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中国文人 - xp1024.com
《品中国文人》


我为什么要品中国文人

中国古代文人几乎都要去当官,走仕途。而西方作家不这样,他们要么出身贵族,要么是医生、神甫、律师、商人、教师……的儿子,总之,职业分布相对宽泛,吃官俸者少。中国古代文人与政治有着深广而持久的联系。

古代多战乱,不是汉人跟汉人打,就是汉族与游牧少数族打,百年兴旺的家族不多。几位贵族大文人,屈原,嵇康,李煜,李清照,曹雪芹,皆为厄运所造就。

古代文人走向官场或背向官场,其“生存路数”是高度一致的。先秦时代百家争鸣,像孔子这样的人连年穿梭于列国,形如丧家之犬而大脑高速运行,想透了很多大问题。秦汉结束了诸子争鸣的局面,几百年间虽时有反弹,却朝着大一统:儒学一统天下。唐宋更以科举的形式将学问与俸禄直接挂钩。读书人,不能金榜题名就得回家种地。“耕读传家”,传了一千多年。这是中国特色。

文人去做官,未必都是好官。众多的文人一经入官场,往往把圣人的教导抛到脑后,按官场套路行事,为非作歹者代代有之。像北宋的舒亶、李定,一个状元,一个才子,干缺德事却格外起劲;已经是小人之尤了,他还满口正人君子。再如做了宰相的晏殊,词好,人品却成问题,他看不起浪迹于底层的柳永,对欧阳修以貌取人,科场做王安石的手脚,安插自家人。

不过,文学大师们好像都是正人君子。

从屈原司马迁到鲁迅,谁不是正人君子呢?

文气与浩然正气是连通的。歪风邪气写不出传世文章。阿谀奉承只能写出令权贵开颜的文章,譬如汉赋。战国时期,已经有“文学弄臣”这种角色,到汉代,皇权大如天,弄臣们也格外弄出了名堂,拿汉语作派场、列方阵,绞尽脑汁歌功颂德,拍马屁拍出了高招。

司马迁抵抗皇权,司马相如依附皇权,这两条线由两位司马作了开端,长长地延续下来。论数量相如式的人物为多。然而文豪们都排在了屈原司马迁的身后,为什么?因为真性情才能留下好文字,虚情假意浮夸拍马只能得意于一时。谁想去读那些个扭曲人性的拍马文字呢?除非他想学拍马。皇帝和歌颂皇帝的文字一同死去。封建社会历朝历代,这类拍马文字多得数不清呢,却被历史轻轻的一巴掌拍进永远的黑暗深渊。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李白这一声喊,喊出了无数心声。

李白的性格在常人看来是有毛病的,杜甫对此感慨说:“世人皆曰杀,吾意独怜才。”李白的精神有如天马行空,却又生活在地上,于是有了矛盾,形成了张力。李白的诗歌艺术受益于这个张力区。犹如冷暖气流相遇,生风生雨生雷电。

李白为人有毛病,称不上道德楷模,但李白也是正人君子,一心想做“鲁仲尼”似的大儒,安邦定国。他有一颗赤子之心,碰上高力士杨国忠这一类弄权高手,马上就斜视、就对立了。他在翰林院这种地方狂饮八百天,未必不是效仿刘伶阮藉,虽烂醉如泥而心中雪亮。苏轼称赞他:“戏万乘如僚友,视同侪如草芥。”魏万颂扬他:“一生傲岸。三十年未尝低颜色。”

盛唐中唐的翰林学士,多少人学会了进身术钻营术晋升为宰辅之臣。李白在这个位置上一待三年,却只管以李白的方式行事,不管皇帝心思,终于被玄宗打发掉了。

唐朝的文人已经很强大了,奔向皇权又越过皇权。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随身携带了两件宝贝:一是儒家的为政理想,二是鲜明的个性。

在深谙儒学的文人眼中,皇权至尊,但皇帝并不是至高无上的,有两样东西制约着皇帝:天意和尧舜时代的政通人和。文人对皇帝念叨天意、尧舜,像念紧箍咒似的,皇帝很头疼,却还不敢反驳:反天意反尧舜那还得了,还要不要国运、还坐不坐龙椅啊?杜甫好不容易做了个左拾遗,区区八品官,却不按唐肃宗的意图行事,论救房琯,从此失意。失意的杜甫还写诗说:“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醇。”

文人坚持原则,文人不知悔改:“虽九死其犹未悔。”屈原不能在楚国为美政,于是披头散发行走在荆楚大地上,走了十年,郢都沦陷之后他纵身跳进了汩罗河。两千余年古代史,这是最伟大的自杀,将生命与美政、与祖国的命运紧紧相连。所有的中国人都景仰他,一直景仰到今天,到未来。

屈原的美政理想和清洁精神,对后世文人影响极大。杰出的文人,脑子里除了装着尧舜、孔孟、老庄,还装着屈子。而自从孟子被奉为“亚圣”之后,他的“民贵君轻”的思想又使文人手中多了一件法宝,一有机会就要亮给君王看。

历代皇帝,忌惮天意、顺应民意、追随尧舜者,皆为所谓明君。反之则为暴君昏君。

历代的一流文人,没有一个是小人;凡为高官者,没有一个是祸国殃民的。这一层,值得深思。

儒家讲修身,文人是修得比较认真的。

在古代社会的权力格局中,诗人们还扮演着先知的角色。中唐、北宋的士大夫在盛世的颂扬声中头脑清醒,睁大眼睛辨认着乱象。文人几乎都是历史学家,有历史感,有大局意识。北宋文人尤其突出。范仲淹喊出的口号再过一万年也是伟大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欧阳修王安石司马光苏东坡,一连串耀眼的名字,写下了杰出的美政篇章。像苏东坡,更是巴心巴肝为百姓谋幸福,一生辗转几万里,百折不挠,“九死蛮荒吾不恨”,虽尧舜再生也不过如此吧。苏东坡把中国古代的美政推到了极致。他同时又是文化的巅峰期继往开来的大宗师,文化与美政在他手中完美地结合在一起。

而针对这种结合,尚须发问: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合?

苏东坡师从欧阳修,欧阳修眺望白居易,而白居易又紧紧地盯着杜甫……长江后浪追逐着前浪。这就是所谓文化传承、价值观传承、生活意义的传承。

“品中国文人”的写作过程中,有些未曾见过的词汇几乎自动涌到我的笔下:文化本能,文化基因,文化基因链,文化基因图谱;生存落差,生活的意蕴层,生活的完整性……我冒昧地写到文章里去,似乎得到了读者的默认。

漫长的古代社会,有着大致稳定的“价值的天空”,覆盖着巍巍朝堂和穷乡僻壤。孔庙无处不在。这是华夏文明的特殊性,尚有待唤起深思。解构这块价值的天空是必要的,摧毁这片天空却是可怕的,灾难性的。人是离开了“意义”就会活得很艰难的一种生物。“意义”如同虫子的触须,一旦拔掉就会四处乱转,“昏天黑地在社会上混。”价值观的固化和虚无化都会导致灾难。西哲如狄尔泰、卡西尔、马科思.韦伯等早已证明,生活的意义是由文化来维系的。自然科学追求实证,而文化谋求价值观,追求生活的意义。文化高于个体生存。

对普通百姓来说,这块价值的天空可能会显得有些抽象,但是对苏轼或欧阳修这样的文化精英来说,这块天空是具象的、可触摸的。文化精英们有良好的文化直觉。

归根结底,所谓文化,就是让抽象的东西具象化、让无形的东西有形化、让有效的价值普适化。

文化的抽象功能直接源于语言的抽象。

这似乎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语言的大师往往是生活意义的大师。

孔子说:“言而不文,行之不远。”

这里的“文”倒不是文饰,不是漂亮词藻。它是指运用语言的抽象功能洞察生活-社会实践的能力。

孔子老子庄子,从及后来的释迦,都是广义上的文人。

也许可以这么说:古代社会的主流价值体系主要是由文人来提供的。

历代文人都有很强的个性、个体特征,这也给他们的命运涂上了浓浓的悲剧色彩。由于中国古代文人几乎无一例外地要奔官场、走仕途,所以这种悲剧也具有特殊性。西方作家与此不同。而中西文人在这个层面的对比研究似乎不多见。

古代文人奔官场是既定的格局,有趣的是,像杜甫这样的“诗圣”在长安求官求得那么曲折艰难,给权贵写诗献赋的,其内心深处的价值观却始终不变。究竟是什么东西在支撑着杜甫的“不变”?

类似的发问,可以针对很多文人。

文人是坚持个性、坚持为美政的理想在先,失意倒霉在后。古代文人几乎是失意的代名词。不坚持就没有失意。辨析这个绵延两千五百多年的历史现象,不能倒果为因。

前面提过,孔圣人也是到处碰壁的。

只有老庄这样的东方大哲,才不跟历史的进程正面接触。他们生活在别处,仿佛轻松潇洒地指点着华夏文明的进程。

老庄的智慧迄今是华夏文明进程中的顶级智慧之一。这样的智慧让时间的流逝变得无关紧要。谁能测量它的终点呢?有人怎么也想不通,干脆把老子说成外星人……

唐宋以来的古代杰出文人,其运思,无不在儒释道的框架之内进行。这个卓越的、能穿越历史的文化结构支撑着诗文的不朽,也为今天的哲学性思考提供具有民族特征的全球视野。

没有哲思就没有文学。

尤其在当下,赢得具有民族性的全球视野乃是当务之急。

古代文人的“生存悖论”在于:他在坚持个性与政治理想的同时,也失掉了许多历史性的契机。比如王安石、司马光、苏东坡,三个正人君子、杰出的政坛人物,却不能抱团形成合力,各唱各的调。王安石变法,司马光宁愿离开汴京到洛阳写他的。如果他留在中枢,以自己的某些妥协换来王安石的妥协,那么,熙宁新法的成功面会增大,赵宋的国运或许能好一些。在今天看,王安石的“骤行新法”和司马光的“尽废新法”,都含有文人意气的成分,与现代的政治智慧是有距离的。荆公绰号牛相公,温公绰号司马牛,两条牛狠狠斗在了一块儿,谁也拉不开。而“一肚子不合时宜”的苏东坡在朝廷的坦率、坦荡,“性不忍事”,既令人钦佩,又令人叹息。

老谋深算的政坛人物,哪能由着性子锋芒毕露。

而杰出的政治家是既有锋芒又能内敛,其战略性眼光和战术性的步骤高度合拍。

古代文人的意气用事,北宋政坛可见一斑。意气用事是说:意气有用事的空间。而文人的意气用事对民族心理会产生难以测量的影响。情感、情绪的逻辑畅行时,理性便缩小了地盘。

这当然与“人治”有关。政治理性与制度的构建是同步进行的,古代官员不可能做到这一步。当文人越来越像个文人的时候,他离他想要追求的理想政治就越来越遥远了。

尽管如此,儒家文化的担当天下、以民为本,文人为官的高风亮节、博大胸怀、广阔视野,仍然是非常宝贵的民族遗产。苏东坡这样的官员,放在任何时代都是好官的楷模。

古代文人的不言利,在今天看也有问题。我不知道圣人的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反正圣人之言,是容易教人把“利”与小人相连,将“义”和君子相连。君子固穷也罢了,他还要视富贵如浮云。圣人为了防范人性恶讲了很多格言警句,却显然妨碍了人性的自由伸展。窃以为,对人性是有遮蔽的,挡住了后来的思想家们投向欲望的视线。汉儒、宋儒、明清诸帝又强化这个遮蔽。欲望未能受到辨认和追问,反而导至一轮又一轮的欲望泛滥。

孔子轻视女人,设男女之大防,影响恶劣而深远。即使在唐朝,即使是名流显贵的老婆也很难留下她们的姓名。直到曹雪芹,才发出一声惊破千年的棒喝:女儿是水做的,钟山川之灵气,须眉男子是浊物!曹公笔下的姹紫嫣红的金陵裙钗,照亮几千年。

李泽厚老先生的《论语今读》,我反复看,受益非浅。不过,利和欲两个层面,孔子的言论就摆在那儿,凭老先生怎么强为之辨也显得难圆其说。

仁义道德的宏大叙事,长期压制欲望和功利,而文人几乎都是儒者,自己受影响,又去影响更多的人,扩大统治者的意识形态的覆盖面。宋代,商品经济发达了,市民社会兴起了,但文人重义轻利的意识还是很顽固。士大夫中的杰出分子,确实能做到君子固穷。司马光王安石,两位名相,都不提倡消费的。当然,他们有针对性:针对官僚阶层的骄奢淫逸。辛弃疾这样的豪放人物,北方汉子,对南方大城市的商品贸易是颇有微词的。苏东坡则发出感慨:“处贫贱易,安富贵难。”东坡在富贵与贫贱之间反复折腾,将中国人的生命体验从几个方向推到极致,成为生命之绝响。文化大师们身体力行,始终保持向上的姿态,而影响却是多方面的。在广袤的民间,在从北到南的各类民风民俗中,钱、利、色这些字眼不能堂而皇之地说出来。最典型的是戏台上的文弱书生,一谈钱他就羞羞答答,一近色他就缩手缩脚,一抬脚他就很像唐僧……汉唐宋文人的血性野性不见踪影,且不说先秦雄风。看来是明清御用文人做了民间艺术的手脚,以道德压人性,以官僚阶层的趣味锁定大小戏台:从内容到形式。官僚们尽可放纵,却要让天下百姓活得中规中矩。

中国的国粹鱼龙混杂……

古代社会,对功利的严加防范可能是最大的遮蔽之一。这使中国人步入现代社会举步维艰。对欲望的持续高压使欲望扭曲变形,病态的人,病态的生活,在鲁迅的作品中得到了揭示。不过历史有惯性的。曾几何时,我们经历了大锅饭和平均主义,狠批私字一闪念,农民卖几根葱子蒜苗都要东张西望、担心市管会。及至国门洞开,经济高速运行,综合国力大幅度提升,举世瞩目。与此同时,良莠不分的洋观念也蜂拥而来,令人一时难辨好坏。受到压抑的欲望在短期内强势反弹,功利二字在商品大潮中膨胀开来,又形成新的遮蔽:价值理性受到工具理性的威胁。更有甚者:连工具理性都避退三舍,让位给非理性的欲望之舞。

欲望的收缩与膨胀,看来都不是好事。

我怀疑“现代”这样的字眼,在其他国家的使用频率不是这么高的。“现代”的呼声分贝太高,“传统”会郁闷的。老嚷现代者,给人的印象是生怕传统拖了他的后腿,必欲弃之而不顾。走极端的家伙,则把数典忘祖当时髦……

现代与传统不应该呈现二元分割的局面。支撑着这种分割局面的,乃是形而上学的主客体分离的思维模式。

而眼下,文化建设被提到了国家战略性的高度。我们有充足的理由为此欢呼。

综合上述,有三点值得注意:

一是文人的智慧通政治智慧,所谓文治武功,文是首要的。文以载道,文道合一,道是意识形态和普适价值。从屈原到梁启操,文人侍读、做太傅、修国史、变法度,形成蔚为大观的传统。历代高士、谋士、名相、名臣,都具备很好的人文素养。像张良,把兵家道家儒家的智慧高端融合;像诸葛亮,贯通了儒、法、兵、道、墨等源自先秦的诸子智慧,游刃于异质性的境域,诸学皆明亮:诸各亮。

二是古代文人的不言利在今天余波未息,某些作家或学者,要么以媚俗的方式趋利,要么摆出大拒绝的姿态固守着象牙之塔。这趋利与拒绝,都是古人的不言利在当下的变式,前者易滑向低俗乱来怪叫,后者则可能趋于自说自话,让骄傲变成骄傲本身,失去作家与世界之间的宝贵的张力区。丰富的内心总是指向世界的。所谓背向世界面向自己,弄得不好就流于孤芳自赏孤掌难鸣。

三是古代文人的奔官场情形比较复杂,文人有趋炎附势;有清高,有脆弱:碰上小人庸人他就生气了郁闷了,转身走掉,置事业于不顾。文人敏感,浪漫,情趣多,反正他有的是去处。官场污浊他就奔田园,人事混乱他就做隐士。所谓至情至性者,也常常是脆弱者,像欧阳修的易受伤,王安石的狷介不容人。文人活向真善美,活向政治理想主义,既创丰功伟绩,又构筑了“清高”这一道有着自保意味的心理防线,这两方面的遗产都有待清理。清高,脆弱,发牢骚,撂挑子,耍嘴皮子……都有历史惯性。

而历代文人感天动地的,是他那担当天下的超越性:超越他所属的强势阶层,把深度关切的目光投向苦难苍生。例子很多,值得专题研究。杰出文人都是百折不挠的血性汉子,不拿信念、原则与个性去做交易,他们是照出政客、小人、市侩嘴脸的明镜。文人失意有前提。“失意文人”这个流传甚广的词组须重新考察。杰出文人的失意,倒是直接导至了生存境域的敞开、生命的强化、美感的横呈。古代许多文人,如果他稍稍向君王或权贵让步他就会得意的。然而他倔,流放、受刑、连累家族乃至身首异处血溅七尺,他不改其志。失意文人不失信念。历史的长河中这是非常宝贵的品格。而古今官场,人文修养的缺席是不可想象的:龌龊之风将畅行无阻。

2

在审美的领域,古代文人的贡献怎么说都不过分。而这个“怎么说”尚待深入和细化。在文化、文明大碰撞的世界性的格局中,我们的审美传统需要再回首、再掂量。本文仅限于谈一点感受。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思,是民间的男女之思。孔子这个著名短语,为民间的东西定了调。后世文人几乎都向民间借力,汲取民间的各类精华。屈原未必尊孔,可他的作品与荆楚大地息息相通,同样对文人有多重指引。孔子,老子,庄子,屈子,以“文”的方式化育着后世文人,滔滔源头流向南北东西,绘出华夏的人文地理。

这个人文地理,具有特殊性、唯一性。

汉字汉语多歧义,有弹性,“内存”难以测量,更能诉诸审美直觉。逻辑性思维的不够发达,倒给审美直觉腾出了空间。

不过到了近现代,尤其到当代,中国人的逻辑思维也比较发达了。这表明:在汉语中长大的人也能学好数理化,能搞科研经济。汉语一度自卑、受指责,为时仅有几十年,只是历史的一个瞬间。现在汉语的抬头已是不争的事实,全球的汉语热不消细说。

汉语中所蕴涵的价值观正以各种方式输出国门去,价值观的“贸易逆差”可望扭转。

汉语艺术,是华夏文明的核心价值之一。

屈原不能为楚国效力,生命力就转向语言艺术,行吟诗人,苦吟诗人,至死和语言艺术同在。杜甫半生苦难,颠沛流离,却几乎每天写诗,牢牢栖身于汉语艺术。苏轼出川,陆游入川,舟车长驱几千里,也几乎每天写诗。写作究竟是为了什么?仅仅为了减压、放下生命的重荷吗?

写作的源始冲动中有减压的成分,然而更多的,却显然是为生命增光添色。

艺术使人洞察人生。艺术把生存诸环节、人生各情态展示出来,为一切情绪赋形,为生存之境域、生活之境界赋形。

古今中外艺术家的本源性冲动高度一致。

“皇帝二载秋,闰八月初吉。杜子将北征,苍茫问家室…”

杜甫的长诗《北征》中这开头几句,一来就摄人心魄。苍茫问家室,它带出的境界雄浑壮阔,不让陕地之黄土高原,什么画笔能描绘、什么仪器能精确测量呢?画笔或镜头庶几能表现出几分神韵,仪器却派不上任何用场。

“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

杜甫这是自况。他又描绘李白:“落笔惊风雨,下笔泣鬼神。”

宋人形容东坡的诗词:“如天风海雨逼人。”形容柳永则是:“二八娇娘执红牙板唱‘杨柳岸晓风残月’。”

李煜的爱、恨、哀、愁,柳永的羁旅情愁,李清照的轻愁浓愁……相同的愁字,不同的微妙赋形,带出各自的命运特征。而这些都是人类的的基础情绪,汉语诗人们为它们永久赋形,散发着强烈的华夏文明的气息。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二月春风似剪刀。”

“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欲將西湖比西子,淡汝浓抹总相宜。”

“淮南皓月冷千山,冥冥归去无人管。”

“花明月暗飞轻雾,今朝好向郎边去,剗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

“林冲雪夜上梁山。”

“意绵绵整日玉生香。”

“飒爽英姿五尺枪,暑光初照演兵场。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

嗬,真是美得!

我不过是随手举例。苍海一粟而已。

老外们咋能不学汉语?真希望全世界的人都能欣赏这些妙语妙境。

“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

美是精雕细琢。美是展示最微妙的人生情态的差异。差异的持存带动社会生活的多元化。

审美的强度,就是生命的、生存的高度。

行文至此,我们似乎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古代文人越是到了穷途末路,越能“诗穷而后工。”生存的落差,往往导至生命力的强劲反弹。读鲁迅我们悟出:漂亮而坚硬的钻石般的文字乃是长期受力的结晶。

古代大文人,几乎全是生存落差的产物。“落差”是在文人返身打量落差的时候显现为落差的。而打量意味着:持久而深入地看,看人事,看自然,看鬼神。“落差”是看出来的。

深入地看,于是有了超越性,有了向上的生命形态。而深入的前提是能够深入,这里修身是关键:修道德之身,修审美之身,修悲悯之身。以白居易为例:他在京城做着高官,却能学杜甫细看普天下的受苦人,不惜得罪那么多的权贵,写出直接干政的《新乐府》、《秦中吟》。他投向那风雪中又冷又脏的卖炭翁的目光是多么深入。

当古代文人写出他们的生命体验的时候,这体验就通向了任何人,将生命的强度带给任何人。而杰出艺术的获得有个前提:活得投入。活得投入的人才“有”生存之落差。陆游对唐琬长达六十年的怀念堪称范例。深切的怀念源自深度生存。

古今人杰,没有一个是浅表性生存、活得嘻皮笑脸的。

顺便提一句:眼下具有病毒特征的、嚷着要“娱乐天下”的浅表性生存快餐式生存,正迅速消耗着自身。我们日后要做的,只是跟踪残余病毒的转移。这情形如同西方的“后现代主义”趋于式微,“新历史主义”登场。

康德说:“美是无利害的愉悦。”

看见一朵花一片云,人就会高兴。这高兴与生计无关,与功利无关。“清风明月不用买。”

传向千万年的艺术精品,均与功利无关。

唐诗之盛和唐朝的以诗取士是有关系的,宋词之盛与宋朝的文人主政也有关系。但不能说李杜苏辛写诗词是为了取悦君王。文学的自主性自律性至少从就开始了,经由楚辞、司马迁、两汉乐府、魏晋风骨而自成浩浩江河,“流”出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惊涛拍岸三千年。虽有拍马文字扰乱视听,却不足以撼动江河。即使是李杜写给权贵的那些“干谒诗”,谁在欣赏或模仿呢?

文学艺术的自主,就是审美的自主。

杰出的艺术,既不向权力场、也不向市场时尚寻求本质性的依据。中国古代文人,当他失意的时候他就得意了:得人性之意,得审美之意,得天地造化之意。

“文章憎命达。”

“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

曹氏家族不败,我们是读不到的。

为什么生存的落差会产生经典的作品呢?简单说来,可能是落差导至无穷的思索与激烈的感慨,强者在逆境中变得更为强大,理性感性野性,强力推进瞬间喷发,有如原子的裂变。曹雪芹那不可思议的感受力、感知力是在十几年的创造性劳动中获得的。曹雪芹在书写中成为曹雪芹,重现了时光,重构了时光。红楼残稿吸引了多少续作者,而续作均以失败告终。这大约是上帝抛给人世的一个隐喻吧?

唯有精神的强悍者才有更多的精神记忆。曹雪芹是强悍者,惠及弱小者:中的吃和用,也弥漫着挥之不去的精神记忆。而他究竟是如何重返、重现、重构时光的?至今无人能“解味”。

“外师造化,中得心源。”艺术形式的规律就是毫无规律,她像自然界一样拒绝向人类知性给出她的本质。

“在自然背向技术之处,恰好隐藏着自然的本质。”

也许,在艺术背向意志之处,恰好隐藏着艺术的本质。

而艺术和自然的本质就好比宇宙中的黑洞,只能靠环绕着黑洞的物质加以推测。黑洞本身不能观察。

对人类的顶级艺术,我们只能抱着虔诚。当我们向杜甫、雨果、海明威或曹雪芹致敬的时候,会发现:这敬意无边无际,怎么“致”都不为过。于是我们说:哦,这便是虔诚了。

中国古代文人,是历史给予我们的馈赠。三皇五帝早就没了,唐宋帝国也灰飞烟灭,而传统文化的甘露始终是甘露。今日谁能说:他比天仙李白、比地仙苏轼活得更精彩更丰富呢?

文豪们屹立天地间……

审美艺术强化着感受力,提升着感知力。二者汇成思之力,使生命冲动朝着更高更强。前后《赤壁赋》是很典型的:苏轼贬到黄州,一变而为苏东坡,问宇宙,问山水,问历史,问生死,问有限与无限……无穷的追问,问出千古名篇。这也是英国大诗人艾略特所讲的“思想知觉化”。

艺术是生命冲动的表达,这表达又强化生命冲动。冲动无休止,艺术无止境。

尼采说:艺术是生命的兴奋剂。

这话是说:艺术激发人感受生命的能力。不过兴奋剂也可能变成麻醉剂,所以海德格尔决定性地往前跨了一步,在惊动全球几十年的《艺术品的本源》中说:艺术是将真理设入自身。

思与诗天然接轨。艺术是对生命、生存的终极追问。

所有的艺术形式,本质上都是诗。

“充满劳绩,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审美不是生命的点缀,审美是生命本身。

正是在这个维度上我们才得以理解:为什么人是穷到极点也要美的。安徒生笔下那个划火柴的忧伤的小女孩儿,用一根火柴照亮了全人类的童话世界。而喜儿手上的那根红头绳,其审美价值、带给穷家女儿的愉悦感,显然大于豪车带给某些靓女的“短暂开心”,靓女她得了豪车转眼就索要豪宅,她被“贪得无厌”这类生存情态锁定,锁死,因物化而固化,因算计型思维的滥用而反被这种思维所算计,她等于自寻晦气,感受生活的能力不可逆转地降到动物的水平上,生活质量也就无从谈起。“豪车靓女”的生存论阐释,大约是这样吧。

我们重温康德名言:美是无利害的愉悦。

顺便提一句,上海茅惠芳女士演绎的舞剧《白毛女》,我不知看了多少遍。那音乐般的雪花,那雪花般的音乐,那纯美的注视,那忧伤,那愤怒,那深山的孤苦,那浸透了人类的“基础情绪”——爱恨情仇——的激情舞蹈……美得叫人欲说还休。

如果美是精雕细琢的话,那么美就是“慢”的产物。慢工出细活。量化无佳作。佳作有如佳人,可遇而不可求。艺术创作的领域,强化意志是要扼杀感觉的。

我估计李白这样的天才诗人也不敢说:明天写它两首好诗……

速度原本是个中性词,眼下在时间的层面上趋于贬义词。几乎所有的人都在惊呼:时间过得真快呀,一晃就是三五年!为什么会形成这种不约而同的“心理时间”呢?我想了很久才悟出:是因为生活的快速运行丢失了细节,丢失了过程。算计型思维将生活分割成几大块,一刀切下,一眼看穿,粗暴抹去生活中极珍贵的模糊边界,令时间加速,使生命缩短。人陷入刺激与无聊的恶性循环,却看不见这个循环;单凭一己之力他也无法改变这个循环。生活的缓慢感是由生活的丰富性来决定的,反之亦然。韵味儿这种东西,严格排斥心浮气躁。

活向刺激就是活向空虚,这是铁律。

缓慢才“生长”丰富性;无欲方呈现多姿多彩的“欲之舞”。

举童年为例,我们这代人的小时候是很丰富的,戏耍的花样无穷无尽,事物都具有“上手性”,细节无限多。童年少年因之而缓慢,好像过不完。不希望长大的孩子才是孩子,他有自足的孩子们的感觉世界、游戏世界。哪有什么提前敏感的钱、权、欲!哪有山一般沉重的书包,哪有章鱼(乌贼)似的吸空灵魂的网瘾:一颗颗小圆头被钉在了方形的显示屏前。

生活的虚拟化乃是生命的虚无化。

电子游戏的画面会互相抵消,会导致失忆:不复有鲜活的童年呈现于中年暮年。它的平均化又抹掉个性差异,催生千人一面。电子游戏最终所抵消的,是生活中千差万别的敏感性。它的根据维系在小小的“瘾头”上。瘾头是吸走生命的瘾头,它的扩张就是生命的收缩。

仔细回想一下,到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一个正常的小孩儿能同时敏感多少活生生的东西啊,意绪、印象、感觉,几千种是保守数字。当时也没人去数,去愚蠢,去消灭事物的“上手性”,去粗暴拆除日常生活的模糊边界。

物种的多样化,人的多样化,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决定性的字眼是“慢”,而不是快。

民间艺术,精英文化,生活意蕴,都是缓慢成形的,犹如自然界的所有奇观。我们不能只见光速之快而忽视宇宙演变之慢。人类蹦蹦跳跳,也许上帝常发笑呢。

快与慢的辩证法,我们应当学着思考。

中国的审美传统乃是几千年点点滴滴积聚而成,她的价值是恒定的,永载教科书。现当代社会的一大功绩,是让这些珍贵的、不可替代的东西集中亮相。下一步,则是让珍贵本身“显现”出她的珍贵,她的骄傲与荣光;显现出她对中国人的当下与未来的审美指引。

这个指引,是朝着传统与现代的缓冲地带,并最终消灭传统与现代的二元分割。传统在当下,赢得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重新成为传统的契机。

上述种种,或可归纳几条。

一是:审美的高度即生命的高度。审美观照就是生存观照。古代文人,与其说他们是先有生命体验然后才去谋求表达,不如说他们是在表达中抵达了生命体验。比如李煜,如果他不写那些词,他是没有相应的生命体验的。体验之为体验,有两个运动方向:强化和细化生命的感觉。类似李煜的遭遇的君王,像陈叔宝、孟昶、宋徽宗,他们之所以不能成为李煜,就因为他们不能抵达李煜的生命体验。而李煜的“抵达”的唯一途径,乃是杰出的汉语艺术。相似的遭遇,迥异的体验。没有汉语艺术对生命-生存运动的高度提纯,就没有李煜的具有唯一性的生命体验。“往事只堪哀,对景难排。秋风庭院藓侵阶,一行珠帘闲不卷,终日谁来?”没人来,但是词句向李煜蜂拥时,生命之体验来了。体验具有“上手性”,遭遇则是“现成在手”。狗之将屠也哀嚎,却嚎不出“亡国之君哀以思”。杜甫李白李清照曹雪芹,谁不是这样呢?海德格尔让欧美思想界为之折服的短语:“生存达乎语言”,也许包涵了这层意思。中国古代文人,在生存中达乎汉语。语言高于生存。或者说,生存是在语言的弹性框架内展开着的生存。这个现象学式的颠倒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使“回到事物本身”成为可能,使语言艺术与生命体验的二元分割有望消弥。

曹雪芹的生命体验,是经由来抵达的。“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辛苦的人多的是,为何曹雪芹的辛苦不寻常?因为他把他笔下的每个汉字都变成了血滴。不写,哪有相应的生命体验?没有曹公持续而深入的回望,哪有那些多层次的、质感如此之强的红楼生活场景?而回望是在语言艺术的层面上才得以展开。

中国人是汉语思维者的同义语。

窃以为,世界性的“现象学运动”将在汉语中觅得一块理想的基地。

二是:循序渐进环环相扣的审美传统,对应着中国人的生活方式、生存姿态,互相影响,彼此融合。生活方式的形成,少则几百年,多则上千年。社会生活的连续性,类似自然界的连续性。切断这种连续性是不可能的,人类自断根系等于自掘坟墓。欲摧毁传统者只不过是小打小闹,或不无价值,或纯属胡闹。社会形态变了,价值体系却会传承,审美传统会穿越所有的社会形态。古代文人将生存各环节、各情态淋漓尽致展示出来,深入我们的民族集体潜意识,影响知性与感性。而清理这个潜意识的巨大工程尚未全面开工。为什么孔子庄子屈子唐宋诗词让我们感到如此亲切?这样的课题有待展开。苏东坡若能沿时光隧道出现在杭州或北京的街头,肯定会受到万民鼓掌欢呼的,他就像所有人的亲人。这究竟是咋回事儿呢?李白李煜在互联网上的相关词条有几百万……

三是:中国历代文人提升了民族的感知能力,为各种微妙的场景、情绪、情感赋形,为“看不见”的人生气象、精神境界赋形。其抵达的广度与深度,肯定是世界第一。哪个小山村没有几个读书人呢?东坡贬海南办起了学校,海南就破天荒出了进士姜唐佐……如今,凡是在汉语中长大的人,无论他走到南极北极,辨认另一个中国人是非常容易的:一说水浒红楼三国西游,很快就心意相通笑逐颜开了。汉语艺术拢集着炎黄子孙。由此可见,从屈原到鲁迅的数以百计的杰出文人,也提升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这个丰功伟绩,给我们留下了不可测量的阐释空间。

末一层,是审美艺术的非功利性。古人写诗文,主要是表达、提纯体验,使生存朝着更高,使生命朝着更强更丰富。如果艺术有一点规律的话,这可能就是规律。写诗不是冲着官场的,毋宁说,诗人写好诗反而有碍他的仕进。诗意自足,文学自律。自足与自律是慢慢形成的,根深导至叶茂,两千年强劲伸展。司马迁写《史记》,是背着汉武帝干的。陶渊明写给谁看呢?“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江西乡下的一群素心人,年复一年乐此不疲。非功利才有艺术精品,再如曹雪芹,写作使他全家受穷。支撑着曹公的,是不可遏止的生命冲动,审美冲动。词语的运行就是生命冲动。

审美也包括审丑。既然是“审美观照”,就得观照世间万物。

生存的巨大落差,反而使文豪们赢得审美之境。

近现代西方的科技进步,也是非功利的。第一流的科学家只对他的研究对象感兴趣,他要穷尽这对象,仅此而已。他不会轻易离开自己的实验室跑出去乱转、脑子里塞满功利。这个有利于基础研究的传统一直延续到今天。

艺术,生活,感觉层面的东西是至关重要的。陈嘉映先生近年的随笔集,书名叫《从感觉开始》。这里边饶有深意。现代人逻辑思维发达了,一个明显的结果却是:生活趋于概念化,世界趋于图像化(图像不是指影像),“可感”成了问题。从概念返回感觉的原发地带是艰难的。这里有双重遗忘:对感觉丰富性的遗忘,和对这种遗忘本身的遗忘。

老实说,局面不容乐观。

功利是意志层面的东西,而意志又有封杀感觉的功能。意志再变成强力意志、求意志的意志,感觉就会呈现一片萧条。为什么这些年重拍的几十种影视经典全都比原作差了一大截呢?凭借这个极端例子恰好可以展开我们的追问:对文化产业化的追问。

而古今的优秀作品都是能够激活感觉的。古人的作品,由于经受住了时间的检验,倒比当下的许多作品更能抵达今天,直指明天。唐诗宋词能传一万年吗?我们不禁要问:为何能传一万年?能传一万年的“这种感觉”究竟有哪些原发之物?

从感觉开始的一个有效渠道是:从好作品开始,慢慢找回感觉的丰富性。仅凭一位李太白,那里有多少不可测量的伟大感觉啊。

感觉的丰富性永远是生活的丰富性的前提。

中国人的二十一世纪,该是找回感觉的世纪吧。

3

文人与自然的话题,不可能是个轻松的话题。

包括老庄在内的古代文人,无一例外是要赞美自然的。古人画山,山大人小,往往小到看不见;画鸟兽鱼虫,不见人影。“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初度月黄昏。”诗中只有情绪,人是不露面的。人在不露中“露”着,露出他的谦逊,他的虔诚。诗人从来就不是“面对自然”,他在自然之中,是大自然的一个谦卑的成员。他赞美鲜花,赞美一条鱼的游动、一湾水的流走,并由此生发出许许多多。“花退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

东坡这个名篇,眼下有些人偏往性的方向读,一味猜想青杏小与王朝云的性瓜葛,是颇能代表一部分人的阅读心态的。

欲望太盛时,诗意要溜走。

花退残红、燕子飞、绿水人家绕,是“落实”到王朝云青杏般的小乳房么?如此解读东坡,哪里还有东坡。那些个扫来扫去的欲望之眼,看见的男人全是西门庆。

我写曹雪芹的时候有个担心:担心大学校园里的一些读者,可能难以分辨贾宝玉和西门庆的巨大差异。金钱观念入侵校园,欲望逻辑劫杀美感。贾宝玉的眼睛是丰富的,是审美之眼悲悯之眼愤怒之眼追问之眼,西门庆的眼睛则是标准的动物眼。动物是没有“环境”和境界的,它的环境只不过是身体的延伸。审美的广阔境域,乃是人类文明的结晶。一条狗它能欣赏大观园里的群芳诸艳吗?

审美之眼是说:放出去的目光呈辐射状,多层次,多角度,深入而又细腻,有如春风吹拂,有如夏云峥嵘,有如秋高气爽,有如冬阳普照……

这样的眼睛当然是修炼而成。

曹雪芹对“鲜花之为鲜花”是十分敏感的,梅花、菊花、梨花、荷花、牡丹花、芙蓉花、海棠花……“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海棠诗社,菊花诗社,曹公笔下好诗如潮。“一从陶令评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以清爽女儿的口吻写诗,曹雪芹是能够独步古今的。以美好女性的纷呈对应百花争艳,曹公做到了极致。于是才有花的凋零,才有女孩子的辛酸泪,才有命运的悲凉悲怆的曲线……

自然与人事,在曹雪芹的眼中是高度融合的。“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说不清这是鲜花的感受还是林黛玉的感受,能说的是:二者俱贴切。

将人事化入自然的无限律动,中国古代的文人独步全球。

中国文人激活了中国山水,例子俯拾即是。李白的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甚至激活了月球上的环形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李白的名字为环形山命名。西方大诗人无此殊荣。关于月亮,李白造词之多也是全世界第一。

如果地球是个生命体的话,那么月亮也是有生命的。只是地球月亮的“生命形态”,无限高于人类的理解力。人类是进化过程中的人类,不可能具备“终极理解力”。茫茫宇宙之中,连地球、连太阳系都是沧海一粟,何况是人类。人类既伟大又渺小。人类的伟大除了一系列的创造之外,还在于:他是既知伟大又懂得渺小,懂得人类在宇宙中永远的微不足道。

对人类文明来说,月亮首先是月亮,然后才是月球。而后者的亘古荒凉的月貌倒指向宇宙的无穷神秘。美国有个宇航员,回到地球上就做了传教士。众所周知,霍金先生对宇宙大爆炸之后的匀称布局感到无比惊讶,他是倾向于相信上帝的。

人类已经为“宇宙式的傲慢”付出了沉重代价:灾难性气候频发,地球对栖息在她身上的这个物种越来越“不耐烦”了。

而中国古代文人对自然的审美姿态,则越来越成为普适性价值。审美姿态是说:人并未将自然处理成可支配的对象,不将自然视为“存货”。人与自然的这种和谐意味着:人不欺天,天不狂怒。天是几十亿年的那个天,人是几千年走过来的这个人,天人合一,天在上人在下,天为尊人为卑。人干蠢事儿,老天爷要惩罚的。

“自然”一词深藏着祖先智慧:是她本来所是的那个样子。是河流的天然弯曲使河流成为河流……自然有生命,这生命的法则掌握在她自己的手里,她不能被支配,被掌控。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腾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诗人的惊奇,诗人的意之所向,是永恒的自然之谜和时间之谜。并且,通过这一决定性的惊奇和意之所向,使人融入到自然与时间之中。惊奇的抛出与反弹是永恒的,如若不然,我们今天是领悟不到李白的惊奇的。

现象学的研究表明:对象之所是,取决于投向对象的目光。

古代文人投向自然的目光乃是谦卑的目光。他被神性与诗意所包裹,他对宇宙万物及其美妙循环保持着他的“源始惊奇”。他倾听,他环绕,他漫步,他打量,他欣赏,他惊叹。

然后他书写,为自然的千姿百态命名。如同他为人事心境之万千曲折命名。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诗意不消耗能源。诗意是用之不竭的精神能源。

“帝子降兮北渚,目渺渺兮愁余。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屈原在汉语中抵达了他和湘夫人的邂逅。他与荆楚大地之神灵同在。我们阅读屈原,亦与神灵同在。

诗人是自然的温柔情人,不会去算计她、粗暴地掠夺她。

“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

“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

“有情风万里卷潮来,无情送潮归…”

细腻的描绘,雄浑的气象,诗心乃是自然律动的同义语。这里没有主观的感受,细腻或雄浑也不是客观的东西。书写者与他的书写之物是融为一体的,没有对象化思维,没有主客观对立。

“意识总是某物的意识…”

胡塞尔晚年致力于“生活世界”的研究,海德格尔力倡“诗意栖居”,旨在扭转技术主义消费主义的泛滥对人类的严重伤害。西哲们的强劲之思,与中国文人的审美观照是相通的。

改造自然是必要的,改变自然是愚蠢的、危险的。

希望经济的全球化不要惹发灾难的全球化……

近日看央视国际新闻,美国某地的气温竟然在几个小时内狂降二十八摄氏度。气候要杀人。英国的科学家们向来是很关注气候变化的,他们都晕头转向了,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可以确定的是自然的报复,难以确定是自然报复的方式、规模和速度。

今年中国南方的大雪灾令人费思量。

我熟悉的川西坝子,曾经是河流清澈繁星满天四季分明,眼下河也枯了水也脏了,星星也不大看得见了,隆冬就像阳春,苍蝇蚊子乱飞……有时候想念一条儿时的“丁冬”小溪,想得心疼。而城里的许多人年复一年变着花样打牌吃饭,谁在仰望天空、俯察大地?

“我家江水初发源,宦游直送江入海。”

“瓦屋寒堆春后雪,峨眉翠扫雨余天。”

一千年前的苏轼是这么描绘的。

我们崇拜着苏轼,苏轼崇拜着陶渊明。

“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

陶渊明是中国的头号乡村诗人,他带头激活了中国的乡村之美,杜甫、王维、苏轼、陆游、杨万里、江白石、辛弃疾…都是追随他的。千百年来的中国田园之美,五柳先生居头功。

是他向我们随意指点:房前屋后皆风景,一草一木也关情。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心有多远?

心之远在切近,在周遭:

“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陶渊明是将人事的曲折化入自然的典范。真,善,美,三位一体,纵情扑向自然的怀抱。

什么“隐逸诗人之宗”,真是奇谈!

唐宋诗人这么追随他:

“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问君为何居此山,笑而不答身自闲…”

“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

“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中国的乡村布局就是审美布局。

而乡村之为乡村,乃是城市的参照。

乡野,乡土,乡村,这些简单的汉语词汇向我们诉说着多少美妙。我们多姿多彩的审美传统,穿越时光抵达今天,紧紧环绕着、包裹着这个“慧核”。城市有许多美好,创造着财富和荣耀,却也制造欲望与无聊的大面积循环。城市制造欲望,乡野消解欲望。英国的乡村、法国的乡村、德国的乡村、俄罗斯的乡村……欧洲的城乡格局真令人心动。

这心动源于我们固有的审美内核:乡野。

伟大的五柳先生,深深懂得动植物的“朦胧的欣悦”:

“平畴交远风,良苗亦怀新。”

“众鸟欣有托,吾亦爱吾庐。”

辛弃疾则感叹:“一丘一壑亦风流。”

小路、田埂、拱桥、竹篱、野花、飞鸟、黄昏、夕阳、云彩、月亮、星星、炊烟、麦苗、稻浪、山峦、平原、草场、溪流、湖光、雨滴、雾霭、瑞雪、蛙声、鸡鸣、犬吠、人喧……

哦,还有那漫山遍野的“嗡嗡嗡”的油菜花……

所幸这些汉语中的美词,尚未退出我们的视野。

而中国的城镇化进程,显然不是为了消灭这些美词。

早在若干年前,费孝通先生就强烈呼吁:乡土中国应当成为城市中国的参照!

中国的乡村不仅意味着十八亿亩耕地,她更是一个巨大的审美符号,民风民俗的符号。她以其自然辉映城市,以其朴拙挑剔城市,以其广阔的酥胸包容城市。

城市与乡野,相异而相融。

曾几何时相异凸显,城市对乡野翻着白眼斜眼。现在是到了再度融合的时候了,彼此青睐,城乡共荣:指向高空的钢筋水泥向辽阔而松软的、生机勃勃的大地致敬。

每一个长居都市的中国人都有类似体验:城里楼里待烦了,乡下走一遭,瞧瞧风是怎么吹的,草是怎么绿的,山峦是怎么起伏的,麦浪是如何翻滚的,乡亲是如何串门的……

“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乡野之朴拙收缩欲望之膨胀。

欲海无边,回头是岸。

“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这一节就不用归纳了吧。

下面是本文的结束语。

古代文人有品读前辈的传统,历朝历代,闪烁着真知灼见。有三言两语的,有长篇大论的。从孔子删诗、王逸注《楚辞》,到《汉书.艺文志》,到《文选》、《诗品》、、《避暑录话》、《苕溪渔隐丛话》、《香山诗话》、《六一诗话》、《东坡志林》、《容斋随笔》、……曹雪芹有《废艺斋存稿》,可惜已不存,而中有黛玉湘云宝钗的精彩诗论。现当代的诗论、文论则更多更广泛更系统。可见品读文化先贤是延续华夏文脉的方式之一。

笔者品读起于屈原迄于鲁迅的十八位文豪级的先贤,内心始终惴惴不安。

我能直接瞄准中国文人的生命冲动么?能提取他们的生命精华么?能把活生生的传统文化带到当下么?

而带到当下的前提是要辨认当下。

不知今焉知古?

文化先贤们挺有意思,一个个活得十分带劲。他们的生命形态、生存方式、生存向度值得研究。而用理性思维去把握生命冲动往往不得要领。也许非得动用直觉不可。直觉是理性感性未曾分割的混成态,具有原初性。直觉这东西难以捉摸,似乎只在它的投射之物中才显现出来。犹如运动员的敏捷身手,离开运动场则不能展示。静态的指标只能作参考。

人文领域,不宜作静态分析。

海德格尔在《形而上学是什么》一文中指出:“数学认识具有精确性之特征,而这种精确性并不就是严格性。向历史学提出精确性之要求,就会与精神科学的特殊严格性之观念相抵牾。”

精神科学的特殊严格性,尚待我们思考。有一点是明确的:决不能向精神科学提出精确性之要求。提这样的粗暴要求将导致精神科学的萎缩。

我有一些朋友常发疑问:为何活得那么精彩的那么多古人,到了课堂上就干瘪乏味了呢?历史课,语文课,乏味太多。

课堂上的模式化标准化,妨碍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播。

而由于历史的原因,古典文学的研究也存在着条条框框。

写古代人物,如果没有相似的价值取向或生命冲动,是要碰上故纸堆的。故纸堆它就像迷魂阵……

欧美的传记类作品是非常迷人的,几百年兴盛,为文化的传播、为文明的连续性作出了一份特殊的贡献。

我们尚须努力。汉语艺术为我们提供了精神家园,这家园中的宝物尚须清点。

冷静思考。热烈洞见。

华夏文明的进程中,也许“哲学”这棵万树之树长得不够根深叶茂,未能繁衍出西方式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这可能是由汉语的特殊性所决定的。也许汉语更能诉诸直觉。也许汉语更能诉诸审美直觉。

孔孟之道统摄古代社会近两千年,而道统的阐释者传播者实践者都是广义上的文人。儒学史学文学老庄之学,以及稍后的佛学,常常在一个文人的身上融为一体。文人之所谓修身,是集合了诸多元素的向上运动。儒道释构成了文人-文官的完整的进退体系。用辩证的眼光看,退是进的退,包含诸多变式,比如以退为进(隐于江湖)或以进为退(吏隐);比如渊明式的干净利落的“退”,会在历史的张力中亮出潇洒。

文人都要去做官。做官的大都是文人。这恐怕在世界史上也十分罕见。这是华夏文明的特殊性。

古代社会的主流价值体系是由文人来提供的。这个体系的运行总的说来也是成功的,不然不会维系两千年之久。“五四运动”以来,对这一体系的质疑与解构,在今天看,可能是以“反运动”的方式归属于这一运动。孔子与鲁迅的对峙局面有望在更高的层面中得以融合。

差异构成历史的张力。差异却不是断裂。

今日和谐社会、和谐文化的战略指向乃是顺应了历史潮流。我们为此甚感欣慰。虽然前行之路从来就是坎坷不平。

我们的文化谱系是清晰的,清晰利于发力。我们的文化基因是优秀的,能反观自身、能眺望并吸收西方文明和其他文明。

“今天”赢得了历史性的高度。

走向未来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在这个历史性的高度上回归了。这多么值得欢庆。

回归将是全方位的,到处能听到传统文化价值重估的声音。我们的传统价值观正以各种形式输出国门去,不卑不亢,“来而不往非礼也”。而这种不卑不亢的平和心态,真是来之不易。

现在我回想童年时代对科学家和文学家的向往,感到蛮有趣:“向往”犹如种子,开出了几朵小花。我读着“咱们的古代”并且想入非非,觉得张飞或宋江远比眉山街头的行人来得更实在。上高中我开始偏科,数理化常常很难及格。这使我的逻辑思维成了问题。当哲思以胡思乱想的开端黑洞般吸引我,我宿命般转向了哲学,尤其是西方哲学,但是,读得艰难。通常花几年时间才靠近一本书。我领略了思想的密度、语言的密度。二十多年来我几乎不间断地爬着“西山”,老实说,这座“西哲之山”究竟有多高,我至今是不清楚的。更要命的是:我永远也不会清楚。不过爬山爬了多年,总算对高度有一点感觉。点点滴滴的靠近与快步走近,究竟是不同的。而在“西山”之上,我蓦然回首去打量“东山”,可能获得了异质性的瞬间印象。由这印象生发开去,火花般的瞬间喷射得以在书写中持存,显现出“东山”上的诸多景观。也许不乏新景观。

时代也不同了。历史形成的诸多遮蔽,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正云开雾散。这一层,是可作专题研究的。

对古代人物“原初地看”,在今天成为可能。

历时一年半,我在编辑先生的高端催逼之下保持了强行军的态势。强行军拢集了三十余年的读、写、思。其实不用查太多资料:感觉和印象的紧急集合似乎更能扑向思索。这好比一场足球比赛,奔跑、迂回、盘带都是朝着临门一脚。冷思考获得了它的热效应。而由于现象学-生存论的环环相扣的指引,我对事物的固化倾向尽可能地保持警觉。

思想与时间同构。时间与生活同构。

滞留于思想的原发地带意味着始终保持生命的活力,这很难,这需要辨认形形色色的固化。生活之流,意识之流,固化乃是常态,连不识字的农夫农妇也很能固化呢。

思想是生发思想的一种能力;思想的常态是“活蹦乱跳”……

玄思就到此为止吧。

太阳升起,太阳落下;太阳每天都是新的,太阳又始终是那个太阳。古代人物能鲜活于当下,首先是因为他们都拥有巨大的生命力、能穿透历史的生命力。他们与汉语同在,就等于和祖国山河同在,和历史同在。如果文人是一种职业的话,那么它也是一种关乎所有职业的职业。“关乎……”为“超乎……”奠定基础。这个涵盖了哲、史、文的课题尚有待深入。

从孔子老子庄子屈子到鲁迅先生,中国历代文人实实在在是个百折不挠可歌可泣的群体,是传承华夏文明的主力军,是承受着家国苦难的勇士,是美的揭示者,是自然律动的倾听者,是封建强权的反抗者,是生活世界的洞悉者——中国文人的生存姿态、生存向度,对当下的中国人明明白白是个精神指引。

而他们的历史局限,则应当被同时纳入视野。

人是不能活得鼠目寸光的。一味嚷嚷现实,直奔眼皮子底下,现实会产生位移,会收缩它的地平线。中国传统文化特别讲究虚能致实,无为而为。虚能致实是说:无形的东西规定着有形之物。语言的抽象规定着一切具象。语言是存在的家,“犹如云是天上的云。”

我们不可失掉我们的智慧祖先曾经有过的深邃目光,不可失掉这目光所抵达的广阔的地平线。

价值的天空就像自然的天空一样需要珍视。我们已经痛苦地发现:哪怕是修补一小块价值的天空有多难。

“生活意义之网”若是拆成了碎片,每个人都会受伤。

小康社会,不仅是物质层面的。精神健全同样是重中之重。

回行者能够前瞻。回行几千年能前瞻多少年呢?

回行的足音将以何种形式踏响未来呢?

历史有惯性的,对文化先贤们的种种遮蔽今犹存焉。让历史之星空中闪耀着的恒星,去尘埃,明亮于当下,照耀着未来,尚有大量拓荒性的工作需要展开。

工作是严谨的,工程是浩大的,众多劳动者的手共同联接着千古文脉与血脉。

“品中国文人”这个系列,仅仅是一己之粗浅开端。

2008年2月21日元宵佳节,改定于四川眉山之忘言斋

屈原一

《楚辞》是后约三百多年的一部诗歌集,屈原是其中的主要诗人。宋人黄伯思说:“屈宋诸骚皆书楚语,作楚声,纪楚地,名楚物。”

屈原在今天是家喻户晓的、却也是谜一般的人物。在靠近这个谜团之前,我们先来看他的只能是粗线条的生平事迹。

屈原是战国后期楚国人。

屈原所处的年代,秦国虽然强大,但还没有强到横扫六合的地步。楚国和齐国、秦国实力相当。其他几个诸侯国,燕、赵、魏、韩,由于接连吃败仗,割地求和,只能采取巴结强国的战略。事实上,战国七雄,这时候只剩下三雄,秦,齐,楚,类似后来的三国鼎立。三雄拚上了,拚实力也拼谋略。

楚国地处长江中下游,版图涉及今之湖南、湖北、安徽、江苏、浙江,一度还扩张向西南,其富庶和辽阔一望而知。自西周立国以来,近千年的经营,人口众多,大小城郭无数,生活习俗迥异中原。首都叫郢都,繁华冠绝当时。

繁华的背后却潜伏着危机。

屈原是洞察危机的先知。

楚国先后出现了两个先知式的大臣,一个是楚悼王时代的吴起,这个人既是军事家,又是改革家,他先于秦国的商鞅发起变法,其策略和改革方向跟商鞅一样,也是抑制贵族,广纳人才,鼓励士卒沙场建功业,以强兵的方式强国,收效很大。他的个人命运也和商鞅相同,被贵族杀掉了,死得很惨,乱箭穿身。令他在九泉之下不得安生的,是他的变革事业被楚国强大的贵族领主的势力全盘否定。这一点商鞅比他强:商鞅生前制定的变革路线,在秦惠王的时代得以延续。

屈原是吴起的后继者。

屈原出身王室贵族,祖上曾有莫大的荣光。《离骚》开篇就说:“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朕是“我”的意思,到秦始皇,朕才为皇帝所专用。高阳是古帝王颛顼的别号,也是楚国远祖,被周成王封于楚。

屈原生于秭归(今湖北秭归县),距郢都(今湖北荆州附近)有一段距离。家道中落,于是读书蓄志。也许父亲伯庸常常指着郢都方向教导他,鼓励他,甚至刺激他。他十九岁过后才离开秭归赴京城,重返祖宗居住过的繁华都城。

战国盛行雄辩术,口才非常重要,一般读书人,光有“肚才”不够,还得善于表达。策士通常是辩士。辩才无碍通仕途,庶人也能成为大贵族的门下士。秭归是座小城,但不算蔽塞,青年才俊不少,常常聚在一块儿讨论、辩论。

屈原口才好,《史记》有记载。从他的诗句看,他长得高大俊美,佩长剑,戴高冠,身挂鲜花香草。

当时楚威王还在位,太子熊槐,即是几年后的楚怀王,这两位至高无上者充满了诗人的想象空间,伏下日后强烈的离愁

别绪。

屈原二十岁赴郢都后,写下名篇《橘颂》:“后皇嘉树,橘徕服兮。受命不迁,生南国兮。深固难徙,更壹志兮…”

诗人与楚国血肉相连。诗句却轻快。年轻的屈原格外阳光。

屈原为什么能从小城秭归迁入郢都,原因不详。

屈原来到了郢都,没过多久,就做了王太子熊槐的侍读。

屈原善学多才,外表出众,国王和太子都对他印象不错。古人注重相貌,除了悦目之外,还认为相貌的背后潜伏着命运。

屈原在一个叫兰台的地方侍读,长达五年,他和后来执政长达三十年的楚怀王朝夕相处。

侍读不单是陪读,也含有帝王师的意思,是古代知识分子的最佳位置之一。未来的君王必须读很多书,以应对天下大势。按宫廷的规矩,侍读通常有若干人,轮流陪太子读书,可是有些人几天就走掉了。兰台这地方竞争激烈,竞争的结果是互相拆台。一群侍读中唯有屈原,把太子熊槐送上了国王的宝座。

熊槐的年龄和屈原相近。庄子后来描绘他:“形尊而严,其于罪也,无赦如虎。”

未来的国王脾气也大,不知赶走了多少侍读,单留屈原侍读到底。两个年轻人互相吸引,君臣,师生,朋友,关系是多方面的,一起读书也结伴游玩。想想那位熊槐,大约也是目光炯炯的有志青年。不过,他作为雄视天下的楚威王的儿子,压力又特别大。楚国持续的富庶与军事扩张,已经引来秦国的虎视眈眈。谁都想一统天下。战国七雄,尤其是秦、齐、楚三雄,谁也不服输,打一阵又好一阵,一面是刀光剑影,一面是耍不完的外交手段。和平共处并不是大势所趋,恰好相反,弱肉强食才是逼到眼前的现实。如果熊槐沉溺于声色犬马,屈原这样的人,能长期呆在他身边么?

不过,庄子对楚怀王的评价,“其于罪也,无赦如虎”,会令人联想到屈原未来的命运……

屈原初入朝廷,可谓一帆风顺。学识好,口才好,仪表堂堂,即将登上王位的熊槐视他如手足。

楚怀王五年(公元前328年),二十九岁的屈原当上左徒,相当于副宰相。《史记.屈平贾生列传》称他:“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王甚任之。”

“王甚任之”的意思是:楚怀王很信任屈原。

令尹为相,左徒为副相,根据也在司马迁。当时的令尹,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强于后世的宰相。左徒仅设一人。楚怀王继位五年,年轻的屈原得此显赫之职。

屈原年纪轻轻得高位,也有人不高兴,对他侧目而视。应该说,这些人都不简单,有朝廷重臣如靳尚、上官大夫,令尹子椒,有怀王宠妃郑袖,后来加上她的宝贝儿子子兰。

郑袖子兰能量大,各有好戏上演。子兰平生做的一件大事,是怂恿他父亲楚怀王到秦国去送死。而郑袖作为宠妃,美貌出众。南国美女多的是。郭沫若先生写话剧《屈原》,安排她勾引屈原,强行跟屈原亲嘴。

屈原“与王图议国事”。政治家的大事,不外乎对内和对外,屈原于二者,都有明确的主张。他是联齐抗秦派,敌友分明,目光长远,而且始终如一。在当时的楚国,这些品格远不止是道德意义上的,它关乎国家存亡。目光长远的人,才能够始终如一。而鼠目寸光之辈,注定要朝三暮四,即使他不是小人,是庸人,他也一定会瞻前顾后东张西望的。

秦国的崛起,和商鞅变法的彻底性有直接关系。屈原要在楚国加以仿效,修法度,抑“心治”,削减贵族的既得利益;“举贤而授能”,不拘一格降人材,以强化王室集权。国家处于战争状态,王室不集权,仗也没法打。楚威王时代,楚国军队打到西南、打到中原饮马黄河,不过,老子强悍不可一世,儿子却可能是个软蛋。

楚怀王继位不久,和秦国打了一仗,打输了,失掉大片国土,国内很恐慌。军队打不赢是有原因的,贵族不肯削减特权,国家的财力无法集中。军费不足,平时养兵难,战时又不能鼓舞士气。庶民出身的战士,即使他奋勇杀敌,屡立战功,也不能晋升为将军。庶族与贵族之间隔着一条鸿沟。楚威王后期,这些毛病都已经暴露出来了。这是危险的信号。

可惜,能嗅出危险的人,总是太少。

楚国打仗打输了,也是一件好事:变法的声音大起来了。

屈原变法度,“造为宪令”,并不是孤立的,将军们支持他,比如楚军名将庄乔、昭睢。变法涉及政治、军事、经济,是全方位的,一旦推行,就不是和风细雨。

朝野上下,试目以待。

上官大夫是个老资格的贵族大臣,自视甚高,脾气火暴。司马迁讲他和屈原争宠,“心害其能”,很不喜欢屈原有才华,有“官运”,何况还是个破落贵族!贵族通常是看不起破落贵族的。上官之所以能被载入史册,只因他和屈原斗,既是贵族的一员,又是他们的代表人物。楚国的贵族势力盘根错节,上层人物的腐朽由来已久。这个有过辉煌历史的老牌的南方大国,到战国后期,贵族领主的骄奢淫逸是常态,固步自封成宿命。锐意革新的人,必成众矢之的:当初弄死了一个吴起,现在又来了一个屈原。

宪令的具体内容,司马迁没有讲。

上官大夫很有几分勇气,别人做缩头乌龟,他敢冒风险挺身而出,斗一斗怀王身边的大红人。屈原殚精竭虑完成了宪令草稿,准备呈送给楚怀王。上官大夫索要不成动手抢。

也许事件发生在朝堂外的阶梯上,两个男人言语冲突,发生肢体冲撞。劝架的王公贵族涌上来,暗助上官大夫。宪令草稿被抢走。草稿的内容迅速公诸于众,引起贵族的普遍愤怒。

司马迁写《史记》惯用《春秋》笔法,寓褒贬于冷静而简洁的叙述。这个历史细节对屈原、对楚国将产生重大影响。司马迁寥寥数语,揭示了屈原与贵族旧势力的尖锐对立。

形势对主张变法抗秦的大臣不利了。而上官动手,群小动口,说屈原居功自傲:“每一令出,平伐(自夸)其功。”屈原招架艰难。他屡屡向怀王作解释,怀王听得不耐烦,后来索性不见。“王怒而疏屈平。”

追捧过屈原的大臣们开始躲开他。

而将军们为左徒屈原讲情,又种下日后的祸根。

雄心勃勃的屈原变得忧心忡忡了。他喝酒,据说酒量不大,他经常喝闷酒。

这个戏剧性的事件闹了一年多,结果是屈原遭贬,降为三闾大夫,掌管宗社之事。楚国宗社远在汉水之北的夷陵(今湖北宜城一带),屈原到那儿喝西北风去了。

酝酿多年的变法图强,终成泡影。

楚国宗室三大姓:屈,景,昭。屈原除了掌宗社祭祀,还负责教育这些分散在各处的贵族子弟,奔波劳累不说,还被嘲笑,被捉弄。屈原不是要抑制贵族吗?这些个纨绔子弟先来整治他。

屈原受点闲气不要紧,他牵肠挂肚的,是郢都,是怀王,是楚国富饶的五千里江山。

这一年,屈原三十八岁,当左徒近十年,呆在楚怀王身边,十八年。眼看大功告成,却被小人轰出了郢都的权力中心。他的忧愤之广,牢骚之甚,有如连日大暴雨,倾入长达三百七十多句的《离骚》。楚怀王读没读过这首诗,不得而知。当时还不兴文字狱,不然的话,屈原发那么多的牢骚,言辞那么尖刻,恐怕早就砍脑袋了。

屈原可能在夷陵呆了数年。《离骚》作于此时,根据在司马迁:“屈平见疏乃作《离骚》……”游国恩先生则认为是屈子晚年的作品。当代名家张炜的《楚辞笔记》认同前者:诗中反复隐喻的君王是楚怀王,而不是后来的楚顷襄王。

司马迁说:“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谗陷之蔽明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故忧愁幽思而作《离骚》……推其志也,可与日月争光也。”

“疾王听之不聪”,疾是痛心疾首。王听不聪,是说君王听言太广,不能能辨是非。

不过,臣僚无数的君王,能轻而易举地辨明是非么?

诗人屈原徘徊大江之北,仰天叹息,暴雨般的句子挥向郢都。他是有远见的政治家,不谙权谋术。他不退缩,不迂回,不妥协,所以他是屈原。他把政治的理想方向,保存在文化的基因之中。

屈原名平,“原”是他的字。他这样解释自己的名和字:“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正直而有原则,有丰富而高尚的品德,有不同凡响的才能。

名字对人有暗示和指引,古今皆然。

楚怀王在位的前半期,借他父亲楚威王的余威,尚能对抗虎狼之秦。形势急转直下,是在后来的几年间。楚怀王兼听不明,类似三国时代的袁绍。内忧外患之际,若非大智大勇者,怎么能有英明决断?

怀王听谗言,认为是高见。谗言之所以能够流行,说明它有着广泛的基础。国家处于非常时期,各利益集团跳得很厉害。楚怀王听谁的?好像人人都有道理。抗秦有理,联秦也有理……仔想这位楚怀王也是可怜。战国后期的楚国更需要铁腕人物,他恰好不是。

楚怀王十五年(公元前314年),形势再度紧张,秦国对楚国抛去的媚眼不予理睬,反而搞边境磨擦,探虚实,为大举进攻楚国作准备。

怀王又怀念屈原了,急召屈原回郢都,让他出使齐国。

刘向《新序.节士》说:“屈原为楚,东使于齐,以结强党。”

齐国的强大,源自春秋时代的名相管仲和军事家孙膑。它占据着华北大平原,富庶不在楚国之下。秦、齐、楚三国,秦是穷山恶水,民风凶悍,斗志最强。它的地理位置也利于打仗,居高临下,如从汉水顺流而下,很快就可以打到郢都。相反,楚国攻秦国是不利的。楚国亲秦派势力大,除了贵族要自保,也有现实的考虑。联秦派有市场。不少人抱着侥幸心理,看不透秦国的野心。秦国攻伐赵、魏等小国,楚国还有人拍手称快,认为秦军帮了楚军的忙。秦国之外的六国,曾经有过联盟,楚国还是盟主。六国联军也曾攻秦,却因各打各的小算盘,形不成强大的战斗力,被秦军击败。

现在,楚国的战略是:不管那几个小国了,直接与齐国联合,两股力量是加法,六股力量,却可能是减法。而齐楚两国拧成了一股绳,其余诸侯国,自然会靠过来。即使不加盟,也会保持中立。

在今天看,所谓联齐抗秦,确实具有远见。

作为联齐派的中坚人物,屈原此番东山再起,车驾向东千里,又是春风扑面踌躇满志了。

屈原在齐国和齐宣王谈得很融洽。他思路清晰,言辞铿锵,而且他的举止多么有风度啊,齐宣王被他给迷住了,叹齐国之大,未必有这样的人才。两国订交,联手对付秦国。

屈原在齐国受到的礼遇几乎和君主一般,驷马高车,锦衣玉食。他登泰山临渤海,拜谒礼教之乡,伟岸的身影豪放而又潇洒。

楚怀王十六年(前311年),楚军为收复商于之地(今陕西商县至河南内乡一带),主动出击,先后将秦军围困于今河南郑州、山西曲沃。齐宣王说话算数,派精锐之师袭击,秦军大败。商于之地眼看要收复,楚国将大面积恢复楚惠王时代的版图。怀王乐得手舞足蹈,逢人就说:

“三闾大夫真是了不起啊,胜过大将军……”

秦楚争雄,楚国因处江汉下游,地势不利,总是处于被动。大军远征不易,既然打起来了,就应该打到底,打掉秦军主力。

屈原和齐宣王,已经喝起了庆功酒。

这个紧要关头,秦国继商鞅之后的第二个重要人物出现了,这个人叫张仪。

屈原二

苏秦、张仪,中国历史上大大有名,又让人感到不可思议。苏秦曾身佩齐、楚、燕、赵、韩、魏六国相印,张仪则力挺强秦。这两个人,竟然玩战国七雄于掌股之中。他们都是鬼谷子的学生。据传鬼谷子也是楚人,埋名隐姓,呆在一个名叫鬼谷的地方,专门研究纵横捭阖,堪称当时首屈一指的战略理论家。鬼谷出了个大鬼才。

鬼谷先生的门下弟子无数,他却不像孔夫子,对学生管束甚多。战国后期,策士们朝秦暮楚是常态。鬼谷子培养的策士,马不停蹄地穿梭于七国之间。其中,苏秦、张仪最为出色。

这师徒三人的可怕处在于:他们的目光穿透力太强,真能看清天下大势,并不拘于某一国的利益。谁能结束战乱统一中国,谁就是大英雄。所以,不管张仪有多少阴谋诡计,他干的一切事,包括许多缺德事,倒是顺应了历史潮流。

苏秦致力于对六国联盟的推动,而六国地连南北,称为合纵;张仪要化解联盟,令六国向秦国称臣,因秦地偏西,这一战略就称为连横。简单地说,南北为纵,东西为横,一个要联合,一个要拆解。鬼谷子的纵横捭阖术由此而来,像一只巨人的手,指挥他的两个得意弟子,在华夏大地上做着空前的大动作。

苏秦和张仪,是同窗也是对头:合纵与连横不两立。但我阅读史料有个奇怪的印象,他们两人的宏伟事业似乎是可以对换的。

也许由于长期战乱,策士们不停地穿梭,靠脑袋和嘴巴吃饭,渐渐催生了苏秦、张仪这样的绝顶高手。

这时候的周朝已经延续了八九百年,一直打来打去,从七十一国打到七国,数字是朝着减少,最后将归于一统。

一统天下,好像是上天的旨意,五千年华夏历史,是朝着这个方向的。

张仪初出道时,丧家狗似的到处跑。他穷,首先要解决温饱问题。他也曾到楚国当策士,摇唇鼓舌,却忍不住下手,偷了令尹家的璧玉,被打变形,逃回家还受老婆讥笑。

老婆说:“你读了半屋子的书,有啥用啊?打得身上没块好肉。”

张仪笑道:“我的舌头还在吧?只要它还能转动,我就能保你一辈子荣华富贵!”

后世所谓三寸不烂之舌,就来自张仪。这人挺好笑的,他等不及养好伤,就带着他的舌头跑到赵国去了,转投苏秦门下。苏秦知他胸中韬略,闭门不见,抛给他的食物只比狗食略强,意在驱使他去秦国。

这个苏秦,也是叫人弄不懂,他此时身佩六国相印,合纵事业已见成效,为何逼老师的另一个得意弟子张仪去秦国呢?同门师兄弟,是想下一盘大棋吗?

当时有个说法,已经在七国传开:横则秦帝,纵则楚王。

张仪到了秦国,和秦惠王一拍即合,做上了客卿,主持外交。几年来,他一直紧紧盯着楚国。这个其貌不扬的男人洞若观火,屈原出使齐国,引起他的高度警觉。他动开脑筋了。在他看来,军事上一时的得失是小事儿,外交才是事关长远的大事儿。

现在,齐楚联手击败秦军,他却大摇大摆到了郢都。

楚怀王以礼相待,亲自接见他,要在秦国的“外交部长”面前摆摆谱。他一向怵秦王,怕秦军,终于打了一次胜仗,不摆谱说得过去吗?泱泱楚国,怎能怕你又小又穷又偏僻的秦国呢?春秋五霸时,你秦国算老几啊?

楚怀王的傲慢劲儿,真是溢于言表。机会难得,他要找感觉。张仪恭维他,他更高兴了。唤来跳舞的美女、唱歌的巫师助酒兴。

酒过三巡,张仪才打着酒嗝提醒他,齐国的军事援助是有限的,打一仗可以,但要帮楚国收复失地,那不太可能。怀王一愣。张仪又说,他在齐国有内线,消息绝对可靠。楚怀王正有这个心病,不觉停下酒杯。齐楚两国,其实也是各怀鬼胎……

怀王坐立不安了,张仪才说,这一次到楚国,是带来了秦惠王的一番美意的:六百里商于之地,全部归还楚国,条件是楚与齐断绝邦交。怀王一听,兴奋得从座位上蹦起来了。

这事今天看来很可笑,楚怀王和张仪,好像也没有签协议。当时的人,尽管因战争、因外交而智力发达,却还能讲信用,口头承诺也算数的。翌日,楚怀王竟然宣布:商于之地已重新纳入楚国版图,那块土地上的百姓,重新回到了楚国的怀抱!

郑袖、靳尚、子兰、子椒、上官大夫一帮人欢呼雀跃,纷纷向怀王贺喜。满朝大臣,唯独陈轸不贺,还在怀王面前做出吊丧的样子。

更为莫名其妙的,是楚怀王为了向秦国表决心,专门派一个勇士兼辩士、名叫宋遗的人,飞马驰往齐国,骂了齐宣王一通。齐宣王蒙了:这刚刚联手打了胜仗……于是怀疑屈原是带着阴谋诡计来的,下令将其拘禁。

屈原傻了。他此间写的诗取名《抽思》,把内心的愤怒与愁思,一点点的抽出来。

那张仪离开郢都,亲自驾车回秦国,一路上唱着楚国小调。

不久,楚使到秦国,要那六百里商于之地,张仪称:驾车跌成了重伤。他三个月不见客。楚使终于见到他,他一跛一跛地来了,用拐杖指着地图说:我们秦国言出必行,从这儿到那儿,六里地。楚使大惊:不是说好了六百里吗?张仪眼皮子一翻:你们怀王听错了吧?我何曾说过六百里?

张仪的骗局,得自他的超前意识:一般人讲诚信,口头承诺不亚于白纸黑字的协定。可是张仪这种人,好像生下来就不讲什么规矩。他当年在楚国偷玉器,还算小偷,这回却是大偷:偷梁换柱,令齐楚反目,为秦军赢得了喘息之机。

楚怀王勃然大怒,下令攻秦。齐国作壁上观。两次大战役,均以楚军大败而告终,将士阵亡十几万。商于之地未能收,还失去汉中。韩、魏趁机袭击楚国南部。联盟内部打起来了。

楚国想跟秦国好,一脚踢开齐国,落得如此下场。

屈原回国,楚怀王愧对他,不好意思见他。但为了国家利益,希望屈原再去齐国。

屈原二话不说又上路了。

从楚国到齐国路途遥远,官车摇摇晃晃……

屈原的第二次外交努力再获成功,齐宣王着眼于大局,不计前嫌,把宋遗骂他的事儿抛到脑后。齐楚两国再度结盟。

可是张仪也没闲着。

他又对秦惠王进言:为阻止楚怀王因愤怒而再度联齐,退还汉中的一半。秦惠王依计行事。

不久,却传来楚怀王的答复:宁可不要汉中,也要张仪的人头!

此事分别见于《史记》和《战国策》,可信度很高。怀王这个人,往往在紧要关头展示他的愚蠢。他向来是软蛋,却又突然发脾气,咬牙切齿要杀人。

可是令他万万想不到的,是张仪居然主动跑来了,带着他那颗朝不保夕的人头,这颗头还冲着怒气冲冲的楚怀王微笑。怀王盯他多时,横竖想不通:这头砍不砍呢?这砍下之后……将有什么样的严重后果?

怀王犹豫了,将张仪暂且监禁,观察一阵再说。

善于犹豫的人,总是要观察,看来看去看半天……

张仪有备而来,带了两样东西:一是出其不意的胆略,二是大量财宝。一切都布置在先了:他命令随从悄悄贿赂靳尚,出手便有效果。靳尚是怀王近臣,是贪官,是老贵族兼投降派。张仪上次到郢都,一眼看中他,联络上感情,发展成内线。这靳尚得了巨款,欢天喜地,当天就跑去对楚怀王说:张仪杀不得呀,杀了张仪秦王必怒,发倾国之兵攻楚!

楚怀王很自信地笑着说:寡人没杀他,已经想到这一层了。

张仪一招得手,紧接着使出第二招:通过靳尚,复见郑袖,用上另一套言辞。他和颜悦色地对郑袖说:我这人死不足惜,因为我长得太难看了。我这脑袋奇形怪状,比你们屈原大夫差远了,可是秦惠王看重它呀,愿拿上庸(今湖北竹山县一带)这块地方换它,保它平安无事。夫人您知道上庸六县吗?美女遍街都是,又年轻,一个个水蛇腰丹凤眼……

郑袖俏脸嗔怒细眉紧皱。她固然很漂亮,南国女子风情万种,可毕竟三十多岁了,她比得过上庸的那些小妖精么?

这位郑袖,几年前就干过一件事,表明她在王宫中不同凡响的生存智慧:有个大美人儿与她争风吃醋,她急中生智,让大美人儿失掉俏鼻子。事情是这样:郑袖对这美人说:你呀,生得样样出色,就是鼻子稍逊一点,你以后见君王,不妨捂着它。这美人想:不会吧?我的鼻子人人夸呢……不过她初受宠,还是谨慎为妙。郑袖所讲的,万一真是楚怀王的意思呢?她果然在怀王跟前捂鼻子,只尽量捂得好看一些。

怀王很不理解,问郑袖,郑袖笑道:她是嫌你身上有股臭味儿呢。怀王大怒,立即传令,割了那女人的俏鼻子……

张仪一席话,说得郑袖如坐针毡。她一阵风似地跑到章台宫,恳求楚怀王,撤娇,哭诉。怀王原本犹豫,一拍大腿下定决心:放走张仪,讨好秦惠王。

张仪刚走,屈原从齐国回来了。一番进谏,三言两语讲清大势,怀王一顿足,明白了:原来张仪如此阴毒,真为豺狼之患!

他大手一挥:派兵追杀!

张仪快马加鞭已跃过边境。

屈原回官邸,长叹,泪如雨下。

事情到了这一步,他还不相信大势已去,楚国虽走下坡路,但毕竟是个大国,还有足够的军力财力抗衡秦国。

屈原三

屈原一筹莫展。张仪连出奇招。

时隔不久,秦惠王退还汉中的一半土地,向天下昭示,他是讲信用的。楚怀王乐了,亲秦派奔走相告,抗秦派个个垂头丧气。秦惠王趁热打铁,又提出与楚王室联姻,怀王受宠若惊,凭屈原说破嘴皮子,他也听不进去了。这里有个缘故:春秋战国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秦国是主动和楚王室联姻的,怀王即位,秦国中断联姻二十多年。眼下强秦献媚要恢复姻亲,楚怀王怎能不心花怒放?

然而其中有诈。张仪的厉害是两方面的:既能拨大算盘,又能拨小算盘;骗了你一回,再骗你第二回。这样的奇人,古今罕见。

秦与楚修好了,不是一般的好,两三年内好得像情侣,要粘到一块儿去。齐宣王再一次冷眼旁观。

形势非常微妙。暴风雨前一派祥和。

魏、赵、韩等小国暗中磨拳擦掌,忽一日,发动闪电攻击,联手攻伐已呈颓势的楚国,吃掉好些城池。而张仪派出的策士到处煽动:秦国绝不发兵救楚。几个小国都吃过大国的亏,趁机攻楚得手。

楚怀王惶惶然,不知如何是好。“亲家”看他挨打,不发一兵一卒……

楚国的小人趁机作乱。小人的眼睛,瞅时机是第一流的。

靳尚、郑袖、子兰,三个小人还领导着大批小人。他们分头行动:郑袖负责在床上施展魅力,吹枕头风,暗示屈原曾引诱她、垂涎她的美色;她的儿子子兰,其时已为楚国令尹,一心要挤掉太子横,痛恨屈原从中作梗,千方百计阻拦屈原入宫面圣;靳尚则于大臣和贵族间散布流言,说屈原和将军们过从甚密,欲图谋不轨。

楚怀王听信了谗言。

做君王也难。一个九品官也会抱怨众口难调。君王所面对的,乃是人山人海。高高在上的楚怀王,其实淹没在深水中。

然而他要决断,流放他的老师、朋友和忠臣。他在位的第二十一年(前308年),将屈原逐于汉北荒蛮地,掌管云梦猎区的林木鸟兽。

楚怀王的用意是:屈原这种人不配呆在朝廷,只配到荒野与鸟兽为伍。

开端性的诗人,开端性地被流放。

这一年,屈原大约四十五岁。

他在汉北呆了九年。祖国危机四伏……

“余固知謇謇之为患兮,忍而不能舍也!指九天以为正兮,夫唯灵修之故也!初既与余成言今,后悔遁而有他。余既不难乎离别兮,伤灵修之数化!”

謇謇:口吃貌,言屈原因强谏怀王而语无伦次。成言:既成的约定。灵修之数化:怀王屡次变化。

“民生各有所乐兮,余独好修以为常。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

体解:肢解。惩:后悔。

“朝发韧于苍梧兮,夕余至乎县圃,欲少留此灵琐兮,日忽忽其将暮。吾令曦和弥节兮,望崦嵫而勿迫。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离骚》通篇激烈,一唱三叹迭荡起伏,天上地下、人神共吟楚国的挽歌。诗人叩天门访神灵求占卜,忧心忡忡却又通体华美,“老冉冉其将至兮,恐修名之不立。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

诗中反提到香草,党人。香草是屈原自喻,党人指小人。孔子说:君子群而不党。

“夫唯党人之偷乐兮,路幽昧以险隘…”

“民好恶其不同兮,惟此党人其独异。户服艾以盈要(腰)兮,谓幽兰其不可佩!”

党人崇尚恶草,指责香草。党人的势力很大,家家户户炫耀萧艾,反指幽兰是恶草。

“屈心而抑志兮,忍尤而攘垢。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

殉国之志昭然。一说《离骚》作于屈原第二次流放时。

五十岁知天命,屈子酝酿着问天。若干年后诗稿成形,这就是著名的《天问》。天为尊,天是不能问的,所以形成文字倒过来了。

九年间,楚国厄运不断。

楚怀王骑墙,自以为高明,却落得腹背受敌,两方、三方不讨好。有人说屈原不算杰出的政治家,此言谬矣。政治讲究“势”,屈原不屑为,是他的远见所至。当时的楚国贵在四个字:目标明确。屈原智力超群且忠心耿耿,楚怀王放逐他,意在不受干扰地骑墙,继续他的杂耍“伟业”。

怀王二十六年(前303年),骑墙又惹祸端,齐、韩、魏以楚国破坏“合纵”为由,联军攻楚。太子横到齐国当了人质,联军方退。

怀王吃了大亏,又想起屈原了。却不能力排众议,让屈原当左徒,官复原职。

流放诗人回郢都,仍为失意的三闾大夫。亲秦派又成了朝廷的主流,每当屈原议论朝政、痛骂秦国狼子野心的时候,一度拥戴他、追捧他的大臣都远远地躲开了。他举止怪异,口中念念有词:

“兰芷变而不芳兮,荃蕙化而为茅。何昔日之芳草兮,今直为此萧艾也!”

萧艾是有怪味儿的杂草。时殊势易,昔日的香草也变成杂草了。香草不是很好吗?为何要变成杂草?这里边有文章,学问再深的屈原也读不懂的。他百思不得其解。其实,对很多人来说,道理却比较简单:杂草有啥不好呢?杂草能自保,能过安逸的生活,能子孙蝇蝇,能寿终正寝……香草不懂杂草,杂草也懒得去理会香草。

香草,杂草,毒草,长期共存,并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类自有政治的那一天起,从未出现过屈原的理想局面:铺天盖地全是香草。所谓政通人和,所谓国泰民安,无非是香草活得并不郁闷,正气能压倒邪气罢了。

楚怀王擅长骑墙术,他的臣子就学会了见风使舵。执拗的屈原能不孤单么?他可不懂得什么“大隐隐于朝”……

又过两年,秦国和楚国拉开架式大打了,亲家转眼成冤家,要拼死一搏。垂沙(今河南泌阳县北)血战,楚大败,名将唐昧丧命沙场。这场战争是秦国蓄意挑起来的,借口楚王子斗杀了秦大夫,于是,秦昭王发兵攻楚。

盟国兵戎相见,类似现代战争。

这一仗打下来,楚国上下谈秦色变。秦强楚弱成定局。

楚怀王现在墙也不骑了,一门心思讨好秦国,但求苟安。秦昭王收起大棒,抛出胡萝卜,邀请怀王在秦地武关面谈,并表示,部分归还夺来的城池。这伎俩,纯粹是张仪的风格。其时张仪已去了魏国。他汲取商鞅的教训,秦惠王一死,他立刻走人,让怀恨他的政坛对头无从下手……

楚怀王已经吃过秦国的几次苦头了,这一次,他去还是不去?

《史记》说:“楚怀王见秦王书,患之。欲往,恐见欺,无往,恐秦怒。”

三十年骑墙,已成“骑势”,楚怀王下不来了。屈原劝他别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臣子遭贬黜受冷落无所谓的,对君王,仍是一片忠心。

怀王说:好吧,我听你的,不去!

然而令尹子兰跳出来,竭力怂恿他父王去武关。他的原话是:“奈何绝秦欢!”——怎么能失掉秦国的欢心呢?这五个字,摆明了当时的舆论环境。靳尚、子椒等人也帮腔,陈说种种厉害。怀王改主意了,心想:我儿子也劝我到武关,想必不会害我的吧。

这个男人的勇气常常显得莫名其妙,所谓软蛋发狠,要硬给天下人看。他昂然而去,却被秦卒五花大绑,押送秦都咸阳。楚国震惊,愤怒,可是……打又打不赢。子兰大喊大叫:国不可一日无君!父王被人家抓起来了,兄长在齐国做人质,这国王宝座,除了他还有谁能坐?郑袖也跳出来,母子合力,加上一群小人推波助澜,令尹子兰终于实现了多年的梦想,当了几天国王。

不久,太子横回楚国了,子兰“势”未成,乖乖放弃“代理国王”,退回他的令尹位置。太子横继承王位,他就是后来经历了郢都被秦军摧毁的楚顷襄王。

齐国放太子横归楚,外交家屈原自有一份功:他本人和齐国一向关系不错。

楚怀王却惨了。

秦国仗着军事实力,骄横不可一世。怀王不堪侮辱逃到魏国,魏王不敢接纳,复被秦军抓回去,蓬头垢面狼狈极了。三年后,怀王死于秦,双方交涉,他的遗体得以归还楚国。囚楚时他变得坚强,拒绝割让楚国的城池以换取平安。

楚地皆哭声。屈原哭得不成人样。

他和这位君王,打了几十年的交道,恩怨纠缠,欲说还休。中国古代文人和君王的一言难尽的关系,这是一个先例。

屈原第三次遭放逐,原因是他讥讽朝政,一而再再而三,楚顷襄王看他很不顺眼。令尹子兰又是他的死对头。郑袖怨恨他。上官、靳尚,一有机会就诋毁他……

墙倒众人推,政坛为甚。何况这堵老墙,早已失掉根基,轻轻一推它就倒了,倒向民间,倒向荒野,倒向草根阶层。

顷襄王十二年秋(前287年),六十多岁的屈原打点行囊再离郢都,流放于南楚洞庭。

屈原四

屈子徘徊洞庭湖长达十年。

据考证他到过包括江南在内的很多地方,最后抵达长沙汨罗。他在洞庭湖边年复一年徘徊。当时的洞庭湖,湖面比现在大得多,四周山林,常有野兽出没。屈子形单影只,步履沉重。刚开始还有人照管他,苦于随他驾车疯走,后来跑掉了。他回过家乡秭归,父老杀鸡宰羊,他醉了两三次。有一天,趁着天光未明,他又悄悄上路。有迹象表明,他活着的每一天都亲近着死亡,不然他就衣锦还乡了。胸中时有风暴,怎能安度晚年?身心趋于一致,似乎惟有踉踉跄跄。思绪心绪乱如麻,由其内在的动力,渐渐化为诗歌的节奏。楚声、楚语、楚地、楚物、楚俗……他是地道的地域性诗人,天地人神鬼浑然一体。

屈子中年作《离骚》,死亡意念已趋于明朗。他几番提到彭咸,连死亡方式都考虑进去了。彭咸为楚国先贤,同样不得志,投水而亡。“虽九死其犹未悔”,为谁死而无怨呢?既为君王,亦为天下苍生:“怨灵修之浩荡兮,终不察乎民心。”

屈子的《天问》成于洞庭湖畔,一百七十多个发问,连珠炮似的射向天空。思之深问之广,后人不复望其项背。

他的追问,他的因追问而展开的广阔视野,和老子庄子异曲同工。可惜这条路,渐渐的荆棘丛生,难以辨认。高度无人企及,人们就说它虚无缥缈。

文人与政治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倒是得以保存。

他不停地走,无论走到那儿,脚下都是楚国的土地。有一天,他坐到一块石头上,望着烟波浩淼的洞庭湖。

郢都方向不断传来坏消息,我们的诗人波澜不惊。他此间写的诗,弥漫着植物和湿地的气息。国之灭与人之死,已经是同一件事。他耐心等,跟认出他的渔翁说说话。——那番著名的长篇对答,可能是《史记》所虚构,提炼了民间传说。其中说:“屈原行至江滨,被发行吟泽畔,颜色憔悴,形容枯槁。渔父见而问之曰:‘子非三闾大夫乎?何故而至此?’屈原曰:‘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是以见放。’”

美貌而忠诚的女媭也曾经劝他、斥责他,要他回头,莫与群小恶斗,自取祸端。女媭可能是屈原的女友。屈原举史为例,向这位心疼他的女子讲了一番道理,讲完长叹说:“曾歔郗余郁邑兮,哀朕时之不当。揽茹蕙以掩涕兮,沾余襟之浪浪。”

该说的都说了。语言的尽头即是生命的尽头……

诗人此时心境,淡如秋天之云,滔滔辩才,已随滔滔江水而去。

他吃得不错,睡得亦香。忧心如焚已成往事。——是啊,他从来没有如此的平静过。夜来观星斗,白日看大江。他选择日期。

湘君,湘夫人……他笑了。要说那个郑袖啊,确实长得好看。她比孔夫子曾为之诅咒发誓的卫灵公夫人南子如何?她比周幽王肯花千金买一笑的褒姒如何?美女祸国殃民,其实是被夸大了,她们哪有那么大的能耐?郑袖唱《橘颂》,十分动听呢。当时她才十六七岁……

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

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

这是《九歌.湘夫人》中的几句。“帝子”指尧帝的两个女儿、也即舜帝的两个妃子:娥皇和女英。舜帝死于南巡途中,姐妹俩相拥而泣,泪水洒遍湘江边上的竹林,留下几千年斑斑泪痕,今天南方随处可见的斑竹,就是这么来的。娥皇、女英泪尽时,抱在一块儿投江而亡。后人纪念她们,奉为女神。

这又是一个死亡意象。屈原的诗篇中,死神与美神拆解不开。

坐在石头上的屈原想:怀王死去多年了,听说那郑袖倒活得挺好……

他始终望着郢都方向。

楚顷襄王二十二年(前278年),秦军大将白起攻入郢都,又杀又烧,掀翻了楚怀王及历代楚王的坟墓。楚国所有的豪华宫殿,包括冠绝天下、耗时二百年才建成的章台宫,皆成焦土。

郢都毁了。他写《哀郢》。“皇天之不纯命兮,何百姓之震愆?民离散而相失兮,方仲春而东迁…”

死神凌波而来。

他选择了五月五日,地点是汨罗江。

他写下最后一首诗《怀沙》。“知死不让,愿勿爱兮;明告君子,吾将以为类兮!”——古代的贤人君子,我明确地告诉你,将以你为同类。

七十多岁的白发老人,抱着一块石头,投入万顷波涛。

屈原五

屈原殉国无争议。

他对美政的执拗追求,使他早有赴死之心。他是唯美的,生活,艺术,政治,容不得半点瑕疵。他一生激烈。却能在激烈中逗留,以激烈为常态,并展开他那令人眼花缭乱的丰富性。进入他的生命体验几乎是不可能的:谁能拥有一双屈原式的眼睛呢?他是巫,是鬼,是神,是草木鱼虫雨雪雷电,是天庭的漫步者,是江湖的巡视者,是宇宙的追问者……原始宗教的天地浑成之态,显现于屈原的作品中。《楚辞》大致是个整体,进入这个“整体”殊难想象。这倒不是说,字句理解艰难。从东汉王逸、南宋朱熹到现当代的集注集评,使《楚辞》在字面上的把握变得相对容易。《楚辞》中含有宋玉、景差等人的追随屈原之作。

汉初贾宜吊屈原,是由于政治上的不得意。司马迁为屈原作传赞,其内心冲动和贾宜相似。屈原作为失意臣子的形象在司马迁的描述得以凸显。凸显意味着:屈原的“这个”形象易于把握。而易于把握是说:文人与君王的爱恨交织的关系,由屈原作了开端,后继者绵绵不绝。是后继者的无穷眺望使屈原成为屈原。

“唯美”这一层,则由于楚地之原始宗教体验的缺失,使屈原在文字中间的身影显得游移和飘缈。游移缥缈本身也是美。

楚辞和楚声、楚乐、楚舞、楚俗密切相关,而能以楚声诵楚辞者,据说唐代就绝迹了。

二千三百多年来,屈原的身影既清晰又模糊,既固定又飘缈。屈原千姿百态。他活在汉语的弹性空间之中。他的作品是多维度的,具有多重指向。

屈原不能被穷尽。读屈原意味着无限的生发。

《离骚》、《天问》、《九歌》、《九章》、……这些篇章所唤起的阅读体验是很不同的。《九歌》原是楚国南部祭神的民歌,经屈原提炼成抒情诗,人神相恋曲。《湘君》、《湘夫人》、《山鬼》、《东君》、《云中君》、《少司命》……全是极优美的篇章。

“暾将出兮东方,照吾槛兮扶桑。抚余马兮安驱,夜皎皎兮既明…”这是日神东君的形象。

“秋兰兮青青,绿叶兮紫茎。满堂兮美人,忽独与余兮目成。入不言兮出不辞,乘回风兮载云旗。悲莫悲兮生离别,乐莫乐兮新相知…”这是司恋爱的处女神少司命的形象。目成:少司命与神堂中的以巫者出现的屈原眉目传情。

《楚辞》的源头性美感俯拾即是。

本文挂一漏万。

《楚辞》是南方文化的结晶。则是北方文化的硕果:十五国风,不见“楚风”。换言之,《楚辞》是长江流域的产物,是黄河流域的产物。二者到了汉代并称“风骚”,宛如长江与黄河共同滋养了华夏儿女,催生绵延百代的华夏文明。

是四言体,《楚辞》主要是五言、六言、七言体,形式自由奔放,音韵别致优美,开汉唐诗歌之先河。

是民歌民谣,清新而单纯。《楚辞》是个人的艺术创造,意象繁复,意境雄浑,诗人内心的巨大冲突横陈纸上。

何其芳说:“中也有许多优秀动人的作品,然而,像屈原这样用他的理想、遭遇、痛苦、热情以至整个生命在他的作品里打上了异常鲜明的个性烙印的,却还没有。”

开端性的诗人,开端性地以生命写诗。诗句喷发着生命冲动。

从屈原的作品看,他虽然生死系于南方,却对中原的历史文化高度认同,没有一点“小国寡民”的心态。而当时的楚国则被北方人称为“南蛮”、“荆蛮”。南方文化传播到北方,沅湘的屈子、淮水的庄子居功甚伟。老子的思想也是从南传到北的。

楚国灭亡了,楚声却响彻了华夏大地。

这个历史现象颇具隐喻性。刀枪能攻占国土,却对文化无可奈何;强国的战车驰骋千里,弱国的文化悄然反攻长驱直入;帝国倾覆朝代更迭,文化源远流长。

春秋战国,北方多攻伐,而南方是相对平静的。南方生活的悠久和文化的丰富是同构的,柔性之力大而无形。

北方主阳刚,南方主阴柔。

这中间可能隐藏着华夏特殊的人文地理的奥秘。

屈原流露到作品中的形象,环绕着鲜花香草。他的缠绵倾诉也透出某种柔媚。荆楚男子也许多如此。楚人亦强悍,而在楚国灭亡之后越发强悍不屈。项羽这样的“力拔山兮气盖世”的人物,产生于楚国的耻辱记忆:“楚虽三户,亡秦必楚。”

项羽是力量型的,屈原是文化型的。项羽一把火烧了阿房宫,屈原却让南方的生活意蕴审美气象牢牢扎根于北方。

从历史发展的长远轨迹看,刀枪劣势,文化优势。刀枪要生锈,文化要发光。也许正是文化的发光才使刀枪入库生锈。文化的柔性之力是朝着生活的多元,审美的多元。或者说,文化的本质性力量是由生活的多元来维系的,它近乎本能地拒绝刀枪。南唐之灭北宋之亡都是典型的例子。

汉代“一统天下”,过上了安定日子的汉民族却受到匈奴的威胁。汉族与少数族的争斗与融合延续千百年。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生活与刀枪的严重对立。而现代政治智慧,则以刀枪护卫着生活。古代政治,这个智慧尚在成形的过程中。皇权既是推动力,又阻碍了它的成形。

这是中国历史的大课题,本文仅限于几缕猜想。

古代中国的“生活局面”,与农耕文明息息相关……

屈原的丰富性是由南方的生活所决定的。天地人神巫集于屈原一身,这在战国时代的中原是不可想象的。中原战乱频仍,使“治乱”的思想成主流思想,孔子“不语乱力怪神”,有其深意在焉:他是致力于价值天空的收缩,为君权的畅行天下腾出空间。屈原则拓展“人神共存”的空间。春秋时代中原的神话也是非常发达的,屈原笔下多有涉及。屈原的视野是南北交汇人神共存。泛神,泛巫,使他笔之所触,尽染神奇。

人神浑然一体,是朝着人的神性、诗意,朝着生活的丰富、人性的丰富。神性并不压抑人性,神权与君权的结合才压抑人性。神性是模糊的,神权是确定的。

由此可见,屈原与孔子有明显的互补空间。

秦汉以降,中国历代文人仰望着屈原。这几千年不衰的仰望是有原因的,符合“充足理由律”。屈原是人的丰富性的开端阐释者。王逸说:“屈原之词,诚博远矣!自终没以来,名儒博达之士,著造词赋,莫不拟则其仪表,祖式其规范。”

《文心雕龙.辨骚》则具体阐释说:“故其叙情怨,则郁伊而易感;述离居,则怆怏而难怀;论山水,则循声而得貌;言节候,则披文而见时。是以枚贾追风以入丽,马扬沿坡而得奇。其衣被词人,非一代矣。”

文人易感,文人发牢骚,源头在屈原。易感是说:提升感受性,感受天地人神,由感受而生发感知。感与知,是连在一块儿的,知性(理性)并未扼杀感性。由于屈原目极天地间,立境奇高,他所画定的感知区域笼罩着后世文人,由文人而波及读书人,进而影响全民族。发牢骚则意味着:有深怨并栖身于这种深怨。深怨从何而来?从理想、操守、才华而来。此三者,使牢牢栖身于怨恨成为可能。人是迎着痛苦上才会有“栖身”,不然,痛苦就跑掉了,牢骚就消失了,原则就变成妥协了。这个心理模式直通儒家,在中国代代相袭影响深远。优秀文人几乎都是硬汉子,不向命运低头,不拿原则做交易。他痛苦,怨恨,却能扎根于痛苦怨恨,并在书写中使之持存。屈原是最早、最经典的个例。深深的怨恨开出了五彩缤纷的词语之花,而词语之花就是生命之花。

顺便提一句:屈原的作品并不是“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的结合”。没有这样的结合,因为屈原未曾分割。分割是现代人的发明。

历史长河泥沙俱下,易感和发牢骚都有变式,例如朱熹批评扬雄模仿楚辞的作品是“无所疾病,强为呻吟”。无病呻吟,有意拍马,是汉赋的两大通病。屈原的光辉在汉代减弱了。他在汉赋作者们的扭曲的眺望中躺进了汉隶书籍,到唐宋又一跃而起……

古代南方人杰的国家情结、民族情结胜于北方。项羽的衣锦还乡、宁死不肯过江东,是屈原之后的另一大个案。屈原为何投江?因为他是楚人。楚国近千年的历史培育了他的国家情结。这情结包含了意识、潜意识、集体潜意识。中原诸国长期战乱,分分合合,国家意识淡薄,策士们朝秦暮楚是家常便饭。孔子孟子韩非子,都是以诸国为国的。《楚辞》学者马茂元先生对此有专论。

孔子的大视野,使他必须淡化他的鲁国情结。而国家趋于一统,国家意识的淡薄对儒学之意识形态究竟是行不通的,谁来填补这个空缺呢?是屈原。这倒不是说,屈原主动填这个缺。是汉唐宋的文人儒者把屈原“镶嵌”到历史的空缺中的。这里,又有孔子和屈原的互补空间。楚国放大为“中国”。

屈原的爱祖国,同样是“历史性”的,感动中国两千多年,并且在他个人,毫不勉强。《橘颂》云:“后皇嘉树,橘徕服兮。受命不迁,生南国兮。深固难徙,更壹志兮。绿叶素荣,纷其可喜兮…嗟尔幼志,有以异兮…秉德无私,参天地兮…”

爱国的欣悦之情溢于言表。屈原年轻时的这首佳作,是爱祖国的诗篇中最朴素最动人的:因朴素而动人。她闪耀着爱国情愫的源头性的光辉。爱得如此之深,夺走他的爱,等于夺走他的生命。没有这样的爱国之情则没有《离骚》。祖国,楚王,荆楚大地的人神共存的生活世界,紧紧的交织着。屈原爱国在先爱君在后,爱国是前提、前因。这个“因果关系”是比较明确的。楚怀王死了,屈原并未去投江。郢都被毁的那一年他才自沉于汩罗。

理解屈原的自杀,这是一条有迹可寻的线索。

屈原的语言艺术、行为艺术,缠绕着后世中国文人。

美政理想主义者和君王、权贵的“结构性矛盾”,发端于屈原。整个封建时代,屈原的这个发端意义重大。

也许他走了生命的极端,才使后来的继承者坚定地站立在生命的苦难中。司马迁、嵇康、杜甫、李煜、苏轼、李清照、曹雪芹……都是大苦大难而笑傲人生。

1953年,屈原被联合国定为世界四大文化名人之一。

中国三大传统节日之一的端午节,由屈原而起。这么大的国家,两千多年来,单为屈子留下一个全民参与的节日,这不是偶然的。他投江后不久,往江中抛粽子的习俗就在荆楚大地上渐渐形成,老百姓的动机,单纯而又感人:别让鱼群碰他的躯体。粽子抛给鱼吃,他就安全了,一直沉睡在江底,或与汨罗江的波涛共存,汇入长江,滋润两岸辽阔的土地。每年的五月五日,粽子如雨点般落入江水中。后来,全中国相染成习,人们吃粽子怀念他,划龙船怀念他……

端午节是民间自然形成的,不是哪个帝王钦定的。这也表明,千百年来,“小民”的心愿和力量,能汇集成无人能够阻挡的滚滚洪流。

他忠君,却不是愚忠,他责备君王的句子比比皆是。

惟夫党人之偷乐兮,路幽昧以险隘。

岂余之身惮殃兮,恐皇舆之败绩!

——小人结党营私,那是非常危险的。我是害怕殃及我自身吗?不,我是担心国将不国,君王的车驾,因党人引入歧途而倾覆!

屈原在《离骚》中还写道:

初既与余成言兮,后悔遁而有他。

余既不难夫离别兮,伤灵修之数化。

——当初说得好好的,后来却又反悔。离乡背井,对我来说不是一件艰难的事,我感到伤心的,是君王您反复无常!

屈原的诗中,“灵修”、“美人”,常常指楚怀王。“数化”是屡次变化。

小人才反复无常呢,“伤灵修之数化”,岂不是把楚怀王和小人等量齐观?所以后来有人站在君王的立场批评他,比如班固说他“露才扬己”、“责数怀王”。颜之推更指责屈原“显暴君过”。他们的言下之意是说,最高统治者即使有过错,也不应受责备,更不能暴露给天下人看。

《离骚》最后两句:“既莫足与为美政兮,吾将从彭咸之所居!”——既然美好的政治不能与君王共谋,那好吧,我将跟随彭咸而去,到江水中寻觅我的归宿……

值得注意的,是屈原写下这些句子的时候,正当壮年。换句话说,他早就准备赴死了,包括死亡的方式。荆楚多河流湿地,他和水是亲近的,亲昵的。纪念他的百姓深深懂得他,让水中的鱼虾远离他。

读屈原的诗,不难发现,当时的文化已十分发达。南北文化呈交融趋势,而诗人、哲人、策士,从不同的方向强化这种趋势。七国争雄,一会儿打起来了,一会儿又好起来了。从时间上看,和好总比打仗多。从战国之初到秦灭六国,近两百年。国与国之间,接触是多方位的,这就包括从官方到民间的文化交流。即使为了研究敌人,也要弄清对方的文化,不然的话,那些成千上万的策士辩士们,长年累月奔波穿梭,他们广博的学问、他们知己知彼纵横天下的能力从哪儿来呢?

