪魔外道了。”

骆严听懂了,又问:“总有一天,落桑族人会被赶出百里城,您说,是吗?”其实,这才是最想问的问题。这五天六夜里,石室里安安静静的。他甚至曾一度怀疑大人早就离去了。可是,对仙官大人的敬畏,早已刻进了他的骨子里。不管内心好奇到了极点,他硬是不敢靠近大玉盘一步,更不用说打开机关,去石室里一探究竟了。

沈云看了他一眼,笑了笑:“这个问题,应该问你们自己。”

“可是,如今留在城里的,只有凡人。”骆严好不着急。

沈云点点头:“也是。落桑族人有‘兽化’的天赋技能。纵使是大武宗,也不是他们兽化之后的对手。你们与他们对抗,确实很吃亏。”

骆严想起先前守城,以及城陷时的光景,眼圈嗖的红了。哪里只是“吃亏”哦!

“请大人务必帮我们想一个应对的法子,救一救我们……”他“哐唧”跪下,趴在地上,话未说完,已哽咽得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

沈云想着自己要寻一个妥当的地方巩固修为,而且,城主大人留下来的玉壁也要时间方能捣鼓清楚,心中一动,说道:“我这里倒是一部仙法,不论男女老幼都可以练一练。”所谓的“仙法”,其实就是早被私勇练得滚瓜烂熟的“小***”。那只是一部入门功法。之所以在这里强调是“仙法”,一来,是套用人们一贯的说法;二来,是给骆严他们以信心。

“啊?”骆严万万没有想到,这位年轻的仙官大人想出来的法子竟然是传他们仙法,心里好不着急。同时,还有些暗恼,“大大人,城里只,只有凡人。没有资质……”如今,仙庭早就将他们割让给了落桑族人,所以,“法不外传”姑且不说。但是,他们都只是没有修仙资质的凡人,学那仙法,有甚用处?大人明明知道这一点,还要叫他们男女老幼都来修仙……有这么忽悠人的么?

沈云有读心术伴身,自然听得出他的心语,见他误会了,也不解释,继续说道:“你先选十名年岁在三十岁以下的初级武师以上的心腹出来。我会留在这里暗中传你们仙法。在你们没有完全学会之前,我不会离开。”

听到最后这句话,骆严好比被强雷击中。他怔了怔,反复在嘴里品咂着,很快,激动的连脖子都红了:大人的意思是,凡人也能修仙?是这个意思吗?如果真能修仙,百里城绝对有救了。大伙儿修得仙法后,头一个就是外面的那群落桑族人算账!

狂喜过后,他稍稍冷静了,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好担心这一切只是自己的幻听。可是,对于仙官大人们的畏惧已深深的烙印在心,他不敢冒然发问求证。

“这部仙法不论男女老幼都能学。”沈云见状,直言道,“先选十个年轻的初级武师,是因为他们相对来说,会学得快一些。”至少在私勇里是这样的。

不是幻听!骆严好不容易才没有失态。

这时,沈云又道:“你们学会之后,可以传给旁人。至于条件,我只有一个,绝不能将仙法传给落桑族人的走狗们。”

“是!”骆严应得响亮。这算不得什么条件。因为他也是这么想的。

第五七九章 火系法术的乌龙

暗中传法,虽是临时起意,却也非沈云一时之意气。自从进了百里城,看到人们饱受外族侵凌之苦,他感同深受,几乎无一时一刻不在思虑如何帮助百里城中的人们。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那天才会突然想通。而刚才听了骆严的求救,传法的念头便脱口而出。

他素来擅谋略。此念一起,势如井喷,心里飞快的形成了一个传法计划雏型。虽然很多细节方面还待敲定,但是,大致的框架已成。

另一方面,他少小便混迹市井,好的坏的,香的臭的,都见过不少。他与骆严几乎没有任何交情可言,可是说仅仅是认识罢了,故而,做不到“信任”二字。

也就是因为有读心术伴身,才能说出这番交浅言深的话来。

扫了一眼对方的心窝,他淡声说道:“我会在城中暂住一些时日。你也不用着急。最初的十个人肩负着传授仙法的重任,至关重要。我给你两天的时间,你慢慢挑合适的人选。还有,若是透出风声去,落桑族人肯定会全力阻拦。所以,传法一事,务必守口如瓶。我的身份最好也不要透出去。”

“是。”骆严不是不谙世事的毛头小子。相反,他做家主已有十余年,城府极深。最初的狂喜过后,他心里更多的是将信将疑。他自认为心迹藏得好。这会儿听了仙官大人那淡淡的语气,还有话语里透出来的意思,心中暗道“糟糕”。看来他心里的这点子质疑,根本就没有逃过仙官大人的法眼。

仙官大人就是仙官大人,厉害!他暗中赞了一声,态度越发的恭敬。

就这样,沈云易容之后,以一名杂役的身份,在骆严的这个院子里暂且住了下来。

当天晚上,沈云悄然摸出百里城,寻到了一处没有人烟的僻静所在,给赵宣传讯,令他速速在清风堂里挑两队人马,用最快的速度,秘密赶赴凉洲省城,开辟分堂口。

因为隔着三千多里的路程,所以过了差不多一个时辰,他才收到赵宣的回讯。很简单,就一个字:是。

手一扬,小小的传讯符腾起一团桔黄色的符火。转眼间,传讯符在沈云的指尖化成灰烬。他翘起嘴角,轻轻一扬手,灰烬散开,消失在迷离的夜雾之中。

稍后,他回到骆府。

一般来说,府中的杂役都是七人一间,睡的也是大通铺。

沈云要练功,哪里与那么多人挤一间小屋?于是,“巧得很”,新进来的这批杂役里,他恰好落了单。管事给了他一板门板,叫他去最末尾的那间小杂屋里搭个铺。

在临时搭起来的简易床上盘腿坐好之后,沈云五心向上,敛神内视丹田。这次晋级有太多的不同往常之处。不理清这些,所谓的“巩固修为”,不过是一句空话。

头一桩,沈云迫切想弄明白是,雾气团正中散出来的柔光,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这次晋级之后,修为有了飞一般的提升。首当其冲的表现在,灵力与神识都比先前翻了数倍。故而,他内视的能力也水涨船高。雾气团变得清晰了许多。他能够“看”到,裹在雾气团外围的灰白色气体里,有五色的小光点象繁星一般的闪烁。猛一看,它们象是五行灵气的小光点。但是,接下来,他仔细鉴别,两者却是不同的。

这些五色的小光点也就是看着象而已。它们彼此之间,时聚时散。这一点真是象极了煞气。

沈云“看”清之后,不禁在心里叹道:它们果然是五行灵气与阴煞之气充分混合之后,变成的新灵气。

同时,也生出一个新疑问:我的灵力是不是也因此而发生了变化?

心中一动,他抬起右手,催动火球术。

转眼,中指的指尖上现出一团跳跃的小火球。

沈云定睛细看。

下一息,额头上竟然泌出一层冷汗。

我的天帝老爷,小小的火球的最外围,竟然裹了一层淡淡的,不易察觉的蓝光。

这团蓝光看上去,与地煞之气相差无几。

所有的法术都是有灵力残留的。如此一来,他使过火球术的现场,很容易会被人误会为心魔做法。

不知道只是火球术如此,而是所有的法术都是如此?如果是后者……他只怕以后都不能在人前正大光明的使用法术了。

沈云心中凛然,赶紧的先往旁边的杂物架上打出一记去尘术,然后定睛细看。

还好,去尘术过后,残留的灵力波动甚是微弱。但是,他看得很清楚,表层并没有裹着蓝光。

再试试别的。

沈云又试着打了一记冰锥出来。

待冰锥一出手,他伸长臂一把将之抓住,搁在手里头仔细察看。

太好了,也没有!

再看周边残留的灵力波动。同样没有。

难不成只是火系法术?目标一下子缩小了许多。沈云暂且搁置查看雾气团的初衷,将力度控制到最小,挨个的使出自己知晓的火系法术。

这回猜对了。果然,所有的火系法术都带有蓝光。

事关重大,沈云不敢掉以轻心。接下来,又从水系等四种法术里随意的各自抽了几样来实验。

还好,它们都没有让人误会的蓝光。

沈云长长的吁了一口气。这样的结果也不算太糟糕。以后,他只要留心,不要在人前使用火系法术,便能遮掩住灵力的不同。

稍作休息之后,他又回到主题,继续观察雾气团。

很遗憾,他使劲全力,也还是“看”不清雾气团稍微靠里的状况。更不用说,雾气团的正中间。

尝试了数次之后,都是一样的结果。不知不觉之中,灵力消耗至警戒线,额头亦是隐隐作疼。沈云只得甩了甩满头的大汗,歇了心息。

这是受修为所限。在修为境界没有更进一步之前,不管他如何使力,都只有是徒劳。故而,不管他乐不乐意,眼下都只能暂且搁置。

走了一个大周天之后,灵力与神识双双恢复。沈云接着自查。

这回,他是整理本次晋级的成果。

在祖师的玉简里有各个修为境界的修士能力值。如果针对那些能力值来看,他现在的丹田大小,已经不让金丹中期境的真人们;身体的强横度提升得更多,能与元后大能们一较高低;灵力不如神识强悍,但也能甩筑基后期的修士们好几条大街。而神识则堪比元婴境初期……

沈云美滋溺的睁开眼睛,全然没有这些放在心上。呵呵,早就习惯了。自从修行开始,他发现自己的境界就套不上修士们惯用的什么先天、炼气、筑基……这一套境界。

理由嘛,他也早就想出来了——毕竟人家是有灵根的。而他没有。

两天的时间一晃而过。第二天晚上,子夜时分。十名年轻的初级武师自密道,被领进了骆严的卧室里。

沈云信守承诺,真的传授他们功法。

骆严自己便是习武多年的武宗。一上手便感觉出了功法的好。感激之余,心里的最后一丝怀疑也烟消云散。

第五八零章 效果不是一般的好

落桑族人管制得非常严。除了地面上的巡逻兵,半空里也有“鸟人”时时盘旋——“鸟人”本是城里的百姓暗地里对兽化成各种鸟类的落桑族人的戏称。不想,传到了这些落桑族人的耳朵里后,他们竟然非常受用。于是,“鸟人”的称谓便公开了。

因为他们盯得太紧了,所以,沈云只能在夜深人静之时传法。

骆严身为武宗,学得最快。当天便在沈云的护持下,磕磕碰碰的走了一遍功法。

效果自然是杠杠的。走完功法之后,他感觉格外的神清气爽,全身上下无一处不充满了澎湃的力量,忍不住跳起来,当场打了一路拳。

他的拳法实在是太快了。以至于在场的十位初级武师只是看到了一连串的残影,根本就看不清他的拳路。

沈云也很是惊讶——不是眼花了吧?怎么才试走了一次功法,骆严的功法就提高了许多?照这样的进展,他估摸着,骆严不出一月,就能突破先天境,超凡脱俗!

赵宣他们是最先修习小***的。此时,完全被他衬成了渣渣。

看着掌风猎猎的骆严,他在心里琢磨道:难不成是武学境界的问题?毕竟骆严是头一个修习小***的武宗。

正在思量间,骆严打完了一路拳法。收拳之后,他仍然沉浸在那淋漓尽致的感觉之中,大呼:“生平从未有过之畅快!”

不想,十名手下望着他的神情却齐刷刷的由敬仰变得古怪之极。

“怎么了?”被他们这么看着,是个人都会心里发毛的,好不好!

沈云忍住笑,说道:“你体内排出了不少杂质。呃,去洗一洗吧。”

骆严在这百里城里也是个排得上名号的人物。再加之,骆家富庶。他自从娘胎里出来,便是锦衣玉食,用的吃的穿的,无一不精细得很。故而,打小便见不得一个“脏”字。

闻言,刚才的亢奋荡然无存,他低头一看,只见自己的身上竟然裹着一层灰黑色的,象污油一般的脏东西。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破天荒的轻呼一声,象道旋风一般的冲进了旁边的耳房里。

旋即,自那屋里传来哗啦啦的冲水声音。

没有人笑话他。他的十名手下目光灼灼的望着沈云。如果不是碍于身份相差太过悬殊,他们早就发问了。

沈云笑了笑,挥手说道:“继续练习。老骆刚才是完整的运转了一次功法之后,洗髓伐经成功。等你们也能完整的运转功法,也会是一样的。”呵呵,这样的眼神,在私勇里传法时,他看得太多了。不用读心术,也知道他们此时的心语。

一时之间,众人大受鼓舞,嗷嗷的继续练习。

不多时,骆严收拾干净,换上干净的衣裳,自耳房里出来。

“大人传法之恩,如同再造。骆严无以为报,从今往后,骆家上下唯大人马首是瞻。”他伏身跪下,认认真真的说道。

久在上位,他已习惯喜形不于色。可是,此时此刻,他实在是太激动了,竭尽全力也镇定不下来。听上去,他说话时,声音有些飘,还带着抖。

但是,他做出的这个决定绝对不是一时之头脑发热。他是非常认真,且负责的。

刚才的亲身经历,让他坚信不疑。他,还有骆家这回是碰到了一个千载难寻的大机遇。更重要是,自从城陷之后,他便有如迷失在黑暗之中,不知出路在何方。现在,他终于看到了冲破这片黑暗的希望。

不管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骆家,为了城主大人的重托,以及在城里受尽凌辱的人们,他都必须牢牢抓住这天赐的良机。

骆严的这一跪,早在沈云的意料之中。而且,可以说,正中沈云的下怀。是以,他完完全全的受了这一拜。之后,伸手抚住骆严的头顶,温声说道:“好。老骆有赶走落桑族人之决心,我定当全力玉成。”

“谢大人!”骆严只觉得自己的眼泪夺眶而出。能得大人这句话,他九死不辞也!

沈云这才将人扶起来:“今天便到这里罢。明天晚上,我们再继续。”

“是。”骆严也是人精,看出来他有话要单独对自己说,当即干净利落的命十名手下自暗道里离开。

果不其然,待十名初级武师离开之后,沈云反客为主,示意他在下首的鹅背椅上坐下,吩咐道:“伸出右手,我给你探下一探脉。”

骆严不知其中的用意。不过,他什么也没有问,二话不说,捋起袖口,依言将右手摆在海棠高几上。

沈云将一丝比头发丝还要细的灵力与同样细小的神识绞在一起,一同探入其脉门。除了要检查他的经脉与及五脏六腑,他还想试探着进入到其泥丸宫里。

与修士不同,凡人的经脉大多数地方都是淤塞的。武宗也不例外。是以,沈云费了点时间,才探到泥丸宫。

不想,这里的情形却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据他的经验,凡人的泥丸宫只有小小的一团,且完全闭塞。然而,他“看”到骆严的泥丸宫不但个头是寻常成年男子的两倍大,而且是开放的。他的那丝灵力很轻松的就探入了其中。

既然如此,那他更要好好的一探究竟了。

是以,他小心的将灵力与神识探入其中。

泥丸宫里充斥着大大小小、五颜色的泡泡。那里骆严此生的全部记忆。

令沈云险些惊落下巴的,这些记忆泡泡里,最为鲜亮,同时,也是个头最大的那些竟然都与他有关。

透过这些泡泡,他看到了一个立志要彻底赶走落桑族人,重建百里城的骆严。

之后,他再也没有找到别的不同之处来。

略作沉吟,沈云将那丝灵力与神识自泥丸宫里撤出来,沿着经脉掉头向下,又费了一些气力,探入到骆严的丹田里。

当年,他在骆严这个阶段,还不能内视,所以,这是他头一回如此探查武宗的丹田。与别的凡人武者不同,这一处此时鼓鼓囊囊的,内壁呈暗红色,里头象是充满了白色的薄雾。

当然,也有相同的地方。那就是丹田里没有灵根。

沈云凝神细“看”。那些白色的薄雾全是精纯的真气。

第五八一章 骆严突破

从丹田里的情形来看,骆严离突破先天境就只隔着一层窗户纸了。不过,这层纸却不是那么好捅破的。绝大多数的大武宗,穷其一生,也未能捅破它。

到目前为止,据沈云所知,凡人武者从大武宗突破先天境的,只有两个。

一个是钱师尊曾提及过的那位以武入道的不知名前辈;另一个不是沈云自己。

骆严能否成为第三个,沈云决定拭目以待。

检查完毕,他收回手,抬眼笑道:“恭喜你一举突破大武宗。”

“全是因为主公传我仙法。”骆严满脸喜色,当即起身抱拳道谢——上次叩过头后,他便改了称谓,以“主公”相称沈云。本来他是自称“属下”的。被沈云改了过来。

沈云没有推却,细细叮嘱道:“速欲则不达。你刚接触小***,切记不可贪多。接下来的三天里,清晨日出之时和晚上各运转一次即可。我会在一旁替你护法。如果身体出现任何不适,当立即停止,报与我知。每次收功之后,我也会和现在一样,替你探脉。”原本,他为骆严探脉,只是为了避免其被功法暗伤。但探脉之后,他看到明显与寻常凡武不同的泥丸宫和丹田,好奇心大甚,于是,临时起意,决定继续跟踪关注。

“是。”骆严牢记于心,再次抱拳。

第二天晚上,沈云接着传法。十名初级武师还是没有人能完整的运转一次功法。因为生了对比的心思,所以,在结束之前,他也挨个的替这十名初级武师探脉,重点是探查他们的泥丸宫与丹田。

沈云惊讶的发现,这十名初级武师的泥丸宫竟然也是开放的。并且,在他们的记忆里,沈云也读到了他们对落桑族人深入骨髓的仇痛,以及不将之赶出百里城,绝不罢休的决心。

是巧合,还是必然?他兴趣大增之时,暗自庆幸不已——幸亏自己决定推后行程,传骆严他们小***。不然,他哪里能发现骆严他们身上的这些不同之处?

因为十名初级武师的体内都暂时没有凝结出真气,所以,他们的丹田空空如也,既没有灵根,也没有真气。

待他检查完最后一名初级武师,在一旁独自运转功法的骆严恰好收功。

沈云便又给他探脉。重点也是泥丸宫与丹田。

骆严功力的提升完全可以用“神速”来形容。甚至可以说,快过当年的他。这是他今天第二次给骆严探脉。相比于清晨的那一次,骆严丹田里的真气起码增加了一成!

自己的事,自己最清楚。骆严现在完全信服了小***,一改往日的沉稳,自收功之后,两个嘴角就咧到了耳后根,灿烂的笑容险些晃瞎了他的手下们的眼。

待沈云收回手,他关切的望了过来。

“你特别适合练习小***。从明天起,你可以在上午的时候,加练一次功法。”沈云也挺高兴的。

“是。”

之后,骆严的功力一直是这样,象芝麻花节节高。而十名初级武师看到了小***的神效,大受鼓舞。一个个的把全部的精力和心思都放在了功法的学习上面。终于,在第四天晚上,有两名初级武师在沈云的护持下,生平头次完整的运转了一次小***。

同样,他们俩也成功洗髓伐经,排出了一层又臭又黑的油汗。

感觉到自丹田里淌出来一丝微弱的真气,两人完全失态,又哭又笑,手舞足蹈。

其余的初级武师在一旁艳羡不已。体内凝结出真气,是所有凡人武者最大的心愿。而大多数的人终其一生,也未能如愿呢。

此时,骆严早就收了功,也给沈云探过了脉。他笑着捏了鼻子,照着两个臭哄哄的手下的屁股,一人赏了一脚:“滚滚滚,仔细的洗涮干净。臭成这副德性,大人怎么给你们探脉?”他的手下自然没有资格称沈云“主公”,所以,在手下面前,他仍以“大人”相称。

“是。”两人象孩子一般,捂着屁股,快活的跑进了耳房里。

骆严收回目光,对其余的手下说道:“看到没?只要能完整的运转一次功法,就能洗髓伐经,还有凝结出真气。我们也不知道前世烧了多少高香,今世才能入得大人的眼,赐我们小***。这等千年都难得一次的良机,你们若是不抓住了,白白错过,那只能说你们太没用。休要怪旁人。”

众人听了,只觉得热血沸腾。

接下来的两个晚上,剩下的八人都无一例外的完整的运转了一次功法。

至此,十人皆成功的体内凝结出了真气。

正所谓:师父领进门,修行看个人。传法已结束,沈云因为对他们的后续进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所以,也与骆严一样,吩咐他们每次练完功都过来请脉。

而每一次探脉之后,沈云都会将他们的泥丸宫、周身经脉,以及丹田的情况详细的记录下来。

一晃一个多月过去了。

不知不觉之中,骆严已经每天能运转十次小***。而在十天这前,沈云见他已将功法练得炉火纯青,便在练功之时,不再为他护法。只是吩咐他,收功之后,一定要记得立刻请脉。

因为几乎是每个时辰都要请脉一次,所以,沈云因为得了家主大人的青睐,由杂役提拔为长随,搬到了骆严养病的院子里。

这天的下午时分,他又走完了一次功法。睁开眼睛后,与往常一样,起身去隔壁向沈云请脉。

不想,他刚一进门,还未张口,丹田突然猛的一绷。几乎是同时,他听到那里头传来“咔嚓”一声脆响。

“快坐下!”沈云正在桌案后面画符,察觉到他的异状,扔了手里的符笔,呼的起身,急声招呼道,“老骆你要突破了!”

如果不出意外,骆严这次极有可能就是突破先天境。

一时之间,他比自己当年突破还要紧张,两个手掌心瞬间被汗湿了。

相比之下,身为当事人,骆严反倒要沉稳得多。他撩起前袍,当即在原地盘腿而坐,调匀气息之后,沉声说道:“主公,我准备好了。”

沈云接连做了两个深呼吸,压下心中的激动与喜悦,飞快的吩咐着:“五心向上,气沉丹田……”同时,他从百宝囊里取出隔音阵等阵法,开始在屋子里布阵。

骆严没有一丝迟疑,一一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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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第五八二章 梦想成真

很快,沈云布好了法阵。而此时,骆严也按照他的吩咐,真正做好了突破的准备。

见他气息平稳,状态比较放松,沈云忍不住在心里赞道:不愧是武宗,够沉稳。

从他自身的经历来说,只要功夫到了,先天境并不难突破。难的是,他到现在还没有搞清楚,做为一个凡人武者,突破先天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以前,师父生前常挂在嘴边的是:师祖云,不知道,不入先天。

他一度也以为这便是突破先天境的条件。

可他到现在为止,也不知“道”为何物,却不但突破了先天,而且已然在修真的道路上,走得比先天境要远得多。所以,事实证明,师祖之言有失偏颇,并不全明。兴许她老人家说的是有灵根的仙童们突破先天境的条件,而非他们这些没有灵根的凡人。

那么,问题来了:没有灵根的凡人,突破先天境的条件,又是什么呢?

沈云突破先天境之后,也没弄明白。于是,他总结了自己练功的经历,撇去其中的不足之处,尝试着在私勇们的身上重复。

可惜得很。包括赵宣他们这些凡人武者在内,私勇们的底子实在是太差了。几年来,尽管大家都非常努力,也取得可喜的进步,然而,也只有赵宣等十几人达到了武宗境。他们连大武宗都还差些火候,何谈突破先天境?

沈云以为自己还要静候一些时日。不想,却峰回路转。先是,他意外的来到了百里城。接着,一时之临时起意,他成功的向骆严他们传法。

从他们的身上,他既看到了与赵宣他们相同的地方,同时,也惊喜的看到了一些不同之处。

比如说,开放的泥丸宫。

赵宣他们即便是突破了武宗境,泥丸宫也与寻常的凡人一样,是闭塞的。

至于赵宣他们的泥丸宫里是怎样一副情形。因为是在这次离开庄子之后,才于半道得了“心魔传承”,所以,他以前并没有探查过赵宣他们的泥丸宫,不得而知。

眼下,骆严突破先天境在即。沈云望着他,心思电转:难不成凡人突破先天境,最重要的条件就是打开闭塞的泥丸宫,使之处于开放状态?

除此之外,他真的找不到别的不同之处。

果真如此的话,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如何才能打开闭塞的泥丸宫呢?

正在沉吟之际,突然间,骆严那边突然传来一声尖利的“滋”声。

糟糕!光顾着想事,忘了老骆正在突破……沈云心中一凛,赶紧的抬眼看去。

只见骆严象是个煮熟的虾子,浑身通红。额头上争先恐后的冒出黄豆大的汗珠子。而刚才的声响是因为气息瞬间大乱,他本能发出的抽气声。

这是……要坏事啊!

“莫慌!”沈云呼的起身,一个箭步冲到他的身后,“啪”的一掌打在他的后背心上。掌心徐徐输入一丝灵力。

也难怪骆严稳不住了。此时,他周身的真气就跟烧开了的沸水一般。尤其以丹田为甚。那里头的情形,真的比煮开了一大锅浓粥还要热闹。

真气象没头的苍蝇,裹着血气,在丹田里横冲直撞。然而,不管它们如何撞击,象蒙着一张蛛网的暗红色丹田内壁,却始终是摇而不坠。

骆严现在的状态,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然而,照此情形,如不采取措施,这一步之遥极有可能变成骆严的终生之痛。

要怎样才能帮到他?

还好,这些年来,沈云接连突破,积累了一大把的经验。探查过丹田的情况后,他很快意识到问题的症结所在:灵气不足。

应该说是他的疏忽。

当年,他是在仙都突破先天境的。仙都之灵气,是迄今为止,他所到过的地方,除了晓泉秘境之外,最充沛,同时也是最精纯的地方。

而百里城的灵气浓度远不及仙都的百分之一。

先天境最根本的标识是,引灵气入体。

如此稀薄的灵气,叫骆严如何引之入体?

因为缺乏灵气,仅凭他自身的真气,真的无法彻底撞碎旧的丹田内壁。于是,越来越暴戾的真气竟然呈反噬之势。

还好,骆严稳得住。最重要的是,此刻他全身都动弹不得,却能想到以抽气的方式向他示警。

查明原因后,沈云拿开手掌,从百宝囊里取出十块灵石。

这十块灵石是有讲究的。其中,五行俱全,且数目都是一样两块。

闭住气息之后,他“啪”的捏碎十块灵石。

十道灵气应声而出,刹那间,汇成五行灵气。

“老骆,象往常练功一样吐纳!”沈云吩咐道。

骆严得令,果然开始竭力吐纳。

顿时,他的丹田大开。

“滋溜!”

丹田的外面竟然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漩涡。五行灵气蜂拥而入。

效果能用立竿见影来形容。骆严周身散发出来的灼人热气迅速弱了下去。十几息之后,恢复如常。之后,那骇人的红色亦是象潮水一般退去。

沈云定睛细看其丹田。

摇而不坠的暗红色内壁已然粉碎。不过,骆严甚是沉着老道。此时牢牢把握着五行灵气,正在运转功法。

最危险的时刻已然过去。只等新的丹田内壁完全合拢,这次的突破便成功了。

沈云停止闭息,徐徐的吐出一口浊气。之前,他之所以闭息,就是为了阻止自己的丹田吸纳那些五行灵气。他的修为高过骆严太多。他若不是闭息,一百个骆严捆成一个,都吸纳不到半点灵气。

有了先前的经验教训,他不敢再分心,全神贯注的守护在一旁。

一个多时辰之后,骆严终于睁开了眼睛。

我成功了!

从此脱凡超俗,成为了一名修士!

换在从前,是想都不敢想的美梦。

如今,它成了真!

“主公!”他感激的看向沈云。

刚才在危急时刻,是主公出手,力挽狂澜。

沈云温笑道:“恭喜你,老骆。呃,你先回屋洗漱一番……”

这时,骆严也闻到了一股令人窒息的恶臭之味自身上腾起,直冲鼻端。

“是!”不由老脸发烫,他用生平最快的速度跑回了自己的卧室。

呵呵,沉稳如老骆,也有失态的时候呢。沈云不觉莞尔。看到骆严成功,他心中的喜悦不下于自己当年突破先天境。

这也是他的成功。自当年突破先天境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成功!

事实再一次证明,凡人是可以修行的。

凡事可一可再,必定可三,可四……可万万千千。

从此,凡人修行,绝不会只是他的梦想。他完全有信心,将之付诸实际。

加油,沈云!他握了握拳头,在心里对自己如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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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八三章 沧海一粟

很快,骆严收拾妥当,又回来了。

而此时,沈云已经收起阵法,并且用去尘术敛尽了屋中浓浓的恶臭之味。

骆严走到沈云面前,二话不说,一揖到底:“多谢主公。”

人们常说,大恩不言谢,深恩几于仇。主公的这份恩情,他当刻骨铭心,用一辈子的时间去报答。

沈云伸手扶起他:“老骆,我给你把把脉。”

“是。”骆严先是深吸一口气,竭力让激动的心情尽快平复下来,然后,与往常一样,在长案前面的高杌上坐好,左手掌心向上,平放在长案上。

沈云伸手,将一丝灵力与神识绞在一起,自指腹探入其腕部的脉门之中。

一入经脉,他便感觉到了蓬勃的生机,仿佛置身于万物初醒的春天山野。

凝神细“看”。只见经脉浑圆,里面满满当当的。浑厚的真气之中,间杂有翠绿色的小光点。

不用说,这些小光点便是木灵气。

沈云纳闷极了:怎么只有木灵气?明明之前,我捏碎了五种灵石。且,每一种都是两块。

带着疑问,他先是例行检查。

周身经脉比突破前增大了五倍左右;任督二脉仍然没有完全打通,但是比突破前要通顺多了;所有经脉的颜色比先前要鲜亮许多。看样子这一次的突破又排出了不少杂质。

五脏六腑几乎没有变化。

接着,他先去看泥丸宫。

这里的变化可不小:从个头上来看,它现在起码是突破之前的数十倍;灵力与神识探入其中时,沈云“看”到的,不再是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泡泡,而是如雾气般飘荡着的各色薄雾。

待到细“看”,沈云发现这些五颜六色的薄雾就是那些彩色的记忆泡泡。因为泥丸宫变大了许多,所以,相对的,它们变得小了许多,汇在一起,远远看上去,便成了薄薄的雾气。

在泥丸宫里细细的搜寻了一圈,见没有心魔的迹象,沈云将灵力与神识撤出来,掉头沿着经脉向下,直奔丹田。

结果发现,变化最大的当属这一处。

首先,丹田里的真气比突破之前要浑厚了十余倍。同时,精纯度也不可同日而语。这样的变化,表现出来,便是骆严实力的飞跃,远远的超越了凡人武者。

再得,真气之中,夹杂有些许少得可怜的木灵气。而在突破之前,骆严的丹田里只有真气。这也是凡人武者与先天武者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问题是,其余四种灵气呢?

沈云小心翼翼的在丹田里探了一圈。还是没有看到其余的四种灵气。

他当年无法内视,不知丹田里的情形。但是,丹田里五种灵气俱全,还是知道的。

这是骆严与他当年不同的地方。

是不是意味着以后老骆只能吸收木灵气?沈云心里冒出一个念头,当即撤出灵力与神识,收回手。

“很好,你的丹田还有周身经脉并没有暗伤。”他抬眼看向骆严,说道,“不过,你的境界还不稳定。这样吧,你现在运转功法给我看看。”

“是。”骆严依言,就在高杌上盘腿打坐,五心向上,开始动转功法。

沈云先是闭息,不叫丹田自动吸纳五行灵气,然后运转灵力,将之汇入双眼,目不转睛的盯着其丹田。

周边的灵气比较稀薄。但是,多少也还是有一点点;再者,骆严刚刚突破,境界不稳,此时也不能一次吸纳太多的灵气。所以,他没有再拿出灵石来。

功法一启动,他便看到骆严的丹田穴外面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漩涡。

那是周边的空气被急速吸入丹田而形成的。附近的灵气小光点自然而然的,也被夹杂着一同吸纳了进去。

沈云看得很清楚,被吸纳进去的,是五种灵气小光点都有。但是,很快,除了翠绿色的木灵气小光点被丹田留了下来,其余的灵气小光点皆逃出了骆严的身体。

本来灵气就很稀薄。所以,现象表现得很明显。十几息之后,屋子里的木灵气小光点变得少之又少。而其余四种不见有什么变化。

还真是只吸纳木灵气。怎么会这样?沈云凝神,汇入双眼里的灵力又加了两成。用上了五成之力。

修士各个部位的强横度不尽相同,故而承受的灵力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眼睛这些部位都是比较脆弱的。它们能承受的灵力要少得多。沈云也一样。平常,他都只是往双眼汇入三成灵力。五成之力,于他来说,已是眼部经脉能承受的上限。

一下子,眼前的世界变得亮晃晃的。刺得他的眼睛有点儿疼。

不过,看得比先前清楚了十倍而不止。

这样的状态的不可能持续太久。沈云忍住要流泪的冲动,立刻将视线锁定骆严的丹田。

这一下,还真叫他发现了一个奇异之处——在骆严的丹田正中央有一个淡绿色的小气旋!

明明探脉的时候是没有的。

只是一眼,沈云已快承受不住五成灵力的重压。在眼泪流下来之前,他赶紧的撤去灵力,同时闭上眼睛歇息。

泪意很快退去。待周边经脉的刺痛完全消退之后,沈云再一次往双眼里汇入灵力。不过,这回,他先是试着汇入四成灵力。

再睁开眼时,眼前的世界不象之前那般雪亮刺眼,感觉舒服多了。

他再去看骆严的丹田。

其丹田里充斥着白色的薄雾。那些全是真气。翠绿色的木灵气小光点,象是夜空里的星星一般,点缀于其中。

在丹田的正中间,真的有一个模糊的淡绿色小气旋。

极有可能这就是老骆只能吸收木灵气的缘由所在!

撤了灵力,沈云走到长案前,轻声对骆严说道:“老骆,现在,我要将一丝灵力探入你的丹田。这样,我能更清楚的看到你的功法运转情况。你莫要抵抗。”

骆严正在运转功法,自然没法答应。

不过,沈云本来就只是支会他,并不是与他打商量。是以,说完之后,他走到其身后,用右掌抵住其后背后。将灵力与神识皆抽凝成线,绞在一起,通过掌心,探入后背,直奔丹田。

没错!丹田的正中央确实有一个淡绿色的存在。

怕伤到它,他将神识与灵力分开,只将神识丝小心翼翼的探过去,一点一点的靠近之。

终于,他“看”清楚了。

小气旋的里头有一个比芝麻粒大不了多少,象一点翡翠一般的存在。

正是这点存点在吸附木灵气光点。

与整个丹田相比,它真的能用“沧海一粟”来形容。也难怪他之前没有发觉。

可正是这个“沧海一粟”,让骆严能够吸纳周边的木灵气,并且,其效率远远高过他当年初突破时。

沈云很肯定,这是他的丹田里不曾有的存在。

这就有意思了。难不成每一个凡人修士都是不同的?

第五八五章 女子临时识字会

沈云到达省城的近郊后,给赵宣传讯——落桑族人的魔爪还未来得及伸向这里。所以,他不担心被他们发觉。

少顷,赵宣回讯。原来他猜测自家主公会星夜赶过来,所以,特意在城外的白莲山脚等候。

沈云早先从骆严那里得了一份全凉洲的地图。省城东郊的白莲山是名山,在地图上也有标注。据地图上显示,那里离他现在所处的位置不过十来里。

于是,他又传讯过去:“在原地等着。我马上过来。”说罢,祭起飞剑。

突破之后,他的目力又是突飞猛进。在半空中,方圆三十里以内的野兔是雌是雄,都逃不过他的一双利眼。更不用说赵宣那么大的一个老爷们。

跳上飞剑后,不多时,他便在白莲山脚发现了目标,直接飞了过去。

倒是赵宣他们几个被他从天而降的样子镇得一愣一愣的。

“你们什么时候到的?”沈云跳下飞剑,一边收剑,一边问道。

“见过主公!”赵宣最先回过神来,赶紧领着四名手下见礼。

见完礼之后,他如实以对:“今天上午进的城。寻好落脚的地方后,想着主公今晚可能会寻过来,下午的时候,又出了城,来到这里。”

沈云微微颌首:“这里不是说话的地儿。伯堂,附近有没有合适的地方,我们先坐下来,再细说?”

“有的。”赵宣追随他多年,深知他的习性,早就看准了地方,“我们在附近找到了一个天然山洞。墨池领着人守在那里。”

沈云笑了笑,抬手示意他们带路。

那处山洞离这里不过两里来路。就在林子的后边。他们穿过眼前的这片杂树林,便到了。

沈云果然看到墨池他们几个在山洞周边警戒。

见是他,几个人纷纷从藏身处现身,抱拳见礼:“见过大人。”

而山洞里,柴火堆上的烤野猪肉已烤得香喷喷,油汪汪。

赵宣见沈云带着一身的寒气,提议道:“这是下午进山打到的。我们出发的前一天,恰好是庄子里今春的新米酒出缸。齐伯叫我们给您带了几坛。野猪肉是下午进山打的。这里的夜里已经冷了,要不您先就着烤野猪肉喝点新米酒,去去寒气?”

“好啊。”沈云从善如流,“我们边吃边聊。”

闻言,墨池他们都抱拳离开,去山洞外面守着。

赵宣一边片肉,一边细细的汇报了庄子里的近况,还有这次的行程。

准确的来说,他汇报的是一个多月前庄子里的情形。因为他们这次出来,日夜兼程,在路上也用了差不多一个半月的时间。

他们出来时,整个春望县的秋收都已经结束。秋天的年景好,再加之,夏收时候的赈灾得力,所以,连带着周边县市都喜获大丰收。先前的灾民又成群结伴的回来了。不过,这回他们一个个的都穿着新衣,满脸喜色,大包小包的,是特意来答谢“神仙大人”的。一时之间,问事堂的外面,爆竹声从早到晚,就没间断过。没两天,烧出来的香烛灰烬便堆成了山。至于他们带来的供品,就问事堂那几个人,便是一个分成八个,也处理不过来。

问事堂堂主李忆领着手下死扛了一天,便招架不住了,紧急向长老会求援。

经过商议,长老会当晚就出了诀议:一方面,按旧例增派人手,协助问事堂接待乡邻们;另一方面,请十里八乡的乡亲们帮忙,去官道上现身说法,劝说远道而来的人们,想答谢“神仙大人”可以,只要去问事堂外面叩个头就是,千万莫扰了“神仙大人”的清修。

于是,“神仙大人”不求名不求利不求香火的美名迅速传开来。前来叩头乞福的人们更多了。

这时,各种传言风起。比如说,问事堂外面的香灰能治百病。从而,有人甚至从省城特意赶过来,只为在问事堂的外面叩个头,求一小把香灰。

自秋收之后,丁叔领着他手下的人盯着外面的动静,不管有什么传言,都第一时间传回长老会。

类似于这种香灰能包治百病的讹言,长老会一边叫丁叔查源头,对于那些不怀好意,故意乱传之人,发现一个,处理一个,绝不手软;另一边则令问事堂及明辟谣,引导那些特意前来问药的人们去医庐请脉问药。

待丁叔揪出来数个远近有名的神棍,交由当地的乡老以乡规严处之后,很快的,那些杂七杂八的谣言消失了。

因为秋收之后,便是难得的农闲时候。女营那边的两位营主向长老会申请,建立女子临时识字会。

原来,一直以来,在女营打零工的那些女子通过自己的劳动赚到了钱,也和男子一样,能够养家糊口,从此,自信心大增。再看到女营里的女子们,“能识字断文,一身的好本事,比男人还要能干”,只觉得艳羡不已,处处模仿着她们行事。

女一营的营主刘玉娥从她们身上仿佛看到了自己的过去。不过,她是幸运的。因为她在最孤立无助的时候,碰到了主公,从此脱胎换骨,得以新生。

现在,再看到与自己当初一样渴望新生的女子们,她觉得自己也应当如主公当年一般,对她们伸以援手。

身为过来人,以及私勇们的深刻变化,她最清楚识字在这里头起的巨大重用。于是,她找到女二营的营主,也就是赵宣的夫人,方雅。后者也有此意,两人一拍即合,联名向长老们提出了在农闲时候建立“女子临时识字会”的申请。

“事关重大,正好这次我过来寻您,所以,长老会不断擅自决定,请我向您面禀。”赵宣说道。

沈云没有立刻表态,而是喝了一口滚烫的新米酒,抬眉笑问:“伯堂,你呢?你对这个女子临时识字会是赞同,还是反对?”

赵宣不好意思的搓了搓手,笑道:“这个,不瞒主公。内子与刘营主商议时,我正好在家。所以,被内子硬是扯进去,听了一耳朵。‘女子临时识字会’的名字是我给取的。”

“哈哈哈……”沈云爽朗的笑了,“我心亦如伯堂之心。你给齐伯回讯,就说女子临时识字会的一切开销,皆从我的私账上出。还有,刘营主和方营主联合记一等功一次。”

“是,主公!”赵宣响亮的应道。

第五八六章 泥丸宫里的秘密

接着,赵宣简要的汇报了在菱洲省城开辟财源的情况。

那边的正忙着吞噬贝侯爷的势力。对于菱洲的商界来说,则不下于一场腥风血雨。其中,头一个被收拾,就贝侯爷在省城最大的钱袋子袁家。具体的,仙府大老爷用了什么手段,不为世人所知。但是,号称“省城第一家”的袁家,现在是江河日下,势如明日黄花,这是人人皆知之事实。前不久更是传出,家主袁老太爷突染重病,药石无济,眼见着没几天活头了。儿孙里又没有能立挽狂澜的,是以,这位昔日威风八面,有“袁半城”之称的袁老太爷心灰意冷,将名下之大半的家财变现,给不争气的儿子们捐官,为后世子孙求一个安稳。紧接着,另外几个有名的大户也传出了捐官的流言。如此一来,省城商界,凄风苦雨,人人自危。在这样的形势之下,赵宣的种种谋划成空,开辟财源一事,也暂且搁浅。

末了,他忧心忡忡的叹了一口气:“这世道,往后只怕会更乱了。”

沈云沉默片刻,说道:“伯堂,清风堂将来肯定是要在各地开设分堂口的。我的想法是,最好是能找到一条财源,在各地开分号。你是清风堂的堂主,又是老生意人。从菱洲到凉洲,走了差不多三千里路,对此,有什么想法没有?”

赵宣还真有一个想法呢。他一改愁容,信心满满的笑道:“主公,我的想法是,开一个南北野味铺子,将南边的野味贩卖到北边,北边的则贩卖到南边去。不拘吃的,还是用的,总之,我们紧着当地人的喜好来。我们有储物袋,不用担心野味在中途因为天气而变质变味,损耗也能控制到最低。之前,我们的人走南闯北的贩运粮食,人手都是现成的。这样的铺子绝对开得起来。不瞒主公,这次我们就带了不少菱洲那边的野味过来。白天在城里的市集里转了转,其中有几样肯定是行销的。”

原来是早有准备。沈云闻言,乐呵呵的说道:“既是如此,你只管放开手脚去做就是。不过,我把话撂在这里,生意要紧,赚钱也要紧。但是,你们清风堂自己的活计才是最最要紧的。”

“是。”赵宣连忙起身抱拳领令。

沈云招手,示意他坐下来:“我看你象是进入瓶颈了。来,我给你把把脉。”

习武之人,进入瓶颈,是常有的事。不过,赵宣追随沈云多年,还是头一次听说,进入瓶颈,跟生病一样,还要把脉的。闻言,他心思电转,心道:难不成主公这次出来,又有奇遇?

是以,不问原由,笑嘻嘻的依言捋起左袖,将手伸了过去。

沈云看了一眼他的心窝,又笑了笑,开始探脉。

和猜想的一样,赵宣的泥丸宫是闭塞的。不过,他没有想到的是,同样是武宗,赵宣的泥丸宫的大小完全不能与骆严当初相比,甚至不敌十名初级武师。

有意思!沈云在心里飞快的琢磨起来:老骆挑选出来的十名初级武者,当初的武学修为皆不如现在的赵宣。然而,他们的泥丸宫却都是开放的。所以说,泥丸宫是闭塞的,还是开放的,还有,大小,其实与武学修为之高低,并没有直接的关系。真是这样的吗?那么,打开泥丸宫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

当即,他将绞在一起的灵力丝与神识丝分开。灵力丝留在外头,而神识丝一分为二,其中一缕继续与灵力丝绞在一起,也留在外头,另一缕则小心翼翼的探入泥丸宫里。

他如此小心也是有原由的。泥丸宫不比别的穴位,它处于闭塞状态时,精细娇气得很。但凡有一丝半点的伤害,便会损伤心智。

换在从前,他不是敢这般窥探闭塞的泥丸宫。全是因为得了“心魔传承”,所以知道,即便是闭塞的泥丸宫其实也并非严丝合缝,浑然一体的。事实上,它还是有一条比头发丝还要小的通道。心魔并不是修士们专有的。凡人也会起心魔。而这条通道就是心魔的入侵之路。

还有就是,近段时间来,他每天都要探查自己还有骆严他们几个的泥丸宫,对泥丸宫的构造可谓了如指掌。是以,把握又多了几成。

所谓,艺高人胆大,说的便是此时的他吧。

百来息之后,比头发丝还要细一半多的神识丝终于成功的探入了赵宣的泥丸宫。

顿时,五颜六色的记忆泡泡扑面而来。

沈云一一察看过,感慨不已。

一直以来,他都以为赵宣是个沉稳的。但是,现在看来,真应了那句“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的老话。赵宣之心志,竟然连骆严挑选出来的那十名手下都比不过。

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也很简单。个人的经历所成。

赵宣的人生经历算是比较丰富的。但不足以与骆严他们相比。

说白了,就是赵宣受到的磨砺,远不如骆严他们。

突然间,沈云明白过来。他自己是不是也是因为打小饱受磨砺,所以,才早早的打开了泥丸宫?(因为以前不能做到内视,所以,他并不清楚自己的泥丸宫是什么时候打开的。但是,从赵宣,还有骆严他们的对比来看,他的泥丸宫定是早早的打开了。)

如果这便是泥丸宫开放的原由所在,那么,他只能说,因祸得福。

为了确定自己的推测,沈云撤出灵力与神识,松开手,对赵宣说道:“我大概有了结论。不过,还有待验证。你唤墨池进来。”

赵宣听得一头雾水,心道:这与墨池有何关系?

虽是这么想,他还是毫不犹豫的唤了墨池进来。

没想到,他家主公竟然又是把脉。

他站在一旁,不由惊愕的睁圆了一双眼睛。

好在没有多久,他家主公便松开了手,又道:“再唤一个人进来。”

是随便哪个都可以的意思吧?赵宣深吸一口气,打发墨池出去,又唤了一个。

就这样,沈云又给五个人探了脉,觉得自己的猜测是可靠的,这才罢手。

“你准备一下,明天随我去百里城。置办铺子的事情暂且交给底下的人去准备。”他抬眼说道,“如果顺利的话,兴许你回来后就能突破瓶颈。”

啊?探脉还真的找出原由来了?赵宣一不留神,被自己的口水给呛到了,俯下身子,剧烈的咳了起来。

第五八七章 好命的赵宣

天亮之后,沈云真的带上赵宣,御剑飞回百里城。

本来,沈云的打算是,叫赵宣亲眼看看百里城被割让到异族的手里后,城里的人们悲惨的境况,从而给后者一个强烈的刺激。兴许在这样的刺激之下,后者也能如骆严他们一般,打开泥丸宫。

哪知,赵宣一站上飞剑,两条腿便跟泡发了的面条一般,直发软,哆哆嗦嗦的完全使不上劲。

“主公,我……”他知道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可是,他是真难受。额头上嗖嗖的冒出来的冷汗比黄豆还要大。

沈云看了一眼他的心窝子,旋即明白过来——原来是畏高。

也是。身为凡人,何曾有过御剑飞行于高空的经历?

事实上,畏高的不仅仅是凡人。修士也一样。在玉简里,祖师介绍御剑术之前,就特意提出来。如果初学者畏高,传授者不妨用一条薄纱巾缚住初学者的双眼,带着先体验体验。一般来说,一回生,二回熟,多体验一时些日,初学者渐渐的便会适应了高空飞行。畏高之症也就不药而医。

于是,他温声提议道:“是我疏忽了。飞剑飞得高,速度也快。你初次搭乘飞剑,难免不适应。这样吧,你用帕子蒙着眼睛,坐下来调息,不适很快能退去。那时,你会发现这飞剑比马车要平稳多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赵宣得到了极大的安慰。心里的愧意与尴尬立时散掉了一大半。

“是。”他连忙掏出一方白丝帕,依言缚在头上,遮住眼睛。

果然,不用调息,已感觉好多了。

“主公,这个法门很管用哩。”他松了一口气,不由咧嘴笑了。

沈云抚掌轻笑:“当然。这是修真门派教授弟子们御剑术时,常用的法门。”

赵宣讶然:“仙官大人初学御剑术,也会生出不适之感?”

“他们也是人嘛。头回御剑,也有可能会适应不了这么高的位置。这很正常啊。”沈云故意轻描淡写的答道。

赵宣闻言,心里头残存的那一点愧意与尴尬也没有了,盘腿而坐,五心向上,开始调息。

沈云见他的气息渐渐平稳,额头上的冷汗也很快的收了回去。这才放下心来,转过身子,看着前方御剑赶路。

不多时,赵宣也觉得不适的感觉完全没有了。

正如主公所言,坐在飞剑上,一点儿也不见颠簸。如果不是耳畔有呼呼的风声,他觉得这会儿跟在蒲团上打坐,没有什么两样。

哪里是马车能够相比的!

再想到,主公神色轻快,跟没事人儿一样,负手立在飞剑的最前端,他只觉得一张老脸象烧着一般。忍不住在右大腿的外侧用力掐了一把,忍痛在心里骂自己:赵宣啊赵宣,你连站在飞剑上的胆量也没有,还谈什么脱凡超俗!不如乘早死了这心思罢!

马上,心里头响起另一个坚定的声音:“说什么死心呢?跟着主公,何愁仙路不成?迟早的事儿。不就是在飞剑上站起来嘛。赵宣,你肯定行的。赶紧的站起来!”

赵宣再也坐不住了。可是,一想到要站在飞剑上面,两条腿儿立时又使上不劲来。

这时,心头的那个声音再度响起:“赵宣啊,虽说跟着主公,不愁踏不上仙路。可前提是,你必须跟得上主公啊!现在,你连站在飞剑上的勇气都没有,这么怂,这是早晚把主公给跟丢了的节奏啊。”

赵宣一听,好不着急。

原本平复的气息转眼间又乱了。

他赶紧的深吸一口气,扼腕心道:不,我会跟丢的。终我这一生,我都会誓死追随主公。永不言悔!

对,不悔!

他心头一热,呼的一把扯下蒙住眼睛的丝帕。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主公那颀长而挺拔的青色背影。

自从遇到主公以来的种种过往,象是走马灯一般,在他的脑海里飞闪而过。

对,追随主公,是我今生不悔之选择。

现在御剑的是主公,我有什么好怕的!

就算前面是刀山火海,是龙潭虎穴,我也视之如归家的路。

所以,有什么可怕的!

一股热流自心底猛然腾起。电光石火之间,他仿佛听到自己心花绽放的声音。

这样的感觉真的好玄妙,好神奇。他使劲的打了一个哆嗦,回过神来。

啊呀!我是什么时候站起来的?我居然一点儿也不知道!

赵宣惊讶之余,举目四望。

飞剑仍然高高的悬浮在空中,速度比先前还要快上许多。

风吹得他的袍袖猎猎,哗啦作响。

天,仿佛一下子变低了。而大地,则忽然变小了许多。最重要的是,他只觉得眼前大亮,心里从未有过之轻松、舒畅。

先前的那种天旋地转的不适之感再也不复有。

原来,这便是飞的感觉!

真好啊!

赵宣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情不自禁的展开双臂,笑着大声说道:“主公,我现在心里好不畅快!”

其实,沈云一直在用神识密切的关注着他。所以,对他的一举一动,都了如指掌。

这会儿,听到他的气息已然平稳,却比之前浑厚得多,竟是突然间功力大进的表象,沈云好不惊讶: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他怎么就突破了?而我却完全没有察觉!

他哪里还有什么心思赶路?心念一动,就近寻了一个无人的小山头,降下飞剑。

“你刚才突破了。来,坐下来,我给你把把脉。”收了飞剑,他急声说道。

赵宣还沉浸在刚才的亢奋之中,闻言,呆呆愣愣的,跟个傻子似的,完全反应不过来。

沈云索性一把将人拉着坐下,重复道:“伸手,我给你把把脉。”

赵宣一屁股跌坐在地上,终于回神,惊喜道:“主公,我真的突破了?怪不得呢,我感觉身子轻便得很……”

“噤声!”沈云看了他一眼。

赵宣被自己刚才的失态给雷到了,连忙用右手捂住自己的嘴巴。

沈云怀疑他是心境突破了。所以,直接将灵力与神识抽凝成丝,去探查泥丸宫。

果不其然,泥丸宫发生了大变!

它不但个头变大了一倍,而且心窍开放。

居然搭个飞剑就能打开泥丸宫!这也太好命了吧。沈云不由满头黑线,熟门熟路的将神识探入泥丸宫里。

第五八九章 沈云癫狂

待看过泥丸宫里最鲜亮,也是个头最大的那团记忆泡泡,沈云沉默了。

原来是这样啊。

身为主公,他被赵宣的忠诚与信任深深的感动了。但是,让他感触最深的是,正是因为赵宣在刚才升华了这份忠诚与信任,所以,心境大涨,一举打开了泥丸宫。

这一点,看上去,与骆严他们不相同。但是,细想之后,他觉得本质上是一样的。那就是,不管是赵宣,还是骆严他们几个,都是真正明白了自己的志向,这才打开了泥丸宫。

这个志向,于赵宣来说,是坚定不移的追随他这个主公;于骆严他们几个,则是驱逐落桑族人,重获自由。

志向的内容,因为生平际遇的不同,而完全不同。但是,他们几个立志之明确,以及坚定,却是一样的。

想到这里,沈云不由回想起了自己的过往——当年的他,不也是和赵宣,骆严他们一样吗?小小年纪的他,无比坚定的立下了扶危济困,做一个行侠仗义的大侠士的志向。后来,碰到的种种困难与挫折,不但没有让他迷失初心,反倒使他的心志越发坚定。

现在看来,从最初的立志,到后来每一次的坚定心志,无不伴随着修为的突破。

仿佛一直隔在眼前的那层灯笼纸终于被捅破了,突估间,沈云只觉得心头大亮。

“哈哈哈……”他忽的从地上跳了起来,手舞足蹈,几近癫狂,“我知道了!终于明白了!”

可怜赵宣,从来没有见过自家主公这般失态过,坐在地上,昂着头,望着他,一双眼珠子险些瞪落。张大的嘴巴能一口吞下一个大鸭梨。

突然间,罡风大作。沈云突然拉出一串残影,下山而去。

赵宣眨了眨眼睛,恍然大悟: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仙人顿悟?

哎呀呀,主公的身法原来已是出神入化啊……

就这么一愣神的工夫,那一串青色的残影已然到了半山腰。赵宣回过神来,看得真切,心中大急,暗道一声“糟糕!可别真跟丢了”,赶紧的跺了跺脚,驱动真气,全速追了下去。

他不知仙人顿悟有什么忌讳。见沈云那副样子,跟迷了心没什么两样。故而在心里寻思着:会不会跟梦游一般,听不得高声大叫?

于是,也不敢大喊大叫,只是舍命的跟在后头狂奔。

结果,等他气喘如牛的奔到半山腰,头顶只有蓝天白云,周边则是一派林深草长。哪里还看得到主公的身影!

真给跟丢了!

赵宣俯下身子,双手撑着膝盖,象鱼儿离开了水一般,张大嘴巴使劲的喘着气。

“叭嗒!叭嗒……”

从下巴摔落的汗珠子,跟断了线的珠子一般,接连落到脚底的大石头上,颗颗摔成数瓣。

他的气还未喘匀,脚底的灰白色大石头已经湿了一大块。

不是热的。凉洲的深秋比菱洲要冷得多。这时节,他已穿上了皮袄子。再说,以他的功力,全速跑这么一会儿,就喘成狗状,那全是因为突然发力,没有事先活泛筋骨的缘故。还不至于跑出一头的大汗来。

这些硕大的汗珠子,便是冷汗!说白了,就是吓的,急的。

刚才,他听到主公高声大叫着“知道了,明白了”之类的,便在心里想着,会不会是仙人顿悟。可是,再往深里一想,主公的样子分明疯疯癫癫。他心里不由直打突,又猜测道:主公该不会是走火入魔了吧?

貌似后面的情形更象……

如此一想,他是悔青了肠子——早知道,刚才就应该出大声,向主公喊一嗓子的。说不定能将主公的心智喊回来呢。

现在,主公跑得没了影。他又人生地不熟的,连这里是哪儿都不清楚。一时之间,叫他去哪里找人?还有,主公现在神智不清,在这荒郊野外的,不会出什么事吧?

越想,心中的惶恐越甚。他连气都没有喘匀,又直起身子,急急的往山下找去——刚才好象,似乎是看到主公下山去了。先去山脚碰碰运气再说。

谢天谢地,他今天的运气不错。

在山脚有一个小水潭。潭边有一块巨大的黛青色石头,甚是醒目。

赵宣下得山来,远远的看到,主公背对一片茂密的毛竹林,面对小水潭,盘腿坐在那平坦的巨石之上。

过山风吹得毛竹林沙沙作响。同时,也吹得主公的夹袍鼓了起来,跟个青色的大包子一般。

可是,主公闭着眼睛,坐在那里,两只手各自掐成一道剑指,平放在两个膝头,跟石头雕出来的石像一样,纹丝不动。仿佛先前的癫狂只是他的幻觉。

照这副情形,跟走火入魔完全不搭边。

看样子就是仙人顿悟。

原来,仙人顿悟是如此情形。真够吓人的。

赵宣长吁一口气,按下好奇心,轻手轻脚的走到小水潭边。

不敢靠得太近。他在离巨石百步远的地方站住,自觉的担起警戒之职。

也没等多久。大约半刻钟之后,沈云睁开了眼睛。

身形一晃,下一息,人已站在赵宣的面前。

“走吧。”他面色如常,祭起了飞剑。

“啊?”赵宣再次愣住。

他听说,仙人顿悟之后,都会修为大进,进而引发异象。

可是,异象呢?他不禁茫然四顾。

沈云被他的憨样儿给逗乐了,呵呵笑道:“我不过是想明白了几个问题。谈不上顿悟。”

所以,也不会引发异象了。赵宣有点儿小失望,“哦”了一声。声音刚一出口,他再次惊呆:“主公,你,怎么知道我心里头想什么?”

‘我有读心术’这样的解释,太不友好。沈云当然不会如实说出来,指了指他的脸,好心情的忽悠道:“你只差没有在额头上刻着‘主公顿悟了’这五个大字了。”

“是吗?这么明显!”赵宣怪难为情的,伸手使劲的揉了揉脸,连声说道,“失态,真是太失态了!”身为清风堂的堂主,山崩于前,面不改色,那叫常态;喜形于色就是失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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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九零章 敢为天下先

沈云载着赵宣,没有去百里城,而是原路返回省城。

理由很简单:之前,他带赵宣去百里城,为的是想用百里城的现状,刺激赵宣,从而助其提升心境,好早些打开泥丸宫。现在,赵宣已经打开了泥丸宫,便用不着去百里城了。更何况,赵宣与骆严他们的志向不同,即便是去了百里城,也于提升心境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所以,何必浪费时间与精力呢?

他没有瞒着赵宣的意思。是以,当后者见方向不对,发问时,便一五一十的说了。

“泥丸宫已打开,我暂且不用去百里城了?”因为研习《小***》的初期,要辅以穴位经络按摩,所以,赵宣是知道泥丸宫的。可是,打开泥丸宫之说,却是头次听闻。他素来好学,且深知主公向来主张不懂便问,是以,好奇的问道,“主公,为什么要打开泥丸宫?”

这个问题,刚才沈云已经琢磨得非常透彻了。闻言,转过身来,十分肯定的答道:“因为这是修士与凡人的根本区别之一。要想超凡脱俗,第一步便是开启泥丸宫。我把这一步称为‘开窍’。”

他说的很浅显,赵宣一听就懂,禁不住两眼放光:“主公,这么说,我已经‘开窍’了?”

“对。你刚才心境提升,已然进入开窍境。”沈云点头。

“开窍境?”赵宣迷糊了,“这是什么境界?”

先前,主公跟他们说过修真有好几重境界。他们是凡人武者,依着仙庭的那一套,可分为武者、武师、武宗等境界;修士与凡人武者一样,也根据修为的高低,分了境界。比如说,最低阶的就是先天境。其次是炼气境……等等;所谓超凡脱俗,就是指进入了先天境。

这些,他早已烂记于心。

而现在主公新提出来了一个“开窍境”。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境界呢?他表示完全不懂。

其实,所谓的“开窍境”,是沈云刚才在小水潭边新起的一个名字。

一直以来,他发现自己的修为境界对不上修真界沿袭的那一套境界。

比如说,师父生前说,祖师她老人家临终前示下,“不知道,不入先天”。可见,知“道”是进入先天境的必要条件。然而,他进入了先天境,却不知“道”为何物。甚至,他现在也不是很清楚。只能说,心里隐隐的,有一些猜测,并且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好吧,除了这一点,先天境的其他方面还算是比较相符的。

到了筑基境,就越来越不相像了。

如果不是读了祖师她老人家刻录《青莲无上功》的玉简,他那时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具有了筑基境的实力。

到现在,就是那份玉简也被他完全搞糊涂了——就在骆严突破先天境之后,他想到境界问题,又尝试着拿出那枚玉简,往其中输入灵力,想测试一下自己现在的灵力究竟到了哪一个境界。不想,输入灵力后,玉简不断闪烁,一下红光,一下绿光……跟走马灯一般,飞快的换着色儿。每换一个色,玉简里的声音便报一个境界等级。他听着,竟是从先天境初期到金丹大圆满都报了个遍。

这一次来百里城,机缘巧合之下,他发现了泥丸宫的秘密。幸运的是,先有骆严突破先天境,然后赵宣打开泥丸宫。再加上自己的修行经历,以前很多想不明白的地方,他突然间想明白了。并且头一次无比清楚的意识到:不是他不合标准,而是修真界沿袭下来的那一套境界标准根本就不适合于凡人修仙。

也就是说,修士的境界可以分为先天、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虚、飞升等七重大境界。但是,这里的修士都是有灵根的。

对于他们凡人来说,这一套不适用。

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凡人没有灵根。

那么,凡人修士的境界是不是也分为不同的境界?到底都是哪些境界呢?

前一个问题,沈云已有确切的答案。即,是的。凡人修士的境界也是分为不同层次的。

但后一个问题,沈云找不到现成的答案。

兴许在人人都可以修仙,没有根据有无灵根这一标准,划分“仙”与“凡”的那个上古时代,资质说还未成为主流,没有灵根的修士们是有自己的境界划分标准的。

可是,随着资质说大行其是,成为主流。没有灵根之人被划入“凡人”行列。从此,修仙成了有灵根阶层的特权。关于无灵根者修行的一切都失传了。这一套境界标准也完全不可考。

不过,没有关系。没有前法可循,我自己摸索就是。

正如这荒郊野岭,本来是杂草丛生,看不到现成的路。但是,并不意味着,此处便是无路可走。

而且,我若是从荆棘丛里辟出来了一条路,并且同样也适合于后面的人。那么,待后面跟上来的人多了,它也就成了一条路。

这条路,也许会比现成的那条修仙路更加坎坷,危险也要多得多。但是,有了这条路,“仙”与“凡”的天差地别便不复存在。我们这些没有灵根的所谓“凡人”才算有了一条真正的活路。

所以,这条路,便是我的路。不管前路如何,我这一生都必须走下去的路。

再难再苦,甚至为之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也在所不惜。还怕给这条路划分几个阶段吗?

没有现成的境界等级,那么,我自己来划!

我来为天下先!

这种尝试令沈云不觉热血沸腾——没有比这更有成就感的探索了。从此以后,他修到什么境界,后面的继行者们,便都以他划下来的标准为参考。除非有一天,他殒落了,或者,后面有人追赶上来,超越了他。

于是,在小水潭边,沈云根据自己的修行经历与经验,先是划下了“明心”、“开窍”、“先天”等三个境界。

所谓明心,便是指明白自己的志向,并且愿将志向付诸实际。

而“开窍”,则是坚定志向,心境提升到可以打开泥丸宫。

以上两重境界都是凡人境。并且,修行的方式并不限于武学。其他行业也一样可以修行。

在沈云看来,修行就象是一条路。只要明白了自己的心愿,有坚定不移的走下去的决心,那么,不论是谁都可以走上修行之路。

有灵根的可以,没有灵根的也可以;

好人可以,坏人也可以;

善良的人可以,恶毒之人也可以。

……

但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自己修的什么行,得的便是什么果。既是自己坚定不移挑的路,最终修得恶果,也怨不得旁人。

而泥丸宫打开,是脱凡超俗的一个硬性指标。也是考验修士心志之坚定的唯一指标。

也就是说,泥丸宫不开,不入先天。

进入“先天”,便是超凡脱俗了。这一点与有灵根者是一样的。

至于具体的小境界,沈云现在手头掌握的实例不够,知道的相关数据少得可怜,不好划分,只能待以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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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九一章 灵石是个大问题

沈云将赵宣送回了省城。

因为百里城是在落桑族人的牢牢掌控之中。在城中,传讯符很有可能被落桑族人半道拦劫,所以,两人约好,两天用传讯符联络一次,并且传讯的时间也固定在卯时一刻。以沈云的修为,进出落桑族人的防线,有如无人之境。届时,他出城,选一个隐秘无人之处,传讯即可。

若是碰到紧急的事情,沈云这边,自然是可以随时御剑去省城,个把时辰就能赶到;而赵宣那边,沈云则给了他“紧要之事,先自行处理,再上报”的权力。

商量好后,沈云便御剑赶回了百里城。回到骆家时,恰好是晚饭时间。

当晚,他又骆严他们把了脉,将每个人的脉案都详细的记录下来。另外,还补上了赵宣的脉案。现在,他最缺的就是实际的案例。而这些只能靠他一点点的收集。

接下来,他从百宝囊里又取出修行手札,将今天的所悟一点一滴的写下来。依着以前的习惯,在末尾写道:当前,最缺的是灵石。要尽快想出解决灵石的法门。

这是实情。

五行灵气于修士来说,就象是米饭于凡人,水于鱼,真的是必不可少的。

当所处的环境里,五行灵气太过稀薄,不够用时,这时,修士便只能用灵石来提拱灵气了。

但他是个例外。他修行时,对五行灵气依赖并不是很大。因为除了五行灵气以外,日、月精华,甚至煞气,对他的修为都是一样的有用。所以,一直以来,他的灵石全是花在维持庄子里的阵法上面。

可骆严不成。应该是因为丹田里的那一点类似木灵根的存在的缘故,使得他练功时,对木灵气的需求非常大。现在,他基本上是一天运转三次《小***》,消耗掉两块下品木灵石。

是以,这才几天,沈云身上的木灵石已经只剩下七块。刚才探脉时,他将之全给了骆严。可就这么一点点,骆严也只能维持三天半了。一旦断了灵石,骆严的修行便难以继续。除非他搬出百里城,去仙都。

关于这个问题,沈云也曾与骆严交流过。

骆严不愿意离开。理由很充足:他的家人、族人,都在这里。在这种艰难时刻,他身为家主,只顾自己修行,而弃他们不管;更重要的是,沈云当初跟他说,这片土地是列祖列宗传下来的,并且将来还会一样的传给后世子孙。他深以为然。现在,百里城在他们的手里,被落桑族人抢走了。他们拿什么传给后世子孙?所以,他曾立志,不赶走落桑族人,他绝不离开百里城半步。

如此一来,便只能想办法去搞灵石了。

只是,去哪里搞灵石呢?可以用真金白银去各仙门理事处换。但是,这样的话,跟烧银子没什么两样。光是供骆严一个人还不成问题。若是其他人也必须灵石,纵使有金山银山,也不够烧的。

必须另辟途径。

沈云知道城主大人肯定是修士。百里城的五行灵气如此稀薄,于城主大人也是一样的。所以,城主大人要么如骆严一般,依靠灵石修行,要么在城主府里,藏有灵气充盈之秘境。

不管是哪一种情况,他都要去城主府探一探才行。

然而,自从城陷之后,偌大的城主府竟然离奇的原地消失了。

原本是城主府的地方只剩下一大块荒芜之地。骆严曾以清理百里城为名,亲自去那一带看过。结果,那里从早到晚都笼着淡淡的白色雾气。他在里头转了一大圈,却连个野兔窝都没有看到。

不止是他,所有幸存的人们都深以为奇。

很快,落桑族人也知道了城主府之怪象。他们先是对那一带进行了地毯式的搜查,一无所获之后,马上用苇席将那一带,以及周边的几条街道都给圈了起来,并且,派了数百精兵严加看守。

就这样,那里被他们划为了禁区。城中的百姓,不得以任何理靠近。否则,格杀勿论。

另一方面,落桑族人得知城主府每年都会举行一次海棠酒会。城主大人更是亲自写海棠花柬,邀请城里的名望之士去府里赏花品酒。城里的人们也以能得到海棠花柬为荣。离酒会还有一个月,城主府里便开始派送海棠花柬。花柬送入谁家,这是全城人们都关注的热门事件。所以,哪些人得了海棠花柬,哪些人去年得了,今年没有得……大伙儿一清二楚。落桑族人很快便得到了经常参加海棠酒会的人的名单。对于名单上的人,他们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极力拉拢。骆严因为连续十年都参加了海棠酒会,成为那名单上的第一人。这也是落桑族人明知他是装病,也故做不知,仍然极力拉拢,始终没有翻脸的原由所在。

沈云初来百里城的时候,人生地不熟,故而,只知道那一带是落桑族人重点把守的禁区,并不知那里曾经是城主府。那时,他曾远远的观察过那里的雾气。发现只是迷雾,里头既没有灵力波动,也不见煞气的影踪之后,他便以为落桑族人是要在那一带修建什么,没有再放在心上。

从骆严这里了解到真相,又得了城主大人牺牲之前的白玉盘之后,他便想找机会去那里探一探。只可惜,他要帮着骆严修行,完全不得空。所以,才没有成行。

现在,骆严的境界已经巩固,而其他的十人离突破先天境尚早。他总算得了空闲,也该将之提上日程了。

因为他也是初初突破,境界并不是很牢稳,所以,接下来,他闭关三天,以修为境界。

而骆严知道他的计划后,将自己知道的城主府地形,一五一十的绘制成图。在他出关的时候,双手奉上,问道:“主公,听闻落桑族人军中的强者都聚集在那一带。要不要我随您一道去?”正所谓,多一个人,多一双眼睛。他虽然不够强,但是,跟着去望风还是可以的。而且,自从突破之后,在主公的指点之下,他将灵力融入轻功之中,轻功发生了质的飞跃。万一碰到危险,他施展轻功,引开落桑族人也不难。总而言之,他不放心主公独自涉险。

沈云谢绝了他的好意。当晚,换上夜行服,悄然离开骆府,直奔原城主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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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九二章 打个滚

城主府在百里城的正东面。现在那一带全被划为了禁区。不管夜里,还是白天,除了落桑队的巡逻队,再也看不到别的人影。这才不到半年,那一带已然沦为了荒地。

沈云靠过去后,伏在一兜半人深的杂草后面,侧耳细听。

很诡异!

这时节,远不到天寒地冻,一片寂静的时候。然而,以他的耳力却听不到周边的草丛里有耗子、野兔子、鸟雀等小野物活动的声音。

这些小东西的生存能力最强。就算是原来的城主府,也难以保证,偌大的府里连只耗子或者鸟雀也没有。

可是,现在,这块地被圈了半年。触目所及,皆是半人深的杂草。夜静人深了,他却听不到耗子们出来活动的动静。

看来落桑族人对此处的控制,远远超过他的估算。

沈云心中一凛,将警戒提高到最高程度。

如此一来,铺开神识探路,是不能够了。沈云只好运转灵气,将五成之灵力汇入双眼里——这次突破之后,他发现眼部经脉能够承受的灵力上限大幅度提升了,高达七成灵力。五成灵力,那叫常态,一点不适感也没有。

顿时,前面迷漫的白色迷雾看上去象是陡然变薄了许多。三百步以内,他能看清杂草叶上沾着的雾水。

扫视前方,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听不到耗子的动静。

说来也是惊险,在离他不到两百步远的一片草丛里,趴着一只硕大无比的黑色穿山甲!

那家伙用一双肥胖的前爪盖着眼睛,趴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与这夜色,还有周边的杂草,完美的融合在一起。纵使是他这样的目力,稍不注意,也极有可能发现不了它的存在。

只是,上哪里去找神态、动作如此象人,又体型庞大的野穿山甲?

哼,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穿山甲!必定是落桑族人兽化而成。沈云看着它,眼底闪过一道冷色。

耗子这一类的小东西最是胆小。这里趴了一只这玩意儿,是问它们哪里还敢出来活动?

况且,以落桑族人一哨两卫的布局,穿山甲的附近必定还有同伴。

沈云凝神细看。很快,他在穿山甲的左前方约摸五十步远的地方找到了一只盘旋着的乌梢蛇。这家伙也是禁不起细看的。腰身有大海碗那么粗,成年的大蟒蛇都要比它细好几圈。最主要的是,应该是蹲守得有些无聊了,硕大的尾巴有一下,没一下的摇晃着。

又发现一个兽化货。沈云在心里冷哼一声,往穿山甲的身后看过去。

呃,这家伙个头太大了。从他这边望过去,视线恰好被那粗壮的身板给遮得严严实实。

接下来,沈云又细细的察看四周。

没有再发现别的兽化货。

看样子,这一小片区域是归这三只管。

在百里城呆了近俩月,沈云通过暗中观察,对“彩虹功”有了一定的了解。

比如说,他知道如何察看落桑族人的修为境界。

兽化前,看落桑族人的丹田。通过丹田的颜色,可以准确的判断他们的修为境界。而丹田里现出的那只兽形,则代表着他们兽化后的形态;

兽化之后,落桑族人不但外形发现了巨大的变化,而且修为境界越高,其身体的内部构造也越接近飞禽走兽。这时,它们是没有丹田的。通过丹田颜色判断其修为境界的法门自然而然的也不管用了。

但沈云发现,不管落桑族人兽化成哪一种飞禽走兽,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在它们的双眼之间,会生成一个新的穴位。

这里不但是它们共同的命门,而且还能通过该穴位的闭合程度,判断修为境界。总的来说,修为越高,该处的闭合程度越高。

具体的来说,红阶的落桑族人兽化后,这处穴位是全开的;到了青阶,它基本上便愈合了。至于青阶以上,会是什么情形,沈云不得而知。因为至今为止,他还没有看到过比青阶更高的落桑族人兽化。

前面的这两只修为境界都不是很高。那只肥穿山甲的命门全开,是红阶修为;乌梢蛇比它要稍微好一点点,命门闭合了不到四分之一,是橙阶修为。

按照“一哨两卫”,它们俩极有可能都是“辅卫”。

也就是说,这一小片区域里还有更厉害的存在。

可惜,它被肥穿山甲给遮住了。沈云又不敢冒冒失失的放出神识探查。

如此一来,担心会惊动第三只,他也不敢手起刀落,直接抹掉这两只。

怎么办呢?沈云透过杂草的间隙,看着对危险全然无觉的两只,心里生出一个念头:不如拿这两只试一试新技能。

这次突破之后,他惊喜的发现,《心魔传承》开启了新篇章。

先前,《心魔传承》里说,心魔有两大天赋技能,一是读心,二是迷惑。这两样都是只要激活了心魔血脉,都能无师自通,自然而然便会了的。然而,沈云却只通了读心术。迷惑术却行不通。

这次突破之后,他无意中发现,《心魔传承》后面新增了一大段看得清的文字。

那是一段类似于咒语的存在。

他读了一遍之后,丹田里,那股古老而沧桑的力量突然迸发出来。

刹那间,沈云感觉象是首次御剑一般,脑海里“嗡”的一下炸开了锅,紧接着,整个人都飘了起来。

好在这种晕乎乎,轻飘飘,玄之又玄的感觉只是一晃而过。很快,他便恢复了清明。

跟刚刚淬体一般,身上裹着一层油腻恶臭的污垢。但又与往常淬体过后排出来的杂质不同,这些污垢极难清洗。沈云泡了三回热水澡,周身的皮都快搓破了,才感觉恢复清爽。

再定下心来时,他明显的感觉得出来,自己多了一项新技能,即,迷惑术。

出关后,他先拿院子里的看门狗练手。结果,中了迷惑术之后,那条百把斤的恶犬在他面前服服贴贴的,比叭八狗还要听话。一旦迷惑术失效了,它又恢复了往常的恶样。

至于人……迷惑术总共分成十重。他现在才达到第一重,也就只能哄哄畜牲。

据他观察,青阶以下的落桑族人兽化后,跟畜牲也没什么两样。所以,也应该能被迷惑住吧。

沈云撇撇嘴,右手中指往那只肥穿山甲轻轻的弹出一道灵力,同时,嘴里碎碎念道:“打个滚!”

黄豆大的一点灵力破空而去,眨眼间,嗖的一下,正中肥穿山甲两眼之间的命门所在。

下一息,肥穿山甲放下半遮着眼睛的一双前爪,笨拙的打了一个滚。

真的管用!沈云咧着嘴,无声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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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九三章 夜探城主府

乌梢蛇立刻发现了肥穿山甲的异常。呼——,硕大的蛇头笔直的抬起,朝着这边“滋滋”的吐着杏子。

沈云早就料到会惊动它。指尖一弹,又是一道灵力打出,同时,嘴里碎碎念道:“太平无事。”

针头大的一点灵力悄然钻进了乌梢蛇的命门之中。

高高竖起的蛇头甩了一下,又缩了回去。乌梢蛇懒洋洋的继续趴窝。

这时,肥穿山甲才刚刚打完一个滚。

不等它回过神来,沈云又打过去一道灵力:“太平无事。”

话音刚落,他从藏身的杂草丛后冲出来,残影一晃,已然奔到了肥穿山甲的近前。

尽管他完全没有遮掩身形,就是直接的跑过去,但是,肥穿山甲和乌梢蛇对他这个闯入者都是视而不见。

这便是迷惑术的效果。

而沈云冲过去之后,因视角完全变换了,所以,很轻松的发现,在肥穿山甲的正后方,七八十步开外的一丛杂草里,蹲着一只半人高的大山猫。

好家伙,这个头都快赶上老虎了!不用说,又是落桑族人兽化出来的。

沈云一眼看出,大山猫的命门闭合了将近三分之一。

这一位是黄阶境。看样子,它应该就是这三只里的小头目了。

黄阶境兽化之后,本身就是比较强悍的存在。更何况,山猫本身就是很机敏的动物。而落桑族人的修为境界越高,兽化之后,其性情便越是接近兽化出来的那种兽类。

这不,沈云的“穿云步”早已大成,出神入化,却还是没能逃过大山猫的耳朵。

它听到这边的动静,第一时间里扭头看了过来。

沈云的手脚素来快。这回也不慢。大山猫还没有完全转过头来,现个正脸,眉心的命门已然被沈云打出去的那点灵力给制住。

“太平无事。”沈云说着,快步从肥穿山甲的尾巴边绕了过去。

而这时,大山猫的一双栗色眸子,也和这的两只同伴们一样,成了灯笼。它漠然的收回了目光。

迷惑术是靠灵力维持的。刚才的那一点灵力足以维持二十息的时间。这是沈云精心计算过的。二十息的时间刚刚好。既能让他顺顺当当的通过这一小片区域,又不会叫那三只兽化的落桑族人生疑。

果不其然,当针头大的灵力耗尽,藏在草丛里的三只不由的打了个哆嗦。那感觉象是突然有一阵冷风迎面吹到身上似的。在这深秋的晚上,本来就是小冷风嗖嗖的。再加之,中了迷惑术时,是没有记忆的(这里的记忆指的是脑部的。而人的身体的记忆却是一种本能,无法被控制。所以,如果长时间中了迷惑术的话,会激起身体的记忆,从而本能的产生抵抗。如此一来,迷惑术失效,中招者恢复神识之后,虽不记得自己在中招时的所做做为,但是,他能明显的感觉到身体的不适。不过,身体的记忆相对于脑部的记忆来说,显得迟印得多。只是二十息的话,很难激起身体的本能记忆。),是以,它们都没有起疑,跟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继续趴着的趴着,蜷着的蜷着。看似懒散,实地里则是机警之极。

而此时,沈云早已离开了它们这一片。

事实证明,迷惑术非常好用。沈云用它开路,一路畅通无阻。碰到的那些飞禽走兽,最高境界也不过是黄阶,通通中招。很快,前方三十步远的地方现出一片丈二黑影。

那是落桑族人用来圈围原城主府的特制苇席。

沈云动用灵力仔细查看。确实是既没有灵力波动,也不见煞气缭绕。这些苇席没有动手脚。不过,在苇席的下面,却藏着陷阱。

沈云没有在意。因为不过丈二高而已,他翻过去,也就是抬抬腿的事儿,连“穿云步”都不用使。更不用碰苇席或者苇席近前的那片草地。这些陷阱在他面前自然全都是摆设。

苇席墙前也藏着三只兽化的落桑族人。沈云将它们三只也迷惑住之后,从容不迫的一个大跨步,直接越苇席墙而过。

被圈起来的原城主府与外面完全象是两个世界。

挨着苇席墙,是一片半旧不新的低矮茅草屋。百里城的穷人们住的大多是茅草屋。但是,样式与这些茅草屋明显不同。看样子,它们是落桑族人搭建起来的。

此时,这一片不见任何灯光,唯有鼾声阵阵,此起彼伏,自里头传出来,交汇于一起。

没错了。这是落桑族人的军舍。沈云用力的握了握手。

他完全可以一把火烧掉所有的茅草屋。但是,他知道自己不能这样冲动。因为这一把火烧掉的,不过是一片茅草屋,还有几百名今晚没有当值的落桑族军士。而百里城已完全沦陷,城中的落桑族军士何止几百?一旦他放火,会立刻惊动周边的暗哨,招来全城的落桑族军士。

到了那时,他也能以保证,自己能在千军万马之中,悄然无息的退出。

好吧,就算他能杀出一条血路,出城而去。但是,城中还有十几万百姓。落桑族人在他这里吃了这么大的一个亏,依他们欺软怕硬的德性,接下来必定将迁怒于这些手无寸铁的百姓,进行疯狂的报复。

于落桑族人来说,得到百里城这块土地,才是重中之重。至于,原来住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不过是一群随土地附送的奴隶。就算是全杀了,也没有什么可惜的。所以,他们杀戳时,毫不手软。

但是在沈云这里却不能不顾城中百姓的安危。土地是祖先传承下来的,哪怕是一寸土也不能丢,这是没错的。但,更重要的是,城里的百姓。因为他们与他同祖同宗,一脉相承,是跟同胞手足一般的存在。

他行事不能不顾他们的生死。

所以,他在不能一举灭了全城的落桑族人之前,唯有隐忍,决不能逞一时之快。

压制住心中腾起的杀意后,沈云继续用迷惑术开路,离开了这一片茅草屋。

再往里,便是一片坑坑洼洼,寸草不存的黑泥地。

落桑族人定是听说了城主府的富庶,所以,将这一带圈起来之后,铲地三尺的寻找着心心念的大宝藏。如此一来,可怜了这一大块地方,被整成了这副惨样儿。

第五九四章 白玉璧有变

来之前,沈云已经做好了打算:先去城主府前院所在的方位。

城主府占地一百多亩,由府邸和花园两大部分组成。其中,府邸又分为前、后院。里头又分为许多个大大小小的四合院。

比如说,每年的海棠酒会便是在前院的海棠园,由历任城主大人亲自主持的。

而骆严连续十年参加了海棠酒会,也只是去过海棠园和其隔壁的东、西两个跨院。至于其余的,全是因为有一年酒会,安排给他醒酒小憩的那间客房里恰好摆了一张绣有“逍遥仙境图”的绣屏。他在那张图上找到了与海棠园,以及东西两个跨院,一模一样的院子,于是,猜想图上绣的所谓仙境城主府。

当时,他被图上气势磅薄,又美仑美奂的“仙境”扎扎实实的给惊艳到了,几乎将所有的休息时间都花在了欣赏这张绣图上。所以,印象非常之深刻。时隔五年多,他仍然记忆如新。

沈云自他那里得到的原城主府方位图,也主要是基于这张绣图,以及骆严多年参加海棠酒会的亲眼所见。

如此一来,沈云肯定是先去最确定的海棠园及周边。等到了那里,再也海棠园为基准,按照绣图,展开搜寻。

城主府那么大,他也没指望一晚便能搜遍全府。今晚的重点就是前院的主院,即历任城主大人办公的玉安院。沈云的想法很简单。将东西藏在自己最熟悉的地方,是人之常情。于城主大人来说,偌大的城主府里,最熟悉之地莫过于玉安院。所以,他想去那里碰碰运气。

有迷惑术开路,他按照骆严给的方位,很快来到了从前的海棠园所在的位置。

据骆严说,海棠园是一个三进的大院子。两旁的东、西跨院也给打通了,有雕梁画栋的抄手游廊相连。因园中种满了海棠树而得名。每到春天,满院海棠花开,红似云锦,美不胜收。海棠酒会便设在花树下。春风徐徐,头顶间或有娇艳的海棠花瓣乘风而下。美酒在手,美人在伴,美乐在耳……即便酒不醉人,人也先醉了。

可惜,物不是,人亦非。这一切早已随百里城的沦陷而离奇的消失了。沈云看到的只是一片迷离的白雾,还有坑坑洼洼的黑泥地。

入目之处,连根寸长的杂草也不见有。真的是一目了然。

沈云不死心,运转灵力,举目四望。

还是看不出什么名堂。

他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从百宝囊里取出那枚白玉璧,希望能从它这里得到帮助。

然而,白玉璧与往常并无不同之处。

沈云握着白玉璧,忍不住在心里嘀咕:莫非是我猜错了?

转念又一想:罢了。反正已经来了,索性按照原计划走一圈。

海棠园是个南北走向的大四合院。沈云眼下正好站在原来的门廊位置。

首先是搜查海棠园。是以,他手握白玉壁,朝着正北方笔直走去。

走了差不多两百步,他停了下来。因为再往前走,便出了昔日海棠园的范围了。

期间,白玉璧完全没有反应。

沈云又折回来,笔直走了一百步,然后,仍然端着白玉璧,向东笔直走去。

这回也是走了两百来步。按骆严所绘的方位图,两百步已是东跨院的最东端。

白玉璧还是没反应。

他又折回来,朝着正西方笔直走。回到原位后,他继续往前走,又走了差不多两百步。这里已是西跨院的最西端。

白玉璧……等等,它好象比先前要透亮一点点了!

是我的错觉吗?

沈云使劲的眨了眨眼睛,再定睛细看。

好象真的是错觉。白玉璧上面并没有灵力波动。

沈云抚额,在心里安慰自己道:别紧张,沈云。城主大人留给老骆的,未必就是一大堆的宝藏。没听说,离了张屠户,就只能吃带毛猪的。在这里找不到灵石,你还可以想别的办法。

深吸一口气之后,他感觉紧绷的心弦放松了许多。

海棠园,以及与之相连的东、西跨院都搜过了。接下来,他准备就朝着正西方继续搜。

又走了五十步。

白玉璧的表面突然飞快的划过一道微弱的白光。

尽管这道白光好比白驹过隙,但是,还是没未逃过沈云的一双利眼。

呀,白玉璧真的有反应了!我没有猜错!城主大人真的在城主府里藏了东西!

只是,这道白光是表示现在所站的方位是对的,还是要继续往正西方走呢?

沈云按下心中的激动,手捧白玉璧站在原地没有动。

一息、两息……二十息过去了。白玉璧静静的,表面再无第二道白光闪过。

看样子,不是这里。

他捧着它,继续朝正西方走。

结果,走了差不多三百步,期间也不见它再次发光。

所以,正西方也是不对的。

沈云又折回三百步,重新回到白玉璧第一闪发光的地方。转身,朝着正北方走。

这一回,才走了不到二十步,它终于发出了第二道白光。并且这道白光比先前的那一道明显要强烈许多。

有戏!

沈云继续往前走。

十步之后,白玉璧又发出一道更强烈的白光。

继续!

第四道白光发出的时候,他只走了五步。

接着,他再接着往前走了三步,白玉璧突然间整个儿都亮了。刹那间,由一块质地平平的俗玉,摇身变成了一块晶莹剔透的宝玉。

但若仔细观察的话,不难发现它的质地并不是均匀的。西北边上比其余地方显得要更加透亮一些。

是不是因为城主大人藏的东西在西北方向?沈云心中一动,双手平捧着白玉璧,转身朝着西北方向走去。

白玉璧立刻给出了反应——从西北边开始,透亮的区域迅速扩大!

沈云在迷雾里才走了二十来步,手里的白玉璧已整个儿灼灼发光。

周边的迷雾碰到它发出来的白光,迅速退去。

不一会儿,沈云周边十步以内,迷雾散尽。

就在这时,前面的迷雾里,突然传出一声闷雷似的狮吼。

不好!惊动了一只兽化的暗哨。

沈云皱了皱眉头。

落桑族人素来警觉。旋即,周边的迷雾里,各种畜类的嘶吼声,起此彼伏。

同时,好比千军万马呼啸而来,震得脚底的地面微微颤动。

情况再明显不过了。这些家伙正飞快的朝这边包抄过来!

此刻,沈云手捧着闪闪发光的白玉璧,周边十步之内,迷雾不存。整个黑泥地里,没有比他更明显的目标了。也难怪它们聚拢得如此之迅速。

沈云对此唯有苦笑,换了左手拿着白玉璧,右手一晃,紧紧握着青霜。一边做好血战的准备,一边仍然朝着西北方向急奔。

“唧——”半空里,一道劲风伴着鹰啼,朝着他的天灵盖恶狠狠的砸了下来。

沈云飞身一个大跨步,避开之。

不想,“咚”的一下,脚尖向是踢开了一块厚木板。然后,眼前一亮,世界突然变成清静了。四周的兽吼,当头砸下来的劲风……齐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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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九五章 惊魂虎啸崖

沈云从白玉璧的状况判断宝藏就在跟前,所以,无意与那些兽化的落桑族军士纠缠。不想,还真叫他猜对了。这一脚便踹开了一道隐门。

站稳身形后,他不敢妄动,而是一手揣着白玉璧,一手执青霜,警觉的环视四周。

眼下,百步之内,没有迷离的白雾,脚底也不是坑坑洼洼的黑泥地。耳畔更没有此起彼伏的兽吼声。

他的面前,是一间气势恢弘的大堂。

堂内不见任何的灯烛,却亮若白昼。四周空荡荡的,唯有正对着大门的那面白墙上嵌有一幅巨画。而所画之内容,恰好是一只白额吊睛大老虫站在陡峭的悬崖上,仰头长啸。

“虎啸崖!”沈云不由脱口而出,“原来在这里!”

狂喜过后,他连忙低头去看手中的白玉璧。背面的那一行小字,依然在。

现在“虎啸崖”这三个字已解。但后面的那句“不三不四”又作何解呢?

脚底的地面被整齐的划成竖直横平的方格。每一个格子都是三尺见方。沈云可不敢简单的认为,这些格子是此间主人的个人爱好,随意捣鼓出来的装饰。

可是,另一方面,大堂之内的五行灵气与外边差不多,是一样的稀薄。这又让他觉得自己是不是想多了。

紧了紧手里的白玉璧,他对自己说道:“既然是白玉璧指引我来这里的。我不妨再听从它的指引,走到墙画跟前去。”

于是,他试探性的将白玉璧递向不同方位的格子,观察其变化。

呵,又叫他给蒙着了!

很明显,白玉璧在左前方的那个方格时,闪了闪。

沈云果断的跨入那个方格里。

这时,地面有变化!

身后传来“噗哧”一声。他连忙横起青霜,护在胸前,转身去看。只见他刚才立足的地面冲出一道磨盘粗的白色烟柱。三息之后,烟柱消失。地面上现出一个三尺见方、深不见底的黑洞来。

“吼——”自里头,隐约传来奇怪的嘶吼。应该是某一种他不知道的巨兽。

彻骨的寒意自脚底腾起。沈云不由打了一个哆嗦——他若是踏错一步,是不是会掉入这种黑洞里?

如此一想,更不敢妄动半步。

继续用白玉璧寻路。

这一次,白主璧指引他往左边平移一个方格。

他不敢不从。

果不其然,在他站到新的方格里时,原来的那个方格也是猛的喷出一柱白烟。然后,方格随着白烟一道消失,现出一个黑洞来。

并且,两个黑洞迅速的连在一起,变成了一个更大的黑洞。而洞底的兽吼似乎靠近了一些。

后面这个发现,令沈云的心呼的揪了起来。可是,事已至此,他已没得选择,唯有硬着头皮继续。

如此这般,又走了六个方格。沈云往前挪了四行。每次走到新的方格里时,原来的方格都是变做黑洞,并与之前的黑洞迅速连通。

是以,他身后的地面上已经现出一道狰狞的大裂缝。而洞里的不明兽吼声是确确实实的变大了不少。尤其是最近一次踏入新方格后,能感觉到脚底的方格被那低沉的声音震得轻轻颤动。好象怪兽会随时破地而出似的。

好吧,他就是个乌鸦嘴。

当他又往前挪了十行,来到大堂的正中间时,只听到“啪”的一声,一只闪着黑色的寒光,比他的脸还要在好几圈的尖爪突然从黑漆漆的地缝里探了出来,重重的扣在地缝的边缘。

地面猛的晃了晃,“滋啦啦——”,现出数道大大小小的裂纹。

沈云站立不稳,打了个踉跄。待他立稳身形,后背上的冷汗,刷的下来了——他的胸口离那寒光闪闪的尖趾甲仅隔着一个拳头那么远!

啊,是那只怪兽!

看着巨爪上覆着的每一根黑毛比筷子还要粗,沈云不禁两股战战。许久不曾有过的恐惧感袭上心头。

不能慌!不要慌!

他深吸一口气,极力令自己尽快冷静下来。

照此情形,他若继续按先前的方式往前走,随着消失的方格越来越多,地底的裂缝也会迅速扩大。巨兽势必破地而出。届时,他只怕还未能挪到墙画前,已被其拍成了肉泥。

不!不能再让地缝变大了!他使劲的甩了甩头,回头盯着近了一半的墙画,心思转得飞快:‘不三不四’到底是何意?

很快,他的目光落在了那只大老虫唯一完整画出来的左前爪上。

老虎有四爪,可是,画上的这一只却只有一只虎爪是完整的画了出来。其余三爪,一只只是画了半个爪背,一只现一个后趾,还有一只甚至完全被遮住了,根本就没有画出来。

而这只唯一完整画出来的虎爪也是有问题的。因为它的第三趾与第四趾之间居然分开来。

世上哪有这样的虎爪?

并且分开的爪趾恰好是第三根与第四根。它们之间的位置不正好就是“不三不四”吗?

沈云恍然大悟,心道:这间隙正好可以放下白玉璧。没错,定是在这一处了。

此时也容不得他再做更多的考证,因为只有天知道那只巨爪下一息会做出什么样的举措来。

他当即祭起飞剑,纵身跳上去。

脚底的方格并没有向先前一般喷出白烟柱,然后随之一起塌陷。

顿时,沈云懊恼之极。如果不是左手拿着白玉璧,右手执青霜,两手都不得空,他肯定会用力的给自己一嘴巴子。

真是笨死了!明明可以御剑飞剑,为什么不用?这下可好,虎啸崖到底会是什么情形,尚不得知。地底的怪兽却要被放出来了。

沈云啊沈云,你什么时候才能真正意识到自己是修士,摆脱凡人的思维呢?

沈云使劲的甩了甩头,从百宝囊里抓起一把坚甲护身符打在身上,御剑冲向前面的壁画。

说时迟,道时快。一通巨吼过后,原本扒在地缝边缘的尖爪呼的抬起。旋即,一道劲风自地缝里冲出来。那尖爪骤然上抬,终于现出全貌。

我的天,原来的尖爪不过是正中间的一趾。

整只爪子看上去象是黑熊的前掌。不过,单是这一只爪子的分量就比得上十只成年大黑熊!

眼见着,巨掌裹着凌厉的劲风,就要将整个地面拍得粉碎。而此时,沈云使尽吃奶之力,扛着风,恰好御剑飞至壁画之前。

赌了!

他准确的将白玉璧整个儿拍进那只虎爪的第三趾与第四趾之间。

“哗——”那一处象是豆腐做的一样,白玉璧完全没入其中。与此同时,画上的大老虫飞一般的扭曲起来,化做一道雪白的白光。

“铮——”白光发出金石之声,风驰电掣的斩向高高扬起来的巨掌。

后者竟然怕了,呼——,半道里收了力,飞也似的缩回地缝之中。

白光斩了个空。掉头,笔直的刺入地缝之中。

下一息,整条地缝都被白光笼住。

数息之后,白光终于消失了。此时,地面重新合拢,完全看不出这里曾经裂出那么大一条狰狞的地缝的样子。如果不是上面的方格统统消失了,沈云险些以为自己刚才的一切全是幻觉。

哦,还有一个大变化。

壁画上原先画着大老虫的地方闪着五色亮光,现出一道仅容一人通过的窄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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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九六章 永生永世封印

要不要去进去呢?沈云好不纠结。

刚才的巨掌真真的吓到了他。他不知道门里会不会也冒出另一只巨掌来,或者干脆就藏了一只怪物。而他的心里却没有第二枚白玉璧来护身。

可是,若是不进门去,大堂里空荡荡的,貌似他今天只能一无所获,空手而归了。

哪有入得宝山,却空手回的道理!

吐出一口浊气,沈云御剑探身冲进了那道五色门里。

眼前一片雪白!

呼——。

冰冷的风,夹着砂粒似的雪粒儿,打在脸上,又冷又硬,真疼!

沈云本能的打了一个冷颤,瞬间回神。

夜空象一口巨大的黑锅,倒扣在头顶。没有星星,没有月亮,也不见任何的云彩;一座高耸入云的巨大雪峰挡住了他的视线;山风咆哮着,裹着雪粒儿,在陡峭的冰崖上打转;脚底,深灰色的雾气象煮开了的沸水一般翻涌……

这是哪儿?我该不是冲到天上去了吧?或者说,城主府有暗道通向修真境?

沈云深吸一口气,定了定心神。

马上,他否决了自己的刚才的猜想。周边根本就没有五行灵气,但是,精纯的阴煞之气甚是浓郁。按照祖师在玉简里的介绍,这是是典型的绝灵之地。也幸好他的体质特殊。阴煞之气与五行灵气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这才没有一进门,便因为断了五行灵气而周身灵力被禁锢,倒头自飞剑上掉下去,直接坠入脚底翻痛的深灰色雾海。

但后怕还是有的。

沈云连声道“好险”,麻着后脑勺,低头定睛细看脚底的雾海。

这时,他才发现,原来雾海看上去象一锅巨大的沸水,全是因为阴煞之气自底下不断上涌,却被从大雪峰上不断刮下来的冰雪小旋风给牢牢的“摁”住了。

可不就是摁住了吗?裹着雪粒的小旋风不断的自冰崖上刮向雾海。但凡它们所到之处,阴煞之气迅速下沉。待小旋风刮过之后,那一处的阴煞之气又重新涌上来。但很快,下一道小旋风又至,于是,刚腾起来的阴煞之气,又急急的沉了下去。看上去,就象是小旋风将阴煞之气生生的给摁进雾海里一般。这也是雾海为什么跟煮开了一样的缘由所在。

眼前的情景,叫沈云脑海里不由冒出了“封印”两个字。

也不知道大雪峰底下封印的是什么魔物。他的视线被大雪峰,还有底下的雾海,一起给遮了个严严实实。是以,他决定先去大雪峰之巅探一探。

这里离山顶并不远,看着只有两百来丈高的样子。沈云提气,沿着陡峭的冰崖,御剑直上。

因为是逆风,所以,感觉有点儿吃力,速度大打折扣。费了差不多半刻钟的样子,他才爬升至大雪峰的顶部。

正所谓,站得高,看得远。这时,沈云才发现,原来大雪峰并不是孤零零的一座山,而是一条连绵的大山脉。具体的来说,它象是一个全身覆盖着坚冰的巨人,展开一双长臂,合抱成圆。而他刚才就是自它的怀里,御剑飞出来。

它的背面,是大大小小的小雪山山脉。这些小山脉比大雪峰要低矮、纤细得多,它们象太阳的光芒一样,围绕、支撑着大雪峰。

以沈云之目力,站在大雪峰之巅,竟然无法看到小山脉的尽头。感觉这一方天地,除了黎黑的夜空,就只剩下无尽的雪山。

世上竟然有如此奇特之地!沈云叹为观止。与它们相比,他就是一粒砂石般的存在。既渺小,又卑微。

同时,他更加好奇了——显然,城主府是通向这处秘境的入口。那么,城主大人的祖上到底是什么来头?他们世世代代守在这里,又是为的哪番呢?

当然,更重要的是,不管是刚才在雾海之上,还是在这里,他都再也找不到五色门了。这叫他如何离开啊。

发现这里是一处绝灵境后,沈云已经放弃了寻找灵石的念头。现在,他只求能发现回去的路。

可是,山巅到处都是光秃秃的,除了大大小小的旋风在呼啸,连块碎石也看不到。更不用说旁的了。

该往哪边走?沈云长这么大以来,难得的没了主意。他一边茫然四顾,一边拼命的安慰自己:别慌。绝灵境就绝灵境。反正对你没有什么影响。再说,百宝囊里有足够维持一个月的热饭热菜,还有满满的一大缸热水。我就不信,一个月之后,还找不到出口。

如此一想,心神又大定。再看向打着转儿飞快的挪动的大小旋风,他竟然一眼看出,它们似乎是有源头的。

象是脑海里划过一道亮光。他一把给牢牢抓住了——去把源头找出来。说不定出口就藏在源头里!

带着这样的想法,他再一次祭起飞剑,跳了上去,高高升起。

居高临下,立时,小旋风们的走向一目了然。

猜对了!它们果然是有源头的。

所有的小旋风都是从这个源头传出来,然后,象四面八方扩散。象是有一双无形的巨手,挡住了那些原本是往其它方向去的小旋风。最终,所有的小旋风都是沿着冰崖而下,落入中间的雾海,源源不断的“摁”住想要自底下涌上来的阴煞之气。

不用说,那双无形的巨手,即便不是封印,也是与封印类似的存在。

到底是什么,在不断生成小旋风的源头,定能知晓。

沈云欢喜极了,循着风向,御剑飞过去。

很快,他飞至一块巨大的平地上空。

所有的小旋风都是自它的正中心刮出来的。

而它的正中心……好生眼熟!

沈云皱了皱眉头,很快想起来了。径圆十来丈的正中心呈圆形,覆盖着晶莹的冰雪,闪闪发光,象极了一块巨大的美玉。白玉璧!它分明就是一块放大了千百倍的白玉璧!

本来就是白玉璧带我来这里的。那么,出口的秘密肯定也在它身上。

沈云连忙降下飞剑,靠近白玉璧。

离得近了,他发现白玉璧的表面竟然刻有两圈巨大的文字。它们被厚厚的冰雪覆盖,每一个都有成年男子那般高。

更让他吃惊的是,两圈文字,一圈是符文,另一圈竟是魔文。它们的意思都是一样的,即,永生永世封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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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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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九七章 白玉璧的真正用途

这是修真者与魔族联手封印起来的!

沈云发现自己便是敲破脑袋,也想象不出来,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能让从来都是势不两立的两派联合起来。

他又细细看了那两圈巨大的文字。

古朴而又充满沧桑……隔着厚实的坚冰,他竟然从那些文字里读到了一股熟悉的力量。丹田为之一震。灰白色大气团的正中心突然泛起一圈白光,那熟悉而又神秘的古老力量涌了出来。象是在应和坚冰下的文字。

沈云不由打了一个哆嗦。

眼前的世界突然变得血红。

尸山血海里,两双巨大的血手紧紧握在一起,自从天而降,拍下一道封印。

夺目的亮光冲天而起。顿时,天地间的血色被照得完全褪了色。

天旋地转之中,一座巍峨的高山拔地而起。它象一位巨大伸开双臂,牢牢的箍住一团巨大的黑影。

那团黑影自然是拼死挣扎

眼见着高山摇摇晃晃,竟要被它挣扎。这时,两双巨手再次联合结印。在高山的四周,无数大大小小的雪山钻地而出。它们象太阳光一般,拱卫着高山。后者立时安稳了,不再摇晃。

渐渐的,黑影的力度弱了下去。最终化成了一团浓黑的阴煞之气,被牢牢的禁锢住。

天地终于安定了。亮光迅速收敛,最终凝结成一个巨大的白色光团,烙在高山之巅。

两双巨手各自掐出指诀,翻飞如花。白色光团之内,现出两圈飞转着的文字。这时,那两双巨手又齐齐的做了一个手印,文字定了下来。

外圈的是符文,内圈的是魔文。两圈文字都是一个意思,即,永生永世封印。

这时,两双巨手象流沙一般,在半空里迅速消失。

其中一双巨手在完全消失之前突然勾了一下手,以迅速不及掩耳之势,又打出一道指诀。巨大的封印上化出一道虚影,变作一块白玉璧,飞一般的破空而去,转眼就没了影踪。

不知道过了多少年,阴煞之气使然,这一方天地俨然成了冰雪的世界。阴煞之气也变得越来越不老实,时不时凝结成一只巨大的利爪。

另一方面,每一次都是不等它完全凝实,冰崖上刮下来的大小旋风们,便将之撕得粉碎。

不过,很明显,阴煞之气不但凝成利爪的间隔越来越短,而且利爪也越来越凝实。

有一天,这只利爪竟然顶住了旋风们的攻击,完全凝实。

眼见着它带着毁天灭地之势,就要冲天而起。

就在这时,封印里的两圈文字突然自动的各自转了一圈。封印明显比先前小了一号。但是,生成旋风的速度比先前快了许多。

骤然增多的旋风们重新将那只刚刚凝实的利爪完全包裹住。

利爪飞快的变形,试图挣扎……双方竟是势均力敌,僵持了下来。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一直没有变动过的夜空里突然现出一道细继的裂缝。刺眼的白光自那裂缝里照了进来。

利爪为之一振,撕开了大小旋风们的包围,呼的伸向那道裂缝。

封印里的文字再度旋转。它迅速变小,同时,大小旋风的数量再度急增。

可是,利爪已完全凝实,大小旋风们竟然完全奈何它不得。

封印里的文字再度飞转,生成更多的旋风……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变小。越来越多的旋风汇聚起来。它们企图凝成一把与高山齐高的巨刀。可惜的是,夜空里的那道裂缝越来越大,自内照进来的白光也是越来越强烈。不多时,这一方从来没有过白天的世界,竟然有一种天将亮之势。被白光照着,巨刀往往是刚一成形,下一息便自形土崩瓦解,完全对利爪够不成了威胁。倒是封印因此而消耗巨大,在急速的变小。

照此情形,利爪根本就不用做什么,封印也很快就会被耗空。

显然,利爪也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对于凝了又散,散了再凝的这把巨刀,它根本不予理会,只是一心一意的去扒那条开裂缝。

成果很显著。裂缝在迅速扩大,它的尖爪已然探进了裂缝之中。貌似下一息,它便能扒开整条裂缝,拍开夜空。

不想,就在这时,突生巨变,形势亦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翻转。

只见,忽然间,一团雪亮的白光自裂缝里飞冲进来,转眼之间,落在封印之上。

瞬间,封印之上,豪光大作,将这一方世界照得惨白。

利爪被绞得粉碎,裂缝迅速消失……十息不到,世界终于又安定了下来。

豪光收敛。封印又变成了最初的样子。自它的中心,不断的生成大大小小的旋风。旋风们沿着冰崖刮向环状的山谷。在那里,阴煞之气每每泛起,便被旋风们毫不留情的按下。

呵呵,折腾了一番之后,阴煞之气象是伤及了根本,竟然远不如封印初成之时。照此情形,它怕是再也威胁对封印够不成威胁了。

丹田里,那道熟悉而又神秘的力量消失了。

沈云打了一个哆嗦,瞬间回神。

此时,他才发现自己没有御剑,而是盘腿坐在巨大的封印前。身上裹着一层冰雪。稍微一动,便“咔嚓嚓”的直掉冰碴子。

不过,此时此刻,他完全顾不上这些。勾着头,难以置信的盯着自己的丹田——自雾气团中心涌出来的那股神秘力量,到底是什么?它竟然能与封印相应和,让我“看”到这里的过往。

然而,盯得一双眼睛发了酸,那股神秘力量也没有再出现。

沈云始终无解,只能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认输的收回目光:“罢了。”

此行不虚。两双巨手联合结印,以及阴煞之气凝成利爪,与封印斗法……这些都令他受益匪浅。而且,他也看得出来,封印初成之时,化成虚影,破空而去,还有,最后自裂缝里冲进来,拯救了这一方世界的那团白光,便是城主大人托付的那枚白玉璧。

它的回归,使得封印终于完整,从而力量大增。生成的旋风源源不断,再也没有空隙。

被封印的那团黑影自此再也钻不了封印的空子,翻不起什么风浪了。

沈云不知道它为何物,但是,本能的对它喜欢不起来。因为那一片尸山血海,便是它的杰作。再者,在虎啸崖前,他也是见过它的部分真容,充分领教到了它的厉害。若是被这东西得逞,挣脱封印而去,势必又是一番腥风血雨,天地变色。

也难怪城主大人将白玉璧托付给骆严时说,此物关乎全城百姓之性命。

先前,他还以为城主大人言辞夸张了。现在看来,应该是年代过于久远,城主大人其实也对白玉璧知之不全。

还好,总算是有惊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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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九八章 天演生变

九重天,天演场。

“啊呀!”

一位天演者突然轻呼。

此时,本次天演已初见胜负。而方才轻呼的天演者正是将要获胜的那一方。

是以,听到他失态的轻呼,其余人无不引颈相望。

原来是摆在他面前的天演盘这一边突然腾起了数条红艳艳的火舌。而这位天演者的反应也够快,最初的失态过后,翻手化出水,兜头浇在那火上。

火舌瞬间被浇灭了,天演盘这一方,浓烟滚滚。

这位天演者使劲的挥袖,不但没有驱散浓烟,反倒是一张白脸被喷成了黑脸。好不狼狈。他无奈的将手里未用之棋子扔回棋盒里,耸肩摊手:“我弃子。”说罢,也身形一晃,下了天演柱。按规矩,与第一位弃子的天演者站在一处。

“啊——”现场爆出一阵惋惜的轻呼。

好可惜,这位天演者眼见着就要赢了,却成了第二个弃子的,与胜利无缘。

不想,天演场上再生变故。

那浓烟一摇,竟然呼的一下笼罩住了整个天演盘。

余下的三位天演者联手施法,很快,浓烟被驱散开来。然而,天演盘之上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到了。

现场险些惊落一地下巴。自举行天演以来,历经数百场,今天这种情形可是头一回发生。

围在场外观战的人们议论纷纷:

“啊,怎么回事?”

“就是,全黑了,什么也看不到。”

“还比不比啊?”

“比什么比?照我说,如此最好。反正我们这边的天演者早就弃子了。接下来再怎么比,也与我们无关。”

“对,现在谁也没赢,应该算是和局吧?”

……

三名还在斗法的天演者彼此间交换了一个眼神,齐齐看向正前方的主持高台。

本次天演的主持仙尊天庭派来的北极仙翁。天演出了大纰漏,他身为主持仙尊不恼,反倒心底生出阵阵喜意。无他。他素来护短。在代表天庭出战的天演者被暗害,不得不弃子认输的时候,他便对本次的天演完全失去了兴趣,在主持台上完全坐不住了。如果不是司命星君传来暗语,说天帝有旨,天演者可败,但天庭之道统决不能败。而他也有心想看天帝要如何维护天庭之道统在残局里不倒,所以,才没有甩袖走人。

可惜,看了许久,也不见天庭这一方的战况有什么起色。他心里不免起了嘀咕:我真是被气昏了头,竟然相信天帝老儿的荒唐之举。

这会儿,见天演盘上面的情形完全不可视。北极仙翁面上不显,心里却连道:痛快!早要是着火了,该多好!

当然,身为主持仙尊,他不能袖手旁观。当即命底下人去查看天演盘。

不一会儿,底下人回报:“天演仍在继续,但是覆盖在天演盘表面的天演镜被浓烟熏坏了,所以,天演盘上的情形无法显示出来。重新换一面天演镜的话,需要十二个时辰。”

“那便暂且休战。”北极仙翁心里乐开了花,起身,朗声宣布,“封盘十二个时辰。”

这一次的天演,说是五方比斗,但其实,一直都只有天庭这方的天演者是真正的单打独斗。其余四方早有默契,暗中联起了手,小动作层出不重。可惜,这些小动作全是压着线来,并不算违反规矩。

总之,天庭这次是被那四方给黑了。偏偏他身为主持仙尊,在自家的地盘上,却拿那四方没有一点办法。你说,这心里窝不窝心!

九重天的十二个时辰,于新生之鸿蒙界可是十几二十年呢。天演盘虽然被封起来了,那三位天演者无法操作,但是,天演却是持续的。鸿蒙界众生的日子照过。在这十几二十年里,没有所谓的“天意”干涉,那一界究竟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天帝最在乎的道统能否在残局里坚持下来?他真的很好奇。或者说,在他看来,这才是天演里最大的看点。

三名天演者闻言,齐齐的看向第二位弃子的那位天演者。

后者快速的回了一个安抚的眼神。

他们仨的眼底立时全带上了笑意,各自朝主持高台行礼:“谨尊主持仙尊之法旨。”

天演场上的各方陆续离席。在外场围观的人们自然很快走了个精光。唯有巨大的天演盘上时不时泛起各色灵光。

鸿蒙界,祝融大陆。

沈云心里美滋滋的。这一次,他虽然没有如愿的得到灵石之类的宝藏,但是,却收获更大。不说那场惊天动地的大封印,单单是那两双巨手先后翻出来的指诀、手印就有近千道。与之相比,紫瑛前辈传给他的那些指诀与手印,完全不够看了。如果将它们统统融汇贯通,真正掌握……啊,光是想一想,就令人心潮澎湃,感觉全身上下有使不完的力气。

这些指诀里,有一道是召唤白玉璧离开这里的。

沈云一边回忆那道指诀,一边不驱动灵力,慢慢的比划着手势。十遍之后,已然练得纯熟。

“试一试吧!”他深吸一口气,按下心中的激动,用尽全力,将这道指诀打在自己身上。

一道白光瞬间笼住他的全身。眼前一花,脚底猛的一空,与此同时,耳畔响起呼呼的风声。

有效!它果真是离开的法门!

沈云心头大喜。

下一息,双脚“咚”的一下落在了实地上。眼前骤然大亮。

紧接着,身后传来各种各样的野兽愤怒的咆哮声。

沈云定睛一看,四周都飘荡着白色的迷雾。

这是哪里呀,好象有点儿眼熟……他摸着头,转过身子,回头张望。

十步开外,立着一道丈二高的苇席。

啊,想起来了!我这是在城主府的外围!

没想到,出口竟然在这里。他展开右手,施展掐算术,飞快的推算这里的具体方位。

很快,结果出来了。按骆严给的方位图,他现在所在的位置是原城主府后花园东北角的外面。

这一带应该也有暗哨的。不过,它们应该是全都冲进里头去了,所以,倒叫他捡了便宜。

没有理会墙里的热闹,沈云施展“穿云步”,全速离开。

回到家里,看到屋里的钟漏,他大吃一惊——原以为在那一处冰雪的世界里折腾了大半宿,不想,包去包回,他总共才用了不到一个时辰。

有了晓泉秘境里的经验,他立马意识到是那方冰雪世界里的时间流的问题。

本来那里面充沛且精纯的阴煞之气已让他心动不已,现在又多了时间流这个修行利器……沈云激动极了。庆幸自己刚才有先见之明,第一时间记下了出口的精准位置。

今晚,去试一试,看能否反过来,从出口再进入那方秘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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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九九章 不过青阶中期

第二天清晨,全城禁严。全副武装的落桑族军士挨家挨户的搜查所谓的“飞贼”。人们当面不敢说,暗地里将这位飞贼”尊为“飞侠”,推祟不已。

既是全城搜查,骆府也不能幸免。上午的时候,除了搜查的军士,先前那个劝说骆严与他们合作的说客再度上门。

骆严在听说全城禁严的时候,就防着这厮登门了。是以,他早早的化好了病容妆,头戴大毛帽子,身上盖着一床大棉被,坐在轮椅上等着。

那中年男子带着一队军士冲进来,看到他全身裹得严严实实的样子,显然大吃一惊:“骆君,你的病还没好?”

上次来,他亲眼看到奄奄一息的骆君吐了血,以为定是活不长久了。所以,便回去安安心心的等着骆家报丧。不想,过了一个多月,仍不见骆府门口挂白。他觉得自己被骗了。恰好今天全城禁严,他亲自带着人过来搜查。

来之前,他都打算好了:我以诚相待,姓骆的却这般欺骗我,简直是良心大大的坏了,罪无可恕。他们祝融人不是有一句话说,你做得了初一,我就做得了十五吗?这回,我不会再客气。不管姓骆的与昨晚的飞贼有没有关系,他们俩都必须是一伙的!到了军部的大牢里,我就不信撬不开姓骆的的嘴。

不想,竟然看到的是这么一副情形。

骆严对自己这回的病空妆非常有信心。因为这是主公亲自给他易得容。化好后,他自己,还有身边的人都觉得无可挑剔。除了易容,他还在主公的指点下,往身上打了一道敛息符,同时,收敛灵力,闭上周身所有可以闭合的穴位。表里相结合,这病容简直是天衣无缝。刚才装成这副样子去见老母亲。老母亲看到他,当场就痛哭了起来,以为他真的病入膏肓,将不久人世。吓得他连忙运转灵力,让自己那微弱的气息迅速恢复如常,这叫稳住老母亲。

而现在看到这位说客的反应,他装病的信心更足。歪在硕大的轮椅里,弱声说道:“叫深井大人失望了。在,在下这病,怕是好不了了。”说完,他迫不及待的张大嘴巴,象个破风箱一般的喘着粗气。

这副德性哪里还能去军部的大牢熬刑!分明是连一巴掌都禁受不住。深井不由拧眉。他不喜欢这种失算的感觉。非常不喜欢。当即,厉声问道:“怎么回事?”

演戏要演全套。骆严这会儿连气都出不赢,自然回答不了。他装出着了大急的样子,于是,气息更加不稳了。

负责推轮椅的小厮不过十五六岁,是不知情的,见状,急得满头大汗,眼泪都快出来了。不过,慌乱之中,他还牢牢记着管事的吩咐,探下身子,替大老爷抚胸,战战兢兢的说着:“老爷,吸气,用力吸气……”

居然没有人回答自己!深井气极了,一把扯过小厮:“说,他的病到底怎么样了!”

他这副凶神恶煞的样子着实吓人。可怜那小厮,平时挺伶俐的一个人,这会儿吓得两股战战,上牙嗑得下牙扎扎作响,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还好,事先,管事看着他把话背得滚瓜烂熟,牢记于心。所以,稍稍缓过一口气来后,事先背好的词立时涌到了嘴巴。他结结巴巴的答道:“老,老爷他,他中了毒,毒气深,深入肺,里。治不好了。以,以后都只,只能用汤,汤药养着,不能劳,劳心费力。”

他的话刚落音,后边,骆严两眼一翻,头一歪,在轮椅没了动静。

“老爷!”守在旁边的管事立刻尖叫着蹲下身子,伸手去探他的鼻息,“还有气!老爷昏过去了。快,快去把温在火上的汤药端过来,快!还有,火盆,赶紧的上个火盆!”

“是。”下人们跟屁股被火点着了一般,跑得飞快。

不一会儿,汤药来了;烧得通红的火盆也来了。

管事一把接过汤药,全泼在炭火上面。

“滋啦——”,烟雾腾起。刺鼻的药味迅速蔓延开来。

“快,将轮椅推近一些。莫走了药气!”管事急声吩咐。

“放肆!”一个多月不见,深井的官话长进了不少。他避开那温润的药气,吼了起来。同时,放出威压。

“当啷”一声,管事手里的药碗被惊落。掉在地上,摔成了好几瓣。

“大人,大人息怒!”管事离他最近,最先感受到他的威压,膝头一沉,哐唧跪了,“是是郎中教我们这样给,给老爷用、用药的。”

“是啊。”其余人也跟着跪了,狼狈的附和着,证明管事说的全是大实话。

而深井见骆严在自己的威压之下,仍是一动也不动,心中的猜疑顿消——这种情形,只有两种解释。一是,自己的修为不如姓骆的,所以,威压对他无用;还有一种就是,姓骆的真的是昏死过去了,所以,威压也于他无用。姓骆的只是一个凡人大武宗,即便是在巅峰状态,也扛受不住他的威力。所以,只有可能是后一种情况。这个痨病鬼是真的昏死过去了。再者,据他的观察,这厮现在面若金纸,气如游丝,也不象是能装出来的。

“废物!”他一把将手里的小厮扔在地上,气呼呼的下令,“撤!”话一出口,自己率先转身离开了。

于是,哗啦啦,跟随来的落桑族军士转眼走了个干干净净。

身上的威压终于没有了。管事却不敢大意,胡乱的抹了一把汗津津的脸,招呼不明真相的下人们:“快,将老爷抬进屋里去。”

“是。”

里头的慌乱,刚出主院门的深井听得真切,心道:果真是中毒太深,蚀空了肺脏。姓骆的完全废了。祝融人实在是太阴险了!刚才的汤药里也不知道有没有动手脚……

如此一想,他风风火火的,走得更快了。

骆严被抬回屋里后,继续装昏迷。直待门房那边报信,说落桑族人全撤了,这才睁开眼睛,一把掀开厚棉被,翻身从床上跳下来,急急的走进了旁边的屋子。

“主公,您看清楚了?”一进门,他迫不及待的问道。落桑族人实在是太狡诈了。他心里完全没底啊。

沈云正在桌案前画符,闻言,抬起头来,轻轻一笑:“嗯。深井不过是青阶中期的修为,他还看不破你的易容。我给你多画几张敛息符备着。”因为接下来,他要尝试再入冰雪秘境,有可能顾不到这边。

第六百章 秘境练功

安排妥当后,当晚,沈云又换上夜行服,前往原城主府所在地。不过,这回,他径直去了原城主府后花园的东北角外面。

昨晚,“飞贼”造访,出入军营重地,有如无人之境。落桑族人大为恼火之余,立刻将防守提及战时状态。巡逻队往来如织,暗哨的数目也翻了倍。

不过,这些对沈云一点用处也没有。凭借着迷惑术,他畅通无阻,悄然无息的摸到了目标位置。

是这里了。确定准确无误后,沈云敛神,双手翻飞,结印,果断的打在自己身上。

这是他反复回忆在秘境里“看”到的指诀,还有结印,结合白玉璧化成虚影离开的前前后后,那两双手巨手的动作,花费了差不多四个时辰才琢磨出来的结印手法。

说来真是巧。那些指诀,还有结印,与他从玄清子那里学得的上古禁制术有异曲同工之效。是以,他尝试着用掐算术去反证其中反复出现的那几道指诀。结果,发现它们有开启、破开之效。

于是,他将这几道指诀练到纯熟之后,动用灵力,牛刀小试。竟然意外结印成功,叫他穿墙而过。

是真的!他试过好几次。不管是薄薄的木板墙,还是厚实的砖墙,他都能直接穿过去。

再联想到,自己误打误撞,进入虎啸崖时,感觉象是踢开了一块厚实的门板。他忍不住跃跃欲试——兴许用这个结印法门,能从出口处重新进入秘境。

没有白玉璧为引,如果该结印打不开秘境的出口,他再也没了别的办法,只能打道回府,就此放弃。

运气不错。真的叫他猜中了。这几道指诀结印之后,他的面前真的凭空现出一道五色门。它小小的,恰好能容一人侧身通过。与先前白玉璧在虎啸崖的墙画上打开的那道五色门,简直是一模一样。

这是成了?沈云没有迟疑,第一时间侧着身子,钻了进去。

眼前一黑,扑面而来的是裹着雪粒的冷冽罡风。

不同的是,这回,耳畔没有呼呼的风声。并且,他抬起的脚,踩的是实地。

沈云跨过五色门,回头一看。好似刚才是幻觉一般,背后只有漆黑的夜空,以及一片冰天雪地。那道五色门连影子也不见有。

再低头一看,冰崖之下,阴煞之气汇成的雾海翻涌如昨。

没错!我是真的回来了!

他先前猜得没错。封印特意让他清清楚楚、原原本本的“看”到过往的种种,就是为了教他这方秘境的由来,以及进出的法门。

只可惜,城主大人的祖上不知道出了什么变故,竟然没能将白玉璧里最大的秘密传下来。以至于传到城主大人手里,白玉璧变成了“关乎全城人性命的藏宝图”。

沈云叹了一口气,御剑飞到巨大的封印石正中心。这时,他意外的发现,明明是生成大小旋风的源头,本身却是个无风之所。在整个秘境里,怕是再也找不到比这里更好的避风之所了。先前,他还做好了顶着风雪练功的准备呢。

冰雪秘境里没有金银财宝,也没有灵石矿。但在沈云看来,它确实是一个大宝藏。因为这里有海量的精纯的阴煞之气,和差不多十倍的时间流。

另外,与世隔绝,清静之极。

这样的地方,用来练功,简直不能再好了。

不过,他也担心山谷里被封印的那只不明身份的存在捣乱,所以觉得偌大的一片冰雪世界里,唯有在封印石前练功,最是安心。

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沈云先是从百宝囊里取出一只沙漏,将之摆在自己的身侧——秘境里没有日昼之分,不好分辨时日。有了这只沙漏计时,他便不用担心会在里头呆得太久,误了与赵宣的联络时间。

然后,他屏弃杂念,气沉丹田,开始练功。

虽然此处没有五行灵气,只有阴煞之气,但于他来说,都是一样的。一个大周天下来,他喜滋滋的睁开眼睛。在这里走一个大周天,便灵力与神识双双达到巅峰状态,其效果相当于在外边走两个大周天!直接翻番!

只是如此一来,不能再练功了。

沈云心中一动,从百宝囊里取出一张小炕桌摆在身前,又取出夜明珠置于案头。然后拿出符笔、符纸、朱砂墨,与往常一般,开始画符。

这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练完功后,灵力与神识双满,便开始画符。待两者消耗得差不多了,再练功。如此反复三次之后才换成练拳和练剑。

精纯且浓郁的阴煞之气对于画符没有显著的提高。与在外面一样,他画了四十道三阶符之后,灵力先告急。细细数了一下成果,五成上品符,四成中品符,一成下品符。也是平常的水平。

这里的时间流可是十倍呢!如此算来,其实也是在外边的十倍成绩。沈云美滋滋的收了笔,又开始练功……

秘境空旷得很,又没有人烟,是绝好的练武场。沈云再也不用担心惊扰了旁人,不管是练拳,还是练剑,终于可以完全放开灵力。再者,这里的风雪也最无情最冷酷的陪练。是以,自从突破先天境以后,他再也没有如此畅快的打过拳,练过剑了。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身上的衣服不堪风雪摧残,三两下便被跟小刀子一般的旋风撕得破破烂烂。反正这里也没有旁人,他索性除掉里外衣裳,只着一条大裤衩,从百宝囊里寻出一张老虎皮披在身上,外面再用腰带束紧。于是,一件虎皮短袍便成了。

再用从尸修那里得来的黑色小皮绳系住。

呵呵,虎皮袍厚实暖和,又宽宽松松的。沈云试着踢腿伸胳膊,发现一点儿也不碍事。接着,他穿着它去试了试风力。结果,惊讶的发现,象刀子一般快的旋风竟然只在虎皮袍上落下数道深深的印子。但是,腰带太渣了,见风就断。

这可是在百宝囊里能找到的最粗的腰带。

沈云在百宝蠹里翻找了半天,最后,拿出了一条黑色的小皮绳。这是上次他从尸修那里得到的一件魔宝。一直没有试着将它激活……唔,用来当腰带正好合适。

他试着将之系在腰间。

挺好的。

又去试了试风力。

不愧是魔宝,就是厉害。小旋风完全伤害不到它不说,而且,它很明显的还护住了虎皮袍。因为沈云发现,自己接连经过两道旋风。虎皮袍上却只是被削落了薄薄的一层绒毛,明显好过先前。

照此情形,这件虎皮袍少说也能在秘境里穿个十天半月的。

沈云心道:没想到小皮绳如此管用,总算解决了在秘境里的穿衣问题。等出去后,多去寻些厚实的好皮子来。

第六零一章 自谋财路

沈云估算得没错。这件简易的虎皮袍穿到第十三天时,终于也破得穿不成了。算算时间,外面也过去了一天一夜多,快到与赵宣联络的时间点了。是以,他重新穿戴好,往身上打出一道指诀,离开了秘境。

看清周围的情形后,沈云长吁一口气。太好了,出口的位置没有变。

看看天色,这会儿离天亮还有个把时辰。他直接出了城,寻了一个没有人烟的偏僻小山头,坐等天明。

这些天,他在秘境里闭关,也是严格按照往常的习惯作息。每十二个时辰里,必定睡足三个时辰。刚刚出来时,他才饱睡过一场,是以,这会儿一点困意也没有。

见天色还早,他索性拿出一块玉简握在手里读着。待这枚玉简读完,天边也终于露白。

到了与赵宣联系的时间。他这边无事,是以,主要是向赵宣报平安,叫他勿念。至于冰雪秘境,那里面既没有五行灵气,又没有日月精华,对赵宣一点用处也没有,他没有说。

很快,赵宣的回讯到了。他简要的汇报了南北铺子的进展。经过考察,他打算先租一个门面暂且卖一批南货。待这批南货出手,换了钱,他再收一批北货,赶在年节前,带回菱洲省城去卖。他算好了,这两趟货贩下来,扣去他们的花销,余下的进益,足够在凉洲省城买下一个带后院的小铺子。那样的话,明年春种之后,他们再贩一批南货过来,就能正式置办铺子了。有了自己的铺子,在这凉洲省城才算是正式立了足。

沈云听完,忍不住苦笑,心道:伯堂这是在替我省钱呢。

庄子里接连两次大赈灾,耗费巨大。前两天,赵宣又转述齐伯的报告,说,庄子里依诺在十里八乡兴修水渠,又花费不菲。大家忙活了一年,秋收之后,一盘账,竟然还亏空了不少。偏偏眼下菱洲的时局不稳,生意越来越难做。公中账上的那点家底越来越薄,难免人心浮动。

于是,他令赵宣传讯给长老会,说,庄子里今年两季的收益,他都不分成,尽数归入公中。

而之前,清风堂在各地开设分堂口的一切开销,都是走他的私账的。赵宣是个老商贾,肯定替他算了一下盘面,知道他的私账也撑不了多久,这才想出这个省钱的法门来。

沈云领他的情,当即回讯过去,令他全权处理,具体细节无须再上报。末了,又道,他在这边准备闭关一段时间,所以,两天一次的联络变成五天。每次的联络时间不变,依然是清晨。

不多时,赵宣回复:是。

联络结束后,沈云返城,回到骆府。

此时,天色已大亮。骆严还在练早功。

沈云站在窗户外面,侧耳细听了一会儿,满意的微微颌首。木灵石用光了。但是,骆严不但没有停止练功,反而比先前更加努力。他感到很是欣慰。凉洲的省城也有仙门的分理处。他在心里寻思:干脆今天去一趟,给骆严兑换一些木灵石来应急。

毕竟百里城这边的形势很严峻。而他又不可能长期留在这里。最终,还是要靠骆严他们自己扛起事来。所以,骆严他们的修为境界要尽快提上去才好。

不想,骆严练完功,来请脉时,竟然主动提及灵石一事。

“主公,我先近得了一个赚取灵石的路子。”他兴冲冲的报告道,“我家有一支海船队。昨天,船队的总管事秘报,说有人联络他们,帮着长期走海货。如果用灵石结账的话,他们答应不但免兑换费,而且还直接九五折。”

“竟有这等好事!”沈云难以置信,也来了兴致,“问出来他们是什么来头吗?”莫不是骗子。

骆严点头:“已经打探清楚了。是仙门里边有人走私货。领头的人身份不俗。他们也直言不讳,说,看中的是我们骆家船的百年信用。总管事说,如果我同意了,马上就能开运。东家已许诺,货物上了船,立马付三成的定金。”说罢,看向沈云。

当初,他带着骆家依附过来时,也按规矩要交上家财。不过,沈云没有要。理由是,百里城在落桑族人的手里,他要抵抗他们,一举一动皆离不得钱财。

是以,沈云并不清楚骆家名下有些什么产业。这是他头次听说骆家竟然还在一家百年老字号海船队。

他从未接触过海上的生意,对此一窍不通。心中一动,他在袖子里飞快的掐算起骆严近段时间的运道来。

很快,有了结果。

大吉。

于是,他笑道:“你自己拿主意便好。”

“是。”骆严如实以对,“我想应下来。以前,不知道凡人也能修行,所以,没想过要赚灵石。既然现在有了路子,不妨试一试。”

他们能自己找到赚灵石的路子,沈云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反对?

于是,这件事便这般定下来了。

接着,沈云跟骆严说了,自己往后不会常住府里头,但每四天必定回来住一天,继续指点他们修为。

骆严唯有点头称是。

四天之后,沈云再度回到骆府。骆严奉上一匣子灵石:“主公,这便是海船队那边送来的三成定金。”

小小的匣子里装了三百块下品灵石。其中,木灵石最多,占了四成。其余的四种灵石,数量差不多。

沈云拿出一只空乾坤袋递给骆严:“这是乾坤袋。你用它装灵石吧。”就算没有秘境提供精纯且浓郁的阴煞之气,他还可以吸纳日月精华练功,并不是非要五行灵气不可。所以,这些灵石,他一块也没打算要。

而骆严也摸清了他的性子,知道他并不是讲客套,欢喜的道了谢,接过乾坤袋。

沈云考校了骆严他们,又一一探了脉之后,对他们的修行进展甚是满意。现在,灵石的问题也暂且解决了。他将主要的精力放在自己的闭关上来。

近段时间,他的修为精进太快,自己也发觉境界有些虚浮。他通过与秘境里的大小旋风们对战,很快发现,它们是夯实境界的利器。比画符要效率高得多。

尝到甜头后,他调整了一下修炼日程,将大半的精力与时间都放在了与大小旋风对战之上。如此一来,每天的修行强度提高了好几倍。效果是很明显,但,也令他再分不出更多的心思与精力来,再去管赚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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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零二章 榜样的力量

一个月之后,赵宣领着清风堂的人满载而归。此行,他们卖光了带来的菱洲特产,并将卖得的钱全部换成了凉洲特产,带回菱洲。

因为货物都是用储物袋装着的,所以,他们一行人轻装简行,路上倒也便利得很。以他们的脚程,能在腊月之前回到菱洲。恰好能赶上那边的人们置办年货。届时,卖了这批北货,又能置办一批南货,只等来年开了春,再北上。

如此打个来回,在凉洲省城置办铺子的钱也就赚了出来。到了那时,清风堂才算是在凉洲扎下了第一颗钉子。

他们返程的前一天,恰好是沈云与赵宣约好,给后者把脉的日子。

自从领悟到泥丸宫的重要性后,沈云每次给赵宣探脉时,检查的重点都在泥丸宫。这回也是。

很快,他敏锐的察觉出赵宣的修为较五天之前有了长足的进步,很明显是在近五天里取得了阶段性的突破——自赵宣突破“开窍”境后,他也如骆严他们一样,坚持每五天来一趟省城,替其探脉,并及时记录在册。是以,他对赵宣这一个多月来的修为进展清楚得很。

不过,离突破先天境还差得远。

再结合骆严以前的脉案,他在心里琢磨道:看样子“开窍”境也是可以分成些许不同层次的小境界。伯堂现在的修为比初突破时高了两成多,不到三成。如果将初突破之时称为“初期”,那么,他现在上的这个小台阶,可以称为“中期”。

收回手后,他细细的询问了赵宣这五天里的修行体验。

果然,赵宣喜气洋洋的告诉他,前天晚上,他在雪地里练清风掌。感觉那晚的月光照在身上,格外的舒服。然后,一路清风掌才打了一半,便丹田一振,一股力道好比井底之水,喷涌而出。突破的感觉十分明显。事实也是如此。自那以后,他的功力突飞猛进,是前一天完全不能相比的。

这是一个新发现,使得沈云对于“开窍”中期的境界有了直接的界定。

“非常好。”他从心底里感到高兴。既是为赵宣突破中期,修为更上一层楼,也是为自己定的修为境界标准有了更细的划分。

“看来你很适合在月光下练习清风掌。以后不妨多试试。”他开心的指点道。

跟踪关注了十几人的修为进展,他已充分认识到,同是凡人,于修行一事,也是各不相同的。比如说,骆严完全吸收不了月华之力。所以,清风掌于骆严来说,就是一套上乘的内家拳;但是,赵宣则完全不同。从其描述的突破情形来看,月华之力对其的突破很有助益。只是现在,还只是有这方面的苗头,他也不敢乱下断语,只能如此提点一二。

“是。”赵宣笑得见牙不见眼。说实在的,白天,他忙得很,也没有空闲练功。只有晚上,待到手头的事忙完了,才能在睡前安安心心的练练功。主公的这番提点简直是说到他的心坎里去了。

因为他们第二天还要起早赶路,所以沈云又吩咐了几句,让赵宣给家里带好之后,便离开省城,御剑返回百里城。

他没有回骆府。因为在百里城,已经没有骆府。

七天前,骆家分了家。偌大的骆府成为了百里城里第一个树倒猢狲散的世家。

骆家如此散场,明面上看来,全是落桑族人害的——那个深井大人给骆严打上了“痨病鬼”的标签后,便完全放弃了他,不再礼遇他以及骆家。从而使得骆家在百里城的境况江河日下。但凡是以骆家名义登记的商铺,几乎每天都会被落桑族的军士以各种名目“例行检查”。如此一来,连多年的老顾客都不敢上门了,哪里还有生意?然而,明眼人都知道,这一切还只是开始。骆家人就是深井大人碗里的鱼肉。如果不早早做准备,只怕不久的将来,家破人亡,一个也休想逃掉。所以,骆严果断的分家,其他的家主深感唇亡齿寒之际,也暗地里赞其够果绝。

没两天,骆府门口挂白。骆家人最后聚在一起,以举族之力,为他们的最后一任家主骆严治丧。

自百里城沦陷后没多久,骆严便称病,闭门谢客。前不久,更是传出他病情加重,将不久于人世的消息。是以,听闻他的死讯,人们并不觉得突然。同时,也明白过来,为什么骆严会那么果断的分家。原来他是真活不成了。

一时之间,其余世家感同身受。各位家主大人们竟然不顾落桑族人的猜忌,亲自献祭。

深井大人也来了。他得到丧报后,第一反应是哈哈大笑,对左右说道:“这个讨厌的痨病鬼终于死了!”

能不讨厌吗?他如此低声下气的几次三番的去请他。结果,这家伙硬是吊着一口气,三番几次的拒绝了他。其行径在他看来,已不能划入“太不识抬举”的范畴。

他曾听说,祝融仙庭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如果一位有名望的大臣得了重病,引得他们的仙帝亲自去探望。那么,等仙帝离开后,这位大臣不管得的是什么病,也不管这病有没有得治,他都会死。随后,仙帝因此而得到体恤臣工的好名声。也有人说这一招叫做“千金买马”。

现在,落桑族人在百里城太需要这样的名声了。他选中了姓骆的痨病鬼。刚开始时,也是真做好了千金买马,善待骆家人的打算。可是,这家伙却显然是偷生怕死,完全不配合。

这家伙终于死了,却是白白的死了。他花费在这家伙身上的时间和精力全浪费了。

简直是可恶之极!

想到这里,他不禁勃然大怒,反手抽出刀架上的长刀,“叭”的将眼前的桌案斩得粉碎,咆哮道:“姓骆的,良心坏死了!”

在屋子里飞快的转了一个圈后,他冷静下来,自言自语道:“不,祝融人太狡诈了。这个姓骆的又是狡诈中的狡诈。他说不定是在玩死遁。我必须去看看。”

接着,他真的带了重兵去骆府。

按照百里城的规矩,是要到下葬的当天清晨才会封棺。

所以,深井大人带着人冲进灵堂后,很容易的就掀开了供桌后面的棺材。

也不知道怎么了,他看到骆严生机全无的躺在棺材里,竟然刷的拔出佩刀,直接斩下去。

骆家人自然不干了。披麻戴孝的人们哭喊着冲上去,抱腿的抱腿,抱胳膊的抱胳膊……没够着的,便扑到在地上,哭得死去活来。

待深井大人打个哆嗦,回过神来,发现棺材里一片狼籍,灵堂里所有的宾客都对自己怒目以对。

这事情闹大发了。他的行径与大人们要求与城中世家“友好相处”的指令完全是背道而驰。

深井大人无法自圆其说,只好果断的赔罪。做为补偿,他亲自为骆家人担保,包圆了他们申请到了出城下葬的路条。

就这样,三天之后,骆家发丧出城,盛况空前……呃,深井大人着实厉害。这回真叫他给猜着了。骆严确实是在玩死遁。

可惜,等深井大人得到确信,所有送葬的人都已不知去向。

据可靠情报,失踪的人里,除了骆家人,还有各世家最优秀的子弟。除此之外,随他们一并消失的,还有各家几乎所有的财富。

偏偏后者,各家家主矢口否认。而落桑族人初来,对于各世家的具体情况还未摸熟,是以,拿不出确切的证据来。

落桑族人大怒,将偌大的骆府拆了个稀烂。至于那位包下所有路条的深井大人,据说当天就自裁谢罪了。

骆家人,还有那些嫡系子弟到底去了哪里?

如今在百里城里,只有天知、地知,还有沈云知。为了唱好这一出死遁大戏,沈云已忙活了整整五天。直到今天早上才抽出空来,去省城与赵宣碰头。

而骆严,骆家人,还有各世家的子弟,其实就潜伏在百里之外的深山老林。他们组织成了义军,由骆严担任头领。

在这一个月里,继骆严之后,又有两人突破先天境。其余八人皆突破武宗境。

他们的成功,充分证明了《小***》之切实可行。更重要的是,叫所有人看到了一个光明的未来。各世家最优秀的子弟们无不自带干粮,义无反顾的加入了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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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零三章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

沈云没有回菱洲过新年。

那么多人一下子失踪了,更重要的是,他们带走了大量的财物。而这些财物早就被贪婪的落桑族人视为囊中之物,只是因为他们担心吃相太难看,激起民变,乱了全盘计划,所以,这才想着反正是碗里的肉,不妨留着慢慢吃。不想,一不留神,这煮熟的鸭子竟然真的会飞。

落桑族人已不能用“恼羞成怒”来形容。最后的温情也没有,他们立刻露出了獠牙。各世家被重兵包围。落桑族军士冲进去,铲地三尺的掠夺之后,撂下话:逃走的人必须到军部自首,接受惩罚。时限是半个月。如果过了时限,哪家还有人在逃,没有归案,那么,这家人里的男子统统抓起来做苦力,女子沦为营妓。

然后,他们连一粒过冬的粮食也没有留下,只留下雪洞般的空宅子,扬长而去。

落桑族人看似走了个精光,实际上,他们在各家的周边布满了暗哨。因为他们坚信这些不识好歹的贱皮子一定与逃走的那些人暗地里有联系。

百里城的初冬是很冷的。因为过冬的粮食,还有衣物全被抢走了,所以,各世家之人只能全家缩在一间屋子里,饿着肚子,抱团取暖。

他们又冷又饿,孩子们更是难过的整日里哭闹。

第二天,终于有人扛不住了。他们向家主提出:出去送个信吧。不然的话,落桑族人真的会把全家老小活活的饿死、冻死。

家主们都是经过事的老人精。他们早就预料到了事后,落桑族人必定疯狂报复。而他们为了断了自己向落桑族人妥协的念头,硬是没有与骆严留下事后联系的方式。

所以,此时此刻,他们是真的不知道骆严他们去了何方,也没法联系上他们。

面对族人的请求,他们要以沉默,要么报以“不知道”三个字。

可想而知,那些提出请求的人心里有多失望。很快,失望尽数发酵为愤怒。他们完全爆发了,不管不顾的与家主们争吵起来。旋即,支持家主的人也参与进来……一时之间,家家分裂成针锋相对的两派,吵得不可开交。

与世家这边的“热闹”截然相反。落桑族人的军营里此时静得连空气都是紧绷的。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想说话。恐惧牢牢的笼罩在每一落桑族军士的心头。军部的大人们一个不落的到场。看着眼前的血腥场面,他们一个个的面沉如锅底,紧皱的眉头能夹死苍蝇。

原来,昨晚子时过后,白天参与抄家的那三支中队前后脚的发生了械斗。

那几处军营里的所有人都跟疯了似的,兽化之后,用自己最厉害的杀手锏相互残杀。

落桑族人有很强的服从性。是以,这样的情形,在他们的军队里从未发生过。

最初的震惊过后,军部的大人们立马调集力量强力镇压。

不想,自相残杀就象是瘟疫一般,很快传染到了奉命赶来的这些军队里。没有人再执行军部的命令,他们也陷入了疯狂的自相残杀之中,完全不可自拔。

反应过来的大人们只得将这几处军营隔离起来。

天亮之后,里头终于安静下来。

确定没有异常情况之后,全副武装的军队冲进军营里。

眼前的情景,令所有人都感到了深深的恐惧。

血流成河。到处都是他们自己人的残肢。三个中队,再加上后面被调集过来执行镇压任务的三个中队,整整六个中队,总共一千多人,上至中队长,下至普通军士,无一人得以全尸。更不用说有什么幸存者了。

在这几处军营里最醒目的地方,用鲜血写着一行血字。是落桑文字。每个字大如斗——所有的兽行,必定加倍报应在我们自己身上。

这是谶言,还是死去同袍们的临终悔悟?没有人敢直视这些血淋淋的字。

“荒唐!”

“一派胡言!”

……

军部的大人们赶到之后,看到这些字,一个个气得脸变了形。他们甚至来不及下令,咆哮着亲手将题字的墙壁打得粉碎。

可是,昔日同袍们的惨烈下场就在眼前。是以,这一段血字已牢牢的刻在了在场的所有人的心里头。大人们能够打碎有形的文字,却无法抹去麾下军士们心里的烙印。

意识到这一点后,他们不得不软下身段。

本来,按照落桑族人的军规,这一千多军士死后,还要被戳骨扬灰。他们远在本土的家人也会受到牵连,接受严厉的惩罚。但是,大人们似乎齐齐的忘记了有这么一条军规。他们称之为“英勇的殉难者”,以战亡的英烈葬仪安排了他们的后事。

只是没有人落下全尸,所以,落桑族人只好临时赶制了一具巨大的棺材,所有的残肢都被放在里头,统一举行葬仪,统一火化。

火化之后的骨灰,被平均分成一千多份,装在军中专用的骨灰盒里,上面标以不同的名字,送回本土。

不得不说,大人们的这一招很奏效。葬仪过后,军士们心中的恐惧淡了一大半。

另一方面,大人们其实自己心里也一样的害怕那段血淋淋的文字,担心有朝一日,同样的恶运会降临到自己头上。所以,哗变之后,他们立刻下令归还了前一天查抄到的财物。

当然,这件事情不能就这样过去了。大人们将所有的罪过都归到了失踪的骆严等人身上。

守在各世家周边的暗哨不减反强。四大城门也加强了对进出人们的检查。与往常不同的是,这些军士的态度明显收敛了许多。

沈云见状,放心的返回冰雪秘境,继续闭关。

没错。那晚,落桑族人的军营哗变全是他的手笔。

冰雪秘境里有十倍的时间流。一个月下来,他在里面闭关苦修的时间不下二十天。加以十倍的时间流,便是相当于大半年的时间。

在这段时间里,他的修为境界虽然没有显著的精进,但是,灵力与神识都比先前凝实了许多。迷惑术进步更是神速,接连突破,成功的进入第三层。

将千把人疯狂互斗,真不叫什么事儿。

这一招,其实他是跟落桑族人学的。他们不是挟着各世家的人,对骆严等人实行攻心战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他反手用在他们自己身上,效果简直不能再好。

第六零四章 我愿意

尽管落桑族人封锁了消息,但是,还是泄了风声。没多久,传到了与之相隔不到两百里的顺安城里。

并非是落桑族人的封锁不得力,而是,两座城相隔不到两百里,且从世家到普通百姓,皆互相婚姻,往来密切。一同被割让之后,落桑族人应该是觉得都是自己的地盘,所以,自从取消了禁城令之后,便没有限制两城的人们往来。相同的悲惨处境,让两座城市里的人们生出同病相怜之感,从上至下,往来比先前更加密切。

落桑族人再防着守着,也无法将所有人的嘴都缝起来。所以,消息很快便传到了这边。

世家的家主们知道的更加详细。他们从中大受启发。先是亲近的三两户人家里悄悄的试探着交换了想法。慢慢的,圈子越拉越大。最终,城里有头有脸的人家的家主们终于秘密的坐在一起。他们中间有三户人家与百里城骆家是姻亲关系。其中,一户有一位姑奶奶嫁进了骆家,另外两户则是娶的骆氏女。虽然都只是与骆家的旁枝结亲,但一笔写不出两个骆字,总比完全没有关系好。因为这层关系,三家的家主被推选为代表,暗地里前往百里城,联系骆家。

为什么要寻找骆家呢?

这些家主都是老人精。他们很清楚,仙庭把他们割出去之后,便不会再管他们的死活。而落桑族人对他们根本就没安好心。而且,落桑族人说变禽兽就变禽兽。与他们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如何能搞到一起?所以,他们完全能够预料到,等落桑族人完全掌握了城里的一切之后,自己及族人们的可悲下场。

有了这样的认识,叫他们如何不着急?

就在这时,百里城那边的变化叫他们看到了一条以前想都不想的活路。

反复咂摸着百里城那里传来的消息,他们觉得所有的事情都应该与骆家有关系。

活路就在骆家身上,已然成了家主们的共识。

都是传承了一两百年的世家,深知彼此的行事风格。虽然传言里说,在百里城里已无骆家。但是,家主们无不坚信,骆家肯定不会如此轻易的放弃祖宗传下来的基业,眼下只不过是由明转暗罢了。

三位家主接受了大家的重托,很快商议好,第二天便以查账为名,去百里城寻找骆家人。

不想,就在这时,守在外面的人进来通传:“外面有两个人求见。其中一人自称是骆严。”说着,双手奉上一块白玉佩。

圆形的双鱼戏莲玉佩的正中是一朵莲蓬。上面刻有一个“骆”字。

“骆家家主的双鱼佩!”有数人一眼就认出来了。

家主们又惊又喜。

惊的是,今天的秘会,他们自认为保密工作做得好。这两个人是怎么知晓的?高兴的是,百里骆家的家主骆严果然是死遁。他竟然亲自找上门来了。

他们很快意识到,骆严太神通广大了。会场上没有一个人敢出声。主持此次秘会的人用询问的眼神环视会场。其余人都迎着他的目光肯定的点了点头。

很好,大家都想见一见骆严。于是,主持人下令,将两人请进来。

骆严当了十来年的家主。在顺安城也是有不少人脉的。他一进门,便被好几位家主认了出来。

“是骆老哥,亲自来救我们了!”这些人激动的从位置上腾的站了起来,泪眼汪汪的齐齐的迎上去。

骆严能带着那么多人在落桑族人的眼皮子底下逃脱,现在,又能不声不响的找到他们,足以证明他已非寻常之辈。一时之间,所有人都仿佛盼来了救星,争先恐后的与他见礼。

“骆老爷,请救救我们。”

骆严怪不好意思的。其实,他今天能出现在这里,全是主公亲自护送的缘故。以他现在的修为,要做到视落桑族人的防守于无物,悄然潜入顺安城,只能是做梦。

不过,主公不愿在人前暴露身份。此次来,顶的也是他的侍卫身份。他只能服从。当即受了家主们的好意,在主位上坐了。

沈云是侍卫,自然是站在他的身后。

他们这次来的目的,就是联合顺安城这边的世家,共同抵抗落桑族人。

这上沈云提出来的。

在他们牛头坳村,有一句话,叫做“一根筷子容易折,一把筷子折不断”。两座城市的既然是一个命运,为什么不联合起来,互为臂膀,共行大事呢?

更何况,骆严与义军的力量也实在是太弱小了。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沈云动身去了顺安城。

这边的落桑族军队吸取百里城那边的经验教训,防守更严。不过,在沈云面前,全是摆设。

他进入顺安城后,凭着读心术,很顺利的将城里有名望的人家考察了一遍。结果,惊喜的发现,这些人家的家主们也有意联合百里城这边,共谋生路,并且已经付诸行动,在筹备秘密会议,共同商议如何联系上百里骆家。

他探出了他们秘会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后,便又悄悄的离开了顺安城,去找骆严。

骆严深以为然。为了充分表达结盟的诚意,他决定亲自走这一趟。

于是,两人便不请自来,出现在秘会之上。

对于家主们来说,骆严的出现,简直是喜从天降。欢喜之余,有人小心翼翼的旁敲侧击:“骆老爷,您是不是得了仙门的暗助?”

众所周知的,百里城的城主大人是真正的仙官大人。传闻,城主大人对骆严甚是器重。城主大人选择合家与百里城共存亡。殉城之前,将自己在仙门的人脉传给骆严,令其继续抵抗落桑族人,也不是不可能。

相比起来,他们这边的人们便没有这种好运道了。他们没有城主大人护佑。在落桑族人的军队打过来之前,仙府的大老爷扔下全城百姓,自己跑了。

这也是他们要寻找骆家的主要原因之一。

“没有。我和你们一样,也不知道如何联系仙门。”骆严摇了摇头,坦言道。

众人闻言,眼中的绝望再明显不过——没有仙门相助,就凭他们这些凡夫俗子,纵使个个是属猫的,一人有九条命,也不够给落桑族人杀的呀。原以为盼来了活路,不想,还是一条死路。

这时,骆严微微一笑,运转灵力,掌心骤然现出一道生绿色的亮光。

“灵,灵力!”有人惊呼。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在座之人里不乏见过世面的。

骆严抱拳说道:“我有幸得主公看中,亲传修仙功法。”

“你,你有修仙资质?”短暂的安静之后,有人激动的叫了起来,“不可能啊。以百里骆家之势,你若有修仙资质,不可能测不出来。”

很快又有人反应过来:“凡人也能修仙?”

所有人都激动得直打哆嗦,眼巴巴的盯着骆严。

“是的。主公传我的,正是凡人修仙之功法。”骆严又抱拳,“主公有令,只要是真心抵抗落桑族人的人,不论男女老少,皆能修习此功法。我奉主公之令,前来寻找有相同志愿之人。”

他的话音刚落,立刻有人从位置上跳了起来,高声大呼:“我愿意!”

“我也愿意!”

……

那天在骆府灵堂上的情形再次出现。沈云站在一旁,扫过众人的心窝。家主们无一不是真心的。活生生的成功例子在前,他们的忠心自然是百分之百的纯正,不掺一丝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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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零五章 力证

很快,两城正式结盟。因为骆严透露出来,他家主公不会亲自出面,所以,顺安城这边的世家退而求其次,也以骆严为尊。

顺安城的形势与百里城不尽相同。城中的落桑族人吸取了百里城那边的教训,尚未与世家真正撕破脸。所以,沈云给骆严他们的建议是,顺安城这边与义军不妨一暗一明,互为支持。

义军在明,分散、牵制落桑族人;顺安城这边的世家们,则在暗,支持和补给义军。

“我们的力量太弱了,根本就做不到锣对锣、鼓对鼓的对战落桑族人,将他们完全赶回老家去。”他向骆严分析道,“所以,眼下之计,唯有避其锋芒,全力发展实力。而全力发展实力,主要有两条路子,一是,我们刻苦修行,努力提高实力;另外就是,象与顺安城的世家们结盟一样,吸纳一切可以吸纳之人。不管是世家,还是寻常百姓,或者仆从。只要他们有赶走落桑族人的坚定决心,我们就可以让他们加入进来,成为我们的一分子。当然,前提是,所有的这一切必须避过落桑族人的耳目。大家同心同德,终有一天,能哆变得足够强大,赶走落桑族人。”

骆严听了,好比醍醐灌顶。心里佩服得五体投地,忍不住赞道:主公就是主公。高瞻远瞩,见识不凡。

有主公这样的高人指点,何愁赶不走落桑族人?

一时之间,信心噌噌的上涨,豪情万丈。

接下来,与顺安城这边的世家商议具体如何行事时,他原原本本的传达了沈云的建议。,

与他一样,与会的家主们皆有拔云见日之感,对前路充满了信心。他们纷纷表示赞同。

于是,一明一暗的大框架确定了下来。接下来,大家群策群力,确定了很多具体的细节。保密事项、秘密联络的方式、粮草等军备物资的筹集与运送、发展新生力量……遵照沈云的建议,很多方面的细则都迅速订制了下来。

在场之人,分到具体的任务之后,无不喜气洋洋。自沦陷以来,他们头一回感觉到自己又活了过来。

沈云见状,暗中松了一口气。事态的进展比预料得要好。他可以放心的返回冰雪秘境了。

而骆严则返回秘密驻地,加紧练兵。

他们主要是在深山老林里勤学苦练,提高修为。偶尔的,骆严会亲自带领着部分人马,进城当一回“飞贼”。以他们现在的能力,尚且对落桑族人造成不了大的伤势。所以,每次都只是小打小闹,要么抢点粮草,要么敲晕一两个哨兵,要么在落桑族人的军营里刷条“到此一游”之类的字句。

按骆严的话说,纯粹就是练练兵,顺便给落桑族人松松皮,莫叫这些家伙的日子过得太松快了。

话虽是这么说,但是,他们的态度绝对是非常严肃且端正的。每一次的出击都是做足了准备,速战速决,力求一击得中。

而效果也是杠杠的。

每一次被袭,落桑族人都会进入战时状态,全城搜查。军士们一个个紧绷着心弦,忙活了一两天,却是连对方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不得而知。

几次三番之后,落桑族人被搞得疲惫不堪。为此,顺安城与百里城的落桑族人也联起手来。他们的顶级高手们纷纷出动,轮流分批的巡逻,说是严厉打击飞贼,确保全城百姓过一个安定详和之新年,还再三强调,请大家放心。

殊不知,两座城市的百姓们暗搓搓的险些乐掉大牙。他们的眼睛雪亮着呢。正是有这些“飞贼”消耗了落桑族人的精力,他们的日子才变得稍微松快一些。所以,这些落桑族人嘴里的“飞贼”,其实是他们的英雄。

沈云对骆严的战术大加赞赏,每每出关都会给他们大量的法符,支持他们。

辛勤的汗水不会白费。义军将士们的修为进展快速。冬去春来,冰雪消融。这时,义军里的先天武者已经多达二十三位。武宗境的凡人武者更是近百人。他们的头领,骆严更是成功的突破了炼气境。

另外,留在城里的世家也在秘密修习《小***》。他们也取得了可喜的成功。其中,有五人先后突破先天境。

毕竟整日里在落桑族人暗探的眼皮子底下过活,担心暴露出来,骆严提议所有突破先天境者,都想办法尽快秘密出城,转移到义军里来。

义军的成功是有目共瞩的。所以,他的这一提议得到新晋升的五位先天武者积极响应。义军的实力又增加了不少。

所有人给沈云提供了新鲜的案例。尤其是骆严突破练气境后,沈云发现,凡人修行的情况比有灵根者要复杂得多。比如说,在修为境界这方面,既有他这样的,修为境界完全对不上现成修为境界体系的,也有象骆严这样,完全符合的。

还有,骆严进入练气境后,丹田里的那一点翠绿色的存在也跟着长大了不少。现在的它,好比是一点刚刚冒出枝头的新芽,已有米粒般大了。相应的,骆严吸纳木灵气的能力也大大提升,达到了同阶单木灵根修士的七成。

而不用探脉,单是用肉眼观察,骆严的外在表征也越来越接近有灵根者。比如说,突破之后,他看上去象极了一位练气一期的修士。

这样的变化,完全超乎沈云的想象。根据这种发展趋势,骆严丹田里的那个“小米粒”极有可能进化成真正的木灵根。到时,骆严会不会成为单木灵根修士呢?

沈云决定拭目以待。

义军实力大增,对落桑族人的攻击也水涨船高。光是二月里,他们便五次袭击了落桑族人的粮仓与军械库。

落桑族的顶级高手们只觉得自己的脸被打得啪啪作响,却拿这些神出鬼没的对手完全无可奈何。为此,落桑族人不得不收拢人手,以加强这两处的防守。此消彼长,相应的,人们发现落桑族人的搜查没以前那般频繁,日子好象变得好过了许多。

三月初,赵宣领着部分清风堂的成员又到了凉洲省城。

按照事先的约定,抵送的当日,他通过银号给沈云留了讯息。

两天后,沈云出关,得到讯息,当即御剑赶往省城,惊喜的发现,赵宣也突破了先天境。并且,赵宣的情形与骆严不同,倒是与他当年的情形很是相似。

猜想得到了一个力证。沈云越来越有信心了,扼腕对自己说道:加油!我一定会走出一条我们凡人修行的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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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零六章 三年

沈云没有想到,自己会在百里城又呆了将近三年。

不过,这三年的时间,他一点也没有浪费。

最大的收获是,在这里,他结识了骆严等人,并得到了他们毫无保留的信任与忠诚。在他的指引下,义军从无到有,力量也不断壮大。最初,义军不到三百人,只有头领骆严是先天武者。不到三年的时间里,义军的人数达到了九百余人。骆严已然成功筑基,另外,又有十七人先后突破练气境,一百七十多人成为先天武者。

通过他们,沈云的凡人修行境界体系不断得到细化和完善。

其中,凡人武者阶段的明心境和开窍境被细化为前、中、后三个小境界。

另外,根据收集到的脉案实例,沈云先后三次修改了《小***》。除此之外,修改后的新功法还增添了不少突破明心境和开窍境的实用小法门。修行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找到相应的法门,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这也是近一年里,造成义军之中的先天武者呈井喷之势的原因之一。

还有,沈云根据骆严和赵宣等人的脉案,原本是设想将先天境也划分为前、中、后三个小境界的。结果,后来,大量的凡人武者进行入先天境之后,他发现前、中、后三个小境界太过笼统。于是,他仔细对比与分析了这些个例里透露出来的丹田、经脉、灵力与泥丸宫的情况,将原本的三重小境界增加至十层。

原本,在先天境也是与明心境、开窍境一样,沿用《小***》。然而,大量的实例证明,凡武阶段的《小***》虽然可以用,但,总的来说,效率普遍呈降低之势。

其主要原因是,进行先天境之后,凡人修士的体质发生了质的变化。

总的来说,这种变化有两大类。

一类是,如骆严一样,丹田里生成了类似于灵根一样的存在。他们与有灵根的修士一样,少数人生成的是单一种灵根,大多数的人是两种以上的多灵根。

另一类是,如沈云、赵宣一样,丹田里仍然空空如也。但他们也不比前一类凡人修士差。因为他们在进入先天境之后,会觉醒一种或者多种亲和自然之力——这是沈云自己定义的一个新概念。

原本沈云是没有这个概念的。是突破先天境的凡人修士多了之后,他发现,有些人与自己一样,可以既可以引五行灵气入体,也可以引日月精华之力入体,进行修练;有些人如赵宣一样,只能引月华之力入体;甚至有些人突然能够感知花草树木之力,引之入体,进行修练;还有些人,能吸纳风雨雷电等自然现象里的力量。

见得多了之后,沈云将这种能力称为“亲和自然之力”。不过,这种能力只有第二类凡人修士能够具备。

因为亲和自然之力是突破先天境之后,立时就显现出来了的。就跟突然觉醒了一般。是以,沈云称这个过程为“觉醒”。随着这些修士的修为不断精进,他们的亲和自然之力也会相应的水涨船高。

而《小***》经过了不断的修改,但有一点始终没有变。那就是,它脱胎于刘家的金刚拳心法,本质上仍然遵循的是传统修真里的五行之术。所以,这两类人一样的修习《小***》,但是,效率却有高有低,相差颇大。

以前,沈云见过的凡人先天武者数量有限,所以,看不出来这里头的差距。当义军的大量涌现先天武者之后,他很快就发现了这一点。很明显,丹田里生成了灵根的第一类人,他们修习《小***》的效率要远远同过第二类人。

再仔细想想,当年他不也是因为《小***》的效率太低,所以,才换成了《洗玉诀》吗?

所以,他根据自己当年的修行体验,以及大量的脉案里体现出来的凡人体质,在《洗玉诀》的基础上,进行大幅度的修改,并将之与清风掌的心法相结合,创出了一门全新的适合于先天境的功法,将之取名为《清风诀》。

这一类的凡人修士修习《清风诀》之后,根据自身觉醒的亲和自然之力,炼化五行灵气、日月精华、风雨雷电、花草树木、山川河流等之力的效率平均提高了三倍有余。

至于比先天境更高的修为境界体系,沈云因为手头暂时积累的脉案不多,仍然没有太多的进展。

以上之事,在这三年里,可以说是耗费了沈云近一半的心血。不过,这些心血一点儿也没有白费。沈云惊喜的发现,修行境界体系的每一次完善,自己的心境相应的都会提升一点。而心境的提升,直接体现在神识之上。每一次心境提升,神识都会变得强大一点点,凝实一点点。除此之外,心境对提升修为境界也有显著的助益。

尝到甜头的沈云,乐此不疲。当义军的人数越来越多,他一个人忙不过来时,便将探脉的任务分给了义军里的医者们。令他们与他一样,定期给将士们探脉,并按他给的格式,详细记录每一次的脉案。如此一来,他只要继续跟踪骆严等重点目标即可。其余的,可以通过定期阅读这些脉案进行了解。

这三年里,沈云的第二大收获是,得到了冰雪秘境。

在进行冰雪秘境的第二年,他发现了自己在秘境里修行,竟然间接的消弱了被封印者的力量。

这个发现是因为他自身战力的提高。

很有意思。他在与大小旋风的搏斗之中,战力飞一般的提升。结果,封印生成的大小旋风不但数量急增,同时,每一道旋风也变得越来越凌厉。而环形山谷里的雾海之气势渐渐弱了下去。

半年之后的某一天,雾海突然彻底平静下来,象一团死水一般,静静的沉寂在山谷里。不再翻涌起来,与大小旋风对撕。

之后,大小旋风也迅速的变弱。

一个月之后,封印也不再生成新的旋风。它突然迸出一团眩目的五色灵光,“当”的一声,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小。

等沈云回过神来,发现巨大的封印石化成一道五色光,嗖的一下,钻进了他的左手掌心。

呃,这副情形,象极了玄清子前辈留下来的玉简里所说的“炼化”。

我炼化了冰雪秘境?真要是这样的话,我是不是能够自如进出秘境了?

心念一起,下一息,他便出了秘境,站在出口处。

好在这时是深夜,他的反应过快,赶紧尝试着在心里说道:回秘境里去。

下一息,他便又站在了大雪峰之巅。

刚刚,我没有结印!冰雪秘境,真的被炼化了!

“哈哈哈……”沈云忍不住展开双臂,仰头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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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零八章 十个功德法修九个神棍

此次去罗洲,菱洲是必经之地。而沈云离开庄子已有三年,虽然一直知晓齐伯他们的近况,但心中仍是想念得很。故而,他准备途经菱洲时,回庄子里小住一天,见一见齐伯等人。

三千余里的距离,以他现在的灵力,御剑而行,不过是小半天的工夫。

清晨出发,不到中午时分,沈云已然进入菱洲境内。

经过玉溪镇上空时,看到熟悉的街道,他不禁想起了三星观。

说起来,三年前,如果不是因为三星观里的那场变故,他也不会机缘巧合的被瞬移到了百里城外。

他一直挂念着镇里有不少人被那尸修暗中种了尸毒。只是因为一来这些人中毒程度较轻,且种毒之尸修已死,不会再给他们继续种毒,他们所中之毒在一两年里都不会发作。再加之,那会儿他也不得空闲,所以,才没有特意赶回来给他们解毒。

不过,在赵宣他们收了第一批北货,赶回菱洲贩卖时,他给了赵宣三瓶百花玉露丸,令他务必从庄子里带几名医者去玉溪镇,替中毒之人解毒。

结果,第二年开春,赵宣再到凉洲时,向他汇报,半年前,三星观换了主持。新主持上任之后,走访了整个玉溪镇,施药治病。

而赵宣他们伪装成杂耍班,在镇里摆了三天摊,引得镇上的男女老少都过来看热闹。据那几名医者观察,并没有发现有中慢性毒的病患。另外,他们暗中打探,这半年里,镇上也没有得恶疮,或者皮肤溃烂的病人。所以,他们推测,应该是三星观的新主持已经替中毒者解了毒。

赵宣确定这一情况后,特意亲自去了一趟三星观。

正好是年节前,三星观的香火非常旺。主持是个三十出头的道人,为人和气得很。他暗中观察了许久,观里观外的仔细察过,没有发现什么不妥之处来。于是,逗留了三天之后,他便领着人离开了玉溪镇。

沈云听了之后,想到的是最后从半空里传来的那个声音,在心里猜测:莫非之前是我猜错了。后面赶来的那个高手其实是追捕尸修而来?他发现镇上不少人被暗中种了毒,为了不引起人们的恐慌,所以,以新主持的身份留下来,替人们解毒。

但转念又一想:如果真是这样,尸修已死,且魂飞魄散,受了应有的惩罚。而那个高手也已替人们解了毒,玉溪镇又不是什么修行的风水宝地。他为何还要留在三得观?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大半年,但沈云再回想起那声象炸雷一般的“无上天尊”,仍然后背生寒,心道:罢了。反正镇子里被种毒的人们已经都被解了毒,那人看样子又没有害人之意,我管他留在三星观是做甚!

自此,他没有再想玉溪镇与三星观之事。

这会儿,玉溪镇就在近前,沈云好奇心大起,心念一动,寻了个偏僻无人的小山头降下飞剑。

时隔三年,他的修为精进不少,已非当年能比的,自觉底气足了许多。

再者,他在百里城呆的这三年,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冰雪秘境里闭关苦修。十倍的时间流,再加上风雪的磨砺,使得他比同龄人要成熟、壮实得多。不象是十七八岁的青春少年,而象是二十五六岁的成年男子。那人未必还认得出他来。

这么想着,他很快便来到了三星观的山脚。

他停下脚步,暗中运转灵力,抬头细看山顶。

时值初秋,山顶仍然绿意盎然。在一片葱翠之中,现出三星观的一线屋脊。其上空带着淡淡的五色之气。那是风水里说的功德祥光。这一点足以证明,现在的三星观是真正的修真道场。观中住着有功德的得道高人。

不是妖邪之辈。沈云更放心了,拾步上山。

大约一刻钟后,他来到了三星观前。此时快到正午,观里没有香客,安安静静的。它还是记忆中的老样子,只是多经历了三年的风雨,看上去要旧一些。

沈云还要细看,这时,自大殿里传来一声“无上天尊”。

不是三年前从半空里传来的那个声音!沈云闻声望过去。

从大殿里走出来一位身着八卦道袍的中年道人。人还未下台阶,已笑吟吟的见礼:“贫道今晨卜了一卦,说是午间有贵人自北边而来,特备下香茗一盅,扫榻恭候。贫道观阁下头角峥嵘,想来便是卦中所言之人。”

“道长说笑了。三年前,在下曾经路过宝观。今天又重回故地,进宝观来进柱香。”沈云不觉展颜,抱拳回礼,道明来意。原来是个功德修士。中年道人没有遮掩修为。是以,他一眼就看出其修为境界是金丹一层。

在祖师的玉简里有提到过功德修士。他们最擅长的是卜算。其修行法门离不开修功德。所以,大多喜欢在凡人界游历,或施药救人,或捉妖除魔,以积累功德。

如此一来,这位金丹真人留在三星观里当主持,完全说得通了。

而且,他刚才已经听出来了。这位金丹真人非当年匆匆赶来的那位高人。所以,好奇之心顿消。

至于这位所言,卜了一卦,算得有贵人光临,特意扫榻恭候……呵呵,祖师她老人家说,十个功德法修九个神棍,还有一个是女神棍;说话行事,不是蒙来就是哄。他们的话,大多数是只能听听的,当不得真。

他不露痕迹的扫过金丹真人的心窝。

果不其然。耳畔响起一个这位的声音:“怪哉!怎么是个凡人?一个凡人相貌生得再好,也造化有限啊。唉,看来今天这一卦又是不准。”

面上不显,但热忱比先前已淡去不少。他伸手请道:“施主老爷有心了。天气炎热,施主老爷不如先去偏殿喝盅香茗,去去暑气。”

沈云没有推却,笑吟吟的抱拳道了谢。身为堂堂的金丹真人能够如此礼遇一位凡人,算得上是难得的厚道人。

一进偏殿,他看到茶具、红泥小火炉,还有冰盆都是早就备好了的,心道:看来这位也不全是耍神棍。还真是算出我今天会来,早早的做好了待贵客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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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零九章 有道行的老神棍

两人分主客落了座。中年道人一边泡茶,一边先自报了家门:他的道号是云景,四海为家。两年多前,云游至此。我略通岐黄之术,看到本地有不少人中了慢性毒,便留了下来。

“那时,这观中的主持也不知道去哪里游历了。我见观中无人照管,便暂时自代了这主持一职。”

说话间,茶泡好了。他给沈云分了一盅茶,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沈云道了谢,端起小小的茶碗。他有读心术,是以,知道云景道长刚才所说的那一番话,有真有假:道号是真的,略通医术、替被中毒的人们解了毒,也都是真的;但,余下的四海为家、云游至此……之类的,全是哄他的假话。

据云景道长的心语所言,他的真正身份是仙门的内门弟子,奉师门之令,特意来玉溪镇做任务。其任务有二,一是替被中毒者解毒;二是清理玉溪镇的魔物。

早在一年多前,云景道长便已顺利完成任务,准备离开此地,回师门复命。

临走之前,神棍使然,他卜了一卦。

不想,得到的卦象显示,不出两年,此地有大机缘。

云景道长是个做事非常认真的人。这一年多里,他走遍了玉溪镇及其周边的所有地方,对玉溪镇可以说是熟得不能再熟。看着卦象,他心里嘀咕开来:一个寻常得不能再寻常的凡人小镇会藏有大机缘?莫非这一卦又是不准?

自己有多少道行,自己最清楚。他资质不是很好,三灵根。在一百八十九岁时,吊着天寿的尾巴结出了中下品之金丹。他的师门是仙门里一流的存在。金丹境的弟子不下千人。而他本身资质不佳,又是功德法修,虽然突破了金丹,也仍然得不到重用。不然的话,这一趟鸡肋般的任务也落不到他的头上来。

在师门里,他得到的资源有限得很。所以,只能靠多去外面历练,自己寻觅机缘。

如今得了这一卦,显示此地近期有大机缘,他自然是宁可信其有的。金丹真人的天寿有六百年,区区两年,于他来说,就是弹指一挥间。他等得起。

于是,云景道长继续留在了三星观里当主持。

这也是他今天如此礼遇沈云的真正缘由所在。

谁还能没有一点秘密?更何况本是初次见面,换成是自己也不可能掏心掏肺的交老底。沈云没有点破,也报上家门。当然,他也是半假半真。

“在下沈云,春望县人氏。常年在外贩货,勉强糊个口。”

功德法修一般都擅相面、看风水。云景道长身为金丹真人,修行两百多载,相过的凡人面数以万计,可谓深谙此道。他一眼就看出沈云说的“贩货养家糊口”是虚言。

最主要的是,他在这里呆了两年多,对菱洲之热门事件,多少有些了解。

三年前,春望县一带遭了大旱灾,赤地千里。但却没有出现饿殍遍地的人间惨相。当地仙府揽了所有的功劳,自称赈灾得力。不过,坊间却传开了。说功劳全是春望县近郊出了位“活神仙大人”。他不但在灾情最严重的时候,安置了数十万灾民,而且接连几场秋雨下来,解除了旱灾后,他赐下优质粮种,送灾民们返乡秋种。

这是一笔多大的功德啊!我怎么就晚来一步呢?云景道长知道后,以为这位“活神仙大人”也是功德法修,特意寻了个空闲时间,去春望县拜访同道。

他当然是扑了个空,寻人不遇。

不过,他此行也不虚,既确定了坊间传言为真,也探查出来,“活神仙大人”俗家姓沈。

之后,他先后去了两趟春望县,皆无缘相见“活神仙大人”,深以为憾。

如今,有一个自称是姓沈的春望县人送上门来。再加之,这位年轻人确实生得龙眉凤目,贵气得很,举止大方,言谈不俗,他不由的又想起了清晨的第一卦,心里活络起来:莫非卦却是准的?沈云虽为凡人,却将来机遇了得,必将有一番大造化?

心思一转,又道:俗话说,乱世出英雄。现在这世道已经是乱了。就连掌门师尊也说,大乱将临。说不定我这回真是瞎猫撞上了死耗子。

他的这番心语,沈云听得真真切切。被当成了死耗子,只觉得既好笑来,又好气。险些喷出了嘴里的茶水。

这时,云景道长已拿定了主意,他放下茶盅,抱拳告罪:“请沈爷见谅。贫道一天早、中、晚各有一卦。今天的午卦时间到了。贫道要回房卜一卦。沈爷请自便。”

话虽这么说,心里却挺遗憾的。他这一卦是为沈云而卜。以他现在的修为,当然是在真人面前卜卦,更要精准一些。可是,他越来越看不懂眼前的年轻人,再加之这位的来历,他生了提防之心——我先后去了三趟春望县寻访“活神仙大人”,也算是诚心诚意了。万一此子是“活神仙大人”伪装,或者是其座下之得力弟子,我不说清楚缘由,当面卜卦,真是失礼之极啊。

沈云看出他的心语,心里更加震惊,小心的收起了方才的玩笑之意,当即露出一副好奇的样子:“在下在外面游荡,也曾听说过得道高人,一日三卦的说法。道长的午卦已有安排,在下不敢造次。请问道长,在下是否有这份荣幸,求道长今天的晚卦?”

于云景道长来说,这番话简直就是刚要打瞌睡,就碰到了枕头,正中下怀。面上没有显露出来,仍然端着仙风道骨的神仙款,不过,他的心里已乐开了花。一甩手里的拂尘,轻笑道:“沈爷在午卦之前,走进此门,便是有缘。何须求晚卦?贫道这便为沈云卜上一卦。”

沈云笑了,抱拳相请:“恭请道长赐卦。”

云景道长又颌首轻笑,从宽大的袍袖里掏出了一把金灿灿的铜钱,习惯性的先拿在手里掂了掂。

一共五枚。每一枚都打磨得金光发亮,一看就有些年头了。沈云心道:看来今天是真的碰上了一位有道行的老神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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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一零章 客卿长老

兴许是心态变了,沈云在一旁看着云景道长卜卦,只觉得与那些号称“铁嘴”、“半仙”的江湖术士完全不同、

云景道长一不问生辰八字,二不杂七杂八的瞎聊天、实套话,将手中之拂尘放在身侧,摊开掌心,仔细的五枚铜钱里捡出三枚来。余下的两枚又重新收回袖袋里。

抬起眼皮子,看了沈云一眼,他复又低下头去,先是将捡出来的三枚铜钱置于手心,双手合扣,轻轻的将铜钱摇得哗啦作响,然后伸开双手,将铜钱尽数撒在跟前的桌案上。

看了一眼,又捡起来,重新放回手里,继续摇了摇,再撒下。

如此反复,一共摇了六次,撒了六次。

全程神色肃穆,聚精会神。

沈云坐在他的对面,竟然从简单的重复摇钱、撒钱之中,品出了一丝玄妙的味道来。

有意思!他心中一动,端起茶盅,借着低头喝茶,不露痕迹的瞄了一眼云景道长的心窝。立时,耳畔响起一串飞快的话语:“一背二正,阳;二背一正,阴……”

沈云知晓上古掐算术,是以,看得出来,在此术中,铜钱的正反两面各有所指,有暗合阴阳之意。于是,刚才已不动声色的记下了每一次撒钱时,三枚铜钱的正反。

听到这些飞快的心语,顿时了然——云景道长嘴里的“正”与“背”,就是他记下的正反。将“一背二正”这为“阳”,“二背一正”定为阴,分明就是指的“阳爻”与“阴爻”。这些与上古掐算术里完全一致。

托冰雪秘境里十倍时间流之福,再加上他的勤学不缀,如今,他的上古掐算术已成功的突破第八层。如果不是很复杂的事情,他完全不用掐指节,直接能在心里默算出来。

眼前的卦象,不过是阴爻、阳爻、阴动、阳动,且只有六种组合,可谓简单之极。是以,云景道长还在心里飞快的碎碎念着,他这边已经得出了结论——上上吉。卦象有二,万物初生,锦上添花!

这结论……貌似挺准的。沈云越品越有味。

又过了半盏茶的时间,对面,云景道长微合的双眼突然完全睁开,一双眸子熠熠发光。

“罪过,叫沈云久候了。”他笑盈盈的抱了抱拳,低头捡起桌面上的三枚铜钱。

沈云回神,抱拳请道:“敢问道长我此行凶吉如何?”现在,他才领会到,为什么神棍们大多喜欢凑在一起,评卦品卦论卦。六十四卦包罗天下事,此中确实有三分真味。

云景道长抬头,坐直身子,挑眉问道:“不知沈爷此行是归家,还是依旧外出?”

沈云笑道:“归家之后,打算再外出一趟。”刚才他细品了卦象,其中有不宜外出之意。也不知道长会做何解。

云景道长叹了一口气:“既然如此,沈爷近期最好不要南下。如不是非去不可,不妨推至明春以后。”

沈云的心思转得飞快。他在根据结论,反推卦象。少顷,发现结论不无道理。心道:果然是术业有专攻。还是道长更高明一些。

卜卦之术,占卜与解卦都是非常重要的。其中,占卜是基础。因为卜不准的话,等于一开始就错了。他虽会掐算,却完全不懂占卜之道,所以,这一点,他完全不能与云景道长相比;解卦也是很考验道行的。比如说眼前这一卦。他解得出来是哪一卦,但是,更多的细节却完全解读不出来。是以,在解卦这方面,他也差云景道长多矣。

思及此,他心里再无轻视之意,反而生出结交之心。无他,他的上古掐算术是自己照本宣科,琢磨着学的。越学到后面,越是觉得很多地方无法融会贯通,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刚才解卦,便充分暴露了他的这一缺陷。再思及其它方面,他也一样存在类似的问题。缺啥补啥。他现在正好缺的就是云景道长这样的术业专攻者。

可是,一时之间,他又说不出结交的话来——通过云景道长的心语,他知道,在云景道长的眼里,他只是一个面相出众,将来兴许会有一番造化的凡人。仙门弟子傲气得很,对仙凡之别非常看重。初次见面,他冒然说出结交的话来,只怕云景道长会感觉是被冒犯到了,立刻就绝了以后再往来的机会。

罢了,结交的话,以后再有机会再说也不迟。沈云暂且按下结交的心思,抱拳请教道:“请问道长,如果在下身不由己,近期之内,南下之行,避无可避,那该如何化解呢?”

云景道长看了他一眼,笑道:“世间万事,冥冥之中,自有天定。沈云如果一定要南下的话,那就不妨与一个懂得此中之术之高人结伴前往。或许能够化解。”

懂得此中之术的高人?沈云觉得这话有所指,不由抬眉看向对方。

“哈哈哈……”云景道长迎上他的目光,爽朗大笑:“比如说,贫道。”

沈云撇了一眼对方的心窝,耳边响起其心语:“据卦象显示,我于沈爷,只是锦上添花。但沈爷于我,却是无限功德,仙道长远。这笔买卖,不妨试着做一做。”

原来“锦上添花”是应在他那里。沈云也是展颜,大大方方的抱拳:“如此便要仰仗道长了。”

不想,云景道长生了一张忠厚老实人的脸,骨子仍然是个顺竿爬的神棍德性。闻言,站起身来,行了一个道礼:“沈爷客气了。贫道四海为家,心性散漫。鸠占鹊巢,在此三星观呆了近三年,也是厌了。恰好沈爷有意请贫道为客卿,说起来,也是有缘。贫道这便答应了。”

客卿?沈云被他的厚脸皮给扎扎实实的惊到了,张着嘴,一时也没接上话来。

云景道长却视若不见,继续自顾自的说道:“贫道对穿和住不是很讲究,有个干爽清净,花草宜人的小院子住,四季的衣裳鞋袜,一应俱全,就可以了。贫道所好,唯有一个吃字。不过,也不挑食。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土里长的,只要能吃的,长肉的,贫道都吃。哦,要是佐以美酒,一日三顿不重复,那就更好了。”

呵呵,要住得好,穿得好,还要顿顿好吃好喝,不重样的供奉着。您可真好养活啊。如果不是读出了他的心语,沈云险些被他的这番话语给逗得破功。

云景道长翻了翻眼皮子,一本正经的又说道:“如果您是春望县沈家庄的庄主大人的话,以上的话,就算贫道没有说。贫道有师门,没法改换师门,入青木门下。所以,只要一个客卿长老之位,好追随于主公左右。供不供奉的,无所谓。”

白捡到一个能卜会算的客卿长老,这样的好事,只有傻子才不干呢。沈云不是傻子。读心术在手,他也不用担心自带干粮投过来的客卿长老居心不良。是以,他痛快的双手接着了自己的第一位客卿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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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一一章 叶罡的消息

得知沈云真的是沈家庄的那位神秘庄主,云景道长竟然激动的搓着双手,当即重新见礼,以“主公”相称。

沈云大大方方的受了他的礼,也换了称谓,称之以“云景”,并示意对方坐下来详谈。

此时,双方的身份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换。云景道长没有坐回原位,而是袍袖一甩,在沈云的左下首添了一张同样的官帽椅,很自然的走过去,落了座。

沈云本不在意这些细节。不过,也没有拦住,问道:“不知云景俗家的姓氏是什么?是哪里人氏?”

为表诚心,即便主家不问,云景道长自己也会详尽告之自家的身世与来历:“贫道俗姓秦,单名一个岳字。是漠南断云岭人氏。六岁入玄天门。因只有三灵根的资质,又出自小门小户,家世不显,所以,被分入外门,成为外门弟子。直至一百八十九岁,凝结金丹,依例被调入内门飘渺峰。玄天门是仙门的一流门派,内门象贫道这样的金丹真人,不下一千。是以,贫道以近两百岁之高龄凝结金丹,还是入不得众位师尊的眼。在玄天门,弟子凝结金丹,均可在本峰之内自选宝山,有‘开山、收徒’之意。贫道初入内门,无根基可言。上头又没有师尊罩着,所以,只能识趣的选了一座远离主峰的小山头,取名玉影,也算是开山。至于收徒……呵呵,宗门给的那一点资源还不够贫道自己用的,哪里还养得起徒弟?再说,好资质的徒弟也轮不到贫道的头上来。所以,开山二十来年,座下一直虚设,并无弟子。”

沈云听明白了,这位虽是仙门大派之弟子,却是个不得志的。他对仙门一无所知,是以,对于仙门的一切事物,都觉得非常新鲜,忍不住问道:“我听说仙门里的门派经常排名。请问,玄天门名列第几?”

云景道长如实以对:“没错。仙门每十年有一场比试。根据比试结果,结合十年里的门派声望值,进行排名。在五年前的最新排名里,玄天门的名次降了一名,位列第九,险险的保住了一流门派的地位。”

“正清门呢?”沈云又问。并不是他对正清门有多少兴趣,而是在仙门的一流门派里,他总共就只知道一个正清门。提到了这个话题,便多问了一句。

这些年,关于春望县沈家庄的传闻很多。云景道长对沈家庄很感兴趣,特意进行了收集。是以,他知道沈家庄的背后是青木门。而青木门是新近才在仙府衙门登记注册的一个凡人门派。其门主即有可能就是沈家庄的庄主大人。近来,仙庭式微,仙门有意插手凡人界之事物,大力招揽和扶植这些新鲜出炉的凡人门派。为此,他也费了些工夫,拉拢仙门驻菱洲省城分理处的掌事。与他意料的不错,青木派果然投靠了仙门,其背后有正清门的影子。

现在,听到主公七绕八拐的提到了正清门,心中了然:主公只怕对我的师门兴趣不大。正清门,才是主公想要详尽了解的。

同时,更加好奇了——他是查过沈家庄的庄主底细的。据访查的结果显示,主公是石秀县人氏,为一落魄武馆之远房亲戚。似乎双亲早亡,打小寄居在武馆之中。凭着这样的家世,主公到底是得了多大的机缘,才能搭上正清门啊!

掩下好奇心,他将自己知道的正清门之事,一五一十的全倒了出来:“正清门是个新崛起的门派。它是泰阳真君创立的,从开山立派至今,不到两百年。但是已经积下了极高的声望。门下英杰层出不穷,在历次的排名中,名次上升极快。五年前,正清门由第三跃升为第二。这两年来,正清门的后辈弟子里又出了一名了不得的人物。就是泰阳真君座下的亲传弟子玉临真人。很多人预测,在五年后的门派大比之中,仅凭玉临真人一人之力,就能叫正清门的排名更进一步,问鼎仙门第一大派。”

沈云没有想到,自己的随口一问,竟然问出了这么劲爆的消息,心道:叶罡也是泰阳真君的亲传弟子。三年前,在朝云观见到他时,还不过是筑基初期的修为。这位名声雀起的玉临真人应该是他的某位师兄吧。

忍不住又八卦了一句:“这位玉临真人是泰阳真君座下的第几位弟子啊?”

“泰阳真君座下的亲传弟子仅玉临真人一个。除了他,其余的十二位,也很有名望,不过都是记名弟子。”云景道长答道。

沈云微怔,旋即,惊讶的问道:“玉临真人是不是俗姓叶,单名一个罡字?”

“正是。”云景道长闻言,恍然大悟。他终于知道主公是如何搭上正清门的。是因为玉临真人叶罡!据他所知,叶罡的父亲曾经任石秀县仙府的县正一职。因联合两邻县击退南下之叛军劲旅,而名声大显。同时,也正因为此事而招来祸端,很快蒙冤入狱。虽说后来被同门搭救,但在狱中被残忍的剜去灵根,伤及根本,回到正清门,没多久便抑郁而终。算起来,叶父在石秀县任县正之时,主公恰好幼齿,说不定就是在那时与玉临真人结下了少年情谊。

如此一想,越发的觉得自己主动投靠主公是神来之笔。而这个决定全是基于今天卜的两卦。也就是说,自己的卜卦越来越灵验了,心里不由乐开了花。

沈云听到他的心语,满头黑线:道长东扯葫芦西扯瓢,想象力好丰富!

云景道长见他身子呈略微前倾之势,心道:看来我猜对了。

于是,着重的说起叶罡来:“玉临真人在结丹之前,已是仙门里有名的少年俊杰。他十六岁筑基,转眼,又在弱冠之年成功结丹。这样的修行速度,连他的师尊泰阳真君都不能敌也。大家都在传颂,所谓‘名师出高徒’、‘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形容的就是他们师徒二人。也有传言在说,玉临真人能够在短短数年之内,修为大进,跃而结丹,是因为三年前得了一场大机遇。贫道觉得传言不无道理。因为贫道曾在三年前有幸见过玉临真人一面。那时,据他筑基已有两年之久,但是他的修为却不过是筑基初期的境界。不想,转了年,再听说到他,却是他出关,结成上上品之金丹的消息。仅仅隔了半年,修为如此突飞猛进,要是没有奇遇,绝无可能。”

沈云闻言,心头大震。按云景道长所言,他飞快的推算了一下,叶罡得到奇遇的时间点,极有可能是在夜探朝云观之后。

怪不得迟迟不见正清门出手料理朝云观,原来是叶罡兄闭关结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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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一二章 最深的套路

听云景道长说,叶罡如今俨然成为了仙门金丹境弟子里的领军人物,风头无二,沈云从心底里为他感到高兴,连连道好。

相人看面,审时度势,是功德法修的基本功之一。云景道长见状,心里不禁又起了嘀咕:怪哉!主公看着确实与玉临真人有旧,却似乎完全不知晓其近况。怎么会这样呢?

一时之间,好奇极了——主公到底是如何与正清门联系的呢?

沈云听到他的心语,主动换上最关心的话题:“云景可知云雾山脉?”

当年,他为了避祸,加入仙门,不得不花耗巨资置办下云雾山脉。

不想,钱地两讫之后,分理处的雷副掌事拿了出入令牌给他后,又再次提点他,云雾山脉那一带暂时还没有通飞船。所以,他们青木门的门众如果眼下要大举迁入云雾山脉的话,有近一半的路程,大约数两万余里,要自行开辟飞船的行进路线。并且,按照仙门之相关规定,任何门派私自开辟飞船的行进路线,必须先提交长老会审核,并交纳三万块中品灵石的审核费用。待长老会通过后,方能动工。此后,行进路线开辟出来,便归该门派私有,任何个人或者门派要取道该路线,都必须交纳一定的费用。至于费用的具体数目,也由该门派自行划定,无须再上报长老会审核批准。

“这是一笔好买卖呢。只是,沈掌门初入仙门,人生地不熟的,只怕连长老会的大门朝哪边,也要打探小半年呢。”雷副掌事热心得很,“如果沈掌门有这意向的话,我愿意代您提交申请。别处都是按审核费用收一成的代办费。沈掌门与我是老宾主了,交情不同一般。灵石什么的,都是小事。代办费,我给您打个九五折。”

三万块中品灵石的一成的九五折……要二千八百五块中品灵石之多!先不说审核费用,光是这笔代办费,已让沈云望而生畏。他连忙婉言谢绝了。

雷副掌事也没勉强,扯了两句闲话,便要端茶送客。

沈云赶紧的向他打探去云雾山脉的具体路线。

“刚才不是说了吗?那边没有开通飞船。”雷副掌事端着茶碗,耸耸肩,“我也不知。”

沈云心想:罢了,我自己照着地图找过去便是。于是,退而求其次,问道:“那,有那一带的详尽地图吗?仙门卖地,该不会连张地图也不给罢?”

雷副掌事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的答道:“云雾山脉的宝地,刚才已通过黑木令传给了你。至于沿途的宝图……中间要经过的大小门派没有一百,也有八十。那些都是私人领地,没有征得他们的许可,就是长老会也不敢绘制相关地图啊。”

沈云听明白了,他这是花费巨资,买了一块以自己目前的实力来说,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飞地。

这是他这一辈子以来,经历过的最深的套路。

要么按照长老会的套路,一笔又一笔的接着砸海量的钱财;要么忍痛割肉止损,暂且吃下这个哑巴亏。

而以他现在的财力,连筹集二千八百五十块中品灵石的代办费都困难得很,何谈后续的资金?所以,只能就此收手。

心痛之余,他只能暗赞:长老会厉害!……不愧是活了几百年的老人精,手段狠辣着呢。与他们相比,仙庭上下都是耿直人啊。

原本对仙门就有了一些不好的看法,如今,印象更差。某人深感与仙门不是同一路人。

以前,他是没有门路去打探云雾山脉,现在得了云景道长这位客卿长老,忍不住在心里寻思着:云景出自仙门的一流大门大派,又是个喜欢打探的性子,可谓博闻强识。兴许会知道云雾山脉。

他兴冲冲的问了起来。

“云雾山脉?”云景道长愣了愣神,旋即,倒吸一口气,“主公,您买下的是云雾山脉?”

同时,心里响起:“简直是糟糕透了!这跟花钱打水漂,有什么区别?仙门头一批售卖的宝地里,有两块是勉强还说得过去的。玉临真人也真是的,怎的不事先提点一下主公呢?”

沈云听完,心里“咯咚”作响,整个人都不好了。什么置办宝地!他分明是上了仙门一大当啊!

现在再回想当时选地的情形,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雷副掌事要再三问他确定与否。当时,他还以为是流程呢。不想,人家是不忍心,好心提点。

他垂头丧气的点点头:“当时,我觉得它的面积大,是最合算的。”

云景道长抚额,连连叹气:“这……云雾山脉方圆一千三百余里,确实甚是广袤。然而,那里是出了名的蛮荒之地。境内有三分之一是贫瘠的石头山。境内有一条大河,沿途三年两痨。另外一半的山地虽林深草密,却常年障气横生,相传连鸟也飞越不过。故而,云雾山脉又有‘鬼见愁’之称。唉,不过,长老会订下的规矩,没谁能反对。主公若不向仙门买地,青木派便永远入不了仙门,只能是一个凡人门派。主公选择搁置,是最为明智之举。”心里头又忍不住将玉临真人怪了一通。

沈云的脑海里不由现出淡淡的迷雾之中,苍翠的林海,不死心的问道:“什么障气?”

“不知道。”云景道长摇头,“我没有亲自去过那里。”

“你知道去那边的具体路线吗?”沈云握了握拳头,“花费了巨资买下的地方,总要亲自去看一看的。”

事已至此,云景道长身为下属,不好再说什么。再者,从刚才的交谈中,他看出来了,主公虽为凡人,年纪也轻轻,然而,做事理性,见识不下于他这个活了两百多岁的金丹真人。是以,没有再谏言,而是顺着意思应道:“仙门弟子众多,总有些人喜欢去那样的地方历练。请主公给我一些时间,我找友人帮忙打听一二。一有了消息,便禀报主公。”

“好。所有的花费,云景只管告诉我就是。”沈云颌首。

云景道长笑着应下。

他看了一眼门外的天色。不知不觉中,正午已过。

“主公,贫道在这三星观中散居了三年,手里头还欠着镇中几位施主老爷的因果未结。可否请主公在观里暂且歇一晚,明晨再起程?”他抱拳请道,“贫道有一只代步的飞梭,去春望县的话,只需一个时辰的时间。”

沈云默算了一下,自己御剑回庄子,哪里需要一个时辰?有一刻钟足够了。

御剑的速度直接体现的是修为之强弱。很明显,道长的武力值在同阶的修士里,也是偏弱。

不过,他很快释然。术业有专攻。他也没指望请个功德法修回来,当剑修使。

“好。”他爽快的点头。

第六一三章 资深吃货

之后,云景道长将沈云安置在后殿的厢房里,自己则匆匆离开三星观,下山而去。一直忙到差不多半夜,才脚踏飞梭回到观里。

此时,观里静悄悄的。沈云的房间里紧闭。

云景道长以为他正在熟睡之中,便径直回了自己的房间。一般来说,修士的修为境界越高,所需的睡眠时间越少。到了金丹境,他们往往三四天里,连个盹都不用打。十天半月里,正儿八经的睡上一觉,足矣。

云景道长也是。他在房间里打座练功。

其实,沈云现而今的睡眠时间也很短,每天只需小睡一个时辰即可。云景道长回来时,沈云正盘腿坐在床上吐纳练功。听到夜空里传来的动静,后者分出一缕神识,探出观外。见是他脚踏飞梭归来,这才不动声色的收回了神识,继续练功。

因为在下午的时候,沈云已经细细的检查过了整座三星观,没有发现不妥之处。所以,他并没有在房间里布设隔音阵等阵法。

而修士在练功与睡觉时的气息是完全不同的。沈云觉得,到了金丹境这样的层次,又是在隔壁房间里住着,仅有一墙之隔,云景道长肯定是知晓自己是在练功,所以,听到他的脚步声在自己的房门前略微停顿,然后,又折回了隔壁的房间里,沈云已然睁开的眼睛,复又合上,继续练功。

与往常一样,走完十个大周天,他才洗洗睡下。

这时,云景道长也听到了从隔壁传来的动静,缓缓睁开眼睛,赞许的微微颌首,心道:离天明还有个把时辰,但主公已经起床洗漱,可见是个勤勉的性子。

他自己就是个天资不出众的,在宗门里,又从未得到过尊长们的额外扶助,一直以来,得到的资源亦有限得很。能取得今天之成绩,气运有之。但更主要的是靠的是勤学苦练。是以,他虽然难脱俗套,看中天分,但是,相同的天分之下,他更喜欢勤勉的人。

此时,他对沈云的好感又上升了不少。

不过,很快,他又迷糊了。因为隔壁的洗漱声过后,复又安静了下来。

这么早起床,不是应该读书或者习武吗?怎么一点动静也没有了呢?云景道长纳闷极了,特意侧耳细听。

结果,还是什么动静也听不到。

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忽视了一个大问题,即,自半夜里回来后,直到现在,主公就歇在他的隔壁,然而,他却没有察觉到对方的气息。

怎么可能!

主公明明只是有些拳脚功夫伴身的凡人武者,而本座是堂堂的金丹真人!

