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和女人们的生活 - xp1024.com
《女孩和女人们的生活》


正文 弗莱兹路

我们在瓦瓦那什河边待了很多天,帮班尼叔叔捕鱼。我们还帮他抓青蛙。我们悄悄爬着接近它们,在泥泞的河岸,在柳树下,在充满圆锥花序植物和剑状叶草的沼泽洞穴,我们光着的腿上留下了不易察觉的划伤。老青蛙经验老到,总能避开我们,不过我们也不想要它们;我们喜欢那些小个儿的幼年的绿色青蛙,我们要找鲜嫩可口的,小小的黏黏的青蛙;我们用手轻轻把它们捏碎,扔进蜂蜜桶里,盖上盖子。它们会待在里面,直到班尼叔叔准备好把它们叉在钓鱼钩上。

其实他不是我们的叔叔,也不是任何人的叔叔。

他站在浅而呈棕色的河水那边,鹅卵石和沙子覆盖了多泥的河底。他一生中每天都是穿着同样的衣服——胶皮鞋,外套,不穿衬衫,裹一件黑色夹克,锈迹斑斑,系着纽扣,露出V形的粗糙的红皮肤,带着柔和的白边,无论在哪里见到他都是这样。他头上的毡帽还保留着窄窄的丝带和两根小羽毛,已经完全被汗水浸成了深色。

他从来不需要转身就能知道,我们是不是把脚放到了水里。

“你们这些小孩要想趟泥水把鱼吓跑,就到别处去,别在我的河岸捣乱。”

河不是他的。他经常钓鱼的这个地方是我们的。不过,我们从来没这么想过。按照他的思维,河和树林,还有整个格兰诺沼泽差不多都是他的,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更了解它们。他声称他是唯一走过整片沼泽的人,而且不仅仅是在边缘走过几次那么简单。他说那里有一个流沙坑,吞没两吨的卡车就像一口吃掉早餐似的。(我记得看见它闪着光,一层黏稠的液体卷起来——我把它和水银混淆了。)他说在瓦瓦那什河中央夏天会出现二十英尺深的洞。他说过要带我们去看,但是从来没有。

如果谁有一点点儿疑惑,他都随时准备辩护。

“等你掉进去就相信我的话了。”

他长着浓浓的黑胡须,有着锋利的眼神和有点儿贪婪的脸。他的穿着和蓄胡子的习惯并没有使他显得那么老;他是那种还没到二十岁就变得顽固怪异的人。他所有的陈述、预言和判断中都有一种极度投入的热情。有一次,他在我们院子里望着彩虹说:“你知道那是什么吗?它是上帝的许诺,说不会再有洪水了!”他为这种许诺的力量颤抖着,仿佛那诺言是上帝刚刚许下的,而他本人就是信使。

他钓到想要的鱼后(他把黑鲈鱼扔回河里,留下白鲑和红鳍淡水鱼。他说红鳍很好吃,虽然像针垫一样有很多刺),我们大家都会从多荫的河槽爬出来,穿过田野朝他家走去。欧文和我,我们光着脚,在收割过的庄稼地上轻松地走着。我们那条不合群的狗,梅杰,有时远远地跟在后面。离树林边缘——树林与沼泽相接的地方——一英里远处就是班尼叔叔高大的闪着银光的房子。没有油漆的旧木板,在夏天显得苍白干燥,墨绿色窗帘破旧不堪,挡住了所有的窗子,有的地方已经被撕碎了。房子后面的树林黝黑浓密,长满多刺的灌木,昆虫成群地翻飞。

树林和房子之间有几道围栏,圈养着一些抓来的动物——半驯化的金毛雪貂;几只野水貂;一只火狐,名叫公爵夫人,它的腿在陷阱中被撕裂了,跛着脚在夜里哀嚎。浣熊不需要围栏,它们住在院子旁边或树林里,比猫还驯服,会到门口来吃给它们准备的食物。它们喜欢口香糖。还有松鼠也会来,大胆地坐在窗台上,在门廊的报纸堆里寻找食物。

一些较矮的围栏或者在屋墙边的地上挖的浅坑,周围用木板圈起来,大约两英尺高。班尼叔叔在这里养海龟。一年夏天,他放弃了其他一切去抓海龟。他说打算把它们卖给一个来自底特律的美国人,那人会按每磅三十五美分付钱给他。

“用来煮汤。”班尼叔叔一边说,一边探身看他的海龟池。就像他喜欢驯养动物一样,他也以它们不幸的命运为乐。

“海龟汤!”

“给美国人喝的,”班尼叔叔说,似乎这就足以作为解释了,“我连碰都不会碰的。”

不知是美国人没有出现,还是他不愿意付班尼叔叔那么多钱,或者根本一开始他得到的消息就是个谣传,总之计划不了了之。几个星期后,如果有人再提起海龟的事,他就会显出茫然若失的样子。他会说:“哦,我不想再考虑那个问题了。”好像他在为你担心,因为你的思想这么落后。

他坐在我们厨房门口那把他最喜欢的椅子上——他坐着的样子就仿佛很少有时间坐着似的,仿佛他不想打扰任何人,一分钟就会起身离开——班尼叔叔总会提起别人赚钱发家的事儿,而且往往不同寻常,就在不很远的地方,县城南边或者像格伦雷镇那么近的地方,人们赚到了大笔大笔的钱。他们养南美栗兔。养相思鹦鹉。一年有好几万块进账,而且不需要费什么力气。他继续为我父亲工作,很可能是因为父亲养银狐——虽然他也从来没有什么其他的稳定工作——这工作带有某种不稳定和不寻常的东西,富有刺激和冒险性,还有点儿令人恐怖,那就是他们从来没有实现的,发财的梦想。

他清洗了门廊上的鱼,如果他想吃,就马上放到锅里煎一煎,锅里总是沾有长期烟熏味的油脂。他直接就着锅吃。不论外面多热多明亮,他总是点着灯,一个小灯泡吊在天花板上。深色的层层叠叠的百叶窗和屋里的灰尘吞没了光线。

欧文和我,在回家的路上,有时会列举一下他房子里或者只是厨房里的物件。

“两个烤面包机,一个有门,另一个是把面包放在上面烤的。”

“汽车的座位。”

“卷着的床垫。一架手风琴。”

但是我们知道我们连一半都说不到。我们记得的那些东西可能已经被毫不留情地搬出了房子;只是有很少的东西显露在外面,仿佛失事船只的一大堆残骸宝藏上可辨认的部分:油腻、暗淡、几乎腐烂的地毯,漆布,家具的部件,机器的内部零件,钉子,电线,工具,各种器皿。这是班尼叔叔的父母婚后一直居住的房子。(我只记得他们衰老笨重的样子,眼睛半盲,坐在门廊上晒太阳,穿着一层层深色的破烂衣服。)所以,这里的一部分东西是五十多年来的家庭生活积攒下来的。不过这里也有别人扔掉的东西,被班尼叔叔要来拿回家去,甚至有些是直接从诸伯利垃圾场拖回来的。他说,他希望修补修补,变废为宝,然后再卖掉。如果他住在城里,他会经营一家巨大的旧货店,在成堆的肮脏家具、破旧电器、碎盘子和别人亲戚的脏兮兮的照片里生活。他珍惜碎片、残骸只为它们本身,只是假装对自己也对别人说,他打算让它们发挥些实际作用。

但是我最喜欢他的房子的地方,且从不感到厌倦的是堆在门廊上的报纸。他不拿诸伯利《先驱导报》或迟一天到达我们信箱的城市报纸。他没有订阅《家庭先驱报》或《星期六晚邮报》。他的报纸每周送来一次,有三英寸高的大标题,是糟糕地印在粗糙的纸上的那种。那是他唯一的外界信息来源,因为他的收音机很少正常工作。这里有一个和我父母在报纸上读到或在每日新闻上听到的不同的世界。标题和当时已经打响的战争无关,也没有选举、热浪或意外,而是下面这些东西:

我总是坐在松垮的门廊边上阅读这些东西,我的脚扫着美洲石竹,那一定是班尼叔叔的母亲种的。最后,班尼叔叔会说:“你想把报纸拿回家就拿吧,我全都看完了。”

我不会那么做。我读得越来越快,只要是能吸引我的,然后,头昏脑涨地走出来,顶着阳光,穿过田野踏上回家的路。让我头昏脑涨、眼花缭乱的是罪恶的暴露,它的多面性、宏大发明和可怕的戏谑。不过,离家越近,这种虚幻的感觉就越淡。为什么家里的普通后墙、暗淡的破砖、厨房门外的水泥平台、悬挂在钉子上的洗手盆、抽水机,还有长着棕色斑点叶子的丁香花丛,会让一个女人把丈夫的残肢包裹成圣诞礼物寄给他在南卡罗来纳州的女朋友这样的事情显得不可信了呢?

我们的房子位于弗莱兹路的尽头,这条路从镇子边上的巴克尔商店那里向西延伸。这座摇摇欲坠的木头房子,从前到后如此狭窄,看起来就像立起来的纸板盒,上面随便贴了些金属,涂着面粉、茶、燕麦卷、软饮料和香烟的标志,对我来说它就是镇子的尽头了。人行道,街灯,遮阴的行道树,卖奶人和卖冰人的车,庭院里供小鸟戏水或饮水的盆形装饰物,花圃,有柳条椅的阳台,女士们坐在那里观望着街景——所有这些文明的、令人渴望的东西都被抛在身后了,我们走在宽阔弯曲的弗莱兹路(欧文和我放学回家,或者母亲和我星期六下午购物归来),从巴克尔的商店一直到我们的房子,一路上都没有遮阴之地,田地间长有参差不齐的杂草、黄蒲公英、野芥菜或秋麒麟草,不同的季节有不同的植物。这里的房子彼此隔得更远,整体上比镇上所有的房子都显得更荒凉、贫寒和怪异:有的墙壁只粉刷了一半就停工了,梯子还架在那里;有的门廊被掀掉了一部分,还没有遮盖起来;一个前门没有台阶,离地面有三英尺高;有的窗子根本没有窗帘,而是用发黄的报纸遮着。

弗莱兹路不属于镇里也不属于乡下。虽然它名义上属于镇里,河湾与格兰诺沼泽却把它和镇子的其他部分隔开了。这里没有真正的农场,只有班尼叔叔和波特家的土地,分别是十五和二十英亩。班尼叔叔的地在后面,靠近树林。波特家的男孩子们养羊。我们有九亩地,饲养狐狸。大多数人家有一两亩地和一些牲畜,通常是奶牛和鸡,有时也有稀奇古怪的东西,是一般农场不会有的。波特家有一群山羊,沿路放养吃草。桑迪·史蒂文森是个单身汉,养着一头灰驴,就像《圣经》故事里的插图那样,在田地多石的角落吃草。我父亲的产业在这里非常显眼。

米切·普利姆和波特家的男孩是弗莱兹路的走私贩。他们风格不同。波特家的男孩整日快活,虽然喝醉酒时会变得暴戾。他们让我和欧文在放学路上搭过便车:我们坐在小货车的后面摇来晃去,因为他们开得飞快,加上地面很颠簸;我母亲听说这件事后大口大口地吸着气。米切·普利姆住在窗子糊着报纸的房子里;他自己不喝酒,因为风湿病,走路一瘸一拐的,和谁也不讲话;他妻子会在一天的任何时候,穿着破烂的家居便服,光着脚,慢慢走到信箱那里取邮件。他们整个房子似乎就是罪恶和神秘的化身,我从来不敢正眼看它,每次经过时总是把脸僵直地朝着前面,极力控制着才不会拔腿就跑。

这条街上还有两个白痴。一个是弗兰克·霍尔,他和哥哥路易·霍尔一起住,在一个没有粉刷的临时搭建的商店里开钟表修理店,就在巴克尔商店的旁边。他肥胖,苍白,好像是用乳白色肥皂雕刻出来的。他坐在外面的太阳地里,在猫睡觉的肮脏的店铺窗子旁。另一个是艾伦·布罗克斯,她不像弗兰克那么温和,那么傻;她会在路上追小孩子,或者靠在她的大门上咯咯地笑,拍打着胳膊,活像一只喝醉了的公鸡。因此,经过她的房子也是件很危险的事情,有一首大家都知道的顺口溜:

和母亲经过那里的时候我说过这首顺口溜,不过有意地把“乳头”改成了“脚跟”。这首打油诗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连班尼叔叔都知道。艾伦的头发是花白的,不是因为年老,她天生就是那样,她的皮肤也像鹅毛一样白。

弗莱兹路是我母亲最不想住的地方。她的脚一踏上镇里的人行道,她就昂起头,感激在弗莱兹路一路暴晒后享受到的荫凉,一副欣慰的样子。她有时有什么东西用光了,就让我去巴克尔的商店,不过她真正购物时要去镇上。我们路过时,查里·巴克尔可能正在里屋切肉;我们透过暗黑的纱窗看见他,像一个部分隐藏在马赛克镶嵌图案里的人物,我们低下头快速走过,希望他没有注意到我们。

当我说我们住在弗莱兹路的时候,母亲总是纠正说是弗莱兹路的尽头,仿佛这就有什么不同了。后来她发现她也不属于诸伯利。不过,现在她满怀希望并开心地抓住这里,相信这里会留意到她:她大声和女士们打招呼,她们会转过身,带着尽管友善,还是显得有点儿惊异的神情;在浑身燥热、尘土飞扬地走了一路后,她会走进光线很暗的干果店,坐在一张高高的凳子上,请人给她倒杯水。我还是跟着她,并不感到尴尬,享受着这种喧哗和骚动。

我母亲在弗莱兹路并不太受欢迎。她对这里的人讲话的语气不像在镇上那么热情友好,也不那样注重礼节和可以明显辨出的、使用正规的语法。她从来不和米切·普利姆的妻子讲话——我当时不知道,米切·普利姆的妻子曾经在迈克奎德太太的妓院里干过。她在哪里都是站在穷人的一边,支持黑人、犹太人、中国人和妇女,但是,她不能容忍酗酒,决不,还有性生活放荡、说脏话、生活随便、满足于无知等等;因此,她要把弗莱兹路的人排除在她仍然热爱的、真正受压迫受剥夺的大众之外。

我父亲则完全不同。所有的人都喜欢他。他喜欢弗莱兹路,尽管他自己几乎从不喝酒,也不乱搞女人或说粗话,尽管他相信工作并一直努力工作。他在这里很自在,而对镇上来的人,任何穿衬衣打领带工作的人,他不免要留着点儿神,有点儿自负又担心受侮辱,对于虚荣嗅觉特别迅速和敏感,这是某些乡下人的天赋。他和母亲一样在偏远乡下的农场长大(而她早已把那一切都抛在脑后了);他在那里也不适应,不适应那些顽固的传统,自负的贫穷,以及单调乏味的农场生活。弗莱兹路对他来说就够了。他可以和班尼叔叔做朋友。

我母亲已经习惯了班尼叔叔。除了星期天以外,他每天中午在我们家吃饭。他把口香糖粘在叉子把儿上,吃完饭拿下来给我们看上面的图案,那图案印在白蜡色的口香糖上很好看,嚼了真是可惜。他把茶倒在碟子里然后用嘴吹。他还用叉子叉着一片面包,把盘子擦得像猫舔的一样干净。我不太喜欢他把一股鱼腥味儿、毛皮动物和沼泽的气息带到厨房里。虽然我记得他的乡下作风,他却从来不自己拿东西吃,要等到三番五次的邀请才再加点儿吃的。

他讲的故事里总是有些我母亲坚持认为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比如桑迪·史蒂文森结婚的故事。

桑迪·史蒂文森娶了东边很远地方的一个胖女人,是完全不属于本县的一个地方,她有两千美元存在银行里,还有一辆庞蒂克轿车。她是个寡妇。十二到十五年前,她刚搬来弗莱兹路和桑迪一起生活,就发生了些奇怪的事情。夜里盘子会自己摔到地上;炉子上炖的菜飞起来,溅到墙壁上;桑迪半夜醒来感觉好像有类似山羊的东西隔着床垫用头顶撞他,可当他查看床下面又什么也没有;他妻子最漂亮的睡衣被撕成一条条的,系在百叶窗的绳子上;还有晚上,他们想安静地坐一会儿聊聊天的时候,墙壁上会传来敲击声,声音大得使人心烦意乱。最后,他妻子告诉桑迪,她知道是谁干的了。那是她死去的丈夫,被她的再嫁气疯了。她听出了他敲击的方式,就是用他那指关节。他们试图不理会他,可是无济于事。他们决定开车去旅行,看这样能不能让他罢休。但是他也跟着一起去了。他在车顶上用拳头砸、用脚踢、乱打、摇晃,让桑迪无法继续开车。最后他的神经彻底崩溃了。他靠路边停下来,让女人开车,自己干脆下了车,步行或者搭便车回了家。他说她最好开回自己的家,把他忘记算了。她哭了起来,但是知道已经别无选择了。

“可我还是不相信,你呢?”母亲开心地说。她开始解释一切都是巧合,是想象和自我心理暗示的结果。

班尼叔叔看着她,带着强烈的同情。

“你自己去问桑迪·史蒂文森吧。我看过那些瘀伤。亲眼看见的。”

“什么瘀伤?”

“山羊从床底撞的。”

“两千美元的存款。”我父亲沉思着,让争论持续。“现在说到女人。你应该找一个这样的女人,班尼。”

“我正有这样的打算,”班尼叔叔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最近就准备好好考虑一下这事儿。”

“有一个那样的女人在身边应该是很方便的。”

“我也常这样对自己说呢。”

“问题是要娶个胖的好还是瘦的好啊?胖的一定会做饭,但是可能会吃得很多。不过特别瘦的也有能吃的,很难说。有时候娶一个大块头的,她的脂肪多少能让她挺一段时间,那实际上是会节省不少花销的。牙口一定得好,不然就是掉光的,镶了全套假牙。最好也割了阑尾和胆囊。”

“你好像是在买奶牛。”我母亲说。不过她不是真的在意;她有些时候会不经意地开开玩笑——然后不久就恢复过来了——那时,她身体的轮廓会变得柔和,她冷漠的动作,比如拿起盘子,给人一种从容的高高在上的感觉。她曾经是个丰满白皙的漂亮女人。

“但是她也许会骗你,”我父亲继续冷静地说,“对你说她已经割了阑尾和胆囊,实际上还留着。你最好要求查看她手术的伤疤。”

班尼叔叔打着嗝,脸红了,差不多是无声地笑了,头向盘子低得更近了。

“你会写字吗?”当我在他家门廊上读报时,班尼叔叔问我。他正在把一只马口铁茶壶的茶叶底倒出来,茶叶滴落到栏杆上。

“你上学多久了?读几年级?”

“开学就四年级了。”

“进来。”

他带我到厨房的餐桌,推开一个他正在修理的烫斗和一口底部有洞的炖锅,拿了一叠新的信笺、一瓶墨汁和一支钢笔。“练习写点东西给我。”

“你要我写什么?”

“无所谓。我只想看看你怎么写字。”

我写了他的全名和完整地址:宇宙,太阳系,地球,西半球,北美洲,加拿大,安大略省,瓦瓦那什郡,诸伯利,弗莱兹路,本杰明·托马斯·普尔先生。他站在我后面读着,然后尖声说:“和天堂有什么关系?你写的还不够远。天堂不是在宇宙之外吗?”

“宇宙就是一切。所有的一切。”

“好吧,既然你觉得自己懂得那么多,走到宇宙尽头又是什么?那儿总得有些什么,否则就不会有尽头,得有什么东西作为尽头,不是吗?”

“没有尽头。”我怀疑地说。

“有的。有天堂。”

“那么你到了天堂的尽头又有什么?”

“你不会到天堂的尽头的,因为上帝在那里!”班尼得意扬扬地说,仔细看我的字,它们圆滚滚的,颤抖而不自信。“任谁读上去都够费劲儿。我要你坐在这里帮我写封信。”

他识字但是不会写。他说学校的老师总是打他,想把字打进他的脑袋里,他为此尊敬她,但是怎么打也没有用。他需要写信时通常找我父亲或母亲帮忙。

他靠过来,看着我在顶上写:诸伯利,弗莱兹路,1942年8月22日。“没错,就是这样!现在开始写内容。亲爱的女士。”

“先写亲爱的,然后加上人名,”我说,“除非是商务信函才写尊敬的先生或尊敬的女士。这是商务信函吗?”

“又是又不是。就写亲爱的女士吧”。

“她叫什么名字?”我嚷嚷着,“我直接写她名字就好了嘛。”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他的语气很不耐烦,拿来了报纸,翻开到背面的分类广告,一个我从来没有看过的栏目,伸到我鼻子底下。

某女,一子,欲觅安静乡村家庭,帮助持家。喜欢田园生活。若适合也可结婚。

“这就是我要写信的女士,我不叫她女士还能叫什么?”

我让步了,照他说的写,然后是一个大大的认真的逗号,等待按照老师教的在dear下面一行对齐第三个字母处开始写信的正文。

“亲爱的女士,”班尼叔叔略显鲁莽地说,“我写这封信——”

是因为在邮寄的报纸上读到了你的启事。我三十七岁,独自住在弗莱兹路尾十五英亩土地上,房子很好,是石头地基的,就在树林边,冬天从来不缺木柴。还有一口六十英尺深的井和蓄水池。树林里有吃不完的浆果,河里有鱼,有办法避开兔子的话还可以种菜。我圈养了一只狐狸、一只雪貂和两只水貂,这里到处都有浣熊、松鼠和花栗鼠。欢迎你带孩子来。你没说是男孩还是女孩。如果是男孩,我可以教他设陷阱和打猎。我为隔壁养银狐的人工作。他妻子是个有文化的人,你愿意的话可以去拜访她。希望尽快收到你的回复。你忠实的,本杰明·托马斯·普尔。

不到一星期,班尼叔叔就收到了回信。

亲爱的本杰明·普尔先生,我代我妹妹玛德琳·豪威小姐写信,告诉你她愿意接受你的邀请,准备9月1日后随时过去。去诸伯利要搭大巴还是火车?或许你能过来就再好不过了,我在信尾把我们的完整地址告诉你。我们家不难找。我妹妹的孩子是女孩,十八个月大,叫戴安。盼望收到你的来信。忠实的,曼森·豪威,安大略,基奇纳市,贾尔玛大街121号。

“这是在冒险,”我父亲说,班尼叔叔吃饭时给我们看了信,“你怎么认为这是你想要的?”

