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尊之天下药香 - xp1024.com
《女尊之天下药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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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媚杀

夜已经深了,而处于灯红酒绿繁华之处的一幽静之所,却仿佛与外面的喧嚣格格不入。幽静的古典宅院之中,灯光昏暗,沉寂之中似乎有aimei之色流淌。

宅院外面看来古老而陈旧,带着历史悠久的斑驳之感,不过里面的摆设却是十分豪华,仿佛里面和外面是截然不同的两处人间。屋子里的大床上,隐隐传出男子的粗喘和女子魅惑的i之感在屋中流转。

层层的纱帘被清风撩开,露出了大床上的风景。

一男一女相拥缠/绵着,春/色无边。忽然年轻的男人全身一震,身下有东西猛然喷射入女子体内,全身的力气仿佛一瞬间被抽干,脑中也有片刻的空白。正在这时,一枚泛着黑色的银针刺入了男人体内。男人在愕然中瘫倒下去,身下全身

chiluo的绝色女子翻身起来。

“你……”男人愤怒而惊愕的看着正在自顾自穿着衣服的的绝色女子。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你早该死了。”女子唇角巧笑嫣然,不过如水的明眸之中却是深沉的恨意。仿佛不过一眼,便能将人带入无间地狱。

“你到底是谁?”男子皱着眉,他生在古武世家,这样的家族在现代已经寥寥无几,但是他们一门却是千年来一直流传不断。家中男性自幼便习得古老武学,他是家族中年轻一辈的佼佼者。想不到竟然会中了一个女人的圈套。那银针之上是剧毒,而且他既然会奈何不得。

“沈凌薇。几年前被你害死的秦嫣是我的好友。要接近你,还当真是不容易呢!我费了这几年的功夫才终于找到这样一个机会。林大少,没听过‘温柔乡就是英雄冢’吗?但凡是人就一定会有弱点,你太自负了才会有今天。”女子说着已经穿好了一身华丽的长裙。殷红的长裙长至脚踝,上面大团大团暗沉的曼珠沙华,一如来自地狱的勾魂使者。这样的颜色在很多人身上都会显得俗气,可在她的身上,却是艳冶的近乎妖异。

“那你的弱点呢?只要你能放了我,我给你想要的一切。”

“放了你不可能,不过我可以让你死的明白点。如今全国上下,西医遍地牛毛,中医反而日渐凋零。可是很多人都忘了这是一个十分古老的东方古国,比起很多没有历史的西方发达国家,它永远都有着一种神秘感。我们这种古老的中医世家,一直都相信,世间万物,相生相克,既然会有病魔产生,自然就会有可以克制的东西存在世间。世间万物也如同戏台上的一出戏,每一个角色的出场都有着必然的意义,相对的,万事万物出现皆为必然,在某一个特定的时代出现,必有其意义。只是有些东西留待我们慢慢去发现。”

“你这些话什么意思?”

“银针上的毒是我用各种中药材提取而成,专门为你配置的,符合每个人的身体情况。一旦进入你的身体,便会迅速的与你体内一些特质反应,即便是用古老的武功你也逼不出来,也别想着去找医院,没用的。”

“你以为杀了我,你能活着走出去吗?”

“生死本来已经不重要了,不过我并不想死在这里,所以当然要活着走出去。天下恶毒与否只在人心。补药也好,**也罢,补药可以杀人,**有时可以救人。”

“你给他们所谓可以增进功力的药里有毒?”

“没有毒,我不过赌人心罢了,得到那样的药,服用之后发现没有副作用之后,他们一定会多吃,这是他们找死,可怨不得我。嫣儿定然等的急了,去找她吧!”沈凌薇最后深深的看了床上已经气息奄奄的男人一眼,便迈步走了出去。

嫣儿,安息吧!不管你对他是一如当你的爱,还是对于他害死你全家已经恨之入骨,我送他下去了,想要讨要什么,都随你了。

一步一步,终于是离开了这一处幽静的古宅,很快便被满目的高楼大厦淹没。满面孤独扑面而来,她不喜欢这里的喧嚣,更不恋慕这里的繁华。每个人都为了生活疲于奔命,睁开眼便是挤公交,挤地铁,冲入公司,不等喘口气,便在属于自己的一平米多些的小空间中工作一整日。午饭匆匆打发,然后到了傍晚下班,又是重复早上的挤公交,挤地铁,回家简单的吃点东西,洗漱一下,便已经到了睡觉时间。

然后日复一日重复同样的生活,逢年过节少得可怜的假期,排长队买到票,出去玩一玩。却是只见人头攒动,不见风景。日子久了,思想禁锢了,棱角磨平了,大家都随波逐流,在熙熙攘攘中,再也露不出头来。

生容易,活也容易,生活却是疲于奔命也未必落得心中的快活。

这样的日子真是让人厌倦。

她自来没有家,家族是一个十分隐秘的古老中医世家,自幼学习医术,但凡家族儿女,成年之后就会离开家族,然后隐没在世界各处,为了不被人发现家族所在地,终生不得回去。而每一个离开的人家族都会给一些读过书的痕迹和一张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她离开家族之后便在这座城市完成大学的学业,然后进入某研究院做了生物工程师。

虽然收入不菲,她在这里没有却没有房子,而是住在研究院分配给的一套房子里。三室两厅的房子,一个人住,宽敞的很。

回到房子,她便打开了酒柜中的葡萄酒喝了起来。明明为嫣儿报了仇了,这是这几年来,她所梦寐以求的,就是杀了那个人给嫣儿报仇。可是如今仇也报了,她却半点也不开心。心也似乎空了一块,空落落的,人也懒了起来,不知道还能去做什么。

手按上了心口,那里的搏动证明她还活在这个世上,可是为什么她却找不到活着的意义。酒液慢慢的滑入喉咙,没多久,已经是有些昏昏沉沉了。她坐到了阳台上,任凉风吹拂在身上,却好像也没有更清醒。

夜已经深了,而处于灯红酒绿繁华之处的一幽静之所,却仿佛与外面的喧嚣格格不入。幽静的古典宅院之中,灯光昏暗,沉寂之中似乎有aimei之色流淌。

宅院外面看来古老而陈旧,带着历史悠久的斑驳之感,不过里面的摆设却是十分豪华,仿佛里面和外面是截然不同的两处人间。屋子里的大床上,隐隐传出男子的粗喘和女子魅惑的i之感在屋中流转。

层层的纱帘被清风撩开,露出了大床上的风景。

一男一女相拥缠/绵着,春/色无边。忽然年轻的男人全身一震,身下有东西猛然喷射入女子体内,全身的力气仿佛一瞬间被抽干,脑中也有片刻的空白。正在这时,一枚泛着黑色的银针刺入了男人体内。男人在愕然中瘫倒下去,身下全身

chiluo的绝色女子翻身起来。

“你……”男人愤怒而惊愕的看着正在自顾自穿着衣服的的绝色女子。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你早该死了。”女子唇角巧笑嫣然,不过如水的明眸之中却是深沉的恨意。仿佛不过一眼,便能将人带入无间地狱。

“你到底是谁?”男子皱着眉,他生在古武世家,这样的家族在现代已经寥寥无几,但是他们一门却是千年来一直流传不断。家中男性自幼便习得古老武学,他是家族中年轻一辈的佼佼者。想不到竟然会中了一个女人的圈套。那银针之上是剧毒,而且他既然会奈何不得。

“沈凌薇。几年前被你害死的秦嫣是我的好友。要接近你,还当真是不容易呢!我费了这几年的功夫才终于找到这样一个机会。林大少,没听过‘温柔乡就是英雄冢’吗?但凡是人就一定会有弱点,你太自负了才会有今天。”女子说着已经穿好了一身华丽的长裙。殷红的长裙长至脚踝,上面大团大团暗沉的曼珠沙华,一如来自地狱的勾魂使者。这样的颜色在很多人身上都会显得俗气,可在她的身上,却是艳冶的近乎妖异。

“那你的弱点呢?只要你能放了我,我给你想要的一切。”

“放了你不可能,不过我可以让你死的明白点。如今全国上下,西医遍地牛毛,中医反而日渐凋零。可是很多人都忘了这是一个十分古老的东方古国,比起很多没有历史的西方发达国家,它永远都有着一种神秘感。我们这种古老的中医世家,一直都相信,世间万物,相生相克,既然会有病魔产生,自然就会有可以克制的东西存在世间。世间万物也如同戏台上的一出戏,每一个角色的出场都有着必然的意义,相对的,万事万物出现皆为必然,在某一个特定的时代出现,必有其意义。只是有些东西留待我们慢慢去发现。”

“你这些话什么意思?”

“银针上的毒是我用各种中药材提取而成,专门为你配置的,符合每个人的身体情况。一旦进入你的身体,便会迅速的与你体内一些特质反应,即便是用古老的武功你也逼不出来,也别想着去找医院,没用的。”

“你以为杀了我,你能活着走出去吗?”

“生死本来已经不重要了,不过我并不想死在这里,所以当然要活着走出去。天下恶毒与否只在人心。补药也好,**也罢,补药可以杀人,**有时可以救人。”

“你给他们所谓可以增进功力的药里有毒?”

“没有毒,我不过赌人心罢了,得到那样的药,服用之后发现没有副作用之后,他们一定会多吃,这是他们找死,可怨不得我。嫣儿定然等的急了,去找她吧!”沈凌薇最后深深的看了床上已经气息奄奄的男人一眼,便迈步走了出去。

嫣儿,安息吧!不管你对他是一如当你的爱,还是对于他害死你全家已经恨之入骨,我送他下去了,想要讨要什么,都随你了。

一步一步,终于是离开了这一处幽静的古宅,很快便被满目的高楼大厦淹没。满面孤独扑面而来,她不喜欢这里的喧嚣,更不恋慕这里的繁华。每个人都为了生活疲于奔命,睁开眼便是挤公交,挤地铁,冲入公司,不等喘口气,便在属于自己的一平米多些的小空间中工作一整日。午饭匆匆打发,然后到了傍晚下班,又是重复早上的挤公交,挤地铁,回家简单的吃点东西,洗漱一下,便已经到了睡觉时间。

然后日复一日重复同样的生活,逢年过节少得可怜的假期,排长队买到票,出去玩一玩。却是只见人头攒动,不见风景。日子久了,思想禁锢了,棱角磨平了,大家都随波逐流,在熙熙攘攘中,再也露不出头来。

生容易,活也容易,生活却是疲于奔命也未必落得心中的快活。

这样的日子真是让人厌倦。

她自来没有家,家族是一个十分隐秘的古老中医世家,自幼学习医术,但凡家族儿女,成年之后就会离开家族,然后隐没在世界各处,为了不被人发现家族所在地,终生不得回去。而每一个离开的人家族都会给一些读过书的痕迹和一张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她离开家族之后便在这座城市完成大学的学业,然后进入某研究院做了生物工程师。

虽然收入不菲,她在这里没有却没有房子,而是住在研究院分配给的一套房子里。三室两厅的房子,一个人住,宽敞的很。

回到房子,她便打开了酒柜中的葡萄酒喝了起来。明明为嫣儿报了仇了,这是这几年来,她所梦寐以求的,就是杀了那个人给嫣儿报仇。可是如今仇也报了,她却半点也不开心。心也似乎空了一块,空落落的,人也懒了起来,不知道还能去做什么。

手按上了心口,那里的搏动证明她还活在这个世上,可是为什么她却找不到活着的意义。酒液慢慢的滑入喉咙,没多久,已经是有些昏昏沉沉了。她坐到了阳台上,任凉风吹拂在身上,却好像也没有更清醒。

第二章 酆都

凉风习习,沈凌薇只觉得头越来越重。然后猛然向下栽去,风声在耳边加剧,本来轻柔的风似乎变成了利刃,剧烈的刮着自己的身体。然后风静止了,身上疼痛袭来,但是持续的时间很短,短短一瞬间,疼痛也就散去了。

她感觉轻飘飘的漂浮了起来,却看到扑在地上的自己的身体,还有溢出来的大片的鲜血,在地上蜿蜒。她看到世人的表情,或冷漠,或同情,或者嘲讽。形形色色的人在眼前划过,然后再也看不到他们的深情,只剩下聚在一起的一群黑压压的头,像是满目停驻的乌鸦。

一路漂浮,她的眼再也看不到这世间的种种。然后她看到了向她走来的两个人影,暂且说是人影吧!两人一身的长衫,若说不同,便是一人黑衣,一人白衣。两人手中还持着乌黑的铁链,看上去觉得阴森森的。是黑白无常吗?她有些自嘲的想。学医之人最不相信鬼神之说,她也亦然。所以她从来没有相信过什么怪力乱神,不相信当真有阎王殿,有黑白无常。

“本人白无常(黑无常)。”两人在她的面前站定,异口同声说道。说话间,便有阴风刮过,吹在身上本不算冷,却是让人心里凉飕飕的。

“开玩笑的吧!你们找错人了,我可从来不信这些。”

“非是玩笑,姑娘已经死了,随我们走一趟吧!”

“好啊!我就看看你们还有什么把戏。”

两人倒是没有拷她,只是走在她的一前一后。沈凌薇也想看看这两人到底是什么人,平白的来和她开这种玩笑。这一路上极冷,不是冰天雪地的寒冷,而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凉。心里莫名的感觉十分沉重,仿佛这条路就是用人们的伤悲堆砌出的一般,走在上面便觉得悲凉。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啊!现在不是盛夏嘛,怎么会这么冷?”沈凌薇只觉得心口莫名的疼,从小到大,所有的伤悲都涌上心头,那些曾经使她伤痛的画面一幕一幕的在眼前晃。明明满心的疼,满目的伤悲,却怎样也汇聚不出泪珠来。

“这是黄泉路,世人都道黄泉路上寒冷。那是因为走在这条路上,每个人都会回顾这一生中最难忘的事。活着之时,当然快乐幸福最为人沉醉,但死去了,却会回顾那些偷偷藏在心里,但在活着时不想去回顾的往事。往往疼在心头最是难忘难舍。”

“别再骗我了,哪来的黄泉路啊!”

“姑娘到了酆都就知道我们二人的话是真是假了。”

沈凌薇也不再说话,她确实想看一看这二人所说是真是假。记得幼年之时,有位封魂师到族中去做客,倒是说过这世间除了人界,还有神界和鬼界。人界和鬼节的交界就是黄泉路,身体死去,亡灵便会通过黄泉路到达鬼节界。不过那时的她当然是不会信那样的荒诞之谈的。不过族中长辈倒是说起,封魂师是一种特殊的存在,以血来维系。传说第一位封魂师乃是天神与人类所生,所以流着特殊的血,可以行走于神、人、鬼三界。

为怕那血脉会慢慢流失,所以封魂师不可以成亲生子,一生也只可以收一名弟子。到了封魂师晚年,便会将体内的那一部分神血渡给弟子,然后一代代传下去。而将神血渡给弟子之后,原本的封魂师也就失去了所有的灵力,成为一个普通人。

不知走了多久,这条路终于到了尽头。尽头处出现的是一座城墙,漆黑而斑驳,不知道已经在这里屹立了几代几年。城墙之上刻两个描金大字“酆都”,城门紧闭,无法看到里面的情景,只有紧闭的大门上刻画的牛头马面,透着森冷之气。

森冷之气袭来,沈凌薇紧紧的盯着眼前的城墙。中华名族传说甚多,虽然从不相信,但是却不得不承认那些传说真的很美,多年来,她听的也不少。对于“酆都”二字自然也不陌生,世间鬼神之说中自然都会提到酆都鬼城。

忽然,紧闭的黑漆大门猛然打开,阴风阵阵扑面而来。

“这真的是酆都鬼城?”本来是不信的,但是这一刻,却似乎不由得她不相信了。

“说了姑娘已经死了,快随我们进入鬼城吧!”

“原来这世间真的有鬼。”

沈凌薇跟随着黑白无常走入了城门,城中到处都黑沉沉的,只有偶尔飘过的鬼火带来片刻的光明。之后沈凌薇也不再说话,只是静静的跟着黑白无常往里面走。走了许久,便走上了一座桥,桥下流动的也不知道是什么,鲜血一样的色泽,远远便能闻到腥臭之气。

桥边是一处茶摊,摊前坐着一位女子,满头银发飘舞,不过看着面容却是年轻,不知其年岁。

“又来人了啊!真是的,都这个时辰了还有人死,我这一日煮茶都累了。”看到黑白无常,那女子便起身打招呼,口中还不停的抱怨,不过手也不闲着,取了白瓷碗到锅中去舀茶。

女子很快便舀好了一碗热茶,向沈凌薇走来。

“你就是孟婆?”沈凌薇接过了热茶,便打量着眼前的女子。一点都不像传说中的老婆婆啊,而且这女子还有一张很美的脸,虽然带着不见阳光的苍白,但是笑起来却十分的明媚,像是春初绽放的粉色桃花。

“是啊!我就是你们人界所说的孟婆,见了是不是很失望?”

“没有,你比想象中的要年轻的多,而且也很美。”

“年轻?不过是一张皮囊罢了,其实我的年岁大到你不能想象。我在这奈何桥畔守了许多年了,看了形形色色的人。对了,你小小年纪就到了鬼城,怎么这般的坦然?莫非是活着之时再无遗憾了?”

“确实是没什么遗憾了。”

“我看你非是没有了遗憾,而是还没有懂得什么叫做遗憾。拿起后的放下才会有意义,有人说什么都能够放下,其实有些人是真的看破了,才能放下,而有些人是从未拿起过。你的这一生其实很可惜,因为人的一生该去品味的东西,你还没有真正去品。”

“那孟婆你呢?你有遗憾吗?”

“是啊!我有遗憾,正因如此,我煮了多年的孟婆茶,却始终不愿喝上一碗,以求解脱。我一直守在这里,看着人来来往往,有坦然的,有淡漠的,也有不肯喝下这茶而跳入河中的。我守在这里就是为了在那个人经过的时候为他端上一碗茶,多看上他一眼,然后看着他前尘尽忘,一生的记忆白白喂养了那彼岸花。”孟婆痴痴的看着河的对岸,沈凌薇也随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大片大片的红色曼珠沙华开在彼岸,花红似火,一枝接一枝的绵延开,相互**着,像是燃烧了一岸的篝火。花开不见叶,有叶不开花,生生相错。

“这般痛苦,为何不解脱呢?”

“有些事就是这样,明明痛的人要窒息,却是如何也不舍得放手。也许来生你就会懂了。不对,你是生魂?”

凉风习习,沈凌薇只觉得头越来越重。然后猛然向下栽去,风声在耳边加剧,本来轻柔的风似乎变成了利刃,剧烈的刮着自己的身体。然后风静止了,身上疼痛袭来,但是持续的时间很短,短短一瞬间,疼痛也就散去了。

她感觉轻飘飘的漂浮了起来,却看到扑在地上的自己的身体,还有溢出来的大片的鲜血,在地上蜿蜒。她看到世人的表情,或冷漠,或同情,或者嘲讽。形形色色的人在眼前划过,然后再也看不到他们的深情,只剩下聚在一起的一群黑压压的头,像是满目停驻的乌鸦。

一路漂浮,她的眼再也看不到这世间的种种。然后她看到了向她走来的两个人影,暂且说是人影吧!两人一身的长衫,若说不同,便是一人黑衣,一人白衣。两人手中还持着乌黑的铁链,看上去觉得阴森森的。是黑白无常吗?她有些自嘲的想。学医之人最不相信鬼神之说,她也亦然。所以她从来没有相信过什么怪力乱神,不相信当真有阎王殿,有黑白无常。

“本人白无常(黑无常)。”两人在她的面前站定,异口同声说道。说话间,便有阴风刮过,吹在身上本不算冷,却是让人心里凉飕飕的。

“开玩笑的吧!你们找错人了,我可从来不信这些。”

“非是玩笑,姑娘已经死了,随我们走一趟吧!”

“好啊!我就看看你们还有什么把戏。”

两人倒是没有拷她,只是走在她的一前一后。沈凌薇也想看看这两人到底是什么人,平白的来和她开这种玩笑。这一路上极冷,不是冰天雪地的寒冷,而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凉。心里莫名的感觉十分沉重,仿佛这条路就是用人们的伤悲堆砌出的一般,走在上面便觉得悲凉。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啊!现在不是盛夏嘛,怎么会这么冷?”沈凌薇只觉得心口莫名的疼,从小到大,所有的伤悲都涌上心头,那些曾经使她伤痛的画面一幕一幕的在眼前晃。明明满心的疼,满目的伤悲,却怎样也汇聚不出泪珠来。

“这是黄泉路,世人都道黄泉路上寒冷。那是因为走在这条路上,每个人都会回顾这一生中最难忘的事。活着之时,当然快乐幸福最为人沉醉,但死去了,却会回顾那些偷偷藏在心里,但在活着时不想去回顾的往事。往往疼在心头最是难忘难舍。”

“别再骗我了,哪来的黄泉路啊!”

“姑娘到了酆都就知道我们二人的话是真是假了。”

沈凌薇也不再说话,她确实想看一看这二人所说是真是假。记得幼年之时,有位封魂师到族中去做客,倒是说过这世间除了人界,还有神界和鬼界。人界和鬼节的交界就是黄泉路,身体死去,亡灵便会通过黄泉路到达鬼节界。不过那时的她当然是不会信那样的荒诞之谈的。不过族中长辈倒是说起,封魂师是一种特殊的存在,以血来维系。传说第一位封魂师乃是天神与人类所生,所以流着特殊的血,可以行走于神、人、鬼三界。

为怕那血脉会慢慢流失,所以封魂师不可以成亲生子,一生也只可以收一名弟子。到了封魂师晚年,便会将体内的那一部分神血渡给弟子,然后一代代传下去。而将神血渡给弟子之后,原本的封魂师也就失去了所有的灵力,成为一个普通人。

不知走了多久,这条路终于到了尽头。尽头处出现的是一座城墙,漆黑而斑驳,不知道已经在这里屹立了几代几年。城墙之上刻两个描金大字“酆都”,城门紧闭,无法看到里面的情景,只有紧闭的大门上刻画的牛头马面,透着森冷之气。

森冷之气袭来,沈凌薇紧紧的盯着眼前的城墙。中华名族传说甚多,虽然从不相信,但是却不得不承认那些传说真的很美,多年来,她听的也不少。对于“酆都”二字自然也不陌生,世间鬼神之说中自然都会提到酆都鬼城。

忽然,紧闭的黑漆大门猛然打开,阴风阵阵扑面而来。

“这真的是酆都鬼城?”本来是不信的,但是这一刻,却似乎不由得她不相信了。

“说了姑娘已经死了,快随我们进入鬼城吧!”

“原来这世间真的有鬼。”

沈凌薇跟随着黑白无常走入了城门,城中到处都黑沉沉的,只有偶尔飘过的鬼火带来片刻的光明。之后沈凌薇也不再说话,只是静静的跟着黑白无常往里面走。走了许久,便走上了一座桥,桥下流动的也不知道是什么,鲜血一样的色泽,远远便能闻到腥臭之气。

桥边是一处茶摊,摊前坐着一位女子,满头银发飘舞,不过看着面容却是年轻,不知其年岁。

“又来人了啊!真是的,都这个时辰了还有人死,我这一日煮茶都累了。”看到黑白无常,那女子便起身打招呼,口中还不停的抱怨,不过手也不闲着,取了白瓷碗到锅中去舀茶。

女子很快便舀好了一碗热茶,向沈凌薇走来。

“你就是孟婆?”沈凌薇接过了热茶,便打量着眼前的女子。一点都不像传说中的老婆婆啊,而且这女子还有一张很美的脸,虽然带着不见阳光的苍白,但是笑起来却十分的明媚,像是春初绽放的粉色桃花。

“是啊!我就是你们人界所说的孟婆,见了是不是很失望?”

“没有,你比想象中的要年轻的多,而且也很美。”

“年轻?不过是一张皮囊罢了,其实我的年岁大到你不能想象。我在这奈何桥畔守了许多年了,看了形形色色的人。对了,你小小年纪就到了鬼城,怎么这般的坦然?莫非是活着之时再无遗憾了?”

“确实是没什么遗憾了。”

“我看你非是没有了遗憾,而是还没有懂得什么叫做遗憾。拿起后的放下才会有意义,有人说什么都能够放下,其实有些人是真的看破了,才能放下,而有些人是从未拿起过。你的这一生其实很可惜,因为人的一生该去品味的东西,你还没有真正去品。”

“那孟婆你呢?你有遗憾吗?”

“是啊!我有遗憾,正因如此,我煮了多年的孟婆茶,却始终不愿喝上一碗,以求解脱。我一直守在这里,看着人来来往往,有坦然的,有淡漠的,也有不肯喝下这茶而跳入河中的。我守在这里就是为了在那个人经过的时候为他端上一碗茶,多看上他一眼,然后看着他前尘尽忘,一生的记忆白白喂养了那彼岸花。”孟婆痴痴的看着河的对岸,沈凌薇也随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大片大片的红色曼珠沙华开在彼岸,花红似火,一枝接一枝的绵延开,相互**着,像是燃烧了一岸的篝火。花开不见叶,有叶不开花,生生相错。

“这般痛苦,为何不解脱呢?”

“有些事就是这样,明明痛的人要窒息,却是如何也不舍得放手。也许来生你就会懂了。不对,你是生魂?”

第三章 重生

“黑白无常,你们两个眼睛瞎了吗?连生魂都敢抓回来。”孟婆冲着坐在茶摊中歇脚的黑白无常吼道。

“什么?怎么回事?她怎么会是生魂,我们是按着册子抓的啊!”黑白无常被吓了一跳,黑无常匆匆站了起来,急急忙忙的在身上摸索着。接着摸出一个黑色的册子来,在里面翻了翻,然后皱起了眉头。

“怎么回事?”白无常急匆匆的问道。他们二鬼专属勾魂之责,若是当真勾错了魂,那罪责是十分严重的。

“真的弄错了。”黑无常泄气的耷拉着肩膀。

“那可怎么办?把她送回去吗?”

“来不及了,人界时光匆匆,我们带她来的这一路在人界已经过了许久,她的身体已经被人处理了。”黑无常重重的叹了口气。行勾魂之责已经多年,想不到却会勾错了魂,看来过往一切功劳会被抵消不说,还会再受到惩罚。

沈凌薇站在一边听着,满头的黑线。这都是什么人啊!不对,什么鬼啊!能不能负点责任啊,竟然还会有这种事。虽然她不怕死,不代表想死啊!而且刚刚孟婆的话对她有很大的触动。一瞬间,她真的想要好好的活一场,将世间种种好好的品味一番。

“为今之计,只有找一个将死之人,把她的魂魄换进去。但是不是所有的身体都合适她的,你们还是快点查一下吧!趁着如今王爷不在,赶快补救,王爷回来,你们就死定了。”孟婆说道。

“好,这就查。”黑白无常忙碌起来,沈凌薇则和孟婆坐下来一起喝茶吃点心。当然沈凌薇没有继续喝那碗孟婆茶。

其实,鬼城之中也有不少店铺,主人都是一些不愿意去转世投胎的鬼。鬼在铺子里吃喝都是用的冥币,若是人来到这里吃喝,消耗的则是阳寿。因为黑白无常犯了错,沈凌薇也就理所应当的花他们的冥币。

“怎么样,鬼城的吃食还不错吧!”

“很好吃啊!历来传说,都说酆都鬼城是怎样的可怕,不过如今看来似乎还不错呢!”沈凌薇吃着点心感叹道。

“活着时坏事做尽之人来到鬼城是有很多刑法的,而且还有十八重鬼牢,你若看到应该也会觉得可怕吧!不过,在我眼里,没有那个人在身边,在哪里都是一眼的。你的魂魄现在还不在鬼城的记录之中,只要找到与你魂魄契合的身体,你便能重生。记得人的一生短暂,到了这里,你一生的记忆都会成为彼岸花的养料,所以活着的时候一定要珍惜。虽然不用每一日都当做最后一日来过,但是记得每一日都过得有意义。若是重生之后,你还是过得行尸走肉一般,那就白费了。”

“知道了,我会学会珍惜的。”

“找到合适的了。”忽然黑无常站了起来。孟婆和沈凌薇都向他看了过去。

“什么样的身份?家庭之类的还好吧?”孟婆问道。

“样貌出众,家庭幸福,而且,那里美男如云,绝对是女人的天堂。沈姑娘,怎么样?绝对是个好地方啊!”

“还好。”

“那就确定了啊!我们准备一下就送沈姑娘去。”黑无常说完,拉着白无常就去准备了。转眼就消失在沈凌薇和孟婆的面前,就怕沈凌薇会返回一样。

“难得我们相识一场,也算是缘分吧!既然你要走了,我也没有什么好东西可以送你。倒是有一个上古时期的碗,我把它送给你吧!”孟婆说着取出了一个锦盒,锦盒打开,里面静静的躺着一只碗,以石头雕琢而成,手法很普通,所以碗也就雕琢的粗略,实在没有任何没干而言。若要说奇特,便只有碗里竟然奇怪的盛着一碗水。

“这是什么碗?”沈凌薇静静的看着锦盒中的碗,她绝对不会认为这碗真的如同看上去一般普通。装碗的锦盒十分华丽,没有人会用这样一个盒子来装十分普通的一只碗。而且凭着孟婆的身份,这般郑重其事的送给她,自然不会简单。当然,孟婆对她的心意,即便是简单,她也会好好珍惜的。

“碗里的水永远不会枯竭,你倒了又会自己满起来。至于水的作用,最大的作用就是可以催生植物,还有就是常喝身体会建康。不过水对植物的催生作用十分明显,你用的时候要小心,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到了那个世界,一切都靠你自己的去面对了。”

“多谢。”

“准备好了,沈姑娘,走吧!”黑无常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

沈凌薇站了起来,抱住了孟婆给她的锦盒。“孟婆,我先走了,和你相识真的很幸运。”

“去吧!百年之后再见,我希望那时候的你会告诉我,这一生你过的很充实。”

“一定。”

沈凌薇随着黑白无常走了一段路,然后看到了一处黑色的漩涡。

“这里就是重生之地,沈姑娘,请吧!”

沈凌薇纵身跃下黑色漩涡,眼前一片黑暗,然后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黑白无常,你们两个眼睛瞎了吗?连生魂都敢抓回来。”孟婆冲着坐在茶摊中歇脚的黑白无常吼道。

“什么?怎么回事?她怎么会是生魂,我们是按着册子抓的啊!”黑白无常被吓了一跳,黑无常匆匆站了起来,急急忙忙的在身上摸索着。接着摸出一个黑色的册子来,在里面翻了翻,然后皱起了眉头。

“怎么回事?”白无常急匆匆的问道。他们二鬼专属勾魂之责,若是当真勾错了魂,那罪责是十分严重的。

“真的弄错了。”黑无常泄气的耷拉着肩膀。

“那可怎么办?把她送回去吗?”

“来不及了,人界时光匆匆,我们带她来的这一路在人界已经过了许久,她的身体已经被人处理了。”黑无常重重的叹了口气。行勾魂之责已经多年,想不到却会勾错了魂,看来过往一切功劳会被抵消不说,还会再受到惩罚。

沈凌薇站在一边听着,满头的黑线。这都是什么人啊!不对,什么鬼啊!能不能负点责任啊,竟然还会有这种事。虽然她不怕死,不代表想死啊!而且刚刚孟婆的话对她有很大的触动。一瞬间,她真的想要好好的活一场,将世间种种好好的品味一番。

“为今之计,只有找一个将死之人,把她的魂魄换进去。但是不是所有的身体都合适她的,你们还是快点查一下吧!趁着如今王爷不在,赶快补救,王爷回来,你们就死定了。”孟婆说道。

“好,这就查。”黑白无常忙碌起来,沈凌薇则和孟婆坐下来一起喝茶吃点心。当然沈凌薇没有继续喝那碗孟婆茶。

其实,鬼城之中也有不少店铺,主人都是一些不愿意去转世投胎的鬼。鬼在铺子里吃喝都是用的冥币,若是人来到这里吃喝,消耗的则是阳寿。因为黑白无常犯了错,沈凌薇也就理所应当的花他们的冥币。

“怎么样,鬼城的吃食还不错吧!”

“很好吃啊!历来传说,都说酆都鬼城是怎样的可怕,不过如今看来似乎还不错呢!”沈凌薇吃着点心感叹道。

“活着时坏事做尽之人来到鬼城是有很多刑法的,而且还有十八重鬼牢,你若看到应该也会觉得可怕吧!不过,在我眼里,没有那个人在身边,在哪里都是一眼的。你的魂魄现在还不在鬼城的记录之中,只要找到与你魂魄契合的身体,你便能重生。记得人的一生短暂,到了这里,你一生的记忆都会成为彼岸花的养料,所以活着的时候一定要珍惜。虽然不用每一日都当做最后一日来过,但是记得每一日都过得有意义。若是重生之后,你还是过得行尸走肉一般,那就白费了。”

“知道了,我会学会珍惜的。”

“找到合适的了。”忽然黑无常站了起来。孟婆和沈凌薇都向他看了过去。

“什么样的身份?家庭之类的还好吧?”孟婆问道。

“样貌出众,家庭幸福,而且,那里美男如云,绝对是女人的天堂。沈姑娘,怎么样?绝对是个好地方啊!”

“还好。”

“那就确定了啊!我们准备一下就送沈姑娘去。”黑无常说完,拉着白无常就去准备了。转眼就消失在沈凌薇和孟婆的面前,就怕沈凌薇会返回一样。

“难得我们相识一场,也算是缘分吧!既然你要走了,我也没有什么好东西可以送你。倒是有一个上古时期的碗,我把它送给你吧!”孟婆说着取出了一个锦盒,锦盒打开,里面静静的躺着一只碗,以石头雕琢而成,手法很普通,所以碗也就雕琢的粗略,实在没有任何没干而言。若要说奇特,便只有碗里竟然奇怪的盛着一碗水。

“这是什么碗?”沈凌薇静静的看着锦盒中的碗,她绝对不会认为这碗真的如同看上去一般普通。装碗的锦盒十分华丽,没有人会用这样一个盒子来装十分普通的一只碗。而且凭着孟婆的身份,这般郑重其事的送给她,自然不会简单。当然,孟婆对她的心意,即便是简单,她也会好好珍惜的。

“碗里的水永远不会枯竭,你倒了又会自己满起来。至于水的作用,最大的作用就是可以催生植物,还有就是常喝身体会建康。不过水对植物的催生作用十分明显,你用的时候要小心,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到了那个世界,一切都靠你自己的去面对了。”

“多谢。”

“准备好了,沈姑娘,走吧!”黑无常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

沈凌薇站了起来,抱住了孟婆给她的锦盒。“孟婆,我先走了,和你相识真的很幸运。”

“去吧!百年之后再见,我希望那时候的你会告诉我,这一生你过的很充实。”

“一定。”

沈凌薇随着黑白无常走了一段路,然后看到了一处黑色的漩涡。

“这里就是重生之地,沈姑娘,请吧!”

沈凌薇纵身跃下黑色漩涡,眼前一片黑暗,然后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四章 黑无常,我要杀了你

沈凌薇是在一阵疼痛之中醒过来的。她扶着疼痛欲裂的头睁开了眼睛,虽然知道会重生在别人的躯体之中,但是看着正上方的茅草,心里忽然一阵冷风刮过,哇凉哇凉的。她挣扎着从床上坐了起来,眼睛打量着所处的环境。

她以为形容人家最差也就是家徒四壁了,可是眼前这是什么情景?泥土锤基敲打而成的墙壁,应该历时已久,所以坑坑洼洼,满目辩驳,看着随时会崩塌的样子。再看下去,屋中能看到的摆设就是一张小桌子,而且四只腿,还有一只短了一截,站在那里摇摇晃晃。两个小凳子还是那种锯下来的一截竹子,表面砍平就是了,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然后视线再转向身下的床榻,床倒是还算完整,可是身下垫的,上面盖的,那都是些什么啊。布料倒是还算干净,不过不知道用了多少年了,大补丁、小补丁的看着眼晕。

沈凌薇终于艰难的抬头看去,上面搭着的椽子不比成人的手臂粗上多少,上面盖着茅草,整个摇摇欲坠的样子。就这样,别说下雨之时肯定会漏雨,就是刮阵大些的风,也能把上面铺着的茅草吹飞吧!

她挣扎着艰难的下了床,看了自己一眼,身高还好,应该有一米六五左右,皮肤也还细腻,看不出平日怎么做活的样子。屋中没有镜子,她也就不知道如今长了什么样子。身上的衣服很久,还皱的难看,应该是在床上躺的久了发皱了。

地上的土路也是坑坑洼洼的,走路还要防着崴到脚。还好不穿高跟鞋在这种路上走,否则一定想死的心都有。屋子不大,没走几步也就到了门边了,因是白日,门敞着。她死死的盯着那道门看,实在是破旧的紧,但凡用多点点的力都会把它推倒吧!

走出了门,便是篱笆拦起的院子,这间屋的旁边还有一件屋子,然后在一侧还有一小间。屋子都是盖的茅草,一般的破烂。

“啪”的一声响起,她顺着声音看去,原来是一个碗落了地,甩得粉碎。顺着破碎的碗往上看,瘦瘦小小的人儿,脸色苍白,全身都给人一种营养**的气息。不用靠近诊断,她都能肯定,这人定然是体弱多病的。不过虽然瘦弱,而且脸色也不好,却有张十分精致的小脸。若是没有那隐隐的喉结,她怕是要以为是个美女了。

“姐姐醒了?可是好些了。”小人儿脚步踉跄的跑了过来,有些急促的站在沈凌薇的面前,一双手想要伸出来碰她,却似乎想到了什么,小脸更加的苍白下去,一双手也如同触电般迅速的收回,紧紧的绞着衣角。

“已经好多了。”她有些疏离的答到。

“姐姐躺了几日,一定饿了,我这就去盛粥。姐姐刚醒,还是再回屋去歇歇吧!”

“好。”她应了一声,那小人儿就向着院子一侧的那处小房子跑去,那里应该就是厨房了。她再看了眼院子,院子里开了地,种了几渠白菜和地瓜,十分的简单。

一番小折腾,头疼的厉害,她也就转身回了屋。却在床上看到了一个锦盒,她才想起这是在鬼城之时孟婆所赠之物,她打开锦盒看了看,好在锦盒里的石碗毫发无损。她在床上坐下后便闭上了眼睛,脑海里是黑无常同她形容重生后的样子。“样貌出众,家庭幸福,女人的天堂。”她一字一字,咬牙切齿的读出来。

这个混蛋,还天堂呢!就这样子?还不如鬼城中的生活呢!

黑无常,我要杀了你。

躲在鬼城中一处角落正在欣喜所闯的祸事圆满解决的某只鬼忽然打了个寒颤,然后打喷嚏打个不停。

沈凌薇在屋中发泄了一通,原主的弟弟便端着粥进来了。她也确实是饿了,端起来就要喝。这才发现碗中的粥当真的是光可鉴人,哪个混蛋说的物以稀为贵?这真的是粥吗?根本像是用米粒在淡茶嘛。饿起来也管不了这粥是不是稀了,端起来都不用筷子就喝了。

“咕咕”的声音响起,她愣愣的摸向小腹,不对啊,不是她的肚子在叫。那就是……她看向了眼前的便宜弟弟,看着他面红耳赤的样子,就知道刚刚是他的肚子在叫。

“你也饿了,快去喝粥吧!”虽然不知道那么稀的粥是不是能果腹,但是有生于无吧!

“家里……家里已经没粮了。”

“院子里不是有地瓜和菜嘛,虽然不算什么粮食,但是暂时解解饿也是可以的。”看着这屋子的破败,她已经能够想到这个家庭的穷困潦倒了,但是也难以想到会饿肚子。

“菜是留着换粮的,地瓜现在应该刚结果,还不能吃的。”

“你也看不大地瓜结果了没,也许已经能吃了呢,我们去挖挖看。”

“姐姐……这……这不好玩的,不要……不要玩了,那些地瓜可是我们大半年的粮食啊!这时候毁了,我们来年吃什么。”

“今天我还非要挖来看看,还不快去拿锄头,快去啊!”从这弟弟说话的迟疑,她能够想象,在这个家里,弟弟显然是很怕姐姐的,所以此时也就耍一回横。弟弟果然是怕了,迟疑的出去找锄头。她也立马站起来,把石碗取出来,把里面的水倒进了刚刚盛粥的碗中,收好石碗,便端着那一只喝粥的碗出去了。

菜地旁边有只木桶,里面还有一桶水,水不是很干净,应该是用来浇菜的。她把碗里的水倒进了木桶中,然后提起木桶就去浇那些地瓜。现在她才发现,这身体看着瘦弱,力气却很大,提起那慢慢的一桶水竟然感觉半点不费力。

弟弟取了锄头来的时候,她已经浇了一渠地瓜了。伸了手要接过锄头,弟弟缩了缩手,但是被她一把抢了过来。成年之前一直生活在家族之中,其实家族并不算隐秘,只是隐没在偏远的村庄。平日里除了在族中学习医术和上山采药,便是在村子里玩耍。

那一处村庄只有他们一族,为了掩人耳目,自然也要种周围的田地。所以她也没少跟着长辈种植庄稼,自然的对种植之道也算精通。

沈凌薇是在一阵疼痛之中醒过来的。她扶着疼痛欲裂的头睁开了眼睛,虽然知道会重生在别人的躯体之中,但是看着正上方的茅草,心里忽然一阵冷风刮过,哇凉哇凉的。她挣扎着从床上坐了起来,眼睛打量着所处的环境。

她以为形容人家最差也就是家徒四壁了,可是眼前这是什么情景?泥土锤基敲打而成的墙壁,应该历时已久,所以坑坑洼洼,满目辩驳,看着随时会崩塌的样子。再看下去,屋中能看到的摆设就是一张小桌子,而且四只腿,还有一只短了一截,站在那里摇摇晃晃。两个小凳子还是那种锯下来的一截竹子,表面砍平就是了,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然后视线再转向身下的床榻,床倒是还算完整,可是身下垫的,上面盖的,那都是些什么啊。布料倒是还算干净,不过不知道用了多少年了,大补丁、小补丁的看着眼晕。

沈凌薇终于艰难的抬头看去,上面搭着的椽子不比成人的手臂粗上多少,上面盖着茅草,整个摇摇欲坠的样子。就这样,别说下雨之时肯定会漏雨,就是刮阵大些的风,也能把上面铺着的茅草吹飞吧!

她挣扎着艰难的下了床,看了自己一眼,身高还好,应该有一米六五左右,皮肤也还细腻,看不出平日怎么做活的样子。屋中没有镜子,她也就不知道如今长了什么样子。身上的衣服很久,还皱的难看,应该是在床上躺的久了发皱了。

地上的土路也是坑坑洼洼的,走路还要防着崴到脚。还好不穿高跟鞋在这种路上走,否则一定想死的心都有。屋子不大,没走几步也就到了门边了,因是白日,门敞着。她死死的盯着那道门看,实在是破旧的紧,但凡用多点点的力都会把它推倒吧!

走出了门,便是篱笆拦起的院子,这间屋的旁边还有一件屋子,然后在一侧还有一小间。屋子都是盖的茅草,一般的破烂。

“啪”的一声响起,她顺着声音看去,原来是一个碗落了地,甩得粉碎。顺着破碎的碗往上看,瘦瘦小小的人儿,脸色苍白,全身都给人一种营养**的气息。不用靠近诊断,她都能肯定,这人定然是体弱多病的。不过虽然瘦弱,而且脸色也不好,却有张十分精致的小脸。若是没有那隐隐的喉结,她怕是要以为是个美女了。

“姐姐醒了?可是好些了。”小人儿脚步踉跄的跑了过来,有些急促的站在沈凌薇的面前,一双手想要伸出来碰她,却似乎想到了什么,小脸更加的苍白下去,一双手也如同触电般迅速的收回,紧紧的绞着衣角。

“已经好多了。”她有些疏离的答到。

“姐姐躺了几日,一定饿了,我这就去盛粥。姐姐刚醒,还是再回屋去歇歇吧!”

“好。”她应了一声,那小人儿就向着院子一侧的那处小房子跑去,那里应该就是厨房了。她再看了眼院子,院子里开了地,种了几渠白菜和地瓜,十分的简单。

一番小折腾,头疼的厉害,她也就转身回了屋。却在床上看到了一个锦盒,她才想起这是在鬼城之时孟婆所赠之物,她打开锦盒看了看,好在锦盒里的石碗毫发无损。她在床上坐下后便闭上了眼睛,脑海里是黑无常同她形容重生后的样子。“样貌出众,家庭幸福,女人的天堂。”她一字一字,咬牙切齿的读出来。

这个混蛋,还天堂呢!就这样子?还不如鬼城中的生活呢!

黑无常,我要杀了你。

躲在鬼城中一处角落正在欣喜所闯的祸事圆满解决的某只鬼忽然打了个寒颤,然后打喷嚏打个不停。

沈凌薇在屋中发泄了一通,原主的弟弟便端着粥进来了。她也确实是饿了,端起来就要喝。这才发现碗中的粥当真的是光可鉴人,哪个混蛋说的物以稀为贵?这真的是粥吗?根本像是用米粒在淡茶嘛。饿起来也管不了这粥是不是稀了,端起来都不用筷子就喝了。

“咕咕”的声音响起,她愣愣的摸向小腹,不对啊,不是她的肚子在叫。那就是……她看向了眼前的便宜弟弟,看着他面红耳赤的样子,就知道刚刚是他的肚子在叫。

“你也饿了,快去喝粥吧!”虽然不知道那么稀的粥是不是能果腹,但是有生于无吧!

“家里……家里已经没粮了。”

“院子里不是有地瓜和菜嘛,虽然不算什么粮食,但是暂时解解饿也是可以的。”看着这屋子的破败,她已经能够想到这个家庭的穷困潦倒了,但是也难以想到会饿肚子。

“菜是留着换粮的,地瓜现在应该刚结果,还不能吃的。”

“你也看不大地瓜结果了没,也许已经能吃了呢,我们去挖挖看。”

“姐姐……这……这不好玩的,不要……不要玩了,那些地瓜可是我们大半年的粮食啊!这时候毁了,我们来年吃什么。”

“今天我还非要挖来看看,还不快去拿锄头,快去啊!”从这弟弟说话的迟疑,她能够想象,在这个家里,弟弟显然是很怕姐姐的,所以此时也就耍一回横。弟弟果然是怕了,迟疑的出去找锄头。她也立马站起来,把石碗取出来,把里面的水倒进了刚刚盛粥的碗中,收好石碗,便端着那一只喝粥的碗出去了。

菜地旁边有只木桶,里面还有一桶水,水不是很干净,应该是用来浇菜的。她把碗里的水倒进了木桶中,然后提起木桶就去浇那些地瓜。现在她才发现,这身体看着瘦弱,力气却很大,提起那慢慢的一桶水竟然感觉半点不费力。

弟弟取了锄头来的时候,她已经浇了一渠地瓜了。伸了手要接过锄头,弟弟缩了缩手,但是被她一把抢了过来。成年之前一直生活在家族之中,其实家族并不算隐秘,只是隐没在偏远的村庄。平日里除了在族中学习医术和上山采药,便是在村子里玩耍。

那一处村庄只有他们一族,为了掩人耳目,自然也要种周围的田地。所以她也没少跟着长辈种植庄稼,自然的对种植之道也算精通。

第五章 一方恶霸

沈凌薇让弟弟先割了几株地瓜的藤蔓,便开始挖起地瓜来。先挖了一株树,便收了五个大地瓜。地瓜各个饱满硕大,比起她以前在地瓜成熟时节挖出来的还要大上一圈。接着把割了藤蔓的几株地瓜都挖了,她才停了手。用刚才浇水的木桶盛了满满一小桶的地瓜,她看到弟弟眼中难言的欣喜。

把地瓜提到了小厨房放下,她便到院子里又砍了一棵白菜,掐了些嫩嫩的地瓜叶。弟弟取了几个地瓜埋到了火堆下面的灰中烤了起来。沈凌薇洗好了菜,才开始打量起这小厨房来,厨房不大,东西也不多。简单的灶台上面是两口锅,旁边放着些调味料。一小罐豆油加上酱油、辣椒和盐,这就是全部了。

沈凌薇匆匆动手做菜,一颗白菜切了用豆油炒上一盘,地瓜叶则用沸水焯了,加了作料凉拌上一碟。她做好了菜,烤着红薯的火堆也透出阵阵地瓜的香气,地瓜已是熟了。

两人吃了些东西,沈凌薇觉得头还是很痛,便回屋去睡一会儿。

然后她做了一个梦,背景是一处破败斑驳的院子。家中四口人,除了年纪大些的父母,就是一对姐弟,姐姐名叫宋凌薇,弟弟叫宋子昱。姐弟二人尚幼,父母就去世了,剩下两人相依为命。不过家中自来贫穷,没有父母的支撑,日子也就更加的艰难,姐弟二人所也就常常食不果腹。

姐弟两人都长相清秀柔美,不过姐姐却是有一把子力气,虽然不会什么招式,但是稍大一些便打遍十里八村的小混混,成为横行乡里的一方恶霸。所以平日里也很不着家,都在外面胡混,带着一群小混混,别人也很不敢招惹她。家中的事情几乎是弟弟一个人在维持,姐姐偶尔回来吃顿饭,也不管家里是不是有余粮。

到了如今,姐姐有十五岁,而弟弟则是小上两岁。

在几日前的时候,姐姐在镇上与另一伙恶霸起了争执,两群人也就打了起来。姐姐被那一群恶霸打伤了头部,当时便气息奄奄。弟弟求了大夫来看过,不过都说救不了了。

最为奇怪的是,这个世界竟然是女尊男卑,坐在皇位上的是女王,整个天下都是女子为尊,男子则是女子的附属品。很像是中国古代把男女的身份颠倒过来一样。最让人瞠目结舌的竟然是,生育的职责也由男子来担任了。而养家则成了女人的事,当然随之的,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的女人也可以三夫四侍。

那些场景一幕一幕都涌入脑中,心口一阵阵的疼,仿佛有什么东西就要呼之欲出。沈凌薇忽然惊醒,她愣愣的看着所处的屋子。梦境是如此的清晰,一幕一幕在眼前,有东西慢慢透骨而出。她知道,这其实不是梦,应该是这身体的原主所留下的记忆。原来有些东西就是这样的奇妙,原主的魂魄此时应该已经在鬼城了,可是心竟然还会为了那些记忆而悲凉的搏动。

自此之后,她就要代替宋凌薇活下去了。前世已然虚度,这一生一定要活得有滋有味。

贫穷从来都没什么,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往往只有生来贫寒的人才知道自己最想要什么,才知道自己想要得到想要的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百倍、千倍的努力。不过还有什么不能过去的呢!自幼受的苦难已经比别人要多的多,已经变得更为坚韧了,一路荆棘已经不再害怕了。

自幼家族之中虽然一直不缺钱,但是她也半点没有能够养尊处优。三四岁便随着长辈到山中去采药了,后来,她也算功成名就,有着令人欣羡成果,只是谁又能想到,那一切本就是她该得的。付出不能够有所收获,但是要收获却一定要付出。

穷就穷吧,她不信凭着自己的手艺还不能过上好日子。

一切想通了,倒也没有觉得什么了。大不了就是重头再来,比起前世却要好得多,毕竟这用多年学来的医术不会消逝。

沈凌薇在床上又躺了三天,头也不疼了,她知道已经在慢慢痊愈了。不过这三天,她却是很痛苦。家中没有米粮,她就三天没有见过米粒了,每顿都是烤地瓜加上一碟地瓜叶,基本上都是凉拌,因为家里油很少,宋子昱也不舍得用。

在沈凌薇睡得快要发霉的时候,她的体力终于是恢复的差不多了。

宋子昱已经送来了早餐,两只地瓜,一小碟凉拌地瓜叶。刚开始吃的时候还会觉得好吃,但是顿顿如此,她快要疯了。不过一眼,她便垮下了脸。虽然知道如今家里的情况,也只有这样的吃食了,但是还是很无语啊!

“你吃了吗?”沈凌薇一边梳洗一下,家中虽然没有铜镜,不过她已经在水里看到过自己的如今的容貌。五官很精致,身材也很纤细,倒是个难得的小美人。这样也好,她虽然也不想太过出众,但太丑确实也会让人有些困扰的。丑也是一种病啊,不然为什么都叫整形医院呢!

“已经吃过了。”宋子昱在这位长姐面前很有些拘谨,而且也很惧怕。虽然姐姐在醒来之后,对他已经和颜悦色了许多,但是他还觉得也许这不过是短暂的错觉,可能很快又会翻脸无情。

“我要出去走走,你要不要一起?”

“姐姐要去哪里?”

“我去山里走走,找点能吃的,我们总不能一直吃地瓜吧!”

“姐姐的伤刚好,我陪姐姐一道去吧!”

沈凌薇让弟弟先割了几株地瓜的藤蔓,便开始挖起地瓜来。先挖了一株树,便收了五个大地瓜。地瓜各个饱满硕大,比起她以前在地瓜成熟时节挖出来的还要大上一圈。接着把割了藤蔓的几株地瓜都挖了,她才停了手。用刚才浇水的木桶盛了满满一小桶的地瓜,她看到弟弟眼中难言的欣喜。

把地瓜提到了小厨房放下,她便到院子里又砍了一棵白菜,掐了些嫩嫩的地瓜叶。弟弟取了几个地瓜埋到了火堆下面的灰中烤了起来。沈凌薇洗好了菜,才开始打量起这小厨房来,厨房不大,东西也不多。简单的灶台上面是两口锅,旁边放着些调味料。一小罐豆油加上酱油、辣椒和盐,这就是全部了。

沈凌薇匆匆动手做菜,一颗白菜切了用豆油炒上一盘,地瓜叶则用沸水焯了,加了作料凉拌上一碟。她做好了菜,烤着红薯的火堆也透出阵阵地瓜的香气,地瓜已是熟了。

两人吃了些东西,沈凌薇觉得头还是很痛,便回屋去睡一会儿。

然后她做了一个梦,背景是一处破败斑驳的院子。家中四口人,除了年纪大些的父母,就是一对姐弟,姐姐名叫宋凌薇,弟弟叫宋子昱。姐弟二人尚幼,父母就去世了,剩下两人相依为命。不过家中自来贫穷,没有父母的支撑,日子也就更加的艰难,姐弟二人所也就常常食不果腹。

姐弟两人都长相清秀柔美,不过姐姐却是有一把子力气,虽然不会什么招式,但是稍大一些便打遍十里八村的小混混,成为横行乡里的一方恶霸。所以平日里也很不着家,都在外面胡混,带着一群小混混,别人也很不敢招惹她。家中的事情几乎是弟弟一个人在维持,姐姐偶尔回来吃顿饭,也不管家里是不是有余粮。

到了如今,姐姐有十五岁,而弟弟则是小上两岁。

在几日前的时候,姐姐在镇上与另一伙恶霸起了争执,两群人也就打了起来。姐姐被那一群恶霸打伤了头部,当时便气息奄奄。弟弟求了大夫来看过,不过都说救不了了。

最为奇怪的是,这个世界竟然是女尊男卑,坐在皇位上的是女王,整个天下都是女子为尊,男子则是女子的附属品。很像是中国古代把男女的身份颠倒过来一样。最让人瞠目结舌的竟然是,生育的职责也由男子来担任了。而养家则成了女人的事,当然随之的,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的女人也可以三夫四侍。

那些场景一幕一幕都涌入脑中,心口一阵阵的疼,仿佛有什么东西就要呼之欲出。沈凌薇忽然惊醒,她愣愣的看着所处的屋子。梦境是如此的清晰,一幕一幕在眼前,有东西慢慢透骨而出。她知道,这其实不是梦,应该是这身体的原主所留下的记忆。原来有些东西就是这样的奇妙,原主的魂魄此时应该已经在鬼城了,可是心竟然还会为了那些记忆而悲凉的搏动。

自此之后,她就要代替宋凌薇活下去了。前世已然虚度,这一生一定要活得有滋有味。

贫穷从来都没什么,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往往只有生来贫寒的人才知道自己最想要什么,才知道自己想要得到想要的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百倍、千倍的努力。不过还有什么不能过去的呢!自幼受的苦难已经比别人要多的多,已经变得更为坚韧了,一路荆棘已经不再害怕了。

自幼家族之中虽然一直不缺钱,但是她也半点没有能够养尊处优。三四岁便随着长辈到山中去采药了,后来,她也算功成名就,有着令人欣羡成果,只是谁又能想到,那一切本就是她该得的。付出不能够有所收获,但是要收获却一定要付出。

穷就穷吧,她不信凭着自己的手艺还不能过上好日子。

一切想通了,倒也没有觉得什么了。大不了就是重头再来,比起前世却要好得多,毕竟这用多年学来的医术不会消逝。

沈凌薇在床上又躺了三天,头也不疼了,她知道已经在慢慢痊愈了。不过这三天,她却是很痛苦。家中没有米粮,她就三天没有见过米粒了,每顿都是烤地瓜加上一碟地瓜叶,基本上都是凉拌,因为家里油很少,宋子昱也不舍得用。

在沈凌薇睡得快要发霉的时候,她的体力终于是恢复的差不多了。

宋子昱已经送来了早餐,两只地瓜,一小碟凉拌地瓜叶。刚开始吃的时候还会觉得好吃,但是顿顿如此,她快要疯了。不过一眼,她便垮下了脸。虽然知道如今家里的情况,也只有这样的吃食了,但是还是很无语啊!

“你吃了吗?”沈凌薇一边梳洗一下,家中虽然没有铜镜,不过她已经在水里看到过自己的如今的容貌。五官很精致,身材也很纤细,倒是个难得的小美人。这样也好,她虽然也不想太过出众,但太丑确实也会让人有些困扰的。丑也是一种病啊,不然为什么都叫整形医院呢!

“已经吃过了。”宋子昱在这位长姐面前很有些拘谨,而且也很惧怕。虽然姐姐在醒来之后,对他已经和颜悦色了许多,但是他还觉得也许这不过是短暂的错觉,可能很快又会翻脸无情。

“我要出去走走,你要不要一起?”

“姐姐要去哪里?”

“我去山里走走,找点能吃的,我们总不能一直吃地瓜吧!”

“姐姐的伤刚好,我陪姐姐一道去吧!”

第六章 山间采药(一)

沈凌薇和宋子昱带了几个烤红薯,每人背了一个背篓,沈凌薇还取了锄头,两人便出门去了。

这个村子叫做槐树村,因为村口处有一棵百年老槐树而得名。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乡下小村庄,规模不大,加在一起也就三十几户人家。因为地处偏远,所以村里的生活条件都很一般,村子里算不上繁荣。

不过村子好的是,村口就有一条不小的河流通过,可以灌溉河流两岸的田。而村子四周则是群山环绕,物产丰富。不过村子里的人从来都很不出门,接触的知识也十分稀少,所以还很不懂得开发山林里隐藏着的资源。

山脚一带平日里也有村民会来挖野菜和割猪食,所以踩出了些小路,而且灌木也不太浓密,能够在山里轻松的走动。在山脚的时候姐弟二人也遇到了些出来挖野菜和割猪食的孩子,不过对于他们的到来,那些孩子却如同见到洪水猛兽一般,疯一般的跑开了。

沈凌薇才猛然想起,以前的沈凌薇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恶霸,难怪这些人都这样怕她呢!看来想要改善与村里人的关系,任重而道远啊!她倒也没有觉得什么,毕竟以前也独来独往惯了。离开了家之后她也很没有什么朋友,记得在刚上大学的时候遇到了嫣儿。很有缘分的一件事,她们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然后做了同桌,之后她们的友谊也就一直都存在。除了嫣儿,也有过其它的同学和并不怎么亲密的朋友。

不过,那时候的她还是很知足了,因为,嫣儿是她的那一个朋友,彼此都可以为了对方连命都不要。而其它的朋友也算半个吧!虽然在危难之际不一定会出手帮忙,但是也不会落井下石。她和嫣儿毕业之后,她就进了研究院,而嫣儿却到了另外一个城市。

姓林的是嫣儿工作半年之后无意中遇到的,她和嫣儿一直交好,但是却谁都没有打听对方的出身。她还记得工作之后,她和嫣儿一直保持着联系。嫣儿自认识了那个人之后,仿佛一切都变了,不过她却欣喜这样的变化,因为嫣儿开心了很多。嫣儿和那个人很快就进入了热恋,她还记得,那一日,嫣儿是那样开心的告诉这个消息。

可是好景不长,一年之后,嫣儿就没有了消息。她等了一个星期也始终等不到嫣儿的电话,打过去一直说关机,那时候她才觉得事情不会那么简单。她请了假,去那个陌生的城市找嫣儿,可是住处没人,公司也说有好几天没见到人了。她那时候真的觉得很无力,因为从来没有调查过嫣儿的身世,所以也不知道她的老家在哪里,不知道她是不是回家了。

后来,她不惜破坏家族规矩,私底下以家族的特殊联系方式联系了分布在各地的家族成员。以家族的力量到处查找,终于查到了嫣儿的出身。原来嫣儿竟然是古武学世家,传承悠久。可是她到了嫣儿家的时候,却一切都晚了。嫣儿满门被杀,整个家族不留半个活口。

她安葬了嫣儿一家,才开始查找嫣儿一家死亡的真相。后来才查到,原来嫣儿一家有一本传世已久的武林秘籍,据说十分厉害,可是她把嫣儿家中里里外外检查了多遍,也没有找到那本秘籍。她才忽然想到,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也许嫣儿一家之所以被杀就是因为那本秘籍。

查找了很长一段时间,她才算摸到了一点线索,然后她一步一步的接近那个人,终于杀了他,为嫣儿一家报了仇。

“姐,我们是不是也要挖野菜?”宋子昱的声音终于召回了沈凌薇神游的思绪。

“哦,我想找点东西,我们还是往上面走一走吧!”她还真没想要来挖野菜,虽然吃地瓜和地瓜叶已经腻了,但是野菜也就是些绿色蔬菜,没有好的作料,也没有什么配菜,实在也无法做得好吃。

她是想到山上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到些药材,增加一笔收入能稍微改善一下生活也是好的。

她接收了不少宋凌薇留下的记忆,所以对于周围的村庄和小镇都有些了解。镇上好像有一处小医馆,虽然规模不大,但是总会需要些药材的,若是能采到药材,卖出去应该不是问题。

“姐,你要找什么?你不怎么在山间走动,应该也不太熟,说出来,一起找吧!”