即便是在房间里布设了凡人武者也能用的隔音阵,但那样低阶的法阵,在本座面前,皆只是摆设啊。

云景道长再也坐不住了,呼的跳下床榻,欲过去隔壁房间里,亲自看个究竟。

然而,脚一着地,他便打住了,轻轻摇头,在心里对自己说道:不妥。主公年岁虽轻,又是凡人之资,但是,心机却也不浅。我若是这般冒冒失失的进他房里查探,只怕会招来他的反感。

据白天占的两卦来看,沈云确实是个将来有大造化的。而他若全心全意扶助之,定将功成名就,心想事成。

再者,沈云的面相也确实贵不可言,映证了卦象。

于他来说,这无异于是此生以来,最大的机缘。

所以,即便沈云只是一介凡人,但是,他身为金丹真人,却不敢有丝毫的怠慢之心,是真真正正的奉其为主。

啊呀呀,险些坏了大事!我怎么能因一时之疑虑,让主公生厌呢?想到这里,云景道长复又坐下,握拳在心里对自己说道:来日方长,主公到底是个什么性子,有哪些过人之处,我伴随主公左右,有的是时间慢慢了解。莫急莫躁。

话虽这么说,但是,自此更加留心隔壁房间里的动静。

过了差不多一个时辰,外面天边吐白。隔壁房间里终于又有了动静。

还是洗漱声!

纵使云景道长活了两百多岁,见过万千凡人面,也心中略惊,忍不住挑了挑眉。呃,白天没有看出来,原来主公有轻微的洁癖之症。

高位者,大多如此。这算不得什么毛病。

他起身,出了房间,去厨房里张罗早饭。

修行乃是逆天行事。大多数的修士,资质都是不怎么好的,故而,修行速度极慢。

于他们来说,百年筑基,勉强能行;两百年凝丹,很是吃力;四百年结婴,已然跟做梦没有什么区别了。天寿有限,他们不能不抓紧一点一滴之时间,努力修行。

而少数资质上乘,气运也不差,修士里的骄骄者们,他们所图更大。但结婴之后,化虚、飞升,难度更大。尤其是飞升,就是登天啊。

是以,为了在仙道上走得更远,他们也是绷着劲,也上天抢时间,不敢虚度光阴。

可是,修士也是人,活于世,少不得吃穿住行。于广大凡人来说,一辈子的时间除去睡觉,几乎都花在这四样上面了。真正的修士一心只想着修行。此消彼长,于是,在这四样上面花费的时间与精力大多是能省则省。

比如说,出行有飞行法宝代步,省力是次要的,能节省大把的时间,才是最主要的;淡了口舌之欲,服用辟谷丹,就能节省下置办食材、做饭、吃饭的时间。一天三顿下来,加起来,少说也是大把的精力+一两个时辰啊。

到了金丹境以后,真人们早已清干肠胃,餐风饮露就行,连辟谷丹都省了。

可是,云景道长属于极少数的例外。

他打小就对辟谷丹过敏,离不得五谷杂粮、山珍海味。随着年纪与修行的增加,这一毛病也越来越明显。于是,活到四五十岁时,他终于在玄天门里混出了一点名声——玄天门里最大的吃货。

他在六十一岁的时候,终于筑基成功。外门长老破天荒的召见了他。见面的头一句话就是:“秦岳啊秦岳,资质差不是你的错,但是,好吃懒做就是你大错特错了。你要是把吃吃喝喝的心思全花在修行上面,何至于到现在才筑基?”

自己的事,自己最清楚。他也知道自己的这个毛病不好。可是,他就是改不了啊。一吃辟谷丹就上吐下泻。身为低阶修士,又做不到餐风饮露,他总不能把自己给活活饿死吧。再说,不吃饱吃好,哪来的力气修行呢?

好在,随着他的修行境界渐渐提高,在外门里敢于嘲笑他的人也越来越少了。十几年之后,那位恨铁不成钢的外门长老耗尽天寿,殒落了。终于止步于金丹初期。

消息传来,云景道长顿悟了——这位外门长老吃了一辈子的辟谷丹,将这方面的心思都花在了修行上,又有什么用?还不照样半道而殒。

所以,错不在吃。

修行本是随心而行。他克制自己的本心,便是错。

既是如此,那就继续遵从本心,吃好喝好喽。

感谢这一次顿悟。他不再纠结于自己的贪吃之症。兴许是少了一个大心结的缘故,他终于拖着天寿的尾巴,凝丹成功。这时,当年那些嘲笑他是个大吃货的同门,绝大多数已经尘归尘,土归土,也许都投胎了好几回。

身为两百多岁的资深吃货,云景道长不但养出了一根娇贵的舌头,也练出了一手引以为傲的好厨艺。

不一会儿,他张罗出来了一顿色香味俱全的早饭。

第六一四章 读心术的不良后果

沈云对吃食没什么要求,但并不意味着,他不会品鉴美食,甚至拒绝美食。相反,因为五官特别敏锐,所以,他鉴别美食的能力也超出常人。

云景道长端来的早餐很简单:两碗温热的小米粥,一小碟酱萝卜丝和一大盘香喷喷的肉包子。

沈云看了一眼,深吸一口气,展颜笑道:“我曾经听人说,家常菜最是考验厨艺。云景做得这顿早饭,怕是神仙也吃得了。”

“哈哈哈……”大清早的,能听到这番真知灼见,云景道长心情好到爆:“主公好眼力。且尝一尝贫道的手艺。”说着,袍袖一甩,沈云跟前的桌面上出现了几样东西:一只装着大半盆温水的双耳圆青玉盆,左边的陶耳上面搭着一块崭新的纯白棉巾子;旁边摆着一只装着半杯温水的同材质青玉如意方尊。

“主公,请。”

沈云不由愣了一下。

山里人家,活得糙,能混个肚儿圆,便已心满意足。所以,小时候,他是没有饭前净手这个习惯的。后来,逃难去了石秀县,在刘家拳馆,以及郑家庄,不管是老刘头,还是郑伯,也是终日里为生计劳心费力之人,日子过得比山里人家要稍微好一点,但也还是糙得很,都没有教过他吃饭之前要洗手;他是到了仙都之后,当上了主公,在齐妈和罗婶的共同督促下,才养成了饭前洗手的习惯。

面前摆得的这只青玉盆,古朴大方、玉质不俗。如果不是左耳上搭了一条棉巾子,他真不敢相信这其实是一只洗手盆。真侈奢啊。

只是,旁边的青玉如意方尊是做什么用的呢?

“多谢。”他洗完手,在用棉巾子揩手的时候,飞快的抬起眼帘,借着道谢,目光不露痕迹的扫过云景道长的心窝。

啊,知道了!

这只方尊竟然是漱口杯!

沈云暗中吐了一口浊气,端起在古珍店里,少说也要卖上千儿八百两银子的玉尊,漱口。

云景道长眼底的笑意更深了,袍袖一甩,收了桌面上的玉盆玉尊,这才摆上早饭:“主公,请慢用。”

他自己刚才在厨房里已经净手、漱口完毕,是以,直接撩起前袍,在左下首坐下,用竹箸夹起一只肉包子,认真的送到嘴边,咬了一口。

没错,真的是很认真。

可以说,沈云长到这么大,还是头回看到有人吃饭时,态度如此之认真。

难不成修士吃饭就是这个规矩和态度?沈云心中狐疑,不由又看了一眼云景道长的心窝——真不怪他少见多怪。他正经接触过的金丹真人迄今为止,才两个。而一个桌面上吃过饭的,则只有云景道长一人。

耳畔立刻响起对方的心语:“怪哉。主公不好好用膳,看我的心窝做甚?”

被抓了个现行的某主公,硬着头皮,低头用饭。

好在接下来,云景道长都是目不斜视,全心全意的吃饭。

沈云也没有言语。因为就在刚才,他突然间意识到自己太过依赖读心术了。这样很不好。

一来,随着“心魔传承”更多内容的显现,他得以知道,读心术并非万能的。比如说,它只对修为低于自己的人有效。碰上高阶修士,不但完全派不上用场,而且还很容易被读心术反噬,伤到自己的神识。即便对方的修为不如自己,但也有可能是个心思敏锐的。就象云景刚才一样,有所察觉;再者,他这种动则偷窥别人内心的行为,非坦荡之举,也失礼之极。对方不知道,但他自己心里是很清楚;更重要的是,读心术操作简单,效果上佳,但,它终究是心魔一族的技能。常用的话,谁知道会不会影响心性,产生不良后果呢。

想到这里,他不由在脑海里细细回想有了读心术之后的这几年,自己是如何与人相处的。

很明显,这些人,与人相处,越来越依赖读心术。然后,他惊讶的发现,自己与人交谈得越来越少。因为一眼就能看出对方的心思,所以,用不着说什么。同样也是因为用不着,他变得越来越不喜欢倾听别人说话。尤其是近一年来,他与骆严他们相处的次数和时间都不少,但是,他几乎没有与他们长谈过。

之前,他以为全是因为他忙,骆严他们也忙,大家都很忙。现在看来,并不全是因为如此。是他自己在不知不觉之中,已不太习惯于旁人交流。

太过依赖读心术的后果已初显!

若放任其发展下去,会不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沈云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变得完全不与人交流,也容不得旁人过多解释,刚愎自用,行事全凭自己之心,禁不住后背上冷汗直下。

云景道长认认真真的用完了饭,放下筷子,又仔细的漱了口。

这时,他才发现自家主公竟然额头上起了一层细汗。再一瞥,看到后背的青衫都汗湿了。

因为担心主公身为凡人,受用不了灵米等食材,所以,今天的早饭,他用的都是凡俗的食材。

而且饭菜端上来时,他特意施法降温了。

怎么可能会吃出一身大汗来呢?主公的身体明明看着精壮得很呢。云景道长一头雾水。

这时,沈云也喝完最后一口小米粥,放下了碗筷。

他看出了云景道长眼底的疑惑,但是,因为刚才的发现,一直强忍着,不去看对方的心窝。漱完口后,这才轻笑道:“我一直以为,修士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原来是谬传。修士不但与我们一样食用五谷杂粮,而且也有食不语的规矩。”

云景道长是活了两百多岁的老人精,怎么可能没听出他说这话的真正用意?闻言,大大方方的解释道:“低阶修士还是离不得一日三餐的。他们大多食用的是有灵气的食材,比方说,灵米,妖兽肉。高阶修士因为长年累月的辟谷,淡了口腹之欲,不再天天饮食。喝酒吃肉,只是一时之雅兴。贫道因为体质特殊,吃不得辟谷丹,所以,一直保留着一日三餐的习惯,是少有的特例。”

然后,又解释道,他不但好吃,而且还有一个坏毛病,即,吃饭时,规矩大。

总的来说是,饭前要净手、漱口;饭时,不许言语,不许分神,只能专心享用饭菜;饭后,也要净手、漱口。

本来他还想问:主公,刚才吃饭之时,是否有什么不适?

不过,看到沈云双目炯炯有神,不象是不舒服的样子。再加之,吃过饭就要起程赶路,再东问西扯,又要耽搁不少时间,误了行程,便将话给咽了回去。

而沈云知错立改,已决定轻易不再动用读心术,所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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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一五章 主公到底是何方神圣

一刻钟后,两人起程。

云景道长祭起飞梭,向沈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主公,请。”

昨晚,沈云只是用神识匆匆打探了一下这只飞梭,只知道它是下品宝器,铁精为骨,表面镶嵌青玉而成。

举步踏上离地不到半尺高的飞梭之后,他立时感到一股清新凉爽之气自脚底腾起,暑气尽消。

另外,梭上布有聚灵阵,五行灵气比较浓郁。

总而言之,比他现在用的那柄飞剑不止强上一点点。飞梭还没有启动,他仅仅是站在上面,就清楚的感觉到了灵器与宝器之间的巨大差别。

云景道长见自家主公连脸色都未变一下,心里震撼不已。不过,转念一想,很快释然:想那玉临真人是天子骄子一般的存在,身家丰厚,手里头什么样的法宝没有?而主公主公既然与他在少时就结下了不浅的情谊,定是托他的福,早早的开了眼界。区区一件下品宝器,也难怪主公站上去后,面不改色,波澜不惊。

想到这里,他越发的觉得自己昨天的两卦精准得很,心里美滋滋的。

在云景道长踏上飞梭的那一瞬间,沈云发现飞梭无声无息的陡然变了。

这是飞梭在启动之后,第三次变形。

第一次是云景道长祭起它时。它从一道青光变成搓衣板大小,悬浮于地面一尺来高的地方。然后,等沈云踏上去后,它立时变得有寻常的飞剑那么大。

而现在,它看上去与乌篷船一般大小。

这些还算不得什么。只见云景道长袍袖一挥,飞梭之上腾起一圈青辉。转眼间,这道青辉凝成实质,变成青色的船篷。他对着船篷下面又轻挥袍袖。先前在三星观偏殿里出现的桌椅、茶具、红泥火炉等用具……一样不落,整个儿出现了。

“整个行程要有个把时辰,无趣之极。主公不妨喝茶宽坐。”云景道长伸手请道。

“好。”沈云愕然。说起来,这是他头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接触高阶修士。很多之前对于修行、修士的认识被刚才的所见打得稀烂。他突然发现,虽说步入先天有好些年头了,然而,自己离真正的脱凡超俗还差得远呢。

此刻,他的内心是震撼的。以至于坐在官帽椅上,看上去有些神不守舍。

云景道长显然误会了他,一边在他的下首坐了,煮茶,一边笑道:“贫道享受惯了,叫主公见笑了。”

沈云回神,轻轻摆手:“不,你很好。是我之前的认知太过狭隘。”

虽然与云景接触的时间不长,但是,他能清楚的感受到云景心中的坦然。是的,就是坦然。昨天,他偷窥云景的心语。其中有一句话,对他的触动很大——不吃饱吃好,哪有力气修行?

所以,在他看来,云景是悟透了。

正因为这种领悟,使得云景不再纠结于辟谷与否,从此,坦然的享受修为提高带来的生活品质的改善与提升。

云景道长是他迄今为止,接触过的修士里,真正做到了活着即修行,生命不息,修行不止的人。这样的态度,使得云景不再拘泥于修行的地点、时间。是以,云景在灵气稀薄,修行资源稀少的三星观,安安稳稳的,一住就是两年多。这样的心力,是问世间有几个修士做得到?

突然间,他发现这才是脱凡超俗。

说起来,他步入先天,踏上修行之路,已有好些年头来。

但此时此刻,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脱凡超俗只是身体上的。或者说,他只是掌握了一些脱凡超俗的技能。

而骨子里,他从未超越凡人,成为真正的修士。

一直以来,他以为自己是苦修。现在想来,其实不然。他严格的将修行与自己的日常交际、生活区分来开。修行就是练功,活着便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它们比油与水,界限分明。

不是这样做是错的。而是不好。

修行之路,长且远,是问,这般黑白分明的苦修,他又能坚持多久呢?

云景道长坐在他的左下首,手执蒲扇,石化了。

啊啊啊,这是顿悟吧!

周边的五行灵气象潮水一般,朝着沈云涌过去。瞬间,他看到沈云的丹田之外,形成了一个五行灵气的小气旋。

错不了,真的是顿悟!

我刚才说了什么?主公听了后,竟然顿悟了。

还有,主公怎么是直接用丹田吸纳灵气的呢?

好吧,眼下这些都不是重点。

顿悟的时间有长有短,但最长也不过几十息而已。这么短的时间里,附近的天地灵气受到感应,尽数聚中过来。不但于顿悟者本人是场机缘,于处在他身边的其他人也一样是场小机缘啊。

所以,当务之急,是排除杂念,尽量多的噌灵气。

反正顿悟者短时间里也吸纳不了这么多的五行灵气。而吸纳不了的五行灵气,待顿悟一结束,立时散尽。真正是,不噌白不噌。

云景道长连忙放下蒲扇,静心敛神,盘腿而坐,五心向上,运转功法。

他是水、土、木三灵根,能够吸纳的灵气也是这三种。

顿时,精纯的三种灵气自他的眉心印堂蜂拥而入。

“滋溜——”那里也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气旋。

云景道长只觉得神清气爽,好不舒服。

然而,好景不长。舒爽的感觉不过持续了三息,便结束了。

原因很简单。云景道长再也从周边吸纳不到灵气了。

主公的顿悟结束了?

这也很正常。顿悟可遇不可求。而且有时候就是在刹那之间,好比白驹过隙。

而且,也别小看刚刚的三息时间。吸纳进来的灵气,与他往常在自己的宝山里,修行两三天之效呢。

所以,知足吧。

云景道长心满意足的睁开双眼。

然后,他再次石化了。

啊啊啊……主公还在顿悟!

所有的五行灵气都被主公的丹田鲸吞了去!

可不就是鲸吞吗?此刻,主公的小腹处俨然化成了一个暗不见底的黑洞。不但五行灵气尽数被吸纳进去,而且貌似连清晨的朝晖也被卷进去了。

云景道长感觉四周的天色都暗了下来。

修行两百多年,他自诩见过的怪事多了去,然而,眼前的情景,真的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他被扎扎实实的给惊呆了。

原来主公不是凡人!

原来主公的丹田能直接吸纳灵气!

原来主公吸纳灵气的能力如此之强悍!

原来主公的修为境界远远高过自己!

原来……

等下,敞开丹田,鲸吞五行灵气,这是人族修士能做到的吗?

云景道长匪夷所思之际,看向黑洞后面的青色身影,目光骤然变得深遂起来。

主公到底是何方神圣!

第六一六章 看不懂

望气是功德法修的基本功之一。修至金丹境,他们练出一样看家的本事,即,通常情况之下,不用借助任何法宝,单凭一双肉眼,也能望气。

这里的“气”,是指一切自然而然,存在于天地之间的气。它并不单单是指五行灵气,它还包括煞气。

在功德法修们的理论里,世间万物皆有其特有之气。另外,气是时时刻刻都在发生细微的变化的。比如说,即便是同一个人,其气也会随时间、环境,甚至心情的变化,而略微改变。

这些是功德法修们望气的理论基础所在。

云景道长身为金丹真人,亦擅长望气。

修士与凡人身上所带之气,绝对是不同的。可他之前完全没有看出来。震惊之余,他很快想通了,将之归结于沈云身怀遮掩修为的逆天法宝。

而此刻,沈云丹田敞开,再逆天的法宝,也完全派不上用场。

也就是说,现在,沈云身上之气,完全无法遮掩。

云景道长抓住时机,运转灵力,首先定睛去看其丹田。

不想,他的灵力伴着目力还没完全靠近那个黑不见底的气洞,便“嗖”的一下,好象被有只无形的手猛然给抓住了,直愣愣的往里头拖。

与此同时,云景道长只觉得眼前一黑,双目刺痛不已。

“不好!”他大叫一声,连忙闭上眼睛,同时,斩断灵力。

眼部的刺痛之感立消。

“好险!”云景道长非常庆幸的深吸一口气。

多亏他过往的大大小小历练之中,养成了机敏、谨慎的性子。刚才并没有试图用全力去探查主公的丹田,而是只用了不到一成之力。再加上,他不俗的反应速度,所以,才保住了自己的一双眼睛。不然的话,刚才但凡他多用一分力,或者反应慢那么一点点,这双眼睛绝对会被不受控制的灵力带着,被吸入那气洞之中。

顿悟的时间不会太长。兴许下一息便结束了。所以,云景道长深知时间紧迫,机不可失。

顾不得擦一擦额头上竞相冒出来的冷汗珠子,他再一次运转灵力,这回,目光落在沈云的印堂之上——如果望气的对象是修士的话,当首选丹田,印堂次之,天灵穴再次之。

与寻常的修士一样,此刻,沈云的印堂穴也是完全打开的,做好了大举吸纳五行灵气的准备。只可惜,它吸纳灵气的能力,与丹田相比,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是以,此时此刻,印堂穴虽然全开,却连一丝丝的五行灵气也吸纳不到。

说白了,就是完全抢不过,哪怕是一丝丝的灵气也抢不到。

云景道长看真切后,感同深受的吸了吸鼻子。呵呵,刚才,他也只在主公的丹田没有全开之前,有幸噌了三秒的灵气。

不过,印堂全开,又无五行灵气遮掩,倒是便宜了他望气。

主公身上的古怪太多……心念一动,他吸取刚才的经验教训,这回只打算动用半成的灵力去看那印堂。在此之间,他右手握紧拂尘,左手掐了一个法诀,护在胸前。

准备充足,随时都能自断灵力。云景道长深吸一口气,再次凝神,定睛看向上首。

看清楚了!

印堂之内,有灰白色之气。

“滋——”,云景道长不由吸气,心里更加疑惑:怎么还是凡人之气?

同是人族,凡人与修士之气是完全不同的。

凡人之气,里头包罗万象,既有五行灵气,也不乏煞气,更多的则是体内杂质生成的浊气。是以,其气混浊下挫,呈灰白色。

而修士通常常年累月的修行,一方面不断的吸纳天地灵气,另一方面则淬体,排出体内的杂质。

于是,修为越高,其气越是清澈轻灵。

甚至于,到了元婴境,修士体内之灵气越发浓郁,反之,浊气少之又少,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元婴大能们之气,基本上可以等同于天地灵气。至于具体是哪种灵气,则处决于他们自身所怀之灵根。

云景道长想不通的是,主公当着他的面顿悟了,那必定是修士无疑。

再者,主公吸纳天地灵气的能力如此之强悍。他自认为一百个自己捆成一团,同心协力,也不能敌也。照这样的情形,主公的修为境界差不多是高出自己一个大阶才是。

可是,为什么主公之气却还是凡人之气呢?

怪哉!怪哉!

他飞瞥了一眼那个仍在大肆吞食天地灵气的黑洞,暗暗磨牙——这玩意儿也不知道是怎么形成的。就是它挡住了主公的丹田。不然,我定能看得更清楚一些。

既然印堂那里看得不是很真切,丹田又不可视,云景道长只能再退而求其次,看向沈云的天灵穴。

与前面两处不同,这一处,出气多于进气。所以,其气以浊气为主,大大降低了望气的精准度。正是这一点,使之成了功德法修们的第三选择。

因为天灵穴主要是以出为主,所以,却不用担心灵力会被它给强力吸进去。

云景道长用上了一半成的灵力。

天灵穴上冒出来的,还是灰白色之气。淡淡的,瞬间飘散开来。

再仔细看之。哎哟,真的是包罗万象。五行灵气、煞气一样也不少。当然,更多的是浊气。

这绝非修士之气。

云景道长收回目光,完全迷糊了。

现在,他可以断定,主公非妖非魔,百分之百的是人。

至于是不是修士……他真的看不懂,不敢妄下定语啊。

不过,如果是修士的话,从印堂与天灵穴这两处的情形来看,主公应当是修真正道。

确定了这一点,就足够了。云景道长从袖袋里取出一方干净的丝帕,轻轻擦试着额头的冷汗,心里感慨道:世间之大,无奇不有。云景啊云景,你还是太年轻,所见所闻所知,有限得很呢。

而刚才通过望气,他附带着看出来了,主公之气运不差。

如此一来,他更加坚定了追随主公的心意。

就在这时,沈云睁开了眼睛。

前一息还在蜂拥而来的天地灵气,在他睁开眼睛的那一刹那,无声无息的散了个干干净净。

“我……刚才顿悟了!”他难以置信的低头去看自己的丹田。

那里鼓鼓囊囊的,暖意融融。

“恭喜主公!”云景道长已经完全按下心中的疑惑,完全调整好心态,喜气洋洋的起身,抱拳道贺。

第六一七章 隐患,解

云景道长心里非常高兴。主公能意识到自己刚才是顿悟了,足以说明主公是修士。

他很想追问一句:主公,你究竟修的是什么功法?

可是,话到嘴边,又咽回了肚子里。

一来,在修真界里,探问别人的功法,本身就是无礼的行为;再者,他既然尊沈云为主公,就当谨守着上尊下卑的规矩,不可造次。

好吧,最重要的是,主公既是修士,那么种种奇怪之处,只能归结于功法使然。从主公吸纳灵气的能力,以及自己完全看不出主公的修为境界,这两条来判断,主公的修为应当远远高过自己。那么,他还问什么问?是想讨打吗?

总而言之,只要主公不是妖魔鬼怪,修的也不是旁门左道,他便只管遵卦意,尽心尽力的辅佐即可。而且主公的修为越是不凡,则越是证明了他的卜卦之精准。

这是大好事啊!还有比这理能令他高兴的事吗?

而沈云一口饮尽茶碗里的残茶后,激动的心情也完全平复下来。顿悟之时,对外界之事是一无所知的。不过,他猜测自己顿悟的时间肯定不长,最多就是数十息的样子。因为茶碗里只剩下的小半碗残茶几乎与先前是一样的热度。

而能够成功顿悟,云景是当之无愧的首功:首先,自己是受他的启发,才得以引发顿悟;还有,顿悟之时,也多亏了云景全程护法。

是以,他放下茶碗,起身,诚心诚意的抱拳道谢:“多谢云景刚才为我护法。”

护法?真没有啊。贫道刚才差点将您当成异类,这才是真。云景道长深感受之有愧,连忙避到一边,抱拳回礼,低头说道:“主公客气了。贫道身为下属,这是应尽之本分。”

这话说得,老脸发烫。不等沈云回应,他又飞快的指了指外面,“我去外面看一看路,莫要走岔了才好。”顿悟之后,需要及时整理,于心境的提升,大有好处。这是常识。主公的修为不俗,肯定是非常清楚的。所以,他没有多嘴,而是及时离开,将整个船舱留给主公。

“多谢。”沈云知道他的好意,见他两个耳朵尖子都红得能滴出血来,不觉莞尔。他以为云景活了两百多岁,早已修出一张跟城墙一般的厚脸。不想,面皮竟如此之薄。只是简单的道谢而已,竟然令其红透了老脸。

有趣,真有趣!

云景道长迅速离开了船舱。昨天与主公长谈过后,他就发现主公生了一双利眼,能够看穿人的心思一般。所以,他担心自己的动作若是慢一点,会露了馅去。

为了表示自己真的无意窥探,他不但挥袖施法,将半封闭的舱篷变成了全封闭的,而且站在飞梭的前端,背对着船舱,两眼直视前方,目不斜视。

沈云收回目光,笑了笑。闭上眼睛,静心凝神,开始内视。

这次顿悟给他带来了海量的五行灵气,以及大量的太阳精华之力。之前,他在冰雪秘境里苦修了差不多相当于二十年的时间。秘境里只有精纯且浓郁的阴煞之气。最开始时,他每运行一次功法,吸纳的阴煞之气不过百来升。但随着修为境界的夯实,他吸纳阴煞之气的能力也不断提升。到了近段时间,他每运行一次功法,可吸纳的阴煞之气已达三百余升。

好处自然是多多的。

头一桩好处,没有炼化的阴煞之气,比五行灵气可要霸道得多。它们一次又一次的锻造着他的丹田。使得他的丹田不但吸纳灵气的能力提升了三倍之多,而且变得跟铜墙铁壁一般,比去凉洲之前不知道坚韧多少倍。

其次,因灰白色雾团的缘故,他发现自己丹田里的阴煞之气与五行灵气总是维持着势均力敌的状态。平常,他吸纳的是五行灵气,灰白色雾团便会自行生出等量的阴煞之气来;而在秘境里,是反了过来。他每次运功结束之时,发现丹田里的五行灵气也差不多增加了同样的量。

这种平衡一直维持到半年前。有一次练功完毕后,他突然发现灰白色雾气团衍生出来的五行灵气的量跟上不阴煞之气增加的量了。经过细察,他发现只有三分之二的样子。

接下来,他又试验了好几次。发现也是如此。

这便是秘境给他造成的唯一不良后果了。

不过,丹田里的阴煞之气与五行灵气的数量庞大。每次不过是一百升的差别,根本就在丹田里掀不起什么风浪来。

他特意估算了一下,短时期里,也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想当年,他头一次将海量的阴煞之气一次吸纳进丹田里,受到的损害也有限。况且,今非昔比。他的修为境界,甚至丹田,都不是那时能够相比的。

大不了等手头的事完结后,他再去仙都暂住。那里的五行灵气比较浓郁,用了不一两年的时间,就能将五行灵气补足。在此期间,他只要时刻留心,不要大举动用灵力即可。

不想,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在回庄子的路上,他竟然顿悟了。因此而获得了海量的五行灵气。

检查之后,他发现丹田里五行灵气急增,又与阴煞之气旗鼓相当了。并且,顿悟引来的五行灵气等于是天道的慷慨赠馈,无须炼化。也就是说,丹田里的隐患一步到位的解除了。

另外,受此次顿悟影响最大的是,他的泥丸宫。

泥丸宫拓展了差不多三成。心境与神识跟着水涨船高,皆有所提升。

有意思的是,“心魔传承”竟然也新解开了一大段文字。

沈云没有立刻去细看。因为毕竟是在云景的飞梭之上。等回到庄子里,再细细研读也不迟。

除此之外,五行灵气增加了,使得灰白色雾气团也略微大了一点点。于是,灵力也自然而然的提升了一丢丢。

丹田的内壁依然是鲜红色,预示着离新的突破还差得远。

沈云吐出一口浊气,睁开眼睛,看向外面,扬声问道:“云景,离春望县还有多远?”

很快,云景道长在外面应道:“春望县就在前面了。”

“快到庄子了。”沈云高兴的站了起来,快步走出船舱。

第六一八章 是人还是妖

沈云不想引起轰动,招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令云景道长在庄子附近的一处偏僻的小山头降下飞梭。两人徒步走回庄子里。

之前,云景道长来过几次沈家庄。每一次,他都被拦在大门外,连护城沟都不曾靠近过,扫兴而归。

这一次,他终于如愿如偿,随沈云一道被迎进了庄子里。

云景道长早就打探清楚了,这沈家庄就是青木派的大本营。第一次来沈家庄时,他从搜集的情报里推测,这位被附近的村民们奉为“活神仙大人”的庄主大人,同时,也是青木派的掌门,极有可能也是一名功德法修。其修为境界最多是筑基后期。

自己身为金丹真人,前来造访,自然也用不着提前投拜帖之类的。所以,云景道长直接脚踏飞梭,前往沈家庄。

远远的,他看到沈家庄方向有明显的灵力波动。定睛细看,他认出来了,那是护法大阵。

沈家庄是青木派的大本营,而且,青木派如今已投入仙门,那么,辟出一个护法大阵来,也不是不可能。

云景道长并没有放在心上,继续前行。

不想,当飞梭靠近沈家庄的上空时,一圈五色灵光呼的钻进而出,刷的化成一道铜墙铁壁挡在他面前。

还好他按照修真界的礼仪,事先将飞梭的速度放得极慢。不然的话,脚底的飞梭定会被这道灵光削去一大截。

好厉害的护法大阵!

云景道长也顾不得脸面不脸面的,连忙驾着飞梭退后,运转灵力,仔细打量眼前的守护罩。

一般来说,卜卦与五行阵法是相通的。所以,功德法修虽然在阵法之上的造诣不能与真正的阵修相比,但是,他们通常都是擅长破阵的。

可惜,云景道长是个特例。

他最不擅长的就是破阵。往往只要是稍微复杂一点的中型法阵,便能将他这个堂堂的金丹真人给弄得焦头烂额。

云景道长先前没将沈家庄的护法大阵当回事,一来是那时他一眼认出来了,这个护法大阵不过是个小五行阵。他完全应付得来;二来,小五行阵攻防兼备,消耗的灵石并不多,是以,为筑基境的修士们所喜爱。认出护法大阵来后,他更加肯定自己本次的造访对象是个后辈,底足更足了。

不想,眼前的小五行阵竟强悍得完全不象是小五行阵了。

在修真界里,筑基修士越阶打金丹真人,也不是不可能。反过来,他身为金丹前辈,若被一位筑基后辈给打掉了飞行法宝,那真是丢人丢大发了。

所以,他再也不敢有丝毫的大意,第一时间退至安全的范围里。

然后,再仔细察看眼前的小五行阵。

结果是越看越胆战惊心。很快,云景道长的额头上冒出了一层细汗。

明明是一个小五行阵,然而,此刻其灵力波动在他的眼里,却是一息一变,纵横交错。他完全理不出头绪来。

这阵,我破不了!

云景道长知难而退。同时,他对庄主的身份更加好奇了。果断的按照修真界的礼仪,老老实实的递上拜帖。

然后,他被拒绝了。理由是,主人不在家。

他用的是金丹真人才能用的金色拜帖!沈家庄的人居然就这样简单粗暴的拒绝了自己!

这说明了什么?

那位神秘的庄主大人根本就没有把他放在眼里。

在修真界里,胆敢这般下脸子,只有一种可能,即修为在对方之上。

云景道长再一想到厉害莫名的护法大阵,更加相信了。他只好打道回府。

之后,他又来递过几次拜帖,均被同样的拒绝了。但他拿那个毫不客气的给自己闭门羹的凡人武者一点脾气也没有。

呵呵,有道是,打狗还要看主人呢。打不过人家背后的庄主大人,你就什么也不是。在人家的地盘上撒野,那是作死啊。

现在,终于进得沈家庄的大门了。云景道长看到带着一大帮凡人武者出来迎接的那位凡人武者,险些惊落下巴。

这位凡人武者就是次次给他闭门羹吃的那一位。

听到沈云唤他齐伯,而且其他的凡人武者都以他为首的样子,他觉得自己之前绝对是误会了什么。

比如说,他低看了这位齐伯在沈家庄的地位;

又比如说,齐伯并非是仗势欺人,不把他这位堂堂的金丹真人当回事。

还有就是,青木派的实力远不如他想象中的那样强……

好在,进入主院后,沈云很快打消了他的疑虑。

“其他长老呢?还有,庄子里的人怎么少了许多?他们都去哪里了?”沈云落座后,问道。

齐伯欢欢喜喜的答道:“都在马场那边呢。前天,骑兵队的第一次集训结束了。今天刚好是苏场主定下来的考校日子。一大清早,除了当值的,还有手头有活计的留在家里,其余人都跑到那边去看热闹了。我今天也正好当值。”

他说的“苏场主”就是苏老三。

年前,苏老三上报,说是马场步入正轨,可以供给一只两百人的骑兵队。

成立骑兵队,一直是沈云的心愿。只是马场从无到有,再从有到供养一只骑兵队,并不是一朝一昔之功。所以,计划才迟迟没有真正实施。

得信,沈云大喜,当即批准。并且令苏老三全权负责骑兵队之组建与训练,叫他尽快提交一份详尽的方案上来。

因为他一直呆在百里城的缘故,清风堂早已在春望县与百里城之间搭建了一条自己的快速传信秘密通道。

五天之后,苏老三的方案便从春望县那边传了过来。

沈云细读之后只是略微改动了几处细节,便写下“批准”二字,又让清风堂送回去了。

考校也是计划之中的流程。参与集训的人,只能通过了今天的考校,才能正式成为骑兵队的一员。

沈云一听,立时来了兴趣,复又起身,兴致勃勃的挥手招呼道:“云景,与我一道去看看。”又特意吩咐道,“齐伯,你可不许偷偷的给三叔传讯。”

“好咧。”齐伯满口应下。

而云景道长正巴不得呢。此时,他心中的疑虑已消——原来大部分的人都不在庄中呢。怪不得!

以两人的脚程,到达河对面的马场就是一下子的事。

云景道长看着前方人头攒动,热闹非凡的赛马场,两只嘴角不由的翘了起来,心道:果不其然!

粗粗的一眼望过去,他就看到了人群里有好几个炼气境的修士,以及一大把先天武者。

然而,再细看第二眼,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无上天尊!这些……是人还是妖?

他居然看到好几个先天武者的天灵穴上透出来的浊气里只有月华之力,却不见五行灵气。

也就是说,他们是通过吸纳月之精华修行的。

可,这是妖族的惯用的修行法门,好不好!

使劲的眨眨眼睛,他再一一细看其他的炼气士和先天武者。

然而,他越看越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些人里头,只有不到一成的人,与正常的修士一样,丹田里只有五行灵气。

其余的人,他们的丹田里,什么月华之力,木灵之气……甚至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一点点。

可是,眼前所有的人,都是真正的人……怎么会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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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一九章 坦言

云景道长很快联想到了主公身上的怪异情况,心里好比百爪挠心。碍于大庭广众的,主公此刻的心思又全在赛马场上,他识趣的强按着心思,也看向前方的赛马场。

场上飞驰着二十骑,马是凡马,人是凡人武者……这样的比赛于云景道长来说,没有任何看点。从半道里看完这一场,他完全没了兴趣。

还好,这已经是最后一场。

因为有人敲了一下场中的大铜锣,听到声响,所有参与考校的人都立刻聚集到大铜锣前面的草地上,二十人一列,站得整整齐齐。

然后,先前主持赛马的那名炼气境修士,走到队伍的前面。

在刚到马场的时候,云景道长便注意到了这位。他的丹田里没有灵根,只有稀薄的月华之力。如果碰上那些半吊子的筑基境的功德法修,搞不好就会将他当成妖物了。

而此时,云景道长大概猜出了这位的身份。他应该就是先前齐伯所说的苏场主。

见他走到队伍前来,云景道长不由眯缝起眼睛,再次去看他的丹田。

苏老三知道此刻全场的目光都锁定了自己。可是,他却感觉到其中有一道目光是特别的,令他好象脱得精光一般。但这道目光到底是来自哪个方位,他又感觉不出来。

是我想多了吧。他深吸一口气,定了定心神,大声宣布:“今天你们在场上的表现,证明了过去百余天的苦,没有白吃,汗没有白流。恭喜你们,你们全都通过了本次的考校。从即日起,你们正式成为骑兵队的首批队员。”

话音刚落,不管是他面前的参试者,还是围在场外的围观者们,无不振臂欢呼。

云景道长再次讶然。没有想到,这位苏场主竟然如此之敏锐。

此时,考校已经结束,沈云不想暴露行踪,便悄声向他说道:“我们走。”

“是。”云景道长紧步跟上。

不想,出了马场,沈云没有过河回庄子之意,而是脚跟一转,快步上了旁边的山道。

云景道长跟在后面,心里“咯咚”作响。主公是个敏锐之人。难不成是他刚才的审视太过露骨了,惹得主公不快?

好吧,其实此刻,他已是心乱如麻。

他决定追随主公,主要是因为领到此次任务的时候,为自己卜了一卦。卦象显示,此行定有大机缘,且稍纵即失。

是以,自从来了菱洲之后,他一直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与大机缘失之交臂。

两年多来,他一日三卦,寻问大机缘。结果,唯有昨天的两卦最明确的应和了出发前的那一卦。

他想着,自己的大机缘十之八九就是应在沈云身上了。所以,这才不管不顾的主动投靠,为自己谋得客卿长老一职。

还是因为那句“稍纵即失”的卦语,使得他接连降低标准,甚至连明知主公身上有大异常,也不敢当即询问。只是乘着主公顿悟之际,再三细看。

确定主公并非异类之后,他竟然在心里松了一口气,感到非常庆幸。

之所以会如此之小心翼翼,全是因为他与主公接触的时日太短。很多话,尤其是关于功法这方面的,眼下他还不方便说。因为很可能会惹得主公不快,甚至猜忌。

结果,主公之心思敏锐远超过他的认识。貌似他今天还是在主公面前露了馅。

哎呀,接下来要如何应对才好呢?云景道长为自己刚才在马场里的鲁莽懊恼不已,飞快的在心里想着应对之策。

沈云走在前面,没有用读心术,也能清楚的感觉得到身后之人内心的不安与纠结。

说来也是奇怪,自从昨天意识到自己太过依赖读心术,已隐现不良后果之后,他决定不再动辄使用读心术。不想,他发现自己明显比先前敏锐多了。

比如说,云景在庄子里,以及在马场,心绪之起伏,他竟然都能清楚的感觉得到。

也因为有所察觉,所以,他暗中留心了云景的举止,发现后者虽面上不显,却目光频频看向众人的丹田。

刹那间,他明白过来——云景是发现了大家修行的功法不同寻常。可是,碍于新人的身份,不好直接询问。

这不是沈云想要的状况。

他是诚心诚意的请云景回来的。因为象云景这样的真正修士,正是他所缺少的,同时也是青木门急需的。

云景的自荐,给他打开了一条新的思路。如有机缘,他还会请更多的高阶修士回来担任客卿或者客卿长老。当然,如果是无门无派的散修,只要对方愿意归依,他都愿意直接委以重职。

所以,哪怕是图着千金买马骨,他也要厚待云景。更何况云景能这么快发现苏老三等人丹田里的异常,足以证明其眼力不错——庄子这边与百里城的骆严他们都是一样的修行。功法等都是一样的。他从未厚此薄彼,有丝毫的区别对待。但是,从两边反应上来的情报,以及他自己以前的际遇来看,寻常的修士轻易是看不透他们的丹田,更不用说发现异常之处。说起来,云景是头一个。

当然,这也与仙庭与仙门的约定有关。金丹境以上的高阶修士在凡人界行走,必须事先向仙门申请通行令。受此限制,仙门里的高阶修士很少会在凡人界露面。仙庭里也不乏高阶修士,不过,他们大多养尊处优惯了,极少出来行走。即便是出来,也是前呼后唤,排场不小。平常的凡人根本没有接近他们的机会。

当然,沈云能如此之坦然,是因为他心中无愧,完全能面对云景道长,以及所有人的质询。

很快,两人走到了山顶。

沈云背负着双手,俯视山脚的马场。

他们的速度很快,马场里的人群还没有散开。整个马场都沉浸在欢乐之中。他站在山顶,也能感受到众人的喜悦。

“云景,我观你刚才神色有异。是不是发觉三叔他们身上有什么不妥之外?”他看着山脚,直接问道。

“这……”云景道长愕然,同时,也尴尬之极。他没有想到,主公竟是如此之直接,一时竟不知如何应对。

沈云转过身来,轻轻一笑:“也难怪云景觉得奇怪。因为我们与你们不同。我,还有三叔他们,以及青木派里的所有门众,都是没有灵根的凡人。”

“凡人?”云景道长有如被强雷击中,身形明显的晃了一下,“凡人也能修行?”简直是太匪夷所思了。发现主公的不同寻常之后,他想到过很多种情况。唯独没有想过主公会是一个没有灵根的凡人。

意识到自己所言过于偏激,他急忙解释道,“哦,不,世间万物皆可修行,凡人也是能修行的。贫道的意思是,没有灵根也能脱凡超俗,步入先天?甚至炼气境……更高的境界?”

关于修行,他有自己的认识。他以为,修行只是一种方式,一种状态。不管有没有灵根,都能修行。但是,修行能不能出成果,有没有灵根就至关重要了。凡人可以修行,但是,要想修至先天,甚至更高境界,除非有天大的机缘。

但是,马场里的情形,哗啦一下砸碎了他的这一认识——不可能有这么多人都得到了天大的机缘。或者说,青木派有如此之能耐,招揽到这么多得到了天大机缘的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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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二零章 明明已入道

沈云坦然的摊开双手:“我确实是没有灵根的凡人。而现在……呵呵,我想你也看出来了,我的修为不在你之下。”

“主公太抬举贫道了。”云景道长被他的坦诚所感染,连连摆手,“贫道看不出主公的修为境界,不如主公多矣。”

“话不能这么说。”沈云走到他身边,诚恳的说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又好比,十个手指头,有长有短,但是,各有各的好。这人不管是少了哪一个手指头,都是残缺。更何况……”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话风突转,“不瞒云景,我其实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到底是什么修为境界。”

“啊?”云景道长被他吓得狠了,身形又是一晃。

沈云一把将人扶住,很认真的点头:“我刚才所言,绝对没有一个假字。在我很小的时候,师父就病故了。一直以来,我都是根据师父生前所教,自学师门留下来的玉简。到了后来,玉简里的法门也不适合我了。于是,我就自己琢磨,继续修行。我现在的修行法门,就是自己摸索出来的。”

难怪……云景道长恍然大悟。与此同时,更多的疑问有如泉涌。

“您,您没有灵根,是怎么引气入体的呢?”他不假思索的问道。

沈云也没有隐瞒:“在我体内凝出真气后,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能够用真气吸引五行灵气。于是,就引气入体了。”

“怎么可能!”云景道长几乎跳了起来,大声反驳道,“五行灵气是高于凡人真气的存在。它怎么可能被你的真气吸引?”如果真要是这么简单,仙凡之别哪会有如天堑?从古至今,不知有多少高阶凡人武者终生被拦在凡俗的那一边,就是因为穷其一生也无法引气入体。

“确实完全可以。”沈云转身,指着底下的马场,笑道,“现在,不但我做到了,你看,下面也有不少人,和我一样,也做到了。而且,我敢担保,会有越来越多的凡人,根据我摸索出来的修行法门,引气入体,从此,踏上修真之路。”

“我,贫道……”云景道长顺着他的手指头,看向充满欢声笑语的马场,所有的疑虑都烟消云散,再也说不出任何反驳的话语来。事实就摆在眼前,不容置疑!

深吸一口气,他收回目光,用灼热的眼神看着沈云:“您是怎么做到的?”怪不得自己接连卜到主公身怀大功德,将有大造化。度凡人超凡脱俗,这是何等的大功德!

心头一热,请教的话语脱口而出。

然而,话一出口,他立刻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又连忙退后一步,躬身抱拳请罪,“主公,刚才之所见所闻,贫道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心中震憾不已。故一时失态,说起了疯言疯语。请主公降罪。”

“哈哈哈……”沈云爽朗大笑。笑罢,摆手正色道,“云景快人快语,坦诚待我,何罪之也啊。”

“我,贫道惭愧。”云景道长又羞红了老脸。

沈云却上前,握住他的手,诚恳的说道:“就算云景不问我,我也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云景道长抬头望着这个比自己差不多高出半个头的年轻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沈云轻拍他的手:“云景,我是真心请你助我一臂之力。我们青木派太缺你这样的高阶修士了。有你们相助,我相信,我们凡人修真,会少走许多不必要的弯路。”

原来青木派竟然有如此之宏伟志向!引导成千上万的凡人走上修行之路……这无异于开天辟地。得是多大的功德啊!云景道长整个人都惊呆了。

他其实只是一个最寻常不过的功德法修。在玄天门的外门自生自灭惯了,长年累月的漠视,让他特别有自知之明。他很清楚,自己不过是三灵根的资质。这样的资质,今生能够拉着筑基期天寿的尾巴,结出金丹,又能再添两百年的天寿,他已心满意足。要知道,在玄天门的内门,有多少资质强过他的双灵根内门弟子,穷其一生,止步于筑基境。

所以,现在的每一天,他都感觉是赚来的,活得特滋润。

至于修为境界,他早已放下,顺其自然。

提升了,固然高兴;没有提升,困于瓶颈,也无所谓。反正于他来说,要在两百年里结丹,跟做梦没有什么两样。既然已注定不可能结婴,那么,将来最终到底能修到金丹境的第五层,还是第六层,有什么区别吗?

然而,此刻听了主公的话,他才发觉自己大错特错了。他的资质是不好,但是,还能不好过凡人?可是,主公他们身为凡人,仍然自强不息,从未放弃过……甚至于,主公还立下宏愿,成立青木派,开创一条凡人修真之道,引导成千上万的凡人走上修真之路。

秦岳啊秦岳,你羞不羞!你惭愧不惭愧!

云景道长低下头,连连摇头:“我不如主公多矣。”说罢,从沈云的手里抽出手来,又退后两步,正冠,整衣,执正式的道礼道:“承蒙主公不弃,秦岳从此唯主公马首是瞻。”

他是真的被主公折服了。

沈云完全感受到了他的臣服,满心欢悦,连忙双手扶住他的一双胳膊,笑道:“太好了!有云景助我,从此,我如虎添翼也。”

云景道长闻言,也是心里乐开了花。身为下属,谁不想得到主公的重视?更何况,主公高瞻远瞩,是极有可能成为一代宗师的同道前辈。

“能入得主公之眼,是秦岳此生最大的荣幸。”他诚心诚意的说道,“主公开天辟地,引凡人修真,功德无量。将来必定成为功德法修中的一派宗师。”他真的是不知烧了几世的高香,今生得以投奔到主公之门下,与之同创伟业。大机缘,莫不如此啊!

“功德法修?”沈云愣了一下,仰头又是哈哈大笑,“错了,云景错了。我不是功德法修。”

“啊,我错了?”云景道长再次愣住,下意识的去看他的丹田。

很快,半道里又收回了目光,脸上现出尴尬之色。一来,他的修为不如主公,即便不再有黑洞遮挡,也仍然看不透主公的丹田;二来,身为下属,此举甚是无礼。

他正要再告罪,被沈云拦住了。

后者坦然道:“说起来,我至今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修。”

祖师的玉简里说得很清楚,丹修,以丹入道;剑修,以剑入道;医修,以医入道……而他却至今连“什么是道”都不知道,又何谈入道?

“不对呀。”云景道长使劲的摇头,“主公明明已入道,却为何说不知自己是以何入道呢?”

“啊?”这回轮到沈云惊落了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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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打赏,谢谢!

第六二一章 首次论道

“我已入道?”沈云回过神来,不禁使劲的摇头,“不对。我连什么是道,都不知道呢。”

一直以来,他都在思考这个问题,苦苦寻找答案。以前可以说是,完全不懂。近些来年,他感觉有所悟。但总象是与答案隔着一层窗户纸。他费尽了所有的气力,至今没法捅破这层窗户纸。

这是铁一般的事实。他自己最清楚不过了。所以,他不信云景道长的“已入道”之说。

云景道长愣了愣,很快,脸上现出了然之色,“哦”了一声,颌首说道:“我大概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主公应该是对‘道’有所误解。”顿了顿,又道,“主公应该是从前与人讨论过有关‘道’的本义的问题吧。”

沈云不由想到了永安副教使,点头:“是的。我在多年前,请向一位尊长请教过什么是道。”

“这就难怪了。”云景道长笑道,“关于道,是亘古以来,所以修士都在思索,讨论的问题。说来话长。主公如若不嫌弃,此地风光清雅,贫道煮上一壶茶,与主公细细讨论一回,如何?”

“好啊。”沈云求之不得。

于是,云景道长袍袖一挥,飞梭上的那套家什,以及茶具、红泥火泥等,一齐出现在平地上。

“主公,请!”

请沈云在上首坐下后,他想了想,手里头多了一套隔音阵,欲解释一二。

沈云挥手打断道:“出门在外,谨慎些,没错。云景只管布阵就是。”

“是。”云景道长一听就知道他是误会了。在修真界,论道是件最严肃不过的事,最忌被人半道里打扰。所以,通常论道,大家首先全选一安静之所在,然后,还要布上各种阵法,将论道之所布置得跟个铁桶一般。如此一来,就不用担心论道的双方被外物分了心去。这里是凡人界,能够打扰他们论道的人或者外物不多。他布下隔音阵,纯粹是不想有人听到说话声,过来凑热闹,打扰他们论道。

不过,主公说的话本也没错。是以,他没有解释,而是默声布阵。

“什么是道?关于这个问题,修真界的讨论最是热烈。可以说是众所纷纭。”在沈云的左下首坐下后,云景道长右手轻甩拂尘。红泥火炉里“噌”的冒起了一团红艳艳的火团,他拿起旁边的蒲扇,一下一下,慢慢的摇了起来。说话间,炉上坐着的小陶瓮里,腾起了丝丝热气。他继续说道,“如果贫道没有猜错,当年,主公的那位尊长与主公说的道,应该是大道。”

“大道?”沈云不由挑眉,“道还有大小之分?”

“是啊。”云景道长很肯定的点头,“据说,世间有三千大道。其中,每条大道又包含有三千小道。”

他现在已经完全相信主公所言不虚了。看来,主公确实没有接受系统的道学道统教育。

不过,没关系。因为有他在。

他们玄天门的大宗就是功德法修。所以,他虽然长期混迹于外门,该接受的道学道统教育,都是学全了的。别的,什么打打杀杀的,他真的不行,但若是论道……只要是动嘴皮子的事,他从来就没怕过谁。

从这一点上说,主公慧眼识人,真是没错。

沈云完全感受到了他满满的自信,不由笑了,问道:“有三千大道?还有千千万万小道?请问,具体是哪三千大道呢?”

云景道长摆手:“所谓三千,是虚指。意思是很多,在这里是代指所有,全部之意。这么说吧,红尘中的种种,上至一个界面,一方天地,下至一个人,一棵树,一朵花,甚至是一滴水,都是道。哪能一一数得清呢?”

沈云闻言,恍然大悟:“怪不得当初那位尊长告诉我,道无所不在,无形无状,不生不灭呢。诚如云景所言,合该是如此啊。”

“对极。”云景道长抚掌,“您的这位尊长跟您说的,果然是大道。”

心里却是不赞同的。与一个什么也不懂的青瓜蛋子,开口闭口的谈论大道,能让人听懂吗?在他看来,初学者根本就没有必要一开始就去了解什么是大道。因为那些东西太过玄妙,需要修行者用毕生之精力与时间,一点一点的去参悟。岂是一个初学者能够一下子就懂得的?既是如此,就没必要在这上面浪费宝贵的时间与精力了。

至于主公一点就透……以主公现在的修为境界,真没有什么好表扬的。主公之前只是不幸被人误导,后来一直又没有得到正确而有效的引导。其实,在主公的潜意识里,早就有了这个层面的领悟,只是主公自己以前不知道而已。所以,听了他的论述,才表现出来一点就透。

不过,主公的悟性还是很不错的。只可惜,碰上了一位好心办坏事的尊长。好吧,这也是他反对与初学者过早谈论大道的原因之一。

沈云心思一转,探身问道:“云景,我们青木派的祖师曾传下遗训,说,‘不知道,不入先天’。因为这句遗训,我们青木派的历代尊长都毕生在寻找道。然而,从来没有谁能找到确切的答案。请问云景,祖师遗训里的‘道’又是指什么呢?我觉得好象不是你刚才所言的大道。”而他因为永安副教使的点拔,却一直是试图寻找大道。也难怪他到现在还说不出答案来。现在听了云景的解释,他觉得自太师祖以来,青木门的历代弟子,包括他自己在内,都误解了祖师她老人家的意思。很明显,此“道”非彼“道”啊。

“不知道,不入先天?”云景道长放下手中的蒲扇,嘴里细细的咀嚼一番之后,眼前一亮,禁不住击节大赞,“妙哉!祖师之遗训太精辟了。妙极!妙极!能够一言道出超凡脱俗、步入先天的本质,祖师定是世间少有之得道高人。”如今,他已是青木派的客卿长老,自然也是自家人,能与所有门众一样,尊这位高人一声祖师。

“巧得很。祖师所言之‘道’,正好也是贫道今日欲与主公共同探讨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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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二二章 道心的最低层面

“先生请讲。”沈云身子前倾,恭敬的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同时,也改了称谓。

云景道长愣了一下,旋即,领会过来,向他略一抱拳,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面上虽荣辱不惊,但是心里却是掀起了波澜阵阵。就冲着主公这豁达的胸襟,他也愿意将自己之所知,倾囊相授。

这时,水开了。他借着冲茶,飞快的在心里打腹稿。主公很坦诚,对其在道学认识上几乎是一片空白的实情,没有任何的遮掩。而他对于主公和青木派的认识也都在不断的推翻与重建。所以,他需要一点点时间,整理一下思路,还有语言。

分了一盅茶给主公后,他已理清了思路,抬头说道:“主公,刚才我们说到,大道三千。它包罗万象,无穷无尽。与大道相比,我们之所知,永远都是太少。所以,我等修道之人平常以‘贫道’自称。”

言之有理。沈云感慨的点头。一直以来,他都以为道士们以“贫道”自谦,是表示安于清贫,不为凡世的荣华富贵所动之意。原来是大谬。

他抬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示意他继续。

“所以,主公当年向您的那位尊长请教道时,那位尊长肯定是意会错了。”云景道长喝了一口茶,说道,“您向他请教的是入道之法门,而那位尊长告诉您的,却是道之本义。”

“这两者不同吗?”沈云拧眉。

“当然不同。”云景道长扬声答道,“祖师遗训,不知道,不入先天。这里头的‘道’其实就是指的入道之法门。世间万事万物,除去那些生而为仙者,要想超凡脱俗,唯有修行。反过来说,为什么要修行呢?因为修行于我等凡族,往长远了来说,它是踏入仙道的唯一方式,就近来讲,亦是超凡脱俗的唯一正当法门。但是,每个人的身体情况、出生都是不相同的。所以,寻找到适合自己修行的法门,便显得至关重要。而再进一步,当我等修士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修行法门,便等于找到了自己将来修行的方向。这个就是所谓的入道了。”

沈云一听就明白了,不由认同的连连点头。照先生所言,自己确实是早已入道。而太师祖在数十本手札里的记载,以及师父生前所说,无不显示,他们至死没有找到适合自己修行的法门,正好完全应证了祖师她老人家的那句遗训:不知道,不入先天。

云景道长接着说道:“不过,修真之路,长且远,总是充满困难险阻,危机重重。所以,我等修士光是找到适合自己的修行法门,是远远不够的。”

“还需要些什么?”沈云不由探身问道。

“一颗坚定的,至死不渝的向道之心。”云景道长很肯定的答道,“或者说要有坚定的道心。”

“道心!”沈云在祖师她老人家留下来的玉简里时常看到这两个字。他一直不知是何义。不过,通过上下文猜测,好象远不止“向道之心”这么简单。

心思飞转,他不由微微皱眉,“道心就是向道之心?”

云景道长连忙摆手:“不,不能直接就这般定义。准确的来说,向道之心只是道心的最低层面。”

眉头立时松开了,沈云笑了,赞同的点头:“先生这么说,我便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必须有不怕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但是,光有这种决心,是远远不够的。”

“正是此意。”云景道长也笑了。与聪明人说话,就是省力省事。他很庆幸,主公是一个非常聪慧之人。而且,一番谈论下来,他完全能感觉到,主公其实对道的参悟一点儿也不比他这位金丹境的功德法修差。只是主公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道统训练,所以,参悟凌乱,暂且不成体系。眼下,主公只要如现在这般,依着他给出来的思路,认真的捋一捋,只怕道心初成,就在近前。

意识到这一点后,他论道的热忱又噌噌的往上窜了一大节。

“那么,一个凡人要如何才能树立起向道之心呢?”沈云最关心的还是凡人修真的问题,忍不住又插了一句。

云景道长没有想到,主公竟然将话题引到凡人修真上来。老实说,在今天之前,他想都没有想过凡人修真。一时之间,如何能给得了行之有效的答复呢?

“这个……”看了一眼上首之人,他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茶汤,掩去脸上的窘态,呵呵笑道,“贫道以为,主公比贫道更有发言权。贫道修行两百多年,从未亲眼见过凡人修真之实例。便是道听途说,也是少之又少。”

“这样啊。”沈云眼波流转,换了一个问题,“我一直有详细记录门众们修行时的脉案,也时常加以整理。不过,叫我现如先生一般,拟出个一二三来,却是不能。不如这样吧,先生先跟我说说,在修真界,修士们是如何在修真伊始,树立起向道之心的。”

这个简单。云景道长久在玄天门的底层,即便是现在,也只能算是勉勉强强的挤进了玄天门的中层。是以,两百多年来,他见多了新入门的弟子们是如何一步步树立起向道之心的。

“是。”他愉快的放下茶碗,细细道来。

首先是从小耳濡目染。在修真界,孩子们往往从牙牙学语之际,就会被父母亲族灌输修行的理念。他们打小的玩具,做的游戏,听到的故事,无不是与修行有关的。通常还没长到测灵根的年纪,他们就已经无限向往修行。

其次是现实的鞭策。

在修真界里,最成功的人物,只有可能是道行高深的大能修士。活在尘埃里的,从来都只是没有灵根,无法修行的凡人。

孩子们长到六岁,测出灵根来后,往往会因为测出来的结果,立刻被重新划等。常常有不受宠的庶子庶女摇身一变,成为大门大派的内门弟子,甚至亲传弟子,而以前高高在上的嫡系子弟因没有灵根而一朝从云端跌进凡尘,从此不得不夹紧尾巴做人。

就算有灵根,也因为灵根之资质好坏,再分出三六九等来。灵根越好,待遇与前程也越好。其中的区别简直不能更明显。

所有的这些反转与区别,无不是因为与“仙途更为长远”直接划上了等号。

所以,尽管都只是六岁的幼童,他们已经非常清楚,唯有修行,才能换来更好的待遇,更高的地位……要想成为人上人,必须刻苦修行。

就这样,孩子们往往在正式修行伊始,已经树立了坚定的向道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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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二三章 云景道长自叙家世

沈云讶然,禁不住再次插话:“先生,这也就是道心?他们不会太自私了吗?修行的动机一开始就不纯啊。”

一心想着成为人上人,过上世间最优越的生活……抱着这样的心思去修行,岂不是修为越高深,越是自私自利?

云景道长呵呵:“自私?怎么就自私了?修行本来就是自己的事,孩子们想着为自己修行,怎能说动机不纯呢?更何况,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只是些六岁的孩童,能指望他们对大道有什么深刻的认识?能认识到为了一个远大的仙程,必须刻苦修行,并且能将付诸实际,就已经算是心志坚定,道心不凡了。至于将来……”他垂眸看着自己手里的茶碗,言语里突然多了几分怅然,淡声说道,“既有大道三千,又有十子十相。个人有个人的缘法,道心如何,全凭自己修行。总而言之,前事为因,后事为果。修行的路,都是自己走出来的。一切因果自负。”

正因为大家都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所以,很多人的性子越来越孤拐,养成了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性子……想到那些为了抢夺资源,不惜动用一切下作手段,却仍然以修真正道自居的人,他突然发现自己无话面对主公的这句质问,心里也存了疑问:真的是从一开始就动机不纯的缘故吗?

这就是论道的好处了。通过相互间的交流,既能长不少见识,也能暴露出自己的某些不足来。此刻,云景道长就发现自己这一刻底气明显不足,唯有笼统的将之归结于大道的包罗万象,以及因果报应。

而沈云也发觉了他话语里甚至含糊,在心里反复琢磨了几遍,心道:原来先生也是不赞同啊。只是先生对此暂且也认识不清。

想到这里,他决定跳过这个问题,抬起头来,又问道:“先生,你刚才所说的,是道心的最低层面。那么,更高的层面,又是什么呢?”

“哦。”云景道长迅速回神。他有点儿不好意思。做为论道的主讲方,他刚才居然走神了。老脸微红,他道了声“抱歉”,敛神说起往事来,“测出有灵根后,孩子们都会被送入门派之中。资质好的孩子们会被大门派选中,甚至有可能成为大能们的亲传弟子。而资质较差的孩子们,有两种选择,一是参加大门派的入门试,有可能考上内门弟子,再不济也会成为外门弟子;二是去名声不显的小门小派,做门内弟子。”

“先父的资质与贫道相当。当年,先父选择的就是去小门小派做一个内门弟子。结果,修行五十载,筑基三次,皆以失败告终。在仙门有一项规定,即,对于修行年限超过五十载,并且筑基三次都不能成功的弟子,其师门有权劝退。于是,先父被劝退归家。也就是被打上了仙途无望的标签。”

“象这样的修士,若是修真世家里出来的,他们通常是帮助家族打理庶务,繁衍子孙,寄希望于后辈子孙;象我先父这种家世不显的,阔别五十载,再回家中,已是人物两非。回不回去,都没有什么意义了。往往是要么沦为散修,要么另选一心仪之地,置办一点田产,娶妻生子,开枝散叶。先父云游三载之后,在漠南定居下来。

“贫道是他唯一的孩子。当测出一样的灵根之后,当地一个小门派里有一位颇有名望的筑基长老看中了我,愿收我为亲传弟子。这在我们那里是非常荣耀之事。不想,先父却婉言谢绝了。并以最快的速度卖掉家财,带着我,千里迢迢,远赴玄天门,参加入门试。在入门试的前一天,先父与我长谈,讲完自己一生的际遇后,总结道,他当年是想着‘宁为鸡头,不为凤尾’,可他为这个错误的认识付出了一生的代价。他不想让我再走上他的老路。当时,玄天门在十大门派里排列第五。先父坦言,玄天门不是最好的选择,但是,他能力有限,倾尽家财,也只能就近将我送到玄天门。”

“结果,我资质不好,家世不显,入门试也表现平平,没有意外的成为了玄天门的外门弟子。当时,年幼的我甭提有多失望了。放着亲传弟子不做,却成了在外门散养的寻常弟子……我甚至恼上了先父。明明先父就住在玄天门外面不远的一个小镇里,我却没有想过要去看望他。直到三年之后,我成功突破炼气境,回想自己的修行路,再比较先父当年,这才意识到先父的选择是对的。我悔不当初,进入师门后,第一次请假,外面探望了先父。还好,先父的身子依然硬朗。因为我是玄天门的弟子,左邻右舍也没有排挤之举。”

“十年之后,先父天寿耗尽,过世了。终生不得筑基,止步于炼气境大圆满。而我,同样的资质,却在一百八十九岁的时候,结出金丹。”

沈云先前听得稀里糊涂。先生明显是答非所问啊。但看到先生一脸凝重,完全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之中,他不忍打断之,但耐心的听着。

不想,越听越有感触:在仙山,修士们的生活其实与凡俗里的凡人没有本质的区别。他们也是为了生存而奋斗着。所以,他先前质询仙山的孩子们修行动机不纯,显得是多么的偏激。

正如先生之前所言,除去那些生而为仙者,世间有谁是生而为强者的?哪个不是通过自己的努力,一点一点变得强大起来的?所以,在修行之初,仰慕强者,想做一个一样的强者,有什么错?六岁的孩子,抱着这样的目的去修行,又有什么错?

说起来,错的是他。他时时抱着凡人是弱者的念头,而对修士们太过苛求了。

意识到这一点后,他扼腕在心里说道:沈云,这样的弱者心态最要不得。你既然想让千千万万的凡人修行,与有灵根的修士们平起平坐,那么,你就必须彻底摒弃资质说。凡人没有灵根,一样可以修行。所以,凡人从来就不是弱者。

心态扳过来后,再听云景道长的自叙,他渐渐品出了另外一重意思——先生是想通过自己与其先父的修行经历,道出大门派在帮助弟子树立道心这方面,与小门派的不同。我们青木派完全可以借鉴里头的成功经验,让门众们在修行之始少走弯路。

第六二四章 也不是什么大事

“先生以为,我青木派当如何帮助门内弟子树立坚定的道心?”沈云直接问道。

云景道长笑了。主公果真悟性过人,也不枉他搬出先父来,翻一回两百多年前的往事。明明知道时过两百余年,先父已不知都转世投胎了几回,根本就无所谓打扰不打扰,但他还是在心里默念了一句“无上天尊,罪过罪过”,低头伸手捋平衣襟上的一处小褶子,俨然是拂平陈年往事在心里掀起的淡淡涟漪。

待他再抬起头来看向上首时,一双眸子里已恢复了先前的清澈。

沈云又一次发现,自己没有去看先生的心窝子,没有动用读心术,竟然也完全感受到了先生心绪的波动。正在奇怪之时,先生的声音再度响起,他连忙集中精神,洗耳恭听。

云景道长没有直接建议,而是简要的道出玄天门是如何散养外门弟子,末了,总结出两条法门:一是,帮助弟子们尽快找到适合他们自己的修行法门;二是,明确的给弟子们定一些阶段性的小目标,每一个小目标都布置一些历练任务。弟子们每达到一个小目标,就要完成相对应的历练任务。让他们明确的感觉到自己在进步,在不断变强。

“如此一来,新外门弟子们很快就知道自己每天具体要做什么,该怎么做。并且,能够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在进步,在不断的变强。除此之外,还有广为流传的师门前辈们的成功实例,也是非常有说服力的,和示范作用。这些都能使内门新弟子迅速成长起来。贫道曾仔细考察过一些小门小派,发现他们要么在这方面完全缺失,要么是眉毛胡子一把抓,没有明确的目标。而他们的弟子,哪怕是亲传弟子,走弯路也明显比大门派的弟子要多一些……”说到这里,他突然发现自己说不下去了——归根到底,大门派强过小门派最根本的区别是在道统。这是任何一个门派的底蕴所在。而青木派有什么底蕴?说句不客气的,它连仙门里的小门派都比不上啊。

有道是,打人不打脸……云景道长顿时只觉得如坐针毡,苦笑着抱拳告罪:“主公,我……”

不料,沈云却两眼亮晶晶的,摆手打断道:“先生所言,甚是精辟。我先前也有一些想法,只是东一下,西一下的,凌乱得很。先生的一番话,象是给我定了一个框架。之前的很多想法,在这个框架之下,便显得有序起来。”说着,猛的站起来,笑道,“我迫不及待的想回去拟一个章程出来。所以,先生,暂且失陪了。请先生自行回庄子里去。有什么事,只管去找齐伯。”

话音刚落,人已踩在一柄飞剑上,转眼,化成一道青光,径直飞进了河对岸的沈家庄。

云景道长根本就来不及出声将人唤住。他张了张嘴,懊恼的轻拍额头。

看事容易,做事难。玄天门的那一套养外门弟子的法门,看似简单,但是,哪是轻易能模仿起来的?不然的话,那些小门小派的掌门、长老们,也是人精一样的人物,早就有样学样了。他们之所以不学,还是因为底蕴不足啊。

不说别的,单是玄天门外门功法堂里的那数以千计,包括了法、剑、丹、器、医等各个方面的入门功法,那是寻常门派能够拿得出来的吗?

青木派……更不行。怕是连十部玄阶功法书都拿不出来啊。更不用说分什么法、剑、丹、器等等法门。

功法不齐不全,又如何让弟子们选择适合自己的修行法门?

哎呀呀,秦岳啊秦岳,你其实就只知道空谈阔论,拿不出一条真正有用的良策。只怕主公很快就会明白这一点,看穿你的神棍本质,从此厌弃你。

云景道长使劲的打了一个哆嗦,对自己说道:“不行,我不能被主公厌弃,必须跟主公坦白,玄天门的那一套,青工木门暂且学不来。”

主公刚才御剑化出来的那一道遁光,简直亮瞎了他的眼。很明显,主公的修为远远高过他。

可是,主公分明是一位没有灵根的凡人啊!

他不知道主公到底是得了什么天大的机缘,才能取得如此傲人的修为。但是,他因此而坚信,主公将来定是有大造化的。甚至于,主公说会开创出一条能让千千万万凡人修行的路来,他也由之前的半信半疑,变成了如今的九分相信,一分观望。

大造化往往会产生大功德。是问,他身为一个功德法修,怎么可能放弃这种良机?

所以,秦岳,你千万不得惹得主公生厌,失了客卿长老的身份,被赶出青木门啊。

云景道长跺了跺脚,挥袖哗啦一下,胡乱的收了地上的家什,还有隔音阵,急急的飞步下山而去——他还没得到沈家庄的护法大阵的通入符,自己又破不了它,哪里敢驾着飞梭追着冲进庄子里?只能走路喽。

凭着齐伯给的出入令符,他顺利的进了庄子。然而,走了没几步路,他发现自己竟然迷路了!

该死的。庄子里竟然也布了阵法。

他明明知道主院在哪个方位,却找不到去那边的路!

没有办法,云景道长只得就近抓了一个庄丁,请他带路,去找齐伯。

“小的知道您。您是新来的长老道长。”庄丁笑眯了眼,“齐长老吩咐过了,您如果要见他,马上就引您过去。”

云景道长再一次被震撼到了。这传递讯息的速度可真快啊。

齐伯以为云景道长是来询问住处的,非常热忱的抱拳说道:“主公先前去马场前,特意吩咐过了,道长的住处要安排一个单独的院子,花草树木茂盛,并且还要离主院近一些。在主院的旁边,总共有三个符合条件的院子,我拿不定主意,只选好了屋里摆设,用具等家业。不如道长亲自走一趟,看中哪个,我就令人将家业搬到哪个院子里去。”

云景道长此刻哪里有心思选院子。面上不显,仍然是一副仙气飘飘的样子,笑道:“贫道有事想面禀主公,烦请齐伯替贫道引见。”

“不行哩。”不想,齐伯飞快的摆手,“主公已闭关,如果不是火烧眉毛的生死大事,任何人不得打扰。”

火烧眉毛的生死大事?云景道长摸了摸自己的眉毛,讪笑着改口道:“也不是什么大事。等主公出关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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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二五章 新的境界名

沈云没有想过要将玄天门散养外门弟子的那一套全搬过来。因为不适合。一个简单的例子,在玄天门,外门弟子进入炼气境之后,就能离开新人院,在外门里自选一座小山头独自居住。玄天门地方广袤,光是外门就号称有十万大山。这一点,青木派现在完全不能与之相比,怎么能照搬呢?

还有就是,他对于修真界里从小灌输为了自己的修行,可以不择手段的那一套做法,也完全不赞同。他甚至心生鄙夷:难怪修士们欺压起凡人来,心安理得的很呢。

换而言之,他敢断定,如果青木门也将这一套照抄过来,将来培养出来的修士十之八九都会忘记自己的凡人出身,也会不择手段的压榨凡人的血汗,以供自己修行。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引导万万千千的凡人修行,还有什么意义?

沈云将这些都一一写在纸上,并且标记出来,在旁边写上“不可取”三个大字。

除此之外,青木派的情况还有一处与玄天门完全不同,即,青木派的门众都是没有灵根的凡人。这一点也至关重要。它使得青木派也不能照搬玄天门的那一套修行任务体系。

想到做任务,沈云不禁想起了鸿云武馆。后者也有一套庞大的任务体系。他也亲自体验过。在武馆求学近三年,他做过的大大小小任务不下千次。确实如云景道长所言,通过不断的做任务,他明显的感觉到了自己在不断进步。每一次提交任务之后,都会获取一定的物资奖励,还能为他这种穷弟子解决生计问题。

现在想来,原来武馆是借签了仙门的大门派里的惯用法门。

而武馆里推行的那一套任务体系,其规模明显小于玄天门外门的任务体系。任务的等级划分,以及内容也完全不同。这样的改动,令沈云大受启发,顿时思路大通。

“青木派可以借鉴武馆和玄天门外门的任务体系,构建自己的任务体系。”他一边说着,一边飞快的在纸上写下来,“鉴于现在门众们的修为都不高,且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里,大部分的门众仍然会以凡人武者居多,所以,任务体系的侧重点主要在明心境和开窍境……”

等到写完撂笔,沈云讶然的发现自己竟然一气写完了满满的五大章。

再拿起来,细读那些墨迹未干的字句,他乐得合不拢嘴——在这些文字里,不但青木派任务体系的雏型已成,而且他还写下了一些对凡人修行境界的新认识。

之前,他对于凡人修士超凡脱俗之后,如何界定具体的修为界定,一直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是,凡人修士超凡脱俗之后,明显的分成了两个大群体,一个是生出了类似于灵根之类的存在,能够如那些有灵根的修士一样,引灵气入体;另一个则是生出了亲近其他自然之力的能力,能够引日月精华、山川河流、花草树木等自然之力入体。

前者的数量不多,只占现有总人数的一成左右。但是,因为这些门众能迅速融入现行的修行体系,所以,在凡人修行并没有真正盛行起来之前,他们都会是大头。

所以,沈云曾经一度想过,沿用现行的修行境界体系。

但很快,这个念头就被他自己推翻了——此举无疑会大大的伤害了另外的九成凡人修士。同时,也完全无益于凡人修行的长远发展。而且一分为二,其实也是对整个凡人修士团体的分化。这样很不好。

所以,他必须开创出一套能够适用于所有凡人修士的修为境界体系,给凡人修士们指明修行的道路。

通过云景道长对于玄天门外门任务体系的讲解,沈云有拔云见雾之感——原来他们是这样划分修为境界的!

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里也曾细致的讲解过修为境界。但是,她的讲解侧重于每一重大境界,甚至小境界的具体情形,以及突破的注意事项。

从来没有人在沈云面前纵向的、全面的描述过这个庞大的修为境界体系。好吧,其实,云景道长也不是有意为之。他只是在讲解玄天门外门任务体系时,对照修为境界体系,进行了一些发散性的扩展论述。

然而,他的无心插柳,却令沈云耳目一新,敏锐的洞察到了现行修为境界划分的主要依据。

参照自己修为的过往经历,沈云觉得现行的修为法门主要是侧重于丹田。

在云景道长的详细讲解之中,不管是炼气,还是筑基,金丹,以及元婴、化虚等,它们都是修士在修行过程中,丹田里发生的标志性的变化。

也正因为如此,沈云才发现,自己难以借鉴他们的这一套体系。

因为按现有的划分标准,凡人与修士的根本不同在于,凡人是没有灵根的。而灵根生长于丹田之内。

也就是说,凡人的丹田与修士的丹田是不同的。是问,怎么能用现行的修行境界体系呢?

再反过来,细细琢磨自己已经明确定下来的明心境与开窍境,沈云真的豁然开朗——这两重境界的划分,他都完美的避开了丹田,而是根据泥丸宫的变化划分的。

不过,那时,他纯属是无意识的。

而之所以会如此划分,全是因为参照了修士们的变化——不管是凡人,还是修士,他们的泥丸宫本质上是一样的。尤其是当凡人修士突破开窍境之后,他现在得到的那些脉案无不证明,两者之间没有显著的区别。

于是,沈云现学现用,竟然根据新学到的“道心”之说,在青木派的任务体系设想里,提到了泥丸宫的两重更高层的变化。

一是,开窍境之后,随着修为的进一步提升,突然有一天,泥丸宫会跟亮了堂一般,一改灰蒙蒙的状况,连里面的记忆泡泡都变得五颜六色,亮丽起来;

另一重是,继泥丸宫变得整个儿鲜亮起来之后,修为再提升,泥丸宫会继续变大。这里头有一个质变点,突破它之后,泥丸宫会陡然变大近十倍。一时之间,里头的记忆泡泡凝结成团,看上去好比是大江大湖之上的云彩。

“哈哈哈,新的境界成了!适合于所有的凡人修士……唔,也适合于有灵根的修士。”沈云激动的提起笔,在这两行字里圈出了六个字。它们就是新的境界名:“明堂境”、“凝霞境”。

在一旁工工整整的将境界名重抄一遍后,沈云又放下笔,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从此,他的修为境界体系前路已明,不再模糊不清。

就在这时,他听到自己的泥丸宫里轰鸣作响,有如雷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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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二六章 我觉得完全可行

五天后的上午,沈云出关了。出关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召见云景道长。

罢了,是祸躲不过。云景道长深吸一口气,掩下心中的惴惴不安,手执拂尘,踏入了主院。

不想,一进院门,便看到甬道的另一端,主公站在正房的门廊里,手执一卷厚文稿,向自己招手:“先生,快来看!”

云景道长顾不得多想,三步并作两步,疾步走过去,在门廊前的台阶下立住身形,抱拳见礼:“主公……”

沈云噌噌的下了台阶,握住他的手,笑道:“我新拟了一套青木派的暂行任务体系。先生久在仙门,博闻强志,有大见识。请先生帮我改一改。”

“贫道……”云景道长心里“咯咚”作响,暗道:坏了!主公该不是真的照抄了宗门外门的那一套吧?行不通的呀!

这几天,他先是请齐伯做向导,在庄子里到处转了转,了解到了很多青木派的实际情况。然后,一直闷在屋里,反复琢磨玄天门外门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在青木派的可行性。

最后,他得出来的结论是:完全行不通。

现在听到主公说拟出了一套任务体系,他的第一反应是:青木派怎么可能用得了玄天门的外门任务体系?

之所以如此之肯定,是因为他之前已认真的推演过。

云景道长知道青木派里也有“任务”这一说法。最初听说这一情况之后,他立刻向齐伯请教,在青木派是如何领任务,做任务的。听完之后,他的心里凉了半截。此任务非彼任务。青木派里的任务都与修行无关,与玄天门的外门任务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不过,云景道长受到启发,试着推演玄天门的外门任务体系是否能够在青木派里运行。

很快的,他失败了。

原由有二:

一是,青木派是个完全没有根基的新门派,眼下完全没有道统可言。财力物力也有限得很。不管是从哪一方面,都不能与玄天门的外门相比。而一个庞大的任务体系,无不是该门派的底蕴为魂,用巨大的财力物力供养,直接参与任务管理的人都是经过专门培养的……这些,青木派都具备了吗?

再者,也是最重要,青木派的门众绝大多数是凡人武者,先天武者的数量不多,炼气士们更是凤毛麟角,少得可怜。这样的能力,叫他们如何去做修士的任务?

“主公……”云景道长早已打定主意,见到主公,一定坦言相告,是以,他没有去接文稿,而是迅速组织语言,准备进行劝说。

沈云“哎呀”一声,用卷起来的文稿轻拍自己的额头:“是我太急切了。台阶上哪里是议事的地儿?先生,请。先进屋,我们坐下,再慢慢商议。”

云景道长心道:也是,请屋再细说也不迟。

于是,随沈云一道进了正屋花厅。

两人分主宾刚坐下,齐伯用托盘送早饭进来,笑道:“主公,知道您出关了,阿花那丫头特意给您烙了几张肉酱饼子。您尝尝,这几年,阿花的手艺涨了没有。”

其实就是委婉的劝他先用早饭。

见他两眼巴巴的样子,沈云不忍拂其好意,便问道:“先生用没用早膳?”

“刚刚用过了。”云景道长如实以对。

沈云将文稿直接放在他面前,起身笑道:“我们这里有一句老话,叫做,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为了不吃眼前亏,我得听齐伯的话,老老实实的去用早膳。先生先看看。等我用过早膳,再来请先生斧正。”

云景道长连忙起身抱拳:“主公,过谦了。请。”

沈云颌首,跟着齐伯一道去了左侧的里间。那里是小餐室。

云景道长送走他后,再回过首来,看到高几上的那一叠厚实的文谢,头皮发麻。

紧了紧手里的拂尘,他敛去杂念,坐下来,拿起最上面的那一张,一目十行的看了起来。

原以为没有什么看头,不想,才扫了一眼,便被深深的吸引住了。他“滋”的吸气,迅速折回去,从开头,一字一句的研读起来……

沈云用完早膳,再回到花厅来时,看到拂尘随意的摆在高几上,云景道长双手捧着一张文稿,如饥似渴的读着。

他在门口站了数息。

然而,堂堂的金丹真人竟然完全没有察觉,始终沉浸在文稿之中。

沈云见状,不由轻轻的摇头,转身出门,向守在台阶下的齐伯召手,轻声吩咐道:“先生手边的那碗茶怕是凉了。上一碗新的来。”

“是。”西厢是小厨房。齐伯快步去里头忙活了。

沈云再回到门口,恰好看到云景道长拍桌子大赞:“好!”

紧接着,“哐啷”一声,茶碗坠地,碎了。

那是云景道长没留神,将茶碗给撂到了地上,直接摔成了好几瓣。

不等沈云出声,云景道长挥起袍袖,麻利的卷起了桌面上的所有纸张。拿在手里仔细的检查过后,他庆幸的连连轻呼:“幸好!幸好!”

这副样子,与毛头小伙子有什么两样?一下子打碎了沈云以前对“仙风道骨”的所有认识。他不觉莞尔。

“主公。”云景道长终于发现了沈云,不好意思的放下文稿见礼。

沈云快步入内,问道:“先生看完了?”他自己的阅读速度随修为的提升,有显著的提高。推己及人,他以为所有金丹真人的阅读速度都慢不了。只是二十几页而已,换成他的话,十遍都看完了。故而有此一问。

哪知云景道长老实的摇头:“主公的大作字字玑珠,道义深刻,非短短的时间里能完全领会得了。不瞒主公,贫道才读了三页。余下的文稿,请主公准许贫道用玉简刻录下来,带回院子里,细细研读。”

沈云讶然。自己费尽心血写出来的文稿,能得到这么高的评价,不论是谁,都会由衷的感到高兴的。他爽快的应下:“好。”

云景道长乐得合不拢嘴,右手竖起中、食二指,对天立誓:“贫道绝不会将主公的文稿私传出去。”

“先生言重了。”沈云被他郑重的样子搞得怪不好意思的。

三天之后,云景道长兴冲冲的跑进了主院,亢奋的说道:“主公,我觉得完全可行……您开创的修行境界体系新颖得很,甚是玄妙啊……下文呢?怎的没有了?”

因为太过亢奋,竟然语无伦次了。

第六二七章 伟业伊始

能够得到云景道长这种金丹境的功德法修的认同,令沈云有些激动。他忍不住问道:“先生也赞同我划定的这四重境界?”

“我完全赞同。”云景道长还未从亢奋状态中走出来,象连珠炮一样的说道,“它们与我早年的修为阶段甚是相符。我很好奇,自己现在又属于什么阶段。还有,在读主公的这篇文稿之前,我认为个别天资禀赋的凡人修行,是有可能的。但是,对于更多的凡人修行,则是持怀疑态度的。现在,我完全被主公说服了。”因为太过激动,以至于他忘了平常的自称。

这篇文稿虽然说的是构建青木派暂行任务体系的事情,但是,它为了论证这个体系的可行性,说到了对应的四重修为境界,即,明心境、开窍境、明堂境和凝霞境。

云景道长连联自己早年的修为经历,发现与它们竟然是神之吻合。

其中,明心境和开窍境是后天状态。

明堂境则相当于先天境和炼气境初期的样子;凝霞境与炼气境中后期相当。

修为境界的划分有什么意义?在云景道长看来,它最大的意义在于,前辈们一代代的积累下来了相应阶段的修行经验,后辈修士能够从中明白自己前行的方向,同时,也能对号入座的精准学习这些修行经验,少走弯路。

在这方面,主公开创的四重新境界的说法,显然比现行的修为境界体系更为形象一些。很多被搞得越来越玄乎的东西,在这四重新境界里,被形象的描述了出来。初入修行的新弟子们一目了然。

身为法修,云景道长越来越清楚心境在于修行中的重要作用,并且也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提高心境的经验。比如说,积极入世,积累功德,便能有效的提高心境;除此之外,闭关参悟大道,也不失为一个好法门。

可是,这些经验都是他在进入筑基境以后,才渐渐悟透的。尤其是参悟大道这一条,玄之又玄,在低境界的时候,根本就驾御不了。

而主公开创的新修为境界却是从修行伊始便明确的提出,泥丸宫是心境存在的物质基础,于修行至关重要,强调了针对泥丸宫的修炼。

云景道长细读了那些针对性的修行法门后,忍不住拍案叫好。当年,他若是得到了这样的指导,何至于在炼气境蹉跎数十年?

当然,更重要的是,新的修为境界完美的解决了“凡人没有灵根,何以修行”的问题,从而使得凡人修行完全可行。

云景道长虽然外出云游的时间比同门的师兄弟们要多一些,但是,他其实也一样,云游的目的不外乎,一是寻找机缘;二是提高心境。真正的,对凡人的关注也并不多。

是以,他不知道凡人的身上存在有亲近自然力的潜能,更不知道这种潜能主要取决于泥丸宫。但是,他细细自查,以及熟识的修士朋友,发现泥丸宫确实有这方面的功能。或者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泥丸宫决定了修士的具体修行方式。他惊讶的发现,自己走功德法修之路,最早的征兆是出现在突破先天境的时候,就在泥丸宫之中!

而当他最终明白自己今后只能成为一名功德法修时,也是听了一位外门长老讲道,按照后者的指点,顺从心意的结果。

现在想来,与主公在四重新境界里的主张完全对上了啊。

外门弟子没有师尊亲力亲为的精准指导。一切只能靠自己。那段时间,云景道长受到的煎熬,简直是刻骨铭心。虽然已经过去了两百余年,但是,它就好象是发生在昨天一般。读了主公的文稿之后,他不禁抚卷感叹:“如果当年我读了这篇大作,明白该如何突破,何至于吃那么大的苦头?”

说完之后,他突然意识到这已经不是自己第一次发出类似的感慨了,短暂的愣神之后,心里生出了更多的向往。他完全被新的体系说服了,并且对它充满了希望。

凡人没有灵根,也能够修行吗?

之前,他是持怀疑态度的。

然而现在,心中所有的疑虑尽消。并且,他觉得自己非常幸运,能够凡人修行的理论未完全成型的时候,遇到了主公,得到主公的认可与器重,追随主公,投入到引导凡人修士的大事业当中来。

今后,他走的路,他做的事,已经无法用“大功德”来形容。

单单是想到这一点,他便激动莫明,浑身象是有使不完的力气。他迫切的为凡人修行的伟业做点什么,所以,出关之后,顾不得理顺思路,便迫不切及待的去找主公,非常明确的表明自己的态度。

沈云充分感受到了云景道长内心的激情与心悦臣服。事实上,他也需要云景道长这样的道行高,精通道学、法理的真正修士帮自己进一步完善新任务体系。

是以,两人一拍即合,一起商讨新任务体系的实施细节。

五天以后,《青木派任务及实施暂行法则》的第一稿出炉。沈云召开并亲自主持了长老会,对暂行法则进行讨论。云景道长是客卿长老,按理说,他不是与会人员。不过,沈云发话,邀请他参加,自然没有人反对。

在这次会上,沈云第一次明确的提出了明心境等四重新境界。

外事堂堂主李忆无疑是本次会议的最大受益者。他听完之后,竟然当场顿悟了!

不过,他的亲近自然之力是花草树木的木灵之气。

在座的人里,只有沈云一人能够引木灵之气入体。只可惜,他的修为远远超过李忆。他若是乘机噌木灵之气的话,那就没李忆什么事了。所以,他第一时间关闭了丹田。

李忆顿悟的时间很短,不到十息,却让所有与会者充分体验到了新体系的神奇之处,热忱高涨。

十天之后,讨论稿出炉。《暂行法则》在青木派正式实施。

正式实施的这天夜里,云景道长突然得到一笔海量的功德,突破了!

这是他进入金丹境以后的第一次小晋级。不出意外的话,出关之后,他的修为境界便能提升到金丹二层。

他第一时间向沈云报备,紧急闭关。

沈云自然是批准了。不过,因为云景道长闭关,所以,他不得不改变计划,独自南下,送陈英的骨灰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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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二八章 融合境

南下的计划,早在去年秋收之后就提上了日程。沈云自己也没有想到,只是绕个路去打探一桩多年前的旧事,却横生枝节,硬是将计划一拖再拖,竟然硬生生的推迟了一年。

因为自己的缘故,使得陈英的骨灰迟迟不能回归故里。他挺惭愧的,所以,将暂行的任务体系布置下去后,顾不得巩固修为境界,便启程前往罗洲——前次闭关,他又突破了。

不过,这次突破,与前几次的突破完全不同。前几次,他都是丹田生变,引发突破。然而,这一次突破,先是从泥丸宫开始的。

当时,他听到泥丸宫里发出轰隆隆的声音,象是打雷一样,连忙盘腿打坐,敛神细看。

结果发现泥丸宫在迅速变大。正中央云蒸霞蔚,气象万千。所有的云彩有在迅速靠拢的迹象。

不过,沈云很快“看”明白了——这只是一个视觉错误。因泥丸宫急骤扩展而造成的错觉。空间变大了,反衬着,好象那些不断翻涌的云彩是在聚拢似的。

而先前听到的那些轰隆隆的巨响,正是泥丸宫变大时发出来的声音。

当这些声音完全消失时,泥丸宫终于停止了扩张。

此时,所有的云彩象是凝成了一团。它呈五色,似乎圆。中间象是藏着一团亮光,使得边缘镶上了一道金色的光圈,发出金灿灿的光辉。

金色的光辉迅速充斥着整个泥丸宫。在金光之中,新的云气腾腾。

沈云敛神细“看”,发现它们与先前的云彩完全不同。

先前的,是他此生的记忆泡泡凝聚而成;而这些不断升腾,并迅速凝聚的云气,则是神识与灵力的混合物。

很有意思,他的神识本是无色的,而灵力是灰白色的。但是,两者自行混合在一起,生成的云气却是五色的。

之前,沈云也没少将神识与灵力各自抽凝成丝,捻在一起使用。但是,捻出来的“丝”仍然是灰白色的,却不象现在这般呈炫丽的五色。

怎么回事?

泥丸宫里的灵气有限。很快,沈云发现里头的灵气数量下降到了警戒水平。泥丸宫整个儿崩得紧紧的,刺痛不已。他没有办法,只得运转功法,调来更多的灵气,注入泥丸宫里。同时,试图将灵力在泥丸宫里凝出一只手来,截取一缕“云气”,将里头的神识与灵力重新分开。

然而,很快,他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

灵气进入泥丸宫里后,根本就不听指挥。好比是肉包子打狗,它们一沾到金辉,便嗖的一下,自行贴上了神识,并飞一般的与之混合起来。

可怜他,明明源源不断的将灵气注入泥丸宫里,然而,却连凝出一只手来的灵力也没有。

神识也跟失联了似的,根本使不上劲……沈云后知后觉的发觉,自己竟然对泥丸宫失去了掌控。眼睁睁的“看着”,神识与不断注入的灵气混合,变成升腾的云气,他所能够做的,便是全力运转功法,从丹田里不断的往泥丸宫里调灵气,以保持泥丸宫里的灵气量不降至警戒线以下。

一时间,他有种错觉——我该不是走火入魔了吧?

走火入魔的一个重要表征是,经脉里的灵气逆行。是以,沈云很快推翻了走火入魔的可能性,又猜测:会不会是炼化冰雪秘境时留下的祸根,只是我之前没有发觉?

如此一想,感觉左掌心隐隐发烫。

同时,因为分了神,功法不自不觉慢了下来。泥丸宫里的灵气补给跟不上,立马跌破警戒性,刺痛连连。

“滋——”沈云吃痛,赶紧的摒弃心中杂念,集中精力,用最快的速度运转功法,调度灵气。

当灵气量重新爬回警戒线时,刺痛消失了。

不过,沈云吃了教训,再也不敢分神就是。

不知道过了多久,丹田里的灵气也降至警戒缍。丹田壁生变,“喀咔”一声脆响,现出第一道裂缝,喷涌出大量的精纯的五行灵气。

同时,左掌心越来越烫。那是因为冰雪秘境也不断的吐出精纯的阴煞之气,以补足丹田。是以,丹田里的五行灵气与阴煞之气仍然能得以保持着平衡。

沈云傻了眼——根据以往的经验,丹田壁红得发黑时,才有可能突破晋级。可是,眼下,丹田壁明明是红艳似火,预示着离新的突破还早着呢。

更悲摧的是,除了拼命的运转功法,他发现自己连眼皮子都抬不起来,更不用说动动手指头之类的。

不要慌!又不是走火入魔,不用有事的。他只能如此稳住自己,全力以赴的运转功法。

如他料想的那般,丹田壁上面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裂缝……最终,它完全碎掉了。

精纯的五行灵气喷涌出来!

啊啊啊……沈云感觉自己悲剧了——丹田、泥丸宫的联手夹击,我扛不住啊!

完了!

轰的一下,他感觉脑袋里象炸开了锅。

最让他痛苦的是,到了这个时候,他还不知道这次莫名其妙的突破是怎么一回事。

海量的没有炼化的五行灵气暴戾极了。它们象没头的苍蝇一般,全力冲撞着丹田壁。粉嫩粉嫩的新丹田壁根本就无法合拢。沈云心有余,而力不足,心里慌了起来。

就在这时,丹田正中的灰白色雾气团呼呼的快速转动起来。紧接着,那股熟悉而又神秘的力量自内传出来。它还仍然是那般的古老、沧桑,还有高效!

沈云只觉得一阵眩晕过后,丹田里的乱相已经结束了:五行灵气驯服了,新的丹田壁完全合拢,灰白色的雾气团与往常一样,不紧不慢的旋转着……咦,还多了一样东西!

在灰白色雾气的旁边,又多了一个灰黑色的小团子。那是……冰雪秘境!

啊,它怎么跑进丹田里去了。沈云惊诧不已。要知道以前,他想尽了办法,试着将冰雪秘境召进丹田里蕴养,皆未成功。

肯定是刚才的那道神秘力量!

沈云吐出一口浊气,再“看”泥丸宫。

一切也恢复平静。除了正中央的那团五色云彩,金灿灿的泥丸宫里飘着淡淡的五色雾气。

啊,突破结束了!我成功了!

又是那道神秘的力量在关键时刻救了我!

沈云深吸一口气,第一时间在泥丸宫里用灵力凝结灵力手。

这时,他惊讶的发现,自己的灵力的颜色变了——它与泥丸宫里的雾气一样,都呈五色。

再细“看”,自己运转的已不能完全称之为灵力。因为它是由七分灵力,三分神识级成的。

正是因为融合了三分神识在里头,所以,灵力的颜色才变了。

很快,他发现,泥丸宫里飘荡着的雾气,也是同样的由三分神识+七分灵力融合而成。

它们是融合,而不是之前他常做的那种混合。所以,他无法将它们再分离开来。

此时,沈云终于意识到,自己进了一个更高的,全新的修为境界。这个境界,是现行的修为境界体系里没有的。

象是另外一只靴子终于也落了定。此刻,沈云反倒淡定了下来,心道:那么,这个新境界,我暂且将之命为“融合境”。

他推测,从此,神识与灵力会在泥丸宫里慢慢融合。

而融合之后的力,既不是灵力,也不是神识。它是一种全新的力量:因神识与灵力的融合而存在,结合了灵力与神识的全部功能,并比它们都要强大得多。

所以,不能再称其为“灵力”。

取个什么名字好呢?

沈云想到了那股神秘的力量玄之又玄,象极了云景道长描述的大道,心中一动,决定将新的力量取名为“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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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二九章 奇怪的文字

之前,每一次突破,都等于是洗髓伐经一次,会从体内排出大量的废物。这一次也不例外。大量的废物杂质,和着血污,紧贴着皮肤,俨然成了一另厚实的牛皮软铠。

至于气味嘛……嘿嘿,还是一如既往的恶臭难闻,熏得人睁不开眼睛。

沈云往身上打了一记去尘术,身上立时清清爽爽的。然后,去耳房泡了个热水澡。一边泡澡,一边整理着本次的突破成果。

最显著的,当数泥丸宫。如果它体量庞大,浩浩荡荡,俨然是旭日初升之大海。沈云忍不住赞了一句“壮观”。

其次才是丹田。它也个头增加了差不多十倍。正中央的灰白色雾气团跟着水涨船高,也差不多变大了一倍有余。同时,眼显比先前凝实了许多,中间熠熠生辉,有如铁质。

之前,沈云听云景道长讲现行修为境界体系时,曾提到过“假丹”现象。即,修士突破金丹境失败后,会进入筑基境大圆满的状态。届时,丹田里会凝结出一枚类似于金丹,却又不是金丹的存在。它呈灰白色,呈球状,看上去象是一团凝实的雾气团。

当时,沈云听了,心里不禁“咯咚”作响,心道:与我丹田里的灰白色雾气团一模一样。难道我是结出了一枚假丹?

而现在,沈云疑虑全消。因为关于假丹,云景道长还说了,当修士再次突破时,假丹首当其冲,会粉碎掉。然后才是丹田壁破裂,现出第一道裂缝。

这次,他突破了,灰白色雾气团不断毫发无损,反而个头增大了一倍多,变得比以前更加凝实。其中心竟然透过厚实的外表雾气团,透出了与精铁一样的亮光。与假丹完全不符。

沈云闭上眼睛,充分感受了一下灰白色雾气团的中心。两个字:冷,硬。

将一双胳膊搭在浴桶壁上,沈云靠上去,吐出一口浊气,心道:还真跟团铁疙瘩一样呢。

那么,它到底是什么存在呢?

沈云好奇得很。不过,不再和以前一样,因此而惴惴不安。

他很清楚,自己现在的境界,与现行的修为境界体系,已完全不符。所以,丹田里没有金丹或者元婴之类的存在,只有这样庞大的一团存在,才是正常的啊。

更何况灰白色雾气团真的是个好东西:它等于是一个巨大的仓库,里头存储着海量的五行灵气与阴煞之气等量混合而成的灰白色气体。当丹田里的灵气告急,消耗至警戒线水平时,它便自动的开始释往出灰白色气体,以保证丹田里的灵气量不会跌破警戒线。

沈云不知道灰白色雾气团里到底有多少灰白色气体。他只知道,到目前为止,动用灰白色雾气团里的灰白色气体最多的一次,就是这一次突破。貌似也只叫灰白色雾气团去掉一层皮儿。

所以,有灰白色雾气团在,他完全不用担心灵气不够用。

这还算不得什么。灰白色雾气团真正的神奇之处,在于它里头的那道神秘的古老力量。修行至今,这股力量已经多次为沈云保驾护航,在非常危急之刻,护他周全。

这一次突破,就多亏了它再次出手。

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里提到了很多修行现象,却从未提到过有这种力量的存在。沈云无法从手里头的资料里查找出答案。上次论道时,他曾打算向云景道长请教一二。不过,很快,他又放弃了。

一来,祖师生前是化虚真君,而云景道长只有金丹一层的修为。不论是年岁,还是阅历、见识,祖师她老人家都远超后者。祖师名都没有名过的东西,只怕云景道长未必会知道;

再者,这股神秘力量发自他的丹田,几次三番护他脱困。这些事实,都是他的秘密。而他若想向云景道长请教神秘力量的存在,势必详细道出这些经历来。可是他能够倾囊相告吗?答案自然是不能。师父生前反复告诫他,人心隔肚皮,所以,真正的秘密,永远只能天知、地知,我知。他从来不敢忘。

想到这里,沈云抬手抹了一把脸,在心里自我宽慰道:莫急,总有一天,我会弄明白它的。

除此之外,冰雪秘境从左掌心挪进了丹田,围着灰白色雾气团慢慢的打着转儿,也是一个不小的变化。

冰雪秘境自从被炼化之后,便与沈云心脉相通。是以,他知道,冰雪秘境不但所处的位置变了,而且里头也有大变化发生:

这次突破消耗掉的阴煞之气甚巨,差不多是冰雪秘境里阴煞之气存量的一半。现在,冰雪秘境里的阴煞之气只有最初的三成不到。环形山谷里,原本是浮着深不见底的阴煞之气形成的灰黑色雾海。如今,这个雾海大大缩水,表面降低了百来丈,气势大减,当不起“雾海”二字了。充其量就是一个“雾湖”。

而新裸露出来的那些山体,并没有象沈云以为的那样,是寒冰堆砌而成。它们竟然是灰白色的岩石。并且表面坑坑洼洼的,明显布满了刻痕,象是人为添上去的。并且,越往下,越是密集。

沈云不禁在浴桶里坐直了身体,直接凝视之。

结果,发现这些刻痕果真非常有规律,象是文字。但是它们的形状非常特别,与他通晓的符文、魔文、落桑族的文字和祝融大陆凡俗里通行的文字,都完全不同。

沈云挠了挠头,心里揣测道:应该是别的文字。不用说,定是被封印的那只东西刻上去的。

他扫了一眼,毫无头绪,只能暂且放下。反正这些文字就刻在石崖上面,又不会跑,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研究。

现在,沈云最感兴趣的是这次突破新凝结出来的道力。

从力量上来说,它是之前的灵力完全不能相比的。沈云握了握拳,甚是满意——少说也是灵力的十倍!

这还不是最主要的。道力的神奇之处在于,它更加内敛。另外,灵力的那种波动,它完全没有。如此一来,他清楚的感觉到了它的稳定性。同时,也正是因为它的稳定,他发现自己可以不用和以前一样,立刻巩固修为。

而出关之后,还有惊喜:沈云发现云景道长根本就没有发觉自己新近突破了。

而据他以前的经验,修士通常都无法看清比自己修为高的人的底细,但是,后者若是新近突破出关的话,还是能敏锐的感觉出来的。

可见道力真的非常内敛。

第六三零章 锦城

因为新的任务体系的效果并不是立竿见影。它需要试行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初显成效。所以,沈云的打算是,待布署初步完成后,抽个空,在云景道长的陪同下,把陈英的骨灰送回陈家。

不想,计划赶不上变化。云景道长在出发前一晚竟然突破了,不得不闭关。

出关的话,铁定是要等他成功晋级,巩固修为之后。

至于中间具体需要多久的时间……短则四五天,长则数月,甚至年许,也不是不可能。这种事情全看运气,完全没个准儿。

为此,云景道长觉得非常过意不去。又惦记着在三星观卜的那一卦,他力谏沈云,最好是将罗洲之行推迟到明年开春以后。

再推迟啊……沈云心里怪难为情的。本来人家陈英生前所说并无送骨灰返乡的要求,是他自己在人家临终前许的愿。结果,罗洲之行一推再推。一晃,陈英的骨灰在他的百宝囊里已然摆了一年有余。眼下正好有空闲,可以护送陈英的骨灰回家。自己若再以一个卦象推迟行程……呵呵,他都不好意思面对百宝囊了。

不过,先生也是一番好意。况且,先生突破在即,不好叫他分神。沈云考虑到这些,笑眯眯的满口应下:“好。先生只管安心闭关就是。”

然而,等云景道长封了院子,正式闭了关,他却召来齐伯,吩咐行程不变,又道:“先生刚刚闭关。在他闭关期间,任何人无事不要在附近逗留、喧哗。”

齐伯早已习惯他三天两天的外出。再说,有事可以用传讯符联络,便利得很。闻言,抱拳称是。

就这样,第二天清晨,沈云终于启程南下。

出了庄子之后,他施展穿云步,很快来到一处偏僻,没有人烟的山脚,运转道力,尝试着祭飞剑——道力是灵力与神识融合而成的,到底与灵力不同。也不知道能不能御剑?这些天忙着新任务体系的事,他一直呆在人多眼杂的前院,没有回主院过。再者也是忙得团团转,所以,硬是没有实际试用一下用道力御剑。

飞剑依然稳稳的悬浮在跟前。沈云情不自禁的撇撇嘴——太轻了!

此刻,飞剑给他的感觉,就跟小孩子过家家的把戏一般。

但眼下也只能将就着用它了。

甩甩头,沈云跳上飞剑,只用了一成的道力御剑。

飞剑划出一道炫丽的五色遁光,冲天而去,转眼,化做了蓝天上的一个小黑点——这又是因为道力的缘故,使得飞剑的遁光也变了。不过,沈云很满意,因为遁光的颜色,让他看起来象是一个五灵根的修士,简直是天然的伪装色。

虽然只用了一成的道力,但是速度却与突破之前的全速不相上下。

罗洲那边,赵宣早就打点好了。是以,沈云没有再联络他,直接御剑前往罗洲的省城锦城。清风堂的罗洲分堂口便设在锦城。

锦城与沈家庄相距一千七百余里。而为了避开人群,沈云在途中碰到人口稠密的乡村城镇皆绕道而行。实践的行程要远得多。但是,他清晨出发,在中午之前,已赶到锦城的北郊。

之前,沈云听赵宣汇报过锦城的情况。后者说,锦城位于东海之滨,海运甚是发达。也正是因为如此,锦城的色目族人数量比仙都还要多,居祝融大陆诸城之首。

沈云还没到北城门,便充分感受到了这一点——他沿着官道往北城门方向步行,不到五里的路,竟然先后碰到了五批色目族人。

这些人衣裳光鲜,宝马香车,呼奴唤婢,一路欢声笑语。

官道上也不乏祝融人。看到色目族人的豪华马车,上至白发老者,下至三尺小童,不用跟车的奴仆喝斥,纷纷自觉的避至一旁,让出道来。

尊卑立现。

沈云抿了抿嘴。

这并不是锦城独有的风景。近些年来,色目族人、落桑族人……几乎只要是外族人,都成了仙庭的“洋大人”。别看各地仙府的大老爷们平常耀武扬武,不可一世,然而,在这些“洋大人”面前,却乖驯得跟叭儿狗一样。“洋大人”们叫他们舔屎,他们绝不会去喝尿。不但如此,他们还强迫治下的民众,一样的供奉着这些“洋大人”。可怜民众们,平白无故的,头上又多了一重“洋主子”做威做福。

很快,沈云来到北城门前。

城楼是用青砖砌成的,有三层。最底下那层,有三个拱形的门洞。这会儿,三门全开。然而,沈云却看到进城的人们和车马在左侧门前排起了长龙。另一边,右侧门陆陆续续的能看到出城的人和车马。而中间的大门空荡荡的,竟然连守卫也没有。

沈云看着前头黑压压的人群,不由皱了皱眉头。不用说,锦城也和别处一样,中间的正门肯定也是“洋大人”和官老爷们的专属出入城通道。寻常的百姓只能从两边的侧门左进右出不说,还要接受守城仙符兵的层层盘剥,所以,通行的速度才会如此之慢。

象是为了应证他的猜测一样,“哒哒哒……”,一辆两匹马拉着的豪华马车自中间的门洞里飞一般的驶出来,屁股后面跟着两长串佩刀的护卫。

“哈哈哈……”从车里飘出来一群年轻女子的娇笑。

沈云抬起眼皮子瞥了一眼。这次突破之后,他的五感又有了长足的进步。其中,以目力尤为显著。庄子里那些三寸厚的内院墙,在他面前形如无物。不用运转道力,也能直接透视。

这辆马车只是蒙着锦缎,更是顶不了什么事。沈云看到里头面对面的坐着两排共六个祝融年轻女子。她们无不衣着轻凉,浓妆艳抹。

竟然只是一群风尘女子……沈云有些意外。

待到马车与护卫们都跑得没了影,排队等着进城的人们交头接耳起来。

“看到了没,那是春玉班的头牌出台。”

“她们怎么从中门里出来了?春玉班是什么来头?”

“什么来头?说起来吓死你!人家的金主是一水的洋大人。今儿洋大人开酒会,特意点齐了六大头牌去助兴呢。”

“真的假的?”

“我也听说了今儿是洋大人开酒会。仙府怕有人做乱,所以加强了对咱们的搜查。”

“这个世道!”

“唉……”

沈云站在人群里听得真真切切,暗中握了握拳头。

第六三一章 陈家

城门的通行速度很慢,沈云跟着人群,过了半个多时辰之后,才得通关进城。

他举目远眺,不一会儿便找到了清风堂在锦城的分堂口所在地——兴隆南北铺子,与北城门隔了四条街。

这是突破之后,他新增的能力。

在突破之前,沈云通过神识外放,方圆五里之内的情形宛若摆开来,一一摊在眼前。

突破之后,神识与灵力融合,无法再分离开来。但是,他惊喜的发现,自己只要心念一动,就能如意的查看方圆十一二里之内的一切动静。只要他有心想看想听,哪怕是草丛深处的一只小虫子的一举一动,也能尽收眼底。

如果运用道力的话,查看的范围会大幅度扩大。他尝试过,最多可以完全覆盖到方圆五十余里以内。并且,此举隐秘得很。反正从突破到现在,他尝试过不知道多少次,至今没有被人发现过。当然,有也可能是因为他未碰到修为高过自己的修士,才没有被识破。

因为有了这项新能力,所以,沈云到了任何一个陌生的地方,都很快就能熟悉起来。

倒是在铺子里充当掌柜的赵宣看到自家主公冷不丁自外面走了进来,险些自己眼花了,第一反应竟然是使劲的眨巴眼睛。

沈云上前,象个老熟人一般打拱招呼道:“赵掌柜,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

赵宣本身早早的就担起家族生意,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如今更是走南闯北。早就历练出了超出寻常人的反应力。他哪里敢受自家主公的礼,侧身避让过,抱拳见礼道:“可算把您给盼来了。一直等着您来验货呢。”说罢,高声吩咐伙计上好茶,大大方方的将人请进里间。

待他们俩走进了内堂,在前面忙活的三名伙计才回过神来——哎呀,庄主大人驾到!

这家铺子其实是清风堂在罗洲的分堂口。所以,里里外外,甚至在厨房里负责一日三餐的厨娘也是赵宣从浓家庄带出来的人马。

在里间坐下后,沈云满意的颌首,赞道:“伯堂,这个分堂口也做得很扎实。很好。”

如果是旁人,赵宣肯定只是将这句话当成场面上的客套话,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但自家主公从不在自己面前说虚的。所以,他知道这绝对是实打实的赞扬了,不由心里美滋滋,笑意更是淌得满意都是。

“主公过奖了。”他简要汇报了一下近期清风堂在罗洲的发展状况,末了,抱拳请示道,“主公,如今清风堂在罗洲已打开了局面。我想等过了年,去旁边的江洲再开新的分堂口。罗洲与江洲往来密切。清风堂在江洲也发展起了后,这两处分堂口便能联合起来,处处都可以相互照应。”

让清风堂的分堂口开遍祝融十八洲,本来就是沈云自己最先提出来的。所以,他乐见其成,点头应允道:“你尽快写一个详细的方案给我。”

“是。”赵宣抱拳领令。

接下来,沈云道明来意,问道:“我叫你们清风堂打探陈将军家的情况。打探得如何了?”

“陈将军是陈家嫡枝的第七房。”赵宣答道,“在陈将军年幼的时候,父母先后过世。陈将军等于是兄长带大的。兄弟俩相依为命,感情特别好,一直没有分家。去年秋,收到陈将军的战亡书,其兄长扛受不住沉重的打击,中了风,从此瘫痪在床。今年春,过世。其兄长膝下无子,只有一双女儿,都已外嫁生子。他的兄长过世后,他的大嫂跟着大病一场,从此,将掌家之职交给了陈将军的夫人,不再过问世事。陈将军膝下只有一子,叫做陈玟,年十五岁,现在风扬武馆学艺。今年春刚考中初级武师。此子是陈家一辈的佼佼者。又是刚刚考中初级武师,所以,尽管陈将军兄弟先后过世,这一房无成年男丁支撑,陈家的族人们也不敢小看他们这一房。”

说完之后,他忍不住在心里八卦了一番:陈将军的独子十五岁便通过了初级武师,在凡人武者里也称得上是少年英才了。主公又对陈将军甚是敬重,会不会招揽陈玟呢?

要是以前,他也会觉得十五岁的初级武师是少年英才。说不定会起了相看女婿的心思。不过,现在嘛……嘿嘿。说句不客气的。他的宝贝女儿去年冬十一岁,突破了炼气境……呃,现在换新境界体系了。不叫炼气境,是凝霞境。

现在,主公又搞出了一个专门帮人提升修为的任务体系。所有人都对这个任务体系充满了信心。他也一样。无他,问事堂堂主第一回听说这个任务体系的内容,便在会场里顿悟、一举突破凝霞境。这事儿在庄子里是人人尽知的。大家不求有李堂主一样的好运道,但是,此事足以证明任务体系绝对管用啊。

而他身为清风堂的堂主,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现在,赵宣对青木派的前程,还有自己的前程,都是充满了信心。

他坚信,只要坚定不移的跟着主公,青木派的所有人定能踏出一条凡人修仙的通天仙路来。

沈云看了赵宣一眼,脑海里现出了一大堆的八卦,顿时满头黑线。

好吧,他真不是故意的。

本次突破之时,心魔传承也解封了新篇章。读完了新解封的那一段魔文后,他才知道,原来自己真的一直用错了读心术。

读心术从来就不是用眼睛直接去看别人的心窝子,偷听心语。

它是心魔的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随修为或者血统的提升,会自然而然的提升。

当然,它也有修炼的法门。一个字,悟。

读心术的修炼,全靠用心领悟。最忌的是各种走捷径。比如说,他之前的用眼睛去偷看人家的心窝子,就是一种捷径。开始确实是很好使,但是,一旦形成了对眼睛的依赖,读心术的提升便等于又多了目力这个必要条件,反而会被压制。

还好,他及时改正了。

于是,在大突破之后,读心术跟着水涨船高。对于修为低于自己的人,他往往只要轻轻的瞥一眼,对方的心思便无处遁形。

“呃,有地图吗?给我看一下陈家屿的方位。”沈云清咳一声,说道。

“不用我陪您去?”赵宣一边去桌边取地图,一边问道。

沈云摆手:“我去去就回。”

赵宣知道他是御剑,如果自己跟去的话,等于还要多载一个人。所以,没有再坚持,打开地图,指出陈家屿的方位:“主公请看,陈家屿就在这里。距离三百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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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三二章 一场误会

第二天上午,沈云按照赵宣给的方位,御剑赶到了陈家屿。

陈家聚族而居,已然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村落。在村口立着一道刻有“陈家屿”三个鲜红大字的高大石牌坊。不等沈云走近前,自那牌坊后面闪身冲出两条手执长矛的壮汉。

一人机警的盯着他,另一人厉声问道:“什么人?来我们陈家屿做甚?”

沈云自然是早就知道他们俩藏在石牌坊后面。况且,来之前,赵宣跟他详细说过陈家屿的情况。陈家屿三面环水,周边的水域里多小岛礁石,多为水匪盘踞之所。不过,陈家是在罗洲都有名望的大族。水匪们忌惮得很,如果不是真的没米下锅了,他们也轻易不会打陈家的主意。而陈家与水匪为邻,哪敢掉以轻心?唯有组织族人时时防备着。村口的暗哨只是其中之一也。

赵宣头一次来陈家屿打探情况,与往常一样,只带了一个手下,扮成过往的商人。结果,以往的法子都不灵验了。他们俩硬是被拦住,连石牌坊的边都没摸到,更不用说进村打探。

无功而返的赵宣通过多方打探,才知道陈家屿是出了名的外乡人难以靠近,并非是针对他一人如此。

后来,赵宣是费了老鼻子劲,才从陈家的一位颇有名望的姻亲那里打探到了陈将军家里的情况。总算是将这趟任务给做扎实了。

听到主公不要自己陪同,他便详尽的汇报了这些事,好叫主公心里有个准备。

沈云并不在意。

看到两个壮汉恶狠狠的拦住自己,他直接递上拜帖:“在下姓沈,名云,求见已故陈将军的家人。烦请二人代为通传。”

两人飞快的交换了一个眼色。刚才厉声发问的那壮汉上前接过拜帖,说道:“你等着。”

“多谢。”沈云说完,便退后几步,负着双手,悠闲的看着一旁的山景。

壮汉这才对同伴说道:“你在这里等着。我去给十五奶奶送信。”说罢,拿了信,转身噌噌的跑进了村子里。

而另一人则手执长矛,继续在原地监视着沈云。

大约过了半柱香的工夫,村口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沈云转过身去,只见那壮汉带了一个十二三岁的持剑少女疾奔而来。

他不由皱了皱眉头——赵宣给的情报里,陈英家里可没有一位十二三岁的姑娘。还有,赵宣也没有说,陈家屿有提剑迎接客人的习俗。不用说,肯定是闹了什么误会。

“是这人吗?”少女回头问壮汉。

“是的。就是他!”壮汉也是一脸怒容。

少女听了,二话不说,足尖轻点,施展轻功飞身跃起,举着剑,气势汹汹的向沈云一剑刺过去。嘴里还骂道:“哪里来的骗子!吃我一剑!”

沈云看出她是个凡人武者,初级武师的境界。这样的境界,连自己的一指之力也禁受不住。不过,姑娘家家的,问也不问,就喊打喊杀的,脾气也太坏了点。看来是平时仗着自己资质好,娇纵惯了的。是以,有心教训她一二。仍然是一手负后,另一只手则伸出两根手指头,轻轻夹住刺来的剑尖,轻轻摇了摇头:“姑娘问也不问一句,就给在下扣上了一顶骗子的帽子。好生威风!”

少女大恼,试图抽回宝剑。奈何那剑尖却象是生在了对方的指头上一般,不论她怎么用力,也是动了不剑尖丝毫。

这内力少说要高自己一阶!骗子要是有这本事,早就去考功名,当老爷了。何苦出来坑蒙拐骗。少女回过神来,难为情的红了脸:“你,您……真的不是骗子?”说完之后,尴尬得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这话问得真够蠢的!就算真是骗子,也绝不会承认自己是骗子……

好吧,再怎么说也还只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并且,看样子也不是不明理的。可能真的是发生了什么误会。沈云松开手指头,呵呵:“不知姑娘高姓大名?”

少女连忙收剑,执剑行礼道:“小女子钱柳见过沈庄主。”

沈云不由耳朵动了动。好熟悉的名字。很快,他记起来了——洪天宝曾写信给他,说钱师尊的独女就叫做钱柳。不过,钱柳这名字寻常得很,同名同姓的肯定不少。说不定是巧合。

“原来是钱姑娘。”他敛了心思,抱拳回礼:“在下沈云,刚才多有得罪。”

钱柳咬了咬嘴唇,不好意思的说道:“沈庄主大人大量。实在是那些骗子太可恨。刚才姑母收到您的帖子,以为又是有人上门来行骗。不瞒沈庄主,仙府只送来了姑父的战亡书……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自那以后,时不时就有人找上门来行骗。”

旁边的那两位壮汉这会儿也知道了来人的厉害,在一旁抢着做证:

“是的呢。从去年秋天开始,先后有五路骗子打着十五叔公的名头行骗。还有一次,有一个人拿着十五叔公生前用过的一枚私印,大半夜里找过来,也是点名道姓的要找十五奶奶,说是,十五叔公还在,只是受了很重的伤,恰好被他救了。十五叔公拿了信物请他过来报信。说的有鼻子有眼的。几位太叔公听说了,连夜派了族中最精干的子侄去接人。结果,去了那里后,那人就不见了。没两天,族里的人都被那地方的仙府大老爷当成奸细抓起来扔进大牢里。害得族里赔了一大笔银子才将人赎回来。真的是被那骗子害惨了。”

“还有人送了信过来,说是十五叔公生前要好的同僚,送十五叔公的灵枢回乡,还有五天的行程就要到省城了,叫我们届时去省城的码头接应。结果,我们族长爷爷亲自领了人用最快的速度赶过去,却扑了个空。担心是船在路上耽搁了,族长爷爷他们还在码头上又守了三天三夜,还是连个鬼影子都没有碰到。这些骗子拿这等事耍着我们陈家人玩,真的是太可恶了。”

两人越说越是气愤,提到“骗子”二字时,更是紧握手里的长矛,指法泛白。

沈云知道他们没有说谎,听完后,说道:“原来是一场误会。”向钱柳抱拳,“请钱姑娘帮在下向令姑母通传一声。在下真是护送陈将军的骨灰回来的。有陈将军的血衣为证。”说罢,从百宝囊里取出一只白布包裹,双手奉上,“这里面的血衣是陈将军过世时所穿。是真是假,相信陈夫人自能分辨。”

第六三三章 了不得的强者

钱柳看着白布包裹,眼中现出犹豫之色。最终,她将长剑交给带路的那名壮汉,双手接住,抬头说道:“请沈庄主稍等片刻。小女子这便去禀明姑母。”

看来真是被那五拔骗子骗得狠了。沈云无奈的抱拳:“有劳钱姑娘。”

钱姑娘尴尬极了,抱着包裹转身施展轻功跑进村子里,象是落荒而逃的样子。

沈云不禁摇头轻笑。一个十二三岁的黄毛丫头,能指望她有几分稳重?还有,小姑娘拿出来的这把宝剑,也非寻常的凡品,看来她的家里是有几分武学底蕴的。也难怪小姑娘小小年纪便达到了初级武师的武学境界。

以他的修为,只要往村子里看一看就能知道陈英的家在哪里。

不过,此地灵气甚是稀薄,且没有修士活动过的迹象。他从来没有偷窥别人私隐的习惯,所以,仍然没有去看村子里,冲两名壮汉微微点头,复又侧过身去,背负着双手,看路边的山景。

这回,他没有等多久。半刻钟不到,又有一道素色的身影自村子里飞掠而来。

人未到石牌坊前,急切的声音已经传来:“沈家主,请问亡夫的骨灰在哪儿?”

不用说,这位就是陈英的遗孀,陈家十五奶奶。沈云转过身,闻声望过去。

高级武师,体内真气雄厚,离武宗只有一步之遥。当今世人重男轻女成风。女子若不是资质特别好,是很难有机会与男子一样学武的。是以,有陈夫人这般武学修为的女子好比凤毛麟角。看来钱姑娘确实是家学渊源。沈云心中一动,举目去看来人的脸。

果真是她!

虽然时隔六年,并且当初只是匆匆一瞥,但是,修士的记忆向来是过目不忘的。况且时间甚是垂怜来人,六年的光阴并没有在她脸上留下什么印记。沈云一眼就认出来了,陈夫人就是那天在永顺港码头与自己有过一面之缘、身边带着孩子的那位夫人。后来,洪天宝从罗洲写信回来,说那位夫人是钱师尊的妹妹。而她身边带着的小女孩则是钱师尊的独女钱柳。

真是巧啊。没想到陈英是钱师尊的妹夫。而当年那个冲自己做鬼脸的小娃娃也长大了,如今已是初级武者的修为。钱师尊若是在天有灵,看到后继有人,也能安心了。沈云收回目光,感慨不已。

不一会儿,陈夫人赶至近前。

从凡人武者的角度来看,她的这身轻功算得上是准一流的水平。但跟先天武者完全不能比。沈云见状,暗自做出了一个决定——钱师尊生前是给他指路的恩师。当年得知钱师尊病逝的恶耗,他便存了照拂钱师尊家人之意。如今机缘巧合,在陈家屿碰到了钱师尊的独女与妹妹,他有意圆了当年的心愿。

如此一想,眉眼间顿时现出一道柔和来,沈云上前抱拳见礼道:“在下沈云,见过陈夫人。”

陈夫人急急的立稳身形,见状,意识到自己方才莽撞得很,连忙抱拳回礼,并致歉道:“方才老身失礼了,请沈庄子见谅。”她遵的是武者之礼,也就是说,是以高级武者的身份与沈云相处,而非内院妇人。故而行事爽朗、干脆。

只是她的脸看上去仍然年轻得很,却老气横秋的自称“老身”,沈云听着怪怪的。

“无妨。”沈云摆手,从百宝囊里取出一只同样用白布包裹着的四方匣子,双手奉上,“陈夫人,这便是陈将军的骨灰。”

陈夫人听了,杏眼瞬间泛红,涌起了泪雾。

“谢谢。”她双手接过,泪水顿时象断了线的珠子,扑扑直落。

沈云垂眸,又抱拳劝解道:“陈夫人节哀。”

说话间,里边又传来一阵凌乱而急促的脚步声。

沈云望过去。不一会儿,只见一大群人快步走了过来。有男有女,有三十几人之多。为首的是一名须发灰白的老头儿。从他的穿戴,还有威严的神色来看,应该是族长。

他的身后,是钱柳。她扶着一位步履蹒跚、年过半百的老妇人。后者灰白的发髻上除了一只素银的簪子之外,再无其他发饰。衣饰也素淡得很。

想到赵宣报上来的陈家情形,沈云猜测,这位老妇人应该就是陈夫人的寡嫂了。

小叔的骨灰归家,她即便是不再过问世事,也理当出来迎一迎。

沈云收回目光,站在一旁。

接下来,两名壮汉齐齐迎上去见礼。果不其然,为首的老头儿就是陈氏族长。

族长看到陈夫人紧紧的将一个一寸见方,包着白布的包裹抱在怀里,不住的流泪,整个人沉浸在无边的悲恸之中,便知道这回是真的了。先是冲陈夫人作了一个长揖,沉声说道:“十五弟,你总算归家了。”待再直起身来时,已是老泪纵横。

闻言,人群里响起了压抑的哭泣声。

族长走到沈云跟前:“老朽是陈姓的族长。沈庄主义薄云天,不辞万里,护送十五弟归来,请先受老朽一拜。”说罢,撩起前袍,纳头就要跪地叩头。

沈云哪能受他的礼?连忙伸双手将人扶住:“哎呀,陈老爷莫要折煞在下。”

这一扶,他才知道族长竟然暗中在一双胳膊上运了些内力。

顿时,心中一片了然:原来,这位族长老爷是想借机试探自己的深浅呢。

族长不过是高级武者。这样的修为,连他有无拳腿功夫伴身都看不出来。想来是见他自菱洲长途跋涉而来,却周身无风尘仆仆之色,心中生了疑,所以,才用上三分内力,试上一试。

如此一想,沈云面上不显,一双手牢牢的扶住了族长。

立时,族长发现自己的一双胳膊象是被铁钳子死死的夹住了,动弹不得。

是有内力的!

再一想到自己根本就看不出对方的深浅,他马上明白过来——别看对方看上去不过二十五六的样子,但是,其武学修为远在自己之上。而且,对方明显是留了力,以示善意。

好吧。强者大驾光临,就算是另有所图,我们族里也无人可阻拦。

族长打了个哆嗦,连忙撤去内力,将人往村子里请。态度较之前更加恭敬。

“大人大驾光临,是小人们三生有幸。”

人群里顿时安安静静的。除了陈夫人仍然沉浸在悲恸之中,不能自已,还有钱柳面上现在了然之色,其余人都惊呆了——按族长所说,这位沈庄主年纪轻轻,却是个了不得的强者呢。

第六三四章 临时起意

按沈云原来的打算是将陈英的骨灰亲手交到其妻儿手里,全了因果,便告辞离去。不想,陈夫人竟然是钱师尊唯一的妹妹,并且,钱师尊的独女钱柳也恰好在其姑母家。他生出了与她们相认的念头,是以,临时改变主意,大大方方的接受了族长的邀请。

族长简直是受宠若惊。同时,也在心里庆幸不已:幸亏族里从来就没有亏待过十五弟他们这一枝。

陈家是聚族而居。族中操办红白喜事皆有一套相应的规矩。比如说,不论是哪一房操办丧事时,前来吊唁的宾客都是由族里统一接待和安置的。

去年秋,仙府只送来陈英的战亡书,并没有送回遗体或者骨灰。按照族中的规矩,这叫做“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是不能发丧的。其家人也不用守孝。这也是陈英的独子明明在父孝期间,却依然参加了今年春天的武举考试的缘由所在。也正因为如此,陈氏族人们才急切的想找到陈英的遗体。

这会儿,陈英的骨灰终于被送回来了。有陈夫人亲手缝制的血染亵衣为证。当然,最主要的是,护送骨灰之人是个武功深不可测的强者。族长根本就不敢对他有丝毫的置疑。

所以,按族里的规矩,丧事要立刻操办起来。

就这样,沈云被当成贵宾迎进了族长家的客院里。

对此,沈云表示入乡随俗,没有异议。

第二天的下午,族长亲自领了一个披麻带孝的少年求见:“大人,玟哥儿是十五弟的独子。之前一直在县里的风扬武馆学艺,刚刚才归家。知道了您的大恩大德,玟哥儿进屋后连水也没喝一口,换掉衣服便来给您叩头。”

陈玟单膝跪地,抱拳行礼道谢:“小子陈玟见过大人。大人的大恩大德,小子没齿难忘……”

不等他说完,沈云将人一把扶了起来,说道:“陈公子客气了。我答应过令尊,在其过世后,送他的骨灰归家。我依诺而行,陈公子无须与我客气。”

陈玟与族长双双惊住。

“大人见过先父?”陈玟忍不住脱口问道。

沈云没有隐瞒,简要的道出东海将士被仙庭陷害,陈英送信之事。

“可恶!”陈玟气得虎目圆瞪,额头上暴起了青筋,咬牙咒骂道,“该死的仙……”

族长慌忙跳起来,伸手牢牢的捂住他的嘴巴,沉声告诫道:“说不得!玟哥儿,此话万万说不得!”说完,立时担心自己的话会惹得强者误会,又赶紧的松开手,抱拳向沈云解释,“大人莫要误会。实在是现而今的秘探叫人防不胜防。我们这些平头百姓要是凑在一起埋怨几句,搞不好就会被他们听了去,落得家破人亡。小的身为族长,肩负着全族上下数百人的身家性命,不得不谨慎再谨慎。”说完,后背上已经起了冷汗。

沈云颌首:“有道是‘祸从口出’。陈老爷身为长辈,告诫子侄谨慎些,并无过错。”

“多谢大人体谅。”族长明显的松了一口气。

沈云看向陈玟,道了声“陈公子,请节哀”,话锋一转,又道:“请问,令慈唯一的兄长是不是姓钱,曾在菱洲省城的鸿云武馆担任过拳术教习?”

陈玟不明所以,一头雾水的点头:“正是。”

“我有一位朋友,是钱师父生前的一位弟子。他知道我这次要来罗洲,托我寻访钱师父的亲属。钱师父当年离开菱洲时,曾留了一箱行李在他那里。这箱行李,我也一并带了过来,就寄放在省城城南的兴源南北铺子里。”沈云从百宝囊里取出一枚平安符,递过去,“你们得了空,随时可以拿着这枚平安符,去省城城北的兴隆南北铺子取行李。”

不是他故弄玄虚,而是在陈家屿呆了一天,他发现这个家族的规矩太多,尤其是女子地位非常之低下。陈夫人做为一个真气雄厚的高级武师,在族中竟然没有什么话语权。而陈玟又年幼,还撑不起门户,行起事来定会处处受族人限制,所以,才不愿此时说出与钱师尊的真实关系。

陈玟双手接过,郑重的承诺道:“舅父膝下只有一女。表妹现就在小子家中。等会儿回去,小子定将此符转交给表妹。”

“有劳了。”沈云颌首。

至此,他此行的目的已达到。恰好族长也在,便直接告辞。

族长不敢违背强者之意,只能赶紧的去叫人准备盘缠。说是盘缠,其实是昨晚,他与夫人一道挑灯备好的一份厚礼。武宗级别的强者是很难巴结的。更何况是二十几岁的年轻武宗,前途无量,心气更是高傲。所以,他一直担心强者见到了玟哥儿后,会离去,便早早的备下了礼物。

无功不受禄,沈云怎么可能会接受他的厚礼呢?直接拒绝了,施展轻功,扬长而去。

待出了村,到了一个偏僻之处,他召出飞剑,御剑离开。回到锦城的铺子里,离晚饭点还早得很。

半个月之后,陈夫人带着陈玟和钱柳,手执信物,找到了南北铺子里。

赵宣早就得了沈云的吩咐,一直等着他们呢。见了信物,他连忙将三人请进内院奉茶:“三人稍等片刻。”

陈夫人他们三个都没有料到,过了一会儿,沈云自外边进来了。

“大大人……”陈玟大吃一惊,猛的站了起来。

陈夫人暂短的错愕之后,也站了起来,紧张的问道:“大人,之前,您跟犬子说的全是托词,对吗?其实,没有什么朋友相托,就是您想单独见一见我们。是我家兄长有什么秘事托您转告吗?”不等沈云回答,她自己揪着手里的帕子,又飞快的说了起来,“我就知道,兄长家中那时接连出事,不是巧合。”

沈云也是讶然,问道:“陈夫人何出此言?”他没有想到,自己只是临时起意,想圆了钱师尊生前愿意,引其家属修行,却貌似引出了一桩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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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三五章 出走

陈玟和钱柳闻言,无不愕然,齐齐看向陈夫人。尤其是钱柳,脱口问道:“姑母,当年……”

然而,陈夫人此时也回过神来,真真的是一语既出,追悔莫及。她挤出几丝笑容,打断钱柳道:“可能是最近太累了,老是疑神疑鬼。”

这样的话,用来骗骗小孩子还差不多。钱柳哪里会信?不过,她也知道,大人面前不得放肆,所以,咽下嘴里的话,垂头不语。

上首,陈夫人又起身,起身向沈云抱拳致歉:“请大人见谅。”

沈云看出来了,陈夫人也只是捕风捉影的猜测,手里头没有实际的证据。再者,看样子陈夫人眼下并不想说,他也不好多问。是以,摆摆手道:“无妨。陈夫人请坐。”话锋一转,直接道出正事,“说起来,我也要向陈夫人还有诸位致歉。那天在陈家屿,我也有所掩瞒。”

在三人诧异的眼神中,他道出了与钱师尊的关系,又道:“钱师尊生前最大的愿意是能够以武入道,脱凡超俗。我机缘巧合,恰好得了一本凡人修炼了,也能步入先天的功法秘诀。只可惜,钱师尊已故。还好寻访到了三位。”说着,从百宝囊里取出一只书匣子来,“我将这部功法传给三位,以慰钱师尊在天之灵。”

陈夫人等人简直不要太震惊。直到回到落脚的客栈,三人还是浑浑噩噩,仿若是在做梦一般。各自往嘴里灌了一碗凉茶后,终于缓过劲来。

陈夫人按住心中的激动,神色凝重的抢先跟儿子与侄女说道:“我们先离开这里。有话路上再说。”

“娘,我们要去哪里?”陈玟拧眉,“缓些时候再回家,好不好?”

他们这一房虽然也是嫡枝,但是,一直是人丁不旺,在族里说不话。父亲也是年轻气盛,一怒之下才会跑去从军。现在,父亲与伯父先后过世,只剩下他一个男丁,辈份又低,完全没了话语权。、

就象这次,父亲的身后事,族长一句按照规矩来,便将他压得死死的,只能象个傀儡一样,任族老们摆布。

更让他气愤的是,他们娘仨过来接舅父生前的一箱行李,族里竟然试图以“答谢”为由,派几名族人跟过来。族长跟他们说这事时,名单都已经拟好了。气得娘当场将手边高杌上摆的那座寿山石摆件捏成了粉沫,大骂“你们真当我娘家的人都死光了吗”,族长才青着脸收回成命。不过,却坚持指定了他们来省城后落脚的客栈。理由竟然是外面乱得很,他们孤儿寡母带着一个小姑娘外出,族里不放心。

真是笑话!他是初级武师,娘虽然没有考过功名,但武功完全不下于寻常的高级武师。至于族长嘴里的“小姑娘”,也就是他的表妹,其武功完全不让他。他们三个出去,只要不是打家劫舍,族里有什么不放心的?

说来说去,还不是怕他们三个巴上了大人,就忘了族里。

他真的是被他们伤透了,完全能够体会到父亲当年出走从军的心情。这样的家族,令人感到窒息,他也是再也呆不下去了,只想逃离。

“那是自然。”陈夫人垂眸,嘴里轻声说道,“这次出来前,我跟你伯娘说好了,来省城接了行礼,先送柳儿回家,借机在娘家住几天。正好,操办完丧事,你伯娘也累得紧,要去你的两个姐姐家转转。”说着,用右手的食指在茶碗里沾了茶水,飞快的在桌面上写下“速走”两字。

陈玟与钱柳心领神会,眉开眼笑的点头。

“姑母,这次回家,你们要陪我多住几天。”钱柳更是故意大声的说道,“干脆在我家过新年得了。”

陈夫人意会,笑道:“那哪成呢?你姑父是头年,新年里要上新祭呢。所以,腊月初八之前,定是要赶回家去,早早做准备的。”

“娘,那我们不要在这里浪费时间了,快些起程去外祖家吧。”陈玟催促道,“天色还早得很,现在我们去码头,说不定还能买到今天的船票呢。”

“也好。”陈夫人应下。

于是,三人匆匆去前堂退房。

这家客栈的东家是族长的一位姻亲。在他们来之前,族长早早的写了信来,请姻亲替他们三人安排好房间。是以,见他们匆匆退房,掌柜的笑眯眯的留客:“亲家奶奶难得来一趟省城,怎的不多住几天?大太太今儿早上还派了身边的春红姑娘过来询问,亲家奶奶在店里住得可还习惯。春红姑娘说,前两天,大太太偶感风寒,身上不利落,没有办法过来陪亲家奶奶。等过几天停了汤药,一定会陪亲家奶奶好好逛一逛省城呢。”

陈夫人苦笑着摆手:“大太太有心了。我这身份,眼下实不好叨扰大太太。等转了年,出了孝,欢迎大太太去我那里做客。”

说的也是。省城这边有一种说法,认为带孝的人去别人家做客,会把晦气带给主人家。不然,东家早把人给接家里住去了。掌柜的尽到了本分,便不再挽留,只是叫他们且等一等,容他喊了伙计骑快马去码头先买船票。

“等买到船票,你们再去码头,免得坐不到船,空跑一趟。”

这回,陈夫人没有拒绝。

不多时,那伙计真的买了三张上等舱的船票回来。

而大太太那边也得了掌柜的报信,派春红姑娘送了一份厚礼过来。后者再三道歉,连说慢待了。

就这样,陈夫人带着儿子与侄女匆匆坐上了南下的客船。

而族长的姻亲当天写了一封信给族长,道明他们三人的行程。

不过,腊月初八那天,族长并没有等到陈夫人母子归家。又过了三天,眼见着嫡七房空空落落的,不见一个正经主子,族长恼火之极,打发一名族人去陈夫人的娘家质问:“十五弟的新祭还搞不搞了?”

不想,七天后,那个族人独自回来了。原来,陈夫人娘家的族人信誓旦旦的说,陈夫人他们三个压根就没有回去。

族长心知被陈夫人母子俩给骗了,只好去请派人去十七姑奶奶家,也就是嫡七房的大姑奶奶家接陈夫人的长嫂六奶奶。不想,十七姑奶奶竟然说,早在一个多月前,十五奶奶母子俩上门做客,说是要回族里,顺道接走了六奶奶。

族长再威严,也奈何不了两位出嫁的姑奶奶。于是,只能认下嫡七房脱离了掌控的事实。

另一边,沈云将功法书交给陈夫人他们后,当天就离开锦城,御剑返回了沈家庄。不过,临走之前,他吩咐赵宣暗中关照陈夫人一家和钱柳。

赵宣也没有想到陈夫人他们会暗中逃离陈家。等从陈家透出风声来时,他再赶紧派人去找时,发现这四人已经好比是人间蒸发了一般。

没有办法,赵宣只得硬着头皮亲自返回沈家庄,向沈云汇报。

“我那日观陈夫人早有出走之意。想来他们是找了个地方躲起来,专心致志的练小***。”沈云听完后,摆手说道,“罢了,你不用再管他们。若是有缘,自会再相见。”

第六三六章 将行

云景道长终于睁开了眼睛。

突破成功!妥妥的金丹二层!

只是还需要一些时日巩固新修为境界。

不过,云景道长暂且顾不上了。他心里惦记着主公的罗洲之行,决定马上出关。

右手掐出一道指诀,往身上打了一记去尘术后,身上的恶臭味尽消。云景道长起身,走到窗前,一下子推开了紧闭的窗户。

顿时,芬芳的花香扑鼻而来。入眼处,一片姹紫嫣红。

云景道长愣住了——竟然已是百花盛开的春天!

“糟了!”回过神来后,他象道旋风一样,回到长榻上盘腿坐好,从袖袋里拿出五枚金钱,从中选出三枚,敛神开始占卜。

六次之后,他根据卦象,伸手掐算……良久,睁开眼睛,看向主院方向,深深的叹了一口气:“罢了。命也,运也!”主公没有听从他的劝告,在年前孤身南下。而运道一经触发,便成定势。好比水落三丘田,他再也无能为力。

本来,他打算立刻出关,求见主公的。现在又改变了主意,决定继续闭关,乘热打铁,巩固修为。

又过了一个多月,云景道长终于破关而出,求见沈云。

发现自己仍然跟以前一样,看不到主公身上的灵力波动,他笑着轻轻摇了摇头。果然,他与主公之间的差距,不仅仅是一重小境界。

沈云非常高兴,兴冲冲的问道:“先生,你闭关半年,可知道我们门下有多少人突破明堂境?”

见状,云景道长便知道不是一个小数目,连忙反问道:“有多少?”

沈云向他伸出一个巴掌,笑得见牙不见眼:“五百一十七人。新突破凝霞境的人数也不少,有一百三十六人之多!”

在主公的新修为境界体系里,明堂境和凝霞境分别差不多等同于先天境与炼气境。也就是说,新任务体系实施之后,在短短的半年里,门内有五百多人晋升为先天武者、一百三十几人比肩炼气士。这样的成绩,就算是在玄天门,也绝对是值得庆祝的一桩喜事。现在,青木派里先天境以上的人数已然占据了总人数的六成,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修真门派。

难怪我那时会收到那么大的一笔功德!云景道工也是喜不自禁,一甩拂尘,从位置上站起来,躬身向沈云行了一个正式的道礼:“恭喜主公!贺喜主公!”

“同喜!同喜!”沈云抬手示意他坐下来,继续说道,“照此情形,到今年年底,估计有九成门众可以达到明堂境以上之境界。如此一来,生成类灵根的门众将达到一百多人。这里的灵气稀薄,门派里又提供不了足量的灵石。所以,仙乡之行,刻不容缓。还好先生也出关了。不知,先生什么时候得空?”

所谓“类灵根”,是沈云创造出来的一个概念,是指凡人修行,突破明堂境时,其丹田里生出了类似于灵根的存在。这一类的凡人修士与有灵根的修士一样,灵气是他们必需的修行资源。

在低阶的时候,类灵根吸纳灵气的能力本来就远远不及真正的灵根。更何况,凡人界的灵气要比仙山稀薄得多。所以,在云景道长闭关之前,沈云便与他敲定了青木派的一个中期计划。即,当生出类灵根的门众人数超过五十人时,便在青木派成立“五行灵气部”,简称“五部”。然后,从五部里选出五名骨干,由沈云和云景道长亲自带着他们,去仙乡,为将来的举派迁入仙乡探路。

云景道长已尝到了大甜头,是以,对于新的任务,热心得很。闻言,他满口应承下来:“随时都可以。”

沈云满意的点头:“年初的时候,五部成立。五名骨干,我也选出来了。既是如此,事不宜迟,我们三天后出发。”

“是。”云景道长一甩拂尘,起身领令,“谨尊门主令。”

因为此时清风堂在江洲新成立的分堂口已经步入正轨,所以,沈云当即传讯,将赵宣急召回来。

第二天的傍晚时分,赵宣风尘仆仆的赶了回来。

从沈云那里接到新任务后,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使劲的往自己的大腿上掐了一把,痛得嗷嗷叫,却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咧着嘴笑嘻嘻的跟沈云确定:“啊,主公,我没听错吧?真的是去仙山?”

看着一反常态的得力属下,沈云绷着脸,一本正经的逗他:“哦,如果你不想去的话,那就算了……”

话音未落,赵宣已经急切的应道:“想云!当然想去!我做梦都想去呢,主公!”

“那就闭上你的嘴巴。这事绝不能向任何人透露。就算是你的夫人也不行。”沈云给了他一张纸,“明天清晨出发。要准备的东西,先生都拟在这张纸上了。你在这里看了,就烧掉。”

“是。”赵宣乐滋滋的双手接过,认认真真的看完后,手一扬,施展火球术将手里的纸张烧掉。抬起头来,一副摩拳擦拳,雄心勃勃的样子:“这次去仙山,我一定要淘两把飞剑。我一把,闺女一把……唔,多淘几把。家里其他人也快能够御剑了。”他,还有他的宝贝闺女从年初就开始练飞御剑术。父女两个将御剑术练得纯熟了,却苦于一直没有飞剑。

不过,下一息,便又自己推翻了,挠头呵呵,“也不知道飞剑是个什么行情……”用脚趾头想,肯定也便宜不了。

沈云闻言,没有吱声。此行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解决青门派缺法器的问题。

学会了御剑术,却没有飞剑,这是青木派的普遍现象。

好吧,除了飞剑,青木派还缺各种法器。

上哪儿去搞大批量的法器呢?

要么买,要么青木派自己炼制。

前者的话,这里是凡人界,根本就找不到那么大的货源。更何况,青木派现在真的很穷,即便有买也买不起。

而自己炼制……现在,他已经非常确定及肯定了,自己在炼器上没有什么天分。所以,他将玄请子传下来的那些关于炼器基础的玉简都挑了出来,挑选门内有这方面天分的弟子,精心培养。

可惜,培养炼器师,非一朝一夕之功。更何况门内这些学炼器的弟子修为低,又没有真正的炼器师指点,一切只能靠对着玉简自己琢磨,更加艰难。

好在云景道长引荐他的一位炼器师朋友。如果能将他的这位朋友聘为客卿,请回来专门指导门内弟子炼器,那么就能从根子上解决缺法器的问题。实在不行,请这位朋友帮忙牵线,用双方都能接受的价位买一批法器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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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三七章 守护大阵

第二天,天蒙蒙亮,云景道长祭起飞梭,载着沈云等人,秘密出发。

一路不停,离子时还差半个时辰,飞梭终于赶到东海之滨。

夜里的海上,风很大。迷雾重重。

今晚又恰好乌云蔽月。是以,海面上一片漆黑。

云景道长用拂尘遥指黑漆漆的天边,说道:“主公请看。再往前走两百余里,便是仙山的边界了。”

也就是说,他们就要进入仙山了。

赵宣等人望着那天边,无不目光灼灼,喜形于色。

沈云收回目光,看向云景道长问道:“先生,如今落桑族人横行东海。而仙山的边界就在东海之中。仙门就不怕落桑族人侵入仙山吗?”

闻言,赵宣等人都收了喜色,也齐齐望着云景道长。

“落桑族人一直在寻在仙山的入口。”云景道长一甩拂尘,不在意的笑了笑,“不过,仙山不是那么好找的。等我们到了边界,主公便会知道贫道所言百虚。”

不多时,飞梭的前方现出一团巨大的迷雾。

“主公,仙山就在眼前。请容贫道先算出入口的方位。”云景道长深吸一口气,敛了说笑,迈步走到飞梭的最前头,面对正东方而立,手里飞快的掐算起来。

仙山就在那边迷雾之中?而且入口是变化的?赵宣等人不由瞪大眼睛,去看那团灰褐色的庞然大物。

沈云也举目,凝神细看。

哪里有什么迷雾!那全是幻阵使然。事实上,这一片连夜雾也没有。有的只是此消彼长的灵力波动。它们细碎而又隐蔽,如果不是云景道长已然点破,沈云极有可能将它们当成海面上的水波泛起来的点点亮光,更不用提破阵了。

可见,眼前的大幻境等阶之高。

沈云心中凛然,也祭起了掐算术。这样的高阶巨阵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碰到的。眼下,自己确实没能力破阵,但抱着学习的态度,细细参详还是可以的。

越看,心中的敬意越重。

突破融合境之后,没过多久,他的掐算术也顺利的突破第十层,达到大成之境,轻松破除了玄请子前辈留下来的那些天阶玉简上的禁制。而他自从参悟到阵法与禁制有相通之处后,便开始琢磨破阵的法门来。

这半年里,每每有所得,便去仙都,拿那些公侯家的护法大阵练手。是以,破阵的能力噌噌的上涨。半年下来,那些公侯家的护法大阵被他破了遍,形成虚设。

前不久,他将注意力放在了仙宫上。据传,那里有着全仙都,甚至是整个祝融,最高等阶、最为复杂的阵法。

结果,他仅有两个时辰就破掉了仙宫最外围的那重灵阵,并且没有惊动仙宫的守卫。如果不是要去仙山,此事不得不暂且搁置,他完全有把握在一个月里揭掉仙宫的这层乌龟壳——可不就是一层厚厚的乌龟壳吗?眼下,落桑族人,色目族人横行霸道,做威做福。就是仙门的势力也是大举涌入凡人界。然而,仙帝却统统视而不见,跟个缩头乌龟一样,缩在仙宫里。

所以,沈云对自己的破阵能力是非常有信心的。

哪知却在这里狠狠的碰了壁。眼前的大幻阵变化万千,每一个灵力波点的走向皆扑朔迷离。他唯有高山仰止。

很快,飞梭的前方,云景道长推算出了入口的方位。他往下手,一甩拂尘,轻喝道:“速走!”

话音刚落,飞梭偏过头,象离弦的箭一样,一头扎向前面的那团巨大的迷雾里。

在驶进迷雾的那一刹那间,飞梭明显的震了一下,表面腾起一团青辉,凝成守护罩。几乎是同时,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周边的情景完全变了。

没有迷雾,没有乌云密布的夜空,没有一望无边的大海。

他们好象是钻进了一块黑色的宝石里。周边是透亮的黑,跳跃着五光十色的亮光。

它无边无际,安安静静。明明飞梭在飞驶,可是,给人的感觉却象是静止了一般……总而言之,周边的景致太过瑰丽,似真似幻,就象是梦境。

沈云回过神来,使劲的眨了眨眼睛。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先生一点儿也不担心落桑族人入侵仙山。实在是边界的守护大阵太强悍了。

感慨之余,他发觉飞梭上实在是太安静了。于是,回过头去看赵宣等人。结果看到他们一个个张着嘴,呆若木鸡。

前头,云景道长布设好路线后,一甩拂尘,转身又走了回来,向沈云汇报道:“主公,需要将近半个时辰,才能飞出守护大阵。”

沈云指着四周问道:“这些全是守护大阵变幻出来的幻境,对吗?”

不料,云景道长却摇头答道:“非也。守护大阵是一套非常复杂的组合大法阵。除了最外层的大幻境,它还包含有众多的其他阵法,可攻可守。主公现在所看的,不是幻境,它是真实的存在。”

“真实的存在?”沈云讶然,“没想到,世上竟然真的存在着象宝石一般晶莹剔透的黑。我以为只有在梦里才有这等光怪陆离的景致。它真美!”心中一动,他想起了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里曾提到过的一处所在,脱口问道,“它,就是虚空,是也不是?”

云景道长挠了挠头:“据说是的。贫道也只是在这一处见过这样的景致。”

身后,赵宣他们几个早已回神,聚精会神的听他们俩谈论。

听到这里,赵宣好奇极了,忍不住发问:“主公,什么是虚空?”他刚才听出来了,关于虚空,其实道长的所知也有限得很。是以,他直接向主公请教。

好吧,这也是云景道长想请教的问题。主公的修为高深莫测,连“虚空”也能认出来。是以,他也用期待的目光望着主公。

“这便是虚空啊。”沈云望着周边,一双眸子流光溢彩,闪着瑰丽的光芒。

“啊?”赵宣他们几个无不愕然。这便是主公的解答?等于没答啊。

云景道长也是愣了一下,心思电转,很快领悟过来,抚掌轻笑:“是啊。这便是虚空。”太阳就是太阳,水就是水,那么,虚空自然也就是虚空哦。世间万物,莫过于如此。

身后,赵宣等人面面相觑,仍是一头雾水。不过,他们再看向主公与道长,无不祟拜之极。

高人就是高人,说起话来,字字珠玑,玄之又玄。

第六三八章 有点儿期待

再瑰丽的景致,看得久了,也会心生倦意的。最初的震撼淡去后,不到半刻钟,虚空便完全抓不住赵宣等人的眼球了。他们甚至觉得有些无聊。

唯有沈云,负手站在飞梭的前头,举目四望,一直不见挪动半分。

赵宣不由有点儿担心,走到云景道长身侧,压低声音请教道:“道长,您说,主公在看什么呢?站了这么久,也不见主公动一下身形。这虚空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啊?”不然的话,哪有看了这么久,还没看厌的?

云景道长一甩拂尘,笑道:“主公应该是被守护大阵之巍峨壮观深深吸引了,而不自拔也。哪象贫道眼拙,瑰宝当前,却视之与鱼目无二。这是好事,伯堂无须担忧。”

赵宣闻言,放下心来。不过,好奇心更甚,忍不住打听道:“此阵是何人布设?”

“据传,是上古的时候,仙凡初辟之时,由当时修为最高深的百位强者合力而为。数十万年以来,此阵都是被尊为‘仙山第一阵’。历代阵法师们对它推祟倍至。”

存在了数十万年的仙山第一阵!难怪我只能看到五光十色的无数亮光闪烁。赵宣“滋”的吸气,连声赞道:“厉害!厉害!”

“守护大阵里寂静无声。我等还要些时间才能出阵。伯堂若是觉得无聊,不妨尝试打坐,好好体会一下这一片寂静。”云景道长提点道,“当初贫道第一次随宗门师长出守护大阵,师长也是如此提点。只可惜,贫道当时年轻气盛,做不到静心,所以,一无所获。”说着,他先撩起前袍,在原地盘腿坐下,闭上眼睛,旁若无人的打起坐来。

赵宣道了谢,也跟着打坐。

其余五人见状,纷纷效仿。

半个时辰很快过去了。沈云只觉得眼前一花,周边的场景又是骤变。

这回是又变回来了。飞梭仍然是飞行在夜雾迷离的大海之上。头顶,还是乌云盖顶,夜空黑漆漆的,好比一口倒扣的巨锅。

他急忙回头去看。

后边是一团巨大的迷雾。飞梭的尾巴刚好从那团迷雾里急驶出来。

我们出阵了!沈云抚额,感叹道:刚才真象是做了一个静悄悄的梦啊。

飞梭在整个儿驶出迷雾团的那一刹那,又轻微的震了一下。守护罩一晃,转眼间,无声无息的消失了。

顿时,淡薄的五行灵气裹着凉凉的水气,从四面八方涌了进来。

赵宣等人不由打了一个哆嗦,齐刷刷的睁开眼睛。

“咦,又回到了海面上。”

“有灵气!”

“到仙山了?”

“这里也是夜里呢……”

他们欣喜的四下里张望着。

云景道长也睁开了眼睛,一甩拂尘,起身说道:“没错,我们刚才过了守护大阵,到了仙山的边界。”说话间,飞梭直直的向上攀升,陡然间,升高了二十来丈。

沈云看出了其中的防备之意,走过来,问道:“先生,是不是边界不很太平?”所谓的修真正道也打劫。他可是亲身体会过的。

“主公明鉴。”云景道长如实以对,“边界这一带,属于公共区域。看上去是无主之地,实则,各门派的势力皆有渗透。再加上散修……可以说是龙蛇杂处,形势非常复杂。多提防一些,有备无患才好。”

沈云颌首,转身吩咐赵宣他们几个:“都警醒些,莫再分心。”以他们现在的实力,此行无非是跟着来,开开眼界,认认路。其他的,指望不上他们。

“是。”赵宣等人抱拳领令。

说话间,云景道长左手掐出一道指诀,甩了甩拂尘,重新又祭起了守护罩。

顿时,赵宣等人的心都不约而同的提了起来。他们很有默契的背对背而立,各自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的前方。

沈云头一次来仙山,不知这边的水到底有多深,所以,也不敢掉以轻心,复又几步走到飞梭的最前头,负手而立。

云景道长见了,笑了笑,又坐下去,闭上眼睛,重新打坐。

主公亲自警戒,他没有什么不放心的:一来,守护罩有警示之作用。只要方圆十里之内出现可疑的灵力波动,守护罩立马会闪烁不停;二来,在公共区域劫道的人,没有谁不把眼睛擦得雪亮。主公的修为,在他这个金丹二层的功德法修眼里都是高深莫测,那些劫道的人肯定会忌惮得很,轻易不敢上前招惹。

万一碰上那种不长眼,要钱不要命的二愣子,也没关系。他秦岳也不是头一回独自出门的青瓜蛋子。想当年,他为了凝结金丹,曾在边界隐姓埋名生活了将近十年,什么样的混子没有见过?时隔三四十年,他比那时只会更强。所以,他坚信,些许自保的能力,还是有的。

实在是碰上强悍的了……他抬起眼帘,望着前面那道挺拔的青色背影,两个嘴角不由向上翘起——不是还有主公嘛。

想到这里,他倒是有些期待了。

呵呵,说起来,还没有亲眼看过主公对敌呢。

沈云感受到了背后的目光,抿了抿嘴唇。

他知道,这是读心术之功。

读心术果然不能单靠一双眼睛!

他再一次在心里庆幸:多亏当时醒悟得快,知错便改了。

兴许是云景道长今天的运气特别好。因为大约过了一柱香的工夫之后,沈云发现,这家伙极有可能很快就会得偿所愿。

右前方,三十五里开外,突然出现了一只黑色的飞船。

那是一只下品宝船。因为升起了守护罩的缘故,他无法看到里头的具体情形。但是,他能清楚的感觉到船上杀气腾腾。

这只飞船正飞一般的向这边驶过来。而他们的附近空荡荡的,再无其他船只。

显然,那船上的杀气是因他们而起。

没想到,进入仙山后,第一个碰上的,竟然是劫道者。沈云暗中在袖子里握紧拳头。心里,战意噌噌的腾起。

碰上劫道者,却发现自己竟然有点儿期待。这是什么毛病?他看着越来越近的黑色飞船,撇了撇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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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三九章 想逃?

飞船的速度很快,半刻钟不到,已到飞梭十余里开外。

这时,守护罩突然急骤的闪烁起来,甚是刺眼。

“有人过来了!”云景道长猛然睁开眼睛,从地上一跃而起,三步并作两步,冲向飞梭的前头,“就在右前侧!”

飞梭上的气氛陡然紧张起来。赵宣等人齐刷刷的看向他们的主公。

沈云没有发令,只是身形一晃,让到一旁。

云景道长这时也顾不上客气,左手一晃,手中多了一面八角小铜镜。右手用拂尘指着铜镜,轻喝一声:“开!”

小铜镜呼的飞起来,竖直的悬浮在他面前。个头比先前大了五倍有余。正中间闪过一道白色灵光,出现了一片灰朦朦的雾气。而那艘黑色的飞船自以为以雾气为掩护,行踪隐秘。不想,却被小铜镜照了个正着。

只可惜,沈云用目力无法看破的守护罩,此宝也一样无法看透。

云景道长皱了皱眉头,右手拿着拂尘在镜面之上轻轻挥过。

他的速度很快,但是,还是没能逃过沈云的一双利眼。

后者看到他又祭起了一件金色的圈状法宝。

也是一件下品宝器。此宝套在小铜镜的外面,发出炫目的金光。

铜镜之中,飞船的守护罩立时形同虚设。里头的情形一览无余。

沈云的感觉没有错。那确实是一艘贼船。

船上共有十人,其中,金丹境一人,修为比云景道长高一重小境界;其余九人的境界皆为筑基中后期。

他们个个用黑布巾子遮面,全副武装,可谓武装到了牙齿。

沈云收回目光,心道:难怪先生沉得住气,原来是有法宝护身。

同时,他再一次间接的领教到了大门派的豪气——先生虽不是嫡系子弟,但手里也是有几件象样的法宝护身的。

云景道长看清楚之后,脸色更加凝重。形势再清楚不过了。那艘贼船就是冲着他们来的。他对那位手执青锋长剑的贼首忌惮得很。因为他发现自己看不透这厮的修为。

如果是以前,他独自一人,此时肯定已经是走为上策。那贼船虽然快,但是,他这飞梭也不是蜡枪头。十余里的距离,足以逃脱。

但现在,他不是独自一人。

有主公在!

“主公!”他退后,抱拳请示道,“是战是走,请主公明断。”

沈云又看向镜面。

黑色飞船上,情形生变。除了船头的两人,其余人都被他们的头目,也就是船上唯一的金丹真人召拢过去。不知道那人说了两句什么,其余人神色大变。

读心术是有距离限制的。以沈云现在的修为,隔着将近十里的距离,读心术仅能感觉到他们身上的杀意。

而此时,沈云敏锐的发现,这伙人里,有四个人身上的杀意有动摇之意。其中,就包括了那名金丹头目。

看来,那厮的眼力不错,发现看不破我的修为境界,心生逃意。沈云面上不显,右手在袖子里握了握,心中冷笑:想逃?哪有那么便宜的事!

他侧过头去,问云景道长:“在这里收拾这些劫道的歹人,是否有违仙门规则?”

云景道长闻言,心中了然,默默的念了一声“无上天尊”,很肯定的说道:“杀之无罪。”

沈云微微颌首,又转过头去,看着镜面,冷声问道:“先生看得出来他们的来历么?”

云景道长也盯着镜面,再次确定后,摇头:“不象是十大门派里的弟子。贫道也没有现出玄天门的身份。”

“那就好。”沈云轻笑。先生真乃妙人也。

说话间,他感觉到那名金丹头目身上的杀意已然散去。

与此同时,镜面之中,黑色飞船已然减速。

云景道长一直盯着镜面,见状,拧眉急声报告:“主公,贼人要逃!”

沈云本想令他迎上去,心念一转,改口问道:“我们追上去,还算反击吗?”

云景道长果断摇头:“他们一看就是在这一带打劫惯了的惯匪。人人得而诛之。”

“迎击!”沈云果断下令。

“是!”云景道长得令,飞快的一甩拂尘。

飞梭忽然加速,风驰电掣般的向那黑色飞船冲去。

少顷,黑色飞船也做出了反应,利落的掉转船头,全速钻进了一团雾气之中。

此时,双方相隔尚有六七里的样子。

云景道长用肉眼无法看到黑色飞船。好在有千里镜和混元圈,叫那贼船无处遁形。

只是以飞梭之速,要想追赶上贼船,也非易事。他屏息敛神,再次挥甩拂尘,将飞梭的速度提高到上极致。

很快,黑色飞船上的金丹头目发现了飞梭提了速,一个箭步冲到船尾,右手掐出一道指诀,祭起了一件法宝。

沈云如今已读完了玄清子前辈留下来的所有玉简,是以,他虽然没有亲眼见过几件法宝,但是,关于法宝的见识却是炼器大宗师级别的。

他一眼就认出来了,那件闪着红艳艳的灵光,宛若一团火的宝贝叫做烈焰印。却只是中品灵器。

云景道长急呼:“主公,这厮要火遁。”他知道,贼首是对主公畏惧得很,所以,才放弃打劫,落荒而逃。如此一来,贼首拿出一件中品灵器的意图就很明显了。这是真的怕得狠了,完全无心恋战,只想借着烈焰印的大火逃走啊。

在玄清子前辈留下来的那些玉简里,介绍的每一件法器,不但配有栩栩如生的图样,而且详尽的介绍了炼制所需的材料、每一样材料的分量、炼制流程,以及这件法器的使用法门、用途和短板所在。

关于烈焰印的介绍,亦是如此。

据玉简上说,烈焰印的用途只有一个,那就是放火。中品灵器等级的烈焰印法力全开,攻击距离为五里,能够在顷刻之间,放出一场二十余丈见方,高丈许的熊熊大火。

这样的大火,足以叫飞梭暂且裹足不前。而以黑色飞船的逃遁速度,待飞梭这边灭掉大火,它早已逃之夭夭。

所以,先生说他们意在“火遁”,是一点儿也没有误判。

沈云翘了翘嘴角,心道“可惜”。

金丹头目的算盘打得极好,只是运气不太好,很不幸的落到了他的手上。

他从来没有见过烈焰印,却对烈焰印有着炼器大宗师级别的认识。

所以,接下来,烈焰印放出来的大火,会拦住谁,还要两说。

第六四零章 主公很靠谱

同样是下品宝器,飞梭的速度略胜黑色飞船一筹。是以,一刻多钟之后,两者之间的距离拉近了一里左右,相隔不到六里。但仍然在烈焰印的有效攻击范围之外。

照这样的情形,用不了一刻钟,飞梭便会进入烈焰印的有效攻击范围。

镜面之中,那金丹头目不错眼的盯着飞梭这边,额头上已经冒起了冷汗。飞梭这般死咬不放,反杀的意图再明显不过。足以证明他先前的猜测没错。飞梭上的青袍年轻男子修为只会比自己高。

这边,不说赵宣他们几个紧绷着心,连气都不敢往粗了出,就是云景道长也是两只掌心全是汗,只是面上没有显现出来罢了。

他到底没有见过主公真正出手,对主公的真实战力不甚了解。所以,面对一群在边界打劫惯了的惯匪时,心里真的没底。

这时,他突然收到沈云的神识传音:“先生,他们有可能会弃船。你有把握接管他们的飞船吗?”

修士的修为达到筑基境时,会生出神识这项神通。但是,能够用神识传音,则至少要求有金丹境以上的修为。

云景道长收到主公的神识传音后,悬着的心瞬间安稳了。

追随有半年多之久,他深知主公是个沉稳的性子。所以,敢胆放出这样的话来,至少是有七八分把握的。

没有迟疑,他立刻用神识传音回复道:“主公,贫道看不出那名贼首的修为。如果他的修为不高出金丹四层,在两里之内,贫道完全有把握收走飞船。”

修真界里,谁人不知,他们功德法修还有一个外号,叫做“捡宝”。象这种有主的法宝,别人收不走,他们功德法修却能用功德强行抹掉原主人的神识印记,收入囊中。当然,前提是,原主人的修为最多不能超过自己两重小境界。

立刻,沈云回复:“他是金丹三层的剑修。”

剑修啊……云景道长心里有点儿打小鼓,如实回复:“如果主公能够拖住他三十息的话,贫道应该也能够收了飞船。”

不是他灭自家威风,实在是剑修的战力强悍,不可小觑。象金丹三层的剑修,对上金丹五层的功德法修,不用猜,绝对是后者被揍得满地找牙。这一点,在仙门每一届的门派大比之中,都被各门派反复证明。

沈云忍住笑,看了他一眼,继续传音:“你听我号令,只管收船。不用担心其他人。”

云景道长吐出一口浊气:“是。”

就在这时,沈云突然皱了皱眉头,放眼去看左前侧。

云景道长见状,连忙也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

那里,只有一片夜雾迷离。

他只好传音过去:“怎么了,主公?”

“没什么。”沈云收回目光,风淡云轻的传音,“四十里开外,又出现了两艘飞船。两艘飞船是一伙的,主船是中品宝器,从船是上品灵器。看样子,他们想收渔翁之利。”

这是云景道长最担心的情况。在修真界,众所周知的,劫道是快速收集资源的好法门。所以,在边界这种公共区域地带,劫匪简直不能再多。类似的一家打劫,数家围观的情形,比比皆是。

云景道长伸出右手,低头飞快的掐算了一下,很快得出,隔着四下来里的距离,如果他们能够在一刻钟之内结束战斗,且自己没有受到重伤的话,完全来得及跑路。

至于其他的……他没有再考虑——主公能够发觉四十里之外的劫匪,并且能连对方的飞船是什么等阶,都一清二楚。这是多么强悍的存在。他还用得着费那神,去考虑那些有的没的吗?

云景道长果断将这个结果传音给了主公。

“一刻钟?”沈云眯缝着眼睛,看了一眼前面的黑色飞船,扯起一边嘴角,“足够了!”

那还犹豫什么?做!云景道长好比一口气吃了一整瓶聚灵丹,全身上下,每一个毛细孔都是亢奋得冒泡泡。

很快,飞梭全速进入了烈陷印的攻击范围。

前面,黑色飞船骤然生变。它竟然来了一个急停!

于是,眨眼的工夫,飞梭与它之间的距离变成了不到五里!

并且,因为飞梭仍然保持全速,这个距离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一般的缩短。

云景道长反应过来,兴奋得一双眼睛猛冒精光,心里在咆哮:好样的!乖乖,再近些,再近些!

至于赵宣他们几个……根本就还没有反应过来。

飞梭象箭一般,飞快的靠近黑色飞船。

四里!三里!两里!

可是,主公却没有发令!

云景道长不敢妄动,只是右手紧了紧拂尘,心中一片了然:该死的贼首,贼心不死,竟然打的是火烧飞梭的主意!

此时,双方已经隔得很近了。

就是赵宣他们几个也能看清黑色飞船上面那伙人的眉眼。

这些家伙的眼里泛着凶光,贪婪的盯着这边。

当飞梭再前行半里,沈云仍然没有下令。倒是黑色飞船上的金丹头目猛然发力,右手三尺青锋一扬,将一道剑气打入早已祭起,早早悬浮他跟前的烈焰印大喝一声:“火来!”

呼——,烈焰印喷出一条耀眼的火线。

这条火线见风便涨,呼啦啦,转眼的工夫,便化成一条张牙舞爪的火龙,扑向飞梭。大有一举将整条飞梭吞噬掉之势。

灼人的热浪扑过来。

“滋啦——”守护罩的正前方应声象是蒙上了一张巨大的蛛网,现出数道令人触目惊心的裂缝。

“给我灭!”沈云右手一扬,青霜赫然在手。

话音刚落,青辉如虹,划过火龙的颈部。

“轰”的一声巨响。

火龙头断了!

旋即,整条火龙象烟花一般,砰的炸开,照亮了方圆十余里。

“呼!”与此同时,金丹头目前方的烈焰印化成一道火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反方向扑了过来。

金丹头目猝不及防,被火舌扑了个满脸。

“啊——”他丢了手里的青锋长剑,捂着脸,就势往地上一滚。发出来的惨叫声,瞬间震碎了飞船上的守护罩。就是飞梭这边的守护罩也是嗡嗡作响。

乘你病,要你命!沈云大喝:“收船!”

话音未落,人已经脚踏飞剑,象道闪电一般的冲了出去。

主公行事果然非常靠谱!云景道长在心里大赞,手上一点儿也没有慢。左手打出一道指诀,右手甩动拂尘,对着黑色飞船画了一个圈,喝道:“除!”

拂尘之下,凭空多了一个青色的光圈,迅速放大,准确的套在黑色飞船的船头,滋溜一下,滑到船尾。

船上的神识印记,除!

而此时,那金丹头目刚刚缓过劲来。他也是个狠角色,被烧得面目全非,却闭着双眼,从地上一跃而起,右手用力展开,重新召回青锋长剑,同时,嘴里还大声号令着:“应战……”

可惜,话音未落,心头突然剧痛。

“扑——”他没有忍住,当即喷出一口老血。

法宝的神识印记被外人强行抹掉的话,会反噬法宝的主人。这是修真界里,三岁的奶娃娃也知道的常识。

可怜的金丹头目就是被自己烙在飞船上的神识印记给反噬了。

两眼一黑,他象棵树一样,直愣愣的向后,重重的摔倒在船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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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四一章 不如主公多矣

云景道长暗喜。飞船的原主人果然是那贼首!神识印记的反噬之力非常强大,金丹三层的剑修又如何?照样昏死过去!

即便如此,他手里的动作也不慢。左手化作掌,护在胸前,右手一挥拂尘,祭起“收”字诀。

一道青光象流星一般,划过黑色的夜空,落在黑色的飞船之上,瞬间泛开。

飞船猛的一晃,个头迅速缩小。顷刻之间,变得只有拳头般大小。那道青光将之完全包裹起来,嗖的复又飞回飞梭这边。

云景道长不慌不忙的伸手左手,一把将之接住。

整个过程就在眨眼之间。

“啊啊啊——”

原本站在黑色飞船之上的那伙劫匪骤然踏空,还来不及反应,是以,身子急速下跌。他们惊慌失措的尖叫起来。

须臾,十团黑影已下坠一丈多。

不过,到底是在刀头舔血惯了的。反应就是快。

其中九人在三息之内都各自召出飞剑,踏上去,止住了坠势。

唯有一人还在直线下坠。那人就是那位金丹头目。他因为受到神识印记的反噬之力,暂时昏死过去,哪里还会召唤飞剑?

然而,他的九名同伙此时只顾各自逃命,竟然无一人顾得上他们的头领。

九名筑基修士脚踏飞剑,做鸟兽散。

云景道长刚收了飞船,见状,急声提醒道:“主公,不要放走他们!”

不是他毒辣,而是这里头另有隐情。

在边界蒙了脸打劫的,除了散修,更多的其实是仙门弟子。

如果是散修,也就罢了。散修在仙山从来都是一团散沙,平时也是夹紧尾巴做人,掀不起什么风浪。

但如果是仙门弟子的话,即便是外门弟子,能够修至筑基境以上,手头也多多少少会有一点宗门人脉。

而能够暗地里打劫的人,能指望他的心术有多正吗?这一类人多是性情乖张,睚眦必报的主儿。这遭吃了亏,他们绝不会反省自身,只会回宗门编织理由,搬出背后的大佬,侍机更疯狂的报复回来。

所以,象这样的反杀,要么不做,要么就是做个干净,不留一个活口。而他一直没有亮出玄天门的这块招牌,就是担心万一清剿不干净,走了活口,将来会招来报复。

而他也看出来了,主公对仙门完全是一无所知,故而担心主公起了一念之仁,放过这些家伙。故而,赶紧的出声提醒。

好吧,沈云确实没有想过斩尽杀绝。他原本的打算是,收了这只飞船,再扒掉这伙劫匪身上的法宝,就算了事。

听到先生的疾声提示,他心里不由的打了一个突——师父生前常说,杀蛇不死,必遭蛇咬。我怎么又犯起蠢病了?多亏先生及时提醒。

“劫匪,哪里走!”当即,他大喝一声,御剑向下一个俯冲,右手的手腕飞旋,挽出一朵剑花,甩向各自逃命的劫匪们。

“砰——”,刹那之间,青色的剑花应声化作十道剑芒,拖着艳丽的青光,快如闪电的划过夜空。

“扑扑扑……”每一道剑芒都是从天而降。它们象长了眼睛一般,准确无误的钻进劫匪们的天灵穴里。

九名劫匪只觉得头顶一凉,然后,听到象爆豆一样的“叭”的脆响,再然后……没有再然后了。他们的世界彻底黑了。

因为金丹头目一直没有苏醒过来,所以,他位于最下方。第十道剑芒追上的他,比其余的九道剑芒稍微多用了一点点的时间。

剑芒钻进天灵穴,“叭”的一声,他的眉心被炸出一个大拇指头大小的血窟窿。

修士的修为越高,保命的法门越多,往往是五门八门,令人防不胜防。所以,沈云打定了主意之后,便不再手软,一剑即出,第二剑紧跟而上。

同样的招术。飞花拂柳,一朵剑花还是化成十道剑芒。不同的是,这回,十道剑芒的力道更大。它们被打入了十名劫匪的丹田里,然后,爆破开来。

接连的爆破声过后,十名劫匪被从中炸成两载,噼哩叭啦的和着血雨,急速下跌。

沈云没有再追,而是踩着飞剑,悬浮于空中,左手用了十成之力,使出一记龙爪手,喝道:“收!”

五色灵光即出。在黑沉沉的夜空之上,化成一只流光溢彩的五色巨手。它一把抓住了所有的尸体。

云景道长是一名称职的“捡宝”,完全领会了主公的意图,连忙挥甩拂尘将飞梭的守护罩撤了。

果不其然,呼呼的风声响起,大风吹得众人的袍角猎猎。下一息,那只五色的巨手赫然出现在飞梭的上方,呼的松开。

噼哩叭啦……尸块如雨,转眼,在飞梭的尾部堆作一堆。

“快!还愣着做甚!”云景道长眉开眼笑的招呼众人,“捡宝啊!”心道:到底是历练不够。这情形要是换在玄天门,哪用得着招呼?弟子们早就各显神通的凑上去了。

赵宣等人如梦初醒,纷纷围过去——都是跟着主公从仙都迁到沈家庄的。是以,不管是赵宣,还是那五名骨干,都没少做从死尸上扒战利品的活计。

只是他们从未见过真正的法宝,修为又低,一时之间,分辨不出哪些才是法宝。五名骨干不由看向赵宣。后者大手一挥,果断的下令:“扒光了!”

对哦。五名骨干恍然大悟,忙活开来。

远处还有两只飞船想当渔翁呢。云景道长不敢有丝毫的松懈,马上又重新祭起守护罩。

沈云手抚青霜,笑眯眯的举目看向左前侧。

“走!速走!”四十里开外,主船上的一位金丹真人看着千里镜里现出来的那张笑颜,脚下一个踉跄,连退数步,心里悲呼:天帝老爷,这是哪家的杀神!真真的坑死人!

身边的一干手下,无不是冷汗涔涔,两股战战。听到老大的英明决定,他们如获大释,立马各自忙活开来。

两艘飞船迅速掉转船头,落荒而逃。

沈云收回目光,御剑回到飞梭上,对云景道长说道:“那伙人逃了。”

“啊,逃了?”云景道长扼腕,“太可惜了。”话一出口,他立刻意识到自己此话不妥,赶紧的念了一句“无上天尊”,尴尬的对主公说道,“贫道生了贪念,要不得,要不得。”有此念,他与这些劫匪还有何区别啊?

同时,也佩服不已——青木派眼下最缺的就是各种资源。可是,主公却能坚守本心。这一点,他不如主公多矣。

第六四二章 青木派的第一桶金

船尾,赵宣等人已然清理出一大堆战利品。云景道长走过去,先是轻甩拂尘,往那一大堆战利品上施了一记去尘术。

青色的灵光飞闪而过。有些狼藉的战利品复又变得鲜亮起来。

至于旁边的那一堆白花花的残尸,云景道长从宽大的袍袖里取出一只寸许高的大肚黑色瓶子,看了一眼旁边的赵宣等人,故意说道:“这些尸块富含灵气,弃之可惜。用来沤花肥,也算是废物利用。”

明明道长还是那般的仙风道骨,可是,赵宣等人却只觉得他的话阴测没的,不由齐刷刷的打了个寒战。他们知道这伙劫匪全是修士,当时,修士这个群体在他们心里的神仙形象便垮成了碴。如今,再听到云景道长说要废物利用,用残尸沤花肥时,一个个的只觉得胃液翻涌,从此,在他们心里,修士也再不能与“神仙”二字有一丝半点的关联。

“伯堂他们都是实诚人。”沈云回到飞梭上,笑道,“先生莫要再戏弄他们。”

云景道长呵呵轻笑,拧开盖子,将黑色瓶子里的药汁浇了几滴在那码起来的尸堆上面。

“滋——”残尸一滴到无色无味的药汁,便化成了淡淡的白烟。

云景道长重新盖紧黑色瓶子,将之收回袖袋里,不紧不慢的向赵宣他们几个解释道:“这是化骨水。”

原来刚才道长是在说笑。赵宣等人恍然大悟。

云景道长伸手,用拂尘从战利品堆里挑起一枚白玉戒指,左手一晃,掌心凭空多了一枚巴掌大的黑色令牌,呈给沈云:“主公,您请看。”

沈云认得这种黑色的令牌。它是仙门弟子的出入令牌。当年,他去菱洲的仙门理事处加入仙门时,雷副掌事便按例赠送了一枚这样的令牌给他。

他接过来,翻到背面。本来这一面是一大一小两行凸出来的亮金色的字。大的那行,是令牌主人所属的门派,小的那行,则是令牌主人的姓名。而现在,两行字都在,只是它们的颜色不是亮金色,而是如令牌一样的墨色。

沈云定睛,又翻来覆去的看了看。没错,与他得到的那块令牌是一样的材质,正面刻着的日月山河等花纹也是半点不差,不象是假货。

难道是用得太久,字上的金漆都被磨光了?他在心里揣测道。

云景道长见状,在一旁解释道:“人一死,令牌背面的金字便会立刻变成与令牌一样的黑色。这是防止妖邪心生歹意,杀害仙门弟子,冒名顶替。”

沈云再翻到背面,读道:“金光派内门弟子周玉辰。”抬眸问道,“先生,金光派在仙门排第几?”

“不过是一个不入流的门派罢了。”云景道长答道,“在仙门,排名前十的门派,属于一流门派。只有这十大门派才能以‘门’冠名。余下的,不管是二流三流,还是不入流的小门派,都在可以自称为‘派’。”扫了一眼战利品,又道,“金光派里没有剑修传承。贫道猜测,这十人可能是私下结交的乌合之众,并不都是出自金光派。”心中再次庆幸:多亏把这伙劫匪给一锅端了。若是被他们逃走,便等于叫麻烦缠上了身。

也不是他怕这些家伙报复。这一伙人里,自身只有这么厉害。修为最高的是那名头目,也不过是金丹三层的修为而已。他们自身的手段有限得很。但是,一个不入流的小门派里,筑基中后期境的修士的地位是相当高的,很有可能是长老级别的存在。是以,放他们回去,搞不好就是与数个小门派对上了。接下来的情形,兴许就会跟得了牛皮癣似的,本是小病小患,却麻里麻烦,令人难受。

接下来,具体清理战利品时,他们又翻出了九名仙门弟子的出入令牌。这些令牌无一例外,背面的亮金字都变成了墨色。也就是说,云景道长的猜测没有错。这一伙人确实是仙门弟子。十块令牌之中,金光派最多,占了三块。其余的七块上面写着七个不同的小门派。其中有两个门派还是云景道长不曾听说过的名号。

“只有一种可能,这两个门派和我们青木派一样,都是近年从凡人界投过来的新门派。因为名声不显,所以,贫道暂且不曾有所耳闻。”云景道长如是解释道。

沈云难以置信:“凡人界准许成立门派才有几年?短短的这几年里,这些门派里能够培养出筑基中后期修为境界的修士?”至他本人……应该是特例中特例。毕竟当今世上,有几个能有他这般的运道,先后得到天神宗五大内门护法长老的真传。

云景道长不以为然的撇撇嘴,一把将手里头的这些废弃出入令牌捏成粉末,拍了拍手:“之前,贫道曾听说,仙门之边,有门派为了渗入凡人界,暗中派了内门的精干弟子潜入凡人界,扶植凡人门派。本以为是以讹传讹的谣言。现在看来,十之八九是确有其事。”

这样的话,倒是完全解释得通了。沈云摇了摇头,看着地上的战利品,换了个话题,招呼赵宣他们:“你们自己看看,有什么合适的,都配戴起来。入乡随俗,到了仙门上,我等身上再无一法宝,反倒更引人注目。”赵宣他们几个都没有办理出入令牌,所以,最好是不要引起旁人的注意。再者,他们几个都只有凝霞境的修为,在青木派里算得上一流的身手,但到了仙山,却是完全不够看了。身上多配备些衬手的法宝,等于是多一重保障。

十人里,修为最低的也是筑基五层的修为。所以,能扒拉出来的适合赵宣他们的法宝并不多。法器级别的,总共才十一件。沈云全交给他们自己去分配。赵宣让一步,只选了一把上品法器的玉折扇,余下的十件,五名骨干相互谦让着,各自选了两样。六人生平头一次有了自己的法宝,个个都是笑得合不拢嘴。

战利品里最多的是灵器级别的,一共有一百五十多件之多。

另外,还有十七件下品宝器,两件中品宝器。

丹药、药材、炼材、玉简、灵石等,也各有斩获。

沈云统统分一半给云景道长,叫他先挑选。后者却只要了一半的聚灵丹、玉清丹和回春丹,说道:“这些都是金丹境以上修为才能服用的丹药。门内现在就主公与贫道用得上这些丹药。这三种丹药皆不可久留,就是用玉瓶妥善保管,三年五载之后,也会药力全无。所以,贫道厚颜,从主公手里讨要一半。”至于法宝等其他之斩获,他却是一件也不肯拿,理由是,“无功不受禄。”

沈云劝不过,只好依了他。接着吩咐赵宣将所有的法宝、药材、炼材和玉简一一造册登记,笑道:“才进仙山,我们青木派就得了第一桶金。这兆头不错。”

云景道长这才知道自家主公是一件也不私留,而是统统划入公中,心头大震。旋即,心底涌起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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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四三章 半月山庄

目光扫过地上的战利品,云景道长生出一个主意来:“主公,贫道知道有一个地方是这一带的劫匪惯去的销脏窝点。”

虽说这次直接斩获了一千多块中品灵石,两万来块下品灵石,但是,谁让青木派是真正的一穷二白,几乎没有家底可言呢。这些灵石完全不够用啊。

沈云闻言,正中下怀,马上应允了:“请先生把合适的都挑选出来。”

云景道长笑道:“那个窝点,贫道曾去过几次。在那里,是出了名的宝不问出处。不管是丹药,药材、炼材,还是法宝,没有他们不敢接物的宝物。去交易的人也都是身着黑云斗篷,面带黑巾,把自己遮掩得严严实实,不露一点行迹。”

言下之意,这些战利品,统统可以去那里脱手。

沈云闻言,问道:“面巾有现成的。那黑云斗篷要去何去淘换呢?”

“接理说,这伙劫匪应该是人手一件黑云斗篷的。”云景道长又看向地上的战利品,拂尘一甩,从里头拿出一块半个巴掌大,刻有繁杂的花纹的半月形小铜牌来,呈到沈云面前,“主公请看。这是半月山庄的客房门钥。半月山庄是边界的第二大聚居点。在边界,龙蛇杂处。劫匪们也不是次次都是稳操胜券的。是以,他们通常不会将全部的身家都带在身上。要不,我们先去半月山庄看看。”原本,他是不想将主公引到那种复杂的地方去的。谁叫青木派穷呢?再者,亲眼见识了主公的战力之后,他觉得就算是龙潭虎穴,主公也是能够闯一闯的,更何况风传半月山庄的主人只是一位元婴大能。

沈云接过门钥,发现上面不带一星半点的灵力残留,愕然问道:“它是一件俗物?”

云景道长点头:“在边界混的,通常都是隐藏了身份的。修士的灵力各不相同,最易暴露身份。所以,边界各聚居点的门钥都是俗物。每一把门钥都是唯一的,一把门钥只能开一把锁。对于客房信息,各聚居点都是守口如瓶的。不打听别人的房门号,也是在边界约定俗成的一条规矩。如果不是事先探实了,即便是得了门钥,也没有一点用处。也正是因为如此,劫匪们才敢将一些身家留在客房里。”

“那么他们要是折在外头了,聚居点那边会什么时候得知?又会如何处理他们的屋子?”沈云问道。

云景道长如实以对:“在边界的聚居点租房,期租至少是一年。因为这边的租客身上的不确定因素太多,所以,各聚居点都对租期有相对的放松。租期到了,如果租客没有结账,那么,他们会推迟三个月收房。这伙劫匪都是仙门弟子。身一死,其师门立时就会知晓。只怕很快就会寻来。好在这些人定是不敢叫其师门知晓他们在这里做的是什么勾当,所以,也不会将详细住址告知其师门。而如果他们的师门在这一带耳目灵通,能够在三个月以内查出他们的房门号,那么,以他们的魂牌为证,便能叫聚居点打开他们的房间,取走租客留在里头的身家。如果做不到,三个月的延期一到,不管租客有无出事,聚居点就会强行收房。而房间里的一切财物,都会为聚居点的主人所有。”

顿了顿,又细细分析道,“这几个门派里,唯有金光派在边界这边的势力大一点。不过,也有限得很,还不足以查找房间号。况且,从劫匪们留下的出入令牌上显示的身份来看,那两个金光派的弟子并非头目。他们的头目是出自琼云派。后者也是一个不入流的小门派,远在数万里之外。在这一带不可能有什么势力。除非这名头目身为琼云派的长老,在这一带另外还留了人手做后援,不然的话,琼云派也定是查不出来的。”

说完后,他没有下结论。无他,身为金丹境的法修,他太清楚世事无常了。在这世上,骑马没有见到,骑牛却也恰好碰见的事情,比比皆是。所以,这个决断只能让主公来做。而他将自己所知的,全部告诉主公,便是尽到了自己的本分。

沈云握了握门钥,爽朗的笑道:“反正我们也要找个落脚的地方先熟悉一下。既是如此,那便选了半月山庄。先生,半月山庄离这里有多远?要几时才能到?”

“不远,仅有两百来里远。”云景道长答道,“不过,所有的聚居点都只有白天接纳新房客。所以,我们不用急着赶路。”

至于在外头极有可能会碰到劫匪之类的话,他没有再提。呵呵,真有那不长眼的送上来,那才好呢。

事实上,能够在边界混下去的,都是长了一双利眼的。

他们放慢了飞行速度,悠哉游哉的慢慢前行。更加之,看不破沈云的修为。是以,一路上,他们虽然先后遇上了好几艘不明身份的飞船,但是,那些飞船无一例外的都只是远远的跟行了一两里,便果断的掉头离开。

云景道长唯有望着千里镜里一去不复返的飞船们摇头叹息——唉,又跑了一大笔钱财。

天亮之后,飞梭抵达半月山庄。

恰好半月山庄正在收拢守护罩。晨光照得圆拱形的巨型守护罩,金灿灿的,将那一方天地映得金璧辉煌。赵宣等人惊得张大嘴巴,半天没回过神来。

沈云也是不住的点头。与之相比,沈家庄的小五行阵连小巫都称不上。

待守护罩完全收拢,半月山庄终于现出真颜。

原来它是一个半月形的海岛,东西方向最长,约摸有十五里左右。这一带,绿树成荫,花团锦簇之中,时有楼台亭阁显现;南北最短,最多不过五里。却是山石挺立,好比是一道天然的巨型石屏。

小岛的东北侧不远,有三个更小的岛。各自都布有等阶不低的守护大阵。因为以沈云的目力,也无法一视看穿那些圆形的守护罩。它们与大岛,都用白石圆拱桥相连。显然也是半月山庄的一部分。

第六四四章 入住

在海岛的最东端有一个白石砌出来的圆形小广场。

云景道长在那里降下飞梭,看向正前面的那座碧瓦红墙的大殿,低声说道:“主公,那一处就是大堂。”

在来的路上,他已经向沈云等人详尽介绍了半月山庄的相关规矩。比如说,人们如果不想现出本来面目,准许面覆黑巾法宝;又比如说,新租客入住半月山庄,首先要去大堂,挑选房间,办理租房手续。

沈云听完后,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使用黑巾法宝。

黑巾法宝面世不到两百年,是以,玄清子前辈留下来的玉简里没有记载。

此宝甚是神奇:它从一开始出现在面市上,就是这个样式,并且品阶是下品法器。如今,在仙山俨然成了遮掩身份的固定配置,流行甚广,然而,它还是只有一种样式,品阶仍然是下品法器,一百多年来,从未有改变过。此乃它的一个神奇之处;

第二个神奇之处是:明明只是一件下品法器,炼制的法门也是人人尽知,任何一个初级炼器师就锻造。对于使用者的要求也不高,只要是进入了先天的修士都能佩戴。然而,不管是什么修为,一旦戴上此宝,便是化虚真君们也不能看破佩戴者的真颜。

沈云听了云景道长的详尽介绍后,立刻明白过来,这黑巾是怎么一回事——它应该是某位炼器大宗师对黑云斗篷最成功的一次仿制。

他之所以这么肯定,是因为据玄清子前辈的介绍,黑云斗篷也有一个神奇的特性,即,修士穿上黑云斗篷之后,整个人就好象是笼罩在一团墨黑的云雾里头,除非是飞升境的道君驾到,不然的话,休想看到该修士的真实身形。

不过,黑云斗篷有一个很大的漏洞,即,穿上黑云斗篷之后,一旦使用者动用内力,那么,笼罩在脸上的黑云便会散去。也就是说,一用内力,这脸就没法遮住了。

据玄清子前辈的分析,这是黑云斗篷的创造者故意留下来的一个漏洞。为的是限制使用者。一个修士一旦不动用灵力,其行为便会受到很大的限制,不可为所欲为。

黑云斗篷问世的时间已经非常久远,以至于连玄清子这样的炼器大宗师也不知道它的创造者究竟是谁。一直以来,有无数炼器师想要补上黑云斗篷的这个大漏洞,但是,都没有成功。玄清子前辈也曾试过,并且还打造过一只与黑巾极为相类的黑面盔。然而,黑面盔问世之后,他突然领悟到黑云斗篷的创造者的本义。为了守住一个炼器师的节操,他毫不犹豫的亲手将这只黑面盔扔进了熔炉里。与之一同毁掉的,还有黑面盔的炼制法门。

不想,类似的法宝还是做出来了,迅速在仙山流传开来。如今,劫匪们更是人手一件。

沈云戴上黑巾时,心里暗叹:要是玄清子前辈在天有灵,看到仙山的炼器师们为了十块下品灵石,有求必应的炼制黑巾,只怕会痛心疾首,大呼‘节操何在’吧。

话虽是如此说,但是,入乡随俗还是必须的。所以,他们一行人都戴上了黑巾。

此时,天色还早。大堂里空荡荡的。沈云等人进去后,在偌大的正厅里,只看到一个管事模样的中年人端坐在长案后面。后者也是一个修士,炼气四层。

云景道长径直走过去,向管事抱拳:“叨扰了。请问贵地还有空房吗?”

管事的态度象极了凡人界里的客栈掌柜,笑嘻嘻的起身抱拳还礼:“有的。所有的空房间都标在案面上。红点的都是。贵客需要什么样的房间,只管自行挑选就是。”说着对着案面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云景道长先伸出一个手指头在案面上的一个小红点上点了一下。这个小红点立时一闪,案面上现出一间屋舍来。这间屋舍里的情形一览无余。它总共分成内、外两间,里面桌椅茶具等一应俱全,收拾得窗明几亮。

“倒也清爽干净。”云景道长转过身来,笑道,“我拿不定主意。还是请主公定夺吧。”反正遮着脸,谁认得谁啊。再说,仙山里除了修真门派,还有万万千千的修真家族。这年头,不管是大世家,还是寒门小户,哪家的家主出来,不是被身边唤作‘主公’?故而,他只是换下道袍,改了自称,却没有改变对沈云的尊称。

沈云知道他其实是教自己挑选房间。来之前,后者明确的说过了,他有差不多三十年没进过半月山庄的门。一般来说,三十年的时间,对于修士来说,不算长。所以,山庄的大方面应该不会有什么大变动,但是挑选房间这等细枝末枝就不好说了。要到了地头,才能知晓。

沈云看了一眼垂手侍立在长案后头的管事,笑道:“你只管挑间大的,保证每人有一间卧房就行。”

云景道长领令,转身又回到长案旁边,挑选起来。

不一会儿,他选了一个恰好有八间卧房的小院子,抬头对管事说道:“就这间。”

管事飞快的应道:“地字号十一院,总共有一个正厅,一个花厅,一个厨房。八间卧房。每一间卧房都配有官房。租金是每年十五块中品灵石。贵客若是觉得合心意,请先交足一年的租金,和十块中品灵石的保金。一共是二十五块中品灵石。”

云景道长一把拂尘,案面上便堆码出二十五块中品灵石。

管事收了灵石,抱拳笑道:“贵客稍等,小的这便给您去取门钥。”说罢,转身去了后面的一个大柜子。

那个柜子上有很多的半尺见方的小柜门,象极了凡人界药铺里的大药柜。每一小柜门上都有一道白色的标签,上面写着具体的房间号。

管事显然是熟得不能再熟了,根本不用看那些标签,径直走过去,抬手便打开一道小柜门,从中取出一个小小的金色匣子,折回来,当着他们的面打开匣子,却只是用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示意云景道长自己去拿门钥:“里面装的就是地字号十一院的门钥,请贵客查收。”

云景道长探入匣中拿了门钥。

管事又道:“好叫贵客知晓,敝庄的门钥都是仅此一把的。没有门钥,便是敝庄中人也进不得门去。除非摧毁房间的整套守护阵,破阵而入。只是这样一样,代价就高了。敝庄为了更好的保护客人,在守护阵上面可是下了大血本。便是最次等的守护阵也花费了差不多十块中品灵石。客房里的所有东西,包括守护阵在内,一经损毁,按仙门的规定,是要翻倍赔偿的。故而,请贵客务必保管好门钥,还有客房里的摆设物什。”

“多谢告知。”云景道长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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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四五章 搞到房间号了

修士有着过目不忘的记忆。根据案面上显现的地图,一行人很轻松的找到了地字号十一院。

院子不大,只有一进,正房包括两间厅堂和两间卧室,东、西厢房各有三间卧房,小厨房在正房的西侧。沈云与云景道长细细检查过,没有不妥之处。

启动了守护阵之后,沈云听从云景道长的建议,在院子里布设了隔音阵、聚灵阵、流沙阵等数重阵法,将整座小院打造得如同铁桶一般。

布置妥当后,他开始分派房间:八个人,八间房,所以,一人一间,自行选择。

赵宣等人各自从东、西厢房里选了一间房。云景道长选了正房的西卧室。他们将正房的主卧室给空了出来。于是,沈云便住进了主卧室。

这就算是安置下来了。

此时,临近正午。赵宣自请去厨房烧午饭。五名骨干赶紧的申请帮他去打下手。

沈云大手一挥,批准了。

待他们几个下去后,他将云景道长请进正厅,直接说道:“先生,我有法门查出那伙劫匪的房间号。”

云景道长讶然。这么快,主公就想出法门来了?

“主公,需要贫道做些什么?”他问道。

沈云笑道:“此事确实需要先生搭把手……”

少时,云景道长匆匆出了院子。

待赵宣他们张罗好午饭,云景道长恰好自外面回来了。

半月山庄的灵气虽然还是不浓,但却比处于凡人界的沈家庄要浓郁得多。是以,聚灵阵的效果也要好得多。待吃完午饭,小院里的五行灵气已经比得上仙都的仙宫附近那一带了。

五名骨干都是生出了类灵根。周边的灵气越来越浓郁,他们再也坐不住了,恨不得能马上回到房间里走一遍功法,享受一下如此浓郁且精纯的灵气。

沈云看在眼里,笑道:“你等自行排个序,每人两个时辰,轮流担任警戒。”

“是。”赵宣等人领令,很快商量出了结果:赵宣生出的是亲自月华之力,所以,五行灵气浓郁与否,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区别。故而,主动提出,他第一个担任警戒。五名骨干很快也自报了顺序。

于是,赵宣留在院子里,五名骨干各自回房练功。

沈云与云景道长在正厅里喝了一会儿茶,也各自回房歇息。

当然,这是明面上的事。

实际上,两人回到卧房后,一个换上了黑云斗篷,戴上黑巾,另一个则换上一身黑色短打,改了装扮,也是黑巾覆面。两人直接穿墙而出,结伴悄然离开了院子。

出了院子后,他们也没去别的地方,而是避开巡逻队,从一条小道往大堂方向飞奔而去。

在大堂的后面有一座假山石。沈云嗖的一下,拉出一串黑色的残影,冲到假山后面,藏住身形。

而云景道长则闪身躲进了斜对面的一丛开得正艳的茶花后面。透过花枝,恰好能够看到前面的大堂后门。

大约过了一刻钟,他们早上在大厅里见到的那名管事自后门里走了出来。

当值了整整一个上午,管事显然是累着了,一边走,一边将两条胳膊先生抡了一个圆。

云景道长看得分明,轻轻的拉了一下花枝。

斜对面,沈云收到讯号,按照事先约定好的,在心里默数起来:一、二、三、四、五!

就在这时,云景道长自那丛茶花后面猛然窜了出去,一把捂住管事的嘴,将之拖到茶花前面,拿出一枚半月形的门钥,放在管事的眼前,低声喝问道:“说,这枚门钥是哪个房间的?”

管事瞪着一双眼睛,使劲的摇着头。意思是,不能说。

“快说……”云景道长再次喝问。

话未落音,管事的身上突然迸射出一束耀眼的红光。那红光嗖的直冲云霄。

旋即,不远处响起“有刺客”的尖叫声。数条身影迅速往这边飞掠而来。

云景道长见事不妙,一记手刀敲晕了管事,飞也似的离开此地。

那些身影匆匆赶过来,一眼就看到了被打昏在地上管事。他们是负责这一带的巡视警戒的巡逻队。见状,小队长挥手示意其余队员立刻散开,寻找可疑的人,以及线索,而他自己则蹲下身子,先是伸手试了试管事的鼻息,发现只是昏过去了,这才取出一刃赤红色的丹药,撬开管事的嘴巴,喂进去。

转眼,管事嗡咛一声,幽幽醒转。

看清眼前之人是谁后,他手脚并用,慌里慌张的翻身趴跪在地上,低头认罪:“大人恕罪。”

“刚刚是怎么回事?”小队长低头望着他,一双眉毛在眉心拧成了黑疙瘩,“你为何在地上昏迷不醒?身上的警报又是如何开启的?”