争霸倒促进文化交流,这个现象蛮有趣。

屈原的诗,得益于不少,还有楚国代代相传的民歌。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思无邪的意思,就是男女互相思念,却能纯洁无邪。

即使是屈原的牢骚之作,也不乏美女的身影、香草的气味,更不用说《山鬼》、《湘君》、《湘夫人》这些作品了。语调轻快,画面优美,情与貌跃然纸上。句式不拘一格,有长有短,那个著名的“兮”字或于句中,或于句尾,像个小精灵,像一条小蝌蚪,游来游去的,趣味横生。举《九歌.山鬼》开头几句为例:

若有人兮山之阿,披薜荔兮带女罗。

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余兮善窈窕。

山鬼为女性神灵,这是以她的口吻,描绘她美好的、对她也是一往情深的意中人。《离骚》中的“兮”字是在句尾,这首诗就放到中间了,形式由内容生出,读起来很舒服。仅四句,男人女人,包括他俩的服饰、表情、身段、环境、情愫,全都出来了。他不用概括,而用渲染和烘托,对应的比兴手段。

《九歌》里的九首诗,都是要由男巫或女巫来唱的。楚国的巫文化尤其发达。

诗人常以女子的面貌出现,可能是因为当时楚地的男子,其性别意识,和今天的男人有区别。诗人的性别转移很容易。女巫、女神故事多。

《离骚》的句式是参差不齐的,情绪起伏大,抒情与叙事交汇。《天问》则一变而为四言诗,因他连珠炮似的发问,急促而又连贯。《九歌》对人神相恋的礼赞以七言为主,活泼灵动。、《怀沙》、《哀郢》等篇什不拘一格……游国恩先生指出:这是诗歌形体的大解放。

大解放就是大开拓。屈原的精神喷射力使有碍于这种喷射的诗歌形式自动解体。他一生三次流放,加起来可能有二十多年,踉跄足迹踏遍荆楚,与神巫、与草木鱼虫鸟兽对话,诗境、句法都是“走”出来的。流放出诗人。颠沛写华章。开拓者是这么开拓的:精神的自由喷射谋求着自由的表达。形式就是内容。韩愈《送盘谷序》说:“楚,大国也。其亡也,以屈原鸣。”千年大国之亡,“亡于”屈原之鸣:是屈原以他的大悲之鸣见证了楚国之亡。他以楚声表达了楚国,楚国在他的笔下获得了重生。“悲剧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这毁灭也是重建,向后人端出毁灭之物的价值。屈原表达了南方,却覆盖了北方,以辽亮的楚声唱响中原,融会中原。这在文化上是开天辟地的。开拓者吸附后来者,但开拓者又是很难模仿的。宋玉对屈原亦步亦趋,已类似东施效颦。汉赋如东方朔的《七谏》,王褒的《九杯》,刘向的《九叹》,王逸《九思》,模仿的痕迹很明显。众多的模仿,反而证明了天才诗人的不可模仿。屈原像一台矗立天地间的巨型搅拌机,雷鸣电闪皆为能源。汉赋之于楚辞,有如蛙声之于雷鸣,有如萤火虫的光亮之于电闪。辞赋并称,是汉代文人的说法。而汉赋作家的功劳倒是对楚辞的广泛传播:屈原被汉隶无数次地书写。

唐朝又迎来诗歌形体的大解放:李白的古体诗,杜甫的格律诗、五言长诗,异军突起,双峰对峙。这表明:顶级艺术充满了意外,异军方能突起。李白杜甫眺望屈原,得其神韵,却在自己的生命体验与审美观照中卓然而成大宗师。所谓创造性的继承,这继承的轨迹却是扑朔迷离,至今向我们保持着它的神秘性。李杜之后,追随者模仿者,试图超越者,又排队了长队……文学艺术的“累积效应”显而易见。

屈原的一些不经意的抒情句法,流布到今天的书面语和口语中,比如“目眇眇”、“愁悄悄”、“翩冥冥”,令人联想现在的“静悄悄”、“雨绵绵”、“凉丝丝”。

屈原的作品影响了汉赋,更影响了唐诗宋词,其自由奔放又如出色的现代诗。我想,这和民歌是大有关系的,的精髓也在民歌。民歌、民谣、民俗,都是几百年上千年缓慢生长出来的好东西,历代文人加以提炼,于是佳作纷呈。而皇帝一旦出面干预,官方受命指手划脚,生机勃勃的艺术就注定要颓败,艺术家沦为封建统治者的工具。

屈原生活中的男欢女爱,史籍里不见踪影。

郭沫若写屈原,把两个女人放到他身旁,塑造婵娟的美丽,刻画郑袖的妖媚,虽出于虚构,却让我们能一窥屈原本相,并由此生发出若干富于浪漫色彩的联想。

汉武帝时代的淮南王刘安,在《离骚传叙》中说:“《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兼而有之也。”

这种解释,惜墨如金的司马迁曾引用。源头性的东西,竟然也在好色与牢骚之间。

屈原那个年代,思想是活跃的,情感是奔放的,艺术是自由的,世界是敞开的,神灵是亲切的,自然是浑成的。

没有记载说,楚怀王、楚顷襄王,在屈原的诗中寻找过“犯上作乱”的罪证。

屈原之后百余年有贾谊;

再百余年,有伟大的司马迁……

2008年3月3日改于眉山之忘言斋

司马迁一

对今天的中国人来说,万里长城和《史记》,究竟哪个更伟大?我认为是后者。如果没有司马迁写下的《史记》,那么,遍及全球的十几亿炎黄子孙,将发生“身份”认同的危机。五千年文明从哪儿来的?从司马迁来的。是他远在公元前,就挥舞书写历史的巨笔,将华夏文明上溯三千年。在他之前,也在史家的各类记载和民间传说,但不成系统,形不成源流,是他首创了纪传体的通史。他笔下的诸多帝王,从远古到战国,无一例外地追溯到黄帝。轩辕黄帝在今天成为中华民族的共同始祖,没有司马迁是不可想象的。司马迁的功绩,怎么说也不过分。一大群帝王将相加起来,分量也不如他。今天的科学家们,一次又一次探寻长江、黄河的源头,而两千多年前的司马迁,仅凭他一人之力,以非凡的洞察力和常人难以想象的意志力,探寻中华文明的源头。

众所周知,他是身体不完整的伟大的男人,汉武帝因李陵冤案而废掉了他的生殖器。悲剧发生在他四十七岁的那一年,从那以后,他称自己是“刑余之人”。他是在侮辱和愤怒中完成自己的伟业的。今人可能单从性能力丧失的角度来看他的悲剧,而在司马迁,侮辱是第一位的。他把人分为十等,最后一等,就是他这种受宫刑的人。受刑之后,他再也不去父母的坟前祭扫,无颜面对父母的在天之灵。读他的《报任安书》,字字都是血。读这样的文章,我们才会懂得,为什么说一本书比性命还要紧。李陵遭诬陷他挺身而出,而数年后的任安事件,他深知内情却缄口不言了。为《史记》,生命退居次要了。他本来是可以免受宫刑的,可他穷,拿不出朝廷规定的赎金数目,只好任凭行刑者亮出他的尖刀。出狱后他还到武帝身边做事,形同太监。他把各种各样的人都写进《史记》了,包括以色事君的佞幸男人,惟独不写太监列传,可见他内心的伤口碰不得,一碰就血流如注。

所有这些事,后面再细说。

史称汉武帝雄才大略,打仗,扩大版图。但是这个人多欲而少慈,皇帝能干的坏事,他几乎都干过。本文不想评价他的是非功过,只因司马迁,不得不涉及他,包括他手下的大将,比如置飞将军李广于死地的大将军卫青。

汉武帝废掉了司马迁的生殖器,不喜欢《史记》,但是这个自以为雄视百代的皇帝,对他眼皮子底下的文弱书生无能为力。他死后二十年,《史记》从民间冒出来,横空出世。阴间的汉武帝会发现,轮到他来受刑了。

司马迁并未侮辱他,只不过摆史实讲道理,单凭这一点,这位“刑余之人”就比那位万乘之君更为高贵。

司马迁和汉武帝刘彻几乎是同时消失的,他消失在民间,带着他的巨著。皇帝的“龙体”腐朽时,史学兼文学巨著的《史记》散发出夺目的、永恒的光辉。

司马迁的死是个谜。可能是为了保全《史记》,他远离宫廷潜入了民间。今天,我们希望他是含笑暝目的,他活过了七十岁,寿终正寝。有人认为他死于刘彻之手。皇帝取他的性命易如反掌,废他的下体如阉猪狗,可他手头的书早已藏之名山了。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司马迁的死,就比泰山还重。

司马迁的家乡是现在的陕西韩城县西南,家贫,小时候做过放牛娃。父亲司马谈在京都长安当太史令,俸禄少,被官员们普遍看不起。史官名为天官,记录并评论天子的言行,但实际上没人当回事。皇帝以“倡优蓄之”,养起来好玩的,心血来潮的时候,听他们讲讲故事,说说趣事。大西北的黄土地,秦人因之成霸业,秦灭汉兴,不过六十余年。汉廷对秦人是抱着防范心理的。最典型的例子是陇西人李广,沙场建功无数,始终未能封侯,并于激愤中挥剑自杀。他的儿子李敢则被暗杀,汉武帝还封锁消息。李广的孙子李陵更惨,替皇上卖命,却被灭三族,几百口人哭天号地腰斩于市,而司马迁讲了几句公道话,就失掉了生殖器。

黄土地出硬汉子。自然条件的恶劣,磨砺出粗犷的天性。地域文化对人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从外貌到性格,而性格又决定行为方式。如果比较一下江南人和西北人,不难发现,他们的皮肤、发音、生活习惯和心理特征,差异都很大。

司马迁放牛也读书,牛背上读,躺下来谈,天高云淡,易生遐想。他是独子,也许曾经有过兄弟姐妹,未能存活下来。他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但还得放牛羊。父亲钱少而书多,类似历代的读书人。一群不识字的放牛娃围绕着识字的放牛娃,听他讲书本,讲他听来的长安。而牛在吃草,风在吹,对面山腰上,有汉子扯着嗓子唱信天游。

他们也去看黄河,惊叹它的雄浑,一泻千里。

大概到了十来岁,司马迁随父母迁往长安茂陵。这是司马谈的一个重大举措:将儿子带到政治文化的中心。年轻的皇帝在茂陵为自己建坟墓,将天下富豪往那儿赶。这个陵墓规模巨大,财政预算,将花掉全国总财政的三分之一。司马谈是主动去的,但很多有钱人都是被迫去的,比如一个叫郭解的人,江湖上名气大,号称郭大侠。郭解托大将军卫青在汉武帝跟前为他讲情,说是家里穷,本不该在迁徙之列,是有人跟他过不去,把他的名字写在迁徙名册上。武帝想了想,对卫青说:这姓郭的什么大侠,他能托你讲情,就表明他不穷。

于是,郭解也到了茂陵。不久,他老家那个跟他过不去的人就被人杀了。司马迁听父亲讲这件事,心里很震动。父亲身为史官,不仅在官办的图书馆读了大量的书,而且注重民间的各种传闻,这也影响了他的儿子。司马迁经常听故事,童年生活弥漫着神秘感。

司马谈性情豪爽,在京城交了一些朋友,主要是读书人。读书人交读书人,还是比较容易的。一个叫孔安国的人,做了司马迁的老师,此人据说是孔子后裔。司马迁还听过大儒董仲殊的课。汉武帝为了统一思想而独尊儒术,这姓孔的和姓董的双双走红。司马谈为什么替儿子选择这样的老师?他本人是推崇道家的。他写过《六经要旨》,对道家差不多全是赞美之辞。武帝之前的文帝、景帝,取道家学说治国,无为而治,尽量不扰民,让老百姓休养生息。“文景之治”,繁荣了半个多世纪。汉武帝登台,来了个大转折,对外杀敌,对内杀人,制造了无数冤案、血案,他又兴土木,迷神仙,追随秦始皇。史称他雄才大略,又说他好大喜功,我不知道那个词对他更贴切。我所能分辨的是:这两个词没有理由放在同一个人身上。

同时,我也实在搞不懂,为什么要独尊儒术呢?儒术不等于儒家学说,它已经迅速变成了统治术。百家争鸣不好,各种思想自由竞争的局面应当被打破,就连已被证明对管理国家非常有效的黄老学说也靠边站了,儒术一统天下,霸道得很。

汉武帝独尊儒术,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极其深远。

司马谈让儿子拜儒者为师,也是当时的风气使然,适当为儿子考虑一下仕途。打个不一定恰当的比方,眼下都说应试教育不好,但是做父母的,却又希望儿女考高分。形势比人强,古今都是这个道理。不过,司马谈并未对儿子说:现在道家不吃香了,赶快扔掉它,改学儒术!

司马谈不是赶时髦的投机分子,司马迁更不是。父子二人秉性相似,都是西北汉子,有骨气的知识分子。他们对儒家学说也并不反感。到后来,经过孔安国、董仲殊的调教,司马迁对孔夫子毕恭毕敬。

司马迁二

茂陵这地方,距长安不过几十里,等于在天子脚下。汉武帝将富豪往这儿赶,一个明显的意图是强化皇权,免得这些人在各地生事。因为有钱人多,一座繁华的小城很快就建起来了。而司马迁当初在穷人堆中混,并不觉得自己穷,但现在不同了,满街的华屋美宅,高车大马,贵妇人贵公子成群结队。司马迁完全不受刺激是不可能的,邻居小孩儿吃什么玩什么,他不会没印象。他怀念家乡放牛牧羊的小伙伴,并由此建立他强烈的草根意识。他是要子承父业的,他崇拜自己的父亲。他脑子里装满了故事,近代的,远古的,种类繁多,这显然是一笔非同寻常的财富,邻居小孩儿只能眼巴巴望着他,希望每天都能听他讲。如果他父亲开个茶馆说书,一定生意兴隆,长安人也会坐车来听。当时还没有这个行当。即使有,司马谈也不会干。祠堂里的祖先们没一个会同意,耕读传家也是好的。战国时有个司马错,曾在秦国做高级幕僚,左右秦王的能力胜过著名的纵横家苏秦,他是司马家族的荣耀。汉武帝基于大一统的战略招贤纳士,司马谈希望儿子成器,将来比他强。

司马迁自己讲,他“十岁诵古文”。这个天才少年的目光所以,几乎包括当时所有能用文字记载的东西,《周易》、《尚书》,《春秋》、《左传》、《国语》、、《战国策》、诸子著述,这些都不用说了,他还学习天文、地理、兵法、商业、域外风物……想想他的书房,竹简堆得有多高。一般的人,早就被茫茫书海淹没了,司马迁却能戏水,甚至能够踏浪,说他是天才好像还不够,他简直是神仙。有一个词:学究天人。司马迁就是这种人。今天的学者,也许单攻一本书,就够他一辈子呕心沥血了。

从春秋战国到前汉,大约六百年,中国不缺学贯古今视野广阔的人物,司马迁只是其中之一。秦始皇搞了一次焚书运动,汉武帝又来独尊儒术,思想的大道逐渐就变成小道了,催生思想的沃土日趋贫瘠。具有原创性的天才几近绝迹,倒是引来历代注家蜂起。而在西方国家,显然不是这样。西方人的特点是:当一种东西壮大起来时,反制它的力量会同时生长。换句话说,他们反思的能力很强,懂得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

秦皇汉武治天下,从辽阔的版图到丰富的思想,一律要纳入皇权的掌控范围。我想,这远不止是历史学家们的重大课题。

司马迁在茂陵生活了七八年,直到他二十岁开始行万里路。天才少年很用功,但不会很辛苦。如果他学得身心疲惫,像现在的中学生,那么,他学的知识多半是假知识,是学的时候就打算将来要忘掉的敲门砖。只有学通了,能举一反三了,从中获得智性的乐趣了,那才叫学习。司马迁闲时也到各处逛逛,小茂陵,大长安,满眼都是惊奇。外部世界对他的吸引力,不下于书本,二者又形成互补。有人说生活是一部大书,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如果你不通过书本打开视野,生活就是一本小书,很多东西你都看不见。单凭经验生活,心智扩张的范围太有限。动物的那点经验不过是本能的延续而已,动物只能存活,没有生活。无论如何,人是不应该向动物看齐的。

对生活的全方位的领悟,古人好像比我们要智慧一些。如果你不相信,那你不妨花几年功夫,仔细看看从春秋到前汉的几百年间,咱们中国人究竟想了些什么,干了些什么。

追溯历史,是为了赢得今天。

而背负历史的沉重,我们要有一种能力来赢得轻松。不是故作轻松,更不是嘻皮笑脸的、无厘头式的轻松。

司马迁长成小伙子了,体形瘦长,穿汉服很受看的。父亲并没有为他张罗婚事,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是因为穷?还是先考虑事业?他母亲已经去世了,哪一年走的,他也没说。父亲大多数时间呆在长安,他在茂陵跟老师学习,回家吃得简单。邻居大鱼大肉的,他闻闻香气罢了。由于文景之治,武帝时代的前半期是比较富裕的,全国两千多万人,一般人家,吃肉不成问题。跟匈奴打仗,才把国库打空了,皇帝的手伸向民间,初生小儿也要纳税。司马迁也不是特别穷,父亲给他的钱他都攒起来了,他有一个宏伟的计划,不是讨老婆,而是要踏遍祖国山河。老师发现他面带菜色,留他吃饭,他就趁机解解馋。孔安国是得意的学者,家境比他好得多。他学成出游的那一天,老师除了给他资助,还写信让外地的朋友和学生帮助他。总之,为了出游,司马迁做了充足的准备工作。

二十岁学业有成,他已经有了一双能打量历史和现实的眼睛。他从那些言简意赅的竹简上学到的东西,大大强于今天的若干个博士后。

当然,中国历史几千年,像司马迁这样的饱学之士,也找不到几个。他是终其一生,和书本厮守在一起,行万里路,也是边走边读。一些同样饱学的文人,却有很多时间在忙着干别的,比如伟大的苏东坡。

万事俱备,行期在即。司马迁的兴奋劲儿,并不下于即将讨老婆。“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也如是。”(辛其疾词)青山绿水,就是他如花似玉的好老婆。他买了一把剑,夜里挑灯细看。书生带剑上街,神气得很呢。他登上一家酒楼,大声唤店家:“来一条羊腿打五斤酒!”他吃得满嘴流油,惹得邻桌食客啧啧称奇。他哪里还像书生,分明是个游侠。

司马迁自幼羡慕游侠,听故事很神往。从老家迁到茂陵不久,他还亲眼见过大侠郭解,非常吃惊地发现,那郭解生得短小精干。他原以为堂堂郭大侠,生得像力能扛鼎的项羽呢。殊不知,短小的郭解自有大名堂,他以一介庶民的身份,到茂陵却立刻引起轰动,富豪权贵争相巴结,要想请他吃顿饭,得提前半个月送上请柬。他上街前呼后拥的,高大威猛的汉子分列左右,他本人倒显得平和,一副真人不露相的样子。关于这个人,我们后面再讲。司马迁写游侠,尤其写郭解,有着强烈的主观色彩,和他儿时的想象有关,我个人并不是完全赞同。侠这种东西,依我看,是做秀的成分大,表面通向“义”,暗里勾结豪强,杀人如麻。这种靠经验和直觉行事的人往往很聪明,他壮大势力,一定要扯起义字大旗。而势力越大,他本人越谦虚,不张扬处处指向张扬,叫人不由自主地钦佩他。依此例推广开来,我们会发现,现在流行的武侠类的东西,是基于杀性,是和平环境下的心理代偿。而一层又一层花里胡哨的表面文章,扯起文化这面旗帜,将杀性加以伪装。其实,何必伪装呢?武侠有市场,未必是坏事。

司马迁开始他的长征之前,还见过刚从西域归来的张骞,这位名副其实的探险家、智勇双全的大汉使者,向司马迁详细讲述了西域诸国的人口、体貌、风俗、物产、地理位置和军力。司马迁如获至宝,后来他根据张骞提供的资料写成《大宛列传》。有专家讲,此后两千年,没有任何学者对西域的研究超出了《大宛列传》的范围。

这一年,也是汉武帝武功卓著的一年,卫青率领的大军重创匈奴,将匈奴人赶到了蒙古草原深处。几十年受威胁的长安城大大松了一口气。

司马迁在一连串的兴奋中踏上征程。他乘坐官府送公文的驿车,每三十里为一站。由于父亲和老师都是朝廷官员,他受到优待,减少了很多麻烦。他带的东西不少,除了简单的生活用品,更多的,是用作记录的竹简、绢帛和毛笔。当时汉隶已流行,取代了复杂的篆书。司马迁想必写得一手漂亮的隶书吧?可惜现在已失传,一块竹片都没有。《史记》书成,共五十二万六千字,而他的草稿和笔记,恐怕十倍于这个数吧?

时隔两千多年,我看见神清气爽的司马迁,坐官车迎着朝阳上路。他也走水路,同样很方便。由于统治及军事上的需要,汉武帝时代的水陆交通异常发达。

司马迁这一走就是七年。

司马迁三

司马迁自己说:“二十而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于沅湘。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都,观孔子之遗风……过梁楚以归。”

他离开长安后,朝着东南方向,经武关抵达南阳(今属河南),弃车乘船,顺长江而下。他坐的船是不是官船就不得而知了。他此行范围广,包括江淮、齐鲁和中原。一个人徒步考察,大致有个目的地,但更多的目的地是在考察途中发现的。风餐露宿是家常便饭。饥肠辘辘时,他像野人一样爬树摘果。饱一顿饿一顿,他根本不在乎,他心里激荡着大东西。世界向他扑来,夹带强烈的原始气息。他的这种行万里路的方式,和后世一般文人不同。他不只是观风景,发点思古之幽情,他要考察,要寻问老者,要辨别真伪,要顺藤摸瓜,要展开合理的想象。为了一个细节,他会多方求证,不惜跑远路,往返折腾。这种介于科学和文学之间的工作,充满了艰辛,也充满了几乎所有人都无从享有的乐趣。他正处于朝气蓬勃的年龄,体力好,血气旺,精神抖擞。华夏大地,三千年文明史,也许他每天都有新发现。他是远离家乡的学子,叩问山川历史,做笔记,画草图,最大限度地发挥大脑的功能。高兴了他还唱歌,亮开嗓子吼几句,抽出佩剑舞几招,化身为战国时代强悍而飘逸的游侠。这个司马迁,活得叫人羡慕。欧洲人也有徒步漫游的传统,比如的作者罗梭,的作者波伏瓦,以及二十世纪遍布全世界的人类学家。但在我的印象中,古代的中国文人游得更厉害。文人不游,好像他就不配文人的称号。孟子说:吾善养吾浩荡之气。而读书与行路,是养气的两大前提。现代人交通方便,游的内涵反而减少。不过,求舒适和快捷也是人类的本能之一,李白写蜀道难,就包括了这层向往。现代大诗人当中,也许唯有毛泽东是个例外。他那些气势恢宏的诗词,离不开漫漫长征路。

司马迁独行七年多,把孤独的兴奋尝了个够。短暂的停留,然后又上路,他总是在出发。路上的感觉真好。没人知道他究竟有多快乐。郦道元知道,李白知道,苏东坡知道,陆游知道,但我们不会知道了。我们只能凭借想象概括:那些个理性、感性加野性的融合状态,那春夏秋冬风霜雨雪,那奇妙的精神触角,那从天而降的喜悦,那郁闷之后的豁然开朗……行文至此,我真想跑到司马迁的快乐里边去,摸摸,看看。

此行的丰富与广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史记》的写作。同时磨练了他坚韧不拔的意志,西北汉子更上一层楼。

他在楚国故地盘桓多日,般行潇水抵达泉陵,登岸朝营道(今湖南宁远一带)进发,直至九嶷山。九座黛色山峰矗立于烟波之上。中国远古时期最贤明的舜帝就葬在这儿。尧帝传位给他,考验他二十年,其中一个项目,是把自己的两个漂亮女儿嫁给他,看他是否因沉溺于美色而把政务抛到一边。舜帝经受住了考验。他接受了尧帝的禅让,破了世袭制,几乎孕育着民主制:为了他卑贱的出身,尧帝的大臣们曾吵得不开交。他全家都是坏人,瞎子父亲拿弓箭射他,弟弟踊跃做帮凶,继母亲多次拿刀砍他。可他不声不响地以德报怨,孝敬父母,爱弟弟。他的高尚品德像风一样传播。他具有耶稣般的胸怀,却比耶稣早了三千年。他在位期间,人民过着和尧帝时代一样的幸福日子,没有盗贼也没有贪官。他老了,又将帝位禅让给治水有功的大禹。他死于南巡途中,两个妻子,娥皇与女英泪洒潇湘竹,相拥投入湘江。

司马迁在汨罗江畔凭吊屈原,长时间徘徊不去;他溯流而上,登会稽山(今属浙江绍兴)探禹穴,爬进幽深的山洞;他北上太湖东岸访姑苏台,想象吴越交战的壮观场景;他沿吴淞江而下,到申这个地方(今属上海),拜谒战国四大公子之一的楚国春申君的遗宫。

司马迁北上渡过长江,经高邮湖到了淮阴。

淮阴有个奇人叫韩信,受市井泼皮的胯下之辱却一声不吭。堂堂七尺男儿,双膝跪地爬过去,拍拍尘土走掉了,身后的哄笑声他好像听不见。他穷得讨饭,他衣不遮体,他投奔项羽却整天站岗,持戟肃立,像一根木头。他逃跑了,走剑门栈道投汉中的刘邦,刘邦照样瞧不起他,让他看守军粮。他又逃,萧何月夜去追他,追回了一员战无不胜的盖世名将,轻取霸王性命,横扫千军如卷席。萧何这一追,也追回了汉朝四百年江山。可是这位淮阴侯,玩政治不如刘邦,论智慧稍逊张良。精通道家学说的张子房神仙般飘然而去,得享天年,韩信竟死于妇人(吕后)之手……司马迁叩访韩信故地,真是一步三叹。

而在沛郡丰县(今江苏丰县东),他听曹翁讲汉高祖刘邦的故事,吃惊不小。刘邦可是开国皇帝呀,早年却像二流子,呼朋引类斗鸡走狗,三十岁还讨不到老婆,专寻村里的寡妇厮混。顺便提一句,秦始皇修万里长城,民工大批死掉,天下寡妇多多。刘邦混够了,居然还能讨富家女吕雉为妻。暴秦无道,陈胜、吴广揭竿起义,刘邦也拉起队伍干上了。天下大乱,义军之间照样厮杀。刘邦打不嬴项羽,几乎每战皆输,逃命时几次把亲生儿女推下车去……然而当上皇帝的,不是项羽是刘邦。为什么会这样?司马迁陷于沉思。他发现刘邦最大的优点是善于用人,一个好汉三个帮,刘邦手下恰好有三个大能人:张良、韩信、萧何。

还有一个重大问题:开国皇帝和开国元勋的这些事儿,能不能写到史书上去呢?韩信钻裤裆,刘邦耍无赖……汉武帝看到这些记载会怎么想?

司马迁解决这个事关重大的问题,不会在一时一地。统治者有足够的理由要撒谎,史官讲真话,要掉脑袋的。

他告别曹翁离开沛郡,风尘仆仆又上路了……

七年收获大。

回到长安,他抑制归家的兴奋,埋头整理记录。一个伟大的历史学家遥遥在望了。当然他也补充营养,尝尝久违的京都美食。但还是不谈婚事。司马迁笔下洋洋五十几万言,既有太史公自序,又有自况身世的《报任安书》,可对这件终身大事,他不给我们留下只言片语。也许受宫刑后再提笔,他把这段经历删除了。他没有兄弟,不可能是独身主义者,再穷也要结婚,生儿育女。我猜测,除了贫穷,另一个原因是:他父亲太忙,作为太史令,必须跟随武帝左右,而武帝为了当神仙又到处跑;他把这件事往后推,反正还年轻嘛。

经孔安国推荐,他参加了博士弟子会考,考中了。他本来没有考试资格,是当官的老师替他张罗。博士通今博古,为皇帝当顾问,有年薪的,约六百石,而一般高官在二千石左右。封侯就不用说了,有封地,食邑几百户到上万户不等。封建统治,等级是头等大事。博士穷,博士弟子等而下之,有点生活费,像现在的研究生。博士弟子应召入宫,大约也要通过关系。司马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了,但属于个人行为,如果没有父亲和老师,政府不会理他。历朝历代,人才总会出人头地、是金子总会发光这类话,是充满善意的谎言。破铜烂铁发光的机会比金子多得多。

司马迁运气不错,会考下来不久,到宫中做了郎中。不是看病的郎中,而是皇帝的侍从。

他接近“雄主”汉武帝了,却很快变得心情复杂,崇高的使命感和宫廷中的怪事、黑幕纠缠到一起。

司马迁四

飞将军李广是三朝老将了,匈奴人听到他的名字就想撒退。可他是关西人,封不了侯,将士为他抱不平,又不敢声张。汉文帝曾抚他的背,安慰说:你呀,生在高皇帝时代就好啦。汉武帝打匈奴,李广碰上机会了,沙场拼老命,胡人闻风丧胆,但拚了几十仗,武帝仍然不提封侯的事儿。大将军卫青还处处防他,给他兵力少,又让他对付匈奴主力。有一年卫青大举进攻,却打得不顺手,匈奴单于跑掉了。他立即嫁祸李广,把贻误战机的罪名扣到李广头上。这六十多岁的关西老将气得挥剑自杀,一腔热血喷向汉军帐篷。将士们全都哭了,消息传到长安,百姓的哭声数日不绝。

而卫青回朝,武帝设宴款这位大舅子。李广的死,哭声在民间。百官都在喝酒,趋附大将军。卫青有个妹妹叫卫子夫,是武帝的宠妃,卫青本人又娶了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难怪他兄妹二人权倾一时。司马迁听到这些事,心里不是滋味。年轻人血气方刚,不知道朝廷这潭水有多深,有多浑。父亲司马谈则提醒他,凡事要往大处看,要有全局意识。汉武帝倚重卫青,也是形势的需要。卫青能打仗,卫青的侄子霍去病同样是有勇有谋的名将。

司马迁夜里睡不着,翻来复去地想……

作为父亲事业的继承者,他读书行路还不够,他还得学会思考,包括很多痛苦的思考。独立思考,意味着质疑占绝对优势的官方意志,将自己划入异类。这样的思考,不能不痛苦。换成现代口语:他的思想开始抛锚了。

长夜漫漫,年轻的思想者守着孤灯和书卷,徘徊的影子投到墙上。

无论如何,他崇拜李广。后来在《史记.李将军列传》中他这样写道:

广廉,得赏赐辄分其麾下,饮食与士共之。终广之身,为二千石四十余年,家无余财,终不言家产事。……广之将兵,乏绝之处,见水,士卒不尽饮,广不近水;士卒不尽食,广不尝食。

李广终身不言家产事,爱士卒胜过爱自己,如此高风亮节,任何时代都是英雄。而司马迁这样的人,怎能不崇拜他?

思想和感情都有了倾向性,他逐渐在心理上跟统治者拉开距离。

作为众多侍从当中的一员,司马迁跟随着汉武帝的行踪。侍从又分为几种人,太监,武士,伶人,学者。司马迁排在末位,很难和皇帝说上一句话。武帝爱干的一件事是到皇家猎场上林苑打猎,同时干些风流韵事,和民间女子睡上一觉,而她不一定是美女,刺激就行。他在这方面是很出名的,汉代的《武帝故事》记载说:他宁可三日无肉,不可一日无妇女。他的后宫佳丽多达八千人,比唐玄宗还多出五千。宫中不够刺激了,他跑到民间猎艳。另外,他还搞同性恋,有名有姓的两个男人,一个叫韩嫣,一个叫李延年。司马迁写入《史记》用了四个字:“与上起卧。”上就是皇上。他冷静而又客观地描写,不作评价,但在字里行间透露出对佞幸之臣的不屑。他熟读孔子修订的《春秋》,用的是春秋笔法。

李广的故事没完,他的小儿子李敢也是一员猛将,几次跟霍去病远征匈奴,立下战功。李敢的脾气比死去的父亲还火爆,他当然知道内情:父亲是被卫青害死的。他可不管什么大将军,什么皇亲国戚,有一天早朝碰上卫青,拳头立刻就出去了,一顿暴打,把卫青打得鼻青脸肿。卫大将军掩面而逃,也不去找武帝告状,大臣们就在背后议论说:看来大将军的确心中有愧,才不敢去告状。

司马迁想了很久,对父亲议论说:卫青心中有愧,表明他还不是坏人。如果他去告状,皇上会听他的,降罪于李敢。可他没去,挨了打一声不响,这恐怕也是一种风度吧?

司马谈捋着胡须对儿子说:你有长进了……

可是没过多久,就发生了骇人听闻的惨剧:霍去病、李敢陪武帝打猎,霍去病张弓射鹿,箭头一转射向李敢,当场射死这位将门虎子。而武帝随即下令:谁也不许声张,对外要统一口径,只说李敢坠马而死。司马迁是亲眼看见这桩惨剧的,惊悸没完,武帝的命令更是叫他目瞪口呆。

回家他又辗转反侧了。

他有两个好朋友,壶遂和任安,有时在一块儿喝酒,谈学问论国事。涉及朝廷内幕,很多事都不好说的。司马迁心情沉重。他意识到,将来从父亲手中接过的那支笔,份量有多重。血淋淋的史实他能如实写下吗?

史官却有史官的传统。春秋时,齐国有个叫崔杼的人,谋杀了国君齐庄公,史官写道:崔杼,谋夺王位而弑庄公。崔柠把他处死,让他弟弟继任史官。弟弟又写道:崔杼,谋夺王位而弑庄公。崔杼大怒,把弟弟也杀了。齐国的史官是三兄弟,老大老二惨死,老三又接任了,写下的还是那句话。崔杼终于害怕了,没有再杀史官。

司马迁对李广父子的死愤愤不平,但只能压在心头,写进笔记。他也试着从武帝的角度想问题:统治天下用人第一,武帝重用卫青、霍去病,有些真相就不能公开,必要的时候,白的还要说成黑的。

司马迁从正反两方面想问题了,而他读过并尊崇的老子、庄子,都是能看透事物的大智者。他逐渐懂得了,什么叫学问?学而问,问老师,更要问严酷的现实。

李广李敢死了,引发司马迁痛苦的思考,但和他本人的命运还没有直接的牵连。后来又来了一个李陵,李广的孙子。闹得满城风雨的李陵事件就牵连到司马迁了,这个故事的来龙去脉,放到后面再讲。

司马迁五

汉武帝除了打匈奴,另一件大事就是忙着做神仙。人间至尊不过瘾了,衰老和死亡横竖叫他寝食难安。升天该有多好,升天不成,长生不老也不错。他养了大量方士,也就是道士,有人说亲眼见过神仙,有人通过各种方式证自己活了几百岁。最厉害的是一个叫李少君的人,证明他活了八百多岁。武帝听他讲话,眼睛就会发亮,对他言听计从,修了一个大七围、高三十丈的青铜柱子,上有仙人雕像,手托承露盘。武帝每天吃露水,和着玉屑吞下,吃得拉肚子。李少君死了,武帝相信他不是去见鬼,是去见神仙安期生。道士多得很,这时又冒出一个山东人叫公孙卿的,在他的怂恿之下,武帝制定了庞大的计划,要去封禅泰山。这原是帝王的一桩古礼,登泰山祭祀天地,为民祈福祉。但汉武帝另有想法,要当神仙。皇帝号称天子,天子不升天是说不过去的。或者退一步:李少君能活八百岁,汉武帝至少该活一千岁吧?他下令文人写诗作赋,司马相如这类文人是很积极的,这个人写过《长林赋》,挖空心思赞美劳民伤财的皇家猎场。司马迁同样接到了歌功颂德的旨令,却收集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资料呈上去,聊以塞责,武帝不高兴,但很忘把这个小郎官儿忘了。

汉武帝封禅泰山之前,先去崆峒山(今甘肃平凉县西),巡游黄帝曾经巡游过的地方。这也是道士的主意,学黄帝不学别的,专学黄帝成仙。司马迁也去了,趁机走访老年人,打听黄帝的传说,和他研究过的《尚书》相印证。作为远古历史文献的《尚书》是残缺不全的,需要补充很多资料,包括民间传说。司马迁的工作,是大胆设想,小心求证。

这一转眼,司马迁三十四岁了(公元前112年),跟随武帝各处巡游,长了不少见识。可能真是上天的安排,不是让武帝成神仙,而是让司马迁成为历史学家,记录华夏文明的进程。

次年,他奉命出使西南夷,安抚不大听话的西南诸国邦主,沿途做笔记,收集官府保存的各种资料,在李冰治水的都江堰停留了好几天。行期近一年,为他写《西南夷列传》打下了基础。这一年里,汉武帝的封禅大典正式举行,十八万人,浩浩荡荡的队伍向泰山进发,道士靠前,儒生退后,比如公孙卿就比公孙弘气派多了。司马迁没能去,感到遗憾,职业的冲动使他对这件事十分看重。不过他父亲在队伍中,能目睹这一盛典。

可是封禅大队在陕西中部却发现了黄帝陵,武帝紧张了:不是说黄帝升天了吗?怎么会有坟墓呢?公孙卿解释说:黄帝当然是羽化登仙了,这儿只是衣冠冢。武帝转忧为喜,大手一挥,继续前进。

到洛阳,发件了一件事:太史令司马谈病倒了。儒生和道士共同开会,讨论封禅的细节,一辈子谨慎的司马谈,终于忍不住,谈了几句不同的意见,说这样搞封禅,并不符合古礼。他很快被告发,兴头上的武帝十分恼火,喝令他离开队伍。这对于一个史官来说,无异于五雷轰顶,司马谈病倒洛阳。

司马迁赶来了,赶在父亲的弥留之际。

司马谈撒手西去,但他是闭上眼睛去的,他惟一的儿子司马迁,跪在床前哭着发誓,一定要继承他的遗志。古代的史官,子承父业是常事。司马迁小时候就确立了这一志向,二十岁出游,行程数万里,强化了这个意志。司马谈留下遗著《六经要旨》,和一大堆未经整理的史学笔记。

司马迁匆匆料理了父亲的丧事,快马加鞭追赶武帝。父亲的眼睛什么都看不见了,而他必须看清封禅大典的所有细节。他赶到泰山,却被挡在山脚下,不许到泰山顶上去。所谓封禅,山顶祭天叫封,山脚祀地为禅。满山遍野十几万人,车驾旌旗无数,的确壮观。司马迁千方百计打听山顶上的情形,听说那情形并不妙,刚刚举行祭天大典,霍去病的儿子霍嬗就得了怪病,没过几天死掉了。汉武帝非常扫兴,也感到害怕,不敢按预定计划去东海看神仙,而是绕道向北,绕了一个大圈子。整个行程一万八千里,皇帝威风十足,就是没见神仙。司马迁倒是获益非浅,沿途考察了很多他所需要的东西。

此行的一大收获,是后来写成的《封禅书》,一万三千多字,在《史记》中几乎是篇幅最长的,而今人夏松凉先生的注释多达数万字。这篇文章记录了从虞舜到汉武帝,三千多年的时间里帝王们的祭祀活动,为后人研究古代史提供了极为重要的资料。他的史笔,一向是言之有据,翔实而又生动,视野辽阔,语言极具个性色彩。

《封禅书》那么长,而讲述汉武帝的《孝武本纪》却那样短,涉及武帝平生功业,仅六十来个字,其他几页都选自《封禅书》。不知道司马迁是不是别有深意。《史记》一百三十篇,这一篇是最奇怪的。也许针对当朝皇帝,很多事都不好讲,包括皇帝的伟业在内。司马迁的风格,是方方面面都要讲,比如讲汉高祖刘邦。对汉武帝,既然不能按他一贯的风格讲,他就干脆不讲。其实,不讲也是一种讲,如同沉默常常是一种表达。司马迁写《史记》,五十二万字,如果把它比喻为一幅国画,那么它留白的地方是非常多的。所有的省略都是意味深长。这和他长期学习《春秋》有密切关系。所谓春秋笔法,一般人都懂。历代的学者们,对《孝武本记》是否出自太史公之手争论不休。

两三年后,也就是封禅大游行结束后不久,三十八岁的司马迁继任太史令,可以整天呆在皇家图书馆,读各类书籍,接触尘封的档案。武帝不重视史官的工作,反而给他留下了空间。不然的话,那些档案就加密存封了,向不同级别的官员有限开放,还要分出时间段。他伸手拂去那些尘埃,让历史得以清晰呈现,包括不少宫廷秘密,比如汉景帝的登基是靠运气,有些羞于见人的。写史不是揭密,但也会披露一些不为人知的东西,这些东西当中,有时会藏着被掩盖起来的历史真相。

一般历史学家,能够写下真相就难能可贵了,而司马迁道出真相之后还要评价,每篇文章的末尾都有“太史公曰”,立场很鲜明。认真读《史记》,会明白什么人才是大历史学家,知识的后面是勇气。所谓读史明智,只说出了一半,大历史学家是大智大勇。

当上太史令的几年间,他好像仍未娶亲,肉身都交给迷宫重重的精神探险了。人类的杰出人物,像他这样的也不少,康德、尼采都是独身一辈子,虽然后者闹过轰动一时的恋爱风波。精神过于集中,肉体可能被遗忘。司马迁一头扎进图书馆,有时把稀微晨光都当成黄昏了。他又时常一副呆相,衣衫陈旧灰头土脸,相亲相不中也是可能的。总之,精神的触角愈是延伸,肉体的锋芒越发迟钝,不像有些人,比如中国的辜鸿鸣、法国的萨特,两种东西齐头并进。司马迁攒钱也很困难,买书和考察都是自己掏钱。武帝给他一点俸禄,并未拨给他研究经费,为他组建写作班子。浩如烟海的史料,他一个人去对付,要钻进去更要打出来。他治史的方式是史无前例的,既是原创,又是开创。历史在他手上,是活生生的历史,千年宛如昨天的历史。他密密麻麻地记录着,谨慎而又大刀阔斧地筛选着,日日夜夜地思考着,他自知责任重大,一管毛笔千钧重。一个长期处于这种紧张状态的男人,忽视身体再正常不过了。只有到了身体遭切割、不复完整的那一天,他才转过身来对身体高度关注,可惜为时已晚。

年近不惑的司马迁和女人睡过觉吗?

这问题好像不够严肃,但是,很多人都想到了这个问题,因为《报任安书》的激烈程度,以及他提到自己的几句话,会令人作这样的猜测。人们想到了却又不能说,为什么?

司马迁的笔下,可没有这类禁忌。当时独尊儒术,还没有尊到他的的头上,他本人无疑是春秋以来百家争鸣的产物,不是统治术下的乖孩子。

这些学术问题,不应该是板块状的,它们迫切需要“思想的细心”。——这话是德国哲学大师海德格尔讲的,我读他已有若干年,几乎一直在想:海氏为何把历史性和历史学分开来谈?历史性是一切历史学的前提,文献史要变成问题史,而离开了这个前提的历史学形同故纸堆。海氏的学问纵贯古今,他给学生上课,旨在启发思索,他那无限丰富的知识,无不指向比知识更高的东西。孔子教弟子也是如此,重在传道。孔子甚至说:“朝闻道,夕死可矣!”

司马迁为太史令刚好十年,真够辛苦的。他大约娶亲晚,四十几岁才有了一个女儿,后来嫁给杨姓男人。他本该和夫人再生几个孩子,让其中的某个男孩儿继承他的事业。他没做到,为此痛心疾首,深感侮辱先人。早知汉武帝要剥夺他的生育权,他无论如何要提前结婚,生下一堆男孩儿女孩儿。

这期间他已经开始写作,伟大的工程在狭小的寓所内有序展开,并且有点做地下工作的味道。有人曾经偷走了他一些草稿,呈给汉武帝。武帝看了摇头,很不以为然。不过,皇帝对史官的轻视再度起了作用,他没有追问下去,没有派人去烧那些竹简,在他看来,玉女经和长生不老术要重要得多。

司马迁汲取教训,比以前更像一位地下工作者了。夜深人静孤灯之下,他瘦削的身形不时传来几声咳嗽,波澜壮阔的历史,以一手漂亮的汉隶从容书写。

司马迁六

李陵事件的始末是这样:

李陵打仗勇敢被提升为骑都尉,他身先士卒并且待人谦和,在军中声望很高。这两点,李陵酷似爷爷李广。司马迁和他交情一般,虽然怀念他爷爷,欣赏他的为人,但并未与他深交。司马迁交朋友很少,一是他忙,二是他穷。朝廷很多事,他默默看在眼里,回家写到书上。有个人叫李广利,和卫青一样与汉武帝有裙带关系,他妹妹生得天姿国色,这样的女人汉武帝是不会放过的,让她做妃子,称做李夫人。“南国有佳人,遗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这首诗就是专门讲李夫人的,后世所谓倾城倾国貌,因她而起,可见她美到何等程度。她还有一个哥哥李延年,在宫中谱曲,弄乐器,称为伶人。李延年谱曲,司马相如这种文人填词,皇帝听了很喜欢。李延年也生得有模样,做伶人很有一套,时常向武帝抛去媚眼。以前和皇上“同起卧”的韩嫣,现在年纪大了,李延年正好补缺,经过一番努力,终于和皇上睡到一张床上。这样,兄妹二人轮番侍寝,双双受宠。不久,李广利也开始飞黄腾达了。兄妹三人权倾朝野,司马迁不禁联想到卫青、卫子夫和霍去病。史书有个常用词:外戚专权。封建王朝,这种现象不新鲜。卫青、霍去病能打匈奴,可是李广利呢?武帝绕着弯儿要让他立功,只因碍于刘邦定下的铁律:无大功者不得封侯。不会打仗的李延年带着几万军队到大宛国抢良马,被几千大宛人打得丢盔卸甲逃到敦煌,派人回长安报信。武帝一点都不责怪他,再给他六万人,其中三万是精锐骑兵,外加辎重无数,还是去抢马。武帝下令从各地调集十八万军队,到酒泉作李广利的后卫,为舅子立功封侯,这皇帝花血本轻描淡写。他先封李广利为“贰师将军”,因大宛国的良马集中在贰师城。这次李广利抢到马了,好马六十多匹,损兵折将五万人。武帝为他庆功,下令官员和伶人称颂他的丰功伟绩,封为“海西侯”,食邑八千户。

注视着这一切的司马迁仰天长叹。

而李陵感到羞辱:他爷爷李广身经七十余战也未能封侯。他拒绝做李广利的部下,得罪了这位贰师将军。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武帝派李广利带三万人出酒泉攻打匈奴右贤王,派李陵带五千人攻击匈奴大单于,牵制匈奴主力,确保贰师将军打胜。李陵行军三十天到达预定位置,画好地形图派部属陈步乐向武帝报告,武帝一看高兴了,封陈步乐为郎官。可是没过多久,前方传来坏消息:李陵的五千人被匈奴大军击败,李陵投降,剩下四百人逃回边境。武帝大怒,李陵的三族(父族、母族、妻族)被投入大牢,刚刚当上郎官的陈步乐畏罪自杀。

这次战役,李广利以强击弱,杀敌一万,自损两万。而李陵的五千人在草原深处和匈奴主力厮杀,迟迟不见援兵。匈奴单于以八万之众围攻五千人,十余天血战三次,抛下两万具尸体才击溃李陵。前方的战况陆续传回长安,百官交头接耳,同声谴责李陵。司马迁听了很不舒服,但他没说什么。武帝召集大臣议论这件事,板着面孔,“龙颜不悦”,大臣们争先恐后斥责李陵变节投降。汉代的文职官员分九等,司马迁就是第九等,秩比六百石,排在末位。对一个历史学家来说,末位也挺好,能在朝议中听到很多他想听的东西。他一般不发言,因为轮不到他说话。他要说就回家说去,拿着毛笔,对着汗青。他叩问历史,把声音传给后世,实在没有必要跟眼前的这些官员面红耳赤争个高低。不过,他又是西北汉子,是性情中人,是飞将军的崇拜者,是李敢被暗杀的目击者,这就麻烦了,矛盾了。而矛盾一旦激化,就要惹出祸端。祸从口出,古今同理,1957年划右派,多少知识分子恨不得撕烂自己的嘴巴。司马迁持笏站在属于他的末位,双唇紧闭。耳边响起的,全是污言秽语,泼向李陵不说,还溅到飞将军李广的身上。司马迁的两只手抖上了,血在烧心在跳。意念集中到双唇:千万不能开口呀他忘了双腿——它们自作主张跨前一步走出去了,后来有个专用名词叫“出班”,表示“微臣”有话要讲。

太史令开口讲话,汉武帝冷眼瞅着他。这个司马迁,偷偷写历史,平时对歌功颂德也不感兴趣,他这张嘴要说些啥呢?

武帝皱眉头了,果然没出他所料,司马迁虽然由于亢奋而讲得结结巴巴,他还是听清楚了,司马迁大意是说:李陵以一支偏师血战强敌,连最后一支箭都射完了,在没有任何援军的情况下杀敌近两万,他投降有罪,但皇上能不能考虑将功折罪呢?

武帝眼中射出寒光了,而司马迁还在发感慨:当初李陵立下战功人人奉承,现在兵败了,奉承过他的人又惟恐唾之不及,这毁誉是不是来得太快了?

司马迁这么讲话,就不仅犯了龙颜,而且犯了众怒。马上有人反驳他,说他暗示海西侯李广利没去救援李陵,才导至战事失利。李广利,李延年,李夫人,不是武帝的大红人,就是武帝的心上人,三个人红透半边天了,百官趋之若骛,这小小太史令司马迁,是吃了豹子胆还是犯了神经病?

汉武帝手一挥,将司马迁下狱。罪名是“沮贰师”,沮通诅,是攻击贰师将军李广利的意思。罪名不小,攻击武帝的爱将,不等于攻击武帝本人吗?按汉律当斩首。狱中他尝到了酷吏的历害,以前只是听说,现在有了“亲身体验”,——“见狱吏则头抢地”,身心备受折磨。汉武帝手下的酷吏是出了名的,变尽花样罗织罪名,杀人如草芥。酷吏杀人成瘾,判案之迅速令人瞠目结舌,判一个杀一个,有个叫义纵的酷吏,竟在一天之内砍下四百多颗头。另一个酷吏抓紧时间在冬天杀犯人,因为按刘邦定下的规矩,入春停止行刑,这酷吏喟叹说:再给我一个月该有多好,我把那些家伙全杀光!司马迁写《酷吏列传》,写到后来用了四个字:“上以为能”——皇上认为这些酷吏很能干。

司马迁落到酷吏手中,被提审,拷打,惊吓。脑袋能否保住,是个大问题。变数也是有的,得看事态如何发展,而武帝本人向来喜怒无常。有一天,他忽然觉得李陵可能的确是奋勇杀敌,弹尽粮绝才做了俘虏,于是派公孙敖带一支人马到匈奴境内了解情况,有机会就抢回李陵。公孙敖却很快回长安,向武帝报告:李陵正忙着给匈奴人训练军队,训练的项目全是针对汉军战法。

“龙颜大怒”,灭李陵的父族,母族,妻族,数百口人被诛杀于市,其中大半是妇女儿童。著名酷吏张汤,精心安排步骤,先用小刀在死刑犯脸上刺字,然后逐一割掉鼻子,然后齐崭崭切下脚趾头,然后行刑队高举棍子将鲜血淋漓的犯人活活打死,然后砍头挂在旗杆上,然后将尸身剁成肉酱。

可是事情搞错了,替匈奴人训练军队的人叫李绪,不是李陵。公孙敖是邀功心切,听了半截掉头就走。灭三族的消息传到塞外,李陵哭天抢地,将李绪一刀砍死,从此死心塌地投靠匈奴,娶单于的女儿重新繁育后代。

真相大白了,武帝心里也后悔,但嘴上不置一词。

统治者犯罪有理。该做的事还得做下去——

为李陵讲情的司马迁继续蹲大牢。

司马迁七

司马迁有了一个新罪名叫“诬罔罪”:无中生有地欺君罔上。判死刑,等着砍脑袋。那日子不好过,钢铁男儿以泪洗面。书没写完,有女儿缺男丁,这香火如何传下去?两桩心事未了,死不暝目。然而绝处逢生,武帝不知为什么事情又高兴了,大赦天下。死刑犯个个狂喜,包括我们的司马迁。可是,宣旨的人紧接着宣布附加条件:花钱才能买得完躯出狱,数目是五十万钱。凑不足这个数的,割“势”保性命。这就是所谓宫刑,也叫腐刑,女人闭阴,男人割势。古汉语中,人和动物的睾丸叫势。

五十万钱对司马迁等于天文数字。家人为他奔走,到处敲门借钱,碰钉子看冷脸。他本来朋友就少,有些亲朋还躲开了。这倒不全怪人情如纸,亲朋怕株连,李陵遭灭族的惨剧还历历在目。司马迁因李陵下狱,万一武帝翻脸,他们为司马迁凑钱要受追究的。

司马迁受宫刑,七尺男儿失掉睾丸。为《史记》,他选择了活下去。他把人生分为十个等级,第一有不辱祖先的光荣,第十接受宫刑辱尽列祖列宗,第九才是砍断四肢后死去。行刑的地方叫“蚕室”,取养蚕的暖室之意,因受宫刑者畏风寒。刽子手亮出尖刀和猥亵的笑容了,司马迁那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喊出百代伟人的奇耻大辱。

司马迁出狱倒升官了,武帝把这个有才华的人安排在身边,封他为中书令,相当于贴身秘书。羡慕他的人不少,包括他的朋友任安。他有资格出入宫禁,靠近天子,在姹紫嫣红的女人们中间走动。武帝用他的笔墨功夫,毫不担心他作为男人的功夫,因为那已经不存在,去掉了,手术干净利落。历代太监都有手术不够彻底的,他们在宫中和女人厮混,像赵高,还在民间留下了私生子:宫女怀孕跑出去了。武帝对司马迁很放心,呼来唤去的,包括在龙床上唤他,阳具还在妃子体内。司马迁从来就鄙视太监,但他现在连太监都不如。他有男人的自尊,自尊生耻辱,而太监没有耻辱。《报任安书》用了一个词:狂惑。——内心的痛苦与矛盾足以令人疯狂。

我以前读鲁迅有个印象:文字的巨大张力源于高强度的挤压,犹如地下的化石能源。情绪,处境,思想,使杰出的语言在挤压中成形。司马迁的文字滚烫,冷却后再入火,再受压。长时间的狂惑,五内俱焚,使他的文字像钻石般坚硬和漂亮。

《报任安书》中,他描绘受刑后的处境与心境:“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如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

他上班尽量显得恭敬,对皇帝和他的女人们陪笑脸。“大势已去”的人通常都是这样的,一切都很正常。下班他闭门写书。拒绝所有的交游和应酬。

司马迁大约四十二岁开始写《史记》。现在他年近半百,写了七八年了。也许他以前的文章比较平和,自从受了宫刑,文风为之一变,充满了战斗性。

战斗性来自屈辱感,来自郁积在心中的许多事。

然而《史记》决不是个人化的写作,司马迁长期的学养和历练使他能够站得更高,既有战斗性,又有公正性;既有鲜明的立场,又有冷静而客观的描述。他的一些篇章,不乏所谓“零度写作”的要素。但冰点本身就是沸点,像鲁迅所谓“火的冰”,表面不动声色,底下岩浆奔腾。

读《史记》,这是一个要领。

修养不高的作家,会囿于他的个人生活体验。等而下之的人,讲隐私还嫌不够,还要讲他的绝对隐私,还要把裸照发到互联网,还要出版动态的人体光碟……接下来就是交配图?

修养不是别的,修养就是把握分寸。而所谓分寸,是在不断超越的过程中得以显现的。不是说追名逐利一概不好,而是说:趁社会转型期的某些混乱,磨拳擦掌一味乱来,势必丧失祖先留给我们的生存的高度与广度,打着进步的旗号向动物看齐。

《史记》所承载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是方方面面的。它是史学和文学巨著,又是古典意义上的百科全书。它书写西汉以前的时光,却远远越过了今天,直指我们可能拥有的未来。

萨弗兰斯基曾形容海德格尔说:海氏回到古希腊思想,是为了赢得一段助跑,以跃入当下。

这话讲得多好。

我们有能力回到司马迁吗?

读《史记》并不难,今人有详细的注释。我记得几年前,魏心宏先生曾提过,他早在北大念书时,就诧异两千多年前的《史记》,其文笔竟如此简练生动。尤且是七十篇“列传”和部分“本纪”,各种各样的传主,也即传记所瞄准的主人公,无不鲜活,读来真是酣畅淋漓。甚至可以这样说:有一定文化修养的中国人,如果不读司马迁,不读其人其书,那真的是……令人遗憾。

在欧州,普通人都熟悉他们的历史文化。

我们接着拜读司马迁的身世。

大约又是一个十年,他过着太监般平静的日子,胸中波涛汹涌,下笔惊天地泣鬼神。为了说出历史真相,他把自己伪装起来了。武帝不再过问他在家里干些什么。这皇帝晚年遭遇内乱,一向温和的戾太子兴兵造反,父子交兵,在长安城内血战五天五夜。事情也牵涉到司马迁的好友任安。

戾太子是皇后卫子夫生的,一直受到武帝器重。可是武帝有了新宠钩弋夫人,不仅皇后失宠,戾太子也风雨飘摇。钩弋夫子怀胎长达十四个月,生子取名弗陵,她居住的宫殿被武帝封为“尧母门”,这就有些意味深长:武帝是将弗陵比作尧帝吗?百官开始动脑筋,一些人疏远戾太子,一些人诽谤戾太子,纷纷转向,称颂尧母门。武帝也不作解释,晚年越发莫测高深。极权顶端的人物常常是这样的,他也必须这样。

有个小人叫江充,让历史稍稍偏离了方向。他和戾太子向来不和,现在,机会来了。

武帝信方士,宫中女巫多。众多妃子以皇帝为榜样,动不动就找女巫,保佑自己得宠,诅咒对手倒霉。女人和女人之间的战争,武器是埋在地下的木偶。木偶上写着某人的名字,女巫施法诅咒,那人就要生怪病。失宠的女人竟然诅咒皇上了,事发后,武帝一怒之下杀了内宫几百人,但从此疑神疑鬼,觉得天空中布满要追杀他的木头人。他移驾甘泉宫,命令他的心腹江充在京城内外展开调查,一帮酷吏协助。谁家挖出了木头人,满门抄斩,数月之内砍头好几万。可见巫蛊之风从宫中吹到了民间。汉武帝泡温泉养龙体,闻不到血腥味儿的。江充向戾太子下手了,东宫悄悄埋下大批木偶,又挖出来报告皇上。同时,动用一切手段阻止戾太子前往甘泉宫。

戾太子这时犯了一个错误:假传圣旨,发兵捕杀江充。武帝认为他谋反,下令丞相派兵攻击。戾太子失去退路,不反也要反了,双方在长安城杀得昏天黑地,大街小巷全是血。

司马迁房门紧闭。外面杀了五天五夜,他渐渐在喊杀声中沉静下来,写他的书。而据我所知,第二次世界大战,有个波兰科学家也是如此,德国人打到家门口了,他照样做他的研究。

任安手上有一支军队,他老练,按兵不动。戾太子的命令他拒绝服从。他为了保全自己而坚守中立,但世间事往往有变数,有个词叫料事如神,它的基础却是世事难料。血战的结果是太子兵败,和他母后卫子夫一同自杀。而武帝事后得知真相,把捕杀太子的人全都杀了,包括丞相在内,估计那数字也不小。任安不救戾太子,被投入死牢。

狱中他写信,向“身居要职”的中书令司马迁求救。

司马迁过了很长时间才回信。

这不像他做人的一贯风格。当初他为素无交往的李陵挺身而出,现在为好朋友却缄口不言。惹祸惹怕了?有可能。但他考虑更多的是手头的这本书,他半辈子的心血都在里面,而且,他十分清楚它的价值。《太史公自序》中,他把自己同修订《春秋》的孔子相提并论。和它系于大中华的份量相比,个体生命微不足道。何况他是“刑余之人”,不男不女的,还要侍奉下令阉割他的汉武帝。他提笔写下《报任安书》,吐露衷肠。这篇长达三千多字的文章,字里行间全是耻辱和愤怒。身体被阉割的男人,精神异乎寻常地不屈不挠。《史记》的战斗性从何而来?从司马迁的残躯而来。“刑余之人”把一切都置之度外了,朋友的性命,皇权的高压,都不能令他停笔,或写下受权力阉割的文字。按正统标准衡量,《史记》是不合格的,因为他居然把各色人等都写进历史了,公然以民间的价值观挑战皇权。明君与昏君,贤臣与乱臣,循吏与酷吏,君子与小人……他建立了一整套价值体系和是非标准,并且注入了后代史家避之惟恐不及的情绪色彩。他也不为尊者讳,帝王将相,好的坏的全写。皇帝不高兴,让他不高兴好了,不管是活着的皇帝还是死去的皇帝。

在那个年代,从修养和历练各方面看,除了司马迁,没人能够担当书写历史的重任。天降大任于斯人,苦其志,割其势,肉体的残缺赢得精神的健全。

幸亏有了司马迁。他传给我们的文脉,流淌着鲜血。文脉就是血脉。

由此观之,他拒绝任安的请求,不为好朋友两肋插刀,非不义也。

任安在狱中呆了几个月,侥幸逃脱死罪。几年后,还是因为不救戾太子的老罪,被武帝杀掉了。

第二年,写完《史记》的司马迁,自己却在历史中消失了。这一年他五十六岁,是公元前90年。五十六岁以后,史籍上不再有他的任何记载。他的死成了一个谜,各种猜测都有。有人说他写的书被人呈送汉武帝,丢了性命。有人说他连人带书消失在名山大川。

为我们拨开历史迷雾的人,他自己却隐入迷雾深处。

司马迁八

《史记》是一部纪传体通史,涉及汉以前三千年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全书包括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和七十列传。“本纪”记帝王事。“表”记载历代世系、列国关系与官职更迭。“书”记载典章制度;也讲天文水利、经济文化等,类似后来的科学专史。“世家”写各时期的王子诸侯。“列传”最丰富,写谋士、将相、侠客、刺客、巫师、商贾、文人、佞幸等,所占篇幅为全书之首。

《史记》的体例,为历代正史所沿用。

这五个部分当中,列传,世家,本纪,基本上都是优秀的传记文学。当时史学和文学尚未划出明确的界线,二者融合的典范,就是司马迁这部《史记》。把历史写成传记文学,后来的史家大都不敢这么做,不敢带入个人情感,一味的冷静描述,貌似客观,实则替封建统治者说话。班固继承他的父亲班彪,写断代史《汉书》,其正统面目就露出来了,他还讥讽司马迁不善于明哲保身。而《汉书》中的好东西,包括体例在内,几乎全是学《史记》。战斗性、民间性和个人性,《史记》开了先河,后来却变成小溪细流,渐渐干涸。二十四史,《史记》所显示的姿态是孤傲的,它所达到的高度和广度,后人难以企及。鲁迅对它的评价最为精辟:“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离骚》是屈原的代表作。楚怀王放逐屈原,屈原写下这首长诗;汉武帝阉割司马迁,司马迁写成五十二万言的《史记》。

身体被阉割,精神反而变得强壮,透出强烈而又罕见的自由气息。自由这种东西,自西汉以后,虽时有反弹,但总的趋势是变弱,变得面目模糊——封建统治者把它抢走了,偷走了。在中国,没有一个皇帝不是取走自由的强盗和小偷。抢和偷,双管齐下。

而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自由精神是否被统治者所阉割,是我们今天衡量古代文人的第一标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把司马迁视为历代杰出文人的先驱。

司马迁那个年代,有些文人过得很舒服,典型的例子是司马相如,勾引女人本事大,歌功颂德的本事更大,写了不少辞赋,华丽而空洞。后来的枚皋、杨雄等辈,和司马相如差不多。当然,他们在生活中有好的一面,比如相如出使西南很成功,比如杨雄为人不错。但是作为文人,他们是精神的残缺者,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被阉割者,没有立场,不为老百姓讲话,一门心思往上爬,唯恐主子不高兴。这类文人的作品也往往缺乏美感。原因很简单:美感永远源自真情实感。“汉赋”标志着汉代文学,真是汉代的不幸,依我看,汉赋无疑是历代文学中最糟糕的。幸亏有个司马迁写下《史记》,单手托起史学与文学两座高峰。

读《史记》,印象最深的,是它的简练与生动。司马迁用字就像拍电报,字字精当。字写在竹简上,罗嗦可不行,那要多砍多少竹子?早期汉语的书写方式决定了它的风格。汉赋堆砌词藻,毕竟字数有限。《史记》五十二万字,如果用现代汉语来写,恐怕有五百万字。司马迁在单字上下功夫,往往一字多义。名词、虚词作动词使用的例子比比皆是。司马迁的能耐在于:他还写得明白晓畅。他在书中经常采用“互见法”,比如讲项羽,有些事要放到刘邦或韩信的传记里去,而且不是随随便便,是含有深意的。再如讲秦始皇迷神仙,则暗示汉武帝想登天。他对汉武帝的批评,表现在人物的选择上,好官都在其他朝代,而鱼肉百姓的酷吏则集中于当朝。——单凭这一项,武帝要弄死他就不愁罪名了。他把没做过皇帝的项羽列入“本纪”,把农民起义领袖陈胜列入“世家”,并且加以赞赏,这需要很大的勇气。也难怪受正统思想毒害的学者,称《史记》为“谤书”、“秽史”。——司马迁居然把同性恋都写进去了。

司马迁对口语的运用也是非常出色的,他人在宫廷,笔下并无一点宫廷气,洋洋几十万言,没有一句像皇帝秘书的口吻。中国人似乎张力有限,容易被他的社会角色所霸占,干部通常是干部脸,秘书往往是秘书腔。司马迁显然是个例外,他能把上班与下班截然分开,他有两张脸,表面的模糊,里边的清晰。作为旷世大学者,他一直心向民间,他的民间立场一点都不勉强,不像眼下的经济学家跟风神速。他曾是黄土高坡的放牛娃,漫山遍野奔跑。所谓文章力透纸背,一定是源自真切感受。司马迁不缺这个,他反而是真情太多,必须加以压缩,有时还要伪装,以春秋笔法,以微言大义的方式讲出来。他一生都在读书,行路,行了十万里路。他对后世文人的修炼树立了楷模。前面提过,中国文人的一大特色是漫游。李白漫游天下,学的就是司马迁。游历,学历,经历,三者合一。也有不游或游得少的,比如伟大的曹雪芹,曹雪芹走的是漫长而又曲折的精神之旅。西方大作家,像卡夫卡、福克纳,他们盯着小块地方写出了大作品。

司马迁是写人的高手,寥寥数语,人物就活灵活现。大处把握和细节铺陈,他都做得很到位。后世文人,不单写散文的推崇他,连明清小说都在他身上汲取营养。选他的文章,数量超过苏东坡和欧阳修。他是模糊文本的先驱,用小说和戏剧手法写项羽,写刘邦,真是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写“鸿门宴”的紧张气氛,本身就像戏剧,不同的人物扮演着属于自己的角色:项庄、项伯、范曾、张良……司马迁还专程做过实地考察,将每个人的座位都弄得清清楚楚。针对这种严谨,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赞叹说:“秦楚之际,兵所出入之途,曲折变化,唯有太史公序之如指掌……盖自古史书兵事之详,未有过此者。太史公胸中自有一天下大势,非后代书生所能几也。”

中国历代大文豪,几乎无不推崇司马迁,所谓道德文章,人品与文品,司马迁都足以垂范后世。他笔下那些分布在各种行业里的人物,由于其鲜活,所以可亲近,可景仰,可叹息,可鄙视,可憎恨。这些历史人物,也影响了中国人的人格及性格走向。比如春秋战国的层出不穷的豪杰们,被历代所演绎,化为戏剧和小说,在民间广为流传。最近,诺贝尔文学奖评委马悦然教授撰文说:“我的心在先秦。”这话饶有意味。对先秦的记录与阐述,没人超过司马迁。先秦是个大时代,已成学者共识。

罗贯中的演绎了一部断代史,而《史记》真实描述了三千年的通史,二者都是中华文明的宝贵的资源库,但后者显然更珍贵。司马迁笔下的历史,是波澜壮阔的生活画卷。他对生活世界的全方位考察,将历史学提升到历史性的高度。可以说,他以一人之伟力,为中华文明提供了极为丰富的精神资源。

汉武帝阉割他的身体,反而催生了这种伟力,这是上天的安排吗?

历代封建统治者,养肥了多少御用文人,却阉割了他们的灵魂,把他们变成锦衣玉食的行尸走肉。本文瞄准司马迁,事实上也同时瞄准了相反类型的文人。如同司马迁写伟人,小人已经活跃于其间了。小人乃是伟人的残缺样式,反之亦然。

关于《史记》,历代集注、阐释和评论如汗牛充栋。我手头的这本,是南京大学出版社的《史记今注》,它借鉴了前人的成果,释文也很清晰。顺便提一句,我个人并不是搞《史记》研究的,读的东西有限,但我景仰司马迁却是由来已久。

《史记》具有强烈的个人色彩,所以它才真,不是板着面孔、仅仅代表某些阶层讲历史。文学艺术家,天生与它亲近。人类文化的巨著,无论哲学、史学还是文学,无一例外地是个体劳动的硕果。《史记》是伟大的,却不是封闭的,司马迁自己讲:他“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犹如伟大的哲学思想,它一定是开放的,可以讨论的。我个人并不完全赞同司马迁的某些倾向性,比如他对项羽的态度。我倒是觉得,项羽就是匹夫之勇,短见,狭隘,吝啬,残忍,动不动就屠城,泄私愤火烧阿房三百里,不耐烦坑杀降卒二十万。幸亏刘邦打赢了他,逼他自刎乌江,不然的话,他多半是他曾经发誓要取而代之的暴君秦始皇。

而与项羽相比,刘邦的毛病几乎全是小毛病。多谢司马子长(司马迁字子长)记录详细,让我们得以从不同的角度掂量历史。

另外,司马迁对游侠有偏爱。荆柯刺秦王是大义凛然,而郭解这种大侠,义字却是表面文章,骨子里推敲不得。他善于做秀,借一件事情在江湖上扬名立万:他姐姐受人欺负,希望他出面为她撑腰、摆平,他却当众批评她,不理她,给人留下公正的印象。然而得罪他的人,大多数要死掉;结交他的人又多是豪强……

还有其他例子,不用讲了。

每个人读《史记》,都会有一些不同的感受,这恰好证明司马迁的博大雄浑。伟人从来就不是完人。

品读司马迁,意味着无穷无尽的生发。

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说:所有的历史都是当代史。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后期,担任联邦德国驻华大使的魏克德先生,曾写下广播剧《汉武帝与太史公》。魏克德是名作家,活跃于欧洲外交界和文学界。他写司马迁,立意奇特,让史官和皇帝当面争论历史的真相问题,各执一端,互不相让。汉武帝刘彻,不能让他手下的史官按他的意图写历史,恼羞成怒。刘彻不杀司马迁,却变尽法子折磨这倔犟汉子,霸占他美貌的妻子,阉割他传宗接代的下体。但是这个司马迁,头可断血可流,写《史记》的原则决不丢。不可一世的汉武帝,终于拿一个文弱书生没办法……魏克德先生以戏剧冲突的方式,将皇帝与史官的矛盾推向极致。而他从中得出的精辟结论,却是中国人的老生常谈:

讲真话要付出血的代价。

2006.10.30.改定于眉山之忘言斋

司马相如

司马相如是成都人,成都人有两个特点:一是聪明,鬼点子多,二是嘴皮子厉害。两千多年前的司马相如是个典型的成都人,二者都具备。他本来穷得丁当响,却以一曲《凤求凰》,让年轻的富家寡妇卓文君心旌摇荡。中国文学史上,他是汉赋的代表人物,其代表作为《子虚赋》、《长林赋》、《长门赋》,受到皇帝和皇后的高度称赞。而在民间广为流传的,是他和卓文君的风流韵事。取材于这段韵事的小说、戏曲、评书、话剧、电影、广播剧、电视剧绵绵不绝。专家学者熟悉汉赋,普通百姓爱听故事。也有大作家来凑热闹的,比如郭沫若。郭老写过话剧《卓文君》,对这位有才华的美少妇称颂有加。而我记得,2005年有个电视剧,请漂亮而清纯的韩国演员演卓文君。总之,卓文君的美貌、多情是举世公认的。司马相如大名鼎鼎,其实也多少沾了女人的光,沾了卓文君的光。古往今来多少事,除了饮食就是男女,老一套的爱情故事永远新鲜。曲折的、充满悬念的、带了一些情色意味的故事永远打动人。而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完全符合这些要素。

鲁迅讲过:文人传播名声有两种情况,一是人以文传,二是文以人传。眼下有些作家爱生事儿,奇招频出,吸引大众的眼球,走的就是文以人传的路子。作家先闹事儿,其次才是写东西。司马相如的情形还不同,他写诗作赋在先,谈恋爱在后。三十岁以前他一直落魄,碰上卓文君,命运才出现转机。这桩使他名传千古的风流韵事,还带给他财运、官运。财、色、权、名他样样占齐了,一辈子过得舒坦。换成今天的思维,人们会一拍大腿说:这美女值,太值啦!

既然司马相如属于“文以人传”这种类型,那我们就有理由把重点放在他这个人身上。我们仔细来瞧瞧,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从他身上,我们能品出一些什么东西来。

司马相如生于成都的哪条街,今天已不可考。他父亲作何营生,司马迁在《史记》中也没说。两个复姓司马的男人,年龄相差三十多岁,并不沾亲带故。他们同在汉武帝手下做过官,先后都出使过西南夷。武帝时代,西南这一大块尚被称为“夷”,含有化外之地的意思。其实说白了,就是皇权染指还有限的地方,老百姓还不大服管教。管是管束,教为教化。成都当时为一郡,郡守叫文翁,显著的政绩是兴办学堂。相如的父亲可能跟他熟,送儿子到官学读书,也学击剑。换句话说,司马相如是文武双修。家里有财产,这是不言而喻的,穷人家的孩子哪能上官学?小时候他叫司马犬子,不是小名儿,是正式的名字,可见他父亲对文字这东西还比较隔膜。四川的农村,至今仍有把儿子取名狗儿的,名字愈贱,愈能成活。司马犬子读了一点书,知道一点天下事了,发现这名字老土,擅自改为相如:他崇拜战国时期赵国的外交家蔺相如。“完璧归赵”的故事,就源自这位蔺相如。父亲也不懂,由他改。司马迁记载说,他成人后到长安“入赀为郎”,赀通资,就是花钱买官做,在汉景帝身边做郎官,换个称谓叫侍从,吃官饭但没啥俸禄。皇帝身边这种人一大群,有人会拳脚,有人会唱歌,有人善于扮小丑,有人写辞赋下笔千言……个个亮出看家本事争宠。相如为当这郎官,估计是把家底掏空了。汉代仕途窄,远未形成庞大的官僚集团,有专家统计过,当时四千多个平头百姓养一个吃公饭的。而眼下大约二十八个养一个。司马相如花大价钱买小郎官,风险很高的。总之,全家人把宝押在他身上了,年复一年,盼长安传来好消息,真是望眼欲穿。

汉景帝却不好辞赋,善于舞文弄墨的相如找不到进身的机会,于是跳槽了,跳到梁王刘武门下。刘武好辞赋,身边已罗列了一些写手,比如写过《七发》的枚乘。汉赋在形式上继承以屈原的作品为主的《楚辞》,但内容以歌功颂德为主,内容又反制形式,汉赋在形式上也不能同屈原的诗篇相提并论。汉初的辞赋家贾谊是个例外,贾谊郁郁不得志,不能报效国家,命运和屈原相似。当诗人远离君王走向民间时,往往能写出好东西,而在权贵门下讨饭吃,帮闲就在所难免。所谓帮闲文人,比媚俗的文人格调更低。

包括屈原在内的中国历代文人,都有俗的成份。通俗和媚俗是两回事儿。

司马相如跳槽跳到刘武门下,很努力,因为他必须和枚乘等人比个高低。他终于写出了《子虚赋》,大大露了一回脸。大伙儿常常跟随梁王左右,哪儿有排场就往哪儿赶,宫殿竣工啦,主子出猎啦,贵客盈门啦,庙堂祭祀啦,都是他们收索枯肠的好时机。他们穿得好,吃得好,出门有车坐,举止有气派。一旦来了灵感,下人急忙笔砚伺候。辞赋讲究铺排,一连串的优美词句,整齐,押韵,吟诵又别有一番功夫。洋洋洒洒的《子虚赋》,来了一堆“于是乎……”怎么样怎么样,的确有气势,听上去回肠荡气。应该承认,司马相如在语言及学问上很下了一番功夫,从诗经到楚辞,到诸子著述,都要纳入学习的范围。汉赋在文学史上占有一席,有它一定的道理。相如那个时代,国力空前强盛,辞赋家们歌功颂德,有些肉麻,但还不算十分昧良。我个人以为,特定时期的颂歌也有不少好东西,艺术感染力强,唱出了老百姓的真感情,几十年老歌唱不够。一般说来,辞赋写到结尾时,也要来几句规劝,劝主子享乐之余要节俭,适当关注一下民生。朝廷有个叫东方朔的,也擅长辞赋,平时以滑稽本领逗汉武帝开心,却能找时机进谏,委婉批评皇帝,做了一些好事儿。这方面,司马相如不如他。

相如既为门客,要靠辞赋吃饭,而吃饭为天下第一桩要紧事。动物为了食物,要使尽浑身解数。人从动物来,为吃饱饭吃好饭花样更多。即使相如不为自己,也要为父母着想,老人盼他飞黄腾达光宗耀祖呢。他离开成都,恐怕已有十来年。眼下食有鱼出有车,可是没啥积蓄,梁王随手赏赐的金银,他随手花掉了。门客之间有竞争,要比拼,而成都人好面子,相如不甘落人后的。所谓千金散尽还复来,文人挣大钱,有时也容易。以他出众的才华,能写赋会弹琴,不愁挣不来华屋美女。可是梁王生病了,不久又死了,也未曾立遗嘱,令王太子善待这些文人。一帮门客作鸟兽散,一个个愁眉苦脸。辞赋这东西,寻常百姓是看不懂的,除了一些王公贵族,市井很少人能赏。街上没市场,只好卷铺盖。不像今天,某酒楼某公司开张,出高价请人作赋,有几百个字卖上几万元的。

梁王死了,门客各奔前程,也许喝了一回伤心酒,挥泪而别。司马相如西风瘦马回成都,家里一片破败,父母是否还活着,司马迁没记载。相如闭门不出整天睡大觉,身体也有毛病,消瘦,口渴,喝不完的水。他也无钱瞧医生,捱着吧。睡够了出门转悠,当时成都小,一个时辰转完了。他穿戴华贵,有一件裘皮的衣物,系梁王所赐,但老穿它也不行。他开始动脑筋想点子。有个故交名叫王吉,在临邛(今成都郊县邛崃)当县令,相如捎信给他,他很快回信,盛情邀请相如到临邛作客。

司马相如毕竟见过大世面,朝廷干过,王府干过,成都有他这等经历的找不出第二个。他几乎穷得揭不开锅了,可经历是一笔潜在的财富,他动手搞开发。他的“开发公司”,专门开发自己。他不会去结交穷朋友,除非他犯神经。他都穷成这样了,再去结交穷人,两穷相遇只能更穷。

当时的文人,还没有形成为底层呐喊的传统。司马相如更不可能,他手中的生花妙笔,主要为帝王服务,要用它奔个前程。我个人从来不认为,关注底层是文学的唯一要务。生活世界是广阔的,审美情趣是多元的,眼中只有穷人或富人,同样是一种遮蔽。海明威很少写穷人,获诺贝尔奖的不是声讨富人的檄文,而是人类命运的缩影。英国大哲学家罗素认为,人类文明的重大成果,几乎都是出自有闲阶层,为此他写了《闲散颂》。品读中国文人,这是一个重大课题。涉及到司马相如,先顺便提几句,也算个伏笔,往后再来阐述。

当然,古今中外的文学大师,也没有任何人是鄙视穷人的。杜甫,雨果,托尔斯泰,他们都是心向底层的伟人。相如匆匆上路了,带着他象征着身份的裘皮服装,时为初春,川西坝子正碰上倒春寒。他并不知道,此行将带给他命运的转机。当初奔梁王,眼下趋县令,他已经很掉价了,一路上不会很兴奋。大文人朝着小县城,哼着几首宫廷歌曲。到县府打打秋风,混个幕僚之类,日后再作计较。他在成都这些日子,饱一顿饿一顿的,想肉吃想酒喝,比想女人还厉害。到王吉的地盘上,酒肉是不成问题的吧?即将碰上一桩千古艳遇的男人,首先想到的是肚子问题。

王吉在县衙为相如接风,安排他住在都亭。都亭类似县政府招待所,但规模小,一个普通院落,两棵老槐树。王吉这个人,也是鬼精鬼精的,打量相如,虽然落魄,但举止依然潇洒,谈的全是他这县令闻所未闻的大见识,开口皇帝闭口君王。王吉佩服得五体投地,暗忖此人暂时潦倒,将来的发展却说不准。两人谈得投机,喝空了一坛好酒。临邛这地方工商业发达,铸铁的,酿酒的,大富豪好几个,县财政自然充足。县令与富豪是哥儿们,常来常往。司马相如喝得半醉,王吉问他婚配,他随口说:不好意思,三十出头的男人,身边没个女人伺候。王吉低头寻思,一拍脑袋说:有了!

二人叽叽咕咕到后半夜。

司马相如住在都亭,王吉每天去拜会他,恭恭敬敬的样子。有时相如还不耐烦,不见。《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说:“临邛令缪为恭敬,日往朝相如。相如初尚见之,后称病。”缪是假装的意思,而相如称病,等于说装病。这个看上去大有来头的神秘男子,偶尔出现在临邛街头,竟然坐着县官的车骑,小城轰动了,纷纷猜他的身份。就像今天,某人如果把县长的小牌号轿车据为己用,他同样会引来多方猜测。眨眼已是仲春季节,春暖花开了,川西坝子的油菜花一人多高漫山遍野。相如出门溜达,无数目光投向他。不用说,他是市民眼中不知名姓的大名人。两个大富豪慌了,一个叫卓王孙,一个叫程郑,他们开铸铁加工场,延续十几代,家资巨万,仆从无数。县令的贵客,他们居然不认识,怎么得了?城里发生什么事都行,但这种让富豪有失颜面的事儿决不行。他们找王吉问个究竟。王吉说:你二位想结识他不是不可以,但要按规矩办嘛。不搞个像样的饭局怎么行?卓王孙忙点头道:我来办我来办,县尊请客我花钱……

于是卓王孙大摆家宴,专等神秘贵客。等了很久,日头都有点偏西了,贵客迟迟不现身,好比时下某些领导。几十桌有头有脸的客人饿得、谗得,那模样笔墨也难形容,但贵客未至,县领导不动筷子,谁敢下箸呀?王吉亲自去请,司马相如才来,一身漂亮的绕襟深衣(深衣即长衫,穷人穿短衣),形体修长,脸色不大情愿。入座,渐渐谈笑风生,“一座尽倾”,所有的人都为他的谈吐所倾倒。这很正常,小小临邛县,谁听过景帝、武帝还有梁王的那些事儿啊?酒酣,客退,相如在卓王孙、程郑、王吉等人的陪同下,表演古琴。屏风后隐约有佩环之声,相如心中有数的,谁在偷听?卓王孙的女儿卓文君在偷听。

司马迁写道:“卓王孙有女文君新寡,好音,故相如缪与令相重,而以琴心挑之。”

这话道破机关了。但我想,司马迁把包括心理活动在内的细节都写出来了,其中的想象成份不言而喻。

这儿有两个关键词:新寡,好音。字面上是说,守寡不久的卓文君是个音乐爱好者。字面下则有潜台词:卓文君懂古琴,不仅能欣赏,她自己也会弹奏。小县城她美貌出众,对琴的理解也不是小城的水平,琴者情也,是传达心声的东西。她守寡的时间不长,可能一年可能半载。一般认为,她此时的年龄在十八岁左右,郭沫若的《卓文君》说她二十四岁,恐不可信。郭老笔下的文君,更像一位斗志昂扬的“五四”女青年。她是美貌的,懂琴的,情感丰富又有过夫妻生活体验的,而这些日子,小城盛传风度翩翩、来头甚大的神秘男子,她早已听说过,暗地里想象过。父亲宴请司马相如,她遵循妇道不能出席,但她躲在角落里雕窗下,窥探过多少回了?众宾客为相如所倾倒,她更是耳热心跳。在这样的时刻,相如“缪与令相重,而以琴心挑之。”——他假装看在县令的面子上弹几曲,实则以琴心挑逗卓文君。司马迁惯用《春秋》笔法,廖廖数语,王吉和相如在都亭内的那些勾当,读者就心领神会了。关于文君的情况,相如已了如指掌,而男女风流这一套,他也堪称老手,指尖抚弄琴弦,以琴心挑之,一挑就成功了。他边弹古琴,边唱今天仍在流行的《凤求凰》: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不期佳人在此堂,室迩人遐毒我肠。

何缘交颈为鸳鸯,长空展翅共翱翔!

这歌曲的色情意味一目了然:佳人就在此堂中,却“室迩人遐”,不能够交颈为鸳鸯。司马相如出手可谓稳准狠,卓文君被击中,一时呆住,对她来说,相如的琴声和情歌何尝不是“毒我肠”?

文君身边的丫环目睹了这一奇观。丫环为主子着想,如同文人为帝王服务,她动开脑筋了。

当天晚上,相如命县衙拨给他的随从,潜入卓府,花钱买通文君的丫环,双方一拍即合。闪电式的爱情落到实处,司马迁说:“文君夜亡奔相如。”亡是奔跑、投奔的意思,夜色中的佳人,气喘吁吁两眼放光。三十出头的老光棍与十七、八岁的小寡妇,一见之下就交上颈了。——这并非杜撰,有《史记》为证。但卓王孙鉴于社会舆论,不会同意这桩婚事,如何是好?连夜私奔。——估计是卓文君的主张,女人于情事,特别有智慧,哪怕她在亢奋的状态下,也能考虑到下一步该怎么走。车骑悄悄离开临邛县城,两三个钟头到成都,文君踏入相如家的门槛,大吃一惊:这男人原来是个穷光蛋!

爱情令人激动,吃饭却成问题。没日没夜地交颈,身子还得分开,考虑肚子和嘴巴的要求。文君的父亲卓王孙大发脾气,一分钱不给。靠爱情撑不下去了,两口子卖掉车马裘服作小买卖的资本,回临邛,挑个热闹地段开起酒家来。卓文君穿平民的衣裳,捋衣挽袖,亲自当垆卖酒。司马相如系围裙,灰头土脸,跟几个打杂跑堂的一般无二。两口子这么做,显然具有广告效应,县城几条街,一传十十传百,卓王孙没脸见人了,闭门不出。包括王吉在内的一帮兄弟上门劝他,索性认了这门亲事,免得他女儿与那浪荡青年当街卖酒丢人现眼。卓王孙无奈,自认倒霉,堂堂大富豪,陪嫁还不能少,拨一百个家僮给女儿,钱百万。这卓王孙有家僮八百个,其规模,超过了中的荣、宁二府。

司马相如春风得意,带巨款携娇妻,浩浩荡荡回成都,置田产换房子,过上了大地主的日子,有爱情更有美食。不能说他骗色又骗财,像时下都市里的高级流氓。他耍了一些把戏却是有据可查,小他三十多岁的司马迁不会冤枉他。

财色到手了,过几年官运又来。汉武帝好辞赋,下令收集这方面的作品。朝廷有个职位叫狗监,不管人专管狗,只因皇帝出猎,除了带侍从,还要带猎犬。狗监名叫杨得意,四川人。有一天汉武帝读《子虚赋》,读得摇头晃脑,狗监灵机一动,向人主献媚说:这辞赋的作者司马相如跟我是同乡呢,陛下想不想召见他?武帝说:快,快叫他来,朕还当他是个古人……

于是,相如到了长安,对武帝说:《子虚赋》是旧作,不算什么,臣子要为陛下的写一篇《上林赋》,赞美气势宏伟的皇家猎苑!武帝高兴了,说:好呀,你写出来让朕瞧瞧。你先干郎官吧,跟随朕的左右。司马相如叩谢圣恩,开始构思打腹稿。

御用文人要大干一场。但是且慢,我们先说这上林苑,它耗资巨大占地无数,单是苑内供皇帝休息的离宫,就有七十座之多。汉初,丞相萧何主持建未央宫,因其奢侈,被高祖刘邦狠狠骂了一通。开国君主懂得艰苦奋斗,后来渐渐变了,铺张浪费搞排场,武帝为甚。口号喊得越凶,铺张越厉害,比如一顿官饭,要吃掉农民多少血汗钱?武帝身边的文人,也不是人人都唱颂歌,为这上林苑,东方朔就委婉地批评过他。而司马迁无论是作为太史令还是中书令,都一再敷衍武帝,拒绝用他的如椽巨笔舞文弄墨歌功颂德。文人的分流,我们现在看得很清楚,两个复姓司马的男人,是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史记》有非常明显的个人化写作的特征,和古希腊的文学、戏剧和哲学相似,是今天的主流、当初的暗流。两条泾渭分明的河流,它们共同的源头在,“风”和“小雅”有着浓郁的民间气息,“颂”和“大雅”则开启了宫廷文学,造就一大批御用文人。我们不采用阶级划分法,但不能回避阶级这一重大的、贯穿几千年的历史现象。马克思的伟大研究不会过时,即使在眼下的西方,仍然是一门受到高度推崇的显学。海德格尔曾说过,对人类社会历史的洞察,没有任何人能达到与马克思对话的水平。

巨人能看见历史的进程,几十年乃至几百年,就像普通人,能预见到几天或几十天。精神境界的差异,要比物质领域大得多,只不过眼下的人类更容易看见有形的东西罢了。

司马相如憋足了劲,熬夜,喝大量的水,终于写出《长林赋》。后人将它并入《子虚赋》,赋中假设楚人子虚与齐国乌有先生竞相夸耀,最后,亡是公出场,代表相如本人,大肆炫耀汉天子游猎上林苑,压倒齐楚,表明诸侯国的那点排场微不足道。赋中的连词、对偶、排句,层层渲染,一波盖一波。而在我的印象中,凡是供朗诵用的现代诗,几乎都爱用排比。我不知道是学了汉赋的文句优点呢,还是出自跟汉赋作者相似的心理机制。总之,成心要唱颂歌的,无论古人今人,形式会趋于一致。举例来说,给某某大酒店献文章,总不至于写一篇杂文吧?《上林赋》还炫耀作者的学问,用了一连串生僻字,孔乙己似的。常人看不懂,越看越讨厌,可是皇帝喜欢呀,司马相如何乐而不为呢?创造性的哲学大师,因其工作的拓荒性质,拓宽人类精神从未抵达过的境域,不得已才生造概念;文人则不同,文人用生字用僻词,是有意的,是虚张声势,是华而不实,是拿语言去沽名钓誉。

而武帝喜欢辞赋,不是没有原因的。他这个人好大喜功,讲排场很厉害,后宫佳丽八千人,供他一人享用;封禅秦山十八万人,浩浩荡荡,行程近两万里,大肆挥霍国库。一些重大仪式,和一些轻松的场合,都有人念辞赋,配上相应的音乐。辞赋的形式,介于散文和诗歌之间,开篇通常像散文,两三个自然段之后,排比来了,连词来了,四言八句层出不穷,如同钱塘江的潮水,一浪高过一浪。汉武帝听得“龙颜大悦”,他喜欢,满朝文武都喜欢了,从王侯公卿到下大夫,很多人都会背几句,有些官员还倒背如流。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官员们干这种事儿一向最讲认真,认僻字辨生词,一个比一个高明。这样的形势下,文坛岂能甘寂寞?文人写辞赋,一时成风尚。司马相如的作品被奉为典范,《子虚赋》传入各地市井,穷酸文人竞相模仿。“文章”这个词,就是汉代出现的,本意是“以文章显”,而章通彰,显为显贵。文章写好了,也能跻身上流社会。司马相如扩大了辞赋的流通领域,为文人进身、献媚于权贵开拓了一条大道,历代文人又借他说事儿,把他抬到祖师爷的位置上。有他在,阿谀奉承就理直气壮了。东汉,两晋,从辞赋到骈文,热闹得很,比如左思的《三都赋》令洛阳纸贵。

时隔两千多年,我们来看看司马相如的代表作《子虚赋》,做个切片就行了,不必从头看到尾。

赋中描写云梦泽,是这么写的:“臣闻楚有七泽,尝见其一,未观其余也。臣之所见,盖特其小小者耳,名曰云梦。云梦者,方九百里,其中有山焉。其山则……交错纠纷,上干青云;罢池陂陀,下属江河。其土则丹青赭垩,雌黄白附,锡碧金银,众色炫耀,照烂龙鳞……”

电脑没辙了,中间省略的都是生僻字,而白附的附本该是土旁。后面更复杂,不敢再引了,上下右左他要说遍,还不算接踵而来的一大堆“于是乎……”,真是够呛。拿语言做排场,汉赋是个发明,真能吓唬人的。难怪汉武帝会喜欢它,他一生的风格,就是讲排场和吓唬人。

语言列队而来,像排山倒海的军队,像驰骋草原的战马。

司马相如的笔,画出汉武帝的“世界图像”,升官发财不在话下。文学史称《子虚赋》为“大赋”,我不知道是怎么个大法。

司马相如一跃而为成功人士,官大了,钱更多了。卓文君的问题却来了。

她原本是个小女子,不会站在民间的立场去责怪长卿(相如字长卿),夫荣妻贵,她高兴都来不及呢。她只是有点担心:长卿大红大紫了,换车换房换地方,如果他换成瘾了、接下来想换妻,她可怎么办呢?

司马长卿一发而不可收,又写下《大人赋》,歌颂武帝不惜血本向往神仙。他煞费苦心地考证,神仙究竟住在什么地方。皇帝夸他写得好,皇后又来找他:第一任皇后陈阿娇遭冷落,派太监送千两黄金到相如府上,这就是所谓“千金求赋”,相如创下卖文天价,以一篇《长门赋》,写尽废皇后的哀怨之情,开了“宫怨诗”的先河。但武帝太好色,《长门赋》不管用的。司马相如想必是熟悉了卓文君的哀怨,才写出陈阿娇的哀怨,在他所有的辞赋中,这篇倒有些动人处。这表明,好作品的前提条件,永远是真情实感。时过境迁,卓文君年龄大了,生孩子失容颜,丈夫盯上了茂陵的漂亮女孩儿,她愤而写下《白头吟》,载入了中国诗歌史。其中有几句说:“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诀绝……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

汉代的钱币,有铸成刀形的,故称钱刀。卓文君是埋怨丈夫一味重钱财,将男儿重意气的本色抛到九霄云外。这首诗的作者历来有争议,有人说是卓文君,有人说是无名氏。诗人语气沉重,态度坚决。雪一般纯净月一般皎洁的爱情,却经不起时光的消磨,她受到伤害,鼓起勇气提出分手。两汉这类站在女子的角度埋怨、指责男人,批判礼教的民间诗歌,数量不少,比如有名的《上邪》、《有所思》、《孔雀东南飞》,后一首是叙事长诗,写媳妇反抗公婆,不惜跳水自杀,情绪如波涛起伏,比之一流文人的诗篇毫不逊色。由此生出的问题是:女子生怨,好像自古而然,无论她身在宫廷,还是呆在民间。富贵也好,贫践也罢,担心老公出问题的心思如出一辙。我想,有两个因素,一是男权社会对她们的压迫,二是女子情爱至上,头发白了还要坚守这两个字。现代社会,女子在经济上相对独立了,但遭遇这个问题的几率并不比古代少,古代妇女孩子多,而母爱是分心的最佳渠道。

卓文君生了几个小孩?不知道,史书,包括各类杂记没有记载。这一点,还是皇后王妃占优势,她们的孩子要写入正史。卓文君一代红颜,从小养尊处优,懂音乐,会写诗,她的名声在正史之外。有艺术修养的女人,对情感的要求会更高,她写下激愤的《白头吟》,应该说是可信的,虽然我们无据可查。两口子文风迥异,一个佶屈聱牙,一个明白易懂。

司马相如终于没做负心汉,读卓文君的诗作,感动了,临邛私奔的情形重新浮现。——这段记忆像一服药,专治他的花心病。情感记忆有它的倾向性,如果换成负心汉,他能从相反的角度阐释那段记忆,有些男人还头头是道。幸好,司马相如不是这种男人,他大卓文君十几岁,他不能忘了,是谁伸出了玉手,拯救他于穷困潦倒之中。再说他身体不好,消渴病缠绵终身,文君照顾他体贴入微,比请来的老妈子强多了。二人总算是琴瑟和谐,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卓文君的寿命更长一些。她流传至今的形象全是正面的、美好的,以她的名字命名的文君酒,芳香四溢,邛崃县有文君井,两千多年清澈如镜。成都市有抚琴路、琴台路……而司马相如的形象要打折扣,他粉饰太平影响恶劣。

相如后来以中郎将的身份出使西南夷,写下《难蜀父老》,文笔潇洒恣肆,阐明了汉武帝“通西南夷”的战略步骤,安抚蜀中父老,为大一统的格局立下一功,多少挽回了后世对他的非议。所谓历史自有公论,是说时间卸掉了权力的重压,公道的评价得以抬头。但值得注意的是:公道本身也具有相对性。人类没有一层不变的价值体系,虽然有一些核心价值会给人留下永恒的印象。比如,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近现代几经折腾,今天又悄然浮现。鉴于此,人们又总结说:历史是波浪形前进的。这类说法取的都是近似值。什么叫前进呢?如果我们没有能力后退几千年,尽可能看清中国历史的方方面面,从朝廷到民间,从书本到市井,那么,我们前进的动力从何而来?单靠科技进步和利益驱动,我们这个星球将走向灾难,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都无从谈起。顺便提一句:西方哲人对技术主义、消费主义的反思与批判,在今天,在越过了原始积累的中国,值得我们高度关注。

相如衣锦还乡,蜀中为之轰动。当时的成都,好像没出过这么大的官。靠一管毛笔写来锦绣前程,官运亨通,财色俱全。一时写诗作赋行情看涨,四川人跟风快,至今犹如此。模仿相如最出色的,是东汉另一个成都人杨雄,认为自己有很多佳作。但诸葛亮瞧不起他,将他视为卖弄词藻的典型。孔明先生待人很平和的,又是汉家道统的维护者,提到杨雄却不留情面,说明肉麻的歌功颂德,除了当朝权贵,到哪儿都不受欢迎。

相如专程到临邛拜见岳父卓王孙,卓王孙又高兴又惭愧,追加家僮一百名,钱百万,使女儿在家产中占的份额和他儿子一样多。照例大宴宾朋,王吉、程郑等人都来了,相如谈笑如当年,却透露了他和王吉唱的鬼把戏,举座大笑。贵人搞阴谋,可以原谅的。文君女士抚琴。郭沫若先生考证过,那把古琴叫绿绮琴。绿代表春天,绮为绮思,情思之意。古琴弹奏出阳春三月的情思,但眼下的卓文君即将走入秋天了,她把含有深意的目光移向清瘦的丈夫,其中有欢乐,有感激,有惆怅,都在琴声中了。

相如立功回长安,按常理,该步步高升了,他向皇帝显示了两方面的才能:既能写辞赋,又能办实事儿。可不知为什么,他向汉武帝请了长期病假,闭门著书立说。可能是因为有人诬告他出使西南曾“受金”,武帝一度免了他的职,他对官场感到厌倦了。武帝弄清真相,让他官复原职,他不想干了。他患上口吃的毛病,跟官员讲话,期期艾艾讲不清,遗人笑柄。我估计是心理问题,他有了表达的心理障碍。他讨厌官场的尔虞我诈,昨天热脸今天冷脸,这种体验,他早在景帝和梁王手下就有过了。眼下加剧,他来个大转身背向朝廷。

司马迁说:“相如口吃而善著书……与卓氏婚,饶于财。其进仕宦,未尝肯与公卿国家之事,称病闲居,不慕官爵。”司马迁讲得很明白,相如娶卓文君发了财,一辈子享用不尽,拚搏仕途的心就淡了。此间他曾上书,劝武帝打猎要适可而止。他毕竟是个知识分子,读了很多“子曰诗云”,一旦退下来,民间立场就得以显现,虽然他和司马迁仍不能同日而语。御用的角色伴随终身,如同他的消渴病,也即糖尿病。

司马相如晚年幸福,死于公元前118年,生年不详,所以不知寿数。大概在六十岁以上吧。他临死前,武帝还想读他的辞赋,派太监到他家去取,太监空手而还。他死后,太监又去,卓文君说:他写一篇朝廷就拿走一篇,恐怕没有了。找了半天,找出一篇《封禅书》,文章不长,建议汉天子封禅泰山。后来汉武帝兴师动众封禅泰山,名为效古礼祭天地,实为访神仙,寻长生不老术。而司马相如这篇文章,连同他的《大人赋》,为武帝一系列劳民伤财的大动作作了理论及舆论铺垫。司马迁也写过《封禅书》,一万三千多字,详细记录三千年祭祀活动,为后世研究中国古代史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文献资料。两篇《封禅书》,标示了两种相反的立场。

相如生命垂危时,武帝不是派人去看望他,而是取他的辞赋。卓文君接待太监的语气,也有些不耐烦。司马迁这么写,似乎含有深意。读《史记》要格外留心。司马迁是言外之意的高手。在皇帝眼里,御用文字很重要,而御用文人的生命无关紧要。如果相如泉下有知,一定会感到非常悲哀。

然而中国历朝历代,御用文人绵绵不绝。官场的诱惑是巨大的,权杖的份量无处不在。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相如死后不久,司马迁继承父亲的遗志接过史笔,在皇权之外展开了他的伟大事业。

春秋战国时代,已有弄臣出现在诸侯列国,只要有本事让君王开心,就能跻身大臣之列,享荣华富贵,甚至傲视百官。汉武帝时代,“文学弄臣”呈群体现象。一大群文人围绕着武帝,枚乘,朱买臣,吾丘寿王,董仲殊,司马相如……这些人,或多或少都有弄臣面目。他们直接影响了东汉的辞赋作家,像枚皋,班固,杨雄等人,粉饰太平,“润色鸿业”,超过了前辈。汉朝中叶,政治黑暗,歌功颂德的东西尤其叫人难以容忍。而吊诡的是,统治越黑暗,越需要文人唱颂歌。文人不比伶人、倡优之人,文人有学养,能思考,让他闭上眼瞎吹一气,他也会难过。杨雄写到后来,发现辞赋不过是雕虫小技。枚皋也觉得自己不伦不类,“深悔类倡”,倡即是倡优,耍杂技弄小曲儿逗帝王开颜的。受诸子百家的影响,知识分子有了相对独立的人格,能量大的,能够抗衡皇权;能量小的,则被皇权吸附过去。这是政治的、文学的、心理层面的,也符合物理现象:质量小就定不住。武帝时的史官,其实也在弄臣之列,“固主上所戏弄”,但司马迁很强大,汉武帝不足以吸附他,他上班搪塞,下班甩开膀子悄悄干。这个人文现象,不能不说意味深长。司马迁攻击皇权,发动正面强攻和迂回偷袭,战术不一而足,往往指东打西,地道战,持久战,能用的都用上。多亏了司马迁,我们才拥有非皇帝钦定的、史诗般的历史画卷和文学巨著。

司马相如,司马迁,两个复姓司马的男人,一个日子过得蛮好,精神却被阉割;一个遭冤案受宫刑,失去男人宝物,却令人吃惊地精气神十足,在文学兼史学领域,给中华民族留下无与伦比的文化珍宝。他们的生命历程,分别完成了各自的隐喻。这也太巧了,这是上天游戏人类的巧安排吗?

中国文学史,汉赋占一席。我听朋友讲,对汉赋的研究本来很有限,是一个四川学者写了一本厚书,填补了这一空缺。讲文学史,一般把汉赋放在两汉乐府之先,我以为无此必要。乐府主要是官府采集来的民歌,词存曲亡,变成了民间诗歌,从形式到内容,对后世影响很大,而且都是正面影响。汉武帝设乐府,是想观察民间的动静,听一听小民的声音。估计他有点失望,因为赞美太少。不过,他也没打算撤销这个机构,他的铁血统冶,除了匈奴人,无人能够构成威胁。乐府采集民歌,持续近两百年,将一大批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刊行于世,其中的五言名篇如《陌上桑》、《孤儿行》、《艳歌行》、《孔雀东南飞》等,连同被萧统收入《文选》的,对后来的大诗人陶渊明、白居易、杜甫、苏轼等,都有启迪。辞赋的特点是堆砌文字和装腔作势,而民间诗歌生动朴实,是各种各样的生活形态的真实写照。因其真实,就不会去卖弄文字。两汉乐府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有怀念征夫的,有反抗赋税的,有指责丈夫花心的,有春天的爱情,有秋天的悲剧,有孤儿的眼泪,有穷汉的辛酸……《陌上桑》写乡间的漂亮女子罗敷,人与乡间风物皆如画,她断然拒绝高官的追求,还嘲笑他,数落他,弄得高官很难堪。这类鲜活的形象,这些清新的情调,令人联想刘三姐和白毛女,联想邓丽君演绎的江南民歌。细读这些乐府之后,再去反观汉赋,感觉更糟糕,几乎就是反面典型。汉代的文学,有司马迁这样的模糊文本的大师,有两汉乐府交相辉映,汉赋应当靠后,辞赋作者的地位应当降低。前面提过,我们并非一味地反对歌功颂德,当统治者的利益和老百姓趋于一致时,颂歌也会感动人。但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这种上下和谐的局面少而又少。

文人也是凡人,他要吃饭,他想发财,于是他“朝叩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据我所知,眼下的都市,辞赋又有流行的趋势,文人的生花妙笔转向公司、产品和老板,如同某些影视明星打广告,不问青红皂白,只管瞎吹,一味卖弄。伪劣商品坑害百姓,他(她)是不管不顾的。卖和弄,原属不同的现象域,文人学商人,将二者合而为一。今天的四川人有个顺口溜:卖钱不卖钱,摊子要扯圆!

司马相如赞美皇帝成瘾,他拿到了他想要的高官厚禄。他是御用文人的老祖宗,和屈原、贾谊、司马迁走的不是一条路。个人化写作,对他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他忍不住要跑到长安去,不可能呆在成都描绘他和卓文君的爱情故事。也许他是对的,他不往长安跑,不写肉麻颂辞,不出馊主意,不建功立业,他的名字就不会被列入《史记》。他歪打正着,爱情也流传千古了。

司马相如为官还算正派,不是官场小人,他能厌倦,口吃,关起门来写书,可惜著述已失传。这些都具有文人的特征。古代文人为官者,倒是好官多,贪官污吏少。司马相如作为文人,既成功又失败,成功是暂时的,失败是永久的。当然,这所谓失败,并不意味着他将断子绝孙——总有人会接过他那枝吹得天花乱坠的笔。

相如风流倜傥的形象,老百姓是喜欢的,从看戏听书到观赏电视剧。没人记得他的辞赋,哪怕是一句。他的人格不如司马迁,谈不上道德的高度,但他为官、为夫、为人,总的说来还是好的。他弥留之际、以及他死后的遭遇是个讽刺:皇帝只关心御用文字。他开了一个伤心的头,后世像他这样的文人,亦复唏嘘,虽然许多眼泪是悄悄抹去的,我们看不见。

司马相如是浪得虚名的平凡人物,文以人传,看情形还会传下去,写进教科书。历史留住他也淘汰他。本文无意从文学史上抹掉他的名字,恰好相反,他这位粉饰现实的老前辈,以他的光芒照亮了这一流派,显现浑浊,映衬清流。

2006.10.26.眉山之忘言斋

陶渊明一

苏东坡何许人也?不说国人对他的评价,法国《世界报》评选全球范围内的“千年英雄”,涉及政治、军事、文化、宗教诸领域,选出十二位,苏东坡是唯一入选的中国人。

那么,陶渊明又是什么人呢?他是苏东坡最崇拜的人。东坡先生提到他,永远是学生的口吻:“渊明吾师”、“欲以晚节师范其万一”。陶诗109首,东坡每一首都唱和了。在东坡看来,李白、杜甫还在陶渊明之下。苏东坡这种境界的人,尚且从陶诗中获得巨大的精神养分,我们今天怎能错过?我们错过了陶渊明,岂不等于俄罗斯人错过普希金、英国人错过莎士比亚、德国人错过荷尔德林?