“我认为去看看应该没什么坏处。”

“我看他哥哥倒是急于把她甩掉。”

“带她去看医生,做个体检。”我母亲语气坚定地说。

班尼叔叔说他一定会的。从那时开始,他迅速做了一些安排。他给自己买了新衣服。他借了车,准备开到基奇纳去。他一大早就出发了,穿着浅绿色西装,白衬衣,绿红橙三色领带,墨绿色毡帽,棕白相间的皮鞋。他理了发,修了胡子,还洗了澡。他看起来很奇怪,脸色苍白,像是准备赴死一般。

“高兴点儿,班尼,”我父亲说,“又不是去上绞刑架。如果情况不好就掉转车头回家来。”

母亲和我拿着地板擦、扫帚、畚箕、肥皂盒和荷兰去污粉。不过母亲以前没有进过那间厨房,从没有真正进去过,所以它让她感到挫败。她开始往门廊外扔东西,不过一会儿就发现毫无希望。“你得挖个坑才能放得下它们。”她坐在台阶上,扫帚把儿支在下巴上,想着故事里的女巫,笑了。“如果我不笑,我会哭出来的。想想那女人要来这里,她一个星期都待不住。哪怕走路都得回基奇纳去,不然也会投河自尽。”

我们擦净了桌子、两把椅子、地板的中央部分,用面包袋擦了炉子,敲掉电灯上的蜘蛛网。我采了一束秋麒麟,放进水罐,摆在桌子中间。

“干吗要擦窗子,”母亲说,“想让里面的不幸更亮一些吗?”

回到家她说:“现在我开始同情那女人了。”

天黑后,班尼叔叔把钥匙放在桌子上。他看着我们,样子像一个长途旅行归来的人,无法恰当地述说惊险的经历,虽然他知道他不得不尽力说明。

“你顺利到达了?”我父亲鼓励地说,“车子没出什么毛病吧?”

“没有,先生。它跑得很好。我走错了一次路,没多远就意识到了。”

“你看了我给你的地图了吗?”

“没有,我向一个开拖拉机的人问路,他让我掉头。”

“那么你到了那儿了?”

“哦,是,我到了那儿。”

母亲插进来:“我还以为你会带豪威小姐进来喝杯茶呢。”

“她有点儿累了,这一路也挺辛苦的,还要照顾小孩睡觉。”

“小孩!”母亲懊悔地叫着,“我忘了小孩的事儿了!小孩睡哪儿呀?”

“我们会搭个小铺什么的。好像什么地方有个婴儿床,就是得铺几条板子。”他摘下帽子,露出大汗淋漓的头顶那道红印儿说,“我正要告诉你们,不是豪威小姐,是普尔太太了。”

“啊,班尼。恭喜你了。祝你们幸福。一见面就决定了,是吗?”

班尼叔叔吃吃地笑着,显得很不安。

“是——是他们都准备好了。他们把婚礼都准备好了。我还没到就准备好了。请了牧师,买了戒指,托人帮忙快速拿到了结婚证。我看得出来一切都办妥了。是的,先生。他们没漏下什么。”

“那么你现在是结了婚的人了,班尼。”

“哦,是啊,是结了婚的人了!”

“那么你应该带新娘子过来看我们。”母亲大胆地说。她使用“新娘子”这个词令人震惊,让人联想起长长的白面纱、花束、庆祝,而不是想到这个地方。班尼叔叔说他会举行婚礼的。他一定会的。他说等她从旅途的劳累中恢复过来,他们就办事儿。

可是他没有。也没见过玛德琳的人影儿。母亲想现在他该回家吃饭了,但是他还是照常来厨房。母亲问:“你妻子怎么样了?她还适应吧?她会用那种炉子吗?”每个问题他都含含糊糊地给了肯定的回答,吃吃地笑,摇着头。

下午晚些时候,他做完工对我说:“你想不想看点儿东西?”

“什么东西?”

“跟我来,你就知道了。”

欧文和我跟着他穿过田地。到了他的院子边上,他转身让我们停下来。

“欧文想看雪貂。”我说。

“他得等下次了。别再走近了。”

过了一会儿,他从房子里出来,抱着一个小孩。我失望了——原来这就是他要给我看的东西。他把她放在地上。她弯下身,踉踉跄跄地走着,捡起一根乌鸦的羽毛。

“说你的名字,”班尼叔叔哄着她说,“你叫什么名字呀?是戴——安吗?告诉他们你的名字。”

她不说。

“她想说的时候是会说的。她会叫妈妈、班尼、戴安,还有喝水什么的。呵,是喝水吗?”

一个穿红夹克衫的女孩出现在门廊上。

“你进来!”

她是在叫戴安还是班尼呢?她的语气里有威胁的意思。班尼叔叔抱起小姑娘,轻轻对我们说:“你们最好赶快回家吧。改天再来看雪貂。”然后朝房子走去。

我们远远地望见她,穿着同样的红夹克衫,沿着街道走向巴克尔的商店。她的手插在口袋里,低着头,长长的腿像剪刀一样。母亲最终在商店里见到了她,特别留意地打量过她。母亲看见班尼叔叔抱着戴安在门外,就问他在这儿干什么,他回答说:“我们在等她妈妈呢。”

母亲进到店里,走到柜台前,女孩站在那儿,查里·巴克尔正给她开账单。

“你一定是普尔太太吧。”她做了自我介绍。

女孩没说话。她看着母亲,听见了她说的话,但是她什么也没说。查里·巴克尔看了母亲一眼。

“我想你一定在忙着收拾东西。你想过来时就来我们家坐坐。”

“除非万不得已,我是不走碎石路的。”

“你可以穿过田地。”母亲最后和女孩说了一句,她不想就那么走出来。

“她还是个孩子,”她和父亲说,“不超过十七岁,不可能。她戴眼镜,非常瘦。人不笨,她家要快点把她嫁掉不是因为她笨而是精神有些错乱,或许处于临界状态。哎,可怜的班尼。不过她来这里生活就对了。她会适应弗莱兹路的生活的!”

这儿的人们已经知道她了。她把艾伦·布罗克斯追到她院子里,追上了台阶,迫使她跪在地上,双手抓着她孩子一样的白头发。人们这样传说。母亲对我说:“别去那边了,别在乎什么雪貂啦,我可不想任何人残废。”

尽管如此我还是去了。我没带欧文,因为他会说出去的。我想我可以敲门,礼貌地问在门廊上读报可不可以。可是,没等我走到台阶,门就开了,玛德琳手里拎着炉盖夹子出来了。她听见我的声音时一定是正在揭炉盖,应该不是故意拿起来的,但是在我看来它简直就是一个武器。

她看了我片刻。她的脸和戴安一样,瘦削,苍白,第一眼看上去不可捉摸。她没有马上发怒。她需要时间回忆,需要时间重新聚集起力气。她打从一看见我,除了愤怒什么别的可能性都没有。愤怒或者沉默好像是她仅有的选择。

“你来监视我干什么?你最好赶快走开。”她开始下台阶了。我慢慢向后退,仿佛中了魔似的。“你这个小坏蛋。卑鄙的监视人的家伙。你就是个卑鄙的监视人的家伙,是吧?”她的短发没有梳,她扁平年轻的身子穿着破旧的印花裙子。她的暴力似乎是有计划的,戏剧性的,让你产生想要留下来观看的欲望,就像一场表演。不过,毫无疑问,当她把炉盖夹子举过头顶的时候,如果她想的话,会把它砸到我的脑袋上的——也就是说,如果她感觉剧情需要的话。她在观看自己,我想,任何时候她都可以停止,回到面无表情的茫然状态,或者像一个吹牛的孩子:“看我把你吓的,你不知道我在开玩笑,是吗?”

我希望我可以把这个场面带回家讲给他们听。玛德琳的故事在街头巷尾都传遍了。商店里有什么让她不开心,她就把一盒高洁丝朝查里·巴克尔摔过去。(好在她不是拿着一罐玉米糖浆!)班尼叔叔现在经常生活在虐待和辱骂下,从路上就可以听见。“找了个悍妇是吧,班尼?”人们这样说,他只是笑笑,点着头,窘迫不安,好像受到了祝贺一样。过一会儿他就开始讲故事了。说她把水壶扔到窗外,就因为里面没有水了。她拿剪刀剪碎了他的绿西装,他只在婚礼上穿过一次。他不知道她对衣服有什么仇恨。因为他给她买烟买错了牌子,她还说过要放火烧掉房子呢。

“她酗酒吗,班尼?”

“不,她不喝酒。我从不带酒回家,她自己怎么能弄到呀,而且如果喝,我会闻出来的。”

“你真的能离她那么近,能闻出她身上的味道来吗,班尼?”

班尼叔叔低下头,吃吃地笑着。

“你靠近过她吗,班尼?我敢说她一定像野猫一样反抗。或者等她睡着后,得把她绑起来才行啊。”

班尼叔叔到我们家来剥兽皮时,把戴安带过来了。他和父亲在地下室工作,剥狐狸皮,然后翻过来,铺在长板子上晒干。戴安在地窖的楼梯上跑上跑下地玩儿,或者坐在最上面的一层看热闹。除了班尼叔叔,她不和任何人讲话。她对玩具、饼干、牛奶和任何我们给她的东西都很好奇,从不抱怨和哭闹。摸她或抱她,她会小心地顺从,她的身体慌乱地颤动着,心脏跳得很厉害,就像被抓在手里的小鸟一样。不过,她会躺在班尼叔叔的膝上或靠着他的肩膀睡觉,四肢垂下,像意大利面条儿似的。他的手遮着她腿上的瘀伤。

“她总是跑来跑去撞在家里的东西上。我那里很多东西,她一定会撞到东西,或者爬上高处摔倒什么的。”

那是初春,雪还没有完全融化。有一天,他过来说玛德琳走了。说是前天晚上的事,他回到家就发现她已经走了。他原以为她会去诸伯利,还在等她回来。后来他注意到一些东西也不见了——一个他打算换电线的台灯、一块不错的地毯、一些盘子、一把他母亲留下来的蓝色茶壶、两张完好的折叠椅。当然,她把戴安也带走了。

“她一定是搭卡车走的,那么多东西不可能塞进小车里。”

接着母亲想起来,她见过一辆有挡板的小货车,应该是灰色的,朝镇上开去了,大概是前天下午三点左右。不过当时她没留意车上面的人。

“灰色货车!我敢说那就是她!她应该是把东西放在车后面了。你看见上面有没有罩着帆布?”

母亲没注意。

“我得去追她,”班尼叔叔激动地说,“她不能带着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这么一走了之。她总是对我说,要把这些垃圾收拾掉,把家里清理一下!现在她自己想要的时候,就不算是垃圾了。问题是我怎么知道她去哪儿了?我最好和她那个哥哥联系上。”

七点钟以后,是话费优惠的时间,班尼叔叔家没有电话,父亲用我们家的拨通了玛德琳哥哥的长途,然后叫班尼叔叔说话。

“她到你那儿去了吗?”他立刻大叫起来。“她是搭货车走的。是一辆灰色货车。她到你那里去了吗?”电话线那一端似乎有些迷惑;也许班尼叔叔声音太大了,无法听清楚。父亲接过来,耐心解释了发生的情况。结果得知玛德琳并没有去基奇纳。她哥哥似乎也不太在意她去了哪里。他竟然没说再见就挂断了电话。

父亲开始试图说服班尼叔叔,说摆脱玛德琳这样的女人也许并不是什么坏事。他指出她不是一个特别适合过日子的人,也没有让班尼叔叔生活得舒适安静。他说得委婉圆滑,没有忘记自己是在谈论一个人的妻子。他没提到她缺乏美感或衣着邋遢什么的。至于她带走——班尼叔叔说是偷走——的东西,真是太糟糕了,不该发生这样的事(父亲知道注意不该说这些东西不值什么钱),不过也许那就是摆脱她的代价呀,从长远来看,班尼叔叔应该觉得自己是幸运的。

“那不是问题,”母亲突然插话说,“关键是小姑娘,戴安。”

班尼叔叔苦笑着。

“她妈妈打她,是吧?”母亲以恍然大悟的警觉语气大声地说。“就是那样。难怪她腿上有瘀伤——”

班尼叔叔一旦吃吃地笑起来总是没完,就像打嗝似的。

“哦,是——是她——”

“她在这儿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呢?为什么去年冬天你不告诉我们?哎,我自己怎么没想到呢?当时要是我知道了事实真相,我就报警了——”

班尼叔叔抬起头,显得很震惊。

“向警察揭发她!那可能会定她的罪的。那我们就能要回孩子。不过我们现在应该让警察追踪她。他们会找到她的。不用担心。”

班尼叔叔并不对这种保证感到高兴或欣慰。他机警地说:“他们怎么知道到哪儿去找呢?”

“省警察局,他们会知道。他们可以进行全省范围的搜查。如果必要的话,全国范围。会找到她的。”

“慢着,”父亲说,“你怎么知道警察会愿意这样做?追踪罪犯才那样呢。”

“那一个女人打小孩不是罪犯又是什么?”

“你得上诉。要有证人。如果想要公开事件,就得有证据。”

“班尼就是证人。他会告诉他们的。他会作证,控告她。”她转向班尼叔叔,现在他又开始打嗝了,不动脑筋地说,“我必须要这么做吗?”

“现在就谈到这里,”父亲说,“我们等等看吧。”

母亲站起来,显得气愤又迷惑。她还想说些什么,所以就重复了大家都已经弄明白的问题。

“我不明白,你们还犹豫什么。我已经完全清楚了。”

但是,对母亲来说完全清楚的事,显然对班尼叔叔还是模糊和恐惧的。很难说他是在害怕警察、公众和这个计划的正式气氛,还是围绕这个话题的言辞,以及他可能要被带去的陌生地方。不管是什么,他崩溃了,不想再谈论玛德琳和戴安了。

怎么办呢?母亲思索着要自己采取行动,但是父亲告诉她:“介入他人的家事,就是你陷入麻烦的开始。”

“不管怎样,我知道我是正确的。”

“也许你是正确的,但并不意味着你能做什么。”

每年这个时候都是狐狸的繁殖期。如果空军训练学校的飞机在湖上飞得太低,陌生人靠近围栏附近,任何突然或破坏性的东西出现,它们就会决定杀掉它们的幼崽。没人知道它们这样做是出于盲目愤怒,还是母性受到了激发和惊吓——难道它们想让那些围栏中眼睛还尚未睁开的幼崽,脱离它们觉得是自己招致的危险境地吗?它们和家畜不同。它们只是近几代才生活在圈养环境中。

为了进一步说服母亲,父亲说玛德琳也许去了美国也不一定,那里没人能找到她。很多不安分的野心勃勃的人最终都去了那里,还有坏蛋和疯子。

但是玛德琳没有去美国。春天快结束的时候,她寄来了一封信。她竟然有胆量写信,班尼叔叔说,并把信拿过来给大家看。没有称呼,她写道:我把黄色毛衣和绿伞,还有戴安的毯子落在你那里了,给我寄过来。安大略,多伦多,里德雷街1249号。

班尼叔叔早就下定决心要去一趟。他借了车。他从来没去过多伦多。父亲把交通图摊在饭桌上,告诉他怎么走,尽管他说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适。班尼叔叔说,他打算把戴安带回来。父母亲都说这是不合法的,建议他别这么做。但是害怕采取法律和官方手段的班尼叔叔,竟然一点儿也不担心采取也许会变成绑架的行动。现在他讲了玛德琳的所作所为。她把戴安的腿用皮带绑在婴儿床的栏杆上,用鹅卵石打她。他想也许他不在场的时候,她还做过更糟糕的事情。还有孩子背上拨火棍的印记。说着这些的时候,他语气里充满哭笑不得的歉意;他不得不摇着头,把那种情绪强压下去。

他出发的两天后,父亲打开十点钟的新闻广播,说:“呵,让我们看看有没有老班尼的新闻!”第二天晚上,他开车进了我们的院子,在那儿坐了一会儿,也不看我们。然后慢慢从车上下来,庄严而疲惫地朝房子走来。他没有把戴安带回来。我们真的期待他得到她吗?

我们正坐在厨房门口的水泥板上。母亲坐在条带帆布椅子上,想象着城市的草坪和休闲时光,父亲坐在垂直靠背的厨房椅子上。这一季尚早,只有很少几只虫子飞来飞去。我们在看夕阳。母亲偶尔会召集大家来看夕阳,仿佛那是她安排好的演出一样,这样做反而有点儿扫兴——过一段时间,我就拒绝这样做了——不过,世界上再没有比弗莱兹街口更好的看夕阳的地方了。母亲自言自语道。

父亲那天已经装上了纱门。欧文不听话地在上面悠来荡去,听弹簧拉伸的熟悉的声音,然后猛地弹回来。告诉他不要那样,他就停下来,但是父母一转身,他又悄悄开始了。

阴郁的情绪顽固地笼罩着班尼叔叔,连母亲都不敢直接问他。父亲小声让我从厨房搬出椅子。

“班尼,坐下吧。是不是路上累坏了?车子怎么样?”

“车没问题。”

他坐下来。没有摘掉帽子。他僵硬地坐着,就像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不期待也不希望受到欢迎。最后母亲尽量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以开心的语调对他说:

“那她们是住在房子还是公寓里呢?”

“不知道。”班尼叔叔表情严峻地说。过了一会儿,补充道:“我没找到。”

“你根本没找到她们的住处?”

他摇摇头。

“那么你就没有见到她们啦?”

“没有。”

“是不是把地址搞丢了?”

“没有。我记在这张纸上了。喏,还在这里。”

他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抽出一张纸给我们看,并且读了出来。“里德雷街1249号。”他折起来放回去。他所有的动作似乎都放慢了,郑重其事,带着遗憾的意味。

“我找不到它。没法找到那个地方。”

“可是你没买张城市地图吗?记得吗?我们说过到加油站要买多伦多地图。”

“我是这么做的。”班尼叔叔带着悲哀的、胜利的语气说,“我去了加油站问,他们说没有城市地图,只有全省地图。”

“你已经有省地图了。”

“我告诉他们说我有。想要多伦多市地图。可是他们说没有。”

“你试过别的加油站吗?”

“如果一间没有,我想其他也不会有吧。”

“你可以去商店的。”

“文具店!百货商店!你可以问加油站哪里能买到的。”

“我想与其跑遍那里找地图,不如直接到那儿问路,既然我有地址。”

“那是很冒险的,向人问路。”

“还用你说。”班尼叔叔说。

现在他有心情开始讲他的故事了。

“我先问了一个人,他告诉我过桥,遇到红灯应该转左。当我到了那儿,又不知如何是好。我不清楚红灯转左,还是绿灯转左。”

“绿灯转左。”母亲绝望地叫着,“如果红灯转左就会和交叉的车辆撞上的。”

“是呵,我知道,但是,如果绿灯转左,就要穿过对面开过来的车。”

“你得等他们让个空位给你。”

“那要等一天呢,他们不会给你让路的。我不知道怎么办,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我坐在那里试图想想清楚,他们都开始在我后面按喇叭,所以我想就转右吧,轻而易举,接着我就转头往回开了。我想我应该走对方向了。但是看不到拐弯处,就径直开。最后转下一条横街,继续开,现在我想我完全迷路了,这不是第一个人告诉的路。所以应该再问一个人。我停下来,问一个遛狗的女士,但是她说从来没听说过里德雷街。她说她在多伦多住了二十二年了,从没听说过。她叫过来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孩,他倒是听说过这条街,他说在城的另一边,而我正走的方向是朝城外去的。但是我想环城走也许比穿过市中心更容易,尽管距离长些。所以我就继续向前,感觉是在绕着圈开,我想我得赶快,天黑前我得弄清楚这是什么地方,因为我一点儿也不喜欢摸黑开车——”

结果他在车上睡着了,在一家工厂院外,被拖下了公路。他在工厂区、死胡同、五金店、垃圾场、铁路线中间迷路了。他给我们描述了每个转弯,问过路的每个人;汇报了他们每个人说的话和他当时的想法,他考虑的选择,以及每次决定那样做的原因。他记得所有的细节。旅途的路线仿佛刻在他的脑海里了。他讲述着不同的风景——车辆、广告牌、工业建筑、道路、锁着的大门、高高的铁丝网、铁轨、陡峭的煤渣筑堤、铁皮屋、棕黄色的水沟,还有锡罐、破碎的纸板卡通人物、各种各样阻塞或漂浮的废物——所有这些都是由他单调的、不厌其烦的回忆的声音再现出来,我们可以看见那里是多么令人迷惑,你无法找到任何东西,也无法继续寻找。

母亲还在抗议:“可是城市就是那样的!所以你需要地图!”

好像没有听见她的话,班尼叔叔继续说:“我今天早上在那里醒来,我知道最好是走出来,随便什么路,只要能出来。”

父亲叹息着点点头。的确是这样。

所以,与我们的世界并行存在的是班尼叔叔的世界,像一个令人烦恼的扭曲的投影,类似但是从来不会完全相同。在他的那个世界里,人们可能沉到流沙坑里,被鬼魂或恐怖的城市征服;幸运和邪恶同样巨大而无法预测;没有什么是想当然的,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失败匹配着疯狂的满足。那是他的胜利,他无法了解或让我们看到的胜利。

欧文在纱门上悠荡,小心地唱着歌,带着嘲笑的声调,人们长时间谈话时,他总是这样。

是我教给他的那首歌——那一年我们每天在学校唱这样的歌,祝愿人们从希特勒手里拯救英国。母亲说是赞美您,但我不相信,那怎么能押韵呢?

母亲坐在帆布椅子上,父亲坐在木头椅子上;他们不看彼此。但是他们是连通的,这种连通像篱笆一样平常,它存在于我们和班尼叔叔之间,我们和弗莱兹路之间,存在于我们和任何事物之间。在冬天也是一样,有时,他们坐在餐桌旁玩两手纸牌。把我们安置好上楼睡觉,他们一边玩着,一边等待十点钟新闻。楼上似乎离他们很远,黑暗并充满风的声音。在上面,你发现了在厨房里从来想不起来的事情——我们住在船一样狭小封闭的房子里,在狂风呼啸的大海中。他们好像不合时宜地在谈天说地,玩纸牌,在遥远的一个微小的光点里;有关他们的这种想法,像打嗝一样平凡,呼吸一样熟悉,在我入睡时攫住我,从井底对我闪烁着光亮。

班尼叔叔没有再收到玛德琳的音讯,或者是他收到了但从来没提过。问起来或开有关她的玩笑时,他才好像毫无悔恨和遗憾地想起了她,略带轻蔑,只是作为一件事或一个人,被长久地抛弃,就像海龟一样。

过一会儿我们都会笑起来,回忆起玛德琳穿着红夹克衫走在路上,腿像剪刀,回头嘲笑着尾随而来的抱着孩子的班尼叔叔。我们想到她怎样对待艾伦·普罗克斯和查里·巴克尔就会笑起来。我的母亲最后说,打孩子的事可能是班尼叔叔编造的,当作安慰;他又怎么能令人信任呢?连玛德琳也像是他编造出来的。我们把她当作一个故事,没有别的好给她,我们就给她陌生的、迟到而无情的掌声。

“玛德琳!那个疯女人!”