此时,管事已经完全清醒了。可是,奇怪的是,关于刚才的事,他只记得自己从后门出来,踏上这条走了将近十年的花径。其余的,完全没有印象。什么倒在地上,昏迷不醒,还有开启警报,他都是一无所知。

可是,他知道自己不能这样回复。因为一旦他说自己一无所知,立马被撸了差事是小,只怕搞不好还会搭上自己的这条小命。

心思转得飞快,他趴在地上,死死的低着头,诚惶诚恐的答道:“大人恕罪。小的,小的刚才眼花,把花枝错看成一条灵蛇,害得自己摔了跌狠的,痛昏过去。警报也是那时误打误撞开启的。”

这时,散开的那些巡逻队员纷纷折回来复命:“大人,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大人,没有检测到灵力波动。”

“大人,周边无人。”

小队长又看了一眼跪伏在地上的管事,冷哼道:“你自己去总管大人那里解释清楚。”带着手下,扬长而去。

待脚步声完了,管事抬起身子,跪坐在地上,用袖子擦了一把脸上的冷汗,心里道了一声“好险”。他至今还是没有想起来,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以至于他会开启警报,并且昏倒在地上。不过,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他已经与巡逻队串好了说辞。等下到了总管大人那里,他只要一口咬死是个意外,也就是挨几句责骂的事。

而沈云与云景道长沿原路,很快回到了院子里。

一进屋,沈云拉下黑巾,笑道:“搞到房间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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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四六章 完全臣服

沈云与云景道长重新换上常服,仍然以黑巾覆面,先是佯装欣赏山庄的景致,悠哉游哉的转到了山庄东南边上的波澜阁。

那一处是半月山庄最大的海景茶楼,也是山庄的一个消息交流中心。

下午时分,茶楼里的客人渐渐多了起来。他们无一不是用黑巾覆面。

沈云与云景道长上到二楼,寻了一个临窗的空位置坐在。在那里,玄字院尽收眼底。不过,因为每一处屋舍都有守护阵的缘故,所以,他们透过窗户看到只是一片庭院深深。

好在两人来这里喝茶,纯粹只是为了模糊一下行踪,压根就没有指望能够从窗户看到些什么有价值的情况。

与别的客人一样,两人也叫来一壶三叶灵茶,慢慢的喝着。他们在茶楼里边呆了差不多半个时辰,这才结账下楼。

从波澜阁出来,两人没有回地字院,而是径直去了玄字院七号。

看到眼前紧闭的石门,云景道长只觉得手里的门钥有点儿发沉。他用询问的眼神看向自家主公。意思是,真的确定就是这里吗?

石门是院中守护阵的一部分。所以,一旦用错门钥,就会触发守护阵。到时,势必会惊动附近的巡逻队。

这里的巡逻队反应有多迅速,午后,他已经在大堂后边充分领教过了。

而且,众所周知的,半月山庄里虽然不禁止房客使用灵力,但是,庄子处处都装有留影石。不管是谁,只要使用了灵力,其所做所为都会被留影石记录下来。

所以,如果想在庄子里做点什么不想被人知道的事,最好是不要动用灵力。比如说,之前,他与主公去逼问那名管事时,就从头到尾没有动用一丝灵力。

那么,问题来了——主公到底是如何从那名管事身上得到与门钥对应的房间号的?

云景道长一直没有想明白。在修真界,这样的问题,是不能贸然请教的。是以,他心里完全没底。走到玄字院七号的石门前,他忍不住最后一次向主公确定。

后者很肯定的微微颌首。

好吧。云景道长深吸一口气,不再犹豫。

半月山庄所有的石门正中间都镶有一个一模一样青铜虎头,海碗大,血盆大口抿成一条三寸多长的细缝。这条细缝便是插门钥的地方。

云景道长将门钥平置,圆弧那边对外,整个儿插入到细缝之中。

是与不是,马上就会知晓。他紧了紧手里的拂尘,侧耳细听。

那门钥被吞没后,不到两息,从铜虎头的里面传来“叭”的一声轻响。

是对的!

云景道长的眼底闪过惊喜。本以为要费一番大气力才能打探出房间号,不想,竟是这般轻易的就做到了。

主公真的是高深莫测!他心服口服的退到一旁。

很快,沉重的石门徐徐转开。院中的情形一览无余。

沈云看了一眼门内。看来那伙劫匪对半月山庄甚是信赖,院子里除了隔音阵和聚灵阵,没有再布设旁的阵法。而且,很明显,劫匪们是倾巢而出。因为他从院子里感觉不到活人的气息。

“走。”他一挥手,率先走入石门里。

云景道长没有迟疑,轻轻拍了一下青铜虎头的前额,取出门钥,紧步跟上。他是在一流门派的外门混出来的,打小就养成了谨小慎微的性子。要是换在从前,他绝不会如此轻易的进入一座陌生的劫匪老巢,定是要确定再确定院里没有不妥之处,才全身戒备着登堂入室。可是,这一次,他却没有一丝半点的担心——主公之修为的高深,远远超过了他的想象。况且,据他的观察,主公行事,很多时候,比他这个两百多岁的金丹要老道得多。所以,主公既然敢这么进去,肯定是院子里安全得很。

果不其然,关上石门,进入院子之后,他运转灵力,细细查看,只发现了隔音阵和聚灵阵。院子里安安静静的,只有他与主公两人的气息。

发现这一点后,云景道长暗中赞了一句那伙劫匪心真大——半月山庄的守护阵真没有传说中的那般坚不可破。至少,他是亲眼看到主公只用了一刻多钟的时间,就破掉了地字院十一号的守护阵。接着,那守护阵在主公与他面前便形同虚设。明明守护阵大开,他们俩几次穿墙而入,都没有触发它。

“我们分开看一看。”沈云指了一下正房,“我去那里。”

玄字院七号比他们租下的院子要小得多,不过,布局倒是与他们的院子一模一样,也有正屋、东、西厢房。云景道长闻言,指着东厢房:“贫道去东厢房。”

“好。”

事实证明,云景道长之前的分析完全正确。这伙劫匪果然只随身带了一小部分的身家。小院里总共有三间卧室,一间厅堂、一间厨房和一间杂物间。两人将小院翻了个遍,不多不少恰好搜出了十枚储物戒指。这些储物戒指里的收藏有多有少,加在一起,是先前他们得到的战利品的十倍之多。

“这些家伙的身家可真是厚实啊。就是贫道也没他们富庶。”云景道长也禁不住咋舌,“也不知道他们打劫了多少人。”

东西到手了,两人果断撤离。临走之前,沈云往院子里使了一记流云袖,卷走了他们俩留在院子里的气息。

云景道长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他从来不知道流云袖还有这用途。

不过,效果真心好。他决定回去后,自己照着主公刚才的样子也练一练。

两人回到地字号十一院时,依然是穿墙而入。

“主公,还去销脏窝点吗?”云景道长请示道。如今,他们手头的灵石已经能够淘换到足够的法器装备青木派的弟子们。而青木派暂且还没有自己的炼器师,所以,相比于灵石,自然是缴获的灵器和宝器级别的法宝们更加珍贵。至少他觉得从长久计,没必要将这些法宝出手了。

沈云略作沉吟,说道:“这些法宝五花八门,质量也是参差不齐,不好用来统一装备弟子。这样吧,我们的行程不变。留下几样常见的,做工精良的,好给以后炼器的弟子们做样品,其余的,都销出去,换成灵石、中低阶的药材和炼材等基础资源。”

“是。”云景道长得令,转身准备离开房间。

这时,沈云突然说道:“那个,以我的修为,可以直接看穿那名管事的心思。早上在大堂,我发现那管事对门钥非常熟悉,所以,想出了这个法子,叫你直接拿了门钥去问逼问那管事。结果,真叫我猜中了。那管事看到门钥,心里立刻冒出了玄字院七号。”读心术源自心魔传承,是好是歹,他现在不得而知,故而,他暂且选择了隐瞒。

原来如此。云景道长清楚的感受到了主公的信任,心里泛起阵阵暖意,转回身子,对着沈云行了一个正式的道礼:“秦岳多谢主公指点明津。”

发现自己这点道行在主公面前完全不够看啊。

啊啊啊,完全拜倒在主公的青袍下了,有木有!

主公是不是那种传说中活了几百岁的化虚老怪啊?要不手段怎么会这么了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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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四七章 一起突破

按照原计划,他们将在半月山庄逗留一个月,以探取那伙劫匪的房间号。结果,只用了一天,便完成了任务。云景道长原以为主公会改变行程,不想,主公却没有更改的意思。

对于他这等修为境界的修士来说,滞留一个月的时间算不得什么。更重要的是,现在他完全臣服于主公了。是以,知道主公的决定后,他就压根没有想过这是浪费时间。

好吧,过了两天,他再一次发现主公的决定是多么的英明——在这两天里,五名骨干陆续小突破,闭关了。

幸亏他们没有前往销脏的窝点。不然的话,在一时之间,在那边还真找不到安全的地头可以让他们全心全意的闭关。

有了上次的经验,再加上在庄子里的所见所闻,云景道长如今是真正相信,在主公这里没有“法不轻传”的规矩。当第五名骨干也闭关时,他再也忍不住,请教道:“主公早就料到了他们五个会闭关突破吗?”

果不其然,沈云很肯定的点头:“没错。他们本来已临近突破。院子里布设了聚灵阵之后,灵气迅速浓郁起来,如今已完全稳定下来。于他们来说,无疑是突破的好契机。”

云景道长恍然大悟,心里又冒出一个新问题,再次请教道:“主公是如何看出他们临近突破的?”在他看来,这五人离突破下一个小境界,还差些火候。

“看丹田啊。”沈云笑道,“我发现,不管有没有灵根,也不管生出的是哪种亲近自然之力,当丹田壁变得鼓鼓囊囊的,并且红到发黑时,就离突破只有一纸之隔了。如果运道好,碰到机缘,立马能突破。即便没有机缘,离水到渠成,自然突破也不远矣。”

云景道长没有想到答案竟是如此的简单直观,听得一愣一愣的,有些反应不过来。

沈云见状,问道:“先生是觉得有哪里不对吗?”是的话,他很乐于就此展开讨论。一直以来,关于修行,他几乎都是自己独自一人琢磨。好不容易碰到先生这个可以交流讨论的人,他非常珍惜,舍不得放走任何讨论的机会。

“不是。”云景道长吐出一口浊气,起身又是抱拳行礼,“主公总是能从乱象之中,总结出共象,从复杂的事情里,提炼出人人都听得懂的规律来。听了主公一席话,胜过秦岳闭关数载。秦岳唯有佩服啊。”所以,他果断的再一次献上了自己的膝盖。

沈云读了祖师等数位化虚大能们留下来的修行手札,是以,知道云景道长所言不虚。没错,在修真界,关于突破,人们不是“悟”就是“修”,搞得玄之又玄。确定没有人从身体各方面的表征这方面去直接的揭示突破前的状态。

说起来,这却是他从一开始就无门无派,没有师父指导,一切只能靠自己一点一滴的琢磨、总结所致。算是阴差阳错,福祸相倚吧。

云景道长有了新感悟,哪里还有什么心情喝茶?当即起身告辞,急急的回到自己的屋子里,试着用更直接的方法琢磨流云袖——那天,将要离开玄字号七院时,他看到主公使出一记流云袖,轻轻松松的收走了院子里的残余气息,觉得此法甚好,很有用处。于是,回到院子里后,有心效仿。结果却应了那句“看事容易做事难”的老话,接连练了两天,始终未得其要领。

哪知,按新思路闭了个小关,又潜心练了两天,他还是做不到。

没有办法,他只好出关,硬着头皮再请主公赐教。

沈云听完,干脆利落的答道:“我使的不单单是流云袖。”具体的来说,是他将流云袖与小龙爪手合二为一,自创出来的新招。

这样的招术,他自创了不少。有些是苦心钻研出来的,有些都是事到临头,突然福自心灵,一挥而就。象云景道长打听的这一招,就是前些年,他在冰雪秘境里搏击旋风时,日积月累而练出来的一个杀招。

此招大成之后,直径数丈的大旋风都难以遁形,更何况区区残余气息。

见先生感兴趣,他很是高兴,当即起身,将前袍别在腰带上,先是放慢速度,完整的将招式演示一遍,然后,又捋起衣袖,拆出袖里的掌法,单独演示。

云景道长看得真切,茅塞顿开。

沈云拂平袖子,笑道:“招式就是如此。接下来,只要将之练熟即可做到挥袖之间,收走一定范围内的残余气息。”至于这个“一定范围”具体是多少,却是因人而异,没有个确数。

全程,赵宣都在一旁当壁草。没有办法,谁叫他修为太浅。主公与先生的交谈,只能听个半懂。他唯有聚精会神,一边听一边强记,生怕漏掉一字半句。不过,主公展示的这一招,貌似并不是很难。

待主公展示完毕,他只觉得一双手痒痒的,不禁上前说道:“主公,您帮我看看,我学的象不象?”

“好啊。你来试试。”沈云很自然的退后,将地方让出来。

云景道长在一旁险些惊落下巴——这样也行?

在修真界,纵是师徒之间,师父如果没有发话,说‘这一招,徒儿你也来学学’,那么,徒弟就是看见了,也只能当没看见。不然,就是偷。会被师父认定为品行不端。

心念一转,他叹道:看来主公是真的有志于引导凡人大众修行,所以,才视“法不轻传”为无物,在人前不会有所保留。

这等宏图大志,这等胸怀,他唯有再一次佩服。还有,再一次庆幸自己牢牢的抓住了大机缘,果断的投奔了主公。想到这里,他决定这次回宗门交任务时,对着掌门所在的主峰认认真真的行个正式的道礼。多亏了掌门发下这个任务,不然,他哪来的大机缘。

大半个月之后,五名骨干陆续出关。他们都成功的晋升了一重小境界。

沈云亲自给他们探脉,发现他们不但修为更进一步,而且丹田里的类灵根也长大了一圈,品质更是有明显的提升。

“照这样的情形,类灵根极有可能会变成真正的灵根。到了那时,你们与有灵根的修士之间就相差不大了。”他大胆的推测道。

五名骨干听了,无不倍受鼓舞,脸上笑成了一朵花儿。

接下来,沈云叫他们在山庄里到处走走,熟悉一下山庄的情形,还有学着与别的修士相处。在庄子里住了一个月后,他们再度踏上飞梭,离开半月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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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四八章 平安礁

三十多年前,在边界总共有三个销脏窝点。云景道长在边界住了差不多十年。这三处窝点,他都曾去过。但毕竟已时隔三十多年。这些窝工是否还在,有无变化,他一概不知。所以,他曾向主公谏言,也学边界劫匪一贯的做法,先带一小部分的法宝过去试水。

沈云摆摆手,说:“来来回回的,太费工夫。”那些战利品都被他放在冰雪秘境里,而冰雪秘境在上次突破融合境时,被收进了丹田里。是问,半月山庄之安全可靠,还能比得过自己的丹田?

云景道长想到的是“艺高人胆大”,没有再提。

他这次带众人去的那处窝点,也在海上,是一座环状的大海礁。在半月山庄的东南方向,相隔一百五十来里——无独有偶,边界上的这三个窝点方圆两百里以内,都有一个到两个修士聚居点。

当年,他在边界那会儿,这三大窝点都只有晚上才开市,并且只做熟客。如果是白天,或者没有熟人引路,自己照着海图摸过去,看到的绝对是一片没有人烟的荒凉景象。

只有一百五十来里的路程,以飞梭的速度,傍晚时分出发即可。不过,云景道长有顾虑。他毕竟有三十多年不曾光顾了,也不知道自己当年搞到的进入法门还行不行得通。是以,向主公谏言,早些赶过去,探探路。

沈云应允了。于是,他们清早便出发了。

不多时,天际线上现出一道小小的红褐色。

“主公,那便是平安礁。”云景道长用拂尘指着那边,介绍道。

白天,平安礁就是一座环状的小岛礁,上面寸草不生,红棕色礁石直接裸露出来。只有知情的修士才知道,边界的三大暗市之一,平安坊就在辟在这座荒凉的小岛礁上。而这也是平安礁名字的来源。

沈云眯缝起双眼细看。

果不其然,那线红褐色里,隐现灵力波动。

只可惜,眼下还隔着三十来里,他只能看出那一处布了阵。

“能不能再近前一些?”

云景道长答道:“可以。就是去岛上,也不会有人现身阻拦。不过,上了岛,一切后果皆要自负。这是在边界,人人尽知的不成文规则。”

沈云闻言,颇有兴趣的问道:“会有阵法师来踢场子吗?”

“有啊。一直都有。”云景道长呵呵,“象这种事,只要窝点还在,能够在外面传开的,从来都只会是阵法师信心满满而来,却被搞得灰头灰脑,交了一笔可观的赎金,铩羽而归的故事。肯定有人得手了,估计是与坊主达成协议,秘而不宣,为我等外人不知而已。”

沈云被他勾起了兴致,看着前方越来越近的岛礁,笑道:“这么厉害?那我也来试试,看坊主究竟是何方神圣。”

云景道长见识过他破阵的手段,说句老实话,心里也是很期待的,问道:“贫道是要将飞梭开到岛礁上去吗?”

沈云摆手:“要是破不了阵,多一个人就要多交一笔可观的赎金。所以,先生还是带着他们几个留在飞梭上吧。我从这里御剑上岛便是。如果到了晚上,我还没有回转,先生再按从前的法门,尝试着上岛。兴许我正等着先生前去交赎金搭救呢。”

“主公说笑了。”云景道长赶紧应道,却依言放慢了飞梭的速度。

沈云召出飞剑,跳上去,脚踏飞剑,往平安礁飞过去。

眨眼之间,他的身影便化成了蓝天之上的一个小黑点,出现在平安礁的上空。

云景道长有点儿紧张,见赵宣等人一脸激动,个个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个黑点,忍不住出声安慰道:“无须担忧,主公的破阵术也相当了得。”

不料,赵宣最先收回目光,看着他,一本正经的答道:“那是自然。我只要一想到主公一举破阵法,将那个缩在幕后的坊主的脸打得啪啪响,就兴奋极了。”

“就是。”

“你们说,那坊主到时会给我们大人什么好处?”

“胡说八道什么呀!我们主公是为了那一点点好处才去破的阵吗?”

“那是为什么呀?”

“当然是看那家伙太嚣张,去灭灭他的威风喽!”

“对对对!那家伙确实是太嚣张了!”

……

五名骨干围着赵宣七嘴八舌的议论着。就没有一个人担心他们的大人会失手。

云景道长抚额。

他原本以为青木派上下对于主公的迷之崇拜,是因为大家一直在凡人界混,没有见过几个真正的修士,眼界太低的缘故。不想,赵宣他们几个到了仙山,在半月山庄住了一个月,对于主公的崇拜没有减少一丝一毫,反倒比先前更甚更纯粹。

不过,话说回来,象主公这样的人物,哪是寻常修士能够相提并论的?所以,自己其实也与他们几个一样,越来越觉得主公了不得。

另一边,沈云御剑,不多时,飞至平安礁上方。

他没有急着降下飞剑,而是将飞剑悬浮于半空之中,居高临下,定睛细看整个岛礁。

如云景道长所言,平安礁确实呈环状。在西南边上有一个一里来宽的豁口。被圈在中间的海面不大,无风无浪,甚是平静,很象一个近圆形的小湖泊。

这是平安礁的表象。

实际上,沈云很怀疑它的真实性。因为他看出来了,整个平安礁的上空充满了灵力波动。那是一个大幻阵。

祖师不是阵修,但她很畏惧阵法,所以,平常很注意收集阵图。在她留下的玉简里,光是成名的幻阵就收录了近百个。先前,在半月山庄,他能够轻松破掉自己院子里的守护阵法,就是沾了祖师她老人家的光。玉简里有那个守护阵的阵图。只是略微改变了一下。

但是,底下的这个大幻阵不在玉简里。

沈云推测,这个大型幻阵应该是祖师她老人家流落凡人界以后,仙山才冒出来的新阵式。

也就是说,平安礁整个儿在一个他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大幻阵里。

沈云看出这一点儿,兴致更浓——这样才更有挑战性。也能更准确的检验一下自己这半年来对于掐算术在破阵方面的应用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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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四九章 化形大妖

平安礁的大幻阵确实不简单。沈云在半空里看了许久,完全无法捕捉到其中的任何一条灵力波动。

无法捕捉到灵力波动,就等于无处下手。这阵便没法破。

沈云不甘心的驱动飞剑,围着平安礁转了一圈。

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一个反常的现象——不管他在哪个方位,影子都是一模一样,不曾改变过。

怎么可能呢?

沈云下意识的抬头去看空中。

不知不觉之中,太阳竟然已经挂在正空当中!

就到了正午时分?

沈云简直难以相信。分明感觉最多就是半个时辰,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到了正午呢?

当然,仅凭感觉去判断,是很不严谨的。沈云合上双眼,敛神内视丹田。

丹田之中,通常情况下,灰色雾气团的自旋,以及冰雪秘境化成的小球围绕灰色雾气团旋转的速度是固定的。是以,每天的同一时刻,两者的相对位置几乎是固定的。

这一点,沈云早已确定加肯定了。

现在到底是不是正午时分,自己的感觉有无出错,他只要内视丹田,查看一下灰色雾气团与冰雪秘境的相对位置即可。

结果是,通过灰色雾气团与冰雪秘境的相对位置来判断,现在离正午还差整整一个时辰!

他的感觉没有错。他确实只是在平安礁的上空逗留了半个时辰。

再抬头去看头顶的艳阳,电光石火之间,沈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自己无法捕捉具体的灵力波动?原来,他早已在幻阵之中。眼前所见的一切,都是幻象。包括他看到的所谓灵力波动。

既是幻象,便是虚的。就好比水里的月亮,镜子里的鲜花,叫人如何能真正触摸到?

认清楚这一点之后,问题就会变得简单多了。

因为他找到了破阵的切入点,即,时间。

他可以通过真实的时间,运用掐算术去反推幻阵变幻出来的时间,以之为抓手,撕开整个幻阵,以确定阵心所在。

原理很简单,但,真正做起来,计算量是相当惊人的。好在沈云的掐算术已经达到最高的第十重,潜心运算的话,也不会觉得太难。

过了半个多时辰,他终于算出了一个结果:正午时分,西偏南两指,十七步。

沈云掏出帕子,擦去额头上的汗,心道:难怪那么多的阵法师铩羽而归。原来,阵心的位置是时刻变换的。

他有上古掐算术在手,竟然也只能以正午推正午,算出在这个特殊的时间点,阵心的具体方位。

现在离正午还差一刻多钟,沈云担心生变,故意佯装不得其法,又驱使飞剑,围着平安礁转悠起来。

当丹田里显示,恰好是正午时分时,他立刻御剑冲进演算出来的方位。

眼前一花,周边的场景立变。

没有荒凉的红棕色岛礁,四周陡然现出一片茂密的松树林。

近前的几株松树少说也有一百多年的树龄。

这也太假了吧!海岛上,哪来这么多上百年的老松?

沈云再纵目四下里打量。只见林间有一条开得热闹的花径弯弯绕绕,伸向绿荫深处。

这是何意?

心中一动,他索性降下飞剑,左手悄悄的在袖子里捏成一道剑诀,东看看,西望望,沿着花径,不紧不慢的往林子深处走去。

转了几个弯,前面突然现出一个用竹篱笆围起来的黑瓦木屋。

屋前是一块巴掌大的空地。左边支着一个半旧的大竹匾,里面晒的全是海中常见的小银鱼。

沈云再要细看,只见虚掩着的木门“吱呀”一声打开了。

一道人影自门内大步流星的走了出来,立下门廊下,抱拳笑道:“道友既然来了,何不进屋来喝杯粗茶?”

这人红光满面,蓄着一把尺余长的浓密黑须,身长七尺。一身得体的紫色道袍,更是衬得他气宇轩昂。

可是,沈云却敏锐的发现,这人的脚下没有影子。

又是幻象!

可以说,这是他有生以来见过的最逼真的幻象。

没有迟疑,他的左手用最快的速度弹出一道剑气。

“铮——”

五色的剑气破空而去,快若闪电,发出金石般的声音。

小院,装着小银鱼的大竹匾,黑瓦的木屋,门廊上的紫袍大汉……它们应声扭曲,化成一圈又一圈的水纹,层层漾开,很快的消失于无形。

沈云仍然是站在茂密的松树林里。

刚才之所见,果然全是幻象。

只是,眼前的这片松树林,是否也是幻象呢?

他再定睛细看。

身后突然传来沙沙的脚步声。他立刻回头去看。

又是一道紫色的人影自一棵海碗粗的松树后现身出来,在离他十步远的地方站住身形。

来人竟然与刚才的幻象里出现的紫袍道士一模一样。

沈云下意识的去看他的身后。

那里有一道长长的影子。

这回不是幻象了。他抱拳打招呼道:“刚才在下多有冒犯,还望坊主大人海涵。”

紫袍道士哈哈大笑,抱拳回礼:“道友厉害,只用了一个时辰,便破了大相如意幻阵。”说罢,右手往身后轻轻一挥。一圈淡绿色的光圈泛开,那一处的松树林也是扭曲开来,迅速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座被繁花围绕着的八角凉亭。亭中有一张白玉石圆桌与两张同样材质的鼓凳。

“贫道最喜欢与有真本事的人交流破阵心得。道友如若不嫌弃,不如坐下来,喝杯我们平安坊的粗茶。”他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沈云发现自己完全看不出紫袍道士身上的灵力波动,是以,知道自己没有拒绝的权力。当即抱拳应约:“恭敬不如从命。在下谢过坊主大人之美意。”

“好!道友够爽快。请!”紫袍道士虽是如此说,身为主人家,却站在原地没有动窝。

沈云心中狐疑,只好硬着头皮先走进了凉亭里。

这时,紫袍道士身形一晃,拉出一长串的残影,在他的对面立住身形。

劲风一闪而过。沈云从中闻到了一丝若有若无的海鲜才有的腥味儿。

也就是他的五官非常之敏锐,这才能够闻到。

沈云心中越发的狐疑了——这位刚才现的这一手,证明其身法也不咋的啊。我怎么可能看不出他身上的灵力波动呢?还有,他的身上怎么会有腥味儿……

突然间,他想起了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里提到过的一支妖族——水族。

水族大妖们化用人形,身上就会带着这股子海鲜一样的腥味儿。越是修为高深,这股腥味儿便越淡。但是,其味只是变淡而已,却不可完全遮掩。

这里本来就是在大海深处。碰到一两只水族大妖,不是挺正常的吗?

沈云面上不显,借着落座,运中道力,偷偷的看了一眼紫袍道士的耳朵后面。

再清楚不过了,那一处绿莹莹的。

它果然是一只水族里的化形大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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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五零章 老夫这破脾气

祖师在玉简里提到过,水族种类众多,鱼、虾、蟹,还有海底的水草、珊瑚,甚至石头,只要通了灵智,都能成为精怪,晋升水族。

眼前这位会是个什么品种呢?沈云心里好奇不已。

据祖师她老人家说,水族身为妖族的一个大分支,也是唯血统论的。其中,血统越纯正,在水族里的地位便越是高贵。

而血统纯不纯正,到了化形大妖这个级别,会直接在外形上表现出来。

血统越是纯正,其化形后,越是与人族相像。比如说,到了妖王这种级别的,化形后,不但与人族看上去一模一样,而且不论雌雄,皆美貌无比。

反过来,血统越不纯,化形的难度越大。好不容易化成人形,却会保留有原族群的一些特征。比如说,鱼类的水妖,会长着一双一看就是非人族的死鱼眼,或者身体的表面仍然覆盖着鳞片,或者背上长鳍,有的甚至直接留有一条鱼尾。

而眼前之化形大妖,虽谈不上美貌二字,但也仪表堂堂。而且,从其外形上,完全看不出他与人族的不同之处来。

可见,这位的血统是很纯正的,在水族里的地位不俗。

紫袍道人似乎完全不知沈云的这番心语,大大方方的在他的对面坐下,右手轻轻拂过白玉桌面。

立时,香气扑鼻,桌面上摆满了沈云生平见都没有见过的珍馐美馔。他有些不适的眨了眨眼睛——用来装盛这些美味的盆碗盏碟全是上品宝器级别的存在。每一只都是金灿灿的,能把人的眼闪瞎。

真阔啊!沈云更加好奇了。

可惜的是,相传,妖族的战力远胜同阶的修士。化形大妖是化虚真君们也轻易不敢沾边的存在。唯有道君们才有与它们一较高低的战力。是以,他也对紫袍道人忌惮得很,不敢在其面前动用道力。刚才也是借着落座,才飞快的偷看了一眼紫袍道人后脑的妖海。

结果,他的运气不太好。紫袍道人象是无意的偏了下头。于是,他只看到了妖海里透出来的绿色灵光,没能来得及查看妖元。

“道友远道而来,请先饮一盏薄酒,润润喉。”紫袍道人抬眸,提起桌上的长颈美人玉壶,亲自将沈云面前的玉盏满上。

一股清纯的幽香在荷叶状的玉盏里“砰”的一下散开。

那是因为酒水中的水灵气太过浓烈之故!

沈云不由心里打了个突。

祖师是高阶丹修,而酒水也是可以入药的药材之一。是以,祖师用一枚玉简详尽的介绍了数百种灵酒,及其酒方。其中不乏天神宗秘制的上品灵酒。

可是,沈云却敢担保,玉简里详细介绍的那些上品灵酒,在这一杯“薄酒”面前,完全就是渣渣啊。

这位到底是何方神圣?沈云终于意识到自己有些托大了,不该这般冒冒失失的上岛。

紫袍道人给他倒满酒后,给自己也倒满,双手端起玉盏,对沈云笑道:“贫道先干为敬。”说罢,一仰脖,咕唧一声,将空玉盏倒过来,展示给沈云看。

沈云只觉得头皮发麻。

这酒确实是世间难寻的高品阶灵酒。

可问题是,它的品阶也太高了,高到以沈云现在的修为,真象紫袍道人这般一口饮尽这么大的一盏,估计稍后酒力上来了,他周身的筋脉都会给撑爆,无一能幸免。

所以,这酒,他最多只能饮一小口,并且还得含在嘴里,运转功法,慢慢炼化。

但眼前的形势是,紫袍道人明显不可能给机会让他这般慢慢的将酒水炼化。

那么,沈云还有一个办法,即,佯装如紫袍道人一样,也一口饮尽玉盏里的酒水,实则是暗中动用障眼法,将酒水倒入冰雪秘境里,暂且封存起来。

冰雪秘境早已被他炼化。他往其中塞东西,完全可以做到随心所欲,且不露痕迹。

可是,这样真的能骗过紫袍道人吗?

沈云的答案是“不能”。对方是化形大妖,有着与道君们一较高低的战力,想来眼力与见识也是不差的。他有几斤几两,对方岂能不知?以他的修为,一口饮尽玉盏里的酒水,却安然无恙,对方要是真能相信,那才叫怪呢。

再者,今日之事,全是因为他擅闯在先。归根结底,是他先冒犯了人家。他若是再骗人,那便真的是一错再错,接连打人家的脸了。

想到这里,沈云果断摇头,如实说道:“小子修为浅薄,受不住酒力,恕不能同饮。”说罢,他站起来,向紫袍道人行了一个正式的道礼致歉,“小子修为无状,擅闯贵岛,多有冒犯。实在是对不住。”

“哈哈哈……”紫袍道人抚须大笑,“小兄弟很对老夫的脾气。”

沈云本来听到他突然大笑,一颗心骤然高高提起。闻言,感觉到他暂且没有恶意。于是,心稍安。

紫袍道人从左边的袖袋里取出一只小碗,摆在桌面上。

那小碗里赫然装着小半碗的酒水。

“不瞒小兄弟,这酒可厉害了。就是老夫,一回最多也只能喝一口。”他笑嘻嘻的指着自己面前的空玉盏,“真要是一口喝掉这么一大盏,非得一觉睡上百儿八十年的,才能化去酒力。就小兄弟这身板,只怕更够呛。”

沈云暗中松了一口气。还好,自己没有弄虚作假。

而紫袍道人这么一说,显然是把喝酒这一页给掀过去了。

他略一抱拳,表示谢意。

紫袍道人笑了笑,话锋一转,面上却现出鄙夷之色:“老夫这平安坊开市,将有两百年了。这一百多年里,几乎年年都有人上岛破阵。能够和小兄弟一样破阵的人,加起来,也是有好几个的。只要有人破了阵,老夫也会象今天一般,摆上一桌好酒好菜,略尽地主之谊。可是,小兄弟是迄今之止,唯一的一个跟老夫直言,不敢喝这酒的。那几个都是自以为有几分手段,跟老夫玩障眼法。殊不知,老夫的幻阵最多能算得二流,但玩障眼法却是公认的一流。”

说到这里,他翻了个白眼,哼道,“老夫第一不喜欢的是不诚实之人,第二不喜欢的就是有人自不量力,在老夫面前玩障眼法。那几个恰好把两样都给占全了。老夫真是被他们气得不轻,一时手里没个轻重,把他们撕巴撕巴,扔海里喂了鱼。不过,事后,老夫都是很后悔的。唉,老夫这破脾气……”

沈云后背上的冷汗嗖的下来了。难怪坊间再无那些破了阵的人的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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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五一章 相互忌惮

威胁!绝对是威胁!

沈云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在最短的时间里镇定下来,看着对方,直接问道:“不知前辈有何指教?小子愿洗耳恭听。”事实上,他沈云多次打死边转,也不是吓大的。

“痛快!”紫袍道人咧嘴笑道,“老夫就喜欢与小兄弟这般痛快的人打交道。”

“前辈过奖了。”沈云抱拳微微一笑。

“小兄弟是个痛快的,老夫便不说那些无用的废话了。”紫袍道人敛了笑,问道,“不知小兄弟上岛来,意欲何为啊?”

沈云答道:“小子杂七杂八的存了一些法器,没有多大用处。听闻前辈这里是个脱手的好去处,便过来碰碰运气。不想,所见与传闻中并不同,是以,先上岛来一探究竟。然后,稀里糊涂的就到了这里,碰到了前辈。”接着,再一次抱拳致歉,“真是对不住,小子扰了前辈的清修。”

紫袍道人“哦”了一声,又问道:“难不成小兄弟来之前没有打听到,老夫这平安坊要到入夜以后才开市,天明之前便收市,白天不做买卖吗?”

沈云面现尴尬之色,呵呵轻笑:“小子确实听说了贵坊的这个规矩。只是小子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所以,性急了些,想先来熟悉一下环境。”

“这也是人之常情。”紫袍道人伸手摸了摸胡子,眉眼间颇有些为难,“本来小兄弟人都已经坐在这里了,老夫应当为小兄弟破例一次。只是,老夫已多年不理庶务。而底下的那些人,大多是跟随老夫多年的老人儿,都被老夫惯出了一身的懒毛病,一个个的都变成了夜猫子。这会儿,他们睡得正香呢。所以,小兄弟,这回真对不住,要烦劳你且再等几个时辰。”顿了顿,他拍着胸脯子,打保票道,“老夫的平安坊向来是童叟无欺,出了名的公道、讲诚信。等今晚开了市,小兄弟只管放心去交易就是。”

沈云知道他说的是实情。

先前,他听说平安坊只有晚上才开市,以为是和凡人界一样,销脏也是见不得光的事。在晚上,用夜色打掩护,最正常不过。现在,知道了平安坊其实是个妖怪窝,他觉得更说得通了——妖族之中,不管是天上飞的,还是地上跑的,水里游的,都如兽类一样,保留有昼伏夜出的野性。

现在刚过正午,恰好是妖族们一天之中最为倦懒的时候,同时,也是妖力最弱之时。也难怪紫袍道人身为坊主大人,也抓不到小妖与他做交易。

“前辈客气了。”他爽朗的笑道,“小子的家乡有一句老话,叫做‘到哪座山,就唱哪座山的歌。’小子现在到了您的地盘,自然也是要遵守您这里的规矩。”说着,起身抱拳告辞,“抱歉得很,打扰前辈清修了。小子暂且告辞,待到夜幕降临再过来交易。”

紫袍道人愣了一下。他没有想到,以沈云这样的修为,竟然如此好说话。

不过,人族狡诈得很。他暗地里猜测:这小子莫非是在冒别的坏水?

转念又一想,这小子刚才有一句话说得对极了。这里是我的地盘,难不成我还会怕一个毛都没长齐的人族幼崽?

哼,小子,你敢胆使坏,只管放马过来就是。到时,老子拿了你祭五脏庙,嘿嘿,也算不得违背天道。

打定主意,他打了一个呵欠,掩去眼底的算计,指着满满的一桌酒菜,招呼道:“难得小兄弟如此通情达理。罢了,老夫便不多留小兄弟了。桌面上的东西,小兄弟但凡看上哪一样,都只管带走。”好吧,一码归一码。看在小家伙左一句“前辈”,右一句“前辈”,怪有礼貌的。他这个“前辈”决定今天且大方一回。

这些碗啊碟的,无一不是好宝贝。但是,沈云打小在市井里长大,深知‘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的道理。想来,在妖族里边,也是一样的。再说,祖师她老人家不只一次在玉简里提及,妖物贪婪、奸诈,不可不防。所以,纵使再借一个胆子给他,他也不敢这样去拿一个化形老怪的宝贝,当即谢绝了:“无功不受禄。前辈的美意,小子心领了。”

是嫌少吧?紫袍道人挑了挑眉,应道:“好走不送。”话音刚落,身形便从鼓凳上消失不见了。却把满桌的佳肴和宝贝都留了下来。

沈云笑了笑,心道:老怪是在考验我吧?真是好笑。

没有再看桌面,他直接掉头回到花径,往回走去。

不想,才走了三步,眼前一花,他发现周边的场景又换了。

湿润的,带着腥味儿的空气从四面八方涌来。

松树林、开满野花的小径……统统不见了。

此刻,他站在一块比磨盘大不了多少的黑色礁石之上。头顶艳阳,四周是茫茫大海。

沈云的脑海里立刻冒出来一个问题:这里是哪儿?莫非又是那老怪搞出来的幻境?

想到这里,他连忙运转道力,定睛细看。

方圆数里之内,都不见有灵力波动。

七里开外,半空之中,悬浮着云景道长的飞梭。不过,他们很明显的没有看到他。

不是幻境!

沈云看着脚底的小礁石,倒吸一口凉气——没有环状的红棕色岛礁。脚下这玩意儿,才是平安礁的本来面目。

那老怪能够长年累月的将这块小小的礁石变成那样的一座岛礁,骗过了所有人。可见他的手段之了得!

想到这里,他心里庆幸得很:还好,我刚才没有抱着侥幸的心理,在老怪面前使手段。

同时,更加好奇了——这只老怪如此厉害,到底是个什么水族呢?

归根到底还是纸上得来终是浅……沈云心中一动,召出飞剑,飞向远处的飞梭——平安坊是个妖怪窝的事实,他迫不及待的想与先生分享。说不定先生听了他描述的紫袍道人后,能够猜出来,后者是哪一类的水族呢。

殊不知,小小的礁石底下,有一双湛蓝的眼睛见他上了飞梭,禁不住嘀咕开来:“这小子果然没有说实话。他还有同伙!”

别看他先前在这小子面前喊打喊杀,威风得很。其实,他因为看不透这小子的修为,心里忌惮得很,不得不收了身形,变成小小的一只,藏在礁石底下。

另一方面,他也好奇得很——说起来,他也有两百多年没有碰到过看不透的人族修士了。并且还是一只人族幼崽。什么时候,人族里又出了这般厉害的后辈小子?难道这小子就是近两年里,风头正盛的那个正清门的叶……什么来着?

他忍不住探出头来盯梢。

旁边,一只八角鱼小心翼翼的请示:“大人,今晚还开不开张?”

“不开张,老子吃什么?吃你吗?”

“那哪够啊?小的总共才几两肉?还不够大人塞牙缝的呢……”

第六五二章 捡来的犀尾阵

“先离开这里。”沈云上了飞梭,便挥手吩咐道。

云景道长吓了一大跳。他一直盯着平安礁方向,居然没有看到主公是什么时候从那边过来的。再一看到主公的神色,他立刻意识到,这里头怕是另有隐情。是以,二话不说,催动飞梭,掉头往回走。

飞梭全速行驶了百来里,沈云终于再次出声:“先生,暂且在这里停一停。”

此处离半月山庄尚有五十来里。飞梭底下是茫茫的大海。正好应了那句“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云景道长意会过来——主公有话要话,并且担心被旁人偷听了去。是以,从储物戒指里取出一套白色的阵盘,说道:“主公,且先容我布一个犀尾阵。”

犀尾阵,原名灵犀阵,是一个成名不到百年的幻阵。因为它可以根据周边的环境,自行变幻出相匹配的幻境,而被创阵者取名为“灵犀阵”。

其品阶为中品灵阵。布阵时,需要神识为引。所以,只有金丹真人,或者更高阶的修士才能驾御之。

此阵一问世,便为仙门的中高层所喜,迅速扬名。

五十年前,一群比较有名望的阵法师在一起喝酒吹牛,搞出了“十大幻阵”的名头。灵犀阵也被收录了进去,恰好位列第十。从此,它得了一个别名,叫做“犀尾阵”。

十五年前,一条爆炸性的消息迅速在仙门各门派之间传开——此阵的创阵者外出云游之时,不幸遭了贼手,意外殒落。他生前并没有将犀尾阵的阵图传给座下弟子,所以,犀尾阵自此失传。

消息一传出去,犀尾阵的价格暴涨了十倍还不止。之后,每年都有一两套犀尾阵公开拍卖。最后成交的价格好比芝麻开花节节高。到近年,竟然涨了差不多百倍,比在“十大幻阵”里排在第一位的玉虚宝阵还要贵三成。

因为它的价格远远超出了它的内在价值,所以,人们得到犀尾阵的阵盘,都只是为了收藏,以期在来年拍出更高的价格,从中渔利。

没有人会象云景道长这样,真的拿出来用——要知道所有的阵盘,只要保养得当,几乎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但是,不管是什么品阶的阵盘,它的使用次数都是有上限的。犀尾阵是中品灵阵,通常情况下,最多能使用百次。运气好到爆的话,有可能会多一两次。是以,按照犀尾阵去年的成交价,每用一次,就等于是花掉了十块上品灵石。不是二般的土豪,真心舍不得用。

云景道长在玄天门地位寻常,典型的“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属于可有可无型。而且他的身后没有强大的修真家族供给,财力也稀疏平常。

按常理说,他是没那能耐从市面上拍买犀尾阵的。

事实也是如此。手里的这套犀尾阵,是他三年前在玉溪镇三星观附近的红岩下偶然捡到的,连一块灵石也没有花费。

再者,这套犀尾阵是已经使用过的旧品,只剩四次使用次数。如果拿去拍卖,按现在的行情能够拍到五十块上品灵石便是冲了天。成交之后,要按成交价的一成向仙门交纳交易税,余下的还要分三成给拍卖行。从寻找合适的拍卖行、估价……整套流程下来,少说也得半年,可是,最后,真正到手的不过三十来块上品灵石。云景道长虽然不富裕,却也还没到为了这三十来块上品灵石四处奔波,折腾半年的地步。

修士行事,主要是听从心事。越到高阶,越是看重自己的心意。

云景道长没看上那三十来块上品灵石,自然也就没把犀尾阵另当别论。

更何况,眼下,除了这套犀尾阵,他手里也没有别的幻阵可用。

所以,他毫不犹豫的将之拿了出来使用。

沈云看到一个在祖师的玉简上不曾记录过的新阵,不由兴趣大增,暂且按下心里的话,在一旁看他布阵。

云景道长布好阵,将一块中品灵石放入阵盘正中的凹槽之中。

一圈金光嗖的自那一处涌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滑过盘面。所有的阵点依次被点亮。它们发出来的金光破空而去,射向布在飞梭边缘的十六面白玉阵旗之上。

金光一碰到阵旗,皆等分成两道更细的金光,一道留在阵旗里,另一道则从另一个方向弹出去,飞向另一面阵旗……

嗖嗖嗖……

十息之后,飞梭俨然被一张细密的金色光网罩住。

“嗡——”就在这时,所有的阵旗齐齐摇晃,出声相合。

金色的光网应声消失。与之一道消失的还有阵盘和十六面阵旗。在云景道长的面前,悬浮着一大两小,总共三枚阵珠。大的那枚红艳如宝石;小的两枚则是蓝色和黄色,呈半透明状。

“犀尾阵布好了。”云景道长一甩拂尘,三枚阵珠皆不见了。

赵宣等人环顾四周。天在上,海在下,飞梭还是飞梭……跟布阵之前分明是一个样。

沈云却看得分明,整只飞梭都被灵力波动覆盖着。它们呈金色,细如针尖,忽明忽暗。

心中一动,他说道:“我去外面看看。”

话音刚落,人已经踩在了飞剑之下。转眼,连人带剑消失不见了。

这时,赵宣他们几个终于看出了布阵与没布阵的区别所在——主公离开飞梭的那一刹那,身形看上去骤然变小,只有正常的十分之一大小。

“糟糕!”赵宣担忧的看向云景道长,“道长,你还没来得及告诉主公的入阵法门呢。”

云景道长不以为然的笑了笑:“平安礁的阵法比这个不知道要高明多少倍,都拦不住主公。不用担心。”

他说得一点儿也没有错。他们看到主公脚踏飞剑,悬浮于半空之中,伸出手飞快的掐算起来。半刻钟之后,主公身形一晃,人又回到了飞梭上面。

“从外面看上去,看不到飞梭和你们,只有一缕淡淡的云气,和周边的云气没两样。”他摸着下巴,若有所思的说道。

“真是太神奇了!”

“明明是飞梭,我们好几个人也一直在,却完全看不到!”

……

赵宣他们几个惊艳不已。

云景道长目光流转,甩了甩拂尘,问道:“主公是说,那平安礁其实也是幻阵变出来的假象?”

沈云很肯定的用一双手比划道:“事实上,它就是这么大的一块黑色小礁石。”

“我的天帝老爷!”

“太厉害了!”

赵宣他们再次惊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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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五三章 心照不宣

“水族中的化形大妖,擅幻阵、障眼术……”沈云一五一十的道出与紫袍道人打交道的经过。

云景道长听了,只觉得后背阴风阵阵,全身的鸡皮疙瘩暴起。

赵宣等人更甚。明明是个大艳阳天,他们却好比掉进了千年寒冰里。坐在蒲团上,个个咬得后牙槽“咯吱”作响。

“先生,你听着觉得象是水族里的哪一支?”沈云说完问道。他回想了祖师在玉简里提到过的水族大妖,竟然没有一个能对得上的。再加之平安坊问世不到两百年,所以,他怀疑紫袍道人是天神宗覆灭之后,才新崛起的大妖。想到先生博闻强志,应该会有所耳闻。

云景道长翻眼望天,绞尽脑汁想啊想。良久,他茫然的摇头:“恕贫道孤闻寡陋,确实是不知。”顿了顿,又道,“能够以小变大,用一块小小的礁石,幻化出一座岛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历经近两百年,而不曾被人识破过……”他“滋”的抽了一口冷气,神色变得十分凝重,“主公,要不我们换一个地方吧?”正所谓,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吗?

沈云摇了摇头:“另外两个窝点只怕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说的也是。云景道长没词了。

其实,沈云担心的不是安全问题。他心里更多的是好奇,是想知道紫袍道人到底是什么妖怪。想了想,他又问道:“先生,有没有大妖能够做到用身体变幻成类似于岛礁这样的存在?”

“啊呀!”赵宣他们几个忍不住再次惊呼。

云景道长愣了一下,缓缓说道:“上古时期,存在体型巨大的神兽。比如说,在北冥之地,有一种叫做鲲鹏的神兽,它身长有几千里。这样的体型莫说化成一座岛礁,就是幻化成一条大型山脉也是绰绰有余啊。只是上古之后,再无巨型神兽的踪迹。贫道不曾亲眼见过化形大妖的真身。相传,它们的体型也是相当庞大,远远超过同族。如果传言非虚,那么,主公的怀疑确实很有道理。贫道细细想来,发现往日看到的平安礁外形,真的象极了一条巨大的海蛇浮在水面上。”

一想到自己以前极有可能是跑到成了精的海蛇身上做交易,他再次暴寒,使劲的打了一个哆嗦。

晚上还要去平安坊……赵宣他们几个脸上不见一点血色,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海蛇?不对。”沈云很肯定的摇头,“现有的几种海蛇都只是妖兽,不是灵兽,怎么可能修炼至化形境?”

云景道长发现自己对妖族的了解,远不如主公,根本就帮不上忙,心里更加佩服,暗自赞道:这得是什么样的师门才能培养出主公这等知识渊博、见多识广的弟子来!

一时之间,他对青木派的师承、道统之兴趣愈发浓烈。同时,心里的疑惑也更深——玄天门的功德法修一脉,很注重对师承、道统的研究。他在玄天门两百多年,对仙门的主要师承和道统了如指掌。可是,却从未听说过有这么牛皮的一支传承。再者,如果真的这么厉害,青木派为什么一直名声不显?甚至于主公流落到了凡人界?除非……

脑海里划过一道暗芒,他被自己的猜测给惊到了——除非主公是天神宗余孽之后!

沈云敏锐的捕捉到了先生眼底一闪而逝的精光,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先生是个聪明人。

要不要向先生道明我的师承呢?他有些犹豫。

因为他担心一旦挑明,先生虽然不可能去仙门告发,但是极有可能选择与他划清界线,从此断绝往来,井水不犯河水。

而他对仙山的了解全停留在祖师的玉简里的记载。在边界呆了一个月,他发现,两百多年过去了,用“沧海桑田”来形容仙山的变化,一点儿也不过分。仙门显然与仙庭一样,也是致力于抹掉天神宗的影响。一个最明显不过的例子就是,此行,他所看到的边界,与祖师笔下的边界更象是两个世界:天神宗的时候,边界的守护大阵一直存在,却鲜有开启的时候;那时的边界虽然也不太安稳,但是,还没到劫匪如云,公然聚众销脏的地点。

这还只是边界,据说是各门派的影响力最薄弱的地带。

他完全可以想象,仙山的繁华地段之变化只会更大。

所以,祖师在玉简里提到的那些人与事十之八九已被尘封,没人记得,也没人知道。他对于眼下的仙山等于是一无所知。眼下,他很需要先生这样的人带路。

但是,先生是仙门一手培养出来的修士。想必先生从小到大听到“天神宗”这三个字都是与“邪魔外道”直接挂钩的。与先生相处了这么久,他能感觉到,先生是个心术端正的真修士。是问,先生一旦知道了他的师承,知道他是天神宗余孽之后,怎么可能与他“同流合污”呢?

人生地不熟的,一旦先生走了,他要再找一个象先生这样的人来带路,怕是非得要费一番苦工夫才行。

所以,还是装做不知道,莫要点破为好。沈云在心里如是对自己说道。

另一方面,云景道长也是好不纠结——走,还是不走呢?

天神宗可是祝融大陆之处,迄今为止,最大的邪魔外道。他若不走,选择继续留下来,岂不是自甘堕落,为虎作伥?此举绝对是违背他的道心的,完全不可取;

走的话……青木派上下团结一致,积极向上,会是邪魔外道吗?还有主公……自他认识主公以来,主公可曾做过一件坏事?主公之愿,是引导万万千千的凡人修行。这分明是天大的善举啊。大魔头能有这样的志向?

再者,自己追随主公之后,不但没有造下罪业,反而很快就得一笔可观的功德,成功晋级金丹二层。难不成我为虎作伥,天道不但不罚,反而有赏?何其荒谬也!

单从这一点就足以证明,至少现在,青木派不是邪魔外道,主公也绝非大魔头。

既是如此,我还走什么走啊。

罢了,只要主公不道破与天神宗的关系,我就当不知道罢。

云景道长很快做出了决定。抬眸,他若无其事的将话题又引回到平安坊上:“主公,今晚,我们还是要去平安坊,对吧?”

沈云知道他暂且放下了,暗中松了一口气,欣然点头,对赵宣等人说道:“平安坊就是一个妖怪窝,伯堂你们几个修为低,怕到时受不住妖气,所以,先回半月山庄。”

赵宣他们正中下怀,抱拳称是。

“先生,你呢?去,还是不去?”沈云看向云景道长。

“贫道在三十多年前就曾去过一次平安坊。”云景道长笑道,“时隔三十多年,再故地重游,想来也是一桩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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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五四章 辣眼睛的彩船

天将黑,沈云与云景道长依然乘着飞梭前往平安礁。

离平安礁尚有三十来里远,前方的夜雾里突然现出一点亮光。沈云举目望过去,原来是海面上开过来一艘灯火辉煌的三层大彩船。

那船上人影绰绰,藏了不少人。更重要的是,隔着三十余里,又有夜雾遮掩,也掩盖不了船上那冲天的妖气。

彩船的速度不慢,劈波斩浪,象离弦的箭一般,朝着这边飞驰过来。

“有情况!先生用千里镜看一下正前方三十里远的地方。”他连忙提示。

云景道长祭起千里镜。镜面上一晃,先是现出一片迷雾的雾气。紧接着,雾气之中,飞驶出大彩船。

“妖气!好浓的妖气!”他立时惊呼。

为了验证自己的判断,他又祭起如意圈。当金色的光圈套在千里镜外面,镜面上显示的画面陡然变得清晰起来。彩船之上那些人原本是穿红着绿,喜气洋洋。此时却是鱼虾贝蟹,张牙舞爪。

“好宝贝!”这是沈云第二次见识如意圈的威力。如意圈也是天神宗覆灭以后才有的新式法宝。是以,他不知道此宝还有戏文里的照妖镜的功能(读完了玄清子前辈留下来的玉简,他才知道,照妖镜之说,纯属人们的美好愿意,是绝对的讹传。是以,他万万没有想到,在边界几乎是劫匪标配的如意圈会有叫妖族现形的功能)。以他现在的目力,还没法象如意圈这般,对于小妖们的真身一目了然。

“这船看样子是那平安坊主来接我们的。”心中一动,他用神识传音,吩咐道,“等会儿若是能再见到它,我来掩护,你也这样暗地里照一照它。”

不想,云景道长却冲他苦笑,也用神识传音,回复道:“贫道这两件法宝其实只能破一破障眼法,化形大妖是真正的化出了人形……怕是于它无用。”

“你也试试看。”船上的妖气那么重,沈云自然也知道船上的这群小妖远没到化形的境界。它们只不过是用了障眼法变幻出人身罢了。而化形大妖却是实打实的修炼出来的人身。如意圈加持千里镜,是否对化形大妖有用,他心里也觉得可能性不大。可是,谁叫他没有别的办法了?权当是死马当活马医罢。

“是。”云景道长点头应下,轻轻一甩拂尘,收了千里镜与如意图。

大彩船那边显然也是发现了他们,速度越来越快。半刻钟之后,已距他们不到五里。

沈云能清楚的听到充满异域风格的音乐自船上传过来。

暗中运转道力,他发现自己能够看破小妖们的障眼法了。待船再靠得近些,他发现船上布有幻阵。不过,比平安礁上布设的幻阵差得远了,甚至连犀尾阵还不如。

他三下五除二便破了那阵。

出乎意料的是,亮闪闪的豪华大彩船是真的。

心思一转,沈云恍然大悟——这个幻阵肯定是紫袍道人布设的。其目的是加持船上小妖们的障眼术。因为这些小妖的修为实在是太低了,单凭己身之力,障眼术维持不了多久。

“等会儿,你从景门东三步靠近彩船。”他用神识传音,点破了幻阵的生门所在。

云景道长也看出了彩船上另有玄机。收到传音,提着的心瞬间落回了肚子里,心道:跟着主公,怕是龙潭虎穴也闯得。

说话间,大彩船已开始减速。几十息之后,它在离飞梭百来步远的海面上停住。

站在船头的那只黑袍年轻男子生得虎背熊腰,面相威严,比戏台子上的将军还要威风。

他上前一步,一挥手。船上的音乐顿停。

他飞快的捋了捋黑袍的前襟,抱拳见礼,朗声请道:“大人,我家主人特派小的来接您上岛。”

一举一动皆大气得很。

他自己眉眼间也是自信满满。

殊不知,这边沈云和云景道长忍得好辛苦。

前者……默声不响的挪开目光,垂下眼帘。太辣眼睛了,有木有!

而后者则是看着他,脑海里不由现出另一幅图来——一只油光黑亮的大青蟹站在船头用两只巨钳象人一样的行礼,并且口吐人言。

好不荒诞!他暗中握紧了手里的拂尘,上前一步,大声回应道:“请问,你家主人是何人?请我家主公上岛做甚?”

大青蟹挥了一下巨钳,高声答道:“我家主人是平安坊的坊主大人。中午,我家主人听闻大人晚上有意去我们平安坊游玩,特意派了小的前来接引。小的们自太阳落山便在这一带等候大人。总算接到大人的法驾。”

好一只知礼的大海蟹!这番话说得不卑不亢,又不失热忱。在凡人界,寻常人家的管事也不及它这般会说话。沈云忍不住在心里赞了一句,向云景道长微微颌首。

后者意会,对着船头说道:“如此,多谢贵主人。贫道这便将飞梭靠过来。”

“请!”大青蟹爽朗的回应。

看到飞梭直接从幻阵的生门而入,准确无误的落在船头甲板上。大青蟹愣了一下,旋即,疾步迎上来,躬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海上夜雾浓重,大人请船中宽坐。”

沈云颌首示意,率先往灯火通明的船舱里走去。

“奏乐!”大青蟹冲船舱里挥了一下手。

话音一落,乐声再起。这回换了一只曲子,喜气洋洋的,甚是热闹。

进了船舱,沈云和云景道长险些被舱内富丽堂皇的布置晃瞎了眼。其中,最显现的莫过于左侧立着的那张巨大的赤金镂丝嵌宝大屏风。

乐声就是自它后面传出来的。

珠光宝气之中,隐隐现出一队华衣乐师在屏后摇头晃脑的奏乐。

沈云扫了一眼。哪有什么华衣乐师?又是障眼术使然。屏风后面就是十几二十只八章鱼。只有那镶金嵌宝、同样珠光宝气的各式乐器全都是真的。

单是从这土豪的气质来看,也不用怀疑,它们绝对是紫袍道人派来的。

还有就是,从亮闪闪的珠光宝气,还有热闹的气氛之中,不难品出紫袍道人的善意。后者似乎有结交之意。

沈云面上不显,心道:这就有意思了。那化形大妖到底看中了我身上的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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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五五章 平安堡

大青蟹热忱的将沈云他们两个引到厅中入座:沈云独座上首,云景道长坐其左下首。他自己在则右下首做陪。一人一案,看样子实行的是分食制。

果不其然,大青蟹轻轻的拍了拍巴掌:“上菜。”

立时自门外进来两队盛妆的宫装美人。姣好的面容,柳条儿般的身段,手里捧着用金玉餐具盛着的美味,踏着莲步,步步生花……沈云看了一眼。美感全无——仍在是障眼法使然。哪来的美人?分明就是两路排成纵队的大龙虾。不过,它们手里捧着的金玉餐具和美味都是真的。

他瞥了一眼下首的云景道长。后者明显对周边的一切都不感兴趣,老神在在的端坐在长案后面,眼观鼻,鼻观心。

也是,先生是玄天门的弟子,从小接受的就是“斩妖除魔”的教育,所以,能够隐忍的坐在妖精窝里,已是难得了。

大龙虾们不知道它们的障眼法已被沈云识破。将三张小案一模一样的摆得满满当当后,有四只大龙虾一拧腰,欲在客人们的小案两边坐下。

云景道长低垂的眼皮子终于掀了起来,一甩拂尘,沉声说道:“有劳,贫道不需要侍女服侍。”

分坐在他的小案两边的两只大龙虾不知所措的看向对面的大青蟹。

后者象是早已料到有此一遭,不在意的笑了笑,挥手:“都退下去。”

大龙虾们低头齐声应了声“是”,迅速撤下。

大青蟹起身向沈云抱拳赔礼:“小的考虑不周,叫这些庸脂俗粉污了大人的眼睛。”说罢,再次拍手,“起舞!”

自屏风后面传出一阵轻快而细碎的脚步声。少顷,四名妖娆的美女披着长长的彩绸条,鱼贯而出。

沈云不忍直视——四条银闪闪的带鱼……

很快,他发现带鱼们跳的舞并不简单。看着花团锦簇,令人赏心悦目,实则有迷人心魄之效。这时,他终于明白过来,为什么先生一上船便目不斜视,正襟危坐。

再看大青蟹,它已经沉迷于迷人的舞蹈之中,不能自拔。

于是,沈云心稍安。想来是妖精跳舞都是如此,并不是特意针对他们二人设计。

不过,他的戒备之心更甚,悄然将道力拧成数缕细丝,避开一众水族,探向舱外。

大彩船早已重新启航。只是因为太平稳了,他坐在船舱里,被华美的摆设,还有大龙虾和带鱼们抓住了眼珠,所以一直没有查觉罢了。

意识到这一点,沈云心里猛的打了个突——紫袍道人故意搞得破绽百出,是不是就是为了分散他的注意力?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这艘大彩船十之八九不是驶往平安礁!

心中一动,他暗中运转道力,将探出去的道力细丝们探向茫茫的海面上。

该死!周边夜雾朦胧,遮天蔽月,完全不可视。

紫袍道人完美的利用了这一带的环境,不知道要将他带到何方。

沈云在袖子里握了握拳头,再一次深刻的认识到,什么叫做“书上得来终觉浅”。祖师写在玉简里的那些对待妖族的经验,终究是祖师她老人家的。他要想将之真正变成自己的,必须亲身历练。不然的话,他会永远如应对紫袍道人这般,发现自己总是低估了后者。

罢了,事已至此,唯有打起精神,小心应对。他吐出一口浊气,又看了一眼云景道长。后者没有看带鱼们跳舞,但是,也中了迷局。只是没有象大青蟹那般陶醉,脸上时不时现出挣扎之色。

这种事,旁人是帮不上忙的,要想摆脱迷局,唯有靠自己。沈云能做的,就是在旁边为其护法。

大约过了一柱香的时间,大彩船前面的海面突然向两边翻涌而去,凭空的现出一条大道来。

紧接着,大彩船驶入这条巨大的水道之中。

沈云心中愕然:这是要去海底?

旋即,他又释然了。既然海里的虾啊鱼的能离开水,在船上布菜、跳舞,那么,紫袍道人肯定也有法门叫他和先生去海底做客。

传说,海底有座水晶宫,不知道是真是假……

水道是盘旋向下的。绕了四五圈的样子,大彩船的前方突然现出一大丛艳丽的巨大珊瑚群。妖气森然,隐现灵力波动。

不用说,那便是紫袍道人的老巢。沈云不动声色的收回道力细丝。

带鱼们的舞蹈恰好结束。

大青蟹打了个激灵,瞬间回神,笑嘻嘻的起身打招呼道:“大人,到了。我家主人在水宫宴请大人,还有贵客。”

云景道长闻声,终于抬起眼皮子。额头上冒出几点虚汗,他的目光很快恢复清明。

沈云也故意做出刚刚从歌舞中回过神来的样子,向大青蟹微微颌首。

“大人,匣中的两枚宝珠名唤避水珠。”大青蟹一抬手,手中现出一个红漆小匣子。里头并排摆着两枚黄豆大小,类似于上品珍珠的白色圆珠,“将之含在舌下,有避水之效。”

云景道长的眼底现出惊艳之色,心道:一出手便是两枚避水珠。紫袍水妖好大的手笔!

玄清子前辈的玉简里有提及“避水珠”。这是水族的大宝贝,确实如大青蟹所言,有避水之效,极其不易得。于人族修士来说,更是可遇不可求。便是玄清子前辈也是晋升化虚真君之后,才机缘巧合,偶然得了一枚避水珠。从此,他持此宝,游历了许多水底秘地。可惜的是,避水珠是有使用年限的。二十年之后,玄清子前辈的那枚避水珠到了年限,突然有一天,自己爆破开来,化成一小撮珠粉,救无可救。之后,玄清子前辈几次三番再去之前得到避水珠之地,希望能够再寻得一枚避水珠。然而,始终未能如愿。

沈云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如此轻易的得到一枚避水珠。再一次感叹紫袍道人的财大气粗。

“多谢。”他有些动容,从匣中取了一枚,毫不犹豫的依言含在舌下。

大青蟹笑着将匣子送到云景道长面前。后者也一样,直接送入口中,含在舌下。

不多时,一行人出了船舱。

沈云放眼望过去。红色的珊瑚丛不见了。他的面前现出一座金碧辉煌的巍峨城堡。高高耸立的城楼上,悬有一块金色巨匾,上面写着“平安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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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五六章 突如其来的哭穷

难不成平安坊就设在这平安堡之中?沈云看向云景道长。

后者意会,不露痕迹的摇了摇头。

这时,紧闭的朱色城门大开。从里头,象潮水一般的涌出百来名长枪银甲军士。

他们井然有序的分列在城门两边。枪明甲亮,威风凛凛。

云景道长不由直了直腰背。

沈云却不以为然——还是障眼法使然。其实就是一群青背的胖头鱼而已。

“道友大驾光临,真是蓬壁生辉啊!”熟悉的声音自城门里传了出来。旋即,人影一晃,紫袍道人赫然现身。笑容可掬的抱拳,与他们相对而立,仅隔三步之遥。

好快的身法!云景道长暗赞。

沈云突然意识到,每一次,紫袍道人都是这般现身。自己还没有看到过这位有中规中矩的走路。

想到无处不在的障眼法,他不由心里却阵阵生疑——这位该不是在隐瞒什么吧?

面上却不显,他展颜轻笑,抱拳还礼:“坊主大人,客气了。”

紫袍道人笑道:“我懒散惯了,见到道友,只顾着欢喜,却忘了向道友请教名号。”

“在下姓沈,单名一个云字。”沈云如实以对。

紫袍道人见他没有报道号,而是道出了俗世的姓名,脸上的笑意更深:“原来是沈道友。好叫沈道友知晓,我姓余,也是单名,唤作莽。”

“原来是余坊主。”沈云应道,心里猜测开来。

按照祖师在玉简里有提到过,妖族的姓氏其实是有章可循的。通常,它们的姓氏里都会透出自己的妖族信息。比如说,狐妖不是姓胡,就是姓古,或者月。

照这个道理,“余“同“鱼”,这位余莽应该是某一种鱼。

余莽看向他的身侧,问道:“不知这位道友如何称呼?”与高深莫测的沈道友不同,这一位的修为,他看得出来,是金丹二层。再看两人从船上下来时,这位始终落后于沈道友一步,所以,他猜测这位是沈道友的随从。

沈云欲引荐,哪知,云景道长已抱拳自报家门:“贫道姓秦,恰好也是单名,唤作岳。”

“真是巧啊。”余莽哈哈大笑。见沈云没有点破这位的身份的意思,他也装糊涂,“欢迎秦道友。”然后,抬手。

从高大的城门里接连抬出来三台流光溢彩的宝辇。每一台宝辇都是由四名大力士抬着。他们一样的着装打扮,光裸着上身,现出健硕的胸肌。

沈云看得真切。所谓的大力士其实是壮硕的海马幻化而成。

余莽伸手请道:“我在里头备了薄酒为二位接风洗尘。请。”

“请。”沈云大大方方的应了约。心里颇为无奈。其实,他只是想找个地方换灵石而已,无意与妖族往来。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至少到目前为止,余莽也没有现出恶意。

余莽身形一晃,眨眼的工夫,人已端坐在近前的宝辇上。

他的身法是一如既往的很快。可惜,沈云自心里留了意之后,便暗中分出几缕道力,紧盯着他的脚下。这一动,垂地的长袍微微掀起一角,闪出一线暗紫色的亮光。

沈云在心里大吃一惊——他绝对没有看错。长袍之下,是一条覆盖着细密的暗紫色鳞片,类似于蛇尾的存在。

化形境的大妖拥有一条蛇尾!是血统不够纯正的缘故吗?

沈云垂眸,掩去眼底的讶色,登上了宝辇。

进了城门,眼前豁然开朗,现出一个椭圆型的大广场。

广场的上空拉着无数的彩绳,上面挂着各式各样的灯笼。这会儿,广场上没有行人,只有数名小厮各自提了一只红色的圆灯笼在灯下,挨个的点亮灯笼。

沈云看了一眼。又是障眼法,这些小厮都是蚬子精。

广场的对面是一座亮闪闪的红色宫殿。与城门,广场一样,它也是周身隐现灵力波动。沈云看得真切,不是障眼法,而是幻阵。

三台宝辇在胖头鱼军士的簇拥之下,径直穿过广场,从大门进入了红色宫殿。

一进门,沈云不由抬起头来,倒抽一口冷气。

好大的红珊瑚树!

它红艳似火,起码有十三四丈高,直接顶到了大宫殿的圆拱形天花板。偌大的大厅里没有一盏灯,但是却亮如白昼。究其原因,全是因为这株巨大的珊瑚树使然。它有无数的枝蔓,每一个枝蔓都是亮闪闪的,透着绚丽的光芒。

又是障眼法?

沈云眨了眨眼睛,再去看那珊瑚树。

它的周身确实布满了灵力波动。既不是障眼法,也不是幻阵,而是禁制。

沈云的上古掐算术已经修至最高层。寻常的禁制拦不住他。可是,这回,他却生出了不知从何开始的感觉。无他,珊瑚树上的每一个枝蔓都布设了一道彼此独立、不尽相同的禁制。

宝辇径直朝着红珊瑚巨树走去。不料,才走了三四步,沈云只觉得眼前一花,红珊瑚树不见了。入目的是一堵红色的高墙。宝辇绕到墙后。他看到了一条铺着金底织红花地毯的宽大楼梯。

一共有十五级台阶。每一级台阶的两边都站着一个笑盈盈的盛妆美人。娇嫩婀娜,香艳欲滴。

沈云也禁不住多看了两眼——看多了鱼虾蟹贝壳之后,冷不丁的换上一大片摇曳的裙带藻,竟让他觉得别有一番风味。

看到宝辇,美人们齐齐口尊“坊主大人”,垂头蹲身行礼,现出一截截粉嫩的藕脖。待三台宝辇从楼梯上鱼贯而过后,自最下面的那级台阶开始,她们也依次跟着上了台阶。胖头鱼军士们取代了她们的位置,封锁了大楼梯。

沈云不由心中一紧。

木楼梯之上,是一间雕梁画栋花厅。左、右各有一道雕花描金的圆拱门。

余莽坐的宝辇径直走到左边的圆拱门前,嗖的一下,不见了。沈云的宝辇紧跟其后。一道白光闪过之后,他发现宝辇不见了,自己站在一间极其平常的小屋子里。

四面都不见门和窗。这是一间密室。

屋内只摆了一桌两椅。桌面上摆着酒菜。菜式只有四样,且都是寻常之菜。餐具,还有屋中的家具,皆为俗物。

不过十尺见方的房间里,除了他,便只有余莽一人。

“先生……”沈云改口问道,“秦先生呢?”

“秦道友在隔壁。”余莽笑得很无害,“沈道友且放一万个心。我绝对不会亏待秦道友。保管他好吃好喝,度过一个逍遥之夜。”

沈云冷笑:“阁下这是何意?”

“我,我其实很穷的。”余莽突然变了画风,小心翼翼的说道,“您别看平安坊的买卖做得热闹。其实,我们就是一边买,另一边卖,赚点中间的跑腿钱。还有,您看,我底下要养着那么多张嘴,开销蛮大的……”

沈云有点儿接不上来——他是在向我哭穷,是吧?

第六五七章 又是龙气

“余坊主,您是不是误会了?”沈云意会过来,连忙叫停,“在下只是想来贵坊脱手一些闲置的杂物,并没有别的企图。”

余莽将信将疑:“当真?”

沈云好不冤枉,心道:我到底哪里长得象劫匪了?是因为修士们出入平安坊都是身穿黑云斗蓬,且黑巾覆面,而一样也没有穿戴吗?

要真是这样的话,那可真是冤枉。

事实上,他与云景道长商量得好好的,也是要面覆黑巾,穿着黑云斗篷去平安坊的。只是因为听云景道长说,白天平安礁不会开张。而白天的时,他在飞梭上,远远的也看到平安礁那边只有一圈红色的大岛礁,没有人烟,所以,才没有用黑巾与黑云斗蓬,直接御剑过去了。

没想到,会因此而惹来余莽的误会……

就在这时,沈云的心里突然“咯咚”作响——不对!余莽绝对是在说谎!哭穷、怀疑我是劫匪,这样的说辞初听很有道,但是,余莽是化形大妖,何至于如此忌惮我?所以,这些话实则是拙劣完全禁不起推敲。

可是,余莽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他皱了皱眉头,左手在袖子里掐了一道剑指,冷声说道:“余坊主到底是几个意思?在下眼下就在余坊主的地头上,连唯一的随从也被隔离开来。余坊主手底下有那么多的精兵强将,光是一人一口唾沫,也能够淹灭在下。余坊主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不妨直言,也好叫在下明白,到底是哪里冒犯余坊主!”

他的话一点儿客气没有讲。余莽听了,却不见生气,反倒满脸堆笑,态度比先前更加热络了。身子一摆,走过来,将人请到桌边坐下:“沈道友海涵,且容我解释一回。”

如此一来,藏在长袍下面的蛇尾现出了一小截。

从沈云这个角度,不可能看不见。除非是瞎子。

显然,这是余莽刻意为之。

是以,沈云瞥了一眼,脸上现出讶然之色。

余莽看到了,一改先前的作派,大大方方的摇着尾巴,一步一步的走到对面的位置上,撩起前袍,坐下。

“想来沈道友已经猜出了我的真实身份。”他笑呵呵的点了点头,“没错。我不是人族修士。不过,我也不是沈道友猜测的水族。”提起桌上的白瓷双耳酒壶,他探身先将沈云面前的白瓷酒盅倒满,然后才给自己也同样倒上满满的一杯,接着说道,“其实,我是一条地龙。”

“地龙?”沈云心思转得飞快——在祖师的玉简里,从来没有提及过妖族里有地龙这个种群。但是,背过《青木宝典》的他,知道“地龙”这个名字。它是一味凡药,俗称蚯蚓。

不过,他立刻将后面“蚯蚓”的念头从脑海里剔除了出去。且不说蚯蚓能不能修成精,但说一条,就不象。即,蚯蚓体表有覆盖细密的鳞片吗?

他捣过那么多的地龙,就没有碰到过一条长鳞的啊。

还有,如果真是蚯蚓精,怎么会姓“余”呢?蚯蚓跟鱼完全不搭界呀。太不合常理了。

不料,余莽却补充道:“如果沈道友不知地龙,那,‘地虫’总该知道吗?”

还真是蚯蚓啊!沈云傻了眼。蚯蚓药名地龙,又名地虫。不会再有什么巧合了。

晃了晃头,他尴尬的笑道:“您,您确实让在下深感意外。”小小的蚯蚓成了精,并且还长成这么大的一条(露出来的这一截尾巴比水桶细不了多少,可见它的体型有多庞大)。

余莽见他没有如其他的修士一样,喊打喊杀的要斩妖除魔,眼底现出一道温色,点头说道:“对,我自己也觉得很意外的。”

“此话怎讲?”沈云顺着他的话,问道。当然,他也是真好奇。

果然,余莽拿起酒盅,“滋溜”喝了一口,脸上现出回忆之色,挑眉问道:“天神宗,沈道友应该知晓吧?”

沈云瞬间明白过来了——这只老怪是认出了自己身上的天神宗传承。

莫非它是天神宗豢养的灵兽?所以,才对我一直没有恶意。

想到这里,他点头认下了:“知道。不瞒余坊主,我与天神宗有些渊源。”

余莽点头:“我看出来了,所以,才将沈道友请到此间,说一桩过往的密事。”说到这里,他竖起二指,正色道,“沈道友不必疑我,我保证接下来说的这桩秘事是头一次出自我口。说起来,我枯守海上,开设平安坊,赚钱糊口是一个目的。一直在等待沈道友,是更重要的目的。”

沈云听到这里,吓了一大跳:“你确实是等我?”平安坊开市已将近两百年。而他……连二十岁都不到!如果余莽此言不假,那岂不是说他其实是一个前世有故事的人?

“应该是吧。”余莽看了他一眼,又有些不确定了。但是,他很快的挥了挥手,“不是也没关系。这年头,也找不到几个天神宗的后人了。能够碰到沈道友,就是你我的缘份。如果沈道友听完我接下来说的事,也有兴趣参与的话,我会很高兴有一个同路人。”叹了一口气,他摇头轻道,“一个人没有目标的等待,这日子实在是太难熬了,能有个同伴一起等,想来日子会好打发一些。”

这是孤单了?沈云忍不住在心里嘀咕:蚯蚓也会孤单?把自己从中间截断,一分为二,变成两条蚯蚓,不就有了一个同伴了吗?

余莽显然不会读心术,没有看出他的心思,握着酒盅,接着说了起来:“时间要回到两百多年前。那时,天神宗还没有覆灭。我那是灵智未开,只是天神宗的某一座深山里的一条很寻常的……蚯蚓。咳,其实,我更喜欢地龙这个名儿。”说着,看了一眼沈云。

“地龙好,听着就有灵气。”沈云的兴趣被他完全吊起来了,见状,唯有硬着头皮,含糊的应道。

余莽很是受用,这才又接着说:“那深山里藏有龙气。有一天,一道龙气漏了出来。恰好被我吞进腹内。我当时就昏迷了过去。等我醒来,发现自己不但通了灵智,而且还化出了人形,直接变成了现在的这副样子。还有,以前在天神宗的事,很多我都只有一些模糊的片断。但唯有两件事,我记得最清楚不过。一是,我已不在天神宗里;二是,我必须要回到天神宗,再吞食一缕龙气,才能提纯我的血脉,化尾为腿。沈道友,你听懂我的意思了吗?”

又是龙气!沈云心中隐隐作痛。

第六五八章 我其实很擅长赚钱

沈云吐出一口浊气,按下心中的不适:“所以,你在等天神宗的后人,希望他能带你回天神宗?可惜,天神宗很快就覆灭了。你一直未能如愿。”

“沈道友非常聪慧,大概说对了。只有一点是错的。”余莽摇了摇一根手指头,“我之所以能吞食到那缕龙气,是因为那天就是仙门与仙庭联手,大举入侵天神宗。应该是触动了阵法,我跟着遭殃,被踢到了不知道离天神宗有多远的地方。”

“后来,我辗转数十年,始终找不到回天神宗的路,误打误撞来到了边界。当时我想,天神宗覆灭了,侥幸逃出的弟子或者后人,要回天神宗,必定经过这里。与其漫无目的的寻找,我不如守在这里等待。”

“结果,我等了将近两百年,终于等到了沈道友。沈道友的身上有天神宗弟子的气味。所以,我敢断定,沈道友肯定得到了天神宗的传承,是天神宗的后人。白天的时候,我嗅觉要弱得多,不是很确定。但是,在城门口再见到沈道友时,我是再确定不过了。”

沈云终于明白了余莽的意图。后者以为他知道回天神宗的路,但又信不过他的人品,所以,才用美人和钱财接连试探他。

忍住笑,他隐晦道:“其实,你的障眼术,在下不才,恰好都能识破。”

果然,余莽闻言,一张方脸憋得象便秘一般,不知所措的搓着手,吱唔道:“那个,我……让沈,咳,大人见笑了。”他的障眼术与幻阵都是他吞没那缕龙气之后,血脉异变而生出的天赋技能。两百多年来,他仗着这两样天赐的本事,过得甚是逍遥。头一回被人先破幻阵,再破障眼术,两样杀手锏都形同无物,他的心里是崩溃的,再也撑不住了。在边界混了近两百年,身家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他也练出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所以,意识到自己碰到了真正的强者,立刻改了称谓。

话一出口,他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先前的诸多试探全都没有用。眼前这位强者到底是个什么脾性,他是一点儿也没有试探出来。反倒是把自己的底牌和最大的秘密都泄了个精光。

好悔!他懊恼的张开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在心里哀嚎:完了,这下全完了!

沈云发现读心术在这位身上特别好使。对方心里生的是什么念头,他能猜个八九不离十。比在人族修士面前要准确、快速得多。

心念一动,他很快参悟出了其中的缘由——妖与魔虽非同类,但两者都是以血统为尊。而这个血统归根到底,最终是同源,即,上古的神兽血脉。也就是说,魔族与妖族之间,也存在着血统压制。

而他得到的《心魔传承》是心魔一族的血脉传承。心魔的血统仅次于天魔,算得上比较纯正。

相比之下,余莽本是凡兽,因为机缘巧合吞食了一缕龙气,这才血统异变,晋升为灵兽。但因为他原本的血统太低端,导致变异得到的灵兽血统也不是很高。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化形出来的人身,还何留有一条变异地龙的尾巴。

于是,他在余莽面前便有了血统优势。

这个新认识使他搞确定了两件事:一是,一直以来,他都在猜测,自己是不是拥有了魔族的血统。现在,他可以肯定了,即,他确实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莫名其妙的拥有了魔族血统。并且这个血统得了不断的提升。就目前来看,他似乎达到了心魔的血统纯度。至于是不是因为《心魔传承》的缘故,他的魔族血脉才得到了不断的提升,这一点,尚不明确,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另一件事就是,余莽非常渴望能够回到天神宗故地,再得到一缕龙气,以进一步提升其血统。基于这一点,他能确定,余莽至少目前没有恶意。

吐出一口浊气,沈云看向余莽,直言道:“可能会让余坊主失望了。我确实是天神宗传人之后,但是,我也不知道天神宗的故地位于何方。不瞒余坊主,我一直在凡人界修行。这是我生平头一次进入仙山。”

余莽错愕的张大嘴巴,一口能吞掉一个大鸭梨:“这,这……”怎么会这样!好想哭!

可是,底牌全出的他,现在还有别的选择吗?

更何况,这位大人的修为高深莫测。照眼下的情形,他落在大人手里头的最好下场也是缔结灵兽契约……

一想到这里,余莽便悔青了肠子——如果时光能够倒流回去,白天的时候,他一定不会沾这位大人的边。本命幻阵的第二重破了就破了,不是还有第三重吗?他对这一片的水域熟得不能再熟,又有平安堡这个藏身之所,大人其实也难以到他。

唉呀呀,我那时为什么要现面呢?

想我余莽在边界混了差不多两百年,接洽了不知多少修士。其中不乏化虚真君。自认为看人从未看走过眼。不想,这回竟然彻底栽了……完了!

余莽起身,努力的在脸上挤出笑容,却比哭更要难看,抱拳说道:“但凭大人驱使。”

这心不甘,情不愿的委屈样子……沈云满头黑线,摆手道:“余坊主说笑了。我也有寻找天神宗故地,凭吊我青木派的祖师,还有历代尊师。如果余坊主愿意,我觉得我们可以在这方面联手合作。”

闻言,余莽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不会吧!这么好的机会,大人居然没有缔下我这只灵兽的意思?

说来好笑,就在一息之前,他还在为即将沦为灵兽,失去了自由而如丧妣考,追悔莫及。然而,意识大人并没有与自己缔约的意思之后,他却有点儿愤然,甚至还感觉受到了屈辱。

大人是嫌我是一条地龙,灵兽血统不纯,好吧,还有,战力太渣,所以,才不愿收我吗?

头脑一热,他竟然脱口而出:“我,我其实很擅长赚钱。”话音未落,他好不容易才控制自己的手,没狠狠的给自己一记耳光。

沈云愣了一下,意会过来,展颜轻笑:“对此,我深信不疑问。”这种掌控局面的感觉,简直太爽啊。果然,变强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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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五九章 订契

余莽花费了一些时间才真正相信,沈云从来就没有过与他缔结灵兽契约的意图。

也就是说,如果他愿意合作,这位修为高深莫测的大人会将他视为关系平等的伙伴。

这是他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在这位大人面前一边展示财力,用美色诱惑,另一边又显示自己拥有的军力,进行威慑。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大人的修为境界远远超过他的估计。他所做的这一切,早被大人识破。而大人却从一开始就坦坦荡荡,皎如明月,压根没有他想象的那些龌蹉心思。

他的这番上窜下跳,象极了跳梁小丑。

真特么的丢脸。

如果说之前,余莽选择屈从,是迫于沈云高深莫测的修为,那么,现在,他是真的心服口服。

“能够与大人合作,是我此生最大的荣幸。”他激动的应下来。自由保住了,仙途亦可期,夫复何求!感觉就象是在做梦一般。

沈云指了指他的位置,笑道:“择日不如撞日。我们来具体的谈一谈合作事宜。”

“是。”余莽按捺住兴奋的心情,一屁股坐回官帽椅里,“大人请先说,我洗耳恭听。”

沈云也没跟他客气,右手的手指头轻叩桌面:“我们双方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寻找天神宗旧址。是也不是?”

余莽点头:“是的。”

“我们寻找天神宗的目的完全不同。你是为了再得一缕龙气。而我,是想凭吊尊师们,圆了他们的心愿。”沈云又叩了一下桌面,再次发问,“所以,我们双方之间没有利益冲突,是也不是?”

“是的。”余莽也不觉得他这话有什么问题,果断的应下。

“那好。我认我们之间是可以合作的。余坊主以为呢?”

“我也是。”

就这样,双方正式达到了合作的愿意。

接着,在沈云的引导下,双方交了底。比如说,沈云是人族修士,修为不低,又有青木派掌门的身份,方便在仙山寻访天神宗旧址。余莽却是妖身,又化形不完全,拖着一条尾巴,不得不困守于边界;另一方面,沈云初入仙山,一无人脉,二无钱财,可谓寸步难行。余莽则在平安礁经营近两百年,积累了雄厚的财力,以及一定的人脉。

最后,双方敲定了合作的方式与框架:双方是平等互助的伙伴关系,不存在从属或者主仆之类的关系;因合作产生的开销,双方五五分账;余莽尽自己之力,以最优惠的价格向青木派收购和出售各种资源。沈云和青木派充当余莽的保护伞;双方定期碰头,交换情报;不管是哪一方找到了天神宗旧址,务必第一时间告诉另一方。

所有的事项都一一记录在一枚玉简里,然后又用另一块空白玉简原文刻录下来。两人各自拿了一枚玉简,没有异议,确定无误会之后,击掌三下。

这是修真界惯用的订契流程。击掌三下,是恭请天地为证,心魔为监的意思。一有违约,势必为天地所弃,引发心魔。是以,不管是人族,还是妖族,都最为忌惮,轻易不敢违契。至于魔族,因为他们不惧怕心魔。所以,一般的修士是不敢沾染魔族的。只有脑子里进水了,才会与魔族订契。

契约马上生效。

沈云从冰雪秘境里拿出了三只储物戒指,递到余莽面前:“这里面的法宝,我都要脱手,一件也不留。有劳阿莽了。”在余莽的强烈要求下,沈云不再以“余坊主”相称,而是唤他为“阿莽”。作为礼让,沈云也让余莽莫要再唤自己“大人”。无奈,后者非要坚持。沈云一向认为称谓之类的,都是再小不过的事,见状,便听之任之。

余莽双手接过。三枚储物戒指都没有打上神识烙印,是以,不管是谁,都能注入灵力查看到戒指里面。他飞快的看过,问道:“数量不多,又都是些平常的货色,有两个晚上就能全脱手。大人,要不要去坊间的拍卖场看看?”

沈云想了想,摆手说道:“不去看了。跟我一道来的,是我们青木派的客卿长老。他现在何处?”

“真的就在隔壁。”余莽起身笑道,“大人稍等,我亲自去请秦长老过来。”

沈云也站了起来:“一起吧。天色不早了,我与秦长老先回去。你这边要是都脱手干净了,给我传讯就是。到时,我过来取灵石。”

“哪能叫大人再跑一趟?我们平安坊在半月山庄那边辟了一个银号,当做‘平安堂’。”余莽连忙从袖袋里取出一枚金色的圆牌,双手奉上,“这是平安令牌。往里面打一个神识烙印就能用了。后天,大人只管拿着这枚平安令牌直接去找那边的平安堂支取灵石就是。中间,再无须任何手续。”顿了顿,又道,“您也不用担心会泄了出去。平安堂里的管事、伙计,都是我亲自选过去的。没有我的吩咐,他们不敢向任何人泄漏一字半句。”

“好。”沈云接过来,却没有立刻打上神识烙印,直接手一晃,收进了百宝囊里——他的神识与灵力早已融合成了道力。用道力依然可以打神识烙印,但是,神识是无色无味无状的。而他的道力却呈五色。所以,不好当面打神识烙印。

余莽此时心情雀跃,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大人,请!”他笑嘻嘻的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摇着长长的尾巴,亲自在前面引路。

一圈水纹在北面的墙上泛开,转眼间,变成一道圆形的门。

余莽引着沈云出了这道门,进了一间华丽的大厅。

“主公!”云景道长独坐在主位上,眉眼间带着焦虑之色。一看到沈云突然现身,他立刻站了起来,快步走下金色长榻,迎了上去。

“阿莽跟我刚刚签订了合作的契约。契约的内容都记录在这枚玉简里。”沈云没有瞒他,将玉简递给他,“叫先生久等了。”

云景道长哪里会接?顾不得多想,连忙双手抱拳道贺:“恭喜主公,恭喜余坊主。”

“同喜同喜。”余莽在一旁笑得合不拢嘴。

云景道长心里好奇极了——到底订了什么契,把这只老怪高兴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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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六零章 绝不收灵宠

回到半月山庄,沈云召集赵宣等人,当众宣布了与余莽合作的事,并展示了双方订下的契文。

云景道长顾不上看契文,一脸痛惜的问道:“主公为什么不收余莽做灵宠?”

要知道,那可是一只化形老怪,并且盘距边界近两百年,人脉发达,财力雄厚,手下妖众如云。而灵宠是没有私财的。也就是说,如果主公收了余莽做灵宠,那么,其势力、人脉、财产,全成了主公的囊中物。更何况,余莽本身是一只化形老怪。青木派若是有一头这样的守护兽,足以在仙山立足。

退一步,就算主公心高气傲,不屑于用这种手段敛财,大可以再将这些东西再赐回余莽。如此一来,恩威并济,余莽必定对主公忠心耿耿。

更重要的是,在仙门,与妖族合作,是大禁忌。搞不好,就会被误判为通妖。而收灵宠,则完全不存在这方面的嫌疑。

所以,先前在平安堡,听沈云说与余莽合作了,然而,他却没有在余莽的额头看到灵兽契约的新印,心里只觉得这事处处透着古怪。只是碍于余莽的面,不好明问,唯有心中暗自焦虑。

出了平安堡,他被冰冷的海风一吹,发胀的头脑顿时清明了许多,生出了另一个截然不同的猜测——化形老怪哪有那么容易收服?况且,平安堡又在海底,是余莽的地盘。该不是主公不敌,奈何不了那余莽吧?

只是这样的话,身为下属,不好冒然问出口。是以,他才三缄其口,暗中留心观察主公的情绪。

回到院子里后,他终于能确定,主公的心情不错,不象是在余莽面前落败的样子。

那么,主公为什么不收余莽做灵宠呢?莫非那余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主公没看上?

他再也忍不住,急急的道出心中疑惑。

沈云如实说道:“我觉得这样对余莽不公平。”

“啊?”云景道长满头黑线。他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是这么个答案。

收灵宠?什么灵宠?赵宣等人的眼里闪烁着八卦的亮光。尤其是赵宣,碍于修为太低,这段时间在半月山庄,他一直都是缩手缩脚,纵使有八卦也不敢象以往一样凑上去。这就象一个人吃惯了大鱼大肉,突然接连吃了一个多月的素菜小粥,那是嘴里都能淡出鸟来啊。如今,好不容易可以扒一扒八卦了,这个清风堂的暗探头子只觉得全身上下的毛细孔全开,精神为之一振。

云景道长回过神来,脸上的痛惜更甚,颤声惊呼:“主公,这,何来的不公平?哪个大能不是灵宠众多……”多好的机会啊!真真是气死他也!

“我是绝不会收灵宠的。”沈云摆手打断他,“先生,我觉得我等修道之人,当坚守本心,有所有为,有所不为。有违本心之事,哪怕能带来天大的利益,也绝不可做。”

云景道长想不通:“收个灵宠而已,怎么就违背我等修道之人的本心了?”从来就没有这种说法,好不好!收灵宠,是天道允许的正当行为,不是什么歪门邪道。一提到原则性的问题,身为法修的劣根被完全激起来了——这事,必须辩个清楚。

沈云轻笑:“先生误会我的意思了。收灵宠,不违道义,但,却有违我的本心。”

云景道长挑眉,摆出一副“愿闻其详”的神色。

沈云向来都很乐意与人分说自己的想法,见状,招手示意大家都坐下来,细细解说起来:“与灵兽缔结契约的事,我知道。一旦缔结契约,哪怕是本命守护兽契约,看似宽和,其实在我看来,于灵兽也是极为不公平的。灵兽的天寿非常漫长,往往是以万年计,远远超过我等人族修士。可是,一旦与人族修士缔结本命守护兽契约,它们就被迫与主人共用一条命。主人死,它们不可再独活。哪怕它们尚在幼年,还有漫长的天寿。在这世上,唯一公平的就是,不管是哪一个族群,大家都只有一条命。而灵兽契约,便是能这唯一的公平都要剥夺了。我极其不认同。至于其余两种灵兽契约,更加苛刻,简直就是对灵兽或者妖兽敲骨吸髓般的剥削与奴役。所以,缔结灵兽契约之举,与我的本心是背道而驰的。我有生之年,绝不会做。”

进入融合境之后,他发现自己好比心里揣着一面镜子,能让他在每一天入睡之前反省己身时,都看见自己的本心。日复一日,他越来越明白自己的本心,明白自己将要走的路。

可喜的是,前次小突破之后,这面镜子变得更加清楚了。很多以前看不明白,犹豫不决的事情,是对是错,该做与不该做,如今在他的心里都变得清清楚楚。

赵宣等人是头次听说灵兽契约。这段话里透出来的内容太多,他们听得头昏脑胀。是以,各自坐在椅子里,或低头垂眸,或靠着椅背,微合双眼,在心里慢慢消化这段话。

云景道长闻言,心头大震,一时石化。

是以,屋子里顿时静得只能听到大家的呼吸之声。

良久,云景道长缓缓的吐出一口浊气,不赞成的反驳道:“主公,妖族始终是异类。再者,人族是万灵之长。”所以,天生的,人族为主,妖族为仆!不然的话,自上古以来,怎么只有灵兽契约,却不见天道允许反道而行呢?

沈云从鼻子里冷哼一声,嗤笑道:“所以,按照这个逻辑,我等凡人就活该永世为贱民。“

云景道长本来想辩驳“两者根本就不是一回事,请主公不要偷梁换柱”,然而,话到嘴边,他突然意识到,看似是两码事,实则却是同一件事。

这一次突破金丹二层时,他隐约有所领悟——修士当修天地间的大道。如果把目光局限于一族一群的一方小小天地,仙道不长。

所以,他更加认同主公引导凡人修行的伟业,更加热忱的投入其中。

此时此刻,听了主公的一席话,他发现自己的眼界还是太低。

没错,天地之间,可不仅仅只有修真者、修魔者和凡人。

三者只构成了一个小小的圈子。在这个圈子的外面,还有魔族、妖族,甚至极有可能还有他不知道的更多的族群。

如何与这些族群相处?这可是一个大问题。

不过,主公所说的修士的本心,确实不失为修士处世的红线。逾过这条红线的事,哪怕利益再大,也不可为。因为修士一旦有违本心,有一便有二,有二难保不会有三。有三,那就会有万万千千……最终,本心不复在,修士离道心迷失、道基涣散也不远了。

想到这里,云景道长心中凛然,不禁打了一个哆嗦,起身向沈云行了一个正式的道礼,虔诚的道谢:“多谢主公指点迷津。秦岳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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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第六六一章 妖族带路党

不仅仅是云景道长认教,赵宣等人啄磨了小半天,也觉得心里比先前更亮堂一些了。他们追随沈云修行,距今都有些年头了。尤其是突破明堂境以后,他们已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不再是当初的修真小菜鸟。是以,都知道这是心境又有些许提升的表现。一个个乐得眉开眼笑。

两天后,沈云与云景道长一道去了平安堂。

长案上有一方小小的白玉圆台。管事接过平安令,将之平放在玉台之上,退后一步,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大人,请您往这方圆台里注入一道灵力。”

沈云一眼便看出来了,这方白玉圆台是由测灵石磨制而成的,其品阶为上品法器。上品法器的坚韧度有限得很。哪里承受得住他的全力?是以,指尖抽凝出一线比头发丝还要细的道力,探入其中。

立时,玉台泛起阵阵象月光一样的银辉,将平安令整个儿包住。后者变成半透明状,正中隐约现出一道斑驳的黑色圆形。沈云回到山庄后,依余莽所言,在平安令里打下了一道神识印记。这个模糊的圆斑并非那道神识印记,而是一个影印。

管事看到这个圆斑印子,点了点头,将平安印从玉台上取下来,又毕恭毕敬的问道:“大人,请问,您是提款子还是汇款子呢?”

这倒是与凡人界的钱号一样的说法了。沈云答道:“提款子。”

“提多少?”管事又问。

“都提走。”

“是。”管事禀道,“请您在此宽坐片刻,小的要拿着您的平安令,去里头为您提款子。”

沈云颌首:“去吧。”

管事这才拿了平安令转身快走一边的内门。

云景道长全程在旁边看着,发现这个管事身上没有一点妖气,且看得出来是炼气十层的修为,心里有些讶然:余莽的手底下竟然还有人族修士!会不会是我看错了?

他用询问的眼神去望坐在上首的沈云——与主公相处久了,他发现,主公不但心细如尘,而且象是能读懂人的心思一般。反正,他心里想什么,主公总是能看出来。当然,这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在道行高深的大能们面前,他们这种小金丹向来都是跟全身上下剥了似的,藏不住什么心事。是以,一直以来都有“读心术”的传说。不过,从来没有大能出来确认过。读心术至今仍然只是坊间传说。他倒不是怀疑主公会读心术,而是通过这一现象,更加肯定主公的修为高深莫测。

果不其然,沈云收到他的目光,很肯定的颌首。

云景道长摇头,轻轻的笑了笑。有钱能使鬼推磨。对于修士亦然。余莽给得起价钱,自然能招来人族修士为其效力。

少顷,管事自内门里匆匆出来,抱拳禀道:“大人,请随小的去里间提款。”

于是,沈云他们俩跟着管事,一道进了内门。

穿过小小的内堂,他们的眼前现出一道朱漆垂花门。

“大人,别来无恙。”余莽站在门前,笑眯眯的抱拳打招呼。

沈云抱拳笑问:“阿莽找我何事?”

云景道长讶然。他看得出来,余莽会站在这里迎接他们二位,主公象是早就知晓了似的。

心念一转,他又释然了——既然他的心思都在主公面前藏不住,更何况一个小小的炼气士?所以,倒不一定是主公与余莽事先商量好了今天在这里见面。

如此一来,他忍不住看向余莽的脚底,心中带了埋怨:这个余莽人如其名,行事莽撞得很。自己是个什么身份,心里没点数吗?大大咧咧的跑到半月山庄来见主人,就不怕人多眼杂,给主公招惹麻烦?

不想,余莽与沈云见过礼后,竟然笑着跟他解释:“秦长老且放宽心,我这小院安全得很,没有人多眼杂。不然,我也不敢跑来这里见大人。”

得,又是一个道行远远高过自己的。云景道长摸了摸鼻子。

沈云笑道:“阿莽行事老道得很。走,我们去里边说话。”

“是。”余莽也是见好就收,连忙一甩尾巴,转身让到一边。

被解了围的云景道长垂眸,敛紧心神,不敢再去看那袍脚。大妖当前,他得了教训,不敢再造次。

余莽飞快的翘了翘嘴角,心道:算你懂事。

他分得很清楚,与他合作的是大人。至于大人身边的其他人,他看在大人的面子上,当然会给几分面子,也礼遇有加。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随便什么人都能对他歪七歪八。哪怕是大人面前得用的人,也不行。

不然的话,他岂不是自我矮化,无形之中变成了大人的灵宠?

看在大人出面调和的面上,他就此翻过这一页,不再与这位秦长老一般见识。

月亮门的后面是一个光秃秃,寸草不生的小院子。

余莽一边引路,一边解释道:“我曾吃过花草妖的苦头。自那以后,就对花花草草的都长了戒心,不敢轻易种这些玩意儿。”

云景道长的心都提了起来。与之相反,他最喜欢把自己住的地方用花草布置得花团锦簇,看着赏心悦目。难道说此举不妥。

沈云也是头次听说有这等事,禁不住问道:“花草妖这么厉害?”

“真的是很厉害。不是亲身经历过,很难相信小小的凡木竟也不简单。”余莽心有余悸的耸了耸肩,“看着只是一些凡木,却能一点一滴的记下周边发生过的所有事情。我等异族无法读取它们的记忆,但是血统达到木灵极别的花草妖却能随心所欲的读取这些记忆。所以,这些玩意儿看是好看,但是种在院子里,就跟种了一院子的探子、细作没两样。”

云景道长的额头上不禁生出了一层冰冷的细汗:回去后,第一桩事就是拔光院子里的花草树木……嗯,还要放把火,把它们烧成灰。

“这些妖族异闻,我是头次听说呢。”沈云笑道,“如果有空闲,请阿莽多跟我说道说道。”与阿莽的合作,真是惊喜连连啊。

“好啊。”余莽满口应下,“我们去屋里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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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六二章 自家人

落座后,余莽首先与沈云结账。

所有的法宝、资源等都脱手了,只余三枚空的储物戒指。一共得下品灵石十一万七千零一十三块。余莽将所得灵石和账册统统都放在三枚空储物戒指中的一枚里,双手推到沈云面前:“灵石,还有出账、入账都在这里了。请大人查收。”

这个数目比沈云的预期要高三成。他甚是满意,抬手取中其中的两大本账册,放在一边,看向坐在下首的云景道长:“有劳先生了。”

此话一出,余莽脸上讪然。他在人堆里摸爬滚打了近两百年,岂会不知这是大人在给这位秦长老找回场长。但是,细细一想,心里却挺高兴的。此举足以证明,大人是个护短的,容不得身边的人受委屈。这一点,与他真的脾性相投。而且,他一直以为护短的人最可靠啊。尤其是上位者。只要他真心投靠大人,大人肯定也会这般维护他。

“是。”云景道长暗自吃惊之余,心里却是暖洋洋的,起身上前接过账册,回到位置上,将拂尘放到一边,翻开账册,一边看,一边用手飞快的掐算起来。

沈云收回目光,端起手边的茶碗,用茶盖抹开汤面上的茶叶。这也是他今天带先生一道过来的缘由所在。

他当然相信余莽与自己合作的诚心,再者,以余莽的身家,也不屑于贪他这一点财物。但是,他混迹市井多年,深知人心之贪婪与得寸进尺。他若是只与余莽打这一次交道,这账自然不用审核,只管照单全收便是。然而,他们两家是要长久合作的。将来,随着青木派的发展壮大,双方往来的钱财亦会不断变大。所以,与其在那时再为这些伤感情,不如从一开始就把规矩做足。在凡人界不是也有一句老话,叫做“亲兄弟,明算账”吗?

只是核账之事,他自己亲力亲为,就显得小器了。只好将这一事项交付给先生了。说起来,先生的客卿长老的身份,担当此任,恰好合适得很。

还有就是,功德法修的掐算术是很厉害的,用来审查账目,又快又准,光是这架式就足以威慑余莽。

半刻钟不到,云景道长查账完毕,起身,双手将账册还给沈云,禀报道:“启禀主公,账目清楚,一目了然。三百七十一件物品,共售得十一万七千零一十三块下品灵石。余坊主高义,连车马费都没有收我们的。”

“那怎么行!哪能叫阿莽白忙活。”沈云闻言,抬手要从那枚装灵石的储物戒指里取灵石。这两天,他叫赵宣去打探,在平安坊销脏的规矩。结果是,与凡人界的买卖一样,平安坊也是要两边收取中人费用的。不过,他们给换了一个名头,叫做车马费。其中,卖方的车马费高达卖价的两成。好在仙门的规矩摆不到平安坊上面,不然的话,除了车马费,还要交仙门的交易费。两样加在一起,占了卖价的小四成。他听赵宣汇报完后,心疼不已。但是,人家的规矩摆在那里,该交的还是得交。

余莽赶忙伸手按住他的手:“大人,您千万别!”顿了顿,又飞快的解释道,“帮您做这等事,都是契约上写得明明白白的,是我的份内之事。都是自家人,哪有还有要收车马费道理?您要再提这些,要羞煞阿莽也。“

“自家人”三个字,说的重重的。

云景道长险些破功——难道这老怪能盘踞边界近两百年不倒。这也太会顺竿爬了。

沈云正中下怀,面上却是从善如流的收回了手,笑道:“好吧,就依阿莽。”没办法。人们常说,一个大钱难倒英雄汉。青木派一穷二白,不是一般的缺钱啊。这两天,他与赵宣两个拟出了这次的采购清单,得出结论是,按边界的行情,没有五六十万下品灵石,清单拿不下来。他恨不得一块灵石能掰成八瓣花。更何况是占去两成的车马费。人穷志短,能省下这么一大笔灵石,他心里挺高兴的。

余莽也是喜笑颜开。哈哈,大人认同了我的“自家人”这个说法!

待云景道长核清了灵石的数目,这次的交易算是圆满了。

沈云从袖袋里取出一枚玉简,放在桌面上:“还要劳烦阿莽,帮我淘换里面提及的物品。你算算,要交纳多少定金。”这也是赵宣这两天打探到的。平安坊帮人寻宝,是要先估价,根据估价先收五成的定金。如果到了约好的期限没有寻到,定金退还八成。扣下的两成是平安坊的车马费;如果寻到了,买主除了要补齐余下的五成货款,还要一并拿出两成的车马费来。

刚才,余莽说得很清楚,与青木派往来,不收车马费。如此一来,这次收到的这笔款子,再加上他手里头现有的灵石,差不多可以凑齐那定金了。

不料,余莽拿起玉简,看也没看,便仔细的收入袖袋里,笑道:“大人要的宝贝,就是上天入地,我也定要淘来。收定金,那是与外人做买卖才有的规矩。我们自家人之间,不兴这个。”

沈云眼下是真穷,闻言,笑了笑,没有与他再客气。

正事忙完了,他将刚才在院子里的话题又捡了回来,问起妖族之事:“我对妖族之事,知之甚少。阿莽有空闲否?能否挑一两件,说与我们两个听。”

余莽点头:“妖族分为很多族群,不知大人想先听哪些族群的?”

沈云答道:“你先说说妖族里最有名望的那些族群。”

“要说最有名望的,首屈一指,当是狐族。”余莽像倒豆子一样的说了起来,“狐族其实是一个大妖群,里头又有分群。其中,势力最大的,是秋水银狐一族……”

沈云与云景道长都听得津津有味。尤其是后者,他以前从来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手捧灵茶,听一条蚯蚓精绘声绘色的说着妖族的八卦。更离谱的是,他还听得入了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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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六三章 小钱钱哪里有

直到太阳西沉,沈云与云景道长才离开平安堂。

回到院子里,云景道长颇有感慨,向沈云抱拳:“恭喜主公,寻得一大助力。”

余莽之好,远远超过了他的想象。尤其是,主公没有收余莽为灵宠,而是不入俗套,与之结为平等的合作伙伴。前两天听了主公一席话,他对妖族的态度虽有改变,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对这种做法还是有些接受无能。可今天看来,还是主公眼界了得,高瞻远瞩。他不得不再一次为主公折服。

余莽不是灵宠,却比他所见过的灵宠,态度更加积极、热忱。还有就是,一般的灵兽被收为灵宠后,往往碰上妖族的事,便会顾虑重重。有的甚至干脆彻底断了与妖族的联系。余莽却完全没有这种顾虑。有了他,主公等于在妖族里也有了“自家人”。据他所知,这是自古以来,很多大能想做,或者暗中一直在做,却到现在也没有做成的事。也许主公能做到呢。

一直以来,云景道长都认为“态度决定一切”。他很喜欢余莽的“自家人”的说法。余莽对主公、对青木派的积极态度,从长远来看,其价值势必远大于平安坊的财力和余莽现在拥有的那点子妖兵。

一想到自己耿耿于怀的事,更象是杀鸡取卵,他不禁汗颜。

“同喜同喜。”沈云伸手握住他的拳头,笑道,“我们大家一起,齐心协力,何愁不能踏出一条凡人修行的通天大道来。“

云景道长愣了一下,旋即,连连点头:“主公所言极是。”电光石火之间,他突然明白了,主公为什么对余莽丰厚的身家无动于衷。那是因为在主公心里只有引导凡人修行的伟业。与之相比,其他利益皆是浮云……

他又禁不住琢磨开来。沈云的眉眼间却泛起了一片愁云:“先生,清单是交给阿莽了。他也许诺,在三个月里把货备齐。所以,现在我们手里有一个必须在三个月里解决的问题,如何才能凑齐所有货款。”

清单的事,云景道长也是知道的。所以,他也非常清楚,离凑齐货款还有七成左右的大缺口。如果换成一个金丹二层的丹修,或者阵修、器修,补上这个缺口,完全不叫事儿。可谁叫他是功德法修呢?在修真界里,他们公认第二穷,就没人敢认第一。

不过,想到一只妖怪都能为青木派积极奔走,他觉得自己完全有必要出一份力,想了想,说道:“现在非年非节的,没有由头起醮。我去熟络的那些修真世家转转,看看他们有没有人需要做道场。多走一些地方,三个月的时间,兴许能凑齐余款。”

玄天门虽然家大业大,但是,吃肉的主要是嫡系。象他这样的旁枝,也就是跟着喝点汤罢了。单靠宗门的那点子份例,连丹药钱都不够。所以,不单是玄天门,其余各门各派的弟子们都一个样,大多有自己的生财门路。

打醮,来钱快且多,是他们功德法修赚钱的主打方式。但他手头的人脉本来就不多,在以前,一年到头,也打不了几场醮。更何况,他在凡人界做了这么久的任务,差不多有三年没有与这些修真世界联络感情了。功德法修之间的竞争很激烈的,保不齐这一点人脉也靠不住了。时间紧迫,他不敢抱什么希望。于是,只剩下做道场这一个赚钱的法门了。

祖师的玉简里有提及各类修士赚钱的本事。是以,沈云知道,替人做道场,其实是个苦活儿。一趟买卖下来,劳心劳力累得慌不说,还赚不到几块灵石。

几十万下品灵石的缺口,那得包揽多少道场才能凑齐?

叹了一口气,他说道:“有没有其他的法子?”

云景道长嘿嘿笑道:“以主公的修为,真要想赚灵石,门路有的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您手里头的这十一万多块灵石是怎么来的?

沈云瞥了他一眼:“反杀之事,不可刻意而为。”

云景道长赶紧的另外报出一条来钱快的门路:“去探前辈大能遗留下来的洞府,也是一条来大钱的好门路。运气好的话,一次就能赚个钵满盆满不说,还能得大机缘;即便运气不好,一次少说也能捞个百万下品灵石。”

“你有地图?”这条门路,沈云也在祖师留下来的玉简里看到过。前提条件是,手里头有这一类洞府的地图。正因为这里头的获利太丰厚,所以,这样的地图是可遇而不可求,很难寻到。

云景道长摇头:“贫道这点子手段,赚不来这样的大钱。不过,主公如果有心,贫道知道上哪里搞地图。”

沈云一下子来了兴趣:“你说!”

“探险寻财,本是剑修们惯用的生财手段。所以,在剑修们时常碰头的几个剑道场,都能交换到类似的地图。”云景道长说道,“主公本来用的便是一柄箫剑。再加上主公的身手,伪装成剑修混进去,应该问题不大。”

“如果能淘换到合适的地图,有三个月的时间,应该也差不多了。”沈云颌首,“行,就依先生之计。我们先去哪个剑道场?”

云景道长讪笑道:“呃,剑道场是剑修为切磋剑术的地方,不接纳其他修士。所以,设的都是暗点。贫道没有熟识的剑修。哪一个剑道场都没能混进去过。只知它们之名,还有大致的方位。具体的位置,还需到了地头之后,细细访查。”

沈云明白了,拍板道:“反正是碰运气,不如先去最近的那一个。”

“最近的?那也是距离这里有三千余里,在东北方向,名唤春兰剑道。”云景道长从储物戒指里取出一份地图,在厅中的八仙桌上摊开,“主公,请看。贫道只知道春兰剑道在越云府这一带。”说着,他在地图上,用手指头划出了一个海碗大的圈圈。

沈云一看,不由“滋”的吸气。呵呵,越云府好大呀。从图上看,它的面积是菱洲的三倍还要多。

在这样大的一片区域里寻访一个暗点,难度可不小哇……

手指头轻轻的叩了叩地图,他吐出一口浊气,肯定的说道:“明天起程,就是这个春兰剑道了。”

“是。”

第二天清晨,众人依然是乘着飞梭出了山庄,往东北方向而行,直奔越云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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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六四章 被盯上了

真要寻找春兰剑道场,其实还是有章可循的,不用在整个越云府里展开地毯式的搜索。

沈云与云景道长合计了小半个晚上,最终敲定,先去西岭城。因为那里是巨剑派所在地。而巨剑派就是一个剑修门派。即便春兰剑道场与它没有关系,但至少巨剑派里剑修扎堆,在西岭城比别处要容易打探春兰剑道场的消息。

仙门在边界修有传送阵,仙门弟子们只要每人花上二十块下品灵石,就能在半个时辰之内直达西岭城。这是最快捷的方式。可惜,一行人里,只有沈云与云景道长有仙门弟子的身份令牌。赵宣等六人都没有,暂且属于黑户,无法搭乘传送阵。好在云景道长在边界隐居多年,有去越云府的地图,所以,他们无需搭乘传送阵,可以乘坐飞梭,自行飞过去。只是这样一来,在路上花费的时间便多了一些。

一路上急行,他们在第三天的傍晚时分,抢在西岭城关闭城门的前一刻,赶到了西岭城。

云景道长累得大汗淋淋,却顾不上休息,强打起精神,先领着众人进城去寻找落脚的客栈:“这一带时有妖兽出没。夜宿在城外,极不安全。城里又有规定,不许在城中露宿。巡逻队会将露宿者赶出城去。所以,我们尽量要在天黑之前,找到一个落脚的客栈。实在不行,也一定要找家酒馆将就一夜。”

总之,绝不能天黑以后,还在街上闲逛,却没有确切的落脚之地。

赵宣咋舌:“这与我们凡人界的宵禁有什么不同?”原以为仙山是个自由自在的人间乐土,不想,也是拘束多多。

一名唤作陈望田的骨干说道:“还是有些不同的。在这里,只要有落脚的地方,晚上就能出来自由行走。说白了,他们只是不允许流民留在城里。”

“对,听着是这么一回事。”其余人纷纷附和。

赵宣望着沈云:“主公,看来仙山也一样的看不起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的赤贫之人。”所以,在仙山,买屋置田也是必须的。

沈云苦笑:“先去找客栈。”

按理来说,时间紧迫,大家分头行事,效率最高。只是一来包括云景道长在内,大家都是头次来西岭城,人生地不熟;再者,这里是巨剑派的家门口。

在来的路上,云景道长给大家打过招呼,说众修士之中,剑修的战力普遍强过其他同阶修士。越阶而战,于大多数的剑修来说,都算不得难事。这便养成了剑修好战的性子。他们行事,喜欢在剑上见真章。即便是同门师兄弟,一言不和,拔剑相向也是常有的事情。是以,他提醒大家到了西岭城后,务必小心谨慎些,尽量避免与城里的人发生纷争。

一行人进了城,扑面便感受到了一股强悍之风。

这时,恰巧有一个人身佩金色宽剑,对面向他们走过来。

这人是筑基四层的修为,快要突破了,压制不住丹田里的剑气,透了些许出来。

沈云和云景道长没什么感觉,可是,赵宣他们几个的修为还是弱了些,打这人身边经过时,竟然感受到了阵阵凛冽之气,禁不住瑟瑟发抖。

城中佩戴之人,随处可见。赵宣等人却连人家身上自然而然散发出来的些许剑气都受不住,沈云哪里还敢放他们出去单独行事。

他举目环视四周。东南面有一座大型守护阵,灰朦朦的。它只开了两成之力,却象一个巨大的乌龟壳挡住了他的视线。他没有动用道力的情况下,无法透视之。不用说,那里定是巨剑门所在在。

沈云没有打上门去,踢场子之意,是以,目光一碰到那个乌龟壳,便立时挪向其周边。

紧挨着乌龟壳的西南边,热闹得很。其中,长长的商旗,花花绿绿,在晚风之中迎风招展——这是仙门的规定,门下所有商铺,不管是做的是什么营生,都要在店铺门口立一高竿,挂上一面鱼尾旗。旗上写着店铺名号,每个字最少也要有一尺见方。

沈云运转道力,用上了两成道力,看向那一处。很快,他选中了规模最大的那一家“松云客栈”。

“走,我们去剑雨坊。”他收回目光,对众人说道,“那里有一家叫做松云客栈的,是坊中最大的客栈,看着还不错。”

只有不到十里的路程,时间上完全来得及。

剑雨坊?松云客栈?主公看似随意的望一眼周边,但能知道这些信息?云景道长等人……早已习惯了。在刚进边界的那晚,主公的一双肉眼强过千里镜,这是大家用脚趾头也能猜出来的事实。这一路上,主公更是充分证实了这一点。

没有谁提出疑议。不用担心因找不到落脚的地方,而夜里被巡逻队赶到城外去,大家的脸上都现出轻松之色。

一行人径直奔向剑雨坊。

结果,在木质的坊市牌楼前被两名手执五尺长剑,守卫模样装扮的人拦了下来。

“诸位,请问你们是仙门弟子吗?我们剑雨坊只接待仙门中人。”发现看不穿为首的两人的修为,两人的态度明显变得恭敬起来。

云景道长拂尘一晃,将自己的身份令牌交给赵宣。

后者意会,将令牌现于两名守卫面前。

“原来是玄天门的前辈。”两人连忙让到一边,笑嘻嘻的行礼,“真是得罪了,前辈莫怪……”

云景道长向沈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一行人大摇大摆的进了高大的牌楼。

两名守卫一直微躬着身体,保持着抱拳行礼的姿势。直到他们一行人走远了,完全融进了来来往往的人群里,其中一人先直起身子,向另一名守卫飞快的使了个眼色。

后者意会,一溜烟的也跑进了牌坊,推开了路边的一道毫不起眼的黑油小门。

“为首之人不知底细。陪同他的是玄天门的云景真人。”他闪身进门,对里面的一位黑衣人悄声说道。

殊不知,沈云此时也正跟云景道长低声示警:“我们被人盯上了。有一名守卫身上戴了遮掩修为的法宝,他也是金丹真人,修为在你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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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六五章 缘由

云景道长心中凛然,但脸色,还有身形,皆尽量保持自然,压低嗓音,很肯定的说道:“贫道与巨剑派没有交集,在这边也没有对头。”

沈云看了一眼四周,淡然的说道:“无事。先去松云客栈住下再说。”

很快,一行人进了松云客栈。

不等门口的伙计发问,云景道长将自己的身份令牌扔给他,抢先说道:“住宿,要一所上院。”修士喜清净,所以,在仙山,规模稍微大点的客栈除了客房,还备有客院。与客房一样,客院也是分等的。越是高等,院子越大。他们一行有八人,点间上等的院子,很正常。

“是,您稍等,小的要先去帮您向掌柜的问一声,看还有没有上院。”伙计捧着身份令牌,将他们让进大堂,引到一张空桌前。

“去吧。”云景道长将沈云请到上座,自己在下首坐下。赵宣等人垂手在他们的身后站着——自己坐着,周边明明还有空位置,却叫手下人在一边干站着。在沈云这里,是没有这种规矩的。久而久之,赵宣等人也习惯了与他一道坐着。只是,在半月山庄里,他们一行人很快发现修真界比凡人界更加的等级森严。只要修为高出一个大境界,修士的身份自然而然的就高出一辈。修为低的修士都会毕恭毕敬,自觉谨守弟子礼。如果他们再象从前一般,与主公一起混坐,不知道会招来多少异样的眼神。发现这一点后,他们便在人前把规矩改了过来。

伙计双手捧着身份令牌,噌噌的跑到柜台前,向掌柜的询问。后者翻了一下手边的黄皮厚簿子,回复道:“恰好还有一所上院。”说着,从伙计手里底接过身份令牌,麻利的办理入住手续。

不一会儿,伙计又捧着身份令牌,噌噌的跑了回来。

赵宣上前,拦在他面前:“给我罢。”

伙计便将身份令牌双手还给了他,笑道:“住宿已经办好了。请问,贵客是在这里宽坐,还是先去客院?”这是半月山庄与仙门之下的客栈的不同之处。后者,入住之前,出示仙门弟子的身份令牌,登记之后,就能入住。无须提前交纳房钱和押金。等退房了,才需要结账,交清房钱。

赵宣发现自己看得出这人的修为是炼气一层,便学着半月山庄那些随从们的样子,皱了皱眉头,冷声说道:“先带我去看看院子。若是不好,冲撞了我家主人,小心你的狗头。”

“是。”伙计脸上的笑容不减,点头哈腰的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您这边请。”

明明知道被人盯上了,沈云哪里敢让赵宣独自一人随伙计去后边?他挥手说道:“算了。在外头,没那么多的讲究。一起去吧。”

于是,一行人跟着伙计,一齐去了后边。

院子不错,独门独院,清幽、干净,辟有独立的守护阵。

布局也合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进的小院包括了厅堂、一大一小两间厨房和四间大卧室。

唯一不美之处是,云景道长看着满院的花花草草,不由想起了余莽的话,心里隔应得很,脸色也变得难看起来。

伙计不过是炼气一层的修为,哪里受住得?哆哆嗦嗦的站在一旁,勾着头,连大气也不敢出。

还好,沈云很快拍了板:“就这间罢。”

伙计如获大释,连赏钱也顾不上讨要,落荒而逃。

这下,赵宣看着不对劲了,望着他的背影,墨眉紧拧:“这人怎么回事?”

沈云冲他摆了摆手。

赵宣意会,没有再吱声,快手快脚的关紧院门。

守护阵的阵心在正屋的东窗下。云景道长一边往那边走,去启阵,一边提示众人:“这院子里的花花草草真多!”

余莽之言,赵宣他们也早都知晓了。本来,他们有一肚子的疑问要倒出来,闻言,一个个的立刻闭紧了嘴巴。

沈云乘着启阵的空闲,亲自去各屋转了一圈,发现没有异样后,将众人招进了正厅。

此时,云景道长已经在这屋里布好了隔音阵。

赵宣还担心被院里的花草们偷看了去,领着陈望田他们几个,将门窗都关严实了。

忙活完后,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由的齐齐笑了。

“突然发现,凡人界也有凡人界的好处。”笑过之后,陈望田轻轻摇头,感慨道。

赵宣不以为然的反驳道:“一样也要防着隔墙有耳。只是我们已经超凡脱俗,不再惧怕那些凡俗的手段而已。”

“接连赶了几天的路,大家辛苦了,都坐下歇一歇。”沈云先在主位上坐下,安抚道,“等你们的修为提高了,我们青木派在仙山也有了一席之地,就不会这般被动了。”

闻言,大家的眼睛亮了,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

云景道长依然在沈云的下首坐下,问道:“主公,到底是什么人盯上了我们?”

其余人纷纷回神,齐刷刷的望着自家主公。这也是他们迫切想知道的。

这一路上,沈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他细细的将进城后的行为捋了一遍后,心中大致有了答案。

“可能是我先前查看剑雨坊这边的情形时,惊动了巨剑派里的大能。”他如实答道。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里反复提及,修士当心细如尘,处处谨小慎微。他离祖师所言,差得还远。这样很不好,必须改正。

云景道长也是这么猜测的,皱了皱眉头:“这样的话,巨剑派那边只怕将主公当成了玄天门的长老,难免不会想多。”

“那怎么办?”赵宣急了。

在半月山庄,他只听说过,剑修厉害。到底有多厉害,他并不是很清楚。然而,一进西岭城,他立刻就有了清楚的认识。剑修,真的不是一般的厉害啊。人家只是提着剑,随随便便的从他身边经过。而他呢?隔着老远,便如被利剑架了脖子,禁不住发抖。

现在听闻,被整个巨剑派盯上了,是问,他能不着急吗?

什么门派啊?这也太警觉了吧!陈望田他们几个更甚,当下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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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六六章 祸水东引

“没有什么好着急的。”沈云笑道,“如果他们真把我当成了玄天门的长老,那么,更加不会轻举妄动。”

云景道长闻言,眉头松开了,语气顿时轻松起来:“是贫道思虑不周。巨剑派不过是一个三流的小门派,也就能在越云府能够做大罢了。它确实还不敢与玄天门公然为敌。”所以,他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呗。反正,他们也就只是敢想想而已。

沈云抚掌:“玄天门的名号真好用啊!”转头吩咐赵宣等人,“伯堂,明天,你们几个出去,到处转一转,看能否打探到春兰剑道场的具体位置。”本来,他还不放心将赵宣他们几个放出去。现在顶着玄天门的名号,反倒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不用白不用。

“至于先生和我,”他又道,“我们两个还是老老实实的呆在屋子里,就莫要出去吓唬人了。”

“是。”云景道长意会,含着笑,点头应下。

第二天用过早饭后,赵宣他们几个两两结伴,分成三路,出了客栈。

他们神色轻松,跟出门游玩没两样:看到好吃、好玩的,总要停下来参一份子;不但不避着人,反而尽往人群里钻。

剑雨坊日升开市,日落关市。几人一直玩到关市,才打道回府。

一进院子,每个人的脸上都不约而同的松了一口气。发现这一点后,他们忍不住相视而笑,一道去正房向沈云复命。

“主公,我等打探到了春兰剑道场的所在。”赵宣先向沈云呈上一卷地图,“这是春兰剑道场的布局图。”

沈云有点儿意外:“竟然连春兰剑道场的布局图也搞到手了?”比他想象中的要顺利得多。

赵宣嘿嘿:“是巨剑派的人发觉我们在打探春兰剑道场,故意透给我们的。”

沈云挑眉:“怎么回事?说来听听。”

“是。”赵宣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上午的时候,他和老陈先后去了两家书店和一家茶馆,什么也没有打探到。

从茶馆出来后,两人路过一家法器店。那家铺子的门口立着一根擦得锃亮的银柱子。赵宣无意之中从银柱子里映出来的街景发现身后有“尾巴”。

是两个看上去只有十二三岁的半大小子。

赵宣突然回过头去。

两个小家伙立时转身站在一个买小玩意的路边摊前,装模作样的挑选着。只是,他们俩还太嫩了些。匆忙之间,一个随手操起一面巴掌大的铜镜,另一个竟然拿起了一盒姑娘家才用的胭脂。

而赵宣掌管着清风堂,做了多年的暗探头子,早已炼出一双利眼。他只是匆匆的瞥了一眼,就发现了两人的右手指腹等处都有薄茧。

两个小家伙的手都是握惯了剑的。修为都不高,是先天武者。

而这里是巨剑派的家门口。赵宣据此判断,两人定是巨剑派的弟子。他们是奉命来盯自己的梢的。

赵宣的心思转得飞快:为什么巨剑派会派两个修为远不如自己的低阶弟子来跟踪自己呢?是太自信,认为他们俩可以越阶制伏我与老陈吗?

想到昨天主公与道长的对话,他果断的推翻了这个念头,反过来推测:巨剑派是故意示弱吗?他们示弱的意图是什么呢?

心里象是划过一道亮光,他突生一计,装做莫无其事的样子,转回头,招呼老陈,指着法器店旁边的那家面馆说道:“这家面馆看着不错。我们去尝尝。”

陈望田看着门口罗雀的面馆,心里纳闷极了:正好是饭点的时候,店里却一个食客也不见有。也不知赵长老是从哪里看出这家面馆不错!

不过,他还是没有异议的跟着赵宣进了面馆。

在靠着大门口的那张空桌子边坐下,赵宣向伙计点了两碗三鲜面,瞥了一眼大门口,突然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们的运气真差,千里迢迢的追到这里来。那厮却又跑了,去了春兰剑道场。”

什么意思?陈望田冷不丁听到这么一段莫明其妙的话,完全不知道该如何接。

还好,赵宣没有要他接话的意思,低声嘟囔道:“也不知道那春兰剑道场在哪个鬼地方……”

陈望田吓了一大跳,赶紧的抓住他的一只袖子,飞快的打断道:“面条怎么还没上来?要不要去催一催?”

“哪有这么快?”赵宣不露痕迹的抽回袖子,给了他一个安抚的眼神。

陈望田收到,意识到他是有意而为之,便放心了——他虽不是清风堂的人,也没有在这位赵长老的手底下做过事,但是,赵长老将清风堂打理得有声有色,那是连大人也多次赞叹不已的。所以,他相信赵长老既然是刻意为之,那么,此举定有深意。

少顷,三鲜面端上来了。

怪不得没有食客。原来这里的面条是凡物。并且,价格还不低。两碗三鲜面,一共要十两银子。跟打抢有什么两样?

两人刚刚在茶馆吃了一碗用二阶的妖兽肉做的肉盖灵米饭,再来吃这个凡面、凡肉做出来的三鲜面,也是一点食欲也没有。

反正也不是冲着吃饭来的。赵宣挑了一筷子面吃了一口,再去看大门口边上的草药摊子边上。那里已没了那两个半大小子的身影,便知目的已经达到,他推开碗,往桌上扔了一只银元宝,叫上陈望田,一道离开了。

接下来,两人一直在坊市里,东逛逛,西看看。

眼见着太阳偏西,坊市快要关市了。赵宣突然又看到了那两个半大小子。不过,这回,两个小家伙没有跟踪他们俩,而是与正对着他们走过来。

一时间,赵宣好不紧张——猜得对与不对,马上就能见分晓。

很幸运,他猜对了。

两个小家伙象是不认识他一样,一边走,一边低声细语,与他擦肩而过:“你准备什么时候去春兰剑道场?”

“已经买到地图了,随时都可以去。”

“啊?你买到了地图?在哪里买的?”

“就是街口的那家四季书屋啊,便宜得很,才要一块下品灵石。”

“今天太晚了,明天我再去买……”

赵宣深吸一口气,拖着陈望田,径直去了四季书屋。果然买到了布局图。老板很热忱,一连说了两遍春兰剑道场的地址。

出了坊市,陈望田对老板报的那个地址,还有布局图,表示了高度的怀疑:“该不是个局吧?”

“不是局,是祸水东引。”赵宣乐呵呵的应道。

沈云听完,竖起大拇指赞道:“伯堂,高!”

第六六七章 标新立异的面馆

其余四人则是一无所获。不过,他们也简要的汇报了一下全天的行程。

陈望田听完,心里又动摇了,觉得心里有些不踏实。他向沈云道出了担忧:“大人,我担心这是巨剑派的一个骗招儿。故意将我们引到那一处去,另有图谋。”

沈云赞许的看了他一眼:“修真界一点儿也不比我们凡人界简单。你能有这样的警觉,很不错。”接着,话锋一转,又道,“不过,修真界是以实力为尊的。巨剑派与玄天门实力相差悬殊。他们不敢。正如伯堂所言,不过是祸水东引,早早的打发我等离开罢了。”

陈望田得了表扬,又得了他的亲自指点,兴奋得脸涨得通红,连忙起身抱拳行礼:“是,我明白了。”

沈云抬手示意他坐下来,转过头去,问云景道长:“先生,以为呢?”

后者相当自信:“既然知道了贫道的身份,小小的巨剑派还不敢造次。除非能够谋到特别大的利益,否则他们轻易不敢得罪玄天门。赵长老之计,着实高明。”言语之中,毫不介意赵宣打着玄天门的幌子行事。

不介意就好。沈云知道了他的态度,放心下来。

两人又合计了一番。通过此事,他们俩都认为先前的猜测错了,春兰剑道场与巨剑派没有多少关系。

云景道长脸上现出一道轻松:“强龙难压地头蛇。既是与巨剑派没有多大的关系,我们更容易混到里面去。”

沈云抚掌:“我们明天就走。好早叫主人家放心。”

这个“主人家”显然就是指巨剑派。闻言,大家都笑了。

云景道长却道出一个疑问:“剑雨坊是巨剑派的外门坊市。里头怎么会有人专门卖凡俗的食物?”

“外门坊市?”赵宣等人又听到了一个新词儿,一头雾水。

沈云却是从祖师的玉简里知晓了外门坊市,为他们解惑道:“一般的门派都分为了外门和内门。为了方便门下弟子交换各种修真资源,各门派都会在外门和内门分别开辟坊市。其中,内门坊市是不对外门弟子和门派以外的人士开放的,属于密坊。而外门坊市则要开放得多。非本派的弟子和势力都能进驻其中。只是有一条,进了坊市的地界,都与本派的弟子一般,守着门规。所以,明面上,门派有权力按照门规处置在坊市里违规的任何人。”

赵宣等人了然的点头。原来如此。他们终于明白,为什么巨剑派发现了他们的行迹后,会如此迫不及待的请他们离开。

“在修士的地头上,卖凡人吃的食物,确实有些古怪。”沈云看向云景道长,“先生想到了什么?”

后者轻轻摇头:“贫道对巨剑派知之不多,只是觉得不合常理而已。在玄天门的外门坊市,没有这样的怪事。”

赵宣闻言,在一旁接过话:“一碗寻寻常常的三鲜面,卖五两银子一碗。哪里有开门做生意的样子?要不是这店里中规中矩的,确实是个真正的面馆,我都要怀疑这生意怕是假的。当时,我只想着打探春兰剑道场,考虑不周,随意的就选了这家面馆。连面馆的招牌都没有看,便走了进去。现在想来,极有可能是去了不该去的地方,犯一个错误。先生,我不会给玄天门招来祸事吧?”毕竟在巨剑派那边,他们的身份都是玄天门的人。

云景道长轻甩拂尘,呵呵笑道:“哪有那么严重?倒是你们俩,吃了那面条,有没有觉得哪里不妥?”

陈望田关切的看向赵宣:“赵长老,你还好吧?”在半月山庄历练了一个多月,他窥见了修真界的诸多危险,哪里还敢在外头乱吃东西?所以,那碗五两银子一碗的面条端上来后,他怪心疼的,却只是看看,没有真正开吃的意思。倒是赵长老没有顾忌,挑了一筷子吃了。

“无事。”赵宣呵呵,“我就是好奇,它怎么敢卖到五两银子一碗,所以,特意尝了一口。还别说,那面条劲道,吃起来鲜得很,跟我们菱洲省城那边非常接近呢。就是太贵了。估计是想物以稀为贵,东家又是个不缺银子的,所以,打的是标新立异的主意。”在凡人界,类似的情况,在生意场上,他见得多了。

大家都觉得他说得有道理。既是无事,他们便换了个话题,开始商议明天起程去春兰剑道场的事宜。

夜幕之下的剑雨坊与白日里截然不同。除了那些客栈,其余的铺子都关了张。街面上的行人少了许多,路面象是陡然宽阔了两三倍似的,显得甚是空寂。

一名身材挺拔,面色冷峻的年轻剑修,步履匆匆的走进一条后巷,熟门熟路的推开了一道黑油小门,走进小小的院子里,温声招呼道:“兴弟,九娘,我回来了。”

没有看到想念的那道身影。倒是一个劲瘦的年轻男子自里面快步迎了出来,眉开眼笑的说道:“峰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今天我们店里终于开张了!”说着,竖起两根手指头,“总共卖出去了两碗海鲜面!”

“所以,你特意叫小宝去给我送信?”被唤作“峰哥”的年轻剑修被他那灿烂的笑容感染,冷峻的面孔上也浮现出些许笑意。脸颊之上,那道长长的淡粉色疤痕也象是变得柔和了许多。

“开张四十七天,终于开张,浮利十两银子,当然要好好庆祝一下喽。”兴弟冲他挤眉弄眼,笑得贱贱的,“你平时不是老找借口往铺子里跑吗?”说着,轻轻的在他肩头拍了拍,“你看,兄弟够意思吧?随时随地的都在帮你找机会。”

峰哥呵呵:“那要多谢你了。”抬眼看了一眼屋里,“九娘还好吧?”

“当然好了。今天的晚饭都是九娘亲手做的。”兴弟压低声音对他说道,“听说你要回来,她早早的就去厨房里忙活了。我全程就在旁边打了下手。做的全是你爱吃的。”撇了撇嘴,“我说兄弟,你们两口子这般秀来秀去,很不好啊。叫我这个孤家寡人情何以堪?”

第六六八章 假装闭关

第二天的上午,沈云一行人退房,离开了剑雨坊。

因为西岭城有规定,不许在城内御剑飞行,所以,他们出了城门,才乘坐飞梭。

站得高,看得远。待飞梭升到半空,赵宣突然指着底下的城池,说道:“快看,那几个人一直望着我们这边呢。”

陈望田他们五个闻言,都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在城门附近,有两批人马,总共七个人,在看着他们这边。因为云景道长祭起飞梭的时候就同时升起了守护罩,所以,那些人看不清飞梭里头的情形,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发觉了。一个个的从藏身的树丛底下现身出来,手搭在额前,仰着头,死盯着飞梭。

“从我们离开松云客栈,这两拔人马就跟在后头了。”云景道长瞥了一眼,不紧不慢的说道。

沈云却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撩起前袍,在飞梭中央盘腿坐下,笑道:“不亲眼看着我们离开,他们怎能安心?”

云景道长笑道:“现在他们安心了。这些弟子们也甚是乖觉,懂得好坏,知道现个身,向您示好。”

“实力为王,果然不虚。”沈云轻轻摇头。

赵宣站在原地,想了一会儿,才捋清两人话里的意思——是他与陈望田等人修为太低,没有觉察到。主公与道长早就发觉了身后有尾巴。只是无意节外生枝,才让这两拔人马一路跟在后头。想来,跟踪他们的那两拔巨剑派弟子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看到他们是真的离开后,在最后的关头从隐身处站了出来。以此向他们表示尾随并非出于歹意。

想明白后,他突然觉得所谓的超凡脱俗全是假的。事实上,修士们与凡夫俗子没什么两样,一样的讲究人情世故。难怪主公常说,修士是人,凡人也是人,从来就没有什么三六九等之说。

他越想越觉得,主公说得完全在理。顺带着,成为修士后,心里的那些优越感悄然淡去了——成为修士又如何?实力不如人,照样要伏低做小。

他握了握拳头,在心里对自己说道:实力为王!所以,加油修行吧!

当飞梭化成一个小黑点,完全融入了长长的天际线,奉命跟踪出城的巨剑派弟子们终于松了一口气。

“总算是走了!”一名年轻男弟子夸张的用手在自己的额头上擦了一把,做甩汗状,露出如释重负后的笑颜,“袁师兄,我们是不是可以回去向林长老复命了?”

被唤做袁师兄的那名弟子仍然在望着天边。闻言,他象是如梦初醒一般,匆忙收回目光。金色的晨晖照在他的脸上,给冷峻的五官镀上了些许暖色。就连脸颊上的那道淡色长疤也不复平常的生硬。

“走吧,我们先去与铁师弟他们汇合,再一道回宗门复命。”他挥手说道。

“是。”四人急匆匆的走向城门。

没多久,他们与另外三名巨剑派的弟子会合。进了巨剑派的山门后,七人皆祭起飞剑,径直飞回内门执事堂。

看到他们降下飞剑,守在门口的道童笑嘻嘻的迎上去,躬身行了一礼:“袁师叔,长老有令,叫你们一回来,就去洗剑池。长老在那里等你们。”

“知道了。”袁师叔,就是刚才被弟子们唤做袁师兄之人。他伸手摸了一下道童的包包头,步履匆匆的带着师弟们进了院门。

执事堂是临湖而建。林长老这人最是迷信风水之说,当上执事堂的长老后,硬是说执事堂这边五行缺水,于是,大兴土木,在执事院的东侧院里人工挖掘出了一个近圆形的小小人工湖,通过地下暗沟与外面的大湖相通,引湖水注入。并将之取名为“洗剑池”。池中喂了数以百计的红锦鲤,却不让人叫“锦鲤”,而要叫“发财鱼”。林长老最爱这池鱼,平常无事之时,都是在池边喂鱼。

袁师兄一行人赶到洗剑池边时,林长老又是在喂鱼。

听完汇报,他将手里的鱼食一古脑儿的撒进水里,轻轻的拍掉掌心的残渣,颌首说道:“唔,本座知晓了。此事不可外传,只能烂在你们的肚子里。”

“是。”

“下去罢。”林长老挥挥手。

“弟子等告退。”袁师兄等人行了礼,一齐离开了执事堂。

林长老翻了个怪眼,猛的一挥袖。

嗖——,一道剑气打入水里,弹出一条半尺来长的胖锦鲤。

林长老一把将之牢牢的抓在手里,看着春兰剑道场方向,威严的脸上现出一道狞笑。

“叭”的一声。胖锦鲤应声化成一滩血水。

殊不知,袁师兄刚一离开执事院,感觉背后一冷。

好重的杀气!他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哆嗦。

这杀气正是从洗剑池那边传来的!

心中一动,他对其余六人说道:“我要去剑谷闭几天关,你们呢?”

“我上个月才从剑谷出来,不去。”

“我还有任务要做呢。”

“我也是……”

也有人开玩笑的抱怨:“袁师兄,我们这一队里,就数你最厉害。结果,你去剑谷反倒是最勤的。你这样,叫师兄弟们压力很大呢。”

“压力大,就随我一道去剑谷。”袁师兄应道。

“别!”那名弟子扮了个鬼脸,“我总算约到了心仪的师妹,这段时间都没空……”

话未落音,其余的弟子都起哄叫他请客。一群人闹成一团。

袁师兄没有参与,大跨步的独自往剑谷方向去了。

等众人闹完,再一看,哪里还有他的影子。

“袁师兄就是这一点不好。一天到晚,都紧绷个脸,连点笑容也没有。”

“得了吧!就这样没个笑脸儿,还有不少师姐师妹们哭着喊着说喜欢他。他要是不这般冷冰冰的,心仪的师妹还能轮到你来约?”

“你们别胡说八道了,好不好?袁师兄是有家室的人。人家夫妻俩好着呢。”

“真的假的……”

其实,袁师兄并没有走太远。所以,他们的议论,一字不落的全被他听了去。

闻言,他的眼底闪过一道柔色,祭起飞剑,直奔剑谷。

待进了剑谷,他降下飞剑,一名杂役模样的人从门房里迎了出来,低声轻呼:“将军!”

袁师兄飞快的看了一眼四周,见空无一人,这才拧着眉头,压低声音纠正道:“说了多少次,以后要唤我袁师兄。”

“今儿门房就小的一人当值,没有别人……”杂役嬉皮笑脸的辩解道。

袁师兄飞快的说道:“给我安排个房间假装闭关。我要出去几天。”顿了顿,又道,“要是小宝来找我,也跟他说,我在闭关。”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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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第六六九章 临时夜宿

在越云府的西南边,离西岭城千余里远的地方,有一片茂密的大森林。因为一年之中,有大半的时间,大半个森林都被伸手不见五指的迷雾笼罩,故而,人们称它为“雾海林”。

雾海林大致呈东西走向,连绵八百余里。南北最宽处约两百余里。

春兰剑道场便在它的深处。

云景道长在边界隐居时,曾去过一趟雾海林。不过,那次,他是陪友人去雾海林的最西端采药。那时,他并不知道春兰剑道场就在雾海林之中。只知道雾海林是座天然的大药场,里头盛产多种名贵的药材。友人想要的宝石花就是雾海林的最西端的特产。

是以,一看地图,他发现春兰剑道场就在雾海林里,轻拍额头笑道:“原来春兰剑道场就在那里头啊。早知道,当年贫道一定要寻过去看看。”

他去过一次雾海林,知道如何克制林中的迷雾。故而,心中无忧,载着众人,按图索路,直接飞去春兰剑道场。

结果,在飞梭将要抵达雾海林边缘的时候,沈云突然叫停。

他指着左前方的天际线,问道:“那座城池唤作什么?”

此时,太阳已然偏西。雾海林方向呈灰朦朦的一片,以至于前方的天际线都象是被灰色润染过一般。但是,在左前方的那一段天际线里,隐约现出一座城池的轮廓来。看上去,它的规模不是很大。

云景道长被问住了。从边界那边到雾海林的最西端,等于是在雾海林的另一侧。至于雾海林这边的情况,他因为从未去过,所以,了解到的相关情况都是从巨剑派给的地图上得知的。

修士有着过目不忘的记忆。他明明看过了雾海林这一带的地图,却连这座小城的名号也不知晓。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即,地图有误,并没有标记这座小城。

一旁的赵宣反应过来,气红了脸:“可恶!巨剑派竟然用假图骗我们。”

沈云不赞同:“那倒不至于。这座小城不在去雾海林的必经之路上。地图没有标记,也情有可缘。”

不是巨剑派搞名堂就好。众人闻言,刚刚提起的心,瞬间又放回了原处。

“不过,这座小城应该是最靠近雾海林的城池。”云景道长拿出地图,又仔细的在地图上查找起来。很快,他肯定的点了点头,“没错。图上再没有标记任何城镇。”

沈云看着那一处,吩咐道:“先生,天时已晚。今晚,我们去那座小城里寻家客栈落脚。”隔着百来里,他只能隐约看到小城所在的那一带还算清明,不象有妖邪作祟的样子。比妖气冲天的雾海林要安全得多。人生地不熟的,两相比较,换谁都知道选哪一处夜宿。

“是。”云景道长也正有此意。安全第一!既然地图上有遗漏,那么,暂缓一步,待到明天上午,再去春兰剑道场,才是明智之举。

全速而行。在太阳落山之前,飞梭抵达小城的外面。

应该是长夜将至的缘故,此时,小城被一个半透明的乳白色守护罩给罩得严丝抹缝。便是沈云也看不见城中的情形。

“唉,就是晚来了一点点!”云景道长从半空中只看到了一个倒扣着的巨大半球,气得直跺脚。

“无妨。从这个守护罩里透出来的五行灵气甚是清明纯正,说明城中没有歪门邪道之举。”沈云吩咐道,“你在城外寻个地方降下飞梭。如果运气好的话,兴许城门还未关,今晚我们不用露宿城外。”

“是。”云景道长急吼吼的寻了个稳妥之地,降下飞梭。

事实证明,他们一行人今天的运气都不咋的。厚重的朱色城门关得严严实实!青石垒砌的高大城楼上隐现灵力波动,在拱圆的城门上方刻有“落雁城”三个朱漆大字。

城门的外面有一块小小的空地。这会儿,空地上面已经搭起了五座小小的帐篷。帐篷的外面,有五名修士正围在一起聊天。从他们的言谈,还有神色来看,他们之前是互不相识的。

看到一下子来了一大伙人,五名修士立时警觉的齐齐望过来。

沈云视而不见,转身说道:“看来,我们只能在城门外露宿了。好在这里也在守护罩的范围之内,还算安全。”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里提到过,这块空地,是城中的修士们特意为修真同道们辟出来的公共场所。它是城池的外沿,城中的一切律法,都在这里同样适用。所以,是严禁各种争斗的。如果赶不及进城,大可以在这片空地上的将就对付一晚。

云景道长在一旁提议:“地方不大。主公,要不我们就只搭一个大帐篷。大家挤一挤,将就着凑合一夜吧。”

“也只能这样了。”沈云明白他的意思——那五名修士都是筑基境的修士。赵宣他们几个的修为整整比他们低了一个大境界。先生这是担心他们一不小心着了那五个的道儿。

赵宣便领着陈望田他们五个去搭帐篷。

而此时,那五名筑基修士也看出来了,有两个人的修为,看上去高深莫测。于是,聊天结束,一个个悄然无声的钻进了自己的小帐篷里。

赵宣等人更加没了顾忌,手脚更加利落了。他们搭的帐篷,与空地上的那五顶一模一样。这是修真界里眼下时兴的一种下品法器,专门供修士们在野外露宿用的。

它自带隔音阵,可防火防水,只要一块下品灵石便能连续用上十个时辰。

操作也简单:先将骨架撑开来,把四个小桩子都打进地里,再罩上黛青色的帐篷布,最后,进入帐篷里,在龙骨上放置一块下品灵石,将帐篷激活,便大功告成了。

另外,帐篷还能自如的调节大小。最多可以容纳十五人。

赵宣他们手里拿的这顶帐篷是云景道长携身带着的。先前在去西岭城的路上,他们已经合作着搭了好几次,早已成了熟手。不多时,一顶大大的帐篷搭好了。

赵宣亲自激活了帐篷,又从储物袋里取出毡毯等物铺在地上,摆上矮腿桌、蒲团、茶水等,布置妥当之后,这才出来请沈云与云景道长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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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七零章 再遇袁峰

子时刚过,本在盘腿打坐的沈云猛然睁开了眼睛。

有情况!

十里开外是一座小密林。有人突然从天而降,掉进了林子里!那人伤得不轻,脚步轻浮无力。刚一着地,便挣扎着爬起来,往城门这边跑来。

想来是想进入空地里避一避。

此时,云景道长也在打坐练功。不过,他应该是没有发觉到,双眼仍然微合,神色宁静。

至于赵宣他们几个,早已时入梦乡,睡得正酣。

这里是落雁城的公共领地,任何人到这里,都要守着落雁城的规矩。而空地后面的城楼上就有全副武装的守卫们值夜。是以,沈云不想多事,复又闭上眼睛,只是继续警觉的听着密林那边的动静——有了在巨剑派那边的经验教训,他学会了克制,在别人的地头上,不再轻易放出道力去察看。

紧接着,事态生变。又从小密林传来另一个人着陆的声音。

这人也受了伤。但听脚步声,伤势比前一个人要轻一些。是以,他很快就在密林的边缘追上了前面的那一人。两人很快打成一团。

一人使刀,一人使剑。

密林的边缘离空地又不到三里远。

在寂静的深夜里,刀剑相击的声音显得格外响亮。清清楚楚的传到了空地这边。

哗啦啦……这是城楼上的四名值班守卫被惊动了。他们全部赶到了城楼的第二层。

云景道长也被惊醒,呼的睁开眼睛,恰好看到自家主公一脸愕然的站起身来。看样子是要出去。

“主公……”他急忙出声劝阻。

不想,沈云撂下一句话“先生留在这里,我出去看看”,身形一晃,便拉出一串残影,出帐篷而去。

云景道长唯有望着微微摇晃的帐篷门帘,轻甩拂尘,咽下嘴里的话。心里奇怪极了——主公也不象是那种爱揽事的人啊?莫非是熟识之人?

他猜得没错。

以沈云现在的武学修为,完全可以从刀剑相击的声音里听出来争斗双方使的招数。

刚刚,他意外的听出来,使剑的那人,用的是竟然是《紫云剑法》!

而据他所知,《紫云剑法》是坠魔者玉宁真人生前独创的剑法。她在鸿云武馆里担任武院的副教使时,曾公开向武馆各院的弟子们传授过这套剑法。后来,武馆的弟子们大多追随贝侯平叛。其中不少弟子使的就是《紫云剑法》。没多久,《紫云剑法》被曝出是魔剑。练得久了,练剑者会生出魔根。于是,《紫云剑法》被禁。军中所有练过《紫云剑法》的人,都被废除了武功。已经生出魔根者,辟如,昔日与他一同学艺的陈龙等人,都被秘密的圈禁起来,剜掉魔根。而玉宁真人也早早的得了风声,人去楼空,不知所踪。

后来,沈云误打误撞,坏了玉宁真人的养阴阵,这才知道,原来玉宁真人一直没有离开菱洲。她就藏在朝云观养伤。

因为玉宁真人还有一个身份,即,天神宗内门五大护法长老紫瑛真君的弃徒。后者曾以天神宗尊长的身份令沈云替其清理门户。而沈云也答应了。所以,沈云寻至朝云观,杀掉恶贯满盈的玉宁真人,完成了紫瑛真君的嘱托。

沈云以为,世间再无《紫云剑法》。不想,今夜,《紫云剑法》再现!

而使剑的那人,就是先掉进小密林的伤者。

沈云从刀剑之声里不难听出,他已体力透支的严重,眼看着就要招架不住了。

情况非常危急!

沈云顾不得跟云景道长解释,撂下一句话,急匆匆的往小密林那边全速赶过去。

赶到之时,只见密林边上,果然有两个身穿黑云斗篷之人在缠斗。他们的面上都戴着黑巾,看上去,就是两团一模一样的黑影在飞快的移形换位。

好在一人执刀,一人执剑,能将两团黑影区分开来。

就在这时,执剑之人中了一刀,脚下一个踉跄,重重的跌倒在地。而他手中的长剑亦脱手,在半空里划过一道血色的圆弧,嗖的一声,掉入了半人高的草丛里。

执刀的黑影发出一声阴沉的低笑,提刀逼上前来:“跑啊!看你往哪里跑!”

他应该是发觉了沈云。所以,接下来,无比正气的喝斥道,“魔剑使者,纳命来……”

话音未落,人已走到使剑者的跟前,双手祭刀,对准后者的头,全力斩下。

如果是别的修真者,听到后面这句喝斥,自然而然的会袖手旁观。

可惜,沈云就是听出了魔剑《紫云剑法》而特意寻来的。

他想也没有想,抬手用全力打出一道剑气,大声招呼道:“刀下留人!”

“铮——”

五色的剑气,破空而去,发现金石相鸣之声。

“当!”

执刀者手里的赤金九环阔刀应声被打落。他本人受不住这力道,往后接连急退。直至退出三丈多远,才堪堪的化去劲道,堪堪立住身形。

这时,沈云发出的第二道剑气接踵而至。力度比前一次要小许多,轻轻的落在了执刀者的胸前大穴上。

沈云怕他执意要斩杀所谓的魔剑使者,所以,暂且点了他的大穴,将其定住。

只是,力度还是稍微大了些。执刀者“噗”的一声,仰头吐出一口老血,软软的瘫倒在地,动弹不得。

“得罪了!”沈云远远的冲他匆匆一抱拳,左手捏成剑指,护在胸前,快步走到使剑者跟前。

使剑者一动也不动,气若游丝,显然已经昏死过去。

沈云怕他使诈,左手的剑指没有松,蹲下身子,用右手轻轻掀开其脸上的黑巾。

一道淡粉色的长疤赫然跃于眼前。

“啊!”沈云忍不住轻呼出口,眼里发热。

这道长疤是他多年前亲手缝合的,他如何认不得!

再定睛一看,煞白的脸庞如刀斧削过,完全脱出了从前的青涩;眉眼还是先前的眉眼,只是完全长开了,更加俊美。

“峰兄!”喉头有些发堵,沈云轻声呼唤道。

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没有袁峰的下落。不想,今晚,竟以这样的方式,在仙山的一个陌生的小密林边上,终于遇上了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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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七一章 喜相逢

袁峰幽幽醒转,入目是满室金灿灿的晨曦。

眨了眨眼睛,他记起了昨晚的情形——最后,他终于不敌,露出一个大破绽,胸口中了那厮一刀。于是,长剑脱手,人跌倒在地。无边的黑暗象潮水一般的向他涌过来。这时,他隐约听到了有人在喊“刀下留人”。

而此时,自己躺在一间陌生的房间里。除了他本人,房间里再无旁人。

从房间的摆设来看,这应该是一间客栈的上房。

我被人救了,而且,救我之人对我善意满满,替我疗了伤,认为我暂且性命无忧。所以,才放心大胆的让我独自躺在房间里。

意识到这一点手,他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先尝试着运转灵力。

果不其然,外伤已痊愈,内伤也好了将近七成。

袁峰顿时顾虑全消,掀开身上的薄被,翻身起床。

就在这时,虚掩的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来。

一位大约三十出头,身着蓝色短打的中年男子手里端着一只朱漆圆托盘,推门进来。

托盘里摆着一碗灵米粥和一小碟酿金瓜丝。

立时,满室飘香。

袁峰闻了,不但口舌生津,而且肠动如雷鸣。

一时好不尴尬。

中年男子却象是没有听见一样,笑嘻嘻的走到房间当中的八仙桌面前,一边摆饭,一边热忱的招呼道:“袁前辈,我家主公吩咐,您重伤初愈,今早先用点清淡的粥食垫一垫肚子。”

竟然知道我姓甚名谁!袁峰更加好奇了,又打量了中年男子一眼。

此人不过练气三层的修为,比他低了一个大境界;容颜陌生,并非他熟悉之人;此时做着底下人的事,但是,周身的气派却不象是侍从之类的……

也就是说,认识我的,极有可能是这人的主公。

“请问贵主高姓大名?”袁峰直接发问,“昨晚是贵主救了我吗?”他的修为高过一个大境界,所以,在此人面前,无须用自谦。

中年男子抬头,笑道:“袁前辈,您伤得不轻,总总昏睡了一天两夜呢。我家主公救您回来后,替您疗伤,衣不解带的照顾了您一天两夜,刚刚才离开,说您怕是要醒了,吩咐小的送碗粥食过来。”

却没有松口,道出他家主公是何方神圣。

袁峰听出来了,人家是有意不说。不过,从话语里,他能感觉到对方的善意。于是,没有再问,而是道了谢,大大方方的走到八仙桌面前,坐下来端碗喝粥。

中年男子没有离开的意思,笑容不减,拿着圆托盘,站在一旁。

灵米粥温热,熬得香糯;酿金瓜丝微辣,吃起来喀嘣脆。这是典型的客栈饭菜,却甚合自己的口味。袁峰面上不显,心里暗自惊奇:真的是熟识之人。而且,他们也是客居此地。

想到“主公”的称谓,他一边吃着,一边飞快的捋了一遍自己熟悉的修真世家们。

结果,还是想不出来,会是哪位朋友救了自己。

灵米粥和酿金瓜丝都被清了盘,空空的肚肠得到了最大的安抚,袁峰只觉得全身暖洋洋的,好不惬意。

“谢谢你。”他放下碗筷,抬头问道,“请问如何称呼您?”

“好叫袁前辈知道,小的姓赵名宣。”赵宣如实以对。

袁峰摆手,冷峻的面容上现出一道笑意:“赵兄,请问,我何时能求见贵主?”

“哦,袁前辈且宽坐片刻。主公在与道长议事。待议事结束,便会过来。”赵宣轻笑,露出一口洁白牙齿。主公与这位是同窗好友,但是,他对这位却是一无所知。所以,他不会告诉这位,是道长急吼吼的请了主公过去。

前天晚上,主公不但带回这位,而且还带回来了一位也伤得不轻的魔修。

主公在这边替这位疗伤。他与道长也没闲着,这两天一直在审问那名魔修。

今儿早上,总算撬开了魔修的嘴。然而,问出来的情报,似乎是牵扯到了一桩仙门昔日的大秘事。他对仙门的过往一无所知,听不太懂。道长却是神色大变,立刻请了主公过去商议。

袁峰还能怎么办?客随主便,更何况,人家的主公于他有救命之恩。所以,唯有耐心等待尔。

他颌首说道:“烦劳赵兄了。我这里暂且无事,赵兄请自便。”

赵宣双手一晃,奉上一柄长剑。

袁峰不用看,也知道是自己的本命灵剑。

剑修与本命灵剑之间是息息相通的。是以,自打赵宣进了屋来,袁峰便感觉到了本命灵剑就在他的身上。之所以,隐忍没问,是因为袁峰很清楚,来人对自己没有恶意。再者,自己的修为超过对方一个大境界,随时都可以召回本命灵剑。

赵宣还了剑,收起桌上的空碗筷,告退离开。

袁峰闲来无事,索性就坐在桌边,拔出失而复得的本命灵剑,慢慢的揩试起来。这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不管碰到了什么事,擦剑,总是能让他在最短的时间里冷静下来。

好在那位神秘的主公也没有叫他久等。大约半个时辰之后,虚掩着的门再度被推开来。

袁峰心头大震——擦剑的时候,其实也是他最警觉之际。可是,有人来了,他却没能听出门外的脚步声!

这说明了什么?

来者的修为远在他之上!

不用说,来的定是赵宣的主公。

他猛的抬起头来,望向门口。

一道颀长的青色身影推门而进:“峰兄,总算又见到你了!”

容颜有些陌生了,但是,脸上的笑容温煦如旧,依然是那么的熟悉。

袁峰放下手中的本命灵剑,呼的站起来,三步并作两步,激动万分的大跨步迎上去:“云弟!我的天哪,我不是在做梦吧!”

“我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你。”沈云抬手,就象当年在武馆学艺那般,轻轻的在他的胸前捶了一拳,“你这个家伙,太没意思了。离开省城后,便跟断了线的风筝一般,再无音信。”

袁峰心里愧疚得很,不好意思的解释道:“我本想着去大帅帐下,闯出一番天地之后,锦衣而归。不想……一言难尽。总归是我的不对。云弟莫恼。容我慢慢说与你听。”

沈云爽朗一笑:“好啊。我们去桌边坐下,慢慢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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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司徒钰彤的平安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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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七二章 袁峰说往事

袁峰随两位舅舅扶灵去了青城后,很快,养好了伤。紧接着,他骑快马去追赶贝帅的大军。不想,舅舅们的消息有误,他错过了大军的主力,只追上了后军。

也是运气。后军的将军姓郭,与他的母族颇有渊源。认真的攀起亲戚来,他也是能唤郭将军一声表舅的。

他父母的事情闹得满城风雨,无人不知。郭表舅对他在那件事情里的所做所为也有所耳闻,是以,对他甚是赏识,破例将之收至麾下,当了一名亲兵。

袁峰也争气,从未在人前提起过与郭将军的这层远亲关系,扎扎实实的当差。

于是,郭将军更加满意了。两个月之后,袁峰立了一个小功。郭将军乘机将其放出亲兵队,在左卫做了一名小队长。

就这样,袁峰在与叛军的交战之中,屡立战功,职位也象芝麻开花节节高。

不出两年,他成了郭将军的副将,官阶从六品。

就连贝帅也听说了他的战绩,大为赞赏。

在知道袁峰是鸿武学院的首批弟子后,贝帅更是兴致大增,叫郭将军下次去主帐时,带上这位英勇善战的少年将军。他要亲自接见。

郭将军回到驻地后,喜滋滋的告诉了袁峰这个好消息。

不想,袁峰却如五雷轰顶。

原来,此时的他,已经发觉《紫云剑法》很不对劲。他感觉到了自己越来越嗜杀。尤其是在战场上,闻到血腥味后,他会莫明其妙的亢奋起来,并且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心里的杀念。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但是,他非常清楚,自己现在的状态太过邪气。

而众所周知的,贝帅是一位真正有道行的仙官大能。

所以,袁峰哪里敢往贝帅跟前凑?

身为郭将军的得力副将,他自然对其行程了如指掌。从那以后,每到郭将军要去主帐那边,他总是提前一天出营去做任务,不在营中。

而贝帅其实对一名凡人将士不是很在意。再加之,那时,大军与叛军处于胶着状态,他千事万事缠身,过了两三个月,早已将此事抛到了九霄云外,不记得袁峰是何许人也。

郭将军也无可奈何,只能好言宽慰表外甥:“你还年轻。这仗一时半会儿也打不完。你以后有的是机会再立新功。到时,我再为你向主公美言。总会有你的出头之日。“

殊不知,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自那以后,他行事低调了许多。再立下战功,小功依然是如实上报,但有大功,他都会将首功轮流记到部下们头上。久而久之,追随他的将士往往是在军中得到的奖赏最丰厚,升职最快的。袁峰自己也没有想到,歪打正着,因此而真正收获了部下们的忠心。

不过,他本人则渐渐泯于同阶的同袍之中,不复从前的耀眼。

后来,《紫云剑法》是魔剑的事实曝了出来。贝帅如临大敌,迅速派出亲卫在军中清查鸿云武馆弟子出身的将士。但凡有练过《紫云剑法》的,都被秘密圈禁了起来。

郭将军在亲卫赶到之前,将袁峰叫至帐内,屏退左右,很认真的问道:“峰儿,你要老实告诉表舅,你有没有练过《紫云剑法》?”

袁峰当然不会承认,当即摇头:“表舅,我资质太差,当初在鸿云武馆学艺时,只听了一堂课,便放弃了。后来,我另外选了一门武学课,学的是劲风拳。那年的武学考试,我也是用劲风拳通过的。那次,我得了个优等。”

“那你现在使的是什么剑法?”郭将军追问道。

袁峰因为发觉《紫云剑法》不对劲,所以,早早的留了心,平常轻易不在人前使用紫云剑。

也是运气。三个多月之后,在一次去叛军摸营的任务里,他幸运的从叛军的一名圣女手里得到了一本《金雷剑谱》。那也是一门上乘的剑法。那名圣女发觉他体内阴柔之气过甚,说金雷剑至刚至强,劝他换练金雷剑,兴许可以压制体内的阴柔之气。

袁峰如获珍宝,从此,日夜勤练。

其实,紫云剑也不是完全的有害无益。至少,袁峰发现自己的武学资质大大提升。金雷剑轻松上手。半年不到,小成。如今,他的金雷剑早已大成,练得炉火纯青。

是以,不怕郭表舅考校。

袁峰如实以对:“我练的是金雷剑。”

郭将军转身从剑架上取下一柄宝剑,掷扔给他:“练两招,给表舅看看。”怕他多想,赶紧的解释道,“峰儿,不是表舅不相信你,实在是事关重大。我看主公这次是动真格的,所以,想替你掌掌眼。”

“明白的。”袁峰接过宝剑,执剑行了一礼。在大帐的空地上,练了一遍金雷剑。

郭将军见剑招叱咤作响,刚烈之极。而密令上明确写着,紫云剑阴柔轻灵。两种剑法可谓完全是两个极端,一看就不是一回事。

“不错!”待袁峰收剑,郭将军的两个嘴角都咧到了耳后根上,吩咐道,“明日,主公的亲卫将至。你出自鸿云武馆,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实。届时,亲卫肯定会盘问你。你没有练过紫云剑,只管如实回答就是。”

“是。”

果然,第二天,贝帅的亲卫队过来后,第一个便是见他。

袁峰再次凭着一手行云流水的金雷剑过关,成为漏网之鱼。

后来,在与叛军的决战当中,郭将军背心中箭。袁峰拼尽全力,才将他救回军营。

“这肯定是仙庭的细作在背后放暗箭。他们要过河拆桥了。”郭将军吐出一大口黑血,将追随自己多年的老部下们都托付给了袁峰,拼尽最后一口气力,紧紧抓住他的手,叮嘱道,“峰儿,你们快走!乘现在战事还没有完全结束,仙庭还不敢真正动手,你带着他们赶紧离开,有多远,走多远。切记,你们以后不管做什么,都不要再亮出主公的名号。”

郭将军说完,又吐出一大口黑血,七孔流血而亡。

袁峰有如惊弓之鸟,带着郭将军的遗体,领着后军火速撤到了数百里之外的深山老林里。

事实证明,郭将军是明智的。后来,袁峰他们陆续收到贝帅麾下的得力干将们陆续身殒的不幸消息。

而袁峰带着将士们藏进山林里后,很快发现,一千多人的饭食成了大问题。他想到了扶子兴。

菱洲省城是贝帅的发迹之地,仙庭肯定会在省城大肆清洗贝帅的势力。鸿云武馆以及鸿云武馆的弟子们自然是首当其冲。而扶子兴也是鸿云武馆的弟子。

袁峰想了个办法,让人装成风水先生,将扶子兴从省城诓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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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七三章 袁峰的新身份

“陈龙也投军了,也是在贝帅军中。你没有见到过他吗?”沈云问道。

袁峰摇头:“我一直在后军。大帅麾下共分成五部。各部之间,只有主将才彼此有联系。象我们这些底下的部将,如果没有主帐调度,是不能擅自离开本部的。再加之,我发现紫云剑法的不妥之后,刻意深居简出,不与武馆的弟子们往来。所以,不曾听说过他的消息。”

沈云微微颌首:“陈龙投军之后,一直与我,还有洪天宝有书信往来。他从小兵做起,靠军功,最后也做到了校尉。后来,突然断了往来。洪天宝觉得不对劲,在那一年的年节前,骑快马赶到军中寻他。洪天宝没有见到他。幸亏碰到了永安副教使,这才知道陈龙因练紫云剑法,魔种初种,被秘密圈禁起来,剜掉了魔种。但是,永安副教使也不知道陈龙究竟在何方。不过,他答应洪天宝,会尽量打探陈龙的去向。可惜,永安副教使那边一直没有消息。”

袁峰黯然的“哦”了一声,沉声说道:“据我所知,永安副教使也在平叛之后没多久就殒落了。”顿了顿,握着拳头补充道,“是仙庭做的。”

说来可悲。大帅因平叛而拉起了队伍,然而,到了最后,他的旧部大多数却是折在仙庭手里。亲眼目睹了陈将军遭人暗算,于战场上中毒箭而亡,袁峰对仙庭的最后一点想法也随之粉碎。正因为如此,那时,他才会听从陈将军的临终托负,带着后军余部毅然而决然的抽身离开。结果,后军反倒成了贝帅麾下损失最小,主力得以保全的唯一旧部。

沈云一时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才好。照这样的情形,陈龙怕是凶多吉少了。

袁峰见状,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在决战之前,陈龙他们便不在军中了。没人告诉我们,贝帅是个什么修为境界。不过,后来,我再细细回想,觉得贝帅应该是一位元婴大能。兴许陈龙他们是被贝帅藏起来了,另有一番造化呢。”

沈云伸手抹了一把脸,强颜欢笑着附和道:“对,陈龙的运气一直很好。他不会有事的。”话锋一转,改而追问道,“对了,你来仙山有多久了?”

“还不到两年呢。”袁峰耸耸肩,“我和右军余部被仙庭扣上了叛乱的帽子。叛军被平后,仙庭调集兵力,公开围剿我们,比当年平叛可要凶狠多了,分明就是要非置我们于死地不可。深山老林里也呆不下去了。没有办法,我只好抢在他们的包围圈合拢之前撤出来。突围之后,我发现天大地大,竟然没了我们的容身之处。这时,叛军的圣女。呃,就是先前给我《金雷剑谱》的那位圣女,告诉我,不如来仙山。她是个筑基修士,有去来仙山的地图。于是,我们便分散开来,秘密赶到东海,一起坐黑船,来到了仙山。”

这段话里的信息可大了。再加上,袁峰提及“圣女”二字时,眉眼总是带笑的。头一次,沈云还没有发觉这里头的不同寻常。但是,接二连三皆是如此,岂能不怀疑?

之前替袁峰疗伤时,沈云惊讶的发现其元阳已失。两相联系,再迟钝的人也会回味过来。

“圣女?你们……”他忍不住八卦一回。

不想,话未说完,袁峰已经抢着宣布:“我们成亲了。她已是我妻。”话语之中透出来的全是满满的维护。

“原来是嫂子啊。”沈云见状,连忙改口,笑道,“你们这是不打不相识的缘份吧?”

“哪有不打不相识!”提起妻子,袁峰的眼底涌出来无数柔情蜜意,瞬间淌得满脸都是,“她少小失去亲人,流落在外,这才误入叛军。因为她是天水灵根,又在叛军的一众同龄女童里是最出众的,所以,才被选中做为圣女的第一候选人。我与她初次见面,都是掩了身份,在外面做任务。当时,她已是炼气后期的修为,易容成一位相貌平平的年轻男子。听到我的官话里带着菱洲口音,便对我的身份起了怀疑,有意接近我。我哪里知道这些?当时,与她一见如故,相谈甚欢……”说到这里,他笑着轻轻摇头,“那时的我,真够傻的。被她骗得团团转。好在她心地非常善良,不然的话,我纵使有九条命,也不够在她手里死的。”

九条命都不够使,这还叫心地善良?沈云讶然,心道:真真的应了那句“萝卜咸菜各有所爱”。原来,峰兄好这一口……呃,口味蛮重的。

不过,看到袁峰身为凡人,如今已经拥有了筑基四层的修为,更重要的是,此刻,脸上堆满了幸福,他觉得,袁峰的这段感情确实值得祝福。做为兄弟,他从心底里感到高兴。

于是,他对于圣女的种种质疑都烟消云散,不复有。

袁峰接着说了他加入巨剑派的经过:他们一行人化整为零,进入了仙山。他在边界,恰好救了一位巨剑派的内门长老。后者得知他是个散修,便大力邀请他进入巨剑派。那时,他为了召集分散的部众,在边界已经混了半个多月,深刻的认识到散修的处境有多艰难。是以,顺水推舟,就此加入了巨剑派。内门长老很给力,直接担保他做了内门弟子。

“已经归拢来的那些部众陆续被我安排进了巨剑派做杂役,暂且混碗吃。扶子兴,还有九娘,呃,就是我的妻子,因为要继续召集其余部众,所以,没有进巨剑派,而是在巨剑派的外门坊市里开了一个小面馆。”

听到这里,沈云立马想到了那个被赵宣吐槽“跟抢钱没两样”的小面馆,笑道:“是不是那家卖凡俗吃食的面馆?伯堂前两天才去光顾过。他们两个人叫了两碗海鲜面,花了十两银子,回来后,心疼的要命。”

“哈哈哈……”袁峰禁不住大笑,“原来兴弟说的俩冤大头是你的人。那面馆开了四十多天,一直没有开张。多亏了你的两名手下,总算赚了十两银子的毛利。刨去五两银子的房租,余下的五两银子,当天就被兴弟拿去买了菜,烧了一桌好吃的,喊我回去庆祝。”

“哈哈哈……”沈云也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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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七四章 搞错了的魔修

“对了,你是怎么惹上魔修的?”沈云貌似随意,实则是乘机问出心底最想问的问题。

同时,这也是他此次与袁峰谈话的主要目的所在。刚才,云景道长特意向他汇报了对魔修的审问结果:魔修竟然是仙庭的密探,并且潜入仙门多年。一直以来,这位魔修都是处于蛰伏状态,突然被上峰启用,竟然只是为了追杀袁峰。至于为什么上峰要下达最高等级的格杀令,魔修坦白,上峰没有说,而以下级的身份也不能问,故而并不知情。

沈云见识过仙庭密探无孔不入的手段,深知一旦被他们盯上了,不死也要脱层皮,是以,对袁峰的处境担忧得很。思来想去,他还是决定向袁峰直言。

“魔修?”袁峰愣了一下,“你是说,那晚追杀我的人,他是魔修?”

沈云愕然:“你竟然一直没有察觉出来?”

“他穿着黑云斗篷,面上覆着黑巾。与我全力打斗,也没有露出一招半式邪魔之术。这厮好隐忍!”袁峰再也坐不住了,起身说道,“他在哪里?能带我去看看吗?我想知道,我到底是怎么沾上了这路人。“

“好,我带你去。”沈云也起身,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于是,两人一道往外走。

沈云边走边简要的介绍情况:“我们在落雁城的如云客栈里租了一个二进的客院。魔修被我们暂且关押在后院的酒窖里。我的人已经撬开了他的嘴巴。他还有一重另外的身份,是仙庭暗中潜入仙门的密探。这厮不是一般的老练奸滑,嘴皮子也利落得很,一直以散修的身份潜伏在仙门,已经有数十年了。如果不是这次失了手,只怕还不会暴露出来。”

言下之意,请袁峰见到人后,多加小心,莫被那家伙用话骗了过去。

袁峰听得明白,点头道:“我知道了。”

后院清净。袁峰的房间就在后院,位于酒窖的对面。是以,说话间,两人已经跨过不大的院子,到了酒窖边上。

五部的骨干之一,陈望田,守在酒窖门口。看到他们走过来,连忙抱拳行礼:“主公。”

沈云颌首还礼,见门上无锁,便问道:“谁在底下?”

“道长和赵长老都在呢。”

沈云哦了一声,下令道:“将门打开。”

“是。”陈望田转身推开门,避让到一边。

酒窖总共有三层,其中,第二层和第三层都位于地下。而魔修则被关押在最底下的第三层。

里面没有楼梯,每一层之间,有依墙而立的一道三尺来宽的土质缓坡相连。

沈云与袁峰两人沿着土坡下到第三层。

屋中空荡荡的,他们俩一眼就看到了对面的土墙上挂着一个垂着头的黑袍中年男子。而云景道长和赵宣各自搬了一条方杌,一左一右的坐在他的跟前。

那个黑袍的中年男子不用说,便是被抓回来的那名魔修了。

因为他的伤势不是很重,而魔修受伤之后,只要不伤及根本,都有着惊人的自愈能力,所以,沈云将人带回来后,便直接交给了云景道长和赵宣,吩咐他们俩严加看管,待这厮恢复得差不多后,再审问。

果然,这位的自我愈合能力不俗。伤成那样,没有用到任何药物,并且一直铁链加身,被封住周身要穴,吊绑在土墙上,现在,他身上的外伤已经好得七七八八了。

只是脸色不太好,精神恹恹的,垂着头,现出倍受打击,一蹶不振的样子。

“主公。”看到沈云他们两个下来,云景道长和赵宣连忙起身认座。

“我介绍一下,这位是我昔日的同窗好友袁峰。”沈云正式将袁峰介绍给他们俩,又道,“这位出自玄天门,是我们青木派的客卿长老,云景道长;这位是我们青木派的清风堂堂主,赵宣。”

双方各自见礼。

不想,挂在土墙上的那名魔修猛的抬起头来,“噗”的喷出一口血沫子,莫名的瑟瑟发抖。

“他……这是怎么了?”袁峰、云景道长和赵宣见了,都是一头雾水。

唯有沈云明白。这因为魔族的血脉压制之故——魔族之中,魔修属于堕魔者,在没有生出魔核以前,被视为外族,地位最低;而他现在拥有心魔的血统,远远高过魔修,在后者面前,是货真价实的上位者。魔族的等阶是非常森严的。上位者对于底下阶层的血脉压制无处不在,如影相随。魔修不可能察觉不到。突然碰到一个高血统的魔族大人,也难怪魔修会心神失守,产生剧烈的波动。

不过,沈云一点儿也不担心眼前的魔修会道破自己的秘密。因为在他的血脉压制之下,后者唯有无条件服从,不敢生出异心。不然的话,他会被血脉压制到极致,当场暴血而亡。

而这个魔修显然是非常清楚这一点的。不然也不会被吓得瑟瑟发抖。

当然,这些缘由,沈云暂且不会告诉旁人。他看了一眼土墙上的可怜虫,侧头问云景道长:“先生,你们在问他什么?他的样子象是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一样。”

云景道长敛神,答道:“我与伯堂向他道明,我们是青木派。谁知,他听了后,大叫一声‘错了’,然后,就摆出一副死鱼样子。不管我与伯堂说什么,他都不再搭理。”

这时,袁峰恍然大悟:“原来如此。看样子,他确实是搞错了格杀的对象。”

“此话怎讲?”魔修在沈云面前,完全没有秘密可言。是以,沈云已经搞清楚了这厮奉命格杀的目标。说实话,他现在心里是非常惊讶的,只是面上没有显出来而已。听了袁峰的话后,心中一震,他突然很想听听,袁峰到底知道些什么。是以,有此一问。

“他的上峰应该是巨剑派的执事堂长老林佩。”袁峰说道,“即便不是林佩本人,也是与林佩有密切关系之人。”当即道出那天跟踪他们一行人离开西岭城后,回巨剑派执事堂向林长老复命的情形,“我自从练过《紫云剑法》,比常人要敏锐许多。那天出了执事堂,我清楚的感觉到,林长老那边透过来一道强烈的杀气。再想到,他有意将你们引去雾海林,担心他欲对你们不利,所以假装闭关,实则是隐匿行迹,用最快的速度追赶你们。不想,到了雾海林边上,被这厮当成了你们中的一员格杀勿论。”说到这里,他扬眉问魔修,“我说的,是也不是?”

真正的大魔头当前,魔修的心防完全崩溃。他无力的哼了哼,承认了。

云景道长却又有疑问,直言相问道:“袁师侄既然认出了主公,为何当时不与主公相认呢?”仙门是一家,各门派之间,以修为定身份。他身为金丹真人,称筑基四层的袁峰一声“师侄“,无可厚非。

好吧,说白了,他还是对主公这位多年没有联系过的昔日好兄弟抱有戒心。活了两百多岁,他什么样的背叛没有见识过?不多这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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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七五章 全招了

袁峰自己也是带兵的将军,知道云景道长在顾忌什么。再加上,与沈云一场生死兄弟,他深知后者是个磊落的性子。是以,并不介意,据实以对:“世上有生得相似之人。而云弟的相貌与当年在武馆学艺那会儿有些出入。尤其是面相看上去略长于云弟的实际年岁。另一方面,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得了大机缘,才能后天生出变异雷灵根,从为一介凡人摇身一变,变成修士。所以,当发现云弟的修为看上去高深莫测时,我便完全不敢相认了。后来,察觉林长老欲对云弟不利,我也是抱着宁可多跑一趟的心思。没想到,还真的就是云弟。”

沈云听了,笑道:“离开武馆后,我确实是机遇连连。”指着云景道长与赵宣二人说道,“这二位便是我离开武馆之后,碰到的大才。”

云景道长和赵宣连忙抱拳,几乎异口同声的应道:“主公过奖了。”

袁峰见状,更加没有顾忌,问道:“这位招出了他奉命格杀的是什么人没有?”

云景道长摇头:“他只承认了仙庭密探的身份,还有,这一次是奉命行事。其他的,不肯招。刚才,我和伯堂正在说服他。”

如果光靠说服就能让人招供,那么,这世上也不会有刑堂这一类的存在了。袁峰不赞同的挑了挑眉,冷眼看向脸色煞白的魔修:“我在军中多年,也学了一点点教人招供的手段。二位如若不介意,不妨让我来试试。”说着,呲牙笑了笑,“不过,我是个军汉出身,脾气可没两位这么好。落在我手里的话,这位老哥保不齐是要吃些苦头喽。”

主公当年,云景道长和赵宣哪敢接话?他们俩不约而同的看向自家主公。

后者耸耸肩,让到一边,伸手请道:“有劳。”

话音刚落,墙上的魔修象杀猪一般的大叫起来:“别别别!小的招!小的全招了!大人想问什么,只要是小的知道的,小的全招出来,绝不会少说一个字。”在血统高贵的大人面前,他能有什么秘密可言?还不如乘早招了,免得白白吃了一顿皮肉之不说,还意会错了大人的意思,该招的没招,不该招的却招了个底朝天。那样的话,他怕自己到时想时都会成为奢求。

啊啊啊……光是想想,都后怕得浑身直打颤。魔修崩溃的厉声尖叫。

竟然这么怕刑求……云景道长与赵宣满头黑线,险些齐齐惊落下巴。

袁峰也好不意外!深吸一口气,试着问道:“说,你奉命格杀何人?”

魔修搭拉着脑袋,嗡声答道:“是天神宗的余孽之后。”

“那你为何错认了我?”袁峰飞快的再次发问。

“您的步法看着象是天神宗那边的路子。”魔修想也没有想,张口便答道。

不象是说谎。袁峰听了,心头大震。雾海林里,迷雾遮天,御不得剑。而那天,他急着寻找沈云等一行人,在雾海林的边缘降下飞剑后,运转灵力,使上了轻功。

他因为从小被判定为没有武学资质。所以,一直被家中视为废材。身为长子嫡长孙,却从未开蒙习武。是考进了鸿云武馆后,他才有机会接触到武学。

也是因为资质不好,所以,很多基础,都是沈云帮他打下的。比如说,他的步法直到现在,都深受沈云的影响,处处带着五步打的痕迹。

魔修说他的步法象是天神宗那边的路子,岂不是说沈云是天神宗的余孽之后!

这可是天大的罪名!

袁峰大怒,厉声喝道:“你胡说八……”

不想,沈云在一旁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头,截住他的话:“他说的没错。我确实是天神宗之后。”

魔修竟然明显的松了一口气,抬头望着他们这边,三角眼里涌上来两大包泪花儿:“大人明鉴,小的真的句句属实了,绝无半句虚言。”

这委屈的小模样要是再配上一条摇得飞快的毛尾巴,绝对完胜隔壁的大黄狗啊!在这两天里,见到了魔修的面瘫脸的云景道长和赵宣两人再次惊倒——就算您再怕刑求,也请收敛一点点,不要这么狗腿,好不好?好歹也给仙庭那边留点儿脸面,行不?

紧接着,两人都汗颜不已。

他们俩在这暗无天日的酒窖里,与这厮斗智斗勇的泡了两天。结果呢?总共问出了些什么?

再看人家袁峰,三言两语的便将这厮彻底的降住了。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殊不知,袁峰这边也是暗自惊讶。不过,面上没有透出来,仍然是绷着一张俊脸,又问道:“说!你的上峰是何人?”

魔修又是毫不犹豫,答得那叫一个干脆利落:“是巨剑派的明安真人。”

明安就是林佩的道号。袁峰拧了拧眉毛,反问道:“内门执事堂林长老林佩?”

“对,就是他。”魔修象倒豆子一般的说了起来,“明安真人是仙庭的密使大人,号‘明’。小的之所以在这边潜伏,全是因为奉了明密使大人之令。以前,明密使大人是不管天神宗的这档子事的。那是明密使大人的老相好玉密使大人的活儿。”

“三年多前,玉密使大人着了天神宗之后的道儿,殒落了。明密使大人发誓要替老相好报仇,主动向总部请缨,揽过了玉密使大人的活计。而总部那边人手紧缺,再者,天神宗都已灭了两百多年,近年来,就没见玉密使大人再抓到天神宗的后人,所以,总部全同意了,撤掉了“玉”字密,将之与“明”字密合并。”

“本来这些调度,小的是无权知晓的。全是因为那时明密使大人把人手都放到了争夺巨剑派内门执事堂长老这事儿上面,只有小的闲散,可供驱使。去密府送信,处理两支合并等事务,都是小的一手经办的。所以,小的对这里头的内情知道得一清二楚。这回,明密使大人下达最高等级的格杀令,为的就是求几颗天神宗后人的头颅,他要血祭玉密使大人。”

第六七六章 唯有你能处置他

袁峰将信将疑的看了一眼魔修,突然又一次发问:“林佩也是魔修?”

“嗯。明密使大人是金丹境的老魔修了。”那魔修绝对是豁出去了,主动供出了更多的相关内情,“说起来,明密使大人还是玉密使大人的引路人呢。小的也与玉密使大人一样,是被明密使大人引上魔道的。”说着,冲他露出讨好的笑容,“您也别想着赶回巨剑派揭穿明密使大人了。小的这么久没有传讯回去,明密使大人定会猜出小的这边出了事,早早的从地下水道逃走了。”

看着他谄媚的笑容,袁峰“滋”的吸气。牙根痒痒,好想咬死他,有木有!

便是云景道长和赵宣也气得直鼓眼睛。

屋子里的气氛迅速变得凝重起来。

魔修这才意识到,貌似自己拍马屁,不小心拍到了马腿上。他战战兢兢的看向高贵的魔族大人,来不及收回去的媚笑变得比哭还要难看。

沈云握拳轻咳一声,打破了屋子里的寂静,说道:“林佩从巨剑派逃走,等于是剜掉了巨剑派的一颗毒疮,也是幸事一桩。”

事已至此,也只能这般往宽处想了。袁峰狠狠的瞪了魔修一眼,对沈云说道:“事关重大,我必须马上赶回巨剑派。”指着魔修说道,“他……云弟打算如何处置?”

正所谓“正邪不两立”,在修真界,魔修是人人喊打的存在。修真人士一旦抓获魔修,一般都会第一时间废掉修为,然后,召集周边的修真同道,将魔修处以极刑。

这也是林佩感觉到有暴露身份的危险,能好不容易才得到的内门执事堂长老之位也立时弃了,仓皇出逃的最主要原因所在。

魔修在修真界潜伏数十年,当然清楚袁峰话里的“处置”二字是何意。闻言,吓得鼻涕与眼泪齐飞,尖叫着喊冤:“冤枉啊,大人!小的虽然是仙庭派过来的密探,但是,这几十年来,小的一直是蛰伏的。这次真的是小的头次领任务。小的从来没有妄杀过无辜之人。大人明鉴啊!”

他这些话是冲高贵的魔族大人喊的。所以,喊冤的重点落在了自己潜伏在仙山里,数十年里,从未执行过仙庭的任何任务上。而在魔族大人面前,堕魔并不是什么罪过。他对自己当年是如何堕魔的,只字不提。

同时,他看出来了,这位高贵的魔族大人一直没有在人前露出魔族的身份,是以,他在后面又加了一句“从来没有妄杀过无辜之人”加以遮掩。

沈云听懂了,同时,也被他的机敏给惊艳到了。

修士的世界,从来都是强者为王的。不管是正,还是邪,只要踏上了修仙之路,没有谁能保证自己的一双手永远都是干干净净的,不沾半点血腥。

所以,即便是修真之士,也从不避讳杀人。

但有一条,修真之士杀人,必须是问心无愧,不违天道。被杀之人,必须是死有余辜的。

不然的话,心魔会伺机入侵,修真之士很容易走火入魔。情况严重者,甚至有可能因此而堕入魔道,从此万劫不复。

而修魔者,本来就已在魔道之中,自然不会再在这方面受天道的约束。所以,魔修给世人的印象都是手段狠毒、嗜杀嗜血、视人命如草芥。

听了那魔修之言,袁峰和云景道长不约而同的从鼻子里冷哼一声。

他们俩都是见过真正的魔修的,对于那魔修喊冤,是一个字也不相信。

赵宣没有见过魔修行事,再加之,那魔修哭得尖锥子脸上糊满了眼泪与鼻涕,看上去也不象是在说谎。是以,摇摆不定的看向自家主公——主公修为高深莫测,并且生有一双能看懂人心的利眼。想来这魔修有没有说谎,主公定能分辨出来。

沈云相信魔修的话。原因很简单——血脉的绝对压制。

魔修的血统比他低了足足两个大阶层。是以,在他面前等于是摊开一般,没有任何秘密可言。再者,魔修在他面前,也不敢有一字半句的谎言。不然的话,这家伙会爆体而亡的。

当然,魔修身上透出来的血煞魔气之色,也能充分证明其没有说谎。

堕魔数十年,能够管住自己的手,不沾无辜之血,没有坚毅的性子,很难做到。这位也算是难得了。

思及此,沈云看向魔修的眼神变得柔和了许多。他从魔修身上收回目光,侧过身子,正对着袁峰,问道:“峰兄有何建议?”

袁峰没想到很直接明了的一件事,他会将问题又踢了回来,微怔,旋即,答道:“这等邪魔,最擅颠倒黑白、蛊惑人心。云弟莫要被他的话骗了去。”

“他刚才没有说谎。”沈云很肯定转回身子,指着墙上的魔修,“大家请仔细看他丹田里透出来的血煞魔气之色。”

对于魔修,世人都是直接归入邪道,一棍子打死的。从来没有人象沈云这般提出,通过魔修丹田里透出来的血煞魔气之色来判断魔修无辜与否。是以,众人闻言,无不猜疑的看向吊绑在墙上的魔修。

魔修听出了话里隐藏的维护之意,完全放下心来。但样子还是要配合着做一做的。他收了声,微闭双眼,摆出一副“任君查看”的样子。

沈云忍住笑,详细的向众人解释道:“他说的玉密使大人就是玉宁真人。而玉宁真人恰好是折在我的手上。所以,峰兄,你没有猜错,林佩确实是想杀了我,为玉宁真人报仇。处置玉宁真人的时候,我发现,魔修如果造下杀孽,其身上的血煞魔气会透着死黑色。杀孽越重,这重死黑色也越是明显。反之,亦然。他有没有说谎,大家只管看他丹田里透出来的血煞魔气之色便能见分晓。”

闻言,袁峰和云景道长运转灵力,汇于双眼,目光灼灼的去看那魔修的丹田。

云景道长的修为高过魔修一个大阶,最先收回目光,轻甩手中的拂尘:“他丹田里的血煞魔气斑驳杂乱,但是,不带一丝黑色。”

袁峰也收回目光,点头道:“我也没有看到黑色。”

至于赵宣,他的修为差魔修太远,无法透视其丹田,只能在一旁认真的听着。

沈云点明道:“血煞魔气斑驳杂,是因为他的魔族血统低下。与有无杀孽,没有干系。”

“原来如此。”云景道长恍然大悟。

袁峰目光流转,欲言又止。

沈云看得分明,笑道:“峰兄,他手里没有杀孽,但是,之前,却追杀你,伤你甚重。所以,我觉得,在场之人,唯有你能处置他。峰兄以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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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七七章 我叫端木光

袁峰听明白了。云弟并不认为魔修罪该万死,而是将这名魔修当成了普通的修真之士一般对待——在仙山,只要不牵涉到人命,修士之间的纠纷,大多是请第三方调解,双方私底下解决。在调解的过程中,通常都是占理的那一方先提和解要求。

沉默片刻,他盯着魔修,一字一句的问道:“说,你是因何而堕入了魔道?”

魔修抬起头来,看着他,张嘴欲答。

这时,袁峰又出声了:“听着,你所说的话,我会仔细查证。若是日后被我查出,有一字半句的不实,我袁峰上天入地,也定要斩杀了你。你听清楚了吗?”

魔修不躲不避,迎着他那锐利的目光,肯定的点头:“小的听清楚了。”

袁峰冷哼一声,这才说道:“你说。”

魔修苦笑:“大人高看小的了。堕魔与否,小的从来就没有机会选择。”

袁峰等人听了,无不愕然。唯有沈云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

魔修继续说道:“小的是个孤儿,被仙庭的密府养大的孤儿。在密府里,象小的这样的孤儿很多。到了六岁的时候,我们也会测资质。根据资质的不同,被分入不同的堂口。小的被测出先天魔种。所以,小的一开始就被选定为修魔。”

“但小的不知道自己修的是什么,只知道完成了每天的修行任务,才能有饭吃。我们每天的下午都会小比。如果获得前三名,晚饭就能加一个白面馒头。直到八岁那年,小的头一次领到外派的任务。那是小的生平第一次走出密府的养幼院。”

“那次的任务是追捕一名密府逃犯。小的运气不错,四十六个人参与追捕,结果,让小的把人给逮住了。逃犯是一名修士。当时,他其实已经奄奄一息,活不成了。”

“看到小的,他先是惊讶极了,然后气愤的大骂密府,竟然让奶娃娃修魔。我当时好奇极了,问他,‘什么是修魔?修魔不好吗?’逃犯说了一声‘作孽’,从破破烂烂的腰带里摸出一枚玉简,对小的说,答案就在玉简里。”

“小的将信将疑的接过玉简,正要再问,这时,后面的人追了上来。逃犯看了小的一眼,一掌将小的推出门外,自爆而亡。”

“我们那次的任务被教头们判为失败。按照规矩,所有参与任务的人都要受罚。唯有小的是例外。因为教头们验伤时,发现小的是胸口中了逃犯一掌,肋骨断了三根而昏死过去。并非象其他受伤的人一样,是被逃犯自爆丹田造成的冲击所伤。所以,小的那次被判为合格。”

“于是,小的不但没有挨罚,而且还按规矩告别了大通铺,有了自己独立的小屋子,以及一个月的假期。在那个月里,小的读完了逃犯赠给我的玉简。”

“这时,小的才知道逃犯是我们的前辈。准确的来说,他是密府的第一批实验品。那时,小的才知道,密府并不只是一个密部门。它更重要的任务是,试练仙庭送来的各种功法。而我们这些孤儿就是他们的实验材料。逃犯是名魔修,是密府最先抓捕到的那一批实验材料。在那枚玉简里,逃犯详细的记录了密府在他身上做的种种实验。他最后写的那段话是,‘恶魔,他们才是真正的恶魔’。”

“小的被吓坏了。从此不敢再贪每天晚饭加的那个白面馒头,不敢再出头,按照玉简里的提到的经验,尽量做到既不太显眼,又不太废材而次次挨罚。”

“果然,如玉简里说的那样,五年之后,学艺告一阶段。小的被判为‘资质有限’,被打发出了育幼院,成了一名真正的密探。在密府的前院打了三年杂之后,小的被明密使大人选中,调到了仙山做散修。”

顿了顿,魔修又道,“小的愿意起誓,刚才所言,小的若有一字半句谎言,愿立时被五雷轰顶,灰飞烟灭。”

魔修最怕的就是天雷。而修士,不管是修真,还是修魔修妖,一旦正经起誓,其誓言都是立时生效,并且十分之灵验。

是以,闻言,屋子里又一次突然寂静下来。便是云景道长也抿紧嘴唇,一言不发。

袁峰暗中握了握拳头,下定决心,转身看着沈云,说道:“他的运气好,碰到了云弟,尚未来得及真正伤到我。现在,他也被吊绑了三天三夜,就算是小惩大戒吧。”

这是不予追究了。

魔修闻言,一直提着的心,总算落到了实处,抬起眼帘,飞快的看了高贵的魔族大人一眼。眼里尽是感激。他确实是经历悲惨。但是,如果不是这位大人庇护,在这些修真之士面前,哪里容得他卖惨,为自己辩解一二?

沈云收到了他的感激,微微一笑。

这时,袁峰话锋一转,突然抱拳请求道:“云弟,能否借一步说话?”

“你们将人解下来,打发走。”既然袁峰这个苦主都不追究了,沈云当然只有放人喽。他吩咐云景道长和赵宣放人,自己则转身将袁峰请出酒窖。

哪知,那魔修刚被松开锁住双手的禁魔精铁链,立马三步并作两步,拉出一串残影避过云景道长,冲到沈云身后,“哐啷”跪伏于地,大声请求道:“大人之心胸比天高,比海阔。小的完全折服了,从此,上天入地,誓死追随大人。”

云景道长回过神来,听到这些话,气得浑身发抖。

该死的魔修,疯了不成!在胡说八道什么呢!这种话要是传出去,主公真的是挑水也洗不掉这通魔的罪名。

“住口!”他不假思索的举起手里的拂尘,劈头盖脑的往那魔修身上抽打过去。

沈云抬手亲自架住了拂尘:“先生,莫恼。”

云景道长只好收回拂尘,满脸的怒容却完全来不及消去。他愤恨的说道:“主公,这厮他是得寸进尺,好不可恶!”这厮确实可怜,袁师侄已表示不追究其罪过,主公也下令放他离开。可是,他却不但不知恩图报,反而生出了攀附主公之心。他是什么身份?主公岂是他能攀附的?果然,魔修就是魔修,心如蛇,,毒如蝎!真真的没有冤枉他们。

袁峰见状,好不容易鼓起来的勇气,瞬间又退了一大半儿。

沈云看得分明,心道:就是为了安抚峰兄,也不能随随便便的拒绝了这名魔修。

心中一动,他垂眸看着跪伏于地的魔修,温声问道:“说了这么久,我还不知道你姓甚名谁。可见,你要追随我,是没有多少诚意的。”

这事,有门!魔修大喜,激动的浑身有如筛糠,用抖得不象话的声音答道:“小的叫做端木光。”

他本是孤儿,是没有名字,只有密探代号的。调出密府之后,明密使大人叫他取个正儿八经的名字,好在外面行走。

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自己当年得了那名逃犯的大恩,可惜,逃犯自爆而亡,他便是想报答,也不能够了。逃犯在玉简里总是端木自称,于是,他便以“端木”为姓,以此来纪念逃犯。又自己取了一个‘光’字。意思是,希望此生有朝一日,也能堂堂堂正正的活在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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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七八章 不能

“端木光,你会御剑吗?”沈云垂眸注袖着他,少许,冷不丁的问道。

魔修没有凝出魔核之前,修为境界与修真士是一样的。端木光是筑基二层的魔修,怎么可能不会御剑?而且,魔修的战力比一般的同阶修真士要强悍许多。端木光的御剑速度只怕不让云景道长这位金丹功德法修。

众人不知道沈云为何如此发问。

而端木光因为血脉压制的缘故,在沈云面前,根本不敢动什么心思。他立时老老实实的答道:“回大人,会的。”

“端木光,我现在要与峰兄暂且离开一会儿。你暂且留在这里。”沈云淡声说道,“我身边尚且缺少一名车夫。一直以来,我们赶路,都是先生代为御剑。如果在我回来之后,你能说服先生将暂代之职交给你,那么,我便留下你。你听明白了我的意思吗?”

端木光硬着头皮答道:“回大人,小的明白。”牛鼻子老道对他是什么态度,他能不知道吗?可以说,现在站在这屋里的几人当中,就属这位“先生”对他的偏见最深。这位没有再想着斩妖除魔,冲他喊打喊杀的,已是难得……

云景道长万万没有想到主公竟然将决定权最后交给了自己,一时好不纠结。

沈云却不再管他们,转回身,与袁峰一道离开。

目送两人离开后,赵宣出声打破了屋子里的沉默。他对云景道长说:“呃,那个,快中午了。也不知道午饭好了没有?先生,你们慢慢聊,我先上去看看。”话音刚落,人已提着一边袍角,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空荡荡的屋子里,云景道长与端木光两人,一站一跪,大眼瞪小眼。

沈云将袁峰请到了自己住的正屋外间,亲手泡了一壶热茶。

袁峰看着他喝的仍然是自己泡制的红珠果茶,好不讶然:“你现在是堂堂的一派掌门,怎么还喝这茶?”