“我就是想找找看,有没有可以吃的山菇和野果。我们也总不能天天吃地瓜吧!换换口味。”

“对不起,姐,我做不出什么好东西来,让你吃腻了。”

“说什么呢,有你什么事,巧妇尚且难为无米之炊。我们快点走吧!四处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好吃的弄回去加菜。”

慢慢的往山上走,没走多远宋子昱便捡到了第一个蘑菇,两人便也开始找了起来,还真的找到了不少蘑菇。沈凌薇还找到了一片半边莲,她记得幼年之时也栽植过,那时候大家都叫它“太阳花”。半边莲不仅能入药,就是作为观赏也是漂亮的。

山中这一片开得正好,还有不少的颜色,姹紫嫣红开遍,满满的一大片,真的是一种视觉的震撼。

“这花不错,我们挖些回去种在院子里吧!”沈凌薇提议道。半枝莲种植十分简单,随便折一枝种下去,没多久就会发展出不小的一片。院子里也没什么点缀,若是种上些漂亮的花草,开放的时候姹紫嫣红,也是很不错的风景。

“好啊!”宋子昱虽然惊诧于姐姐的变化,不过还是很欢喜的。哪位男儿会不喜欢这些东西,不过平日里他是没有这种心境的。姐姐总是不在家,家中的事都要他一个人支撑,就是进山,也就是采些野果和蘑菇笋子之类回去充饥。(大家多多支持!会很快养肥起来的,喜欢就抱回去,养肥了看吧!)

沈凌薇和宋子昱带了几个烤红薯,每人背了一个背篓,沈凌薇还取了锄头,两人便出门去了。

这个村子叫做槐树村,因为村口处有一棵百年老槐树而得名。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乡下小村庄,规模不大,加在一起也就三十几户人家。因为地处偏远,所以村里的生活条件都很一般,村子里算不上繁荣。

不过村子好的是,村口就有一条不小的河流通过,可以灌溉河流两岸的田。而村子四周则是群山环绕,物产丰富。不过村子里的人从来都很不出门,接触的知识也十分稀少,所以还很不懂得开发山林里隐藏着的资源。

山脚一带平日里也有村民会来挖野菜和割猪食,所以踩出了些小路,而且灌木也不太浓密,能够在山里轻松的走动。在山脚的时候姐弟二人也遇到了些出来挖野菜和割猪食的孩子,不过对于他们的到来,那些孩子却如同见到洪水猛兽一般,疯一般的跑开了。

沈凌薇才猛然想起,以前的沈凌薇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恶霸,难怪这些人都这样怕她呢!看来想要改善与村里人的关系,任重而道远啊!她倒也没有觉得什么,毕竟以前也独来独往惯了。离开了家之后她也很没有什么朋友,记得在刚上大学的时候遇到了嫣儿。很有缘分的一件事,她们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然后做了同桌,之后她们的友谊也就一直都存在。除了嫣儿,也有过其它的同学和并不怎么亲密的朋友。

不过,那时候的她还是很知足了,因为,嫣儿是她的那一个朋友,彼此都可以为了对方连命都不要。而其它的朋友也算半个吧!虽然在危难之际不一定会出手帮忙,但是也不会落井下石。她和嫣儿毕业之后,她就进了研究院,而嫣儿却到了另外一个城市。

姓林的是嫣儿工作半年之后无意中遇到的,她和嫣儿一直交好,但是却谁都没有打听对方的出身。她还记得工作之后,她和嫣儿一直保持着联系。嫣儿自认识了那个人之后,仿佛一切都变了,不过她却欣喜这样的变化,因为嫣儿开心了很多。嫣儿和那个人很快就进入了热恋,她还记得,那一日,嫣儿是那样开心的告诉这个消息。

可是好景不长,一年之后,嫣儿就没有了消息。她等了一个星期也始终等不到嫣儿的电话,打过去一直说关机,那时候她才觉得事情不会那么简单。她请了假,去那个陌生的城市找嫣儿,可是住处没人,公司也说有好几天没见到人了。她那时候真的觉得很无力,因为从来没有调查过嫣儿的身世,所以也不知道她的老家在哪里,不知道她是不是回家了。

后来,她不惜破坏家族规矩,私底下以家族的特殊联系方式联系了分布在各地的家族成员。以家族的力量到处查找,终于查到了嫣儿的出身。原来嫣儿竟然是古武学世家,传承悠久。可是她到了嫣儿家的时候,却一切都晚了。嫣儿满门被杀,整个家族不留半个活口。

她安葬了嫣儿一家,才开始查找嫣儿一家死亡的真相。后来才查到,原来嫣儿一家有一本传世已久的武林秘籍,据说十分厉害,可是她把嫣儿家中里里外外检查了多遍,也没有找到那本秘籍。她才忽然想到,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也许嫣儿一家之所以被杀就是因为那本秘籍。

查找了很长一段时间,她才算摸到了一点线索,然后她一步一步的接近那个人,终于杀了他,为嫣儿一家报了仇。

“姐,我们是不是也要挖野菜?”宋子昱的声音终于召回了沈凌薇神游的思绪。

“哦,我想找点东西,我们还是往上面走一走吧!”她还真没想要来挖野菜,虽然吃地瓜和地瓜叶已经腻了,但是野菜也就是些绿色蔬菜,没有好的作料,也没有什么配菜,实在也无法做得好吃。

她是想到山上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到些药材,增加一笔收入能稍微改善一下生活也是好的。

她接收了不少宋凌薇留下的记忆,所以对于周围的村庄和小镇都有些了解。镇上好像有一处小医馆,虽然规模不大,但是总会需要些药材的,若是能采到药材,卖出去应该不是问题。

“姐,你要找什么?你不怎么在山间走动,应该也不太熟,说出来,一起找吧!”

“我就是想找找看,有没有可以吃的山菇和野果。我们也总不能天天吃地瓜吧!换换口味。”

“对不起,姐,我做不出什么好东西来,让你吃腻了。”

“说什么呢,有你什么事,巧妇尚且难为无米之炊。我们快点走吧!四处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好吃的弄回去加菜。”

慢慢的往山上走,没走多远宋子昱便捡到了第一个蘑菇,两人便也开始找了起来,还真的找到了不少蘑菇。沈凌薇还找到了一片半边莲,她记得幼年之时也栽植过,那时候大家都叫它“太阳花”。半边莲不仅能入药,就是作为观赏也是漂亮的。

山中这一片开得正好,还有不少的颜色,姹紫嫣红开遍,满满的一大片,真的是一种视觉的震撼。

“这花不错,我们挖些回去种在院子里吧!”沈凌薇提议道。半枝莲种植十分简单,随便折一枝种下去,没多久就会发展出不小的一片。院子里也没什么点缀,若是种上些漂亮的花草,开放的时候姹紫嫣红,也是很不错的风景。

“好啊!”宋子昱虽然惊诧于姐姐的变化,不过还是很欢喜的。哪位男儿会不喜欢这些东西,不过平日里他是没有这种心境的。姐姐总是不在家,家中的事都要他一个人支撑,就是进山,也就是采些野果和蘑菇笋子之类回去充饥。(大家多多支持!会很快养肥起来的,喜欢就抱回去,养肥了看吧!)

第七章 山间采药(二)

两人一起动手,倒是很快,每一样颜色的半枝莲都挖了一株。蘑菇和花草也很轻,所以沈凌薇便让宋子昱背着了。渐渐往林子深处走,行走变得艰难了许多,应该是平日里很少有人走动的原因,也没有明显的路径,矮小灌木长得多而繁盛,越来越难走。沈凌薇走在前面,一路上踩倒一些草木,走出一小条道路来。

到了中午的时候,两人还真的收获了不少东西。沈凌薇已经采了不少药材了,虽说都是些常见的,并不名贵,不过名贵的药材哪里那么容易采到,所以她还是十分高兴。因为,这处林子还真的是个宝藏,处处藏着惊喜。除了药材,两人还找到了一些可以吃的东西。其中,他们发现了一棵梨树,黄橙橙的梨子挂满的梨树。两人尝了一下,这棵树的梨子不仅果实长得大,还甜而多汁,口感十分好。两人惊喜的摘了些梨子。

除了梨,还捡了些板栗。然后就是沈凌薇发现了两株番茄,不过上面的番茄最大的也就鸡蛋大小,青白青白的,远远没有成熟。不过她还是把两棵番茄都挖了出来,种在院子里,以后就有番茄吃了。

两人把带来的烤地瓜吃了,然后再每人吃了一只梨也就饱了。两人的背篓也装的差不多了,所以两人吃了东西,稍微歇息了一下,也就往回赶了。回来的路上不找东西,所以倒是比上山要快的多,回到家天色也还早。

沈凌薇让宋子昱把吃的装好,把半枝莲和番茄种在院子里。她则挑拣起那些药材来,因为一路上随便采的,自然很杂乱。她把各种药材挑拣出来,分能别类的放好,想着明日先去镇上买了,看看行情怎么样。

两人的主食还是地瓜,吃了地瓜和地瓜叶后,两人便坐在院子里吃梨。

“我明日要去一趟镇上,你去不去?”沈凌薇一边削着梨,一边问道。虽然还不太懂要怎么跟一个尚算陌生的弟弟相处,不过她还是想要和他多说说话。毕竟,之后,他们两个人便是这陌生的世上最亲的人了。能够多沟通交流才好,不过宋子昱明显很怕她,平日里都不怎么和她说话,偶尔说上两句,也是很拘谨。所以,她也只能慢慢的和他交流,希望能让他对她的态度有所改变。

“姐姐又要去镇上了?能不能不要去了,姐姐的伤才刚好些,若是再有什么事可怎么是好。”虽然这个姐姐平日里为祸乡里,对这个家也没什么贡献。但是到底相依为命了几年,而且,只要有姐姐在,别人也不敢欺负他。虽然有时候对她难免抱怨,但是骨子里的亲情还是很身后的。前些日子,大夫说姐姐没救了,他真的觉得天都快要塌了。毕竟,她是他唯一的亲人了,若是失去她,他不知道要怎么办了。

“没事的,不是挖了些东西嘛,我想拿去卖卖看。”

“姐姐挖的那些到底是什么东西啊?还能卖钱?”

“我在昏迷的时候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有个老神仙教了我岐黄之术,那些是药材。”沈凌薇也不知道能怎么解释换魂的事情,也就随便胡诌起来。能骗过宋子昱就好,这样以后再出现一些问题也好解释了。

“真的?姐姐真的梦到老神仙了?”宋子昱有些惊喜,却又有些不敢相信。

“是啊!见到了老神仙,我才知道我以前所做之事当真是太不应该了。我已经好好想过了,我这一次能醒,定是上天庇佑。我也不能辜负了上天的恩德,所以,我想以后就用老神仙交给我的岐黄之术来治病救人。我们以后的日子也会越过越好的,我以后都不会再出去惹祸了。这几年操持着这个家,真的难为你了,以后一切有姐姐呢!”沈凌薇说着已经削好了梨递给宋子昱。

“我和姐姐一起去。”

晚上,宋子昱去睡了之后,沈凌薇便悄悄的起来溜到了院子里,手中端着的是那只石碗。她悄悄的走到下午刚种上的两珠番茄旁边,今夜月光明亮,走在院子里倒是很轻松。虽然先前用这水浇过地瓜,但是地瓜到底长在地下,她也没能看到生长的过程,今夜她想要拿这水浇在番茄上试试。

手腕一动,碗中的水便倾泻而下,向着其中一株番茄浇去。然后惊人的一幕发生了,那株番茄疯狂的长大,很快就长了她一人高,然后就是迅速的开花结果,先前结出来的果则是加速的成熟。不过片刻,一株有她高,上面挂满红色果实的番茄树便出现在她的眼前。番茄的茎似乎很健壮,长这么高,而且还缀满果实,竟然也能坚强的屹立着。红色的番茄,个个都有碗口那么大,而且还有一层特殊的光泽,看上去更加的鲜艳夺目。

还真是神奇啊!有这只石碗,还用担心以后没有菜吃吗?她摘了一个番茄,用衣袖擦了擦,便啃了起来。甜中带着点微酸,十分的可口,还真是好吃呢!一株也是弄,再加上一株也没什么区别了。她把碗中的水浇上另一株番茄,另一株番茄也是迅速长大,然后开花结果。

看着眼前几乎是不可能的奇迹,她的心里却有些堵。在现代的时候,她一直在研究改善沙漠的问题,一直设想,如果能在沙漠之上种植出植物,那么沙漠也就能慢慢改善了。她想过两种方法,一种就是研究出适应沙漠环境的植物,然后用容器装上营养液,让植物在营养液中生存。不过那样耗资巨大,而且是没有任何收益的事,根本没有人愿意投资。还有一种就是能够研制出使植物快速生长的生长剂,不过这种设想也终究只是设想,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去配置那样的生长剂。到底两种设想都泡了汤。

若是那时候就有这石碗,那么她的想法也许就可以实现了。人们为了一己私欲,对环境的破坏越来越严重。全球变暖,沙漠扩张,水污染种种。就连诗词歌赋里美丽醉人的钱塘江也被污染的让人敬而远之,而昆明人的母亲河——滇池,更是远远的就能闻到恶臭,人们的种种作为无异于饮鸩止渴。在河流里蘸着污水写字已经不仅仅是一种讽刺夸张,再继续污染下去,应该很快就会变成现实了。

饮鸩止渴,不过是畅饮时为美酒,再品却是苦果。(大家多多支持!)

两人一起动手,倒是很快,每一样颜色的半枝莲都挖了一株。蘑菇和花草也很轻,所以沈凌薇便让宋子昱背着了。渐渐往林子深处走,行走变得艰难了许多,应该是平日里很少有人走动的原因,也没有明显的路径,矮小灌木长得多而繁盛,越来越难走。沈凌薇走在前面,一路上踩倒一些草木,走出一小条道路来。

到了中午的时候,两人还真的收获了不少东西。沈凌薇已经采了不少药材了,虽说都是些常见的,并不名贵,不过名贵的药材哪里那么容易采到,所以她还是十分高兴。因为,这处林子还真的是个宝藏,处处藏着惊喜。除了药材,两人还找到了一些可以吃的东西。其中,他们发现了一棵梨树,黄橙橙的梨子挂满的梨树。两人尝了一下,这棵树的梨子不仅果实长得大,还甜而多汁,口感十分好。两人惊喜的摘了些梨子。

除了梨,还捡了些板栗。然后就是沈凌薇发现了两株番茄,不过上面的番茄最大的也就鸡蛋大小,青白青白的,远远没有成熟。不过她还是把两棵番茄都挖了出来,种在院子里,以后就有番茄吃了。

两人把带来的烤地瓜吃了,然后再每人吃了一只梨也就饱了。两人的背篓也装的差不多了,所以两人吃了东西,稍微歇息了一下,也就往回赶了。回来的路上不找东西,所以倒是比上山要快的多,回到家天色也还早。

沈凌薇让宋子昱把吃的装好,把半枝莲和番茄种在院子里。她则挑拣起那些药材来,因为一路上随便采的,自然很杂乱。她把各种药材挑拣出来,分能别类的放好,想着明日先去镇上买了,看看行情怎么样。

两人的主食还是地瓜,吃了地瓜和地瓜叶后,两人便坐在院子里吃梨。

“我明日要去一趟镇上,你去不去?”沈凌薇一边削着梨,一边问道。虽然还不太懂要怎么跟一个尚算陌生的弟弟相处,不过她还是想要和他多说说话。毕竟,之后,他们两个人便是这陌生的世上最亲的人了。能够多沟通交流才好,不过宋子昱明显很怕她,平日里都不怎么和她说话,偶尔说上两句,也是很拘谨。所以,她也只能慢慢的和他交流,希望能让他对她的态度有所改变。

“姐姐又要去镇上了?能不能不要去了,姐姐的伤才刚好些,若是再有什么事可怎么是好。”虽然这个姐姐平日里为祸乡里,对这个家也没什么贡献。但是到底相依为命了几年,而且,只要有姐姐在,别人也不敢欺负他。虽然有时候对她难免抱怨,但是骨子里的亲情还是很身后的。前些日子,大夫说姐姐没救了,他真的觉得天都快要塌了。毕竟,她是他唯一的亲人了,若是失去她,他不知道要怎么办了。

“没事的,不是挖了些东西嘛,我想拿去卖卖看。”

“姐姐挖的那些到底是什么东西啊?还能卖钱?”

“我在昏迷的时候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有个老神仙教了我岐黄之术,那些是药材。”沈凌薇也不知道能怎么解释换魂的事情,也就随便胡诌起来。能骗过宋子昱就好,这样以后再出现一些问题也好解释了。

“真的?姐姐真的梦到老神仙了?”宋子昱有些惊喜,却又有些不敢相信。

“是啊!见到了老神仙,我才知道我以前所做之事当真是太不应该了。我已经好好想过了,我这一次能醒,定是上天庇佑。我也不能辜负了上天的恩德,所以,我想以后就用老神仙交给我的岐黄之术来治病救人。我们以后的日子也会越过越好的,我以后都不会再出去惹祸了。这几年操持着这个家,真的难为你了,以后一切有姐姐呢!”沈凌薇说着已经削好了梨递给宋子昱。

“我和姐姐一起去。”

晚上,宋子昱去睡了之后,沈凌薇便悄悄的起来溜到了院子里,手中端着的是那只石碗。她悄悄的走到下午刚种上的两珠番茄旁边,今夜月光明亮,走在院子里倒是很轻松。虽然先前用这水浇过地瓜,但是地瓜到底长在地下,她也没能看到生长的过程,今夜她想要拿这水浇在番茄上试试。

手腕一动,碗中的水便倾泻而下,向着其中一株番茄浇去。然后惊人的一幕发生了,那株番茄疯狂的长大,很快就长了她一人高,然后就是迅速的开花结果,先前结出来的果则是加速的成熟。不过片刻,一株有她高,上面挂满红色果实的番茄树便出现在她的眼前。番茄的茎似乎很健壮,长这么高,而且还缀满果实,竟然也能坚强的屹立着。红色的番茄,个个都有碗口那么大,而且还有一层特殊的光泽,看上去更加的鲜艳夺目。

还真是神奇啊!有这只石碗,还用担心以后没有菜吃吗?她摘了一个番茄,用衣袖擦了擦,便啃了起来。甜中带着点微酸,十分的可口,还真是好吃呢!一株也是弄,再加上一株也没什么区别了。她把碗中的水浇上另一株番茄,另一株番茄也是迅速长大,然后开花结果。

看着眼前几乎是不可能的奇迹,她的心里却有些堵。在现代的时候,她一直在研究改善沙漠的问题,一直设想,如果能在沙漠之上种植出植物,那么沙漠也就能慢慢改善了。她想过两种方法,一种就是研究出适应沙漠环境的植物,然后用容器装上营养液,让植物在营养液中生存。不过那样耗资巨大,而且是没有任何收益的事,根本没有人愿意投资。还有一种就是能够研制出使植物快速生长的生长剂,不过这种设想也终究只是设想,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去配置那样的生长剂。到底两种设想都泡了汤。

若是那时候就有这石碗,那么她的想法也许就可以实现了。人们为了一己私欲,对环境的破坏越来越严重。全球变暖,沙漠扩张,水污染种种。就连诗词歌赋里美丽醉人的钱塘江也被污染的让人敬而远之,而昆明人的母亲河——滇池,更是远远的就能闻到恶臭,人们的种种作为无异于饮鸩止渴。在河流里蘸着污水写字已经不仅仅是一种讽刺夸张,再继续污染下去,应该很快就会变成现实了。

饮鸩止渴,不过是畅饮时为美酒,再品却是苦果。(大家多多支持!)

第八章 市集(一)

次日一早,沈凌薇打开门的时候,便发现宋子昱傻傻的蹲在那两株番茄旁边。艳红的番茄在晨曦之中更加的鲜艳夺目,上面还挂着清晨的露珠,真是一副不错的美景。难怪开始的时候,人们会把番茄当做观赏植物来种植。

“吃东西了没有,怎么大清早的蹲在这里?虽是盛夏,清晨到底还有些凉。”沈凌薇走到了宋子昱的身旁。

“姐,你看,这是我们昨日挖回来的那两株苗吗?怎么才一夜就成这样了。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啊?”

“没什么事吧!可能忽然长大了,看着很好吃的样子呢!”说着就摘了一个番茄在手里,不过她没有吃。空腹吃番茄并不好,可能会引起腹部疼痛。

“不会有毒吧?”

“我在梦里的时候看到那老神仙吃过,老神仙说很好吃。不过不能现在吃,我们先吃点东西再吃吧!不然肚子会疼的。”

两人便到小厨房去了,宋子昱煮地瓜,沈凌薇则炒了些板栗。去镇上的路要走一个多时辰,来回一趟也要好久,现在他们也没有钱,所以只能带着点东西去吃。交通不方便还真的是个大问题,上个小镇都要走很久。

吃过了地瓜,两人便洗了几个番茄来吃,宋子昱吃了也说好吃,还提议带些到镇上去卖。沈凌薇也觉得好,因为番茄口味绝佳,既能当说过生吃,也能做成菜肴。两人便摘了一株的番茄,这番茄长得很好,所以才采了一株,也有一小背篓了。沈凌薇拿一个大背篓把药材和一部分番茄都放进去,留着小半背篓的番茄给宋子昱来背。

两人趁着太阳还没有出来,外面还凉爽,便匆匆出门赶路了。夏日的天气本就炎热,只要太阳一出来,便让人有些受不了了。不过好在这个时节,雾气浓重,所以要晚些,太阳才能够冲破重重雾霭露出脸来。

出村的路只是一条狭窄的小路,不过尚算平坦。他们家住的地方离村子的其他人家有些远,所以要到村口,几乎是横穿了整个村子。路上也会遇到些人,不过都见到他们都急匆匆的躲开了。走到村口的时候,沈凌薇见到这个村子由来的那棵大槐树,还真的是很大。古树虬枝,树冠开阔,洒下大片的树荫。

出了村子,便走上了弯弯曲曲的小路,一会儿上,一会儿下,绕的人头晕。不过再是艰难,一个时辰之后两人已经站在了东石镇中了。一个偏远小镇,繁华不到哪里去,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两条长长的街道,以南北、东西走向分布,街道倒是还很宽敞,街道的两边是一些商铺。

宋子昱对小镇还算熟悉,所以很快就找到了镇上唯一的一家医馆。说是医馆,其实规模很小,门面也不大,除了门口有些病人排着队,里面只有一位老大夫,又是把脉开方子,又要抓药,忙得不可开交。

“姐姐,这里人多,老大夫还有的忙呢!不如我们先去买你说的那个番茄吧!”

“也好,那就去吧!不过要去哪里卖啊?”

“今日不是集,只有镇上的人家会买菜,要不我们问问吧!”

“也不知道谁家会买啊,有没有哪家酒楼会收?”这个时候了,就是有人家出来买菜,应该已经买过了。毕竟这一路走了一个多时辰,天已经不早了。

“姐姐知道的,镇上有两家小酒楼,要不我们去看看吧!”

“走吧!”

镇上的两家小酒楼,说是小酒楼,其实也就是两家小饭馆,一家在西街,一家在南街。因为医馆也在南街,所以他们想去了南街的那一家。这家小酒楼是一户人家开的,也没有什么伙计,就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人和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在店中。

还没到吃饭的时候,所以店中也没有什么客人,沈凌薇和宋子昱二人刚走进去,那女人便迎了上来。沈凌薇打量着眼前的女子,虽然不能说是五大三粗,但是也很精壮,一看就很有力气的样子。沈凌薇是第一次这样认真的打量着女尊男卑世界的女人,当真是与现代很不同。现代女人要是长成这样,一定被人嘲笑的,不过在这里,好像这样才正常。不过还在她这个身体没有这样精壮,不然符合了这里的审美,她心里可接受不了了。

“是宋小姐啊!要吃些什么吗?”那女人看清了走进来的人是沈凌薇之后,表情变了变,然后就有些意兴阑珊的随便招呼了一句。

“我今日来,是有样东西让掌柜的看看。”沈凌薇说着就揭开了盖在背篓上的树叶,露出了背篓里红艳艳的番茄来。

“这是何物,看着倒是好看,不知宋小姐是要做什么?”

“无意中发现的一样好吃的,能生吃,也可以做成菜肴,口感很不错。我想问问掌柜要不要。”

“这是很好看,不过真的能吃吗?”掌柜的很迟疑,眼前的人可是恶名昭彰的一方恶霸,虽然此时说话倒还客气有礼,不过谁知道会不会是来耍什么花招。

“能吃的,若是掌柜的不信,我可是先尝尝。”沈凌薇从背篓里取出一个番茄来,擦了擦,便咬了一口。酸酸甜甜的滋味在口腔中蔓延开来,十分的爽口。“很好吃的,掌柜的要不要尝一尝。”她取了一个番茄递给掌柜。

掌柜的略微迟疑了一下,还是结果了番茄,咬了一口便发现还真的非常好吃。现如今的饮食还很简单,食材种类也不丰富,难得能寻到中好吃的东西,虽然是一个恶霸拿来的,心里到底有几分不安,但是并不影响内心的欣喜。

“真的很好吃,那宋小姐打算怎么卖?”

“掌柜不用担心,我不会漫天要价的,价格一定都是我们双方能够接受的。掌柜的方不方便借我厨灶一用,我拿这东西给掌柜的做几样菜,掌柜的尝尝如何?”

次日一早,沈凌薇打开门的时候,便发现宋子昱傻傻的蹲在那两株番茄旁边。艳红的番茄在晨曦之中更加的鲜艳夺目,上面还挂着清晨的露珠,真是一副不错的美景。难怪开始的时候,人们会把番茄当做观赏植物来种植。

“吃东西了没有,怎么大清早的蹲在这里?虽是盛夏,清晨到底还有些凉。”沈凌薇走到了宋子昱的身旁。

“姐,你看,这是我们昨日挖回来的那两株苗吗?怎么才一夜就成这样了。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啊?”

“没什么事吧!可能忽然长大了,看着很好吃的样子呢!”说着就摘了一个番茄在手里,不过她没有吃。空腹吃番茄并不好,可能会引起腹部疼痛。

“不会有毒吧?”

“我在梦里的时候看到那老神仙吃过,老神仙说很好吃。不过不能现在吃,我们先吃点东西再吃吧!不然肚子会疼的。”

两人便到小厨房去了,宋子昱煮地瓜,沈凌薇则炒了些板栗。去镇上的路要走一个多时辰,来回一趟也要好久,现在他们也没有钱,所以只能带着点东西去吃。交通不方便还真的是个大问题,上个小镇都要走很久。

吃过了地瓜,两人便洗了几个番茄来吃,宋子昱吃了也说好吃,还提议带些到镇上去卖。沈凌薇也觉得好,因为番茄口味绝佳,既能当说过生吃,也能做成菜肴。两人便摘了一株的番茄,这番茄长得很好,所以才采了一株,也有一小背篓了。沈凌薇拿一个大背篓把药材和一部分番茄都放进去,留着小半背篓的番茄给宋子昱来背。

两人趁着太阳还没有出来,外面还凉爽,便匆匆出门赶路了。夏日的天气本就炎热,只要太阳一出来,便让人有些受不了了。不过好在这个时节,雾气浓重,所以要晚些,太阳才能够冲破重重雾霭露出脸来。

出村的路只是一条狭窄的小路,不过尚算平坦。他们家住的地方离村子的其他人家有些远,所以要到村口,几乎是横穿了整个村子。路上也会遇到些人,不过都见到他们都急匆匆的躲开了。走到村口的时候,沈凌薇见到这个村子由来的那棵大槐树,还真的是很大。古树虬枝,树冠开阔,洒下大片的树荫。

出了村子,便走上了弯弯曲曲的小路,一会儿上,一会儿下,绕的人头晕。不过再是艰难,一个时辰之后两人已经站在了东石镇中了。一个偏远小镇,繁华不到哪里去,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两条长长的街道,以南北、东西走向分布,街道倒是还很宽敞,街道的两边是一些商铺。

宋子昱对小镇还算熟悉,所以很快就找到了镇上唯一的一家医馆。说是医馆,其实规模很小,门面也不大,除了门口有些病人排着队,里面只有一位老大夫,又是把脉开方子,又要抓药,忙得不可开交。

“姐姐,这里人多,老大夫还有的忙呢!不如我们先去买你说的那个番茄吧!”

“也好,那就去吧!不过要去哪里卖啊?”

“今日不是集,只有镇上的人家会买菜,要不我们问问吧!”

“也不知道谁家会买啊,有没有哪家酒楼会收?”这个时候了,就是有人家出来买菜,应该已经买过了。毕竟这一路走了一个多时辰,天已经不早了。

“姐姐知道的,镇上有两家小酒楼,要不我们去看看吧!”

“走吧!”

镇上的两家小酒楼,说是小酒楼,其实也就是两家小饭馆,一家在西街,一家在南街。因为医馆也在南街,所以他们想去了南街的那一家。这家小酒楼是一户人家开的,也没有什么伙计,就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人和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在店中。

还没到吃饭的时候,所以店中也没有什么客人,沈凌薇和宋子昱二人刚走进去,那女人便迎了上来。沈凌薇打量着眼前的女子,虽然不能说是五大三粗,但是也很精壮,一看就很有力气的样子。沈凌薇是第一次这样认真的打量着女尊男卑世界的女人,当真是与现代很不同。现代女人要是长成这样,一定被人嘲笑的,不过在这里,好像这样才正常。不过还在她这个身体没有这样精壮,不然符合了这里的审美,她心里可接受不了了。

“是宋小姐啊!要吃些什么吗?”那女人看清了走进来的人是沈凌薇之后,表情变了变,然后就有些意兴阑珊的随便招呼了一句。

“我今日来,是有样东西让掌柜的看看。”沈凌薇说着就揭开了盖在背篓上的树叶,露出了背篓里红艳艳的番茄来。

“这是何物,看着倒是好看,不知宋小姐是要做什么?”

“无意中发现的一样好吃的,能生吃,也可以做成菜肴,口感很不错。我想问问掌柜要不要。”

“这是很好看,不过真的能吃吗?”掌柜的很迟疑,眼前的人可是恶名昭彰的一方恶霸,虽然此时说话倒还客气有礼,不过谁知道会不会是来耍什么花招。

“能吃的,若是掌柜的不信,我可是先尝尝。”沈凌薇从背篓里取出一个番茄来,擦了擦,便咬了一口。酸酸甜甜的滋味在口腔中蔓延开来,十分的爽口。“很好吃的,掌柜的要不要尝一尝。”她取了一个番茄递给掌柜。

掌柜的略微迟疑了一下,还是结果了番茄,咬了一口便发现还真的非常好吃。现如今的饮食还很简单,食材种类也不丰富,难得能寻到中好吃的东西,虽然是一个恶霸拿来的,心里到底有几分不安,但是并不影响内心的欣喜。

“真的很好吃,那宋小姐打算怎么卖?”

“掌柜不用担心,我不会漫天要价的,价格一定都是我们双方能够接受的。掌柜的方不方便借我厨灶一用,我拿这东西给掌柜的做几样菜,掌柜的尝尝如何?”

第九章 市集(二)

“宋小姐请吧!”掌柜的说着便在前引路,沈凌薇取了宋子昱背来的那个背篓同宋子昱一起跟掌柜的去了厨房。

厨房的食材和作料虽然没有现代那样齐全,不过也有不少。沈凌薇看了一眼厨房,便想好了要做的东西,让宋子昱给她打下手。她把需要的食材都找出来,然后把需要洗的交给宋子昱,她则开始动手切起食材来。

时间有限,所以她也就选择了做很快能做好的菜。做了番茄炒蛋、番茄烧茄子、番茄鱼柳,汤弄了一个番茄虾仁疙瘩汤,主食她做了番茄鸡蛋意面。虽然作料要简单一些,不过她做菜一向并不喜欢放大料,因为一般作料加的多了,就很难品味食材那种原汁原味的美感了。

“掌柜尝尝怎么样。”沈凌薇把菜到端到了外面的桌子上,取了碗筷递给那掌柜的。

掌柜接了碗筷,就是还没尝那些菜的味道,心里也是暗暗吃惊。刚刚她也一直在厨房看着,一直有些迷惑。眼前的这个人真的是那个恶名昭彰的恶霸吗?切菜做菜都十分纯属,仿佛平日里就已经做惯了一般。做出来的菜,无论是色泽还是香味都已经是上品,想来也会很好吃。掌柜每一道都尝上一口,慢慢品味着。

“想不到宋小姐还有这一手呢!”掌柜每道菜都尝过,才放下了筷子。

“掌柜喜欢就好,掌柜能给多少?”

“八文一斤如何?”

“好。”沈凌薇也知道掌柜出价也算公道,平日里猪肉一斤也就十六文到二十文,而青菜白菜之类的蔬菜则是一斤五文左右。番茄虽然在如今还新奇,但说来也不过是素菜而已,这个价还算不错。她是个学医的,也没想着要种菜来挣钱,自然也不过过多计较。

“宋小姐爽快,那东西我就都收下了。只是沈小姐家中可还有。”

“还有些,掌柜先卖一卖看看,若是好买,那就定一下一日要多少,我再给掌柜送。”

掌柜的称了沈凌薇姐弟带来的番茄,一共三十斤,卖了二百四十文铜钱。卖完了番茄,姐弟两人便又去了那家医馆,在小酒楼中前前后后也差不多用了半个时辰,所以此时快到午饭时间了。这个时代,很多人是不吃早餐的,所以午饭也开的也相对早一些。医馆里已经没人了,只有老大夫还在柜台后面整理着药材。

老大夫是个五旬上下的女人,不会给人孔武有力的感觉,不过却是精神矍铄,有一种生机盎然的感觉。

“哪位病了?”看了姐弟二人进来,老大夫随意问道。

“今日来倒不是看病,而是有些药材给大夫看看。”

“给我看看吧!”老大夫从柜台后面走了出来,翻看起沈凌薇背篓里的药材。倒是少有人到她这里来卖药的,因为附近村庄几乎没有懂药理的人。平日里需要的药材,要么是她自己上山去采,要不就是从外面买进。这样其实极为不便,有时一些药材没了,很难及时补上。

“你懂药理。”老大夫看了看那些药材便说道。不是疑问,而是肯定。背篓里药材的量不多,却有好几种种类,而且还不是房前屋后随便能找到的药材。可以想象是到山中认真找寻才能找到这些药材。

“略懂一二而已。”

“谦虚了,说实在话,附近村庄也没有会采药来卖的,平日里都是我自己上山采药或者从外面买进,只是这医馆我一人也很忙,难有时间上山,而从外面买,也不是总那么合适的。若是你能经常采药来卖,那就最好了。”

“采药到底还是麻烦,而且也不是想要就能有的。大夫有没有想过,若是能种出药材了,也可以救治更多的人。”

“不瞒你说,我是想过的,在后院我也种过几样药材,不过我也只是慢慢摸索,对于种植药材之道真是知之甚少。姑娘可是想要种?”

“想过,不过此时还不成熟,家中日子紧迫,也没有良田,这想法还要等攒了些银钱再说。”其实,如今有了石碗,她是可以多多种植药材的。只是如今到底时机还不对,她还没有足够的能力,自然也不敢锋芒太露。而且石碗之事一旦为人知晓,很有可能带来很多麻烦。

“小姑娘可能经常去采药?”

“如今也没有生计,应该会多去采药。”

“如此甚好。姑娘带了的这些药,我给一两银子如何?”

“大夫很公道。”

卖了药,沈凌薇和宋子昱便离开了医馆,在街上逛了起来。沈凌薇买了些米面,还买了些蔬菜种子,再去买了一条肉。然后两人转回到卖番茄的的小酒馆,没人吃了一碗面,才踏上了归途。

(大家多多支持!今天最后一更了,有点少,可是我真的很困了。明天多更一点。)

“宋小姐请吧!”掌柜的说着便在前引路,沈凌薇取了宋子昱背来的那个背篓同宋子昱一起跟掌柜的去了厨房。

厨房的食材和作料虽然没有现代那样齐全,不过也有不少。沈凌薇看了一眼厨房,便想好了要做的东西,让宋子昱给她打下手。她把需要的食材都找出来,然后把需要洗的交给宋子昱,她则开始动手切起食材来。

时间有限,所以她也就选择了做很快能做好的菜。做了番茄炒蛋、番茄烧茄子、番茄鱼柳,汤弄了一个番茄虾仁疙瘩汤,主食她做了番茄鸡蛋意面。虽然作料要简单一些,不过她做菜一向并不喜欢放大料,因为一般作料加的多了,就很难品味食材那种原汁原味的美感了。

“掌柜尝尝怎么样。”沈凌薇把菜到端到了外面的桌子上,取了碗筷递给那掌柜的。

掌柜接了碗筷,就是还没尝那些菜的味道,心里也是暗暗吃惊。刚刚她也一直在厨房看着,一直有些迷惑。眼前的这个人真的是那个恶名昭彰的恶霸吗?切菜做菜都十分纯属,仿佛平日里就已经做惯了一般。做出来的菜,无论是色泽还是香味都已经是上品,想来也会很好吃。掌柜每一道都尝上一口,慢慢品味着。

“想不到宋小姐还有这一手呢!”掌柜每道菜都尝过,才放下了筷子。

“掌柜喜欢就好,掌柜能给多少?”

“八文一斤如何?”

“好。”沈凌薇也知道掌柜出价也算公道,平日里猪肉一斤也就十六文到二十文,而青菜白菜之类的蔬菜则是一斤五文左右。番茄虽然在如今还新奇,但说来也不过是素菜而已,这个价还算不错。她是个学医的,也没想着要种菜来挣钱,自然也不过过多计较。

“宋小姐爽快,那东西我就都收下了。只是沈小姐家中可还有。”

“还有些,掌柜先卖一卖看看,若是好买,那就定一下一日要多少,我再给掌柜送。”

掌柜的称了沈凌薇姐弟带来的番茄,一共三十斤,卖了二百四十文铜钱。卖完了番茄,姐弟两人便又去了那家医馆,在小酒楼中前前后后也差不多用了半个时辰,所以此时快到午饭时间了。这个时代,很多人是不吃早餐的,所以午饭也开的也相对早一些。医馆里已经没人了,只有老大夫还在柜台后面整理着药材。

老大夫是个五旬上下的女人,不会给人孔武有力的感觉,不过却是精神矍铄,有一种生机盎然的感觉。

“哪位病了?”看了姐弟二人进来,老大夫随意问道。

“今日来倒不是看病,而是有些药材给大夫看看。”

“给我看看吧!”老大夫从柜台后面走了出来,翻看起沈凌薇背篓里的药材。倒是少有人到她这里来卖药的,因为附近村庄几乎没有懂药理的人。平日里需要的药材,要么是她自己上山去采,要不就是从外面买进。这样其实极为不便,有时一些药材没了,很难及时补上。

“你懂药理。”老大夫看了看那些药材便说道。不是疑问,而是肯定。背篓里药材的量不多,却有好几种种类,而且还不是房前屋后随便能找到的药材。可以想象是到山中认真找寻才能找到这些药材。

“略懂一二而已。”

“谦虚了,说实在话,附近村庄也没有会采药来卖的,平日里都是我自己上山采药或者从外面买进,只是这医馆我一人也很忙,难有时间上山,而从外面买,也不是总那么合适的。若是你能经常采药来卖,那就最好了。”

“采药到底还是麻烦,而且也不是想要就能有的。大夫有没有想过,若是能种出药材了,也可以救治更多的人。”

“不瞒你说,我是想过的,在后院我也种过几样药材,不过我也只是慢慢摸索,对于种植药材之道真是知之甚少。姑娘可是想要种?”

“想过,不过此时还不成熟,家中日子紧迫,也没有良田,这想法还要等攒了些银钱再说。”其实,如今有了石碗,她是可以多多种植药材的。只是如今到底时机还不对,她还没有足够的能力,自然也不敢锋芒太露。而且石碗之事一旦为人知晓,很有可能带来很多麻烦。

“小姑娘可能经常去采药?”

“如今也没有生计,应该会多去采药。”

“如此甚好。姑娘带了的这些药,我给一两银子如何?”

“大夫很公道。”

卖了药,沈凌薇和宋子昱便离开了医馆,在街上逛了起来。沈凌薇买了些米面,还买了些蔬菜种子,再去买了一条肉。然后两人转回到卖番茄的的小酒馆,没人吃了一碗面,才踏上了归途。

(大家多多支持!今天最后一更了,有点少,可是我真的很困了。明天多更一点。)

第十章 青凉粉(一)

沈凌薇和宋子昱回到槐树村的时候已经很累了,赶集还是体力活啊!两人简单洗了一下便各自回屋去歇息一下,沈凌薇躺在床上看着屋顶发呆。一路回来,累还是其次,主要是外面太热了,大热天的走上那么多路,她觉得都快被晒晕了。回到家,全身都恹恹的,不过精神却还不错。

今天一天过来,她终于是看到了希望的曙光。虽然今天所得的钱在买了些东西之后已经所剩无几,不过至少是挣到钱了,那就说明今后都可以稳定的挣钱,家里的生活也终于可以改善一下了,而且还会越来越好。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似乎真的有东西不一样了。她不再像前世那样浑浑噩噩,她似乎也开始有了目标,也清楚的知道自己想做什么,该做什么。似乎这样的生活也不错,应该说,其实她喜欢这样的一种宁静而充满奋斗的生活。她讨厌现代大都市的熙熙攘攘,到处都是人头攒动,让人生生的厌倦。可是这里不一样,空气清新,山清水秀,人们好像也没有太多的功利心。

在来到这里几天后,她开始喜欢上了这里的生活。冥冥之中,似乎她本来就应该是这里的人。

迷迷糊糊中睡了过去,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时辰之后了。饱饱的睡了一觉,起来的时候神清气爽的。她起来之后,发现宋子昱还没有起床,便想着去做饭。到了厨房才发现,石缸中已经没水了。这几日来到这里之后她还没有去打过水,不过以宋凌薇的记忆,好像院子后面就能打水。

她提了只木桶便绕到了院子后面,他们家地处偏远,院子就倚着山。绕到院子后面,才发现竟然有一处小小的水源。水从山间流淌而来,地上挖出了一个小水池,水流灌满了小水池便会从另一边流出去。水十分清澈,小水池底上的几颗小石子都清晰可见。她蹲在水池边上,用手掬了一捧水喝下。带着上中溪水特有的凉爽,而且水还很甜美。

忽然,她看到水池边上有大片的绿色草丛,刚看到的时候只觉得是普通的杂草,并没有在意。如今细细看来,她才发现竟然是凉粉草,这可是好东西啊!在这样的炎炎夏日,若是能来上一碗滑溜爽口、清热解暑的广式凉粉,那就太舒服了。

记得幼年在家中之时,山坡草丛之中就常见到凉粉草,在夏天的时候,族中也会做很多的凉粉来分着吃。后来,即便是离开了家族,每年的夏天,她也会做些凉粉来吃。想着,就真的想吃上一碗凉爽的凉粉了。

沈凌薇先用木桶打了水回去,来回几次,终于把家中的水缸灌满了。打好了水,她便开始做晚饭了。晚饭她煮了一锅白米饭,做了红烧板栗排骨和白菜炒肉。家中食材简单,也就只能做这两个菜了。她炒完菜,宋子昱也起了床,样子恹恹的,看来今日去赶集还真是累到他了,而且天太热,还有点中暑的症状。

“我睡着了,劳动姐姐做饭。”

“谁做还不是一样的,快来吃饭吧!尝尝姐姐的手艺。”沈凌薇摆好了碗筷,宋子昱也洗过了手。两人便坐在了院子里吃饭。

夏日的夜,不会因为太阳的落山而凉爽下来,吹来的风似乎都带着热气。宋子昱吃了饭,忽然泪珠便滚落了下来,宋凌薇开始的时候还没有太注意,直到听到他的抽噎声才发现他是在哭。

“怎么啦?不舒服吗?”

“没有,爹娘去世之后,我们就没有吃上过肉了。有姐姐在家里真好,不……不,姐姐,你别不高兴,我不是说你以前不好。”宋子昱端着碗,泪珠如同断了线的珍珠,晶莹一滴一滴的划过精致的脸颊。一边哭还有些抽噎,说话也有些语无伦次,一张小脸都涨红了。

“别哭,我们以后会经常吃上肉的。至于以前,本来就是我不好,我怎么会怪你,快吃饭吧,凉了就不好吃了。”沈凌薇伸手拭去他眼角的泪珠。这孩子还真的是受苦了,吃不饱的日子她还从来没有过,以前似乎吃什么都没有了很喜欢的感觉,可是眼前之人却会为了简简单单的一顿肉菜而落泪。

看来,人啊,活得太安逸了,什么都会不在乎,甚至找不到努力的目标。其实知道满足的人才更加的快乐,因为知道想要的东西,得到之后就会很满足,也很高兴。以前的她,再多的前也没有眨过一下眼,可是如今,也会为了得到了一点点铜板而欣喜,似乎她也变得容易满足了。

这顿饭两人都吃的很饱,吃好了之后,两人便在院子里纳凉。虽然风吹在身上也算不得凉爽,不过比起在屋里却少了几许闷热。闲着也无视,沈凌薇便给宋子昱讲起一些故事。她也不知道宋子昱会喜欢什么类型的故事,便想起很多人多喜欢西游记,似乎适合各个年龄层。她把故事略微改编了一下,其实也就是把男女对调,把去取经的唐僧师徒四人都改成了女的。虽然讲起来有点别扭,不过宋子昱却是很喜欢。

给他讲了两集,天也渐渐暗了下来。家里也没有灯油了,所以在还看得到亮光的时候,沈凌薇便让宋子昱去梳洗睡觉了。宋子昱虽然还想接着听故事,不过想想天不早了,待会看不到路回屋去了,便也只得散了。

宋子昱回屋之后,沈凌薇便去了厨房,打了些米用清水泡上。她想明日做上一次凉粉来吃,不过她想给宋子昱一个惊喜,便没有说。

泡上了米,她也洗洗去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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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凌薇和宋子昱回到槐树村的时候已经很累了,赶集还是体力活啊!两人简单洗了一下便各自回屋去歇息一下,沈凌薇躺在床上看着屋顶发呆。一路回来,累还是其次,主要是外面太热了,大热天的走上那么多路,她觉得都快被晒晕了。回到家,全身都恹恹的,不过精神却还不错。

今天一天过来,她终于是看到了希望的曙光。虽然今天所得的钱在买了些东西之后已经所剩无几,不过至少是挣到钱了,那就说明今后都可以稳定的挣钱,家里的生活也终于可以改善一下了,而且还会越来越好。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似乎真的有东西不一样了。她不再像前世那样浑浑噩噩,她似乎也开始有了目标,也清楚的知道自己想做什么,该做什么。似乎这样的生活也不错,应该说,其实她喜欢这样的一种宁静而充满奋斗的生活。她讨厌现代大都市的熙熙攘攘,到处都是人头攒动,让人生生的厌倦。可是这里不一样,空气清新,山清水秀,人们好像也没有太多的功利心。

在来到这里几天后,她开始喜欢上了这里的生活。冥冥之中,似乎她本来就应该是这里的人。

迷迷糊糊中睡了过去,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时辰之后了。饱饱的睡了一觉,起来的时候神清气爽的。她起来之后,发现宋子昱还没有起床,便想着去做饭。到了厨房才发现,石缸中已经没水了。这几日来到这里之后她还没有去打过水,不过以宋凌薇的记忆,好像院子后面就能打水。

她提了只木桶便绕到了院子后面,他们家地处偏远,院子就倚着山。绕到院子后面,才发现竟然有一处小小的水源。水从山间流淌而来,地上挖出了一个小水池,水流灌满了小水池便会从另一边流出去。水十分清澈,小水池底上的几颗小石子都清晰可见。她蹲在水池边上,用手掬了一捧水喝下。带着上中溪水特有的凉爽,而且水还很甜美。

忽然,她看到水池边上有大片的绿色草丛,刚看到的时候只觉得是普通的杂草,并没有在意。如今细细看来,她才发现竟然是凉粉草,这可是好东西啊!在这样的炎炎夏日,若是能来上一碗滑溜爽口、清热解暑的广式凉粉,那就太舒服了。

记得幼年在家中之时,山坡草丛之中就常见到凉粉草,在夏天的时候,族中也会做很多的凉粉来分着吃。后来,即便是离开了家族,每年的夏天,她也会做些凉粉来吃。想着,就真的想吃上一碗凉爽的凉粉了。

沈凌薇先用木桶打了水回去,来回几次,终于把家中的水缸灌满了。打好了水,她便开始做晚饭了。晚饭她煮了一锅白米饭,做了红烧板栗排骨和白菜炒肉。家中食材简单,也就只能做这两个菜了。她炒完菜,宋子昱也起了床,样子恹恹的,看来今日去赶集还真是累到他了,而且天太热,还有点中暑的症状。

“我睡着了,劳动姐姐做饭。”

“谁做还不是一样的,快来吃饭吧!尝尝姐姐的手艺。”沈凌薇摆好了碗筷,宋子昱也洗过了手。两人便坐在了院子里吃饭。

夏日的夜,不会因为太阳的落山而凉爽下来,吹来的风似乎都带着热气。宋子昱吃了饭,忽然泪珠便滚落了下来,宋凌薇开始的时候还没有太注意,直到听到他的抽噎声才发现他是在哭。

“怎么啦?不舒服吗?”

“没有,爹娘去世之后,我们就没有吃上过肉了。有姐姐在家里真好,不……不,姐姐,你别不高兴,我不是说你以前不好。”宋子昱端着碗,泪珠如同断了线的珍珠,晶莹一滴一滴的划过精致的脸颊。一边哭还有些抽噎,说话也有些语无伦次,一张小脸都涨红了。

“别哭,我们以后会经常吃上肉的。至于以前,本来就是我不好,我怎么会怪你,快吃饭吧,凉了就不好吃了。”沈凌薇伸手拭去他眼角的泪珠。这孩子还真的是受苦了,吃不饱的日子她还从来没有过,以前似乎吃什么都没有了很喜欢的感觉,可是眼前之人却会为了简简单单的一顿肉菜而落泪。

看来,人啊,活得太安逸了,什么都会不在乎,甚至找不到努力的目标。其实知道满足的人才更加的快乐,因为知道想要的东西,得到之后就会很满足,也很高兴。以前的她,再多的前也没有眨过一下眼,可是如今,也会为了得到了一点点铜板而欣喜,似乎她也变得容易满足了。

这顿饭两人都吃的很饱,吃好了之后,两人便在院子里纳凉。虽然风吹在身上也算不得凉爽,不过比起在屋里却少了几许闷热。闲着也无视,沈凌薇便给宋子昱讲起一些故事。她也不知道宋子昱会喜欢什么类型的故事,便想起很多人多喜欢西游记,似乎适合各个年龄层。她把故事略微改编了一下,其实也就是把男女对调,把去取经的唐僧师徒四人都改成了女的。虽然讲起来有点别扭,不过宋子昱却是很喜欢。

给他讲了两集,天也渐渐暗了下来。家里也没有灯油了,所以在还看得到亮光的时候,沈凌薇便让宋子昱去梳洗睡觉了。宋子昱虽然还想接着听故事,不过想想天不早了,待会看不到路回屋去了,便也只得散了。

宋子昱回屋之后,沈凌薇便去了厨房,打了些米用清水泡上。她想明日做上一次凉粉来吃,不过她想给宋子昱一个惊喜,便没有说。

泡上了米,她也洗洗去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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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青凉粉(二)

次日,沈凌薇起了个大早,先去院子后面采了些凉粉草回来,洗干净了之后便放进锅里去煮。一边煮凉粉草,她还把泡好的米磨成米浆。好在这个世界因为没有磨面的机械,所以几乎家家都有一座简单的石磨,恰好她家里就有。

做凉粉其实简单,就是石磨她用不习惯,用起来有些迟钝,好在有一把大力气,倒也没有太慢。做好的凉粉晶莹剔透、富有弹性,又有青色点缀,看着就觉得舒爽,让人想咬上一口。她把凉粉放到干净的木桶之中,然后把木桶泡到院子后面的小水池之中。宋子昱起床的时候,凉粉已经很凉爽了。沈凌薇盛了两大碗作为两人的早餐,加点糖,便是十足的美味。

吃了凉粉,沈凌薇便背了背篓去采药,宋子昱身子弱,昨日还走了不少路,她也不舍得再让他劳累,便让他看家,顺便做午饭。

已经上过一次山,她对周围的山形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周围的山脉海拔不是很高,也不陡峭。而且此处应该地处亚热带地区,四季不明显,植物部分也不太明显。所以似乎喜冷和喜热的植物都有出现。所以此处物种丰富,倒是个好地方。

上了山,她便四处寻找着药材。走到一处山涧的时候,她已经采了一背篓的药材了。山涧之中树木掩映,溪水涔涔,带来炎夏里难得的一片清凉,她便坐在山涧边的一块大石上休息。忽然她一抬头,便见到不远处一株花。树不是很大,也就她一人多高,叶子有些像茄子的叶子。

树冠披开,垂下来一只只白色的喇叭,一朵朵白色的花朵带着魅惑人心的美丽。竟然是白色曼陀罗,全株有剧毒,其叶、花、籽均可入药,味辛性温,药性镇痛麻醉、止咳平喘。主治咳逆气喘、面上生疮、脱肛及风湿、跌打损伤,还可作麻药。三国时著名的医学家华佗发明的麻沸散的主要有效成分就是曼陀罗。

白色曼陀罗,又称情花。不过似乎真的很贴切,情爱本就是迷药。就像红豆,红豆相思,可是红豆本就是毒药,相思肠断。

不过世间毒的从来不是植物本身,而是人心。有的好可以治病救人,反之则能伤人害命。她来到这个世界,也没什么自保之力,身边能有毒药防身也是好的。想着便开始上前去采了些曼陀罗花,她采的不多,因为曼陀罗全身毒性最强的是果实和种子,她想过段日子挣了些钱,也能买些器具,那时候再配置一些毒性强的毒药。

采了曼陀罗,药材也采的差不多了,此时已经要到午时了,沈凌薇也不在山中逗留,便往回走了。回到家,早就过了午时了,这个时候,她还真是饿了。她到家的时候,宋子昱正坐在院子里的石桌旁。

“姐,你可回来了,饿了吧!我这就去端菜饭。”

“好,一身都是汗,我先洗把脸。”沈凌薇放下了药材,便打了水洗了脸,这才坐在了石桌旁。

宋子昱也匆匆从厨房端来了饭菜,两人相对而坐,一起端起了碗。两人也不说话,静静的吃着饭,不过却有一种叫做亲情的东西在静静的流转。

吃过午饭,宋子昱去洗碗,沈凌薇则洗了一盘梨,放了辣椒等作料凉拌了一碟凉粉作为饭后点心。两人都忙好了,便坐在院子里纳凉。

“子昱,我有时候出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你不用一直等我。你看今日,我那么晚回来,你也一直等着我回来才吃饭,饿坏了怎么办?”

“我……我还不饿。”宋子昱浅笑,青涩的小脸带出一种柔和的美丽,仿佛是一轮圆月,洒下淡淡的清辉。

“来尝尝我拌的凉粉吧!天那么热,你身子由弱,平日里吃上一点可以解暑。东西都简单,家里一直吃也没什么。”反正凉粉草是免费的,就费上一点点的米就能做出这样的美味,真的十分划算。夏天吃凉粉,真是一件十分舒服的事。

歇息了一会儿,沈凌薇把采回来的药,需要晒的便摊开来晒起来。早上磨出来的米浆还剩下一些没有做成凉粉,姐弟两人便采了些凉粉草回来接着做凉粉。沈凌薇想,前世的时候,凉粉是很普遍的一种吃食。虽然各地所做的凉粉,外形和材料都有所不同,但是并不影响凉粉成为全国上下普遍的吃食。在现代,从来没有吃过凉粉的人应该是很不存在的。而且宋子昱吃了也很喜欢,说明这个世界的人还是能够接受这种吃食的。

她便想着做一些去卖,可能会很受欢迎。反正明日也要去一趟镇上,有番茄的事情需要去问问那位掌柜,还有就是采回来的药材也要卖掉,就顺便带些凉粉去探探市场吧!

姐弟两人一起做到底快乐很多,很快便做完了凉粉。把早上剩下的米浆都用了,做了整整一木盆的凉粉。做好的凉粉,不仅晶莹剔透,还有一抹翠色,十分的诱人。这种凉粉并不容易坏,所以完全可以做好了明天再带出去卖。

凉粉草新鲜的时候是绿色的,所以做出来的凉粉也带着翠色。还有人把凉粉草割下来,经过发酵成黑色,可以收藏起来,在没有新鲜凉粉草的时节里用,那样的凉粉草做出来的凉粉为黑色,晶莹剔透中透着黑色,像是最上等的墨玉。

【为了写作方便,后面开始,主角的名字从沈凌薇改成宋凌薇。一来因为是魂穿,身体还是原来的宋凌薇。还有就是我写的时候会弄错,让大家看起来也会显得混乱。】

(大家多多支持!还有谢谢北方笨妮子的提醒,我才发现我前面有混淆了。)

次日,沈凌薇起了个大早,先去院子后面采了些凉粉草回来,洗干净了之后便放进锅里去煮。一边煮凉粉草,她还把泡好的米磨成米浆。好在这个世界因为没有磨面的机械,所以几乎家家都有一座简单的石磨,恰好她家里就有。

做凉粉其实简单,就是石磨她用不习惯,用起来有些迟钝,好在有一把大力气,倒也没有太慢。做好的凉粉晶莹剔透、富有弹性,又有青色点缀,看着就觉得舒爽,让人想咬上一口。她把凉粉放到干净的木桶之中,然后把木桶泡到院子后面的小水池之中。宋子昱起床的时候,凉粉已经很凉爽了。沈凌薇盛了两大碗作为两人的早餐,加点糖,便是十足的美味。

吃了凉粉,沈凌薇便背了背篓去采药,宋子昱身子弱,昨日还走了不少路,她也不舍得再让他劳累,便让他看家,顺便做午饭。

已经上过一次山,她对周围的山形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周围的山脉海拔不是很高,也不陡峭。而且此处应该地处亚热带地区,四季不明显,植物部分也不太明显。所以似乎喜冷和喜热的植物都有出现。所以此处物种丰富,倒是个好地方。

上了山,她便四处寻找着药材。走到一处山涧的时候,她已经采了一背篓的药材了。山涧之中树木掩映,溪水涔涔,带来炎夏里难得的一片清凉,她便坐在山涧边的一块大石上休息。忽然她一抬头,便见到不远处一株花。树不是很大,也就她一人多高,叶子有些像茄子的叶子。

树冠披开,垂下来一只只白色的喇叭,一朵朵白色的花朵带着魅惑人心的美丽。竟然是白色曼陀罗,全株有剧毒,其叶、花、籽均可入药,味辛性温,药性镇痛麻醉、止咳平喘。主治咳逆气喘、面上生疮、脱肛及风湿、跌打损伤,还可作麻药。三国时著名的医学家华佗发明的麻沸散的主要有效成分就是曼陀罗。

白色曼陀罗,又称情花。不过似乎真的很贴切,情爱本就是迷药。就像红豆,红豆相思,可是红豆本就是毒药,相思肠断。

不过世间毒的从来不是植物本身,而是人心。有的好可以治病救人,反之则能伤人害命。她来到这个世界,也没什么自保之力,身边能有毒药防身也是好的。想着便开始上前去采了些曼陀罗花,她采的不多,因为曼陀罗全身毒性最强的是果实和种子,她想过段日子挣了些钱,也能买些器具,那时候再配置一些毒性强的毒药。

采了曼陀罗,药材也采的差不多了,此时已经要到午时了,沈凌薇也不在山中逗留,便往回走了。回到家,早就过了午时了,这个时候,她还真是饿了。她到家的时候,宋子昱正坐在院子里的石桌旁。

“姐,你可回来了,饿了吧!我这就去端菜饭。”

“好,一身都是汗,我先洗把脸。”沈凌薇放下了药材,便打了水洗了脸,这才坐在了石桌旁。

宋子昱也匆匆从厨房端来了饭菜,两人相对而坐,一起端起了碗。两人也不说话,静静的吃着饭,不过却有一种叫做亲情的东西在静静的流转。

吃过午饭,宋子昱去洗碗,沈凌薇则洗了一盘梨,放了辣椒等作料凉拌了一碟凉粉作为饭后点心。两人都忙好了,便坐在院子里纳凉。

“子昱,我有时候出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你不用一直等我。你看今日,我那么晚回来,你也一直等着我回来才吃饭,饿坏了怎么办?”

“我……我还不饿。”宋子昱浅笑,青涩的小脸带出一种柔和的美丽,仿佛是一轮圆月,洒下淡淡的清辉。

“来尝尝我拌的凉粉吧!天那么热,你身子由弱,平日里吃上一点可以解暑。东西都简单,家里一直吃也没什么。”反正凉粉草是免费的,就费上一点点的米就能做出这样的美味,真的十分划算。夏天吃凉粉,真是一件十分舒服的事。

歇息了一会儿,沈凌薇把采回来的药,需要晒的便摊开来晒起来。早上磨出来的米浆还剩下一些没有做成凉粉,姐弟两人便采了些凉粉草回来接着做凉粉。沈凌薇想,前世的时候,凉粉是很普遍的一种吃食。虽然各地所做的凉粉,外形和材料都有所不同,但是并不影响凉粉成为全国上下普遍的吃食。在现代,从来没有吃过凉粉的人应该是很不存在的。而且宋子昱吃了也很喜欢,说明这个世界的人还是能够接受这种吃食的。

她便想着做一些去卖,可能会很受欢迎。反正明日也要去一趟镇上,有番茄的事情需要去问问那位掌柜,还有就是采回来的药材也要卖掉,就顺便带些凉粉去探探市场吧!

姐弟两人一起做到底快乐很多,很快便做完了凉粉。把早上剩下的米浆都用了,做了整整一木盆的凉粉。做好的凉粉,不仅晶莹剔透,还有一抹翠色,十分的诱人。这种凉粉并不容易坏,所以完全可以做好了明天再带出去卖。

凉粉草新鲜的时候是绿色的,所以做出来的凉粉也带着翠色。还有人把凉粉草割下来,经过发酵成黑色,可以收藏起来,在没有新鲜凉粉草的时节里用,那样的凉粉草做出来的凉粉为黑色,晶莹剔透中透着黑色,像是最上等的墨玉。

【为了写作方便,后面开始,主角的名字从沈凌薇改成宋凌薇。一来因为是魂穿,身体还是原来的宋凌薇。还有就是我写的时候会弄错,让大家看起来也会显得混乱。】

(大家多多支持!还有谢谢北方笨妮子的提醒,我才发现我前面有混淆了。)

第十二章 银针

次日,宋凌薇和宋子昱姐弟起床洗漱好后,没人吃了一碗凉粉,便开始准备去镇上的东西。把药材装好,剩下的那一株番茄,除了留着几个作为种子的,都摘了下来,然后再带上那一盆凉粉,东西便齐了。几样东西也不轻,所以姐弟二人便还是一起去。

虽然是去挣钱,但是宋凌薇还是有些怨念。每一次去镇上都要走那么远的路,还真是累人。难怪这村子繁荣不起来,就这样,家里有点东西要买,还要走那么远。少了不划算,多了也是难。这么远的路,就是什么都不带,走上一个来回也够人受的,若是担着重物,更是要累上几倍。

当两人站在那个小酒楼门前的时候,已经是又热又累了。掌柜见他们来,比起上一次要热情,忙将他们姐弟应了进去。

“宋小姐可来了,这才想着是不是要去找一找呢!”掌柜让两人坐下,便上了茶。宋凌薇是真的很热,走了那么远的路,背着的东西也不算轻,早就已经很渴了,给宋子昱倒了一杯之后,她也倒了一杯急匆匆喝了一口。

“东西掌柜的是不是已经卖完了。”宋凌薇笑着说道,看着掌柜那欢喜的样子就能知道,番茄一定是卖完了,而且还小挣了一笔。她当然也是高兴的,双方互惠互利,才能把生意长久的做下去。所说没打算一直种菜卖,但是如今,家里情况不好,能有这样一笔收入也是极好的。

“卖完了,大家都很喜欢。宋小姐是不是又带了些来?”