中国大诗人多,这是我们的福分,我们显然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一个真正开放的时代,既是面对世界的,又是面向传统的。忙着与世界接轨,将传统一脚踢开,这样的心态该告一段落了吧?大约二十年前,某大报有个醒目的标题:“诗人是商品经济的怪物。”时隔整整一代人,我们是否能反过来说:商品经济是诗意的怪物?两个怪物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碰头了,不打不成交,彼此学会包容,和平共处。我们的商品琳琅满目,我们的生活诗意盎然,所谓开放时代,二者缺一不可。

我个人对陶渊明的兴趣,也是由来已久。其诗,其人,触动我已近三十年。今天手捧陶诗,仍是怦然心动,如遇美食,如见佳人。我很想写一本传记体的小说,取渊明先生的自传标题:《五柳先生传》。渊明先生说:“宅边有五柳树,因以为号焉。”非常感谢魏心宏老师,是他让我有了一个机会:先作尝试。

德国的哲学大师海德格尔,称荷尔德林是“诗人中的诗人”,我们能不能套用到陶渊明身上去呢?

对陶渊明的人格的赞美,历朝历代绵绵不绝,概而言之三个字:真性情。他究竟“真”到了何种程度,令数不清的大学者大文人对他顶礼膜拜?

而由于评判标准的差异,历代对渊明的评价,反差也很大。和其他杰出人物一样,他也被符号化、变得云遮雾罩,并且逸出文坛,影响政坛,波及商界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本文试图从个体解读的角度,回答这些问题。虽然是不自量力,但我毕恭毕敬。

我们还是从生平说起。

陶渊明生平简单。简单蕴涵着丰富。

海德格尔讲尼采,涉及尼采生平,只用一句话:他出生,他工作,他死亡。其实尼采生平,足以写成一本厚书,有些章节饶有趣味:他和音乐家瓦格纳争夺美女的故事,让许多人津津乐道。包括尼采为何发疯,也是读者的兴趣所在。但这些事儿,不足以进入海德格尔的视野。大师讲大师,严格限于思想进程,《尼采》一书长达一千多页,不重复,不拖沓。译者孙周兴先生感慨说:这就是大师作派!

我们是仰望大师的人,而能够仰望,已值得欣慰。

持续的仰望,让我们略去生活中的鸡毛蒜皮,藐视生活中的低级趣味。

文人和哲人有不同。哲人如同高居云端,而文人归属大地。文品与人品,联系比较广泛。文人的生平、生活,应当被纳入视域。不过,这里也有分寸。

我手头的几本陶渊明传记,包括名家如周振甫先生的《陶渊明和他的诗赋》,讲官场,讲时代背景,花去大量篇幅。结果是:传主本人倒显得有些模糊。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国内传记类作品的通病。像我这样的读者,读今人写的古代传记,很难兴奋起来。

写文人,文人就是主题,他身后的时代不应该罩住他,覆盖他。背景放大了,人就缩小了。比如我们常见的、写在教科书的“文学规律”:文学形象服从于、服务于他的时代。

文学是研究人性好呢,还是展现时代好?这是一个问题。

换言之:文学是自律好呢,还是他律好?

言归正传。

陶渊明生于东晋哀帝兴宁三年(公元365年),五十多年后东晋亡,刘宋立,是为南北六朝时期。渊明一生遭遇乱世,军阀打仗不消停,豪门大族不可一世。历史教科书,留下了桓玄、刘裕、谢安、司马道子这些名字,本文不打算为他们花费篇幅。渊明生前对军阀与豪族避之惟恐不及,我们没理由对这些人喋喋不休。

他在诗中写道: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

韵是气韵、气质。人事高度扭曲,丘山倍显自然,所以他“爱丘山”。这三个字,是他一生的写照。

与之相对的“适俗韵”,他心里很清楚。除了耳闻目睹,他还亲身经历过。这相异的两种人生情态,贯穿了他的全部诗篇。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妨说,他写自然就是写人世。

没有纯粹的田园诗人,田园之为田园,乃是尘世的“他者”。今天,不是有学者力倡:乡土中国应该是城市中国的参照么?

几千年的乡土,几十年的城市化……这是一个沉重却不容回避的话题。我们后面再细说。

陶渊明的出生地,是浔阳郡柴桑县(今江西九江),一个叫上京里的地方。江西山水如画,今日古风犹存。柴桑是浔阳郡府所在地。上京里(一说栗里)离柴桑城很近,那儿有渊明老家,也是族人聚居地。他的曾祖父陶侃,原是庶族,靠个人奋斗当上大司马。大司马是军中元帅级别的职位,陶侃以一介布衣,靠沙场血战得来。他一身好武艺,最初到军中任职,却充满辛酸的传奇色彩:妻子卖掉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包括饭桌和床上的草、席,只为请人吃顿饭。那人还算有良心:要吃要喝要办事,为陶侃在部队谋了一份差事,使陶侃有机会靠敌人的性命换取功名。

陶渊明二

东晋,司马氏王朝失去中原,偏安江南。王室虚弱,权臣互斗,豪强并起,几股力量大拼杀。陶侃有十七个儿子,大部分是武将,他们又互相残杀。族人要么成敌人,要么为路人。渊明这一支,呈衰败之势,他祖父陶茂虽然做过武昌太守,但正史无传。他父亲陶逸也当过太守,时间很短,死于他八岁那年。母亲孟氏,大将军孟嘉的小女儿,贤惠有佳名,她活到渊明三十七岁那一年。上京里的老宅颇具规模,有他的诗为证。但他父亲也没有留下多少遗产。到他这一辈,家境每况愈下。“家无仆妾,藜菽不给。”藜菽指粮食。

看渊明的家族史,我们就不难理解,他为何要几次跑出去做官。魏晋时代,家族、门第的观念是代代相传的集体潜意识,深入血液的。家族的重要性,甚至高于个体生存。如同近现代的欧洲,大家族尚有标志家族荣耀的徽章。

我们应当理解,渊明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反抗门第观念。

他一生搬过好几回家,主要是避战乱。浔阳是当时的兵家必争之地,打过两次大仗。渊明讨厌战争,写诗只字不提。

离柴桑稍远,有个园田居,渊明中年住过。更远的地方叫南村的,几间茅屋,是他举家避浔阳战乱之所。到五十岁左右,他又搬回有儿时记忆、有先人遗存的上京里。几十年过去了,老宅风雨飘摇,他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光,死于贫病交困,享年六十三岁。

有人说他只活了五十几岁,但更多的学者不同意。细致而客观的考证中,不难看出学者们隐匿着的感情。我写此文也不例外。杰出的人物,越长寿越好。

我们不妨记下这三个地名:柴桑境内的上京里、园田居、南村。这是伟大的诗人生活过的地方。他影响了后来所有的大诗人。没有他的富有开创性的揭示,中国的山山水水不可能呈现今天的这种美。

他告诉我们,山水之美,不在乎名山大川。赢得审美的至高境界,房前屋后皆风景。屈原了不起,但屈原描写洞庭湖的诗难懂。陶渊明的诗歌语言,在平淡中见功夫,所谓大巧若拙,大象无形。他的很多传世诗篇,不大读诗的人也能懂。

他的日常生活很随意的。他有修养,有操守,然后他随意。这种随意,不是生活中的随随便便。看不惯官场的污浊,他掉头就走。苏东坡钦佩他,是因为东坡本人做不到这一点,“屡犯世患”,“九死蛮荒”,却不曾须臾脱离官场。当然,北宋和东晋不一样的,东坡为官,尚能为百姓做事。而东晋的官僚,敛财很厉害,又摆不完的臭架子,官大半级压死人。不敛财成不了大族,不摆架子显不出高贵身份。官场风气如此,好官难做。而军阀重开战,好官坏官都有性命之忧。

渊明写诗也随意。柴桑离庐山不远,他并未跑到庐山去,写下一组五言诗。他所描写的,都是身边风物,寻常景观。苏东坡钦佩他,是因为东坡深知抵达这样的艺术境界有多么难。李白、杜甫,包括东坡自己,写了多少名山大川,却只是接近了陶诗的境界。民国初年的国学大师王国维,在他的杰作中,讲诗歌的最高境界:物我两忘,诗人与自然浑然一体。而陶渊明,堪称“无我”之境的第一人。

为人生而艺术,为艺术而艺术,渊明两者都不是。对他来说,诗歌等于天籁。写诗如同喝酒,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不喝酒难受,不写诗同样难受。事实上,酒与诗,伴随他的一生。

法国画家高更,在塔西提岛上画画,和土着打成一片。陶渊明在柴桑,和农民打成一片。他下地耕种,可不是为了体验生活。他是地道的农民诗人,放下锄头拿起笔。一年四季,田野上都有他的身影。

他先后娶过两个妻子,生下五个儿子。家道艰辛,老婆要下地的。为生计,他“投耒去学仕”——放下农具奔官场。从二十九岁到四十一岁,十三年的时间里,他曾四次出去“学仕”,学得很别扭,“学习成绩”始终上不去。最后一次当县令,只当了八十多天。他当官太难了,活得越本色,曲意奉承越艰难。官场的铁律:要做老爷,先当孙子。陶渊明也有委曲自己的时候,只不过忍耐有限度,上级要他做孙子,他把官帽一扔,扬长而去。

一再奔官场,正是渊明的可爱处。他的家庭责任感,由此可见。他不指望重现祖先的荣光,却想方设法要让家人维持小康局面。责任与个性,是一对矛盾。有人含辱忍垢,当孙子,熬到做老爷的那一天,又拿别人当孙子。历代都如此,所以是正常现象。而批评这种现象,也属正常。写文章,不至于颠覆历史、因小人数量多就把小人写作楷模吧?

陶渊明并非坚守个性,个性本自然,像一朵花一棵树,它的生长习性就是那个样子。有弯着长的树,也有笔直的树;有不惧风刀霜剑的花朵。毋宁说,乱世中的渊明几次出去做官,倒是想适当调整一下个性。高更不结婚,可以由着性子来,陶渊明办不到。

渊明所谓真性情,有他的特殊性。他是在特定的生存境域中显现为真的。这一点,须仔细辨认,不可失之简单化。

陶渊明三

人到中年,几番“学仕”失败,他才看透了。不单是看透官场,他也看透自己。像他这样的人,不归是不行了。“田园将芜胡不归?”他归到上京里,归到园田居。前者为老宅,后者有他家的田产,学者考证有十几亩。后来发生的一些事,他没料到,比如园田居失火,房子烧光了。又遇灾年,逢兵乱,他穷得断酒,饿肚子:

饥来驱我去,不知竞何之。行行至斯里,叩门拙言辞。

这已经是辗转乞讨了,又饿又羞怯的情状溢于言表。何之:哪里去。行行:走了又走。斯里:这里。估计他走到离家很远的地方,敲门尚且拙言辞。而当初辞掉彭泽县令,他没想到会沦落到这种地步。可他的五个儿子都活下来了,他为父是称职的。他异乡乞讨,讨回的粗食分给五双小手。

战乱赋税高,种田人朝不保夕。渊明一生,饿过三次肚子,分别是青年、中年和暮年。短则半月,多则半年。

有个日本学者,名字我忘了,断言陶渊明隐在乡下而心系名利场,这人是胡说。魏晋隐士,确实不乏借“隐”扬名、从山林跃入官场之辈,但问题是:陶渊明根本就不是什么隐士。《晋书》将他列入“隐逸传”,取的是官方立场:有才华有名望的人,他不在官府里,他就是隐士。还有一种隐士,官当够了,钱捞足了,搬到乡下去,迈起四方步,摇头晃脑念几句古诗。陶渊明的诗中提到过隐士,可他的“咏贫士”、“咏荆柯”、“咏山海经”不是更多吗?他过的是普通人的日子,官场呆不下去就回家种地,是后人把他捧到“隐逸诗人之宗”的牌位上去。他变成木偶了。

我们品读他,就是要还原他的本相。

我读他近三十年,从来不觉得他是隐士。他为夫为父,他奔走官府,他躬耕田地,他爱酒爱美女,他体验疾病与死亡,他巴望儿子有出息……世俗的东西他样样不缺,他也不炼丹,不辟谷,不学长寿术,反对当神仙,凭什么说他是隐士?

当时有“浔阳三隐”之说:浔阳境内的三个县令相继辞官归田,渊明是其中之一。但我们不必对这类说法过于当真。那个年代,隐士的帽子满天飞,陶渊明当过县令,辞官归家,隐士的帽子就飞到他头上了。如果他质量小,他会以此炫耀;如果他想沽名钓誉,他会拿这顶帽子做足文章,有朝一日东山再起跳回名利场。而事实上,我们发现他从未以隐士自居。帽子发给他,他也接过去,随手一搁,不知放哪儿去了。

品读陶渊明,这也是关键处。这些地方,尤其需要“思想的细心。”

渊明的生平,我们先说到这儿。后面展读他的诗篇,再来打量他弥漫在诗中的、激动人心的生存细节。

渊明的着名诗篇,大都写于他四十岁以后。此前他的人生要务,还是养家糊口。青壮年,他有鲁迅所谓“金刚怒目式”的句子: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刑天是神话中敢与天帝斗的断头勇士,干为盾,戚为长柄斧。古代汉语,这些都是常用字。鲁迅自己是斗士,所以偏爱这两句。可是生逢乱世,渊明如何舞干戚呢?倒不如说,“猛志”内化为桀骜不驯的个性,并“常在”,一辈子改不掉。

渊明二十九岁初入仕,为江州祭酒,属于州府的普通办事员。《晋书》说他:“亲老家贫,起为州祭酒。不堪吏职,少日自解归。”这段话表明,他年轻时,家里的经济状况就不好,做小吏仰人鼻息,没过多久回家了。第一次“学仕”,几乎交了白卷。州府又叫他担任主簿,属秘书类的差事,写官言文章,整天炮制假大空的东西,他没去。主簿官职卑微,却离领导近,可以做跳板。不少年轻人想去但去不了。渊明在祭酒的位置上“自解归”,领导派人来叫他,让他干秘书,他婉言谢绝了。看来,领导把他辞官的举动理解偏了。

这一年,长子陶俨出生。次年,妻子去世,可能死于营养不良。渊明三十一岁,继娶翟氏。这是一个勤劳而健壮的女人,读过书,能持家。萧统《陶渊明传》说:“其妻翟氏亦能安勤苦,与其同志。”萧统是《文选》的编着者,对魏晋及魏晋前的文学史贡献很大。《南史》亦说:“其妻翟氏,志趣亦同。能安苦节,夫耕于前,妻锄于后。”古人用词很讲究的,“志趣”二字,说明翟氏不仅勤劳,而且与丈夫趣味相投。家庭生活是和谐的,苦中有乐。如果她抱怨,像今天的很多女人,逼丈夫捞官敛财,渊明不会写出那么多好诗。通过翟氏,我们不难设想,渊明有十几年的光景生活幸福。翟氏为他生下四个儿子,加上陶俨五个。古代妇女,这可是了不起的,她是一位“英雄母亲”。时过一千五百多年,我们向她致敬。

渊明第二次学做官,是到荆州府,大概在三十五六岁。做了一年多,没有主动辞职。母亲去世了,他归家居丧,居丧一般是三年,也有两年半的。这规矩由孔圣人定下,理由是:小孩儿要长到三岁,方能说话行走,所以对父母的亡故,要居丧三年。渊明居丧的两三年,生活是不错的,名篇《和郭主簿二首》写于此时,我们来看其一:

陶渊明四

蔼蔼堂前林,中夏贮清阴。凯风因时来,回飙开我襟。

息交游闲业,卧起弄书琴。园蔬有馀滋,旧谷获储今。

营己良有极,过足非所钦。春秫作美酒,酒熟吾自斟。



渊明悠哉游哉的形象,呼之欲出了。写的是上京里老家,堂前有林子,屋后有菜园。这百年老宅,散发着祖上的荣光,雕梁画栋虽不再,却足以慰藉身心。凯风就是旋风,夏日里的好风,掀起他的衣襟。春天的红高梁,此时已化作美酒,渊明自斟自饮。不过他表示:营造自己的生活是有限度的,过度满足就没必要了,不值得钦佩。我们不妨细看,诗中提到的蔬菜和粮食。渊明早年饿过肚子,印象很深。

简单的事物,唤起美感和心情舒畅,这是渊明写诗的一大特点,也是他的价值观。生活的快乐,不以消耗物质的多少来衡量。这一点,在地球环境日益恶劣的今天尤其重要。

但是,抵达这种心境很困难。叔本华讲:人类有两大不幸,一是他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生活;二是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这话耐人寻味。

中国人常说:知足者常乐。也算是对叔本华的一种回答,将幸福理解为追求幸福的过程。可惜,眼下知足者少了。知不足本非坏事,是生存的大动力,动起来了,却又张牙舞爪穷奢极欲,如果长此以往,前景不妙。

晚年的海德格尔,力倡用艺术来拯救技术世界。我想,他是希望人们沉浸于美感中,留连于生活的点点滴滴。从艺术和日常生活中获得快乐,对能源的依赖会降低,对自然的伤害会减少。而从容的生活,永远是快乐的前提。匆匆忙忙的日子,只有浅表性的、快餐式的开心。眼下,快乐、欢乐被开心取代了,不是一个好兆头。前者发自内心深处,是人的深度生存的产物。我担心有朝一日,欢乐、欣悦这类词会消失,躺到字典里去,如同大量物种的名称。

渊明居丧结束,四十岁又做官了。这一年初,桓玄于建康(今南京市)篡帝位,逼走东晋安帝,打着晋室旗号的刘裕带兵攻他。其实这个刘裕,后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弑帝自立,改国为宋。他和桓玄狗咬狗,涂炭生灵。渊明写四言诗《停云》:“霭霭停云,蒙蒙时雨。八表同昏,平路伊阻。”——天下一片昏暗,平坦的道路也走不通了。他闲居己久,希望出去做事,可是军阀混战,搅得“八表同昏”。忧心时局,在他的诗中不多见。当时,他是谴责桓玄的。

“停云”的意象,颇像陶渊明:停在空中的一朵云。诗人对天空,感受很细腻。

六月,渊明远赴京口(今江苏镇江市),在刘裕军中做参军,一种文职小官。次年三月辞了。八月,为彭泽县令。彭泽县距他家一百多里,他自己说,主要是因为离家近。另外,“公田之利,足以为酒”。公田种高梁,高梁酿美酒。渊明做县令,有点想头说在明处,可见他不唱高调,不宣称自己大公无私。这次能当上县令,是陶家长辈帮的忙:“家叔以余家贫,遂见用于小邑。”以他的性格,不会去跑官的。

公田数十亩,种高梁好呢,还是种粳稻好,夫妻二人,意见不统一。翟氏随渊明去彭泽县,照顾他的饮食起居。种公田有县衙的小伙子,不劳她动手。不过她种田有经验,常在田埂上指点,计划来年春天的农事。她刚满三十岁,面孔红润,像我们在油画中见到的俄罗斯少妇。八月里秋高气爽,秋风吹乱她的鬓发。她现在是县令夫人呢。她远远的看见丈夫来了,官帽好像有点歪。渊明于官道的尽头下巾车(有帘子的马车),沿田坎路疾步走来。

田野一望无际……

常有州官郡官来,检查工作,吃吃喝喝也罢了,还指手划脚,摆不完的谱。渊明下班归家,一般是乐呵呵的,要么走向孩子们,要么走向挂在墙上的大号酒葫芦。如果他闷声不响,翟氏就知道:来了上级领导。

入冬天冷了,渊明的酒量,随气温的下降而上升。这是他的习惯,持续二十年了。冬天曾经缺棉袄,他饮酒御寒。他饮多不乱,就像他的祖父。酒入血液他兴奋,醉眼朦胧看世界。他不是难得糊涂,他是经常糊涂。按上级的标准衡量,他可不够聪明。晋朝的大官皆出自大家族,权力很大,小官很受气。又因战乱,武官气焰高。渊明有个朋友,人称“刘柴桑”的,做柴桑县令,因为受不了窝囊气,跑到庐山当隐士,至死不出来。而普通官吏吃一点官俸,有“代耕”的说法,比农夫强不了多少。渊明指望公田酿酒,备下了坛坛罐罐,可他必须干到明年冬天。他有了一些官场经验,庶几能对付。

这一天来了州官,是一名督邮,专门为刺史巡视各地的,架子特别大。督邮通常是刺史的心腹,督促各县刮民脂民膏。他人未到,规矩先来了,命彭泽县令陶渊明穿戴整齐出城迎接。按官方条例,这督邮架子摆大了,他所要求的迎宾规格,几乎和刺史大人一样。渊明很生气。翟氏把官帽官带拿出来了,却只望着他,由他拿主意。恰好前一阵子,同父异母的程氏妹在武昌去世,使他乱了方寸。他和小他三岁的程氏妹,感情很深的。翟氏看丈夫的模样,预感要出事。她还是没说什么。

陶渊明五

渊明冒火了。督邮派来打前站的差狗斜眼瞧他,面无表情,催他系官带上路。他上路了,却不是出城迎接什么领导,而是回老家上京里。

这是辞官的举动,连一纸辞呈都免了。有学者指出,渊明对农民有恻隐之心,完不成上级交给他的摊派任务,所以才走人。媚上必欺下,渊明不可能选择欺压百姓。

他没有留连县衙,倒是去那片已播种的公田转了好几圈。

《归去来辞》写于这一年,这是千古名篇。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舟遥遥以轻扬,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晨熹微。

古往今来,数不清的人吟诵此篇。胡不归:为什么不归。归向何处呢?归向人的本性,归向天地之间。它所表达的,是全人类诉诸自然的心声。活动变人形,生存难免有扭曲,而陶渊明这样的人,始终标示着人性的高度,血液的纯度,审美的力度。看来,老外都该学汉语,单为读陶诗,也值。

人要谋生,难免“心为形役”,身不由己。有些人受得了,有些人受不了,古今皆然。陶渊明奔官场受压迫,他要愁眉苦脸,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他也试图舒展眉头装笑脸,行不通。于是走人。他这一走,“走”出旷世佳作,将中国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典型情境给揭示出来了。古代为官者,不管是出于何种动机,都会吟诵它。而由于它是如此经典,今人的心态情态,同样在它的波及范围之内。

不能录全篇,我们只能断章摘句:

乃瞻衡宇,载欣载奔。僮仆欢迎,稚子候门。三径就荒,松菊犹存。携幼入室,有酒盈樽。…园日涉以成趣,门虽设而常关。…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悦亲戚之情话,乐琴书以消忧。农人告余以春及,将有事于西畴。或命巾车,或棹孤舟,既窈窕以寻壑,亦崎岖而经丘。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衡宇”指家门,衙门内的渊明早就思念它了。辞赋写于十一月。渊明辞县令,是凌晨出发的,序言说:“敛裳宵逝。”走水路,他家门前有条河。他不为五斗米折腰,脱下官服,如释重负,一路上“载欣载奔”,几乎载歌载舞了。为何如此高兴?因为他打定主意,从此不踏官场一步。十三年憋气,他终于出了一口大气。他可不是来了犟脾气,像个愣头青年。不惑之年,一切都看明白了:“冻饿虽切,违己交病。”吃不饱穿不暖,无非苦了肌体,一味违心向官场,身心交病。渊明不想责怪谁,倒是有自知之明。他笼罩在欢乐的情绪中。

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自然向他呈现了,而利欲熏心之辈,整天忙着算计,哪能看见这些。何谓云无心?只因人无心,不屑机关算尽。中国历代辞官者,数以千万计,唯有陶渊明,将朴素的欣悦,通过朴素的语言表达得淋漓尽致。没办法。没人能超过他。如同苏轼写中秋,到顶了。官场内外,朝堂民间,所有尚存良知与美感者,都会感谢他,是他,确立了人性的价值,审美的价值。反观那些计算性思维的鼓吹者,他们虽然得好处,锦衣玉食豪车伺候,却也付出沉重代价:失掉爱的愉悦。爱亲朋,爱自然,爱艺术。美国哲学家弗洛姆写,证明爱是需要学习的人生智慧。耍手腕搞阴谋,难免冷酷,铁石心肠,哪怕弄一座金山,搞一个帝国,他的逻辑永远是寻刺激,在动物的欲望圈中打转,人的快乐跟他无关。血管硬化、人变成石头了,快乐、欣悦这些情绪将自动消隐。这类人能欣赏陶渊明或贝多芬吗?事实上,我们称之为人,已经有所保留。

唉,上帝是公平的,现实是残酷的。

次年,四十二岁的陶渊明写下《归园田居五首》,古代读书人视同,人人都能背。其一:

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

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开荒南野际,守拙归园田。

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

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户庭无杂尘,虚室有余闲。

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

从此诗看,园田居蛮好,属中等人家的庭院。只是一家七口人,加僮仆一二,日常开销是个问题。“开荒南野际”,当为写实。由于主妇的勤劳,善持家,方有这般光景。连家禽都活得有滋味,飞到桑树颠上去了。而现在的圈养鸡,只能扑打翅膀、徒作升空之状。渊明自己说,误落尘网三十年,什么意思呢?联系“性本爱丘山”,可能是说他十二三岁以后就迷了本性。他少年读书,受儒家影响不浅。他有“大济苍生”的儒家理想,却碰上军阀打仗。二十岁曾遭遇大荒年,虫灾,旱灾,雨灾,下地累死累活,仍然填不饱肚子。“畴昔苦长饥,投耒去学仕。”渊明老实,是什么就写什么。而当时的时代风气,士人普遍讲清高,追名逐利,却弄一套冠冕堂皇的理由,就职演说、述职报告,大词套词层出不穷。渊明这种人,出去做官,将做官的缘由及“想头”和盘托出,在别人眼里是很不得体的。在他,却自然得很。

陶渊明六

诗乃陶家诗,如同云是天上的云。我们再看其二:

野外罕人事,穷巷寡轮鞅。白日掩荆扉,虚室绝尘想。

时复墟曲中,披草共来往。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

桑麻日已长,我土日已广。常恐霜霰至,零落成草莽。

据说莎士比亚写诗写剧本,所用英语单词不超过三千个。渊明的五言诗,几乎找不到生僻字。我的电脑很能配合他,不像此前写司马相如,怪字叫人头疼。渊明诗用田家语,几十年后的文学批评家钟嵘,认为他犯病,不够高雅。如同今天的某些评论家,以正统自居,装不完的高雅,实则俗不可耐。

鞅,为驾车时套在马颈上的皮带。轮鞅代指车马。坐车的贵人不会到穷巷来的,渊明与农夫共处,心忧地里的庄稼。“霰”是小雪珠,若铺天盖地袭来,庄稼将被打得七零八落,变成一片荒草。渊明开荒已见成效:“我土日已广。”劳动者关心劳动成果,不管他是劳心的,还是劳力的。渊明放下农具,走向笔砚,手上有老茧,挥毫写出传世诗篇。识字的农夫能看懂的,读书人能欣赏,互相传阅、吟诵。渊明不写“抽屉诗”,他期待着阅读。

《归园田居五首》太有名了,我们最后看其三:

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

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这诗不用解释,它诉诸人的审美直觉。本文所能做的,仅仅是谈点感受。渊明于农事并不精熟,向南开荒种豆,草盛豆苗稀。翟氏在家里,守着五个孩子呢。做饭洗衣,种菜喂鸡,她一天到晚忙碌。丈夫扛着锄头回家啦,她老远就在门首看见,或听到他的声息,赶紧温一壶酒,将菜肴回锅……炊烟又起,却是袅袅向月夜。

两年后,园田居失火,全烧光了。一家老小,连同左邻右舍,眼睁睁望着,那个心疼呀。草屋八九间,小孩儿又多,大的十五六岁,小的才几岁。小孩儿玩火烧房子,草房,又逢夏日风高时,一旦火势上来,人就拿它没办法,不敢靠近的。房子没了,器具也没了,只好搬到船上过。一度钱粮无算,日用紧张。渊明辗转乞食,可能就在这一年,五个小男孩儿,全是吃“长饭”的,刚吃过饭,转眼又嚷肚子饿……亲友们来帮忙了,入秋重新盖房,整理庭院,却是银两不继,横竖是大不如前:“果蔬始复生,惊鸟尚未还。”

而浔阳方向硝烟起,军阀追杀起义军,双方恶斗,百姓逃窜。

四十六岁的陶渊明,移居南村。

南村离柴桑城是更近还是更远,学者们争论不休。我未曾考证,姑用后者吧。渊明写《移居二首》,其一云:

昔欲居南村,非为卜其宅。闻多素心人,乐与数晨夕。

怀此颇有年,今日从兹役。弊庐何必广,取足蔽床席。

邻曲时时来,抗言谈在昔。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

《左传.昭公三年》记载民间谚语说:“非宅是卜,唯邻是卜。”古人灼龟,以龟甲的条纹取兆,称为卜。渊明不大信天命,迁南村,只有世俗的理由:火灾后的园田居令人心酸,浔阳闹兵乱。南村吸引他,是因为他听说那儿有不少“素心人”。他离开仕途五年了,仍然对“杂心人”耿耿于怀。讨伐桓玄的刘裕就是杂心人,说一套做一套,干了很多缺德事儿。刘裕的部属更以搅扰地方出名,当初渊明还跑到刘裕手下做参军。现在他心明眼亮了,他知道素心人聚集在什么地方。他们除了农夫,也不乏像他这样的、做过小官的读书人。因避战乱、避权贵,素心人寻找素心人,躲进南村成一统,管它冬夏与春秋。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东边打仗,躲到南边去。“今日从兹役”,役是搬家之劳。房子小无所谓,能安下几张床就行。邻居常来往,门第观念、等级意识在这儿没市场,杂心人在别处。

邻曲:邻居。农家连成片,小路弯弯曲曲。古人造词,一词多义。“邻曲”二字非常舒服,好像把弯曲的河流、起伏的山峦、袅袅的炊烟都包含在内了。这和今天的某些“新农村”,将农民迁入成排的水泥房大相径庭。千百年形成的自然村落,改变它须慢慢来,不怕花上几代人的工夫。切不可用城市的模式套乡村。一哄而上的城市够呆板了,生活中的愚蠢也够多了,城市病再去传染乡村,城乡皆病,百年难治。

从此诗看,渊明灾后的生活明显下降了。不过,房子简陋,大伙儿反倒畅所欲言,“抗言”是直言,谈古论今。有好文章拿出来,疑难处一块儿剖析。渊明向往着跟素心人过日子、数晨夕。而素心人的另一大特点是想做就做,不会拖泥带水。我们看其二:

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过门更相招,有酒斟酌之。

农务各自归,闲暇则相思。相思则披衣,言笑无厌时。

此理将不胜,无为忽去兹。衣食当须记,力耕不吾欺。

今九江境内尚有柴桑山,也许是渊明登高处。春秋佳日,或惠风和畅,或天高云淡。朋友相召唤,穷巷子充满欢声笑语,哪家有酒就喝它一通。干活各忙各的,闲暇则相思,相思则相聚:披衣出门去。乡村天地广,山上,河边,树下,墙内,太阳照着,月光笼着,真个言笑无厌时。风景,人事,俱欢畅。杂心人相处,花花肠子多,尔虞我诈,充斥假话与奸笑,真他妈的烦。渊明写素心人的日常生活,却处处指向杂心人。所以他笔锋一转,讲道理了:这样的生活意蕴岂不高明?抛弃它毫无理由。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而天道酬勤,力耕的日子不会欺负人的。

陶渊明七

过了八百年,苏轼贬黄州,举家开垦东坡,面对一片麦浪,慨然写道:“力耕不受众人怜!”

我读《移居》第二首,有个奇怪的印象:渊明有几分摩登的。有酒斟酌之…闲暇则相思,呈现一派天真。一群布衣眉飞色舞,今日走这家,明日奔那家,渊明在他们当中。只要有粗茶淡饭、几杯老酒,幸福就会前来照面。南村,一百多户人家呢,更有来访者络绎不绝。老军人老儒生,曾经混迹于官府的邓主簿、戴主簿、庞参军、刘遗民、丁柴桑……渊明说:“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亲旧招饮,他去了必喝醉,喝醉掉头还家,主客皆随意。他“逾多不乱”,从不耍酒疯的,这是一种酒德。他朋友多,朋友几乎都是酒友。春夏秋冬,无日不饮。朋友们喜欢他的诗文,但没人恭维他是大诗人。一切皆平实,农事,人事,酒事,文事,浑然一体,乃是生活的常态。渊明自在“浑然”的状态中,并无揭示这一状态的主观意志。而意志一旦成形,可能就要走样。苏轼学他,喊出口号:“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田院乞儿。”苏轼够可爱了,不过他的境界,源头却在渊明。所以朱光潜有句名言:

苏东坡之于陶渊明,有如小巫见大巫。

诗人是什么人?是真性情的守护者。任何时代,若是诗意退场了,必定不是完美时代,差得远呢。渊明的时代政治黑暗,但民风是淳朴的,尤其在穷乡僻壤,权力染指非常有限,千百年的风俗,破坏它谈何容易。

杂心人在城里,素心人在乡下。

《五柳先生传》写于这一年,二百来字的小传,字字珠玑。我们不妨摘录:

先生不知何许人矣,亦不详其姓字。宅边有五柳树,因以为号焉。闲静少言,不慕荣利。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性嗜酒,家贫不能常得,亲旧知其如此,或置酒而招之…环堵萧然,不蔽风日。短褐穿结,箪瓢屡空,晏如也。常着文章自娱,颇示己志…

晋人姓甚名谁,不是一桩小事儿,其中能看出家族背景。渊明祖上曾显赫,母亲孟氏亦出自大户人家。他写自传,一概略去不说,他自己还成了“不知何许人”。且不说他小视门第吧,反正文章这么开头,人见人爱,不同阶层的人都会喜欢。率真这种东西,价值是恒定的,再过一万年,人类也不会崇尚装模做样。渊明不讲姓字,但人人知道了他的姓字:姓陶名潜,字渊明,又字元亮。他当过彭泽县令,人们又叫他陶彭泽,陶令,以及他去世后的陶靖节,陶征士,不嫌其多。毛泽东不大看得起古人的,却写诗说:“陶令不知何处去,桃花源里可耕田?”不同的称呼,相同的亲切,读渊明诗文,很多人都觉得他像家庭成员。闲静少言,静,却是一种语言。法国大诗人里尔克,举止非常安静,朋友们很容易受他的感染。安静与寂静,看似一步之遥,其实相去甚远。我生活的成都周边,司空见惯的牌客们,几天不摸牌,人要生病的。几个小时无所事事,人就呵欠连天百无聊赖。一点小小的“瘾头”,竟然维系全部的业余生活,人类几千年文明史,未曾有如此之怪现状,精神颓败到极限了。渊明地下有知,不知作何感想。

写渊明,好像不该提这些:我担心倒了读者的胃口。

渊明好读书,不求甚解。不求甚解也是一种解。这既是读书方法,又是价值取向。比如他常读《史记》,引司马迁为隔代知己。二人性情,何其相似。有些书像老朋友,时常造访的。有些书翻翻就行了,像普通熟人,打个招呼,一年半载见个面。渊明斜倚柳树读书,抬头望望停云,摸摸小儿子阿通的脑袋。读孔子,读老庄,读屈原,读山海经……他有他的文化谱系,却并未想到,他自己又是一代宗师。中国文化选择陶渊明,方为不羁的人格、行云流水般的自由精神树起一道丰碑。但凡能仰慕者,皆可受惠矣。

他家徒四壁,墙还漏风,粗布短衣打补丁,一日三餐成问题。南村未必是这般景象,他自写小传,含激励之意,所谓生存的向度。躬耕导至贫穷,他心里何偿不明白?他也矛盾,“贫富常交战”,几度奔官场,正是矛盾心情的体现。他真,所以他作假难,更别说帮官僚军阀盘剥百姓。孔子的得意弟子颜回,“一箪食一瓢饮,不改其乐。”渊明箪瓢屡空,亦能怡然自乐。他并不轻视物质生活,既然不能拿个性、拿良知去换取,他就得甘于贫穷,为贫穷作好心理准备。孔子食不厌精,收学生的干腊肉,却强调“君子固穷”,两者不矛盾的。我读中外传记,发现优秀人物都有忽视物质的倾向。即如一些大富豪,个人生活却朴素,挣钱回报社会,比如香港的田家炳先生,在国内捐赠了几十所颇具规模的中学,把老家的别墅都卖掉了。眉山有两所,他捐赠五百万人民币,带动地方投资,功莫大焉。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散财,亦有道。

田家炳先生,也爱渊明的田家语么?

渊明在小传的最后总结说:“不戚戚于贫践,不汲汲于富贵。”汲汲通急急,急于营求的样子。狗急跳墙,人急则不择手段。如果人人都急红眼了,生活将陷入一片混乱。

陶渊明八

汲汲于富贵不好,勤劳致富却是好的。可是勤劳者往往难致富,起早贪黑的人,风雨赶路的人,烈日暴晒的人,加班加点的人,几人脱贫几人致富?

不说这些。

渊明在南村住了两三年,总的说来生活不错,诗中有贫穷,但心情是好的。素心人在一起,有酒斟酌之,登高赋新诗。艺术,自然,友情,均属于素心人,杂心人不配。渊明家有酿酒的传统,“漉我新熟酒,只鸡招近局。”近局:近邻。也有解释说,古人聚饮曰局。有时他用葛巾帽滤酒,将酒糟倒去,再把帽子戴上。他善于杀鸡,动作利落,翟氏在旁要闭眼的。东坡喜欢吃鸡,讲明是模仿他,“一日杀尽西村鸡。”——东坡为惠州人造桥,百姓杀鸡犒劳他。渊明居南村,教农家小孩识字,大都免费,偶尔收点东西,或去小孩家吃顿酒。村里起纠纷了,请陶彭泽去裁断。他穿短衣,打赤脚,判案头头是道。纠纷案了结,这家请那家邀的,省下去官府的诉讼费,拿来买酒喝……村里的聚会,通常有个由头,而邻里和睦,由头总是层出不穷。所谓素心人,不是一句空话。和谐社会能持久的,应该说,农耕时代的自然村落,和谐是最佳值,生活朝着这个方向,如同水往东流。凭它浔阳打得天翻地覆,南村却是一派祥和。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渊明却要破破这千年老例,“日入室中暗,荆薪代明烛。欢来苦夕短,已复至天旭。”渊明快五十的人了,举止如少年,欢饮达旦。这是诗人作派,更是酒仙姿态。后来李白过柴桑,拜谒渊明故里,据说三天酒不醒。可是酒在李白手中,多少有点像道具。诗仙酒仙的背后,其实有个隐匿的巨大身影。

渊明混迹于农民,却和农民有不同。他能写诗,有审美观照,这点很重要。他活在农事与文事之间。“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他的交游,还是读书人多。而这些读书人,由于仕途不得意,反而拥有纯正的艺术标准。达官贵人成堆的地方,渊明的田家语要被嗤之以鼻的。

魏晋文章,有过短暂的随意通脱,到头来还是接承汉赋,堆砌词藻崇尚华美。渊明写鸡写狗,写桑麻写炊烟,简直煞风景。官方的文学标准,长期排斥渊明。由此可见,渊明的真,也真在他的诗风,他的眼里完全没有官方标准,生活向他呈现什么,他就写什么。他始终与周遭的、切近的东西保持互动状态。切近可不是距离概念,海德格尔在现象学的意义上辨析“近”时说:“去其远而使之近。”由此可见,“近”是动态的东西,白云也近,千年也近……杰出的审美观照,平淡中见神奇。渊明只在不经意间,抵达了汉语诗歌的最高境界。不经意处,恰好显露大手笔。中国农村几千年,没有比这更好的写照了。李白显然写不过他,转而挥笔向名山大川。杜甫再一转,深入苦难的人间……说渊明开了田园诗的先河是不够的,后来一切大诗人,无不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受惠于他。

也许我们可以说:他俗得多么雅!

宋词兴起时,不也被称为俗气吗?瞧瞧那位奉旨填词的柳三变,浑身上下,全是市井气。

渊明写农村,柳永写市井,文气是贯通的。诗用俚语村语寻常语,渊明是无可争议的大宗师。当然他也有继承,比如《诗经.国风》及两汉乐府民歌。

我们来看他的另一名篇,《咏山海经十三首》之第一首,写于四十四岁,孟夏的园田居。仲夏,园田居就烧了。

孟夏草木长,绕屋绿扶疏。众乌欣有托,吾亦爱吾庐。

既耕且已种,时还读我书。…欢然酌春酒,摘我园中蔬。

微雨从东来,好风与之俱…

诗中有昂扬之态。和素心人相处,他因畅快而摩登;与自然神交,有情兼有力,与生俱来的昂扬呼之欲出了。他吟诗,想必有手势的:微雨从东来,好风与之俱!南宋大儒朱熹格外理解他,称他是豪放派。他咏荆柯,豪气十足。

平淡与豪放,渊明兼而有之。

众鸟欣有托,吾亦爱吾庐。语出平淡,却见深情。表情达意,越是言简越感人的。不久,园田居毁于大火,不单渊明唏嘘,我们也为他心疼。他的居所是他的美感之源,而他提供的美感,惠及后世中国人。

充满劳绩,但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诗人中的诗人”荷尔德林写下这名句,看上去却像写陶渊明。生存不避艰辛,艰辛中有欢畅,有美感,多谢陶渊明,田园显现为风光,农家寻常日子提升为诗意。眼下遍及全国的农家乐,该有渊明一份功吧?文化传承,文人是核心。他们的情感、操守、趣味,对日常生活有不易察觉的重大影响。

渊明有一首诗,被无数次地引用、阐释,我们也不该漏掉。《癸卯岁始春怀古田舍二首》,其二云:

先师有遗训,忧道不忧贫。瞻望邈难逮,转欲志长勤。

秉耒欢时务,解颜劝农人。平畴交远风,良苗亦怀新。

虽无量岁功,即事多所欣。耕种有时息,行者无问津。

日入相与还,壶浆劳近邻。长吟掩柴门,聊为陇亩民。

先师指孔子。说:“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君子忧道不忧贫。”孔子这是针对读书人讲话,渊明没忘,却已力不从心。学而优则仕,入仕也难,逢乱世更难。圣人又讲:邦无道则愚。渊明“转欲志长勤”,做好长期务农的准备。农民不满苛政,他还去劝解。他是读书人呢,明白当农民已是生存的底线,无路可退了。与其抱怨、恨声不已,不如来点幽默,来点欢乐。我记忆中的生产队时代,农民在烈日下割麦子收谷子,很能找乐的。作家刘玉堂还说:集体劳动好,把爱情来产生……

陶渊明九

平坦的原野交汇着远来的风,油绿的麦苗欣然迎接万象更新。——平畴交远风,良苗亦怀新。这两句,苏东坡玩味再三,连称好、好,写条幅送人,不计其数。换成海氏语言,它表达了植物的“朦胧的欣悦”,这境界,任何科学都难以问津,唯有诗与思,方能捕捉动植物的灵魂。

渊明以真性情感知物的萌动,物的欣悦。他曾指斥当世:“真风告逝,大伪斯兴。”“斯”为语气助词,大伪遍天下,官场尤甚。在他,伪已无痕,真也消隐。而我们恰好在“伪”的背景中读他,将他显现为真。海氏有名言:恶是善的恶。渊明向我们指出:真是假的真。真善美,假恶丑,辩证依存。

渊明的真性情,指向一切虚假之物。

初春的麦苗,还看不出一年的收获,那无边无际的新绿,不也让躬耕之人与良苗共欣悦吗?太阳下山,结伴还家,喝几盅解解乏,芳邻有好酒,有好语,款款入夜。诗人长吟掩柴门:今生就这样吧,做个垄亩间的农民。

渊明的选择,没人能够责怪。他付出了代价:五个儿子没一个成器的。“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看见朋友的小孩面色红润,他才发现自己的儿子营养不良。老大懒惰,老二不好学,老五只知找东西吃……宅边五柳树,堂前五个孩子,树成材,儿子难成器。渊明无话可说。也许当初辞县令,他已想到这一层。他尽力补救。不过,世事也难料,当官招祸的例子很多。晋末乱世,今天朋友明天敌人的,早晨发誓晚上翻脸的,整个一笔糊涂账,孔明再世也弄不清。渊明能保全身家性命,已是一大功。

浔阳那边战事告停,渊明搬回上京里老家,大约不到四十九岁。

上京里距柴桑县城五里,老宅阔别六七年,越发破败了。渊明办私学,收点钱贴补家用。他以前干过的。南村看来不行,素心人多,有钱人少。柴桑毕竟是县城,富人的孩子能交学费。可是渊明为人爽直,有人装穷他也当真。私学规模不大,收入有限的。他好酒,倒是收下不少酒。翟氏把他的酒藏起来,每日限饮二壶。可是来了客人,她经不住丈夫央求,说出藏酒之处。有朋友叫颜延之的,能写诗,会当官,宦游至柴桑小住,每天出城看望他,对饮称快。颜延之要走了,到广西桂林做大守,留下二万钱,却留在酒肆,免得渊明赊酒账。二万钱,够渊明喝两年了,他很高兴。上京里,柴桑城,他都是名人。他常打赤脚,头戴葛巾帽,腰间有个酒葫芦。进城,小孩儿要围观的。他人缘好,行为异常,天命之年名播四方。有和尚名慧远,跟皇帝都有书信往还的,想跟渊明交朋友,渊明却冷淡。慧远派人到上京里邀请他,请不动。刘柴桑受慧远委托又来请,渊明去了,只喝酒,拒绝加入和尚搞的什么协会。双方不愉快,渊明掉头走人。素心人与杂心人,走不到一块儿的。这事众口相传,一帮小隐士学他的模样,也戴葛巾帽,也挂酒葫芦,心里却装着朝廷官府。渊明一笑置之,并不道破。

“静念园林好,人间良可辞。”人间指官场。渊明不会轻生的,他活得很好。

他在酒肆请客,大伙儿七歪八倒,杯盘狼藉。他也在家中独酌。老宅很大的,虽然年久失修,却也春花秋菊。萧统说:

渊明诗篇篇有酒,其意不在酒。

不在酒在何处呢?萧统是梁朝太子,看渊明的眼光,跳不出朝野模式。渊明喝酒便喝酒,哪有许多意思。酒是兴奋剂,艺术也是兴奋剂,“诗酒趁年华。”中国诗人喝酒,渊明是巅峰人物。阮藉早他百余年,酒量比他大,时常烂醉如泥。渊明不是这样,他也醉,但醉了尚能写诗,能观周遭风物。

“一觞虽独尽,杯尽壶自倾。日入群动息,归鸟趋林鸣。”

这诗有禅味儿。诗人静观,更能感受生命的律动。苏轼受他启发,写下名句:“静故了群动,空故纳万境。”——由于静,而对群动了然于心。由于空,而将万物纳入眼底。

公元416年,五十二岁的陶渊明写《饮酒二十首》,序言说:“偶有名酒,无夕不饮。顾影独尽,忽焉复醉。既醉之后,辄题数句自娱,纸墨遂多…聊命故人书之,以为欢笑耳。”

名酒从何而来,他没说。什么牌子他也不讲,不然的话,今人拿去做品牌,不在茅台之下。时令在春夏之交,昼长夜短。名酒数量不少,他无夕不饮,说明他喜欢傍晚饮酒,喝到夜幕四垂,满天星斗。他字迹潦草,老友加以整理,换纸书写。他挥毫运思俱萧洒,以为一时之欢笑耳,并无传世的意思。但老友为他收集,想必有这层考虑。渊明写诗,尽兴而已,他又不拿去发表。英国大诗人济慈,随写随扔,他的传世之作,大半是朋友在地上捡的。包括画家音乐家,这类例子举不胜举。好诗像原野吹来的一阵风,风过了无痕。多谢渊明故人,整理书写二十首,全是佳作。其中第五首,后世诗人视为圣品,焚香沐浴方能展读。这诗明白如口语,体现渊明的一惯风格。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陶渊明十

采菊东菊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夏季的诗人写秋天的感受。对他来说,四季无远近,循环在眼底。所谓天人合一,一般人说说而已。渊明到这境界,如白云出岫飞鸟入林。结庐:构屋。人境:尘世。渊明浑身静穆了,无论置身何处,皆能悠然自如。他从来不回避尘世的艰辛,所以他可爱。由于长年躬耕,他的皮肤黑了,肌肉松驰,状如老农,却是不折不扣的精神贵族。古今人类,能到他这境地的,寥寥无几。多少人阅尽人间沧桑,读此诗感慨万千,以至潸然泪下,却又从中获得巨大的心灵慰藉。此诗的能量有如铀矿,对人类精神具有永久性的冲击力。

渊明的静穆,是将“群动”包涵在内了。全诗五十个字,自然与人事,都在其中。如果卖给出版商,一个字十亿美金。渊明如希腊神话里的大力士参孙,从大地获取无穷的神力。“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寻常景象蕴涵着真意,欲作辨析却忘了语言。渊***眼看世界,一派祥和与欣悦。传说中的如来佛祖,也许会微笑着说:审美的至高境界,和我的极乐世界相差无几了。

鲁迅念念不忘“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他议论说:“正因为陶潜并非浑身静穆,所以他伟大。”鲁迅先生是斗士,斗士常常看见金刚怒目。先生的理解可能有缺失。窃以为,静穆与金刚不对立。或者说,有金刚才有静穆。静穆完成自身之时,金刚已在其中。诗人几十年的人世修炼,有如他那浑然一体的自然感受。他不想加以辨析的所谓真意,包涵了自然、社会的矛盾律。

什么是矛盾律呢?简言之,矛盾的双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读陶诗,这一点非常重要。毋宁说,静穆来自静穆的对立面,来自人生的动荡与喧嚣。安静,宁静,一般人都有体验的。而静穆发生的概率很低,以浅显的文字加以揭示,不露痕迹地逼近、抵达,就更难了。

伟大的诗篇,永远是人类生活的稀有事件。

渊明写过《闲情赋》,赞美女人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赞美,而是热烈、激烈、奔放,别说古人,就是今天的某些人也会受不了。对女性之美直抒胸臆,评论家会皱眉头的。文学瞄准两性,研究饮食男女,将社会抛到社会应有的位置上去,评论家就对评论家说:格调不高……所以他们对这样的小说,尽可能的拔高,把曹雪芹描绘成指点历史规律的人。这些人显然有毛病。渊明赞美女人,和曹雪芹的“千红一哭万艳同悲”如出一辙。渊明惆怅,雪芹哀伤。

《闲情赋》近两千字,我们摘录几句:

愿在衣而为领,承华首之余芳;悲罗襟之有离,怨秋夜之未央。愿在裳而为带,束窈窕之纤身;嗟温凉之异气,或脱故而服新。愿在发而为泽,刷玄鬓于颓肩;悲佳人之屡沐,从白水以枯煎。愿在眉而在黛,随瞻视以闲扬;悲脂粉之尚鲜,或毁于华妆。愿在丝而为履,附素足以周旋;悲行止之有节,空委弃于床前。愿在昼而为影,常依形而西东…愿在夜而为烛,照玉容于两楹。愿…

翻成白话诗,大致是这样:我愿做她漂亮服饰的衣领,承受那可爱的脑袋残留的芳香;可悲的是她晚上要脱掉衣服,秋夜漫长,使我惆怅。我愿在她的石榴裙上为衣带,束缚她轻盈纤细的腰身;可叹气温有变化,她随时可能换衣裳。我愿在她的云发中做发膏,让她柔顺的黑发披散香肩;然而佳人常洗发,发膏一去不复回。我愿在她的细眉上为黛色,随她的美目顾盼四方;可她施粉讲究新鲜,纤手抹脸,让我毁于一旦。我愿做她脚上的绢丝鞋,随她雪白的双足走呀走;可叹她走走停停,忽然上床睡觉,把我扔在地上。我愿在阳光下做她的影子,随她的风流体态到处闲逛…我愿在深夜为红烛,在堂屋的两根柱子间,照亮她含羞带笑的容颜。我愿…

写到这儿,我也为之心动。渊明笔下的俏女人,性感,泼辣,和戏台上的佳人很不同。所谓真性情,真到女人身上去了,细腻,而且日常化,好色之情奔来笔端,美感洋溢,连“止乎礼”都不要了,令人向往床上的光景。此前的辞赋,从屈原到曹植,没人如此的日常化,简直是光天化日想入非非,难怪道德专家要惊呼:把它从诗集中剔出去!欣赏渊明的萧统也说它“白玉微瑕”。倒是鲁迅,建议日本的翻译家尊重它。

我记得,莎士比亚写罗密欧与朱丽叶,有类似的句子。罗密欧潜入朱的宅院,偷看佳人。而佳人倚窗台望月亮,一只戴白手套的纤手托住美丽的下巴,罗发感慨说:我多么希望做她手上的白手套……

如果莎翁读过渊明,会改了重写。

渊明浑身静穆,也把男欢女爱包涵在内了。

诗人中的诗人,真和美,到极致了。

渊明咏荆柯,就是鲁迅先生推崇的金刚怒目式:“君子死知己,提剑出燕京…雄发指危冠,猛气冲长缨…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

渊明写荆柯,与史书相印证,表明荆柯有勇气,缺剑术,本不是什么剑术高手。目前的武侠片重杀气,侠气是糊弄人的。导演们对侠的理解,跟司马迁、陶渊明相去甚远。本文闲笔提一句,不想多说。我所担心的,是针对传统文化的虚无主义:单一的理解,会导至单调的社会生活。而票房与生活相比较,永远是小菜一碟。编导力量大,行事当谨慎。

陶渊明十一

渊明五十八岁写,桃花源三个字妇孺皆知,电脑上有连词。它是中国的乌托邦,理想中的和谐社会。“晋太元中,武陵(今湖南常德境内)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

两年前(公元419年)晋宋易代,刘裕称帝,渊明仍用东晋纪年,表明了他对“新朝”的态度。刘裕逼死晋恭帝,先用毒酒,后以被褥闷杀。渊明愤怒,写《述酒》影射,这是他平生最隐晦的一首诗。刘裕的手下如狼似虎,政治黑暗,苍生遭难。渊明描绘理想社会,有如流浪汉想象广厦千万间。这时他陷入贫困,断酒,甚至挨饿了。

桃花源内,却是一派欣欣向荣。

“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髻,并怡然自乐。见渔人,乃大惊。”

俨然:整齐。黄发:褐黄色的头发,指老人。垂髻:垂下来的头发,表示尚未总角——梳成少年的两根小辫子叫总角。垂髻指幼童。

对乱世习以为常的打渔人,忽然走进和谐社会,看见穿戴迥异的、怡然自乐的老人小孩儿,双方都大吃一惊。

桃花源并非虚构,而渊明是听来的,描写有点理想化。他写实,也写出了强烈的向往。古代文人从秦汉起就寻仙成风,李白寻得最厉害。到苏东坡,不寻仙了,只希望能长寿。陶潜是个例外,他反对神仙,甚至反驳彭祖长寿术。他的理想是桃花源式的生活,民风淳朴如上古时代,没有压迫,当然就没有反抗,男女老少各得其所。北宋的大改革家王安石说:桃花源有父子无君臣。这表明,陶渊明式的乌托邦,等级是存在的,却没有儒家的等级森严:所谓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自然界的欣欣向荣,渊明是见证者和揭示者。社会的欣欣向荣呢?阳光雨露禾苗壮,军阀打仗尸骨多。

桃花源内别有天地:渔人受到盛情款待,这家请那家邀的。全村的人都跑来了,对渔人充满好奇。而他们的祖先早在几百年前,避秦时战乱,就躲进了桃花源,“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国学大师陈寅恪,对的取材作过详细考证。渊明写实,当无疑问。

眼下的影视剧常有这类镜头:官军来了,百姓鼠窜。几千年封建史,军队不是人民的军队,政府也不是人民的政府。皇权无处不显赫,百姓无处不可怜,比奴隶社会好不了多少。衙门里偶尔走出一个清官,百姓就感恩戴德叩头不已。社会生活,权力所占的份额太大了,自由精神成长艰难。一代又一代,自由变得踪迹渺然,知识分子也很难辨认。反观西方,权力经过无数次折腾,终于把它的对立面揭示出来了,这相异之物就是自由,二者互为“反运动”,今日大欧州,初步显现了运动轨迹。群体有群体的力量,个体有个体的尊严。而古代中国老百姓,没有多少尊严,要么苟活,偷着乐,要么躲进桃花源,勉强做个自由人。说勉强,是因为这自由平等很脆弱。

中国幅员辽阔,山水阻隔,农耕时代自给自足,桃花源式的幸福村庄是完全可能的。皇帝的大手压下来,指缝中会有遗漏。渊明式的乌托邦,犹如一条漏网大鱼,并且千百年活蹦乱跳,受读书人和改革家高度关注。不难想象,历代皇帝,肯定不喜欢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陶渊明的小村庄,连个村长都没有,这不是想造反吗?

中国封建史,桃花源是个异数。可惜它仅仅是艺术品和学术对象,生活中没有成长壮大的空间。

渊明深情描绘桃花源,自己却陷入困顿,有一年重阳节,断酒了。《宋书》说:“尝九月九日无酒,出宅边菊丛中坐久,值弘送酒至,即便就酌,醉而后归。”重阳节登高赋诗怀念亲朋,渊明断酒,说明他平时隔三岔五酒不沾唇。他想酒想得厉害,写诗才篇篇有酒……这次送酒的人,是江州刺史王弘。这人为官不坏,公私分明,渊明喝他的酒,没啥心理障碍。渊明在菊丛里等了很长时间,王弘姗姗来迟,可能因为消息蔽塞。布衣和官员平等交往,有时候来了两个刺史,陪一个老农,谈话很投机。可是有一回,中途又赶来一个太守,对渊明在座不高兴,斜眼瞧他。这太守名叫谢瞻,事后记录这次难得的四人聚会,删去了陶渊明。姓谢的也是文人,《文选》有他的几首歪诗。他以堂堂太守之尊,和陶渊明同桌饮酒,觉得近乎耻辱。

这些事儿,渊明已经见怪不怪了。

官员的接济是有限的:清官钱又少。渊明不哭穷,不敲门,不写李白写给韩荆州的那种求职信。官员调动频繁,也不可能经常照顾他。再说他性子倔,择友严,官员还怕请他不动呢。当初的慧远大和尚,官与僧都趋之若骛的,修书请他,他不去就不去。当官的,首先是朋友才行,比如王弘。

有一次王弘请他到庐山喝酒,他赤脚去的,大脚板上全是泥。王弘要为他做几双鞋,他坐地抬脚,让对方量尺寸。为了尊重刺史大人,他跑到溪水中洗了脚。五十多岁的人,蹿上跳下的,动作蛮利索。他不做官却名气大,在场的人为他喝彩呢。他不坐轿,却经不住众人劝,还是抬腿上去了。竹轿在青山绿水间,轿夫唱山歌呢。他一悠一闪的,怪舒服。他会想:做官好呀,做官能坐轿……可是转眼间,思绪化入蓝天里的几朵停云。王弘的酒宴有排场的,这也是官场老例。座上客皆有身份,衣冠整齐,表情严肃。唯有陶渊明,赤脚,短衣,白头巾,谈吐随意,笑声朗朗,回荡在山谷中。他酒量奇大,王刺史的幕僚们个个傻了眼。北宋写《醉翁亭记》的欧阳修,对他真是五体投地。菜肴太丰盛,渊明要打包的,带回家让老婆儿子解解馋。王弘酒后吐真言:他在江州任上为时不多了,继任者可能是一个叫檀道济的,渊明未必喜欢。渊明说:管他呢。

陶渊明十二

渊明月夜下山,后人写诗说:醉舞下山去,明月逐人归。

什么檀道济,他早忘了。

然而王弘和檀道济,我们却要记下。王弘,有些记载称王宏,他对渊明好,我们感谢他。至于檀道济,他也想对渊明好,却是动机不纯。这个稍后再谈。

五十岁以后,渊明的物质生活时好时歹,总的说来是走下坡路。他家的生活来源,主要是种田、收点园田居的租子、接受朋友的一些馈赠。战乱水利不修,完全靠天吃饭,而家里人丁多,入不敷出。五个儿子,可能都做了农民,没有当官或当兵的记载。兵役法三丁抽一,也许有个儿子曾去当兵,但时间不长。渊明通过做官的朋友,替儿子疏通也未可知。总之,一家老小不缺一口。他五十一岁写《告子俨等疏》,写给陶俨、陶俟、陶份、陶佚、陶佟。“疏”是一种文体:讲形势谈道理的书信。穷困中的爸爸给儿子们写信,句句发自肺腑,感动着后世中国人,眼下的中学课本有全文的。其中说:“吾年过五十,少而穷苦,每以家弊,东西游走。”

当时渊明得了一场大病,觉得大限将至了。他一辈子讲真话,这封家书,更是真得让人掉眼泪。年少饿肚子,中年,敲门乞食拙言辞。暮年卧病,好在亲友不弃,纷纷送来药石。“每以家弊,东西游走。”八个字,说出多少辛酸。他活得太明白:这是什么世道,他又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性刚才拙,与物多忤。”物是物类的意思,代指官场中人。忤是逆反,合不来。又是八个字,说尽渊明一生。

他感伤地说:“使汝等幼而饥寒…汝辈稚小家贫,每役柴水之劳,何时可免,念之在心…汝等虽不同生,当思四海之内皆兄弟之义。”

长子陶俨是早逝的前妻生的,其余四子,为翟氏所出。陶俨二十三岁,幼子陶佟十五岁。

五个从小干活的孩子,一个长年操劳、面带菜色的妻子,渊明的酸楚可想而知。然而这封家书,基调是硬朗的,目光是向上的。所有责备渊明不应该辞掉官职的人,当闭上他的尊口。

渊明的选择,乃是勇士所为。他所坚守的,不是什么狼性虎性,是人性。

他写《咏贫士七首》,其中有几句:

一朝辞吏归,清贫略难俦。年饥感仁妻,泣涕向我流。

丈夫虽有志,固为儿女忧…

他写古代的七位贫士,有知识有操守方为“士”。咏贫士,表明他的坚决。孔子的孙子子思,到卫国去传播老师孟子的思想,穷困潦倒,一个月吃了九顿饭。渊明的目光投向这些“固穷”之人,其内心昭然若揭。后来苏轼贬到海南,也是饿肚子,饿得头昏眼花了,急中生“智”,发明“阳光止饿法”——希望将太阳的热能直接转化为体能。

《有会而作》又说:“菽麦实所羡,孰敢慕甘肥。”菽是豆类总称,渊明羡慕吃粗粮,哪敢奢望大鱼大肉的美味?

要命的是,渊明对美味,并不陌生。

渊明晚景,一年不如一年,但也不是过不下去。家里没死人,他还有酒喝,写下不少传世之作。时值皇权更迭,外面打得昏天黑地,刘裕称帝,掉过头来杀功臣,渊明不屑一提。他有政治热情,但不写政治讽刺诗。他写《感士不遇赋》,讲明是追随司马迁和董仲殊。他读《史记》,读了几十年,对敢于傲视汉武帝的司马迁心向往之。他们同为刚烈之士。

渊明过日子,和亲友们在一起,喝酒,串门,待客。谁家有事,不管喜事丧事麻烦事,总有他的身影、他笑呵呵的面容、他幽默的谈吐、他有趣的装束和举止。这人多么平常,又是多么不凡啊。人生多少事,只在谈笑间。中国历史几千年,到渊明这境界的,数人而已。难怪苏东坡这样的旷世伟人,言必称“渊明吾师”。

陶渊明与荷尔德林,同在天空之下大地之上,充满劳绩,诗意栖居。所不同的,是渊明扎根中国的土地,留连于中国的乡村生活。也许他缺了哲学意味,缺了神性维度,却弥漫着自然的气息,世俗的温情。

他是和蔼可亲的,就像我们的亲人。

他说过:落地为兄弟…

人情冷漠的今天,这话让我们眼中含泪。但愿金钱社会对情感的压抑不要太长久!

六十出头的老人,大限在望了。渊明对死亡,同样抱着平常心。他曾经和那位叫慧远的所谓高僧争论过,他不相信“人死魂不灭”。村里的人死了,开个追悼会,举行若干仪式,渊明要参加的。他熟悉死亡,如同熟悉花谢草枯水东流。他是“向死存在”的,孔子说不知生焉知死,渊明略胜一筹,既知生亦知死。他给自己写挽诗呢,其豁达其平淡,千古一人,项羽、稽康不及也。

江州刺史王弘走了,不久,檀道济来了。这是一个典型的杂心人,为官劣迹多,政声很坏。他出于私虑,请渊明出来做官,送去许多粮食和肉类。渊明不受。孩子们想吃肉呢,却将目光挪开,将双唇紧闭。翟氏带他们出去了。檀道济脸上过不去,索性把话挑明:乱世隐盛世出嘛,如今皇恩浩荡天下太平,你陶潜号称贤士,却躲在家里受穷挨饿,还拒绝我的好意,这恐怕不大好吧?

陶渊明十三

渊明回答:贤士?我的志趣够不上呀。把你的东西拿走吧,我还饿不死。

次年十一月,寒冷的冬天,渊明死于贫病交困。

村里的人死了……我们来吟诵他写给自己的挽诗,三首选其一:

荒草何茫茫,白扬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

四面无人居,高坟正焦尧(两个字均有山旁)。

马为仰天呜,风为自萧条。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

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焦尧(均含山旁):高耸貌。不复朝:不再看见太阳升起了。亲戚有悲伤的,他人有唱歌的,同是自然流露。这情景,再人性不过了,豪门大族的丧事有这等场面吗?杂心人能如此纯粹吗?死去的人不能再说话了,他的躯体托付永远沉默的山丘,入土为安。山岳在,人也在……

二十年前,我十九岁的妹妹因病去世,我把最后一句刻在了她的墓碑上。

渊明这首诗,鲁迅先生很偏爱的。先生写过,还在坟前照过相,发表给人看。研究先生的钱理群教授,写过《压在心上的坟》。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对死去的叔叔喋喋不休。罗曼.罗兰对死亡发出巨大的叹息。而海氏《存在与时间》的死亡研究,更是举世公认的杰出篇章……古今贤达,高度关注死亡,为什么呢?可能因为生命越是高扬,越能感受它的下坠吧?生命越是流光溢彩,越能感受它的油尽灯灭吧?

这话题,还是打住吧。

渊明去世的这一年,王弘做了车骑大将军,颜延之做了中书侍郎,他们在朝廷做高官,不会忘记渊明的妻子和孩子。悼念渊明的“诔”文,是颜延之写的。

渊明遗嘱:葬礼一切从简。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渊明的作品,在当时以及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并未受青睐。钟嵘的《诗品》,将诗歌列为上中下三品,渊明居中品。根本不提他。中国文学自汉赋起,堆砌词藻、拿语言作排场的风气流行数百年,渊明贴近日常生活的田家语,用当时的标准看是很成问题的。包括后来的很多人质疑:怎么能用如此平淡的语言写诗呢?有个叫陈后山的文人,提的意见具有代表性:“陶渊明之诗,切于事情,但不文耳。”文就是修饰,讲华丽雕琢,搞语言排场。可见渊明当时,确实是孤掌难鸣,也是孤军深入,更是异军突起。他才是不折不扣的文坛外的大师。他喝他的酒,写他的诗,什么标准不标准,风气不风气的,哪管那些。他写作也不挣钱,不谈版税,不计较千秋万载名,如同栽花种地,一切出自天然。

什么是拿语言做排场呢?我们现在能看清楚了:这不过是权力的一种运行模式;或者说,是权力的伴生物。不是有个流行词叫话语权吗?赖有西学东渐,至今百余年了,我们凭着鲁迅讲的拿来主义,看事物的能力有所增强。我们看到——

历代知识分子,必须对权力作出回应,哪怕他转过身去,悠悠然闲庭信步,或拔腿就跑逃之夭夭,都一样的。

一千五百多年,渊明一路向我们走来,并非取直线走大道,他的身影也是由模糊到清晰。有趣的是,清晰又有清晰的问题。

和渊明同朝代的文人,像曹植、阮藉、谢灵运、颜延之,名气比他大。这个问题,到北宋还在激烈争论。文坛领袖欧阳修很生气,他针对散文及辞赋说:“晋无文章,唯陶潜《归去来辞》耳!”他这一杆子,扫掉了两晋多少显赫文人。

唐朝,渊明的名声和谢眺、谢灵运、左思、鲍照等人在伯仲之间。到宋朝,渊明作为一流诗人的地位稳固了,苏东坡明确讲,他在李白杜甫之上。而东坡本人,至少和李杜是同等级别的。近现代,推崇渊明的大师数不清:梁启超、王国维、刘师培、章太炎、陈寅恪、闻一多、朱自清、朱光潜、钱钟书……以渊明为符号的文化谱系得以确立,传承下去,一万年不算太久。历代评论、阐释,足以堆成一座山。学者们引用最多的,还是苏轼的评价。针对人品他说:

“渊明欲仕则仕,不以求之为嫌;欲隐则隐,不以去之为高。饥则叩门而乞食,饱则鸡黍以延客。古今贤之,贵其真也。”

联系渊明的生存背景,特别是晋代愈演愈烈的门第观念、面子思想,东坡这段话,真是说到家了。

针对诗歌艺术,苏轼又说:“吾于诗人无所甚好,独好渊明之诗。渊明作诗不多,然其诗质而实绮,癯而实腴。”——表面质朴,其实富丽堂皇;表面清瘦,其实丰腴(如杨玉环似的美女)。历代学者叹服:坡翁的眼光太厉害了!

渊明是中国最纯粹的诗人。而与之相应,他也是最纯粹的人。

吊诡的是,由于他名气太大,历史也不会放过他,各种各样的目光投向他,纠缠他,试图为其所用。官场,商界,文坛,不管是素心人还是杂心人,君子还是小人,在官还是辞官,一律打他的旗号以示高洁。比如汪精卫就讲过:干一番大事之后“掉臂林泉。”汪精卫要干的大事,却是出卖民族,他掉进坟墓了。贪官、奸商,也纷纷拿渊明做幌子,钱捞足了,跑到乡下盖别墅,摇头晃脑吟陶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官场风气越糟糕,越是有人高喊陶渊明。明朝,清代,民国,例子太多了。陶渊明被搞得七零八落,面目模糊。不过,这也正常,孔圣人怎么样?不是比渊明颠得更凶吗?尊孔祭孔和打倒孔家店,声浪同样高。

陶渊明十四

渊明对民族性格的影响,大于其他文人。

仕和隐,进和退,构成中国统治阶层和知识分子共同的心理特征。孔子是理论先驱,陶渊明是实践者。

大量才华横溢、品行高洁的知识分子,不愿意和小人庸人共事,走掉了,甚至死掉了。这很可惜的。而现代政治,终于有个名言:政治就是不断妥协的过程。要学会容忍,包括容忍异端。法国作家萨特,以介入政治和社会生活着称,他写下名剧《肮脏的手》,揭示介入政治难免打脏手的道理。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介入欧盟宪法的起草工作……中国古代读书人将陶渊明符号化,邦无道就逃跑,酿成巨大的缺失:未能揭示权力的本质。

当然,我们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过于漫长的封建社会,权力太吓人了,历朝历代文字狱,砍下了多少脑袋?

渊明以退为进。进到何处去呢?进到审美之境。

这一点,今天极为重要。

渊明是我们的头号乡村诗人,而今天的乡村正面临巨变。城市化一日千里,逼向土地、河流、山峦、天空、村落。这里,速度本身成为大问题,一百年陆续发生的事儿,如果在十年内全部出现,其后果,是任何巨型计算机都难以模拟的。逼向自然的同时,也摧毁生活世界,破坏生活的意蕴层,威胁文化的多样性。所以学者们惊呼:保护自然,保护一切多样性!

胡塞尔首创的现象学,就是针对科技造成的单一模式。对科学技术,西方有强大的反思潮流。海德格尔非常精当地称之为“反运动”,类似量子力学意义上的物质和反物质。

时令已近冬至,我昨天看新闻,莫斯科的气温,竟然和川西坝子温暖如春的气温差不多。我吃了一惊:真要坏事儿啦?人类真要聪明反被聪明误,像霍金所预言的、活不过这个新千年?

无节制的城市化,人工化,将自然变成存货,灾难将以难以察觉的方式逼近我们。你的速度快,自然反弹的速度更快。

莎士比亚说:上帝让你灭亡,先让你疯狂!

而城市生活一旦失掉乡村生活的参照,将陷入喧嚣与浮躁的恶性循环,怪模怪样的东西层出不穷。单说自然现象:雨不像雨,风不像风,太阳不像太阳,月亮不像月亮——这是地球村的村民们前进的方向吗?

针对所有这一切,渊明的诗是一服良药,清热解毒醒脑。

就传播来看,渊明不如荷尔德林幸运。经过海德格尔的法眼,荷氏名声大增,甚至盖过荷马、歌德、席勒。眼下德国各大学,荷尔德林的诗是必修课。而前些年,我们忙着驱赶诗人。渊明那些亲切的田家语,能让今天的学子们都来背几首吗?

在当下,陶渊明的意义,可能怎么说也不过分。他应当变成另外一个符号,并且,迅速地清晰起来。

我们拿他的句子作结束吧:

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2007.1.5.眉山之忘言斋

李白一

李白不姓李;李白是外国人;李白的出身扑朔迷离;李白的死有好几种互相矛盾的说法……关于李白,历史上争论颇多。有些大文人,比如郭沫若和俞平伯,写信写文章,争得很厉害。陈寅恪主张李白不姓李,很多学者又反对他。我手头资料有限,却已经感到很热闹了。其中有生存细节的争议,更有整体评价的争议。像李白和杜甫,谁高谁下,从唐朝就争到今天。于是,问题出来了:大家为什么对李白如此感兴趣、不惜争得面红耳赤、甚至朋友断交师生反目?

本文试图回答的问题,还有几个:

李白是富商的儿子,腰缠万贯了,为何老往官场跑、屈尊写那么多求职信?

李白是剑客,曾经“手刃数人”,可他杀人的原因及过程,后世为何讳莫如深?

李白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吗?没心没肺和艺术创作有何关系?

写李白的书多得要用火车拉。古往今来,以吨位计的汉字压在他身上,我们能否拨开迷雾,追问这几个简单的问题、从而逼近这个杰出生命的核心?

我是李白的读者,不是研究他的专家。抛砖引玉吧。

另外,李白的经历极富传奇色彩,有些事还很搞笑,我多年写小说,积习难改,忍不住要探头探脑,想看个究竟。

李白是中亚碎叶出生的,今属吉尔吉斯共和国,唐代在中国境内。他的祖籍是陇西成纪(今陕西静宁县西南),自称飞将军李广的后人。我前面写司马迁,对李广的为人感触很深。李广在历史上享有盛名,说明历史对名人的选择,是正气压倒邪气。司马迁的价值观,影响后世史家。

涉及李白祖上干什么,史料通常是闪烁其辞,常用“据传”两个字。庞大的家族,为何要大迁徙?跟武则天屠杀李姓宗嗣有关吗?据传:李白的曾祖父和皇室沾亲带故。唐太宗李世民也是陇西人。

李白的父亲叫李客,在他五岁那一年(706年)又迁回来,迁到四川绵阳,当时的绵州青莲乡定居。其时武则天退位,把皇权还给李姓帝室。李白的父辈祖辈,几十年内两次大迁徙,令人费猜想。四川有秦岭阻绝,相对偏远,李客的选择,可能真有避祸的因素:他担心武则天施余威。虽然他是商人,离政治很遥远了。我估计,这位李客的心中,藏有许多秘密,包括他自己的姓名。李客的客字,学者们有疑问的。李客避居青莲乡,给人留下埋名隐姓的印象。他不单对外言语谨慎,对家人也是口风甚严。

李白排行十二,后来人称李十二。他少年学剑术,想必有他父亲保卫家族的考虑。后来他仗剑远游,屡向官场,忽而倨傲,忽而卑躬屈膝,呈现自卑自傲相混合的心理模式。临行前父亲嘱咐过什么,他在一封又一封的求职信中很少提及。

也许父亲只希望他闯天下有出息。

但是什么叫有出息呢?有钱是不够的,还得去当官,当官才有社会地位,才能光耀祖宗并荫及后代。古代商人再有钱,其富裕也是脆弱的,必须投靠官场。所谓专制社会,这是一大特征。

李白在西域出生,却罩上华夏文明的神秘气息:母亲梦见太白金星,于是有了身孕。我读到的古代名人传记,几乎都有类似传说,古人信这个。李白的名与字,和母亲梦中的一道白光联系上了。太白金星,我们现在叫它启明星。

李白十来岁,遍读诸子百家,包括老子庄子的深奥着作。这也是史籍涉及杰出人物常见的记载,我起初相信,后来起了疑心,发现这是不可能的。单过汉字这一关,就得花上若干年。德国女哲学家阿伦特十五岁读康德,我信。李白十岁读老庄,真不知他能读出些什么。

他小时候写过一首好诗,倒比较可信。描写萤火虫的:

雨打灯难灭,风吹色更明。若飞天上去,定作月边星。

这首小诗受众人称赞,教他的先生逢人便吟诵。家里来了客人,父亲让他表演。他把诗用草书写成条幅,搭人梯挂到梁上去。喝彩声四起……他足足兴奋了半年,得到的奖赏数不过来。他对同伴说:写诗真划算!

于是他读书用功,入学堂脑袋就晃个不停。下课一溜烟跑了,每天要玩到黑摸门,母亲四处喊他。四川老话,管这叫夜不收。绵州有山有水,离成都、渝州(重庆)都不太远。

他学文也练武,父亲教他剑术。十二个兄弟姐妹当中,父亲器重他。可他后来的诗文,提及家人甚少。他在朝廷做上供奉翰林了,写诗叫杨国忠(一说杨贵妃)捧砚,却未曾修书一封写给家人。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父母去世,也没有他奔丧和居丧的记载。

十五岁,李白模仿司马相如写辞赋。司马相如是成都人,汉武帝的御座前,他是风光人物。从汉魏一直到隋唐,不少文人向往他的作派:有才,有钱,有官,有名气有美女。少年李白一口气写下《明堂赋》、《大猎赋》、《拟恨赋》,洋洋数千字,恨不得自己明天就变成司马相如。蜀地,相如更是家喻户晓,即使看不懂他的文章,也知道他跑到临邛县将富家女卓文君搞到手,财色双丰收。一般百姓,只要提到他在汉景帝、汉武帝、以及梁王的手下都干过,马上就肃然起敬了,李白向往他,可以理解的。

但是我们理解李白,不可将他一味拔高,在他的作品中寻章摘句,强化他“济苍生”这一面。文学史,文学传记,动不动就美化贤者,令人很厌倦了。诗人自有高明处,不必老是动用统治标准,将诗人加以束缚,甚至绑起来给我们看。审美的空间,当大于贫和富。

杰出的艺术家,无非是动用好手段,将他对生命的特殊体验推向极致。如果拿是否关注民间疾苦的标准去套西方作家,人们会发现,这是很荒谬的。

少年李白的意志力朝哪个方向喷射,应该说大致清楚:他月下舞宝剑,灯前写华章,念念不忘官场、朝廷。家族的意志,经由父亲的悉心培养,传入他的血脉。包括那些从小就伴随他的、影影绰绰的家族传说。

父亲设计他、铸就他,然后静悄悄死去。

壮士一去不复返。李白二十五岁出川,再也没有回来过。他的官场拼搏,得意和失落,连同他的几个妻子、一堆孩子,绵州青莲乡的亲人们好像全然不晓。

此前他游巴蜀,到过很多地方。家里有的是钱。绵州有座匡山,他在山中和道士们打得火热,研究炼丹术,巴望成神仙。他到眉州(今眉山市)象耳镇,亲眼看见一位老婆婆,要把铁棍磨成绣花针。他登上海拔3099米的峨眉山,观云海看佛光,无缘见神仙,却得了一首好诗:

峨眉山月半轮秋,影入平羌江水流。

夜发清溪向三峡,思君不见下渝州。

他坐船下重庆了。

李白二十几岁不成家,看来是不打算在绵州扎根。他成器了,父亲的手推他出去,叫他独自闯天下。开元十二年(公元724)春天他启程,有一名随从,被他命名为丹砂。他不是走出去的,是游出去的,次年春天才出夔门向荆门,视野忽然开阔,巴蜀的崇山峻岭被抛在身后,他写诗说:

远渡荆门外,来从楚国游。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

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仍怜故乡水,万里送孤舟。

他腰缠万贯离开四川,比司马相如可强多了。大半年在蜀中转来转去,再次登上峨眉山,为他后来的惊世杰出《蜀道难》作了铺垫。

当时的峨眉山很难爬的,须用刀剑开路,还得警惕野兽。

李白的山水诗,得山水之势。这个势字有讲究,既是形状,是场面,又是气韵。山和山不同,水和水有异,诗人能写出什么,要看他能感受什么。李白是侠气、文气与仙气混为一体的人,幼年又经历长途迁徙,陆路水路,横穿半个中国。他对自然的特殊感受,我们是难于切入的。理性分析与诗性体验更是南辕北辙。大诗人感受周遭,而我们感受他们的感受,仅此而已。那审美经验的“第一波冲击”,我们是享受不到的。换个比喻:那个发力的暗物质,在我们的视野之外。

李白即将开始的仕途体验,一般人却能品头论足。

李白二

李白在江陵(今湖北江陵市),凭吊古迹。江陵是楚国故都郢都的所在地。秦灭楚,将几百年的繁华都城烧成一片焦土,披头散发的屈原投进了汩罗江。屈原和李白,同为所谓浪漫主义大诗人,但李白对屈原的兴趣似乎有限。他在华章台的遗址盘桓多日。战国时代,这座豪华宫殿号称天下第一,楚人修建它,花了两百年。李白对宫廷景象着迷,希望一步登天,像他崇拜的司马相如。他不屑科举考试,从乡试考到殿试,考中了,还得从小官做起,对他来说,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情。唐朝以诗取士,这位十余年后的大诗人却要另择捷径。反正他有钱,走到哪儿花到哪儿。

李白奔官场,有他自己的考虑。他先要游山玩水,交朋友。“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而远游的一大目的是寻找神仙。江陵来了大道士,他赶忙去拜见。道士称赞他几句,他心花怒放了,挥笔写下《大鹏遇希有鸟赋》,将道士比作大鹏,他自己则是希有鸟,高空展翅几千里。他从出生的那天起,就被神秘的气氛所笼罩,蜀中多仙山,神仙却一直不露面,他是耿耿于怀的。他为此行设定的终点是天姥山,对那儿的神仙抱有很大的期待。

他在楚地漫游,从一座名城到另一座名城。鄂州的赤壁古战场,汉阳的黄鹤楼,巴陵的岳阳楼……蜀中难得一见的浩瀚水域,着实让他开了眼界。他心里翻波涌浪,暂时忘了朝廷和神仙。他写诗,一挥而就,丹砂加以收藏。登黄鹤楼却碰上了劲敌:有个叫崔颢的人已经题了诗。“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这气势,把李白给镇住了。想半天想不出更好的句子,只好拜下风。拜下风却又心有不甘,在墙上留下两行字: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

据此不难推测,李白这句话,是写在崔颢七律诗的下边。后来他名声大振,崔颢又沾他的光。黄鹤楼则沾了这两个诗人的光,成为中国四大古典名楼之一。

此间他有了一个朋友吴指南,也是四川人。吴指南旅途染重病,死了,李白掏钱安葬他,坟墓在洞庭湖边。过了两三年,他又从安陆专程赶来,挖墓起尸,迁葬吴指南于鄂城(今武昌)之东。这件事传为美谈,表明李白重义气。可我觉得,他有借此扬名之嫌。他以侠士自居,要干一件事情给世人看。出道几年了,名声起不来,于是他不顾炎炎夏日奔鄂城,搬运已经腐烂的尸体。

唐朝行任侠之风,李白不甘落后的。任侠是说,任着性子行侠仗义。任侠的最高境界,是天马行空般的行事风格,李白自负,要体现这种风格。唐朝又尊道教,李姓皇帝都认为老子李聃是他们的先祖。老子成了神仙,就是太上老君。而凡界通往仙界,一要炼丹,二要寻找住在山里的神仙。李白干这两件事,格外起劲的。

任侠之人叫侠客,寻仙之人称羽客:羽化而登仙的意思。要弄懂李白,不妨记住侠客和羽客。文学史也提到了,却往往一笔带过。一笔带过用心良苦。

本文不带过,要停下细看。

李白是个非常时髦的人,开元盛世,城市流行的几大时尚,写诗,醉酒,任侠,炼丹,李白占全了,并且是佼佼者。他还夸耀杀人:“杀人红尘里。”“十步杀一人。”

有人说他复杂,其实他单纯。在我的印象中,他有点像西楚霸王项羽。项羽杀人无数,是单纯的魔鬼。李白是由着性子引领时尚的单纯的大诗人。

我们也称他为伟大诗人。这个人的一生,生命力朝几个方向强劲喷发。

他描绘自己说:“身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

他的身材大概在一米七以下,比古书上形容的英雄人物矮了一截。他不服气的,反而豪气更旺。他瘦,走路刚劲,佩剑不离身。他的眼睛很厉害,射人的,如同两道电光。陈寅恪先生疑心他是胡人,不是没有道理。他有游牧民族的性格特征。

不管他是汉人还是胡人,有一点不用争议:他是在汉语的语境中长大的。强大的汉语氛围笼罩他,他写诗近万首(散佚大半),又倒过来强化这氛围,笼罩后世的中国人。

开元十三年,李白到了庐山,给庐山留下一首诗:

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

疑是银河落九天。

写完得意诗他飘然而去,飘过大禹会诸侯的会稽山,飘过项羽抹脖子的乌江,沿长江抵六朝古都金陵。金陵古迹多,却留他不住,他很快飘到繁华如长安的扬州去了。

扬州他几乎呆了一年。忽然有了许多朋友,这些人来自五湖四海,争先恐后与他称兄道弟。这个是诗人,那个是侠客,还有数不清的落魄公子,他们共同的特征,却是吃喝玩乐请他买单。他按圣人讲的诚信原则交朋友,朋友说啥他都信。再说他自幼不缺钱,挥金如土习惯了,一年内,散金三十万。金是指开元通宝,三十万,大约相当于当时一个五品官员三年的俸禄。斗鸡走马逛妓院,忽而越州忽而杭州的,李白萧洒之至,银子哗哗往外倒,随从丹砂傻了眼。有一阵他厌倦了,跑进了浙江的天姥山,希望神仙来照面。踏遍诸峰,神仙显然是躲起来了,不想见他。他沮丧,劳累,回扬州病倒在客栈里。他朋友一大帮,不愁没人送温暖。丹砂通知了十几个人,这些人却摇身一变成神仙了,一个都不来照面。

繁华靡烂地,薄情为时尚,李白这个外乡来的土佬肥冤大头,初尝人情冷暖,情绪落差极大。他病得不轻,差点死掉。大病初愈想家了,银子花光又没人寄,客栈从高级迁到低级,店主还欺客。

时值隆冬季节,百感交集的李太白给我们留下一首短诗:

床上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有个孟少府对他不错,请郎中替他瞧病,又为他张罗婚事。女家在安陆(今属湖北),姓许,祖父许圉师曾做过唐高宗的宰相。不过许氏本人二十好几了,李白还要倒插门。他潦倒了,没办法,无名无钱无地位,江湖上也混不下去,只好应下这门亲事。史料说许氏长得漂亮,可能她选夫婿,选来选去年龄大了。

这一年李白二十七岁,比许氏略大。

李白居家过日子,家里却呆不住,他要跑出去。还是要交朋友,虽然他吃了酒肉朋友的亏。他认识了孟浩然,发现这人的诗有隐士之风。真诗人碰上真诗人了,友谊也不搀假,你来我往,相得甚欢。孟浩然去扬州,李白写诗送他上路: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扬州吞掉他三十万金,还得他一首千古佳作。南宋陆游,对这首诗推崇备至。

此后他与孟浩然,终身相忘于江湖。李白的友情,是此时此地的,他忙于感受新鲜事物,不会长时间惦记一个人,包括后来对杜甫。有些学者挖空心思证明他重友情,找证据很吃力。他们不明白,李白这种类型的诗人,和西方某些大艺术家相似。比如法国画家米罗,由于他画得出色我行我素,三个同行就要用绳子勒死他。毕加索对亲人的冷酷是出了名的。英国作家毛姆写《月亮与六便士》,他以印象派大师高更为原型描绘的画家,有时显得像野兽。

这个话题份量不轻,后面再细谈。

李白娶了宰相的孙女,又有钱了。不过许家的社会关系已是明日黄花,不足以让他踏上仕途。而他娶许氏,可能是冲着这个来的。钱财无所谓,他是要干大事的,寻仙不成,要考虑匡扶社稷。他不屑从小官干起,却迫于形势,不得不接触地方官吏,裴长史李长史之类。长史属州佐,并非地方最高长官,却往往架子大,骄纵凌人。骄傲的李白和这些人迎面相遇了,他还掏钱安排饭局,和官员们花天酒地。他与裴长史,见了九次面,花掉不少冤枉钱,可他不甘心,写信希望再见一次。信中他傲气不减:“何王公大臣之门不可以弹长剑乎?”这样的求职信,估计姓裴的看了只会冷笑,骂李白是傻逼。

唐朝所谓开元盛世,各级官员是最大的赢家,得意得很。李白那点钱,请吃有余,求官不足。官员给他笑脸,等他提出具体要求,笑脸就变成冷脸。恼人的是,这李白天真不改,裴长史不行,又找李长史。老婆许氏通过关系请出一位过期的领导马都督,马都督出面联系李长史,先呈上李白的诗赋。这回该有门儿了吧?然而李白醉后骑马,偏偏在大街上惊了李长史的驾。当时的地方规矩,长史的大驾所到之处,十丈内都是回避的范围。官员威仪受损,如何得了?轻则鞭笞,重则坐牢。许家人担惊受怕,催李白写悔过书,恳请马都督转呈。《上安州李长史书》就是这么来的,其中说:“白孤剑谁托,悲歌自怜。迫于凄惶,席不暇暖…若浮云而无依。”他照例送上一些作品,李长史看没看就不知道了。这件事,在安陆官场成了笑话,李白的悔过书,有人拿到宴席上朗读,佐酒取乐。

宋朝写《容斋笔记》的洪迈感叹说:“神龙困于蝼蚁,可胜叹哉!”

李白干任何事儿都能上瘾的,换个词叫百折不挠。裴长史、李长史之后,又来了韩荆州。此人更是神通广大,经他推荐、提拔的人,无不官运亨通。李白给他写信,开篇就说:“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荆州离安州不远,他专程到荆州治所襄阳城,拜见鼎鼎大名的韩荆州。他写诗描绘此事:

“高冠佩雄剑,长揖韩荆州。”

李白不来事儿,由此可见一斑。写信讨好对方,见面却长揖不拜,还弄一顶烟囱似的高帽,佩一把威武的雄剑。——见官是这么见的吗?装孙子也要装到底,不能装一半留一半。所谓不卑不亢,书上是好词,当官的看了却会不舒服。李白自命不凡,而官场最忌这个。官员十个有九个都不会理他。这姓韩的,跟姓李姓裴的一样,把他真情洋溢、掏心掏肺的求职信扔进了废纸篓。

李白想不通,很郁闷。不过他是李白,李白就是那种想不通的人,如果他想通了,他就变成其他人了。

他每天喝酒。写诗吹嘘说:“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

他有了一个女儿,取名平阳。后来许氏又生一男,取名伯禽。他以安陆为中心四处游荡,北上太原,东去洛阳。下扬州是家常便饭,还酝酿到长安。用许家的钱财他心安理得,因为他是李白。离家少则三五月,多则一年。家不家的无所谓,他三十多岁了,出人头地是头等大事。估计许家也相信他,许氏很少埋怨他。这女人希望他有朝一日声誉雀起,让许家重现昔日的荣光。李白为她写过短诗,从未在诗中骂过她。

许氏为家族而活,寿命不长。她的郁闷似乎不值一提。

中国人的家族意识绵延几千年,可谓全球之最,男人拼搏,女人吃苦。——为了家族的荣誉、荣华和繁衍,很多人什么都肯干。

有一年夏天李白去了洞庭湖,将好朋友吴指南从坟墓中挖出来,用刀子刮泥土,满手筋肉。一个真正的侠士应该这么干。鄂城为之轰动,大小侠客奔走相告。安陆这边,反应一般。但这事儿的影响要留到未来去观察。李白喝酒写诗,酒后也能想出高招:他隐起来了。安州境内有座小有名气的白兆山,李白举家搬过去,隐给别人看。此间写的诗,具有几分陶渊明的风格:

东风扇淑气,水木荣春晖。白日照绿草,落花散且飞。

孤云还空山,众鸟各已归。彼物皆有托,吾生独无依。

对此石上月,长醉歌芳菲。

——《春日独酌》

李白能唱歌的,边喝酒,边将诗句唱出来。毛泽东说他自己写词是“哼词”,其义略同。

陶渊明一隐隐到底,李白跟他不同道。隐了半年多,名声照旧,不大不小的。李白心里焦急,于是来了灵感:索性隐到长安去。

李白三

长安南面有座终南山,又名太乙山,是秦岭诸峰之一。终南山是道教胜地,是皇帝常去的地方,王公大臣、社会名流趋之若骛。山中很热闹,离宫别馆随处可见,美酒脂粉俱飘香。而简陋的小客店里,则住满心怀大志的隐士。当时有个顺口溜:隐士不到终南山,隐上千年无人管。然而隐士见隐士,要吵架,要搏杀,竞争非常激烈。山道上草丛中,如果发现一具或两具尸体,不用问,一定是隐士的尸体。李白的剑术派上了用场,随便舞几招,便吓退半打隐士。他杀过人的,这可不是吹牛。他的两只眼睛有如电光,夜里贼亮贼亮的,狼都要避开他。他学阮藉长啸,从半山腰冲到山脚。春光明媚的日子,他展示自己的作品,顺便露一手漂亮的狂草书法。

果然,他隐出名堂了。他结交了一位姓崔的京官,崔京官带他到长安,将他引荐给当朝宰相张说。李白异常兴奋,可是转眼情绪又低落:张大人正患重病呢,不久死掉了。

老爷子去了,儿子还在,官居三品,并且是娶了皇帝女儿的附马爷。这张附马也写诗,李白就投奔他了。岂知张附马是专爱捉弄人的,介绍李白去终南山玉真公主的别馆。张附马说,玉真公主读过李白不少诗篇。言下之意,公主是李白的崇拜者。李白一听蹦起来了,不顾连日秋雨,直奔终南山。到那别馆一看,竟像一座废园。不过,李白心中有了公主的倩影,枯藤老树兼凄风苦雨,无不呈现诗意。他等了四十多天,每天粗茶淡饭,一个看园子的老农陪着他。张附马捎信叫他等下去,等机会更是等佳人。他写诗作回信:《玉真公主别馆苦雨赠卫尉张卿二首》。单从题目看,他确实等得辛苦。

后来他得知,公主当时在华山。他消息蔽塞,不然他会跑华山去的。而终南山的这座别馆,公主的芳踪数年未至了。他徘徊废园,害着单相思,把秋天认作春天。

李白为人的傻劲儿,这件事堪称典型。

其实他也没有白等。上苍垂怜大诗人,几年后玉真公主和他见面,情动意动。公主读过了他在终南山别馆写的诗,为他的苦等流下了眼泪:早知如此,她也不去华山了。

有一些地方戏曲,安排李白在宫中与公主幽会。大才子俏佳人信誓旦旦。两场重头戏,秋雨废园是其中一场。

而是否具有历史的真实性,我们后面再谈。

李白在长安三年,可能有两年待在终南山。他立志隐给别人看,写诗舞剑表演书法,山顶山腰山脚,都有他称不上伟岸的身影。长安花销大,也是一个因素,李白不断让丹砂回安陆取钱,许氏在那边卖掉田产,抹眼泪却瞒着他。

眼下有“北漂”的文化人,从祖国各地涌向北京,聚集在园明园或是五环路以外;当时应该叫西北漂,诗人、道士、侠客、落魄公子,纷纷隐入终南山,构成宏大而奇怪的文化景观。好像人人都怀揣绝技,明天就能飞黄腾达。

李白结交新朋友,一旦有点希望,立刻奔长安。希望成泡影,又怏怏回到终南山的低级客栈。拖欠房钱久了,老板赶他出去,他就隐在树洞里。他睡觉,醒来就开始唱歌,试图以老树成精招徕围观,增加知名度。从山中到京城八十余里,他往返过多少次了,骑马骑骡坐独轮车,有时步行,仗剑劲走。他的往返路线图,画出他的遗传基因,他的家族潜意识,他置身于其中的文化背景与社会时尚。可惜古人在这方面,留给我们的资料太少。而现代学人的阐释,也不太注重这个。

冒昧提一句:我写古代文人,发现问题挺多。首先,供课堂用的文学史就有多重遮蔽。而我们尊重前辈学者,就是要去掉这些遮蔽。我当年写苏轼,发现理性的把握和感性的切入是两回事。理性的东西,尽管缜密、逻辑清晰,却难以瞄准不可分割的生命之流。

李白回安陆,纵酒寻欢。成功男人的标志是夜里归家晚,半夜敲门很寻常。李白徘徊在成功男人的边缘上:他见识过京城的大人物了。他又吹嘘,管这叫“历抵卿相”。他的确敲开了不少门,虽然那些门很快又关上了。许氏喜中有忧,支持他继续从事干谒的伟业。“干”是求取功名。干谒一词,当时流行甚广。诗人们敲权贵的门,并不觉得很丢份。李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源于他摧眉折腰的苦涩体验。

有朋友叫元演,约他上太原。太原号称北都,权贵云集,不乏干谒的机会。李白喝酒、游览、结交、写赞美妓女的诗,而内心深处郁闷未解。他不同于别人的,是擅长表达这种郁闷:“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

太原他待了一年。而老婆带着孩子在安陆艰辛度日,卖掉老屋,住到寒舍中去了。许氏有无怨言,我们不得而知。

从二十七岁到三十七岁,李白总结说:“酒隐安陆,蹉跎十年。”他的评价只限于他自己,不包括老婆孩子。唐朝的富庶与开放是举世公认的,但妇女的命运并无多大改观。良家妇女默默无闻,倒是妓女们不断涌到诗人们的笔下。

李白的三件大事:求仙,任侠,干谒,没一件是出色的,所以他说“蹉跎十年”。他显然把诗歌艺术放到后边了。

事实上,这十年内,他杰作不断,至少有六七首诗是他毕生的顶峰之作。艺术是压抑和苦闷的产物,压抑意味着蓄积能量。生命越强大,压抑愈甚,喷发愈烈。而在喷发的过程中,与之相应的艺术形式会前来照面。小诗人也会压抑,可他拚命挤压出来的东西,品质总是流于一般。没法子。艺术的严格,不亚于科学的严密。好的艺术永远像深埋地下的钻石,它受力的漫长的过程却是一个谜。

艺术与自然,具有相同的神秘性。科学技术若想消灭这种神秘性,终有一天会证明它的愚蠢。海德格尔说:很可能,在自然背向技术的地方,恰好潜藏着自然的本质。

比如河流的本质,显现在它的原始形态与天然弯曲之中:清澈、混浊、九拐十八弯。河流取直线,伤天害自然。当下,这是令人忧心的问题。

艺术也一样,立足于自身的敞开,既不向权力场、也不向市场寻求本质性的依据。御用的东西,很难有传世之作。而一味求市场,往往没市场:读者受蛊惑于一时,但要永久蒙他也艰难。

李白针对艺术说:“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他看见了清水,而清水下面是烂泥,烂泥有丰富的营养。

他十年蹉跎,而蹉跎的形形色色的场所,我们不妨解读为烂泥塘。在他的意志集中的旁边,艺术之花悄然盛开。

事实上,他此间写的几首诗,奠定了他名声的基础。有趣的是,他也写歌颂权贵的,数量不少,却没有一篇是杰作。

违心干谒或能成功,勉强写诗断无佳作。

人们熟悉的《行路难》之一,开篇就说:

金樽美酒斗十千,玉盘珍馐值万钱。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

这诗我特别喜欢,尤其后两句。拔剑砍谁去呢?剑客空有宝剑,酒徒不能沉醉于酒乡。李白的形象就是这样。他不甘心,又常常失去方向感。屈原投汩罗,嵇康赴刑场,阮藉看见岐路便大哭,陶渊明转身入丘山……李白多次表示不想和文人为伍,可他比他的前辈们更像队伍中的一员。

他又说:“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行路难,行路难,多岐路,今安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语句高亢。要让李白低沉,那是多么困难。想想他的眼睛吧。

文人投身政治是悖论,但文人首先是读书人。读书人是什么人呢?他传承文化,担当道德。以文明教化百姓,以道德规约社会。道是价值体系,德为伦理规范。而权力有它自身的运行模式,文人进去搅和,不是毫无结果。杰出的文人,无一例外是理想主义者,以他不甘示弱的强光照亮现实。他们是历史的发光体,光芒穿越千百年。生活可能是混沌的,文人的目光相对清晰。而正是这种清晰,才使混沌显现为混沌……

中国文人的历史性的活动区域,是在权力、良知与美感之间。

没有一个伟大的作家,是冲着名利奔官场。而官场总是一时的官场,它在弹指一挥间。

再看李白的《将进酒》: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腾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

五花马与千金裘,是有钱的朋友送他的。诗中还提到岑夫子、丹丘生,他们都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酒友。三人饮美酒,催生此佳作。李白的万古愁,道破知识分子的千年困境。也许他不自觉,不自觉更好。诗中几个关键词:有用,寂寞,留其名。他未能有用于当世,辗转敲门敲不开,人生处处喧嚣,处处有寂寞。转而喷发为诗章,名留千古。

由此观之,李白的所谓浪漫,其实闪耀着灿烂的现实之光。

仕途艰难有如蜀道,蜀道之难,则难于上青天。李白的《蜀道难》,是按照同名曲谱填的歌词,也是在酒桌上写的,一来就是逼人的气势:

噫吁戏,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尔来四万八千岁,不与秦塞通人烟。西当太白有鸟道,可以横绝峨眉巅。地崩山摧壮士死,然后天梯石栈相勾连…

蜀中山脉多,峨眉数第一。三十年前空气质量好,透明度高,我在眉山的城墙上,能看见耸入天际的峨眉巅。李白曾两次登峨眉,并在山中盘桓数月之久。他对蜀道的印象,峨眉山占据核心位置。眼下的峨眉山号称天下无双,旅游收入像天文数字,李白当记一大功。

李白一生足迹,遍及半个中国,多少山山水水,被他的诗句所激活。

中国古代文人,激活了中国山水,他们的灵魂至今缭绕于绝壁,浸润于烟波。生存艰辛却朝着审美,这多好。仕途体验之类,被山势化为无形。我们对李白在安陆所遭遇的姓裴姓韩姓张的,应当道一声谢。

李白寻找神仙,神仙躲着他,却让诗神与他会面,将灵感注入他的一场酣梦:《梦游天姥吟留别》。

我欲因之梦吴越,一夜飞渡镜湖月。湖月照我影,送我至剡溪…脚着谢公屐,身登青云梯。半壁见海日,空中闻天鸡…

天姥山在今浙江新昌县东,唐代盛传,此山与相连的天台山(今浙江天台县内),常有神仙出没。南朝的谢灵运,进山不久就成仙了。李白在四川长大,一直相信神仙住在山里,而不是在海上:“海客谈瀛州,烟波微茫信难求;越人语天姥,云霓明灭或可睹。”

他描写山中的云神与诸仙:“霓为衣兮风为马,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虎鼓瑟兮鸾回车,仙之人兮列如麻!”

好多神仙,列队欢迎他。然而梦醒了,摸摸枕席,唤回现实感。神仙一涌而去:“失向来之烟霞。”天知道李白做过多少神仙梦。现实感由枕席延伸至官场,奇句如异峰突起: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有此一句诗,十年不蹉跎。

摧眉折腰不开心,古今皆然。李白说出了无数人的心里话。

李白四

许氏病故,抛下一儿一女。李白移居山东,投奔远房亲戚。许家人看来是对他失望了,没有依依惜别的场景。倒是许氏的侍女碧桃,嫁给李白的书童丹砂,像戏曲里常见的情形。

鲁境七百余里,北有泰山南有大海,既是膏腴之地,又是礼仪之乡。李白定居任城(今山东济宁),以任城为中心游走四方,和五个文人墨客交上了,加上他,合称“竹溪六隐”,模仿魏晋时代的“竹林七贤”。隐了几个月,不见成效,他跑到杭州去,认识了一个姓刘的绍兴女孩儿,并很快和她成亲。刘姓女孩儿的家庭背景,史书无记载。李白不经商不种地,婚姻是他的财源之一。他不缺吸引女人的本事,像他崇拜的司马相如。所谓闯江湖走天下,一定要弄女人,婚姻就是婚姻,跟爱情没关系。说李白爱上了什么人,等于讲笑话。姓刘的绍兴女子,受到后世学者们的围攻,因为李白不止一次写诗骂她。文人在文章里痛骂老婆,不多见的。我估计刘氏是个烈性女子,不能容忍李白拿家庭作客栈,她和老公之外的男人好上了,李白火冒三丈,骂她,却并未拿剑刺她。

我疑心李白杀人是他自己杜撰的。

这段婚姻未能持久,绍兴女子弃他而去。

此间他为泰山写了六首诗,可能因为情绪欠佳,不及杜甫写泰山的半句诗。

他漫游,常常不知身在何处。他的飘零感是惊人的:很少有人像他这么满世界蹿。几股大力推他,令他身不由己。如果罗列他一生走过的地方,定有几百处之多。羽客,侠客,诗人,三种角色外加求官,让他席不暇暖。他没有家乡。“此心安处是吾乡。”老婆温暖的怀抱,多少给他一点家乡的幻觉。可是老婆跑掉了,第三次婚姻尚未惠顾于他。他没家想家,在兰陵,出乎意料地得了一首好诗: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家乡何处觅?醉乡有消息。“阿谁扶上马?不省下楼时。”

李白喝醉了,踉跄下酒楼。谁扶他上的马,他忘得一干二净。山东男人都是豪饮,却互相传递消息说:来了一个蜀人李太白,那才叫酒仙!