正文 活体的继承者

詹肯湾房子的名字写在招牌上——那是克雷格叔叔所为——挂在前面的阳台上,在红色徽章和英国国旗之间,看起来好像征募站或边境上的分界点。过去它曾经是邮电局,还有点儿官方和半公开的味道,因为克雷格叔叔是费里镇区的办事员,人们到他那儿领取结婚证或其他许可;镇议会在他的小房间或办公室开会,那里有档案柜,黑色皮沙发,大型的拉盖书桌,旗子,一张联邦创始者们的相片,另一张是国王、王后和小公主的相片,全部身着加冕礼的华丽服饰。还有一张镶在镜框里的原木屋的相片,它曾经就坐落在这间宽敞漂亮的砖房的位置上。这张照片仿佛是另一个国度,一切都比这里要低矮得多,泥泞而暗淡。污浊的灌木丛、大量长有黑斑的常青树围绕着建筑,房子前面的路是原木铺成的。

“就是人们所说的木排路。”克雷格叔叔告诉我。

几个只穿着衬衫的男人,留着八字胡,面目狰狞却不知怎么透露出些许无助,他们围着一匹马和马车站着。我问克雷格叔叔他在不在上面,这可真是个错误。

“我还以为你识字呢。”他说,指着潦草地写在马车轮下的日期:1860年6月10日。“我父亲那时还是个孩子呢。他在那儿,就在马头后面。他到1875年才结婚。我1882年才出生。你明白了吧?”

他对我很不满意,不是出于对自己年龄的虚荣心,而是因为我对时间和历史的错误认识。“我出生时,”他继续严肃地说,“相片上所有的灌木都消失了。那条路也没有了。换成了碎石路。”

他一只眼睛瞎了,动过手术,可还是看不清,有暗影;那眼皮可怕地低垂着。他体形臃肿,脸方方的,皮肉松弛。还有一张相片不在他房间里,而是在大厅对面的前屋,照片里,他伸展着身体卧在地毯上,后面坐着苍老的父母——一个丰满自足的金发少年,头枕在胳膊肘上。格雷斯姑妈和埃尔斯佩思姑妈是他的两个妹妹,她们刘海卷曲,穿着水手裙,分别坐在他头脚两侧的厚垫子上。我祖父,也就是父亲的父亲,站在克雷格父母的椅子后,他死于1918年的流感;一边是莫伊拉姑妈(那时还很苗条呢!),她住在波特菲尔德,另一边是海伦姑妈,她嫁了个鳏夫,他们周游世界,现在在英属哥伦比亚过着富裕的生活。“看你叔叔克雷格!”埃尔斯佩思姑妈或格雷斯姑妈擦拭相片上的灰尘时,经常说:“他看起来是不是觉得自己了不起,喔,就像一只舔光了所有奶油的猫!”她们说话的语气仿佛他还是那个小男孩,躺在那里,悠闲而傲慢,是她们纵容和取笑的对象。

克雷格叔叔爱发布新闻;有些我感兴趣,有些不。我想听听詹肯湾这个名字的来历,它是以一个被树砸死的年轻人命名的,就在路的上坡不远处;那时他来这里还不到一个月。克雷格叔叔的祖父,也就是我的曾祖父,在这里盖了房子,开了邮电局,创建了他希望并相信将来会很重要的镇,并以这个年轻人的名字为之命名。这样一个年轻人,一个单身汉,有什么好纪念的?

“他在哪儿死的?”

“就在上面,不到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

“我可以去看看是哪里吗?”

“没有标记。人们一般不为这样的地方做什么标记。”

克雷格叔叔不赞成地看着我,他不会为好奇所动。他总是认为我爱突发奇想,而且很愚蠢,我不怎么在意;他的判断中含有某种宽泛的非个人的东西,让我感到释然。我的不满也不会对他造成任何伤害和贬损,虽然他会指出来。这一点是令他失望和令别人失望之间最不同的地方,比如令我母亲甚至姑妈们失望。男性的自我中心感能让他和人们平静相处。

他告诉我的另一部分新闻和瓦瓦那什郡的政治历史有关,家庭的忠诚,人们的关系,选举中发生的事情。他是我所知道的第一个真正相信公共事件和政治的人,而且对自己本身是这些事件的一部分相当笃定。虽然我父母总是听新闻广播,无论所听到的让他们灰心还是欣慰(多数是气馁,因为那是战争初期),我觉得,对我和对他们一样,世界发生的一切是我们无法控制的,不真实且充满了灾难和不幸。克雷格叔叔不这样畏缩。在他自己处理的镇区事务——通常都是很麻烦的事务——和总理在渥太华处理的国家大事之间,他能看到简单的联系。他对战争持乐观态度,认为那是终将自我耗尽的普通政治生活中的一次大爆发;他实际上更感兴趣的是战争会对选举有怎样的影响,征兵问题会在何种方面对自由党有利,而不关心战争本身。尽管他是爱国的,他还是挂出了旗帜,他出卖胜利公债。

不为镇区工作时,他埋头做两个项目——整理瓦瓦那什郡历史和我们1670年在爱尔兰开始的家谱。我们家族没有人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他们和爱尔兰新教徒结婚,生养了很多孩子。有一些没有结婚。有的孩子夭折了。家族里有四个人死于一场火灾。有一个人的两个妻子都是死于难产。一个人娶了罗马天主教徒。他们到加拿大之后,继续着同样的生活方式,多数和苏格兰新教徒结婚。对克雷格叔叔来说,有必要查到这些人的名字,血缘关系,出生、结婚和死亡三个重要的日期——如果没有结婚的话,就是出生和死亡两个日期。要完成这些,他通常要花费很大气力,还有惊人数量的世界范围的通信(他没有忘记家族中移民去澳大利亚的分支),并且用他自己大方而仔细的字体记录在这里。他没有向任何人问过,家族中有没有人做过比娶一个罗马天主教徒(女人的信仰用红笔在名字下标注出来)更有趣的事情;的确,如果有人做过的话,那就会颠覆他所有的记录。重要的不是个人的名字,是整个牢固而错综复杂的生命结构,它支撑着我们的过去。

这和本郡的历史一样,它的创建,稳定,发展,直至进入现在缓慢的下降趋势,只有一些小灾小难发生——杜伯敦的火灾,瓦瓦那什河的定期泛滥,某些寒冷的冬季,几起并不神秘的谋杀。郡里只出现了三位著名的人物——一位最高法院法官;一位考古学家,他在乔治亚湾发掘印第安村落,写了一部相关的书;一位女士,她的诗歌在加拿大和美国各地的报刊上发表。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日常生活。克雷格叔叔的档案和抽屉堆满了剪报、信件,里面包括天气的描述、一匹跑掉的马的记录、出席葬礼者的名单,那是大量累积的最为平凡的事实,他要把它们按顺序整理好。一切都要进入他的历史,他要让它成为瓦瓦那什的整个历史。他不会遗漏任何事情,所以在他去世时才整理到1909年。

当我多年后读到里有关娜塔莎的部分,我就想到埃尔斯佩思姑妈和格雷斯姑妈。尽管娜塔莎不理解,她还是认为她丈夫的抽象的智力追求非常重要。不论克雷格叔叔是否真的有抽象的智力追求,或者他是否一整天在把鸡毛分类,都没有差别,她们愿意相信他所做的事情。他有一台古老的黑色打字机,键盘带有金属边,所有长的黑色键盘座都露在外面;当他开始缓慢、大声、犹豫但是很有权威性地打字时,她们都压低了声音讲话,如果锅发出撞击声,她们会对彼此作出可笑的责备的表情。克雷格在工作!她们不许我到阳台上去,以免我会走到他窗前干扰了他。她们重视男人的工作胜过一切,她们也嘲笑它。这很奇怪。她们一边绝对相信它的重要,同时又做出判断,认为从某一点来看,它是琐碎和无足轻重的。她们从来不会管闲事;男人和女人的工作界限分明,任何超越,任何想要超越的意图,都会遭到轻轻的、惊异的、令人后悔的高傲的嘲笑。

阳台是她们下午坐下来休息的地方,整个一上午,她们都在忙着擦地板,锄黄瓜地,挖马铃薯,摘黄豆和西红柿,装罐,腌制,洗衣服,上浆,喷洒,熨烫,打蜡,烘烤等工作。她们也不是在那儿闲坐着,而是膝盖上堆满活计——给浆果去籽、豆子剥壳、苹果削核。在她们的手中,古老暗淡的木柄削皮刀,以蓄意报复的速度神奇地挥舞着。每小时有两三辆坐满城里人的车经过,通常都会放慢速度招手。格雷斯姑妈或埃尔斯佩思姑妈会以热情的乡下方式叫着:“一路烟尘,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吧。”车上的人会回应:“有时间一定!什么时候来看我们呀?”

埃尔斯佩思姑妈或格雷斯姑妈爱讲故事。似乎她们不是在对我讲,逗我开心,而是反正要讲,为了自娱自乐,即使在她们独自待着的时候。

“哦,父亲雇的那个人,记得吗?那个外国人,他脾气真是操蛋,请原谅我的用词。他是干什么的,格雷斯,他不是德国人吗?”

“他是奥地利人。他一路过来找工作,父亲就雇了他。母亲一直害怕他,她不信任外国人。”

“啊,难怪。”

“她让他在谷仓里睡觉。”

“他总是用奥地利语大叫,骂人,还记得我们从他的白菜上跳过去吗?一大堆外国骂人的话,能让你的血液凝固。”

“等我下定决心我得告诉他。”

“那次他烧什么来着,在果园那边点燃了一堆树枝——”

“黄褐天幕毛虫。”

“对了,他在烧毛毛虫,你穿上克雷格的外罩和衬衫,里面塞上枕头,把头发塞进父亲的毡帽里。把手和脸涂黑,看起来像个黑——”

“我拿了屠刀,我们现在还用的那把长长的吓人的屠刀——”

“然后蹑手蹑脚爬进果园,躲在树后,我和克雷格一直从楼上的窗子看着。”

“母亲和父亲应该没有在。”

“没有,没有,他们进城了!他们坐马车去诸伯利啦!”

“我离他还有五码远,从树干后溜出来——哦,上帝呀,他不是大叫起来了嘛!他呼喊着,点亮了谷仓的灯。他是个懦夫,彻头彻尾的懦夫!”

“然后你进到房子里,脱掉衣服,擦洗干净,在父母从镇上回来之前。我们都围坐在晚餐桌子旁,等待他。我们都暗自希望他跑掉了。”

“不是我。我没有。我想看看他的反应。”

“他走进来,脸色苍白,像撒旦一样阴沉沮丧地坐下,什么也没说。我们期待他至少提一下,我们这里出现了一个疯狂的黑流浪者。可他一直没提。”

“不想泄露自己是多么懦弱!”

她们乐得水果都从膝盖上滚落了。

“并不总是我,我可不是唯一想恶作剧的!我们出去跳舞时,是你想出把锡杯绑在前门的!咱们可别忘了那事儿。”

“你和梅特兰·克尔。(可怜的梅特兰,他已经去世了。)你们去杰里科的舞会——”

“杰里科!是石头学校的舞会!”

“好吧,不管是哪里,你带他进到前厅说晚安,哎,你偷偷把他带进来,悄悄的像两只小羊——”

“接着他们下来了——”

“听起来像雪崩袭来。父亲从床上跳起来,抄起猎枪。你记得他们房间里的那把吗,总是放在门后的?真是一片混乱!我藏在被子下,用枕头堵住嘴,这样才不会有人听见我笑出声来!”

她们现在也没有停止恶作剧。格雷斯姑妈和我进了埃尔斯佩思姑妈的卧室,她正在午睡,仰面躺在床上,鼾声如雷。我们小心翼翼地掀起被子,把她的脚用红丝带绑在一起。还有,一个星期天下午,克雷格叔叔在办公室的皮沙发上睡着了,我被派去叫醒他,报告外面有一对年轻人来申请结婚证。他气急败坏地起来,到后面厨房的水槽洗漱了一番,沾水梳理了头发,打上领带,穿上马甲和夹克——为人办理结婚手续,他从来都是穿戴整齐的——来到前门。有一个老太太穿着长格子裙,头上围着围巾,躬着身子,靠在拐杖上,老头也是弯着腰,穿着闪亮的西装,戴着旧式浅顶软呢帽。克雷格叔叔还没有完全醒过来,疑惑地问:“哦,你们好——”然后突然大笑起来,“埃尔斯佩思!格雷斯!你们这两个女魔鬼!”

挤奶的时候,她们用方巾系住头发,发梢像小翅膀一样扑动着,还穿上各种破烂的打补丁的衣服,沿着奶牛的路径走,在路上什么地方捡起一根棍子。母牛脖子上系着重重的铃铛,发出叮当声。一次,埃尔斯佩思姑妈和我跟随着零星懒散的铃声来到树林的边缘,看到一只鹿静静站在树桩和浓密的蕨类植物中间。埃尔斯佩思姑妈没说话,伸出棍子像君主一般命令我不要动,我们望了好一会儿它才看见我们,跃起身来,好像在空中划了半个圆圈,就和跳舞的人一样,然后跳开了,翘着尾部,隐入深深的灌木丛。那是一个炎热而安静的傍晚,一道道阳光停在树干上,像杏子皮一般金黄,埃尔斯佩思姑妈说:“哎,我们小时候,上学路上常看到很多鹿。可是现在没有了。我已经不知多少年没见过一只了。”

在牛棚里,她们给我示范怎么挤奶,那可并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她们轮流将奶喷进一只谷仓猫的嘴里,它在几英尺外用后腿立着。那是只脏兮兮带条纹的公猫,唤作罗伯。克雷格叔叔也过来,还穿着浆过的衬衫,袖子挽起,闪光的背心口袋里插着钢笔和铅笔。他控制奶油分离器。埃尔斯佩思姑妈和格雷斯姑妈挤奶时喜欢唱歌。她们唱:“在圣路易斯等我,在集市等我!”“我有六便士,响当当的六便士”,还有“她来的时候会绕过山路——”她们会同时唱不同的歌,每个人都想压过对方,并且抱怨:“不知道那个女人怎么会认为自己会唱歌!”挤奶的时间她们变得大胆而喜气洋洋。格雷斯姑妈害怕进储藏室,因为可能有老鼠,她跑过畜棚场,抽打长角的大奶牛屁股,把它们赶出大门,回到草地上。埃尔斯佩思姑妈抬起奶油罐,动作轻松有力,几乎有种轻蔑的意味,就像个小伙子似的。

可是同样的两个人在我母亲的房子里就变得沉闷了,老是绷着脸,狡猾,老气横秋,又爱攻击别人。母亲听不到时,她们喜欢对我说:“你就用那把梳子梳头吗?我们以为是给狗用的呢!”要不就说:“你们就是用那个来擦盘子的吗?”她们会弯腰察看锅盘,不停地刮,刮下自从上次她们来访后积聚的最后一片黑渣。无论母亲说什么,她们都报以足够使人晕倒的微笑;她的直截了当,蛮横粗暴,让她们一时间不知所措,只好快速而无望地对她眨眨眼,好像面对一道残忍的强光。

她说的最善意的话是最没有道理的。埃尔斯佩思姑妈能够凭听觉记忆弹钢琴;她会坐下来弹她知道的几首曲子——《我的美人在海上》和《去小岛的路》。母亲主动教她识谱。

“那样你就可以弹出真正动听的曲子了。”

埃尔斯佩思姑妈拒绝了,她微妙地、不自然地笑着,好像有人主动要教她打台球似的。她到外面找到一块荒了的花圃,跪在地上,在午后的烈日下,薅杂草。“那块花圃我再也不关心了,我已经放弃了。”母亲轻描淡写地,从厨房的门里大声说,带着警告的语气。“除了那种单调的虎耳草,花圃中啥都没有种,不管怎样,我要尽快拔掉它们!”埃尔斯佩思姑妈继续锄草,像没听见一样。母亲一脸恼怒,最后放弃了话题,她实际上已经坐在了帆布椅子上,向后靠着,闭着眼睛,什么都不做,只是愤怒地微笑了大约十分钟。母亲惯于单刀直入,埃尔斯佩思姑妈和格雷斯姑妈则擅长迂回,撤退,消失,然后又重新出现,悄然无声,牢不可破。她把她们像蜘蛛网一样推出她的视线;我很清楚。

回到詹肯湾的家——我和她们度过了漫长的暑假——她们精神饱满,膨胀得好像被浸泡在水里似的。我可以看到发生的变化。我也以些许叛逆的痛苦告别了我母亲的世界里那些严肃的、持怀疑态度的问题,无休止但显然不受重视的家务,捣碎的马铃薯里的硬块,令人不安的想法,代之以她们的工作和玩乐、安慰和秩序、错综复杂难以理解的礼节。在她们家里,要学习一整套的语言。那里的交谈有许多层次,什么事情都不能直接说,每一个玩笑都可能是绵里藏针。母亲的不赞成是不容分辨的,像阴沉的天气;她们的不赞成则像细小剃刀的割伤,令人困惑地夹杂在善意中间。她们有爱尔兰人那种用顺从和尊重装饰嘲弄本质的天赋。

邻近农场上有一家人的女儿嫁给了城里的一位律师,他们家为此感到很骄傲。他们带他过来,介绍给大家。埃尔斯佩思姑妈和格雷斯姑妈刚烤完面包,擦洗了银器,为这次拜访专门拿出了手绘的盘子和珍珠手柄的小刀。她们给他吃蛋糕、奶油脆饼、果仁面包和水果馅饼。他是个贪吃的年轻人,或者只是不知所措,只好用吃东西来缓解紧张情绪。他拿起整个蛋糕塞进嘴里,蛋糕被弄碎了,糖衣沾在胡子上。晚饭时格雷斯姑妈什么都没说,就模仿他吃东西的样子,不断地夸张着,发出狼吞虎咽的咯咯声,形象地从盘子里抓着食物。“哦,律师啊!”埃尔斯佩思姑妈优雅地叫着,从桌子对面倾身问道:“你一直——对乡下生活——感兴趣吗?”在她们对他展现的绝妙礼节后面,我感觉有些毛骨悚然——那是一种警告。他不是自以为了不起吗!那是她们轻轻说出的最后的谴责。他自视高人一等。他们不是自命不凡吗!虚荣和做作真是无处不在。

她们反对的不是能力。她们在自己家里,在我们家里,认可能力。但是应该把它或多或少隐藏起来。她们对野心抱有警觉,因为有野心就得经受失败,有让自己受愚弄的风险。最糟糕的事,我推断,生活中可能发生的最糟糕的事是被人们嘲笑。

“你叔叔克雷格,”埃尔斯佩思姑妈对我说,“你叔叔克雷格在瓦瓦那什是最精明的,是最受爱戴和尊重的人之一。他可以竞选立法会,如果他愿意的话,可以进内阁。”

“他没有当选吗?克雷格叔叔?”

“别傻了,他从来没有参加竞选。他不想出名。他不喜欢。”

这就是在我看来十分神秘和新奇的暗示:选择无为,到最后会证明比有为更明智和自重。她们喜欢拒绝选择的人们,拒绝婚姻、职位、机会和金钱。我的表姐,露丝·迈克奎恩,住在杜伯敦,获得了读大学的奖学金,因为她非常聪明,但是她在考虑之后还是拒绝了。她决定待在家里。

“她宁愿不。”

为什么这样做就值得羡慕?就像某种音乐或颜色的微妙和谐,消极之美是我无法欣赏的。但是和母亲一样,我还没准备好否定它们。

“害怕把头伸出洞口。”母亲对露丝·迈克奎恩如此评价。

莫伊拉姑妈嫁给了鲍博·奥利芬特姑父,他们住在波特菲尔德,有一个女儿叫玛丽·艾格尼丝,是他们婚后很久才生的。夏天,莫伊拉姑妈偶尔会开三十英里的车来詹肯湾,带玛丽·艾格尼丝来待一个下午。莫伊拉姑妈会开车。埃尔斯佩思姑妈和格雷斯姑妈认为她很勇敢(母亲也在学开车,她们却认为这是轻率鲁莽,没有必要)。她们会看着她那辆老式方顶车过了桥,从河那边开过来,出去迎接她,鼓励、羡慕、欢迎地叫着,仿佛她刚刚穿越了撒哈拉沙漠,而不是经过炎热、烟尘滚滚的路,从波特菲尔德而来。

她们对世上其他人的那种客套后面隐藏的机智的恶意,在她们兄弟姐妹间的彼此关注中是完全不存在的。他们对彼此只有温柔和自豪。对玛丽·艾格尼丝也是。我禁不住想,她们喜欢她胜过我。我也受欢迎和喜爱,但是,会受到其他因素和我的一半遗传的影响——我的教养中有异教成分,永远不可能纠正。对我来说,玛丽·艾格尼丝得到的是更纯粹、欢快、信任的感情。

在詹肯湾,从来没有人提到任何与玛丽·艾格尼丝有关的事。事实上,这也没什么要紧的,她几乎和其他人一样。除了你无法想象她一个人进商店买东西,独自去任何地方。她总是和她母亲一起。她不是白痴,不像弗莱兹街的弗兰克·霍尔和艾伦·布罗克斯,她当然没有傻到会被允许整天免费玩金斯门集市的旋转木马,即使莫伊拉姑妈让她这样,她自己也不会答应。她的皮肤是土色的,好像蒙着一层薄薄的彩色玻璃或浅色油纸。

“她缺氧,”母亲带着某种满足的意味解释说,“她出生时缺氧。去医院的路上,鲍博·奥利芬特姑父抬着莫伊拉姑妈的腿,因为医生告诉过他们,她可能会大出血。”

我不想再听了。首先,我厌恶这话里面的暗示,亦即这种事情会发生在任何人身上,我可能理解迟钝,就是因为缺乏像氧气这样可命名、可测量的普通的东西。“产道”这个词让我联想起一条笔直的血河。我想象着当莫伊拉姑妈呻吟着努力生产的时候,鲍博·奥利芬特姑父抬着她沉重的布满血管的大腿的样子。之后每次见到他我总会想起。我们每每会看到他在自己家里,坐在收音机旁,抽着烟斗,听《波士顿黑人》或《警察巡逻》节目,伴着轮胎尖利的声音和枪弹爆裂声,严肃地点着坚果一样的秃头。他抬着莫伊拉姑妈的大腿时也抽着烟斗吗,她乱动乱叫时他也会认真地表示同意吗,就像他对待波士顿的黑人暴乱一样?

也许因为这个故事的缘故,对我来说,莫伊拉姑妈散发出的阴沉气息,带有一种妇产科的气味,像她腿上有绒毛的涂了橡胶液的绷带一样。我现在知道她受过很多病痛的折磨:静脉曲张、痔疮、子宫下垂、卵巢囊肿、发炎、流产、肿块和不同地方有结石,作为女性生活灾难的幸存者,她要沉重而小心地移动,她身上有很多故事可讲。她坐在阳台的柳条摇椅上,尽管天气很热,仍然穿着庄重的多层的裙子,色彩暗淡,点缀着颤抖的珠子,一顶大帽子好像穆斯林的头巾,土色的长筒袜,有时会翻卷下来,让绷带“透口气”。至于婚姻,已经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如果你把她和她的两个妹妹相比,她们能很迅速地跳起身,散发出清新健康的气息,偶尔还不以为然地提到她们腰身的尺寸。而莫伊拉姑妈,甚至站起坐下,在摇椅上动一动,都会埋怨地嘟囔着,不知不觉,自然流畅,就像打嗝或放屁一样。

她讲波特菲尔德的事。那儿不像诸伯利这么干燥,主街上有两个面对面的啤酒屋,每家旅馆里也都有啤酒屋。星期六晚上或星期天早上,街上会发生恐怖的打架斗殴事件。莫伊拉姑妈的房子离主街只有半个街区远,靠近人行道。从发黑的前窗,她看见男人们像野人一样叫喊,一辆车翻了,撞到电话线杆上,压碎的方向盘插进了司机的心脏;她看见两个男人拖着一个喝醉酒的站都站不起来的女孩,她在街上撒尿,撒在衣服里。她把粉刷的栅栏上醉鬼的呕吐物擦洗掉。所有这些都在她意料之中。不仅是星期六的醉鬼,杂货商、邻居和投递报纸的男孩,都会骗人,粗鲁,作奸犯科。莫伊拉姑妈悠闲地讲着这些故事,她的声音能弥漫上一整天,弥漫在院子里,像黑色的油脂,埃尔斯佩思姑妈和格雷斯姑妈会同情地看着她。

“哎呀,不行,那可不能容忍!”