“是,和上次的差不多。”

然后就简单多了,上称称量了之后,掌柜的自然也很爽快的付了钱。掌柜的说,这些量最多也就能撑两日,让她隔上一日便来送一次。

“掌柜的,今日来,还有另一样吃食要给掌柜看,掌柜看看如何。”宋凌薇从背篓中端出了那一盆凉粉。晶莹剔透,盈翠诱人,似乎仅仅是看着便有凉气扑面而来。

“这是何物?也是美味之物吧!”经过了番茄一事,掌柜对宋凌薇带来的东西已经不敢小看了。虽然看不出来这东西是什么,但是也许又是美味也不一定。

“还是要借掌柜的厨灶一用。”

“快请,宋小姐随便用。”

这一次弄的是凉粉,比起做菜可就简单是许多。宋凌薇洗干净了手,取了小刀把凉粉切成薄薄的小块,弄了两碗,一碗放了糖,一碗则是咸味的,放了盐和辣椒等物。掌柜都分别尝了尝,应该是比较喜欢咸的,多吃了几口。

“真是好吃啊!吃上一口,全身上下都舒爽的很。”

“这东西简单,切一下,调上作料就可以吃了。”

“那宋小姐打算怎么卖?”

“这一盆也能出个四五十碗,掌柜的一碗应该能卖上五文,我就要掌柜的一百文怎么样。”

“好。”掌柜把串有一百个铜板的一个小串给了宋凌薇。这一次,宋凌薇没有让宋子昱跟着去卖药材,他是真的很累,她便跟掌柜说了声,让他留在店中,顺便点上了几样吃的。

沈凌薇去到医馆的时候,老大夫还有两个病人,她便等了一会儿,等两位病人都拿了药走了,她才走上前去找老大夫。老大夫看了一早上的病人,脸上已经带了些疲惫之色,不过看到宋凌薇来,还是高兴的让她坐。

“我看大夫也有些乏了,这十里八村也只有您一位大夫,又看病又抓药的怎么能不累呢!您何不收上两个伶俐的的学徒,平日里也有人能搭把手,还是,您怕把医术传出去?”宋凌薇静静的说着话,一双明眸也定定的看着眼前的老大夫。现代到处都是医学院,好像倒没有不愿意把自己手艺传给学生的。不过她想了一下,古代电视剧中似乎真的有不愿意把自己的手艺都传给弟子的,也不知道眼前的老大夫是哪种人。

对于她自己来说,她倒是从来都不吝于把自己的手艺告诉别人,人要互通有无,才能够进步。到底术业有专攻,总有人在某一方面比自己强的。

“倒不是不愿意传出去,我都这把年纪了,也不怕学会了徒弟会饿死师傅。只是这一手岐黄之术乃是家传,老朽只有一位老伴,一生也没得个一女半儿,在家中无人可传。列祖列宗又有家训,不得传于外人,老朽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不说这些了,今日来,除了卖药,我还想请大夫帮个忙。”

“姑娘请说就是了。”

“在短期内,我会一直给大夫送药,大夫能不能给我备一套银针?如今我手里也没有称手的东西,总是有些不方便。”

“姑娘还会针灸?没想到姑娘小小年纪却是不凡呢!”

“会一些,却当不得‘不凡’二字,倒是有空闲的时候,还想和大夫切磋切磋,请多指教呢!”

“姑娘说的事,老朽应了。姑娘老是大夫大夫的叫也很生疏,老朽姓苏,姑娘若是不介意,可以称一声‘姨’。”

“苏姨,我叫沈凌薇,凌空的凌,蔷薇的薇,苏姨以后叫我‘凌薇’就好。”

卖了药,宋凌薇便离开了医馆。(大家多多支持!谢谢轲苓一直的支持!我会带给大家更多更好的剧情的。)

次日,宋凌薇和宋子昱姐弟起床洗漱好后,没人吃了一碗凉粉,便开始准备去镇上的东西。把药材装好,剩下的那一株番茄,除了留着几个作为种子的,都摘了下来,然后再带上那一盆凉粉,东西便齐了。几样东西也不轻,所以姐弟二人便还是一起去。

虽然是去挣钱,但是宋凌薇还是有些怨念。每一次去镇上都要走那么远的路,还真是累人。难怪这村子繁荣不起来,就这样,家里有点东西要买,还要走那么远。少了不划算,多了也是难。这么远的路,就是什么都不带,走上一个来回也够人受的,若是担着重物,更是要累上几倍。

当两人站在那个小酒楼门前的时候,已经是又热又累了。掌柜见他们来,比起上一次要热情,忙将他们姐弟应了进去。

“宋小姐可来了,这才想着是不是要去找一找呢!”掌柜让两人坐下,便上了茶。宋凌薇是真的很热,走了那么远的路,背着的东西也不算轻,早就已经很渴了,给宋子昱倒了一杯之后,她也倒了一杯急匆匆喝了一口。

“东西掌柜的是不是已经卖完了。”宋凌薇笑着说道,看着掌柜那欢喜的样子就能知道,番茄一定是卖完了,而且还小挣了一笔。她当然也是高兴的,双方互惠互利,才能把生意长久的做下去。所说没打算一直种菜卖,但是如今,家里情况不好,能有这样一笔收入也是极好的。

“卖完了,大家都很喜欢。宋小姐是不是又带了些来?”

“是,和上次的差不多。”

然后就简单多了,上称称量了之后,掌柜的自然也很爽快的付了钱。掌柜的说,这些量最多也就能撑两日,让她隔上一日便来送一次。

“掌柜的,今日来,还有另一样吃食要给掌柜看,掌柜看看如何。”宋凌薇从背篓中端出了那一盆凉粉。晶莹剔透,盈翠诱人,似乎仅仅是看着便有凉气扑面而来。

“这是何物?也是美味之物吧!”经过了番茄一事,掌柜对宋凌薇带来的东西已经不敢小看了。虽然看不出来这东西是什么,但是也许又是美味也不一定。

“还是要借掌柜的厨灶一用。”

“快请,宋小姐随便用。”

这一次弄的是凉粉,比起做菜可就简单是许多。宋凌薇洗干净了手,取了小刀把凉粉切成薄薄的小块,弄了两碗,一碗放了糖,一碗则是咸味的,放了盐和辣椒等物。掌柜都分别尝了尝,应该是比较喜欢咸的,多吃了几口。

“真是好吃啊!吃上一口,全身上下都舒爽的很。”

“这东西简单,切一下,调上作料就可以吃了。”

“那宋小姐打算怎么卖?”

“这一盆也能出个四五十碗,掌柜的一碗应该能卖上五文,我就要掌柜的一百文怎么样。”

“好。”掌柜把串有一百个铜板的一个小串给了宋凌薇。这一次,宋凌薇没有让宋子昱跟着去卖药材,他是真的很累,她便跟掌柜说了声,让他留在店中,顺便点上了几样吃的。

沈凌薇去到医馆的时候,老大夫还有两个病人,她便等了一会儿,等两位病人都拿了药走了,她才走上前去找老大夫。老大夫看了一早上的病人,脸上已经带了些疲惫之色,不过看到宋凌薇来,还是高兴的让她坐。

“我看大夫也有些乏了,这十里八村也只有您一位大夫,又看病又抓药的怎么能不累呢!您何不收上两个伶俐的的学徒,平日里也有人能搭把手,还是,您怕把医术传出去?”宋凌薇静静的说着话,一双明眸也定定的看着眼前的老大夫。现代到处都是医学院,好像倒没有不愿意把自己手艺传给学生的。不过她想了一下,古代电视剧中似乎真的有不愿意把自己的手艺都传给弟子的,也不知道眼前的老大夫是哪种人。

对于她自己来说,她倒是从来都不吝于把自己的手艺告诉别人,人要互通有无,才能够进步。到底术业有专攻,总有人在某一方面比自己强的。

“倒不是不愿意传出去,我都这把年纪了,也不怕学会了徒弟会饿死师傅。只是这一手岐黄之术乃是家传,老朽只有一位老伴,一生也没得个一女半儿,在家中无人可传。列祖列宗又有家训,不得传于外人,老朽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不说这些了,今日来,除了卖药,我还想请大夫帮个忙。”

“姑娘请说就是了。”

“在短期内,我会一直给大夫送药,大夫能不能给我备一套银针?如今我手里也没有称手的东西,总是有些不方便。”

“姑娘还会针灸?没想到姑娘小小年纪却是不凡呢!”

“会一些,却当不得‘不凡’二字,倒是有空闲的时候,还想和大夫切磋切磋,请多指教呢!”

“姑娘说的事,老朽应了。姑娘老是大夫大夫的叫也很生疏,老朽姓苏,姑娘若是不介意,可以称一声‘姨’。”

“苏姨,我叫沈凌薇,凌空的凌,蔷薇的薇,苏姨以后叫我‘凌薇’就好。”

卖了药,宋凌薇便离开了医馆。(大家多多支持!谢谢轲苓一直的支持!我会带给大家更多更好的剧情的。)

第十三章 人若犯我,我灭他满门

宋凌薇还没有走到那小酒楼外,便看到楼外熙熙攘攘的站了不少人,似乎还有说话的声音,不过很杂乱,听不清楚。她渐渐走近,却听到人群中有宋子昱还有酒楼掌柜的声音。不过短短几句话,已经能够联想到一个画面,竟然是有人在**宋子昱,那掌柜在劝说,不过好像没什么用处。

久违了的愤怒涌上心头,少了嫣儿被害时的那种灭顶的伤悲,但是毁天灭地一般的愤怒却是如出一辙。她至今都还记得当年的那种恨,恨不得天下人都去给嫣儿陪葬。她自来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可是出了嫣儿的事情之后,她才知道,即便是杀了那个人满门都不足以平她心头之恨。恨焚烧着她的五脏六腑,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带着毁天灭地之势漫天燎原。

没有保护好嫣儿是她最大的痛,每每午夜梦回都灼痛着她的心。再也不会,她再也不会容忍任何人伤害她的亲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灭他满门。什么都能冲着她来,但是绝不能伤害她身边的人。她宁可自己被伤的遍体鳞伤,却再也承受不起失去亲人的痛苦。终其一生,她都不能忘记,秦家那遍地淋漓的血色,血干涸之后是沉沉的黑,像是来自地狱的火种,燃烧尽全部的阳光和希望,然后什么都不剩。再也找不到光明,再也没有希望。

手在身侧握成拳,长长的指甲刺入掌心,越来越紧,骨节都微微泛白,然后有血色顺着指缝滴下。她已经感觉不到疼,只剩下漫天漫地的血色,心口疼的就要窒息。无论谁都要付出代价,若是她此时惹不得的,那就让天下颠覆,让这里成为修罗道场、无间地狱。

嫣儿的脸一直在眼前滑过,然后慢慢变成子昱的脸。时间静止了,天地间也静了,只有子昱的声音仿佛来自远古,一字一句敲在心头。“生我不能决定,死,还有谁能够阻止。”

不可以,不可以,我再也失去不起,天下人都可以死,只有,只有你,不能。

宋凌薇终于有了动作,她推开重重围观着的人群。看着站在中间的宋子昱,他一脸的绝望,不过却没有落半滴泪。看到她的时候,那绝望的黑眸之中终于有叫做希望的东西如同石子入水一般,荡开层层叠叠的涟漪。

“宋小姐,你终于来了。”酒楼掌柜终于松了口起。若是宋子昱当真在她这里出了事,她哪里还有颜面见面前的女子。

“子昱,我来了。”宋凌薇的笑在唇边绽开,娇艳异常,却十分的诡异,像是开始三途河边妖娆了一岸的曼珠沙华。

“你就是宋凌薇那恶霸,不过尔尔嘛,长得像个爷儿似得,怎么就会有那么多人怕你。”拉住宋子昱衣袖那五大三粗的女子嘲笑开来,一起的那些小喽??哺胶妥懦靶Αh缓竽桥?说男u诹成辖┯病1で车男?共患巴嗜ィ?刺砩狭司?欤で?娜萌瞬桓抑笔印?p>宋凌薇素白的手扣在她的喉咙处,食指和拇指的指甲抵在最紧要的位置,只要微微一用力就能杀了她。她惊愕的看着近在眼前的脸,十分的精致,如同绝美的男儿,没有半点女子的粗犷。只有唇角勾起的笑,像是勾魂的使者。

最可怕的是那双眼睛,如水的明眸似乎停止了流转,有冷冽之气涌出来,像是万年的冰川,只要微微靠近,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你……你想做什么?”

“你有没有听过一种刑罚,叫做——凌迟。执刑的人有很多种刀,有锋利到削铁如泥、吹毛断发的,还有带锯齿的,一刀下去,慢慢的切割你的皮肉,比钝刀还要慢,还要疼的长久。整整三天,三千六百刀,一刀不多,一刀不少。那些人的刀功很精致,到最后的时候,全身只剩下骨架,再也没有半丝皮肉,可是人却还不会死,你会看到你的心在烈日下‘嘭嘭’的跳动,你会看到你身上的每一片皮肉成为野狗的腹中之食。还有一种叫‘人彘’,不知道你听没听到过,把眼睛抠出来,拔掉舌头,割掉鼻子和耳朵,砍下你的双手双脚,然后把你放到瓮里,长长久久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宋凌薇在那个女人的耳边低语,近的只有她们二人能听清楚声音。落入不知情的人眼中,定会觉得是相恋的人在耳语呢喃,蜜语甜言。

“啊!你这个魔鬼,不要再说了,不要再说了。”那个女人凄惨的吼叫。

“这位姐姐,不要那么大反应嘛,不过开个玩笑罢了,我能拿你怎么样。”宋凌薇放开了那女人,天真的笑着,像是开在清水中的水莲花,哪里还看得出先前的邪魅。当然没有人看到,刚在她在那女人耳边低语的时候,已经取出了口中藏着的细如牛毛的绣花针,刺入了那女子的脊椎之中。没人能看到,而那女人已经被吓得半死,那样细微的疼痛自然也不会在意。今后,再也别想直起身来了,她的针,角度刁钻,药石无灵。

“你……”那女子早就吓破了胆,宋凌薇的力量一离开就瘫软在了地上。“你们这些废物,还不快扶本小姐起来。”她如今已经视宋凌薇为鬼怪了,刚要骂出已经缩了回去,只能对着那些小喽??11稹?p>“宋凌薇,你也别神气,本小姐早晚收拾了你。”那女人在小喽??牟蠓鱿抡玖似鹄矗砣ィ呤保?此盗苏庋?痪浠啊?p>“我等着。我也奉劝一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灭他满门。说让我活得不好,我就让她活不成,谁胆敢动我的人,我让她知道,什么是修罗道场、无间地狱。”宋凌薇直直的看着那女人,一字一句从牙间蹦出来,带着十足的寒意,别说那女人吓得要死,就是周围看热闹的人也觉得头破发麻。

算这死女人走运,她并不想当街杀人,才赏了那一针。

“怎么?大家是想看热闹,还是想进去里面吃饭?”那女人离开之后,宋凌薇便扫了一眼周围看热闹的人。无知的愚民,她也不想计较,但是在这里看她的热闹,她可不会有好脸色。何况子昱刚才都被逼成什么样了,也只有那掌柜站出来说过话,而这些人纯属在这里看热闹。

被她冷冷的视线盯着,人群哄然而散。宋凌薇拉过了宋子昱的手,紧紧的握着。她只知道,她要是再晚上一刻,如今握住了可能就不是温暖,而只是冷冰冰的尸体了。

“掌柜的,麻烦你去弄点饭菜来我们都饿了。”

“好,好,快坐下,很快就来。”掌柜也是愧疚的要命,别说刚才那人不是她能惹得起的,她才想帮宋子昱,就被那些小喽??谱x恕c髦?滥切┤丝啥瘢?墒撬?桓鲂⌒〉恼乒衲茏鍪裁窗。〉?侨说降资窃谒?饫锍龅氖拢?睦锘故悄压??p>“子昱,没事了。姐再也不会让任何人再辱你半分。”宋凌薇拉了宋子昱坐在身边,然后搂住了他。她能感觉到他的身子在她怀里抖动着,然后胸前便湿湿热热的,让她的心也酸疼不堪。(大家多多支持!)

宋凌薇还没有走到那小酒楼外,便看到楼外熙熙攘攘的站了不少人,似乎还有说话的声音,不过很杂乱,听不清楚。她渐渐走近,却听到人群中有宋子昱还有酒楼掌柜的声音。不过短短几句话,已经能够联想到一个画面,竟然是有人在**宋子昱,那掌柜在劝说,不过好像没什么用处。

久违了的愤怒涌上心头,少了嫣儿被害时的那种灭顶的伤悲,但是毁天灭地一般的愤怒却是如出一辙。她至今都还记得当年的那种恨,恨不得天下人都去给嫣儿陪葬。她自来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可是出了嫣儿的事情之后,她才知道,即便是杀了那个人满门都不足以平她心头之恨。恨焚烧着她的五脏六腑,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带着毁天灭地之势漫天燎原。

没有保护好嫣儿是她最大的痛,每每午夜梦回都灼痛着她的心。再也不会,她再也不会容忍任何人伤害她的亲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灭他满门。什么都能冲着她来,但是绝不能伤害她身边的人。她宁可自己被伤的遍体鳞伤,却再也承受不起失去亲人的痛苦。终其一生,她都不能忘记,秦家那遍地淋漓的血色,血干涸之后是沉沉的黑,像是来自地狱的火种,燃烧尽全部的阳光和希望,然后什么都不剩。再也找不到光明,再也没有希望。

手在身侧握成拳,长长的指甲刺入掌心,越来越紧,骨节都微微泛白,然后有血色顺着指缝滴下。她已经感觉不到疼,只剩下漫天漫地的血色,心口疼的就要窒息。无论谁都要付出代价,若是她此时惹不得的,那就让天下颠覆,让这里成为修罗道场、无间地狱。

嫣儿的脸一直在眼前滑过,然后慢慢变成子昱的脸。时间静止了,天地间也静了,只有子昱的声音仿佛来自远古,一字一句敲在心头。“生我不能决定,死,还有谁能够阻止。”

不可以,不可以,我再也失去不起,天下人都可以死,只有,只有你,不能。

宋凌薇终于有了动作,她推开重重围观着的人群。看着站在中间的宋子昱,他一脸的绝望,不过却没有落半滴泪。看到她的时候,那绝望的黑眸之中终于有叫做希望的东西如同石子入水一般,荡开层层叠叠的涟漪。

“宋小姐,你终于来了。”酒楼掌柜终于松了口起。若是宋子昱当真在她这里出了事,她哪里还有颜面见面前的女子。

“子昱,我来了。”宋凌薇的笑在唇边绽开,娇艳异常,却十分的诡异,像是开始三途河边妖娆了一岸的曼珠沙华。

“你就是宋凌薇那恶霸,不过尔尔嘛,长得像个爷儿似得,怎么就会有那么多人怕你。”拉住宋子昱衣袖那五大三粗的女子嘲笑开来,一起的那些小喽??哺胶妥懦靶Αh缓竽桥?说男u诹成辖┯病1で车男?共患巴嗜ィ?刺砩狭司?欤で?娜萌瞬桓抑笔印?p>宋凌薇素白的手扣在她的喉咙处,食指和拇指的指甲抵在最紧要的位置,只要微微一用力就能杀了她。她惊愕的看着近在眼前的脸,十分的精致,如同绝美的男儿,没有半点女子的粗犷。只有唇角勾起的笑,像是勾魂的使者。

最可怕的是那双眼睛,如水的明眸似乎停止了流转,有冷冽之气涌出来,像是万年的冰川,只要微微靠近,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你……你想做什么?”

“你有没有听过一种刑罚,叫做——凌迟。执刑的人有很多种刀,有锋利到削铁如泥、吹毛断发的,还有带锯齿的,一刀下去,慢慢的切割你的皮肉,比钝刀还要慢,还要疼的长久。整整三天,三千六百刀,一刀不多,一刀不少。那些人的刀功很精致,到最后的时候,全身只剩下骨架,再也没有半丝皮肉,可是人却还不会死,你会看到你的心在烈日下‘嘭嘭’的跳动,你会看到你身上的每一片皮肉成为野狗的腹中之食。还有一种叫‘人彘’,不知道你听没听到过,把眼睛抠出来,拔掉舌头,割掉鼻子和耳朵,砍下你的双手双脚,然后把你放到瓮里,长长久久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宋凌薇在那个女人的耳边低语,近的只有她们二人能听清楚声音。落入不知情的人眼中,定会觉得是相恋的人在耳语呢喃,蜜语甜言。

“啊!你这个魔鬼,不要再说了,不要再说了。”那个女人凄惨的吼叫。

“这位姐姐,不要那么大反应嘛,不过开个玩笑罢了,我能拿你怎么样。”宋凌薇放开了那女人,天真的笑着,像是开在清水中的水莲花,哪里还看得出先前的邪魅。当然没有人看到,刚在她在那女人耳边低语的时候,已经取出了口中藏着的细如牛毛的绣花针,刺入了那女子的脊椎之中。没人能看到,而那女人已经被吓得半死,那样细微的疼痛自然也不会在意。今后,再也别想直起身来了,她的针,角度刁钻,药石无灵。

“你……”那女子早就吓破了胆,宋凌薇的力量一离开就瘫软在了地上。“你们这些废物,还不快扶本小姐起来。”她如今已经视宋凌薇为鬼怪了,刚要骂出已经缩了回去,只能对着那些小喽??11稹?p>“宋凌薇,你也别神气,本小姐早晚收拾了你。”那女人在小喽??牟蠓鱿抡玖似鹄矗砣ィ呤保?此盗苏庋?痪浠啊?p>“我等着。我也奉劝一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灭他满门。说让我活得不好,我就让她活不成,谁胆敢动我的人,我让她知道,什么是修罗道场、无间地狱。”宋凌薇直直的看着那女人,一字一句从牙间蹦出来,带着十足的寒意,别说那女人吓得要死,就是周围看热闹的人也觉得头破发麻。

算这死女人走运,她并不想当街杀人,才赏了那一针。

“怎么?大家是想看热闹,还是想进去里面吃饭?”那女人离开之后,宋凌薇便扫了一眼周围看热闹的人。无知的愚民,她也不想计较,但是在这里看她的热闹,她可不会有好脸色。何况子昱刚才都被逼成什么样了,也只有那掌柜站出来说过话,而这些人纯属在这里看热闹。

被她冷冷的视线盯着,人群哄然而散。宋凌薇拉过了宋子昱的手,紧紧的握着。她只知道,她要是再晚上一刻,如今握住了可能就不是温暖,而只是冷冰冰的尸体了。

“掌柜的,麻烦你去弄点饭菜来我们都饿了。”

“好,好,快坐下,很快就来。”掌柜也是愧疚的要命,别说刚才那人不是她能惹得起的,她才想帮宋子昱,就被那些小喽??谱x恕c髦?滥切┤丝啥瘢?墒撬?桓鲂⌒〉恼乒衲茏鍪裁窗。〉?侨说降资窃谒?饫锍龅氖拢?睦锘故悄压??p>“子昱,没事了。姐再也不会让任何人再辱你半分。”宋凌薇拉了宋子昱坐在身边,然后搂住了他。她能感觉到他的身子在她怀里抖动着,然后胸前便湿湿热热的,让她的心也酸疼不堪。(大家多多支持!)

第十四章 火灾

酒楼掌柜很快便端了几样小菜来,本来该是酒楼最忙碌的时候,不过刚才的一幕发生,这店中已经没什么人了,倒显得空落落的。掌柜摆上了饭菜,便在宋凌薇和宋子昱对面坐下了。

“子昱,别哭了,快吃点东西吧!”宋凌薇抬起埋在她胸前的宋子昱的头,慢慢拭去他脸上的泪珠。她似乎很多年不知道眼泪是什么滋味了,小的时候遇到挫折的时候也会哭,后来知道哭从来都不能解决问题,哭够了,拭去了泪,还是要靠自己站起来。既然总要靠自己,那么落下的泪又有什么的价值。世间之事,从来求人不如求己。

“宋小姐,今日之事虽然已经过了,但是还是要多小心,那人不会善罢甘休的。”掌柜的忽然说道。

“她是什么人?”

“那人名叫江采萱,江家是县城中的富户,她还有位兄长是县令大人的主夫,所以她在县城中就一直横行霸道,众人也是敢怒不敢言。江家在郊外有一个庄子,所以每年都会来住上些日子。”

“多谢掌柜提醒,我会注意的。”虽然口上说着,心里倒是不以为然,不过是一个县令的裙带关系罢了,她还不放在眼里。那一针下去,回去就已经是个废人了,若是来明的,谁也没证据,那县令就是想护短,也不能把她怎么样。至于玩暗的,那也要先有那本事再说。那一针下去,她已经放过了那个人,若是再不知收敛,还敢犯到她手上,她也不会仁慈的。

所谓救死扶伤,那也就是对普通的人。她一向崇尚以暴制暴,对恶人的仁慈就是对好人的不公。

“姐,不会有什么事吧!”

“没事的,快吃饭吧!她若是再敢有什么动作,那就是找死。”

姐弟两人吃完了饭,结了账,便离开了小镇。

然后姐弟二人倒是过着宁静的生活,那姓江的也没有来找麻烦,两人的生活也规律起来。宋凌薇上午都是带上点吃食到山上去采药,然后过了正午才回家。下午的时候,宋子昱在家中做凉粉,而宋凌薇则是出门以去找番茄的名义,悄悄带着种子和石碗到了隐蔽处,然后以石碗中的水催植物快速的发芽成长。所以她下午回家的时候,除了会带上一小背篓的番茄,还会带上点家里吃的蔬菜。

而为了让宋子昱相信她下午的时候是真的去找菜了,所以她一般都要到黄昏的时候才归家,在这段时间里,她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便留在山中隐秘之处制作些药丸。有些是常用的药,有些则是毒药。

到秋收时节,姐弟二人也攒了有百余两银子了。秋收时节,七月流火,虽然天高气爽,但是天已经渐渐凉了。天凉下来,凉粉的生意也断了,而这个季节也不应该再有什么新鲜蔬菜,所以姐弟二人番茄也就不买了。

秋后万物凋零,很多药材也就找不到了,所以乘着还能找到药材,宋凌薇整天都游走在山林之中。采回来的药,有一部分还是带到镇上去卖给苏大夫,有一部分则是她自己加工成一些药丸,当然不是所有的药材都能够买到,有时她会到苏大夫那里抓些要,有用种子部分作为药材的,也会买些种子回来自己种。

这些日子来,虽然很辛苦,不过却也是她从来没有过的充实。她很喜欢这样的日子,对于这个破败斑驳的家也多了份感情。

这天,她在外面采了一背篓的曼陀罗种子,曼陀罗能制作成很好的麻醉剂,前世她是制作过不少,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只用花做过一次,效果不是很好,她想再好好研究一下。毕竟到了这个世界,虽然能采到不少药材,但是很多的器具却不够好,制作一些药材的时候,很难达到需要的浓度。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这一日也很累,所以吃了饭,洗了澡就去睡了。一背篓的曼陀罗种子也没有处理,被她随意的放在床边了。

半夜的时候,宋凌薇是被一阵浓烈的烟火气弄醒的。她向来警觉,感觉到不对的时候便一下子坐了起来。火红的火焰照亮了整个屋子,火焰在快速的吞噬着屋顶。一屋顶的茅草燃烧的很快,燃烧着的茅草还不时的往下面掉。

什么都来不及想,随手扯过堆叠在床头的外衫。早上她一直洗的冷水脸,所以每晚上都会打上一盆水放在屋子里。她匆匆把外衫放到水里去浸湿,便披在了身上。她还不及担心自己,最担心的是隔壁的宋子昱,不知道醒了没有。

“怎么那么慢,还不快把那男的带出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绝色,就值得花那么多银子请我们来做这杀人放火的事。”

外面忽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宋凌薇急忙向着屋里唯一的窗子跑了过去,只是窗子已经被人从外面钉上了,一时打不开。一时也不知道外面的情况,不过她算是知道这些人主要的目的是带走子昱,那就证明此事的子昱应该还没事。

屋顶上不时的有火落下来,落在床榻上,一下子便点燃了被褥,更是火焰冲天。她匆匆的看着屋子,看看能怎样逃生。忽然目光停留在床旁边的背篓上,那是她采回来的曼陀罗种子,此时背篓上已经落上了火,火焰快速的吞噬着背篓,同时也在烘烤着曼陀罗的种子。

她用湿布捂住了口鼻,然后快速的把那些曼陀罗种子踩烂扔到此时已是一片火海的床上。

(不好意思,更得晚了,下一更会很晚,大家不要等了,明天再看吧!)

酒楼掌柜很快便端了几样小菜来,本来该是酒楼最忙碌的时候,不过刚才的一幕发生,这店中已经没什么人了,倒显得空落落的。掌柜摆上了饭菜,便在宋凌薇和宋子昱对面坐下了。

“子昱,别哭了,快吃点东西吧!”宋凌薇抬起埋在她胸前的宋子昱的头,慢慢拭去他脸上的泪珠。她似乎很多年不知道眼泪是什么滋味了,小的时候遇到挫折的时候也会哭,后来知道哭从来都不能解决问题,哭够了,拭去了泪,还是要靠自己站起来。既然总要靠自己,那么落下的泪又有什么的价值。世间之事,从来求人不如求己。

“宋小姐,今日之事虽然已经过了,但是还是要多小心,那人不会善罢甘休的。”掌柜的忽然说道。

“她是什么人?”

“那人名叫江采萱,江家是县城中的富户,她还有位兄长是县令大人的主夫,所以她在县城中就一直横行霸道,众人也是敢怒不敢言。江家在郊外有一个庄子,所以每年都会来住上些日子。”

“多谢掌柜提醒,我会注意的。”虽然口上说着,心里倒是不以为然,不过是一个县令的裙带关系罢了,她还不放在眼里。那一针下去,回去就已经是个废人了,若是来明的,谁也没证据,那县令就是想护短,也不能把她怎么样。至于玩暗的,那也要先有那本事再说。那一针下去,她已经放过了那个人,若是再不知收敛,还敢犯到她手上,她也不会仁慈的。

所谓救死扶伤,那也就是对普通的人。她一向崇尚以暴制暴,对恶人的仁慈就是对好人的不公。

“姐,不会有什么事吧!”

“没事的,快吃饭吧!她若是再敢有什么动作,那就是找死。”

姐弟两人吃完了饭,结了账,便离开了小镇。

然后姐弟二人倒是过着宁静的生活,那姓江的也没有来找麻烦,两人的生活也规律起来。宋凌薇上午都是带上点吃食到山上去采药,然后过了正午才回家。下午的时候,宋子昱在家中做凉粉,而宋凌薇则是出门以去找番茄的名义,悄悄带着种子和石碗到了隐蔽处,然后以石碗中的水催植物快速的发芽成长。所以她下午回家的时候,除了会带上一小背篓的番茄,还会带上点家里吃的蔬菜。

而为了让宋子昱相信她下午的时候是真的去找菜了,所以她一般都要到黄昏的时候才归家,在这段时间里,她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便留在山中隐秘之处制作些药丸。有些是常用的药,有些则是毒药。

到秋收时节,姐弟二人也攒了有百余两银子了。秋收时节,七月流火,虽然天高气爽,但是天已经渐渐凉了。天凉下来,凉粉的生意也断了,而这个季节也不应该再有什么新鲜蔬菜,所以姐弟二人番茄也就不买了。

秋后万物凋零,很多药材也就找不到了,所以乘着还能找到药材,宋凌薇整天都游走在山林之中。采回来的药,有一部分还是带到镇上去卖给苏大夫,有一部分则是她自己加工成一些药丸,当然不是所有的药材都能够买到,有时她会到苏大夫那里抓些要,有用种子部分作为药材的,也会买些种子回来自己种。

这些日子来,虽然很辛苦,不过却也是她从来没有过的充实。她很喜欢这样的日子,对于这个破败斑驳的家也多了份感情。

这天,她在外面采了一背篓的曼陀罗种子,曼陀罗能制作成很好的麻醉剂,前世她是制作过不少,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只用花做过一次,效果不是很好,她想再好好研究一下。毕竟到了这个世界,虽然能采到不少药材,但是很多的器具却不够好,制作一些药材的时候,很难达到需要的浓度。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这一日也很累,所以吃了饭,洗了澡就去睡了。一背篓的曼陀罗种子也没有处理,被她随意的放在床边了。

半夜的时候,宋凌薇是被一阵浓烈的烟火气弄醒的。她向来警觉,感觉到不对的时候便一下子坐了起来。火红的火焰照亮了整个屋子,火焰在快速的吞噬着屋顶。一屋顶的茅草燃烧的很快,燃烧着的茅草还不时的往下面掉。

什么都来不及想,随手扯过堆叠在床头的外衫。早上她一直洗的冷水脸,所以每晚上都会打上一盆水放在屋子里。她匆匆把外衫放到水里去浸湿,便披在了身上。她还不及担心自己,最担心的是隔壁的宋子昱,不知道醒了没有。

“怎么那么慢,还不快把那男的带出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绝色,就值得花那么多银子请我们来做这杀人放火的事。”

外面忽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宋凌薇急忙向着屋里唯一的窗子跑了过去,只是窗子已经被人从外面钉上了,一时打不开。一时也不知道外面的情况,不过她算是知道这些人主要的目的是带走子昱,那就证明此事的子昱应该还没事。

屋顶上不时的有火落下来,落在床榻上,一下子便点燃了被褥,更是火焰冲天。她匆匆的看着屋子,看看能怎样逃生。忽然目光停留在床旁边的背篓上,那是她采回来的曼陀罗种子,此时背篓上已经落上了火,火焰快速的吞噬着背篓,同时也在烘烤着曼陀罗的种子。

她用湿布捂住了口鼻,然后快速的把那些曼陀罗种子踩烂扔到此时已是一片火海的床上。

(不好意思,更得晚了,下一更会很晚,大家不要等了,明天再看吧!)

第十五章 逃出生天

曼陀罗的种子接触到火,很快便散发出一种奇怪的气味,好在窗户只是些格子样式的,也没有糊上,所以气味很快便从窗户处透了出去。做完了这些,宋凌薇便想着怎么出去,很快椽子被烧,这个房顶就会落下来。何况火烧的很旺,她要是不想办法出去,一定会被烤熟的。

她远离门窗蹲在了墙角,墙是泥土所制,所以不会被烧着。她静静的盯着窗户,窗户外面也是火光撩人,看来那些人一定在屋外也堆了柴火。她响起屋子里还有前些日子买回来的灯油,买了不少,虽然用了一些,但还有剩的。

她站起来,快速找到了灯油,然后将灯油向窗户泼了过去。木质的窗户添上了灯油,火势越发的大,很快木质的窗户便被烧的差不多了。灯油烧尽的时候,她把盆里的水也泼了出去,趁着那个地方火势因为水的原因而变小,她迅速的跃出了窗户。就势一滚,身上的湿衣为她挡去了火势,很快便离开了有火的地方。

她愣愣的站在院子里,看着火焰一寸一寸把屋子吞噬殆尽。院子里横七竖八的躺着几个蒙着面的人,宋子昱也晕倒在院子里,她也顾不得身上的疼痛,急忙扔了湿意,便去检查宋子昱的身体。好在他身上没有伤痕,应该只是晕过去了。

她让宋子昱先躺在院子里,然后匆忙的往院子后面跑去。因为这个家早就十分破败,她也不敢把财物留在屋中,便藏在了院子后面的小水池旁边,连带她制作好的一些成药和几样不容易找到的药材种子,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样,那就是孟婆送给她的那只石碗。她在一处草丛之中找寻了一下,然后揭开一处石板,从里面取出了一个包袱。

还好东西没事,这可是她全部的身家了。还好,这一场火虽然烧尽了他们的屋子,但是人没事,钱财和药物都在,也不算有什么损失。借着漫天的火光,她查看了自己的手。先前从窗子里跃出,用手撑了一下,手已经被一些细小的石子刺破了,鲜血淋漓,好在都只是皮外伤。

取了包袱,她从包袱里找出了金疮药,用清水洗干净了手,便把金疮药往手上倒。撕了一片衣角简单包扎一下,她便背了包袱回到院子里。宋子昱和那几个女子都还没有醒,她找出来银针,攒了一种液体。液体没有毒性,是一种长久不会消失的颜料,有一次做着玩,便也扔到了包袱里去装着了。

在那几个女人的眉心都刺了一下,留下细小的针眼,针眼上带着淡淡的紫色。这些女人久不回去复命,她怕那雇佣之人还会派人来,所以她必须尽快带着宋子昱离开这里。不过这个仇也不能不记,所以她便给这几个女人留个记号,以后也能找到。一切做好,她便背着宋子昱离开了院子。

也不知道要往哪里去,虽然这些日子也买了些关于这个世界地理的书来看,但是也只是看看,并没有想去哪里,所以一时间不知道还该何去何从。村子里暂时是待不得了,她来到这个世界后,一直也很低调。虽然以前的宋凌薇是个恶霸,得罪的人不少,有人不爽她很正常,但也绝对没有要买凶杀她的地步。若一定要说得罪过水,也只有当时**过子昱的那个人了,那个人可能会做这样的事,也有足够的财力来买凶。

不过没有什么证据,也就是推测一下,若是那个人,那县城里有江家的势力,是去不得了。若是还留在周围,也是很不安全。直到这个时候,她才发现自己的无力。这个世界可不同与现代,法律也没有那样健全。经过这几个月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这里完全是那些有权有势之人的天下,而不是天下人的天下。对于一个平头百姓,有冤无处诉根本就是家常便饭。所有的所谓王法根本都是用来维护当权者的权益的。

她到底还是把一切都想得太简单了,这里早已经不是她所熟悉的二十一世纪了。

出了村,离开的路,她最熟悉的莫过于去镇上的路了,而且大半夜的,不熟的地方她也是不敢去的。也只能去镇上了,一路上再想想该去哪里。黑暗之中,根本不怎么能够分辨路,走的很艰难,也不知道跌倒了几次。好在到小镇旁边的时候天还没有大亮,宋凌薇便带着宋子昱躲进了一处灌木丛中,

“嗯……”宋凌薇坐在地上,忽然听到了细微的声音,分辨了一下才知道是宋子昱发出的。她伸了手去摸宋子昱的手。

“子昱,子昱,你是不是醒了?”

“姐,你没事吧!”宋子昱摸着有些疼的脖子。他只记得睡得正熟,便听到屋子外面有动静,他也就慢慢醒了过来。然后一个蒙面的女人便闯进了他的屋里,蒙住了他的嘴便把他生拉硬拽的拽出了屋子。然后便看到到处都是火,姐姐的屋子里更是一片火海。

他挣扎着想要出声,但是挣扎良久也没能睁开,反而是为首的那个女子觉得他太麻烦了,然后打晕了他。之后他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姐姐就在身边,一切都是一场噩梦吧!

“子昱,你听我说,我们的家没了,不过我们都没事,钱也还在。我也不知道是谁要对付我们,所以我想先离开一段日子。我们先去找一个地方生活下来,等有一日有了能力,我们再回来,好吗?”

“只要有姐姐,去哪里都好。”宋子昱坐起身来。原来一切都是真的,并不是噩梦。好在即便是家没了,姐姐还在,那么又还有什么可计较的。只要人还在,哪里都可以是家。

“那好,天亮之后我们进镇,租上马车,我们先去邻镇,然后绕开我们这个县,去到另一个县再说。”她也不知道他们现在的钱能够赶多远的路,还是先去另一个县看看,若是那里民风不错,能够安定的生活,那么留下了似乎也不错。

她看过一些书,在书中所记,这片天下共有三个国家,都是女尊国。如今她所处的国家为宋国,土地辽阔,与宋国相隔大片海域的则称风国,而另一个国家云国则在宋国的西方。宋国国富民强,地域辽阔,物产丰富,人民的生活相对要好一些。而风国则是靠水而生,四面都是海域,所以交通发达,造船技术十分发达。还有就是云国,云国境内多矿山,盛产铁器和白银,不过很少产蔬果,所以虽然产银多,却算不得繁华,与宋国多有贸易来往。而三国之中,云国是兵力最强的国家,不过要到宋国买进粮食才能生活,所以三国之间倒也一直算是和平。多年来也有不少摩擦,但是三足鼎立之势却一直没有改变过。(大家多多支持!)

曼陀罗的种子接触到火,很快便散发出一种奇怪的气味,好在窗户只是些格子样式的,也没有糊上,所以气味很快便从窗户处透了出去。做完了这些,宋凌薇便想着怎么出去,很快椽子被烧,这个房顶就会落下来。何况火烧的很旺,她要是不想办法出去,一定会被烤熟的。

她远离门窗蹲在了墙角,墙是泥土所制,所以不会被烧着。她静静的盯着窗户,窗户外面也是火光撩人,看来那些人一定在屋外也堆了柴火。她响起屋子里还有前些日子买回来的灯油,买了不少,虽然用了一些,但还有剩的。

她站起来,快速找到了灯油,然后将灯油向窗户泼了过去。木质的窗户添上了灯油,火势越发的大,很快木质的窗户便被烧的差不多了。灯油烧尽的时候,她把盆里的水也泼了出去,趁着那个地方火势因为水的原因而变小,她迅速的跃出了窗户。就势一滚,身上的湿衣为她挡去了火势,很快便离开了有火的地方。

她愣愣的站在院子里,看着火焰一寸一寸把屋子吞噬殆尽。院子里横七竖八的躺着几个蒙着面的人,宋子昱也晕倒在院子里,她也顾不得身上的疼痛,急忙扔了湿意,便去检查宋子昱的身体。好在他身上没有伤痕,应该只是晕过去了。

她让宋子昱先躺在院子里,然后匆忙的往院子后面跑去。因为这个家早就十分破败,她也不敢把财物留在屋中,便藏在了院子后面的小水池旁边,连带她制作好的一些成药和几样不容易找到的药材种子,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样,那就是孟婆送给她的那只石碗。她在一处草丛之中找寻了一下,然后揭开一处石板,从里面取出了一个包袱。

还好东西没事,这可是她全部的身家了。还好,这一场火虽然烧尽了他们的屋子,但是人没事,钱财和药物都在,也不算有什么损失。借着漫天的火光,她查看了自己的手。先前从窗子里跃出,用手撑了一下,手已经被一些细小的石子刺破了,鲜血淋漓,好在都只是皮外伤。

取了包袱,她从包袱里找出了金疮药,用清水洗干净了手,便把金疮药往手上倒。撕了一片衣角简单包扎一下,她便背了包袱回到院子里。宋子昱和那几个女子都还没有醒,她找出来银针,攒了一种液体。液体没有毒性,是一种长久不会消失的颜料,有一次做着玩,便也扔到了包袱里去装着了。

在那几个女人的眉心都刺了一下,留下细小的针眼,针眼上带着淡淡的紫色。这些女人久不回去复命,她怕那雇佣之人还会派人来,所以她必须尽快带着宋子昱离开这里。不过这个仇也不能不记,所以她便给这几个女人留个记号,以后也能找到。一切做好,她便背着宋子昱离开了院子。

也不知道要往哪里去,虽然这些日子也买了些关于这个世界地理的书来看,但是也只是看看,并没有想去哪里,所以一时间不知道还该何去何从。村子里暂时是待不得了,她来到这个世界后,一直也很低调。虽然以前的宋凌薇是个恶霸,得罪的人不少,有人不爽她很正常,但也绝对没有要买凶杀她的地步。若一定要说得罪过水,也只有当时**过子昱的那个人了,那个人可能会做这样的事,也有足够的财力来买凶。

不过没有什么证据,也就是推测一下,若是那个人,那县城里有江家的势力,是去不得了。若是还留在周围,也是很不安全。直到这个时候,她才发现自己的无力。这个世界可不同与现代,法律也没有那样健全。经过这几个月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这里完全是那些有权有势之人的天下,而不是天下人的天下。对于一个平头百姓,有冤无处诉根本就是家常便饭。所有的所谓王法根本都是用来维护当权者的权益的。

她到底还是把一切都想得太简单了,这里早已经不是她所熟悉的二十一世纪了。

出了村,离开的路,她最熟悉的莫过于去镇上的路了,而且大半夜的,不熟的地方她也是不敢去的。也只能去镇上了,一路上再想想该去哪里。黑暗之中,根本不怎么能够分辨路,走的很艰难,也不知道跌倒了几次。好在到小镇旁边的时候天还没有大亮,宋凌薇便带着宋子昱躲进了一处灌木丛中,

“嗯……”宋凌薇坐在地上,忽然听到了细微的声音,分辨了一下才知道是宋子昱发出的。她伸了手去摸宋子昱的手。

“子昱,子昱,你是不是醒了?”

“姐,你没事吧!”宋子昱摸着有些疼的脖子。他只记得睡得正熟,便听到屋子外面有动静,他也就慢慢醒了过来。然后一个蒙面的女人便闯进了他的屋里,蒙住了他的嘴便把他生拉硬拽的拽出了屋子。然后便看到到处都是火,姐姐的屋子里更是一片火海。

他挣扎着想要出声,但是挣扎良久也没能睁开,反而是为首的那个女子觉得他太麻烦了,然后打晕了他。之后他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姐姐就在身边,一切都是一场噩梦吧!

“子昱,你听我说,我们的家没了,不过我们都没事,钱也还在。我也不知道是谁要对付我们,所以我想先离开一段日子。我们先去找一个地方生活下来,等有一日有了能力,我们再回来,好吗?”

“只要有姐姐,去哪里都好。”宋子昱坐起身来。原来一切都是真的,并不是噩梦。好在即便是家没了,姐姐还在,那么又还有什么可计较的。只要人还在,哪里都可以是家。

“那好,天亮之后我们进镇,租上马车,我们先去邻镇,然后绕开我们这个县,去到另一个县再说。”她也不知道他们现在的钱能够赶多远的路,还是先去另一个县看看,若是那里民风不错,能够安定的生活,那么留下了似乎也不错。

她看过一些书,在书中所记,这片天下共有三个国家,都是女尊国。如今她所处的国家为宋国,土地辽阔,与宋国相隔大片海域的则称风国,而另一个国家云国则在宋国的西方。宋国国富民强,地域辽阔,物产丰富,人民的生活相对要好一些。而风国则是靠水而生,四面都是海域,所以交通发达,造船技术十分发达。还有就是云国,云国境内多矿山,盛产铁器和白银,不过很少产蔬果,所以虽然产银多,却算不得繁华,与宋国多有贸易来往。而三国之中,云国是兵力最强的国家,不过要到宋国买进粮食才能生活,所以三国之间倒也一直算是和平。多年来也有不少摩擦,但是三足鼎立之势却一直没有改变过。(大家多多支持!)

第十六章 出走

宋朝分天下为10道: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道、陇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剑南道和岭南道。全国共设360州(府),下辖1557县。

而宋凌薇他们所处之地则为江南道管辖之下永州地界下的宁远县。宋凌薇是想绕过宁远县到新田县去,其实永州辖下各地都算风光不错,都是山水绮丽之地,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安家就很好。

天微微亮的时候,宋凌薇和宋子昱二人便进了镇。轻车熟路的找到了车马行,其实说起镇上的车马行,根本没有铺面,只是有两家镇上的人家因为有马车便出来拉拉人挣点钱。所以这两家人只要没有出远门的生意,便会一大早等在特定的地方。稍微对镇上熟悉一点的人都知道,所以并不难找。

找到车马行,有一个人出车了,只有一辆马车等在那里。宋凌薇上去说要到邻镇青云镇去,讲好了价钱,姐弟二人便上了马车。

离开了小镇,宋凌薇便让宋子昱自己坐在车厢里,她则掀了帘子出去与那赶车人一起坐。

“宋小姐这是怎么了?只穿着中衣不说,脸都是花的。”以前宋凌薇也没少在镇上胡来,所以但凡镇上的人家,几乎没有不认识她的。不过赶车的今日没有太反感她的原因是,一来她一开始就付了定金,二来就是,这几个月过来,似乎没有了她到处为祸乡里的消息,而且镇上的一些人都说,好像是变好了,正正经经的过起日子来了。

“家里遭了祸,到邻镇去投一门远亲。也不知道是不是什么时候不小心得罪了人,过后,大姐还是不要跟别人提起来见过我的好,我怕给大姐惹来麻烦。”

“省的,我也不是那多话的人,你不愿意让人知道,我不再提起就是。”

沈凌薇在外面坐着透了透气,和赶车的大姐闲聊了一会儿便又回车厢去了。一直坐在外面,也难保有认识她的人看出来。马车的车速不是很快,到底是赶着车,还有三个人的重量,和电视剧里人家打马狂奔根本不是一回事。而且路也不怎么好,一路上坎坎坷坷,颠簸的厉害。

好在毕竟坐的是马车,比人走路要快上很多,也没有走路的累人。坐着马车,去邻镇不算远,还不到一个时辰的功夫就到了。到了青云镇,宋凌薇给赶车的大姐结了车前,便下了车。青云镇比起青石镇来说要繁华上一些。

宋凌薇也知道这样穿着中衣到处闲晃并不好,所以下了马车,问了镇上之人去成衣店怎么走。好在青云镇还真有一家成衣店,算是幸运的事了。因为这个时代的成衣店其实并不吃香,因为但凡家中男儿几乎都会做衣服的,除了富贵人家会专门请裁缝上门做衣服,平常百姓家中都是买了布匹回去自己缝制的。

一路上问着路,很快便找到了那家成衣店。到成衣店中姐弟两人都分别买了两身衣衫,里里外外买了全套,包括鞋子。买好了衣衫,又去买了些干粮和水果,带着路上吃。准备好了东西,宋凌薇便又找了一辆马车,多给了钱,让直接到新田县去。

去新田县就有些远了,坐马车也要走一天多。庆幸的是姐弟二人都不晕车,不然会是莫大的折磨。

到了中午的时候,马车便停下来休息,该是吃饭的时候,人自然也饿了,而且马到底不是现代的发动机,是需要休息和补充食物的。马车停在了一处有水有草的地方,方面马儿饮水吃草。暂时卸了车厢,把马拴在一棵树上,让马自己吃草。

宋凌薇姐弟和车夫三人则是准备午饭,车夫看到水里有鱼,便说捉鱼来烤。宋子昱经过了这一路也累了,宋凌薇便让他在原地休息,她则去周围找点新鲜野菜。

秋天万物凋零,野外已经很难找到新鲜蔬菜了,宋凌薇便随意的四处走走。走了一段,她便发现有几棵非常老的野生青菜,不过青菜已经结子,是不能吃的了。她从怀中取出了石碗,把石碗中的水滴了几滴到青菜根上。青菜又生长了些,结出来的果迅速的成熟,然后裂开,落下菜籽来。

她捡了菜籽,把几粒种子催生成可以吃的青菜,还捡了些种子收藏起来。家被烧,什么也没从屋子里带出来,不然,若是有蔬菜种子,就不愁吃不到新鲜蔬菜了。掐了一把新鲜的青菜,收起了石碗,她便准备回去了。

“救命啊!救命啊!谁来救救我家公子啊!”正走着,却传来隐隐约约的呼救声。她是大夫,听到救命就会本能的有所反应。也没有多想,便停下来听声音是从哪里传来的。分辨了一下方向,她便顺着声音传来的地方去了。

这一路很难见到村庄,到了此处更是荒无人烟,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发生了什么事。也许是和她一样也是赶路的也不一定。(大家多多支持!)

宋朝分天下为10道: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道、陇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剑南道和岭南道。全国共设360州(府),下辖1557县。

而宋凌薇他们所处之地则为江南道管辖之下永州地界下的宁远县。宋凌薇是想绕过宁远县到新田县去,其实永州辖下各地都算风光不错,都是山水绮丽之地,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安家就很好。

天微微亮的时候,宋凌薇和宋子昱二人便进了镇。轻车熟路的找到了车马行,其实说起镇上的车马行,根本没有铺面,只是有两家镇上的人家因为有马车便出来拉拉人挣点钱。所以这两家人只要没有出远门的生意,便会一大早等在特定的地方。稍微对镇上熟悉一点的人都知道,所以并不难找。

找到车马行,有一个人出车了,只有一辆马车等在那里。宋凌薇上去说要到邻镇青云镇去,讲好了价钱,姐弟二人便上了马车。

离开了小镇,宋凌薇便让宋子昱自己坐在车厢里,她则掀了帘子出去与那赶车人一起坐。

“宋小姐这是怎么了?只穿着中衣不说,脸都是花的。”以前宋凌薇也没少在镇上胡来,所以但凡镇上的人家,几乎没有不认识她的。不过赶车的今日没有太反感她的原因是,一来她一开始就付了定金,二来就是,这几个月过来,似乎没有了她到处为祸乡里的消息,而且镇上的一些人都说,好像是变好了,正正经经的过起日子来了。

“家里遭了祸,到邻镇去投一门远亲。也不知道是不是什么时候不小心得罪了人,过后,大姐还是不要跟别人提起来见过我的好,我怕给大姐惹来麻烦。”

“省的,我也不是那多话的人,你不愿意让人知道,我不再提起就是。”

沈凌薇在外面坐着透了透气,和赶车的大姐闲聊了一会儿便又回车厢去了。一直坐在外面,也难保有认识她的人看出来。马车的车速不是很快,到底是赶着车,还有三个人的重量,和电视剧里人家打马狂奔根本不是一回事。而且路也不怎么好,一路上坎坎坷坷,颠簸的厉害。

好在毕竟坐的是马车,比人走路要快上很多,也没有走路的累人。坐着马车,去邻镇不算远,还不到一个时辰的功夫就到了。到了青云镇,宋凌薇给赶车的大姐结了车前,便下了车。青云镇比起青石镇来说要繁华上一些。

宋凌薇也知道这样穿着中衣到处闲晃并不好,所以下了马车,问了镇上之人去成衣店怎么走。好在青云镇还真有一家成衣店,算是幸运的事了。因为这个时代的成衣店其实并不吃香,因为但凡家中男儿几乎都会做衣服的,除了富贵人家会专门请裁缝上门做衣服,平常百姓家中都是买了布匹回去自己缝制的。

一路上问着路,很快便找到了那家成衣店。到成衣店中姐弟两人都分别买了两身衣衫,里里外外买了全套,包括鞋子。买好了衣衫,又去买了些干粮和水果,带着路上吃。准备好了东西,宋凌薇便又找了一辆马车,多给了钱,让直接到新田县去。

去新田县就有些远了,坐马车也要走一天多。庆幸的是姐弟二人都不晕车,不然会是莫大的折磨。

到了中午的时候,马车便停下来休息,该是吃饭的时候,人自然也饿了,而且马到底不是现代的发动机,是需要休息和补充食物的。马车停在了一处有水有草的地方,方面马儿饮水吃草。暂时卸了车厢,把马拴在一棵树上,让马自己吃草。

宋凌薇姐弟和车夫三人则是准备午饭,车夫看到水里有鱼,便说捉鱼来烤。宋子昱经过了这一路也累了,宋凌薇便让他在原地休息,她则去周围找点新鲜野菜。

秋天万物凋零,野外已经很难找到新鲜蔬菜了,宋凌薇便随意的四处走走。走了一段,她便发现有几棵非常老的野生青菜,不过青菜已经结子,是不能吃的了。她从怀中取出了石碗,把石碗中的水滴了几滴到青菜根上。青菜又生长了些,结出来的果迅速的成熟,然后裂开,落下菜籽来。

她捡了菜籽,把几粒种子催生成可以吃的青菜,还捡了些种子收藏起来。家被烧,什么也没从屋子里带出来,不然,若是有蔬菜种子,就不愁吃不到新鲜蔬菜了。掐了一把新鲜的青菜,收起了石碗,她便准备回去了。

“救命啊!救命啊!谁来救救我家公子啊!”正走着,却传来隐隐约约的呼救声。她是大夫,听到救命就会本能的有所反应。也没有多想,便停下来听声音是从哪里传来的。分辨了一下方向,她便顺着声音传来的地方去了。

这一路很难见到村庄,到了此处更是荒无人烟,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发生了什么事。也许是和她一样也是赶路的也不一定。(大家多多支持!)

第十七章 救人

越走声音也越清晰,宋凌薇知道,她已经离那声音传出来的地方渐渐近了。终于能看到在喊救命的人了,却是离官道不远处的一处灌木丛中,有一个头从林叶之中探出来,让宋凌薇有些好笑。要说想隐藏身影吧,又大声的喊救命,生怕别人不知道一般,若说不是想隐藏吧!偏偏在林叶之中一下缩头,一下探头的,还四处张望着,一副紧张的样子。

宋凌薇忽然起了想逗一逗他的想法,她捡了一颗小石子朝着另一方扔去,那头忽然十分紧张的朝着那个方向张望,宋凌薇则从另一个方向绕了过去。站在那人旁边,看着那人的一颗小脑袋转来转去的十分可爱。

“喂,你要喊道什么时候,我都快烦死了。”宋凌薇忽然开口。那人被突然出现的声音惊到了,惊愕的抬头看着宋凌薇,却是一个十四五的小少年。

“你什么时候在这里的?”

“有一会儿了,我说你到底是想干什么?一边躲躲藏藏的,一边大喊救命?”

“你是什么人?”

“路过,我们一行人停下来休息一下,我出来找点菜。”宋凌薇把手中的一把青菜对着小少年扬了扬,表示她真的是出来找菜的。

“你能不能救救我家公子?”那小少年像是看到救命稻草一般,忽然抓住了宋凌薇的手臂,她本能的一缩,他却是抓的很紧,没能挣开。

“你能不能先放开我,我不走,你家公子怎么了?”

“公子受伤了。”

“我是大夫,你先让我看看你家公子我才知道怎么救他。”

“好,你快跟我来。”小少年也不放开她,拉着她做了几步,到了一处相对要隐蔽一点的树丛之中。那里躺着一个人,已经昏迷了,脸色苍白如纸,却无法忽视他的美好。宋凌薇从来不知道,原来男人也可以柔美的这般惊人。在前世的时候对于有些娘的男人,她都是无法接受的。所以即便到了女尊国,黑无常口中所说的女人的天堂,她还是很不想接触这个世界的男人。能生孩子,作为弱势力一方男人该是什么样子啊!虽然对于宋子昱不讨厌,那也是因为宋子昱虽然柔弱,但是任何性格都不让她反感。

而眼前躺在地上的男子,都给她一种从未有过的震撼。他是那样的美好,像是开在雪山巅峰的雪莲花,美好而干净,只要看着他,心都会莫名的平静下来。原来,男人也还可以有这样一种美。

“他哪里受伤了?”宋凌薇也不去看男子的伤,毕竟男女授受不亲,而且,他身上有很多的血迹,不知道受伤的确切部位,总不能一身的摸来摸去查看吧!

“右手臂和左腿都有伤,最严重的是小腹处的刀伤。”那小少年颤巍巍的叙述着,想来是从未见过这样的场面吧!

“我的药在车上,你不介意陪我走一程吧!”

“好,可是公子。”

“我可以抱他走,不过说好了,我是大夫,没有男女之嫌,你不要把我当成女人,过后,也什么事都没有。嗯?”

“好。那快走吧!公子流了好多的血。”

“那就走吧!”宋凌薇把手指的青菜递给少年拿着,她则蹲下身抱起了地上的男子。她走在前面带路,因为要救人,所以她走的很快,少年在她身后跌跌撞撞的追着跑。还没走到马车旁,便闻到一阵阵的烤鱼香味袭来。

“车夫大姐动作还真快,这鱼就烤上了。”一路逃难一般,又累又急,她也没想着要吃点东西,连早餐也没吃上,此时还真是饿了,闻着鱼香味吸了吸鼻子。

很快便到了马车旁边,车夫捉了不少鱼,有些已经烤好了,此时她还坐在火旁边烤着剩下的鱼。见到宋凌薇回来,宋子昱迎了上来,见到她怀中的人时,惊了一下。

“子昱,有人受伤了,你去打点水来给他擦洗一下,也好上药。”宋凌薇把人放到了相对隐蔽一点的草地上,周围都是矮小的灌木丛,虽然到了秋天,不顾却还葱葱郁郁的,若是有人路过也能遮挡一下,不让别人看到。

宋凌薇安排了宋子昱给男子清洗,然后拎着跟来的小少年,让他把菜洗了。然后她就去到车厢处,找出了包袱。她再回到那片隐蔽的草丛时,宋子昱已经给那男子清洗干净了,身上的衣衫很破了,宋子昱便取了一件他的衣衫盖在男子身上。

“他的伤怎么样?”

“腹部的刀伤很深,一直在流血,手臂和腿上的伤倒还好,远远没有腹部那么严重。只是姐姐,虽然不能见死不救,可是腹部的伤,到底男女有别……”

“老神仙交给我这一手医术可不是让我见死不救的,先救人再说吧!你把他扶起来,我先给他扎上几针止血。”她取出了一整套的银针,然后找出她自己制作的酒精来消毒。把针消毒之后,就在男子身上找了穴位扎下去。

针灸之后,她便掀起了掩在男子身上的衣衫,开始处理他腹部的伤口。还好已经不流血了,她用酒精给他清洗之后便上了金疮药,然后找出她先前弄出来的医疗针线,给他的伤口缝合。因为伤口是刀伤,所以口子不小,缝合起来也能好的快一些。

然后就是处理手臂上和腿上的伤,比起腹部的伤口真的小了很多,她用酒精清洗之后上了金疮药就给他包扎了起来。(大家多多支持!)

越走声音也越清晰,宋凌薇知道,她已经离那声音传出来的地方渐渐近了。终于能看到在喊救命的人了,却是离官道不远处的一处灌木丛中,有一个头从林叶之中探出来,让宋凌薇有些好笑。要说想隐藏身影吧,又大声的喊救命,生怕别人不知道一般,若说不是想隐藏吧!偏偏在林叶之中一下缩头,一下探头的,还四处张望着,一副紧张的样子。

宋凌薇忽然起了想逗一逗他的想法,她捡了一颗小石子朝着另一方扔去,那头忽然十分紧张的朝着那个方向张望,宋凌薇则从另一个方向绕了过去。站在那人旁边,看着那人的一颗小脑袋转来转去的十分可爱。

“喂,你要喊道什么时候,我都快烦死了。”宋凌薇忽然开口。那人被突然出现的声音惊到了,惊愕的抬头看着宋凌薇,却是一个十四五的小少年。

“你什么时候在这里的?”

“有一会儿了,我说你到底是想干什么?一边躲躲藏藏的,一边大喊救命?”