沈云直言道:“自家做的,费不了几个钱,便宜啊。”说着,给袁峰倒了一碗,“我现在一年到头也没几天着家,没工夫种红珠果茶。这茶从种到采摘,再到炒制,都是下面的门众做的。一共要经十几道工序呢,他们比我当年要用心得多。我喝着味道也更好。你是喝茶的老行家,来尝一尝。”

袁峰也没客气,笑道:“怪不得我看着比以前的品相要上乘一些,原来如此。不过,你煮茶的手艺还是跟以前一样的随意,不管什么茶,都被你冲成了一个大钱两碗那种的感觉。”

沈云哈哈大笑。

喝了一会儿茶,袁峰愧疚的向沈云抱拳,说道:“云弟,对不住。之前,我向你隐瞒了一些事情。”

“什么事?”沈云给了他一个台阶。

袁峰感激的不住点头:“你还是以前的样子……”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之前,我跟你说,我发觉《紫云剑法》很不妥之后,便一直寻找替代的剑法。没过多久,我结识了当时还是叛军圣女的九娘。她送给我一本《金雷剑谱》,以克制我体内越来越暴戾的阴柔真气。后来,《紫云剑法》的秘密在军中暴发出来,我那时金雷剑已经练成,因此而躲过了贝帅亲兵的盘查。其实,我并没有向你说出全部的事实。这里面另有隐情。我想,以云弟现在的修为,应该也看出来了,我有所隐瞒。只是顾及往日的兄弟情谊,没有当面点破我。”

沈云笑道:“数年不见,你能无中生有,拥有变异雷灵根,肯定不是《金雷剑谱》使然。不然的话,这世上的变异雷灵根只怕比大白菜还要寻常了。只是,身为修士,谁还能没点秘密呢?峰兄不说,自然是有不说的道理。”

袁峰又是点头:“云弟说的极是。我不说,是因为我这变异雷灵根来得极不光彩,无颜在你面前提起。”说到这里,整个人羞愧得好比是一只煮熟的大虾。脸上更是红得能滴出血来。

“不愿说,便不说。”沈云安慰道,“都已经过去了,不是吗?我想信峰兄的为人,所以,那些不愉快的记忆,都统统忘掉罢。”

“不,我不能忘!事情也没有过去。”袁峰指着自己的心口,摇头,“它,在这里,永远也过不去。”

沈云听明白了:“需要我做些什么,峰兄不妨说出来。多个人想办法,总比峰兄独自一人闷在心里好。”

见他如此热心,跟以前在鸿云武馆学艺时一模一样,袁峰更是羞愧得无地自容,心道:功不外传!袁峰啊袁峰,你怎么可以利用与云弟的交情,觊觎云弟的秘学呢?你简直是不择手段,毫无下限。你还能更可耻一些吗?快走,快走!莫玷污了云弟与你昔日的兄弟之情!

咬了咬牙,他起身说道:“没事,我只是一个人闷在心里,有些难受。如今全说了出来,好受多了。谢谢云弟。林佩是魔修的事实,也不知道宗门现在是否已经知晓。我身为巨剑派的弟子,这么大的事,不能掩瞒不报。所以,抱歉得很。我必须马上赶回宗门。等这件事了,我们兄弟再另约时间和地方再聚。”

沈云发过誓,不再用读心术偷看别人的心迹。修士发誓,不是儿戏。他当然不敢违誓。不过,猜一猜别人的心思,却是不违誓言的。

心中一动,他起身,伸长手将袁峰拦住,正色道:“峰兄,该不是嫂子她是魔修吧?”据苏老三他们所说,叛军之中,蛇龙混杂,不乏魔修。而袁峰说过,其妻九娘本来是叛军里的一位圣女。外界对于这些圣女,素来都是以“魔女”、“妖女”相称的。他觉得这才是袁峰刚才轻轻放过端木光的主要原因所在。

“不,不是。九娘绝对不是魔修,我可以用我的性命担保。”想到九娘为自己牺牲巨大,袁峰的眼圈不禁泛红,“是我对不住九娘。”可是,这与云弟没有一丝半点的关系。亏欠九娘的,是他;爱慕九娘的,也是他的;与九娘相约,厮守一生的,也是他的。

所以,他不能用云弟的秘学去补偿九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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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七九章 说服袁峰

莫非与灵根有关?

沈云看出来了,袁峰对妻子九娘用情甚深,可是,因为“法不转传”之故,不想叫自己为难。

如此一来,他更不可能就这样放袁峰离开了。

“峰兄,在我们青木派,从来没有法不轻传一说。”他坦诚的说道,“所以,如果是问功法的事,只要我知道的,无所不能言。”

袁峰没有想到自己的心事竟然被如此轻易的猜了出来,更加愧疚,恨不得能当场挖个地洞钻进去,哪里还有颜面再留下来?

“不,没有的事。”他矢口否认,执意要往外走。

无奈,修为与沈云相差太远。后者不放行,他只觉得面前象有一堵无形的墙。一时之间,仅仅几步之遥的房门,变成了可望而不可及。

“云弟,我……”他真是悔青了肠子。

明知在云弟这里有可能找到医治九娘的法门,他却不想,也不能叫云弟为难,所以,只好选择对不住九娘,往后再慢慢寻访良方。于是,话到嘴边,他又反悔了。

不想,云弟生有一颗七窍玲珑心,洞察出了一切。为了帮他,甚至不惜说谎诓他,说没有“法不轻传”这回事。

云弟身为青木派的开派掌门,怎么可能无视仙门的铁律呢?

袁峰啊袁峰,你终究是既对不住云弟,又负了九娘!当真该死!

沈云握住他的手,正色道:“峰兄,我刚才所言,并非临时起意的虚言。”

“啊?”袁峰不由轻呼。在他看来,沈云能以凡人之资,在短短的数年里,拥有高深莫测的一身修为,这绝对是天大的秘密。所以,他之前只字不问沈云这些年的经历,就是生怕一不小心触及了这等大秘密,叫沈云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为难之极。没想到,沈云却告诉他,根本就没有什么秘密可言。

怎么可能呢?

“你……难道你不是凡人资质?”他有些糊涂了。

“怎么会不是呢?”沈云将他按回圈椅里,“你且先坐下来,听我慢慢与你细说。”

袁峰拗不过他,只好依从。

沈云自己也坐回原位:“我没有灵根。到现在也仍然没有灵根。”

“当真?”袁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颗心猛然窜到了喉咙里。身子不由往前探。

沈云很肯定的点头:“你知道的,我去鸿云武馆是带师学艺。”

“嗯。你以前不只一次提及过,你有师父,有师门。”袁峰紧张的盯着他。

沈云接着往下说:“青木派并非是我开创的。我只是青木派的传人。我们这一派的祖师原本是天神宗的一位内门护法长老。天神宗被仙庭与仙门联手覆灭之后,我们祖师逃至凡人界,于市井之间,暗中开创了青木派。这便是青木派的由来。”

“只是,祖师她老人家在突围之时,丹田遭重挫,修为因此而降至筑基境。没几年,祖师灯枯油尽,殒落了。祖师生前收有一徒,就是我的太师祖。太师祖是凡人之资,终其一生,也未能参破祖师留下来的遗训,无法脱凡超俗。是以,自太师祖开始,我们青木派就成了一个凡人门派。”

“这样的情形,一直沿续到我师父过世。我的运道比历代师尊要强许多。于颠沛流离之中,先后寻到了另外几位天神宗内门长老的遗学。在离开武馆,游学的过程中,我误打误撞,掌握了凡人修仙的法门。很快,超凡脱俗,成为了一名修士。我的修行法门与其他的修士有着本质的区别,那就是,我修行,完全不依赖灵根。”

“青木派的门众原本是在仙都依附我的一群凡人。我将修行法门传授给了他们。几年下来,他们大多数已经脱凡超俗,成为了真正的修士。你在酒窖里看到的伯堂,还有守在酒窖门口的陈望田,他们以前都是凡人,现在成了修士。只是因为修行时日尚浅,所以,修为暂且不高。”

“他们是你的门徒……”袁峰听到这里,脸上露出纠结之色,“九娘因为在叛军里的遭遇,反感任何加入门派的行为。我担心再重提入门派之事,会让她记起以前的种种……她好不容易才放下以前的那些事……”

沈云摆手打断道:“峰兄,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跟你说我这些年的经历,还有青木派的发展,并不是劝说嫂子加入我们青木堂。我只是想向你证明,凡人也是能修行的。至少我,还有青木派上下都做到了。还有,我此生立志于引导凡人修行。只要想修行,不管入不入我青木派,都能研习我们的修行法门。峰兄如若不信,不妨回一趟菱洲。你去春望县,就会发现,我们青木派已开始向乡邻们传授修行功法。”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袁峰愕然。他已经习惯了,人人敝帚自珍,突然间,有些转不过弯来。更重要是,他最清楚不过,沈云自创的功法有多么的伟大。单凭能让凡人修行这一条,足以带来无尽的财富和无上的地位。可是,沈云视“法不轻传”于无物,就这样无偿的将功法传给了身边的凡人。

云弟到底是图什么呢?他真的想不清。

沈云深吸一口气,脸色变得凝重起来:“因为我身为凡人,吃够了被仙庭和仙门鱼肉的苦。一直以来,修真界都在撒一个弥天大谎,骗所有人,说只有拥有灵根之人,才能修行。并且,他们根据这一条,将我们这些没有灵根的绝大多数人划为贱民,打入泥尘,任意欺凌、剥削。我的家人,我的乡邻,还有,我很多的朋友,都是被他们象牲口一样的屠戮而亡。这不公平!我就要从根子上改变这个不公平,让万万千千的凡人也修行,将高高在上的修士拉下神坛。大家本来都是一样的人,理应平等相处。”

字字句句好比惊雷,无一不落在袁峰的心头,震耳欲聋。

他也是凡人,并且是一个从六岁开始,就被判为“废物”的武学世家的长子嫡长孙。小小年纪的他,便尝尽了没有灵根、没有武学资质的苦。并且,因此而生生的连累死了他的母亲。

正因为自己吃过大苦头,所以,他才不离不弃的带着部下们突围;散尽身家,一个不落的安排他们偷渡仙山;对于已经召集拢来的部下们,费尽心机的给他们在巨剑派里找一份安稳的差事。

所有的部下,还有扶子兴和九娘对此推祟倍至,赞他是“大公无私,至情至义”。

然而,听了沈云一番话,他才知道,自己的格局还是太小。所思所想所做的,远远不够。

最让他气愤的是,所谓的资质说,居然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弥天大谎!

该死的!

是可忍,孰不可忍!

“云弟,你说的实在是太好了。”他激动的双手握住沈云的手,“‘大家本来就是一样的人,理应平等相处’,这句话,简直是说到了我的心坎里。云弟,我也是凡人,早就看这个不公平的世道不顺眼了,做梦也想将那些混蛋拉下神坛!说吧,我能做些什么?你只管吩咐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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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八零章 你能说得更详细些吗?

“好啊!峰兄能够加入我们,绝对是我们的荣幸,也是凡人修行之大事业的荣幸!”沈云激动极了,“世上的凡人何人万万千。在凡人修行的大事业面前,我,还有青木派千余门众之力量是何其之渺小。说是沧海一粟都是往大了说。所以,越多的人加入进来,我们的成功之路才会更加宽阔。”说着,他紧紧的反握住袁峰的双手,“峰兄,谢谢你!我们真的很需要象你这样的人才加入我们!”

听了他这番滚烫的话语,袁峰感动得说不出一个字来。这便是沈云,那个他认识的好兄弟沈云。时隔数年,沈云变了,心胸变得比以前更加宽阔,志向更加高远,同时,也比先前更加人情练达,更加务实。

他的云弟,终于不负重望的长成了一棵参天的大树。

他为有这样一位生死兄弟而从心底里感到自豪、骄傲。

因为袁峰表明了态度,所以,接下来,沈云详细的问了他带进仙山的那些部众的情况。

而袁峰闻言知雅意,没有隐瞒,一五一十的回答了:他的部众都是没有灵根的凡人。其中,大部分的是没有武学资质的贱民出身,在军中学了几招上阵杀敌的功夫;只有两成多一点的人拥有初级武者以上的功名。这些人都是军官。

偷渡仙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按照他与蛇头的约定,他的部众近千人,将分成五十次偷渡,最后一批人将在一年半后才能抵达仙山的边界。所以,目前,只有不到两成的部众归队。有近一半的人仍在凡人界的东海边上,等待出发。余下的人,分作三批,都已经出发。按理说,他们都正在路上。

半个月前,他才跟蛇头联络过。后者告诉他,最快的那批也要到下个月的月底才能抵达边界。届时,他准备亲自去边界接人。

沈云听了咋舌:“怎么要这么久?那蛇头该不是故意诓你吧?”先生也是从东海之滨用飞梭载他们进入仙山,当晚就通过了边界的守护大阵。

“他不敢诓我。”袁峰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举了举小酒钵大小的铁拳。

沈云笑了笑。那确实是。剑修在仙山这边又有一个人人尽知的外号,即“剑疯子”。而袁峰虽只是筑基修为,却已炼出了本命灵剑。他真要拼起命来,完全可以单挑金丹真人的。是以,就算是余莽这种盘踞边界多年的老怪也轻易不敢得罪筑基境以上的剑修。更何况是赚路上的活水钱的蛇头们。后者真要被一个有本命灵剑的剑修给不依不侥的盯上了,这碗偷渡的饭也甭想再吃了。

“你是青木派的掌门,有身份令牌,又有玄天门的金丹真人引路,是光明正大的用仙门的公共通道通过边界守护大阵。我们什么也没有,只能从大阵的空档里偷渡。那条路,我是头一个走的,是海路,总共有三四千里的样子,途中,急流、暗礁、风暴、迷雾、巡逻的仙门弟子……比比皆是。最怕的是海妖出来作恶,还要远远的绕道。我们那次的运气不错,一路上总共也没碰上几次海妖,所以,节省了差不多十天的路程。但光是花在路上的时间便有八十九天。还有,除了我,其余人都是凡人,偷渡过来后,还要大阵旁边,就近寻个小岛住上十几二十来天,等适应了这边的灵气,才能真正前往边界的聚居点。”

这样的一算,竟然要花费百零几天才能从凡人界的东海边偷渡到边界。沈云熟悉阵法,一听就明白了,这正是边界守护大阵的功劳。他终于明白,那天过边界的守护大阵时,云景道长为什么说仙门这边不担心落桑族人会入侵仙山。

他想了想,说道:“偷渡总归不是个事儿。”

袁峰黯然,禁不住握拳轻叹:“我找的是些老手,做这一行有差不多百来年了。鲜有出事,在他们这一行里颇有名气。蛇头也跟我保证了,尽量护住我的人。”

偷渡哪有安稳的?本来就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奔一条活路。而他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

好在弟兄们没有糊涂虫。他临出发的前一晚,与弟兄们喝酒道别。大家都把话说得很清楚:此一去,生死由命。成了,大家在仙山继续做兄弟;不成,也万分感谢将军大人为他们散尽身家。

弟兄们笑嘻嘻的彼此约好了:不管是谁活着到了仙山,都要把神仙日子好好的过起来。不光是自己的那一份,还有死去的弟兄们的一份。绝不能叫将军大人亏了本。

想起那晚,袁峰便眼里发烫。他连忙端起手边的茶碗,仰头一口饮尽,借此掩住泪意。

沈云接着说道:“我对仙山这边的事不熟,已经在路上的那三批,要等问过先生,才知道还有没有办法可想。那些还留在东海那边,没有出发的,我这里倒是有一个更稳妥的办法接他们来这边。”

袁峰立时想到了,“啪”的放下茶碗,两眼亮晶晶的问道:“云弟是想给他们发放青木派弟子的身份令牌,光明正大的接他们过守护大阵,对吗?”

“正是。这是最稳妥的办法了。”沈云颌首,“不知峰兄意下如何?”这些人都是袁峰的兵马。他怕袁峰会多想。

袁峰爽朗一笑,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道:“我都要跟着云弟干了。他们能直接跟着云弟,是他们几辈子修来的大福气。”说着,他起身,抱拳行礼,“我先替他们在这里谢过沈掌门,多谢沈掌门接纳他们,引他们走上仙途。”

沈云亦起身,一手按住他的拳头,一手轻拍他的肩膀,笑道:“峰兄如此信任我,那么,我就不客气了。峰兄先拟出名单过来,我好让先生去仙门长老会办理身份令牌。”

“好。我马上写。”袁峰说着就要去屋子正中的八仙桌边。

这时,沈云又将他拦住了:“这个暂且不急。峰兄不是想加入我们,一起引导凡人修行吗?我先跟你讲解一下我们的功法,这样,你回去后,就能传给子兴和嫂子,还有你的部众们了。”

一提起这茬,袁峰的神色变得特别沉重。他用充满希翼的眼神紧盯着沈云的一双眼睛,紧张的问道:“云弟,曾经筑基,但后来又失去了灵根,变成凡人,甚至连武功也尽失的人,也能修习你的功法吗?”

沈云一听就明白了。他说的这个人肯定是他的妻子九娘。

这样的情形,他从来没有碰到过。所以,他不敢妄下断语。

“到底是什么情形呢?你能不能说得更详细一些。最好是将她是如何失去灵根,连内力也没能保住的来龙去脉都说出来。”他请袁峰又坐下来,正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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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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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八一章 九娘(上)

袁峰知道沈云擅医术,闻言,果真原原本本的道出事情经过。

他的妻子九娘是天水灵根,这是上上佳的修行资质。可问题是,她却是纯阴之体。

在修真界,纯阴之体又叫做嫁衣体。

什么意思呢?

就是替他人做嫁的意思。

拥有纯阴之体的人,如果是男子,体内存不住阳气,绝对会早夭,活不到十岁;若是女子,修行前期会顺风顺水,进展神速。比如说,对于寻常修士来说是一道大关卡的筑基,于她们来说,完全没有一点难度。完美筑基,好比探囊取物。但是,这样的好日子会随着她们结丹而一去不复返。进入金丹以后,纯阴体质会反过成为她们仙途上不可逾越的禁锢。她们终其一生,会止步于金丹境。

另外,纯阴之体最大的隐患是,拥有纯阴之体的女子终生不能失去元阴。否则,失去元阴的那一刻,她们的修为会象决堤的洪水一样,尽数为与她们欢好的那名男修所拥走。

如果那名男修恶意采补的话,她们甚至连灵根都保不住。到时,能够保住一条命,都是幸事。

于这些女修来说,绝对是一场恶梦。

而“嫁衣体”的意思,也缘自于此。

修行是非常艰辛的。是以,自上古以来,一直都有人想着走捷径。炉鼎之术,就是一条历史悠久的所谓捷径。

该术就是利用了阴纯之体的速成、易采取的特点,先将拥有纯阴之体的少女精心培养,待其凝丹之后,再恶意采取其修为和灵根,以迅速提高自己的修为境界。

很不幸,叛军里的圣女其实就是一群拥有纯阴之体的少女。明面上,她们都是叛军的军师大人收养的义女,实则是那人为自己突破元婴境而精心培养的炉鼎。

为了不引人怀疑,军师大人将能够遮掩纯阴体质的玉灵珠暗藏在护身灵符里,赐给她们做见面礼,并吩咐她们,世道险恶,而护身灵符最是灵验,万万不可离身。

九娘之所以会在一众圣女里脱颖而出,最受军师大人的器重,地位最高,仅仅是因为她拥有天水灵根,是当之无愧的最佳炉鼎之材。

九娘起初并不知道义父的险恶用心。小小年纪的她,身负血海深仇,从叛军的育孤院里被义父选中,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人人羡慕的圣女备选人,那感觉,无异于突然被金元宝砸中。

尤其是,义父性情温和,无比慈爱,关心她,鼓励她。大把大把的资源往她身上砸,义父从来连眉毛都不曾皱一下。不是亲父,胜似亲父。

九娘曾经对义父是无比尊敬,将之奉若神明。她无以回报义父的深恩,唯有牢记义父的教诲,为了早日推翻仙庭,将所有的心思和全部的精力放到修行上来,勤学苦练,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她本是天水灵根,在所有圣女候选人里,是最出众的资质。再加上比任何人都要勤奋,所以,她没有让义父失望。从步入先天,到筑基,她只用了短短的两年,刷新了圣法堂成立以来的修行最快纪录。

从此,她成为了义父最喜爱的女儿,也是同批小女孩里最先去掉“备选”二字的。

按照规定,圣女上任伊始,会在圣法堂担任实职。具体表现在,她们会拥有一支自己的私卫。最初的时候,人数不多,仅仅是二十人。

因为是圣法堂里资质最浅的圣女,所以,很多琐碎而又低风险的外出小任务都归到了九娘的头上。

一次外出做任务时,中途发生了一点小意外。九娘与带出去的私卫失散了。

就是这次失散,九娘意外的知道了纯阴之体的最大秘密。

她能够从叛军的育幼院里脱颖而出,并不单单是因为好运道。事实上,她是个很聪明的人,也从不失心机。

很快,私卫们寻来。九娘面上一点儿也没有显露出来,只是开始暗地里审视自己的这群私卫,还有圣法堂的日常。

没过多久,圣法堂的一位老资格圣女在一次外出执行任务时,不幸牺牲了。她的私卫们带回了她的骨灰。义父痛失一名义女,同时,也是一员得力干将,竟然病倒了。三日不思饮食,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连这名圣女的葬仪都无力参加。

所有人都被重情重义的义父深深的感动了。

只有九娘知道,这一切都是骗人的。

根本就没有什么外出任务,也没有英勇牺牲。她们的“好义父”也不是悲伤过度而病倒了,三日水米不时,不下得床。

真相只有一个:那个披着人皮的老畜牲采补了那名圣女,在房间里闭了三天关,才将圣女姐姐的修为完全炼化,据为己有。

可怜的圣女姐姐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最尊敬的义父竟然从一开始就没安好心;她也没有想到,自己最倚重的私卫,突然之间全变了嘴脸,毫不犹豫的将她制住,抬上了义父的床榻,将她送上了不归路。

圣法堂从来不缺圣女。很快,新的圣女补了缺。圣法堂仍然是十位圣女。

不过,两个月后的圣法堂小比,军师大人突然发现他最钟爱的九丫头修为竟然没有一丢丢的长进。

“这是怎么回事?”小比结束之后,他留下九娘,关切的询问,“九丫头,你是不是碰到什么难题了?”

九娘“哇”的大哭:“义父,九儿,九儿碰上瓶颈了。九儿想尽了办法,也冲破不了。对不起,义父,九儿让您失望了。”

军师大人完全不相信。因为据他所知,纯阴之体在金丹境以前,是没有瓶颈这回事的。

“九儿莫哭。为父给你探一探脉。弄清楚缘由,我们就不怕瓶颈了。”他按下心中的狐疑,仍然端着一副慈爱的样子,向九娘招了招手。

后者象犯了大错一样,勾着头,慢慢的走到他跟前,依言伸出右手。

军师大人仔细的探脉,良久,松开手,面色凝重的看着她:“你确实是碰到了瓶颈。可能是心境跟不上来。这样吧,为父替你安排一下,你去军中历练一段时间。应该对你提升心境有所帮助。”

九娘抽嗒的问道:“那,私卫们,也一道跟九儿下去吗?”

她不过是筑基一层的修为,十三岁的年纪,身体尚未长开。近段时间,因为瓶颈期的缘故,忧虑过重,削瘦了不少,小身板越发的象小豆芽了。军师大人打量了她一眼,笑道:“既然是历练,哪能带私卫呢?再说,你是天水灵根,资质上乘,突破瓶颈并非难事,为父相信你很快就能回来。所以,就让你的私卫们偷几天懒罢。”

不想,九娘的瓶颈问题远比他想象的严重。小半年过去了,九娘的修为就象三九严寒天里,被冰水浇铸过一般,没有丝毫的进展。

倒是她初显军事上的能力,屡立军功,不但在军中名声大起,而且还入了几位天王的眼。

便是军师大人也不好随随便便的将她召回圣法堂。

好在她的修为远远没有达到预期,并且年岁也还小,不管立了多大的军功,对自己都是一如既往的尊重。更重要是,圣法堂从来不缺圣女。是以,军师大人也不急着召回她。

第六八二章 九娘(下)

袁峰不是一个话多的人,现在一口气说了许多往事,感觉口渴了,端起茶碗喝了一大口。

沈云越听越觉得事情不简单,乘着这个空档,道出心中的疑惑:“峰兄,嫂子当时不过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而已,那军师却是一个金丹境的老修,嫂子怎么可能骗得过他?而且,监视嫂子的私卫才离开那么一会儿,真的就那么好巧不巧,叫嫂子发现了炉鼎之事?”真要这么容易露陷,圣法堂也建不起来。

袁峰喝完茶,复又放下茶碗,叹道:“云弟心思之缜密更胜从前在武馆的时候。”

沈云轻笑,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示意他继续。

袁峰接着往下说。

正如沈云怀疑的那样,所谓的巧合,不过是叛军的内部之争使然。

军师大人自认为行事隐秘,其实,早就被有心人瞧出了蛛丝马迹。只是他做得稳妥,又在叛军里身居高位,那人地位远不如他,更重要的是,抓不到一丝半点有用的真凭实据,所以,只好卯足了劲,暗中盯着圣法堂,以寻找突破口。

工夫不负有心人。那人见九娘年幼,且是半路里被叛军捡回育幼院的,还留着外面的野性,没有被彻底驯化,于是,以为找到了挑开圣法堂真相的突破口。

那人的精心设计没有落空,九娘果然对义父起了疑心。但是,九娘虽然年幼,却天生一颗九窍玲珑心,且轻易不信任旁人。即便暗中窥见了义父的真面目,她也没有向那人吐口,只是推说没有查出什么来。

对此,那人没有怀疑。因为在他的眼里,圣法堂的那些圣女的修为全是用天材地宝堆出来的,她们不过是叛军用来糊弄底层信众的花瓶,没有什么真材实学。九娘更是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就算有点儿心机,也有限得很。圣法堂被军师大人打理得跟个铁桶一般,象他这样的资深探子费尽心思都不能刺到一星半点的干货。如果真要被小丫头这么容易查出点什么,他被这样一个小东西给比下去了,以后也不要再出来混了。

见九娘终于对军师大人起了疑心,那人甚是满意。因为他觉得自己终于将铁桶一般的圣法堂撬开了一丝细缝。

那人生怕军师大人发觉九娘的异常,所以,暗中传授了九娘一门叫做《迷踪术》的秘法。迷踪术小成,筑基境以上的修士便能随意的改变自身的脉相。

九娘是纯阴之体,任何功法、秘术都极易上手。不到一个月,她的迷踪术已然小成。

之后,军师大人再来替她把脉,自然是她想让军师大人看到什么脉相,就是什么脉相。军师大人确实有些信不过自己精心培养的炉鼎,却完全相信他给炉鼎们配的私卫——平常无事之时,这些私卫每隔五天会事无巨细的向他汇报一次圣女们的日常;而若是圣女有丝毫的不对劲,她的私卫会第一时间上报。

九娘的私卫们禀报的情况完全映证了九娘的话。小丫头这段时间确实焦虑得很,练功也比以前更回用功。不用说,肯定是因为瓶颈的缘故。

是以,军师大人寻思着,凡事皆有例外。想来九丫头便是纯阴之体里的一个意外。

修士突破瓶颈的一个有力法门,便是外出游历。

军师大人当然不可能把人放出去。于是,抱着“换一个环境”的想法,他将九娘送到了军中历练。

两边都没有想到,九娘人小鬼大,居然将他们双方都给骗住了,两头讨好处——一边跟军师大人依旧父女情深,确保各种资源供给;另一边,与那人讨要功法,企图摆脱炉鼎的悲惨命运。

但纯阴之体的最大弊端从上古之时就存在,时至今日,仍然无解。岂是她一个被圈养的小小丫头能够攻克的?

九娘唯有实行拖字诀。

另外,她还有一丝希望,即,自己屡立军功,在军中混出大名头来,比如说,成为“女战神”。那样的话,军师大人畏着她的名头,自动放弃对她的贪念。

结果,她失望了。

在外面接触的形形色色的人多了,九娘悲哀的发现,女修的地位远不如男修。很多不是纯阴之体的女修都难逃被采取的恶运,更何况她是天水灵根的纯阴之体,真正的炉鼎之中的上上之品!

她认清楚了一个事实:只要她是纯阴之体的秘密泄出去,天下男修都会为争抢她这只绝品炉鼎而打破头。

这也是军师大人敢把她放出圣法堂,不怕她知道自己圣法堂的最大秘密的缘故。

至于一直在暗中帮助她的那人,只怕从一开始就是在做一箭双雕的美梦。

九娘绝望了。她看不到自己的前路,所以,性子日益阴沉,行事也越发的毒辣。

这时,她碰到了袁峰。

头一次见面,两人便识破了对方的身份,大战数百回合,打得天昏地暗。

最后,斗到筋疲力尽,伤痕累累,袁峰识破了九娘的纯阴之体,而九娘也发现了《紫云剑法》的秘密。

两人都是聪明人,在最后一次胶着相持之时,约好同时收手。

袁峰本来想着对方是个魔女,不会讲信用的,所以,暗中打算留后手。

不想,对方也是这么想的。

于是,两人按照约定齐念三个数之后,双双扔掉了手里的宝剑,却下一刻,左手同时捏出剑指。

到底是袁峰手脚快了一些。他用剑指拦住了九娘的剑指。但也仅仅是拦住以自保而已。

而九娘也只是自保。

两人领会到了对方的意图,不由相视一笑,敌意尽消。

就这样,彼此知道了对方最大秘密的两人不打不相识,很快成为了无话不说的朋友。

两人都在想办法帮助对方。九娘得了一本《金雷剑谱》,毫不犹豫的给了袁峰。

而袁峰也在积极为九娘谋划脱离叛军之事。

但他们俩还是棋差一着。随着叛军渐露败相,军师大人也生出了抛弃叛军的念头,并开始暗中着手准备。头一个要处理的,自然是圣法堂。他很强硬的派亲卫去召回九娘。

好在当时九娘在外面执行任务,亲卫们扑了个空。

这些年,九娘在军中也暗中培养了一些自己的心腹。收到心腹的秘密传讯后,九娘感觉大限将至,深深的绝望了。

可是,她看着温婉,却是个刚烈之性。

她认命,却不想就这样乖乖就范,如了军师大人的愿。

反正这一身的修为,还有灵根都保不住了……绝望的九娘象往常一样约了袁峰出来喝酒。

不同的是,她在酒里加了点料。

“就这样,我得到了九娘的全部修为,还有天水灵根。”袁峰使劲的揉了一把脸,“因为当时我的金雷剑已然大成,所以,意外的生出了变异雷灵根。而九娘变成凡女,一夜白头,有如六旬老妪。老畜牲使在她身上的秘术不解而解。九娘从此彻底摆脱了叛军。”

第六八三章 用人不疑

第六八三章用人不疑

听袁峰说完了,沈云半晌没有做声。

他在修真上的见识,大多源自祖师她老人家,以及几位天神宗内门护法长老的传承。

这几位前辈都是真正的名门正派。象炉鼎术这种手段,在他们看来,分明就是邪术。所以,他们留下来的玉简里,根本就没有提及这方面的常识。

沈云也是听袁峰详尽的说了其妻九娘的不幸遭遇,这才知道世上竟有纯阴之体,以及炉鼎术种阴毒的修行手段。说老实话,他此时内心非常愤怒。若按照他年少时的性子,定是要细细询问那位军师现在何处——这样的畜牲也配为修真之士?千刀万剐了,都算便宜!

好在他经历了许多事后,性情比以前变得沉稳了许多,几次都在爆发的边缘控制住了自己的愤怒。

听闻九娘失去元阴后,修为尽失,天水灵根化为乌有,一夜白头,形如六旬老妪,沈云心头大震。这些远远超过了他做为一名医者的想象。好吧,也完全颠覆了他对于修行的认识。

思虑良久,他缓缓道出了自己曾经丹田受到重挫,也是修为尽失,一夜白头,变作七老八十的往事,末了,对袁峰说道:“说起来,嫂子的情形与我当时有几分相像。峰兄不妨先将《小***》传给嫂子,也寻一眼温泉,让嫂子慢慢练起来。兴许有用。”至于曲谱之事,事关天神宗最大的秘密,他发过誓的,不好告诉袁峰。

袁峰听完,两眼亮晶晶的。不过,转念一想,眼神迅速黯淡下来,有些沮丧的摆手:“怕是不成。云弟的体质与九娘完全不同。九娘她是纯阴之体……”

沈云红着脸,握拳掩嘴打断他:“那是之前。现在,应该不是了。”

袁峰微怔,旋即,竟然抚掌大笑:“是啊,我怎么忘了这一茬!”

心中的顾虑全消,他仿佛看到了救治九娘的希望,恨不得能立时将这个好消息当面说与九娘听,哪里还坐得住!当即起身抱拳告辞。

沈云知道他归心似箭,没有再挽留,亲自将他送至院子里。

“留步。”袁峰匆匆祭起飞剑,御剑而去。

直到他的身影完全消失在视线之中,沈云才收回目光,轻叹一声,重新收拾起心情,往酒窖那边走去。

云景道长与端木光仍然呆在酒窖第三层。沈云下去时,两人相对而立,中间隔着三步远的样子,不约而同的看了过来。

“主公。”

“大人。”

两人高度同步,几乎是同时见礼。

意识到这一点后,两人都有些尴尬。

但也仅仅是尴尬而已。两人之间,不复之前的剑拔弩张。

沈云知道先生好脸面,所以,直接问端木光:“如何了?”

端木光感激的冲云景道长抱拳,露出一口大白牙,笑道:“承蒙道长不弃。”

沈云不由挑了挑一边的眉峰。端木光能在半个时辰不到的时间里说服先生,确实让他颇为意外。

云景道长面上有些挂不住,飞快的说道:“呃,主公,贫道上去看看午饭做好了没有。”不等沈云回应,他手执拂尘,快步上了土坡。

那样子竟然有些落荒而逃的味道。

明明都已经答应了。真是别扭的人。待云景道长离开了酒窖,沈云问道:“你是如何达么短的时间里说服先生的?”在他的预料里,先生可不是那么容易说服的。端木光不拿出百分百的诚意,以及充足的理由,休想说服先生。

端木光不敢隐瞒,如实以对:“小的向先生坦白了所习之功法。”

“你的功法?”沈云再次感到意外。

端木光答道:“小的本来练的是《铁血功》。但是才修练至第二重,便碰到了端木前辈。受端木前辈之大恩德,小的得到了《玉骨天魔功》。《玉骨天魔功》是从上古传承下来的一门魔族秘学。因为能够净化血煞魔气,所以又有‘净魔功’之称。对于血魔和魔修来说,最痛苦的莫过于每月的月圆之夜,体内的血煞魔气突然之间会变得无比暴戾,从而导致周身之阴煞气在经脉里逆行。这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发作时,好比万蚁噬心。除非大肆吞服新鲜的血食,才能暂且压制住阴煞之气逆行。但是,《玉骨天魔功》有净化血煞魔气之奇效。小的如今才练至第三层,周身的血煞魔气都已细细的净化过一遭了。”

沈云听明白了:“原来你体内的血煞魔气如此之干净,全是因为练了《玉骨天魔功》的缘故啊。”亏他还误以为是端木光手上没沾染杀孽之故。不过,《玉骨天魔功》听着象是天魔修习之功法,挺高阶的。

笑了笑,他继续问道:“先生是不是听你说了净魔功的妙处,所以,才同意你留下来做我的车夫?”唯有如此,对魔族和魔修深恶痛绝的先生才会捏着鼻子留下端木光。

“回禀大人,是的。”端木光老老实实的答道,垂着一双手站得笔直。

“那行。以后,你就在我的身边做个替我御剑赶车的车夫。”沈云信守承诺,给了他车夫之职。

“是,大人!”端木光高兴得直冒泡泡。

这时,沈云又问道:“你对雾海林离悉吗?”

“回禀大人,很熟悉。雾海林里有一座春兰剑道场,小的总共去了十次还不止。克制迷雾的法门,小的也知晓;哪片老林里有些什么特产,小的也知道一个大概。”去雾海林不外乎两桩事,要么是去春兰剑道场飞剑;要么是要采摘珍稀药材。端木光急急的证明着自己非常有用。

又是意外之喜。沈云笑了:“那行,明早我们出发去春兰剑道场,届时,让你御剑载着我们去。”本来袁峰是个不错的向导。只是,这哥们急着赶回家传嫂子功法。他也不好意思拦住人家。还好,端木光对雾海林也非常熟悉,足以带路。

“是,大人!”端木光没有想到这么容易就领到了第一桩任务。

大人竟是一点儿也不疑我呢。他这么想着,心里乐开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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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八四章 大人的态度

端木光的身份确定了,沈云亲自将他带出了酒窖。

此时,端木光是魔修的事实,在小院里已人人尽知。陈望田等五部骨干对于修行所知有限得很,对于“邪魔外道”、“魔修”、“魔族”……等所有带“魔”字号的,傻傻分不清,尽数归之于邪魔。

是以,看到端木光跟没事人儿一样,跟着自家主公从酒窖里头出来,守在门口的陈望田不由张着嘴,呆若木鸡。

沈云看了他一眼,说道:“怎么还没去吃午饭?”

陈望田回过神来,低头垂眸,不敢再去看落后于自家大人身后两步远的“邪魔”,强装镇定的称是。

沈云便径直往正屋那边走去。

端木光旁若无人的快步跟上。走到陈望田近前时,他清楚的听到后者的牙齿咬得“咯吱”作响。

呵呵,不用看,也知道是吓的。

因为《玉骨天魔功》的缘故,他以散修的身份在仙山潜伏多年,一直没有暴露过。这一次他是头一回暴露身份。是以,发觉陈望田对于自己的恐惧,以及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排斥,他很是陌生,也非常之无奈。

只是大人跟前,他什么也不敢想,唯有低着头,继续视无不见。

没有想到的是,在开饭之前,大人亲自将他介绍给了所有人:“给大家介绍一下端木光。以后出行,由他为我们御剑。”说着,冲云景道长笑了笑,“这一路上,都是先生载着大家赶路,辛苦了。”

云景道长明白他的意思,轻轻挥了一下拂尘,淡淡的笑道:“端木的御剑术比贫道还略胜一筹,有他做主公的车夫,甚是合适。“

沈云笑道:“端木?嗯,很好。”

赵宣是知道一些内幕的。追随主公多年,他对主公向来深信不疑。而且他在外头接连创立了数个清风堂的分堂口,交游甚广,眼界大开。在清风堂里,他本来就是除了主公之外,最开明的人。所以,听到道长亲自为端木光站台,他脸上并无异色。

可是,陈望田他们五个却有如被强雷劈中。

他们不敢对大人质疑,但是,之前,道长在听大人说端木是魔修之后,态度很坚决,不但与赵长老一起将端木关进酒窖里审讯,而且还指派他们几个轮流守着酒窖的门。就是今天早的时候,道长还亲口强调了,一定要严防死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道长的态度骤然翻转?

六人一个个张嘴结舌的望着道长——说好的斩妖除魔呢?

云景道长被他们看得有些不自在。

好在主公适时挥手吩咐道:“摆饭。”

“是。”赵宣不露痕迹的拉了一下身边的陈望田。

从庄子里带出来的饭菜早在半月山庄的时候就吃光了。现在,他们的饭菜都是客栈提供的。赵宣在吃食上甚是警觉,每次都亲自带着一名骨干去客栈的大厨房拿饭菜。

这会儿,饭菜早就拿回来了,用两个大提盒装着,就摆在饭桌上。沈云不讲究,但是,他们还是自己守着规矩,主公不发话,不摆饭。

陈望田使劲的甩了甩头,赶紧动了起来。

其余四人也如梦方醒,努力装成没事人儿一样,与往常一样摆饭。只是到底心里藏了大事,心浮气躁。一时之间,桌子上七手八脚的,不是洒了汤,就是碰了碗。

端木光站在沈云的身后,好不尴尬。

修士大多辟谷。是以,象饭桌、鼓凳之类的,都是他们自带的。用两张八仙桌拼拢来的大饭桌边没有多余的凳子。

沈云看了一眼赵宣。

后者不愧为他的心腹,立时领会,从储物袋里拿出一条鼓凳来,放在自己的下首,冲端木光招呼道:“端木,过来坐这里。”

这下,陈望田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了——那里本来是他的位置。

换在以前,他是不敢质疑赵长老的决定。

但是,进入仙山以来,他越来越适应五部骨干的新身份。再加之,在一同跟来的五名骨干之中,他的修为最高。其余四人隐隐有尊他为首之意。

在他看来,将来,五部迁入仙山,前景绝不会比清风堂差。而他极有可能成为五部之长。到时,与赵长老也是平起平坐。

现在赵长老竟然将一个“车夫”,并且还是邪魔的玩意儿,摆在自己的上首。这口气……大人面前,容不得他造次。所以,真真的憋死他了!

现在,他只寄希望于大人。

哪知大人并没有说什么,与平常一样,在主位上坐了下来。

陈望田赶紧低头将自己惯坐的那条鼓凳往下面挪了挪,腾出位置来。

赵宣常年在外,见得人多了去。如何不知陈望田心里的这点小九九?他只是奉命行事,再者,主公的态度如此鲜明,摆明了是器重这个新来的端木,就连道长也为端木当众做脸,但凡有点眼力劲的,就不难看出来,端木的前程绝不是一个“车夫”这么简单。陈望田自己眼拙,又无容人之量,就算是把自己给憋屈死了,也怨不得别人。

至于端木光,坐在赵长老的下首后,心中大定,种种不安尽是烟消云散,心道:跟着大人,果然是最明智的。大人身为血统高贵的魔族大人,没有理由不帮自己人啊。

终于摆脱了仙庭密探的身份,他心情大好。本来已经辟谷的他,胃口全开,接连吃了五大碗饭。

低阶的修士饭量远远大于同龄的凡人,再加上沈云在饭桌上最是随和不过的人,所以,大家都是用海碗盛饭,敞开来吃。但饭量最大的,也不过是再添一海碗而已。

端木光这般风转残云的吃着,在饭桌子上格外显眼。

赵宣感激的向坐在对面的云景道长颌首道谢——多亏了道长事先提点,说魔修肚量大,叫他多打一桶饭。

云景道长收到,尴尬的笑了笑。其实,他是诓伯堂的。为的是捉弄端木。哪知竟是歪打正着……

见大人坐在上首,神色如常,五部的其余四名骨干都收起了眼底的惊讶,也和往常一样,夹菜、扒饭。

陈望田气不过,看到邪魔将第五海碗的最后一口饭也扒进了嘴里,从鼻子里轻哼一声,垂下眼帘,嘟囔道:“饭桶!”

不料,端木呵呵一笑,伸手说道:“有劳,饭桶拿来。我要再盛一碗。”

赵宣和云景道长的涵养不俗,对于这种幼稚的扯皮没什么反应。可是,其余四名骨干却差得远了,当即“扑哧”笑喷了。

第六八五章 兵分两路

吃过午饭,沈云吩咐赵宣为端木光安排住处。后者领令,带着端木光离开了。陈望田等人收拾完桌子,也随即离开。唯有云景道长特意留了下来。

恰好沈云也有事与他商量。见状,先问他:“先生有事要与我说?”

云景道长脸上有些不自在:“一直以来,贫道都以匡扶正道、斩妖除魔为己任。然而,惭愧得很,贫道今日才知,其实魔与魔也是不相同的。再回想以前的种种,贫道好生惶恐。原来,关于魔与魔道,贫道从来都只是人云亦云罢了。”说到这里,他起身向沈云躬身行了一个正式的道礼,“多谢主公给了贫道一个改错的机会。”

沈云微微颌首,问道:“是因为《玉骨天魔功》的缘故吗?”

云景道长摇了摇头:“非也。贫道以前听信传言,以为魔族里都是嗜杀冷血、偏执好战之徒。今天与端木聊过之后才知,那些只不过是魔族里的一小群而已。而贫道连魔族有几大族群都没有完全搞清楚,便人云亦云的将斩妖除魔视为己任。如此之偏执,又与贫道口口声声要斩除的那些邪魔有何区别?真是既可笑,又可悲也。”

看来是真的有了较深的省悟。沈云这才完全放下心来。别看他对于留下端木光一事异常之坚决,但其实,在心里也没有底的。如今的他,不是独自一个人,而是青木派的掌门。说话行事,不得不顾及青木派上下之感受。如果先生真的强烈反对,或者态度消积,他都只能重新考虑对端木的安置。而现在,先生明确的告诉他,自己对整个魔族的态度都有所有改观,是真心支持他留下端木。他竟然如释重负。

既是如此,他可以放心的跟先生商量接下来的事了。

“先生,我这里有一事与你商量。”沈云道出袁峰的部下们偷渡仙山之事,并说出了自己的计划,末了,问道,“先生以为如何?”

云景道长闻言知雅意,轻甩拂尘,笑道:“人多力量大。我们青木派要在仙门立稳足跟,单单凭五部之人是远远不够的。届时,势必开山门,广收徒。然而,门派初立,名声不显,能吸引到什么人才?与其招罗到一些参差不齐、甚至别的门派的暗桩,还不如直接收下袁将军的部将们。一来,知根知底,可以信任;二来,他们都是训练有素,久经沙场;反正我们青木派的立足点是引导凡人修行,他们都是不错的门众人选。”

沈云抚掌大笑:“先生这番话,字字句句都说到我的心坎里去了。”说着,端起手边的茶碗,“可惜明日就要起程去雾海林,不能饮酒。来,先生,我们以茶代酒,共饮此碗。”

“是。”云景道长笑盈盈的端起了自己的茶碗。

两人都是将碗中茶水一饮而尽。

放下茶碗,云景道长主动请缨:“贫道愿代主公走一趟仙门长老会,办理身份令牌。”

“我正有此意。”沈云也不瞒他,从袖袋里取出袁峰写的名单,还有半枚清风令,一并递过去,“这是名单和清风令。你拿着这两样去找伯堂支灵石。另外,让他也报上二十个人上来……呃,还有连同他的身份令牌,都一道办了。”在银钱账目方面,他一向都是钱、账分离的。这次出来,账目归先生管,他便将公中的灵石都给了赵宣收着。

云景道长心中一动,问道:“陈望田他们五个不办?”五部迁入仙山,是青木派近期最重要的一步。所以,五部负责人的选择是重中之重。而这次带出来的陈望田等五名骨干,在沈家庄的时候,看着都是不错的。结果,这次出来,他渐渐生出不尽人意之感。

果不其然,沈云摇头:“再看看。”

得到了肯定的答复,云景道长便知道如何去办了。从正屋出来后,他直接去赵宣的房间里等着。

也没坐多久,赵宣便回来了。

一进门,看到道长坐在窗下的长榻上,闭目养神,他连忙将房门关紧,上前问道:“道长,何事?”

云景道长先出示了那半枚清风令。

这是沈云自己在青木派里立的规矩。

他仿着军中的古制,青木派每新成立一个部门,他身为掌门,都会与该部门的每一任负责人一道制作一枚令牌,然后,从中一分为二,一人一半,各自保管。

如果掌门有重要的命令下达,哪怕亲临,也要先出示一半的令牌。

负责人验过令牌,确定为真之后,才会接令。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有人易容假冒。没有办法,修士以假乱真的手段简直不能再多了,令人防不胜防。他不得不慎之又慎。

赵宣接过清风令,将之与自己的那半块合拢在一起,并往里注入一道灵力。

只见合拢处严丝合缝,正中现出一个“清”字。旋即,这个“清”字里迸射出一道五色的豪光,飞一般的划过整面令牌。

“清”字自赵宣之手,而五色的豪光是因为主公往令牌里注了一道灵力。并且,这道灵力必须两块令牌合拢,同时,以他的灵力为引,才能激发出来。前者不难仿,但后者是绝对仿不出来的。

赵宣点头,把两块令牌复又分开,一并收了——按照流程,接下来,属于掌门的那半枚清风令,做为凭证,暂且交由他保管。他完全任务,复命时,再亲手交还。

“道长,主公有何密令?”

云景道长这才拿出名单,一五一十的转述了沈云的命令。

赵宣一听就明白了。这次给新门众办理身份令牌,主公给了清风堂二十一个名额。为什么没有陈望田他们五个的份呢?显然是主公不太满意他们近段的表现。

好吧,五部的事,暂且挂起。想到清风堂的下一个堂口竟然会开在仙山,赵宣不由豪情万丈。

事不宜迟,云景道长支到了灵石,当即便祭起飞梭前往离得最近的中级城市——落雁城是一个修真世家把管的小城市,与仙门是依附关系。所以,城中并没有设置传送阵。

第二天清晨,端木载着沈云等人前往雾海林。

端木的飞行法宝是一只真正的飞船,又快又平稳,非常之舒适。

赵宣等人都佩服不已——主公看人真准!端木确实是一个好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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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八六章 春兰剑道场

据端木光介绍,春兰剑道坊与巨剑派之间,可以说是有关系,也可以说是没有任何关系。

春兰剑道坊其实是一个剑修们自发组织起来的交流之所。最起初的时候,是巨剑派的一队弟子来雾海林历练,偶然发现一个地图上没有标记的湖泊。这里灵气充沛,常年不受迷雾影响,也无妖兽侵扰,且从早到晚都没有迷雾,简直是宿营的绝好去处。

于是,这些弟子们每次来雾海林,都会选择在这一处湖泊宿营。

一传十,十传百……这个宿营点的名气越来越大,渐渐传出了巨剑派。是以,巨剑派的弟子们再去这里宿营时,往往会发现被其他门派的弟子们占了地方。

仙门下的各门派讲究的是一个“同气连枝”,明面上,不同门派的弟子之间,与同师门的弟子之间都一样,也是以修为定辈份,同阶修士之间以师兄弟、师姐妹相称。可实际上,即便是同一个师父收的嫡亲的师兄弟、师姐妹都有明争暗斗,不和睦的,更何况大家不是同一个师门,连脸都不熟。

雾海林的夜晚是非常危险的。一个象这处湖源这样的安全宿营地极其难得。

再加上,在仙门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对于无主的野外荒地,只要在仙门范围之内的,一经发现,所有权皆归仙门所有,但使用权是谁最新发现,谁优先。

是以,巨剑派的弟子们早就将这一处宿营地当成了自己的地盘,哪里容得别的门派之人染指?

他们发现一次,便驱赶一次。

剑修的战力超过其他的同阶修士,再加上,巨剑派的弟子是出了名的喜欢抱团。尤其是来雾海林这边历练的时候,他们往往都是尽量以小队为单位,集体出行——这全是巨剑派开山立派时的生存环境所迫。

巨剑派是百来年前成立的一个新门派。其祖师爷在巨剑山(那时还不叫巨剑山,因为山顶有一条飞瀑而被西岭城的人们叫做飞水岩)的山脚买下二十亩荒地,劈开旁边的一块巨石,自个儿用本命灵剑在石上刻了“巨剑派“三个字,就算开山立派了。当时,他不过筑基后期的修为,座下总共就七名弟子。

越云府靠近边界,明里暗里,不知道渗入了多少门派的势力。以西岭城为例,这里做为越云府西南的门户之地,城内门派林立,形势极其之复杂。象巨剑派这样的新门派隔三岔五就会冒出一家来。谁也不会把其他门派的弟子当回事,也不会太不当回事。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巨剑派的祖师爷特别注意门下弟子的安危。他自创了“七星剑阵”,将门下弟子以七人一队,组织起来练习。“七星剑阵”必须小成,该队的弟子们才能集体外出。这位祖师爷没有想的到是,巨剑派的弟子们凭着“七星剑阵”专门以多打小,很快在西岭城闯出了名声。

在西岭城,从来打得赢就是硬道理。不存在“以多欺少”一说。于是,巨剑派很快在西岭城做大,而弟子们抱团外出也俨然成了传统。

不出五十年,巨剑派清除了西岭城里的其余势力,终于在城里一家独大。

这时,弟子们对于抱团的传统也不过是稍微放松了一些,即,将组队外出的范围由出山门,变成了出城门。

象去千里之外的雾海林历练,他们绝对是抱团,并且是抱大团——这是巨剑派私底下的黑话。“抱团”是指小队出行;“抱大团”则至少有两只小队一起出行。“七星剑阵”在理论上是能以七人小队为单位,无限叠加的。叠加的小队越多,剑阵的威力便翻着倍儿增大。

其他门派的弟子即便是结伴出来历练,也无法做到象巨剑派的弟子们这般训练有素,彼此配合无间。

所以,巨剑派的弟子们每每赶人,十之八九都不会失手。但是,失手的那十之一二,却能叫巨剑派的弟子们吃足大苦头。有时候,甚至两三队弟子都将小命折在了那里。

巨剑派从祖师爷开始就非常看重门下弟子的性命。十几二十名弟子生龙活虎的进了雾海林,却有如泥牛入海,一去不复返。于巨剑派来说,可不是什么小事。

很快,巨剑派的高层被惊动了。几个元后的师叔祖们气呼呼的提着剑,亲自去雾海林里走了一遭。他们以打“妖兽”为名,把那块湖泊周边方圆数十里以内的其他修士,不管是什么身份和来头,都当成妖兽给清光了。

还没完。他们又在几处入口处布下剑阵,唯有筑基境以上的剑气为引,方能安然通过。否则的话……这些剑阵非元后大能不能破也。

哪个元后大能会看得上抢这块巴掌大的空地?更何况,巨剑派的几个老东西正在气头上,谁敢去触他们的眉头?

于是,那处宿营地便俨然成了巨剑派在雾海林里的一块飞地。其他门派的弟子,还有散修,都不敢再染指。

不过,这件事却飞一般的在仙门传开来。

巨剑派在西岭城是老大,在越云府也排得上名号,但在整个仙门就不够看了。尤其是剑修又是最好战的。很多剑修表示不服气,特意赶到雾海林,不是为了见识一下那几处剑阵,就是领教一下“七星剑阵”。

这些人里,不乏十大门派的嫡系弟子。

他们是巨剑派开罪不起的存在。所以,巨剑派得了消息后,为了撇清关系,放出风去,将那一块宿营地说成是一个弟子们私底下辟出来的剑道场,还给取了个名字,叫做“春兰”。他们再三声明,春兰剑道场并非巨剑派所有。巨剑派对春兰剑道场不负有任何责任。另外,约束门下弟子,没有几斤几两,轻易不要去春兰剑道场浪。

就这样,那块被巨剑派的几位元后大佬们圈出来的飞地很快就又沦为了一块公共用地,有点儿不同的是,这块公共用地仅限于筑基境以上的剑修使用——没有办法,元后大佬们的剑阵,不是那么容易就能破掉的。所以,没有筑基境以上的剑气为引,只能老老实实的在外头呆着。

几十年过去了,往事尘封。雾海林里的“春兰剑道场”却保留了下来。

“也就是说,是外界以讹传讹了。不一定非得要剑修才能进入春兰剑道场?”沈云听完,问道。

端木光点头:“是的。只要有筑基境以上的剑气为引,不管是不是剑修,都能入内。”顿了顿,脸上现出难色,“大人,小的昨晚清点时才发现,以前收藏到的剑气恰好用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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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八七章 端木受教

剑气可以用灵玉封存,这一点,沈云是知晓的。他比较感兴趣的是,端木是从哪里搞来的剑气。更准确的是,他想知道剑气是否能换灵石。没有办法,谁叫他现在是典型的人穷志短呢。

他直接问端木。

“不,剑修们虽然手头都不宽裕,但个个视剑如命,也从来不出售他们的剑气。”后者不解其意,如实告之自己的剑气来源。

当年,巨剑派怕落人口实,便对内下了禁令,不许长老及以上的中高层去春兰剑道场。后来,风波渐渐平息了,这条禁令却一直没有撤销。

林佩混进巨剑派后,知道了春兰剑道场的事时,已是内门执事堂的长老。他很想混进去看看,却担心瞒不过巨剑派,便设想搞到十道筑基境的剑气,用灵玉封存好,给了端木光,令其混进春兰剑道场查探底细。

每进出一次春兰剑道场场要消耗两道剑气。端木光先后去了三次,用掉了六道剑气。

前些天,他伏击袁峰,最初的打算是假冒剑修暗杀他。

不想,袁峰警觉得很,身手也不俗。他不但没有得手,反而把剩下的四道剑气都给白白的浪费掉了。

“剑阵的事,你不用担心。”沈云摸了摸鼻子,熄了出售剑气的念头。

端木光闻言,不再多问。

他的御剑速度比云景道长快了三成还不止。一路疾行,飞船抵达雾海林边缘时,离正午时分还差半个多时辰。

下飞船之前,一行人入乡随俗,与在雾海林历练的其他修士一样,也都罩上了黑巾和黑云斗篷。

“时间刚刚好。”端木光飞快的瞥了一眼天色,“正午前后的半个时辰,是一天之中,妖兽最感乏力,轻易不会离开巢穴出去活动的时候段。雾海林里林密草深,不宜御剑,只能步行。我们去春兰剑道场,中间总共要经过两处九阶妖兽的巢穴。大家稍微加把力,走快一点,以一个时辰应该能够赶到春兰剑道场。”

这话,他其实是故意说给陈望田他们几个听的。虽说昨天饭桌上的那句“饭桶”,他当时就怼了回去。不过,心里还是有些不爽。想再讨点利息回来——事实上,有大人在,两只九阶的妖兽何足挂齿?届时,大人只要稍稍的将黑云斗篷掀开一道小缝,露出些许高贵的血统来。那两头孽畜绝对会被吓得趴在巢穴的最里头瑟瑟发抖。

结果,赵宣也被连累到了。他与陈望田等人听到有两只九阶的妖兽拦路,顿时都只觉得背后阴风阵阵,不由毛骨悚然。几人不约而同的看向沈云——尽管此时,沈云看上去,与他们一模一样,都是一团人形的黑雾。

沈云淡声指挥道:“端木,你在前头带路。我殿后。伯堂,你领着大伙儿走中间,注意警戒。”在行军一事上,沈云受余头和苏老三等人的影响最大,也喜用贝帅军中常用的三段式队型。

他的淡定极大限度的安抚了赵宣等人。他们深吸一口气,打起万分的精神来。

“是。”端木光适可而止,没有再多说什么,与他们几个一同抱拳领令。

“出发。”

一行人走进了飘荡着些许白色雾气的密林。

越往里走,草木越是茂密。雾气也渐浓。走了里把路,林子变得幽静起来。视线所及的范围里,雾气更是浓得俨然象淡白色的薄纱。

赵宣这些年走南闯北,可谓见过不少世面,却是头回看到这般安静的林子——他们一行人走了这么远,沿途莫说鸟叫声,就是虫子的叫声也没有听到。

古怪!太古怪了!仙山这边果然与凡人界是完全不同的……

哪怕是主公押尾,他也不由全身的寒毛倒立。

陈望田等人的情形皆远不如他。黑云斗篷之下,冷汗湿透了外袍的后背。他们高一脚、低一脚的,颇为狼狈。

端木光独自走在最前面,也是冷汗涔涔——正午的雾海林虽然不及晚上热闹,但是,也不至于幽静得连声虫叫都没有。这全是因为大人释放出了一分威压的缘故啊。可见,刚才他吓唬陈望田他们几个的时候,那点小心思,一丢丢都没能逃过大人的那双利眼。大人的威压没有针对他,是以,不会对他造成一星半点的压迫之感。但是,他心里压力巨大啊。因为他很清楚,大人此举,既是早早清理前面路上的障碍,又是对他的无声警告。

呜呜呜,再也不敢动小心眼了……他甩了一把冷汗,在心里如是对自己说道。

由于血脉的绝对压制,他在前头想了些什么,沈云跟在队尾立马就知晓了,翘了翘嘴角:这家伙是个聪明的,希望还是个有记性的。

铺开一成的威压开路,这是沈云从祖师她老人家留下来的玉简里学到的经验。此举类似于打草惊蛇,是高阶修士们野外历练时,惯用的手段。其中,修为境界越低,铺去的威压比重越大。以金丹真人为例,他们往往会铺开三到四成的威压。

他现在不知道融合境到底能够与传统修为体系里的哪一重境界相当,抱着试验的想法,也如祖师她老人家凝丹之后一样,用一成威压开路。

本想着如果效果不好,再增中到两成。

结果,效果非常好。威压所到之处,所有带喘气的,不管是妖兽,还是凡兽,统统伏在原地,瑟瑟发抖。

正因为如此,前后抵达那两只九阶妖兽的巢穴前,端木光都没有示警,直接带着他们从旁边走过。

差不多一个时辰之后,端木光突然停了下来,指着象笼着白粥一般的浓雾的前方,说道:“大人,我们到了。前面就是春兰剑道场。”

赵宣等人无不惊讶。危险解除,紧绷的心弦骤然放松,他们的心思立马活了:

两只九阶妖兽的巢穴呢?什么时候路过的,怎么一点动静也没有?

明明到处是浓得抹不开的迷雾,伸手不见五指,这个魔头七绕八拐的,没找错地儿吧?

该死的,我完全没有记住路!

谢天谢地,总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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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八八章 很厉害的剑阵

雾海林的迷雾其实是一种比较厉害的雾障,微毒。其毒性有点儿象销金花,具有较强的迷幻性和轻微的腐蚀性。象炼气境以下的低阶修士,如果不采取得力的保护措施,在浓得跟白粥一般的雾障中,呆上三四个时辰,不但会神识不清,产生严重的幻觉,而且还会灼坏露在外面的肌肤。筑基境的修士体质要强悍许多,但也硬扛不了两三天。

来雾海林里历练的人,岂会只呆上三四个时辰?一般来说,在雾海林的边缘地带采点儿灵药,运气不是好到爆的话,呆上个三四天是很寻常的事。所以,除了口含解毒丸,面戴黑巾,身穿黑云斗篷,将自个儿捂得严严实实,对于筑基境及以下的低阶修士来说,显然是最经济的方式。

金丹境及以上的修士,完全可以无视雾障。只是雾海林里没有什么高端的出产,而以他们的身份,来与一群炼气、筑基境的后辈抢夺这点零碎,传出去,也并不是一件脸上有光的事。所以,如果确实需要往这边走一趟,他们也是极为低调的,一样的用黑巾、黑云斗篷遮掩行迹。

于是,但凡进了雾海林,修士们都象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如果不刻意显露身份的话,谁也不知道,对面的那团黑雾里头,藏的是一个炼气士,还是一个金丹真人,甚至是元婴大能。

也正因为如此,修士们进了雾海林,往往会性情大变,手段狠绝,不知底线为何物。成为雾海林里的最大的怪现象。

以端木光的身手,前面几次独自进入雾海林,都是小心翼翼再小心翼翼,生怕碰上成群结队的修士们。

不过,这一次,他不用再担心碰上别的修士了——他们早被主公的威压吓得退避三舍。

可以说,这是端木光进出雾海林,最为轻松、愉快的一次。没有之一。

离剑阵还有十来步远,他站住身形。元后大能们的剑阵可不是吃素的,如今,他没有剑气作引,还是老老实实的站远一点为好。

赵宣不知道这里面的厉害,更重要的是,这一路上除了赶路急了些,周边的迷雾浓得只有在梦里才见过,貌似与平常没有别的不同。所以,他的胆子渐渐放大了。此时,已经恢复到正常水平。

一直以来,他都是打头阵的。所以,见端木光说到了地头,他也没多想,继续往前走。

“伯堂,退下。”沈云赶紧的将人叫住。

不愧是元后剑修的剑阵。明明是个大杀器,却隐藏在迷雾之中,灵力尽敛,没有往外透出一丝半点。以他的修为也是走到离剑阵三十步远的时候,才感觉到它的存在。以赵宣的修为,自然无法察觉到。

赵宣一头雾水的回过头来。

“前面就是剑阵了。”端木光解释道,“那玩意一旦解放,嗖嗖的,转眼间自阵里窜出来的剑气,能将我这样的,直接斩成一坨肉泥。”不然的话,也没法在这里一立就是数十年。期间,不知道拦下了多少前来挑战的修士。

“啊呀!”赵宣后知后觉的摸着汗津津的额头,闪身退回原位。

他是见过世面的,胆子大得很,尚且如此。陈望田他们几个站在后头听了,已然两股战战,咬得后牙槽咯吱作响。有人甚至在心里泪流成河:呜呜呜,仙山太凶残了,还是我们凡人界好过活……

沈云不紧不慢的走上前,在他们几个面前打住,吩咐道:“我去前头看一看。你们几个留在这里。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走动。”

“是。”端木带头应下。他才一条命,在元后大能们联手布的剑阵前,哪里敢乱动?

沈云这才从百宝囊里取出青霜,紧握在手,继续前行。

十步、九步、八步……三步!

这时,他终于看到前方浓浓的白雾里隐约闪烁着几点微弱的金光。

那些是剑阵透出来的些许灵力波动。

也就是说,以他的目力,也只能靠近到三步之境,才能发觉剑阵的存在。其中,自然有迷雾的一份功劳。但也足以说明前方剑阵真的好隐蔽性!

单凭那几点灵力波动,沈云也是好比云山雾罩。

他闭上眼睛,试着又往前走了一步。

一股冷冽而隐忍的杀气,扑面而来。

好强的杀气!

沈云不由皱了皱眉头,睁开眼睛。

一臂开外,无数金色的灵力波动,飞快的翻涌着。看上去,它们杂乱无间,无任何规律可言。

沈云凝神,再看第二眼,这些细如发丝的灵力波动,都象极了一柄细长的小剑。不过,小剑与小剑之间,不尽相同。以他的目力,只是一眼,便看出来,这些小剑总共有七种不同的样式。

原来如此!沈云不禁轻轻颌首,心道:怪不得端木说,剑阵一旦触发,能在眨眼之间,将闯剑者斩成肉泥。那是因为布阵者,将整整七道剑气分化成细如牛毛的小剑气……

突然间,他心里生出一个疑问:为什么不多不少,恰好是七道剑气呢?

这个数字,使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巨剑派的立派之宝——七星剑阵。

应该不是那么巧!

心中一动,他再定睛去细数其中的一种小剑气。

数剑气,看似是很简单的事情,其实一点儿也不简单——首先,这些小剑气都细如牛毛,而且,是七种不同样式胡乱的夹杂在一起;其次,所有小剑气象是一条条滑不溜秋的小泥鳅,并且游动的速度还快如闪电,完全无法捕捉。

可是,沈云却不得不硬着头皮去数。因为他破阵的法门,有一个前提条件,必须先捕捉到足够多的灵力波动。这样的话,他才能根据这些灵力波动,用上古掐算术,推算出全阵的灵力波动规律,从而找到生门。如今前提条件搞不定,他只能用另想法子。而七种不同样式的小剑气,是他眼下唯一发现的线索。

沈云瞪着一双眼睛去细看。少顷,眼里发涩,有种流泪的冲动。

呃,没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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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坏了牙、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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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八九章 妈呀,真的破了阵

这时,沈云才发觉,为了看清那些小剑气,不知不觉之中,自己已将四成道力注入双眼,并且目不转睛的死盯了将近半刻钟的时间。

好难受!双目火辣辣的痛!

在眼泪流出来之,他果断的收回道力,闭上眼睛。

周边顿时陷入一团漆黑。其间,隐约有金光闪烁。

这是……沈云明白过来,心中狂喜——那日通过边界的守护大阵,飞梭一度进入虚空。当时,他站在飞梭的最前端,看着璀璨如星空的虚空,渐渐放松,直至心思也完全放空。曾有那么一刹那的时间,他进入了一种非常玄妙状态。在这种状态之下,他的识海非常之宁静,竟然象水镜一般,倒映下了所见之虚空。自那以后,他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又有了质的飞跃。再复杂的事物,也能在很短的时间里,将之原封不动的“倒映”在识海里。是以,他虽然没能找出那些小剑气的规律,也没有将每一种样式的数目数出来,但是,半刻钟的时间,所有的灵力波动都被识海一五一十的记录了下来。

黑暗之中的那些金光,就是剑阵留在识海里的印象。

如此只一来,问题就简单多了。

他首先抽凝出十根牛毛一般粗细的道力细丝——他抽凝道力的手法早已练得炉火纯青。同时抽凝出百儿八十根寻常的绣花针一般粗细的道力细丝,于他来说,完全不在话下。但将道力抽凝成细丝,每细上一号,其难度都是呈几何数字增加的。所以,以他现在的修为,一次抽凝出十根牛毛一般粗细的道力细丝,已是极限。

十根道力细丝生成,他的额头上全是细汗。

“飞花越柳!”顾不得喘口气,沈云立刻将它们探入识海,全部打向十道相同的小剑气。

成功了!

道力细丝皆牢牢的附着在一道小剑气上。

做到了这一步,等于是成功了一大半。至少这十道小剑气被他的道力细丝附着,行踪难逃。

十息之后,他果然对这十道小剑气了如指掌。

这也意味着取样成功。

沈云伸出右手,依然闭着眼睛,飞快的掐算起来。

不到百息,同样式的小剑气之数目与规律,被他成功的掐算了出来。

这些小剑气的数目,不多不少,总共是四万九千道。一旦触发,它们会汇成一道大剑气。并且大剑气的样式,与小剑气一模无二样。

也就是说,沈云成功的从剑阵里破解了一道剑气。

无独有偶,四万九千,恰好也是七的倍数!

这里头要说跟“七星剑阵”没有关系,他沈云从此就把“沈”字倒过来写。

但是,仅仅是破开一道剑气,离破整个剑阵还差得远。沈云如法炮制,陆续将余下的六道剑气也一一破开来——事实上,当破开第四道剑气时,整个剑阵的生门已现。不过,此时,沈云想的是巨剑派的立派之宝“七星剑阵”。所以,决定将七道剑气尽数破开。看到时能有什么收获。

结果,收获远超他的想象。

这七道剑气破开来后,他再用上古掐算术推演,竟然得出了十种基础变式。而每一种基础变式之间,又是可以自由组合的。

此情此景,不由让沈云想起了先前端木光偶然提了一句,说,巨剑派的弟子喜欢抱团,并且是抱大团。

想到这里,他不由翘起嘴角,现出愉悦的微笑,心道:极有可能我参悟出来的这十种基础变式就是七星剑阵的十重变阵呢。

是与不是,以后肯定有的是机会验证。而眼下,剑阵的生门已找到,当然是带着大家进入春兰剑道场喽。

沈云敛了心思,站起身来。

这时,他才发现,周边暮色渐浓,竟已是黄昏时刻。

端木光和赵宣他们生怕给他添乱,不敢乱动,也一个个的都盘腿坐在地上,眼巴巴的静候。

眼见着天色暗了下来,无不心急如焚。尤其是端木光,大人在不远处坐下来,不到一刻钟,他突然发现再也感觉不到血脉的压制。

大人明明就在离自己不到十步过的地方坐着,怎么会没有血脉压制了呢?

通常来说,只会有一种情况,即,大人自顾不暇,处于崩溃的边缘。

是以,自那时起,他的心就象是提到了嗓子眼里。

好在有黑巾和黑云斗篷,他的焦急、心神不宁,都被完美的遮掩住了,不会泄出去一星半点。

等啊等啊……突然间,血脉的压制又象扑天盖地的向他涌来。

破天荒的,端木光不复以前的屈辱,提着的心瞬间落回了肚子里,竟然是从未有过之踏实。

“大人!”他喜不自禁,头一个站了起来。

这一刻,他想的全是“大人无事,太好了”。

至于大人有没有破阵,他已经无所谓了。反正只要大人安然无恙,这里再厉害的妖兽也不敢靠近半步。于他们来说,偌大的雾海林等于是一个巨大的春兰剑道场,处处都能放心的宿营。

紧接着,赵宣也站了起来。他愁死了:天马上就要黑了。要是主公破不了这剑阵,今晚上哪儿去宿营啊?

“我找到生门了。”沈云说道,“大家随我一同入阵。”

“太好了!”所有人都禁不住欢呼。

入阵之前,沈云警告众人:“记住,此阵非同小可,大家务必紧跟了。万万不可出错。”

“是。”所有人都敛了笑,定心敛神。

殊不知剑道场的入口处,也就是剑阵的后面,一大群的巨剑派的弟子被他们的欢呼声吸引过来。

“那人说破了老祖们的剑阵呢。”其中一名弟子怀抱着一柄亮银色的阔剑,夸张的用手指头去掏自己的耳朵,“我没听错吧?”

“他什么时候破的阵?我整个下午都在这一边练剑。怎么完全没察觉呢?”

“吹牛!绝对是吹牛!”

“这是哪个门派的?好大的口气!”

“哎哎哎,快看,他们真的入阵了!”

“真的没有用剑气做引!”

“大家一起数,看他们到底能存活几个数。”

“最后一人的提议,得到了所有弟子的赞同。他们一起大声的数了起来:“一、二、三……”

总共没数过十个数,他们的声音变没了。

因为剑阵里,沈云等人已然准确无误的走进了生门。

妈呀!剑阵,真的被为首的那个家伙给破掉了!这些弟子,一个个瞠目结舌,比大白天的活见了鬼还要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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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九零章 很缺钱的青木派

剑阵本身并不大。它就象是一道关卡,严丝合缝的卡住进入春兰剑道场的入口。然而,只要有筑基境的剑气为引,或者直接找到了生门所在,穿过剑阵,便是不到十步路的事。

是以,沈云等人自剑阵里出来,看到眼前立着十几道人形黑雾。

什么情况?

端木光紧跟在沈云的后面,反应不俗,当即握紧了手里的长剑——去剑道场,却大大咧咧的提着一把刀,那不是找抽么?所以,他将本命宝刀收了起来,拿了一把长剑装剑修。

“几位,什么意思?”他三次进出春兰剑道场,从未见过眼前的情景。反正天塌下来,有大人撑着。所以,他提着长剑,先发制人的厉声喝斥。

一群惊呆了的小剑修纷纷回神,哗啦一下,闪了个精光。

“这……”赵宣难以置信的眨了眨眼睛。如果不是端木刚才吼的那一嗓子还在林子里回响,他绝对会以为自己刚才是看花了眼。

沈云也有些意外。因为之前,端木光说了,春兰剑道场里没有迷雾,并且,在里头的剑修也以巨剑派弟子为主,所以,他以为进入剑道场以后,大家都会脱下黑巾和黑云斗篷的。不想,放眼望去,看到的还是一团团的人形黑雾。

至于刚才的那一堆黑雾……原来剑修的好战,也一样是看场合的。

如此甚好。他翘了翘嘴角,挥手吩咐:“端木带路,先找个地方落脚。”

春兰剑道场与外面是一样的天色。所以,眼下最要紧的是先找块宿营地,暂且安顿下来。

“是。”端木光领令。因为沈云在来的路上,特意吩咐过,进了春兰剑道场,不许暴露身份,彼此间,直接以姓氏相称。所以,他也不好再称大人。可是,纵使借他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真的直呼大人的姓氏啊。是以,他只能含糊的应着。

他熟门熟路的带着大家往林子里的左手边走去。

路上,一团黑影也没有碰到。

待穿过小密林,眼前突然开阔,水平如镜。湖中心有一个小小的绿洲。自东南岸边有一条长青石砌成的九曲长桥,与之相连。

而桥这边有一块铺着白沙的空地,里面已经搭起了十座帐篷。每五座排成一横排,总共是两横排。并且,每座帐篷的大小,以及前后左右的相隔都是一样的。

果然,端木光指着那一片白沙空地,轻声解说道:“那里便是剑道场里专门划出来的宿营地。在里头是不许使用灵力的。所以,安全得很。只是规矩太啰嗦,连搭帐篷,左右相隔多远,还有帐篷的大小,都有严格的规定。不按照规定来,那帐篷便没法扎稳。“

赵宣有些糊涂了:“不准使用灵力?那怎么搭帐篷?”

“所以,只要按他们的规矩来啊。”端木光耸耸肩。

赵宣心思电转,明白了过来,又问道:“按他们的规定,我们可以搭几顶帐篷?”那些已经搭好的帐篷都不小,一看就不是单人的。

端木光答道:“这里的规定是,七人一顶帐篷。不够七人的,必须别人合拼。”

赵宣不由皱眉:“多了的话,不能挤一挤吗?”他们是八个人。按照这个破规矩,他们多出一个人来,不得不去与别人拼数。

“不能。”端木光很肯定的答道。

陈望田他们几个闻言,心里直打突:大人会把谁分出去……

不等他们盘算开来,沈云已经发话了:“你们几个住一起。端木,你要警醒一些。“

“那怎么行!”赵宣想都没有想,连忙反对道。哪有让主公独自出去与陌生人拼住的?

“我去拼数。”他主动请缨道。

端木光也觉得不合适,说道:“还是我去吧。我以前来这里,都是与人合拼的。习惯……“

沈云却摆手打断他:“就这么决定了。端木,今晚,我把他们几个的安危就全交给你了。”

挺平常的一句话,没有任何华丽的字眼,可是,不知道的,端木听了,突然间,鼻子发酸,险些落泪。他使劲的抽了抽鼻子,嗡声应道:“是。”

他向来是最惜命的。然而,此时,领令之后,他却暗中握了握拳头,下了决心:今天晚上,就是大罗金仙想找赵长老他们几个的麻烦,也只能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赵宣本想再劝谏的。只是,他听出了自家主公不想再就此事做任何商量的意思,只好咽回嘴边的话,改问端木光:“端木,在这里宿营,不是免费的吧?”进入仙山之后,他很快充分领会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即,在仙山,没有免费的好处。既然剑道场方面为宿营地提供了安全保障,那么,绝对不是会白忙活,肯定是要收灵石的。只是灵石的多少而已。

端木光指着湖中心的小绿洲,说道:“要宿营,先要去湖心岛先办理借宿。借宿费相对于很多地方来说,还算公道。每人每晚只要一块下品灵石。如果凑齐了七个人的话,他们会免费发派一顶帐篷。第二天早上,会有专人过来收帐篷。”

七个人挤一顶破帐篷,每人每个晚上的借宿费用是一块灵石。这还叫公道?在凡人界,同等的费用,可以上省城最好的客栈包下一个小院子,舒舒服服住一个月了,好不好!这里倒好,一个晚上,八块灵石,主公还要去与陌生人拼数!赵宣翻了个白眼。

沈云也觉得太贵。现在,他们青木派最缺的就是灵石。余莽那边还缺了数十万的灵石呢……

“呃,只能在宿营地里住宿吗?”他觉得这八块灵石这样花出去,真心不值。

端木光答道:“那倒不一定。除了湖心岛,剑道场里,处处都可以夜宿。只是,在别处夜宿时,不能搭帐篷,也不能布阵。什么阵都不能布。并且,剑道场方面不给任何保障,一切后果自负。”他以前来这里,都是孤身一人,更何况,一个晚上一块下品灵石也不贵,所以,他次次都是在宿营地里与别人合拼。

沈云愉快的决定了:“那就不去宿营地了。只是一个晚上而已,大家忍耐一下。”

陈望田他们几个都不由齐齐的松了一口气——他们真的是打心底里不想与端木魔头挤在同一顶帐篷里。

第六九一章 机关壁

来过三次,又是存了心思打探,是以,端木光可以说对春兰剑道坊的一草一木都了如指掌。很快,他带着众人来到一块巨石的后面。

确定四周无人之后,他扒开荒草与藤蔓。

石壁上竟然现出一个四尺来高,一尺多宽的小洞来。

“别看洞口小,里头大着呢。十几二十人在里头摊大字都不成问题。”他轻声说道,“这是一个天然的葫芦洞。”,

所谓葫芦洞,就是象葫芦一样嘴小肚大的山洞。

沈云探入一丝道力。

里面果然又宽敞又干爽。他们随身带着住家的家什,稍微收拾一下,绝不会比帐篷里差。

“行,今晚我们就住这里。”他收回道力,一锤定音。

赵宣环顾四周:“要不要在外面设暗岗?”

沈云摆手:“这里地方僻静,鲜有人迹,无碍。”更重要的是,赵宣他们几个的修为弱了些,让他们单独,或者两两做伴,在外头站暗岗,除了送肉,真的没有别的意义。而他与端木光坐在洞里,不用暗岗,也对外面的情形了如指掌。所以,设暗岗纯属多事。

于是,端木光打头,一行人躬着身子,鱼贯而入,进了山洞。

不用吩咐,赵宣领着陈望田他们五个自发的张罗起来。而端木光则在洞口将荒草与藤蔓扒弄成原来的样子。

转眼间,数根婴儿胳膊粗的牛油蜡烛被点燃,将黑漆漆的山洞照得亮如白昼。

端木光见状,连忙脱下身上的黑云斗篷,将之挂在洞口。如此一来,烛光便不会自洞口泄出去。

赵宣轻敲额头:“是我考虑不周。端木,幸亏你有急智。”夜里,烛光更加显眼。他们的行迹等于完全暴露了出去。

魔修远比同阶的修真者敏锐。更何况赵宣的修为比端木光低了一大阶。是以,端木光充分感受到了赵宣的善意,闻言,勾起嘴角,笑了笑:“赵长老,需要我做什么,只管吩咐。不要与我客气。”

赵宣笑道:“杀鸡蔫用牛刀。我们很快就收拾好了。”看到自家主公站在最里边的石壁前已经站了一会儿,他说道,“要不你去帮主公吧。”

端木光也没跟他客气,点点头,往沈云那边走去。

恰好沈云也正要找他。

“端木,你之前来这里时,有没有看到这些刻纹?”沈云指着石壁问道。

端木光再上前一步,仰头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过去。

乍一看,那蒙着灰尘的石壁上,坑坑洼洼,并无异常之处。然而,经大人这么一指,离地七尺来高的地方,有一块磨盘大小的区域里,那些深深浅浅的纹路与周边天然而成的石缝确实有些出入,更象是人工刻凿出来的。

“小的是第二次来这里时,偶然发现这里的。”端木光收回目光,一五一十的道出发现这处山洞的经过,“当时,小的被一个不知身份的人跟踪,发现这处山洞里,便进来躲避。所以,小的一直藏在洞口旁边。呆了差不多一个时辰,确定那人真正离开了,小的便也离开了,迅速折回宿营区。”也正因为如此,他才觉得这个山洞甚是安全。当大人说要自寻露宿之地时,他头一个想的便是这处山洞。

沈云一边听着,一边继续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些石缝,少许,说道:“这些石缝并不是出自同一人之手。时间也有先有后,时代相隔甚远。最新的那些石缝其实是剑气刻出来的剑痕,距今不会超过百年。而且,正是这些剑痕彻底的破坏了这里原本的样子。叫人什么也看不出来。”

“百年以内?”端木光脱口而出,“大人,会不会是巨剑派的那几位元后大能所为?”

“应该是他们。”沈云叹了一口气,“这些剑痕虽然都刻意伪装得轻浮无力,象极了筑基境剑修所为,但仔细去看的话,还是能发现一些疑点的。呵呵,筑基境的剑气哪里做到这般的连贯、圆滑?”

连贯、圆滑?端木光不由瞪大了眼睛,再去看那一处的石缝。

什么新啊旧,还有连贯、圆滑……他统统看不出来。

呃,我与大人看的真是同一块石壁吗?

想了想,他问道:“大人,会不会是这堵石壁的后面另有玄机,而这石壁上原本刻着的,是打开石壁,去后面的机关?巨剑派的那几个老怪发现了后面的玄机,然后,再破坏掉了这边的机关?”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石壁的某些地方,其后面是空的。一点点的挨着敲一敲,很快就能知晓了。

沈云瞥了他一眼:“明知道石壁后面大有乾坤,还敢去敲封门的机关壁,你的胆子倒是不小。”

端木光被批评了一句,心里却美滋滋的。无他,大人也赞同他刚才的推测,并且还亲自指点了他一二。

“呵呵,是小的想差了。”他摸了摸后脑勺,问道,“大人,那这机关壁还破不破了?”

“几十年前就被人破解开了,里头还能剩下什么?只怕早就是空空如也。不破也罢。”沈云没忍住,又叹了一口气。此行,他就是冲着什么秘境、前辈大能的洞府之类的宝纸而来。不想,春兰剑道场本身就有可能是这样的一处宝地。只可惜,宝地已经被巨剑派的几位元后大能早早的联手开发过了。

端木光愣了愣神,突然,猛的一拍脑门子,恍然大悟道:“林佩令小的来这里打探,肯定是在巨剑派里听到了些什么传言!”

当即,心思转得心快,他目光灼灼,如实道出心中所想,“大人,真要是这样的话,春兰剑道场里只怕还藏有宝物。至少林佩是动了夺宝之心。”以他对前任上峰的了解,绝对是这样。错不了!所以,他们还有得宝的希望!

沈云仍然摇头。祖师她老人家留下来的那些修真心得与经历,不是白读的。端木光想到的,他不是没有想到,而是想得更多更远。

很明显,对于剩下来的宝物,几位元后大能也无法取走。无奈之下,他们只能用最笨拙的法子摧毁机关壁上的图案或者字,进行遮掩。

几位元后的剑修尚且办不到,岂是他能无声无息的在春兰剑道场方面的眼皮子底下做得到的?

再者,这么重要的地方,却连一丝半点的防卫措施也没有。搞不好人家剑道场方面打的就是做黄雀的如意算盘呢。

所以,就算做得到,也暂且不能动。

沈云打定了主意,回头对端木光说道:“此事到此结束,莫要外传。”

“是。”端木光立刻熄了所有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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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九二章 自投罗网

夜深之后,沈云果然察觉到有一道神识扫过洞口。

因为黑云斗篷之故,这道神识未能得逞。

偷窥者显然是位经验丰富的老手。神识一沾到黑云斗篷,立时,“嗖”的一下,往回收。

可惜,这回,他的运气有点儿背。因为他碰上的是沈云。

因为时间流的关系,后者是真的在冰雪秘境里与无数大小旋风拼杀了几十载。到了后来,他随手编出去的剑气,能将冰雪秘境里速度最快的大旋风给生生的困住。这里头也没有别的诀窍,就是从无数次的挥舞青霜里积累出来了两条简单而粗暴的经验:一是,手熟;二是,以快制快。

暴戾的龙卷风尚且如此。而这道神识不过是金丹大圆满而已。更何况,沈云早就支好了网,正着着呢。是以,说它是自投罗网,一点儿也不为过。

不过,偷窥者的反应也不俗。发觉神识象是被什么牢牢粘住了一般,无法收回时,他果断的切断了这道神识。

如此一来,沈云顺藤摸瓜的算盘打不成了。他睁开眼睛,轻轻摇了摇头,心道:老泥鳅!

金丹大圆满又称半步元婴。除去极少数象正清门掌门泰阳真君这样的天才中的天才,寻常的修士苦修三四百年,还要气运加成,才能修到这一境。更多的修士是终其一生也不知道凝结金丹是什么滋味。

所以,偷窥者极有可能是已有三四百岁。又如此之滑不溜秋。真真的是老泥鳅成了精也当自愧不如啊。

到底是在人家的地盘上,沈云适可而止,收回捕获的这一大截神识,复又闭上眼睛,将道力抽凝成五道牛毛般细小的小针,用“飞花拂柳”的手法,打出去。

目标,湖心岛。

它们很快的融近了无边的夜色之中。

这是沈云白天破剑阵时,新悟出来的一个道力使用小法门。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山洞里静悄悄的。就连端木光都熟睡了,完全不知道,刚才在洞外发生了一场有如白驹过隙的交手。

湖心岛的一间密室里。

一名紫袍青年男子猛然睁开眼睛,“噗”的吐出一口老血。

他满脸大汗,身上更是没有一根干纱,整个人象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

痛苦的按住心口,面若金纸的青年男子往嘴里塞了一把培元丹。

待丹药化开,他方缓过劲来,脸色稍微好看一些。

“好险!好霸道的灵力!”青年男子徐徐吐出一口浊气,脸上现出劫后余生般的庆幸,“幸亏本座反应过快,用最快的速度切断了神识。”不然的话,叫那道灵力沿着探出去的神识反寻过来,届时,他的识海难保。

识海里保存着修士全部的记忆。识海一旦被人攻占,失忆都是最好的情形。比如说,走火入魔最主要的原因便是识海里出了差池。

而刚才那道霸道的灵力速度堪比闪电,仅仅是刚刚一碰上,青年男子感觉探出去的那道神识细丝已经沦陷近半。

一半的距离,那可是近百丈远啊。

青年男子完全相信,一旦被它顺着自己的神识细丝反寻过来,在呼吸之间便可制住自己的识海。

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和机会与之对击。

怕是传说中的心魔入侵也不过如此吧!

所以,他不惜动用一滴心头血,强行切断这道神识。

心头血是修士的生命精华。数量有限,每一滴都无比珍贵。每每动用一滴,没有个一年半载的,也养不回来。是以,如果不是到了性命攸关之际,哪个舍得动用?

而刚才的那一瞬间,于他来说,就是生死之间。

完全不能有一丝丝的犹豫。否则,那霸道的灵力就寻上来了……青年男子后怕不已,又接连深吸了几口气,这才堪堪压制住心中的惶恐。

顾不得调养,他自长榻上起身,快步走出密室。

外面是他的卧房。此时正是子夜时分,屋中明烛高照,空无一人。

“来人!”青年男子走到长案边坐下。

话音刚落,从门外噌噌的跑进来一名全副武装的守卫。他上前执剑行礼:“云字队听令。长老请示下。“

青年男子看了他一眼:“是凌青云啊。原来今晚轮到你们云字队值夜。那么,白天应该是飞字队当值了。”

“回禀长老,是的。”守卫答道。

“行,去把荆飞叫过来。”青年男子命令道,“还有,你现在把当值簿呈上来,本座要看。”

凌青云面现难色:“回禀长老,当值簿此刻不在弟子身上,在值班房里。”按规定,当值簿确实是由当值的小队长带在身边,以便随时记录情况。但实际上,哪个真会把那玩意儿随身带着?小队长们都是将之放在值班房里,在交班前,花上半刻钟的时间填好。

“马上去拿来。”青年男子没有责备,但语气却甚是严厉。

“是……”半夜三更的,长老这是抽的什么风啊!凌青云打了个哆嗦,用最快的速度跑了出去。

巨石后面的山洞里,沈云吐出一口浊气,再次用道力,又分凝出五枚牛毛小针,用“飞花拂柳”打出去。

不过,这回,五枚牛毛小针的目标都锁定了湖心岛执事堂的长老卧房。

与以前将道力抽凝成细丝的法门相比,新法门更快更隐蔽,但弊端也更明显,即,因为每一根道力凝成的牛毛小针体量太少,所以,最多能坚持一刻钟,便自然而然的散了去。

这使得每一次打出去的牛毛小针搜索的范围大大缩小,刺探的时间也被限制在一刻钟之内。

要继续刺探的话,必须重新再打出去一批牛毛小针。

也是因为湖心岛离得不远,又总共才巴掌大的一块地方,所以,沈云才会用这个法门。

其中一根道力牛毛小针在消散之前,恰好飘到了青年男子的窗户。那时,青年男子恰好从密室里出来。沈云不是刚刚才捕获了他的一大截神识细丝吗?每一个修士的神识都是独一无二的。而沈云的五官又特别之敏锐。所以,一下子就认出来了。

换句话说,是青年男子今晚真心有点儿背。

就这样,沈云先后总共打出去了五批牛毛小针,神不知、鬼不觉的旁观了这名长老处理一桩紧急事务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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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九三章 扑了个空

第二天上午。

本来今天飞字队是休息,不当值。可是,谁让他们昨天当值不尽心,被苏长老抓住了呢。

半夜三更的,苏长老将飞字队的队长荆飞叫过去,训了个狗血淋头不说,还罚他们飞字队集体出来盯人。

看到苏长老是真动怒了,谁还敢吊儿郎当?

从昨晚的子时末开始,飞字队的七个人便趴在这茅草丛里,目不转睛的盯着前面的巨石,连一只蚊子都不敢放走。

结果,现在太阳晒屁股了,也不见巨石那边有什么动静。

“荆师兄,我们这边死等下去也不是办法啊。”有人的耐心耗尽了,小声的提议,“要不我们想想办法,把他们从洞里引出来?”

巨石里边有个小山洞,是大伙儿都知道的事实。

春兰剑道场名义上不是巨剑派的产业,但实际上,巨剑派每年都向门内筑基境的弟子发布驻守这边的任务。期限是半年。任务的奖励丰厚,相比于同级的其他任务,足足高了一成。

别看雾海林是个凶险之地,但是,春兰剑道场地边却安生得很。而且,做任务时,当值一个白班,能休息一天;当值一个夜班,能接连休息两天。而休息的时间,由弟子们自行安排。只要不泄了做任务的事、不违反师门的规矩,休息期间,是在剑道场里练剑,还是去外面的雾海林里闲逛,弟子们都可以随意。剑道场这边的执事堂绝不会干涉。

巨剑派的低阶弟子们本来就喜欢来雾海林这边历练。如果接了驻守任务的话,意味着住宿完全不用自己花费一个大子儿、能得到一笔丰厚的任务奖励,还不耽误历练。

是以,驻守春兰剑道坊,一直以来,都是巨剑派里最热门的任务之一。

不过,这个任务也有一个不好的地方,那就是当值的时候太闲了。

春兰剑道场本身就不大,其中,春兰湖就占去了三分之二的面积。余下不过三四十来亩的地头,又被切豆腐干似的,分成了五个区域。每一个区域就是巴掌大的地方,每班还按排了两个七人小队。

结果当值之时,往往是大家转过身来,就能看到另外一个小队。

偏偏《当值手册》里写得再清楚不过:当值期间,弟子们两次巡逻之间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半刻钟。这使得他们在当值的时候,想找个地方藏起来偷一偷懒都不能。

是以,为了打发时间,做驻守任务的弟子们真的是连任务区里有几个蚂蚁窝都数得一清二楚。

象前面巨石里的那个山洞,头次来做驻守任务的弟子们,起初的时候,都会进去瞧一瞧。

不过,发现那个地方干净得连耗子也留不住后,他们便兴趣全无。

再加这边位置偏僻,鲜有人会跑到这边来,所以,就算是白天巡逻的时候,弟子们也不会进洞去看一看。

昨晚,飞字队的队员们听说有人住在了山洞里,个个都挺吃惊的——居然有人为了省一块下品灵石的借宿费,跑到那种偏僻的地方去过夜。讲真的,若是有人半夜里闯进去做点什么。里头的人想喊救命,都未必能惊动得了巡逻队的人。

因为他们接到的命令是绝不能惊动洞里的人,所以,七个人不得不往身上打了敛息符,趴在露水吧叽的茅草丛里,死等着里面的人自己出来。

不想,天亮之后,他们又守了一个多时辰。这个时间点,宿营地那边早就收帐篷了。然而,巨石那边却始终不见有什么动静传出来。更不用说,里面的人自己出来。

命令是苏长老亲自下的。弟子们哪怕是趴在露水里吹着冰凉的小夜风,也从来没有怀疑过山洞里是否有人。

等了这么久后,迟迟不见有人出来,有两名弟子终于动摇了。再听到队友说要把里边的人引出来,他们俩再也忍不住,小声嘀咕开来:“该不是苏师叔得到的情报有误,里头其实根本就没有人吧?”

“那洞子,我是知道的。天亮以后,风全从洞口灌进去了,堵都堵不住……”

这一点,荆飞倒是不知道。他打断这名队员的话,问道:“当真会灌风?”

“我亲眼所见,那还假得了!”

荆飞皱着眉头,紧盯着巨石那边,过了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从茅草丛里爬起来,长剑出鞘:“我们靠过去看看。”

于是,七人摆出七星剑阵,提着剑,慢慢的靠过了过去。

荆飞打头,闪身冲到洞口旁边,身子紧贴着石壁,小心翼翼的用长剑撩开遮住洞口的那蓬荒草,往里看。

再确定不过了!

里头连个鬼影子也看不到。

“真的没人!”他呼的拔开荒草,探身入洞。

很快,他出来了,沉着脸对众人说道:“里头收拾干净了。昨晚肯定有人住在里头。看样子,在我们来之前,人已经走了。”

又不是刚认识一两天。他们自练气境开始就组成了剑队,十几年来,都是共进退。彼此间早已默契得很。

队员们闻言知雅意,纷纷点头:“知道了。在我们来之前,人已经走了。”

荆飞这才收剑,招呼众人:“走,我们去复命。”

其余人也都收了剑,穿上黑云斗篷,跟着他往湖心岛那边而去。

殊不知,此刻,沈云等人混在人群里,沿着九曲长桥,准备去湖心岛。

昨晚,偷听到了苏长老的安排,沈云当即将众人叫醒,用最快的速度离开山洞,转移到了宿营地旁边的一片小树林里。

沿途,他们先后碰到了三支巡逻队。不过,沈云都用迷惑术轻松过关。

等到飞字队赶到任务点,他们已经在小树林里重新安顿下来。

沈云行事,一旦定了目标后,会尽量避免节外生枝。这回也一样。他没有为难苏长老和飞字队的意思。待湖心岛的理事堂开门后,他便带着众人与其他修士一道,去理事堂寻找宝图。

在理事堂里有一间“寻宝厅”,专门出售这样的宝图。

每一份都是用绝灵袋装着,悬挂于四面的墙壁上。在绝灵袋的下面悬有一块木牌,正面有这张宝图的简要说明。比如说,“全图,据说是元婴前辈的洞府”、“残图,可能是某修真世界的藏宝之地”;背面则是售价。在售价的旁边还有一句提醒的话儿:真假自辨,本道场概不负责。

四面的墙壁上加起来,少说也挂了三四百只一模一样的绝灵袋。

沈云一进门,看到这么多的绝灵袋,不由倒吸一口冷气——]竟然有这么多,都快赶上大白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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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九四章 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

沈云先就近去看挂在左手边墙壁上的。

十个一小排。挨个的看完两小排后,他得出:绝灵袋虽然排了号,但是,同一小排里,既有残图,也有全图。有的价高,有的价低。所有的绝灵袋都是随意挂上去的,彼此之间没有任何的联系;从价格上来看,同一种类的,残图远比全图便宜;不同种类之间,以妖族老怪的墓穴宝图价最高;不过,这里的宝图真心不便宜。刚才看过的二十只小木牌里,最便宜的也是十块中品灵石。

关键是,沈云看到数以百计的宝图,对它们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贵,不是问题,只要物有所值。他担心的是,花了大价钱买下一份宝图,然而赶到图上所示的位置,却发现是骗人的。

貌似与他一样想法的人不少。因为寻宝堂的人气明显不旺,偌大的厅堂里,甚是安静。除去他们八个,还有一个管事模样的中年男子,便不到二十人了。而且其他人与他一样,也是边走边看小木牌,暂且没有出手的意思。

抿了抿嘴,沈云决定多看看再说。

不多时,门旁这一面墙壁上的,他都看完了。

仍然没有合意的。

他准备换一面墙壁。就在这时,一团人形黑雾摘下一只绝灵袋,走到管事的桌案边,将之放在案面上。

立时,这人抓住了屋子里所有的目光。

似乎有些不太自在,他抬起左手,中指与食指并拢,飞快的挠了挠头。

是端木光!

沈云挑了挑眉。

因为所有人都面戴黑巾,身穿黑云斗篷,看上去是一模一样的人形黑雾一团,所以,来之前,沈云他们约好,所有人都去寻宝堂选宝图。以第一个看中的为准。并且,每个人都准备了一个暗号,以便于大家到时确认身份。

而刚才那人恰好出示了端木光的暗号。

这么快就拿定了主意,难道他真的发现了好宝图?沈云收回目光,继续浏览小木牌。实际上,却分心密切注意着端木光那边的动静。

管事什么也没有说,当即,拿起一把小巧的赤金小煎刀,“咔嚓”一声,剪下小木牌。桌案最左端有一个半尺来高的黑色方匣子。他将小木牌自顶端插进方匣子里。

过了一会儿,只听见“叭嗒”脆响,方匣子的顶端弹开来。

管事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请将绝灵袋和足额的灵石一起放进去。”

端木光依言而行。

管事确定他已放好后,将匣子合上。

三息不到,匣子的一侧“哗啦”弹起。“骨碌”,一只长条状的朱色小长匣自里头滚了出来。

管事再次伸手请到:“您的宝图,请收好。”

端木光还是没有吱声,甚至全程连手都没有露一下。一挥右袖,卷起小长匣。

管事笑眯眯的说道:“货银两讫,祝您好运。”

端木光微微颌首,扬长而去。

许是被他带动了,当场又有一个人摘下一只绝灵袋,去找管事。

整个的交易过程都是一样的。

沈云将整个寻宝堂里的小木牌都看了一遍,这才离开。此时,留在堂内的人,已是两个巴掌数得过来。

待沈云回到宿营地旁边的小草坪上时,那里已经盘坐着七个人。他们看似是随意而坐,其实,大家心知肚明,每个人都是分毫不差的坐在出发前由沈云临时指派的位置上。

沈云也有位置。他径直走过去,站在乾位上。

所有人几乎是同时站了起来,依着位置的顺序,自报姓氏:“赵、陈、端木、李……”

待他们报完,沈云说道:“都至齐了,我们走。”

没有停留,一行人用最快的速度出剑阵,离开春兰剑道场。然后,又是一路疾行,离开雾海林。

当终于重新踏上了端木光的飞船时,赵宣他们几个已经累得站不住了。陈望田他们几个更是一把扯下面上的黑巾,一屁股跌坐在甲板上,张大嘴巴,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赵宣甩了一把汗,问道:“端木,你挑的是什么宝图啊?”实在是太快了。当时,他才看了不到四小排。

端木光笑嘻嘻的答道:“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今天竟然叫我遇着了一张找了差不多十年的宝图。”说着,手一晃,现出那只小长匣子,双手奉到沈云面前,“大人,请看。”

沈云接过去,抽开小长匣子,里面有一副卷轴。

端木光在一旁很肯定的解说道:“大人,这是一份水下宝藏图。”

接着,他详细的道出了发现这份宝藏图的经过:

十年前,巨剑派的一位元婴老祖在外头殒落。巨剑派从魂牌上得到消息,组织得力的人手赶过去。结果,他们搜遍方圆百里以内的地界,却一无所获。

当然,这只是假象。林佩参加了那一次的搜索。那位元婴老祖殒落之前,是留了暗记的。恰好被林佩寻到了。他抹掉暗记,谎报什么也没有发现。

事后,林佩命令端木光去暗记所示的地方寻找元婴老祖的遗物。

端木光奉命赶过去,发现是一个很大的湖泊。那里十分之偏僻,周边十余里之内,也不见一户人家。

他查访了最近的村子,得知那一个湖叫做‘剑仙湖’。

据村里祖辈们传下来的说法是,湖底住着一位剑仙,故而得名。

端木光尝试着潜入湖底查探。结果真的看到湖底有一道石门。只可惜,不管他怎么往石门那边游,却象是永远与之隔着十来丈的样子。

端木光知道这是阵法使然。要想靠近石门,必须先破阵。

他所学甚杂,也知晓一些破阵的法门。不过,却完全奈何不了这个阵法。不得不败下阵来,回去向林佩复命。

之后,林佩应该是亲自去过剑湖一趟。反正没过多久,他命令端木光找一份水下宝藏图。

找宝藏图这种东西,全看缘份。运气好的话,一下子就找到了;运气不好,找个几十年,甚至一辈子,都找不到,也是常有之事。

端木光就找了十年,只是找到了一些线索,没有真正找到图。

好在林佩那边也一直没有催他。

“没有想到,这份宝图一直藏在巨剑派。应该是被巨派剑判为无主之物,清理出来,废物利用,换点灵石。”端木光眉开眼笑的说道,“大人,小的查到,剑仙湖其实是巨剑派殒落的那位元婴老祖生前在外头开辟的一处洞府。他殒落前,特意标下暗记,道出那处洞府,肯定是在洞府里藏了东西,要交给巨剑派。这回,我们肯定能捞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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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九五章 缓一步

不等沈云表态,赵宣先质疑道:“会不会是巨剑派的套啊?或者说,他们早就按照宝图所示,去那水下洞府,取走了里头的宝物。”

这一个多月的所见所闻,完全颠覆了他前面三十多年对于仙山、仙官大人们的认识与看法。

以前,他以为仙山是美丽、安宁、幸福的乐土。哪怕是仙山里的凡人,过得都是神仙一般的美好生活。

仙官大人们更是道骨仙风,浑身上下仙气飘飘。然而,现实非常残酷。

因为五行灵气远比凡人界浓郁,所以,仙山看上去确实仙气缭绕,美景无数。华屋、美人,比比皆是。

可惜的是,这些美好只是表象。

掀开这层表象,仙山的内里其实比凡人界更加残酷,更加血淋淋。欺诈、凶杀、掠夺……因为仙官大人们的手段远高过凡人,所以,在仙山被放大了十倍、百倍,甚至更多。

以他的修为,在这样凶残的世界里,如果没有主公罩着,真的是举步维艰。

是以,不管碰到什么,他都想不到好事上去。

水下宝藏图的事,就是如此。

端木光闻言,张了张嘴,欲言又止。富贵险中求。从来探宝就不是什么十拿九稳之事。往往是充满了变数的。只是,眼下,他说这些话,不合适。归根到底,还是他以前是密府暗探,且追随大人的时日太短。

陈望田他们五个则垂眸,眼观鼻、鼻观心,把自己当成了木桩子——象这样的大事,哪里真轮得到他们拿主意?大人能让他们杵在这里听一耳朵,已是莫大的看重。再说了,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拿主意。所以,还是老老实实的当个听客好了。

沈云问道:“端木,买这份宝图,你花费了多少灵石?”

端木光如实回答道:“三十块中品灵石。”

沈云微微颌首:“在寻宝堂里算是比较贵的了。就冲着这三十块中品灵石,我们也要去剑仙湖看一看。”偏头去吩咐赵宣,“你把灵石给端木。”

端木光连忙摆手:“算是小的孝敬大人的。”

赵宣已经数出来了三十块中品灵石,堆在他面前,笑道:“我们青木派没这规矩。主公真要收了你的灵石,那是违反门规呢。在我们青木派,掌门违反门规,也是一样的要受罚呢。”

“啊?”端木光不由愣住。竟还有这样的门规!真是闻所未闻。

沈云开玩笑的说道:“所以,你不能害我触犯门规哦。”

“对不住,小,小的不知道。以后,不会再犯了。”端木光“呼啦”将灵石尽数收入储物戒指。他终于相信赵宣所言是真的,只觉得青木派的门规与众不同,新奇得很。是以,向赵宣抱拳请求道,“赵长老,小的初来,不知门里的规矩。往后,请您有空闲的时候,多提点小的一二。”

“好说。”赵宣满口应下,“等会儿,我身上带有相关的小册子。等下,我整理一份出来给你。”

“真是太感谢了。”端木光没想到他如此热心,连忙道谢。

“大家都是同门,应当的。你莫要与我客气。”赵宣笑了笑。

端木光听了,心里泛起阵阵暖意,感激的冲他又抱了抱拳。

沈云甚是满意,高兴的下令:“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去剑仙湖。”

按照原计划,他们得了宝图后,要先与云景道长汇合,然后再一同去寻宝。

沈云没有想到,事情进展之如此顺利。

而云景道长出发前说过,他那边少说也要四天——来去来回得两天,办理身份令牌最快是两天。

最主要的是,剑仙湖不在越云府境内。它恰好在从越云府去仙门总部的路上,并且离仙门总部更近一些。

现在他们这一行人里,除了他有身份令牌之外,其余的,全是黑户,享用不得仙门的传送阵,只能乘坐飞船前往。隔着万把里呢。以端木光的御剑速度,日夜兼程,少说也要四天的时间。

而云景道长却可以搭乘仙门的传送阵,用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从总部赶到距离剑仙湖不过百来里远的扶光城。然后再御剑赶过去。

如此一来,云景道长那边用不了多久就能赶到剑仙湖。

是以,沈云决定先带着众人去剑仙湖那边。

如果云景道长那边也进展顺利的话,不等他们这边赶到剑仙湖,云景道长已办好了身份令牌。到时,他定会先传讯联系他们。

果不其然,第三天的傍晚时分,云景道长传讯过来了,说,事情已经办妥。

沈云当即回复:先生先去扶光城等我们。最快,明天下午,我们将到达扶光城。烦请先生先找好客栈。

这一路上,沈云思来想去,觉得还是稳妥为上,暂且决定先去一趟扶光城。如果宝图真的有问题,扶光城离得那么近,他们在城里应该能够打探到一些蛛丝马迹。

云景道长的回复又快又干脆,就一个字:是。

一天后,下午时分,沈云一行人如期赶到扶光城。

扶光城没有宵禁这回事。云景道长收到沈云的传讯后,连夜搭乘仙门的传送阵赶到了扶光城,并在城中的逍遥大客栈订了一个清静的客院。

第二天上午,他传讯给沈云,汇报了客栈的情况。

是以,沈云他们进城后,直接去了逍遥大客栈,与云景道长汇合。

当天晚上,在客院里,沈云终于得空,向云景道长详尽道出宝图一事。

“贫道觉得这事儿悬。”云景道长听完,甩了甩手中的拂尘,“贫道倒不怀疑巨剑派会在这里捣什么鬼。这些天,贫道在仙门总部也打探到了一些巨剑派的情况。他们的名声还是很不错的,不是为了一点子资源,不择手段的那种门派。可见,巨剑派很重注自己的名声,至少明面上不会用一张宝图骗人。贫道担心的是仙庭的明密使林佩。此獠的魔道、密探头子这两重身份双双暴露,在仙山势必再无立锥之地。贫道担心他走投无路,打上了剑仙湖水下洞穴的主意。”

“先生的意思是,林佩有可能藏在那里?”经他这么一提醒,沈云也觉得也不是不可能,心里有些庆幸:还好缓了一步。没有直接去剑仙湖那边。

“我叫端木进来,让他再详细说一说林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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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九六章 节外生枝

仔细的问过端木光,沈云与云景道长的脸色都甚是凝重。他们俩听得出来,明密使林佩是一个疑问非常重的人。他对端木光也防备很严,从未有过真正的信任。所以,端木光那天在酒窖里,才那么肯定,明密使早已逃之夭夭。

并且,明密使之所以选择潜伏于巨剑派里,最主要的原因是,他混迹仙门近两百年,如今已经混不下去了。

虽说他每一次都是用密府的换颜术,改头换面,行冒名顶替之事。然而,修士们的眼睛利着呢。尤其是名门大派里的高阶修士,更是不好糊弄。时间一久,他必定露出马脚来。所以,每一次假冒,他都逃不过被人揭穿的下场。

好在他也不缺自知之明,为人非常之警觉,一旦察觉到势头不对,立马走人。这才次次得以全身而退。

多出了几桩相似的案子后,竟然惊动了仙门的长老会。

化虚真君们见多识广,看过几件案子后,很容易就认定,犯案者的手法如出一辙,必定是同一人,并且是密府那边的高级暗探。

仙门哪能容得下仙庭那边伸过来的黑手?

没有悬念的,明密使被仙门通缉,成了过街老鼠一般的存在。

明密使也是没有办法了,才不得不避走位置偏远、龙蛇杂处,相对来说形势更复杂的越云府,希望能在一潭混水里,再谋一个可以容身的身份。

最后,他选中了巨剑派内门嫡系出身的林佩,成功的又潜伏了下来。。

可以说,巨剑派是明密使最后的藏身之地。

这一次身份再暴露,只怕偌大的仙门也再难藏住他。

明密使会去哪里呢?

回凡人界?

端木光表示不信。

无他,密府向来不养无用之人。明密使的价值在仙门。离开仙门,他对密府来说,是一点用处也没有。所以,明密使要回凡人界的话,是回不去密府的。他只能沦为散修,在凡人界里讨生活。

而以明密使之身手,只要不再想着混仙门,自保还是绰绰有余的。

与仙山相比,凡人界就是一苦贫之地。那么,同样都是做散修,明密使为什么非得选择回凡人界呢?

是以,端木光猜测,明密使最有可能是在仙山选一隐秘之地,暂且躲起来。待事态平缓一些了,再想办法故技重施,继续行冒名顶替之行径。

“他这人享福惯了,吃不得一星半点的苦。不会藏在太偏僻,或者太偏远的地方。”他如是分析道。

沈云与云景道长一合计,明密使还真的极有可能藏在剑仙湖。

如此一来,计划又得变一变了。

让端木光出去后,沈云考虑再三,与云景道长商议道:“如果明密使藏在剑仙湖的话,伯堂他们几个的修为弱了些,顶不了事。不如就留在客栈里。先生以为如何?”

“扶光城这边也不是良善之地。这样吧,贫道也留下来吧。”云景道长甩了一下拂尘,说道,“贫道观端木确实是真心归顺主公。他在明密使手下做事多年,深知之禀性。主公若去剑仙湖,不妨带上他。”

沈云与他想到一起去了,颌首:“就依先生之见。”

第二天清早,沈云与端木光悄然离开了扶光城,秘密前往剑仙湖。

担心打草惊蛇,离剑仙湖尚有五十来里,沈云便令端木光寻一隐藏之地,降下飞船,改为步行。

他们俩先仿装成云游的道士,去剑仙湖周边的村子里察看。

接连走访了三个村子,皆没有异常之处。

端木光挠了挠头:“大人,是不是小的把他想得太厉害了?兴许他根本就没能逃出越云府。”

沈云笑道:“只剩下湖边村了。不过十来里的路,去看看也无妨。”

端木光见他并无怪罪之意,心大安。

湖边村是离剑仙湖最近的村子。剑仙的传说,就是从他们村子里流传下来的。

十来里的路,以两人的脚程,不用轻功,也只消半柱香的工夫。

刚一走到村口,端木光突然面色凝重,轻呼:“大人,他在这里!”说罢,象受惊的兔子一般,嗖——,闪身窜进一篷茅草后面,蹲下身子,单膝着地,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前面的村口,刷的拔刀警戒。

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而他整个人也瞬间有如一张绷紧的弓。

不过,下一息,端木光瞬间回神。

意识到自己的反应有些过了,他难为情的站起身子。不过,刀没有回鞘,身上的警戒也一丝不减。

他心里正想着,该如何向大人解释。不想,大人身形一晃,拉出一长串青色的残影,下一息,与他一道,也在站在茅草后面,藏住身形。

大人没有怪罪的意思!大人相信我!

这一刹那,端木光感觉自己的心是从未有过的踏实。

他抬起眼帘,飞快的瞥了一眼大人。

金灿灿的太阳光照在他的身上,好比是镀了金。他看着,觉得自家大人比庙里的神仙还要高大、神圣,令人敬仰。

这绝对不是血脉压制使然。他深吸一口气,透过茅草丛的空隙,指着村口右手边的那块大石头,压低声音解释道:“大人,请看那块褚色的圆石。石底有两块小石头,一大一小,小的那块有一个小缺口,呈三角状。缺口正好指着大的那块的正中心。这是他留下来的暗记。”

沈云看过去。果然有那样的两块石头。如果不是端木光指出来,根本就不会有人注意到这两块最寻常不过的小石头。

“这暗记是什么意思?”

端木光答道:“密府暗插在仙门的密使暗探不止他一个。这些密使大人平常都是互不往来的。他们都有自己的地盘。如果要去别的密使大人的地盘里,必须在显要的地段上摆上这种暗记。表示借地暂留一段时间,绝无冒犯之意。离开时,还要将暗记都清除干净。”

“这么说,这里是另外一位密使头头的地盘。”沈云挑眉。

端木光点头:“应该是的。密府里等级森严,小的级别不够,无法触及这方面的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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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九七章 无比庆幸

沈云略作沉吟,又问道:“你确定没有错,一定是他,而不是别的密使?”

“小的确定。”端木光很肯定的答道,“这种暗记的区别在于小石子的缺口。每一个密使弄出来的缺口形状是不相同的。他一直都是将缺口弄成完全对称的三角形样式,错不了。”

原来如此。沈云微微颌首,放眼去望湖边村。

说是湖边村,其实它离剑仙湖还远着呢。村子位于一个小山窝里。在东边的山脚下,绿树丛中,稀稀落落的现出十几座茅草屋。南面是一道缓坡,鱼鳞一般的梯田,一直延伸到半山腰。

都是旱田,有近七成,种的是仙山随处可见的一种大青豆。余下的,零零碎碎的种着一些菜或瓜果之类的。

此时,田里到处都可见村民忙碌的身影。

村子上方也并无妖邪之气,清清朗朗的。

如果不是村口出现了暗记,从表面上看,这里一派平和,没有什么不妥的。

沈云收回目光,看向端木光:“你看上去很怕他。”

端木光老实的点头:“他确实有几分手段。小的在他手底下数十年,不管小的藏在什么地方,总是逃不过他的召唤。这回,兴许是认定小的出了事,或者是怕小的连累到他,所以一直没有尝试召唤小的。”离开密府,一直是他的梦想。来到仙山后,他以为山高水远,只要规划得当,肯定能够如愿以偿。不想,他暗地里想尽了办法,皆以失败告终。只要明密使想要召唤他,他总是无法逃脱。几次三番之后,他终于绝望了,不再折腾。

沈云讶然:“原来你一直不知道?”

“什么?”端木光一头雾水。

“你的泥丸宫里有一道神识烙印。”沈云用手指头比划出比一枚铜钱略小一圈的样子,说道,“这么大,也是对称的三角形,呈深灰色。”

端木光听了,神色大变,没有拿刀的左手按住心口,脱口说道:“是他,绝对是他留下的!怪不得小的想尽办法,也逃不出他的掌控……”突然,焦急的惊呼,“坏了!他一定知道小的来了这里……”

沈云打断道:“莫急。在发现那道神识印记的时候,我已替你抹掉了那道神识印记。”不然的话,他哪里敢将人带回客栈?

端木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张大嘴巴,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抹掉了?”据他所知,神识印记可不是轻而易举就能“抹掉”的。

强行抹掉别人的神识印记,少说也要修为高出对方两个大境界。

明密使是金丹真人。比金丹高出两个大境界的话……是化虚境!

天帝老爷!难不成大人是位化虚真君?

沈云满头黑线:“他是魔修。只要是魔修的神识印记,我都能抹掉。”怕端木光误会,又解释道,“我本人不赞成这种控人的手段。”真正的强者御下,何须用这种阴招?

端木光恍然大悟——是血脉压制。

原来血脉压制还有这等妙用。他也是头一回听说。

明密使也是魔修!

因为血脉的压制,他纵使有万般的手段,也在大人面前使不出来。

还有,大人后一句话是在向他解释吗?大人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在他身上打神识印记。

紧绷的心弦骤然放松。端木光无比庆幸的甩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小的真是走了大运。”身为魔修,他对魔族忌惮得很。从来不敢想象,自己若是碰到魔族,会面对怎样的折辱。不想,当他真正追随了大人,竟然会生出弃暗投明之感。

还有,这些天,他利用空闲时间,恶补了青木派的各项规章制度,也是觉得不可思议——他本以为青木派最多也就是表面上装出修真正派的样子,实则行的是魔门之事。结果,读罢这些规章制度,在他看来,仙门的十大门派之门规,加起来也不如青木派之正义凛然。更让他觉得匪夷所思的是,大人明明是血统高贵的魔族大人,却立志于引导凡人修行。

一时之间,到底何为正,何为邪,他有点儿迷糊了。

这回再听到,大人说早在最初的时候,就抹掉了他身上的神识印记。他感激之余,猛然意识到,自己这些年都在纠结些什么!

自从知道自己是修的是魔道,端森光就很痛恨自己。他为自己取名“光”,也是缘于此。

可是,在密府的育幼院长大的他,有选择的权力吗?

从来没有!

哪怕再痛恨,他也只能继续修魔。

后来,他终于离开了密府,被派到仙山当探子。

他以为从此山高水远,密府鞭长莫及,自己终于可以重新开始,重新选择。然而,一次次的暗中尝试,换来的都是一次次的失败,和一次甚过一次的绝望。

更可笑的是,追随了魔族大人,他还在执着于正与邪。

想到这里,端木光不由握紧了手里的刀柄,对自己说道:端木光,你清醒一点罢!你是魔修,不是修真者。正与邪,与你何干!

这是他头一回正视自己的魔修身份。

因为他突然发现,其实魔修并不一定就代表邪恶。就象并不是所有的修真者都走的正道一般。

正与邪,那是修真者划出来的标准。

他又不是修真者,为什么要遵循他们搞出来的那一套?

修士做事,只求顺从本心。不管修魔,还是修真,皆如是。

我的本心是什么?

以前,畏于魔修之身份,从来不敢正视自己的本心。所以,才活得迷糊,将大部分的精力都用在了瞎折腾上面。

但是,现在,我非常清楚自己的本心。

那便是,追随大人,努力修行。

所以,管他什么正与邪,修真与修魔,我以后只管追随着大人,修我的道便是。

想清这一点,他只觉得心头大亮,感到从未有过的神清气爽。就连周边的世界也变得灵动鲜亮了许多。

端木光心头大喜——做为一名筑基境的魔修,他自然知道这是心境提升了的缘故。

“大人,小的,小的不知道怎的就走神了。请大人责……”他激动极了,有点儿语无伦次。

沈云再一次打断他,笑道:“心境提升是好事。端木,恭喜你呀。”

端木光的个头比沈云要矮小半个头。闻言,他微仰着头,望着后者,心中的敬意更甚,再一次无比的庆幸。

下定决心追随大人,是他这辈子做的第一个选择。事实证明,这个选择无比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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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月饼节。亲们吃了月饼吗?某峰祝亲们,中秋佳节快乐,花好月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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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九八章 湖边村

没有神识印记,端木光要想在明密使面前遮掩身份,有的是手段。最简单,也是最直接的法门,莫过于服用易容丹。

他收了刀,当即服下一枚易容丹。

待丹液化开,心念微动,他的身体象吹了气的牛皮水囊一般,迅速膨胀起来。

同时,整张脸都在扭动。

三息不到,所有的变化都停止下来。

易容结束。

端木光俨然换成了另外一个人。原本,他是面色微微发白,细眉细眼,身材削瘦,跟麻杆成精了一般。而现在,站在沈云面前的他,皮肤黝黑,膀大腰圆,尤其是胸脯、一双胳膊和双腿上的肌肉鼓鼓囊囊的,几欲胀破薄薄的衣服。

这便是易容丹的神奇之处。丹液化开的那一刹那,服丹者想变成什么样子,便会变成什么样子。

但它能够改变的,也仅仅是修士的外形,无法遮掩修为。

这时,《玉骨天魔功》的好处便充分显露了出来。只见端木光深吸一口气,双手各掐出一道指诀,双臂挥圆,将两道法诀合在一起,高举过头,自天灵穴开始,往下走。同时,双唇翕动,飞快的默声施咒。

沈云在一旁看得清楚。从头顶开始,两道法诀所经之处,那里的阴煞之气尽敛。待施咒完毕,端木光的周身上下再无一丝半点阴煞之气透出来。就连修为也变成了炼气境大圆满。

他就这样在沈云的眼皮子底下变成了一名孔武有力、跟铁塔一般的低阶体修。

挠了挠头,端木光换了一身行头:头上用蓝色的长棉布巾子包头,换上一身半旧不新的褚色葛衫。赤着脚,穿上一双旧草鞋。再从储物袋里翻找出来一半人高的大藤筐,往里装了几个半旧不新的布包裹。

这般穿戴的人,在扶光城的大街小巷里,随处可见。他们是在街头觅活,专门替人扛运重物的苦力。因为卖的气力,所以,扶光城的人们称他们为“力士”。

沈云微微点头:“你这是要做力士?”

端木光咧嘴一笑,黝黑的脸庞衬得一口牙齿雪白:“小的见城里到处都是这样的力士,所以,花两块灵石,买下了一位力士的行头。”

这副样子,真的象极了那些在街头觅活的力士。

沈云问道:“你以前来这边,也是这般装扮吗?”

端木光明白自家大人的意思。是担心这身行头被明密使识破。他如实的摇头:“那时小的活得跟阴沟里的耗子一般,哪里见得光?都是穿着黑云斗篷,夜里来,夜里走。”想着假扮力士,全是昨晚的临时起意。

沈云放下心来:“那么,你是本座花十块灵石,从扶光城里请来的力士,兼做向导。本座唤你‘庄力士’,如何?”

在修真界,修士在人前的自称因修为境界的不同而各不相同:筑基境及以下境界的低阶修士,在人前都是自称“我”;金丹真人自称“本座”;元婴上人自称“本尊”;而化虚真君和飞升道君都是自称“本君”。

沈云的修为境界体系自成一系,没有金丹、元婴、化虚、飞升之说。不过,他自己觉得冒充金丹真人,绰绰有余。是以,一声“本座”完全担当得起。

再者,修行的路,越走越见艰难。这使得越是高阶的修士,修行越是刻苦,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所以,在仙山,满世界跑的往往是筑基修士。金丹真人与炼气士次之。象号称“大能”的元婴上人和化虚真君们几乎是不问世事,一心只为修行。他们鲜有在外行走。至于先天境的小菜鸟们,因为修为、年纪双低,就是一群乳臭未干的娃娃,完全扛不住事儿,所以,他们的师门或者家族轻易不会放他们出去历练。

综合考虑,沈云决定冒充金丹真人。

“好咧。全凭大人吩咐。”端木光背上大藤筐,迅速进入角色,“这一带,小的熟着呢。小的给人引路,从来舍得下大气力,做不来那等偷奸耍滑的事。大人尽管放一万个心,这一路上,小的绝不会错过一个好景致,也不会误了歇脚宿营的地头。这一趟,保管大人乘兴而来,尽兴而归。”

沈云笑了笑,也服下一粒易容丹。

三息之后,他变成了一位相貌不显,留着两撇小胡子的中年男子。身材依旧挺拔如竹,不过显然是缩小了一号,矮了小半个头。

如此一来,他与端木光的身高恰好换了个儿。

“走罢。”沈云挥手,率先走出了茅草丛。

“好咧。”端木光跟在他的身后,落下三步远。

两人一前一后,进了村子。

湖边村是个凡人小村庄。有人在村头打个喷嚏,村尾的人也能听得一清二楚。更可况是两个大活人大摇大摆的走进村口。

沈云他们两个一下子抓住了所有村民的目光。

待听到背大藤筐的力士哈着腰,一口一个“大人”,小意殷勤的跟在后头服侍,而身着青袍的小胡子举手投足之间,气度不凡,村民们立刻意识到,这位大人不简单。

身为没有修为的凡人,他们不敢再看。远在半山腰的那些人还能强装镇定,深深的勾着头,继续在地里做农活。靠得近,就在路边的,有如鸟兽,哄的一下散开,要么一头扎进草丛里,要么藏在石头后面,远远的避开。

沈云既是心酸,又是无奈。在仙山,凡人们也是一样的卑微如路边草,比凡人界里的凡人好不到哪里去。看到修士,他们都会象受到惊吓的小动物一样,早早的躲闪开来。

走了没几步远,一个须发花白的干瘦老头儿战战兢兢的从村子里最大的那间茅草屋里快步迎上来。隔着五六步远,老头儿跪下来,长伏于地,颤声说道:“小老儿恭迎大人之大驾。”

如果是在凡人界,沈云早就上前将人扶住,不会让他行礼。可是,这是在仙山。从边界到扶光城,一路上之所见,修士们对于凡人的大礼,早习以为常。相反,凡人在修士面前不大礼参拜,或者修士们不受礼,才是咄咄怪事。

更何况,明密使,还有另外一位密使,不知道在哪里猫着呢。

是以,沈云只是站住身形。

端木光噌噌的跑过去,傲慢的居高临下问道:“尔为何人?”

“小老儿是这湖边村的村长。”小老儿答道,“敢问大人驾到,有何训诫?”

这又是仙门的臭讲究。修士与凡人说话,不叫说话,叫训诫。

端木光又道:“大人路过此地,尔等速速避开。免得冲撞了大人。”

“是。”老头儿如获大释,从地上飞也似的爬起来,一边往回跑,一边挥舞着双手,大声招呼,“大人路过,速速回避!”

话音刚落,就连半山腰上的那些村民也立时躲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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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九九章 剑仙湖的水下暗沟

湖边村不大,沈云与端木光很快穿过了村子。

看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土路的尽头,村民们慢慢的从茅屋里走了出来,围在村长身边,心有余悸的问道:“三叔公,这位大人是什么来头?”

“看着象是去剑仙湖。”

“哎呀,会不会冲撞到剑仙啊?”

村长板着脸,压低嗓子斥责道:“瞎打听什么呢?大人的事,也是你们能嚼舌的?不要命了!去去去,该干啥干啥去!”

人们一轰而散。

沈云听得明白,又没忍住,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偏过头去,低声问端木光:“有新发现没有?”

后者如实以对:“按理说,在出村的路口,也会留有暗记。可是,小的并没有看到。”

“有什么说法?”沈云问道。

端木光轻轻摇头:“小的不知。只是觉得甚是反常。”

沈云皱了皱眉头:“他绝对不在村子里。”如果明密使在的话,他绝对能有所感知。反过来,只要他不主动暴露,明密使却无法察觉他的魔族身份。这便是高血统的妙处。也可以说是一种血脉压制。

端木光一时无措,硬着头皮跟在后头。

以前,跟着明密使的时候,一旦答不上话来,明密使一记“窝心脚”踢过来,那还是心情好。要是他运气不好,恰好碰上那天明密使的心气不顺畅,少不得要脱层皮。久而久之,他在明密使面前,不但耳朵尖子时刻竖着,而且连尾巴骨也恨不得能绷得笔直,整个人更是有如一张绷紧的弓,全程生怕听漏一个字,或者思路跟不上,从而挨罚。

好在,沈云下一息又道:“去剑仙湖转转。”

“是。”端木光见他没有责备之意,暗地里长吁一口气。

太阳照在身上,暖意融融。抬起眼帘,飞快的瞥了一眼前面的青色背影,端木光的两个嘴角不知不觉的翘了起来。

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

从此,他也能光明正大的走在金灿灿的阳光里。

接下来,两人直奔剑仙湖。

但凡碰到路口,端木光都要仔细的寻找一番。

然而,眼见着前面就是剑仙湖了,暗记却始终没有再出现过。

“怎么会这样?”端木光生出一种不好的直觉,“大人,会不会他出事了?”

要是从前,打死他也不会说这种话。无他,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的话,他最多就是落个“蠢”字,反而无错。无错,便意味着平安,不会挨罚。而犯了错,铁定是要被严厉惩罚的。

现在,完全不同了。

一路上,他看到赵宣不管碰到什么事,都是有什么,就说什么。相比之下,陈望田他们几个要沉默一些。大人明显更加看重前者。从来不会因为赵宣言语有误,而心生不悦。至于因言获罪而挨罚的事,更是连影都没有。

更重要的是,他越来越发现,大人是个宽和的性子。并且是对道长、赵宣和陈望田他们,与对他,都是一样的宽和。

这样的感觉,真好。

端木光的胆子渐渐大了。

他也很想得到大人的看重。

不敢与道长相比,但愿能与赵宣一样,也成为大人的得力心腹。

从小在密府育幼院长大的经历,让端木光在很小的时候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即,想要什么,唯有靠自己努力去争去抢;如果没有争到,那是因为他还不够努力,没有竭尽全力。

明白自己的心意后,他变得积极起来,言行上,也有意识的向赵宣学习。

沈云是个很细心的人。端木光的这一转变,没能逃过他的眼睛。对此,他是乐见其成的。并且,他也很乐意给端木光机会。于是,问道:“你觉得他会出什么事?”

端木光深吸一口气,压制住内心的激动,尽量平静的答道:“小的觉得他可能是已经死了。碰上了黑吃黑。”

“你是说,他被另外一个密使杀掉了?”沈云追问道。

“是的。”端木光答道,“他肯定不会只留下一个暗记。这不合规矩。其他的路口,原本是有暗记的。占据这里的那个密使杀了他后,命人将他留下来的暗记都清除干净了。村口的那一个,是被漏掉了。”

身为密使,谁没一两个手下?象清除暗记这种繁琐的小事,何须堂堂的密使大人亲自去做?肯定是交给底下人喽。他做了几十年的底下人,深知“底下人”处境之艰难,身份之尴尬。没有前途的他们,做什么都索然无味,只求无过,不会太尽兴。抱着这样的态度,做事出点小纰漏,也是常有之事。

这一路上,他思来想去,觉得暗记的反常情况,只有这样解释,才能说得通。

“你的分析有些道理。”沈云微微颌首,吩咐道,“不过也不能放松警惕。小心些,总归是没错的。”

说话间,两人来到了剑仙湖的边上。

岸边有一块半人高的大石头。沈云提步轻跃,站在大石头的顶端,举目望向湖面。

端木光自觉的站在石头底下,担任警戒。

剑仙湖面积不小,这一眼望过去,三面青山隐隐,正前方,水天相接的地方,有一道绿色的长线起起伏伏。此时无风。湖面上,水平如镜,倒映着周边的青山,绿莹莹的,好比是一块上好的翡翠。湖中心,飘着淡淡的水气,如烟似雾,给这一片与世无争的宁静,添上了一抹灵动。

周边并无魔修活动的迹象。沈云收回目光,从百宝囊里取出宝图,展开来,低头细看。

按图上所示,水下洞府的位置就在湖中心。

沈云复又抬起头来,运转道力,再定睛去细看那湖中心笼着的水气,以及水气之下的湖面。

很快,他看出一些门道来——水气是最寻常不过的水气。但,那一处平静的湖面下,却暗流涌动,并不平静。

为什么会有暗流?

不用说,定是水下藏有暗沟使然。

正好映证宝图不虚。

沈云收了宝图,跳下大石头,问端木光:“你的水性如何?”

后者意会:“在水下最多能闭息一刻钟。”

这样的水性哪能去水下暗沟呢?沈云摇了摇头:“湖中心有一条暗沟。水下洞府的机关应该就藏在那处暗沟里。既是如此明显的布置,那条暗沟肯定不会太简单。闭息一刻钟,怕是做不了什么。”

端木光点头:“那里确实危险。小的曾尝试着去湖中心。结果,刚一靠近,便险些被一道巨大的吸力拉入其中。小的也担心水性不足,不敢冒然,便退了回来。”

“我有避水珠,不惧暗沟暗流。只可惜,只有一枚。”沈云吩咐道,“你留在岸上,继续警戒。不管有无发现,一个时辰之后,我必定会上来。”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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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章 石门后的黑衣人

沈云将避水珠含在嘴里,手握青霜,尝试着在湖边踩了踩水。

湖水迅速紧紧的包围住了他的鞋子。

他脚上穿的是由齐妈亲手做的千层底小牛皮及祼短靴。样式与用料皆是寻常,胜在做工精致,合脚、舒适。上面没有任何的阵法、禁制加持。从“器”的角度来说,它就是一件最寻常不过的凡物。

然而,此时,它却入水不湿,完全没有“凡物”的样子。

而且,脚上完全感觉不到湖水的凉意。

不用说,这便是避水珠之效了。

沈云满意极了,放心的往水里走去。

果然,因避水珠之效,他在水里与在岸上一样,感觉不到湖水的凉意与压力。如果不是行走于水中,不断的激得水波荡漾开来,简直与在陆地上行走,没有什么两样。

很快,湖水没过了沈云的头顶。

湖水密密匝匝的环绕过来,却沾不到他的身。他在水底,也一样能自由的睁眼、视物。

周边的小虾小鱼被他这个庞然大物惊到,早已惊得不知去向。放眼望去,他只能看到水草和沙石。

还有,因为他一动,周边的水会层层荡开,所以,使得所见之物有些变形。

不过,这样的情形,随着他的不断下潜,很快得到了改正。

湖水比他想象的要深。在他的双脚踩到实地之前,太阳光便已经完全照不到了。周边漆黑一团,有如黑夜。好在他能夜视,很快就适应了这种黑暗。

又往下潜了十来丈的样子,沈云终于踩到了实地。

他低头一看,湖底铺着一层细碎的灰白色砂石,看着还挺干净的。

此时,他已经完全适应了水里的环境。感觉除了太安静了一些,与夜里走于岸上,没有什么两样。

紧了紧手里的青霜,沈云确定了方位后,依然保持着全身警戒,继续往湖中央走。

湖底只有凡兽,以各种各样的鱼居多。它们的个头比湖边的个头要大得多,并且大多数都长着牙齿,或尖利,或细碎。两三尺长的大鱼,比比皆是。但一样的警觉。发现了他后,不管大鱼小鱼,有牙没牙的,远远的就四下里逃散开来。他还看到了一条五尺来长的水蛇,嗖的一下,钻进了一堆乱石里。

即便如此,沈云也不敢掉以轻心。越是靠近湖心,他的行进速度越慢。

按照图上所示,他现在的位置离水下洞府已不到百丈远。这么短的距离,又是如履平地,他竟然走了半刻多钟。

终于,前方现出一团巨大的黑影。

沈云定睛细看。那是一座由外面用长青石砌起来的大石屋。屋顶是圆形的,象极了一口倒扣下来的巨锅。

它静静的挺立在那里,紧闭的窗户和大门上沾满了贝壳、水草之类有存在。而石屋的屋顶和外墙上却是干干净净的。尤其是门前的四根圆柱形廊柱,象是有人经常打理一样,不见有水草缠绕。

这是沈云头一次亲自探查元婴修士遗留的洞府,并且还是一处水下洞府。很多方面都完全颠覆了他的见识与认知。比如说,建在水底的屋子,一打开门,会不会跑出一大群鱼来?或者,因为在水里泡得在久了,门窗腐蚀得厉害,一碰就会倒掉?

说不紧张,那是骗人的。

他又深吸一口气,紧了紧手里的青霜,运转道力,再看第三眼。

这一眼,他看到了微弱的灵力波动。

门窗的细隙里,持续不断的往外透着灵力波动。

所以,门窗细缝周边才附着了那么多的贝类和水草。

先前在岸边,他看到湖中心笼着水气,原以为是有暗沟的缘故。结果,一路行来,并没有看到暗沟之类的存在。显然大石屋使然。

足以证明,看似用平常的大青石砌成的大石屋,实则里头并不寻常,另有乾坤。

这正是沈云所希冀的。

因为他此行只为寻宝而来。

但,也证明了屋里有风险。

沈云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压制住心中的兴奋,从百宝囊里拿出宝图,做最后的确定。

没错!按图上所示,水下洞府就是座高大的大石屋。

他看了一下百宝囊里的沙漏,一个时辰才过去了三分之一。

本来,他的计划是用一个时辰的时间找到水下洞府。现在是提前完成了。好比是吃了一颗定心丸。

确定大石屋的外面没有阵法、禁制,以及机关之后,沈云提着青霜,一步一步的走了过去。

不多时,人已经站在屋前石阶的下面。

接下来便是要登堂入室了。

与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里提及的那些探宝经历相比,实在是太过容易了些。

沈云定了定神,悬着一颗心,提剑步上台阶。

一步、两步、三步!

三级石阶轻轻越过。沈云在门廊上又立住,敛神细听周边的声音。

没有什么变故发生。周边依然是一片死寂。

越是这样,沈云越不敢有丝毫的放松。毕竟这座石屋的主人生前是一位元婴剑修。按常理来说,也绝不会太平常。

生怕会触动什么,沈云不敢妄动道力,仔细的打量着脚下。

门廊也是用大青石铺成,目测有两尺来宽。每块青石间的缝隙细如发丝,猛一看,整个门廊浑然一体,仿若一整块巨大的大青石。

沈云特别注意了一下那些细缝。

没有灵力波动透出来。

门廊也无异常。

再近看石门。

石门有五尺来宽,两扇门叶是石质的,一样的宽,看上去甚是厚重。门框与门叶的细缝上面附满了大大小小的贝类、水草。

沈云按照祖师在玉简里的提及的经验,往旁平移了两步,不与石门正对。接着,闭气,尝试着用青霜去推其中的一面门叶。

“吱呀”,石门竟然一推即开!

水草摇晃,几颗小贝壳应声而落。

沈云好不意外!连忙去看那道被推开了一寸来宽的门缝。

黑洞洞的。

因为站的位置太偏了,视角有限,看不出什么来。

不过,除了灵力波动,门里没有别的东西透出来。

沈云壮着胆子,用青霜一点一点的推开石门。

很快,他看到了一个黑衣人。确切的来说,是门后悬浮着一个很大的透明泡泡。黑衣人在泡泡里,保持着奔跑的姿势。双眼惊悚的瞪圆,嘴巴张开,象是在大声呼救。

胸口露出一截三寸来长的剑尖,触目惊心的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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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零一章 两个前车之鉴

黑衣人死了。他永远保持着被长剑穿胸而过时的状态。好象这一瞬间是刚刚才发生的一般。

初一见到这人,沈云以为是明密使。

很快,他发现不是。

因为黑衣人不是魔修。他是一名金丹六层的修真士。

按理说,金丹境的修士,不管是修魔,还是修真,身殒道消。死后,他们的身体会迅速自动化解,最终只会留下一小堆粉末状的骨灰。

为什么黑衣人却能永远维持着临死那一刹那的状态呢?

沈云不敢乱动,站在原位,定睛细看了许久。最终,将原因归结在包裹住黑衣人的巨大透明泡泡上面。

那泡泡浑圆如球,看似轻盈,象极了空心的气泡。但是,沈云再三细看之后,觉得它应该是实心的。

他曾看到过一粒淡黄色的琥珀珠子。那珠子里有一只小甲虫,振翅欲飞,活灵活现。

此刻,黑衣人与这个巨大的泡泡,俨然是粒裹着小甲虫的琥珀珠子。

兴许正是因为如此,黑衣人身为金丹修士,死去不知有多久了,仍然维持着临死瞬间的状态。

意识到这一层后,沈云不由打了个哆嗦,紧了紧手里的青霜。

元婴剑修的洞府果然不简单。

沈云心里问道:这个巨大的泡泡到底是怎么生成的呢?

另一面石门页将他的视线遮得严严实实。

深吸一口气,他再次尝试用青霜去推那面门页。

不想,同样的力道却推不动它。

有古怪!

沈云只觉得头皮发麻,不由使劲的咽了一口唾沫。

看到泡泡里的金丹修士,他更加不敢妄动道力,想了想,左手捏成剑指,护在胸前,将手上的力道加大一分。

还好,门页终于动了。

与此同时,门后发现了一阵细响。象极了骨头断掉的声音。

原来是门后有东西,挡住了门页。

沈云吐出一口浊气,继续推门。

不一会儿,藏在门页后面的东西倒了下来。

那是一副人体白骨。上半身被门页硬生生的折成数截。一团乱蓬蓬的毛发象黑色的水草一般,浮在骨架上边。颅骨掉下来,象球一样,骨碌滚到门边。

沈云是医者,再加上无数内视自身,所以,对人体骨骼已相当熟悉。他一眼看出,这是一具成年男子的骨架。骨架上光秃秃的,皮肉、衣饰皆不复存在。衣饰等物品,有可能是被人捡走了。但是,死者的皮肉应该是因为时间过于久远,自然而然的在水中腐化掉了。

再看那骨架,白如细瓷,所有的断口处正不断的往外冒着木灵气和土灵气。

修士因为长年累月的炼气修行,从内到外不断的淬体,所以,皮肉骨骼都与凡人不同。其中,骨白且紧致,有如上等的细白瓷,正是筑基境修士的骨骼特点。

也就是说,这名已死去很多年的成年男子是一名有着土木双灵根的筑基境修士。

现场遗留的仅有这副骨架,再多的,沈云也发觉不出来了。

目光越过散落了一地的人骨,他往屋里望去。

里面黑洞洞的,以他的目力竟然也完全看不清楚。

这使得,巨大的泡泡后面,象是一个深不可测、能吞噬一切的黑洞。

沈云不由打了个哆嗦,心里犹豫极了:要不要进去一探究意呢?

倘若就此止步,不进石屋的话,他只能空手而归,此次寻宝的目的无法实现;

若进屋去,门口摆着两个现成的前例。他极有可能步这两位的后尘……

目光再次扫过巨大的泡泡,沈云心一横,决定进屋去看看。

眼下,他真的非常非常缺灵石,既然打定主意来寻宝,那就没有已经到了屋门口,却过门不入的道理。

退一步说,他也不是泡泡里的黑衣人。后者躲不过的暗招,他未必也躲不过——黑衣人不过金丹六层的修为。而以他的身手,完全可以吊打金丹六层。

从来富贵险中求。有这两位存在,正好证明了,屋中的宝物极有可能还在。

下定了决心后,沈云先看了一眼百宝囊里的沙漏。

里面的沙子刚好漏掉一半。他还有半个时辰的时间。

他在心里对自己说道:不管屋中有什么,我最多在里头呆一刻钟。一刻钟之后,必须出来。

进屋之前,肯定是要先搞清楚巨大的泡泡后面藏着什么。

沈云尝试着将一丝道力抽凝成三根牛毛小针,用最轻柔的手法,打向泡泡后面的黑色。

三根牛毛小针呈品字形,打着转儿,飞了出去。

沈云紧紧握着青霜,目不转睛的盯着它们,感觉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里。

牛毛小针们轻飘飘的飞进了石门。

就在这时,突变发生。

三根牛毛小针陡然加速,笔直的往巨大的泡泡上面扎去!

沈云用的是“飞花越柳”的手法。这门暗器,他早已经练得炉火纯青。对于力道和行进路线,拿捏得极准。更何况,这三根牛毛小针是他的一丝道力分凝而成,并非它物。

所以,他绝不可能失误。

突变的原因,只能是因为屋子里有他看不出来的玄机。

不好!心里打了一个突。

没有犹豫,他立刻用青霜护在胸前,扬起左手的剑指,猛然发力,用最快的速度往一旁飞掠而去。

而那三根牛毛小针快若闪电,须臾之间,已齐齐的扎进了巨大的泡泡里。

三道血色的亮光,飞一般的在泡泡的表面泛开。

“咔嚓嚓!”

亮光所到之处,飞一般的现出血红的裂痕。

就是一瞬间,三道亮巨大的泡泡之上,好比是蒙上了一张狰狞的血红蛛网。

“砰!”

在蛛网完全盖住巨大的泡泡的那一刹那,后者发出刺眼的亮光,爆破开来。

一圈又一圈的水纹竟然凝成实质,好比数以万计的长剑,汇成剑雨,风驰电掣般的射向门外。

幸好沈云按照祖师她老人家的经验没有正对着门站着,发觉不对劲时,撤离时,也不是往后退,而是向一旁全速躲闪。不然的话,这回铁定会被扎成……呃,沈云终于明白,石门后的那具白骨是怎么来的了。

即便如此,还是有十来道长剑向他刺过来。

不过,它们是边缘之剑,力度与速度都大打折扣。

沈云一边继续向旁边躲闪,一边挥动青霜,打落这些长剑。

“当当当……”

火星子四射!

明明是水纹凝成的,这些长剑却堪比下品法器。

突然,一道细细的白光,飞出剑雨,斜里冲向沈云的面门。

后者看得分明,用左手的剑指牢牢的夹住它。

呀,竟然是一枚储物戒指!

第七零二章 凶险的大石屋

储物戒指一到手,惊喜随即而来——这枚储物戒指是无主的,上面没有神识印记!

沈云来不及细想,飞快的将储物戒指扔百宝囊里。

剑雨的余波未平,石门里再起变故。那一团黑洞似的黑暗里无声的爆出一圈雪亮的强光,以吞噬一切之势,扑向门外。

首当其冲的是尚未来得及射出石门的长剑。它们刚一被强光触碰到,比水滴落入烧得通红的铁锅里更惨。后者在消失之前尚且能“滋啦”的响一声。而这些长剑则是立时无声的化成淡淡的烟雾。

这一变故,没有任何的示警。几乎就是在三根牛毛小针扎入泡泡的那一瞬间生成。

先有须臾之间,万剑乱发;也就是眨眼的工夫之间,强光大作。其速度也是极快,堪比最强烈的海上龙卷风。

如果换成金丹真人,绝对应付不来。身手好的,最多能避开前面的剑雨,然后,步这些长剑的后尘。

便是寻常的元婴初期境界的所谓大能们,如果不是有千里瞬移符之类的法宝护身,极有可能也难以逃脱。

但沈云却是个例外。

首先,他有祖师她老人家的见识打底,早早的做了准备,选了一个好位置,避开了与剑雨、强光正面交锋;

其次,他的身手本来就不让寻常的元婴初期境界的修士。

最重要的是,他在冰雪秘境里,日复一日的苦修了数十年。每一天都至少有两个时辰是在与大大小小的旋风厮杀。从而练出了一手能够困住秘境里最大、最快的旋风的快手剑。

变故突生,匆忙之间,他不知这道强光的底细,不敢贸然出手对付它,但是,常年累月的与旋风搏斗,身法完全练出来了。

是以,发觉不对劲,象是一种本能,他的右脚跟猛然一转,同时,左脚尖全力点地。旋即,整个人打横,拉出一串青色的残影,向一旁飞掠而出。

因避水珠之效,那一边的水竟然被分出了一条水道。

而强光的速度虽快,其速度却远不如光的速度。它更象是一团白炽状的旋风。认真的比较起来,比沈云的身法还要略慢一点点。

沈云本来就抢了先机,再加上速度又略快,瞬间往一旁飞掠出三四丈远。

想象中的,能将人烤化的热浪并没有扑上来。

相反,沈云只觉得寒气迫人。不过,还是比不上冰雪秘境里的天寒地冻。

他心中讶然,一边继续保持飞掠的身形,一边用两眼的余光瞥向强光。

随即,狂喜涌上心头——强光竟然已明显变弱!

确切的说,它在离沈云不到两步远的地方竟然凝住了,正在迅速的变暗。

不过,沈云仍然不敢掉以轻心。他继续往旁边躲闪,又冲出去了十来丈,这才放慢速度,转过身子,正面直视那道强光。

仅仅是一两息的时间,强光完全打住了,雪亮的光芒飞一般的内敛。它变成了一个比先前悬浮于屋中、裹住黑衣人更大的巨泡。

不同的是,这回,它没有得逞,没有象包住沈云,只是包住了沈云逃生时分开的一截水道。

沈云终于明白,为什么泡泡里的黑衣人临死之前会露出那么惊悚的表情。

他虽然逃出生天,但是,亲眼目睹了这连番的变故,现在也是心有余悸,后怕连连。

被困在泡泡里的黑衣金丹真人之死因,已然揭晓。那么,倒在门口的那位只剩下一头乱发和骨架的筑基男修又是怎么遭的难呢?

想到这里,沈云只觉得嘴中发苦,下意识的紧了紧手中的青霜。

就在这时,那巨泡突然轻轻的打了个颤。

感觉后背阴风阵阵,沈云的头皮都麻了,不假思索的又全速扑向一旁。

“呼啦——”

果不其然,他的脚尖刚离地,巨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急骤内缩。

周边的水皆被强力吸了过去,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漩涡。

沈云这回又是抢先一步。大漩涡掀起的一道水浪几乎是擦着他的衣角而过。

一股巨大的吸力接踵而至。

这样的情形,在冰雪秘境里是最常见的。

沈云可谓经验丰富。早在水浪擦过他的衣角时,他已经气沉丹田,将道力同时注入两条腿里,扎稳身形。同时,反手将青霜插进地里。

是以,他象一颗钉子一样,牢牢的扎在原地。

吸力只是将他上半身的衣服从里到外一把剥了个精光。头顶的道髻也同时散掉,长长的头发顺着水流,尽数冲到前头,一时之间,将他的视线遮得严严实实。

至此,那位筑基男修之死,也水落石出。

大漩涡出现得突然,但散得也快。

呼吸之间,巨大的泡泡缩回了石屋里。

“啪”的一声,两面石门紧紧闭上。

大漩涡立时消失,一切都结束了。

劫后余生的沈云仍然不敢松开青霜,使劲的一甩头,将散落的长发披到身后,用左手摸了一把脸,方惊魂稍定。

再看石屋。

它依然安安稳稳的立在那里。与沈云初见之时,唯一的变化是,附着在石门石窗缝隙周边的贝类和水草统统不见了。门窗上干净得跟刚刚洗过一样。

门廊,以及四根门廊柱也是如此。

怪不得呢……沈云吐出一口浊气。

再看百宝囊的沙漏,还剩下一刻多钟。

罢了。

此时的他,虽然还有余力。但是,一连串的变故下来,他都是被动应对。

这样很不好。他必须冷静下来,好好的捋一捋。

是以,决定暂且离开这个凶险之地,回到岸上去。

从百宝囊里取出内衣与外袍穿上,重新束好道髻,沈云仍然不敢妄动道力,飞快的摆动双腿,往水面游去。

黑暗渐渐被他抛下,头顶渐渐的亮了。

这是他离水面越来越近的缘故。

不多时,他听到了一阵激烈的兵刃相击之声。

端木光的九环金刀“哐啷”作响之声,混在其中,明显处于势弱。

沈云赶紧的运转道力,提着青霜,哗啦——,象一根利箭一般,直接冲出不面。

远远的岸边,端木光被一团人形黑雾当胸打了一掌,金刀脱手,整个人快步往后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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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零三章 救下

那团人形黑雾应当是发觉了湖中心的动静,试图速战速决,手中的剑招越发凌厉。

不过,不知怎的,这人甚是慌张,转眼间出了三剑,却招招变形得厉害。

此时的端木光被重创,已经无招架之力,只能任人宰割。可是,那人的三剑却只有一剑刺中了他的左肩,另外两剑竟然刺空了。

而沈云冲出水面后,发现端木光吃了大亏,根本就来不及细看,左手的剑指一扬,接连打出两道剑气。

铮!铮!

两道五色的剑气,破空而去,竟有如剑鸣。

岸边的人形黑雾越发的慌张。明明端木光已重重的摔倒在地,可他却再无心恋战,慌里慌张的弃剑,右手一扬,掌中现出一枚金色的灵符。

沈云眼尖,认出来了,那是一张百里瞬移符。

那家伙想逃!

就在这时,端木光突然奋起,象下山的猛虎一样,大吼一声,整个人从地上腾起来,猛的扑向人形黑雾。

后者万万没有想到身上多处被重创,几乎形同废人的端木光会连命也不要了,做出如此疯狂之举,不曾防及,当即被扑翻在地,与之滚成一团。

手里的百里瞬移符也被扑落。

变故突生,转眼间,两道五色的剑气接连赶到,双双落空。

那人被端木光死死的缠住,发觉无力将其甩开后,气得嗷嗷大叫:“蠢货,松开!”话说间,翻过身来,将端木光反压在地止,一双拳头用尽全力打在后者的脸上,砰砰作响。

顿时,端木光的脸都变了形,糊成了一张血饼。

可是,他却连哼都没有哼一声,双手、双腿仍然死死的箍住他,没有松一丝的劲儿。

人形黑雾又气又急,唯有扬拳再打。

“住手!”沈云已然赶到,抬起腿,用尽全力朝着后背心踢过去。

“砰!”

人形黑雾被踹了个正着,应声趴下,伏在端木光身上,一动也不动。

“端木!”沈云冲上前,一把将人提起来。

端木光仿佛听到了自家大人的声音,紧接着,身上骤然一轻。眼前模模糊糊的现出一团人影。

大人,终于来了!

我没有把那厮放走。

心劲立松,他咧开嘴,想笑一下,却喷出来一大口鲜红的血水。顿时,感觉全身的力气,还有温暖,都随这口血水一道脱体而出。

好累,好冷,好想睡觉……

“端木,不要睡!”沈云收了青霜,连忙蹲下身子,先是用左手的剑指“叭叭叭”,飞快的将端木光胸口的几处大穴封住。然后,从百宝囊里取出银针,施展金针度穴之技。

细长的银针被轻轻的拧进了端木光头顶的天灵穴。与此同时,一丝真气附着于银针,度入其中。

端木光只觉得一道暖流自头顶而下,迅速流转全身。原本冰冷的身体飞一般的暖和起来。虚脱的身体也渐渐有了气力。右手的手指头动了动,他吐出一口浊气,眯缝着眼睛去看眼前的人影。

看清楚了。

是大人!

大人为了救我,不惜给我度了真气!

修士的真气是何等的宝贵!不到危急时刻,哪个舍得动用?

可是,大人却将真气度给了我!

端木光缓过劲来,头一个念头就是:端木光,打起精神来,你绝对不能死!

因为他这条命是大人不惜动用真气救下的,不再是贱命一条,所以宝贵得很。不管这回修为保不保得住,都必须活过来。

如此一想,精神大振,气力立时恢复了两成多。

沈云感知到他的身上爆发出来一股强大的求生意念,暗中松了一口气。

端木光身上的伤太严重了。尤其是头部。在人形黑雾的暴拳之下,他的头骨多处碎裂,只差没有当场迸出脑浆子来。而端木光本人也松了心劲,死气沉沉。

老实说,他也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兵行险招:先是封穴护心脉,然后金针度穴,将真气注入端木光的天灵穴,以期能激发这具破败的身体的生机。

没想到,端木光如此上道,刚刚有了一点意识,便爆发出如此强烈的求生欲望。

“很好!端木,就这样给我挺住。”他又取出几根银针,分别拧进端木光的头部要穴里,“记住,你自己说的,你这条命宝贵得很,无论如何,都必须活过来。听到没有?应我一声。”

端木光听着,心里暖洋洋的,鼻头发酸。

“是。”他用尽了全身的气力,才含糊的应出声来。

随即,两行血泪夺眶而出,嗖的一下,自两个眼角淌入双鬓。

眼下,端木光绝对不能昏睡。所以,沈云一边施针,一边故意引他说话:“端木,那家伙是你认得的吗?是与不是,你应一声。”

“是。”端木光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应着。好似这一次出声没有前一次那般吃力。不过,嘴巴、舌头仍然不象是自己的,除了一声混浊的‘是’,还是发不出其他的音来。

“他也是魔修,是吧?”

“是。”

“他是金丹境的修为,是吧?”

“是。”

沈云的手法向来很快。说话间,已经下至最后一针。端木光仍然保持着清醒,散功之势终于止住。他这条命终于保住了。

“他是谁?姓甚名谁,大声告诉我!”沈云下完最后一针,问道。

端木光没有犹豫,脱口说道:“他是明密使!”

话一出口,他才发现,自己竟然一口气吼出了五个字!

“啊,我,小的好了?”他狂喜的问道。

“放心,还死不了。”沈云笑着拍了拍手,起身说道,“不要乱动。感觉累的话,就好好的睡一觉。”在《心魔传承》里,有提到,魔族养伤最常见的方式是睡觉。他不知道魔修会不会也这样。反正,现在端木光已经性命无忧。如果说能睡上一觉的话,即便不能养伤,也能少受些痛楚。

“是。”听他这么一说,端木光才感觉两个眼皮重若千斤,困意瞬间象潮水一般的涌上来。他放心的闭上眼睛,安然的让自己沉溺于无边的黑甜之中。

啊,从来没有如此之松快过!

临了,他还惬意的嗯咛一声。

沈云闻声望过去。只见那张脸血肉模糊,连五官都分辨不清,此时却象好比一朵大红花绽放开来,露出狰狞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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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九四章 发财了

沈云再去看被扔在一旁的人形黑雾。

当时急着救人,踢出去的那一脚可是没有留一点力。这一脚又狠又准,踢在人的后背心上,这人当场就一头栽下,软得跟团烂泥似的。只怕情形不好。

沈云用青霜先将趴在地上,一直没有动弹过的人形黑雾翻过来,再撩下覆在脸上的黑巾。

黑巾底下是一张青白的脸。眉头紧锁,牙关紧咬,两个嘴角都挂着长长的血线。

呼啦——,他挽了个剑花,一举将这人身上的黑云斗篷绞成一堆巴掌大的碎片。

立时,明密使现出了全身。

他的情形果然很不好,仅仅是一息尚存,且正在散功。黑色的血煞魔气自丹田里哧哧的冒出来,笼住了他的大半个身子。

沈云再定睛细看。

致命的伤在于胸口。他那一脚威力甚大。一脚下来,这厮胸口现出一个碗口大的血窟窿。暗红色的血水汩汩的从中淌出来。其身上的道袍是一件上品灵器,此时已残旧,被血水染得面目全非。

可以想象,如果没有这件上品灵器护身,明密使又会是怎样的情形。大抵是整个上半身都会被生生的踢飞吧!

沈云仍不敢掉以轻心,透过血煞魔气,细看其丹田。

里头的金丹已经完全碎掉了。

所以,明密使就算此时醒过来,想要自爆金丹,也不可能。

也就是说,他已濒死,救无可救。且不具备半点危险。

沈云十分确定之后,这才提着青霜上前一步,在其身边,执剑蹲下身子。左手的剑指“叭”的点在其人中穴上。

明密使的鼻底应声红了一大块,衬得其脸色越发的死白。不过,人也徐徐醒来。

“大,大人,救我……”一双鱼泡眼都快瞪出眼眶来,额头上青筋暴起,他吐出一口血水后,用尽全力乞求着。

沈云打断他,冷声问道:“水底洞穴里的黑衣金丹是你领去的,是也不是?”

“是……“身为魔修,即便是金丹境,也在血脉压制面前,没有丝毫的抵抗之力。明密使虽然知道自己金丹自碎,情况危急,一心求救,可是,却只能应对,说不出别的话来。

紧接着,沈云再次发问:“他是谁?“

“是,是武密,使……”明密使一口气没有接上来,两眼一翻,气绝而亡。

散功的速度猛然加快。黑气大盛,眨眼间,将他整个儿笼住。

沈云轻轻挥袖,黑气散开。明密使的尸身迅速干化,寸寸龟裂,一层一层的剥落……不出一刻钟,地上只余下一小堆灰白色的粉末。

武密使?应当是占据这里的另一位密府密使吧。如此说来,在水底遇害的那位筑基男修极有可能是武密使的手下。沈云叹了一口气,用青霜扒开小灰堆。

刚才他看到先后有两枚储物戒指掉落。

一扒开,在里头果然找到了那两枚储物戒指。

沈云毫不客气的收了。

这时,端木光那边也该取针了。

沈云往身上打了一道去尘术,复又走过去。

端木光顶着满头亮晃晃的银针,躺在原地,气息平缓而绵长。他周身伤口的血已止住。一张脸糊着暗红色的血痂,象是在脸上罩了一个破破烂烂的生锈面具。看着甚是滑稽。

待沈云取下最后一根银针,端木光睡得更沉了,竟然欢快的打起鼾来。

不过,沈云还是从外到内的重新替他做了一个检查。

施针的效果,再加上魔修强大的自愈力,端木光恢复得相当不错:

身上的几处剑伤,包括肩头上那处深可见骨的那一处,都已止住了血,正在愈合中。

而最让沈云称奇的是,他的整个头盖骨上泛着一层淡淡的玉色。这层玉色象是一只薄如蝉翼的软头盔,牢牢的将粉碎掉的头骨重新箍拢来。

先前,发现端木光的头盖骨有好几处是粉碎性骨折,沈云想了一个初步的疗伤方案:等端木光的伤势稍微稳定一些后,先正骨,再做一个象帽子似的头箍,将大半个脑袋套住。等骨头重新长拢来,再取掉头箍。

现在看来,这个方案完全用不上了。

先前被明密使打得变了形的头盖骨已经恢复如初,所以,无需正骨。至于起保护和固定作用的头箍也不用。那层玉色的光晕比任何材质的头箍都好使得多。

思其原由,绝对不是他施针的效果。也不可能是魔修都拥有这种强大的自我修复能力。

沈云觉得应当是端木光修行的功法《玉骨天魔功》使然。

照此情形,端木光还要睡上一段时间。沈云不敢挪动他,又不好走开,于是,在一旁盘腿坐下来,查看捡到的三枚储物戒指。

他首先看的是在水下洞府里得到的那一枚。它应该是武密使的。石屋里的泡泡有强大的封印功能。武密使其实是被泡泡包裹住的那一刹那就已经中剑身亡。可是,其尸身不但没有与所有的金丹真人一样,化成一把灰,而且还保持着临死那一瞬间的动作、神色,栩栩如生。那么,他身上戴着的储物戒指会得以保全,也在情理之中。

储物戒指上没有神识印记,现在属于无主状态。是以,沈云将之握在手里,心念一动,便“看”到了里面的东西。

随即,他的嘴唇不由翘了翘。

看样子,武密使是一个收集灵石的狂热分子。

储物戒指里有三分之二的空间里,整整齐齐的堆码着五色的灵石。其中,各色上品灵石有一百一十三块;中品灵石三千四百五十七块;下品灵石数量最多,有七万八千余块。

发财了!光是这里边的灵石,已足以支付余莽那边的款项。

另外三分之一的空间里,收了不少法器、药材、丹药。这里头也有不少好货,光是下品宝器就有三件。其中,有一件是一件青色的道袍。全新的,样式简单,上面没有什么装饰,只是在袍边和袖口等处绣了一圈云纹。

沈云一眼就看中了,将之取出来。

仔细检查之后,发现并没有神识印记,也没有其他异常之处,他试穿了一下。

看似大了许多的道袍上身后,立刻根据他的身形自行缩小尺寸,变得合身之极。

沈云乐得合不拢嘴。他正好需要一件这样的道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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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九五章 全好了

在储物戒指里,沈云还找到了二十九枚玉简。反正时间充足,他一一拿出来看了看。

这些玉简里,有差不多七成的内容与炼丹有关,如,丹方,炼丹心得等等。余下的三成里,有功法、修行手札、账簿……等等。

大致的扫了一眼后,沈云明白了,这枚储物戒指的主人确实是武密使。

这人是一名丹修,潜伏得比明密使更深,也更成功。他以“容云”的身份,混进了一个二流的丹修门派青丹派,从外门弟子做起,到现在已是在内门的一位金丹长老。潜伏时间长达一百七十余年,一直没有暴露身份。

而储物戒指里有那么多的灵石的原由也揭晓了:武密使正在筹集灵石和炼材,准备升级他的本命法宝——木珍鼎。

他准备得差不多了,只差最后一样炼材玉龙木。

这是一种水下珍稀灵木。武密使找了近十年,甚至不惜金重在仙门发布了寻宝悬赏任务,也如泥牛入海,一直没有消息。

一年多前,武密使揭下了悬赏令,找到他,说,知道哪里有玉龙木。但是,一人难成事,请他一同前往。

当时,明密使的身份没有暴露,是以巨剑派内门执事堂长老的身份去见的他。

而巨剑派与青丹派一直关系不错。再加之,木珍鼎升级迫在眉睫,武密使也有些病急乱投医了,欣然带着大弟子一同前往。

师徒两个被引到了剑仙湖。

三人在湖边住了一晚。在这天晚上,武密使记下了最后一篇修行日记。在文中,他写道,剑仙湖的底下果然有一个前辈大能的洞府,对此行充满了期待。

沈云看罢,轻轻摇了摇头。看完这些玉简,不难得知,这个武密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藏在青丹派,一百多年来,做了不少黑心的事。最终,被黑吃黑,落得如此下场,算是罪有应得。

另一方面也反应了,明密使野心极大。种种迹象表明,这厮那时是已经知晓了武密使的真正身份,并已付诸行动铲除之。

沈云看了一眼不远处的那一小堆灰烬,心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也死得不冤。

在手札里,也有令沈云不爽的事,比如说,在储物戒指里找到的那件青色绣云纹道袍,是青丹派给武密使的一件奖励,专门有记载的。武密使虽然还未穿过,但是知道这件道袍的人,少说也不下十个。所以,他不能直接在人前穿了。

接着,沈云又打开了第二枚储物戒指。这是明密使死后,从其残余的灰烬里翻找出来的两枚储物戒指之一。

上面的神识印记随着明密使身死,已自行消散,成为无主之物。

沈云看了一眼,又笑了。

运气不错。这位明密使也是一名灵石收集爱好者。这位储物戒指里的各级灵石加起来,差不多有十万下品灵石之数。

另外也有一些法宝、丹药。不过,这些要不本身就是魔宝,要不就沾上了魔气。能不能脱手,得下次见过余莽,问过之后,才能知晓。

最后一枚储物戒指里没有灵石,只有近百枚玉简,以及一千一百柄法剑。

沈云被那些亮晃晃的法剑深深的吸引住了。

这些法剑以下品灵器居多,共有六百柄。余下的,有三百柄中品法器,一百五十柄中品灵器,五十柄上品灵器。

都是全新的,无主之剑。

并且全部干干净净的,没有沾染上一丝一毫的魔气。

这些正是沈云目前急需的。象那六百柄法器级别的法剑,可以直接用来装配青木派的弟子们。

他从五十把上品灵器里挑了一柄三尺青锋剑,拿在手里挽了个剑花。

有些失望。

这把青锋剑的品阶远高过青霜,看着也厚重霸气,凌利得很,却不想拿在手里轻飘飘的,不及青霜的三成。非常之不衬手。

沈云随手将它放回了储物戒指里,不死心的又抽了另外一把上品灵器法宝出来把玩。

结果,也是太轻,不衬手……

不多时,五十柄上品灵器级别的法剑都试过了。他都觉得不如青霜,于是,熄了换剑的心息。

此时,天色将晚,端木光仍然躺在地上,鼾声连连。

沈云点了一堆火,翻看明密使留下来的那些玉简。

与武密使一样,这位留下来的玉简里,最多的也是功法秘籍。也就是说,这些密府密使应该都有一个任务,即,收集所在门派的功法。从这一点看,仙庭其实与仙门之间从来都是貌合神离,甚至于,仙庭早就想取仙门而代之。

如今,这些在市面上根本就不可能寻到的功法秘籍都便宜了青木派。沈云心情大好,一扫在水下洞府受挫的灰败。

另外,明密使也有写修真日记的良好习惯。在这些日记里,沈云找到了有关水下洞府的情报。

那处水下洞府确实是巨剑派的一名已故元婴老祖生前在外置办的一处洞府。

明密使是唯一找到这位老祖留下来的暗记之人。而在暗记里,除了指明这处洞府的所在,还附有一道警示,即,非巨剑派之掌门莫入。

如此一来,也能解释得通,为什么巨剑派有那处水下洞府的宝图,却将之当成无用之物处理掉了。

而沈云不得不收了再探水下洞府的心思。因为洞府主人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这处水下洞府是要上交给巨剑派的。先前不知道,以为是无主之物,他才想去捞点偏财,以解燃眉之急。现在既然知道了,当然不能再私闯。

沈云将水下洞府的宝图另行放在百宝囊最外边的书架上,打算等下次见到袁峰时,原物奉还。

接下来,他将三枚储物戒指里的所获收拢来,分别放置:灵石收进百宝囊里;其余的,都放进冰雪秘境里,分类摆放。

冰雪秘境如今没有旋风,安安静静的,地头足够宽敞,又位于丹田里,没有比它更安全的所在了,简直是个绝好的天然大仓库。

等忙活完,东边已现鱼白。

一夜过去了。

沈云忙活了一天一夜,连饭也没顾得上吃。此时方发觉自己已饿得前胸贴后背,肠动如雷。

好在百宝囊里收着热饭热菜,随时都能吃上。

他连忙洗了手,从里面取出一碗羊肉汤和一张鲜肉饼来。

就在这时,端木光的鼾声停了,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两眼亮晶晶的望着他:“好香!”一说话,脸上的血痂寸裂,扑扑直落。

好厉害的玉骨天魔功!

这家伙竟然全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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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九六章 新生

端木光的胃口好到爆,一气吃掉了十人份的饭菜。末了,惬意的打了一个饱嗝,挠着后脑勺,不好意思的向沈云解释道:“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受伤之后,都特别能吃。”

沈云很认真的帮他分析道:“应该是玉骨天魔功的缘故。”说罢,盘腿坐好,示意他坐到跟前来,“来,我帮你复查一下。”

“是。”尴尬全没了,端木光笑嘻嘻的挪过去,依言伸出左手。

不一会儿,沈云检查完毕,赞道:“你练得的功法很不错,那么重的骨伤,不到一天一夜就自行修复好了。”

端木光收回手,眉飞色舞道:“以前,小的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没运道的。现在看来,那是大错特错。如果说小的运道不好,那么,这世上也没什么好运道了。”他的笑颜比天边的云彩还要灿烂。还是那样的眉眼,但是,阴郁的气质全没了,此时的他,生机勃勃,比天边初生的太阳还要明亮。尤其是一双细长的眼睛斜飞入鬓,映着金色的晨曦,顾盼生辉。

沈云看着,不由愣了一下。此时的端木光哪里象是一个魔修,与最初见到之时,简直叛若两人。

端木光还是和以前一样,不敢直视他。不过,筑基境的修士已经非常敏锐,而魔修更甚。感受到他的异常,端木光摸了一把脸,再看看自己身上还挂着血迹斑斑、破破烂烂的力士短打,脸上飞红:“小的去湖里清洗一下……”话音未落,人已一溜烟的跑到湖边,“扑腾”纵身跃入水中。

旋即,从水里窜出头来,快活的哇哇大叫:“啊,水好凉!”

沈云看着亢奋之中的他,不禁展颜。

此番伤愈醒来,端木光确实是发生了大变化。之前,端木光在他面前也是毕恭毕敬,但那里边主要是以惶恐、畏惧居多。他知道,全是因为血脉压制的缘故。

现在,端木光在他面前,还是毕恭毕敬。但这是发自其内心的,是真正的、赤诚的尊敬。

之前,他不怀疑端木光,是因为自持血脉压制与修为压制,端木光绝翻不出他的手掌心。

而现在,他仍然与以前一样的信任端木光,却不是倚仗血脉与修为的双重绝对压制,而是,他感觉到端木光发自内心的忠诚。

没错,他就这样收获到了端木光全部的忠心。从这一点看,魔修与寻常人没有什么两样。

此行不虚!沈云轻轻握了握拳头。这次来仙门,真的令他眼界大开。先是余莽,然后是袁峰,再是端木光,通过他们,他看到了修真界更深的层面。修行的世界在他面前,变得更加的立体、多面。

少时,端木光洗完了战斗澡,收拾妥当,到沈云面前待命。

“此间事已了,我们回扶光城去。”沈云发令。

端木光欣喜的看向湖心:“大人得手了?”就知道大人出马,什么都是手到擒来。

沈云摆手:“没有。”

“啊?”端木光以为自己听错了。

沈云解释道:“那处水下洞府是有主的。它的前任主人是巨剑派的一位元婴老祖。殒落之前,将它捐给了巨剑派。“

要是从前,端木光才不管什么有主无主,反正,到嘴有肥肉,谁也休想抢走。不过,这回听到自家大人已生了退意,他虽心中不爽,但也没了想法,点头嗡声应道:“哦。”

沈云笑了笑,简要的告知他明密使与武密使的下场。

“武密使带大弟子来捞偏财?”他立马说道,“这个大弟子绝对也是密府中人!就是他的手下!”

沈云也是这么怀疑的,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这时,端木光话锋一转,一脸庆幸的摸着自己胸口:“幸亏小的命大福大运道好,碰上了大人。”不然的话,他继续跟着明密使混,最后也极有可能落到一个葬身大石屋,只剩下一具白骨外加一蓬乱发的悲惨下场。

“走罢。”沈云看了他一眼,“既然伤都好了,还是坐你的飞船。”

“是。”

回到扶光城,两人与云景道长他们会合。

听到那处水下洞府是有主之物,云景道长也赞同自家主公的处置,认为应当将宝图归还给巨剑派,并且说道:“此外,还能结交上巨剑派呢。”巨剑派虽然在仙门里地位不高、名声不显,但是,毕竟在越云府是数一数二的存在,比青木派不知道要强上多少。如果有巨剑派相扶,青木派在仙门开局肯定要顺利得多。

沈云不以为然:“打铁还需自己硬。世上多的是锦上添花,雪中送炭终是难得。”

云景道长如何不知?他默了默神,问道:“主公准备如何归还宝图?”到底是一个利字当头。什么好处也捞不到,无声无息的将宝图还有水下洞府之事告诉巨剑派,他觉得太亏了,心有不甘。

沈云答道:“袁峰是巨剑派的内门弟子。我打算都交给他去处理。”

云景道长想了想,点头笑道:“倒也便利。”袁峰与主公是生死兄弟,前者落了好,也不算主公白忙活一场。将来袁峰发展得好,巨剑派的这条人脉便成了。此举与他所想,有异曲同工之效。

接下来,沈云一挥袖,取出数十把法器级别的法剑摆在屋中的长桌上,对赵宣他们几个说道:“这次也不算完全没有收获。这些都是这次得到的。明密使那厮一直利用职权之便,暗中倒卖法器,从中渔利。这是他新近要倒卖的一批法剑。只可惜,还未来得及出手,便暴露了身份,所以全砸在了手里。正好便宜了我们青木派。你们每人选一把称心的。”

“是。”赵宣他们几个欢欢喜喜的上前选剑。

此行虽然没有如愿的寻宝,但是,筹集灵石的目的却超额完成了。待选好剑,沈云将赵宣留了下来。两人在内室盘了一下账,得出支付完余莽的那笔款项后,还节余了将近十万块下品灵石。

“突然间发现自己变成大富翁了。”赵宣捂着手上的储物戒指,乐得合不拢嘴,“带着这么多的灵石,晚上怎么敢合眼睡觉哦!”

沈云被他这副财迷的样子逗乐了:“这点灵石,充其量也就是一个比较富庶的金丹真人的身家。以后,青木派的灵石绝不可能只有这么一点点,那你还睡不睡觉了?”

“真希望那一天早日到来。”赵宣好不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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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九七章 九娘重新修行

晚上的时候,沈云给袁峰传讯:峰兄,身份令牌办下来了。我们现在在扶光城。

过了差不多一个时辰,袁峰回讯:我明天清早抵达。

第二天,天边刚露白,小院子的门被拍响。

端木光跑去开门,便看到袁峰一身玄衣,露水吧叽的站在门口。

后者看到端木光,明显的愣了一下,然后,问道:“云弟呢?”

端木光冲他咧嘴笑道:“就是大人吩咐小的守在门口等着您。”说罢,将人往里边请,“大人在正屋。”

袁峰看着笑成一朵花儿的他,又是微怔。不过,没有再说什么,直接进了门,风风火火的往正屋走去。

沈云听到动静,从里边迎了出来:“峰兄……”

袁峰快步上前,激动的一把抓住他的双手,连声说道:“成了,真的成了!”

沈云以为他说的是身份令牌的事,点头笑道:“嗯,是先生亲自去仙门总部办下来的。”

袁峰冲他挤了挤眼睛:“不是。”飞快的看了一眼四周,“先进屋,我仔细说给你听。”

“好。”沈云心念一转,已猜到是什么事,心里也挺高兴的,将人请进正厅。

袁峰进屋后,见桌上有一茶壶和倒扣着的茶碗,径直走过去,自己提起茶壶摇了摇。见里面有水,拿了一只空茶碗,一连倒了三大碗饮尽,最后,放下空茶碗,抹了一把嘴,对沈云呵呵笑道:“路上赶得急,没空喝水。”

“我暂且也没别的事,在这里多等你几天也是可以的。你何需这么赶?”沈云与他一并在桌边坐下,提起茶壶,亲手给他倒了一碗,然后也给自己倒了一碗,“说吧,是什么好事!“

袁峰从心底里笑了出来,顿时仿若冰山上的雪莲花绽放。沈云险些被他的笑颜晃瞎了眼,也禁不住笑了起来。

袁峰又喝了一口茶:“是九娘。这些天,她练了《小***》,情形大好。昨晚,重新练出了气感。”

上次,他急急的赶回西岭城,迫不及待的要将《小***》传给九娘。

不料,九娘根本就不相信世上竟有没有灵根也能修行的功法,并且还担心他是不是被骗了,沾惹上了歪门邪道。

袁峰劝说了半天也没有劝动她,急得在屋子里直转圈。

最后,还是扶子兴看不下去了,一咬牙,豁出去了,说:“我也没有灵根。除了这一百多斤肉,也没有别的能让那些歪门斜道惦记的。我来练。如果真是什么歪门邪道,老子也认了。”

九娘白了他一眼,拂袖而去。

袁峰本来也是打算要传功给他的,闻言,自然应允了。

结果,扶子兴才练了两天,体内就凝结出了一丝真气。

“管用,真的很管用!练功之后,我胃口好、睡得香。这不可能邪功!”扶子兴现身说法,袁峰在一旁打边鼓,两人合力,终于把九娘给说动了心。

后者答应一试。

她虽然不再是纯阴之体,但是,上手还是很快。扶子兴用了整整一天,才能完整的走一遍功法。而九娘是一次就成。

到了昨天下午的时候,她说,以前冰冷的丹田,有了一丝暖意。

可把袁峰和扶子兴给高兴坏了。

而九娘尝到了甜头,对《小***》又多信了两分,劲头更足。吃过晚饭后,她回到屋里,又走了一遍功法。练完后,出了一头大汗。于是,她松开头发,准备洗个头。突然间,她握着一把雪白的长发惊呆了——雪白的头发里竟然夹杂了些许青丝!

她当即激动的大叫起来。

当时,袁峰在院子里。他刚好收到沈云的传讯,听到九娘的屋里传来惊呼,顾不得回复,急奔而去。

待扶子兴也听到动静,从厨房里跑出来,院子里哪里还有袁峰的身影。

而袁峰冲进屋里,看到的情形是,九娘披头散发的在翻箱倒柜。一边急吼吼的找着,一边在自言自语:“放在哪里呢?到底在哪里……”

“九娘,你要找什么?”从来没有见过九娘这副样子,袁峰惊得两个眼皮子乱跳,强装镇定的靠过去,“你跟我说。我来帮你找。”

“水晶菱镜!我的那面水晶菱镜,你知道是收在哪个箱子里吗?”九娘头也不抬,继续探在一只箱子里翻找。语气甚是急切。

袁峰一头雾水。自从一夜变老之后,九娘便将能够看到的镜子都收了起来,再也没有照过镜子。她说的这面水晶菱镜,袁峰也是知道的。那是一面用上品水晶石打磨而成的菱形宝镜,以前是九娘的心爱之物,一直收在储物戒指里,随身带着。后来,九娘没了修为,再也用不了储物戒指,也见不得任何镜子,便一并给了他。

怎么突然间九娘又要找它呢?

袁峰深吸一口气,从储物戒指里取出水晶菱镜:“它在我这里……”

话音未落,九娘已飞跑过来,一把从他手里拿过水晶菱镜,照了起来,脸上全是惊喜:“真的,是真的!头发开始变黑了!哎呀,眼角这里的皱纹也好象变浅了一些……”

惊魂未定的袁峰这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他不由看向九娘那头雪白的头发。

果然,头顶的头发里夹了不少黑色的头发!

他想起沈云说过,曾经也有过丹田被重创,一夜白头,变成行将就木的老翁,后来,苦修不止,将伤养好,又恢复年轻的经历。

“我兄弟从来不拿假话诓人的。他说没有灵根也能修行,那就是真的能修行。”他屁颠屁颠的变幻出一面与真人一般大小的水镜,“九娘,你看这个。这个才看得清楚。”

九娘重新燃起了希望,冲他翻了一个白眼,真的走上前来,在水镜面前,左照右照,笑着说道:“这回多亏了你的这位好兄弟。一定要好好的谢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又道,“还是过些时候,等我的头发都养回来,皱纹也变浅一些了,再请他来家里做客吧。”

正因为这个,袁峰才耽搁了给沈云回讯。本来他是打算在传讯符里跟沈云分享这个好消息的。是九娘提醒了他,说,不知道他兄弟在什么地方,担心隔墙有耳。是以,袁峰才只匆匆回了一句。

说完,袁峰又道:“九娘说了,即便不能再修行,只要能变得年轻一些,不再受伤痛折磨,也心满意足了。云弟,这回真应该好好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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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九八章 商定

其实,沈云对于九娘能否重新修行,也没底。毕竟,后者是修为尽失,彻底失去了灵根,而他当年的情况只是丹田被重创,修为被封。相比起来,后者的情况要严重得多。

如今,听完袁峰的讲叙,他知道,《小***》于九娘也是有用的。只是究竟能够让九娘恢复到什么地步,尚且未知。

不过,他的兴趣大增,仔细向袁峰询问了几个问题。

袁峰自然是知无不言,一五一十的详细告之。

沈云问完,心里大致有数了,笑道:“从嫂子修练功法的情形来看,她天赋极高,再加之,之前她是完美筑基,淬体相当成功。我们的身体其实也是有记忆的。嫂子的修为和灵根虽然都没有了,但是,她的身体显然还记得修行之事。所以,恢复得非常之快。峰兄,你多多鼓励嫂子,助她坚持下去。正所谓天道酬勤,嫂子付出的努力,终究会有收获的。”

他从来不唯天赋论,但是,天赋好,修行之时,真的可以事半功倍,这也是不争的事实。九娘在修行上有着过人的天赋,并不仅仅是因为纯阴之体的缘故。甚至于,他敢断定,失去纯阴之体后的九娘,得了《小***》后,有不破不立之势,将来在修行上,未必不会有一番更大的造化。

当然,饭可以饱吃,但,话不可说得太满,他留了些余地。

袁峰听出了话里的意思,脸上更加欢喜,又是一番道谢,并且热忱的邀请道:“等过些时候,九娘恢复一些了,云弟一定要赏脸,去我那里小住几天。我,还有兴弟,我们三个好好的聚聚。”

“好啊。”沈云满口应下,“子兴这次只练了两天,就凝结出了真气,也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小***》在青木派是广泛实践过了的。按理说,以扶子兴的资质,做不到这地步。

袁峰如实告之:“当时为了能更好的说服九娘,所以,见兴弟练得艰艰,我用真气灌顶,帮他打通了任督二脉。”

沈云讶然。

修士的真气何其珍贵!袁峰此举,真真的用心良苦。

而真气灌顶,打通任督二脉,效果不是一般的好。更何况扶子兴还有《小***》相辅。换成赵宣等人的话,只怕会直接接连跳过明心境、开窍境等两重后天境界,步入明堂境。可是,扶子兴才只是凝出一丝比头发丝还要细的真气,这样的资质,也是够喝一壶的。受资质拖累,他将来的修行路势必会更加艰辛。

是以,沈云叹了一口气:“希望子兴也能坚持下去,莫辜负了你的一片心血。”

袁峰笑道:“九娘的伤势见好,也让他更有信心。他们两个现在都劲头足着呢。”

“那就好。”沈云话锋一转,说起请袁峰过来的正事。

很快,两人商议好了:

首先,还是走那些蛇头的路子,不过,不再是偷渡,而是向这些蛇头租飞船,正大光明的把人从凡人界接进边界。租飞船的费用,比偷渡的费用要低得多,并且风险也要小是多。袁峰就不信那些蛇头会不意。当然,如此一来,他们也省事。

其次,事不宜迟,袁峰马上联络蛇头们;

还有,沈云坚决的接过了将士们的安置事务。

以袁峰现在的身份和财力,安置了前两批进入仙山的将士,已是极限。余下的大部队,他真的是有心而无力。只不过看到青木派初入仙门,在仙山更是无立锥之地(云雾山脉是完全没有开发的蛮荒之地,安置不了凡人),他不好拖累沈云,打算咬紧牙交,也要暂且安置好将士们。

结果,沈云坚持说,这些将士都是青木派的新弟子,妥善的安置他们,是青木派分内之事。

袁峰拗不过他,再想到做为一个门派,在边界置办田产也是必须的,于是,没有再坚持。

安置几百号人,不是件小事。沈云决定近日起程,返回边界,着手安排此事。

“我会亲自护送他们过边界大阵。一过边界,便给你传讯。”末了,袁峰又道。

沈云点头应下:“好。到时,我去接你们。”

商定好了,袁峰双手端起手里的茶碗,笑道:“来,我们以茶代酒,预祝事情进展顺利。”

“我这里有酒。”沈云说着从百宝囊里取出了一只用红泥封着的半尺高的酱色酒坛子,“我们庄子里自己酿的。下酒菜也有现成的……”

袁峰看着酒坛子,舔了舔嘴唇,打断他道:“喝酒误事,你就莫勾我的酒虫了。我这马上就要动身呢。”

“对,你说的完全对!”沈云从善如流的收了酒坛子,也端起自己的茶碗,“祝峰兄此去一路平安,顺顺利利。早去早回。我等峰兄的好消息。”

两人碰了一下碗,都一口饮尽碗中的茶水。

喝完后,袁峰放下碗,起身:“那酒,云弟先收着。等将人安安生生的都交到你的手上,我一定找你痛饮一场。”目光一转,又从心底里笑了出来,“到时,咱们叫上兴弟,再叫九娘给做几个拿手的下酒菜……九娘的手艺,连兴弟也赞不绝口呢。”

临走了,还不忘炫一把老婆。沈云呲了呲牙,吞下这把狗粮:“得得得,你赶紧走吧!”

袁峰是打算乘坐仙门的传送阵去边界,是以,沈云只将他送至小院的门口。

将人送走后,沈云召集赵宣他们,宣布吃过早饭后动身,回边界半月山庄。

陈望田等五名骨干很明显的松了一口气。仙山太凶险了,在他们的印象里,半月山庄是最安全的。几人欢欢喜喜的回屋里收拾行囊。

沈云又与云景道长商量了一下安置的事宜。

后者曾在边界住了十来年,是一行人中,对边界最为了解和熟悉的。所以,置办田产一事,少不得他拿主意。

果不其然,云景道长还真推荐了几个好去处:“边界的形势错综复杂,这几个地方,都还算安静。它们各有各的好,也都不尽人意的地方。主公不妨亲自去看看,再做决定。”

“行,到时少不得请先生一道。”

“那是自然,但凭主公差遣。”

两人相对一笑,就这么说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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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九九章 底线

接受数百将士,于青木派来说,绝对是近期的重大事情,没有之一。沈云非常重视。吃过早饭,一行人出了城门,依然由端木光驾御飞船,往边界赶去。

回到半月山庄的客院,沈云还来不及坐下来喝口茶,院门便被拍响了。

端木光这几天的心情特好——上次去剑仙湖,大人说他拖住了明密使,立下大功,奖了一枚储物戒指给他。

是以,做事积极得很,浑身象是有使不完的劲。他见大家忙着休整,主动揽下了看门的任务。

他打开门,看到一个总角的青衣小道童立在门口。

小家伙三尺多高,生得跟个粉团似的,行事人伶俐得很,先是冲他行了一个正式的道礼,然后,仰起头来,说道:“前辈,小子是这里的小厮,唤做石头。刚才,平安堂来了一个管事,问住在这个院子里的大人什么时候能得空。他家主人想过来给这位大人请安。平安堂那边的人不是我们庄子里的人,不能随意进院子,我们管事打发小子过来传话。”

端木光以前是没有心情,当然也没有机会碰到小娃娃,如今见了这还透着奶味的娃娃,却又故作老成,真是越看越喜欢,忍不住在那鼓包包、粉嘟嘟的包子脸上轻轻捏了一把,咧嘴笑道:“你在门口等着。我帮你进去传话。”

“多谢前辈。”石头又行了一个正式道礼,认认真真的道谢。

端木光喜欢得心里直冒泡泡,一双手在身上搓了搓,心念一动,从新得的储物式指里拿出一块火属性的下品灵石,塞到小家伙的手里:“给你玩。”心道,这块灵石红艳艳的,煞是好看,小娃娃应该喜欢吧。

石头捧住灵石,抬起头来,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笑成了两个月牙儿,愉快的笑道:“谢谢前辈打赏。”

是真的喜欢呢。端木光被他那纯净无邪的笑颜感染,心里也乐开了花,摸着后胸脑勺说:“等着啊。”说罢,步履轻快的进院子,去正屋传话。

在院子里碰到了赵宣。后者见他乐得两个嘴角都快咧到耳后根了,整个人好比初升的太阳一般明亮,禁不住站住身形,问道:“外面是什么人?瞧把你给乐得!”

端木光用双手比划着高矮,笑道:“一个这么高的小家伙,生得可好了,一口一个‘前辈’,认认真真的给我行道礼。啊,真是太有趣了。”

赵宣听得一头雾水,眼睛不由往门口瞟。

端木光见状,又道:“是这个院子里跑腿送信的小厮,叫石头。过来传话的。不跟您聊了,小家伙还在门外等着我回信呢。我得先去禀报大人。”

赵宣听明白了,连忙点头,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您先忙。”

“哎。”端木光冲他略一抱拳,轻快的象一道风似的打他身边经过。

赵宣笑了笑,该干嘛,干嘛去了。

最初,因为端木光是魔修,他也很不看好。现在看来,还是主公有眼光,端木光真的很不错。还有,修魔修真的区别其实也没有传言中的那般大。魔修也是人,一样的吃饭睡觉,一样的会哭会笑。

真要比较的话,他感觉端木光的心性比很多人要单纯一些,更懂得知恩图报,对其渐生好感。

尤其是听了主公说了剑仙湖之行后,他对拼着性命也要留下明密使的端木光敬佩不已,从此,完完全全的接纳了他,真正将之当成了自己人。

正屋里,沈云正与云景道长议事。听完端木光的禀报,他笑道:“这个阿莽倒是消息灵通得很。我们才回来,他便知晓了。行,你亲自去一趟平安堂,请他过来。”大家是合作伙伴,哪有请安一说?既然人家有心,礼数周全,他也要以礼相待才是。

端木光听了,却有些犹豫,抓了抓额头,嗡声说道:“小的听说那位平安堂主人是只化形老怪。他肯定能瞧破小的的底细……小的过去,真的好吗?”《玉骨天魔功》具有遮掩性。但至多也就能骗骗同阶的修士。哪里能遮得住化形老怪的一双利眼?魔修在仙山,是人人喊打的存在,就连妖也不例外。大人千事万事,难免有想漏的地方,可他得有自知之明,不能给大人惹麻烦。

沈云挑眉:“怎的,你还跟三岁的奶娃娃一般,怕天黑,怕妖怪?”

谁是奶娃娃?还怕天黑、怕妖怪!端木光意会,脱口而出:“您别看小的脸嫩,其实小的也有百来岁了。搁在凡人界,少说也是五代同堂。”尴尬的抹了一把脸,“呃,当然,这点岁数,在大人您面前是完全不够看的。”

众所周知的,魔族的天寿是极其漫长的。而大人从身量等种种迹象上看,都是真正的成年男子,不会是魔族幼崽变幻而成的,再加之,大人的修为又高深莫测,他实在是想象不出大人的岁数。反正,用脚趾头想,肯定不是一个小数目就是了。他这点岁数充其量就是大人岁数的零头。

“小的这就去平安堂请那老怪。”他挺直了胸膛说道。大人都不在意,他还怕会将天捅个窟窿出来吗?

沈云挥了挥手,示意他快去。

端木光向坐在左边第一张椅子上,全程旁观的云景道长抱了抱拳,转身快步出门而去。

云景道长收回目光,对沈云说道:“魔修、魔族的战力了得。所以,在仙门,十大门派都暗地里有豢养魔修、魔族,以为魔仆。我们玄天门更甚,曾经也有一位老祖公开收过一位魔仆。后来,那位老祖殒落,魔仆也殉主而亡,成为一时之美谈。”

沈云闻言知雅意,摆手,明确的说道:“我还是那句话,不会收仆从。什么灵宠、魔仆,都不会收。端木的命,与你我一样,都从来只属于自己,任何人要想拿过去,都得先从我们的尸体上跨过去。这是我的底线。先生以后不要再说类似的话了。”

语气竟是从未有过的严厉。

云景道长不由愣住,脸上火辣辣的。

而沈云也意识到自己刚才说话太过冲了,神色稍缓,抱拳解释道:“对不住,刚才说话的语气重了些。先生有所不知。小时候,我好几次从仙符兵的屠刀下逃生,所以,惜命得很。因为自己经受过那样悲惨境遇,所以,我很小的时候就领悟到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无比宝贵。从而最见不得践踏生命、无视他人性命的恶行。”

第八百章 醒悟

云景道长听完,惭愧不已,一张老脸烧得更厉害了,起身行了一个正式的道礼:“是秦岳屡教不改,又犯了狭隘之念。请主公责罚。”

沈云连忙双手将他扶住,笑道:“先生言重了。”

魔修的五官比同阶的其他修士要敏锐得多。端木光也是。正屋里并没有设隔音阵,所以,当云景道长提到“魔仆”二字时,他心里直打突。

好在他在密府长大,生存环境极其之艰险,人小就练就了掩饰的好本事。自从追随大人后,他以为自己再也用不着遮遮掩掩,都快将这门本事给丢光了。

现在,冷不丁听到云景道长的暗示,这项本事瞬间又回来了。

当即面上不显,脚下更是连个顿都没有打,象是完全没有听见一般,继续快步往门口走去。但是,一双耳朵却不露痕迹的轻轻抖了一下,听力全开。

关于魔仆,端木光是知情的。以前,他甚至很向望这种身份。那时,他想,只要能摆脱密府,摆脱明密使,做魔仆也是极好的。

但是,现在真正摆脱了密府,摆脱了明密使,他尝到了自由自在的滋味,却再也不愿做那捞什子的魔仆了。

也是大人一直没有提过这方面的事,甚至连一星半点的暗示也没有,待他与赵长老他们并无两样,所以,他也没有往这方面想。

现在,听到道长向大人进言,他好比被当面泼了一大根冰水,好不容易暖和起来的心,顿时透心凉。

紧接着,人也完全清醒过来——这些天,他过的日子,哪里象是一个魔修的日子?太明亮、太温暖、太美好……简直是象做梦一般。

现在,该是梦醒的时候了。

端木光向着天空中太阳笑了笑,心道:端木光,能够做一场这样的美梦,你就知足吧。做大人的魔仆,是你莫大的荣幸,不是吗?还有,大人的天寿漫长着呢。端木光,你想殉主,也得有那么长的天寿陪伴大人才行……

可是,为什么突然感觉很冷呢?还有,嘴巴里好苦!

呵呵,这才几天,端木光,你就被大人惯坏了,变得矫情了。

太阳好不刺眼。端木光微仰着头,竭力控制住眼里的泪意,心道:我果然还是享受不了这太阳光。所以,以后还是不要大白天的出来行走吧。

就在这时,大人的话清清楚楚的传了出来。

大人很明确的拒绝了道长。

并且,大人的语气甚是严厉,听着象是动了怒。

大人说,不收灵宠,不收魔仆!

大人还说,他端木光的命,只属于他端木光。任何人想要拿走,端木光都能与其拼命!

他没有听错。因为大人特别强调了,这是底线!

大人为了他,当场斥责了道长!

哦,天帝老爷,我肯定是听错了!

果然,太阳光不是什么好东西,晃得我都幻听了。

端木光哪里还顾得上什么掩饰,站在原地,伸手使劲的掏耳朵。

道长受教赔礼、大人解释……清清楚楚的传了过来。

没有听错!

大人从来没有想过要收我做魔仆!

大人象珍惜他自己的性命一样,珍惜我的这条小命,以及所有人的性命!

彻骨的寒意立消,端木光感觉自己的心越发的轻快,象是变成了一根鸡毛,轻飘飘的,要随着这温暖的和风飞上天一般。

他握了握拳头,在心里对自己说道:大人说了,所有人的性命都是宝贵的。所以,端木光,你一定要谨遵大人的教诲,不可轻辄喊打喊杀才是。

以前,他轻易不伤人性命,那是因为修练《玉骨天魔功》的缘故。在功法的第一页上写着:修行此法,不动妄动杀念。须知一条性命,便是一笔血障。血障阻碍修行,运转一千次功法,方能清除。

最初修行《玉骨天魔功》的那三年里,他一天只能勉强运转一次功法。

运转一千次功法,那得三年。

也就是说,杀一人,要白练三年!

即便是现在,一千次功法,也是数月之功。

所以,他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从来只伤人,不取其性命。将人打得奄奄一息之后,在人咽气之前火速离开。是死是活,全看那人的造化。

现在,他知道,这样做也是不对。

必须改!

往后,我只杀主公说可杀之人。

嘴巴里,还是好苦。脸上冰凉一片。

端木光回过神来,摸了一把脸。

两个手心都湿漉漉的。

他摊开一看,全是泪水。

到底还是没能忍住泪意。泪水不知不觉之中,稀里哗啦的,淌得满脸都是。

真丢人!

他冲太阳挥了挥拳头,呲牙一笑,轻声说道:“都是你的错,晃得老子眼花,忍不住流泪。”

想起来小石头还在门口等回信,他象道旋风一样的跑出去,打开门,笑道:“小家伙,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石头坐在门口的石阶上,听到门后的动静,起身抬起头来。

水汪汪的大眼睛瞪得浑圆,讶然问道:“前辈,你挨骂了?脸上糊着泪,哭得一双眼睛通红……”

小屁孩,会不会说话啊!端木光不爽的冲他嘟嘴,连鼻子也皱了起来,鼓着腮帮子强辩道:“别胡说八道!挨骂的人明明不是我!我这是眼睛进灰了,在里头洗了半天,洗红的!这些也不是泪水,是清水,清水!”呵呵,挨骂的那人可是道长大人哦!

不过,小家伙的话也提醒了他。这要出门去平安堂呢。

他用手又抹了一把脸,暗中施了一个去尘术,权当洗个脸。

然后,晃着明亮的脸庞,摸着小家伙的头顶,呲牙笑道:“走,带我去找那个平安堂的管事。”

“是。”小石头以为他刚才是跟自己扮鬼脸玩,又笑眯了眼,响亮的应着。

那名管事也是个警觉的,见端木光是个生面孔,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将人带到平安堂后,先客气的请到门房喝茶,待问明身份后,笑道:“您且稍坐片刻,待我去里头通传。”

只是一个炼气境的修真士而已,端木光点头:“烦劳。”

管事这才去了里头。

余莽听说大人竟亲自派了人过来接自己,而来人被管事撂在门房里,气得直吹胡子,从椅子里跳了起来:“糊涂!”说罢,拉出一串残影,直奔门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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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零一章 一对好哥们

“你!你……”余莽急急的冲进门房,看清来人之后,脸上的笑容立时僵住,一双眼珠子险些从眼眶里瞪落下来。

什么大人派过来的!