求仕不成诗名盛,民间流传他的诗歌。唐朝以诗取进士,及第的诗人多,落榜的诗人更多。诗歌的鼎盛期,一个大诗人浮出水面,至少一百个小诗人沉入水底。小诗人的功劳是:为繁荣语言艺术作贡献,为大诗人的出现奠基础。撇开官方标准,但凡有好诗,总能得以流传。数不清的秀才举子吟诵李白诗,无论他得意还是失意。有时李白看见《将进酒》被人书写在酒楼的墙壁上,有时在客栈,又听见陌生人含泪低吟“床前明月光”。诗人们也是那个年代的流浪汉,大城小城,大旅馆小客栈,常有他们的身影,他们激动的面容或倒霉的样子。李白向来自视甚高,不屑与儒生为伍,认为这些人不懂经济——经邦济世。而儒生通常是诗人。诗人则一定要漫游。另外,官员们没有不懂诗的,商贾、普通市民又向官员看齐……所有这些,为好诗的传播营造了环境。

李白看不起小诗人,小诗人却是传播他的诗歌艺术的主力军。大诗人露面了,名叫王昌龄,写过“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两个大诗人在洞庭湖见面,互相钦佩,背诵对方的好句子,呈一时之盛况。儒生们撒开腿奔走相告:王昌龄与李太白……不过,这次见面,李白既高兴又沮丧。诗名满天下的王昌龄高看他,使他兴奋不已。然而对方也是出了名的开元进士,受朝廷重用。李白快满四十岁了,仕途还无从谈起。

此后两三年,他漫游湖南、湖北、江苏、安徽、浙江,诗名日盛,却未能弄一顶官帽。有人赠他乌纱帽,他写诗酬谢,玩之再三。平时他穿道士的服装,腰佩宝剑,头戴巾帽。官府没他的位置,官员却乐意和他交往。他自由的举止对习惯于官场作派的人是一种非常有益的补充。另外他见多识广,通剑术,会炼丹,知道神仙住在什么地方。和他交往是愉快的,虽然他阅人太多,大多数朋友过目便忘。官员请他吃喝,给他钱用,他早已习惯了,没钱还伸手要,并不以为羞惭。陶渊明乱世乞食,“敲门拙言辞。”李白盛世要钱物,好像名正言顺,好像别人欠他似的。

西方的街头艺人,和中国古代的流浪诗人很相似。所不同的,是千百年以来,西方一般人都能理解他们的艺术家。而中国诗人若到街头去朗诵,将被冷漠或嘘声所淹没。民众的日常生活,跟艺术关系不大。当物品过度充盈之后,也许将有出人意料的改观。

商品拜物教,终有一日会反嗜自身,为精神的茁壮成长让出空间。

但愿吧。但愿再过二十年,国人皆知李白的份量,把握他的精神内涵,欣赏他的特立独行。以此类推,十个中国人当中,至少该有两三个,对伟大的中华文明心中有数,而不是仅仅放在嘴上。仅仅放在嘴上,则难免胡乱吹嘘,色厉内荏,经不起国与国之间的文化较量,对文化的入侵者缴械投降。

李白像一片叶子飘在江南,他并不知道,长安的皇城内,皇帝和妃子们正在传阅他的诗篇。

皇帝发现李太白了,包括他的美貌绝世的女人杨玉环。皇帝读了李白的作品,惊叹说:好诗,真是好诗。于是王公、百官纷纷附和,学者们挑灯夜战研究李白,指出他堪称当代的司马相如。这样的人材,放在民间可惜了。皇帝下令,召李白到长安。据说诏令连下三次,玉真公主也在父皇的御座前夸李白,她已经读过了几年前李白在终南山玉真别馆写的诗,芳心暗暗摇动。

皇帝是唐玄宗。时为天宝元年的秋天。

李白和一个姓吴的道士,正在江南乱蹿,醉不完的酒。接到诏令他直奔南陵,将吴道士抛在脑后。南陵有他的儿女,大约寄居朋友家。他写诗说: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蒿蓬人!

所谓蒿蓬人,等于现在讲的草根阶层。想想他压抑多年,一夜之间大翻身的模样吧。

他只身奔长安,不带儿女。他在长安得意时,儿女仍在两千里外。换成杜甫,不会这么干。

他骑快马飞奔,所谓春风得意马蹄疾。夜宿客栈,有朝廷派来的使者伺候着。他逢人便嚷嚷,动不动就仰天大笑。多少年他渴望着一步登天,他如愿以偿了。登天干什么?登天就变成司马相如了,赞美皇上和他的女人,名播天下。当官,名车宝马,好酒喝不完。当然啦,他不会忘记济苍生,造福百姓。

到京城他入住招贤馆,长安街头高视阔歩。李太白三个字不胫而走,拜访者络绎不绝,全是有头有脸的,包括那位捉弄过他的张附马。写过“二月春风似剪刀”、“少小离家老大还”的贺知章,八十多岁了,官居三品,一见李白就说:好个谪仙人啊。二人携手登酒楼,大人物却忘了带银子,解下佩饰小金龟,随手递给店家。——这派头,李白多年后还写诗赞叹。

没过几天,来了一名内侍,恭请他到皇城第一宫:大明宫。皇帝来了,“降辇步迎”,如此恩宠,高官也羡慕。李白越发扬眉吐气,皇帝面前也侃侃而谈。其实他不明白,他是“体制”外的人,皇帝才这么礼遇他;还拉他坐到七宝床上,命太监奉御羹,皇帝用他的御手,拿调羹在碗里弄了几下。——这些都是权力符号,屡试不爽的。弄三下还是弄五下,太监们都看在眼里,包括表情严肃的大太监高力士。

皇帝几个随意的小动作,宫门内外传得比风还快。

李白被封为供奉翰林。翰林院设在宫禁内,不止一处,便于皇帝随召随到。按规矩他得了一匹“厩马”,宫中并不稀罕,外面就威风十足了。李白骑厩马,一日在城里走几遭。当年的斗鸡走马之徒,依稀认得他,狂呼他的名字,猛追他的肥马。

长安城南北十七里,东西十五里。人口近百万,相当于眼下一座中等城市的规模。城北宫墙四周,全是豪华府第。李白出这门进那门,再高的门槛,到他的脚下一律变矮了。雪片般的请柬供他挑选,三品之下,几乎就不用考虑。张附马兄弟三人都围着他转,安排他见玉真公主。

大诗人见俏公主,留给后人多少想象:二人盯着对方看,足足看了半分钟,仿佛比赛眼睛的亮度。彼此都是对方的崇拜者,又有共同语言:谈道教说神仙,不觉日色向晚,并肩漫步后花园,是否手牵手就不得而知了。

唐朝的男女之间是比较开放的,比如女人穿露胸装,向男人们亮出乳沟。从现存的绘画资料看,女人们的胸脯大都丰满。这和亮乳沟不无关系:男人们不愿撤离的目光使之饱满而坚挺。而男女一旦情动于衷,就有相应的动作来配合,要牵手,要亲嘴的。道士们研究房中术,地摊上也摆着交配图。

玉真公主后来变成了女道士,也许与李白有些瓜葛。她是皇帝的妹妹,和玄宗年龄悬殊。李白在长安待了三年,没老婆。以他供奉翰林的身份,见公主不难。公主主动约他也是可能的。这件事儿,野史有猜测,戏曲有演绎,而正襟危坐的学者们不屑写下只言片语。

“色”的领域,历来是讳莫如深的。后果是:今天为数众多的专家作家,仍不知色为何物——色在何种意义上,被权力、文化以及日常习俗所规定?

李白五

李白以为供奉翰林是高官,不得了。他过于兴奋了,心醉酒醉加色醉,哪有心思揣摩这“供奉”二字。梦里他成了辅佐刘邦的张良,醒来他又认为自己是诸葛亮。总之他要干大事,不干小事。他加紧温习翰林院的皇家藏书,有资料说,他把记载名相事迹的背得烂熟。目光有如电脑扫描。

文人于政治,往往显得天真可爱,也不管这潭水多深多浑。文人之为权力的异数,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如果这个群体庞大起来,所谓人文精神,所谓人性意识,所谓底层关怀,会在皇权之外盛开独立之花,会减少权力的覆盖面积,换言之:会增加社会的幸福感。

唐朝读书人以诗人的面目涌入官僚阶层,从总体看,并未增加多少异质性的东西。权力的吸附功能是强大的,皇帝的风格决定一切。唐玄宗在位三十年,已不思进取,耽女色,迷神仙。权力所面临的唯一挑战,还是权力。读书人哪怕他学富五车,激情澎湃,高瞻远瞩,一旦踏入官场,就会发现两难:要么扔官帽,要么扔掉指点江山的书生意气。

李白这样的人,发现上述两难,需要时间。

宫中多舒服。每天有人请赴宴。更有机会叩见天子,一睹天仙般的杨玉环。长安城外四十里,有骊山,皇帝与贵妃常去那儿。白云缭绕山峰,女人环绕男人。玉环二字有意思,看来是天意。玉是她的肌肤,她圆润的长臂与美腿。白居易说:温泉水滑洗凝脂。杨玉环是悲剧性的绝代佳人,说她误国是扯淡。鲁迅先生曾计划为她写长篇小说呢,可惜计划未能实现。梅兰芳的《贵妃醉酒》已是百年经典。我看过李胜素扮演杨贵妃,那扮相那唱腔,直把人看呆。我觉得,戏曲表现生活的韵味儿,尤其女人的韵味儿,也许胜过其他的艺术门类。

李白的长安三年,留下三首好诗,全是献给杨玉环的,其一云:“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群玉山和瑶台是王母娘娘住的地方。王母娘娘是神仙中的美少妇,李白拿她比喻杨贵妃。当时神仙非虚构,不是在山中,就是在海上。云想衣裳花想容,两个“想”字绝妙。宋朝有个蔡襄,想不通,把“云想”改成“叶想”,拘泥到家了。春风拂槛,则歌颂了唐玄宗。杨玉环犹如春风里的牡丹花。其二云:

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

汉成帝的那位能作掌上舞的赵飞燕,倚靠新妆,方能与天然姿态的杨玉环相提并论。前面用了云彩和鲜花,这儿以美人比美人。紧接着抛出第三首:

“名花倾城两相欢,长得君王带笑看。解释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阑干。”

沉香亭:以沉香木盖的亭子。皇帝专用,如同椒房之类。

这三首《清平调》,有个写作背景:宫中的牡丹花开了,玄宗携玉环同赏,宫廷音乐家李龟年献颂歌。玄宗听腻了,叫李白来试试。李白宿酒未醒,一挥而就,交给宫廷音乐家谱曲。

汉武帝有李延年,唐玄宗有李龟年,像是两兄弟。延年,龟年,意思也接近。汉武帝又有司马相如,唐玄宗则有李太白,皆能歌颂,“润色鸿业”。好在西汉、盛唐称治世,不然的话,这四个人可能要遗臭万年。

此前李白是见过玉环的,他去过骊山,骑厩马,手执御赐的珊瑚鞭,“幸陪鸾辇”。骊山有专供臣子泡澡的“长汤”,据司马光记载,大小数十处。李白大约享受过,而以他的性格,不眺望贵妃入浴的华清池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他有望远镜,多半敢于派上用场。至于夜来做美梦,玉皇大帝也管不了他。

云想衣裳花想容,李白的梦想也在其中?

《唐诗三百首》的注释说:杨玉环“笑领歌辞,意甚厚。”乐师们唱《清平调》,玉环领唱,玄宗伴以丝竹。意甚厚,说明她很高兴,格外理解李白赞美她的诗句。以她地位之尊,容貌之美,舞姿歌喉之曼妙,她得到的赞美,后宫佳丽三千,加起来也不如她。李白即兴写几句,她就亲自出场,笑领歌辞了。玄宗这才吹笛子,伴她的歌声与舞姿。她跳“霓裳羽衣曲”,丰腴体态,却能把人跳得如痴如醉。她是当时首屈一指的舞蹈艺术家,抵达激情状态,满园牡丹失色。阅美无数的唐玄宗迷她到死。如果杜甫见过她的舞蹈,也许再无激情写公孙大娘的剑舞。李白的诗,玉环的歌舞,堪称绝配。

三首《清平调》,不入当代的名家选本:林庚、冯沅君的《中国历代诗歌选》,朱东润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真遗憾。照此标准,白居易正面描写杨玉环的、缠绵悱恻的也应剔除。

而《李白大辞典》断言,这三首诗的基调是讽刺。李白当面讽刺杨玉环?讽刺唐玄宗?真是奇谈怪论。联系李白的生平,他写给地方官员的一封又一封求职信,以及他初入宫廷的心境,赞美贵妃毋庸置疑。他斗酒斗胆,诗中用了暗示男女交欢的“云雨”一词,其他文人不敢用的。现场气氛起来了,绝代佳人翩翩起舞,一双美目顾盼生情。

当时李白的眼睛有多亮?男人和女人的眼睛,亮起来不一样。

《唐诗三百首》的注释又说:“自是上顾李翰林尤异于诸学士。”——从这以后,皇上照顾李白胜过对其他的翰林学士。

李白本来就狂,从此越发得意。小诗人在宫中只会谨小慎微,大诗人几乎想干啥就干啥。刚入翰林院他也曾收敛,但很快狂起来了。于是发生了两件大事:杨国忠捧砚;高力士脱靴。杨国忠是贵妃的堂兄,后来当上丞相。李白奉旨写诏书,杨国忠为他捧砚,也许是尊重人材的意思。后人联系杨国忠做了丞相以后的种种恶迹,将李白推到他的反面。

高力士是宫中的老太监,权力之大,超过丞相。太监都有这能耐,欲望失掉一半,意志反而集中:他一门心思弄权搞钱,不惜把宫廷搞得天昏地暗。历代内侍乱政,不亚于后妃们你死我活的斗争——脂粉斗脂粉。这是封建王朝的权力格局使然,内侍,外戚,嫔妃,将军和诸侯王,任何一个有足够份量的角色失控,势必导至天下大乱。太监这种东西,原是在宫中服务的,并不占据权力的份额,可他侍候最高统治者,各种机会都来了。他在皇权的氛围中生活,眼里没别的。他是皇帝的变了形的影子,是一种寄生数千年的怪物。女人们姹紫嫣红,他能旁观别人的欲望,因而反观自身,唤起不伦不类的意识,并终身在这种意识中打转。于是他发狠,残缺的生命力强劲喷发。——太监之为太监,如果能动用人类学、现象学以及心理学的手段加以描述,想必很有趣的。进而综观权力场,会发现更多的现象。

高力士的形象,只消想想秦始皇手下的赵高就可以了。皇室成员跟他称兄道弟,有些人还巴结他。他在宫中走动,像个幽灵。他干笑或咳嗽,总有人会吓得发抖。没人能摸清他的心思,所以人人都怕他。李白和他照面若干次了,领教过他的厉害,也听过关于他的传说。李白厌恶这样的变态权臣,当在情理之中。

《新唐书》说:“白常侍帝,醉,使高力士脱靴。力士素贵,耻之。摘其诗以激杨贵妃,帝欲官白,妃则沮止。”

这段话是想说,玄宗本来是打算给李白一个实质性的官位,由于贵妃阻拦,未能兑现。学者们普遍表示怀疑,认为玄宗不可能让李白参与治理国家。召李白入宫禁,主要是发挥他歌功颂德的才能,经常写诗,偶尔撰旨。时间长了,他也可能像司马相如,到外面做个什么官。

皇上的心思,和李白的心思不对路的。

李白写《清平调》,杨妃原是满心喜欢,高力士却说:赵飞燕是出了名的坏女人啊,后来自杀身亡,结局很惨的。李白拿娘娘比飞燕,他安的是什么心?

杨妃不高兴了。高力士这番话说到了点子上,大太监名不虚传。漂亮女人用脸蛋不用心的,杨妃转而恼恨李白,君王跟前讲他的坏话。但这事儿有个破绽:杨妃若是恨李白将她比作祸国的、自杀的赵飞燕,岂能说几句坏话就甘休?她要让李白死,李白是活不成的。

赵飞燕这个历史符号,是指向掌上跳舞的,李白写诗,杨妃唱辞,包括伴奏的唐玄宗,显然没去考虑飞燕自杀的问题。

也许真相是这样:杨妃听了谗言不高兴,转念一想,又半信半疑。枕边对玄宗说过几句,事后她就忘了。《清平调》一直是宫中的保留节目,她亲自表演时,会想起已浪迹天涯的李白。

李白在皇帝身边,不改酒徒的形象。而玄宗此时,除了对玉环和神仙,别的事很快会厌倦。他这种人,不可能从人性的角度去欣赏李白。皇帝的思维定势,也如同太监。

事实上,李白的长安三年,扮演着弄臣的角色。大诗人萎缩成宫廷诗人。他善于夸张,后人爱戴他,又夸张了他身在宫廷的酒鬼形象。

李白两次到长安,前后六年,没有伟大的诗篇。这使我想起苏轼的“京国十年”,也是未能写下传世佳作。杜甫发现了这个规律,慨然说:“文章憎命达”、“诗穷而后工”。

李白闲不住,长安城里玩个够。翰林院数他最自由,有时早晨开大门,看见他睡在台阶上。三年千余日,他自称醉倒八百天。宫中普通的厩马,他称为飞龙马。他是大鹏,是稀有鸟,飞龙马才配他。京城吃喝玩乐,斗鸡走马,他没有不在行的,堂堂李翰林,十处打锣九处有他。四十几岁的人了,用四川话形容,他是年轻人眼中的“老操哥”。

伟大的诗人,干任何事都正常。只要他不是无缘无故地杀人放火。性格有毛病,为人有问题,是艺术家显着的特征之一。面面俱到者,温文尔雅的谦谦君子,则多半是冒牌货。

李白六

唐玄宗打发李白走人,“赐金还山”——这山野之人,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开元、天宝隐士多,隐士又纷纷弄神通往京城跑,很多人是被赶走的,李白得此殊荣,钱袋又鼓起来了。可他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为什么呢?因为理想未能实现。唐玄宗设的翰林院,不少士人飞黄腾达,当上大官。李白企盼,傻等,不去学钻营,根本不知道这翰林院原是学习钻营的好地方。他走人很正常,不走才怪。他能做三年供奉,倒说明玄宗有肚量。

长安一夜之间成了李白的伤心城市,他卷起铺盖,扛着钱袋。这一年他四十五岁。张良或诸葛亮,看来是做不成了。枉自在翰林院挑灯攻读。

这是天宝三年的春天。牡丹花又开了,杨玉环在宫中,又要唱他的《清平调》了吧?

诗人心灰意懒,打马回山东。情绪的巨大起伏,孕育着不朽的诗篇。

到任城,他干了两件事:用皇帝给他的钱盖了一座酒楼;又在家里弄了一间炼丹房。从此他把自己托付给美酒与仙丹。

他写诗说:“我本不弃世,世人自弃我。”

又说:“吾将营丹砂,永世与人别!”

不难想象他诅咒发誓的样子。他空前地向往神仙,甩开膀子干起来了,把山中的矿石搬回家,生火烧炼。几百年前的葛洪留下炼丹秘方,从“一转丹”到“九转丹”,层次分明。据说吃了九转丹,三天就从凡胎转为神仙了。李白苦炼三伏,七七四十九天,不离丹灶一步,一张脸炼成非洲人了,目露精光,眼巴巴望着红黄的矿石炼成灰白的粉末。他宣称:大功告成了!粉末调成丸子,即便不是九转丹,也是六转七转丹。他坚持服用了三天,每天拉肚子,不停地跑厕所。人也拉变形了,只好转服止泻药。他不死心,又跑到齐州找什么高天师,让天师为他举行受道箓的仪式,身体与精神备受折磨,正式成为一名道士。这仪式,当代诗人安旗的《李白传》有详细记载。

在洛阳,李白与杜甫相遇了。

杜甫小李白十一岁,此时已过了而立之年。他十年前就到洛阳考进士,没考中。他也是各地游学,长见识,写诗,已经写下了描绘泰山的传世之作。他曾以洛阳为中心,游吴越,游齐鲁。两个大诗人都在游,现在游到一块儿了。

洛阳号称东都,富庶而繁华,高官大贾云集,是名闻天下的纸醉金迷之地。杜甫以一介布衣,目睹阔人过日子,感觉很不好。听说李白路过洛阳,杜甫赶忙去拜见。

当时李白已是公认的大诗人,而杜甫尚在走向大诗人的途中,写诗很苦:“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李白又在宫廷待了三年,全国的大小诗人无不称羡。杜甫显然是李白的崇拜者。而李白刚离开朝廷,郁闷,神思恍惚,满脑子装着神仙。杜甫想跟他游,他同意了。花谁的钱不得而知。这一年李白不缺钱。

闻一多先生描绘李、杜相见说:“我们该当品三通画角,发三通擂鼓,然后提起笔来蘸饱了墨水,大书而特书…我们再逼紧我们的想象,譬如说,青天里太阳和月亮走碰了头,那么,尘世上不知要焚起多少香案…望天遥拜,说是皇天的祥瑞。如今李白和杜甫劈面走来了,不比那天空的异瑞一样的神奇、一样的有重大的意义吗?”

这段话,王瑶教授的《李白》一书又加以引用。

我实在不理解,闻一多的激动是怎么回事。李白见杜甫,很寻常的,跟他的许多一般性的交游没啥区别。杜甫显然激动,而李白的反应平淡。激动与平淡皆正常。对李白来说,多一个朋友也不是坏事,并且是合格的崇拜者。——杜甫在他的带动下,写诗歌颂神仙了,不辞辛劳,随他苦寻着名道士华盖君。听说华盖君死了,他们一同悲伤。

两个人游起来了,李白这几年吃得好,面目加丰,杜甫瘦而高。游山东,游河南,在梁园(开封)盘桓。这地方曾是汉武帝时梁王的封地,司马相如在梁王府写下《子虚赋》。李白谈起相如就滔滔不绝,杜甫洗耳恭听。又来了一位诗人高适,河北人,写过“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三个诗人游,比两个更痛快。喝酒,携妓,纵情山水。李白居首,高适次之,杜甫甘于末位。李白的兴奋总是与神仙有关,而杜甫的兴奋只在眼前:李太白几乎就是神仙。杜甫崇拜李白,最大限度地感受李白,恨不得变成李白。如果说李、杜的这次交游具有某种历史性,那么,这种历史性,仅限于它向我们表明——杜甫的真诚。李白也一样。大诗人全都真诚,对自然,对人事,善于学习,不怕被别人的魅力所吸引。而小诗人则忙于摆谱,囿于他的自尊心。

纵观社会各领域,所谓自尊心,害了很多人。

生命力的强劲喷发,有时需要毕恭毕敬。骄傲与谦虚,有时是一回事儿。

杜甫后来赞美李白,诗句直逼李白的核心处:“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李白的心思卓尔不群,导至他的诗篇无敌于天下。杜甫还描绘李白:“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没有对李白的生命形态的特殊感受,写不出这种诗句。

杜甫的后半生不停地怀念李白,他形容李白的句子也成了千古绝唱:“落笔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而李白写给杜甫的诗,则属应酬。他可能写过就忘了。

三个诗人同游,文坛视为佳话。但也不必过于激动,擂鼓焚香什么的。那一阵,三个男人都是仕途失意,游到秋天散了,各奔前程。高适四十岁以后仕途走大运,和他想要追随的陶渊明刚好相反。《旧唐书》说:“有唐以来诗人之达者,惟适而已。”

高适做的官皆为实职,从地方大员到朝廷重臣,不像李白的供奉翰林,是虚职。这供奉二字,李白现在的体会异于三年前。比之安陆十年体会更深:仕途之难,难于上青天。而天上的神仙又迟迟不下凡。

杜甫回忆李白在开封的情形时说:

“醉舞梁园夜,行歌泗水春。”

有个叫金陵子的妓女,频繁出现在李白的诗中。她可能是金陵(南京)人,长得很漂亮。当时的妓女,素质好,诗词歌舞是必修课,她们的流动性也大,有如浪迹天涯的诗人们。

李白的及时行乐是显而易见的,我们不用为他的品德操心。伟大的诗人,并非一定是道德楷模。屈原、陶潜、杜甫、苏轼是这类楷模,但李白不是。

依我看,才华是第一位的,生命的强度在道德之先。

李白七

从四十六岁到五十五岁,李白在各地漫游,“一朝去京国,十载客梁园。”他家在山东,常居河南开封,又以河南为中心,游河北、山西、陕西。“酒隐安陆”十年,客梁园十年,中间则是五年的江南漫游和三年的翰林学士,李白一生的主要轨迹,就在这二十八九年。杜甫说: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这诗句对李白的形容非常贴切。飘零是李白的常态,他没有多少家园的概念,虽然他也写诗怀念儿女,但比之杜甫的亲情差远了。四川老家,兄弟姐妹一大堆,他几乎只字不提。这是耐人寻味的,学者们往往语焉不详。兄弟姐妹多,冲淡亲情,包括对父母的感情?而家园感与亲情紧密相连。我所看到的写李白的文字,无一例外地美化他的亲情友情,费力却未必讨好。把握李白之为李白,切忌把他弄得面面俱到。这也是供课堂用的文学史描写古代杰出文人的通病。

古今贤者之贤,不会贤到一条路上去。历史的张力源自个体生命的差异。

李白有过两个一同生活的女人,许氏死了,刘氏走了。史料又提到“再合鲁一妇人”,合是男女相合,类似同居。唐代虽然开放,同居却也不多见。这位不要名份的山东妇人,可能一直照顾他的孩子,直到他继娶宗氏后,她便消失了,和刘氏一样。宗氏如同许氏,祖父在武则天时代做过丞相,是名门闺秀,嫁给李翰林,可能双方都有需求。宗氏对李白不错。但她出嫁的具体时间却不大清楚,可能在李白五十岁以后。

李白在客栈度过的时光,远远超过他回家的日子。

他对钱财不在乎,皇帝赐的金银,他拿去盖酒楼,不是想营业,而是方便喝酒。他是堂堂李翰林,酒楼有一定规模的,他走了,酒楼大约交给朋友。也没有朋友替他经营的任何记载。离开长安后,他最大的冲动是成仙,对世间俗物不屑一顾。

有学者认为,名篇《梦留天姥吟留别》写于这一时期。他炼丹,追寻高天师,白日醉酒夜来做梦,醉里梦里,神仙是常客。神仙给他傲视朝廷的精神资本:安能催眉折腰事权贵。听说山里有个活了两三百岁的女道士,看上去只有四十多岁。他寻找女道士,可谓辛劳到家了,以年近半百之躯,九天踏遍三十六峰,未见她的身影,于是感慨说:“神仙殊恍惚,莫如醉中真。”他对神仙也是有怀疑的,毕竟寻仙几十年,一个神仙也没见到。问题是:他求仙的冲动为何如此之大?和他的名字、他与生俱来的神秘氛围有关吗?

李白感受夜空的能力无与伦比,他的眼睛比星星还亮。他不厌其烦地形容月亮,造词之多,中外第一。月球上最为醒目的一座环形山,联合国以李白的名字命名。月亮既是神灵,又是他的老朋友: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

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李白能歌能舞的,他又酒不离手,剑不离身。

他描写关山月,别是一番意境:

明月出天山,苍茫月海间。长风几万里,吹渡玉门关。

王昌龄遭朝廷贬黜,李白的月亮和别意联系上了:“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

而“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则把女人们思念征夫的情绪融入一片冰冷的月色。

李白有个儿子取名明月奴,却不知是谁生的。

王安石不满意李白写诗,十之八九不离酒和女人。我们看到的现当代选本,则几乎篇篇有月亮。古代诗人咏月,除了中秋的月亮让苏东坡占了去,其余各类“经典情景”之月亮,大都归于李白。

李白迷神仙,他眼中的天空与山脉充满神性。我们今天读他,应该有一种虔诚,对自然,对宇宙,对深不可测的人类的灵魂。

所有的重大领域。文化上他也自视为千秋人物:“我志在删述,垂辉映千春。”孔子删诗,述而不作,李白要向孔子看齐。有时甚至说:“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即使他并非胡人,也是汉人中的异类,个性特别突出,自幼饱读汉语经典,却没有读成书呆子。强悍的生命冲动,将经典内化于肉身。他的理想主义和他的七情六欲,奇妙地融合在一起。

中国古代人物,李白式的自由奔放,实属罕见。单从文学的角度看他,显然是不够的。用浪漫主义概括他,总觉得有缺失:他不能济苍生安社稷,于是他就浪漫。这里有个隐形的套子。说来说去,他还是被权力所规定。这种理解模式,源于形而上学的主、客体分离,把生命拆解开来。倒不如动用直觉,尽可能瞄准这个鲜活的、呈喷射状的生命形态。

斗胆说一句:关于李白的评论文章,还是少读为妙。

一再重版的名家选本都是好的:它们经受了时间的考验。大量基础性的工作,让我们这些受惠者对前辈学人心怀感激。

李白的“梁园十年”,物质生活不如“安陆十年”。他也不攒钱。唐玄宗给他多少钱,史料不载,大概不会少。他盖酒楼、找神仙花去大半。漫游也是要花钱的,虽然常有官员馈赠。他现在的身份是李翰林,做过皇帝和贵妃的红人。如此身份,官员们摸不清他的底细,宁可高看他。他的一些赠诗,不妨理解为以诗换钱物。后来渐渐不行了,随着李翰林的光环日益减淡,给他资助的人少了,他埋怨说:“故人不相恤,新交宁见矜。”

他游到新平(陕西邠县),几乎身无分文。勉强能填饱肚子,御寒的衣服却成了问题:“长风入短袂,两手如怀冰。”

他游回东鲁,像一头疲于远征的狮子回到它所熟悉的林地。鲁郡有个刘长史,送他一点丝绸,他感恩戴德:“鲁缟白如烟,五缣不成束。临行赠贫交,一尺重山岳!”

挥金如土的李翰林,已经自称贫交了。区区一尺鲁缟,竟然重于山岳。而在韩信的故乡淮阴,他深夜投宿,饱餐了一顿,就把对方比作救济过韩信的漂母:“暝投淮阴宿,欣得漂母迎。斗酒烹黄鸡,一餐感素诚。”

他干大事的理想未能实现,却安慰后辈儒生说:

问我心中事,为君前致词:君看我才能,何似鲁仲尼?

大圣犹不遇,小儒安足悲。

李白穷困潦倒了,还以大圣自居,令人联想敢与天帝斗的可爱的孙大圣。孙悟空,李太白,同是千难万阻不言败。

李白式的“君子固穷”,和孔夫子、陶渊明、苏东坡又有不同。古代杰出文人,其精神伟力的喷发,真是五彩缤纷。

有一位崇拜者,几年来一直在寻访他,追赶他。这人叫魏万,是个年轻人,“身着日本裘,昂藏出风尘。”魏万到开封,李白去了山东。魏万赶到山东,李白又去了江南。魏万花了两年时间,不停地奔波,终于在广陵(扬州)见到五十多岁的李白了,第一印象是:“眸子炯然,哆如饿虎;时或束带,风流酝籍。”

这十六个字的形容,时间上当有前后之别。哆如饿虎的李白,一变而为风流酝籍,中间可能有几天的间隔。魏万初见李白,多半吓了一跳:李白双目射人,浑身哆嗦如饿虎。——大诗人正落难哩。而扬州这地方,他曾散金三十万。从魏万的衣着看,他无疑是有钱人家的贵公子。李白酒足饭饱,衣冠整齐,举止风流,才符合魏万对偶像的想象。

李白这回感动了,写诗表扬魏万:“东浮汴河水,访我三千里。”二人泛舟游秦淮,至金陵分手。李白把诗稿都交给魏万了,让他编成集子。魏万是否呈上一些钱财,没记载。几年后魏万中进士,编成《李翰林集》传世,还写了序言。除序言外,这本最早的集子未能流传世。李白诗今存九百多首,据说只是他全部诗作的冰山一角。南宋的陆游,常为此扼腕而叹。

李白有一首《赠汪伦》,是表达友情的佳作: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汪伦是宣州(今属安徽)泾县陈村人,桃花潭是宣州的名胜。李白游到宣城,汪伦赶到城里去迎接他,陪他畅游桃花潭。汪伦虽是乡下人,为人却豪爽,不惜钱财如李白。李白要走了,忽见岸上一群人踏歌而来。踏歌:手拉手边走边唱,踏着节拍,泾县一带颇流行。汪伦的歌声尤为响亮。而李白的眼睛更亮:这么多人送他,还带着许多礼物:八匹良马、十捆好布……李白自知这一去,再见汪伦的机会很少了,不禁大为感动,佳句仿佛从天而降。

古代中国的民间,不乏汪伦式的人物。做事凭性情,不会像我们,一件小事儿也要再三掂量。

李白这些年游得很厉害,名声陡起,不单官场文坛,民间已出现以他的名字为招牌的酒肆。在当涂(今安徽凤阳),一位叫纪叟的老人因得了他一首诗,小酒家开成了大酒楼,而沿江两岸,从此挂出了数不清的“太白酒家”、“太白遗风”的招牌。我没去过凤阳,想来今天也这样吧?李白这首让人发了财的诗是描写长江的:

“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

他在安徽漫游,以宣城为落地点。宣州长史李昭是他的族亲。州府后面有座北楼,是南朝诗人谢眺做宣州太守时修建的,几百年保存尚好。谢眺,谢灵运,是李白心仪的两个诗人。二谢除了诗写得好,仕途也曾得意,并且善于隐居。与李白同时代的诗人王维、高适、孟浩然等人崇拜陶渊明,而以李白的标准,渊明不及二谢:这个陶彭泽隐得太彻底了。

李白登上北楼,立刻给这座古楼重新命名:谢眺楼。不难想象他对州官们讲话的语气,他早年就这样了,如今名播天下,莫非还谦逊不成?官员围着他走左向右的,好像他是领导。北楼改谢眺楼,有秘书一类的小角色会想:叫我们跳楼啊?谢了,谢了……事实上,州官们习以为常的北楼,一旦遭遇李白神奇的眼睛,马上变成千古名楼: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李白此间心情好,灵感如岩浆喷涌,压抑他多年的不称意,病毒般地发作了。天宝三年离长安,算来刚好十年。

太守、长史皆喝彩,幕僚们更是振臂高呼:谪仙,谪仙,谪仙!据说这首诗,一个月之内就传到金陵、洛阳和长安。天下诗人、官员、识字的商贾与庶民,不知此诗者,自觉气索。

当时,文化艺术的传播方式是恰到好处,歪诗传不开的。而眼下的诗人、作家、艺人们,有挖空心思利用互联网的,歪瓜劣枣也能盛传。

李白这一年五十五岁。宣城改变了他的生存境遇,他不再“生事转飞蓬”。城北有座敬亭山,他去看山,发现这座并不知名的很有意思:看不够。他一生阅人无数,看山无数,“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作名山游。”赖有他一双亮得出奇的慧眼,山水之美得以呈现。这美又是千差万别,对应人的形形色色的生存境域。看山,也是借山岳反观内心。他写出了豪放诗作,又给敬亭山留下安静的五言绝句: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

若将此诗放进陶渊明的集子,足以混淆名篇。

李白已然抵达艺术创作的巅峰状态,磨难够多了,压抑够长久了,此后若干年,他只消释放内心的巨大能量,好诗定会源源不断地奔来笔底。

生活也不错。盛名之下,朋友竞相邀请,各地官员想必也不会怠慢他。他游历的范围还将扩大。他有足够的能力惊奇“世界之为世界”,世界就对他永远新鲜。

然而盛世到了头,乱世猝然降临:权力格局大崩盘,一个将军造反,天下苍生遭难。这将军名叫安禄山。

诗人不得不调整内心的节奏。天下大势改变他的命运走向,他将步入生命的最后苦难。

李白八

天宝十四年(755年),安禄山在范阳(北京附近)起兵二十万,打朝廷一个措手不及,大军直指长安,一路势如破竹。安禄山是胡人,却是唐玄宗封的唯一的异姓王。他不知足,自恃重兵在手,跟他的骁勇善战的部将史思明联手干起来了,史称“安史之乱”,长达八年。叛乱未及完全平息,李白已去世。

这一年的年底,叛军打过了黄河。待在宣城的李白携家人向南逃难。过洛阳,一片凄凉,诗人愤怒地写道:“洛阳三月飞胡沙,洛阳城中人皆嗟。天津流水波赤血,白骨相撑乱如麻。”

天津是洛水上的一座桥。

安禄山在洛阳做起了大燕皇帝。他的军队以少数族为核心,非常能打,虎狼之师杀入百年不遇刀兵的内地,毁城市,淫妇女,抢金银。次年六月长安沦陷,唐玄宗带杨贵妃逃入四川。中途,军队不满杨国忠,玄宗杀掉他,又赐死杨玉环于马嵬坡,“六军不发无奈何,婉转峨眉马前死”,一代佳丽做了政治的牺牲品。

李白对杀人者充满了厌恶,他描写战争场面:“野战格斗死,败马号鸣向天悲。乌鸢啄人肠,衔飞上挂枯树枝。”

李白大事不糊涂,他的人道主义立场是鲜明的。天宝十三年,朝廷第二次向云南用兵,遭到重创,他指责朝廷穷兵黩武,以教训的口吻对统治者说:“乃知兵者为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

安史之乱,更蒙受异族侵略的耻辱。他写道:“俯视河洛川,茫茫走胡兵。”

他带着老婆孩子躲进庐山,情绪忽而高亢:“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忽而自嘲:“大盗割鸿沟,如风扫秋叶。吾非济代人,且隐屏风叠。”

李白不是能救国于危亡的济代人,这真是一个痛苦的发现。几十年长剑负身,眼下才是“拔剑四顾心茫然。”赞美江山的大诗人被抢江山的大盗弄得焦躁不安,庐山虽好,却哪有好诗去配她。他紧张关注局势,盼玄宗御驾亲征。

太子李亨跑到甘肃即位,是为唐肃宗,在场的官吏不足三十人。玄宗躲在四川,等于退出了政治舞台,只好承认太子自立。太子手中有兵权。但是玄宗的第十六儿子永王李璘,手里也有兵权,负责长江流域的防务。他沿江东巡,派人到庐山请李白入幕府。这李璘有野心,想趁乱做皇帝。玄宗逃蜀,兵权给太子,李亨相当于全军总司令,而李璘是长江防区司令。

李璘请李白出庐山,说明两点:一是他为日后登基招罗方方面面的人材;二是李白确实名气大。

山里的诗人岂知内幕?永王的使者韦子春三上庐山,终于使李白不顾妻子宗氏的坚决反对,出山了。他很激动,写诗称赞韦子春是张子房一般的人物。

李白入永王幕府,享受很高的待遇,登上了永王东巡的楼船,参加若干军事会议。他亲眼看见,东南一带的百姓,无不拥戴永王,视为救世主。李白诗兴大发:“二帝巡游俱未归,五陵松柏使人哀。诸侯不救河南地,更喜贤王远道来。”二帝指玄宗、肃宗,诸侯则语焉不详。李白这么写诗,要授人以柄的。

楼船观妓,他又写诗说:“摇曳帆在空,清流顺归风。诗为鼓吹发,酒为剑歌雄!”

然而两个月之后,李亨发兵围剿李璘,几场恶战下来,皇帝打赢了同父异母的弟弟。永王逃向大瘐岭,被擒。李白逃向浔阳,在陶渊明做过县令的彭泽县境内被抓。

这一年他五十七岁,一把老骨头了。不知士卒绑他时,他是何等模样。

他关进了浔阳监狱,可能关了一年。自知犯了附逆死罪,情绪亢奋,抱怨亲兄弟们不来救他。其实兄弟们在哪儿,他并不清楚。战争时期的监狱,伙食极差,他感觉不到,因为他死到临头了。他每日大呼小叫,狱卒戏弄他,拿这个名人取乐。还有一线生机:向外面传递书信。生死攸关的时刻,名气帮了他的忙,无论军界政界,很多人知道他。御史中丞宋若思,带兵赴河南,路过寻阳,留步见他。宋若思上书肃宗,称李白是军事人材,可用。肃宗不允。李白急得团团转,模仿宋若思的语气又上表说:“臣所管李白,实属无辜…岂使此人名扬宇宙而枯槁当年!”李白已是死囚,口气还蛮大。这表是递不去的。他高度亢奋,不停的挥笔,仿佛一旦停下,砍头大刀就挥过来了。

所幸他几乎一生亢奋,有能力徘徊在精神崩溃的边缘。

后来击败安禄山的名将郭子仪,又为李白讲情。肃宗让步了。李白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流放到夜郎(今贵州桐梓)。

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的春天,五十八岁的李白拖着病躯踏上流放之路。儿子在山东,妻子据说在江西。妻弟宗璟送他上路。五月抵江夏,八月抵汉阳,沿途都有官员招待他,他写诗回报。唐朝官员能接待犯人,不失为官场的一道美景。李白恢复了体力,偕同另一位诗人、巴陵太守贾至游洞庭湖,写诗又昂扬了:

拂拭倚天剑,西登岳阳楼。长啸万里风,扫清胸中忧。

次年初,李白进三峡。过西陵峡口,辽阔的江面变窄了,两边山壁如削。入冬过巴东县,他弃船登上陡峭的巫山顶,年近六旬的老人,泼墨向石壁:“江行几千里,海月十五圆,始经瞿塘峡,遂步巫山巅…”

李白从浔阳走到奉节,走了一年半。奉节又称白帝城,再向南,夜郎在望了。他忽然接到喜讯:皇帝因册立太子而大赦天下。赦令说:“天下现禁囚徒,死罪从流,流罪以下一切放免。”李白欣喜若狂,掉转船头,顺水向东,写下名篇《朝发白帝城》:

朝发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可叹的是,如此轻快的诗篇,却已接近他生命的尾声。

还江陵,再游洞庭湖。北方还在打仗,安禄山死了,史思明又称帝。南方相对平静。李白不顾年迈,竟然想去从军,未能如愿,征兵的军官不收他。他很失望,写诗对江夏韦太守说:

“学剑翻自哂,为文竟何成!剑非万人敌,文窃四海声。”

他终于承认,手中的诗笔比宝剑更有份量。

有个朋友叫任华,替他作总结,写杂言诗说:

“平生傲岸其志不可测,数十年为客未尝一日低颜色!”

这话说得真好。数十年为客:客居异乡,飘零,辗转,没有家园,未曾一日为主人,永远是人家的客人,有得意,却也不乏冷眼与热嘲。他的傲岸大大刺激了庸人小人,一度导至“世人皆欲杀”的局面。

听说杜甫到处打听他的消息,他流泪了。杜甫在四川写下《梦李白》,和十几年前一样,对他的描述准确而凝练:

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千秋万载名,寂寞身后事。

他到浔阳盘桓数月,不知道为什么。因为他坐过浔阳的监狱?老婆孩子没消息……

他又滞留金陵,靠朋友的接济度日。没有寻找家人的记载。为喝酒,他把宝剑卖了,标志着他的游侠身涯的彻底结束。

朋友们的馈赠,他幽默地形容说:“各拔五色毛,意重太山轻。赠微所费广,斗水浇长鲸!”

这条长鲸游到安徽去了,当涂县令李阳冰是他的族叔。他生病了,“所费广”,也包括他的医药费。病躯一拖几百里,到当涂病转沉重,终于不起。

这是公元762年,李白虚岁六十三,寿同陶渊明。这也是“安史之乱”的最后一年。

民间盛传李白醉酒而死,水中捉月而死,唐人的诗歌,宋人洪迈的《容斋五笔》,都有相关记载。我相信他只要还有一口气在,还会醉酒的。

当涂城外三十里,有着名的采石矶,为长江最狭处,江月和山月交相辉映。李白入水捉月,如同上山寻仙。

李白九

李白距今,一千三百多年。他荣登文学史的宝座,被定评为伟大诗人。他当然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永远的名人。但是作为个体生命,他头上的那种对杰出人物都有效的普适性光环,常常无助于我们对他的深入理解。源头性的东西被遮蔽了。对生命的源始惊奇(海德格尔常用词)让位给课堂上的条条框框。我读过的几本传记,都把他搞得面面俱到:既是大艺术家,又是道德君子,又是进步人士。凡有不符合这个既定标准的地方,要么一笔带过,要么斥为消极。

惊奇生命不易,保持惊奇更难。毛姆写《月亮与六便士》,让我们始终感受到这种惊奇。他笔下的画家以高更为原型,高更是法国印象派大师,与梵高齐名。画家的野性冲动,令人难以思议:他落难了,快死了,好朋友救他一命,让他住到家中,他却把人家的老婆拐走了,事后又后悔……毛姆盯着这些事儿,动用良好的思想修养、广阔视野、以及对生命形态的直觉能力,将一个活生生的艺术家揭示给我们看。意识流小说大师伍尔芙赞叹说:读这本书,就像一头撞在高耸的冰山上,令平庸的日常生活彻底解体!

李白与高更,不无相似处。李白的野性,更多的野在漫游,寻仙,干大事。这个外形并不高大威猛的男人,却留给人活力喷射的印象。他一辈子处于高度的兴奋状态,没发疯,显示出他掌控极端情绪的非凡能力。人们形容执着的人,常说:嗬,他是一条道走到黑!而李白是几条路走到黑。中华文明几千年,这样的人是不多见的,李白是异类中的异类。想想他晚年让魏万看到的那双眼睛,跟早年一样,“双目炯然”。有些精神病人具有这样的特征。压力太大,一般人承受不起的。李白的生命冲动,也是人生的极限运动。而在儒家文化控制下的老百姓,群体相对平庸,所以才一代又一代对李白津津乐道。

就生命的巨大冲力而言,李白之于中国人,称得上高山仰止。苏轼可能比他更丰富更完美,却未必比他的冲劲更大。

李白经常处于幻觉状态,写诗极尽夸张,但夸张是我们的感觉,他本人则属寻常。他写道:“白发三千丈”、“燕山雪花大如席”、“黄河之水天上来”……他的许多好诗,和寻仙有关。“不敢高语声,恐惊天上人”,是他实实在在的感受,他写实,和浪漫无关。学者们责备他迷神仙,言重了。

李白单纯。他不复杂。他写那么多求职信,多达十余次强烈要求见同一个官吏,正好表明他的单纯。如果他复杂,他会变着心思去揣摩。事实上,官场那一套,他至死弄不清。他形容自己说:“时人见我恒殊调,闻余大言皆冷笑。”可见他大言不惭,秉性不改。

如果李白复杂,那么他在长安做翰林,应该向高力士这样的政治人物学习,必要时,为高力士脱靴洗脚。

即使李白当上有实职的大官,他也多半不会像苏东坡,巴心巴肝为老百姓谋幸福。他还要醉酒、找神仙、别出心裁干他的所谓大事儿。有一点我们能想象:他不会做贪官与庸官。做贪官没理由,做庸官没劲。

唐吉诃德浑身披挂与风车战斗,李白向官场,风格相似。他若生在唐太宗时代可能要好一些。所谓开元盛世,其实危机四伏,各利益集团牢牢把持自己的地盘,异质性的东西很难插足。李白生不逢时,杜甫比他更惨。不过,幸亏他们一生碰壁,才碰出了伟大的艺术。韩愈说:“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

可惜针对李白,迄今为止,似乎没有一本高水平的传记。前辈学人治学严谨,却囿于时代氛围,不得不谨小慎微,妨碍了思想力量的自由凝聚。

眼下讲开放,时机该成熟了吧?谁能学毛姆去掉一切教条、唤起我们对李白的源始惊奇?

传记类作品,在国外,尤且在西方,从十九世纪到现在,一直是受读者青睐的图书品种,催生了不同档次的名家。比如我们熟悉的罗曼.罗兰、茨威格、欧文.斯通、莫里亚克。欧文写梵高、写弗洛伊德是广为人知的。茨威格写的《三大师》,则列入中学生读本,他对巴尔扎克、狄更斯、陀思妥耶夫斯基作了令人信服的、既深刻又生动的描绘,它揭示出:文学的深层意义,就是对生命本质的无穷探索。

在社会生活日益趋同、人的模式趋于单一化的今天,文学的意义是寻觅个体差异。

不仅针对李白。古代各类人物,都有待重新探索。传记类作品,有大量需要开垦、需要精耕细作的处女地。

前面提到李白没心没肺,与其说是损他,不如说是逼近他。他二十几岁出蜀,对家乡的亲人置若罔闻。若以孝道衡量他,他显然是不合格的。不必为他隐讳。为尊者讳,妨碍我们逼近尊者。孝与不孝,是个次要问题,李白的意义是自由,是不可抑制的生命力。皇权下的中国人最缺这个。而缺啥想啥,所以普通百姓都喜爱他,品读他,虚构他。他摆脱了世俗的羁绊,为后人留下不朽的诗篇。

毕加索对亲人冷漠,对情人冷酷,却为人类留下五万件艺术品……

根据魏万的记载,李白早年在四川,曾“手刃数人”。他为何杀人?杀的又是什么人?卷佚浩繁的史料,仅寥寥数语。李白杀人,至今是个谜。他少年学剑术,自视为侠客,可能打架斗殴,也可能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文学专家偏重后者,不知理由何在。联想他的性格,他出剑不会犹豫。他舞剑,如同他的狂草书法。宝剑沾过人血了,此后数十年,他从“拔剑四顾心茫然”,到“乃知兵者为凶器”,他是无可争议的人道主义者,谴责暴力。他不是那种以各种理由杀人、一生嗜血还要冒充仁慈的所谓侠客。影视剧若把他弄武林高手,将滑天下之大稽。

李白的山水诗,通常给人留浪漫的印象。把他标识为浪漫主义诗人未尝不可,但我自己,宁愿不用。中国人喜欢贴标签,贴完就万事大吉、八方叨唠。这种思维的固化倾向,绵延千年,妨碍对诗人的源头性的领悟。细想李白这个人,他对天地人神的感觉,远不是浪漫二字所能概括的。比如他看一座山,和现代旅游意义上的看山,根本是两回事儿。他“热爱祖国山河”,却是具有极强的个性特征,离开个性谈热爱,爱是空泛的、平均化的,热度仅如温吞水。神灵、鬼魅与山峰云霞飞禽走兽搅和在一块儿,对李白来说,这些都具有实在性,难分虚实。他针对感觉写实,而我们误以为他在浪漫,在想象,在形容,调动文学手段去对付山川。——理解李白,这是关键处。

眼下使用频率最高的现实一词,却需要认真考查,现实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产生位移,会延展或收缩它的地平线。对古人,神灵是现实的;对八十年代的中国人,理想是现实的,甚至比现实更为现实。1955年萨特携波伏瓦访问中国,讲过一句很有意思的话:中国最直接的现实就是未来!

但愿中国人的现实感,不要越走越窄,驱逐神性,嘲弄理想。没有神性和理想照耀的世界是不可想象的,生命的丰富、生活的广阔都无从谈起。一味追逐金钱,会追到麻将桌上去,所谓现实,将收缩为两张桌子:饭桌与牌桌。大人打牌小孩儿上网,小小的“瘾头”将生命吸空,这类场景之多、之常态化,无异于瘟疫流行。

品读古代文人,是追忆我们的祖先曾经有过的丰富性。并且尽可能,把这种丰富性带到当下。

文学史称一些诗人为伟人,而我们应当知道,伟大诗人的伟大究竟源于何处。也许可以这么说:他们的伟大,源于我们的贫乏,贫则思变,贫则向往。

举几个小例子,再来瞧瞧伟大的李太白吧:

他求仕失意,就说:“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

他想念长安了,说:“狂风吹我心,直挂咸阳树。”

他邂逅神仙,其状亲密:“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他与朋友推心置腹,一诺万斤:“三杯重然诺,五岳倒为轻。”

他描绘儿时对月亮的印象:“小时不识月,呼为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向青云间。”

他炫耀长安三年:“昔在长安醉花柳,五侯七贵同杯酒。”

他夸耀自己的才华:“兴酣落笔摇五岳,诗成啸傲凌沧州。”

读李白的诗,真有天花乱坠狂风吹沙之感。他的诗集,到中唐贞元年间,已是“家家有之”。这说明唐人离他近,不像晋末之于陶潜,反而相隔遥远。中晚唐诗人,宋朝诗人,大都受益于他。包括宋词之所谓豪放派,亦在他身上吸取营养。例子多如二十年前的满天星,不消细说。对他的整体评价,龚自珍有一段话:“庄、屈实二,不可以并,并之以为心,自白始;儒、仙、侠实三,不可以合,合之以为气,又自白始也。”

这话是说,李白有能力让异质性的东西统一起来。

李白律诗少,他“薄声律”,如同苏东坡。诗句长短不一,类似宋词。唐朝律诗大盛,李白在风气之外。自由人用自由体,再说他写诗,远不及杜甫刻意和辛苦。他已经开始填词了,一首《菩萨蛮》,一首《忆秦娥》,见于各类选本。唐宋名家词,开篇就是他。《菩萨蛮》上片云:

平林漠漠烟如织,寒山一带伤心碧。暝色入高楼,有人楼上愁。

句子浅显而意蕴悠远,旅人愁思得以赋形。古人以此作画无数。

李白自由奔放,写诗大刀阔斧,不过大诗人都有例外的,他的名作《长干行》,笔触细腻,婉转生情。长干是地名,在南京秦淮河以南,为山岗间的一片平地,错落着恬静的村庄。诗写商妇情怀: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同居长干里,两小无闲猜。十四为君妇,羞颜尚未开。

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十五始展眉,愿同尘与灰…

这首不用多说,大概所有的男女都会喜欢。

李白自称秉承中的“大雅”,其传世之作,却更亲近“国风”和古乐府。犹如他羡慕司马相如,却一生傲岸,与认真做好御用文人的相如相去甚远。

他的好诗大都明白易懂,虽然学者们指出他有用典过多的毛病。他确实读过大量经典,熟悉千年掌故,他是李白,他要炫耀的。好在各类选本的注释明白晓畅。名家纷纷注李白,而我们读注,也是一种享受。国学中的训诂学历来发达。游国恩教授牵头编撰的四卷本文学史,分析李白的艺术,十分到位。

唐代大诗人,有两位不喜欢李白,一是元稹,二是白居易。北宋的王安石贬李最激烈。南宋的陆游挺身而出,扞卫李白,质问王安石。到现当代,众所周知的,是毛泽东推崇“三李”:李白,李贺,李商隐。文坛巨子郭沫若,写《李白与杜甫》,七十年代流传甚广。他用阶级分析法,抑杜扬李,为后人所垢病。但书中的一些重要考证,至今已成定论,比如李白生于中亚碎叶。郭老此作,也促使成千上万的年轻人捧读李太白。在我的记忆中,包括我哥哥在内的许多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为获此书要大费周折。

李白的诗,难以编年的形式编成集子,因为不少名篇的写作时期难下定论。他一生马不停蹄,从城市到乡野,何时写何诗,他自己都弄不清。除非派人跟着他。

他给后人留下了许多谜:身世之谜,死亡之谜,作品之谜……

而最大的谜,是他的生命本身。犹如一座活火山,六十年持续喷发。肉身化作冲天的火山灰,千年万年不落下。

建议国家设重奖,请出高人,为我们解开李白的生命之谜。

2007.2.14.二稿于眉山之忘言斋

杜甫一

唐代诗人中,有一个人好像一直是皱着眉头生活的,这个人名叫杜甫。他瘦而高,柱着一根拐杖,走路慢吞吞,活像人们形容的老朽。他的眼睛是向下的,有时还半闭着,看上去昏昏欲睡。这双眼睛却能看见普天下的倒霉事儿,好比观音菩萨能看见人间的苦难。所不同的,是观音菩萨法力无边,她能含着动人的微笑救苦救难,而杜甫,只能眉头紧锁,把无边的苦难写进他浩如烟海的诗作。

他有一首诗,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开篇就说: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秋日里的天高云淡,杜甫不写诗。阴风刮起来了,灵感却随风而至。人霉水都磕牙,秋风欺负他,卷走屋上的三重茅草。茅飞渡江洒江郊,高者挂罥长林梢,低者飘转沉塘坳。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公然抱茅入竹去…

杜甫真是霉到家了。成都这座草堂,全家人靠它遮风挡雨。秋风萧萧,小孩儿抢得茅草嘻嘻哈哈,他干瞪眼,“唇焦口燥呼不得”。茅草多半是化作柴火了。阴风方去,黑雨又来,多日失眠的老人雪上加霜。

布衾多年冷似铁,娇儿恶卧踏里裂。

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

娇儿恶卧,老棉絮蹬出大窟窿。杜甫彻夜听漏雨,狼狈相可想而知。时值“安史之乱”,杜甫避乱于成都。长夜沾湿,忧家忧国,憔悴诗人盼天明。胸中的诗句源源流出,应和着、抵挡着欺负人的绵绵秋雨。结句陡起,喊出中国读书人的豪言壮语: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

这首诗,堪称杜甫本人的素描,涵盖一生。

此间他又写《楠树为风雨所拔叹》、《枯棕》、《病橘》等,单看诗名,已知心境。

他是中国的苦难诗人,集个人、国家、民族的苦难于一身。

依我看,苦难二字,比现实主义这类词汇更能抵达他。

他未能活满六十岁,死在洞庭湖里的一条破船上。他饿了几天肚子,据说是猛吃牛肉撑死的。郭沫若先生考证说,那是病牛,牛肉有毒。如果此说成立,那么杜甫既是撑死的,又是毒死的。

本文只想追问一个问题:杜甫那双眼睛,为何能看见那么多的苦难?

杜甫字子美,河南巩县人,有不同于普通百姓的家族荣耀:西晋名将杜预是他的远祖,武则天时的显官兼名诗人杜审言则是他祖父。他在家人的影响下,牢牢记住了这两个名字,一辈子向人夸耀。中国人的家族意识浓厚,杜甫的家族意识又浓于一般人。理解他的内心世界,这是一把钥匙。浓郁的家族氛围,弥漫了他的童年。弗洛伊德讲:童年的经历将影响人的一生。

杜甫之于家族,也许和李白正相反。李白的家族意识是隐形的,或可称做潜意识。

杜甫的母亲崔氏,也出自名门望族,生下杜甫没两年,患病死去。不过,她在天堂会看见,她历经磨难的儿子将是如何的出类拔萃。

杜甫早年丧母,却有不少散居各地的舅舅。他写诗颂扬:“贤良归盛族,吾舅尽知名。”可见他的舅舅们大都出色。

而在父系这边,有个叔父名叫杜并,是杜审言的次子,十六岁那年干了一桩大事:用短刀猛刺陷害父亲的仇人,当场被人活活打死。那仇人伤重不治,临死哀叹说,早知杜并是孝童,他也不跟杜审言结仇了。杜并的生命停止在十六岁,声名却在杜氏宗亲中代代相传。杜甫到晚年,仍以杜并的侄子为荣。

这件事,冯至先生的有详细记载。冯至是现代着名诗人,他写杜甫,不乏出色的地方。不过,他认为家族故事对杜甫只有消极影响,“对于杜甫的发展不但没有多少帮助,反倒可能起些限制作用。”是什么成就了杜甫呢?冯至转而说到社会,以社会决定论锁定杜甫。这个关键处,冯至先生的结论显然欠思考,抹掉了杜甫之为杜甫的个体特征,让我们只见林子不见树。

这类常见的、针对历史人物的宏大叙事,遮蔽了若干年。

我倒是觉得,家族的背景,对杜甫的成长举足轻重。

杜甫年幼多病,母亲去世了,父亲忙着做官,他寄居洛阳的姑母家。病弱的孩子看世界,和健康小孩儿不一样的。洛阳,武则天执政时改称周都,经营它二十余年,繁华仅次于长安,胡人、外国人随处可见。胡人在街头活蹦乱跳,寒冬互相泼冷水,欢度他们的泼寒节;跳得忘形时,裸体狂叫,汉人为之侧目,政府出面干预。

杜甫大约五六岁,牵着姑母的手上街,东张西望,一惊一咋。他是容易受惊的男孩儿,到郾城看了一回公孙大娘的“剑器浑脱舞”,终身不忘。年轻漂亮而又健壮、又充满野性的公孙大娘,是享有盛名的宫廷舞蹈家,她持双剑,着戎装,巡回各地表演,在中原刮起了大漠雄风。她本人,是有鲜卑血统的。汉人看胡人跳舞,犹如欧美白人看黑人狂欢。

有“草圣”之称的张旭,看公孙大娘跳剑器浑脱舞,悟出神韵,草书才大为长进。

杜甫看见了什么呢?

过了五十年,他写诗回忆说:“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可能是因为公孙大娘节奏太快,动作太野,杜甫受了惊吓,小脸蛋失色,以己度人,觉得围观者个个沮丧,天地也为之久久低昂。

这首着名诗篇,带出了杜甫的身心特征。学者们大都一掠而过,不予深究。

杜甫生活在姑母的温情中。可能在三岁时,他和姑母的儿子同时染上疫病,姑母尽量多的照顾他,儿子却丢了性命。杜甫隐约有点记忆,长大后别人提起,讲述细节,他泪流满面,刻骨铭心。姑母去世,杜甫为她守制居丧,视同亲生母亲。他看待世界的温和的目光,和早年的这些记忆是分不开的。我们在今天,既要看到社会,更要看见人性。

杜甫七岁写诗,九岁练大字,废掉纸笔无数。他具有乖孩子的那种勤奋,和李白神童般的勤奋有区别。明朝人胡俨,在内阁见过杜甫的书法,形容为“字甚怪伟”。而杜甫在诗中议论书法:“书到硬瘦始通神。”

硬瘦二字,倒像杜甫自己的风格。人们形容杜诗,通常说:沉郁顿挫。不硬不瘦,何来顿挫?

赖有姑母的悉心照料,杜甫的身体一年年好起来,性格也随之开朗。他晚年追忆说:

忆昔十五心尚孩,健如黄犊走复来。

庭前八月梨枣熟,一日上树能千回。

杜甫对记忆有高超的复制能力,这不是谁都能做到的:时间长了,许多人的记忆会走样,感觉会变形。杜甫自幼多病,才有对健康的特殊敏感:健如黄犊走复来。这首诗,写的是从病弱的童年向健康的少年过渡的那种欢欣。

一日上树能千回!我们这代人小时候也这样的,可惜现在……中学生小学生,一日上网能千回。

冯至阐释这首《百忧集行》说:“他的精神和他的身体随着他处的时代健康起来了。”这话令人费解。时代挤走了杜甫姑母的身影,而我们已经知道,这位姑母如果稍稍偏点心,杜甫命都不在了,哪里还谈得上健康?至于所谓健康时代,我们到后面不妨睁大眼睛细看,它究竟是怎么个健康法。

杜甫从小衣食无忧。他的家庭,虽然父辈不如祖辈,但在社会上还拥有特权,享有尊严。比如免赋税、免兵役,逢节日遇大事,亲友纷纷上门。家庭朝着破落的方向,却是慢慢显形的,杜甫没啥感觉。父亲去世前,一切都不错。他不是一个破落户子弟,心里没有这种阴影。鲁迅小时候为父亲的病跑当铺,感受到莫大的羞辱,家道中落,从小康走向困顿,一辈子印象深刻。杜甫没有类似的经历。童年,少年,青年,他过着中等人家的生活,至少感觉上是这样。家族传说给予他自豪感和荣誉感,姑母给予他脉脉温情。他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应该说是比较清晰的。他有一份异样的母爱,覆盖在他咿呀学语时母亲施与他的温存之上。他的“身体记忆”有双重母爱。

他长成了温文尔雅的小伙子,在洛阳结交名士,出入豪门。李龟年这样的头号宫廷音乐家,他见过很多次,后来写诗说:

歧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回闻。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江南逢李龟年》

公孙大娘的剑舞,李龟年的歌声,当时俱为顶尖级的艺术。杜甫有幸近距离感受,对他日后锤炼诗歌,多有裨益。

二十岁,弱冠之年,他将离开温暖的家,漫游天下。唐代士子漫游成风,“游”出见识,也“游”来前程。据说当时的考官,要看考生名气的,有名人或政要推荐的考生,考官将优先考虑。学子都是诗人,诗人们都在漫游。有钱人家的孩子,通常能远游。穷人的儿子,游的范围小,除非他有边游边结交富贵朋友的本事。帝国交通发达,物质丰盛而价格便宜,也给诗人漫游提供了方便。

杜甫第一次漫游,游到江南去,游了四年,求仕的目的并不明确。他有财力支撑,不管是来自父亲,还是来自姑母或舅父们。这一点与李白相似,虽然他远不及李白阔气。临行前,父亲和姑母可能叮嘱过他,他频频点头,可是一旦上路,游出去了,异地风物扑面而来,他会应接不暇、忘乎所以的。面容清瘦的小伙子,清澈的目光投向江南水乡。只身远游,将故乡远远抛在身后。目的不明确,感觉正好向世界敞开。白天在路上,夜里在床上,各种新鲜事儿纷至沓来。他游到苏州,游到绍兴,游到金陵,对世界充满好奇。他写诗并不多,我们无从捕捉他诉诸文字的丰富的感觉。求官,写诗,尚未形成强烈的主观意志。如果杜甫二十岁就一门心思想做大诗人,那么他多半会成为小诗人。我依稀觉得,他是三十几岁落魄之后,才形成了上述两种意志。其实这正好。大诗人的出现,应该是丰富的感觉在先,强烈的意志在后。

立志太早,势必封杀感觉。

而眼下各艺术门类,意志铺天盖地,感觉一片萧条。人人都在求异,结果却是趋同。

可惜我们无从进入年轻杜甫的感觉世界。我们只知道,他读过了很多书,带着一颗备受母性呵护的温柔的心,漫游在温柔的江南。

这四年,研究杜甫的专家们往往一笔带过。苦难诗人的生命中的欣悦,被轻描淡写地打发了。

四年后他回巩县,参加了一次科举考试,没考中。他不在意,打点行装又上路。这一次漫游齐赵,现在的山东与河北。他和司马迁、和李白一样不考虑成家,相信好男儿志在四方。

这似乎表明:他上次游吴越感觉蛮好。

2杜甫二

杜甫后来写诗回忆:“放荡齐赵间,裘马颇清狂。”他行头不错,像个官僚人家的子弟。此间他父亲迁奉天(陕西乾县)县令,继续做他的后盾。齐赵山水雄浑,民风粗犷,杜甫也为之一变,骑马打猎纵酒。据说他的酒量不同寻常,他直接描写喝酒的诗不多,是因为这类好诗被李白占了先。他写《饮中八仙歌》,表明他自己就是出色的酒徒。酒徒观酒徒,方能入木三分。李白是剑客,杜甫是射手。他箭法不一般,有诗为证的。他打猎的地方是在山东益都的青丘一带,茫茫野地,狐兔出没。他和朋友纵马驰骋,豪兴大发的时候,弯弓射月。从冬天到初夏,他盘桓青丘半年之久,狩猎的兴奋连接着野地的神秘与空旷。有时睡在草丛中,半夜醒来,满天繁星大如斗。

所有这些体验,无不构成诗意的元素。陆游总结说:功夫在诗外。伟大的诗人,他的生活是个整体,没什么可遗憾的。

杜甫二十五岁登泰山,写下平生第一首传世佳作: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

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历代诗人写泰山,此诗公认第一。泰山绵延横跨齐鲁,好个“青未了”,没有比这更贴切、更舒服的文字了。诗名《望岳》,在古代,山之高而尊者称岳,泰山为五岳之一。决眦:裂开眼眶,形容归鸟飞来之势。

诗无达诂,但注释是必要的。我手头这本山东大学选注的《杜甫诗选》,由冯沅君、萧涤非等名家牵头,注释非常精当,品读再三,如饮好茶。

此后数年,杜甫仍在齐赵漫游,年谱上是空白。

两次漫游,七八年的时间,杜甫的生活细节令人费猜想。犹如考古工作,凭借一爪半鳞就要忙一阵的,还得展开想象。杜甫这几年,文学史一般概括为“裘马清狂”,这也挺好。持批评态度却没有必要。大诗人过点好日子,让我们这些伟大艺术的受益者能为他感到欣慰。何况,没有好日子,哪来坏日子?如果杜甫生下来就遭遇兵荒马乱,他会觉得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缺乏生活的幸福感,对苦难的敏感会大打折扣。

从二十岁到二十九岁,杜甫恣意漫游,年轻人朝气蓬勃,感受着帝国的繁荣:

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

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

九州道路无豺虎,远行不劳吉日出。

齐纨鲁缟车班班,男耕女桑不相失。

当时,山东的丝绸天下第一。商贾不绝于道路,诗人们随意远行。豺虎既指野兽,又喻剪径的歹人。全国治安状况良好。男人乐于躬耕,女人栽桑养蚕,家是完整的家,没有突如其来的城市化让大批农民年复一年仓皇出走辗转异乡。

从此诗看,年轻杜甫的心境是非常阳光的。

帝国浓重的阴影,尚未进入他的视野。未入仕途,很多事他也不知情。

这近十年的时间,杜甫身边大约有过女人,他不大可能是处男。唐代妓女多且素质高,琴棋诗画是竞争手段。如果杜甫碰上一位红颜知己,他该怎么办呢?可以设想,他不会带回家:婚姻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李白娶谁自己作主,杜甫不可能这么干。

杜甫二十九岁回老家成亲,夫人姓杨,杨什么不清楚。她父亲的名字倒传下来了:杨怡,官居司农少卿,地方政府管钱粮的副职。正卿为正职。由于两个因素,杨怡的名字流传至今:首先他是官员,其次他是男人。

即使在唐代,即使是杜甫的妻子,杨氏也未能向我们亮出她完整的名字。

杜甫自立门户,在洛阳偏北的首阳山下开辟了几间窑洞。杨氏为他生儿育女,家庭生活充满了温馨。窑洞冬暖夏凉,布置考究,杜甫参与了开辟“土室”的全过程,包括挥锄挖洞。洞前有个宽敞的坝子,摆酒待客,小孩儿嬉戏,夫人含笑忙碌。杨氏的年龄,当比杜甫小十几岁吧?她也算大家闺秀,我们不妨推测她长得漂亮,皮肤又白又细腻,两条长长的玉臂,一头浓密的乌发。——“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温情脉脉的丈夫,漂亮而贤惠的妻子,各自都有官员父亲的支撑,不愁日常用度。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三年光景,杜甫的幸福可想而知。晚年在成都,在夔州,他经常写诗回忆。姑母和继母在他婚后不久相继去世,他为她们守制居丧,撰写祭文、墓志铭。杜氏大家族,他无疑是文采最好的。为此他受到长辈的夸奖、平辈的尊敬、晚辈的仰慕。他不无自豪地说:“诗是吾家事。”可见写诗是家学的重要内容。他在山东写下的《望岳》,已经在洛阳流传,也许传到了长安。

远祖杜预、祖父杜审言的坟墓都在首阳山下,杜甫与光荣祖先的英灵同在。温馨的窑洞也是精神家园。

杜甫婚前婚后的生活,我认为是重要的。可是冯至先生认为不重要,用批评的语气说:“他又回到一个礼教家庭的气氛里,生活无从展开。”

怎么才算生活展开呢?是安史之乱提前到来吗?

作为个体生命,幸福总是好事。不能为了凸显杜甫的苦难,而将他的幸福打入冷宫。不仅冯至,当代众多学者也轻视杜甫的幸福生活。这么做,其实费力不讨好。苦难扎根于幸福,犹如冷色来自暖色。生活的落差,带来感觉的丰富……

天宝二年(743年),三十二岁的杜甫再度漫游了。有家无业,毕竟显不出男儿本色。父亲老了,不可能给他永久支撑。他自己也着急,求官的意志变得明朗。他游到洛阳去,一待就是两年。熟悉的城市忽然变得陌生了,他和李白相遇,写诗抱怨说:“二年客东都,所历厌机巧。”

这话有点蹊跷。杜甫为什么抱怨洛阳呢?

洛阳达官贵人多。长安的显贵们,大都在洛阳有府第,因为皇帝常到洛阳。碰上灾年,全国粮食欠收,皇帝就带着他庞大的官僚集团住到洛阳来,自称食粮天子。洛阳四通八达,不愁物质供应。天下士子奔前程,首选长安,其次便是洛阳。杜甫第三次出游,目标锁定洛阳,求仕的动机似乎不言而喻。童年、少年时代的美好都市,一下子全变了。人有多重面孔,城市也一样。杜甫奔走官府,怀揣父亲给他的那点钱财。他看见了口是心非,目睹了尔虞我诈。官场的常态,对他却是震撼。失望和厌倦随之而来。恰好李白过洛阳,杜甫慕名拜见,交上朋友之后,针对东都洛阳发牢骚了。

此时的李白刚从朝廷出来,人称李翰林。才高,名气大,怀揣玄宗御赐的金子,走路高视阔步。三十四岁的杜甫跟随四十五岁的李白,难免有些紧张。他竭力弄懂李白,渴望跟李白游。按常理,李白虽然在皇帝身边不甚得意,但是到民间摆谱,却有足够的资本。然而李白不能用常理推断的,这个身材不高的男人永远目光向上,越过了金銮殿,朝着神仙。杜甫年龄小,质量也小,被李白所吸引,不由自主跟他游。唐代读书人,谁跟谁游可不是一桩小事儿。杜甫若是夹带了一点私心,希望跟李白游出名气来,是可以理解的。

李白仰望着神仙,杜甫仰望着李白。李白到哪儿,杜甫跟到哪儿,无论到开封附近采瑶草,还是渡过黄河,到山西王屋山寻找着名道士华盖君,不闻仙人长啸,却听野兽咆哮。听说华盖君死掉了,两个大诗人,几乎抱头痛哭。不久,高适加入进来,三个诗人一块儿游,骑马佩剑,游到剑侠出没的宋州(河南商丘)去。杜甫很激动,用李白的口气写诗:

邑中九万家,高栋照通衢。舟车半天下,主客多欢娱。

白刃仇不义,黄金倾有无。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

所谓通都大邑,就是指宋州这类城市,州县常住人口加流动人口,数字巨大。舟车川流不息,各种口音都有。令人吃惊的,是杜甫笔下的杀气。李白自诩杀过人的,剑术了得。杜甫显然是用李白的眼光打量宋州。

寻仙,杀气,迷李白……此时的杜甫丢失自我了。

这种短暂的丢失,是为了赢得更丰富的自我。个体生命,往往暗藏这类诡计,近乎本能地朝着生命的更高形态。观察一群小孩儿玩耍、年龄小的追随年龄大的,很能见出端倪。一切优秀人物,都会经历丢失自我的过程。所以优秀人物会总结说:三人行必有吾师;谦虚使人进步;学习学习再学习……杜甫迷李白,与眼下追星族的瞎起哄是两码事儿。

秋天,三个男人到山东单县的叫做孟诸的湿地打猎。杜甫后来感慨:“清霜大泽冻,禽兽有余哀。”几年后高适从军,并成为着名的边塞诗人,他打猎的手段,想必不会输给李杜。

李白有一首《秋猎孟诸夜归》,其中说:“鹰豪鲁草白,狐兔多鲜肥。”杜甫替禽兽悲哀,而李白只知秋天的野味鲜美。旷野夜幕四垂,升火烤狐兔,李白大约是享用腿肉,吃得满嘴流油。杜甫、高适尊他为大哥。他也不客气,拿了就吃。月亮升上高天,酒气弥漫开去,三个音容迥异的男人醉醺醺上马,扬鞭驰往宋州城。

这样的日子,我辈是只能追慕了。以人类目前的处境看,再过一万年,此景也难重现。二十年前我尚能背着一杆枪在林子里转悠,现在,不可能了。

就生存的张力、生命的喷发而言,古人似乎拥有更多的可能性。科技进步,全球化,究竟会给人类带来什么,尚须试目以待。达尔文说:进化本身就意味着退化。活生生的生命,流光溢彩的个体,现在确乎少见。将来可能越来越少见。生活的统一模式抹掉差异……行文至此,我亦唏嘘。我是在水泥房子里,写茫茫大泽中的李白杜甫,黯淡的目光投向那熊熊火光。也许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尚能对伟大的生命展开想象。再过若干年,当人造物与互联网进一步覆盖这个可怜的星球,连想象都会失去凭据。

次年初,高适先告辞,游江南去了。

李白杜甫游至山东,在齐州(济南)分手。李白继续寻找神仙,而杜甫心忧前程。他转而投奔另一个姓李的男人:李邕。此人时任北海(山东益都)太守,名望在李白之上。开元天宝年间,李邕是全国名气最大的人物之一。他年轻时就冒犯过武则天,现在接近七十岁了,白发银须,声如洪钟。他的文章写得好,书法的名气盖过张旭和颜真卿。他认识的达官与名流成百上千,随手题字,润笔丰厚。他挥金如土,帮助过无数的穷朋友,每到一地,据说都能引起轰动。李白也曾拜谒他,写诗发牢骚。而见过皇帝之后,李白对李邕的兴趣减淡了。李白飘然寻仙踪,杜甫步他的后尘拜见李邕。邕读作庸。

杜甫跟随李邕游起来了,从齐州城游到大明湖中的历下亭,同登鹊山湖对面的新亭。李邕大杜甫几十岁,地位名望更不用说,可他仅仅因为杜甫的一两首诗就高看杜甫,与之漫游,谈诗论文。单凭这一点,就表明李邕的心态很年轻,不拿架子。这是古今中外优秀男人的共同特征。其实,拿架子很不划算,僵化、固化、老得快。——这也是古今中外善于摆谱的男人的共同特征。

李邕把酒论诗,历数当代诗人,从崔融说到苏味道(苏东坡的祖宗),佩服杨炯的雄健,批评李峤的华丽。杜甫紧张地期待着。李邕终于提到杜甫的祖父杜审言,称杜审言不错,风格既雄健又和雅。杜甫听得汗毛都竖起来了,避席,趋前,拜谢。

这段游历,对杜甫强化诗人意识,有推波助澜的作用。

天宝初年杜甫从二李游,历时一年多。求仕的意志和诗人的角色意识同步增长。二者又混为一团,难分彼此,受难者与大诗人即将登场。这几乎一目了然,奇怪的是,涉及杜甫的文章,鲜有在这个层面上展开的思考。

天宝四年(745)的秋天,杜甫与李白再度相逢于山东,一起到衮州寻访道人隐士。杜甫还是小弟弟兼仰慕者,但自信心有所增强了。他写《赠李白》,道出另一种感受:

秋来相顾尚飘蓬,未就丹砂愧葛洪。

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

李白炼丹,杜甫也炼丹。别后重逢,炼丹是重要话题。杜甫自称愧对炼丹老祖葛洪,含有从此洗手不干的意思,也规劝李白。杜甫对李白傲岸的生存姿态,并不赞同。飞扬跋扈,此处指狂放不羁,不含贬意。

二人在山东揖别,从此天各一方。

时间显示出李白的份量。盛唐人物比比皆是,像李邕,更是堪称一流,但杜甫对李白的怀念,远远超过对李邕。李邕毕竟是官场中人,享有盛名,这盛名却是附加成份多。杜甫怀念李白,乃是杰出的个体,本能地受到另一个杰出个体的强烈吸引,是生命对生命的最高礼赞。

李白赠诗一首,《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其中说:“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杜甫排行老二,故称杜二甫。李白人称李十二。他的诗集里,有人叫三十六的,估计是庶母所生。一个人丁兴旺的大家族,其热闹景象可想而知。李白是远离家族的一只孤雁,杜甫则负有家族的使命。

李白对杜甫,是否有大致相等的怀念,这并不重要。不必把李杜的友谊搞成双向对等。

杜甫下一个人生目标,锁定京城长安。

杜甫三

唐朝诗人,不到长安非好汉,既为求官,又为长见识。八世纪中叶的长安,乃是超一流的国际大都市,吸引胡人,朝鲜人,日本人,印度人,阿拉伯人。全城由110个“坊”组成,坊是方形建筑群,各有名称。坊与坊之间,交叉着笔直的街道。东西两市为繁华商业区,城北是皇宫所在地,高官的府邸如众星拱月。着名的朱雀大街纵贯南北,有考古专家说,它宽达一百四十二米,可供数十辆四马高车并驾齐驱。这么宽的大街,古今第一。长安人家,几乎家家户户有院落,富人弄风景,穷人栽蔬菜。街市永远热闹,各色人等川流不息:和尚、道士、游侠、艺人、权贵与草民、良家女和烟花女……诗人们到了长安,才知道什么叫大千世界。

杜甫在长安,一般称为长安十年。梦想与苦难紧紧交织。

初到长安,他的活动区域主要是城北,出入豪门,气宇轩昂。后来逐年南移,四十多岁移至城郊少陵一带的穷人区,自称少陵野老。他本来有个进身的好机会,因为唐玄宗已经发现了他的才华,可是有人从中作梗,导至他仕途不畅。他生活中的一系列苦难,和这个人有极大关系。

杜甫到长安,作了两手准备,一是参加朝廷的考试,二是结交达官贵人。汝阳王李琎是唐玄宗的侄子,杜甫能到他府上走动,多半有某种背景。何人举荐却无据可查。杜甫的袖袋里,可能有几封举荐信的。他进京献诗《赠特进汝阳王二十韵》,前提是要踏进王府的门槛。二十韵,恰到好处,三十韵长了,十韵又短了。这是献诗的技术问题。唐朝风气如此,杜甫没啥难为情的。毋宁说他急于要敲开几道朱门。狂傲如李白,被皇帝召到长安,第一个动作,也是把他的得意之作《将进酒》呈给三品大员贺知章。

唐宋文人,其实很善于做自我宣传。好诗写给人看,求名求利不觉汗颜。文人羞羞答答,是明清以后的事。

杜甫写《饮中八仙歌》,不失为一张精心打造的名片,笔下要么是高官,要么是名人。

知章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汝阳三斗始朝天,道逢麯车口流涎,恨不移封向酒泉。左相日兴费万钱,饮如长鲸吸百川…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

此诗一韵到底,奔放,自由。杜甫到长安感觉良好,可见一斑。他写的八个人,各得两句、三句、四句不等,惟有李白得四句。而把贺知章放在汝阳王和左相李适之前面,并不犯官场忌讳。这似乎表明,盛唐的统治,确有某些宽松。麯车:酒车。移封:改换封地。传说甘肃的酒泉,城下有泉味如酒。《旧唐书》记载张旭:“每醉后,号呼狂走,素笔挥洒,变化无穷。”

中国人没有狂欢节。唐人狂放如此,也未能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传统。眼下各类洋节在都市流行,独缺狂欢节,不知道是什么缘故。

唐人的狂放,说到底还是特权阶层的事。诗人有文化优势,以诗入仕,优势又变成特权。而庶民草民,衣食无忧就谢天谢地了,狂不起来的。

所谓唐帝国,不能单看人口、物价和城市规模,市井小民的精神状态,也许是更为重要的指标。

杜甫在长安的头两年,日子尚能对付。他住客栈,有时进入某个贵族的豪宅,待上十天半月。他献诗,换来吃住,吃得好也住得舒服。他手中有钱的,还跑到赌馆碰运气。赌了好几次,惭愧了,写诗为自己辩解说:“有时英雄亦如此。”可能他还逛青楼,却不似李白写在明处。他是常在城北富豪区走动的人,有些朱门敲不开,门槛高了,他进不去。他也不计较,踅入高墙之间的窄巷抹抹胸口。反正这些事儿没人知道。辗转朱门,似乎也是人之常情。想想谪仙李太白吧,吃过权贵多少苦头?

高官显贵虽多,却没人从骨子里欣赏杜甫,进而施以援手。欣赏他并帮助他的贵人还没有出现。老天磨砺他,先把他的命运交到小人手里。

天宝六年(747),杜甫参加了科举考试,却陷入一个弥天大谎。科举考试史上最荒唐的一次,让三十七岁的杜甫碰上了。天下学子奔长安,竟然全军覆没。那个身居朝廷要职的小人,倒向玄宗贺喜:“野无遗贤。”——乡野的人材都进了官府,一个不剩。那玄宗年事已高,又与二十多岁的丰腴佳人杨贵妃朝夕厮磨,空前的肉体化,大脑迷糊。盛世君王的角色意识让他听谗言十分顺耳。皇帝迷糊,贤臣奸臣俱清醒,可是这种时刻,贤臣往往不敌奸臣。为什么?

一般说来,贤臣总是希望唤醒皇帝,而奸臣则充分利用皇帝的迷糊,施以催眠术,引导天子干蠢事儿。

封建社会的权力格局,这三种角色,绵延数千年。

杜甫作为普通考生,当然不知内情。他急了,改变策略,精心构思,写歌颂皇帝的大赋投进“廷恩匦”。——这是一种广纳民间贤才的箱子,设于武则天时代。唐玄宗如同汉武帝,一看大赋高兴了,传令下来,让杜甫参加集贤院由丞相亲自主持的考试。杜甫喜出望外,信心十足赴考,笔试面试顺利过关,仕途在望了。考官祝贺他,考生恭维他。回客栈他一面喝美酒一面等消息,街上但凡响起锣鼓声,他就以为是报喜的队伍来了,箭一般射出去。

过了十余天,箭步改蹒跚,热望化为泡影。

又是那个小人,把杜甫的命运玩于掌股之中。杜甫的试卷呈给他,他看都不看,随手扔掉了。

小人名叫李林甫,时任右丞相。李林甫并不认识杜甫。他也不大识字,以错别字知名于盛唐官场,闹过无数笑话。他视读书人、尤其视文人为天敌。文人满口圣贤书,动不动就说什么苍生为重社稷为重,李林甫最讨厌了,他是凭着野兽的直觉行事的,恨不得把朝堂变成黑社会,架空皇帝,他做黑老大。官场一切小人,都有黑道人物的生存特征。张九龄、严挺之、李适之、李邕、房琯……这些文人兼高官,全都被李林甫搞掉了。李邕是他派杀手杀死在北海任上,做过左相的李适之则被他逼死在宣春。他迫害仕途上的文人,又防止民间的文人进入仕途,双管齐下,收效显着。皇帝正昏睡呢,他杀一批整一批堵一批,皇帝听汇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等到安禄山谋反,起兵二十万杀向朝廷,这皇帝老儿才会从龙椅上弹起来。

凶神恶煞的李林甫,却是逢人三分笑,说话比蜜甜。成语“口蜜腹剑”,来自他在人生舞台上淋漓尽致的表演。有证据表明,唐玄宗也是被他推进杨玉环的怀抱的。杨玉环原是寿王妃,天生丽质,李林甫想办法让玄宗迷上她。他从不读书,二十岁踏上仕途,从一个部门跳到另一个部门,献媚后宫,插足东宫(太子宫)。他培植的党羽,成活率惊人。几十年违非作歹,在玄宗的眠皮子底下混成了大魔头。老天安排另一个奸臣杨国忠收拾李林甫,巨额家产充公,所有子孙流配……本文以几百字打发他,实在不过瘾。这种小人的榜样,败类中的佼佼者,真该用几十万字来瞄准他,辨认他的弹跳空间,摸清他的生存路数,阐释并定位他。

只有“恶”被定位了,“善”的领域方能向人们显现……

杜甫考试考不中,集贤院的兴奋又昙花一现。

他陷入巨大的苦闷。

这一年的秋天长安多雨,杜甫霉到家了,衣服被子生了霉,下床便是青苔,出门踏水凼,积水中还生出小鱼。他卧病一百天,瘦得皮包骨头。身体坏透了,心情糟透了,如果不是牵挂老婆孩子,真想一蹬腿飘然西去。他快要死了,脑子里却有诗句晃动,发出阵阵哀声:“疟疠三秋孰可忍?寒热百日相交战。”“饥卧动即向一旬…君不见空墙日色晚,此老无声泪垂血。”

而长安的富人们,正忙着欣赏雨中秋色。曲江,渭水,画船争艳。有车族有马族,很多人预料到来年的通货膨胀,跑到洛阳去了,成千上万的穷人哭饥号寒。所谓健康时代,百姓的生活原来不堪一击。

杜甫的富朋友,和李白有钱有势的朋友一样,患难时踪影全无。倒是一位叫王倚的普通朋友,把大病初愈的杜甫接到他家去,花钱请医生买补品,使他慢慢康复。

病榻上的杜甫,终于看见这几年自己在长安的真实身影:

朝叩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处处潜酸辛!

大病一场,跟死神照过面了,寻视周遭的目光会产生变化。这几句诗,道出多少文人的辛酸。

杜甫的“沉郁”,大约起于此时。下沉,沉积,过渡到沉静,携同忧郁、忧思、忧愤。仕途险恶人情冷暖,心凉了,转化为灵感的热能,诗语顿挫。

弗洛伊德把艺术定义为欲望的升华,殊不知,苦难也会升华。

杜甫的父亲可能死于这一时期。无人传消息。囊空如洗。他到山中采药,弄到街头叫卖,也卖给一些富朋友,避开他们嘲弄的眼神,坦然接过几个小钱儿。献诗,卖药,劳心又劳力,却是为了活下去。他从富人区走到贫民窟,眺望巍峨的大明宫兴庆宫,看看身边衣不蔽体苍蝇乱飞的流浪汉。他已经知道,什么叫饥寒交迫,他熟悉贫穷的所有细节。他自嘲饿不死,十天一顿饭,也捱过来了。长安城里他四处转悠,挎着宝贵的药篮子。是否摆过地摊,我们不得而知。

渭水上有座桥,称咸阳桥。士兵们为皇帝开拓边疆,一拨又一拨从桥上走过,刀枪指向远方的西域。杜甫几番站在桥旁,目睹军队走过。他想看什么呢?他可不是壮军威,为唐军出征叫好。他看见的,是撕心裂肺的送别场面: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边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君不闻汉家山东二百州,千村万落生荆棘;纵有健妇把锄犁,禾王陇亩无东西。况复秦兵耐苦战,被驱不异犬与鸡…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

耶通爷。武皇:汉武帝,代指唐玄宗,唐人诗中常用。山东:华山以东,代指全国。唐置州郡近二百。犬与鸡:秦兵自古耐战,所以被朝廷调来调去,无异犬与鸡。

天宝年间,唐军疯狂开边:鲜于通攻南诏(云南西北部),大败,死六万人;高仙芝远征大食(阿拉伯),带去的数万人全军覆没;安禄山强攻契丹,又死六万人。朝廷不甘心失败,大募新兵,连抓带骗送往军营。说:“于是行者愁怨,父母妻子送之,所在哭声震野。”

盛唐离乱唐只一步之遥。这一歩,却留给历史学家一连串的大问号。

杜甫写《前出塞九首》,直接追问统治者了:“君已富土境,开边一何多?”杜甫一眼看透皇权的要害处,追问它的逻辑,它的运行模式。

第六首铿锵有力,传为名篇:

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强。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杀人亦有限,立国自有强。苟能制侵凌,岂在多杀伤!

杜甫和托尔斯泰不同,并不反对一切形式的战争。他与李白同:乃知兵者为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国土够大了,为何年复一年搞扩张?以御敌为由,搞先发制人,这是强盗的逻辑。

载:“天宝八载,哥舒翰以兵六万三千,攻吐蕃石堡城,拔之,唐军卒死者数万。”

此间杜甫激愤,诗语高亢,却不像喊口号。大诗人能掌控情绪的节奏。他在咸阳桥徘徊,回到简陋客栈写诗。

他盯上人间的苦难。

天宝十年以后,过了四十岁的杜甫,在长安的日子小有起色。郑虔、岑参、高适等人相继来到长安。郑虔有诗书画三绝的美誉,又是百科全书式的人物,却有人告他私撰国史,终身仕途不畅。二人常对饮,各发各的牢骚。郑虔的书画,曾受到玄宗的高度赞赏,可他官职卑微,有时饭都吃不饱。当初李邕一幅画能卖天价,郑虔为何卖不出去?只因他官小,又受过严重处分,能买画的达官贵人他攀不上。他画马送给杜甫,杜甫卖药请他喝酒。

长安的小酒馆,两个才华横溢的男人借酒浇愁。

岑参加入进来,方移至酒楼畅饮。岑参是与高适齐名的边塞诗人,在军中任职,境遇比杜甫、郑虔好。年近半百的高适官运更好。朋友们给杜甫资助,帮他在长安南郊的少陵原上盖起房子,结束了京城流浪的日子。这位饱受权贵和客栈老板白眼的诗人,终于有了自己的家,欣喜之情藏不住,动不动就自称“少陵野老”、“少陵布衣”。他与岑参、高适等人同登大雁塔,后世文人传为佳话。大雁塔当时叫慈恩寺塔,共七层,高达六十四米,是长安的标志性建筑。

杜甫把家人接到长安,可见他对未来信心大增。妻子杨氏,此时不到三十岁,大儿子宗文五岁,小儿子宗武未满周岁。杜甫曾回过洛阳,时间很短,却让妻子有了身孕。杨氏到长安,面呈喜色,宗文宗武蹦蹦跳跳。

杜甫对自己这些年的辛酸遭遇只字不提。

好男人都这样。

然而家里用度紧张,杨氏心中有数的。有钱买米无钱买盐,赊借是常事。偏偏这一年,绵绵秋雨又来了,一连下了六十多天,米价暴涨,很多人家顾不得御冬,抱着棉被换米吃。杜甫不得不筹划,将妻儿送往奉先(陕西蒲城)投靠亲戚。

老婆孩子走了,家里变得空荡荡。杜甫深夜守着孤灯,写下一封又一封求职信。杨氏临走时,几番欲言又止,他心里何尝不清楚?“贫贱夫妻百事哀”,杨氏自从跟了他,七年了,没享几天福,却少有怨言。为前程,为家人,杜甫什么不能干呢?

盼星星盼月亮,盼来朝廷一纸任命,派杜甫到河西县担任县尉。到长安这么多年了,这可是破天荒头一遭。县尉系实职,专管衙役、捕快,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公安局长兼刑警队长。唐代县尉多由进士担任,京畿县尉职位尤重。县尉有油水的,灰色收入数不清,捉人放人都能搞钱。

杜甫获此殊荣,却断然拒绝,为什么?

因为高适当过县尉,感触多,辞职了。高适写诗说:

拜迎长官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

长官面前,县尉是趴在地上的孙子,可他挥鞭猛抽老百姓,顷刻间又变成豺狼虎豹。

杜甫宁肯要饭,也不向黎庶挥鞭。

高适也一样。

中国古代文人,慈悲心肠是共同特征。所谓人文关怀,底层关怀,不是一句空话。文人读书多,有修养,目光能穿越各阶层,越过集团利益,投到百姓身上。虽受穷受苦,不改其志。历代文人做官,多有建树,多为良吏,这个现象不思已久,所以值得深思。在今天看,人文领域向各级政府输送人材,其宝藏之丰,只会超过自然科学,而不是相反。欧美诸国,先例甚多。法国现任总理是诗人,德国前任总理是哲学教授,而美国的总统、要员多出自具有悠久人文传统的耶鲁大学……

杜甫不做县尉,是他漫长的求仕生涯中的小插曲,却足以令我辈对他的大品行肃然起敬。

杜甫采药度日。朝廷的任命,像吹过去的一阵风。

穷就穷吧……

天宝十二年(753)的春天,杜甫在长安享受了一次视觉盛筵:他亲眼目睹一大群宫中丽人游曲江,踏青芙蓉苑。不知是偶遇,还是专程赶去看热闹。三月三为上巳节,宫中佳丽鱼贯而出,曲江边上姹紫嫣红。杜甫写下七言排律《丽人行》:

三月三日气象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

杜甫离佳丽近,皮肤都看清了。杨玉环和她的三个姐姐走在丽人队伍前边,佩环摇动,酥胸半裸。不难想象,一辈子忠君、又只身待在长安的杜甫,眼睛会睁得很大。杨玉环天姿国色,杜甫“惊艳”,是说得过去的。诗人钟情山水,而女人之美又在山水之上。可是我手上的几本书,都说《丽人行》是讽刺诗,揭露贵妇们的奢华。“态浓意远淑且真”这一句,注释俱云:这是说反话。

类似的导读,实属多余,好像我们看不懂似的。

杜甫接着描绘丽人们的服饰、她们吃腻的驼峰、迟迟伸不下去的犀牛角镶饰的筷子。笔峰一转,写杨国忠:“后来鞍马何逡巡,当轩下马入锦茵…炙手可热势绝伦,慎莫近前丞相嗔!”

天宝十一年李林甫死后,杨国忠继任右丞相。丽人踏青先走一步,他骑马随后赶来,大模大样的,下马直趋众佳丽。锦茵:锦绣的地毯,指贵妇小憩之地,有帐篷,供丽人们补妆换衣。炙手可热:唐代长安人的市井语,属中性词,流传至今,含贬义。

杨国忠是玉环堂兄,他和玉环的三姐虢国夫人有暧昧关系。《旧唐书.杨玉环传》有载。

杜甫这首诗,感觉是复杂的,有讽刺的成分,但够不上讽刺诗。杜甫善于写实,也包括感觉的真实。他写诗未必主题先行,他会忠实于自己的第一印象。换句话说,他有良好的艺术直觉。

次年杜甫得了一个小官职:兵曹参军,从八品,保管军用仓库的钥匙,被军官们呼来呼去,开门锁门。好处是有点俸禄,他不用去卖药了。门前喝酒,仓库里读书,倒也自在。余下一些银两,准备带给老婆孩子。

天宝十四年的秋末,杜甫赴奉先探亲,半夜从城里出发,天寒地冻,百树凋零。凌晨路过骊山,遥望华清宫,想象玄宗与杨氏兄妹正在宫中。《旧唐书》说:“玄宗每年十月幸清华宫,国中姊妹五家扈从。每家为一队,着一色衣。五家合队,照映如百花之焕发。”

皇家哪有萧瑟秋天,皇家的冬天也是春天。

杜甫赴奉先,心情想必是愉快的,长安十年流浪,毕竟跻身仕途,少陵原上有个家。他骑马,昼夜兼程,耳边回响着华清宫的音乐。

漫天飞雪夜归人,多么兴奋!进柴门却听见哀嚎声:他最小的儿子刚刚饿死。

杨氏痛哭,四邻抹泪,他这做父亲的,老泪纵横心如刀割。

草草安葬了幼子,杜甫在奉先写诗,五百字一气呵成。《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这是中国诗歌史上的丰碑。

杜陵有布衣,老大意转拙。许身一何愚,窃比稷与契。居然成濩落,白首甘契阔…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

稷与契:尧舜时代的两个贤臣,后稷教农民稼穑之术,契协助大禹治水。濩落:大而无用。契阔:勤苦。

诗从志向入手,忧国忧民。四百字以后,才写到幼子饿死:“老妻寄异县,十口隔风雪。谁能久不顾?庶往共饥渴。入门闻号咷,幼子饿已卒…所愧为人父,无食致夭折。”

范仲淹名言:“先天下之忧而忧”,与杜甫乃是一脉相承。这在儒家精神中,堪称光辉夺目的核心价值。

中年丧幼子,杜甫却能看到自己是特权阶层的人,比失去田地的农民、到远方打仗的士兵强多了。他都这么悲惨,平民百姓又将如何?“默思失业徒,因念远戍卒。”

透过杜甫的身影,我们看见了托翁,把自己世袭的土地分给穷人。《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列文,就是托翁化身。

杜甫对皇帝的忠诚,沉痛而坚决:“葵藿倾太阳,物性固难夺。”可是同样坚定的是他伟大的民间立场:“彤庭所分帛,本自寒女出。鞭挞其夫家,聚敛供城阙!”

彤庭:朱红色的朝廷。城阙:指京城。

意象改变印象,城里的大明宫、城外的华清宫都变味儿了。

纵观中国封建史,聚敛这类词,真令人感慨万端。巧取豪夺招数之多,之富于想象力,诗人们只能瞠目结舌。庶民小民在温饱线上挣扎,因其数字庞大,每次都是聚敛的主要对象。

由此可见,眼下传播最广、最能激动人心的和谐二字,份量有多重。

杜甫针对长安骄奢淫逸的权贵们,发出怒吼: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这首咏怀长诗,像是打开了一道巨大的闸门,杜甫瞄准苦难的声音一发而不可收,惊天动地。

长诗末尾他写到:“忧端齐终南,澒洞不可掇。”忧端指愁绪,它和终南山一样高。澒洞:广大弥漫貌。

李白被称为谪仙人,而杜甫则像上帝派到人间的苦难使者。他的忧思当即被验证:天下大乱已在北中国拉开了序幕。安禄山想当皇帝,在范阳(北京附近)起兵二十万,铁骑杀向洛阳和长安。安史之乱持续七年多,战乱结束,唐帝国的人口从五千多万降至一千多万,近三千万人命丧黄泉。

杜甫四

安禄山是胡人,生得高大肥硕,体重三百三十斤,“腹垂过膝”,时常显得笨手笨脚,对人憨笑。他是唐玄宗封的惟一的异姓王,身居三镇节度使,手下兵力是唐军的三分之一,并且胡兵胡将多,骁勇善战。他的一举一动,表明他对皇帝绝对忠诚。他拜杨玉环为干娘,出入后宫,跪献奇珍异宝。玄宗亲切地叫他“禄儿”,以拍打他的超级大肚子为乐。

唐朝数州为一镇,节度使总揽军政大权。

右相杨国忠,却不喜欢安禄山,两人常在皇帝面前闹别扭。杨国忠看出安禄山想谋反,屡次提醒玄宗,玄宗不听。杨国忠动员太子李亨和左相韦见素进谏,玄宗还是不听,认为杨国忠和安禄山搞不团结。杨国忠固然是奸臣,却不似他的前任李林甫是百分之百的奸臣。安禄山谋反,这件唐代最大的祸事,他始终清醒,令人诧异。的相关记载很详细,笔者读罢掩卷而叹:如果杨国忠和安禄山并非政敌就好了,玄宗听了他的话,三千万条性命可保平安。

问题出在玄宗。这老皇帝,迷糊得非常厉害了。迷神仙,迷谗言,迷杨玉环的玉体。他在位数十年,统治天下麻木了,甚至厌倦了。如同一个长期不患病的人,对疾病似乎并不反感。或如一位安全行驶超过十万公里的司机,可能由于“死亡本能”,潜意识趋向一场交通事故。总之,唐玄宗的麻痹思想值得研究:动用包括存在论、心理学、精神分析在内的诸手段瞄准他,而不是仅仅依赖教条甚多的历史学。

安禄山反,也是事起仓促。他本打算等到皇帝驾崩再起兵,有两个高级幕僚怂恿他,刺激他的野心。此二人,名字怪怪的,一个叫高尚,一个叫严庄。二人合力,为安禄山制造当皇帝的幻觉,于是,安禄山也迷糊了,提前造反,不顾他的儿女还留在长安。他率军杀奔洛阳,得知儿子被腰斩,女儿被赐死,竟大恸:“我何罪?而杀我子!”为报仇,他当即杀了一万唐军降卒。铁骑所过之处,见城屠城,烧房子,淫妇女,抢珠宝,侵略者欢天喜地。城市与乡村,大路小路,“茫茫走胡兵。”

史思明也是胡人,干瘦,精明,擅长军事。一胖一瘦两个大魔头,横扫半个中国。仅三十三天,洛阳沦陷。

初,河北二十四郡纷纷亮白旗。首先奋起反击的,倒是以书法知名的平原(今山东平原县)太守颜真卿,对来势汹汹的叛军全然不惧,七千勇士殊死抗敌,并传檄诸郡,共筑长城。称他“首唱大义”。唐玄宗闻讯,狂喜,在宫中跌跌撞撞,大呼颜真卿的名字。

然而六月八日潼关一破,二十万唐军全线溃败,皇帝在长安待不住了,逃往四川。出京城狼狈之极,杨国忠跑到街上买来一块粗面烧饼,他一阵狼吞虎咽。嫔妃子孙抓饭吃,抢饭吃,老玄宗坐地长叹,涕泪交流。走到马嵬坡(陕西兴平县境内),禁卫军哗变,杀杨国忠,支解其体;以钝器猛击左相韦见素头部,脑血迸流,侥幸逃脱性命。“六军不发无奈何”,玄宗赐死杨玉环,一代佳丽吊死在佛堂内,红颜苦挣扎,裙裾随风起,宛如变调的“霓裳羽衣曲”。

杜甫一家人,于天宝十五年的暮春加入逃难的滚滚人流。西北黄土地,百万难民经不起一点风吹草动,望风而逃,今日向北明日向南。杜甫跌入荆棘丛,摔伤了腿,爬行艰难,老婆拉儿子推,半天前进一百米。眼看落入胡兵手,幸亏一个侄子,骑马奔出老远了,又返身寻他救他。如果侄子只顾逃命,杜甫凶多吉少。

一家人在陕西境内乱蹿,小女儿饿得大哭,惹来猛兽长啸,所幸难民人数多,猛兽也踌躇。夏季雷雨大作,山洪又来了,很多人往树上爬,有胆小的,数日不下树,担心洪水突然袭来。杜甫与杨氏拖着二男一女,泥泞中连滚带爬,到鄜州(今陕西富县)的羌村,群山环抱,惊魂稍定。鄜读作夫。

玄宗“幸蜀”,跑到成都去了。皇权悬空,太子李亨急于上台,在宁夏灵武称帝,是为唐肃宗。杜甫既已安顿家小,闻讯后立刻启程向北,只身走延安,欲出芦子关(陕西横山附近),投奔灵武。

战乱显忠诚,“葵藿倾太阳”,杜甫走荒山过野岭,挥剑开路,躲避豺狼,跟猴子争野果。奔向君王的力量如此之大,为国,为家,也为一己之前程。

杜甫千辛万苦,白天走小路,半夜潜入官道急行军,还是被胡兵捉去,押送长安。他又老又瘦又脏,头发胡子白且乱,叛军审问他,审不出一个所以然。他官小,名气小,没人认识他。而王维、郑虔等人反因知名度高,羁押在洛阳吃尽苦头。

叛军关他一段时间后,把他放了。

杜甫困在长安,不敢出城。时在九月,长安沦陷近百日,大屠杀已经过去了,劫后的京城惨不忍睹,到处都能闻到尸体的气味儿。断垣残壁下,曲江渭水中,头颅、断肢横陈,肿胀尸身飘浮。大屠杀发生在炎夏,艳阳照着成千上万的尸体,街巷堵塞,渭水不流。胡兵杀汉人,连婴儿都不放过。腐烂的尸身臭气熏天,胡兵又驱使汉人清扫战场。城北的皇宫禁苑、富人区,死者堆成山,从妩媚的小姐、娇生惯养的后生到仪表堂堂的老贵族。

胡人杀富人更过瘾,用大批骆驼运送珠宝,送往范阳老巢。

唐玄宗出逃时,只带了少许亲信:皇帝的行踪要保密。王公贵族,消息欠灵通的,未及逃走,落入叛军魔掌。长安这一劫,杀掉多少皇室宗亲高官大贾,史料没有确切数字。胡人以此威慑长安百姓。但事实上,几十万长安人没有被吓倒,抵抗运动迅速展开,袭击侵略者,骚扰占领军,下毒,放火,散布官军的胜利消息……为唐军名将郭子仪的大规模反攻作呼应。

杜甫大半个冬天躲在没人住的房子里,春日入夜溜出去,沿曲江潜行。忆及京都繁华,哭声陡起,又急忙捂紧嘴巴。

杜甫写下着名的《哀江头》:

少陵野老吞声哭,春日潜行曲江曲。江头宫殿锁千门,细柳新蒲为谁绿?忆昔霓旌下南苑,苑中万物生颜色。昭阳殿里第一人,同辇随君随君侧…明眸皓齿今何在?血污游魂归不得。清渭东流剑阁深,去住彼此无消息…

此诗哀悼杨贵妃,不是讽刺、更不是揭露杨贵妃。注家偏要曲解,委实莫名其妙。杨玉环葬于渭水之滨,而玄宗远在剑门关内,彼此永无消息。后来白居易写,哀怜相仿佛,显然受到《哀江头》的影响。清朝学者喻守真说,两首诗可以互读。

杜甫又写《哀王孙》,对落难的皇家子孙满怀同情,但诸多杜诗选本不取。把杜甫眼中的苦难加以分类,有失公允。国家民族遭劫难,富人的死,一样值得哀怜、哀悼。

杜甫忧思广大,能看见普天下的苦难。品读他,这是一个要点。

唐军与叛军激战于陈陶,丞相房琯指挥的四万人几乎全部战死,杜甫悲愤之极,写下《悲陈陶》:“孟冬十月良家子,血作陈陶泽中水。野旷天清无战声,四万义军同日死。群胡归来血洗箭,仍唱胡歌饮都市。都人回面向北啼,日夜更望官军至。”

四万良家子,从早晨拼杀到黄昏,鲜血染红了河流。而群胡得胜回城,唱胡歌饮美酒,腰间利箭,像血洗过一样。

妻子儿女在鄜州,生死未卜,杜甫写《月夜》,铁石心肠的男人,读了也会辛酸:

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遥怜小女儿,未解忆长安。

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何时依虚幌,双照泪痕干?