“我们在这里不知有多幸运。”

接着她们会跑进跑出,取来成杯的茶,成杯的柠檬汁,新涂了黄油的发酵粉饼干,玛撒·华盛顿蛋糕,加了葡萄干的糕饼,还有沾椰粉的小水果蜜饯,可供小口细品的美味。

玛丽·艾格尼丝坐在那里听着,微笑着。她对我微笑。这并不是毫无狡诈的笑,而是一个专横跋扈,甚至有点儿手腕的人教给小孩子的社交礼仪,任何人都不可能通过恐惧和习惯而学会的那种微笑。她戴着眼镜,黑发剪短,绑成一束,细细的橄榄色脖子上有皮刺。莫伊拉姑妈把她打扮得像个高中生,尽管她从来没有念过高中,腰身宽松的格子花呢褶裙,仔细洗好的过大的长袖白色上衣。她没有化妆,没有涂粉盖住嘴角柔和的黑色汗毛。她以苛刻的、恃强凌弱的语气对我说话,并不仅仅是嘲讽,而是在模仿嘲讽,模仿她听过的某些苛刻快活的人的腔调,也许是店员和小孩子说话的口气。

“你那是干什么呢?”她走过来,发现我在透过前门附近的彩色玻璃窗格张望。她把眼睛凑到红色的玻璃前面。

“院子着火了!”她嘲笑地对我说,好像是我说了刚才的话。

其他时候,她会藏在黑暗的厅里,跳出来从后面抓住我,用手捂住我的眼睛。“猜猜是谁,是谁呀!”她会捏我,掐我,搔我的胳肢窝,直到我尖叫起来。她的手又热又干,她的拥抱很热烈。我极力挣脱,但是不能像我在学校骂别人那样骂她、朝她吐口水或拽她的头发,因为她的年龄——她名义上是个大人——还有她受保护的地位。所以,我认为她是一个恃强凌弱之人而且明说我恨她——但不是在詹肯湾。同时,我好奇且并非完全反感地发现,在某些对我无足轻重的人看来,在某种我甚至不能理解的程度上,我会是这么重要。她会把我摁倒在客厅地毯上,残忍地踢我的肚子,好像我是一条狗。每一次,战胜我的,不仅是她大到无法预料的力气和不公平的骗局,还有惊愕;我的惊愕一定就像被抓住和绑架的人那样,意识到在绑架者的奇怪世界里,他们有一种价值,完全和他们对自己的了解无关。

我也知道发生在玛丽·艾格尼丝身上的事情。是母亲告诉我的。多年前,她在波特菲尔德的房子前院,当时莫伊拉姑妈正在地下室洗衣服,来了几个男孩子,有五个人,劝她和他们走一走。他们把她带到露天市场,剥光她的衣服,让她躺在冰冷的泥地上,她因此患了支气管炎,几乎死掉。因而,她甚至在夏天也总要穿着保暖内衣。

我能想象这种侮辱——母亲告诉我这个故事是想警告我,如果和男孩子出去,有可能发生这样的事——被脱光衣服,一丝不挂。想到自己要被迫光着身子,赤裸裸,就像羞耻刺进了我的肚子深处。每次想到为了预防天花,医生拉下我的裤子,用针戳我的屁股,我都会愤怒得发狂,难以忍受,简直觉得是羞辱。我想到玛丽·艾格尼丝的身体,一丝不挂地躺在露天市场,冰冷刺痛的屁股突出着——在我看来,那是人身上最可耻最无助的部分——我还想,如果那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那样曝露在大庭广众之下,我一定是活不下去的。

“黛尔,你应该和玛丽·艾格尼丝去散散步。”

“你们去谷仓转转,看能否找到罗伯。”

我顺从地站起来,绕过阳台的角落,用棍子敲打着格子架,狂怒而沮丧。我不想和她一起出去。我想留下来吃东西,听有关波特菲尔德的故事,那个邪恶阴沉的城市,充满不可信任的为非作歹之人。我听见玛丽·艾格尼丝脚步平稳轻快地跟了过来。

“玛丽·艾格尼丝,别让太阳晒着。别到河里去蹚水,你随时会感冒的。”

我们走下路堤,沿河岸而行。干燥的留茬地,开裂的河床,白色的土路,到处都同样炎热,瓦瓦那什河成了清凉的水槽。细柳树的阴影,像筛子一样过滤着阳光。沿岸的泥干了,但还没有干成泥土;就像蛋糕上的糖霜,恰到好处地形成一层硬壳,但下面还是潮湿清凉,走在上面感觉不错。我脱下鞋子,光着脚走。玛丽·艾格尼丝大声呵斥:“我会告发你的!”

“喜欢告就告吧。”我暗自骂她是讨厌鬼。

牛群来过河里,在泥浆上留下了蹄印,也留下一堆堆牛粪,圆圆的,干燥后像人造品,像手工的陶土盖子。河两边都有荷叶舒展,偶尔会有黄色的荷花,颜色很淡,很安静,让人很想去摘。我把衣服塞到裤子里,蹚过缠脚的根须,黑泥从我的脚趾缝里渗出来,让水变得污浊,让叶子和花瓣淤满泥水。

“你会淹死的,你会淹死的。”玛丽·艾格尼丝大声叫喊着,又兴奋又恼怒,虽然水还没有没过我的膝盖。拿到岸上的花看起来有些粗糙,又脏又臭,并且立刻开始枯死。我继续走,不再理会它们,把花瓣在手中攥碎。

我们发现一只死牛躺在那里,后腿浸在水里。黑苍蝇聚集在它棕白相间的皮肤上,爬动着,阳光照射到它们的时候,会一闪一闪的,像珠饰的刺绣。

我拾起一根棍子,敲打死牛。苍蝇轰地一下子飞起,盘旋着,又落下。我看出牛皮上是一幅地图,棕色是海洋,白色是漂浮的陆地。我用棍子描画它们奇异的形状、弯曲的海岸,试图让棍子尖保持在白色和棕色的临界线上。然后我把棍子指向脖子,沿着一条拉紧的肌肉移动——牛是伸着脖子死的,好像想要接近水,但是它躺倒的方向正好相反——我敲打着它的脸,碰到脸,我有些畏缩。我不敢看它的眼睛。

它的眼睛大睁着,乌黑,光滑,一无所见地凸出着,有丝绸般暗红的光泽,反射着阳光。仿佛一只橙子塞在黑色长筒丝袜里。苍蝇在一个角落筑巢,优美地聚集成彩虹色的胸针。我很想用棍子去戳它的眼睛,看看它会不会崩裂,会不会颤抖着像果冻一样破碎,表明它从里到外都是一种东西,或者表面会不会裂开,露出腐烂的一团,顺着它的脸流淌下来。我的棍子一路围绕眼睛转着,但最终我抽回了手——我做不到,我不能戳它的眼睛。

玛丽·艾格尼丝没有靠近。“别碰它,”她警告说,“那头死老牛。好脏啊。你会弄脏自己的。”

“那——头——老牛,”我说,夸张地拉着长音,“那——头——老牛,那——头——老牛。”

“快点儿上来。”玛丽·艾格尼丝命令着我,但我想她自己是不敢再靠近的。

因为死掉了,它吸引人去侮辱它。我想戳它,踩踏它,蹂躏它,在它身上撒尿,或者任何能惩罚它的做法。痛打它,锤裂它,对它吐口水,撕烂它,把它扔到一边儿去!但是,它还是有力量的,躺在那里,背上奇异的地图闪着光,还有变形的脖子,光滑的眼睛。我从来没有对着一头活牛像现在这样思考:为什么这儿会有一头牛?为什么白色的斑点会是那样的形状,不会再有任何牛或动物拥有完全同样的形状?描着一个大陆的轮廓,把棍子深入,让线条更分明一些,我注意看着它的形状,就像有时候在真正的地图上注视真的大陆或岛屿一样,仿佛形状本身有语言无法表达的意义,我能够参透它,如果我足够努力,如果我有更多时间。

“我料你不敢摸它,”我对玛丽·艾格尼丝说,“你不敢摸死了的牛。”

她慢慢走过来,令我吃惊地俯下身,对着那眼睛咕哝着什么,好像知道我一直对它很好奇,然后她用手——她用自己的手掌——盖住了死牛的眼睛。她的动作十分严肃,有些犹豫,但是带着一种温柔的镇定,完全不像她平时的样子。不过她很快站了起来,把手举到面前,手掌对着我,手指分开,这样它看起来很大,比她整个脸还大,很黑。她在嘲笑我。

“现在你会害怕让我抓到你了。”她说,我只好尽量装作傲慢地从她身边走开。

那时,经常是除了我,没有谁真正了解正在发生的事情。例如,人们会说“可怜的玛丽·艾格尼丝”或者这类含义的话,用压低的语调、柔和的保护性的声音,仿佛她没有秘密,没有她自己的空间,而这不是真的。

“你叔叔克雷格昨天夜里死了。”

母亲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时候,几乎是小心翼翼的。

我正在吃我最爱吃的秘密早餐——膨化麦饼沾红糖蜜——坐在门口的水泥板上,享受着早上的阳光。我从詹肯湾回来两天了,当她说到克雷格叔叔,我的想象中闪现出他站在门口,穿着马甲和衬衣,亲切地,也许不耐烦地,挥手和我告别的样子。

现实的网令我迷惑。他死了。听起来好像是他自愿做的、自己选择的一件事。仿佛他说:“现在我要死了。”仿佛情况还不是这么不可挽回的。但是我知道这是不可更改的了。

“在蓝河的橙色厅,他当时在打纸牌。”

纸牌桌,明亮的橙色厅。(虽然我知道应该是橙色党员厅,它的名字和颜色无关,就像蓝河并不意味着河水是蓝的一样。)克雷格叔叔在发牌,他垂着沉重眼睑的认真的样子。他穿着背面是锦缎的马甲,钢笔和铅笔夹在口袋里。可是现在呢?

“他心脏病发作。”

心脏病突发。听起来像是爆炸,像放烟花,光柱朝四面八方迸射,射出一颗小光球——克雷格叔叔的心脏,或者他的灵魂——射进高空,翻滚着消失。他有没有跳起来,伸展着胳膊,呻吟?要多久,他才能闭上眼睛,知道发生了什么?母亲平时的信心似乎蒙上了乌云,我对细节的冷酷胃口激怒了她。我跟着她在房子里转,皱着眉,坚持着,重复着我的问题,我想要知道。没有什么能够保护我,除非让我明白。我想要板上钉钉一样确定的死亡的事实,不是悬浮不定,无知而又强大,等待从任何地方渗入的死亡。

但是葬礼那天情况改变了。母亲重新恢复了自信,我也安静下来。我不想再听到任何有关克雷格叔叔或者死亡的事。母亲把我的深色格子呢连衣裙从樟脑球箱子里拿出来,刷好,晾在绳子上。

“夏天没问题,轻毛料比纯棉的凉快。不管怎么说,这是你唯一深颜色的衣服。我没关系。是我的话,你穿红色的都不要紧。如果他们真的信仰基督,应该都穿红色。要跳舞庆祝——毕竟,他们整个一生吟唱祷告就是想要离开这个世界去天堂。是的。但是我了解你的姑妈们,她们希望看到深颜色的传统衣服,从头到脚!”

听到我不想去时她并没感到吃惊。

“谁都不想去,”她坦白地说,“从来没有人想去参加葬礼。不过,必须要去。有时你要学习面对一些事情。”

我不喜欢她说这些话的语气。她的敏捷和热心让人感觉虚伪和庸俗。我不信任她。当人们告诉你有时候你要去面对,当他们催促你面对摆在你面前的痛苦、猥亵、讨厌的事实时,在这接近背叛的边缘,他们的声音里总是掩饰不住那种冷酷的庆幸意味,以及对伤害你的贪婪渴望。是的,父母亲也是这样;父母亲尤其是这样。

“死亡是什么?”母亲继续带着不祥的欢快说,“死了是什么意思?”

“那么,首先,人是什么?大部分是水,只是一般的水。人身上没有什么特别的。碳,最简单的元素。他们是怎么说的?值九十八美分?就是这样。不过它的构成方式很奇特。构成的方式,心脏和肺,还有肝、胰腺、胃、大脑。所有这些东西,它们叫什么?元素的化合!把它们化合在一起——化合物的化合——你就得到了人!我们把它叫作克雷格叔叔,或者你父亲或者我。可就是这些化合物,这些构成成分,暂时以一种奇异的方式运作。然后,某个零件磨损了,坏掉了。克雷格叔叔的情况是心脏出了毛病。所以我们说他死了,人死了,但这只是我们看待事物的方式,是人类的方式。如果不是站在人类的角度,如果我们考虑的是自然界,自然的一切都生生不息,一部分坏死——不是死,而是改变,我想说的是改变,变成别的,所有组成人的元素改变,再次回归自然,在鸟类、动物和花草身上一再重现——克雷格叔叔不一定是克雷格叔叔!他可能是一种花!”

“我会晕车的,”我说,“我会呕吐。”

“你不会的。”母亲穿着连身衬裙,在往露出的胳膊上涂古龙香水。她把藏青色绉纱裙套过头顶。“过来帮我拉上拉链。这么热的天穿这种裙子。我能闻到上面的清洁剂味儿,天热时味道更浓。让我告诉你我几星期前读的一篇文章。它和我现在所说的状况太吻合了。”

她走进自己的房间,拿了帽子,在我的小衣柜镜前戴上,匆匆把前面的头发塞进帽子,后面留了一些。那是一顶战争期间流行的颜色讨厌的碉堡帽——空军蓝。

“人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她接着说,“当一个人死掉——像我们说的——只是一个或若干部分磨损了,某些其他部分可能还会运作三四十年。比如克雷格叔叔——他的肾也许非常健康,可以给一个患了肾病的年轻人用。这篇文章说——将来这些部分会被利用起来!应该是这样。下楼吧。”

我跟着她下楼到厨房。她开始对着洗手盆上挂着的黑乎乎的镜子涂胭脂,不知道为什么她把化妆盒放在那里,在洗手盆上方油腻的架子上,和又黑又旧的药瓶、剃须刀片、牙粉还有凡士林一起,堆在一堆东西上面。

“移植它们!比如眼睛。已经可以移植眼睛了,不是全部而是角膜,我想是这样。那只是开始。将来一定能移植心脏、肺和身体所需要的所有器官。甚至大脑——我想,能移植大脑吗?那样所有这些部分都不会死,它们会作为别人的一部分活下去,另一个化合物的组成部分。那样你就不能恰当地谈论死亡了。‘活体继承者’,这就是那篇文章的标题。我们可能都是其他身体的继承者,也都是捐赠者。我们现在知道了,死亡将被彻底摆脱!”

父亲已经下楼来,穿着黑西装。

“你打算在葬礼上和他们讨论这些想法吗?”

母亲以现实的语气说:“不会。”

“因为他们有另一套观念,他们很容易沮丧。”

“我从来不想让任何人沮丧,”母亲说,“从来不!我认为这个想法很妙。有它的独特之处。它不是比天堂和地狱更好吗?我真不明白人们,我从来不明白他们实际上相信什么。他们是不是认为你克雷格叔叔现在正穿着白色长睡衣飘浮在来世呢?或者认为把他埋在土里他就会腐烂呢?”

“两种想法都有。”父亲说,在厨房中间,他把胳膊搭在母亲肩上,轻柔而严肃地搂着她,小心不碰到她的帽子和刚涂好粉的脸。

以前我有时希望这样,希望看到父母亲用眼神或拥抱表明的那种浪漫——我没有想到感情——它曾经把他们吸引并联系在一起。但是现在,看到母亲变得温顺和不知所措——这一点是从她弯着的背表现出来的,而不是从她的语言中——看到父亲如此轻柔、怜惜和忧伤地抚摩着她,他的忧伤和克雷格叔叔没有多大关系,让我很是震惊,我想要对着他们大叫,制止他们,让他们回到分开的、最终的、没有支撑的自己。我害怕他们会继续表现出和克雷格叔叔的死一样我不想看到的情况。

“欧文不必去。”我痛苦地说。我把我的脸压在纱门疏松的网孔里,看见他坐在院子里的旧马车上,光着腿,肮脏,遥远,假装他是别的什么东西,任何东西——大篷车上的阿拉伯人,或狗拉雪橇上的爱斯基摩人。

我的话让他们拉开了距离,母亲叹息着:“欧文年纪还小。”

房子好像拼图上的迷宫,纸上的拼图,在某个方块或房间里有一个黑点;你要找到通向它的路,或者离开它出来的路。现在,那个黑点就是克雷格叔叔的尸体,我关心的完全不是如何找到通向它的路,而是怎样回避它,不去打开甚至显得最安全的门,因为担心后面会有什么伸出来。

干草垛还在那里。上星期我在这里时,收割了干草,它们一直长到阳台的台阶边缘。我把它们卷成光滑完美的蜂巢,有一人多高。傍晚,当太阳落山,它们先是投下长长的突出的影子,然后变成灰色的实体,形成了一个村子,或者如果你环顾房子四周的田地,这些草垛就组成了一整个城市,全都是秘密的一模一样的紫灰色小屋。但是,其中一间倒塌了,它柔软而残败,吸引我跳进去。我会向后退,退到台阶附近,然后双臂热情地张开,向它奔去,降落到新鲜干草的深处,它还是温暖的,散发着正在生长的草的气息。草垛中满是凋谢的花——白紫相间的麝香、黄色的云兰、不知名的小蓝花。我的胳膊、腿和脸上都是划伤,当我从草垛爬起来,在河边刮过的微风中,这些划伤会刺痛,发热。

埃尔斯佩思姑妈和格雷斯姑妈也加入进来,跳进干草垛。她们的围裙飞舞着,彼此大笑着。到一定时候,她们会变得犹豫,不再继续忘我地跳跃,以高雅的坐姿降落,手张开,就像撑在软软的垫子上,或者抱着头发。

当她们回来,坐在阳台上,把一盆盆的草莓剥皮,做草莓酱的时候,格雷斯姑妈气喘吁吁地说话,但是声音镇定,带着沉思的意味。

“要是车开过去了,难道你不会想到去死?”

埃尔斯佩思姑妈从头上取下发针,把头发放下来,搭在椅子背上。别起来的时候,她的头发几乎都是花白的,一放下来,才看到丝绸般的深棕色,貂皮的颜色。她愉快地小声喷着鼻息,前后甩着头,伸开的手指梳过头发,摘掉吹起来粘到上面的小草屑。

“我们真是傻瓜!”她说。

这会儿克雷格叔叔又在哪里呢?在他关闭的、拉着百叶窗的窗子后,在毫不泄气地打字。

被压扁的草垛也是一样。但是男人们走在残株茬上,都穿着黑西装,像高高的乌鸦,谈着话。一个百合花环挂在前门,门微微开着条缝。玛丽·艾格尼丝高兴地走过来,让我站着别动,帮我把肩带系了又系。房子里和院子里都是人。从多伦多来的亲戚坐在阳台上,看起来慈眉善目,但是自动和大家保持着距离。我被带过去和他们说话,我避免看他们后面的窗子,因为那里面有克雷格叔叔的尸体。露丝·迈克奎恩提着一柳条篮子玫瑰出来,放在阳台栏杆上。

“房子里还有拿不完的花,”她说着,好像这才是我们应该为之悲痛的事情,“我想我应该放在这里。”她的头发很美,慎重而热切,但是显得苍白无力——她已经是一个老妇人了。她知道每个人的名字。她把我和母亲介绍给南方来的一对夫妇。男士穿着西装外套和宽松裤子。

“是他给我们办的结婚手续。”女士骄傲地说。

母亲说她得去厨房,我跟着她,想至少他们不可能把克雷格叔叔放在那里,那里有咖啡和食物的香味飘出来。大厅里也有男人,你要像绕过树干一样从中穿过。前屋的两个门都关上了,一篮子剑兰放在门前。

莫伊拉姑妈一身黑衣,像巨大的公共台柱,正站在餐桌旁数茶杯。

“我已经数了三遍了,每次结果都不同。”她说,语气听起来好像这是一种只发生在她身上的特别的不幸。“我今天脑子不好使。我的脚支撑不了多久了。”

埃尔斯佩思姑妈穿着好看的浆烫过的围裙,上面有白色亚麻边饰,吻了母亲和我。“好啦,”她说,带着完成了一件事情的样子退回几步,“格雷斯在楼上,休息一下眼睛。真不敢相信有这么多人!格雷斯说,半个国家的人都来了,我说半个国家,是什么意思,整个国家来我都不会感到意外!海伦还没有来呢。不过,她送了一篮百合。”

“应该足够了,天哪!”她实在地说,看着茶杯。“所有好杯子和厨房的再加上从教堂借来的!”

“就像普尔的葬礼那样,”桌子旁的一位女士小声说,“她把好杯子收起来,锁着,用教堂借来的。说不想拿她上好的瓷器冒险。”

埃尔斯佩思姑妈感激地翻着她一圈红边的眼睛——这是她通常的表情,只是根据不同的场合调节。

“食物还是足够的。我想应该够五千人的了。”

我也这样认为。不论朝哪里望,都是食物。冷烤猪,肥烤鸡,看起来像涂了油漆,硬皮扇贝状的马铃薯,西红柿肉冻,马铃薯色拉,黄瓜和甜菜色拉,玫瑰红色的火腿,松饼,发酵粉饼干,圆面包,果仁面包,香蕉条面包,干果糕饼,深浅色交替的千层糕,柠檬蛋白酥皮卷,苹果草莓馅饼,一碗一碗的果脯,十到十二种不同的甜泡菜和小吃。腌西瓜皮是克雷格叔叔最喜欢的。他总是说他可以一顿饭光吃它加黄油面包。

“刚好够吃,”莫伊拉姑妈诡秘地说,“他们都带了好胃口来参加葬礼。”

走廊一阵骚动;格雷斯姑妈过来了,男人们让开路,她向他们致谢,柔顺而心怀感激,好像她是个新娘子似的。牧师跟在她后面。他带着有节制的热诚和厨房里的女士们说话。

“女士们!你们看起来不想让时间过得这么枯燥无味。工作是一种很好的奉献,忧伤的时候工作是一种很好的奉献。”

格雷斯姑妈俯身吻我。古龙香水下有淡淡的酸味,一种警告:“你要不要去看看克雷格叔叔?”她小声问,温柔而轻快,仿佛在许诺一个奖赏。“他在前屋,在海伦姑妈送的百合花下面他显得那么帅。”

所以,趁一些女士和她讲话时,我逃掉了。我又穿过大厅。前屋的门还关着。楼梯下面,前门那边,父亲和一个我不认识的男人在踱着步子,转身,用手谨慎地度量着。

“这里会是困难的地方。这里。”

“把门拿掉?”