“你是什么人?”

“路过,我们一行人停下来休息一下,我出来找点菜。”宋凌薇把手中的一把青菜对着小少年扬了扬,表示她真的是出来找菜的。

“你能不能救救我家公子?”那小少年像是看到救命稻草一般,忽然抓住了宋凌薇的手臂,她本能的一缩,他却是抓的很紧,没能挣开。

“你能不能先放开我,我不走,你家公子怎么了?”

“公子受伤了。”

“我是大夫,你先让我看看你家公子我才知道怎么救他。”

“好,你快跟我来。”小少年也不放开她,拉着她做了几步,到了一处相对要隐蔽一点的树丛之中。那里躺着一个人,已经昏迷了,脸色苍白如纸,却无法忽视他的美好。宋凌薇从来不知道,原来男人也可以柔美的这般惊人。在前世的时候对于有些娘的男人,她都是无法接受的。所以即便到了女尊国,黑无常口中所说的女人的天堂,她还是很不想接触这个世界的男人。能生孩子,作为弱势力一方男人该是什么样子啊!虽然对于宋子昱不讨厌,那也是因为宋子昱虽然柔弱,但是任何性格都不让她反感。

而眼前躺在地上的男子,都给她一种从未有过的震撼。他是那样的美好,像是开在雪山巅峰的雪莲花,美好而干净,只要看着他,心都会莫名的平静下来。原来,男人也还可以有这样一种美。

“他哪里受伤了?”宋凌薇也不去看男子的伤,毕竟男女授受不亲,而且,他身上有很多的血迹,不知道受伤的确切部位,总不能一身的摸来摸去查看吧!

“右手臂和左腿都有伤,最严重的是小腹处的刀伤。”那小少年颤巍巍的叙述着,想来是从未见过这样的场面吧!

“我的药在车上,你不介意陪我走一程吧!”

“好,可是公子。”

“我可以抱他走,不过说好了,我是大夫,没有男女之嫌,你不要把我当成女人,过后,也什么事都没有。嗯?”

“好。那快走吧!公子流了好多的血。”

“那就走吧!”宋凌薇把手指的青菜递给少年拿着,她则蹲下身抱起了地上的男子。她走在前面带路,因为要救人,所以她走的很快,少年在她身后跌跌撞撞的追着跑。还没走到马车旁,便闻到一阵阵的烤鱼香味袭来。

“车夫大姐动作还真快,这鱼就烤上了。”一路逃难一般,又累又急,她也没想着要吃点东西,连早餐也没吃上,此时还真是饿了,闻着鱼香味吸了吸鼻子。

很快便到了马车旁边,车夫捉了不少鱼,有些已经烤好了,此时她还坐在火旁边烤着剩下的鱼。见到宋凌薇回来,宋子昱迎了上来,见到她怀中的人时,惊了一下。

“子昱,有人受伤了,你去打点水来给他擦洗一下,也好上药。”宋凌薇把人放到了相对隐蔽一点的草地上,周围都是矮小的灌木丛,虽然到了秋天,不顾却还葱葱郁郁的,若是有人路过也能遮挡一下,不让别人看到。

宋凌薇安排了宋子昱给男子清洗,然后拎着跟来的小少年,让他把菜洗了。然后她就去到车厢处,找出了包袱。她再回到那片隐蔽的草丛时,宋子昱已经给那男子清洗干净了,身上的衣衫很破了,宋子昱便取了一件他的衣衫盖在男子身上。

“他的伤怎么样?”

“腹部的刀伤很深,一直在流血,手臂和腿上的伤倒还好,远远没有腹部那么严重。只是姐姐,虽然不能见死不救,可是腹部的伤,到底男女有别……”

“老神仙交给我这一手医术可不是让我见死不救的,先救人再说吧!你把他扶起来,我先给他扎上几针止血。”她取出了一整套的银针,然后找出她自己制作的酒精来消毒。把针消毒之后,就在男子身上找了穴位扎下去。

针灸之后,她便掀起了掩在男子身上的衣衫,开始处理他腹部的伤口。还好已经不流血了,她用酒精给他清洗之后便上了金疮药,然后找出她先前弄出来的医疗针线,给他的伤口缝合。因为伤口是刀伤,所以口子不小,缝合起来也能好的快一些。

然后就是处理手臂上和腿上的伤,比起腹部的伤口真的小了很多,她用酒精清洗之后上了金疮药就给他包扎了起来。(大家多多支持!)

第十八章 皇子

终于给男子处理好了伤口,宋凌薇也就离开,让宋子昱给男子穿上衣物。车夫和那小少年已经烤好了鱼和青菜,见她过去便招呼着她吃饭了。她到车厢里面去取出了早上在青云镇上买的馒头,几人也就馒头就着烤菜吃了一段午饭。

吃过了午饭,几人还要休息一下才上路。因为马车到底颠簸,吃饱了东西就上路会很伤胃。车夫在旁边歇一下午觉,宋凌薇让宋子昱也去歇息一会儿,她则抓着那小少年去了一边。先前急着救人也没有问清楚事情,如今闲下来,她也不能不过问了。毕竟她和子昱如今也说不上安全,若是再加上两个问题人物,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男子身上的伤明明就是打斗中留下来的,腹部的刀伤看得出对方出手又快又狠,应该使的是快刀。若是如此,那么致其受伤之人一定不简单,若是人家一上来就真刀真枪的砍,她出手的速度未必会比人家快。

在她眼中,这两个人的额头上都**裸的写着两个大字“麻烦”。救下他们注定是件麻烦的事,但是人都救下了,如今也不能把人丢在这里自生自灭。那唯一的办法就是了解一下情况,她也好提前有个准备。

“说吧。你和你家公子到底是怎么回事?说实话?不然我就把你们留在这里喂狼。”宋凌薇找了一处舒坦的草地坐了下来,便开始审起小少年来。

“公子姓苏,名默然,乃是云国皇子,此次圣上派遣公子出使宋国,以来是给宋国女皇送寿礼,而来也圣上也有意与宋国联姻。我们提前了些日子出发,公子便说要在宋国逛逛。早上的时候却路遇劫匪,随行保护公子的护卫掩护着我和公子逃了出来。后来却又遇到了一个蒙面女人,公子与她打了起来,后来虽然把人打退了,但是公子也重伤昏迷。我扶着公子逃了很长一段路才敢停下来休息。没想到到了这里,我也不熟悉此地,不知道要到那里去找人来救公子。”

“好在你遇见了我们,这里虽然是官道,平日里却很少有人经过。我看你是瞎猫都能碰到死耗子,呸呸,我脑子都晕了。那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冉竹。你呢?”

“宋凌薇,宋国的宋,凌空的凌,蔷薇的薇。”

“宋小姐,你就送佛送到西,送我们一程吧!公子如今这样,身边也无了护卫,若是再遇到危险可怎么办?”

“我打算到新田县去,明日就能到了,你们先同我们一起上路吧!到了新田县再作打算。你们公子的伤不算严重,只要这两日没有发热就算挺过来了,待会我会把需要的药都给你,若是不发热,那就好办,若是发热,你就用拿药给你们公子擦身子,直到不热了为止,知道了吗?”

“我记住了。”

几人休息了一会儿,宋凌薇便和车夫把卸下的车厢复原,然后一行人就上路了。因为苏默然的伤本来不适合移动,宋凌薇几人便挪了挪位子,让他能平躺在车厢里,还让车夫把车赶慢一些。

一路上又恢复了平静,宋凌薇昨夜根本没怎么睡,实在是困了,便休息了一会儿。为怕有人真的来找麻烦,她把迷药给了车夫、冉竹和宋子昱每人一小瓶。如果有危险,挥洒出去就可以了。

路过一个小镇的时候,天还没有到傍晚,不过车夫说再走下去,他们几人可能就要露宿荒野了,所以几人便停下来住进了镇上的客栈。叫了两间客房,宋凌薇和车夫一间,而剩下的三个男的一间。睡觉前她嘱咐了店中的人晚上不要从他们房前过,也告诉了宋子昱和冉竹,让他们晚上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出门。

等大家都睡下了之后,宋凌薇便起来悄悄的在两间屋子门窗之处都撒上了**。他们这一行人面对会武功的人可是一点反抗力都没有的,所以也只能以防万一。当然最好就是什么事都不要发生,若是真的有人来,那些**应该也足以应付了。

次日,天还没有大亮,宋凌薇便起来了。屋外倒是没有什么变化,夜里应该是没人来过,她也稍微松了一口气,可能要杀苏默然的人还不知道是她救的人。她把门窗上的**处理了,这才下楼去吩咐店小二打水来梳洗。

她和车夫梳洗过后,便到楼下大去等宋子昱和冉竹一起吃早点。等了没多会儿,宋子昱和冉竹便下了楼来,冉竹的身高和宋子昱差不多,所以此时的冉竹穿着宋子昱的衣衫,毕竟冉竹的身份特殊,他本来穿着的衣物一看就能知道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在这样的小地方还是低调一点好。

“快坐下吧!”宋凌薇招呼两人坐了下来,之后就吩咐店小二上了几样早点。

吃好了早点,宋凌薇和冉竹上楼去看苏默然,她让宋子昱收拾一下东西,而车夫则去套马车。

“他醒来过没有?有没有发热?”进了苏默然所住的屋子,宋凌薇便问起冉竹来。

“公子还没有醒来过,昨夜有发热了一会儿,我用小姐给的药帮公子擦洗之后就好了。”

“看来是失血过多,没有什么大碍,去新田县已经不远了,到那里安定下来之后再说吧!他暂时不醒也好,省的动了伤口。”宋凌薇上前给苏默然把了把脉,情况没有更严重,再查看了伤口,也干了下来,看来是没有发炎。

都准备好了,宋凌薇抱起苏默然便下了楼。此时天色尚早,客栈之中并没有几人,这样他们一行人也会安全一些。结了账,几人便开始赶路了。(大家多多支持!)

终于给男子处理好了伤口,宋凌薇也就离开,让宋子昱给男子穿上衣物。车夫和那小少年已经烤好了鱼和青菜,见她过去便招呼着她吃饭了。她到车厢里面去取出了早上在青云镇上买的馒头,几人也就馒头就着烤菜吃了一段午饭。

吃过了午饭,几人还要休息一下才上路。因为马车到底颠簸,吃饱了东西就上路会很伤胃。车夫在旁边歇一下午觉,宋凌薇让宋子昱也去歇息一会儿,她则抓着那小少年去了一边。先前急着救人也没有问清楚事情,如今闲下来,她也不能不过问了。毕竟她和子昱如今也说不上安全,若是再加上两个问题人物,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男子身上的伤明明就是打斗中留下来的,腹部的刀伤看得出对方出手又快又狠,应该使的是快刀。若是如此,那么致其受伤之人一定不简单,若是人家一上来就真刀真枪的砍,她出手的速度未必会比人家快。

在她眼中,这两个人的额头上都**裸的写着两个大字“麻烦”。救下他们注定是件麻烦的事,但是人都救下了,如今也不能把人丢在这里自生自灭。那唯一的办法就是了解一下情况,她也好提前有个准备。

“说吧。你和你家公子到底是怎么回事?说实话?不然我就把你们留在这里喂狼。”宋凌薇找了一处舒坦的草地坐了下来,便开始审起小少年来。

“公子姓苏,名默然,乃是云国皇子,此次圣上派遣公子出使宋国,以来是给宋国女皇送寿礼,而来也圣上也有意与宋国联姻。我们提前了些日子出发,公子便说要在宋国逛逛。早上的时候却路遇劫匪,随行保护公子的护卫掩护着我和公子逃了出来。后来却又遇到了一个蒙面女人,公子与她打了起来,后来虽然把人打退了,但是公子也重伤昏迷。我扶着公子逃了很长一段路才敢停下来休息。没想到到了这里,我也不熟悉此地,不知道要到那里去找人来救公子。”

“好在你遇见了我们,这里虽然是官道,平日里却很少有人经过。我看你是瞎猫都能碰到死耗子,呸呸,我脑子都晕了。那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冉竹。你呢?”

“宋凌薇,宋国的宋,凌空的凌,蔷薇的薇。”

“宋小姐,你就送佛送到西,送我们一程吧!公子如今这样,身边也无了护卫,若是再遇到危险可怎么办?”

“我打算到新田县去,明日就能到了,你们先同我们一起上路吧!到了新田县再作打算。你们公子的伤不算严重,只要这两日没有发热就算挺过来了,待会我会把需要的药都给你,若是不发热,那就好办,若是发热,你就用拿药给你们公子擦身子,直到不热了为止,知道了吗?”

“我记住了。”

几人休息了一会儿,宋凌薇便和车夫把卸下的车厢复原,然后一行人就上路了。因为苏默然的伤本来不适合移动,宋凌薇几人便挪了挪位子,让他能平躺在车厢里,还让车夫把车赶慢一些。

一路上又恢复了平静,宋凌薇昨夜根本没怎么睡,实在是困了,便休息了一会儿。为怕有人真的来找麻烦,她把迷药给了车夫、冉竹和宋子昱每人一小瓶。如果有危险,挥洒出去就可以了。

路过一个小镇的时候,天还没有到傍晚,不过车夫说再走下去,他们几人可能就要露宿荒野了,所以几人便停下来住进了镇上的客栈。叫了两间客房,宋凌薇和车夫一间,而剩下的三个男的一间。睡觉前她嘱咐了店中的人晚上不要从他们房前过,也告诉了宋子昱和冉竹,让他们晚上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出门。

等大家都睡下了之后,宋凌薇便起来悄悄的在两间屋子门窗之处都撒上了**。他们这一行人面对会武功的人可是一点反抗力都没有的,所以也只能以防万一。当然最好就是什么事都不要发生,若是真的有人来,那些**应该也足以应付了。

次日,天还没有大亮,宋凌薇便起来了。屋外倒是没有什么变化,夜里应该是没人来过,她也稍微松了一口气,可能要杀苏默然的人还不知道是她救的人。她把门窗上的**处理了,这才下楼去吩咐店小二打水来梳洗。

她和车夫梳洗过后,便到楼下大去等宋子昱和冉竹一起吃早点。等了没多会儿,宋子昱和冉竹便下了楼来,冉竹的身高和宋子昱差不多,所以此时的冉竹穿着宋子昱的衣衫,毕竟冉竹的身份特殊,他本来穿着的衣物一看就能知道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在这样的小地方还是低调一点好。

“快坐下吧!”宋凌薇招呼两人坐了下来,之后就吩咐店小二上了几样早点。

吃好了早点,宋凌薇和冉竹上楼去看苏默然,她让宋子昱收拾一下东西,而车夫则去套马车。

“他醒来过没有?有没有发热?”进了苏默然所住的屋子,宋凌薇便问起冉竹来。

“公子还没有醒来过,昨夜有发热了一会儿,我用小姐给的药帮公子擦洗之后就好了。”

“看来是失血过多,没有什么大碍,去新田县已经不远了,到那里安定下来之后再说吧!他暂时不醒也好,省的动了伤口。”宋凌薇上前给苏默然把了把脉,情况没有更严重,再查看了伤口,也干了下来,看来是没有发炎。

都准备好了,宋凌薇抱起苏默然便下了楼。此时天色尚早,客栈之中并没有几人,这样他们一行人也会安全一些。结了账,几人便开始赶路了。(大家多多支持!)

第十九章 醒来

还没有到午时,宋凌薇一行人已经站在新田县的县城中了。还在一路上都没发生什么事,到了新田县,宋凌薇给车夫结了钱,便抱着苏默然带着宋子昱和冉竹找了客栈住了下来。在客栈之中吃了午饭,苏默然竟然醒了过来。

他也昏迷了一日了,身体也很虚弱,她开了些补血益气的药,找了客栈小二去抓药。宋凌薇则把人都赶了出去,屋子里只剩下她和尚躺在床上的苏默然。

“多谢小姐救命之恩。”苏默然在床上冲着宋凌薇抱了抱拳。

宋凌薇端了凳子坐在了离床不远的地方,按理来说,有她的药,他的伤也就没什么大碍了。那些人没有追来,他也算是暂时安全了,她本来该就此离开去办自己的事。他和冉竹的事,她不该再插手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竟然会有几分不忍心,不忍心就此丢下他们,任他们自生自灭。

“谢就免了,我是大夫,不可能见死不救,但凡是谁,那种情况下,我都会救的。我想问问你,今后有什么打算?你腹部的伤很严重,虽然现在没有性命之忧,但是在拆线之前还是不要随便动作的好,那个地方本来就容易撕裂伤口。作为大夫,我还是劝你暂时留下来养伤。而我和小弟也倒了目的地,可能会在这里安家。你是跟着我们住一段日子,还是有其他的打算?”

“离你们皇上大寿还有些日子,我想先在这里养好伤再说。只是太麻烦你们了。”

“反正都麻烦了,也不在乎多些日子。要杀你的人应该不会善罢甘休,你如今没有自保之力,出去会很危险。别误会,我就是不想我辛辛苦苦救下的人再被人杀。”

“那就要再打扰小姐一段日子了。”

“我和小弟要出去找一找房子,让冉竹在这里照顾你。我给他了一些迷药和**,我出去之时也会在门窗上撒上**,你们不要随便出入,就是要出入也要先服下解毒丹。好了,我走了,我已经让人给了熬了药和清粥,一会就好了。”宋凌薇说完也就起身离开了,到门窗上她到撒上了**。一部分**很特殊,是家族从很古老的时候就传下来的,对普通人没有什么害处,但是若是有内力的人碰了,不仅全身的功力还被锁住,全身也会变得十分无力。

出了门,把一瓶解毒丹扔给冉竹,让他好好照顾苏默然,她则带着宋子昱出去逛逛,也顺便四处看看能不能买到一处合适的房子。现在银子不多,想要开医馆药铺似乎都不靠谱,也只有先在偏僻的地方买上一处安身之所才是。他们也不能一直住在客栈,不仅贵,也没有家里方便。

“姐,那位公子,你打算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我是大夫,负责给他治伤,其它的事就与我无关了。现在他一身的伤,路也走不了,我们自然先带着他们主仆二人。”

“除了这个就没有其它的了?那位公子长相可是十分出众呢!姐姐真的没有半点动心吗?”

“我说你小小年纪,整天想些什么啊!救了他们已经够麻烦了,只是既然救了也不能再扔出去。救死扶伤本就是我的天职,仅此而已,我还没有找死的嗜好。我们和他们从来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从来不想卷进他们的世界。乡间平静的日子,今天的努力就代表明天的收获,而于他们,统治者的一句话,所有的努力也可以灰飞烟灭。当然,也可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那样的日子步步惊心,我过不来,你也一样。所以不要和他们有什么关系。走吧,还要找房子呢!”

苏默然是很美,她也承认,初见时有几分的失神,但是也仅此而已。他的身份就注定他们之间最深不过泛泛,再也不会有其他。宋凌薇和宋子昱走在完全陌生的街道上,也不知道该走哪里。宋凌薇便向路人打听了县里有没有牙侩,好在还真有几个,都说其中有一位朱牙侩最是公道。

问了朱牙侩家的地址,好在并不远,走过两条不长的街道,拐个弯也就到了。姐弟二人到了朱家的时候,朱牙侩一家吃了午饭正在院子里闲聊。好在没有错过朱牙侩,进了门,宋凌薇同朱牙侩说明了来意,朱牙侩一家都热情的请了姐弟二人坐下。

朱家的院子不小,院子中间有一棵大桃树,主干很粗大,很有些年头了,枝条披开,树倒不是很高。奇特的是,都这个时节了,树上竟然还有不少桃,桃子的个大,有平常人家吃饭的碗碗口那般大小,红彤彤的,看着就喜人。

“有人托我卖的房子倒是有几处,宋小姐说说想要什么样的?”

“家中人不多,除了我们姐弟就是还有两个远方表亲要一起住,房子不用很大,不是要开铺子,地方也可以偏僻一些。不过我们等着入住,所以房屋不能太破旧。”

“倒还真有一处合适,两小进的院子,地方不大,所以不少人看了也嫌小。而且地方也确实偏僻了些,隔着不远就是一个小村子。屋子倒还算新,没起几年。下午我还有事要出去一趟,这样,若是小姐觉得合适,那就明日一早,我带小姐去看看。”

“听着倒是不错,不知主人家要多少银子?”

“开价七十两,若是小姐当真的要,也可以谈谈价的。”

“那好,明日去看看。”(大家多多支持1)

还没有到午时,宋凌薇一行人已经站在新田县的县城中了。还在一路上都没发生什么事,到了新田县,宋凌薇给车夫结了钱,便抱着苏默然带着宋子昱和冉竹找了客栈住了下来。在客栈之中吃了午饭,苏默然竟然醒了过来。

他也昏迷了一日了,身体也很虚弱,她开了些补血益气的药,找了客栈小二去抓药。宋凌薇则把人都赶了出去,屋子里只剩下她和尚躺在床上的苏默然。

“多谢小姐救命之恩。”苏默然在床上冲着宋凌薇抱了抱拳。

宋凌薇端了凳子坐在了离床不远的地方,按理来说,有她的药,他的伤也就没什么大碍了。那些人没有追来,他也算是暂时安全了,她本来该就此离开去办自己的事。他和冉竹的事,她不该再插手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竟然会有几分不忍心,不忍心就此丢下他们,任他们自生自灭。

“谢就免了,我是大夫,不可能见死不救,但凡是谁,那种情况下,我都会救的。我想问问你,今后有什么打算?你腹部的伤很严重,虽然现在没有性命之忧,但是在拆线之前还是不要随便动作的好,那个地方本来就容易撕裂伤口。作为大夫,我还是劝你暂时留下来养伤。而我和小弟也倒了目的地,可能会在这里安家。你是跟着我们住一段日子,还是有其他的打算?”

“离你们皇上大寿还有些日子,我想先在这里养好伤再说。只是太麻烦你们了。”

“反正都麻烦了,也不在乎多些日子。要杀你的人应该不会善罢甘休,你如今没有自保之力,出去会很危险。别误会,我就是不想我辛辛苦苦救下的人再被人杀。”

“那就要再打扰小姐一段日子了。”

“我和小弟要出去找一找房子,让冉竹在这里照顾你。我给他了一些迷药和**,我出去之时也会在门窗上撒上**,你们不要随便出入,就是要出入也要先服下解毒丹。好了,我走了,我已经让人给了熬了药和清粥,一会就好了。”宋凌薇说完也就起身离开了,到门窗上她到撒上了**。一部分**很特殊,是家族从很古老的时候就传下来的,对普通人没有什么害处,但是若是有内力的人碰了,不仅全身的功力还被锁住,全身也会变得十分无力。

出了门,把一瓶解毒丹扔给冉竹,让他好好照顾苏默然,她则带着宋子昱出去逛逛,也顺便四处看看能不能买到一处合适的房子。现在银子不多,想要开医馆药铺似乎都不靠谱,也只有先在偏僻的地方买上一处安身之所才是。他们也不能一直住在客栈,不仅贵,也没有家里方便。

“姐,那位公子,你打算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我是大夫,负责给他治伤,其它的事就与我无关了。现在他一身的伤,路也走不了,我们自然先带着他们主仆二人。”

“除了这个就没有其它的了?那位公子长相可是十分出众呢!姐姐真的没有半点动心吗?”

“我说你小小年纪,整天想些什么啊!救了他们已经够麻烦了,只是既然救了也不能再扔出去。救死扶伤本就是我的天职,仅此而已,我还没有找死的嗜好。我们和他们从来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从来不想卷进他们的世界。乡间平静的日子,今天的努力就代表明天的收获,而于他们,统治者的一句话,所有的努力也可以灰飞烟灭。当然,也可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那样的日子步步惊心,我过不来,你也一样。所以不要和他们有什么关系。走吧,还要找房子呢!”

苏默然是很美,她也承认,初见时有几分的失神,但是也仅此而已。他的身份就注定他们之间最深不过泛泛,再也不会有其他。宋凌薇和宋子昱走在完全陌生的街道上,也不知道该走哪里。宋凌薇便向路人打听了县里有没有牙侩,好在还真有几个,都说其中有一位朱牙侩最是公道。

问了朱牙侩家的地址,好在并不远,走过两条不长的街道,拐个弯也就到了。姐弟二人到了朱家的时候,朱牙侩一家吃了午饭正在院子里闲聊。好在没有错过朱牙侩,进了门,宋凌薇同朱牙侩说明了来意,朱牙侩一家都热情的请了姐弟二人坐下。

朱家的院子不小,院子中间有一棵大桃树,主干很粗大,很有些年头了,枝条披开,树倒不是很高。奇特的是,都这个时节了,树上竟然还有不少桃,桃子的个大,有平常人家吃饭的碗碗口那般大小,红彤彤的,看着就喜人。

“有人托我卖的房子倒是有几处,宋小姐说说想要什么样的?”

“家中人不多,除了我们姐弟就是还有两个远方表亲要一起住,房子不用很大,不是要开铺子,地方也可以偏僻一些。不过我们等着入住,所以房屋不能太破旧。”

“倒还真有一处合适,两小进的院子,地方不大,所以不少人看了也嫌小。而且地方也确实偏僻了些,隔着不远就是一个小村子。屋子倒还算新,没起几年。下午我还有事要出去一趟,这样,若是小姐觉得合适,那就明日一早,我带小姐去看看。”

“听着倒是不错,不知主人家要多少银子?”

“开价七十两,若是小姐当真的要,也可以谈谈价的。”

“那好,明日去看看。”(大家多多支持1)

第二十章 诊病

谈好了事情,宋凌薇便准备起身离开了。

“宋小姐,宋公子,再坐坐吧!我这才沏好茶,你们尝尝再走也不迟啊!”这时朱牙侩的主夫端着茶走了出来,身后还跟着十三四岁的儿子。宋凌薇本来打算站起来,听到声音又坐了下来。

“朱姨,你这位夫侍是不是曾经生产的时候没有养好,该是落了病根。”宋凌薇端了茶喝了两口,却发现朱牙侩那位主夫的脸色很不对。先前在青石镇的时候,她去镇上卖药的功夫也会和苏大夫探讨医术,有时候也会看着苏大夫诊病,两人也会就病讨论一二。在苏大夫惊叹于她高明的时候,她也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毕竟这个世界与她所熟知的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由男子来生孩子的事。

慢慢的了解之中,她发现了很多事。发现这里,男女除了身体上的特征之外,其它的似乎都与她前世所知的颠倒过来了。男女分阴阳,在这里却是女子生强力壮,作为阳,而男子生儿育女,作为弱势的乙方,乃是阴。

大多的疾病与她前世所知都差不多,但是也有一些属于男女私密病症的与她所知的就有很多的出入了。不过经过苏大夫那里得来的一些了解,加上她所学过的知识,倒也慢慢精通起来。毕竟在前世她就一直都是家族中的佼佼者,即便是族长,也夸她是家族新一代人里于医一道最为精通的。

而且家族之中,不仅仅是学习医术。等到了十岁以后,每年族长都会安排他们出去出诊,平日里也会给他们讲解各代长辈留下的手札,所以她虽然年纪不是很大,看过的病人也没有太多,但是经验却也足够丰富。

“宋小姐是如何知道?莫非也懂岐黄之术?”朱牙侩惊奇的问道。

“略懂罢了,不过朱姨家中也算殷实,这病虽不算大病,落了病根年岁长了可就发出来了,那时候可有的难受呢!为何也不尽早医治呢!”

“哪里是不治。当年他生产之时,家中出了大事,他也跟着忙里忙外的,这不就落下了病,后来发现的时候就去治了,只是吃了很长一段时日的药,也没什么用,整日的药味他也受不了,后来也就不吃了。”

“若是朱姨信我,可否让我品一品脉?”

“也好。”

宋凌薇放下了茶盏,把手搭在朱牙侩那主夫的脉间,她闭上眼睛,静静的感应着指下的脉搏。片刻之后,她便说出了脉间所表现出来的病症。虽然成疾已久,但是也不算重。

“我所说可对?”

“宋小姐当真是神了,都不差。”主夫说道。

“那宋小姐是能治了?”朱牙侩喜道。

“能治,我先开个方子,先服上几日,到时候我再来诊一次脉。这病急不得,必得静心休养些日子,不过病症会越来越轻的。少说也要休养上三个月才好。若是当真不愿闻那药味,也可做成药丸服用。”

“药丸?这可是从未听说过,县中应该也是无人会制的。”

“这样吧!这药先喝着,再诊过脉后可能要换药方的,那时候我再做上些药丸送过来。”

“那就麻烦宋小姐了。”

“我可是还要麻烦朱姨呢!明日一早,我们客似云来客栈之外见了。”

“那诊金?”

“诊金不急,病好了再说不迟。好了,今日也叨扰了,我和弟弟这就告辞了。”宋凌薇说着已经起身告辞,朱牙侩夫妇把姐弟二人送出了门。

行走在街道上,宋凌薇也算松了口气。不管怎么说,房子也算是有些着落了,明日那一处若是不合适,想来朱牙侩也会尽心再为他们找的。只是买了房子,身上的银两可就不剩多少了。今后要想生活好上一些,她是要出来给人看病了。

“姐,没想到你的医术这般好。”

“你也不怕我是骗人的?夸人的话还是留到病人病好之后吧!一路赶路也不轻松,我们还是赶快回客栈去吧!还有大下午的时光,回去补个觉去。”

姐弟二人回到客栈,先去看了看苏默然。已经吃过东西也喝了药,脸色倒是略微好了些。宋凌薇再次嘱咐了冉竹要按时给他换药,便自己回隔壁屋中去了。她打开包袱看了看,除了路上的各样花销,银子还剩下一百一十两和一点散碎铜板。虽然买个小院子后应该还能剩下几十两,若是她和宋子昱两个人生活,平日里也没什么开销,那也能用上几年。不过如今多了苏默然和冉竹,苏默然又是有伤在身,平日里的吃用自然也不能含糊。

看来还是要想办法挣上些钱,而且买上新家,各样东西都要添置,需要不少银子。本来感觉还算有笔巨款,可是如今算来似乎越来越紧的样子。但愿苏默然不要太难伺候吧!他若是要顿顿山珍海味的吃,她可是半点也养不起了。

(大家多多支持!)

谈好了事情,宋凌薇便准备起身离开了。

“宋小姐,宋公子,再坐坐吧!我这才沏好茶,你们尝尝再走也不迟啊!”这时朱牙侩的主夫端着茶走了出来,身后还跟着十三四岁的儿子。宋凌薇本来打算站起来,听到声音又坐了下来。

“朱姨,你这位夫侍是不是曾经生产的时候没有养好,该是落了病根。”宋凌薇端了茶喝了两口,却发现朱牙侩那位主夫的脸色很不对。先前在青石镇的时候,她去镇上卖药的功夫也会和苏大夫探讨医术,有时候也会看着苏大夫诊病,两人也会就病讨论一二。在苏大夫惊叹于她高明的时候,她也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毕竟这个世界与她所熟知的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由男子来生孩子的事。

慢慢的了解之中,她发现了很多事。发现这里,男女除了身体上的特征之外,其它的似乎都与她前世所知的颠倒过来了。男女分阴阳,在这里却是女子生强力壮,作为阳,而男子生儿育女,作为弱势的乙方,乃是阴。

大多的疾病与她前世所知都差不多,但是也有一些属于男女私密病症的与她所知的就有很多的出入了。不过经过苏大夫那里得来的一些了解,加上她所学过的知识,倒也慢慢精通起来。毕竟在前世她就一直都是家族中的佼佼者,即便是族长,也夸她是家族新一代人里于医一道最为精通的。

而且家族之中,不仅仅是学习医术。等到了十岁以后,每年族长都会安排他们出去出诊,平日里也会给他们讲解各代长辈留下的手札,所以她虽然年纪不是很大,看过的病人也没有太多,但是经验却也足够丰富。

“宋小姐是如何知道?莫非也懂岐黄之术?”朱牙侩惊奇的问道。

“略懂罢了,不过朱姨家中也算殷实,这病虽不算大病,落了病根年岁长了可就发出来了,那时候可有的难受呢!为何也不尽早医治呢!”

“哪里是不治。当年他生产之时,家中出了大事,他也跟着忙里忙外的,这不就落下了病,后来发现的时候就去治了,只是吃了很长一段时日的药,也没什么用,整日的药味他也受不了,后来也就不吃了。”

“若是朱姨信我,可否让我品一品脉?”

“也好。”

宋凌薇放下了茶盏,把手搭在朱牙侩那主夫的脉间,她闭上眼睛,静静的感应着指下的脉搏。片刻之后,她便说出了脉间所表现出来的病症。虽然成疾已久,但是也不算重。

“我所说可对?”

“宋小姐当真是神了,都不差。”主夫说道。

“那宋小姐是能治了?”朱牙侩喜道。

“能治,我先开个方子,先服上几日,到时候我再来诊一次脉。这病急不得,必得静心休养些日子,不过病症会越来越轻的。少说也要休养上三个月才好。若是当真不愿闻那药味,也可做成药丸服用。”

“药丸?这可是从未听说过,县中应该也是无人会制的。”

“这样吧!这药先喝着,再诊过脉后可能要换药方的,那时候我再做上些药丸送过来。”

“那就麻烦宋小姐了。”

“我可是还要麻烦朱姨呢!明日一早,我们客似云来客栈之外见了。”

“那诊金?”

“诊金不急,病好了再说不迟。好了,今日也叨扰了,我和弟弟这就告辞了。”宋凌薇说着已经起身告辞,朱牙侩夫妇把姐弟二人送出了门。

行走在街道上,宋凌薇也算松了口气。不管怎么说,房子也算是有些着落了,明日那一处若是不合适,想来朱牙侩也会尽心再为他们找的。只是买了房子,身上的银两可就不剩多少了。今后要想生活好上一些,她是要出来给人看病了。

“姐,没想到你的医术这般好。”

“你也不怕我是骗人的?夸人的话还是留到病人病好之后吧!一路赶路也不轻松,我们还是赶快回客栈去吧!还有大下午的时光,回去补个觉去。”

姐弟二人回到客栈,先去看了看苏默然。已经吃过东西也喝了药,脸色倒是略微好了些。宋凌薇再次嘱咐了冉竹要按时给他换药,便自己回隔壁屋中去了。她打开包袱看了看,除了路上的各样花销,银子还剩下一百一十两和一点散碎铜板。虽然买个小院子后应该还能剩下几十两,若是她和宋子昱两个人生活,平日里也没什么开销,那也能用上几年。不过如今多了苏默然和冉竹,苏默然又是有伤在身,平日里的吃用自然也不能含糊。

看来还是要想办法挣上些钱,而且买上新家,各样东西都要添置,需要不少银子。本来感觉还算有笔巨款,可是如今算来似乎越来越紧的样子。但愿苏默然不要太难伺候吧!他若是要顿顿山珍海味的吃,她可是半点也养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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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买房

次日一早,宋凌薇几人刚吃了早饭,朱牙侩便到了。宋凌薇和宋子昱同朱牙侩出了门,因为去那处房子有很远的一段距离,所以三人出门叫了马车,才往那一处去。宋凌薇时而会掀了帘子往外面看去。新田县到底是县城,还是很繁华的,流水画桥的江南风景,带着异样的柔和绮丽。

坐了马车,路途也就缩短了很多,没多久也就到了。宋凌薇站在房子前,还真知道怎么会说此处偏僻了。还真是偏僻的很,就快和新田县城不沾边了,行到这里,早就没有了县城中的繁华,反而倒像是县城郊区还没有经过开发的地方。

到了这里,远远的就能看到一处村庄了,不过到底是挨着县城,看上去房舍倒也还好。说起来,宋凌薇对于这里倒还算喜欢,虽说偏僻,但是到底还算在县城上。而周边有村子,若是攒了钱,也可以在旁边买上点田地,就算是正经的安下家来了。

朱牙侩上前去敲了门,很快门就开了。进了门,宋凌薇便打量起院子来。映入眼中的院子并不大,正面正对着三间屋子,青砖盖瓦,倒也算是不错的房子了。一侧还有一间小厨房,厨房边上还有一口井,倒是十分方便。庭院开阔,只在屋子前种了一排的矮小花草,都很普通,却也有几分雅致。

前院的一侧有一道月亮门,进了那道门,便是另一进小院了。面积却比起前院还要大上一些,有五间屋子,却不是很大,比起前院要小上一些。院子正中有一棵杏树,树下还有石桌石凳,宋凌薇一看就喜欢上了。院子的一边还种了几样蔬菜,虽然这个时节已经呈颓败之状,但是却也平添了几分家的温馨。

“如何?宋小姐可是看得上?”朱牙侩问道。

“还不错,我也还满意,不过这里也太偏僻了些,到底不是很方便,看能不能便宜一些。”

“满意就好,银钱好说。宋小姐再到处看看吧!我去与主家谈谈。”

“那就麻烦了。”

朱牙侩走后,宋凌薇便拉着宋子昱坐在了石凳上,此时的杏树也只挂着伶仃的少许叶子了,一片颓败。不过却能够想象,开春之时,一树花开,那该是怎样的美景啊!

“子昱,你觉得这里怎么样?”

“很不错,其实偏僻些也好,县城中心不仅银钱要的多,又不开店铺,平白的浪费。住在这里,旁边就有田地,我们以后也能买上一些,我们也能自己种些吃的。”

“你也满意就好,我们可能会在这里住很久,说不定还会是一辈子。若你不喜欢,我们可就不买了。”

“有姐姐在,哪里都是家。”

朱牙侩去找主家讲了讲,最后讲定了六十五两银子把房子卖给宋凌薇。既然讲定了,趁着天早,几人便到衙门去立了契约。宋凌薇便又问了朱牙侩,何时可以搬过去。朱牙侩才说起,原来主家已经举家搬到外地去经商去了,已经走了一些时日,家中只有一个人等着把房子卖了,也就要跟着去了。所以,家中的东西几乎都搬走了,剩下的搬起来也很快,后日就可以搬过去了。

事情办完了,也已经午时了,宋凌薇请了朱牙侩和房子主人吃午饭。吃过了饭,主人家自己回去了,宋凌薇先送了朱牙侩回家,顺道把给朱牙侩的前钱给了,她和宋子昱才回了客栈。

回到客栈才知道苏默然和冉竹还没有吃饭,宋凌薇便叫店小二弄些吃的上楼,她则顺道为苏默然把了一次脉。

“房子的事办妥了?”

“已经买好了,后日一早我们就搬过去。不过屋子简陋,是要委屈你了。”

“你还能想着带上我就感激不尽了。”

“我怎么敢不带上你,你可是皇子殿下,若是惹你不高兴了,我不是要人头落地了。”宋凌薇受了手,他的伤在慢慢的好转,是个好兆头。

“你会在乎这个?可也没见你给我行过礼啊!”苏默然有些揶揄的笑开。唇角划出一个浅浅的弧度,整张脸都生动了起来。虽然平静的时候他也很美,不过此时却有一种春风绽放的感觉,生生惊艳了时光。宋凌薇也有几许的哑然,还好是在这里,若是他生活在现代,一男人都美成这样,女子哪里还活得下去啊!

“我不过是个平头百姓,可不是你们家的奴才,哪里有行礼的必要。”

“你可真不像这里的人。”

“也许本来就不是呢!我还有些事,饭菜也快好了吧!你们吃了饭,让冉竹给你上药。我先走了。”

很快就到了搬家的日子,宋凌薇起来自己吃了早饭,就出去找了锁匠。她回到客栈的时候,宋子昱和苏默然、冉竹都吃过早饭了。几人说是搬家,其实哪里有什么东西,也就是宋凌薇从家里带出来的那个包袱,还有路上买的几件衣物罢了。

几人到了门口叫了马车,带上宋凌薇找回来的锁匠,一行人便往新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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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宋凌薇几人刚吃了早饭,朱牙侩便到了。宋凌薇和宋子昱同朱牙侩出了门,因为去那处房子有很远的一段距离,所以三人出门叫了马车,才往那一处去。宋凌薇时而会掀了帘子往外面看去。新田县到底是县城,还是很繁华的,流水画桥的江南风景,带着异样的柔和绮丽。

坐了马车,路途也就缩短了很多,没多久也就到了。宋凌薇站在房子前,还真知道怎么会说此处偏僻了。还真是偏僻的很,就快和新田县城不沾边了,行到这里,早就没有了县城中的繁华,反而倒像是县城郊区还没有经过开发的地方。

到了这里,远远的就能看到一处村庄了,不过到底是挨着县城,看上去房舍倒也还好。说起来,宋凌薇对于这里倒还算喜欢,虽说偏僻,但是到底还算在县城上。而周边有村子,若是攒了钱,也可以在旁边买上点田地,就算是正经的安下家来了。

朱牙侩上前去敲了门,很快门就开了。进了门,宋凌薇便打量起院子来。映入眼中的院子并不大,正面正对着三间屋子,青砖盖瓦,倒也算是不错的房子了。一侧还有一间小厨房,厨房边上还有一口井,倒是十分方便。庭院开阔,只在屋子前种了一排的矮小花草,都很普通,却也有几分雅致。

前院的一侧有一道月亮门,进了那道门,便是另一进小院了。面积却比起前院还要大上一些,有五间屋子,却不是很大,比起前院要小上一些。院子正中有一棵杏树,树下还有石桌石凳,宋凌薇一看就喜欢上了。院子的一边还种了几样蔬菜,虽然这个时节已经呈颓败之状,但是却也平添了几分家的温馨。

“如何?宋小姐可是看得上?”朱牙侩问道。

“还不错,我也还满意,不过这里也太偏僻了些,到底不是很方便,看能不能便宜一些。”

“满意就好,银钱好说。宋小姐再到处看看吧!我去与主家谈谈。”

“那就麻烦了。”

朱牙侩走后,宋凌薇便拉着宋子昱坐在了石凳上,此时的杏树也只挂着伶仃的少许叶子了,一片颓败。不过却能够想象,开春之时,一树花开,那该是怎样的美景啊!

“子昱,你觉得这里怎么样?”

“很不错,其实偏僻些也好,县城中心不仅银钱要的多,又不开店铺,平白的浪费。住在这里,旁边就有田地,我们以后也能买上一些,我们也能自己种些吃的。”

“你也满意就好,我们可能会在这里住很久,说不定还会是一辈子。若你不喜欢,我们可就不买了。”

“有姐姐在,哪里都是家。”

朱牙侩去找主家讲了讲,最后讲定了六十五两银子把房子卖给宋凌薇。既然讲定了,趁着天早,几人便到衙门去立了契约。宋凌薇便又问了朱牙侩,何时可以搬过去。朱牙侩才说起,原来主家已经举家搬到外地去经商去了,已经走了一些时日,家中只有一个人等着把房子卖了,也就要跟着去了。所以,家中的东西几乎都搬走了,剩下的搬起来也很快,后日就可以搬过去了。

事情办完了,也已经午时了,宋凌薇请了朱牙侩和房子主人吃午饭。吃过了饭,主人家自己回去了,宋凌薇先送了朱牙侩回家,顺道把给朱牙侩的前钱给了,她和宋子昱才回了客栈。

回到客栈才知道苏默然和冉竹还没有吃饭,宋凌薇便叫店小二弄些吃的上楼,她则顺道为苏默然把了一次脉。

“房子的事办妥了?”

“已经买好了,后日一早我们就搬过去。不过屋子简陋,是要委屈你了。”

“你还能想着带上我就感激不尽了。”

“我怎么敢不带上你,你可是皇子殿下,若是惹你不高兴了,我不是要人头落地了。”宋凌薇受了手,他的伤在慢慢的好转,是个好兆头。

“你会在乎这个?可也没见你给我行过礼啊!”苏默然有些揶揄的笑开。唇角划出一个浅浅的弧度,整张脸都生动了起来。虽然平静的时候他也很美,不过此时却有一种春风绽放的感觉,生生惊艳了时光。宋凌薇也有几许的哑然,还好是在这里,若是他生活在现代,一男人都美成这样,女子哪里还活得下去啊!

“我不过是个平头百姓,可不是你们家的奴才,哪里有行礼的必要。”

“你可真不像这里的人。”

“也许本来就不是呢!我还有些事,饭菜也快好了吧!你们吃了饭,让冉竹给你上药。我先走了。”

很快就到了搬家的日子,宋凌薇起来自己吃了早饭,就出去找了锁匠。她回到客栈的时候,宋子昱和苏默然、冉竹都吃过早饭了。几人说是搬家,其实哪里有什么东西,也就是宋凌薇从家里带出来的那个包袱,还有路上买的几件衣物罢了。

几人到了门口叫了马车,带上宋凌薇找回来的锁匠,一行人便往新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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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习武

宋凌薇等人到了新买的房子,几人进去打扫屋子,宋凌薇则让锁匠把院子里所有的锁都换了一遍。院子里才搬走了人,倒还算干净,能带走的东西几乎都带走了。还剩下几样不便于搬走的家具,有几张床,还有些桌椅板凳。虽然很陈旧了,但是还算能用。

宋凌薇把院子里都检查了一遍,一边用纸笔把需要添置的东西都罗列了出来。要添置的东西不少,单是几人的生活用品就需要不少。毕竟床和桌椅板凳等物都是别人用过的,所以宋凌薇把东西都搬到了院子里,认真的清洗过后便晒在院子里。

宋凌薇分配了一下屋子,她和宋子昱两人住在前院,而让苏默然和冉竹二人住在后院。几人也住不了那么多的屋子,便先把要住到的打扫了一遍。然后宋凌薇便把她罗列的需要添置的东西读了一遍,让其他三人看看,如果有遗漏的便家进去。

家里还什么都没有,宋凌薇到不远处的村庄去买了点米和蔬菜回来,简单的做了顿午饭。饭后,她把宋子昱留下来照顾苏默认,她则带着冉竹到镇上去买需要添置的东西。衣衫被褥,锅碗瓢盆,柴米油盐都是需要买的。两人跑了半下午终于把需要买的东西都买齐了。东西很多,除了他们二人所坐的马车都挤得满满的不说,还另外找了一架马车来帮忙拉东西。

回到家,两人都累的很,一下了马车,冉竹就直叫累,宋凌薇便让他先休息一会儿,她则把马车上的东西都卸了下来。先把几人的床榻铺好,又把锅碗瓢盆、柴米油盐之类的东西分别归类。到了她把属于几人的东西都各自分配好,然后搬到各人的屋子放好,天都差不多黑了。好在宋子昱已经做好了饭菜。

几人匆匆吃了晚饭后便各自洗漱,然后各回各屋去睡觉。

一夜好觉,次日起来,宋凌薇倒是生龙活虎的了。刚搬到这里来,她也暂时不想出门,便留在家中整理整理后院那里的一小块菜地,宋子昱也来给她帮忙。天气好,冉竹也扶了苏默然出来坐坐。

“宋小姐这是要种些花草吗?”冉竹站在一边很好奇的看着宋凌薇忙活。

“我哪里有那么好的雅兴,种上点菜平日里也能吃不是。”宋凌薇随意的答着,手下也不停,很快便又锄出来一小块地。

“真是的,宋小姐看着可不是这样的人,想不到竟然这般的俗气。这院子里种上些花草,姹紫嫣红不是很美吗?”

“姹紫嫣红开遍,到底都付了断井颓垣。再说了,你们也不住到这棵杏花开放吧!现种的花草,你们更是看不到了。”宋凌薇静静的看着那棵大大的杏树,凉风乍起,上面的黄叶已经越发的少了。还记得陆游的诗“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只是不知道那个时候是和谁一起赏了。

“那你的菜我们岂不也是吃不到了。”冉竹嘟着嘴有些委屈的坐在了石凳上。

“若是以后不嫌弃,再到宋国之时,欢迎你们来坐坐,那时候我一定用自己种的菜给你们做一顿好吃的。”

“真话?”一直不开口的苏默然忽然说道,目光灼灼的看着宋凌薇。那一双明眸异样的明亮,像是深夜里漫天的星辰碎在了里面。不过水眸低转的一眼,却足以点燃沉沉的暗夜。宋凌薇只觉得被这样一双眼睛看着,不过一眼,心跳却似乎慢了半拍。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心头酝酿发酵,可是没有拆封的时候,她还不懂得那是什么。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只是皇子殿下到时候哪里还想得起来我们这棚门小户。”

“我一向不易忘事,怕只怕到时宋姑娘身边已经是倚红偎翠,不再欢迎我们了。”

“对了,皇子殿下的功夫应该不错吧!不知道介不介意教我两招?”中国历史悠久,在西方人眼中总是披着神秘的面纱。其中自然就包括古老的武功,当然被一些电视剧渲染之后,变得神乎其神。不过认真说起来,传说固然有所夸张,但是功夫这种东西却不是不存在的。即便到了现代,不是还有秦家、林家那样的古武术世家嘛。那姓林的就是各种高手,若非她毒术了得,为了杀他又做了诸多工作,还真是难以一举杀了他。

她对于古武术一直还是带着一种好奇的态度的,虽然以她的毒术,很少有人能够近她的身,但是总还是会有意外的。比如先前的火灾,那种时候,她的毒术根本就很难起上什么作用。而苏默然在被多人追杀之时还能够杀出重围,想来功夫应该不差才是。

“宋姑娘的毒大概天下少有了吧!哪里还需要学什么功夫。若当真要学,我也可以交姑娘两招防身。我觉得姑娘很适合习轻功,身子轻盈,动作自然要快上很多,再加上**,那时候就很少有人能伤到姑娘了。”

“听起来似乎不错呢!那我是不是应该拜个师?”

“那就不要了,姑娘这样的徒弟我哪里敢收。等伤好些了就教姑娘。”

“那我也不说些了,就当是我给你用了那么多好药的报酬吧!”

“当真是一点亏都不能吃啊!”

“当然。”宋凌薇也笑了起来。精致的容颜慢慢的绽开,仿佛漫山遍野的鲜花一夕开遍,美的惑人。虽然她的年纪还很青涩,却也有一种清丽的美好。不是成**子的浓艳魅惑,却像是秋末满山的白茶花。茶凋零的时节,茶花则在寒风中盛开,白色的花瓣,金黄的花心,开得素艳,带着淡淡的茶香,更是醉人。

苏默然微微的眯起了眼,眼前的女子真的很美,是这个世界的女子中难得一见的纤弱娇美。若是出去,这样的女子其实是会被大多女子所歧视的,很多男子也不会喜欢这样看着就无法当成依靠的娇弱女子。他却觉得这样的她很美,笑起来的纯真是皇族之中无法看到的风景。皇族之中,每个人都带着面具,整天都笑,却从不达眼底,带着古井不波的死气成成。而眼前之人不一样,她带着难得的一种生气闯入他的生命,仿佛把他的生命都就此点燃。(大家多多支持!)

宋凌薇等人到了新买的房子,几人进去打扫屋子,宋凌薇则让锁匠把院子里所有的锁都换了一遍。院子里才搬走了人,倒还算干净,能带走的东西几乎都带走了。还剩下几样不便于搬走的家具,有几张床,还有些桌椅板凳。虽然很陈旧了,但是还算能用。

宋凌薇把院子里都检查了一遍,一边用纸笔把需要添置的东西都罗列了出来。要添置的东西不少,单是几人的生活用品就需要不少。毕竟床和桌椅板凳等物都是别人用过的,所以宋凌薇把东西都搬到了院子里,认真的清洗过后便晒在院子里。

宋凌薇分配了一下屋子,她和宋子昱两人住在前院,而让苏默然和冉竹二人住在后院。几人也住不了那么多的屋子,便先把要住到的打扫了一遍。然后宋凌薇便把她罗列的需要添置的东西读了一遍,让其他三人看看,如果有遗漏的便家进去。

家里还什么都没有,宋凌薇到不远处的村庄去买了点米和蔬菜回来,简单的做了顿午饭。饭后,她把宋子昱留下来照顾苏默认,她则带着冉竹到镇上去买需要添置的东西。衣衫被褥,锅碗瓢盆,柴米油盐都是需要买的。两人跑了半下午终于把需要买的东西都买齐了。东西很多,除了他们二人所坐的马车都挤得满满的不说,还另外找了一架马车来帮忙拉东西。

回到家,两人都累的很,一下了马车,冉竹就直叫累,宋凌薇便让他先休息一会儿,她则把马车上的东西都卸了下来。先把几人的床榻铺好,又把锅碗瓢盆、柴米油盐之类的东西分别归类。到了她把属于几人的东西都各自分配好,然后搬到各人的屋子放好,天都差不多黑了。好在宋子昱已经做好了饭菜。

几人匆匆吃了晚饭后便各自洗漱,然后各回各屋去睡觉。

一夜好觉,次日起来,宋凌薇倒是生龙活虎的了。刚搬到这里来,她也暂时不想出门,便留在家中整理整理后院那里的一小块菜地,宋子昱也来给她帮忙。天气好,冉竹也扶了苏默然出来坐坐。

“宋小姐这是要种些花草吗?”冉竹站在一边很好奇的看着宋凌薇忙活。

“我哪里有那么好的雅兴,种上点菜平日里也能吃不是。”宋凌薇随意的答着,手下也不停,很快便又锄出来一小块地。

“真是的,宋小姐看着可不是这样的人,想不到竟然这般的俗气。这院子里种上些花草,姹紫嫣红不是很美吗?”

“姹紫嫣红开遍,到底都付了断井颓垣。再说了,你们也不住到这棵杏花开放吧!现种的花草,你们更是看不到了。”宋凌薇静静的看着那棵大大的杏树,凉风乍起,上面的黄叶已经越发的少了。还记得陆游的诗“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只是不知道那个时候是和谁一起赏了。

“那你的菜我们岂不也是吃不到了。”冉竹嘟着嘴有些委屈的坐在了石凳上。

“若是以后不嫌弃,再到宋国之时,欢迎你们来坐坐,那时候我一定用自己种的菜给你们做一顿好吃的。”

“真话?”一直不开口的苏默然忽然说道,目光灼灼的看着宋凌薇。那一双明眸异样的明亮,像是深夜里漫天的星辰碎在了里面。不过水眸低转的一眼,却足以点燃沉沉的暗夜。宋凌薇只觉得被这样一双眼睛看着,不过一眼,心跳却似乎慢了半拍。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心头酝酿发酵,可是没有拆封的时候,她还不懂得那是什么。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只是皇子殿下到时候哪里还想得起来我们这棚门小户。”

“我一向不易忘事,怕只怕到时宋姑娘身边已经是倚红偎翠,不再欢迎我们了。”

“对了,皇子殿下的功夫应该不错吧!不知道介不介意教我两招?”中国历史悠久,在西方人眼中总是披着神秘的面纱。其中自然就包括古老的武功,当然被一些电视剧渲染之后,变得神乎其神。不过认真说起来,传说固然有所夸张,但是功夫这种东西却不是不存在的。即便到了现代,不是还有秦家、林家那样的古武术世家嘛。那姓林的就是各种高手,若非她毒术了得,为了杀他又做了诸多工作,还真是难以一举杀了他。

她对于古武术一直还是带着一种好奇的态度的,虽然以她的毒术,很少有人能够近她的身,但是总还是会有意外的。比如先前的火灾,那种时候,她的毒术根本就很难起上什么作用。而苏默然在被多人追杀之时还能够杀出重围,想来功夫应该不差才是。

“宋姑娘的毒大概天下少有了吧!哪里还需要学什么功夫。若当真要学,我也可以交姑娘两招防身。我觉得姑娘很适合习轻功,身子轻盈,动作自然要快上很多,再加上**,那时候就很少有人能伤到姑娘了。”

“听起来似乎不错呢!那我是不是应该拜个师?”

“那就不要了,姑娘这样的徒弟我哪里敢收。等伤好些了就教姑娘。”

“那我也不说些了,就当是我给你用了那么多好药的报酬吧!”

“当真是一点亏都不能吃啊!”

“当然。”宋凌薇也笑了起来。精致的容颜慢慢的绽开,仿佛漫山遍野的鲜花一夕开遍,美的惑人。虽然她的年纪还很青涩,却也有一种清丽的美好。不是成**子的浓艳魅惑,却像是秋末满山的白茶花。茶凋零的时节,茶花则在寒风中盛开,白色的花瓣,金黄的花心,开得素艳,带着淡淡的茶香,更是醉人。

苏默然微微的眯起了眼,眼前的女子真的很美,是这个世界的女子中难得一见的纤弱娇美。若是出去,这样的女子其实是会被大多女子所歧视的,很多男子也不会喜欢这样看着就无法当成依靠的娇弱女子。他却觉得这样的她很美,笑起来的纯真是皇族之中无法看到的风景。皇族之中,每个人都带着面具,整天都笑,却从不达眼底,带着古井不波的死气成成。而眼前之人不一样,她带着难得的一种生气闯入他的生命,仿佛把他的生命都就此点燃。(大家多多支持!)

第二十三章 首乌

日子很快又恢复了平静,不过整个家中却是热闹了许多。冉竹是个熟了就喜欢说话的人,平日里和宋子昱很谈得来,宋子昱也变得开朗了许多。而苏默然虽然不怎么说话,不过却是很有存在感的一个人。

搬到新家后,宋凌薇闲了两日,便去给朱牙侩的那位正夫重新把脉。不过短短几日,脸色却是好了不少。那正夫也说身上轻松了许多,朱牙侩一家对宋凌薇的医术就更多了几分信心。宋凌薇重新开了药方,让朱牙侩使人去抓药。

“搬过去后还住得惯吧!”朱牙侩同宋凌薇坐在院子中闲聊起来。

“还不错。”

“不知道姑娘以往是以何为生?怎么姑娘这一手的好手艺却不开个医馆呢?”

“其实此次来到这里,是家中着了灾。以前采些药材卖了,勉强为生。至于开医馆,一来是年纪尚小,怕难得别人信任;二来则是买了房子之后也不剩多少银两,还是要再挣上些银钱才能。”

“别的不敢说,我对于这县城却是十分熟悉的。若是有什么需要,我帮的上忙的,姑娘尽管开口。”

“朱姨这般说,我可是当真了。他日若是有事,必来叨扰。”

很快,边有人抓了药回来。抓了很多,宋凌薇留下了几副让先吃着,剩下的药她则带回去制成药丸。中药材熬出来的药汤多是黑漆漆的,味道也说不上好,长时间的喝着却是也不是办法,不用多长时间便会让人受不了。所以她还是想着把药制成药丸,这样服用方便,家中也不用日日熬着药。到处药味的,别人闻了,还道是这家有人得了什么重病呢!

取了药,宋凌薇也不多待,坐了一小会儿也就告辞离开了朱家。经朱牙侩一说,她还真的很想开一处医馆,不仅能治病救人,也能给家里添一笔稳定的进项。只是如今手里已经没有多少钱了,她本来是打算采药卖上一段时间,慢慢的攒上点钱,到时候就在这县上开医馆。

不过一时也急不得,她如今这身体才十五岁,但凡是个人看了也很难相信她的医术。还是要慢慢的累积点名声才好,到时候医馆开起来也就不愁没有客人了。

县城中心即便不是集日,却也十分热闹。宋凌薇随便逛了一会儿,买了些新鲜的菜蔬和干果蜜饯。如今虽然没什么积蓄,却也不至于过得紧巴,她自然也不会吃食上小气。这个世界的男子相当于前世的女子,大多喜欢吃些零嘴。如今家中有三个男子,所以她也就买了许多的零嘴。

回到家,已经是吃饭的时候了,宋凌薇洗了手便坐下来吃饭。苏默然的伤稍好了些,也和他们一起坐在院子里吃午饭。慢慢相处起来,宋凌薇也发现苏默然虽然是皇子,却并没有纨绔刁蛮之气,话虽不多,却也并非难相处的人。对于吃食上,也并不怎么挑剔,还算好伺候的主。

吃过了饭,宋凌薇则开始制作药丸,宋子昱和冉竹都来帮忙,苏默然竟然也坐在一旁看着。接下来的两日,宋凌薇也不出门,就在家中制作药丸,其间还给苏默然拆了线。他手臂和腿上的伤不深,好的也快,而腹部的伤口拆了线后也愈合的差不多。接下来只要小心一些,他也就能随处走走了。

这一日,因为次日要去给朱牙侩家中送药,宋凌薇想着顺便去采点药材带着去卖,也就上了山。这个时节的林中已经带着些寒气了,很多草科植物的地面部分都已经在慢慢枯萎,再过些日子就很难采到药材了。

这个时节,山中很难见到人,宋凌薇走在静悄悄的林子里,能够清楚的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在山中回响。她微微低着头四处查看着四周的植物,看看有没有药材。

走了一路,也挖了些药材。忽然,她看到一棵大树上攀爬着很多的藤蔓,藤蔓相互缠绕,叶子相对而生,很像山芋的叶子,却没有光泽,竟然是何首乌。何首乌是多年缠绕藤本植物,腾茎则是一年一年的新长出来。所以光看表面,也不知道根茎会有多大。

作为中华九大仙草之一的何首乌,具有补肝肾,益精血,乌须发,强筋骨之功效。又有延缓衰老的效果,所以历来都是运用广泛的药材。不过年限短的何首乌常见,也就卖不上什么钱。但是若是百年以上的,那就名贵了。

宋凌薇也不知道这地下的首乌是生了多少年的,她便取出怀中的石碗,把石碗的中的水浇上了两碗。她愣愣的看着眼前的藤蔓一次次的枯荣,已经数不清荣枯了多少次,她只觉得眼花缭乱,地上也落了许多的种子。

等到眼前的藤蔓终于停止了变化,她才开始动手挖起来。没多会儿,便露出了地下的块根。块根很大,费了些功夫,才终于都挖了出来。有三个块根,都很大,她认真的看了,应该有百年以上的品质了,而且质量都是上品。

挖好了之后,她便把坑填上了,连着一些细小根茎也埋了进去,以后还会长出来新的首乌。把首乌放到了背篓了,背篓也就满了,她也准备回家。从地上捡起一些首乌的种子,小心的藏进了怀里,便把地上剩下的那些随意的洒在了四周。

做好了这些,她便背起了背篓下山。(大家多多支持!)

日子很快又恢复了平静,不过整个家中却是热闹了许多。冉竹是个熟了就喜欢说话的人,平日里和宋子昱很谈得来,宋子昱也变得开朗了许多。而苏默然虽然不怎么说话,不过却是很有存在感的一个人。

搬到新家后,宋凌薇闲了两日,便去给朱牙侩的那位正夫重新把脉。不过短短几日,脸色却是好了不少。那正夫也说身上轻松了许多,朱牙侩一家对宋凌薇的医术就更多了几分信心。宋凌薇重新开了药方,让朱牙侩使人去抓药。

“搬过去后还住得惯吧!”朱牙侩同宋凌薇坐在院子中闲聊起来。

“还不错。”

“不知道姑娘以往是以何为生?怎么姑娘这一手的好手艺却不开个医馆呢?”