虚幌:薄窗帘。杜甫这首名作,写妻子杨氏在羌村的感受,闺中一词,却透出他的无限爱怜。贫践夫妻共患难,彼此的思念皓如明月。

《春望》,则是忧家忧国的经典之作: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杜甫困长安近一年,情绪起伏,血脉贲张,写诗十余首,一半是名篇。他写苦难,发哀声,却并不令读者颓唐沮丧,表明他内心的强大。妻离子散,身陷叛军,东躲西藏,饱一顿饿一顿,非但没有击倒他,反而激发他滚烫的灵感。诗写得那么好,表达如此深沉,技巧一派天然。这个病歪歪两鬓斑白的瘦弱老男人,能量之大,谁能测量?

再说安禄山。这千刀万剐的狗东西,谋反之初就遭报应:儿子安庆宗,女儿荣义公主,两家人在长安被处死,几十口剁成肉酱。狗头军师严庄,灭三族,两百颗脑袋满地滚。安禄山起兵不久腹背就长恶疮,奇痒难忍,抓破了,臭不可闻,巨大的躯体像个垃圾桶。视力又急剧下降,不辨人与树。他在洛阳称帝,接受百官的朝拜,恶疮发作,双目突然失明,宦官李猪儿只得匆匆宣布退朝。百官大惊失色:这可是古今未闻的凶兆。安禄山朝思暮想的那张龙床,却根本躺不下去。于是每日狂怒、咆哮,挥舞斧钺追赶部下,将部下砍成两段,然后仰面大笑。高尚、严庄、李猪儿都遭他毒打。他儿子安庆绪认为有机可乘,指使李猪儿,将一柄利刃捅入安禄山肥猪般的身体。

安禄山发兵进攻他的义父唐玄宗,没想到死在自己儿子手上。他想当皇帝,儿子比他更想。那李猪儿,十岁就跟着他,伺候他,据说弄得一手好菜,把他养到一百七十公斤……

后来,史思明也是被他儿子杀死的。

恶有恶报。

而所有这一切,只为一把龙椅。安史之乱导至三千万人丧生,尸体堆起来,超过珠穆朗玛峰。安禄山史思明,都是绝顶聪明的人,只因私欲无限膨胀,带给全国血光之灾。

罗素曾形容拿破仑说:这个人,不过是拥有让人死掉的聪明……在今天的法国,维克多.雨果的声誉,远远胜过拿破仑。

杜甫享有的声誉,应当在秦皇汉武之上吧?

这话题后面再谈。

唐军在郭子仪的带领下,接连打胜仗。肃宗李亨从灵武迁到凤翔,离长安很近了。杜甫心情激动,初夏溜出城西的金光门,奔向皇帝。他步行数日,昼夜疾走,穿过唐军与叛军对峙的地带,从一座山偷偷爬到另一座山,耳听豺狼叫,眼见鬼火明。时隔多年,杜甫想起这一幕还心惊胆战。

他麻鞋破衣拜见天子,很快被封为左拾遗,是为谏官,又称言官,专门负责向皇帝进言、讲真话。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职位。朝廷人材奇缺,像个草台班子。杜甫机会来了,只要认真干,揣摩皇帝的心思,几乎不愁升迁。

丞相房琯打了败仗,他的政敌趁机诬陷他,告他贪污。战争时期,丞相是不能贪污的,肃宗下令查办。杜甫刚上任就碰上这档事儿,经过缜密调查,认定房琯冤枉,于是上书给皇帝,言词铿锵如他的诗作。皇帝大怒,转而查办他,幸亏有人讲情,才勉强保住官职。

官场恩怨纠缠,杜甫不知深浅,挺身而出,将好好的前程毁于一旦。皇帝从此对他印象不好。这位一生忠君的臣子,却于政治隔膜,不懂官场的所谓游戏规则,壮怀激烈,“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他的失败,和李白大同小异。

任左拾遗百余日,忽然无事可干。他被冷处理,没资格进言了。于是想到亲人——

八月,杜甫告假探亲,皇帝恩准。

皇帝二载秋,闰八月初吉。杜子将北征,苍茫问家室…

东胡反未已,臣甫忧愤切。挥涕恋行在,道途殊恍惚…

从凤翔到鄜州羌村,六、七百里山路,杜甫写诗,题为北征。全诗七百言,仅次于晚年写的《壮游》。苍茫问家室,意境浑阔,映照“忧端齐终南,澒洞不可掇。”杜甫一生写了三首长诗,有如三条波澜壮阔的大河。

杜甫仍是步行,无马可骑,只是麻鞋换成了布鞋,一袭青袍权作官袍。日行数十里,他可能走了二十多天。与亲人阔别近一年半,路上的心情可想而知。有个仆人跟着,年龄小他一半,却苦于追赶他,上气不接下气,还追不上。走过的村庄人烟稀少,野狗争尸,乌鸦乱飞。“夜深经战场,寒月照白骨。”可是官军毕竟打回来了,收复两京指日可待。

杜甫逃出长安时,不是急于回家,而是奔向皇帝,可见他求仕的意志是何等坚决。眼下官职在身,回家也让妻子高兴。杨氏带着三个孩子待在山沟里,她太苦了。

差点在凤翔获罪那一层,他将瞒下。

杜甫走累了,柱杖小憩,迎着初秋的山风掉下几滴眼泪,却又展露笑容,掉头追赶落日。

群山绵延,杜甫瘦而高的身影渐行渐远……

《羌村三首》,记录这次赴羌村与家人团聚。

峥嵘赤云西,日脚下平地。柴门鸟雀噪,归客千里至。

妻孥怪我在,惊定还拭泪。世乱遭飘荡,生还偶然遂。

邻人满墙头,感叹亦歔欷。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

峥嵘:形容云海如山峰。歔欷:嘘唏。

描绘乱世的亲人重逢,杜甫这首诗,平实而感人。一句“妻孥怪我在,惊定还拭泪”,包含了千言万语。“相对如梦寐”,传达出隐而不露、欲诉还休的酸楚。

《羌村三首》都是上乘佳作,其二云:“群鸡正乱叫,客至鸡斗争。父老四五人,问我久远行。手中各有携,倾榼浊复清…”榼:酒器。杜甫在羌村待了两三个月,写诗有渊明之风。我是这么感觉的,不知杜诗的读者们是否认同。

长安收复,老皇帝新皇帝相继返京,外逃的官员也纷纷回来,七零八落的统治阶层又抱团了,又开始新一轮的倾轧。邀功,挤兑,陷害,百态纷呈。

杜甫举家迁长安,过了一段安稳日子。他官小,没人来挤兑他。王维、岑参、郑虔等人与他同在两省(门下省、中书省)任职,诗酒酬唱,不亦乐乎。战争还在继续,安庆绪把帝位让给史思明,史思明斗志高涨,几次和郭子仪战成平手。而杜甫在京城痛饮美酒,有当代学者就批评他不关心人民。这位学者的言下之意是:如果换成他,每一分钟都会想着苦难中的人民,不喝酒,不娱乐。然而情绪有起伏,有其自身的规律,杜甫若是按照他的公式生活,早都痛苦死了。我们最后读到的,只有羌村三首,没有三吏三别……

杜甫的好日子一晃而过。李林甫、杨国忠死了,朝廷又冒出一个宦官李辅国,把持朝政排除异己。杜甫被视为房琯一党,贬到华州(陕西华县)任司功参军,管礼仪庆典,医疗教育。似乎权力大,其实不然,那华州原来是没人去的穷山沟,办公桌上蝎子爬,苍蝇蚊子满天飞。积压了几个月的公文堆到杜甫手上,使他冲到山崖边发狂大叫。

叫完了,清扫办公室,赶走蝎子和苍蝇,埋头工作。

史料记载,杜甫在华州的工作卓有成效。

洛阳也收复了,杨氏带着孩子回洛阳老家:首阳山下那几间窑洞。次年初,杜甫把华州的事务大致理顺,向州官请了假,千里迢迢赴洛阳,住了不到一个月,又匆匆返回。

可是战局多变,三月,史思明再次攻破洛阳城。相州(河南安阳)大会战,六十万唐军全线溃退,每过一地,抢掠民宅,州官县官止不住。杜甫正在返回华州的途中,目睹了大混乱。唐军为补充兵员,又到处抓人,六十岁的老妇不能免。河南陕西,抓得鸡飞狗跳,十室九空。

杜甫身为政府官员,自以国家大局为重,可是他的眼睛,无法忽略民间的苦难。相反,他看得很细,完全是设身处地,感受百姓所感受到的一切。毋宁说,苦难对他的吸引,大于山川美女。这个悲天悯人的伟大的男人,他的眼睛所承受的苦难,古今中外,罕有其匹。

杜甫五

杜甫过新安县,发现小孩儿也被官府拉去当兵。他发出疑问:“中男绝短小,何以守王城?”中男指十六岁以下的男孩儿,王城指洛阳。全县的男孩儿被集中起来,连夜送上前线,其中不乏十二、三岁的肥男或瘦男。“肥男有母送,瘦男独伶俜。”一片哭声中,杜甫安慰几个瘦男说:“莫使眼底枯,收汝泪纵横。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我军取相州,日夕望其平…况乃王师顺,抚养甚分明。”

抚养分明之类,即使明知是谎话,杜甫也只能这么说。儿童上前线,哭死也没用,除了安慰,他还能说啥呢?

从新安到潼关的路上,杜甫碰上一幕,更是触目惊心,于是写下《石壕吏》。

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老翁逾墙走,老妇出看门。

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听妇前致词:三男邺城戌,

一男附书至,二男新战死。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

室中更无人,惟有乳下孙。有孙母未去,出入无完裙。

老妪力虽衰,请从吏夜归。急应河阳役,犹得备晨炊。

夜久语声绝,如闻泣幽咽。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

邺城即是相州。河阳,今河南安阳市。唐军败于相州战役,退至河阳拒敌。

杜甫写实,一向洗炼,画面逼真。老翁急切跳墙,老妇慌张出门。官吏捉人,老翁逃走了,以为躲过一劫,殊不知老妇也被带走。“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十个字,写尽情态。这老婆婆,勇气令人生敬意,这敬意却饱含苦悲。她的三个儿子,两个刚刚战死,为老伴她挺身而出,到军中去做饭,庶几可免一死。中国传统女性,真足以用伟大来形容。老杜只是写实,甚至有点不动声色。老妇跟官吏走了,干瘪的身影没入茫茫夜色。这情景,凸显官吏狰狞、老婆婆昂首挺胸的无尽辛酸。跳墙老翁回家的情形,杜甫不着一字,却尽在字里行间。

诗人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

太阳出来,太阳落下,杜甫从一个村落走到另一个村落。村落凋零,诗人憔悴。

按唐代颁布的律令:“六十为老。”杜甫后来未能活到六十岁,是因为他心中苦难太多。——为抵御苦难,调动了太多的生命能量。

他又看见白发苍苍的老头上前线了:四郊未宁静,垂老不得安。子孙阵亡尽,焉用独身完?投杖出门去,同行为辛酸。所幸牙齿存,所悲骨髓干。男儿既介胄,长揖别上官!老妻卧路啼,岁暮衣裳单…

诗名《垂老别》。身完:身躯完整,意为活着。介胄:战衣,此处用作动词。

子孙都死光了,老头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事实上,他为老妻活,躲不过兵役才出此豪言壮语。投杖出门去,拐杖没用了,他将拿起刀枪。他穿上了厚厚的甲胄,拱手别上官,却突然意识到,天冷了,寒风刺骨,哭倒在路旁的老妻衣裳单薄。官在上妻在下,老头在中间慷慨激昂。

他越激昂,我们越是辛酸。

笔者行文至此,心里翻波涌浪。

《新婚别》,又是别样一番凄凉: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父母养我时,日夜将我藏。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誓欲随君去,形势反仓皇。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戍行。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兔丝:蔓生植物,依附别的植物生长,喻妇女出嫁依附丈夫。蓬与麻俱为低矮的草本植物,兔丝附生其上,自然长不高。久致罗襦裳:很长时间才置办成丝绸的嫁衣。

新婚的丈夫赴死地,新娘脱下嫁衣,洗去红妆,其坚决,透出天地为之低昂的悲怆。

读这样的诗,才知道什么叫生离死别,什么叫荡气回肠。

杜甫写苦难,笔底往往有豪气。豪气贯穿苦难,方有沉郁顿挫。豪气来自他的性格,他的遭遇,来自文化赋予他的非凡力量。读杜诗,不宜囿于形式,如格律之类。不懂他的内心,他的生命特质,一切都无从谈起。

白居易读懂了他,苏东坡读懂了他,所以才千方百计为庶民小民细民谋幸福。他们承先启后一路走来,竭尽全力,拓展良知与美感的空间,构建堂堂正正的中华文明。

何谓精神家园?这就是我们的精神家园。但愿今日,不要让它荒芜才好。

杜甫不唱高调,不避苦难,不走过场。他手中,既有望远镜,又有显微镜,更有透视镜。他没有观音菩萨救民于水火的无边法力,其大慈大悲,却如出一辙。

杜甫从河南走到陕西,悲悯人世间,他自己,也即将开始一生中最为遥远的大迁徙。

乾元二年(759),关中大旱,杜甫辞去了华州的职务,拖着一家人远走秦州(甘肃天水)。灾年物价高,他在华州那点俸禄,不足以养活六、七口人。尽管他工作出色,但华州姓郭的刺史总是挑他的毛病,不涨工资还扣钱。朝廷又是那样,小人嚣张,新皇帝斗老皇帝……杜甫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失望。这一年他四十八岁。辞官意味着,他不复留恋仕途。他有个从弟在秦州,听说那边雨水丰沛,庄稼长势不错,他就举家迁徙。此举带有逃难的性质,他可能打算从此务农。秦州是边陲重镇,位于六盘山支脉陇山的西侧,汉族与少数族杂居,人口众多,听上去像个世外桃源。杜甫是这么盘算的:他能采药,宗文、宗武能下地,丰收了,不用上皇粮。杨氏善持家,一家人抱团,乱世活下去。杜甫想到了诸葛亮和陶渊明,写诗赞美这两位乱世高人。

在秦州住了三个月,筑居却不成,温饱难测。杜甫又听说同谷(甘肃成县)的土地更肥沃,盛产薯芋,填满全家人的肚子没问题,还有拔不完的鲜竹笋,采不尽的野蜂蜜……于是再迁二百里之外的同谷。岂知到了同谷,才发现不是那回事儿。天寒地冻,山里没吃的,全家拾橡子充饥,拚命挖一种叫黄独的野生芋。写信邀请杜甫到同谷的什么县令,见过一面就躲起来了,和秦州那个从弟一样。

杜甫贸然走他乡,过于相信亲朋,全家陷入困境。零下十几度,他穿不暖睡不暖,每天凌晨出发,带着二十岁的大儿子,进山挖黄独。苦苦捱了一个月,眼看有人要饿死,杜甫和妻子紧张商议,决定长途跋涉,到天府之国成都。

他写诗感叹说:“无食问乐土,无衣思南州。”

一家老小又上路了。时在十二月,最寒冷的日子。

他沿途写诗,一直写到剑阁。

这一年里,杜甫从洛阳返华州,从华州到秦州,从秦州到同谷,从同谷向遥远的成都进发,几千里折腾,受冻挨饿,却是写诗最多的年份。秦州三个月,他写了八十多首诗。他辗转飘泊,遣兴抒怀,详细记录边塞风物、羌胡习俗,每到一地必写诗。我们不禁想问:究竟是什么东西支撑着他?换成其他人,愁都愁死了。也许是因为他见识过了天南地北的各种苦难,所以对自己的遭遇并不在乎。他的精神承受力异乎寻常。他是皱着眉头的乐天派,对后世读书人影响不小。自己居无定所,还牵挂散落各地的兄弟们: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有弟皆分散,无家问死生。

——《月夜忆舍弟》

杜甫一连三夜梦见李白,于是怀疑李白死了,写《梦李白二首》:“死别已吞声,生别常恻恻。江南瘴疠地,逐客无消息。”

杜甫想念李白,一如念叨亲人。此人是个利他主义者,并且毫不勉强。为什么这样?研究他,应当刨根问底。

杜甫一家人,走了整整一年才走到成都。当时的成都,号称十万户,实际人口在二十万左右。繁华仅次于扬州,民间有“扬一益二”的说法。成都又称益州。安史之乱,扬州也遭到破坏,而成都远离战火。唐玄宗曾经往那儿跑,现在杜甫对它寄予莫大希望。

次年春,成都西郊浣花溪畔的草堂落成,这就是着名的杜甫草堂,眼下在成都,与纪念诸葛亮的武侯祠齐名。

有个表弟叫王十五的,在蜀中做官,他资助杜甫。高适在离成都不远的彭州做刺史,也常来草堂走动。杜甫有了一些朋友,朋友们赠树送花,草堂收拾得很舒服,一派勃勃生机。杜甫这个人,一旦有了喘息之机,快乐就来照面,诗心随之萌动。且看他描绘春雨: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陶渊明懂得植物的“朦胧的欣悦”,杜甫也懂。诗人总像是自然的情人,细腻地欣赏她体会她,不会去算计她掠夺她蹂躏她。汉语的自然二字,深藏祖先智慧,它的源头性的含义为:是它本来所是的那个样子。这在当下的重要性、紧迫性不言而喻。

草堂邻近乡村,杜甫写道:

清江一曲抱村流,长夏江村事事幽。自来自去堂上燕,

相亲相近水中鸥。老妻画纸为碁局,稚子敲针作钓钩。

但有故人供禄米,微驱此外更何求。

碁局:棋局。敲针:用石头或小锤子把针弄弯曲,制作渔竿在锦江钓鱼。

杜甫在成都,靠朋友资助度日。老妻幼子皆自在,不复为柴米操心、因饥饿啼哭。何谓好日子?眼下就是好日子,一家子,一个都不少,还有吃有穿,有庭院,有“锦江春色来天地”,有“无赖春色到江亭”,有“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

一位崔县令前来草堂拜访,杜甫喜出望外,写《客至》: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花径不曾缘客扫,

蓬门今始为君开。盘飱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

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

细读杜甫这些在成都写的诗,真为他感到高兴。大难不死有后福,幸福只在粗茶淡饭间。谢谢他的朋友们,左邻右舍,王县令、朱山人、不期而至的崔县令、高刺史,多亏他们的馈赠,诗人得以安居,为后人留下不朽的诗作。“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想想他洒扫庭院、竖着耳朵听敲门的模样吧。诗人如此幸福,我们几乎眼含热泪。

请看他的《江畔独步寻花七绝句》之二:

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留连戏蝶时时舞,

自在娇莺恰恰啼。

这位黄四娘,身份不详。唐代尊称女人,通常用娘字,有些还用大娘,比如善舞的公孙大娘。称呼排行,则为男女皆用的尊称。后世沿用,比如怒沉百宝箱的江南名妓杜十娘。

杜甫一生崇拜诸葛亮,在成都,自然要拜访武侯祠。他写《蜀相》,令其他赞美诸葛亮的诗人望尘莫及。

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映阶碧草自春色,

隔叶黄鹂空好音。三顾频繁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

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

老杜闲居草堂两年多,佳作有如锦江春水。他加以总结,自己做自己的评论家:“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老去诗篇浑漫与,春来花鸟莫深愁…焉得思如陶谢手,令渠述作与同游。”浑漫与:非常随意。莫深愁:写诗有如花自开鸟自啼,不用发愁。陶谢手:陶渊明谢灵运的运思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北方战乱未停,杜甫避居西南,心情格外闲适。他是个老实人,感觉到什么就写什么,他是写实派,更是感觉派。诗人忠于自己的艺术直觉,而不是后人套给他的某些公式。不直接写战乱,不等于他没有牵挂,有《恨别》为证:“洛城一别四千里,胡骑长驱五六年…思家步月清宵立,忆弟看云白日眠…”杜甫自视为洛阳人,他怀念三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大白天在床上看云,天空中布满亲人们的身影。

成都府尹兼剑南节度使严武,也到草堂来看他。这可是西南地区最大的官了,杜甫率领全家恭迎。严武小杜甫十四岁,很喜欢杜甫的诗。而当初杜甫在凤翔挺身营救房琯,严武是看在眼里的。以他地位之高,却待杜甫如兄长。二人对饮,言语投机。严武三十六岁,杜甫五十岁,一个踌躇满志正当年,一个白发萧然历尽沧桑,却显得神态安详。严武赠金,杜甫笑纳,连客套都免了。严武也写诗,常派人接杜甫到府中喝茶,尊杜甫为老师。杜甫坐在马车上,架着腿,悠悠穿过成都的街区。这腿,走过千山万水的。

成都草堂这两三年,是杜甫生命中最后的好时光。

严武不调走就好了,这样的日子会持续下去。

杜甫六

朝廷又乱起来了,朝廷不乱,好像它就不是朝廷。宝应元年(762)二月,唐肃宗患病,四月,唐玄宗病死。肃宗因父皇的死病情加重,他宠爱的张皇后、宠信的李辅国趁机作乱。这两个人原系死党,眼看皇权悬空,私欲在原有的基础上又急剧膨胀,必欲除掉死党而后快,大权独揽。皇后与太监斗,各下狠招。张皇后联络越王李系,准备对李辅国下手,岂料消息走漏,太监动作更快,带兵冲进肃宗寝宫,当着皇帝的面,拖出皇后及越王,将其处死。宫中的嫌疑犯,一口气全杀光,肃宗被吓死在龙床上,追玄宗去了。太子李豫战战兢兢走向那龙椅,是为唐代宗。

宫廷大地震,瞬间波及全国,影响无数人的命运。六月,严武调任京兆尹,兼管修建两个皇帝的陵寝。为皇帝建坟墓,可谓荣耀之至了,朝廷盛传,严武把这件大事干下来,就会当丞相。然而给皇帝修墓,也潜伏着不为人知的危险。严武年轻,欣然赴任。七月启程,杜甫送他,一直送到绵州,写诗说:

“公若登台辅,临危莫爱身。”

杜甫送走严武,自己却不能回成都了。成都府少尹徐知道发动兵变,把严武留下的官印抢走,自封府尹兼剑南节度使。少尹系副职,徐知道想正职想得发慌了,如同藩王想做皇帝,皇后想做皇太后。朝廷任命高适为成都新府尹,徐知道像个病毒似的发作了,他却不知道,念头一动死期到:仅仅过了一个月,他又被部将李忠厚杀死。这个取名忠厚的家伙,比徐知道更疯狂,杀戮成都百姓,血染长街。据杜甫描述,李忠厚有个嗜好,边看杀人边饮酒,谈笑风生。

八月下旬,高适平乱得胜,进入成都。

杜甫七月底住到梓州(四川三台县)去了。梓州李刺史请他去避乱,估计跟严武有关系。严武的好朋友,官员们都乐于接待。

李刺史调走了,章刺史继任,对杜甫也不错。杜甫一家人客居梓州。

十月,唐军与叛军在洛阳北郊决战,双方二十万人投入战斗,杀得天昏地暗。唐军胜,追杀穷寇,叛军败走范阳老巢,史思明的儿子史朝义吊死在河北滦县的树林中。安史之乱告结束,历时七年多。安禄山史思明,分别被安庆绪史朝义杀死,这四个人,都想做帝王,顾不得什么父子不父子,终于携手去见阎王。

大乱像飓风般刮过去了,留下了统计数字:唐帝国每十个人当中有七个消失了。

龙椅害人。

而拖着老婆孩子东奔西走躲避战火的杜甫,为我们留下伟大的诗篇:《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

漫卷诗书喜若狂!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

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

后世学者对此诗赞不绝口。它能打动每一颗流浪的心。

可惜封建时代的学者们,几乎从不追问权力。杰出如司马光,写下洋洋数万字的“安禄山之乱”,却不能越过皇权展开强有力的思考。权力的本质未能得到揭示,悲剧就要重演。

读书人的话语空间萎缩到注六经、摇头晃脑念古文吟诗作赋。唐宋以后,诗歌的博大雄浑几近绝迹。诗与思不接轨,末路自会呈现。

杜甫为何喜若狂?因为他压抑得太久了。年过半百不算太老,青春作伴好还乡,想到还乡,他把十年前就挂在嘴边的老字扔掉了。一般认为青春作春光解,白日对春光更工稳。

学者指出,诗中连用六个地名,不觉得堆砌。此无他,盖因气韵贯穿所至。

杜甫还乡心切,可是严武又回到成都做府尹了,写信邀请他,令他左右为难。和妻子商量,决定还是去成都。

浣花溪畔的草堂,经战乱面目全非,杜甫回家动手收拾,全家忙了几天,严武派人相助。杜甫写“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情绪蛮好。他收拾庭院的时候还说:“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也许随口吟出,却被后人广泛引用。

不过,老吃闲饭心里也不踏实,杜甫到严武手下做了检校工部员外郎,挣钱养家。“杜工部”的称号由此而来。由于严武向皇帝上表举荐,杜甫身佩御赐的绯鱼袋。按规矩,上班要佩带这东西,于是很多急于进身的年轻人看他不顺眼:这糟老头子神气个啥呀?

吐蕃军又作乱,一度攻陷长安,兵犯四川,严武忙于军事,杜甫却在他的政府里受尽窝囊气。仗打完了,严武回成都,杜甫提出辞职。严武同意了,让杜甫回草堂歇着。反正有他在,杜甫一家人的生活能维持下去。

没过多久,严武竟然暴病身亡。

三个月前,高适也病死了。包括房琯在内,三个能帮助杜甫的高官,在很短的时间内相继死去,对杜甫是个意想不到的沉重打击。一家人怎么活下去?国难到了头,家难无时休。草堂前一棵两百年的老楠树,居然被川西坝子上的风刮倒。秋风它得寸进尺,欺到房顶上,“卷我屋上三重茅,茅飞渡江洒江郊。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

此间杜甫写诗,哀声不绝。他考虑迁徙,像一只经验丰富的老候鸟。

765年的五月,正是蓉城群芳吐艳的时节,杜甫一家人又出发了。

他打算坐船先到夔州(奉节附近),再向荆州。

船过眉州(今眉山市)、嘉州(今乐山市)、渝州(今重庆),孤舟千里,顺江而下,走了四个月。眉山乐山风光好,他多半滞留过,却没有留下一首诗,可见心情郁闷。他瞄准郁闷写诗,留给我们的是千古名篇《旅夜书怀》:

细草微风岸,危樯独夜舟。星随平野阔,月涌大江流。

名岂文章着?官应老病休!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

这首诗是杜甫的自画像。叹息的声音是巨大的,如明月掷入大江。古人针对这类大情绪发明了一个词,叫浩叹。

杜甫在夔州待了两年,没钱,走不动。他种地卖药糊口,全家总动员,能填饱肚子,只是不停地换地方,两年搬了五次家。大儿子宗文非常能干,养了六十多只乌鸡。杨氏种莴苣,却长出一地野苋菜。杜甫醉后骑马逞能,从白帝城驰下三峡之一的瞿塘峡,坠下马来,很多人上门探望,令他感动不已。

他写《负薪行》,描绘当地风俗:夔州处女发半华,四十五十无夫家。更遭丧乱嫁不售,一生抱恨长咨嗟。土风坐男使女立,男当门户女出入。十有八九负薪归,卖薪得钱应供给…若道巫山女粗丑,何得此有昭君村?

杜甫缓得一口气,投入生活的热情立见高涨。

他在夔州写了四百多首诗,各种体裁都有。也许他自知年老体衰,下决心和死神赛跑。七言,五言,律诗,古体诗……他空前地锤炼诗歌形式,用不同的形式瞄准内心的节奏。他说:“老去渐于诗律细”,内心波涛汹涌,形式就是内容,呈现为大器浑成的状态。后世学杜诗者易得皮毛,是因为刻意将形式剥离开。没有足够的人生体验,单靠格律走诗途,如何走得畅通?

杜甫的博大精深,是一生磨难所至。“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此间佳作如云:《秋兴八首》、《咏怀古迹五首》、《最能行》、《壮游》……最具代表性的,是被誉为“古今独步,七言律诗第一”的《登高》:风急天高猿啸哀,渚青沙白鸟飞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此登台。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诗写于重阳节。渚:水泊中的小洲。落木:落叶。多病:杜甫此时患多种疾病,所以停酒了。他患糖尿病、肺病、风痹,牙齿半落,耳背眼花。据说写完此诗后,左耳完全失聪。他完成了自己的“命运交响曲”。

受苦受难如杜甫,古今中外艺术家,找不出第二个。荷尔德林疯掉了,兰波、策兰自杀了。杜甫活着。

真不忍心提他的疾病。

768年初,杜甫下决心说:“正月中旬,定出三峡!”

他把辛辛苦苦开辟出来的四十亩果园送人了。

一家老小上船,顺江东下。送行的夔州朋友多达数十,有人还是刚认识的。杜甫默念:永别了,朋友们。

两行浊泪是悄悄抹去的。

千里江陵一日还……

杜甫投奔江陵的一个从弟,安顿家小。为生计跑官府,求个一官半职,可他太老了,没人理他。门都不让进。

宗文给他叔父杜观写信说,连糠菜粥都吃不上了。杜观不露面。本来说好在江陵汇合的。

英雄末路。杜甫写诗,念叨阮藉的名字。阮藉名言:世无英雄,使竖子成名!

英雄不停地逃难。移居公安县,也是投奔朋友,但是公安治安太差,大白天抢人。杜甫再移衡州,即今之衡阳。

这匹老马识得路途。有趣的是,杜甫一生爱马。李白自比鲲鹏。鲲鹏扶摇上高天,瘦马艰难行大地。

登岳阳楼,颤抖的手写下中国人永远传诵的诗篇:

昔闻洞庭水,今登岳阳楼。吴楚东南坼,乾坤日夜浮。

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戒马关山北,凭轩涕泗流。

浮:极言五百里洞庭湖气势宏伟,仿佛整个宇宙浮于其上。戎马关山北:唐军仍与吐蕃军激战于陇右、关山一带。

洞庭气势,尽在此诗。哗哗流淌的忧国泪,使“祖国”一词,矗立在后世中国人的心中。

衡州的故人韦之晋到潭州做刺史,杜甫又奔潭州(长沙),希望在他手下谋一份差事。两个儿子没工作呢。杨氏带着七八岁的小女儿到佛堂祈祷。

然而韦之晋忽然病死了。

杜甫仍未绝望:潭州有他的舅舅,有崇拜他的诗剑双绝的年轻人苏涣。诗人住下来了,忙着开荒种菜、种粮食、打听何处能采药。十几年颠沛流离,他很有经验了。战乱死了那么多人,他全家平安。清明节,偕同苏涣、宗文泛舟湖上,杜甫幽默地说:“春水船如天上坐,老年花似雾中看。”

他已经看不清花色了,五颜六色连成片,这也挺好。船在波中摇晃,仿佛置身云端。

过了一个月,潭州骤起兵乱,兵马使和刺史打起来了,全城百姓仓皇逃走,杜甫一家人卷入其中。

到衡州找到那条船,可能就是出三峡时坐的。船体还算坚固,几个月前托付衡州的朋友照看。老夫牵老妻,儿子扶小妹,上船等于回家,飘向耒阳县。偏遇七月大洪水,船停在小岛旁,离耒阳城四十里。县令曾得他一封书信,派人寻找他,送来几十斤牛肉和几坛美酒。杜甫已饿了五天,仅存的一点食物都分给儿女了。牛肉味道不正,管它呢,全家人欢天喜地,还围着酒坛子肉盘子跳舞。过了几天,耒阳县令又派人找他,却只见洪水不见船。县令闻讯大哭,在城北二里处垒起一座坟,纪念他爱戴的苦命诗人。

其实杜甫还没死。他的老船飘在湘江上。他还想回洛阳,走长安。但是腹中疼痛,吃什么拉什么,服药就像吃毒药,大汗不止,忽热忽冷。风痹严重,他已经站不起来了。他咳嗽不止。江风怒号,船身剧烈摇晃,他伏枕写下最后一首诗:《风疾舟中,伏枕书怀三十六韵,奉呈湖南亲友》。

这个人,至死还牵挂亲友。更牵挂他的国家:战血流依旧,军声动至今…

杜甫七

杜甫活了五九岁,却好像活了两百岁。他一生经历,几乎浓缩了个体生命所能经受的全部苦难。所幸他三十三岁前生活幸福,加上后来断断续续的好时光,总有两三年吧。他受苦受难二十余年。他是苦难的象征,令人联想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他享有诗圣的称号,他又是迎着苦难不低头的圣人。

没人懂得他的内心世界。所有的努力,只是靠近他而已。

唐朝那么多帝王,和他一比,份量都会减轻。他广大的慈悲,他永远的坚韧,他日月般闪耀的才华,使他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1962年,他诞辰一千二百五十周年,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隆重纪念。这使我想起近两年,雨果的生日,塞万提斯的生日,欧洲几百个城市纷纷举行各种活动缅怀伟人。而我们好像把杜甫忘了。希望在他一千三百年(2012)的诞辰日,全国都来纪念。

纪念杜甫,记住苦难。

冯至先生说得好,杜甫半生流离,却从未停止歌唱。我读杜诗的印象是:每到沉郁之处,就有一股力量令人昂起头来。这力量来自己孔子、屈原、司马迁……也来自广衺的大地,来自生机勃勃的山水、不屈不挠的民间。——毅然从军的老头,半夜离家的老妇,新婚送丈夫上前线的烈女子,都给了他力量。

伟大的诗人在大地之上……

想想他的那双脚吧,徒步不下十万里。

想想他的眼睛,投向多少村落,多少带血的城郭。

法国人爱戴雨果,是因为法国人懂得雨果。雨果写,写,写《海上劳工》,为劳苦大众呕心沥血。雨果八十岁生日,几百万巴黎市民从他窗下走过,向他致敬,为他祝福。法国人素质高,能充分理解他们的文化伟人,这一点,今天的中国人遥不可及。单看影视剧,皇帝像走马灯似的,龙袍龙椅龙床,太监与后妃,圣旨和下跪……为商业利益而刺激某些本已淡化的民族心理。李白杜甫,我们看不到。

文学传记,同样令人忧虑:某知名出版社面向青少年推出一套世界名人传记,中外各十余本,洋洋大观。我有个爱看书的青年朋友却抱怨说,实在读不下去,宁愿无聊,宁愿睡觉!这事令我震惊。名人,伟人,被那些四平八稳的作家们处理成温吞水,鲜活的生命被装进条条框框,年复一年败坏读者胃口。传统文化名人,除了一张标签,就是一堆乏味的文字。我找来几本翻了翻,作者各有姓名,语言风格惊人相似,不可逆转地朝着平均化。

把传统带到当下,是个巨大课题。有大量拓荒性的工作需要展开……

杜甫的诗散佚大半,今存一千四多首。名篇近百,大都质朴无华。他生前名气不是很大,不如李白。他自己说:“百年歌自苦,未见有知音。”他写诗苦,推敲字句、安顿典故、讲究格律。晚唐诗人贾岛孟郊学他的模样,为一个字斟酌半天,勤苦可嘉,佳句有限。杜甫的好诗有如喷泉,“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李杜诗篇,当时有争论的,持反对意见的还占了上风。诗人尚在世,人们宁贬不褒,倒是杜甫,对李白尽极赞美。杜甫这种赞美,也隐含了一个前提:李白的作品同样不为时人看好,李白名气大,主要来自他的三年供奉翰林生涯,以及举止、行动异常。稍后的韩愈针对这个才说:“李白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不知群愚儿,哪用故谤伤?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过了四十年,白居易动情地说:“天意君须会,人间要好诗。”——杜甫领会了天意,为人间留下好诗。

白居易一生关注底层,显然受益于杜甫。

王夫之对杜诗的评价,可能具有代表性:

“无论诗歌与长行文字,俱以意为主。意犹帅也。无帅之兵,谓之乌合。李、杜所以称大家者,无意之诗,十不一二也。”

这话是说,意蕴贯穿方为好诗,贯不穿,便是乌合之众。

凡艺术创作,均在此列。

杜诗意境浑阔,他本人,像一台停在半空的巨型搅拌机,国难家难,连同他的天赐伟才都搅进去了。我读《北征》及《咏怀五百字》,这种感觉尤其突出。而形容这种感觉,还得用他的诗句:荡胸生层云;气蒸云梦泽……所谓大境界,今人当知晓,下点工夫是值得的。

《赠卫八处士》云: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写人世沧桑、朋友离合,可能没有比这更好的诗了。处士:未曾出仕的读书人。卫八是谁不详。参与商:二星名,此起彼入,永不相见。

人生许多经典情态,杜诗都有经典描绘。

所谓喜怒哀乐,杜甫胜人一筹,感受更为深切。所以他的生命的长度,堪比二百年。

单凭喜怒哀乐,尚不足以步入艺术的炽热地带。靠什么激活感受?靠读书。杜甫意识到这个,说:“群书万卷常暗涌。”

读书,越过了知识层面,方能“常暗涌”。求知只是第一步。读书的深层诉求是修炼,是丰富生命。今日之中国,阅读每况愈下,我们真是愧对杜甫,愧对一切先贤。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如果他的知识仅限于专业领域,拒绝人文修养,那他等于没文化。

生存的技能,思考生活的能力,二者不可偏废。

而一旦偏废,必将导至欲望、意志的恶性循环,不利于全社会的健康成长。

杜甫“以事入诗”,诗中常带叙事,古代一些学者很不以为然,有人用嘲弄的口吻说:“杜诗切于事情,但不文尔。”文即文饰、文采。这话令人想到司马相如,相如就很有文采,他写辞赋,是写给帝王看的。学者呆在书斋里,却喜欢操官腔,以隐形的权力向艺术施压,模仿权贵指手划脚。这类人衍生千年,改头换面,花样百端,释放变异病毒的能量,比如眼下的“红包批评家”。好在群愚儿搅扰一时,搅不动长远。陶渊明、杜子美,一个冷落几百年,一个冷落几十年,可他们还是传下来了,剔尽权力、时尚等附加成分,好诗得以凸现自身。这是中国人的幸运:拥有一长串光辉的名字。

杜甫写羌村,写三吏三别,显然不考虑皇帝的趣味。忠君和艺术,有个分界线。所谓艺术家的良知,是说他忠于自己对生活的感受,包括变形的感受。生活怎么来,他就怎么迎上去。在这个层面上思考,会发现“现实主义”显得有些空泛。杜甫是此时此地的,他是印象、感觉、追忆。称他写实派,不如称他印象派感觉派。他笔下的真实画面,逼真到了梦幻的地步:写出来的场景,总是通向更多的场景。所谓凝练,对生活高度概括,已然跨入抽象艺术的领域,杜甫的诗,是具象中见抽象。我读卡夫卡,读海明威的中短篇小说,有类似体验。举《石壕吏》为例,它通篇用白描,简单明白,却叫人读不够,原因何在?窃以为,它是浓缩了一场做不到尽头的大恶梦。

杜甫的诗又被称为诗史,晚唐孟棨说:“杜逢安禄之乱,流离陇蜀,毕陈于诗,推见至隐,殆无遗事,故当时号为诗史。”

但杜诗首先是诗,其次方为史。诗是自足的,不必到别处寻找根据。如同思想是自足的,不必跑到思想之外去寻求根据。“思想就像一条鱼,人们却以它在岸上存活时间的长短来衡量它的价值”(海德格尔语)。何谓思想?不妨读读海氏——这位举世公认的、从德语来到汉语中的哲学大师。

伟大的诗篇,乃是思想的近邻。在杜诗中,我们闻到了思的气息,追问的气息。他活得执拗而坚决,诗与思天然接轨。

中国封建社会,缺的不是历史记录,而是照耀生活的思想之光。把杜诗当史书读,是扔了西瓜捡芝麻。

本文将要结束,但还想对当下的中国作家饶舌几句。社会处于转型期,贫富悬殊,下岗,失业,农民工苦,矿难频繁,村落破败家不像家……作家们的关注却远远不够,以至上海有两位学者感慨说:他们煞费苦心研究关注底层的作品,在文学界反响甚微。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心里不好受。写底层,写苦难,从来不是文学的惟一要务,但逼到眼皮子底下的事,扭头不看,真是于心何忍。温家宝总理为矿难死者掉眼泪,多少老百姓为之动容。

瞄准底层深入民间的作家如韩少功、张炜,文坛屈指可数。

张炜的《丑行或浪漫》,描写胶东农村苦命的流浪女刘蜜腊,激情一泻千里,叙事节奏跌宕起伏,感染力极强,是我三十年来读过的最好的小说之一,却无缘问津国内的文学大奖……

艺术不是别的,艺术就是深入,盯着看。杜甫一生盯着民间,从个体到民族,从眼前到天边。“盯”有两层意思,一是看得细,二是弄清对象的来龙去脉。

人的眼睛,不看这个,就会去看那个。有些人的眼睛专看名车豪宅,对贫穷的爹娘都看不见。看穷人影响生活情趣——有人这么坦言。我生活的城市,曾有个机关干部要求公交车司机把农民赶下车去。农民脏,身上有异味儿。

伟大的杜甫,您的在天之灵作何感想?

2007.2.17.眉山之忘言斋

陆游一

陆游生在淮河中流的一条船上。

这颇具隐喻:南宋与金国恰好以淮水为界。中原沦陷,淮水见证了耻辱。陆游生于十二世纪二十年代的一个风雨飘摇的秋日,茫茫淮水白浪滔滔,呜咽着华夏民族巨大的伤痛。女真族铁蹄翻飞,赵宋朝廷仓皇南移,失去大片河山,从此偏安于江南临安(杭州)。

陆游仿佛命中注定,要承受这耻辱。

诗人的感受,持久而又深切。

他活了八十五岁,从呱呱坠地之日到奄奄一息之时,宿命般被伤国之痛纠缠着。一生写诗两万首。借酒浇愁愁更愁。

他是南宋的伤心歌手,做梦也写诗。而墙头挂着他的宝剑,他拔剑舞中庭,剑峰北指。

嗖嗖嗖……

可惜空有一身剑术。

陆游在南郑挺戈杀死过猛虎,却未能一展平生抱负,“上马击狂胡。”

几十年辗转十万里,每天写诗。他是被称做“小李白”的,后来学杜甫。笔剑双绝。诗语顿挫。他的书法,也给人以飞沙走石之感。

伤心人真是别有怀抱。

唐琬。这个名字是陆游心中的另一个伤痛,六十年不能消。青梅竹马,青丝红颜,她却落得孤坟青冢向黄昏……

两大伤痛,怎么能承受!

于是放浪形骸,放纵山水,放声大笑或放声痛哭。

积郁太多,如何不放?

陆放翁三个字,倒比他的本名传得更广。

他是绍兴人,绍兴当时叫山阴。我于三月的细雨中徘徊沈园,想象陆游骑着毛驴仗剑入蜀。忽觉雨丝扑面,一缕情丝破蒙蒙雨雾而来:“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两个陆游:一个念念不忘北宋,一个时时追忆唐琬。

陆游这个名字,与爱国不可分,所以有必要先看他的时代背景。

北宋怎么就变成南宋了呢?

这是由于宋徽宗、蔡京。

北宋九个皇帝,徽宗最不成器,太能玩了。他是典型的风流天子兼败家子,宫内宫外,变尽法子取乐。狎妓,同性恋,他都是高手。他和臣下嬉戏,学汉武帝骑到大臣背上,闹得不像话,庄严的朝堂就像街市里的杂耍“勾栏”。大臣们都仿效他,争先恐后嘻皮笑脸。他在宫里装叫化子,招惹宫女寻刺激;他半夜翻宫墙,幽会汴梁名妓李师师,上瘾了,借口痣疮不上朝……熙宁年间王安石变法,以伤民为代价,为国家积累了相当可观的财富,宋哲宗消耗八年,宋徽宗挥霍二十七年。徽宗也善于在民间敛财,新创了不少鬼点子。

徽宗是书法大家,首创了妩媚而飘逸的瘦金体,团扇面书画尤其出色。徽宗又是丹青妙手。

奸臣蔡京则是宋代四大书法家之一,常与徽宗切磋。看来,“心正则字端”这类话信不得。文豪都是正人君子,书画大家则未必。这个有趣的历史现象值得深入探讨。

北宋末年,四十来岁的宋徽宗忙着靡烂,朝政付与蔡京。蔡京七十九岁了,耳背眼花,写字毛笔都拿不稳,索性将大权交给三个儿子。他家先后出了一窝大权臣,称霸京师,豪宅占地几十里,还搞扩建,一次就强行拆掉上千户民房。父子把持朝政,小人又培植小人:以“媪相”(阉人宰相)着称的太监童贯,以编小曲说俚语窜上高位的“浪子宰相”李邦彦。还有那踢球的高俅当上太尉,欺负英雄好汉。有人看不惯,上章弹劾,徽宗竟然说:“你们有高俅那样的好手脚吗?”

浪子李邦彦也很快踢上了,练得一身球本事,公然叫嚣:“踢尽天下球,赏尽天下花,做尽天下官!”

统治集团丧心病狂。

京城民谣吼道:“打破筒(童贯),泼了菜(蔡京),便是个清凉好世界!”

北宋对皇权的制约,本来有一套相对完整的制度,中书驳圣旨,台谏攻佞臣,却都被宋徽宗变着法子给弄掉了。蔡京堪称他的好搭档。君臣玩大宋江山于掌股之间。

绝对的封建权力导至绝对腐败。而绝对的腐败是朝着坟墓狂奔。

女真族的统治者窥探着,虎视着。类似等待时机的巨兽猛禽。

女真原是黑龙江流域的游牧民族,受北辽统治。长期的氏族社会,等级森严,战斗力强,男人能猎杀虎豹,女人也习武。其中的一支完颜氏势力渐大,立国为金,与辽朝耶律大石分庭抗礼。

北宋至徽宗朝后期,已逾一百五十年,金国仅十年。

文明患病。女真氏族却拥有某种原始的单纯,能在短期内聚力发力。

宋金联手击败共同的敌人北辽,宋廷收复了燕京六州。徽宗很得意,认为自己完成了宋太宗的未竞大业。宋太宗曾与辽人订下“澶渊之盟”,割舍燕云十六州,后面的几个皇帝一直耿耿于怀。徽宗大搞庆功活动,金人却在盘算,吃掉这块更大的肥肉。

宣和七年(1125年)十月七日,金兵攻北宋。迅速拿下燕京,进军太原。

朝廷震动,百官失色。宋徽宗下令:“不准妄言边事。”

十月十七日,陆游生。是日淮水大风雨。

十二月,分两路进军的金兵汇师于汴梁城下。徽宗慌忙撂挑子,做了太上皇。太子赵恒继位,是为宋钦宗。改元靖康。

金兵强攻汴梁,打得并不顺手。京城里的“二帝”却吓得屁滚尿流,要割地求和。太学生愤怒,在一个名叫陈东的好汉(学生领袖)的带领下,抗议朝廷卖国,上千学生聚集十万民众,奔走呐喊,扔石头舞棍棒,痛打浪子宰相李邦彦及其走狗。

钦宗迫于形势,将蔡京、童贯等人贬出京师。

蔡京老贼未至贬所就一命呜呼了,五天无人收尸。他的儿子也没有好下场。蔡氏家族一败涂地。倒是蔡京、蔡卞的书法流传至今。坏人和好字,可以分开谈。童贯被毒酒赐死。

靖康元年的太学生请愿运动,令天下人肃然起敬。当时岳飞二十出头。陆游在摇篮中。辛弃疾尚未出生。

然而朝廷秋后算帐,抓了几十个太学生枭首示众。同时拉拢陈东许以官职,瓦解大多数。官方认为,陈东带头闹事,无非是“闹而优则仕”。可是陈东严辞拒绝,后被宋高宗所杀,四十二岁的刚劲之躯被刽子手砍成两段。

金军继续强攻开封城。

城内守军二十万,兵力占据明显的优势。可是徽、钦二帝为皇权展开了争夺战。朝廷大臣各怀鬼胎。各部门的头头,大都是蔡京、童贯网罗的亲信,不乏踢球唱曲儿之徒,小人的小算盘拨得哗哗响。国家大事争吵不休,开不完的会,扯不完的皮。金军嘲笑说:“汝家议论未决,吾已渡河(护城河)矣。”

年底,城破。

金军铁骑入汴梁,烧杀抢,淫妇女。投汴河自尽的少女、少妇、老妇数以千计。米价暴涨,老鼠卖高价,树皮被啃光。人吃活人、吃死尸。金军后来打过了淮水,马踏扬州杭州,江南鱼米之乡也出现了人吃人的惨象:“人肉之价,贱于犬豚。”

统治集团的糜烂,葬送了大好河山。

以此反观《清明上河图》、《东京梦华录》,那繁华究竟是假象,不值得今天的学者津津乐道。如果王安石、司马光能活到徽宗朝,岂容假繁华唱高调!

靖康二年四月,金人在汴梁立了一个傀儡皇帝张邦昌,带数万俘虏北撤。俘虏包括徽钦二帝、王公大臣、嫔妃、宫女、民妇、倡优、士卒和各类能工巧匠。另有金银珠宝、文物典籍无数。车马出城走了三天三夜。

野蛮劫走了文明。

嫔妃宫女一路上被金卒骚扰、强奸。女人掉队或路边草中小便,金卒就一涌而上。轮奸至死者,抛尸荒野……

多少人牢牢记住了“靖康耻”——

“怒发冲冠,凭栏处萧萧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长长的俘虏队伍中,有个弯身走路、东张西望的瘦高个,人称“秦长脚”的,后来摇身一变做宰相。他叫秦桧。

靖康二年五月,康王赵构在应天府(河南商丘)宣布继皇位,是为宋高宗,改元建炎。即位不久,一路南逃。

高宗、秦桧,放到后面再谈。陆游的命运与此二人紧密相连。

几年后,南宋小朝廷在临安站稳了脚跟。变杭州为临安,取临时安乐窝的意思。改元绍兴。——绍兴的地名源于此。绍,始也。兴,中兴。从南宋初年这些名称看,好像皇帝终究要打回有列祖寝陵的汴京去。但事实上,其中有诈。皇帝的帝王术,历来讲究玩弄民意。

陆游的父亲陆宰,时任京西路转运副使,负责后勤工作。战乱中举家南撒,陆游未满周岁。他后来写诗说:

我生学步逢丧乱,家在中原厌奔窜。淮边夜闻贼马嘶,

跳去不待鸡号旦…呜呼,乱定百口俱得全,孰为此者宁非天!

陆家老老小小多达百口。陆游有两个哥哥。母亲唐氏,是宋神宗时的宰相唐介的孙女。陆、唐两家,俱属官僚世族,人丁兴旺。唐氏分娩前曾梦见秦观,因秦观字少游,于是她和丈夫商量,给儿子取名陆游,字务观。以唐氏三十来岁的年铃,不可能对死于徽宗初年的秦观有什么印象。她痴迷秦观的诗词。陆宰则是当时的知名学者兼诗人,藏书之丰,闻于士林。

陆家要撤回山阴去。昼伏夜窜,贼马惊魂。除了带着值钱的家什,还带了大量书籍。一路狼狈可想而知。时在靖康元年,汴梁尚未沦陷。陆宰南迁,看来是有远见的。保全家族很重要。一年后宋高宗“泥马渡江”,仓皇南逃,身后跟着十几万中原的老百姓,哭天抢地,骨肉离散者不可估算。

到山阴,陆宰松了一口气。

他仕途并不畅,不到四十岁就请求“提举宫观”,等于做庙务委员,拿半俸退休。他在城南重新盖了房子,称别墅,清风明月伴读书,着《春秋后传补遗》,同时教育孩子。

陆游的童年,弥漫着书香。

宋代士大夫家庭,一般都这样。

《宋史》说,陆游“年十二,能诗文。”

陆游后来自叙:“吾年十三四时…偶见藤床上有渊明诗,因取读之,欣然会心。日且暮,家人呼食,读诗方乐,至夜,卒不就食。今思之,如数日前事也。”

少年陆游读陶渊明,读到痴迷状态。迷了多久他没说,估计有一阵。过两年,又迷王维、岑参。就像今天的小孩沉迷电脑游戏。所不同者,是文字敞开世界,而电脑收缩世界。网瘾如牌瘾,小孩大人均被小小的“瘾头”吸牢,直至生命被吸空。捧书卷与盯电脑守牌桌,具有本质性的区别。这是个大是大非的问题,谁在今天忽视它,谁就将付出生存质量的代价。

几千年文明所赋予人的丰富性,不读书断难领悟。

这种丰富性,但愿不要被“现代性”淹没才好。

就精神拓展的境域而言,今人不及唐宋多矣。这与物欲在短期内的泛滥有关。而我们期待着长远。

陆游二

陆宰教育陆游,不因北宋的文明败给女真的野蛮而置书卷于不顾。当时的士人,惜书如故。就连金军北撤,也抢了很多书。

令人遗憾的是,今天的某些官员,只知看文件,长年不读书。有些人,一生的聪明才智只付与官帽。而官风影响民风……

读陆游,我们会发现,他是一个活得非常较真的人。古人有这特点,陆游为甚。当然不是去一味计较个人私利。他活得心胸广阔。广阔通自由。而一味的利字当头,生存必定逼仄。大面积的利字当头,人人活得“单刀直入”,生活的意蕴将无从谈起,社会的“交往空间”将受到空前的威胁。

中国古代智慧,对利字高度警惕,国人当能重新思考。

少年陆游成长缓慢,该有的环节全有。哪像现在的小孩儿老气横秋,提前敏感权、钱、欲。

陆游孩提时代学过剑术:绕着院子里的大槐树叱咤有声。不过,几天下来,没劲了。父亲隔着窗户瞅他,摇摇头,但不去干预他。

陆游后来写诗称:学剑四十年。是什么东西促使他学剑的劲头大增呢?

是家里来的神秘客人,是客人们激烈的举止和言论。

陆宰的朋友,几乎都是朝廷的恢复派,主战派:一定要收复北方领土,打回汴京去。可是宋高宗不这么想。

宋高宗是个投降派,享乐派:北方丢了,不是还有南方吗?汴京落到女真手里,他待在临安照样奢华。再者,他有个秘密心思,一旦打回汴京,他这龙椅多半就坐不成了,徽宗钦宗还活着。秦桧最能领会高宗的心思,领导一帮主和的大臣上窜下跳。秦桧不仅是奸臣,很可能还是奸细:他是从女真那儿逃回来的,自称砍翻金卒得以逃身,却带着几房家眷、大宗的金银财宝。当时就有不少人认为秦桧是奸细。

秦桧到临安,三个月当上副宰相,喊出“北人归北,南人归南”的口号,一副投降派嘴脸,却暗合高宗心意。高宗见金国使者要下跪称臣,并宣称这是为了国家。

高宗与秦桧配合默契,主战派受排挤。

陆游小小年纪,耳边常有父亲与宾客的激愤言辞。他那颗稚嫩的心,烙下风起云涌的抗金战争的画面。

当时的情形是:女真的战斗力由于战线太长、战事持久而下降了,内部又分裂,完颜氏互相残杀。沦陷区抵抗侵略者的义军此起彼伏,动不动就几万、几十万。南宋将帅如张浚、刘琦、吴玠、岳飞、韩世忠等,在战争中学习战争,陆军和水师,东线和西线,几年打下来,已经摸透了敌人的战术,屡战屡胜。宋军大规模反攻收复失地,有几成把握的。放手一搏,战争的形势会朝着不利于敌人的方向发展。

然而宋高宗不想这么做。

此人是个念头清晰的昏君,他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专打私家算盘。中国历代皇帝,像宋高宗这种人,能列出一长串。紧要关头,私心膨胀。他的信条是:攘外必先安内。安内的重大举措,是效仿赵匡胤拿掉将帅的兵权。国仇家恨他可以不顾——连他的母亲都被金人掳去生孩子。一切只为做皇帝,大小且不论,江南江北也不管。这个铁一般的意志使他花招频出,最终杀岳飞,罢韩世忠,签下丧权辱国的“绍兴和约”……

而陆游是听着岳飞、宗泽、韩世忠的传奇故事长大的。

陆游十岁前后,家里几乎每天有造访父亲的客人,客人当中有文官,也有武将。他们大步流星而来,慷慨激昂而去。弹剑悲歌的,抱头痛哭的,含恨死去的……陆游受到的震撼,殊难以笔墨形容。看他自己的记录吧:

绍兴初,某甫成童,亲见当时士大夫相与言及国事,或裂眦嚼齿,或流涕痛哭…会秦丞相桧用事,变恢复为和戎…志士仁人抱愤入地者可胜数哉!

恢复,和戎,是当时使用频率最高的两个词,分出了两大阵营。

练武有了动力。陆游念着岳飞、岳云、张宪、牛皋、杨再兴这些激动人心的名字,挥戟舞剑弄枪棒。书生亦是习武之人,目光如炬。到晚年,陆游还为自己的一双眼睛感到骄傲:“老夫垂八十,岩电尚灿灿。孤灯观细字,坚坐常夜半。”岩电指眼睛。又说:“目光焰焰夜穿帐。”

俗话说:练武先练眼。想想项羽或张飞的眼睛吧。

陆游暮年目能穿帐,和他从少年起就夏练三伏、冬练数九有关系。

从他的诗句看,他是七尺男儿身,肌骨强健。

文武集于一身,就像他祟拜的岳飞。

床头案前,除了诗书还有兵书。读书到深夜,睡一觉又闻鸡起舞。

山阴城里的后生知他有武功,专门来会他,意含挑衅。陆游不示弱,于是打架难免,双方各亮招式,吐个门户。一般点到为止,却也有打得鼻青脸肿的时候。父亲的反应有点奇怪,非但不批评,反而袖手旁观。

练武之人,打架是有效的训练方法之一。难怪嗜武之徒动不动就要寻衅。今日武侠片,为打架找理由真是费尽心机。“打架文化”,寻新卖点也难。打来打去,又飞又炸,终不如丛林中的狮豹扑咬来得痛快。

陆游打完架,拍拍衣裳转身回家,读他的陶潜岑参去了。

有个五官清丽身材苗条的小表妹总是跟他身后。她名叫唐婉。

陆游十七岁这一年(1142年),发生了一件令他刻骨铭心的事:岳飞被皇帝的毒酒赐死,岳云、张宪被斩首于市。

精忠报国的臣子,百战百胜的将军,死在宋高宗手上。

岳家军打过了淮河,长驱直入,打到朱仙镇,破了金兀术的核心战法“铁浮图”、“拐子马”,对汴京形成了战略包围。待援军一到,收复京师如囊中取物。中原的义军群起响应,“还我河山”的吼声响彻大地。然而南宋小朝廷在临安拨他的小算盘,竟然在一天之内发出十二道金牌,命令岳飞收兵。岳家军黯然南撤,中原百姓哭成一片。岳飞于中军帐含泪书写诸葛亮的《出师表》:“…汉贼不两立、王室不偏安…”

宋高宗不喜欢岳飞由来已久。为什么呢?因为岳飞“议迎二帝,不专于己。”岳家军纪律严明,所过之处无不受到百姓拥戴。将士只知效忠于岳帅。高宗最怕这个。韩世忠的军队人称韩家军,张浚的军队人称张家军……姓赵的皇帝岂不成了孤家寡人?这可不行。他要抢军队。宁愿不要北方领土。

几路大军回临安,兵权落入皇帝手。史称,这是宋代的“第二次削兵权”。岳飞被封为枢密副使。这位令金兵闻声丧胆的进攻型元帅,闲居不久即下狱,死于高宗与秦桧的密谋。

宋军打了胜仗,秦桧却与金国议和。军事上处于劣势的金国谈判使者威胁说,不杀岳飞,达不成和平协议。

高宗、秦桧很听敌人的话,同意杀岳飞。其中显然有蹊跷。秦桧与敌人究竟是怎么谈的,现在难觅真相。

《宋史.岳飞传》说:“秦桧以飞不死,己必及祸,故力谋杀之。”

而高宗不点头,秦桧杀岳飞也难。

朝野一片抗议声,岳飞未能免死,这说明:高宗、秦桧杀岳飞的决心很大。

岳飞手中已经没什么兵权,对高宗不构成威胁。可是他活着,就会对敌人构成巨大的威胁。问题出在秦桧。秦桧在朝廷培植党羽成气候,有能力威胁宋高宗。君相狼狈为奸又各怀鬼胎:高宗每次见秦桧,怀中都藏着匕首。

围绕着权力,历史上演了多少丑态百出的“大戏”啊。

秦桧要岳飞死,岳飞活不成。罪名至今成奇谈:莫须有。

而眼下有人试图为秦桧翻案,其用心,不足称善吧?

绍兴十一年(1142年),岳飞死前一个月,宋金“绍兴和议”达成,东以淮河,西以陕西大散关为界,北方六百三十二县归金国。并且年年向金人称臣纳贡。金人还有个附加条件:无论秦桧犯什么事儿,不得论罪。这是汉民族的敌人送给汉丞相秦桧的护身符。

使一杆岳家枪纵横天下的岳飞,喝下毒酒身亡。挥舞双铜锤所向无敌的岳云,落得身首异处……

临安发生的旷世悲剧,当天就传到山阴。

陆游闻噩耗,眼晴都直了,说不出话,哭不出声。

时值隆冬,快过年了,偌大的陆家张灯结彩。然而岳飞父子的惨死,让所有的红灯笼透出血色。陆游茶饭不思,半夜徘徊中庭,愤怒而又困惑。晨光曦微,残灯向晓,陆游和泪书写岳飞的《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栏处,萧萧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重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宋高宗与敌人签下和约,俨然大功告成,从此高枕无忧,模仿徽宗大肆享乐。历代皇帝,多这类东西。平均寿命四十几岁,活该。吊诡的是,这宋高宗却活了八十多岁,娱乐到死。

“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吹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陆游成长期的精神环境,我们现在比较清楚了。爱国不是无缘无故的。针对陆游须追问:为什么他要比南宋一般诗人爱得更深?

陆游在山阴城南的家,也许称不上豪华,但毕竟不是普通人家。如果他父亲陆宰一味经营小日子,他就会长成另一种样子。那些常到陆家聚会的志在恢复的大人们,捶胸顿足,咬牙切齿,乃至哭爹号娘,给陆游留下的印象太深。爱国的种子悄然播下。爱与恨,盛开如并蒂之花。

爱不模糊,恨也清晰。情感的轨迹大致如此。而今人于爱憎趋于模糊,一些人倒宁愿混淆是非,混淆的背后,却是利益图清晰。利字当头,是非靠后。当然这也不新鲜:原始丛林里都是这么干的。

也许任何事都有是非模糊的空间。但问题在于:模糊地带人太多,模糊的空间势必膨胀。这显然会损害全社会的健康向上。你也模糊我也模糊,没有一张脸是轮廓清晰:鬼与鬼打交道,大约是这般景象吧?

如果人是人的话,其生存向度,焉能朝着丛林、鬼域?

陆游从小爱憎分明,谁是敌人谁是朋友,他分得很清楚。情感教育的好环境,促使他日后活得明白而坚决。包括岳飞在内的古代优秀文人,都有这特征。

传统文化营养丰富。今天的“80后”“90后”,在踏入社会置身喧嚣之前,当能培养吸收营养的能力。养得精神强健,以抵御“模糊”的酸性进攻。

陆游三

事实上,模糊与清晰的战斗尚在进行中。我们期待着,“清晰”反攻的号角嘹亮吹响。

对陆游来说,爱,犹如一粒奇妙的种子:它破土而出时,向天空向人世,亮出了异样的美丽花瓣。

花瓣上写着两个字:爱情。

唐琬是陆游的舅舅的女儿,她与陆游,犹如林黛玉之于贾宝玉。唐琬的外祖父唐介做过宰相,可见她生于高门望族。和陆家一样,唐家为避战乱从中原迁到江南的山阴。两家人往来密切。唐琬和陆游,有足够的机会培育爱情。唐琬生得娇美,有点弱柳扶风的韵味,却有白里透红的健康肤色。而绍兴这地方,最适合谈情说爱,烟柳画桥随处可见。男孩儿女孩儿又都是锦心秀口,泛舟镜湖,造访禹迹,拜谒兰亭。王羲之曾于兰亭写下“天下第一行书”《兰亭集序》。陆游的书法清瘦飘逸,字如其人。唐琬颇能欣赏。她善琴,能诗,会下围棋,具备贵族少女的修养。陆游诗剑双绝,唐琬佩服得五体投地。陆游慷慨激昂时,唐琬也会将她玉一般的手指攥成粉色拳头。陆游常把目光,不经意去看她的酥手。她要么缩手,要么掉头瞧了别处,羞涩之状可人。

陆游是爱上了,唐琬也爱上了。二人恋爱的具体情形,大约也类似宝哥哥和林妹妹,细节丰富。可惜陆游于此事记载甚少。他一生记下那么多事,独于这桩恋情的过程缄口不言。

古代文人多如此,一般不讲家中事。不会拿个人隐私去炒作。陆游则于这一层之外别有苦衷。

好在他留下了一首词、几首诗。

陆游娶唐琬,婚姻幸福。

然而陆游的母亲出来捣乱了,对唐琬没个好脸色。婚前并不这样。也许她看不惯小两口在她的眼皮底下黏黏糊糊。几千年婆媳不和,可能有着相似的心理结构。婆婆强势,媳妇辛酸。终于到了处不下去的地步,陆游另置宅子安置唐琬。小两口偷偷见面,缠绵不肯分手。爱情因受阻而愈演愈烈。陆母又来捣乱,强行拆散鸳鸯。这段高压之下的婚姻,大约持续了两三年。唐琬未能生孩子。也许有过身孕,却逃不过婆婆的眼睛。婚姻在最幸福的时刻中断。陆游另娶王氏,唐琬改嫁赵士诚。

于是有了惊心动魄的沈园邂逅。

时隔多久不详,当在两年以上吧。唐琬正努力适应第二个丈夫,却与陆游在风景优美的沈园不期而遇,彼此默默相望,目光怎么也挪不开。赵士诚主动向陆游打招呼,置酒款待。两个男人躬身施礼。瘦了一圈的唐琬俏立在风中,杏眼明亮。偏偏是春天,偏偏在沈园。爱情悲剧的各式经典情态应有尽有。陆游终于撑不住,情如井喷。当场挥毫,在沈园内的一堵墙壁上写下《钗头凤》。

唐宋诗人写诗在墙、壁上,很常见的。普通民众能欣赏。名诗人题诗,围观者踊跃。好字好诗赢得喝彩,歪诗劣字没写完就被观众哄下台。陆游在山阴,十六岁已小有诗名,眼下二十六岁,伤心怀抱酿成绝唱《钗头凤》: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蛟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岳飞殇国,陆游伤情。回肠荡气如出一辙。

陆游的文字太凝练,太具有穿透力。唐琬被击伤。她和了一首《钗头凤》: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栏。难!难!难!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妆欢。瞒!瞒!瞒!

唐琬瞒着老公,咽泪妆欢。赵士诚却很有绅士风度,陆游留在沈园的墨迹他一直保留着。没风度倒好。墨迹在,情爱熊熊燃烧,唐琬看一回伤一回,终于——凋谢了鲜花,葬送了红颜。

唐琬死,不过二十几岁。

时人记载说:“未几,(唐琬)怏怏而卒。闻之者为之怆然。此园后更许氏,淳熙间,其壁犹存,好事者以竹木来护之。”

陆游的《钗头凤》“杀”死了唐琬么?

这话虽不中听,却有几分真实。唐琬另适赵家,之所以怕人寻问,盖因赵士城有风度且待她好。如果士诚是一庸夫,她也犯不着咽泪妆欢,瞒得那么痛苦。我估计,赵士诚是在耐心等候她回心转意。治情病,时间是管用的。夫妻朝夕相处,日常细节多多,唐琬系于陆游的那份痴情,或淡去,或另辟一间心房安顿下来,留待老来回味。古今中外男女,这类情状屡见不鲜。

如果没有沈园邂逅,如果陆游不题《钗头凤》,如果赵士诚妒火中烧涂去墙壁上的墨迹,唐琬还会死么?

而唐琬之死,又为原本出色的词作增添了动人处。

爱情悲剧,一波三折。

传向千古的诗篇,却以艳骨青冢作铺垫。

过了五十多年,陆游还在为唐琬伤心。一再写诗,字字动人。他不敢走近唐琬墓,只在远处徘徊。心中是否有一点内疚呢?当时情不自禁,写下那些句子,刮起本已平复的情感波澜,他能挺住,而唐琬一个多情弱女子如何能承受?字句竟如刀,伤她的五脏六腑。

陆游会想:《钗头凤》害了她呀……

路近城南已怕行,沈家园里更伤情。香穿客袖梅花在,

绿蘸寺桥春水生。

城南小陌又逢春,只见梅花不见人。玉骨久成泉下土,

墨痕犹锁壁间尘。

陆游之所以受人敬重,讨人喜欢,只因两个字:重情。而重情的前提是活得认真,凡事投入。情,决不是随便什么人想重就重的。人的生存乃是环环相扣。情之生发乃是自然而然。现在普遍流行的“用情”,反其道而行之,是实用主义、工具理性泛滥的惊人恶果之一。情感的实用化趋势,导致情感世界的坍塌与收缩。而收缩既是空间意义上的,又是时间意义上的:情感不以自身为目的,必定导致短暂、游移、多变、诡谲。最后,变得狰狞阴森。

当海德格尔断言,现代人已被连根拔起时,就包含了上述意思。

按时下某些中国人的标准衡量,陆游很傻的,近乎傻逼。唐琬死了半个多世纪,陆游还在伤心。艳骨都化成灰了,坟前小树早都长成材了,伤心有啥用呢?

情感讲实用,良知讲实用,艺术讲实用,读书讲实用……结果是:作为人之为人的几项标志空前萎缩。到头来,生存诸环节的美好的东西灰飞烟灭,实用讲来讲去,既伤人又伤己。

真到那一天,人们蓦然回首会发现,“实用”这东西最不实用。实用酿成了无数的悲剧。

看似无用之物,则可能通大用。咱们的祖先有这智慧。今天这么多科技,这么多精于算计的大脑,丢了祖先智慧多可惜。

钱权价值观持久地统摄生活,要“统”出大问题的。

铜臭一词有真理。祈愿不要恶臭熏天:每一个毛孔都滴着肮脏的血……

十二世纪的陆游,比之二十一世纪的许多国人,看生活远为广阔。拥有“地球村”这类概念的人们,其“现实通道”却是前所未有地趋于逼仄。这个世纪性难题,西哲如胡塞尔等洞察在先,针对乏味的科技世界,补之以多元的生活世界。

胡塞尔的现象学,海德格尔的现象学存在论,在西欧早已进入文化主流。我们应当有借鉴的能力。不怕殚精竭虑学着思考。

看不清当下,则很难回首过去。

就古代看古代,可能看不出一个所以然。传统文化,正遭遇老是自己碰上自己的“同质性尴尬”。要重新激活这潭水,可能需要引进大量的“异质性干扰素”。

笔者于此,也仅能讲点猜想。

陆游活得投入。投入才有丰富,像韩剧展示给我们的那些男男女女。韩剧赢在细节上。前提却是:生活中尚有保存完好的意蕴层,有大量可供选择的韵味儿十足的细节。

国内若拍表现陆、唐爱情的影视剧,恐怕得到韩国挑女演员。

“玉骨久成泉下土,墨痕犹锁壁间尘。”八十多岁的陆游,对六十年前的唐琬,毫不实用地怀念着。艳骨不存风流在,梅花落尽香如故。

他在山阴,前后共待了五十年。中间三十余年,宦游东部西部,浪迹十万里。

一步一个脚印。

这样的人,这样的生存,才叫过好每一天。

而不是被旋风刮得团团转,莫名其妙地刮掉几十年……

陆游十九岁曾到临安考进士,没考中。过几年再考,省试拿了第一名。殿试却榜上无名。秦桧做手脚,安插孙子秦埙,黜落“喜论恢复”的陆游。

陆游气得毛发倒竖,恨不能手刃秦桧,为国除害,为岳飞报仇。但丞相府戒备森严,围墙高达两丈,陆游又不会飞。

绍兴和议以后,秦桧开始了他的独相期,长达十七年。投降派一手遮天。谁要说打过淮河收复北方失地,秦桧就对他不客气。血性男儿受压抑。宋高宗过得很快活,日费千金。

陆游未能考中进士,拿不到官帽。他有两个哥哥,门荫也轮不到他,于是闲着。父亲陆宰已去世,留下一些财产和一万多卷书籍。陆游读书,写诗,交朋友。此间他做了爸爸。妻子王氏虽不如唐琬风流蕴籍,却能生孩子,生下一个男孩儿,又生下一个男孩儿……陆游乐得眉开眼笑。

陆游跟一位叫曾几的大诗人学诗,收获不小。曾几是个老头,是硕果仅存的江西诗派元老。江西派为北宋黄庭坚所创,写诗重技巧,在练字、创意、对仗、音韵方面十分讲究。曾几寓居上饶茶山,陆游往茶山跑,盘桓多日,向老诗人请教。他后来回忆:“忆在茶山听说诗,亲从夜半得玄机。”

学诗很神秘,夜半得玄机。什么样的玄机呢?

陆游后来教训自己的儿子说:“汝果要学诗,功夫在诗外。”这话意味着,陆游年轻时,功夫在诗内。

曾几、张戒、吕本中、范成大、杨万里、陆游……这一群南宋诗人,日夕琢磨着诗歌的形式,研究杜甫。莫非他们忘了沦陷的北方?不是。他们都是主战的官员。但诗歌作为顶级艺术,与口号有别。愤怒出诗人,平和冲淡也出诗人。南北对峙旷日持久,生活还得继续下去。行军打仗需要口号诗,日常状态下高呼口号,却会显得不正常。

杜甫避战乱东奔西走,照样锤炼诗歌形式。

江西派苦苦学杜甫,易得皮毛而难得精髓。为什么不学李白呢?李白天马行空,神仙般的飘逸,南宋一般诗人,只能仰望、惊叹,而无从学起。杜甫毕竟有迹可寻。

陆游四

伟大诗人气象万千,与之比肩谈何容易。苏东坡黄庭坚尚且不能,何况南宋诸诗人。宋词悄然而起,勃然而兴,终于和唐诗并称。却有几分意外的。

文学艺术的发展轨迹,意外是常态。

陆游是在四十多岁以后意外地变成“小李白”的。

十几年学杜甫,倒学成李白了。

也许这表明:陆游身上有李白式的迷狂。

不过直到死,他仍在琢磨杜诗。他的七律、七绝相当出色,不让苏黄。七十年兼学陶、岑、李、杜,使陆游成为南宋的头号诗人。

青壮年佳作寥寥。代表作惟有《钗头凤》,连同他的伤心故事传遍江南。

武艺还在练。十八般武艺,陆游对剑、戟、戈比较在行。戟的长度通常在枪之上,身材高大的男子,方能舞得称手。三国吕布的天方画戟,和张飞的丈八长矛杀得昏天黑地。陆游梦击金兵,常常从床上一跃而起,操得画戟在手。耳边战声犹激烈,窗外却是月如银。

他一度躲进穷乡僻壤研究孙吴兵法。《夜读兵书》:

孤灯耿霜夕,穷山读兵书。平生万里心,执戈王前驱。

战死士所有,耻复守妻孥…叹息镜中面,安得长肤腴?

剑气腾腾,剑锋北指。

这同样是在锤炼着诗歌。

诗人梦想着成为一名战士,战死沙场光荣,守着妻小耻辱。这是唱高调吗?显然不是。特殊的历史情境,向来能够激发英雄气。

陆游三十四岁始做官,担任福州宁德县主簿。门荫一途走不通,改由保荐制度踏上仕途。宋朝官制花样多,官宦人家子弟,总有办法的。宁德待了一年,调福州。不久,又调到临安做敕令所删定官,负责起草法令。他认识了一个叫周必大的朋友,互相欣赏,又住隔壁,往还中有不少趣事。陆游后来以四言的形式追述说:“得居连墙,日接嘉话…邻家借酒,小园锄菜。荧荧青灯,瘦影相对。西湖吊古,并辔共戴。赋诗属文,颇极奇怪。淡交如水,久而不坏…”

这位周必大,日后官至丞相,在宋孝宗面前延誉陆游。二人一生交厚。周必大比陆游小,倒死在陆游前头,陆游为他写祭文。

淡交如水,久而不坏。此言源自:“君子之交淡如水。”而武人见武人,通常三杯酒下肚,就要义结金兰。

陆游骨子里是个文人。

绍兴三十一年(1159年),金主完颜亮南侵,打过了淮水。完颜亮率兵六十万,号称百万,兵分两路,同时进攻川陕和荆襄、淮南。宋高宗在枢密史张浚的鼓动下勉强同意迎敌。其时秦桧死去多年,朝廷主战派抬头。川陕有吴璘,荆襄有刘锜,两位名将对敌人构成很大的威胁。然而金兵来势汹汹,宋军王权部败于合肥,高宗闻战报,立刻慌了神。这皇帝患有严重的“恐金症”。早在靖康登位之初,他躲到扬州花天酒地,忽传金兵来袭,大惊失色,吓得丧失性功能,再也不能生育。现在王权初战不利,他又想逃,连夜制定了逃跑的路线:先逃到绍兴,绍兴若站不住脚,再逃福州。必要的时候解散政府,叫百官各投生路,单剩御林军保护他那随时准备航海的几艘楼船。

丞相陈伯康苦劝,高宗才惊魂稍定,把写好的逃跑手谕烧了。

其实,战争的局面,对完颜亮的军队并不利。金兵成分复杂,将帅长期不和,战斗力远逊于三十多年前马踏汴京之时。宋军反而同仇敌忾。刘锜的大军曾屡与金兵交战,几乎没打过败仗。金军将领闻他名头,先怯了几分,不敢交锋,完颜亮只得亲自上。两支主力在皂角林相遇,刘锜军大胜金兵,却迅速退到镇江,伺机再战。

此间,宋军与金兵隔长江对峙。

完颜亮主力南下,中原空虚了,各路义军趁机反击侵略者,声势渐大。均州知州武钜率领的人马,深入沦陷区,联合义军痛击金兵,一度收复西京洛阳。消息传到临安,朝野共庆。陆游在狂喜中写诗:

白发将军亦壮哉,西京昨夜捷书来。胡儿敢作千年计,

天意宁知一日回…

陆游调到枢密院任编修官,等于进国防部做秘书。他紧张关注战事。各式战报雪片般飞进枢密院。完颜亮制定了三日渡江的强攻计划,刘锜的大军能顶住吗?临安城议论纷纷,陆游也隐隐有些不安。那完颜亮足智多谋,行事果断。

这个节骨眼上,刘锜呕血身亡。

临安愁云惨雾。高宗又想跑。王公贵族蠢蠢欲动。

陆游绕床达旦……

然而大江对岸传来好消息:完颜亮被他的部属完颜雍杀死。几十万金兵北撒。

这是绍兴末年宋金交战的戏剧性事件:双方的主帅几乎同时身亡。

江南百姓都以为宋军会乘胜追击,东西两线大反攻,会同各路北方义军,趁敌人喘息未定,一举收复中原。可是百姓太天真,哪能吃透统治者的心思?宋高宗所担忧的,首先是军权旁落。焦点聚集在江淮宣抚使的人选上。这个职位意味着统帅东线宋军主力,朝野盛传,张浚将出任宣抚使。

张浚是几十年的老主战派,人望甚高,高宗则是几十年的老投降派,君臣各唱各的谱。高宗能让这样的将军手握重兵打到中原去吗?

这皇帝下诏,让杨存中出任江淮宣抚使。

杨存中是他的心腹爱将,人气指数几乎为零。

百官哗然,陆游愤然上札子,不顾位卑职小,奔走呼号。

有趣的是:皇帝的诏令让四个给事中驳回了。给事中属于丞相门下,按宋制,给事中四人,“若政令有失当,除授非其人,则论奏而驳正之。”

简单地说,丞相手下的给事中,如果四人取得一政,对皇帝就有否决权。所以,宋朝皇帝要独裁,还得把丞相抓到手,比如徽宗抓蔡京,高宗靠秦桧。此间的丞相陈康伯亮出主战底牌,支持张浚。高宗欲行诏令,得先免陈康伯。这一来圈子绕大了,紧要关头,天下舆情将对他十分不利。

宋朝一如唐朝,制度和舆论都对皇权有制约。

高宗显然没料到,他的诏令被集体否决。这使他很没面子,于是寻思退位。金兵南下时他想逃,现在臣子反对他,他又想溜,学徽宗撂挑子。不过,他在位一日,就不会让张浚统兵北上。兵权这根弦他始终绷得紧。这可是他们赵家的传家宝。

前线战士摩拳擦掌,后方朝廷就这么耗着。

完颜雍赢得了喘息之机,迅速扑灭中原义军,站稳脚跟,拨十万精锐部队,严防宋军渡过淮河。

南宋的大好战机稍纵即逝。恢复成泡影。

陆游仰天长叹,几日茶饭不思。

他曾熟读兵书。这一年多,他研究过多少战略战术啊。他的身份是“国防部”秘书,却更像一位军事参谋。

“夜阑闻疾雨,起坐涕交流。”

他在梦中回到岳飞大破金兵的绍兴十年,奋勇杀敌,血染画戟。他和岳飞共饮,同唱《满江红》……

梦醒一切皆空。倏忽起坐,眼泪噗噗如疾雨。

陆游的记梦诗多达百首。爱国之情怀,岂是唱高调。

心爱的北国,心爱的女人,一辈子魂牵梦绕。

十二世纪的六十年代初,对皇帝,对陆游,都是命运的转折点。

五十七岁的宋高宗不得不让位给养子。他曾有个独子,死了,南渡后又不能生育。龙椅上他听到金兵就心惊肉跳,于是赶紧叫太子担大梁。三十六岁的太子登基,是为宋孝宗。

高宗退位后又做了二十几年太上皇,每日花销巨万。孝宗早请示晚汇报,尽孝为先,国事为后。宋廷等于有两个皇帝。高宗与嫔妃厮混,变尽法子要恢复性功能,四肢忙碌,大脑迷糊,但国家的重大决策,还得听他在酒池肉林中用鼻腔表的态。

孝宗出身卑微,尽管也姓赵,与皇室沾点亲,祖辈却只是北宋时的一介县丞。宋高宗选他做太子,看中了他卑微的心理特征。

老皇帝为自己谋划,可谓精细、实用。

孝宗资质本不错,既有理想,又有修养。从哲宗到徽宗、再到高宗,几个皇帝的流氓习气到他身上踪影全无。他颇似宋神宗,胸有大志。做太子十余年,勤于读书,比如精读了卷轶浩繁的苏东坡全集。这样的人当皇帝,自然想要有一番作为。

孝宗改元隆兴。起用张浚为右丞相兼大都督,统帅军队。

朝廷主战的声音忽然大起来了。

于是有了隆兴元年(1163)的张浚北伐,却打得很别扭,先小胜后大败,十天就结束了,史称南宋“儿戏般的十日战争”。两员大将在前线不和:邵宏渊自恃有太上皇做后台,拒绝听命于主将李显忠,导至金兵反击得手。宿州战役,宋军被打得丢盔卸甲。李显忠退至符离集。

朝廷有两个声音,直接影响前线。

北伐也不占天时。完颜雍的军队已不似一年前仓皇北撤之时。

张浚上表,请求朝廷责罚。孝宗仍然让他掌兵权,要保住这面主战的旗帜。张浚一倒,以左丞相汤思退为首的主和派又将占上风了。

此间陆游升为通判镇江军事州。镇江是大州,是战略要地,而通判为一州之副,参与军政大事,并有监督太守的职责。

隆兴二年三月初,张浚巡视江淮的军事布防,楼船战舰威武。这是主战的信号,天下闻而壮之。陆游“无日不相从”,张浚也对他“顾遇甚厚”。他父亲陆宰,曾与张浚有交情。更为重要的是,陆游得以向张大帅显示抗金的决心和军事才能。他穿戎装,舞画戟,谈将略,大帅频频点头赞赏。

人生要讲机遇,陆游的机遇到了。三十九岁,正是年富力强。懂文化的宋孝宗对他印象颇佳,擅军事的张大帅命他连日相随。二十年的愤怒与企盼,有望一朝喷发。

命运到了转折的关口。也包括官运。此前一直干秘书。

然而……

一部南宋史,由太多的“然而”所组成。

绍兴十年,宋高宗以十二道金牌召回兵临汴京城下的岳飞;隆兴二年,又是这个高宗,从幕后伸出太上皇的脏手,罢免张浚。

张浚三月出巡江淮,四月被急召回临安,几天之内落兵权、罢丞相。内幕是:太上皇主持对金议和,先行罢免“鹰派”的领军人物。张浚下台,“隆兴和议”出台,老一套的割地陪款,并且额外加上一条:宋帝对金主称侄。

接下来,宋帝该叫金主爹爹。

宋孝宗有苦难言。

八月,一代抗金名将张浚,迎着萧瑟秋风踉跄回老家,死在途中。

陆游悲愤地写道:“张公遂如此,海内共悲辛。逆虏犹遗种,皇天夺老臣…”

过了二十二年,年届花甲的陆游愤怒未消,《书愤》云:

早岁哪知世事艰,中原北望气如山。

陆游五

楼船夜雪瓜州渡,铁马秋风大散关…

跟随张浚巡视江淮的那些日子,陆游一生不忘。

那是他离前线最近的日子:紧跟大都督,打回中原去。

执戟楼船多威风,可惜转眼成泡影。

战士不能杀敌,只能挥笔写诗……

但这事还没完。两年后陆游在南昌通判的任上遭弹劾,罪名是:“结交台谏,鼓唱是非,力说张浚用兵。”可见朝廷已呈一边倒的局面,主张收复失地的臣子反倒有罪。宋孝宗打了败仗又签和约,顾不了许多了。他的御座后面,还有一只大手。弄不好,御座将被它掀翻。

几年来,陆游竭力鼓吹迁都建康(南京),把“行在”摆到前线,振军威,鼓士气,结民心。朝廷豁出去了,必使天下人振作起来。金人最怕这个。南宋虽是小朝廷,其综合国力还是远胜于金国。何况中原、华北,四十年义军如潮,从未断绝。女真族残酷压迫汉民族,要把汉人变成奴隶。但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迁都建康,是主战派一致的主张。

然而投降派控制朝廷,迁都的声音在短时间内消失大半,陆游还忙着上札子,慷慨陈辞,想说服最高统治者。不适时宜的真知灼见,往往衍成罪名。历史的每一页都有记载。其中的一页,写着陆游的名字。

撤职。官帽丢了。而一般的处分是贬官。哪怕流放,官身还在。

报国无门。仕途无望。四十出头的陆游,只身、匹马、孤剑,从江西南昌打道回浙东的山阴。

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着风和雨。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辗作尘,只有香如故!

这首《咏梅》词,不妨视为陆游自己的写照。断桥边孤零零的一支梅,更面临漫天的凄风苦雨。梅花零落,化为尘土,却是香如故。陆游对沦陷的北方,对泉下的唐琬,都是这般情怀。死了也要怀念。而情感并无高下之分,陆游热爱国家眷恋女人,都值得我们对他肃然起敬。

陆游以梅花自喻。他爱梅,如东坡之爱竹,周敦颐之爱莲。其间盖有深意在焉。借此顺便提一句:眼下常用的国画题材梅兰竹菊,因其随意滥用而扬起“文化泡沫”。传统文化中的清洁精神,因泡沫而受遮蔽,而自动隐匿。

古人对这些东西,不轻易下笔的。

《咏梅》作于何时,至今无考。这反倒成全它,得以对应陆游的一生。看来是写在路上。他住过无数的客栈、驿舍。词有哀怨,诗人的心境就是这样。艺术乃是针对各类人生情态严格写实。写意,抽象,均在其中。

一树梅花,满天风雨。

毛泽东诗云:“梅花欢喜漫天雪”,那是另外一种境界。

毛泽东和了陆游的这首名词,“反其意而用之。”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

写得真好,百读不厌。以后有机会再来品读吧。

陆游在南昌掉了官帽,骑马回老家山阴。这些年做官有了一点积蓄,他在鉴湖边重新盖了十来间房子。陆家是山阴的大家族,城里有别墅,云门山有老宅。陆游四十多岁了,已是几个孩子的父亲,另立门户很寻常。新宅虽然称不上豪华,但环境优美:“吾庐烟树间,正占湖一曲。”

陶渊明来照面了。

“吾庐”为渊明首创,衍生为中国人至今不衰的情结: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众鸟欣有托,吾亦爱吾庐。

经典描画,一派天然。

田园大宗师独创的审美境界,不须雕梁画栋,只要几间草屋就行。瓦房也可以。豪宅妨碍青山绿水。

质朴蕴涵丰富,诗人能够细察。

陆游有田产,一般不愁生计。灾荒年则难说。他的生活水平比渊明高,能吃肉,有美酒。缺红颜知己,于是追忆唐琬的点点滴滴,但不写渊明的那种《闲情赋》。渊明无望于美妇,才写热烈奔放的《闲情赋》。陆游宁愿憋着。这个事儿日后再说。

陆游的性格不是有点像李白吗?

“慷慨心犹壮,蹉跎鬓已秋。”世事艰难,壮心落不到实处,又使他沉郁如杜甫。

而在乡村中的日常情状,更靠近陶渊明。且看陆游的名篇《游西山村》:

莫笑田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山重冰复疑无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箫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

从今若许闲乘月,拄杖无时夜叩门。

他在乡下转悠,从这村忽然转到那村,美滋滋的模样溢于言辞。渊明穷,“饥来驱我去,不知竟何之。行行至斯里,敲门拙言辞。”伟大的渊明辗转行乞,读来令人心酸。有这写在明处的窘迫作铺垫,后世追随渊明者,总要想方设法待在温饱线上。乡下盖几间房子,大抵衣食无忧,然后寸寸贴近山水肌肤。两宋文人,无一例外地崇拜陶渊明,包括“气吞万里如虎”的辛弃疾。这一层,不失为古典文学研究的有趣的课题。

在乡下人眼中,陆游是做过大官的,属员外级别,又饱学,和蔼,所以尊敬他,亲近他。“拄杖无时夜叩门”,这一句透出他的惬意和随意。农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入夜关门早,一般不串门。而陆游不拘什么时候,只要房内有烛火,他就抬手叩门。咿呀门开了,迎着他的总是笑脸。无时夜叩门,映照“简朴古风存”,如果人心不古,乡村盗贼奔走,谁还敢夜开门呢?恐怕家家户户弄个防护栏防盗门,有条件的豪宅,建个防暴队……

《雨霁出游书事》:

十日苦雨一日晴,拂拭拄杖西村行。清沟泠冷流水细,

好风习习吹衣轻。四邻蛙声已阁阁,两岸柳色争青青。

辛夷先开半委地,海棠独立方倾城…百草红紫哪知名!

这西山村,陆游想必常去。下了十天雨,天刚放晴,乡间小路还泥泞着,他却迫不及待出门了。西村有朋友,类似渊明的南村,聚集着、散居着素心人。沿途访友,一路访春,那心境,嗬!拄杖是必要的,对付泥泞或沟沟坎坎,拄杖却更是一个优哉游哉的文化符号:渊明拄杖,东坡拄杖,陆游拄杖。

权杖丢了,竹杖在手。

反观古今有些人,掉官帽像掉了魂儿似的,呆滞,病歪歪,走路贴墙儿,生怕见熟人。例子多得数不过来呢。为什么?因为这些个昨日的官员,唉,怎么说呢?他错把权杖认作人生的拐杖,拐杖一朝丢失,马上变瘸子,举止像白痴……

都是利字给害的。

人要讲一点修身。看看人家陆游修得多好。

官身不存,精气神在。

山阴的乡下他一待五年。

陆游又做官了。朝廷有他的名字。新任丞相陈俊卿,曾经和陆游同在张浚的幕府干过。陆游一纸贺信去,讨得一顶官帽来。仍是做通判。却通判到蜀中的夔州去。

一官万里。

“残年走巴蜀,辛苦为斗米。远冲三伏热,前指九月水。回首长安城,不忍便万里…”

他是先到临安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冒着酷暑从临安出发,舟行数月,途中每天写日记,半日一首诗。日记短的百余字,长的逾千言,却并非流水帐似的记载,而是追思先贤、饱览风物,是浓缩了诗意的地理考察。泊舟登岸是常事,或逗留几个时辰,或盘桓两三天。过瓜州、苏州、黄州、沙头、江陵,舟望石门关,疾入瞿塘峡……

“渔村把酒对丹枫,水驿凭轩送去鸿。道路半年行不到,江山万里看无穷。”诗写于江陵,时在深秋。

蜀道艰难。陆游感慨说:少年亦慕宦游乐,投老方知行路难!

杜甫曾在夔州写下《秋兴八首》、《壮游》等名篇。陆游却一眼看见了忧国忧民的杜甫:“予读其诗,至‘小臣议论绝,老病客殊方’之句,未尝不流涕也…少陵非区区于仕进者,身愈老,命愈大谬,坎壈且死,则其悲至此,亦无足怪也!”

陆游多么理解杜甫。

什么人就会理解什么人,这是一定的。

拖着一家子万里投荒,陆游并无怨言。他原本是一条血性汉子,跋山涉水不在乎。此去夔州,毕竟强于避战乱的杜工部,贬岭南的苏东坡。杜甫坚决,东坡达观,坚决与达观的背后都有强大的文化支撑。却又化为日常的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陆游追随着他们的身影。

半年行不到,江山看无穷。想想陆游行路的身姿吧。

走仕途的切近考虑,一为报国,二为子孙。陆游有六个儿子,得为他们的前途着想。上了一定的官阶,能荫及子孙的。“辛苦为斗米”,这也令人联想杜甫。

待夔州一年多,陆游被调往川陕交界处的南郑。这是意料中事。朝廷正酝酿着对金作战。

南郑(陕西汉中)是宋金对峙的西部前线。朝廷往西线集结兵力,准备从大散关一带向金兵发动攻击,出陇右,取长安。四川宣抚使王炎节制诸路兵马。陆游只身快马赴南郑,不忘写诗:“我行山南已三日,如绳大路东西出。平川沃野望不尽,麦陇青青桑郁郁。”

陆游入王炎幕府,做了高级参谋。

杀敌的机会来了。斗志改变诗风。

王炎擅长军事,精心布置了这次西线大战,专等孝宗皇帝下决心。

王炎幕府中的五、六个高级参谋,陆游是其中之一。他随侍王炎左右,和大将们一块儿喝酒。宋史说,陆游屡向王炎“陈进取之策,以为经略中原必自长安始,取长安必自陇右始。”

当初在江淮东线,陆游登上张浚的楼船。现在于南郑西线,他紧随王炎。

前线时有磨擦,战争一触即发。

陆游的岗位是在大帅府,不大可能披挂上阵。不过他勤练武艺,尤其练戟、戈、骑马射箭。四十多岁的身子骨,雨天也在叱咤腾挪。有个王参谋嘲笑陆游,欲以文官之身,求取武将功名,岂不是白忙活?参谋嘛,动脑子,不须动刀枪的。

陆游照练不误,箭法长进迅速,有力道能拉硬弓,有准头,百步之外曾穿杨。他目力好,对射箭有帮助。

“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

“切勿轻书生,上马能击贼!”

陆游是否打过仗,史料没有确切的记载。他后来写诗说:

我曾从戎清渭侧,散关嵯峨下临贼。铁衣上马蹴坚冰,有时三日不火食…

诗中展现的场面,“三日不火食”,应是一次长达数日的冬季强行军。

南郑附近的凤县,西县,两当县,定军山,陆游都去过。大散关下的鬼迷店,广元道上的飞石浦,都曾留下这位高级参谋英武的身影。也许偶有战事,与敌人有过接触,但战斗规模小,陆游未曾提及。如果他亲手杀死过一名金兵,一定会写诗的。

几十万集结在关中的宋军虎视已久,金兵非常紧张,步步设防,长安城外挖了三条护城河。东线同样吃紧,金兵调不过来。大散关战役,可望改写历史:宋军收复北方,将改变历史的走向。

陆游六

然而朝廷迟迟不下命令。王炎不断派人,十万火急奔临安。宋孝宗的指示含糊其辞。兆头不妙。王炎对属下尽量不动声色,包括对陆游这样的高级参谋。王炎的作战部署,已经秘密深入到敌军营垒,一旦开战,几个据守要塞的金军将领将反水,配合宋军直取长安。

除了深忧朝廷内幕的王炎,没人相信这仗打不起来。

西线无战事。大军消耗着粮食,所幸这一年关中丰收。

营妓们婀娜多姿的身影出现在军营中,却只有将军们、高级幕僚们能享受。中下级军官饱饱眼福而已。普通士卒翘首而望,啧啧嘴,拍拍腿。天寒地冻的,将军的营帐软玉温香……

陆游住南郑城内的宣抚司,他接触的营妓,都是花中选花,色艺双绝。恰好城外有座高兴亭,将军、幕僚,没事儿就去高兴。漂亮的营妓们各呈姿态,击筑吹箫弹琵琶,秋波横流。陆游半醉,挥笔写《秋波媚》:

秋到边城角声哀,烽火照高台。悲歌击筑,凭高酹酒,此兴优哉。多情谁似南山月,特地暮云开。灞桥烟柳,曲江池馆,应待人来。

姑娘们一遍遍地唱着,哭着,笑着。

月落星稀,一个成都姑娘和陆游漫步于高兴亭下。

四川盆地云遮雾罩,姑姑们向来水灵。

多情营妓亦悲歌。慷慨壮士解风情。

这特殊环境中的男欢女爱,该是另有滋味吧?可惜陆游不留诗篇。岑参、高适、岳飞也不留。

陆游从夔州到南郑已是第二个秋天了,烽烟不起,内心焦灼。南宋三个进军的好时机:绍兴十年岳飞挺进汴京,绍兴三十二年完颜雍仓皇北撤,乾道八年(1172)王炎部署西线战役,莫非全都泡汤、历史的悲剧一再重演?

“良时恐作他年恨,大散关头又一年。”

陆游这两句诗,把他的心迹写得明明白白。

软玉温香,怎比得金戈铁马!

挥剑的手,无奈伸向床头……

有一位当代着名学者,将陆游待在南郑的时光称为生活的高潮期。这高潮,却是挟带了因不能杀敌而郁积起来的能量。

于是有了杀虎的壮举。武松打虎可能是传说,陆游杀虎可不含糊。大散关一带多虎患,“道边新食人,膏血染草棘。”陆游常带士卒进山打猎,这一年的初冬踏雪入林,碰上了那只食人猛虎。他后来回忆说:

我时在幕府,往来无朝喜。夜宿沔阳驿,朝饭长木铺。雪中痛饮百榼空,蹴踏山林伐狐免。眈眈北山虎,食人不知数。孤儿寡妇仇不报,日落风生行旅惧。我闻投袂起,大呼闻百步,奋戈直前虎人立,吼裂苍崖血如注!从骑三十皆秦人,面青气夺空相顾…

秦地士卒,素有勇猛之名。三十名士卒都是身强力壮,陡然见猛虎,却吓瘫了,倒是年近半百的陆游挺戈而上。虎作人立,咆哮着,巨大的前爪扑他,咽喉部却被锋利的钢戈刺破,虎血喷射。

虎啸时,陆游也吼。恶战不多时,虎死,人居然活着。

这可不是一首记梦诗。秦卒缓过神来,个个像做了一场恶梦。那一顿虎肉吃得!全军沸腾了,孤儿寡妇携壶浆,拜谢陆游大英雄。

狂欢之后悲从中来。英雄只能猎虎豹,不能收拾旧山河。

此时此刻,陆游的心格外靠近岳武穆。

打虎这件事,他后来在诗中反复提及。却向我们显现:他不能临阵杀敌的悲怆心境。

王炎突然被朝廷调走了,幕府星散。陆游外出视察军情半个多月,回南郑城宣抚司,看见同僚们正板着脸收拾文件。

王炎倚树一言不发,只仰天长叹。他升官了,主持枢密院,相当于国防部长。可他心里清楚,枢密使的位置,不过是为他安排退休的一个体面的中转站。

从史料看,这事可能不怪宋孝宗,因为他同时在策画着东线进军。皇帝身后有太上皇。老贼不死,敌人平安。

陆游调任成都府路安抚司参议官。

英雄受命离开前线,到天府之国去了。

事实上,前线已不复存在。东、西两线无战事。

所有这些故事,发生在十二世纪七十年代。

陆游骑驴过剑门关,迎着蜀地的牛毛细雨。剑门七十二峰,峰峰向北,地质结构非常奇特。我在剑阁喝茶时偏遇暮春小雨,满脑子陆游当年迤逦入关的形象:不知陆游的南郑时光,焉知诗翁向剑门?

“衣上征尘杂酒痕,远游无处不消魂。此身合是诗人来,细雨骑驴入剑门。”

英雄气化入诗酒人生。

渭水岐山不出兵,却携琴剑锦官城…

此后三十多年,陆游对此耿耿于怀。

成都太舒服了。范成大后来做了地方长官,陆游又是闲职高官,诗人与诗人,艺术、生活都富于异乎寻常的想象力。酒肆歌台日复一日。南郑时,陆游身在战争和女人之间,战争终于未发动,而女人早已投怀。在成都断断续续的数年间,则是醇酒美妇鲜花。

梦向何处醒?边城号角声。

陆游“娱乐”之余,常常泪流满面。

“逆胡未灭心未平,孤剑床头铿有声!”

陆游的诗歌艺术像个大磁石,吸附若干元素:爱国爱酒爱女人,缺一不可。包括纯粹的、自然意义上的山山水水。

诗人乃是混成物。单一的材质难成大气候。

换句话说,诗人身处异质性的东西所形成的张力之间。

甚至可以这么说:诗人就是张力本身。

陆游一度成都去了嘉州(乐山),“摄知嘉州”,等于代理市长,干得好去掉代理二字。他筑堤,修岷江浮桥,搞阅兵式。公务井井有条,生活韵味儿十足。嘉州、眉州(眉山)这一带,有多少前辈大师的英灵啊:岑参做过嘉州太守,人称岑嘉州;黄庭坚做过眉州青神县尉;而苏东坡的老家眉山近在咫尺。陆游对东坡,可谓崇拜得五体投地,他骑驴负剑,晃晃悠悠奔眉山而去,踏入桃花源般的眉山境,处处感到灵气袭人,不禁在驴背上惊呼:

“孕奇蓄秀当此地,郁然千载诗书城!”

盘桓眉山多日,陆游又结识了民间的奇人师伯浑。此人谈兵谈儒议天论地,滔滔如岷江之水。陆游受点拨茅塞顿开,敛衽再拜,呼师伯浑为“天下伟人”。

曾受毛泽东高度赞赏的南宋名相虞允文,也是眉山市仁寿县人。

“郁然千载诗书城”,陆游可不是随便一说。过了很多年,他还在梦中重游眉山,叩访三苏故里之披风榭。他对成都,并无类似赞叹。益州类似扬州,以繁华扬名天下。江南却有兵乱之忧,蜀中受益于秦岭竖起的天然屏障。

杜甫形容成都:“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陆游描绘成都:“繁华行乐地,芳润养花天。”

他又调回成都了。可惜凌云山的大佛没看够,登峨眉山寻李白遗踪的计划也暂且搁下。

三月的成都真是花团锦簇,陆游走马看花也看不过来。名花须得好诗配,十首《花时游遍诸家园》,全城市民吟诵,歌女们谱成曲子争相传唱。

为爱名花抵死狂,只愁风日损红芳。绿章夜奏通明殿,

乞借春阴护海棠。

名花除了好诗配,还有别的能换喻吗?有的,有的,比成都的所有名花更娇艳的,是成都的女子。“芳润养花天”,这是说,盆地温润的气候最能滋养女儿容颜。皮肤细,嗓音媚,五官俏,身材好,修养也不错。卓文君,薛涛,王弗,花蕊夫人,成都女孩子向来是视为偶像的。这个永远时尚的城市,至今漂亮女子多:街头一站,眼花缭乱。

陆游如此爱生活,不爱佳丽才怪。

美国人海明威先生讲过:世间万物,没有任何东西的美能与女人的美相提并论。

“风掠春衫惊小冷,酒潮玉颜见微赪。”

微赪:红而润。

陆游这两句诗,值得玩味。

陆游讨女人喜欢,除性格、才华、外形诸因素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欣赏女性的目光格外细腻。这倒跟他的视力好关系不大。他是用心去瞧,犹如苏轼看王弗,苏东坡看王朝云。细腻的目光好比春风拂过,鲜花才成其为鲜花,即使容貌寻常也动人。这是心灵的逻辑。而欲望的逻辑,乃是大手大脚囫囵吞枣,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一口就下去了,美味全无。

今天处对象明天上床……时下两性的局面,丢失了多少细节!