“太迟了。你不想引起骚动吧。看着我们拆掉它会让女士们感到不安的。如果我们这样向后退——”

侧厅里有两个男人在谈话。我低头从他们中间快步走过。

“不像冬天,记得吉米·普尔的葬礼吧。地面像岩石一样硬。用什么工具都挖不出一点儿坑来。”

“要等两个月才能解冻。”

“到那时一定已经有三四个等候的了。我们看看。吉米·普尔——”

“他没问题。还有弗瑞莉太太,老的——”

“慢着,她是结冻前去世的,没关系。”

通过侧厅尽头的门,我来到房子最早建造的部分。这里叫作储藏室;从外面看,它就像大砖房旁边附加的小木屋。窗子小而方,稍微有些歪斜,就像姑娘闺房里那些不太真实的窗子一样。也没有什么光线透进来,因为到处都高高堆积着暗淡的旧物,甚至堆到了窗子前——搅乳器和手动式旧洗衣机,拆开的木床架,旅行箱,浴盆,长柄镰刀,大帆船一样笨重的婴儿车,倒在一边。这是格雷斯姑妈拒绝进入的地方;如果她们想要拿什么东西,就得埃尔斯佩思姑妈进来。她总是站在门口大声吸气,说:“什么地方啊!这里的空气简直就像坟墓(tomb)!”

第一次听她这么说的时候,我喜欢那个单词的发音。我并不确信是什么意思,或者是把它和“子宫”(womb)混淆起来了。我看见我们在一个中空的大理石卵里,充满蓝色的光,不需要光从外面照射进来。

玛丽·艾格尼丝坐在搅乳器上,看起来并不吃惊。

“你来这里干吗?”她轻声地问。“你会迷路的。”

我没有回答,也没转身,我在屋子里转悠。回忆起来的时候,我经常很好奇,婴儿车里是否有什么东西。应该会有的——一堆旧的《家庭先驱报》。我听见母亲叫我的名字,声音里有点儿焦急和不情愿的顺从。我没出声,玛丽·艾格尼丝也没有。她在这里做什么?她找到了一双老式女靴,前面有蕾丝,皮毛镶边儿,她紧紧地握着它们,用毛皮轻擦着她的下巴。

“兔子毛。”

现在她过来把靴子伸到我面前。

“兔子毛?”

“我不想要。”

“来看看克雷格叔叔。”

“不去。”

“你还没看过他呢。”

“不。”

她一手拎着一只靴子,挡住我的路,然后用狡黠、引诱的语气说:“过来看克雷格叔叔。”

“我不去。”

她扔下靴子,用手拉我的胳膊,手指掐住我。我尽力抖开她,她用另一只手把我拉到门口。对于一个这么笨拙,三次几乎死于气管炎的人来说,她的力气大得惊人。她的手滑到我的手腕下面,像熊爪一样抓住我的手。她的声音仍然悠闲,轻柔而自得。

“你来——看——克雷格叔叔。”

我垂下头,她的胳膊正好在我张着的嘴旁边,她结实的有绒毛的胳膊就在我肘下,我一口咬了下去,咬啊咬啊,咬破了她的皮肤,什么都没想,我就做下了此生做过的可能最糟糕的事情,我尝到了玛丽·艾格尼丝·奥利芬特的血。

我不必去参加葬礼了。没有人强迫我去看克雷格叔叔了。我被放在他的办公室,在他午睡和夫妇们等待领取结婚证的皮沙发上。尽管天气很热,我膝盖上还是搭着毛毯,旁边有一杯茶。他们还给了我一块磅蛋糕,我立刻就吃掉了。

我咬玛丽·艾格尼丝的时候,我想我这一咬会使我摆脱所有一切。我是想置身事外,没有人再敢叫我去看一个死人,或干任何其他事情了。我想他们会憎恨我,而憎恨对我来说是求之不得的,就像上天恩赐的翅膀。

但是,没有;自由不是那么轻易得到的。莫伊拉姑妈,总是说她不得不把我从玛丽·艾格尼丝的胳膊上拽下来,我嘴上还带着血呢(撒谎——我已经放开了,玛丽·艾格尼丝,她可怕的恶魔般的力量缩小了,蜷缩在那里,震惊地哭泣着)。她抓住我的肩膀摇晃着我,她搂着我,我的脸紧挨着她穿了盔甲似的胸部,她的身体嘶嘶作响,在我头顶颤抖着,像一座就要爆炸的纪念碑。

“疯狗!疯狗才会那样咬人!你父母应该把你关起来!”

埃尔斯佩思姑妈用手绢裹住玛丽·艾格尼丝的胳膊。格雷斯姑妈和其他女士吃力地把她拖走,拍抚着她。

“我得带她去看医生。得给她缝针,打预防针。那孩子可能有狂犬病。有些孩子是有狂犬病的。”

“莫伊拉,好啦,亲爱的莫伊拉。不用啊。她只是破了点儿皮。只是暂时的疼痛。洗一洗,包上绷带很快就会好的。”埃尔斯佩思姑妈和格雷斯姑妈都把注意力从玛丽·艾格尼丝转向她们的姐姐,一人一边拉着她,安抚着她,好像在努力不让她崩塌下来,直到爆炸的危险过去。“不会疼很久的,亲爱的,很快就好了。”

“都是我的错,全都是我的错呀。”母亲清晰而危险的声音传来。“今天我根本就不该带那孩子来这里。她太敏感,太脆弱了。让这样的孩子来葬礼真是粗野。”她那么无法预料,不可信赖,在最不寻常的时候也不能让人心存感激,严格地说,她在不再需要的时候才会施以理解和援手。

但是她也有一点作用——有时候只用“粗野”这样的词,就能在周围引起一片沉默,一片惊愕。这次,她找到了同情,女士们竞相接过她的解释,并加以扩大。

“她可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过度疲劳让她歇斯底里。”

“我也在葬礼上晕过一次,在我结婚前。”

露丝·迈克奎恩把胳膊搭在我肩上,问我要不要阿斯匹林。

这样,当玛丽·艾格尼丝被众人安慰、清洗和包扎起来的时候,当莫伊拉姑妈也镇静下来(她倒是吃了阿斯匹林和一些特殊的药片——是治疗心脏病的,药就在她的手袋里),我也有人围着,照看着,像赶羊一样带到这间屋子,放到沙发上,盖上毛毯,好像我生病了似的,还给了蛋糕和茶。

我的行为并没有破坏葬礼。门关着,我看不见,但是我可以听见唱歌的声音,一开始很刺耳,不整齐,然后随着不断不断的努力,变得充满渴望和信心。

房子里都是人,他们挤在一起,融化在一起,像粗而钝的蜡笔,温暖,彼此默从,唱着歌。我在他们中间,只是被单独隔离在这里。他们有生之年都会记得,我在克雷格叔叔的葬礼上咬过玛丽·艾格尼丝·奥利芬特的胳膊。记起这件事,他们就会记得我异常敏感,古怪偏执,教养不好,或者处于崩溃边缘。但是他们不会把我拒之门外。不会的。我将是这个家族中高度敏感、教养很差的一员,完全是一个另类。

被人宽恕产生了一种特别的羞耻感。我感觉到热,不仅是因为盖着毛毯。我感觉被抓紧,窒息,我在其中行动和讲话的这个世界仿佛没有空气而是棉花一团。这种耻辱感是生理上的,但是远超过了对性的羞愧,我先前对裸体的羞愧;现在仿佛赤裸的不是身体,而是里面的全部器官——胃、心脏、肺、肝——都光秃秃而无助地显露在那里。以前与此最接近的感觉是被搔痒到无可忍受的程度——暴露、虚弱、自我背叛的恐怖又撩人的感觉。耻辱感从我这里弥漫开去,充满了整个屋子,覆盖了每一个人,甚至玛丽·艾格尼丝,甚至克雷格叔叔,尽管他现在处于任人摆布的作废状态。拥有肉体是一种耻辱。我被困在一种幻象中,大概和神秘主义者不能传达的秩序和光的幻象恰恰相反;这种幻象也是不能传达的,混乱而淫秽——无助,以最猥亵的形式显现出来。但是和另一种幻象一样,它转瞬即逝,由于自身的强烈而崩溃瓦解,不能重建,一旦结束也就变得令人不可置信。到他们开始最后一段赞美歌时,我又清醒过来,只是有点儿正常的虚弱,任何咬了人类胳膊的人大概都免不了有这样的感觉。对面的“联邦缔造者们”穿上了他们的衣服,恢复了可信的尊严,我喝光了杯里的茶,探索着它属于成人的、陌生的、重要的滋味。

我站起来,慢慢打开门。前屋的两扇门都开着。人们正缓缓移动,他们那弓形的令人担忧的后背离我而去。

<small>在我们生命的汹涌大海之上——</small>

我进了屋子,没有人发现。我在一个不认识我的善良而大汗淋漓的女士前插入人群,她弯腰用鼓励的语气小声说:“你刚好赶上最后瞻仰遗容。”

所有窗帘都放下了,挡住了下午的烈日;屋子里闷热阴郁,有一条条的光束射进来,像正午烈日下的干草棚。屋子里有百合的清香,蜡色的纯白的百合,屋子也像是口菜窖。我被其他人推动着,来到棺材的一角。它摆在壁炉前——那是从来没有用过的漂亮壁炉,瓷砖像翡翠一样。棺材里面都是白缎子,堆成褶,像最华丽的衣服。克雷格叔叔脚下遮着抛光的盖子,上半部分——从肩膀到腰部——都摆放着百合花。所有这些白色衬托着他古铜色的脸,显得轻蔑而倨傲。他不像是睡着了,也完全不像我星期六下午进去叫醒他时的样子。他的眼睑轻轻地盖在眼睛上,凹痕和皱纹变得非常浅。他自己被消灭了;这张脸像脆弱的皮肤面具,经过修饰,覆盖在真正的脸上——或者任何你用手指戳一下就会开裂的东西。我的确有这样的冲动,但是完全不可能实行,就像你可能有去碰带电的电线的冲动一样。百合覆盖下的克雷格叔叔就是那样,躺在丝绸枕头上;他就是那可怕、沉默、无动于衷的力量的导体,可以在瞬间迸发出火焰,烧掉这间屋子,烧掉所有的现实,把我们留在黑暗里。我带着耳朵里的嗡嗡声转身离开,但是感到解脱,我毕竟做到了并幸存下来了。我穿过拥挤的、萦绕着赞美歌的屋子,走到母亲那里,她独自坐在窗子旁边——父亲和别的护柩者们在一起——没有唱歌,咬着嘴唇,荒诞地显出充满希望的样子。

埃尔斯佩思姑妈和格雷斯姑妈卖了詹肯湾的房子、土地和牛,搬到诸伯利去了。她们说选择诸伯利而不是蓝河,是因为她们在那里有更多的熟人。她们也没有选择莫伊拉姑妈住的波特菲尔德,因为她们想要像过去一样帮到我父亲和家人。她们坐在城北小山上她们的房子里,像受惊的受伤而忠实的护卫者,为我们的安宁操心,对我们的生活半信半疑。她们织补父亲的袜子,他习惯把袜子带给她们;她们还有一个花园,是为我们保留的;她们为我们缝补、编织、烘烤面包。我一星期要去看她们一两次,开始是自愿去的,虽然部分是为了食物;上高中后,我就越来越不情愿去了。每次她们都说:“你怎么这么久没来呀?你对这里已经陌生了!”她们会坐在那里等我,好像她们已经等了整整一个星期,如果天气好的话,就会坐在小而暗的有纱门的门廊里;她们可以看见外面,但是经过的人看不见里面。

我能说什么呢?她们的房子变成了一个封闭的小国度,有自己华丽的风俗和优雅古怪又复杂的语言,外界的真实消息并没有被严格禁止,但是越来越难以传送进来。

在浴室里,马桶上面挂着她们古老的训诫,是用十字绣缝的:

一盒新火柴挂在下面。读那些文字我总是感到难堪,但是我总是会点一根火柴。

她们老是讲同样的故事,开同样的玩笑,现在它们似乎已经干透了,一碰就破;到时候,每个单词,每个表情,手的每次摆动都会变成久已熟悉的东西,令人记忆犹新,而她们两个人也形成了极其小心的组合;随着年华渐老,她们的这种组合也越发显得脆弱,令人惊叹,却没有人情味儿。这就是她们没有男人在身边,滋养她们欣赏她们的结果,她们离开了她们后天的一切可以自然生长的地方。埃尔斯佩思姑妈慢慢耳聋了,格雷斯姑妈双手患了关节炎,以致最后她不得不放弃哪怕是最粗糙的缝纫活儿,但是她们没有遭到改变或被摧毁;她们以最终的责任感,努力保持着外形的完整无缺。

她们保存着克雷格叔叔的手稿,时不时地说要给什么人看看,可能是高中的历史老师布坎南先生,或《先驱导报》的富克斯先生。但是她们不想显得是在请人帮忙。而且,你能相信谁呢?有些人也许会拿到它,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出来。

一天下午,她们拿出红色烫金的马口铁罐,有亚历山德拉女王肖像的那只,里面装满了圆的燕麦曲奇饼和炖红枣,还有一个大黑铁盒子,防火的,并上了锁。

“克雷格叔叔的历史。”

“差不多一千页。”

“页数比还多呢!”

“他打字很漂亮,没有错误。”

“他死的那天下午打完了最后一页。”

“拿出来,”她们催促着我,“看看吧。”就像她们让我吃曲奇饼的样子。

我快速翻着,直到最后一页。

“读一读吧,”她们说,“你会感兴趣的。你不是历史科总得高分吗?”

那年的春夏和初秋,费尔迈、莫里斯和格兰特里镇区都出现了大量建筑。在费尔迈,第五租界与河滨路的角上,建起了一座卫理公会派教堂,为这个地区不断聚集的大量人口服务。这就是人称的白砖教堂,不幸的是它只保留到1942年,毁于不明原因的火灾。车棚虽然是木头的,却幸存下来。街角对面,亚历克斯·海利先生建了一家综合商店,他开张两个月后死于中风,他儿子爱德华和托马斯继续经营店铺。第五租界下面还有一间铁匠铺,老板是欧·唐尼尔。这个街角叫海利角或教堂角。现在那个位置除了商店没有什么建筑,有一家人租来做生意且居住在里面。

我读着这些的时候,她们告诉我手稿将属于我,她们为此犹豫了很久。

“还有他的旧文件、报纸都归你,当我们——去世,或者之前,没必要等我们去世了——如果你准备接受的话。”

“因为我们希望——我们希望将来你能够完成它。”

“我们过去考虑给欧文,因为他是个男孩子——”

“不过你有写文章的天赋。”

这会是一项很艰难的工作,她们说,也许对我要求太高,但是她们想让我现在就把手稿带回家,保存好,偶尔读一读会更容易找到克雷格叔叔写作时的感觉。

“他有这种天赋。他可以把所有人和事都写进去,而读起来依然很通顺。”

“也许你可以模仿他的方式。”

她们在对某个相信作家唯一的职责就是创作出杰作的人说话。

我离开的时候,胳膊下笨拙地夹着盒子。埃尔斯佩思姑妈和格雷斯姑妈站在门口,庄重地目送我走远,我感觉自己好像是一艘船,满载着她们的希望,正驶向地平线。到了家,我把盒子放在床下;我不准备和母亲讨论它。几天后我想到,那是个保存我写的几首诗和小说片段的好地方;我想把它们锁在别人找不到也不怕着火的地方。我抬起床垫,把它们拿出来。到现在为止我一直把它们藏在那里,折起来夹在宽页的里。

我不想让克雷格叔叔的手稿和我的文字放在一起。它如此死气沉沉,沉重而枯燥,一无用处,也许会把我的东西也染上死气,让它们失去活力,给我带来厄运。我把它拿到地下室,放在纸壳箱里。

去年春天我在诸伯利学习,准备期末考试。地下室被水淹了,进了三四英寸深的水。母亲叫我帮忙,我们下去打开了后门,把冰冷的、带着潮味的水,扫到外面的排水沟里。我发现了那个盒子和里面的手稿,我完全忘记了它的存在。它变成了一大叠浸水的纸了。

我没有察看损坏的情况,或者还能不能挽救。对我来说它从头到尾都是个错误。

我没有想埃尔斯佩思姑妈和格雷斯姑妈的感受。(现在格雷斯姑妈在诸伯利医院,因为尾骨骨折,正在恢复期,埃尔斯佩思姑妈每天去看她,坐在床边和护士们说——她们两个人都挺讨人喜欢的——“你相信有些人躺在床上被人服侍着还会做什么吗?”)但是我想起她们看着装在上了锁的盒子里的手稿离开她们房子的情形,还是感到懊悔,那种淡淡的懊悔;可另一面又带着残忍的纯粹的满足。

正文 伊达公主

这些日子,母亲在卖百科全书。埃尔斯佩思姑妈和格雷斯姑妈把那叫作“上街”。

“你母亲最近经常上街吗?”她们会这样问,我一般都说不是,她不再出门了,但是我知道她们知道我在说谎。“没什么时间烫衣服,”她们又继续同情地说,查看着我的上衣袖子,“她要上街就没有时间烫衣服啦。”

我感到母亲的古怪荒诞和尴尬行为给我造成的压力——姑妈们一次只是表现出一点点——落在我怯懦的肩上。我不想评判她,来获得他人的恩惠,像被抛弃的孤儿,穿着皱巴巴的衣服。同时我还要保护她。她永远不会明白她多么需要保护,免受两位老妇人略带困惑的幽默和难对付的礼节的伤害。她们穿着深色棉布裙子,有新鲜的浆洗烫熨好的白色细麻布领子,戴着陶瓷花胸针。她们的房子有报时钟,每过一刻钟准时响起;还有要浇水的蕨类植物,非洲紫罗兰,钩编的长而窄的桌布,有花边的窗帘,以及笼罩在一切之上的过于清洁的蜡和柠檬的香味。

“她昨天来拿我们给你做的烤饼。好吃吗,我们想知道软不软?她说她被困在杰里科路了。独自一人,被困在路上!可怜的伊达!但是想到她一身泥,我们又忍不住笑!”

“我们要擦洗客厅的油毯。”格雷斯姑妈带着歉意说,好像她不想让我知道似的。

从这个有利的观点来看,母亲确实疯了。

她开着我们的三七年雪佛兰,转遍了瓦瓦那什所有的高速路和小路,开过碎石路、土路和羊肠小道,只要她认为这样会找到一个顾客。她的车上带着千斤顶和铁锹,还有一些厚木板,以防路上遇到泥水坑。她一直在开车,似乎离前轮十英尺处的地面裂开也不会让她吃惊;到了乡下的死角时,她就拼命地按喇叭;她一直担心木桥不够结实;什么都不会把她逼到危险的容易塌方的路肩上。

那时战争还在继续。农场主们靠卖猪、卖甜菜或玉米最终赚了些钱。但是他们不太可能花钱买百科全书。他们考虑的是冰箱和小车。但这些是紧缺之物,与此同时,母亲不屈不挠地拖着她的书箱,想方设法进入他们的厨房、散发葬礼气息的冰冷的前屋,小心但乐观地讲述知识的重要性。大多数人对这种东西都很冷淡,认为没有它照样可以生活。但是没有人会否认它对孩子来说是好东西。母亲指望的就是这种心理。

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快乐就是相信你所销售的东西,那么母亲就是快乐的。对于她来说,知识不是冷酷的,不,而是温暖可爱的。以她现在的状况,知识甚至可以成为纯粹的安慰:知道苏拉威西海和碧提宫的位置,把亨利八世的皇后们排好顺序,了解蚂蚁的社会体系,阿兹特克人屠宰祭牲的方法以及克诺索斯宫的管道系统等。她讲这些事情往往很入迷,她可以对任何人讲。“天哪,你母亲懂得的知识真多呢。”埃尔斯佩思姑妈和格雷斯姑妈轻松地说,我看出她们并不是真羡慕。对一些人来说,或许是对大多数人来说,知识仅仅是一种奇异古怪的东西,像瘤子一样突出。

不过,我情不自禁地分享了母亲的相同爱好。我喜欢那一卷卷的百科全书,喜欢在我膝上打开时它们的分量(充满神秘而美妙的信息);我喜欢安静稳重的墨绿色镶边和装订,书脊上蜘蛛网一般的沉默而有节制的金色字母。它们可能向我展示出一场战斗的钢雕版画,发生在荒野上,背景里有一座城堡,或者发生在君士坦丁堡的港口。所有血腥场面,溺死,砍头,马匹痛苦的样子,都以某种歌剧风格的华丽来描绘,给人一种绝妙的非现实感。在我印象中,在特定的历史时刻,天气总是戏剧性的,带有预兆;大地会蹙眉不悦,大海在暗淡或有灰色金属光泽的阴影中闪烁。这里是夏绿蒂·科黛走在通往断头台的路上,苏格兰玛丽女王走向通往绞刑架的路上,大主教劳德从监狱的铁栏后向斯塔福伸出祝福之手——没有人怀疑这就是他们当时的样子,黑色长袍,举起的手和苍白的脸,镇定自若,英勇无畏。百科全书当然也提供其他信息:各种甲虫,各类煤炭,发动机内部结构的图示,十九世纪二十年代烟熏火燎的阴暗日子里拍摄的阿姆斯特丹或布加勒斯特的照片(可以从那些小而高的四方形小车看出来)。我特别喜欢历史。

产生这种兴趣一开始是偶然,然后我很快开始有意地从百科全书上学习。我对记忆的偏好也异于常人。记住一系列事实对我是不可抗拒的测试,就像试图单脚跳过障碍。

母亲想到我可能对她的工作有帮助。

“我自己的女儿也在阅读这些书,她学到的知识简直令我震惊。孩子的头脑就像是捕蝇纸,你知道,不论给他们什么都会粘住。黛尔,把从乔治·华盛顿到现在的美国总统背一遍,好吗?”或者说说南美的国家和首都。主要的探险家,他们是哪国人,都去了哪些地方。请把日期也说上。我会坐在一个陌生的房子里哇啦哇啦、喋喋不休地背出来。我摆出一副严肃、要和谁比试比试的表情,不过大多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我心里有一种怦怦跳的满足。我知道我背得出。谁会因为我知道基多在哪里而不喜欢我呢!

事实上,有些人还真是如此。我是怎么看出来的呢?可能是抬头在欧文的脸上看出来的,他没有办法把人尽皆知的两个日期、首都或死去的总统串在一起,正苦恼地,把一长条嚼过的口香糖悄悄绕在手指上。或许我是从乡村孩子转过去的脸上那种敏感复杂的尴尬表情上看出来的。终于有一天,我不想再这样做了。这个决定来自生理层面;耻辱感刺痛着我的神经末梢和肚子里面。我开始说:“我不知道——”但是要撒这种谎真是太痛苦,太让人害羞了。

“乔治·华盛顿,约翰·亚当斯,托马斯·杰弗逊——”

母亲尖声说:“你是不是恶心了?”