这,分明是一名魔修!

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宝遮掩,身上的魔气藏得极严实……哼,再藏得严实也没有用!老子虽然不是真正的化形大妖,但,这双眼睛不比化形大妖差!区区筑基境的小魔修,居然敢跑上门来诓老子!

余莽火起,站住身形,拧眉厉声喝道:“你是哪个!”

为了震慑住眼前的屑小,他暗中运转灵力,特意在声音里加上了十成之力,并且动用幻术,将之伪装成化形大妖的威压——这一招,他用了差不多两百年,从未漏过馅,挺管用的。所以,他使得纯熟,信心满满。不信吓不死这个筑基魔修。

端木光手捧茶碗,坐在门房里,其实心里一直是惴惴不安的。他担心里面的化形大妖是个象云景道长一样仇魔的,却不象云景道长一样讲道理,一见面,容不得自己多说,便直接一家伙招呼上来。到时,他如何扛得住?

哪知,怕什么,来什么。

一道紫色的旋风自门里冲进屋来后,随着一声厉喝,沉甸甸的威压,象高山一样的压制下来。

“当啷!”

手里的茶碗落地,摔得粉碎。

而他只觉得头顶重若千钧,脖子都快被压断了。

啊,化形大妖的威压!

心里一慌,他从椅子上一头栽倒,砰的一声,重重的摔在地上。

滋——,感觉肋骨都快撞碎了。

威压更重!

他趴在地上,好比背上压着一座大山。喉头一阵腥甜。

“大……”刚一张嘴,哇的吐出一大口血水。

余莽看得分明,嫌恶的退了一步,免得被他吐出来的污血溅到。

而端木光好巧不巧,一边脸颊贴在地上,恰好看到化形大妖的紫色长袍掀起来一点点。

咦,那是什么……长着鳞片的蛇尾巴?

端木光那双细长的眼睛不由瞪得浑圆。

化形大妖怎么可能会长着尾巴?

象是有一阵风吹过,端木光使劲的打了个哆嗦。

身上的威压立时减轻了将近七成。

啊!上当了!

什么化形大妖,分明是狗屁!

就这点子力道,只怕妖丹还没得鸡蛋黄大!

端木光顾不得去擦嘴角挂着的血线,一个鲤鱼打挺,呼的站了起来,怒不可遏的瞪了过去。

糟糕!露馅了!余莽被反噬,心口一阵闷痛。

他赶紧的又退了一大步,化去劲道。

仗着妖体强横,没有当场露忮。却是不敢再动武,满脸堆笑的连连摆手:“没错!就您这眼力劲儿,绝不可能是假冒得了的。错不了,您肯定是大人身边的得力之人!”

端木光本来是要召唤本命魔刀了,听到“大人”二字,猛然想起自己出门前才发过誓,以后轻易不喊打喊杀。半道里改为用手背擦了一下嘴角,皮笑肉不笑的哼哼:“原来,你方才是故意考验老子?”

“失敬!失敬!”余莽抱拳,使劲的赔笑,“您也知道,边界比不得里边,这里骗子太多……我这是被人骗怕了。您是个生面孔,上次大人召见时,没有看到您。所以……”

端木光又“呸”的吐出一口血沫子:“就你这架式,也摆得太大了……”刚才,又摔又压的,他可是吃了大亏。这亏,不能白吃!

“不小心用力过猛!对不住,您多担待!”余莽奉上一只簇新的下品储物袋,“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您请笑纳,压压惊。对,压压惊!”

端木光接过去,拿在手里掂了掂。储物袋上面没有神识印记,所以,他拿到手后,心念一动,就能“看”到,差不多两石的空间里,装着一堆亮晃晃的下品灵石。总共是三千块整。

端木光先前还以为这家伙是余莽的一位手下,扯虎皮做大旗。现在看到这人出手如此之阔绰,明白过来,这是余莽本尊。

平安坊的坊主大人之威名,他也是没少耳闻。不想,却是这么一只怂货。

而且,大人居然与他合作……

好吧,既然是大人的合作伙伴,不跟他一般见识就是!

端木光毫不客气的将储物袋收进袖袋里,抹了一把脸,真的是不计前谦的笑了一个:“您是余坊主?”

“正是在下。”

余莽是凝丹境初期的修为。从理论上说,妖族的凝丹境比筑基境的魔修要高一个大境界。但是,妖魔之间,从来不是按修为境界排资论辈的。他们向来是战力上见真章。

刚才,他与端木光其实已经是打了两个回合。

第一个回合,他动用本命技能,幻化出化形大妖的威压。

结果,余莽不知怎的,竟然破掉了。

第二个回合,余莽立时反击。一个鲤鱼打挺,以卸去他的压制。

可怜他,用尽全力,却一点用处也没有。如果不是这副身板经龙气提升过,皮糙肉厚,强横得很,他只怕会被反噬得当场吐血。

两个回合下来,他完败。

技不如人,还能怎的?当然是服软喽。反正大家都是跟着大人混的。更重要的是,他是个彻头彻底的战斗渣……

余莽很识时务的立时翻转态度。

端木光也是生得一副玲珑心,再加之,连赔偿款都收了,再大的火气也没了,借坡下驴:“听说您想见个面,我家大人派我过来请您。”

“大人真是客气。烦劳您费力走一趟。”余莽又奉上一个下品储物袋,“都是自家兄弟,以后少不得常打交道。我比您应该虚长几岁,以后唤我老余就是。“

端木光一接手,“看”到里面又是三千块下品灵石。

呀,真豪气!

太招人喜欢了!

他收进袖袋里,脸上的笑容非常之真诚:“哎呀,老余哥也没跟我客气。大家都唤我‘端木’,老余哥以后也这般唤我就是。”

“端木老弟真是爽快人。我就喜欢爽快人。以后请多关照!”余莽抱拳。

“老余哥请多关照!”端木光抱拳回礼。

两人瞬间变成了一双好哥们,手拉着手,有说有笑的一道出了平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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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零二章 石头岛

沈云将余莽请到了正厅的客位入座,开门见山的问道:“阿莽见我有何事?”

余莽笑着摆手:“无事。今日,我恰好在平安堂盘账,看到大人回来了,所以,想着过来给大人请个安。”

还真是请安呀!沈云笑道:“阿莽莫要太客气。”

“是我思虑不周,耽误大人的时间了。”余莽赶紧说道。

“哪有。”沈云话锋一转,身子微微倾过去,“我正好有事想请阿莽帮忙呢。”

“大人只管吩咐。”余莽正色道。

沈云道出想在边界的安全居住点里置办房产之事,末了,说道:“阿莽是边界的名人,对边界的情况也很熟悉,有什么好的推荐或者建议吗?”

余莽抚掌:“巧得很,我有几间院子,景致还不错,恰好空置着。”大人要住,那必须“巧得很”啊。当即,心思电转,他盘算着,要将哪几个院子空出来,好招待大人。

“不,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沈云解释道,“不是给我住。是我们青木派要置办点房产。免得以后弟子们来边界,连个落脚的地方也没有。”

余莽终于搞清楚了,问道:“大人想什么时候要?”

“自然是越快越好。”沈云答道。

余莽略做沉吟,如实说道:“安全居住点总共就那么大,里边的房屋多的是传了好几辈人的,鲜有出让。如果是租的话,倒是不难找到心仪的空院子。”

沈云很肯定:“只买,不租。”

“大人且跟我说说,想置办什么样的院子。”余莽心里一横,暗中咬了咬牙。实在不行的话,只有他转让一两间院子出来了。

沈云说了出来:“清静,有两进以上,还有,地方要大,能够安置两三百人。位置偏僻,灵气淡薄,这些都无妨。”

余莽有些犯难——安全居住点里,哪里找得到这么大的院子?他有心想让一两个院子出来,也办不到啊。

“大人,安全居住点里的房屋,都比较小巧。两进的院子就已经难得一见了。能安置两三百人的,据我所知,好象没有。”说着,他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如果是屯兵的话,我名下倒有一个好地方,大人可以考虑一下。”大人最重要的一条要求,就是地方要足够大,能一回安置两三百人。这就是屯兵哇!他懂的。

“哦,说来听听。”沈云伸手请道。

余莽说的“好地方”是一个海岛,离边界大阵不远,只隔了二十余里。

“那个岛是我在边界置办下来的第一块地。当时,我不懂边界的行情,见它价钱便宜,地方也大,轻信了卖主的花言巧语,还以为捡到了宝,二话不说就给买了下来。”他详细介绍道,“后来才知,便宜无好货。那岛位置太偏僻了,离边界大阵不过二十来里。而且,那个岛是个石头岛,光秃秃的,没几棵树。灵气也稀薄。一直以来都无人问津,砸在了手里,一直荒废着。大人若是有意,我可以陪大人去看看。在那岛上,莫说两三百人,就是安置千把人,也不成问题。”

沈云听到离守护边界不过二十余里,地头大,便有些心动,当即点头:“好,就烦劳阿莽了。你什么时候有空呢?”

“随时都可以。”余莽爽朗的笑了,直言道,“大人也莫谢我。不瞒大人,那岛都快成了我的一处心病。我拿着它无用,又不能任其荒置着,不管。必须安排人定期过去巡防。不然,它就会被边界的蛇头们偷偷占了去。这一月两次的巡防费,一年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大人若是看中了它,于我来说,省钱又省心,等于抛了一个大麻烦。”

沈云之前听袁峰提起过,因为凡人界的灵气远不如仙山这边浓郁,所以,蛇头们都会先把偷渡过来的凡人们安置在靠近边界大阵的海岛上,呆上一段时间,以适合这边的灵气。

是以,余莽此言,不是诓人的假话,说的全是实情。

如此一来,他对这个海岛更加上心了,站了起来:“那就择日不如撞日,我们现在去看看。”

“是。”

沈云将端木光叫进来,正式介绍给余莽,然后说道:“我们坐他的飞船过去。”

见端木光甚得大人器重,余莽暗自庆幸,心道:多亏刚才与端木老弟打好了交道。

同时,他心里也有点儿难以置信——以大人的本事,什么样的魔仆收不到?怎么会收一只筑基境的小魔修当魔仆呢?

轻轻摇了摇头,他在心里对自己说道:兴许就是端木老弟入了大人的眼呢。大人自己乐意,你管得着吗?你只管与端木老弟好好相处就是。

而端木光在余莽面前长了脸,兴致更高,也存了心思,要好好表现一番,所以,将飞船驶得又快又好。

余莽有心与他处理好关系,自然是赞不绝口。

差不多两个时辰之后,余莽指着天边现出的一个小黑点,说道:“大人且看,就是前面的那个岛。”

沈云的目力远强过他,在差不多半刻钟之前就已经看到了那个岛。那时,他就猜测是不是余莽的岛了。

那岛与余莽的描述非常象:荒凉得很,除了东端的背风处稀稀落落的长着几棵粗壮的扇子棕,到处是裸露的灰白色石头。

但是,面积也真是大。

而且石头多,盖屋舍的话,可以就地取材。

在上面安置千把人,真的不成问题。

沈云是越看越喜欢。

不多时,飞船稳稳的落在岛上最高处。

沈云下了飞船,脚踏实地,再纵目环顾四周。

此岛呈不规则的三角形,最高处约摸高出海面三十余丈,占地面积不下百亩。一路上,他们先后遇到了不少海岛。此岛的面积算是比较大的了。

西北方向,边界大阵好比是一团巨大的水雾,凝而不散。除此之外,周边都是空阔的海面,方圆数十里以内,看不到别的海岛。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到处是裸露的灰白色石头。在太阳之下,烤得滚烫,且甚是刺眼。

可苦了余莽。这些石头烤得他的尾巴好生难受。所以,他最不喜欢来这个破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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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零三章 致命的硬伤

见大人快步流星走向东端的背风处,余莽心中大喜,连忙向端木光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端木老弟,我们也过去吧。这里晒死了。”

这点太阳,还有炙热,对于端木光来说,算不得什么。收了飞船后,不用自家大人吩咐,他自觉的担任起了警戒任务。见余莽的神色甚是隐忍,他没有拒绝,也请道:“老余哥,请。”

两人并肩紧跟在沈云后头。

很快,他们走到了背风处。

这里背风又背阴,岩石表面很多地方覆盖着绿色的苔藓,温度也要低得多,踩在地底,温润柔软。余莽掏出一方白色的锦帕,擦去脸上的汗水,面色立时轻松了许多。

端木光在一旁忍不住在心里猜测开来:老余哥这么怕热石头,该不是个鱼怪吧?

很快又推翻了:不对呀,我明明看到他长的是一条紫色蛇尾,象极了海紫蟒。但海紫蟒明明很喜欢游上岸来,趴在石头上晒太阳啊。

轻轻摇了摇头,他觉得自己应该是猜错了。因为海紫蟒的血统低,是妖兽,而非灵兽。老余哥只不过凝丹境初期的修为,便已小化形,足以见其妖族血统不凡。

见自家大人走到一棵扇子棕树下,蹲了下来,他一甩头,抛开脑子里的八卦,心道:管老余哥的妖身是什么,反正大人喜欢他,他就是个好的。

想到这里,他向余莽微微点头示意,然后,站住身形,警觉的环顾四方,继续警戒。

余莽没有再请,尾巴一摇,拉出一串残影跑到沈云身边去了。嘿嘿,那扇子棕底有新鲜的泥土!并且是黑色的,肥得很!整座岛,他袁欢的唯有那个巴掌大的石头洼子。

终于踩着了湿润柔软的泥巴地,余莽惬意的长吁一口气。如果不是大人和端木老弟也在,他真的会变回本体,来个缩身术,钻进土里,泡一个泥巴浴,去去身上的热性。

沈云伸手摸了摸地上的湿润的黑泥,抬头问道:“阿莽,这岛上到处都是光秃秃的石头,也不见有淡水,怎的这一小块地方却有一层如此肥沃湿软的黑泥呢?”泥层不厚,不到三尺深。面积也不宽,恰好是在一个丈许见方的石头洼子里。

余莽嘿嘿:“是我特意弄的。这些泥土都是从陆地上运过来的。这几棵扇子棕也是我种的,为的是护住这点土。”

沈云收回手,笑道:“你每天都过来浇水?”不然的话,以这里的自然条件,不消一天,这点子土便全干了。

“哦,这里本来是一个石头洼子。我寻来了一只小泉眼,嵌在底下。怕被人发现,偷了去,我做了点手脚遮拦。大人许是光顾着去看泥巴了,没有注意到。”余莽说着,对着脚底的泥地轻轻一挥袖子,指着一棵扇子棕底,“大人,请看。”

沈云顺着他的手指头望过去。果然,在那树底有一只拇指甲盖大小的泉眼。五棵扇子棕的根都伸了过去,将它左一层右一层的包裹住。在那里结成了硕大的一团。再加之那里布了个小幻阵,不留意的话,真的很难发现这么小的一个泉眼。

而他刚才也确实被扇子棕和黑泥吸引住了全部的注意力,再者,这石头岛上水灵气淡得很,也不象是有水源的样子,所以,先入为主,没有想到这一茬上来。

可以说,余莽的这些小设计,很好的把握了人的心理,精巧得很。

他忍不住赞了一句。

再看泉眼,它往外冒水的速度仅仅是比“滴”快一点点。照这样的速度,一天到晚的出水量,也仅仅是刚好能保住这五棵扇子棕而已。开不得水井。

他不由叹了一口气。世上没有十全十美之事。这个海岛的位置,还有大小都甚合他的心意,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没有淡水源。

袁峰带来的将士们都是凡人武者,身上能够携带的淡水有限得很。而这里离陆地太过遥远——以端木光之能,驱动飞船,仅是从半月山庄赶到这里,也要将近两个时辰。而半月山庄离陆地又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这叫一群凡人武者如何能在这岛上安营扎寨?晒人干还差不多。

余莽心念一转,明白了大人为何叹气。他不好意思的搓了搓手。

是他思虑不周。大人想要一块足以安置两三百人的地,定要是给门派里的低阶弟子用的。低阶的人族修士,尤其是先天境的,其实在很多方面,和凡人没有太大的区别。比如说,离不得淡水。

好吧,没有淡水,也是这座岛的致命硬伤。不然的话,当初他也不至于用那么低的价格买到手。还有,这么些年来,他哪怕是天天派虾兵过来巡防,也守不住这岛,早被那些人族修士夺了去。

“大人,在海上,淡水是非常非常稀缺的。”他解释道,“尤其是在边界这里,有淡水水源的海岛,哪怕只有一个巴掌大,也要卖到天价。而且,得时时防备着,免得被人抢夺了去。尽管这样,没有大运气的话,还找不到卖家呢。它们明面上的主人五花八门,但真正的主家,十之八九就是仙门的十大门派里的某一个。所以,是真正的有价无市呢。”

沈云本来还想叫余莽帮忙再找找有没有其他的地方,闻言,立时熄了心思。先前,他与云景道长商议过置办田产。后者也有提到过类似的情况:十大门派在边界的田产众多,但他们不缺灵石,不会为了灵石而出售手里的田产。

说白了,要想从十大门派里搞到点真正的好东西,唯有利益输送。

沈云拧着眉头,再次环顾全岛。也就是说,这个岛,已是他,还有青木派最好的选择了。

“能不能再搞到泉眼?”他试着问道。

余莽嘿嘿,指着地底,说道:“就这只小泉眼,还是我运气好到爆,无意中看到一位化形境的老鱼怪濒死。我藏在周边淤泥里,寸步不离的守了差不多半年,好不容易等到他断了气,抢在尸身化掉之前,剜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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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坏了牙的平安符,多谢书友亭亭意柳、絜妤姐妹的月/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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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零四章 值得

“化形水族的身上有泉眼?”沈云抓住了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这一点,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里不曾提及过。

余莽笑了笑:“也不一定。要看各人的天赋。有的会在妖力空间里修炼出灵泉,不过,据我所知,大部分的不会。”真的是拼运气。

“那么,去陆地上挖到的泉眼,你也能安在这岛上吗?”沈云退了一步。陆地上的水源极多,泉眼不难寻找。只是,他不知道安放泉眼的法门。好在余莽会。

这是祖师也不知晓,甚至连提都没有提到过的本事。想来是妖族才有的神通。

余莽面现难色:“我的修为有限,当年安放这只泉眼,已是折腾了许久……”

他有一个坏毛病,那就是见不得宝贝。只要是宝贝,能搞到手的,一定会想尽办法搞到手。不管有用没有。

这只小泉眼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他费尽心机将之搞到手后,才发现,自己的妖力空间里根本就收不了这只小泉眼。它们两个不相容。

可是,泉眼装在玉盒里,最多能保住半年。半年之后,还没找到地方重新安置的话,它会死掉的。

更重要提,别看这只泉眼小得可怜,每天的出水量不到两石,但它也是个天材地宝。他是拿着没用,也卖不到好价钱,但是,想得到它的人,多了去呢。所以,不能随随便便的找个地方给安置了。

于是,这只小泉眼在他手里成了鸡肋一般的存在。

思来想去,左挑右选,最后,余莽才决定将这只小泉眼安置在这处基本上无人光顾的石头岛上。

安置妥当之后,他等于是甩掉了一只包袱,很快,就将岛上藏了一只小泉眼的事给抛到了九霄云外。要不是今天陪着大人过来,一时之间,他还真想不起这件鸡肋宝。

沈云听出来了话里的意思:一是,他猜对了,余莽是真的有这项神通,能随意安置泉眼;二是,泉眼越大,安置起来,要求修士的修为越高。

心念一动,他又问道:“如果我给你打下手,在一旁协助你呢?“

余莽愣了一下,旋即,用双手比划出一个水桶粗细的圆来,笑道:“我笨手笨脚的,哪敢指挥大人!是我没转过弯来。大人若是得了安置泉眼的法门,以大人之修为,这么粗的泉眼,也是能完全驾御的。”说着,飞快的往沈云身上看了一眼,语气微顿,“只是……我眼拙,看不出来大人的仙根是什么属性,也不知道有没有土灵根。如果没有的话,怕是拿了法门,也没什么用处。”

沈云以为安置泉眼,要有水灵根,不想,却是土灵根。

“阿莽有土灵根?”他笑问道。

余莽摇头:“我是妖……我是土属性的妖。结出来的妖丹是土属性的……呃,我运气好,相当于你们人族修士的天土灵根。”

他说的很隐晦。不过,沈云听得出来,这里的“运气好”,是指他在两百多年前得了一道龙气灌体,提纯了血脉的那桩大机缘。

沈云什么灵根也没有。进入融合境后,他对于灵根的理解与领悟更加透彻。修士的灵根,不过是他们后天生成的、亲近五行灵气的一种属性,可以说是后天之天赋。

在修行的最初阶段,灵根确实能让修士们在修行之上事半功倍,甩下没有灵根的修士老大一截。

可是,这样的优势最多能够保持在金丹境初期。

因为进入金丹境后,没有灵根的修士凝结出了金丹,一样的也能亲近五行灵气。

当然,这里说的没有灵根的修士,是指那些生出了类灵根的人。如陈望田等五部的弟子们。

眼下,青木派的弟子们修为最高的,也不过凝霞境,离传统意义上的筑基境都没有达到。五部的弟子们将来也会凝结出金丹,全部他的大胆推测。

而象他这种,在明堂境没有生出类灵根的,大抵是不会凝结金丹的。

他自己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以现在的修为,不管从哪一个层面来说,都绝对不止金丹境。可是,他既没有筑基,也没有凝丹。

但话又说回来。没有金丹,并不妨碍他亲自五行灵气。

尤其是进入融合境后,他的丹田吸纳五行灵气之气,亦水涨船高。尤其是吸纳的上限,呈几何数字暴增。如果他真的摆开架式,认认真真的吸纳五行灵气,分分钟钟能造出一场灵气大暴动。这一点,怕是寻常的元后大能难以做到。所以,平常,他都是很克制的将丹田的吸纳之力封住九成——能够自如的控制丹田吸纳之力,也是进入融合境后,他自己摸索出来的又一个新技能。

正因为此,他一点也不担心自己没有灵根,学不到余莽的这项神通。

当然,没有灵根的事,不好随便向余莽透露。他挥了挥手,含糊的应道:“这个不用担心。只是阿莽,据我所知,你们妖族的很多神通都是随血脉而生的。你确定,我真的能学会?还有,我学了去后,对你会不会造成什么伤害?如果会伤到你,那么,我不会学的。”

余莽听了,心里暖洋洋的,从心底里笑了出来:“大人真是心善呢。大人尽管放心,安置泉眼的法门,也是我从那只死掉的化形老鱼怪的洞府里搞到的。与血脉传承完全不相干。也伤不到我。”别的不说,就冲大人这句话,这份爱护他的心,也不枉他全心全意的追随大人。

十步开外,端木光听得真切,也不由笑了出来。这样的大人,怎么会不值得誓死追随呢?

他这一辈子,最初是为了吃饱、晚饭能加一只鸡腿而刻苦修行;后来,是为了能摆脱密府、摆脱明密使,而玩命的修行。

当真正如愿以偿之后,他却有些迷茫了——他到底是为了什么而修行呢?

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他回看了一眼那抹青色的身影,心里突然明确了。

他非常非常的贪慕大人的这份温暖。

这份温暖,让他觉得自己是活着的,并且很有活头。

所以,以后,我要努力修行,为了追随大人,为了能追赶上大人前进的步伐而努力修行。

第七一五章 泉眼的种类

接下来,余莽向沈云细说了泉眼。

原来,泉眼与泉眼也是大不相同的。并不是所有的泉眼都能随意挪动。从这一点来说,泉眼就可以分成两大类,即,动泉眼和静泉眼。

所谓“动泉眼”,就是可以挪动的泉眼。

它又分为三个小类:、

一是,可以自行挪动的泉眼。这一小类的泉眼,其实已经不能归之于“物”了。它们大多是通了灵智的灵泉,属于山妖一族。是以,唯有降服了它们,收为灵宠,才能随心所欲的安置它们。

不过,山河土石聚集灵性,非常之艰难,且需要漫长的岁月积累,非千年、万年之功;而具有灵性的山河土石,通灵智,修成山妖,更是难上加难。除了漫长时间的堆积,更需要的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大机缘。

所以,这一类的泉眼是世间稀有的。对于修士来说,往往碰到便是难得的机缘。而降服……山妖拥有山河大地之力,战力本身就不俗。再加之,它们动辄修炼了数十万年,甚至百万年。漫长的岁月造就了它们不凡的见识、坚韧的品性,还有丰厚的身家。后者令它们的战力更强。使得它们又有“山神”、“水神”之称。这样的存在,不是随随便便就能降服的。

余莽直接向沈云建议:“我观大人是有大气运的,又心性平和宽厚。稍加留心,未必碰不到这一类的灵泉。山妖一族,大多心存大志向,欲积大功德。届时,大人动之以情,晓之以道,兴许能够说服之,与之结盟呢。真要如此,有一位‘水神’镇守此岛,大人再无后顾之忧也。”

沈云相信气运,也越来越觉得自己的运道不差,但是,他从来不做梦,尤其是白日梦。

他很清楚,自己能从偏远、封闭的牛头坳里走出来,一步步的,由一个什么也不懂、完全没有见识的山里娃,渐渐成长起来,从来靠的都不是什么“大气运”。

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他脚踏实地,用心血、汗水,还有时间,一点点的夯实、堆积起来的。

更重要的是,以己度人,他不相信,这一类的妖灵会轻易信人,会因为一位陌生的人族修士之言,放弃自由身,与之结盟——灵兽与人族修士结盟,不过是说得好听些罢了。其实就是缔结灵兽契约。这一类的契约,对于灵兽来说,都是要以放弃自由、以及漫长的天寿为基础的。

什么大气运加身、将来能创下大功德之类的白纸条,用来骗骗心性单纯、出世不久的灵兽幼崽,兴许还能成功。而山妖们却是出了名的聪明、机警、富有手段。说服它们?算了吧,现在是大白天,离天黑还早呢。

所以,听了余莽的建议,他只是笑着颌首致谢,却未真正放在心里。

其实余莽说这些话的时候,也是底气不足的。见状,他笑了笑,接着往下说:“另外还有两种‘动泉眼’。”

一类是,灵兽因机缘造化,在妖力空间里,“后天”长出来的灵泉。比如说,他先前从那只死去的化形老鱼怪身上挖到的小泉眼,就是属于这一种。

同样,这一类的灵泉,也是可遇不可求。况且,要想得到泉眼,必须首先打死蕴藏泉眼的妖怪,在其妖身消散之前,用强力破开其妖力空间。而这一类的妖怪,少说也是化形大妖。

化形大妖有那么容易打死吗?对于人族修士为说,反过来,被化形大妖打死,要容易得多。

想到这一层,余莽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赶紧的接着说:“最后还有一类‘动泉眼’。简单的来说,它们是没有通灵智的第一类‘动泉眼’。它们全是凭着本能,向着五行灵气精纯且浓郁的地方挪动。只要找得至,我都有法子带走,挪到这岛上来。只可惜,还是那句话,可遇而不可求。之前,我在陆地上苦苦寻觅龙气,去过的灵气充足之地,数不用数,也未曾有缘碰到过一只这样的动泉眼。”

沈云想了想,说道:“那么,什么是静泉眼呢?”

“那些统统不行。挪不得的。”余莽摆手,“它们大多是凡泉。因那一带的山河灵气聚集而生成。所以,一旦离开了那个地方,便灵气断绝,会很快的枯竭掉。故而被称为‘静泉眼’。这一类的泉眼,将来若是得了大机缘,成就大造化,有可能会变成‘动泉眼’。不过,这样的机率少得可怜。”

沈云听明白了。他唯一能够动的唯有第三类“动泉眼”。

“要去哪里才能找到第三类的‘动泉眼’?”他问道。

余莽答道:“去灵气浓郁、精纯之地,兴许能够找到。”

这个不用他说,沈云也猜到了。他又问:“有没有寻找它们的法门?”

余莽摇头:“没有。”不然的话,这一类的“动泉眼”,只怕一只不漏的,全落到了十大门派的手里。

“那我要如何才能分辨出动泉眼与静泉眼呢?”沈云再问。

“哦,那个啊,别人是如何分辨的,我不知道。不过,我是有自己的法子分辨,保证绝不会出错。”余莽笑道,“其实很简单,只要抓住土灵气这一条就行了。”目光一闪,蹲下身子,“我画个图,大人一看便知。”说着,暗中运转灵力,聚集于右手的食指指尖,在黑泥地上刷刷的画了起来。

沈云也蹲下身子,敛神细看。

少顷,他看出来了。那是一个类似于聚灵阵的阵图。不同之处在于,它只聚集土灵气。难怪余莽说,要抓住土灵气。

阵图很简单,不多时,余莽画完,抬头问道:“大人可看清楚了?”

沈云点头。

余莽便收了灵力。

黑泥地上的阵图立时扭转成一团,迅速的消散开来。

“在阵心处往置一枚聚灵珠。如果在半刻钟内,聚灵珠能够吸到足够多的土灵气,发出亮光,那么,那个泉眼十之八九是‘动泉眼’。这时,可以试着将五块土属性的上品灵石放到离泉眼十丈远的地方。如果是动泉眼的话,它肯定会自己挪过去,吞没灵石。”

第七一六章 偶得

余莽叹了一口气:“我的运气平平,跑了那么多的地方,也从来没有碰过到一只这样的泉眼。”

沈云听到“运气”两字,心中一动,站起身来,面对正东方站立,伸出右手,飞快的掐算起来。

余莽一眼就看出来了,大人的右掌看似随意,其实是暗含结印。

这是道行高深的功德法修大能们才惯用的掐算手印。

他意识到这一点后,自觉的挪开眼睛,微微侧过身子,看向旁边,心里惊讶不已:看不出来,大人竟然是个能掐会算的。难不成大人修的是功德仙?

他以前猜想过大人修的是什么道。先后猜过阵修、器修、剑修,甚至还猜过是丹修、符修,却从来没有想过大人修的可能是功德仙。

因为功德法修们是出了名的战斗渣,并且一个比一个的穷。这两样,哪一样也不沾大人的边啊。

更何况,大人身边的云景道长也是功德法修……

哎呀!想到这里,他暗中掐了一下自己的掌心,心道:大人会不会就是牛鼻子老道在仙门里的长辈啊?

据他所知,仙门里,就是同一个门派里,不是同一师承的弟子间,也是以修为定辈份的。所以,年轻的师叔祖,和蔼可亲的师侄孙,最常见不过。

而且,修士的外貌与实际的年纪,这两间之间其实没有太大的关系。尤其是高阶的修士,修为境界与天寿这两间之间的关系,才决定了他们的面相是否年轻。比如说,同样的是二十出头的年轻面相,有的可能是骨龄二十岁,刚刚筑基;有的可能是金丹真人,已有百岁出头;而如果是元婴大能,或者化虚真君的话,明明是三四百岁的老怪物了,却也顶着一张二十岁的年轻面孔。

以余莽的修为,看沈云,觉得什么都是虚的,唯有“高深莫测”的感觉是真的。

对于强者的敬畏之心,不管是人族修士,还是妖族、魔族,都是一样的,不分种族。如果不是发现沈云是真的性情宽和,不拘小节,余莽甚至连这种猜测的心思都不敢有。

正在胡思乱想之际,沈云已经掐算完毕,放下手来,回头对他说道:“我准备去东南方向碰碰运气。阿莽可愿同往?”眼下也没有更好的选择,唯有撞大运了。于是,他算了一下自己近段时间的运程。结果是,以东南方向为最好。

“愿意,愿意之极!”余莽乐歪了嘴,“我没有什么要紧的事,随时都能出发。”

“那好。”沈云当即给云景道长传讯过去,告诉他们要外出几天,暂且不会回半月山庄。

少顷,云景道长回复:收到了。这边安好,主公勿念。

沈云这才招呼端木光,起程往东南方而行。

一路上,余莽将挖取和安置泉眼的法门都仔细的告诉了沈云。

沈云听完后,觉得其中很多细节与紫瑛真君的巫咒之法,非常之相近,忍不住问道:“这两个法门都是出自天神宗吗?”

余莽觉得很奇怪,摇头答道:“不是。它们都是我自己瞎琢磨出来的。我刚通了灵智,便被一股无名的巨大力量震出了天神宗。之后,我想尽了办法,也找不到回天神宗的路。更不用说学习他们的法术。大人为何有此一问?”

沈云也不瞒他,如实答道:“是因为你的这两个法门里的施咒、结印等,与我认得的一位天神宗前辈大能,非常之相近,简直可以说是,一脉相承。”

“竟有这等事!”余莽更加愕然,脱口说道,“我用的这些咒术,还有结印的手法,都是出自我的传承,是真正的妖族术法。除非……”话未出口,他自个儿就觉得不可能。再者,此言一出,于寻常的修士来说,绝对是大大的冒犯。是以,他将嘴边的话,又生生的咽了回去。

沈云却对他未尽之言非常感兴趣,追问道:“除非什么?”

余莽讪笑道:“除非是巫族的巫咒之法。不过,巫族是上古时候的传说,早就灭族、断了传承。据说,他们是半妖之体,天生拥有强大的力量。但实际上,妖族与人族生出来的后代,也是半妖之体,却连修行都做不到。哪里有什么天生的强大力量?所以,我一直怀疑巫族的传说是讹传,当不得真。”

“巫族的传说,我也有所耳闻。不过,我从来不知道他们是半妖之体。只知道他们通过巫咒之术,能够沟通天地间的一切事物。”沈云如实答道,“我刚才说的这位天神宗的前辈大能,她有一项秘术,就是上古的巫咒之术,正是源自巫族。我有幸亲眼见她施法。巫咒之术,确实是真的。”

“原来是我想错了。”余莽立刻改了口。只是讲古而已,又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问题,没必要坚持。好吧,就算是原则性的问题,也必须改口。因为弱者在强者面前,小命都难保,还有什么原则可言?

沈云却从他的一番话里,想起了很多。一时之间,脑海里乱蓬蓬的。于是,跟他摆了摆手,闭上眼睛,静心敛神,仔细整理思绪。

余莽见状,识趣的闭上嘴巴,起身去了船尾找端木光。

沈云首先想起来的是,昔日在鸿云武馆后山的熊洞里,得幸见到紫瑛真君的残魂的情形。

就是那一次,他首次知道了天神宗覆灭的经过。

也是那一次,紫瑛真君的残魂明着给他讲往事,实则将上古巫咒术的献祭,以及九道大手印都传给了他。

后来,他才知道自己无意之中,已经学习了上古巫咒术。并且慢慢摸索出来:上古巫咒术千变万化,却是万变不离其宗;咒语、祭品、祭坛等等都没有固定的模式可言,它们通通是故作神秘的迷雾。上古巫咒术真正的内涵只有两样,一是,献祭,二是九道大手印。

其中,九道大手印的作用就是与外界沟通。

他当年正是模仿九道大手印时,无意之中,引了五行灵气入体。

后来,他又尝试着用九道大手印与日、月精华之力沟通。结果都成功了。

但至目前为止,他对上古巫咒术的摸索也仅限于此,做不到真正的通天地,通万灵。

只可惜,再也不可能见到紫瑛真君的残魂。他有太多的问题,不知道该如何求解。

现在,终于发现了与上古巫咒术非常相似,象是出自出源的结印手法,沈云理清头绪后,觉得自己应该是找到了解决那些问题的方向——向妖族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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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第七一七章 三人行,必有我师

沈云仔细分析余莽教他的两个法门,将其中的施咒、结印等过程一一拆解开来。

抛开那些繁杂的招式,他不难看出,其实这些过程与上古巫咒术有着惊人的相似:过程相近,大抵也能归入相同的环节;手印更是与九道大手印有着千丝万缕的连系。相比起来,后者显得精练,象是前者的简化。

当然,仅仅是从两个法门里,以上的结论还不能够完全确定上古巫咒术与妖族法术之间的关联。两者之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还有待进一步的考察与论证。

但与之前的毫无头绪相比,至少目前,沈云寻到了一个入手的方向。

徐徐吐出一口浊气,他睁开了眼睛。

傍晚时分,他们看到了前面的天际线上现出一道黛黑色的绵长细线。

那是陆地。

余莽收回目光,叹道:“算起来,我已经有一百多年未曾踏上过这里了。”

端木光问道:“为什么?”

“先前是平安坊初立,忙得团团转,抽不出空来。到了后来,空闲是有了,却已习惯了海底,又过惯了安逸的日子,没有兴趣再上陆地去冒险。”余莽冲端木光笑了笑,“你们人族修士都说,歇山不歇水。认为海里比陆地要凶险得多。其实,但凡在海底过上几十年,都不难发现,陆地上才是最凶险的。”

端木光闻言,毫不客气的点破道:“你是说,人族修士才是最危险的存在吧?”海底与陆地上有什么区别?不就是海底没有人族修士,而陆上有吗?

余莽呵呵:“这可是你说的。”这也是摸清了大人的脾性,他才敢这般与端木光玩笑。

说话间,飞船已经抵达海滩上空。

沈云看了看天色,指着正前方说道:“端木,看到没有,前面两里的地方有一个山洞。今晚,我们歇在那里头。”

“是。”端木光应道。

两里尚在他的目力范围里。不过,为了看得清楚一些,确保万无一失,他当即运转魔力,顺着大人的手指望过去。在正前方两里远有一面青灰色的大石崖。其底下现出一个洞口。

从洞口的形状来看,应该是天然而成的。

洞口离悬底有三丈多高。洞里没有生机透出来,意味着洞中并没有野兽或者其他修士,是个空的。确实是个难得的宿营去处。

不多时,飞船抵达山洞的旁边。

沈云等人走进洞里。里头并不大,但也足够他们三个宿营了。

余莽用尾巴轻轻的拍了拍脚下的红泥地,不禁眉开眼笑:“这地软乎,真舒服。”

端木光却嫌洞里湿气大,红泥地潮湿,不够干爽,皱了皱眉头,说道:“地上太湿了,光是铺毯子,也顶不了事。大人,要不我们干脆搭帐篷吧?”

“好。”沈云点头应下,目光却看向正在滴水的那面石壁。

与边界相比,这里的五行灵气要浓郁得多。而这个山洞里,土灵气又要浓郁少许。再看到石壁顶上悬下一根近似于圆锥状的小石柱,自里头有水泌出来,滴滴哒哒的落在泥地上。他的注意力顿时被吸引了过去。

余莽眯缝着眼睛,也看了一眼那个滴水的小石柱,说道:“这里面确实有一只小泉眼。比岛上那只还要小一点点。但它是只静泉眼。”

沈云立在石壁下,暗中运转道力,汇于双眼,凝视那小石柱。

这下,他也看清了小石柱顶部的情景。

里头并没有泉眼一样的存在,他只能看到有水汽向小石柱底部聚拢。大约是两息的时间里,能够凝聚成一滴水的样子。

从规模上来看,这样的出水速度确实不如岛上的那只泉眼。

泉眼在什么地方呢?

心中一动,他将道力增中一成,看向石壁的更深处。

终于,在里头两尺来深的地方,看到了一个比他的大拇指头还要小的泉眼。

再细看,其外形看上去与岛上的那只极为相似,但也仅仅是相似而已。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那就是,这一只小泉眼的周边是水灵气显得要略微浓郁一点点。其余的,尤其是土灵气并不突出。

而土灵气才是灵泉存在的基础。但凡有灵泉的地方,土灵气必须非常浓郁。

所以,这只小泉眼肯定是凡泉。

沈云散开道力,收回目光,回头对余莽笑道:“阿莽,你的眼力相当精准。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不料后者答道:“大人,我不是看出来的。其实,五感之中,我的目力是最差的。”

端木光正在扎帐篷,闻言,从帐篷里头探出头来,好奇的问道:“老余哥,你的目力不好?咦,我一直没看出来。”心里更加好奇了——老余哥会不会是深海里蛇怪?据他所知,深海里的水妖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目力较弱。有的甚至近盲。

“哦,相对来说,是要差一点点。不过,也还行。”余莽不想细说,接上大人的话题,“大人,我对土灵气和水灵气甚是敏锐。刚才是从水灵气的变化上发现泉眼的所在,再发觉到其周边的土灵气不显,所以,很快就得出这是一只静泉眼。”

“原来如此。”沈云恍然大悟。余莽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所以,立时就能辨别出来。这一点,完全值得他学习。

不一会儿,端木光那边忙活完了,过来请沈云他们俩。

沈云是头次踏上这边的海岸。余莽也有一百多年不曾上过岸。所以,三人之中,唯有端木光熟悉岸上的情形。

“端木,你跟我们说说这边的情形。”在帐篷里盘腿坐下来后,沈云说道。

“是。”端木光简要的介绍了一下周边的城镇、门派、有名望的修真世家,以及名胜之地。

沈云听完,有点儿失望。从端木光的介绍里,他不难得出,周边三四百里,都很难有第三类动泉眼的存在。不过,转眼又释然——阿莽早就有言在先,第三类动泉眼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存在。哪有这么容易找得到?

“明天直接飞过去。我们不在这一带逗留了。”他吐出一口浊气,吩咐道。

就这样,他们朝着东南方向,走马观花似的一种搜索。一晃三天过去了,他们已经深入内陆五千余里。

“前面是大泽。”端木光介绍道,“里头遍地都是妖兽。其外围是仙门弟子们常去的试练之地。内围据说有好几只十阶妖兽,所以,金丹境以下的,轻易不敢靠近。”

沈云颌首:“这么说来,我们只能去内围碰碰运气了。”至于外围,人来人往的,哪里还藏得住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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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一八章 新财路

大泽并不是灵气充盈之地。是以,余莽当年不曾到过大泽。进入大泽后,他的灵兽血统优势充分显现了出来。但凡他们经过,方圆十余里之内的妖兽,不管体形大小、凶悍与否,皆伏地俯首。

快到一个峡谷时,端木光很明显的紧绷了腰背,低声示警:“前面便是朱嘴灰鹰的栖息地了。”

沈云对于这个名字并不陌生。因为在祖师她老人家留下来的玉简里,有详细介绍这种凶禽。朱嘴灰鹰是三阶火属性的妖兽。因坚硬的长喙是朱红色,周身覆盖灰色的羽毛而得名。成年的朱嘴灰鹰在喉下长有两个火囊。它们一旦被激怒,会能连续吐出十余团成年男子拳头大小的火团来。且准头极好,在二十丈以内,可以做到指鼻子不打眼。

更要命的是,它们是群居的妖兽。只要激怒了其中的一头,便等于激怒了整个栖息地的所有朱嘴灰鹰。

是以,朱嘴灰鹰虽只是三阶妖兽,并且它们的火囊可以入药,修士们却轻易不敢猎杀之。这使得朱嘴灰鹰的火囊在市面上售价极高。

听说前面便是朱嘴灰鹰的栖息地,沈云不由举目远望过去。

距离十几二十里地远的正前方,他看到了一个两面都是褐红色石壁的峡谷。石壁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石洞。时不时有一种长着又尖又粗的朱红色硬喙,周身覆盖着灰色羽毛的大鸟从峡谷里飞出飞入。

不用说,这种大鸟就是朱嘴灰鹰了。

余莽虽然没有见过朱嘴灰鹰,但是他的传承里有一本《妖兽谱》。那里面囊括了世间所有的妖兽。再者,他盘距平安坊多年,经手的药材品类繁多。其中,就有朱嘴灰鹰的火囊。见大人目光灼灼的望着前方,忍不住问道:“大人想要采药?”

据《妖兽谱》里的记载,朱嘴灰鹰的火囊并不是天生的。它们长期食用赤焰果的籽。而赤焰果的籽里含有淡淡的火灵气。炼化火灵气是朱嘴灰鹰的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技能。被炼化的火灵气都被储存在它们的硬喙根部。久而久之,待到它们成年,这里便凝结出了两个火囊,专门用来盛火灵气。

而且这两个火囊的容量是有限的,不能无止境的收纳火灵气。当火灵气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时,朱嘴灰鹰要么将里面的火灵气化成火团,吐出来;要么找一块坚利的石头,自己将两个火囊割下来。

如果是前者,朱嘴灰鹰只有在愤怒之下,才能将火灵气化成火团。这也就是为什么朱嘴灰鹰极易被激怒,而且一旦被激怒,就会接连吐火团的原因所在。

而后者,火囊被割下后,最多半年,朱嘴灰鹰又会长出两个新的火囊。

朱嘴灰鹰性情非常机警。尤其是割火囊时,它们会远远的离开栖息地,独自去寻找一个自认为绝对安全的隐密之地。是以,世人并不知道它们有定期换火囊的习性,误以为只有猎杀掉它们,才能取下火囊。

不过,这些与余莽没有关系。身为灵兽,余莽也是看不起这些低贱的蠢货,从来不会把它们的处境当回事。眼下是因为遇过朱嘴灰鹰的栖息地,而大人又明显的对这些家伙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才有此一问。

沈云听了,脑海里不禁现出两个血淋淋,外形很象核桃的朱红色肉疙瘩。那是祖师的玉简里记录下来的图案。他回过头来问道:“你是说摘取朱嘴灰鹰的火囊?”

余莽哼道:“它们身上也只有这一点可取之处了。”前提是,大人看得上。

进入大泽后,沈云不止一次听到他用这种冷漠到冷血的语气评价沿途见到的那些妖兽。闻言,又看了他一眼,摆手说道:“我现在不需要这味灵药。”一对火囊,就意味着一只朱嘴灰鹰的性命。而这些朱嘴灰鹰在峡谷里与世无争,不曾危害人族,所以,不是必需的话,他不会去摘取火囊。

“不入药,拿到市面上去售卖也是极好的。”端木光在船尾飞快的报价,“在市面上,一对上品的朱嘴灰鹰火囊,拍卖的底价是一块中品灵石。”

余莽也道:“在我们平安坊还要稍微高一些。”

端木光叹了一口气:“可惜呀,我修为低了些,赚不到这些钱。”顿了顿,他冲余莽扬了扬下巴,“老余哥,你有什么好的办法没有?”

沈云正要阻止,这时,余莽发话了:“这还不简单!我叫他们献上来便是。”

端木光听了,也不禁咋舌,脱口而出:“哇,这么厉害!”

余莽知道他误会了,连忙解释道:“取下火囊,并不会伤害到它们。再者,峡谷里有那么多的成年朱嘴灰鹰,里头肯定有不少将要更换新火囊。与其让它们找个隐秘的地方,将火囊割下来,任其化成一坨腐肉,白白浪费掉,还不如献给我们。入药、换灵石,也算是废物再利用,很不错啊。”其实,在妖兽身上,类似的可以入药的“废物”很多。只是,他不缺钱,所以,没有那兴致去找这些妖兽一一收集。

沈云与端木光都是头次听说,不禁张嘴结舌。

“原来如此!”

“可惜了,那些枉死的鸟儿!”端木光猛的拍了一下大腿,一双眸子熠熠生辉,“我们收集一批火囊,拿去市面上售卖,是不是既可以做救人的丹药,又等于救了不少朱嘴灰鹰啊?这可是一回做了双份的功德呢。”

一个魔修说做功德……余莽只觉得后背阵阵发麻,扬了扬尾巴,使劲的打了一个哆嗦。

端木光呵呵笑道:“当然,我们也能换些灵石,赚点辛苦钱。”

这还差不多!余莽也笑了,看向沈云。

后者点头:“也不能白得它们的火囊。我觉得我们可以用赤焰果跟它们换。至于,具体怎么个换法……阿莽,烦请你帮忙,替我们与它们交涉,可好?”没办法,青木派太穷了……端木说得对,这不失为一条生财之道。

“何需如此麻烦!您要多少,直接说一个数,我叫它们献上来就是。”去与低贱的妖兽谈判,余莽觉得太掉价了,想都没有想,就反对道。

端木光自以为明白了大人的意思,抢着说道:“占妖兽的便宜,那才叫掉价呢。再说,赤焰果又不是什么金贵的东西。昨天下午,我们经过的地方,就有一大片成熟了的赤焰果。我们折回去,摘些来就是。这是一桩无本的好买卖呢。”

余莽顿时哑了火,嗡声应道:“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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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一九章 高

当飞船抵达峡谷时,两面的崖壁上一片死寂。所有的朱嘴灰鹰都藏在石洞里,将头扎在翅膀里,一动也不敢动。

看着挺大个一只,没想到却这般的胆小……端木光翻了个白眼。

余莽无奈的冲他和沈云耸耸肩,右手捏成一道法诀,竖于胸前,垂眸,对着这道法诀,双唇飞快的翕动,嘴里念念有词。

立时,所有石洞里传来“砰砰”的声音。死寂的峡谷变得热闹起来。

大约半刻钟后,一只又一只的朱嘴灰鹰嘴里叨着一对赤红如火的肉疙瘩,探头探脑的从石洞里出来。

它们都是成年大鸟,且红喙的根部都没有挂着火囊。

再看那些叨在嘴里的火囊,无一不是品相上佳。沈云明白过来:刚才阿莽是在传令,命令所有将要更换火囊的朱嘴灰鹰取下火囊,送出来。

而朱嘴灰鹰们莫不敢从,一个个排着队,井然有序的飞到飞船旁,将叨着火囊轻轻放在船头的甲板上。

不一会儿,船头上的火囊便堆得老高。

献完火囊后,这些大鸟没有回石洞。峡谷底下有一块大草地。它们拍了拍翅膀,安安静静的落到草地上。

不多时,所有的朱嘴灰鹰都献完了火囊,在草地上静静候着。

端木光轻呼:“一共是三千七百多对火囊!”

“这些火囊必须尽快用玉盒收起来。且一只玉盒只能装一对火囊。”余莽转过身来,对他们俩说道,“我身上只有不到百只玉盒。”顿了顿,又道,“我的属性与它们不符,妖力空间里装不得它们。”

端木光挠头:“我身上有二十来只干净的玉盒。”这里所谓的“干净”,是指没有沾染魔力的。

两人不由看向沈云。

还好,后者没有叫他们失望,笑了笑:“无妨,我有地方收它们。”没了魔煞之气的冰雪秘境堪比玉盒。且绝对安全,是个收纳东西的绝佳去处。

“那就好。”余莽退到一边。

沈云挥袖,使出一记流云袖,将所有的火囊呼啦一下卷走,尽数收入冰雪秘境里。

余莽眨了眨眼睛,一脸敬佩的指着底下草地上的那些呆鸟禀报道:“我去问问他们,要多少赤焰果。”

“好。我们在这里等你。”沈云点头应下。

待他跃下飞船,沈云转身问端木光:“端木,你有没有法子去掉法器上的魔气?”刚才,他听端木光说,有“干净”的玉盒,便猜测后者有去掉法器上的魔气的法子。

这么简单的事,大人为什么问我?端木光讶然,怔了怔,答道:“有。”

他的心思在沈云面前等于是摊开了的。是以,沈云不由满头黑线——原来去掉法器上的魔气,于魔修来说,是件简单的事,而不是什么独门秘技……

本来,他是想着术业有专攻,将那沾染魔气的法器都交给端木光去处理。现在,他改变主意了。

“哦,你把你的法子告诉我。”他说道。

“是。”端木光心道:原来大人是想考校我。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就是两个字“吸食”。他挠着头,嘿嘿笑道,“小的是直接吸食沾染到的魔气,将魔气吞进肚子里。”心里很好奇:大人有更好的法子?

真的好简单……沈云轻轻拍了拍额头——这回,他是被祖师她老人家留下来的玉简给误导了。玉简上说,法器上一旦沾染了魔气,要想再将魔气剥离干净,是件很麻烦的事。一般的炼器师都做不到,唯有专攻这一样的炼器大师才有秘法除之。

于是,他先入为主的以为非“秘法”不能为。却忘了,祖师她老人家说的是修真士的处理法子。而他可是有心魔血统的。魔气于他来说,与五行灵气并无两样。

这时,余莽回到了船上:“大人,我跟它们说好了。一对完全成熟、且完好的火囊,换十枚赤焰果。”

赤焰果也是一味灵药,但与朱嘴灰鹰的火囊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一块下品灵石便能买到百来枚。端木光不禁眉开眼笑:“哪怕是去市面上淘换赤焰果,也会赚大发了去。”

余莽鄙夷的看了一眼底下的呆鸟们:“这些蠢货满头满脑就一个‘吃’字。对它们来说,火囊完全是无用之物,而赤焰果才是宝贵的食物。它们只知道,大泽的冬天比别处要早得多。很快,赤焰果便会成片成片的枯死。它们能换到十枚赤焰果,储备起来。今年冬天便不要为吃食发愁了。却没有想到,有一块下品火灵石的话,三年之内,它们都不用担心没吃的。”这就是低阶的妖兽!全凭本能而活着。比凡兽略微高级一点的是,它们还知道要讨要十枚赤焰果。

“它们是不是在下面等我们送赤焰果下去?”沈云看着静静的候在草地上的大鸟们问道。

“是的。”余莽又哼了一声,“我说等会儿就拿赤焰果给它们。它们就站在那里不动了。”

沈云笑道:“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折回去,摘采赤焰果吧。”

要去摘采赤焰果,途中必须经过三道大山。那片山林里也住着妖兽。巧得很,这种妖兽恰好是朱嘴灰鹰的天敌,叫做麻隼。这是一种长着麻褐色羽毛,体型比朱嘴灰鹰要大得多,长着一双铁爪的金属性三阶凶禽。朱嘴灰鹰的脑髓是它们最喜爱的食物之一。

所以,朱嘴灰鹰们要想吃到赤焰果,这三道大山,便是它们不得不逾越的死亡地带。

听余莽说完,沈云笑道:“看来十枚赤焰果对于朱嘴灰鹰来说,真的是一笔小财富。”至少,它们可以安逸的度过一个冬天啊。

端木光也道:“老余哥,你说它们傻,我看它们才不傻。人家精着呢。一个冬天足以让它们长出新的火囊来。这笔买卖不吃亏。”

余莽呵呵。

麻隼有着非常强的领土意识,会主动猛烈攻击进入它们的领土的陌生人。

不过,它们也抵挡不住余莽的血脉压制。

有余莽在,一行人畅通无阻的飞过三道大山,来到山脚的赤焰果林里。

沈云本来也要下船去采赤焰果,余莽拦住他:“大人,这等小事,交与我去做就好了。”

赤焰果树是一种半人高的灌木。树枝上长满了尖利的木刺,比稀稀拉拉的叶子要醒目得多。换取三千多对火囊,需要三万多枚赤焰果。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采摘这么多的果子,怎么会是一件小事呢?

沈云见余莽胸有成竹,心中一动,没有再坚持,从善如流的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余莽笑了笑,右手又捏成法诀,垂眸,对着法诀念念有词。

不一会儿,只见周边寂静的山林热闹了起来。

一只只麻褐色的大鸟从林中腾空而起,展开双翅自空中滑行而下,嗖嗖的一头扎进赤焰果林里。

沈云与端木光意会过来,不由相对一笑,冲余莽竖起了大拇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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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二零章 会数数的朱嘴灰鹰

灰隼是不吃赤焰果的。但成片的赤焰果旁边,必定有灰隼守护。这是修士们都知道的妖兽常识之一。原因很简单,用赤焰果诱捕朱嘴灰鹰,于灰隼来说,是一种本能。

是以,看到成千上万的灰隼象遮天蔽日的飞起来,纷纷扎进赤焰果林里,端木光在船尾抱着膀子,乐歪了嘴:“这些灰隼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为朱嘴灰鹰们采集赤焰果。”

有灰隼们帮忙,不一会儿,船头的甲板上堆满了赤焰果。每一枚赤焰果的大小都有牛眼酒盅一般大小,浑圆,红艳似火。这是品相上乘的赤焰果。

“差不多了。”余莽扫了一眼船头的果堆,轻轻一挥袖。

灰隼们如获大释,一个个用最快的速度,呼啦啦的钻进了莽莽丛林之中。转眼间,蓝天之上,一只灰隼也看不到了。四周又恢复了先前的寂静。

托余莽的福,这回,沈云可谓大开眼界。他收回目光,又向余莽竖起大拇指,赞道:“厉害!”

端木光也赞不绝口:“平常要想采集这么多的赤焰果,或者朱嘴灰鹰的火囊,非劳师兴众,大开杀戒,搞得血流成河不可。还是老余哥厉害,掐个法诀,动动嘴皮子,便轻轻松松的办到了。”

“其实就是妖兽召唤术。”余莽嘿嘿,“召唤妖兽,可以说是我们的一种本能,连路都走不稳的幼崽也做得到。”

这话怎么听着那么别扭呢?端木光斜了他一眼。

余莽这才意识到自己貌似失言了。可又担心越描越黑,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他只好尴尬的耸耸肩。

“既然赤焰果到手了,我们也该回去了。莫让那些朱嘴灰鹰鸟久等。”沈云装做没有看到,挥手吩咐道,“端木,起程回去了。”

很快,飞船再次飞临峡谷上空。

妖兽召唤术真好使!那些朱嘴灰鹰们仍然静静的站在草地上,一只不见少,一只也不见多。

端木光挑了挑眉,问余莽:“老余哥,要不要把船停到底下去?”

余莽摇头:“不用那么麻烦。我叫它们上来自己拿果子便是。”

“它们识数?”端木光讶然。据他所知,低阶的妖兽是不识数的。

余莽解释道:“朱嘴灰鹰鸟在三阶妖兽里算是顶级聪明的。成年的朱嘴灰鹰鸟能计十二以内的数。再说,关系到它们过冬的口粮,它们是绝不会数错的。”

端木光将信将疑,依言将飞船稳稳的悬停在峡谷的正上空。

余莽又掐了一道指诀,嘴里飞快的念动咒语。

原本静静的站在草坪上,好比雕像一般的朱嘴灰鹰们突然动了起来。成五列,它们井然有序的飞到船头,自行用嘴叨取赤焰果。

果不其然,如余莽所言,不多不少,每一只朱嘴灰鹰都是叨取十枚赤焰果,然后,向余莽拍拍翅膀,掉头飞回石洞里。

不到半刻钟,三万七千多枚赤焰果分发下去了。

当最后一只朱嘴灰鹰也叨取了十枚赤焰果,船头还剩下不到二十枚赤焰果。

余莽笑道:“我担心会有损耗,所以多准了一点点。”

赤焰果并不是什么珍贵的药材。十几枚赤焰果拿到市面上去,还换不来一块下品灵石。是以,当最后一只朱嘴灰鹰也拍翅膀行礼时,余莽指着船头的那些赤焰果,说道:“这些,都赏给你了。”

朱嘴灰鹰听懂了,又到船头,将甲板上的赤焰果都一一叨走。末了,它将翅膀拍得呼啦作响。

余莽忍不住笑了:“行了!你走吧。”

朱嘴灰鹰这才飞走了。

“我们继续往前走。”沈云吩咐道。

不料,刚才的那只朱嘴灰鹰去而复返。

“呀,它的嘴里叨着什么?”端木光轻呼。

“是羊皮卷。象是一张地图。”沈云目力不俗,早在那只朱嘴灰鹰再次从石洞里飞出来,便看到它的嘴里叨着一物。

端木光又乐了:“它是什么意思?不占我们的便宜,用羊皮卷换?”

沈云心中一动,对余莽说道:“阿莽,问问它,是不是这个意思。”

余莽也是头一次碰到这样的事,心里觉得挺好奇的,点头应下。

待那只朱嘴灰鹰火急火燎的飞上来,战战兢兢的落在船头,他问道:“你是要用这羊皮卷换刚才的那些赤焰果?”

“啾——,啾啾。”朱嘴灰鹰小声的叫了三声,将羊皮卷放到船头。

余莽回过头来,翻译道:“大人,它说,刚才多得了十二枚赤焰果,用羊皮卷跟我们换。”

这下,连沈云也不禁乐了,直道“有意思”。

端木光撇撇嘴:“它数错了!明明是十八枚赤焰果!”

余莽解释道:“它能数数的上限是十二。超过十二的,它都会当成十二。”

“太聪明了!象它这样做买卖,一辈子也吃不到亏。”端木光笑哭了,“以后,我们跟它们做买卖,要警醒一些才好。”事已至此,大人的意图再明确不过。而他也看好这条得天独厚的财路。

余莽会意的笑了。

“我看看羊皮卷上有什么。”沈云伸手,隔空一抓。羊皮卷到手。

那只朱嘴红鹰顿时浑身瑟瑟发抖。

“可怜的小家伙,为了一口吃食,这是豁出去了啊。”端木光啧啧的摇头。

沈云打开羊皮卷一看,果然是一张手绘的地图。应该是匆匆画成的,没有字,只有图,且非常之毛糙。

不过,他看不出是图上画的是哪儿。三人之中,唯有端木光来过大泽。是以,他将羊皮卷递给端木光:“端木,你来看看,图上画的是哪里。”

“是。”端木光敛了笑,双手接过地图。拧着眉头左看右看,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来,答道:“大人,这是正清门弟子惯用的绘图手法。”说着,将图呈到沈云面前,指出图上的两个象蝌蚪一样的不显眼图案,“这是他们嫡系弟子用的暗语。小的曾经在正清门混了两年,专门收集他们的暗语。嫡系的暗语都跟蝌蚪一样,彼此之间非常相近。小的要翻查对比一下,才敢确定它们的意思。”

“正清门!仙门的新秀,现在已经排在十大门派的第二位。据说极有可能在下一次比武中,荣升十大门派之首!”余莽的眼睛亮了。

沈云不由想到了叶罡。吐出一口浊气,吩咐道:“行,端木,你去翻查。”

第七二一章 两个暗记

端木光盘腿坐下来,拿出一本半指厚、巴掌大的半旧黑皮小本儿,真的对着地图,翻查起来。

余莽觉得好奇:“端木老弟,为什么不用玉简记录呢?”明明玉简用起来要方便得多,而且也便于保存。

端木光抬头答道:“玉简确实是方便些。但不便于更改。我这些都是今儿一个暗记,后两天再一个暗记,这样一点点收集起来的。这些暗记非常之相似,很容易搞错。一旦错了,便要改正。这样一来,还是直接描在纸上要准确一些。”话一出口,他心里突然觉得从未有过的轻松:以前,他是很不愿意提及与暗探有关的事。但现在,他发现自己已经能坦然的面对过往的种种。

原来如此。余莽了然的点头:“你说的很有道理。”

没用多长时间,端木光先后找到了那两个暗记,起身,指着地图,眉开眼笑的向沈云禀报道:“大人,找到了!它们分别是‘中心’和‘异宝’的意思。”

“会是什么地方的中心?大泽吗?”沈云看了一眼地图,“从地形地貌上来看,图上描绘的地方与大泽不太相符。端木,你去过大泽的中心地带吗?”

端木光老老实实的摇头:“传言大泽的中心地带有几只十阶妖兽盘距,凶险之极。小的就这点修为,不敢涉险。”

“这个,我也听说过。当年没有来大泽,其中就有出安全的考虑。”余莽在一旁叹了一口气。当年的他,刚刚得了大机缘,初通灵智。远不及现在之自信。所以,面对十阶妖兽,心里仍然虚得很。好吧,就算是现在,要他独自去面对几只恶名远扬的十阶妖兽,他还是心里有些虚。毕竟他的修为弱了些。即便有血脉压制,也还是有些底气不足。

沈云却被他们吊足了胃口:“都是些什么妖兽?”

端木光又是摇头:“没有人知道它们长什么样。因为但凡见过它们的人,都没能再回来。”

余莽则道:“如果大人感兴趣,我们不妨靠过去看一看。不用与那几只孽畜照面,在二三十里开外,我便能感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二三十里远,早在沈云的目力范围里。届时,他连妖兽身上的皮毛都能看得一清二楚。而且,这么一点距离,也完全在他的攻击范围以内,用剑气的话,指鼻子不打眼。

都说十阶妖兽的战力超然,想来,二三十里远,在它们面前,也算不得什么安全距离。

沈云略作沉吟,最终还是好奇心占了上风。十阶妖兽也是可遇不可求的存在。连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里都对十阶妖兽的战力赞不绝口,在好几次提及妖兽时,都有提到,从战力上来看,十阶妖兽如果驯化得好,作为奴兽,不会比寻常的灵兽差太远。

所谓奴兽,就是与修士缔交了奴兽契约的妖兽或者灵兽。因为奴兽一旦身死,其主人不会受到任何的反噬,并且,奴兽的数量是没有限制的,所以,修士们最喜欢降服高阶妖兽,将之收为奴兽,以增强自己的战力。于是,奴兽又有“战兽”之称。

沈云没有收奴兽的打算。他只是纯粹的好奇,想亲眼见识一下,十阶妖兽做为妖兽里的顶尖存在,连余莽这种血统较为精纯的灵兽也忌惮得很,它们到底是个什么样子,战力如何。

不过,眼前还有一桩事没有问清楚。

他指着老老实实立在船头的那只朱嘴灰鹰对余莽说道:“能不能跟它问出来,这张地图是从哪里得到的?”如果能问出来的话,更能确定图上的位置。

“朱嘴灰鹰的记性还算不错。我试试看。”余莽看着朱嘴灰鹰,直接发问,“你是从哪里捡到这张羊皮卷的?”

朱嘴灰鹰偏了偏头,象琉璃一样的圆眼睛眨呀眨。少许,它“啾啾”的又叫唤了几声。

余莽转过身来,神色古怪的翻译道:“它说,是在前面的树林里。有两个人族打架,打了三天三夜。最后,两个人都死了。它把这张羊皮卷捡回去,垫在窝里,觉得很舒适。所以,才献给了我。”

闻言,端木光飞快的往手上打了一记去尘术,嫌弃的哇哇大叫:“我说怎么闻着有一股鸟屎味儿呢。”

余莽再也憋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端木老弟何止是手上沾了鸟屎味儿!刚才,他看到了,端木光翻书时,每次都会先往手指头上沾点唾沫……好吧,这么恶心的事,大人面前,他就不说了。

沈云忍住笑,分析道:“如果是这样的话,很难判定图上的中心,是否就是大泽的中心地带。”不过,他还是想去会会那几只十阶妖兽。

是以,又道,“既然来了,就去会会那几只妖兽。”

“太好了!”端木光对余莽挤眉开眼,“它们盘踞大泽的时间甚是久远,收集了不少好宝贝。在仙山,这是人人尽知的秘密。”以前,他也就是听一听罢了。不过,这一次有大人和老余哥在,情况自然大不相同。前些天,大人掐算出来,说近段时间在这个方向上的运道好,指不定就是应在那几只十阶妖兽上呢。

余莽心领神会。老实说,他早就对几只孽畜积累的身家产生了深厚的兴趣。只是他向来不做没把握之事,这才一直没有来大泽。

“大人,我们还是朝着东南方向走吗?”他按下心中的亢奋,问道。

沈云又看了看地图:“先往东南方向走。沿途我们找一找,看能否找到图上的所在。找到了的话,就去图上标记的这处有异宝之地看看。”如果没有找到……也不知道十阶妖兽会不会看地图。受刚才余莽向朱嘴灰鹰问话的启发,他觉得实在找不到的话,不妨试着跟那几只十阶妖兽打听一二。它们盘踞中心地带的时间不短,肯定熟知那里边的地形地貌。

听大人的意思,没有动那几只孽畜的想法……余莽看向端木光。

后者耸耸肩,给了他一个“先看看”的眼神。

对哦,等找到那几只孽畜再说。余莽瞬间与他达到了共识。

“你回去。”余莽打发走了朱嘴灰鹰。

飞船再次启航。目标,东南方向,大泽的中心地带。

第七二二章 中招

一行人往前走了数百里。

前面不远处突然现出一个象极了圆馒头的绿色小山包。它独自耸立在一望无边的大草原上,甚是醒目。

“过了那个山包,再往前走,就是中心地带了。”端木光放缓速度,出声提醒道,“进入里面的修士,据说,不见有再出来的。”

余莽深吸一口气,使劲的嗅了嗅,脸上现出狐疑之色:“奇怪,我闻不到附近有妖兽的气息。”

端木光耸耸肩:“我也没有发现。”

两人不由齐齐看向三人之中修为最高的沈云,意思再清楚不过——此时,天色将晚。是在外面宿营,明早再出发,而是不作停留,直接进入中心地带,全凭大人拿主意。

沈云自从魔族血统提升到心魔族之后,对于气息的感知也是一日千里,变得非常之敏锐。并且,只要他闻过一次的气息,便象刻在了骨头上一样,不会再忘记。下一次,哪怕隔着四五十里远,也能立时分辨出来。

进入大泽后,沿途,他见过的妖兽种群数以千计。象是采样一般,他没有刻意,却也记下了所有的这些妖兽的气息。现在,周边有没有这些妖兽,他根本不要用眼睛去看,只要吸吸鼻子,闻一闻,就能知晓。

然而,此刻,面对着开阔的空地,他也闻不到妖兽的气息。不管是熟悉的,还是从未闻过的。

更让他觉得不太稳心的是,四周实在是太过安静了。

按理说,太阳将要西沉,正是蛰伏了一天的妖兽们将要出窝活动的时候。不可能这般的安静。

突然间,他意识到,周边的一切都不太真实,眼前的情景更是被一个无形无色的巨大罩子给隔离出来的似的。

“确实很奇怪。”沈云不动声色的运转道力,举目远眺。

小山包及其后面没有灵力波动。

没有阵法,不是阵法使然。

那就更奇怪了……沈云略作沉吟,很快做出决定:“安全起见,我们先在外边露宿一晚。”

端木光还是觉得不安全,弱弱的提议道:“这一带地势太平坦了,连蓬高点的草也找不到,不好遮掩……大人,要不小的将飞船再开回去一些?”

余莽挺了挺胸膛,却欲言又止。

沈云环视四周,最后,指着前面的馒头山说道:“我们今晚就住在那山顶。”

“啊?”端木光险些惊落下巴。

这回,连余莽也淡定不起来了:“大人,会不会离中心地带太近了些?”意识到自己有点长那几只孽畜的威风之嫌疑,又急忙解释道,“我觉得这一带很古怪。不象是那几只孽畜能摆出来的场面。”

言下之意,他觉得,中心地带的危险并不仅仅是因为传言中的那几只十阶妖兽,而是里头另有名堂。

其实,沈云也是这么认为的。并且,他越看在前面充当界山的馒头山包,越觉得有问题。有道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所以,他才决定去山上住一晚。

这一路走来,他发现,越是高阶的妖兽,越是机警。再者,以他的修为,也能轻松了解方圆四五十里以内的动静。他们现在就在中心地带的边上。有些话还是不要点破的好,免得被里头的强大存在偷听了去。

“无妨。那里看上去也没有什么古怪的。”他含糊的答道。

闻言,余莽与端木光皆不再吱声。

不一会儿,飞船降落在馒头山顶的一块草地上。

此时,太阳已经下山了。晚风之中,雾霭沉沉。三人站在馒头山顶,不约而同的看向中心地带。那里的夜雾更浓,隐隐约约的,只能看到一些巨大的斑驳影子。以沈云的目力,也分不辨不出来那些影子是山,还是别的什么。

余莽目力最差,索性放弃了用眼。他面对中心地带,再次使劲的吸鼻子。少许,摇头说道:“还是闻不到妖兽的气味。”

恰好一阵晚风吹过来,端木光禁不住打了个冷战,没来由的心里紧张了起来。他赶紧望着自家大人。

沈云收回目光,淡声说道:“无事。草原上起夜雾,很常见。今晚早些安置,明天一早,我们进中心地带。”

“是。”端木光似乎心里有了底,响亮的应道。

担什么心?大人的眼睛利着呢。既然大人说无事,是寻常的夜雾,那就错不了。余莽也轻轻的甩头,不再乱七八糟的想东想西。

还是端木光搭帐篷。前几晚,余莽都是站在一旁,袖着双手陪他说话。今晚,破天荒的主动帮他打下手。

两人合力,飞快的将帐篷搭了起来。

端木光想了想,走到沈云面前,主动请缨:“大人,小的今晚还是睡在外面吧。”

沈云故意装做没听懂:“这里的雾气这么重,外面如何睡得?帐篷里宽敞得很,不多你一个。”

端木光想要再争取,被他挥挥手打断了,只好做罢。

其实,魔修也有昼伏夜出的习惯。端木光也是晚上比白天更精神。只是近段时间,他白天要驾御飞船赶路,甚是辛苦,所以,到了子夜的时候,才会生出些许困意,打个盹。而没有睡觉的时候,他都是在炼功。

余莽是灵兽,天性就是昼伏夜出。以他现在的修为境界,平常是不需要睡觉。真正的困劲上来了,往往一睡就是大半年。而恰好现在不是他的睡眠期。晚上的时候,他闲来无事,会出去打点野味回来,烤得香喷喷的,给沈云和端木光充当霄夜。

然而,不知怎的,今晚,两人都一反常态,进了帐篷后,才盘腿坐下来,没过多久,便困劲上来了。一个坐在那里,脑袋好比小鸡啄米,一点一点的;另一个则呵欠连天。

沈云看不下去了,劝道:“要是困了,便早些睡觉。养足精神,明天才能早起。”

“是。”两人迷迷糊糊的应着,一倒头,便鼾声大作。

沈云看了一眼帐篷外面,闭上眼睛,继续运功抵抗。与他们俩不同,进了帐篷后,他便敏锐的察觉不对劲,似乎特别的疲劳。

好厉害的法术!沈云想出声示警,却发现端木光与余莽已双双中招。心念电转,他索性将计就计,只是暗中运转功法,抵抗困意。

外边一直没有什么动静。

子时三刻,突然,外面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由远及近,那脚步声是从山脚传上来的。

在离帐篷十来步的地方,脚步声停住了,迟迟没有再动作。

沈云睁开眼睛。

余莽与端木光仍然睡得正香。

“道友,外面夜深雾重,何不进帐来小坐,喝盏热茶,去去寒气?”沈云对着帐篷外面扬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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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二三章 郝田的邀请

“怎好意思深夜打扰。”帐外响起一个苍老的男子声音,“在下初至大泽,对这里的地况不熟悉,连夜赶路,错过了夜宿点。道友高义,且容在下在这外面歇歇脚。在下向道友保证,待到天亮,一定离去。”

那是一个清瘦的黑袍老年男修,元后修为,须发花白,眼角的褶子能夹住蚊子。

元后修士又号称“半步化虚”,是相比厉害的存在,称得上是“大能”了。

然而,沈云看他却有些狼狈:头顶的白玉冠歪了,道髻松散,垂下数缕乱发,在晚风中,更显凌乱;身上的黑袍本是一件中品宝器。沈云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件黑袍上有嵌有数枚阵珠,自带避水、火之能。入水不浸,遇火不着。可惜,后背,还有左边的袖底破了一大一小两个口子。黑袍的法力大打折扣,是以,袍边上被夜露浸染上了湿气。

再看这位元后大能的气色,面色略显苍白,气息不稳,刚才的脚步声更是急促之中,带着虚浮。

种种迹象表明,与其说他是连夜赶急路,不如说是刚刚经历了一场恶战。并且,他尚未完全恢复过来,有些强弩之末的味道。

也难怪堂堂的元后大能,会跑到别人的帐篷旁边,以求庇护。

沈云轻轻一笑,朗声应允:“道友客气了,请自便。”

“多谢道友。”老者似乎松了一口气,对着帐篷方向行了一个道礼,这才在原地掀起前袍,盘腿坐下来,旁若无人的自己忙活起来:他先是解开玉冠,重新挽发,然后挥袖往身上轻拂,施了一个去尘术,最后,从怀里取出一只拳头大小的胖肚白玉瓶,自内倒出一枚比鸽子蛋略小一点、黑不溜秋的丹药,飞快的吞服掉。

小心的将白玉瓶重新纳入怀中,老者闭上眼睛,开始打坐。

沈云发现,这是一枚很神奇的丹药。因为不但老者的气色飞快的变好了,而且他身上的黑袍也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自动恢复。

当然,也可能是老者在动用灵力修复黑袍上的那两道口子。

待到两道口子都被修复,黑袍又是浑然一体,由先前的六成新,陡然变成了九成新。老者清咳一声,再也没了动静。

沈云又看了一会儿,发现再也看不出什么,这才收回目光。

可以说,外面的这位老者是他有生以来见过的最显老态,同时,也是修为境界最高深的修士。

我居然能看出元后大能的修为!沈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一双手,心思转得飞快。一般来说,修士最多能看穿与自己同境界的其他修士的修为境界。这一点上说,是不是他的修为境界已相当于是元婴后期了呢?

想到这里,他的心里欢喜不已。

这时,端木光与余莽的鼾声几乎同时停了。两人眨了眨眼睛,惊讶的从地上爬起来,异口同声的说道:“我怎么睡着了?”

这是因为周边那道神秘的困意完全消失了。当然,此时并不是说实话的好时机。沈云睁开眼睛,淡声说道:“兴许是近段时间,长途跋涉,我们又赶得急了些,中间不曾有过停留的时候,你们俩太过劳累了。”

端木光挠挠头,哦了一声。

余莽张嘴欲言。就在这时,他显然是发现了帐外的黑袍老者,拿眼睛看着那个方向,接连的使眼神。

收到提示,端木光也发现了。神色陡然变得凝重起来。

在这样的敏感地带,又是半夜三更的,外面突然多了一个修为高深莫测的陌生人,无论换成是谁,也淡定不起来。

“哦,那位道友连夜赶路,错过了夜宿点,与我们拼个地儿。”沈云很淡定的解释道。

在修真界,这也是常有情形。

余莽与端木光,一个是老妖精,一个是老人精,一听就知道了这里头另有名堂。不过,既然大人如此之气定神闲,又是以同辈的身份,称外面的黑袍老者为“道友”。足以说明,那人的修为,在他们俩看来是高深莫测,但是在大人面前,还不足以为患。

两人相对一视,神色都缓和了下来。

尤其是端木光。只见他握拳掩住嘴,打了一个呵欠,口齿不清的说道:“还早得很……再睡一会儿。”说罢,又是一头倒在厚实的地毯上,闭上眼睛,睡觉。

余莽意会过来,也照样倒下睡觉。外面的黑袍老者于他们俩来说,是个根本就对付不了的厉害角色,所以,他们俩还是老老实实的接着睡觉得很。免得碍手碍脚的,给大人添麻烦。

都是聪明人。沈云垂眸,掩下眼底的笑意。

然而,黑袍老者却是实实在在的在外面打坐。直到东方吐白,他才睁开眼睛,撩起袍角,从地上站起来。

他先对着正东方而立,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静立片刻,然后,转过身来,对着帐篷方向又行了一个道礼,扬声说道:“多谢道友。在下有个不情之请,道友可否出帐一谈?”

余莽和端木光两个其实一直是在假寐。闻言,两人不约而同的睁开了眼睛,露出忿然之色——说好的,天一亮就走的呢!

沈云向他们俩使了个“稍安勿躁”的眼神,起身,大步走出帐外。

他在帐门边上立住身形,与那人保持着十步远的距离,也大大方方的行了一个道礼,长身而立,笑盈盈的问道:“在下青木派沈云,不知道友有何指教?”

“青木派?”黑袍老者目光流转,上下打量着他,面现狐疑之色,“请恕在下孤略寡闻,不知青木派宝山在何方。”

沈云也不瞒他,实话实说道:“好叫道友知晓。我们青木派是新近初成立的一个小门派,在下正在寻找合适的地方落脚。”

“原来是新起之秀。”黑袍老者了然一笑,环视四周,“道友是想在这大泽之中开山立派?”

“并无此等打算。在下只是路过而已。”沈云答道。

这时,朝阳初升,绽放出万道金灿灿的霞光。昨晚看不清的中心地带,也沐浴在这晨光之中,终于露出了真颜。没有起伏的山峦,也没有参天的大树。从山顶看过去,那一边是一片茫茫戈壁。天边,隐约可见一抹黛绿。那应该是离得最近的一处绿洲。

黑袍老者侧身,指着身后的中心地带,笑道:“在下欲往这边去,不知与道友是否有缘结伴同行?”

在修真界,也这是修真同道之间,抱团取暖的常见方式。

沈云用打量的眼神看向他:“还不知道道友高姓大名呢。”

“哦,是在下疏忽了。”黑袍老者爽朗一笑,“在下姓郝,名田,无门无派,乃天地间一闲散人。”

第七二五章 四百一十三号

“这……”余莽和端木光两个双双色变,抢身冲向那块大石。

几乎是同时,沈云陡然轻喝:“不要乱动!”

余莽与端木光听到提示,都连忙站住身形。

然而,还是晚了。

他们到底是移动了少许。

三人只觉得脚下猛然失重。紧接着,眼前一花,齐齐急速的往下坠。

“啊——”

变化突然袭来。连沈云心有准备,也禁不住轻呼出口。余莽与端木光两个更是惊呼连连。

好在这样的下坠并没有持续多久。不出三息,他们的脚底踩到了实物。同时,耳畔传来“轰隆”之声。

沈云顺势打了一个滚,化去下坠的力道,再翻身起来,右手握紧青霜,左手捏成剑指,左膝着地,机警的半跪半蹲在地上,抬头定睛细看。

结果,他发现自己落在一个巨大的木笼之中。

这个木笼通体漆黑,有二三十丈见宽,高达五六十丈。地面是用一尺来宽的长木块紧紧密密的拼接而成。四周,以及天花板则是用数百有如海碗粗的圆木柱围扎而成。

四周漆黑一片,但他看得清,木笼是悬空吊着的。天花板上有两根圆木柱交叉。其交叉的位置恰好是中心位置。有一只巨大的金色六爪钩抓住这个交叉点。而六爪钩的尾部系着比他的腰身还要粗的金色锁链。木笼就是这样被悬吊着。

笼子里再无第二人,只有他一个。余莽与端木光都不见了。

沈云心里不由打了个突。他知道那块麻褐色的条状大石看着有些不对劲,心里存了防备。不想,还是没防住。

不过,此刻再想这些,已没有什么意义。

他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在最短的时间里镇定下来。

我的道力呢……他尝试着运转道力。

很好,道力尚在。

这个发现,比什么定心丸都管用。

沈云吐出一口浊气,细细观察周边的情况。

这里有五行灵气,但是其浓度仅比凡人界的寻常地方要稍微好一点点。也就是仅限于“有”的样子。

木笼是悬空吊着的,而他刚才的滚地动作,对木笼没有丝毫的影响。从他掉入笼中,到现在,木笼至始至终没有晃动丝毫。可见这个巨笼之重量。

他恰好落在一个角落里。是以,他首先去看身边的圆木柱,以及脚底的长木板。

老实说,巨笼做得有些托大了——地面是用长木板拼出来的,做工上乘,整个地面浑然如一体,平整如镜面。但是,每根圆木柱之间却相隔了三尺有余。这样的宽度,够两个他一齐挤出去了。

沈云想也不想,当即尝试着钻出笼去。

他的肩膀刚挨过去,周边的两根圆木柱已然变粗了两圈还不止。三尺宽的“巨缝”陡然变窄,变得不到他的一个拳头宽。

沈云也没想着随随便便的就能钻出笼子去。刚才的动作不过是虚招。真正的实招是缩骨术。

然而,很快,他发现,不管是虚的,还是实的,都一样的没用。

他将缩骨术用到极致,却赶不上周边那些圆木柱的变粗速度……

什么木头,这般难缠!

沈云只好做罢,再度敛神,去看这些看着很寻常的圆木柱。

这一看,心里禁不住“咯咚”作响。刚刚平拂下来的心绪,又起波澜。

以他的见识,居然认不出这些木料。而要知道,他可是将祖师她老人家,还有炼器大宗师玄清子留下来的玉简读得滚瓜烂熟。是以,他虽然不会炼丹和炼器,但却有着一位化虚境丹修与器修的见识,非寻常的元后修士能相提并论的。

不要慌!沈云又做了一个深呼吸,紧了紧手里的青霜,在心里对自己说道。

再度镇定下来后,他先试着用手轻叩手边的圆木柱。

“咚咚!”有如金石之声。

听其声,此木是异常之坚实。

沈云又深吸一口气,暗中运转道力,使上两成的力道,用左手的剑指去戳圆木柱。

不料,却好象戳在豆腐块上。两根手指瞬间完全没入木柱之中。

某人难以置信的看着这一怪异之现象——以木质的坚实度,他哪能这般轻易戳入木柱里?

狐疑的拔出手指头。

转眼间,木柱上的那个指孔合拢,恢复如初。

果真如此!

都是些什么鬼木头啊,太诡异了!沈云立刻放弃了破笼而出的粗暴计划。

该做的,能做的……统统都试过了。最终,沈云发现自己此时真的象极了落入牢笼之中的困兽,除了等待,别无他法。

好吧,既来之,则安之。我且耐心等待便是。

思及此,他索性盘腿坐下来,将青霜横摆在两个膝头。

就在这时,头顶骤然投下一道圆柱形的金光,将他整个儿罩住。

一道男声振耳欲聋。

“第四百一十三号,啊哈,是个新家伙!人族,元后修为,呀,看上去是名剑修!”

妈蛋,说话的这位老兄象是磕多了大补丸,声音甚是激动。

激动个球啊!

去你的四百一十三号!

金色的光柱并不是很强烈,打在身上,也没有造成不适之感。沈云很快适合下来。但他很不喜欢这家伙说的话,还有用的语气。听上去,他好象是展台上待售的货物。

他拧了拧眉头,抬头去看。

不想,金色的光柱却是突如其来的出现,又突如其来的消失了。

周边又陷入一团漆黑。

只是一黑一亮再度变黑,他的眼睛明显反应不过来。又过了片刻,他才重新适应黑暗,目力迅速恢复。

这时,他看到巨笼的一面上多了一物。

从他的角度,看到的是背面。不过,并不妨碍他认出来,那是一串巨大的金色符文。其内容恰好是“四百一十三号”!

该死的!这里到底是个什么鬼地方!

沈云的心底噌噌的腾起怒火。

“嗒啪”,脚边突然落下一块金色的小木牌。

沈云顾不上发怒,机警的收拢脚,双目紧盯着那片木牌。

牌面上写着一段文字。不是符文,是仙山和凡人界都通用的文字。

“接下来,你有三场比斗。全胜,方可离开此笼!详情,请看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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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二六章 角斗士

什么意思?怎的提及了比斗?要我与谁比斗?沈云讶然。

略作沉吟,他使出一记翻云掌,将木地板上的金色小牌翻了过来。

背面写满了蝇头小字。一条条、一桩桩的罗列着,竟有十条之多。

沈云的浏览速度极快,只是扫了一眼,便看完了。

顿时,一颗心猛的沉了下来,直坠谷底。

照上面的条条款款所说,他莫明其妙的成了一名“角斗士”。接下来,他要参加三场角斗。对手是人形傀儡,修为在元婴境。

每一场角斗没有言明角斗士要“性命相搏”,但字里行间透出来的意思,于角斗士来说也跟生死决战没有太大的区别:三场角斗之间只相隔一个时辰,每一场的角斗没有时限。要么角斗士战胜人形傀儡,角斗结束;要么角斗士被人形傀儡打死,角斗结束。比斗场上,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降行为。

身为角斗士,只有连胜三场,才能离开木笼。另外,角斗士还能提出一个愿意。当然这个愿意是有限制的。它可以是一万块中品灵石,或者一件等价的法宝、丹药、功法……等等,唯有一条不能行,即,角斗士本人重获自由。

因为在条款的第一条里写的很明确:角斗士被角斗场捕获的入侵者。失去自由,是所有角斗士付出的第一重代价。只有当角斗士满足了角斗场的所有条件,才能重获自由;

而第二条写的是:所有同时入侵角斗场的入侵者,会被自动的视为一个团体。角斗场方面认为,共同进退,才叫做一个团体。所以,只有团体里所有的角斗士都获得了自由,他们才能离开。

看完之后,沈云立刻明白过来——为什么之前端木光说,但凡进入中心地带的修士,都不曾再出来。

不用说,都是被当成入侵者抓了起来,变成了角斗士,被困在这个木笼里,参与角斗,一直战斗至死。

没错!就是战斗至死。沈云觉得自己一点也没有夸大其辞、杞人忧天。那些条条款款分明就是这个意思。

这么一想,他觉得那些流传开来的关于中心地带的传言,绝大多数是假的。甚至是这个所谓的“角斗场”故意放出来的。几只十阶妖兽,身家巨厚……所有的这些,通通是为了吸引高阶修士入毂罢了。

而那个神秘的黑袍元后老者,不用说,肯定是角斗场里的人。昨晚,见他们三人在中心地带的边界上停了下来,担心他们临场改变主意,所以,角斗场方面派出了黑袍老者。

黑袍老者消失之前说的那句话,现在也完全解释得通了——余莽和端木光他们两个现在必定也成为了“角斗士”。可惜,他们俩的修为较弱。尤其是余莽。他虽然没见过余莽出招,但完全看得出来,那是一个战斗渣,最大的本事就是赚钱,其次是布幻阵。真刀真枪的比斗……阿莽怕是连第一场都扛不过。

而按照第二条之规定,他、端木光,还有余莽,他们三个是一个团体,必须共同进退。而三人之中的任何一个没能坚持到最后,三个人都无法重获自由。

所以,在黑袍老者看来,余莽和端木光就是拖他后腿的存在,完全没有什么用处。

这家伙祝福他继续能“继续保持这样的认识”,绝对的是幸灾乐祸。

沈云现在想来,唯有摇头苦笑。

当初,他就是觉得不太对劲,所以,为安全起见,才将阿莽和端木他们俩喊进帐篷里,提出让他们俩先回边界去。

只可惜,他们俩显然对面临的风险预计不足,而他也没能坚持。

千金难买早知道。如今已沦为“角斗士”,身不由己,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反正现在什么也做不了。沈云深吸一口气,索性静心敛神,专心致志的练功,保持着最佳状态。据他分析,用不了多久,便要面对第一场角斗。

果不其然,他刚走完一遍功法,先前的那道金色光柱又从天而降,将他整个儿罩住。

几乎是同时,亢奋的男声再度响起:“啊哈,四百一十三号竟然在练功!真希望我们的四百一十三号接下来,还能保持这份淡定,不叫我们失望。”

狗屁!沈云依然双眼微合,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

男子又叽哩呱啦的说了一通,完全没有顾及沈云的脸面。

渐渐的,沈云品出味来。这个从头到尾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家伙,分明是有意要激怒自己。

就象他小时候在石秀县的市集里,看到别人斗鸡一样。要比斗之前,两只斗鸡的主人都会先撩拔斗鸡,激怒它们,使它们生出最大的战意,以确保接下来的比斗精彩、有看头。

那时的他,也曾是看客之一。

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也会成为一只“斗鸡“。

沈云不由满头黑线,同时,心里好奇极了:难不成在周边的黑暗里,隐藏着看客?

心念一动,他暗中运转道力,深吸一口气。

结果很快就出来了。除了他自己的气息,再也察觉不到别的气息。

此时此刻,仿佛天地之间,唯有他独自一人,再无别的活物。

罢了,想那么多做什么!没听那家伙说吗,第一场角斗马上就要开始了!沈云再度敛神,古井无波的双膝搁着青霜,盘腿坐在地上。

而男子自说自话了这么久,见始终没有什么效果,也终于偃旗息鼓,讪笑道:“四百一十三号如果不是聋了,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他是一个真正的修士,意志之坚定,超过我们的预料,完全不为外物所干扰。如果是后者,我完全相信,四百一十三号今晚会有极为精彩的表现。啊,角斗马上就要开始了。四百一十三号是骡子是马,马上就能见分晓。我们拭目以待!”

沈云到底年轻气盛,又做了这么久的“主公”,何曾受过这种污辱!

刹那间,他只觉得热血上涌,险些要跳起来,破口大骂。

不过,心念一转,他又冷静下来,在心里冷笑道:差点儿道了这厮的道。

果然,男子安静了片刻,蔫声说道:“我要去查一下四百一十三号的资料。我怀疑他们没有把四百一十三号的所有资料送到我这里来。因为我怀疑这个家伙根本就是聋子。还有一百零七场,我主持的角斗就满一千场了。从来就没有我搞不定的角斗士。嗯,肯定是他们有人故意的,他们想看到我出糗。啊,绝对是这样的!好吧,我不得不承认他们成功了一回。下面,放我们的傀儡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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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二八章 不断升级的傀儡

好在人形傀儡的速度原本不快,加快一倍,也还不足为患。

但沈云长了记性。他隐约感觉到,眼前这具傀儡的攻击力是有等级的。而人形,只是傀儡的最低攻击状态。处于这个状态时,其速度与力量,还有招式,只相当于寻常的元婴初期境界的修士。

从目前来看,触发傀儡升级攻击状态的条件之一是,他伤害到了傀儡,却没有找到其罩门,做到一击即中。

就象刚才。因为他的失手,傀儡瞬间升级,不但背后伸出来四条蜘蛛脚,而且攻击的力度与速度皆翻番,招式也较之前凌厉得多。攻击力差不多接连升了两重小境界。

意识到这一点后,沈云不敢再冒然出招,封紧门户,以防守为主。希望能够在对战中找到傀儡的罩门所在。

而傀儡却没有任何顾忌,六把尖刀挥舞得呼呼生风,好比两只大刀轮一般,呈碾压之势。迫得沈云不得不连后退。

数十息之间,双方已经战了百来个回合。

而沈云且战且退,已被迫到角斗场的一个边角上。

就在这时,傀儡的后背上再次发出“叭”的一声。

沈云听得分明,心道:不好!

只见傀儡身形一晃,腰间猛然发力,“咔嚓”一声,突然折了下来。

两条长腿同时往后一抻,脚底各自弹出一把三尺来长的尖刀。

上半身的一双胳膊与四条蜘蛛腿,与这两条合力,呼的将整个身躯高高的撑了起来。

这……又升级了!

傀儡完全放弃了人形,这是要变回蜘蛛的形态啊。

沈云心里打了一个突。

转瞬间,低头看着自己的脚下,他又领悟出一条来。在角斗场的四边各有一条灰黑色的暗线。先前,他以为这些暗线是装饰用的。现在看来,全然不是。它们是界线。

只要他退到了边缘,任何一只腿踩到或者跨越了其中的一条暗线,傀儡明明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也会自行升级!

就象现在这样。

所以,一味的避让、后退,也是等于自寻死路。

呼吸之间,傀儡再次变形完毕。它变成了半人半蜘蛛的状态,慢慢的抬起头来。戴着面罩的脸上,仍然只露出一双黑洞洞的大窟窿。

兴许是心理作怪,沈云总觉得在它抬头的那一刹那,大窟窿里有一道幸灾乐祸的暗芒,飞闪而逝。

那神色,象极了黑袍老者郝田!

既然不能退,那便迎上去!

沈云提剑站在角落里,仍然是面无表情,但是,状态明显与刚才不同了。身上腾起战意,这回,他选择了主动出击。

不等半人半蜘蛛状的傀儡发作,他用右脚尖轻点地面,施展“穿云步”,拔起身形,翻身飞越过去,轻飘飘的落在其身后。

傀儡的反应也不俗。在他刚刚立稳身形的那一瞬间,那两条仍然保持人形的后腿同时挥扫过来。尖刀寒光闪闪,发出呼呼的破空之声。

果不其然,速度比先前又快了一倍。

这样的攻击力已经不让元婴中期境界的人族修士,较之前又升了差不多两重小境界。

沈云在心里冷哼一声,更加的谨慎。

目前,他还是能轻松应付。但罩门还是没有找到,如果再触发傀儡,叫其再升上几回级,他的处境绝对会变得越来越艰难。

思及此,他将周身的门户封得更加严实,继续观察傀儡,希望能够尽快找到其罩门所在。

而傀儡较升级之前灵活了许多,低头,俯身,伏腰……三两下,它翻了过来,八把尖刀,又呈刀轮状,逼向沈云。

这回,沈云不再一味的避让。他仗着身法速度的优势,施展穿云步,转着圈穿儿攻击傀儡。后者完全被他封在原地,只能团团转。

而沈云乘机寻找其罩门。

可惜的是,他围着傀儡转了三圈,与之交手了两百多个回合,还是没有找到罩门。

这家伙,到底有没有罩门啊!

沈云有点儿怀疑自己对于傀儡的认知。

以他的武力值,对付现在这只傀儡,绰绰有余,所以,道力的消耗不大。一连三四个回合下来,尚且不觉得有什么。

但这只傀儡也同样没有丝毫的倦意啊。

光是这样的拖下去,绝对不是办法。

沈云觉得不能再一条道走到黑了,必须寻找它法。一时之间,心思转得飞快。

哪知,从傀儡的后背上又传来熟悉的响声:“叭!”

它又要升级了!

可是这回,我既没有伤到它,又没有踩到四周的暗线……沈云不由眉尖轻皱,心道:莫非还有时限不成?

这一次,他围攻傀儡,压着后者团团转,占据了主动,完全把控住了节奏。不知不觉之中,距上次傀儡变形升级,恰好是一刻钟。

所以,这是第三条触发傀儡升级的条件?

沈云心里气极。

莫明其妙的成了入侵者,被动的成为角斗士,象只斗鸡一样,被一群藏在黑暗后面、连脸都不敢露一个的鼠辈围观、取乐……他真的是受够了!

本已负气,再加上接连吃了两回亏,这一次沈云学乖了,不再光看着傀儡升级变形。

他更加的主动。

哼,我就不信把你整个儿拆散了,你还能变形!将满腔的愤怒化作凌厉的招式,拉出一串残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刷刷的接连刺向傀儡的各个节点——之前的周旋与观察,也不是无用功、白费力气。他在傀儡身上找到了一百三十六个暗藏在玄铁铠甲之下的接连节点。

刹那间,傀儡的周边都是他手执青霜的影子。

不出两息,他手执青霜立在傀儡的正前方,左手的剑指化掌,对准傀儡的前额全力拍下去。

这一次,傀儡的头部也在变形。一直覆盖在其面部的玄铁面罩已弹开一半,里头露出一只长满利齿的蜘蛛嘴。在半开半合的嘴的中央,含着一个与沈云的拳头大小相差无几的黑色吸盘。

可以想象,这回变形之后,它会变成什么样子!

不过,随着沈云全力的一掌拍下,这一切都结束了。

“砰!”

玄铁面罩,还有尚未来得及完全展开的蜘蛛嘴完全塌陷了下去。

紧接着,“哗啦啦”傀儡被肢解成一百多块,散落一地。

世界突然又安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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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二九章 第一场,过!

“骨碌骨碌……”

凌乱的木头堆里滚出来一只小号的酒钵大小的黑色圆球,打破了这份寂静。

“沙沙沙!”

黑色圆球好比是磁石,滚过之处,散落的木块飞一般的自行向它靠拢!

不好!这只傀儡在自行修复!

沈云岂能叫它得逞?

当即一扬青霜,五色的剑气化成一道锋利的剑刃,全力斩杀下去。

目标:黑色圆球。

“砰!”

圆球应声自正中间一分为二。从里头喷出一道黑烟。瞬间弥漫开来。

“哈哈哈……”熟悉的笑声再度响起。

是郝田的笑声!

还有黑烟里透出来的气息也正是郝田的。

绝不会错,这道黑烟是郝田所化。

原来这厮一直藏在黑色圆球里,指挥着这具傀儡与我比斗!

沈云大怒,右手将青霜横于胸前,左手挥袖,欲使出流云袖。

而黑烟象是看破了他的心思,一边飞一般的四散逃逸,一边飞快的叫停:“沈道友,息怒!息怒!这一场角斗,你赢了。呃,我要是你,当赶紧的收了这只傀儡残碴……”

沈云心中一动,流云袖立时改了道,卷向地上的残碴。呼啦,将之尽数收入冰雪秘境之中。

黑烟似乎凝滞了一下。郝田的声音亦戛然而止。旋即,又响起来:“你!厉害!”

说话间,黑烟散得更快了。话音刚落,已然散了个精光。

沈云其实也没有想拿他怎么样。刚才的流云袖不过是他认出郝田的声音后,下意识的出招。他没有想到是,郝田为了脱身,竟然以傀儡残碴为诱。

而这厮也定是没有想到,他的流云袖比刚才的那一剑,还要快准狠,竟然真的在瞬息之间,卷走了所有的残碴。是以,震惊之后,声音都变了。

沈云听得出来,这厮说最后那句话时的痛心疾首。

真的是心情大好!

就在这时,一道金色的圆光柱再度从天而降,落在刚才傀儡散架的地方。

不用说,这道圆光柱是来收捡傀儡残碴的。

呵呵,晚来一点点!

结果自然是它扑了个空。在干净的地面上晃了两下,嗖的一下,又消失了。

这一点也证明了,刚才郝田的“提醒”确实是为了脱身的权宜之计。

沈云面无表情的手腕轻旋,挽了个剑花,撩起前袍,在原地盘腿坐下来。他仍然将青霜平搁在两个膝头之上。

不一会儿,头顶哗啦作响,飘下来一物。

沈云没有抬头,只是轻轻一挥右手,又是一记流云袖,将之卷了一看。

是一张两个巴掌大的金黄色符纸。

上面只写着四个红艳似火的符文:第一场,过!

沈云一眼就看出来了,这四个符文之中暗含火符。

捉弄人的小把戏尔。他再度挥袖,将符纸果断的远远甩出去。

“呼——”,符纸转眼飞至两丈开外,被腾起的一团拳头大的符文吞没。

“好吧,四百一十三号,接下来,你可以休息一个时辰。”那个聒噪的男子又出声了,“一个时辰之后,开始第二场比合。四百一十三号,祝你好运!”

这回,男子说话极为简练,难得的一个字废字也没有说。

接下来,地面上的四条暗线齐齐亮了起来。

整个地面急速回缩。

少顷,恢复到了原来的大小。

紧接着,“哗啦——四面的圆木柱栅栏再现。又一声“哗啦”作响,天花板,还有巨大的金色六爪钩都出现了。

角斗场不见了,变回了原来的巨木笼。

沈云这才闭上双眼,打坐练功。

第一场角斗极有可能是试水战。接下来的第二场,其难度只有可能会更大。不用说,他将要面迎巨大的挑战。并且,他完全没得选择。

而准备的时间只有一个时辰,是以,抛开杂念,抓紧时间将状态恢复到最佳状态,才是他目前唯一要做的。

练功的时间往往过得极快。一个时辰,他刚好走一遍功法。

金色的圆光柱准时的落下了下来,将沈云整个儿罩住。

男子的声音复又响起。还是先前的简练风格,话话里也透着浓浓的赞赏味儿:“将要开始的是我们四百一十三号今天的第二场角斗。四百一十三号是今天开始角斗的新人。他是我见过的最为冷静的角斗士,完全不为任何言语所干拢。他有着惊人的爆发力。在首场角斗里,四百一十三号的表现非常之精彩。我们期待他在接下来的这场角斗里,能有更精彩的表现。”

从头到尾,只字不提傀儡残碴被收走的事。沈云仍然是闭着眼睛,默声静听。听到这里,心里明白过来——那只傀儡十之八九是郝田的私有物,并不属于角斗场。所以,他收走了傀儡残碴,郝田心痛极了。但角斗场方面并没有什么损失,是以,代表角斗场主持这场比赛的男子根本就没提这茬子事儿。

“放傀儡战士!”男子再度宣布。

沈云睁开了眼睛。

只见巨木笼再度变成角斗场的样子。百来步开外,又有一道金色圆光柱落下。

不一会儿,两道金色圆光柱都消失了。

对面的傀儡投下一道巨大的黑影。

沈云微微抬头,心道:好大一坨!

那是一只盘旋起来的黑色巨蟒。看上去,个头比郝田的蜘蛛傀儡足足大了一半。做工亦是精致得很,硕头的铁硌头三角头,也瞪着一双赤红的竖眸,嘴里吐着猩红杏子,比沈云的小臂细不了多少。

这样的存在,如果在外面,足以让人后背生寒,不敢恋战。

但是,角斗场上,除了战到底,别无选择。

况且,按上一场的套路,眼前的状态,是这只蛇形傀儡的最高攻击状态。

沈云重新握住青霜,目不转睛的盯着对面的傀儡,从容不迫的站了起来,心道:至少在这个角斗场上,我不会给你变成这副状态的机会!

果不其然,对面的蟒形傀儡晃了晃头,迅速变身完毕。

依然是人形傀儡。但是,它保留了那条又圆又粗的尾巴!

显然,它并没有变到最低攻击状态。

第二场角斗的难度果然加大了不许。沈云不由紧了紧手里的青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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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三零章 一击即中

估计是躲在黑暗后面,全程围观了刚才的第一场角斗。巨蟒傀儡显然是吸取了郝田的经验教训,从一开始就防着沈云主导节奏,变身完成后,拉出一串残影,冲至场中。身形尚未站稳,七尺来长的大蛇尾,“啪”的一声,恶狠狠的向着沈云拦腰扫去。

它展现出来的攻击力和速度,都比第二次变形后的半人半蜘蛛傀儡高出一重小境界,直接提升到元后境界。

沈云因为一直在凡人界的缘故,缺少与高阶修士或者妖**战的经验。但并不意味着,他缺少临战经验。因为他曾数十年如一日的在冰雪秘境里,与速度极快、变化诡异多端的大小旋风们拼杀。

并且,在流过无数血汗之后,无师自通的练成了以快制快的快手剑。

是以,沈云最怕的不是对方出手快。

只要对方的速度快不过冰雪秘境里的大旋风们,且与他比斗时,试图以快制快,那么,他真的会因为正中下怀而从心底里感到高兴。

眼下就是!

腰身微微一拧,沈云轻轻的避开了巨蟒傀儡的尾巴攻击。

“这……好诡异的身法!啊,他是怎么做到的?轻轻松松的避开了郝苦的必杀……”男子惊呼。

“闭嘴!”那个淡漠又不失威严的声音再度响起。

于是,男子又一次安静了。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沈云听明白了,这次也一样,有一个元后的修士躲在巨蟒傀儡的身体里,操纵着傀儡与他角斗。这个修士名唤郝苦。

是郝田的兄弟?沈云目光微闪。

巨蟒傀儡眼下的速度充其量也就相当于冰雪秘境里的最小旋风。

再者,沈云经历了一场角斗之后,积累了不少经验。比如说,目前,他至少知道三条触发傀儡自行升级的红线;他还知道,不要妄图去寻找傀儡的罩门。因为它们的罩门只有将傀儡拆散,才会露出来。

是以,这一场,他的应战方案非常之简单粗暴——不触犯傀儡自行升级的红线,尽量在一刻钟里,找出巨蟒傀儡的所有关节点,以做到一击即中,拆了巨蟒傀儡,打爆郝苦藏身的黑色圆球。

而目标也同样很明确。他看上了这只更厉害的巨蟒傀儡,欲将之收入囊中。

避让过蛇尾的袭击后,沈云主动出击。青霜一场,剑气如虹,化作五光十色的一道攻击网,瞬间以碾压之势抛向人形的巨蟒傀儡。

后者看样子被他身上迸发出来的强大气势给震慑到了,竟然明显的愣了一下。

高手过招,哪能如此公然走神?

一时间,傀儡的门户大开,等于是脱光了给人看一般。

而沈云也没有跟它客气,大大方方的看了一眼。

不凡的目力+强大的记忆力,再加上之前这尊傀儡闪亮登场时的所见,沈云已将之看得一清二楚。

心念电转!在他的脑海里,现出一尊一模一样的人形的巨蟒傀儡。

它的身上象是蒙上了一层金光灿灿的蛛网。

那是沈云在飞快的计算,如何才能利用关节点,将之完美的拆开!

此时此刻,上古掐算术被他发挥到了极至……

依附在傀儡上面的傀儡回过神来,不由打了一个哆嗦,暗道“糟糕”,连忙全力反击铺过来的剑网。

然而,晚了!

就在他这么一愣神的刹那间,沈云不但将他的傀儡看得清清楚楚,而且计算完毕,制订出了完美的具体攻击方案。

只见他再次挥剑。

“飞花拂柳”!

五色剑气化成数百细丝。嗖嗖嗖,这些流光溢彩的细丝准确无误的扎进了傀儡的身体。

立时,郝苦发现自己失去了对傀儡的实际控制。

那些细丝究竟做了什么?

深深的不祥之感象一股灼热的电流,烧得尾巴骨“噼叭”作响。还没有完,这种感觉沿着背脊骨“滋溜”涌上来,旋即达到后脑勺。

他的脑袋里一片空白。麻痹的感觉飞一般的蔓延至周身……

而角斗场上,沈云已经成功的用剑气细丝拴住了再次愣住的人形巨蟒傀儡。

还是面无表情,他全力一扬剑。

一道五色的亮光快若闪电,从凝成实质的数百剑气细丝上飞闪而过。

“咔嚓嚓!“

如他在脑海里推演过的一样,整只傀儡的身上应声现出许多细密的裂纹。

脆生生的细响落在郝苦的耳中,无异于惊天霹雳。

他再次回神。

又一次被深深的震撼住。

这才一个照面,一个回合,他的宝贝傀儡已经被四分五裂,崩溃在即!

还比什么比!眼下最要紧的是保命为上!

没有丝毫的犹豫,他用最快的速度收回神识……

事实上,沈云也没有给他多少时间。

下一息,流光溢彩的细丝束猛然绷紧。

“砰!”

人形巨蟒傀儡骤然裂开。

所有的细丝齐齐收拢。它们的另一端都牢牢的系着一块或大或小的黑色木料。

那些是傀儡的零件。刚才还活灵活现,张牙舞爪的人形巨蟒傀儡就这样被生生的拆解掉了。

非常之完美。

每一个零件都没有因强大的外力而受损。

此时此刻,郝苦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快逃!

“叭嗒!”

一只黑色圆球落地,碎成五六瓣。

郝苦嘴里大呼:“沈道友,玄蟒赠与您,不成敬意!”说话间,化成一缕黑烟,呼的一下散开,消失得干干净净。

沈云手腕轻旋。

嗖,数百细丝尽没宽大的右袖之中。

人形巨蟒傀儡亦以零件的形式,落入冰雪秘境里,与先前的蜘蛛傀儡做伴去了。

场上陷入一片死寂。

过了差不多十息,“哗啦”,从上面的无尽黑暗里,又一次飘下一张金黄色的符纸。

沈云同样的将之卷了过来。

“第二场,过!”

符文是一样的,但是,颜色变成了黑色。

里头不再暗藏有火符。

他在心里轻哼一声,还是没有沾手,袍袖一甩,直接将之远远的打出去。

符纸落到地上,好比是一张废纸。

这时,角斗场四周的暗线再次一齐发亮,迅速变回了巨木笼的样子。

而地上的符纸也消失不见了。

沈云又一次盘腿坐下,运气练功。

这一场,他看似比第一场要赢得轻松一些,实际上,耗费的道力要多得多,已经过半。

场间只有一个时辰的间隔,他必须抓紧时间运功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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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三一章 傀儡也疯狂

一个时辰之后,巨木笼准时变换成角斗场的样子。

从顶部的黑暗之中,再度投下一道金色的圆光柱。

几乎是同时,男子的声音也再度响起:“啊,我们又回来了。马上就要开始的是我们四百一十三号的第三场,也是他今天的最后一场角斗。我主持了将近千场角斗,四百一十三号是我见过的所有角斗士里,最擅长学习,也最为冷静、最心狠手辣的角斗士。我个人不太喜欢他的风格,但,我不得不承认,他真的棒极了。前所未有过的棒。第三场,四百一十三号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惊喜呢?他能否连胜三场,获得本次角斗的最后胜利呢?啊,真的好期待!”

顿了顿,他亢奋的嚷了起来:“四百一十三号,你准备好了吗?我们的第三只傀儡战士就要上场了!”

沈云与前两次一样,面上古井无波,连眼皮子都没有动一下。

男子声音讪笑两声,大声宣布道:“放我们的傀儡战士!”

话音刚落,第二道金色的圆光柱投了下来,依然是落在离沈云对面的边上,相距百来步远的地方。

沈云感觉到地面猛的弹了一下,不由睁开眼睛,望过去。

这时,两道圆光柱已相继撤掉。刚刚登场的傀儡战士恰好露出真容。它是一只与前面两只傀儡同样材质的巨型傀儡,通体墨黑,个头比巨蟒傀儡还要大一圈。

狼型,面相凶恶,看上去是全身的毛发浓长蓬松,其实那是因为周身披着密密麻麻的尖利倒刺。每一根都有差不多两尺长,好比一把鱼钩判官笔。钩尖寒光闪闪。

一露相,这家伙便将一双前腿按在地上,身子低伏,通红的双眸倒立起来,瞪着沈云,呲牙裂嘴的,全身紧绷,呈攻击状态。

好霸气!沈云一眼就喜欢上了它。不过,面上什么也没有透出来。他仍然是木着脸,提起青霜,不紧不慢的起身。

经过两场角斗,再看到第三只傀儡,他又摸出了一些门道。比如说,三场角斗里,傀儡的材质与场地的材质是一样的,都是木质傀儡;

操纵他们的修士,都藏在他们的身体里。这一次,主持的那名男子宣布角斗开始之后,便自觉的没了声音。第三只傀儡也一如既往的掩藏得很好,但它的眼睛露出了破绽。沈云结合前面两只的经验,看得出来,它的这双眼睛也是摆设。从这一一点上,他不难推测出来,它与前两只一样,也是由修士控制的;

而三只傀儡的攻击力显然是呈上升之势。

眼前这只的攻击力要强过前面两只,并且,它一开始的状态极有可能是元婴中期的巅峰状态。

另外,这只的构造比前两者都要复杂一些。那周身的尖利倒刺,堪称完美的遮掩。这给寻找关节点增加了不少难度。

而对面的狼傀儡显然也是在前两场的角斗里吸取了不少经验与教训。

身形微晃,它飞一般的变形着。

动起来了!果不其然,所有的关节点都藏在那一身的倒刺之下。沈云目不转睛的盯着它,暗地里松了一口气。

思量间,对面的巨狼傀儡已经变形完毕。

它仅仅是稍微收了一下周身的倒刺,个头比先前小了两号而已,仍然保持着狼的形态。

这架式……可能达到元后初期的战力!沈云有些意外。

然而,让他更意外的事情紧接着发生了——这家伙的嘴里喷出一口五尺多长的赤红火焰,腾身跃起,凶神恶煞的直接扑了上来!

其速度之快,果然相当于元后初期。

喂,你是狼,不是疯狗!

沈云早吃了教训,唯有毫不示弱的提剑冲上去迎战。

打架最忌讳的是什么?

碰上的对手不要命!

巨狼傀儡便是这样的对手!

沈云之前没有看错它。这家伙俨然疯了一般,真真的巨型疯狗一只,又凶,又难缠,扑、咬……专攻沈云的下三路,简直毫无下限。

一交手,沈云便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拼个头,对方有两个他那么高,呈碾压之势;

单纯拼力气的话,他显然略逊一筹,不如对方;

好在他仍然保持有一点速度上的优势。

但这家伙还有升级的空间,可他已是全力。

要是巨狼傀儡升级至巅峰状态,自己是不是还能保持速度上的优势,沈云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是以,他很清楚,自己必须在一刻钟里拿下这只“疯狗”。

还有一点,令沈云哭笑不得的是,对方竟然将攻击重点放在了他的下三路。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在上两场里给这家伙留下了下盘不稳的印象。或者说,操纵这只傀儡的修士看过他前两场的比斗之后,自认为在上路和中路完全不敌他,所以,决定从下三路入手?

貌似后一种的可能性更大!

心念一动,沈云决定将计就计。他装出失措的样子,扬剑跳出战圈。

巨狼傀儡果然紧追不舍。

巨狼傀儡的疯狂完全弥补了它在速度上的不足。如今沈云的优势仅在于灵活。没错,就是灵活。巨狼傀儡的巨大身躯在沈云面前占了不少便宜,但是,也有明显的弊端,即,它不如沈云灵活。

沈云在身法上是下足了苦功夫的。至今,他仍然坚持每天去冰雪秘境里扎一个时辰的马步。如果实在是有事,抽不出身来,第二天必定会补上。

稳实的下盘,对他的身法无疑是加持。

可以说,控制巨狼傀儡的修士选择专攻他的下三路,是一个完全错误的选择。

三十个回合不到,沈云悄然掌控了局势。他且走且战,引着大家伙在场内打圈。

但有一点,他绝不去碰角斗场周边的那四条暗线。

顿时,角斗场上刀光剑影,好不热闹!

渐渐的,在沈云的脑海中,巨狼傀儡的形象变得丰满起来:倒刺之下的关节点用雪白的亮点一一标识了出来;每个关节点之间飞一般的现出白色的细线。这些是沈云用上古掐算术在制定详尽的分解傀儡计划……

当然,元后修士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不到半刻钟,巨狼傀儡突然改变了攻击方向。这回,它换成了中三路。

好吧,他的眼光不错。

沈云的灵活,正是以降低中三路的防守为代价的。

第七三二章 不怕死的沈云

而此时,沈云的脑海里,分解傀儡的“蛛网”只覆盖了巨狼傀儡的四成!

于沈云来说,形势陡然变得严峻起来:一方面,他不得不继续与巨狼傀儡周旋,另一方面,他还必须加强中三路的防守。

而速度绝不能放缓。

沈云唯有运转道力,在中三路形成一圈守护罩,以对抗“疯狗”的攻击。

道力走起,他的腰间迸射出来一道夺目的五色亮光。

这团亮光大约有成年男子的拳头般大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两边伸展,迅速绕上沈云的腰。

不出三息,它已经象一条宽半尺的宽边五色彩环,牢牢的护住了沈云的前腰。

刹那间,巨狼傀儡没来得收住前爪,正好与“彩环”碰了上个正着。

“当!”

这一爪子好比是挠到了铁精百炼而成的铠甲上,火星子乱溅。

“咔嚓嚓!”好比尖刀,差不多有一尺半的五只爪趾甲当场折断三个。

覆盖着这只前爪的那些倒钩尖刺更是被震得剧烈的摇晃着,“嗡嗡”作响。

巨狼傀儡吃了大亏,呼的一下,往后弹出数丈,化去爪上的劲道。

看上去,沈云这边的困境暂时得到缓解。

但新的问题接踵而来。这半圈守护罩纯粹是道力所化。本来,在腰间凝结守护罩,沈云的道力消耗已直线上升。再挨上巨狼傀儡一爪子,道力的消耗更甚,瞬间达到了沈云修行以来的巅峰值。

是以,沈云也不好受,深吸一口气,堪堪的稳住身形。如果不是他的下盘足够稳实,只怕也要被震得连连后退。

腰间,守护罩的凝结速度明显放缓。

而控制巨狼傀儡的修士也不是个含糊的角色。他在后退之中,敏锐的发现了这一点,连忙全力反扑。

于是,巨狼傀儡刚刚止住后退之势,身形尚未站稳,却两条后腿“叭”的同时用力后蹬。庞大的身躯整个儿高高拔起,飞扑上来。

这家伙的速度也是完全爆发。这一瞬间,有如一道黑色的闪电。

它的意图非常之明显:仍然是中三路!两只前爪对准了沈云的腰间两侧。可以说也是十分之刁钻。因为这会儿,守护罩仅仅凝成半圈,堪堪护住沈云的前腰。而沈云正对着巨狼傀儡,腰间两侧完全暴露在其攻击之下!

偏偏沈云这边道力吃紧,守护罩的凝结大大放缓。

如果没有挨上那一爪子,以守护罩的凝结速度,足以在巨狼傀儡的两只前爪扑上来之前,覆盖住两腰。可是……角斗场之上,没有如果。

电光火石之间,角斗场上响起一声惊呼:“哎呀!就差一点点!“

这是在开场之时自觉的闭上嘴巴的主持人没忍住,再次出声。

他觉得沈云这边是难以躲过巨狼傀儡的全力一击,性命难保,故而,在言语之间,不由的透出了浓浓的遗憾。

他没看错。于沈云来说,无法躲,也不能躲。

巨狼傀儡这番突然爆发,其攻击速度大大提升,甚至略胜一筹。他全力以赴,也来不及凝结守护罩。眼前的形势,他能够做的就地一滚,以避之;

可是,他不能。

因为如此一来,同样没有守护罩保护的后背及后腰都完全暴露在巨狼傀儡的一双前爪之下。

既然不能躲,那就索性不躲,直接冲上去!

我便是死了,也要拉上一个垫背的!

沈云心中一横,索性改变了应战方案,不再去管那劳什子的守护罩。他抓住点滴时间,亦腾身跃起,直愣愣的扬剑冲上去。

“啊?”主持人再度惊呼,难以置信的尖叫起来,“他,他是要同归于尽!”

再明显不过了。四百一十三号不躲不避,门户大开,这是真的不要命了啊;对于巨狼傀儡来说,也绝对讨不到好。因为四百一十三号以与它不相上下的速度全力冲上来,这么短的距离里,它也避不开。可以想象,接下来的这一撞会有多剧烈。只怕到时,这只巨狼傀儡即便不会被撞的散架,也要大修一回了。

修士都是很惜命的。越是高阶的修士,越是把自己的性命看得紧。

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四百一十三号竟是如此之烈性。现在,他觉得控制巨狼傀儡的郝苦绝对是后悔了——郝苦总共才有两只傀儡,一只是巨蟒,一只是巨狼。上一场,赫苦与百百一十三叫没过几招,便折损了巨蟒傀儡,心痛得要死。本来这一场与郝苦无关的。可是,郝苦实在是不心甘、不服气,花费了差不多一个时辰,才说服上头,同意改换巨狼傀儡。哪知,四百一十三号真的是个硬骨头,难啃得很!郝苦因一时之气,连仅剩下的这只巨狼也难保全。没有了傀儡,他再也无法上场,以后的日子可该咋过哦。

不过,同时,他觉得郝苦应该感到庆幸——角斗场上做了限制,修士无法自爆。不然,以四百一十三号的烈性,难说会不会自爆……

他这边在看台上心思电转,那边角斗场上已在刹那之间,尘埃落定。

没有他想象中的同归于尽的那一撞。

关键时刻,郝苦躲了。在他的控制下,腾起于半空中的巨狼傀儡发出“叭”的一声脆响,身上迸射出一圈雪亮的白色光圈。

刹那间,这道光圈迅速形成了一个亮银色的光球,将巨狼傀儡整个儿包圆了。

“啊?”主持人轻呼,旋即,明白过来,再次尖叫,“他,他变形了!”

不愧是临场经验丰富的老手!郝苦利用规则的漏洞,紧急变形。而变形时,木质的傀儡都会自动释放出来一个守护罩,将整个傀儡罩住。

如此一来,巨狼傀儡便避开了四百一十三号。

而巨狼傀儡此时变形,也算不得违反规则。因为它刚才确实是被四百一十三号腰间的半圈守护罩伤到了。前爪的趾甲折断了三个。

“简直是完美!”主持人忍不住评价道。

但是,沈云却觉得非常之糟糕。

守护罩突如其来,而他的全力攻击已如利箭离弦,成了定局。须臾之间,他甚至连撤力都来不及。

万分紧急之下,他心念立转,将青霜收入百宝囊里。

再一抬眼,亮银色的光罩离他的鼻子尖已经不到两个拳头的距离。

完全没时间避开了!

沈云唯有尽可能快的运转道力,咬牙死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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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三三章 救援

这一刹那,光罩之中,巨狼傀儡那双通红的竖眸格外亮眼。

不是错觉!沈云看到了从红眸里透出来的,浓浓的嘲讽。

这家伙象是在说:去死吧!

好吧,沈云也觉得自己这回难以周全。

就在这时,他腰间“叭”的发出一声巨响。

象是有一朵大烟花猛然绽放开来。五光十色,绚丽多彩。

亮银色的光罩立时变得五彩斑斓,好比太阳底下的皂角泡泡,煞是好看。当然,它是特巨型的那种。

不过,这不重点。

电光石火之间,沈云感受到了一种向后的强大推力。

此时此刻,他身体悬空,周身没有着力点。是以,根本就无法躲开这股大推力。

当然,他也没有想躲避。

因为这股大推力是目前的他求之不得的存在。

在它的作用之下,沈云避开了与光罩的致命一撞。

耳畔,呼呼的风声响起。头发散开来,随风乱舞。他的身体打横,象离弦的箭一般,打着转儿的向后飞了出去。

奇怪的是,也是重重的一撞,沈云却没有任何的痛感。

可能是痛到麻木了……来不及细想,转眼,他看到了无尽的黑暗,心道:我该不会被直接弹出角斗场吧?

然而,马上发生的事实证明,他想多了。

前面的黑暗,象是一张无形的网。他撞到上面,没有声音,但是,立时,感受到了弹力,还有疼痛!

真的很痛!

他恰好是后背撞上去。这一撞之后,整个后背都麻了,眼前一片金星闪耀。

紧接着,“叭”的一声,他重重的摔在了黑色的木地板上。

原来,我之前并不是痛到麻木!

喉头腥甜。

沈云趴在地上,抬起头来,“哇”的吐出一口老血。

就在这时,场中传来“咔嚓嚓”的破裂声。

沈云顾不得去擦嘴角的血渍,机警的闻声望过去,当即,惊讶的瞪圆了眼睛。

破裂声就是从光罩上发出来的。

只见它已经寸寸龟裂!

眨眨眼,他明白过来——定是他将要撞上光罩时,腰间的守护罩爆开,护住了他,将他瞬间弹开。同时,也重伤了光罩。

所以,那时,亮银色的光罩猛一看上去,通体布满了五彩斑斓的光纹。

他知道自己的道力霸道,却不想,竟霸道如斯!

不管怎样,危局暂解。他不用再抱着同归于尽的念头,去撞巨狼傀儡。

但形势尚未明朗。

他不知道光罩被强力破开,里头的巨狼傀儡是什么样的情形。

会不会已经变形升级完毕?或者变形被迫中止。

如果是后者倒也还好。但是,要是已经变形升级完毕,便意味着他马上要面对一场硬战。

思及此,沈云立刻敛了杂念,尝试着运转道力。

额头传来一阵密集的刺痛。

糟糕!

这是道力消耗太多,已然降至警戒线的缘故。

光罩破裂在即,巨狼傀儡一旦无事,必定用最快的速度冲杀出来。不可能给他时间去运转功法,以恢复道力。

是以,火烧眉毛之际,容不得沈云犹豫。

他立时咬开舌尖,逼出一滴心头血,化开。

立竿见影,道力涨了近一成!

额头的刺痛随即消失来。

沈云重新从百宝囊里取出青霜,自地上鱼跃而起,全身警戒。

说时迟,道时快。“哗啦啦”的巨响传来。场中猛的腾起一股灰黑色的浓烟。

几乎是同时,滚滚浓烟之中传来一阵剧烈的咳嗽声。

然后,一道黑影一晃,自内飞冲出来。才跑了五步,黑影一屁股跌坐在地上,一手捂住胸口,继续低头大咳。而他的另一只手死死的抱着一只西瓜大的黑色木球。

这样的黑圆球,沈云并不陌生。在这个角斗场上,他是第三次见到了。不同的是,前面两只都已经碎掉了。而且,它们的个头都不及这一只的大。

不用说,从浓烟里逃出来的这位,便是控制巨狼傀儡的那名修士。

他亦是元后修为,披头散发,削瘦的脸庞上被浓烟熏得乌漆抹黑,只有一双眸子是亮的。此刻,其狼狈之程度,更甚于沈云。

可是,沈云却不敢有丝毫的轻看他,当即,施展“穿云步”,用最快的速度,提剑冲上前去。

对方正咳得惊天动地,有不将肺咳出来,不罢休之势。

甚至于,沈云将青霜架在了他的脖子上,他也无暇顾及,仍是佝偻着身子,捂住胸口,咳个不停。

鼻涕与眼泪齐飞。被浓烟熏黑的脸,顿时黑黑白白,象极了戏台上的大花脸,越发的显得狼狈不堪。

沈云深谙医术,看得出来,这家伙是大量的粉尘入肺,真正的被呛到了。

别看元后修士平时很强大的样子,但是,仍然是修士,而非神仙。他们的内腑,尤其是心、肺,相对于身体的肌肤、骨赂来说,还是比较脆弱的,仅仅是比凡人强上一些而已。

象眼前这家伙,一时不慎,肺里吸入了大量的粉尘,如果不及时清理干净,会麻烦得很,没有个十年八载的,将养不好。

稍微犹豫之后,沈云先是用左手捏着的剑指,“叭叭”的,隔空封住了对方的灵力,然后收了青霜,撩起前袍,在其背后盘腿坐下,将一丝道力抽凝成丝,通过掌心传入其后背的大穴里。

修士立刻意会过来——四百一十三号是要替他清肺!

他不由愣住了。

很快,一丝比头发线还要细上一半的力量通过经脉,探入肺里。

它象一道涓涓清泉,立时,肺里火烧火燎的症状大减。他终于止住了剧咳……

一道圆形的金光柱自头顶的黑暗里投射下来,准确的罩住了浓烟。旋及,光柱消失了。浓烟也不复存在。角斗场上安静得能听到两人的呼吸。

不多时,沈云清理完毕。

他收了力,冷声说道:“病灶已除,不过,你的肺还是被灼伤了。这三天里,记得每天服用两枚上品回春丹。”说罢,起身,复又取出青霜,架在修士的脖子上。然后依然用左手的剑指,隔空解穴。

角斗场还没有扔下来这场角斗的结果。所以,角斗尚未结束,他不能放松警觉。

修士没有起身,也没有回头去看他,微仰着头,轻声问道:“为什么要出手救我?”

沈云只是淡声答了一句:“我学过医术,能够帮你。”

“哈哈哈……”修士笑出了眼泪,“你居然在角斗场上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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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三四章 沈云的选择

沈云没有出声,只是依然将青霜架在他的脖子上,全身戒备。

修士止住笑,又道:“哦,忘了告诉你,我就是郝苦。在第二场的时候,那个蠢货透出来的那个郝苦。”顿了顿,又道,“我本是极不服气的……好吧,你赢了。我承认,我确实不如你多矣。”

话音刚落,他抱着黑色圆球,身形一晃,化成了一道黑烟。

沈云立时往后连退数步,避开之。

黑烟一摇,迅速散开。自里面传来郝苦的声音:“你姓沈,是吧?沈道友,谢谢你。”

须臾,黑烟散尽。郝苦真正的离开了。

沈云手抚青霜,在这个角斗场上,象冰山一样的脸上,头一回现出一丝微笑。

这时,主持人的声音再度响起:“呃,首先声明,我真的不是蠢货。我只是一时嘴快……而且,我立刻就意识到自己出了一点小小的岔子……算了,不说这些了。四百一十三号,恭喜你,第三场角斗,你又赢了。所以,按照角斗场上的规定,你可以许一个愿。”不等沈云出声,他又飞快的补充道,“冒着被人骂蠢货的风险,我友情提醒一下四百一十三号,如果你许的愿,违反了角斗场上的相关规定,会被视为无效。这就意味着,你白白的失去了一次得到奖励的机会。所以,四百一十三号,你要考虑清楚哦。哦,忘了提醒你,你只有半刻钟的考虑时间。半刻钟之后,你若还没有说出你的愿意,会被视为自动放弃。”

这家伙虽然啰嗦、聒噪了些,但是,貌似还不坏。沈云收了青霜,温声说道:“多谢提醒。”

“啊,不客气。”主持人的声音立刻又变得热情洋溢起来,“反正已经被人说成是蠢货了。那我再多犯一次蠢。沈道友,我叫郝意。哦,不要误会,我跟那个家伙不是兄弟……”

话音未落,先前那个清冷而又不失威严的声音再度响起。依然是那么的简明扼要:“闭嘴!”

郝意的声音立时消失了。

清冷的声音亲自宣布:“四百一十三号,你有半刻钟的时间思考你的愿意。现在,计时开始!”

“不用了。我已经考虑好了。”沈云说道。事实上,他在看过那十条角斗规则之后,就已考虑好了。

清冷的声音直接说道:“四百一十三号,说出你的愿望。”

沈云答道:“我有一个同伴,叫做余莽,是妖族。我的愿望是,他能获得自由,不用角斗。”

清冷的声音顿了顿,又问道:“私人问你一句,你不怕这个愿意违规,会被视为无效吗?如果你想修改,现在还来得及。”

沈云轻轻摇头:“我就是这个愿望。”

清冷的声音又恢复了之前公事公办的样子,问道:“四百一十三号,你确定你的愿意是让你的这个妖族同伴获得自由,不用角斗?”

沈云很肯定的答道:“我确定。”

然后……清冷的声音也消失了。

角斗场没有变回巨木笼的样子,只是安静得很。

沈云等了少许,撩起前袍,在原地盘腿坐下,开始练功。

与郝苦的第二场比斗,他最后动用了一滴心头血,可谓代价相当之大。但这会儿,道力也只恢复到平时的七成。接下来会是什么情形,又会发生什么,他一概不知。在这样的情况下,尽快恢复到最佳状态,才是当务之急。

大约过了一刻钟,黑暗里再度传出一个熟悉的声音。

是郝意。

他喜气洋洋的宣布:“四百一十三号,你的愿意通过了审核。你的妖族同伴被豁免了。”

紧接着,又道,“沈道友,恭喜你。哦,这是我私人给你道贺。”‘私人’两个字咬得重重的。里头的意思再清楚不过了。

沈云忍住笑,朗声回应道:“多谢郝道友。”

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到了实处。那十条规定,他是仔细琢磨过了的。可以说,他的这个愿望是钻了规则的空子。但是,眼下的情形是,他在人家角斗场的砧板上。只要角斗场方面不认可,哪有什么空子可言?是以,角斗场方面答应了他的愿望,他才真正的放了心。

这下好了,阿莽不用参加角斗,性命无忧矣。如愿以偿的某人从心底里感到高兴。

郝意又道:“沈道友,能问你一个私人的问题吗?”

呵呵,他是真的跟“私人”两个字较上劲了!

沈云答道:“请说。”

“按照规定,你明明可以得到一件法宝,或者是丹药,或者是功法。这些奖励,在我看来,十分之宝贵。因为它能增加你的战力,让你在接下来的角斗里,拥有更大的胜算。可是,你统统不要。你的这个愿意,分明就是将辛苦得来的奖励让给了你的同伴。这样,你接下来会更艰辛。为什么呢?”郝意问道。

沈云也没瞒他,坦然答道:“因为我想重获自由。”

照拂阿莽的意图也有。但是,这里头更多的还是私心。

因为按照那十条规定,他,阿莽,还有端木,三个人是一体的。现在就是共用一条命。所以,做为战力最弱的存在,阿莽不能出事。不然的话,他就算是胜了所有的角斗,也无法重获自由。而不能重获自由,于他来说,还有什么意义?

郝意破天荒的沉默了。

过了差不多百息,他再度出声,怅然的说道:“哦,原来如此。我终于明白了。”

而沈云敏锐的感觉到了他的情绪之变化,终于确定了——郝田、郝苦、郝意,他们肯定和他一样,也是闯入中心地带的修士。他们应该是获得了最后的胜利。但是,他们却因为同伴没能扛过来,所以,失去了自由,成了角斗场上的“郝”姓兄弟。

这会儿,郝意应当是后悔了吧!

他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暗中握紧拳头:端木,你一定要撑住。下一个愿意,我会给你。

郝田他们都战斗到了最后,证明了角斗是有限的。对此,他充满了信心,相信自己也争到最后的胜利。

而有余莽的前例在,他的信心更足了。

这时,郝意又道:“四百一十三号,你通过了今天的角斗。接下来,你可以选择的是,休息一轮,参加下一轮的角斗。或者,继续参加本轮角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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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三五章 不自由,毋宁死

沈云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请教郝道友,什么是‘一轮角斗’?”

郝意的声音里明显有些许笑意:“哦,这个问题在我的权限之内。我来告诉你。”说着,详细的讲解起来。

原来,角斗是按角斗士的修为境界分级的。从修为最高,到修为最低,所有的角斗士都角斗完毕,便是一小轮。

只有在本小轮中胜出了的角斗士才能晋级,参加第二小轮的比赛。比如如,沈云就是通过了第一小轮的角斗,晋级了,获得了第二小轮的入场资格。

又因为角斗士的数量每一次都不会一样,所以,每一小轮的具体场数也是不确定的。

如果角斗士多的话,往往一小轮就会有数十场,甚至近百场,要数日,乃至一两个月才能排完。这时,晋级后的角斗士都只能被迫候场,参加下一轮的比赛。

但有的时候,角斗士的数量少。一小轮也就是十几场的样子,不到一天便完事了。这时,角斗场会加场,提前让晋级后的角斗士进场比斗。

比如说,沈云他们这一回。

前提是,晋级后的角斗士自愿。

是以,郝意才有此一问。

沈云听明白了,顿时放下心来。端木与阿莽的修为境界都比他低,按照角斗顺序,现在还没有轮到他们俩。

其实,他现在的状态并不是很好。刚才的第三场角斗,虽然有守护罩庇护,但是他在角斗场的隐形边界上撞的那一下,并不轻松,受了些内伤。而不会炼丹的他,手头的回春丹有限,吃一颗,少一颗。现在已经全吃没了。他只能用功法疗伤。好在伤势不重,走一遍功法差不多就能愈合;而他在第三场里的消耗也很大,尤其是还用掉了一滴心头血。光是后者,没有五六遍功法恢复不了;再加上道力的恢复……他很快估算出来,运转十遍功法,才能恢复到巅峰状态。

十遍功法便是十个时辰。

角斗场方面会给他这么长的时间恢复吗?

听郝意话里透出来的意思,晋级后的角斗难度会更大。状态没有恢复的他,冒然参加下一轮的角斗,又有几分的胜率呢?

而角斗场上的规则,他已最清楚不过了。于“角斗士”来说,只有两个角斗结果,一是胜出;二是战死……

而另一方面,他如果不直接进入下一轮的角斗,那么,意味着他连给端木赢得豁免的机会都没有。

问题的关键是,端木只有筑基境的修为,能扛得过角斗吗?

同样,如果端木没能扛过去,按照角斗规则,只能当场折殒。

想到这里,沈云不由暗地里握了握拳头:如此一来,我便是赢了后面所有的角斗,又有什么意义?

因为那样的话,按照角斗场的规则,他永远都不可能重获自由。届时,他连“沈云”都不再是。他会和郝意他们一样,姓郝,永远绑在角斗场里。

就在这时,他的脑海里现出一个坚定的声音:“不自由,毋宁死!”

这句话,好比一道金色的阳光,从厚实的云层后面迸射出来,照进了他的心里。立时,他只觉得心头一片亮堂。

沈云深吸一口气,在心里对自己说道:对!不自由,毋宁死!

他的性命,只能握在自己的手里。要他的余生,象郝意他们一样的活着,他宁愿血洒角斗场。

不再犹豫,他微微抬起下颌,淡声问道:“郝道友,我有考虑的时间吗?”

他已做出了决定。但是,他没有打算以硬碰硬的去赴死。相反,他做出这样的决定,是为了能真正的活下去。

眼下,他最缺的就是时间。所以,他的打算是,能拖一时,就拖一时,尽量为自己争取时间。

好吧,此举看上去是在钻规则的空子,有无赖之嫌疑。但是……并不违反规定。

郝意应该是非常吃惊。因为他一时间没能接上话来。过了数息,他才出声答道:“你不应该是现在就回答我吗?这是显而易见的。”

沈云木着脸答道:“那么,请问,你确定吗?我参加了三场角斗,完全看得出来,在这个角斗场上,对于规则的尊重。郝道友,请告诉我,哪一条规则写着,我没有仔细考虑的时间,必须现在就回答你。”

郝意被他再次问住,弱弱的答道:“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四百一十三号,你稍等片刻。因为我需要一点时间询问相关方面。”

“好。”沈云求之不得。面上不显,心里非常愉快的同意了。

紧接着,他敛神,继续运转功法。

大约过了一刻钟,郝意的声音重新响起。他清了清嗓子,说道:“那个,四百一十三号,你问了一个全新的问题。不过,你说对了,我们向来是非常尊重规则的。经过相关方面的紧急协商,决定将这个问题纳入到规则之中来。现在,四百一十三号,我正式通知你。四百一十三号,你通过了今天的角斗。接下来,你可以选择的是,休息一轮,参加下一轮的角斗。或者,继续参加角斗。你有一刻钟的时间,考虑这个问题。如果一刻钟之后,你还不能给我准确的答复,则视为你自动放弃加赛场,选择休息一息,参加下一轮的角斗。四百一十三号,你听明白了吗?”

多一刻钟,也好啊。沈云知道自己又赢得了一刻钟的时间,微微颌首:“多谢,你说的非常之清楚。我听明白了。不过,我还有一个问题想请教。”

郝意的头都大了,不由抽气,按捺住性子说道:“只要是不违反规则,且在我的权限内的,你问的问题,我都会解答。”

“加试赛是怎么排的?是排在本小轮的所有角斗之面,还是就在本修为层次的后面。一个时辰之后,加试赛开始?”沈云问得特别仔细,生怕也会被角斗场方面钻了空子。

因为加试场的顺序,对他来说,是眼下最重要的问题。没有之一。

这回,郝意回答很快:“加试赛也是按修为境界来的。每个修为境界的正常角斗结束后,时隔两个时辰,开始加试赛。”

等于有两个时辰恢复。虽然不够,但比自己猜想的要好一些,多了一个时辰呢。沈云答道:“知道了。我考虑过后,告诉您。”

第七三六章 这种人,我以前见过

“好的。等你考虑清楚了再回答我也不迟。”郝意答道,“沈道友,私人提醒你一下,你只有一刻钟的考虑时间。而且,我不会再提醒你时限。时间一到,若没有得到你的回答,就当你放弃了加场赛。”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现在计时开始。”

在前面的三场角斗里,沈云已经反复校对过了时间流。他发现,角斗场上的时间流是一致的。是以,并不担心自己会错过回答的时间。

接下来,他继续练功。

郝意又安静了下来。

角斗场上静得能听到一根针落到地上的声音。

而沈云不知道的是,在黑暗的背后,差不多所有的目光都被他吸引了过来。

郝意长吁一口气,歪在宽大的高背石椅里,懒懒的对郝田说道:“哎,你说,他争取的这一点点时间,管用吗?”

郝田就是将沈云他们三个抓回来,并且首发出场,却没有占到一星半点便宜,反倒丢了巨型蜘蛛的那名黑袍修士。他坐在左边的那张大石椅里。

和郝苦一样,他辛苦这么多年,也总共才赚到两只木质傀儡。

不过,与郝苦不同的是,人是他带回来的。他是被迫首发上场的。

在这里,他们被唤作“引导者”。主要任务有二,一是,引导外面的修士进入角斗场,成为角斗士。就是他先前做的那些事;二是,引导新入场的角斗士的首场角斗。

也就是说,引导者带回来的角斗士,只要双方的修为在同一个境界里,那么,这名角斗士的首场,就由该引导者亲自上场。

经过角斗场方面确认,沈云的修为被定为“元后”。是以,按照以上之规则,郝田不得不首发上场。他与沈云之间的决斗,避无可避。

落败之后,他虽然也痛心,也不服气,但理智尚在。平伏了心情后,他对自己说:“罢了,就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要是这个姓沈的真有两把刷子,能够最后胜出,这一笔得到的所有奖励,再添一些,就能换个新的了。”

他抱着这样的希望,是因为身为引导者,他总共就只有两样收入来源:

第一样,人头奖励。

具体的来说是,每向角斗场里引导一名新角斗士,如果是修为与自己相当,或者高于自己的,可以得到一块上品灵石的奖励;如果低于自己的,则要低得多,只有一块中品灵石;

第二样,晋级奖励。

这里的晋级是指被引导的角斗士晋级。

举个眼前的例子。

沈云他们三个都是被他引导进来的。是以,这三个里头的任何一个,每胜一场,还有最后胜出,按照规则,他都能得到相应的奖励。

其中,沈云在第一小轮里,赢了三场。每一场都能给他带来五块下品灵石的收益。三场累积,现在,他已经有十五块下品灵石入帐;

三人中,最不被郝田看好的那只妖修得了沈云的庇护,被豁免。郝田惊讶的发现,除了第三场的奖励,竟然还多了十块上品灵石。

这时,他才知道,原来这样的情形竟是等同于获得最后胜出!因为后者于引导者来说,是终极奖励,也是最丰厚的一笔。其数额不多不少,恰好就是十块上品灵石。

巨型蜘蛛的造价总共还不到二十块上品灵石。现在,已经回来了一半。郝田感觉自己的心痛也已好了一大半,整个人都轻松了起来。细眯缝着眼睛,瞅着角斗场上的沈云,他竟然走神了。

郝意不见他回应,皱了皱眉头,偏头望过去:“哎,跟你说话呢!”

郝田回过神来,一脸茫然:“什么?”

“看把你得意的!”郝意哼哼,不过,还是重说了一遍。

哪知,郝意略作沉吟,却典型的答非所问:“这样的人,最会做戏。”

“什么意思?”郝意眨了眨眼睛,由着这话头,刨根问底,“姓沈的做戏?你是说,他哪一点在做戏?是许愿豁免那只妖精,还是钻空子拖延时间?”

“都是戏。”郝田吐出一口浊气,眼底完全恢复了清明,“这种人,我以前见过。”

“一听就是有故事!”郝意的胃口被完全吊了起来,一脸八卦的坐直了身子,“说来听听。”没有办法,谁叫这里的日子太无聊了。好不容易发现一点有趣的话题,他当然不会错过。

郝田慢慢说道:“那还是在外头的时候。有一次,我去凡人界做事,偶尔遇过一个新道观,叫做三春观。我觉得这观名挺有眼缘的,便进观转了转。”

结果,三春观的观主迎了出来。

以他的修为,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个不良于行,以木轮椅代步的观主是个筑基境的后辈修士。

郝田那次出行甚是低调,完全隐藏了修为,只装做是寻常的云游老道。

但是这名观主待他非常之礼遇,亲自带他到处参观。

很快,郝田发现观中收留了不少孤儿。观主不但有如亲子一般的养着他们,而且一点儿也不嫌他们的资质低劣,很认真的教他们识字、习武。

郝田忍不住问观主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在他看来,这些孤儿的资质太差了,完全不值得花费这么多的心血去培养。让这些孤儿吃饱穿暖,养得白白胖胖的,已是很大的善举。

观主却一本正色的告诉他,人人平等。即便是资质低劣的凡人,也有识字、习武的权力。

另一方面,郝田看得出来,这些孤儿待观主都是发自内心亲厚。

郝田因此而对这名观主颇有好感,临时改变主意,应邀在观主挂单。

“那小子与这个姓沈的,说话做事,很是相象。但,那小子全是装出来的。我毕竟多活了几百年。见得多了,眼睛也就利索多了。”他冷笑道,“装得再好,终究是逃不过一个‘日久见人心’……”扬了扬手,“无趣得很。不说了。”

郝意听完,又看了一眼正在全心全意练功的沈云,有些质疑:“我倒觉得他还算坦诚,不象是装样子。”

“是与不是,我们也等着‘日久见人心’吧。”郝田这会儿心情还好,不想与他争辩,换了个话题,“一刻钟快到了。”

郝意立时坐直了身子,去看台案上的沙漏。

确实,离一刻钟只剩下十几息的时间了。

“这家伙会不会忘了时间?”他挠了挠头。

郝田呵呵:“看看再说……”

话音未落,角斗场上,沈云睁开了眼睛,朗声说道:“郝道友,我考虑好了。”

“四百一十三号,请说出你的决定。”郝意冲郝田得意的挤了挤眼睛。

“我决定直接参加本轮的加场赛。”沈云非常清楚的答道。

“好。四百一十三号,你听清楚了,两个时辰之后,加场赛开启。”郝意说完,往后一仰,又歪在椅子里,样子甭掉有多得瑟了,“郝田,我们来打个赌。我赌一块上品灵石,姓沈的是为了豁免那个小魔修,才选择加场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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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三七章 看好

郝田冲他翻了个怪眼:“打什么赌!你要有那闲钱,不如借点给我。没看到我要做新傀儡吗?”

“切!”郝意哼哼,“我哪有什么闲钱?我的意思是,你绝对看走眼了。当年,你我可曾想到过,要豁免修为不济的同伴?我的修为比不得你老兄,但也好歹活了几百年,见过的人不比你少。我就觉得他不是在做戏。”

郝田对于这个他自己发起来的话题显然兴趣不大,握拳掩嘴,打了一个呵欠,口齿含糊的说道:“是与不是,以后便知道了。唔,我困了,打个盹。加场赛开始了,麻烦叫醒我。”看了一眼台案上,又道,“哦,提醒你一下。你还没有重设时间。”

“你……好吧。”郝意看着他叹了一口气,“真没见过你这样心大的引导者。”说着,拿起台案上的沙漏,重新设定好时间,放回去摆好。

计时正式开始。

身为主持人,郝意不知道陪多少引导者看过角斗——他的这个独立的,象一个小包厢的圆形小看台,并不是人人都能进来的。只有将要比斗的角斗士的引导者,才有资格进来。

因为场上的角斗士的成绩直接影响到自己的收益,所以,但凡来他这里的引导者们,无不神情亢奋。尤其是与郝田一样,首发上场,且折损了一尊傀儡的引导者们,他们就指着角斗士能走到最后,好扳本。一个个目不转睛的盯着场上,甭提有多紧张了。

哪象郝田……

想到这里,他又忍不住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这回,这家伙是走运了!抓了个厉害的角色回来。

如果姓沈的过了加场赛,真的许愿,要豁免那个小魔修,这家伙就能又得到一笔终极奖励,三两下的回了本不说,还连得了两颗星。唔,也不知道这家伙有多少颗星了,够不够资格申请更高级别的傀儡……

能够胡思乱想,时间总过得飞快的。郝意再收回思绪时,台案上的沙漏仅剩下最后一个小刻度。那是一刻钟的时间。

他先是看了一下左手边。

郝田这家伙真的睡得香喷喷的。

郝意耸耸肩,去看底下的角斗场里。

姓沈的仍然盘腿坐在那里,双眼微合。袍边上的那道小褶子证明他一直没有动过。

“呀,他的伤象是全好了!”郝意不是医修,但是身为元婴修士,对方身上有没有带伤,还是看得出来的。姓沈的木着的脸上,红红白白的,气色完全恢复过来了。这是内伤全好了的表征。

再看一眼,确定后,他赶紧的去推郝田:“哎哎,醒醒,快醒来!”

郝田睁开眼睛,皱着眉头扫了一眼台案上:“还早得很……”

“喂,那家伙的伤全好了!你来看看!”郝意打断他道。

“这么快?”郝田非常惊讶,脸上的睡意尽消,一骨碌的从椅子里坐了起来,去看底下的角斗场。

郝意是元婴二层的修为。而他是元后修为,要高出好几重小境界。所以,眼力要强上许多。看了一眼,他又握拳掩嘴,打了一个呵欠:“哦,伤确实是好了。但是,灵力好象还没有完全恢复。能不能过,看他的运气了。”

郝意耸了耸肩。就知道这位仁兄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如此之淡然,无非是觉得姓沈的身上带伤,体内的灵力又消耗得七七八八,在两个时辰之内,绝对恢复不过来。所以,才对加试赛不抱什么希望。

郝田眼波一转,冷不丁的问道:“他服用的是什么丹药?效果还不错。”

郝意完全无语了。这就打算瓜分人家的东西了,也太实在了点吧——没有通过加试赛的下场是,姓沈的身殒道消。他留下来的所有东西,便成了角斗场的战利品。按照规则,身为他的引导者,郝田可以从中挑选一样。因为姓沈的已经过了第一小轮的角斗,所以,郝田挑选的限定是,这件物品在外面市面上的价格不超过一千中品灵石。

只是医治内伤的丹药,应该不会超过一千中品灵石吧……郝意从角斗场上收回目光:“哦,我没有注意。离开场还有点时间,要不,我们看一看留影阵?”

角斗场是完全用阵法与禁制辟出来的一个小芥子空间。角斗士在里面的一举一动,都被四周的留影阵一五一十的记录了下来。他身为主持人,有随时查看的权限。

“多谢了。”郝田又坐直了身子。

郝意笑了笑:“举手之劳。”

真的是举手之劳。他随手拿过台案上一只两个巴掌大的白玉璧,往里头注入一道灵力,对着玉璧说道:“两个时辰之前。”

白玉璧“噌”的变得通亮。表面现出角斗场上沈云微抬着下巴,大声说话的情形:“知道了,我考虑过后,会告诉您。”

这正是姓沈的提出要时间答复,并且请求被通过后的时候。

“刚刚好。”郝意将白玉璧竖立起来,放在两人面前,“在这之前,我一直盯着他,没看到他服用任何丹药。”也就是说,服用丹药,是在这之后。

“看看。”郝田轻轻点头,认同了他的判断。

因为时间有限,再者,两人都是元婴修士,眼速不慢,所以,他们用了加快的方式。

百来息后,两个时辰的留影全看完了。

郝田难以置信的抬起眼皮子:“他,他居然没有服用任何丹药!”

“应该是功法使然。”郝意嘿嘿,“老兄,这样的功法,可不是一千块中品灵石能在外面买到的。你想要的话,没有三四十颗星星,怕是兑换不到。”

哈哈,死家伙的如意算盘落空了!

角斗场上的一切,他们都能用存下来的星星去换。而星星得来不易。比如说,从外面“引导”一个人头回来,奖一颗星星;引导的角斗士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奖一颗星;打败一名角斗士,奖一颗星。

三四十颗星星,运气好的话,也在存百儿八十年的。

不料,郝田没有恼,一反之前的漠然,得瑟的冲他呲牙:“有这样的功法,他的胜算可以加上三成。如你所说,搞不好我又有十块上品灵石入账呢。”

“哟,变得可真快!都赶上六月的天了……”

第七三八章 故意

对于沈云来说,两个时辰真的是转眼就过。

身上的伤是好了。但道力尚且只恢复到巅峰状态的八成。

“四百一十三号,加场赛开始了。”郝意的声音再度在角斗场上响起。

沈云不得不收功,睁开眼睛。与第一小轮开场不同,这回,头顶的黑暗里并没有投下来一道金色的圆光柱。而是,他的脚底现出一个金色的光圈。不大不小,恰好将他圈在里头。

“四百一十三号,看到你脚底的光圈了吗?”郝意问道。

沈云点头:“看到了。”

“在加场赛正式开始之前,你有半刻钟的准备时间。”郝意说道,“半刻钟之后,你可以从正前方、正后方、正左方,以及正右方,这四个方向里任意选择一个方向,跨出你脚底的光圈,进入加场赛。你听明白了吗?”

沈云又点头:“听明白了。”

“很好。现在计时开始……”

“请等一下。”沈云觉得不太对劲,赶紧的打断道,“请问,我能请教一下,加场赛的具体规则吗?”

“刚才我说的就是具体规则。”郝意不怀好意的笑了,“沈道友,祝你好运。计时开始!”

怎的一下子口紧了?跟个蚌精似的。沈云吐出一口浊气,心思转得飞快。

直觉告诉他,即将到来的加场赛与他之前预料的极有可能不一样。这回不象是与“傀儡战士”角斗,更象是要换个地方似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会把我弄到哪里去呢?

只有半刻钟。沈云很快做出决定:管它是哪里。我做好应对最坏的情况就是。

对于修士来说,什么是最坏的情况?

莫过于进入绝灵境。因为在绝灵境里,修士周身的灵力会被封印住。这时,修士们一方面什么法术、绝招都用不了,只能硬拼体力;另一方面,身体对灵力的基本消耗却是继续的。他们必须不断的服用丹药,补充灵力。

进入仙山后,沈云发了一笔横财,其中包括了不少丹药。但是,他考虑到自己基本上不服用丹药,同时,也为了换到更多的灵石,所以,只分了一些给云景道长他们,其余的丹药,都让余莽拿去卖掉了……

想到这里,沈云不由轻叹。千金难买早知道……罢了。

他老老实实的打开百宝囊,从里头挑选能够用得上的东西——万一被弄进了绝灵境里,百宝囊、冰雪秘境,都是打不开的。里头的东西一样也取不出来。

他先是取出一张虎皮,平铺在地上。

没有道力护体,他的御寒能力大幅度下降。万一那地方是冰天雪地,他真的扛不了几天。而这张虎皮是个不错的选择——它用来做包袱皮,再结实不过。做褥子、披风,则柔软、暖和。

目光扫过唯一的上品宝器的法袍,他想了想,还是决定不带了。如果是绝灵境的话,这玩意也一样法力全无,一点用也没有。如果不是绝灵境,百宝囊打得开,他随时都能拿出来用。

百宝囊打不开,吃饭、喝水都成了大问题。所以,装满水的牛皮水囊、火折子、盐,成为必需品,不能不带。沈云一一将它们挑出来,搁在虎皮上。

想了想,他拿了一小块米出来。即便道力被禁,他的身手还是在的。所以,可以打猎、挖野菜来解决吃的问题。但万一那个绝灵境是个鸟不拉屎的不毛之地呢?光喝西北风,是撑不了几天的。

这时,郝意看出些门道来了,狐疑的偏过头去问郝田:“哎,我刚才是不是说漏了嘴?”不然的话,这家伙怎么想到要准备这些东西。当年,他也曾经选择加场赛。那时的他,压根儿就没有往这方面想……好吧,真不是他没见识。因为这么多年来,他见过的角斗士有两三百之多。修为从元婴到筑基,都有。但是,想到了绝灵境的,也唯有底下的那个家伙。

郝田收回目光,看着他,正色道:“绝对没有。”

“我觉得也没有。”郝意啧啧的摇头,“这人……真精明!见识比你我当年刚来的时候可要强多了。且不说他的身手,但是这份见识,我都觉得他不象是个元后修士。不点也不比那些化虚境的老怪物差。”

这回,郝田没有跟他抬杠,一本正经的点头表示赞同:“我也有这种感觉。”

郝意冲他翻了一个白眼:“得了,你就得了便宜,别卖乖了。抓回来这么一个宝贝!你打算换个什么级别的新傀儡?”

郝田摸着胡子,笑了笑:“再说吧。”

说话间,台案上的沙漏只剩下了一点点。时间快到了。

郝意敛了玩笑,再去看底下的角斗场。

沈云收拾妥当了。衣服已经换过。他换上了一身干练的黑色短打。头顶的道髻也同色的头巾包得严严实实。大大的虎皮包袱已经背在后背上,他正低头用一块青布条层层匝匝的将青霜绑在右掌里。

最后,他打了一个结实的死结。

时间刚刚好。

郝意的声音又响起:“四百一十三号,请选择一个方向,离开你脚底的光圈。”

沈云在他说话的时候,右手看似是伸到背后,掂着笨重的虎皮包袱,实则是藏在里头,施展上古掐算术,飞快的替自己掐算运道——这个他暂且还做不到心算,只能一五一十的掐手指头。

他以为郝意会又叽哩呱啦的说上一大通废话的。

不想,那家伙改了风格,话里没有一个多余的废字,变得干练之极。

是以,他还没掐算完。

好在,他一心二用惯了的。于是,故技重施,果断的决定再次耍点小无赖,拖一拖时间。

“我能再请教一个问题吗?”他继续在袖飞快的掐算着。

他的问题多,郝意已经充分领教过了。是以,也没多想,张口应道:“你说。如果不超过我的权限,我才能回答你。”

掐算正是最紧要的时候。沈云不紧不慢的问道:“请问,我只能从正前方、正后方、正左方,还有正右方跨出脚底的光圈吗?我能不能从其他的方向离开。”

什么破问题!郝意正要回答。这时,郝田在一旁轻轻拉了拉他的袖子。

郝意偏过头去,用嘴型默声问道:什么事?

郝田指着自己的嘴唇,一个字一个字的默声说道:看他的右手!我觉得他象是在故意拖延时间。

这丫绝对是故意的!郝意气极,恼火的回过头去,快速答道:“不可以。”

沈云非常感谢郝意考虑了足足二十几息的时间。因为他在两息之前,已掐算出来了结果。

“我知道了。”他仍然木着脸,“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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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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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三九章 虎牙任务

沈云转身向后,干净利落的从正后方跨出了光圈。

郝意本来恼火之极,见状,象是被人当头浇了一瓢冰水,立时冷静下来。离真正进入加场赛还需要一点点的时间缓冲,他复又偏过头去,沉声问道:“你刚才是什么意思?”

郝田淡淡的“哦”了一声,连眼皮子也没有抬,仍然目不转睛的盯着底下的角斗场:“我以为他又想耍什么花招,故意拖延时间。好象是我猜错了。这家伙……说得好听些,是谨慎。其实就是事多。”

本来郝意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听他这么一解释,偏偏又显得非常关心场上情况的样子,觉得这家伙分明是口不对心,不由的疑心又回来了。他正要再问,这时,缓冲时间已经过了。顾不得再追问,他也赶紧的看向场中。

角斗场上,沈云跨出那一步之后,只觉得眼前一黑,身体猛的往下一沉。旋即,耳畔响起呼呼的风声,然而身子在加速的往下飞坠。

这种状态持续的时间不长,感觉最多不超过二十息。“扑腾”一声,他碰到了实地。

周边仍然是漆黑一团。他是后背先着的地。背上的虎皮大包袱无意间客串了一回缓冲坠,化去了下坠的力道。是以,他虽然摔得重,却毫发无损。

“这家伙……运气真不赖!”郝意看得分明,嘟囔道。

只要是加场赛,不管是哪个阶段,哪个修为级别的,进入场地之时,都有这么一摔。私底下,他们管这一摔叫做“下马摔”。就跟“下马威”一个意思。但凡进场的角斗士,无一不是被摔得七荤八素,要缓上百来息才能缓过气来。

姓沈的这一摔,本身是一点儿也不轻松。可是,谁叫这家伙背了一个毛绒绒的大包袱,然后,好巧不巧的,又恰好是背摔式。

他表示,不服气都不行。

左侧,郝田也连连颌首:“这开场,不错。”

沈云翻身爬起来后,惊喜的发现,在这片黑暗里,道力明显比较凝滞,相当于平常一半的样子。

貌似不是绝灵境。

如此一来,虎皮包袱没必要背在外面了。

毕竟这么大的一只,又沉又笨,怪碍手碍脚的。

他正要将之收进百宝囊里,突然间,敏锐的发现,体内的道力象流沙一般,在慢慢的减少!

这是什么情况?

明明我没有被摔到,全身上下连油皮儿都不曾磕破……心思电转,沈云环视四周。

又发现了异常之处!

因为道力尚余一半,所以,他的眼力还在。然而,以他的眼力,居然看不穿两步开外的黑暗。并且,这种黑暗象极了角斗场外边的黑暗,再眼熟不过了!

沈云的心里立刻冒出一个大胆的猜测——会不会是场景周边的阵法和禁制从启动再完全开启,需要一些时间?

如果是这样的话,意味着眼下,他周边的情况并没有完全稳定下来。

是不是绝灵境,还是两说!

想到这里,他不但没有将虎皮大包袱放进百宝囊里,反而是将更多的东西搬出了百宝囊。

这些都是他刚才想拿出来,却又实在拿不下了,不得不舍弃的。

比如说,虎皮包袱里只带了两只装满水的牛皮水囊。这会儿,他将那一只大水缸连缸带一并搬了出来。有这满满的一缸水,即便外头没有水缘,他撑上十天半月的,完全不成问题;

现成的热饭热菜,全拿了出来。这些是他平时五天的饭量。

担心不够,他又将米、面、熏肉等食材每样拿了一半出来。

有它们在,半个月之内,他不用为吃饭问题分心;

被褥、枕头之类的,厚的、薄的,各搬了一套出来;

发现地方宽敞得很,他索性还搬了一张厚实的木床出来。

换洗的衣裳原本从里到外的都放了一身搁在虎皮包袱里。这回,他又各拿了三身出来……

场外,郝意看得目瞪口呆:“他,他一个元后修士,身上怎么带了这么多的凡俗之物?”

郝田又是一本正经的颌首附和:“说的是。真让人看不懂。”

郝意抚额,长叹道:“当初,我要是身上也带了这么多的东西,何至于在里头混得那岙惨!”

“哎呀,你看!”郝田终于破了功,指着底下轻呼,“他还带了柴伙跟火把!”

郝意也看到了,佩服得又是连连叹气:“服了,我真的服了他!就没见过身上烟火气这么重的元后修士。”一般来说,炼气境以上小菜鸟们,也恨不得乾坤袋里塞满了法宝、丹药、灵石之类的。哪个还会带这些破烂玩意儿哦。

百多息之后,沈云发现,自己之前的猜测完全正确。

因为他的道力完全被封印住了。百宝囊、丹田、冰雪秘境、储物戒指这一类的,通通打不开。无法内视,没有道力撑着,甚至连身子都变得从未有过之沉重。

没有道力撑着,他的目力差不多仅余两成。好在夜视的能力尚在。

到处仍然是漆黑一团。在道力完全被封印住的那一刹那,他发现自己能看得更远了——在左前方,离他二十步远的地方,有一面坑坑洼洼的石壁。

几乎是同时,冰冷的寒风呼啸而来。

他忍不住深深的打了一个寒战,左手赶紧的抓起床上的厚棉被披上。右手抓紧青霜,机警环视四周。

很快,他看清楚了。

左前方的石壁其实是一道高约十来丈的绝壁。

绝壁的前方有一个小小的石质突起。

巧得很,他就站在这个突起之上。身边堆满了他从百宝囊里搬出来的各种生活物质。

冰冷的夜风来自绝壁之上。

年少的时候就在山林里打猎讨生活的他,一下子就闻出来了,夜风里有很重的腥味儿。那是成年老虎的气味。

果不其然,下一息,“吼——,吼——”从绝壁上传来了此起彼伏的虎啸声。

太假了!沈云忍不住在心里吐槽:常言道,一山不能容二虎。光是听这动静,上面的吊额白睛大老虫多得打堆……

就在这时,头顶闪过一道金光。

呼啦,这道金光化成一张金灿灿的符纸,飘扬而下。

沈云右手一抬,用青霜将之接住。

闪着金光的是符纸上的文字。

所以,即便周边漆黑一团,也不影响读这些文字。

他们倒是考虑得很周到。沈云定睛细看,上面写的是:欢迎进入虎牙任务。虎妖泛滥成灾,祸害人间。勇敢而又正义的角斗士,孤身一人,潜入虎山,消灭虎妖。他将要在十天里,并收集到一百只虎牙。

两息不到,符纸一闪,化成清风,融进了冰冷的夜风里。

不用说,我这回是被成为了“勇敢而又正义的角斗士”……沈云满头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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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四零章 真是个怪人

勇敢而正义……假的。整段文字里,只有“十天”的时限,还有“一百颗虎牙”才是真。

沈云本人是看不惯这一类的冠冕堂皇。不过,眼下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

石质突起不大。他的东西堆在上面,被夜风吹着,有好几样呈摇摇欲坠之势。

也不知道是只要是在十天之内,收集齐了一百颗虎牙,就算完成了任务,还是不管有没有收集齐虎牙,都要在这里呆足十天。沈云决定做好最坏的打算,即呆足十天。

如此一来,他准备的这些东西,不论丢了哪一样,接下来的日子都会不好受。

是以,眼下的首要任务是,用最快的速度,加固它们。

沈云非常庆幸自己刚才将百宝囊里空置已经久的那几条粗铁链都拿了出来。因为这会儿,它们正好能派上用场。

撇开身上的厚棉被,他麻溜的做起事来。

“虎牙任务!”郝意再度惊呼,“居然是四个任务里最容易、危险情况最低的虎牙任务!他的运气未免也太逆天点吧!“

“他准备得很充分。做这个任务,简直跟度假没有什么两样。”郝田想了想,很中肯的点评道,“也不一定。他的灵力没有完全恢复。他准备了这么多的东西,却唯独没有准备丹药。不管是什么丹药,都没有准备。真是个怪人。所以,能否完成这个任务,主要取决于他的灵力消耗速度。看他体内的灵力能否撑过十天。”

“有道理!”郝意目光微闪,又懒洋洋的歪回了椅子里。

角斗士进入任务后,就不用他主持了。他只要袖手围观,静候结果便是。

此时,绝壁之下,沈云已用铁链将所有的物资都固定住。

担心下雨,而他恰好又做了应对雨天的情况,取了一大卷厚油布出来。接下来,他爬上爬下,顺着地势,蒙上油布。

忙活完毕,他累出了一身大汗,气喘如牛。

但成绩也是显赫的——不单单是将所有物资固定住了,他还巧妙的利用空间,将木床也罩在里头。等于是搭出了一间结实的帐篷。

他将自己扔在床上,仰面八叉的躺着。

这些厚油布的质量不错。彻骨寒冷的夜风大部分被挡在外头。床上铺着一层厚棉褥子和一张虎皮,厚实、温暖而柔软,甭提有多舒适了。真解乏儿。

这时,肚子骨碌骨碌的叫唤起来。

沈云一拍脑袋,轻呼:“怪不得这么累,原来是饿了!”

上一次进食,还是在外头。那时他尚且没有进入这捞什子的角斗场。

先前有道力撑着,又是一门心思的只管应对角斗,所以,完全没觉得饿。

这会儿危机暂缓,最主要的是,道力完全被封住。这不,他立时就觉得饿得后背贴前胸,两眼直冒金星。

现成的饭菜就在床头的左侧。不用起身,沈云伸手一摸,便拿到了一大海碗的汤面。

没了百宝囊就是不方便。刚拿出来时,明明还是热乎的,跟刚出锅的一样,现在,汤面已经只是不冷而已,坨成了粑。

这也是他首选吃汤面的原因所在。

真是饿得狠了!他捧起大海碗,风卷残云一般的大吃起来。

一时之间,郝意只觉得两耳全是那魔性的“滋溜——,滋溜——”的声音。

“真见鬼!那种坨得跟屎一样的东西,我居然看着饿了,也想来一碗!”郝意抹了一圈嘴巴,哼唧道。他是从筑基后期就开始完全辟谷的。几百年来,他最多就是偶尔喝点玉露或者灵米酒。凡俗之物,哪怕是山珍海味摆在面前,他都不曾有过动筷子的欲望。然而,这会儿,他真是觉得饿了。

旁边,郝田没有吱声,舔了舔嘴唇,送过来一只小小的白玉瓶:“只有这个。”

“什么?”郝意问道。

“十年份的黄精丸子。”郝田答道,“很多年前的存货,都收忘了。刚刚才翻出来的。”呃,他也饿了。不过,他素来是行动派。在郝意动嘴皮子的时候,他已经动手了。

翻遍了所有的收藏,他终于找到了这一小瓶。这也是他手里头,唯一的能饿的食物。

“你竟然还有先天境时候的存货?”郝意险些惊落下巴。

“到底吃不吃?”郝田作势要收回小瓶儿。

“吃,当然吃!”郝意连忙一把抓在手里,一边打开,一边继续哼哼,“我连那坨屎一样的面糊都眼馋,还会嫌弃黄精丸子吗?”

结果,一打开白玉瓶,眼泪刷的一下涌出来了。

冲!这味儿,太冲了!

黄精丸子搁久了之后,味道会有些冲。而他手里的这一小瓶搁的可不是一般的久,是几百年哪!

“太久没有吃过。我都忘了这一茬……”郝意含着两包热泪,倒出一颗来,搁在手心,连连摇头,“你真是太坏了。怕自己受不住这股味儿,让我来……”

话未说完,郝田呼的劈手过来夺:“总共才剩下三颗。你不吃拉倒!”

“别!”郝意连忙将掌心鸡蛋黄大小的黄精丸子扔进嘴里,含糊的应道,“我吃……”

几百年的黄精丸子比铁精还要硬。口感、味道……全无。偏偏两名元婴修士还舍不得立刻咬碎吃掉。他们含在嘴里,一边磨牙解馋,一边继续看沈云吃东西。

三下五去二。这家伙吃完了那么大海碗的汤面。

貌似还没有吃饱。只见他摸了摸肚皮,又看向床头的食材区。

“唉,他该不会再吃一碗吧?”郝意磨了磨牙,艳羡的问道。

郝田目不转睛的盯着场上,哼道:“浪费!”

他没猜错,沈云又吃掉了一大海碗的坨汤面。

结果,还是觉得饿得很。

他摸着肚子,目光扫过那一小堆码得整整齐齐的食材,心里纳闷极了:明明吃得是平常的两倍多,肚子都胀起来了,可为什么就是一点儿也不解饿呢?

心思转得飞快,再一拍脑袋,他想起来了——这是道力消耗太多,降至了平常的六成的缘故。

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里介绍绝灵境时,提过这一档子事。

所以,眼下,他还要想办法补充道力。

按祖师她老人家的经验,绝灵境里,灵力被封,练不得功。所以,补灵力的法门不外乎是吃。丹药,或者含灵气的灵石、食材等,统统可以。

于是,沈云的目光落在了半袋子灵米上面,果断决定煮一碗灵米粥。

“他还带了灵米!”这回是郝田叫了出来,“他居然用一只布袋子装灵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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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四一章 眼熟的指诀

有水、柴伙、火盆,有煲粥的砂锅,沈云点燃了一只火把,插在床头,开始煮灵米粥。

不一会儿,砂锅里“咕噜咕噜”作响,自内飘出灵米特有的清香。

沈云忍不住凑过去,深深的吸上一口,情不自禁的赞道:“真香呐!”

在这种漆黑、孤寂,还有寒冷的夜里,守着这样一炉红火,还有一锅热气腾腾的灵米粥,幸福感简直不能再强烈。他还没有喝粥,光是吸了一口热气下肚,精神便为之一振。。

就在这时,他听到绝壁上传来重重的脚步声。

同时,夜风里的腥味儿更重了。

这是?

“糟糕!定是灵米粥的香味儿传到了上面,把虎妖给引来了……”他赶紧的盖上锅盖。

可是,这只是一口寻常的砂锅,根本就盖不严实。米香伴着热气儿,源源不断的往外冒,根本就不是盖上锅盖能藏得住的。

怎么办?

沈云情急之下,也顾不得这里是绝灵境,丹田被封,完全打不开,左右手各掐出一道指诀,试图将热气引入体内。

不想,竟然成功了!

“滋溜——”,“汩汩”冒着的热气儿迅速汇成一道,钻进了他的小腹里。

立时,失去知觉的丹田里象是涌入了一道涓涓细流。虽然还是打不开,但是,他能清楚的感觉到,这道细流在丹田里转了一圈,然后出丹田,很快的流向周身的经脉。

力气飞一般的恢复。饥饿感立时消去了一大半儿。

原来紫瑛真君的指诀在绝灵境里也是一样管用的!沈云回过神来,心中大喜。

火盆和砂粥就安放在床边。他连忙在床上盘腿坐好,五心向上,左右手仍然掐着指诀,平放在两个膝头,象最初引气入体那般,开始吐纳。

砂锅里的热气难逃这种强大的吸力,尽数汇成一道直直的白汽,钻进了他的丹田里,一丝丝也没有散开。

几息之间,帐篷里弥漫着的香味儿也都被他吸纳入肚。

很快,绝壁之上,重重的脚步声停住了。少许,又折了回去,渐行渐远。

不用说,这定是虎妖们闻不到灵米的香味儿,又退回去了。

这些家伙的鼻子倒是灵得很呢。

不出十息,砂锅往外冒热气的速度远远赶不上沈云的吐纳速度。闲下来的某人,得寸进尺。双手“刷刷”的各换了一个指诀。他想尝试着用紫瑛真君的指诀运转道力。

结果,他失败了——通过这两道指诀,他只能感觉到道力。后者好比是在水里泡散了的面条,他想尽了办法,也完全提不起来。

道力运转不起来,还是无法练功。

沈云不甘心的又试了两次。

结果,次次都是如此。

“咕噜咕噜……”肠动如雷。明明吃得肚儿圆,可是,就是觉得饿。沈云满头黑线。

因为能够感觉到道力,所以,他很快找到了原因——现在两道指诀真的非常之耗道力。

就几息的时间,刚刚涨回来的那一点点道力又嗖的一下全用光了。

照这样的速度,体内仅余的六成道力很快就能耗光。

沈云吓得打了个激灵,赶紧的撤了指诀,换回原来的那两道,安安分分的吐纳。

一小锅灵米粥里蕴含的五行灵气是相当之有限的。更何况,他还浪费了一点点。大约百来息之后,他再也从热气里吸纳不到五行灵气。

这时,体内的道力仅恢复了不到小半成。

可别小看了这小半成。因为有它们,饥饿感止住了。沈云松开指诀,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

呃,刚才,狼吞虎咽的接连消灭掉了两大海碗的汤面,确实是吃撑了。

沈云挠了挠头,探身去揭砂锅的盖子。

打开一看,里面看不到灵米粒,只剩下一小锅冷米汤。并且,米汤稀得跟水一样,颜色呈灰白色,黯淡无光。

全是残渣,吃不得了。

沈云拿起一大块纱布,折成三层,覆盖在锅口,滤掉渣子,将水用一口空缸收集起来。

极有可能要在这里呆上整整十天。而他目前总共才一缸干净的水。故而,在没有找到可以饮用的干净水源之前,一滴水都不能浪费,必须充分利用起来。

比如说这一点水,虽然不能喝,但却能拿去浆洗衣服。洗头洗脸也不错。

“这样的水,还能喝不成?”郝田哼了哼,点评道,“小器!”

郝意若有所思的收回目光,问道:“哎,我说,你以前有没有见过这家伙刚才掐出的那几道指诀?我觉得很特别。”

“没见过。”郝田不以为然的又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怪模怪样的,一看就是旁门左道。”

“旁门左道?不见得吧!”郝意白了他一眼,“不知道就别胡说八道。”

这话听着好刺耳。郝田很不爽,心道:哎呀,给你几分颜色,你就开起染料房来了。到底是谁的修为低几重小境界!老子比你多活的那一百多年,难不成是凑数的?

面上明显的带着不高兴,他拧眉反问道:“你见过?你知道?”

郝意呵呵:“见过一回。在三百多年前。”

郝田目光微闪,狐疑的问道:“三百多年前?还没有这个鬼地方呢。那时你筑基了吧?”一个筑基境的后生小子,能有什么见识?

转念又一想:据他所知,郝意虽然年纪不大(相对于他来说),但在这里的资格却是最老的。相传,郝意最初进来时,不过是刚刚筑基。但郝意是最先的那一批角斗士里唯一活了下来的。人不可貌相,兴许这家伙有什么奇遇,见识就是旁人要多一些呢。不然的话,这家伙平时不显山不显水的,凭什么当上主持人?哪象他们这些人,修为明明比这家伙高,却只能当苦哈哈的引导者。

想到这里,他歉意的略一抱拳,“刚才是我心急,说话冲了些。你莫与我一般见识才好。”

郝意摆摆手:“没事。”

郝田又将话题重新拉回去:“三百多年前,这里还没有搞起来吧?你真在外头见过?”

“见过。”郝意坦诚的点头,“我有幸见一位化虚前辈掐过类似的指诀。她真的不是旁门左道。”当时,他才刚刚筑基。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宗门的比武场上,有幸见到了紫瑛太师祖的风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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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四二章 各有打算

郝意抬头,不由长叹。

当年,宗门覆灭的消息传来时,他恰好几位师兄弟一起,在大泽做任务。

他们还来不及伤心,便成了“天神宗余孽”!

旁门左道的捕杀亦接踵而来。

当时,他们几个师兄弟都不过筑基境的修为,哪里敌得过这些疯狗一般的捕杀者?

没有办法,他们只好铤而走险,逃往大泽深处。

然后,他们就成为了这里的第一批角斗士。

最初的那段年月,他几乎是踩着刀尖活过来的。每天不是角斗,就是养伤。余下的时间,更是恨不得摔成八瓣,全拿去练功,以提高修为。

因为血淋淋的角斗场告诉他,修为越高,活下去的可能性才越大……

如今,再看到似曾相似的指诀,翻开尘封已久的记忆,不觉将近三百年过去了。

郝田见状,心里忍不住猜测:莫非这四道指诀大有来头不曾?

在这里,最忌讳的是瞎打听。他暗中寻思着,该如何开口才是。

这时,郝意用双手抹了一把脸,又恢复了先前的庸懒模样儿,歪回椅子里,慢悠悠的说道:“见以前的一个很厉害的前辈用过类似的指诀。我陷在这里差不多有三百年了,外头只怕已是沧海变桑田。那位前辈估计也已经做古。唉,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闷死个人了。”

原来是嫌这里太无聊。郝田不以为然的挑了挑眉,又看向场中:“我觉得还好啊。”

只要扛过了最初当角斗士的那个血腥阶段,后面便会渐渐稳定下来。而且,这里与外头相比,有一个天大的好处,即,灵气浓郁,且资源丰厚。只要足够勤奋,最后都能留得住。而一旦留了下来,修为都会提高得快。

在外头,象他这种资质不是很好,又是小门小派里的,要想在短短的不到两百年的时间里凝丹、结婴,成为元后修士,只能是做梦。

当然,这里没有外面的灯红酒绿。如果没有角斗,也没有抢到去外面的“引导任务”,每天的日子千篇一律,除了修行,还是修行,确实是闷了些。

但修士哪能眷念红尘?不是应该就苦心孤诣的修行吗?

所以,他很不赞同郝意的观点,甚至在心里有些鄙夷:怪不得进来了这么久,还只是元婴初期的修为。真是白瞎了这么好的修行环境。

郝意见状,心道:话不投机半句多。

于是,也闭了嘴,去看场上。

没有道力支撑,沈云的困劲儿上来了。他打了个呵欠,点了一个火把,一探身,大半个身子便钻出了帐篷。

认真的环视一圈,确定绝壁上的虎妖下不来,他这才又缩回帐篷里,灭了火把跟火盆,将厚棉袍往身上一裹,倒在床上,呼呼大睡起来。

“呵呵,他这副样子,还真被你说中了,象是在度假。”郝意的眼底闪过一道柔光,呵呵轻笑。

人都睡了,没什么好看的。郝田也靠回椅子里,半是回忆半感慨:“我们就没他这般好运气。当年,我是做鲛人泪任务。落脚的地方是一个巴掌大的礁盘上。白天,太阳直拉拉的晒下来,也没个遮掩的地方,小半天就能将人晒脱一层皮。到了晚上,却冷得跟个冰盘一样。修为全封……哎哟哟,那时候,可真惨。我现在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撑过那十天的。”

“没错,鲛人泪任务还有一个别名,叫做‘冰火两重天’,说的就是白天和夜里的温差极大。”郝意点头附和着。

不过,他的心思显然不在追忆往事,大吐苦水上,眯了眯眼睛,热切的靠过去,压低声音问道:“哎,我说,你有没有想过,我们有朝一日也能重获自由,离开这里?”

这种象是被圈养的修行,他真是受够了。他不止一次的想过,离开这里,并且也付诸了实际。

然而,做了诸多的努力,却一次也没有成功过。

他绝望到麻木了。

看到沈云,深埋在心底多年的这个念头,好比死灰复燃。他的心里又活了。

“为什么要离开这里?”郝田的脸上现出莫明其妙的神色,“重获自由?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你在外头,还不照样有一大堆的规矩管着?在师门,有门规;出了师门,仙门的规矩更多……要想真正的自由自在,呵呵,元婴境的修为,还是低了点。还有,去外头,你我这样的,修为不上不下,能找到跟这里一样灵气充沛的洞府?呵呵,就算找到了,也难保得住。光是这一点,我现在就没打算出去。将来,要是修为再进一步……到时再说吧。”

其实,他心里真正的想法是,这里的修行环境这么好,要是能够修练到飞升,那才是最理想的。怕就怕角斗场的神秘主人不给他们这样的机会。在这里呆了近两百年,他至今对这位角斗场主人一无所知。

因为后者从来就没有在人前露过面。甚至,他连吱都没有吱过一声。二十年一次的大集会上,他们能够看到的,永远都是一个黑黑的高大背影。

正因为如此,他才一直隐隐的担心:这位神秘的主人搞这个角斗场,培养他们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这也是他心里藏着去意的唯一原因所在。

不过,现在,他的修为也就这样,不管是在外头,还是在这里,都算不得一流的存在。所以,他心里还算安稳。

待修为再进一步,晋级到化虚境,那时再做打算也不迟。

而且,真成了化虚真君,修为大大的提高,他出去的胜算不也更大一些吗?

当然,这些想法,还不是道与旁人听的时候。他只是含糊的应着,不一口把话说死。

郝意心里也很清楚,扛下来了,成为了引导者的人,绝大多数都和郝田是一样的想法。而他才是这里的异类。再一次深深的感觉到话不投机,他讪笑着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一夜无语。

第二天,到了。

天没亮,沈云便醒了。

绝壁上静悄悄的。

沈云钻出帐篷侧耳细听,还是听不到虎啸声。

看来这里的虎妖和外面的妖兽差不多,也有昼伏夜出的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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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闷骚大男孩的月、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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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四三章

这时,沈云的肚子“咕噜咕噜”的叫了起来。那种饿得前胸贴后背,眼冒金星的感觉又起。

有了昨天的经验,他知道这不单是饿了,而且道力也消耗至只有平常的六成。

前者,他并不担心。后者才是大隐患!

一来,他恰好睡了四个时辰,道力的消耗是小半成。照这样推算,他在这里,一天的基础道力消耗差不多是一成。如果要除虎妖,道力的消耗肯定会成倍的增加。

二来,目前,他唯一能够补充道力的,是那一小袋灵米。要想靠着这小袋灵米撑过这十天,他大概只能整日里躺着不动了。

想到这里,他抬头望了望绝壁上面,心道:妖兽肉都是富含五行灵气的,希望这里的虎妖肉也一样。

于是,收起杂念,他开始动手生火做饭。

当务之急,当然是先补充灵力。也不知上面到底是个什么情形,他咬咬牙,下血本煮了一大锅灵米粥。然后又取来白面大饼,围火盆旁烤着。

和昨晚一样,当砂锅里冒起热气时,他在木床上盘腿坐好,五心向上,左右手各掐出一道指诀,开始吸食热气里的五行灵气。

如他估计的一样,一大锅灵米粥吸食完,道力涨了差不多两成。现在,他体内的道力差不多是平时的八成状态。

再打开锅盖看,里面只剩下一大锅灰白色的残汁。

而旁边白面大饼们,靠着火盆的那一面已烤得焦黄。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变化。

事实再一次证明,只有灵米才能提供五行灵气。而凡俗的食材完全做不到。

沈云抱着的最后一丝侥幸心理也完全被打碎,不禁摇头苦笑。

道力上来了,饥饿度立时减少了许多。吃完一张白面大饼后,肚子也饱了。呆会儿还要除虎妖,是以,他不敢吃得太饱,将剩下的四张大饼用布皮包起来,扎成一个小包袱,斜背在后背。

接着,他将一只灌满水的牛皮水囊挂在腰带的右边。而左边则挂着师父传下来的针囊。后者,自从进入先天境后,他便几乎没有再用过,一直做为对师父的念想之一,珍藏在百宝囊里。不想,如今又派上了用场。

所以,即使是能掐会算,世事也难料啊。

收拾妥当后,沈云钻出帐篷,仰头看着绝壁,寻思着能否在上面搭一架绳梯。

他的道力虽然被封印了,但是,大武宗的身手却还在,这是绝灵境封印不住的。

是以,徒手攀援这道绝壁,于他来说,问题不大。

之所以想搭一架绳梯,纯粹是为了减少道力的消耗。

绝壁上坑坑洼洼的,在靠顶上边大约三尺远的地方,有一块突出的尖石头。绳梯挂在那里最好不过了。

看好之后,沈云又回到帐篷里,着手编绳梯——清晨,外面还是比较冷。刚刚他试过了,道力的消耗速度略有提升。

减少道力的消耗是眼下最关键的事情。没有之一。

唉,道力是有限的。并且每时每刻都在减少。所以,能省一点,是一点吧。

以他的身手来说,只需在麻绳上每隔五尺左右打一个绳结,就能算是一架简单的绳梯了。

不一会儿,忙活完毕。这卷绳梯用掉了他带出来的所有麻绳不说,最后,他还扯掉了一个被单。

沈云试着用力扯了扯,还算结实。将简易的绳梯卷起来,背在后背上,出了帐篷,踩着那些坑坑洼洼,施展“穿云步”,纵身“噌噌”的往上攀援。

少顷,人已经攀至绝壁顶端的那个尖石头旁。

他将绳梯挂在上面,又用手用力的拉了拉。

嗯,非常之结实。

这才满意的垂下绳梯。

往下一看,绳梯的尾端垂到了地面上。稍微有点长。如果以后还要用到绳子的话,可以从尾端裁去一些。

再看道力的消耗。

小半成,没有了!其消耗量差不多与昨晚相当。

照这情形,那一小袋灵米能撑上三两天,就算顶天了。

沈云顿时只觉得压力好重。

希望虎妖肉能富含灵气吧。他对自己心道。

侧耳细听上面的动静。

还是静悄悄的。唯有呼呼的风声。

道力被封的不便利之处再次充分显现出来——要是搁在以前,他只要铺开道力,方圆数十里之内,有多少只虎妖,它们的体型,甚至毛皮的颜色,他都能在瞬间了如指掌。而现在,他只能象少时在山林里打猎一样,凭着五感,以及直觉来判断周边的环境。当然也有不同之处,比如说,他的五感较那时要敏锐得多。身手也不可同日而语;那时的他,不管做什么都可以全力而为。而现在,他的头上时刻悬着一道叫做“道力消耗”的利剑。做什么,都得事先掂量掂量。

这不,在他“听”的时候,道力的消耗便要稍微快一点点。

沈云不由皱了皱眉头,记下这个消耗量。

好吧,该消耗的,还是要消耗的。

接下来,他又抽了抽鼻子,闻晨风中的气味。

说来奇怪,从醒来,到现在,他都没有闻到昨晚的那种浓浓的腥臭味儿。他心里想着,常言道,久入兰室而不闻其香。是不是过了一个晚上,自己已经适应了这种腥臭味儿?

为安全起见,他特意用力闻了闻。

结果显示,并不是他的适应能力超强,而是真的闻不到什么味儿。

清晨的风,冷嗖嗖的,除了一点点水气,什么气味也没有。

这就怪了!按理说,就算上面是个不毛之地,那至少也得有点儿土腥味儿。

上面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奇怪所在呢?

沈云吐出一口浊气,全身戒备,提着青霜,一跃而上。

白粥一样的浓雾扑面而来,瞬间将他笼住。

果然是个奇怪的地方!这样大的雾气,居然恰好止于绝壁的最边缘!

以沈云的目力,能看到十步开外。

而眼下,十步开外,空荡荡的,除了坑洼的灰白色石头路面,什么也没有。

既然如此,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沈云提着青霜,慢慢的往前走。

还好,道力的消耗速度比爬绝壁要慢一些。

大约走了百来步,在十步开外出现了一个黑漆漆的存在。

里面隐隐有星星点点的亮光透出来。

沈云又上前两步,看出来了。

那是一个很大的山洞口。

至于那些隐约透出来的点点亮光,暂且无法看清。

虎妖们住在一个山洞里?沈云的狩猎知识再一次被这个神秘的地方给刷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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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四四章 奇怪的石头

沈云紧了紧手里的青霜,慢慢的靠近。在离洞口三步远的时候,他一个箭步冲上去,猛的将身子贴到洞口的石壁上。

很好,并没有惊动里面的虎妖!

沈云轻轻的吐了一口气,将一边耳朵贴紧石壁,敛神细听。这样做,能听得更远,更清楚。也是他少时打猎时积累的经验之一。

不过,眼下貌似没有什么用。

因为他仍然没有听到里边有任何的响动。

怪哉!就算是所有的虎妖都在睡觉,并且一个个睡得跟死猪一样,也不会这般安静啊。象老虫这样的动物,睡觉时真的做不到这样静悄悄的,连一丝丝的声音也没有。

莫非这里的虎妖们在这方面变异得特别成功?

沈云心里觉得奇怪极了。

里头极有可能是虎妖们聚居的巢穴,哪能掉以轻心?他决定再听听。

静听了差不多半刻钟,他终于确定了——没错,山洞里面确实没有一丝丝的动静。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所致。但是,这绝对不是正常的情况。

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里,反复强调,反常即有妖。如果有得选择的话,他定是掉头就走的。

可是,眼下,他身为鱼肉,没有选择的余地。

沈云紧握青霜,深吸一口气,猛然折身,冲进山洞里。

看清眼前的情景,他惊呆了。

经验告诉他,这绝不是什么虎妖们的巢穴。

因为洞里实在是太干净了!

在他的面前出现了一条长长的象过道一样山洞。

先前他在洞外看到的那些星星点点的亮光,是山洞两边的石壁上嵌着的一种会发出柔和的桔黄色亮光的石头。它们呈圆球状,个头有大有小。大的比他的拳头略大一圈,小的看上去就是米粒大的一点。颜色也是深深浅浅的略有不同。

不管是头顶和两边的石壁,还是脚下的地面,以及这些闪闪发光的圆石头,它们都象是刚被水洗过一样,干干净净的,纤尘不染。

腥臭味什么的,更是没有。

这到底是个什么鬼地方?

没有道力,沈云也看不出周边有没有灵力波动,只能硬着头皮沿着过道一样的长山洞往里边走。

走着走着,他又有新发现——那些石头在不断的变大。

它们变大的速度比较慢。如果不是他眼尖,又有着过人的观察力,一时之间,很难发现。

不过,它们也不是没有止境的变大。当长大到比他的拳头略大一圈的时候,便停了下来。然后是颜色开始变深。

莫非这些石头与虎妖有关系?比如说,这里的虎妖就是从这样的石头里迸出来的。

如此一想,沈云更加不敢靠近它们。

这条过道一样的长山洞大约有百来步远。其尽头是一面石壁。在这里,分成了左右两个方向。从外形上看,左边的要稍微窄一点。

沈云用不了道力,上古掐算术也成了摆设。这回,只能真的撞大运。

想了想,他决定先去左边——这边要窄一点,兴许虎妖的数量也要少一些。

很快,他发现,这也是一条类似过道的存在。不过,它是弯弯绕绕的,两边无规律的时不时出现一些类似于神龛的山洞,以及还有一些更细的分岔道。

那些奇怪的石头更多了。

沈云决定暂且不去管那些更细的分岔道。他想查探一下,一直往下走,走到更深处,到底会是一个什么情形。

大约转了半时辰,沈云转过一个弯来,只觉得眼前的情景甚是眼熟。

再定睛细看,原来是回到了第一个岔道口。

也就是说,他差不多是在洞里转了一圈,却不要说虎妖,就是连根虎毛都没有看到。

到底是怎么回事?沈云百思不得其解,挠了挠头。

就在这时,前面的过道里突然传来“叭”的一声脆响,象是有什么东西裂开了。

该不是有虎妖真的从怪石头里迸出来了吧!

沈云心中凛然,提着剑,冲到岔道口旁,探出头来,去看外面的山洞。

还是没有虎妖。

在离他七八远的前方,地上有几块棕黄色的石头碎片。

看样子,确实是一个怪石头裂开来了。

害我紧张了一大把,又多消耗了一点点道力。沈云撇撇嘴,提剑走过去,在碎石片旁边蹲下身子。

目测这些碎石头也是干干净净的,没有沾什么异物后,他掏出一块干净的手帕,盖在其中一块碎石上,将之捡起来,小心翼翼的去闻。

灵气!

“滋溜”,他不小心吸到了一丝精纯的土灵气!

碎石片上竟然沾了一丝精纯的土灵气!

狂喜袭来,沈云不由为之精神一振。

在山洞里大致走了一圈,早上增加的那两成道力已消耗得七七八八。然而,他连根虎毛都没有捞到。心里不免有些着急。哪知,事情竟这样有了转机!

本着蚊子腿上的肉,也是肉,不要浪费的精神,他右手紧握青霜,保持戒备,左手掐了一个法指,在地上的碎石片上一一拂过。

运气不错!得了一点点堪比肉沫的灵气。

但这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发现。

因为他极有可能找到了一个增加道力的法门。

按下激动的心情,沈云再去看周边的怪石头们。

现在看它们,真是一点儿也不怪,简直是越看越觉得可爱……

在一步开外,恰好有一个颜色较深,个头完全长足的石头。

他先上前去,小心翼翼的闻了闻。

没有什么气味。也感觉不到灵气。

不会吧……

心中一动,他用左手掐着的法指拂过这块石头。

还是没有灵气。

难道一定要它自个儿迸开?

反正洞里这样的石头多的是……沈云试着用青霜去敲这块石头。

“叭”,轻轻一敲,那石头应声象花一样的绽放开来。

最重要的是,一道精纯的木灵气自里头散了出来。

还好沈云左手的指诀一直掐着没松开。

是以,这道木灵气一点也没有浪费,尽数进了他的丹田。

如果说刚才从碎石片上面吸到的是一点肉沫,那么,这回,他得到的是十点肉沫。

刹那间,沈云明白了,接下来,自己该如何补充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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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四五章 有趣的发现

接下来,沈云刻意等了一小会儿。见周边没有异常情况发生,他果断的走向另一个棕黄色的圆石头,如法炮制。

这块石头也是被他轻轻的一叩,便绽放开来。

然后,沈云又得到了一丝精纯的土灵气。

貌似这些石头里到底含的是什么灵气,是没有规律的……

这一带,棕黄色的圆石头比较多。沈云也没客气,挨个的将它们敲开。

不一会儿,他敲开的圆石头共计有二十一个。

事实证明,他的猜测没有错。但也不完全正确。

因为这二十一个石头里,有十二个里头,含的不是灵气,而是煞气。其中,以精纯的血煞魔气居多,达到了十个之多。另外两个里头则是掺杂着阴煞之气的血煞魔气。暂且没有发现只含精纯的阴煞之气的石头。

只有六块石头里,才是含的灵气。

余下的石头里,杂七杂八的,有一个是一捧清水,有一个是一道月华之力,还有一个是个空的,里头什么也没有。

不过,对于沈云来说,不管是煞气、灵气,还是月华之力,都是一样的,完全没有区别。因为这些他统统能够吸纳。并且,它们都是精纯的,能直接补充道力,不需要他运功炼化。

二十一个棕黄色的石头被叩开后,这一带暂且没了这种颜色的石头。沈云又试着用青霜去叩一块颜色相对来说要浅一些,但个头已经完全长足的石头。

结果,这块石头无比之坚硬。

青霜叩在上面,一点动静也没有。

沈云没有在这块石头上试第二次。而是接连去叩另几块差不多的石头。它们都是一样的坚硬。

顿时,他心中有了结论:看来,这些石头象是瓜果,也有“蒂熟瓜落”之说。只有棕黄色的石头,才是“成熟”的。如果抢在它们自己迸开之前叩开,能够收集到的灵气等资源,是最多的。

另外,这些石头应该是每天都成批的从石壁上长出来的。刚才他叩开的那二十多个“成熟”的石头,是今天的第一批。这么说来,它们从最初的米粒大,长到完全成熟,所需的时间并不短。少说也要三四个时辰。现在,第二批石头大概还需要个把时辰才能成熟。

沈云决定去里面继续收“成熟”的石头。

不管虎妖们在哪里,先抓紧时间把道力补足了,才是真。

“叭叭叭……”从山洞的深处,陆续传来石头迸裂的声音。

太浪费了!沈云提着青霜,紧步走进了岔道口,依然是左拐。

“他,他疯了不成!”郝田看着在飞快的叩石头的某人,一脸的惊愕,“连魔气也吸收!他就不怕走火入魔?”

郝意也看着场上,难得的没有吱声,只是目光有些深沉。

而郝田没有听到回应,不由偏过头来,指着场上说道:“我现在是越来越看不懂他了。”

郝意打了个呵欠,以掩去眼底的异样,伸着懒腰,口齿不清的嗡声说道:“自打他进场,我就从来没有看懂过他……唔,管他呢。他若是走火入魔了,便永远也休想离开虎妖山。有什么好担心的……哦,你换新傀儡的计划可能要被耽搁了。”

郝田现在根本就没有去想沈云能否通过虎牙任务的问题。他满脑子都是“一个修真士在灵力被封印的情况下,怎么敢吸纳魔气?姓沈的为什么如此的有恃无恐?”

只是郝意提到他在这里头的收益,他一时不好接话。

罢了,跟这人扯不清。他扭回头去,继续盯着场上。

很快,沈云在山洞里收割了一圈“成熟”的石头。一边补足,一边消耗,两边相抵,前者明显占了上风。一圈下来,他的道力恢复了差不多九成。

虎妖,还是一只也没有看见。

倒是第二批石头只要半个多时辰就能成熟了。除此之外,他又总结出一条规律。整个山洞里的石头成熟是有顺序的。而这个顺序,恰好是他先前搜洞的顺序。

是以,他在最外面的那条直道里,找了个平坦的地方,盘腿坐下来,静等第二批石头“成熟”。

半个多时辰,转眼即过。

果然如他猜测的那样,第二批石头陆续“成熟”。

这一次,沈云只将直道里的“成熟”石头收割完毕,道力便完全恢复了。

一直以来悬在头顶的那把利剑没有了。

沈云感到轻松之余,心里又冒出了另一个问题:这里除了他,再无第二个会喘气的。这就意味着,如果没有他来收割这些石头,那么石头“成熟”之后,放出来的灵气、煞气,还有日月精华等杂七杂八的东西,都去了哪里呢?如果山洞里真的日复一日的生长这样的石头,为什么这里仍然是一块绝灵之地?日积月累,这里的灵气、煞气等,都应该相当可观才是啊。

直觉告诉他,问题的关键就在这些被吐出来的灵气、煞气等等的去向之上。

反正现在也不用担心道力的消耗了,于是,抱着重重疑问,他复又提着青霜,往洞里走去。

里面的石头也陆续“成熟”。沈云现在道力充足,况且,他是有意想查探灵气、煞气的去向,所以,没有收割它们的打算,只是一路走,一路看着。

然而,一圈下来,他看出一点味道来了——石头迸开后,里面的灵气、煞气等,自然而然的散开来。当灵气与煞气混杂在一起时,有趣的事情发生了。两者都没有继续向四周扩散,而是凝而不散,化成一团浅灰色的模糊影子,就近附在石壁之上。它们的大小、形状各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它们象是一块磁石。周边的灵气、煞气等,都慢慢的向它们聚集。这些影子的颜色因为吸纳了更多的灵气、煞气而渐渐变深。

兴许这些影子就是答案所在!