“其实此次来到这里,是家中着了灾。以前采些药材卖了,勉强为生。至于开医馆,一来是年纪尚小,怕难得别人信任;二来则是买了房子之后也不剩多少银两,还是要再挣上些银钱才能。”

“别的不敢说,我对于这县城却是十分熟悉的。若是有什么需要,我帮的上忙的,姑娘尽管开口。”

“朱姨这般说,我可是当真了。他日若是有事,必来叨扰。”

很快,边有人抓了药回来。抓了很多,宋凌薇留下了几副让先吃着,剩下的药她则带回去制成药丸。中药材熬出来的药汤多是黑漆漆的,味道也说不上好,长时间的喝着却是也不是办法,不用多长时间便会让人受不了。所以她还是想着把药制成药丸,这样服用方便,家中也不用日日熬着药。到处药味的,别人闻了,还道是这家有人得了什么重病呢!

取了药,宋凌薇也不多待,坐了一小会儿也就告辞离开了朱家。经朱牙侩一说,她还真的很想开一处医馆,不仅能治病救人,也能给家里添一笔稳定的进项。只是如今手里已经没有多少钱了,她本来是打算采药卖上一段时间,慢慢的攒上点钱,到时候就在这县上开医馆。

不过一时也急不得,她如今这身体才十五岁,但凡是个人看了也很难相信她的医术。还是要慢慢的累积点名声才好,到时候医馆开起来也就不愁没有客人了。

县城中心即便不是集日,却也十分热闹。宋凌薇随便逛了一会儿,买了些新鲜的菜蔬和干果蜜饯。如今虽然没什么积蓄,却也不至于过得紧巴,她自然也不会吃食上小气。这个世界的男子相当于前世的女子,大多喜欢吃些零嘴。如今家中有三个男子,所以她也就买了许多的零嘴。

回到家,已经是吃饭的时候了,宋凌薇洗了手便坐下来吃饭。苏默然的伤稍好了些,也和他们一起坐在院子里吃午饭。慢慢相处起来,宋凌薇也发现苏默然虽然是皇子,却并没有纨绔刁蛮之气,话虽不多,却也并非难相处的人。对于吃食上,也并不怎么挑剔,还算好伺候的主。

吃过了饭,宋凌薇则开始制作药丸,宋子昱和冉竹都来帮忙,苏默然竟然也坐在一旁看着。接下来的两日,宋凌薇也不出门,就在家中制作药丸,其间还给苏默然拆了线。他手臂和腿上的伤不深,好的也快,而腹部的伤口拆了线后也愈合的差不多。接下来只要小心一些,他也就能随处走走了。

这一日,因为次日要去给朱牙侩家中送药,宋凌薇想着顺便去采点药材带着去卖,也就上了山。这个时节的林中已经带着些寒气了,很多草科植物的地面部分都已经在慢慢枯萎,再过些日子就很难采到药材了。

这个时节,山中很难见到人,宋凌薇走在静悄悄的林子里,能够清楚的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在山中回响。她微微低着头四处查看着四周的植物,看看有没有药材。

走了一路,也挖了些药材。忽然,她看到一棵大树上攀爬着很多的藤蔓,藤蔓相互缠绕,叶子相对而生,很像山芋的叶子,却没有光泽,竟然是何首乌。何首乌是多年缠绕藤本植物,腾茎则是一年一年的新长出来。所以光看表面,也不知道根茎会有多大。

作为中华九大仙草之一的何首乌,具有补肝肾,益精血,乌须发,强筋骨之功效。又有延缓衰老的效果,所以历来都是运用广泛的药材。不过年限短的何首乌常见,也就卖不上什么钱。但是若是百年以上的,那就名贵了。

宋凌薇也不知道这地下的首乌是生了多少年的,她便取出怀中的石碗,把石碗的中的水浇上了两碗。她愣愣的看着眼前的藤蔓一次次的枯荣,已经数不清荣枯了多少次,她只觉得眼花缭乱,地上也落了许多的种子。

等到眼前的藤蔓终于停止了变化,她才开始动手挖起来。没多会儿,便露出了地下的块根。块根很大,费了些功夫,才终于都挖了出来。有三个块根,都很大,她认真的看了,应该有百年以上的品质了,而且质量都是上品。

挖好了之后,她便把坑填上了,连着一些细小根茎也埋了进去,以后还会长出来新的首乌。把首乌放到了背篓了,背篓也就满了,她也准备回家。从地上捡起一些首乌的种子,小心的藏进了怀里,便把地上剩下的那些随意的洒在了四周。

做好了这些,她便背起了背篓下山。(大家多多支持!)

第二十四章 踏雪寻梅

宋凌薇背着三个首乌和一些药材径直下山回家了。回到家也已经是午后了,家中三人已经都吃过午饭了。她回去后,匆匆梳洗了一下,宋子昱已经摆好了饭菜。宋凌薇不得不感慨,家中有宋子昱在,她也没有任何的后顾之忧了。

家中之事,从来都不用她插手,他总是会打理的妥妥当当。无论她何时回家,家中都准备好了热腾腾的饭菜。若说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大的收获,那就一定是宋子昱了,有了他,才成为一个家,有他,她那颗已经古井不波的心也渐渐的温暖了起来。想想,她其实还是很幸运的。

虽然这一世她还没有遇到值得像孟婆那样生生世世守护等待的人,但是若是能得宋子昱这样的人一生相伴,似乎这一生也不会像前世那般没有意义了。不知从何时开始,她已经决定要好好守护着他,保护他,珍惜他。这是一种陌生的感觉,但是她知道,他值得她捧在手心里,一辈子。

宋凌薇刚吃好了午饭,冉竹便来找她,说是苏默然找她有事。她便去了后院,后院之中,一棵大杏树黄叶零落,一块菜地她也才休整过,虽然下了种子,不过种子还没有发芽,一片萧索之景。不过坐在石桌旁一袭白衣的男子却带着一种绝美,本就是一道绝色的风景。他的年纪和冉竹差不多,不过不知道是不是习武的缘故,他要比冉竹高上不少,比起宋凌薇还要高上几公分。

他很美,却不是这个世界常见男子那般的柔弱娇美,身姿挺拔,如同玉树凌风而立。五官虽然也十分精致,只是身姿却给人一种很有力量的感觉。虽然不是初见,但是似乎每一次看到他,宋凌薇都会有几许的失神。

“找我什么事?”宋凌薇在苏默然的对面坐了下来。

“习武的事。”苏默然直直的看着对面的女子。她身上有一种别与其它女子的娇美,虽然个子已经不矮,但是身上却瘦弱,盈盈不及一握的纤腰甚至比起男子还要纤柔的多。握着茶盏的手也纤细白皙,指甲修的整整齐齐,一根根手指就如同水葱一般。看着眼前的女子,脸上浅浅的泛起了红晕,他只觉得脸上热热的,虽然看不到,但是脸上该是红了吧!起先她为他治伤的时候他是昏迷的,自然也不会有什么感觉。

可是后来她给他拆线的时候,他的意识却是再清晰不过。那纤白的手指轻柔的在他的肌肤上动作着,带来淡淡的酥麻感觉,像是柔软的羽毛轻轻的在心头撩动,带来异样的感触。他到底是男子,身上本来隐蔽处的肌肤就那样落入了她的眼中,心中还是有许多的羞赧。明明知道她是大夫,那时候的她是那样的认真,并没有任何异样的情绪,但是之后每次见到她,还是止不住的脸红心跳。

“你身上的伤还不能怎么动作,习武的事不急,还是晚些吧!”

“我给你默了轻功的秘籍,我先告诉你练习的窍门,你先理一理。至于防身的功夫,等我好些了就教给你。”

“这样也好。”

“冉竹,把桌上的书拿出来。”苏默然吩咐道。冉竹很快就捧了一本书出来,苏默然结果去便递给了宋凌薇。

宋凌薇接过,细细的看着。最上面的一页,大大的写着“踏雪寻梅”四字,娟秀的字迹却不失棱角,自有一种风格,像是对面的人。慢慢翻开书册,淡淡的墨香扑面而来,有一种清幽之感。书上所书便是名为踏雪寻梅的一种轻功。

之后苏默然便为宋凌薇讲解学习这门轻功的窍门。俊雅的男子细细的讲解着,宋凌薇也入了迷一般,只是她已经忘了,真正令她入迷的不知是对面的人,还是他口中所述的内容。她听的认真,记得也十分清晰。直到很多年之后,她都记得有这样一个午后,她和眼前的男子就这样坐在杏树下,还记得他低沉而带着特殊磁性的声音。就像是书上的墨香,久久不散。

等苏默然说完,已经是一个多时辰后的事情了。她带着书,同他道别后便回了前院。她先把采回来的药材清洗了之后,便回屋去了。苏默然所讲的内容一遍一遍的在她的脑海中流转,她静静的思考着。武学一道,其实并没有什么捷径,不同的也就是自身天赋问题,有天赋的人学起来自然可以快一些。当然最为重要的也就是坚持,要学好,自然是一年四季,不管严寒还是酷暑都不能间断的。

不过坚持于她应该没什么问题,多少年学医不是也过来了吗?再说无论想要得到什么都是要付出艰辛的,既然心里已经想定了要学好,那就无论怎样都不能放弃。

次日一早,宋凌薇便带着给朱牙侩家中的药丸和采来的药材进了县城。他们一家如今的房子虽然也说算是在新田县上,但是到底太过偏僻了,朱牙侩家底殷实,所以房子自然就是县城中心。一路去也要走不少路,不过比起先前每日要走一个多时辰去镇上买卖东西,还是简单了太多了。

她先去朱牙侩家中送了药丸,便问了朱牙侩县城中医馆药铺的事。镇上有一处大药铺,里面的药材齐全,自来价格也公道,所以生意一向很好。而且里面也有一个坐堂的大夫,医术不算精,但是看些简单常见的小病还是没问题的。

至于医馆,则是有几处,大的有一处,和大药铺是同一个掌柜。在宋国的不少地方都有分号,这里的大夫和大药铺中的就不是同一等级了,医术都很好。还有就是有几处小的,遍布在县城的几个方向,算是方便周围的百姓。

宋凌薇想了一下,便决定去大药铺看一下。大药铺名为“济世堂”,主家姓沈,行医已有百年的历史了,几十年前又成了皇家御药专供,风光更甚。也正因为济世堂的名望,所以宋凌薇才想着去走上一趟。若是能和济世堂混个熟脸,以后卖些名贵的药材也方便一些。(大家多多支持!)

宋凌薇背着三个首乌和一些药材径直下山回家了。回到家也已经是午后了,家中三人已经都吃过午饭了。她回去后,匆匆梳洗了一下,宋子昱已经摆好了饭菜。宋凌薇不得不感慨,家中有宋子昱在,她也没有任何的后顾之忧了。

家中之事,从来都不用她插手,他总是会打理的妥妥当当。无论她何时回家,家中都准备好了热腾腾的饭菜。若说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大的收获,那就一定是宋子昱了,有了他,才成为一个家,有他,她那颗已经古井不波的心也渐渐的温暖了起来。想想,她其实还是很幸运的。

虽然这一世她还没有遇到值得像孟婆那样生生世世守护等待的人,但是若是能得宋子昱这样的人一生相伴,似乎这一生也不会像前世那般没有意义了。不知从何时开始,她已经决定要好好守护着他,保护他,珍惜他。这是一种陌生的感觉,但是她知道,他值得她捧在手心里,一辈子。

宋凌薇刚吃好了午饭,冉竹便来找她,说是苏默然找她有事。她便去了后院,后院之中,一棵大杏树黄叶零落,一块菜地她也才休整过,虽然下了种子,不过种子还没有发芽,一片萧索之景。不过坐在石桌旁一袭白衣的男子却带着一种绝美,本就是一道绝色的风景。他的年纪和冉竹差不多,不过不知道是不是习武的缘故,他要比冉竹高上不少,比起宋凌薇还要高上几公分。

他很美,却不是这个世界常见男子那般的柔弱娇美,身姿挺拔,如同玉树凌风而立。五官虽然也十分精致,只是身姿却给人一种很有力量的感觉。虽然不是初见,但是似乎每一次看到他,宋凌薇都会有几许的失神。

“找我什么事?”宋凌薇在苏默然的对面坐了下来。

“习武的事。”苏默然直直的看着对面的女子。她身上有一种别与其它女子的娇美,虽然个子已经不矮,但是身上却瘦弱,盈盈不及一握的纤腰甚至比起男子还要纤柔的多。握着茶盏的手也纤细白皙,指甲修的整整齐齐,一根根手指就如同水葱一般。看着眼前的女子,脸上浅浅的泛起了红晕,他只觉得脸上热热的,虽然看不到,但是脸上该是红了吧!起先她为他治伤的时候他是昏迷的,自然也不会有什么感觉。

可是后来她给他拆线的时候,他的意识却是再清晰不过。那纤白的手指轻柔的在他的肌肤上动作着,带来淡淡的酥麻感觉,像是柔软的羽毛轻轻的在心头撩动,带来异样的感触。他到底是男子,身上本来隐蔽处的肌肤就那样落入了她的眼中,心中还是有许多的羞赧。明明知道她是大夫,那时候的她是那样的认真,并没有任何异样的情绪,但是之后每次见到她,还是止不住的脸红心跳。

“你身上的伤还不能怎么动作,习武的事不急,还是晚些吧!”

“我给你默了轻功的秘籍,我先告诉你练习的窍门,你先理一理。至于防身的功夫,等我好些了就教给你。”

“这样也好。”

“冉竹,把桌上的书拿出来。”苏默然吩咐道。冉竹很快就捧了一本书出来,苏默然结果去便递给了宋凌薇。

宋凌薇接过,细细的看着。最上面的一页,大大的写着“踏雪寻梅”四字,娟秀的字迹却不失棱角,自有一种风格,像是对面的人。慢慢翻开书册,淡淡的墨香扑面而来,有一种清幽之感。书上所书便是名为踏雪寻梅的一种轻功。

之后苏默然便为宋凌薇讲解学习这门轻功的窍门。俊雅的男子细细的讲解着,宋凌薇也入了迷一般,只是她已经忘了,真正令她入迷的不知是对面的人,还是他口中所述的内容。她听的认真,记得也十分清晰。直到很多年之后,她都记得有这样一个午后,她和眼前的男子就这样坐在杏树下,还记得他低沉而带着特殊磁性的声音。就像是书上的墨香,久久不散。

等苏默然说完,已经是一个多时辰后的事情了。她带着书,同他道别后便回了前院。她先把采回来的药材清洗了之后,便回屋去了。苏默然所讲的内容一遍一遍的在她的脑海中流转,她静静的思考着。武学一道,其实并没有什么捷径,不同的也就是自身天赋问题,有天赋的人学起来自然可以快一些。当然最为重要的也就是坚持,要学好,自然是一年四季,不管严寒还是酷暑都不能间断的。

不过坚持于她应该没什么问题,多少年学医不是也过来了吗?再说无论想要得到什么都是要付出艰辛的,既然心里已经想定了要学好,那就无论怎样都不能放弃。

次日一早,宋凌薇便带着给朱牙侩家中的药丸和采来的药材进了县城。他们一家如今的房子虽然也说算是在新田县上,但是到底太过偏僻了,朱牙侩家底殷实,所以房子自然就是县城中心。一路去也要走不少路,不过比起先前每日要走一个多时辰去镇上买卖东西,还是简单了太多了。

她先去朱牙侩家中送了药丸,便问了朱牙侩县城中医馆药铺的事。镇上有一处大药铺,里面的药材齐全,自来价格也公道,所以生意一向很好。而且里面也有一个坐堂的大夫,医术不算精,但是看些简单常见的小病还是没问题的。

至于医馆,则是有几处,大的有一处,和大药铺是同一个掌柜。在宋国的不少地方都有分号,这里的大夫和大药铺中的就不是同一等级了,医术都很好。还有就是有几处小的,遍布在县城的几个方向,算是方便周围的百姓。

宋凌薇想了一下,便决定去大药铺看一下。大药铺名为“济世堂”,主家姓沈,行医已有百年的历史了,几十年前又成了皇家御药专供,风光更甚。也正因为济世堂的名望,所以宋凌薇才想着去走上一趟。若是能和济世堂混个熟脸,以后卖些名贵的药材也方便一些。(大家多多支持!)

第二十五章 济世堂

“济世堂”就在县城中心最为繁华的地段,药铺和医馆相离并不远。朱牙侩给宋凌薇指了路,宋凌薇便离开了朱家往济世堂而去。离朱牙侩家中并不远,没多会儿宋凌薇便站在济世堂药铺门口了。

济世堂的生意很好,有些是附近的人来看小病的,不过大多都是来抓药的。济世堂的医馆离此处不远,虽然那边也有些简单的药材,不过也有很多在那边开了方子然后来这里取药。店铺中的人也都很和气,对谁都是彬彬有礼的,不管是贫贱还是富贵。光是这一点,便让宋凌薇徒生了几分好感。店大欺客的现象并不少见,以济世堂的家大业大,在这样一处尚算有些偏远的小县城之中,店中之人还能够保持这样的温和,不得不说很是难得。

店中宽广,大门正对着的是高大的药柜,在一排柜台后面,有几个女人正在忙活着抓药。手法娴熟,动作很快,都极为麻利。抓药之时却很是小心,从一个小抽屉之中抓了药出来,便会立即关上,才会去开另一个,以免不小心把其它药材弄进了错的药屉。

进了门,右边另隔出一个小间,坐堂的大夫就在这里给人看病,里面还准备了桌椅和茶点,若是大夫忙起来,尚需要病人等待的,便可以坐着歇息。宋凌薇刚走进了店里,便有人迎了上来,问她是抓药还是看病。

“店中收不收药材?”宋凌薇向迎上来的少女说明来意。

“药材自然是收的,这位小姐带来的是什么药材?”

“百年的首乌,可否让我见一见能做主的人?”百年首乌也算很珍贵的药材了,对于这类药材,自然是要懂货的人认真检查,以免受到假货。再说价钱也不低,自然不是谁都能够做主收下的。

“小姐随我来吧!”少女引着宋凌薇到了店中左侧的一间屋子里,屋里也是准备着茶点,少女让宋凌薇稍坐喝茶,便说去请掌柜了。

宋凌薇便坐在了屋子里,毕竟是药铺,到处都散发着药材特有的气息。药材多出于天然,其实味道并不难闻,是宋凌薇再熟悉不过的味道,自来闻的习惯了,药材在她看来也是香的,比起很多的香薰还要自然的多,让人很舒服。

宋凌薇倒了杯茶慢慢的喝起来,青绿的茶汤,仿佛聚集山中氤氲雾气的香泽,是上好的绿茶。绿茶以其独特的工艺完美的保留了原本的青绿色泽,更为重要的留住了茶本身的一种独特香气,滚水冲泡,雾气氤氲,茶香袅袅,让人仿佛置身于深山雾泽之中。她自来喜欢绿茶,因为绿茶总带着一种森林的气息,是大自然对人类最美的赋予。不过绿茶到底留不住,不到一年香气也就慢慢散了,喝起来也就没有原有的味道。

似乎越是美好的东西越是容易消散。

“让小姐久等了。”一个声音响起,宋凌薇抬头看了过去,一个女人正站在门口,三十上下的年纪,很精明的样子。身上的装扮简单,一副爽利洒脱的样子,让人看了就很舒服。女人说着话已经走了进来,在宋凌薇旁边的椅子上坐了。

“想必就是这里的掌柜吧!”

“敝人姓孙,正是此处的掌柜。可否先看看小姐带来的药材?”

“当然。”宋凌薇把背篓之中的三个首乌都取了出来放在桌上,昨日她已经洗过了,此时三个首乌都干干净净的露出表面黑褐色的表皮。

孙掌柜细细的查看着桌上的首乌,作为药铺的掌柜,可是不会看病,但是却一定要会看药材。她在沈家已经有些年头了,十三岁就跟着师傅做学徒,那时候师傅是京城济世堂总店的掌柜,她跟着师傅四处奔波着走过很多地方的药市,对于药材的好坏是十分清楚的。后来师傅年纪大了,回家养老去了。京城总店也换了掌柜,师傅走之前推荐了她和其他的几个师姐妹,主家便把她分配到了这里来做了掌柜。

这里虽然地处有些偏僻,不比京城及周边那些地方的繁华,但是药材却丰富,出产量也大,所以也算是个好地方。而且京城固然繁华,但是那种地方是非也多,倒是还不如这些地方来的自在逍遥。

孙掌柜认真的看了首乌,还抠了一点尝了尝,味道十分纯正,是百年首乌无疑,而且还是上品中的上品。她虽然一生收过无数的药材,但是这样的药材却是可遇不可求的,但凡能得到一样,也是可以留着作为家中宝藏了。

“小姐开什么样的价格?”

“我想借掌柜的地方一用,不知道可不可以?”

“敝人不懂小姐何意。”

“东西留在掌柜这里,我想借着济世堂的势力广邀周围豪富,以竞价的方式把东西卖出去,到时候卖得的银钱我要七成,剩下的三成作为济世堂的酬劳。当然这只是开始,若是以后能再有珍贵药材,也还这样做,我也不想再找第二家。”

“小姐所说倒也不错,不过敝人到底位卑,可否容我请示一下上面?小姐家住何方可否告知,得了消息一定尽快告诉小姐。”

“这样也好。”

最后,宋凌薇留下了一个首乌在济世堂,剩下的两个则是带回去。还有一点常见的药材买了二两银子。反正一时也还不等钱用,等一等也无妨,竞价拍卖怎么也会多卖些钱的,也算等的值得。

(大家多多支持!)

“济世堂”就在县城中心最为繁华的地段,药铺和医馆相离并不远。朱牙侩给宋凌薇指了路,宋凌薇便离开了朱家往济世堂而去。离朱牙侩家中并不远,没多会儿宋凌薇便站在济世堂药铺门口了。

济世堂的生意很好,有些是附近的人来看小病的,不过大多都是来抓药的。济世堂的医馆离此处不远,虽然那边也有些简单的药材,不过也有很多在那边开了方子然后来这里取药。店铺中的人也都很和气,对谁都是彬彬有礼的,不管是贫贱还是富贵。光是这一点,便让宋凌薇徒生了几分好感。店大欺客的现象并不少见,以济世堂的家大业大,在这样一处尚算有些偏远的小县城之中,店中之人还能够保持这样的温和,不得不说很是难得。

店中宽广,大门正对着的是高大的药柜,在一排柜台后面,有几个女人正在忙活着抓药。手法娴熟,动作很快,都极为麻利。抓药之时却很是小心,从一个小抽屉之中抓了药出来,便会立即关上,才会去开另一个,以免不小心把其它药材弄进了错的药屉。

进了门,右边另隔出一个小间,坐堂的大夫就在这里给人看病,里面还准备了桌椅和茶点,若是大夫忙起来,尚需要病人等待的,便可以坐着歇息。宋凌薇刚走进了店里,便有人迎了上来,问她是抓药还是看病。

“店中收不收药材?”宋凌薇向迎上来的少女说明来意。

“药材自然是收的,这位小姐带来的是什么药材?”

“百年的首乌,可否让我见一见能做主的人?”百年首乌也算很珍贵的药材了,对于这类药材,自然是要懂货的人认真检查,以免受到假货。再说价钱也不低,自然不是谁都能够做主收下的。

“小姐随我来吧!”少女引着宋凌薇到了店中左侧的一间屋子里,屋里也是准备着茶点,少女让宋凌薇稍坐喝茶,便说去请掌柜了。

宋凌薇便坐在了屋子里,毕竟是药铺,到处都散发着药材特有的气息。药材多出于天然,其实味道并不难闻,是宋凌薇再熟悉不过的味道,自来闻的习惯了,药材在她看来也是香的,比起很多的香薰还要自然的多,让人很舒服。

宋凌薇倒了杯茶慢慢的喝起来,青绿的茶汤,仿佛聚集山中氤氲雾气的香泽,是上好的绿茶。绿茶以其独特的工艺完美的保留了原本的青绿色泽,更为重要的留住了茶本身的一种独特香气,滚水冲泡,雾气氤氲,茶香袅袅,让人仿佛置身于深山雾泽之中。她自来喜欢绿茶,因为绿茶总带着一种森林的气息,是大自然对人类最美的赋予。不过绿茶到底留不住,不到一年香气也就慢慢散了,喝起来也就没有原有的味道。

似乎越是美好的东西越是容易消散。

“让小姐久等了。”一个声音响起,宋凌薇抬头看了过去,一个女人正站在门口,三十上下的年纪,很精明的样子。身上的装扮简单,一副爽利洒脱的样子,让人看了就很舒服。女人说着话已经走了进来,在宋凌薇旁边的椅子上坐了。

“想必就是这里的掌柜吧!”

“敝人姓孙,正是此处的掌柜。可否先看看小姐带来的药材?”

“当然。”宋凌薇把背篓之中的三个首乌都取了出来放在桌上,昨日她已经洗过了,此时三个首乌都干干净净的露出表面黑褐色的表皮。

孙掌柜细细的查看着桌上的首乌,作为药铺的掌柜,可是不会看病,但是却一定要会看药材。她在沈家已经有些年头了,十三岁就跟着师傅做学徒,那时候师傅是京城济世堂总店的掌柜,她跟着师傅四处奔波着走过很多地方的药市,对于药材的好坏是十分清楚的。后来师傅年纪大了,回家养老去了。京城总店也换了掌柜,师傅走之前推荐了她和其他的几个师姐妹,主家便把她分配到了这里来做了掌柜。

这里虽然地处有些偏僻,不比京城及周边那些地方的繁华,但是药材却丰富,出产量也大,所以也算是个好地方。而且京城固然繁华,但是那种地方是非也多,倒是还不如这些地方来的自在逍遥。

孙掌柜认真的看了首乌,还抠了一点尝了尝,味道十分纯正,是百年首乌无疑,而且还是上品中的上品。她虽然一生收过无数的药材,但是这样的药材却是可遇不可求的,但凡能得到一样,也是可以留着作为家中宝藏了。

“小姐开什么样的价格?”

“我想借掌柜的地方一用,不知道可不可以?”

“敝人不懂小姐何意。”

“东西留在掌柜这里,我想借着济世堂的势力广邀周围豪富,以竞价的方式把东西卖出去,到时候卖得的银钱我要七成,剩下的三成作为济世堂的酬劳。当然这只是开始,若是以后能再有珍贵药材,也还这样做,我也不想再找第二家。”

“小姐所说倒也不错,不过敝人到底位卑,可否容我请示一下上面?小姐家住何方可否告知,得了消息一定尽快告诉小姐。”

“这样也好。”

最后,宋凌薇留下了一个首乌在济世堂,剩下的两个则是带回去。还有一点常见的药材买了二两银子。反正一时也还不等钱用,等一等也无妨,竞价拍卖怎么也会多卖些钱的,也算等的值得。

(大家多多支持!)

第二十六章 竞拍

接下来的日子,宋凌薇也就不怎么出门,整日的呆在家中习武。几个首乌应该也能卖上些钱,至少也能维持很长一段时间的生活,所以她也就不急着出去采药了。毕竟苏默然的伤在慢慢好转,能留下的时间自然也不多了,所以宋凌薇还是想着多跟他学一些。他们二人的身份,分开之后,此生应该是不会再见了,趁着他在,不懂的还可以问他,她可不想自己乱练,走火入魔就惨了。

充实的时间,一日一日过的时候觉得慢,可是过着却不知不觉的过去了。半个月时间很快过去,苏默然的伤自然也好了很多,不大动作已经是无大碍了。而济世堂也早就有了消息,她回家的五日后,孙掌柜便让人来传了消息,上面已经同意了竞价拍卖的事。接下来的事情宋凌薇也插不上手,由孙掌柜全权负责。

邀请了不少的周边名流,都是些有闲钱的人家。过了这段日子,邀请的人也差不多了,最近几日已经有不少人涌入了新田县城。当然其中有想竞价的,也有大部分来看热闹的。竞价就安排在明日,宋凌薇难得的有几分激动。

时间安排在午后,宋凌薇吃了午饭之后便赶往济世堂,身上带的自然还有另外的两个首乌。地点安排在济世堂药铺的后面院子里,药铺后面是一座不小的院子,主要就是供孙掌柜一家和铺子里的学徒居住,这样也方便的多。

宋凌薇来的有些早,院子之中除了伺候茶点的下人还没有客人到来。宋凌薇先见了孙掌柜,把带来的首乌一并交给了孙掌柜。今日过来,其实她就是来看看热闹,当然济世堂也是一定要让她来的。双方都在,竞拍的事情也才算透明化。空旷的大厅之中摆放了不少的桌椅,而孙掌柜则引着宋凌薇进了二楼的一间屋子里。

宋凌薇在屋子里稍作休息,便陆陆续续的有客人来到。这样的场合她并不想露面,毕竟这样卖贵重药材可能不会是最后一次,她并不像招人怀疑。毕竟石碗只是一旦被人发现,很可能招来杀身之祸。匹夫何罪?怀璧其罪。一旦为人所知晓,她必然会成为众矢之的。她就是想用石碗稍微改善一下生活,并不像把她和子昱都置身危险之中。

等了不久,会来的人都来了,邀请了不来的已经提前打过招呼,自然也就不会让人白等。对于竞价宋凌薇也不感兴趣,她百无聊赖的坐在屋子里发呆。雕花窗半开着,斑竹帘子也早已经撩到了另一边。只要有人往这边看来,便会看到面容精致的少女手肘撑在桌案上,手掌撑着小脸,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

她不知道她的样子已经落入了对面屋子里一双黑眸之中,眸子的主人直直的打量着她,一寸一寸仿佛要把她锁入黑眸深处。

竞价拍卖并没有持续很久,最后一位富商以五百两银子得到三个首乌。很快孙掌柜便把三百五十两银子给宋凌薇送了上来,三百两是面额不等的银票,另外五十两则是散碎银子。

“宋小姐也是大夫吗?”孙掌柜送了银子来,却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坐了下来。

“是,到底同行是冤家,以后可能会在这里常住,若有得罪之处,还望孙掌柜不要放在心上。”

“宋小姐说的什么话,天下大夫多矣,可不是济世堂的天下。小姐可是要在这里开医馆?”

“是这么想着,不过初到此地,什么都还不熟悉,还是等上一段时间看看情况。”

“以后也算是熟识了,我在这里也有些年头了,宋小姐若是有什么需要就开口。”

“多谢,我还真有点事情要求孙掌柜呢!我想着整日采药也很是麻烦辛苦,能不能种种看。不过还只是想,并没有种过,孙掌柜这里有没有药材种子,我想拿回去种种看。”

“种子倒有不少,不少药材是以种子入药的,这类药铺里自然不缺。小姐要些什么?”

“人参有吗?”

“有,小姐要多少?”

“几粒就好,我就是先试试,孙掌柜看看怎么卖?”

“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不谈钱,我让人给小姐包些。”

宋凌薇又坐了一会儿,楼下的大厅已经安静了,来的人要不就走了,还留下的也到另外的地方去喝茶了。她也就收了银子下了楼,孙掌柜已经离开有一会儿了,此时是一个小丫头带着她下楼。刚刚还喧闹异常的大厅此时静的出奇,带着一种冰冷的死寂。似乎喧闹之后的静寂总会让人感到悲凉,聚散苦匆匆,剩下的不过万千离恨。

而此时的孙掌柜正站在先前宋凌薇所待的对面屋子里,层层纱帘之后隐隐约约坐在个人影。一手端着茶盏,一手取了茶盖细细的刮着茶沫,时而细瓷盖碗相撞,发出瓷器特有的清脆声响。

“走了吗?”温润的声音自纱帘之后传出,似是春日的清风,又似流淌千年日夜不殆的水流,温润之中带着淡淡的凉意,让人但愿长醉其中再不醒来。

“公子不见她吗?”孙掌柜站在不远处,有些局促的问道。

“不过好奇看看而已,此话永不可再说,我在沈家的身份已经够尴尬了,这话若是传出去,我也不用活了。”

“是属下说错话了。”

宋凌薇经过了后院到了前面,已经有人按孙掌柜的吩咐为她准备了人参种子,她取了种子也就离开了。还要学武,她也就不耽搁,径直回了家。这段时间的学武真是的很累的一件事,不过也不是没有收获。以前的宋凌薇,生来就力气很大,整日里为祸乡里,其实也就仅仅有身蛮力罢了,完全没有半点技巧。身体好,力气大,对于学武倒是也简单了些,至少底子在那里。

学习轻功的前夕是很枯燥的,每日里要跑很久的路,一天天的还要加,到了跑很远的路也不怎么会累的时候便要负重了,腿上绑上沙袋,也是慢慢的增加重量。到了一定的时候解了沙袋,便能身轻如燕了。梦想是美好的,不过过程就不会轻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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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宋凌薇也就不怎么出门,整日的呆在家中习武。几个首乌应该也能卖上些钱,至少也能维持很长一段时间的生活,所以她也就不急着出去采药了。毕竟苏默然的伤在慢慢好转,能留下的时间自然也不多了,所以宋凌薇还是想着多跟他学一些。他们二人的身份,分开之后,此生应该是不会再见了,趁着他在,不懂的还可以问他,她可不想自己乱练,走火入魔就惨了。

充实的时间,一日一日过的时候觉得慢,可是过着却不知不觉的过去了。半个月时间很快过去,苏默然的伤自然也好了很多,不大动作已经是无大碍了。而济世堂也早就有了消息,她回家的五日后,孙掌柜便让人来传了消息,上面已经同意了竞价拍卖的事。接下来的事情宋凌薇也插不上手,由孙掌柜全权负责。

邀请了不少的周边名流,都是些有闲钱的人家。过了这段日子,邀请的人也差不多了,最近几日已经有不少人涌入了新田县城。当然其中有想竞价的,也有大部分来看热闹的。竞价就安排在明日,宋凌薇难得的有几分激动。

时间安排在午后,宋凌薇吃了午饭之后便赶往济世堂,身上带的自然还有另外的两个首乌。地点安排在济世堂药铺的后面院子里,药铺后面是一座不小的院子,主要就是供孙掌柜一家和铺子里的学徒居住,这样也方便的多。

宋凌薇来的有些早,院子之中除了伺候茶点的下人还没有客人到来。宋凌薇先见了孙掌柜,把带来的首乌一并交给了孙掌柜。今日过来,其实她就是来看看热闹,当然济世堂也是一定要让她来的。双方都在,竞拍的事情也才算透明化。空旷的大厅之中摆放了不少的桌椅,而孙掌柜则引着宋凌薇进了二楼的一间屋子里。

宋凌薇在屋子里稍作休息,便陆陆续续的有客人来到。这样的场合她并不想露面,毕竟这样卖贵重药材可能不会是最后一次,她并不像招人怀疑。毕竟石碗只是一旦被人发现,很可能招来杀身之祸。匹夫何罪?怀璧其罪。一旦为人所知晓,她必然会成为众矢之的。她就是想用石碗稍微改善一下生活,并不像把她和子昱都置身危险之中。

等了不久,会来的人都来了,邀请了不来的已经提前打过招呼,自然也就不会让人白等。对于竞价宋凌薇也不感兴趣,她百无聊赖的坐在屋子里发呆。雕花窗半开着,斑竹帘子也早已经撩到了另一边。只要有人往这边看来,便会看到面容精致的少女手肘撑在桌案上,手掌撑着小脸,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

她不知道她的样子已经落入了对面屋子里一双黑眸之中,眸子的主人直直的打量着她,一寸一寸仿佛要把她锁入黑眸深处。

竞价拍卖并没有持续很久,最后一位富商以五百两银子得到三个首乌。很快孙掌柜便把三百五十两银子给宋凌薇送了上来,三百两是面额不等的银票,另外五十两则是散碎银子。

“宋小姐也是大夫吗?”孙掌柜送了银子来,却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坐了下来。

“是,到底同行是冤家,以后可能会在这里常住,若有得罪之处,还望孙掌柜不要放在心上。”

“宋小姐说的什么话,天下大夫多矣,可不是济世堂的天下。小姐可是要在这里开医馆?”

“是这么想着,不过初到此地,什么都还不熟悉,还是等上一段时间看看情况。”

“以后也算是熟识了,我在这里也有些年头了,宋小姐若是有什么需要就开口。”

“多谢,我还真有点事情要求孙掌柜呢!我想着整日采药也很是麻烦辛苦,能不能种种看。不过还只是想,并没有种过,孙掌柜这里有没有药材种子,我想拿回去种种看。”

“种子倒有不少,不少药材是以种子入药的,这类药铺里自然不缺。小姐要些什么?”

“人参有吗?”

“有,小姐要多少?”

“几粒就好,我就是先试试,孙掌柜看看怎么卖?”

“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不谈钱,我让人给小姐包些。”

宋凌薇又坐了一会儿,楼下的大厅已经安静了,来的人要不就走了,还留下的也到另外的地方去喝茶了。她也就收了银子下了楼,孙掌柜已经离开有一会儿了,此时是一个小丫头带着她下楼。刚刚还喧闹异常的大厅此时静的出奇,带着一种冰冷的死寂。似乎喧闹之后的静寂总会让人感到悲凉,聚散苦匆匆,剩下的不过万千离恨。

而此时的孙掌柜正站在先前宋凌薇所待的对面屋子里,层层纱帘之后隐隐约约坐在个人影。一手端着茶盏,一手取了茶盖细细的刮着茶沫,时而细瓷盖碗相撞,发出瓷器特有的清脆声响。

“走了吗?”温润的声音自纱帘之后传出,似是春日的清风,又似流淌千年日夜不殆的水流,温润之中带着淡淡的凉意,让人但愿长醉其中再不醒来。

“公子不见她吗?”孙掌柜站在不远处,有些局促的问道。

“不过好奇看看而已,此话永不可再说,我在沈家的身份已经够尴尬了,这话若是传出去,我也不用活了。”

“是属下说错话了。”

宋凌薇经过了后院到了前面,已经有人按孙掌柜的吩咐为她准备了人参种子,她取了种子也就离开了。还要学武,她也就不耽搁,径直回了家。这段时间的学武真是的很累的一件事,不过也不是没有收获。以前的宋凌薇,生来就力气很大,整日里为祸乡里,其实也就仅仅有身蛮力罢了,完全没有半点技巧。身体好,力气大,对于学武倒是也简单了些,至少底子在那里。

学习轻功的前夕是很枯燥的,每日里要跑很久的路,一天天的还要加,到了跑很远的路也不怎么会累的时候便要负重了,腿上绑上沙袋,也是慢慢的增加重量。到了一定的时候解了沙袋,便能身轻如燕了。梦想是美好的,不过过程就不会轻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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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钟情

天已经渐渐冷了下来,宋子昱和冉竹两人一直忙着做冬衣,宋凌薇则一直在练轻功,苏默然时而也教她几招杀招,不过他使不得力,就是耍了招式,让宋凌薇自己领会。宋子昱每天和冉竹坐在一起缝制衣物,两个人有说不完的话,倒是把宋凌薇和苏默然两人晾在了一边。

后院的菜长出来了,绿生生水嫩嫩的,倒是给本来有些萧索的后院平添了几分生机。而菜地的一方,宋凌薇还另外弄出来一小片地,她从孙掌柜那里取了些人参种子回来,出去山中的时候便用石碗浇灌成了千年人参,然后带回来种在了院子里,现在院子之中种着五棵千年人参,倒也算是价值不菲之物。宋凌薇发现,本来用石碗浇灌而成的植物都是瞬间长成,她以为营养会跟不上,不过好像并不是这样的,用石碗浇灌出来的药材似乎质量比起野生的还要好。

卖首乌的钱开医馆也是绰绰有余了,所以她也不急着把人参拿去卖了,就养在家中,也许哪日需要呢!天冷了也不好找药材,她也就专心的习武,她本就力气大,再加上几分技巧,苏默然交给她的剑招倒也学的快,使出来杀伤力也不小。

轻功已经学了些日子里,这天宋凌薇便想着在院子里试一试。她站在后院的石桌旁边,用尽全力的向着高大的杏树上纵去,一纵身还真的纵出了不矮的高度,已经到了杏树的半中间,可是她一时高兴,忘记了攀在树上,一下便往下落了下来。

苏默然打开房门走出来,便看到宋凌薇从山间直直的落下来,下面正对着的便是石桌石凳,若是打在石桌石凳上,后果不堪设想。他一纵身,便跃了出去,素白的身影如同一只精美的纸鸢,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度。一把便接住了宋凌薇,在空中一旋身,便稳稳的立在了地上。

宋凌薇从开始下坠的时候便吓的闭上了眼,可是等了半天却没有等到本该袭来的疼痛。她慢慢的睁开眼,愣愣的看着眼前的容颜。精致的容颜就在眼前,可以清晰的看到长长的睫毛在眼下落下淡淡的阴影,睫毛轻颤,如同蝶翅翩跹。鬼使神差的,她伸出手勾上了他的脖颈,唇印上了他微凉的唇瓣,一触之下,滋味是那般的甜美诱人,越发的沉迷进去,不可自拔。唇舌并不深处,而是带着一种异样的虔诚,浅浅的吻着,描摹着他的唇瓣。

她闭上眼,发自身心的吻着他,像是要把这样的滋味记一辈子。心跳的飞快,似乎就有什么要蹦出来,陌生的情绪一阵一阵的袭上来,说不上是什么,却本能要珍惜。仿佛那东西散了,心也就空了。

天地都静了,什么都不剩,只剩下杏花树下的男女在静静的品尝着对方的滋味。萎败的杏树,连叶片也不多了,宋凌薇却觉得好像花树银花开遍,仿佛铺天盖地的烟花在心口炸裂,美的炫目,又像漫山遍野的花点燃的火焰,无数的花瓣编织出世间最美的绮梦。

心口暖的烫人,就像是紧紧贴合的唇瓣。

胸中的空气越来越少,在要窒息之前,两人才终于分开。宋凌薇微微的低着头不敢看站在身边的苏默然,不知道怎么鬼使神差的就做出了这样的事,但是她本能的知道,她并不后悔,就是再来一次,她还是会这样做。

“怎么敢做不敢认了。”低沉的嗓音响在耳畔,宋凌薇微微抬起头来,瞥了苏默然一眼,一袭白衣,像是错落凡尘的仙人。优雅宁静如同冰天雪地里的白梅,香气清幽,花姿素艳,冰姿雪骨,不为俗尘染。此时,他本来就明亮如星辰的眼更是亮的惊人。

“对不起,是我唐突了。”她竟然吻了他,他是那样的圣洁,她是不是错了。

“就只是这样?”苏默然拉过她的手,两手相叠,按压在他的心口。那是最靠近心脏的地方,心脏的每一次轻微搏动都能感觉得到。而此时那里跳动的那样快,仿佛连周边的地方都烫的吓人。宋凌薇愣愣的感觉着手掌下的热量,她的手被紧紧的压在那里,皮肤下的脉搏也跳的快速,与里面的跳动遥相呼应,分不清楚那心跳是她的还是他的。

小的时候以为人是用心在思考,后来知道人是用大脑在思考,跟心脏没有关系。可是后来的后来,知道心即便不会思考,却会疼,随着脑子里的痛苦,心脏也似乎要窒息。

她是大夫,听过无数人的心跳,可是如今的感觉却是那样的陌生,却有一把火在身体里蔓延,有什么就要呼之欲出。

“似乎你在这里。”宋凌薇拉过苏默然的手,然后压在她的心口,她抬头,目光灼灼的看向他的星眸。然后解脱般的笑开,仿佛有什么难言的东西终于出来,所有的憋闷都一扫而空。

“你也溜进了我的心口。”苏默然拥住眼前的女子,眸子里是从未有过的柔情。十分奇妙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如花一般的少女就悄悄的溜进了他的心里,攻城略地一般的占了一片又一片的地方。

“你会留下来吗?”宋凌薇也拥紧了他,怕一松手他就不见了。更怕的是他像指尖的流沙,松也好,紧也罢,到头来什么都握不住。她虽然对这里还不甚了解,但是古代的生活似乎放在哪里都差不多,身份一直都是难以逾越的鸿沟,千万年铸就的沟壑,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跨过去的。他一旦回去,他们之间似乎就不可能了。

“现在不能,我还有事要去做。”

“那我们就什么都不该发生,也许应该忘了。一别之后,我们就隔了天涯。”她的声音渐低,眼里涌上了化不开的清愁。她从来都不是那种会死缠烂打的人,凡事都顺其自然,自来都不强求。对他亦然,若是他一定要走,她也不会强留,哪怕痛苦,也留在心头酿成苦酒吧!

“你不信我?”

“不是,我不想去想看不到的摸不到的明天,趁着现在,你还我身边,我们心都还在对方身上,那就把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来过。我希望不管过了多久,哪怕岁月淘尽了轮回,我们都不会后悔。”

(大家多多支持!我后面写点肉,大家会不会介意?)

天已经渐渐冷了下来,宋子昱和冉竹两人一直忙着做冬衣,宋凌薇则一直在练轻功,苏默然时而也教她几招杀招,不过他使不得力,就是耍了招式,让宋凌薇自己领会。宋子昱每天和冉竹坐在一起缝制衣物,两个人有说不完的话,倒是把宋凌薇和苏默然两人晾在了一边。

后院的菜长出来了,绿生生水嫩嫩的,倒是给本来有些萧索的后院平添了几分生机。而菜地的一方,宋凌薇还另外弄出来一小片地,她从孙掌柜那里取了些人参种子回来,出去山中的时候便用石碗浇灌成了千年人参,然后带回来种在了院子里,现在院子之中种着五棵千年人参,倒也算是价值不菲之物。宋凌薇发现,本来用石碗浇灌而成的植物都是瞬间长成,她以为营养会跟不上,不过好像并不是这样的,用石碗浇灌出来的药材似乎质量比起野生的还要好。

卖首乌的钱开医馆也是绰绰有余了,所以她也不急着把人参拿去卖了,就养在家中,也许哪日需要呢!天冷了也不好找药材,她也就专心的习武,她本就力气大,再加上几分技巧,苏默然交给她的剑招倒也学的快,使出来杀伤力也不小。

轻功已经学了些日子里,这天宋凌薇便想着在院子里试一试。她站在后院的石桌旁边,用尽全力的向着高大的杏树上纵去,一纵身还真的纵出了不矮的高度,已经到了杏树的半中间,可是她一时高兴,忘记了攀在树上,一下便往下落了下来。

苏默然打开房门走出来,便看到宋凌薇从山间直直的落下来,下面正对着的便是石桌石凳,若是打在石桌石凳上,后果不堪设想。他一纵身,便跃了出去,素白的身影如同一只精美的纸鸢,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度。一把便接住了宋凌薇,在空中一旋身,便稳稳的立在了地上。

宋凌薇从开始下坠的时候便吓的闭上了眼,可是等了半天却没有等到本该袭来的疼痛。她慢慢的睁开眼,愣愣的看着眼前的容颜。精致的容颜就在眼前,可以清晰的看到长长的睫毛在眼下落下淡淡的阴影,睫毛轻颤,如同蝶翅翩跹。鬼使神差的,她伸出手勾上了他的脖颈,唇印上了他微凉的唇瓣,一触之下,滋味是那般的甜美诱人,越发的沉迷进去,不可自拔。唇舌并不深处,而是带着一种异样的虔诚,浅浅的吻着,描摹着他的唇瓣。

她闭上眼,发自身心的吻着他,像是要把这样的滋味记一辈子。心跳的飞快,似乎就有什么要蹦出来,陌生的情绪一阵一阵的袭上来,说不上是什么,却本能要珍惜。仿佛那东西散了,心也就空了。

天地都静了,什么都不剩,只剩下杏花树下的男女在静静的品尝着对方的滋味。萎败的杏树,连叶片也不多了,宋凌薇却觉得好像花树银花开遍,仿佛铺天盖地的烟花在心口炸裂,美的炫目,又像漫山遍野的花点燃的火焰,无数的花瓣编织出世间最美的绮梦。

心口暖的烫人,就像是紧紧贴合的唇瓣。

胸中的空气越来越少,在要窒息之前,两人才终于分开。宋凌薇微微的低着头不敢看站在身边的苏默然,不知道怎么鬼使神差的就做出了这样的事,但是她本能的知道,她并不后悔,就是再来一次,她还是会这样做。

“怎么敢做不敢认了。”低沉的嗓音响在耳畔,宋凌薇微微抬起头来,瞥了苏默然一眼,一袭白衣,像是错落凡尘的仙人。优雅宁静如同冰天雪地里的白梅,香气清幽,花姿素艳,冰姿雪骨,不为俗尘染。此时,他本来就明亮如星辰的眼更是亮的惊人。

“对不起,是我唐突了。”她竟然吻了他,他是那样的圣洁,她是不是错了。

“就只是这样?”苏默然拉过她的手,两手相叠,按压在他的心口。那是最靠近心脏的地方,心脏的每一次轻微搏动都能感觉得到。而此时那里跳动的那样快,仿佛连周边的地方都烫的吓人。宋凌薇愣愣的感觉着手掌下的热量,她的手被紧紧的压在那里,皮肤下的脉搏也跳的快速,与里面的跳动遥相呼应,分不清楚那心跳是她的还是他的。

小的时候以为人是用心在思考,后来知道人是用大脑在思考,跟心脏没有关系。可是后来的后来,知道心即便不会思考,却会疼,随着脑子里的痛苦,心脏也似乎要窒息。

她是大夫,听过无数人的心跳,可是如今的感觉却是那样的陌生,却有一把火在身体里蔓延,有什么就要呼之欲出。

“似乎你在这里。”宋凌薇拉过苏默然的手,然后压在她的心口,她抬头,目光灼灼的看向他的星眸。然后解脱般的笑开,仿佛有什么难言的东西终于出来,所有的憋闷都一扫而空。

“你也溜进了我的心口。”苏默然拥住眼前的女子,眸子里是从未有过的柔情。十分奇妙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如花一般的少女就悄悄的溜进了他的心里,攻城略地一般的占了一片又一片的地方。

“你会留下来吗?”宋凌薇也拥紧了他,怕一松手他就不见了。更怕的是他像指尖的流沙,松也好,紧也罢,到头来什么都握不住。她虽然对这里还不甚了解,但是古代的生活似乎放在哪里都差不多,身份一直都是难以逾越的鸿沟,千万年铸就的沟壑,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跨过去的。他一旦回去,他们之间似乎就不可能了。

“现在不能,我还有事要去做。”

“那我们就什么都不该发生,也许应该忘了。一别之后,我们就隔了天涯。”她的声音渐低,眼里涌上了化不开的清愁。她从来都不是那种会死缠烂打的人,凡事都顺其自然,自来都不强求。对他亦然,若是他一定要走,她也不会强留,哪怕痛苦,也留在心头酿成苦酒吧!

“你不信我?”

“不是,我不想去想看不到的摸不到的明天,趁着现在,你还我身边,我们心都还在对方身上,那就把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来过。我希望不管过了多久,哪怕岁月淘尽了轮回,我们都不会后悔。”

(大家多多支持!我后面写点肉,大家会不会介意?)

第二十八章 心愿

美好的日子总是过的很快,这一段时间,宋凌薇拉着苏默然走了很多地方,看遍了周围的名胜古迹,阅尽了四处的风土人情。每一天都很充实,但是时间还是不知不觉的在指尖流走,哪怕你是怎样的不舍得岁月流转,它也还是漠然流淌再不回头。

进了冬月,天更是冷了。不过这个地方,气温本就不低,就是冬日也不甚冷,雪也有,不过是下了寥寥几场,也不大,周围的孩童早上堆了雪人,不到傍晚也就融化殆尽了。天不算冷,宋凌薇的心却是一日冷过一日。

当今皇上的寿辰是腊月中旬,此去京城还有不短的路程,苏默然留不了几日了。此时的他们就站在一处山谷,离家不远,溪水没有冻上,还在潺潺流淌着。周围的景物一片萧瑟,已经没了美好的样子。什么都抵不过岁月,那么他们呢!是不是有一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然后像是凋尽树叶的树木,到底什么都留不下。

“默然,你现在最想看什么?”收敛起低落的心情,宋凌薇握紧了苏默然有些微凉的手指。

“云国听着美好的名字,世人也都羡慕那里的浮华,其实那里一点都不美。我来到宋国,其实心里最想看一次桃花。”

“不过两月,早些的桃花就该开了,那时候你应该还没有离开宋国。”

“我最想的是和你一起看。”

“那我们就一起看一次桃花。天也不早了,我们回去吧!”苏默然的轻功很好,而这些日子的学习,宋凌薇的轻功也学的不错,下山的路并不坎坷,两个人走起来本来该是如履平地,可是他们却走的很慢,一步一步也很沉重。

再是珍惜,分别的日子也一日近似一日。分开之后想要再见就难了,他们想要在一起也会是一段十分艰辛的路。

回到家中,已经是傍晚了,宋子昱已经做好了饭菜,几人围坐在桌前吃起了晚餐。似乎是气氛沉重了些,连一向开朗的冉竹的静静的吃饭,不发一言。几人都低着头数着自己碗里的饭粒,宋凌薇偶尔抬头给坐在旁边的宋子昱和苏默然夹菜。

吃过了晚饭,几人也不说话,各自洗漱了也就回屋了。后院离前院有些距离,中间的小门一关,也就俨然是两个世界了。宋凌薇看着宋子昱的屋里熄了灯,也就悄悄的打开门闪了出去。苏默然虽然武功高强,不过到底在后院,她也不担心会被他发现。

出了门,一路狂奔,这些日子轻功还是有了很大的进步,很快,宋凌薇便站在了朱牙侩的家门口。冬日里,人们都不怎么出门,也没什么活可做,所以白日里闲了,夜里睡的也就有些晚。宋凌薇敲门的时候,刚刚睡下的朱牙侩就起了身。虽然惊讶这么晚了还有人敲门,但还是很快的开了门。

朱牙侩看着站在门口的宋凌薇之时还是有些惊讶,吃了这位宋大夫的药,内人的病已经算是大好了,朱家一家都十分感激宋大夫。不过平日里除了来把把脉,宋大夫并不会到她家里来的。这个时候来,也不知道是出了什么急事。

“宋大夫这是怎么啦?这么晚了,可是有什么急事?进来说吧!”

“倒也不是什么大事,这个时候来打扰真是对不住。我也不进去了,别再弄醒了别人。是这样的,我记得朱姨家中有棵桃树,大秋天的还结着果子,不知道现在家中有没有新鲜的桃核?”

“桃核是有,可是急用。”

“需要桃仁配服药,朱姨可方便给我几个?”

“又不是什么精贵东西,平日里谁也不想着能做药,吃了桃还不是扔了。还是孩子前面捡着玩,还留了些在家里。你等一下,我这就给你拿去。”朱牙侩匆匆的进了屋子,几番翻找,便找出了桃核,随意包了便拿出来给宋凌薇。

“多谢了。急着有事,不再叨扰了,这就告辞。”宋凌薇接了桃核便匆匆告辞。她紧紧的握着手里的桃核,像是握着一个梦。不过看一次桃花那样简单的梦,她自然是要为他圆。也许,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能和他一起看桃花了。

夜已经静了,宋凌薇一个人走在街道上,冬日的寒风吹拂而来,浸入骨子里,还是冷的很。烟柳画桥、风帘翠幕的地方,此时柳叶已经落光了,只剩下**裸的树干在风中瑟缩着,没有了柳条,似乎旁边的流水都少了些味道。

走过一株柳树的时候,她随手折了几枝柳条在手里,虽然现在光秃秃的,表面上暗淡的很,但是柳条里面还是青绿的,似乎是在酝酿着明年春天的翠色。没过多久,宋凌薇又站在了下午和苏默然一起去过的山谷。她已经回过一次家,从家中取出了锄头和石碗。

在旁边点了火把,便照亮了月光下阑珊的山谷。山谷有些低凹,即便点了大大的火把,在外面也看不出什么来。她把折来的柳条插在了小溪旁边,然后浇上石碗里的水,柳条很快的成长了起来。生根发芽,慢慢的绽出新绿,仿佛是提起到来了春天。先让一株柳树长高了一点,然后折下上面的枝条一路的插去,浇上一点点水,很快,本来萧索的小溪两岸便长出了不少的柳树,宋凌薇很小心的控制着,只让柳树成活起来,并不很快长高。

然后把从朱牙侩哪里取来的桃核也挨着小柳树中下,浇了水之后,很快就长出了地面,成为一株小桃树苗。桃核不少,隔着一段距离种上一枚,种完之后,已经蔓延出去了很长的一段了。

心里想着很快这里就会开出桃花来了,只是有时候又矛盾的想,真希望时间能够慢一些,再慢一些,这些花永远都不要开出来。(大家多多支持!多评论,多收藏!)

美好的日子总是过的很快,这一段时间,宋凌薇拉着苏默然走了很多地方,看遍了周围的名胜古迹,阅尽了四处的风土人情。每一天都很充实,但是时间还是不知不觉的在指尖流走,哪怕你是怎样的不舍得岁月流转,它也还是漠然流淌再不回头。

进了冬月,天更是冷了。不过这个地方,气温本就不低,就是冬日也不甚冷,雪也有,不过是下了寥寥几场,也不大,周围的孩童早上堆了雪人,不到傍晚也就融化殆尽了。天不算冷,宋凌薇的心却是一日冷过一日。

当今皇上的寿辰是腊月中旬,此去京城还有不短的路程,苏默然留不了几日了。此时的他们就站在一处山谷,离家不远,溪水没有冻上,还在潺潺流淌着。周围的景物一片萧瑟,已经没了美好的样子。什么都抵不过岁月,那么他们呢!是不是有一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然后像是凋尽树叶的树木,到底什么都留不下。

“默然,你现在最想看什么?”收敛起低落的心情,宋凌薇握紧了苏默然有些微凉的手指。

“云国听着美好的名字,世人也都羡慕那里的浮华,其实那里一点都不美。我来到宋国,其实心里最想看一次桃花。”

“不过两月,早些的桃花就该开了,那时候你应该还没有离开宋国。”

“我最想的是和你一起看。”

“那我们就一起看一次桃花。天也不早了,我们回去吧!”苏默然的轻功很好,而这些日子的学习,宋凌薇的轻功也学的不错,下山的路并不坎坷,两个人走起来本来该是如履平地,可是他们却走的很慢,一步一步也很沉重。

再是珍惜,分别的日子也一日近似一日。分开之后想要再见就难了,他们想要在一起也会是一段十分艰辛的路。

回到家中,已经是傍晚了,宋子昱已经做好了饭菜,几人围坐在桌前吃起了晚餐。似乎是气氛沉重了些,连一向开朗的冉竹的静静的吃饭,不发一言。几人都低着头数着自己碗里的饭粒,宋凌薇偶尔抬头给坐在旁边的宋子昱和苏默然夹菜。

吃过了晚饭,几人也不说话,各自洗漱了也就回屋了。后院离前院有些距离,中间的小门一关,也就俨然是两个世界了。宋凌薇看着宋子昱的屋里熄了灯,也就悄悄的打开门闪了出去。苏默然虽然武功高强,不过到底在后院,她也不担心会被他发现。

出了门,一路狂奔,这些日子轻功还是有了很大的进步,很快,宋凌薇便站在了朱牙侩的家门口。冬日里,人们都不怎么出门,也没什么活可做,所以白日里闲了,夜里睡的也就有些晚。宋凌薇敲门的时候,刚刚睡下的朱牙侩就起了身。虽然惊讶这么晚了还有人敲门,但还是很快的开了门。

朱牙侩看着站在门口的宋凌薇之时还是有些惊讶,吃了这位宋大夫的药,内人的病已经算是大好了,朱家一家都十分感激宋大夫。不过平日里除了来把把脉,宋大夫并不会到她家里来的。这个时候来,也不知道是出了什么急事。

“宋大夫这是怎么啦?这么晚了,可是有什么急事?进来说吧!”

“倒也不是什么大事,这个时候来打扰真是对不住。我也不进去了,别再弄醒了别人。是这样的,我记得朱姨家中有棵桃树,大秋天的还结着果子,不知道现在家中有没有新鲜的桃核?”

“桃核是有,可是急用。”

“需要桃仁配服药,朱姨可方便给我几个?”

“又不是什么精贵东西,平日里谁也不想着能做药,吃了桃还不是扔了。还是孩子前面捡着玩,还留了些在家里。你等一下,我这就给你拿去。”朱牙侩匆匆的进了屋子,几番翻找,便找出了桃核,随意包了便拿出来给宋凌薇。

“多谢了。急着有事,不再叨扰了,这就告辞。”宋凌薇接了桃核便匆匆告辞。她紧紧的握着手里的桃核,像是握着一个梦。不过看一次桃花那样简单的梦,她自然是要为他圆。也许,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能和他一起看桃花了。

夜已经静了,宋凌薇一个人走在街道上,冬日的寒风吹拂而来,浸入骨子里,还是冷的很。烟柳画桥、风帘翠幕的地方,此时柳叶已经落光了,只剩下**裸的树干在风中瑟缩着,没有了柳条,似乎旁边的流水都少了些味道。

走过一株柳树的时候,她随手折了几枝柳条在手里,虽然现在光秃秃的,表面上暗淡的很,但是柳条里面还是青绿的,似乎是在酝酿着明年春天的翠色。没过多久,宋凌薇又站在了下午和苏默然一起去过的山谷。她已经回过一次家,从家中取出了锄头和石碗。

在旁边点了火把,便照亮了月光下阑珊的山谷。山谷有些低凹,即便点了大大的火把,在外面也看不出什么来。她把折来的柳条插在了小溪旁边,然后浇上石碗里的水,柳条很快的成长了起来。生根发芽,慢慢的绽出新绿,仿佛是提起到来了春天。先让一株柳树长高了一点,然后折下上面的枝条一路的插去,浇上一点点水,很快,本来萧索的小溪两岸便长出了不少的柳树,宋凌薇很小心的控制着,只让柳树成活起来,并不很快长高。

然后把从朱牙侩哪里取来的桃核也挨着小柳树中下,浇了水之后,很快就长出了地面,成为一株小桃树苗。桃核不少,隔着一段距离种上一枚,种完之后,已经蔓延出去了很长的一段了。

心里想着很快这里就会开出桃花来了,只是有时候又矛盾的想,真希望时间能够慢一些,再慢一些,这些花永远都不要开出来。(大家多多支持!多评论,多收藏!)

第二十九章 擦肩回眸

宋凌薇在山谷之中忙完的时候,天都快亮了,她便匆匆的赶回了家。冬日里,这个时辰是最冷的时候,露珠不知来自何处,慢慢的湿润着大地。简单的清理了一下自己,她便上床睡觉去了。

忙了一夜,到了天亮,宋凌薇也就起不来了。不过好在是农闲时节,大冬天的,大家都几乎无事可做,偶尔起的晚了一定也没人会觉得奇怪。宋凌薇的起床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这似乎是来到这个世界后起的最晚的一日了。

一家人坐在一起吃了午饭,宋子昱和冉竹去睡午觉,宋凌薇才起来自然精神的很,便在院子中坐一坐。苏默然在她对面坐了下来,直直的看着她。深冬的寒风四处呼啸而过,正是风刀霜剑严相逼,冰冷刺骨。

“昨夜没睡好?”隔着石桌,苏默然握上了她的手。这样的天气,随便的被风一吹,身上便凉的惊人,握在一起的手一般的纤凉。宋凌薇张开手掌,与他十指相扣,掌心紧紧的贴在一起。他的手很美,纤细白皙,不过却算不上柔美。常年握剑的手带着层层的茧,骨节也有些僵直,少了这个时代男子特有的纤柔。她心疼也珍惜,这样的一双手镌刻下了无数岁月的痕迹,虽然不曾与他一同走过那些岁月,却也知道,他即便生为皇孙贵胄,想来日子却也不会很畅快。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你说我们曾经是不是都秋水望断才能换来这样的时刻?”她不知道他们前世修的够不够久,怕只怕修来的缘分也就只能换来如今这些了。

“那我一定等了你千年,这辈子我们再不分开了。”

“是啊!我们一定已经修了千年了,我们的缘分怎么会那么容易就尽呢!”