其实不划算。人之为人,重在过程。

笔者曾写长篇小说,试图用百万言的篇幅,拓展两性间模糊的、诗意的空间,以抵御大面积的“一眼看穿”和囫囵吞枣。小说的背景,放在我熟悉的成都和眉山。

十二世纪七十年代后期,陆游和成都的一位漂亮女孩儿好上了。女孩儿姓杨,能写诗,会丹青,歌也唱得好。杨氏身份不详,可能是个小家碧玉。陆游纳她为妾,后来带她离开四川。绍兴大才子带走了成都美女。杨氏生一女,取名闰娘,小名女女,未满一周岁,却死在陆游的严州太守任上。陆游痛失女女,大恸,令人联想东坡哭他也是未满周岁便夭折的遁儿……

此间在成都,五十多岁的陆游和杨氏女孩儿,难以形诸笔墨的如胶似漆。他动了安家成都的念头。

四川境内他多处为官。总是转一圈又回到成都。

川西坝子太迷人,落脚要生根。

有一次他去了青城山丈人观,拜访九十多岁的上官道人,惊奇地发现老人住在树上,翘着二郎腿晒太阳。老人只吃松粉,冲鸟说话,对猿长啸,却拒绝与人交谈,“但粲然一笑耳。”古人用词考究,粲然,表明九十老道尚有一口好牙。

更奇的是,上官道人一见陆游便开口讲话,并且把养生与护国有机联系在一起,妙语奇语寻常语,惹得小鸟也倾听。

陆游爬上松树,体验上官道人的“巢居”。日后他在山阴的书房就叫“书巢”。

陆游下山时,带走了老人送他的几包松粉。不过老人叮嘱:养生,滋补,须与环境谐调。闹市吃松粉,不如吃面粉。

上官道人和陆游揖别时,意味深长地吐出一句:你家在山阴……

陆游从青城道山打马回成都,回到灯红酒绿。销魂处,眼前却浮现了老道人的鹤发童颜。范成大笑着对他说:“务观啊,别忘了眉山苏轼语,性乃伐性之斧。”陆游笑答:“致能啊,你也别忘了,还有个眉州人、鼎鼎大名的彭祖,号称古今寿命第一,活了八百多岁。彭祖四大养生术,房中术居第二。”

两个大男人,相视大笑。

范成大字致能,时任四川制置使,后擢副丞相。他是南宋四大诗人之一,出身老贵族家庭,对人相当宽容。宋史称,他是“凡人才可用者,悉致幕下,用所长,不拘小节。”

陆游七

贵族究竟是贵族,看人才直接了当,目光清澈。

想想俄国的托尔斯泰,英国的罗素……

《宋史.陆游传》云:“陆游与范成大以文字交,不拘礼法。”可见陆游在成都的放浪,燕饮无度,携青春少女招摇过市,和顶头上司范成大的纵容分不开。两个大诗人,陆游名头更响,连宋孝宗都称他“小李白”。小李白在成都这样的繁华地,不放浪行吗?

然而,放出问题了。

眼看要去嘉州做正式的“市长”,却突然接到朝廷的处分通知:陆游“燕饮颓放”,不得出任嘉州知州,改任“提举台州桐柏崇道观”。

按宋制,提举某道观,等于领干俸。台州他不用去的。

这事对陆游打击不小。他写诗说:“罪大初闻收郡印,恩宽俄许领家山。”

从此自号陆放翁。别人也这么叫他。

他与北宋柳永成了同路人。一个是“奉旨填词柳三变”,一个是“拜赐头衔号放翁”。

但是,果真如此么?谁知陆游的内心痛苦?

从南郑的雄壮到成都的颓放,这中间有内在联系的。

范成大升官去了临安。陆游在四川又待了两年,漫游川东川西川南,卜居的念头犹在。成都,嘉州,眉州,皆在考虑的范围之内。颓放如故。“老夫五十犹豪纵,锦城一觉繁华梦。”

去哪儿都带着鲜花般的少女杨氏。两鬓斑白与青春容貌俨然绝配。夫人对他实行“不干预政策”。囊中也不算羞涩,官场朋友多,馈赠是常事。当年李白就是这样。

一般人到这境地,会消磨意志,慢慢地、不知不觉地趋于肉体化。陆游却不。无物能够消磨他。入蜀一晃七八年,内心丝毫不变。这“不变”是值得研究的。

放浪形骸之时,头脑始终清醒。

何以如此?文化是最大的支撑。

中国传统文化,柔性的力量源远流长。

且看陆游是如何头脑清醒的:丈夫不虚生世间,本意灭虏收河山。岂知蹭蹬不称意,八年梁益凋朱颜…

眼下是十月中旬小阳春,我看电视新闻,看见“软实力”这样的列入治国方略的关键词,真是感到由衷的欣慰。咱们的民族,多么需要这样的智慧啊。

陆游在任何状态下,爱国的意志坚不可摧。

着名的《金错刀行》作于此时。

黄金错刀白玉装,夜穿窗扉出光芒。丈夫五十功未立,提刀独立顾八荒。京华结交尽奇士,意气相期共生死。千年史册耻无名,一片丹心报天子。尔来从军天汉滨,南山晓雪玉嶙峋。呜呼,楚虽三户能亡秦,岂有堂堂中国空无人!

繁华蜀地的陆游,有个惯常动作:展开他小心保存的大散关军事地图,直看得锐眼昏花、雄鸡唱晓。睡里梦里,陆将军横扫金兵如卷席……

一纸诏令下,陆游别四川。

他已经五十几岁了,孝宗处分他、放他两年之后又重用他,让他提举福建常平茶盐公事。经济工作他并不陌生。举家向南,离开陆游心目中的第二故乡。出三峡,过荆襄,他泼墨写诗:“无穷江水与天接,不断海风吹月来。”

笔底豪气,不是枉称小李白吧?

此后若干年,辗转福建、江西、湖南做官。孝宗不止一次单独召见他,听他谈军事,谈内政。调他到中央工作,官至礼部郎中,朝廷四品大员。范成大、周必大先后做丞相,他们都是陆游的老朋友。当然,朝延向来复杂,陆游亦沮丧,亦沉浮。唯一不变的,是收拾旧山河的岳飞式的雄心。朝廷稍有北伐的动静,他就激动不已,彻夜捧读兵书。

六十二岁他删诗。四十二岁前所作的一万八千首诗,删下来只有九百首。可见他对艺术是如何的苛刻。

这可敬的老人啊,活得多么较真!

宋高宗赵构死在了德寿宫,陆游坚定地沉默着,不写一个字。后来孝宗驾崩,他写下三首悼念的词作。

这些细微处,见证了陆游的大品行。

孝宗退位,光宗登台。这人竟然是惧内的典范:老婆原是太尉的女儿,父女凶悍,光宗被吓成了精神分裂……

南宋小朝廷,离北方故土是越来越遥远了。

陆游从六十五岁到八十五岁,长居绍兴二十年。

家在鉴湖北岸。西山村又在望了。

“小园烟草接邻家,桑柘阴阴一径斜。卧读陶诗未终卷,又乘微雨去锄瓜。”

陆游下地干农活,一点不勉强。

伟大的托尔斯泰,不是在他的农庄里连月割秋草、从早晨割到黄昏吗?

陆游领点退休金,收点田租,经济状况比托翁差远了。

“历尽危机歌尽狂,残年唯有付耕桑。春秋天气朝朝变,蚕月人家处处忙。”

田野上村落间,渊明、东坡、岑参的身影时隐时现。

老人放下农具歇息时,有个习惯性的动作:向北凝望。

北方的人民,仍在侵略者的铁蹄之下,日夜盼着王师北伐:“遗民泪尽胡尘里,南望王师又一年。”

陆游过了七十寿辰,朝着八十慢慢走了。

这些年呐,老人在乡下硬朗着呢。他栽桑,养蚕,种菜,种药材,种胡麻,酿酒,做酱……年年乐此不疲。骑驴背药箱走村串户,看病不收钱,吃顿饭而已。当年那位老东坡,贬黄州贬惠州,不也是这么干的吗?陆游说:“活人岂吾能?要有此意存。”寻常话语,掷地有声。

家中万卷藏书,不乏医书。

他医术本不错,医德更高尚。

今日中医西医,应向东坡、陆游的医德看齐。

五首《山村经行因施药》,其一云:“驴肩每带药囊行,村巷欢欣夹道迎。共说向来曾活我,生儿多以陆为名。”陆游写此诗,刚好八十岁。看来他救活的人不少,乡亲们让新生儿跟着他姓陆。

老人每天手不释卷。有朋友描述他的“书巢”:

陆务观作书巢以自处,饮食起居,疾疴呻吟,未尝不与书俱。每至欲起,书环围左右,至不得行。引客观之,客不能入;既入不能出。相与大笑…

其实还有个细节:陆游在书巢中边看书边吃松粉。

相与大笑挺好。要保持笑的能力!一生幽默。

陆游的书斋叫“老学庵”。

今人读书讲短期实用,四川话叫吹糠见米,书面语称立竿见影。这功利心态不大好吧?若长此以往,国民素质将难以收拾。陆游之为陆游,是八十多年一步一个脚印。生存不避艰辛,方有深沉的快乐前来照面。而一味的急功近利东张西望,严格对应动物似的浅表性生存。

这是铁律。

陆游撰写《南唐书》,史学价值世所公认。接着续写《老学庵笔记》,记录七十年所见所闻所思……

他曾卷入一场为权倾天下的韩侂胄写《南园记》的舆论风波,甚至有人指责他趋炎附势晚节不保。这议论显然偏颇。当时就有许多人为陆游申辩。韩是主战派,陆游一直和他关系不错。韩立新园,请陆游作记,陆游一挥而就,事情就这么简单。即使陆游暮年为一大堆儿孙做点人事铺垫,何尝不在情理中?

有个重要细节:辛弃疾做浙东宣抚使,兼知绍兴府,多次探望陆游,相谈甚洽。辛弃疾不忍见老人居所简陋破旧,几次提出为老人重修宅院。陆游拒绝了。陋室如旧。

陆游很少去绍兴城了。并非走不动。

唐琬。沈园。

唐琬才叫美人呢。六十年亭亭玉立。八百年婉转动人。

沈家园里花如锦,半是当年识放翁。也信美人终作土,不堪幽梦太匆匆!

城上斜阳画角哀,沈园非复旧池台。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

陆游留给我们的,是怀念恋人的千古绝唱。

临终绝笔,挥向他的中原。《示儿》:

“人死原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望告乃翁。”

两个陆游合而为一:眷恋唐琬的陆游,怀念北国的陆游。

中国历史,中国文学史,陆游的身影格外清晰,为什么?因为他爱国。从汉朝起,汉民族遭异族侵略的悲剧就一再重演,民族英雄受推崇,陆游的身影在其中。他的诗篇,对后世有巨大而持久的精神感召力。头号爱国诗人,非陆游莫属。而我们已经知道,陆游的爱国情怀很纯粹,并无一丝造作的成分。童年的经历非常关键,他家里穿梭着那么多捶胸顿足的仁人志士,爱国,深入了他的骨髓。南宋其他大诗人,如曾几、杨万里、范成大,也爱国、恨侵略者,却不似陆游如此的投入。爱恨交织成就了陆游。两种恨:恨敌人,恨奸臣。

他十七岁那一年,岳飞死;二十九岁,临安殿试被秦桧黜落。

还有一种大恨:唐琬因他的《钗头凤》而香消玉殒。

所有这些爱与恨,铸造了我们的伟大诗人。

他活得认真。这才叫剑胆琴心。如此深切地眷恋着故国与亡妻,不是偶然的。他是点点滴滴走完了漫长的人生旅程,堪称“深度生存”的典范。

读陆游,当能医治眼下司空见惯的嘻皮笑脸吧?

绍兴这地方,颇为奇特,谢安、王羲之、陆游、徐渭、鲁迅、蔡元培、“鉴湖女侠”秋瑾,都是绍兴人。周恩来的祖居也在绍兴。今日绍兴文物古迹之多,全国的地级市中高居第一。山光水色,烟柳画桥,文气侠气,同时滋养着绍兴儿女。陆游待在绍兴长达半个世纪,将文采风流与侠骨柔肠推向巅峰。

笔者于三月的细雨中徘徊沈园时,对这伟人、巨人辈出的地方想了很久。

鉴湖波光粼粼,闪烁着陆游清瘦刚劲的身影。

有个问号凌空掷下:陆游对北宋的怀念,是否因“文化记忆”而得到强化?

北宋是中国文化的全盛时代。皇室的百年倡导,印刷术的流行,士子们的文化自觉,使诸子百家、汉晋唐诗文书画,均“显现”于北宋,并催生若干大师级人物。这样的国家,却败给只知骑射的女真氏族。人民受难,文化受辱。陆家世代读书人,藏书之丰称于士林,文化记忆丰厚而清晰。陆游的失国之痛,必定含有文明败给野蛮的奇耻大辱。晚年撰写《南唐书》,其逼近李煜的苍凉心境可知。这种“文化的疼痛”,不独表现在陆游身上,南宋其他士子亦然。

疼痛催人奋进。南宋文化再起高峰,映照北宋。

侵略者的大刀能毁灭城池,却无力削平文化的峰峦。

刀枪杀不死诗歌。

凭借这个思路,我们或能理解:为什么南宋的文化会呈现出洋洋大观的局面。

北宋南宋,文脉贯通。

南宋诗人满腔愤怒,却不写口号诗。诗歌,诗意,自足而又自尊。

以此反观备受今日学者们责备的“江西诗派”,当能增几分敬意吧?国难当头,但诗人们该干啥还干啥,潜心探索艺术规律。江西派的老祖宗黄庭坚有“祖训”:余尝为诸弟子言,士生于世,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或问不俗之状,余曰:难言也。视其平居无以异于俗人,临大节而不可夺,此不俗人也。

黄庭坚这段话,意味深长。临大节而不可夺,方为不俗之人。国破文化在,诗心不可摧。

杨万里擅长山水诗,体察自然界非常细腻,以至姜夔对他开玩笑说:“处处山川怕见君。”姜夔自己,则善于写幽思,状落寞,抒羁旅情愁,练字及音韵功夫影响当时、带动后世。苏州人范成大,做着高官而诗语清新。他帅蜀时,还为陆游营造了很好的创作环境。

陆游早年受江西诗派的严格训练,“亲从夜半得玄机”,对他日后成长为大诗人,干系非小。

陆游的七律相当出色,我们再来欣赏两首名篇。

《临安春雨初霁》:“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矮纸斜行闲作草,晴窗细乳戏分茶。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诗作于1186年,陆游六十一岁,尚骑马独往杭州,复返回绍兴,过了清明节,再奔仕途,赴严州任。这首诗,带出他为官三十年、足行十万里的身影。

《种蔬》:“老去老去尚何言,除却翻书即灌园。处处移蔬乘小雨,时时拾砾绕颓园。江乡地暖根常茂,旱岁虫生叶未繁。四壁愈空冬祭近,更催稚子牧鸡豚。”

诗作于1195年,陆游七十岁。首句发感慨:老啦老啦,尚有何言?一辈子说过那么多,想过那么多……此间沉默。要么呆在书巢里,要么扛了锄头向田园。后面几联诗语平谈,深得渊明韵致。

这平淡,却凸显了诗人所有的慷慨激昂——陆放翁的这一生啊,多少光荣与梦想、狂放与落寞、欢乐与辛酸。最后,时间收尽一切:跌宕起伏的一生,化为稚子秋末牧鸡豚。

2007.11.5.二稿于眉山之忘言斋

辛弃疾

郁孤台下青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江晚正愁予,深山闻鹧鸪。

辛弃疾的这首《菩萨蛮》,古人评价说:“菩萨蛮如此大声镗鞳,未曾有也。”菩萨蛮是词牌中的小令,通常是灵巧轻柔的抒情小调,到辛弃疾的手上,却变得沉痛而激昂。郁孤台在江西赣县,临江兀然孤耸,远望如郁郁悲怆之巨人,故称郁孤台。建炎初年(1126),金兵入侵江西,隆裕太后仓皇奔赣州。百姓大逃亡,泪洒青江水。长安指沦陷的中原。

词写于1176年,中原沦陷半个世纪。辛弃疾时任提点江西刑狱,掌一路司法,兼节制军队。路,是宋代洲以上的行政区划,类似现在的省。

鹧鸪是愁闷的象征。民间形容鹧鸪的叫声:行不得也哥哥!

郁孤台就像辛弃疾。不知赣县今犹存否?那是绝妙的天然雕塑。

辛弃疾武艺高强,谋略过人,却长期受南宋朝廷的排斥,一身本领闲置。他出身于沦陷的山东,二十二岁就拉起两千多人的队伍,在敌后建立根据地,打击侵略者。他的军事论文《美芹十论》,显示出对金作战的非凡的战略眼光。可惜一腔热血化作东流水。“忍将万字平戎策,换作东家种树书。”

辛弃疾和陆游一样,都是悲剧性的人物,尽管他们的日子过得不错。一边是壮怀激烈,另一边却是赏心悦目的日常生活。宋人有这能力,把矛盾着的双方统一起来。

这挺好的。但也不那么容易。唐宋都是大时代,能够产生海纳百川波澜壮阔的人物。

中国文学史上,辛弃疾的形象颇为独特。总觉得他跃马挥枪,漫山遍野旌旗在望。岳飞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辛弃疾恰好是少白头:人未老,白发已萧萧。

郁孤台。少白头……

是什么样的郁闷愁苦,白了他的少年头、成就了他的无数杰作?

唐诗李、杜为尊。宋词苏、辛称雄。

我们回头看历史吧。“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济南城郊有个叫四凤闸的地方,是辛弃疾的老家所在地。祖父辛赞,在伪县衙做过县官。这不用避讳。金人灭北宋,另立齐国,组建傀儡政府,刘豫做第二任傀儡皇帝。辛弃疾生于1140年,距北宋亡,已有十几年。辛家未南迁,留在祖祖辈辈耕耘过的土地上过小日子。

金主完颜亮迁都燕京之后,在燕京也弄起了科举考试。辛弃疾十八岁赴燕京考进士,未中。三年后再去,仍然落榜。显然是祖父辛赞让他去的。他的父亲似乎无足轻重。漫长的童年、青少年期,祖父是怎样教育他的,现已无考。有一点可以推测:不可能教辛弃疾认贼作父。辛家人口众多,只求过日子。

当时中原和华北的许多血性汉人,借科举或从军,打入敌人的内部伺机而动。辛弃疾是否属于这类汉人,也无考。

可考的史实是:辛弃疾再赴燕京应考的第二年,他就在济南南面的山区,拉起队伍同金兵干起来了。这里边饶有深意。

从落榜到起义期间,有两个背景:祖父辛赞去世;完颜亮发倾国之兵南侵,后方空虚,义军蜂起。

很可能,辛弃疾早就有了抗金之心。两度赴燕京,他仔细观察地理打探敌情,后来都写进了他的军事论文。

拉队伍的细节也丢失了。济南的山区、平原,辛弃疾打了一年多的游击。

为什么细节会丢失呢?恐怕与南宋朝廷对北方“归正”人员的审查制度有关。有些事,豪放的辛弃疾也终身不讲。

当时山东境内,最大的一支义军的首领名叫耿京。辛弃疾考虑到自己的队伍势单力薄,便去投靠耿京。两军会师,合成数万之众,声势浩大,与中原义军遥相呼应。辛弃疾在耿京手下任“掌书记”,掌管文书和帅印。

从1125年女真入侵中原以来,女真人肆意欺负汉人,大搞种族压迫,让文明人做他们的野蛮统治的奴隶:任意霸占汉人的土地和房子,逼汉人下地耕种,他们坐享其成。他们操汉人的祖坟,并以此为乐。他们抢东西,辱斯文,强奸妇女……其种种恶行,几十年成常态,足以写成书。而北方汉族多豪士,一旦有人拉起旗帜,登高一呼,响应的汉子少则百人,多达千人。农民放下锄头拿起刀枪。辛弃疾能在短时间聚集两千余人,原因在此。

辽阔的沦陷区,英雄起四方。

辛弃疾投靠耿京不久,却发生了一件事。有个叫义端的花和尚,偷了耿京的帅印朝金兵的营寨跑去。这义端和尚也曾是小股义军的首领,被辛弃疾拉到耿京帐下。花和尚吃不了山区的苦,暗通金兵,窃帅印连夜逃走。耿京大怒,拿辛弃疾问罪。辛弃疾向耿京立下了军令状:不追回帅印,甘愿被处死!

辛弃疾带了一哨人马疾追义端,追到金兵营寨,杀退金军猛将,生擒义端和尚。花和尚跪地求饶说:“辛大将军,你面如青兕,你力大能拔山,将来定有大造化……你饶了我吧!”

辛弃疾不由分说,手起刀落,义端身首异处。

青兕是古代的一种猛兽。比老虎略小,奔势如豹。

义端吐出的这个词,向我们勾勒了辛弃疾二十多岁时的外貌。后来宋廷的官员在背后议论他,说他心如铁石、“杀人如草芥”,不宜掌大权。这种议论在南方籍的官员中颇有市场。

却也透露出北方汉子辛弃疾的英雄气。

1161年金主完颜亮挥师南下,被他的部属完颜雍杀死在扬州。完颜雍当上国主,因南侵受阻,后方不稳,不得已而北撤。这样一来,中原、华北沦陷区的各路义军都受到威胁。金人也学精了,对占据大小山头的义军搞绥靖政策:“在山者为盗贼,下山者为良民。”以此瓦解聚集起来的汉族农民军。

金人威逼利诱,大棒加上胡萝卜。

不过,义军也在想招。有文化有头脑的人,这时候派上了大用场,“智多星”、“赛诸葛”,一时名头响亮。山东耿京麾下,十来个核心人物中,唯有辛弃疾精通文墨。辛弃疾献上一计:派人联络宋廷,让义军归宋军节制,义军在山东能立足就立足,不能立时,则南下渡淮水归宋。

此系两全之策,耿京马上就同意了。

计由辛弃疾出,联络宋廷的任务也落到他头上。山寨的二号人物贾瑞同行,此人不识字,凡事听辛弃疾的。他俩打点行,时间不长。

在信州他先后待了两个地方:带湖和瓢泉。都是他自己命名的。我们来看涌入他笔下的带湖风光,《水调歌头.盟鸥》:

带湖吾甚爱,千丈翠奁开。先生杖履无事,一日走千回。凡我同盟鸥鸟,今日既盟之后,往来莫相猜。白鸥在何处?尝试与偕来。破青萍,排翠藻,立苍苔。窥鱼笑汝痴计,不解举吾杯。废沼荒丘畴昔,明月清风此夜,人世几欢哀?东岸绿荫少,杨柳更须栽。

一派欣欣向荣。

辛将军此间的手边书,主要是陶渊明,他提到陶渊明的次数比苏东坡还多。“想渊明停云诗就,此时风味…”

从官场扑向青山绿水,乃是古代文人共同的姿态。最典型的就是陶渊明:“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乃瞻衡宇,载欣载奔。”这文化符号其大无比,或者说,这心理结构固若金汤。

“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

“平畴交远风,良苗亦怀新。”

渊明官小,一县令而已。后世几乎所有的有文化修养的官员都学他,连女诗人都向他看齐:李淸照的“易安”二字,取自陶诗“审容膝之易安”,温馨的家庭氛围连结着风光旖旎的田园。自然与人事有反差,而持久的反差形成持久的张力。这样的心理结构,笼罩着古人、今人、后人。与它金钢般的材质相比,时间会失掉份量,万年不过一瞬间。

但有个前提:青山长在,绿水长流。

如果人事的喧嚣与烦恼令人转身时,扑向的却是臭水沟、硬梆梆的水泥地,那可不妙。

人类学巨璧费孝通先生语重心长地告诫:乡土中国应当成为城市中国的参照!

城市吃掉乡村之日,就是文化死亡之时。

一味地在汽车和水泥之间,人山人海地搅着、欲着、狂着、无聊着,陶潜李白杜甫苏东坡辛弃疾……将会离我们远去,就像十几年前还在我们头顶上闪烁的许多星星。哦,就像记忆中的那些干净明亮而又欢快的河……

“为什么我们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们对土地爱得深沉。”

笔者写这些,几次泪眼模糊。这郁积在心中的巨大的疼痛啊!

人与人、人与自然都和谐,我们才会有家园的感觉。

且看辛弃疾在带湖的家,《清平乐》:“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蛮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

乡村日常景象,醇酒般迷人。明、清画工,以此作画无数。

还有更妙的《西江月.夜行沙湖道中》: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夜半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旧时茅店社林边,路转溪桥忽见。

这两首小词我十几岁就能背,时隔三十年,仍是一见便喜欢。描绘田园风光,没有比这更好的东西了,王维显然不及,即使渊明东坡,亦不过伯仲之间耳。七八个星招呼满天繁星,两三点雨唤来漫山细雨。词中风物,连结着广袤乡村的一年四季,浸润着雨雪风霜,跳跃着阳光月光。稻浪,麦浪,声浪……哦,美到极致却显寻常,辛稼轩真是不一样。

气吞万里如虎……

清风夜半鸣蝉……

真正的英雄哪有末路。官帽飞了,风景来了。或问景在何处?答曰:景在心间。

被欲望反复拨弄的人,走到哪儿都看见名利场。这也没办法:他已经被单纯的物欲钉死在墙上。生命的可能性是由人的修养来决定的。生活的质量,首先是人的质量。别以为山间盖别墅就有清风明月:风月自在时,人正无聊着。

而无聊会产生无聊的能量。这些年我们已经见得够多。

事物的法则如此。是的,这非常残酷:无聊的汹涌澎湃向我们显示,活出一点境界是多么艰难。

活向麻将桌的“死打烂缠”又是多么容易:就那么一点小小的瘾头,十年二十年地耗着。这是单一的物欲所形成的巨大而持久的遮蔽,文明史上罕见的“奇观”。

回头再看辛弃疾吧。也许他是一服药。

《丑奴儿》,小序云:“博山道中,效李易安体。”

千峰云起,骤雨一霎儿价。更远树斜阳,风景怎生图画?青旗卖酒,山那畔别有人家。只消山水光中,无事过这一夏。

午醉醒时,松窗竹户,万千萧洒。野鸟飞来,又是一般闲暇。却怪白鸥,觑着人欲下未下。旧盟都在,新来莫是,别有说话?

辛幼安效李易安体,可见李清照在当时的影响力。

松窗竹户万千萧洒,这里有讲究。以千万形容萧洒,并非诗人一时的心血来潮。融入野地谈何容易。欠修养的人也爱清静,但过不了几天,他会对着风景打呵欠:风景不够刺激。他会急急忙忙逃回嘈杂的人群中去,担心松窗竹户拖他的后腿。他有他的道理。

诗人却是另外一种情形:他所有的感觉朝着茫茫野地细腻敞开,他倾听自然的律动,而不是人世的躁动。尽管对后者他心中有数。他经历过躁动,有太多的感慨,于是他才倾听自然。他在纷繁的人事记忆中眺望清新的自然。牵挂人事有多深,进入野地就有多远。执着于人生、理想,方能体察自然,“看见”自然。这话意味着:自然从来就不是自然本身,它是人生的倒影。诗人滞留于人事与自然的反差之中。他捕捉张力并带入词语。文人从官场转身扑向山水,这绵延两千年的“现象域”,大致如此吧?而这里的勾画只能是粗线条的。

“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这样的画面何以称经典?盖因它有效浓缩了人生意绪。你没法稀释它,更不能消费它。它永远自足而矜持,像传说中的高贵佳人。

佳人风情万种,类似松窗竹户万千萧洒。

辛弃疾在信州带湖,亲自造房子、栽树,营造家园。一草一木也关情。选择信州他是经过考虑的。信州治所上饶城,只在几里外。城内多士族,辛弃疾得以形成交游圈子。这很重要。房子盖成了,得有朋友来欣赏,喝喝酒,谈谈天下事,看看绿树红花,数数停云与飞鸟。上饶的官道,是杭州到南昌的必经之路。隔三差五,总有人来造访稼轩。带湖的家园,房子十几间,占地一百七十亩,其中有大片耕种的田地。他收租,也带着三个儿子下地劳作。自号稼轩,包含了他的政治主张:“人生在勤,当以力田为先。”他是重农主义者,又来自华北,对南方城市的商业潮很不以为然,批评重商是“舍本逐末”。淮南的土地大面积荒废,人们却跑到城里做生意,他对此忧心忡忡。

可他眼下不在位,难谋其政。

朋友来了他慷慨陈词,他要说,借官场或学界的朋友发出他的声音。有良知的知识分子一定是这样:从屈原就一路说过来。没人听也要说。

有一条汉子名叫陈亮,早闻辛弃疾的大名,策马数百里到信州来拜访。此人的脾气比辛弃疾还大:他的坐骑过不了一座石拱桥,“三跃而马三却”,于是大怒,挥剑砍下马头,气冲冲大踏步朝辛弃疾的宅院走去,像个寻衅之徒。辛弃疾呢,一直在楼上观望他,对他砍翻坐骑的动作大吃一惊,继而赞赏不已,“逐订交”。

这事富于传奇色彩。宋人笔记多有记载。

想和辛弃疾做朋友的人多,能订交的却很少。

陈亮走进辛弃疾的家,两条好汉痛饮剧谈,纵论南北形势,讲了很多朝廷的不是。谈到后半夜,畅快之极,各自纳头便睡。不过陈亮这人疑心重,开始怀疑辛弃疾了:“陈亮夜思稼轩沈重寡言,醒必思其误,将杀我以灭口,遂盗其骏马而逃。”

陈亮砍马又盗马,盗走的还是骏马。

宋人笔记中的这段话,透露了一点辛弃疾“归隐”之后的性格特征:话不多,涉及朝政言语谨慎。他曾经吃过口无遮拦的亏。

陈亮初访辛稼轩的传奇故事还没完,他逃走之后,“逾月,致稼轩书,假十万缗以纾困,稼轩如数与之。”

陈亮盗走骏马还写信借钱,岂不是欺稼轩太甚、占了便宜又占便宜?其实刚好相反,他这举动,让辛弃疾读出了古代豪杰的风范。远的不说,就以李白为例,仗剑走天下,伸手要钱不红脸。豪杰与豪杰,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当时辛弃疾有钱,豪爽。另有江西名士刘过,“疎豪好施,辛稼轩客之。”

辛弃疾的座上客,名士如云,写《容斋随笔》的洪迈,理学泰斗朱熹,包括陈亮、刘过,全是南宋的一流人物。

原来,这砍马盗马又借钱的陈亮,并非仅仅是条好汉,宋代思想史、文学史,他都占有一席。他考进士落榜后,发誓不当官,却一封接着一封给宋孝宗写长信,力请迁都建康,励志复仇。他的长信,和辛弃疾当年的十九篇军事论文一样,递上去之后毫无反应。他伤心,愤怒,在临安到处讲朝廷的不是,有名有姓地痛斥小人,结果被人告发,坐了一百天的监狱,“几死。”出狱不久,陈亮骑劣马奔信州拜访辛弃疾,畅谈后却爬起来就跑。他疑心重,原因是刚住过牢。

陈亮落笔填词,激烈如稼轩:“尧之都,舜之壤,禹之封,于中应有,一个半个耻臣戎!万里膻腥如许,千古英灵安在,磅礴几时通?”

南宋向金国称臣,拱手割让万里河山,身在民间的陈亮视为奇耻大辱,几十年奔走呼号、游说。辛弃疾引他为知己,更无一丝踌躇。偷马借钱算什么呢?

读书人佩剑行走,气如奔雷,当时寻常得很,一代儒宗朱熹也能舞几招。豪放词频出,不是偶然的。

辛弃疾是豪放派的领袖,带动了一批词人。而词坛的名声未必数他最大,尚有小他十来岁的姜白石与他争雄。白石精通音乐书画,布衣终身而文采风流冠绝,时人呼为“词中之圣”。他的风格是婉约正宗,如着名的《踏莎行》:燕燕轻盈,莺莺轻语,分明又向华胥见。夜长争得薄情知?春初早被相思染。

别后书辞,别时针线,离魂暗逐郎行远。淮南浩月冷千山,冥冥归去无人管。

这儿闲笔写姜夔,想说明两点:一是白石的婉约词确实好,由缠绵而迈入空灵,但辛词之婉约因弥漫了英雄气,似乎更在白石之上;二是南宋词人并未因国耻而写下许多口号诗。文化不敌异族刀枪,但文化本身不败,延续了唐宋文气。华夏文化在国运衰落的时代仍然保持了足够的自尊。换言之,汉民族的软实力,金人的铁蹄难动分毫。理学,史学,文学,金石学,书画艺术……一座座文化的高峰辉映北宋。这耐人寻味。

糟糕的是皇权。摇摆不定的宋孝宗之后,来了一个患有精神病的宋光宗。光宗怕老婆,历代皇帝居第一,史称:是老婆李皇后把光宗吓成了神经病,然后与她的武夫爹爹权倾朝野……

南宋的英雄们,从岳飞到陆游,从辛弃疾到陈亮,只能是仰天长啸、弹铗悲歌。

江南妩媚地,多少英雄游走。走出激昂与辛酸。

姜白石吴文英不作英雄状,却照样受推崇。这是一个时代的文化气度使然,而气度,来自士人们广阔的文化视野。

国破文化在,文化穿越八百年,弥漫于当下。

今日之文化,又面临着什么样的威胁呢?对应人的浅表性生存的快餐文化,是个强劲而刁钻的新型病毒吗?

这个历史性的课题,有待唤起具有历史性的思考。

有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文化的源、流,决不能中断或急剧转向。源远方能流长。文化工业的逻辑臣服于资本的逻辑的越界扩张,对此,须高度警惕。

陈亮几年后再访辛弃疾,辛弃疾带他去铅山的瓢泉。陈亮在瓢泉住了十天。主客剧谈如当年。本来有个三人会谈的重大计划,但朱熹因事未能赴约。朱熹在朝廷是举足轻重的人物。布衣陈亮、退休名将辛弃疾,“帝王师”朱熹,三人聚会未成,引得士子们久久叹息。

陈亮归,辛弃疾依依不舍。

思念平生知己的佳作,当数辛词《贺新郎》。词前还破例写了近二百字的长序。萨特有名言:男人之间的友谊以世界为背景。诚哉斯言。背景越广阔,友谊越深长。有个经典画面:刘备送徐庶,送了一程又一程。徐庶骑马拐弯了,刘备用马鞭指着淹没了徐庶身影的小树林说:恨不得砍光那些树!

辛英雄送走陈英雄,惆怅五天不消。

把酒长亭说,看渊明、风流酷似,卧龙诸葛。何处飞来林间鹤?蹙踏松梢徽雪,要破帽多添华发。剩水残山无态度,被疏梅料理成风月。两三雁,也萧洒…

陈亮寄来和词,辛弃疾“再用韵答之”:老大那堪说,似而今、元龙臭味,孟公瓜葛。我病君来高歌饮,惊散楼头飞雪。笑富贵、千钧如发…重进酒,换鸣瑟。事无两样人心别,问渠侬:神州毕竟、几番离合?汗血盐车无人顾,千里空收骏骨。正目断、关河路绝。我最怜君中宵舞,道“男儿到死心如铁”。看试手,补天裂!

豪壮词令人辛酸。《贺新郎》作于1188年,辛弃疾赋闲多年快五十岁了,又病着,白发萧萧,英雄气丝毫不减。

辛弃疾把陈亮比作三国时的陈登。陈登字元龙,名播四方的谋士兼义士,“捉放曹”即是陈登所为。曹操杀吕伯奢一家,陈登愤怒,改投吕布,后于白门楼死于曹操之手。

辛弃疾和陈亮,“臭味相投”。

英雄怜惜英雄。

辛弃疾隐于信州上饶之带湖、铅山之瓢泉,大名动海内。人称管仲、韩信、张良、诸葛亮。

大英雄无用武之地。

十二世纪九十年代初,辛弃疾复起,辗转任职于福建、浙东,为一路之最高军政长官,历时两年,复遭台谏围攻,落职,回江西信州。赋闲又近十年。

烈士暮年,群山环抱着。

愁绪如山不可收拾:“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如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诗人已入化境。

居信州二十年,他一直在办学,书院好几处。办学的动机不仅是挣钱。赋闲之初他并不缺钱。书院及两处居所的宏大规模,令人猜想他可能有养士、招徕豪杰的念头。对陈亮出手豪爽,是否透出了一点消息?上饶带湖距铅山瓢泉百里之遥,辛弃疾拖着病体奔走各书院,长年不辞辛劳。有《清平乐》为证,其小序云:“独宿博山王氏庵。”

绕床饥鼠,蝙蝠翻灯舞。屋上松风吹急雨,破纸窗前自语。

平生塞北江南,归来苍颜华发。布被秋宵梦觉,眼前万里江山!

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今日铅山瓢泉,巨松成林,风景独好。县志记载,巨松多为辛弃疾当年亲手所栽。

抗金的英雄,最终成为我们的文化英雄。他迸发的豪气,他描绘的乡村,他眷恋的佳人,他怀念的友人,他喝过的酒读过的书弹过的琴,经由他那巨笔,淋漓尽致地呈现给我们。

向辛弃疾致敬!

眼下的江西省生态环境之好,举世瞩目。江西是陶渊明的故乡,辛弃疾的第二故乡。这难道仅仅是巧合吗?

1207年9月10日,辛弃疾长眠于铅山地下。距今刚好八百年。

让我们诵读他的代表作《永遇乐》:“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稼轩词》今存词六百多首,而一般名家宋词选本,选辛弃疾词均在四十首以上,超过苏东坡。东坡词今存三百多首,若以入选比例看,也差不多。宋词苏辛并称,而谁更出色,自南宋以来学人们就争论不休。争论无结果,却有个好处:把苏辛放在一块儿加以打量、琢磨。两位词坛大家,东坡之大与稼轩之大,区别得以向后世彰显。读者若有兴趣,不妨细看上海古籍出版社的《宋词三百首笺注》。

稼轩专攻词。东坡主攻诗赋文,填词系余力为之。

况周颐云:“东坡、稼轩其秀在骨。其厚在神。”

《四库全书提要》云:“弃疾词慷慨纵横,有不可一世之概。”

不可一世,这评价可谓精当。词坛霸主,当然有霸气。《词学集成》云:“稼轩仙才,亦霸才也。”

陈廷焯《白雨斋词话》云:“辛稼轩,词中之龙矣。气魄极雄大,意境却极沉郁。不善学之,流入叫嚣一派。”

叫嚣一派,大概专写口号诗吧?

辛弃疾的传世佳作,大致可分三类:1.英雄气;2.乡村语;3.儿女情。

学者也指出他用典多的毛病,称为“掉书袋”。他还在词中议论横生。

平时沉默寡言,下笔滔滔不绝。

我读辛稼轩,最鲜明的印象是:白发,多病,血气奔涌。

辛词的霸气从何而来?他的豪放与东坡的豪放有何区别?

简单的回答是:文气搀入了武气。

这是中国文学史上的新鲜事。

魏武挥鞭,横槊赋诗,固一世之雄矣,但曹操更多的是武人、是帝王的形象。将军而兼一代词宗,唯有辛弃疾。二者交融,形象如此鲜明,唐朝的边塞诗人也是相形见拙。

苏东坡的豪放,是和平环境下人生的百般磨砺所致;辛弃疾的豪放,是战争年代、国家分裂带给人的巨大创痛所催生。

东坡,稼轩,各有各的大境界。有此二人在,宋词不让唐诗。

辛稼轩脾气亦大,为政,行事,填词,以至日常待人接物,都给人留下雷厉风行、大刀阔斧的感觉。北人南人有异,皇室又偏安江左,醉生梦死,连年打压英雄气。辛弃疾不讨人喜欢,乃是势所必然。他几次受台谏围攻,中年以后长居信州,不得已而“沈重寡言。”郁闷,喝酒,须眉皆白。生命力近乎本能地转向山水田园。

白发萧萧,多病而激昂。辛弃疾的外表,大致是这样吧。

内在的形象诉诸各呈风貌的稼轩词。儿女情,乡村语,俱是大家风范,“工夫深处却平夷。”。所谓一代词宗,可不是浪得虚名。

冲天豪气,文化底气,合力铸造辛弃疾。

理想与现实的尖锐矛盾,使他的精神逼近屈原:“千古离骚文字,芳至今犹未歇!”

回想他在江西扑灭茶商军、湖南创立飞虎军的那些大动作,其行事突兀,不拘常规,透出令常人色变的气魄。落笔填词,风格相似,从题材到手法,从书袋到俚语、流行语,一切为我所用,挥洒自如,霸气十足。

《南乡子.登京口北固亭有怀》:

何处望神州?满眼风光北固楼。千古兴亡多少事,悠悠。不尽长江滚滚流。年少万兜鍪,坐断东南战未休。天下英雄谁敌手,曹刘?生子当如孙仲谋!

兜鍪指军人的头盔。

2007.11.6.改于眉山之忘言斋

李清照一

中国古代,妇女地位低下。古代史书中男人的名字浩若繁星,而女人的名字寥若晨星。宋以前,女人很难留下她们的名字,比如李白、杜甫的夫人,我们只知姓氏。名女人如五代十国时蜀国的花蕊夫人,风流文采,芳名远播,但她姓甚名谁、系何方人氏,却罕有人知。人们宁愿把目光停留于花蕊夫人。花蕊夫人与蜀主孟昶,是个令人满意的词组。如果指出花蕊夫人姓陈,青城人氏,人们会觉得莫名其妙:陈氏与孟昶,这谁跟谁呀?

《全唐诗》九百卷,女姓作者占九卷。《宋诗纪事》一百卷,女作者仅一卷。比例均为百分之一。明清一些诗词选本,甚至不按年代排列,把女姓作者排在无名氏、妖魔鬼怪之后。

也许正鉴于此,郑振铎先生才充满情绪色彩地说:“李清照是宋代最伟大的一位女诗人,也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一位女诗人!”

将“伟大”这样的形容词放到一位古代女性身上,似乎绝无仅有。

历史的星空,尽管女人寥寥,但总算有一个李清照,光辉不让须眉。文学史为她辟专节,“等级”仅次于李杜苏辛,却并非勉强提高妇女地位。如果李清照缺席,事情将很麻烦:把蔡文姬、薛涛或花蕊夫人提到一流作家的位置,难免凑份之嫌。

李清照填补了文学史的高端空缺。她是存了心与北宋士大夫文人一争高下。意义还不仅于此:她的身影纯粹是女性化的,不作男儿腔,不怪叫,不以性别模糊卖弄于人,不刻意装扮成女权斗士。她优美,优雅,风骨天成;雍容华贵而又满目清新,向当世向后人,亮出她光彩照人的身姿。金人血淋淋的屠刀切下了北中国,也把李清照的命运拦腰砍成两断,她后期的作品沉痛、寂寥、凄惨。

幸福与苦难,分割了李清照的一生。此二者,都在李清照的作品中得到经典描画。赖有她,我们才知道,一个宋代的女人是如何幸福的,又是如何被残酷的命运之手反复摔打。

李清照是上帝赐给人间的尤物么?上帝给她莫大的幸福,却又在突然间,以折磨她的方式来成就她。

悲惨故事充满虚构般的悬念……

李清照十八岁嫁给丞相的儿子、金石学家赵明诚。这位品德高尚的贵族子弟,享誉南北的学者名流,在那个男权遮天的年代,破天荒成了妻子的陪衬。

李清照是山东济南人,济南当时叫历城。父亲李格非,是苏轼门下的“后四学士”之一。苏轼死于1101年,李清照生于1084年。不过她可能没见过苏轼。苏轼晚年贬谪岭南炎荒时,她尚在孩提时代。

李格非官至礼部员外郎,为人耿介。着述颇丰,因战乱多散佚。有《洛阳名园记》传世,详细描绘西京洛阳的十九处名园,矛头指向宋徽宗和蔡京。北宋末年,名公巨卿仿效昏君奸相,在汴梁、洛阳辟豪园无数,占地二、三百亩的,通常只能算普通园子。李格非指出:“洛阳之盛衰,天下治乱之候矣。”后来金人入侵,洛阳所有的名园烧成焦土,应验了李格非的预言。南宋士子每诵《洛阳名园记》,无不涕泗纵横。

李格非又追慕魏晋“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其性情可见一斑。他的夫人王氏,亦系名门之后,《祖国名媛录》称她“工词翰”。围绕着李清照的家庭氛围可想而知。富裕,宽松,书香袭人。她有姐弟数人。济南、开封都有父亲置的房子。童年她去过京城,盘桓有日,舟车往返。印象比较模糊,却深埋在记忆中。她在华北名城济南长大,从少女到少妇,度过了许多好时光。小词云: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溪亭为宋代历城名泉之一,靠近城西北的大明湖。济南称泉城,七十二泉天下知。又有佛教胜地千佛山、诗圣留连过的历下亭。杜甫曾于历下亭追随北海太守李邕。这李邕系盛唐大名士,号称书法第一,随手一幅行草,王公富豪重金争购。李邕左手收钱右手抛金,接济四方寒士。所过之处,拜谒者摩肩接踵踏破门槛。不过他高看年轻的杜甫,历下亭中设宴款待。后来的诗圣即席挥毫:“海右此亭古,济南名士多。”

济南读书人,包括深闺中的名媛淑女,一代又一代,对历下亭的光荣历史津津乐道、如数家珍。李清照也不例外。她崇拜杜甫,向往李邕的风度。受父母亲的影响,晋唐宋诗人,都被她收入眼帘。她对金石书画的兴趣当起于闺中。这贵族少女显然与众不同。上流社会的少女们,谁能像她这样?修养那么好,却于青灯黄卷中透出一派天真。小令《浣溪纱》:

淡荡春光寒食天,王炉沉水袅残烟,梦回山枕隐花钿。海燕未来人斗草,江梅已过柳生棉,黄昏疏雨湿秋千。

淡荡:春光融和饱满。山枕:枕作凹陷,两端耸起如小山。花钿:金花,头上装饰物。

上巳节(农历三月三)沐浴着阳光踏青斗草,唐时,长安洛阳杭州的妇人们中间普遍流行,宋代更是风糜全国。上元观灯,上巳斗草,成群结队的女孩子,纷纷走出深闺与浅闺,来到原野上、溪水旁。斗草又称斗百草,从清明节一直斗到端午节。《荆楚岁时记》:“五月五日,四民竝踏百草,有斗百草之戏。”

斗草的前提是熟悉各种各样的野草。1970年代,蜀中尚有这习俗,减了衣衫的姑娘们格外起劲,“疑怪昨宵春梦好,原是今朝斗草赢,笑从双脸生。”男孩儿则偶尔为之。野地里色彩丰富,芳香四溢,虫鸟之声不绝,蓝天透明,停云几朵。人与自然如情侣。一年四季分明。冬季,城里也是遍地薄冰。哪有什么暖冬。

北宋三百二十州,至少一千五百个大小城市。城乡人口近一亿。城市与乡村大致和谐。有钱人读书人,居于乡下的很多。豪华庄园是寻常景观。中原、江南、西蜀富庶,山东比较穷,但济南是个例外。

济南的仕宦人家,又是例外中的例外。

“黄昏疏雨湿秋千”,这画面多舒服。看不够。为何看不够呢?因为句子浓缩,画面指向更多的画面。少女的身影在秋千架上,亦在幽篁洞窗回廊间。小令《浣溪纱》:

莫许杯深琥珀浓,未成沉醉意先浓,疏钟已应晚来风。瑞脑香消魂梦断,辟寒金小髻鬟松,醒时空对烛花红。

瑞脑:香名。唐开元、天宝年间波斯贡品,极珍贵,唐明皇仅赐杨贵妃十枚,“香气彻十余步。”辟寒金:亦唐朝贡品。“昆明国贡嗽金鸟,形如雀而色黄,羽毛柔密,常吐金屑如粟,铸之可以为器。此鸟畏霜雪,乃起小屋处之,谓之辟寒台。宫人争以鸟吐之金,用饰钗佩,谓之辟寒金。故宫人相嘲曰:不服辟寒金,难得帝王心!”

这种能吐金屑的昆明辟寒鸟,早已绝种。

李清照写她没用过的富贵物,却透出浓郁的富贵气。普通的贵族少女,憧憬着杨贵妃的生活,再自然不过了。贵妃醉酒,宛如牡丹添新红,美色欲滴。李清照也饮酒,对镜暗比杨贵妃。她清瘦,匀称。杨玉环则是“肥到杨妃肉亦佳。”有考证说,杨妃大约身高一米六五。李清照可能略高一些。辟寒金小,反衬她一头云发。空对烛花红,含蓄道出少女情窦初开。

古代所谓二八娇娘,十六岁亭亭玉立了,十二、三岁已含苞欲放。三十岁称半老徐娘。青春二十年。个体有差异,李清照属于哪种类型呢?她的青春小令透露了哪些教科书上不便明言的消息?

名小词: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丫环识得几个字,能说海棠依旧,却不能道绿肥红瘦。李清照连问两个知否,透出两点消息:一是她练就了一颗诗心,看花木格外细腻;二是,美少女已盛开如海棠,盼着出闺,嫁给如意郎君。小令: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

见客人来,袜剗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袜剗犹剗袜,不穿鞋。李煜词云:“剗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后花园里打秋千,忽有客人来,李清照鞋也顾不得穿,和羞走,金钗溜,走到门边却又回头,瞧那客人怎生模样。并且掩饰慌乱与羞涩,低头嗅那玉指间颤动的青梅。青梅本无味,少女心中有滋味。

这小词耐人寻味。

少女时代的李清照,看来对异性相当敏感。若说尚不足为证,我们再看《蝶恋花》:

暖雨晴风初破冻,柳眼梅腮,已觉春心动。酒意诗情谁与共?泪融残粉花钿重。乍试夹衫金缕缝,山枕斜欹,枕损钗头凤。独抱浓愁无好梦,夜阑犹剪灯花弄。

李清照是个情欲炽烈的女子么?

如果是,为何我们长期视而不见?

柳眼梅腮春心动。酒意,诗情,春心,三种可以燃烧的东西混为一团,然后逼出带着身体特征的急切追问:谁来与共?

是啊,良辰美景谁来与共?

没人来。于是少女掉眼泪,“夜阑犹剪灯花弄。”床上翻来覆去的,想呀想呀,春心欲胀破,枕损钗头凤。

李清照对暮春初夏很敏感。季节撩拨她。

历史的真相大约是这样:李清照原本性早熟,情炽烈,而她读的那些闲书,那些“艳科”作品,又使情欲得到强化。她的艺术天分使她能用语言给出异于一般女孩子的情状。礼教给她张力,修养使她含蓄,她赢得了一个能让宋代士大夫普遍认可的表达空间。

十六岁始提亲,官绅子弟走马灯似的,李清照一个都不满意。父亲安排她的婚事,但尊重她的意见。家里很民主。济南城的那些纨绔,李清照怎么看也看不入眼。这怪谁呢?天生丽质难自弃哩。这少女拒绝了两个自视甚高的豪门后生,满城传为新闻。她上街,后生老头争睹芳颜。有写得几句辞赋的,近距离惊艳,激动万分挥毫:名门闺秀,倾城之貌,举步街巷生辉,顾盼里闾增色!

李清照芳名远播,出门就招惹眼珠子话匣子,转觉无聊,无聊透了。整整半年,她摁下四处疯玩的劲头,只于自家庭院戏耍,看书,扑蝶,打秋千,“珍重芳姿昼掩门。”家里人多着呢,大户人家自成天地,过节时,上上下下近百口。虽不比那钟鸣鼎食之家,却也算历城名宦之宅。李格非单凭苏轼弟子的名号,便足以炫耀海内。朝廷一度禁东坡诗文,愈禁传播愈烈:“士大夫不能诵坡诗,自觉气索。”

李清照二

父亲大名士,女儿百媚身。于是惊动了一个叫赵挺之的官场红人、金石名人。这赵家有个公子,生得眉清目秀也罢了,更要紧的是,媒人这般描绘:赵公子自幼浸润于金石书画,深得古物之灵气,行动得体,懂温柔谙风情。总之,好处说不完。

李清照眼放光,红了俏脸儿急问:赵公子他叫……

媒婆一拍胖腿:赵明诚!

李清照呼吸急促了。她听说过这位赵明诚。闺中女儿扎堆时,赵明诚三个字在红唇玉齿间传递、咀嚼、吞下去。

媒婆笑问李格非,李格非笑看女儿。

李清照和羞走……

十八岁,李清照终于出闺成大礼。折了名花在手的赵明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男子呢?

赵明诚大李清照三、四岁。其父赵挺之与蔡京交厚,官运亨通,后至尚书右仆射。尚书左仆射即是权倾朝野的蔡京。蔡京既是弄权高手,又是大书家。赵挺之收集金石书画,包括徽宗、蔡京的作品,藏品之丰,百官羡慕。苏东坡之后,海内文坛黄庭坚称大,他参观赵挺之的书斋,“观古书法甚富”,惊叹不已。黄庭坚也是大书家。

赵明诚的家庭环境,类似李清照。这条山东诸城汉子,血液里透着翰墨气。其《金石录自叙》云:“余自少小,喜从当时学士、大夫访问前代金石刻词。”

金指有铭文或图案的前代金属器皿。石指石碑。收集金石,主要是收集拓片。金石学由北宋欧阳修所创,欧阳自号“六一居士”,其中就有“集古一千卷”。

李清照嫁给赵明诚,显然很满意。出嫁那天的过程今无考,从盛大的婚礼到洞房花烛夜,李清照不留一字,让后世的好事者们去揣摩。

婚礼是在汴京举行的。

婚后的李清照移居东京,很快变成了金石书画的爱好者。

妇从夫。社会风尚如此,李清照不能例外。何况她的少女时代,积下了那么多的春心。她巴不得早日出嫁呢。

宋代理学盛行,先有二程,后有朱熹。理学强化礼教。民间已兴起妇女缠足之风,绵延八百余年,直至1949年。二十世纪中叶的中国妇女,对“解放前解放后”,感触尤深。妇女翻身得解放。这“翻身”所翻掉的,乃是几千年的封建压迫。

从李清照活泼的性格揣测,她的一双脚,大约是“天足”。

李清照与三寸金莲对不上号的。她和丈夫对眼儿。婚前互闻大名,婚后胡乱叫着心肝宝贝。

二十一岁的赵明诚,时为京城的太学生。除了上太学,他还有两个心爱的去处:回家,逛大相国寺。

回家和娇妻尽情缠绵,每日琢磨赏心乐事;逛大相国寺,则与古玩字画恣意交流。

宋代佛道双盛,汴梁城多庙宇宫观。大相国寺紧挨着御街,年年办庙会行佛事,热闹称冠京诚。平时设有“瓦市”,每月开放八次,三教九流齐聚。城里的赶市,类似乡下赶场,只是面孔穿戴有异,物品及交易花样更多。大相国寺僧房外的庭院、回廊,可供万人交易。古玩书画市场,永远人头攒动。其中有个头戴巾帽、穿绕襟深衣、操一口山东腔的后生,便是赵明诚。

富家子弟也讨价还价,因他胃口大。

购得一样东西,忙不迭的回家,与老婆“相对展玩咀嚼”。

古文物,妙在一个玩字。器皿称把玩,书画、拓片称展玩。掌握相关的知识在其次,要紧的是崇尚古代,“发古之幽情。”

试想,如果拥有一幅文同的画、苏轼的字,那该是何等兴奋。纸张、墨色、作品、其人风貌,四者合一,奔来眼底。

新婚男女则是阴阳妙合。亦称玩,称戏,称揣摩。古物尚且有生命,有“体温”,何况吃不尽的秀色佳肴,搂不够的软玉温香?小两口相对展玩,相拥疯玩。

哦,多好的青春时光。

一晃便是两年多。

年轻的夫妇玩古上瘾。这瘾,对人有好处。

只是耗钱。古物一件又一件往家里搬。贵族少妇,物质生活下降了:“食去重肉,衣去重彩,首无明珠翡翠之饰,室无涂金刺绣之具。”

李清照素面朝天,犹乐此不疲。明珠翡翠都进了当铺。赵明诚的藏宝室多一件藏品,李清照身上就会少一样从娘家带来的饰物。不过赵明诚向她拍胸脯:送到当铺去的东西,一定会赎回来。父亲的官越做越大,等他读完了太学,也将登仕途。

宋代官员俸禄丰厚。而赵明诚倚靠门荫制度,即使考不上进士,照样能穿上官服。

仕宦子弟的优越感,今天亦能想象。

可是朋友兴冲冲送来一件书画珍品,南唐徐熙的《牡丹图》,开口要价二十万钱。赵诚诚凑不足这个数,犯愁了。转看李清照,那头上值钱的东西已荡然无存。这徐熙可不得了,《御制宣和画谱》称他“画花鸟鱼虫,妙夺造化。”他的作品,宫廷里都是宝物,沈括在《梦溪笔谈》中极尽赞美之辞。而李清照偏爱李煜风流,爱屋及乌,对徐熙的这幅牡丹图再三展玩,钟爱之情,胜于丈夫。

是夜两口子破例不肯上床,玩赏通宵,惊叹复嗟叹。翌日太阳升起,画还是被那朋友嘀咕着取走了。

李清照对老公说:索性卖了你家宅子,这京师好几处呢。

赵明诚愁眉苦脸:我以前手头紧时也曾提起过,老爹说,宅子也是古物。

李清照美目闪烁:要不我回娘家跟爹爹商量。

赵明诚被她的俏模样拨得性起,咬她耳垂软语:傻娘子哎,哪有这道理?回屋去,回屋去,今日学也不上了,玩了一夜假牡丹,倒不如尝尝真牡丹。

李清照嗔怪,故意问:我像牡丹么?

赵明诚想了想说:初过门像赵飞燕,眼下赛过杨玉环。

享受芳姿昼掩门,转眼是黄昏……

不久,另有汴梁富家子弟名叫张汝舟的,拿了一本唐朝诗人自抄的诗集过来,请赵、李二人欣赏。并声称,先不谈价格,请李清照用她的小楷录个副本再说。张汝舟是赵明诚的朋友,说话时,却爱拿眼睛去瞧李清照。赵明诚嗜金石书画,对此并不敏感。

李清照居家抄唐人诗集,那张汝舟坐小马车来,佯称看进展,瞧书法,踅入御街附近的赵府。赵挺之上朝,赵明诚上学,府中的下人对张汝舟也不防备。这富家子举止有度,对李清照的书法看了又看,磨蹭半天。他谨慎地赞美李清照,从书法到素面朝天。其实李清照淡妆接待他,符合规矩。

明朝张丑见过李清照的书法作品,誉为“笔势清真可爱”。又有人名宋濂者,有幸目睹李清照的亲笔画《琵琶行》,她花许多时日“图而书之”,追慕白居易。可惜长卷毁于兵乱。

而李清照这些日子素面朝天,京师贵妇为之咋舌……

李清照录完副本,请张汝舟开价。这男人含笑瞧她良久,目光仿佛顺便触摸她的削肩蜂腰、她优美的五官布局。李清照原是清爽人,吃他这么一瞧,脸儿略红,却究竟不在意的,只催他快说个数目。

张汝舟依然微笑,徐徐道:正本奉送,副本我带走。

李清照细眉一挑:这不行的,这礼物太贵重,我们不能收!

张汝舟二话不说,揣了副本抬腿便走。李清照急忙抬腿拦他,纤纤玉手伸将出去。二人发生充满友情的争执,张汝舟执意要送。争执持续了一阵,难免有接触,气息相闻。——张汝舟于百忙中还做了个深呼吸,享受吹气如兰,陶醉一刹那。

赵明诚回家了,李清照告知原委,并重复她的意见:不能收。赵明诚却说:一本唐诗嘛,比不得那徐熙的画作,汝舟盛意,却之不恭,不如收下吧。

那张汝舟抱着李清照的墨香袭人的副本,喜滋滋走了。是夜展玩不休,竟拿鼻子去嗅,直把墨香认作体香。

由于这件事,李清照对张汝舟印象蛮好。

此后,张汝舟有事没事到赵府走动。通常,赵明诚在家的。若偶然不在家,张汝舟会惊奇说:今日太学不开讲的呀,哦,明诚兄肯定去了大相国寺……

李清照吩咐丫环上香茶。

张汝舟端着茶碗眼望美少妇说:喝两口就走,喝两口就走。

他喝下了三道香茶,脚却挪不动。又说:真是好茶,醇香可口,泼了可惜……

李清照静静地望着他。香炉、香茶俱袅袅。

二人后来有故事的。

婚后两三年,李清照与夫君琴瑟和谐,从精神到肉体,几乎弦弦相扣。一对山东男女,阳刚阴柔并举。欲观那风情,请看《减字木兰花》:

卖花担上,买得一枝春欲放。泪染轻匀,犹带彤霞晓露横。

怕郎猜道,奴面不如花面好。云鬓斜簪,徒要教郎比并看。

李清照敢与鲜花比美,看来的确生得漂亮。她清瘦而高挑,也有点骨感美人的意思。换句话说,她长得比较现代。性格活泼而含蓄,又十足的古代。“云鬓斜簪,徒要教郎比并重。”这俏模样又俏皮,况且是在大街上。回头率该是百分之百?有人夸,有人羡慕,有人视为轻佻。

李清照可不管别人的评价,上街闲逛时,想怎么走就怎么走。她不缺教养,于是偶尔在大街上弄弄风情。弄风情好玩。

她与公公赵挺之,横竖是合不来,时有龃龉。这事儿宋人有记载。也许李清照初入赵府的那一天,对这公公就不大喜欢。而才女一般都有性格,才气大的女人,性格更突出。李清照不因赵家门槛高便低眉顺眼。公公批评她,如果她认为不合理,要顶撞的。她爱着赵明诚,却有点白眼堂堂朝廷大员赵挺之。这一层也透露出:赵明诚没有站在父亲的立场上向老婆施压。可能他还做母亲的思想工作,说了老婆许多好处。翁媳已经不和,如果婆媳再发生矛盾,李清照势必受双重的压迫,活得无限郁闷。

看来,赵明诚“端的”(宋人俗语)是个好丈夫,北方汉子懂温柔、有体贴。他家地位那么高,他又是那么有文化,金石学家的名气一日大似一日,圈儿里绰号“小欧阳”。可他对老婆李清照疼爱、敬重。他知道,亲爱的老婆不仅是一朵鲜花,老婆填的那些小令,《浣溪纱》、,完全可以和冯延已温庭筠晏几道一较高下。甚至能比美两口子共同崇拜的欧阳修。

赵挺之曾弹劾苏轼,后来弹劾苏门学士李格非,出于政治考虑,不认儿女亲家。李清照与公公的矛盾加深,碍于赵明诚才没有激化。这些事儿,提一笔便罢。要紧的是李清照刚二十出头,便遭遇离别之苦:夫君正式踏上仕途,开始宦游了。

宋人初做官,称“磨勘”,一般不带妻室。

美少妇日复一日守着空房。努力适应,却很难适应。

李清照三

结婚两三年,正是情与爱的大好时光,恩爱小夫妻,双双享受着肉体的盛宴。不过这宴席有个学习享受的过程。刚开始大吃大喝,不辨美味,渐渐地,趋于细细品尝。既有暴风骤雨似的狼吞虎咽、“被翻红浪”,又有和风细雨潜入夜、合着优雅的节律。

历代女子的香艳词,莫过于李清照的《渔家傲》:

雪里已知春信至,寒梅点缀琼枝腻。香脸半开娇旖旎。当此际,玉人浴出新妆洗。造化可能偏有意:故教明月玲珑地。共赏金尊沉绿蚁。莫辞醉,此花不与群花比。

词中的女人形象,令人联想杨贵妃。香脸半开,芬芳四溢。

少女词,篇篇有酒。少妇词也如此。李清照为何老喝酒呢?深更半夜的,赵明诚撑不住,她还婉转劝饮,却强调“此花不与群花比”。什么意思呢?为何向我们指出:造化可能偏有意?偏有什么意?“故教明月玲珑地”,暗喻她玲珑入怀。赵明诚不胜杯酌及床笫之欢么?

不是男人不正常,而是无限延续着蜜月期的美少妇艳力太强。

李清照真不愧是李清照,理学盛行时,敢于写这个。蜜月体验涌向笔端。

弗洛依德有名言:艺术乃是欲望的升华。

《渔家傲》走到了肉体的边缘,却停下了。李清照拒绝尖叫。一叫就白了,走出了艺术的张力区、高贵区。

如此曼妙的婚姻生活,却突然中断。偏是中断有理:穿上了官服的老公必须离开汴梁御街上的家。空房,空床,空枕头。美味佳肴一下子全没了,连聊作补偿的寻常家味也没有。这宴席散得如此彻底。赵明诚“负笈远游”,少则三五月,多则一年。

法国男女求浪漫,故意分开写情书。而李清照的情诗,字字出自肺腑,因而感人肺腑。

回到前面的议题:李清照可不是一般的女人。情烈,欲旺,二者又相得益彰。古代女性的身体,从来就不是身体本身。李清照从精神到肉体都扮演了反抗者的角色,虽然她并非自觉。

教科书上的那个李清照,真是不够圆满。还是词中的李清照来得更直接、更确切、更生动。

有一点叫人费思量:李清照没有留下表达母爱的诗篇。这种人世间最为深沉的情感,唐诗宋词罕有出色的表达。女性之被匿名,于此为甚。女中豪杰如李清照也甘愿随波逐流么?

传记、宋词选本,未见提到她的儿女。

有母爱作挽留,李清照的心思便能转移,而不是整日价追随几百里外的、浪萍难驻的丈夫。

赵明诚回家,过个十天半月又走了。床笫间刚留下一点男人味儿。

婚后五六年,李清照没生下一儿半女么?

郁闷。思念连着思念,没个间隙。她落笔填词,轻松优雅的小令不见踪影。长调《凤凰台上忆吹箫》:

香冷金猊,被翻红浪,起来慵自梳头。任宝奁尘满,日上帘钩。生怕离愁别苦,多少事,欲说还休。新来瘦,非干病酒,不是悲秋。休休!这回去也,千万遍阳关、也应难留!念武陵人远、烟锁秦楼。唯有楼前流水,应念我、终日凝眸。凝眸处,从今又添、一段新愁。

李清照想老公,想得真够惨的。

婚后受滋润,日复一日地玉润珠圆,堪比那位肥而不腻的杨玉环。可是如意郎君一走,她又瘦了。非干病酒不是悲秋,是什么教人瘦,不言自明。

这大声喊出的情与爱,惊破多少封建男人的耳朵。

抨击,叫好,不一而足。我们现在所听到的,多为后者。

古代学者张祖望说:“词虽小道,第一要辨雅俗。结构天成,而中有艳语、隽语、奇语、豪语、苦语、痴语、没要紧语,如巧匠运斤,毫无痕迹,方称妙手。古词中如:惟有楼前流水,应念我、终日凝眸。——痴语也。”

欧阳修名句: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情不关风与月。

对李清照来说,却恰好相反:一切都关乎风与月。

男女于情爱,究竟不同。女人是白发苍苍也要爱的。

相对轻松的,是名篇《一剪梅》:

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少妇情愁,从初秋堆到深秋,堆满了,堆不下了。轻愁转浓愁,重阳登高日轰然炸开,向天地间弥漫开去。两宋婉约词绝唱《醉花阴》问世:

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消金兽。佳节又重阳,玉枕纱厨,半夜凉初透。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纱厨即纱帐。

重阳节半夜睡不着,风流身子不得己,去领略秋凉。明诚在家时,哪有这般光景。一年四季都是火热的。

赵明诚远游,李清照辛苦。

怅望秋风抱闷思。整日价情思睡昏昏(语)。情爱淹没了李清照,她要吟唱。端着酒杯,迎着秋风与秋声,迎着无声。情思比旷野里的西风更广阔。

这宋朝贵族美妇,是个情爱至上主义者,她身上的每一个毛孔,朝着男欢女爱张开。所幸她是诗人——

将诗意带入欲望的核心地带;让诗意在欲望的内部生长。

李清照把这首《醉花阴》寄给赵明诚,赵叹赏不已,却有点不服气,欲与娘子比个高低。他闭门三日,一口气填了五十首《醉花阴》,连同娘子的新作,一并拿给他的朋友陆德夫看,请陆德夫指点佳句。这陆德夫系当时文坛颇有名望的点评家,一句评语,往往文坛皆知。陆德夫玩赏再三之后,对赵明诚说:只三句佳。

赵明诚忙问:哪三句?

陆德夫笑吟: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赵明诚拍案叫绝,又仰天长叹。夫妇二人,从此分出高下。陆德夫的点评传遍京师,后世传为佳话。宋元明清的各式书斋,多少儒生捋须而诵,多少名媛捧心而吟。

这一年李清照二十一岁。

那三句,将一个激情女子推到我们面前。

美满的婚姻生活,中断得恰到好处。且无母爱分心,李清照得以全身心投入到郁闷愁苦中,于愁闷深处,绽放词语之花。

艺术就是深入,一竿子插到人性中。李清照专心致志,摄取愁闷的能量。一如南唐李后主,死死的盯着愁与恨不放。

遗憾的是,我们的一些教科书,对婉约大宗师“二李”的阐释,听上去怎么都像喝温吞水,这也重点那也重点,面面俱到,均衡分配。结果是:杰出的古代人物,仿佛他越杰出,他的个性就越不鲜明。这种简单化的处理模式,妨碍了传统文化鲜活于当下。

而西方作家盯人性,我们是比较清楚的。

中国古代作家亦如此,他们展示了各种各样的人生情态,从中带出宝贵的历史情景。他们能够传于当下的原因,一是政府倡导,二是民间有沃土。

高尔基说:文学是人学。这话是什么意思呢?高尔基说的是:文学不是社会学、时代学。文学与社会学的分野应当清晰。

把时代置入人性的背景,还是把人性置入时代的背景,这是一个问题。而眼下“以人为本”的辽亮呼声,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契机。

一部盛行几十年的四卷本《中国文学史》(游国恩等着),从总的方向看,功不可没。赖有前辈学者的严谨学风,宏阔视野,我们才拥有一长串堂堂正正的、光焰持久的名字。

影响甚大的教科书有遮蔽,所以才会生发相应的解蔽、解构,在文学史的板结处来点儿疏松。在这个开放的时代,力争赢得源头性的领悟和理解。

北宋末年的李清照抒发她的个人情绪,感动中国八百多年,这个摆在明处的文学现象,却好像从未被思考。这个“从未…”也有待唤起追问。

且看活生生的李清照。

从二十一岁到二十四岁,李清照在汴京城独守空房的时候多,饱尝离别之苦。三年辛苦不寻常,写下永久流传的诗篇。这还得感谢赵明诚呢,包括宋朝“磨勘三年”的官制。如果李清照一开始就随夫宦游,上述佳作便无从谈起。

另有一层:李清照与赵明诚夫妻平等。在心理上,谁也不用变着花样争上风。夫妻相爱,爱情是主活的主题。现代人习以为常,古代却是凤毛麟角。历代民间不乏爱情的元素,但一对一的爱情体验,在“三纲五常”的礼教大背景下,难成气候。

由此可见,李清照的表达空间无限大。

历史沉积下的能量,由她来喷发。恰好她碰上了宋词这种有利于表达个体情感的文学形式。不过,宋词碰上李清照,却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南宋钱塘女诗人朱淑真,以锦心秀口嫁入市井,郁闷而死,其身世也颇感人,其作品,却和李清照不能比的。

李清照思念丈夫百般辛苦。殊不知,辛苦结出硕果。当时有汴梁文人指责她“无顾藉”、“无检操”,她一笑置之,照写不误。写作的外在理由和内在理由一样的充足:丈夫赵明诚欣赏她,佩服她;文坛点评家陆德夫高度评价她;士子争诵市民传播,李清照足矣。作为一名纯粹的诗人,夫复何求?

这一天,赵明诚回家了,仕途突然中止。

李清照忙问缘故。原来是他父亲弄权,弄来弄去,弄到自己的头上。

赵挺之早年弹劾苏轼,中年搞亲家李格非,晚年转与曾经沆瀣一气的蔡京斗上了。“小人交之以利,利尽交绝。”小人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小人是斗鸡。赵挺之搞垮蔡京,得意了一年,蔡京蓄势卷土重来,赵挺之挺不住,一败涂地。不久,郁郁而死。——历代官场小人的心理结构何其相似。

赵家失势。呼啦啦大厦倾。赵明诚黯然脱下官服,携李清照避居老家青州(今山东益都)。

青州一待十年。

李清照并不希望丈夫落官,可她告别了分离之苦,意外地发现自己隐隐约约有些高兴。丈夫愁眉苦脸,她软语劝慰。好男儿志在四方、搏击官场,但既已落官归家,又何必老是长吁短叹?生活在眼前。老婆在身边。官身不存事业在:赵明诚赋闲了,正好把精力用于金石书画的研究。

如果赵明诚官运亨通,则难免像宋朝的其他官员一样生活糜烂,招妓乃至蓄妓,李清照必定受不了。杰出的女诗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自由的人格。李清照从小受父亲影响,生长的环境宽松,性格中洋溢着自由元素,而大量的阅读和写作,又使她汲取了文化的力量。李清照过着传统的日子,却有传统不能束缚的自由面孔。

在青州过了一段日子后,李清照又进一步发现:老公不当官,真好。相爱者不能分离。再说,他们已经分离过了。李清照已经饱尝了离愁别绪,不想再去体验,虽然愁苦使她写出了好诗词。诗坛她声誉雀起,可她并未刻意做个着名女诗人。她唯一的身份是女人,赵明诚的老婆。女人的第一要务是什么呢?是爱情。这一点李清照可不含糊,她始终牢记着,活得方向明确。她不像欧阳修、司马光、苏东坡、陆游,这些宋代大男人有着明确的文化意识,担当着传承华夏文化的历史重任。她是个地道的女人,活在当下,感受周遭,对政治几乎毫无兴趣,也不要什么宏大悠长的历史感。

李清照四

青州她才二十几岁,正是生命中的好时光。与那同样年轻的赵明诚百般恩爱。

家里也不缺钱。她后来回忆说:“后屏居乡里十年,仰取俯给,衣食有余。”

有余钱,都拿去购买金石书画。十年积下的文物竟有数十车之多,可见余钱数字很大。赵明诚的丞相父亲想必留下了大宗遗产。珍贵而庞杂的文物,需剔除讹谬,整理校勘,编辑成册,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最终编成一部《金石录》。这部书,是古代文物的重要资料,前后用了十多年才大功告成。李清照协助丈夫。有时白天不够用,夜里继续工作,“夜尽一烛为率。”赵明诚还带着她登上五岳之首泰山,摹下《唐登封纪号文》两碑,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山民很好奇,不知他俩得了啥宝贝。此间又收藏了蔡襄的书法《进谢御赐诗卷》、南唐徐铉的小篆等,宝贝一拨接一拨。两口子沉浸于其中,“摩玩舒卷,指摘疵病。”

爱着,却有事儿干。如此甚好。

自足的爱情悄无声息。爱到末路才咿呀呻吟。

李清照把丈夫的事业认作自己的事业,写诗填词,无所谓了。从丈夫落官的那天起,她也基本上告别了诗人生涯。幸福的女人忙着幸福,无暇写作。

青州十年时光,未留一首相关佳作。缠绵与喘息才是她和相爱者不断共创的佳作,她不以文字发出她那美滋滋的声音。

她以十年沉默讲出八个字:男女风流,妙不可言。

她把家里的厅堂命名为“归来堂”,将居室取名为“易安室”,两个雅号均来自陶渊明的《归去来辞》,似乎向世人昭示着她的诗人生涯:从此李易安登场,李清照息影。其实她的侧重点在归隐:夫妻双双隐于青州山水,每日品尝货真价实的爱情。

家在山水怀抱中,女人在男人的怀抱中。——当然,实际情形也可能相反,男人不知不觉滑向了女人的臂弯。

李清照的性格,显然柔中带刚。妩媚而又激烈,是她的迷人处。平日里说话,既有款款娇语,又有快人快语。娇语在房内,快语在门外。

概言之:这宋代美妇人婉转多姿。

李清照在青州有一帮情投意合的好姐妹儿,有些是赵家的亲戚,有些是像她这样的衣食无忧的贵妇。姐妹们在她的带领下,喝酒行令,踏青斗草,扑蝶寻花,荡舟采莲,坐香车骑宝马招摇过市,惹得市民争睹、道学家们一阵又一阵傻眼。甚至有人气急败坏地告到衙门,状告李清照带坏了他的妹妹和老婆。街坊也有愤世嫉俗者的评论:李清照像个疯女人!必须加以制止,否则青州城鸡犬不宁、鲁国这礼仪之邦将蒙受耻辱!

事实上,确实有姐妹在家里闹起了独立:女儿向父亲索要自由,老婆向老公宣告平等。男人们惊呼:反啦反啦,孔夫子安在?孔圣人安在?女子不唯难养矣,女人已开始作乱,祸乱之源乃是李清照!赵明诚亦有责任:居然有这样的老婆!他的鞭子哪儿去了?他的扫帚哪儿去了?

控告李清照的诉状飞向州府。州府大人却不了了之。他心想:那赵明诚是条龙,暂居青州而已,时机一到必定腾飞。拿他老婆示问,岂不是自寻晦气?

青州城里的一场“妇德”风波,以李清照和她的姐妹们的全胜告结束。这群“疯女人”,疯得更起劲,斗酒成瘾,一张张粉脸儿赛过桃花,扔了裹脚布,迈开美腿走路,公开场合大声喧哗。她们还高唱李清照的早期词作《怨王孙》:

湖上风来波浩渺,秋已暮,红稀香少。水光山色与人亲,说不尽,无穷好!莲子已成荷叶老,清露洗、萍花汀草。眠沙鸥鹭不回头,似也恨,人归早。

大儒小儒三五成群恨声不绝:典型,太典型了,这是典型的“夜不收”,煽动全城的名媛淑女晚归家,四面撒野八方喧哗!

不过,和李清照的姐妹们儿的辽亮歌声相比,道学家像几只蚊子苍蝇嗡嗡叫。

有一天,宦游途中的张汝舟来访,并带来几样古玩,慷慨赠送赵明诚。夫妇二人热情款待,不在话下。张汝舟与赵明诚结为兄弟,管李清照叫嫂嫂。赵明诚不在时,那张汝舟一口一个嫂嫂,叫得怪甜,两个眼珠子只在李清照漂亮的五官之间。他还赞美李清照体态依旧,甚至比几年前在汴梁时更婀娜多姿。女人谁不想听这个呢?再说李清照受了爱情滋润,确实模样更整齐、身段更俏、举止更娴雅。少妇美在细节上。风流,风韵,风度。闲谈中,李清照提及青州城的妇德风波,张汝舟完全站在她这边,狠狠骂了一通道学家。

张汝舟说话,李清照爱听。

张汝舟盘桓几日后上路,赵明诚、李清照送至长亭。

美妇人挥挥手,眼中有惆怅……

此间她自绘一幅肖像画,挂于归来堂,形容清瘦,体态风流,坐姿娴雅。右手持菊花一枝,略有沉思之状,画上题有“易安居士三十一岁之照”字样。赵明诚还题了两行字。此画见于晚清王鹏运刻本《漱玉词》。

香艳美妇,句子清丽,漱得红口白牙清爽。

漱玉词三个字,出自李清照的红唇。由此不难揣测,她拥有两排值得骄傲的玉齿。何物使之白如雪?端赖好词妙语。

细读李清照,也会令寻常女子渐渐地吹气如兰。这工课,美容院开不起来。

即使北方的“大老爷们儿”,用心品读漱玉词,也一定读得目光细腻,知道什么叫怜香惜玉。

李清照生活好,心情好,可能没生孩子,驻颜强于一般女人。三十一岁自绘肖像,向我们透露出她的青春消息。

估计她到四十岁,看上去仍像三十岁。

永远的李清照……

可是赵明诚复起,又要当官了。这对着名的夫妻撤离青州,前往东边的莱州(山东掖市)。这回李清照跟定了丈夫,首先为了爱情,其次可能是为了适当监督。她三十几岁,赵明诚奔四十岁——男人在这个年龄段通常比较危险。赵明诚到莱州做知州,僚属如云,谁能保证他不受部下挟裹、去歌肆酒台乐个没完呢?当年那个柳三变,半生折腾,做个区区余杭县令,也是烟花巷中乐颠了、耍安逸了。寻常妇人能忍受这个,李清照偏不!赵明诚若是花心膨胀,忽视她的存在,无视她的胖与瘦、穿红还是戴绿,回家如蜻蜓点水,出门如狡兔无踪……李清照定会跟他比试比试:谁出门的动作更快,谁消失得更彻底。

从现存资料看,赵明诚既无纳妾之举,又无招妓之名。

老婆如此漂亮、多情、才高、性傲,老公甘心做陪衬吧。

别了青州!姐妹们哭得唏里哗啦,胭脂满脸乱窜。领着她们闹自由的李清照这一走,那些个道学家还不卷土重来?恶狠狠拽着她们缠上裹脚布,强令她们坐有坐相站有站相,食不能言寝不能语——那将是什么样的悲惨日子呀?

李清照攥紧拳头,安慰这群人数渐多的姐妹说:莱州并不远,有情况你们到莱州找我!

十里长亭,送了一亭又一亭。离别的阳关曲,唱了一遍又一遍。李清照心潮澎湃,诗情像海浪般高高耸起,纤手一挥,写出一首平生佳作《蝶恋花》:

泪湿罗衣脂粉满,四迭阳关,唱到千千遍。人道山长水又断,萧萧微雨闻孤馆。惜别伤离方寸乱,忘了临行,酒杯深和浅。好把音书凭过雁,东莱不似蓬莱远!

送别的这一天下着微雨。

幸好没喝酒。否则裙钗将乱作一团,授道学家以口实。

青州的姐妹们是否重归暗无天日,是否激愤相约到莱州找过李清照,史料揣测暂无凭。

莱州三年,青州的好日子得以延续。老公几乎每天回家,夜里同床共枕。然而赵明诚毕竟是地方长官,应酬多,偶有不归之夜,或衣袖间沾点酒色气。这对李清照是个考验。却没有迹象表明她是醋坛子,凭着蛛丝马迹就要对丈夫刨根问底。她像曹公笔下的林妹妹一样爱着,又像宝姐姐一样识大体。

她需要对付的是寂寥。这东西很实在,白天的每个时辰都来光顾她,撩拨她,欺负她。独自饮酒,独自赏花,独自散步。春风乱翻书,她随便挑个字,凭那韵脚写起诗来。

轻愁无好诗。

没有能量的聚积,就没有能量的喷发。

一切艺术均在此律。

浅表性的生存严格对应快餐文化。此言非妄语。

相似的日子过得快,一晃三年过去,李清照四十挂零了,仍是“转照动人”。爱情这东西真是没得话说,两个字:滋润。赵明诚在莱州的官秩满,调淄州(山东淄博)任知州。从小州调到大州,官阶随之上调。李清照比以前的任何时候更像一位贵妇了,头饰镶了海底的明珠,玛瑙玉器无数。也许努力和丈夫生孩子。也许主动建议亲爱的赵明诚纳个偏房。

从各类记载看,赵、李二人的确伉俪情深。这爱情故事非杜撰。李清照从十八起就开始幸福,直到她四十六岁赵明诚一命呜呼。此前的少女期,称快乐。

1125年赵明诚调淄州,上任没几天,金人向北宋开战,从燕京打到太原,战火烧向洛阳汴京。

这里却有两个重要史实:1.战争即将切掉北中国,却未能影响李、赵二人的爱情生活;2.他夫妻俩的“金石情缘”在战争的纷乱中纹丝不动。

学者们于此往往匆匆带过,其实没必要。这两个史实不是见不得人的,恰好相反,倒值得重墨书写。1979年我初读王学初先生的《李清照集校注》,厚厚的竖排本,繁体字,非常的舒服。后读相关的文艺评论,就存了一些疑虑。过了二十多年,疑虑方消,我忽然意识到,李清照在国家面临着南北分裂之时,仍痴心于爱,钟情于金石书画,是值得高度肯定的。

举“二战”为例:当纳粹德国肆虐欧洲时,一些被占领国的科学家,安静地待在他的书斋或实验室,面对屠刀毫无恐惧,能吃能睡能工作,并充满了生与死的幽默感。这是勇气使然。

李清照一贵妇,生在官宦人家,婚后备受夫君呵护,这朵绽放了四十余年的富贵之花,不可能在一夜间变成爱国女诗人、吼出金戈铁马。她爱文物就是爱国了。而文化从来有矜持的特征。她高贵。在侵略者的马蹄声中,她继续着她那既高贵又平凡的爱情生活——

赵明诚从邢氏村庄买得一本白居易手书的《楞严经》,如获至宝,连夜飞马归家,顾不得洗澡上床,急切唤娘子沏一壶“小龙团茶”。烛光通明,两口子“相对展玩,狂喜不支”。

李清照五

我们在今天解读这喜悦,不妨视为赵、李二人对金国侵略者的无限轻蔑。

金兵围困汴京,夫妇俩急奔青州,望着那些堆了十几间屋子的文物,忧心如焚。李清照《金石录后序》说:“闻金寇犯京师,四顾茫然,盈箱溢箧,且恋恋,且怅怅,知其必不为己物矣。”

二十年心血将毁于一旦。有些宝物是赵挺之传到赵明诚手上的。个人损失事小,祖国丢了宝贵文物事大。

李清照对未来的恐惧,很快得到验证,恶梦走到了光天化日之下。

1126年的春天,赵明诚的母亲在金陵去世,他带了十五车文物赴金陵,李清照暂留青州,守着十余间“书册什物”。他们习惯了和平的生活,“几曾识干戈?”对战争这头怪兽懵然无知。饱读诗书,书上却哪有刀光剑影?战事一天天的吃紧,李清照心惊肉跳。青州的姐妹们已各奔东西。年底,金兵攻陷青州,先入城的军队,惟恐后续部队占便宜,兽性大作,掠杀奸淫。李清照卷入逃难的人群中。

金人毁了她的美好家园。十余间文物烧成灰烬。

她千里奔逃、辗转到金陵,已经是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的初春了。赵明诚时任江宁知府。却后重逢,夫妻抱头痛哭一场。李清照惊魂甫定,住进了江宁府的高墙深院。

贵妇的日子又回来了。

凭借着长江天险,金陵城似乎万无一失。这座名城繁华依旧。高宗赵构驻跸金陵,改江宁府为建康府。

皇帝念念不忘割地求和。高官们照样享乐。

这一年的上巳节,赵明诚的许多亲戚族人聚于建康,李清照的弟弟李迒也从外地赶来。赵府摆盛宴,笙歌曼舞庆佳节,却是强颜欢笑。酒阑客散,诗人无眠。伤感的李清照写下《蝶恋花》:

永夜恹恹欢意少。空梦长安,认取长安道。为报今年春色好,花光月影宜相照…

长安代指沦陷的北中国。

此后一年多,李清照生活平隐。国仇家仇,正缓慢植入她的肌肤,流进她的血液。要等到若干年后,那个苍凉的李清照方来与我们照面。此间仍是雍容华贵。她几十年的修养、生存姿态是朝着这个方向。根子扎得深,转向有个过程,并由内在的力量所推动。打仗是男人们的事,她也不可能去研究军事。

从1128年初春到来年的冬天,李清照在建康城里写诗,劲头十足。宋人周煇说:“顷见易安族人,言明诚在建康日,易安每值天大雪,即顶笠披蓑,循远览以寻诗,得句必邀其夫赓和。明诚每苦之也。”

李清照戴斗笠披蓑衣踏雪寻诗,令人联想中的经典场景:“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娇娃割腥啖膻。”漫天好大雪,不可无诗。只苦了赵明诚,写诗写不赢夫人,却又必须唱和。

李清照入了魔境:无赖诗魔昏晓侵,绕篱倚石自沉音……

有时下大雪,李清照收拾雪具前脚走,赵明诚后脚消失了踪影。他才思枯竭,听到诗就有点害怕,躲起来了。

李清照满载而归,到处找他……

春天,她深锁重门玩味欧阳修,得一阙佳词《临江仙》:

庭院深深深几许,云窗雾阁常扃。柳梢梅萼渐分明。春归秣陵树,人老建康城。感风吟月多少事,如今老去无成。谁怜憔悴更凋零。试灯无意思,踏雪没心情。

美人垂暮。李易安四十五岁开始言老,比许多男性大诗人还晚了好多年,杜甫,苏轼,辛弃疾,都是三十几岁就言老。这首词作于建炎三年的元宵节后。赵明诚很是欣赏,频频向宾客推荐,可是李清照请他和上一阙,他又连连摆手,称不敢。

赵明诚为逃避写和诗,还有个口头禅:“易安居士堪比东坡居士,赵某不才,岂敢岂敢。”

为这口头禅,李清照不止生了一回气。赵明诚常常夜里赔不是,哄得她玉齿大开粲然一笑。中年夫妻亦缠绵,手忙脚乱的。屈指算来,夫妻恩爱,二十七年整。李清照忙完了夫妻事,意犹未尽,谈起了历代诗人,双颊潮红两眼发亮。那赵明诚已沉沉睡去……

李清照经常批评苏东坡,说东坡填词不协律,使她为之头疼。虽然这位两宋第一名士学究天人,可她李清照偏要说,东坡词,“极天下之工,要非本色。”她最欣赏李煜,那风度,那才气,方为词人本色。再者,时隔二百年,谁接李重光的班?俺李易安是矣。李易安也表扬欧阳修、二晏、柳永,认为他们是词家正统,强于所谓豪放东坡。赵明诚嘀咕:娘子口气越来越大。他坚决不同意,跟她争论,并提醒她说:“别忘了,你父亲是苏门弟子。”

李清照在床上就蹦起来了,瞪圆了杏眼说:“父亲是父亲,我是我!”

两口子有时候争得面红耳赤。睡觉背对背,谁也不理谁……

然而争吵的好时光已经不多。

这一年的五月,建康突发兵变,对军事一窍不通的赵明诚仓皇逃向安徽。不久,兵乱平息,高宗驾临建康,诏令赵明诚任湖州知州,并要他火速到建康听圣谕。赵明诚把老婆安顿于池阳(安徽贵池县),飞驰金陵。

《金石录后序》记载池阳江头的离别场景:“六月十三日,明诚始负担舍舟,坐岸上,葛衣岸巾,精神如虎,目光烂烂射人,望舟中告别…”

赵明诚目光射人,情形不妙。

李清照待在小城池阳,焦急等候老公的消息。

时值三伏天,酷热难耐。李清照身居官舍,眼看平静下来了,忽又心神不宁,几日不能消。奇怪。老公此去建康面圣,应该说不是坏事,他的湖州知州的任命是发表在先的。可是为何心不安呢?赵明诚临走时叮嘱过李清照,待池阳别动,等他的书信。战争时期,皇命临时变动是常事。

转眼已是七夕,牛郎织女相会于鹊桥的时刻,李清照写下一首词《行香子》,像个不祥之兆。全词如下:

草际鸣蛩,惊落梧桐,正人间天上浓愁。云阶月地,关锁千重。纵浮槎来,浮槎去,不相逢。星桥鹊驾,经年才见,想离情别恨难穷。牵牛织女,莫是离中?甚霎儿晴,霎儿雨,霎儿风!

李清照此间与老公离别,时间短暂。不像新婚时,更不比三年前,然而浓愁散不开:草丛中几个虫子叫,竟然惊落了梧桐叶子。晴也不是,雨也不是,风也不是:离愁把李清照拨得团团转。“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这个夜晚,空中弥漫着杨玉环唐玄宗的气息。说不清道不明……

李后主生于七夕死于七夕,莫非这七夕是个不祥的时辰?

李清照整夜徘徊于官舍的庭院。脑子不可思议地清醒着。思念烧烫了她的心房,双颊却冰凉。《行香子》改写了七夕,可她此刻的思绪出离了词句,抛向那座着名的石头城。

她当然不会知道,几百年后有个人,写了一本令亿万读者泪湿黄卷的。那个男人,一生痴迷她和她的作品,尤其是这首写于池阳七夕的《行香子》。

雨过天晴皓月当空,裹一身月白色轻纱的李清照徘徊着。

究竟为何,七夕无眠?

晨光熹微时,下人送来了赵明诚的书信。

李清照读了半行字,手便抖上了。草草收拾了几件衣裳,来不及告别当地官员,解舟东上,直奔建康。

原来,赵明诚受皇命催促,冒着酷热赶得太急,到建康城就病倒了。过了一些时日,眼看将息不起,才给李清照写了这封字迹潦草、语气急促的短信。

李清照赶到丈夫身边。向来红润的老公一脸蜡黄。

伺奉汤药月余,病人不见起色。

探访者络绎不绝。其中有个不速之客:张汝舟。他带来了一件名贵的玉壶古玩,赠送赵明诚。病榻上的金石学家目注古玩,时而微笑,时而眼中含泪。他连“把玩”的力气都没有了。李清照一直手拿玉壶,放左,放右,置前,配合着亲爱的夫君的目光。夫妻二十八年,做过多少动作。这最后的床头动作叫在场的人哽噎。张汝舟伸手抹了几回泪。

八月中旬,四十九岁的赵明诚扶病写下绝命诗,含恨西去。

李清照当场昏死过去,亲朋唤不醒。

此后大病一场。人在病榻魂在天,寻她的檀郎。

上天入地求之遍,两处茫茫皆不见。忽闻耳边有痴男——

张汝舟每天抱一束她以前最喜欢的木犀花来看望她,亲自下厨,为她熬鸡汤。日将晚时他离去,并无半点磨蹭。下人于窗边夸张大人,说:不愧是君子,是主人生前的挚友。

冬日里,李清照脸上慢慢回复了血色,身子还长了几斤肉。张汝舟谨慎地赞美她的容貌,体态,她摇摇头,微笑着瞧窗外的雪花。

亡人是越望越远了,活着的人还得享受生命。享受着,怀念着……

李清照眼下是寡妇,却不是礼教意义上的未亡人。

她催着张汝舟去他浙东的任职之所。

也许,这许多年来,她对张汝舟的那点心思不是不清楚。

她还算个中年美妇吧?女人到这个紧迫的年龄段,也许更渴望男欢女爱。“枕上诗书闲处好,门前风景雨来佳。终日向人多韵藉,木犀花!”

然而命运再起波澜,苦命的李清照在劫难逃。

金兵铁蹄南下,一心要捉宋高宗。建康城眼看守不住,城里乱作一团。那张汝舟春末也消失了。李清照想:大约是奉命去浙东,匆忙间不及告辞。

张汝舟消失不要紧,李清照还守着大宗文物呢:书二万卷,金石书画二千卷,并器皿茵褥无数。所有这些东西,每一件都是赵明诚抚摸过的。她宁愿死,也不愿文物丢失。青州烧过一次,她痛心疾首!徐熙、吴道子、杜甫、白居易、李公麟、苏轼、徽宗、蔡京、蔡襄、黄庭坚……的亲笔字画,丢了怎么得了!

建康“行在”传言蜂起:金兵克日度长江,高宗随时准备放楼船逃跑。也有百姓说,皇帝要在王气蒸腾的金陵城与金主决一死战。而李清照的直觉告诉她:高宗要跑。她气愤,却不能上书皇帝。于是挥笔写下千古流传的《夏日绝句》:

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这是直接指责宋高宗及一大帮逃跑主义者。寥寥二十个字,出离了愤怒,转为愤怒的平静,把李清照推向杰出的爱国女诗人。杰出是说:任凭失国之痛的种子开出灿烂的词语之花。

李清照写这绝句,距金人占领北中国已有数年。

她写不来口号诗。虽然口号诗自有它的历史价值。

她忧着文物,托明诚的妹夫把文物运到江西洪州(南昌)去。这位妹夫是兵部侍郎,相当于国防部副部长,有他在江西照料,文物可保。李清照打算在建康处理完一些事之后,随即赶往洪州。

李清照六

几十车文物,在剑戟森森的士卒保卫下出城了,李清照松了一口气。高宗的伯母隆佑太后也去洪州,看来江西的安全非常可靠。

岂知到了十一月,金人陷洪州,隆佑太后及那位兵部侍郎连夜逃亡,侍卫溃散,几十车国宝级文物全部“蒸发”。

李清照闻讯,痛哭失声,在赵明诚的墓前长跪不起。

下人拽她走。皇帝已经放楼船溜了。金兵即将攻破石头城。

李清照再次卷入逃难的滚滚人流,盲目地追随着皇帝的御驾行踪,向南再向南。所幸弟弟李迒和她一起逃。

逃杭州、越州、明州、温州、台州,一路乱窜。“出陆(浙江建德),又弃衣被走黄岩,雇舟入海,奔行朝,时驻跸章安。从御舟海道之温,又之越。”之为动词,去的意思。皇帝停留处称驻跸。

四十七岁的贵妇,整整逃了一百天,踉跄三千里。

有趣的是,据说她在海上写出了平生的豪放词《渔家傲》:

天接云涛连晓雾,星河欲转千帆舞。仿佛梦魂归帝所,闻天语,殷勤问我归何处。我报路长嗟日暮,学诗漫有惊人句。九万里风鹏正举,风休住,蓬舟吹取三山去。

苦难催生抗体,诗句反呈喷射。大诗人无一例外。李煜被掳去汴梁之时,不是也在船上写下了一首着名七律么?“兄弟四人三百口,不堪闲坐细思量。”李煜镇定的情状,想必感染了李清照吧?大诗人向大诗人看齐。大海上风波险恶,李清照直接与天帝对话了,拣要紧的说,提到她写诗。清人黄了翁激情点评:“浑成大雅,无一毫脂粉气,自是北宋风格。”

不过,我们已经见识过了,脂粉气也没啥不好。

曹雪芹也是有脂粉气的。大作家通常兼具阳刚与阴柔。

十二世纪三十年代初,南宋小朝廷偏安于杭州,改杭州为临安。李清照的生活随之安定下来。

痛定思痛痛亦消——悲痛也有时间性的,也许任何悲痛都不能独立于时间之外。这倒不是麻木。有些东西,会在日后点滴前来照面,而照面的多寡强弱,取决于这些记忆自身的能量,以及它们“跃入当下”的契机。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的卓越的生存论阐释,可能适用于古今中外任何个体的生存细节。此书密度甚大,容积无限,庶几接近我们所能想象的天书。

欲理解身边事物、“世界之为世界”,不妨读几部难读的书。一味的轻松阅读,浅阅读,读者从中所能获取的,无非是那点生存经验的简单反弹。浅阅读决不指向更高。浅阅读制造群体,不可能对应个体。这一目了然。“娱乐天下”的叫嚣,不过是朝着动植物所具有的生命形态的疯狂倒退。

李清照活得很个体。“缓缓运动着的古代”,倒是个体多多。今日历史学,不妨细思量。

世纪之交山河破碎,李清照还是我们熟悉的那个李清照,写诗填词,并不像稍后的陆游辛弃疾。她遵循着自己固有的路数。遵循倒不是说,用意志去干预创作。艺术的嬗变自行其是。艺术总是慢慢来。从少女的清新、少妇的愁闷到几经劫难的中年沧桑,艺术完成着自身,不受外力牵引、意志掌控。请看小令《菩萨蛮》:

风柔日薄春犹早,夹衫乍着心情好。睡起觉微寒,梅花鬓上残。故乡何处是?忘了除非醉。沉水卧时烧,香消酒未消。

语调轻松,几同早期词作。故乡只淡淡一笔。只因故乡太沉重,所以才这么淡处理。诗人矜持着,拒绝向命运低头,沉痛之人不作沉痛语,很能符合她的天性。而天性融入了人世修炼,显现出轻描淡写的高贵。

鬓边有梅花。李清照是要美到八十岁的。此间未满五十,还早呢。有时候她又批评梅花:“梅蕊重重何俗甚!”

一个人打发日子,情爱之躯闲置。

元宵节,她也不去街上凑热闹,关在家里写诗,纤手托香腮,杏眼向灯明,给我们留下长调《永遇乐》:

落日熔金,暮云合璧,人在何处?染柳烟浓,吹梅笛怨,春意知几许?元宵佳节,融和天气,次第岂无风雨。来相召,香车宝马,谢他酒朋诗侣。中州盛日,闺门多暇,记得偏重三五。铺翠冠儿,捻金雪柳,簇带争济楚。如今憔悴,风鬟雾鬓,怕见夜间出去。不如向、帘儿底下,听人笑语。

济楚:整齐的样子。

元宵节,少女时代的记忆涌逼,于是李清照不出去,谢了香车宝马、酒朋诗侣。这也表明,平时她要出去,领略杭州繁华。她未曾脱离贵妇们的交往圈子,这些女人能饮酒赋诗。往日相召,李清照欣然前往。元宵节谢客,是因为少女的欢娱对照当下,使她失去疯玩儿的兴趣。不如向帘儿底下听人笑语。基调还是快乐的,有心思听人笑语。

文学史和历代诗歌选,对这首名词的阐释显然有问题。我想说的是:不能因为李清照提了一句中州,就把词的主题往别处拽。

此间她有长诗《上工部尚书胡公》,表达对时局的看法,追忆山东祖辈的文化光荣。末尾几句说:“当年稷下纵谈时,犹记人挥汗成雨。子孙南渡今几年,飘零遂与流人伍。欲将血泪寄山河,去洒东山一抔土!”

《中国历代诗歌选》对此诗评价高:“有豪迈气,无女儿态。”

但是,李清照之为李清照,恰好在她搀入了豪迈的女儿态。

对一个宋代诗人来说,填词,写诗,分属不同的表达区域。诗言志,词诉诸日常情态。

女儿态有啥不好?曹雪芹的功劳,就是写出了各种各样的、令男儿汗颜的女儿态。曹公还发明了一个词:须眉浊物。

从女孩儿到女人,李清照亮出了环环相扣的女子情态。她与曹雪芹有异曲同工之妙。漫长的封建社会,男权遮天蔽日,亮出女儿态,本身就是思想、是艺术、是价值。

为什么说好而不好?是因为后者将女人摆到玩物的位置上。

把思想理解成“某种思想”,乃是运思着的思想的大悲哀……古典文学研究的某些固化已呈冰封之势,破冰需要时间。

李清照寓居杭州,叹息“旧时天气旧时衣,只有情怀、不似旧家时”。她希望回到旧日情怀。希望强烈,又落不到实处,于是转生哀愁。这哀愁异于当初在汴梁做少妇时的郁闷。《孤雁儿》自序云:世人作梅词,下笔便俗。予试作一篇,乃知前言不妄耳。

藤床纸帐朝眠起,说不尽无佳思。沉香断续玉楼寒,伴我情怀如水。笛声三弄,梅心惊破,多少春情意。小风疏雨萧萧地,又吹下千行泪。吹箫人去玉楼空,肠断与谁同寄?一枝折得,人间天上,没个人堪寄!

美人迟暮。美人寂寞。

玉楼寒,玉楼空,春情意,情怀如水……

李清照怀念亡夫,带着慵懒的、感伤的、强烈的妇人气息。

寡妇不仅深深怀念着亡夫,寡妇同时也是自由身!

一个又一个夜晚,李清照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愁人夜长,而当年那些个欢娱的夜晚啊,仿佛眨眼便是通宵。《添字丑奴儿》:窗前谁种芭蕉树?阴满中庭,阴满中庭。叶叶心心、舒展有余清。伤心枕上三更雨,点滴霖霪,点滴霖霪。愁损北人,不惯起来听。

刚强豪迈的女人出此语,读来令人伤心。

细读李清照,谁能不辛酸?

想想济南城里的那位美少女:“见客人来,剗袜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再看看汴京街头那位俏皮的美少妇:“卖花担上,买来一枝春欲放…怕郎猜到,奴面不如花面好。云鬓斜簪,徒要教郎比并看!”

往事如烟。

我们来看写李清照颇具深意的:萧条庭院,又斜风细雨,重门须闭。宠柳娇花寒食近,种种恼人天气。险韵诗成,扶头酒醒,别是闲滋味。征鸿过尽,万千心事难寄。楼上几日春寒,帘垂四面,玉栏杆慵倚。被冷香消新梦觉,不许愁人不起。清露晨流,新桐初引,多少游春意。日高烟敛,更看今日晴未。

古人点评:新丽之甚;媚中带老;新梦,却不知梦何事?

古人问得真好。

李清照将满五十岁了,却显然有着少妇的容貌和内心。满目宠柳娇花,不胜慵懒情状。慵懒是说:风流身子时时闲置。她在杭州住楼房,有庭园、重门,物质条件蛮好。春天里常常上楼,玉栏杆慵倚。她关心天气,希望斜风细雨变成春日暖阳。她要出门去。萧条庭院难系她满腹春情。

她的“新梦”有点蹊跷。老是梦见赵明诚,有些乏味了吧?她还不甘心单凭记忆打发时光。新梦之后,感觉到被冷香消,反衬梦中被热香浓。古人追问她的梦境,其实已有答案,只不说破罢了。

意识的层面,赵明诚的音容笑貌是占了绝对优势的。但潜意识活动频繁,李清照自己也管不着。

潜意识在何处活动?在梦境。

这一年的春夏之交,张汝舟突然出现了。

李清照乍见老朋友,欣喜之情挡不住。喝茶,吃饭,散步。谈起赵明诚,张汝舟语音哽噎,泪水在眼眶中打转。那几十车烧毁、丢失的金石书画,更使他捶胸顿足、质问苍天。

二人同悲,同恨,同记忆。

一别多年,那张汝舟依然年轻。

他不时往李清照脸上、身上溜溜眼珠。

李清照瞧了别处。

张汝舟似乎顺便提起,眼下他单身。

夏日里春衫薄。李清照走动时,长腿蜂腰闪烁。薄暮时分,二人还在西湖边溜了一圈儿。张汝舟赞美李清照步态轻盈。李清照望湖一笑。笑容随湖波荡开去。

夏日的午后,庭阴遮蔽。二人对坐品香茶。鸟在鲜花之间扑腾穿梭。来了雷阵雨,二人起身,移至室内继续交谈。炉香袅袅,重现了少女、少妇时代的美好时光。李清照从墙上取下蒙尘的古琴,试着拨几声。张汝舟立于侧后,咧嘴笑笑。笑声与琴声不大协调,李清照没注意。

张汝舟无缘无故消失了好一阵。

仲夏时节,李清照每日倚楼慵望。夏风吹拂她弹性尚好的肌肤。云鬓依旧。酥胸起伏。梦中出现了张汝舟……

她喃喃念着东坡词:梦中谁来推绣户?枉教人梦断瑶台曲。又却是、风敲竹。

这一天的擦黑有人敲门,李清照陡然来了心跳,也不问门外是谁,抖抖索索将门大开,一条人影窜进来:不是张汝舟是谁?这男人搂定她,贴紧她,凭她怎么用力挣脱,却挣不脱的。各自嘴里胡乱说着什么。渐渐地,力与力使到一处了。

紧要关头的李清照冷静下来。她明确表示:张汝舟得明媒正娶。

李清照七

这一夜张汝舟未能如愿。虽然动作是有的,且幅度大。

临走时他回头问:你是名门的媳妇,不管舆论么?