沈云隐约猜测,自己如果想收集齐一百颗虎牙,就不能没有节制的收割石头。

越来越有意思了!

看了一圈,道力又有所消耗,减少了小半成,他也没有立刻补足的意思,而是静等第三批石头“成熟”。

第七四六章 虎妖在哪里?

又过了个把时辰,第三批石头终于“成熟”了。

沈云在山洞里又转了一圈。

如他所料,这些石头迸开后,放出来的灵气、煞气等,如果周边石壁上有灰色的影子,便陆续被吸附过去。因为它们的融入,这些影子不但颜色明显变深,而且原本模糊的边缘渐渐清晰,变得有棱有角起来;如果没有,这些灵气、煞气则继续飘散着,直到相遇,凝成一团新的影子,就近附着在石壁上。

见状,他心中的猜测更甚,决定在事情没有完全明了之前,如果不是必需,不再轻易动“成熟”石头。

就着冷水吃了一张白面大饼后,他起身又去了洞里。这回,他要仔细的探一探洞里的细小分岔,以了解它们的位置、纵深,以及里面的石头分布等情况。

用了差不多两个时辰,又先后见证了两批石头“成熟”,沈云详细的画下来了整个山洞的地形图。

在这张图上,他不仅画出了每一条岔道,而且还标记了石头的分布情况。从目前来看,这些石头并不是均匀分布的。在这一点上,它们很象他小时候在郑家庄时,经常采的一种叫做“枞树菇”的野山菇,也是一窝窝的扎堆出现。

他将这些石头密集的地方称为“石头窝”。

之所以要一一标记下来,是因为灰色影子们总是出现在石头窝的附近。

这两批石头成熟后,灰色影子们的颜色更深了。有不少原本相邻,隔得较近的影子彼此相连,成了一团更大的、颜色有深有浅的影子。这些影子还是模糊得很,看不出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是,沈云已经从它们那越来越锐利的边缘,读出了几分狰狞。答案呼之欲出!

到了傍晚时分,又先后“成熟”了三批石头。

这时,他已经可以断定,所谓的虎妖是怎么一回事——块头最大的那些影子,颜色已经变成了深深浅浅的灰黑色。它们那凹凸不平的表面,给人一种微微跳动的感觉。似乎在那层灰黑色之下,蕴藏着生命。

所以,在山洞里,白天是看不到虎妖的。

因为它们每天都是从无到有,而这个过程差不多要整整一个白天。

沈云详细的记录下了,所有石头窝附近的影子数量的变化情况。初步断定,待天黑之后,这个山洞里陆陆续续的会凝出虎妖来,数量最多的时候,将以千计。

所以,他完全不用担心收集不到足够的虎牙。

数以千计的虎妖聚集在这样一个山洞里。而他只有孤身一人,周身的道力都被封印住了。

这意味着什么?

哪怕是数以千计的家猫,一哄而上,也足以将没有道力的他挠得体无完肤。

更何况那是数以千计的由精纯的灵气、煞气、日月精华等天地灵气凝结而生成的虎妖!

毫无疑问,直接对上它们,他将死无葬身之地。休提什么“虎牙任务”。

可是,他没得选择,必须在十天里收集到一百颗虎妖的牙齿。不然的话,他也只有死路一条。并且还会拖累到阿莽和端木他们俩。

而时间已然过去了一天一夜。

也不知道一只虎妖有几颗牙齿?如果它们的牙齿数与寻常的成年老虎是一样的,每一只都有二三十颗牙齿。那么,打死四只都有多……

沈云揉了揉眉心,徐徐吐出一口浊气,摊开绘制的地图,仔细的寻找起来。

他要寻找一个今晚的藏身之地。这里要求易守难攻,周边有石头窝,但是阴影又不是很多。

按照这个标准,他在图上找到了两处。

一处位于山洞的深处,另一处则靠近直道这边。

手指头在这两处点了两个来回,他最后决定去位于山洞更深处的那里。

因为直道这边的阴影实在是太多了。一旦他被发现,周边的虎妖肯定会迅速聚拢来。那时,他想再通过直道逃出山洞,无异于做梦。是以,唯有利用地形,严防死守。

如此一来,反倒是山洞深处那里能在短时间里聚集过来的虎妖可能会少一些。

地方选定了,他马上展开行动。

首先,要去绝壁下的帐篷里搬些东西,做好死守一整晚的准备。比如说,更多的水和吃食;还有火折子、柴伙之类的。

其次,为了减轻自己的压力,同时,也是补足道力,他要抢在第一批虎妖凝成之前,清理一下藏身点周边的“成熟”石头。

一番忙碌下来,他将今晚的藏身点尽可能的打造成了一个堡垒——原本狭窄的过道口,被他用棉被等东西严严实实填堵了起来,仅能容他一人侧身通过;而在里面,他藏了足够吃六顿的食物。两只牛皮水囊灌得满满的,另外用砂锅又打了一大锅上来。另外,火盆、柴火,还有那一小袋灵米。万一与虎妖搏斗,道力消耗太快,他可以退回里面,煮灵米粥补充道力。

忙活完后,藏身点外面恰好又有一批石头“成熟”了。

他顾不得歇一口气,提着青霜冲出去,一一将之叩开,吸纳里面的灵气、煞气等。

不够!

他走到更远的外面,又继续吸纳,直到道力恢复到平常的十成,这才匆匆往回走——不走来不及了!因为石壁上的那些大影子吸收了周边的灵气、煞气之后,看上去已经有了老虎的形状。它们个头比寻常的老虎大三倍还不止,在石壁上或蹲,或躺……兴许只要再吸收到一点点灵气之类的,就能活生生的从石壁上走下来。

而沈云现在道力被封印住,即便是用指诀,也无法吸纳到两步开外的灵气等。所以,无法阻止它们继续吸纳灵气等资源。当然,他也不能完全清光这些灵气之类的。因为还要留着它们凝出虎妖,得虎牙。

又过了刻把钟,沈云蹲在过道口,亲眼看到十步开外的石壁上的那团大影子又吸纳到了一道血煞魔气。

象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这道魔气让大影子立时整个儿变得鲜亮起来。

它不再是象水墨画一样,深深浅浅的灰黑色。而是变成了一大团的棕黄色,上面映着条条道道的黑色、褐色等条纹。

“扑楞楞……”从石壁上掉落来一些碎小的石头、粉末。

紧接着,那一大团的棕黄色动了。

两只尖利的虎爪“呼”的一下,自石壁里猛的伸了出来。

虎妖!

果然是虎妖!

不知道我乘它现在还没完全变成,就杀掉它,算不算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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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四六章 直面虎妖

没有迟疑,沈云用最快的速度冲过去,举起青霜,斩向这其中的一只虎爪。

不料,在离这只虎爪还有一个拳头远的时候,青霜象是被一双无形的手给牢牢的挡住了,再也无法往前半丝。

剑下的虎爪安然无恙。

沈云心中一惊,连忙收回青霜,又斩向另一只。

青霜一样的被挡住了!

就在这么一会儿,虎头探出了一小半,两只虎耳,还有额头上的“王”字,无比的清晰。

沈云不甘心的做最后一试,手腕一旋,提起青霜刺向虎妖的额头。

还是一样!

青霜只能刺到离额头一个拳头远的地方。

该死的!在虎妖没有完全变成之前,不能下手!他无耐,只好迅速的退守自己的“碉堡”。

这边,他刚刚站稳身形,那边的石壁上,虎妖的头“噌”的一下,完全从石壁里挣了出来。

那头有两个箩筐那么大。面相半人半虎,比一般的成年老虎更加凶悍。

“吼——”,它愤怒的张开血盆大口,隔空冲沈云愤怒的吼了一声。

紧接着,一道劲风夹着一股熏死人的恶臭扑面袭来。

沈云的道力虽然被封印,但反应速度还是在的。身子一侧,避到了用棉被包着石块等堆砌起来的工事后面。只是没有想到要闭气。是以,被恶臭扎扎实实的给熏到了。他恶心得不行,胃里当即排山倒海,险些吐了出来。

另外,这声虎吼也不弱,比大武宗级别的“狮吼功”还要强上三成。但对于沈云来说,这点子攻击力可以忽略不计——沈云虽然没有道力护体,但是,通过不断的修炼、不断的淬体,他的身体也是很强悍的,不比下品宝器差。

“叭!”

劲风重重的打在他刚才露头的地方,棉被上立时象被爆破符打中一般,应声被打穿,露出一个脸盆大的窟窿。

沈云吃了大亏后,马上长了教训,闭气。这两下倒是没有熏着他。

只是,心里气不过,忍不住爆粗口——这是什么鬼道理!在虎妖成形之前,他对虎妖的任何攻击都无效。但是,虎妖的还击却是杠杠的,其力度与速度相当于炼气初期的人族修士!恶臭的攻击力更甚……

正想着,对面的大虎头又愤怒的接连冲他这边吼了两声。

每一次的劲风都无比准确的打在他刚才现身的地方。包棉被被完全掀开,里面的那块大石头也被砸成了两块。

好在沈云早有准备,这道类似于“门”的工事,整共砌了五层。最外层的大石头都用棉被等物包了起来。现在,被接连的三道劲风部分破掉的,仅仅是最外面的第一层。

但形势远比他预计的要严峻。照虎妖的攻击力,他费尽脑筋、辛苦修筑起来的工事,真的扛不了一个晚上。

怎么办?

沈云不由的,又紧了紧手里的青霜。

对面,虎妖接连吼了三声之后,突然象是断了水一般,没了声响。

它怎么不接着吼叫呢?沈云心中狐疑。默数三个数字后,他用最快的速度从工事后面探出头来,去看外面的情形。

石壁上的虎妖此时已探出来大半个身子。

除了面相是半人半虎之外,它的身子还畜形的。但却与寻常的成年大老虎有着明显的不同。除了体型更加庞大之外,它要结实得多,前胸、后背,还有已经现出来的一双前腿等处的肌肉高高隆起,看上去充满了力量。还有,它的腰身更细,更接近于体修们的“熊背蜂腰”。

与老虎相同的是,它的皮毛油光水亮,是上等的虎皮。

就在这时,硕大的虎头呼的又朝这边转了过来。

沈云“嗖”的一下,缩回头,闭气,准备迎接下一道虎吼。

出乎意料的是,他等了差不多五息,虎妖的第四道吼叫并没有如期而来。

那家伙怎么不叫了?

沈云好奇的又偷偷的探出头,往工事外看去。

这一眼,恰好看到虎妖从石壁里整个儿跳下来。

“咚!”

好重的一只。沈云离着十来步远,也能感觉到地面有明显的震动。

虎妖仍然是四肢着地,没有人立起来。它下地后的第一桩,便是瞪着一双灯笼大眼,恶狠狠的盯着沈云这边,然后,张开血盆大口,呲了呲牙。

电光石火之间,沈云摸到了一些这家伙的性子。

比如说,这家伙既记仇,又会数数。

他之前攻击了它三招。这家伙第一时间就一下不少的给还击了回来。

又比如说,从目前来看,虎吼是它的有用攻击方式之一。

还有,从体型上来看,这家伙极有可能是偏体修性质的,属于力量攻击型。

虎妖在原地转了一个圈,轻轻的甩了甩尾巴,一双虎目死死的盯着沈云这边,慢慢的踱了过来。

沈云又飞快的小结道:从这一系列的动作上来看,虎妖还是保留了不少老虎的畜性。

果然,这家伙是锁定了自己!

沈云也紧盯着对方的一举一动,又紧了紧手里的青霜,同时,心思电转:如果这家伙真是力量型的,那么,我这工事怕也是扛不了它几爪子……妖兽都是有罩门的。这家伙的罩门在哪里呢?

他对妖兽的了解,几乎都来自于祖师的玉简里的相关介绍。祖师她老人家不知道大泽的中心地带有这么一个角斗场,而这里的虎妖,与祖师玉简里的虎妖也完全不是一回事。所以,玉简上所说的虎妖的罩门,在这里,只能当做参考。

如果道力没有被封印住,考察陌生妖兽的罩门所在,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事情。他只要铺开道力,将妖兽整个儿笼罩住。立时,这只妖兽周身的灵气、血气走向,都一清二楚。自然而然的,罩门便暴露了出来。

可是现在不行。还是那个原因,他的道力被封印住了。

是以,他只能目测,通过妖兽的动作,结合自己少时打猎积累的经验,进行判断。

那只虎妖也甚是机警。这一点,倒是象极了老虎。

不过是十来步远的距离,它走一步,停一下,又退半步……数十息过去了,它在五步远的地方立住了身形。

对于沈云来说,正中下怀。

真是托了它的大福!

第七四七章 万万没有想到

虎妖的磨蹭,等于是给了沈云宝贵的观察时间。

后者在几十息的时间里,对这只虎妖的罩门已有了结论——鼻子。

首先,这是寻常的老虎的薄弱之处,同时,也是祖师在玉简上提及过的虎妖的罩门所在。估计是种族天生的弱点。

其次,从这只虎妖的面相半人半兽,尤其是,眼睛、嘴巴等地方都偏近于人族。但有鼻子却是与寻常的成年老虎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还有就是,其余的要害之处,包括咽喉、小腹等处,都被高高隆起的肌肉犍子遮住,绝非罩门所在。

沈云眯缝起双眼,又一次定睛细看外面的虎妖,脑海里形成了一个快速度出打击的方案。

以虎妖这样庞大的体型,还有浑身上下爆发出来的力道与杀气,他的直觉是,自己精心修砌起来的工事,顶不了几爪子。如果做不到一击得中,今晚,估计他就要交待在这里了。

对面的虎妖貌似终于打量清楚了。只见它甩了甩了硕大的脑袋,身子一抖,突然间,一双后腿用力齐蹬,整个身体“呼”人立起来,同时,抬起两只巨大的前掌。

刹那间,沈云及他的工事都完全沦陷在它的巨大身影里。

这回,虎妖没有半点的迟疑,动作刚猛,快如闪电。

双掌齐下,各挟着一道霸道的劲风,对准工事全力劈下。

然而,整个虎脸也完全暴露出来。

沈云一直在等待的就是这个时机!

说时迟,道时快。他猛的起身,右手提剑直刺。

“灵蛇出洞!”

青霜直指虎妖的咽喉所在。

虎妖似乎早就猜到了这一剑。只见那双灯笼大的琥珀色虎目里竟然闪过一道狡黠的笑意。同时,一双爪子呼的半道里回防,准确无误的牢牢夹住青霜。

这家伙果然是成了精,刚才它那两只爪子的全力一劈,竟然是虚招!

它故意露出了一个破绽。

然而,没有什么用。

因为它还是上当了!

好巧不巧,恰恰沈云的这一招也是虚招。

真正的杀招,在两只虎爪紧紧夹住青霜的时候,呼啸而出。

“飞花越柳!”

沈云用尽全力打出一把银针。

十来根银针,汇成一道银线,嗖的破空而去。

目标:虎妖的鼻子。

而虎妖正得意的用一双前爪夹住青霜,刚才假装露出来的破绽,这会儿,假亦成真。硕大的虎脸面前,完全决了防护。

沈云在冰雪秘境里,数十年如一日的苦练,都是货真价实的,没掺一星半点的假。

眨眼之间,那十来根银针从两只虎爪的指端嗖嗖嗖的刺过。“扑扑扑”,例无虚发!它们准确无误的没入了虎妖的鼻子里。

“砰!”

虎妖的鼻尖爆开一朵血花。

象是被点了穴一样,虎妖整个儿定住了。

它保持着人立的坚持,一双前虎爪仍然合在一起,夹住青霜,半人半兽的毛脸上,得瑟劲儿亦是半点不减。

不过,沈云敏锐的发现,自鼻子开始,虎妖那一身油光水亮的毛皮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褪色!

没有看错,就是褪色,褪成周边的石壁颜色!

灰色自上而下,飞一般的在虎妖庞大的身躯上蔓延开来。

这是什么情况!沈云不由愣住。计划中的后手也忘了使出来。

形势陡然直下。

就这么一瞬间,虎妖那张毛绒绒的大虎脸已然灰扑扑的,完全没了颜色。好象是石刻出来的一样。

“我的银针……”沈云回过神来,赶紧的挥左手,使出一记龙爪手,欲用真气吸出那十来根银针。

一点用也没有。

十来根银针好比泥牛入海!

沈云心头大震,再也顾不得它们,双手握住青霜,将之全力往外拔。

该死的虎妖,力气可真大!

“滋啦啦……”

火星子乱溅,青霜发出刺耳的声音。

沈云使出了吃奶的力,终于将青霜整个儿拔了出来。

几乎是同时,灰线嗖的涌了上来。

这双虎爪转眼也变成了栩栩如生的灰扑扑石雕!

好险!就差一点点……

沈云心有余悸的拿着青霜,喘着粗气,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这里实在是太邪门了!

须臾,整只虎妖都成了一尊活灵活现的巨大石雕。

“咔嚓!”

鼻子那里,绽开了第一条深深的裂纹。

象是被传染了一般,“咔嚓嚓……”,其余部位纷纷出现裂纹。

巨大的石雕上纵横交错,很快便寸寸龟裂开来。

而在十几息之前,它还是一只会使诈、活生生的虎妖。

沈云坐在地上,仰头看着这一场剧变,目瞪口呆。

就在这时,一道桔黄色的亮光自虎妖的身体里迸射出来,在他的面前一晃。

“哗啦啦……“

亮光化成数物,落了一地。

沈云定睛细看。

原来是一枚虎牙、一枚上品辟谷丹、一枚下品蕴灵丹、一枚下品回春丹,还有一把锋利的虎骨尖刀。

这些是我打死这只虎妖的奖励?

沈云挑了挑眉,试着使出龙爪手,去吸这些东西。

不想,居然无用!

轻轻巧巧的几样小东西,他用真气居然都拿不动!

怎么可能?

除非是方法错了。

沈云无奈,只得小心翼翼的用青霜先就近将那枚虎牙扒拉回来。

哪知,又起变化!

除了被他扒拉到身边的虎牙,其余几件东西齐齐泛起桔黄色的亮光,然后,呼啦一下,统统消失不见了!

原来这些奖励只能任取一样!

是这个意思,没错吧!

沈云张了张嘴,险些再次爆粗口。

原本,这只虎妖从石壁上跳下来的那一刹那,他是满心激动的。因为那血盆大口里的那一口亮晃晃的虎牙,竟然有三十颗之多,真的是太可爱了。

照这个数,他寻思着只要打死四只,就能完成任务不说,还能留下二十来颗,扔着玩。

结果,他猜对了开头和过程,却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是这么一个结果。

更让他痛心疾首的是,这一枚虎牙,消耗了足足三成的道力!

好不划算的说!

“轰”的一声巨响,裂痕累累的虎妖石像骤然爆开,打断了某人的幽怨。

担心被爆出来的粉尘和碎石伤到,他赶紧的闭气,同时,身形一晃,施展“穿云步”,用最快的速度躲到工事后面。

第七四八章 虎口夺食

好吧。又一个意外!想象中的尘土飞扬,又没有出现。

外面彻底安静后,沈云仍然闭着气,从工事后面探出头去。

没有碎石、粉尘的堆积,外面干干净净的。

但是爆破开来的虎妖石像是确确实实的不见了。

从现场的情况来看,它更象是凭空消失。

他先前打出去的那十来根银针一样的,也不见了。

沈云心中一动,去看对面的石壁。

虎妖从上面下来时,这面石壁上现出一个较大的浅坑。然而,现在,这个浅坑变小了一半还不止。

沈云捡起地上的那枚尖尖的,与他的大拇指差不多大小的虎牙,心道:浅坑是因为这枚虎牙吗?

想了想,他收好虎牙,从怀里取出地图,在对面的石壁所在位置,标上“得虎牙一枚”。

在浅坑左边,三步远的地方,原本是有一个石头窝的。沈云记得,在虎妖走下石壁之前,那里有两个石头不用半个时辰就能成熟。另外,还有十几个大大小小正在长成的石头。

先前,他还打算,等消灭虎妖后,正好敲开那两个“成熟”的石头,补充道力。

现在,这个石头窝也跟着一道消失了。他的如意算盘又落空了。

这时,外面渐渐变得热闹起来,时不时传来虎妖的吼叫。

沈云侧耳仔细分辨。这些吼叫声初听上去大同小异,但是彼此之间,还有细微的区别的。以他现在的听力,还是勉强能够分辨出远近来。

比如说,他能听出来,在这条细岔道的外面,大约五步远的地方,有一只虎妖。

他低头去看图上的相应位置。那里的附近,只隔着两步远的位置上,有一标记,显示有团大阴影。再远一点的地方,是个石头窝。

仅剩下七成道力的某人,现在很需要去那个石头窝寻找“成熟”的石头。

吐出一口浊气,沈云在心里对自己说道:莫急。磨刀不误砍柴工。先想想,有哪些地方要注意的。

比如说,虎妖的罩门是鼻子;打死后,它会变回石头。没入其中的银针等,也会变成石头。并且,最后与虎妖石像一道,变成石壁的一部分。

又比如说,虎妖的攻击力相当于筑基初期的人族修士;灵智高过四队妖兽,它很清楚自己的罩门,会根据周边的环境使诈;

最要注意的是,虎妖消失后,旁边的石头窝也会一道消失……

如此小结一番后,他吃了半张白面大饼,这才复又拿起膝头的青霜,全身戒备的往外走。

走到细岔道的出口,沈云将后背紧贴到石壁上,小心翼翼的探头去看外面。

外面果然有一只虎妖。

个头比先前的那一只要略微小一点。

他的运气不错。这会儿,这只虎妖恰好背对着他,往过道的另一个出口走去。

外面的这条过道其实也是一条细岔道,十二步长,里面有两个石头窝,两团大的影子。

现在,其中的一团影子已变成了外面的这只虎妖。而另一团影子还在凝结中。参照先前那只虎妖的凝结速度,这团影子可能还要一刻多钟才能长出一双前爪。

道力被封印,偏偏消耗速度比寻常要快上十倍还不止。目前只剩下七成道力的他,真的没有能力以一对二。所以,他的速度必须快。

沈云瞥向石壁上的两个石头窝。

其中一个,离那团阴影略微远一点。它里面有三个大石头马上就能“成熟”。

必须搞到这三个石头!

沈云又去看正在过道里踱步的虎妖。

刚才,他看错了。这家伙并不是漫无目的的在过道里踱步巡视。它显然也是在等那三个大石头“成熟”。因为此刻,它已迫不及待的走到了那个石头窝前,象只狗一样的蹲坐下来。

从沈云的这个角度,恰好能看到它的半张侧脸。

此刻,它那半人半兽的毛脸上,只差没有刻上“贪婪”二字。这家伙眼巴巴的盯着“成熟”的石头们,血盆大口里“吧嗒吧嗒”的往外淌着腥臭的沾液,哪里还有一点万兽之王的威风?

莫非虎妖会吃这些石头?

心思一转,沈云立马想通了——“成熟”的石头里,有灵气等资源。再说,虎妖本身就是它们里面的灵气与煞气交融,附着在附近的石头,不断吸取石头里资源所化。那么,它们以“成熟”的石头为食,很正常啊。

怕就是怕,这些家伙吞噬了石头里的灵气等资源后,会再生长,变得更厉害。

他先前没有留意,是以,不知道石头窝具体会是在哪个时间点消失。想到这里,果断的改变计划,从腰间的针囊里取出六枚银针,扣在左手的掌心。

呵呵,虎牙,我要!道力,我也要补充!

接下来,我要虎口夺食!

虎妖的注意力全在那三块即将“成熟”的石头上,完全没有发现不远的前方有人在打它的主意。

又过了十来息,那三块石头眼见着就要“成熟”了。

虎妖甚至已经张开血盆大口,对准了其中的一块,就要下嘴。

这时,它听到了一个很不和谐的声音。

“铮——”

前侧方,有异响!

杀气!

它感觉到了一阵杀气!

虎妖一下子被激怒了,甚至顾不上嘴边的美味,愤怒的张嘴欲吼。

于它来说,此举完全是本能,连想都没有想。

已经领教过它们的虎吼功的某人,怎么可能给它出声的机会?

嘿嘿,要的就是这种本能。

“飞花拂柳!”

左手全力一扬,掌心的六根银针分开,划出一道道雪亮的细线,破空而去。

其中的三根直奔虎妖的鼻子。

而虎妖光顾着大吼,来不及防备。面前门户大开。

“扑扑扑!”

电光石火之间,三根银针尽数没入虎妖的鼻子。

“砰!”

这只虎妖的鼻子也开成了一朵血花。

与此同时,旁边,石头窝里的三块石头正好“成熟”。

另外三根银针恰好赶到。

没有悬念。这三块石头同时被银针刺破。

沈云一个箭步冲上前来,早已掐着一道法指的左手“呼啦”拂过它们。

收获不错。他一共得了一道金灵气,一道阴煞之气,还有一道月华之力。刚好补足他刚才打出六根银针所消耗的道力。

然后,他再去看蹲在一旁张嘴欲吼的虎妖。

呃,还是晚了一点点。就这么一瞬间,虎头已经石化。他的三根银针又没能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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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四九章 任务的关键点

和前面一样,虎妖完全石化后,周身爆出“咔嚓嚓”的一连串细碎的裂开声。这时,自石像里头迸出一道桔黄色的亮光。

这道亮光一晃,也是变成一模一样的五样奖励,落在地上。

沈云直接捡起了其中的那枚虎牙,心道:第二枚!

不想,余下的四样,并没有象先前那样亮光一闪,齐刷刷的消失不见。

它们依然静静的摆在他面前的地上。

什么意思?我还能拿一样?

沈云难以置信的抓紧手里的虎牙,想了想,用青霜把那枚下品蕴灵丹给扒拉了过来。

就在这时,其余三样终于齐齐发出桔黄色的亮光,一晃就不见了。

沈云低头看着脚步确实存在的丹药,心里寻思着:打死第一只,得一样奖励;打死第二只,得两样奖励……照这样子,是不是打死第三只,就能得三样奖励了?哈哈,我不用再担心道力的补充了……

哪知,他还没来得露出笑容,地上的丹药又起变化。

“滋滋滋……”象是烈日下的雪团子,它自个儿化开了。

与此同时,沈云闻到了空气里迅速散开一股子蕴灵丹特有的清香味儿。

该死的!这样奖励是必须马上服用的。

沈云赶紧的重新掐出一道法指,拂过飞一般自行化开的下品蕴灵丹。

嗯,幸亏我有这一手,不然,这枚蕴灵丹就给白瞎了。

同样是下品蕴灵丹,效果比他见过的上品蕴灵丹还要好。仅此一枚,他的道力竟然恢复到了十成!

好吧,不同寻常的事见得多了,某人也习惯了,淡定得很,目光看向石壁上的那一大团影子。它已变成棕黄色,影子底下的虎妖呼之欲出。

“这是第三只。”沈云挑了挑眉,信心满满的对自己说道。

现在,他又发现了一条这里的规律:虎妖以“成熟”的石头为食。并且,它们似乎只吃生成它们的那个石头窝里的。这一点,大大的限制了它们的活动范围。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它们只会在石头窝附近转悠。

如此一来,只要他不犯蠢,同时去攻击多只虎妖,那么,先前担心的被围攻的情形,很有可能不会发现。

还有,这里的下品蕴灵丹效果如此之好,接下来,他根本不用去与虎妖们争食了。也不用担心,自己会消耗掉太多的灵气、煞气等资源,而会导致虎妖的数目大减,变相的使他收集不到一百颗虎牙。

任务似乎变得简单多了。

沈云回到岔道口藏好身形,静候石壁上的虎妖生成。

场外围观的郝田与郝意显然也是这么想的。

“真是扯蛋!”郝田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他居然连化开的丹药,都能一丝不漏的重新收拢来,据为己有。呵呵,在这个任务里,还有什么能难住他?简直就象是做弊一样。”

他知道虎牙任务相对其他三个任务而言,确实是要简单一些。但,也没有简单到这一境。在这个任务里,灵力的消耗是被大幅度提高了的。所以,它的难点在于如何恰到好处的利用石头里的资源补充灵力,同时,又不至于影响生成的虎妖数量。

以往做这个任务失败的角斗士,其主要原因就是没有能做到这个“恰到好处”。

郝意依然歪在宽大的石椅里,懒洋洋的笑了笑,慢慢分析道:“也不能这么说。我觉得吧,他确实有过人之处。我见过那么多做这个任务的角斗士,不说那些失败的,单说那些成功了的。有哪一个象他这样,短短的一天一夜里,就把任务规则摸得透透的?能够想到要绘地图的,有不少,但是,在搜查一圈之后,就想到要将资源点一一记录下来的,却唯有他一个。偏偏这个任务考校的就是角斗士的这份洞察力和心智,还有对全盘的掌控力。而对角斗士的战力要求并不高。巧得很,他在这两方面都超乎常人。更何况,他本身的战力也一点儿也不弱。所以,他能够这般的轻松,也是在情理之中。”

他说得完全在理。郝田本想再反驳几句,却发现无从驳起,于是,皱了皱眉头,没有再吱声。只是在心里对郝意有了些改观——这家伙能说出这番话来,足以见其眼光之毒。这么说来,他结婴之后,不再热衷于修行……是不是发现了什么呢?

心里猛的打了一个突,他险些呼的坐直身子。

好在他已不复是当年刚来之时。一次又一次的角斗,还有两百多年的岁月,将他的急躁脾气磨平了许多。

他只是抻了一下脖子,下意识的飞瞥一眼黑寂寂的四周,便立刻冷静下来。

缩缩脖子,他按下心中的疑问,暂且不提。

旁边,郝意似乎完全没有留意到他的异样,仍然懒洋洋的看着场上。

郝田暗中长吁一口气。

他们俩猜得没错,大约一刻钟后,沈云如法炮制,轻松的得到了第三枚虎牙:第三只虎妖刚从石壁里出来,恰好旁边的石头窝有一批石头“成熟”了。于是,这只虎妖刚站稳身形,张开嘴要吼一嗓子,便被当面袭来的银针打爆了鼻子,迅速进入石化状态。

“他对时机的把握越来越精准了。”郝意又点评道,“我猜测,他在心算方面绝对有奇法。”

郝田对这些不感兴趣。对他来说,只要姓沈的拿下这一场就行。至于姓沈的是怎么拿下来的,这家伙到底有些什么能耐……这些与他有关系吗?

与己无关的事,他向来是懒得关心的。

眼下,他有一件很关心的事。但他心里很清楚,这件事是绝不能轻易说出口的。至少在他成功突破化虚境之前,只能捂死在心里,连一丝丝风声也不能透出去。

是以,他打了一个呵欠,含糊的说道:“我睡了。等任务快要结束了,叫我一声。”

郝田看了他一眼,笑了笑,爽快的应下:“好。”

场上,沈云发现自己的猜测又错了——第三只虎妖被打死后,也爆出来五样奖励,却与前面两样不太一样。这回,没有上品蕴灵丹,取而代之的是一把虎骨锤子。而且,他拿了那枚虎牙后,其余四样全消失了。

也就是说,第二回多出来的第二样奖励是随机的。有,或者没有,全看运气。

还有,到底会出现哪五样奖励,也是看运气,并非次次都是一样的。

所以,为了确保任务的完成,他应该还是要好好的规划一下,不能过度的吸纳“成熟”石头里的资源。而不是全指着奖励里的下品蕴灵丹来补充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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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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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五零章 自动刷新的山洞

找到了对付虎妖的法门后,沈云按照自己在地图上的标志,尝试着将活动范围渐渐往外推。

之前,他小结出来的规律得到了充分的验证:

这些虎妖在没有受到攻击时,不会主动离开旁边的石头窝;

它们的食物就是石头窝里的“成熟”石头。而且,每吃掉一块“成熟”的石头,它们的体型会变大一点点,同时,面相也会变得更加凶悍;

不管它们变得如何庞大,还有凶猛,鼻子这个罩门是一直存在的;

杀死一只虎妖,会随机生出五样奖励,如果是奇数次的话,只能从中任取一样奖励;而偶数次,则能任取两样;

虎妖被杀死后,重归于石壁,不会在现场留下一点点的残碴。而生成它的那个石头窝也会一道消失。

如此一来,但凡虎妖被清光的地方,都会成为安全区域。至于这份安全到底能够持续多久,沈云现在还不得而知,只能继续观察。

就这样,他又接连得手了十几次,渐渐的将藏身处外面连在一起的三条细岔道清光了。

战果也不少:又得了十四枚虎牙;消耗了四枚下品蕴灵丹,眼下,道力又是满满的十成;得了一把虎骨尖刀,一块两个巴掌大的虎皮和一根虎骨锤子。

后面这三样是他没有选择的选择——那三次偶数次打死虎妖,他可以五选二。结果,亮光随机变出来的五样奖励里,除了虎牙这个必选项之后,余下的四样,都是不能保存,只能必须服用掉的丹药。而这些丹药偏偏又不是他需要的下品蕴灵丹。所以,他只好退而求其次,尝试着选这些尖刀之类的,希望它们和虎牙一样,能够保存下来。结果,这三样真的保存了下来。于是,他的收藏多了三样看上去没有什么实用价值,做工古朴的虎骨虎皮制品。

期间,石头窝里不断的有石头“成熟”。虎妖们通过不断的进食,个头变得越来越大。同时,又时不时有影子凝成新的虎妖。外面的情形渐渐得变得更加复杂。

这才是第二个晚上,离十天的任务期限还早得很呢。再者已是下半夜了。沈云决定见好就收。余下的时间,全用来观察虎妖们,以便更清楚它们的脾性。

后来,他发现,虎妖们并不是一直这样进食下去的。当个头长到快碰到山洞顶的时候,它们便不进吃“成熟”的石头。这时,原有的地盘也容不纳不下它们那庞大的身躯了。它们低声咆哮着,慢慢的踱向洞外。

是以,山洞里留下来的,是那些仍需要进食、体型较小的虎妖们。

沈云见状,没有客气,又先后瞅准机会,偷袭了五回。这样,他收集到的虎牙已有二十二颗之多。虎骨藏品系列又多得了一把虎骨锤子不说,道力还是满满的十成。

越战越勇的某人完全没了困意,又看中了一个目标。

突然间,他只觉得眼前一亮,周边似乎变亮了。

而他盯着的那只虎妖身形猛然一晃,化成一道碗口粗的桔黄色亮光,嗖的一下,钻进了它正守着要进食的那个石头窝里。

亮光象水纹一样泛开,石头窝里大大小小发亮的石头们也齐刷刷的消失不见了。

他看到的,唯有一面坑坑洼洼的灰色石壁。

同时,外面此起彼伏的虎啸也绝了声。

世界突然变得寂静无声。

又发生什么事了?

难不成它们都是化成一道亮光,又重归于石头窝了?

沈云提着青霜,急匆匆的往外面跑去。

沿途,他再也看不到虎妖们的踪影。到处都是干干净净的,纤尘不染。除了没有那些发亮的大大小小的石头,这情形,跟他最先来山洞时,见到的一模一样。

他一直跑到山洞口。

都再也找不到一只虎妖。

沈云略作沉吟,猛的一拍大腿:“坏了!”提着青霜,用最快的速度复又折回洞里去。

他修的工事,还有留在里面的吃食、水囊!

不一会儿,他跑进了最初藏身的那条细岔道里。

果然坏了。原本被他修筑的工事堵得只剩下一个小洞口的细岔道已然恢复了原状。里面比一张白纸还要干净。

他用来包石头的棉被、褥子、虎皮,还有一只牛皮水囊、一小袋灵米、煮灵米粥的火盆、柴火、水、砂粥……等等,全没了。

这个该死的鬼地方,果然吞了他留在洞里的所有东西!

沈云懊恼的连连轻拍额头,连声道:“大意了!大意了!”好在大部分的吃食都在绝壁下的帐篷里……想到这里,他提着心,又掉头跑向洞外。

“呵呵呵……”郝意看着场上,幸灾乐祸的笑了起来。好不容易看到这家伙失算一回,跟老房子着火一样,火急火燎的跑来跑去,真开心。

旁边,郝田被他的笑声吵醒,揉着眼睛,问道:“怎么了?”

“哦,没事。姓沈的吃了点小亏。”郝意轻描淡写的答道,“他带进山洞里的那些东西忘了带走,全没了。”

“这家伙准备了那么多的东西,丢一点点,问题不大。”郝田哼了哼,瞥了一眼场上,又双手环抱膀子,歪在椅子里,继续睡觉。

沈云也是这么想的。他现在最担心的是留在绝壁下面的大头。

用最快的速度跑到绝壁边,俯身一看。

旁边的绳梯原封不动,还在!

底下的不规则小帐篷,也在!

“呼——”,他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

损失了所有的棉被,又没有道力护体,沈云扛不住绝壁下那寒冷彻骨的夜风,所以,不能再在小帐篷里过夜了。这里只能作为存储物资的仓库。

吃过早饭后,他又回到山洞。

这时,山洞里的石壁上,与前一天一样,又长出了大大小小的发亮的石头。他巡视一圈后,发现石头窝的分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比如说,昨晚,他清光了的那些地方,石头窝的数量少了许多。那一带总共才两个小小的石头窝。相反,他修筑工事的藏身之所,本来是没有石头窝的。现在,那里长出了一个规模较大的石头窝。

而在靠近洞口的地方,石头窝的数量较昨晚增加了三成左右。

沈云看着地图上的新标记,自我安慰道:“至少地形没有变,算是一个好消息。”

第七五一章 虎牙空间

与前一天一样,沈云又将第一个石头窝,以及周边的影子等,一一记录下来。

很快,他得出一个结论:这个山洞是一天一变的。在天亮的时候,所有的虎妖都会重新回归石壁,变成新的石头窝。已有的那些石头窝也同样会重新长出来。

从昨晚的情形,以及新的石头窝的分布状态来看,他不难得出:虎妖们的个头长到极限之后,会往洞口方向集中。

现在看来,昨天,他是歪打正着,选了一个正确的藏身点。

那么,今晚,继续吧。

白天没有虎妖,沈云只能从“成熟”的石头里吸纳灵气、煞气等资源。有了昨天积累的经验,他对于“成熟”石头的选择,有了自己的打算。

一是,昨晚已经清光的那片区域,是他今晚的藏身之地,必须是安全区域。在这个范围里的石头,每“成熟”一个,便敲破一个;

二是,安全区域的周边地带,适当的留一些“成熟”石头,以便凝成数量可控的影子。

二是,洞口方向的石头窝既多且大,成了他的主要选择区域。

如此一番布置下来,夜幕再次降临之后,沈云发现打虎妖比昨晚更加容易了:上半夜打虎妖,下半夜睡觉;他一共得了三十五枚虎牙,以及数件虎骨虎皮制品。到了天亮的时候,道力都是满满的。

天亮之后,他发现安全区域扩大了近一倍。与前一晚不同的是,在这片区域里,不再有新的石头窝出现。另外,山洞里的石头窝的总量减少了近三成。

而任务期限才刚刚过半。

又过了两天,沈云收集到了第一百颗虎牙。

然而,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任务已经完成。他还是被留在山洞里。安全区域外,虎妖们的吼叫声依旧不绝于耳。

事情再清楚不过了。除了收集一百颗虎牙,他还要在这个地方呆足十天。这才算是完成了任务。

幸亏他防了一手,没有清光所有的虎妖和石头窝,余下了差不多三成。不然的话,余下的时间里,他要用什么来补充道力?

到了第十天的傍晚时分,又有七块石头“成熟”了。它们也是整个山洞里最后的石头。

当沈云敲开最后一块时,一道木灵气嗖的散开。

他正要将之收入丹田,就在这时,四周突然剧烈的扭曲起来。

紧接着,脚底生出一股巨大的推力。

他只觉得眼前一花,耳畔呼呼生风……下一息,“咚”的一声,双脚踩到了实地。

沈云定睛一看,很熟悉的场景——黑暗之中,巨大的黑木笼子。

任务完成了。这是又回到了角斗场。他在心里寻思着。

突然间,“叭叭叭……”,周身的关节象爆豆子一般,挨个儿发出轻微的脆响。那是道力象潮水一般,自丹田里涌出来,瞬间流遍全身。

这样的感觉,简直不能太爽。沈云通体舒泰,接连打了好几个哆嗦。

“呼啦——”,头顶的无尽黑暗里,飘落下来一张非常眼熟的黄色符纸。

他猜测道:十之八九是告诉我任务完成了。

这时,他的情况已经完全稳定下来。道力满满的,竟然比做虎牙任务之前还提高了半成左右!

耳力等也是略有提升。

不用抬头去看,他抬右手,轻挥青霜。

“铮——”,青霜发出清亮的长鸣。一道青虹破空而去。

符纸被稳稳的卷到了沈云面前。

果然是一份任务过关文书,符纸上干净利落的写着两行金字:完成了虎牙任务,角斗士可以许下一个愿望;完成了消灭虎妖的任务,角斗士得到虎牙空间。

虎牙空间?在哪里?沈云心中一动,伸手取下背上的油布包袱——任务环境是绝灵境,百宝囊、冰雪秘境等都用不了。而山洞又是个会吞东西的存在。没有办法,他只能裁一块厚油皮当包袱皮,将虎牙,还有奖励的那些虎骨虎皮制品都收在里头,打成包袱,随身背着。好在这些东西也不重。

说时迟,道时快,一道金光自包袱里迸射出来。

又怎么了?

沈云连忙打开包袱。

金光正是从那些虎牙,还有虎骨尖刀等虎骨虎皮制品上发出来的。

“呼——”

金光一闪。

虎牙、虎骨尖刀等,都不见了。

他打开的油布包袱里,静静的摆着一颗龙眼大,金光闪闪的圆珠子。

在这枚圆球上,沈云感觉到了一股与冰雪秘境很相似的气息。

那是空间的气息!

虎牙空间!沈云明白过来,左手的手腕一旋,使出“龙爪手”,将圆珠子直接抓进百宝囊里——在没有炼化之前,空间暂且不能为他所用。而眼下显然不是炼化空间的好时机,所以,只能暂且将之收进百宝囊里。

然后,他心念一动,虎牙空间里的情形立时浮现在脑海里——就是虎牙任务里出现的那个地方。绝壁底下,小帐篷还在。

再看一眼,他找到了虎骨尖刀等奖励品。

山洞最外面的过道里,对着洞口,有个长长的青石案。

虎骨尖刀等一一摆在案上。

不过,它们全了样:

他总共得了四把虎骨尖刀,原本它们都只有不到三寸长。现在,它们还是这么小巧,但是,却成了四把薄如蝉翼的红缨柳叶小飞刀。尖刀闪着寒光,看着就锋利之极。重点是,它们都是上品宝器!

四把一模一样,刚好配成一套。

沈云太喜欢了。如果不是身在角斗场,他一定拿出来好好的把玩一番。

巴掌大的几块虎皮也全变了样。

它们变成了一块块品相上乘、全都硝制好了的完整虎皮。不是凡品,每一张都是地级炼材!

同样小巧的虎骨锤子等,则变成了白玉质地的。药锤、药锄、玉剪……原来它们全是制药的法器,也是上品宝器。

原本,它们都是沈云的无奈之选。不想,样样都是难得的宝物。

当时选择下品蕴灵丹,觉得是占了大便宜,现在看来,才是浪费了大好的机会呢。

沈云将油皮包袱收进百宝囊里,摇头轻笑,心道:做人不能太贪。能够得到虎牙空间,你就知足吧。

做任务时,他反复品味任务符纸里写的那段话,到了第四天的时候,才决定下来,要清光山洞里的所有虎妖和石头窝。他觉得这可能是一个隐含的任务。

结果,他的分析完全正确。

而这个隐含任务的奖励,竟然就是整个任务空间。这一点,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一个任务,得了一个绝灵境的空间,并且,刚刚,他发现了绝灵境的妙处。

所以,知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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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五二章 护着

“虎牙任务里竟然还有隐性任务?”郝田难以置信的揉了揉眼睛。

郝意没有时间与他讨论这个问题。虎牙任务结束了,身为主持人,他要招呼角斗士。是以,他只是匆匆的点点头,看着角斗场上,问道:“四百一十三号,根据规则,你得到了一个许愿的机会。说吧,你的愿望是什么?”

郝田闻言,闭上嘴巴,也目不转睛的盯着场上。

此时,沈云已经收拾妥当,在场中盘腿坐下来。两个膝头,依然架着青霜。

听到提问,他没有迟疑,道出计划中的答案:“我有一个同伴,叫做端木光,是个筑基境的魔修。我的愿望是,端木光获得自由,不用参加角斗。”

成了!可以换新傀儡了。郝意长吁一口气,提着的心,完全落回了肚子里。

郝意按着规则,跟沈云确认一回,得到准确的答复后,又道:“四百一十三号,如你所愿,你的这位叫做端木光的同伴不用参加角斗。”顿了顿,又道,“沈道友,我能私人问你一个问题吗?”

沈云抬眼:“请说。”

“你知道吗?接下来,你还要经历两轮角斗。这两轮角斗之艰难,可能超过你的想象。而我也看出来了,你几乎没有一件真正意义上的法宝。也就是说,接下来,你差不多是赤手空拳的去参加下两轮的角斗。现在,沈道友,你后悔了吗?你明明有两次机会,为自己添置象样的法宝。可是,你全给了你的同伴们。”郝意盯着沈云的眼睛,一本正经的问道。

沈云轻轻一笑,拿起搁在膝头的青霜:“谁说我是赤手空拳?我有它,足矣。”

在虎牙任务里,青霜可是立了大功的。按理说,在绝灵器,一切法宝都成了摆设。往往上品宝器级别的宝剑,还不如一根烧火棍好用。但是,绝灵境对青霜完全没有影响。它还是有着下品法器的锋利。

现在,他的道力回来了。就算是给他一根真正的烧火棍,他也能敲碎一件上品宝器。更何况,青霜比寻常的下品法器要坚实得多。

所以,有青霜,足矣。

“真是狂妄啊。”不等郝意出声,旁边,郝田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瞎猫碰到死耗子,撞破了隐性任务,得了个空间,就狂成这样。哼,真是不知者无畏!”

郝意很不赞同的瞥了他一眼,反唇相讥道:“也对,鲛人泪任务没有隐性任务……不过,也说不定。这么多年来,那么多人做过虎牙任务,我也是到现在才知道,原来这个任务有隐性任务。鲛人泪任务,嘿嘿,谁知道呢?”

郝田顿时被刺得哑口无言。缓过劲来后,他心里纳闷极了:姓沈的到底有什么值得这家伙这般护着?吃错药了吧!

而此时,郝意已经没有再理他,正热切的向沈云介绍接下来的流程。

接照规则,沈云已完成了本轮角斗。接下来,他有三天的休息时间,然后,进入第二轮角斗。

在休息期间,角斗场方面绝不会打扰他。

“四百一十三号,祝你好运。”郝意翘起一边嘴角,坏笑道。

沈云听出了话里的意思——接下来的三天里,角斗场方面不会打扰他,也就意味着,没人会管他的吃喝。

这家伙绝对全程围观了他做虎牙任务,所以,很清楚他没有辟谷丹,离不开吃的喝的。又以为他在做虎牙任务时,消耗过多,身上的食材、柴火等物所剩无几。

这是等着看他的好戏呢。

他不得不承认,这人有着过人的洞察力和判断力。

没错,在虎牙任务里,他的饭量比平常要大许多。是以,准备的食材原本是可以吃半个月的,结果,被他在十天里吃了个精光。

现在,他身上的食材仅剩百宝囊里的米和面了。两样加起来,不足两百斤。

水,还有大半缸。

柴火最少,不到二十斤样子。

如果是在绝灵境,这点子柴火成了大问是。因为根本就撑不了三天。柴火用尽后,一百多斤米和面,他只能生吃……确实够呛。

但是,角斗场不是绝灵境。他有道力,有道力就有大火球,哪里还需要什么柴火?

到时这三天的所谓休息时间里,怎么安排呢?

沈云想了想,心道:难得清净三天,干脆就用来炼化虎牙空间吧。

刚才他试过了,山洞里的那些上品宝器和虎皮,一样也取不出来,只能干看着。

究其原因,应该是虎牙空间没有被炼化的缘故。

有一点这个唠唠叨叨的主持人说的对,手里头多有几件法宝护身,总是没错的。

场外,郝意的话音刚落,底下的角斗场立时变得漆黑一团。他们无法再看到场上的情形。这也是角斗场里的规则之一:休赛期间,角斗士们所在的木笼都会被暂且封闭起来。

“走了。”郝田起身告辞。

“你不接着看了?”郝意问道。

“看啊。不是休赛三天吗?我正好可以炼一具新傀儡。”郝田答道,“如果没来得及出关,就算了。反正已经回本了。”说着,眨了眨眼睛,从怀里掏出一块留影石,递过去,“还是帮我录下来吧。我出关后好看。”

这是引导员的一项权利。角斗士角斗时,他们的引导者可以用留影石全程录下来,但所有录影只能保留一年。

修士有着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再者,录影是要付出代价的,光是留影石就要十块中品灵石一枚。所以,很少有引导员运用这项权利。

“录一场要一颗星星,你舍得?”郝意没有接,而是挑眉问道。

郝田难得的大方:“反正是赚的。我倒要看看,他能有多牛。”

“好,依你。”郝意笑了笑,接过留影石。

巨木笼里,沈云发现笼在自己身上的那道淡淡的亮光消失了。笼子里变得与外面一样,也是漆黑一团。

原来,这就是“不打扰”的意思。

如此甚好。

心念一动,他摊开右手,掌心现出一枚金灿灿的圆珠子,开始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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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五三章 这可是你说的

在第三天的时候,沈云炼化了虎牙空间。

只见它化成一道金光,嗖的一晃,不见了。

与此同时,沈云的脑海里现出它的准确位置:在丹田里,恰好与冰雪秘境一左一右,对称分布在灰色大气团的两边。

他展开右手,心念微动。

山洞长石案上的四把红缨柳叶飞刀齐刷刷的出现在掌心。

低头细看,沈云禁不住眉开眼笑——真是捡到宝了。这四把柳叶飞刀竟然是升级型的法宝!

也就是说,将来它们还有可能升级为比上品宝器更高的法宝。比如说,仙器!

一直以来,他都想有一套这样的飞刀,如今总算是如愿以偿。一一往里打入一道道力,烙上自己的印记,同时命名:柳一,柳二,柳三,柳四。

四把小刀上依次泛过一道金光。

沈云的脑海里亦依次出现了这四把小刀。有意思的是,明明是一模一样的四把小刀,他却能无比清楚的认出来,哪一把是柳一,哪一把是柳四。

这就是给法宝取名的好处了。

真是越看越喜欢。沈云又把玩了一会儿,然后,试着将它们收进丹田里蕴养。

结果,与青霜一样,也是做不到。

怪哉!为什么寻常的修士晋升金丹境后,就能将法宝收进丹田里蕴养着,而我却做不到呢?

沈云皱了皱眉头,没有办法,只好将柳一它们依然送回山洞。

接下来,他拿出那一套白玉质地的制药法宝。

一样,它们也是三件升级型法宝。而且,除了制药,它们也具有一定的攻击力。不过,攻击力较弱,只有柳一它们的三成不到。

沈云一样的给它们打上道力印记,并命名:白一,白二,白三。

至于虎皮,他左看右看,都只能看出来是地阶炼材。材质上好,又自带防御属性,算得上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宝贝。如果有机会寻访到一个好的炼器大师,恰好可以做一件皮铠。

想到这里,心头一亮,突然冒出来一个想法——复杂的皮铠,我是做不了。但是,做一件简单的护心皮坎肩,还是能够胜任的……

现在时间还来得及!

说做就做。

他开始炼化——地阶炼材有一个好处,只要炼化了,炼器师可以随心所欲的改变它们的大小,不用裁剪。

如何炼化地阶炼材?

玄清子前辈留下来的玉简里有详细的介绍。

而沈云早已背得滚瓜烂熟——其法门与炼化空间,差不多。

虎牙空间有多大?这两块虎皮才多大!

两者的炼化程度完全不能同日而语。

大约一个时辰之后,两块虎皮都被炼化了。

沈云拿出柳一,在虎皮的几处边缘戳出几个小洞,然后取出一只金元宝,用道力裹住,将之抽凝成寻常棉线一般的金丝。接着,三股金丝绞成一根,穿过小洞,将两块虎皮简单的缝制起来。

不多时,一件简单的虎皮坎肩完工了。

沈云脱下外衣,将之穿在里衣上面。

金光一闪,虎皮坎肩自动变小,变成了一件样式简单,大小极为合适的护心坎肩。

别看虎皮挺厚实的,这般穿在身上,一点儿也不闷,透气得很。感觉柔软,比上好的丝绸还要轻便。

“不愧是地阶炼材!”他满意极了,将外衣再穿上。

完全看不出来里面加了一件。这件皮坎肩不占地方。

有了这几件宝贝加持,沈云对接下来的角斗,更加充满信心。他在地上盘腿坐下,将青霜依然平搁在膝头,静心敛神,继续练功,静候角斗开始。

时间过得飞快。

他走完第二遍功法,睁开眼睛,吐出一口浊气,心道:时间差不多了。

就在这时,一道金色的圆光柱从头顶的黑暗里投射下来,落在他的身上。

“这里是四百一十三号的角斗场。我们又回来了!”郝意的声音只比圆光柱落后一点点,“马上要开始的是四百一十三号的第二轮角斗。”顿了顿,他接着说道,“我们的角斗士气色不错,看样子,已经准备好了。那么,闲话少说,开始角斗吧!”

话音刚落,巨木笼四周的黑木栏杆,还有顶端的带着锁链的金色巨爪都消失了。场地陡然变大,变成了样式与前一轮一模一样,但是,面积至少大了两倍。

沈云见状,心道:莫非这一轮的傀儡个头更大?

象是急着验证他的想法,另一道金色的圆光柱从上面投射下来,落在他的对面,隔着两百来步远的地方。

同时,郝意的声音再度响起:“傀儡战士上场!”

不多时,场上的两道圆光柱同时消失。

沈云终于得以看清楚对面的那只傀儡。

石质的!

果不其然,傀儡升级了。

由木质变成了石质。眼前这一只,是一只长尾蝎子。个头比第一轮里头一个上场的蜘蛛傀儡要大一倍多。

沈云站在它对面,感觉象是站在一座小山包的脚下,身子完全被它的影子笼住。

九节长尾的末端红光一闪,巨蝎傀儡的身上发出“嚓嚓”的声响。它开始变形。低低的趴在地上的身子很快的人立起来。

见状,沈云暗松一口气。

看来规则和第一轮是一样的,第一场,傀儡也将从最低攻击状态开始。

提起青霜,他慢慢的站起来。从百宝囊里取出一条青布条,一圈一圈的将青霜缠绕在右手的掌心——眼前这只傀儡给他一种很危险的气息,直觉告诉他,接下来,他要面对的将是三场硬仗。

那么,来战吧!

缠好青霜后,他抬起头来,眼底腾起战意。

“他的时间把握得越来越精准了。刚刚好!”一道黑烟落在郝田旁边的空石椅上。一晃,青烟散去。郝田盘腿端坐在那里。

郝意看了他一眼,随手捡起几案上的留影石,掷还给他:“你也把握得很精准啊。”

“我想了想,还是觉得不要浪费星星的好。”郝田伸手接住,打了一个呵欠。

郝意问道:“新傀儡什么材质的?炼成了?”

郝田的眼底闪过一道精光:“玄铁的。还差一样炼材,我已经挂上单了。换到之后,才能最后淬化。”

怪不得舍不得“浪费”星星了。郝意笑着说了声“恭喜”,戏谑的看了一眼场上:“你是故意的吧?怕再碰上这位煞神?”按角斗规则,第三轮的傀儡是玄铁质的。到时,他的新傀儡若是已炼成,又必须首发出场。

“嘿嘿。”郝田摸着胡子,狡黠的笑了,“这可是你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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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五四章 不可避

转眼,巨蝎傀儡变形完毕。

出乎沈云意料的是,变形的傀儡身量大幅度缩水。只见它通体墨黑,精瘦精瘦的,看上去只与自己平眉高。

这时,墨黑的傀儡缓缓抬起头来。

沈云现在处于巅峰状态,耳力极佳。只隔着两百来步远,便是一只蚊子的呐呐声,他也能听得见。但是,此时,他却没有听到一丝丝机关发动的声音。

好高超的傀儡术!

沈云不禁在心底里赞了一声。

它的面上覆着一块墨玉般的面罩。滑溜溜的,看上去象极了一个刚剥掉外壳的白水煮鸡蛋。不同的是,这个巨大的鸡蛋刚刚掉进了墨缸里,通体油黑发亮,不见一丝杂色儿。

傀儡抬起右手,冲沈云勾了勾手指头。

这要是开始了吗?已经比过三场,沈云再清楚不过角斗场上的规则,自然不会跟它客气,提着青霜,身形一晃,施展“穿云步”冲了上去。

几乎是同时,对面的傀儡也动了。

“咚”的一声响,它化成了三个,一字排开,各自拉出一串残影,向对面冲杀过去。

沈云心中暗赞:确实是比第一轮的那三只木质傀儡要敏捷得多。

这速度是够快的了。相当于寻常的元后修士。

但是,这一招,于他无用!

因为这是典型的以实化虚。与“飞花越柳”有异曲同工之效。

而且,它只是一实二虚。

而“飞花越柳”可不止是一实二虚,要高明得多!

是以,沈云一眼就穿了傀儡的小把戏。三道影子里,哪一道为实,哪一道为虚,他再清楚不过了。当即挥起青霜,直接斩向最左边的那一道身影。

傀儡确实敏捷,见到剑气,身子一摇,灵巧的躲开。

“呼——”,一道黑色的鞭影不知道从哪里飞了出来,劈头盖脸的抽向沈云。

夹着雷霆之势,“噼叭”作响!

后者看得分明,不由呲牙——竟然还有这种操作!

这道黑影不是那九节的蝎尾,又是什么!

以傀儡眼下的变身,哪来的蝎尾?明明是缠在腰间的那根腰带。

怪不得刚才这家伙变身完毕后,他觉得这根腰带挺别致的,并且还有点儿眼熟。只是一时之间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见过。

结果,这家伙直接拿来当九节鞭使!

貌似也没有犯规。真是让人不服都不行。

不过,某人的身法也不俗。他只左脚跟轻旋,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角度偏过身子。

这看着避无可避的一鞭,堪堪的擦过他的一只被长鞭的劲风直挺挺的掀起来的袍角。

仅此而已!

未能伤到他一丝一毫。

这一鞭落空了。

傀儡抬起跟煮鸡蛋一样光没有墨色脸庞,缠着鞭尾的右手,又是一扬。

长鞭“啪”的一下,又直接抽了回来。

又快又凌厉。

光是这一手,就比第一场的第三只傀儡变身之后厉害多了。便是附在傀儡上操纵的修士,也显得更冷静,对战经验也要丰富得多。

与它的肆无忌惮相比,沈云很谨慎,在没有把握拆掉这家伙之前,不敢轻易伤它。因为怕它会变身升级。是以,唯有再施展“穿云步”躲开。不过,也没有想着便宜这家伙——躲开的同时,左手的剑指“嗖”的弹出一道剑气,风驰电掣般的打向傀佃缠着鞭尾的右手手腕。

他看出来了,傀儡很护着鞭尾的这一节。由此猜测:这里该不是蝎尾最薄弱的地方?

有道是,打蛇打七寸。他既有这样的怀疑,自然要试它一试。

果不其然!

长鞭半道里撤了回去,急忙回护。

“啪”的一声,鞭尖重重的拍开剑气。

火星子四溅,好比一朵绚丽的烟花绽放开来。

沈云的心里顿时有了点底,青霜一扬,一剑快过一剑,剑招象连绵的江水,滔滔不绝。招招指向傀儡缠在右手手腕上的鞭尾。

他的剑,是连冰雪秘境里最快的旋风都能困住的。

眼前这只巨蝎傀儡虽然敏捷,但是,比最快的旋风还要差上那么一点点。

刷刷刷!

转眼间,它中了三剑。

剑剑都落在九节鞭最薄弱的那一环上。

玄铁质地的鞭尾上,应声现出三个拇指头大小的圆点。

操纵傀儡的修士吓了一大跳——这家伙是怎么做到的!明明他手里的不过是一把相式寻常,材质也再普通不过的长箫!

当然,身为元后修士,又是在角斗场里身经百战之人。其见识与反应也不可能太差。他立刻意识到,对手的道力之深刻,远远超过自己。

所以,他之前的作战计划是行不通的。

改,必须马上就改!

最正确的做法是,傀儡立刻变身升级。

可是,对方狡猾得很。剑剑都落在九节鞭上,没有伤到傀儡本身半分。而现在,九节鞭又确实算不得傀儡身体的一部分。

这才开始打,离一刻钟的变身期限还早得很。

况且,眼下,傀儡被密不透风的剑招所困,挪动不得半分,哪能还撑到一刻钟?更不用说反攻回去,将对方迫到场边的界线之外……

没有别的办法了!

修士咬了咬牙,果断的舍弃了鞭尾。

“叭!”

第四剑,至!

鞭尾应声现出第四个圆形的剑孔。

与此同时,整条鞭子“噌”的一下红了。

覆盖在上面的细小鳞片,片片张开。

每一道鳞片下面竟然都藏着一根细如牛毛的玄铁针!

“蓬蓬蓬……”

数以千计的玄铁牛毛针,密集似雨、快如闪电,黑压压的朝着沈云当胸打去。

此时,双方仅隔着不到四步远。

而变故就在眨眼之间生成。

沈云猝不防及。这回,纵使他的身法再快,也避无可避。就算是收剑回护,也来不及了!

“啊呀!”郝意与郝田齐齐轻呼出口。姓沈的身上没有一件防御性质的法宝护身,这下绝对完了。况且,铁蝎子尾巴上的针有多厉害,只要是角斗场的老人,谁不知晓?姓沈的,躲不过,只怕整个上半身都会被针雨扎成肉泥。

“不!大人!”另一个新升起来的看台上,余莽和端木光也是双双色变,猛的从小马扎上站起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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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五五章 再次感谢紫瑛前辈

与沈云一样,余莽和端木光两个缓过劲来后,也发现自己被困在一个黑漆漆的巨大木笼子里。

接着,他们俩也被告知了角斗一事。

两人对危险的认知比寻常人要敏锐得多,看完角斗规则之后,只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尤其是余莽,曾一度以为自己要交待在这个莫明其妙的地方了。

不想,万般煎熬的象是等了一万年,场上的声音再度响起时,却是告诉他,不用角斗了。

“为什么?”余莽对这里一点好印象也没有。直觉告诉他,必定是发生了什么事。而且肯定与大人或者端木有关。他根本就高兴不起来,只觉得更加提心吊胆。

果然,声音告诉他,是大人用好不容易得来的奖励机会,换得了他的豁免。

说完后,声音又消失了。

是大人!大人救了我!余莽顿时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喜极而泣,捂着脸,感动得呜呜的哭了起来。

然后,他被自己两个湿漉漉的掌心给惊呆了。

我,我居然象人族一样,流出了眼泪!

在他的传承里,说得很清楚——妖族是没有眼泪的!

除非是妖仙。

可是,他现在跟妖仙完全搭不上界啊!

到底发生了什么?

余莽连忙静心敛神内视。

结果,惊讶的发现,是妖丹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原本呈土黄色的妖丹上面多了一个金黄色的旋。

余莽再次愣住——这样的旋,是属于神兽的。

在他的传承里说得很清楚,上古时候,神兽与人族一样,有着七情六欲。其标志就是,它们的妖丹上面,有着五颜六色的旋。

灵兽只拥有部分的神兽血统。少的恰好就是七情六欲。

除非通过漫长而艰难的修炼,飞身成妖仙。

而现在,他的妖丹上面有了一个金黄色的旋!

这个旋,是“喜怒哀乐”里的“哀”!被称为第三大主旋。

“大人……”他再次哭倒在地。

端木光的情形与他差不多。因为一开始,他就被一个声音告诉,因为是魔修,所以,他的角斗是越级的,将参加的是金丹境的角斗。

这里的金丹境是个什么情形?在声音再度响起之前,端木光的心里完全没底。哪知,他在黑暗里做了种种猜测,却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被豁免了。

“为什么?”他也问了相同的问题。

声音告诉他,是他的一个同伴赢得了加场赛,用得来的奖励机会,换得了他的豁免。

那一瞬间,端木光的心里涌起了一道从来没有过的陌生感情。

原来,我也不会被抛弃。

也有人愿意为我做出牺牲!

“大人!”他喃喃的念着。这个称谓,好比是一道阳光,照进了他那冰封一般的心里。

“滋啦——”他听到心里的那一片冰原裂开的声音……

大约一刻钟前,两人都听到了好久没有出现的声音。声音说,他们有一个同伴马上就要角斗了。问他们想不想看。

余莽心里猜测:是大人,还是端木?

端木光想的则是:大人要角斗了?

两人都选择看。

于是,他们俩便在一间小小的屋子里相遇了。

“是大人角斗!”余莽禁不住又眼圈泛红。接连两次都将奖励的机会拿来豁免他们,大人的处境只怕越发的艰难了。

两人都是机警的性子,深知这间屋子看似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却绝非说话之间。

是以,两人只是紧紧的握了握手,便在斗室里仅有的两只小马扎上各自坐下来,静静等候。

终于,对面的黑色墙壁上现出一大块雪白的圆形光斑。

两人还没反应过来。大人的身影出现在光斑的正中间。

“是大人!”他们俩腾的站了起来。

“大人看着很精神!”

“嗯,气色跟在外面一样好!”

他们俩说着,相对一视,脸上皆露出喜色。

大人没有受伤!情形着还好。

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傀儡上场后,两人齐齐的倒抽一口冷气。

这就是大人要对阵的傀儡吗?天啦,这么大一只!

两人不在场上,只是在光斑里见着,也是后背生寒,两个腿肚子忍不住抽抽。胆战心惊的跌坐回小马扎上。

当角斗正式开始,看到傀儡一晃,化成三道一模一样的身影。两人紧张的屏息以对。后背上“汩汩”的直冒冷汗;看到大人准确无误的破掉了傀儡的虚影,两人顿时又眉开眼笑……

然而,他们的笑容还没完全绽开,大人又一次遇险。

这一次的情况,更加凶险万分。

数不清的细针,黑压压的,比闪电还要快,光是在一旁看着,都令人觉得窒息!

“大人!”

“不——”

他们俩再一次腾身从小马扎上弹起来,心里几乎被突如其来的惶恐,还有绝望、痛苦,瞬间吞灭。

这样的针雨,如此之密集,如此之快,狠绝之极,怎么避?

只隔着三四远,根本就来不及避开!

沈云也清楚的认识到了这一点。

不可避!

那么,就不避!

心念一动,他手执青霜一扬,划出半道青色的圆圈。

同时,左手捏着剑指不松,亦是划出半道圆圈。不同的是,这半道圆圈是五色的剑气所凝。

“合!”

沈云对准扑面袭来的针雨,弯腰、收腹,猛的一吸气,双臂内揽。

两个半圈一晃,各自化成一道蛟龙。

右边那道是青色的;左边那道是五色的。

“嗷——”

“嗷——”

两道蛟龙合会,首尾相连,团成一圈,准确无误的套住了所有的玄铁牛毛针。

“给我定!”

沈云大喝一声。左手的剑指早已松开,掐成了一道奇怪的指记。

“嗷——”两条蛟龙齐抬头。

原本风驰电掣的玄铁牛毛针们竟然真的象刺进了一团透明的胶水里。

它们,停住了!

沈云看得分明,提着的心,立时落回了肚子里。

老实说,他这次也是死马当活马医……

再一次感谢紫瑛前辈!

传我上古巫咒术。

让他这一回,得以献祭两道剑气,化解危机。

右手腕轻旋,青霜回护,守着门户,左手刷刷的接连捏出两道指诀,沈云微微翘起一边嘴角,轻喝道:“走!”

两条蛟龙“叭”的散开,化成绚丽的五色光芒。

一片花团锦簇之中,原本被定住的那一片黑压压的玄铁牛毛针们似乎轻轻的震了一下。

转眼,五色光芒尽消。

此时此刻,在沈云的胸前,哪里还有那一片黑压压的、寒光闪闪的针雨?

它们也都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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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五六章 到底是不是人啊!

那些玄铁牛毛针都是连接蝎尾的机关所在。

是以,它们的最大攻击距离仅仅是十步。

攻击时,由控制傀儡的修士一边用神识包裹住这些细针,一边用灵力暂且代表它们连接住偌大的针。

玄铁牛毛针被打出去后,须叟,修士再用神识收拢回来。

属于典型的超近距离攻击法宝。

可是,现在,它们全不见了。

连同控制它们的那道神识一起,呼吸之间,统统神秘的消失了。

神识被生生的扯断,修士痛得两眼直发黑,一阵腥甜嗖的涌上喉头。

他“哇”的吐出一口老血,喷在控制石上。

因为他是附着在傀儡的内部,所以,外面的人看不到这一情形。包括沈云在内,所有人都只能看到傀儡摇摇晃晃的,象是喝醉了酒的醉汉一样,连连后退。

如此一来,暂且维系蝎尾的那道灵力也断了。

彻底失去了连系的蝎尾,“哗啦啦”的散了架。

乘你病,要你命!沈云看得真切,自然是扬起青霜,反守为攻,打了上去。

仅仅是一眨眼的工夫,场上之形势可谓翻然反转。

“他……怎么做到的?”郝田从宽大的石椅里腾身立起,指着底下的角斗场,一脸的难以置信。

郝意没有回答。因为此刻他怔怔的望着场上的那道青色身影,心里好比掀起了惊天骇浪——没错,就是这样的指诀!

不是相似,而是一模一样!

姓沈的,真的是宗门后辈!

天神宗没有覆灭,还有后辈传人!

先前,他一直在犹豫。此时此刻,他下定了决心。

另一个小小的看台里。余莽和端木光反应过来后,双双情不自禁的振臂欢呼:“大人!大人!”

这一招,太牛了!太帅了!有没有!

在主看台上,一直坐在黑暗里的那道巨大的身影突然咧嘴“呵呵”的轻笑:“有意思。”

这些,场上激斗的双方统统不知晓。

控制傀儡的修士真不简单。虽然吃了一个大亏,但是,在沈云扬剑打上来时,他已然回过神来,连忙一边稳住傀儡,一边指挥傀儡反手一挥,将散得七零八落的蝎尾零件当做暗器,一把打出去。

只可惜,神识被重挫。而控制傀儡变身的是神识。所以,傀儡虽然断了蝎尾,被重伤,一时之间,他却无力控制傀儡变身,升级战力。

沈云也没跟他客气,左手袍袖一挥,呼啦,将这些零件全部收走。右手也不慢,照着对方的伤处,继续穷追猛打。

“灵蛇出洞”,青霜呼的甩出一道亮眼的青辉,直指对方的腰间。

该死的!这厮用的是什么歪门邪道!就这样收走了我的蝎尾!修士气得差得再次吐身。咬咬牙,指挥傀儡退后一步,侧身避让。

双方你来我往,噼哩叭啦,转眼对拆了好几个回合,打得难解难分。

沈云早已做好了对方升级的准备。不想,对方却一直不见有变身的迹象。心念一转,他明白过来——估计是修士的神识被重挫之故。

于是,他又长了一条经验,即,打傀儡是下策,打控制傀儡的修士,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只是修士附着在傀儡的内部,看不见,摸不着。要想打到他,唯有象炼化法宝一样,用道力时时刻刻包裹住傀儡。如此一来,道力的消耗太过庞大。

而且,对方绝不可能象法宝一样,乖乖的静等炼化。只可能做出更激烈的抗击。

所以,只能象刚才一样,抓住机会,立时重重的出击。

做到这一点,对他来说也不是很难。一来,他已经记下了这位修士的神识;再者,他的出击速度够快。如果时机把握得好的话,应该能够追踪到对方的神识。

又对拆了五招,终于,那道神识再现!

沈云抓住机会,青霜一晃,假装露了个破绽,以吸引对方的注意力。同时,左手的剑指迸出一道剑气,以十成之力,打向那道神识。

控制傀儡的修士原本以为是逮住了个好机会,果断的放弃变身,朝着难得一现的破绽打过来。

结果,却是个套。

那股霸道之剑气才是实招!

打了个哆嗦,他瞬间意会了对方的意图——这是要攻击他的神识啊!

幸亏刚才歪打正着,他放弃变身,松开了神识。如果没有果断上当……啊呀呀,自己又要吃一个大亏。

庆幸之余,修士被对手过人的洞察力深深的震慑住了。他越发的谨慎,轻易不敢再动用神识。也不敢冒然发动什么大招,一心一意的将傀儡的优势发挥到极致。

他就不信,血肉之躯能够耗得过傀儡这个不知痛、不知累的死物。

又打了几个回合,沈云不由暗中叫苦——这家伙太乖觉了,有木有!

逮不到机会,他亦只能苦战。

“老木怎么了?这都过了一刻钟了,也不见他变身?”郝田忍不住问了出来。

郝意也觉得奇怪:“按理说,他可以第二次变身了。”突然间,想到一种可能性,他不禁打了一个冷战,惊呼,“莫非沈道友的神识非常之强大,远超过他?”

看台有一点不好,就是无法感知到神识的波动。同样,外面的人,神识也无法传进场内。

但高阶修士生死搏斗,哪能不会有神识攻击?更何况,操纵傀儡的主要手段是神识控制。

所以,场上的神识波动同样是相当激烈的。只是,被重重阵法和禁制隔绝,他们在看台上感觉不到而已。

郝田也回过味来,叹道:“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一个奇人!我们在这里,确实是呆得太久了。”完全不知外面之世道。如果外面的修士都变得这般厉害了,那么,他在这里苦心孤意的闭门造车,真的还有意义吗?

场上的比斗实在是太精彩了。郝意只恨自己没有多长一只眼睛出来,好能看得更清楚。闻言,顾不得翻一个白眼,只是撇撇嘴,哼唧道:“人不是你抓来的吗?你还问别人。”

郝田也目不转睛的盯着场上,摸着胡子,嘿嘿笑道:“不是我把这位请来,你能有这眼福?多少年,这角斗场上没有这般精彩过了。”

他们在外边看得热闹。场上,控制傀儡的修士已然处于崩溃的边缘——什么鬼!这家伙的体能也这般强横!到底是不是人啊!

好吧,他真相了。

沈云这会儿是魔!真正的、血统纯正的心魔!

意识到对方想耗死自己之后,他果断的祭起了心魔大法。

第七五七章 就是他了

但毕竟是血肉之躯。

渐渐的,沈云也越来越吃力。这时,他突然发现,对面的傀儡竟然周身笼着狂躁与不安的情绪。

傀儡又不是人,它只是一件死物,何来的情绪?

沈云眨了眨眼睛,猛然意会过来——这种狂躁与不安,是属于控制傀儡的那名修士的!

他现在是心魔状态,对于情绪之类的波动,异常之敏感。

只可惜,他初次尝试,又与傀儡战得正酣,所以,没有及时察觉到。

这也是体力消耗极快,他也差不多快到极限了,心魔的本能才被完全激发出来。

心魔最擅长的是什么?

当然是乘虚而入!

现在,控制傀儡的修士心防已几近崩溃。

正是心魔入侵之大好时机。

如果换成真正的心魔,那名修士这回定是遭了大殃——走火入魔都算是轻的。元婴寸碎,命丧当场,简直不要太常见。

还好,他的运气好,碰上的并不是真正的心魔,而是沈云。

后者捕捉到他的情绪之后,立刻缠绕而上,顺藤摸瓜的找到了控制石。

“你确定还要与我战下去吗?”他微微动了动嘴唇,用蚊子一般的声音,轻语道。

然而,这道声音落在那名修士的耳朵里,字字句句不下于惊天霹雳。

他没有走火入魔过。但,这声音象极了恶魔,邪气得很!

更重要的是,控制石是有阵法与禁制加持的。

修士藏身于其中,没人能从外面看见。除了控制者本人的神识,其余一切神识都是被隔绝的。

现在,他藏在里面,却听到了一个陌生的,完全不属于自己的声音。

神识传音!

修士顿时只觉得四周阴风阵阵,毛骨悚然。

“不!”在这里的修士们,都是从一场又一场的血战里,拼杀出来的。对于危险,他们有一种近于本能的敏锐。修士使劲的打了一个哆嗦,果断的投降,“我输了!”

他也是用神识说的。

是以,外面观战者们不知道场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们看到的是,双方激战了数百回合后,最后,傀儡露出不敌之状态,身形晃了晃,举手投降了!

“天啦!他竟然耗过了傀儡!”郝田再次惊呼,“人怎么能有这样强横的体能?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郝意若有所思的轻敲面前的案面:“估计是神识这一环节出了问题。”

这种情况更加惊悚,好不好!

郝田色变:“那,老木他……”

“他出来了!”郝意指着场上。

郝田连忙看过去。

角斗场上,傀儡发出“叭嗒”一声脆响,双足跪地,后背冒出一股黑烟。

旋即,黑烟散尽。

一名身材瘦小的黑袍修士现出身形。与前一轮败下阵来的那两名修士一样,他的手里也抱着一只酒坛子大小的黑色圆球。

“我输了。”他收了圆球,隔着十来步的样子,对着沈云抱拳。

沈云也抱拳回礼:“承让!”

黑袍修士对他忌惮得很,全了礼,嗖的一下,复又化成一道黑烟,飞一般的笼住跪在地上的傀儡。紧接着,黑烟猛的一摇,带着傀儡不见了。

“大人,太牛了!”余莽亢奋的从小马扎上蹦了起来。

旁边,端木光比自己胜了还要骄傲,一双眸子熠熠生辉:“那当然!也不看看我们大人是谁!”血统高贵的魔族大人!这些修士,也配与我们大人争锋!

郝田不知道这些。他又有一笔奖励入账。但是,却欢喜不起来。他皱着眉头,在嘴里嘟囔道:“见鬼!老木怎的怕成了副样子?连蝎尾也不敢讨要。”

难不成姓沈的的神识真如此之强大?

那么,当初,我与他交手时,这家伙可能是初来乍到,还没有摸清门道,或者是,故意不显山露水,保留实力吧?

如此一来,他坐在宽大的椅子里,越想越是后怕。

角斗场上,沈云暂时得到了一个时辰的休息时间。盘腿坐在地上,他暗中松了一口气。

刚使用心魔大法时,他心里是有所顾忌,担心被角斗场方面判成违规。

结果,第一场结束后,主持人郝意只字没有提这档子事。

也就是说,他刚才的所做所为,皆不违规。

如此甚好!

因为刚才与巨蝎傀儡的那一战,他也是使劲了全力,道力消耗将至警戒线。这会儿不再象在虎牙任务里那样,有“成熟”的石头,或者那种效果奇佳的下品蕴灵丹,回复道力。仅仅是一个时辰,他哪里能恢复到先前的巅峰状态?

而按照角斗规则,下一场的傀儡,却只会比巨蝎傀儡更强大。

幸亏我找到了解决的法门……

接下来的两场角斗,上场的两只傀儡与巨蝎傀儡是同一种材质,也都是石质的。但它们不论体型,还是攻击力都要高过巨蝎傀儡一头。尤其是第三场上来的那只双头狮傀儡,一开始便用的双头兽身的变身。攻击力已是元后巅峰状态。

沈云在捕捉到控制它的修士的神识之前,真的是吃足了苦头。

这只傀儡的两个头,一个会吐火,一个会吐冰锥。一双前掌更是力大无比。打在地上,地上立时现出五道一指深的长长裂纹。

如果不是这里的地板有自动修复功能,不管被他们打出多大的裂缝,不到一息,便自动恢复,地面完好如初。百来个回合下来,这个角斗场已被这只双头怪生生的拆了去。

沈云使出了全身的解术,也先后被它的爪子擦到胸、腰、后背等处。

外面穿的青布夹袍是凡物,被爪子撩起来的劲风呼啦一下子,撕成了烂布条。

里面的虎皮坎肩完全露了出来。

多亏有这件宝贝。

两次三番,沈云躲闪不及,都是被它牢牢的护住了。

“这是……虎牙任务里的天虎皮?”郝意认出来了,险些惊落下巴,“他居然拿来做小背心?”

什么叫做暴殄天物?

说的就这家伙啊!

话说回来。沈云连连吃亏,狼狈不堪,渐渐露出败相。控制双头狮傀儡的那名修士不由松了心防,吐出一口浊气。

不想,沈云等的就是这一刻。

再度祭起心魔大法。

此时,他已完全适应了心魔大法,操纵亦是驾车路熟。

须臾之间,已然顺着这道情绪波动,找到了控制石……

接下来,没有悬念。傀儡跪地投降。沈云赢了第三场。

“没有必要再比下去了。”主看台里,那个巨大的身影依然笼在黑暗里,微微晃了晃,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轻笑道,“就是他了。”

第七五八章 魏清尘

沈云以为还有一轮角斗,或者是加场赛什么的。是以,当主持人郝意告诉他:“恭喜你,沈道友,你自由了,可以与你的同伴们一道离开了。”他整个人都蒙圈了。

回过神来后,他在心里猜测:一定是发生什么事了!

可惜,没等他出声询问,他的身边泛起一道又一道的灵力波动。它们象夏夜里的萤火虫一般,迅速的向四周飞散而去。

沈云顾不得多想,连忙定睛细看。

这时,自他的脚底嗖的腾起一道圆形大光柱。这道光柱恰好将他整个人笼住,金光闪闪的,亮眼得很。与之相比,那些萤火虫一样的灵力波动被衬得完白没了颜色。而沈云站在光柱里,强光刺眼,本能的闭上了眼睛。

身子猛的往下一坠。呼——,耳畔风起。

是真的离开角斗场了?沈云讶然。

大约过了三息。他的两只脚轻轻的落在了一处实地上。与此同时,耳畔的风声也停住了。

迎面吹来一阵微风,裹着青草与泥土的芳香。

沈云下意识的睁开眼睛。

艳丽的阳光,象金子一般的倾泻而下。

习惯了角斗场四周的黑暗,猛然站在大太阳底下,再看到久违的蓝天、白云,还有波光鳞鳞的水面,成片的白芦花在风中轻轻摇曳,一时之间,他不禁怔然。

这里是哪里?

他们又在搞什么把戏……

沈云一边在心里寻思着,一边铺开道力,纵目四下里张望。

没错,现在,他又是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这里极为宽阔,看上去应该是一片沼泽地带。

方圆十几里之内,除了他之外,再没有第二个会喘气的……

就在这时,他看到半空里突然现出了两个黑点。

这两个黑点飞快的变大,变成了拳头大的黑影,象流星一样,自半空里,风驰电掣的坠向地面。

隐约的,沈云从那两团黑影里听到了“啊”“啊”的惊呼声。

是阿莽,还有端木!

他们俩也来了!

心念一动,他赶紧的两只手各掐出一道剑指,“叭”、“叭”的,各打出一道剑气,试图去接住直挺挺下坠的那两团黑影。

呃,好吧,他用了全力,但,剑气的速度慢了不止一点点。

两道剑气双双落空。

两团黑影接连扎进了东南方向的芦苇丛后面。

那里恰好是一个小水潭。

少时,从大约里把远开外,先后传来“扑腾”、“扑腾”两声落水声。

沈云施展“穿云步”,用最快的速度赶到水边。

余莽和端木光两个刚好从水里钻出头来。

看到他,两人连脸上的水都顾不上抹开,欢喜的飞身跃出水面,扑向岸边:“大人!”

沈云伸手,将两人稳稳的接住,上下打量着他们:“你们没事吧?”

“没事,没事!”端木光咧开嘴傻笑着。

余莽看到沈云身上的血渍,还有破破烂烂的外袍,两行眼泪夺眶而出:“大人给我们豁免了。我们怎么会有事?”

沈云放下心来,笑着纠正道:“哪是我给你们豁免了……”

“就是。分明是角斗场的主人豁免了你们两个。免去了你们的一场劫难。”一道突兀的声音自他们左后侧的芦苇丛传了出来。

余莽和端木光顿时齐齐色变,警觉的闻身回头望过去。

“郝道友既然来了,为何不现身一见呢?”沈云微微一笑,对着芦苇深处抱拳,扬声招呼道。

是郝意。

在角斗场里,郝意说了那么多的话。他的声音,沈云再熟悉不过了。

也不知道郝意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反正,沈云一来这里便铺开了道力,但并没有发觉郝意。是后者出声打断他的话,他方发觉的。

“哈哈哈……”那丛芦苇迅速的分开,自中间现出一条道来。

爽朗的笑声过后,一道颀长的白色身影自苇花里走了出来。

只见他龙眉虎目,面如冠玉,看上去恰好弱冠之年。

这人是郝意?沈云微怔。

来人与他想象中的差太远。

受郝田、郝苦等引导者的影响,他一直以为郝意也是个面相清冷,身着黑袍的半老头子。不想看到的却是一个如竹如玉的年轻公子。

“阁下是郝道友?“他忍不住问道。

来人在五步开外站住身形,笑眯眯的答道:“是,也不是。”

这是什么话?余莽与端木光两个面面相觑。

后者拧眉,身形一晃,上前挡在自家大人面前,厉声问道:“你到底是哪个?”

沈云本想让端木退下,见郝意并不介意,便选择了旁观。

“你不知道我是哪个。我却知道你是哪个。”郝意笑眯眯的对端木光说道,“你叫端木光,一个筑基境的小魔修。此番多亏沈道友护着,不然,呵呵,你现在应该是没有机会站在这里,问我是哪个。”

端木光张嘴欲反诘回去。这时,沈云上前,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头,示意他退到一边。他咽了嘴边的话,顺从的退下,重新与余莽并排站着。

“不知道友现身此处,有何指教。”沈云现在连身处何方都没有弄明白,不想与对方纠缠,浪费时间。是以,顺着对方的话,开门见山的发问。

郝意呵呵轻笑:“沈道友莫要误会。在下是来投奔沈道友的。”

“啊?”余莽与端木光两个险些惊落下巴。在角斗场里,他们俩没有听到过郝意的声音,不知其身份。但是,听他与自家大人的一番对话,也大致猜出来了。

沈云也甚感意外,扬眉轻笑:“郝道友说笑了。”不说别的,单单是角斗场周边的阵法与禁制,就足以说明,角斗场的主人道法高深莫测。郝意放着这样的主人不要,反而来投靠他这个“角斗士”……身为局中人,他觉得这个笑话,一点儿也不好笑。

郝意摆手:“沈道友,‘郝意’这个名号,并非在下之本名。在里面,我们每个人都会被上面重新赐名。现在,在下已然离开,与沈道友一般,获得了自由。所以,‘郝意’这个名字,自然而然的成为了过去。在下不打算再用了。在下本姓魏,名清尘。”

原来如此。沈云微微颌首,双手抱拳道贺:“恭喜魏道友。”

魏清尘亦抱拳回贺:“同喜。”顿了顿,又重提投奔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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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第七五九章 唯一的信物

看样子,不象是玩笑之话。沈云好奇极了,细问缘故。

魏清尘笑道:“在下不过蝼蚁尔,哪敢肖想攀附那里的主人?”

沈云以为他是自谦,笑道:“魏道友说笑了。”

不料,魏清尘敛了笑,一本正经的摆手:“不是玩笑,是真的。沈道友有所不知,在那里面,所有的引导者其实都是角斗士转化而来。“

接下来,他细细的答出角斗士和引导者的由来。末了,目光扫过余莽和端木光,叹道,“角斗是相当残酷的。当年,我们是五个师兄弟一同进去。大师兄最先上场,折在了第一轮的第二场角斗里。后来,另外三位师兄弟也相继折殒在三轮角斗里。最后,只有在下侥幸扛过了所有的角斗。按照那里面的规则,在下没有别的选择,只能以引导者的身份苟活下来。”

闻言,余莽和端木光再一次觉得自己好幸运。多亏有大人在前面护着他们。

沈云问道:“既然魏道友是有师门的,如今得以重见天日,不何不回师门去呢?”又不是没地方去了。为什么要投奔他?再者,有师门的人,另投他门,那可是叛门大罪。若是被原师门的人知晓了,是可以寻上门来,格杀勿论的。

魏清尘苦笑:“您有所不知。在下的师门……已经不在了。当年,师门覆灭,在下与众师兄弟被仇敌追杀至此。实在是走投无路了,大师兄只好带着我们铤而走险,往大泽深处讨条生路。不想……”说到这里,泪意上来了。他连忙微微仰起头,瞪着一双微微泛红的眼睛,佯装去看旁边的苇花。

余莽与端木光齐齐看向沈云——不是他们俩冷血。而是,他们俩看过了太多的眼泪,不再相信眼泪。尤其是高阶修士的眼泪。

从时间上不难推测出来,魏清尘的师门覆灭的时间,恰好是天神宗覆灭,所谓的仙庭和仙门初立之际。他也有所听闻,沈云轻叹,又问道:“不知令师门宝号是什么?”

魏清尘吸了吸鼻子,依旧微笑道:“两百多年前的一个小门小派……都过去了,不提也罢。”

“不瞒魏道友,我们青木派也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门小派。”沈云呵呵。

“青木派?”魏清尘的眼睛刷的亮了。

“您听说过?”沈云更加奇怪了。按理说,现在还无人知晓“青木派”的名号才是。

魏清尘上下打量着他,摇头轻笑:“在下在这里两百多年,孤陋寡闻,不知贵派宝号。只是在下这里有一本药典,恰好也有‘青木’二字。”象是想起了往事,脸上的神色柔和了许多,“这部药典叫做《青木宝典》。“

沈云心中微怔:他怎么也知道《青木宝典》?

等下,到底是《青木宝典》,还是《青木药典》!

别看只是一字之差,却是两本内容完全不同的书。据他所知,前者介绍的是天神宗里的灵药,而后者则只收罗了一千多味凡药。

“《青木宝典》?”他故意反问道。

魏清尘颌首:“哦,是在下的师门里,引众弟子熟习凡药药性的一本入门药典。”说着,抬起右手,掌心灵光一闪,现出一本象砖头一样厚实的书来。

七成新,黑色的封皮上写着“青木宝典”四个大字。

沈云看着眼熟之极——这一本,与师父传给他的那一本,是一模一样的!封面、厚薄、纸张……都是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就是,这是《青木宝典》,而不是《青木药典》。

只可惜,他的那一本《青木药典》,留在沈家庄了。此时并没有带在身边。

收回目光,他再看向魏清尘。后者也望着他,眼圈微微泛红,笑意直达眼底。

顿时,沈云明白过来——魏清尘是天神宗弟子。所说的“小门小派”就是天神宗。并且,魏清尘已经认出了他是天神宗的五脉传人之后。

当年,天神宗覆灭后,被仙庭与仙门联手污蔑为“歪门邪道”。天神宗弟子被当成“余孽”,遭到疯狂捕杀。一遭被蛇咬,三年怕井绳。魏清尘这是怕了。所以,不敢公开与他相认,而是以《青木宝典》为信物,隐诲的向他透出其天神宗弟子的身份。

“我能看看这本书吗?”沈云听出来了,即便是记录灵药的《青木宝典》,在天神宗里,也并非什么珍贵书籍。它属于入门级别的基础书。然而,这本书,他却神往已久。

“当然可以。”魏清尘以为他是要验证真伪,爽快的应下。当即,用灵力将书隔空送到他面前。

沈云打开书一看,里面的字迹与《青木药典》里的一样,也是祖师她老人家的字迹。再细看前言部分,与他手里的那本《青木药典》完全不同。很短的篇幅,简明扼要的道出书中收录了两千零一百二十四种一品到六品的灵药之药名、药性、炮制法门,以及配图等。

正在猜疑之际,他看到了前言的末尾落的名款。

两个字,即,木灵。

木灵正是祖师的道号。“子”,是人们对她老人家的敬称。

没错了。这正是在药典里提到的那本记录中低阶灵药的《青木宝典》。祖师一共编写了三本以“青木”为名的药典。除了《青木药典》和《青木宝典》,还有一本叫做《青木仙典》的。里面收录的是七品到九品的高阶灵药。因为此三等品阶的灵药,大多可遇而不可求,极为难得。是以,又有“仙药”之称。故而,收录它们的药典被取名为“仙典”。

而师父传下来的那一本药典,想来是祖师她老人家身负重伤,沦落到市井之后,重新默写下来的。是以,前言里,才有那些隐诲,而又充满怀念的语句提及天神宗。

不过,话又说回来。仅凭这样一本半旧不新,又明显是大批量存在过的故书,就让他承认对方的天神宗弟子身份,未免过于儿戏。

沈云合上书本,走过去,双手奉还,笑道:“书如其名,确实是一本难得的宝书。”

难道还是不信我?魏清尘看着他的眼睛,笑容有点儿僵:“您知道,我说的并不仅仅是书。”时隔两百多年,他身上仅剩下这一样师门的原物。除此之外,他再无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信物。这要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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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六零章 踏破铁鞋无觅处

“我知道。”沈云看着他,坦诚的说道,“不瞒道友,类似的书,我们青木派也有一本。叫做《青木药典》,里面收录了一千多种凡药。著书者,是我们青木派的祖师木灵子……”

“您不用再说了。这书药典,我也听说过。”魏清尘赶紧打断,飞快的瞥了一眼四周。

意思再明显不过——谨防隔墙有耳。

“无妨。”沈云爽朗的笑道,“魏道友且听我说完。”

魏清尘目光流转,心道:难道外面的世道又变了?

心念微转,又寻思道:不对呀!如果世道又变了,为何宗门名号没有恢复?却成了“青木派”呢?罢了,沈道友是个极主稳妥之人。且先听他说完。

想到这里,他挑了挑眉,伸出右手,做请的手势。

沈云微微颌首,继续说道:“祖师在书中说得很明白,这样的药典,一共有三本。之所以,祖师只传下一本记录凡药的《青木药典》是因为,祖师收的唯一弟子,也就是我们的太师祖,只是一个凡人。”

魏清尘听到这里,难得的失态一回。他惊讶的张大嘴巴:“凡人?”

这怎么可能?木灵子是何许人也!天神宗的内门护法长老之一,堂堂的化虚真君!

他虽然不是木灵子一脉的传人。但,按辈份,木灵子也是他要尊一声“太师祖”的存在。

太师祖怎么可能收一个凡人为徒?太师祖什么时候收过一个凡人为徒了?

太荒谬了!

回过神来,他的脸上泛起一阵怒意。

“没错。”沈云见状,再肯定不过的点头,“当时,祖师她老人家身负重伤,藏身于市井之中。七年里,只收得我们太师祖一个徒弟。”

太师祖为何“身负重伤”,不得不藏身于市井之中?魏清尘心里再清楚不过了。

所以说,宗门覆灭之后,不过七年,太师祖在凡人界殒落了!

想到这里,他心头大震。

原本,他以为找到了同门后辈,很快就能见到宗门尊长们。

不想,竟是这样的情形。

呵呵,凡人!

太师祖都不得不收凡人为徒了!

他失神落魄的连退两步,喃喃自语:“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旁边,余莽和端木光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了。尤其是端木光。现在,他已经完完全全的把自己当成了青木派的一分子。于他来说,青木派就是他的家,他的归属。

魏清尘虽然没有直说,但是,对青木派的嫌弃,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出来,好不好!

这家伙凭什么嫌弃我们青木派?

他握紧了一双拳头。

如果不是大人当前,他早就一拳挥上去了——管那家伙是高阶,还是低阶。胆敢瞧不起我们青木派,就是讨打!

“咳咳。”沈云有心魔的血统,是以,很清楚,魏清尘此刻是真的受到了重大打击,心神失守。好在他不是真正的心魔,不然,乘虚而入的话,魏清尘的麻烦大了。

他握拳掩住嘴,轻轻咳了两声。

魏清尘立时从崩溃的边缘惊醒。

不愧是元后修士,他立时意识到自己刚才发生了什么。也很清楚,是谁将他在万分危险之中,拉了回来。

“多谢沈道友。”他连忙行了一个正式的道礼致谢。

这回的因果可欠大了……

突然,他的心里冒出一个想法:既然沈道友有如此能耐,想来能够培养出这等厉害弟子的青木派也非等闲存在。定是我心急了。青木派后来定是有转机,得以脱胎换骨。

于是,他又急忙问道:“请问沈道友,青木派现何在?”

“凡人界。”沈云如实以对,“我们青木派是一个凡人修行的门派。门派中的弟子都是凡人。”

“啊?”魏清尘又是一脸的难以置信,忍不住反问道,“凡人修行?他们怎么能修行?”凡人之所以被称为凡人,是因为他们连吸纳五行灵气的灵根都没有。他们拿什么修行?

沈云展开双臂,笑道:“凡人怎么就不能修行了?据我所知,令师门里也有凡人修士。其中也不乏佼佼者,与其他有灵根的外门弟子一样,进入内门。所谓的仙凡之别,不过是有心人撒下的弥天大谎而已。我们青木派就是要揭穿这个天大的谎言,立志于引导凡人修行。”

宗门里也有凡人修士?魏清尘若有所思:我当年不过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内门弟子,且不过筑基境的修为。象这等机密之事,哪里是我能够触及得到的?

又想:兴许这是太师祖隐居凡人界,寻思出来的一个恢复门派的法门。毕竟,凡人多如牛毛。如果真如沈道友所言,凡人也能修行,那么,数量庞大的凡人,绝对是一股不可觑的力量。手握这样的力量,何愁宗门不能恢复往日的尊荣?

他越想,越觉得就是这么一回事。

所以,接下来听到沈云提到,请他当青木派的客卿长老时,他满口应了下来。

青木派是木灵子创立的新门派,而他虽为天神宗弟子,但是,一来,天神宗尚未真正光复,再者,他毕竟不是木灵子一脉之传人。所以,当“客卿长老”,再合适不过了。

“不知主公此番是为何而来大泽?”他很快适应了自己的新身份,言归正传。

“这里还是大泽吗?”沈云问道。

魏清尘点头:“正是大泽的中心地带。先前你们看到的,是那里的主人布设出来的幻境。这才是大泽中心地带的本来面目。”

原来如此。沈云再一次为角斗场主人的高深道法所折服——以他的道行,一点破绽也看不出来。不服不行啊。

他将话题重新拉回去,道出石头岛一事,末了,说道:“我们这一趟出来,就是为了寻找一只泉眼,解决岛上的淡水问题。”说着,叹了一口气,“不想去误入角斗场。”

还好终于脱身出来。

接下来,他们还要继续寻找。

不料,魏清尘的脸上现出了然之色,抬起右手,展开掌心:“主公看看,这一只泉眼,是否合用?”

只见他的掌心,现出一只小巧的泉眼,正“汩汩”的往外冒着水珠子。

第七六一章 角斗场散了

看着品相上乘。

沈云转身看向余莽,招呼道:“阿莽,你也来看看。”

后者意会,上前来,细看之后,点头应道:“难得的上品灵泉眼,尚未通灵智。”

沈云完全放下心来。这才向魏清尘问价。

不料,魏清尘看着自己掌心的灵泉眼,感慨道:“先前,我还纳闷,临行之前,那里的主人为何要赠我这只灵泉眼。原来如此。”

竟有这等事!沈云等人也好不意外。

魏清尘见状,细细道出离开角斗场的经过。

在沈云获得第二轮的第三场角斗胜利之后,魏清尘与郝田都以为接下来,会有第三轮的角斗。

这时,他们俩几乎同时接到了各自的管事发过来的紧急集合通知。

集合的地址竟然是主人所在的静心堂的前坪。

魏清尘记得很清楚,两百多年来,静心堂开门的次数绝没有超过三次。

并且,每一次,静心堂开门,都是有大事发生。

这一次,又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件呢?

魏清尘与郝田一道,用最快的速度赶到静心堂。

此时,静心堂的大门还没有开。

但引导者们大多数已经聚集于前坪。

时不时有遁光落下来。

“发生什么事了?“大家都是一脸的茫然。

魏清尘扫过人群,心中惊讶不已。

那几个有许多年不曾露过面的化神境的引导者竟然也在——他虽然不知外面之事,但也知道,这些年来,大泽的中心地带已成为禁区。很少有修士胆敢闯进来。是以,引导者们偶尔才会碰到几个迷路或者不知天高地厚的中低阶修士。至于化神境的高阶修士,已经有数十年不曾涉足大泽中心地带。使得这些化神境的引导者们在近几十年里,几乎是处于隐居状态。

不一会儿,静心堂的朱色大门“吱呀”一声,缓缓打开。

交头接耳的引导者们立刻安静下来,一个个面对大门,低眉顺眼的垂手侍立。就连那几个化神境的引导者也不例外,毕恭毕敬的执弟子礼。

魏清尘因为资格较老,所以,站在前排。

他偷眼朝门里飞瞥了一下。

啊,看到主人了。

他曾有幸两次看到过主人。这一次,与前两次一样,也是只能看到一个坐着的巨大的黑影。

这道影子给他一种遮天蔽日的强大压迫感。

再者,总管大人站在黑影前的那副恭敬样子,也足以说明黑影的身份。

平时象座冰山一样的总管大人,这会儿,温驯得象一只养熟了的家猫。

他微躬着腰身,象是在聆听什么。

不一会儿,他快步出来,站在门廊上,昂首环视底下的引导者们。脸上又恢复了往日的冷漠与威严。

大家连大气都不敢出,竖起耳朵听着。

结果,所有人都没有想到,总管大人抛出来一个爆炸性的消息:“主人有令,从即刻起,解散角斗场。”

魏清尘当时都惊呆了。

不少人甚至轻呼出口:“啊?”

总管大人又环视众人。

感受到他那冰冷的目光,所有人立时噤若寒蝉,继续垂下眼皮子,眼观鼻,鼻观心。

还好,接下来,总管大人简明扼要的说出了对所有引导者的安排。

确切的说,是主人给了他们两条路选择,一是,跟着主人离开此地;二是,交出在角斗场里积累的所有的资源,换回自由。

选择了前一条路,他们依然是主人的仆从。待遇等,一切照旧;

而若是选择了后一条路,则从此与主人再无干系。在人前,不能再提及角斗及角斗场上的一切。否则,格杀勿论。

“你们有半刻钟的时间考虑如何选择。”总管大人看着他们,冷冰冰的说道,“想换回自由的,上前一步。否则,就站在原地,不要动。”

魏清尘早就生了离开的心思。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他也曾想过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才能离开。

不曾想,只是交出这两百多年来的积蓄。

那么,还有什么好考虑的!

他果断的上前一步。

刷刷刷……立时,引导者们的目光都齐齐的聚焦到了他的身上。

总管大人也看了他一眼。

不过,还是冷冰冰的。

魏清尘连更糟糕的情形都想象过,岂会在意旁人的注视?他挺直腰身,坚定的站在那里。

半刻钟之后,全场再无第二人站出来。

总管大人指着魏清尘,说道:“你留下。其余人,散去。”

所谓“散去”,就是各回各屋的意思。

呼啦一下,一道道黑烟摇动。其余的引导者转眼间,散了个一干二净。

唯有魏清尘一人,站在空荡荡的前坪里。

“你,上前来。”总管大人的声音里破天荒的带了些温度。

魏清尘惊诧之余,全身的寒毛都立了起来。机械的走到门廊前的台阶下站好。

总管大人伸出一只手,说道:“你的资源呢?给我罢。”

此时,魏清泉已经缓过劲来。

“是。”他赶紧的解下储物戒指,放在掌心里,高举过头。

下一息,掌心一轻,储物戒指不见了。

“在这里等着。”总管大人撂下一句话。

魏清尘看到一角黑色的袍子微微扬起。

总管大人转身进了大门。

时间仿佛凝固住了。魏清尘站在门廊下,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里。惶恐归惶恐,但是,他绝不后悔。如果再给一次机会,让他重新选择,他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两百多年来,他做梦都想着要重回宗门。

之前,没有宗门的消息,他尚且想着要出去,寻找同门。

更何况,现在,他在这里遇着了同门。

想到这里,他更加揪心——主人好端端的解散角斗场,明显是要离开此地。这里头定有大事发生。沈道友还在角斗场上,将会被如何安排?

正在胡思乱想之际,总管大人又出来了,对他说道:“郝意,主人有一物赐于你,为你饯行。你展开右手掌心领赏。”

主人赐下,魏清尘便是浑身长满了胆子,也不敢推却。

他唯有依言伸出右手,展开掌心。

一道金光自大门里飞了出来,无声无息的扎向他的掌心。

旋即,他感觉到掌心一片清凉,传出“汩汩”冒水的声音。

他亦为之耳目一新。

好浓郁的灵气!

主人赐给我一只灵泉眼!他眨巴着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消化掉这个认知。

“等我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站在那片苇花丛中。而主公与二位就在这边说话。”魏清尘笑道,“那里的主人果然神算。”

第七六二章 大宝贝

居然知道我们此行是来寻找灵泉眼的,并且大方馈赠!

沈云好不意外,心里寻思着,会不会是阿莽他们两个不小心说漏了嘴。他回头去看两人。

“没有。”端木光直接摆手。

余莽补充道“被豁免后,我们俩被弄到一间小屋子里。在那里有一道黑色的墙。上面现出一个很大的白色光斑。在光斑里,我们能看到大人角斗。大人连胜三场之后,没过多久,我们俩就莫明其妙的脚底一空,掉了下来。至始至终,没有人问过我们任何问题。“

看样子,确实是角斗场的主人未卜先知。沈云心道。

本来,他想向魏清尘求证一二。但又转念一想,后者选择离开时,角斗场的总管大人特意警告过,不许后者再在人前提及角斗场之事。否则,格杀勿论。而后者显然忌惮得很。自从现身之后,连“角斗场”三个字都不提,而是颇为忌诲的用“那里”代替。

反正灵泉眼已找到。他再次问魏清尘“魏长老,是否愿意将掌中的灵泉眼做价让给门里?”

“主公何出此言!”魏清尘摆手,“莫要太小看了魏某人。只要主公有法子,将此灵泉眼移走,我愿将之献给门里。”

“你不知道移动它的法门?”沈云再看灵泉眼,发现余莽讲的那个移泉眼的法门貌似派不上用场。

然后,他又去看余莽。

后者尴尬极了,冲他挤出一丝笑容,无可奈何的摊开双手“大人,这只灵泉眼,象是被什么隔绝了。我刚才试过了,没法接触到它。我的法子应该用不了。”

魏清尘听明白了,赶紧解释“我什么也没有做。”

沈云叹了一口气“定是它的原主人之故。”

“他,明明不是把东西送给魏长老了吗?为何还要动手脚?”端木光在一旁不爽的嗡声说道。

沈云环顾四周,又叹了一口气“可能是这只灵泉眼是仙宝。魏长老,还有我们的道行太低,目前还无法驾御它吧。”

“对!应该是大人说的这个理儿!”余莽使劲的点头,“不然的话,我不可能碰都碰不得它。”

魏清尘感激的向沈云抱拳“多亏大人见多识广,为我等解惑。”不然的话,他真的是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

端木光皱了皱眉头“这么说来,要么我们必须另外重新寻一只合用的泉眼,要么只能委屈魏长老,常驻石头岛了。”

这话完全说到了点子上。余莽不由看向魏清尘。石头岛就巴掌大的一块地方,四面环海。平时,他不都爱去那边巡视。常驻那里,跟画地为牢有什么区别?魏长老可是元后大能!

“无妨。不是说岛上还会有几百将士吗?那么多人住在一起,怎会无聊?”魏清尘乐呵呵的望着沈云,脸上甚是期待,“如果主公信得过魏某,魏某愿意替主公驻守石头岛。”青木派屯兵、练兵,是为了什么?肯定是壮大实力啊。青木派变得强大起来,何愁宗门不能光复?为了光复宗门,他什么苦都愿意吃。何况,以他现在的修为,镇守一个小孤岛,算什么难事?给他一个具体的位置,叫他在汪洋之中,新造一个岛出来,也没有什么为难的,好不好!

这是最好不过的方案了。有一位元后大能坐镇石头岛,再也不用担心周边有人摸营、暗算之类的。余莽咧嘴乐了。

“魏长老先别急着答应。”沈云坦言道,“石头岛的环境非常之艰苦……这样吧,我也不知道到底耽搁了多久。峰兄那边到了哪里。我打算先回边界去。你如果没有别的要紧事,不妨跟我们先去看看,然后再做决定也不迟。”虽然魏清尘的主动请缨,甚合他之心意。但是,驻守石头岛,不是一两天的事儿。必须魏清尘真正的心甘情愿才好。

“主公……”魏清尘想了想,爽朗一笑,抱拳改口道,“谨遵主公之令。”

于是,一行人当即回返。

端木光祭起了飞船。

途中路过朱嘴灰鹰的栖息地时,余莽指着下面的峡谷问道“大人,还收不收集朱嘴灰鹰的火囊?”

沈云干脆的答道“收啊。“要开发石头岛,缺钱的口子更大了,有木有!所以,必须多多开源。

他已经问过魏清尘,角斗场的时间流与外面是一样的。所以,前些天,他们已收了一回,而火囊的成熟是需要些时日的。此事可以暂且缓一缓,等到敲定石头岛之事后,再具体打算。

想到这里,他接着吩咐道,“这事便交给你和端木两个了。具体该如何做,你们俩商议一下,拿出个章程来,交给我。有一条,千万不能伤到朱嘴灰鹰和灰隼。”

“是。”余莽与端木光齐齐抱拳领令。

魏清尘在一旁看着,心里好奇极了——这两人到底是什么身份?似仆非仆的。

高阶修士身边有妖、魔之类的存在,并不少见。但这些往往是被收复的,身上带着各种契约的,灵宠、战兽、魔仆之类的存在。

然而,他在这两个身上,找不到一丝契约的迹象。而主公对他们俩的信任,以及,反过来,他们俩对主公的忠诚与信赖,都是真真的,完全不下于主人与灵宠、魔仆。

莫非这两百多年里,外面的世道变化太大,有了新的关系代替灵宠、魔仆?

呃,初来乍到的,连同门都不能光明正大的相认……,他垂下眼皮子,心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等以后混熟了,自然就能知晓了。

一路上,日夜兼程。这天清晨,沈云收到了袁峰的传讯符云弟,我今晨起程,前往凡人界接人。那天已经安排好飞船,计划后天子夜动身,清晨之前能够抵达边界。

也就是说,只有三天的时间去布置石头岛。沈云手一扬,将被符火吞没的传讯符打落。

本来,他的计划是,先回一趟半月山庄,将魏清尘引荐给云景道长和赵宣。现在,时间有些仓促,怕是顾不上了。

他有此歉意的跟魏清尘商议“魏长老,你看,我们改变一下行程,先去石头岛,如何?”

他读传讯符时,没有避开魏清尘等人。故而,后者也很清楚,为什么要急忙赶去石头岛。闻言,爽利的点头“是,主公。”

不用吩咐,端木光将飞船的速度提至最快。

快到中午的时候,一行人抵达石头岛。

下了飞船,魏清尘环顾全岛,颌首笑道“岛上如果有一眼清泉,确实是个练兵的好去处。主公好眼光。”

沈云听着,心中一动,问道“魏长老也喜欢读兵书?”

“在那里面无聊得很,曾经读过几本,打发时间。”魏清尘笑了笑,“一直想找个机会,练一练手。”

看得出,他对这里,还有练兵之事,都非常热切。如此甚好。又得了一个大宝贝!沈云也笑了。

第七六三章 为什么呢?

沈云有意考校一下魏清尘在兵法方面的见识,接下来,请他谈一谈在这个岛上如何布设营房。

魏清尘明白他的用意,再者,这也是人之常情。换作是他,也是要事先考校一番的。故而,没有半点的不悦。略作思索后,他很认真的道出了自己的看法与意见。

沈云听完,甚是满意——魏长老刚刚明显是自谦了。听过他的一番谈论,不难看得出,他在屯兵、练兵等方面,并不是“看过几本兵书”的生手。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根据地形,还有沿途所见的情况,拿出一套大致的兵营布设方案出来,足以证明,他曾经带过兵,并且,在军事上,很有才华。

这样的人才,正是他,还有青木派最需要的。

“太好了!”沈云当场拍板,“我就把石头岛交给魏长老了。魏长老,需要什么材料,要调用多少人手,你写一个详细的方案,尽快交给我。我来想办法,用最快的速度筹集。”

“是。”魏清尘原以为还要有很多考验,不想,主公竟然就这样决定了。

是因为同门的缘故吗?他忍不住在心里揣测。

这时,心里响起另一个声音:“主公很赏识你的兵营布设方案。这是再明显不过的事实。他知道你有这个能耐,况且,你还有灵泉眼加持,从这两点来说,主公身边之人里,还有谁比你更能胜任这件差事?所以,你受之无愧。而主公能这么干净利落的将差事交给你,纵使有考虑同门的因素在内,也足以证明,他是一个很有魄力的人。青木派需要这样的掌门,宗门光复大业,也需要这样的领头人。”

“是。”他再无顾虑,抱拳领令。

接下来,魏清尘请余莽与端木光两人帮忙,请他们在指定的十几处地方,取一点石头或泥沙。每一处都单独用干净的棉帕抱起来。

两人没有问为什么,直接依令从事。

这一点,又让魏清尘觉得非常意外。他以为他们俩至少要问一句,取这些石头和泥沙做什么用的。而且,他也做好了解释的准备。

后来,与两人混得熟了。他再提起此事。两人的答案非常一致——我相信大人的眼光。既然大人这么信任你,二话不说,就把石头岛交给你,那你肯定没问题。

那时,魏清尘已唯自家主公马首是瞩,一点儿也不觉得这答案有什么毛病。是啊,主公的眼光准着呢。跟着主公走,肯定没问题!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而眼下,魏清尘被大家的信任深深感动了。刷刷的完成了对全岛的测绘,画出了一张全岛的地形草图。

这时,余莽和端木光也按照他的吩咐,取来了十几包石头和泥沙。

魏清尘将草图呈给沈云,主动汇报道:“主公,草图,还有样品,都已准备妥当。接下来,我要做一个全岛的模型,还有按您的吩咐,写一个方案。这些,不一定非得留在岛上才能做。我们随时都可以离开这里。”

“行。那我们先回半月山庄。”沈云接过草纸,还没有看,便满口应下,并招呼端木光做起程的准备。

在半月山庄,他们有自己的院子。完全可以给魏清尘单独空一间房子出来,让他清清静静的做事。相比起来,岛上眼下的环境确实艰苦得很,不是个动脑筋想事情的好地方。况且,到了半月山庄,还有云景道长和赵宣他们,等于又多了几个做事的帮手。

“是。”端木光领令,走向空阔处,准备祭出飞船。

沈云这才低头去看手中的草图。

“咦。”他轻轻皱了皱眉头。

魏清尘不免有些紧张:“是有何不妥吗?”他为了赶时间,草图确实画得有点儿潦草。但是,他敢打包票,绝对没有错。上面的数据,他都是认真而精确的测量得出来的,不带一点马虎。

“不是。”沈云解释道,“只是觉得这张图很眼熟。之前,我们在大泽捡到了一张很相似的地图。”说着,从百宝囊里,将那张朱嘴灰鹰赠送的地图拿了出来,递给魏清尘,“魏长老,你看看,这张图是否与你画的图用的是同样的手法。”

端木光本来已走出了几步远,闻言,又折了回来——他知道大人说的是哪张图。那张图,被他鉴定为正清门的秘图。当时,他还翻出了在正清门收集到的暗语小册子,翻译图上的字。结果,就是这张图,把他们引进了大泽的中心地带。落到角斗场里后,每每想起这一茬,他就后悔得恨不得用头去撞地。现在,听大人说,魏长老绘图的手法与那张图是一样的,他的好奇心完全被勾起来了。他很想知道,那张地图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魏清尘接过图,看了一眼,呵呵轻笑:“主公好眼力。这绘图的手法确实与我们一样。不过,上面的这些字……应该用的是暗语吧?我看不懂。”

“你们?”端木光忍不住插嘴发问。

“哦,说错了。是‘那里面’。”魏清尘连忙解释道,“在那里面,我们做引导者的,都会学习傀儡术。而学傀儡术的第一步,便是学绘图。这张图,用的就是我们绘草图的手法。”离开前,总管大人只说不许在人前说角斗场上的事。学傀儡术却不是在角斗场上的。所以,他觉得提一提,应当没事。

“你确定?”沈云心里的疑惑更大了,“这些文字,确实是暗语。端木认得,它们是正清门的内门弟子惯用的。”

“正清门?不知道。”魏清尘轻轻摇头,苦笑道,“我在那里面呆了两百多年,看来确实是呆得太久了,已完全不知世事。”

“在你之前,也有引导者离开过那里吗?”沈云问道。

魏清尘又是摇头:“据我所知,没有。”

余莽也不禁拧眉:“这就怪了。莫非正清门与那里有往来?”心中一亮,他目光灼灼的看向沈云,“大人,他们是一伙的?”

沈云混迹市井多年,充分认识到了一个道理,即,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闻言,他轻轻颌首:“不排除这种可能。”

“可是,他们把人抓进去做角斗士,然后做引导者,到底是为什么呀?”端木光觉得完全不可理解。

“谁知道呢。”沈云也觉得不可思议。不过,眼下,他们还有重要的事情马上要做。是以,他挥挥手,“那里已经散了。这事的线索等于全断了。只能大家留点心,往后见到正清门的人,多加小心。现在,我们先回半月山庄。”

好象也只能这样了。魏清尘也是这么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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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六四章 影岛

这时,前面不远处的海面上突然“哗啦”作响。众人不由齐齐闻声望过去。

余莽连忙向沈云禀报道:“大人,是阿青找我。”

话音刚落,那喧哗处冒出来一只贝壳小船。船头站着的,正是那天接引他们的蟹将军。他用了障眼法,依然是那天的装扮。看到众人,连忙躬身抱拳行礼。

沈云收回目光:“阿莽,你去忙吧。我们等会就会回半月山庄。你若有事,传讯,或者去半月山庄找我们,都可以。”

“是。”余莽向他,还有众人抱拳行了一圈礼,“告辞。”匆匆的跳上了阿青的贝壳船。

“怎么来这里找我了?”

“三天前,赌坊那边来了三位客人,厉害得很……”

贝壳小船复又沉入海里,很快消失不见了。沈云的听力了得,听到了一两句对话。貌似是赌坊那边来了三位老千。开赌场的,这一类的事情,时有发生。目前来看,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是以,他没有放在心上。

回到半月山庄后,沈云向云景道长和赵宣引荐了魏清尘。

云景道长看不透这位新来的魏长老的修为,只觉得他高深莫测,不由肃然起敬。

沈云简要的说了一下石头岛的屯兵计划,末了,吩咐道:“近段时间里,这便是我们的重中之重。道长、伯堂,你们全力协助魏长老。”

“是。”两人齐声领令。

魏清尘做事非常利落。一头扎进他的房间里,“叮叮当当”的捣鼓起来。傍晚时分,他从房间里出来,向沈云汇报:“主公,模型已做出来了。您去看看吗?”

沈云一直搞不懂,明明已经画了草图,为什么他一定还要费时费力的搞模型。还有,这个模型到底是要派什么用场的?

不过,他向来的做事原则是,既然已经将事情全权交下去了,那么,就静候结果便是。期间,只要不搞得太离谱,他不会多加涉。

闻言,正中下怀,他兴致勃勃的挥手招呼赵宣和云景道长:“走,我们一道去开开眼。”

此时,云景道长他们已从端木光那里得知,这位新来的魏长老是一位元后大能。在修真界,修为便是王道。元后大能是元景道长目前必须且只能仰视的存在。在这位面前,他没法不恭敬。他尚且如此,赵宣等人更甚。

主公愿意带他们俩去开眼,两人都是求之不得,欢喜的抱拳称是。

待进到魏清尘的房间,三人皆被屋子正中悬浮着的那座小岛给深深的惊艳到了。

这真的只是一个模型?云景道长眨了眨眼,表示完全不相信。

沈云禁不住抚掌赞道:“像,太像了!简直就是缩小了的石头岛!”顿时喜欢得不得了。欲上前看个仔细。这时,他注意到模型的周围隐约有灵力波动闪现。

当即,运转道力,定睛细看。

果不其然,是布了一个守护阵。

此阵唤作“小无相阵”,总共分成十重。而眼前的“小无相阵”是五重阵。为中级阵。

小无相阵是天神宗的内门传承阵法。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里详细介绍过的几个守护大阵之一。魏清尘之前自称是天神宗的内门弟子。天神宗覆灭时,他已筑基,能够布设中级的小无相阵,也在情理之中。

“上面布的是五重小无相阵?”他侧过头去,看向魏清尘,问道。

“主公好眼力。”魏清尘点头,“我当时尚未结丹,所以,只在宗门里淘换了五重阵的阵图。不过,石头岛只有这么大,五重阵已经足够了。”他是阵修。一眼就看出来了,主公用阵法将这个院子布防得跟个铁桶一样。而且,在这屋里的人,都是主公最信任的心腹,是以,他觉得没有什么不可以说的。话语里,少了很多忌讳。

五重小无相阵虽然是筑基修士便可以起手的中级阵。但此时布阵的是一个元后修士,那么,它就不是一个寻常的中级阵了。云景道长对阵法有一定的研究,此时此刻,竟然完全看不出模型上有阵法的存在,就足以证明它的厉害。

另一方面,天神宗覆灭已久。在仙门与仙庭的联手封杀之下,它的很多传承都失传了。象云景道长这些人都是天神宗覆灭之后,才开始修行的后辈修士,基本上没有听说过天神宗的往事。

是以,他们俩的这番对话,落在云景道长的耳朵里,便成了另外的意思。比如说,魏长老说的“宗门”,被他理所当然的当成了青木派。这个他用尽了全力,也看不见的“五重小无相阵”是青木派的嫡传秘阵。

从端木光那里问出了这位魏长老的来历后,他一直觉得很奇怪——堂堂的元婴大能,真的会这么轻易的臣服于人?心甘情愿的抛弃两百多年里积累的一切资源,去守着一个汪洋里的荒岛?

他很怀疑这位魏长老的动机。

现在,听完这番对话。他恍然大悟。啊,原来,魏长老是主公的同门。

他就说嘛,象主公这样的人物,哪里会是凡人界里能够成长起来的。

青木派肯定是曾经辉煌过,但后来败落了的一个大门派。即便不是,也是这样的大门派里的一个嫡枝传承。在仙门,门派之更递,频繁得很。这样的例子不要太多。

所以,青木派才有底蕴,培养出主公这样的杰出传人。

而魏长老身为失散多年的同门,他臣服于主公,愿意为主公驻守石头岛,也完全解释得通了。

至于为什么魏长老的身份暂且只是与他一样的“客卿长老”,可能是魏长老与主公是同门,而不是同枝。这里面可能牵涉到一些师承方面的隐情。不过,应该问题不大。

总而言之,他完全放下心来,不再怀疑魏长老投靠过来的真正动机。

旁边,沈云与魏清尘谈得正起劲。

就如沈云预料的那样,魏清尘做的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模型。后者向他讲解,这个岛叫做“影岛”,类似于阵法里“阵珠”的存在。

现在,它还没有完全布设好。所以,暂且没有激活。

一旦激活,它会与石头岛联系起来。岛上发生的一切,通过它,都能了如指掌;反过来,操纵它,便能遥控岛上的一切阵法与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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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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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六五章 我是个甩手掌柜

“你是阵修?”沈云后知后觉的问道。

魏清尘笑了笑:“算是吧。”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什么叫做“算是吧”?沈云问道:“此话怎讲?”

“我确实是以阵入道。但是,后来陷入那里后,没有机会再系统的学习阵法,不得不改学傀儡术。以前在宗门学的那些,完全派不上用场。象最起码的绘图,都是重新开始学。”魏清尘耸耸肩,“如果不是后来偶然兑换到了一本阵法书,我几乎都快忘记自己是个阵修了。”

傀儡术是机关术的一个分支,确切的说,是“器”的范畴。术业有专攻。“器”与“阵”,肯定有相通的地方。但是,两者还是有很多不同的。沈云微微颌首,表示理解,好奇的问道:“在那里,所有人都只能学习傀儡术,是吗?”

“那里面的资源,主要是关于傀儡术的。其余的,也有,不过,数量很少,价钱非常之昂贵。象我当年为了兑换那本阵法书,几乎耗尽了在里面五十年的积蓄。之后,又过了十几年非常拮据的苦日子。”魏清尘现在回想那段时间,还是心有余悸。

沈云听出了话里的意思。也就是说,角斗场里,虽然主要的资源是关于傀儡术的,但是,其他的资源,也不是没有。只是数量相当稀少,引导者们想要得到的话,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如果说,角斗场真的与正清门有关。那么,后者到底图的是什么呢?角斗场盘踞大泽的中心地带两百多年,为什么匆忙之间,不声不响的撤离了?

他吐出一口浊气,掩下心思,笑道:“那里,真有意思。”

魏清尘表示完全赞同,也道:“确实有意思。”

之前,云景道长和赵宣找端木光打探情况。后者只是提到此行偶然去了一个神秘的地方。听了主公与魏长老的谈话,两人都猜测,话中的“那里”,十之八九就是端木说的“神秘的地方”。

不过,看样子,主公没有细说的意思,两人收了好奇心,将注意力又重新放回到面前影岛上。

接下来,魏清尘也言归正传,继续向沈云汇报:眼下,因为影岛尚未激活,所以,“小无相阵”对石头岛这个本岛,没有任何作用。他的计划是,如果主公同意影岛的这个方案,他再开始布局和安排营房。

沈云问道:“以后,影岛是不是只能放在这间屋子里?我的意思是,它能随意的移动吗?”

魏清尘答道:“当然可以。影岛认主之后,就能随主人的心意,在最大距离范围内,自如移动。影岛是可以升级的。它的级别越高,最大距离便越大。”

这一点,倒是与阵珠一样的。沈云又问道:“认主?认谁为主?”

“自然是认主公为主。”魏清尘答道,“石头岛是青木派的地盘,而主公是青木派的掌门。影岛只能认您为主。”

与沈云预料的一样。这也正是他担心的。闻言,他皱了皱眉头:“如果掌门换了呢?”从理论上说,铁打的门派,流水的掌门。青木派如果能兴于他手,是他这个掌门的荣耀。但是,他不可能永远都把着掌门之职不放啊。青木派以后肯定还有后任的掌门们。到时候,影岛要如何交接呢?不会只能打碎,重做一个吧?

魏清尘愣了一下,旋即,明白过来,用充满敬意的目光望着他,答道:“影岛其实也是相当于是一件法宝。它不是本命法宝。届时,您只要抹掉上面的神识印记,它又能重新认主。”

“如此甚好。”沈云略作沉吟,又道,“以后,我们青木派迁来仙山,肯定会有更多的地盘。身为掌门,总不能事无巨细,一把抓吧?这个影岛可不可以同时认两个为主?一个是掌门,一个是具体管辖它的本岛的人。比如说,现在,就是你和我。你通过影岛,可以所有具体的事宜。而我,只需要能随时联系上你,还有影岛、本岛就可以。可不可以这样呢?”

呃,说白了就是,石头岛虽然重要,但还没重要到必须他亲自看着的地步。他可是连大本营都交给了长老会看着。当然,这种话,他是绝对不会说出来,告诉任何人的。

而魏清尘再次惊呆——主公这是要将石头岛的大权完全交给我!

主公是在试探我吗?他眨了眨眼睛,心里飞快的揣测开来。

他是为了光复宗门而来。对于权力什么的,真没兴趣。在决定离开角斗场的时候,他就打算好了,宗门光复之日,便是他功成身退之时。到了那时,他事了拂衣去,修行、云游,好圆了少年时的周游天下之愿望。

要不要跟主公表明心意呢?我该如何开口……

沈云自从在角斗场里多次施展“心魔大法”后,对于修士的心思,把握得更准了。此时,不用施展“心魔大法”,光是看眼神,他也能清楚的知道魏清尘在想些什么。

“魏长老,你可能初来我们青木派,还不知道,其实,我这个掌门是个甩手掌柜。门里的事务,我一旦分派下去了,交给了具体人的负责,我不会再怎么干涉。”他直言道,“因为我们门里有一套相应的管理和考核之策。”说着,指了指旁边的赵宣,“比如说,伯堂是清风堂的堂主。自清风堂成立以后,我很少过问他们堂里的事务。这个,你可以现在就向他对质。”

“主公说笑了。”魏清尘又不是初涉世的楞头青。相反,他可是从角斗场的血腥争斗中幸存下来,并从一众引导者里脱颖而出,每一批当上主持人的佼佼者。他的青涩,他的棱角,在宗门覆灭,他们师兄弟几个被旁枝异族全力追杀时,在血腥的角斗场上,在无休无止的明争暗斗之中,被消磨得差不多了。

不料,赵宣却主动说道:“魏长老,对不住,身为长老会的成员之一,您初来,我应该向您详细介绍一下门里的各项规章制度。这是我的疏忽。今天晚上,我便将相关的书整理出来。明天早上再给您送过来。您看这样行不行?”

这人的修为好象是炼气境吧?他竟然敢在主公面前自己拿主意?还有,清风堂是做什么的?一个炼气境的小菜岛也能当上堂主,成为长老会的成员之一?还要向我介绍门规……魏清尘半天没有回过神来。

第七六六章 此风不可长

以前在宗门,新弟子入门,负责读门规的管事至少也是筑基境……

碍于主公面前,魏清尘最终也没有说什么。他含糊的应了一声“哦”。心里颇为不悦——小小炼气境,凭什么给我读门规?是下马威吗?

沈云清楚他心里的想法,并没有解释的打算。因为赵宣有没有欺生,等明天早上,他自己看过青木派的各项典章,心中自然有结论。现在,再多的解释,他也未必听得进去。

“魏长老,你说的这个影岛方案很好。除了刚才的提议,我没有别的意见。”他总结道,“你忙吧,我们就不打扰你了。”

主公的态度再明确不过了。魏清尘好不闷气,抱拳嗡声说道:“是。属下一定遵照您的吩咐改正。”

呀,都气得改了自称!沈云笑了笑,挥手带着云景道长和赵宣离开。

出了房间门,来到院子里,赵宣再也忍不住,忧心忡忡的小声问道:“主公,我刚才是不是冒犯了魏长老?”

沈云站住身形,转身看着他,说道:“你自己觉得呢?”

赵宣的头皮都麻了,弱弱的说道:“是有点下马威的意思。”

魏长老的修为太高了。元后修士啊!在外面,是被人们称为“大能”的存在。主公到底是什么修为境界,他现在也不知道。跟云景道长混熟后,他曾私底下偷偷的请教过。结果,云景道长也不知道。所以,他心里挺没底的,担心主公请回来的这位昔日同门,是尊大神。青木派的庙就只有这么大……再想到当年,云景道长加入青木派时,曾主公提出要了解青木派的门规。而主公将这事交给了齐长老。后来,长老会的职责便又多了一条解读各项典章的职责。于是,他才斗胆行事。

好吧,如果单独和魏长老呆在一起,他绝对不敢这么做。他承认,这里头确实有狐假虎威的意思。

沈云又看向云景道长:“道长以为呢?”

云景道长呵呵:“赵长老也不算违规。”他这会儿改了称谓,纯粹是就是论事。因为给长老会添加解读各项典章的职责,这一条当初就是他提议写进《长老会之职责》里去的。

顿了顿,他看着赵宣,补充道,“伯堂的胆子很大嘛。”这才是他自己的私人评断。

赵宣红着脸,抱拳对沈云说道:“明天给魏长老送书典过去时,我一定先向他道歉。”

“你知道就好。”沈云正色道。

此风不可长!这就是他的态度。

修行必须时刻铭记初心,保持初心,这是他自己的领悟。是以,他不希望身边的人把心思都浪费在权力压轧之上。赵宣是他一手扶持起来的心腹,他更加希望赵宣在修行的路上能走得长长远远,而不是迷失在权力的欲望里。此事,即便赵宣自己不主动说,他也会回到正屋后,好好与之谈一谈,警醒一二。

好鼓不用重锤。既然赵宣自己反省了,他也亮明了态度,那么,这事在他这里就翻过去了。

“是。”赵宣得了警告,再细细品读云景道长的话,心里后怕不已——啊呀呀,那可是一位元后大能!

脑门上冒出了一层细汗。

云景道长不禁莞尔。现在知道害怕了!还好,不算晚。

“主公,关于练兵一事,我有个想法。”他将话题岔开。

沈云点头:“走,去屋里坐下来说。”

“是。”

两人往正屋方向去了。

赵宣没有跟上去,想了想,鼓气胆子,折转身,又往魏长老的房间走去。他担心魏长老因此而误会了主公,心生芥蒂,况且,他确实是存了不好的心思在里头。他欠魏长老一声“对不起”。乘现在勇气还在,他赶紧去道歉好了。谁知道,睡一觉起来,明天早上,他还提不提得起这股子单独直面元后大能的勇气。

魏清尘其实已经很注意了。甚至于,看到除了主公的正房里布设了隔音阵外,其他人的房间里都没有另外布设灵阵,于是,他也一改两百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屋里连个隔音阵都没有布设。

也正因为如此,三人的谈话,他在屋里,想不听见都难。

很明显,主公不希望身边的人争权夺利。

看来,主公是真的将石头岛的事放权给了我。他终于放下心来,笑了笑,转身走到悬浮的影岛面前,寻思着要如何改造。让影岛同时认两个主人,这确实是一个挑战。他得好好琢磨琢磨。

至于赵宣……小事尔。哪值得他分心去思量?修行的路那么长,途中碰到的人太多太多。其中,绝大多数的人,于他来说,只是一个过客罢了。所以,与人相处,全凭缘份,不必求全。这是他活了两百多岁,悟出来的一个与人相处的道理。

更何况,在光复宗门的大业面前,这点小小的刁难,算得了什么!

他一个转身,便将这事完全撂下了。

而赵宣在他的门前徘徊了一会儿,终于鼓起勇气,抬手“咚咚”的敲响房门。

魏清尘独居两百多年人,最不喜被人打扰。好在,此刻他还没有完全沉心于影岛的改造里,记得自己身在何方。不然的话,依他在角斗场里养成的性子,早就一巴掌将门外的人给拍飞了。

吐出一口浊气,他不悦的撇撇嘴,收敛掉身上的威压,快步走到门前,把人打开:“何事?”不收威压不行啊。门外的是只小炼气境。真麻烦!

“对不起,魏长老。”赵宣涨红了脸,很郑重的向他行了一个正式的道礼,“刚才,我不该在主公面前,拿鸡毛当利箭。我更不该用不好的心思去揣度您。我确实做错了,我向您道歉。也向您保证,绝不会在您面前第二次犯同样的错。”

如此之坦诚,倒是出乎意料。魏清尘望着他,“滋”的吸了一口气,冷不丁的问道:“你很怕我?”

赵宣老老实实的点头:“是的。”

“为什么怕我?”魏清尘又问,“就是因为我是元后的修为?”

“这是其一。还有,您是主公的同门,是主公很亲近的人。而我不是。我只是以前依附主公的一个凡人。远不及您与主公的关系亲近。所以,存了争夺之意。”都说出来了,赵宣只觉得心里好轻松。他耸耸肩,“主公说的对。我确实是生了歪心。很不好。”

“你很灵性。”魏清尘展颜轻笑,“好吧,我接受你的道歉。还有,赵长老,麻烦你跟其他人说一声,我做事的时候,不喜欢被人打扰。”

“是。”赵宣想了想,麻着胆子建议道,“您可以在屋里布设一个隔音阵吗?有点儿吵。”白天还好,要做事,吵一点也就算了;到了晚上,要还是这般“叮叮当当”的,大家怎么练功、睡觉啊!

魏清尘呲牙:“知道了。”

第七六七章 可喜可贺

从魏清尘的屋子里出来,赵宣站在金灿灿的阳光下,不由打了一个哆嗦。后背上,冷汗涔涔!

长吁一口气,把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他真的好佩服自己,敢在元后大能面前提意见!

正屋里,云景道长收回目光,微笑道:“伯堂真的好灵性。”

沈云知道他提起这个话题的用意,直言道:“光是靠灵性、悟性,哪能成?道长,你擅长法理。帮我想想约束之策。”

云景道长愣了一下,如实说道:“主公,不是我泼冷水。人心与欲望使然,类似的事情,要想杜绝,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不要以为修士不食人间烟火,便没了争权夺力之心。事实上,权力本身就是一种资源。并且是大资源。在他的宗门,从高层到底层,围绕权力展开的争斗,从来就没有间歇的时候。

沈云叹了一口气:“我没有想过要杜绝。只是想从根子上进行约束。从被底下的人拥立起来以后,我便渐渐发现,对于权力的认识和运用,本身也是修行的一种。但是,从门派的角度来看,绝不能只寄希望于门众的个人修行。相关的约束,健全的法典,防微杜渐,还是应该有的。现在青木派只有这么一点大,一切都才开始。正好是健全相关机制的最好时机。术业有专攻,你是法修,在这方面的道行高过我,对于权力也有很高的领悟,你来负责此事吧。”

原来主公看得比我更深层,更透彻。云景道长了然,抱拳领令:“是。”

第二天早晨,赵宣抱着一大卷书,又敲响了魏清尘的房间门。

魏清尘正在等他。昨天,赵宣离开后,魏清尘着实愣神了好一会儿——小小的炼气境,竟然真的敢在元后修士面前提意见。真是吃了豹子胆了吗?

所以,今天早晨练完功后,他什么也没有做,就是在窗前的长榻上打座,等着。看这家伙到底还有没有胆量,如约而来,给他送门规。

听到敲门声,魏清尘的眉头跳了跳,心道:还真敢来呀。

敛了身上的威压,他抬起右手,轻挥宽大的袍袖。

一道劲风飞过去,房门“吱呀”一声,打开来。

“进来。”魏清尘抬眼皮子,看向门口。

“多谢。”赵宣抱着书卷,跨过门垮,走进屋里。

他径直向着窗户走过去,将书卷轻轻放在榻前的翘头矮案上:“魏长老,这些便是我们门里已经颁布的法典制度。请您过目。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随时都可以找我。“

昨天回到自己屋子里,他越想越是后怕。再想到今天早上还要单独面见魏长老,他心里更加忐忑。见到魏长老要说什么,该怎么做,现什么样的表情……昨天晚上,他只走了一遍功法,余下的时间,全用来练习这些了。

练习的效果还不错。他自己觉得自己的言谈还挺自然的。而以他对魏长老的观察,后者是个很干炼的人,说话做事不拖泥带水。是以,顺溜的说完后,他抱了抱拳,按照昨晚的设计,准备告辞离开。

“等等。”魏清尘翻眼看着他,皮笑肉不笑的问道,“赵长老是要指点本座吗?赵长老觉得可以在哪方面指点本座?”

“不敢。”赵宣坦诚的说道,“只是比魏长老早接触这些法典制度几天,也参加了其中一些条例的制定,相对而言,要熟悉一些罢了。”

这副样子倒也不卑不亢,确实有一堂之主的风骨。魏清尘觉得还算对自己的脾性。更重要的是,他从对方的回答里,收到了一个新的信息,即,青木派的很多规矩是自己新立起来的。并非是沿袭宗门的旧例。

这是什么情况?如此说来,他还真有必要仔细的读一读案头上的这些门规。

反正主公也警告过了这位,而他刚才也敲打过了。这件事再不揭过去,身为堂堂的元后修士,却为了芝麻绿豆大的一点破事,跟一个小炼气境纠缠不清,传出去,他的老脸也没地方挂。

魏清尘微微颌首,正色道:“那么,以后请赵长老多多指教。”

“指教不敢……”赵宣只觉得嗖的一下,头皮发麻了。

魏清尘对他的印象已改观不少,此时,又急着去看门规,更没有为难他的意思,见状,探身拿起最上面的那一卷,说道:“赵长老请自便。”

赵宣如获大释,连忙再次抱拳离开。

等他出了门,身后,房间门又“吱呀”一声,轻轻的关上了。

魏长老真的不计较了?他再细细回想在屋中的情形,终于放下心来。看来,关于元后大能们的传闻,也当不得真。至少魏长老为人很平和、谦逊,没有传言中的那般不可亲近。

刚才,魏长老还主动说“以后请多多指教”呢。

这是要一起好好共事的意思吧?

都说越是高阶的修士,越是一言九鼎。比如说,昨天晚上,从魏长老的房间里,再也没有传出过什么动静。

所以,以后,也不用担心难以与魏长老相处了。

想到这里,他挠了挠发麻的头皮,心情大好。刚才在屋子里紧张立时散去了一大半。

下午的时候,魏清尘再次去正屋请沈云。

影岛的修改完成了:一方面,依沈云之言,改成了同时可以认两个主人;另一方面,岛上的营房也布置好了。

沈云恰好正与云景道长和赵宣在议事。于是,又带了他们俩一道过去。

“我已经在上面打了一道神识烙印。”魏清尘介绍完营区的布局后,说道,“主公再打上印记,才能将它激活。”

沈云对营区的布局很是满意。他没有看走眼。魏清尘确实在兵法上有一定的了解,是个难得的将才。只是,影岛认主一事,他还没怎么弄明白,需要确定一下。

闻言,他直接问道:“你是如何做到,让它同时认两个人为主的?”

魏清尘看了赵宣一眼,笑道:“说起来,还得感谢赵长老昨天提醒了我。我从他的一些举动上想到了军中无二主。继而想到了军中惯用的虎符。这座影岛就是加了一个类似于虎符的机制。嗯,这是一个全新的机制。”因为在此之前,法宝认主从来都是唯一的。

哪怕云景道长与赵宣两个都是主公的心腹,他只能这般点到为止。因为具体的,他是如何做到的,这是很重要的机密,不可多说。

“我?”赵宣讶然。他昨天哪有提到军中……

沈云与云景道长两个听懂了,相对一视,开怀大笑起来——魏清尘胸怀宽阔,没有与赵宣计较,反而从中受到启发,创造了一个新的法器认主机制,真是可喜可贺。

什么是真正的修士?当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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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六七章 青木派的规矩

“我打上印记,影岛上的这些营房,都会在本岛上一样的显现出来?”沈云将话题拉回来,问道。

隔着好几百里远呢。真要能如此,简直就是神迹啊!

云景道长和赵宣也是觉得无法想象,齐齐看向魏清尘。

“理论上,高级的影岛可以做到。”魏清尘笑道,“这个,只是初级,做不到。它被激活后,本岛的相应位置上会现出相应的阴影。届时,只能在阴影的范围里破土动工。在阴影之外的地方动工的话,影岛会立时感应到,并发出警示的声音。”

“这也很神奇了。”沈云赞道。

“是啊。”云景道长目光灼灼,非常之神往。请恕他孤陋寡闻,真的是生平头一回听说还有这样神奇的宝贝。一旦传出去,只怕各大门派会抢破脑袋……

心念一动,他连忙问道:“激活时,动静会很大吗?”异宝出世时,往往会产生很大的动静。引得高阶修士们蜂拥而至。他担心这个也会闹出大动静来。那样的话,以青木派现在的势力,未必守得住这件宝贝。

沈云立刻意会过来,直接问道:“会不会惊动周边的人?要不要我们做些防范?”那一带是无主之域,平时也没有什么人去。只有阿莽的手下会时常过去转一圈。那也是为了看岛上的那只小泉眼。万一需要隔离的话,他觉得还是能想出办法来的。

“还算好。只是初级的影岛而已,还无法引起天地感应。”魏清尘轻笑,“在激活的那一刹那,守护阵影射到本岛,会在本岛周边一两里之内,产生一点灵力波动。以我的修为,只要隔着三四里,便完全感应不到。真君们如果不是刻意留意那一带,十几二十里之外,也是轻易察觉不出来。”

“那就好。”沈云松了一口气。

魏清尘接着又道:“如果晋升到了高级影岛,要再移动它,到时,极有可能引来天地感应,生出一些异相来。”

“啊?”赵宣着了大急,“那怎么办?是不是不能在这里激活了?”这个院子只是临时租来的落脚之地,住不长久的。所以,影岛将来一定会搬走。

“担什么心?”沈云不在意的挥手,“有道是,一口吃不成胖子。哪有那么容易晋升成高级影岛?”

“是哦。”赵宣不好意思的笑了。来之前,主公说是带他过来开眼界的。这一路上,他真的大开眼界。但是,他知道,眼界还是远远不够。一说话,便是小家子气十足。所以,往后,他要学的,要看的,太多太多。

魏清尘问道:“主公准备什么时候激活它?”

“是不是激活它之后,才能去本岛盖营房了?没有激活之前,在本岛动土,会对影岛产生什么不好的影响吗?”沈云又问道。

“是会有一些影响。所以,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最好是在激活之前,再去本岛动工,建设营区。”魏清尘耸耸肩,“不过,也没什么。万一在激活之前,那边发生了什么变故,我这边照着修正一下影岛就是。也不是很麻烦的事情。”

“那我们先把营区的布局确定下来吧。”沈云问云景道长和赵宣,“你们俩有什么建议吗?”

赵宣老老实实的摇头。这些年,尤其是当上清风堂的堂主后,在主公的建议下,他开始系统的读兵法。刚刚从魏长老的一番解说里,他真的学到了很多从兵书上读不到的东西。这会儿,他还没有完全消化过来呢。哪里提出得什么建议?

云景道长轻捋长须,笑道:“我不擅兵道,看不出有什么不妥之处来。”

也就是没意见了。沈云颌首:“我觉得也很好。魏长老考虑得很周到。不过,有一点,我觉得可以改一下。岛上的饮水、取水,只能依赖于魏长老的掌上灵泉。所以,魏长老在营区里没有设置水井。我觉得吧,石头岛的水源应当是头等机密,大家要注意保守机密。魏长老可以通过影岛控制本岛,也就是说,你是能通过影岛给本岛补充淡水的。那么,是否能在营区里添加一两处井台,遮掩一下水源的真实情况。”

“您的意思是要瞒着岛上的将士吗?”魏清尘心中一动,意会过来。主公此举,说是为了保密,其实是保护他。而他在这一点上,确实是思虑不周。确切的来说,他以为自己有影岛在手,能全盘控制本岛,再加上,又是元后的修为,没有防备之意。不过,听主公这么一说,他感动之余,也觉得自己确实是有点儿托大了。

想到这一茬,他心里挺无奈的——兴许是自己在那里面闭门造车的时间太长了,有些落伍,跟不上外面的变化。

好吧,不说外面的世界,单单是青木派里的奇怪之处,他就觉得太多了。

比如说,小小的炼气境能当长老会的长老!

另外,他读了那些门规,里面居然反复提到凡人修行,还有一些他从来没有看到过,应该是修为境界的词,这些,等他有时间了,一定要好好找赵长老请教一二。

沈云点头:“不止是岛上的将士要瞒着。除了我们四个,还有已经知情的阿莽和端木,水源的真相,不能再向其他人扩散了。影岛这件事,也不能再告诉第五人。”

“是。”云景道长与赵宣齐齐抱拳领令。

魏清尘还没完全适应新身份,慢了一点,也笑着应了声“是”,指着影岛上的两处:“主公,您看,在这两处各设一眼水井,可好?”

不愧是阵修,人家就是专业。如果说石头岛上有水源,那么,从风水的角度上来说,只能是在这两处。沈云抚掌轻笑:“这个你最在行,你说了算。”又道,“我们青木派的规矩就是这样,谁在行,谁最有发言权。”

确实是这样。大家都会意的笑了。

“哈哈哈……”屋子里响起了欢快的笑声。

这回,魏清尘也笑得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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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六八章 他的向往

魏清尘道出,加两处水井的话,岛上的布局,还有阵法等方面都要跟着改动。他需要一些时间。

“什么时候能够改好?”沈云问道。

“大约要两个时辰。”魏清尘答道。

那样的话,天快黑了。沈云直接拍下行程:“这样吧,明天早上,吃过早饭后,先激活影岛,然后,我们四个,再加上端木光,一道去石头岛实地看一看。下午,等接到峰兄的传讯,端木和我一道,去边界接人。如果情况允许,我们直接将人带到石头岛上来。魏长老、道长、伯堂,你们三位就留在岛上,接应我们。大家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魏清尘点头:“一个晚上的时间,足够修改影岛了。营房的话,没有人手和材料,一时半会也建不起来。需要将士们抵达后,一起参与;不过,影岛被激活后,其阵法会一样的影射到本岛,两口水井到时也能注满。岛上的居住环境会立竿见影的得到改善。所以,可以暂且扎个帐篷,露宿几天,克服一下。嗯,我这边没问题。”

沈云看向云景道长。

后者笑道:“我们都出去了,这边还要留一人照看才行。”主公外出的这段时间,他留心观察了一下那五名五部的骨干。五人的心态明显发生了一些变化,已不能安心安意的呆在院子里练功。而半月山庄远没有表面上的那般平和。这里是龙蛇杂处之地,他担心这五人没有管着,出去乱走,会闯下什么祸事来。

五人的表现,回来之后,沈云已单独问过赵宣。这五人,确实让他越来越失望。他打算等忙过这段时间,腾出了手来,再好好的与他们谈一谈。到时,何处何从,先听一听五人心里真实的想法。

而云景道长顾虑得对。这五个,不能放任自流,确实需要约束一二。

“那么,道长留下来看家,可好?”沈云问道。因为院子里布设了聚灵阵之故,灵气比较充沛。五人都生出了类灵根的存在。是以,在这段时间里,他们的修为进步很快。相对而言,充足的灵气,对于赵宣没有什么效果。后者的修为进展跟在凡人界一样,没有显著的变化。五人因此而觉得自己迟是会超过赵宣,对后者有些不服气了。从这个情况考虑,云景道长留下来看家,要比赵宣更合适一些。

云景道长也是这么想的。故而,他才主动提起这桩事。闻言,他抱拳领令:“是。”

于是,就这样敲定了行程。

第二天,吃过早饭后,沈云先去魏清尘的房里,激活影岛。

他抽凝出一丝道力,干净利落的打入影岛里。

魏清尘在一旁,只看到一道五色光。

比闪电还要快!

炫丽之极!

他以为自己眼花了——这是主公的神识?看上去怎么不太象神识,更象是灵力呢?

会不会是主公记错了,把灵力当成神识……他赶紧的出声喊停:“等下……”

这时,悬浮的影岛明显的晃了一下,旋即,从正中迸出一圈淡淡的金光,瞬间泛开,笼住整个影岛。下一息,所有的金光化成一道金色的光芒,“嘭”的一声,发出金石之声,破空而去。

其消失的方向,正好是石头岛所在的方位。

影岛成功的被激活了!

也就是说,主公没有出错。他刚才确实是给影岛打上了一道神识印记。

魏清尘眨了眨眼睛,定睛去看影岛的底部。

那里,果然多了一个近圆形的五色光斑。

是我眼花了?刚才那道五色光,确实是主公的神识?

心思一转,他觉得应该是自己眼花了。

理由很简单。

且不说影岛只能用神识印记激活,单说那道五色光,如果真是主公的灵力,那么,意味着,主公是五灵根。

他虽然不清楚主公的年纪,但是,从木灵子太师叔祖流落凡人界,创立青木派,收凡人弟子为徒,其后,这位凡人弟子再收徒,传了数代,方传到主公手里来看,主公应该是宗门覆灭数十年以后生人。

也就是说,主公顶破天去,也不过两百来岁。

在凡人界那样艰苦的地方,主公没有他这两百多年里的际遇,仍然修至了元后境——他只有元婴初期的修为,看不穿主公的修为。但是,角斗场方面给主公安排的引导者都是元后境的,并且,引导主公入围的郝田也首发上场,足以证明,主公就是元后修士。他坚信角斗场方面不会判断错误。

不管是修为境界,还是成长的环境,甚至于主公在角斗场里的表面……这些,都充分证明了,主公非常之出,是千年难遇的修行佳材。

而五灵根,在修真界被称为“伪灵根”,被认为仅比没有灵根好一点点。拥有五灵根的人,也是公认的修行废材。

是问,主公怎么可能是五灵根呢?

所以,只有一种可能,即,刚才,确实是他自己眼花,看错了。

回过神来,魏清尘被深深的震撼到了——神识竟如此之凝实!堪比灵力一般的存在!

相比之下,他引以为傲的神识,显得好弱。

神识越是凝实,修士的元婴便越是强大。

主公拥有如此强大的元婴,化神,不在话下。便是飞升,也不是不可能。

一时之间,魏清尘心服口服,同时,也为宗门能有如此优秀的后辈俊才,而从心底里感到高兴。

待影岛恢复平静之后,沈云凝神细看。果然看到影岛,他的脑海里清楚的现出了石头岛的情景。

感觉也非常之真切,正应了那句“身临其境”。

此刻,他明明站在魏清尘的房间里,却跟站在石头岛上没有什么两样。就连海风拂过,也是真真实实的,就象吹在脸上一般。

“太神奇了!”他欣喜的回过头来,对着魏清尘赞不绝口,“真是隔行如隔山。我以前从来没有发现,阵修如此之强大!”

魏清尘摸了摸鼻子,解释道:“这个,不仅仅是阵法使然。它是阵法与傀儡术融合在一起的技艺。是我在那里面学到的。以前在宗门的时候,我也是听都没有听说过影岛。”顿了顿,他感慨道,“那里,是个很神奇的地方。所以,其他的引导者都没有想过要离开。”

而他是个例外。光复宗门,为师兄弟们报仇雪恨,是促使他离开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他越来越意识到,那里虽好,却没有他向往的自由自在。他是真的在那里留不下去了。正好得了一个契机。于是,他毫不犹豫的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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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六九章 信珠

影岛被成功激活。魏清尘拿出一颗龙眼大小的无色透明的水晶圆珠,置于左掌之掌心,右手掐成一道指诀,在珠子上飞快的画着。同时,嘴唇翕动,念念有词。

沈云的耳力甚佳,且仅隔着一两步远,居然也没能听清楚他到底念的是什么咒。

不一会儿,魏清尘念咒完毕。同步的,右手掐成的指诀也恰好完成最后一笔。

“嗖”,水晶圆珠子自个儿腾了起来,径直飞到影岛的上空。

自珠子正中心迸出一道淡金色的亮光,笔直的迸射到影岛之上。

这道亮光的底部迅速扩大,转眼间,变成了水桶粗。它象一只淡金色的漏斗,倒扣住了影岛。

“收!”魏清尘右手翻飞,又打出一道指诀。

淡金色的漏斗应声尽收于水晶珠子里。

接着,魏清尘冲着珠子轻轻招手。

后者象是听得懂他的话一下,如乳燕投林,“嗖”的一下,飞过去,重新落回到他的掌心。

他将珠子奉到沈云面前,解释道:“这颗珠子叫做‘信珠’,是我想出来的一个小东西。请主公留着。往后,我常驻石头岛,影岛也会一并带过去。主公若是想看看石头岛的情形,在三千里的范围里,只要往这颗信珠里注入一道神识,便能联系上影岛上的神识印记。届时,主公就象在此刻在影岛面前一样,能随心所欲的察看本岛上的一切。另外,不管是本岛,还是影岛上有什么大的变动,只要没有超过三千里的距离,主公都能通过信珠立时知晓。”

沈云听明白了,接过去,一边细细打量着,一边问道:“信珠也需要激活吗?”

“哦,此物等于是影岛的开关。若是落入旁人手里,于本岛和影岛,都是一场大麻烦。所以,我对信珠的设计是,每次使用之前,都需要主公用神识激活。”魏清尘说道,“如果主公不慎遗失了,也没关系。影岛上的神识烙印在,我这边随时都能为您再做一枚新的。“

“很妥当。”沈云表示完全赞同。轻轻握住信珠,他试着往里注入一丝道力。

果然,与刚才一样,脑海里又出现了石头岛的样子。同样的身临其境。

而且,通过这丝道力,他在信珠上没有察觉到其他的东西。于是,将之收入百宝囊里。

问清楚收拾影岛,还需要半个时辰左右的时间,沈云先离开了房间,回正屋等待。

半个时辰之后,魏清尘从房间里出来,去请沈云。

然后,他们俩与赵宣,还有端木光一道离开院子。

在他们离开之后,陈望田等人先后从屋子里走了出来。看样子,果然被云景道长猜中了。他们衣着光鲜,象是要出门。

五人相当亢奋,竟然没有察觉到云景道长坐在门廊的一角煮茶。

“好茶。”后者悠闲的端起茶盏,放到鼻子底下,闻了闻,轻声赞道。

为首的陈望田吓了一大跳,几乎惊呼出口。

“呀,道长……早!”

“您喝茶呢。”

“那个,我屋里也煮着茶……失陪了。”

五人草草的打了声招呼,象受惊的小兽一样,飞也似的缩回了各自的屋里,将房门关得严严实实。

云景道长置若罔闻,喝了一口茶水,神情惬意之极。

另一边,沈云一行人乘着飞船,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石头岛。

远远的,沈云便看到石头岛变了样——隔着数十里地,他能看到岛上有灵力波动。

再暗中运转道力,定睛一看,那些波动果然是五重小无相阵使然。

“岛上已开启了守护阵?”他问道。

“是的。影岛被激活后,守护阵便自动开启,影射到了本岛。”魏清尘面上不显,心里惊讶不已。主公的目力竟在如此之锐利,能够看到三四十里开外的阵法波动!

旁边的赵宣根本就听不懂,一脸蒙圈。

在船尾驾船的端木光倒是听懂了。

昨晚,赵宣去他房间传达主公的密令时,跟他描述了一回影岛的神奇.

“不用去本岛,有影岛在手,隔着几千里地,也能知晓岛上的一切。主公都夸那宝贝好,堪称神迹。”

端木光以为主公这会儿也是通过影岛知晓的。故而没有在意。

待飞到石头岛上空,他纳闷极了:什么守护阵?在哪里?

他知道,元后大能布设的灵阵,以他这点修为,当然在阵外是看不出什么蛛丝马迹来。

但是,如果真有守护阵,他的飞船靠得这么近,早就会触发阵法,好不好!

这时,魏清尘满意的微微颌首:“刚才,我通过影岛,准许飞船进入。效果与我预计的一样,还不错。主公也有这个权限。”

哇,果然是影岛!

明明刚刚魏长老就是站在主公身侧,什么也没有做!

端木光惊艳不已,在心里狂赞:真的是神迹呢!

沈云看着底下的小岛:“知道了。”

在半空中,他看得非常真切:石头岛上真的现出一些纵横交错的灰色阴影。它们与影岛上的营区布局,一模一样。就是放大了许多倍而已。

赵宣也看到了,指着那些阴影问道:“魏长老,那些地方将来就是营区,是吗?”

“是的。”魏清尘‘哦’了一声,从宽大的袖子里取出一卷纸,双手呈到沈云面前,“主公,这是建设营区所需的石料等材料。我差点儿忘了交给您。”

沈云接着去,打开来,一目十行,很快的看完了。

上面列举的材料,与凡人界盖瓦房之所需,相差无几。都是一些凡俗之物。即便在边界的坊市里淘换不到,他也有办法去山里直接开采过来。

“只需要这些吗?”他问道。

“目前来讲,只需这些。将来,若是影岛升级,还需要大量的材料,以及一些天材地宝。”魏清尘笑了笑,“那是以后的事,以后再说。离影岛升级,还早着呢。”

飞船降落后,沈云在魏清尘的陪同下,实地考察了营区。

之后,四人一起动手,开始在岛上搭建简易的帐篷。

忙活了不到两个时辰,沈云收到袁峰的传讯符。

他们刚刚出了边界大阵,正要前往雨前岛。

“我知道雨前岛在哪里。”端木光说道,“那是一个有名的蛇头岛。我去过不止一次。”

第七八零章 让他们跟着

“从这里去那儿,坐你的飞船,需要多久?”沈云听都没有听说过雨前岛。这也很正常。蛇头岛都是半隐蔽的存在,不是人人都能知晓的。

端木光答道:“有个把时辰,足够了。”

沈云颌首,安排下来:“那么,我与端木光去雨前岛接人。魏长老,伯堂,你们留在岛上。等接到了人,我会立刻传讯回来。”

“是。”众人齐齐领令。

端木光往身上打了一个去尘诀,快步来到没有阴影的空地上,祭出飞船——在搭帐篷的过程中,他充分领教了影岛的神奇。但凡有阴影的地方,一旦搭上帐篷,阴影便消失了;而没有阴影的地方,他却连颗小小的木楔子都打不进去。再考虑到,来岛上时,魏长老指点他寻一个没有阴影的地方降落飞船。他琢磨着,反过来,也只能在没有阴影的地方祭起飞船。

事实证明,他猜对了——心念一动,只见飞船与往常一样,稳稳当当的悬浮在他面前,离地一尺有余。

魏清尘见状,冲他微笑着点了点头。眼里带着赞许之意。

端木光对他抱了抱拳,载着沈云,前往雨前岛。

在路上,沈云又收到了袁峰的传讯符:云弟,我们的飞船已抵达雨前岛。蛇头与岛上谈妥了。准许我们在码头上逗留三个时辰。三个时辰之后,他们就要向我们收取住宿费用了。

此时,沈云他们的飞船已经走了差不多半个时辰。

“我们半个时辰之后,能够抵达雨前岛吗?”他问端木光。

后者很肯定的答道:“完全能够。”

于是,沈云便给袁峰回了一道传讯符:峰兄,我们将于半个时辰之后抵达雨前岛。

不多时,袁峰又传讯过来:云弟,我已告知岛上。请告之你们的飞船大小、形状,还有方向。

不管是在凡人界,还是在仙山,沈云都是生平头一回与人贩子打交道。他不知道这些。扬开手里的灰烬,他看向端木光:“还有这等规矩?”

端木光点头,啧啧赞道:“袁爷好厉害,居然能说动蛇头,准许陌生飞船在他们的地盘上降落。”

沈云这才又回复过去,如实告之。

不一会儿,袁峰也回复过来:云弟,岛的东南方位有一个小码头。他们准许我们从那里坐飞船离开。现在,我们已经前往那里。你抵达后,在那里着陆。

“听得明白吗?”沈云对于雨前岛一无所知,听完后,直接问端木光。

“明白的。”后者胸有成竹的应道,“那个小码头在雨前岛的最外头,专门留给外面的船只。我两次去那岛上,都是从那里上岛,还有离开。”

沈云听他又提及这些过往,不免好奇。再加上那边已交涉妥当,时间宽裕,他顺便多问了一句:“你上那儿去做什么?”

“那时候,那人私底下也做往凡人界偷运人口的勾当。”端木光答道,“我帮着跑腿。凡人到了这边后,受不住这里的灵气,要在边界这些灵气稀薄的地方,住上一月俩月的,先适应一下。等没有不适了,再离开。我那时就是负责将人从这里带离,送到那人指点的位置去。”

沈云听明白了。“那人”指的是明密使。

这时,端木光想起一桩事,神色立时紧张起来:“大人,您是要将人直接接到石头岛上去吗?”

“是啊。有何不妥?”沈云问道。

“哎呀!是我忘性大,没记得跟您说。”端木光急忙答道,“那些蛇头鬼得很,喜盯梢。难怪他们这么容易答应袁爷,放我们的飞船上岛。他们肯定是存了跟踪我们的心思。”

“跟踪我们?他们想做什么?”沈云追问道。

“还能做什么?他们说白了就是人贩子!能够在边界混一个专门蓄人的海岛的,肯定都是有些手腕和门路的。绝不会是什么善茬。如果叫他们知道了石头岛上有那么多人,他们会觉得又是一桩好买卖。”端木光愧疚得连连敲自己的头,“都怪我。有几十年没与这帮家伙打交道了,完全忘了这回事。”

哦,原来,这些蛇头还会干掳掠人口的勾当。也不知道峰兄知不知道,竟然还敢找他们……沈云目光流转,呵呵轻笑:“他们爱跟着,就让他们跟着。魏长老在岛上呢。还有,这段时间,我主要也在岛上。”

端木光一听,焦虑全无,咧嘴笑道:“是啊。我真糊涂,忘了有大人和魏长老在!”还有影岛!如今的石头岛,可不是他们刚刚上去的那个小破岛了。它是神迹!

沈云又问道:“他们掳了人,一般都是卖往何处?”

“卖去做苦奴。”端木光答道,“具体是什么地方,得看个人的造化。有的是卖到门派里去当下仆。这是最好的去处了。大多数是被卖到矿山里去挖矿。人进去后,往往撑不了两三年。我听说的就是这样。这里头有几分真假,我没有去查过。”他对贩卖人口一点好感也没有。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受害者。但是,一直以来,他的信条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以,即便知道这里面的隐情,他也是奉命行事。

沈云闻言,从鼻子里冷哼一声,吩咐道:“让他们跟上来。魏长老那边,我会安排好。”他最恨的就是人贩子。这么多年来,每每想起九姐,他最担心的就是九姐会不会落到人贩子的手里。

端木光懂了。大人这是要以身作饵,钓的是雨前岛上的那帮蛇头们。

大人想要收拾那帮家伙!

突然间,他有一种很解气的情绪,精神为之一振,大声应道:“是。”

没过多久,茫茫的海面上,西北方向,现出一个小岛。

“大人,那便是雨前岛。”端木光禀报道。

“直接过去。”沈云下令。

“是。”

端木光直接将飞船开了过去。

果然是交涉好了的。飞船很顺利的抵过了最外头的一个小码头上。

隔着老远,端木光便看到,码头上有数十号人,盘腿而坐。

他们只是凡人武者,身上没有灵力波动,穿着打扮象极了凡人界东海那边的渔民。哦,不对,最前面坐着的那个年轻人,是个筑基境的修士。

先前,袁爷传讯过来,报的是八十九人,渔民打扮。

这些全对上了。

不用说,为首的那人就是袁爷。这些便是他与大人这次要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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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八一章 欢迎回家

码头不大,近圆形。九十来号人都坐在靠里边的地方,外面空出来的一块小小的空地。象端木光这只一样的飞船,一次并排停靠两只都没有问题。

袁峰第一个发现飞船,当即,站了起来,将右手遮在额前,举目远眺。

“将军,是接我们的飞船到了吗?”身后,几名副将不由紧张了起来,纷纷发问。

没有接到命令,他们不敢起身,只能仰着脖子,也用手搭在额前,一同往天上看。

这两天,他们可开了大眼界,知道世上还有一种可以在天上飞的仙船,叫做飞船。

先前,他们是人在船上,一想到自己离着地不知道有多高,个个吓得连话也不敢说,更不用说去看船舱外面。如今,好不容易下了飞船,脚踏实地了,他们的好奇心被完全勾起来了——那么大的飞船到底是咋飞上去的呀?

闻言,坐在后面的将士们也兴奋起来了,竞相效仿。

可惜的是,他们找呀找,蓝蓝的天上却连只鸟影也没有飞过。

袁峰放下手,转身笑道:“还离着好几里地呢。外面的飞船在码头上降落,在五里开外就要先去掉防护罩,再将速度减到最低。所以,你们还要过刻把钟才能看到它。“

防护罩什么的,众人都没听懂是个什么。不过,减速,还有一刻钟,他们却是听得真真切切的。一个个脸上飞红,兴奋得跟要回家一样,交头接耳道:

“是真的来接我们了!”

“这下好了!”

“真不容易啊!”

不少人甚至眼圈泛红。

到了神仙的地头,还有仙官大人接管。从此,他们不用再逃亡,不用再担心仙庭爪牙的追剿。

“将军,您真的不与我们一道吗?”一名副将仰头望着袁峰,忧心忡忡的再次问道。

袁峰笑道:“先前是不知道有这么个好去处。所以,才带着头两批的弟兄们找了个落脚处。将来,我若是混不下去了,少不得还要带着其他弟兄们再投奔过去。你们比我赶先,可得给我们争个脸。免得断了我们后面弟兄们的路。”

他的口风很紧,这是特意的。

边界到底有多乱,他是亲身领教过的。所以,在没有经得云弟的同意之前,他不会轻易亮出云弟,还有青木派的招牌。就是先前,跟蛇头们交涉,改用飞船,过边界大阵时,他也没有道明具体是哪一个门派,只是立下生死状,白纸黑字的写明,如果碰上仙门巡查,涉及私渡,一切后果,皆由他自负,无经手人无关。

改动之后,人均的花费不及之前百分之一,而且时间大大缩短,变为不到一天一宿。蛇头们拿到了生死状,又得知还是按之前的费用,一个子儿也不会少,自然是巴不得呢。

只是袁峰一来还是有些不放心这些蛇头,二来,担心一下子都投奔过去,云弟那边也接纳不下来。所以,这次才只带了八十九名精锐过来试水。

小码头上,将士们听了自家将军的话,无不展颜笑了。

“请将军放心!”

“定不会给将军脸上抹黑!”

他们七嘴八舌的应着。

说话间,有人突然指着空中,大呼:“看,船!在天上飞的船!”

包括袁峰在内,所有人争相抬头望向空中。

远远的天边,现出了象麻雀一般大小的黑色船状物。

“那就是飞船?”

“是来接我们的吗?”

“真的是在天上飞呢!”

……

袁峰看得更真切。

船头上,站着的,不是云弟,又是哪个?

他欢喜的向着飞船挥舞着一双胳膊,大声打着招呼:“这里!我们在这里!”

船头上,沈云早就看到了他们,闻声,也挥舞起胳膊回应:“峰兄!看到你们了!“

飞船虽然减至最低速度,但是,相比于凡船,还是能用“飞一般的速度”来形容。

是以,在将士们的眼中,沈云,还有飞船,迅速变大,变得非常之真切。

“啊,来了!”所有人都兴奋得跟着挥舞胳膊。

终于能在神仙窝里落脚了!不少人再也控制不住,两行热泪夺眶而下。

只是没有得到将军的命令,他们控制住满心的激动与喜悦,仍然是盘腿坐在地上。

岛上,一扇朱漆小窗无声的关上了。

窗后之人挑了挑眉:“令必行,禁必止。这是一批训练有素、见过血的优秀军士。虽然都是些凡人,但材质也还算不错。”

旁边有一个蓄着鼠尾须的中年男子笑道:“姚少喜欢,是他们的福气。我说过,只要姚少喜欢,不过是什么材质,也不管有什么来头,我都会给姚少留住。人手早已安排下去了。”

“王岛主果然爽快。那么,我就在老地方等着接货。”被称作“姚少”之人目光一转,阴戾的笑了两声,“不过,那边敢两人一船过来接人,王岛主也大意不得。这么好的材质,浪费了,怪可惜的。”

“那是自然。”王岛主看向窗外,伸手捋了捋鼠尾须。

不多时,飞船稳稳的降落在小码头上。

“峰兄,久等了!”不等袁峰迎上去,沈云先跳下船下。

袁峰抢步上前,展开双臂,用力的抱了抱他的双肩:“辛苦了!来,我跟你介绍一下三名副将。他们是这批人里的小头头。”

“好。”沈云应下,与他一道来到将士们面前。

袁峰挥手,命令道:“全体起立,行礼!”

“见过大人!”将士们得令,刷的起身,齐齐用军中大礼参拜。

嘹亮、威武的声音冲上云霄。

沈云颇为感动,连忙抱拳回了一个正式的道礼:“诸位,青木派欢迎你们!我来接大家回家。”

简单的一句话,将士们无不泪崩。

“谢大人!”很多人哽咽了。

袁峰愣住了——云弟居然亮出了门派的名号!

“峰兄,都妥当了吗?我们什么时候可以离开?”沈云转头去问他。

袁峰回过神来,好不担忧。只是这里显然不是说话的地方。是以,他连忙应道:“都妥当了。马上就能走。”

“那好,我们上船。”沈云爽快的挥手。

“青木派?从哪个鬼地方冒出来的?”关着的朱漆小窗又打开来一道二指宽的小缝。姚少和王岛主双双凑上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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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八二章 吐了吃

别看飞船只有那么一点大,所有人都上去后,船上看着还是那样的宽敞。

与之前乘坐蛇头的飞船来仙山不同,这回,将士们有了经验,不那么害怕了。

更重要的是,他们知道这是青木派自己的飞船。而刚才门主亲口说了,青木派就是他们的家。他们这是要坐飞船回家。所以,最后一点惧意也被满满的归属感和回家的迫切感冲得无影无踪。

大家比头次坐飞船还要兴奋,一个个的站在船中央,四下里张望着,乐得合不拢嘴。

“这宝贝船好啊。真宽敞!”

“比来的时候坐的那船要亮堂得多!”

“那是。那小破船跟个四方盒子似的,又小又黑。哪能跟咱们这宝贝相比?看,咱们的能直接看天,看云……”

“哎呀,我的个乖乖,它动起来快得象阵风。呆会儿,会不会风很大啊?”

“有可能哦。兄弟几个,我们站拢来一点。免得被风吹下去了。”

“对对对!来,都靠紧些……”

“大人,可以起程了吗?”端木光木着脸问道。实际上,他是在努力的憋着笑。不然的话,他会笑喷的。

沈云看向袁峰。

后者又清点了一下人数,抬手做了一个收拢的手势。

刷的一下,八九十号人立时敛了说笑,迅速的站成了三排。

袁峰一一扫过他们的脸庞,这才转身对沈云说道:“人都在这里,没有错。”

这绝对不是清点人数那么简单。沈云按下心中的疑问,吩咐道:“端木,开船!”

“是。”端木光抱拳领令,大步流星的走到船尾,开启飞船。

看到船在飞快的上升,将士们的脸色齐变。一个个屏息敛神,嘴唇抿得跟蚌壳一样。

“你们都坐下。”袁峰招呼道,“等开出岛去,才能升起防护罩呢。”

“是,将军。”刷的一下,八九十号人又齐崭崭的在船板上盘腿坐下来。

“你的兵,带得很好啊!”沈云赞道。

袁峰却摇头:“他们都不是我带出来的兵。我和他们,我们大家都是郭将军带出来的兵。”顿了顿,他清了清嗓子,接着说道,“是弟兄们听从郭将军的临终交代,也信得过我,愿意跟我出来闯条生路。”

他身后的将士们眼里又泛起了泪光。

沈云听他说过以前在军中的事。郭将军是这支军队以前的主将。在与叛军决战时,郭将军背后中箭,掉下座骑。是袁峰拼死将人从乱军里救了出来。可惜,那箭上有毒。郭将军毒入心脉,回天无药。在临终之前,郭将军将部众托付给袁峰,令其率众速速撤离,万不可再步他的后尘。

身为主将,没有战死沙场,却在与敌军奋战之时,背后中箭,死在己方的毒箭之下。这确实是很悲惨。

沈云完全能够理解袁峰,以及在场将士们内心的悲痛,与抛弃一切,远走仙山的无奈与决心。

“都过去了。”他轻轻拍了拍袁峰的肩膀,“以后,青木派就是大家的新家。我们同心同德,众志成诚,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谢谢。”袁峰双手用力握住他的手,动容的说道,“云弟,谢谢你,还有青木派能够收留我们。他们是第一批。我们在那边还有一百多号弟兄。等你那边准备好了,我再去接他们。“

沈云笑道:“传讯符里说不太清楚。我们有一个岛呢。两百来号人,完全住得下。就是岛上现在还没有房子,大家只能先住帐篷。盖房子的材料都列在单子上了。今天要接大家,来不及了。明天一大早,我就去外边买材料。买回去之后,大家一起动手,盖我们的房子。”

“明天算我一个。我这边还算熟。跟你一道去买材料。”袁峰首先响应。

沈云冲他挤了挤眼睛:“你出来多少天了?不急着回家去看看啊?我怕你到时不好交代。”

“那个,我下船之后,就已经传讯回去了,说要过些天,才能回去。她,都知道的。”袁峰小声解释着,俊脸嗖的一下红到颈根。

“呵呵呵……”后面的将士们心领神会,一个个挤眉弄眼的笑着,露出一口口洁白的大牙。

袁峰转过身去,立起眉毛,冲他们亮爪子:“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不许笑……”

结果,他自个儿都憋不住了,“扑哧”笑了起来。

“哈哈哈……”沈云从来没有看到这么好玩的袁峰,一时没憋住,也成功破功。

笑是会恶性传染的。

一时之间,船上的人,包括船尾的端木光,都捧腹大笑起来。

好在此时,飞船已经飞出了雨前岛五里的范围,防护罩也升起来了。否则,这一船的狂笑,非把下面岛上的人给笑蒙——上面到底发生什么事了,至于笑得这么狂吗?

笑过之后,将士们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了防护罩的存在。于是,众人对于防护罩又是热烈的大夸特夸。

“好宝贝啊!有了它,一丝风也漏不进来!真舒服!”

“看,咱们飞进一朵云里了!那些云气,一丝丝的,看得好清楚!”

“我活了这么些年,就没看过这么透亮的罩子。这才是仙家的法宝呢。”

“先前那小破船,真没法跟咱们的宝贝比。”

“这么大的船,到底是怎么开的呀?这船板底下,会不会藏了好多的船夫啊?”

……

端木光站在船尾,又恢得了先前的冰山脸,做专心开船状。其实,心里早就嚷开来:哪有别的船夫?就是我一个人在开!是我在开!

袁峰将沈云请到船头,低声问道:“云弟,我们这是直接去你那边的岛上吗?”

“对。”沈云很肯定的点头。

“那不成。赶紧的改道!”袁峰急了,“我也是这回到了边界之后,才无意中打听到,我找到的那个蛇头,不是什么好货。这个雨前岛的风评也不咋的。据说,他们最擅长的是‘吐了吃’。只是,当时,我已经跟他们交上头了。他们把我盯得紧。我根本就抽不出身来,单独给你传讯。”

“什么是‘吐了吃’?”一听就是黑话。沈云想到之前端木光说到的雨前岛八卦,心里大概有了猜测,追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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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七三章 互猎

果然,袁峰的解释相差无几“这是他们的行话。就是人带到这边后,假意交易完成,让人走。其实,半道里设伏,又将人抓回去。”

这跟端木光之前说的,完全对上了。沈云皱眉,追问道“抓回去之后呢?”

“象货物一样贩卖掉。与凡人界的人贩子一个德性。”袁峰答道。

沈云微微颌首“‘吐了吃’,倒是形象得很。”

还是一点儿也放心上的样子。袁峰着急的拉了拉他的一只袖子“我说,你别不当回事。以前,我以为已经摸清了这拔人的底。这一次,跟他们走了一趟,才发现其实我对他们的了解有限得很。这里面的水深着呢。我甚至有点儿怀疑,他们敢让我这么全程跟着,怕是早就把我当成了他们碗里的饭。”

这时,沈云突然笑了“这回,你完全没有怀疑错他们。”

“啊?”袁峰愣了一下,“你,你早就知道了?”因为早有准备,所以,才施施然只带了端木光这个筑基境的魔修,驾船而来?

“没有啊。我也是刚刚才发现,后面出现了两只飞船,一左一右的跟着我们。”沈云耸耸肩。

“两只飞船!在哪里?”袁峰大惊失色,回头看向船尾。

结果,船尾数里之内,除了蓝天白云,连只飞鸟也不曾见到。

沈云不紧不慢的说道“他们很小心,与我们保持着三十来里的距离。”

“三十里!“袁峰回过神来,长吁一口气。

这会儿,飞船驶离雨前岛总共才只有三四十里远吧!

也就是说,那两只飞船一离开雨前岛,尾随上来,便被云弟发现了。

呵呵,就说嘛,云弟做事缜密……

袁峰突然瞪圆了一双眼睛“云弟,三十里开外,你凭着一双肉眼,能看得清清楚楚?”

“还好。”沈云应道。

袁峰又怔了怔,如释重负一般,咧嘴笑道“那没问题了。他们爱跟着就跟着吧。”嘿嘿,原来云弟这么厉害!那么,后面的人贩子就是自个儿送上来门的肥肉喽。在边界,谁不知道这些家伙是真有钱!嗯,不吃的话,真对不住人家的这份热忱。

“我也是这么想的。”沈云冲他挤了挤眼睛。

当年,他们在鸿云武馆一同学武时,常这般挤眼色。意思是,搞定了,可放心。

袁峰握了握拳头,顿时信心倍增,靠过去压低声说道“要我们做什么,只管吩咐。”

“好!”沈云心领神会的点头。

就在这时,飞船的速度又有明显的加快。

沈云瞥了一眼船尾,轻轻蹙眉“峰兄,你请自便。我得去船尾吩咐一声端木,叫他不能开得再快了。鱼儿会跟不上的。”

袁峰点头“我也去吩咐一下弟兄们,得让他们有个准备。”

于是,两人分头行动。

“不能再快了?”端木光以为自己听错了,飞快的瞥了一眼船中央的将士们,低声道出自己的顾虑,“大人,我担心那些人贩子从后面追上来。”象以前,他去雨前岛接人,每一次都是卯足了劲,全速离开的。因为他的飞船速度够快,所以,每一次他都能全身而退。

沈云轻拍他的肩头“我怕你太快了,他们跟上不来。”

端木光眨了眨眼睛,“哦”的恍然大悟。

哎呀呀,反杀呀!

我最喜欢了!

差点儿坏了大人的好事。

心中一动,他赶紧的低声问道“要不要减慢一点?”

“那就刻意了。你保持着这个速度再走上一刻钟。”沈云吩咐道。

这段时间,他都是乘端木的飞船代步,是以,他再清楚不过,端木的飞船能有多快。目前这样的速度,于端木来说,只能叫做“快”,但离“最快”还有一点空间。这样的速度,端木一次可撑上半个时辰左右。一刻钟的话,完全不在话下。

而照目前的速度,一刻钟之后,飞船抵达的位置,正应了那句“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景。方圆四五十里之内,只有海,连块礁石都看不到。在那样的地方,收拾那些人贩子,最合适不过了。

“是!”端木光响亮的应着。两个嘴角都咧到了耳后根。

他听赵宣说起过大人一行人初来仙山,反杀劫道者的事。当时,他就忍不住想,这么好的事,为什么没能让我给遇上呢?一来能看到大人大展雄威;二来还能搞点小钱钱。

没想到,这么快,机会便来了!

好期待哦!

如沈云所料,一刻钟之后,飞船进入了那片空阔的海域。

那两只飞船仍然一左一右,鬼鬼祟祟的跟在后面,一直保持着三十到四十里远的距离。

“端木,现在可以把速度减下来了。”沈云看准时机,吩咐道,“装成力竭的样子。”

“是。”端木光点头。

恰好前面有一大朵象棉花一样的白云。他将飞船升高,在钻进云朵里时,稍微晃了一下船体,接着减慢速度。

借用云朵的遮掩,将飞行法宝的速度减下来,甚至与云朵里保持相差无几的速度,就悬浮在其中,这是驾驶飞行法宝时,修士们最常用的休息方式。

而船上的将士们早已从袁峰那里知晓了实情。故而,船体轻轻的晃动,他们连脸色都没有变一下。

沈云看着后面,满意的点头“很好。他们加速了!速度还可以再减慢一点。”

端木光应了声“是”,依言再次减速。

经过两次大减速,飞船的速度已减至原来的一半。为了更逼真,端木光又故意接连晃了两下船体。

“他们撑不住了!”

“跑啊!怎么不跑了!”

……

那两只飞船的船头都装有千里镜。通过千里镜,船上的人都清清楚楚的看到了目标船只先后两次减速,船体更是打了三次抖。

这会儿,目标船上升起了防护罩。是以,他们看不清那船里的情形。

但是,这船来的时候,可是放下了防护罩的。

他们也看得十分真切。

船上总共就两人。虽然都看不出是什么修为境界,但是,两人的面相都比较嫩,不象是大能之类的存在。能载着小百来号人,用那样的速度逃出这么远,也应该是有些撑不住了。

眼下,恰好到了一片无人海域。

此时不下手,还等什么呢!

两只船同时加速。

船上的人无一不亢奋了起来。他们挥舞着手里的法宝,嗷嗷的冲着猎物吆喝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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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七四章 狠绝

三十里、二十里、十里、五里……

“嗖!嗖!”

两只飞船相互配合,好比两只离弦的利箭,几乎同时全速扎进了云朵里。

“咦?船呢?”

“怎么不见了!”

这朵云跟团棉花似的,近圆球形,体量并不大。两只飞船冲进去后,齐齐打个圆转,就将云里看个了底朝天。

然而,他们跟了老远的猎物却不见了!

明明他们冲进来之前,那只船还在的!

它就悬浮在这朵云的中间位置!

“不好!我们怕是上当了!”其中一只飞船的头目直觉情况不妙,跳起来咆哮着,“快,撤!往回撤!”

另一只飞船的头目不由皱起了眉头,面现鄙夷之色——又来了!这个王老三,在鬼吼什么!

每每有一点点风吹草动,这家伙头一个想到的,永远都是快跑。

如果不是王岛主的远房侄子,他都不知道砍翻这家伙几回了。

这回又是!

头目觉得再也忍不下去了,不由握紧了手里的长剑。

就在这时,他听到背后有一名手下突然鬼叫起来:“船!船……”

能不能好好说话!

头目气不打一处来,呼的挥起手中长剑,大吼着转身斩过去:“鬼叫什……”

好吧,他的这一嗓子也没能吼完。

并且,他的长剑在空中划了半圈霸气的圆弦之后,几乎是同时定住了。

一道瑰丽的五色光,刷的一下,象闪电一道,自前面破空而来,冲进了他的视野里。

“噗!”

耳畔响起一道轻微的脆响。

那是他非常熟悉的声音。

是剑气入体,皮肉绽开的声音。

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动人、最美妙的声音。没有之一!

瞬间,他的视野里化作一片血红。

世界剧烈的摇晃、翻转起来。

他本能的意识到坏了。

可惜,变故发生得太突然。他根本就来不及做出任何应对,比如说,爆开金丹,借机夺舍,世界骤然变黑了。

“哐啷”,长剑坠地。

血线飞起。头目的身体被剑气从正中间劈开。

“啊啊啊……”船上的人贩子们回过神来,一个个吓得魂不附体。他们哪里还有心思应战?哭爹喊娘的各自祭出飞行法宝,夺路狂逃。

就在这时,他们的同伙,另一艘船恰好掉过头来,正欲冲出云朵。

“砰!”

船头重重的撞到了这艘船的正中间。

火星子乱飞。两艘船的防护罩都炸开了数条粗粗的裂缝。

船上的大小人贩子更是猝不及防,哇哇的摔成一片。就连那些反应快,已经站在飞行法宝上的,也没能幸免。

“杀!”

沈云挥动青霜,刷刷的又接连劈出两剑。

两只飞船的防守罩几乎同时被五色的剑气劈中。

蓝天上好比同时绽放开来两朵炫目的大烟花。防护罩被强行破开,“砰砰”的炸得粉碎。

还没有完!

一只飞船腰部中了剑气,从中间直接被劈成两截;另一只飞船也是被一劈为二。不过,它是从正中间被劈开来,恰好分成两片。

差不多了。

沈云手腕轻旋,准备招呼袁峰和端木光他们俩,象事先商量好的那样,从三面包抄上去,收船,收俘虏。

不想,就在这时,变故突生!

“嘭嘭……“

飞船上象爆豆子一样,又激起一轮爆破。

可怜那些摔成一片的人贩子们!他们还来不及爬起来,便被这接二连三的爆炸袭中,被炸成一团团血色的雾气。

“砰!”

最终,一声巨响。

两只飞船同时发出最后的爆炸。

紧接着,“噼哩叭啦”,数不清的大小残块,如天雨散花,自空中飞坠而下,落向茫茫大海。

袁峰、端木光,还有船上的将士们,瞪着眼前的情形,无一不石化。

不要说他们,就连沈云自己也吓了一大跳——两只飞船竟然被重挫后,会自毁!

所以,飞船被炸成了数不清的碎块,船上的大小人贩子们,更是尽数遭劫,无一逃出生天!

望着惨烈的现场,他紧了紧手里的青霜,嘴唇抿得比蚌壳还要紧。好一个“不成功,则成仁”!雨前岛,好邪恶!

同时,他意识到自己是又动了真怒,连忙一方面闭紧双眼,另一方面运气平息心中的怒火——兴许是丹田里有一半是阴煞之气的缘故,或许还与心魔传承有关。总之,他发现自己一旦动了真怒,眼前的世界全变成一片血红。这绝对不正常。于是,他开始留意自己生气的状态,也用了一些小手段。比如说,利用阵珠的短暂记录功能,留下自己生气时的样子。结果,他被自己生气时的样子给吓到了。他的一双眸子象充血一样,变得血红。如果怒火再控制不住,通红的眼睛甚至会立起来,变成竖眸状。这哪里是人该有的样子!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里曾提到过,只有兽类和魔族的本体才是竖眸!所以,他知道,自己的这副样子绝不能现于人前。自那以后,他每每情绪失控,都会立刻闭上眼睛,同时,运转道力,压制内心的怒火。

袁峰回过神来,见他身子紧绷,握着青霜的右手背上青筋暴起,一双眼睛更是闭得紧紧的,连忙收了剑,上前来,轻拍他的肩膀,宽慰道:“云弟,不关你的事。是他们的主子不肯放他们一条生路。”

端木光收了本命魔刀,厌恶的皱着眉头,哼道:“什么修真正道!心思太歹毒了!”

船上的将士们也是从尸山血海里拼杀出来的。尤其是主将郭将军被毒箭暗算之后,他们弃战,连夜逃走。一夜之间,身份大变换,由平叛军,也变成了叛军。从此,他们见得最多的便是邪恶与阴谋。

是以,他们虽然不知道仙家的手段,但是,听了自家将军说的话,都明白过来,眼前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门主与将军都商量好了,毁船、捉活口。可是,这些人贩子的主子在船上动了手脚。人贩子的任务失败了,飞船就会自己炸得粉碎。连带着船上的人一起!这样的话,就不会有活口落在对方手里。他们的主子坏事做绝,也不会留下任何把柄、罪证!

“这跟那个鬼仙庭做事,是一模一样啊!”

“对,一样的心黑手狠!”

“这里不是神仙窝吗?神仙里也坏人?”

“可能是坏人混进了神仙窝里吧……”

他们交头接耳的小声议论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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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七五章 无忧

这时,沈云已经压制住了心里的怒火。吐出一口浊气,睁开眼睛。

眼前恢复了清明。他这才转过头来,看向袁峰,沉声说道:“峰兄,雨前岛的手段比我们想象得要卑劣、下作得多。我担心他们还有后手。所以,此地不可久留。速速离开为上。“

袁峰也是这么想的。况且,看到他已无事,更加是一息也不想在这里多留,点头应道:“好。”

“端木,开船,速回石头岛。”沈云下令道。

“是。”端木光领令,一边大步流星的走向船尾,一边扬声招呼道,“弟兄们,都坐稳了。我们要走了!”

从小到大,他没有过“弟兄”,有的只是对手。看到袁爷与众人之间的兄弟情谊,他艳羡不已,第一时间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称呼。

“哎,好咧!”人群的最前面,一名留着络腮胡子的壮汉最先反应过来,响亮而又不失自然的应了他。

接着,其余人都笑嘻嘻的应了他:

“知道了!”

“好咧。”

……

端木光心里顿时暖洋洋的。飞瞥了一眼络腮胡子,心道:等到了石头岛,一定要问一下,他叫什么名字。

这是他此生的第一个兄弟。

雨前岛。

“砰!”王岛主抬手拍碎了手边的圆形小石几。五官因为巨大的愤怒而完全扭曲,狰狞之极。短短的鼠尾须被从两个鼻孔里喷出来的怒气吹得打横。

“查!给老子去查,青木派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咆哮声直上云霄,几乎掀掉了八角小亭的屋顶。

“是。”从亭子旁边的黑暗里走出来三道黑色的身影,齐齐化成三道遁光,破空而去。

不到半刻钟,三道遁光现身于飞船出事的那处海域。

三人都是身着黑风斗篷,面覆黑巾。他们脚下踩着的飞剑也是一模一样的。看上去,三人象是从同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

“有魔修!“其中一人深吸一口气,尖叫道,“我闻到了魔修的气息!”

另一人嗡声说道:“拿贼拿赃。你我又不能现身于人前指证青木派与魔道勾结。没用的。”

第三人也道:“我们虽然不是魔修,但名声也比魔修好不到哪里去。况且,现在大能们豢养魔仆成分。他们哪一个手里没有养几个魔仆?至少主公不会主动去揭穿这个事实。去海面上找找,看有没有别的线索。”

另两人与他一道,将飞剑降至海面,分头寻找起来。

在方圆十余里的海面上找了一圈,三人再次碰头,却是彼此相互轻轻摇头。

真是奇了怪了。两只飞船自毁之后,大大小小的碎碴撒得方圆十里的海面上到处都是。然而,他们却未能从中找出一点点双方交战过的痕迹。

而现场唯一留下来的淡淡的魔修的气息,超出碎碴覆盖的范围之后,便消失得干干净净。

也就是说,他们想顺着这道气息顺藤摸瓜,继续跟踪下去都不可能。

这叫他们如何回去交差?

一向以擅长追踪的三人头一回犯了难。

没有办法,他们三个只能用最笨的办法,分成三路,从三个不同的方向,展开地毯式的搜查。

而此时,沈云他们已经顺利抵达了石头岛。

飞船还没有降落,在半空中,袁峰便注意到岛上有一些奇怪的影子。通过这些灰色的阴影,他能想象出一座规划齐整、严谨的军营来。再看到其中一大块里已经搭起了十几二十来座简易帐篷。他更加确定了,这些阴影标记的就是将来的营房。

这些阴影是用什么手法绘上去的呢?他觉得这种法子很好。如此一来,哪里该做什么,一目了然。就是几处同时动工,也不会出现混乱。

有心想请教一下沈云,然而,看到岛上迎接他们的两人,他立时打住了——今时不同往日。如今,云弟是青木派的门主,不仅仅是当年与他一同习武的生死弟兄。这些阴影,他从来没有在第二个地方见到过,极有可能是青木派的秘密。他若冒然问出来,云弟可能会很为难。告诉他吧,这是青木派的秘密,不可外传;不告诉他吧,又碍于兄弟情义,开不了拒绝的口。所以,他决定装着没看见。

站在一块空地上,翘首迎接他们的两人,其中一个是赵宣。他在半月山庄见过,知道这人是云弟的心腹。而另一个,则是张生脸。他不由的又细看第二眼。

这一看,立时发觉出不同寻常来。

好比是看到了一道深渊,他只觉得高深莫测!

之前,他见过云弟身边的另外一个亲信,云景道长。初一见面,他完全看不出云景道长的修为,觉得对方是个道行高深之人。私底下一问云弟,果不其然,云景道长是位金丹真人。

而这一位看上去面相比云景道长要年轻得多,就是二十出头的样子,但是,给他的感觉却是,云景道长完全不能与之相提并论!

显然,这位定是更厉害的存在。

担心呆会儿礼节不周,冒犯了这位前辈大能,他乘着飞船还在降落,抓住时机,悄声向沈云请教:“云弟,与赵长老一道的那位前辈,要如何称呼?”

沈云笑道:“你倒是很眼尖啊。一眼就看出来。他是我们门里的另一位客卿长老,姓魏。元婴修为。以后,就是魏长老坐镇石头岛。你的这帮弟兄,也全由他教导。”

“元婴大能!”袁峰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激动的握紧沈云的双手,“谢谢你,云弟。让魏长老屈尊来指引他们。”在巨剑派,于新入门的弟子们来说,元婴大能们是师叔祖级别的存在。哪是他们能轻易见得到的?更不用说听聆元婴大能们的亲自教诲。

现在,云弟却让魏长老来亲自指引他的弟兄们。他真是激动+感激,除了一声谢,再也不知道要说点什么才好。

刚才,他还担心这里离雨前岛相隔并不是很远,即便云弟刚才在飞船爆炸的地方做了些手脚(到底是做的什么手脚,恕他眼拙,完全没看出来),后者也早晚会寻过来。这会儿,他是一点儿也不担心了。

即便云弟不在岛上,有魏长老这样的大能坐镇,在边界这一带,不论是哪一方的势力想打上门来,都要事先仔细掂量掂量。

“云弟,你真是考虑得太周到了!”想到这里,他更是赞不绝口,“你这岛应该改个名,叫做‘无忧岛’更应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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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七六章 前提

沈云笑道:“眼下,这个岛才初建,总共就只搭了几座小帐篷。连间有顶的茅舍也没有。离‘无忧’二字,差得太远呢。”

说话间,飞船已稳稳的降落。

他向袁峰伸手请道:“峰兄,请!我给你引荐一下魏长老。”

后者的注意力立刻被全部吸引过去了,兴奋得涨红了脸:“好。”他如今不过筑基修为,平时哪有见到元婴大能的机会?不过,话又说回来,云弟的身手那么厉害,又当上了一门之主,还能拿出医治九娘的功法,会不会也已是元婴大能啊?

啊哈,元婴大能是我的生死兄弟!

想到这里,他从心底里为云弟感到骄傲与自豪,好比全身滚过一道闪电,尾巴骨都被电得“噼叭”作响。

待飞船停稳,魏清尘与赵宣迎了上来,向沈云见礼:“主公。”

沈云颌首,将袁峰介绍给了魏清尘:“魏长老,这位便是我之前跟你提过的兄弟袁峰。”

在等待他们归来的这段时间里,魏清尘已经从赵宣那里得知了不少青木派的情况。比如说,与他想象的不一样,青木派真的是一个凡人门派;赵宣他们确实是没有灵根的凡人,但是,主公却真的将他们引导上了修真之路;还有,袁峰之部众加入青木派者,超过了两百人。这只是第一批。他们都是训练有素的军士。他们的加入,无疑将迅速壮大青木派在这边的实力。从这一点上来说,他也必须礼遇袁峰。哪怕对方只有筑基境的修为。

待见到袁峰本人,魏清尘对他的好感更甚。无他,这孩子生得好,风姿卓越,资质不俗,实在是太符合他的审美了。如果不是看出这孩子是个剑修,他真的生平头一回起了收徒之念。

心念一转,他的脑海里冷不丁的冒出一个疑问:袁峰真的太年轻了。他观其骨龄,不过二十出头。筑基境的修为,倒也与这年纪相称。那么,由此反推,以兄礼待之的主公,会不会年纪更轻?

再联想到主公真的有行之有效的法门引导凡人修行,他心中的这个疑问更甚,忍不住自问:我对主公其实是有些误判?

心念不由动摇,看上去,人也有些恍惚。以至于,袁峰那边行完了礼,他才缓过劲来。

呃,说好的礼遇,变成了受全礼……魏清尘敛去杂念,心里有些过意不去,索性将错就错,将平辈相待,变成初见晚辈。他笑吟吟的回了礼,然后,从袖子里掏出一只巴掌大的紫檀小盒子,赠给袁峰:“一个新近做的小把戏,袁道友拿去玩儿。”

心里有点儿小庆幸——多亏出来之后,一直是赶路。他闲着没事,顺手做了只小傀儡玩。正好拿来做见面礼。

老实说,袁峰对于元婴大能的这番示好有点儿措手不及。

元婴大能送的,怎么可能真是什么“小把戏”?无功不受禄,走上修行之路后,袁峰对于因果之说,更是有了自己的领会,所以,他轻易不敢受人恩惠。但是,他若不要,岂不是当众下了魏长老的面子?