下午苏默然说有事要办便出了门,等他出了门,宋凌薇便到后院挖了两棵人参出来。轻轻拍去了上面的土,便用一块包袱皮裹了,带着出了门。

这个时节的街道上有些冷清,大冷的天气,没事谁也不想出来闲逛。宋凌薇也在街上闲逛着,一路上遇到有木材铺子便进去逛逛,不过在这小镇上,似乎也没什么好木材,都是些常见的。她到处的找了,也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走了一圈,还是一无所获,她便进了一旁的的济世堂药铺。

药铺这种地方,一年四季,什么时候也至于门庭若市,当然也少有门庭冷落的。有些东西可以不买,有些钱可以不花,但是谁还能一直没点病啊,没有大病,小毛病也少不了。所以药铺中还是有些抓药的人,宋凌薇跟店中的伙计说了找孙掌柜,伙计便带着她到一旁的小屋等着。

屋里已经燃了火炉,一进门便有暖气扑面而来,冲淡了一身的寒气。

“大夫,大夫,快救命啊!”忽然外面传来大声的嚷嚷声,应该是又急又累的样子,话语中带着低喘和焦急。宋凌薇听到声音也好奇的探出头去看看。却见店铺正中站着一人,一身的血,触目惊心。背上还背负着一人,血水顺着身体滑落,很快便在地上滴出一小片血迹。

大夫很快就跑了出来,让那人把人放下来,然后开始检查起来,很快便摇了摇头。身为大夫,宋凌薇也走了出去,看着躺在小榻上的伤患。身上捅着一把尖刀,血从伤口处汹涌而出,似乎是无穷无尽一般。

不过一眼,她便知道是伤了大动脉,很难止血。她也不说话,从怀中掏出一直带着的针包,挑了银针用酒精简单的消毒。然后便迅速的在几处大穴上刺下,看着血慢慢的止住,她才终于松了口气。银针和一小瓶酒精是她贴身带在身上的,以备不时之需。

“应该没有大碍了,不过这样止血到底不过是一时的,还是要赶快处理伤口。张大夫,能不能安排个地方?”张大夫是这里唯一的坐堂大夫,宋凌薇来过几次,便也算是认识了。

一直看的呆住的张大夫终于回过神来,匆匆喊了人来准备地方。伤患很快便被抬进了一间屋子里,店里伙计按照宋凌薇的吩咐把需要的东西都准备了出来。宋凌薇用剪刀剪开了伤口周围的布料,伤口在大腿上,一条裤腿上都是血,被血浸湿的衣物黏腻腻的贴在皮肤上。

用温水洗净了伤口周围的地方,是一把剔骨钢刀,很是锋利,捅的有些深,好在口子还不算很大。宋凌薇左手握着白布,右手则握上了刀柄,猛然用力,刀便拔了出来,已经止住的血也喷薄而出,溅在她的身上。手上半点不停留,左手上的白布紧紧的按上了伤口。伤口便是酒精清洗,上药,包扎。

时间用了没多久,宋凌薇却是一身的汗。终于处理好了,她便屋里的瘫入一张椅子里,发丝有些凌乱,有些被汗湿了黏在脸上,加上衣衫上的血渍,看上去整个人都很狼狈。

“还不送宋小姐去梳洗。”孙掌柜已经来了一会儿了,不过宋凌薇一直在忙着,她也就一直没开口,现在该忙的也都忙完了,她才开了口。

宋凌薇也实在没有力气了,由两个伙计扶着到了后院。下人很快送来了热水和干净的衣物,她也就开始沐浴起来。温热的水拂过身体,身上的汗水也都洗了去,感觉瞬间就清爽了起来。本来在外面就转悠了很久,如今又在这里耽搁了些时间,一看天都快傍晚了。

沐浴换了干净的衣物,头发梳理之后随意的挽起来,宋凌薇便出了门。她出了门,便有小丫鬟带着去了另一边的屋子,孙掌柜此时正坐在里面。

“宋小姐今日来是有什么要事吧!”孙掌柜迎了宋凌薇坐了下来,便问道。不算熟的关系,自然也就有些无事不登三宝殿的意味。

“其实我今日出来是为了寻段好木料,不过我到处找了也没有想要的,这才来向孙掌柜打听打听,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买到。”(大家多多支持!)

宋凌薇在山谷之中忙完的时候,天都快亮了,她便匆匆的赶回了家。冬日里,这个时辰是最冷的时候,露珠不知来自何处,慢慢的湿润着大地。简单的清理了一下自己,她便上床睡觉去了。

忙了一夜,到了天亮,宋凌薇也就起不来了。不过好在是农闲时节,大冬天的,大家都几乎无事可做,偶尔起的晚了一定也没人会觉得奇怪。宋凌薇的起床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这似乎是来到这个世界后起的最晚的一日了。

一家人坐在一起吃了午饭,宋子昱和冉竹去睡午觉,宋凌薇才起来自然精神的很,便在院子中坐一坐。苏默然在她对面坐了下来,直直的看着她。深冬的寒风四处呼啸而过,正是风刀霜剑严相逼,冰冷刺骨。

“昨夜没睡好?”隔着石桌,苏默然握上了她的手。这样的天气,随便的被风一吹,身上便凉的惊人,握在一起的手一般的纤凉。宋凌薇张开手掌,与他十指相扣,掌心紧紧的贴在一起。他的手很美,纤细白皙,不过却算不上柔美。常年握剑的手带着层层的茧,骨节也有些僵直,少了这个时代男子特有的纤柔。她心疼也珍惜,这样的一双手镌刻下了无数岁月的痕迹,虽然不曾与他一同走过那些岁月,却也知道,他即便生为皇孙贵胄,想来日子却也不会很畅快。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你说我们曾经是不是都秋水望断才能换来这样的时刻?”她不知道他们前世修的够不够久,怕只怕修来的缘分也就只能换来如今这些了。

“那我一定等了你千年,这辈子我们再不分开了。”

“是啊!我们一定已经修了千年了,我们的缘分怎么会那么容易就尽呢!”

下午苏默然说有事要办便出了门,等他出了门,宋凌薇便到后院挖了两棵人参出来。轻轻拍去了上面的土,便用一块包袱皮裹了,带着出了门。

这个时节的街道上有些冷清,大冷的天气,没事谁也不想出来闲逛。宋凌薇也在街上闲逛着,一路上遇到有木材铺子便进去逛逛,不过在这小镇上,似乎也没什么好木材,都是些常见的。她到处的找了,也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走了一圈,还是一无所获,她便进了一旁的的济世堂药铺。

药铺这种地方,一年四季,什么时候也至于门庭若市,当然也少有门庭冷落的。有些东西可以不买,有些钱可以不花,但是谁还能一直没点病啊,没有大病,小毛病也少不了。所以药铺中还是有些抓药的人,宋凌薇跟店中的伙计说了找孙掌柜,伙计便带着她到一旁的小屋等着。

屋里已经燃了火炉,一进门便有暖气扑面而来,冲淡了一身的寒气。

“大夫,大夫,快救命啊!”忽然外面传来大声的嚷嚷声,应该是又急又累的样子,话语中带着低喘和焦急。宋凌薇听到声音也好奇的探出头去看看。却见店铺正中站着一人,一身的血,触目惊心。背上还背负着一人,血水顺着身体滑落,很快便在地上滴出一小片血迹。

大夫很快就跑了出来,让那人把人放下来,然后开始检查起来,很快便摇了摇头。身为大夫,宋凌薇也走了出去,看着躺在小榻上的伤患。身上捅着一把尖刀,血从伤口处汹涌而出,似乎是无穷无尽一般。

不过一眼,她便知道是伤了大动脉,很难止血。她也不说话,从怀中掏出一直带着的针包,挑了银针用酒精简单的消毒。然后便迅速的在几处大穴上刺下,看着血慢慢的止住,她才终于松了口气。银针和一小瓶酒精是她贴身带在身上的,以备不时之需。

“应该没有大碍了,不过这样止血到底不过是一时的,还是要赶快处理伤口。张大夫,能不能安排个地方?”张大夫是这里唯一的坐堂大夫,宋凌薇来过几次,便也算是认识了。

一直看的呆住的张大夫终于回过神来,匆匆喊了人来准备地方。伤患很快便被抬进了一间屋子里,店里伙计按照宋凌薇的吩咐把需要的东西都准备了出来。宋凌薇用剪刀剪开了伤口周围的布料,伤口在大腿上,一条裤腿上都是血,被血浸湿的衣物黏腻腻的贴在皮肤上。

用温水洗净了伤口周围的地方,是一把剔骨钢刀,很是锋利,捅的有些深,好在口子还不算很大。宋凌薇左手握着白布,右手则握上了刀柄,猛然用力,刀便拔了出来,已经止住的血也喷薄而出,溅在她的身上。手上半点不停留,左手上的白布紧紧的按上了伤口。伤口便是酒精清洗,上药,包扎。

时间用了没多久,宋凌薇却是一身的汗。终于处理好了,她便屋里的瘫入一张椅子里,发丝有些凌乱,有些被汗湿了黏在脸上,加上衣衫上的血渍,看上去整个人都很狼狈。

“还不送宋小姐去梳洗。”孙掌柜已经来了一会儿了,不过宋凌薇一直在忙着,她也就一直没开口,现在该忙的也都忙完了,她才开了口。

宋凌薇也实在没有力气了,由两个伙计扶着到了后院。下人很快送来了热水和干净的衣物,她也就开始沐浴起来。温热的水拂过身体,身上的汗水也都洗了去,感觉瞬间就清爽了起来。本来在外面就转悠了很久,如今又在这里耽搁了些时间,一看天都快傍晚了。

沐浴换了干净的衣物,头发梳理之后随意的挽起来,宋凌薇便出了门。她出了门,便有小丫鬟带着去了另一边的屋子,孙掌柜此时正坐在里面。

“宋小姐今日来是有什么要事吧!”孙掌柜迎了宋凌薇坐了下来,便问道。不算熟的关系,自然也就有些无事不登三宝殿的意味。

“其实我今日出来是为了寻段好木料,不过我到处找了也没有想要的,这才来向孙掌柜打听打听,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买到。”(大家多多支持!)

第三十章 金丝楠木

“宋小姐想要的是什么木料?”新田县虽然虽不得十分繁华,但是到底地处江南之地,人口密集,交通也算方便,大家的生活还是相对的殷实一点的。别说好木料,就是要找些珍宝想来也不算难事,可见想要找的必定是十分难寻的了。

“金丝楠木。”在中国,金丝楠木自古以来就是皇家专用木材,历史上金丝楠木专用于皇家宫殿、少数寺庙的建筑和家具,古代封建帝王龙椅宝座都要选用优质楠木制作,民间如有人擅自使用,会因逾越礼制而获罪。明清两代均严格禁止除皇家以外的建筑使用金丝楠木。自古红木木质坚硬,花纹美丽,生长期长,大多要数百年才能成材,所以自来红木为贵。但是作为白木之首的金丝楠木却是珍贵异常,虽然运用并不广泛,也没有广为人知,但是却谁也无法否定它的价值。

它如美丽的云霞,像汹涌的波涛,似传说中的海市蜃楼,魅力四射,价值惊人。楠木其色浅橙黄略灰,木性温润平和细腻通达,纹理淡雅文静,有的显现山水或虎斑纹。其中有极致之美者——小叶桢楠,即金丝楠,在阳光下金光闪闪,灿若云锦,其高贵华美,摄人心魄。

金丝楠木纹理平素,既柔软又坚韧,温温淡淡,气质优雅。相较黄花梨,金丝楠木没有妩媚的纹理其素颜清晰亮丽,不施粉黛,不美艳却明媚动人,淡雅文静;相较紫檀,金丝楠用绸缎般的平润,恬淡的气质,令人温暖踏实,续写着木中之王的传奇。

“宋小姐从何处听得金丝楠木一说?”

“书中所见。”

“宋小姐许是还不知道这金丝楠木的珍稀之处,金丝楠木要百年才能成才,天下楠木多矣,却只有桢楠一种经历百年的酝酿才有可能生出金丝,却也是百中难有一二。却也不是只要有金丝就能成为金丝楠木,所称金丝楠木者,木料之上金丝覆盖率必要八成以上,在光照下有步移景换、一步一景的奇幻效果。所以世间虽有金丝楠木一说,却极少有人能得见其面貌,世间有存,也多供内廷,民间所留着少之又少,即便有那也是家中至宝,应该不会外卖。”

“孙掌柜可知道哪里有?我有急用,不管成不成,我也想去试试。”

“这周边的富贵人家也不曾听到谁家有,京城倒是有,只是远的很,宋小姐既是急用,可能等?而且那些人家也不是缺银钱使的。”

“我这几日就要,远的自然是不行的。我请孙掌柜一事,能不能传出风声去,我愿意用千年人参来换上一段,不用多,够一把折扇的木料就成。”

“千年人参?这可是当真?”孙掌柜猛然站起身来。金丝楠木固然珍贵,到底不过是赏玩之物,自是比不得千年人参的珍贵。而且千年人参往往都是传说,就是说有,那大多是夸大其词罢了,真正的却是少有人见过。

“自然当真,东西我都带来了。”宋凌薇打开了包袱,露出里面两棵新鲜的人参。根茎粗壮,而是已经呈人形,就连根须都很是粗壮。孙掌柜颤抖的手取出了一棵人参细细看着,还掐下一小段根须尝了尝,比起平日见到的数十年的人参味道还要正的多。就连一小点根须都这般,那这一棵人参的价值就可想而知了。

“一棵已经是绰绰有余了,不知剩下的这一棵宋小姐可否卖给济世堂?”孙掌柜这时候激动的眼睛都亮的吓人。手中颤抖个不停,这可是稀世珍宝啊!沈家几代行医,到了如今的富贵,却也难见的这般的珍宝吧!

“两棵人参孙掌柜也看过了,一棵可以留下,另一棵我还是先带回去。这一次出来我本是想用这两棵人参换两样东西,一样就是金丝楠木,另一样嘛,我想要把削铁如泥的宝剑。若是两样孙掌柜都能为我寻来,东西就归你。不过我急用,五日,半日多不得。”

“我尽力而为,只要寻到了自然就给宋小姐送去。”

“那好,天色也不早了,我该走了。”宋凌薇把一棵人参放在了桌上,另外一棵则再次用包袱包了,然后带走。

宋凌薇离开了之后,孙掌柜便把桌上的人参用锦盒装了,捧着便急匆匆的出了门。街上已经没什么行人了,四处都是寂静的。寒风袭来,她缩了缩脖子,在街道上七拐八拐的,没走多少路,却是转了很多次的弯。

孙掌柜终于站在了一个院子的门口,院子不算偏僻,却远离了许多商铺,显得很是宁静。她敲了敲门,门还快就开了,一个小少年探出头来。

“怎么这个时候来了,快进来吧!”小少年把人迎了进去。院子从外面看着并不出彩,进了来才会发现其精致。天已经差不多都黑了,院子里四处都燃上了灯,照亮了一路。

“公子在何处?”孙掌柜问道。那个人明明身份尴尬的很,可是却是很有手段的人,不然也不会掌着沈家那么多的铺子。一个男子出来抛头露面,本来是很丢人的一件事,却是让她钦佩的很,世间男子又会有几人比得上。

“用了晚饭正在院子里呢!这两日你就忙上一点把铺子里的账都整理出来吧!腊月里是万寿节,今年公子要回京去给圣上拜寿,不过几日就要启程了。”小童一路引着孙掌柜往里面走,一边说到。

“那还真是时候,若是迟上两日还真是来不及了。”

“什么是时候?”

“有好东西,见了公子再说。”(大家多多支持!多收藏!多评论!多投票!大家的支持是我更新的动力)

“宋小姐想要的是什么木料?”新田县虽然虽不得十分繁华,但是到底地处江南之地,人口密集,交通也算方便,大家的生活还是相对的殷实一点的。别说好木料,就是要找些珍宝想来也不算难事,可见想要找的必定是十分难寻的了。

“金丝楠木。”在中国,金丝楠木自古以来就是皇家专用木材,历史上金丝楠木专用于皇家宫殿、少数寺庙的建筑和家具,古代封建帝王龙椅宝座都要选用优质楠木制作,民间如有人擅自使用,会因逾越礼制而获罪。明清两代均严格禁止除皇家以外的建筑使用金丝楠木。自古红木木质坚硬,花纹美丽,生长期长,大多要数百年才能成材,所以自来红木为贵。但是作为白木之首的金丝楠木却是珍贵异常,虽然运用并不广泛,也没有广为人知,但是却谁也无法否定它的价值。

它如美丽的云霞,像汹涌的波涛,似传说中的海市蜃楼,魅力四射,价值惊人。楠木其色浅橙黄略灰,木性温润平和细腻通达,纹理淡雅文静,有的显现山水或虎斑纹。其中有极致之美者——小叶桢楠,即金丝楠,在阳光下金光闪闪,灿若云锦,其高贵华美,摄人心魄。

金丝楠木纹理平素,既柔软又坚韧,温温淡淡,气质优雅。相较黄花梨,金丝楠木没有妩媚的纹理其素颜清晰亮丽,不施粉黛,不美艳却明媚动人,淡雅文静;相较紫檀,金丝楠用绸缎般的平润,恬淡的气质,令人温暖踏实,续写着木中之王的传奇。

“宋小姐从何处听得金丝楠木一说?”

“书中所见。”

“宋小姐许是还不知道这金丝楠木的珍稀之处,金丝楠木要百年才能成才,天下楠木多矣,却只有桢楠一种经历百年的酝酿才有可能生出金丝,却也是百中难有一二。却也不是只要有金丝就能成为金丝楠木,所称金丝楠木者,木料之上金丝覆盖率必要八成以上,在光照下有步移景换、一步一景的奇幻效果。所以世间虽有金丝楠木一说,却极少有人能得见其面貌,世间有存,也多供内廷,民间所留着少之又少,即便有那也是家中至宝,应该不会外卖。”

“孙掌柜可知道哪里有?我有急用,不管成不成,我也想去试试。”

“这周边的富贵人家也不曾听到谁家有,京城倒是有,只是远的很,宋小姐既是急用,可能等?而且那些人家也不是缺银钱使的。”

“我这几日就要,远的自然是不行的。我请孙掌柜一事,能不能传出风声去,我愿意用千年人参来换上一段,不用多,够一把折扇的木料就成。”

“千年人参?这可是当真?”孙掌柜猛然站起身来。金丝楠木固然珍贵,到底不过是赏玩之物,自是比不得千年人参的珍贵。而且千年人参往往都是传说,就是说有,那大多是夸大其词罢了,真正的却是少有人见过。

“自然当真,东西我都带来了。”宋凌薇打开了包袱,露出里面两棵新鲜的人参。根茎粗壮,而是已经呈人形,就连根须都很是粗壮。孙掌柜颤抖的手取出了一棵人参细细看着,还掐下一小段根须尝了尝,比起平日见到的数十年的人参味道还要正的多。就连一小点根须都这般,那这一棵人参的价值就可想而知了。

“一棵已经是绰绰有余了,不知剩下的这一棵宋小姐可否卖给济世堂?”孙掌柜这时候激动的眼睛都亮的吓人。手中颤抖个不停,这可是稀世珍宝啊!沈家几代行医,到了如今的富贵,却也难见的这般的珍宝吧!

“两棵人参孙掌柜也看过了,一棵可以留下,另一棵我还是先带回去。这一次出来我本是想用这两棵人参换两样东西,一样就是金丝楠木,另一样嘛,我想要把削铁如泥的宝剑。若是两样孙掌柜都能为我寻来,东西就归你。不过我急用,五日,半日多不得。”

“我尽力而为,只要寻到了自然就给宋小姐送去。”

“那好,天色也不早了,我该走了。”宋凌薇把一棵人参放在了桌上,另外一棵则再次用包袱包了,然后带走。

宋凌薇离开了之后,孙掌柜便把桌上的人参用锦盒装了,捧着便急匆匆的出了门。街上已经没什么行人了,四处都是寂静的。寒风袭来,她缩了缩脖子,在街道上七拐八拐的,没走多少路,却是转了很多次的弯。

孙掌柜终于站在了一个院子的门口,院子不算偏僻,却远离了许多商铺,显得很是宁静。她敲了敲门,门还快就开了,一个小少年探出头来。

“怎么这个时候来了,快进来吧!”小少年把人迎了进去。院子从外面看着并不出彩,进了来才会发现其精致。天已经差不多都黑了,院子里四处都燃上了灯,照亮了一路。

“公子在何处?”孙掌柜问道。那个人明明身份尴尬的很,可是却是很有手段的人,不然也不会掌着沈家那么多的铺子。一个男子出来抛头露面,本来是很丢人的一件事,却是让她钦佩的很,世间男子又会有几人比得上。

“用了晚饭正在院子里呢!这两日你就忙上一点把铺子里的账都整理出来吧!腊月里是万寿节,今年公子要回京去给圣上拜寿,不过几日就要启程了。”小童一路引着孙掌柜往里面走,一边说到。

“那还真是时候,若是迟上两日还真是来不及了。”

“什么是时候?”

“有好东西,见了公子再说。”(大家多多支持!多收藏!多评论!多投票!大家的支持是我更新的动力)

第三十一章 爱

孙掌柜和那小童没走多久,就见到了院子之中坐着的男子。男子坐在宽大的太师椅上,容颜隐在暗影之中,让人看不真切,只看到长长的青丝披散而下,像是丝绸一般的柔滑。

“怎么这个时候来了?”太师椅很是宽大,男子闲适的斜卧在上面,因在家中的缘故,所以身上穿着宽大的绸衣,显得十分的慵懒。说话也懒懒的,少了平日里的凌厉。

“宋姑娘今日来了济世堂。”

“哦?莫非是又有什么好东西了不成?”男子饶有性味的开口,似乎对于这个话题很有兴趣一般。也不知道怎么了,对于那个少女总是多了那么一分的好奇。从何时开始?似乎不是因为那难得的百年首乌。他一直都记得,楼下的大厅因为竞拍的事情熙熙攘攘的喧闹开来,而作为物品主人的少女则一只手撑着下颚,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似乎那个时候起,就开始有些好奇了吧!

“还真是有好东西了。公子请看。”孙掌柜打开了锦盒,露出里面的千年人参来。一边的小童上来接过,走上两步,然后捧着让太师椅上的男子看。

男子的目光扫过锦盒,一眼便看清楚了里面的人参。他自幼长在沈家,对于药材自然比常人多了份熟悉,而且沈家老宅之中从来都不乏好药,再怎么也多了解上几分。自两年前开始管理起沈家的一些药铺,他也走了不少地方,逛过不少的药市。所以本能的就对药材敏感,他不知道每种药材的药性,却知道药材的好坏。粗略的一眼,自然能看出来这人参大的出奇,而且已经显了人形,自然知道年头久远。

他拿起锦盒之中的人参细细的查看着,然后尝了一点根须。

“真是难得,怎么,又是拿来卖的?她是有多缺银子,这般的好药也拿出来。”男子说话之间已经把人参放回了锦盒之中。

“不是为银子,宋姑娘是想换段金丝楠木,说是急用。”

“金丝楠木?她要用来做什么?”男子已经有些疑惑了,平常人家别说见,就是听都可能没有听过金丝楠木这种东西。他倒是好奇她要做什么了,一开口就要金丝楠木。

“说是够一把折扇的料就行,想来是要做扇子吧!宋姑娘本来是拿了两棵人参来,另一棵说是要换把宝剑。宋姑娘说了,只要有了这两件东西,两棵人参就归济世堂。”

“什么时候要?”

“说是急用,定要五日之内。”

“你让她把要做的东西画了送来吧!金丝楠木到底金贵,别让手艺不精的人糟蹋了。宝剑我会让人寻,若是寻到了就给她送去。”

“是。”

“好了,天色已经不早了,你先回去吧!茗儿,送孙掌柜出去吧!”

“对了公子,宋姑娘今日到济世堂来还救下了一人。人送来的时候血流不止,大夫没法止血,直说是没救了。却不想被宋姑娘救了下来,张大夫也说了,宋姑娘那一手银针使的,前所未见。是不是要给主家禀告?”

“潜龙勿用,她不是谁都能招揽得了的,记住了,不要多事。去吧!”

次日一早,就有济世堂的伙计去告诉宋凌薇,金丝楠木已经找到了,不过主人怕少有人懂金丝楠木,若是让手艺不好的人糟蹋了也就可惜了,所以让她画了要做的东西,人家直接做好了送来。她自然是求之不得,急急忙忙的画了图纸给来送信的伙计。

这件东西有着落了,她的心也安了些。看来济世堂到底是有门路,这才多久就有信了。接下来了几日,冉竹在打点行装,上京需要不少日子,路上要带的东西也不少,所以早早就开始准备,家中若是不合适的便出去现买。宋子昱也跟着冉竹忙活,而苏默然也不知道做些什么,日日早出晚归的,一日也难见上两面,倒是弄得宋凌薇一个人闲的无聊。

闲下来了,宋凌薇也开始倒腾药材来。这些日子来也制作了不少的药,谁家里还不会有人头疼脑热的,病了现熬药也麻烦的很,而且还有可能耽误病情。所以做了不少常用的药丸,闲了也就做上一些,药材都是些常见的,也不贵。

当然苏默然和冉竹就要走了,她也给他们备了不少的药,其中还有些迷药**之类的。虽然这段时间都过的平静,要杀苏默然的人也没有找来。但是这次入京,是去给皇上祝寿,难免暴露身份,而且也引人注目。虽说他武功高强,但是能帮上一点算是一点,这是她唯一能为他做的了。

日子一日一日的过,她的心里却是一日紧过一日。像是月满盈亏的失落,若是月从未圆过,也就不会为了缺而觉得悲伤。感情又何尝不是如此,若是从来没有感受过那般滋味,那么也就不会觉得有什么,可是得到又失去却是十分痛苦的事情。若说失而复得令人欣喜若狂,那得而复失就让人觉得悲凉了。世间就是这样,没有得到,其实也就意味着不会失去。只是有些东西来的那般的突然,猝不及防间就像是星星之火转瞬燎原,来不及反应,来不及惊诧就陷了进去。

这几日过得煎熬,她也就越发的知道苏默然在她心里的地位。两人虽然相识不久,但是她现在很清楚的知道,她是爱他的,不仅仅是在乎,不仅仅是喜欢,而是爱。第一次,她那样迫切的想要和一个人过一辈子。

即便什么都不做,只要他日日能在她触手可及的地方,原来就会感到幸福。是啊1幸福,那样陌生的字眼,却是想想都会让人的心暖的烫人。

(大家多多支持!)

孙掌柜和那小童没走多久,就见到了院子之中坐着的男子。男子坐在宽大的太师椅上,容颜隐在暗影之中,让人看不真切,只看到长长的青丝披散而下,像是丝绸一般的柔滑。

“怎么这个时候来了?”太师椅很是宽大,男子闲适的斜卧在上面,因在家中的缘故,所以身上穿着宽大的绸衣,显得十分的慵懒。说话也懒懒的,少了平日里的凌厉。

“宋姑娘今日来了济世堂。”

“哦?莫非是又有什么好东西了不成?”男子饶有性味的开口,似乎对于这个话题很有兴趣一般。也不知道怎么了,对于那个少女总是多了那么一分的好奇。从何时开始?似乎不是因为那难得的百年首乌。他一直都记得,楼下的大厅因为竞拍的事情熙熙攘攘的喧闹开来,而作为物品主人的少女则一只手撑着下颚,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似乎那个时候起,就开始有些好奇了吧!

“还真是有好东西了。公子请看。”孙掌柜打开了锦盒,露出里面的千年人参来。一边的小童上来接过,走上两步,然后捧着让太师椅上的男子看。

男子的目光扫过锦盒,一眼便看清楚了里面的人参。他自幼长在沈家,对于药材自然比常人多了份熟悉,而且沈家老宅之中从来都不乏好药,再怎么也多了解上几分。自两年前开始管理起沈家的一些药铺,他也走了不少地方,逛过不少的药市。所以本能的就对药材敏感,他不知道每种药材的药性,却知道药材的好坏。粗略的一眼,自然能看出来这人参大的出奇,而且已经显了人形,自然知道年头久远。

他拿起锦盒之中的人参细细的查看着,然后尝了一点根须。

“真是难得,怎么,又是拿来卖的?她是有多缺银子,这般的好药也拿出来。”男子说话之间已经把人参放回了锦盒之中。

“不是为银子,宋姑娘是想换段金丝楠木,说是急用。”

“金丝楠木?她要用来做什么?”男子已经有些疑惑了,平常人家别说见,就是听都可能没有听过金丝楠木这种东西。他倒是好奇她要做什么了,一开口就要金丝楠木。

“说是够一把折扇的料就行,想来是要做扇子吧!宋姑娘本来是拿了两棵人参来,另一棵说是要换把宝剑。宋姑娘说了,只要有了这两件东西,两棵人参就归济世堂。”

“什么时候要?”

“说是急用,定要五日之内。”

“你让她把要做的东西画了送来吧!金丝楠木到底金贵,别让手艺不精的人糟蹋了。宝剑我会让人寻,若是寻到了就给她送去。”

“是。”

“好了,天色已经不早了,你先回去吧!茗儿,送孙掌柜出去吧!”

“对了公子,宋姑娘今日到济世堂来还救下了一人。人送来的时候血流不止,大夫没法止血,直说是没救了。却不想被宋姑娘救了下来,张大夫也说了,宋姑娘那一手银针使的,前所未见。是不是要给主家禀告?”

“潜龙勿用,她不是谁都能招揽得了的,记住了,不要多事。去吧!”

次日一早,就有济世堂的伙计去告诉宋凌薇,金丝楠木已经找到了,不过主人怕少有人懂金丝楠木,若是让手艺不好的人糟蹋了也就可惜了,所以让她画了要做的东西,人家直接做好了送来。她自然是求之不得,急急忙忙的画了图纸给来送信的伙计。

这件东西有着落了,她的心也安了些。看来济世堂到底是有门路,这才多久就有信了。接下来了几日,冉竹在打点行装,上京需要不少日子,路上要带的东西也不少,所以早早就开始准备,家中若是不合适的便出去现买。宋子昱也跟着冉竹忙活,而苏默然也不知道做些什么,日日早出晚归的,一日也难见上两面,倒是弄得宋凌薇一个人闲的无聊。

闲下来了,宋凌薇也开始倒腾药材来。这些日子来也制作了不少的药,谁家里还不会有人头疼脑热的,病了现熬药也麻烦的很,而且还有可能耽误病情。所以做了不少常用的药丸,闲了也就做上一些,药材都是些常见的,也不贵。

当然苏默然和冉竹就要走了,她也给他们备了不少的药,其中还有些迷药**之类的。虽然这段时间都过的平静,要杀苏默然的人也没有找来。但是这次入京,是去给皇上祝寿,难免暴露身份,而且也引人注目。虽说他武功高强,但是能帮上一点算是一点,这是她唯一能为他做的了。

日子一日一日的过,她的心里却是一日紧过一日。像是月满盈亏的失落,若是月从未圆过,也就不会为了缺而觉得悲伤。感情又何尝不是如此,若是从来没有感受过那般滋味,那么也就不会觉得有什么,可是得到又失去却是十分痛苦的事情。若说失而复得令人欣喜若狂,那得而复失就让人觉得悲凉了。世间就是这样,没有得到,其实也就意味着不会失去。只是有些东西来的那般的突然,猝不及防间就像是星星之火转瞬燎原,来不及反应,来不及惊诧就陷了进去。

这几日过得煎熬,她也就越发的知道苏默然在她心里的地位。两人虽然相识不久,但是她现在很清楚的知道,她是爱他的,不仅仅是在乎,不仅仅是喜欢,而是爱。第一次,她那样迫切的想要和一个人过一辈子。

即便什么都不做,只要他日日能在她触手可及的地方,原来就会感到幸福。是啊1幸福,那样陌生的字眼,却是想想都会让人的心暖的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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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成亲

时间到底不会随着人的不情愿而停下脚步,这日下去,孙掌柜亲自来给宋凌薇送东西,一把金丝楠木的扇子,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东西都得到了,可是她却怎么也笑不起来。把另一棵人参给了孙掌柜,孙掌柜走后,她抱着两样东西在院子里发了好一会的呆。

明日就是苏默然所定的启程的日子,已经到了不得不走的时候,再不启程就可能赶不上万寿节了。

晚饭也吃的味同嚼蜡,饭桌上谁都没有说话。吃了饭,宋凌薇便拉着苏默然出了门。上午的时候,她又去了那个山谷,把该做的准备都做好了。天已经黑了,大冬天的,白日里都极少有人出门,何况是这个时候,所以也不怕人发现山谷中的异样。宋凌薇提着一盏灯笼,拉着苏默然的手慢慢的走着。不算明亮的灯光照亮了脚下的路,一步一步,两个人都只是静静的走着,并不言语。

不久之后,两人就站在了山谷之中。还是流水潺潺,不等走近,就能够听到流水的声音,带着欢快奔流而去。而此时的山谷之中,又岂是一个美字了得。杨柳堆烟,桃花遍地,再是美妙不过,哪里还有前几日的萧瑟。

“我不是在做梦吧!”苏默然直直的看着眼前的情景,此时两人已经走进了林中,宋凌薇走在前面,点燃了一路的灯火,也瞬间照亮了阑珊的一方。眼前的景色也更加的清晰起来,溪水两岸桃红柳绿,是春日才能够见到的风景。

“这不是你的心愿吗?我们一起看一次桃花。”宋凌薇一步步踏在柔软的绿草之上,上面落满了粉色的桃花花瓣,美的醉人。风一吹,不少花瓣落入了溪水之中,花影入波,恍如朝霞成绮。垂柳千丝,长长的丝绦垂下,柳叶如剪,葱翠欲滴。寒风吹拂,长长的柳枝便在水面上划过,荡出层层叠叠的涟漪。

“好看吗?”宋凌薇折下一枝桃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再是漂亮不过。唇角溢出的笑靥却是比这满林的桃花还要美好。

“好看,不过桃花再美也不及你半分。”苏默然拉过宋凌薇,一把便拥入怀中。唇毫不犹豫的印上她的,轻轻的描摹着,宋凌薇短暂的惊愕之后便伸手勾住了他的颈项,深情的回应起他来。天地都静了,只剩下紧紧相拥的彼此,两颗心贴的那样近,纠缠在一起再难分开。寒风如刀剑一般剧烈的刮着,一阵又一阵,娇嫩的花瓣受不住这样的摧残瑟瑟飘落了不少,落了他们满头满肩。两人却是半点反应也无,只沉迷于对方的美好,舌尖相互勾缠着,仿佛就要这样天荒地老。

胸腔里的空气越来越少,在要窒息的前一秒,两人才终于放开了彼此。两人都喘着粗气坐在了草地上,宋凌薇靠在苏默然的肩头,直直的看着他的侧脸。真是美好,无论从哪个角度,无论何时看,他都是这样的美,比这满林的桃花还要醉人。如果可以就这样过完一辈子,真是世间最为幸福的事了。

“在看什么?”苏默然忽然转过头来迎上她灼灼的目光。

“用你深深一眼千般柔情,应我低眉凝眸万种思量。这一世,完满至此,便就是还有江山似锦,红尘如画,也不,及你,为我手捧一寸繁华。”她呢喃着,似是叹息,又似誓言一般。

“我心如你心。薇儿,我们成亲吧!”苏默然忽然郑重的握住她的手。

“你说什么?”宋凌薇有些惊愕的看着他。成亲,真的很陌生的词,就是这段时间的相处,她都甚至不敢去想这样的事。他的身份,她可以不在乎,可是别人呢?她可以爱他,因为那仅仅是她一个人的事情。可是婚姻却从来都是两个家族之间的事,她的身份,不管怎么说,他的家人都是看不上的吧!

“我们成亲,就现在,就在这里,以桃花为盟。”那样迫切的,他希望能以什么办法牵住她,她是那样的美好,像是埋在地里的璞玉,如果不把她挖走,早晚会有人发现,那时候她也许就再也不记得他了。

“可是……”

“没有可是,你只说要不要我。”

“这样太仓促了,我什么都不能给你,这样不行的,太对不起你了。”即便苏默然显现出来的和这个世界的男子有很大的区别,但是到底还是这个世界的男子,就像她所熟悉的历史上的女子。哪个女子愿意这样简单的连婚礼都不要就跟着一个男人,当然也会有,妾是不用婚礼的,可是他在她眼里又哪来只是妾。

她是那样爱他,若是他要,连天下都可以为他一争,哪里舍得这样的委屈他。

“只要嫁的是你,我什么都可以不在乎。答应我好不好,就当是我走前最后圆我一场梦。”

“好。”被那样一双星眸灼灼盯着,宋凌薇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拒绝的话来。

月已经慢慢升起,细细的一弯挂在树梢,映着满树的桃花,真像一副春日夜月图。桃花树下,苏默然和宋凌薇则开始拜起堂来,虽然什么都没有,简单的只剩下桃花为盟,但是两个人都下跪的慎重而虔诚,希望一跪下去就能相守一生。

对拜完,两人都同时抬头,直直的看着对方,对方的影子映了彼此满眼,彼此都能够看到对方眼中的自己。

“薇儿,自此之后我就是你的夫了,一刻都不准忘了我。我一定尽快处理好一切事情,到时候我就回来找你,你要等着我。”

“两年,我等你两年,你若是还不回来,我就去找你,就是抢,也要把你抢在身边。”

“好。你看我们也成亲了,是不是也该洞房了?”

“不要了吧!这是什么地方啊,荒山野岭的,我可没有野合的嗜好。”

“就要在这里,这样,你以后一看到桃花就会想起我来。我怕你被乱花渐欲迷人眼的**迷住了,到时候哪里还会记得我。”

时间到底不会随着人的不情愿而停下脚步,这日下去,孙掌柜亲自来给宋凌薇送东西,一把金丝楠木的扇子,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东西都得到了,可是她却怎么也笑不起来。把另一棵人参给了孙掌柜,孙掌柜走后,她抱着两样东西在院子里发了好一会的呆。

明日就是苏默然所定的启程的日子,已经到了不得不走的时候,再不启程就可能赶不上万寿节了。

晚饭也吃的味同嚼蜡,饭桌上谁都没有说话。吃了饭,宋凌薇便拉着苏默然出了门。上午的时候,她又去了那个山谷,把该做的准备都做好了。天已经黑了,大冬天的,白日里都极少有人出门,何况是这个时候,所以也不怕人发现山谷中的异样。宋凌薇提着一盏灯笼,拉着苏默然的手慢慢的走着。不算明亮的灯光照亮了脚下的路,一步一步,两个人都只是静静的走着,并不言语。

不久之后,两人就站在了山谷之中。还是流水潺潺,不等走近,就能够听到流水的声音,带着欢快奔流而去。而此时的山谷之中,又岂是一个美字了得。杨柳堆烟,桃花遍地,再是美妙不过,哪里还有前几日的萧瑟。

“我不是在做梦吧!”苏默然直直的看着眼前的情景,此时两人已经走进了林中,宋凌薇走在前面,点燃了一路的灯火,也瞬间照亮了阑珊的一方。眼前的景色也更加的清晰起来,溪水两岸桃红柳绿,是春日才能够见到的风景。

“这不是你的心愿吗?我们一起看一次桃花。”宋凌薇一步步踏在柔软的绿草之上,上面落满了粉色的桃花花瓣,美的醉人。风一吹,不少花瓣落入了溪水之中,花影入波,恍如朝霞成绮。垂柳千丝,长长的丝绦垂下,柳叶如剪,葱翠欲滴。寒风吹拂,长长的柳枝便在水面上划过,荡出层层叠叠的涟漪。

“好看吗?”宋凌薇折下一枝桃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再是漂亮不过。唇角溢出的笑靥却是比这满林的桃花还要美好。

“好看,不过桃花再美也不及你半分。”苏默然拉过宋凌薇,一把便拥入怀中。唇毫不犹豫的印上她的,轻轻的描摹着,宋凌薇短暂的惊愕之后便伸手勾住了他的颈项,深情的回应起他来。天地都静了,只剩下紧紧相拥的彼此,两颗心贴的那样近,纠缠在一起再难分开。寒风如刀剑一般剧烈的刮着,一阵又一阵,娇嫩的花瓣受不住这样的摧残瑟瑟飘落了不少,落了他们满头满肩。两人却是半点反应也无,只沉迷于对方的美好,舌尖相互勾缠着,仿佛就要这样天荒地老。

胸腔里的空气越来越少,在要窒息的前一秒,两人才终于放开了彼此。两人都喘着粗气坐在了草地上,宋凌薇靠在苏默然的肩头,直直的看着他的侧脸。真是美好,无论从哪个角度,无论何时看,他都是这样的美,比这满林的桃花还要醉人。如果可以就这样过完一辈子,真是世间最为幸福的事了。

“在看什么?”苏默然忽然转过头来迎上她灼灼的目光。

“用你深深一眼千般柔情,应我低眉凝眸万种思量。这一世,完满至此,便就是还有江山似锦,红尘如画,也不,及你,为我手捧一寸繁华。”她呢喃着,似是叹息,又似誓言一般。

“我心如你心。薇儿,我们成亲吧!”苏默然忽然郑重的握住她的手。

“你说什么?”宋凌薇有些惊愕的看着他。成亲,真的很陌生的词,就是这段时间的相处,她都甚至不敢去想这样的事。他的身份,她可以不在乎,可是别人呢?她可以爱他,因为那仅仅是她一个人的事情。可是婚姻却从来都是两个家族之间的事,她的身份,不管怎么说,他的家人都是看不上的吧!

“我们成亲,就现在,就在这里,以桃花为盟。”那样迫切的,他希望能以什么办法牵住她,她是那样的美好,像是埋在地里的璞玉,如果不把她挖走,早晚会有人发现,那时候她也许就再也不记得他了。

“可是……”

“没有可是,你只说要不要我。”

“这样太仓促了,我什么都不能给你,这样不行的,太对不起你了。”即便苏默然显现出来的和这个世界的男子有很大的区别,但是到底还是这个世界的男子,就像她所熟悉的历史上的女子。哪个女子愿意这样简单的连婚礼都不要就跟着一个男人,当然也会有,妾是不用婚礼的,可是他在她眼里又哪来只是妾。

她是那样爱他,若是他要,连天下都可以为他一争,哪里舍得这样的委屈他。

“只要嫁的是你,我什么都可以不在乎。答应我好不好,就当是我走前最后圆我一场梦。”

“好。”被那样一双星眸灼灼盯着,宋凌薇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拒绝的话来。

月已经慢慢升起,细细的一弯挂在树梢,映着满树的桃花,真像一副春日夜月图。桃花树下,苏默然和宋凌薇则开始拜起堂来,虽然什么都没有,简单的只剩下桃花为盟,但是两个人都下跪的慎重而虔诚,希望一跪下去就能相守一生。

对拜完,两人都同时抬头,直直的看着对方,对方的影子映了彼此满眼,彼此都能够看到对方眼中的自己。

“薇儿,自此之后我就是你的夫了,一刻都不准忘了我。我一定尽快处理好一切事情,到时候我就回来找你,你要等着我。”

“两年,我等你两年,你若是还不回来,我就去找你,就是抢,也要把你抢在身边。”

“好。你看我们也成亲了,是不是也该洞房了?”

“不要了吧!这是什么地方啊,荒山野岭的,我可没有野合的嗜好。”

“就要在这里,这样,你以后一看到桃花就会想起我来。我怕你被乱花渐欲迷人眼的**迷住了,到时候哪里还会记得我。”

第三十三章 云雨巫山(一)

“我怎么会忍心忘了你。你要记得,我的心里永远都有你的那块地方,哪怕春秋度尽,时过境迁,那里始终都没有人能够替代。”宋凌薇走过去,抱住了他。她是那样的爱他,别说根本不能忘,就是能,哪里又舍得。这时候,她忽然有些理解孟婆了,明明只要一碗孟婆茶就能前尘尽忘,也就都解脱了。可是曾经那样的爱过,又哪里舍得说忘就忘。所以等过了一个又一个的百年,就为了那匆匆的一面。

曾经荒芜的心似乎被充的满满的,她开始懂得珍惜,懂得爱情。

“我相信你,只是你太好了,我怕狂蜂浪蝶整日纠缠着你,薇儿,你永远不知道你有多美好。”唇瓣带着灼热的气息吻上了她的,身子顺势而动,把她压在了身下。此时的吻已经不似先前的纯净,而是带上了浓浓的情/欲色彩。清澄的星眸之中也是暗火流转,他只觉得身体中有一处地方在慢慢的苏醒,完全陌生的感觉在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流淌,有一簇火苗从那一处向着全身绵延开。

完全陌生的感觉,但是他知道他现在是那样迫切的想要身下的女子。脑子里一幕一幕划过的是一些让人脸红心跳的画面,他还记得一年前的一幕。他和太女姐姐都是父后所出,感情自也是比其他的姐妹兄弟要好的多。那一日,他去找太女姐姐,可是太女姐姐出去了,他就留下来等。只是等了许久也不见太女姐姐回来,便翻看起太女姐姐屋中的那些书来。不知怎么的就抖露出一本册子来。

他忙捡起,只是刚刚翻开,便见书册上画着一男一女,都是衣衫不整的。寥寥翻看了几页,都是些那样的情景,还有全身**着的。看得他满心的羞赧,立时就把册子扔下,也不等太女姐姐了,便急急忙忙的离开了东宫。

那样的画面是他后来想都不敢想起的,可是这一瞬间,却像是着了魔一般的一遍又一遍的让那些画面在脑子里打开。画面中的人却发现了改变,女子成了身下之下,男子则成了他自己。宫中污浊之地,他再是单纯也知道那是男女行房的画面,那个时候觉得羞,此时却是迫切的想和心爱的女子那样亲密,最好融为一体。

宋凌薇睁大了眼睛看着身上吻着她的男子,前世她活了二十几年,唯一一次与男子这样亲密是在她死的那一夜,和她最恨的男子。那时候的情绪是怎么样的?屈辱吗?好像也不是,那时候她满心的就是要杀了那个人,即便是用自己的身子作为筹码。好像也没有太特别的感觉,或者是她满心的仇恨并没有太在意身体上的感觉。

而此时此刻是完全不同的感觉。身上的男子是心爱之人,好像心都被填的慢慢的,这一刻她竟然也有一种感觉。想用自己的身子去包容他,去和他成为一体。男欢女爱的事其实她心里并没有很抗拒,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本来就是世间最正常不过的事,也是人类繁衍的根本。两情相悦的人,身心结合本就是水到渠成。

他的吻滚烫如火,在她身上慢慢印上的印记都烫起来,身上像是着了火一般。他的吻在她的面容上流连,从眉心慢慢的滑下,然后还在她嫩嫩的鼻子上轻轻一咬,逗的她笑起来。一路往下,便流连在了她的颈项。本来天冷,两人也就穿着厚厚的棉衣,此时身体深处像是着了火一般,衣衫也就显得闷热的很。宋凌薇只觉得身上有汗珠滑下,身上也带上了浅浅的红晕,像是桃花一般醉人。

他的手终于摸到了她的腰间,然后扯开了她的衣带,将她的上身扶起来一点,就很轻巧的把她的衣衫褪去。先是外衫,然后中衣,只留下了最里面的肚兜。其间他也一件件扯下了自己的衣衫,然后小心的垫在了草地上,这才小心的抱着她放在了衣衫之上。

忽然失去了衣衫的包裹,在这样的寒冬,宋凌薇冷的有些发抖,她紧紧的拥住了苏默然已经**的胸膛。他看着瘦,可是衣衫包裹着的身体却处处都透着爆发力。身子精壮却不过分,胸肌腹肌一样不少,不会让人联想到野兽那样的雄壮,而是一种略显柔和的感觉。

苏默然有些愣住了,他愣愣的看着拥住他的女子,两个人贴的那样近,近的几乎没有了空隙,她胸前的山峰隔着薄薄的肚兜挤压着他的胸膛,他只觉得身上立时就烧灼了起来,身下那一处也肿胀了起来。女子的身子看着瘦弱,却是该瘦的地方瘦,该有的却是半点不算小。上身只留了一件肚兜,露出了整个后背和前面大片的肌肤。

“薇儿真美。”苏默然一边含着她的耳垂舔弄,一边在她耳边低语,热热的气息直往耳朵里面窜,再加上耳垂上带出了刺激,说不上是舒服还是难受的感觉让她绷紧了身体。在她耳垂上流连了一会儿,苏默然的唇终于吻上了她的锁骨。

她的锁骨十分的精致,泛着珍珠光泽的白嫩肌肤更加了几许魅惑。在她的锁骨上印上密密麻麻的吻痕,斑驳了白皙如玉的肌肤。而这般细碎的轻微痛感却把她身体里的那把火引发的更加旺盛,似乎有一股陌生的热流在往小腹之下窜去。

吻遍了她的碎骨,他的唇又到了她的颈项,然后张开口,用牙齿拉扯开了肚兜的带子,宋凌薇只觉得身上一凉,原来是上身唯一的衣物瞬间滑落了下去,露出了女子私密的双峰,她羞的伸手就要去遮。她的手却不及他的快,刚刚要遮掩上的瞬间便被他握住,然后一只手握住了她的双手,固定在她头顶。

“默然,别这样,很冷。”

“很快就会热起来的。这里真美。”苏默然着迷一般的看着她**的上身,未经人事的少女身子还很青涩,就是那雪白的双峰也还不够大,不过却很坚挺,像是春笋一般的形状十分漂亮。雪峰之上一粒红透的小樱桃因为突然而来的寒冷瞬间便坚硬了起来,粉嫩嫩的色泽,像是桃花的花瓣一般。

“我怎么会忍心忘了你。你要记得,我的心里永远都有你的那块地方,哪怕春秋度尽,时过境迁,那里始终都没有人能够替代。”宋凌薇走过去,抱住了他。她是那样的爱他,别说根本不能忘,就是能,哪里又舍得。这时候,她忽然有些理解孟婆了,明明只要一碗孟婆茶就能前尘尽忘,也就都解脱了。可是曾经那样的爱过,又哪里舍得说忘就忘。所以等过了一个又一个的百年,就为了那匆匆的一面。

曾经荒芜的心似乎被充的满满的,她开始懂得珍惜,懂得爱情。

“我相信你,只是你太好了,我怕狂蜂浪蝶整日纠缠着你,薇儿,你永远不知道你有多美好。”唇瓣带着灼热的气息吻上了她的,身子顺势而动,把她压在了身下。此时的吻已经不似先前的纯净,而是带上了浓浓的情/欲色彩。清澄的星眸之中也是暗火流转,他只觉得身体中有一处地方在慢慢的苏醒,完全陌生的感觉在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流淌,有一簇火苗从那一处向着全身绵延开。

完全陌生的感觉,但是他知道他现在是那样迫切的想要身下的女子。脑子里一幕一幕划过的是一些让人脸红心跳的画面,他还记得一年前的一幕。他和太女姐姐都是父后所出,感情自也是比其他的姐妹兄弟要好的多。那一日,他去找太女姐姐,可是太女姐姐出去了,他就留下来等。只是等了许久也不见太女姐姐回来,便翻看起太女姐姐屋中的那些书来。不知怎么的就抖露出一本册子来。

他忙捡起,只是刚刚翻开,便见书册上画着一男一女,都是衣衫不整的。寥寥翻看了几页,都是些那样的情景,还有全身**着的。看得他满心的羞赧,立时就把册子扔下,也不等太女姐姐了,便急急忙忙的离开了东宫。

那样的画面是他后来想都不敢想起的,可是这一瞬间,却像是着了魔一般的一遍又一遍的让那些画面在脑子里打开。画面中的人却发现了改变,女子成了身下之下,男子则成了他自己。宫中污浊之地,他再是单纯也知道那是男女行房的画面,那个时候觉得羞,此时却是迫切的想和心爱的女子那样亲密,最好融为一体。

宋凌薇睁大了眼睛看着身上吻着她的男子,前世她活了二十几年,唯一一次与男子这样亲密是在她死的那一夜,和她最恨的男子。那时候的情绪是怎么样的?屈辱吗?好像也不是,那时候她满心的就是要杀了那个人,即便是用自己的身子作为筹码。好像也没有太特别的感觉,或者是她满心的仇恨并没有太在意身体上的感觉。

而此时此刻是完全不同的感觉。身上的男子是心爱之人,好像心都被填的慢慢的,这一刻她竟然也有一种感觉。想用自己的身子去包容他,去和他成为一体。男欢女爱的事其实她心里并没有很抗拒,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本来就是世间最正常不过的事,也是人类繁衍的根本。两情相悦的人,身心结合本就是水到渠成。

他的吻滚烫如火,在她身上慢慢印上的印记都烫起来,身上像是着了火一般。他的吻在她的面容上流连,从眉心慢慢的滑下,然后还在她嫩嫩的鼻子上轻轻一咬,逗的她笑起来。一路往下,便流连在了她的颈项。本来天冷,两人也就穿着厚厚的棉衣,此时身体深处像是着了火一般,衣衫也就显得闷热的很。宋凌薇只觉得身上有汗珠滑下,身上也带上了浅浅的红晕,像是桃花一般醉人。

他的手终于摸到了她的腰间,然后扯开了她的衣带,将她的上身扶起来一点,就很轻巧的把她的衣衫褪去。先是外衫,然后中衣,只留下了最里面的肚兜。其间他也一件件扯下了自己的衣衫,然后小心的垫在了草地上,这才小心的抱着她放在了衣衫之上。

忽然失去了衣衫的包裹,在这样的寒冬,宋凌薇冷的有些发抖,她紧紧的拥住了苏默然已经**的胸膛。他看着瘦,可是衣衫包裹着的身体却处处都透着爆发力。身子精壮却不过分,胸肌腹肌一样不少,不会让人联想到野兽那样的雄壮,而是一种略显柔和的感觉。

苏默然有些愣住了,他愣愣的看着拥住他的女子,两个人贴的那样近,近的几乎没有了空隙,她胸前的山峰隔着薄薄的肚兜挤压着他的胸膛,他只觉得身上立时就烧灼了起来,身下那一处也肿胀了起来。女子的身子看着瘦弱,却是该瘦的地方瘦,该有的却是半点不算小。上身只留了一件肚兜,露出了整个后背和前面大片的肌肤。

“薇儿真美。”苏默然一边含着她的耳垂舔弄,一边在她耳边低语,热热的气息直往耳朵里面窜,再加上耳垂上带出了刺激,说不上是舒服还是难受的感觉让她绷紧了身体。在她耳垂上流连了一会儿,苏默然的唇终于吻上了她的锁骨。

她的锁骨十分的精致,泛着珍珠光泽的白嫩肌肤更加了几许魅惑。在她的锁骨上印上密密麻麻的吻痕,斑驳了白皙如玉的肌肤。而这般细碎的轻微痛感却把她身体里的那把火引发的更加旺盛,似乎有一股陌生的热流在往小腹之下窜去。

吻遍了她的碎骨,他的唇又到了她的颈项,然后张开口,用牙齿拉扯开了肚兜的带子,宋凌薇只觉得身上一凉,原来是上身唯一的衣物瞬间滑落了下去,露出了女子私密的双峰,她羞的伸手就要去遮。她的手却不及他的快,刚刚要遮掩上的瞬间便被他握住,然后一只手握住了她的双手,固定在她头顶。

“默然,别这样,很冷。”

“很快就会热起来的。这里真美。”苏默然着迷一般的看着她**的上身,未经人事的少女身子还很青涩,就是那雪白的双峰也还不够大,不过却很坚挺,像是春笋一般的形状十分漂亮。雪峰之上一粒红透的小樱桃因为突然而来的寒冷瞬间便坚硬了起来,粉嫩嫩的色泽,像是桃花的花瓣一般。

第三十四章 云雨巫山(二)

“嗯。”当苏默然含住了她胸前红樱的时候,宋凌薇终于难耐的**出声。不过一声,她就紧紧的咬住了下唇。她这是怎么啦?身体深处传来的感觉一阵陌生过一阵,这身体都似乎不是自己的了。此时此刻竟然会发出这样媚人的声音,她都不敢再看身上的人一眼。

而苏默然听到这样一声**却是全身一震,仅仅是一声,却仿佛是世间最烈的酒,瞬间便让他体内的火苗燎原。原来女子还可以这般的美好,如此的媚人。

宋凌薇闭上了眼,身体上的感觉却是更加的清晰。男子的唇舌在她的肌肤上游移着,手也不停的到处撩拨,身体里的火焰似乎就要把她燃烧殆尽。她觉得她似乎变成了被放逐在沙漠的鱼,全身都灼热起来,却怎么也找不到水。

男子的手终于扯开了她的裤子,寒风吹拂着她的肌肤,冷的她瑟缩起来。裤子里面只有小小的亵裤了,她纤白的双腿都露在寒风中,桃花花瓣随风飘舞,也有不少落在她的身上,而她的肌肤上早已经泛起了异样的红晕,色泽胜似桃花。

“默然,别折磨我了,我要你。”体内一波一波涌上的空虚折磨的她快要崩溃,小腹之下的位置更是空虚的疼痛。这时候,什么都不想去顾,她的心里,眼里都只剩了眼前的男子,她要他,春秋度尽,地老天荒,她再也不想放开他的手。

苏默然终于放开她的手,手得到了自由,宋凌薇便紧紧抱住了他。只见苏默然半天也不动,满脸通红。

“怎么啦?”她吻了吻他的唇,怎么刚刚还好好的,他现在却是这样子。

“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了。”苏默然脸更加的红,在她耳边呢喃着低语。宋凌薇一瞬间就愣住了,她再怎么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一个缘由。心里有些想笑,可是看着他窘迫的样子又强忍住。心里却是越发的怜惜起他来,对于一个连男女欢好都不懂的男子她又如何还能去笑话他。

“我来。”她翻身起来,然后把他压在了身下。手快速的扯开了他的亵裤,粗大肿胀的欲龙忽然蹦了出来,这也是她第一次这样的看着男子的私密之物。其实并不难看,她伸了手握住,很烫,上面青筋跳动着,有些耀武扬威的样子。因为她的抚摸,似乎那物在她手中更加的肿胀起来。

“薇儿,很难受,帮帮我。”

“很快就好。”宋凌薇覆在他的身上,一手扯下了亵裤,不用看,她也知道自己已经湿了。臀慢慢的下落,然后两人的私密处终于抵在了一起。“进来。”她勾住他的脖颈低语。

苏默然一挺身,欲龙便往前挺进,猛然闯入一处温热之地,层层叠叠的嫩肉像是千百张小嘴紧紧的吸附住了他。宋凌薇因这突然的进入全身一颤,刺激的私密处的嫩肉层层的紧缩,让他动惮不得半分。那样紧致的地方被异物入侵,所有的褶皱都被撑开,胀的疼痛。

“轻一点。”

“好。”苏默然一翻身把她压在身下,身下利刃再次挺进,穿刺紧抱的层层嫩肉,终于顶上了那唯一的阻碍。都说女子要疼过两次才能成为真正的女人,第一次便是破瓜,第二次则是生孩子。宋凌薇到底还是有些害怕那般的疼痛的,她抬起双腿勾上他的腰,然后紧紧的抱住他。

“嗯。”铺天盖地的疼痛终于来临,她觉得利刃已经从中把她生生的劈成了两半,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只有这疼痛弥漫全身。

“薇儿,很疼吗?”苏默然紧紧的拥著她,一边亲吻起她来。那般痛苦的表情,想必是十分的疼痛吧!他看了一眼两人相合之处,不知何时,月白色的肚兜已经被压在了她的臀下,如今上面的图案已经被血色所掩盖,慢慢的开出血色的杜鹃花来,艳冶的妖异。

慢慢的,疼痛已经慢慢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难耐的空虚,似乎里面有万千的虫蚁在爬动一般,她痒的扭动起身子来。苏默然紧紧的看着身下的身子,那般的白皙娇嫩,如今动作起来,像是白色的蛇一般,十分的媚人。他握住她盈盈不及一握的纤腰,然后在她体内猛烈的撞击起来。

长长的青丝凌乱交缠,亦如云雨巫山苦苦纠缠难分的两人。分别前的欢好总带了些抵死**的意味,两人都舍不得停下。不知过了多久,才终于褪粉收香,云消雨散。两个人都累的直喘气,身下都是汗水交织,已经分不清是她的,还是他的。

趁着宋凌薇失神之际,苏默然取了染满她落红的肚兜藏了起来。

“薇儿,你一定要等着我回来。”经过了多次的欢好,他的声音早已经染上了媚色,轻微的一开口已经充满了魅惑色彩。

“好,记得无论何时,门口一棵桃树,花开四季,日日不坠,那就是我们的家,被找错了。若是桃树再也不开四季,那说明我已经不在人世了。”

“我一定记得回家的路。”

“你都不怕我是妖精吗?”被情欲洗刷过的她,此时眼睛亮的很,此时含笑看着他,耀眼的让他有些移不开眼。

“你还不是妖精吗?咬了我那么久不放。”苏默然说着在她翘臀上一捏,引得她一声媚叫。

此时的他们却谁都没有看到,有一双盛满悲伤的眼睛从头到尾都在看着他们,到他们偃旗息鼓才脚步踉跄的离开。

“嗯。”当苏默然含住了她胸前红樱的时候,宋凌薇终于难耐的**出声。不过一声,她就紧紧的咬住了下唇。她这是怎么啦?身体深处传来的感觉一阵陌生过一阵,这身体都似乎不是自己的了。此时此刻竟然会发出这样媚人的声音,她都不敢再看身上的人一眼。

而苏默然听到这样一声**却是全身一震,仅仅是一声,却仿佛是世间最烈的酒,瞬间便让他体内的火苗燎原。原来女子还可以这般的美好,如此的媚人。

宋凌薇闭上了眼,身体上的感觉却是更加的清晰。男子的唇舌在她的肌肤上游移着,手也不停的到处撩拨,身体里的火焰似乎就要把她燃烧殆尽。她觉得她似乎变成了被放逐在沙漠的鱼,全身都灼热起来,却怎么也找不到水。

男子的手终于扯开了她的裤子,寒风吹拂着她的肌肤,冷的她瑟缩起来。裤子里面只有小小的亵裤了,她纤白的双腿都露在寒风中,桃花花瓣随风飘舞,也有不少落在她的身上,而她的肌肤上早已经泛起了异样的红晕,色泽胜似桃花。

“默然,别折磨我了,我要你。”体内一波一波涌上的空虚折磨的她快要崩溃,小腹之下的位置更是空虚的疼痛。这时候,什么都不想去顾,她的心里,眼里都只剩了眼前的男子,她要他,春秋度尽,地老天荒,她再也不想放开他的手。

苏默然终于放开她的手,手得到了自由,宋凌薇便紧紧抱住了他。只见苏默然半天也不动,满脸通红。

“怎么啦?”她吻了吻他的唇,怎么刚刚还好好的,他现在却是这样子。

“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了。”苏默然脸更加的红,在她耳边呢喃着低语。宋凌薇一瞬间就愣住了,她再怎么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一个缘由。心里有些想笑,可是看着他窘迫的样子又强忍住。心里却是越发的怜惜起他来,对于一个连男女欢好都不懂的男子她又如何还能去笑话他。

“我来。”她翻身起来,然后把他压在了身下。手快速的扯开了他的亵裤,粗大肿胀的欲龙忽然蹦了出来,这也是她第一次这样的看着男子的私密之物。其实并不难看,她伸了手握住,很烫,上面青筋跳动着,有些耀武扬威的样子。因为她的抚摸,似乎那物在她手中更加的肿胀起来。

“薇儿,很难受,帮帮我。”

“很快就好。”宋凌薇覆在他的身上,一手扯下了亵裤,不用看,她也知道自己已经湿了。臀慢慢的下落,然后两人的私密处终于抵在了一起。“进来。”她勾住他的脖颈低语。

苏默然一挺身,欲龙便往前挺进,猛然闯入一处温热之地,层层叠叠的嫩肉像是千百张小嘴紧紧的吸附住了他。宋凌薇因这突然的进入全身一颤,刺激的私密处的嫩肉层层的紧缩,让他动惮不得半分。那样紧致的地方被异物入侵,所有的褶皱都被撑开,胀的疼痛。

“轻一点。”

“好。”苏默然一翻身把她压在身下,身下利刃再次挺进,穿刺紧抱的层层嫩肉,终于顶上了那唯一的阻碍。都说女子要疼过两次才能成为真正的女人,第一次便是破瓜,第二次则是生孩子。宋凌薇到底还是有些害怕那般的疼痛的,她抬起双腿勾上他的腰,然后紧紧的抱住他。

“嗯。”铺天盖地的疼痛终于来临,她觉得利刃已经从中把她生生的劈成了两半,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只有这疼痛弥漫全身。

“薇儿,很疼吗?”苏默然紧紧的拥著她,一边亲吻起她来。那般痛苦的表情,想必是十分的疼痛吧!他看了一眼两人相合之处,不知何时,月白色的肚兜已经被压在了她的臀下,如今上面的图案已经被血色所掩盖,慢慢的开出血色的杜鹃花来,艳冶的妖异。

慢慢的,疼痛已经慢慢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难耐的空虚,似乎里面有万千的虫蚁在爬动一般,她痒的扭动起身子来。苏默然紧紧的看着身下的身子,那般的白皙娇嫩,如今动作起来,像是白色的蛇一般,十分的媚人。他握住她盈盈不及一握的纤腰,然后在她体内猛烈的撞击起来。

长长的青丝凌乱交缠,亦如云雨巫山苦苦纠缠难分的两人。分别前的欢好总带了些抵死**的意味,两人都舍不得停下。不知过了多久,才终于褪粉收香,云消雨散。两个人都累的直喘气,身下都是汗水交织,已经分不清是她的,还是他的。

趁着宋凌薇失神之际,苏默然取了染满她落红的肚兜藏了起来。

“薇儿,你一定要等着我回来。”经过了多次的欢好,他的声音早已经染上了媚色,轻微的一开口已经充满了魅惑色彩。

“好,记得无论何时,门口一棵桃树,花开四季,日日不坠,那就是我们的家,被找错了。若是桃树再也不开四季,那说明我已经不在人世了。”

“我一定记得回家的路。”

“你都不怕我是妖精吗?”被情欲洗刷过的她,此时眼睛亮的很,此时含笑看着他,耀眼的让他有些移不开眼。

“你还不是妖精吗?咬了我那么久不放。”苏默然说着在她翘臀上一捏,引得她一声媚叫。

此时的他们却谁都没有看到,有一双盛满悲伤的眼睛从头到尾都在看着他们,到他们偃旗息鼓才脚步踉跄的离开。

第三十五章 伤别离

虽然一夜都没怎么睡,但是宋凌薇和苏默然还是起了个大早。一起来,也不及洗漱,宋凌薇便开始准备要给苏默然的东西。日常用的东西有冉竹在搭理,并不用她操心,东西本来就是最近一直准备着的,所以很快也就都取出来放到了桌子上。

苏默然洗漱了也就匆匆的来找宋凌薇,经过了昨夜,他似乎更加的舍不得她了。那样销魂蚀骨的感受过后,他要如何面对接下来很久一段时间的荒芜。他进屋的时候,宋凌薇正抱着一把折扇满身疲态的坐在椅子里,旁边的桌上摆放了不少的东西。

“薇儿,你怎么了?”他走到了她身边,然后站定。

“没什么,你来了,快坐,我在给你准备东西呢!”宋凌薇看到他,便立即站了起来,把怀中抱着的扇子塞在了他的手中。

苏默然慢慢的展开,金丝楠木的折扇,以金丝楠木片成薄薄的数片然后串起来,紫金色的楠木温润中带着难掩的贵气,匠人的手艺很好,完美的保留了天然的波浪纹,光华流转,幽香淡雅,像是最美丽的云霞。

扇面上绘着桃枝,一枝桃花横亘而过,花朵丰腴,色彩艳丽,带着小小的一点绿叶十分的美丽,栩栩如生仿佛当真是一枝桃花爬上了扇面。画该是匠人画的,折扇带来的时候图案已经在了,宋凌薇也惊讶于那样精美的画工,与她所想一模一样。

扇面右侧的词则是她题的,秦观的《虞美人》:

碧桃天上栽和露,不是凡花数。乱山深处水萦回,可惜一枝如画为谁开?