她担心我就要呕出来了。我和欧文都是特别爱当场呕吐的人。我点点头,从椅子上滑下来,躲到车里,捂着肚子。当母亲过来时,她看出情况还要更糟糕些。

“你自我意识太强了,”她以过来人的语气说,“我还以为你喜欢呢。”刺痛又开始了。的确,我确曾喜欢过,她这样说很不恰当。“害羞和自我意识,”母亲自负地说,“我从来不敢奢求的东西。”她启动了车子。“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你父亲家族的有些人房子要烧塌了都不肯当众开口讲话。”

那以后,每当被问到——轻轻地问——“你今天想回答些问题吗?”我就会缩到座位上,摇摇头,捂着肚子,表示我的疾病很快就要发作了。母亲不得不放弃,现在当我星期六和她一起开车出去时,我和欧文一样,成了免费而无用的货物,不再能分担她的事业。“你耍性子装傻,那可不关我的事,”她说,“你愿意怎样就怎样吧。”

我还朦胧地渴望着冒险,欧文也是如此,至少在较为具体化的层面。我们都希望去买一种装在袋子里的金黄色糖果,像一块块水泥,放在舌头上几乎马上就能融化,在那间挂着马具、散发着马的气味的乡村商店里就有卖的。我们希望至少能在卖冰汽水的地方停下来加油。我希望到波特菲尔德或蓝河那么远的地方去旅行,和诸伯利不同的城市,有不为我们所知的起源的神奇城市。走在那些城市的大街上,我感觉自己的默默无名就像一个装饰,像孔雀拖着的长尾巴。但是到了下午某些时候,这些希望就开始退潮了,或者是其中一些已经得到了满足,但总是留下一个空隙。在母亲这一方面,一开始推动她来这些地方的明亮残忍的力量也会有所消退。天快黑的时候,冷风从车底的一个小洞钻进来,发动机疲惫的噪音,乡间的冷漠,会让我们互相和解,让我们渴望回家。我们驶过我们喜爱的乡间,却毫无知觉——没有起伏,没有平地,而是断断续续的不可辨认的节奏;低低的山丘,灌木丛生的山谷,沼泽,树林和田野。高大的榆树,各自耸立,每一棵都显露出清晰完整的形状,注定毁灭,但是这一点我们也辨识不出。它们像微微展开的扇子,有时也像竖琴。

在四号高速公路上,从三英里外的高处就能望见诸伯利。中间是河滩,每年春天都有洪水泛滥,瓦瓦那什河隐藏的河湾,河上的桥漆成银色,悬在黄昏里,像一个笼子。四号高速公路也是诸伯利的主街。我们可以看见邮电局和市政厅的塔楼彼此相对,市政厅异国情调的塔里藏着有传奇色彩的钟(战争开始和结束,有地震或大洪水时都会鸣响),邮电局的钟楼四四方方的,事实上很是实用。城市几乎等距离分布在主街两边。我们回来的时候,街灯勾勒出它的轮廓,差不多像一只蝙蝠,一只翅膀微微翘起,翅膀尖上支撑着没点灯的朦胧的水塔。

母亲决不会什么都不说就放这幅景色过去。“那是诸伯利。”她可能只是简单地这么一提,或者说:“哎呀,那边是大都会了。”或许模糊地引用一首诗歌,大概是说离开与回归都是通过同样的门。说着这些话的时候,不论它们是令人厌烦的讽刺,还是充满真正的感恩之情,诸伯利还是出现在我面前了。仿佛没有她的默许,她的接纳,这些街灯,人行道,荒野中的堡垒,这座城市或公开或秘密的模式——一个庇护所和一个神秘的所在——就不会存在。

我们的历险和归途,还有世界,都被她的这种神秘骇人的权威所笼罩,对此我还无计可施。

母亲在城里租了一套房子,我们九月到六月住在那里,夏天才回到弗莱兹路尽头的房子。父亲来吃晚饭,在这里过夜,直到下雪的季节;那以后,如果可能的话,他就星期六晚上和星期天半天待在这里。

我们租的房子在河水街尽头,离火车站不远。它是那种看起来比实际要大的建筑;有高而倾斜的屋顶——二楼是木头的,一楼是砖的——饭厅有凸出的窗子,前后都有走廊;前走廊有一个多余的小阳台嵌进屋顶,实际上是无法进入的。房子的所有木制部分都漆成灰色,很可能是由于灰色比较耐脏,不像白色那样要经常重新粉刷。天气暖和的时候,楼下的窗子上安装有遮阳篷,有条纹的那种,已经褪了色;这惨淡的灰色和倾斜的阳台令我想到海边——阳光,还有风中坚韧的草。

不过这是一套城里的房子;它的一切让人联想到休闲时光和仪式礼节,那是在弗莱兹路不可能有的。有时我会想起我们的旧房子,它扁平苍白的前脸,厨房门口的水泥台阶,带着被遗弃的、有些负疚的隐隐的痛苦,就像你想起你不再喜欢与其一起玩乐的祖父祖母。我怀念河水和沼泽就在近旁,还有冬天极寒肆虐,大风雪把我们关在房子里就像躲进诺亚方舟。但是我喜欢秩序和完整,错综复杂的城市生活,这些只有局外人能看得出来。冬天下午从学校回家,我感觉整个城市都围绕着我,所有的街道,河水街,曼森街,约翰街,维多利亚街,休伦街,还有奇怪的喀土穆街;克拉女士时装店橱窗里薄纱的晚礼服像淡淡的番红花;浸礼会乐队在教堂地下室中唱着“荣光中写下一个新的名字,那就是我,我的名字!”塞尔利特商店笼中的金丝雀,图书馆里的书,邮电局里的信件,翻印的奥利维亚·哈维兰德和埃尔罗·弗林的照片,莱森戏院外的女装——所有这一切,仪式与消遣,脆弱和鲜亮,都编织在一起——这就是城市!城市里有度假的士兵,穿着卡其布制服,散发着莫名的野蛮气息,好像燃烧的味道;有漂亮耀眼的姑娘,每个人都知道她们的名字——玛格丽特·邦德,桃乐茜·盖斯特,帕特·蒙蒂——而她们不知道任何人的名字,除非她们愿意知道;我看着她们从高中走下坡来,穿着皮毛镶边的天鹅绒般光滑的靴子。她们一起走着,散发出光芒,像夜晚的灯火一样,映得她们看不到世界其他的一切。虽然有一天,其中一个——帕特·蒙蒂——从我身边经过时对我笑了一下,我做起有关她的白日梦——她救出溺水的我,然后她成了护士,照看我,当我几乎死于白喉病时,冒着生命危险用光滑的手臂轻摇着我。

如果是星期三下午,母亲的房客弗恩·道夫提,会在家喝茶,抽烟,在餐厅和母亲聊天。弗恩嗓音低沉,会用不着边际的漫谈、咕哝和大笑来对付母亲较为锋利简洁的评论。她们聊城里的人,聊她们自己;她们的谈话像永不干涸的河水,是我触摸不到的戏剧,生活的酵母。我会走到餐具柜的镜子那里,看投影在里面的屋子——暗色的壁板,暗淡的光线,黄铜灯具像一棵枝叶分布均匀但却长歪了的小树,五条树枝僵硬地弯曲着,树梢上是玻璃花。为了让它们在镜中组成一个场景,我可以让母亲和弗恩像橡皮筋一样拉伸,歇斯底里地摇晃,让我自己的脸悲惨地垂向一侧,中风一般。

我对母亲说:“你为什么不把那幅画带来?”

“什么画?什么画?”

“睡椅上那幅。”

因为我一直在想——我经常在想——我们农场上的厨房,父亲和班尼叔叔很可能正在煎马铃薯作晚餐,用没洗过的锅(为什么要把好好的油洗掉呢?),炉子上烘着棒球手套和围巾。我们的狗梅杰——母亲从不让它进屋子——睡在门前的脏油毯上。报纸铺在桌子上代替桌布,床上是带狗毛的毯子,猎枪、雪鞋和洗衣盆挂在墙上。臭味弥漫的单身汉的舒适生活。睡椅上有一幅画是母亲很早以前画的——那时的日子可能还是悠闲,晴朗,柔情绵绵的——那时他们刚刚结婚,画中有一条石路,山间小溪,一个戴红围巾的小姑娘赶着羊走在路上。山和羊看起来很相似,波浪起伏,团团簇簇,灰色中透着青紫。很久以前我以为那个小姑娘就是母亲,画上是她年轻时荒凉的乡间生活。后来我了解到那是她从《国家地理》杂志上临摹的风景。

“那幅啊?你想把它放在这里吗?”

我并不是真的想要。在我们的谈话中,我经常试图引导她,以得到答案,或有所发现。我特别想让她说它是留给父亲的。我记得她曾经说过一次那是为父亲画的,那是他喜欢的风景。

“我不想把它挂在人们都能看见的地方,”她说,“我可不是什么艺术家。只是无聊才画画。”

她开了个女士派对,邀请了考特太太,有时称作劳雅·考特太太,百斯特太太,她先生是商业银行经理,和其他在街上聊天认识的人,还有邻居,弗恩邮电局的同事,当然还有埃尔斯佩思姑妈和格雷斯姑妈。(她请她们做奶油鸡烤饼、柠檬馅饼和结婚蛋糕,她们照做了。)派对提前安排好了。女士们到了前厅,先要猜罐子里有多少颗豆子,把数字写在一张小纸条上。晚会进行中有猜谜节目,从百科全书上选出的小测试题,看手势猜字谜游戏,后者通常很难顺利进行,很可能是因为许多女士不明白怎么玩,或者太害羞,还有铅笔和纸游戏,写下一个男人的名字,折叠起来,传下去,写一个动词,然后再写一个女士的名字,折叠起来等等。最后打开所有纸条,读出来。我穿着粉色羊毛裙和前开襟的短上衣,开心地给大家分花生。

埃尔斯佩思姑妈和格雷斯姑妈在厨房忙个不停,微笑着,不屑一顾的样子。母亲穿着红色连衣裙,半透明,点缀着小小的黑蓝色紫罗兰,像刺绣的一样。“我们还以为她裙子上是甲虫呢,”埃尔斯佩思姑妈悄悄对我说,“它让我们大吃一惊!”那以后派对就不像我原来设想的那么美好了;我注意到一些女士没有参与什么游戏,母亲的脸兴奋得发热,声音充满做作的热情,当她弹钢琴时,学过声乐的弗恩会唱“没有爱人的生活是什么?”这时,女士们都显得拘谨,远远地拍着掌,好像这只是在炫耀。

下一年,埃尔斯佩思姑妈和格雷斯姑妈事实上会不断地对我说:“你们那个寄宿的女人怎么样了?没有爱人的生活如何?”我会解释说那是一部歌剧的片段,翻译过来的,她们就会大叫:“哦——是吗?我们还一直在为她感到难过呢!”

母亲希望她的派对会促使别人也举行这类的聚会,但是没有,或者有,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她们继续举办桥牌会,母亲说那是愚蠢、势利和假充内行。她渐渐放弃了社交生活。她说考特太太是个无知的女人,一次知识测试中竟然不清楚尤利西斯·恺撒是何许人——她还以为是希腊人呢——还犯了语法错误,混淆主格和宾格——附庸风雅的人经常犯这样的错误。

冬天,她加入了“伟大图书”讨论组,在市政厅会议室隔周星期二聚会。除了她,小组还有五个人,包括一个退休的医生,库伯医生,他表面很虚弱和谦恭,实际上却傲慢专横。他头发纯白,柔软,戴着宽领带式的围巾。他妻子在诸伯利住了三十多年了,几乎还不知道任何人的名字,或者哪条街在哪里。她是匈牙利人。她有时会告诉人们她的名字,很华丽,像浅盘上的鱼,泛着银色光泽,鳞状的音节完整无缺,但是没有用,全城没有人能发出那些音来,更不要说记住了。开始时母亲很喜欢这对夫妇,一直想结识他们。应邀去他们家时欣喜若狂,看着他们在希腊度蜜月的照片,喝红酒,以免冒犯他们——虽然她不喝酒——听他们在诸伯利经历过的可笑而恐怖的事情,因为他们是无神论者和知识分子。她的这种敬意一直坚持过了《安提戈涅》,到《哈姆雷特》时感到有点泄气了,在和《资本论》之后变得越来越黯淡悲观。好像任何人都没有思想,除了库伯夫妇自己;他们懂得的东西更多,他们见过希腊,听过h.G.威尔斯的讲座,他们总是正确的。库伯夫人和母亲意见不统一,她搬出母亲没有读过大学的事实,只念过——母亲模仿她的口音——落后的高中。母亲评价了他们讲给她的故事,确定他们有迫害综合征(“那是什么?”弗恩问,因为这类词汇刚开始流行),甚至可能有一点儿精神错乱。当时她没对我们提过,他们的房间里有股难闻的气味,喝了那红酒之后她不得不使用的厕所,也让人感到恐怖,满是黄色的浮渣。你从不清洗厕所,读柏拉图又有何益?母亲问完这话,又转到诸伯利的价值观上来。

第二年她不再去读书小组了。她报名参加了西安大略大学开办的叫作“历史上的伟大思想家”的函授课程,她还给报纸写信。

母亲没有放弃任何事情。我们知道,母亲的目标,虽然有时会有一点儿模糊,或者转移,她仍然保持着更年轻的自我,奋发而充满希望;过去的场面会突然出现,像幻灯片一样,投射在当前的混乱背景上。

一开始,一切的一切的开始,出现的是那座房子。在一条长长的小巷尽头,有铁丝栅栏,两边都有松弛的铁丝窗格,在田野中间,那里的石头——寒武纪前地盾的一部分——像骨头从肉中支出来一样伸出泥土。我从来没在相片里见过的房子——也许它从来就没有照片——也没听母亲描述过,只有一次,她以不耐烦的平淡语气说起:“那只是一间木屋——从来没有粉刷过。”尽管如此,在我脑海里,它就像在报纸上见到的一样普通——所有木屋中最光秃、黑暗和高大的一间,简单而熟悉,却有可怕的东西在里面,围困着恶魔,就像发生过谋杀案的房子。

而母亲,那时只是一个叫艾迪·莫里森的小女孩,我想一定是又瘦又高,留着短发,因为她母亲要确保她没有虚荣心,放学后会走长长的令人担心的小路回家,硬邦邦的午餐桶敲打着她的腿。难道不是在十一月,地面冻得硬邦邦,污水坑上的冰裂成碎片,枯草从铁丝上耷拉下来?是的,树林就在附近,幽灵般怪异,奇怪的断续的风把一条条树枝卷起。她会走进房子,发现火已经熄了,炉子冰冷,盘子和煎锅里凝固着男人们晚餐留下的油。

没有父亲的影子,也没有哥哥们的迹象,他们已经毕业了。他们不在家里逗留。她会穿过前屋,来到父母的卧室。在那里,她往往发现母亲跪在床上,在弯身祈祷。她现在能想起的,是母亲弯曲的背,比母亲的脸更清晰,窄窄的肩膀,脏脏的宽大晨衣外面套着灰色或茶色毛衣,脑后稀疏的头发从中间分开,绷得很紧,露出白得不健康的头皮,像大理石或香皂一样白。

“她是一个宗教狂。”母亲谈论着那个跪着的女人,其他时候,她会发现她仰面躺着,哭泣着——为了母亲不想了解的原因——用一块大而潮湿的布压着前额。有一次,她对基督教的笃信达到了疯狂的最后阶段,屠夫们就要来了的时候,她漫游到谷仓,想把一头小牛藏在干草里。讲述这些事情时,母亲的声音变得生硬,她相信自己受骗了,她的气愤和迷惘从来没有减轻。

“你知道她干了什么吗?我告诉过你她干了什么吗?我说过钱的事吗?”她吸了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对啊。她继承了一笔钱。她的一些家人有钱,他们住在纽约州。她得到了两百五十美元,不是很多,但当时还是很值钱的,你知道我们不富裕。你觉得这是贫穷。我们的贫穷没人能够想象。我记得我们桌子上的油布,磨出了窟窿,可以看得见光光的木板。已经成了碎片了。是破布不是油布。我有鞋穿也是穿男孩子的鞋,从哥哥他们那儿捡剩。那种农场连繁缕都不长。圣诞节我得到了一条海军蓝灯笼裤。我告诉你,我非常开心。我知道天冷起来是什么样子。

“哎。母亲拿到钱,订购了一箱子《圣经》。快递过来的。是最贵的那种,圣地的地图,书页上有金边,耶稣的话都用红色标出。精神贫困的人才是真正的贫困。精神贫困有什么了?她花得一分钱都没剩下。

“然后,我们就要出去发《圣经》。她是给那些异教徒买的。我想哥哥们在谷仓里藏了一些。我知道他们藏了,但是我不会蠢到要那样想。八岁我就穿着男孩子的鞋走遍了乡间,发《圣经》,连手套都没有。

“一个好处是,那让我永远地摆脱了信仰。”

一次她吃了黄瓜同时喝牛奶,因为她听说这两样东西合起来有毒,她希望死掉。她的好奇多过伤心。她躺下,希望在天堂里醒来,那是她听说过那么多次的地方,但是睁开眼睛却是另一个早晨。那也对她的信仰造成了影响。当时她没有告诉任何人。

大哥有时从城里给她买糖。他在厨房桌子旁刮胡子,用一面镜子对着灯。她认为他很虚荣,他有胡子,他收到女孩子的信从来不回信,而是随便放在任何人都能看到的地方。母亲对此似乎并不赞成。“我对他不存什么幻想,”她说,“我猜他和大多数人没有什么区别。”他现在住在新威斯敏斯特,在渡轮上工作。另一个哥哥在美国。圣诞节的时候他们会寄贺卡来,她也给他们寄。他们从来不写信,她也不写。

她恨的是二哥。他做了什么?她的回答并非完全令人满意。他邪恶,傲慢,凶残。凶残的胖子。他给猫吃爆竹。他把一只青蛙绑起来,剁成了碎块。他在牛饲料槽里溺死了母亲的小猫,它叫米斯蒂,后来又不承认。他还抓住母亲,把她绑在谷仓里折磨她。折磨她?他虐待她。

用什么?但是母亲从来不往下说了——那个词,虐待,她像吐血一样吐出来。于是我就自己想象她被绑在谷仓的样子,就像绑在树桩上,她哥哥,一个胖印第安人,叫喊着,在她旁边窜来跳去。但是她还是逃脱了,没有被剥掉头皮,没有被烫伤。故事进行到这里时,没有真正涉及她阴着脸说虐待的原因。我还没有意识到接近性的话题的边缘时笼罩她的那种忧郁。

她的母亲死了。她本来是去做手术的,两边乳房都有肿块。母亲经常说,她死在手术台上。在手术台上。我小时候经常想象她挺直身体躺在普通的桌子上,就躺在茶杯、番茄酱和果酱中间。

“你伤心吗?”我满怀希望地问,母亲说是的,她当然伤心。但是,她没有在这种境遇里久留。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很快她就要毕业了,她通过了入学考试,想到城里去读高中。但是她父亲不同意,要她待在家里管家直到嫁人。(“上帝呀,我会嫁给谁呢?”每次母亲讲到这里总会生气地叫道,“在这所有人都因为同系繁殖而变成斗鸡眼的世界尽头?”)在家里度过悲惨的两年后,她从一本她母亲的旧高中教材上自学了一些东西(她母亲结婚前是老师,然后突然迷上了宗教),她违抗了父亲的意志,步行九英里进城,每听到马蹄声就躲到路边的草丛里,担心是父亲他们赶着旧马车来抓她回家。到了卖鸡蛋认识的一处寄宿公寓,她敲门问能不能住在这里,在厨房帮工,招待客人。老板娘收留了她——这是个讲话粗野的好心人,大家都叫她席勒婆婆——暂时帮她瞒住了父亲,甚至还给了她一条粗毛呢花格裙,裙子太长了,第一天早上她穿着去上学,站在都比她小两岁的全班同学面前,按照在家自学的方式读拉丁文时,同学们都笑了起来。

每每回忆到这里,母亲都不禁会发抖,显出自怜的样子;她对过去年轻的自己感到惊奇。哦,如果有那么一个时刻,我们可以选择被谁人评判,完全赤裸,困难重重,狂欢而得意,那么那就是她的时刻。后来,也许会有妥协和错误发生,她虽然可笑却牢不可破。

就在寄宿公寓,她的生活揭开了新的一页。天刚蒙蒙亮就开始剥蔬菜,泡在水里准备午餐之用。清洗夜壶,喷撒滑石粉。那个镇子没有冲水马桶。“我是靠清洗夜壶来赚学费的!”她经常这样说,不管听众是谁。有很多人使用夜壶。银行职员,国家无线电台的接线员,教师拉什小姐。拉什小姐教会了母亲缝纫,给了她很多美利奴羊毛做衣服,一条黄色有花边的围巾(“它成了什么?”母亲愤怒而忧伤地问),还有古龙香水。母亲喜欢拉什小姐,她帮她清理房间,将盘子里和梳子上的头发留下,凑够了就用头发做了个小麻花辫儿,绕成环儿系在绳子上,当作项链。她就是那么喜欢她。拉什小姐教她识谱,在放在席勒婆婆前屋她自己的钢琴上练习,尽管她很少弹,她还是记得那些曲子怎么弹。《用你的眼睛为我干杯》,《塔拉的竖琴》和《阿盖尔漂亮的玛丽》。

后来,漂亮、会刺绣又会弹钢琴的拉什小姐怎么了?她嫁人了,死于难产。孩子也没活下来,像一个蜡做的娃娃躺在她的怀里,穿着长裙,母亲见过。

过去的故事总是讲不完,一遍又一遍,直到死亡,我想是这样。

比如,夏天的一个早上,席勒婆婆被发现死在床上,那时母亲刚完成四年的高中学业,席勒婆婆答应借给她一笔钱去读师范学校,等她当了老师再还。有一张字据,但是没有找到,或许,母亲认为,席勒婆婆的侄子和他妻子找到但是毁掉了。他们继承了房子和财产。世界上充满了这样的人。

所以母亲必须去工作了,她在欧文湾的一家大商店工作,很快就负责纺织品和小饰物。她和一个年轻人订了婚,他一直像一个影子——当然不是她二哥或席勒婆婆的侄子那种彻头彻尾的恶棍,但是也不像拉什小姐那么睿智可爱。不知什么原因,她被迫解除了婚约。(“他不是我原来想象的那样。”)后来,不知过了多久,她遇到了我父亲,他一定是她想象的样子了,因为她嫁给了他,尽管她总是信誓旦旦地说她绝不嫁给一个农夫(他经营的是饲养狐狸的农场,曾经以为他会以此发家;那真的有什么区别吗?),他的家人已经开始对她说些不友善的话了。

“但是你爱他。”我会坚决而热切地提醒她,想要这一点永远确定下来。“你爱他。”

“那是当然。”

“你为什么会爱他?”