兴许魏长老全是看在云弟的面子上。

思及此,袁峰恭敬的收下见面礼,抱拳回礼:“多谢魏前辈厚爱。”

魏清尘伸手拦住他的礼,笑道:“道友福禄深厚,仙途不可估量。修为啊,境界这些,都只是暂时的。我不过虚长道友几岁罢了。往后,袁道友也象他们一样,唤我‘魏长老’便是。”船上的新门众,他也是越看越喜欢。就冲他们以前全是袁峰的众下,又是袁峰亲自送过来的,他觉得袁峰不是外人,称得起他一声“魏长老”。

这是真的将自己当成同门后辈相待了。袁峰简直受宠若惊,捧着小木匣,欢喜的应道:“是,魏长老。”

“好,是个爽利的性子。我很喜欢。”魏清尘不禁开怀,伸手轻拍他的肩膀,惋惜的话脱口而出,“你很合我的眼缘啊。可惜啊,你是剑修,不然的话,做我的首徒,最好不过了。”

“谢谢您看得起。”袁峰再次道谢。

魏清尘见过他后,与沈云说起了新门众的安排事宜。袁峰见状,主动与站在其身后侧的赵宣见礼:“赵道友,别来无恙。”

魏长老都如此礼遇袁峰,赵宣哪敢受这一声“赵道友”?回了礼后,他笑道:“袁爷莫客气,我小字‘伯堂’。您辛苦了,请这边小坐喝口茶。”

云弟与魏长老要商议正事,自己确实不好在一旁。袁峰正中下怀,同时,也很感谢赵宣的解围,欣然应邀。

说是喝茶,绝不是虚言。赵宣将人带到附近的一处阴凉之处。这里是他与魏长老临时辟出来的一个休息点。不大的地方里,摆了一张简易小木桌和两只小马扎。桌上摆着的白瓷茶具,还有坐在红泥小火炉上刚好煮沸的灵泉水,都是他听从魏长老的吩咐,刚刚准备好的。

袁峰见状,心里更加放心了——青木派上下能如此礼待他,可见是真心接洽了弟兄们,而不是仅仅奉了云弟的门主之令。

所以,接下来,他得加把劲,将余下的弟兄们尽快接过来才是。

八十九名将士久在行伍,风餐露宿都没问题。修筑营房、工事,更是不在话下。对于先住帐篷,然后再自己动手,盖营房的安排,他们一点抵触的情绪也没有。听说帐篷的数量不够,还要再搭几座,他们不顾劳累,一个个欢天喜地的主动请缨,一起搭帐篷。

“也好。反正是他们住的,就让他们自己动手罢。”沈云应充了,笑着对魏长老说道,“你也辛苦了,之后,这岛上的事,要你操心的,还多着呢。你不如先歇歇。”

“是。”魏长老也有意观察一下这批新门众的能力,果断将事情派了出去。

而将士们听了门主的话,更是欢心鼓舞,热情高涨。在三名副将的带领下,他们迅速分成三路人马。其中,两路合力搭帐篷,第三路则是拿出储物袋里的柴火、米粮,负责生火做饭。

一时之间,冷清了许多年的石头岛因为他们的加入,而变得热火朝天,生机勃勃。

魏清尘再满意不过了,低声向沈云请教:“主公,我观他们都是没有灵根的凡人。您真的有办法让他们都能修行?”他喜欢、接纳这批新门众,前提是,他们将来能够修行,成为真正的修士。不然的话,他们只能做训练有素的杂役。而区区杂役而已,于光复宗门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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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七七章 隔阂

“是的。”沈云很肯定的答道,“择日不如撞日。等他们吃过饭,安顿下来后,我准备就传他们《小***》。”

“《小***》?”魏清尘从来没听说过宗门里有这么一门基础的入门功法。

沈云笑了笑:“是我自己捣鼓出来的。你没听说过,才是对的。”说着,从百宝囊里取出一本巴掌大的小册子递过去。

魏清尘没有接,望着他手里的简装小册子,险些惊落下巴。

如果他没有猜错,主公所说的《小***》就是之前他从赵宣那里听到的,能够让没有灵根的凡人也走上修行之路的那路功法。

在此之前,他从来就没有想过,一个人没有灵根,也能修行。

可是,青木派做到了。

因为他亲自将灵力探入赵宣的丹田里,仔细的验证过。后者至今丹田里没有灵根,却是一个有着类似于炼气境修为的真正修士。

主公没有骗人,真的做到了!

当时,他生出一种冲动,很想问一下,这部神奇的功法叫什么。

然而话到嘴边,他自个儿又咽了回去——如此神奇的功法,不管放在哪一个门派,都会是镇派之瑰宝,是最大的机密,哪能是随随便便能够打听的?他刚来青木派,寸功未立,也好意思瞎打探?

甚至为了防止自己再生出打探之心,他立刻结束了这一话题。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记录这部功法的纸张会是最寻常的凡纸,装订也简单、毛躁之至。

沈云看出了他眼里的不可思议与惊讶,解释道:“这部功法被长老会定为所有弟子的入门功法,凡我青木派弟子,人人都要学习。所以,第一版便印了一千本。这本是最新印的,是第二版。印了三千本。我这次出来,带了三百本。”

“印这么多?”听到两版加起来,总共印了四千本。魏清尘的心都拔凉的。如果不是真的打不过沈云,他真想扒开这货的脑瓜子看看,里面到底是哪根筋出了问题。还有那个屁本事也没有,全由一堆凡夫俗子组成的长老会!这都是做的什么破事啊!

“我出来前,听齐伯说,可能还不够,会尽快组织人手印第三版。”沈云说道。

“他们从哪里招了这么多的新入门弟子?”魏清尘轻轻甩了甩头。他觉得自己有点儿糊涂了。因为之前他从赵宣那儿得知,在凡人界,青木派总共也才一千多弟子。而现在主公说,光是《小***》多次印制的数目,已远远不止这个数。功法书最多是按照人头,一人印一本。那么,多印出来的那两三千本,都用到哪里去了呢?甚至还不够用,要第三次加印?

实在是数目相差太大了。以至于,他的心里冒出一个可怕的想法:听赵宣说,主公常年在外,门派里的事,主要是交给长老会打理。主公该不会被长老会给蒙蔽了吧?

哎呀,魏长老越来越想岔了。沈云赶紧的又解释:“不是印给新弟子的。是我们在庄子里办了不少识字班。十里八乡的乡亲们十分踊跃,争相参与。我便建议他们用《小***》当识字本。如此一来,既教乡邻们认了不少字,又学了功法,一举两得。”

“啊?”魏清尘终于听明白了。原来,根子在门主这里!

“这……”他气不打一处来,接连深深的吸了两口气,这才压制住满腔的怒火,一脸痛惜的问道,“我的主公呀,您知道您在做些什么吗?”

您办识字班就办识字班啊。怎么能把本派的立派之宝传给周边的乡民呢?后面这一句,他用了很大的气力才忍住,没有说出口。

心里又将长老会给深深的怨上了——这些家伙都是干什么吃的!居然没有一个提醒主公!

“当然知道啊。”沈云很认真的回答道,“因为本派的立派宗旨就是,引导凡人修行,在这天地之间,踏出一条凡人修行的大道来。”

魏清尘闻言,再一次怔住了。好吧,这句话,他在赵宣拿来的那一大卷书里,反复看到了。不过,他从没有把这句话真当一回事。

因为在他看来,修行是个人的事。他们修行与否,与我何干?

再者,修行需要庞大的资源供给。天地间的资源就那么多,供养有灵根的修士,已是艰难。哪里还够天下的凡人每一个人再来分一份的?从这一点上说,让所有的凡人都来修行,就是一句大谎言。

不过,对凡人的力量,他有与大多数修士不一样的认识。

这个认识源自他年轻时候的一次外出游历。

那时,他刚筑基。偶入一片没有人烟的老林。

在那里,他见识到了一种食肉的蚁虫。

单个的这只蚁虫,力量是非常弱小的。他轻轻一拧,便能将之拧为碎沫。

但就是这样的蚁虫,在他的面前,成千上万只,一齐出动。在数息之间,它们将一头正值壮年的大象吞噬得只剩下一副白森森的骨架。

这一刹那,他对于“弱小”与“强大”有了全新的认识。

再后来,他去凡人界做任务,见识了形形色色的凡人,也经历了很多事。

他发现,凡人与那种食肉的蚁虫非常之相象。同样是,一个凡人的力量确实非常之渺小。但是,万万千千的凡人绑成一团,其力量却不容小觑。

所以,他以为,主公在门规里反复写下这句话,只是因为主公也他一样,也认识到了凡人这个群体的巨大力量。由此而想借力来光复宗门。

这实在是无奈之举。谁让仙庭和仙门把控着祝融大陆里几乎所有的资源与修真门派。

青木派根本就无法与之正面对抗,只能另寻蹊径。

看完了青木派的门规后,魏清尘觉得,主公真是相当之聪慧,也很有魄力,寻到了一条看似无用,实则得力的“蹊径”。那就是,尽可能多的发动凡人,获取他们的全力支持。

可是,现在听主公的意思,不是借力,而是来真的!

“这怎么可能?”他急声问道,“我们去哪里搞到那么多的资源?”真有那么庞大的资源,用来培养一大批资质上佳、有前途的核心精英弟子,岂不是更靠谱?用来凡人身上,好浪费!

什么叫做“根深蒂固”?说的就是我的魏长老啊。沈云将小册子塞到他的手里,笑道:“您初来,对门派还不太了解。我现在说什么,您也未必会信。这样吧,我现在不跟您解释太多,您先看看我们的入门功法,然后,我们再寻个时间,继续探讨凡人修行的可能性与推广,好不好?”

这句话在理。魏清尘拿着小册子,郑重的点头应道:“好。”又道,“今晚,您传他们功法,我也能在一旁听讲吗?”

“当然可以。我举双手欢迎。”沈云爽朗的笑了。

就知道主公会痛快的答应。这么说来,袁峰也能一道听喽。魏清尘本想制止,但张了张嘴,没有说出来。既然已经答应了主公,那么,就等他完全了解实情之后,再向主公谏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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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七八章 最好的一批新弟子

将士们觉得好意外。

门主大人,还有赵长老他们,竟然与大伙儿一个锅里吃晚饭!

并且,他们俩吃得香喷喷的,一点儿也不象是做样子。

在来的路上,他们明明看到飞船上的那些人贩子,不管是寻常的下属,还是头目,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

这个,他们是见过的。以前在军营里,那些仙官大人一年到头,就不见正儿八经的用过几顿饭。这叫做“辟谷”。

他们曾经以为,所有的仙官大人都辟谷,不思饮食。

是以,他们寻思着仙山这边怕是没什么可吃的,担心自己没法辟谷,来仙山之前,尽可能多的买了粮食等物,收在储物袋里。

却不想,门主大人他们吃饭喷喷看,饭量丝毫不比他们小。

原来,并不是所有的仙官大人都辟谷的啊。

这世上还有不辟谷的修仙法子。

而他们投奔的青木派就是不兴辟谷的!

很多人心里最大的忧虑顿时雪消。哈哈,再也不用担心带来的粮食吃完后,就只能学着仙官大人们的样子,喝西北风了。

于是,经过长途跋涉,又劳作了小半个下午,将士们不但不觉得累,反而情绪更加高涨。一个个眉开眼笑的,比捡到了金元宝还要高兴。

谁知,吃罢晚饭,门主大人当众宣布了一个天大的喜讯——门主大人要传他们修仙的仙法!

人群里立刻象是炸开了锅。将士们完全控制不住,议论纷纷:

“我们真的也能修仙?”

“完了!不是说学仙法要先沐浴,再至少斋戒三天吗?我刚刚吃了好多的肉!”

“你听谁说的?”

“哦,以前我们村头有个道观,观里的老道说的。”

“他肯定是个假的。”

“为什么呀?”

“我刚才看到门主大人、赵长老,还有端木大哥都吃了肉。”

“对,我也看到了。”

“真要斋戒的话,门主大人肯定会事先告诉我们的。”

“就是。”

“就这样,什么也不用准备,直接能学仙法?”

“应该是吧?”

“可是,我们都是凡人啊。”

“别急。我们听门主大人的。门主大人那么厉害,会飞的仙船,说劈成两半,就劈成两半。有这么道行高的师父,还怕学坏了不成?”

“是啊。瞎操什么心呢。只管安心学就是。”

……

袁峰在吃饭之前,就从沈云那里知道了这事。因为再清楚不过沈云的志向,所以,他大大方方的主动提出旁听。沈云果然爽快的同意了。

见状,他有些着急。这些家伙是刚才猪油吃多了,蒙了心吗?这么好的事,他们在瞎担心个啥呀!

他正要出声喝止。这时,站在一旁的魏清尘向他轻轻摆了摆手。

袁峰领会,只好强忍了下来。

沈云读懂了他们的目光,充分理解他们此刻的顾虑。

毕竟,他们是凡人,从出生之日起,就被“仙凡有别”、“凡人不能修行”等观念涂毒。老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很多观念已经深入他们的骨髓,并不是他在这里三言两语的,就能帮他们巅覆过来的。

而他的经验是,要想改变一个人已有认知的,唯有他自己的亲身实践。

是以,沈云没有做任何的辩解与宣讲,而是好耐心,笑容不减的在一旁看着,任将士们展开议论。

通过这些议论,他看得出来,所有人还是很向往修仙,并且迫切的想改变自己眼下的处境。

场上,“努力学”的声音很快成了主流。将士们的议论声渐渐平息下来。他们聚精会神的望着沈云,眼睛亮闪闪,充满期待、希望、亢奋……也有不安和担忧。

沈云这才接着说:“这门功法是我们青木派最基础的入门功法。所有的新弟子入门必学的功法。是出了名的简单、易懂、容易学会。我已经问过了,在座的最起码也是初级武者。底子更好。学习此法,更加容易上手。现在,我将功法书分发给各位。按理说,大家今天就能学会前三层。”

话音刚落,将士们的目光无不跟点燃了一般。那些不安与担忧就象烈日下的残雪,尽数融化在火辣辣的目光里。

此时太阳已经西沉,夜幕降临。

沈云喊来赵宣和端木光帮忙,一起分发功法书,将招呼将士们拿到功法书后,先去火堆边,通读第一层的功法。读懂了,可以接着往后读,读第二层。但有一条,不得私自练习。因为怕他们被以往的学武经验所累,留下劣习,甚至不慎走火入魔。

没有人发出质疑之声。大家得到功法书后,迫不及待的跑到火堆边,就着火光,如饥似渴的翻开小册子的第一页。

好熟悉的书页。

与他们以往读的武功秘籍相差无几。也是分成口诀和图解。

他们一看就明白了,第一层说的是盘腿打座。

习武之人,哪个不打座?不过,仔细对比后,他们不难发现,小册子里的打座,除了盘腿和静心宁神,还要求五心向上,气沉丹田,抱元守一……仙法与凡人的内功心法,还是有很多的不同。也难怪门主大人不许他们一拿到功法,便自己练。

一些看得快的,没见门主大人说停,便依言翻到第二页,继续读了起来。

这是第二层了。

上面也有图解。初一看,象是经脉图。仔细看,图中还真的绘的是经脉。只是有好几处小经脉和穴位,是他们闻所未闻的。

我们是凡人,也有这些经脉和穴位?很多人看了后,心生疑惑。

沈云看到所有人都翻到了第二页,出声喊停。

见大家都起身,欲重新聚拢来。他挥手打住了:“大家就这样坐着。地方不大,都能听得清楚。”然后,开始详细的跟大家说打座的法门与要注意的细节。

他的话简单、直白,众人又都是练过内功心法的,有些底子。一听就明白了,哪些地方需要改正。

所以,待沈云讲完后,要他们自己练习打座。他们都一步做到了位。

“很好。我们开始学第二层。”沈云满意极了。这是他教过的,最快上手的一批新弟子。

仅仅是一个时辰,将士们便学完了第三层功法。

真的是易懂易学,门主大人没有诓我们!他们的信心“噌噌”的上涨,没有人再提“能不能学会”之类的废话。

旁边,袁峰和端木光都有了不少新领悟,在沈云讲完后,立刻走开,各自寻了一个安静的地方练功。

而魏清尘脸上的笑容自开始之后,就没有再减少过。

只有赵宣还是和先前一样的淡然。呵呵,《小***》就是这么神奇,一切尽在意料之中。不过,这批新弟子确实悟性过人。

“接下来,你们试着按功法所示,自己一边运气,一边推拿经络。切记,不能贪多,最多五遍即止。还想练,那要等到明天早上才行。”沈云吩咐道,“我给你们半个时辰的时间自行巩固练习。之后,由赵长老给你们宣讲我们青木派的门规和相关礼仪。”

“是!”众人响亮的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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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多谢书友如故的月、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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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七九章 传言不可尽信

魏清尘觉得《小***》确实是正宗的天神宗嫡系功法。但是,又与他所理解的功法有很多不同之处。比如说,一开始,便教弟子们辨经络识穴位,还有,通过推拿经络和穴位,自我引导气息。这一点,很新奇,但是,效果显而异见的好。

看来主公没有说大话,赵长老也没有夸大其辞。他决定连夜仔细拜读这本小册子。是以,讲座一结束,他匆匆跟沈云打了个招呼,便一头扎进他的专属小帐篷里,埋头研读起来。

而将士们也是一样,自行散开,选了一个地方,安安静静的练习新功法。

这样的情形一直持续到将近半夜。

第二天清晨,天朦朦亮,有人起来。

而此时,沈云、赵宣和端木光已经在海边的一块大礁石上开始了晨练。三人都是面向太阳升起的正东方,盘腿而坐。其中,沈云坐在正中间,赵宣和端木光一左一右,分别坐在他身后侧,隔着两三步远。

这些人见了,复又回到帐篷里,喊醒同伴。

不一会儿,所有的将士都起来了。他们轻轻的聚拢了过去,在四周也盘腿坐下来,温习昨晚新学的功法。

当所有人都练完了第三回,这时,沈云睁开了眼睛,起身,转过身来,赞道:“你们做得很好。清晨,太阳初升之时,也是一天之中,万物初醒之时。此时,天地间,灵气上扬,浊气下沉,去旧迎新,生机勃勃。正是一天当中,练功的最好时机。希望大家以后每一天都能坚持下去。修行之最大诀窍,有两个。一是勤奋,另一个是坚持勤奋。要坚持多久呢?我的认识是,生命不息,修行不止。天道酬勤,只要能够坚持的勤修不止,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所收获。”

众人无不倍受鼓舞,沐浴在金色的晨光之中,只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沈云又道:“但是,勤奋也是要有方法,要量力而行的。比如说,以你们现在的身体素质,一天之中,累计练功的次数不能超过十次。否则,很容易伤到自己,得不偿失。所以,我给你们的建议是,晨练三次,晚上练五次。余下的两次,一天之中,可以考虑在午休的时候练习。如此分开来,做到劳逸结合。如果三次已经练完,离吃朝食还早,可以练一练拳腿、刀剑,或者蹲马步,练体能。建议你们自己订一个计划,每天练一到两项,轮着来。”

“是。”他的话说得很直白,一听就明白。众人受教了,又是齐声称是。

接下来,沈云挥手,让他们自行练习。

一时间,海边变得热闹了起来。拳法、刀剑、扎马步、搬大石头……大家练得热火朝天。

三位副将凑在一起,短暂的商量过后,定下来:从今往后,分成六队,每一队每天轮流烧火做饭。

于是,有十几个从海边撤了下来。他们来到另一块背后的空地上,生火、挑水、淘米,忙碌开来。

袁峰觉得自己毕竟不是青木派的人,不好混在一起练功。见外面散了,他才出了帐篷,去找沈云商议购买盖房子的材料一事。这是他昨天就与沈云约好的。

沈云早已计划好了:“我们吃过早饭就出发。端木说有一个坊市,可以买齐材料。由他带我们过去。”

“好。”袁峰知道端木对边界很是熟悉,是以,没有异议。

端木光要带他们去的地方,也是一个海岛,叫做金桔岛。

袁峰不曾听说过。这也很正常。因为边界的海域很大,大大小小的海岛成千上万,象珍珠一样散落在其中。而他才在边界呆多久?没有听说过的海岛多了去。

飞行了大约两个时辰,飞船前方五里开外,出现了一座有五个石头岛那么大的海岛。

“我们到了。那个岛就是金桔岛。”端木光说着开始放慢船速。

沈云笑道:“我初一听到名字,还以为要么是岛的形状象颗金桔,要么就是岛上盛产金桔,因此而得名呢。结果,好象这两样都不是。”

袁峰仔细的看了看:“我竟然不知道边界还有这么一个热闹的地方。”

这会儿,差不多快正午了。隔着五里远,都能听到岛上人声鼎沸。可以想象岛上会有多热闹。

边界的人口稀少,远不及陆地上的多。这么热闹的海岛,绝对会很有名气。然而,他却不知道。所以,这就有点儿反常了。

端木光解释道:“这个岛是私人领地。岛主姓金,据说最喜欢桔子。所以,他就给自己的岛取了这么个名字。金岛主从来不买仙门的账,所以,仙门发行的地图上没有标记此岛。而金岛主行事又很低调,所以,没有在边界混个十年八载的,很难知道金桔岛。岛上的人,都是无处可归之人。有一些是散修,而数量更多的是凡人。魏长老拟出来的,全是凡材,只有在这里才能够找齐。”

“原来如此。”袁峰“哦”了一声,“我隐约听说过,在边界有一个散修的好去处,极有可能指的就是这里。”

端木光肯定了他的猜测:“应该是这里。在边界,除了金岛主敢收留散修,我没有听说过,还有第二人。”

沈云不免有些好奇:“这个金岛主是什么来头?”敢这样明晃晃的跟仙门叫板的,真是牛人啊。

“金岛主基本上不在人前现身。金桔岛立岛有差不多两百年了。关于金岛主的传言很多。据说,两百多年以前,他也是个万里挑一的狠角色。只有金丹修为,就敢单挑元婴大佬。最后,他居然还赢了。后来又有传言,说他结婴了。”端木光答道。一联想到余莽,他禁不住撇撇嘴,又道,“边界的私人岛主,都是这样,神神秘秘的,真真假假,知名知姓不知其真实面目。就象我们的余坊主,关于他的传言,一直比这个金岛主厉害得多。”

谁能想象,在传言里大杀八方的余坊主大人,其实是个战斗渣!

袁峰也听说了余莽的不少事。故而听出了他的潜台词,不由“呵呵”的笑出声来:“传言不可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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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八零章 不用管他

说话音,飞船已经抵达海岛的码头上空。

码头呈半圆弧型,伸出二十三个象触角一样的长长的停靠点。每一个停靠点可以在左右两边各停一艘飞船。以沈云的目力,明显可见周边有灵力波动。从这一点,他不难看出,金岛主应该不是正儿八经的阵修,且其修为境界最多也就是元婴中期。

现在,码头上正停着十五艘飞船。它们有大有小。有的是静静的停在那里,周边不见人影,有的刚象是凡人界的客船和货船一样,陆陆续续的有人上去,或者进进出出的搬运货物。

总而言之,金桔岛给沈云的第一印象是,与边界的其他定居点和海岛都不同,它的烟火气十足,不象是仙山之地,更象是一座凡人海岛。

他本以为上岛之后,会有人过来,例行一些检查程序。却没有想到,飞船在一个空档停靠稳当之后,直到他们三个都下了船,走出了码头的地界,也不见有人过来问一声“你们是谁啊”。

以前,他觉得半月山庄的环境挺宽松的。但不管是谁,头一次到山庄,首先必须去大堂那边办理入住事宜。

而这里,竟然来去自如,无人过问。

这个金岛主挺自信的,就只在码头上,还有全岛布了一些防御阵,便如此敞开门户,也不怕仙门暗中派人来使坏。

真有意思。

端木光之前一直是以散修的身份,潜伏在仙山。看得出来,他对这里熟悉得很,显然是这里的常客。他带着沈云和袁峰接连穿过数条偏僻的小巷后,再拐一个弯,出来之后,热闹扑面而来。

他们已然到了集市之中。

“金岛主自称姓金,不缺钱财伴身。所以,岛上的集市象极了凡人界的市集,只收取商贩的摊位费。而过往的客人可以随意进出和闲逛,不管最后有没有买东西,都不用交纳任何费用。”端木光向他们低声解释道,“因为不用交费,所以,进入集市,不一定要走集市的正门。久而久之,周边便有许多条小巷通往市集。我曾经在这个岛上住了十几年。我们刚才走的是我往日里惯走的一条路线。这么多年了,它就没怎么变过。”

沈云微微颌首,在人群之中,一眼就看到了对面的街道上有一家瓦片的铺子。铺子象极了凡人界的小作坊,门口支了一个小小的竹架子,上面整齐的码着一行黑瓦片。除此之外,再无别的标志,连个招牌也没有。他说道:“对面有一家卖瓦片的。”

“那家的店主是凡人。我看着它新店开张。到现在,少说也应该传了三代了吧。以前,它的信誉一直还不错。”端木光介绍道。

“那面我们去看看。”沈云说着,带头穿过人群往来如织的街道里。

待走到那瓦铺前,他顿住脚,示意端木光上去交涉。

“小张老板,生意兴隆啊。”端木光一反常态,突然之间,也变得烟火气十足,象极了一位常常光顾这里的老街坊。

话音刚落,一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自里头快步出来。他确实是一个没有修为的凡人,腰间系着一块洗得发白、沾了不少泥点子的蓝布长围裙,两只袖管高高挽起,现出精壮的一双胳膊。上面也沾着泥浆。

他应该是正在店里做事,听到外面有人招呼,急忙放下活计,出来回应。

年轻人憨厚的抱拳长揖到底:“托您厚福。小张老板是小子的外公。外公膝下只有一个女儿。小子在家里行二,随的母姓,也姓张。打小一直在外公身边长大。外公出世后,就将这个铺子交给了小子打点。街坊们都唤小子‘小小张’。”

端木光长叹:“哦,我最近一次见到你外公,还是二十几年前呢。那时,你母亲还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呢。一晃,她儿子都这么大了。你外公什么时候去的?”

“有五个年头了。”小小林看来与外公的感情很好,如今提起来,眼里还浮现出悲色。他抓了抓围裙,垂眸应道。

端木光又是一声叹,言归正传:“我今儿来买些瓦片,你看看,能不能都给我备齐。”

“好咧,三位大人里边请喝口粗茶……”提到生意,小小林抬起眼帘,又恢复了之前的热忱。

端木光打断道:“还要采买其他的,今天不得空喝你家的茶,改天吧。”接着报出了瓦片和瓦当等物的数量。

小小林笑得更加阳光灿烂:“前儿才出了新窑,恰好够数。”

端木光便转过身来,看向沈云。

后者点头:“行,就这家吧。你抓紧点时间,我们俩就不进去了。”

“是。”端木光应了,与小小林一道进了铺子里。不多时,他复又出来,禀报道,“大人,都买齐了。”

于是,换下一样。

果然如端木光之前所言,他们先后光顾了十家铺子,真的买齐了清单上的材料。

最后买的是石灰。从铺子里出来,端木光拿出一只储物戒指,双手奉到沈云面前:“大人,今天买的材料,都在这里头。”

沈云发现戒指上沾阴煞之气,立时明白了端木光此举的用意,便拿了过来,吩咐道:“回去后,你去伯堂那里销账。”都是些凡物,总共才花费了十几块下品灵石。所以,货款全是端木光掂付的。他没有过手。

“是。”

这会儿也是下午时分了。路上还要花费两个时辰。是以,他们没有再逗留,径直离开集市,回到码头,驾船离去。

从头至尾,真的没有人过来拦住他们,盘问一句。

袁峰感叹道:“对于散修和凡人来说,这里算是一个难得的易居之地了。”不过,还不能称为乐土。倒是在石头岛上住了一晚,他从弟兄们的脸上,看到了身在乐土的幸福之感。

端木光笑了笑:“岛上也是龙蛇杂处,复杂得很。只是相对于别处来说,这里的管束和乱七八糟的捐税要少一些。寻常的凡人或者筑基境以下的散修,要想在这里混口饭吃的话,相对轻松一点,但是,要想出入投地,也是很难的。而且,散修一旦筑基,必须选择依附金岛主。不然的话,只能离开。”象他就是这样,筑基之后,离开了这里。

“哦,还有这样的规矩啊。”袁峰了然。就说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金岛主也不可能完全无所图。

在回来的路上,他们远远的遇到了一个黑袍人。然后,那人一发现他们的飞船,直接往身上拍了一张遁水符,扑腾跳到水里,飞也似的逃走。

“也是个魔修!”端木光看向沈云。

后果早就看到了,微微一笑:“是雨前岛的探子,来找我们的。不用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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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八一章

图纸、材料齐全,又有几十号精壮劳力,盖房子变得简单得多。沈云与魏清尘合计,次日清晨正式破土动工。

“主公,要不要举行一个奠基礼?”末了,魏清尘问道。毕竟是青木派在仙山的第一块地盘。

沈云有些意外。在凡人界,盖房子之前,先要搞个奠基仪式,酬神去邪,他是知晓的。没有想到,修士们也有这类的仪式。

“都要做些什么?”他问道。

魏清尘如实以对。

摆神案、献祭、埋基石……与凡人界的奠基礼,没什么两样。沈云问清楚献祭的也是猪羊等活物之后,更加不感兴趣了。

魏清尘见状,笑道:“其实,我也不讲究这些。只是想着搞得热闹一些,图个红红火火的好兆头。”

“那就不搞了。”沈云说道,“我们这么多人,肯定会很热闹。”

“那是。”提到这批新弟子,魏清尘也没什么心思再讨论奠基仪式之事,话锋一转,问道,“主公,我细读了《小***》,觉得就是宗门的嫡传功法,并没有特别之处。他们都是没有灵根的凡人,真的也能修练?”

其实,他并不只是细续而已。他是非常认真的推理了。认为,这门基础功法确实很高明,非常之正统,按照当年宗门的评级,至少也能评到地级。属于上品功法的范筹了。

而当年,他入门的功法才不过是玄级,是中品的功法。

问题也出在这里。据他所知,功法的品阶越高,对于修行者自身的资质也要求越高。不然的话,

比如说,他那时之所以只选了一本玄级的入门功夫,并非是他家境不够殷实,淘换不起上品的天阶或地阶功法。事实上,他家世代为天神宗弟子,那时不管是家境,还是人脉,都是不缺的。而是他是三灵根的资质,只适合玄级功法。

而这一批新弟子纯粹就是凡人,什么灵根都没有。

他们能修行上品的地级功法吗?

整个白天,他都在反复推理这个问题,却一直到现在都没推出个明确的结果来。

是以,只好直接问主公。

“伯堂,还有之前你在山庄里看到的陈望田他们五个,以及在沈家庄的诸位长老和弟子们,都是凡人。他们都能修行此法。”沈云答道,“我想,这批新弟子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按理说,也应该能修行此法。”

魏清尘笑了笑。赵宣和另外五个,他是亲眼见到了。可是,谁知道他们到底有没有什么奇异的际遇呢?不好说啊。至于,沈家庄的门众们,他根本就没有亲眼见到,更做不得数。

修行这么多年,他看到了太多的假把戏。

此事对于光复宗门至关重要,他自然是要慎重再慎重,确定再确定。所以,唯有亲眼看到这批弟子里有人真的脱凡超俗,突破先天,才能使他信服。

而他跟主公提起这个话题,除了表示质疑,更重要的是,宣示一种态度。即,如果这批新弟子不能成事,到时他可是要撂挑子的。

沈云读懂了他的笑意,也道:“根据以往的经验,低阶的凡人武者修行此法,很容易就能在体内凝出真气。他们突破先天,也用不了很长的时间。这样吧,我现在什么也不说。我们让事实来说话。就以半年为期,如果半年之内,他们,还有随后再送来的那些,中间没有一个人能突破先天,那么,我统统带走,不让他们再留在岛上。”

“半年?”魏清尘吓了一大跳。当超凡脱俗,步入先天是请客吃饭啊?

想当年,他从入门,再到突破先天境,可是足足用了一年半的时间!而且,在同一批弟子里,他不早不慢,算是中不溜秋。有的人甚至足足花费了三年的时间,才突破先天境。

这些,都是有灵根的。

现在,主公用这样的方式告诉他,只要半年,这些没灵根的里头就会有人突破先天境。

荒诞!太荒诞了!

“对,以半年为期。”沈云很肯定的再次说道。

“谨遵主公之令。”魏清尘又笑了。一是不信,二是,半年之后,这些新弟子不成,主公自会将他们全都带走。甚合他意。

至于现在,这些人留在岛上,还是很有用处的。他们是老行伍,做泥水活、盖营房,都不在话下,是很好的劳力。

晚饭之前,赵宣向新弟子们宣布了这段时间的安排:简单的来说是,一天三顿饭,统一开餐;上午的时候盖营房;吃过晚饭之后,休息半个时辰,统一学习功法和门规;余下的时间,自行安排。是用来修行,还是睡觉,全凭自己的心意。

没想到新弟子们听说真的要盖营房了,积极性特别的高,主动提出,下午也可以做事。

赵宣被他们的热忱深深的感动了,摆手笑道:“门主大人说了,下午的时候,岛上的太阳光太毒了些,再者,盖营房很重要,大家的修行也不能耽搁。大家都是初初修行,劳累了一个上午,也需要好好的休息,养精蓄锐,才能以饱满的态度听讲。”

门主大人真是太体贴了。新弟子们听了,好不暖心,齐声称是。

次日清晨,吃过早饭,赵宣先把人都召集起来,听魏清尘分派任务。

袁峰看着雀跃的昔日部属们,完全放心下来。他不是青木派的弟子,接下来是要避嫌了,不好再留在岛上。是以,他向沈云道别。

岛上破土动工,正是事多的时候,沈云也顾不上他,便没有再挽留,说道:“我叫端木送你离开边界。”

“不用,我认得路……”袁峰连忙谢绝。

沈云破天荒的打断他:“你先别推。昨天回来的路上,你也看到了。雨前岛那边正在铲地三尺的找你。万一碰上了,端木比你更懂他们的鬼把戏。”

那倒也是。袁峰点头,向一直站在沈云身后侧,好比影子的端木光抱拳谢道:“那要有劳端木了。”

端木光笑着抱拳回礼:“袁爷客气了。”

语气,还有说话的神态,很自然,却越来越象沈云。袁峰听了,心道:果然是近朱者赤啊。可见,云弟是真的把人收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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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八三章 又一成功实例

石头岛周边海域出现的渔船渐渐多了起来,呈常态化的趋势。不过,它们的活动范围仍然是在岛外十几二十里以外。是以,沈云和魏清尘仍然只是关注,并没有采取具体的措施。

沈云将主要的精力放在了向第二批上岛的将士传授《小***》和门规上面。而在他给第二批新弟子讲座时,第一批的弟子提出,能否再跟着听一遍。

“当然可以。”沈云欣然应允。

与第一批新弟子相比,第二批的悟性和武学底子明显要差一些。其中,有近六成的人目不识丁。

沈云仿佛又回到了当初教私勇的情形。

发现两批将士的情谊深厚,彼此都很看重和珍惜往日同生共死的经历,他索性从第二次讲座开始,让第一批全部加入进来,充当第二批的“小师父”。

第二批新弟子本身就非常之刻苦,有了第一批的帮助和带动,更是如虎添翼,进步神速。他们只用了十天的时间,便学完了《小***》,第一次走了一遍完整的功法。

而魏清尘自从盖好了营房后,便很少在新弟子们面露面了,处于半闭关状态——两批新弟子进步很明显,他全看在眼里。但是,他们再进步的厉害,顶了天去,也不过是大武宗,也依然还是凡人武者。于他来说,还是一点用处也没有。

直到又过了几天,他突然从赵宣那里得到消息——第一批里的三名副将差不多同时出现了突破先天的迹象,主公令他们马上闭着。

“闭关突破先天?”魏清尘觉得自己肯定是幻听了。

这才几天呐!第一批新弟子研习《小***》尚且不足一个月呢!怎么可能!

“是啊。我这就要喊人去打扫闭关室。闭关室头一次使用,里面还要添些家什。”赵宣说着,冲他抱了抱拳,兴冲冲的忙活去了。

是真的!魏清尘眨巴眨巴眼睛,自言自语道:“我得去看看。”

撂下手里的茶盏,他三步并作两步,也往闭关室那边走去。

闭关室不是一间斗室,其实是营房偏后面的一个小跨院。院子里空阔得很,正对着际门,是一面刻着斗大的“静”字的青砖影壁。

院子里的布置也是完全符合这个“静”,是整个营房里最清静的院落。

自从建成以来,这里一直院门紧锁,没有人入住。

魏清尘赶过去之后,发现院门大开。影壁根下站着三个人。正是那三名副将。

看到他,三人连忙齐齐行了一个正式的道礼,口尊:“魏长老。”

魏清尘顾不上回应,上下打量着三人。

没错,他们三个皆红光满面,体内真气澎湃,确实是处于即将突破的状态。

真是稀奇!为了掩饰心中的惊讶,他明知故问道:“你们在这里做什么?”

居中的那位副将上前一小步,抱拳答道:“回禀魏长老,赵长老去里边取钥匙去了,令弟子三个在这里等候。”

“哦。”魏清尘淡然的颌首,施施然走了。

与面上的波澜不惊相反,此刻,他的心里象是掀起了惊涛骇浪——是真的!

回到屋子里,他在外间和里间之间打了好个几个转,才控制住去询问主公的冲动。

只是将要突破,又不是成功突破……不急,不要急。

三天之后,三名副将陆续走出了闭关室。

魏清尘一听到那边有了动静,便身形一晃,拉出一串残影赶到了紧闭的黑油院门前。

不多时,院门“吱呀”一声,从里面打开。

一道人影自门里走了出来。

正是先前闭关的三名副将之一。

灵气!

魏清尘的一双眼睛象是同时落进了一颗星星,刹那间,亮闪闪的,发出璀璨的光芒。

这名副将丹田里的灵气非常稀薄。

但,正是这点稀薄的灵气,标志着他与三天之前截然不同。

三天前,他只是一个大武宗级别的凡人武者。归根到底,还是一个凡人。

而现在,他已引气入体,成为了真正的修士。

“脱凡超俗,步入先天!”魏清尘比自己当年突破先天境还要高兴,大呼着,上前,一把抓住对方的手腕,“别动,我给你探探脉!”

太不可思议了。他一直要好好看看这小子的丹田。看一看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

将灵力抽凝成比头发丝还要细的一道细线,自腕门脉门,探入其体内。很快,他“看”到了对方的丹田。

丹田粉嫩可爱,在中央地带,一左一右的现出两个小气旋。

左边的那个呈翠绿色;右边的那个则是很清澈的蓝色。

“木灵根?水灵根?”魏清尘收回灵力,更加糊涂了。

两个小气旋初一看,象极了幼儿的灵根。再细看的话,很明显的不是灵根。

但是,他发现它们确实又是在吸收木灵气和水灵气。

更奇怪的是,同样是没有灵根的凡人修行,他记得很清楚,赵宣的丹田里,却没有这样的存在。

副将见状,刚刚突破的喜悦去了一大半,取而代之的是紧张与惶恐,惴惴不安的问道:“魏长老,弟子是哪里不对吗?”

这时,赵宣从外面一溜小跑过来。

“魏长老真的在啊。”他冲魏清尘匆匆一抱拳,打了声招呼,然后对副将说道:“黄队长,门主大人知道你出关了,要亲自给你把脉呢。你速去前院书房。”

“是。”黄队长闻言,也不等魏长老的答复了,直接火急火燎的跑向前院。

“我也去。”魏清尘说着,身形一晃,一个大跨步,飞身而起。转眼,便不见了身影。

赵宣望着他消失的方向,挠了挠头:“这么性急!主公本来也一道召见了你……”

他的脚程比黄队长要快很多。半路上追上了后者,两人一道去了前院书房。

当他领着人走进书房外间,只见魏清尘已经端坐在客位的第一把交椅上,正用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盯着黄队长。

黄队长心里一发慌,果断的同边了。

沈云轻笑,不等两人行礼,从主位上起身,走过来:“你现在很好,没问题。不要紧张。给你把脉,是我们青木派的惯例。以后,不管是谁首次引气入体,出关之后,都是要请脉的。”

黄队长闻言,心里的紧张与不安顿消。

第七八四章 天赋觉醒之说

沈云招呼黄队长在一旁的客位上坐下,替其把脉。

“嗯,是觉醒了木水双类灵根。不错。”不一会儿,他探完脉,又询问了黄队长在闭关室里情形,末了,吩咐道,“去赵长老那里挑一柄衬手的法剑。”

五天前,余莽亲自送来了先前订下的第一批货。其中就包括了三百把上品法器级别的长剑。沈云当众宣布了,往后,弟子们不论是谁,一旦觉醒了天赋,都能免费领到一柄上品法器级别的长剑。并把这项门派福利称为“觉醒奖励”。

但是,剑谱之类的,还是和以前一样,必须用门派贡献点兑换。

黄队长等第一批上岛的新弟子因为盖了新营房,还有指导了后面的第二批新弟子,所以,都积累了近百点贡献点。

真的有“觉醒奖励”!黄队长欢心鼓舞,跟着赵宣一道离开了书房。

待两人走远了,魏清尘再也忍不住,连忙请教:“主公,什么是‘觉醒天赋’?”

有影岛在手,他不用放出神识,也能知晓岛上的一切。之前,他也曾听主公在新弟子们面前提到过觉醒天赋,以及一些从未听说过的,象修为境界的新词儿,只是因为一直对凡人修行持怀疑的态度,再加之,又与主公有约在先,所以,他并没有放在心上,认真思考。

现在事实证明,他的想法是错误的。没有灵根的凡人是真的也能超凡脱俗,步入先天。

老脸被打得“啪啪”作响,但他不以为耻,反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修真之人往往以“贫道”自称。这里的“贫”,并非身家贫寒。而是指“见识贫”。世间相传有三千大道,每一条大道,又有三千小道。与之相比,修行之人,哪怕道行高深,所知也少得可怜。为了警醒自己永远保持对世间大道的求知欲,于是自称“贫道”。所以,真正一心修行的人从来就不会因为见识有限,做出过错误的判断或论断,而恼羞成怒。相反,他们会很高兴。因为又能学到新东西,添长见识了。而这些新东西、新见识,毫无疑问,绝对能助长修为,尤其是提升心境。

沈云素来很高兴与高阶修士讨论自己的新修行境界体系,没有回到主位上,而是顺势在魏清尘的下首坐下,详尽的解释了起来:“我觉得,世间万物都可以修行。人是万灵之长,不够有没有灵根,应该也都是可以修行的。因为是与生俱来的是以,我把这一种能力,称做‘修行天赋’。”

“我还认为,就象每个人的长相不同一样,修行天赋也是因人而异的。有的是显形的,在很小的幼儿阶段,便充分显出来了。比如说,灵根;而绝大多数的人,他的修行天赋是隐性的。必须通过后天的修行,才能渐渐觉醒。这一点,跟灵兽的血脉觉醒,有点儿相近。”

说到灵兽,魏清尘不由点头:“是的。灵兽在血脉觉醒之前,天赋往往都是被限制的……”略作沉吟,又问道,“所以,主公所创的《小***》其实是助凡人觉醒天赋的法门?”

“可以这么说。”沈云笑道,“《小***》是我对天神宗内门五脉基础功法的一个总结,其中,也结合了我的修行经验。不管是有没有灵根,新弟子都能以之为入门基础法门。”

“我看出来了,《小***》是我们宗门的嫡传功法。却没有想到,它竟然结合了五脉之精髓。”魏清尘不由眉开眼笑,向沈云竖起了大拇指,大赞道,“从前在宗门,我有幸听到一位师叔祖讲法。师叔祖云,尽信功法,不如无功法。这句话,我琢磨了差不多两百年,一直都未能完全参透。听了主公方才的一番话,终于明白,言中之真义。由此可以想象,灵根资质之说,也是如此啊。”

沈云观魏清尘上岛之后的种种,察觉出来,这人非常之倔。是以,他没有打算用言语说服之,而是决定用事实和行动,慢慢的改变其内心已根深蒂固之“仙凡”观念。

就是今天,他原本也只是乘热打铁,向其宣讲一下自己的理念。

却没有想到,魏清尘虽然倔,却一点儿也不迂,是个非常通达之人。

于是,他的谈性更甚。接下来,兴致勃勃的聊起了自己的新修行境界体系。

魏清尘听得非常认真。不,确实的来说,他是入了迷。

主公的话很直白、形象,再加上非常详实、丰富的实例,好象是在他面前打开了一扇全新的窗户。听着听着,他以往在修行上的一些问题竟然迎刃而解。同时,他也生成了一些新的疑问。

角斗场是一个很磨练人的性子的所在。在里面熬了两百多年,他年轻时候的锐性与棱角都被打磨得差不多了,性子越来越淡然,行事更是出了名的随性。

但是,他对于道法的执着钻研和探索,却从未因此而有过一丝一毫的改变。

他的态度是一如既往的鲜明。

没有客套,心里有什么疑问,产生了什么质疑,他都第一时间说了出来。

可喜可贺,同时,也让他敬佩不已的是,主公对此持完全欢迎的态度,并没有任何的不悦,总是耐心的详细解答。偶尔被他问住了,主公也是直接说出来,与他一同探讨。

这俨然成了一场论道。

不知不觉之中,外面的天色变暗,夜幕降临;然后,东方吐白,夜色消尽……

“咕噜咕噜……”沈云终于说完了对新修行境界体系的最新领悟。就在这时,他的肚子很应景的叫开来。

心中一动,他讶然道:“我们俩竟然讨论了整整两天两夜!”而且,他还感觉意犹未尽!

魏清尘虽然不是法修,但是,他是元婴修士,对于道法的理解,比云景道长要高深得多。与之论道,真是从未有过之畅快。

魏清尘眨巴眨巴眼睛,直言问道:“主公这是饿了?不该啊。以主公之修为,只是区区两天未进饮食,不至于肠动。”

得了,这位还没有从论道的状态里出来。

沈云是真饿了。那种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感觉。

一下子,谈性全无。

他起身笑道:“我从来没有辟谷。所以,一日三餐都断不得。”

这一点,魏清尘是充分领教过的。主公在角斗场上时,从来都是按三餐准时吃饭。当时,他和郝田都觉得不可思议。

好吧,他现在更觉得不可思议——都元后境了,竟然还不能辟谷!

不过,他总算回过神来了,起身抱拳:“我现在脑子里乱得很。感觉里面有好多东西在碰撞一样。必须马上闭关捋一捋。如此,就暂且失陪了。主公的一番见解,甚是新奇,待我出关,再来继续听主公指教。”说完,也不等沈云应答,象是火烧屁股一样,身形一晃,迫不及待的走了。

“慢走。”沈云也是等不及了,赶紧的从百宝囊里拿出一张大饼,咬了一大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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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八五章 点拔

首个突破的黄队长,是第一队的队长。姓黄,名羽。

第一批上岛的新弟子被按照原来的编制,分成了三个队。原本的三名副将则成了为队长。

黄羽也是副将之一,成为了第一队的队长。

他的突破只是开始。当天,另外两名一同时入闭关室的队长也陆续成功突破,走出了闭关室。

因为当时沈云正与魏清尘在前院书房里论道。赵宣不敢打断,便按照相关流程,先替两人探了脉,将详细的案脉登记在册。然后,再发放觉醒奖励。

另外,三位队长都听从了他的建议,每人消耗三十到四十五点门派贡献点,各自选择了一部合适的剑法。

消息传开,岛上所有的新弟子都倍受鼓舞,劲头更足。

他们不但更加投入的修行,而且做门派任务的热忱更甚。

岛上的气氛空前高涨。

赵宣乘热打铁,及时总结了引导黄羽等三人突破晋级的过程,将相关流程公诸于众。并且,在当天的晚会后,开辟了一场关于空破晋级的讲座。除了他讲解突破时,体内会出现的名种状态,还让黄羽他们三个现身说法。

类似的讲座,是沈家庄的成熟操作。身为长老会的成员,按照相关规定,有主持和参加这种讲座的义务。以前在沈家庄时,他没有少参与。也曾亲自主持过两回。所以,整个讲座进展顺利,新弟子们都明白了,什么情况下会突破。

第二天的下午时分,便有一名新弟子自称即将突破,按照他公布的流程,申请闭关。

按照流程,只要弟子自己申请闭关,且闭关室得空,都会得到批准。但是,赵宣以前有过经验,不少弟子突破心切,时有“假突破”的状态出现,闹出乌龙。再加之,这批新弟子与沈家庄的弟子们相比,更少直接接触修行。他们可以说,之前从来没有过修行的经验。是以,他亲自替这名新弟子把了脉。确定他是真的也要突破了,这才准许其进入闭关室。

把脉前,他坦然的告诉了这名新弟子为什么要替其把脉的原由,并且说,如果不乐意,可以拒绝把脉。

没想到这名新弟子象是吃了一枚定心丸似的,长长的吁了一口气,感激的抱拳道谢:“弟子先前还担心自己会不会出错。有赵长老替弟子把关,弟子能完全放下心来。有劳赵长老替弟子把脉。”说着,主动捋起衣袖。

赵宣从中得到启发,根据石头岛的实际情况,决定在目前阶段里,加入这一环节。当然,具体操作时,要与这回一样,先征询申请者本人的意见。愿意,就替其把脉,并详细记录下来;不愿意,绝不勉强。

两天后,沈云结束了与魏清尘的论道,填饱肚子后,立刻召见赵宣,询问黄羽等人突破后的情况。

赵宣如实以对,说完后,将三人的脉案,以及这两天里,另外两名新弟子进入闭关室之前查到的脉案,一并呈上。

沈云一边翻看着脉案,一边赞许的频频点头。尤其是看完另外四名新弟子的脉案后,盛赞了他新增的这一环节。末了,欣慰的说道:“伯堂行事素来有心。这次来仙山历练之后,初心不改,勤修不缀,行事比先前更加老练。大善!“相比之下,一同出来历练的陈望田他们五个,真是让人失望。

“主公过奖了。”赵宣心里比吃了蜜糖还要甜,坦言道,“主公为我等凡人辟出了一条修行的大道。伯堂心里想着,一定要好好珍惜这样的好机会,努力修行,不负主公全力栽培之大恩。”

不料,沈云却摆摆手,很认真的纠正道:“伯堂此言差矣。到底是为了什么而修行,事关道心,你一定要反复思考,反复提练。未来不可预料。在修行的路上,谁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又要经历些什么呢?在这条路上,能够陪伴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所以,唯有一颗纯粹的道心,才能支持我们走下去。莫让一些似是而非的情感或者对于个人的迷信,扰了我们修行的心志。”

这是他对于修行的新领悟。

以前,他从祖师她老人家的玉简里,以及紫瑛前辈的自叙里,还有世人传言里,不止一次的听到“修行之人必须斩断红尘、绝俗念,绝情灭欲”之类的论断。

老实说,他是不信的。

因为结合他自己的亲自经历,他发现,自己的情感、欲望,从来就没有在修行上拖过后腿。相反,在很多时候,支撑他的,恰好是这些烟火气十足的亲情、友情,以及愿望。

在角斗场里,在血腥而残酷的生死搏斗面前,这些过往对于情感的认知意外的得到了检验和磨砺。

他有了新的领悟——修士也是人,不是象傀儡一样的修行机器。是人就会有感情,有欲望,不可能真正的绝情灭欲。但是,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这颗修行之心必须永远象品质最佳的水晶石一样明亮、纯粹。道心亦会为此而变得更加坚韧。

所以,发现赵宣的认知有些偏颇后,他第一时间指了出来。

赵宣在嘴里反复品咂着,越想越觉得这几句简单的话里,意义深远。不是一时半刻能想明白的。良久,他很认真的再度抱拳:“伯堂受教。往后一定谨记修行的初心,矢志不渝。”

能说出这样的话,也算是赵宣明白了些许。沈云高兴的点头:“修行路上,你我共勉罢。”

接下来,他派了一个新任务:让赵宣领着黄羽等三名最先突破的弟子,驾小船出海,巡视石头岛周边十五里以内的海域。

刚才,他发现,岛周边的“渔船”的数量又增加了不少。并且,这些家伙的胆子也变肥了不少,竟然将活动范围推到了十里之外。

他决定派赵宣带着人过去刷一下存在感。

这次来石头岛前,云景道长特意卜了一卦,强烈建议赵宣从公库里领一只千里眼,有事没事的拿出来看看周边。

虽然主公时常笑话云景道长“神棍”,但是,赵宣的总结是,道长的卦还是挺准的。所以,这次出来,他真的时常用千里眼看周边的情景。

于是,他发现了那些不怀好意的渔船。

想到岛上有守护大阵,而且主公和魏长老对它们的态度都很淡然,所以,他认为极有可能是收拾这些家伙的时机还不够成熟,便一直隐忍着。

哪知这些家伙越来越猖獗。他都快忍不住了。

啊哈,终于要动手了!

赵宣只觉得眼前一亮,响亮的应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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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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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八七章 谋划

三名新弟子之前的议论,提醒了魏清尘。周边海域莫明其妙的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渔船,这事,他早已经察觉,并且一直在关注。

第一批新弟子在来石头岛的路上发生了什么,主公也告知了他。是以,他也很清楚,这些渔船的背后定是有主使的。

只是,青木派在此地基本上没有根基可言,他没有往更深处想。

比如说,主公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息事宁人。

那么,连三名新弟子都意识到对方在图谋什么,想来,主公的算计确实是已得手……魏清尘想到这一点,放下手里的阵盘,起身去了前院书房求见主公。

好吧,他真的是越来越怀疑,主公会不会是真的如新弟子们所言,能卜擅算——主公好象知道了他要来一样,正在窗前煮茶。用的茶饼是他最好的松针雪灵。满室都是他熟悉而喜好的清香。而据他所知,主公好浓茶,对于具体是什么茶叶,却完全不讲究。只要是泡得浓浓的,哪怕是最粗陋的凡茶,主公也是喝得有滋有味。所以,这壶茶肯定又是专门为他而煮的。

“好茶!”魏清尘又不是头一次在主公这里蹭茶了,仍然没有点破,大大方方的在主公的对面坐下来。

简要的道明来意后,他继续说道:“主公,雨前岛的岛主若是真生了窃取功法的心思,肯定不会轻易收手。青木派的名号是早就亮了出去的。我担心,他们会去凡人界查访,继而打沈家庄那边的主意。“

沈云点头:“你和我想到一块去了。我正准备让端木去请你,商量此事呢。”

所以,这案上的松针雪灵确实是特意为我煮的。魏清尘看了一眼“汩汩”冒着热气的茶汤,连忙提醒道:“哎呀,火候到了。“

要说主公哪点不好,那就只能说是这煮茶的手艺了。真是……糟蹋灵茶。

沈云从善如流,顺势将白玉小茶壶让给魏清尘,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意示后者接下来自己动手,嘴里接着说道:“这次出来,原本的计划是筹集一批法器,回去装备弟子们。昨天,阿莽又送来了第二批货。先后两批货加起来,已经足够装备沈家庄的弟子了。而岛上也基本步入正轨。雨前岛那边如果想从沈家庄那边下手,势必会在这边做假相,用少许的人手继续迷惑我们,不会真的动手。所以,我准备这两天就动身,带着道长和陈望田等人回沈家庄。伯堂留下来,帮你打理庶务。余下的第三批尾货,我已跟阿莽说好,让他还是送到石头岛来。到时,烦请你清点一下,帮伯堂入库。他到底是修为有限,眼力有些欠缺。你意下如何?”

果然是早有考虑。魏清尘把玩了一会儿白玉荷花小盏,倒了一盏茶,递过去,笑道:“主公考虑得很周到。不过,我这里有一个想法。”

“请说。”沈云道了谢,接过茶,牛嚼牡丹般的喝了一大口。

顿时,满室的雅意全消。

魏清尘早已习惯,也端起白玉荷花小盏,先在鼻尖闻了闻,再小品一口。享受着满口清香,慢条斯里的说道:“我们这里不是四面环水吗?守护大阵只能覆盖全岛,顾及不到周边的海域。所以,导致阿猫阿狗都能来周边晃荡。我观这批新弟子们久在行伍,身经百战,却不擅水战,打算从中选一些苗子出来,训练一支水师,把周边的海域管起来。至少我们方圆五十里以内的海域要落个清净,不能让人随便进出,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吧。”

沈云大喜,抚掌笑道:“我们又想到一块去了!我一直想要建支水师。只是我对水师了解甚少,一时拿不出个章程来。你是不是已经有了详细的方案?”

魏清尘指着自己的脑袋:“刚刚才想到的。”

之前,他对这两批新弟子一点兴趣也没有,一心想着半年之后,将人都打发了,重新招徒,另起炉灶。怎么可能会想到从中挑选人手,训练水师?

现在完全不同了。

照此情形,他相信,所有的新弟子都是有“修行天赋”的。只要觉醒了天赋,人人都能修行。而有主公教导,他一点儿也不担心新弟子能否觉醒天赋。

既是如此,那么也就用不着再麻里麻烦的重新招徒了。

沈云问道:“方案什么时候能出来?”

魏清尘答道:“明天吧,明天早上,我将方案报给您过目。”

“好。”沈云笑道,“水师之事,就全权交给你了。”

魏清尘心里想着水师,哪里还有心思悠哉游哉的喝茶?便是最爱的松针雪灵喝到嘴里,也跟白开水一样,寡淡无味。他放下玉盏,起身领令告辞:“是。我这就回去准备方案。”

沈云把人喊住:“你把这套茶具带走。”

魏清尘怪不好意思的。这套茶具是下品法器,对他们这种修为境界的来说,算不得什么好东西。但难得是,整套茶具是用一整块上好的白玉雕成,茶壶为荷花状,四只小盏雕成荷花状,每一只都只有牛眼大,形态各异,或舒或卷,上面雕着地露珠更是晶莹剔透,活灵活现。他看着喜欢,所以,刚才没忍住,把玩了一会儿。结果,让主公误会了……

正要推却来着。

这时,沈云已经起身收捡茶具,连同那一小罐松针雪灵茶也一并收了起来:“这罐灵茶是阿莽送给我的。你也知道,我这人好喝茶,但不挑茶,也不懂茶。昨天,他又送来这套茶具,说是一位友人相赠。与这松针雪灵是绝配。我刚才试了试,完全体会不到这里头的好处。宝剑赠英雄,你是懂茶的,都给你。免得明珠暗投,让我糟蹋了这么精致的家什。”

魏清尘也是真心喜欢。再者,这套白玉荷花茶具和松针雪灵荣虽然名贵,但都算不上是宝物。不过是恰好对了他的心头好罢了。一个在角斗场上,能将用命换来的奖励毫不犹豫的送给同伴的人,怎么可能为之玩虚情假意?

“那好。我就多谢主公的美意了。”他乐呵呵的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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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八九章 来去自由

第二天早上,魏清尘果然上交了一份详尽的水师筹建方案。

沈云看罢,觉得可操性很强,当场拍板,令其立刻着手进行,又令赵宣负责从旁协助。

交代完岛上的事务后,他带着端木光放心的离开石头岛,前往半月山庄。

到了客院,他先是见了云景道长,向他说了石头岛的情况。

云景道长听完,也很赞同魏清尘兴水师的方案,笑道:“主公的运道不错。得了魏长老,如虎添翼。”魏长老真是没话说,阵修、元婴境界,并且还懂得兵法。更重要的是,魏长老与主公是同门,对主公忠心耿耿。之前,唯一的不好之处便是,深信资质说,不信凡人也能修行。但是,魏长老很开明,一点儿也不迂腐。看到了凡人修行的可能性之后,立刻改变了态度。于是,唯一的不好之处也没有了。

沈云笑道:“能遇到你和魏长老,我,还有我们青木派的运道想不好,都难。”

云景道长眼底的笑意更深了,连忙说道:“主公过奖了。”

“道长近来是否得空?有别的安排没有?”沈云又问。

云景道长轻捋胡须,神棍气十足:“今天早上,我例行卜了一卦。卦意是,主公近期会回乡。主公如此问我,想来是我这一卦又算中了。”

“没错。道长的卜卦越来越灵验了。”沈云哈哈大笑,“不如道长再算一卦,沈家庄近期有无兵祸。”

不料,云景道长敛了笑,一本正经的说道:“早上的卦象不太好。所以,中午的时候,我又补了一卦。从卦象上看,确实是沈家庄近来有血光之灾。主公,沈家庄那边弟子虽多,但修为都低微,没有真正成气候。我的建议是,事不宜迟,速速回去。我在这边暂且没有什么事,随时都可以与主公一道走。”

解出卦意后,他心里猛的打突,不留意,打碎了手边的茶盏。不是他迷信,而是修行至他这个境界,多少会养出一些直觉。象打碎茶盏这种事,看似是无心之失,但其实是有些内在的因果的。他感觉更不好了,如果不是昨天晚上主公传讯过来,说今天要过来,他绝对是二话不说,直奔石头岛,面谏去了。

沈家庄有难!这是眼下的头等大事。他原本准备回宗门交任务的计划自然暂且推迟。

“那好。我们等会儿就走。”沈云点头应允,又道,“在走之前,我想问一下陈望田他们的想法。他们是想继续留在仙山,还是与我们一道回去。”

在去石头岛之前,将来如何安置陈望田他们五个,他是与云景道长交了底的。是以,后者闻言,简要的禀报了这五人近段时间里的表现。

总的来说,最初的那几天,五人畏于云景道长之威,在这段时间里,比较收敛。但是,云景道长看得出来,五人确实是心散了,没法再静下心来修行。所以,他以品茶为由,跟他们闲聊了几回,向他们透露了一些仙山这边的低阶散修的生存状态。

五人都不相信。因为他们在半月山庄里看到的是,与他们修为差不多的一些低阶管事,日子就过得很安逸。那些小管事手底下有杂役使唤,做完了差事之后,整日里无忧无虑。在他们看来,这就是神仙一般的生活。

云景道长听出来了他们果然是受了有心人的蛊惑。按沈家庄那边的说话是,他们五个是被猪油蒙了心。这会儿,不管他说什么,他们也是不信的。于是,他也懒得再跟他们多费唇舌,言明不许他们五个再出院子。

但是,将人这样关着,也是治标不治本的事。

看在他们都是主公一手带起来的份上,云景道长决定再拉他们一把。他带着五人去周边的几个低阶修士混居的定居点转了转。让他们看看真正的散修是怎么在边界讨生活的。

花了差不多十天的时间,他们在周边转了一小圈。

陈望田等人终于认清了残酷的现实——以他们的修为,又是个完全没有根基的外来人,没有门派护着,他们就是人家砧板上的肉。

云景道长乘热打铁,劝他们收心,继续努力修行。

不想,五人是真的怕了,个个打起了退堂鼓,不敢再呆在仙山这边,只想回凡人界去。

云景道长将这些情况都如实的向沈云汇了报,末了,苦笑道:“过犹不及,是我的错。本想留住他们,却不想帮了倒忙。”

沈云摆手道:“与道长何干?各人有各人的缘法,他们既然去意已决,当尊重他们的决定。”

也就是说,来去自由?云景道长被主公的态度再一次惊到了。在知道,在仙门的任何一个门派里,对于门下弟子的类似行径,都会视为“叛门”。不然的话,他也不会为了五个低阶弟子费如此之大气力。

接下来,沈云单独的召见了陈望田他们。

道长真是一点儿也没有说错他们。不一月,沈云再看他们,发现五人的心态皆发生了根本性的扭转:之前,沈云观他们,觉得只是心思散了而已。而此时,再看他们,却是道心涣散,斗志全无。

从这一点看,他们算不得上是修士了。

罢了,天要落雨,娘要嫁人。且随他们去吧。遂熄了再劝说一二的念头,他只是问道,是否愿意留在仙山。如果愿意怕话,门派里会尽量帮着安置。

果不其然,陈望田他们闻言,个个面现惧色,很坚定的要求回凡人界去。

应该是事先都商量好了的。他们都提出,这次回到凡人界,也没脸再回沈家庄了。反正他们五个都是孤家寡人,在沈家庄里也没有什么牵挂,是以,不如索性回老家去,置办几亩薄田,娶妻生子,安心做个土财主。

“想请求门主大人,准许我等将学到的这身本事,传给子孙。”追随了大人这么多年,他们知道大人的性子,大胆恳求道。

沈云应允了他们,把丑话说在前头:“但有一点,从今往后,你们不能再以青木派的弟子自居。若是我发现你们在外面以青木派的名义招摇撞骗,或者欺压凡人,鱼肉乡邻,绝不轻饶。”

“是。”五人喜出望外,满口应下。

落实了五人的去留,沈云这才带着人,退了客院,离开半月山庄,返回凡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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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九零章 落子无悔

因为边界的守护大阵是禁魔的,所以,端木光要想通过,不但要使用黑云斗篷和面罩,从头到脚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而且还不能使用一丝半点的魔煞之力。不然的话,会被守护大阵绞杀。以他的修为,绝撑不过半刻钟。

这也是这么多年来,端木光明知道,边界有守护大阵隔绝,他只要偷偷回到凡人界,明密使便再也休想寻到他,却一直都不敢付诸实际的最主要原因所在。

昨晚,得到通知后,端木光将这一情况,如实禀报了沈云。

“守护大阵还有这等作用?”后者真的是头一次听说。

当初,他过守护大阵时,并没有听云景道长提及这一茬。

转念一想,又瞬间想通了此中的缘由——云景道长至今不知道他得了《心魔传承》,体内有煞气。自然不会想到要提醒他一二。

说来也是幸运,因为来的时候,带了赵宣他们,所以,他们一直都是坐云景道长的飞船代步。若是他独自一人来仙山……想到这里,他不禁打了一个哆嗦。守护大阵有多玄妙、磅礴,他是亲眼见证过的。一旦激发了守护大阵,被它全力绞杀,这后果也是现在的他无法承担的。

端木光听出来,大人是头一次知晓守护大阵禁魔,险些惊落一双眼珠子:“大大人,您先前不是从守护大阵里过来的?”心思电思,他旋即明白过来,呈恍然大悟状,“我知道了。守护大阵有漏洞……”

那亮晶晶的小眼睛里,敬佩与崇拜瞬间溢满,淌得满脸都是。

不愧是大人!竟然知道守护大阵的漏洞。而他在仙山里费尽心思,打听了这么多年,却连点风声都没有探到。

同时,也高兴不已。

唯一的一次过守护大阵,是他被明密使选中,从密府带到仙山来。那时,因为他的修为太低,即便是黑云斗篷和面罩也不能完全护住他,所以,他全程被明密使当成灵宠塞进了灵兽袋里。

灵兽袋里……简直成了他这一辈子的恶梦!

还好,他筑基了,魔力内敛了许多,再加上黑云斗篷和面罩的遮掩,只要不动用体内的魔煞之气,就能骗过守护大阵。无须再象当年一样,躲进灵宠袋里。

“有什么漏洞?”沈云摇头,“我不知道。”

端木光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怎么可能!大人明明是尊贵的魔族……他使劲的甩了甩头:“那您,您是怎么从凡人界过来的?”

“就是坐道长的飞船过来的。”沈云答道,“当时,我站在船头,只顾着欣赏守护大阵和虚空,没有注意到其中有没有禁魔阵。”

太不可思议了!端木光使劲的挠头:“难道守护大阵也是认血统的?”血统高贵的魔族大人,不在被禁的行列。只有他们这些魔修,才是被绞杀的对象?

想到这里,他心里血泪成河——呜呜呜,魔修的命太悲摧了,不人不魔的,两边都不待见。

还是青木派最好。自出生记事以来,只有在青木派的这段时间,他才过得有滋有味,活得象个人。

沈云看了他一眼,脸上泛起一丝笑意。端木与当初刚来时,完全象是换了一个人。那时的他,全身上下都透着阴冷之气,说话做事都是个混不吝的,除了会喘气,真的跟一具行尸走肉没两样。哪象现在这般,会说会笑,知冷知热,身上的烟火气越来越浓。这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嘛。

他很高兴看到端木光身上发生的转变。这样的魔修,与修真之士的差别,仅仅在于功法等方面的不同,完全可以与凡人和修真之士和平相处。

“那你还想不想随我们一道回沈家庄?”他问道。

端木光很喜欢大人用的这个“回”字。一种回家的感觉油然而生。不假思索,他使劲的点头,响亮的应道:“回,当然要回去。我一直想回去看看我们青木派的总部。”怕大人担心自己的安危,连忙将胸口拍得噼叭作响,“我用上黑云斗篷和面罩,不动用煞气,保证毫发无伤的通过守护大阵。”

好吧,即便这一回还是要呆在灵兽袋里过守护大阵,他也甘之如饴,无怨无悔。

因为这次他是回家!

于是,沈云安排了他与云景道长轮流驾船。到了守护大阵的边缘,一行人换上了云景道长的飞船。而端木光全副武装,盘腿坐在船的中段,比影子还要安静。

陈望田他们五个都知晓端木光的魔修身份,平时都是对他敬而远之,见状,更不敢靠近。再加上,归乡的请求得到了门主大人的批准,此时,他们满门心思都想着回到老家后如何置办田宅,娶妻生子,从此,美美的做一个土财主,根本就分不出心思来琢磨端木光的反常。

沈云因为端木光的提醒,存了心思察看守护大阵里的禁魔阵。因为怕触发守护大阵,他也不敢动用道力。所以,这一路上,他只是隐约看出一些蛛丝马迹。

不过,就是这一些蛛丝马迹,也是大大的收获,足够他琢磨一段时间了。

他寻思着,等解决了与雨前岛的麻烦,空出手来,定要约上魏清尘,与之游一游守护大阵。石头岛就在守护大阵的边缘,便利得很。而他有魏清尘这个元婴境界的阵修大能在一旁指点,想来收获会更大。

半夜时分,飞船出了守护大阵,来到东海上。

立时,陈望田等人感觉到周边的灵气淡薄、斑驳了不止一点点。附带着,似乎周边的空气都变得腥臭无比。

五人只觉得胃里猛然抽动,一时没忍住,扒着飞船的边缘,难受的干呕起来。

在仙山呆了近两个月,沈云都已经习惯了那边浓郁而精纯的灵气,更何况他们五个觉醒的是近灵根天赋。对灵气的变化,更加敏感。

但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怨不得旁人。

沈云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接连说出两个穴位。

陈望田他们追随了他多年,立刻明白其中的意思,连忙打起精神,封住这两处穴位。

立竿见影。五人感觉好受多了,不再干呕。

可是,五人却完全高兴不起来,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一次封穴,时效最多是两个时辰……

“大人,我们以后是不是要一直封住这两个穴位?”陈望田第一次后悔了。可惜,落子无悔。离开门派,不是儿戏,哪容得他们翻来覆去?

沈云不知道。因为他对于灵气的依赖不大,眼下并没有不适之感。

端木光也有感觉。不过,他那纯粹是因为离开了守护大阵,好比悬在头顶的利剑终于被撤下来了。他是轻松愉快的感觉。

云景道长见状,在一旁温声答道:“那倒不用。习惯了,就好了。”

陈望田等人的脸色明显得好看多了。

第七九一章 分兵

守护大阵除了禁魔,还能阻隔寻常的传讯符。所以,沈云自从到了仙山之后,一直没有与沈家庄联络。待出了大阵,他先给齐伯传讯,告诉他自己的行程,以及询问沈家庄的近况。

大约一刻钟之后,齐伯的回讯到了。

他很激动,也很高兴,以至于声音有些微微发抖,简要的报告了庄子里的近况。

总而言之,庄子里一切正常。

夏收刚刚结束,又是一场大丰收。

下午的时候,十里八乡的乡老们齐聚问事堂,说要每家每户凑半斗新谷,在各村轮流唱大戏,好好的热闹热闹。看“神仙大人”同意与否。

收到问事堂的报告后,齐伯召集在家的几位长老商议了一下。大家都觉得大丰收的庆祝一下,没什么问题,一致通过了。

齐伯很高兴的告诉沈云:云哥儿,算算脚程,你们回来,就能看大戏了。

沈云听完,扬落手里的灰烬,与云景道长分析道:“看来,他们也是刚刚起意,还没能打探到庄子那边。”

云景道长很是赞同,颌首说道:“我们的门派现在名声不显,尤其是菱洲与东海相隔数千里。在东海这边,知道青木派这个名号的更少。他们一般是在东海周边活动,很少去内陆。所以,要想打探到沈家庄,非费一番气力不可。”说罢,放眼夜雾迷离的海面,提议道,“眼下的情形是,他们在明,我们在暗。我的想法是,与其让他们找到菱洲去,祸害沈家庄和乡邻们,不如我们兵分两路,一路按原计划赶回沈家庄,加强防备;第二路留在这里暗中察访,把他们找出来。”

赶回沈家庄,加紧防备,以抵抗雨前岛的进犯,在他看来,那是下下之策,属于情非得已。

最好的局面当然是不在自己的地盘上动手。如此一来,既消灭了来犯的敌人,又不会打坏自己家里的瓶瓶罐罐。

而眼下,时间上完全来得及。

“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沈云笑着拿出一卷地图,在面前的四脚矮案上平展开来,“我也有此意。所以,昨天找黄羽他们三人询问东海这边的情况。没想到,黄羽他们几个竟然收集到了东海这边的详尽地图。来,道长,我们一起合议合议,从哪里下手。”

云景道长也不禁笑了,心道:就知道会这样。

旁人行事,走一步,看三步,已是难得。但主公行事,却更加高瞻远瞩,往往是走一步,看十步。他甚至怀疑,主公早就有了一个计划。如何收拾雨前岛上的那帮人贩子,仅仅是这个计划里的一步棋。

至于主公的边界计划到底是什么,他现在还揣摸不出来。不过,这个计划要达到的目的,他倒是能猜测一二。如果计划成功了,想来青木派的五部也已成功迁进了仙山的边界。

其实,昨晚,得到这张地图后,沈云还问了黄羽他们三个很多问题。黄羽他们三个带着两百多号人,隐姓埋名,分散在东海之滨,滞留了两年多,对周边的地形地貌、风土人情等,可以说是相当了解。

沈云从他们那里得到了很多有用的情报。比如说,人贩子是从哪里接应他们,这些地方周边有哪些有影响力的势力等等。

仔细的分析了这些情报后,他精心挑选出来了三个地方。在这些地方,他觉得最有可能找到雨前岛的那些人贩子。

在地图上圈出这三个地方后,沈云抬头问道:“道长去过这三个地方吗?”

云景道长摇头:“我很少到凡人界这边来。每次过来,都是带着任务,总是匆匆而过,从未驻足停留过。对这三处的地名都是头次知晓。其他的,更是完全不知。”

于是,沈云将自己从黄羽他们那里知道的这三处的情况,一五一十的详尽告知。

听到这里,云景道长已然猜出了主公的意图:主公也是想着兵分两路。一路是,主公自己带着陈望田他们,赶回沈家庄;另一路,估计是将端木留下来,帮衬着他,在这一带寻找雨前岛的人贩子。

端木潜伏仙山数十年,做惯了暗探,是个老手。更难得的是,与雨前岛的人贩子打过几次交道;而他的战力不济,独自一人挑不起防卫沈家庄的大任,又做得来这种寻访的事。本来,他对这一带一点儿也不熟悉,很难在短时间里上手。不过,如果有端木帮衬着,应该不难。

这些,他能考虑到,主公肯定也不难想到。显然,这是最好的安排。

思及此,他听得格外认真。

而沈云讲完后,果然如他所料,道出了分兵的安排:“我实在是放心不下沈家庄,准备连夜赶回去。寻访他们的重任,只能交给道长了。道长有什么想法和要求,尽管提出来。”

云景道长直接说道:“端木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又去过雨前岛,知道一些他们的情况,主公把他留下来帮我吧。我装成云游的道士在明,他在暗,我们俩配合着,更好行事。”

端木有多想去沈家庄,表现得再明显不过。他又不是瞎子,岂能不知?所以,这个丑,他来做好了。

端木光正在船尾驾船。他本来就是说给端木光听的,自然声音不会小。此话一出,端木光听得真真切切,明显的愣了一下。

就是陈望田他们五个也听得非常清楚,不由齐齐看向船尾的端木光,眼里充满了询问——发生什么事了?

驾御飞船,用的就是御剑术。并不需要端木光时时刻刻守在船尾。

沈云向端木光招招手:“端木,你过来。”

“是。”端木光快步走到矮案前,抱拳行礼,“大人,请吩咐。”

沈云简要说出安排,问道:“你可愿意协助道长,寻访雨前岛之人?”

端木光没有犹豫,爽朗干脆的应下:“是,大人。”沈家庄就在那里,什么时候都能回去。既然道长如此看重他,主动向大人请求,他哪能拒绝?

“那行,就这么定了。”沈云愉快的拍板。

云景道长与端木光齐声称是。

陈望田他们五个又不笨,听出了个大概——估计是大人他们在边界招惹了麻烦,现在人家要寻上门去了。大人这是在布置应对之策呢。

啊呀呀,修行真的是太危险了!

仙山那边的人,手段狠毒得很。哪是轻易招惹得起的?

五人很有默契的相对一视,眼中的去意更决。<

第七九二章 最后的情义

前面便是东海岸了。端木光按照沈云的吩咐,在一处僻静的崖石旁,降下飞船。

“往前走,翻过两座山,就是东宁城。我们在这里分开,各自行动。”沈云说道。东宁城是他圈出来的那三处地方之一。三处地方,属东宁城离海岸最近。

“是。”云景道长和端木得令。两人很快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之中。

崖石旁,只剩下沈云和陈望田他们五个。

“你们要不要先随我一道回沈家庄,取走你们留在庄子里的私人物品?”沈云问他们五个。

其余四人还在犹豫,陈望田抢先说道:“大人,不用了。之前离开时,我以为能留在仙山,所以,身家都带在身上,庄子里只剩下一个空床铺。没什么私人物品可取。”

其实,他还有差不多二十点贡献点没有兑换。但是,他不打算回去兑换了。

一来,贡献值只能兑换功法、法器和丹药之类的。他这都决定离开青木派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兑换;二来,那点子贡献值不多,也兑换不到值钱的宝贝;最主要的是,有厉害人物要去沈家庄踢场子,并且还不是一般的厉害人物,连门主大人都不安心,要星夜赶回去!如果说先前,他还有些犹豫,那么,现在是铁了心早早的离开。若是为了那一点点贡献值,搭上性命,岂不冤枉?

其余四人被他点醒,也一个个摆手说,没有私人物品可取,不用回庄子。

陈望田向其他四人使了个眼色,哈腰打拱作揖的笑道:“大人,这里很安全。您事多,我就不打扰您了,在这里与您道声别。多谢您这么多年来的照顾与栽培。待回到家乡,我一定给您立长生牌,四季供奉不断。”

其余四人也不甘落后,不要钱的说着好话儿。

他们四个不过是凝霞境的修为,沈云的修为远远高过他们,即便没有《心魔传承》,也能看穿四人的心思。见状,没有再说什么。

趋吉避凶是人之本能,本无可厚非。况且,到底是自己从仙都带出来的,沈云本着最后的情义,从百宝囊里取出十锭金元宝,一人给了两个,说道:“你们从仙都千里迢迢跟到菱洲,屡次跟着我赤手空拳的打开局面。这些年里,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这是青木派给你们的安家费。此一别,你们各自珍重。切记,你们以后不得以青木派的名义或者青木派弟子的身份在外面招摇撞骗,为非做歹。不然的话,只要青木派知晓了,即便是隔着千山万水,也会找上门来,清理门户。”

两个金元宝,金灿灿的,实沉实沉,少说也有十两一个。如果是用贡献点兑换的话,要上百点呢。陈望田等人没想到还有这等好事,真是喜出望外。

五人眉开眼笑的手捧金元宝,连声应道:“是是是,我等一定牢记大人的教诲,回到家乡,安分守己,不给门里抹黑。”青木派一到仙山,就得罪了那么厉害的人物。他们躲都不躲不及,哪里还敢向外透出自己曾经也是青木派弟子的身份?所以,他们一定会瞒得死死的,将来在老婆孩子都不会透出一丝半点口风。

沈云最后看了五人一眼,微微颌首:“记住你们今晚说的话。”

“是。”五人收了金元宝,最后行了一个正式的道礼,“大人,我等告辞。”

沈云受了他们的礼,挥一挥手,身形一晃,跳上飞剑,化成一道五色的遁光,转眼间,划过黑沉沉的夜空,消失在迷离的天际线里。

“真走了!”陈望田将一只手搭在额前,很认真的看了一会儿,方如释重负的抹了一把额头,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

“老陈,你准备什么时候回老家去?”一人笑嘻嘻的问道。

陈望田很认真的答道:“当然是马上就走啊。我出来有十五年了,离开仙都前,碰到一个老乡,说家里的老母亲和兄长都还在。先前是没本事没能耐,心有余而力不足。现在呀,我恨不得马上生出一双翅膀来,飞回家去,好好孝敬老母亲呢。”说到这里,他向四人抱了一圈拳,“哥几个,对不住,我这就走了。以后,哥几个得空,来我家做客,别的不说,热饭热菜管饱。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四人笑嘻嘻的与他道别。

陈望田麻溜的钻进了迷茫的夜雾里。

“咦,不对啊。”其中一人回过神来,“我怎么记得,他曾经跟我说过,家里闹饥荒出来的,一家老小都饿死了,只剩下他一个人逃了出来。当时,我还很同情的,说他身世可怜呢。怎么这会儿老母亲和兄长又活过来了?”

“哧——”有人笑了,“那边的饭菜太清淡,连肉都没有这边的肥厚。这小子在庄子里大块的吃肉吃滑了嘴,他早就受不了了。我们跟上去看。他肯定也是去东宁城里。先找个馆子,点上一桌好酒好菜,胡吃海喝一翻,再想别的事。”

“什么人哪!还怕我们跟着他吃白食不成?”有人愤然。

另外一人说道:“不止是吃白食这么简单。我们五个人里,他的修为最高,也数他脑瓜子最好使。这是怕我们拖他后腿,耽误他发财呢。”

“哎呀呀,真是画龙画虎难画骨。不说他了。”有人不屑的挥挥手,“兄弟几个,接下来你们有什么安排啊?”

没人响应“跟上去”,各自说着归家心切:

“我是真要回家乡。归心似箭。反正现在不困,所以,哥几个若是没有什么事,我准备马上动身。”

“我也是。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出来这么些年了,还是早些回去的好。”

“那我也赶紧回家得了……”

四人在崖石边抱拳道别,也不问对方的家乡在何处,顺不顺路,分成四路,各奔东西。

殊不知,沈云飞出三四十里后,在一个偏避的小山头停了一下,一直暗中察看他们五个。

不难看出五人都老成得很,对身边之人防范得很,连同路都不敢。不过,也没人起坏心,而是匆匆分散开来,各走各的。

后面这一点,总算让他找回一点颜面。

刚才有一人说的话,他非常赞同——画龙画虎难画骨!

纵使他有《心魔传承》,能看透人的心思,也不是万能的。

因为人心易变!

之前,他真的没有看出来,这五个是这种德性。在庄子里,这五人是真的品性纯良,心志坚韧。奈何他们迷失了本心……

还好发现的早,没有给青木派造成任何损失。

摇了摇头,他重新祭出飞剑,星夜赶往沈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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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第七九三章 齐伯的烦心事

沈云回到沈家庄时,天色还未亮。庄子里静悄悄的,除了巡防、值夜的弟子们,人们仍在沉睡之中。

他临时起意,在庄子里察看了一圈。

很好。巡防严谨认真;防火做得一丝不苟;各院子井井有条,干净清爽。与他在的时候,一个样。

沈云满意的回到主院。

院门紧闭,没有上锁。从里面传来阵阵鼾声。

很熟悉,是齐伯的声音。

不用说,定是齐伯接到传讯符,与往常一样,连夜住了进来,等他。

沈云笑了笑,轻轻的推开门,走进院子里。

果然,东厢房里,一灯如豆,暖暖的,在黑夜里显得格外亮眼。

而鼾声正是从那屋里传出来的。

院子里明显是刚刚清扫过。东厢房门廊下的台阶之上,水渍尚未完全干透。

看来,齐伯是接到传讯符后,后半夜都是挑灯收拾院子,睡下没多久。

沈云不想搅了他的觉,脚步放得更轻,轻手轻脚的去了正屋。

屋里窗明几亮,纤尘不染,弥漫着淡淡的红珠草茶的香味儿。

沈云心中一动,快步走到主位前。

旁边的高几上,与他在时一样,摆着一只白瓷圆肚大茶壶和两只同样材质的茶碗。

他伸手轻轻碰了碰了茶壶的胖圆肚儿。

果然还有些烫手。

这是齐伯担心他夜里回家来,没口热茶喝,所以,早早的按照他的习惯,给烧了一大壶。

知我者,齐伯也。先前不觉得,现在看到这壶热茶,真的有点儿口渴了。

不知不觉之中,沈云的两只嘴角咧得高高的。

因为能夜视,再者,点灯的话,十之八九会惊动在东厢房睡觉的齐伯,所以,他没有点灯,给自己倒了满满的一碗热茶,咕噜咕噜的喝了个底朝天。

沈云一抹嘴巴,放下茶碗,顿时全身都暖洋洋的,倦意全无,心道:回家的感觉,真好!

这时,东方的天边隐隐的现出一道亮光。

天快亮了。

沈云索性回到里间,在窗前的矮榻上盘腿坐下,开始练功。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天色渐亮。齐伯与往常一样,头一个起来。

一出屋子,他看到正房大门敞开,现出深蓝色的布门帘,便知道云哥儿已经回来了。

云哥儿常说,一天之计,在于晨,总是教导弟子们,清晨是一天之中,练功的最好时机。而云哥儿自己一直都是身体力行的。所以,这会儿,云哥儿肯定在里间练功。

齐伯放轻了脚步,眉开眼笑的又回到东厢房里,也开始练功。

走完一遍功法后,他复又出屋来。这时,正屋那边还是静悄悄的。他轻手轻脚的走进小厨房,生火做早饭。

待粟米粥煮得粘稠,香甜的味道飘满主院,正房那边传来了洗漱的声音。

齐伯连忙撤掉灶火,擦干净双手,出了小厨房。

而此时,沈云洗漱完毕,掀起深蓝色的布门帘,自正房里出来。

“早啊,齐伯。”他笑眯眯的打着招呼,“今早吃什么?唔,我闻到了粟米粥的味道。”

齐伯笑眯了眼,迎上去:“阿花前两天闭关,说是要突破凝霞境。还没出关呢。所以,今天早上,云哥儿先将就着用点栗米粥和咸菜饼子。这两样养肠胃,云哥儿刚赶远路回来,吃着也适宜。”

“好,听您的。”

于是,齐伯转身回到厨房里,端早饭。

而沈云则从正房里帮了一张小桌子出来,放在正房的门廊上。

饭菜上桌,两人在门廊上盘腿而坐,就着粟米粥吃咸菜面饼,唠起了八卦。

沈云问道:“阿花姐也要突破凝霞境了。这下罗叔和罗婶可以放心了,不会再逼着她找婆家了吧?”

因为阿花姐觉醒的天赋是土灵之力,走的是类似于体修的路子。对于一个大姑娘来说,炼体是件很反世俗观念的事情。更重要的是,土灵之力的天赋修行最是艰难。在明堂境可能会停留很久。一想到女儿年岁本来就不小了,偏偏还很有可能将来会练得全身都是鼓鼓囊囊的肌肉疙瘩,却迟迟不能突破凝霞境,罗叔罗婶愁得肠子都打结了——那样的话,女儿还嫁不嫁人呐!

所以,是让女儿继续修行,还是,见好就收,早早的收手,找个好后生成亲,夫妻两个纠结得很。

而阿花姐却铁了心的要继续修行。为此,不惜差点与父母吵翻脸。

后来,还是齐伯在中间调和,劝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协议。即,如果阿花姐能够在一年内突破凝霞境,那么,罗叔罗婶就继续支持她修行。婚姻之事,全凭阿花姐自己做主,罗叔罗婶不再干涉;反过来,如果一年后,阿花姐未能突破凝霞境,那么,就老老实实听罗叔罗婶的安排,先嫁人,再说继续修行之事。

事情发生之时,沈云在外面。等他回来时,双方已达成协议,正式的各自对天发了誓。

那时,罗叔他们一家三口都已是明堂境的修为境界,相当于传统修行境界体系里的先天境。也就是说,他们三个都是真正的修士了。

修士启誓是件很严肃的事情,如有违誓,是真的会遭天谴的。

所以,沈云也无可奈何。

修行难。女子修行,更是难上加难。他同情之余,只能多多指点阿花姐,帮她改进炼体的方案。

同时,他也希望,通过阿花姐的成功,改变门内弟子们对于体修,还有女子修行的很多错误观念。

阿花姐很给力。这不,仅用了半年多的时间,就要突破凝霞境了。

沈云打心底里为她感到高兴和骄傲。

齐伯做为中间人,也是高兴得很,使劲的点头:“老罗他们两口子在阿花进闭关室之前就说了,他们说话算数,绝不反悔,让阿花全心全意的突破。”

“那就好。”沈云咬了一大口面饼,不住的点头。

齐伯想起一事,不由叹了一口气:“阿花的事情是圆满解决了。我这里又有了一件烦心的事儿。”

“什么事?”沈云很是意外。以他的修为,庄子里的事,只要一回来,呆上一个早上,不要人汇报,便能知道的八九不离十。他怎么一点儿也没有感觉到齐伯新添了什么烦心事儿呢?

“就是女娃娃大了,心思难猜喽。”齐伯摇头晃脑,“上上个月,也就是您离开之后的两天,思恩丫头闭关。两天之后出关,成功的突破了明堂境。”

“我看她修为境界挺稳妥的,恰好有一趟外出的任务,寻思着叫她出去历练一回。毕竟她也长大了,又突破了明堂境,老闷在后院里,对她的修行一点好处也没有。”

“结果,这丫头说什么都不肯领这个任务。连其他任务也不肯领。我问她原由,她却只知道跟我抹眼泪儿。然后,我想着老婆子把她当闺女一样的看待,应该问得出个所以然来。还是不行。旺子在外面做任务,要到年底才能回来。不然的话,他们姐弟俩也好把话说透了。”

“反正,我是拿恩恩丫头没一点办法了。都快俩月了,这丫头还是和以前一样,二门不迈,大门不出的。整日里,除了练功和打理家务,就是做点针线活,养养花儿。全庄子里都找不出第二个这样的女修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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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九四章 齐伯想通了

“思恩丫头?”沈云转了一圈心思,脑海里才浮现出一道人影来。

不是他记性消退了。而是,他脑子里想着的不是修行,便是凡人修行的大业与青木派的事务,实在是顾不上别的。再者,这个王思恩正如齐伯所言,平时安安静静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存在感极弱。一时之间,他真的很难将名字与人对上。

齐伯提到的这个“思恩丫头”,姓王。原名不叫这个。她原本是王长老庄子上庄头的女儿。那时,还是在仙都的时候,王长老也还没有成王长老,是王坊主。

王坊主说在他家祖传的庄子里曾刨出来灵石。沈云猜测有可能是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里提到过的“灵石矿”。于是,抽了个空,与王坊主两个悄悄的去了那庄子里。

结果,庄子底下没有灵石矿,有的只是已故天神宗五大内门长老之一、云松子前辈之墓。

除此之外,沈云还发现了陪陵。他从陪陵里出来后,那个小山包就塌了。

庄子里的人误以为是地震,半夜里,老老少少的都逃出屋子,到庄子里的晒谷场上躲避。

那时的夜里已经很冷了。沈云见庄子里的小家伙们在冰冷的夜风里簌簌发抖,便将庄子里款待他的火盆和糕点都让给了十岁以下的小孩子们。

总共才三碟绿豆糕,每一块都是小小的。小孩子们分下去后,每人刚好四块。

小孩子们平时难得吃上这样的零嘴,拿在手里,舍不得吃。

但所有的小孩子里,唯有当时不过三四岁的旺子大胆的向沈云提出来,能不能与姐姐一起分吃赏下来的糕点。

得到许可后,旺子欢喜的跑进人群里,找到姐姐。姐弟俩你让我,我让你,让沈云不由想起了失散多年的九姐,再看到旺子的姐姐也是一个十岁出头的小丫头,衣裳单薄,于是,让王庄头将这对姐弟都领到火盆边来。

巧得很,这双姐弟就是王庄头的儿女。王庄头感激之极。

第二天,沈云离开了王家庄,便将这件事忘到了九霄云外。

不想,数月之后,王坊主将这对姐弟,以及他们俩的身契献给沈云。说是已经调教好了,给他做个端茶倒水的丫环和小厮。

沈云哪里需要丫环、小厮服侍?本来是打算拒绝的。不过,转念又一想,这对姐弟被拒之后,最大的可能是回到庄子里去。庄子里是个什么生存状态?他亲自去看过的。王兴旺是个男娃娃,处境可能会相对好一些,但是,他姐姐被这样退回去,处境就很堪忧了。

沈云不由又想到了自己苦命的九姐。心一软,将姐弟俩都留了下来,分别交给齐妈和丁叔带着。这样,等姐弟俩将来长大了,成为了自食其力的人,再还给他们身契,让他们离开。

他身边的齐伯齐妈,还有丁叔,膝下都是无一儿半女。三人待姐弟俩有如己出。而姐弟俩也很懂事、乖巧,很快得到了所有人的喜欢。

看着他们其乐融融,沈云也完全放下心来,真正接受了姐弟俩的存在。

没两年,顺王看上了他们的身家。沈云那时势弱,自知敌不过,再者,他也在菱洲这边置办了田产,早有离开之心,于是,计划带着三条街的街坊们举家避走菱洲。

他不准备带走王兴旺姐弟俩。因为王坊主将王家庄以半卖半送的方式卖给了王庄头。王兴旺姐弟两个今非昔比,回去后,就是小姐和少爷,相信都会有一个好前程。

而王庄头也是欢天喜地的来接一双儿女。

但是,不知道他们见面后说了些什么,总之,王兴旺姐弟俩放着小姐、少爷不做,铁了心要跟着大家一起南下。

再加上齐伯齐妈和丁叔他们三个也是真的跟他们俩处出了感情,舍不下,在一旁帮忙说好话。

是以,沈云没有再坚持,同意了王兴旺姐弟俩也南下。

真是皆大欢喜。齐伯齐妈甚至收了了王兴旺的姐姐做干女儿。而“思恩”这个名字,就是齐伯夫妇两个给王兴旺的姐姐取的新名字。

到了沈家庄后,沈云更忙了,而这双姐弟又没被安排在主院,所以,他也只是偶尔听齐伯象现在这样说一说姐弟俩的情况。

一直以来,齐伯对王思恩都是赞不绝口的,从未在他面前说过小姑娘半个不好的字。

象今天这样,一提起小姑娘来,就忍不住唉声叹气、摇头晃脑,还是头一回。

听完了齐伯的吐槽,沈云不以为然的笑着安慰道:“思恩丫头不是一直都是个安静的性子吗?我小时候看戏,戏文里的小姐都是安安静静的,一出场,不是坐在那凳子上绣花,就是玩手绢儿。说起来,思恩丫头如果不是跟我们南下,而是回到家里,她就是正儿八经的小姐。兴许是她跟着齐妈出去看了几场戏,这是在学小姐的作派呢。”

齐伯听得一愣一愣的:“可是,她已经突破了明堂境,是个真正的修士了呀!”

“是否是修士,从来都不是看修为境界的,而是看心志。”沈云咬了一口咸菜面饼,轻轻摇头,“象陈望田他们五个,都突破了凝霞境,结果去了一趟仙山,修行之心便完全瓦解了。跟我说,只想回老家去做个土财主。”

齐伯还不知道陈望田他们五个已经离开青木派的事,闻言,气得老脸涨得通红,额头上青筋暴起:“他们真敢啊!当年,没有您,他们一辈子都是被人踩在脚底下的死奴才!他们人呢?在哪里?看我不大耳刮子扇死他们!”

沈云摆手:“我已经同意了。”接着,简要的道出遣散陈望田他们五个的始末。末了,又道,“这人哪,往往是日子好过了,心思就活了,也多了。想来门里有不少弟子也与陈望田他们一样,生了回家的心思。这也是人之常情。反过来,他们继续留在门里,对我们青木派没有半点益处。这次回来,我准备遣散一部分弟子。就按陈望田他们的前例,也每人发放十两黄金的安家费。”

“这么多?”齐伯感觉心在滴血,“叫我说,一个子儿也不能给这些白眼狼!”

沈云答道:“庄子里能有今天,他们也是出了大力的。之前,我让伯堂大致算了一下庄子里现在的家业。这十两黄金是他们应得的。我等修行之人做事,不欠因果。算是与他们两清了吧。”

听到后面这句话,齐伯完全没意见了。转念一想,他恍然大悟:“您说,思恩丫头会不会也是想回家去做大小姐了?”

“不知道。”沈云笑道,“我这些年总共才看到过她几回?戏文里说,女大十八变,我现在连她生得是圆是方都不知道了,哪里猜得到她的花花心思?”更何况,他也根本不想猜。

齐伯被他的大实话给逗笑了:“鬼话!明明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漂亮’。到了您这儿,怎的跟木桩子似的,只剩下圆和方两样了?不过,您说的全在理。得了,我也不乱猜了。总之,随缘吧。思恩丫头若是真存了回家的心思,我就和老婆子送她一副嫁妆,也不枉她给我们老两口做了这么些年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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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九五章 不喜欢

沈云想精减门内弟子,不是临时起意,而是发觉陈望田他们五个心思生变,就有了想法。后来,他很明确的不给陈望田等五人办理身份令牌,那时已经拿定主意要精减一批弟子了。

一顿早饭吃完,齐伯已经从他那里领令:召集长老会临时会议,商议遣散部分弟子的具体事宜。

大体的要求,以及安置费等,沈云以陈望田他们五个为先例,可以说是给了长老会一个很明确的模版。而长老会的任务是,将遣散制度化、常规化。

之前,云景道长带着长老会,成功的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所以,长老会在这方面的操作体系已经非常纯熟了。沈云放心得很。将任务派出去后,他没有公开露面,全心全意只做两件事:一是,整理本次仙山之行;二是,暗中密切注意周的动静,严防雨前岛的人暗中渗透。

是以,除了长老会,没人知道他已经回来了,人就呆在主院里。

沈云整理本次仙山之行的法门与以往一样,先是翻看前些时候记录下来的修行手札。

他并不是每天都写手札的,也不是事无巨细,一一记录。而是当心里有了什么想法或者所悟,才记录下来。故而,他的修行手札写得非常之混乱,里面是大片大片的空白,旁边胡乱的写了一些零星、散乱的句子。有时候因为实在是太忙了,记下来的只是一些关键词,甚至是只有他才看得懂的特殊记号。

如此一来,于他来说,整理行程,就等于是整理、补充修行手札。

根据那些看似凌乱的语句和记号,沈云一边回忆,一边在空白处补写事件的详细经过。写完了,等于将事情又从头到尾的捋了一遍。若又有新的感想或所悟,则在末尾处以“又以为”开头,写出来。以此与之前的区分开来。

看似很麻烦,其实,实践证明,效果非常之好。至少沈云觉得,这种方法很适合自己。往往将修行手札补全之后,他都会得出新的感悟,或者,将一些象白驹过隙的念头生成有价值、有意义的东西。比如说,他自己的修行境界体系,可以说就是这样一点一点的“整理”出来的。

当然,也不可能整天整天的补充修行手札。

一来,这是一项非常非常费脑油、耗道力的事情。以沈云现在的修为境界,往往个把时辰左右,他的道力便会消耗至警戒线水平。这时,他不得不停下来,运转功法,练功恢复道力;

二来,此次回来,他还要很重要的事情,也容不得他整日里象闭关一样的整理手札。待道力恢复之后,沈云会铺开道力,先看一看庄子里的情况,然后,再将道力抽凝成数十细丝,扫视周边的十里八乡,看看有无行踪可疑之人进出。

他的关注范围比往常要广得多,几乎覆盖了整个春望县。

春望县不是一个小县,超过了他的正常道力覆盖范围三四倍之多。是以,他甚是吃力。每一次巡视,道力都消耗得特别快。刚开始时,不到一刻钟,道力便又降至了警戒线水平,不但额头象针扎一样疼,而且眼睛也是又涩又干,眼泪止不住的狂流。

这时,他只能又停下来,先是闭上眼睛,先休息一会儿,然后再运功恢复道力。

等道力恢复之后,眼睛的不适感也消失殆尽。他再练剑,或打拳,或扎马步……活动了一番筋骨后,往往一个上午就过去了,到了午饭点。如果还有点时间,他会看看书,或者画画符。

齐伯送来了饭菜,陪他一同吃饭。

沈云这里没有“食不语”的规矩。通常,齐伯是一边吃饭,一边汇报长老会那边的进展。如果会上被其他的长老为难了,或者碰到了什么为难之事,也会乘着吃饭的时候,向沈云请教一二。

沈云向来很尊重长老会,从来不偷听他们开会的内容。当然,也用不着。因为齐伯的汇报从来都是及时、详尽的。

齐伯此时的“汇报”是很随意的,就跟闲聊一样。

沈云也看似随意,其实听得很是仔细。

就这样,午饭吃完了,齐伯的汇报也差不多结束了。想问的问题,通常也得到了正面的指点,该怎么解决,他心里差不多有了法门。

待齐伯离开后,沈云喝会儿茶,消消食,又进入了上午那种半闭关的状态。唯一不同的是,下午,他不再整理修行手札,而是翻开齐伯新近送来的医部脉案,细细研读。

他对新修行境界体系的研究与探索,眼下象是进入了瓶颈状态。凝霞境之上,融合境之下,中间肯定是有其他境界的。但是,到底要如何划分,他一直没能悟透。而解决的法门,除了他自己努力提高修为和见识,还有就是要察看大量的实例,从海量的实例里提炼、总结。

这些脉案就是实例。

待一个时辰之后,沈云再和上午一样练剑、打拳、巡视庄子和春望县……一直到齐伯送来晚饭。

因为长老会每天是上午开会,下午各忙各的。所以,在晚饭桌上,齐伯主要汇报的是一天里,庄子里和周边的乡邻们的新鲜事儿。

这些事,沈云早就知晓了。甚至来龙去脉,比齐伯要清楚得多。

不过,沈云也是仔细的听着。

而齐伯管着那么多的事,做不到面面俱到。其关注点也是有限的。通常情况下,他就盯着每天的防卫、各部门的日常运转,以及十里八乡的大事件。所说的新鲜事,绝大多数是这些方面的。只是偶尔也会象前一次一样,吐槽一下身边的亲近之人。

比如说,上次听了沈云对王思恩的评价之后,他便多了个心思,暗中观察王思恩。结果,三两天下来,他越来越觉得王思恩对于修行之事并不怎么上心。至少是没有他以前以为的那样认真。

齐伯吃了大半辈子的苦,非常珍惜难得的修行机会。平时里,他最看不惯的就是门中弟子不认真修行。

是以,他对王思恩非常失望,两三次忍不住跟沈云直道“看走了眼”。

沈云一直对王思恩没有太多的印象,却因为齐伯之故,近段时间,多留意了一下王思恩。结果,他的发现是,齐伯和齐妈两个还真有可能是看走了眼。不说别的,单说一条,王思恩在庄子里并没有他们说的那样安静。她其实是有很多交际的,甚至可以说,人脉较广。

这个发现,完全刷新了沈云对此人的认识——这丫头挺能藏事的。用他们牛头坳的老话,叫做“心里做事”。

他不喜欢背后说人是非。而王思恩至今没有犯什么过错,反正齐伯齐妈对这个干女儿的印象大为改观,生了防备之心,也无须他再提醒。

只是,沈云本人不喜欢这种人。不管是男的,女的,都不喜欢。

而他也挺忙的,一旦打上了“不喜欢”的标签,又是个暂且无害,掀不起什么风浪的,于是,他的关注更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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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九六章 不配

一晃六天过去了,沈云在春望县的范围里都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戏班子终于请好了,各村都在搭戏台。不分男女老少,举村齐上阵,到处充满了欢声笑语,比过年还要热闹。

请戏是春望县的老传统。碰到过年、八月节、天帝爷爷的诞辰、请神,或者大丰年等重要的日子,若是有了点余粮,相邻的几个村子往往会约好,一起请一个戏台子过来,在每个村子里轮流唱戏。至于具体的唱几天,视村民们的余粮而定。至少一天,多则三天五天也是有过的。

这一次,请戏的规模是历年以来最大的。除了沈家庄,周边所有的村子都加入了进来。

因为请戏的村子实在是太多了,所以,乡老们不得不约定:每个村子只准请一天戏;每个村子都是从晌午开始,一直唱到点灯时候,总共三场戏;具体的戏目,他们也先和戏班子定好了,要求是三天以内,不重复;唱完最后一场,戏班子立刻搬家什,转到隔壁村。这天的晚饭由隔壁村承担。然后是第二天的早饭和午饭(本来春望县的村民们是一日两餐的习俗。后来,受沈家庄的影响,现在绝大多数的人家都养成了一日三餐的新习惯。接连两年大丰收,村民们家里都存了余粮,去沈家庄打零工,又能赚些活络钱,日子过得宽裕些了,于是,招待戏班子也跟着多了一餐)。

至于如何地主之宜,招待外村人,这还是按照老传统来。按照乡老们的说法是,以前日子过得紧巴巴,得了一两斗余粮,都会拿出来与周边的乡里乡亲热闹一回,更何况,现在家里不但有了余粮,还有了余钱,日子越过越红火。那肯定不会亏待乡亲们。

除此之外,请戏期间,村子里的人手如何分派,各村也是有一套成熟的机制。而今年,不约而同的,各村的分派与管理,跟以往既有相同,也在很多方面有非常大的改变。

其中,最大的改变是,村子里的女人们也破天荒的头一回领到了差事。有些被公认为很能干的大姑娘小媳妇甚至成了管事的,甚至手底下管着好几个壮年男丁做事。

这在以往是绝对不敢想象的。因为请戏绝对是村子里的大事件,而女人以前是没有资格参与这种大事件的。极少数的被派了差事,那也只有村长或者族长家的女眷们。并且,她们也不能抛头露面,全程就是猫在厨房里烧水、做饭和洗碗。

但是现在,在各村,它却悄然成了事实。并且人人都觉得这样的安排没毛病。

因为这里的村民们已经习惯了。

女人们和男人们一样,也能去沈家庄打零工。如果是个能干人,得到了沈家庄的认可,那她的工钱和一个壮年男丁是一样的。

尤其是女子识字班开起来后,女人们也渐渐的识字了,能写会算的,越来越多。

她们在沈家庄能够胜任的差事也越来越多。

有时候,男人还抢不过她们。因为沈家庄里负责派差事的大小管事,有很多也是女的。她们更偏爱女人们一些。而被选中的女人们也很争气,次次都是把差事做得漂亮利落,一点儿也不比男人们差。

这种事情发生得多了之后,男人们也服气了,完全没了脾气。

久而久之,从村长、族长到半大小子,没人再敢小瞧村里的女人们。

而女人们赚到了钱,买个什么针头线脑的,扯起尺花布、置办首饰,甚至养儿养女,自个儿掏腰包。不用再手心向上,跟家里的男人讨要。于是,她们底气足了,腰杆也直了,对于家里家外的大小事务参与度渐渐多了。不知不觉之中,就是村子里嘴巴最碎、最古板的老婆婆也接受了女人象男人一样出去做事,跟男人一样决策。

风气与传统,就是这样潜移默化的发生了变化。

沈云很高兴,也非常乐意看到这样的变化。他时常忍不住在心里想,如果奶奶、娘亲和九姐还在,也能这样活得硬气,那该多好啊。

再者,这才是正常之道——天地分阴阳,道法有乾坤。阴与阳、乾与坤,何时有过尊卑、高低之分?人分为男女,理应是一样的才是。不能因为女子的体力天生不如男子,便将女子统统打进泥尘里,肆意的欺凌、压榨、剥削。这就跟不能因为凡人天生没有灵根,修行所需要的资源和时间都远远超过有灵根的修士(到目前为止,大量的实践证明,说凡人修行不如修士,纯碎是个误判。只要找到了觉醒天赋的法门,凡人修行,不让有灵根的修士),就剥夺凡人们修行的资格,肆意的欺凌、压榨、剥削,完全是同一个道理。

在请戏的前两天,齐伯拿着一大叠红彤彤的帖子过来请示:“云哥儿,这是各村送给我们庄子的请帖,说承蒙我们庄子里照顾,接连得了大丰收,邀请我们庄子里的人去看戏呢。大家伙儿也想去凑个热闹。可是我们这么多人都去的话,会不会给乡邻们添大麻烦啊?”

沈云笑道:“盛情难却嘛,而且大家辛苦了这么些年,也难得有这么个乐呵的机会。去是肯定要去的。”想了想,他说道,“门中之人,不论是长老,还是寻常的弟子,请戏期间,所有人都不得请假外出。但是,每人可以出去听两天戏。去还是不去,具体是什么哪两天,全听凭自愿报名。你们长老会负责统筹安排。反正有那么多天嘛,你们务必做到每天出去听红的人数差不多。还有,在乡亲们请戏期间,庄子以及周边的巡防工作要抓得更紧。这么多人集中到一起来,千万出不得岔子。”

齐伯听完,心里有底,知道该怎么做了,笑道:“行,我这就去安排,在明天下午之前,拿出具体的安排表来。”

沈云点头,笑道:“邻居家做好事,我们去凑热闹,也不好空着手去。你拟个单子,以我的名议给每个村都准备一份一样的礼物。让当天去听戏的人,带过去。“

“那您去不去?”齐伯知道他是不会出面的,但是,自从认识以来,没少听他拿戏文里的事打比方,觉得他是个喜欢听戏的,所以,想再游说一回。

沈云指着桌上堆得老高的几摞脉案,还有账薄说道:“欠了这么多的活,我这儿哪里抽得出空来?我就不去了。你们玩得尽兴就好。”

其实,他不去,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在齐伯进门的一刻多钟前,云景道长终于传讯过来:发现了雨前岛的探子踪迹。正与端木合力跟踪。

他已令二人将人给盯实盯死了,一旦发现雨前岛方面与凡人界这边的人或者势力有联系,立马回报。届时,他会第一时间赶过去,亲自将一切阴谋掐死在摇篮里。

而原本,他是计划放长线钓大鱼的。但是,回到沈家庄后,看到庄子里,还有十里八乡幸福安乐、喜气洋洋,上至白首老人,下至黄口小儿,都沉寂在丰收的喜悦里,他突然从心底里觉得不值——凭什么让那些人来破坏大家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换句话说,那些渣渣配吗?

他现在的新认识是:对付所有妄图以一己之私,破坏大家的幸福生活之歹人,就该伸爪必剁,绝不留他们见到第二天的太阳!

“是。”齐伯也没指望能搬得动他,笑了笑,没有再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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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九七章 我是丫环

又过了两天,下午时分,云景道长第二次传讯回来:找出了雨前岛的探子秘密联络的人的底细。只是这两拔人见面时,提防得厉害,完全没法靠近,不知道他们见面到底密谋的是什么。

沈云直接回复:你们现在的方位在哪里?我这就过来找你们。

不多时,云景道长回复:罗洲锦城沙星镇。

沈云收到后,差点儿以为自己听错了——东海与罗洲一个在东,一个在南,中间隔着数千里呢。

但他不敢有丝毫的大意。因为清风堂的罗洲分舵就设在锦城,与沙星镇只隔着不到三十里。

莫非雨前岛的人发现了罗洲分舵?还是从东海之滨查到了凉洲的清风堂分舵,然后,一路南下,直到追查至罗洲分舵?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清风堂大多数的分舵等于都暴露了。

沈云再也坐不住了,当即给齐伯传了一道传讯符,说“有急事外出一些时间”,急匆匆的跳上飞剑,南下直奔罗洲。

齐伯收到传讯符,习以为常的晃了晃头,急匆匆的回了一趟自家院子。

见周边没有其他人,他把齐妈拉进正屋里,低声吩咐道:“从今天晚上开始,不用准备提盒了。”

齐妈听明白了,心疼的连连轻叹:“这才吃上几顿热乎的呀,又出远门了……”

话未说完,齐伯赶紧的摆手打断。

少许,院子里传来王思恩温婉的问话音:“干娘,家里的那个大提盒放在哪里呀?”

齐妈看了齐伯一眼,示意他不要做声,起身快步往外走。

齐伯摸了摸额头。

他现在已是凝霞境的修为,耳力好着呢。是以,娘们在院子里说话的声音不是很大,却听得清清楚楚。

齐妈答道:“哦,搁厨房里呢。你要那个大提盒做什么?”

王思恩的声音好象有些不好意思:“五妹子她们约我今晚去听戏。我想做点儿好吃的……嗯,有好几个人呢,多做点。用那个大提盒装着带过去。”

“哦。今晚去听戏啊。”齐妈笑道,“你这孩子也不早说。不是每人能出去两天吗?你还报了哪天?干娘好早些给你备些零嘴儿。”

不料,王思恩却有些委屈的问道:“干娘,我也要先报名申请吗?”

“你没报名?”齐妈的声音甚是惊讶,“这是长老会订下来的规定,门里的弟子人人都要遵守的。你没报名,就等于自愿放弃了这次外出看戏的机会。”

王思恩弱弱的应道:“可,可是,我不是门里的弟子啊。”

“啊?”齐妈惊得张嘴结舌,轻呼出口。

齐伯被气笑了。他深吸一口气,侧耳细听——这个王思思到底是把自个儿当成个什么身份。不是青木派的弟子,当年也好意思苦苦请求跟着南下,也好意思在庄子里好吃好喝的呆这么多年!

稍后,王思恩温润的声音再次清晰的传进屋里:“我是门主大人的丫环,也要守长老会的规矩吗?”

“丫环?”齐妈回过神来,一颗心彻底凉了。

“是啊,当年,王长老把我送给门主大人,就是让我给大人当丫环,端茶倒水,服侍大人的……”

齐妈应该是不耐烦听了,打断道:“丫环是门里的奴婢,你说,能越过长老会行事吗?”

“我……干娘……”王思恩还要分辩。

齐妈干净利落的吩咐道:“你既然没有报名申报,也没有得到长老会的批准,那么,这些天,你就呆在这院子里,不许胡乱走动。回头,我问问老头子,咱们门里有没有管奴婢的法规。”

“干娘……“王思恩带上了哭腔。

齐妈自然不会放任她哭诉,声音变得严厉了许多:“思恩丫头,你是个聪明人,这些年又跟着识字,读了不少书。所以,有些话不要我多说。听话,现在就回屋去!还有,我没有使丫环的习惯。你现在住的那屋,是给我干闺女住的。既然你只是一个丫环,住在那屋里就不合适了。你先回屋,等会儿,我会跟齐长老汇报,如何安置你。”

“是。”王思恩抽泣着回了自己的屋子。

不多久,齐妈满面寒霜的从外面走进正屋里。看到齐伯,她竟象是虚脱了一般,摸着额头,身体直晃悠,眼见着就要瘫倒。

齐伯眼明手快,一个箭步,抢身上前,用力的扶住她,苦声劝道:“何必呢,不值得!”

齐妈软软的靠在他的肩头,两行眼泪夺眶而出:“没想到啊……我好恨,恨自己瞎了眼!”

“现在发现,不算晚。”将人扶在桌边的一张圈椅里坐下,齐伯说道,“她既然生的是这等心思,是万万留不得了。人是王长老送来的,我去跟他好好商量一下这人要如何安置!”最后的这句话,他几乎是从牙齿缝里挤出来的。

当地,王思恩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小丫头,怎么可能生这等心思?定是姓王的那老匹夫教唆的!

亏云哥儿待他,还有他那一大家子掏心掏肺的好!这老匹夫竟然老早就生了这等龌蹉的心思!

齐妈与他做了半世的夫妻,哪能不知道他这是要去跟王长老算账?

“别,老头子,你万万不能这么去呀!”她一边捂着额头,一边赶紧的将人叫住,“姓王的手里管着神箭营呢。云哥儿又不家。万一被揭破,姓王的带着他的亲信反了,可咋办啊?”

齐伯被一语点醒。

是呀,论修为,他还不敌姓王的;

论权力,他虽为大长老,但是,他手里不握寸兵。没有长老会的通过,他根本就动不了姓王的。但反过来,姓王的却是手握神箭营。这么多年来,姓王的肯定培养了不少亲信心腹。真不是他说抓起来,就能抓起来的;

还有,王思恩突然跑来讨要大提盒,绝对是试探云哥儿在不在家。说不定,这背后就是得了老匹夫的授意……

思及此,齐伯又慢慢的走了回来,在另一只圈椅里缓缓坐下:“是要好好合计合计。”

这时,齐妈也缓过劲来了。她深吸一口气,放下按着额头的手,提议道:“老头子,你去找老罗吧。老丁视旺子如亲子,最好也先瞒着他。现在,能够信得过的,只有老罗了。”看了一眼东厢房方向,非常坚定的说道,“思恩丫头,有我看着。她若是想从这院子逃出去,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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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九九章 又猜错了

神箭营的主院里。

王长老弄明白罗、丁二人的来意之后,顿时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什么叫做百口莫辩?

完全就是现在的他呀!

好吧,他承认,确实是看到主公当日在庄子里对姐弟俩颇有好感,遂而将姐弟俩献上,以博主公的欢心。

他到现在也不觉得这里头有什么不妥。送个把人给上位者,以示好,放眼整个祝融大陆,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好不好!更何况,他当时是连卖身契一起献上的。

天地良心,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在主公身边埋什么棋子、暗子。

“我,我这些年,再也没有跟他们姐弟俩私底下说过半句话。”他急急的辩解道,“我可以跟任何人对质!”

丁叔笑道:“我们自然是信得过您的。不然也不会过来请你做这个中间人。“

罗叔跟着打边鼓:“当年南下前,主公把姐弟二人的卖身契还给了他们自己。谁能想到,思恩丫头志向远大,执意要服侍主公。我等也不好挡了人家的路。您看,您对他们姐弟俩知根知底,您以前又是老坊长,这里面的流程也是再清楚不过字。所以,您来做这个中间人,合适得很呢。”

王长老听出了话里的意思。为了自证清白,他还真拒绝不了。

“行。那我就再重操一下旧业。”没有再推脱,他爽朗的应下了。

东厢房里,黑漆漆的。

王恩思抽泣的抱着一双膝头缩在木床最里头的角落里。

脸上的泪痕已干。好看的桃花眼这会儿肿成了两只大桃核一般。

她知道自己被拘住了。就这样在床角哭到天黑。

终于,心里的悲意哭尽。

她吸吸鼻子,思索自己现在的处境。

她被赶回自个儿的屋子后,干爹就急匆匆的出去了,到现在也还没有回来。

院子里只有干娘一人。

她的修为比干娘略强一些,若是强行冲出去,完全行得通。

但是,她不能。

因为那样做的话,便意味着,她彻底与干爹干娘撕破了脸,反目为仇。

旺子还小,现在,还有将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要仰仗干爹干娘的地方多着呢。

干爹干娘都是聪明人,应当已经猜出了她的心思。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

或者说,她是故意透出来的。

一年过一年,她的年岁也一年大过一年。

女子的青春年少能有几年?

她已经等了六年,不想,也再也等不起第二个六年。

所以,她索性挑了这个时机,自己捅破这层窗户纸。

但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干爹干娘竟然是这种反应。

她本以为干爹干娘会很欢喜的。

不应该欢喜吗?

从一开始,王长老将她送到大人身边,就说得很清楚——她是服侍大人的丫环。

在王家,她学的差事是,端茶递水,叠被洗衣……屋里大丫环的活计,她样样都学了;王家教给她的规矩,也是以大人为天,忠诚、勤快。

大人不着家,又是个独来独往的性子。这些年,她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只能在府里,等着,守着。

成千上百个等待的夜晚里,她无数次的告诉自己,一定要等下去,守下去。

就好比一只蜗牛,从墙底一点儿一点儿的往上爬。爬得虽慢,但终有一天会爬到墙顶的。大人是个重情义的人。她坚信,自己只要安安分分、乖巧听话,终有一天,会等到大人的垂怜。

那时,她完全有信心做一个最好的大丫环。

至于仙途……呵呵,书上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她是大人的大丫环,只要抱紧了大人的粗腿儿,还用得着担心什么仙途?

再说了,整个青木派都是大人的。大人若是真的宠她,指甲缝里漏下来的那点资源,也足以她修行了。

老话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

她只是大人房里的丫环,不敢奢望“嫁”这个字。但是,在她心里,这一辈子也就只认定了大人,跟定了大人。那就不是“嫁”,又是什么?绝对是“嫁”啊。

所以,大人到时供她修行,不是再正常之过的事吗?

呃,扯得有些远。话说回来。

她冷眼瞅着,这么多年来,不管是大人,还是干爹干娘,甚至送她来的王长老……他们所有人,都象是得了健忘症一样,忘记了她的真正身份。

好在,她看得清楚,便是最关心大人的干爹干娘,也不从提及给大人房里添人的事。

也正因为这样,她才能安安稳稳的等上这么多年,才坚信自己一定能守得云开见月明。

可是六年过去了,事情一点进展也没有。

反而是,大人出去的越来越频繁,在家的日子越来越少。

眼见着自己最好的年华就要远去,她发现自己的心有些慌了。

这一次,好不容易盼到大人终于又回到了庄子里。

干爹干娘却连同她一道,瞒得死死的。

她再也坐不住了,果断决定捅破这层窗户纸……

脑海里又浮现出干娘惊愕,失望,最后变得冰冷的眼神,她不由的又打了一个哆嗦,喃喃自问道:“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眼泪早已流干。她这回是真的被干爹干娘伤到了,再也不愿意为他们再流一滴泪。

只是,心,真的好痛!

她捧着心口,忍不住呻吟了一声。

就在这时,外间的门被“咚咚咚”的敲响了。

她的思绪被打断,瞬间回神。

象是干娘在敲门?她是来驱赶我的吗?王思恩猛的坐直身子。

果不其然,齐妈的声音很快响起:“王姑娘,你来一趟厅堂,几位长老找你有事。”

呵呵,干娘连称谓都改了!这是真的不打算再认我这个干闺女了。王思恩苦笑着叹了一口气,嘴上仍然向外面温顺的应道:“是。干娘稍等,容我洗把脸。”只在心里劝说自己:干娘是长辈,大人也甚是敬重她。所以,不能生气。就算是等会儿会挨打,也一定要忍着……忍一忍,苦难过去,好日子就会到来。一定会的!

很快,王思恩发现自己又猜错了。

“卖身契!”看着桌上的两张卖身契,她好比被五雷轰顶,两眼一翻,“扑通”一声,跌倒在地,当场昏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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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章 又闻陈姓人

最后,王思恩哭哭啼啼的只签了自己的卖身契。弟弟王兴旺的那张,她死也不肯签。理由是:她一个将来要外嫁的姑娘,哪里做得了娘家兄弟的主?她没有资格签兄弟的卖身契。

本来就只是吓唬她,让她收收手。是以,齐伯他们也没有再逼迫。

接下来,齐伯宣布与她断了干亲:“思恩,你是个有福气的姑娘。我们老两口福薄,只会拖累你,担不起这门干亲了。”

王思恩暗恨。特么的觉得这么多年的小心讨好都喂了两条老狗。

她哆哆嗦嗦的站在地上,眼泪流得更凶了。

到底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罗叔于心不忍,叹了一口气,软声说道:“思恩姑娘,你收拾一下,往后搬去南院住。”

南院位于后院。当初建庄子时,就做好了给云哥儿娶亲的准备,在后院里一共备了正院、南、北两个侧院,给云哥儿安置妻妾。

只是因为云哥儿一直没有成亲,身边也没有任何女人。所以,这三处院子都是空置的。

规划里,正院是给云哥儿的正室妻子住的。南、北两个侧院是妾室们住的。王思恩这样的出身,就算冲上天去,也注定是个姨娘命。所以,将她安置在南院,谁也挑不出理来。

王思恩心思转得飞快,很快想到了这一层,心里舒坦了许多——这一次,也不算一败涂地。至少,她如愿以偿的搬进了大人的后宅,身份过了明路。

至于其他的……等她见到大人,再说吧。

于是,王思恩收拾了一个大包裹,连夜住进了南院。

当身后的黑油大门吱呀关上时,王思恩的心不禁“咯噔”作响,所有的欢喜、娇羞立时化成了无尽的悲意。硕大的眼泪,象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扑扑直落。

原来,南院里面是这副样子!

她真的从来就不是一个贪心的女人。真的,她很有自知之明的。所以,从来,她就没有想屑想过正院,只是盼望着有朝一日能住进南院。

当初才来庄子时,各处都忙着收拾。她曾混在一堆小媳妇大姑娘里面,借着收拾这边的新院子,悄悄的去南院和北院里面实地看过。

结果,她是很满意的。

尤其是南院。

说是一个院子,其实是一个大院落。外面总共一道垂花黑油大门。门里是影壁,影壁之后是条青石砌着的大通道。两边各排着两排共四个带院门的小院子。

路边,还有每个小院子里都种着花草树木。

一水崭新的黑瓦青砖大屋。门廊和廊柱都漆着朱红的漆,绿漆窗格子上雕着五福、海棠花,窗户纸都是刚糊上去的,白生生的,能晃花人的眼……

北院是六个小院子。但最大的那个小院子,也不及南院这边最小的那个大。而且,她瞅着,院中花草的种类和数量皆不及南院多。

所以,相比之下,她更喜欢南院。

这些年里,她也时不时的佯装路过,来南院这边看一看。

黑油大门总是紧闭着。她面皮薄,不好意思去推门,只能“匆匆路过”时,瞥一眼高高的院墙里面。

虽说院子一直是空置的,但她知道,在南院里安排了一个粗使杂役,专门负责打理里面的屋舍和花草树木。

这名杂役姓田,是个十四五岁的小子。王思恩曾借故与他搭过一两回话。他做事还算认真。这么些年来,南院里的花花草草被他照料得很好。隔着院墙,也能看到满院的花团锦簇。

谁知,真正进了黑油大门,绕过顶上挂着蛛网,墙根长满一尺多高的杂草的影壁,王思恩却发现自己是被姓田的臭小子给骗了!

花团锦簇不假,但是,这院子,更多的是荒凉、空旷。外加没有一丝人气儿。

“田兄弟?”王思恩不是个轻易认输的人。她深吸一口气,抹掉双颊上的泪水,颤悠悠的问道,“田兄弟,您在吗?”

她接连喊了两嗓子,却迟迟不见人应答。

王思恩吓坏了。前面那颤抖的两句,她是装出来的。但是,这会儿,她是真的被吓着了,想提高音量再喊一通,却发现自己喉头发紧,硬是发不出音来。

眼泪又刷刷的直流。

就在这时,从大通道最端头的一丛千里香后面,传来一声吼:“喊什么喊,正拉屎呢。”

是个粗声粗气的女子声音。听着年岁不轻,象个婆子。

王思恩顿时红了脸。是被气得!

她自从离开王家庄之后,就没再听过这等粗卑的话。上至长老们,下至门里的弟子,哪个见到她,不是礼遇有加?亲近的人,会唤她“思恩丫头”,面生的人,则是客客气气的称她为“思恩姑娘”。从来没有人会这样粗里粗气的,对她口不择言!

没过多久,千里香后面晃出来一个淡黄色的长圆形灯笼。

紧接着,王思恩看到了一个身穿蓝布褂的粗壮婆子。脸生得很。她从未见过。

粗使婆子看上去不到四十岁,腰粗如水桶,脸上堆满了横肉,提着灯笼的胳膊亦壮实得很,目测比王思恩的大腿还要粗一圈。她没好气的哼哼:“就算天帝老爷下凡了,也总得等人把这泡屎拉完了再接驾吧!”

一个下作的粗使婆子,你也敢!王思恩正要拧眉怒斥,却发现对方与自己一样,也是明堂镜的修为。

竟然是个体修!

目光从那提着灯笼的健硕胳膊上飞快闪过,她垂眸柔声致歉:“对不起,大婶。”

婆子大步流星,说话间,已走到近前,爽利的一挥手:“你又不知道,没事。”

王思恩心里纳闷极了:原来这院里的那个姓田的粗使杂役呢?

婆子一看就是个话多的。不等她发问,自个儿吧啦吧啦的说开来——她一直是在前院当差的,也是刚刚才被调到这里。管事催得急,搞得她连茅房都顾不得上,火急火燎的从前院赶了过来。

“大婶,原来这院里的那个杂役呢?”王思恩的心沉到了谷底——干爹竟然给她穿小鞋!真的是一点情分也不讲了吗?

婆子答道:“哦,你是说田家三小子啊?闭关了,出来就是凝霞境呢。”说着,啧啧的赞道,“所以说,我们得了个好差事呢。这里清净,又没多少活,每天都能有大把的时间练功……”

此时,沈云已赶到沙星镇,与云景道长汇合。

“他们发现了清风堂的分舵?”一见面,沈云直接问道。

“看不出来。”云景道长顿时明白主公为什么会第一时间赶过来,连忙笑道,“这里有一个大族,姓陈。他们聚族而居,住在离这里不远的陈家屿。是陈姓人找上了雨前岛的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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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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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零一章 就是那个陈氏一族

“陈氏族人?”沈云讶然,“他们主动找上了雨前岛?”

去年,他因为送陈英的骨灰回家,与其族人,打过交道。而陈英的族人正是世代聚居于陈家屿的陈氏族人。

在接触中,他对陈氏这一族的印象并不好——古板、固执、专横、封闭。

也正因为如此,听说这样的陈氏竟然能够主动联系到雨前岛的探子,他感觉好不惊讶——陈氏是彻彻底底的凡人一族,何来这等人脉与门路?

云景道长听出来了。主公知道陈氏族人,并且,极有可能与之有些渊源,甚是熟络。

是以,他很肯定的颌首,详细道出发现和跟踪的全过程:

离开仙山,来到东海之滨的当晚,主公曾划出来了三处地方。他与端木光一明一暗,先后走访了这三处。最后,在第三个地方,也就东塔镇,终于发现了雨前岛的探子之踪迹。

两名探子乘着夜色跳进了一家客栈的后院。这家客栈不太显眼,看上去甚是平常,叫做“梦仙”客栈。

云景道长继续蹲守,而端木光则迅速在暗中查探起来。

当晚,他就查出来了梦仙客栈的第一手资料:别看梦仙客栈不显山不显水的,镇子里的人都知道,这家客栈的老板并非寻常之人。人家的祖上曾出过仙童,是在县城里有案可查的仙人之后。甚至还有传言说,只要花得起大价钱,找上梦仙客栈的老板,就能去仙山。只不过这个“大价钱”是镇上的人家倾几世之财,也出不起的。

第二天上午,云景道长用法宝遮掩掉修为,化装成一个落魄的云游道士,走进客栈。他一眼就看出来,客栈老板其实是一个筑基境的修士。于是,更加确定了这里就是雨前岛的一个窝点。

接下来,他与端木光蹲过了差不多两天一夜,终于等到了两个行迹可疑的外乡人找上了“梦仙”客栈。

也不知道他们与客栈老板说了些什么,总之,客栈老板行动迅速,竟然亲自连夜驾着飞船,带着那两个外乡人急匆匆的离开了东塔镇。

云景道长与端木光果断的尾随跟踪。最后,他们跟到了沙星镇。

两名外乡人将客栈老板引进了镇子里的一所很客气的府邸里。不多时,其中一人偷偷的自后门离开。

端木光继续跟了上去。最后,跟到了陈家屿。

“查出是陈氏族人后,我就给您传了讯。”云景道长说道,“梦仙客栈的老板行事小心得很。而且,我以前在边界的时候,有所耳闻,这些蛇头最怕被人盯梢,防人盯梢的手段更是五门花八。我担心打草惊蛇,不敢冒然动用手段。”

“我们这回的对头是老奸巨滑,经营了百年的人贩子,绝对不能掉以轻心。”沈云很是赞同,又道,“端木还没有回来吗?”

云景道长摇头:“还没有。半刻钟前,他又传讯回来,说,那客栈老板被奉为上宾,在陈家屿住下了。他想继续盯着。”

“陈家屿,我去过一回。”沈云分析道,“那里只住着陈氏族人。陈氏族人封闭得很,不许外人随意进出。客栈老板能够被这般款待,看来,陈氏一族确实是有求于他。”

云景道长闻言,顺着这条思路分析下去:“这陈氏一族莫非也想偷渡去仙山?”

沈云很快否定了:“不会。他们没有这么多的家财。”

偷渡仙山的花费是很大的。这一点,袁峰曾跟他透露过。郭将军临终之前,把自己积累了一辈子的身家尽数给了袁峰,只为他能妥善安置好跟随自己出生入死的部下们。而为了把手底下的几百号弟兄全部偷渡到仙山,袁峰不但花光了这笔巨额遗赠,而且也散尽了自己身家。

从袁峰那里,沈云方知,打仗可以说是这世上最赚钱的营生,没有之一。

每一次成功的攻城陷地,就意味着一场暴富。尤其是为将者。

且不说郭将军做为一方主将,追随贝侯征战十数年,积下了不世之财,单说袁峰,这些年里累积下来的身家,也是一笔惊人的财富。

而陈氏一族其实并不富庶。大多数的族人只能勉强糊口罢了。要论身家……怕是连袁峰都比不过。

他们举族之人口数量不比袁峰的手下部众少,是问,他们如何请得动认钱不认人的客栈老板?

所以,陈氏一族偷渡的这个推论,不成立。

云景道长也很快想到了这一层,皱着眉头,琢磨道:“不是偷渡……陈氏族人不过寻常的凡人尔,隔着千山万水的,他们怎么请动得仙山那边的蛇头呢?”

沈云笑了笑:“端木擅长打探。有他守在那边,想来很快就能知晓答案。道长,除了这一条线,你们在东海那边还有其他发现没有?”

云景道长摇头:“没有。就目前来看,雨前岛那边的动作不算大。”顿了顿,又道,“不过,仅仅不到俩月,我发现仙山对于凡人界的渗透已经发展到了可以说是无孔不入之境。雨前岛那边的做派也符合常理。估计他们是想独吞我们青木派,所以,才轻手轻脚的。一理他们有了十足的把握,定会发动雷霆之势。这也是仙门里的门派之争最惯用的手段。”

“你说的很有道理。”沈云透过窗户,看向陈家屿方向,眼底渐冷。

当年,天神宗就是一朝倾覆于仙门与仙庭的骤然联手强攻之下。

前事不忘,后世之师。

他又道:“所以,我才改变主意,一定要将他们的阴谋掐死在萌芽状态,绝不辜息养奸。”

云景道长听出了他话里的沉重,心里觉得好不奇怪,忍不住揣测道:莫非青木派曾上过这种当?所以,才流落凡人界?

不过,对他来说,青木派的过往并不重要。更准确的说,他看中的是主公提出来的凡人修行伟业。显然,此番伟业与青木派的过往没有太多的关系。故而,他没有、也懒得细想。

很快,沈云收回目光,回头吩咐道:“伯堂在仙山那边,暂且顾不上清风堂。我准备去一趟锦城分舵,道长与我一道去看看罢。”

清风堂分舵的具体分布,以及详细地址,属于青木派的一级机密。云景道长只是客卿长老,除非门主亲自授权,是没有知晓的权限的。

而现在,主公授权了。

云景道长明白了,接下来的行动,要从锦城分舵调派人手。是以,他爽利的应道:“是。”

第八零二章 审讯

除了堂主以外,青木派的其他人,包括门主在内,要想调动清风堂的人,必须先出示金符。不然的话,休想调动清风堂的一兵一卒。

这道调兵的金符其实一共是两块。一块由堂主保管,另一块由门主保管。

来之前,沈云做好了准备,从赵宣那里拿到了另外一块金符——他很清楚,自己的道力太过独特。虽说他能动手后吞噬掉自己的道力残留。但难免会有疏忽的时候。而一旦漏掉一点点没有吞噬干净,若是落到有心人眼里,搞不好道力的密秘就会暴露在人前。届时,他会被打上怎样的标签,可想而知!而以他现在的实力,还不足以应对这种局面。另一方面,他也没有必要去独自挑动修真界的这根神经。是以,他决定现阶段,如果不是必须出手,绝不亲自动手。

不想,歪打正着。听云景道长介绍,现在的凡人界,可以说,到处都是仙门的探子。但凡惹出点灵力波动,用不了多久,就有一大波探子纷拥而至。

而仙门里门派众多,跟踪的法门更是层出穷,令人防不胜防。当然,能人也是数不胜数。

了解这一情况后,沈云更不敢贸然出手。

当即,他带着云景道长赶去锦城分舵安排人手。

后半夜,人手布局到位。

云景道长当即赶往陈家屿,与端木光会合。

他的任务是,前去将梦仙客栈的老板从被窝里揪出来,拎到陈家屿旁的一座小岛礁旁。那里,清风堂的人已坐着两艘小船,整装待命。

本来,这桩任务,端木光足以胜任。只是,他是魔修,沈云出于同样的考虑,不想他暴露于人前,于是,令云景道长走了这一遭。

天没有亮,行动结束。

梦仙客栈的老板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挪了窝。高床软枕,还有漂亮的侍女,统统不见了。他在一间不见天日的简陋密室里,手脚之上,皆缚着捆仙绳。他被结结实实的捆绑玄铁所制的刑架上。

对面,有一案一椅。案上摆着一盏油碗灯。那是屋子里,唯一的光源。

有一个穿着黑色短打的男子歪坐在椅子里,将一双脚架在长案上。

昏暗的灯光只能将这人照出一个大概的轮廓来。

不用说,自己是被这家伙或者他的同伙绑架了。

想到陈氏族人昨晚对自己大献殷勤……他心里猛然打突:难道是中了‘仙人跳’?

做他们这一行的,“仙人跳”是使惯了的伎俩。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中了一帮凡人的“仙人跳”。

可惜,这会儿周身的灵力被捆仙绳禁制的严严实实,他连对面长案后面的黑衣男子有没有修为,都分辨不出来。

该死的!他在心里咒骂了一声,飞快的琢磨着陈氏一族的意图。

就在这时,长案上的那一双脚放了下来,黑衣男子伸了一个懒腰,从椅子里起来,邪里邪气的歪着一只嘴角,看着他,问道:“孟老板,醒了!早上好啊。昨天晚上,没有惊着您的觉吧?”

都说相由心生。孟老板没有急着回应,而是定睛细看这人。只见黑衣男子下巴尖尖的,细眉细眼。一个大男人,嘴巴红红的,脸蛋白嫩嫩的,比一般的大姑娘小媳妇还要水灵。并且,面生得很。

这人也是个修士!并且少说也是筑基修士。

因为只有筑基境以上的修士,反复淬体,肌肤才能这般细腻。在昏暗的灯光下,还能透着瓷质般的光晕。

孟老板脸上立时堆了笑:“道友,有话好好说嘛。只要孟某做得到的……”

端木光身形一晃,转眼,从长案后面站到了他的面前,只隔着尺把远的距离,呲牙笑着打断道:“孟老板很快就会知道,我这人最爽快不过了。孟老板能有这样的认识,那真是极好的。我说话算数,只要孟老板肯配合,我问你答,没有半句虚言。待我问完,定会放了孟老板。”

“不知道友如何称谓?”孟老板不失为老江湖,老道得很。在什么也没有弄清楚之前,他怎么可能松这口?

端木光也不是青瓜蛋子,闻言,又是呲牙一笑:“孟老板,我可以告诉你我是谁。不过,你确定,你一定要知道?”

孟老板立刻听出了这里面的潜台词,连忙笑呵呵的换了个话题:“道友想问什么?”

这是松口了。端木光挑眉轻笑:“告诉我,陈氏族人找你做什么?”

原来是打探陈氏一族的,并不是什么“仙人跳”。孟老板暗中松了一口气,答道:“他们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了,我在仙山那边有点儿人脉,想请我帮个忙,打听一下他们的族人。”

“据我所知,陈氏一族从来没有出过仙童!”端木光毫不犹豫的讹他。这一点,根本就不用去查。如果陈氏一族真的出过仙童,在仙山那边自有人脉,何须隔着千山万水的去请这位孟老板。

孟老板却更加肯定了心中的猜测,笑道:“不是仙童。陈氏的族长说,他们族里走失了人口,怀疑是被人拐到了仙山那边。请我帮忙,查访一下他们走失的族人。”

“竟有这等事!”端木光装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问道,“具体是个什么情况?”

孟老板把自己摘出来后,将剩下的能说的,都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原来,陈氏一族想找的族人总共有两个。具体的来说,是嫡枝第七房的一双母子。一次母子俩外出,便走失了,再也不见回来。族里派人多方寻访,最后找到一些线索。母子俩应该是被拐进了青木派。而青木派据说是仙门的一个门派。

如今,嫡枝第七房总共就只剩下这一滴骨血。是以,陈氏一族是一定要将人寻访回来的。不然的话,族长和族老们都觉得没脸进祠堂给列祖列宗们上香。

“青木派?”端木光翻了一个怪眼,“仙门那边有这么一个门派?我怎么没听说过?”

孟老板呵呵:“我也是从未听说过啊。陈氏一族捕风捉影,估计是被人骗了……”

不料,端木光说翻脸就翻脸,冷声打断他:“编,使劲的编!这种漏洞百出的说辞,也能将你孟老板连夜从数千里之外的东塔镇诓到这名不见经传的沙星镇来!”说着,用淬了冰一样的眼神,从头到脚,缓缓的滑过其全身,冷笑道,“看来,孟老板是敬酒不知,想尝尝罚酒是个什么滋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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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零五章 对症下药

端木光赶到陈家屿后,在村口旁边的小山头上降下飞船。

从小山头上,居高临下,整个陈家屿尽收眼底。

端木光看得真切,陈氏一族的族长正背着手,看似闲逛,其实是往村口这边走来。他的目力不错,能够清楚的看到族长的焦虑。

看来,这位是坐不住了,要亲自出来寻人。

果不其然,族长接下来出了村。当离开了在村口站岗的两位族丁的视线之后,族长四下里望了望,迅速的扒开路边的一大篷茅草,钻进了后面的小杂树林里。

“人呢?”他压低嗓子问道。

很快,他得到了回应。一个八九岁的男娃从不远处的一棵树上跳下来,小跑上前:“爷爷,我在这里。“

族长看到自家孙子,双眉紧锁:“琮儿,怎么是你?你爹他们呢?”

他的样子甚是威严,不过,陈琮显然一点儿也不怵他,仍旧是嬉皮笑脸的应道:“就是爹爹让我在这里守着。他们还没回来呢。”

见他的头发上沾着一截枯草根,族长亲手将之取下来,嘴里骂道:“你这皮猴子,怕这么高的树,也不怕摔折了腿!”

“爷爷,没事的。比这还高的树,我都能爬上去。”陈琮得意洋洋的说,“爹说了,陈玟这么大的时候,可没我这身手呢。所以,爹说这回一定要请孟仙长把我送到神仙的地界去,爹还说……”

“乱嚷嚷什么!”陈族长一把捂住孙子的嘴,慌忙环顾四周。

小杂树林里静悄悄的。

陈族长松开手,摸着孙儿的头,低声叮嘱道:“乖孙,你爹跟你说的话,可不能再告诉第三人了。知道不?”

“为什么?”陈琮好不委屈。明明他没有犯错,爷爷刚刚却凶了他,还粗暴的捂住他的嘴。

陈族长耐心的解释道:“因为去神仙的地界要费很多的钱。族里只能供一个人去。你想想,若是这事被其他人知道了,他们会让你去吗?比如说,你二爷爷会中意你,还是中意玮哥儿?”

“当然是玮哥儿。”陈琮一下子就明白了,“玮哥儿才是他亲孙子,我又不是。二爷爷口口声声说待我跟玮哥儿是一样的,其实是骗人。有一次,二爷爷得了包点心,硬是把我支开后,才给玮哥儿吃。他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后面又折回去了,扒窗户缝里看得清清楚楚。”

陈族长啐了一口:“这个老二,从小到大,就是吃惯了独食。当着一套,背面一套!什么金贵点心,我孙儿吃不得!”然后继续和颜悦色的手把手教孙儿,“琮哥儿,你看,不过是一包点心,都是这样。所以,去神仙地界的事,绝不能透露一点点。知道不知道?”

陈琮使劲的点头:“爷爷,琮儿知道了。”

端木光藏在不远处的一棵树上,听得真真切切,心道:原来,老东西打的是这主意。

他不得不佩服陈族长嘴巴之严实。

昨晚,他全程偷听了其与孟老板的对话。不管孟老板如何套话,陈族长硬是没有透出一丝丝真实意图来。搞得他和孟老板一样,都以为这位老族长是全心全意的寻访走失的族人。

想到这里,端木光挑了挑一边眉毛。知道了真实意图,好哇。接下来,他有的是办法撬开这家伙的嘴。

天色也不早了。身形一晃,他轻飘飘的跳下树来,背负着双手,脚迈八字步,悠闲的自树后绕出来。

他现身的方向正好对着陈琮。

小家伙眼尖,一下子就看到了,用手指着大叫:“孟神仙……”

陈族长回头一看,可不是就是吗!

“休得无礼!”立马,他又变成了威严端庄的那个陈族长,抬手打落孙儿指着的手,三步并作两步,上前抱拳长揖,“仙长,小孩子家家的不懂事,请仙长饶了他这一回罢。”

“陈小友又没说错什么,做错什么,陈老爷何来此言呢?”端木光将孟老板的做派学了个十成十,笑眯眯的伸手轻抚陈琮的头顶,赞道,“陈小友甚是机灵,不错。”

啊,孟神仙一见面,就夸我呢。果然让娘说对了。昨儿,孟神仙是没有看到我本人,只要看到了我,孟神仙一定会看得起的。陈琮的脸上现出得意之色。如果不是刚才陈族长有叮嘱,他这会儿肯定会欢呼出来。

便是陈族长老奸巨滑,这会儿也笑得脸上堆满了褶子:“仙长过奖了……”

端木光眉毛轻拧,面现不满:“怎么,陈族长是在怀疑本座看人的眼力?”

“不不不……”后背上的冷汗刷的下来了,陈族长连忙使劲的摆手,“没有的事,您别误会。”本来,他还想问一问仙长去哪里了。还有,他想探一探,刚才自己说给孙儿的那些话,仙长到底听没听见,听到了几分。这会儿,生怕又说错话,再惹得仙长生气,他不敢问了。

端木光松开眉头,又变回了和气可亲的模样,主动说起自己的行踪来:“陈族长好福气呢。本座晨起之后,在四周转了转,发现你们陈家屿的风水不错。而你们家的屋场更是占尽了陈家屿之灵气,是典型的‘零堂得水’之局啊。”

原来孟神仙是一大早的出去看风水了。

什么叫做“零堂得水”,陈族长完全不懂,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不过,孟神仙的意思,他听得真真的——他家的风水是全族最好的。合该他们家最红火,儿孙最有出息!

他心里顿时乐开了花。

不过,心里还是藏了一根针。此针不除,他心难安。

“仙长可否帮我再看一看敝族嫡七房的风水。”他忧伤的摇头晃脑,“估计是屋场的风水出了问题。嫡七房连连出事,人丁不旺。现在,玟哥儿母子又下落不明,身为族长,小老儿忧心得呢。”嫡七房那种破落户,凭什么娶回来的媳妇一个比一个能干?尤其是老十五家的。女人家家的,轻轻一抬手,眉毛都不用皱一下,便把大磨盘拍成一堆碎碴儿。少说也是武师级别的存在。这绝对是嫡七房的风水好。必须请仙长帮忙,将那一房的风水全引到他这一房来。

“昨晚听陈老爷说了很多这一房的事,本座也觉得可能是风水出了问题。所以,才早起出去转了转。”端木光微微颌首,“既然陈家屿的风水整体没什么问题,那么,肯定是嫡七房的屋场不得力。陈族长带本座去看看,便能知晓。”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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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零六章 他们说对了一条

第二天,一大清早,端木光露水吧叽的回到了锦城分舵。

归来的第一桩事,自然是向沈云禀报查探到的结果。

沈云让他先在一旁喝口茶,稍事休息,然后,唤人去请云景道长过来,对他说道:“等道长来了,你再说。免得到时还要说第二遍。”。

“是。”端木光也确实累了,依言走到右首客位的第一张圈椅上坐下来,捧起高几上的茶碗,仰起脖子,“咕唧咕唧”的一通猛灌。

很快,云景道长快步赶了过来。

看到恢复了原貌的端木光,他甚是惊讶:“可是陈氏一族那边出了什么状况?”

陈氏一族留给他的印象是,又臭又硬,象极了茅坑里的石头。所以,他以为,端木要费些精力和时间才能撬开相关人等的嘴。不想,端木连十二个时辰都没有,便匆匆回转了。他估计,相比起端木打探出来了内情,陈氏一族那边突生突破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更何况,主公是急匆匆的派人去召传他。

情急之下,他脱口问了出来。

沈云摆手:“没有。端木已顺利的完成了任务。”说着,示意他先坐下来,然后,又向端木光吩咐道,“好了,端木。道长到了,你跟我们说一说,这次都查了些什么。”

“是。”端木光起身,先后向沈云和云景道长抱拳行礼,详尽的道出从陈氏族长那里套出来的实情。

原来,陈玟母子二人确实是自去年失踪了。

事实上,失踪的人,不止他们母子二人。嫡七房的小长房主母,也跑了。小长房无子,只有两名出嫁女。陈氏族人先后派人去找两名出嫁女。结果,两位姑奶奶都是正月里便拖儿带女的随他们的夫婿外出游学了。其中,嫡七房的大姑爷最有孝心。他见岳父刚刚过世不到一年,岳母终日里郁郁寡欢,难以开怀,于是,把来家中看望一双外孙,小住几日的岳母一道给带上了。

这绝对不正常!

回过神来的陈氏一族上下细细一思索,越想越觉得嫡七房是故意的。

他们跑了!

为什么要跑呢?

所有人不约而同的想到了,初秋的时候,有一位陌生人曾来陈家屿寻访过他们母子二人。理由是送陈英的骨灰归家。

陈氏上下都看不出沈云的深浅。但凭直觉,他们都觉得沈云高深莫测,必定是一位高人。

“肯定是那位大人念在与十五弟的交情上,给了嫡七房大好处。嫡七房想独吞,连祖宗也不要了,背族出走了!”

“哼哼,嫡七房又不是没有背族出走过!”

“知人知面不知心呐。玟哥儿从小到大都是乖巧之极,竟然……好好的孩子,硬是被钱陈氏那个恶妇给教坏喽!我说吧,当初十五弟不在家,族里要将玟哥儿接到嫡长房来养着,莫让钱陈氏给养坏了。你们偏不信。怎么样!果真被我说中了吧!”

“没人不信啊。问题是,钱陈氏比母老虎还厉害,当年,她就站在那祠堂门口,一巴掌将门口闲置了多年的那个大磨盘拍得粉碎。哪个还敢抢她的娃?我自问头上的这颗脑袋没那磨盘石硬,受不住母老虎一巴掌。”

“这个嫡七房,真是吃里扒外!常言道,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难道我们一个老祖宗发下来的同族兄弟,还不如两个外姓的姑爷!”

“就是啊。”

“不象话,太不象话了!”

“必须把人给抓回来,严加惩戒,以效敬尤。”

于是,陈氏上下很快达成了一致,全力寻访陈玟母子。

明明是整个嫡七房都跑了,他们为什么只寻访陈玟母子两个呢?

那是因为他们觉得嫡七房的小长房只有一名无子的寡妇,不值得费这以大的气力;再加上,此事牵涉到的两个姻亲都不是寻常人家,而且,他们也真的担心透出风声,让姻亲知晓了,从中横插一竿子,从而搞得自家水肥了外人田。

很快,陈氏一族将寻人的消息通过所有的人脉散了出去。

然而这些消息一直都好比石沉大海,久久不见有回复。陈玟母子俩象是人间蒸发了一般。

直到二十来天前,一位远嫁到凉洲的姑奶奶写了一封密信回来。信里说,他们那里有人在暗地里寻访一个叫做“青木派”的门派。为什么要找这个门派呢?因为这个门派的本事可大了,他们有门路,可以把凡人偷偷的送到神仙的地界去,变成真正的仙官大人。还道,他们那边的人确实有不少人家一夜之间,人去楼空。大家都在悄悄的传,这些人家就是被青木派给接到神仙的地界去了。

这位姑奶奶在密信的末尾还特意叮嘱了:此事一要快,二要保密,绝不可外传。因为人人都想做仙官大人,青木派哪里顾得过来?

消息传到了族长的耳朵里,他不知怎的就想到了沈云,连夜召开族老会议。

“你们说,那天送十五弟骨灰回来的那位高人会不会有可能就是青木派的人?”他分析完后,如是问族老们。

族老们听了,也是越想越觉得很有道理。一来,那天来的人确实是个深不可测的高人,难保就是一位真正的仙官大人;二来,嫡七房的情况与凉洲姑奶奶派人捎回来的信里所说,非常之相似。

更有一位族长直言道:“即便不是,也并不妨碍我们去找青木派啊。找到了青木派,我们举族迁去神仙的地界,个个做仙官大人,多好!”

他道出了所有族老的心声。接下来,他们细细的商量起来。

首先,他们也都非常赞同那位姑奶奶的看法——人人都在寻找青木派,到时,青木派哪里带得了这么多的人?所以,他们必须先下手为强,必须用最快的速度找到青木派。

可是,他们都是凡人,连仙家的影子都摸不到,又怎么去找这个神仙门派呢?

他们想出来的法子是,让青木门来找他们陈氏!

仙官大人神通广大,一个门派里得有多少仙官大人啊?他们联起手来找一族凡人,肯定比他们一族凡人去找一个神仙门派要容易得多。

陈玟母子被青木派拐走的谎言就是这些人在陈氏的祠堂里连夜合编出来的。

第二天早上,他们派出了两名曾经过去凉洲,而且也非常擅长打探的嫡枝子弟前往凉洲,寻访青木派。

而这两位也没让所有人失望。他们用最快的抵达凉洲后,没有去打扰那位报信的姑奶奶,而是通过自己的明查暗访,寻到了梦仙客栈。

“这就所有的内情。”端木光说道。

沈云与云景道长不由相对一视,齐齐哈哈大笑。

“什么是贼喊捉贼,我今儿算是领教了。”云景道长轻甩拂尘,连连摇头,“这个陈氏一族太贪了,这是找上门去让人贩子卖呀。”

沈云笑眯眯的说道:“我还在想,雨前岛那边会想出什么法子来寻找我们青木派呢。原来是强行拉我们入伙呀。不过,他们有一条倒是说对了。我们青木派还真是有法门让凡人变成‘仙官大人’。而且,我们就是做这种行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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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零七章 成长

笑谈过后,言归正传。

“陈氏的族长和族老们胆大得很呢。寻常之法怕是唬不住他们。”云景道长好奇的问道,“端木,你是如何成功的摆平他们的?”

如果换成别的魔修,摆平陈氏一族的方法,极有可能是屠族。

不过,他知道,端木光绝对不会如此行事。

因为他从沈云那里得知端木光练的是《天魔玉骨功》。而练《天魔玉骨功》是要严格控制杀戮的。端木光一旦开了杀戒,势必立刻被功法反噬。哪能神色自若的坐在他的对面汇报任务?

也正因为如此,他对端木光如何摆平陈氏一族,甚是好奇,非常之感兴趣。

听到问自己的话,端木光忙站了起来回话:“道长所方极是。他们确实胆大得很。我见过的凡人里头,象他们这般为了一己私利,胆大妄为,行事无所顾忌的,真是少之又少。他们在陈氏一族里,简直比仙府里的仙帝还要专横。接到任务之后,我就琢磨着,这样的人,光是吓唬,怕是行不通的。我记得大人曾跟我说过,十根手指头都有长短,是人,就会有短处。所以,到了陈家屿后,我没有急着现身,而是藏了起来,盯族长的梢。看能不能找出他的短处来。”

“然后,你还真找出来了族长的短处。从族长入手,想到了解决的法门?”云景道长抬手示意他坐下来,“端木,现在是我向你请教呢。你请坐。”说着,眼底的笑意更浓了,“有了这份渊源,从今往后,你我平辈相交,无须多礼。”

端木追随主公之后的变化,他全看在眼里。尤其是这一次,他与端木一起做任务。从后者身上完全看不出一星半点魔修的样子来。甚至很多时候,端木说话、行事都象极了主公。往往这种时候,他都忍不住在心里感慨:可见,魔修也不一定全是坏人。就象修真之士里也有不少败类一样。好与坏,正与邪,真的就象白天和黑夜一样鲜明对立吗?未必啊!

有意思的是,他有了这样的感悟之后,心境竟然提升了一点点!

做为一个功德修,最难的就是提升心境。

所以,他承了端木光的情。真正的将之当成朋友看待,而不是金丹对筑基。如此一来,他看到端木光执弟子礼起身回话,立马就出言劝阻。知道端木心思细腻,他特意明确的提出来愿与其平辈相交。

如果是从前,他这一通话,端木光说不定会当成是虚情假意。不过,现在,端木光不会了。一来,他清楚道长的为人,不会当面一套,背面一套;二来,最初,道长对他确实是有些偏见。但是,道长真的很开明。渐渐的接受了他,拿他当自己人看了。尤其是这一次出任务。道长完全信任他,与他通力合作,真的是一点蒂芥也没有。他完全感受到了,很是感动。

总而言之,他也信任道长,承道长的这份好。

“道长太抬举我了。”端木光笑嘻嘻的冲云景道长抱了抱拳,“恭敬不如从命。那我就坐下了。”

接着,他大大方方的讲起了与陈族长的周旋:“其实也简单,我是撒了个谎,骗住了陈族长。”

云景道长不相信:“陈族长是只老狐狸,可谓老奸巨滑。你简简单单的撒个谎,就能把他骗住?”

端木光童叟无欺的点点头:“他是很狡猾,但是,他一心想着送大孙子去‘神仙的地界’,做仙官大人,都想迷了心窍。抓住这一点,想骗他,还真的很容易。我稍微哄一哄,他便上钩了,并且对我说的所有话,坚信不疑。”

云景道长还是不信:“那你说说,你都编了些什么谎话?”

端木光一五一十的道来。

仗着“仙官大人”的身份,他很容易在陈族长心里立起了权威。

三言两语的,端木光便试探出来了,陈族长者甚是迷信风水。并且,这么些年来,因为老是怀疑嫡七房的风水太好,压制了嫡长房,而落下心病来。

端木光便以此事为突破口,顺着陈族长的意,去看嫡七房的屋场。

身为筑基境的修士,自然是知晓一些风水的。

而嫡七房的屋场风水也确实不错。

再加上,端木光早已从沈云那里知晓了陈玟母子的事。当即,装模做样的掐指一算,借着风水,道出了部分真实内情。

这些内情,都是陈族长等人隐瞒得死死的,从未向外透露过的。

闻言,陈族长深信不疑了,迫不及待的请求他,帮忙做法,借嫡七房的风水。

原来打的是这歪主意啊。端木光心里再次鄙夷不已,于是,骗这老家伙更加没有心理负担了。

他张口胡谄,说,嫡七房的屋场风水太盛,如果强行挪借的话,只怕嫡长房受不住,会惹来‘三煞’之祸。又给仔细的解释了“何为三煞”。

一句又概之,就是一年之内,必死三个男丁。

这话可要了陈族长的老命。他吓得老脸煞白,额头上嗖嗖的冒出豆大的冷汗。即便如此,还是吓不退他从嫡七房“借”风水之贼心。他哆哆嗦嗦的询问,有无化解之法。

不过,端木光本来也指望凭一句话吓住这个老东西。

他继续胡谄,说,反正嫡七房现在没人看守屋场,可以用细水长流之法,一点一点的从其屋场抽取天地灵气,引入嫡长房的屋场之中。

说着,他又是拨弄小罗盘,又是口中念念有词的掐指算着。

过了好一会儿,他告诉陈族长,只消三年,保证抽光嫡七房屋场里的最后一点天地灵气。从此,嫡七房完了,再也休想蹦哒起来。而他可以帮嫡长房摆一个“凤舞九天”之风水局。有了从嫡七房“借”到的风水,保证三年之后,嫡长房一凤冲天,出一个真正的仙官大人。

这句话点亮了陈族长的一双老眼。他急吼吼的请求端木光,一定要帮嫡长房布这个“凤舞九天”。

端木光乘机提出一系列的要求:比如说,要多少多少钱财去购买天材地宝;一定要保密,此事绝不能告诉第三人……当然,顶顶重要的是,这个“仙官大人”的人选要想接住所有的天地灵气,三年之内,绝不能离开陈家屿一步;还有一条,也非常之重要。“凤舞九天”至刚至阳,受不得阴气侵蚀,故而,布局的房间里,不能有女子进出。另一方面,如果周边的阳气越浓,此局的效果则越好。不过,仅限于同族男丁之阳气才有效。外人的,一点效果也没有。故而,他提议,这三年里,族长尽可能的莫给族中的男丁派外出的差事。

“坚持住,只要三年!你们供养的‘仙官大人’将来白日飞升,得道成仙,也不是不可能哦。”

陈族长大喜,一一照办。

端木光装模做样的去嫡长房的一间密室里摆了个“凤舞九天”之后,收了一大笔钱财,扬长而去。

担心有仙门探子暗中跟踪,他特意绕了好大一个圈才回来的。

“我的想法是,稳住陈氏一族三年。”端木光道出自己的真实意图,“我估计着,三人的时间,足够我们端掉雨前岛了。那时,陈氏的族人哪怕倾巢而出,人人四处造我们青木派的谣,也妨碍不到我们半分。”说完,他起身,向沈云抱拳请罪,“大人,陈族长一直缠得紧,我无法事先给您传讯请示。便自做主张,定下了三年之限。请大人责罚。”

沈云抬手虚扶,乐呵呵的赞道:“这桩任务,你完成得非常漂亮。为什么要责罚?当奖,并且是重奖才是。”又赞,“端木,你的本事见长啊!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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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零八章 解释

端木光超额的完成了任务,成功稳住了陈氏一族三年。

对此,沈云非常满意,按照青木派的相关规定,当场嘉奖了他——规定里写明的门派贡献值、灵石等奖励,皆翻一倍;从陈族长那里得到的钱财,按规定,他能得到一成半的提成。沈云给他翻了两倍多,提高至五成。

“端木,你这次的任务完成得太出色了。我私人再奖你一样宝物。”沈云说着,从冰雪秘境里取出一物。

端木光眼尖,看清那宝物,一双细长的眼睛里迸射出璀璨的光亮,惊呼出口:“禁灵绳!”

“原来你认得此物。”沈云手一扬,将禁灵绳隔空递了去,“接着!”

端木光双手捧着禁灵绳,激动得满脸通红,说话有些语无伦次了:“真的是禁灵绳!啊啊,我不是在做梦吧?”

云景道长见他一副如获至宝的样子,忍不住发问:“端木,莫非此宝有什么说法不成?”

端木光手抚油黑发亮的绳体,将粘在上面的目光挪开,对着云景道长笑眯了眼:“这是一件魔宝。”

“我啊,刚才看出来了。”云景道长笑了笑。禁灵绳通体透着精纯的煞气呢,身为一个金丹境的功德修,他便是闭上眼睛,也能察觉得出来,好不好!

端木光嘿嘿笑道:“禁灵绳可不是一般的魔宝啊。它是成长型的,升至中级,便能生出魔识,能够炼化成为一道分身呢。”

提到分身之说,云景道长立刻明白过来了:于魔修来说,炼出一道分身,就等于多了一条命。换而言之,一根禁灵绳,就等于一道分身,也就是一条命。

修真之士也有修炼分身的传说。

据说,有些天资禀异之人,丹田里能凝结双金丹或者多金丹。

当修至元婴境时,一枚金丹,能结成一道元婴;两枚金丹,便能结成两道元婴……以此类推,多金丹能结成多道元婴。

待修炼至化虚境,元婴凝实成元神。

多出来的那一道元婴或者多道元婴凝实成元神之后,脱窍而出,便成了分身。

正常之人皆只能炼成一枚金丹。是以,分身,于修真之士,只能是传说。反正,云景道长活了两百多岁,皆不曾听闻哪位大能炼出了分身。

现在听说魔修的分身竟然是靠禁灵绳这种法宝炼成,他真的唯有羡慕忌妒忌恨了。

“果然是件好宝贝!”云景道长笑道,“今儿又长了一条见识。以前,闻所未闻。刚才听着名儿,我还以为是和‘捆仙绳’一样的宝物呢。”

端木光咧嘴笑道:“您说的也没错。禁灵绳非常难得,除了要用到大量的天材地宝之外,炼制它,还需要有大气运加身。据说是万分之一的成功率呢。象我这样的,便是一份材料也凑不齐,更不用说一万份。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炼制‘捆仙绳’代替之,练练手。反正,凝结魔核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说不定,哪天发了大财,便能凑到足够多的材料炼制禁灵绳呢。”

“原来如此。”云景道长恍然大悟,“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很奇怪。你们修行又不用天地灵气,为何却非要与我等修真之士争夺灵石、各种天材地宝?而且还争抢得很。原来是为了修炼分身术,炼制这禁灵绳啊。”

“那是。大家都一样,全为了提升修为嘛。”端木光点头。手轻轻的抚过禁灵绳顶端的粉红色宝石,他上前一步,主动对沈云说道,“大人,我做了多大的事,我这心里清楚着呢。大家也是清清楚楚的。真值不了如此丰厚的奖励。这件禁灵绳,是我梦寐以求的,我厚着脸皮收下来了。其余的,我再拿的话,难以服众。请大人收回。”

他知道,大人绝不会亏待手底下的人。尤其是待他,更好。这里面的缘由,他也很清楚。不是因为他特能干特机灵,而是他是魔修,沾了一个“魔”字。与其余的人都不一样。

大人身为尊贵的魔族大人,为什么要当青木派的门主,还要带着一帮子修真之士去引导凡人修行?他不知道,也想不明白。但是,世上唯有大人待他好,把他当人看。所以,他早已暗自发了天魔誓,以后死心塌地的追随大人,大人叫他往东,他绝不往西。便是大人叫他去死,他也会毫不犹豫的抽出本命魔刀自个儿抹了脖子——呃,不要误会。他并不是不怕死。而是,有大人在,他不会真的死掉。血统高贵的魔族大人体内有本源煞气。他们动用一道本源煞气,施个复活咒,就能复活比自己血统低的魔族中人。他是魔修,是魔族里最低层次的存在。他死了,只要尸体还在,大人随时能够将他复活过来。

他能死都不怕,怎么可能为了一点钱财,让大人为难呢?

端木光说着掏出了一只储物袋。袋子里装的就是他从陈族长那里骗来的那一大笔钱财。

沈云哈哈大笑,摆手说道:“都说了,这只禁灵绳是我私人奖励你。它也是我的私人物件。再说,除了你,门派里也没有其他人能用上这件宝物啊。该你得的,就是你的。你不要有什么顾虑。”

“哦,是这样啊。”端木光挠了挠头,将储物袋收进怀里,“那我就不客气了。谢大人赏。”

接着,沈云转头看向云景道长,跟他说起这根禁灵绳来:“说起来,这根禁灵绳与道长也有些渊源呢。”

竟然还与我有关?云景道长讶然:“主公,此话怎讲?”

端木光听着,也不由紧张起来了,用力的抓住禁灵绳。

“这根禁灵绳,我是在三星观得到的。”沈云说道,“几年前,我路过玉溪镇,发现镇子里有很多人被刻意种上了尸毒。然后,我一路追查,最后查到了三星观。三星观的观主就是一名尸修。这件禁灵绳就是从他那里缴获而得。数年后,我寻得治疗尸毒的解药,再去玉溪镇,却发现镇子里的人们已经被人解了毒。于是,再上三星观,故地重游。三星观的观主已经变成了道长你。”

他很清楚,云景道长在三星观是做宗门任务。而且,他猜测,这个宗门任务或多或少都与他打死了尸修有关。乘着这个机会,他主动说出与三星观的渊源,免得将来事发,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让云景道长生出嫌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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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零九章 以其人之道,还施彼身

接下来,清风堂的探子们回报,陈族长动作连连。

他先是在家中召集族老们开了一个秘密会议。在会上,他告诉各位族老,说,孟仙长就是青木派的人,已经同意从他们族中选一个优秀的子弟,带去神仙的地界。不过,孟仙长要先回去办理相关手续。一来一往的,需要三年的时间。

族老们喜忧掺半。喜的是,这事总算是有了些眉目;忧的是,孟仙长会不会是骗人的?

族长给他们看了端木光立的字据,以及留下的一枚白玉环:“有收条为证,玉环为信物,这事假不了。”

传看过后,族老之间不再有质疑的声音。

搞定族老们后,陈族长又召开全族的男丁会议。在会上,他以加固工事,防水患为名,要求召回在外面的族中男丁。又说,外面的世道越来越乱了,为了族中的安全起见,从今往后,族中之男丁外出,一律要先征得族里的许可。不然,不管是谁在外头出了事,休想族里出面相助。

他说的全是事实。如今,外面确实乱糟糟的,日子越发的艰难。在外面混的人,这一两年里,都陆续回来了一些。受他们的影响,族里那些想出去见见世面的后生,要么是自己改了主意,要么是被爷娘管了起来,脱不得身。

所以,陈族长的话,在会上并没有激起族人们的反感。相反,有族老们帮腔,大家都认为族长订下这条规矩,是为了大家的安全着想。

就这样,陈氏一族再也没有人提及青木派,还有陈玟母子。而实际里,所有人在督促家中的小子习武练功,为三年之后,孟仙长再来陈家屿挑人选,做准备。

而对于沈云他们来说,陈氏一族这头是没事了。

于是,三人离开锦城,前往凉洲。

在此之前,沈云已经给凉洲的清风堂各分舵下令,命令他们暗中调查有人故意暗中散布青木派谣言之事。

凉洲那边是清风堂在外面开辟的第一块地盘。清风堂在那里经营的时间最长,又有百里城的严骆等人暗中相助,其势力早已遍布凉洲全境。

接到命令后,各分舵迅速动作起来。就连骆严他们也参与了进来。

战果斐然。

短短三天的时间里,他们已经找到了谣言的源头。

果然如沈云猜测的那样,正是雨前岛的探子们所为。

现在,清风堂凉洲分舵已暗中将这些家伙监控了起来。是抓是杀,就等着沈云赶过去,主持大局。

传讯符里到底说不清楚。沈云赶到后,第一时间召集各分舵之舵主,听取了他们的详细汇报。

他一边听着,一边查看地图。最后,他将众人汇报的七处探子的老巢在地图上一一标出来,用手指轻叩地图,说道:“雨前岛岛主是个心狠手辣之人。从上次两艘飞船自爆来看,这位仁兄根本不在乎底下人的伤亡。所以,抓几个探子,甚至端了这几个窝点,都解决不了问题。最多能消停一会儿。用不了多久,雨前岛岛主又会变本加厉,派更多的人手过来。而且,我们一旦动手,便等于从暗处到了明处。正好落入了雨前岛岛主精心设计的圈套。”

云景道长听得连连点头:“要是能一回就打得雨前岛岛主知痛就好。”那样的话,那家伙就会有所忌惮,往后不会轻易出手。

“那样的话,除非把他本人揪出来,狠狠的教训一顿。”沈云一针见血的说道。

云景道长轻甩拂尘,摇头轻笑:“边界的岛主们都有一个特点,藏在人后,轻易不会现身。要把人揪出来,谈何容易!”

所以,此计行不通。舵主们脸上紧张的齐齐望着门主大人。

雨前岛太可恨了。他们到处散布谣言,现在,整个凉洲地界上的各方势力都在明里暗里的寻找青木派。据骆严他们传过来的情报,就连百里城和顺安城里的落桑族人这几日也是动作频频。显然,这些家伙也是被谣言打动,对青木派的功法起了偷觑之心。照这样的情形,他们清风堂极有可能藏不下去了。一想到,在凉洲这边多年的经营,因此而毁于一旦,他们就心痛得喘不过气来。好在大人赶到了。有大人在,绝不会叫他们在凉洲栽这么大的一个跟头。

沈云看着地图,手指头一一从七处标记上缓缓划过,良久,说道:“还有一个办法。”

闻言,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刷刷的聚焦到他身上。

“以其人之道,还施彼身。”沈云环视众人,见众人还是一脸迷茫,轻轻一笑,问道,“各位,你们说说,雨前岛不惜暴露自己在这边的窝点,派这么多探子出来,到处散布我们青木派的谣言,为的是什么?”

这还要问吗?谣言象大火燎原,危害已然初现!各位舵主七嘴八舌的答了起来:

“把我们青木派从暗处揪出来呗。”

“对,这计太毒了。现在,凉洲地面上,哪一方势力不在寻找我们?”

“照这情形,谣言很快就会传出凉洲,波及周边区域。”

……

经这么一提醒,云景道长又甩了一下拂尘,脸上现出了然之色。

果不其然,接下来,沈云挥手打断众人,继续说道:“攻破谣言最好的方法就是,将造谣者从暗处揪出来,让他自己,还有他的秘密,通通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无处遁形。狗改不了吃屎的习性。雨前岛是做什么的?他们是人贩子啊!给我查,他们有没有拐卖人口,拐来的人口都藏在何处。”

“是!”众人顿时愁云散尽。哈哈,世人皆痛恨人贩子。但凡有人贩子被揪出来,人赃具获,都难逃人们的围攻。到时,不用他们动手,雨前岛在这凉洲地界上已然成了过街的老鼠,无法立足。自然而然的,也就无力再乱嚼舌头,给青木派找麻烦了。

各分舵齐动手,效率不是一般的快。第二天,七处窝点的情况被查得一清二楚。

无一例外,这七处都藏了不少拐来的孩童、姑娘。

在凉洲经营这么多年,清风堂在各地仙府也藏了一些“钉子”。

这些“钉子”得到命令后,齐齐发动,当天晚上就带着捕快们,一举捣毁了七处窝点。

次日,口供也“泄露”出来了。

所有的人都觉得自己真相了:原来,所谓“青木派”的谣言,就是这些家伙放出来的。为的是诓人钱财、拐带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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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一零章 大浪淘沙

追捕漏网的人贩子、解救被拐卖人口……还有争名夺利,分赃……所有人的目光都被这起惊天大案给牢牢的抓住了。关于青木派的谣言,不攻自故。

危机解除。各分舵暗中松了一口气。

沈云乘热打铁,令他们反思,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并针对这些经验教训,三天之内,提交一份整改方案。

这在青木派尚属头一次。便是云景道长听到后,也愣了好一会儿的神。各位舵主则是生出一种乐极生悲之感,一个个顿时头大如斗。

这一次过来汇报,他们是欢天喜地而来,结果,差不多是扶着墙,高一脚、低一脚的离开的。

“主公,整件事,纯粹是雨前岛造谣生事,与这边的分舵完全没有关系啊。”待他们离开后,云景道长忍不住问道,“再说了,令他们反思,这是可行的。但是,他们都是听令行事,哪里懂得如何整改?以后若是各自为政成习,岂不是越改越乱?”

沈云很认真的跟他们解释道:“清风堂不同门里的其他部门。他们是门派隐藏在暗处的耳目。身为一舵之主,手底下带着一帮子人,就对这一帮子人负责。而不能仅仅是完成门派交待下来的各项任务。就象这次一样,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他们就惶恐不安,却没有一点应对之策。可以说是,禁不住一点风雨,一旦离开了门派的指令,自身完全没有一点生存能力。甚至还有可能连累到门派本身。这样的耳目,分明是一大堆的隐患啊。叫人如何放心得下?”

云景道长沉默良久,问道:“主公言之有理。只是,恕我直言,您真不担心把他们的心养大了吗?”

沈云笑道:“不怕。从一开始,我想要的便不是一群奴才。大浪淘沙。引导凡人修行的大业,尚且只是起步。我们的门派也是刚刚开始。如果能从第一批弟子里挑选出一百个立志于凡人修行之大业的骨干力量来,我就心满意足了。”

从上千弟子里只挑选一百人,还觉得多!云景道长听着,不禁心惊胆战,下意识的问道:“那么,那些被淘汰的弟子呢?”

沈云看了他一眼,从主位上起身,走到窗前,推开窗户,没有做声。过了一会儿,他转过身来,淡淡的笑道:“道长,还记得与你当初一道入门的那些新弟子吗?他们今何在?”

云景道长叹了一口气:“说起来,各种原因折殒、离开、凝丹不成,耗尽天寿而亡……能够与我一样,修至金丹者,不足半成。”一直不曾细想过,是以,都不曾发觉现实比感觉中的更加惨烈。细细一算,这样的比例,竟然还不如主公刚才所提到的。怪不得主公说真能如愿,便“心满意足”了。

沈云也道:“我很珍惜门中的弟子们。可是,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有些人注定了只能是我们修行路上的匆匆过客……罢了,我们尽力就是了。就象这次,我会当成是对凉洲各分舵的一次考校。如果谁做不来,我会建议赵宣将谁撤换下来。清风堂非常重要,不能让庸人给误了。”轻轻的揉了揉一边发胀的太阳穴,他笑道,“不想了,脑袋都想胀了。我得去院子里走一走,放松一下。道长请自便。”

这里是主公起居的外间,临时充当了议事之所。云景道长怎么可能独自留下来?连忙起身告辞。

沈云摆摆手,示意他一道出门。

在院子里与主公道别后,云景道长走到月亮门前,忍不住又转过身来,看了一眼。

好巧不巧,他这一眼,恰好看到主公正弯下腰来,拔去花圃里的杂草。

“大浪淘沙……”云景道长嘴里轻轻念叨了一句。一直以来,他都觉得主公是世间难得的仁厚之人。然而,今天,他才发现,主公的心,也有冷硬如铁的时候。

不过,这样的主公,倒让他有了更加真实之感,心里莫名的踏实了。

大浪淘沙,确实很残酷。

主公,也很冷酷。

然而,修真的真谛,不就是如此吗!

笑了笑,云景道长心里骤然轻松了。轻甩拂尘,他一边大步往外走,一边吟唱道:“大浪淘沙终见金,去伪成真大道现!”

沈云听完,笑着扔掉了手里的杂草。

三天里,各位舵主陆陆续续的交上来了一份整改方案。

不得不说,赵宣选拔人才有一手。选出来的这些舵主的态度都是很端正的。他们是真心的反思了,搜肠刮肚的写出了一篇整改方案。虽然言词粗糙,只能称得上是语意通顺,没有什么文采可言,但是,其中不乏真知灼见。

沈云与他们一起,一篇一篇的读了这些方案。最后,他们提炼出来了十条整改方案。

“可以考虑将这十条方案补充进清风堂的章程里……呃,赵堂主不在。没他点头,清风堂的章程不能改动。”沈云用手指头轻叩案面,正色道,“规矩就是规矩,任何人都不能违反。就算我这个门主也不能。这样吧,我提议,将它们做为十条补充条例,先在凉洲这边的分舵试行。等赵堂主回来后,视试行的情况,再做决定。”

“是。”各位舵主齐声领令。

散会后,这十条补充条例,在清风堂内部被称为《补十条》。各分舵根据《补十条》,各自展开整改。

在离城百多里的晓云台山脉的一道隐蔽的山坳里,他们见到了骆严和义军。

“主公,您终于来了。大家都很想念您。”收到传讯符,骆严激动得一宿没睡。这会儿,还是激动不已。

沈云也非常高兴,一把握住他的抱拳,拦住他行礼,满意的颌首赞道:“不错,凝霞境七成了!”

这次回来,他又细化了新的修为境界体系。其中,明堂境被他分为前、中、后三重小境界;凝霞境则分成十重小境界。

骆严听到新名词,心念一转,顿时笑得见牙不见眼:“主公,您这次来,还会我们讲道,是吗?”

“你们愿意听,我就愿意讲。”沈云答道。

“愿意,愿意!”

“能听大人亲自讲道,是我们天大的福分呢!”

“太好了,又能听大人讲道了!

……

义军首领们无一不眉开眼笑,欢呼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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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一一章 唯有坚持

沈云摆手,示意众将士安静下来,笑着将云景道长介绍给他们:“这位是我们门派的客卿长老,云景道长。他是金丹真人,真正的得道高人。”

“金丹呐……”

“我不是在做梦吧!”

人群里,抽气声此起彼伏。

一时间,云景道长收到了所有人的膝盖。

呵呵,在主公面前,我这小金丹算得了什么发……他不禁老脸泛红。

偏偏沈云还要策他:“道长,你也难得来一回。也给大家讲一场道,就当是送给大家的见面礼,如何?”

骆严在一旁十分期待的搓手。其他首领也是眼巴巴的瞅着。

满满的都是期待。

身为金丹境的功德修,云景道长自然不怵讲道。明白了主公非要自己过来的原由了。再加之,盛情难却。他爽朗一笑,现学了主公的做派,也道:“你们愿意听,我就愿意讲。”

骆严见时间差不多了,命令各位首领回去筹备讲道之事。他刚留了下来,向沈云等人汇报了义军的发展近况,以及百里城、顺安城的形势。

总的来说,虽然还是很艰苦,但是,义军发展势态尚好,可以说是在这晓云台山里站稳了脚跟。但是,他们的实力还是太弱了,离赶跑百里城、顺安城里的落桑族人,还差得远;另一方面,落桑族人的野心日益膨胀。很明显,单单是百里城、顺安城,根本就填不饱他们。反倒是养大了他们的野心与贪欲。这家伙已将黑爪伸向了整个凉洲。偏偏仙府还在自欺欺人。眼见着凉洲极可能会步百里、顺安二城之后尘,骆严他们看着都急,却又无能为力。

骆严热切的说道:“真是着急呀。总算把您给盼来了!”

沈云点头:“这些天,我也注意到了,凉洲各地,落桑族人已然形成了一股不容小觑的势力。你们的担心极有可能成真。他们确实是野心不小哇。”

“那我们该怎么办?”骆严不由身子前倾,脸上现出焦虑的神色。

“坚持,唯有坚持。”沈云很认真的说道,“我们都要坚信,邪不胜正。只要我们坚持下去,不认输、不言放弃,克服一切困难,不断的让自己变大变强。终有一天,我们一定能赶走所有的侵略者!”

端木光站在他的身后,听到“邪不胜正”这四个字,心里微妙得很——按公认的说法,魔族、魔修才是“邪”……

不对,我又没跑去侵占落桑族人的祖地,所以,我算哪门子的“邪”?

想到这里,他轻轻的甩了甩头,站在那里,腰杆挺得笔直。

骆严大受鼓舞,笑道:“听了您的话,我这心里比吃了一颗定心丸,不着急了,也不怕了。”他握着拳头,信心满满的说道,“现在,若是单打独斗,与落桑族人硬碰砰,我确实是差了些,比不过他们。但是,比耐心,比韧性,却是不怕的。往后,我们继续按照您指的法门,躲在这晓云台山里,与他们死磕到底。有机会的话,就果断出手,给落桑族人一下狠的。没有机会,便练兵、修行。就如您所说,只要我们变得强大了,不信就赶不跑这些矮猴子!”

“对,就是要拿出这种死磕的精神来。”沈云轻拍他的肩膀,“黑夜再长,天终将亮。不急不躁,拿出全部的耐心与毅力来,胜利终将属于我们。”

云景道长在一旁听着,不住的颌首。短短的几天里,主公又向他展示了新的一面。坚韧,不屈,积极、乐观。他本以为自己已经是相当了解主公。其实,不然。但是,与主公相处越久,他越发感觉主公好比巍峨高山,既高不可测,又让人肃然起敬。

修行两百多年,他接触过不少高阶大能。尤其是进入金丹境后,他见到大能的机会明显增加。然而,真正令他肃然起敬,又心生亲近的大能,却只有一个。那就正清门的掌门,泰阳真君。

主公的修为可能不如泰阳真君。但是,他相信,假以时日,主公在修行上的造化不会低于泰阳真君。

两人都将是千年难遇的旷世大能。

而如果非要在两人之中做出比较。他还是会选主公。因为在主公的身上,他能感觉到一种蓬勃向上,欣欣向荣之生机。相比之下,泰阳真君却显得有些暮气了。

意识到自己刚刚对泰阳真君做了“暮气”的评价,云景道长心里惊讶极了——啊呀呀,我在胡说八道些什么!泰阳真君是公认的仙门里最年轻的化虚真君。据传言,这位大能修为高出我两大重境界,然而年岁却比我大不了多少。如此之年轻有为,怎么会“暮气”?

这时,听到主公又提及自己,他连忙敛神细听。

原来是在与骆严商量讲道之事。

“道长,他们也都是凡人修行。被我这个半道子师父教得半懂不懂。”沈云笑道,“烦请道长跟在沈家庄一样,也给他们补一补修真的常识与基础。”

这些也是功德修们最擅长的。云景道长又有在沈家庄的成功经验打底,一点压力也没有,当即欣然领令。

“太感谢了。您简直是及时雨啊!”骆严喜出望外,连忙起身抱拳,代表众义军将士行礼道谢。修行至今,他碰到了太多的问题。其他的义军将士们也是一样。他们太需要道长这样精通道法的高人指点迷津。

主公尚且不受其礼,云景道长自然也不会受。拂尘一甩,他笑眯眯的伸长手将骆严的抱握成拳的一双手托住:“能为义军尽一点微薄之力,是贫道之荣幸。”

商量妥当之后,沈云问起了军中有没有坚持记录脉案一事。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非常高兴,吩咐骆严将所有脉案送过来,给他翻阅。

“是。”骆严领令而去。

一行人与义军将士们同吃同喝,呆了五天。

主要是讲道,其次是替将士们答疑解惑。

将士们受益匪浅。从第三天开始,时常有将士听着听着便突破了。

是以,听说沈云他们又要离开了,将士们都面现不舍,齐齐站在沈云住的树棚外面。

沈云出来,指着自己的脑门,笑道:“此行,诸位给了我很多的启发。我从中也有很多的感悟,必须马上闭关整理。待有机会,我一定再来看望诸位。届时,我们一起并肩做战,共同抗击落桑族人。”

他没有骗人。看了骆严送来的脉案后,他是真的有了新的领悟。只是这会儿,这些领悟乱糟糟的,没理出个头绪来。确实需要赶回沈家庄闭关几日。

这一次回来凡人界,他主要是为了保护沈家庄。现在,雨前岛在这边的阴谋才刚刚抽芽,便已经被成功的掐掉了。他也看望过了骆严和义军。凉洲暂且无事。他也可以放心的回去闭关了。

第八一二章 沈云的生死论

回去的时候,依然是端木光驾飞船。

云景道长在船中央架起长案,煮了一壶松针雪灵茶,与沈云共品。

后者端起小小的玉盏一饮而尽。

云景道长又换了一盏新茶汤奉上,问道:“主公,这茶汤,味道如何?”

沈云老老实实的答道:“这是上次我送给你的那包茶叶。我尝出来了。”

云景道长捋须,追问道:“仅此而已?”

“还有别的?”沈云说着揭开玉茶壶的盖子去看。除了半壶泡开的茶叶,以及一点残汤,什么也没有。

重新盖上壶盖,他轻笑,“我在这方面素来愚笨得很。大体是什么茶叶,还能尝得出来。”端起茶盏又是一口饮尽,抹了一把嘴巴,“至于其中的细微差别,实在是尝不出来。”

云景道长甩了甩拂尘,禁不住笑出声来:“那是因为主公之心从来不在这等细枝末叶上。“

沈云笑了笑:“道长素来目光如烛。”放下手中的空玉盏,话锋一转,问道,“道长观凉洲局势如何?”

其实,云景道长煮这壶茶,目的也在此。闻言,他的神色变得凝重起来,也放下茶盏,直言道:“风雨飘摇,大乱将至。”

“有可力挽狂澜之良策?”沈云再问。

云景道长忧心忡忡的摇头长叹:“其势已成,回天无力。”顿了顿,又补充道,“我也赞同主公,兴许唯有心如磐石,坚持到底,才能扛过乱世。”

沈云抬眼望着他,轻轻一笑:“道长觉得修真界可以置身事外?”

“不。恰恰相反。”云景道长应道,“凉洲之乱相里,不乏仙门的手笔……罢了,不提仙门。位卑言轻,多说无益,徒增烦恼。我认为,这场大乱更是修真界的一场天劫。覆巢之下,不管是各门各派,还是个人,谁都休想置身事外。”

沈云追问:“道长怕吗?”

“怕,当然怕。”云景道长指着桌上的茶壶,“正因为越想心里越没底,甚是害怕,所以,才请主公喝茶,请主公赐教。”

“老实说,我也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好似天将塌下来一般。可是,我却束手无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沈云心烦,站起身来,背负着双手,望向宽阔的天地,沉声说道,“不过,我想,无论如何,人总得活下去。只有活着,一切才有意义。活着,就有希望。所以,我跟骆严他们说,要坚持到底,不认输,永不放弃。其实,这话也是说给我自己听的。到了凉洲之后,我每一天都要对自己说,世上无难事,终有一天,我们会找出平定乱世的良方,还天地一片清朗。”

云景道长也起身,走到他的身侧,一起眺望翻滚的云海,深吸一口气,颌首应道:“对,坚持下去,我们肯定会看等到那一天的。”

沈云转过身来,展颜轻笑:“所以,我们的动作要快一点,尽可能多的让更多的人加入我们中来。人多力量大嘛。再者,即便哪一天我没能扛过去,中途折殒了,还有无数的后来者,向着我前进的方向,继续前行……”

“主公!”云景道长喉头一哽,慌忙打断他。

伟业伊始,却天劫将至。主公就是所有人的主心骨。前行的方向,布满荆棘,迷雾重重,完全看不到路。不管是青木派,还是骆严他们,以及他,都离不开主公的指引。

他完全不敢想象,一旦主公不在了,他们将何处何从!

思及此,他自个儿先吓了一大跳——不知什么时候起,他对主公的信任与依赖竟如此之深了。这在他两百多年的生命历程里,是从未有过的。

但,这确实是事实!

因为他,还有青木派要从事的伟业,将要面对的局面,也是从未有过的。

云景道长很快定下心来,心里庆幸不已——天劫将至,大难临头,多亏有主公在前方引导。他在修行的路上,依然可以勇敢的前行。不至于茫然不知所措,甚至迷失方向。

沈云看到了他眼底的坚定与信赖,脸上的笑意更深了,摆手笑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很小的时候,我就领悟到,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正因为心里太清楚、太明白,所以,我很怕死。但是,经历了更多的事之后,我对于生死又有了新的领悟。比如说,如果我的愿望、主张、理念能够得以继续,我指出来的方向,有人继续矢志不渝的前行,那么,我便是死了,也是虽死犹如生。因为我的尸骨将化成前进路上的一道指路石碑,永远的指引着后来者,向着我开创的方向,不断前行。”顿了顿,非常坚定的说道,“如果能这样而死,我绝不畏死。“

从来没有人这样论述生与死,云景道长听得一愣一愣的。

就在这时,船头传来呜呜的哭声。

两人齐齐扭头看过去。

原来是端木光捂着脸,蹲在地上哭。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象极了一个孩童。

“好端端的,你哭什么呀?”云景道长一张口,只觉得脸上有些凉凉的。他用手一抹,手心亦湿漉漉的。那都是泪水!

端木光呼的站起来,嗡声应道:“道长为什么要哭呢?”

“我……”云景道长本想扯个谎,说风沙迷了眼,但,话一出口,却是大实话,“主公的生死之论,闻所未闻,真挚感人。大声希音,大象无形。莫过于此。朝闻道,夕死可矣。我是因此而流泪。”

端木光抹了一把眼泪,哽声说道:“我,我刚才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哭。反正,听着大人说生死,我只觉得心里满当当的,忍不住就哭了起来。再听了道长的这番话,我这心里突然亮了堂。原来,我也是因此而哭。”

他的话音刚落,云景道长突然发觉自己的识海里迸发出一道夺目的金光。

啊啊啊,好大一笔功德!

他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听到丹田里“咔嚓”作响。

这是……丹田壁破裂的声音!

我又要突破了!

跟随主公总共才几年呐!老子这是第二次要突破了!

可是,这里不是突破的地儿!

云景道长原地一屁股盘腿坐下来。一手轻甩拂尘,一手捏成一道法指,压制住从裂缝里喷涌而出的精纯灵气,向愕然望着自己的端木光绽放出一个大笑脸:“端木,你是我的大福星!你刚刚的那段话,让我得了一大笔功德。多谢!”

“啊?”端木光没听懂,还是一头雾水。

沈云在一旁解释道:“刚才,道长点化你有功,得了一大笔功德。这是要突破了。你别愣着,快点开船,速回沈家庄!”

“是!”端木光连忙双手各自掐出一道法诀,欲全速而行。

结果下一息,他突然额头上象雨后春笋一般的冒出豆大的冷汗珠子,面现痛苦之色,大呼:“痛煞……”

话未说完,两眼一翻,人已象一棵树一样,栽头向后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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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一三章 这人怎么了?

与此同时,飞船轻轻一颤,陡然往下飞坠。

变故突生!

好在沈云的反应素来不俗。

他先是长臂一揽,扶住端木光。

“好烫!”刚一挨到后者,沈云不禁惊呼出口。

刚才还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哭得稀里哗啦的端木光,此刻双目紧闭,牙关紧咬,身子象是一块火炭,发出灼人的热气。

但眼下却容不得他立刻为端木光诊脉。因为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飞船又颤了一下,下坠的速度再次加快。

“不好!飞船完全失控了!”云景道长心里打了个突,呼的欲站起来。

哪知,这一动,丹田里又是“咔嚓”一声,迸裂出一条新的大裂缝来。

精纯的灵气自里面喷了出来。

他当即再也动弹不得。

没有办法,他只能疾呼:“主公,我不能动了!”

沈云的耳力过人,听到了他丹田里新发出来的破裂声,连忙安抚道:“没事。你不要分心。”说着,右手掐成一道剑指,手腕向内一旋,嗖的打出一记道力。

“叭”,脚底的甲板上被打上了一道铜钱大小的五色印记。

“给我停!”右手轻挥,他轻喝道。

本来在呼呼的加速下坠的飞船应声止了停,稳稳妥妥的悬浮在空中。

此时,云景道长看明白了——刚才,飞船重新认主了。认了主公为主!

也就是说,飞船之所以会完全失控,险些坠毁,是因为它曾一度成了无主之物!

怎么会这样?明明飞船的主人是端木!

难道端木他……一颗心都揪了起来,他焦急的问道:“主公,端木他怎么了?”

飞船稳住了,坠毁之危险不再。沈云总算腾出空来。只是,匆忙之间,他也看不出端木光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是以,一边将浑身烧得滚烫的端木光平放在甲板上,一边信口胡编,安抚云景道长:“无妨。可能和你一样,也是要突破了。飞船失控是因为,端木在昏倒之前,自己去掉了飞船上的神识印记,主动交出了飞船的控制权。”

那是好事啊!云景道长不疑有它,长吁一口气,笑道:“太好了!”揪着的心放了下来,他从心底里为端木感到高兴。

说话间,沈云已为端木光探过脉。

情况相当严重!

他居然没有探到脉!

后背上的冷汗“刷”的下来了。

沈云尽量平静的继续说道:“道长,你坐稳了。我们立刻回沈家庄。”

有两个人面临突破,而且端木还是个魔修,确实是要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沈家庄。云景道长应了一声“是”,安心安意的闭上眼睛,静心凝神,应对丹田里越来越多的精纯灵气。

沈云御剑的速度比端木光要快得多。本来还要半天的路程,硬是被他在半个时辰里走完了。

飞船降落之前,云景道长突然想起余莽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连忙问道:“主公,我能去你的院子里闭关吗?”

“为什么?”沈云不解。

云景道长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阿莽说过,草木会记住周边发生的一切。我那院子里,种满了花花草草,屋里也摆着不少盆景。一时之间,怕是收拾不出来。您在您那院里给我寻一间空屋子,我暂且借住几日。”

“好。”沈云心念一动,直接将飞船降落在主院里。

正好是午饭点,十里八乡,还有庄子里的人们都在屋子里吃午饭,是以,除了当值和巡逻的那些弟子,无人发觉。

齐伯也正与齐妈一道吃饭。

这时,一道传讯符自窗口飞进屋里。

齐伯伸手,用筷子将之夹住,看了桌子对面的齐妈一眼。

后者意会,端起饭碗,起身去了屋外。

齐伯这才展开传讯符。

“齐长老,刚才有一道黑影飞进了主院。那道黑影太快了,我们根本就看不清楚是什么。会不会是门主大人回来了啊?”

符火腾起,传讯符迅速卷了起来。

齐伯手一扬,将之扔在地上,腾身站起来,三步并做两步往外走,嘴里急急的吩咐着:“老婆子,可能是云哥儿回来了!我去一步主院。”

齐妈一直站在门口,替他看着院子里,提防有人突然闯进来偷听传讯符。

而刚才传讯符里的通报,她在门口听得真真的。闻言,她追上去,压低声音急急的提醒道:“老头子哎,别忘了跟云哥儿说南院的事。”

齐伯不由眉头轻皱。

南院能有什么事?不就是思恩那丫头搬过去了的事吗?

正所谓,爱之深,责之切。王思恩真的伤到了他们老两口。两人现在是连她的名字都不愿意提。但是,事关云哥儿,他又不能不禀报。

叹了一口气,他头也不回的往后面摆摆手:“知道了。”

话音刚落,人已打开院门,出去了。

齐妈抱着饭碗,望着空荡荡的院门,也是一声长叹。

不一会儿,齐伯赶到了主院。

院门紧闭,再侧耳细听,里面安安静静的。

他全身戒备,轻手轻脚的走上前去,推门开。

院子里停着一艘黑色的小船。云哥儿怀里抱着一个黑衣人,正从船上下来。

“齐伯,你来得正好。快帮我把东厢房打扫一下。道长要在里面闭关一些时日。”沈云一边吩咐着,一边抱着黑衣人快步往正屋里走去。

齐伯这才发现,云景道长也在。

“不忙。”后者苦笑道,“齐长老,麻烦过来扶我一把。”

他已经处于突破的临界状态,不可妄用气力。是以,连自个儿站起来,都做不到了。

“哎。”齐伯应着,赶紧的跑过去,跳上船,伸手去扶云景道长。

见后者完全使不上劲,身上的道袍被劲风吹得鼓成了一个大包,他恍然大悟:“您这是要突破了?”

“对极。”云景道长答道,“有劳齐长老了。”

“这是大好事呢!”齐伯也突破过好几次,知道此刻的禁忌,爽朗的主动提出来,“您别动,我来抱您。”

云景道长除了再次道谢,也做不了别的。

齐伯将他抱进东厢房,安顿好,替他带上门,这才去正屋见沈云。

“在里间,进来就是。”从里面传来沈云的声音。

齐伯应了一声,快步走进里间。

撩开蓝布门帘,他一眼就看到窗前的长榻上躺着一个面色赤色,却头发花白的黑衣男子。

“他,他……”齐伯惊得说不上话来。

自从修行之后,他的眼力是越来越好。虽说刚才只是匆匆看了一眼,但是,他也看得很清楚。这名黑衣男子的头发是墨黑墨黑的。

这才多久,头发就变成花白了?

天帝老爷,这人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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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一四章 暂且稳住了

“他受伤了,伤得很重。我要马上为他疗伤。受不得任何干扰。还有,道长闭关,也打扰不得。”沈云沉声吩咐道,“你安排一下,不要让任何人靠近主院。”

“是。”齐伯满是同情的又看了一眼长榻上的黑衣男子。

就两句话的工夫,这人的头发白得更多了,已是白多黑少。苍白的脸皮也开始松垮,现出些许老年斑。

可见,其伤势真的不轻。

他看得头皮发麻,转身快步往外走,“我马上去安排。”

沈云又吩咐道:“准备一百人的饭菜。荤素都要有,越快越好。”

之前,他不止一次看到过端木光受重伤。每次伤愈之后,端木光的食欲皆会大增。并且,越是伤重,伤愈之后,往往吃得越多。

这一次,他还不知道端木光到底是怎么了。初步的判断是,端木光的情形很不好,完全不是前几次受伤能够相提并论的。所以,他推断,端木光若醒来,胃口将变得惊人的大。于是,吩咐齐伯先做好一百人的饭菜备着。

反正饭菜存储在百宝囊里,就算到时用不上,也不会变坏,以后慢慢吃掉就是。

齐伯对于沈云的命令从来都是严格执行,不问为什么的。这一次也是一样。既然云哥儿说要尽快,他就立刻去做。干净利落的应了一声,他小跑着出去了。

待他出了院子,沈云一挥手,先是收了停在院子里的黑色飞船,然后,启动了院子里的隔音阵。如此一来,即便端木光弄出点什么动静,也不会惊动庄子里的人。

布置妥当后,他再看端木光。

后者的情形看着更不好了:身体还是烧得跟块火炭一样,干裂的嘴唇周边起了一圈火泡;头发变成银白色,不带一丝黑色;脸庞、颈脖、双手等裸露出来的肌肤松松垮垮的,上面布满了深深浅浅的老年斑。所谓“鸡皮鹤骨”,莫过于此。

更严重的是,沈云发现端木光有散功的迹象!

因为《天魔玉骨功》之故,端木光有着惊人的自我痊愈能力。曾经,他被明密使打得不成人形,也只是昏睡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他醒来,又是活蹦乱跳的,身上不见一星半点伤口。

这是沈云头一次看到端木光散功。

莫非端木也是伤在丹田?沈云伸出右手二指再次为端木光探脉。

结果,这一探,他又吓了一大跳,不禁惊呼出口:“脉门呢?”

上一次,他只是探不到脉息,端木光双腕间的脉门还是在的。然而,这一次,他再给端木光探脉,右手二指却跟摸到一块木头没有什么两样。竟是连脉门也找不到了。

生平头一次碰到如此离奇的情形。

端木光到底怎么了?

他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慌乱,定心凝神,右手二指沿着端木光的左胳膊往上一路找过去。

果不其然,整条左胳膊上的脉络、穴位都齐齐的消失了。

再检查另一条胳膊,也是如此。

那么,身体的其他部位呢?

就在这时,昏迷之中的端木光身体轻微的一抽一抽的,打起了摆子。

情况更加危急了!

沈云情急之下,将道力铺开,化作一张细密,将端木光整个儿罩住。

这一下,他总算找到了症结所在。

端木光周身的脉络、穴位,象退潮的海水一般退去!

确切的来说,它们正在向丹田方向收拢。

正因为如此,周身的肌肉自己抽了起来,看上去,就象是端木光在打摆子。

另一方面,一部分脉络、穴位象藤蔓一样,迅速“爬”上了丹田的外壁。丹田被它们不断的挤压,已是伤痕累累。丹田之伤,惹乱了端木光体内的煞气。出现散功的迹象,便是因为这个原由。

症结找到了,沈云却傻了眼——端木光身上发生的这一切,太离奇了!不管是祖师她老人家,还是其他的医书上,都不曾有过这样的案例。他不但闻所未闻,而且此情此景,完全超过了他的想象,覆灭了他对于人体的认识与了解。

因为身体里的离奇变化正在飞速的加剧,端木光抽得越来越厉害。昏迷中的他,先是咬得一口钢牙“咯吱”作响。但,很快便扛不住了,发出痛苦的呻吟声。

一声盖过一声,很快,端木光缩成一团,发出了凄厉的惨叫。

沈云很想帮他,却完全不知道要如何才能帮到他,从何入手。

就在这时,端木光又使劲的抽了一下,眼见着要从长榻上摔下来。

沈云连忙用道力扶住他。

不想,道力好比泥牛如海,嗖的一下消失了。

端木在吸收我的道力!