轻寒细雨情何限!不道春难管。为君沉醉又何妨,只怕酒醒时候断人肠。

簪花小楷,娟秀不失棱角,她曾经练了很多年,后来许久不写了,竟然还没忘。扇子的背面则是四个字“公子如玉”。苏默然紧紧的握着手中的折扇,心口暖的烫人。这般美好的女子,只怕终究不会是他一人的。

“此去路远,你一路小心。包袱里我放了两棵晒干的人参,还有一些伤药,但愿用不到。还有一些是平日里头疼脑热吃的药,我把说明都写了贴在瓶子上了,你小心看不要弄错了。还有就是**和迷药,用的时候不要伤到自己。这是剑,你身上没有称手的兵器总是不好。”宋凌薇说着已经把孙掌柜送来的宝剑拿了出来,是一把软剑,她亲自给他绕在了腰上,用腰带遮着,平时不会让人发现。

“你这样,让我还怎么舍得离开。”苏默然拥住了她,紧了又紧,恨不得把她揉入骨血。

“有人说,等待,是最痛苦的苍老。别让我等太久,默然,你一定要记得回来。”

“我也有东西要给你,我们想到一起去了。”

“是什么?”

“也是扇子。”苏默然从怀中取出衣物,竟然也是一把折扇,白玉的扇面,一片一片都十分精致,扇面上细细的雕刻出白玉梅花,浅浅的,不一发现,却是十分漂亮。宋凌薇结果,细细的摸索着,爱不释手,不是因为真的有多么漂亮,而是因为这是他送的。

苏默然也伸手在扇柄处摸索,忽然中间几片扇片的的顶部便有尖细的刀刃像是凭空长出来的一般,刀刃很小,小小的,只要一收进去就让人很难发现。

“你虽善用毒,但是这是我的心意,用来防身。还有我给你临摹了一本剑谱,你拿着吧!想学就学着,若是不想学也留着吧!”说着已经把一本书册塞给了她。

宋凌薇把桌上给他准备的东西都用包袱包了起来,这才拉着他的手走出了屋子。天色已经不早了,也该赶路了。寒冬赶路本就不便,若是再遇到雪天就越发的艰难了,还是趁着天晴早些赶路的好。

马车是几日前就请好的,如今已经等在了门外。宋子昱和冉竹已经把东西都放上了马车,宋凌薇和苏默然走到门口的时候,车夫还有宋子昱、冉竹都在。宋子昱在和冉竹说着告别的话,看到宋凌薇和苏默然走来,宋子昱的脸色变了变。

宋凌薇把包袱交给了冉竹,连带着一些银两。此时真的到了分别的时候,她的心情很复杂,一方面想着分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聚,可是心里深处到底还是浓浓的不舍。花开易逝,明月难圆,相见时难别亦难。

冉竹先跳上了马车,苏默然则和宋凌薇直直的相望着,此去,他们之间就生生横亘了万水千山的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还不知道何时才能够穿过种种的荆棘。苏默然终于上前拥住了她,紧的要让她喘不过气来。

“默然,怎么办,你还没有走我就开始想你了。”

“我会尽快赶回来的。”

“一路小心。若是可以就来信报个平安。”

“好,我走了。天冷,你回去吧!”

“我看着你先走。”

苏默然也终于上了马车,车夫一鞭打下,马便快速的跑了起来,扬起一路的灰尘。路不算曲折,马车却也很快就跑的没了影。宋凌薇才终于转身回了家。他到底还是离开了她的视线,只是日子还是要一样的过。

虽然一夜都没怎么睡,但是宋凌薇和苏默然还是起了个大早。一起来,也不及洗漱,宋凌薇便开始准备要给苏默然的东西。日常用的东西有冉竹在搭理,并不用她操心,东西本来就是最近一直准备着的,所以很快也就都取出来放到了桌子上。

苏默然洗漱了也就匆匆的来找宋凌薇,经过了昨夜,他似乎更加的舍不得她了。那样销魂蚀骨的感受过后,他要如何面对接下来很久一段时间的荒芜。他进屋的时候,宋凌薇正抱着一把折扇满身疲态的坐在椅子里,旁边的桌上摆放了不少的东西。

“薇儿,你怎么了?”他走到了她身边,然后站定。

“没什么,你来了,快坐,我在给你准备东西呢!”宋凌薇看到他,便立即站了起来,把怀中抱着的扇子塞在了他的手中。

苏默然慢慢的展开,金丝楠木的折扇,以金丝楠木片成薄薄的数片然后串起来,紫金色的楠木温润中带着难掩的贵气,匠人的手艺很好,完美的保留了天然的波浪纹,光华流转,幽香淡雅,像是最美丽的云霞。

扇面上绘着桃枝,一枝桃花横亘而过,花朵丰腴,色彩艳丽,带着小小的一点绿叶十分的美丽,栩栩如生仿佛当真是一枝桃花爬上了扇面。画该是匠人画的,折扇带来的时候图案已经在了,宋凌薇也惊讶于那样精美的画工,与她所想一模一样。

扇面右侧的词则是她题的,秦观的《虞美人》:

碧桃天上栽和露,不是凡花数。乱山深处水萦回,可惜一枝如画为谁开?

轻寒细雨情何限!不道春难管。为君沉醉又何妨,只怕酒醒时候断人肠。

簪花小楷,娟秀不失棱角,她曾经练了很多年,后来许久不写了,竟然还没忘。扇子的背面则是四个字“公子如玉”。苏默然紧紧的握着手中的折扇,心口暖的烫人。这般美好的女子,只怕终究不会是他一人的。

“此去路远,你一路小心。包袱里我放了两棵晒干的人参,还有一些伤药,但愿用不到。还有一些是平日里头疼脑热吃的药,我把说明都写了贴在瓶子上了,你小心看不要弄错了。还有就是**和迷药,用的时候不要伤到自己。这是剑,你身上没有称手的兵器总是不好。”宋凌薇说着已经把孙掌柜送来的宝剑拿了出来,是一把软剑,她亲自给他绕在了腰上,用腰带遮着,平时不会让人发现。

“你这样,让我还怎么舍得离开。”苏默然拥住了她,紧了又紧,恨不得把她揉入骨血。

“有人说,等待,是最痛苦的苍老。别让我等太久,默然,你一定要记得回来。”

“我也有东西要给你,我们想到一起去了。”

“是什么?”

“也是扇子。”苏默然从怀中取出衣物,竟然也是一把折扇,白玉的扇面,一片一片都十分精致,扇面上细细的雕刻出白玉梅花,浅浅的,不一发现,却是十分漂亮。宋凌薇结果,细细的摸索着,爱不释手,不是因为真的有多么漂亮,而是因为这是他送的。

苏默然也伸手在扇柄处摸索,忽然中间几片扇片的的顶部便有尖细的刀刃像是凭空长出来的一般,刀刃很小,小小的,只要一收进去就让人很难发现。

“你虽善用毒,但是这是我的心意,用来防身。还有我给你临摹了一本剑谱,你拿着吧!想学就学着,若是不想学也留着吧!”说着已经把一本书册塞给了她。

宋凌薇把桌上给他准备的东西都用包袱包了起来,这才拉着他的手走出了屋子。天色已经不早了,也该赶路了。寒冬赶路本就不便,若是再遇到雪天就越发的艰难了,还是趁着天晴早些赶路的好。

马车是几日前就请好的,如今已经等在了门外。宋子昱和冉竹已经把东西都放上了马车,宋凌薇和苏默然走到门口的时候,车夫还有宋子昱、冉竹都在。宋子昱在和冉竹说着告别的话,看到宋凌薇和苏默然走来,宋子昱的脸色变了变。

宋凌薇把包袱交给了冉竹,连带着一些银两。此时真的到了分别的时候,她的心情很复杂,一方面想着分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聚,可是心里深处到底还是浓浓的不舍。花开易逝,明月难圆,相见时难别亦难。

冉竹先跳上了马车,苏默然则和宋凌薇直直的相望着,此去,他们之间就生生横亘了万水千山的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还不知道何时才能够穿过种种的荆棘。苏默然终于上前拥住了她,紧的要让她喘不过气来。

“默然,怎么办,你还没有走我就开始想你了。”

“我会尽快赶回来的。”

“一路小心。若是可以就来信报个平安。”

“好,我走了。天冷,你回去吧!”

“我看着你先走。”

苏默然也终于上了马车,车夫一鞭打下,马便快速的跑了起来,扬起一路的灰尘。路不算曲折,马车却也很快就跑的没了影。宋凌薇才终于转身回了家。他到底还是离开了她的视线,只是日子还是要一样的过。

第三十六章 天心医坊

时光匆匆,转眼之间乌飞兔走已经过了一年多了。新田县城,天心医坊,宋凌薇正在给人把脉。腊月中旬已经满了十七岁的她已经长开了不少,不仅容貌长开了,身高也有一米七几了。不过还是很瘦,就是习武也是轻功,所以越发的显得身子轻盈。容貌也越发的精致,若在前世倒是美人一枚,可是到了这里,到底是有些惹人非议的,好在慢慢的,大家都知道她医术很好,难听的话也是渐渐的没了。

当时苏默然离开之后,宋凌薇也就开始张罗去开医馆的事情来,当时买首乌的银子她全部都给冉竹带走作为盘缠了,后来她把家中还剩下的那棵千年人参卖了,卖了五千两银子,和济世堂七三分成还有三千五百两。折腾了一番,开春之后她便开了这家“天心医坊”。

地方不在县城中心,不过周围的人家还算密集,主要是相隔一条街便有一家药铺。医馆里面虽然也设了药柜,到底医馆规模小,所以药材也不算齐全。挨着药铺病人也可以少走些路,而医馆之中的一大特色就是有很多的成药,若只是些简单的小病直接来买点药丸回去吃就可以了。

天心医坊虽然规模小,开的时间也不长,不过却因为她的医术精湛,一传十,十传百的倒也有了些名声,周围镇上的人家若是当地治不好的病也会到她这里来。就是邻县的人也时而会来。店中除了宋凌薇还有一个伙计,宋子昱也时而会来帮帮忙,就是这样,病人多的时候还是把几人忙得够呛。

说起店中的伙计还是一场缘分,名叫李瑜,就是当时宋凌薇去济世堂找孙掌柜说金丝楠木的事情时救得那个人。本是入京参加秋试的举子,不过没有及第,家中父亲又是极为虚荣之人,在女儿入京赶考之前便到处宣扬说是女子必中,所以李瑜落第回家之后邻里多有嘲笑。那日原是其父因为被嘲笑而与邻里争吵,李瑜去劝架,不小心推了邻居家的人一下,邻居家也就闹了起来。众人乱起来,也不知何时李瑜就被人给捅了一刀。

后来伤好之后知道是宋凌薇救了她,便到宋家去道谢。后来知道宋凌薇开了医馆,非要来帮忙,因为她识字,所以宋凌薇就收下了她。看病不会,但是给人抓药登记病历还是可以的。

“姐,可以吃饭了。”宋子昱走了出来,医馆的后面是一处小院子,一排的三间屋子,一间是厨房,另外两间,一间是李瑜住着,另一间宋凌薇则是放这些药材,平时制作成药就是在这里。不过大多的成药还是她从家里做好了带过来的,平时也教宋子昱做,所以宋子昱若是忙着做药的时候便不怎么到医馆这边来。

因为医馆这里有厨房,所以平时午饭是在这边吃的,晚饭宋凌薇回家去吃,李瑜则是在这里吃,晚上也住在医馆。

明日就是宋子昱十五岁的生辰,他倒是变了很多。宋凌薇还记得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宋子昱还是那样瘦瘦小小的小人儿,经过了差不多两年时间,他长大了不少,也圆润了起来,再没有当初的瘦骨嶙峋。他的五官本就十分精致,如今慢慢长开,更是添了许多的味道。虽然他年岁还小,不过有不少来看病的人看到了,也会旁敲侧击的打听他的亲事。

不过宋凌薇到底是舍不得那么早就把他嫁出去,到时候可就是别人家的人了。而且她的本心里也觉得他年纪太小了,若是在现代,不过是什么都不懂的初中生,日日被老师提醒着不可以早恋的年纪,这么小就谈婚姻到底是小了些。虽然在这个世界,也有成婚早,像宋子昱这个年纪已为人父的,但是到底在现代生活了那么多年,有时候还是转不过弯来。

“令弟真是贤惠,省了宋大夫多少事啊!不过年岁也是不小了,也差不多可以看看人家了。宋大夫家中也该有个主持中馈的了。”其中一个病人说道。自然其它也有人应和。这种话,宋凌薇也听得多了,所以也就是笑笑并不发表意见。

“我才不嫁,就要一直陪着姐姐。”宋子昱有些不高兴的看着带头说话的那个病人。真是烦人,看病就看病,总是有人说这样的话,更有人直接带着儿子侄子的推销上了,也不看看那些人哪里配得上姐姐。他才不会离开姐姐,家中的事都有他,哪里需要别人。

“小公子这是说傻话了,男儿家的哪有不嫁的。”

“姐姐,我不嫁,就是不嫁。”宋子昱被那些人说的急了,转了身就抓住了宋凌薇的手,似乎是要她答应一般。

“子昱还小自然不嫁,快去摆饭吧!我可是饿了。”宋凌薇拍了拍他的手。宋子昱在她心里的地位是很微妙的,虽然她知道这可能有些逾越了姐弟的感情。她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周围的种种都是那样的陌生,虽说她不像初生的孩子,但是对于这样完全陌生的地方,她真的有一种被全世界孤立了的感觉,开始的时候是那样的格格不入,让她无所适从。那个时候只有他陪在她身边,本能的对他就要亲近的多。

就像是小鸭子,来到这个世界第一眼看到的东西就会认为自己的母亲一般。虽然她不是小鸭子,也不会把他当成母亲,但是在那段算是比较艰难的日子里,有他在身边,她干涸的心似乎才活了过来。而且人啊!对于有些像母亲那样兴致的人都会本能的依恋吧!人之一世,其实母亲才是每个人在这个人世间最为亲密的人,那是连父亲和兄弟姐妹都不可比的。

“很快就好,姐姐要快点来,不然就凉了。”宋子昱说完这才匆匆到后面去摆饭。

“这孩子可不能这般惯着。”又有病人说道。

“小孩子嘛,任性些也是有的,只要我有足够的能力纵容着他任性一辈子,那么任性些又有何不可。”宋凌薇浅浅的笑着,不过眼里却没有了温度。站在一边抓药的李瑜不过看了一眼,便知道这是不高兴了。在医馆里一年多,对东家到底还是有些了解的,平日里说说笑笑,算是很好相处的人,即便有人说的不好听了也不会生气,不过宋子昱却是一片逆鳞,平日里半句重话都是不舍得说的,哪里容得别人说道。

何况相处下来,也觉得宋子昱是个很不错的人,虽然对姐姐粘了些,却也是能够理解的。父母早亡,姐弟二人自幼相依为命,感情自然不是别人可比。到底还是小孩子,最是容不得自己唯一的亲人被抢走。忽然就想起当时哥哥出嫁的时候,明明知道嫁的人家不错,哥哥也乐意,又是那样大喜的日子,最应该高兴不过,但是心里还是一阵一阵的难过,像是别人抢了自己家中的珍宝一般。

(大家多多支持!)

时光匆匆,转眼之间乌飞兔走已经过了一年多了。新田县城,天心医坊,宋凌薇正在给人把脉。腊月中旬已经满了十七岁的她已经长开了不少,不仅容貌长开了,身高也有一米七几了。不过还是很瘦,就是习武也是轻功,所以越发的显得身子轻盈。容貌也越发的精致,若在前世倒是美人一枚,可是到了这里,到底是有些惹人非议的,好在慢慢的,大家都知道她医术很好,难听的话也是渐渐的没了。

当时苏默然离开之后,宋凌薇也就开始张罗去开医馆的事情来,当时买首乌的银子她全部都给冉竹带走作为盘缠了,后来她把家中还剩下的那棵千年人参卖了,卖了五千两银子,和济世堂七三分成还有三千五百两。折腾了一番,开春之后她便开了这家“天心医坊”。

地方不在县城中心,不过周围的人家还算密集,主要是相隔一条街便有一家药铺。医馆里面虽然也设了药柜,到底医馆规模小,所以药材也不算齐全。挨着药铺病人也可以少走些路,而医馆之中的一大特色就是有很多的成药,若只是些简单的小病直接来买点药丸回去吃就可以了。

天心医坊虽然规模小,开的时间也不长,不过却因为她的医术精湛,一传十,十传百的倒也有了些名声,周围镇上的人家若是当地治不好的病也会到她这里来。就是邻县的人也时而会来。店中除了宋凌薇还有一个伙计,宋子昱也时而会来帮帮忙,就是这样,病人多的时候还是把几人忙得够呛。

说起店中的伙计还是一场缘分,名叫李瑜,就是当时宋凌薇去济世堂找孙掌柜说金丝楠木的事情时救得那个人。本是入京参加秋试的举子,不过没有及第,家中父亲又是极为虚荣之人,在女儿入京赶考之前便到处宣扬说是女子必中,所以李瑜落第回家之后邻里多有嘲笑。那日原是其父因为被嘲笑而与邻里争吵,李瑜去劝架,不小心推了邻居家的人一下,邻居家也就闹了起来。众人乱起来,也不知何时李瑜就被人给捅了一刀。

后来伤好之后知道是宋凌薇救了她,便到宋家去道谢。后来知道宋凌薇开了医馆,非要来帮忙,因为她识字,所以宋凌薇就收下了她。看病不会,但是给人抓药登记病历还是可以的。

“姐,可以吃饭了。”宋子昱走了出来,医馆的后面是一处小院子,一排的三间屋子,一间是厨房,另外两间,一间是李瑜住着,另一间宋凌薇则是放这些药材,平时制作成药就是在这里。不过大多的成药还是她从家里做好了带过来的,平时也教宋子昱做,所以宋子昱若是忙着做药的时候便不怎么到医馆这边来。

因为医馆这里有厨房,所以平时午饭是在这边吃的,晚饭宋凌薇回家去吃,李瑜则是在这里吃,晚上也住在医馆。

明日就是宋子昱十五岁的生辰,他倒是变了很多。宋凌薇还记得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宋子昱还是那样瘦瘦小小的小人儿,经过了差不多两年时间,他长大了不少,也圆润了起来,再没有当初的瘦骨嶙峋。他的五官本就十分精致,如今慢慢长开,更是添了许多的味道。虽然他年岁还小,不过有不少来看病的人看到了,也会旁敲侧击的打听他的亲事。

不过宋凌薇到底是舍不得那么早就把他嫁出去,到时候可就是别人家的人了。而且她的本心里也觉得他年纪太小了,若是在现代,不过是什么都不懂的初中生,日日被老师提醒着不可以早恋的年纪,这么小就谈婚姻到底是小了些。虽然在这个世界,也有成婚早,像宋子昱这个年纪已为人父的,但是到底在现代生活了那么多年,有时候还是转不过弯来。

“令弟真是贤惠,省了宋大夫多少事啊!不过年岁也是不小了,也差不多可以看看人家了。宋大夫家中也该有个主持中馈的了。”其中一个病人说道。自然其它也有人应和。这种话,宋凌薇也听得多了,所以也就是笑笑并不发表意见。

“我才不嫁,就要一直陪着姐姐。”宋子昱有些不高兴的看着带头说话的那个病人。真是烦人,看病就看病,总是有人说这样的话,更有人直接带着儿子侄子的推销上了,也不看看那些人哪里配得上姐姐。他才不会离开姐姐,家中的事都有他,哪里需要别人。

“小公子这是说傻话了,男儿家的哪有不嫁的。”

“姐姐,我不嫁,就是不嫁。”宋子昱被那些人说的急了,转了身就抓住了宋凌薇的手,似乎是要她答应一般。

“子昱还小自然不嫁,快去摆饭吧!我可是饿了。”宋凌薇拍了拍他的手。宋子昱在她心里的地位是很微妙的,虽然她知道这可能有些逾越了姐弟的感情。她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周围的种种都是那样的陌生,虽说她不像初生的孩子,但是对于这样完全陌生的地方,她真的有一种被全世界孤立了的感觉,开始的时候是那样的格格不入,让她无所适从。那个时候只有他陪在她身边,本能的对他就要亲近的多。

就像是小鸭子,来到这个世界第一眼看到的东西就会认为自己的母亲一般。虽然她不是小鸭子,也不会把他当成母亲,但是在那段算是比较艰难的日子里,有他在身边,她干涸的心似乎才活了过来。而且人啊!对于有些像母亲那样兴致的人都会本能的依恋吧!人之一世,其实母亲才是每个人在这个人世间最为亲密的人,那是连父亲和兄弟姐妹都不可比的。

“很快就好,姐姐要快点来,不然就凉了。”宋子昱说完这才匆匆到后面去摆饭。

“这孩子可不能这般惯着。”又有病人说道。

“小孩子嘛,任性些也是有的,只要我有足够的能力纵容着他任性一辈子,那么任性些又有何不可。”宋凌薇浅浅的笑着,不过眼里却没有了温度。站在一边抓药的李瑜不过看了一眼,便知道这是不高兴了。在医馆里一年多,对东家到底还是有些了解的,平日里说说笑笑,算是很好相处的人,即便有人说的不好听了也不会生气,不过宋子昱却是一片逆鳞,平日里半句重话都是不舍得说的,哪里容得别人说道。

何况相处下来,也觉得宋子昱是个很不错的人,虽然对姐姐粘了些,却也是能够理解的。父母早亡,姐弟二人自幼相依为命,感情自然不是别人可比。到底还是小孩子,最是容不得自己唯一的亲人被抢走。忽然就想起当时哥哥出嫁的时候,明明知道嫁的人家不错,哥哥也乐意,又是那样大喜的日子,最应该高兴不过,但是心里还是一阵一阵的难过,像是别人抢了自己家中的珍宝一般。

(大家多多支持!)

第三十七章 生辰(一)

帮还等在医馆的几个病人诊了脉,又抓好了药,宋凌薇便带着李瑜到后面去用饭。医馆后面的院子不大,不过却也不会显得拥挤。拐过药柜是一道小门,经过了小门便开阔了起来,后院的屋前有不小的一块空地,种着些常吃的蔬菜。

院子里还有一棵高大的树,夏天的时候还可以在下面乘凉。此时,宋子昱已经在树下摆好了午饭。春日的中午温度正好,不好显得冷,夏天的炎热也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刮来的风也显得十分的和煦。

吃了午饭几人便在院子里休息,若是有病人来了,在前面一叫这里也是能听到了。下午又接了些病人,接近傍晚的时候宋凌薇也就关了店。

“我明日就不过来了,你开一下店,若是看病的就回了,买药的你就卖着。明日是子昱的生辰,自然是要庆祝一下的,早上开一会儿店你就过去。”离开医馆之前,宋凌薇向李瑜交代。

“好。”

“那我们先走了,天色也不早了,你也弄点吃的,然后早些歇息吧!”交代完,宋凌薇便拉着宋子昱出了门。因为天不早了,所以宋凌薇提了个灯笼,并没有点燃,等看不到了再点。

阳春时节,江南的景色是十分宜人的。烟柳画桥,风帘翠幕自是处处可见的风景。江南之地,最不缺就是水,江河湖海的四通八达且先不说,就是城中四处引进的活水也足以点缀整个县城。在京城,宅院之中引进活水是十分奢侈的行为,若是官员,恐还会被问罪,江南则不同,富贵人家,哪家没有几处引进活水的宅院。

新田县城自然也不缺水,城中有河穿过,河边岸上遍植杨柳,杨柳千丝宛如美人的三尺青丝。河中还种着不少的莲花,不过这个时节才长出点点新嫩的荷叶,若是夏日则会是十分美丽的景色。春天是百花的天地,大多的鲜花都在春天盛开,所以一路走着,并不难见到花的影子。不是这家的墙头探出枝桃花,就是那家的红杏垂出了墙头几枝,倒是难得的美丽。

春天的风很轻,柔柔的扑在身上,那般的和煦,倒是难得的享受。

宋凌薇拉着宋子昱走在街道上,这个时候不少家长都在找在外面玩耍的孩子回家吃晚饭,有些和宋凌薇认识的人也会停留一下打个招呼。

两人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走了一路宋子昱也有些累了,宋凌薇便让他歇着,她则急急忙忙的去厨房看看弄点什么吃的。天也黑了,她自然也是饿了,也就不想做什么了,到后院掐了点新鲜的蔬菜,然后煎了几个荷包蛋,煮上两碗面条当做晚饭。

虽然现在后院没有人住,不过姐弟二人还是喜欢在后院坐坐。此时后院的那棵杏树已经开满了花,新开的杏花带着浅浅的粉,然后颜色会慢慢的变淡,到了凋零的时候则是变成了纯白色。树上的杏花开的不一致,所以看上去就有粉色的,也有白色的,倒是也很好。树下的石桌石凳上也落上了不少的花瓣,纯洁的白色,带着一种洗净铅华的纯美。

宋凌薇把面条端到了后院,宋子昱已经坐在石凳上了。姐弟二人吃了面条之后便坐着歇息,家中地方算比较大了,如今又只有两个人住,到底显得有些空落。以前也只有姐弟二人似乎也没有觉得有什么,可是后来家中有了苏默然和冉竹,一下子就显得热闹了起来,后来两人走了,家中又只剩下姐弟二人,便难免的觉得有些空落。

“子昱,明日一过你也十五岁了,我是觉得你还小,但是大家可都不是这样认为了。你若是哪日有了意中人一定要和姐姐说,姐姐给你把把关。”宋凌薇忽然说道。白日里那些人的话她虽然不太高兴,但是也算是听了进去。她是觉得宋子昱还小,但是别人不会这样觉得。这个时代的男子,十五岁便算是成年了,也就是可以成婚了。若是年岁大了还不成婚到底还是会被人指指点点的。

虽然舍不得他离开,但是他到底还是要有自己的人生的。自然还是在美好的年华找到合适的人过一辈子是最好的,把他留着耽误了年华,找起来就要难的多了。

“姐怎么也和那些人一样。姐姐是不是也觉得我碍眼,所以要赶我走。”

“我就是说说而已,你别不高兴,我怎么舍得赶你走。不过是给你提个醒,遇到好的别错过了。”

“我知道了。”

“明日就是你的生辰,有没有什么想要的?”

“我要吃蛋糕。”

“好,给你做。”

这个世界的男子十五岁成年礼是十分隆重的一件事情,要举行隆重的典礼,也算是给别人传达一个信息,那就是这家有男儿成年了,有意的人家也就可以上门提亲了。入乡随俗,所以对于宋子昱的这个生辰,她很早也就开始准备了。家家弄的都差不多,所以随便请教了周边的人家也就知道需要哪些东西了。东西大概都差不多,也就是富裕些的弄的复杂些,平常人家也就简单一些。

此时家中也不缺钱,对于宋子昱,宋凌薇自然也是舍得花钱的。

帮还等在医馆的几个病人诊了脉,又抓好了药,宋凌薇便带着李瑜到后面去用饭。医馆后面的院子不大,不过却也不会显得拥挤。拐过药柜是一道小门,经过了小门便开阔了起来,后院的屋前有不小的一块空地,种着些常吃的蔬菜。

院子里还有一棵高大的树,夏天的时候还可以在下面乘凉。此时,宋子昱已经在树下摆好了午饭。春日的中午温度正好,不好显得冷,夏天的炎热也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刮来的风也显得十分的和煦。

吃了午饭几人便在院子里休息,若是有病人来了,在前面一叫这里也是能听到了。下午又接了些病人,接近傍晚的时候宋凌薇也就关了店。

“我明日就不过来了,你开一下店,若是看病的就回了,买药的你就卖着。明日是子昱的生辰,自然是要庆祝一下的,早上开一会儿店你就过去。”离开医馆之前,宋凌薇向李瑜交代。

“好。”

“那我们先走了,天色也不早了,你也弄点吃的,然后早些歇息吧!”交代完,宋凌薇便拉着宋子昱出了门。因为天不早了,所以宋凌薇提了个灯笼,并没有点燃,等看不到了再点。

阳春时节,江南的景色是十分宜人的。烟柳画桥,风帘翠幕自是处处可见的风景。江南之地,最不缺就是水,江河湖海的四通八达且先不说,就是城中四处引进的活水也足以点缀整个县城。在京城,宅院之中引进活水是十分奢侈的行为,若是官员,恐还会被问罪,江南则不同,富贵人家,哪家没有几处引进活水的宅院。

新田县城自然也不缺水,城中有河穿过,河边岸上遍植杨柳,杨柳千丝宛如美人的三尺青丝。河中还种着不少的莲花,不过这个时节才长出点点新嫩的荷叶,若是夏日则会是十分美丽的景色。春天是百花的天地,大多的鲜花都在春天盛开,所以一路走着,并不难见到花的影子。不是这家的墙头探出枝桃花,就是那家的红杏垂出了墙头几枝,倒是难得的美丽。

春天的风很轻,柔柔的扑在身上,那般的和煦,倒是难得的享受。

宋凌薇拉着宋子昱走在街道上,这个时候不少家长都在找在外面玩耍的孩子回家吃晚饭,有些和宋凌薇认识的人也会停留一下打个招呼。

两人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走了一路宋子昱也有些累了,宋凌薇便让他歇着,她则急急忙忙的去厨房看看弄点什么吃的。天也黑了,她自然也是饿了,也就不想做什么了,到后院掐了点新鲜的蔬菜,然后煎了几个荷包蛋,煮上两碗面条当做晚饭。

虽然现在后院没有人住,不过姐弟二人还是喜欢在后院坐坐。此时后院的那棵杏树已经开满了花,新开的杏花带着浅浅的粉,然后颜色会慢慢的变淡,到了凋零的时候则是变成了纯白色。树上的杏花开的不一致,所以看上去就有粉色的,也有白色的,倒是也很好。树下的石桌石凳上也落上了不少的花瓣,纯洁的白色,带着一种洗净铅华的纯美。

宋凌薇把面条端到了后院,宋子昱已经坐在石凳上了。姐弟二人吃了面条之后便坐着歇息,家中地方算比较大了,如今又只有两个人住,到底显得有些空落。以前也只有姐弟二人似乎也没有觉得有什么,可是后来家中有了苏默然和冉竹,一下子就显得热闹了起来,后来两人走了,家中又只剩下姐弟二人,便难免的觉得有些空落。

“子昱,明日一过你也十五岁了,我是觉得你还小,但是大家可都不是这样认为了。你若是哪日有了意中人一定要和姐姐说,姐姐给你把把关。”宋凌薇忽然说道。白日里那些人的话她虽然不太高兴,但是也算是听了进去。她是觉得宋子昱还小,但是别人不会这样觉得。这个时代的男子,十五岁便算是成年了,也就是可以成婚了。若是年岁大了还不成婚到底还是会被人指指点点的。

虽然舍不得他离开,但是他到底还是要有自己的人生的。自然还是在美好的年华找到合适的人过一辈子是最好的,把他留着耽误了年华,找起来就要难的多了。

“姐怎么也和那些人一样。姐姐是不是也觉得我碍眼,所以要赶我走。”

“我就是说说而已,你别不高兴,我怎么舍得赶你走。不过是给你提个醒,遇到好的别错过了。”

“我知道了。”

“明日就是你的生辰,有没有什么想要的?”

“我要吃蛋糕。”

“好,给你做。”

这个世界的男子十五岁成年礼是十分隆重的一件事情,要举行隆重的典礼,也算是给别人传达一个信息,那就是这家有男儿成年了,有意的人家也就可以上门提亲了。入乡随俗,所以对于宋子昱的这个生辰,她很早也就开始准备了。家家弄的都差不多,所以随便请教了周边的人家也就知道需要哪些东西了。东西大概都差不多,也就是富裕些的弄的复杂些,平常人家也就简单一些。

此时家中也不缺钱,对于宋子昱,宋凌薇自然也是舍得花钱的。

第三十八章 生辰(二)

其实这个时代男子的成年礼和中国古代的女子及笄礼差不多,东西都是准备好了的,要邀请的人也先前就邀请好了。

一早起来,宋凌薇也就开始忙碌起来了。家中只有他们姐弟二人,并无双亲,所以宋子昱的这场成年礼自然是由她来主持。正宾请的是济世堂孙掌柜的正夫杨氏,因为宋凌薇到底没什么经验,所以一大早孙掌柜便带着家人来帮忙。赞者则是孙掌柜的长子,如今十六岁,年岁和宋子昱差不多。

在这新田县城之中,宋凌薇也不认识太多的人,倒是和孙掌柜还算有些来往。孙掌柜的长子名为孙遥岑,性格开朗,虽然没有见过几次,但是宋凌薇还是一下子就想到了他。邀请的客人则是周围的人家,在这里住了一年多,邻里之间也还算相处融洽。宋凌薇又是大夫,平日里哪家有了点小病小痛的也会来找她,慢慢的也就熟悉了起来。

成年礼的时间定在早上,所以大家都来的很早,大多也是知道宋家人口简单,早些来也可以帮帮忙。地方在后院,前院则摆上了不少的桌子,宋凌薇还专门找了酒楼的厨子来帮忙做饭。

人都来齐了,成年礼也就开始了。礼仪十分繁琐,但是衣衫头钗就换了好几次,虽然家中并无父母,但是礼还是行了全套的。礼成之后,宋凌薇和宋子昱一起拜谢了前来观礼的众人,这才请众人到前院去用饭。

用完饭众人稍坐了一小会儿便都陆续告辞了,很快宅子里又只剩下了姐弟二人。众人都离开了,而宋子昱折腾了一个早上也是累了,宋凌薇便让他去歇息了,自己则开始打扫院子。院子中十分的宁静,若是没有地上的一片狼藉,她大概会觉得先前的热闹都是一场梦。

忽然她就很想念远在异国的苏默然,虽然是她救了他的命,但是她却觉得是他救了她。他像是一抹阳光,照亮了她阑珊的生命;又像是绵绵细雨,慢慢浸润她干涸的心。若是说宋子昱的存在给了她活着的意义,那么苏默然便是她的人生之中最惊艳的一笔,让她知道自己原来并不是什么都不想要的。

以前的她,好像真的不知道该做什么。她天生聪慧,对于医学一道又有天赋,好像自然而然的她就成了医道的佼佼者,那时候她的生命之中只有药材,只有病人,那是她的全部。说不上高兴还是不高兴的日子,一日一日的过着,像是千年无波的井水。在家族的时候,虽然大家对她还算好,但是她总是找不到亲情的存在。沈家的孩子是不能够和父母在一起的,甚至于说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在哪里。她知道他们是沈家的一员,隐没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

沈家之人成年之后离开家族,之后就不被允许回到家族。虽然家族之中还是有一些隐秘的方式可以联系外面的人,但是没有什么大事是绝对不会见面的。在外面的人若是成亲生子,则必须把其中一个孩子带回家族,之后在不相认,也算是彻底断了关系。

执掌家族的是德高望重的长老,而要成为族中长老,则是要在外面功成名就,到了四十岁之后便以诈死的方式回到家族,自此之后一生不再离开族中。

在族里的生活一直都很平静,不坏,也说不上好。后来她离开家族走入普通的尘世,成了一名再普通不过的大学生,和同桌秦嫣成了好朋友。虽然在大学之中也结交了不少人,但是她总觉得心总是空落落的,好像不知道什么是责任,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她的生活一直是云朵漫天的样子,似乎没有阳光能够逐走那些云朵,也无法酿成瓢泼大雨涤荡世间;又像是灯火阑珊的夜晚,不算昏暗却也绝不是灯火辉煌的样子。

就算是嫣儿,似乎也还是没有办法改变她那样的人生。直到来到这个世界,虽然一开始会觉得格格不入,但是融入进去之后,她忽然发现,仿佛这里才该是她生活的地方。她慢慢的融入进去,到了如今有了亲人,也有了爱人。她很珍惜现在的日子,如果生命中最为重要的两个人都能一直陪着她,那一定就是天堂。

打扫了院子,宋凌薇便又到厨房去做蛋糕。去年子昱生辰的时候她做过一次,子昱很喜欢。

下午的时候,宋凌薇做好了蛋糕,李瑜也带着礼物到宋家来。宋凌薇留了李瑜在家中吃了晚饭,然后一起给宋子昱庆祝生日。依照现代的方法,许愿然后切蛋糕。几人闹得晚了才算结束了,留了李瑜住在后院,宋凌薇拉了宋子昱到前院去。

“刚刚许了什么愿?”坐在路上,宋凌薇状似无意的问道。

“想要和姐姐一辈子在一起。”

“我有礼物要送给你。”宋凌薇在怀中摸索出一个小盒子来。

“是什么?”

“自己看。”

宋子昱接过,然后打开,烛光下照出盒子中的情景。细细的指环,不同于这个时代戒指的风格。上面镶嵌着一颗透明的石头,无论从哪里看都是光芒璀璨。宋凌薇拿起盒子里的戒指戴在了宋子昱的手指上。

上面镶了一颗钻石,这个世界钻石还没有成为奢侈品,也少有人知道价值。这还是一次无意间从一个外族人手中买到了,有一小包,大小颜色不一,很是漂亮。因为其他人觉得不如各色宝石漂亮,所以卖不上什么价。也不贵,所以她就买了回来,镶嵌些首饰也是十分漂亮的。

在现代有一种说法,那就是成年的当天收到戒指将会得到一生的幸福,所以她选择了戒指作为宋子昱的生辰礼物。

“喜欢吗?”

“很漂亮,谢谢姐姐。”

(不好意思啊!最近真的太忙了,毕业设计,还要答辩,整的很腾不出时间来。过了这两天会多更新的。)

其实这个时代男子的成年礼和中国古代的女子及笄礼差不多,东西都是准备好了的,要邀请的人也先前就邀请好了。

一早起来,宋凌薇也就开始忙碌起来了。家中只有他们姐弟二人,并无双亲,所以宋子昱的这场成年礼自然是由她来主持。正宾请的是济世堂孙掌柜的正夫杨氏,因为宋凌薇到底没什么经验,所以一大早孙掌柜便带着家人来帮忙。赞者则是孙掌柜的长子,如今十六岁,年岁和宋子昱差不多。

在这新田县城之中,宋凌薇也不认识太多的人,倒是和孙掌柜还算有些来往。孙掌柜的长子名为孙遥岑,性格开朗,虽然没有见过几次,但是宋凌薇还是一下子就想到了他。邀请的客人则是周围的人家,在这里住了一年多,邻里之间也还算相处融洽。宋凌薇又是大夫,平日里哪家有了点小病小痛的也会来找她,慢慢的也就熟悉了起来。

成年礼的时间定在早上,所以大家都来的很早,大多也是知道宋家人口简单,早些来也可以帮帮忙。地方在后院,前院则摆上了不少的桌子,宋凌薇还专门找了酒楼的厨子来帮忙做饭。

人都来齐了,成年礼也就开始了。礼仪十分繁琐,但是衣衫头钗就换了好几次,虽然家中并无父母,但是礼还是行了全套的。礼成之后,宋凌薇和宋子昱一起拜谢了前来观礼的众人,这才请众人到前院去用饭。

用完饭众人稍坐了一小会儿便都陆续告辞了,很快宅子里又只剩下了姐弟二人。众人都离开了,而宋子昱折腾了一个早上也是累了,宋凌薇便让他去歇息了,自己则开始打扫院子。院子中十分的宁静,若是没有地上的一片狼藉,她大概会觉得先前的热闹都是一场梦。

忽然她就很想念远在异国的苏默然,虽然是她救了他的命,但是她却觉得是他救了她。他像是一抹阳光,照亮了她阑珊的生命;又像是绵绵细雨,慢慢浸润她干涸的心。若是说宋子昱的存在给了她活着的意义,那么苏默然便是她的人生之中最惊艳的一笔,让她知道自己原来并不是什么都不想要的。

以前的她,好像真的不知道该做什么。她天生聪慧,对于医学一道又有天赋,好像自然而然的她就成了医道的佼佼者,那时候她的生命之中只有药材,只有病人,那是她的全部。说不上高兴还是不高兴的日子,一日一日的过着,像是千年无波的井水。在家族的时候,虽然大家对她还算好,但是她总是找不到亲情的存在。沈家的孩子是不能够和父母在一起的,甚至于说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在哪里。她知道他们是沈家的一员,隐没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

沈家之人成年之后离开家族,之后就不被允许回到家族。虽然家族之中还是有一些隐秘的方式可以联系外面的人,但是没有什么大事是绝对不会见面的。在外面的人若是成亲生子,则必须把其中一个孩子带回家族,之后在不相认,也算是彻底断了关系。

执掌家族的是德高望重的长老,而要成为族中长老,则是要在外面功成名就,到了四十岁之后便以诈死的方式回到家族,自此之后一生不再离开族中。

在族里的生活一直都很平静,不坏,也说不上好。后来她离开家族走入普通的尘世,成了一名再普通不过的大学生,和同桌秦嫣成了好朋友。虽然在大学之中也结交了不少人,但是她总觉得心总是空落落的,好像不知道什么是责任,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她的生活一直是云朵漫天的样子,似乎没有阳光能够逐走那些云朵,也无法酿成瓢泼大雨涤荡世间;又像是灯火阑珊的夜晚,不算昏暗却也绝不是灯火辉煌的样子。

就算是嫣儿,似乎也还是没有办法改变她那样的人生。直到来到这个世界,虽然一开始会觉得格格不入,但是融入进去之后,她忽然发现,仿佛这里才该是她生活的地方。她慢慢的融入进去,到了如今有了亲人,也有了爱人。她很珍惜现在的日子,如果生命中最为重要的两个人都能一直陪着她,那一定就是天堂。

打扫了院子,宋凌薇便又到厨房去做蛋糕。去年子昱生辰的时候她做过一次,子昱很喜欢。

下午的时候,宋凌薇做好了蛋糕,李瑜也带着礼物到宋家来。宋凌薇留了李瑜在家中吃了晚饭,然后一起给宋子昱庆祝生日。依照现代的方法,许愿然后切蛋糕。几人闹得晚了才算结束了,留了李瑜住在后院,宋凌薇拉了宋子昱到前院去。

“刚刚许了什么愿?”坐在路上,宋凌薇状似无意的问道。

“想要和姐姐一辈子在一起。”

“我有礼物要送给你。”宋凌薇在怀中摸索出一个小盒子来。

“是什么?”

“自己看。”

宋子昱接过,然后打开,烛光下照出盒子中的情景。细细的指环,不同于这个时代戒指的风格。上面镶嵌着一颗透明的石头,无论从哪里看都是光芒璀璨。宋凌薇拿起盒子里的戒指戴在了宋子昱的手指上。

上面镶了一颗钻石,这个世界钻石还没有成为奢侈品,也少有人知道价值。这还是一次无意间从一个外族人手中买到了,有一小包,大小颜色不一,很是漂亮。因为其他人觉得不如各色宝石漂亮,所以卖不上什么价。也不贵,所以她就买了回来,镶嵌些首饰也是十分漂亮的。

在现代有一种说法,那就是成年的当天收到戒指将会得到一生的幸福,所以她选择了戒指作为宋子昱的生辰礼物。

“喜欢吗?”

“很漂亮,谢谢姐姐。”

(不好意思啊!最近真的太忙了,毕业设计,还要答辩,整的很腾不出时间来。过了这两天会多更新的。)

第三十九章 圣旨

宋子昱的生辰过后,宋家也就恢复了以往的平静,宋凌薇也像平日里一样,日日都去医馆坐堂,傍晚的时候回家。

这天中午,宋子昱从家中过来医馆送药丸,顺便也给宋凌薇和李瑜送来了做好的午饭。三人也就到后院去吃午饭,刚刚坐下,便听到前面有人在喊人。宋凌薇也就起身走了出去,这样的事情并不奇怪,毕竟若是遇到急病哪里还能分时间。

匆匆到了前面,便发现医馆之中来了许多人,把本来就不算宽敞的医馆都占得拥挤了起来。为首之人该是坐着的一人,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打扮十分华贵,衣衫绣着繁复的金丝图案,带着一种并不算张扬的华贵。给人的感觉有些矛盾,身上似乎有着几分常在高位的桀骜,又有几分仿佛是常年养成的谦恭之态,明明是那样矛盾的两种感觉,却是那样好不突兀的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

“应该是服用过特殊的药物,所以阳气受阻,其它的也就没什么大病了。”宋凌薇出来,例行公事的看了看坐着的女人。虽然看着架势不像是来看病的,不过尚未说明来意,她也不好随便问。

“宋大夫吧!我等可不是来看病了。”坐着的女人说道。

“哦?我这里是医馆,来的人不是看病就是抓药,其它的,诸位可不要找错地方了。”来的这些人怎么看都知道是非富即贵。她虽然也不怎么喜欢现代那种熙熙攘攘的生活,可是对于封建王朝,她也绝对算不得喜欢。虽然现代社会也达不到人人平等的的地步,但是这里就更不可能了。统治者的世界,王法都是为有权有势的那些人服务的。她只想平静的过完一生,广厦三千,也不过七尺而眠,只要重要的人都在自己身边,那就一切都够了。

她从来不想和有权有势的人扯上关系,因为那根本就代表麻烦。她的医术足以供给一家人的温饱,她求的从来都不多。

“有人要见宋大夫。”

“谁?”

那个女人的手指了指,宋凌薇顺着那只手看出去,所指的是飘着几朵淡淡白云的天际。天?在这个世界,敢比作天的人应该很少吧!在这片国土之上,只会有一个人,那就是当今的女皇。宋凌薇看懂了却又迷茫了,她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很短,又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她可不觉得她有什么资格入了统治者的眼中。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本能的就觉得这件事有点假,不会是她不知不觉间得罪了谁,故意玩她的吧!

“不知道这位夫人是什么意思,这天上除了几朵云彩,什么都没有啊!”

“可否借一步说话。”

“若是夫人不嫌寒酸,可随我到后院坐坐。”

“好。”

其余的人都等在了外面,宋凌薇引着那女人去了后院。宋凌薇带着女人去了制药的房间,院子里有李瑜和宋子昱,地方就这么大,她也不能把人带到厨房去,所以也就只能到这里来了。因为是制药的地方所以房间了也放了个药柜,放着不少的药材。屋子里打扫的干干净净,东西都归置的十分齐整,并不会显得杂乱。不过环境也就算不得好了,摆的东西不少,所以空地也不多,能做的也就是摆放着的两个矮凳。

“目的是什么就直说吧!”

“我是奉圣上之命来传旨的,希望宋大夫进京一趟。”

“我怎么相信你?”

“这是圣上下的圣旨,上面盖着圣上的金印,我这里还有一块金牌,是圣上给的,见金牌如见圣上。”女人说着话,已经把一卷明黄的娟子和一块金牌递给了宋凌薇,宋凌薇结果看了看。其实也就随便一看,她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再说了普通人哪里能够知道是不是皇帝的东西。

“可以缓上几日吗?就是要入京我也要先收拾收拾。”

“可以,三日,三日后一早我等在这里等着宋大夫。”

“好。”宋凌薇把所谓的圣旨和金牌往怀里一塞,然后送了那女人出去。再回转的时候,饭菜都有些凉了,好在是天也不冷了,所以三人勉强的吃了一顿午饭。宋凌薇一直都心事重重,一事不知道那圣旨是真是假,二是,不管是真是假她都不想走这一趟。

她是大夫,若真是皇上找她,那也一定是关于病的事情,必然又是一场通天的麻烦。日子才终于过得好了些,她并不像去?浑水。

吃过午饭,宋凌薇便带着那卷明黄的黄娟和金牌去了济世堂,沈家到底家大业大,而且与皇家的关系也算亲密。她也不认识什么有权有势的人,如今唯一能够去找的就是孙掌柜了。虽然不一定能得到什么结果,但是去一趟好过没有。

(大家多多支持!)

宋子昱的生辰过后,宋家也就恢复了以往的平静,宋凌薇也像平日里一样,日日都去医馆坐堂,傍晚的时候回家。

这天中午,宋子昱从家中过来医馆送药丸,顺便也给宋凌薇和李瑜送来了做好的午饭。三人也就到后院去吃午饭,刚刚坐下,便听到前面有人在喊人。宋凌薇也就起身走了出去,这样的事情并不奇怪,毕竟若是遇到急病哪里还能分时间。

匆匆到了前面,便发现医馆之中来了许多人,把本来就不算宽敞的医馆都占得拥挤了起来。为首之人该是坐着的一人,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打扮十分华贵,衣衫绣着繁复的金丝图案,带着一种并不算张扬的华贵。给人的感觉有些矛盾,身上似乎有着几分常在高位的桀骜,又有几分仿佛是常年养成的谦恭之态,明明是那样矛盾的两种感觉,却是那样好不突兀的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

“应该是服用过特殊的药物,所以阳气受阻,其它的也就没什么大病了。”宋凌薇出来,例行公事的看了看坐着的女人。虽然看着架势不像是来看病的,不过尚未说明来意,她也不好随便问。

“宋大夫吧!我等可不是来看病了。”坐着的女人说道。

“哦?我这里是医馆,来的人不是看病就是抓药,其它的,诸位可不要找错地方了。”来的这些人怎么看都知道是非富即贵。她虽然也不怎么喜欢现代那种熙熙攘攘的生活,可是对于封建王朝,她也绝对算不得喜欢。虽然现代社会也达不到人人平等的的地步,但是这里就更不可能了。统治者的世界,王法都是为有权有势的那些人服务的。她只想平静的过完一生,广厦三千,也不过七尺而眠,只要重要的人都在自己身边,那就一切都够了。

她从来不想和有权有势的人扯上关系,因为那根本就代表麻烦。她的医术足以供给一家人的温饱,她求的从来都不多。

“有人要见宋大夫。”

“谁?”

那个女人的手指了指,宋凌薇顺着那只手看出去,所指的是飘着几朵淡淡白云的天际。天?在这个世界,敢比作天的人应该很少吧!在这片国土之上,只会有一个人,那就是当今的女皇。宋凌薇看懂了却又迷茫了,她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很短,又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她可不觉得她有什么资格入了统治者的眼中。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本能的就觉得这件事有点假,不会是她不知不觉间得罪了谁,故意玩她的吧!

“不知道这位夫人是什么意思,这天上除了几朵云彩,什么都没有啊!”

“可否借一步说话。”

“若是夫人不嫌寒酸,可随我到后院坐坐。”

“好。”

其余的人都等在了外面,宋凌薇引着那女人去了后院。宋凌薇带着女人去了制药的房间,院子里有李瑜和宋子昱,地方就这么大,她也不能把人带到厨房去,所以也就只能到这里来了。因为是制药的地方所以房间了也放了个药柜,放着不少的药材。屋子里打扫的干干净净,东西都归置的十分齐整,并不会显得杂乱。不过环境也就算不得好了,摆的东西不少,所以空地也不多,能做的也就是摆放着的两个矮凳。

“目的是什么就直说吧!”

“我是奉圣上之命来传旨的,希望宋大夫进京一趟。”

“我怎么相信你?”

“这是圣上下的圣旨,上面盖着圣上的金印,我这里还有一块金牌,是圣上给的,见金牌如见圣上。”女人说着话,已经把一卷明黄的娟子和一块金牌递给了宋凌薇,宋凌薇结果看了看。其实也就随便一看,她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再说了普通人哪里能够知道是不是皇帝的东西。

“可以缓上几日吗?就是要入京我也要先收拾收拾。”

“可以,三日,三日后一早我等在这里等着宋大夫。”

“好。”宋凌薇把所谓的圣旨和金牌往怀里一塞,然后送了那女人出去。再回转的时候,饭菜都有些凉了,好在是天也不冷了,所以三人勉强的吃了一顿午饭。宋凌薇一直都心事重重,一事不知道那圣旨是真是假,二是,不管是真是假她都不想走这一趟。

她是大夫,若真是皇上找她,那也一定是关于病的事情,必然又是一场通天的麻烦。日子才终于过得好了些,她并不像去?浑水。

吃过午饭,宋凌薇便带着那卷明黄的黄娟和金牌去了济世堂,沈家到底家大业大,而且与皇家的关系也算亲密。她也不认识什么有权有势的人,如今唯一能够去找的就是孙掌柜了。虽然不一定能得到什么结果,但是去一趟好过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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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真的

宋凌薇匆匆的赶到了济世堂,好在孙掌柜正在店里,宋凌薇说了有事,两人便到了后院。

到了后院的院子之中坐定,宋凌薇才拿出了东西,对孙掌柜说明来意。孙掌柜倒是十分虔诚的拿起两件东西细细查看着。孙掌柜是这片大陆上土生土长的人,自然不同于宋凌薇对这里的陌生。而且沈家乃是京都大族,对于皇族之事也是了解的不少。孙掌柜在京城的沈家住宅呆过些年头,也算是有些见识的了。

何况这次的事情她已经从京里提前得到了消息,所以看圣旨其实也就是随便一看,知道是真的自然虔诚。很快,孙掌柜便把东西放下了。

“东西是真的,看来真是是圣上传旨让宋大夫进京。”

“竟是真的。”知道是真的,宋凌薇反而一点都不高兴。若是假的,那么还总有办法脱身,可是若是真的,她就是再不屑皇权的统治,却也不得不妥协。毕竟她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而那个人是这里的天,她根本连拒绝都做不到。抗旨不尊是死罪,还很有可能会殃及家人。

看来这次的事件想要全身而退真的太难了。但愿天不亡她,还能够有回旋之地吧!

“孙掌柜可有耳闻宫中有什么秘辛传出?”

“宫中之事,我等小民不可擅议,宋大夫既然是大夫,那么有些事应该也就能想到了。”

“这个我也知道,只是我一介平民百姓,实在不知道怎么就为圣上所知了。”

“宋大夫不必过谦,虽说宋大夫行医不久,可是名声可是传的远着呢!这种事,是福不是祸,是祸也躲不过。既是拒绝不得的,宋大夫必然是要走一趟,还是认真准备一番为好。既然宋大夫就要进京,我有件事想要麻烦宋大夫一番,不知可否?”

“你我之间哪里需要这般客气,若是孙掌柜非要这般客气,那我这趟来可就是太过叨扰了。”

“那我就直说了,遥岑也不小了,我有个兄长在京城,想让遥岑进京去住些时日,也好给遥岑物色门好亲事。这才年初,我也走不开,遥岑一个人进京我也不放心,如今宋大夫既然要进京,我想把遥岑托付给宋大夫,带他一程。”

“这没什么,有他陪着子昱倒是正好。这事我应下了,这几日准备一下,我三日之后来接人。”

“好。”

离开了济世堂,宋凌薇愣愣的走在宽阔的街道上。看来该来的还是躲不过,孙掌柜说的也对,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走一趟就走一趟吧!这一年来她一直在练习轻功,也算是小有所成了,再加上一些**,别人想拦她也是不容易的。

宋凌薇回了医馆之后,对李瑜匆匆交代了几句,便带着宋子昱回了家。

“姐姐,自从你在药房见了那个女人之后就有心事的样子,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回到家,宋子昱便问道。两个人一路上回来都走的匆忙,宋凌薇一直都一言不发,这自然不是她的风格,而且吃饭的时候就已经心事重重的了。宋子昱自然也不会想不到,必然是那个女人的问题。

“是京里来的人,让我去出诊,可能要出门一段时间,而且不会短。三日后就走,我们要把该带的东西都收拾一下,不用太多,平常用的东西去了京里也能买的。遥岑也要进京,所以我们一路走,你也有个说话的人。”

“就这件事?”

“是啊!就这样一件事,不过看病的人身份贵重,所以摆场大了些。”

“那我知道了,我会把东西都收拾好的。”

“我先回屋去了。”宋凌薇说着便往屋里走。她平时制作的各种**和迷药都不用,所以量还算多。她在一边的墙上摸了摸,然后便移开了一块青砖,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盒子来。盒子里是毕竟重要的东西,有一些银票还有这房子和医馆的地契,再就是一些药材的种子和孟婆送的石碗。

她把东西都看了看,然后把先前买的那小袋钻石也放进了盒子里,这些几乎是她全部的财产了。只要有这些东西在,那么去到那里都没太多区别。把东西放好,便又放回了墙中。只要带着这个盒子,其它的东西也不用带太多。

乌飞兔走,三天转眼逝去。(大家多多支持!)

宋凌薇匆匆的赶到了济世堂,好在孙掌柜正在店里,宋凌薇说了有事,两人便到了后院。

到了后院的院子之中坐定,宋凌薇才拿出了东西,对孙掌柜说明来意。孙掌柜倒是十分虔诚的拿起两件东西细细查看着。孙掌柜是这片大陆上土生土长的人,自然不同于宋凌薇对这里的陌生。而且沈家乃是京都大族,对于皇族之事也是了解的不少。孙掌柜在京城的沈家住宅呆过些年头,也算是有些见识的了。

何况这次的事情她已经从京里提前得到了消息,所以看圣旨其实也就是随便一看,知道是真的自然虔诚。很快,孙掌柜便把东西放下了。

“东西是真的,看来真是是圣上传旨让宋大夫进京。”

“竟是真的。”知道是真的,宋凌薇反而一点都不高兴。若是假的,那么还总有办法脱身,可是若是真的,她就是再不屑皇权的统治,却也不得不妥协。毕竟她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而那个人是这里的天,她根本连拒绝都做不到。抗旨不尊是死罪,还很有可能会殃及家人。

看来这次的事件想要全身而退真的太难了。但愿天不亡她,还能够有回旋之地吧!