“你父亲总是彬彬有礼。”

就只是这样吗?我感到困惑,觉得这里少了点儿什么,虽然也很难说究竟缺了什么,有什么不对头的。她的故事的开始是黑暗的幽闭,痛苦,然后是勇敢、挑战和逃离。挣扎,失望,更多的挣扎,有好心人也有恶棍。现在我希望,就像在所有重要的令人满意的故事中一样——有荣耀,有回报。和父亲结婚?我希望这就是我要的答案。我希望她给我一个明确的回答。

在我更年轻的时候,在弗莱兹路的尽头,我经常看着她走过院子,去倒洗碗水,高高地举着洗碗盆,像个女祭司,步履从容庄严,然后姿势优美地把水抛过栅栏。那时我觉得她是个强大的统治者,也很满足。她仍然有力量,但也许不像她认为的那么强大了。可她一点儿都不满足。不是一个女祭司。她的肚子总是大声地发牢骚,她不理会它所传达的信息或一笑了之,却让我尴尬得无法忍受。她的头发像棕灰色的草皮或灌木丛,每次烫发都变成小羊毛卷。她所有的故事都将以她为结局吗,以她现在的样子,只是以诸伯利我的母亲的身份?

一天,她到学校来了,代表百科全书公司给以“为什么买胜利公债”为题的优秀论文颁奖。她还要去波特菲尔德、蓝河和斯特灵的学校,那个星期她很自豪。她穿着糟糕的男子气的深蓝色套装,只在腰部有一枚纽扣,戴着栗色毡帽,她最好的帽子,但是我苦恼地发现上面有细细的灰尘。她做了简短发言。我眼睛盯着前面女孩的毛衣——淡蓝色,有块状的羊毛突出来——好像通过把注意力集中在这种无关紧要的事实上,就可以让我不至于淹没在耻辱中。她那么与众不同,轻快、满怀希望而直截了当,戴着她的栗色毡帽,开些小玩笑,自以为很成功。为了两分钱,她就会开始大谈她自己的学习经历,走九英里进城,还有夜壶。谁的母亲像她这样?人们对我做出狡猾、幸灾乐祸和怜悯的表情。突然我再也忍受不了她了——她说话的语气,不计后果匆匆忙忙的动作,她活泼可笑的手势(随时可能把校长桌子上的墨水瓶打翻),最要不得的是她的天真,她不知道别人在笑她,还认为这样就可以侥幸成功。

我憎恨她卖百科全书,憎恨她演讲,还有戴那种帽子。我不喜欢她给报纸写信。她那些关于地方问题、提倡教育和妇女权利、反对学校必修宗教课等等的信,会署名发表在诸伯利《先驱导报》上。其他的信会出现在城里报纸为女通讯员准备的版面上,那些信她使用笔名伊达公主,是她崇拜的丁尼生笔下的一个人物。它们充满冗长的装饰性描写,有关她逃离的乡下(今天早上,奇异的银霜结在每个枝条、每根电话线上,把世界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童话世界,令人陶醉——),甚至还提到我和欧文(我的女儿很快就要长大成人了,也忘记了她的新身份,在雪中嬉戏),真叫我羞愧得牙根都疼。除了埃尔斯佩思姑妈和格雷斯姑妈,别人都会对我说:“看见你妈妈在报纸上的信了吗?”我能感觉到他们的轻蔑、优越感和沉默的忌妒,那些人一辈子可以静静地待着,不必做任何不平常的事,说任何不平常的话。

我其实和母亲很相似,但总是隐藏起这一点,因为我知道这样会有怎样的危险。

我们住在诸伯利的第二年冬天,有人来访。那是一个星期六下午,我在锄人行道上的雪。我看见一辆大卡车在雪堤间缓缓开过来,几乎没有声音,就像一条鲁莽的鱼。美国车牌。我还以为是迷路的人。经常有人开到河水街的尽头——那里根本没有人费心立上“此路不通”的标志——等他们到达我们的房子前面就会开始疑惑了。

一个陌生人下了车。他穿着大衣,头顶灰色毡帽,冬天还戴着丝绸围巾。他高大笨重,下垂的脸上带着忧伤和傲慢。他令人恐慌地向我伸出手来。

“过来向我问好!我知道你的名字,但是我肯定你不知道我的!”

他径直向我走过来——我像木桩一样钉在地上,手里还拎着铁锹——吻了我的脸颊。甜甜酸酸的男性气味;美容水,不舒服的胃,干净的浆过的衬衫,某种秘密的毛茸茸的不洁之物。“你妈妈是艾迪·莫里森对吧,呃?”

没有人再管母亲叫艾迪了。这让她听起来很不一样——圆润,懒散,简单。

“你妈妈叫艾迪,你是黛拉,我是你舅舅比尔·莫里森。这就是我。嘿,我吻了你,你还从来没吻过我呢。你们这里管这叫作公平吗?”

这时母亲带着随意的刚涂上去的口红从房子里出来了。

“啊,比尔,你从来不提前通知,是吗?不过不要紧,我们很高兴见到你。”她说着,语气里有一种严肃,好像在争辩什么论点似的。

那么真的是她哥哥了,这个美国人,我的亲舅舅。

他转身朝车子招手。“你可以出来了。这儿没有什么东西会咬你。”

另一边的车门开了,一个高个子太太慢慢地,费了些力气才和帽子一起出来。那帽子一侧高一侧低,支着的绿色羽毛让它变得更高了。她穿着中长的银狐毛皮大衣,绿裙子,绿色高跟鞋,没有穿胶皮套鞋。

“那是你舅妈尼萝。”比尔舅舅对我说,好像她听不见或者不懂英语似的,好像她是地球上某种可怕的生物,需要专门鉴别似的。“你从来没见过她。你见过我,但是那时你太小了不记得。你没见过她。我是去年夏天才认识她的。以前见你我还是和卡丽舅妈一起,现在我娶了你尼萝舅妈。我们是八月份认识的,九月份结的婚。”

人行道的雪还没有清理干净。舅妈尼萝的高跟鞋磕磕绊绊地走着,抱怨着,说鞋里进了雪。她可怜地呻吟着,像个小孩子。她对比尔舅舅说“我差点儿扭伤了脚踝”,旁若无人。

“很快就到了。”他鼓励地说,拉着她的胳膊,搀扶着她走过人行道,上了台阶,穿过阳台,让我想起中国的小脚女人(我在市图书馆借来的《大地》里读到过),对于她们来说,走路是稀少和不自然的活动。我和母亲没有和尼萝打招呼,我们跟在后面,在光线很暗的厅里,母亲说:“欢迎你们!”比尔舅舅帮尼萝脱掉大衣,和我说:“来,把这个拿去挂起来。单独挂,可别和干活的脏衣服挂在一起!”摸着毛皮,母亲对尼萝说:“你应该去我们农场看看,你可以在活物身上看见这样的毛皮。”她的声调诙谐而不自然。

“她是说狐狸,”比尔舅舅告诉尼萝,“就是你大衣的材料。”他又对我们说:“我想她甚至不知道毛皮是从动物背上割下来的。她以为是在商店里加工的呢!”尼萝显得很惊异,也不太高兴,像从来没有听说过外国的人,忽然被凭空扔到了外国,周围每个人都说着做梦也没听过的语言。适应新环境可能不是她的强项。为什么要适应呢?那会让她怀疑自己的完美。她是完美的,比我开始想的要年轻,也许只有二十二三岁。她的皮肤洁白无瑕,像粉红的茶杯;她的嘴就像是从勃艮第红酒色的天鹅绒裁下来贴上去的,她的气息甜美无比,还有她的指甲——让我震惊、喜悦,又有些许的疑惧,仿佛她太过分了——它们被涂成了绿色,来搭配她的衣着。

“很漂亮的大衣。”母亲不失尊严地说。

比尔舅舅抱歉地看着她。“你丈夫做这行赚不了什么钱的,艾迪,都被犹太人控制着。那么,你家里有咖啡这东西吗?让我和我的小妻子暖和起来?”

问题是我们没有这种东西。母亲和弗恩早上都是喝茶或波斯特(粉类冲泡饮料),那样比较便宜。母亲把大家带到餐厅,尼萝坐下,母亲说:“你不喝杯热茶吗?我们的咖啡全都喝光了。”

比尔舅舅从容应对。不要茶,他说,如果没有咖啡了他要去买些回来。“城里有食品店什么的吗?”他问我。“这城里一定有一两间。像这样大的城市,还有街灯呢,我看见了。我们开车去买些食物吧,让她们姑嫂好好聊聊。”

大车中散发着奶油巧克力的清香味道,我摇摇晃晃地坐在他旁边,一路途经河水街、曼森街、诸伯利的主街。我们在一排畜拉雪橇后的“红色前线食品店”门前停了下来。

“这是食品店?”

我没有表态。假如我说是,而却没有他想要的东西怎么办?

“你妈妈在这里买东西吗?”

“有时候。”

“那么,对我们来说这里就不错了。”

从那辆车上看去,那些拉雪橇的牲畜和放有几袋饲料的雪橇,“红色前线食品店”,还有整条街,显出一种不一样的感觉。诸伯利不再是我想象中那样独特和永久,而几乎是勉强凑合的,简陋不堪,根本够不上档次。

商店刚刚改成自助的,是城里第一间。过道窄得推不了购物车,但是有篮子可以挎在胳膊上。比尔舅舅要推车。他问城里有没有别的有购物车的商店,有人告诉他没有。决定之后,他开始在过道里来来回回,叫出货物的名字。好像商店里没有别人似的,好像只有当他叫他们,问什么东西的时候,人们才会复活过来,好像商店本身不是真的,只是在他说他需要的那一瞬间才拼凑起来的。

他买了咖啡和罐装水果、蔬菜、干酪、枣儿、无花果、布丁混合料、通心粉和热巧克力粉,还有牡蛎罐头和沙丁鱼。“你喜欢这个吗?”他不断地问,“你喜欢这些吗?你爱吃葡萄干吗?脆玉米片呢?你要冰淇淋吗?冰淇淋在哪里?你喜欢什么口味儿的?巧克力的?你最喜欢巧克力吧?”最后我都不敢看任何东西了,不然他都会买的。

他停在塞尔利特橱窗前,那里有散装糖果柜。“你一定喜欢糖果。要哪种?甘草糖?水果果冻?花生糖?我们掺合着买一些吧,三种都要。那会让你很口渴的,花生糖吃了口渴。我们最好再买些汽水。”

这还没完。“这里有面包店吗?”他问。我带他去了迈克亚特面包房,他买了两打水果馅饼,两打表面撒了糖和坚果的小圆面包,半英尺高的椰味蛋糕。这就像我在家中读过的一个幼稚的故事,一个小女孩设法实现了她的所有愿望,那种一下子过完所有日子的故事,结局当然总是悲惨的。其中一个愿望就是想要她爱吃的所有东西。我过去经常拿出书来,为了好玩把里面对食物的描写读了又读,不去理会随后降临的惩罚,因为神仙总是不喜欢贪婪之人。不过现在我认识到,太多真的不行。甚至欧文最后也会对这种白痴的慷慨感到沮丧,打破了奖励和开心的平衡。

“你像个神话中的教父。”我对比尔舅舅说,我想显得我并不幼稚,而且还带点儿讽刺,我还想用这种夸张的方式表示恐怕我并没有充分感觉到的感激之情。但是他把这当作简单的孩子气,我们到家后还重复给母亲听。

“她说我是神话中的教父,不过我还得付现金!”

“我不知道拿这么多东西怎么办,比尔,你得带回家一些。”

“我们从来不会从俄亥俄州开车来这里买食物。你收起来吧。我们不需要。只要有巧克力冰淇淋做甜品,我就不管别的了。我爱吃甜食的口味从来没有变过。不过我瘦了一些,你知道,从去年夏天以来,我减了三十磅。”

“你还是不需要战争救济。”

母亲撤掉粘着一天的茶渍和番茄酱的桌布,换了张新的,她把它叫作马德拉桌布,那是她婚礼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你知道我曾经是个小个子。小时候特别瘦。两岁时,差点儿得肺炎死掉。妈妈救了我喂养我。我很长时间没有运动,所以变胖了。”

“妈妈,”他说,带着忧郁的奢望,“她真是地球上的那种圣人。我告诉尼萝她应该了解她。”

母亲惊异地看了尼萝一眼(她们姑嫂相互熟悉了吗?),但是没有说她是否认为这是个好注意。

我对尼萝说:“你要带小鸟儿图案的盘子还是带花儿的?”我只想让她说话。

“没所谓。”她说,声音很微弱,看着她的绿色指甲,好像它们是她在这里的护身符似的。

但是母亲在意。“摆上和桌子搭配的盘子,我们还没有穷到只有一套盘子!”

“你穿尼罗绿是因为你的名字是尼萝吗?”我问,还在刺激她。“这种颜色叫尼罗绿吗?”我认为她是个白痴,但是我却疯狂地崇拜她,感激她掷下的每个小而无味的单词。她达到了女性装饰的极致,我甚至不知道有这么完美的造物存在;看着她,我明白我永远不可能这么漂亮。

“我的名字叫尼萝只是巧合。”(她可能连“巧合”这个单词的发音都不太准确。)“在我听说尼罗绿之前它就是我最喜欢的颜色了。”

“我不知道还有绿色的指甲油。”

“你得订购。”

“妈妈希望我们待在农场上,一直过同样的生活。”比尔说,遵循着自己的思路。

“我不希望任何人这样住在农场上。你在那里连繁缕都种不了。”

“经济方面不总是唯一要考虑的,艾迪。还要考虑靠近大自然。没有这些——你知道的,到处跑,做些对你没好处的事情,过奢侈的生活。忘了基督教。妈妈觉得这种生活不错。”

“自然有什么好的?自然完全是一种动物掠食另一种动物。自然仅仅是大量的浪费和残忍,也许从自然的角度不是,但是,从人类的角度就是这样。残酷是自然的法则。”

“我不是那个意思,艾迪。我不是说野生动物之类的。我是指我们家里的生活,我们没有多么舒适的条件,我同意你的话,但是我们生活简朴,辛苦工作,空气新鲜,妈妈是我们的精神榜样。她去世得早,艾迪,她死得很痛苦。”

“打了麻醉剂的,”母亲说,“严格说来,我希望她死的时候不怎么痛苦。”

晚饭时,我告诉舅舅她卖百科全书的事。

“我去年秋天卖了三套。”她是这样说的,实际上她只卖了一套,还在努力争取两个有希望的客户。“现在乡下有钱了,你知道。是由于战争。”

“对农民兜售赚不了什么钱。”比尔舅舅说着,趴在盘子上慢条斯理地吃着,就像老人一样。他看起来很老。“你说你卖什么来着?”

“百科全书。书。是精装的。我小时候要是在家里能有这样一套书让我放弃什么都行。”这大概是我第五次听她这样声明了。

“你受了教育。而我没有。那没有影响我。你不能卖书给农民。他们很理智。不会随便花钱。钱不是买那类东西的。钱是要用来投资的。如果你目标明确的话,钱要投在财产和投资上。”他开始长篇大论,讲有关买卖房产的事情,夹杂着复杂的追溯,不断纠正细节。买进,卖出,再买进,建造,传闻,威胁,风险,安全。尼萝根本没听,而是把盘子上的罐头玉米推来推去,用叉子一次刺起一粒——这种孩子气的把戏,是甚至我和欧文都不能逃脱处罚的。欧文一声不吭地吃着,口香糖粘在大拇指指甲上,母亲没有注意。弗恩不在,她去镇医院看她妈妈了。母亲听她哥哥讲话,带着不赞成但又参与其中的狡猾表情。

她的哥哥!这才是关键,这才是难以接受的事实。这个比尔舅舅是母亲的哥哥,这个可恶的坏男孩,天性残忍,狡猾,敏捷,恶魔一般,是那么可怕。我一直盯着他,试图把那个男孩从这个淡黄色的人身上拉出来。但是我找不到他。他消失了,窒息了,像一条小斑点蛇,曾经有毒又活跃,埋在一袋粉里边。

“记得毛虫吗,它们总是爬到马利筋草上?”

“毛虫?”母亲怀疑地问。她站起身,拿来一个小的铜把儿刷子和平底锅,那也是结婚礼物。她开始扫除桌布上的碎屑。

“秋天它们爬到马利筋草上。它们是在找奶,你知道——草里面的汁。它们喝光它,变得很胖,昏昏欲睡,然后钻到茧里去。她在草上找到一只拿进房子里——”

“谁呀?”

“妈妈,艾迪。还有谁会惹这个麻烦?你回来时它已经在那了。她发现了这只毛虫,拿进来,把它放在门上我够不到的地方。我不会伤害它,但是我像男孩子一样爱玩。它在茧里待了一冬天。我忘记了它在那里。复活节晚餐后我们坐在那里——复活节星期天,外面刮着暴风雪——妈妈说:‘看呀!’看,她说,我们都朝门上看,那个东西开始动了。茧刚刚变薄,它从里面拉动着,努力着,累了就停一会儿,然后又继续工作。它花了半个小时,或许四十分钟,我一直盯着看。接着我们看见蝴蝶出来了。好像茧最后变得虚弱了,像破布一样掉了。那是一只黄蝴蝶,有斑点的小东西。它的翅膀低垂着,粘在一起。它要努力展开翅膀,不停地努力,让一只翅膀拍动起来。然后是另一只,等两边都有点儿力量了,就低低地试飞一下。妈妈说:‘看看它。永远不要忘记。这是你们在复活节看到的。’千万别忘记。我从来都没有忘记。”

“后来它怎么了?”母亲不偏不倚地问。

“我不记得了。不会坚持很久的,那样的天气。不过,很好玩儿——一只翅膀,一只翅膀地展开。慢慢飞一下。第一次用它的翅膀。”他带着歉意笑了,这是我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听到他笑。然后他看起来很疲倦,还有些失望,胳膊交叠在肚子上,那里发出威严的、必不可少的消化的声音。

那是同一座房子。同一座房子,在那里,母亲过去经常发现火熄灭了,她的母亲在祈祷。在那里,她把牛奶和黄瓜一起吃下肚,希望升到天堂里去。

比尔舅舅和尼萝待了一整晚,睡在前屋的沙发上,可以拉出来搭成床的那种。尼萝长长的、散发着香水味儿的、瓷釉般的四肢是那么亲密地放在舅舅那一身懒肉旁边,迎着他的气味。我没有想象他们可能还会做什么,因为我想使人发痒的性游戏只属于小孩子,体面的大人是不做的,他们发生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关系只是为了生小孩。

星期天早上,他们一吃完早餐就走了,我们没有再见到他们。

几天后母亲突然对我说:“你舅舅快要死了。”

差不多是晚饭时间,她在煮香肠。弗恩还没有下班,欧文刚练完曲棍球,正把冰鞋和棍子放回后厅。母亲把香肠煮得硬而闪亮,外表颜色很深;我们总是这样吃。

“他快要死了。星期天早晨他坐在这里,我进来烧水,他告诉我的。他得了癌症。”

她继续用叉子翻滚着香肠,报纸上撕下来的字谜完成了一半,放在炉子旁边的台子上。我想起比尔舅舅去闹市区,买黄油烘饼、巧克力冰淇淋和蛋糕,拿回家来吃。他是怎么做到这些的?

“他胃口一直很好,”母亲说,好像她也在和我想着同样的事情,“活不长了,胃口却好像并没有减小。谁知道呢?也许吃少一点儿,他能活得久一些呢。”

“尼萝知道吗?”

“她知道什么有什么要紧。她嫁给他只是赚点儿饭票。她会过得不错的。”

“你还恨他吗?”

“我当然不恨他。”母亲快速而有保留地说道。我看着他坐过的椅子,有一种害怕被玷污的恐惧,不是对癌症而是对死亡本身。

“他说他在遗嘱里给我留了三百美元。”

那么现在,除了回到现实,还能做什么?

“你打算拿那笔钱来做什么?”