李清照轻松笑答:舆论于我如浮云。

于是,择了吉日明媒正娶。杭州城议论纷纷,李清照听而不闻。蜜月挺好,激情胜过七月流火。昼夜颠倒衣裳,被翻红浪。美人焉能迟暮?身心的舞蹈至死方休。李清照动着,爱着,呢喃着。中秋是个不眠夜呢。情怀如水,玉体如银。秋天朝着夏天,中年迈向青年。

李清照满心喜欢期待着温暖的冬季。

可她一头栽进了冰窟。

张汝舟想把她残存的一些文物据为己有。这念头一露,李清照的心顿时冷了半截。她手上有几件珍品,包括宋徽宗写绘于绢上的一幅团扇面。不得已时她才出手,靠这些东西度过余年。张汝舟哄走了她的玉壶,又来索要徽宗团扇书画,说是送领导、疏通仕途。李清照识破了他的嘴脸,坚决不给。张汝舟动粗,抚摸过她全身的那只手转为耳光、拳头。李清照奋力厮打,坚硬指甲抓破他的脸,钢铁长腿踹他下腹部。

蜜月的延长期,两口子突然反目成仇,几乎每日厮打。

庭院深深深几许……浓阴下,绣房中,雕窗旁,玉榻上,云发散乱四肢挥舞,呢喃变呻吟,雪肤现血痕。我们的诗人不哭。没有一滴泪。

张汝舟毕竟力气大,长期混迹江湖,还会一点拳脚,这时派上了用场,“遂肆侵凌,日加殴击”(见李清照《投翰林学士綦崇礼启》)。

这事太惨了。

面目狰狞的丑男人,骗财骗色,骗到李清照头上。

单纯的贵妇,情商令智商陡降。

历朝历代,这类闹剧、惨剧一再上演。

怀念着亡夫的中年美妇李清照,碰上外表光鲜的骗子张汝舟。后者既已原形毕竟,索性不再伪装,露出流氓本相,把妓女“晶晶”带回家,浪给李清照看。并羞辱李清照说:你瞧这晶晶,这模样,这身段,比你三十年前如何?晶晶玲珑剔透哩,床上手段比你多……

李清照眼中冰凉。

她写下诉状告到衙门去了。

离婚案惊动了皇帝,皇帝下诏,“付之廷尉”,令有司治张汝舟的罪,“遣柳州编管”。可是按宋律,妻子告丈夫也有罪,当判两年监禁。李清照作好了入狱的准备,同时捎口信给翰林学士綦崇礼。此间她彻底冷却了情爱之躯,大脑异常清醒。盛妆出庭,冷艳逼人。

多亏綦崇礼相助,李清照在牢房里只待了九天。

由于她的身份和事件的一波三折,出狱时,市民围观,人潮涌动。

李清照平静地穿过人流,云鬓插着傲雪的梅花……

从她嫁给张汝舟到离婚入狱,刚好一百天。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盏两杯淡酒,怎敌它、晚来风急。雁过矣,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词牌《声声慢》。

句句血和泪,不忍卒读。

诗人如此发哀声,却有刚劲之态。

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美人垂暮却从容。

命运能毁灭她,但不能打败她。这首《声声慢》,乃是宋词的巅峰之作,无愧于苏东坡辛弃疾的任何词作。她的哀愁,也是古往今来受欺压遭凌辱的所有女人的哀愁。

值得注意的,倒是古人多从字句、韵律的角度玩味此词。严重倾斜于形式的点评,暴露出古代男人的某些不良心态。例子多,不予列举罢。

离婚后的李清照长居杭州,有女友劝她搬到别的城市,她婉言以拒。杭州挺好的。江南的山光水色继续滋润着她,年过半百仍不显老,羡煞一帮老姐妹儿。她爱穿的月白色丝质衣裳,爱戴的玛瑙头饰,爱插的梅花桂花,一度成为杭州城里的时尚,宫廷市井皆仿效。她不愁花消,姐妹们拿钱给她,不许她卖那些随她多年的古玩字画。有些场合,她也和男人们接触,接受他们彬彬有礼的的赞美。她不恨男人。内心深处的融和春光令容颜饱满。

年近六旬她一头青丝。这在今天也罕见。曾有两鬓霜华,奇迹般的返黑。犹如老东坡挖吃野菜,“发之白者日以返黑。”姐妹们戏称她老来俏。

苦难拖不住她的。阳光的李清照,岂能活向漆黑的深渊?

命运之海波涛险恶,被她逐一化入古老汉语的优美节奏。《瑞鹧鸪》咏双银杏:“风韵雍容未甚都,尊前甘橘可为奴。谁怜流落江湖上,玉骨冰肌未肯枯…”

玉骨冰肌未肯枯!这便是李清照。

她美得很平静了。

姐妹们唱她的早期词:“寒日萧萧上锁窗,梧桐应恨夜来霜。酒阑更喜团茶苦,梦断偏宜瑞脑香…”

她喜饮团茶,家里便有了许多团茶。

又是一年春天到了,酒朋诗侣来相召,畅游金华城南之双溪。李清照待在自家庭院,最后一次迎接记忆的波涛,让眼泪打上句号。焚香,抚琴,默坐。然后铺开纸笔,《武陵春》一挥而就。

风住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

寥寥几行字,载走许多愁。

汉语艺术真是灵丹妙药。

李清照活过了七十岁……

李清照有《漱玉词》传世,录词六十多首。存疑词若干,残篇若干。今本《李清照集校注》(王学初先生校注),是收录她的诗词文最完整的一部书。

她一生有两部大书。另一部的书名,赫然曰爱情。

她敢爱,并向世人传达爱的声音。两千余年封建史,数她声音大。大而美。美而稀。她使一对一的爱情体验臻于极致。眼下被影视炒得天翻地覆的四大古典美女相形见拙:她们无一例外是政治的产物或男人的玩物。名女人玩物多矣,包括染指皇权与血腥的则天武后。惟有李清照是她自己——自由的李清照,洁净的李清照。这意义其大无论。从司马迁到苏东坡,男儿尚且九死一生争自由,逸出权力黑洞,凸显个体生存。而李清照降生于黑洞之外。父母又那么宽松,丈夫又那么优秀和蔼平等。自由的种子,自由的树,绽放清丽照千秋的永不凋谢的李花桃花梅花木樨花。男人们向来是权力的对立面,像孙猴子拼命翻腾也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李清照在别处。俏立在自由的风中。不用跌跌撞撞奔官场、百感交集写华章。文学史上这美妙身影,具有不可辩驳的惟一性。

可是这许多年,对李清照遮蔽多矣。

本文无意颠覆李清照在教科书中的形象,只不过这些年来,有时想到她,并不觉得她多么吸引人。最近得一契机回头细端详,发现问题出在她的相关评论、赏析,以及半吊子水平的影视剧。七十年代末我初读她时的惊奇与心跳,被这些东西抹去大半。评论、影视、讲坛、舞台剧,把李清照往别处拽,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导至罕见之杰出女性面目模糊。这很可惜。

李清照是宋代的一位贵族美妇。应当还原她的女人本色。修养与风骨,皆由本色出。

除了她生得美之外,她还用文字去捕捉纯美,将人生诸环节牢牢地笼罩于美感中:从优美到凄美。少女,少妇,怨妇,寡妇,老妇,她逐一描画,细腻动人。后期词植入了刚劲,而早期词已露此端倪。刚劲是为了抵御命运。南渡之后她美得令铁石男儿心酸。比如辛幼安。

她的性格很要强的。同时女儿态女人态十足。这是李清照的感人处。巾帼不让须眉,却保持芳香袭人的脂粉气,脂粉气又透出自由风骨。文字皆由命运出。她的词作确系超一流,文学史拥有她真是运气。依我愚见,李煜,李清照,苏东坡,辛弃疾,当属同一级别,并肩立于词史最高峰。清代已有《三李词》风行于世:李白,李煜,李清照。建议目前的教科书为李清照辟专章。

李杜以后的唐宋男性诗人,普遍存在“影响的焦虑”:李杜光焰万丈,诗人们难以挣脱这光区。宋诗几代人努力,调动一切手段,用事,用史,用哲理,用禅机,试图在李杜身旁另起巨峰,结果只能是:差强人意。

李清照没有这种焦虑。她以前的女性诗人,找一位三流的都很难。她随手一划,便是千古诗篇。瞄准男儿争雄,甚至藐视北宋。显而易见,她于闺中、重门中的文化努力有着高度的自觉性。晋唐宋文化,在她清晰的目光的烛照之下。清照二字,天意存焉。她有文化视野,而决不仅限于文学眼光,这一点,至关重要。北宋有此大气象,远远胜过盛唐。而今天的某些中国作家,若是一味在文学圈中打转,势必日益缩小圈子。失掉文化视野的文学,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欲赢得视野,须收回东张西望的目光回头读书,西学中学,书城货架上那么多,年复一年躺着,尘封着,困惑着,渴望着……

中国传统文化的“基因键”,男人们手拉手围成圈儿。李清照嫣然而入,纤手不让巨手,蜂腰压倒熊腰。倩影起舞须眉瞠目。连朱熹都被她的魅力所折服,忍不住要在理学的课堂上为她讲话。

宋词碰上李清照。李清照碰上宋词。双方皆幸运。

李易安严把词关,不让诗来染指,郑重宣告:“词别是一家!”难怪她批评苏轼词:“皆句读不葺之诗耳。”她于宋词功劳大,以纯粹的女性手笔,带动许多不可一世的大老爷们儿。连辛弃疾这样的豪壮圣手亦受她影响,英雄气足儿女情长。稼轩系易安同乡。余如姜白石、陆放翁、吴文英……名家不可胜数哉。清代的纳兰性德视她为偶像。

她常用的词牌,如《减字木兰》、《蝶恋花》、《菩萨蛮》、《浣溪纱》、《渔家傲》、等,亦为毛泽东所喜用。

济南这地方,神奇如绍兴。今日文坛,不止一位大家出自有风骨传统的山东。

遗憾的是,李清照之后,女性诗人却又矮下去了。罪在礼教。清代女诗人多,好诗少。五四运动以后,女作家一下子活跃起来了,肖红,冰心,丁玲,以及笔者单闻其名的张爱玲。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女作家女诗人,至少在数量上更有压倒男性之势。

妇女大翻身,这多么好!不搞女权运动的李清照功莫大焉。

我们再来看作为女人的李清照。

她的一生行迹清晰:1.济南成长,汴京成婚。2.三年之后丈夫宦游,她独抱浓愁写下传世之作。3.青州十年忙于幸福,带领姐妹们闹自由。4.莱州接着幸福,拽着丈夫谈词和诗。5.金人铁蹄踏破中国,李清照的命运被切成两段,踉跄向南三千里。亲爱的丈夫死,宝贵的文物丢。6.遭遇财色骗子张汝舟,梅开二度却惨遭蹂躏,花瓣散落尘土,而香如故。7.江南山水护芳姿,美人垂暮却从容,玉手写下《漱玉词》。8.美过了七十岁,美到今日……

李清照很可能没生儿女。母性的缺失反倒成就她佳作如潮。

她少女时代的春心跳得厉害,婚后风流婉转。爱情与艺术是她的全世界。保养加修养,加妩媚江南,使她的漂亮五官性感体态能最大限度挽留春光。她单纯。单纯驻颜,复杂损容。

唐宋女人,想必已有身体的自觉。绮陌红搂的诸妓身影,也波及深闺浅闺。描写徽宗时代小县市井的,那几个女人风流百端,活出了某种轩昂。可是缺爱情,难逃那只玩弄的脏手。李清照情烈、欲旺,拥有封建女子稀缺的爱情,难怪她一旦爱在手,便紧紧地、紧紧地抱住不放。就像林黛玉。

李清称得上十一世纪末的新女性。二十一世纪初,仍具有榜样的力量。她生活的勇气给人印象深刻。她的作品,闪耀着“女性之为女性”的夺目光辉。

李清照曾经丢失那许多珍贵文物,但愿我们在文明的进程中,不要丢失她。不要丢失她万般珍爱的晋唐宋。并以此上溯、类推。

欲前行必须回行……

本文写作的过程中,有良师益友千里提示。蜀人于陋室受教多矣,谨此再拜!

李清照与英国现代女作家伍尔芙有相似处。

李清照,伍尔芙,都是贵族出身,都有良好的教养、深厚的学养。都有甘做绿叶的好丈夫。伍尔芙写意识流小说,与的作者乔伊斯齐名,共同解构巴尔扎克式的现实主义小说。二人又同年生同年死,颇奇特。加上“永远痛苦”的卡夫卡,三架马车开西方现代主义文学之先河。伍尔芙的代表作《海浪》,乃是反复回旋的人生咏叹调,六个主人公,三女三男,意识奔流,情绪迭宕,场景跳跃。拿《海浪》与《漱玉词》并读,平添趣味:盖中西之杰出女性,心有灵犀焉。和李清照一样,伍尔芙的作品因深入女性视角而屹立于时间之外。她也写评论。也美貌,单是脖子的线条就迷倒无数西方男人。

李清照与法国女杰西蒙娜.波伏瓦同样有可比处。波伏瓦写,是女权运动的世界性英雄,才华横溢,艳光四射。不过她苦苦追忆少女时代的憧憬,却发现潜意识中有上当的感觉。为争女权她其实在撑着。撑得辛苦。萨特先生艳遇不断,法国、美国、古巴……妙龄女子姹紫嫣红,波伏瓦竭力相信自己并没有吃醋。意识,意志,害苦了这位穿裙子的哲学家文学家。而李清照更像个女人,能自由,能写作,能挽留少女情状、少妇情态。波伏瓦若读《漱玉词》,一定会羡慕得大声喊叫,通宵徘徊巴黎城,泪流满面,就像她在加缪出车祸的那个晚上。

关于李清照,意犹未尽。先写到这儿吧。

2007.11.23.再改于眉山之忘言斋

曹雪芹一

法国作家普鲁斯特,写多卷本小说《追忆逝水年华》;中国的曹雪芹积一生心血、花十年时间写下。二者俱为经典中的经典,叫人仰望不够。我是一直觉得,二者间有相通处。追忆与梦境,岂不是指向相同之物?两部小说规模宏大,拿它们做方方面面的对照研究,非笔者能力所及。不过我老在想,普鲁斯特因长期患哮喘病而闭门写作,曹雪芹则于青年时代跌入困顿,荣华富贵永不再,于是提笔写红楼。两位作家的创作动机相似:让时光重现。《追忆逝水年华》分七卷,第二卷为“在少女们身旁”,第三、四卷为“女囚”、“女逃亡者”,第七卷为“重现的时光”。曹雪芹追寻昔日光景,其直接的冲动,亦是回到少女们身旁。

一部,写了金陵十二钗尚嫌不足,又要写金陵十二副钗。一大群女子,携带着她们各自的命运向我们涌来。

而两百多年前,她们都在曹雪芹的眼前、笔下、睡梦中。作者化身为贾宝玉,与她们同呼吸共命运。亲历并见证豪门大族之败、封建大厦之倾。

鲁迅讲得真好:“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唯宝玉一人而已。”

荣华富贵一场梦。美好女性一场梦。

一位清代作家写小说,名和利都谈不上。“小说者流,盖出于街谈巷议…”曹雪芹这三代豪门子弟,忍饥受寒还遭人白眼,“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他每天在破窗下写呀,写呀,他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为了在纸上过日子。

语言有这功能。语言是存在的家。语言蕴藏着人类生活的全部记忆。

纸上过日子,这个短语能符合曹雪芹的写作动机么?

普鲁斯特也这样,在他近乎密闭的的房间里年复一年过日子。他赢得了最高形态的艺术,于是家里什么都有:日月星辰欢歌笑语。从那些微妙的眼神、细微的举止到潮水般起伏的命运,应有尽有。普鲁斯特不用走出去了。一块玛兰德小点心所唤起的味觉,就足以使他生活(!)在贡布雷或斯万家那边。

曹雪芹写作的地点,是北京的西山。书中展开的场景,是北京与南京(金陵)的混合物。

曹雪芹一头扑进太虚幻境,过上了好日子,谁也把他拉不回头。“举家食粥酒常赊。”家人跟着他受苦,他好像全无知觉。曹雪芹对人世、尤其对女性的一腔深情与满腹悲悯,都化作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了么?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几千年受压迫的女子,都在曹公笔下。却又揭示了千红万艳之生存细节,显现了她们惊人的美丽与自尊。

这是曹公的伟业。中国历史长河,是他头一次掀起这巨浪,这奔腾不息的红潮。举家食粥无所谓了。而在当时,以曹雪芹的“实用性”才干,谋个小康日子不难。

毛泽东说:要读五遍。

我读过三遍。若干年间断断续续、不成篇章的一些感悟与思索,呈笑于方家。

曹雪芹生于1724年的春夏之交,具体日期无考。卒于1764年的除夕,享年四十另数月。生年无考,卒年又在春节期间,所以确定他的纪念日或忌日,是中华民族的一个难题。

曹雪芹初名曹沾,字梦阮,后自号雪芹。雪芹二字,源自苏轼咏黄州东坡的诗句。——海外着名红学家周策纵先生为周汝昌的《曹雪芹小传》作序时,不惜篇幅,对此有过详细论证。梦阮是梦见阮藉的意思。阮藉是晋代“竹林七贤”中的二号人物,仅次于嵇康。阮藉有两个特点:狂放傲世;向往女性。他对权贵用白眼,对美好女性则用青眼。这人挺好玩儿。玩的背后是风骨。

曹雪芹追慕苏轼阮藉,其生存向度是清晰的。

苏轼一遇苦难便超然,“文化本能”深入骨髓;贬黄州像个隐喻:从三州太守的荣耀一下子跌入乌台黑狱,受尽凌辱恫吓,出狱后拖着老婆孩子到黄州开荒种地,却进入艺木的“井喷期”,苏东坡横空出世,佳作如潮俨然天赐。曹雪芹对这隐喻、这文化符号了如指掌,家道中落之后,他自号雪芹、芹溪、芹圃,寓意深焉。苏轼对他身边的几位女性又那么和风细雨,包括对乳娘任采莲。曹雪芹心向往之,不是偶然的。苏轼又是文化的全能,生活的大师,对年轻的曹雪芹有精神的指引。

再看曹雪芹之“梦阮”:阮藉傲视权贵,动不动就翻白眼,长啸而去。他不屑做权倾天下的司马昭的儿女亲家,大醉六十天,疯癫可爱。这股疯癫劲儿,贾宝玉的身上不是常见么?阮藉追美女,亦是桩桩件件事迹昭彰,比如:不相识的美女死了,他竟然连滚带爬奔悼红颜,当众抚棺大哭一场。这情痴,又酷似写“芙蓉女儿诔”和痛哭林妹妹的贾宝玉。

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是康熙年间的一位诗人兼出版家,编印过《全唐诗》,是纳兰性德的朋友,而纳兰词偏重儿女情。曹寅还擅长书法,懂建筑园林,爱看野史小说,喜欢戏曲,与的作者洪升交厚。他曾不顾官员身份上台演戏,与卑贱的优伶们配合默契。作为一名“准八旗子弟”,曹寅亦熟悉声色犬马、各类市井习俗。这家学,这传统,在他的儿子曹钌砩系靡匝有剿乃镒硬苎┣郏⒀锕獯蟆?

曹家藏书之丰,清代屈指可数。这藏书的风气,要上溯到曹寅的父亲曹玺。曹玺是高官和当时的着名文人。

胡适说:“富贵的家庭并不难得,但富贵的环境和文学美术的环境合在一起,在当日的汉人中是没有的。就在当日的八旗世家中,也很不容易寻找的。”

曹雪芹的一生,通过,向我们显现了两个努力的方向:精英文化与世俗生活。将二者融为一体,多少文化英雄耗尽心血,终归于一声叹息。但苏东坡做到了,曹雪芹也做到了。

“举家食粥酒常赊。”“十年辛苦不寻常。”

这两句诗分别是敦诚、脂砚斋写的。敦诚、敦敏兄弟俩,是曹雪芹落难后居北京西山小村时的好朋友。

脂砚斋,则是曹雪芹的红颜知己。这是一个美丽的、大写的名字,是伟人身边的奇花异草。曹雪芹在小说中曾提到东坡的侍妾朝云。朝云在患难中显示了她的忠诚,而脂砚斋更胜一筹,将她丰富的情感、惊人的才华注入。脂砚,顾名思义,以脂粉作砚台,又取“肤如凝脂”的隐喻。脂粉香与书香、墨香混为异香。曹雪芹为千红一哭,呕心沥血油尽灯枯。脂砚斋为曹雪芹泪洒相思地……

曹雪芹早年的生活轨迹难寻,令红学家们很头疼。翻翻他的年表,从诞生跳到三岁,从三岁跳到“二十岁前后”,再几跳,到逝世了。这跨度未免大得离谱。曹雪芹的年代,虽有小说风行,却仍属末流行当。小说家年谱难做,不是一件稀奇事。曹公生平若是完整保留至今,那才叫稀奇。

我倒是觉得,生平模糊也有好处。

自称“假语村言”,将真事隐去(甄士隐)。也许曹公本意,是希望读者直接看小说,不要分散注意力,把小说与他的身世联系起来。文本自足。小说迷人并启人思,这就够了。曹雪芹开篇就申明,并不特指某一朝代。而我们今天读这巨着,觉得它展示的是古代社会,而不是清代社会。把小说中的人物与那些清宫秘事扯上瓜葛,是对读者的愚蠢导引。这愚事,上个世纪初的红学“索隐派”干过,现在又死灰复燃。影视剧大演清宫秘史,某些专家就趁机起哄,趁火打劫,将伟大的古典小说引向宫闱勾当。

写内幕,黑幕,是小说撩拨读者的恶趣之一。美学大师朱光潜对此有专论。

曹雪芹梳着长辫子,贾宝玉却是清代以前的汉人发型。大观园里的姐妹们的衣食住玩,皆是汉人光景。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像清代女子么?专家明知是瞎话,却还要大讲特讲,用心何在呢?

专家个人的名利冲动,却要放到文化产业化的背景中来考察。

幸好严谨的红学家们未能将曹雪芹的年谱做细,不然的话,专家会干得更起劲,一头钻进宫闱去,向我们逐一指点:贾宝玉的原型是谁,王熙凤的原型是谁,焦大傻姐儿刘姥姥的原型又是谁……

都是清宫戏给闹的。文化瞄准利润的巨大冲动,不把历史、艺术变成一波又一波的娱乐闹剧不罢休。而文化的虚无主义,乃是强力推进文化沙漠,其最终指向,是直接伤害我们的民族。

也许今天,正是辨认这类有毒冲动的契机。

文化的繁荣,岂能靠瞎胡闹?文化是民族的根。文化有尊严,人才活得有尊严。文化维系多元的生活世界,而资本意志的越界扩张,是朝着单一世界图像的发足狂奔。文化怎能做资本的奴婢?一个有尊严、有耻感、有爱与恨、有价值观、有审美能力、有祖先记忆的个体,怎么能娱乐到死、嘻皮笑脸躺进棺材?

消费主义的运动方向,是把人的所有尊严、全部价值向下拉到价格的水平上。人,不再是向上的、全面发展的那个人,不再是神性、诗意、风俗、良知的承载者,而只是一名赤裸裸的消费者、算计者。当所有的人都朝着消费主义狂奔,必定导至地球的死亡、生活世界的坍塌。像英.甘地当年对美国人讲的:“二十个地球也不够!”

二十年前的电视剧令人感动,那音乐,那角色,那名副其实的专家指导,那长达数年的默默无闻的剧组努力。眼下闹着要重拍,令人担忧。

曹雪芹祖籍金陵。曹家虽是大户人家,荣华三代但人丁不旺。到曹雪芹,已是两代单传,家族的掌上明珠。多半有一二个哥哥曾经夭折。有考证说曹雪芹小名占姐儿,取两层意思:能占住,占稳;女孩的名字类似乡下的狗儿,易于存活。

如果占姐儿之说成立,那么,曹雪芹幼年当被众人装扮成小女孩。江南、西蜀都有这习俗。有些男孩儿十来岁还穿裙子。名字、服饰作用于曹雪芹的潜意识,影响他的成长。曹府上下,从老祖母到小丫鬟,无人把性别真相告诉曹雪芹。这真相事关重大。弗洛伊德曾言:人在五岁前的经历将影响他的一生。曹雪芹的幼年童年少年,和贾宝玉一样,专与姐姐妹妹厮混。他是呼吸着浓郁的女性气息长大的,所以,他的女性视角来得天然。我猜想:当他某一天发现自己竟然是个男孩儿的时候,一定会惊奇,又有几分气愤,几分无奈。占姐儿居然不是女儿身,这太奇怪了!对他来说,男性的性别意识似乎突如其来,像女儿的绣房中闯入了一头怪兽。当他很不情愿地掉头打量同性时,打心眼里觉得他们是一帮须眉浊物。男性,男权,男人的四书五经、文治武功,通通是浊物汇成的滚滚浊流。他自己呢,虽然命中注定是个浊物,却发现了一个清清爽爽的女儿世界。

曹雪芹二

性别分裂,很可能是理解曹雪芹的精神成长的一把钥匙。有了这把钥匙,诸多谜团可望解开。或者,标示出解开谜团的方向。

第一回,作者自云:“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闺阁中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

作者又强调说:“至于才子佳人等书,则又开口文君,闭口子建,千部一腔,千人一面。且终不能不渉淫滥…竟不如我这半世亲见的几位女子。”

曹雪芹通过,幻化成贾宝玉。他亲见的几位奇女子,已化作大观园中人物。

我们读小说,大可不必去计较原型。

脂砚斋是个例外,她是带着自己的经历进入了小说的,并对小说作了很多带情感色彩的点评。清代小说,点评本走俏,“白头本”常苦于无人问津。而脂砚斋点评的语气颇似林黛玉。这饶有意味。比如宝玉冒天下之大不韪,称读书上进者为“禄蠹”,脂砚斋点评:“二字从古未见,新奇之至。难怨世人谓之可杀,余却最喜!”

脂砚斋很能理解曹雪芹。大作家的红颜知己,她当之无愧。而红颜隐于字里行间,点点滴滴露出来,带出她许多羞涩……

曹雪芹所描绘的奇女子,有脂砚斋的身影么?

从曹雪芹发现自己是个男孩儿的那天起,他就开始矛盾了。他长到一定阶段,家族必须重新确立他的性别意识。父亲首先给他压力,要他读正经书,求取功名,朝男人的世界奋斗拚搏。老太太、母亲、姨娘甚至姐妹们都来帮腔,顺着父亲、祖父、曾祖父的手指,向他示意正确的人生道路。而这条路上,从古至今,挤满了男人们各种各样的扭曲身影。

曹雪芹陷入迷惘。激烈的思想斗争,结果还是清爽女儿占上风。禄蠹这种词,他不受压力,如何讲得出口?

“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男人争来斗去,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呼喇喇大厦倾,昏惨惨灯将尽……谁去补苍天呢?曹雪芹可不愿去。与其说他是补天不成从天上掉下来的,不如说他心甘情愿落入红尘。他是那块关键的石头,他不补天,天要塌。“好一似飞鸟各投林…”

大作家凭借他良好的直觉,预先洞察了男权世界的崩溃么?

脂砚斋说:“作者本意,只写末世。”

贾、史、林、薛四大家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写了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将其余三个都捎进去了。

书中人物,以宝玉为核心层层扩展,扩至三个,三十个,三百个……据学者考证,涌至雪芹笔端的,共448人。

真是一场大梦,难怪一做十年。

曹公十年梦,迷倒亿万人。

曹雪芹的家族败于何时,不清楚。有败于十三岁之说,有败于十七、二十岁之说。比较趋于一致的,是作家二十几岁彻底跌入困顿;或者说,他从此过上了纸上的好日子。

过去的时光吸引曹雪芹,像塔西堤岛的原始风光吸引着法国画家高更。高更置巴黎的小康局面于不顾,无端撇下妻儿,一溜烟去了海岛,过原始生活,画稀世之作。而曹雪芹几乎什么都懂,雅的俗的全来,如果他一心想在京城谋生,还不是小菜一碟?宫廷曾聘他做画师,他拒绝了。风糜官宦人家与市井男女,如果他花点心思张罗“稿费”,哪至于举家食粥?

不用说,他是一门子心思扑到书上,沉迷于汉语之美妙、之不可思议的再造大千世界的魔力。语言,使他珍惜的园子失而复得,使那些各呈韵致的奇女子,每日到他的破窗下旧桌旁。

况且,有脂砚斋陪伴着。

曹雪芹的续弦妻子名叫芳卿,大约是个贤惠女人,未见她对脂砚斋泼醋。芳卿能诗善画。

作家每天写作。重现了时光,重新经历喜怒哀乐。这叫沉迷,做不完的美梦,而不是什么坚持不懈。写小说是他的赏心乐事,一日不写,浑身不舒服。家人受累,他因入了魔境而颠三倒四、而嗜酒如狂,摧垮了身子骨,所有这些他全不在乎。我们不禁还要问: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写作的诱惑为何大到如此地步?除去汉语的魔力,那永不再来的美好时光是作家的黑洞吗?

有一点可以肯定:荣华富贵转眼成空,美好女性群芳散尽,给曹雪芹刺激太大,印象太深,记忆太稠。记忆拖着他,纠缠他,呼唤他的笔。天闷要下雨,人闷要讲话,写作,无非是纸上的更具规模的表达。曹雪芹浑身浸透了汉语文化,写着,改着,变着,假作真时真亦假。作家赢得了远比身世回忆大得多的表达空间。

普鲁斯特说:惟有失去的乐园才是真实的乐园。

在乐园失而复得的过程中,又平添了许多人事。深度记忆和奇诡想象,以情力为助推,层层迭加,合乎韵律地粘合着,搅拌着,氤氲着,铸成绝世奇观。曹公一双慧眼,阅尽人间悲喜。这是一座建在纸上的活生生的综合型博物馆,令其他类型的博物馆黯然失色。它自呈动感、光感、立体感,不须高科技的声光电……

我估计,很可能是一本写不完的书。再给曹公十年,他还会写下去,改下去。画家音乐家亦有类似情形,作者近乎本能地抵抗作品的完成。写完最后一个字,然后罢笔了事,对曹雪芹显然是很要命的。画上句号,意味着大梦结束,重现的时光又溜走。他刻画了那么多人物,精心营造了大观园、荣宁二府,他可万万舍不得自己把自己从乐园中赶出来。

曹雪芹埋头写这巨着,最初是几万字的中篇《情僧录》或《风月宝鉴》,然后是,最后是程甲本。版本多,抄本多,续作十几种。从脂砚斋评语的线索看,曹雪芹确实写到了八十回以后,写到了黛玉死,是否写完则属未知数。他丢失的原稿有多少,仍属未知。

曹公盖了一座迷宫,上帝又赐给迷宫残缺之美。

这是天意么?

曹雪芹从小娇生惯养,享受着来自四面八方的宠爱,却为何有那么高、那么广博的文化修养?这位百科全书式的作家,于世俗生活又那么熟悉,连小丫头争风、老妈子斗嘴都让我们看得真切,而他的生命只有四十年。不可思议。

司马迁,马司光,欧阳修,苏东坡……

历史巨人的生命力的强劲喷发,正变成今天的谜团。

今日谁能夸口说,他用一百年,能干成曹雪芹十年干的事?

文明的推进,是让强大的个体日益萎缩么?

如果萎缩成常态,成动态:萎缩日益朝着萎缩,那么,回望历史将变得不可能。谈华夏几千年文明,将变得语焉不详。人的眼睛若是一味向下,历史巨人将要么变形、要么在空中化为乌有。坍塌将是全方位的:精英文化不存,一切境界皆消,世俗的东西也将从它自身脱落,脱落为“生命的阴暗麋集”。再是花里胡哨欲望狂欢,终将归于这种“阴暗麇集”。这里有辩证法。

举浅阅读为例,浅阅读决不可能滞留于“浅”,它会继续往“更浅”的方向推进,宿命般朝着动物形态的浅表性记忆。而一般动物的记忆,从几个月到几秒钟,梯次分明。瞬间记忆,闪一下就灭,闪一下就灭。有些动物,连“双亲”的死活都能“做到”麻木不仁,任何事对它都不过是过眼烟云。这能怪它吗?它原本没记忆……

按照浅阅读的逻辑,唐诗宋词曹雪芹都该付之一炬。因为这些精英文化无一不是深度生存的产物。历代杰出文人,个个活得认真,一步一个脚印。如果一味的虚无,嘻皮,搞笑,弄钱,势必把包括古代文学家在内的一切先贤拖入烂泥潭。

活得认真,是个体保存记忆的唯一途径:九十岁尚能回忆孩提时代。浅表性生存则把个体记忆推向平均化,并最终消灭个体记忆。电脑前成长的一代,已经面临集体失忆的危险:记忆中是一片影像的混沌,无物能够清晰。

现在我们看清了:浅阅读的泛滥,是在进化史上开倒车。

浅阅读自有其生存空间,泛滥开来很危险。这些糟糕的东西,却已经在本质上触动了我们的生活世界。

短暂者(人)的生存,如果尚有境界可言,那就需要精英文化的持续指认。“看不见的文化”为人类精神赋形,给人提供着支撑。庄子说:物物而不物于物。什么意思呢?简单地说,是让精神驾驭物质。精神、境界要掌控局面,而不仅仅是与有形的东西同步增长。这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不可颠倒。

不可颠倒!

且让我们在还能仰望的时候,接着仰望星云、星系般的曹雪芹。

顶级艺术,源自生命的巨大落差。文豪们几乎都这样,想想李煜李清照吧。

曹雪芹的祖上属八旗中正白旗包衣人,包衣是满语,家奴的意思。也许曹家祖先与曹操有干系。清代的曹家虽为满族人的奴仆,却过得很荣耀,因为他是皇家的奴仆。曹玺,曹寅,曹睿晕现欤鞴芊闹⒉晒悍闹罚残刖旄U獯蠓嗜绷晡赵诓芗易嫠锶掷铮杉芗抑朴诰俪∈跫萸峋褪臁?滴跤谓希芗以诮⑺罩荨⒀镏莸鹊亟蛹菔复危耙踊ǖ孟衲嗌乘频摹!辈苎┣坌∈焙蚓咏鹆辏宰约移上耙晕#曰始移扇从懈芯醯摹=蛹菖懦《啵ㄑ拢し蛳浮2苎┣勖痪蛹荩刺奘危炷芟炅恕:罄此懈鼋憬阕隽嘶叔叔丶沂∏祝懦〗龃斡诨实邸2芗疑舷伦芏保赴倏谌嗣α税肽甓唷2苎┣郯偈虏还埽从质蠲Γ奘旅Γ笤白永镎煊蔚矗蛭骺矗芏嗍滤逡皇郑靼拙妥呷恕?

接驾花的是官银,帐却要记在曹府,于是累积成巨额亏空。不过皇帝未死好说话,他大手一挥,将曹家欠的官银一笔勾销。康熙在位六十一年,曹家维持着繁荣的局面。雍正上台几年后,形势变了:曹钋废碌木薅罟僖セ埂R皇被共簧希Π炷兀坑赫铝罱跻挛莱摇?

雍正在位十三年,抄过曹家几次?不详。曹氏家族由盛而衰,表面尚能维持原貌,像一个百病丛生的王朝,比如中唐、北宋后期。王朝的崩溃,家族的衰亡,有许多相似之处。

家族走着下坡路,曹雪芹有知觉的,虽然雍正即位时他还在幼年。知觉犹如无数的细流,慢慢汇成河,很多事儿,很多场景,他后来写时才慢慢想清楚。

所有衰败着的感觉、印象,千丝万缕,日积月累,为的写作提供了非常宝贵的感觉层面的支撑。

感觉不是情节故事,甚至不是完整的人物。它可能是一阵风,一片落叶,一缕阳光,一声叹息。艺术始于这落叶或叹息。再明确的主题、再清晰的创作意图,也要回流到感觉。写作,是个清理感觉的过程。当然,这是针对好的艺术而言。

曹雪芹三

雍正后期,曹家又有了兴旺的迹象。毕竟是老奴才,还沐浴着皇恩呢,亲王中也有世交,像怡亲王允祥。曹雪芹的一个姐姐入宫做了贵妃,家族更有了靠山。代价却是:皇妃姐姐也将曹氏家族拖进了皇家的争斗场。

这期间,曹雪芹已移居北京,也许常回金陵。后来写是在北京,而小说中的场景以金陵为主。换句话说,曹雪芹的情感记忆是冲着南方的。吴世昌先生曾指出,大观园的旧址是南京的随园,现在却搬到了北京。

曹雪芹打小就熟悉北京,这应该是不成问题的。用的是北京话,将土语、口语提炼成书面语。

作家待在北方,记忆朝着南方……

的写作姿态是这样吧?

到乾隆朝的某一年,由于无休止的、充满了偶然性的权力斗争,曹家左支右绌,补了东墙垮了西墙,终于撑不住,从根基上垮下来,一败涂地。

曹家繁荣六十余年,由盛到衰,又花了近二十年。曹雪芹的生平,细节模糊,但大线条是清晰的。他过了十几年好日子,“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接下来,眼睁睁瞧着败相纷呈,家族上下苦挣扎。短期内急转直下,落差大,印象深,感慨多。

语言艺术瞄准落差,始于二十多岁的《情僧录》或《风月宝鉴》。富贵气象,女人们占主角。有出息的男人都在外面奋斗乌纱帽。曹雪芹却在园子里赢得了女性视角,看透了男人的扭曲变形。

看透是说:作家深入了女性世界,于是看透了与清爽女性相对立的、污浊的男性世界。

中国历史,中国文化,这可是不折不扣的破天荒头一回!

一部,首要价值在此。其次才是家族兴衰的巨幅画卷。再次,方为社会学家们津津乐道的各类专史:礼俗史、馔肴史、建筑史、园林史、服饰史、中药史、游戏史、奴婢史、优伶史、诉讼史、交通史、占卜史、殡葬史……

所有这些具有时代特征的专史,抵得过几千年华夏女儿的辛酸史么?

如果曹雪芹一直待在女儿堆中做他的“混世魔王”,那么,他也看不清女儿世界,不会为这个由他发现的清爽世界振臂欢呼。他的生存有悖论,有剧烈的矛盾冲突。当性别意识浮出水面,他一定是很不痛快,面临着性别分裂的难以名状的痛苦。而父权的压力、“仕途经济”的催逼,使他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对男人厌透了,并把这种厌烦上升到价值判断的层面。

“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笔者敢断言,曹雪芹终其一生,最想说的就是这句话!

有此一句还不够,作家又生发说:“凡山川日月之精华,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

一锤定音了。

这一锤敲出来的,却是黄钟大吕。

写人性,这一目了然。人性与家族统治,具有结构性矛盾。家族总要出逆子,要“反嗜自身”,这逆子,却又符合人性的方向,社会进步的方向。我总怀疑,贾政毒打贾宝玉,是真想打死他,灭掉这个家族的“孽障”。

是在人性深处绽放的汉语之花,和李清照异曲同工:李清照是女性发现了女性,曹雪芹则是男性发现了女性。二者俱为“新大陆”式的发现。在清朝中叶的问世,有石破天惊之效。

曹雪芹的攻击点,与其说是男人,不如说是皇权。

巨大的疑惑伴随着作家的成长,他急于追问的,是若干年来的同一个问题:奔仕途的男人们怎么全都是面目可憎、没一个好东西?

家族败亡,看不出曹雪芹有内疚——这曹家嫡孙,未能担起家族的大梁。也许他的潜意识,还有几分幸灾乐祸。悲金悼玉,不悼家族。家族的荣辱沉俘,与他何干?家族为姐妹们提供了园子,却以隐形手段向她们施压、施暴:“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作家对父亲这个最大的家族符号只有惧怕,没有尊重:贾宝玉打死也不愿意做父亲那样的人,过父亲那样的道貌岸然的日子。

西方男性有弑父情结。中国的男孩儿可能有憎父情结。这原因倒不复杂:父亲通常代表社会向小孩子源源不断施加压力。

清代的宗法社会严密,无论在官还是在民,都受到政权族权神权的压迫,男人吃不消,把压力转移给女人。

大观园群芳争艳,脂粉香浓,呈现为封建统治的薄弱环节。但女孩儿大一日,压力就增大一分。雪压霜欺的背后,赫然露出男权大手。而男权嚣张,乃是统治格局使然。

有清史学者讲,满族人初入关,尚有八旗旗主共治的局面,到后来,渐渐落入皇权独尊的窠臼,皇子又多,派系林立,倾轧成常态。政治生态日趋恶化,贪官庸官层出不穷。

汉人高官,往往变形更甚。

官场中人,个个是钻营忘恩的贾雨村,一张脸迭着几张脸;外表光鲜,人五人六的,内里脓血流淌,腐臭难闻。曹雪芹嗅觉灵敏,闻到臭味儿走开了,他可没兴趣写一本官场现形记、沿着“护官符”的线索揭它个底朝天。官员面目可憎,毫无美感可言。曹雪芹把视线挪向别处。正好比阮藉朝司马昭翻白眼,陶潜扔了官帽转身向丘山……

不为几个奇女子,多半没有。这座巍峨堂皇的艺术宫殿,芳菲园姹紫嫣红是基础。

写女儿世界的清爽,反衬须眉男子的污浊。我们先看林黛玉。

曹雪芹的身世,容后细表。

艺术殿堂中的虚构人物,林黛玉居于女性长廊之第一号。这三个字,照面就有感觉。可惜有些阅读,容易在小性子的层面上理解她。电视剧对黛玉的演绎,又强化这一误读。林黛玉对爱的执拗,往往落实到使不完的小性子。电视剧弄了一些诗词场景,观众又似懂非懂。越剧中王文娟饰林黛玉,通过唱腔、台步与舞蹈,逼近了黛玉的气质,因而获得成功。爱情悲剧获得了力度。这方面,电影故事片和电视连续剧可能先天不足。

鲁迅说:“悲剧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林黛玉之于曹雪芹,意味着女性的最高价值。大观园金钗争艳,贾宝玉独钟情于黛玉,不是无缘无故的。宝哥哥爱林妹妹,包括爱林妹妹的小性子。何以如此?盖因爱人者,深知对方的处境。黛玉孤身从南方来,本已寄人篱下,处处小心;偏又爱上宝玉,生出许多烦恼。宝黛相爱,却是明知这爱情不能自己作主,诸般烦恼、猜疑、敏感由此滋生,还不能说破:曹雪芹对此不着一字。潇湘馆里的每一次哭闹,最终总是宝玉赔不是。我初读小说时对这个也有点烦,后来理解了,反生敬意。爱人者当如此,看到心爱之人的全貌,体谅她生存的每一个细节。贾宝玉显然比一般男子更懂得什么叫爱。

曹雪芹让林黛玉入住潇湘馆,再妥帖不过了。竹子青幽、婀娜、孤傲,竹子又暗示湘妃的眼泪。后来起诗社,宝玉索性管黛玉叫潇湘妃子。林黛玉的感人处,是她蔑视皇帝王爷,宝玉转赠北静王送的礼物,她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东西!”她从不鼓励宝玉走仕途经济,深得宝玉之心。为何不鼓励?因为她也爱着,懂得宝玉的精神内核。宝玉反抗宗法社会,她始终是支持者,同盟者,不幸她也是受害者。

林黛玉爱得纯粹,因而爱得高贵,什么王爷,什么皇帝,她才不在乎呢。江南贵族小姐,又经诗词陶冶过的,林黛玉爱起人来就像李清照。而爱在古代,是个受压迫的字眼,社会不允许。宝黛二人的反叛性汇聚于爱。春日里,他们同看撩拨性情的。撩拨性情是说:拂去几千年礼教尘土,让爱意重见天日。黛玉是礼教背景下的情爱至上主义者,她爱贾宝玉,不含世俗成分。即使宝玉沦为乞丐,她照样爱。晴雯也会这样,宝姐姐、花袭人有点说不准。

爱,呈现为价值。今天亦如此。爱以自身为目的,不讲附加条件,更不以爱为手段去谋求其他的东西。这境界,也许一般女性由于种种现实考虑而难以企及,但内心深处是向往的。有向往在,就会有境界存。这好比说:如果地球上的人还能仰望,就会有浩瀚星空。

林黛玉的敏感有两点:一是关涉爱情,二是牵涉身世。设身处地为她想想,不敏感也难。除开这两点,她倒是很不敏感的,在贾母、王夫人跟前,她没有半点邀怜取宠讨巧卖乖的姿态。女孩儿若稍存机心,是会取悦老太太、太太的。或者去鼓励宝玉学八股文,暗博贾政欢心。林黛玉哪有这些动作?曹雪芹安排晴雯的眉眼儿酷似黛玉,寓意不浅。黛玉为人,有她的原则性。她的不作为,其实处处是作为。

金陵十二钗,原是各有各的敏感:凤姐儿敏感贾府名利场,探春敏感嫡庶等级,宝钗敏感人事分寸……而林丫头于这些旁人的敏感处,木起来没个完,许多事,放到她眼皮底下,她也看不见的。对她来说,爱是玲珑剔透,不含一丝杂质,不越雷池一步。她使点小性儿,却不搞小动作。爱,矜持着。

通过林黛玉,我们知道了,什么叫纯粹的、高贵的爱情。

就一般恋爱中的男女而言,为终成眷属而搞点小动作是可以理解的。但有些男女永远不搞小动作,即使恋爱前景难测,她也不搞,不懂得搞,她在“不”的领域中自持,自尊,这便是所谓纯粹、高贵了。

高贵非富贵,但二者有牵连。黛玉的爱不带功利色彩,和她贵族小姐的身份有关。托尔斯泰写俄罗斯上流社会女子,如安娜,吉提,娜达萨,已经让我们见识了许多。

中外大家族,既有逆子,便有“逆女”。所谓家族反嗜自身,必有“反嗜男女”的出现。林黛玉为何能反叛?因为她是骨子里的诗人,有纯正的文化基因。像她这样的诗人,很容易通向“人的自觉”,通向新女性的自觉。

历代名媛才女,唯有李清照和曹公笔下的林黛玉有一比,其余如卓文君、蔡文姬、崔莺莺、红拂等,均在礼教的框架内搞点小动作,难以和李、林二女相提并论。李清照富贵、高贵,一颗晶莹诗心光芒四射。又敢爱、敢恨、敢生气、敢性爱、敢写描画少妇寡妇情状的郁闷诗、敢于批评古今大文人……并且,置舆论与门第于不顾:说改嫁就改嫁,欲离婚便离婚。曹公描绘黛玉,心里想必有李清照的影子吧?

曹雪芹四

安排了几处笔墨,精心为林黛玉画像。最为集中的,是第三十二回:宝黛二人,由爱意的萌动,发展到吐出“如轰雷掣电”般的肺腑之言。

大观园有了一位薛宝钗,美丽端庄众人敬爱,黛玉的妒心,已觉不够用,偏又来一个活泼爽朗的史湘云,把二哥哥念作爱哥哥,随身带着麒麟,与宝玉的麒麟配成双。黛玉便情丝乱窜撑不住,潜至怡红院窗下,“以察二人之意。”不料房内的谈话,正与她有关。

原来史湘云正鼓励宝玉去会贾雨村,说是“主雅客来勤。”以下引两段小说原文:

宝玉道:“罢,罢!我也不过俗中又俗的一个俗人罢了,并不愿和这些人来往。”湘云笑道:“还是这个性儿,改不了。如今大了,你就不愿去考举人进士的,也该常会这些为官作宦的,谈讲谈讲仕途经济,也好将来应酬事务,日后也有个正经朋友。让你成年家只在我们队里,搅的出些什么来?”

宝玉听了,大觉逆耳,便道:“姑娘请别的屋里坐坐罢,我这屋里仔细腌臜了你这样知经济的人!”袭人连忙解说道:“姑娘快别说他。上回也是宝姑娘说过一回,他也不管人脸上过不去,咳(叹词)了一声,拿起脚来就走了。宝姑娘的话也没说完,见他走了,登时羞的脸通红,说不是,不说又不是。——幸而是宝姑娘,那要是林姑娘,不知又闹的怎么样、哭的怎么样呢!”…宝玉道:“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账话吗?要是他也说过这些混账话,我早和她生分了。”袭人和湘云都点头道:“这原是混账话么?”

这两段话,道出宝黛二人的爱情基础。性爱而需要价值观,性与爱就分离了。黛玉之可爱,袅娜风流在其次,不说混账话才是重中之重。这也表明,宝玉反感仕途经济到了什么程度。宝钗湘云袭人,谁不是他依恋的一流人物?可一旦伤及他的原则性,他马上翻脸走人,将他向来看重的清爽女孩儿扔进尴尬。

接下来,二玉在怡红院外面对面了。

宝玉瞅了半天,方说道:“你放心。”黛玉听了,怔了半天,说道:“我有什么不放心的?我不明白你这个话。你倒说说,怎么放心不放心?”

情话来得突兀。曾经曲折而幽暗,欲拽它出来却苦于不着力。两个爱意迎面相遇,岂能错失良机?宝玉给出三个字,黛玉紧紧追问,要拽出那后面更多的言词。阴阳遇合之力,真是大如天。天底下没有任何力量能阻止、拆解、延缓这局面,这情话的丝丝入扣、天然合璧。

人类的全部生存景象,情爱别有洞天。用汉语首先向我们开启这洞天的,是曹雪芹。如果汉语不够微妙,怎么能抵这人类情绪中首屈一指的微妙之所?

冒昧插一句:笔者当初写小说,意在学习曹公,为那些微妙的瞬间状态赋形,并试图“拉长时间”,让模糊呈现出它自身的意蕴。从模糊到清晰,又从清晰返回到模糊……

曹公的巨笔,叫人永远仰慕的,是他挥洒间毫不经意。这枝空前绝后的笔,使词语镶嵌在事物本身(!)所呈现的隙缝中,平滑无痕。这种事儿,大约只有神能做吧?

林黛玉在烈日下给出了她的不放心,脸红心跳,语速急促。而贾宝玉,在那要命的、紧缩的三个字之后,说出了一长串让我们如闻其声的话语:“好妹妹,你别哄我;你真不明白这话,不但我素日白用了心,且连你素日待我的心也都辜负了。你皆因都是不放心的原故,才弄了一身的病了。但凡宽慰些,这病也不得一日重似一日了!”

啥叫贴心贴肺的话?这便是了。

这岂止是性爱,是知己,连体贴入微的父亲般的疼爱也和盘托出了。

男女到这境地,确实远离了动物世界。

古往今来,这巅峰上的云蒸霞蔚的爱情风光,肯定是有的。也许曹雪芹经历过。我们衷心希望他经历过。

黛玉听了这番话,“如轰雷掣电,细细思之,竟比自己肺腑中掏出来的还觉恳切,竟有万句言语,满心要说,只是半个字也不能吐出,只管怔怔地瞅着他…两个人怔了半天,黛玉只咳(叹词)了一声,眼中泪直流下来,回身便走。”

情已证,人要走。

该说的都说了,情愫交给沉默中的转身,交给夏季的炎热、凝固的空气。那宝玉却是莽玉、痴玉,他拉住黛玉还有话说。于是,“黛玉一面拭泪,一面将手推开,说道:‘有什么可说的?你的话我都知道了。’口里说着,却头也不回,竟去了。”

黛玉远去的袅娜着的身影,作家不写一字。

宝玉呆定,呆话源源不断,末句说:“睡里梦里忘不了你!”

偏是袭人来给他送扇子,听了这情话,先是会错意了,以为宝玉为她表白呢。及至听明白,顿时“惊疑不止,又是怕,又是急,又是臊。”宝玉从痴迷中醒过来,方知旁边是站着袭人。“虽然羞的满面紫涨,却仍是呆呆的,接了扇子,一句话也没有,竟自走去。”

恋爱中的男女都走了。

单剩下袭人来品味,抚胸低眉,倾听她自己的心跳。她也“不觉呆呆的发起怔来。”袭人呆些什么,此处伏下两条线,一条明线,一条暗线。明线是:袭人早就是宝玉的人了,她将来做偏房,喜欢宝钗这样的二奶奶,生怕黛玉将原本属于她的位置给了紫鹃;暗线是:袭人由她的情力所推动,即将跑到王夫人跟前讲小话,邀怜取宠成功,却给金钏儿事件伏下角色、给晴雯之死伏下祸端。的大手笔,往往在细微处见功力。结构宏大而精细,明线暗线交错,串起几百个人物。

眼下的场景还不止这些。

走了两个呆男女,剩下一个呆女孩儿。那宝钗早不来晚不来,偏于此时出现。她一来就对袭人笑道:“大毒日头地下,出什么神呢?”

从宝钗与袭人的对话看,她是这场情戏的旁观者,不知躲在哪棵树的背后。“诉肺腑心迷活宝玉”的全过程,她已看在眼里。自己出了一回神,偏问袭人出什么神。她的笑容,她的步态,带出了几分“藏奸”的味道,偏离了平日里的端庄大度。这也难怪,她是薛宝钗,怎么能置身局外呢?

情爱磁场中,情力将袭人宝钗双双拉变形。

夏日里,怡红院外,这四个人的举止笑貌、内心活动、生存基调、弹跳空间,包括一个眼神、一个手式(如宝钗拿着手绢悄然出场),被作家用寥寥几段文字,淋漓尽致地展示给读者。浓情弥漫于大毒日头地下,比真人真事还真实,比梦境更像梦境,比一切影像更具有强烈的画面感。

曹雪芹是造梦的大师。是他做不完的白日梦。我们读他的书,不让他拖入梦境才奇怪呢。

“大毒日头地下”,这凝练的口语又在别处出现,看来大师很喜欢。

林黛玉的情证有两层:言证与物证。接下来是宝玉挨了贾政的毒打,躺在床上,忽然叫晴雯给黛玉送去两条旧绢子。晴雯不知他何意,一路嘀咕着去了。晴雯单纯。若换了袭人,马上就会掂量出旧绢子的份量,生出许多念头,情不自禁要去王夫人跟前说点儿什么。袭人对宝玉,是另一种形式的全心全意,在意识的层面,她是个好姑娘,不想伤害任何人。

林黛玉面对旧绢子,先一楞,随后才明白过来,“不觉神痴心醉…一时五内沸然,由不得余意缠绵,便命掌灯,也想不起嫌疑避讳等事,研墨蘸笔,便向那两块旧帕上写道:眼空蓄泪泪空垂,暗洒闲抛更向谁?尺幅鲛绡劳解赠,为君哪得不伤悲。”

掌灯写诗,一口气写下三首。伤感的林妹妹历历在目。证情的喜悦,反带出处境的悲哀。

诗人林黛玉,此间初露风流。

紧接着,夏去秋来,众姐妹结海棠诗社,园子里滚珠抛玉。咏白海棠的七律,林黛玉是这么写的:

“半卷湘帘半掩门,碾土为冰玉为盆。偷来梨蕊三分白,

借得梅花一缕魂。月窟仙人缝缟袂,秋闺怨女拭啼痕。

娇羞默默同谁诉?倦倚西风夜已昏。”

倦倚西风,娇羞默默同谁诉?这情态,这韵致,将古典佳人推到了极致。李清照咏海棠也不过如此吧?这次海棠社,点评家李纨推宝钗第一,宝玉大叫不公,尚需斟酌,黛玉却是全不在意。好诗还在后头呢。恋爱中的林黛玉活出了她的风采,小性子怪脾气一扫而光。

言证,物证,诗证,林黛玉的“情囊”中,三证齐全。

请看潇湘妃子压倒群芳的《咏菊》:无赖诗魔昏晓侵,绕篱欹石自沉音。笔端蕴秀临霜写,口角噙香对月吟。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一从陶令评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

陶令评章:陶渊明对菊的评价。

这是公元哪一年的秋天,让林黛玉收获了如此丰硕的爱情?情人,诗人,融为一体。融点是那么光彩夺目。《咏菊》在一系列写菊花的诗篇中公推第一,那宝玉喊道:“极是,极公!”

佳丽们转过身去吃螃蟹,黛玉被灵感烧烫了双颊,即席赋咏蟹诗:铁甲长戈死未忘,堆盘色相喜先尝。螯封嫩玉双双满,壳凸红脂块块香。多肉更怜卿八足,助情谁劝我千觞?……

林黛玉变成李太白了。

红颜豪爽缘何而来?食欲酒量因何大增?

除非爱情……

第三十八回写大观园里的佳丽雅集,下一回却写“村老老是信口开河”,大雅转大俗,仿佛吃过了精美菜肴,再来几样村野家味。这便是曹雪芹的十年辛苦不寻常,匠心独具。若是换了庸才,百年辛苦也寻常。

林黛玉证情之后活得光芒四射,对人也宽容了,好像全身都是闪光点。曹雪芹竭尽心思,让礼教下的读者领略爱情的魔力。而浸润于传统文化的中国女性,原来是如此美好!

此间的林黛玉,肤色转红润,举止更风流。“笔端蕴秀临霜写,口角噙香对月吟。”哪里还有什么风刀霜剑严相逼?

令人诧异的,是曹雪芹以女性口吻写诗,写得这么深入。中国历代诗人,找不出第二个。熟悉美好的年轻女性的世界,再无人比得过他。有学者举晏殊的小儿子晏几道,却与雪芹差一大截。之深入人性,紧追女性,洞察她们所有的生存细节……看来举证不难。

一部所展开的伟业,乃是自鸿蒙开初以来的头一遭,难怪要石破天惊。这石头不去补天,自甘坠落混入红尘,混出个“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娇娃割腥啖膻”。

可是,林黛玉的好光景昙花一现。

她的命运性的诗篇是《葬花词》:

“花落花谢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香榭,

落絮轻沾扑绣帘。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着处;

手把花锄出绣帘,忍踏落花来复去?…一年三百六十日,

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艳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

曹雪芹五

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杀葬花人!…愿侬此日生双翼,

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

一抔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淖陷渠沟!…”

中华女子的清洁精神,多么惊心动魄!

贵族少女的傲世情怀,何尝不通向普通人家的闺秀风骨?蔑视那些个臭男人,拒绝他们各式各样的脏手。这斗争从未停止过。哪里有男权的压迫,哪里就有妇女的反抗。

曹雪芹并非把好诗都给了林黛玉,宝钗湘云妙玉宝琴,全是诗词好手。而她们的写作,都与性情、处境紧密相关。茅盾先生曾指出,曹雪芹这是“按头制帽”。那香菱苦苦学诗,也跟她命运的坎坷有直接的联系。香菱要活出个人样,追随着林薛二人。诗歌释放她的无限郁闷。

有学者说,清代女诗人多。大诗人袁枚讲学,要收女弟子。而纳兰容若的妻子,据说容貌才华颇似林黛玉。

曹雪芹生活在他的时代氛围中,这是不成问题的。然而大作家的目光,岂能囿于区区清代?这也如同那些历史高人,能够洞察千年。

薛宝钗不是坏人。相反,她是人见人爱的好姑娘。她尊上,怜下,与姐妹们和睦相处。哥哥薛蟠在外横行霸道,回家刁蛮无状,她用心劝导,“错里错因错劝哥哥”,软语拿捏着分寸。对泼妇般的嫂子夏金桂,她明里暗里加以弹压,主持家庭中的公道。她庇护香菱,像庇护自己的亲妹妹。她有清醒的头脑,有清晰的目光,为人处世合情合理,从不发脾气。香菱爱她,袭人湘云探春敬她,妙玉亲近她,连凤姐这样的泼辣大管家也佩服她。薛宝钗真是没得挑呢,谁讨她做老婆,谁就有享不完的福。包括艳福。宝钗多美,“艳冠群芳”,并且是一种健康美。小说中她是被人比作杨玉环的,单是那段雪白的酥臂,就让贾宝玉成了“呆雁”,恨不得去摸一摸。

宝玉在脂粉堆中长大,摸一摸是他的专利。长到十五、六岁,渐渐知道缩手。关于这缩手,稍后再谈。

美丽,善良,公道,细致,薛宝钗完全符合“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标准。更何况她还有才,锦心秀口,随手一挥便是好诗。且看她咏柳絮的《临江仙》: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得均匀。蜂围蝶阵乱纷纷: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韵华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这首词的末两句,红学界引用过无数次。宝钗善于借力,也的确上了云青。只是有点高处不胜寒。

有论者巴望“钗黛合一”,让贾宝玉享大福。享大福固然好,符合一些阅读心态,但事实上不可能。的续作中有一本《红楼圆梦》,却流传不下来,盖因它破坏了悲剧的格局,只求迎合浅层次的阅读。曹雪芹洞悉各类俗文化,但他的艺术决不庸俗,毋宁说,他是雅得不能再雅。宝钗和黛玉,有融合的地方,却更有尖锐的对立。宝钗是大家族的产物,她是维护家族的,抑制人性的,每每规劝宝玉留意仕途,碰了几回钉子还要说,可见她在这方面意志坚决。宗法社会的“基因链”,宝钗是符合遗传标准的一环。布置那“吃人的筵席(鲁迅语)”,有宝钗一份功。而她不自知,似乎只凭“遗传指令”去行动,到头来自己也栽了。曹雪芹其实把薛宝钗写得十分明白,而写得明白的前提是看得明白。钗黛合一,断不可能。两个宝二奶奶加一个宝玉,只能跳蹩脚的三人舞。钗黛俱是心性高,艳力强,才华压倒须眉。二艳相争,必有一伤。要不就让那宝玉吃不了蔸着走。三人舞,可能根本没法跳。钗黛合一这一层,入不了曹雪芹的巨眼。只能入末流作家的咪咪眼。

第三十三回,太太房里的大丫头金钏,挨了王夫人的打,忽然投井死了,王夫人感到自己难脱干系,将受舆论攻击,颜面上很难过去。这节骨眼上,薛宝钗讲了一段被红学家高度关注的话:“据我看来,他(金钏)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傍边儿玩,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玩玩逛逛儿,岂有这些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

宝钗真会劝,说到了点子上,卸掉了王夫人的负罪感。王夫人先说她有罪过,宝钗笑道:“姨娘是慈善人,固然这么想,但据我看来…”宝姑娘微笑着的这一转,叫人印象深刻。

主子的慈善面目是需要维护的。一个主子杀了人,另一个主子替她把负罪感剔除干净。难怪不少学者都盯上了大观园内的阶级斗争。

这一次,宝钗借了一回大力,为日后上青云作了很好的铺垫。

宝钗亲手炮制冷香丸,遇事不温不火,日用穿戴朴素,“淡极始知花更艳。”作为家族利益的扞卫者,她真是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凤姐儿私心太重,和宝钗一比可差远啦。宝钗做上宝二奶,持家更胜凤姐一筹,只可惜她来不及施展抱负与才干,便已听到大厦将倾。

宝钗有机心,有伪善。此二层,却属于“集体潜意识”,她自己看不到,而曹雪芹以最高形态的艺术直觉看到了。于是写宝钗,更多的不是揭露,而是悲悯。

排在宝钗身后的,有袭人,凤姐,探春,尤二姐……

排在黛玉身后的,有晴雯,鸳鸯,尤三姐,妙玉,小红,司棋……

两个脂粉队伍,细察之下,区别大焉。粗看则辜负了曹雪芹。人生的不同阶段读曹公,会有不同的感悟。

金钏投井,薛宝钗向王夫人说的那番话,黛玉晴雯是连想都不会去想的。湘云鸳鸯也讲不出口。宝姑娘人见人爱,而人见人爱的人本身就有问题,她不是活出她的真实个性,而是偏于伪装、藏拙,像个官场中人。“价值对比”的紧要关头,主子的面子都比丫头的性命要紧。她微笑着讲的话是一把软刀子,是让可怜的金钏再死一次。

脂砚斋称薛宝钗是“女夫子”,切中她的要害。宗法社会的卫道士,如同白首穷经的老学究,身上满是夫子气。宝钗的悲剧,是她终于做了家族的牺牲品。

而林黛玉情爱至上,个性至上,蔑视一切人性的扭曲。她是真诗人,不是写着玩儿的。诗歌的高度,便是她生命的高度。她属于“文化的基因链”,追随着司马迁陶渊明李清照,她是曹雪芹的另一个化身。

高鹗续写的后四十回,虽然毛病很多,制造了不少混乱,但对黛玉死、宝钗出嫁的处理却赢得许多论者的赞誉。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前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其烘托的悲剧气氛,真让人五内翻腾。这悲剧的份量,把人性的价值毁灭给世人看,何尝低于莎士比亚。高鹗这么写也靠近雪芹本意。按脂评线索,曹雪芹的佚稿写到了黛玉死宝钗嫁,但不在同一天。曹公的处理,被上帝给拿回去了。脂砚斋透露的情节是,贾宝玉一直神思恍惚,人在宝钗前,心在离恨天:“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林黛玉死了,却依然活着;薛宝钗漂亮、温存、识大体,使尽浑身本事,却不能和宝玉身心相融。价值的鸿沟没法填上。人性与家族不两立。“女夫子”纵是高明的晶莹雪,仍难以偷换体现女性自主之最高价值的“寂寞林”。这里,曹雪芹亮出了他的原则性。

高鹗写到后来,让贾宝玉和薛宝钗品尝肉体滋味,“二五之精,妙合而凝”,写到一边去了。红学家将他考证出来,他原是屡考不中的穷儒,其生存的弹跳空间,实难抵达雪芹境界。

重墨描绘的女子,还有很多,给人的感觉,他真是有点写不过来:清爽女子结队成群。妙玉孤傲,晴雯激烈,香菱娇痴,平儿温柔,尤二姐善良纯美遭人欺,尤三姐对宁府臭男人喜笑怒骂,湘云才高而爽快,探春位卑而勇敢,鸳鸯宁死不嫁糟老头,司棋为爱情敢于承担一切,小红一心爱贾蔷视宝玉为无物,元春饱含辛酸泪把巍巍皇宫说成是“不得见人的去处”……

所有这些鲜艳的、鲜活的生命,汇于一个人的眼下,这人就是贾宝玉。

贾宝玉的眼睛究竟是如何看待女性的,乃是的关键所在,是这本世界级大名着的核心价值所在。

宝玉看女性,层次感格外分明。表面上在脂粉队里混,闹酒猜拳吃胭脂,想伸手摸宝钗,与袭人“初试云雨情”,但他的敏感其实在别处。小说第六回已有云雨情,后面七十多回,不复呈现肉欲光景。肉欲给了薛蟠贾琏贾瑞,以及那位吃斋念佛的老色鬼贾赦。拓展“色”的领域,却把分寸捏得极好,既非夫子学究气,又无鄙夫流氓态。

分寸从修养来。曹雪芹向往的曹子建、苏东坡、阮步兵,都没有玩弄女性的嫌疑。

小说第七十七回,写晴雯“抱屈夭风流”,先以司棋被逐作铺垫。“周瑞家的”和几个已婚妇人强拉司棋出园子,并威胁说:“你如今不是副小姐了,要不听话,我就打得你了。”宝玉干涉也没用,眼睁睁望着司棋远去,恨恨地说:“奇怪,奇怪,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账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守园门的婆子笑问:“这样说,凡女儿个个是好的了,女人个个是坏的了?”宝玉发恨道:“不错,不错!”

这是贾宝玉的名言。

其实他眼中的女儿,哪里是个个都好。他让晴雯给黛玉送去两条旧绢子,先将袭人支开。可见他对丫环们心头有数。后来晴雯病得水米不进,眼看着快夭折,宝玉倒床痛哭,却疑惑道:“我究竟不知道晴雯犯了什么迷天大罪!”袭人道:“太太只嫌她生得太好了,未免轻狂些。太太是深知这样美人似的人,心里是不能安静的;所以很嫌他。象我们这些粗笨的倒好。”宝玉道:“美人似的,心里就不能安静么?你哪里知道,古来美人安静的多着呢!——这也罢了,咱们私自玩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外人走风,这可奇怪了!”

袭人不愧是袭人。宝钗藏拙,袭人装糊涂,心下比谁都明白。宝玉怀疑她告密,把话逼到跟前了,她“低头半日”,还是用一番言语,把宝玉糊弄了过去,阻止了宝玉往更深处想。

宝玉不往深处想,倒不是因为他没能力想。他想得更宽广些。想,是在感觉的层面进行着,聚积成隐形意志、提升为生存向度。对年轻女性他是博爱的,这也可以称做他的指导思想。博爱并非乱爱一气,他爱得层次分明:黛玉晴雯最爱,宝钗湘云袭人次爱,依此类推至玉钏芳官四儿。宝姑娘,云姑娘,袭人姐姐,全是说过“仕途经济混账话”的,宝玉同她们生分,却不与她们决裂。为什么?因为他看的是全貌,是站在命运的高度,温柔地怜悯着,爱着,叹息着。博爱也是深爱。爱得深才看得细,才看得广。

曹雪芹六

再如史湘云,是一位非常娇憨可爱的少女,穿了男装英姿飒爽。家境并不如意,她却没有任何阴影,完全是阳光型的,这阳光却不仅限于皮层,它从里边儿散发到肌肤,是驱散了阴影之后的流光溢彩,因而能持久,能常驻。可惜电视剧中的史湘云,一味傻笑,娇憨在表层。史湘云心直口快想啥说啥,傻大姐也如此,二人岂可混同?她的菊花诗写得那么好,“箫疏篱畔科头坐,冷袖香中抱膝吟。”“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唯有我知音。”这诗中的形象,简直就是曹雪芹。科头指光头。女孩子抱膝吟诗,非史湘云莫属吧?。她又“醉眠芍药茵”、“联诗凸晶馆”、“脂粉娇娃割腥啖膻”,曹雪芹对她可谓苦心经营。第三十一回的题目是:“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前写晴雯,后写湘云。佚稿,是将湘云和宝玉的命运联在一块儿了么?她说过的那几句混账话,宝玉早抛到九宵云外。她不藏拙,不装糊涂,大约也不会媚上欺下,比宝钗袭人活得更本真,更人道。她的身体又比林黛玉好,艳力与钗黛不相上下……

佚稿究竟如何?我们只能望天兴叹。

贾宝玉体贴女孩子,常闹些笑话,有时也不免遭人误解。小红淋了雨,他急忙跑去关心,竟忘记自己也淋成了落汤鸡。园子里的婆婆们众口相传,乐了半天;有一回,“变生不测凤姐泼醋,喜出望外平儿理妆”,宝玉颠前颠后的,为素仰大名却未曾尽过心的平儿安排胭脂,令挨了主子耳光、哭得像泪人儿似的平儿喜出望外。

宝玉对胭脂很有研究,对女孩子的处境更能看端详。

香菱和豆官斗草不小心,弄脏了宝物似的石榴裙,宝玉一看说:“可惜!这石榴红绫,最不禁染。”香菱急得团团转,要哭,宝玉忙道:“你快休动,只站着方好;不然,连小衣、膝裤、鞋面都要弄上泥水了。我有主意,袭人上月做了一条和这个一模一样的……”宝玉奔怡红院取石榴裙,一路脚不贴地,还忙中抽空想着:“可惜这么一个人,没父母,连自己本姓都忘了,被人拐出来,偏又卖给这个霸王。”霸王指薛蟠。

石榴裙拿来了,香菱当了袭人的面,命宝玉背过脸去,“自己向内解下来,将这条换上。”

女孩儿换裙子,宝玉心里是何滋味?曹雪芹不讲,读者却能会心一笑:宝玉只想看那俏香菱换上新裙子的欢喜模样,并无半点偷窥的念头。若挪到高鹗先生笔下,很难说他将弄出什么光景来。

宝玉这么对香菱,香菱又如何对宝玉呢?宝玉把豆官撇下的“夫妻惠”埋入土里,双手满是泥。“香菱拉着他的手笑道:‘这又叫做什么?难怪人人说你惯会鬼鬼祟祟使人肉麻呢。你瞧瞧!你这手弄得泥污苔滑的,还不快洗去。’”

这叫体贴换来体贴。

二人临分手,香菱脸又一红,向宝玉道:“裙子的事,可别和你哥哥说。”宝玉笑道:“可不是我疯了?往虎口里探头儿去呢!”

这一段写宝玉,十分丰满。宝玉亲近女孩儿,究竟亲近些什么,曹雪芹让我们心中有数了。法国的福娄拜有小说《情感教育》,美国的弗洛姆有论着。咱们中国有一位曹雪芹……

今天明天的男孩子,都该学学贾宝玉。投向异性的目光,不妨宽厚些,用脉脉温情去环绕。

是情感大课堂,审美大课堂。经济的粗放时代正在过去,人的粗放也该结束了。男生女生当和谐。

男欢女爱要研究。

情爱的空间,丰富为好,细腻称佳。

丰富的反义词是单调。细腻的反义词叫粗暴。

男女若是直奔主题,将丢失多少细节、多少赏心悦目的好光景。

大观园内的清爽女子,个个羞涩如香菱,动不动要“把脸飞红”。我们当初欣赏日本连续剧,眼下看韩剧,不亦有类似的印象么?脸红是生理特征,更是文化符号。但愿这符号,不要大面积长时期丢失才好。纵是丢失在国外,也须把它拣回来……

宝玉在女孩儿面前常碰钉子,小红,鸳鸯,尤三姐,要么给他冷脸,要么申明爱在别处。鸳鸯被贾赦醋意恶语纠缠,逼急了,甚至诅咒发誓说:“别说是宝玉…就是宝天王,宝皇帝,横竖不嫁男人就完了!就是老太太逼着我,一刀子抹死了,也不能从命!”宝玉事后听说了,并不生气,因为他理解。他太理解鸳鸯了!他倾听每一颗跳动的芳心,听出她们的喜怒哀乐,凝视着那花开花谢。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雪芹情怀追李煜,谁能做到心如铁,不为他们动容!

好啊,真好。

然而风如刀霜如剑逼向红颜。司棋走了,晴雯死了,尤二姐饮恨吞金西去,尤三姐横剑抹了脖子,金钏投井鸳鸯上吊,林黛玉飞升离恨天,贾迎春误嫁中山狼,妙玉遭劫,平儿含酸,紫鹃断肠……宝玉失魂落魄,悼完这个又悲那个,问了苍天再问苍天!想当初他对黛玉说:“妹妹啊,想你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现如今,他欲哭无泪,在园子里跌跌撞撞,披头散发像个孤魂野鬼。花谢花还开,姐妹们今何在?海棠社菊花社白雪红梅今又何在?“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一弯冷月葬诗魂。

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淖陷渠沟!

鲁迅先生横眉冷对千夫指,却又是曹雪芹的隔世知音:“悲凉之雾,遍布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唯宝玉而已。”

先生又说:“在我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

先生毕竟是先生,讲得多透彻!豪族华林痴公子,被他一眼穿透。

他对宝玉的评价是:“爱博而心劳。”

宝玉对姐妹们的态度,先生概括为四个字:“昵而敬之。”

昵,包含了性爱成分。敬,却超越了性爱,赢得了女性世界的广阔视野。

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也有公子哥哥的坏脾气,比如有一天他冒雨冲回怡红院,敲门迟迟不应,于是进门便是一个“窝心脚”,踢得袭人卧床吐血。他吃女孩儿嘴上的胭脂;但凡见了模样整齐的,便去套近乎;他若不与金钏眉来眼去,金钏也不至于被太太打,含冤投井。曹雪芹是写实主义者,艺术的真实融入了生活的真实,好人不是全好,坏人不是全坏。并且,好与坏都是理由充足。鲁迅说:“正因写实,转成新鲜。”“总之自红楼梦出世以来,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被打破了。”

贾宝玉“无能天下第一,不肖世间无双。纵是生得好皮囊,里内却是草莽。”毋宁说,曹雪芹偏让他无能第一。须眉污物视他无能,他到别处显能耐。贾宝玉是曹雪芹的符合“充足理由律”的延伸。

百年旺族的子孙,一头跌进社会底层,却不务实,不谋生计,不理睬任何白眼(他以白眼对付白眼),也不顾家人的埋怨、幽怨,埋头写起了长篇小说。

烈性女子多,且各有各的烈法。可以肯定的是,一心为女子作传的曹雪芹是个刚性十足的男人。

曹雪芹近三十岁,定居于北京西山脚下的小村落。北京、金陵的老宅早被锦衣军抄了去。十年居无定所,不知他怎么熬过来的。也许敲过朱门、徘徊于琉璃墙下。墙内女子起喧哗,他蹲下细听,忘了时辰。墙内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消……

他到右冀宗学当过差。宗学是清朝官学,充斥八旗子弟,勤学的勤学,胡闹的胡闹。当然后者居多。曹雪芹默默干他的杂活,力气活,一脸木讷,无嗔亦无喜。没人能够欺负他、令他受委曲。他的心,原本不在这纨绔聚集之所。他见得多了。

宗学的旧址,是在今日北京西单牌楼往北的一块地儿,尚存一颗康熙或雍正时栽下的老枣树,这枣树陪伴过曹雪芹。神圣的枣树,可别让开发商打了它的主意。

当年的宗学,一大片房子,据说闹过鬼,是北京出了名的几大凶宅之一。白天学生喧闹,入夜周遭一片死寂,曹雪芹凭窗伫立,凝望,遐思,饮酒,命笔。什么鬼不鬼的,曹雪芹见过多少死亡、追忆过多少亡人啊。凶宅鬼屋,总比苏轼待过的汴京乌台黑狱好吧?那乌台,几百棵阴森森的大柏树,万千乌鸦呱呱乱飞,而苏轼几同囚于柏林下的深井。他出狱后贬黄州,率领全家人开荒,东坡赫然问世。雪芹亦于此间初亮相么?抑或更早些?伟大的名号,源自苏轼奋发于磨难、喷发于生命落差的组诗《东坡》。其三有云:“泥芹有宿根,一寸嗟独在;雪芽何时动,春鸠行可脍。”

茫茫雪野之中,一寸泥芹独在。其傲雪破土之势,令田坎上释耒小憩的苏轼十分感慨,却转而回想,在西蜀眉山他的老家,有春鸡脍芹菜的美味。无边的苦难催生精神伟力,雪地泥芹接上了美滋滋的春鸠,这便是苏东坡。曹雪芹追随他,取雪芹为号,又号芹圃、芹溪,一寸泥芹发无数雪芽,雪芹成圃,既可观,又能吃。沿着东坡思绪,雪芹想得更远。

而此间的曹雪芹,只乞望一日三餐能填饱肚子。事实上,这并不容易。以他的性格,辗转乞怜不可能的。曹家的那些世交,锦上添花烈火烹油,他宁愿躲开。

他饮酒很厉害。前辈大文人,谁是小酒量呢?除了苏东坡。东坡一杯便醉,平生引为憾事,万事不唠叨,只于酒量小这一层,忍不住要对人唠叨几句。雪芹欲与阮藉论高下。阮藉的一辈子三大特征:嗜酒,迷女性,傲视权贵,曹雪芹跟他比试,一负一胜一平。阮藉敌视司马昭,自视为曹魏之臣,曹雪芹引他为知己,“梦阮”始终不变,正源于此吧?

雪芹,梦阮,其生存向度是何等的清晰。

文化的引力太强大。曹雪芹对清代统治者及形形色色的官员,兴趣实在有限。毫无疑问,他的写作姿态是背向官场,断然拒绝宗法社会、封建统治阶级的价值体系。

历代大文人之“大”,岂是几堆娱乐界大明星的那个“大”,曹雪芹就像司马迁,对历史,对人性,有一套属于他自己的、却能横亘于未来的评判标准。

清末红学“索引派”中的极端分子,把读者的目光引向清廷内幕,引向那些倾轧背叛、那些忘恩负义、那些翻手云覆手雨、那些卑鄙肮脏下流龌龊的勾当,引向曹雪芹避之如避蛆粪的污淖场所,是对曹雪芹的侮辱,是把的清洁境界往粪池中拽。

曹雪芹七

即使索隐有某种空间,也不能乱索一气。中国只有一部,如果被拿去娱乐、恶搞、赚几个烂钱,那真是——无话可说了。

积积德吧,庶几让先贤们含笑于九泉。

曹雪芹在北京的宗学,可能待了两三年。离开宗学的原因不详。酝酿着。那庭院中,那枣树下,作家清瘦的身影每日徘徊。“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院昨夜又东风,铺下一地落红。回首往事只堪哀,对景难排……但往事牵扯他,袭击他,淹没他,催促他的一管廉价毛笔。

宗学里的人事收获,是敦诚、敦敏两兄弟。一诚一敏,合起来是诚恳、诚信与敏锐、敏捷。后来还有一位张宜泉。他们都为的写作出过力,为作家的生计出过力。

脂砚斋。她和雪芹的相识相交,继而相知,当在更早的时候。,评者自隐身份和面容,却挡不住她在评语中的情态纷呈。许多往事,她讲明了是和曹雪芹共同经历的,这令人费猜想。也许曹家未败,二人已相识。她讲话的语气酷似林黛玉,又有晴雯鸳鸯式的激烈。书中但凡有骂国贼禄鬼腐儒的地方,她总要挥笔点评:骂死;写杀了;骂得痛快……

脂砚斋想必为曹雪芹的红楼大梦增添了大量的、我们很难估算的色彩。她动不动就说:余与芹实实经历过。

脂砚斋的女性面孔,曾蒙过了包括考据大师胡适在内的学者们的眼睛。可见她甘愿做个匿名英雄。她不亮相,无意仿效名噪当时的小说点评家金圣叹、李卓吾。不过,细心的红学家还是将她找出来了,第二十六回的批语中有这么一段话:“…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

曹雪芹将她比作宝钗黛玉,她感到非常荣幸。回思,是指二人日常生活的言语。以她这般冰雪聪明的女子,曹雪芹哪能随口恭维她,若非才貌出众,焉能去比附钗黛?回思,何幸,是说她为雪芹的这句话回思了若干次,脸热心跳,掂量出它的含意和份量。于是“一笑”,她的笑容是像宝钗呢,还是像黛玉?也许更像爽朗的、娇憨的、对什么事都要点评几句的史湘云。

宝玉用的台词逗林黛玉,黛玉恼了。二玉拌嘴怪甜蜜,脂砚斋情不自禁,插入四个字的批语:“我也要恼。”

娇媚之状可掬。

关于书名,曹雪芹曾亲笔写道:“至脂砚斋甲戍抄阅再评,仍用。”抄,阅,评,再评,脂砚斋啥事儿都能干出色,曹雪芹才会这么信任她,连书名都由她定。

第十三回,雪芹原稿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脂砚斋认为不妥,不雅。她写道:“因命芹溪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看来,平时她称雪芹为芹溪,即使不是爱称,也算昵称的吧。水是阴柔之物,一湾清澈而活泼的溪水环绕芹圃……她能“命芹溪”,指点大作家,真是了不得!

从脂砚斋的经历和修养推测,她和雪芹一样有着大户人家的背景。她以隐藏自己的方式给出了自己。不知今日曹雪芹的塑像旁,是否有个汉白玉雕刻的脂砚斋?

曹雪芹的书房叫悼红轩,而脂砚谐音指艳,悼红指艳合于“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小说主题。悼红的前提是指艳,大观园的群芳诸艳,色香不同,花期有异,却归于“千红一窟”。指艳斋,悼红轩,也许这不仅是巧合吧?曹雪芹是极善于伏脉照应的,脂砚斋长期与他合作,受影响很自然。聊备一说,呈笑。

右翼宗学的两三年,西山小村的十余年,是写作的全程,是曹雪芹纸上的好时光。载于1980年第一期《红楼梦学刋》的画作“雪芹归村图”,很大气,透出作家的内心波澜。雪芹归村,当在三十岁前。归,取归宿之意。萧条村庄,有一座金碧辉煌的纸上宫殿。

纸,是旧皇历的背面。

敦敏有诗《赠曹雪芹》:碧水青山曲径斜,薜萝门巷足烟霞。寻诗人去留僧舍,卖画钱来付酒家。燕市歌哭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

渊明的南村,苏轼的东坡,杜甫的草堂,曹雪芹的西山小村……精神之伟业,看来须与膏腴山水逢门陋室相伴。雕梁画栋难写华章。

敦诚、敦敏常来探望雪芹,有一次扑了空,怅然留诗:野浦冻云深,柴扉晚烟薄。山村不见人,夕阳寒欲落。

二百年前北京的冬天是那么冷,连太阳都是寒阳。雪芹去了何处?他是否有酒喝?出门时衣衫薄吗?夜里冷吗?握笔的手生满冻疮了么?

敦氏兄弟的惆怅,使多少后人热泪盈眶。

三人相会痛饮村酒时,敦诚为我们留下一首极珍贵的七律:

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衡门僻巷愁今雨,

废馆颓楼梦旧家。司业青钱留客醉,步兵白眼向人斜。

阿谁买与猪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

曹雪芹猪肝下酒已属奢侈,通常是举家食粥,冻饿交迫。村里城里的小酒店,永远挂着雪芹的酒帐,不是敦氏兄弟为他还,就是张宜泉或脂砚斋替他付。旧帐未销添了新帐……纨绔少年破落子弟要嘲笑的,雪芹“眉立”(脂砚斋语),变成阮步兵,白眼向人斜。

有一次,敦诚悄悄留下三十两银子,芳卿发现时追出门去,敦诚的身影已在天边。敦氏兄弟亦拮据,这是最大的一笔赠款。芳卿为此,抹了几天的泪。雪芹倒视为寻常。

山村一待七八年,纸上宫殿初具规模。家,是越来越穷了。

饥来驱我去,不知竟何之。行行至斯里,敲门拙言辞…

雪芹亦如渊明,辗转行乞于西山村么?

大文豪,穿不暖,吃不饱。当年却是海味山珍像萝卜小菜。

写作消耗体力、精力,强于干力气活。曹雪芹累得趴下,想吃点东西而锅盆冷清。饿慌了,舀一瓢凉水咕咕灌下去。这是雪芹的习惯动作。门要关上。门外有芳卿,有爱子方儿。方儿为曹家传香火,脂砚斋每次来,都会给方儿买东西。方儿年幼,可能未及总角。

破窗年年是雕窗:黛玉宝钗湘云,袭人晴雯鸳鸯……这个方去那个又来。红楼大梦三原色,生出万紫千红。

脂砚斋来得更勤了,有时一住十天半月。她与芳卿,情同姐妹。佳人双护玉,双双环绕着芹圃。

太阳照着温暖的家,入夜一盏灯,照着曹雪芹脂砚斋。男人的冻疮手,女人的红酥手。相亲相爱两支笔,共同追忆逝水年华。

雪芹有一张圆脸,像宝玉。脂砚斋的脸型身段像林黛玉,这些年,连说话的模样、走路的姿势都很像了。不过,芳卿说,她的爽朗笑声,活脱脱是史湘云。

曹雪芹明知故问:是么?

青眼去瞧脂砚斋,她却背过了桃花面,寻方儿戏耍去了。

曹雪芹卖画、卖他亲手扎的风筝。他写过风筝、编织、印染、竹器、雕刻、采石等民间工艺的专着,列入《废艺斋存稿》,与八十回后的书稿一并丢失,仅存一对书箱。

糊口难呐。脂砚斋将她最后的金钗银饰送入当铺,已是陈年往事了。她不敲朱门,单走柴门。断然拒绝各式各样的脏手,始终依恋着那只一年中有半年红肿着的冻疮手。

暗地里,背人处,她为芹溪落泪。

她把旧皇历上的草稿誊写到稿笺上,笔端蕴秀,口角噙香,一笔一划皆是情。

她一口一个“芹溪”的叫着。二字的谐音多舒服。又单叫芹,实实在在是个爱称了……

公元1763年,方儿忽然夭亡,可能死于痘疹。百年曹家断绝了唯一的玄孙。

1764年2月1日,农历癸未年的除夕夜,一片喜庆的爆竹声中,曹雪芹与世长辞。有论者认为与痘疫流行有关。

脂砚斋整理雪芹的遗稿,开笔写下两句诗:

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她接着写:此是第一首标题诗。能解者方有心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再生一脂一芹,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申八月泪笔。

脂砚斋整理雪芹遗稿的过程中,又有“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

她没有雪芹手笔,眼睁睁瞧着那五件事残缺不全。深知遗稿的价值,她才失声大哭。她最有资格续完残稿,却不续上一字。好个脂砚斋,真令人肃然起敬:对顶级艺术,她懂得虔诚,狗尾续貂的蠢事她干不来的。

敦氏兄弟挽雪芹:四十萧然太瘦生,晓风昨日拂铭旗。肠回故垅孤儿泣,泪迸荒天寡妇声。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

曹雪芹是在什么时候成为曹雪芹的?

应该在三十岁以后。他并非是成了曹雪芹之后才提笔写红楼,恰好相反,他是在漫长的写作过程中演化成曹雪芹的。并且直到逝世,他还在变。从中篇到长篇,到鸿篇巨制,到怎么也写不完。感觉、思想、人物,如涓涓细流,汇于笔下,汇成江湖。《追忆逝水年华》也是这样。一块小玛兰德点心引来更多的点心,唤醒无数的生活场景。这部两百多万字的巨着,普鲁斯特生前未曾张罗出版。对他来说,重现了时光已知足。纸上的日子过得不错。

曹雪芹不同于普鲁斯特的,是他没有闭门写作的“客观原因”。他身体好,技艺多,有朋友相助,却不为生计筹划,顶着世俗的白眼与漫天飞雪,毅然奔赴柴门。十年背向世界,而赢得更广阔的世界。曹雪芹所面对的时光黑洞,当比普鲁斯特的黑洞更大些。

曹雪芹不独学问好,像贾宝玉,“杂学旁收,过目不忘。”他让人无限钦佩的,是感受生活的能力。十几个阶层的生活,几百种生活场景,他都有常人难以想象的丰富的感觉。是的,首先是感觉。所有成形的创作思想,必须回流到感觉。作家日复一日的纸上生活,不过是打通回流的渠道,有枝干,有叶脉。

作家早年的生活,潜伏于知觉层下。写作行为是调动,是激活,是梳理,是重构。

实际上,所谓重现的时光,乃是重构的时光。

作家一头栽进时光黑洞,却创造了自己的黑洞。我们这些人,谁不受的大力牵引呢?

赢得过去谈何容易。个体如此,民族、国家亦知此。历史长河中的短暂者,其历史感各有短长,并由此生发无穷差异。西方大哲的所谓“回行之思”,既是朝着过去,更是面向未来。

曹雪芹八

对曹雪芹来说,过去就是未来。

与其说他每日待在北京的西山脚下,不如说他生活在南京的随园。由随园而及于江南大族园林。有学者考证,他的出生地是苏州的拙政园。

入夜做梦,早晨起床又做梦。作家的白日梦没个尽头。

弗洛伊德名言:艺术是欲望的升华。

尼采则强调:艺术是生命的兴奋剂。

点点滴滴的早年记忆,在作家的眼皮子底下逐一复活,成片复活,搅拌,氤氲,袅袅上举,终成七彩奇观,共人类时光长存。

建在旧皇历上的这座宫殿,令传说中的三百里阿房宫逊色多矣。“楚人一炬,可怜焦土。”而纸上的汉语艺术不怕火,不惧刀枪,不畏皇权,不与眼下甚嚣一时的“浅阅读”一般见识。

可以断言:许多事儿,曹雪芹是在悼红轩中才想清楚的。“增删五次”,表明书中所写,均非一次成形。感觉汇集到人物,人物汇集到场景,人物与场景又提升为思想、主题。其间定有大量涂抹,扔下的废料。作家的“想”,是惨淡经营,掏心掏肺,精益求精,“字字看来都是血”……

脂砚斋帮他想,殷勤为他指点诸艳。她的生活场景融入曹雪芹,并启发后者的奇诡想象。她显然对芹溪佩服得五体投地,脂评中常露端倪。凤姐哭秦可卿,脂评说:“谁家故事,宁不堕泪?”宝玉给贾赦夫妇请安那一段,她又疑道:“一丝不乱,好层次,好礼法,谁家故事?”

脂砚斋的所见所闻,显然远不及曹雪芹。她的可爱处,在于她对这种距离保持清醒。后人称她为曹雪芹的红颜知己,可不是随随便便给的荣誉。谁家女子,能当此誉?

她还能洞察后世,担心索隐成癖者把这部巨着拖入黑幕小说,拽进权力斗兽场。脂评本第一页的眉批便明确说:“更不必追究其隐寓”。可惜她所担心的,却在乾隆年间就出现,直到民国,沉渣泛起不下。鲁迅感慨地说:“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流言家,是鲁迅为流言蜚语的爱好者专门造的词,画出了新老索隐派的嘴脸。

宫闱秘事。清宫秘事:这王爷那格格,没完没了。汉人祖先何在?让他们请不完的安、跑不完的腿,再当一回奴隶么?

二十年代流行一本《林黛玉日记》,鲁迅说:我看它一页,不舒服小半天。

胡适确定了曹雪芹的作者身份,功不可没,却又老惦记着曹沾,认为写家事,鲁迅很不以为然,说:“只有特种学者,如胡适之先生之流,才把曹沾…念念不忘地记在心里。”

朱南铣《曹雪芹小像考释》中指出:乾隆不断申诫“骑射国语乃满州之根本,族人之要务。”而曹雪芹身为皇家包衣人的子孙,却既不善骑射,又不谙清语。

曹雪芹不屑于家族,证据是比较充分了。其不屑于清宫,再举书中一例:元妃省亲,派场虽然大,但从头至尾笼罩着悲哀,皇帝的三宫六院,原来是“不得见人的去处。”元妃在亲人们面前强作笑脸,几次含泪,欲说又止。小说中的这一回浓墨重彩,脂砚斋亦不放过,再三点评。她以掩不住的女性口吻说:

“得力擅长,全是此等地方。追魂摄魄,传神模影,全在此等地方。他书中不得见有此见识。”

“说完不可,不先说不可。说之不痛不可;最难说者,是此时贾妃口中之语。只如此一说,方千帖万妥。一字不可更改,一字不可增减,入情入理之至!”

曹雪芹蔑视皇权,铁证如山。

他倒是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雪芹,梦阮,再明白不过了。

红楼梦,决不是一场富贵旧梦。

中国最杰出的小说家,“野心”大着呢。荣华富贵四个字,焉能锁定他?几桩宫闱破事,焉能显摆于巨笔之下!曹雪芹的血脉中,流淌着庄子、曹植、阮藉、陶潜、杜甫、李贺、苏轼、李清照……伟大的作家,始终眺望着前辈,辨认着先贤。

写人性,赞美女性,端出封建末世众生相,初现民主思想。曹雪芹挣断了宗法社会的“基因链”,归属于华夏文化的主流传承。

话已说到这个份上,但还是令人感到惊奇。这二百多年,可谓惊奇不断。这样一部巨着,真是出自曹雪芹一人之手么?他几乎全方位打通雅俗,难怪敦诚称他鬼才。鬼才,天才,无非是说,这绝世珍宝形成的奥秘仍向我们隐匿着。曹雪芹才活了四十岁,即使生年按某些线索往前推,大概也推不过四十五岁。他要经历,要阅读,要思索,要变异,要写作,建一座每个细节都异常考究的巍峨宫殿,又演示宫殿垮塌的全过程。如此造大梦,全世界找不出第二例。

按说古人交往空间有限,曹雪芹却对这么多人的生存细节看得如此透彻。原因何在?也许,反倒是“缓慢生长”的古代,个体活得更投入,感受更深切。而广度,是由深度来决定的。今人感觉时间快,一晃三五年。为什么?因为日子重复;生存,被算计型思维分割成几大块。我怀疑古人不是这么感受时间的。活得投入,于是计较细节,“有”细节,生活中有大量的模糊地带,不可能一步跨入清晰,一眼看透这个那个。古人不以分秒计时,却像活在每一秒;不能须臾入云端,却能横看万里纵看千年。我印象中的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时间还是比较慢的,到九十年代,时间突然加速。有时候,真觉得一年是一天……今天的作家艺术家,跑遍全球不难,但谁是曹雪芹或托尔斯泰呢?

曹雪芹爱看戏,看听书。戏曲及书场文化,扩大他的感受面。写小说丢份,但作家超越了身份,就无所谓丢份了。曹雪芹是超越身份的模范。他既是孤傲的,又是随和的,论交不分贵贱,不管三教九流。他善于在生活中八方借力,很像苏东坡: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田院乞儿。超越身份,穿越社会各阶层,向来是作家的范式。

生产力的提升,印刷术的流行,市民社会的繁荣发达,为小说提供了历史性的契机。朝廷出于统治的考虑禁看,可是皇帝和他的妃子都在悄悄看。民间由红楼人物衍生的文化现象屡禁不止。比如乾隆年间的小姐乘车出行,帘子上挂着黛玉葬花图、史湘云醉眠芍药茵。八旗纨绔,则以薛蟠贾链自居,或打出刘老老大嚼图、贾瑞抱欲受冻挨屎盆子图,满城搞笑。

书场文化,要求写作者搜奇猎怪。这也是中国小说的本来面目,唐宋传奇,传到明清。一百单八将,摆入书场,演绎开来讲,一辈子讲不完的。于是,生活的细节走到前台。比较典型的是苏州评弹,不断的搁下,荡开,节外生枝。长篇小说如,描画了多少宋代市井生活的场景,难以估算。这对小说创作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对应大家族日常生活的结构,扬弃了书场文化中的传奇色彩。它从人物入手,从感觉入手,细节蜂拥倒在其次,更奇的,是它的大量场景都有梦的味道,梦的颜色。像前边所举的怡红院外的那个“大毒日头地下”的场景。朦胧,含蓄,多歧义,挑战解读,乃是汉语的优势所在,唐诗宋词登峰造极。曹雪芹是大诗人,本身就是诗,其次方为史诗。史诗这个词,将诗置于史之后,容易造成混淆。比如对杜甫的解读和研究。诗意,乃是人类文明的精髓。

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称十九世纪法国社会的史诗是比较合适的。这同时也是它的短处:过于现实了。难怪伍尔芙这样的意识流小说大师,毫不留情地批判巴尔扎克,而推崇印象与现实交融的普鲁斯特。

欧美各现代画派,也从不同的方向,给写实主义贴上了封条,将单纯写实彻底送入了美术史。

莫洛亚《追忆逝水年华》的序言中写道:“像德加或莫奈用丑女人画出杰作一样,普鲁斯特的题材可以是一个老厨娘,一股霉味儿…他对我们说:好好看,世界的全部秘密都藏在这些简单的形式下面了。”

的英译者霍克斯曾言:这部古典名着像一本现代小说。

而当下的许多中国小说,重故事情节,轻洞察生存,一件事就是一件事,一张脸就是一张脸,事完了,人也没了……作家似乎走上了回头路。

通篇用白话,是小说对应日常生活的逻辑结果。说她“用白话”,其实也不够准确,不能揭示她与生活的浑成状态。毋宁说,曹雪芹原本是用大白话来思维的,雅俗浑成,北京的官话,吴侬的软语,氤氲在一块儿。专家学者举证多矣,也曾唇枪舌剑,而后达成共识:的语言,是南北语系水乳交融的典范。当时的北京已是金元明清四朝古都,北京人又羡慕南方的富庶,南方的文化。邓云乡先生指出:“清代统治者起自关外苦寒之地…极羡慕江南苏、杭一带的风物民情,菜讲南菜,货讲南货,纸讲南纸,酒讲南酒,衣讲南式…就连说话也觉得南方话好听,所以有‘吴侬京语美如鸢’的说法,就是说江南人说北京话简直像黄莺叫一样,比北京人说北京话还要好听。”

也许可以这么讲:南北文化,均汇流于曹公笔下。

曹公在北京写作,记忆冲着南方。他打通了雅俗,涵盖了南北。他的白话文,比“五四运动”时期的白话文更流畅。这蕴涵着什么样的大问题呢?

现在,北京有大观园,上海也有大观园。两座风格迥异的大观园,合成一个文化隐喻。建筑艺术家的杰作,对作家是个提醒。

思想层面的,我略谈几句感想。

清代尊程朱理学,康熙雍正乾隆,封朱熹为“十哲之一”。一提理学,大家都会想到“存天理灭人欲”、“天不变,道亦不变”。清中叶的思想家戴震,以人情、人欲之说抗衡天理,像魏晋竹林七贤,以“不孝”与放浪抗衡礼教,二者都对封建统治者玩弄的花招说不。玩弄花招是说:让社会的伦理道德,永远听命于皇权、族权,听命于统治者的意识形态。贾府等级森严,处处道德布控,不独摧残奴婢,连主子也不放过。可见,道德这种东西,一旦僵化,势必祸及方方面面,紧要关头要吃人的。

道德的本质,尚须细思量。

曹雪芹的思想与戴震相近,不过,他重情、重欲、甚至借警幻仙姑的口称贾宝玉是“天下古今第一淫人”,则是他从自己的红楼大梦中悟出来的。作品的立意或主题,因回流到日常感觉,所以无板结,无说教。中的意识流动,似乎到了“意识流”的边缘上,却停在边缘,照顾读者。小说开头还谈了一通“意淫”,俨然是个大发现。估计雪芹原稿,涉及“淫”的东西更多,被脂砚斋斟酌后划去了。

曹雪芹九

天理走了极端,情、欲、色要走另一个极端。这是历史本身的张力使然。

想想曹雪芹那阮藉式的性格,多愁善感又桀骜不驯,他要走极端的。只有那些在一条路上走到黑的人,方能看见飞鸟各投林,“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作家的好手段,是一竿子插到人性深处。插不深,则会弄些面面俱到的拚盘,宣称他表现时代……

宝玉含玉而生,那块玉,王国维解读为欲。人生诸多欲望烦恼,系在脖子上。宝玉摔它好多次,恨声连连,把命根子说成劳什子。他最后看破红尘遁入空门,似乎解决了欲的问题,由色而空,一切人间悲喜,终归于佛门清净。我觉得,这是曹公布下的迷魂阵。由色向空,古今中外皆有,是生存情态中固有的环节,只程度有不同。跛足道士唱的《好了歌》,说世间一切“好”都将归于“了”。甄士隐有“夙慧”,一听便悟,当场为《好了歌》作注解:“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不过,官场民间,有此“夙慧”者并不少。曹雪芹的高明处,却是把我们的目光定在茫茫雪地上,由空返色,由大梦的终点返回大梦,重新打量人的生存,尤其是女性的生存。他带着我们步入虚无,又从虚无重返人世,这一去一返并非无用功,它使生存的诸环节毕现纷呈。

由色而空,由空返色;从有到无,无中生有:这是中国人的思维模式,庶几接近西哲所言:“人是虚无的占位者。”

而一般作家和思想者,常止步于由色向空的环节。曹雪芹走得更远,这“更远”却是返回。修养,情力,欲之烦恼,三个助推器,成就了我们的顶级作家。

曹雪芹确立女性价值,是的核心思想。群芳凋零,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然而有芹泥,有雪芽;“一寸嗟独在”,有叹息就会有生长。有见证毁灭的眼睛,就会有美好的事物重新出现。曹雪芹的人生观是入世的,积极的。

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然而梦的颜色是红的。

大观园里,那么多漂亮女孩儿,善于意淫的贾宝玉倒是缩手的时候多,为什么?因为曹雪芹的眼睛,是洞察女性美好的细节及其悲剧命运的眼睛。小说第六回,宝玉因一场绮梦而与袭人“初试云雨情”后,再未与别的女孩子有此等缠绵事。和黛玉没有,宝钗湘云凤姐更不可能。晴雯临死,倒后悔未曾与他弄出些风流事来,枉担了虚名。曹雪芹这么写宝玉,既含深意,又很随意。随意是说:曹雪芹是不折不扣的双重贵族,其境界,是在他的生存环节中自然而然地生发出来的。

时至今日,男女仍不平等。联合国开妇女大会,女权呼声很激烈。曹雪芹的提醒和示范不会过时。看女性要看全貌,要学会细腻欣赏,要懂得“昵而敬之”。一个敬字,超越了所谓怜香惜玉。敬,不是取高姿态,是实实在在的向往。

歌德说:“美好的女性导引我们向前。”

男人的权力意志膨胀开来,女性要遭遇粗、暴的。例子正多,叫人欲说还休。如果大学校园的男孩子都不能辨认贾宝玉与西门庆的区别,他甚至对你来一句:哦,贾宝玉比西门庆更有钱……那就糟透了。

自问世至今,在高雅和世俗两个层面上,牢牢地吸引着读者。要境界有境界,要生活有生活,规模大,场景多,各式生存交错,繁复而又清晰。这几乎是一部天书,自成小宇宙。一部小说,制造了无数的梦想天地和话语空间。“光绪初,京朝士大夫尤喜读之,自相矜为红学云。”嘉庆年间又有流行语:“开谈不说,读尽诗书也枉然。”这情形,令人联想宋人读苏轼:“士大夫不能诵坡诗,自觉气索。”文化的强大传承,使“文化基因”的因子弥漫于社会各阶层。曹雪芹亦如苏东坡,能穿越各阶层,强力拓展精英文化的覆盖面,使全民族受益。曹雪芹令我们一再惊叹:汉语艺术原来是如此之美!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解味的人排着长队呢,从雪芹生前排到了今天。脂砚斋,畸笏叟,王国维,梁启超,蔡元培,胡适,鲁迅,茅盾,丰子恺,王昆仑,吴恩裕,俞平白,李希凡……显赫名字数不完。王朝闻先生一本《论凤姐》,就写了七百多页。所衍生的话语空间究竟有多大,真是难以测量。其他三本古典名着,显然不能享此殊荣。里的女人,不是荡妇就去卖人肉包子;把漂亮女子全写成妖精;的貂婵、甄氏、二乔,则是政治的牺牲品,权势追逐的对象,乱世英雄的陪衬。反观我们的曹雪芹,倒是把更多的尊严、更鲜明的个性献给了下层女性。

学养深厚德高望重的专家纷纷介入红学,为的定位与传播打下坚实的基础。戏曲,电影,电视,连环画,都是把忠于原着列为第一标准。恶搞未起,嘘声先至。隐身其间的红学家,乃是我们的文化英雄。赖有他们的指认,我们才能辨认。举例来说,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高下,不少读者是有点模糊的。红学专家为我们指出以下几点:

1.曹雪芹与高鹗,价值观很不同。宝玉是极厌恶禄鬼八股文的,高鹗却让他在黛玉的劝导下沾上腐儒气,父亲升官,他手舞足蹈。贾府衰败一阵子,又“兰桂齐芳,家道复初。”吃人的封建社会、宗法统治周而复始。

2.高鹗未经历富贵,下笔多破绽,贾府的吃穿用,婚丧,寿庆,礼节,写不到位。

3.高鹗的语言一般。而曹雪芹雅俗全来,他笔下的各色人等,开口便是自家口吻,无论贾母或刘老老赵姨娘、贾政或焦大。脂砚斋说:“写晴雯是晴雯走下来,断断不是袭人平儿。”高鹗哪有这功夫?黛玉讲庄子那一段,全是学究气。续作中几乎不见诗,高鹗自知短处,不敢写。

4.高鹗拿因果报应观念套原着,非常糟糕。台湾学者李辰冬《知味红楼》说:“大多数的人物,都给他一个报应的结果:薛蟠无赖,让他娶一个夏金桂;夏金桂泼悍,让她自焚身;赵姨娘以魔术害人,让她见鬼而死;妙玉孤高,让她被污;宝钗冷枯,让她守寡;熙凤贪财,所以被抄…这样把写成一部《醒世姻缘传》了,其实,高鹗是不会理解的。”

麻烦了,连高鹗都不能“解味”。

高鹗还篡改曹雪芹原着中设定的人物形象。如尤三姐,据北大图书馆馆藏脂京本,曹雪芹原是写出了一个挑战臭男人的泼辣女性,完全抛开了贞操观念,“竟是他(尤三姐)嫖了男人,并非男人淫了他。”论者杨光汉先生指出:“高鹗头脑冬烘,不懂得这个观念,所以删了这话。”

后四十回的成功处,学者们并不加以抹杀。不然的话,通行本哪有高鹗名字?