“孙掌柜可有耳闻宫中有什么秘辛传出?”

“宫中之事,我等小民不可擅议,宋大夫既然是大夫,那么有些事应该也就能想到了。”

“这个我也知道,只是我一介平民百姓,实在不知道怎么就为圣上所知了。”

“宋大夫不必过谦,虽说宋大夫行医不久,可是名声可是传的远着呢!这种事,是福不是祸,是祸也躲不过。既是拒绝不得的,宋大夫必然是要走一趟,还是认真准备一番为好。既然宋大夫就要进京,我有件事想要麻烦宋大夫一番,不知可否?”

“你我之间哪里需要这般客气,若是孙掌柜非要这般客气,那我这趟来可就是太过叨扰了。”

“那我就直说了,遥岑也不小了,我有个兄长在京城,想让遥岑进京去住些时日,也好给遥岑物色门好亲事。这才年初,我也走不开,遥岑一个人进京我也不放心,如今宋大夫既然要进京,我想把遥岑托付给宋大夫,带他一程。”

“这没什么,有他陪着子昱倒是正好。这事我应下了,这几日准备一下,我三日之后来接人。”

“好。”

离开了济世堂,宋凌薇愣愣的走在宽阔的街道上。看来该来的还是躲不过,孙掌柜说的也对,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走一趟就走一趟吧!这一年来她一直在练习轻功,也算是小有所成了,再加上一些**,别人想拦她也是不容易的。

宋凌薇回了医馆之后,对李瑜匆匆交代了几句,便带着宋子昱回了家。

“姐姐,自从你在药房见了那个女人之后就有心事的样子,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回到家,宋子昱便问道。两个人一路上回来都走的匆忙,宋凌薇一直都一言不发,这自然不是她的风格,而且吃饭的时候就已经心事重重的了。宋子昱自然也不会想不到,必然是那个女人的问题。

“是京里来的人,让我去出诊,可能要出门一段时间,而且不会短。三日后就走,我们要把该带的东西都收拾一下,不用太多,平常用的东西去了京里也能买的。遥岑也要进京,所以我们一路走,你也有个说话的人。”

“就这件事?”

“是啊!就这样一件事,不过看病的人身份贵重,所以摆场大了些。”

“那我知道了,我会把东西都收拾好的。”

“我先回屋去了。”宋凌薇说着便往屋里走。她平时制作的各种**和迷药都不用,所以量还算多。她在一边的墙上摸了摸,然后便移开了一块青砖,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盒子来。盒子里是毕竟重要的东西,有一些银票还有这房子和医馆的地契,再就是一些药材的种子和孟婆送的石碗。

她把东西都看了看,然后把先前买的那小袋钻石也放进了盒子里,这些几乎是她全部的财产了。只要有这些东西在,那么去到那里都没太多区别。把东西放好,便又放回了墙中。只要带着这个盒子,其它的东西也不用带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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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京城

三天很快就过去了,这几天宋凌薇也算是把该处理的事情都处理好了。家里和医馆的钥匙她都给了李瑜一份备用的,让李瑜帮忙看着一点。带的东西也不多,除了那个盒子,也就是些常用的药丸和一些普通用品。

一大早,宋凌薇便把宋子昱送到了医馆,然后去济世堂接孙遥岑。接了孙遥岑回到医馆的时候,那个女人已经带了一大群人等在了医馆中了。

“宋大夫可是能走了?”

“可以,只是这一路我们要见的次数可不会少,我该怎么称呼你?”

“我是圣上身边的内官,姓王。”

“王内官。”

“天色也不早了,还是尽快启程吧!”

宋凌薇和李瑜告别之后也就出了门,门外已经准备好了马车,虽然知道那王内官是皇帝身边的人,但是这样的排场还是让宋凌薇有些惊诧。既然没有当着所有人的面传旨,她以为应该是不会太张扬的,看来一直是她想错了。

看着门口的仪仗队,虽然是大清早的,但是周围还是站了不少围观的人。这个样子,这一路上想不让人关注都很难吧!有人请了宋凌薇姐弟和孙遥岑上车,宋凌薇也就不迟疑,带着两人上了马车。上车的上车,上马的上马,一行人也就开始出发了。

马车很宽大,也很是舒适。一路上赶路还是快,不过一直走的官道,再加上马车也还算舒适,宋凌薇几人倒也没有觉得很痛苦。不过这样赶路的日子是很枯燥的,整天不是坐在马车之中赶路,就是晚上的时候住驿馆。

一路上即便是快速的赶路,却也还是用了一个月零几天才到了京城。三月暮春时节,春花落尽,烟柳浓绿,是一种即将进入夏天的生机盎然。

站在京城十分宽阔的大街上,宋凌薇才真正的感受到这里的繁华。不过京城的繁华不同于现代的那种灯红酒绿的喧嚣,带着一种古代而优雅的意境。街道两边商铺林立,不过建筑不是钢筋水泥混凝土堆砌而成的方方正正的盒子,而是建造的十分精致,像是一件件的艺术品。

进了京城城门,王内官便扔给了她一大串的钥匙,说是宫里给她准备的宅子,让她先住进去,先去宫中禀报了,皇上有了旨意会让人来接她的。接了钥匙,问了地址,宋凌薇带着宋子昱和孙遥岑在街上走了走,这才叫了马车往宅子而去。

皇宫在京城的最中心,而那宅子离皇宫不远,所以还是走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三人才算是站在了宅子的门口。还真是大啊!还没有进门,但是看着大美妞,就有一种十分威严的感觉。门口的两尊大石狮子蹲在那里,十分的威武。朱红的大门,有一种十分厚重的感觉。门上的牌匾上书着三个描金大字“阒竹轩”。

宋凌薇取出钥匙上前去开了门,朱红色的大门还真是厚重,她用力一推才算是把门给推开了。她首先踏了进去,进了门里面更是开阔。一进门就是一个很大的庭院,里面遍植花木,十分的漂亮。院子中间是一条小径,正对着的就是大厅。

大厅很大,大厅的两边是两间屋子,与大厅相通。进入大厅,正面对着的墙上挂着一幅山水画,山清水秀,有一种苍茫大地的豁然之态。正坐上两张椅子,中间是茶几,大厅两侧都摆放着几张椅子,大厅之中所有的家具都是红木所制,价值不菲。从大厅后面绕出去,经过了一处垂花门便是前院,地方很大,不仅有家主所住的院子,还有东西厢房,有很多的屋子。经过了前院又进了二门才算是到了后院。

后院是五进的大院子,真的很大,每一处院子也很是宽敞。到处窗明几净,纤尘不染,应该是都有人在打扫着,不过宋凌薇进来之后四处转了转都没有见到半个人影。

前院之中遍种竹子,应该有这座宅子名字由来的原因。走进竹林,仿佛是从熙熙攘攘的京城穿越到了另外一个世界。院子里亭台楼阁,假山池沼四处分布着,而四处景色之中都点缀着竹子,与周围的各种建筑融为一体,处处都是一副最美的风景图。竹子的种类很多,刚竹、淡竹、湘妃竹、紫竹、黄槽竹、金镶玉竹、佛肚竹、粉单竹、龟甲竹等等,颜色、形态种种不已,十分的美观。而且那么多种多样的竹子能够在同一个地方栽种出来本身就是一种奇迹。

而除了这些作为点缀的竹子之外,前院之中还有一处很大的竹林,里面种多的都是绿竹,四季常青,秀丽挺拔,成为大片的竹林更是十分美观。竹林之中还有活水通过,流水涔涔,翠竹千竿更是添了几分悠远的意境。其中还建有几处竹屋,里面的器具几乎都是各种竹制品,虽然并不华贵,却是十分的雅致。

在这个世界,前院的主院都是给家中的家主或者妻主住的,而旁边的侧院一般是给家中已经成年的其他女眷所居,而东西厢房则是客院。而后院则是男子所居,正院是给家中的主夫住的,侧院则是其他的夫侍所居。一般儿子除非是家主有其他的安排,不然都是和亲生父亲住在一起的。

后院的几处院子都看了一遍,都布置的十分精致,还每个院子都不一样。这个宅子总体上真的很美,宋凌薇也十分的满意。在宅子里逛了逛,天色也不早了,大厨房和小厨房之中应该有些日子没用了,所以各种作料和干货都有,却并没有新鲜的菜蔬。三人便出门去比较近的地方吃了晚饭,吃饭饭,在外面逛了一圈才回了宅子。

因为宅子里面没有其他人,宅子又大,太空了,所以三个人也就住在了一起,宋凌薇选了一处最靠近大门的前院中的侧院。(大家多多支持!)

三天很快就过去了,这几天宋凌薇也算是把该处理的事情都处理好了。家里和医馆的钥匙她都给了李瑜一份备用的,让李瑜帮忙看着一点。带的东西也不多,除了那个盒子,也就是些常用的药丸和一些普通用品。

一大早,宋凌薇便把宋子昱送到了医馆,然后去济世堂接孙遥岑。接了孙遥岑回到医馆的时候,那个女人已经带了一大群人等在了医馆中了。

“宋大夫可是能走了?”

“可以,只是这一路我们要见的次数可不会少,我该怎么称呼你?”

“我是圣上身边的内官,姓王。”

“王内官。”

“天色也不早了,还是尽快启程吧!”

宋凌薇和李瑜告别之后也就出了门,门外已经准备好了马车,虽然知道那王内官是皇帝身边的人,但是这样的排场还是让宋凌薇有些惊诧。既然没有当着所有人的面传旨,她以为应该是不会太张扬的,看来一直是她想错了。

看着门口的仪仗队,虽然是大清早的,但是周围还是站了不少围观的人。这个样子,这一路上想不让人关注都很难吧!有人请了宋凌薇姐弟和孙遥岑上车,宋凌薇也就不迟疑,带着两人上了马车。上车的上车,上马的上马,一行人也就开始出发了。

马车很宽大,也很是舒适。一路上赶路还是快,不过一直走的官道,再加上马车也还算舒适,宋凌薇几人倒也没有觉得很痛苦。不过这样赶路的日子是很枯燥的,整天不是坐在马车之中赶路,就是晚上的时候住驿馆。

一路上即便是快速的赶路,却也还是用了一个月零几天才到了京城。三月暮春时节,春花落尽,烟柳浓绿,是一种即将进入夏天的生机盎然。

站在京城十分宽阔的大街上,宋凌薇才真正的感受到这里的繁华。不过京城的繁华不同于现代的那种灯红酒绿的喧嚣,带着一种古代而优雅的意境。街道两边商铺林立,不过建筑不是钢筋水泥混凝土堆砌而成的方方正正的盒子,而是建造的十分精致,像是一件件的艺术品。

进了京城城门,王内官便扔给了她一大串的钥匙,说是宫里给她准备的宅子,让她先住进去,先去宫中禀报了,皇上有了旨意会让人来接她的。接了钥匙,问了地址,宋凌薇带着宋子昱和孙遥岑在街上走了走,这才叫了马车往宅子而去。

皇宫在京城的最中心,而那宅子离皇宫不远,所以还是走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三人才算是站在了宅子的门口。还真是大啊!还没有进门,但是看着大美妞,就有一种十分威严的感觉。门口的两尊大石狮子蹲在那里,十分的威武。朱红的大门,有一种十分厚重的感觉。门上的牌匾上书着三个描金大字“阒竹轩”。

宋凌薇取出钥匙上前去开了门,朱红色的大门还真是厚重,她用力一推才算是把门给推开了。她首先踏了进去,进了门里面更是开阔。一进门就是一个很大的庭院,里面遍植花木,十分的漂亮。院子中间是一条小径,正对着的就是大厅。

大厅很大,大厅的两边是两间屋子,与大厅相通。进入大厅,正面对着的墙上挂着一幅山水画,山清水秀,有一种苍茫大地的豁然之态。正坐上两张椅子,中间是茶几,大厅两侧都摆放着几张椅子,大厅之中所有的家具都是红木所制,价值不菲。从大厅后面绕出去,经过了一处垂花门便是前院,地方很大,不仅有家主所住的院子,还有东西厢房,有很多的屋子。经过了前院又进了二门才算是到了后院。

后院是五进的大院子,真的很大,每一处院子也很是宽敞。到处窗明几净,纤尘不染,应该是都有人在打扫着,不过宋凌薇进来之后四处转了转都没有见到半个人影。

前院之中遍种竹子,应该有这座宅子名字由来的原因。走进竹林,仿佛是从熙熙攘攘的京城穿越到了另外一个世界。院子里亭台楼阁,假山池沼四处分布着,而四处景色之中都点缀着竹子,与周围的各种建筑融为一体,处处都是一副最美的风景图。竹子的种类很多,刚竹、淡竹、湘妃竹、紫竹、黄槽竹、金镶玉竹、佛肚竹、粉单竹、龟甲竹等等,颜色、形态种种不已,十分的美观。而且那么多种多样的竹子能够在同一个地方栽种出来本身就是一种奇迹。

而除了这些作为点缀的竹子之外,前院之中还有一处很大的竹林,里面种多的都是绿竹,四季常青,秀丽挺拔,成为大片的竹林更是十分美观。竹林之中还有活水通过,流水涔涔,翠竹千竿更是添了几分悠远的意境。其中还建有几处竹屋,里面的器具几乎都是各种竹制品,虽然并不华贵,却是十分的雅致。

在这个世界,前院的主院都是给家中的家主或者妻主住的,而旁边的侧院一般是给家中已经成年的其他女眷所居,而东西厢房则是客院。而后院则是男子所居,正院是给家中的主夫住的,侧院则是其他的夫侍所居。一般儿子除非是家主有其他的安排,不然都是和亲生父亲住在一起的。

后院的几处院子都看了一遍,都布置的十分精致,还每个院子都不一样。这个宅子总体上真的很美,宋凌薇也十分的满意。在宅子里逛了逛,天色也不早了,大厨房和小厨房之中应该有些日子没用了,所以各种作料和干货都有,却并没有新鲜的菜蔬。三人便出门去比较近的地方吃了晚饭,吃饭饭,在外面逛了一圈才回了宅子。

因为宅子里面没有其他人,宅子又大,太空了,所以三个人也就住在了一起,宋凌薇选了一处最靠近大门的前院中的侧院。(大家多多支持!)

第四十二章 皇宫

次日一早,宋凌薇才刚刚起床洗漱之后,打算出去买点早点回来。刚刚要打开大门,门外就传来了敲门声,她急忙去开了门。王内官莫名其妙的把她丢到这里来,只说让她先住着,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意思。虽然住着,到底还是有些不安。

看到来敲门的是王内官,宋凌薇也不知是怎么的,算是小小的松了口气。该来的早晚要来,晚不如早。

“宋大夫准备一下吧!圣上召见。”

“王内官先进去坐吧!我交代两句就跟王内官入宫。”

“好,不过宋大夫还是快些的好。”

宋凌薇匆匆的回去,到她住的屋子隔壁找了宋子昱,说了要去给贵人出诊,给了他些碎银子,让他和孙遥岑自己去买点东西吃。匆匆交代了一下,她便和王内官出了门。门口已经准备了马车,这一次宋凌薇同王内官坐了同一架。

因为宅子离皇宫并不远,所以并没有多久就入了皇宫的宫门。宋凌薇正襟危坐,并不四处乱看,只是宫门处的人要查验过往行人时,王内官递了一块令牌出去。仅仅是那一刹那,车帘微微掀开的一角,宋凌薇终于看到了这个世界的皇宫。虽只是小小的甚至是微不足道的冰山一角,却也看清了那朱红的墙和屋顶那金色的琉璃瓦,虽然还没有阳光的照射,却也足以闪瞎了人的眼。

似乎无论是哪个世界,哪位帝王,建造出的宫殿都是殊途同归的规模宏大、气派豪华、富丽堂皇。那样威严,繁华流淌的地方,她却半点都喜欢不起来。好像一切都是那样的刺眼,不知道那朱红的宫墙里流淌了多少人的鲜血,才得来这样经久不衰的朱红色。

见到王内官的另配,守宫门的侍卫很快就放行了。帘子很快落下,隔绝了马车外的一切。马车又行了一段路,这才慢慢停了下来。宋凌薇同王内官一起下了马车,站在皇宫之中。这里的皇宫足以比拟紫禁城了,层层叠叠的高楼阻挡了视线,并不能看出去很远。但是仅仅处于小小的一角,已经能够感觉到一种高大威严的气势扑面而来。

所能够看到的宫殿都是砖木结构、黄琉璃瓦顶、青白石底座饰以金碧辉煌的彩绘的样子,任谁看了这样的建筑,除了感叹它的繁华威严之外,一定都会感叹于这样的一种建筑杰作。古人的智慧还真是不可估量,纵是不用半根铁钉,也依然能够建造出完美的亭台楼阁和各种各样的家具,木与木最紧密的结合,没有半点的铁锈味,却也能够维持千白年不塌不朽。

下了马车,便又上了一顶轿子,这才继续走。

下了轿子,面对的是更为繁华的一座宫殿,繁华之外,还有一种肃穆之气。来来往往的下人不少,却轻巧的没有半点声音,交谈就更是不可能听到的了。仿佛每一个人走路都变得小心翼翼,就怕半点行差踏错。本来就觉得威严无比的地方,再加上所有人都这样肃穆,宋凌薇也本能的多了份小心。

宋凌薇跟在王内官的身后,一步一步的走着,她现在也算是轻功了得了,走起路来就是不发出一丁点的声音都是可以的。所以一步一步倒也不会响到引起别人的关注,这样死寂的地方,若是所有人的目光都投过来,即便是什么都没有做错都还是会让人觉得头皮发麻吧!她微微的低着头,认真看着脚下的路,并不敢随意乱看。

终于走在前面的王内官停了下来,宋凌薇也跟着停了脚步。

“回禀圣上,人带来了。”王内官忽然跪在了地上,站在她身后的宋凌薇也就完全露了出来。

“抬起头来,让朕看看。”威严的声音响在耳畔,那不是刻意的威严之感,而是一种常年高高在上养成的不怒自威的感觉,明明看似简单的话,语气也十分的平静,还是让人能够感觉都一种威压扑面而来。

“见过皇上。”宋凌薇微微躬身揖礼,头也慢慢的抬起,向着榻上的人看去。四十多岁的女人,不同于前世所见的女子那般的妍丽,而是有一种阳刚之气。脸庞虽然也算是精致的,但是却带着一种飒爽英姿。可能是久病的缘故,虽然看着也还算威严,却有着掩了掩不住的憔悴和倦意。脸色很苍白,会让人想到褪了色即将凋零的杏花。这就是掌握着这个国家全部命运的帝王了吗?

生活在现代的人,虽然也经常会看到古装电视剧,但是那始终都是在看别人的故事,甚至是完全杜撰的情节。所以现代的人是很难以真正了解封建王朝的,封建王朝没有公平,甚至连法律都无法给百姓做主。这里是当权着的天下,只要眼前的这个人说一声好,那么就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若是说半句不好,可能就满门抄斩,株连九族。

“真是年轻呢!这么小的年纪却是神医,真让人难以相信。几岁了?”

“十七。”

“看来朕当真是老了,都快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了。”

“俗话说姜还是老的辣,圣上的阅历是天下人都无法想必的,天下自然还是圣上的天下。何况圣上正值壮年,怎可言老。”

“虽说是同样恭维的话,你说起来朕就觉得比其他人说的好听呢!来这边坐,让朕看看。”皇上抬起手来招了招,一只手很瘦,青筋都十分明显的映入别人的眼中。

“圣上抬爱。”宋凌薇微微一迟疑,却看到王内官已经在皇上的榻前摆上了一只小凳,也只得慢慢的走过去坐了下来。

“真是漂亮,若非是知道你是女儿身,朕还要当是哪里来的仙子玉人呢!家里还有些什么人?”

“有一位弟弟。”虽然奇怪于皇上的和蔼亲近,宋凌薇还是一一的回答着。同时也在悄悄的打量着皇上的脸色,想看看能不能看不出来是什么病。

“还没有娶夫吗?”

“已经定了,等到年纪合适了就成亲。”

(终于有一百个收藏了,虽然在大家眼里一定很小,不过我还是很高兴啦!大家多多支持!我也会加油的!大家若是有什么不满意的可以提出来,合适的我都会虚心采纳的。)

次日一早,宋凌薇才刚刚起床洗漱之后,打算出去买点早点回来。刚刚要打开大门,门外就传来了敲门声,她急忙去开了门。王内官莫名其妙的把她丢到这里来,只说让她先住着,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意思。虽然住着,到底还是有些不安。

看到来敲门的是王内官,宋凌薇也不知是怎么的,算是小小的松了口气。该来的早晚要来,晚不如早。

“宋大夫准备一下吧!圣上召见。”

“王内官先进去坐吧!我交代两句就跟王内官入宫。”

“好,不过宋大夫还是快些的好。”

宋凌薇匆匆的回去,到她住的屋子隔壁找了宋子昱,说了要去给贵人出诊,给了他些碎银子,让他和孙遥岑自己去买点东西吃。匆匆交代了一下,她便和王内官出了门。门口已经准备了马车,这一次宋凌薇同王内官坐了同一架。

因为宅子离皇宫并不远,所以并没有多久就入了皇宫的宫门。宋凌薇正襟危坐,并不四处乱看,只是宫门处的人要查验过往行人时,王内官递了一块令牌出去。仅仅是那一刹那,车帘微微掀开的一角,宋凌薇终于看到了这个世界的皇宫。虽只是小小的甚至是微不足道的冰山一角,却也看清了那朱红的墙和屋顶那金色的琉璃瓦,虽然还没有阳光的照射,却也足以闪瞎了人的眼。

似乎无论是哪个世界,哪位帝王,建造出的宫殿都是殊途同归的规模宏大、气派豪华、富丽堂皇。那样威严,繁华流淌的地方,她却半点都喜欢不起来。好像一切都是那样的刺眼,不知道那朱红的宫墙里流淌了多少人的鲜血,才得来这样经久不衰的朱红色。

见到王内官的另配,守宫门的侍卫很快就放行了。帘子很快落下,隔绝了马车外的一切。马车又行了一段路,这才慢慢停了下来。宋凌薇同王内官一起下了马车,站在皇宫之中。这里的皇宫足以比拟紫禁城了,层层叠叠的高楼阻挡了视线,并不能看出去很远。但是仅仅处于小小的一角,已经能够感觉到一种高大威严的气势扑面而来。

所能够看到的宫殿都是砖木结构、黄琉璃瓦顶、青白石底座饰以金碧辉煌的彩绘的样子,任谁看了这样的建筑,除了感叹它的繁华威严之外,一定都会感叹于这样的一种建筑杰作。古人的智慧还真是不可估量,纵是不用半根铁钉,也依然能够建造出完美的亭台楼阁和各种各样的家具,木与木最紧密的结合,没有半点的铁锈味,却也能够维持千白年不塌不朽。

下了马车,便又上了一顶轿子,这才继续走。

下了轿子,面对的是更为繁华的一座宫殿,繁华之外,还有一种肃穆之气。来来往往的下人不少,却轻巧的没有半点声音,交谈就更是不可能听到的了。仿佛每一个人走路都变得小心翼翼,就怕半点行差踏错。本来就觉得威严无比的地方,再加上所有人都这样肃穆,宋凌薇也本能的多了份小心。

宋凌薇跟在王内官的身后,一步一步的走着,她现在也算是轻功了得了,走起路来就是不发出一丁点的声音都是可以的。所以一步一步倒也不会响到引起别人的关注,这样死寂的地方,若是所有人的目光都投过来,即便是什么都没有做错都还是会让人觉得头皮发麻吧!她微微的低着头,认真看着脚下的路,并不敢随意乱看。

终于走在前面的王内官停了下来,宋凌薇也跟着停了脚步。

“回禀圣上,人带来了。”王内官忽然跪在了地上,站在她身后的宋凌薇也就完全露了出来。

“抬起头来,让朕看看。”威严的声音响在耳畔,那不是刻意的威严之感,而是一种常年高高在上养成的不怒自威的感觉,明明看似简单的话,语气也十分的平静,还是让人能够感觉都一种威压扑面而来。

“见过皇上。”宋凌薇微微躬身揖礼,头也慢慢的抬起,向着榻上的人看去。四十多岁的女人,不同于前世所见的女子那般的妍丽,而是有一种阳刚之气。脸庞虽然也算是精致的,但是却带着一种飒爽英姿。可能是久病的缘故,虽然看着也还算威严,却有着掩了掩不住的憔悴和倦意。脸色很苍白,会让人想到褪了色即将凋零的杏花。这就是掌握着这个国家全部命运的帝王了吗?

生活在现代的人,虽然也经常会看到古装电视剧,但是那始终都是在看别人的故事,甚至是完全杜撰的情节。所以现代的人是很难以真正了解封建王朝的,封建王朝没有公平,甚至连法律都无法给百姓做主。这里是当权着的天下,只要眼前的这个人说一声好,那么就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若是说半句不好,可能就满门抄斩,株连九族。

“真是年轻呢!这么小的年纪却是神医,真让人难以相信。几岁了?”

“十七。”

“看来朕当真是老了,都快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了。”

“俗话说姜还是老的辣,圣上的阅历是天下人都无法想必的,天下自然还是圣上的天下。何况圣上正值壮年,怎可言老。”

“虽说是同样恭维的话,你说起来朕就觉得比其他人说的好听呢!来这边坐,让朕看看。”皇上抬起手来招了招,一只手很瘦,青筋都十分明显的映入别人的眼中。

“圣上抬爱。”宋凌薇微微一迟疑,却看到王内官已经在皇上的榻前摆上了一只小凳,也只得慢慢的走过去坐了下来。

“真是漂亮,若非是知道你是女儿身,朕还要当是哪里来的仙子玉人呢!家里还有些什么人?”

“有一位弟弟。”虽然奇怪于皇上的和蔼亲近,宋凌薇还是一一的回答着。同时也在悄悄的打量着皇上的脸色,想看看能不能看不出来是什么病。

“还没有娶夫吗?”

“已经定了,等到年纪合适了就成亲。”

(终于有一百个收藏了,虽然在大家眼里一定很小,不过我还是很高兴啦!大家多多支持!我也会加油的!大家若是有什么不满意的可以提出来,合适的我都会虚心采纳的。)

第四十三章 中毒

“有人跟朕说你是神医,给朕看看吧!”闲聊了一会儿,皇上终于是回答了正题上。

“神医不敢当,世间之人,即便医术再是精湛都不可能到如神一般的地步,民女只能抱着尽力而为。借皇上的手一看。”

“皇上想听我说什么话?”把了把脉,连另一只手也看了,宋凌薇才终于收回了手说道。

“何意?”

“好话还是真话?”

“想来真话往往伤人,不过朕还是喜欢听真话。有些时候好话是饴糖包裹着砒霜,表面甘美,却是致人死命的。”

“可不可以借一步说话?”

“都下去吧!”皇上对着王内官说了一声,王内官便带着殿里伺候的人都退了出去,还细心的带上了门。很快,这一处宽敞的惊人的寝殿之中就只剩下了皇上和宋凌薇两个人。清晨的阳光从雕花窗处丝丝缕缕的透进来,映在被褥上,斑驳一片。

“是一种**。以皇上如今的身体来看,应该是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了。好在如今虽然毒性在全身蔓延,心脉却还没有太过损伤,毒是能解。不过皇上太过劳神了,于养病不利,还需安心静养些时日,而且,就是解了毒,皇上的身体也不可能像以前一样健康了。”宋凌薇慢慢的组织着语言,到底伴君如伴虎,一旦有什么不妥,就可能引来无端的祸事。

“朕也猜到了些,既是能解,宋大夫也就动手吧!”

“开始的十日,民女要日日为皇上针灸,十日过后是三日一次,持续一个月,一月之后是时日一次,时间为三个月。其间还要辅以解药,这段时间皇上要尽可能的静养。若是皇上信得过,药方我分开写,一些民女去凑,剩下的由皇上交给信得过的人。民女制成药丸,按时的给皇上送来,不假手于人。”

“你很细心,就这么办吧!”

“皇上放心,我是大夫,悬壶济世是根本,药里面绝对不会有不该有的东西出现。”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朕既然找了你来,也就会信你。何况你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朕看得出来,你来的有些不情愿。你不喜欢这里的喧嚣,也不恋慕这里的繁华。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都说无利不起早,若是对这利都不放眼里了,也就不会去争了。”皇上淡淡的口气,话语娓娓道来,带着一种看透世态炎凉的悲哀。

“若是皇上不是皇上,必是民女知己。”

“这金牌你拿着,只要出示金牌,你随时可以入宫,谁都不能拦。朕也难得说这么多的话了,有空闲了就来陪陪朕。”皇上说着已经从身上接下一块金牌交给了宋凌薇。

“一定。”宋凌薇接过金牌放在了怀里。眼前的人虽说是帝王,可是有那么一刻,她忽然觉得再是高高在上的人,到底也是长辈一样的存在。也许这看得到的慈祥不过是面具,揭开之后会是一片狰狞,但是这一瞬间,她真的觉得这个人只是一个长辈。前世今生加在一起,她从来都没有体会过来自于长辈的亲情,人就是这样,越是没有的,越是艳羡,越是期待。所以就这样和一个身份和她天差地别的人坐在这里,淡淡的说上几句并不亲密的话,却也让她由衷的珍惜。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知己,知己,知道自己的心境者。其实真的很难求。

“阒竹轩就赏你了,那里来皇宫不远,待会让人把房契找给你。药材准备好了,朕就让人送到哪里去”

“多谢皇上。把东西准备好了,民女就进宫来给皇上施针。皇上一日之中何时比较空闲?”

“你以后都下了朝的时候来。”

把该说的都说好了,宋凌薇便写了药方,所需药材分开写在了两张纸上,一张给了皇上,一张她则收了起来。皇上说累了,宋凌薇也就告辞出门,顺便传了口谕,让王内官进去伺候。出了门,她就慢慢的走着。看来即便身为帝王,还是始终无法过得惬意。能够下那么久的**想来必是亲近之人,而且那毒应该不算很难诊出来,可却拖到了如今。这一刻,她真的替那个高位上的女人深深的悲哀。

自古以来不知道有多少人为了那把龙椅机关算尽,甚至有无数的人成了垫在龙椅之下的皑皑白骨,流淌而出的血早就足以灌溉出另一个护城河了吧!或者可以染一山的杜鹃,漆满层层叠叠宫墙的朱红。兄弟骨肉不顾,六亲不认。可是这些真的值得吗?高处不胜寒,坐在那样高的一个位子上该是怎样的一种孤冷,没有人敢站在旁边,或者说也不允许任何人站在旁边。用一生的幸福来换取无法推卸的责任和苦痛是不是真的值得?

宋凌薇走了没多远,王内官便追了出来,把一个锦盒交给她,说是房契。

“皇上看来是真的很看重宋大夫,那座宅子皇上竟然也舍得赏了人。宋大夫今后入宫的日子想来还多,若有什么事尽管吩咐,无须客气。”

“说笑了,哪里敢说吩咐二字,倒是王内官对宫里熟,看来今后要麻烦王内官的事还多着呢!”

“宋大夫是这就出宫,还是要转转?”

“不如王内官找个人带着我认认路吧!别哪日走错了路,徒惹人笑话也就罢了,若是去了不该去的地方可就是大罪了。”宋凌薇看着这陌生的宫廷还真的有些迷茫,今后还有不少日子要往这里来呢!对她来说,好像到处的宫殿都差不多,还真是很难分清哪里是哪里。

“也好。小李子,你陪着宋大夫走一走。”王内官说着便叫了身后一人,不过是十四五岁的女子,长得偏柔弱,不是宋凌薇的那种妍丽,而是一种阳气被阻的阴柔。宋凌薇发现了,好像只要是皇上身边伺候的人,而且是女的,就都有这样的症状。难道这就相当于前世所熟悉的古代太监?为这种想法,她还是微微恶寒了一下。虽然女尊男卑的世界已经让她很恶寒了,但是这怎么就更让她觉得别扭呢?(大家多多支持!多收藏!多评论!)

“有人跟朕说你是神医,给朕看看吧!”闲聊了一会儿,皇上终于是回答了正题上。

“神医不敢当,世间之人,即便医术再是精湛都不可能到如神一般的地步,民女只能抱着尽力而为。借皇上的手一看。”

“皇上想听我说什么话?”把了把脉,连另一只手也看了,宋凌薇才终于收回了手说道。

“何意?”

“好话还是真话?”

“想来真话往往伤人,不过朕还是喜欢听真话。有些时候好话是饴糖包裹着砒霜,表面甘美,却是致人死命的。”

“可不可以借一步说话?”

“都下去吧!”皇上对着王内官说了一声,王内官便带着殿里伺候的人都退了出去,还细心的带上了门。很快,这一处宽敞的惊人的寝殿之中就只剩下了皇上和宋凌薇两个人。清晨的阳光从雕花窗处丝丝缕缕的透进来,映在被褥上,斑驳一片。

“是一种**。以皇上如今的身体来看,应该是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了。好在如今虽然毒性在全身蔓延,心脉却还没有太过损伤,毒是能解。不过皇上太过劳神了,于养病不利,还需安心静养些时日,而且,就是解了毒,皇上的身体也不可能像以前一样健康了。”宋凌薇慢慢的组织着语言,到底伴君如伴虎,一旦有什么不妥,就可能引来无端的祸事。

“朕也猜到了些,既是能解,宋大夫也就动手吧!”

“开始的十日,民女要日日为皇上针灸,十日过后是三日一次,持续一个月,一月之后是时日一次,时间为三个月。其间还要辅以解药,这段时间皇上要尽可能的静养。若是皇上信得过,药方我分开写,一些民女去凑,剩下的由皇上交给信得过的人。民女制成药丸,按时的给皇上送来,不假手于人。”

“你很细心,就这么办吧!”

“皇上放心,我是大夫,悬壶济世是根本,药里面绝对不会有不该有的东西出现。”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朕既然找了你来,也就会信你。何况你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朕看得出来,你来的有些不情愿。你不喜欢这里的喧嚣,也不恋慕这里的繁华。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都说无利不起早,若是对这利都不放眼里了,也就不会去争了。”皇上淡淡的口气,话语娓娓道来,带着一种看透世态炎凉的悲哀。

“若是皇上不是皇上,必是民女知己。”

“这金牌你拿着,只要出示金牌,你随时可以入宫,谁都不能拦。朕也难得说这么多的话了,有空闲了就来陪陪朕。”皇上说着已经从身上接下一块金牌交给了宋凌薇。

“一定。”宋凌薇接过金牌放在了怀里。眼前的人虽说是帝王,可是有那么一刻,她忽然觉得再是高高在上的人,到底也是长辈一样的存在。也许这看得到的慈祥不过是面具,揭开之后会是一片狰狞,但是这一瞬间,她真的觉得这个人只是一个长辈。前世今生加在一起,她从来都没有体会过来自于长辈的亲情,人就是这样,越是没有的,越是艳羡,越是期待。所以就这样和一个身份和她天差地别的人坐在这里,淡淡的说上几句并不亲密的话,却也让她由衷的珍惜。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知己,知己,知道自己的心境者。其实真的很难求。

“阒竹轩就赏你了,那里来皇宫不远,待会让人把房契找给你。药材准备好了,朕就让人送到哪里去”

“多谢皇上。把东西准备好了,民女就进宫来给皇上施针。皇上一日之中何时比较空闲?”

“你以后都下了朝的时候来。”

把该说的都说好了,宋凌薇便写了药方,所需药材分开写在了两张纸上,一张给了皇上,一张她则收了起来。皇上说累了,宋凌薇也就告辞出门,顺便传了口谕,让王内官进去伺候。出了门,她就慢慢的走着。看来即便身为帝王,还是始终无法过得惬意。能够下那么久的**想来必是亲近之人,而且那毒应该不算很难诊出来,可却拖到了如今。这一刻,她真的替那个高位上的女人深深的悲哀。

自古以来不知道有多少人为了那把龙椅机关算尽,甚至有无数的人成了垫在龙椅之下的皑皑白骨,流淌而出的血早就足以灌溉出另一个护城河了吧!或者可以染一山的杜鹃,漆满层层叠叠宫墙的朱红。兄弟骨肉不顾,六亲不认。可是这些真的值得吗?高处不胜寒,坐在那样高的一个位子上该是怎样的一种孤冷,没有人敢站在旁边,或者说也不允许任何人站在旁边。用一生的幸福来换取无法推卸的责任和苦痛是不是真的值得?

宋凌薇走了没多远,王内官便追了出来,把一个锦盒交给她,说是房契。

“皇上看来是真的很看重宋大夫,那座宅子皇上竟然也舍得赏了人。宋大夫今后入宫的日子想来还多,若有什么事尽管吩咐,无须客气。”

“说笑了,哪里敢说吩咐二字,倒是王内官对宫里熟,看来今后要麻烦王内官的事还多着呢!”

“宋大夫是这就出宫,还是要转转?”

“不如王内官找个人带着我认认路吧!别哪日走错了路,徒惹人笑话也就罢了,若是去了不该去的地方可就是大罪了。”宋凌薇看着这陌生的宫廷还真的有些迷茫,今后还有不少日子要往这里来呢!对她来说,好像到处的宫殿都差不多,还真是很难分清哪里是哪里。

“也好。小李子,你陪着宋大夫走一走。”王内官说着便叫了身后一人,不过是十四五岁的女子,长得偏柔弱,不是宋凌薇的那种妍丽,而是一种阳气被阻的阴柔。宋凌薇发现了,好像只要是皇上身边伺候的人,而且是女的,就都有这样的症状。难道这就相当于前世所熟悉的古代太监?为这种想法,她还是微微恶寒了一下。虽然女尊男卑的世界已经让她很恶寒了,但是这怎么就更让她觉得别扭呢?(大家多多支持!多收藏!多评论!)

第四十四章 沈家大小姐

宋凌薇辞别了王内官便离开了,不过身后跟了那被称呼为小李子的女子。

“给我说说看哪些地方是我不能去的吧!”

“皇上既然赏了小姐宫中行走,除了后、宫自然哪里都能去。不过后、宫在后面,要经过重重的宫门,小姐是不会走错的。”

“这样就好。天也不早了,我该出宫去了。麻烦为我引路吧!”

小李子给宋凌薇找了轿子,等着宋凌薇上了轿子,她才告辞离开了。下轿子的时候,已经有马车等在那里,下了轿她便又上了马车。马车直接把她送到了阒竹轩,虽然去皇宫的路并不远,不过来回一趟,宫里又大,所以回到阒竹轩的时候也快到中午了。

再次来到阒竹轩的感觉倒是有些不一样了,昨日住进来,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意思。不过现在这座宅子已经是她的了,也就是说她可以心安理得的住着,也可以按着她的心意来自由安排。进了门,她便往昨夜住的侧院而去,宋子昱和孙遥岑正在小厨房里做饭。这座宅子的布置还是很细心的,至少厨房就不少,有总的一个大厨房,还有就是每一个院子里都有一个小厨房,可以供院子里的人开小灶。

宅子之中引进活水,在京城之中算是难得的了。各处用水都很是方便,单是看这座宅子的环境和布置,就知道建造的时候一定花费巨大,若是一点一点的挣钱,她可能一辈子都买不起这样一个宅子。

“姐姐,给人看的怎么样?”见到宋凌薇回来,宋子昱高兴的跑过来拉住了她。

“没什么大事,不过要耽误些工夫,我们要在京城住上几个月。”

“这没什么啊,反正一辈子难得来一次京城,我们住一段时间也可以到处逛逛。我们是要住在这里还是要到外面去找房子?”

“这座宅子就是诊费,现在已经是我们的了。不过你要是不喜欢,我们也可以去外面找房子。”

“不用,这里就很好。不过这病人还真是大方呢!”

“早饭都没吃上,我现在可是很饿了,能不能吃饭了?”宋凌薇岔开了话题。她无奈的搀和进了皇宫的事,她不希望子昱也搀和进去。她现在只等着给皇上解了毒后就离开京城,这个满城华盖的地方并不适合她。虽然这里是整个国家权势的中心,有无数的人趋之若鹜的在这里追逐名利。

“饭菜已经好了,我这里盛了汤就能吃了,宋姐姐等一等,马上就好。”孙遥岑说到。

吃过了午饭,三人便在院子里歇息。四处可见翠绿的竹叶,满眼的翠色有一种生机勃勃的感觉。不知道这里本来是什么人住的宅子,单是看着这些竹子便知道当时建这宅子应该是十分的费心的。竹子虽然并不算名贵,天下野生的竹林也不少,但是能把这各种各样的种类都找了来,费尽心机的在这宅子之中栽种成活,可见用心了。

“遥岑,一直还没有问你,你那位舅父家住何处?”静下心来,宋凌薇才想起来孙遥岑的事情。他是来京探亲的,自然也该找个时间把人送过去。

“在西城,宋姐姐就这么迫不及待的想送我走?”孙遥岑开着玩笑。若不是母亲非要他去舅舅家,他真是一点都不想去。平时要几年才能够见到舅舅一次,所以舅舅对他虽然好,却也带着淡淡的疏离。何况舅舅算是高嫁,舅母家中又还有其它的夫侍,他一去舅舅家,那些庶出子女自以为是京城长大的,所以对他都是有些看不起的。他也不喜欢那些人,整日里不学无术,不过是些纨绔罢了。

“既然到了京城,总要先去打个招呼,不能让你舅父日日白等吧!也要给家中去信,报个平安。我们要住在这里几个月,你若是闲了就来看看子昱,喜欢这里就住上几日。我们若是闲了,自然也会去看你。这两日我可能有些忙,你先住上两日,也顺便出去挑上几件礼物,到时候我和子昱送你过去。”

“好。”

“好了,你们闲了就在宅子里逛逛,我不在的时候不要出去太远,我要出去一趟。”

“姐姐去吧,自己小心,我们没事不会出去的。”

“若是有人来,不是我们这一路上同路的王内官都不要接待,一律回了。”皇上能被下那么久的毒,宫殿之中肯定到处都有别人的眼线。她还真怕因为给皇上看病的事会有人找上门来,何况病的是皇上,想要打听消息的人肯定是不少的。

交代完了,宋凌薇便带了些钱出去买药。她写了好几张药单,把从宫里带回来的一半药方打散了写在不同的药单之中,还添了一些完全没有关系的药材。在外面走了走,她才发现原来阒竹轩周围的几条街住的都是一些官僚,而且都是很有些家底的。房子都建造的很是精致华美,很多宅子都占地面积很大。

周围少有商铺,档次高端的酒楼倒是有几家。穿过这几条街,商铺才慢慢的多了起来。京城人口众多,不同于乡下还要有集日,那时候才会有很多人在街上。这里不分什么集日,无论什么时候都很是喧闹。一路逛着,应该是这些地方消费都相对高的缘故,所以没有什么摆小摊的,都是些装修豪华的店铺。

问了路人,她才终于找到了药铺,济世堂的总店竟然在这里。济世堂的总店很大,因为历时悠久的缘故,有一种古朴之气。还没有走到门口就闻到一股淡淡的药香在空气之中弥漫开来,在如此陌生的地方,能够闻到药香,真是难得的熟悉之感了。

生意很好,抓药的人很多,宋凌薇排了一会儿队才轮到抓药。她取了其中的一张药单,药材还算常见,所以很快也就抓好了。出门的时候,却与一个进门的女人擦肩而过,那身上浓重的药味让宋凌薇微微的皱了皱眉。那种药味似乎是浸入了骨髓之中一般,那样的深重,不知道是什么病,这都成了药罐子了。

宋凌薇回头去看,正好这时候有柜台上的一个伙计来扶住了那女子,停住的脚步,让宋凌薇终于看清楚了人。二十上下的年岁,可是却瘦弱的惊人,脸色苍白的如同大片开败了的花,带着一种沉沉的死气。

“大小姐天一热身子就更不好,如今已经春末快要入夏了,怎么竟过来了呢!”

“没事,来看看,不然怕是连自家的药铺都不认识了。”那女子刚说完话便剧烈的咳了起来,仿佛要把五脏六腑都生生咳出来一般。宋凌薇皱了皱眉,还是没有走上前去。原来是沈家的大小姐啊!沈家是医药世家,在这个世界有着十分崇高的地位,沈家自己的病人,她不能插手。而且她刚来京城,不适宜到处招人注意。

到底她还是看了两眼之后提着药离开了。

(大家多多支持!)

宋凌薇辞别了王内官便离开了,不过身后跟了那被称呼为小李子的女子。

“给我说说看哪些地方是我不能去的吧!”

“皇上既然赏了小姐宫中行走,除了后、宫自然哪里都能去。不过后、宫在后面,要经过重重的宫门,小姐是不会走错的。”

“这样就好。天也不早了,我该出宫去了。麻烦为我引路吧!”

小李子给宋凌薇找了轿子,等着宋凌薇上了轿子,她才告辞离开了。下轿子的时候,已经有马车等在那里,下了轿她便又上了马车。马车直接把她送到了阒竹轩,虽然去皇宫的路并不远,不过来回一趟,宫里又大,所以回到阒竹轩的时候也快到中午了。

再次来到阒竹轩的感觉倒是有些不一样了,昨日住进来,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意思。不过现在这座宅子已经是她的了,也就是说她可以心安理得的住着,也可以按着她的心意来自由安排。进了门,她便往昨夜住的侧院而去,宋子昱和孙遥岑正在小厨房里做饭。这座宅子的布置还是很细心的,至少厨房就不少,有总的一个大厨房,还有就是每一个院子里都有一个小厨房,可以供院子里的人开小灶。

宅子之中引进活水,在京城之中算是难得的了。各处用水都很是方便,单是看这座宅子的环境和布置,就知道建造的时候一定花费巨大,若是一点一点的挣钱,她可能一辈子都买不起这样一个宅子。

“姐姐,给人看的怎么样?”见到宋凌薇回来,宋子昱高兴的跑过来拉住了她。

“没什么大事,不过要耽误些工夫,我们要在京城住上几个月。”

“这没什么啊,反正一辈子难得来一次京城,我们住一段时间也可以到处逛逛。我们是要住在这里还是要到外面去找房子?”

“这座宅子就是诊费,现在已经是我们的了。不过你要是不喜欢,我们也可以去外面找房子。”

“不用,这里就很好。不过这病人还真是大方呢!”

“早饭都没吃上,我现在可是很饿了,能不能吃饭了?”宋凌薇岔开了话题。她无奈的搀和进了皇宫的事,她不希望子昱也搀和进去。她现在只等着给皇上解了毒后就离开京城,这个满城华盖的地方并不适合她。虽然这里是整个国家权势的中心,有无数的人趋之若鹜的在这里追逐名利。

“饭菜已经好了,我这里盛了汤就能吃了,宋姐姐等一等,马上就好。”孙遥岑说到。

吃过了午饭,三人便在院子里歇息。四处可见翠绿的竹叶,满眼的翠色有一种生机勃勃的感觉。不知道这里本来是什么人住的宅子,单是看着这些竹子便知道当时建这宅子应该是十分的费心的。竹子虽然并不算名贵,天下野生的竹林也不少,但是能把这各种各样的种类都找了来,费尽心机的在这宅子之中栽种成活,可见用心了。

“遥岑,一直还没有问你,你那位舅父家住何处?”静下心来,宋凌薇才想起来孙遥岑的事情。他是来京探亲的,自然也该找个时间把人送过去。

“在西城,宋姐姐就这么迫不及待的想送我走?”孙遥岑开着玩笑。若不是母亲非要他去舅舅家,他真是一点都不想去。平时要几年才能够见到舅舅一次,所以舅舅对他虽然好,却也带着淡淡的疏离。何况舅舅算是高嫁,舅母家中又还有其它的夫侍,他一去舅舅家,那些庶出子女自以为是京城长大的,所以对他都是有些看不起的。他也不喜欢那些人,整日里不学无术,不过是些纨绔罢了。

“既然到了京城,总要先去打个招呼,不能让你舅父日日白等吧!也要给家中去信,报个平安。我们要住在这里几个月,你若是闲了就来看看子昱,喜欢这里就住上几日。我们若是闲了,自然也会去看你。这两日我可能有些忙,你先住上两日,也顺便出去挑上几件礼物,到时候我和子昱送你过去。”

“好。”

“好了,你们闲了就在宅子里逛逛,我不在的时候不要出去太远,我要出去一趟。”

“姐姐去吧,自己小心,我们没事不会出去的。”

“若是有人来,不是我们这一路上同路的王内官都不要接待,一律回了。”皇上能被下那么久的毒,宫殿之中肯定到处都有别人的眼线。她还真怕因为给皇上看病的事会有人找上门来,何况病的是皇上,想要打听消息的人肯定是不少的。

交代完了,宋凌薇便带了些钱出去买药。她写了好几张药单,把从宫里带回来的一半药方打散了写在不同的药单之中,还添了一些完全没有关系的药材。在外面走了走,她才发现原来阒竹轩周围的几条街住的都是一些官僚,而且都是很有些家底的。房子都建造的很是精致华美,很多宅子都占地面积很大。

周围少有商铺,档次高端的酒楼倒是有几家。穿过这几条街,商铺才慢慢的多了起来。京城人口众多,不同于乡下还要有集日,那时候才会有很多人在街上。这里不分什么集日,无论什么时候都很是喧闹。一路逛着,应该是这些地方消费都相对高的缘故,所以没有什么摆小摊的,都是些装修豪华的店铺。

问了路人,她才终于找到了药铺,济世堂的总店竟然在这里。济世堂的总店很大,因为历时悠久的缘故,有一种古朴之气。还没有走到门口就闻到一股淡淡的药香在空气之中弥漫开来,在如此陌生的地方,能够闻到药香,真是难得的熟悉之感了。

生意很好,抓药的人很多,宋凌薇排了一会儿队才轮到抓药。她取了其中的一张药单,药材还算常见,所以很快也就抓好了。出门的时候,却与一个进门的女人擦肩而过,那身上浓重的药味让宋凌薇微微的皱了皱眉。那种药味似乎是浸入了骨髓之中一般,那样的深重,不知道是什么病,这都成了药罐子了。

宋凌薇回头去看,正好这时候有柜台上的一个伙计来扶住了那女子,停住的脚步,让宋凌薇终于看清楚了人。二十上下的年岁,可是却瘦弱的惊人,脸色苍白的如同大片开败了的花,带着一种沉沉的死气。

“大小姐天一热身子就更不好,如今已经春末快要入夏了,怎么竟过来了呢!”

“没事,来看看,不然怕是连自家的药铺都不认识了。”那女子刚说完话便剧烈的咳了起来,仿佛要把五脏六腑都生生咳出来一般。宋凌薇皱了皱眉,还是没有走上前去。原来是沈家的大小姐啊!沈家是医药世家,在这个世界有着十分崇高的地位,沈家自己的病人,她不能插手。而且她刚来京城,不适宜到处招人注意。

到底她还是看了两眼之后提着药离开了。

(大家多多支持!)

第四十五章 逛街

出了济世堂总店的门,宋凌薇又接着找了几家药铺,终于把药单上的药材都抓到了。这才大包小包的提着一大堆的药材回了阒竹轩。

到处奔走了那么多的药铺,之间的间距又远,所以提着一大堆药材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快要黑了。好在家里有宋子昱和孙遥岑在,即便回家的很晚,家里也有一种难得温馨。其实她一直有些害怕一个人的家,有时候深更半夜的回家,到处都是黑的,冷冷清清,仿佛连温度都没有一般。这就是家的温度吧!再晚也有人给你留上一盏灯,还会有热腾腾的饭菜。

“今日有人来过吗?”吃完了晚饭之后,宋凌薇问道。

“有,几位都说是附近几位大人府上的管家,见姐姐不在,就留下了礼物和拜帖。东西我都放在姐姐屋里了。”

“你们都做的很好。”

“是遥岑哥哥做的好,我都不知道要怎么打发那些人呢!”

“知道遥岑做的好,不过子昱也要学着些了。遥岑又不能给我管家,这个家里的事还是要你操持的。”

“我会和遥岑哥哥学的,定然不让姐姐为家里的小事操心。”

次日一早,王内官便往阒竹轩送来了许多的药材。这些药材都是宋凌薇列的药方,不过其中除了配置解药所需要的一部分药材之外,她还添了几样大热或大寒的损身之物。太医院中不给皇上解毒,那根本就有问题。肯定会有不少人不希望她给皇上解毒,她也就让那药方看上去既解不了毒,还会伤身。就让那些人认为她是庸医好了,也省了不少的麻烦。

药材送来了,她也就要开始研制解药了。把需要的药材都挑拣了出来,还有几味药是她有种子的,便用石碗催生了一些。把几个月所需要的药丸都制作出来,那已经是五日之后的事了。除了解药,她还按着给皇上的那张药方制作了一些假的药丸。

她几日她一直都埋头制作药丸,半点不理外界的事情,也偶尔会有人来拜访,不过她都让孙遥岑去打发了。孙遥岑的确是个很优秀人物,若非留着一个妙龄男子在家中常住实为不妥,她还真希望孙遥岑留下来给她当管家。

制作好了药丸,宋凌薇才终于露出了疲倦的样子。有些药材处理起来相对麻烦,而且制作几个月的药量工作量也不算小,她这几日几乎除了吃饭和短暂的睡眠,都是在屋子里制作药丸,算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了。

做好药丸,她便去睡了差不多整的一日,才算是把精神都养了回来。精神好了,她便想着带宋子昱和孙遥岑出去逛逛街,来京城也有几日了,还没有出去好好买些东西呢!从一个小县城来到京都,不说别的,就是以往穿的衣衫都显得寒碜了,还是应该添置一些了。

一早起来,宋凌薇便带着宋子昱和孙遥岑出了门,怕前门有人堵,三人从侧门走了出去。宋子昱和孙遥岑二人拉着手,似乎有说不完的话,宋凌薇则走在了宋子昱的一侧,有时候两人说了有趣的事,她也会跟着笑一笑。

“宋姐姐想买些什么?”

“添置些衣物吧!你有想好给你舅舅家带什么礼物吗?”

“舅舅家的一个表姐一个表弟是舅舅亲出,我想带点笔墨和首饰给她们,至于其他的庶出孩子买上几份同价值的小礼物吧!舅舅和舅母的我还没有想好,一路上看看吧!有合适的就买上几样。”

“你心里有数就好,我们一路上看看。”

三人一路上逛着,先到成衣店去每人买了几样成衣,然后才帮着孙遥岑挑起礼物来。买了一套文房四宝,然后是全套的首饰,纯银打造,很精致,却也不是很贵。然后就是好几份的小礼物,不会很出彩,却也不会显得寒碜。逛街还真是比较累的活,在前世,宋凌薇虽然是女人,却也不喜欢逛街,一般都是定时的出去大超市买些日常用品,或者在换季的时候去商场买上一大堆的衣服鞋子,够穿上一季的。

宋子昱和孙遥岑还兴致勃勃的时候,她已经觉得很受不了了。倒不是体力的问题,而是这两个人就像来自外星球的人一般,看到这个要看看,看到那个要摸摸,也不是想买,就是纯粹的到处看看,总是一副好奇的样子。

到中午的时候,三个人都已经买了不少的东西了。终于三人都又累又饿,才算是停下来找了地方吃午饭。

“东西都买的差不多了吧!”在等菜的工夫,宋凌薇问道。开始的时候她也有些兴致勃勃,慢慢的走下来,也就厌倦了,虽然街上卖的东西琳琅满目,还算是吸引人。不过看的多了似乎也就没有太大的意思,也不知道怎么宋子昱和孙遥岑一直都是这样好奇的样子。

“差不多了,宋姐姐是不是不喜欢和我们一起逛街?”

“还好。既然没有要买的了,那我们吃完饭就回去吧!”

三人吃了午饭出门,便发现不远处的一条街十分的热闹,挤了很多的人,不仅仅是满街的人,还有不少华贵的马车,把一条街都堵得满满当当的。好奇心的驱使下,三个人达成共识,去看一看热闹。接下来,三个人就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朝着那条拥挤的街道走了过去。

出了济世堂总店的门,宋凌薇又接着找了几家药铺,终于把药单上的药材都抓到了。这才大包小包的提着一大堆的药材回了阒竹轩。

到处奔走了那么多的药铺,之间的间距又远,所以提着一大堆药材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快要黑了。好在家里有宋子昱和孙遥岑在,即便回家的很晚,家里也有一种难得温馨。其实她一直有些害怕一个人的家,有时候深更半夜的回家,到处都是黑的,冷冷清清,仿佛连温度都没有一般。这就是家的温度吧!再晚也有人给你留上一盏灯,还会有热腾腾的饭菜。

“今日有人来过吗?”吃完了晚饭之后,宋凌薇问道。

“有,几位都说是附近几位大人府上的管家,见姐姐不在,就留下了礼物和拜帖。东西我都放在姐姐屋里了。”

“你们都做的很好。”

“是遥岑哥哥做的好,我都不知道要怎么打发那些人呢!”

“知道遥岑做的好,不过子昱也要学着些了。遥岑又不能给我管家,这个家里的事还是要你操持的。”

“我会和遥岑哥哥学的,定然不让姐姐为家里的小事操心。”

次日一早,王内官便往阒竹轩送来了许多的药材。这些药材都是宋凌薇列的药方,不过其中除了配置解药所需要的一部分药材之外,她还添了几样大热或大寒的损身之物。太医院中不给皇上解毒,那根本就有问题。肯定会有不少人不希望她给皇上解毒,她也就让那药方看上去既解不了毒,还会伤身。就让那些人认为她是庸医好了,也省了不少的麻烦。

药材送来了,她也就要开始研制解药了。把需要的药材都挑拣了出来,还有几味药是她有种子的,便用石碗催生了一些。把几个月所需要的药丸都制作出来,那已经是五日之后的事了。除了解药,她还按着给皇上的那张药方制作了一些假的药丸。

她几日她一直都埋头制作药丸,半点不理外界的事情,也偶尔会有人来拜访,不过她都让孙遥岑去打发了。孙遥岑的确是个很优秀人物,若非留着一个妙龄男子在家中常住实为不妥,她还真希望孙遥岑留下来给她当管家。

制作好了药丸,宋凌薇才终于露出了疲倦的样子。有些药材处理起来相对麻烦,而且制作几个月的药量工作量也不算小,她这几日几乎除了吃饭和短暂的睡眠,都是在屋子里制作药丸,算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了。

做好药丸,她便去睡了差不多整的一日,才算是把精神都养了回来。精神好了,她便想着带宋子昱和孙遥岑出去逛逛街,来京城也有几日了,还没有出去好好买些东西呢!从一个小县城来到京都,不说别的,就是以往穿的衣衫都显得寒碜了,还是应该添置一些了。

一早起来,宋凌薇便带着宋子昱和孙遥岑出了门,怕前门有人堵,三人从侧门走了出去。宋子昱和孙遥岑二人拉着手,似乎有说不完的话,宋凌薇则走在了宋子昱的一侧,有时候两人说了有趣的事,她也会跟着笑一笑。

“宋姐姐想买些什么?”

“添置些衣物吧!你有想好给你舅舅家带什么礼物吗?”

“舅舅家的一个表姐一个表弟是舅舅亲出,我想带点笔墨和首饰给她们,至于其他的庶出孩子买上几份同价值的小礼物吧!舅舅和舅母的我还没有想好,一路上看看吧!有合适的就买上几样。”

“你心里有数就好,我们一路上看看。”

三人一路上逛着,先到成衣店去每人买了几样成衣,然后才帮着孙遥岑挑起礼物来。买了一套文房四宝,然后是全套的首饰,纯银打造,很精致,却也不是很贵。然后就是好几份的小礼物,不会很出彩,却也不会显得寒碜。逛街还真是比较累的活,在前世,宋凌薇虽然是女人,却也不喜欢逛街,一般都是定时的出去大超市买些日常用品,或者在换季的时候去商场买上一大堆的衣服鞋子,够穿上一季的。

宋子昱和孙遥岑还兴致勃勃的时候,她已经觉得很受不了了。倒不是体力的问题,而是这两个人就像来自外星球的人一般,看到这个要看看,看到那个要摸摸,也不是想买,就是纯粹的到处看看,总是一副好奇的样子。

到中午的时候,三个人都已经买了不少的东西了。终于三人都又累又饿,才算是停下来找了地方吃午饭。

“东西都买的差不多了吧!”在等菜的工夫,宋凌薇问道。开始的时候她也有些兴致勃勃,慢慢的走下来,也就厌倦了,虽然街上卖的东西琳琅满目,还算是吸引人。不过看的多了似乎也就没有太大的意思,也不知道怎么宋子昱和孙遥岑一直都是这样好奇的样子。

“差不多了,宋姐姐是不是不喜欢和我们一起逛街?”

“还好。既然没有要买的了,那我们吃完饭就回去吧!”

三人吃了午饭出门,便发现不远处的一条街十分的热闹,挤了很多的人,不仅仅是满街的人,还有不少华贵的马车,把一条街都堵得满满当当的。好奇心的驱使下,三个人达成共识,去看一看热闹。接下来,三个人就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朝着那条拥挤的街道走了过去。

第四十六章 买人

有宋凌薇在旁边护着,终于三个人都毫发无损的挤入了那条街道。进去了之后,宋凌薇才发现这里竟然是买卖人的市场,这条街上有很多家买卖人口的店。也就是一些人家穷的卖儿卖女到这里,然后这些人又转手把人卖给大户人家或者**。

而今天这里这么热闹是因为在举办一次盛大的活动,原因是前些日子有一匹官员落马,成为罪臣,而这些罪臣的家眷则是拉出来公开买卖。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来,也能把这些“货物”卖个好价钱,所以举办了一次盛大的活动。许多家店铺都联合了起来,不仅仅是买卖那些罪臣的家眷,还加了不少的“货物”,这才形成了这样盛大的一场盛事。

对于这样一个地方,宋凌薇本能的反感,毕竟生活在人人平等的社会,受的教育种种都一直在告诉她,买卖人口是不合法也不道德的。她本能的就不能接受这样的事情。

“这地方也没我们要买的东西,不如我们走吧!”宋凌薇说着就想走人。她和这里站着的所有人都是不一样的,她的身体里有着来自于另外一个世界的灵魂。也许这里的人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对于她已经是罪恶了。她并不能改变什么,唯一能走的似乎也只有自欺欺人的逃避了,看不到也许就不会那样心烦了。

“来都来了,我们看看吧!我觉得宋姐姐也该买些人才是,趁着这样的日子,也可以好好挑一挑。阒竹轩大得很,要打理起来可不是件简单的事,要维持这样一个宅子运转,可是需要不少人的,宅子虽好,没有人气也就渐渐腐朽了。”

“话虽然是这个话,到底还是太浪费了些,我和子昱都习惯了两个人的家,也不习惯有人在家中伺候啊!”

“总是要习惯的。宋姐姐注定不是池中之物,子昱定然也要水涨船高,说亲的人家不会普通,总不能到时候被别人看不起吧!就是不说这些,院子太大,就一两个人也显得太过空旷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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