沈云心中一凛,定睛细看端木光。

后者的抽风很明显的减弱了!

他需要力量!沈云立刻明悟过来,连忙将端木光一把从长榻上扶坐起来,自己则长腿一伸,在他身后盘腿坐好。右掌覆盖在后背之背心,将道力抽凝成丝,试着注入其中——端木光后背的那几处大穴都已“跑”到丹田上去了,他也不知道,此法行不行得通。好在端木光练了《天魔玉骨功》,有着变态的恢复力。身体也远比寻常的魔修强横。同阶的道修更是不能与之相提并论。他也不怕伤到了端木光,这才敢将一丝道力注入其体内。

试探的结果是,此时此刻,端木光好比是一团人形的海绵,他的道力好比是水,被前者“滋溜”的吸了进去。

与此同时,端木光的抽风又缓解了一些。

管用就好!形势危急,沈云也顾不了许多,一边试探着调大道力,一边密切的关注着他周身的变化。

不多时,他发现,道力象大号的银针一般精粗细,是端木光能够承受的上限。而保持着这样大小的道力输出,跟平时画符的消耗相差无几,他暂且没有不适之感。

吐出一口浊气,沈云决定就这样先试一试。

他的这一股道力,于端木光来说,显然是一个强劲的外援。

不到半刻钟,端木光体内原本处于逆行边缘的煞气被压强住了,恢复了正常运转。

煞力一恢复正常,《天魔玉骨功》强大的恢复能力充分体现了出来。沈云“看”到,脉络与穴位仍然在飞一般的往丹田外壁上“爬”,但是,它们挤压丹田弄出来的那些大大小小的伤痕却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痊愈、消退。

这是丹田里的变化。

从外相来看,抽风还在持续,脸上的痛苦没有减弱,而体温在渐渐的下降。

身为一个医者,沈云的结论是:注入道力的法门行之有效,端木的情形暂且稳住了。

同时,他的好奇心迅速占据了上风——《天魔玉骨功》如此之变态,端木光的丹田里不可能留有暗伤旧疾。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即,端木正在突破升级。魔修就是这样突破的吗?还有,端木明显的完全没有准备。难道要突破了,他自己察觉不到?还有……太多太多的疑惑。

这是难得的实例啊!

沈云果断的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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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第八一五章 我也一样

端木光感觉自己在攀爬一条黑咕隆咚、长长的绳梯。

长梯上,只有他一个人。

周边,黑漆漆的。

脚底亦是深不见底的黑暗。

唯有绳梯的尽头,似乎有一点豆大的亮光。

除了自己累得扑哧扑哧地喘气声,再也听不到别的动静。

仰头看着长梯,他挠头自问:“我怎么到了这里?这是哪儿?我是一直在爬绳梯吗?”

然而,脑瓜子里空荡荡的。

他找不到答案。

确切的说,他忘记了一切,甚至于,连自己是谁都记不得了。

但是,直觉告诉他:留在这里,或者一脚踏空,掉下长梯,他都只有死路一条;唯有爬到梯子的尽头,到那点亮光里去,他才能摆脱这条长梯。

兴许出去之后,我就能恢复记忆!

还有,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不想稀里湖涂的死在这里。

我要活着!

求生的欲望战胜了一切。

害怕、苦、累……统统被他抛在脑后。

向着远处的那点亮光,他不顾一切,手脚并用,一步一步的沿着长梯往上爬。

这时,他发现,上方,不远处的黑暗里,时时有灰白色的小亮点闪烁。

它们的个头很小,不及他的小手指头的一半大;数量也不多。有时是一点,有时候是两三点。

那些是什么?

他还没来得及看清,头顶,离得最近的那一颗小亮点“嗖”的一下,扑面飞了过来。

“啊?”他惊呼,本能的后仰,欲避开。

结果,这个动作令脚底的长梯剧烈的晃动起来。

他立马打住。

绳梯很快又稳住了。

不能乱动啊……他轻轻的吁出一口气。

就在这时,小亮点钻进了他的眉心。

“啵”,一声轻微的爆破声。小亮点爆开来。

“我是个孤儿。”

耳畔响起了一道熟悉的男子声音。

为什么会感觉如此的熟悉呢?

他眨了眨眼睛,很快明白过来——这道声音,与他自己说话的声音,简直是一模一样啊!

也就是说,小亮点爆开后,释放出来的声音,是我自己的!

孤儿?我是个孤儿?这是我的身世?

上面的其他小亮点里会不会也藏着我的声音呢?

于是,他咬牙,更加努力的往上爬。

一个,一个,又一个……他不再躲避沿途出现的小亮点,而是勇敢的去迎接它们。

而这些小亮点也无一例外的钻进了他的眉心。当它们爆开时,都会释放出一道他自己的声音:

“我不知道我的爹娘是谁。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

“我在仙庭密府里长大。”

……

“只有最优秀的孩子,才能吃饱饭。”

……

“端木,以后,你就姓端木……”

越来越多的小亮点钻入他的眉心。他“看”明白了,原来,这是他的童年。

很悲惨的童年。

不过,他却一点儿也不难过。

那感觉就象是在看别人的故事,而他只是一个没有干系的看客。

渐渐的,小家伙长大了。被一位叫做“明密使”的暗探头子带去了仙山。

离开了不见天日的密府,他没有涌出解脱的喜悦。

因为魔修的身份,过不了边界的守护大阵。他只能象灵宠一样,呆进灵宠袋里。那里面……真是遭罪啊。他的声音描述得极其难受。

可是,他还是无动于衷,依然是一个冷漠的看客。呃,准确的来说,是个冷漠的“听”客。

这样的冷漠一直持续到他的声音提到一个叫做“沈云”的人。

当第一次听到“沈云”二字时,他感觉到自己的心猛的提了起来。

它不再是冷冰冰的,古井无波。

亲切、信赖、欢喜、温暖……自心底油然而生。

但是,这种改变显然不是什么好事。

因为这一刹那,他脚底的长梯又剧烈的摇晃起来。

吓得他赶紧死死的抱住绳梯。

没有什么用。

绳梯还是晃个不停。

端木光又有了新的领悟——在绳梯上,不能有情感。否则,绳梯会晃动。并且,情感越强烈,绳梯晃动得越剧烈。

难道是要抛弃所有的情感?

他再抬头看向长梯的尽头。

亮光变大了,也变亮了。由原来的豆大一点,变成了巴掌大。

那里一定是出口!

只要沿着绳梯往上爬,我一定能爬到出口,离开这里。

然后,他再低头看脚下。

仍然是一团墨黑,深不见底。爬过的那些绳梯,通通被黑暗吞没,再也看不到了。

“留在这里,或者掉下去,我也会被黑暗吞没……”端木光吐出一口浊气,对自己说道,“我一定要出去!离开这里!”

所以,只能抛弃所有的情感!

那就统统抛弃吧!

现在,我只要离开!

我必须离开!

此念一出,他只觉得心里的温度象流沙一般的逝去。

果然,立竿见影!绳梯晃动的幅度大减。

当心变得如最初之时那般冰冷时,绳梯终于又完全稳住了。

端木光闭上眼睛,感受到自己从未有过之冷静,心道:其实这感觉也不错。

他继续往上爬。

没爬两级,又有一个小亮点迎面飞过来。

一样的,先是无声无息的钻进他的眉心,然后,“啵”的一声,轻轻爆开。

他的声音再度响起:“我被豁免了。大人用一次奖励的机会,换取了我的豁免。我不用参加角斗了。”

脑海里现出许多许多的画面。端木光只觉得双眼一热,两行眼泪夺眶而出。

“咔嚓”,他听到了胸膛里传来细微的响声。

又怎么了?

他低头去看。

原来,是他那颗刚刚才冰封起来的心,表面现出了一条细细的裂缝。

一丝温暖自里面淌了出来。

说时迟,道时快,“吱呀呀——”,绳梯又轻轻的晃动了起来。

端木光死死的抓住绳梯,看着自己的心,轻声问道:“这丝温暖,也要彻底抛弃吗?”

不!我舍不得!

绳梯只是有少许的晃动……我小心点就是!

打定主意,他放慢速度,继续往上爬。

又爬了三级。

他又碰到了一个小亮点。

声音再度在脑海里响起。这回,不是他的声音。是一位年轻陌生男子的声音。虽然只是头一回听到,但是,他立刻想到了“大人”,同时,脑海里现出一道青色的身影。

听着“大人”置地有声的话,这道身影在他的脑海里也渐渐的由模糊不清,变得清晰起来。

“如果能这样而死,我绝不畏死!”

一语终,青色的身影清晰的烙印在他的脑海里。

是大人!

我记起来!全记起来了!

刹那间,无数的画面,有小时候的,有长大后的,有悲伤的,也有喜悦的……蜂拥而至!

当端木光再睁开眼睛时,只觉得脚底涌起一股无比强大的力量。

有了这股强大的力量支撑,绳梯的晃动,完全算不得什么。

他坚定的看着头顶的那团亮光,一边手脚并用,快速的往上爬,一边大声的说着:“我是个孤儿,在仙庭密府的育幼院里长大。”

“我无父无母,‘端木’是师父之姓。‘光’是我想有朝一日,也能光明正大的生活在阳光之下。”

“我从小修魔。这并不是我的错。修魔只是修行的一种方式,本身无错。”

“大人说,所有人都有追逐光明的权利。魔修也一样。”

“我喜欢光明,喜欢在阳光下自由自在的活着。”

“大人说,为信念而死,虽死犹生。”

“我也一样!”

……

脚底的绳梯剧烈的摇晃着。

他反而爬得更快了。

每一步都是那样的坚定,那样的稳健……

终于,端木光站在了那片亮光里。

“真亮堂啊!”他忍不住张开双臂去拥抱这片光明。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大人的声音:“端木,醒来!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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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一六章 我凝核了

端木光使劲的睁开眼睛。

强烈的亮光却刺得他双眼横流。

旋即,饥饿,象一头巨兽,咆哮着向他张开了血盆大口。瞬间,将他整个儿吞没。

饿!好饿!

我要吃东西!

这是他脑海里唯一的念头。

沈云看到端木光眨了眨眼睛,脸上的懵懂一闪而逝,刹那间,嗖嗖,从那双仅张开了一线的细长眼睛里迸射出两道血色的精光。

几乎是同时,端木光大吼着“饿,我要吃”,整个人从长榻上直挺挺的立了起来,双手如钩,呼的齐齐抓向他的面门。

这家伙……肯定是饿晕了头!

沈云无可奈何的侧身避开。

“吃——”,端木光嘴里嚎叫着,俨然是头发狂的野兽,双手又干净利落的抓了过来。

沈云知道此时此刻,多说无益,从百宝囊里取出一大锅热气腾腾的盖肉饭,直接塞到那双不依不饶的“魔爪”里——可不是魔爪吗?又快又狠,数息之间,已然打出了十来招。招招直取他的喉咙要害。如果不是他的武力值远在这家伙之上,只怕被抓过去,破开喉咙,放血了。

此举非常管用。

端木光一把将整锅米饭抱过去,一头扎进大锅里,“呼哧呼哧”的狂吃起来。

用“风卷残云”来形容他此时的状态,都是委婉的。

十人份的一大锅盖肉饭,这家伙不到十息就给吃光了。

最后,将头探进大铁锅里,舔光底部的最后一粒米饭,端木光抬起头来,眯缝着的眼睛里,依然现的是两道凶狠的血色。

“哐啷”的扔掉被舔得干干净净的大铁锅,他再次张开大嘴,仰头发出野兽般的嘶吼:“饿!”

“还要吃……”

话未说完,第二大锅一模一样的盖肉饭带着劲风,向着他的胸口,呼啸砸了过去。

端木光立刻停止了咆哮,双臂合抱,准确无误的将大铁锅抱住,低头“呼哧呼哧”的大吃又吃……

十锅!

整整吃完了十锅!

端木光的眼睛终于完全睁开了。

眼底的血色淡了许多,变成了淡淡的粉色。

“啊,大人!”他好象才看到沈云一样,脸上现出惊讶的神色,“您,您怎么在这里?”抱着又被舔得干干净净的大铁锅,他扭头四望,发现自己是在一间陌生的屋子里,细长的眼睛瞪得浑圆,“我,我这是在哪里?”

沈云又递上一锅羊肉汤,一本正经的回答道:“我在这里给你递饭。你在吃饭。”

这时,端木光也注意到了,自己坐在地上,身边胡乱的摆着好几口一模一样的大铁锅。每一只大铁锅的锅口都有脸盆那么大,尺把深。而且,每一只大铁锅里面都是干干净净的……

再看看递上来的这一锅羊肉汤,他“咕噜”吞掉一大口口水。

呃,他很想说,这一切都是假的。他一回吃不了这么多的饭。但是,自己手里还抱着一只空锅呢。而且,大人递上来的这一锅羊肉汤……好香啊!红油汤里,大块大块的羊肉,炖得软烂……真的太馋人了。

好想吃!

好吧!这些都是我吃的!

端木光咧开嘴,冲沈云不好意思的嘿嘿笑了一个,果断的放下怀里的空锅,双手接过那锅羊肉汤,抱起来,低头就要喝。

呃,大人看着呢……

心头一动,他从储物戒指里取出一只平时惯用的调羹出来。

但是,才舀了一勺汤,他看着这只小小的调羹,脸上现出痛苦之色——这也太小了吧?呃,往常,我真的是用这玩意儿喝汤的吗?

沈云见状,心里估计这家伙大概也是吃得差不多了。于是起身说道:“你慢慢吃,吃完了,把屋子里收拾一下。我在外面等你。”

“是。”端木光正中下怀,愉快的应道。

待沈云掀起蓝布门帘一出去,他立马将调羹扔了,复又端起大铁锅,呼噜呼噜的先是美美的喝了小半锅汤。然后顾不得抹去嘴边的汤渍,直接用手拿起一大块羊肉,塞进嘴里。

真的很好吃!太合我的胃口了!

他幸福的心里直冒泡,眯起眼睛,开心的享受着手里的美味……

将满满的一大锅羊肉汤吃下肚,端木光快活的打了一个饱嗝,低头摸着微微隆起的肚子,脸上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

现在的他,心情好到爆。

他先打了一个去尘术,将胡乱摊了一地的大铁锅都收拾干净,再将它们一只一只的叠起来,暂且收进储物戒指里。最后,他掏出一方干净的帕子,抹干嘴巴,这才掀起门帘,去外间。

大人不在外间。

端木光心念一动,脑海里立刻现出了大人现在所在的方位——屋外的门廊上。

他连忙走向门口。

果然,大人在门廊上支了一张小木屋,桌上摆着一只大肚瓦壶和两只碗。

“我泡了壶热茶。你过来喝点吗?”沈云听到背后的脚步声,头也没回,直接招呼道。其实,这壶浓茶是他特意为端木光泡的。

端木光挠头笑道:“好。”说着,快步走过去。

说话间,沈云已经拿起桌上的两只空碗,倒了满满的两大碗。他自己端起一碗,抬起头来,冲端木光呶呶嘴:“坐。”他一眼就看出来了,端木光的眼底完全恢复如常。不过,他面色如常,没有透出一点探究之色。

端木光应了一声,在他的下首坐下来,端起另一碗茶,仰头“咕唧咕唧”的一气牛饮——想到自己刚刚在大人面前一连吃了十大锅盖肉饭,他觉得再也没有什么形象可言了。再加之,他这会儿是真渴了。于是,他完全放飞了自我。

喝完后,他拿眼睛盯着桌上的大瓦壶,笑道:“羊肉汤有点儿咸……”

沈云点头:“自己倒。“

“好咧!”等的就是这句话。端木光眉开眼笑的提起大瓦壶,给自己倒了一大碗,又是一通牛饮。然后,再倒满……如此接连灌了四大碗热茶。

“好了。”他惬意的再掏出帕子,抹干净嘴巴。

“吃饱喝足了?”沈云也放下茶碗,笑道,“我们来说说正事。你有没有觉得哪里不同了?”

自己的身体,自己最清楚。刚才,端木光还有点儿迷糊,不太清楚自己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是,一连四大碗清心灵茶灌下去后,他现在已经完全清醒。岂能不知道自己发生了什么变化?

“我凝核了。”他咧开嘴,从心底里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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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一七章 天魔誓

所谓凝核,既是指丹田凝结魔核,也是一重境界名。

对于魔修来说,凝核绝对是件天大的事,没有之一。

因为这标志着他们不再是人族里的堕魔者。从此以后,他们因为具有了魔族的血统,成了真正的魔。

至于到底属于哪个种群的魔,则由他们凝核时异变出来的魔族血统而定。

如果异变出来的是血魔血统,那么,他们便成了血魔……依此类推。

不过,异变出来的血统属于后天而成,绝大多数都是血魔血统,并且还非常之斑驳。

换而言之,魔修历经千辛万苦,终于丹田凝结成魔核,成了真正的魔,却因为血统低下,且斑驳,仍然是魔族里最低贱的存在。

这也是为什么整个魔修团体在魔族里处于最底层的最根本原因。

当然,也有极少数幸运者是例外。

这些幸运的魔修在凝核时,因为各种各样的机遇,体内异变出来了比血魔更高等的血统,从而得以进入更高等级的种群。

端木光就是这样一位幸运者。

他的体内,有三分之一的天魔血统,另外三分之二为心魔血统。除此之外,再无旁的血统。

这样的血统构成,已经相当之高贵且精纯了。便是天生的魔,也很难达到他这样的层次。

尽管他现在的修为还很低,只是魔兵境的凝核层,但是,凭着这份血统,他在魔族里的地位直线上升,已然是“贵族”阶层,绝对是会被大多数的魔唤一声“大人”的存在。

而端木光彻底恢复了清明,第一时间便完全记起了自己凝核的全过程。

是以,他再清楚不过,为什么自己会异变出如此高贵且精纯的血统。

这里面,有他修练的功法《天魔玉骨功》的成效。但是,因为他修练此功法的时间较短,不足百年。并且凝核之前的修为境界非常低,只有筑基境,所以,功法的成效大打折扣,最多是助他生成了半成的天魔血脉。

真正促成他异变出如此高等级的魔族血脉的,是大人。也唯有大人。

首先,他之所以没有预兆性的提前凝核,是因为大人与道长的点拔。先后经二人点化,他得以勘破生死,从而心境突飞猛进。

但这也是最危险的。因为他光是心境大幅度的提升了,而他的修为,以及体能等其它方面,离凝结魔核的要求差得太远。

这样的情形,往往会坏事。

故而,魔修们将这种情况叫做“假凝核”。

一般来说,十次假凝核,有九次九会失败。剩下的那一点成功的机会,叫做“一丝生机”,只有在传说中才存在。

而他,恰好就是得了那“一丝生机”。

这一丝生机,是如何得来的,端木光心里非常之清楚。它不是老天给的,而是大人赐予他的。

在他凝核最关键的时候,大人源源不断的往他的体力注入了再精纯不过的阴煞之气。更难得的是,这些阴煞之气里,含有一丝先天煞气。

这些阴煞之气三下五去二的镇住了他体内濒于逆行的煞气。同时,也因为它们源源不断的涌入,很快的提升了他体内煞气的精纯度。

最终,这些高纯度的煞气,在凝核的那一刹那,异变出了他的本源煞气。而本源煞气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魔族血统。大人赐予他的一丝先天煞气,在变异过程中,被完美的保留住了,造就了他三分之一的天魔血脉。除此之外,他体内高纯度的阴煞之气则变异成了心魔血脉。两者合在一起,则完美的组成了他现在的魔族血统。

也就是说,大人不但在他最危急的时候,赐予了他那“一丝生机”,而且改造了他的魔族血统。

是大人造就了一个全新的他。

这还只是他的大机缘的一部分。

通常来说,在凝核的过程中,魔修会摒弃所有人族的正面情感。因为绝情绝爱,心无旁骛,能够大大提高凝核的成功机率。

更何况,端木光打小就在密府的育幼院里长大。后来,到了仙山,也是终日见不得光的身份。从小到大,他看到了太多的阴暗,也经历了太多的阴暗。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没有感受过温暖的他,一颗心早已经象是被千年寒冰层层包裹。

就连明密使也不止一次的赞他“冷心冷肺,不管是对别人,还是对自己,都是一样的冷血无情,是个真正的魔修”。

对于魔修来说,这绝对是赞扬。

因为如此心性,才能在凝核之时,轻易的摒弃掉所有的情爱,做到绝情绝爱,心无旁骛。

但是,追随大人之后,端木光终于如愿以偿的过上了阳光下的生活。大人更是象一道温暖的阳光,驱散了他心里所有的阴霾。

他不由自主的信赖大人,追随大人,发自内心的为其效劳。

最初,他以为是因为大人拥有高贵的魔族血统——“血脉压制”对于低血统的魔族来说,就是如此。他们会本能的信赖、亲近拥用高贵血统的“大人们”,心甘情愿的为他们效力。

渐渐的,他发现并非仅仅如此。因为大人与他一样,也是刻意遮掩身上的魔族血统。是以,对他的“血脉压制”在绝大多数的时候,都是不存在的。

吸引他的,是他从来没有感受到过的温暖与真正的关怀。他被大人一次又一次的感动,最终感化。

虽然他追随大人的时间不长,但是,在短短的数月里,他学会了“爱”:爱自己,爱他人,以及接受他们的爱。

爱,是温暖的;不管是被他人爱,还是爱自己、爱他人,都是幸福的。

而他对生死的理解,是取与舍。

是以,在凝核的时候,当回忆起追随大人的这段时间里的点点滴滴时,他很果断的做出了取舍。他取了情,哪怕这样会让他凝核失败。哪怕这种失败,于魔修来说,意味着身殒道消,是彻彻底底的死亡。

结果,他成功了!

因为有大人为他护法。

整整十天十夜,大人不眠不休,一直寸步不离,不离不弃。

这样的恩情,不是一个“谢”字能了得的。

端木光起身,五体投地,匍伏于沈云的脚边,用魔族的最高礼仪,当即发了一个天魔誓:“大人,端木光从此唯大人之令是从,永不悔改。”

他拥有三分之一的天魔血统,按照魔族血统就高不就低的划分习惯,属于天魔族。故而能够发天魔誓。

每个天魔,终其一生,只能发一次天魔誓;启誓之后,永生永世不得悔改。否则,悔改之时,就是天魔被天道彻底覆灭之日。

可惜,沈云不是真正的魔族中人。《心魔传承》没有全部解印,他根本就不知道端木光这是做什么。倒是被后者如此做派也惊得愣了一会儿神。

就这么一愣神的工夫,端木光已经启誓完毕。

“轰隆——”,万里晴空里,竟然发出一声闷雷。

天魔誓成,天地有所感应,做出了回应。

端木光不由心中一凛,伏在地上,神色更加肃穆。

“端木,快起来!”沈云被旱雷惊醒,赶紧的伸手将他从地上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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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一八章 新鲜出炉的天魔幼崽

“是,大人。”端木光从地上起来,问道,“大人,这里就是沈家庄,对吗?”

沈云点头:“正是。当日,你与道长二人先后突破。我只好先收了你的飞船,将你们俩带回庄子里。这是我平时居住的院子。”

说着,将飞船从虎牙空间里取出来,轻轻的放在面前的小木桌上。

先前他在飞船上打的印记,他已提前抹掉了。现在,飞船又成了无主之物。没有激活的时候,它是小小的一只。比他的手掌长不了多少,看上去,跟一只模型没什么两样。

端木光见了,又禁不住咧牙笑了:“以前听人说,魔修凝核,等于新生。我不能完全领悟此中的真义。如今,终于明了。果然跟新生一样。”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枚储物戒指,摊在掌心,“这枚储物戒指跟随了我差不多五十年。如今,也成了无主之物。”

沈云挑眉:“你的意思是,这些以前的法宝,你统统不要了?”

“要,当然要!”端木光连忙将桌上的小飞船,还有手里的储物戒指紧紧的抓在手里,嘻皮笑脸的说道,“凝核的好处实在是太多了。刚才,我发现自己体内多了一个魔核空间,比这枚戒指大百倍还不止。并且,还能收活物。我心里欢喜极了……我就是显摆一下。”

沈云如何不知?

别看端木光现在突破了,成了真正的魔。但是,他的心思,还是和以前一样,在沈云面前,就跟一样样的摊开了,整整齐齐的铺摆着。

所以,他刚才是故意逗端木光来着。

“行了。不逗你了。”沈云起身,“你的院子,我早已吩咐齐伯着手安排了。你只管去找他就是。”

“大人这是要赶我?”端木光环视整个主院,“这院子挺宽敞的。”说着,笑嘻嘻的竖起一根手指头,“我只要一间屋子就行。”

沈云笑道:“我要闭关了。”指了指东厢房,“道长还在突破,就在东厢房里。他们法修突破,比旁人要费时一些。上次突破,道长闭了小半年的关。这一次,估计也差不多要这么多。你留在院里,跟独自住一个院子,没什么两样。搬出去住,还不用顾忌我们两个,更自在一些。”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端木光也不好再耍赖,老老实实的告退,去找齐伯。

走下台阶,他想起一事,转过身来,挠头问道:“大人,那个,我在外头是个什么身份?”

沈云看了他一眼,笑道:“你现在的修为,做客卿长老,是不成的。所以,只能暂且委屈你,在人前充当我的侍卫。”

端木光一听,乐得见笑不见眼,双手摆得飞快,连连说道:“不委屈,不委屈。能做大人的侍卫,是我的荣幸与福气!”生怕沈云反悔或者说出别的话来,他转身往外跑。一边跑,一边向身后挥手,“大人,说好了。以后,我是您的侍卫。”

话音刚落,人已跑出了院子。

沈云笑了笑,收回目光,转身回屋。

这一次回庄子,他本来就打算闭关,整理新近的领悟。

端木光的凝核,是他始料不及的。这一场,也没有白忙活。他对于魔族、魔道,以及体内的阴煞之气有了很多全新的认识与理解。这些,也急需静下心来,细细的捋清。

所以,他才毫不客气的拒绝了端木光的请求,令其搬出去。、

回到里屋,沈云先是铺开道力,检查全屋。

唔,端木做得好,将屋子里清理得干干净净。屋中没有残留下一星半点气息。

沈云满意的笑了笑。重新布了一个隔音阵后,他坐在窗前的长榻上,从百宝囊里取出笔墨,在榻上的矮脚小方几上摆好,又拿出近段时间写的修行手札,慢慢的翻看起来。

另一边,端木光出了主院,心思一转,便找到了齐伯——这便是天魔的一个厉害之处了。

魔族对于气息是非常敏锐的。其中,天魔为最。

任何气息,只要在天魔的身边出现过一次,便会被天魔牢牢的记住。从此,只要天魔有心,上天入地,都能够找出这道气息。

端木现在的修为还弱了点,捕捉气息的范围只有方圆五里。

沈家庄的面积,还不到方圆五里呢。齐伯住的院子本身又挨着主院,没隔多远。是以,端木光一下子就精准的找到了齐伯。

倒是齐伯突然看到他在拍自己的门,吓了一大跳。

“你,你是怎么进来的?”齐伯定下神来,心里的戒指立时提到了最高级别——这小伙子脸生得很,绝对不是庄子里的人。他是怎么进来的?从大门口到这里,有好几重守卫呢!居然没有一个人示警!是庄子里的防卫形同虚设了,还是这人着实厉害……

不等他想明白,端木光主动解释:“齐伯,您别误会。我叫端木光,是大人的侍卫。先前,我在主院疗伤,您看到过我的。”天魔的好处之二:能够一眼看穿很多人的心思。比如说,血统比自己低等的魔族,凡人,还有修为不如自己的所有修士。

齐伯险些惊落下巴,张了老半天的嘴,难以置信的说道:“啊,你就是那个受伤的黑衣人!”

“对,就是我。”端木光笑眯眯的向他抱了抱拳,致谢道,“给您添麻烦了。”

“你的头发……”齐伯还是有点儿不信。

端木光当然不可能跟他说,那是因为凝核的缘故,随口现编道:“那是因为我的丹田受了重伤。修为大退。现在,大人治好了我的伤。我的修为又回来了。所以,头发、皮肤、面相统统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其实,何止是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凝核之后,他有了魔族血统,并且是高等的魔族血统,相貌、身形等粗粗一看,与原来的样子差不多,只是略微显得更年轻一些,但是,再细看的话,越看越会发现,他的容貌比先前要精致得多。

现在,他的修为不过魔兵境。而且骨龄也不过百来岁。在魔族里,是只不折不扣的小幼崽。现在这副容貌还没有长开。

将来,随着他的修为不断提升,容貌、身量等只会越来越甚。

真正的高血统的魔,都是俊男靓女,就是这个缘故。

丹田受伤,修为大退,会让人一夜变老。这一点,齐伯是知晓的。再加之,云哥儿就在家里。他便是信不过庄子里的防卫,也不能不信云哥儿啊。

“恭喜恭喜!”他眉开眼笑的将人往院子里起。

第八一九章 误会

端木光却敏锐的捕捉到了齐伯眼底的一丝尴尬,心里狐疑不已。

面上没有显出来,他大大方方的接受邀请。

在正屋里,两人分宾主落了座。

端木光主动道明来意。

不想,齐伯眼底的尴尬又浓上了许多。

他垂眸清了清嗓子,说道:“端木兄弟,我在这里跟您说句实话。当时,门主大人的要求是,给您在主院附近单独安排一个空院子。可是,不瞒您说,主院周边已经没有空院子了。所以,我就跟门主大人请示,能不能在别处安排一个单独的空院子。这时,门主大人就说主院后面还有三个空院子,又说,您修炼时,要求清清净净的,最不喜旁人打扰,那三个空院子里的北院甚是清幽,最合适不过。”

端木光明白大人的用意——他是天魔,且修为境界又较低,练功时,难免会有把控不住的地候,现出魔核。大人是怕他到时会吓到旁人。当然,反过来说,也是怕别人冲撞到了他。

“是的,我一个人独处惯了,不习惯与人同住。尤其是练功的时候,最不喜有人打扰。”他点头应道。只是,心里更加狐疑了:这里头有什么好尴尬的?莫非北院有什么说法不成?

他是将沈家庄当家的,不想在自己家里还要猜来猜去的。更何况,齐伯,他之前听大人,还有赵宣、云景道长都有提到过,知道齐伯是青木派的大长老,也是大人非常信赖之人。是以,他直接问道:“齐伯,我初来乍到,对家里还不清楚。我住进北院,要注意一些什么?请您请点我一二。免得到时我闹出什么笑话,给大人脸上抹黑,也给您添麻烦。”

“不不不,不麻烦。”齐伯大窘,“说起来,是我给您添了麻烦才是。我当时……唉,兴许门主大人是忙忘了。我当时要是再多问一句门主大人就好了。”

他很喜欢端木光刚才的“家里”的说法。本来还在心里琢磨,要如何开口,闻言,他决定如实以对。是以,将当初刚盖庄子时,对于主院后面的三个院子的安排计划,和盘端出。

端木光听完,也是尴尬不已——原来,主院后面的三个院落,是给大人准备的后院。刚搬进来时,齐伯曾跟大人禀报过后院的安排。所以,大人也是知情的。而且,除了大人,齐伯,还有很多人也都知情。结果,大人现在却亲自给他选了三个院落中的北院。也难怪齐伯会尴尬。

他更尴尬好不好!

齐伯又道:“之前,看您伤得挺重的,我以为要些时日才能挪动。而且,我也打算着,等您伤好之后,再与您商量。所以,北院还没有收拾出来。端木兄弟,您的意思呢?”

端木光摸了摸鼻子:“我是大人的侍卫,本来是要住在主院里的。因为道长,还有大人要闭关,不能打扰,所以,才搬出来住。就算是搬出来,也要住得离主院最近才行。”

齐伯听出来了,尴尬归尴尬,端木光还是要住进北院里。

他忍不住又看了端木光一眼。这一眼,却感觉到,后者生得很好,是那种越看越俊朗的后生。尤其是那双眼睛,细细长长的,向上斜挑着。粗一看,不怎么带彩。然而,细细的看上第二眼,竟是正宗的丹凤眼,简直是雄雌莫辨,好看极了。

再想到,这些年,也不见云哥儿对哪个女子多看一眼,他的心里不禁“咯咚”作响。

“不是你想的那样!”端木光看到他的心思,险些从椅子里蹦了起来,“寻常的庸脂俗粉,大人如何看得上眼!大人将来要娶的,定是三界里最高贵的女仙。所以,那三处院子,注定只能空着了。大人决定拿来做别的用场。北院给了我。如果是魏长老也过来了,肯定是要住进你说的正院。将来要是还有新的长老,住的就是南院……”

齐伯连忙打断道:“南院,不行!南院里,已经有人了!”怕端木光听不懂,他将“有人了”这三个字咬得重重的。

端木光不可能会听不懂。闻言,讶然的睁大了眼睛:“你们给大人找了女人?”

齐伯羞得老脸通红,双手又做蒲扇摆:“不是不是。”

现在,他已经完全搞清楚了。端木光是真正的侍卫,与云哥儿之间,不是他想的那种关系。这是一种再正常不过的关系了。在大户人家,主子们身边,怎么可能少得了贴身侍卫?而且,能够做云哥儿的贴身侍卫,那就证明了,端木光绝对是云哥儿最信任的人。

所以,他憋了这么久,总算是找到了一个可以倾吐的对象。于是,一五一十的道出王思恩姐弟之事。

末了,他补充道:“旺子还在外面,要到年底才能回来。我的想法是,等也问清楚了旺子心里的真实想法,再一并处上禀门主大人,进行处理。免得到时连累了好孩子。所以,这事只能暂且这样摆着。”

端木光完全没有将之当回事,不以为然的摆摆手:“不过是不知天高地厚的一厢情愿罢了,换作我,都懒得搭理她。更何况,大人千事万事,哪里有时间去管这等皮毛都算不上的小事?反正南院也是空着的,她爱住,就在里面住一世好了。门里还能省下一份打理院子的人工。”

齐伯听得一愣一愣的。对于思恩丫头来说,此话再毒舌不过了。

不过,他转念又一想,觉得挺有道理的——云哥儿那样的后生,岂是思恩丫头能高攀得上的?再者,云哥儿从来就没有搭理过思恩丫头。他在一旁,是看得再真切不过。这些年,云哥儿是从未多看过这丫头一眼。思恩丫头如果真被撂在南院里,空守一世,也是咎由自取,怨得了哪个?

再想到老罗、老丁,还有王长老他们也差不多是这个意思。他沉默片刻,长叹一声,点头应道:“罢了。端木兄弟说得有道理。那就承她去吧。等下,我去通知田管事,撤了南院的粗使婆子。以后,那院里的一切,都归思恩丫头打理。也给她发放月钱。”

而在此之前,王思恩因为身份未定,待遇也一直未定。

当天,端木光搬进了北院。

南、北二院仅隔着一道三尺来宽的夹道。王思恩被拘在南院里,进出不得。她能够看到的,唯有北院的动静。发现北院也住进了人,她又急又气,费了好一番唇舌才骗了院中的粗使婆子吴妈妈出去打听消息——住进南院后,王思恩用了两天的时间,旁敲侧击,方从吴妈妈嘴里套出,这南院里,没有什么通房丫头,只有杂役弟子。也就是说,她尚且妾身不明。思来想去,她决定继续隐忍着。

不想,吴妈妈出去后,不一会儿,黑着脸又回来了。

“刚才在门口碰到了田管事。说是,院子里有一个杂役弟子就够了。”不等王思恩发问,她气急败坏的噼哩叭啦说开来,“叫我马上收拾东西,搬去正院那边。正院那么大,便是两个人,也不得轻闲……”

王思恩的心不住的往下沉。不用说,这肯定是干爹的手笔。干爹的气,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消?我能熬出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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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二零章 风欲静而树不止

因为不是突破,所以,沈云虽然闭关了,但每天下午时分,还是铺开道力,例行巡视一次庄子及周边的十里八乡。主要目的是查看有无陌生之人,提防着雨前岛那边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偷偷的追寻过来,暗中使坏。

先前全程围观了端木光凝核,他亦收获满满。旁的且不说,单说天魔在气息的捕捉与搜寻这方面的手段,便比他之前自己从《心魔传承》里摸索出来的,不知道要高明多少。

他对于学识、功法,以及修行法门等的态度,向来是“博取众长,取长补短”。在完全领会了天魔对于气息的处理法门之后,再与自己的法门完全融合,他在这方面又有了质的提升:一方面,消耗同样大小的道力,搜寻的范围扩大了近三倍,而所需的时间则不到先前的五分之一;另一方面,但凡搜索到了的气息,都能牢牢记住,并且哪怕是非常非常相近的气息,也能清楚的区分开来,绝不会搞混。

是以,三两天之后,整个春望县里有多少人口流进、流出,以及,人们大致的生活习性,沈云都一清二楚。当然,他对人们的私生活一点兴趣也没有。而是从这些信息里,很快的剔选出来了数名流入春望县的修士。

各种蛛丝马迹汇整之后,表明这些人是一伙的。他们来春望县,是别有用心。只是,沈云暂且还不能确定他们的确切身份,以及来春望县的目的。

如果是以前,发现这些活诡异的修士小团伙之后,他肯定是第一时间找来赵宣,令清风堂去细查;如果赵宣不在,则是让丁叔带着人去查。

这一次,沈云没有传召丁叔。

一来,这些修士有十九人之多,一半是剑修,另一半是丹修。他们之中,绝大多数是筑基境的修士,而领头的两名是伪装成筑基境的金丹真人。这是清风堂都不能胜任的任务。丁叔及其手下更不行。

再者,他已经锁定了这些人的气息。这些人不来沈家庄这边则已,一旦他们往这边靠近,抵达他为他们划定的警戒线,他立时便能知晓。如此一来,也用不着丁叔他们寻过去,暗中盯梢。

又观察了三天,沈云已确定了这些人的身份——说起来,这些人与云景道长还是同门呢。他们也都是来自玄天门的弟子。这次来春望县,是来历练的。而两名伪装成筑基士的金丹真人是负责此次历练任务的师叔。

他们的行迹十分之隐秘。并且言行举止也非常小心。沈云接连关注了他们三天,也没有弄清楚他们的来历。

在第三天的下午,仙府大老爷收到“内部消息”,说仙门十大门派之玄天门,有一队筑基弟子秘密来凡人界历练,其目的地极有可能是春望县一带,叫他务必约束手下,小心应对,免得冲撞了。

万事万物都是有气息的,且气息各不相同。传讯符也一样。

这道传讯符抵达时,沈云刚好在例行巡视。是以,他敏锐的捕捉到了这道象流星一样疾驰而来的陌生气息。发现是传到仙府那边去的,他果断的继续跟踪并偷听了。

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密切关注了三天的难题竟因这道传讯符迎刃而解。

仙府大老爷收到消息后,立刻召来师爷密商:“我们这里并非玄天门的历练之地,他们突然跑来做甚?”

师爷想了想,在心底里打好腹稿后,慢慢的答道:“学生听说,门下各大门派在凡人界的活动都日益频繁。玄天门此举,便又是一道明证。”

大老爷皱着眉头,沉默了一会儿,又问道:“你说,他们会不会是冲着沈家庄来的?”

本来,他在这里过得是很滋润的。自从那个沈家庄凭空冒出来后,他的日子便一天不如一天的自在了。到了这两年,更甚。春望县的人们只知沈家庄,不知他这个大老爷。这叫他心何心甘?偏偏不管是上头,还是家里头,都再三警告他,说沈家庄在仙门有大背景,叫他“不可轻举妄动”。他是做梦也想有人来踢沈家庄的场子啊。

玄天门也是仙门十大门派之一。如果沈家庄的“大背景”不是玄天门,那么,用来对付沈家庄,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只可惜,师爷平时挺懂他的心思的,这次却跟脑瓜子里灌满了浆糊一样。

没有办法,他只好把话挑明了。

师爷打了个哆嗦,伸出一根手指头,指着密室的天花板,结结巴巴的提醒道:“大人,不可轻举妄动啊。”心里更是苦不堪言:真是造孽啊!大人,你也不看看你自个儿有几斤几两。还妄想挑动玄天门与沈家庄对上……

他不过是个先天境的小虾米,出来做师爷纯粹就是想多弄俩钱,好换点修行的资源。结果,在春望县这地界上,他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过了两年,好日子便到了头。碰上了沈家庄这个劫财的大灾星,这两年颗粒无收,也就罢了。大人还生了包天的胆子……这是作死啊!

看在宾主一场的份上,他打算尽力劝上一劝。如果大人一心要作死,他也奈何不得。唯有卷起铺盖,早早跑路了事。

大老爷如何不得他话里的意思。其实,他也是有贼心,没贼胆。好不容易才鼓足勇气提个头,闻言,一下子泄了劲,他无力的瘫坐在太师椅里,灰心灰意的挥挥手:“今日之事,不可外传。你且退下吧。”

师爷暗中松了一口气。虽说这两年有沈家庄压着,他跟着这位,混得不咋样,但是,至少衣食是不愁的。现而今,外面的世道这么乱,不比从前。就他这点修为,真不够看的。真要卷铺盖走人,一时之间,他还不知道要去哪里讨口食吃呢。

好在,这位与他一样,也舍不得这口安乐饭。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沈云心里打了一个突。

沈家庄这两年的风头是越来越大了,就连省城那边也知道春望县有一个沈家庄。

春望县是个小地方。小小泥潭里,容纳的不过是小虾小鱼,不足为道。

可是,整个菱洲里隐藏的势力便难说了。

春望县的大老爷不过是一个凡人武者,因为家里的扶助,才当上这一县之尊。他都能生出这等心思,那些更大的势力就更难说了。

所以,这才是大老爷家里发这道传讯符过来的用意吧。

风欲静而树不止。沈云叹了一口气,终于下定了决心,摊开一张纸,提起笔,刷刷的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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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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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二一章 未雨绸缪

自从与云景道长讨论过时局之后,沈云便意识到:大乱将始,风云起。青木派将要面对的是一个“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局面。很不幸的是,青木派的实力太弱,目前就是一只“小虾米”。

如何在大乱之初,活下去,不至于被其他势力吞没?这是青木派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他必须解决的紧急问题。

这些天,他想了很多,但是,一直没有下定决心。主要原因是,菱洲身处祝融大陆之腹地,天高皇帝远,仙庭的势力相对较弱;仙门的势力还没来得及渗透进来。菱洲本地的势力与青木派的情形差不多,都是新兴之势力。与它们相比起来,青木派还称得上是矮子里的高个子。故而,他觉得青木派的生存环境还算宽松,危险不大。

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玄天门的出手会这么快。

仙府大老爷与师爷的怀疑,他同样也有——好巧不巧,玄天门的这队弟子跑来春望县历练。他们是不是冲着沈家庄来的?

想到这里,他心里不由生出一点小庆幸。到了这里后,他先是打着沈家庄的名号行事的。而青木派是后来才亮出来的。别看只慢了两年,但就是这两年,使得人们先入为主。庄子里的门众,上至齐伯等长老会的长老们,下至寻常弟子,在人前行事,还是习惯以“沈家庄”自居,鲜有提及“青木派”的。于是,十里八乡的乡邻们知道“青木派”的并不多。

之前,他还曾为这事头痛过。不过,因为计划要去仙山,所以计划等从仙山回来之后,再令长老会采取措施,改变这种只知沈家庄,而不知青木派的局面。

哪知,世事无常。以前的小疏忽,令青木派名声不显,倒是省去了不少麻烦。比如说,雨前岛的探子没那么快找到他们,而他们抢先动手,将危险暂且排除。

但大乱将至,青木派只要存在,就不可能永远隐于人后。更何况,他赋予了青木派引导凡人修行之重任,这也使得,青木派不但不能躲起来,保全自己,而且还必须尽可能的扩大影响力,让更多的凡人加入到修行中来。

所以,沈云下定了决心,立时对青木派进行调整。

思来想去,他认为当从两方面入手:一是,保护好自己。

还是那句话,青木派目前实力不济,在大乱中如何生存,是个大问题。是以,首先必须保存实力。

具体的方法是,没有暴露在人前的那一部分弟子,分批转移,迁往更隐蔽的地方;已在人前暴露的弟子们,从此在人前也只打着“沈家庄”的旗号行事。同时,在青木派里,全面推行清风堂凉洲分舵的“补十条”,严格保密机制。

另一方面是,积极扩大自己的实力。

总的思路有三:其一,加大对凡人修行的宣传,吸引更多有志于修行的凡人加入青木派;其二,加快进行门中弟子的清理与整顿;其三,给门中弟子创造更好的修行环境,督促弟子们更加勤奋的修行,积极面对将要到来的乱世考验。

框架定下来后,他又进行了细化与润色……待他定稿搁笔时,外面的天色已大亮。

洗了一把脸,沈云顾不得吃早饭,立即传召了齐伯。

后者毕竟学识有限,比不得赵宣。沈云没有直接将手稿交给他,而是先从分析时局开始,将事情掰细了,一点一点的说给他听。

齐伯听着,神色越来越严肃。

待听完,他完全明白了沈云的用意,主动提出来:“云哥儿,这十里八乡的人,没有人不知道我。所以,你把我留下来吧。我一定会守好庄子。马场、神箭营他们都没有在人前露脸,您可以全部带走。”

沈云轻轻拍着他的膝盖,笑道:“这是我们青木派的一个大转变。事关重大,不仅仅是留与走的问题。我这里写了一个大致的章程。你拿去,尽快召集长老们,召开长老会,按照这个章程,商议出一个详尽、可行的方案出来。”

“原来您已经有了谋算!我就说,这么大的事,您怎么心里没有成算呢。”齐伯的脸上现出轻松的笑容。双手接过手稿,郑重的收进储物袋里,他起身领令,“我就这去给在外面的长老们传讯。”

沈云不由想到一句话“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自己能够捕捉到传讯符的气息,从而窃听其内容,难保其他人也能做到。是以,他吩咐道:“齐伯,为了保密,你们尽快定出一套暗语来。以后传讯,就用暗语。万万不可在传讯时,透出门派、还有确切的人名和地址。”

“传讯符也会被旁人截了去?”齐伯吓了一大跳。一直以来,他觉得传讯符是修士的手段,最保险不过了。

沈云不好跟他细说,含糊的应道:“修士的手段多了去。传讯符只是常用的手段罢了,难免会泄密。”

齐伯一下子蒙了头。暗语,他懂的。不就是黑话吗?可问题是,云哥儿的意思,不是要他们编出一两句黑话,而是要搞出一整套包罗万象的黑话来。这……不是一个难字了得啊。他现在光是想一想,这头就变成了两个大。

沈云当然清楚他的为难,当即提点道:“端木在这方面有些经验,此事,你可以与他去商议。”

“原来端木兄弟还有这等本事!”齐伯又松了一口气,眉眼间的愁云一扫而光,“我马上去请他!”顿了顿,又请示道,“云哥儿,那这次召集在外面的长老们还用不用传讯符?”

“用吧。说话注意着点,不要透出门派的名号,以及你们在门派里的职位。”沈云应道。

“哎,我懂了。”齐伯使劲的点头。

沈云又吩咐道:“伯堂在仙山,你联系不上他。这一次,他就不参加了。”

“知道了。”齐伯应着,急匆匆的告退。出了主院,他果然直奔北院,去找端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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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二二章 梦里读书

齐伯,以及长老会再一次证明了他们的执行力。

两天之后,在外面执行任务的三位长老都用最快的速度赶回了庄子里。

当晚,召开长老会。

经过小半个月的讨论,他们拿出了一份可行的操作方案,由齐伯呈给沈云。

后者看过之后,甚是满意。该方案不但完全在他设置框架里,考虑周到,做得很细致,而且在很多细节方面还不失创造性的拓展。可以说完全超过了他的预料。

更重要的是,能够制定出这份整改方案来,足以证明,有云景道长手把手的引导在先,又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历练,长老们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同时,长老会的机制也成熟了起来。

“行,就按你们搞的这个方案,马上着手进行整改。”沈云当即在整改方案的末尾签下“已批阅,令长老会立即执行”之批语,并打上一道道力印记。将稿件递还给齐伯时,他叮嘱道,“你们在方案里提到了事先要向弟子们宣讲这次的整改活动。这一点,非常之好。务必要严格按照方案上的认真落实。”

“是。”齐伯双手接过,郑重的应道。

另一边,端木光听齐伯说,是奉了门主大人之命,过来请他帮忙制定暗语,二话不说,便接下了任务。

很快,端木光发现,这个任务比他想象的要复杂得多。因为使用现成的暗语,与制订一套适用于整个门派的暗语,完全是两个概念。

他搜肠刮肚的写了不到百句下来,便发觉肚子里完全没词了;然后,他再仔细一看写在纸上的那些暗语,竟然有一大半眼熟得很。心中一动,翻开偷记下来的那本暗语小册子,老脸不由的发烫。呃,怪不得眼熟呢。这几十句暗语,在这本小册子上都能找到原词原句。

这样的暗语怎么能用呢?简直就是公开的黑话嘛!

端木光急得使劲挠头。

然而,越是急,脑瓜子似乎越不灵光。头皮都快抓破了,他也没能再想出一两句新鲜的来。

“太难了!”端木光惨嚎一声,将自己整个儿扔到床上,接连打了两个滚。

索性去跟大人辞了这个任务吧。这一刹那间,他心里蒙生退意。

不过,下一息,心底里又响起另外一个声音:“不行。你凝核之后,寸功未立。现在大人亲口向齐伯推荐了你。你要是退缩了,岂不是说大人推荐错了?你自个儿没脸也就罢了,连累大人脸上无光,你也好意思?”

端木光翻身爬坐起来,不停的捶自己的脑袋:“不行,不行,绝不能给大人脸上抹黑!”

可是,我真的编不了几句暗语啊!

想到这里,他连哭的气力都没有了,又仰面倒下,急得使劲揉自己的脸:“怎么办啊,怎么办!”

光是着急,肯定是没有用的。

只是费了这么多的脑力,他感觉比赶了一个晚上的山路还要累。先前绷着一鼓子劲,尚且不觉得。现在,泄了劲,顿时只觉得倦意象巨浪一般,扑天盖地的袭来。两个眼皮似有千斤重,并且呈越来越重之势……

眨了眨眼睛,他放弃了挣扎,对自己说道:“反正也想不出……”

于是,整个人瞬间被倦意吞没,坠入了无边的黑甜之中。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端木光突然发现自己独自一人坐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具体的来说,这是一座书山。

因为《天魔玉骨功》的缘故,他很快明白过来——自己做梦了。这是一个梦境。

怎么会梦到这么多的书呢?难不成是我平时里读书太少了……端木光挠头四下里张望着。

对于天魔来说,做梦与身陷幻境,在本质上,没有什么两样:一是,梦境与幻境一样,也是有破绽的;其二,只有找出了破绽,天魔才能破梦而出,从睡梦中醒来。不然的话,便会被困在梦里,无法醒转。

一般来说,天魔的修为越高,寻找梦境的破绽越是容易。反之,亦然。

端木光找了许久,一颗心渐沉——这个梦境简直跟真的一样。他根本就找不出破绽来。

不行,不能再浪费时间了!大人要我编暗语,我还没有一点头绪呢。他在心里对自己说着,随手捡起摆得最近的那本书。

结果,黑色的封皮上竟然没有字。再翻开第一页,居然还是一个字也没有。空白的?端木光愣了一下,飞快的往后翻。

直到翻到最后,也没有看到一个字。

真的是空白的。

端木光心思转得飞快:会不会破绽藏在这些书里?

如此一想,他又拿起了旁边的一本书。也是空白的!

不对劲,太不对劲了。

终于找到了一点线索。端木光起了兴致,一头扎进书堆里,翻找起来。

周边的书,有厚有薄,有大有小,但是,它们统统都是没有字的。

找啊找啊……他不知道翻完了多少本空白书卷。只知道原本尖尖的书山渐渐的变矮了,变平了。

难道这就是这个梦境的破绽?只有将所有的书一一翻完,书山会被刨平,然后,我才能破梦境而出?

端木光如此想着,又捡起一本书低头去看。

呀,有字!

象是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拿着一只无形的字,在淡黄色的书皮上写字一样。

他手里的这本书,封皮的正中间渐渐的现出一行墨字——《识字歌》。

咦,这不是大人亲自编写的识字书吗?端木光难以置信的揉了揉眼睛。

没看错,真的是那本《识字歌》。

在仙山时,赵宣给他宣讲门规时,头一个介绍的,便是这一本。他记得很清楚。当时,赵长老说:“当年,门中弟子大多目不识丁,故而,主公亲自编写的一本书。现在大家都能识文断字了。但是,长老会决定,以后有新弟子入门,不管他识字不识字,也都会发一本。这叫做‘勿忘本’。”

怎么会梦到这本书?端木光深吸一口气,敛神,伸手翻开第一页。

有字的!

再定睛细看。

果然是《识字歌》。

难道破绽藏在这里头?端木光捧着书,心道。

此念一出,他听到“哗啦啦”一阵剧响。书山自个儿倒了。满地的书化成了阵阵白雾,迅速散开。转眼间,四周皆是白雾茫茫。

但是,他很确定,自己仍在梦中。

所以,破绽真的在这本《识字歌》里!

端木光略作沉吟了,当即席地而坐,慢慢的一字一句的读了起来。

《识字歌》不长。每页四句,每句五字。全书恰好有一百页。以端木光的读书速度,不多时,但从头看到了尾。

合上书,他抬头四顾。

还是在梦境里。

是我读的不过仔细?端木光想了想,继续埋头读书。

第八二三章 解决

端木光读了一遍又一遍。

加上封面,全书总共二千零三个字。这么多字里,除去重复的部分,一共有一千一百二十三个字……天魔的记忆力相当之惊人。读了这么多遍,这两千零三个字就象两千零三道烙印,深深有烙在了他的心里。

可是,他还是没能理出头绪来。

又读了一遍,未果之后,他沮丧的将手里的书卷随手往头一抛,整个人顺势往后一倒,仰面倒在地上。

“哗啦——”

书卷被抛到半空中,散了架。书页象雪片一样,纷纷扬扬的飘落下来。

端木光睁开眼睛,原本是百无聊赖的看着这些飞扬的书页。但是,看着看着,他的视线被书页上的字深深的吸引住了。

当最后一页书也飘落至眼前时,他终于动了。

一把抓住这页书,端木光呼的坐直了身子,仰头大笑:“想出来了!我想出来了……”

话音未落,象是有一股无形的力量猛的在他的后背上推了一把。他猝不及防,“啊呀”惊呼一声,身子往前倾去。

周边的情景迅速扭曲起来。旋即,端木光使劲的打了一个哆嗦,呼的睁开眼睛。

梦,醒了!

一个鱼跃,他从床上弹起来,快步走到窗下的桌案前,坐下。心念微动,他的右手掌心现出一本书。

此书正是那本他在梦里看了不知道多少遍的《识字歌》。

将书轻轻的放在桌面上,端木光一边翻书,一边轻声说道:“‘勿忘本’,所以,门中弟子人手一本;一千一百多个字,几乎能包括了平日里常用的字;每一面的字都是四行五纵的排布……”

这一次,他翻得极快。转眼,便翻到了最后一页。

“哈哈哈……”端木光掩上书,情不自禁的展开双臂,开怀大笑,“我想出来了!”

笑罢,他提起手边的笔,按照记忆刷刷的写下五列数字。

写完了,搁下笔,他又翻开《识字歌》,对着纸上的数字,开始查找。

每一列数字由三部分组成,即,页面、行和列。

比如说,第一列数字是“一一四”,其意思便是:第一页、第一行、第四列。

按照这个顺序,他准确的找到了一个字,正是一个“我”字!

如法炮制,不多时,他先后找到了“想”、“出”、“来”和“了”等四个字。

“就这样,我可以随意的准确传递暗语。”再次合上书,端木光看着纸上翻设出来的字,笑眯了眼,“而且,只要事先约定好了,数字的组合方式还可以更换。就算外面的人得了《识字歌》,不知数字的组合方式,也是白搭。”

提笔将方法详尽的写下来后,他吹干墨迹,兴冲冲的去找齐伯交任务。

这会儿刚过早饭点。

齐伯今天当值。用过早饭,他正准备出门,看到端木光过来,不由眼睛一亮,连忙将人让进正屋,并吩咐齐妈去院子里守着,莫让旁人进来。

分主宾坐下后,他迫不及待的压低嗓门问道:“这么快就编好了?”

端木光笑着拿出那本《识字歌》,放在手边的高几上,推到他面前:“喏,都在这里面。”

“这是……”齐伯狐疑的望着他。门中弟子人手一本《识字歌》,正是他提出来的。而此,此书从一开始就是由他负责印发的。是以,他一眼就认出来了,自己面前摆的是《识字歌》,而非什么暗语。

“再看看这个。”端木光将写好的纸条也递了过去。

齐伯接过后,展开读了起来。

纸条上,除了方法,还举了具体的实例。

齐伯对《识字歌》再熟悉不过了。每一面有哪些字,都记得再清楚不过。根本不用翻书,按照前面写的法门,他立马就翻译出了实例里的暗语。

是以,看罢纸条,他脸上的狐疑散尽,眉开眼笑的冲端木光竖起了一双大拇指:“这个法门好!简单,易学,易记!我还想,编暗语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肯定要费好些时日呢。没想到,您这么快能想出来这么好的法门来。难怪云哥儿点名叫我去找您,说您在行。”

“过奖过奖。”端木光听着心里挺受用的,脸上的笑意更甚,客气的向他摆了摆手。

“暗语的事情解决了,真是大喜事一桩!”齐伯起身,热忱的邀请道,“端木兄弟,我们一道去向门主大人禀报这个好消息吧!”

端木光没有应充,直接应道:“大人正在闭关。如有必要,大人肯定会传召我的。既然大人没有传召我,那么我就不去添乱了。齐伯,您不用管我。”说罢,亦起身,告辞。

齐伯觉得他言之有理,没有勉强,独自去主院,向沈云汇报。

沈云听完后,也是欢喜得很,连声赞道:“不错,端木的这个主意好!”说句老实话,先前,他只想到端木光是青木派里用暗语最多的人,在这方面,可谓见多识广,所以,才让齐伯去找端木光,帮忙编一套暗语出来。

他也知道此事不易,非短期之效,心里寻思着,端木光在长老会的帮助下,能够在一两年里完成此事,便是大功一件。

却不曾想,端木光想出来了这么一个办法。

事实再一次证明,放手让下面的人去做,比他亲力亲为,效果要好得多。而他腾出手来后,能做更多的事。

受端木光此法的启发,沈云顿时思路大开,手指轻叩桌面,向齐伯建议道:“齐伯,这个法子还可以衍生出来很多小法门。比如说,我们可以在每个字上,再多加一组数字。前面三组数字,找到一个字,但是,真正的那个字,却是这个字往前或者往后数几个数。或者,你可以事先做一个模子,上面抠出一个洞来。传讯时,只报页码,至于具体的字,则只要用这个模子覆盖这一页的文字,洞里现出来的那个字,就是暗语的内容;除此之外,只要事先商量好了,也不一定非要《识字歌》这本书不可……这些都可以灵活使用。”

“是的。端木兄弟也是这么跟我说的。”齐伯笑嘻嘻的搓着手,如实说道。这个法子太好了,他迫不及待的想在长老会上推广。

沈云明白他的心思,挥手笑道:“你去忙吧。商定后,记得将具体的法门告诉我。以后,我也要用暗语给你们传讯。”

“是。”齐伯应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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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二四章 试探

沈云签发了整改方案后,长老会着手开始整改。

按照方案,他们首先在沈家庄试推行。

之前,长老会已在庄子里进行了摸底。是去是留,弟子们考虑了差不多一个月。整改开始了,于他们来说,只是等于另一只靴子终于落地,很多人心里反而安定下来。

听完宣讲,他们觉得留下来,约束多多。而离开的话,不但能够结算到一笔可观的安家费,而且能够继续修练功法,将来,功法也能随心所欲的传给子孙后代。

唯一让他们有点难受的是,离开以后,不能向外面透露沈家庄和青木派的任何事,不能再以沈家庄和青木派的名行事。他们在庄子里修行了这么些年,一直以沈家庄人自居,对庄子里挺有归属感的。陡然失去了,心里难免有些空落浇的。

不过,一想到,整改里的那些条条框框,再想到自己在这里学了真本事,回到家乡后,可以过上以前做梦也想的财主生活,所有的失落都烟消云散。

是时候离开了。他们去意渐决。

因为长老会自成立以来,言必行,行必果,一直都非常有信用,所以,想离开的弟子们在三天之内,办完离开手续。

第四天清晨,他们收拾行囊,离开庄子,各自踏上返乡的归途。

沈云暗中留意着他们的去向。玄天门的那队历练弟子在春望县的一座叫做“白灵观”的不显眼道观迅速安顿下来。经过半个月的经营,他们不但实际掌控了白灵观,站稳了脚跟,而且通过往来的香客,不露声色的将活动范围扩大到了半个春望县。

从他们小心翼翼的避开沈家庄及周边的乡村,沈云不难看出,他们是知道沈家庄的。只是不知道他们对沈家庄到底了解多少。

所以,他临时向齐伯提议,所有离开的弟子,三天之后,统一时间离开。而之前,长老会提交的方案里计划的是,三天之内,办完手续,随时都能走人。

他的用意再明确不过了。就是要用这一百多号人做饵,以试探玄天门的这队历练弟子。

离开的人们,归心似箭。不到一个时辰,他们就走出了春望县的地界。

不愧是追随了沈云多年的老人。这些人行事,深得沈云之精髓,出了春望县的地界后,各自道了一声“珍重”,象岛兽归林一样,往四面八方分散而去。

这下,沈云了是顾此失彼,想再暗中盯一段距离,也做不到了。

好在他的目标并不是他们,于是,果断换了目标,转而去盯玄天门的那队弟子。

在这些人离开春望县地界之前,后者一直没有动静。但恰好是没有动静,反而暴露了他们的意图。

这半个月来,沈云一直都在留意他们。修士的生活是很有规律的。这弟子也一样。每天清晨,也是他们的早课时间。除了三到四人会在这个时候出观巡视,其余的弟子,包括那两名带队的金丹真人,都是留在观里。待早课结束后,巡视的弟子们才会赶回观里来,向两位真人汇报。

但是,这天出去巡视的四名弟子根本就没有走远。当接连碰到三拔离开的前青木派弟子后,他们迅速折回了观里。之后,白灵观一直再无人进出。

沈云以前充分见识了仙门的大门派弟子手中法宝之多、之五花八门,故而,一直不敢冒然尝试将道力探入白灵观中。尽管那两名金丹真人只是在观里布了一个再寻常不过的隔音阵。

玄天门的弟子们在观里有无密谋什么,沈云不得而知。但是,他们的行为与平时里不同,足以证明他对他们的猜测不是毫无根据的妄想。

沈云暂停了早课,专门盯着白灵观。

果然,观里是别有手段的。当离开的那些人出了春望县的地界,迅速分散开来时,不出百息,白灵观那边有了动静——十名弟子,分成两队,往那边的官道疾奔而去。估计是担心被沈家庄这边发觉,他们明明都有飞剑,却没有御剑而行,一个个的都是象往前出来巡视一样的步行。

不过是十名筑基境的修士。沈云当即分出一缕道力,将之抽凝成十道细丝,毫不客气的在每一个人的后背上暗中附着了一道。

如此一来,这十人就算是跑出百来里远,其一举一动,也尽在他的掌控之中。

同时,他继续监控白灵观这边的动静。

十名玄天门的弟子追出去后,很快,傻了眼——他们埋在官道岔道口的五块留影石都被人刨了出来,敲碎了。残碴抛洒在路边的茅草丛里。

“不过是一群先天境、炼气境的小蝼蚁,他们怎么可能发现得了我们在路边埋了留影石?“

”对呀,还一找一个准!一块也没有漏下!“

十名玄天门的弟子找到一些残碴后,难以置信的聚在一起,讨论开来。

殊不知,十几里之外,沈云坐在窗下,摸了摸嘴巴,不厚道的笑出声来。

怎么做到的?很简单啊。因为离开的这些人里,长老会是做了些手脚的。比如说,丁叔的手底下,也有两人离开。帮他们办妥手续后,丁叔按照长老会的授意,装成无意的样子,向两人透出风声来,说外面有人“盯”住了这次离开的人。两人听到了心里,故意落在了后面。并且,在离开这个岔道口,各奔前程之前,两人不约而同的在周边细细搜索起来。

其中有一人觉醒的是土之灵力。年前突破的明堂境。以他现在的修为,在百步的范围里,勉强能感觉到地面以下三尺之内的情形。

岔道口不大,呈不太规则的四边形。东西方向最长,也不过五十来步远。

是以,他很快就找出了五块“异物”的所在:“地下不到两尺深的地方,有明显的波动!是这两天新动的土!”

两人合力,数息之内,挖出了一块留影石来。

不过,他们俩皆不认得留影石,只知道上面有灵力波动,应该是法宝。

找遍留影石,他们也没有看到任何熟悉的标记,再者,也没有听说这两天里,庄子里在这边有活。联想到丁叔漏的口风,两人一合计,决定都给砸碎了。

一不做,二不休。他们连余下的四块也一一刨了出来,照样砸成碎碴碴,往路边的灌木丛里一扔,分道扬长而去。

这是一刻钟之前发生的事情。

那时,玄天门的这十名弟子刚刚离开白灵观。等他们用常速步行,在刻把钟之后赶到时,黄花菜都凉了。

没有留影石的提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要往何处追赶。

正在为难之际,后边又有两名弟子使了急行符,飞奔而来:“两位师叔有令,所有人速回观中。”

沈云闻言,心道:这是白灵观里的那两名金丹已经发觉留影石被毁,缩手了。

于是,他心念一动,也收回了附在那十名玄天门弟子后背上的十根道力细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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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二五章 初见成效

十二名玄天门的弟子迅速撤回了白灵观。然后,他们又不再出来。

沈云已经试探出来了想要的答案,召来齐伯,问道:“白灵观那边新近来了一队道士,你听说了没有?”

齐伯笑道:“前些天,他们开观施药,就有所耳闻了。听说,下个月初一,他们还要打一场平安醮呢。近三两年来,白灵观那边的香火差了许多,也不曾再打过醮。那些道士一放出风去,便吸引了周边的乡民们。听说,大老爷也捐了一百斤香油钱呢。我们这边也有人生了心思,想过去凑个热闹。不过,被村子里的老人们给拦住了。”

“为什么要拦住他们?”沈云倒是没有留意这些细枝末叶。

齐伯脸上的笑意更深了:“老人们没给那些人留颜面,直接训斥他们,放着家门口的活神仙不敬,去外边给不相干的过路神仙烧香,怕是这两年被白米饭被胀傻了。”说完,他自个儿忍不住笑出声来,“可见,谁是真正的好,大多数人心里是清白得很呢。不是施几包药,打场醮,就能糊弄得了的。”

“这话完全在理。您说的对!”沈云也笑了,心道:难怪齐伯能坐得住。原来是有底气在。

齐伯摆摆手,敛了笑,指着白灵观那边,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十分不屑的说道:“前些年,咱们这里旱灾连雪灾,大灾小难不断时,怎的不见这些家伙过来发善心,救济施药?现在,大家的日子调养过来了,家里有余粮了,他们就不请自来了。为的是什么?没有谁是傻子,大伙儿心里都再明白也没有了。”

沈云摆手道:“话不能这么说。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春望县又没有写我们的名字,不是我们自己家里。人家施药、打醮,都是善举。有人信,是很正常的事。这也是信众们的自由,不可非议。”

这是他率众从仙都迁到这里后,一直强调的观点。是以,齐伯闻言,收了脸上的不屑,很认真的点头附和道:“那是。所以,当那些乡老到问事堂说起白灵观时,李堂主也是反复强调,信与不信,都是个人的自由。”

“这就对喽。”沈云笑道。

齐伯禀报道:“云哥儿,那些乡老还问了,我们庄子里为什么从不打醮。”

沈云来了兴趣,挑眉问道:“李堂主是怎么回答他们的?”

“李堂主说,‘我们庄子里没有打醮的传统,也不会参与任何道观里的法事。但也不反对庄子以外的人们打醮或者参与打醮。’”齐伯一字不漏的引用了李忆的原话。

沈云听完,大悦,竖起大拇指,连声赞道:“说得好,就是这个意思。”

齐伯指着自己的心口,叹了一口气:”就是我这心里觉得憋气。您说,早几年,赤地千里的时候,白灵观在做什么?我那时去看过的。观里的道士都跑光了!有两个老道腿脚不好使,跑不远,后来听说才又搬回了观里。现在,您瞧瞧,那观里一下子冒出了十几二十个年轻的……啧啧,就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抹了一把脸,他飞快的瞥了一眼沈云,嗡声说道,“我没您这样的好肚量,真放心不下。所以,前些天,我让老丁带了几个人,去那边看看。”

丁叔带人装成这边的乡民,去白灵观那边打探情况,沈云当然一清二楚。不过,他们到底打探到了什么,他却不太清楚。闻言,明知故问道:“丁叔回来了?”

“哦,昨儿,他是回来了一趟。很快,又去了。”齐伯轻轻带过,“他跟我说,白灵观里新冒出来的那些后生道士不简单。他们应该都是修士。并且修为比他要高得多。”

“修为都比他高很多。那他是怎么看出来的?”沈云又故意问道。

齐伯答道:“老丁鬼着呢。他让两个觉醒了类灵根的手下死盯着那边的五行灵气。盯了一天一宿,两名手下报告了五行灵气的变化情况。老丁拿出算盘,‘噼哩叭啦’的算了不到半刻钟,然后就拍着胸脯子说,那些后生道士个顶个的厉害,修为都比我们高,少说也是高一个大境界。”

沈云听得一愣一愣的。这是他根本不曾想到过的法门——计算修士的灵气消耗量。

有灵根的修士修行,必须消耗灵气。哪怕这里灵气稀薄,玄天门的那队历练弟子都用了灵石,也肯定会消耗到白灵观及其周边的五行灵气。

修为境界不同,消耗的灵气量也是不同的。

简而言之:修为越高,在相同的时间里,消耗的灵气量会越高。并且是大幅度的提高。

“丁叔……高!实在是高!”他回过神来,再次竖起了大拇指。

丁叔不是门派里第一个有类似创举的人,也肯定不会是最后一个。事实再一次证明,凡人修行,不但完全可行,而且一点儿也不比有灵根的修士差。凡人们,缺的只是机会。而他,以及青木派要开创的伟业,就是给全天下的凡人们创造平等修行的机会。现阶段,他,还有青木派的力量是非常弱小的,完全不能与仙庭、仙门相提并论,只能躲起来,避其锋芒。但是,他从丁叔等人,以及乡邻们对沈家庄的认可和自发的维护之上,看到了胜利的希望。尽管那一天还很遥远,但是,他坚信,终有一天,他,青木派,还有天下的凡人们,将挺直腰杆,站在天地之间。他们不再是草芥、蝼蚁。他们将与有灵根的修士一样,拥有相等的地位与权利。

近段时间,因为时局之严酷,他不得不选择收拢,心里滋生出来了不少灰暗。现而今,他的心里象是揣了一轮旭日,这些灰暗转眼间被驱散怠尽,心情因此而大好。

齐伯明显的感受到了他的好心情,咧嘴笑道:“一样的都跟您学了算盘。我就算不出这些来。”

问了这么多,沈云发现长老会已经生了警觉,并早在几天前便相应的行动起来了。本来,这一次他召唤齐伯过来,就是想提醒他一二。现在完全用不上了。而长老会对白灵观的敏锐,他甚是满意。接下来,他见齐伯因为运转功法有个误区而进入了瓶颈状态,话锋一转,明确的指了出来。

齐伯如醍醐灌顶,道了谢,迫不及待的告退离开。

出了院门,走到夹巷口,一阵回堂风扑面吹来。他猛的一拍脑袋,轻呼“哎呀”。

他光想着回家练功,忘了一件事!

出来前,他忘了向云哥儿请示,白灵观那边还要不要继续盯着。

当即转身,准备再回主院去请示。但才一挪脚,他又打住了,摸着后脑勺在心里琢磨着:刚刚我说老丁带了人过去,云哥儿好象没有不赞成的样子啊。而且,云哥儿还连声的夸了老丁。

既是如此,那就当云哥儿默许了吧!他又转回身子,急匆匆的往自家院子赶去。

主院里,沈云待齐伯一离开,便从百宝囊里取出了小五行阵的阵图,在桌面上摊开来,低头认真的看了起来。

丁叔的“创举”提醒了他。周边灵气量的消耗,这无疑是一个马脚。丁叔能够想到,不排除别人也能想到,甚至完全有可能是早就想到了,并且已经充分利用了起来。

所以,他必须想办法把马脚藏起来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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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二六章 玄天门的意图

埋在岔道口的五块留影石全被挖了出来,粗暴的敲成碎碴,抛洒在路边的灌木丛里。显然,白灵观里的玄天门弟子们将之当成了沈家庄这边发出来的无声警告。

也不知道他们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反正,沈云发现,自这一天以后,白灵观那边行事收敛了许多。

清风堂在菱洲的省城等处设有五个分舵。过了三天,这五处分舵陆续传了密报回来。在这些分舵所在的周边,都有出现了一队人马,疑似仙门弟子。

沈云通过这些密报上的详尽描述,断定这五队人马都是玄天门的弟子。

菱洲不管是地理条件,还是物产资源,都没有醒目之处。是以,一直以来,这里是仙庭和仙门都不怎么看重的地方。

为什么玄天门先后派出了六队弟子过来“历练”呢?

他令各分舵在不暴露自己的前提下,尽量暗中监控这些玄天门弟子的动向,事无巨细,每天一报。

如此又过了三天。沈云桌面上的那张菱洲地图上标满了记号。

它们展现了这三天里,六支玄天门历练弟子的活动范围分布情况。从中,沈云不难发现,他们活动的地方,有五处是附近有象沈家庄这样的新生势力。还有一处竟然是在名不见经传的玉溪镇。

前五个,沈云还觉得可以理解——玄天门这是要将菱洲收入囊中,所以,先盯上了菱洲的几条土泥鳅?是这个意思吧?

但是,再看到玉溪镇也在其中,并且这一处玄天门的弟子最多,也是最活跃时,他觉得自己好象是猜错了。

玉溪镇有什么?

他曾经在那里住了差不多半年,对镇子里,以及周边的情况,可以说是再熟悉不过了。

那里什么也没有!

那么,玄天门为什么派了一队人数最多的弟子,在那边频繁活动呢?

沈云用手指头一一滑过地图上标记出来的那些记号,缓缓的吐出了一口浊气。

这队玄天门的弟子住的是三星观,活动范围也是从三星观开始,往外扩展开来的。

再者,从他们与镇子里的人们旁敲侧击的打听三星观的过往,他觉得,这些人是在找人。找谁呢?除了云景道长,应该还有三星观的前前任主持,也就是那个被他斩杀的尸修。

然后,他再返回去,细看其他五队玄天门弟子的活动记号,心里冒出来一个大胆的猜测:玄天门该不是怀疑道长和那个尸修是被掳掠了,落到了菱洲的某一方势力的手里?

因为菱洲并不是玄天门的势力范围,于他们来说,是一块完全陌生的地方。所以,他们只好以“历练”为名,派出了六队弟子过来。

历练是假,寻人才是真。

云景道长是玄天门的金丹真人。他有两三年没了音讯。玄天门身为师门,派门下弟子出来寻找他,沈云觉得完全可以理解。

但是,那名尸修是地地道道的散修,又是邪修。玄天门寻找他,为的是哪般?

云景道长为什么会在三星观做三年主持?因为玄天门的内务,所以,云景道长当初只是用一句“内门任务”,轻描淡写的带过。沈云也没有细问。

现在想来,只怕连云景道长都没有意识到,这个任务的发布者对于那名尸修有多在意。

沈云习惯性的用手指头轻叩地图,抬眼望向东厢房,心道:可惜啊,道长在闭关,无法现面。所以,本来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却变得复杂起来了。

不过,暂且也无忧:有与仙庭的那一纸契约在,仙门又暂且没有公然毁约的想法,门下各门各派在凡人界行事,到底还是有些约束。玄天门如果真是为寻人而来,短时间内,应该不会突然发难。

此事可以暂且缓一缓,等道长出关之后,再与玄天门方面接触也不迟。

打定主意后,沈云一挥袖,收了桌上的地图。接下来,他给菱洲各分舵的密令是:继续暗中监控,不可打草惊蛇。

转眼,到了初一那天。

白灵观中门大开,广纳信众,打平安醮。

玄天门的弟子们原以为这将是不太平的一天——沈家庄那边连他们埋在岔道口的留影石都容不下,哪能受得了他们声势浩大的打醮,抢夺信众?

而他们也早早的做足了准备。

只要沈家庄的人一过来捣蛋,他们势必将事情往大了闹。

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充足的理由找上门去。

然而,他们失算了。

从头到尾,法事都进行的非常顺利。沈家庄那边除了先前混过来了几个探子,没有再增派人手。而这几个探子也没有使坏的意思,他们兴趣盎然的参与了所有的法事。如果不是事先识破了他们的身份,真的很难想象将他们与旁边的信众区分开来。

打完醮,信众散了,白灵观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两名金丹真人苦等了一天,一无所获,都有些迷糊了:沈家庄里的“活神仙”真的不在意我们分他的香火?也不怕我们抢走他的信众?

其中,年轻的那位说道:“师兄,兴许沈家庄的背后真的是仙门里的哪一个门派……”

另一个蓄着两撇小胡子的金丹真人修为要高出两重小境界。闻言,他毫不客气的打断道:“那更不可能了。仙门里什么时候真讲过同气连枝?仙门的手足之情?哼,你信吗?反正我是不信的。”

“那沈家庄怎么不见动静?”当师弟的忍不住反驳道,“我们宗门在其他门派面前,也是很有几分威信的。”言下之意,沈家庄背后的宗主极可能是不如玄天门。所以,沈家庄这是知道了他们的来历,不敢与他们争锋,怂了。

小胡子点点头:“不排除这种可能。再看看吧。我听说,云景那家伙素来是个消息灵通的家伙。如果沈家庄都知道了我们的真正身份,他如果真在这里,肯定也会收到风声的。只是早与晚的事。反过来,沈家庄那边要是真的敬着我们,那也说明,云景不在他们手里。”顿了顿,又道,“不是说,其余几峰也派了弟子出来吗?兴许他们能发现什么呢。”云景是谁?说是同门师兄弟,但大家从来都没有过往来。甚至于,在接到这个任务前,他们连这人的名号都没听说过,更不用说什么同门情谊了。他们能来凡人界找人,全是看在门主大人的面子上。眼下又没有任何线索表明,是沈家庄的人掳了云景,他们自然是按兵不动喽。因为实在没有必要为了一个云景去得罪沈家庄背后的那一方势力。

师弟不住的点头,赞同道:“师兄说得在理。总不能为了云景一人,让外人说我们玄天门以势欺人,坏了宗门的名声。我这就去召集弟子们,叫他们轻易莫动沈家庄那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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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二七章 突然发难

自打完醮后,白灵观又安静下来。道士们整日里呆在观中,连每天的巡视都取消了。丁叔领着人又盯了五天,见这些人是真的消停了,这才带着人撤回庄子里,向长老会复命。

因为赵宣不在家,而清风堂从一开始就不是隶属于长老会的。所以,没了赵宣这条途径,长老会也不可能知道清风堂的密报。

齐伯等人实在猜不出白灵观的背景,以及意图。

“窜上窜下的闹出那么大一场动静,怎么说消停就消停了呢?”齐伯与各位长老紧急商议无果后,只得去请示沈云。

沈云现在也是猜测,真实情况如实,只有等云景道长出关,或者玄天门那边自己放出风来,才能真正确定。是以,他也不好与齐伯说太多。闻言,他说道:“是狐狸总有露出尾巴的时候。”

齐伯如今也是历练出来了,一点就透,释然的搓着手,笑道:“说的是。我差点被他们牵着鼻子走了。这是我们自家门口,还怕他们一个外来户不成?”得咧,比耐性,是吧?那好。看谁更沉得住气!

在次日的长老会例会上,他如实传达了沈云的意思。

长老们无不开怀,纷纷表示,该吃吃,该睡睡。当然,白灵观那边仍然是要盯着不放的。至于盯人的事,依然是交给丁叔。

自从夏收得了大丰收之后,接踵而来的是秋种,然后,很多村子联合起来轮流请戏。耳畔还响着热闹的锣鼓声呢,另一边的白灵观突然热闹了起来,先是施药,再是打醮,做大法事……春望县的人们只觉得这两个多月过得比新年里还要热闹。

所以,当沈家庄那边,还有白灵观都齐齐的安静了下来,日子又恢复到了平常的状态,很多人反倒有些不适应了。少了茶余饭后的聊资,他们很是落寞了几天。

最后,连他们的注意力也不再放在沈家庄或者白灵观上了,整座县城明面上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沈云依然在闭关。

因为心情大好,连带着脑瓜子也灵泛了许多。近段时间里,他对小五行阵成功的做了一点改进。改进后的新阵多了一重幻阵。从理论上说,启动之后,从外面再也无法查看出周边五行灵气的变化。他不担心这重幻阵会被人轻易的破了去:一来,余莽擅长幻阵。魏清尘更是阵法大家。他跟两人学到不少,近期来,在阵法上的造诣可谓突飞猛进;二来,两次经过仙山的边界守护大阵,他大饱眼福,对幻阵的理解又深刻了许多。此番回到庄子里,融合贯通之后,他在幻阵上的造诣虽然不敢说是一流,却也不会输给绝大多数的阵法师。

调整阵法之后,沈云特意着丁叔去观测庄子周边的灵气变化情况。

丁叔得令后,带着他的那两名手下,在河对面的马场,盯了庄子这边两天两夜。然后,大清早的,露水吧叽的跑回来,向他汇报:“真是奇怪,他们俩根本就察觉不出我们这边的灵气变化。”所以,更谈不上估算每天的灵气肖耗量了。

“察觉不出,那就对喽。”沈云抚掌轻笑,“我听齐伯说,你能根据周边灵气的消耗来推算有无修士,甚至还能算出修士的修为境界。所以,对我们庄子里的守护阵进行了一些改进。”

“那肯定是改成功了!”丁叔恍然大悟,眉开眼笑的竖起了大拇指,“您真厉害!”

不想,沈云摆摆手,不以为然的说道:“只是个障眼法而已。治标不治本。”

“那怎么办?”丁叔笑不下去了。

“没事。”沈云轻描淡写的一语带过,“只要不是留了心思,时常的盯着庄子周边,察看灵气变化情况,轻易发觉不了这个破绽。”

他说的是大实话。

小五行阵启动之后,本身是要消耗灵石的。而他将庄子里消耗的灵气量,也算进了小五行阵的消耗里。每隔半年,小五行阵会吐出一些五行灵气,来回补周边。

是以,从长期来看,庄子周边的灵气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

这个法门并非是他的创造。仙山边界的守护大阵,在这方面做得极其完美。

不同的是,守护大阵每隔数息就能回补一次。是以,如果没有人点破的话,不是阵法造诣高超的阵法大师,根本就发现不了守护大阵的存在。

而据魏清尘所言,受守护大阵的影响与启发,几乎所有大型的成熟复合阵,都有这方面的设计。只是不同的阵法大师,其回补的手段各有不同而已。

沈云用的幻阵,就是手段之一。这个倒不是魏清尘教他的。而是他自己眼下最擅长的是幻阵,故而,用的也是幻阵。

话说回来。从理论上来说,小五行阵的回补,最好是每天一次。

只可惜,以沈云现在的阵法造诣,还做不到。半年回补一次,已是他做到了极致。

总之,三千大道,道法无穷。沈云修行越久,越觉得自己之所知太有限,需要学的太多太多。

春望县这边终于恢复了宁静。没两天,凉洲清风堂各分舵的密报接二连三的传来——昨夜,凉洲各地仙府齐齐出动,一举捣毁了近百处人贩子的窝点。从这些窝点里解救被掳掠的孩童、女子,还有强壮男丁,多达数千人。

惊呆全凉洲人们的是,这么大的一场活动,事先竟然没有透出一点点风声来。

此举完全覆复了各界对仙府的认识。

清风堂在各地的仙府里都安插有内线。这些内线居然到现在都是处于失联状态。是以,各分舵暂且也只能搞到明面上的消息。

读着这些陆陆续续传上来的密报,沈云也是好不意外。

自从叛军起事之后,仙庭给他的印象,一直是好比一老叟,老态龙钟,垂垂老矣。何时曾有如此之雷雳风行?

他自认为对仙庭还是认识挺深的,所以,打死他也不想信,仙庭突然转性了,是真正关心凉洲人们的福祉,而各仙府联合起来,严厉打击人贩子。

那边究竟又发生了什么事?仙庭的真正意图何在呢?

沈云又翻出那些密报,一字一句的细读起来。

第八二八章 东海之乱局

终于,沈云从两份密报里,读出了些不同的意味来。这两份密报是同一个分舵前后脚发过来的。前一封密报写得比较急,简明扼要的报告了当地仙府捣毁一处人贩子窝点的事实;后一封密报则是对前一封报告的补充说明,除了报告当地仙府的行动,还写了当地各方势力的反应。

先前,被大消息震惊到了,没来得及留意细枝末叶。这会儿再细读这两份密报,他从字里行间敏锐的抓住了一条信息——当地仙府在展开行动的同时,派大量的人手封锁了周边的海域。并且,在行动结束后,人贩子全部落网,他们却直到第二封密报发出来之时,还没有解除周边海域的封锁。

如果是怕窝点里的人贩子逃脱,从海面上逃亡,那么,当地仙府在行动开始之时,派重兵封锁海面,完全说得通。

但是,人贩子既已全部落网,当地仙府为什么不撤回重兵,依然封锁海域呢?

只有一种可能,他们的真正目标不是人贩子。

那么,又会是谁呢?

沈云心念一动,从百宝囊里取出凉洲的地图,飞快的在桌面上摊开,先寻找被封锁的那片海域所在之方位。

很快,他找到了。那里是东海的边缘。

“不可能!仙府不可能是为了对付落桑族人。”沈云的手指头划过东海那边的落桑群岛,很肯定的对自己说道。

前些年,他在凉洲呆了三年,再加上,不久前,他又去了一趟凉洲。所有的所见所闻加起来,他都认为,自东海大败,割地赔款之后,仙庭畏落桑族人如虎。上行下效。凉洲各地之仙府对于境内的落桑族人,更是奉若祖宗。借这般孝子贤孙一百个胆,他们也不敢这般生那“忤逆”之心。

更何况,这片海域只是位于东海的边缘,封锁不了落桑群岛的任何一条海路。如果真要是想对落桑族人动手,封锁这片海域,可以说除了打草惊蛇,再无别的意义。

“打草惊蛇?”沈云复又拿起第二封密报,仔细的看了起来。

密报里也写了当地的落桑族人的反应。他们确实在最初的时候表得很愤怒,当即派人前往当地仙府交涉。但很快,他们就淡定了下来。

不用说,应该是当地仙府成功的安抚住了他们。

从这一点不难猜出,当地仙府定是拿出强有力的证据,向他们表明,这次行动绝没有针对落桑族人的意图。

沈云又用手指头敲了敲地图上的落桑岛,自言自语道:“那就有意思了。这东海之上,除了落桑族人,还有谁?并且落桑族人也乐见其倒霉?”

要说东海上的势力,据他所知,眼下还真不少。

自东海一战之后,落桑族人之实力迅速膨胀,大有东海太小,快装不下他们之势。

不过,他们到底根基薄弱了一些,所以,别看来势汹汹,但实则并没有他们表现出来的那么强大。至少现在,他们还做不到独占东海。在东海里,还有不少其它的势力。

首先,仙庭还没有完全失去对东海的实际控制。在这片海域里,仙庭依然有数支水师。也就是他们自己被落桑族人打怕了,在后者面前落下了软骨头的病根。好吧,这样的说法,太过偏激,对这些水师不公平。负责任的说法是,真正有骨头的那些将士,都在东海一役中,壮烈牺牲了。

现在的仙庭东海水师,如果单从人数、装备之精良这些方面来说,仍然是不输落桑族人的。当然,他们的软骨病也就是只落桑族人等外面的势力面前才会犯。面对本土的其余势力,他们还是一如既往的强横、野蛮。

仙庭的水师是仙符兵的一部分,与当地仙府属于两个体系。两者之间,为了一点利益,狗咬狗的时候多了去。但真要是所有的地方仙庭联合起来,一起背后对仙符兵下狠刀子,这种情况,还是没有的。

所以,沈云很快的排除了仙庭在东海的水师。

第二种势力就是落桑族人和色目族人在东海上的各种船队。

呵呵。他们都是仙庭的亲爸爸,更是各地仙庭的亲祖宗。兴许地方仙府里有一两个异类,不认这些外来的强盗当祖宗,偶尔有强硬的时候。但绝对是少数中的少数。做不到这般凉洲各地仙府如此严密、有组织的统一行动。

他们的任何一只东海势力,都不可能是凉洲各地仙府这次的行动目标。

第三种,凉洲各地的土霸王们。

东海在凉洲又有“海上聚宝盆”之说。要想发财,不搞点东海上的赢生,纯属扯谈。是以,凉洲的新老、大小势力,在东海上都有或强或弱的存在。就象骆严他们,也是如此。可以说,骆家在海上的船队,是眼下义军的生命线,非常之重要。

这也是为什么沈云会对封海如此之敏感的主要原因。

不过,沈云细细一分板,也将他们排除了:各地仙府,上至大老爷,下至刀笔小吏,都或多或少的在这些船队里掺了干股。以这些老爷们的尿性,钱袋子是真亲。与之相比,“亲祖宗们”也要退避三舍。所以,当地仙庭杀一杀别人的钱袋子,这种现象是存在的,不在少数。但绝对做不到所有的凉洲地方仙府联合起来,统一行径,迅速而又狠决。

第三种也不可能,如此一来,就只剩下最后一道不容忽视的存在,即,仙门。

如果问落桑族人,他们在东海里最恨的人是谁。都不要事先对口供,一百个落桑族人,绝对是一个答案——仙门是他们最恨的存在。

因为仙门在东海上的巡防机制,落桑族人对他们的仇恨,那真是新仇加旧恨,纸短难书啊。

相比于仙庭,仙门对落桑族人和色目族人的态度要硬得多。这些年,不管是落桑族人,还是色目族人,都没少吃仙门的亏。

而仙门越来越无视与仙庭的那一纸契约,在凡人界活动日益频繁。其门下的大小门派大有各显神能,渗入凡人界之势。对此,仙庭早就不满了。借抓人贩子的由头,教训一下仙门,很符合仙庭的行事风格。

至于,落桑族人和色目族人,也绝对是乐见其成的。说不定,他们从当地仙庭那里得了准信之后,已经准备跟在仙庭的已经屁股后面捡便宜了呢。

“应该是仙门了。”沈云揉了揉发胀的两边太阳穴,自言自语道。

近来,他越来越迷上了分析时局。对时局之乱的关心,只是其中一个原因。最重要的原因是,这次去凉洲,所见所闻,突然让他生出一种领悟——与这些势力相比,青木派还是太弱小了。但是,这些势力大吃小,彼此倾压,将时局搅得越来越浑乱,同时,也造成了很多的盲区。如果青木派能够利用好这些盲区,还是有足够的空间生存,并发展起来的。

第八二九章 天劫将成

猜测归猜测,沈云当即给凉洲清风堂各分舵发去密令,令他们务必密切注意事态之发展。手机端同时,也要严格遵守《补十条》,保护好内线们。

密令不用是传讯符发送的,走的是清风堂自己的秘密通道。这道密令被标为最高等级,是以,以最快的速度送了出去。

又过了两天,凉洲各分舵陆续又有密报上报。

他们在一天前终于先后恢复了与内线们的联系。所以,整件事的内幕再清楚不过了。

沈云还真是猜对了方向。

没错,这次凉洲各地仙府的联合行动,抓捕人贩子只是幌子,真正要对付的就是仙门。

仙庭早就对仙门不满了。而这一次,雨前岛虽然遮掩得很好,却难免在各地仙府面前露出了一些蛛丝马迹。因为雨前岛来自仙山,所以,仙庭被这些蛛丝马迹误导了,认为这是仙门在背后捣鬼。

再加之,新近仙庭又在色目族人那里受了气。传言,仙帝更是憋了一肚子的气没处发。于是,收到凉洲方面添油加醋,精心润色过了的上报后,仙帝完全爆发了。他暗令最信任的宗亲顺王爷为钦差大臣,亲往凉洲,着手教训仙山。据传,仙帝的原话是:“他们不义,休怪我不仁。也好叫他们知道,老子还没死呢!”

顺王爷按照仙帝的旨意,连王府都没有回,直接领着两个心腹,连夜去了凉洲。

到了凉洲之后,他以仙帝之九龙御令秘密召集了凉洲各地仙府之大老爷,在很短的时间里,下达了行动指令。

这次的行动方案是仙帝亲自敲定的。所有人手亦是仙帝亲令。

在行动之前,顺王爷还一字不漏的传达了仙帝的原话:“但凡泄露一丝风声去,凉洲各级仙府之主事,满门抄斩,鸡犬不留。”

话里的“主事”,就是在场的各位大老爷。闻言,他们一个个两股战战,立马熄了各种通风报信的心。

行动很快一层层的铺开了。“泄露消息,满门抄斩,鸡犬不留”的这条铁血指令,也一级级的传达了下去。

清风堂在凉洲发展没几年,安插进去的内线都是底层人员。等他们接到行动指令时,离行动开始只有小半天的时间了。这时,他们都已经被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无法再往外送一言半语。

这场大任务里,抓捕人贩子只是幌子。真正的行动是同时花重兵展开的禁海。其目的是,除了警告的意味之外,也是实打实的打击仙门对凡人界的渗透。

在各地的窝点被抄查之后,因为禁海的任务还没有完成,所以,所有参与人员仍然处于严密的管控之中,没有恢得人身自由。

配合着东海水师方面真正的完成了禁海之后,他们才算完成了任务,就地解散,各回各家。

沈云看完后,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

各分舵报上来的内幕都大同小异,只是关于仙帝的传言略有不同。有的更凶悍一些,将“满门抄斩”放大成为“灭他九族”。

所以,肯定是真的了。

如此说来,这又是一场仙庭与仙门的窝里斗。与以往的争斗相比,这一次,动静大了些,仙庭的手段也更强硬。

清风堂的内线们很努力,连传言也没有放过。各分舵在密报里,更是原滋原味的上报了。

沈云看罢之后,从这些字里行间里,象是看到了仙帝的气急败坏……嗯,还有狗急跳墙!

后面这个感觉,令他着实愣了一会儿神——仙帝怎么会狗急跳墙呢?到底发生了什么不为人知的密事?

反过来,他再从仙门的角度去思量,发现肯定是仙帝那边有了点什么事。不然的话,仙门那边也不会如此日益猖狂。

想到这里,沈云轻拍额头,忍不住长叹——他的层次,以及清风堂伸进仙庭的触手,都太低层了。涉及高层的内幕,如果不是上面有意放出来的风声,他根本就没有门路得知。

好,此事是长久之计,并非一两天就能达成的。沈云暂且收回思路,起身来到窗户边,推半合着的窗户,纵目远眺。

现在,事情明了。他之前对时局的思考与分析是对的。落桑族与色目族虎视眈眈,举起了屠刀,然而,仙庭却只不管不顾,一门心思、一如既往的只顾着清除异已。仙帝如此,各地仙府,亦是如此。这些的仙庭,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烂掉了。

所以,乱局已然成形。

仙庭肯定是首当其冲会完蛋。

而于寻常的百姓来说,这便是倾巢之灾。

类似的大乱,两百多年前就有过一次。天神宗当年也玩蛋了。寻常的百姓经过最初的慌乱之后,很快又是该吃吃,该睡睡。明面上与之前没什么两样。甚至于,他们在很短的一些时间里,因为仙庭要收买人心,做了一些惠民之举,似乎过得比先前还要轻松那么一点点。

所以,在凉洲,明明有不少人也与沈云一样,看到了时局之发展。但是,他们更多的表现出来的是事关不自己。这里面,不乏各地仙府。

殊不知,这一次,与两百多年前的天神宗之覆灭是不同的。

仙庭与仙门的联合叛乱,从本质上说,还是内乱。而那时的落桑族人还势弱;祝融大陆上也没有这么多的色目族人。祝融大陆没有这些外患。

沈云觉得,与内忧相比,整个祝融大陆上,最大的危险,是外患。

外患不除,任其发展下去,于整个祝融大陆来说,都是倾巢之灾。届时,不管是仙庭,还是仙门,以及所有的凡人,散修,都难逃其祸。

这就是云景道长预判的“天劫”!

现在,天劫还只是一道笼着整个祝融大陆的一道阴影。要想除去它,唯一的法门是:上下一心,驱除外患。

但当下,有这种意识的人,太少太少。仙庭只想着除掉仙门。而仙门那边貌似是想先接手凡人界,再除外患。

两者之争,真真的便宜了落桑族人和色目族人。

东海是如此,凉洲是如此……祝融大陆上,何处不是如此?

此消彼长,仙庭此举,分明是在加速天劫的形成啊!

沈云气愤的一拳捶在窗棱上。

“砰”的一声,整个雕花绿格窗应声粉碎。

“主公,发生什么事了?”从东厢房里冲出来一道月白色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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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三零章 两害相权取其轻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在东厢房闭关突破的云景道长。

月许不见,他看着比闭关之前少说也要年轻五六岁。人,精气了,胡子也比先前短了起码一寸。

沈云知道,这是因为云景道长此番突破成功,修为又涨了一重小境界。

修士就是这样,面相上透出来的年龄都是做不得数的。因为欺骗性实在是太大了。比如说,同样是一百岁的年纪,若一个是筑基大圆满的修为,另一个是成功凝丹,晋升金丹一层。那么,前者看上去可能是个年过半百的老者,而后者则是三十出头,看着正当年。

这种情形,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里提到过。不过,沈云是第一次亲眼见到,是以,忍不住扫了一眼云景道长的丹田。

没错,是金丹三层。

刚突破的,境界还没有巩固呢。

“道长,你怎么就出关了?”他关切的问道。按理说,突破之后,当乘热打铁巩固境界才是。这么急吼吼的出关,是修行之大忌。

云景道长如实以对:“听到您这边的动静,我一时好奇,忍不住跑出来看个热闹。”说着,很认真的看了一眼沈云的脸色,“主公,我观您的脸上尚有余怒未消,可是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

沈云叹了一口气,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巩固修为也不是一时之事,道长不妨到我屋里小坐片刻,陪我聊聊。”

“是。”云景道长略一抱拳,跟他进了正屋。

两人在正厅里落了座。沈云开门见山的说出了仙庭最近在凉洲的突然发难。

云景道长越听,神色越是严肃。最后,待沈云说完,他的脸上也现出愠色,咬着牙齿,一连说了两个“岂有此理”。

沈云知道他是个性情温和之人,这也是气到极点了,才会如此。

可是,光是生气、愤怒,有用吗?

跟云景道长说了这么多话,他已经彻底冷静了下来。见状,伸手摸了摸高几上的茶壶,还是温热的。便倒了一碗茶,递过去:“喝口茶,去去火。”

云景道长接过茶盏,仰脖灌了一大口。心里好比降下一阵甘霖,呼呼上窜的怒火暂且得控。

“多谢主公。”放下茶盏,他道了谢。

沈云摆摆手,继续说道:“先前,道长与我说,天劫将成。如今看来,恐怕天劫很快就要到来了。”说到这里,虚握着的左手忍不住抖了一下。明明是秋高气爽的上午。金灿灿的阳光,大片大片的从洞开的窗户、大门,投射进来。将屋子里照得通亮。然而,此时此刻,他却只觉得彻骨寒。

云景道长也深有同感。抿了抿嘴,他努力控制着内心的悲愤,哑声说道:“可恨,我却什么也做不了!”

他只有金丹三层的修为,在玄天门里,也是一个默默无闻、可有可无之寻常金丹弟子。两百多年来,他自认为活得越来越通透,从来不向往、追求那些虚荣。可是,这一刹那间,他真的好希望自己是那种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宗门核心弟子。这样的话,他至少能召集一群人,杀进东海,与那些虎视眈眈的外寇强盗们,决一雌雄。也不至于象现在这般的有心无力。

说句老实话,他从来有没象现在这般痛恨自己的无能与卑微。

他的修为虽然长进了一大截,但是,对于沈云来说……呵呵,也还就是那么一回事。这一大截修为,只是好比高楼之下的一小级石台阶。沈云依然能够轻松洞穿他的心事。

“我觉得我们还是能做点什么的。”沈云看着他,正色道。

云景道长立时被他的话深深的吸引住了,身子不由前倾,抱拳道:“请主公赐教!”

“呵呵。”沈云被他迫切的样子逗笑了,“我也就是突然有了个想法,还没来得及细细考量。妥当与否,道长给我参详参详。”

“主公过谦了。”云景道长也意识到自己过于急切了些,轻轻的一甩拂尘,重新坐直身子,摆出了一副认真听讲的样子。

沈云敛了笑,非常认真的与他分析道:“我观现在之时局,迫切得很。内忧、外患交加,整个祝融大陆如急驶之马车临深渊。道长,赞同否?”

“正是。”云景道长点头,“所以,我心急如焚,难以安坐。”

沈云目光灼灼的望着他:“那么,我问道长,当内忧与外患,无力同时解决时,孰为先?”

云景道长也没有细想,一时之间,真的被他问住了,轻声反问道:“真不能同时解决?”

沈云挑眉:“道长认为能够同时解决?仙庭能够与仙门真正的同心同德,摒弃一切私欲,联手对付外患?”

“不可能!”云景道长想都没有想,直接了断的答道,“从凉洲各地仙府的行径,便能看得出来。在他们的眼里,私欲大过天。”说着,他失望的摆手,“不不不,他们做不到。整个仙庭,上至仙帝,下至小吏,统统做不到。他们不可能摒弃哪怕是一丝丝的私利。”

沈云笑了笑:“我也赞同道长的观点。仙庭是从里到外都烂透了。我们还能够指望他出来,率领祝融大陆各界一致对外吗?”

“率领祝融大陆各界,一致对外?”云景道长讶然。主公抛出来的这个论点,好比一道强雷,震得他双耳嗡嗡作响,“兄弟齐心,方可其利断金。先贤云,处事应当先安内,后攘外……主公之意是要反过来?”

难怪仙门那边如此行事。原来,这样的观点是如此之深入人心。沈云冷笑:“在我的家乡,也有一句老话,兄弟不和外人欺。所以,我不敢苟同道长之观点。我认为,仙庭与仙门之争,才是外患的根源。”

“所以,必须先安内啊。”云景道长没觉得两人的观点有什么不同。主公也意在仙门而舍仙庭,与他分明是一个意思嘛。

沈云摇头,很不客气的挑明道:“不是先安内,而是两个烂果子里,先选那个不怎么烂的。或者说,还没有烂到底的。”

云景道长听得老脸泛红。仙门是如何行事的,他自然清楚得很。说起来,仙庭是坏,不过,仙门也不地道……呃,主公这话是说得直了些,但没说错。

是以,他握拳掩嘴,遮去脸上的窘色,清了清嗓子说道:“确实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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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三一章 往上层去

道长本身是仙门里的大门派弟子,却能有这样公正的认识。沈云甚是欣慰。如此,这话,才能接着谈下去。

云景道长敛去尴尬,问道:“主公有何良策?”

道长够坦诚,沈云话说便更加直接了:“我的想法是,游说仙门的上层,将主要精力放在攘外之上。我们青木派不才,却也能尽一分绵薄之力,在菱洲境内,为仙门之驱外大计奔走呼告。”倾巢之下,安有完卵?有了在凉洲百里城和顺安城的成功经验,他对游说菱洲本地的各方势力,让他们听从仙门之指令,捆成一股绳,一致对搞外寇,充满了信心。

只要仙门肯给他,还有青木派这个机会,此事,他肯定言出必行,办得圆圆满满的。

也就是他现在名声不显,青木派亦势单力薄。而与仙庭不尽相同的是,仙门是有对抗外寇之心的,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去选仙门这个不太烂的果子,与之共谋自救大计。

没错,他所做的,就是自救。

天劫将至,上天不佑,祝融大陆上的众生,唯有自救尔。他,青木派,仙门,凡人界的万千凡人们,仙山的所有民众,只有拧成一根绳,自度自救,才能逃出生天。

沈云的心里渐渐的亮了堂,心意更加坚定:“道长,此事需你多多周旋。”他和青木派根基太浅,又名声不显,没有能往上层的门路。还好,他们有道长。

“主公之意是要把凡人界的众生都联合起来,听从仙门的号令,一同对付外敌?”云景道长有些不太赞同。

一同对付外敌,他是举双手赞同的。但是,把凡人界的众生都联合起来……那么,这里头还是有仙庭啊。还有,不是他看不起凡人,实在是落桑族人、色目族人太厉害了。寻常的修士且难以与之相敌,凡人又能做什么?便是被拉入抵抗大军,也不过是些乌合之众,土鸡瓦狗。说句不客气的,只是徒增一些惨死的冤魂罢了。说来,这也是主公出生得太晚了。如果主公能早些有现在之成就,让万万千千的凡人都走上了修行之路……好吧,那样的话,落桑族人和色目族人也不敢生出这等狼子野心来。也就没天劫什么事了。

想到这里,他突然觉得自己象是陷入了一个怪圈,一时之间,难以走出来。

沈云早就对仙庭不抱任何的希望了,见状,只是轻轻一笑,既不肯定,也没有否定,接着说道:“落桑族人强占了百里城、顺安城之后,做了些什么?想必道长是有所耳闻的。这么说吧,这就好比我们自家兄弟打起来,伤的只是家里的坛坛罐罐。再斗得狠些,最多也是掀翻屋顶。但是,外人不同啊。他们是不会给我们留一点点活路的。不但人要赶尽杀绝,而且连家里的屋场都要给连根刨去。不把我们这些原来的主人,还有我们原有的一切,都给完全铲平了,他们如何能在我们的家里另盖新屋,快活的过日子?所以,当落桑族人、色目族人真杀进来了,人人都难保全。没有谁能逃得过。所有人,唯有奋起而反抗,竭全力以自救。这是所有人必须担起的责任。我觉得,自然是人人都有权力参与的。”

云景道长正在自己画的圈里打转转。听了这通话,他突然间豁然开朗,象是看到了出路,当即破圈而出。

“主公之意,岳已明了。”他起身抱拳,正式的行了一个道礼,“该如何去做,岳但凭差遣。”

道长的开明,真是难得!不愧是我选中的客卿长老!沈云大悦,亦起身,紧紧握住他的双手,说道:“道长言重了。外寇当前,我们能做的,都是自救。”

“是。”云景道长点头赞同。

沈云示意他重新落座,自己也坐了回去,重新说起了凉洲的局势:“现在,仙庭禁了东海岸。雨前岛之流轻易是出不得仙山了。所以,庄子里暂无忧患。恰好庄子这边诸事,我也料理得差不多了。我寻思着,尽快去一趟仙山。届时,请道长代为引荐,我好游说仙门的大门派们。”

云景道长在玄天门里多少还是有些人脉的,便是在外面,也有交游,但是,这些都不足以接触到真正的上层。不过,谁让主公运气好呢?他一挥拂尘,爽朗的笑道:“在仙门,有个三年一次的金丹法会。由十大门派轮流主持。十大门派里的金丹真人都将赴会。这一次的法会,恰好轮到到我们玄天门。如无意外,是下月十五。我占了点地主之宜,可以邀请一名友人与会。主公可愿前往?”

“当然是乐意之极啊。”如此良机,沈云求之不得,欣然应邀。

提到玄天门,他想起了来菱洲“历练”的六队玄天门弟子。不过,他没有说其余的五队,只捡了白灵观的那一队弟子之行踪,告诉云景道长。末了,说道:“听丁叔打探回来的消息,这队弟子象是在寻人。道长,这几年里,你有联系过玄天门吗?”

“哎呀!”云景道长猛的一拍前额,“忘了,忘了!”

“忘了何事?”沈云问道。

云景道长解释道:“当年,我去玉溪镇,是因为接了一位宗门师长发布的任务。本来任务完成了,我当返回宗门复命的。结果,恰好碰到了主公。我想着,三年之内交任务都是可以的,所以,把交任务的事暂且推到一边。不想,一推二推三推……推来推去的,我全给忘了。现在三年之期早已过去。定是那位宗门师长派了同门过来寻我。只是我现在不知道,他们缘何从玉溪镇寻到了白灵观。待我见过他们,问问便知。”

“原来如此。”沈云关切的问道,“是我们这边事太多,拖住了道长的手脚。不会给道长惹来什么麻烦吧?”

云景道长连忙摆手:“不会不会。任务早已完成,只是没有回去复命而已。那位师长最多责备几句。不碍事的。”

沈云颌首:“以后如有机会见到那位尊长,我定为道长做证。”

“您去参加法会,定会光华大盛,如明珠般的耀目。那位宗门师长是出了名的爱护青年才俊。”云景道长对此充满了信心,“到时,他老人家肯定会亲自接见您的。”不然的话,他也不会想着请主公去参加金丹法会了。而且,以他的身份地位,也只有这个法门将主公引荐给宗门的上层。

第八三二章 正中下怀

突破成功后,虽然境界尚且未完全巩固,但只要平时多注意,做到不动真气,稍晚一些时间,再接着闭关,也是可以的。宗门的人都寻到春望县来了,云景道长哪里还沉得下心来,继续闭关?与沈云报备后,他急匆匆的出了沈家庄,往白灵观而去。

沈云目送他离开之后,望着瓦蓝瓦蓝的天空,良久,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立即传召了齐伯。首先向他询问了整改的进度。

安照方案,此次沈家庄的整改分成两个步骤:一是,清理门中弟子;二是,分散各部门。

前一步,早已完成。遵照自愿、自我申请的原则,沈家庄总共清理了一百多名弟子。其中,包括了二十九名凝霞境的精英弟子。他们来自各个部门。为此,齐伯等长老们收到申请后,都心疼的好几天吃不下饭。

强扭的瓜不甜。他们深知这一点,没有再挽留这些已经生出离意的昔日得力手下,而是按照方案,大大方方的放他们离开。第一步,得以按计划如期完成。

第二步的准备工作是与第一步同时展开的。

按照沈云的用意,分散是为了隐藏实力。所以,分散的目的地非常之重要。

分散出去的这一部分人,到哪里安生呢?

沈云思来想去,觉得还是离不开菱洲:

一是,眼下,青木派的整体实力就这么一点。一旦天南海北的分散开来,那么,实力就更弱了。这很不利于青木派的生存。故而,分散之后,各部门要做到暗中彼此照应,就不能离得太远;

二是,菱洲境内多山地。很多山地,本来就林深地险,没有人烟。这些地方进可攻,退可守,是很好的藏身之处。既是如此,又何必舍近而求远呢?

更何况,他是菱洲人,对菱洲也是最熟悉。

是以,他根据自己对菱洲地形地貌,以及风土人情的了解,在地图上圈了几个地方,供长老会参考。

长老会一致通过了他的提议。

在会上,马场场主苏老三一眼就相中了野鸡岭。他兴致勃勃的向众长老介绍:“这个地方,我去过。有山有水,还有不少山谷平地,不管是修行、练兵,还是养马都是相宜的。难得的是,几年前,叛军在那边闹了一通。周边的山民们,逃的逃,死的死,没留下几户了。往往是走一百多里山路,都看不到人家。我们若是迁到那里去,自己平时多注意着点,搞不好在山里住了十年八载的,外头还没人发觉。”

其他长老都被他说得心动了,果断抢下了野鸡岭做为沈家庄的分散目的地。

头批要分散的部分里有两个大户,即,马场和神箭营。整改伊始,这两个部门便都派了没有提交离开申请的得力骨干,组成一只十人的小队,由苏老三亲自带队,秘密前往野鸡岭,寻找具体的分散点。

三天前,他们回来了。

齐伯连夜召开了长老会,听取苏老三的汇报。

后者不负重望,用急行军的方式,领着小队走完了整个野鸡岭,从中选出了九个备选分散点。汇报完后,他指着一处大山谷,毫不客气的说道:“你们谁也别跟我抢,这个山谷简直是个天造地设的天然马场。不给我们马场的话,简直就是糟蹋了这么一块宝地。”

其实,总共要分散出去的部门不过四个。而备选的分散点有九个。可供各部门选择的地方太多了。而且,马场可以说是青木派最大的家业,更是本次分散的重中之重。是以,长老们都乐呵呵的依了他。

余下的神箭营、女营和医部等三个部门,很顺利的从另外八处里选到了心仪的分散点。

另外,这四个部门早就按照方案,有条不紊的打点行囊。此时,他们皆已准备就绪,只等分散点最后确定了。

定下分散点后,丁叔却在长老会上提出异议:“白灵观那里边,住着一伙修为远高过我们的道士。前些时候,他们还削尖脑袋,想往我们这边钻。不过,打了一场醮后,突然安分了下来,从早到晚都是窝在道观里,不怎么出门。这都是明面上的。谁又知道他们暗地里有没有使什么手段,继续盯着我们这边?整改是最大的事情,容不得半点闪失。我提议,能不能再缓几天,等我这边查实了,确定他们是真安分了,再继续执行计划?”

分散计划必须保密。否则,就失去了其意义。

他的提议得到了其他长老的赞同。

“这两天,老丁那边一直没什么进展。”齐伯汇报道,“他叫我再给他一天的时间。若是还没有什么进展,再向您禀报。”

沈云笑道:“道长刚才已经去打点了。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你可以命令神剑营做好近两天里开拔的准备。”

按照方案,神剑营分成三拔,是分散的先锋。让神剑营做好开拔的准备,那就是要正式启动分散行动了。

“是。”齐伯精神一振,请示道,“事关重大,我有个提议。每一拔分散的人马里,安排一位长老随行,以方便长老会随时了解队伍的动向。您看可好?”随时保持联系,就是为了加强掌控。他当了这么久的大长老,早已学会,很多话若是说透了,就没意思了。甚至于不但不能说透,还必须另外找个幌子。比如说,他这个提议,就不能直言是为了监督。

这是方案没有的。沈云想了想,不但应欢送了,而且还提议道:“这个提议好。不妨先试行。如果试行效果好的话,不妨将之形成定例。”

“是。”齐伯从心底里笑了起来:就知道云哥儿肯定能明白我的用意。

离开主院后,他立刻召集长老会开会,商议启动分散行动,落实相关细节。

沈云估计得没有错。下午时分,云景道长回来了。他向沈云汇报:玄天门的那位尊长见他逾期没有回宗门交任务,再加之凡人界现在大有群雄并起之状,所以,担心他在外面惹了不该惹的人,出了什么闪失,便派了六队人马过来菱洲寻找他。在白灵观,他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说自己是意外突破,来不及返回宗门。幸得沈家庄收留,所以,就在沈家庄里闭关了。今天突破,得知同门的消息,顾不得巩固境界,便急急的出了关。他的出现,还有这番解释,可以说解了那两位金丹同门的急。因为他们刚收到消息,东海那边禁海了。而他们此行是没有按规矩,事先向仙庭报备的。现在事情有了结果,两人恨不得能马上抽身离开,返回宗门。

“我与他们两位已经商定了。他们通知另外五队同门,今夜先行离开。我要慢几天,待巩固好修为后,再返回宗门。”云景道长说道。

“好。”沈云正中下怀,“道长只管继续闭关。我正好可以把手里的事都交待下去。待道长出关,我与道长一道起程去仙山。”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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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三三章 分散

第二天,大清早的。丁叔安排在白灵观附近的探子回报:“昨天夜里,道观里新来的那队道士都走了。”

丁叔反问道:“当真?”

“真真的!”探子再肯定不过了,“今天早上,我和往常一样,去给道观里送菜,发现前殿冷冷清清的,不见那些道士做早课。我偷偷向厨房里的道童打听。结果,那童儿告诉我,说,‘昨天晚上,天擦黑,道爷们就收拾东西,全走了。’我怕这里头有诈,特意溜到后殿那边察看。平时里,有那些道士在,我连后殿的院门都摸不到。今天早上,我再去看,院门是虚掩着的。我推开门,直接就进去了院子里。后殿全空了出来,空荡荡的。他们是真的都走了。”

自从白灵观打完平安醮后,那帮道士突然跟换了一批人似的,一个个猫在观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没有办法,丁叔想了两天两夜,才抓住道观里送菜的这个唯一破绽,左绕右转的,安插进去了这名探子。

原本,他是想通过每天的菜式和消耗量来观察那些道士的习性。结果,那些人都是辟谷的。连喝的水都是自带。并且,整个白灵观外松内紧。道士们平日里除了在前殿做功课,大多数时候都在后殿。探子想尽了办法,也无法靠近后殿。

本叔这时才明白过来,那些道士根本就是识破了他。而这个唯一的破绽也是人家故意留给他的。否则的话,他的人根本连白灵观都靠近不了。

而道士们的意图也不难猜测:用这样的方告诉这边,他们是没有恶意的。

丁叔回过味来后,第一时间报告了沈云。后者听了,只说了一句:“盛情难却,那就继续送吧。”

现在情况又突变,丁叔令探子撤了,赶紧的去主院再禀报沈云。

其实,沈云早就知道了。昨晚,玄天门的那队弟子离开之前,撤掉了守护灵阵。这么大的灵力波动,他怎么可能不知晓?

听了报告,他很高兴的说道:“客人都走了,我们这边也可以走了。”用气息观察周边的动静,是他新近摸索出来的法门,也可以说是他的一张新底牌。他暂且不想现于人前。所以,丁叔的禀报是相当及时的。而用两条腿走路,是他一贯的主张。从刺探白灵观里,不难看出,丁叔及其手下都长进了不少。他是从心底里为他们感到高兴。

“是。”丁叔听明白了。这是要启动分散行动的意思。昨天,长老会开了紧急会议,就是为了商量此事。他是长老之一,也参加了会议。

果不其然,随后,齐伯也被喊了过来。沈云亲口询问了分散行动的执行方案。

“神箭营打先锋。他们分成三拔走。要求五天内都要到达指定分散点。”昨天的长老紧急会议上,已经敲定了执行方案。齐伯一五一十的汇报,“各位跟队的长老都已到位。等他们全部到位后,马场、马队和女营再出发。他们也是分成三拔。因为要赶不少猪牛羊等牲口,所以,他们的期限要长一些,是十天。等他们到位之后,第一拔的三名长老各带一队神箭营的弟子撤回来,接医部的人,还有家属们过去。他们也是分成三拔。期限是七天。”汇报完了,他问道,“云哥儿,您这回也去野鸡岭吗?”

沈云摆摆手:“你们安排得很好。我要给道长护法,暂且走不开,就不去了。”玄天门的弟子都已离开,神箭营、马队的战力还是相当可观的。而且,女营也不是吃素的。象菱洲境界的仙符兵,在他们面前完全占不到什么便宜。就是医部稍微弱一点,也已安排了神箭营护卫,他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又吩咐了他们几句,他又道,“都准备好了的话,今天就可以出发。我们也晚上走。莫惊扰了乡邻们。”

“是。”齐伯与丁叔一起领令,各自行动。

当天晚上,半夜时分,沈家庄的大门悄然打开。神剑营的先头人马在营主王长老的带领下,不声不响的离开了沈家庄。老罗是这次的跟队长老。他带了两名得力手下,也在其中。另外,应王长老的要求,马场那边派了老余头、东子等五人过来带路。他们五个都没有去过野鸡岭,但去过野鸡岭外围,熟悉去野鸡岭的路。而且,他们五人都曾经是贝帅的手下,个个都是身经百战的老斥候,有着相当丰富的开路经验。

按计划,他们是急行军,在天亮之前要赶到野鸡岭外围。是以,所有人都是轻装简行,腰间只别了一把短剑。弓箭、箭羽等都与干粮、衣物等行囊一起,收进了储物袋里。

他们从头到脚穿着一水的黑色。王长老一声令下“速行”。“叭叭叭……”所有人齐齐的往身上拍了一张速行符,象黑色的潮水一般,涌进了无边的夜色里。

沈云到底还是有些不放心。他悄悄的在王长老、老罗以及随机选出来的三名寻常弟子的后背上,各自打了一丝道力。以他现在的修为,恰好可以用这个法门暗中护送他们到野鸡岭。

行动很顺利。在路上换了三次速行符,先锋队裹着一身的露水,抵达野鸡岭的外围。

老余头他们是先锋里的先锋,早已选好了一处浓密的林子。

待弟子们都藏进了林子里后,王长老松了一口气,挥手下令:“原地歇息一刻半钟。”

话音刚落,只听见“扑腾扑腾”的声音接连不断。弟子们实在是太累了,听到命令,紧绷的弦顿时松懈下来,纷纷原地一屁股坐下,瘫在草丛里。

老罗见状,赶紧的招呼道:“不能这么突然停下来,会抽筋的。快,赶紧的给自己揉揉腿肚子。没气力的话,相互间踩一踩也成。”

抽筋的痛苦,谁抽谁知道。闻言,大家复又打起精神坐起来,放松肌肉。

老罗这才放心的走到队伍前,与王长老打过招呼后,用秘语向长老会发传讯符,报告行程。

大约半刻钟后,天边终于现出了第一抹亮光。

又休息了一刻钟,他们整队,继续出发。与之前相比,行进速度放慢了许多。是以,用不用速行符,全凭个人意愿,不再强制命令。

齐伯接到传讯符,翻译过来后,马上向沈云报告:“老罗说,他们路上很顺利,今天晚上可以走第二拔。”

沈云点点头:“这全是因为你们谋划得周详的缘故。等这次行动圆满完成之后,你们长老会不妨好好总结一下经验。”

“是。”

第八三四章 野鸡岭分散点

月底,最后一拔人也抵达野鸡岭的分散点。此次分散行动圆满结束。齐伯身为大长老,之前一直在家坐镇。当分散行动接近尾声时,他做为最后一拔分散人员的跟队长老,一道去了野鸡岭。与其他几位长老会合后,他们一道检查了四个分散点的安置情况。

上至长老会,下至四个部门的寻常弟子,他们都是沈云从仙都带过来的原班人马,已经有了一次长途迁徙的经验。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实力今非昔比。如今,一个个都是觉醒了修行天赋的修士。到了深山老林后,他们不但没有不适的感觉,反而因为能够近距离的接近自然,而生出一种如鱼得水之亲切感。

本来在来之前,有些弟子对于此次迁徙多少有些抵制情绪的。尤其是那些仙都藉的弟子。有一部分人甚至后悔了。他们私底下议论,说,从仙都城里迁到菱洲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县城近郊,已经够寒仓了。却不曾想到,这才几天,连乡下也呆不得了,要举家搬到不见人烟的深山沟里去。早知道越混越惨,他们还不如前几天递份申请,回仙都去。虽说那点金子在仙都只能买个巴掌大的小院子,将来多生两个娃儿,家里连转身都困难,但总好比在深山老林与野兽为伍强吧。

只可惜,过了那村,就没那店了。错过机会的他们,只能闷闷不乐的服从安排,收拾行囊,随队开拔。

然而,真正到了分散点之后,他们只觉得心旷神怡,格外的精神:秋天的山里,是野花野果的世界。青山绿水,跟刚用水洗过了一样清新。地方更是比他们在庄子里的那些被切成豆腐干一样的小院子不知道宽阔到哪里去了。

很快,谁也没有料到的神奇事件发生了——不管是哪一批人马,在初到的前面三两里,都接二连三的有人突破。

当初选择留下来的这些弟子,绝大多数都是想继续修行的。是以,不管自己有没有突破,所有人都是喜出望外,悔意全无。众人的热忱更是空前高涨。各显神通,投入到分散点的建设。

其中,神箭营是最先抵达分散点的。当最后一拔人马也赶到了分散点时,他们的营区已经搞得有模有样,住宿区、训练区、家畜区等,都建了起来。

齐伯等长老们过来查验,皆赞不绝口。

营主王长老嘴上说着“过奖过奖”,却红光满面,笑得跟朵花儿一样。恰好到了午饭点,他热情的邀请大家吃顿便饭。

等饭菜摆上来,所有人都笑了。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土里长的,正好二十碗菜,全是时令货。大钵大碗,满满当当的摆了一桌子。

齐伯身为大长老,首先赞道:“这哪里是什么便饭?以前老听那些大老爷们说山珍海味。今儿托了咱们王长老的福,海味是没有,山珍却是实打实的一大桌啊。”

其余的长老们也是赞不绝口。

王长老笑得合不拢嘴,直言道:“没来之前,我真是愁死了。拖家带口的,几百号人搬到这荒山野岭里,没田没地的,又没俩月就要入冬。真要到了下雪天,可要怎么过活啊?所以,来之前,我做了一手准备,早早的派底下人出去采买食物。不瞒大家,我们来这边,除了庄子里分配的那几十斤米面和肉菜,每人又多带了一百斤米面,五十斤肉干、菜干的。”环视众人,他摊开双手,笑道,“结果,进山以后,光是沿途顺手打的野味、捡的菇子,就够吃了。带来的肉干、菜干全没动。”

“厉害啊。你不动声色的就采买到了那么多的米面、肉干!”齐伯冲他竖起了大拇指。

王长老握住他的大拇指:“都说远亲不如近邻。这得感谢周边的乡邻们。几位熟识的乡老听说我要采买这些东西,二话不说就给我备好了。”说着,他环视苏老三等人,揭穿道,“做准备的,不会只有我们神箭营。你们几位也没少买吧!”

苏老三等人嘿嘿轻笑,老实的点头承认了。

“我们马场有几头母马快要下崽了,所以,买了些豆料。另外还买了些米面。”苏老三说道,“肉干、菜干,这些是一两也没买。因为我们知道秋天的老林子里,兔子都是肥得出油。”

“我们医部也做了些准备。现在看来,好象用不上。”

女一营的营主刘玉娥听着,禁不住掩嘴笑了。

齐伯问她:“刘营主,你们女营那边也买了?”

后者笑道:“我没来过真正的山里。也和王伯伯一样,怕大雪封山,断了吃食,也叫人采买了一些。”

“那好啊。”齐伯夹了一筷子野菇送进嘴里,慢条斯里的吃完,“过两天要给你们送补给,我寻思着……”

话未说完,王长老等四人异口同声的打断道:“那是必须的呀。”

“大雪天,山里真的没什么吃的。“

“我们倒是有开荒的打算。只是,这时节了,今年只能种点时令菜,玩一玩。真正开种,要到明年春天了。”

“就是,补给不能断……”

齐伯冲他们翻了个白眼:“没说往后不给你们补给。定期给你们补给,那是长老会做出的决定,我哪敢乱改。我的意思是,忙完这事,马上要忙地里的活。你们这边都备了这么多吃的,可以慢几天补给。稍微变通一下,两次做一次送过来。并且下不为例。你们几位没意见吧?”

刘营主等人松了一口气,纷纷表示:“没意见。”

“眼下慢几天是不碍事的。”

在神箭营吃罢午饭,齐伯一行人在四位分散点的营主们的陪同下,又按照远近,先后去了医部、女营和马场查验。

除了医部因为刚有一拔人马赶到,忙着安置,有些乱之外,女营和马场的分散点也都差不多归置出来了。长老们非常满意。用齐伯的话说,是井然有序,各有特色。

当晚,几位长老在马场住了下来。

第二天清晨,他们与马场众人告别,起程返回沈家庄。

一行人也是急行军。回到沈家庄后,恰好赶上晚饭点。齐伯顾不得休息,端了晚饭,去主院向沈云汇报查验的结果。

沈云听得笑眯了眼,连声道好,末了,特别指出:“开荒是个好主意,可以大力推广。不管什么时候,总要手里有粮,心才不会慌。”

“是。”齐伯应道。

沈云又道:“这次,长老会做得很好。你们好好总结一下经验,等秋收之后,叫他们其他几个庄子也搞起来。”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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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三五章 尊重

因为很快就要秋收了。所以,长老会只是要求其余各庄子提交具体的行动方案。而执行时间都定到秋收以后。

齐伯是越来越有经验了。为了协助各庄子制定行动方案,他在长老会上提议,长老们下去各庄子,进行具体的指导。

这项提议得到了众位长老的同意,在长老会上一致通过。

与各庄子联系过后,第二天,长老们分开行动,除了留守的长老们,其余的每人挑了一个庄子。

有沈家庄做样版,很快,各庄的分散行动方案陆续出炉。长老会审核之后,由齐伯代表长老会,将这些方案上报给沈云面批。

沈云看过后,没有发现不妥之处,大笔一挥,批准了。

齐伯搓着手笑道:“云哥儿,没几天就要秋收了。难得您这次在家。和我们一起酿新谷酒吧?”

在沈家庄,每年秋收之后,都要用当年的新米酿酒。如今已经形成了定例。对于众弟子来说,是大丰收之后的庆祝,同时,也标志着一年的农事差不多结束了,开始进入农闲时节。酿完新谷酒后,很多弟子会交结手里的任务,闭关苦修一个月或者半个月。是以,酿新谷酒时,是所有人都一起参与的欢乐时光。其热闹程度不让过新年。

而沈云除了头一年参与了酿新谷酒,之后,历年要么是不在家,要么是恰好闭关了,再也没有参加过。

齐伯好不容易看到他恰好得空,热忱的邀请他。

“这次我参加不了喽。”沈云有些歉意的摆手,“十五之前,我与道长两个都要赶回仙山。那边有很重要的事要做。一事成,我们青木派能够少走很多年的弯路。所以,我必须把握住机会,绝对不能错过。”

齐伯听了,马上正色道:“正事要紧。新谷酒年年都会酿,不在这一次。”

初七的清晨,云景道长出关了。金丹三层的境界已经巩固,他向沈云禀报:“主公,我已做好准备,随时都能启程。”

这时,沈家庄已经稻谷飘香,到处是一片丰收的景象。长老会已开始准备秋收事宜。

沈云最喜欢看的就是丰收时的场景。他贪婪的收回目光,应道:“好。我们今晚走。”

该交待的都交待清楚了,和以往一样,他只通知了齐伯。

阿花姐随女一营一道去了野鸡岭。好在齐妈和罗婶都在家,没有分散出去。齐伯喊了她们俩,忙活到傍晚时分,和往常一样,准备了一个月的饭菜,让沈云带上。

当夜色深沉时,沈云与云景道长依然搭乘端木光的飞船,离开沈家庄,前往东海。

一路上,云景道长接连看了端木光好几眼。

见他又看了自己一眼,端木光再也忍不住,主动问道:“道长,您怎么老看我呀?是我哪里不对吗?您老是铁嘴直断,这么看我,我心里慌啊。”

云景道长很认真的点头:“我确实是发现你与先前大不相同了。不但容颜变得更精致了,而且身上的气息也明显的精纯了许多。”

端木光明白了,哈哈大笑:“道长,我一个大老爷们,您说我的容颜‘精致了’。呵呵,我当您是在夸我喽。”

云景道长又看了看他,再肯定不过的直言道:“端木,一个多月不见,你确实是显得年轻了许多,长得越来越好看了。”不是俊朗,是雄雌莫辨的那种漂亮。他也曾听闻过,魔修的修为越高深,容颜会越盛。而容颜不过是表象。传闻,高阶魔修们,不分男女,其身上都会有一种浑然天成的魅惑之力,勾人心魄。正是这道魅惑之力,让人见了,不能自拔。所以,他觉得,一个多月不见,端木的身上也形成了这道魅惑之力。如果不是发现自己的修为还是高过对方一个大境界,他绝对会怀疑这一个多月里,端木光是不是得了什么了不得的大机缘,修为突飞猛进。

端木光是天魔,有读心的天赋。但这种天赋也是随修为的提升而渐渐增强的。比如说,眼下,云景道长的修为比他高出一个大境界,他还是与凝核之前一样,无法看出对方的心思。

不过,他也活了一百多岁,又是多年的老密探,俨然是人精一般。岂能听不出云景道长话里的意思?

但是,凝核于魔修来说,是重生,是天大的喜事。却同时也是大危险。因为魔核于道修来说,就是一样天材地宝。很多道修热心于除魔,就是冲着魔核去的。

而象他这种低阶魔修凝核,无异于是三岁奶娃娃手里捧着个金元宝,独行于闹市。

他当然相信云景道长不会垂涎自己的魔核,但他信不过道长的同门,还有友人们啊。

是以,看了一眼沈云,他笑道:“道长真是明察秋毫,什么都逃不过您的这双法眼。”

这是不想说。云景道长了然。身为修士,谁心里没有几个不想与人分说的秘密?所以,在修真界,大家彼此间都有了默契,话说到这份上,那就要打住了。再不打住的话,同门师兄弟也是要翻脸的。想来魔修也是一样的。

“过奖过奖。”他一甩拂尘,笑呵呵的借坡下驴。

这时,沈云说话了。他冲端木光呶呶嘴,问云景道长:“道长,你还能看出端木身上的魔煞之气?”

“能。”后者很肯定,“他身上肯定戴了魔隐玉。不过,我是法修,修为比他高出一重大境界,还是能感知到一些魔煞之气。”本来,他还想说,感觉到端木身上的魔煞之气比先前要精纯了许多。心念一转,又咽了回去。无他,端木刚才明显不想多说,他又何必再提这一茬呢?

果然,端木光的目光嗖的一下,马上转了过来。里面的紧张,不言而喻。

云景道长挑了挑眉,心里猜测道:这要是没事发生,才怪呢。

他估摸着端木光可能是得了点机缘,比如说,吃了什么天材地宝,或者得了件什么魔宝。

不过,这与他何干?所以,人家不肯说,他也懒得再问。

“这么说来,端木,你不能随我与道长去玄天门了。”沈云笑道,“玄天门里的法修可是大宗。”

“玄天门,我以前去过。不过,没去他们的主峰。”端木光老老实实的应道,“不敢去,怕被识穿。”大人尊重他的想法,替他在道长面前瞒下了凝核之事。而道长也同样的尊重他。他暗中松了一口气,心里感激得很。

云景道长甩了甩拂尘,也笑了。

“这样吧,你留在石头岛,接替赵宣。”沈云说道,“赵宣出来这么久,也该回去了。”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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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三六章 原来大家是同道中人

端木光还做不到魔煞之气完全内敛,是以,临近东海时,一行人改乘云景道长的飞船,继续前行。

不多时,飞船抵达东海岸边。

“什么人!”前面的云层后面突然现出一艘黑色的飞梭,拦在他们前面大约大里远的地方。

沈云暗中吃惊。隔得这么近,他居然事先没有发觉前面的浮云有问题!

他定睛细看冷不丁冲出来的这艘飞梭。它云景道长的飞船要小得多,只有不到七尺长,两尺多宽,是再寻常不过的上品法器。飞梭的头部呈虎头状,猩红的虎目圆瞪,血盆大口里露出上下两排明晃晃的“牙齿”。那是十八把一尺来长的锯齿钢刀。此时,它们都是收在虎口之中。他不难看出,这其实是两排轮刀。机关开启之后,它们会一把把的转得飞快,让对头轻易靠近不得。

飞梭中部的左右两侧都刻两个斗大的朱字。左边是“东海”,右边是“巡海”。飞梭之上,总共有五人,仙符军装扮。居中的那位看上去是名校尉。神情甚是傲慢,正斜着眼望着他们这边。

刚才喊的人,站在虎头后面。从服饰上来看,此人是个十夫长。而其余三人是五夫长着装。

五人都是有修为的。以居中的那名校尉最高,筑基一层。十夫长次之,炼气大圆满。最低的也炼气四层。

以沈云对仙符兵的了解,不管是着装、装备,还是修为,此五人都算得上是精锐中的精锐。

他心道:看来仙帝这回是动真格的了。非要守住东海,不许仙门的人随意进出凡人界。

同时心里好奇得很。不过五个低阶修士,用的飞梭也寻常得很。他们是怎么避过他的眼睛的呢?

难道名堂在后边的那朵浮云之上?

如此一想,沈云将目光从五人身上挪开,看向飞梭后面的灰色浮云。

果然!浮云大有问题。

以沈云的修为,居然只能看到它最外层的阵法。

那是一重与边界守护大阵极为相似的幻阵。

沈云垂眸,掩去眼底的惊愕:仙庭在模仿守护大阵?并且已经搞出这个仿制品?

“请问道友,有何指教?”云景道长走到船头,轻挥拂尘,算是打了一个招呼。他是金丹真人,修为比对方的头目高出了一重大境界还不止。按理说,应当对方给他正式见礼才是。也就是这五人披的是仙符兵的皮,而且这里是仙庭的地盘。他才忍了这口恶气,不与之一般见识。不然的话,就冲一个小小的筑基士也敢这般斜眼望着自己,他纵使修养再好,也早就一记拂尘,连人带飞梭一齐打到海里去了。

但是对方显然不买他的账。校尉仍然是一脸的桀骜。与他搭腔的是那名十夫长。

“我等是仙庭东海海巡水师。”十夫长对着仙都方向抱拳,大声说道,“奉仙帝法旨,奉锁东海。任何人没有仙庭颁发的通行令,不得进入东海海域。”

端木光被他这副嘴脸给气到了。混蛋,竟然敢在大人面前撒野!

心里的怒火噌噌的上窜,他拧着眉毛,抬腿欲上前。

沈云一记眼风看过去。警告之意味十足。

端木光收到。好吧,再大的怒火也只能自个儿强摁下去。因为同样的道理。大人驾前,也临不到他撒野。

他垂下头,心道:眼不见为净……

云景道长真的好涵养,挥了挥拂尘,乐呵呵的将自己的通行令隔空送过去:“小哥儿看清楚了,可是此物?”他很好奇。真要是如此盘查严格。那么,据他所知,先行离开春望县,返回宗门的那六队同门都是没有办理通行令的。他们又是怎么打这里通过的呢?

不想,十夫长只是看了一眼,冷哼道:“怎么只有一道通行令?船上有三个人,必须有三道通行令。”

云景道长怒极而笑,强忍着分辩道:“小哥儿怕是记错了吧。仙庭的规定,从来都是一船一通行令。什么时候改了规定,变成了一人一通行令了?”

“你这道士,怎的这么啰嗦!”十夫长不耐烦的训斥道,“我说要三份通行令,就必须有三份通行令。在这里,我们就仙庭。我们就是规定。少费话,你们必须再补两份通行令的费用。十块灵石一道通行令。两道就是二十块灵石。”

此话一出,飞船上的三个人都听明白了——这些家伙是讹灵石呢。

云景道长“哦”了一声,心道:原来我那些同门是按人头交灵石。

十块灵石,对于他们这些大门派的内门弟子来说,根本就算不得什么。再说,这个时候,仙庭摆明了要下仙门的脸子。所以,那些同门归心似箭,懒得与这些东西起争执,便交了灵石走人。

而他是急着要回去参加金丹法会,也不想为区区二十块灵石横生枝节,打算破财了事。

不想,一直没有吭声的那名校尉突然出声了,嘿嘿轻笑两声,向云景道长抱拳皮笑肉不笑的说道:“这位道长说对了。我这位手下确实是记错了。不是‘十块灵石一道通行令’,而是‘十块中品灵石一道通行令’。所以,三位要补交的费用是二十块中品灵石。”

简直是欺人太甚!这回连云景道长也忍不住了,勃然大怒。他手握拂尘,正要狠狠的打过去。

就在这时,他的耳边响起沈云的声音:“道长,且慢。”

是主公的神识传音!

吐出一口浊气,他生生的收回手。

“几位官爷,这里发生什么事了?”一道不太标准的官话突然响起。紧接着,从浮云的后面又现出一只飞梭。不过,它不是东海海巡的飞梭。因为不论是形态、品级、还有颜色,它都是完全不同。

这是一只上品宝器。银亮色的梭体呈流线型,漂亮且精致。

一名身着月白色锦袍的中年男子手执同色的折扇,站在飞梭前头的甲板上。他的身后是六名壮硕的大汉。

此情此景……好违和啊!

什么叫做“沐猴而冠”?用在这里最合适不过了。

这七位要是每人都能再高一个半头,并且,后面的那六位黑衣汉子请并紧你们的罗圈腿,那才能配得上这般做派啊。

又是这群丑猴子……端木光别过眼去,不忍直视。

云景道长摸了摸鼻子。呃,他刚刚差点儿破功笑出来。

偏偏飞梭上的七人入戏极深。转眼间,他们人五人六的将飞梭开了过来,与仙符兵的飞梭并排而立。

这下更加明显了。

他们与那五名仙符兵站在一起,象极了七只矮猴子。

“哈哈哈……”端木光终于再也忍不住,爆笑开来。

“这位朋友,你笑什么呢?”中年人“啪”的打开折扇,轻轻点胸,露出一脸平易近人的微笑,彬彬有礼的侧头问道。

端木光也不好实话实说——你们七只矮猴子……

他努力的止住笑,一本正经的答道:“阁下的这身衣袍很好看,我喜欢得很。”

好吧,其实中年男子从头到脚,他唯一喜欢的是那把折扇。因为那是凉洲清风堂分舵出品的。

上次去凉洲的时候,他在铺子里见了,只觉得爱不释手。分舵的弟兄告诉他,听说落桑族人喜欢用折扇,分舵为了接近落桑族人,特意费大心思,请一位制扇的大师做了一批折扇。果然,凭着这批折扇,他们成功的搭上了落桑族人。

他很清楚,落桑族人警觉得很。是以,改了口,随口夸对方的衣服好看。

中年人摇着扇子哈哈大笑:“朋友好眼力。这件衣服用的是我家乡特有的衣料。请的也是凉洲最有名的锦袍大师亲手裁剪、缝制。它和这把折扇一样,都是我的心爱之物。原来大家是同道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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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三七章 笼络

中年男子主动对校尉说道:“赵大人,这三位都是我的朋友。”

后者因为他的出现,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闻言,满脸堆笑的抱拳:“原来是您的朋友。得罪了。”说罢,挥手招呼手下,“走,去别处转转。”

“是。”船尾的两名五夫长得令,飞快的调转飞梭。

刚才还油盐不进,非要二十块中品灵石的五人,一个子儿也没有要。他们驱动飞梭,跑得飞快,一头扎进了浮云里,转眼不见了。叫人看着竟有落荒而逃的意味。

沈云看着难受,在心里实在是忍不住长叹。

中年男子很是熟络的向站在船头的云景道长抱拳见礼:“在下秋田,敢问道长如何称呼?”

有道是,丑拳不打笑脸人。云景道长轻甩拂尘,念了一句“无量天尊”,单掌执礼,回应道:“贫道云景,谢过秋老爷施以援手,为我等解围。”

“原来是云景道长,失敬失敬。”秋田笑道,“道长莫客气。路见不平,路人踩嘛。这几人假公济私,讹诈过往路人,任谁都是看不惯的。”

云景道长心底腾起怒火。啊啊啊,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想打人!

就在这当口,沈云清咳一声,不紧不慢的温声提醒道:“道长,时间不早了。我们赶路要紧。”

云景道长好比被浇了一盆冰水,瞬间恢复了冷静。口里应了一声“是”,他仍然端着客气的样子,又向秋田施了一礼:“对不住秋老爷。贫道有要事在身,失陪了。您留个地址,他日得空,贫道定登门道谢。”

秋田“啪”的收了折扇,还礼道:“道长太客气了。区区小事,不值一谢。他日有缘,定与道长再续情谊。”

“您说的是。”云景道长只觉得恶心得很,强忍着不适,道声“秋老爷珍重”,与之道别。这才驾着飞船,扬长而去。

一气走出了五里左右。端木头收回目光,说道:“好了,道长。他们走了。”

云景道长吐出一口浊气,放慢船速,回过头来,脸上尽是苦色:“活了两百多岁,从来没有一刻象刚才那样难受。这叫什么事儿!”

端木光深有同感,扬起一双紧握的拳头,咬牙切齿道:“如果不是大人不许我乱动,我早就一拳一个,把那些东西统统打到海里去喂鱼了。”

沈云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冷哼道:“那也得你打得过才行啊。”

“啊?”端木光惊呼,“那个姓秋的,很厉害?”不对啊,他明明看着只有筑基初期的样子。

云景道长也道:“秋田身上透出来的气息,不象是只有筑基初期的样子。他肯定是身怀遮掩的法宝,或者施了什么手段,进行伪装。甚至完全有可能,‘秋田’这个名字也是化名。”

“化名是肯定的。落桑族人等级森严。从上到下,都非常讲究身份尊卑。秋田身上穿的那种布料,是只有大姓嫡枝才能穿的。”沈云也分析道,“我在百里城住了三年,对落桑族的几大姓氏略有了解。大姓里,没有‘秋’姓。只有‘秋上’。还有,他丹田里现的图腾是一只云鹤。那正是‘秋上’家族的图腾。”说到这里,他呵呵轻笑,“青阶大圆满。身后带的又是黑衣近卫。那些仙符兵又畏之如虎。所以,错不了,这人应当是‘秋上’家族嫡枝里一个身份比较高的人物,且是在外面公开行走惯了的。有这两条线索,回头叫凉洲清风堂各分舵稍微打听一下,应该不难打听出他的真实姓名与身份。”

端木光听得眼睛都直了。哇,大人好厉害。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竟然能直接判断出对方的身份、来历。

云景道长满面愁容:“仙庭究竟想做什么?怎么能任容落桑族人在东海这边笼络人心?”

端木光翻着怪眼哼哼:“人家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到了仙庭这里,从来都是反过来的。他们是宁可便宜了外人,也不能让自家人落个好。”心里庆幸不已:还好老子终于熬出了生天!

想起刚才的情景,他好奇的问道,“大人,您是什么时候发现矮猴子们的?”他觉得,大人一定是在亮银色飞梭现面之前,就已经有所察觉。所以,当道长怒了,眼见着要动手之时,大人不知道动用什么法门,及时劝止了。他以为,大人当时那般隐忍,就是为了引出秋田那老小子。

沈云自然是看得出来他心里想的是什么。点了点头,据实答道:“仙符兵,还有他们的飞梭突然现身时,我着实大吃一惊。因为我事先完全没有察觉他们的存在。然后,我发现问题是出现在他们现身的那朵灰色浮云上。那是一个很厉害的复合灵阵。最外层的幻阵是模仿的边界守护大阵。我因为一时失察,所以,被它骗了过去。发现这一点后,再看那朵浮云,我就发现了藏在其后的秋田等人,还有他们的飞船。”

云景道长轻甩拂尘,冷笑道:“那名校尉突然改口,诈取二十块中品灵石,难不成还是得了秋田的暗中指令?”

“正是。”沈云长叹,“就是秋田在暗中密语授意。”

“真是混账!”云景道长没想到一时之戏言,竟完全说中了,不由气得浑身直打哆嗦,“岂有此理!”他后悔了。当时,为什么不拂尘过去,打死那般吃里扒外的狗东西!还有,一想到自己与秋田周旋了那么久,他好不恶心。

端木光顾不得劝解一二,接着问道:“大人,您为什么要给秋田这个机会?”想到凉洲清风堂的分舵们故意接近落桑族人,他眼前一亮,“哦,我知道了。这叫‘放长线钓大鱼’!是这样的,对吧?大人!”

钓个鬼的大鱼啊。沈云苦笑:“我就是想看清他身上到底是戴了什么法宝遮掩,还是施了什么手段。哪里知道他们是如此之恶心!”

云景道长唉声叹气的摇摇头:“怕只怕很多人就是吃这一套。真是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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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三九章 求同存异

“赵长老把岛上管得井井有条。所以,自主公离开后,我就只做了一件事,训练水师。”魏清尘说到这里,不好意思的摇头轻笑,“为了组建水师,赵长老没少受我的冤枉气。真对不住他。”

沈云笑道:“都是怎么回事,说来听听。”看得出来,魏清尘根本就没有把雨前岛当回事。想来,上个月二十五那晚,他们是没怎么费力就大获全胜。这也是在他的意料之中的。毕竟石头岛有魏清尘这个元婴大能坐镇嘛。

魏清尘喝了一口气,笑着娓娓道来。

组建水师,首先挑一些人出来。

魏清尘将几个突破了先天境的弟子都挑出来后,将名册交给了赵宣:“你对主公的新修炼法门比我要了解一些。所以,余下的这些人里,哪些资质好,你肯定比我要看得准一些。这样吧,你给我选六十个资质好的出来。”

第二天,赵宣报上名单。他接过名单,一边翻看,一边询问选上来的这些人的基本情况。结果竟然得知这里头的人有一大半不会水。

魏清尘觉得水师的士兵应当水性好,这是一个基本常识。那就吃鱼要去水里抓是同一个道理。再加之,他堂堂的一个元婴修士,亲自去调教一批只是有可能突破先天的凡人,还能更屈尊纡贵些吗?现在,还给他搞这一出!故而,他当场就怒了,冲赵宣吼道:“我这是水师!你给我弄一群旱鸭子过来,很好玩,是吧?”

好在他当时还没气过头,念在赵宣是一位长老的份上,敛住了威压。不然的话,这一嗓子足以让赵宣五脏俱裂,七窍流血。

即便是这样,赵宣也还是没受住,“扑腾”一下给吼趴下了。

想起当时的情形,魏清尘现在怪惭愧的。他端起酒碗,又敬沈云:“您选出来的人,真是厉害!”

沈云却心疼极了,哪里有心思跟他碰碗?连忙问道:“伯堂没受伤吧?”

“没有。”魏清尘笑了,“后来我才知道,赵长老早料到我会生气,所以做足了准备,衣服底下穿着护甲呢。一见我动怒,他没有硬扛,而是就势趴下,化解了力道。这份心智与胆量,我不服都不行!”

沈云放下心来,这才笑盈盈的主动与他碰了一下,又喝了一口酒,放下酒碗,赞道:“青木派里,伯堂是最得力的。不然,我也不敢把他留给你。”

这话里有点批评的意思了。魏清尘当然听得出来。不过,主公也没批评错。他的脾气确实不好。这不,这一个多月真的没少委屈赵宣。也亏得赵宣是个精明能干,又心胸豁达,一心为了青木派的。与之相处了一个多月,他都被这小子给感动了,越来越喜欢这小子。

“您看人的眼光,没得说。”魏清尘笑嘻嘻的说道,“我今天请您喝酒,还有一个想法,想请您成全。”

沈云看着他,心中一动,旋即恍然大悟:“您该不是想收伯堂为徒吧?他在阵法上有很有天赋吗?”他自己在阵法上造诣有限,看不出来这些。

"是想收他为徒。”魏清尘纠正道,“不过不是传他阵法,而是传兵法。“

接着,他扳着手指,一条一条的跟沈云解释原由:

最大的原因是,他是真喜欢赵宣,想将之招至门下。

而不传阵法,是因为他的阵法源自天神宗。他身为天神宗的弟子收徒,必须开香坛,禀明列代师尊。这是规矩,也是师道。可是,天神宗现在没有光复,他开不了香坛,就收不了徒。

当然,赵宣在阵法上没有什么天赋,不可能走阵修之路,也是另一个很重要的主要原因。

但兵法就不同了。他的兵法是在角斗场里自学的。无门无派,他若收徒,自个儿就是这一脉的祖师。

“我觉得赵长老在带兵上是个能人。他本人又对兵法很感兴趣。”魏清尘吃了一片牛肉,嘿嘿笑道,“这段时间,也是委屈了他。算是一点补偿吧。”

沈云头一次听说天神宗收徒必须有开香坛等流程,心里不免有些犯嘀咕:当年,师父收我为徒,也没见开香坛啊。天神宗内门有五脉,是不是不同的分枝,规矩不尽相同呢?

他很想问一问魏清尘。转念又一想:这样问,会不会让魏长老生出疑心来?怀疑我不是天神宗的嫡系传人?

魏清尘为什么会舍弃两百多年积累的一切资本与资源,脱离角斗场,选择跟随他这个只有几面之缘的陌生人?他再清楚不过了。

准确的说,人家根本就不是看中他这个人。而是因为在角斗的过程中,认出来了,他的功法是天神宗的嫡传功法。

所以,与其说魏清尘是追随他,还不如说,魏清尘是想通过他实现光复天神宗的心愿。

现在正是青木派迫切需要人才,尤其是高阶修士之际。而光复天神宗与青木派的发展目标并不冲突,于是,沈云抱着求同存异的心思,给了魏清尘一个客卿长老的身份,暂且将之招揽进门派。

他寻思着,将来若实在是道不同,合不来,再另做打算。

而从目前来看,他招揽魏清尘也确实是一着对棋。

这些,魏清尘都是不知道的。至少他到目前为止,都是表现出来不知道的。

沈云觉得这样很好,并不想挑破这些。

也正因为如此,他很怕会说话走漏嘴,一直以来都不与魏清尘说天神宗的往事。倒是魏清尘时不时的跟他提一提天神宗的人和事,还有规矩。也不知道是起了疑问,还怎么的……

沈云想到这里,也吃了一片牛肉,抬头笑道:“这样的话,你尽管收徒就是。我这里没意见。于伯堂来说,他能够得到你的青睐,是大机缘。伯堂是我最得力的手下,也是我的兄弟。如果需要我做什么,你跟我说一声就是。我尽量配合。”

“多谢主公成全。”魏清尘向他抱拳,笑道,“别的也没有什么事。烦请主公帮我问一下赵长老,看他是怎么个心思。”

“好说。”沈云满口应下。

说完收徒一事,魏清尘话锋一转,又继续说起组建水师之事。

那天,赵宣等他吼完之后,从地上爬起来,认真的与他解释。原来,不是赵宣考虑不周,而是那些新弟子里会水的总共才三、四十号人。赵宣先从这些人里进行挑选。结果,选了一圈下来,还有三十二个名额没着落。

这时,有些不知水性的新弟子们纷纷向他保证:“赵长老,请选我!我不会水,但我马上就开始学,保证在一个月里游得比鱼儿还要好。”

赵宣灵机一动,叫他们当场立了军令状。

说完之后,赵宣复又双手呈上名单,恳切的向魏清尘说道:“魏长老,请您给他们一次机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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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四零章 摆明

如果是以前,魏清尘肯定是一巴掌糊上脸。一群连先天境都不是的凡人小崽子,也配在他面前立军令状?行,就行;不行,滚蛋!

但是,魏清尘只是瞪了瞪眼。沉默片刻,他嗡声嗡气的挥手:“一个月,不成!雨前岛那边哪会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去学水。十天!只有十天!十天后,水师必须拉起来。不能徒手潜水三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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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四一章 江湖救急

安抚好端木光,魏清尘重新回到四方小炕几旁盘腿坐下来,接着往下说。

在新弟子们习水的那十天里,他也没闲着。乘着雨前岛的探子们还没的摸清石头岛的底细,不敢轻举妄动,他外出了一趟。也不敢走太远,就在边界转了转。

出去之前,他按沈云所言,真的去找赵宣支一百块中品灵石。

后者也干脆,根本就不问他要支灵石做什么用途,二话不说就给了。

是魏清尘自己忍不住说了出来:“赵长老,据我所知,咱们门派现在穷得叮当响。主公花销都恨不得将一块灵石掰成几瓣花。你倒是大方,也不问问我拿这一百块中品灵石去做什么。”也就是因为知道门派里穷,他一个元婴大能才反复估算,最后将炼材费用控制在一百块中品灵石以内。却没有想到赵宣这么豪爽。难不成是他的错觉?其实青木派也没他想象的那般穷?

赵宣笑道:“主公走之前特意吩咐过,如果您要用灵石,不管多少,只要有,都支给您。”

“你不早说!”魏清尘笑了,“那好,索性一次都买全了。赵长老,我还要再支一千中品灵石。”

孰料,赵宣冲他嘿嘿的笑了:“没有了。”

看来我没猜错。魏清尘耸耸肩:“那就三百中品灵石。”

赵宣还是嘿嘿的笑:“也没有……这一百块中品灵石是全部的现钱。主公的私库里还有两件法宝,应该能换点灵石。要不您拿去换灵石?”

魏清尘还能说什么?深吸一口气,叫他将那几件法宝拿出来看看。

赵宣没有犹豫,直接从储物袋里拿出来两样。

一件法袍,一双朝天短靴。

都是宝器级别的。魏清尘分别拿起来看了看,拧眉说道:“这些都不是主公平时惯用的吧?”

赵宣点头:“是主公这次在仙山缴获的。主公觉得好,暂且留了下来。”接着,他简要的道出他们前些时候的经历。包括找余莽买法器的事,也一并说了出来。

魏清尘这才明白为什么主公为什么从头到脚都是一水的凡俗之物。感情不是标新立异,独具一格。原来是没有撑门面的行头,是真穷啊。

但是,纵使再穷,堂堂的一门之主也不能连件象样的法袍和靯子也没有啊。

他将衣物还给赵宣,嗡声说道:“那就算了。”

“要不我去找余坊主借点儿?”赵宣跟他商量道。

魏清尘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这话也就你和我在这屋里说一说。千万别传给外头的人知晓。我堂堂一个元婴大能,身上连千把块中品灵石都拿不出来,要找人借。传出去,以后我还要不要出门啊。”

说的也是。余坊主到底是个外人。赵宣不好意思的问道:“那您……”

魏清尘挥手打断他:“我自己想办法。”说着,连那一百块中品灵石也不要了,扔还回去,掉头往外走。

赵宣双手接住装灵石的储物袋,只能眼睁睁的望着他大步流开。

魏清尘的办法既简单又粗暴。

他按着记忆,径直去了最近的修士定居点,武乐镇。然后,放开神识搜索坊市。

如他所料,少顷,有一名身着锦袍的金丹中年男子领着两个手下,匆匆的向他小跑过来。隔着老远,这位金丹便一抱拳一连串的赔罪:“前辈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失敬失敬!”

魏清尘斜眼瞥了他一眼,冷声问道:“你家主人呢?”

刚刚一通搜索,他深刻的再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物是人非。两百多年过去了。定居点还是当年的定居点,规模不见增大多少,城镇的布局基本上没变。但是,他再也找不到宗门的气息。而被他的神识逼出来的三人更是陌生得很。

金丹中年人虽然从头到脚无不透着养尊处优的状态,但他用脚趾头也能想到得,边界再没人,也不至于叫一个金丹二层之人得了武乐镇。是以,来人只有可能是一个地位较高的大管事之流。

“真不巧,我家主人正好外出会友。”金丹中年男子抱拳,脸上的笑容都快堆不下了,“敢问前辈有何赐教?”

魏清尘是修真世家出身,怎么会不知这里面的弯弯绕绕?

武乐镇的主人未必外出会友去了。但是,人家嫌他脸生,不愿结交他这个来历不明的元婴上人,却是真真的。

真是龙游浅滩遭虾戏啊。

魏清尘冷笑一声,挥手甩出一张清单:“我路过此地,需要置办单子上的东西。烦请小友帮我看看,贵地能否置办得齐整?”

“不敢当不敢当。”金丹中年男子嘴里说着,接住清单,飞快的看了一眼,脸上的笑意明显的比先前真切了,“都有的。前辈是否移驾去喝口茶……”

魏清尘不爽的看了他一眼。

金丹中年男子立时吞下嘴边的话,飞快的改口道:“前辈请稍等片刻。晚等这就去给您备好单子上的事物。”说罢,还着两名手下飞也似的跑回镇子里。

不多时,他们仨又跑了回来。

金丹中年男子将一只胀鼓鼓的上品储物袋,以及那份清单双手奉上:“前辈,这是您要的事物。”

魏清尘毫不客气的收了:“等你家主人回来了,跟他说,日后我魏某再来谢他。”

金丹男子连忙向他行了一个正式的道礼:“您言重了。区区小事,何足挂齿。”

这话说得没错。堂堂的元婴上人,只要了不到五百中品灵石的中低级炼材,确实是“区区小事”,不值什么。再者,这种行径本身就是“江湖救急”。他若坚持付灵石,那才是小器+庸俗,看不起“恰好出门会友去了”的武乐镇主人。魏清尘笑了笑,扬长而去。

金丹男子领着两个手下,恭敬的对着他的背影行礼:“您慢走。”真到他御风腾起,去了半空中,走出好远,那三人才折回镇子里。

“竟然还可以这样做?”沈云愕然。

魏清尘摆手:“都是些散修们的不入流手段。主公不知道也罢。”他也是在角斗场,听别的引导者闲聊,才知道一些。

耸耸肩,他又笑道,“只是这法子使一回两回的,还灵光。使得太多了,搞不好会被人群起而攻之,不得清净。”

沈云歉意的指着桌上的酱牛肉:“都是我的过错。劳累你一个元婴大能要去卖酱牛肉了。”

魏清尘哈哈大笑:“主公此言差矣。能做我想做的事,卖酱牛肉又何妨?我乐意得很呢。”

第八四二章 生财有道

魏清尘是阵修,不是器修。只不过,他在角斗场里混了两百来年,淫浸傀儡术多年,手工也是历练了出来。自己设计和动手做些器械和船只还是不成问题的。

很顺利的拿到材料后,他没有急着返回石头岛,而是掩了修为,服下易容丹,化成一名金丹一层的散修在边界转了一大圈。

如沈云说的那样,他想找一找生财的门道。

然而,转了一圈之后,魏清尘甚是恼火——如今的边界,被大大小小的势力把控着。任何利益都瓜分得干干净净,俨然成了定势。他身为一个元婴上人,要想从中再分一杯羹,除非动手敲掉其中一角势力,取而代之。

如此一来,问题又回到了原地。他还是只能从雨前岛下手。

罢了。魏清尘带着顺手打到的两头野黄牛回到了石头岛。本来他只是打算自己搞点酱牛肉下酒的。不想,余莽恰好过来送最后一批尾货。闻着香味,他禁不住赞道“比明香酒楼的还要好”。

魏清尘去边界转了一大圈,知道他说的明香酒楼就是小钩镇上的那一家老字号。而这家主人的先祖正是他的一位故人。酱牛肉的方子也是当年他因为得了其先祖的一份因果,随手送出去的。不曾想,两百多年过去了,明家辗转迁至边界小沟镇,凭着这张酱方,不但立住了脚,而且还置办下了一大份家业,成为小钩镇数一数二的人家。

对于修士来说,因果了结,意味着缘份也已了。魏清尘没有想过要去找明家。不过,看着余莽望着厨房方向使劲吞口水的馋样儿,他生出一个主意来——向平安坊卖酱牛肉。

只是他还是拉不下这张脸,于是,将赵宣唤进厨房,委婉的道出心意。

赵宣是商贾出身,一听就明白了。而且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丢脸的。当即拍着胸脯包揽下来此事。

余莽那边自是同意的。甚至他还说,愿意负责提供食材,以及将酱牛肉以平安坊的名义,销往周边的妖族。他胸有成竹的对赵宣说:“就冲这股香味儿,我担保周边的妖族,没有一个不爱的。说句老实话,我也正想找个由头与周边的妖族多些往来。这个酱牛肉,好哇。它明明白白、干干净净的,不会惹人多想。”

他也好明香酒楼的酱牛肉。曾经化装成一个外地客商,去找他们洽谈,想合作一把来着。结果,人家牛气得很。说是每天只出售一百斤酱牛肉。这是祖上订下来的规定。想买?排队吧。想再买多些?明天请早。

现在好了。他找到了比明香酒楼更好的。

如此甚好。魏清尘正中下怀。

双方一拍即合,达成了协议。

当天,余莽便带走了一半的酱牛肉。整整一百斤酱牛肉,当天晚上就在平安坊里卖了个精光。

第二天一大早,余莽带着两千斤新鲜野牛肉到石头岛来结算——一百斤酱牛肉总共买了五块中品灵石。按照六四分成,石头岛得三块中品灵石。他得两块。而两千斤新鲜野牛肉,他做价一块中品灵石。所以,这一次交易,石头岛的分红是两块中品灵石。

这门买卖真赚钱!巨大的利润让赵宣笑得合不拢嘴。

从此,新弟子们除了操练、修行,每天又多了一项任务,即,制做酱牛肉。

赵宣根据“各尽所能”的原则,按照酱牛肉的流程,将他们分组,轮流烹制酱牛肉。

一个月之后,余莽与他们结算,竟然净赚了整整三百八十块中品灵石。更可喜的是,余莽告诉赵宣,酱牛肉果然如预料的那样,在周边的妖族里甚是畅销。他也成功的因此而与几个平常不怎么往来的妖族搭上了线。

“这门生意做得。并且肯定会越做越大。”他欢喜的憧憬着,“光是这片海域的妖族,就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将来,如果能够做到真正的妖界……啧啧啧,那就赚发了!”

魏清尘没有丝毫的隐瞒,一五一十的向沈云做了汇报。末了,又道:“赵长老说,这些灵石足够咱们石头岛上的吃食开销了。”

沈云听完后,给了充分的肯定:“现在,门派在这边也有了些人手。是可以做一些糊口的营生。”说到这里,他记起一事,扭头去看船尾的端木光,问道,“端木,你上次跟阿莽在大泽的那桩买卖,做起来了没有?”

端木光挠着头,笑道:“回到岛上,我就去找他,尽早的把买卖做起来。”

“要抓紧了。”沈云吩咐道,“那边是无主的地。莫叫别人占了先。”

端木光敛了笑,很认真的抱拳领令:“是。”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魏清尘赞许的点头,“养兵是最费钱的事。主公能如此开明、通达,实乃是我等之大幸。”

沈云叹了一口气,轻轻摇头:“都说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我是真穷过,再清楚不过。也穷怕了。”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又道,“不过,象雨前岛那些的财路,我是坚决不会碰的。不但我不会碰,不准门中弟子碰,而且,我也容不得旁人发这样的不义之财。”

得,话又绕回来了。魏清尘端起酒碗,小抿一口,从心底里笑了出来。

与水师,还有雨前岛相比,一个月才赚三四百块中品灵石的酱牛肉买卖,真的是连芝麻也算不上。

而他偏偏不提重点,七拐八绕的说这么多,就是想看看主公心中的轻重、主次。

现在,结果出来了。

主公与他简直太合拍了,有木有!

清了清嗓子,魏清尘很认真的说起水师的组建、训练,以及与雨前岛的第一次正式交手。

新弟子们都是行伍多年、身经百战的老兵。再加上,他们彼此之间早已养成了默契。所以,熟习水性之后,水师的操练立刻提上了日程。

魏清尘针对新弟子们习惯陆战的特点,为他们量身设计了一些训练的械件,让他们先在海滩上训练,然后再提高难度,下水实战。

两个阶段也都是以十天为期。十天之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水师永不录用。

“永不录用”这四个字既紧了众弟子的弦,也激起了他们的好胜之心。所有人都练得特别用功。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水师本来没有赵宣什么事儿。他却先身士卒,与众弟子同吃同练。

众弟子的士气更是高涨。

两次考核,皆没有一人被淘汰。

与此同时,雨前岛的探子们胆儿又渐渐大了起来,动作频频。他们每天都避开巡罗队,将“渔船们”往石头岛靠近一点点。

他们自以为得计。殊不知,魏清尘早就想着将他们做为磨练水师的刀。

终于,在二十四号的早上,不但前头离开的那些“渔船”们全都回到了石头岛附近,而且增加了近一倍的生面孔。

魏清尘大爽,告诉赵宣:“他们要动手了!”哈哈,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终于能磨一磨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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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四三章 我们刚好缺这种大船

赵宣以前对海面上的情形不甚了解。如今,在石头岛住了这么久,经验是越来丰富。他再清楚不过,这大海之上,没有山林遮掩。元婴大能不会连周边二三十里以内的海面状况都看错。是以,闻言,他立时警觉了起来:“魏长老,我们要不要加派人手?”

魏清尘这时已经有了收徒之心,看了他一眼,指点道:“此时加派人手,你不怕狗急跳墙?”

这话初一听,貌似没错。但是,细细一想,却是话中有话。赵宣在嘴里咂磨了三两遍,请教道:“您的意思是,雨前岛那边出了什么状况,使得他们加快了对我们这边动手?因为这段时间,我们用的是外松内紧之策,所以,雨前岛并不知道我们其实早就洞察了他们的动机,做足了应战的准备。万一我此时加派人手巡逻,就等于告诉他们,我们这边是有准备的,从而导致他们也加大兵力投入,做困兽之斗?”

“挺聪明的嘛。”魏清尘笑了笑,挥手,“想明白的了,就去做事。就在这一两天,大家肯定都有事要做喽。”

赵宣明白他的意思——雨前岛会在这一两天里动手。

“是。”他摸着头,出去做准备。

要怎么做准备呢?赵宣站在门廊下的一个角落里,细细琢磨着刚才魏长老说过的话。很快,他大致拟出了一个章程——追随沈云多年,潜移默化,他也养成了习惯。在行动之前,会先拟一个详细的可操作的行动方案。

此次行动的原则是不能惊扰雨前岛。按菱洲那边的老话说是,继续“扮猪吃老虫(老虎)”。

不过,主公反复说过,哪怕是打兔子,也要拿出打老虎的架式来。

雨前岛盘踞边界近两百年,可谓树大根深。若是准备不周全,他们搞不好就真成了送上门的“猪”。

想到这里,他蹲下身子,随手捡起一颗小石子,在泥地上写写画画,落实行动方案的具体细节。

大约半刻钟之后,赵宣感觉心里终于明了如镜,这才扔了小石子,起身去布置。

殊不知,他走出小院子之后,魏清尘背负着双手,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象是闲庭信步,后者貌似很随意的踱到了他刚才写写画画的地方,垂眸去看泥地上那些凌乱的字与符号。

看罢,魏清尘的脸上现出一道满意的笑容,吐出一口浊气,放心的回屋里去了。

差不多一个时辰之后,赵宣又折了回来。这次,他是来汇报准备情况的:一方面,海面的巡逻如常;另一方面,医药包、法符等都已经按照门派里的出大任务标准发放下去了,弟子们已经接到通知,进入战备状态;担心雨前岛会夜袭,他调动了两队弟子去厨房,给每个弟子按一日三餐的标准准备三天的饭菜。

魏清尘“嗯”了一声,问道:“你身上随时都带着那么多的医药包和法符吗?”他听着都是一些寻常的东西。却数量庞大。这就蹊跷了,不合常理。

赵宣摇头,如实以对:“是主公离开之前,特意交给我的,说是以备不时之需。”

“原来如此。”魏清尘“哦”了一声,脸上现出了然之色,话锋一转,又说起准备之事:“你让准备三天的伙食,对战况分析得还算透彻。只不过,战时体力消耗大,海战更甚。因为在海面上是很难找到补给的。所以,平时的一日三餐不够。反正是放在储物袋里,岛上前两天刚买进一批粮草,充足得很,不缺吃食。你索性再每人每天加两餐。还有就是,要吩咐下去,淡水一定要带足。”

赵宣本身就是清风堂的堂主,手底下也是带了一班人马的。他如何听不出这是魏长老在手把手的教自己?元婴大能的亲自教诲,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听到的。是以,他恭敬的抱拳:“是。我马上去安排。”

海面上的情况,如魏清尘预料得一样,各式各样的“渔船”越来越多。只是,这些船往后撤了五六里,都只在二十里之外的海面活动。到了傍晚时分,它们并没有与往常一样散去,仍然在周边海域上游荡。

第二天,“渔船”继续增多。

魏清尘又将赵宣喊来:“外面的情形,便是傻子也能发现不对头了。这时,要加派人手,抵近巡逻。”

呃,扮猪扮过了头。赵宣顶着一脑门的黑线,去安排人手。

不过,他留了一个心眼,加派的五只小船里,每一只船上只安排了两名已经觉醒修行天赋的弟子,其余的三位仍然是凡人之资。

果不其然,他们这边巡逻力度一加大,那些“渔船”很快的做出了反应:一是,有分区域集结的迹象;二是,外围的开始往里圈挤;还有就是,据魏清尘说,陆续往这边赶来的“渔船”明显加速了。

综合种种迹象,魏清尘断定:“就在今晚!”

赵宣也有这样的感觉。他马上传令下去,全岛进入临战状况。

是夜,弟子们如往常一样吹灯睡觉。实则是全副武装,各自进入指定位置,做好了迎战的准备。就等着周边的那些“渔船”进入已经扎好的口袋。

没错,就是口袋。

魏清尘是个阵修。他运兵对敌,亦难逃阵修的思维。石头岛的周边海面看似寻常得很。其实,他早已通过“影岛”,在周边布置了多个灵阵。此时此刻,弟子们分别进入各灵阵,就象张好了口袋,等着猎物上钩的猎人。

而雨前岛那边却浑然不觉。他们以为惊动了石头岛的人,加紧了行动。

终于,到了傍晚时分,海上起了夜雾。

就在这时,四艘威风凛凛,可以说是武装以了牙齿的铁壳大船,在越来越浓的夜雾的掩护下,同时现身于石头岛四周二十里的海面上。

就象磁石吸铁粉一样,那些呈集结状态的“渔船”齐动,纷纷向铁壳大船靠拢。

“这四只船还行。”魏清尘示意赵宣用上千里目,笑道,“我们刚好缺这种大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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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四四章 更惨烈

是夜,子时三刻。海面上,夜雾正浓。

数百只“渔船”齐齐抛去伪装,变成了一只只黑色的快艇。每一只快艇的最前面都立着一排精铁三齿叉。它们又尖又利,在水波的映衬下,闪着令人胆寒的冷光。

它们象一群群的黄蜂,簇拥着那四艘铁壳大船,不宣而战,从四个方向,气势汹汹的扑向石头岛。

“来了!”已经在各灵阵里埋伏了小半夜的弟子们亢奋得直打哆嗦。

这是他们在仙山的第一战。也是他们与修士的第一战。

一想到要锣对锣,鼓对鼓的,与以前被他们奉为神明的“仙官大人”们一决高低,他们便只觉得尾巴骨都象是飞一般的涌过一道“噼叭”作响的电流。

赵宣是这次行动的总指挥。对他来说,象这般摆开车马,与一群真正的修士做战,也是头一回。而在此之前,他最多就是带领十几二十个清风堂的探子,伏击几个落单的仙符兵;或者搞点黑吃黑,坑一坑某条地头蛇。

从进入灵阵开始,他便时常祭起千里目察看外面的动静。

苦等了小半夜。终于,那些家伙露出本来面目,动真格的了!

他忍不住按紧手中的长剑,目不转睛的盯着前方的千里目。

十里!五里……

前方的战船呈扇形,辟开夜雾,披波斩浪,急驶而来。

浑然不知前面的是早已张开的“口袋”。

太好了!

近些,再近些!

赵宣收起了千里目。不过是数息的工夫,雨前岛的舰队已在二里开外。而这个距离,以他现在的修为,已无须再用千里目。

吐出一口浊气,他按着长剑,飞快的轻声数数:“十、九、八、七……三、二、一!”

当最后一个数字刚落音,对面全速冲过来的那些船恰好全部冲进灵阵。

“起!”魏清尘清亮的声音同时响起。

刹那间,前面的海面上好比电闪雷鸣,数不清的银白色亮光,飞一般的游走,将漆黑的夜空照得雪亮。

“不好!中计了!”铁壳大船上,有人惊呼。

这会儿知道中计了!嘿嘿,晚了!赵宣咧嘴着,无声的笑了笑。他和众弟子一样,仍然没有动。一个个的紧绷着身子,握紧长剑,竖起耳朵,仔细听着。

海面上瞬间乱成了一锅粥。

每一道银白色的亮光划开黑夜之后,“砰”的一声,象炸雷一样在敌人头上爆破开来。最终,化成数十道白色的利箭,嗖嗖嗖,如箭雨一般,落下。

“啊啊啊……”

刚才还凶神恶煞的人贩子们,应声象被收割的稻子一般,成片成片的倒下。余下的那些人,吓得完全乱了分寸,一个个抱着头,哭爹喊娘的四下里逃窜。

然而,白色的利箭如影相随。

无处可藏,无处可逃的他们,果断的选择跳海求生。

“扑腾扑腾……”被映衬得惨白的海面上,象是下起了饺子。人贩子们争先恐后的跳下船来。

结果,又是一波更加惨厉、绝望的惨叫。

呃,海面上也有灵阵。

是幻阵。

入阵之人,会看到成千数万的尖嘴大白鲨,向自己扑咬过来。

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大白鲨。它们只是一些木质的器械幻化而成的。根本伤不了人,就是看着吓人而已。

此阵最厉害的地方在于,如果入阵这人不能破此幻阵,或者有效控制住内心的恐惧,会将同伴也当成尖嘴大白鲨……

刺鼻的血腥味迅速弥漫开来。

这哪里是打战?分明是一次血淋淋的单方面大屠杀!

赵宣还好一点。他跟随沈云,亲眼见过后者是怎么收拾劫道者的。多少还有些见识。众弟子有近一半都没有见过真正的修士杀人。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平时操练的那些器械,竟是如此血腥且威猛的大杀器。

看着人贩子们在海里疯狂的自相残杀,很多人只觉得背后掠起阵阵阴风——原来,修士杀人的手段竟是如此之凶残……

不过,赵宣,还有所有参战的弟子,都严守岗位,连吭都没有吭一声。

他们在等,等出击的号令。

此时,倒不是担心会暴露行踪,打草惊蛇。

因为此时,蛇已入口袋,他们就算是把草全拔光,也惊不跑蛇。

而是,操练了这么久,他们深知灵阵是六亲不认的。在号令没有响起来之前,他们冲进去,只会落得与这些人贩子一样的下场。

大约半刻钟之后,银白色的亮光渐渐停息了。海里的惨叫、厮杀声也停了下来。冰冷的海风裹着刺鼻的血腥味,时不时送来一两声痛苦的呻呤声。

在赵宣他们的面前,已经没有一个能够站起来的人贩子了。

然而,号令还没有发出来。

众弟子只能继续等待。

此时此刻,赵宣已经完全明白魏清尘此一战的用意了——就这点人贩子,魏长老一个人就能利落得收拾干净。将他们安排进灵阵里,并不是要他们参战。而是观战。魏长老这是在用这些人贩子的血和性命,给他们长见识,同时,也是一次对他们的血腥磨砺。

所以,他估计,最后大家的任务是清理战场。

果不其然,当海风里的呻吟声也绝了之后,他们的身后,“咚咚咚”的响起了熟悉的鼓点。

急而不乱,铿锵有力,听得人热血沸腾。

这是他们平时操练时听惯了的号鼓。亦是督战的战鼓。

打击鼓者,不是旁人,正是魏清尘。

听到熟悉的鼓点,赵宣和众弟子们挥舞着手中的大刀长剑,大吼:“杀!”

载着他们的小艇,如同一道道离弦的箭,冲向寂静而又泛着血色的海面。

当所有小艇都冲进了包围圈时,鼓点骤变。

再清楚不过了,这是收拾东西,回家吃饭的号令。

每天操练的最后,就是这种鼓点。

赵宣吐出一口浊气,收起长剑,与平常一样,对众人挥手:“清理战场!先看看有没有活口。小心些,莫被暗伤了。”尽管他知道不可能有人在一位元婴大能的眼皮子底下假死。但是,他还是要例行公事,提醒一句的。这既是流程,也是规矩。

“是。”

紧绷的心弦猛的松懈下来。很多弟子“哇”的一声,大吐特吐起来。

久经沙场,见惯了血腥的他们,此时才明白,原来,以前见的那些“最惨烈”之上,还有更惨烈。在大能修士的手里,弱者完全没有尊严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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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四五章 义无反顾

“他们都没有猜错。我的用意,确实就是为了磨砺他们。”魏清尘向沈云坦承道。

时隔多日,再提起当时之事,他的脸上露出满意的微笑,“有道是,玉不琢,不成器。这些兔崽子还成!”唯一的缺点就是修为太低了。到目前为止,只有不到三十人突破先天。呃,按主公的说法是,觉醒修行天赋。

想到这里,他耸耸肩,拿起一块牛肉片送入嘴里,慢慢的嚼了两下:“慢慢来吧……嗯,会越来越好的。”这话与其是跟沈云说,不如是在抚慰他自己。

时也,势也;命也,运也。自宗门被倾覆之后,他饱受磨砺。尤其是在角斗场里,年轻时的轻狂与浮躁,早已被打磨得差不多了。

这次出来之后,他越来越认识到,要想光复宗门,无异于积沙成塔。这将是一个长期而又复杂的过程。所以,万万急不得。只能徐徐而图之。

幸运的是,在前行的路上,他碰到了主公。

他没有主公那般远大的理想与抱负。不过,他清楚的认识到,当然,也是主公反复向他释放出来的意思,在今后很长的一段路里,他们双方的利益并不冲突。大家可以精诚合作,结伴而行。

总而言之,这场酒喝下来,他心里完全有底了。对前景亦是充满了希望。

会越来越好的。一定会!

“对,你说得完全对!”沈云颌首大赞,冲魏清尘复又端起了酒碗。在他看来,魏清尘表现得已经非常之开明和有耐心了。若是换成别的元婴上人,只怕根本就看不上石头岛。更不用说,整日里与一群连先天都没有突破的凡人为伍。还有为了一点粮草钱,亲自酱牛肉什么的。就冲后一点,他也得跟魏清尘好好的喝一杯。

还有就是,他能清楚的感觉到,就在刚才,魏清尘心里放轻松了许多,比他离开石头岛之前,显得更沉得住气了。这,也值得举杯同庆。

魏清尘笑着也举起了酒碗,与他碰了一下碗,仰头喝光了剩下的小半碗酒。

“滋——”,他使劲的抽着气,提起酒坛子,欲再倒满。

这时,沈云伸手按住了酒坛子:“今天就喝到这里吧。”

“这才刚喝得起劲……”魏清尘自从陷入角斗场,两百余年来,喝过无数场酒。大多数是独自喝闷酒,麻木自己。好不容易喝得高兴,当然是要喝到尽兴喽。

大不了他们两个喝得大醉,回石头岛昏睡个十天半月的。

而雨前岛经那边也元气大伤,这会儿正龟缩在窝里,自个儿舔伤呢。想必三两月里是再蹦哒不起来的。

好吧,就算他们再犯。他也不怕。一来,水师初成战力;二来,岛上,他都布置妥当了。

所以,喝醉,就喝醉吧。没什么大不了的。

沈云笑道:“这次来仙山,有太多的事要做。等我空闲下来,再与你喝个痛快。”

修士行事,讲究顺心而为,率性而行。魏清尘这会儿已喝得半醺,酒兴正浓,哪里肯依?而且,他觉得主公很少喝酒,定是没什么酒瘾的。所谓有“太多的事”,也不过是不想酒的推辞。是以,他一定要给沈云再倒酒:“管他那么多做甚?我那里备有醒酒丹。先喝个痛快,到时让小端木给您喂一粒醒酒丹。您睡上七八个时辰,不但酒解了,而且还有益提升修为呢。绝对不会误了您的事。”

沈云右手腕轻旋,轻轻松松的夺过了酒坛子,解释道:“我是真有要事。“

武力值相差太悬殊,魏清尘抢不过,只能气呼呼的瞪着眼睛,问道:“什么要紧的事,比这会儿喝酒还重要?”他都把话说得很清楚了。此时喝酒,有益提升修为。对于修士来说,难道还有比提升修为更要紧的事吗?

这是有些醉了!沈云笑道:“这次来仙山,我主要有两件事要做。一是,安排妥当石头岛的粮草和钱路。这一点,你们做得很好。不用我再另做安排。所以,此行,我只有一件事要做了,就是这个月十五去参加玄天门主办的金丹法会。之前,我听道长说过,他们参加金丹法会,都会提前三天沐浴斋戒。你说,我能喝得醉熏熏的去吗?”

“金丹法会?”魏清尘皱起了眉毛,“您屈尊纡贵的去参加一个金丹法会,还要提前三天沐浴斋戒?那个什么什么门,哪来这么大的脸?”

“也不能这么说。”沈云细细的跟他说了凡人界的现况,还有仙庭和仙门在东海的明争暗斗,末了,叹道,“天劫之下,没有谁能保全自己。所以,当务之急,是大家都行动起来,拧成一股绳。其他的,都是小事。”

魏清尘的酒意完全退了。他垂眸沉默片刻,复又抬起眼帘。眼底已一片清明。

“主公说言及是。我在边界转了一圈,也有类似之感。天劫或许真的将要降临。没有什么比活下去更重要的事了。”他坐直了身子,郑重的承诺道,“主公尽管放心去参加金丹法会。石头岛那边有我看着呢。边界的那些虾兵蟹将,任谁兴不起什么风浪。”事实上,他是真希望有不长眼的过来生事。因为石头岛一没钱,二没资源,缺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象上次,雨前岛来犯。他就发了一笔小财。酱牛肉不过是玩笑之做,不能当主业的。

“好。有你坐镇,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沈云轻拍他的右手手背,“还有一事,也要劳你费心了。”

“哎呀,主公何出此言?”魏清尘连忙握住他的手,表明态度,“主公能为大局屈尊纡贵。我还有什么可端着的?天劫一旦形成,我这点修为,又算得了什么?所以,有什么事,您只管吩咐就是。我做得到,就做;做不到,也要想尽办法去做。”

“谢谢了。”沈云感激的双手握住他手。

“从公从私,我都应该义无反顾。”魏清尘主动请缨道,“您下命令吧,要我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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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四六章 如释重负

沈云直言道:“你收伯堂为徒,我是完全赞同的。并且,我还要感谢你,愿意将他带到身边,教他兵法。只是,我到了仙山,他也不在,清风堂群龙无首。眼下又是乱相层出不穷的多事之秋,清风堂那边真离不开他。所以,我的打算是,让伯堂近两天里就赶回凡人界去。希望不会打扰你传授他兵法。”

“赵长老甚是聪颖,悟性也不错。倒是不耽搁传授兵法。他回凡人界的话,甚至还能得到很好的历练。只不过……”魏清尘脸上现出一丝不太自然的笑意,“不瞒主公,我这人不理庶务,石头岛上的日常事务,全是赵长老在打理。没有他分担,我真不行。”

“这个无妨。”沈云笑道,“我把端木留给你。伯堂做的所有事,你都只管吩咐他去做。”

“小端木?”魏清尘抬眸去看船尾的端木光。

恰好已经能看到石头岛了,后者正在做进岛的准备。而且,这一路上,端木光也再本分不过,表现甚得他心。

“他……”魏清尘有点儿犹豫。有道是,强将手下无弱兵。看了赵宣,他就知道端木光肯定是个精明能干的。只是,端木光到底是魔修,与赵宣有着本质的不同。凭心而论,他很难做到象信任赵宣那样,信任端木光。

沈云很清楚他心中的顾忌,却装做不知,接着说道:“端木虽然以前没有管过什么庶务,但胜在心细,脾气也好,为人又肯上进,是个愿意学的。他若有什么做得不好的,你直接给他点出来就是。还有,他与阿莽是老交情,与那边打交道的事,你完全可以象以前一样,也交给他去做。”

魏清尘听得心惊——主公竟然如此信任一个魔修!

他是修真世家出身,类似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听说过。据他所知,以前的一位宗门长老身边也收了一名魔仆,也是这般信任。而那位魔仆也确实没有做出过什么不好的举措来。让他见识到了契约的约束力之强大。

心念一动,魏清尘暗中运转灵力,再去看端木光。

他没有看错。端木光的眉心没有契约印记。

也就是说,端木光并不是主公的魔仆。

那么,主公对端木光的信任从何而来呢?

还是说,主公所谋甚大。区区石头岛,在主公眼里,还算不得什么。交与端木光,也无妨?

想了想,他觉得应该是这么个意思。

而且,他也觉得在光复宗门的大业面前,石头岛真心算不了什么。现在又是青木派非常缺人之际。所以,能够用上的,都用上吧。

与主公的宽阔胸襟相比,他觉得自己真的是太小家子气了。

是以,魏清尘没有再说什么,歉意的笑道:“端木是主公身边的得力之人。他能过来帮我,那是最好不过了。”

说话间,端木光已经将飞船稳稳的停在一个小小的码头上。这是石头岛专门修砌出来,用来停靠飞船的一个小码头。在泊船的大码头旁边。

而旁边的大码头上,在一大片黑压压的快艇之中,四艘铁壳大轮船,好比鹤立鸡群,甚是醒目。

沈云扫了一眼。四艘铁壳大轮船的等级最高,一水的上品灵器。小艇们有将近一半是九成新的。这些的品质也最好,都是下品灵器。余下的,新旧不一,等级也从上品法器,到下品法器不等。总的来说,越是陈旧,等级越低。

也不能看不上那些旧艇。因为新弟子们大多还没有觉醒修行天赋,所以,对于刚成立的水师来说,现阶段反倒是那些破破烂烂的旧艇最是适用。

魏清尘指着大码头那边,向沈云汇报:“这些都是上次的战利品。有旧有新,大部分只要稍微修一修,再重新刷个颜色,就能用了。”

沈云点头:“需要什么炼材,你拟个单子出来,给端木。让他去找余莽买。”他有着炼器大师的眼力,只是动手不得。扫了一眼,修补要用到哪些炼材,心里大致已有了个数。也就是不到一百块中品灵石的花费。这点子开销,自然不能让魏清尘再费心思。

“好。”魏清尘笑着点头应下,“回头我就拟出来。”主公的意思再明确不过了。这些船全留在石头岛。也就是说,水师的规模铁定是要扩大的。那么,他也要适时调整一下计划,多搞点地盘出来。不然的话,石头岛就这么一点子大。光是用来停这些船就行了,哪里还能腾出地方来操练?

在飞船靠近石头岛的时候,码头上便突然出现了一队全副武装的弟子。看清楚飞船之后,为首的小队长派了一名弟子飞跑向营房的东侧。

不一会儿,赵宣与这名弟子从最端头的那间屋子里快步出来。

看到魏清尘在指着大码头那边与沈云说话,赵宣没有立刻迎上来,而是在原地继续等着。

“伯堂。”沈云与魏清尘说完事,与他打了个招呼。

后者这才快步过来见礼:“见过主公。”

“你们的家业越来越大啊。”沈云与他打趣道。

赵宣笑道:“是魏长老厉害,从雨前岛那里撕了块肉下来。”顿了顿,他看了一眼旁边的魏清尘,向沈云问道,“主公,您是要调我回凡人界了,是吧?”

“这边的家业大了,你舍不得回去了?”沈云半开玩笑的挑眉笑问。

赵宣爽朗一笑:“怎么会呢?我的老婆孩子都在凡人界。老本也在凡人界。不瞒主公,出来这么久,我这心里都快发毛了。”

沈云大手一挥,吩咐道:“行,就如您所愿。你尽快将手里的庶务交接给端木。我已经请了魏长老。由他将你护送到东海边。那边的情形有了很大的变化。你要当心一些。具体的情况,你去问端木。”

“是。”赵宣终于得了准话,如释重负般的长吁一口气。

这下,魏清尘不乐意了。他故意拧起眉毛,从鼻子里哼道:“原来赵长老一直就看不上我们石头岛哇。”

赵宣早已将他的脾气摸得透透的。知道他又是故意逗自己,是以,也不分辩,只是好脾气的笑了笑。

“走,我们进屋说话。”沈云向魏清尘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果然,魏清尘不再说什么,与他一同离开了小码头。

待两人走远,端木光走过来,心有余悸的问赵宣:“赵长老,魏长老以前不是很好说话的吗?"

赵宣一把搂过他的肩膀,哈哈笑道:“魏长老什么时候不好说话了?兄弟,走,去执事房。我叫伙房那边送些牛肉和酒过来。我们俩好好喝一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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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四七章 赠冠

很快,赵宣笑不出来了。

他与端木光一边就着酱牛肉下酒,一边交接账目。哪知,账没看几页,从沈家庄带来的米酒也才喝掉小半坛子,外边有弟子通传:“赵长老,大人传召您。请速去前院书房。”

“知道什么事吗?”赵宣觉得有点儿不对头。明明刚刚在码头上,主公说得再清楚不过。要他与端木光办交接。不然的话,他也不会这个时候拉着端木光喝酒。

端木光老老实实的摇头:“大人与魏长老说话,我哪里敢偷听?”

说的也是。赵宣歉意的起身招呼道:“端木,对不住了。所有的账目,还有名册,都在这里。你先自己慢慢看着。我失陪了。”

“没事。你只管去忙。我这里有酒有肉,自在着呢。”端木光也从位置上起身相送。

赵宣急急的往门口走去。

这时,端木光却突然叫住他:“哎,等下。”

赵宣不明就里的转回身子:“何事?”

端木光指着桌上的酒坛子:“去掉酒味儿。”

“哦,对!”赵宣道了声“多谢”,飞快的往自己身上打了一个去尘术。这才跑去前院书房。

听到魏长老要收自己为徒,赵宣张着嘴,半天没回过神来。

“怎么,你不乐意?”魏清尘见状,脸刷的一下,又黑了。

“不不不……”赵宣缓过劲来,赶紧的将一双手摆得比蒲扇还要快,“我是不敢想……跟做梦一样……”被元婴大能收为首徒?就是做梦,他也不敢这么做啊。

魏清尘又是一声冷哼,脸色缓和了不少。

“恭喜魏长老喜得首徒!"沈云笑嘻嘻的起身,向魏清尘道贺。

后者连忙起身应答:”多谢主公成全。“

“石头岛的岛主大人收首徒,绝对是大喜事一桩。”沈云突然生出一个主意,向魏清尘眨了眨眼睛,“在我们老家,主家有喜,是要大摆宴席,请左邻右舍们一道沾沾喜气的。魏岛主意下如何?”

魏清尘瞬间明了,乐得合不拢嘴:“对对对。主公所言极是!远亲不如近邻嘛。我们确实应该分一些喜气给近邻们。”

“准备什么时候办?”沈云再次感叹:与聪明人做事,就是便利!

魏清尘略作沉吟,答道:“好菜不嫌晚。我这里先张罗起来。请人家来家里吃酒席,别的不说,至少要摸清楚客人们的脾性、底细。这里的邻居不少。需要点时间。具体的日期,请哪些人,这些都等主公参加完法会回来,我们再视掌握的情况而定。主公以为如何?”

“好。”沈云只是一个天马行空的念头。具体要如何操作,他其实还没有细想。

石头岛这边的事情,都已安排完毕。他终于腾出手来,可以专心致志的为金丹法会做准备了。

虽然他不会和云景道长他们一样,郑重其事的提前三天沐浴斋戒(时间上也来不及了),但是,收拾得利落得体,也是对法会的主家和其他宾客的尊重。更何况,这一次,他的目的是要通过法会结交玄天门的高层。那就更加马虎不得了。

待魏清尘与赵宣离开后,他敛心,在书案后面坐下来,先是拿出云景道长给的玉简,仔细察看路线图。

玄天门位于雁云岭,离边界有近两万里之遥。云景道长总共提交了两条路线图:一是,自己御剑,从边界飞往雁云岭;另一条则是,通过仙山的传送阵,抵达玄天门。

两者相比,各有长短:前者既费时费力,风险不定,但胜在行踪隐秘;后者既轻松又快捷,是许多与会金丹的首选方式。如此一来,金丹法会在即,沿途的传送阵肯定会爆满。尤其是金丹法会举办地周边的各个传送口,更是人满为患。按照以往的情形,通常是要提前两天到三天预约。

今天已是十三。沈云还在边界。便是预约也极有可能赶上不了。

而以沈云的御剑速度,稍作休息,下午就出发的话,明天中午之前便能赶到玄天门东南的白荷镇。

记下行进路线后,沈云收了玉简,去里间换衣服。他的衣物服饰都是凡俗之物。在外面奔波了数月,衣物皆穿旧了。好在每次回沈家庄,齐妈都会给他里里外外的备下数身崭新的衣物服饰。这一次也不例外。他从百宝囊里取出一件青布长袍和一双黑绸敞口千层底朝云靴换上。

换好衣服后,沈云也准备得差不多了。

这时,外面的弟子通传:“大人,魏长老求见。”

又有什么事?沈云狐疑的快步走到外间。

果然,魏清尘右手端着一只半尺见方的红木宝匣,站在门廊的台阶下面。

“魏长老,何事?”他亲自迎了出去。

魏清尘从上到下的打量了他一眼,心道:果然,主公没有刻意准备赴会的行头。

他拾阶而上,走上门廊,答道:“我见主公去赴法会没有束发的玉冠。恰好我前些时候整理旧物,寻得一顶一直闲置,不曾配戴过的新冠,便给主公送了过来。”

好吧,他说谎了。事实是,他见主公向来都是在头顶简简单单的挽一个道髻,连木簪子都没有用过,便猜测,主公心怀大志,不拘小节,估计是没有玉冠这一类的饰物了。

而世间不乏以衣貌取人之人。修士更甚。

是以,象金丹法会这种场合,与会者不论男女,往往都是盛装出行的。

主公这次若只是去寻常的应酬,也就罢了。但是,主公此一去,是想见一见玄天门的高层的。那么,穿戴也是展示实力的途径之一。

想着主公放在赵宣那里的法袍和道靴,他特意寻出来这顶上品宝器的玉冠,与之相配。

沈云先前不觉得,现在听魏清尘这么一说,他自己也觉得就这头上寒伧了一些。

“有劳魏长老费心了。”沈云接过宝匣,将人请进屋里。

在主位上坐下后,他打开宝匣一看,整个人愣住了:“这,也太贵重了吧?”

这是一顶用上好的白玉雕刻而成的小冠。呈扁平状。冠的上部呈“人”字形,两端内卷呈圆形。故而,看上去它又象极了一朵祥云。底部长方形,向内略微弯曲,刻着精美的莲花座。两端各有一个圆孔,中间插着一只同样材质的白玉簪。

再看一眼,他不难看出,整只玉冠,连同白玉簪,是用同一块美玉雕刻而成,甚是难得。

更难得的是,它还是一件上品宝器级别的飞行法宝。

戴着此冠,他无须御剑,也能随风而行。

瞬间,他明白了。这哪是一件“闲置”之物。分明是魏清尘珍藏多年,舍不得配戴的心爱之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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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四八章 有缘

沈云猜得没错。

魏清尘的父亲是位器修。这顶白玉冠便是魏父为幼子及冠而特意亲手打造的。

因为当时魏清尘不过筑基修为,尚且用不了上品宝器级别的法宝。是以,他没有给法宝加上神识印记。

后来,当他终于凝丹,能够驾御这顶玉冠时,却已身陷角斗场。拿着这顶玉冠,完全派不上用场。

现而今,他已经结婴,又在角斗场里学会了“御风诀”这项秘技,无须借助任何飞行法宝,皆能随心所欲的御风而行。

故而,这顶白玉冠于他而言,纯粹成了一个怀念先父的念想。

不过,修士们,尤其是修行至高阶,期间见惯了生离死别,自身也经历了人生的起起落落,是以,大多性情变得淡泊了。于他们来说,不管是什么物件,只要它是一件物件,能够做到“物尽其用”,方是有用之物。

现在,主公正好缺一顶能够撑住门面的玉冠,而自己手里恰好有一件合适的。魏清尘便将这顶珍藏多年的玉冠献了出来。

见主公有推却之意,他主动劝道:“我不用飞行法器,拿它无用。放在储物戒指里,只能是摆设,生生的浪费掉了。主公拿去,物尽其用,才是正解。”

这都提到了“道”的程度上了。沈云也是盛情难却,便道了谢,直接从宝匣里取出玉冠,作势往头上配戴。

“主公,先打上印记,让它认主。”魏清尘在一旁连忙提醒道。

沈云本意是只想借戴几天,参加法会后,再还给魏清尘。所以,没有让法宝认主的想法。

这时,魏清尘又道:“世间多的是以衣貌取人之俗物。主公戴着这顶玉冠,有没有加印记,一目了然。那样,还不如不戴呢。”

青木派若是象从前的天神宗一样的存在。主公身为门主,便是麻衣葛衫,也自是风流不羁,绝对会引得旁人竞相效仿,引领一时之潮流。然而,青木派眼下是名不见经传。而那些以衣貌取人惯了的大小俗物,无一不眼尖着呢。主公戴这件没有认主的玉冠前去赴会,只能让他们想到,主公寒伧,青木派更是穷窝一个。连门主都配备不起一件稍微象样点的玉冠。偏偏全派上下又爱慕虚荣,从别人那里租借一顶,以充门面。那样的话,主公此行的效果肯定会大打折扣。还不如就随便削顶木冠戴了,去赴法会呢。

沈云觉得他所得很有道理。再者,打上印记之后,又不是消除不了。

“你所言极是。”右手中指轻弹,他对着冠底打出一道道力。

只见一道五色的灵光,嗖的一下,没入如羊脂般的莲花座之中。

瞬间,莲花座变得鲜活起来。好比一朵盛开的白莲花。莲心立着的“人”字形玉雕饰亦是流光溢彩,熠熠生辉。

与此同时,沈云的识海里出现了一朵棉花团似的白云。

他只要心念一动,就能驱使着这朵云,乘风而起,去他想去的任何地方。

更重要的是,玉冠之中有一道残存的灵识碎片。意味着,这是一件成长型的法宝。只要好好润养着,将来说这道灵识碎片长全,成为器灵。那玉冠的造化就大了。

“好宝贝!”他忍不住脱口大赞。同样是宝器级别的飞行法宝,他现在用的这柄飞剑完全被衬成了渣。

唯一不好的就是,因为这道灵识碎片的存在,他的印记直接落在灵识碎片上。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抹掉。

他觉得魏清尘显然是不知道这道灵识碎片的存在。而他自然是有义务与之说明白的。是以,他如实告之。

魏清尘听了,脑海里不由浮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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