知味红楼,难之又难。

攀登文化的高峰,却是其乐无穷。

红学家功劳大,红学的分歧亦大。我是一名旁观者,既从中受益,又困惑多多。比如早期红学,因考据而流于繁琐;五十年代末到八十年初的一些红学着述,固然严谨,叙事宏大,却放大了阶级斗争的观念,看什么都有阶级斗争。偏于艺术分析的,读来有味道;谈主题、人生观世界观,则往往跑调。有论者甚至把贾府中人分成两派,一派代表剥削阶级,另一派代表受压迫者、反叛者。看那论者的意思,真恨不得让贾宝玉在大观园里拉队伍打游击,领导一支娘子军。这显然荒谬。以曹雪芹的慈悲心肠,焉能向贾政们举起屠刀?鲁迅论红楼梦,虽三言两语,却鞭辟入里。山不在高,有仙侧灵。鲁迅证明了:言不在多,精辟就行。语言有密度,生存有洞察。鲁迅未提阶级斗争,只说过焦大不会考虑娶林妹妹。论者拿去发挥,写下很多似是而非的文章。

眼下索隐派抬头,“原型说”叫嚣,又把拽向黑幕小说,引入皇权恶斗、宫闱死缠,玷污曹雪芹的清洁精神和民主向往,实在是恶劣。

红学刚脱离阶级斗争的阴影,又受到越界扩张的资本逻辑的侵蚀,文化艺术要成为自身,自己成为自己的根据,尚有漫长的路要走。

总有一天,文化的“软实力”会落实到非常醒目的位置上,像山脉与河流,像日月星辰,像世间任何有形之物,并且,造福于任何人。

年年除夕夜,且让我们默默念叨曹雪芹。如同端午念叨屈原,七夕念叨李煜。

2007.12.20.改于眉山之忘言斋

鲁迅一

写鲁迅先生,真不知从何处说起。小学三年级就读过课文《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记下了“万国殡仪馆”、“民族魂”这些词。七十年代中后期,读鲁迅的各种小册子:,,,,……八十年代初,则买了二十卷本的《鲁迅全集》,厚厚的捧在手上。

记得有大龄朋友眨着高深的眼睛说:鲁迅的书有毒的。

这句话,我差不多想了三十年。

想来想去,觉得那朋友言之有理:鲁迅的书确实有毒,而且是剧毒。

曾经读到上海王晓明教授的文章《鲁迅:现代中国最痛苦的灵魂》,心下又一紧。有剧毒,最痛苦……世上竟有这样的书,这样的人!

鲁迅的有毒,具有什么样的针对性?鲁迅的最痛苦,又是因何而发呢?

其实鲁迅很平和的。善于激烈的人往往能平和。他在广州当教授的时候,去银行领工资,月薪三百大洋,银行职员从头到脚打量他,对他的穿戴很不放心:长衫、布鞋、袜子,都是便宜货呀;毛发胡子粗且乱,一点不洋派;分明走着来的,没坐汽车或包月人力车,手里也缺一根文明棍。于是,这位职员坚持要核实,打电话到中山大学,询问一个叫周树人的,相貌,穿着,口音之类。鲁迅不生气,柜台前静静地抽着烟。后来当然是领到大洋了,也收下那位职员的歉意和满脸堆笑。不过他仍然走回学校去,店员还是有些迷惑,歪着油光脑袋想了很久。

鲁迅挣钱多。后来也能消费,电灯电话,上楼下楼的,家里常有客人、也时常吃得挺好,坐汽车看电影。有一次却对萧红说:电影没啥好看的,看看动植物还可以……看完电影回家,若是人多,小汽车装不下,他让别人先走,自己倚着苏州河的栏杆吸烟等车,也是静静的,像个乡下老头。他烟瘾大,小听装的好烟却是留给朋友抽的,比如上海有名的“黑猫牌”。他自己抽廉价的“品海牌”,一支接一支。写作到半夜,也吃点饼干,也喝点酒,也望望夜幕深处的街市,听听有轨电车的声音。在上海大陆新村九号,有市井女人叫阿金的,楼下与人吵闹不休,鲁迅一走神,稿笺上写下“阿金”二字。

家里人称他“大先生”。他一直供养着母亲和未曾同过房的原配朱安。朱安是包办婚姻的受害者,鲁迅虽不认可,却同情她,养着她。他批判吃人的礼教,反感“二十四孝图”,却又是孝子,笔名取母亲的姓;常给母亲写信,叩问“金安”。

鲁迅给朋友写信,平和而又随意,与杂文的风格很不同。

中年得子,取名周海婴,父子照相,做父亲的,掩不住一脸慈祥。照片右下角一行小字:“海婴与鲁迅,一岁与五十。”

鲁迅的书法,文人气很浓。随手写成条幅赠朋友,“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那一幅,是赠给柳亚子的;又于饭局中再书一幅赠郁达夫,并在日记中说:“达夫赏饭,客人打油。”

写给翟秋白的则是:“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翟秋白做过共产党的领袖,精通俄文和俄国文学,后死于刑场,毫无惧色,慷慨潇洒之至。

红军长征到达陕北时,鲁迅托人带去一条火腿。后来想写红军的小说,细听冯雪峰讲红军的故事。他保存过方志敏烈士的遗物、书信,两次会见陈赓将军。

鲁迅横眉执笔的那张像,叫人看不够。那份冷峻,世间罕有。面部轮廓有如雕刻。

他走路步子迈得很快。有幅照片是在去讲演的路上,呼呼生风的样子。他头发硬,迎风纷纷上举,没一根趴下。古人云:疾风知劲草。许广平形容说:“真当得怒发冲冠的那个冲字。”

1923年,鲁迅在北平女子师范大学初任教,上下一身黑,衣衫、皮鞋都有大大小小的补钉,小姐们哗然,掩了嘴娇笑。可是台上一开讲,下面清风雅静了。学生当中,就有许广平。还有一位脸蛋儿圆圆的、杏眼儿亮亮的刘和珍。

鲁迅上课,从不点名批评学生。学生不听讲并影响其他同学,他停下来,向那学生扫去一眼。于是学生知错,坐直了,自尊心却不受一点伤害。许广平回忆说:(学生)如同受到了一位旷代的全智者的催逼。

鲁迅上大课时,礼堂黑压压的一片,连窗台上都坐着学生。他幽默,妙语连珠,台下捧腹大笑,他只微微一笑,略略停顿之后又开讲。那是带点绍兴口音的、略有些沙哑的普通话。

鲁迅在北京或上海演讲,常常被激动的学生抛向空中。先生在空中乐得像孩子。

1925年三月,许广平给鲁迅写出第一封信;四月,她登门拜访。后来就开始了《两地书》。这本公开的情书,充满了温馨的日常叙述,不提爱而处处有爱意。这叫爱的高贵。里尔克、卡夫卡的情书也如此。明白了这高贵,自然会对咿咿呀呀装疯卖傻的流行曲,油然而生厌恶。

猫儿叫狗儿跳,贵在一个真字。时下有些人,却无休止地装疯卖傻,毒害青少年……

生活中的鲁迅,很有些孩子气的。许广平先生《欣慰的纪念》一书描绘很多。

丁玲曾给鲁迅写信,鲁迅收到了,却没有回复。丁玲很是想不通,事后得知有误会:鲁迅把她的笔迹当成了沈从文的笔迹。1931年,左翼作家在上海开会,鲁迅先生来了,丁玲的第一印象是:“他穿一件黑色的长袍,着一双黑色球鞋,短的黑发和浓厚的胡髭中间闪烁的是铮铮锋利的眼睛,然而在这样一张威严肃穆的脸上却现出一副极为天真的神情,像一个小孩犯了小小错误,微微带点抱歉的羞涩。”

我的阅读印象中的丁玲,泼辣而又细腻。1936年,她从敌人的监狱里出来奔赴延安时,惜墨如金的毛泽东为她填词,其中有几句:“洞中开宴会,招待出牢人。纤笔一枝谁与似?三千毛瑟精兵。…昨日文小姐,今日武将军。”

丁玲做女孩的时候,不大能读鲁迅。到了上海,阅历渐多,便读得如饥似渴了。有一次鲁迅评价她:“丁玲还是个孩子。”丁玲仿佛很委曲:她的内心已经在曲折中长大了,哪里还像个孩子呢。

丁玲的阅读体验,能代表许多人。

1937年10月,肖红撰长文《回忆鲁迅先生》,开笔就说:“鲁迅先生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若有人说了什么可笑的话,鲁迅先生笑得连烟卷都拿不住了。”

然而鲁迅先生沉痛的时候,却是一沉到底。

1926年的3月18日,北京段祺瑞执政府的门前,几个女学生身中枪弹,倒在了血泊中。开追悼会那一天,鲁迅“独在礼堂外徘徊”,脑子里满是女学生的鲜血。“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若非沉痛到底,焉能出此语?

“墨写的谎说,决掩不住血写的事实。”“真的猛士,必当奋勇而前行。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读先生墨写的文章,我们永远记住了:“始终温和的微笑着的刘和珍君。”记下了她和她们中弹的那个瞬间,那柔弱无助的倒下,那血泊中的温软的身躯的渐渐僵硬,那手指冰冷。

“徒手请愿而已”,衙门里却射出了罪恶的子弹。

我是在高中学的这篇课文:《记念刘和珍君》。我记得,师生都是泪光闪烁。“我独在礼堂外徘徊,遇见程君,前来问我道:先生可曾为刘和珍写过一点什么…”老师缓缓念着,学生静静听着。老师是川师大中文系一位姓蒋的实习教师,时隔三十年,我记得他念着念着就背过身去的样子……

又学《为了忘却的记念》。柔石、殷夫、胡也频…多少青年的血,多少眼泪啊。然而鲁迅先生,从未给人留下流眼泪的印象。写亡友,没有比这更沉痛、更坚硬、更杰出的文字。

“出离愤怒…”这情态的表达为鲁迅首创。

他点校《嵇康集》。他为瞿秋白、为柔石的遗着耗费了心血,拖着病躯挥汗如雨。他说过:一个人倘若还有友情的话,那么,面对着亡友的遗文,真如同捏着一团火,要为他流布的。

这个绍兴人啊,这位秋瑾、徐锡麟的同乡。

“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

我们今天,得以掂量这硬度。

同时掂量它的柔软度。硬,来自柔软。

如同憎恨源于热爱,无边的黑暗是由于天边的那一缕曙光。

绍兴乡下有个安桥村,安桥村有鲁迅的外婆家。读过《社戏》的人,会对绍兴乡下的风光有极深的印象,渔火点点,月光跃跃,乌蓬船划水之声可闻。而虚构的鲁镇上的咸兴酒店,孔乙己先是走着来喝酒,靠着那柜台,“排出四文铜钱,对老板娘说:温一碗酒。”过了一阵子,却用手“坐”着来了,原来孔己的腿,因偷书被丁举人打折了。他还是温一碗酒,向小孩儿表演茴字的四种写法。酒客们嘲笑他的断腿,他的偷书,他吃吃地辩解:窃书能算偷么?窃书能算偷么?

鲁镇上,又有女人叫祥林嫂的,不断向人絮叨她那死去的小儿子阿毛。祥林嫂的悲惨,通向了雨果笔下的悲惨世界。

孔乙己的形象,则接上了三味书屋的真实的教书先生,瘦而高的先生拿着书卷摇头晃脑:鈇如意指挥倜傥满座皆惊呢;笑人缺齿曰狗窦大开…

、,有典型的鲁迅式的幽默。《社戏》的风光描画,每个字都含情脉脉。末尾处,那熟悉的幽默姗姗而来:“然而盖叫天终于出现了。”

闰土。金黄的圆月下手执钢叉刺野物的活泼少年,成人之后,却躬身怯怯地叫鲁迅老爷。这份苍凉感,欲说又止的辛酸感,很多人有体验的,被鲁迅白描出来,固定成经典。

鲁迅的童年很幸福。

母亲,祖母,长妈妈,温柔环绕着他的生长。长妈妈是年轻的寡妇,从乡下到绍兴城谋生。她有很多道理,几乎就是道理和规矩的化身;她知道太多太多的乡下习俗。比如人死了不能说死了,要说他老了;万不可从晾衣竿上的裤子下面钻过,那是要生病遭灾的……

鲁迅的母亲名叫鲁瑞。他小时候随母亲常去安桥村,一路蹦蹦跳跳。野草野花,连同朝阳夕阳,在蜿蜒的小路上无限地铺开去。

他初名樟寿,字豫山。绍兴的小孩儿却管他叫雨伞。于是,改字豫才。

不知道他小时候是否与人打架。打起来,纵然是落了下风,也一定不服输的。眉立,发竖,眼喷火……

鲁迅的不屈不挠,当有遗传的成分吧?

周氏三兄弟,皆有大作为,而鲁迅的个性最鲜明。

个性,个体,乃是本文的关键词。

鲁迅酷爱绘画。真说不清他是更敏感语言呢,还是更敏感图画。能说的只是:他于二者都敏感。绘图本的,那些个人面兽,九头蛇,三脚鸟,拿两乳作眼睛的吓人的怪物…鲁迅用薄而透明的荆川纸将它们逐一描下来,类似现在的儿童。他收集各种各样的画谱,然后趴在桌子上描,从早晨直描到天黑。他后来写文章,白描的功夫登峰造极,或于线描图画有旁通之处吧?而他成为中国新兴的木刻运动的奠基人,我估计,亦与早年画画的兴趣有关。

鲁迅二

鲁迅读了大量古书。他是在古书中受的启蒙。

他的家学颇为别致,是他在北京做官的祖父定下的:“初学先诵白居易诗,取其明白易晓,味淡而永。再诵陆游诗,志高词壮,且多越事。再诵苏轼诗,笔力雄健,辞足达意。再诵李白诗,思致清逸。如杜甫之艰深,韩愈之奇崛,不能学亦不必学矣。”

这个文化谱系很是清晰。

家学挺有意思,从唐宋一直延续下来。凡有点根基的家庭、家族,一般都会崇尚学问。可惜所谓当代的语境中,家学一词,尘封已久。豪宅倒通常与书香无关。

没有迹象表明,鲁迅反感祖父定下的家学。有趣的倒是,他也不提这个家学。上面的引文,是他祖父在一本叫《唐宋诗醇》的藏书背后的题字。

三味书屋的老师寿镜吾,博学,正派,严格。收费也高,每节两元,绍兴城里高居第一。,有点拿老师开玩笑的意思,却够不上讽刺。毋宁说,是充满了温馨的回忆,见证了美好的童年。

鲁迅是学过“四书”、“五经”的,并且学得扎实。

他是在旧学的功底中眺望着新文化。

鲁迅十三岁那一年,祖父在北京犯了科场案,关进了监狱。绍兴的周家一片恐慌。怕受牵连,一度举家逃到乡下。大人们压低嗓子议论“满门抄斩”,听者不禁缩了脑袋。小鲁迅耳朵灵,想象着满门抄斩的情形。

乡下躲了半年多,返回绍兴城。继续三味书屋的学业。

满门抄斩的劫难是躲过去了,然而厄运从此降临到周家。祖父在北京蹲监狱,绍兴的老家不断送去银子,上下打点,以免老爷子秋后问斩之灾。而监狱是个无底洞,保下了一条老命,耗去了大宗家产。

鲁迅的父亲,气病在床上。

这位父亲,也是性情刚烈;喜论时事,堪称业余的评论家。

祖父栽了,父亲病了,绍兴的鲁迅家越发黯淡了。

瘦小的少年,往返于高高的当铺和嘈杂的药铺之间,遭遇着各式白眼。

家道中落,世态炎凉。阳光少年碰上阴暗。

三味书屋的学业中断了。瘦而高的寿镜吾老先生,不复转动着脑袋,津津有味念古文。

当铺,药铺,父亲的病榻……

请来的中医很奇怪,那药引子,居然要用原配的蟋蟀。昂贵的诊费药钱花一把把地出去了,父亲的病却不见起色。鲁迅是由一张又一张庸医的脸来感受中医的。到后来,他挖苦中医,憎恨中医,并到日本学西医,要救治像父亲这样的病人。

患水肿病的父亲,终于死在庸医手上。

家境每况愈下。

鲁迅是老大,他的感受,当比两个弟弟强得多。后来提笔为文,频频回首往事,“朝花夕拾”,惊异于早年生活的巨大落差。这落差之中,隐藏着许多东西。鲁迅的回首,并非通常意义上的、为满足心理需要的单纯忆旧。回首,乃是持续地转身,打量并逼近自己的生存轨迹。

个体回首艰难,群体更是如此。

鲁迅痛苦而漫长的精神探索,起于少年时。幸福的中止催生反思,类似曹雪芹;而反思诱导更多的反思。生活的落差,左右着生存的向度。思考型的鲁迅,发端于少年。这显而易见。但其间的脉络尚不清晰。精神之路,曲折幽暗是常态。曲折幽暗挡住了大多数人的探索。

“路漫漫而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唯针对苦苦求索之人,方有路漫漫而修远。

鲁迅对“路”想得很深。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这名言即便是鲁迅随口讲出来的,也有艰难的铺垫在先。他反复提阮藉“见歧路大哭而返”,可见他心里,始终横亘着、交叉着歧路。

个体之路,群体之路,民族之路……

鲁迅在绍兴长到十八岁,启程赴南京,踏上了生计之路。

鲁迅在南京待了四年,先进水师学堂,后转矿路学堂。这类官费的实用型学校,富家子弟瞧不上的。鲁迅穷,离家远走时,母亲只给了他八块银元。南京的冬天冷,鲁迅衣裳裤子单薄,吃辣椒御寒,养成习惯,伤了胃,埋下病根。

他边吃辣椒,边读严复翻译的《天演论》;这本书是英国人写的达尔文进化论的普及读物。鲁迅明白了进化论的道理,胃的功能却因一再强刺激而受到损伤。进化论强调物竞天择,适者生存,震动了当时的中国社会。清王朝不缺经济实力,却未能将财力转化成军事实力,海战陆战皆输,屡屡再上演近代史上的悲剧。

鲁迅在水师学堂苦练爬桅杆,并无当一名水兵的志向;下矿井二十丈,熟悉了矿工们的井下作业,却不想做一个技术员或探矿师。海上和井下,他都不考虑。他只是埋头学习,认真对待每一门功课。母亲送他上路时的眼神,和那沉甸甸又轻飘飘的八块钱,他始终铭记着。

若干年后,鲁迅能够大笔挣钱了,对朋友半开玩笑说:八块钱很划算,翻了许多倍……

鲁迅志存高远,生前就享有巨大的社会声誉,却不讳言挣钱,不粉饰早年求学的动机。缺钱,于是想挣钱,这天经地义。不过,并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具备直接了当的金钱观念。生活中、戏台上,许许多多的书生,倒是羞于谈钱的,仿佛他们牢记着圣人的教导。其实孔子本人并不是这样,圣人食不厌精,穿戴华丽,出门讲究,惦记着学生的干腊肉。而历代文人,像司马迁,嵇康,陶潜,杜甫,李白,都能直接面对金钱,与一般劳动大众无异,或者说,比大众更为直接。中国的民间,哪怕它山高水远穷乡僻壤,历来弥漫着封建统治者的意识形态。戏台很有感染力的。不言利,羞谈钱,民间例子甚多,融入了若干习俗。

这现象所形成的持久的遮蔽,已经在今天显现出来,千年压力一朝释放,把人拉变形,弄钱不择手段。

古代书生不能想钱,因为想钱就读不好圣贤书,不可能金榜题名。为了颜如玉和黄金屋,必须承受十年寒窗苦。或者说,必须忘掉金钱,尽力去揣摩圣人学说。这种贯穿千百年的、由集体潜意识所支配的心理模式,自有它的合理性,它的存在理由。萧洒文人与穷酸书生都是它的变式。后者有时呈大面积疯长的态势,例如八股文盛行的清朝。

当文明趋于固化,有识之士便会奋起,使固化的文明疏松,重现生机。这大概就是所谓历史的张力。

强大的个体,能突破这样或那样的心理模式。比如鲁迅。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却不能拆解民族心理的深层结构。复辟的闹剧几乎注定要上演。历史有惯性。历史进程中的个体或许能够洞察这种惯性。

这里的前提是:要有能力成为个体。

二十岁的鲁迅,在南京猛吃辣椒,目注《天演论》,胃火与热血一同燃烧。两个洋派学堂,有着相同的奇特课程:“上午声光化电,下午子曰诗云。”鲁迅对此非常不满,要去寻求别样的人生。个体却在静悄悄的孕育中。在今天看,这样的课程设置未必荒唐。时隔一个多世纪,有些东西慢慢显形了,我们意识到:鲁迅并不知道他正在成为融合中西与文理的鲁迅。

鲁迅虽然对声光化电加子曰诗云的课程安排很不满,但还是熬到了毕业,并且拿到了好成绩,作为官费生到日本去留学。

这是1902年,离辛亥革命不到十年。

中国的留学大潮之所向,首推日本。南方城市,尤为风尚。单是绍兴,同一时期走出去的留学生就有好几十个。

鲁迅到东京,学上了日语,谈起了恋爱。

鲁迅是全班第一个剪辫子的男生,不知道是否与恋爱有关。现存的照片,未见他留辫子。而其他留学的男生,为长可及臀的黑辫子大伤脑筋,每天要把蟒蛇般的辫子盘于头顶,再盖上日本式的学生帽,看上去像怪物,像一座高高耸起的富士山。有些学生为这祖宗传下来的劳什子踌躇着,烦恼着,不敢上街,他们羡慕周树人君的平头寸发,却又没胆量去仿效。

鲁迅的标新立异,青年时代已见端倪:带头剪辫子,带头自由恋爱。

恋爱的对象是谁,现在不清楚。也许是个日本姑娘。

恋爱无结果。

鲁迅留下一首小诗《自题小像》:“灵台无计逃神矢,风雨如磐黯故园。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荃指她,典出《离骚》:荃不察余之衷情兮。神矢指爱的神箭,典出古希腊神话。这七绝是赠给许寿裳的。李霁野撰文说,它是一首情诗。李霁野先生是鲁迅的至友之一,他的话有可信度。不过,鲁迅恋爱的具体情形,仅凭这首短诗难以揣测。“我以我血荐轩辕”,自是爱国情操的流露,却也和恋爱的无结果有关:荃不察,她不能理解他的高尚情操。情侣当有共同语言,说不到一块儿,似乎就不能生活在一块儿。这是人的特征。不过,鲁迅高昂的身姿后面,却有某种难言的酸楚。

论者们解读高昂本不错,却不必将失恋的酸楚一笔勾销。

失恋就是失恋。如同:想钱便是想钱……

是周树人君还是这位被比做“荃”的女子首先提出分手,仍无从揣测。需要指出的是:这个不重要。伟人身上的鸡毛蒜皮,用以闲聊无大碍,但不可太当一回事。如果恋爱的细节不足以诠释鲁迅,那么,它的丢失就无关紧要。

当鸡毛蒜皮有了市场,有些人就盯住鸡毛蒜皮不放,借口将伟人拉下神坛,将伟人之伟岸拆解成平庸,拿平庸去卖钱。这势头若蔓延开来,后果可想而知。这远比将伟人神话更糟糕,因为:神话尚能唤起虔诚与向往,平庸、低俗却能导至嘻皮笑脸,导至后现代的短命狂欢——将一切标志着人类精神境界的高峰削平,砍成碎片,拿去零售或整卖。卖完了,皆大欢喜,昆虫满天飞,野兽遍地走;连血腥事件也会变成市井笑料媒体猛料。到那时,世界范围内的“生命的阴暗麇集”宣告完成。

所以,鸡毛蒜皮也是危险的鸡毛蒜皮。

危险在于:如果只有鸡毛蒜皮的东西方能显现并放大,那么,单看鸡毛蒜皮的那些小眼睛将无限复制。

鸡毛蒜皮式的眼睛,只能看到鸡毛蒜皮。

眼下国内针对经典文艺作品的种种“恶搞”,不过是瞄准恶搞的利润空间。为了搞钱,总有些人就不惜搞死文化,搞垮我们的下一代。俄罗斯人是这样对待普希金高尔基的么?德国人是这样对待康德伽达默尔的么?美国人是这样对待海明威福克纳苏珊.郎格的么?据央视国际新闻,最近有民调显示:几乎所有的印度人都认为他们的传统文化是全世界最好的文化,他们的传统生活方式是全世界最好的生活方式。这对我们是个警示。而在拉美几个大国,“读者”与“观众”有明显的区分,前者有望成为能思索的个体,后者则容易滑向随波逐流的惰性群体。

如果我们大面积丢失传统文化,回望历史将变得不可能,从历史长河“跃入”当下的生活急流更不可能。生活将出现断裂,价值将呈现空洞,无根性的生存将无限克隆。千篇一律将大行其道,昆虫乱舞将固定为常态。

鲁迅三

谁希望着出现这样的景象呢?

“恶搞”是个恶兆,须严加防范。

而“软实力”、“以人为本”在这样的时刻成为中国主流媒体的关键词、常用词,真是令人感到欣慰。

几百所“孔子学院”正遍及全球……

鲁迅早期的重要文章有《文化偏至论》、《摩罗诗力说》、《人之历史》等。前者发洞见云:“明哲之士,必洞达世界之大势,权衡较量,去其偏颇,得其神明…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取今复古,别立新宗,人生意义,致之深邃,则国人之自觉至,个性张,沙聚之邦,由是转为人国。”

这段话十分透彻。

鲁迅把当时的中国诊断为“沙聚之邦”,几亿人呈现为大沙漠,被刮来刮去的风不停地改变着形状。沙漠是如何形成的?人,又是怎样变成沙粒的?清王朝的经济实力不是远胜于日本么?为何又是聚沙之邦?

鲁迅盯上了中国人的个性。个性不张,造就了聚沙之邦。

中国封建社会,权力运行极端化,覆盖面广,持续的时间长。而极端化的封建权力注定要制造庸众,把活生生的、有自主性的个体演变成沙粒。这也如同西方国家资本运行的极端化,极端化的资本变尽花招制造消费群,把人钉在消费的单一图景上,把“全面发展”的个体置于死地,把人的可能性掏空,把“人”消灭在历史的进程中。——几年前,不是还有个叫福山的人宣称要让资本主义终结历史么?而西欧北欧的一些国家,在“二战”之后的若干年,倒是渐渐融入了诸多社会主义的元素,公平与效率并重,发展与福利共存,传统与现代之间有了足够的缓冲地带,生活世界因之而呈多样化。欲望被仔细辨认,单面人的蔓延趋势受到遏制……

聚沙之邦将如何转为人国呢?鲁迅给出的答案是:“洞达世界…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取今复古,别立新宗。”

这洞见,预示着日后着名的“拿来主义”。

弗失固有之血脉,乃是鲁迅式的“回行之思”。必须返回人文传统,在历史的深处获得跃入当下的力量。回行有三种方式:一是借鉴,二是批判,三是融合借鉴与批判。鲁迅先生是终其一生,或隐或显地居于三者之间。他的投枪匕首,他的横眉怒目,乃是针对漫长的封建社会的权力极端化的恶果。

《文化偏至论》又提出“非物质”、“张灵明”。

人是万物之灵,有价值系统,有道德承载,有诗意向往,有灵光闪烁。动物的决定性的因素是物质环境,而人之为人,是由文化环境来决定的。物质的急剧丰富,可能会导至精神的贫乏。概言之:物比人大。物欲横流,肯定对社会和谐有害。

活着要有意义。活着有意义的人才会活得精彩。

德国哲学大师马科斯.韦伯说:“人是活在由他所编织的意义之网中的动物。”

这倒不是说,人是凭空编织这张意义之网。人生“此在”的参照系,取决于社会的“共在”。生活之意蕴层,犹如天空中的臭氧层:没有任何一个大陆板块能置身局外。臭氧层出现了大空洞,修复需要时间。生活的完整性遭到破坏,修复也须点点滴滴的做起。意蕴层受损,软实力下降,每一个人都会受伤害,不管他是富人还是穷人、是官员还是百姓。

所谓修复,前提是要察看受损的程度。提升软实力,任重而道远。原因是:软实力的提升,很难下硬指标。

二十世纪初,鲁迅在日本发出他的追问:“事若尽于物质矣,而物质果足尽人生之本也耶?”这个追问,既有近代欧洲启蒙运动的背景,又追溯到庄子的智慧:物物而不物于物。

庄子的这个短语,在今天意义重大,所以笔者一再重复。

一百年前的鲁迅又说:“诚若为今立计,所当稽求既往,相度方来,掊物质而张灵明,任个人而排众数。人既发扬踔厉矣,则邦国亦以兴起。”

掊物质:抑制物欲的恶性膨胀。

这几乎等于说:两个文明(物质与精神)要一起抓。

为什么要抑制物欲?因为物欲横流有害于个体的全面发展,有背于全社会的健康向上。“林林众生,物欲来蔽,社会憔悴,进步以停,于是一切诈伪罪恶…乘之而萌,使性灵之光,愈益就于黯淡。”

物欲显然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几股大力之一,但物欲横流醉生梦死,既造成无数罪恶,又导至“生活世界”的种种遮蔽。物的丰富,决不等同于人的丰富性、日常生活的丰富性。

鲁迅在日本,近距离审视欧美的物质文明,掉头为自己的民族把脉,他得出的结论是:兴国,首先要立人。

周氏三兄弟,树人,建人,作人,应该含有这层意思。周作人在抗战期间作了汉奸,又另当别论。

任个人,排众数,是致力于中国人的个性解放,瞄准并揭示民族的劣根性。民众的愚昧和麻木,是鲁迅一生都深恶痛绝的。爱之深才痛之切,才责之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沙聚之邦,个体罕见。先知先觉先行者,必定遭到“众数”的漠视、歧视、乃至敌视。耶稣、苏格拉底、布鲁诺的命运都证明了这严酷的现实。鲁迅也不例外。他晚年有句名言:他是为他的敌人活着的。这位悲天悯人、恶斗旧势力的“空前的民族英雄”,却出此沉痛语,我们今天当能倾听、掂量。

鲁迅的“最痛苦的灵魂”,源于他感受和辨认黑暗的能力。

据他的朋友讲,他常常对事不对人。这在一副面团形象的国人中间是要犯大忌的。他看得透彻,所以才一针见血,才直截了当。惯于作揖打拱、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人们自然会不舒服。这些人是中庸之道的产物,其集体潜意识盘根错节,犹如深海的藻类。他们的感觉注定要滞留于表层,不会意识到鲁迅的良苦用心。他们还跳起来,缠斗鲁迅,消耗着巨人的体力。

觉醒的个体,面对昏睡的庸众……

鲁迅发现了尼采和易卜生。而尼采发现了超人、末人,易卜生发现了真理常在少数人的手中。

辛亥革命时期,真理确实在少数人手中。

中国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足迹遍及欧美,他是既反抗封建主义,又洞察了资本主义的罪恶,在《三民主义与中国前途》中非常准确地指出:“文明有善果,也有恶果。欧美各国,善果被富人享尽,贫民反食恶果,总由少数人把持文明幸福,故成此不平等的世界。”

孙中山是先行者,鲁迅是先觉者。孙中山致力于社会革命,鲁迅全力以赴改造中国的国民性。

二十世纪初的鲁迅,发出了这样的声音:“今索诸中国,为精神界之战士者安在?”

精神战士披挂上阵了。

这样的战士,千古一人。

1980年的《鲁迅研究》,彭定安先生写道:“他一走上战阵,就显露了一个伟大文化战士和启蒙思想家的最宝贵的品德:献身的赤诚,战斗的激情,清醒的现实主义,实事求是的态度,思想家的睿智和深沉,战士的勇猛和坚定。”

鲁迅二十几岁就几乎成为鲁迅,令人不无惊讶。当时的日本东京,聚集着来自中国的各路豪杰。革命的,改良的,复古的,保皇的,主张暗杀的……分成若干派系,竞相发出声音。中国面临着列强瓜分的危险,知识分子受到前所未见的刺激。既要排满、反封建,又要反列强,各种各样的救国论杂然纷呈。实业救国,教育救国,医学救国,黄金黑铁救国,坚船利炮救国……而鲁迅的救国思想,当发端于南京读《天演论》的时期。进化这个词一再刺激他,掀起他的灵魂风暴。不进则退,不进则亡。但是社会的进步,在他看来是要取决于个体的壮大。救国,首先要救人。

鲁迅读进化论,读来读去,读出个体二字。这使他获得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几十年受用不尽。这个基础,为他提供了人生的舞台,文学的创造性区域,韧性战斗的战场。

也使他孤独、痛苦。

发现了个体,也就发现了沙粒、沙聚之邦。鲁迅是研讨沙粒、沙化的专家。而他改造国民精神的荒漠化,常陷入孤军奋战的境地,尽管他装备精良:有卓越的思考能力,有表达思考的杰出的汉语艺术。他呐喊,投枪匕首并用,却如同置身于无物之阵。

民族的劣根性,发现它已经非常的不容易了,何况要去改造它。“沙聚之邦转为人国”,这工程的浩大与艰难,恐怕没人能够测量。

鲁迅十几岁家道中落,由小康跌入困顿,生存的落差唤起紧张的思索。而历代杰出文人,几乎都有类似经历。在南京的水师学堂他常吃辣椒御严寒,渡重洋到东京去求学,他又尝到了初恋的涩果,这些身体层面的“失败”,反而催生鲁迅的精神成长。也许,这里显现了“自卑与超越”的生存环节。“风雨如磐黯故园…我以我血荐轩辕。”鲁迅二十一岁写下的诗,表明他正在完成着自己的超越。时代风云也影响他。但鲁迅之为鲁迅,单凭说一句“时代影响”却是不够的。时代影响千万人,鲁迅却具有清晰的唯一性。

鲁迅为什么能看见个体?因为他很早就“活向”个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破落户的子弟”能思索。所谓破落户子弟,一般显现为两种“生存情态”:游手好闲混吃骗喝;发愤图强勇于思索。鲁迅当然属于后者。家学渊源,母性呵护,严谨的三味书屋,健全的童年生活,阻断了鲁迅滑向前者的可能性。

二十岁前后,鲁迅形成了个体修炼的态势,步入个体的运行轨道。而我们不难发现,这样的个体修炼与古代杰出文人的修身有同构的关系。

唯有这种个体,方能发现个体的对立面:庸众和沙聚之邦。

鲁迅赢得了思想的持续的喷发点,也“赢得了”前所未有的黑暗。像顾城诗句:黑暗给他一双黑色的眼睛,他却用来寻找光明。

喷发力,也是针对黑暗的攻击力。

理解鲁迅,不妨聚焦于此。他的写作和他的生存姿态。

把握鲁迅的精神脉络,乃是本文的努力方向。

也许只能思到中途,但只要有思,就是好的。个体的特征,思为第一要素。

对创造性的人物,必须以创造性的思维与之对接。

鲁迅在东京弘文书院待了两年多,然后去了仙台,学医。严谨而又慈祥的藤野先生,后来成了他终生铭记的恩师。三十年代,日本对中国虎视眈眈,但鲁迅的书房里仍然挂着藤野的照片,仍与开书店的内山完造交厚,信任日本医生须藤,这说明他确实对事不对人,待人行事,全凭自己的目光。日本军国主义和具体的日本人,他是区别对待的。

鲁迅四

鲁迅对西方医学有浓厚的兴趣,各科成绩均好。这也如同他对地质学、生物学的浓厚兴趣。他一直是文理兼修,能同时看见物质与精神,看见二者的融合与二者的分界。现代西方大哲,不乏从自然科学转向人文领域的例子,像胡塞尔、罗素,原本都是出色的数学家;像弗洛伊德,从医生转向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宣称全社会都是他的病人。鲁迅不认同弗洛伊德,却与弗氏有相似处:看社会上的各色人等都有病,只是病的程度不同而已。

在东京,鲁迅和许寿裳经常讨论:中国国民性中最缺乏的是什么?它的病根何在?

这样的讨论和追问,当属罕见。

而在当时的日本,由于1894年的中日海战,由于稍后的日俄战争,好战分子急剧增长,军国主义气焰嚣张。鲁迅被仙台的日本同学视为“支那学生”。成绩好反受奚落、受怀疑:一个支那人,怎么可能在骨学、神经学、血管学、解剖学、细菌学的课程上都取得好成绩呢?

有日本学生写信给鲁迅,开头便说:你忏悔吧!

这等于说:你交待吧,你是怎么作弊的?

鲁迅毫无“忏悔”的迹象,班上的同学对他侧目而视,有些人还故意惹他。

他住在一所监狱旁的低级旅馆,瘦弱之躯饱受蚊子的叮咬。冬天也是蚊子乱飞。没蚊帐。顿顿粗食。

有时整夜拍蚊子,拍得一手血……

身心受着煎熬。真金在烈火中炼着。

这一天,学校放一部日俄战争的纪实影片,片中有个中国人,因做了俄国的奸细而被日军处死。围观的中国同胞一个个身强体壮却神情麻木,他们在看热闹,看杀头,鸭子般伸长颈项,死鱼般的眼睛转动着某种兴奋。鲁迅大吃一惊。日本学生在欢呼,打着尖厉的口哨。

体格强壮而神情麻木的中国人……

鲁迅对此印象深刻,源于他对国民性的持续的追问。思想导至感觉。感觉引发更多的感觉,又反证思想。

他做出了瞬间决断:弃医从文。

医学是不能深入灵魂的。行尸走肉满街蹿,“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

、、《阿Q正传》,对国民的麻木作了入木三分的描绘。麻木是个大词,它衍生多种形态,包括自欺欺人,包括沾沾自喜,包括瞒与骗、吃人与被吃,包括着名的“精神胜利法”……

优秀作家的一切努力,都是深入人性。在鲁迅,是深入国民性、民族的劣根性。或者说,他是历史性地考察人性。

鲁迅是敏感的。高度敏感的人方能看见高度的麻木,犹如坚实的个体才能够洞察一盘散沙似的群体。

叶圣陶说:“在同时代的人中间,鲁迅先生的确比别人敏感。有许多事,别人才有一点儿朦胧的感觉,他已经想到了,并且想得比别人深。”

鲁迅先知先觉,就“思想的实事”而言,他又是先行者。“三先”共属一体。他是思想革命的先驱。

毛泽东称他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

他想得深,于是他走得远。他走得远,于是他孤独。

他考察人性,拷问灵魂,从不放过他自己。他欣赏陀斯妥耶夫斯基对灵魂的拷问、穷追不舍。在特定的历史情境中,他反礼教,反孔夫子。而“反求诸己”、“吾日三省吾身”却是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之一。儒家文化,有学者干脆称做耻感文化。耻感与基督教的“原罪”之说有相通处。儒学作为有生命力的、开放的文化系统,使浸润于此种文化中的人,并不难于理解陀氏对人性的刨根问底。

中国封建社会,愈到晚期愈呈封闭状态,乃是权力运行的极端化所致。极端化意味着:唯有这种极端化方能维持日趋腐败的权力系统的运行。中国的政体落后于西方多矣,但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却能够眺望其他语种的文化。由此可见:传统文化并不依附于封建社会。文化的本质性力量能洞穿社会形态。这一点在今天大致能看清了,传统文化有她的恒定价值。

晚清国门初开,士人们普遍怀有陌生感所带来的焦虑。而杰出的士人,在焦虑中前行,杀开一条满是荆棘的道路。鲁迅能受西方文化的大力牵引,与他的“国学”功底是有关系的。这个问题很重要,后面细谈。

把握“鲁迅之为鲁迅”,须抓住纲,纲举才能目张。

鲁迅想事情,一旦想明白了,便立刻去做。这里的所谓“想”,可能只有几分钟。这大约就是西哲所推崇的“瞬间决断”。这倒不是说几分钟才是瞬间,有时候,几年也可能成为历史瞬间。

许寿裳劝鲁迅说:你学医不是学得好好的吗?为何放弃?

鲁迅回答:中国的呆子,岂是医学所能治疗?

放弃医学的理由真是充足。

鲁迅去找老师,陈述这退学的理由,藤野先生一听就明白了,虽然他很爱这唯一的中国弟子,却未多劝。他送给鲁迅一张照片,用毛笔默默写下两个汉字:惜别。

鲁迅接过先生的照片。后来一直把藤野的照片挂在墙上。当他工作累了,想偷懒了,望望照片,又开始伏案工作。

今日日本东南部的繁华大都市仙台,有鲁迅先生的纪念碑、藤野先生的纪念碑……

1906年的夏天鲁迅回到东京,生活仍然艰苦。吃得很差,想得很多。这杰出的大脑几乎昼夜不息地运转。“赴会馆,跑书店,往集会,听讲演。”在精通了日语之后,他又学俄语、德语,如饥似渴地阅读俄国、德国的文学和哲学经典。

精神界之战士,蓄势待发。

在今天看,俄罗斯、法国和德国的知识分子,对世界的影响力超过了英国、美国。

鲁迅一生全神贯注于社会批判、文明批判,而康德在十九世纪已经有“四大批判”之一的《批判力批判》。针对批判力的批判,中国的晚清士们人可能还不知所云。

毛泽东曾在《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中指出:“近代文化,外国比我们高,要承认这一点。”

鲁迅的奋起,乃是瞄准文化的落差。他跃入西方文化,贪婪地呼吸着异质性的空气,并返身打量中国的传统文化,“看见了”传统文化——它的精髓和它的蔽端。

他能对同质性的东西作陌生化处理。

这也包括他将要展开的汉语艺术。他的小说,从、到,几乎一篇一个风格,其艺术蜕变的能力令许多人惊讶。他不刻意追求形式,反而获得了“有意味的形式”……

鲁迅审视中国,盖因他汲取了中西精英文化的力量。

唯有精英文化,方能使人洞察历史与当下。

人是一根能思考的芦苇……

从南京到东京,前后十一年,鲁迅给人的印象,是每一分钟都在紧张地思考。学习,思考,再学习,再思考。吃穿住他好像全不在乎,包括谈恋爱。精神的飞升伴随着身体的“下沉”。

而这种类型的伟人大哲,近代西方常见。想想斯宾若莎、马克思、康德、尼采吧。

这倒不是说,伟人哲人们不食人间烟火。

人生太短促。鲁迅名言:要赶紧做。

他在东京张罗着办《新生》杂志;用“精奥的古字”翻译《域外小说集》。一边要新生,另一边却用古字,这饶有深意。

“弗失固有之血脉”,知,然后行。

鲁迅做了国学大师章太炎的弟子。章太炎在当时是名声显赫的革命家,做过清廷监狱,出狱后把他的讲坛论坛搬到日本东京,与改良派、保皇派领袖梁启超康有为等展开激烈论战。

鲁迅听章太炎讲《说文解字》。

太炎先生席地而坐,挥舞着手臂,绘声绘色讲汉字,往往几个小时一晃而过。听讲的学生环坐于矮桌旁,上厕所都要抓紧时间,生怕漏听精彩之处。有一位钱玄同,听得忘形,每次上课都眉飞色舞,身子不觉前移,移至先生跟前。师生讨论,数钱玄同的话最多。鲁迅对钱玄同小有不满,给他取个绰号“爬来爬去”。

后来,钱玄同做了古文字学家。

二十年代钱玄同提倡复古,鲁迅写文章批评他。

鲁迅写《太炎先生二三事》,对作为儒学大师的章太炎也有微饲,不过,这篇文章的基调是亲切的,怀念的。

鲁迅办《新生》杂志,狂读西方经典,同时聆听着章太炎。视野开阔的思想家文学家在酝酿中。无与伦比的汉语艺术在锤炼中。而鲁迅的这一层曾经受到遮蔽。

战斗的鲁迅之所以能够战斗,其文化视野乃是决定性的因素。

他的同乡徐锡麟刺杀清廷大员恩铭,举国震惊。革命以各种形式进行着,仁人志士层出不穷。徐锡麟被处死、开膛,心肝肺做了恩铭亲兵的下酒菜。清王朝垂死挣扎,疯狂反扑。不久,鲁迅的另一位同乡,鉴湖女侠秋瑾,也在她的故乡绍兴死于清廷刽子手的屠刀下。

秋瑾生前,随身带着一把短刀。

鲁迅也有一把短刀,那是在仙台的时候一个日本朋友送的。

夜里他看刀,并比划着。

他并不是一名刺客。这是一把灵魂的手术刀。

鲁迅看刀,看来看去,“看”出日后的投枪匕首式的杂文。

郁达夫说,鲁迅的杂文“能以寸刀杀人”。

郁达夫通常给人留下风流才子的印象,却对鲁迅杂文推崇备至,反击鄙薄杂文的梁实秋。梁实秋先生翻译莎士比亚功莫大焉,但也许他是走了“雅”的极端。

杂文的特点是喜笑怒骂皆成文字,这挺好的。

孟子写文章,也是要骂人的。

王国维、章太炎、辜鸿鸣、郭沫若……谁不骂人呢?

骂是广义的,并非人身攻击。“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

鲁迅从仙台返回东京,又待了三年。屈指算来,他到日本已经七年多了。

七年炼成真金。

此前的南京四年、绍兴老家十几年,为这七年奠基。

如今的仙台人曾不无自豪地说:绍兴是周树人的故乡,而仙台是鲁迅的故乡……

1908年的鲁迅居于东京的一幢公寓“伏见馆”,他快满二十九岁了,唇上留了一点胡须。他还不想回国,回国意味着成家。成家意味着过老式的日子,在绍兴生儿育女,做师爷或幕友。

母亲拍电报催他回去。绍兴有一位名叫朱安的姑娘在等着,她的年龄比鲁迅略大。鲁迅不想娶她。类似的婚姻悲剧,也发生在胡适之、郭沫若的身上。新思维和旧婚俗之间是注定要发生悲剧的。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看上去一目了然,实在不值得唠叨、纠缠。

母亲又拍电报,称卧病在床。鲁迅赶紧启程了。

其实母亲没病,是催他回去完婚。

鲁迅令人费解地同意了,在绍兴与朱安举行了旧式婚礼。

原来,他有个折衷的两全之策:为母亲迎回了一位儿媳妇,却拒绝一个妻子。他拒绝和朱安同床共枕,一辈子为朱安提供生活的费用。朱安曾经许过人的,她为逃避包办婚姻而住进了周家,劫遭受了鲁迅的迎娶式的逃避。按绍兴习俗,如果鲁迅不娶她,她很有可能永远嫁不出去,连生计都成问题。

鲁迅五

处于两难境地的鲁迅,将朱安的生活也考虑到了。

事情就这么简单。

这里没有什么符合人道选择的万全之策。鲁迅不伤害朱安,就会伤害自己。他对朱安人道了,对自己就不人道。难道“自己”就是不是人吗?这是什么样的人道主义道德律令、非得牺牲自己去成全别人吗?平等的观念不是这样的。

犹如财富的平均主义,在古希腊人的眼中莫名其妙。

犹如儒家文化提倡悲悯情怀仁者之心,却也处处强调等级。

这里的分寸感极为重要。一个健全的社会,雷锋精神当与富豪榜并存。偏颇是有害的,走极端则导至灾难。

贫富有区别。精神境界有差异。

健全社会的运动过程中,应当有能力同时显现此二者。显现是说:尽可能地去掉遮蔽。

个体形成的过程中,则应当警惕极端个人主义。

悖论的是:人人趋利,损人利己,既有害于社会的、单位的、家庭的和谐,又不利于个体的壮大,个体的幸福。

想想看:乌眼鸡它能幸福吗?乌眼鸡只会去找乌眼鸡……

如果动物本能的充分调动就是幸福,丛林法则的普世应用就是大同,那将把人类的几千年文明置于何处?把真善美的百代努力置于何处?

而当所有的眼睛都只能反射钱币之光的时候,生活的完整性也无从谈起了。爱意、诗意、神性、道德、风俗将集体退场。生活之意蕴层撕裂出大空洞,就像天上那个肉眼看不见的臭氧层。

只能辨认有形之物的那双眼,乃是标准的动物之眼。

不难想象:如果鲁迅活到今天,会对有蔓延趋势的拜金主义拜物主义使用他的短刀、他的投枪匕首。

唯有全面发展的“那个人”,才无愧于人的称号。

我们这些只知为一点蝇头小利而忙忙碌碌的人,不妨扪心自问:对得起为重建民族之魂耗尽了心血的周树人么?

鲁迅婚后不久,去杭州两级师范学堂教书。许寿裳在那儿当教务长,校长是沈钧儒。鲁迅教化学,教生理卫生,兼博物学的翻译。他对学生讲生殖系统,面对一张张惊异甚至惊恐的娃娃脸。他面无表情,单用抑扬顿挫去表达。声音是他的表情。他冷幽默。下面即使哄堂大笑,他的面部肌肉的变化也不大。

讲课的风格,讲演的风格,形成于杭州师范。

也影响着日后的文字风格。

幽默这东西,一旦“热膨胀”,容易油腔滑调。鲁迅懂得这个微妙的分界,专门写文章,告诫年轻人的油腔滑调。

这告诫放在眼下仍然适用。油腔滑调有变式,比如对文学及影视经典作品的恶搞。

三十岁的鲁迅住着单身宿舍。学校里他是最能熬夜的教员,备课,读书,整理和学生们一块儿从野外采集来的植物标本。他抽“强盗牌”香烟,吃杭州有名的条头糕。这两样东西,校工每晚给他送上。物质生活,比在日本的时候强多了。

深夜他在小院徘徊,觉得天空奇怪而高。

香烟总是在手上,而思绪袅袅在空中。

然后,一个人卸衣上床……

沈钧儒去职,来了个新校长夏震武,强拉许寿裳陪他去孔庙“谒圣”,遭到许寿裳的严辞拒绝。

鲁迅给这位新校长起了个外号:夏木瓜。

很快,“夏木瓜”在教员们中间广泛传开了。恼羞成怒的木瓜摆出了权力面孔,拉虎皮作大旗,惹得群情激愤。双方斗了几个回合,以教员们的胜利而告终。木瓜辞职,学校开起了庆功会,鲁迅痛饮绍兴老酒。

这是1910年,离辛亥革命很近了。夏木瓜尊孔,真是不合时宜。

鲁迅“升官”了,从杭州返回绍兴,在绍兴府中学做了学监。

还是穿廉价的羽纱长衫,抽强盗牌香烟,吃条头糕。还是形同单身汉……

绍兴古城弥漫着革命的空气,人们公开议论三年前死去的秋瑾、徐锡麟。鲁迅一头短发,昂扬走在街上。绍兴府中学的学生们满怀敬意地望着他走过,悄声议论他与秋瑾的友谊。

“革命”来了。

革命党人王金发的队伍从杭州连夜开到了绍兴。穿蓝色军装的士兵们,穿草鞋,扛步枪,打裹腿,精神抖擞。

绍兴城亮起了各种各样的灯:油灯、纸灯笼、玻璃方形灯、桅杆灯。没灯的人点起了火把。

革命照亮了千年暗夜。

鲁迅出任绍兴师范学堂的校长。上任的头一天与全体学生见面,他戴着一顶军帽。校长致辞,简短有力。下面的操场内响起了欢呼声。

可是没过多久,绍兴的人们看见革命的标志性人物王金发长胖了,满脸油光。绍兴的士绅们用祖传老办法,群而而捧之,拜贴如雪片,这个送衣料,那个送翅席。绍兴府虽然改成了军政府,进进出出的却还是那些人。

城里忽然有了许多名目的革命党。不少人开口革命闭口革命。

城里和乡下的闲汉们兴高采烈,纷纷涌入军政府衙门,穿皮袍大摇大摆。

沉渣泛起。鱼龙混杂。

王金发变了,拒绝青年们提出的惩办杀害秋瑾的刽子手的强烈要求,说是“不念旧恶”、“咸与维新”。

青年们愤怒了,发传单,办报纸,痛骂王金发,请鲁迅做他们的后盾。

鲁迅站到了王金发的对立面。

绍兴城一度盛传,王金发要派人杀鲁迅。

鲁迅的母亲吓坏了,要他出城到乡下去躲避。

鲁迅不走。夜里还上街,打着灯笼,灯笼上写着大大的“周”字。过了一段时间,平安无事。他还当校长。王金发虽然糊涂,却不至于暗杀他。

许寿裳在南京临时政府的教育部任职,请鲁迅去南京。教育总长是蔡元培。

1912年的春天鲁迅离开了故乡绍兴。

同年五月,临时政府迁往北京。鲁迅随教育部北上,住在宣武门外一条僻静的胡同:南半截胡同里的绍兴会馆。八月,他从教育部第二科科长的位置,升为部里的佥事,是个高级干部了,月薪丰厚,权力亦大。于是,找他的人多起来,几乎排着队,到他的办公室或会馆小屋。如果他愿意在官场中谋个前程、编织关系网的话,此间是绝好的机会。

可是对鲁迅这样的人来说,有些机会根本就不是机会。

他看不见这些机会。

鲁迅的意识之所向,乃是时代。而由于他这么多年来死死地盯住人,盯住个体不放,所以,他所看见的那个时代,跟他的同时代人有巨大的差异。

他实在不喜欢那些形形色色的来访者。事实上,那些人所怀揣的各种名利念头,他要么在脑子里一晃而过,要么看不见:视若无睹。

现代中国最杰出的思想家,不得不置身于庸常官府、庸常的人际关系的纠缠。他做上教育部的高级干部,跟教育总长蔡元培先生的欣赏有关。后来,二人都从按部就班的政府部门转入了大学。蔡元培是现代教育的奠基人。鲁迅是现代思想和文学的奠基人。

思想家每天上下班。思想家夹着公文包匆匆走着,走过北京的一年四季。

鲁迅越来越烦那些敲门者,有时候对敲门者非常的不客气。

一个不愿意把别人当成敲门砖的人,自己也不愿成为别人的敲门砖。有趣的是:鲁迅既不知道“门”是什么东西,又不知砖为何物。

脑子里满是民国、民族、历史、当下,门砖之类哪有踪影?

活在历史进程中并能意识到这种进程的人,眼里哪有鸡毛蒜皮、鸡零狗碎?而西方近现代,这种具备了历史感的人特别多。中国从先秦到汉唐宋,目光长远者亦比比皆是。

民国初年,思想又在北京的一条小胡同里高速运转了。

鲁迅一头扎进古书、古碑、古佛经。为了前行他回望着历史。他辨认着黑暗。黑暗的广大与深长,经由历史的惯性延续到民国: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军阀割据……

鲁迅紧张辨认着黑暗的“核心物质”。

郁闷,痛苦。历史的毒气与鬼气,也侵入鲁迅瘦小而坚硬的身躯。欲辨认对象,他是要和对象近距离接触的。

针对历史的毒素,鲁迅必须以剧毒之身,携带着强大的异质性力量,跃入历史的深潭以毒攻毒。他清点着历史的有毒物质,寻找那颗支配着无数吸盘的魔鬼般的章鱼头。

而历史自有闪光处。

鲁迅发现了魏晋文学和嵇康。那是一个具有“人的自觉”的时代,读书人纷纷反抗儒学礼教,不惜以死相拼。个体要成为自由的个体,付出了血的代价。龙章凤质的嵇康四十岁赴刑场,乃是追求自由的个体在封建权力魔掌下的历史性的闪亮登场。

礼教。这章鱼之头。

鲁迅自己就是礼教的受害者。以及那位在绍兴默默地陪着母亲的无辜的朱安……

六年过去了。鲁迅郁积着巨大的攻击力。地火在运行,岩浆在奔突。

这无声的、近乎阴冷的六年,鲁迅完成着自身的修炼,朝着更高更强更坚硬。

同时他也攒着钱,准备在北京买房子,把母亲和朱安都接过来。他抽烟,喝酒,吃甜点心。头发长,胡子乱。总是穿相同的衣服和鞋子,却不至于“扪虱而谈”;或是拨出短刀去追赶苍蝇。魏晋士人的佯狂,鲁迅能一眼看到。

郁闷也包含了性苦闷。

1918年春季的某一天,钱玄同突然来访,带来了一本《新青年》杂志,请鲁迅写一点文章。鲁迅并不兴奋,他说了一段后来被专家作家无数次引用的话:“假如有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鲁迅话是这么说,但还是同意给《新青年》写稿。胡适、陈独秀都是这个杂志的编辑。

这一年的五月,白话短篇小说问世。这是漫长的封建礼教史上的第一声惊雷。也是中国现代文学的第一块奠基石。现代小说自始。

小说用第一人称,写一个患有受迫害妄想症的“狂人”。小说的原型是鲁迅的一个亲戚,原本在山西做幕友,忽然觉得所有的人都要陷害他,于是仓皇逃到北京。他虽然住下了,但还是很恐慌,要逃跑,换了一个又一个房间。鲁迅安顿他,劝慰他,却苦于怎么说都没用。有一天这位亲戚极为惊恐地朝鲁迅喊:“今天就要被拉去砍头了!”并颤抖着拿出了一封绝命书。鲁迅认为他精神错乱了,送他去池田医院时,沿途的巡警又吓得他面如土色。医院里治了一星期,无效。鲁迅托人送他回了绍兴。

鲁迅六

这事发生在1916年。

短篇小说酝酿了两年之久。

而小说中弥漫的恐怖氛围,直指四千年吃人的封建礼教。

且看“狂人”的感觉世界:

“早上,我静坐了一会儿。陈老五送饭进来,一碗菜,一碗蒸鱼;这鱼的眼睛,白而且硬,张着嘴,同那伙想吃人的人一样。吃了几筷,滑溜溜的不知是鱼是人,便把他兜肚连肠的吐出。”

“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仁义道德吃人,谁愿意去看这样的历史呢?或者说,谁有能力如此去看呢?鲁迅看了,而且看得仔细。粗看就滑过去了。鲁迅在《论睁了眼看》中说:“中国人因为向来不敢正视人生,只好瞒和骗,由此生出瞒和骗的文艺来。”

直面人生的鲁迅先生,发现了瞒和骗。三个字,概括了多少事,多少丑陋的内心。有些人主动地瞒和骗,有些人被动地、不自觉地瞒和骗。

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

战士鲁迅,如此登场。

的主题,可以浓缩为四个字:礼教吃人。

强者吃弱者,弱者又吃更弱者,于是吃人的筵席就排得很长了。清中叶的思想家戴震说:“后儒以理杀人。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

理,是清代盛行的程朱理学,是“灭人欲存天理”的那个理。曹雪芹与戴震气息相通,所以才写出豪门大族的那么多惨死。

几百年的理学,几千年的仁义道德。封建统治者在举起屠刀的同时,使用着各式各样的软刀子。

鲁迅既反抗屠刀,又辨认软刀子。辨认的艰难在于:仁义道德贯穿了封建社会的教育体系。

而仁义道德,在它的源头上、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不是这样的。历代杰出的儒者、文人,亦在强力维护着这个源头。即使封建统治阶层,也从来不乏敢于为民请命的“中国的脊梁”。

而鲁迅在当时,必须亮出彻底反封建的战斗姿态。

针对封建礼教的极端化、日常化,必须以另一个极端来揭示它。否则,礼教强大的遮蔽力量将抵消任何揭示的力量。

思想的高速运行,显现了穿透力。1907年,二十八岁的鲁迅写《文化偏至论》,向我们亮出了他的辩证思维。

偏执有洞见。或者说:偏执的洞见。

偏执也标示出五花八门的面团形象,温吞水似的喋喋不休。温吞水照不出温吞水。面团希望永远碰上面团。

读,并不令人愉快。

《地洞》、、、《死屋手记》、、、《喧嚣与骚动》……也不是叫人产生“阅读快感”的。卡夫卡福克纳加缪等人执意表现痛苦的荒诞,揭示种种异化,批判非人道,为西方文明的艰难进程作出了特殊的贡献。

这也是所谓精英文化的组成部分,早就进入了西方文化的主流传承。

人类的心智,应该有能力正视痛苦。

快乐是“痛苦的快乐”,犹如阴天是晴天的阴天。一味回避痛苦,有两个后果:

1.快乐失去参照系从它自身脱落;2.导致更多的痛苦。

人所不能承受的,是生命之轻。

是岩浆的喷发点,从此鲁迅一发不可收。六年的沉默、沉积,来了个大爆炸。



《祝福》。



《阿Q正传》……

“狂人”虽然是城里人,可在乡下也能找到;“阿Q”是农民,却能折射城市里的各色人等。

阿Q真能做:舂米便舂米,割麦便割麦,撑船便撑船。他是未庄的流浪汉,睡在土谷祠,忽而去了城里,变成了“革命者”又回到未庄,吓唬赵太爷,投奔假洋鬼子。他满脑子白盔白甲、元宝、洋纱衫、秀才娘子的宁式床;他满嘴锵锵锵,哼唱“我手执钢鞭将你打!”,喊叫“造反了造反了”。他打不赢王胡,却意外地做了个天下无能第一,很自豪,精神胜利了。他与小D缠斗,双方抓辫子,抓住就不放。他有癞头疮,于是忌讳一切有关“亮”或“光”一类的字眼,而为了应付难堪的局面,他发明了怒目而视,对鄙睨他的人说:你还不配!话一出口,癞头疮就变得高尚而光荣了。他摸了一把小尼姑的光头,凭了指尖留下的滑腻感欢喜半天,对众人道:和尚摸得,我也摸得……他想和吴妈困觉,“对伊跪下了”。他在死刑书上画押,惭愧自己未能把圈画圆。他莫名其妙赴了杀场,看见所有的熟面孔全出现了。他被“咔嚓”给麻木而凶狠的看客们看,似乎还介于喜与悲、自卑与自傲之间。“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阿Q真不想断子绝孙。

不知鲁迅先生看没看过卓别林的电影。

如果让卓别林来演阿Q,那才叫绝呢。

让人笑得直想哭。这是什么样的艺术?

现实主义,象征主义,现代主义,后现代,荒诞派,黑色幽默……什么标签不能贴?

鲁迅之作为艺术大师,其艺术形变的能力之强,至今令人感到不可思议。从小说到散文诗,到,到杂文。顶级艺术,向我们保持着它的神秘性。就像。

读阿Q,笑得想哭,又哭不出声,为什么?

因为很多人在阿Q身上嗅到了自己的气味。却又不好明说,大家装糊涂,反指别人是阿Q。

麻烦在于:反指别人是阿Q的时候,更靠近阿Q。

阿Q似乎无处不在,布下了国民劣根性的天罗地网。

这部几万字的中篇小说,于1921年连载于《晨报副刊》,暑名巴人。副刋编辑孙伏园每隔几天到鲁迅的住处催稿。杰作是催出来的。初看像滑稽小说。看到后来,又越看越不像滑稽小说:很有些读者笑到一半便停下,疑神疑鬼地瞅瞅也拿着报纸的其他人……

官绅阶层,智识阶层,敏感者尤多。

阿Q是未庄游荡的阿Q,他们为何敏感呢?

他们的魂灵被击中了。灵魂深处那黑糊糊的一团东西,突然注入了一道强光。这强光,仿佛来自天外。

阿Q自轻自贱又自傲,很善于自欺欺人。

他有个口头禅: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

中国落后于西方国家,阿Q的这种语气当时很流行。提倡国粹、“整理国故”的声音一波又一波。《阿Q正传》点了胡适的名。

平心而论,鲁迅先生有偏颇。偏颇却有洞见。

当时的中国既落后于西方、遭凌辱受挤压,自己又搅得一团糟,却总是有人高叫:中国的精神文明冠于全球!

这口号即使无大错,也叫得不是时候。

更何况,关于中国固有之精神文明,很多东西要重新回首。

鲁迅是回首的伟大的先驱。

他给青年学生开书目,建议少看或不看中国书。他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说这番话的,蕴涵了深意和苦心。借助西哲的眼力,清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毒素。这是需要勇气的,需要大智大勇。以胡适辈的中庸,焉能看到这一层?这才是重振民族自信心的战略性眼光:鲁迅的一生,是致力于让固化的文明得以疏松。

鲁迅乃是历史性的鲁迅。也许今天,是辨认他的伟岸身影的更好的历史时机。

《阿Q正传》编入小说集,一经问世,轰动全国。连云南昆明这样的西部偏远城市也供不应求。

鲁迅剖析国民魂灵的手术刀,往往首先对准他自己。

混合了自卑与自傲的“自欺欺人”的心理模式,是鲁迅揭示的。

由此生发了这种心理模式的对立面:勇于解剖自己;触及灵魂;人贵有自知之明;批评与自我批评……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前出生的人,对这些句子耳熟能详。毛泽东把鲁迅精神带到了新中国。

鲁迅以轻松的笔调为阿Q画像,同时烛照着、剔除着自己身上的阿Q因素。

比如忘却。阿Q是很能忘却的,他到钱庄赌钱,输了一大把,很想不通,于是自抽嘴巴,似乎打人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人,于是,他心满意足地倒在了土谷祠的杂草地上,呼呼入睡了。

甚至到了示众砍头的时刻,“他一急,两眼发黑,耳朵里喤地一声,似乎发昏了。”可是转眼的工夫阿Q又忘却了,“很羞愧自己没志气,竟没有唱几句戏。”末了,他无师自通来一句:“过了二十年又是一条好汉…”身首异处的一刹那,他竟然还惦记着去博取看客们的喝彩。

这叫至死不悟。

鲁迅对中国人的各种类型的“忘却”深恶痛绝。《为了忘却的记念》,故意说反话,把“忘却”抛到前台。我以前也是读不懂,盯上了忘却二字,正中先生的下怀。

忘却也是弱者的特征,弱者的生存术。试想:如果阿Q不善于忘却,桩桩屈辱铭心刻骨,他还能在未庄混下去活下去吗?

所以鲁迅先生,对阿Q们,对孔乙己们,对“鸭子般伸长颈项”的可怜又可怕的看客们,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揭出病苦”,是为了“引起疗救的注意”。

可是很多人并不这么想。小说刺激了他们的神经。

当时有人在《现代评论》撰文说:“鲁迅先生站在路旁边,看见我们男男女女在大街上来去,高的矮的,胖的瘦的…笑的哭的,一大群在那里蠢动…鲁迅先生的医学究竟到了什么程度,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他有三个特色,那也是老于手术富于经验的医生的特色,第一个,冷静,第二个,冷静,第三个,还是冷静。”

这话是嘲讽的,却也讲出了鲁迅特色。

写的法国大作家福娄拜,同样保持着外科医生式的冷静。

冷收缩反衬热膨胀;

“静故了群动,空故纳万境。”此系苏轼名句。

冷与热的辩证法,鲁迅体验最深。

契柯夫的特点,俄罗斯人总结为:淡淡的幽默。冷热之间的淡淡的幽默,可能是契柯夫经过曲折的探索之后找到的艺术喷发点。而读过契柯夫的人都知道,这位伟大的小说家对俄罗斯抱着怎样的火热的感情。

鲁迅很喜欢契柯夫。二人都学过医。都弃医从文。

《阿Q正传》自问世以后,数十年间一直处于激烈的争论中。争论的焦点是:阿Q这个艺术形象,是否指向中国社会各阶层?阿Q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吗?

许许多多的学者作家卷入了这旷日持久的大争论。而争论本身,又折射了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眼光和心态。这是小说的延续。一石激起千层浪。惊涛拍岸不停息……

郭沫若说:“旷代文章数阿Q。”

鲁迅七

茅盾说:“我们有时自己反省,常常疑惑自己身中也免不了带着一些‘阿Q相’…作者的主意,似乎只在刻画隐伏在中华民族骨髓里的不长进的性质,——阿Q相。”

郑振铎说:“这个阿Q,许多人都以为就是中国人的缩影。”

钱杏邨则批评鲁迅:“不但没有抓住时代,而且不曾追随时代。”钱的文章发表于1928年,马上有人撰文反驳:《阿Q时代没有死》。

鲁迅自己说:“要画出这样沉默的国民的魂灵来,在中国实在是一件难事…我也只依了自己的觉察,孤寂地姑且将这些写出,作为在我的眼里所经过的中国的人生。”

1933年,鲁迅在《再谈保留》一文中又说:“十二年前,鲁迅作了一篇《阿Q正传》,大约是暴露国民的弱点的。”

鲁迅认为,“中国国民性的堕落…最大的病根,是眼光不远,加以‘卑怯’与‘贪婪’,但这是历久养成的,一时不容易去掉。”

这“一时”是多久,鲁迅没有讲。

几千年形成的病根,几十年难以去掉。历史有不易察觉的惯性。

法国大作家罗曼.罗兰读《阿Q正传》深有感触,他写道:“可怜的阿Q将长久地留在人们的记忆中。”由此可见,国外也有阿Q。

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阿Q正传》是一篇好小说,我劝看过的同志再看一遍,没看过的同志好好地看看。”

真该好好地看看。

鲁迅研究国民性由来已久,是一次集中喷发。他要“救救孩子”,免得他们长大后,“昏天黑地的在社会上混。”

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们遗憾地发现,阿Q还在到处走,虽然他已经不戴毡帽,不唱“我手执钢鞭将你打!”。怯懦、油滑、短视、中立;麻木、侥幸、忘却、投机;自卑、自傲、自欺欺人、欺软怕硬……学界商界演艺界的阿Q,市井的阿Q,农村的阿Q,机关大楼里的阿Q……

花样翻新的精神胜利法,还在强势推销。“市场前景”难以测量。

二十年代前后,鲁迅成为鲁迅,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一面旗帜,“颇激动了一部分青年的心。”由于他的作品立意不凡,样式特别,吸引了大批追随者。他仍在教育部,兼了北京大学的课,以讲师的身份讲授。他花掉多年积蓄,卖掉绍兴老屋,在北京八道湾买了房子,将母亲、朱安和弟弟都接来同住。他回过一次绍兴,闰土来看他,当初的英俊少年变得非常木讷,像个木偶人。鲁迅为此写下着名的《故乡》,忧郁的目光瞄准饱受欺压的底层。

早年在南京下矿井,鲁迅对“鬼一般工作着”的矿工们印象极深。

病态的社会,苦难深重的底层,此二者,牢牢地牵扯着鲁迅的神经。

他一直在看,深入地看。

悲天悯人的情怀,乃是中国文化的一大传统。

杜甫看。白居易看。苏东坡看。陆游看……

1923年的7月,鲁迅和周作人突然闹翻了,开始自己弄饭吃。次年初他搬出八道湾,住进西四条砖塔胡同。六月十一日,鲁迅回八道湾取他的东西,“比进西厢,启孟及其妻突出詈殴打。”启孟即周作人,其日本妻子名叫羽太重久。

兄弟失和,从此不见面,与这日本女人有关。细节无考。周氏兄弟共同的朋友川岛是目击证人,写过文章《弟与兄》。

鲁迅回忆往事的散文集,其中一篇叫,表明他对弟弟是牵挂着的。川岛也披露了兄弟失和之后的一些事。

周氏两兄弟道不同。论述已多,此不赘言。

鲁迅从北大转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并迁西三条长住,戏称工作间为“老虎尾巴”。几年间他陆续接待了大量的来访者,多为青年。“五四”运动使中国青年走到历史的前台,鲁迅是他们持久的偶像之一。使无数青年想要呐喊。鲁迅待客的房间小,他吸烟又多,常把玻璃窗打开,透透气。窗外有个小院子,院中有杨树,冬日盛开着几树梅花。

谈话不拘题目,往往一谈大半天。来访的青年们还留下吃饭。言语激烈碰撞时,鲁迅静静地抽烟,望望玻璃窗外的杨树或梅花。

这情形与绍兴会馆的那几年形成鲜明对照。

鲁迅四十出头了。他和小他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很融洽。争论,探讨,夹杂轻松的闲聊与开怀大笑。思想自由地绽放着。这是中国式的思想讨论班。思想的火花喷溅到社会。此间鲁迅忙于支持青年们的未名社,办《语丝》和《莽原》杂志,而他的写作瞄准了散文诗。跳跃而短促的句子,沉郁而滚烫的意象,仿佛思想自动寻找着火山口。令人联想波德莱尔的……

萧军等人回忆:震动了他们的心。

鲁迅在女师大讲厨川百村的《苦闷的象征》。这本论艺术的专着是鲁迅翻译的,它有两个思想来源:柏格森的创化论、精神绵延说;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

艺术是苦闷的产物。苦闷源于对现存秩序的不认同,在“不”的领域矜持着,固守着。苦闷是能量的蓄积。鲁迅十几岁就开始苦闷,他追忆说:“父亲的穷下来,也是一件好事,使我想了很多事情。”他在南京苦闷,在东京、仙台苦闷,回国后依然苦闷。他把身体放到一边,让精神迎着苦闷顽强地生长。精神界之战士,这仿佛命中注定。不同时期的苦闷似乎各有名称,先前叫呐喊,此间叫彷徨。

《新青年》的编辑部散了,对鲁迅刺激很大。陈独秀去了上海,打算把这本影响甚大的杂志带入政治的可操作的层面;胡适钻进了“整理国故”的象牙之塔。

“寂寞新文苑,平安旧战场。两间余一卒,荷戟尚彷徨。”

这是小说集的题辞。

思想者前行艰难。在确认了自己的选择之前,宁愿寂寞着,彷徨着。

所谓独立思考,必然伴随着寂寞与彷徨。

在中国,寂寞、孤独几乎是思想的同义语。

鲁迅苦闷着,压抑着。

压抑好比将气球按入水,按得越深,气球弹得越高。

思想,艺术,语言,乃是压力所致。鲁迅的文字像钻石般坚硬而漂亮,乃是长期受力的一种结果。他的轻松,随意,是从不轻松、不随意的地方争来的。犹如他的幽默,有着并不幽默的广阔的背景。

按一般人的理解,二十年代中期的鲁迅已经名利双收了,却何苦还跟自己过不去?教育部官员,大学正教授,着名作家,青年偶像,他已是许多人眼中的社会精英、上层人物。然而他从未给人留下社会名流的印象,他的生活十分简朴,凡事喜欢自己动手,包括砸煤劈柴这类体力活。

思想者偏爱干粗活、手工活,中外例子甚多。嵇康打铁,陶潜种田,莱布尼茨当针表匠,维特根斯坦送掉巨额遗产做了一所中学的园丁。海德格尔是木匠的儿子,自己也喜欢摆弄铁锤,搭建托特瑙山上的小木屋,而他惊动欧洲的“上手性与在手性”的杰出思想,是从铁锤的起落中悟出的。

质朴有丰富,奢华有单调。

唯有质朴的状态方能与丰富照面。

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是一名质朴者,能思想者,精神与物质的双重贵族,反衬形形色色的暴发户。能思想者就是能感受者。能感受者就是能幸福者!

一个辛勤耕耘的老农民,其对自然、对生活感觉的丰富,当胜于几打名缰利锁之辈。后者其实挺可怜,他的最高境界,不过是动物式的欲望循环。

鲁迅毫不经意地滞留于质朴的状态,远离了惰性群体的持存状态。

奢华有单调是说:当一个人有了小汽车的时候,他再也看不见自行车的诸般好处与妙处。

鲁迅从质朴出发,展开他的丰富而强劲的思考。毋宁说,一切强劲的思考,均与质朴为邻。

思想与奢华不两立。

如果二十年代的鲁迅过上了成功人士的奢华生活,出门摆谱,回家享受,那么,“思想”就会跟他过不去。

鲁迅穿有补丁的衣衫和皮鞋到女师大上课,惹得阔小姐们掩嘴娇笑。他这叫名士风度么?从魏晋唐宋到明清、民国,不拘小节的名士、狂士的故事太多了,鲁迅是这支奇特的队伍中的一员么?女生们私下议论着。

鲁迅在课堂上讲厨川百村,批评弗洛伊德。他一再抨击性的潜意识学说,倒使人联想他的已经受到意识控制的潜意识。

升华的鲁迅,也许尚处于回望那升华的地基的开端。

学贯中西与文理的鲁迅,讲课随意发挥,旁征博引,妙趣横生。他不是学者型的教授,知识的后面有思想支撑。他无意带出一群女战士,却能对她们潜移默化。

清华、北大、女师大的学生们,读着鲁迅的书。读着《语丝》周刊、《莽原》杂志,以及胡适梁实秋周作人林语堂等人的作品。

“五四”运动反帝、反封建的声音在延续着。声音也在分化中。

女师大学潮不断,赶走了流氓式的女校长杨荫榆。

向来温和的、一说一个笑、一笑两个小酒窝的刘和珍,是学生领袖之一。学生当中她人缘好,具有温和的感召力。

生一张圆圆的俏脸的刘和珍,崇敬着鲁迅。她并不宽裕,却毅然预定了全年的《莽原》。

1926年3月18日,青春活泼的刘和珍倒在了血泊中。

这一天,北京三万多人大游行,抗议帝国主义列强在上海制造“五卅”惨剧、抗议列强在北京以“八国通牒”的方式威逼段祺瑞政府。学生爱国,徒手请愿,却突然遭遇呼啸而来的子弹:卖国贼段祺瑞下令屠杀,枪声持续了十多分钟,又有衙门里冲出来的大刀棍棒队,将倒在地上的呻吟着的伤者击毙。女师大学生自治会主席刘和珍和她的几个同学被子弹打死、刀棒杀死。

鲁迅为这个血腥的日子命名:“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

他写下《记念刘和珍君》、《无花的蔷薇之二》。

“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我所住的并非人间。四十多个青年的血,洋溢在我们周围,使我艰于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而此后几个所谓学者文人的阴险的论调,尤使我觉得悲哀。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就将这作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逝者的灵前。”

“这不是一件事的结束,是一件事的开头…血债必须用同物偿还。”

军阀卖国贼,杀人不眨眼。鲁迅这么写文章,而且发表出来,是冒着杀头的危险的。战士不怕流血,却没必要作无结果的牺牲,鲁迅痛苦地呼吁:请愿的事,从此可以停止了。

1926年的这个3月,鲁迅亮出的身姿、写下的文章,惊天地泣鬼神。死者无言,后死者发出如此彻底的声音。

鲁迅八

墨写的文字,偕美丽而勇敢的死难者长存。

鲁迅的生命受到了威胁,北京一时盛传:当局要抓他。

北京是待不下去了。鲁迅和许广平去了上海。又分手,相约过两年再见面。师生情侣频繁通信。《两地书》是二十世纪的经典情书。

鲁迅到厦门大学任教,任文学系教授兼国学研究院教授。这所大学背山靠海,鲁迅几乎独住一栋临时安顿他的生物学院的三层楼,夜里听呼呼的风声,白天看茫茫的大海。

鲁迅也到沙滩上捡贝壳。

他整理《汉画像考》、《古小说钩沉》,并将这两本书付印。此前的已在北京出版。以及杂文集。

编古籍,伴随着孤寂。

教学的头绪很多。累了一天,独自上三楼,有时自己做饭吃,自斟自饮。学校的教员多玩家,且排外,鲁迅和他们格格不入。

鲁迅后来在中形容厦大的孤寂的生活:这寂静“浓到如酒,令人微醺,望后窗外面骨立的乱山中许多白点,是坟冢;一粒深黄色的火,是南普陀寺的琉璃灯。前面则海天微茫,黑絮一般的夜色简直似乎要扑到心坎里。我靠了石栏远眺,听得自己的心音,四远仿佛有无量悲哀,苦恼,零落,死灭,都杂入这寂静中,使它变成药酒,加色,加味,加香。”

寂静喧嚣着。

这是我读过的关于寂静的最出色的文字。寂静之色香味扑面而来。这是海洋般的寂静与喧嚣。

寂静与坟冢,于鲁迅仿佛有某种亲和力。

他在坟前照了一张相,并寄给北京的朋友。

肖红写过鲁迅先生走夜路将“鬼魂”踢成活人的故事。

对死亡的敏感,对孤寂的亲近,几乎是一切天才思想家的先天素质。历数西哲或诗人艺术家,谁不敏感着死亡呢?以布勒东、阿拉贡为代表的超现实主义者宣称:死亡乃是唯一的主题。有个巴黎诗人布置他的房间,墙上贴满了“死亡通知书”。死亡是人生的极限,是无底的深渊,是短暂者返身打量一切生存的最佳的炽热地带。

孔子曰:“不知生焉知死?”

西哲云:“不知死焉知生?”

两个追问,在鲁迅身上合而为一。

而两千多年前的儒学圣人将死亡与知性相连,表明思之力已抵达“坟”前。可惜圣人止步了。

可惜鲁迅在坟前留影,并给一本杂文定名为,学者们似乎鲜有思考。

鲁迅太熟悉寂静、孤独、死亡与黑暗了。思想的原发地带,此四者为常态。

现实的层面,则是无声中听有声,听惊雷;黑暗中寻光明。

1927年,鲁迅去了有“革命策源地”之称的广州。他到黄埔军校演讲,强调枪杆子的重要性:一首诗吓不倒孙传芳,一个炮弹却能将他轰走。

中山大学他是唯一的正教授,兼文学系主任,月薪三百大洋,可能相当于现在的两三万块钱。他住在东堤的白云楼。许广平当他的助教。她是广东人。

鼎鼎大名的鲁迅,自然被视为社会名流。各式请柬雪片般飞来,名人请名人,要员请名人,其中有孔祥熙、戴季陶、陈公博这样的显赫人物。而那些自以为是个人物的人也请鲁迅吃饭,真是五花八门。鲁迅不吃这种饭,拒绝十分彻底:门上贴出四个字“概不赴宴”。吃一回就会有十回……鲁迅之所以能够发现各式“捧杀”,与他拒绝成为名流、拒绝插上各式身份标签有关。赴许多饭局,说无穷套话、废话,对一个思想者来说是不可想象的。

萨特曾形容这类饭局:不是人吃东西,倒是东西吃人。

萨特拒绝诺贝尔文学奖,理由是:拒绝一切来自官方的荣誉。加缪并不拒绝这个奖项,却同样讨厌社交。

多少英才被无谓的应酬缠死。犹如水下杂草缠死浪里白条。

纠缠花样之多,几本厚书写不尽。

时间多宝贵。而总有一些人活着就为了互相纠缠。废话滋生废话,时间消耗时间。周旋作揖打拱,每张脸上都暗藏几张脸,鬼头鬼脑层出不穷……

鲁迅以坚实的个体,很容易识种类繁多的群体式的伎俩。

思想者岂是一句空言!

难怪他后来感慨:浪费别人的时间,无异于图财害命。

鲁迅在广州,曾秘密会见当时的中共广东区党委书记陈延年。

上海发生“四一二”政变,国民党在广州也大搞白色恐怖。中山大学的进步学生被抓捕,鲁迅冒雨参加紧急集会,愤而辞去大学里担任的所有职务。

一年几千块大洋,不稀罕。

鲁迅曾长期寄希望于青年,现在希望趋于破灭,《答有恒先生》说:“我至今为止,时时有一种乐观,以为压迫,杀戮青年的,大概是老人。这种老人渐渐死去,中国总可比较地有生气。现在我知道不然了,杀戮青年的,似乎倒大概是青年,而且对于别个的不能再造的生命和青春,更无顾惜。”

《而已集》题辞:“这半年我又看见了许多血和泪,然而我只有‘杂感’而已。”

在广州,鲁迅陆续编定了、、《唐宋传奇集》。在那样的环境中,脚踏实地的文化工作未曾中断。

十月,启程去了上海。

上海十年。

先住闸北景云里,许广平先生有文章《景云深处是吾家》,每个字都饱含亲切。后迁北四川路大陆新村九号,房子宽敞而整洁,陈设漂亮。鲁迅从不排斥物质生活。

《语丝》从北京搬到了上海。

创造社、太阳社在上海很活跃。茅盾、郭沫若分别从武汉和香港来到上海。鲁迅与茅盾、郁达夫、冯雪峰等一见如故。后来与翟秋白更是平生至交。他不喜欢梁实秋。讨厌帮闲文人……

三十年代的上海,聚集着中国的文化精英。

鲁迅专心着述,翻译大量的外国文学作品及理论着作。他很少出去演讲了,虽然各大学纷纷邀请他。

许广平生了孩子,取名周海婴。鲁迅对她体贴入微,在她的房间里布置鲜花,让她出院回家惊喜不已。

1931年的9月25日,上海文化界新闻界祝贺他的五十寿辰。

他工作,工作,工作……

通宵达旦是寻常。肖红说:“鲁迅先生在椅子上躺一躺,翻翻闲书,就是休息了。”

别人喝着咖啡,鲁迅工作着。

他抽烟,抽烟,抽烟,时常每天多达五十支烟。鲁迅先生,太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了。多少爱着他的人劝他少抽,或抽点好烟。朋友送他好烟,他却给朋友们备下,自己还是抽劣烟。

他事必躬亲,连寄给朋友的书都包得整整齐齐,棱角像刀切过。青年给他的稿件,几万字的,几十万字的,他一个字一个字地看着。字迹太潦草的,也使他生气。但生完了气还是埋头细看,抽着劣质烟,咬嗽着。

翟秋白的文集《海上述林》,耗去他多少体力。编辑,校对,一遍又一遍看清样,酷暑严冬放不下,还拖着病躯。秋白泉下若有知,当仰天慨叹: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鲁迅先生工作之余的乐趣,是和朋友们谈天,坐汽车看电影。未曾逛过一个公园。

他关怀着中国新兴的美术运动。也自己动手设计书籍的封面。

他注视着上海的日常生活,写“上海的少女”、“上海的儿童”、“我们怎样做父亲”、“三月的租界”、“上海文艺之一瞥”……

,厚厚的,厚重的。

三十年代初的上海,也是血雨腥风的上海。

常来看望鲁迅的柔石,和殷夫等其他四位青年作家被反动派杀害,鲁迅愤而写下《为了忘却的记念》,痛感“中国失掉了很好的青年。”他深夜挥诗笔:“惯于长夜过春时,挈妇将雏鬓有丝。忍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觅小诗。吟罢低眉无写处,月光如水照缁衣。”

“九一八”事变,日本人向中华民族挥舞着屠刀。日军迅速占领东三省。

鲁迅与宋庆龄、蔡元培、杨铨等人组建中国民权保障同盟。1933年六月,副会长杨铨被执政当局派出的特务暗杀。鲁迅也被列入暗杀名单。他去参加杨铨的追悼会,出门不带钥匙,赴死之心已决。

大雨滂沱送杨铨…

“岂有豪情似旧时,花开花落两由之。无情最是江南雨,又为斯民哭健儿。”

血呀,血呀,同志的血;同胞的血……

三十年代的鲁迅,写长篇巨作几乎不可能。炮火威胁他的寓所,使他几度出走。

杂文一本接一本。、、……论战激烈。短兵相接。鲁迅对他的论敌毫不留情,撕开他们的各式面具。这倒不是说,鲁迅全对。没人全对。有一些争论的对手后来明白鲁迅是对的,公开向他认错,赤子之心如鲁迅。比如闻一多。

真理一词在德语中含争辩之意。中国人,太多的是折中面团,太少的是唇枪舌剑。

鲁迅形容说:两个中国人见面,通常互问台甫,拱手,假笑,然后是“今天天气哈哈哈”……中国人哼哼哈哈的本领倒是称冠于全球。

鲁迅中年得子爱怜有加,有人却拿这个说事儿了,嘲讽他。鲁迅付之一笑,写诗云:“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鲁迅的旧体诗,现代罕有企及。

鲁迅想写红军长征的小说,想写盛唐杨贵妃的长篇小说,并为此作了很多准备,却未能如愿。这非常可惜。

三十年代的初期和中期,正是工农红军屡遭围剿极艰难的时刻,鲁迅明明白白地表达了他对共产党人的敬意。红军到达陕北后,他拍贺电,托人给红军送去火腿。他细听陈赓、冯雪峰讲长征的故事。这人类历史上的壮举,在鲁迅杰出的大脑中长时间再现着酝酿着……

鲁迅写杨贵妃的念头则起于二十年代,1924年他去过西安。他眼中的盛唐时代和杨玉环这样的悲剧佳人会是怎样的呢?他多次讲,决不相信女人祸国的。

伟大的思想家小说家写盛唐及盛唐之衰,将是何等景象?

鲁迅不是专治史学的,可他的历史感、他的历史性眼光强于任何历史学家。历史学离开了历史性,势必变成一堆唠叨。历史性,乃是哲学意义上的价值判断。

鲁迅写杨贵妃的冲动,是否包涵了瞄准他自己身上的某些盲区?

可是所有这些,只剩下深深的遗憾:民族的遗憾,历史的遗憾,文化的遗憾。

鲁迅先生病了,病情时好时坏。

肖红这样写:

“一九三六年三月鲁迅先生病了,靠在二楼的躺椅上,心脏跳得比平日厉害,脸色略微灰了一点。

…鲁迅先生必得休息的,须藤老医生是这样说的。可是鲁迅先生从此不但没有休息,并且脑子里所想的更多了,要做的事情都象非立刻就做不可,校《海上述林》校样,印珂勒惠支的画,翻译《死魂灵》下部;刚好了,这些就都一起开始了。

鲁迅九

…鲁迅先生知道自己的健康不成了,工作的时间没有几年了,死了是不要紧的,只要留给人类更多,鲁迅先生就是这样…不久书桌上的德文字典和日文字典又都摆起来了…”

拿什么做比方呢?普鲁米修斯偷给人间以光明。

鲁迅翁的一生,是“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青年们到光明的地方去。”单是给青年写回信就有三千五百多封,毛笔字一丝不苟。他累啊。

伟人的犟脾气,真叫热爱着他的人毫无办法。多少人劝他。病中的宋庆龄给他写信,称他“周同志”,恳请他出国就医,他不听。

甚至不听医生的再三叮嘱,不喝牛奶。许广平对肖红说:“周先生人强,喜欢吃硬的,油炸的,就是吃饭也喜欢吃硬饭。”

鲁迅先生硬到骨髓里去了。

肖红这样写:

“楼下又来了客人。来的人总要问:

‘周先生好一点吗?’

许先生照常说:‘还是那样子。’

但今天说了眼泪就又流了满脸。一边拿起杯子来给客人倒茶,一边用左手拿着手帕按着鼻子。

客人问:‘周先生又不大好吗?’

许先生说:

‘没有的,是我心窄’…”

肖红的这篇《回忆鲁迅先生》写于1939年的10月,鲁迅逝世三周年。三万字一气呵成,写日常的鲁迅,工作的鲁迅,病着的鲁迅。深情,节制;委婉,奔放。她是一口气叫了一百多次鲁迅先生,并无一丝一毫的重复感。她用汉语艺术向我们标示:什么叫情力。

这是怀念文字的巅峰之作。

肖红死于抗战期间,孤苦零丁死在香港,年仅三十一岁。临死前她声声说:“不甘,不甘……”后来戴望舒写《肖红墓畔口占》:“走六小时寂寞的长途,到你头边放一束红山茶,我等待着,长夜漫漫,你却卧听着海涛闲话。”

这首短诗亦被誉为现代怀念诗中之绝唱。

能怀念别人的人,亦能受到别人的怀念。

人,是能够怀念的。这是文明的结晶。

也是任何时代的道德底线……

1939年的肖红不忍心写鲁迅先生的死,她这样写:

“这一次鲁迅先生好了。

…鲁迅先生以为自己好了,别人也以为鲁迅先生好了。

准备冬天要庆祝鲁迅先生工作三十年。

又过了三个月。

一九三六年十月十七日,鲁迅先生病又发了,又是气喘。

十七日,一夜未眠。

十八日,终日喘着。

十九日,夜的下半夜,人衰弱到极点了。天将发白时,鲁迅先生就象他平日一样,工作完了,他休息了。”

鲁迅先生治丧委会成员中,出现了一个名字:毛泽东。

毛泽东对鲁迅的评价,时至今日仍然家喻户晓:“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毛泽东在一段文字当中用了七个“最…”来形容和赞美鲁迅精神。

追悼鲁迅的仪式在上海万国殡仪馆举行。先生的的遗体覆盖着“民族魂”三个大字。这是民众献上的。

请看巴金先生的《一点不忘却的记忆》:

“朋友,你要我告诉你一些关于那个老人的最后的事…我从来没有这样被地感动过。灵堂中静静躺着那个老人,每天从早到晚,许许多多的人,一个一个地或者五六个人一排地到这里来向着他致最深的敬礼。我站在旁边,我的眼睛把这一切全都看了进去。

一个秃顶的老人刚进来站了一下,忽然埋下头低声啜泣了。另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子已经走出了灵堂,却还把头伸进帷幔里面来,红着眼圈哀求道:‘让我再看一眼吧,这是最后一次了。’

…我的眼睛是不会被欺骗的。我看见了穿着粗布短衫的劳动者,我看见了抱着课本的男女学生,我也看见了绿衣的邮差,黄衣的童子军,还有小商人,小店员以及国籍不同,阶级不同,职业不同,信仰不同的各种各类的人。…这一切的人都是被这一颗心从远近的地方引到这里来的…”

巴金先生的文章,写于鲁迅逝世的当月。

据我所知,现在的很多人读此文都是泪流满面。

灵堂中,葬礼上,有个身材高大的东北汉子“像一头雄狮似的冲来冲去”,他撕心裂肺的哭喊在许多人心中激荡了几十年,他的名字叫肖军。

二十世纪的中国,鲁迅的葬礼是最隆重、也最感人的葬礼之一。使人想到法国的雨果、萨特的葬礼。法国人对雨果的崇敬,远远超过那位“只不过拥有让人死掉的聪明的拿破仑(罗素语)”。

鲁迅先生活在今天。他巨大的精神感召力影响了几代中国知识分子,不管他是学人文的还是学理工的。他是中国现代史上最大的文化符号。他被称为二十世纪中国人的精神导师。无论是走向他的人,还是背离他的人,甚至诋毁他的人,“解构”他的人,都在他的光照之下。

萨特被誉为二十世纪人类的良心。鲁迅,至少是二十世纪中国人的良心。

我记得几年前德里达去世,法国总统希拉克盛赞德里达“不断地质疑人类文明的进程”。

西方国家有质疑文明进程的传统。

而鲁迅,质疑着中国的几千年文明。没人像他这么解剖国民性。

是作为思想家的鲁迅,决定了作为文学家的鲁迅。

鲁迅式的质疑是开放式的,他欢迎一切对他本人的有价值的质疑。他肯定不是完人。思想本身就具有冒险的性质,思想之路乃是幽暗的林中路。惟知这种冒险性、这种幽暗难辨之路的能思者,才懂得精神完人是一句不得要领的空话。

个体之为个体,能思是第一要素。

运思有两个运动方向,一是追求真理,二是看破谎言,看到形形色色的遮蔽。

在文学艺术的层面,思想具有“上手性”,拒绝“现成在手之物”。思想保持着它的原发地带,因之保持着它的尊严。

以笔者粗浅的理解:艺术思想乃是生发着思想的一种能力,一种能涵盖并切入所有生活场景、生活之急流的能力。

作家艺术家们,如果把艺术思想理解为某种思想,那就错得太远了。模式化的东西的层出不穷乃是势所必然。

从严复译《天演论》到现在,汉译西方学术名着已有数千种,几代学人殚精竭虑做着奠基性的工作,哲学,现象学存在论,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人类学,权力学,解释学,心理学,诗学,神学,法学,精神分析学……几乎包罗万象。以鲁迅卓然特立的生存姿态,如果他的生命延续到当代,他的思想进程不可能中断。

鲁迅有“双重落差”:个人生活的落差,民族命运的落差。而一旦瞄准了落差就会导至无穷思索。鲁迅几十年为此忧心忡忡,苦行僧似地工作着,勇士般的战斗着,智者式的孤独着痛苦着。当时的学者文人能理解他的人实在有限。纠缠他的人倒是一拨又一拨。纠缠者多妥协之辈中庸之徒,哪能理解鲁迅式的毫不妥协?

鲁迅要生气的,正好给纠缠者以可乘之机。懂得鲁迅的林语堂感慨说:鲁迅先生伤心伤肝伤脾……

一再的短兵相接,几同肉搏战。

尽管是这样,鲁迅还是给我们留下极其丰富的精神遗产,全集二十卷,译着与全集相等,二者相加近八百万字。

以质量来衡量他的生命长度,堪比一千年。

鲁迅的反传统具有针对性。过于漫长的封建社会,其惯性,其流布于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的不易觉察的毒素,须睁大眼睛,须以身试毒,须以毒攻毒。他批判现代中国的孔夫子,等于批判封建权力运行的极端化,全以以赴使固化的文明疏松,打破旧秩序,“解构”四千年历史。这是什么样的伟业!

他必须强悍,以极端反制极端。

其实,唯有精神的强悍者才有更多的精神记忆,文化记忆。

鲁迅对传统文化的透视能力明显高人一筹,比如他描绘或议论女娲、老庄、屈原、司马迁、嵇康、阮藉、陶渊明、曹雪芹吴贯中施耐庵的小说巨着……虽寥寥数语而入木三分,后人写专着也难以企及。他的小说散文杂文刻画人物,描摹各式情态,三言两语而神情毕现,显示了汉语的高度凝练,无穷张力,足以雄视欧美作家之长篇大着。

鲁迅反传统又归属于传统。笔者揣测:这可能类似针对一种事物运动的反运动,运动与反运动共属一体。这种辩证思维西方常见。

眼下不少学者谈论“五四”运动的偏颇:打倒孔家店打过头了。我倒是觉得,与封建权力运行结合得如此之紧的孔孟之道,打破也必要,不破不立。

当时的中国太弱了,“半封建半殖民地”,挤压与掠夺来自四面八方、内部与外部。人像沙粒,人群像散沙。鲁迅首先将自己锤炼成坚实而敏感的个体,然后去面对麻木而松散的群体。

个性,个体,乃是处于礼教惯性环境中的鲁迅的伟大发现。

此前的思想家文学艺术家,没有这种高度的自觉、深刻而全面的反思。鲁迅之为鲁迅,乃是权力之异数。他向真理致敬,前提是他认同了这种真理。他为民族奋斗,因其卓越而受到民族的永久礼赞。

法国人福柯反抗权力,洞察着权力运行的宏观和微观的各种形态。福柯在反抗权力的同时认同着正当的权力。反抗与认同,共属一体,目的只有的一个:剔除人类文明进程中的有毒物质。

近现代的欧洲,那么多的知识分子,反思再反思,启蒙再启蒙,接力营造强有力的公共空间……

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之父,现代小说之父。题材的拓宽,白话的运用,现代意识的注入,以及相应的形式感、修辞手法,鲁迅的贡献无人能及。他带动当时,影响后世,却仅凭两三本薄薄的小说集。多少作家明里暗里追随他。他的风格又多变,使追随的人望洋兴叹。比如他的文字,凡读过的人都喜欢,不知不觉受他的影响,欲加仿效时,又苦于学不像。方块字就摆在哪儿,人人可以组合,为何学不像呢?这和唐人学李杜、宋人学苏辛学不像是一个道理。文字是从地下长出来的,是生命受力的结晶之物。文字的组合就是命运的组合,命运咋学呢?

鲁迅恐怕也是现代汉语之父。《辞海.语词分册》,凡涉及语词的现代用法,所举范例皆为鲁迅。

鲁迅提倡不读或少读中国书,却为古老的汉语艺术赢得了她的现代尊严。

鲁迅罕有身份意识、社会地位的意识,这使他能在思想和艺术两个层面不断地突破自己。名气再大,地位再高,却不能让他端架子、固步自封。这里边饶有深意。这也叫“君子不器”。生活中固步自封很常见的,这种“人生情态”,有其广泛的“生存论”基础:人是稍不留神就要固步自封的。而居于艺术高端的人突破自己更艰难。鲁迅是个例外。成形的风格不足以霸占他,他很能变,而且变得漂亮,叫人叹服。他精读并翻译了那么多外国小说,写下的全是中国情境,汉语言的运用韵味儿十足。只一篇有点西洋的味道,句子稍显欧化。

鲁迅迅十

鲁迅的思想是紧凑的,表达思想的文字却是松散的、随意的。他从不搞甲乙丙丁式的归纳梳理,更不建构理论体系。思想有它严格的随意性、模糊性。蒙田、尼采、维特根斯坦常以断想的方式道出真知灼见。孔子也如此。语丝与洞见、断想与真知灼见有着对应关系,像一对上帝首肯的情侣。文化表述的条理化,清晰化,是人文领域向自然科学的研究及表达方式俯首称臣的一种结果。西哲早已证明:条理化并不启人思。而汉语更具有特殊性,多歧义,讲韵味儿。意韵这东西是超乎逻辑的。古典文论重点评,鲁迅论创作也常常只言片语,像是随口说出,却被人们无数次地引用。比如他谈写作:无非是多看多写,别无捷径。他是不相信“文章作法”的。文字艺术无师承,李白的儿子不写诗。鲁迅的“白描”功夫十分了得,备受推崇,换了别人可能会总结出几大篇,可是他只有短短的一句:少做作,去粉饰,存真意,勿卖弄。

话虽简单,做到却很难。

鲁迅有性苦闷,这不用回避。四十几岁还单着。他对弗洛伊德的反应的激烈程度,也许倒指向了他的性苦闷。精神界之战士对传播迅速的“精神分析学”有抵触情绪。这也不奇怪。德里达曾被记者问及如果让他去追问他的老师胡塞尔和海德格尔,他最想问的是什么?德里达回答:他最想问的,是两位顶级哲学大师的性生活。

西哲们对身体、对身体所衍生的意志-心理层面的东西的追问由来已久。

笔者能力有限,只能提一些问题,谈一点直觉。学鲁迅,就是要把想到的问题和盘托出。“问题”形成的过程中会显现某些原初的东西,不能等到问题的圆满解答。梳理问题的过程,也是剔除原初之物的过程。对此深有体会的伯兰特.罗素说:一流的、具有原创性的文章常显生涩,犹疑,模糊,而流畅圆熟的文章都不是一流文章。

事实上,圆满解答、清晰梳理也可疑。

值得警惕的是:把鲁迅先生的私生活弄成低级趣味,拿去卖钱。

眼下,人的单向度趋势问题很严重。人对金钱过度敏感,必定导至对生活中大量有价值的美好事物的麻木、陌生,以至于反感抵制。现实感相对于唱高调,原本是好事,但一味的现实、实惠、实用,使曾经有过的社会生活的广阔的现实局面趋于逼仄,逼仄成定势,人就难辨人为何物了。换言之,那些最讲现实的人往往最不“现实”。对他们来说,现实已经是:收缩与遮蔽的同义语。不学习,不长进,不思索,不关怀,人是看不见生活的。生活有它不停地移动着的地平线,要么延展,要么收缩。是生活的广阔的参照物才使生活成为生活,是生活的完整性、生活之意蕴层才使生活成为生活。没人可以宣称例外。

全面发展的“那个人”,我们似乎很少见了。也许是个“螺旋式上升”的过渡期。着眼于未来吧。

上海陈嘉映教授为《希腊精神》一书作序说:“在希腊人看来,只有全面发展的优异个人才有个性,而我们今天所说的个性,常常只是有点怪异而已。对希腊人来说,仅仅个性,仅仅是我的,仅仅表现出自己与别人不同,是毫无意义的。个性有一个广泛的目标,那就是城邦的福祉和更高的生存。”

陈嘉映教授是说:有点怪异的个性根本就不是古希腊人所理解的个性。众所周知,古希腊文明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并且在许多核心层面远胜于现当代的西方社会。

更高的生存,却必须从眼前做起。比如正视和直面:公正问题,环境问题,道德问题,诚信问题,技术主义及消费主义问题。网上有个寓言式的悲凉笑话,说是信任危机已经严重到一个人的两只手互不信任。陕西电视台“西凤开坛”栏目,最近专题讨论,涉及信仰、信念、信任三个危机,直指金钱对社会的腐蚀。而我生活的周边,一些地方的很多人,包括孩子,生活中单剩网瘾与牌瘾;甚至三岁小孩儿也有玩牌高手。人与人相遇,几分钟之内就要进入“刺激”状态,否则他就百无聊赖,就无聊给你瞧瞧。真该有几位人类学家来做做“田野调查”,看看那大街小巷无数的牌庄茶楼,那烟雾,那争吵,那算计,那无名的恼怒,那死打烂缠,那脱口而出的污言秽语,那消除了无聊之后的更深的无聊……赌桌上网瘾中滋生些什么东西是不言而喻的。比如亲朋几年不见面,见面就奔牌桌,不是你掏我的钱就是我掏你的钱。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促进,早已无从谈起。

年纪轻轻的坐下去,白发苍苍的站起来……而据我所知,不少有过这样或那样追求的人是很不情愿整日坐到牌桌上去的。他们春夏秋冬周而复始地摸牌算牌出牌,内心焦虑着茫然着绝望着。

而欲望的恶性循环导至的坑蒙拐骗花招百端,本文只能一笔带过……该打住了,该收场了。

失去长远关怀的人是活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并且,日趋活在眼皮子底下,“昏天黑地在社会上混”。物化量化群体化,这化那化冥顽不化。头顶的天空脚下的大地,气候的变暖,人情的变冷,良知的缺席,诚信的退场,总有一些人年复一年麻木不仁,自欺欺人,油滑聪明鬼头鬼脑没个完。他们很忙呢,忙着去自私自利,去醉生梦死,去无聊,去煽动,去制造着别人的和他自己的“生存之逼仄”、“生命的阴暗麋集”。

好在,我们已经听到了“软实力”这样的洪钟大吕般的声音。

九泉下的鲁迅翁,您听到这声音了么?

2008年2月12日改于眉山之忘言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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