“到时候自然会有办法的。”

前门开了,弗恩走进来。

“我总可以买一箱《圣经》吧。”

弗恩刚一进来,欧文就从另一扇门进来了。屋子里仿佛有一只翅膀或一把刀一闪而过,疼痛的感觉非常强烈,但是迅疾消失了。

“有一个四个字母的埃及神,”母亲说着,皱着眉在思考字谜,“我知道我知道,但是我一下子想不起来了。”

“伊希斯。”

“伊希斯是个女神。你真让人感到意外。”

不久,雪开始化了;泛滥的瓦瓦那什河漫过河岸,冲走了路标、栅栏柱和鸡舍,然后退去;路上几乎可以划船了,母亲下午又开始外出了。父亲的一个姑妈——是哪一个无所谓——说:“现在她不能给报纸写东西了。”

正文 信仰之年

我们住在弗莱兹路尽头那边的房子时,母亲还没学会开车以前,我们经常走路进城。城就是指诸伯利,在一英里外。她锁门时,我要跑到大门口,看路的两边,确保没有人过来。那条路上除了邮差和班尼叔叔还会有谁呢?我摇摇头,她就会把钥匙藏在阳台的第二根柱子下,木头已经腐烂了,露出一个小洞。她认为会有盗贼。

我们背后是格兰诺兹沼泽,瓦瓦那什河,还有远处的山,都空荡荡的只有树木,不是出于地理知识缺乏,有时我觉得那就是世界的尽头。我们就是沿着最多两道车辙宽的弗莱兹路,来到了这个尽头,路中间长着茂盛的车前草和繁缕。我总是想着盗贼的事情。我想象他们只有黑白两色,忧郁专注的脸,专业的服装。我想象他们在不远处等待着,比如沼泽旁长着蕨类的湿软的野地,等待着,对我们的房子和里面的一切一清二楚。他们知道涂金的蝴蝶手柄的杯子;我的珊瑚项链,我觉得很难看还扎人,别人却说很有价值,因为是父亲的姑妈海伦环游世界时从澳大利亚寄来的;结婚前父亲买给母亲的一条银手镯;一只有日本图案的黑碗,看起来很宁静,是结婚礼物;母亲白中带绿的拉奥孔墨水池(镶在桌上),是高中毕业成绩优异的奖励——那条蛇巧妙地缠绕和遮住了三个男性雕像,我永远都无法知道他们下面有没有大理石生殖器。盗贼最想要的就是这些,我明白,但是他们不会行动,除非我们的粗心大意给了他们机会。他们对这些东西的认识和贪婪,让它们看起来的确具有了价值和独特之处。我们的世界切实地反映在盗贼的头脑中。

当然,后来我开始怀疑盗贼的存在,或者至少他们会这样行事。依我看,他们的方式极有可能是很偶然的,他们的认识是模糊的,他们的贪婪没有明确的对象,他们与我们的关系近乎无意。当我不那么相信他们的存在时,我可以轻易地沿着河边去沼泽,但是好一段时间,我想着他们,怀念对他们的想象。

在我脑海里,上帝的形象远没有盗贼那么清晰、纯粹。母亲不太愿意提起他。我们属于——至少父亲和父亲的家族属于——诸伯利的联合教堂,弟弟欧文和我小时候都在那里受洗,显示出母亲这边令人吃惊地软弱或慷慨;也许孩子的出生让她成熟了,也迷惑了。

联合教堂是城里最现代、最大也最繁荣的教堂。在教会联合时,它纳入了所有以前的卫理公会派教徒、公理会教徒和一大批长老会成员(包括父亲的家族)。城里还有四个教堂,都很小,相对贫穷,按照联合教堂的标准来说,都走向了极端。天主教堂是最严重的一个。它是白色的木制建筑,简单的十字架,立在城北部一座小山上,为天主教徒举行特殊的仪式,像印度教徒一样,他们的圣像、告解和圣灰星期三的聚会都奇异而神秘。在学校,天主教徒是一个虽然很小但并不怯懦的部落,大多是爱尔兰人,他们不待在教室里受宗教教育,而是被允许到地下室去,猛敲管子。很难把他们的粗暴吵闹和奇特而危险的信仰联系起来。父亲的姑妈,我的姑奶奶,住在天主教堂对面,经常拿他们“有点事儿就急着告白”开玩笑,但是他们可以告诉你,他们知道,婴儿的头骨,女修道院地板下那些被勒死的修女,是的,肥胖的牧师和妓女,还有黑人老主教,这些可不仅仅是玩笑。这些都是真的,有讲述这些事情的书。一切都是真的。就像学校里的爱尔兰人,教堂建筑也显得与此不符,空荡,简单,直接,无法让人联想到骄奢淫逸和流言蜚语。

浸礼会教徒也很偏激,但是完全不带邪恶,倒有些喜剧的味道。有社会地位的要人都不加入浸礼会,所以连波克·蔡尔兹这样给城里送煤和收垃圾的人,都能在里面成为领导人物,成为长老。浸礼会教徒不可以去舞会或看电影。女士不准涂口红。他们朗诵赞美诗的声音很大,嬉戏耍闹,心态乐观,尽管生活节俭朴素,他们的宗教却比任何其他教派都更通俗开心。他们的教堂离我们后来在河水街租的房子不远;很端庄,但也很时髦很可怕,是用灰色水泥砖建造的,碎石砌的玻璃窗。

长老会则由那些剩下来的拒绝加入联合教堂的人组成。大多是老人,他们反对星期天练习曲棍球,并且唱圣歌。

第四类教会是圣公会,没有人了解它,也没有人怎么谈论它。在诸伯利,它没有威信或资金支持,不像在那些残存着古老的家庭契约,或者有某种军事或社会团体维持它的运作的城市。定居瓦瓦那什郡和建立诸伯利的是来自英国北方的苏格兰圣公会、公理会和卫理公会派教徒。因此圣公会在这里不像其他地方那么流行,也不像加入天主教或浸礼会那么有趣,甚至不能像长老会那样有强大的说服力。不过,教堂里有钟,是城里唯一的教堂钟,我觉得钟是教堂里应该有的好东西。

联合教堂内部,光滑的金色橡木的靠背长凳摆成带有民主意味的扇型,中心是讲道坛和唱诗班。没有祭坛,只醒目地陈列着管风琴。彩色玻璃上描绘着行奇迹的耶稣(虽然不是把水变成酒)或寓言故事。星期天的圣餐礼上,红酒是用托盘传递的,装在小而厚的玻璃杯里,就像每个人都在吃茶点一样。甚至也不是红酒而是葡萄汁。这就是星期天大家统一着装聚集而来的教堂。狮子会成员也会来,拿着紫色流苏的帽子。医生、律师和商人传递盘子。

我的父母亲很少去教堂。父亲穿着不习惯的套装,显得恭敬而缄默。祷告时,他会把胳膊肘放在膝盖上,前额搭在手上,闭上眼睛,礼貌而矜持。母亲则一分钟都不会闭上眼睛,很少低头。她会坐在那里谨慎但不加掩饰地东张西望,像一个人类学家在记录一个原始部落的行为。她听布道的时候,身子挺直,眼睛明亮,怀疑地咬着口红;我担心她随时会跳起来,对什么事情发起挑战。她很明显没有唱圣歌。

我们在城里租的房子有一个房客叫弗恩·道夫提,她在联合教堂唱诗班。我会和她一起去教堂。我一个人坐着,是家庭唯一在场的人。父亲的姑妈住在城的另一端,不经常这么远道而来;反正诸伯利电台上也有礼拜的广播。

我为什么要这样做?首先,很可能是为了让母亲心烦——虽然母亲没有直接反对——并以此引起别人对我的兴趣。我可以想象人们看着我,然后说:“你看见那个约旦小女孩了吗,每个星期天都是独自一人?”我希望激起人们对我的兴趣,被我的虔诚和坚持不懈感动,因为他们知道母亲相信什么不相信什么。有时,我把诸伯利人看成一大批观众,我的观众;在某种程度上的确如此;对每个住在那里的人,城里的其他人都是观众。

但是在我们搬过来的第二年冬天——我十二岁那年——我的理由改变了,或者说是具体化了。我想解决有关上帝的问题。我一直在读关于中世纪的书,越来越对信仰感兴趣。上帝的存在对我来说一直是有可能的,现在我明确地渴望着他,深受折磨。他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我需要确信,需要说明他存在的证据。我去教堂就是为了这个目的,但是我不能对任何人说。

刮风下雨的星期天,下雪的星期天,喉咙痛的星期天,我都怀着这个不能说出的希望坐在联合教堂;希望上帝,至少对我,会像一道光亮,耀眼和清晰地出现,出现在现代的靠背长凳上;希望他像一片萱草在管风琴下突然开花。我觉得必须严密地藏起这个希望;以热情的声调、语言或手势透露这个希望,会像放屁那样不妥当。在仪式指向上帝的前半部分(布道会以时事问题开始),人们脸上引人注意的那种凝聚力很强的表情,是母亲尤其反对的,她气愤而疑惑,仿佛要一下子站起来,质问所有这一切有什么意义。

在教堂里你从来遇不到上帝是否存在这个问题。唯一的关键是他赞同什么,或通常他不赞成什么。祝福结束后会有一阵骚动,好像每个人都打呵欠一样舒服地放松下来,虽然实际上没有人打呵欠,人们站起来,愉快而放松,祝贺一般地互致问候。这样的时候我总是感觉发痒,闷热,沉重和沮丧。

我没想过向任何信徒提出我的问题,甚至牧师麦克劳林先生。那会是无法想象的尴尬。同时我也感到担心。我担心信徒会支支吾吾地维护自己的信仰,或者解释自己的信仰,那对我将是一种挫败。比如,如果麦克劳林先生万一对上帝的理解还不如我切实,那对我即便不是绝对令人气馁的事情,也是相当大的挫败。我宁愿相信他的理解很有把握,也不想去试探。

不过,我的确想过把我的问题带到另一间教堂,圣公会。因为那只钟,因为我好奇另一个教堂里面是什么样子,有什么仪式,圣公会教堂是唯一可以尝试的。自然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的打算,而是和弗恩一起走到联合教堂的台阶处,在那里我们分开,她要绕道去小礼拜室换上唱诗班的服装。她一走开,我就转身向反方向,走过两倍的路程,去圣公会教堂,回应那只钟的邀请。我进去,希望没有人注意我。

大门外有遮雨门廊,用来挡风。然后是一个又小又冷的入口,地上铺着棕色的席子,赞美诗堆在窗子的壁架上。然后我进到教堂里面。

那里显然没有炉子,门口只有一个小型取暖器,发出家里那种不断的噪音。过道上整个铺着一条同样的棕色席子;不然就只有木头地板了,没有打蜡或油漆,宽宽的木板,有时在脚下会感到震颤。两边各有七八条靠背长凳,就是这样了。两条唱诗班的长椅子和长凳呈直角摆放,一架风琴在一边,讲道坛——一开始我还不知道它是什么——立在另一边,像鸡棚一样。然后是栏杆,一道台阶,接着是一个小小的高坛。高坛的地上铺着旧地毯。一张桌子,一对银烛台,粗呢边的捐款盘,还有十字架,看起来好像是表面覆盖了银纸的纸板,像舞台上的王冠。桌子上方是霍尔曼·亨特《耶稣敲门》的绘画的复制品。我以前没有见过这幅画。上面的耶稣和联合教堂窗子上创造奇迹的耶稣有些细小却非常重要的差别。他看起来更加富丽堂皇,更有悲剧性,他的背景也更阴暗和丰富,更有异教或至少地中海风情。我习惯了主日学校的彩色蜡笔画上他无力的牧羊人形象。

教堂里总共有大约十二个人,包括荷兰修道士、屠夫夫妻和女儿格洛里亚,她上五年级。只有我和格洛里亚是四十岁以下的人。还有一些老年妇女。

我刚好赶上时间。钟声停了,风琴开始弹奏圣歌,牧师从唱诗班前面的侧门进来,那一定和小礼拜室是相通的。唱诗班有三位女士和两名男士。牧师是一个长着圆脑袋,样子很开心的年轻人,我从来没有见过他。我知道圣公会没有钱来独立支付牧师的费用,是与波特菲尔德和蓝河共同聘请的;他一定是住在这些地方之一。他袍子下穿的是雪靴。

他讲话带英国口音。亲爱的教友们,《圣经》让各个地方的人了解并忏悔我们人类的过失和邪恶……

每条长椅前都有可以跪在上面的木板。大家都悄悄走到前面,迅速打开祈祷书,牧师讲完后,其他人相应说些话。我浏览了从面前的架子上找到的祈祷书,但是找不到他们读的地方,所以就干脆听他们说。过道对面,前一排的座位上,有一个高个子的金发老妇,戴着黑色天鹅绒头巾。她也没有打开祈祷书,她不需要。她笔直地跪着,向空中仰起白垩色的狼一般的侧面——让我想起家里百科全书上一个十字军可恶的肖像侧面——她的声音高过教堂里的其他人,实际上已经主宰了其他声音,让它们接近模糊失真的边缘,她的声音响亮,潮湿,富有旋律,悲哀却令人欢快。

……我们本应该做的事却没有做,却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我们失去了健康,但是,你,主啊,怜悯我们这些悲惨的罪人。主啊,请宽恕他们承认的错误吧。让悔过者重新做人;按照你的诺言,以我们的主基督耶稣之名向人类宣布……

在同一行祷文上,牧师接着继续说,声音纤细、悦耳,虽然有点儿拘谨的英国口音。这种对话不紧不慢地进行,抑扬顿挫,充满信心,将生动的情感蕴含在最优雅的声道中,齐声祷告,最后达到完全的安静平和。

我从来不知道但总是怀疑的东西,就在这里存在着,那就是所有卫理公会、公理会和长老会教徒已经畏惧地废除的——宗教的戏剧性。从一开始我就非常开心。许多事情都令我满意——跪在硬木板上,起来再跪下,听到耶稣的名字时要对着圣坛点头。我喜欢朗诵信条时那些奇异华丽的连祷;我喜欢偶尔读耶稣(Jesus)的名字时省略最后的“s”,让他听起来更高贵和神秘,像一个圣人或印度神;我喜欢讲道坛上的横幅,丰富、古老又俗套的设计。教堂的贫穷、卑微、简陋和光秃让我满意,还有弥漫着发霉或老鼠的味道,唱诗班有气无力的声音,参加礼拜者的孤立隔绝。如果他们在这里,我感觉,那么很可能是真的。在其他场合显得完全虚伪、没有生命的仪式,在这里却有一种贯彻始终的庄严。那种辞藻的华美和建筑及陈设的贫乏形成强烈的对比。如果我不能感受到上帝,至少我可以感受他昔日的力量,真正的力量,不是他现在在联合教堂拥有的那种力量;我可以记得他模糊的虚构的等级制度,有关节日和圣徒的可爱的发霉的日历。它们都在祈祷书里,是我无意中发现的——圣徒的日子。有人保存它们吗?圣徒的日子让我想到与诸伯利迥然不同的事情——敞开的干草堆,一半用木材搭建的农舍,祈祷钟和蜡烛,雪中的一队修女,修道院回廊的散步,一切都那么安静,一个织锦挂毯的世界,安稳可靠。如果能找到或回想起上帝,一切都将是安全的。那时你就会看到我看见的东西——地板上单调的纹理,平板玻璃窗映出细小的树枝和飞雪的天空——看到创造的事物就要消失的陌生而急切的痛苦。对我来说,显然这是世界存在的唯一方式,世界原本的样子——如果所有原子,原子系,始终安全地在上帝的头脑里急速旋转。在确信这一切之前,人们何以安息,何以呼吸和存在?可他们确实在继续存在,所以他们一定是深信不疑的。

而母亲呢?作为我的母亲,她可以不算在内。但是即使她,陷入绝境时也会说是的,是的,一定有某种东西——某种设计。可是浪费时间想这些没有用,她警告说,因为我们永远不可能明白;如果我们花上足够的时间思考,开始努力改善这里的生活,那么现在就是改变的时机;等我们死后会弄清楚剩下的事情,如果有的话。

甚至她也不愿意说什么也没有,看着自己和世界上每一条树枝,每一块石头,每一根羽毛,一起在巨大无助的黑暗中散漫飘浮。不。

我想象的上帝和善并没有联系,考虑到我听到的所有有关罪和邪恶的事情,这也许有点奇怪。我相信只凭信仰就可以获救,只要抓住灵魂。但是我真的想要它发生吗,我真的想要它发生在我身上吗?是又不是。我想要它发生,但是我明白它必须是一个秘密。否则我怎么能和母亲、父亲、弗恩、我的朋友内奥米以及诸伯利的其他人一起活下去?

牧师在门口轻快地和我说话。

“在这样的寒冷的早上见到漂亮年轻的女士真是开心。”

我和他握手时很费力,因为我偷了一本祈祷书藏在外套里,弯着胳膊夹住。

“没在教堂里看见你。”弗恩说。圣公会的礼拜比我们的短,布道也很简洁,所以我有时间回到联合教堂的台阶处,在她出来的时候碰到她。

“我在一个柱子后面。”

母亲想知道布道的内容。“和平,”弗恩说,“还有联合国之类的,等等。”

“和平,”母亲令人愉快地说着,“那他是赞成还是反对呢?”

“他完全支持联合国。”

“那么我想上帝也是。多么让人安慰。不久前他和麦克劳林先生还支撑战争呢。他们两个真是善变啊。”

一星期后,我和母亲在沃克商店,戴黑头巾的高个子老妇人走过来和她说话,我担心她会说出在圣公会教堂看见我的事,但是她没有提。

母亲对弗恩·道夫提说:“我今天在沃克商店看见老谢里夫太太了。她还戴着那帽子。让我想起英国警察。”

“她总是到邮电局来,如果三点钟她的报纸没到就当众吵闹,”弗恩说,“她可不是个省油的灯。”

母亲试图打发我走开,但是没有成功——我想,她只是走形式吧,她只说过一次让我离开,但并不管我是否真的照做了。从弗恩与母亲的谈话中,我了解到谢里夫太太家里有不寻常的麻烦,使她变得有些古怪和疯狂,或者是她的古怪和疯狂给家里造成了问题。她的大儿子死于酗酒,二儿子几次进出避难所(在诸伯利他们总是这样叫精神病院的),女儿自杀了,实际上是投河自尽,就在瓦瓦那什河。她丈夫?他开纺织品店,是社区的核心人物,母亲冷淡地说。也许他有梅毒,弗恩猜测说,遗传到下一代,损害了大脑。他们都是伪君子,那些穿硬领衬衣的老头子们。母亲说谢里夫太太很多年都穿她死去的女儿的衣服,在家里种花种菜,一直到穿坏为止。

另外一个故事:有一次,“红色前线食品店”忘了给她定一磅黄油,她拿着斧子追赶杂货店的伙计。

基督,怜悯我们吧。

也是在那个星期,我做了一件粗俗的事情。我要求上帝回应我的祈祷来证明自己。祈祷和“家庭科学”有关,我们在学校每周四下午上一次这种课。我们学习编织、钩边和刺绣,还有踩缝纫机,这些事情我们一样都做不来。我的手被汗水弄得黏糊糊的,“家庭科学”教室本身,那三架古老的缝纫机,裁剪案板和敲碎了的假人,在我看来就是折磨人的竞技场。事实上就是这样。老师福布斯太太肥胖而矮小,脸像涂了颜色的胶皮赛璐珞娃娃,大多数女孩都让她很高兴。但是我笨手笨脚,我的短而粗的手总是把应该镶边的手绢或者悲惨的钩边弄皱弄脏,让她气得跳起来。

“看看这丑陋的活儿,太不像话了!我听说过你,自以为记忆力好(我以快速背诵诗歌闻名),可是你缝的针脚让任何六岁的孩子都会感到羞耻!”

现在她让我尝试学习给缝纫机穿线。我不想学。我们在做贴花郁金香围裙。一些女孩已经完成了郁金香或者在镶边,而我还没有缝上腰带呢,因为我不会给缝纫机穿线,福布斯太太说她不想再教我了。她怎么教我也没有用;在我面前,她的手带着轻蔑灵巧地穿梭,令我震惊和眼花缭乱,彻底束手无策。

于是我开始祈祷:请让我星期四不去给缝纫机穿线。我在脑海里重复了好几遍,快速、认真而冷静,仿佛在施魔咒一样。我没有任何特别的恳求或讨价还价。我没有要求任何超常的东西,如“家庭科学”教室失火,福布斯太太在街上把腿摔断之类的;只是一个小小的调停干预。

什么都没有发生。她没有忘记我。刚一开始上课,我就被叫到机器旁边。我坐在那里,试图弄清楚该把线放在哪儿——毫无希望放在正确的地方,但总得放在什么地方,以表明我在努力——她过来站在我身后,厌烦地喘着气;像平时一样我的腿开始发抖,抖得很厉害,以致我的脚踩到了踏板,机器开始动了,虚弱地空转着。“好吧,黛尔。”福布斯太太说,她的声音让我吃惊,当然不友好,但也没有生气,只是精疲力竭的感觉。

“我说好啦。你可以起来啦。”

她拿起我绝望地想拼凑成围裙的碎片,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箱。

“你学不会缝纫,”她说,“就像音盲的人学不会唱歌一样。我已经尽力了,我认输。跟我来吧。”

她递给我一个扫把。“如果你知道怎么扫地,我想要你把屋子扫一下,把废纸片扔进纸篓,负责保持地板干净,做完后可以坐到这边的桌旁——背诵诗歌,我才不管呢。”

尽管当众受辱,我还是感到轻松和开心,因为我已经习惯了。我认真地扫了地,然后拿出从图书馆借的写苏格兰的玛丽女王的书来读,很丢脸但是没有负担,独自在教室后面。开始时我想,所发生的事情简直不可思议,我祈祷的事实现了。但是不久我开始产生了疑问:假如我没有祈祷,也许照样会发生吧?我无法得知;我的实验无法控制。一分钟接一分钟,我变得更加吝啬和不领情。我怎么能确信?当然这太微不足道了,上帝显然不会这么快注意到如此琐碎的要求?好像他是在炫耀。我想要他以更神秘的方式行动。

我想要告诉别人,但不能告诉内奥米。我问过她相不相信上帝,她立刻轻蔑地说:“我当然相信,我不像你妈妈那样。你认为我想要下地狱吗?”我不再和她谈论此事。

我挑中了弟弟欧文。他比我小三岁。他曾经敏感而轻信。在农场上我们有一间旧木板棚,可以在里面玩过家家,他坐在木板的一端,我拿给他花楸果,告诉他是玉米片。他都吃光了。他还在吃的时候我想到它们也许会有毒,但是我没告诉他,为了我自己的威信和游戏的重要性,后来我慎重地决定保守这个秘密。现在他学会了滑冰,练习曲棍球,靠在栏杆上往我头上吐唾沫,他成了一个普通男孩。

但是在某些方面他看起来仍然脆弱而年幼,对我来说,他的追求是迷惘而无望的。他参加比赛。这是母亲的遗传,她时刻准备迎接外界的挑战和希望。他喜欢奖品:可以看到月球上环形山的望远镜,可以让东西消失的魔术师的工具箱,制造炸药的化学装置。如果他早知道,他可能会成为炼金术士。不过,他不信奉宗教。

他坐在房间的地上,用纸板刻小小的曲棍球队员,排成队,来打比赛;他战栗而全神贯注地玩着这庄严的游戏,似乎居住在一个离我很远的世界(真实的世界),一个如此不相关,其种种骗局薄弱得令人心碎的世界。

我坐在他身后的床上。

“欧文。”

他没回答,他玩游戏时不喜欢别人打扰。

“你认为人死后会怎样?”

“我不知道。”欧文反抗地说。

“你相信上帝让你的灵魂活着吗?你知道你的灵魂是什么吗?你相信上帝吗?”

欧文转过头,迷惑地看了我一眼。他没有什么可隐藏的,也没有什么可表现的,除了他的单纯的冷漠。

“你最好相信上帝,”我说,“听着。”我告诉他关于我的祈祷和“家庭科学”课。他不高兴地听着。我所感觉到的那种需要他没有。这个发现让我气愤。他似乎茫然,毫无防备,却像个有弹力的硬皮球。如果我坚持,他会听,如果我坚持要他同意,他也会同意我的看法,但是我想他内心里完全不在意。真愚蠢。

从现在起,当我发现他独自一人时,我会经常威吓他。别告诉妈妈,我说。我只能在他身上尝试我的信仰;我得有一个人。他的极度缺乏兴趣,他对一个没有上帝的世界的满意,是我忍受不了的,我不断地敲打他;我还觉得,既然他比我年幼,并且那么久以来一直听我的话,他有义务跟随我;他不承认这一点就是反叛的标志。

在我房间里,我把门关上读《普通祷告词》。

有时走在街上,我会闭上眼睛(欧文和我过去常常玩的,装瞎子)对我自己说——皱眉,祈祷——“上帝,上帝,上帝。”然后我会想象,经过危险的几秒钟之后,一朵明亮的浓云降临到诸伯利,包裹住我的头颅。但是我的眼睛惊慌地睁开,我无法放它进去,也不能让自己出去。我还担心撞到什么东西,被人看见,丢丑。

耶稣受难节到了。我准备出去。母亲进了客厅说:“你戴上贝雷帽干吗?”

是时候表明立场了。“我要去礼拜。”

“没有礼拜。”

“我去圣公会教堂。他们耶稣受难节有礼拜。”

母亲无奈地坐在台阶上。她带着打探、苍白、激怒的表情审视着我,就像一年前,她在草稿本上发现我和内奥米画的画一样,那是一个丰满的裸体女人,长着气球般的胸部和一大片蓬勃、漆黑的阴毛。

“你知道耶稣受难节是为了纪念谁吗?”

“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我简洁地回答。

“那是耶稣为我们的罪而死的日子。那是他们告诉我们的。现在你相信吗?”

“是的。”

“耶稣为我们的罪而死。”母亲说着,跳了起来。在客厅的镜子里,她大胆地看着自己暗淡的脸。“那么,好吧。用血解救。这是个可爱的想法。你也可以学习阿兹特克人剜出活人的心,因为他们认为如果不这样做,太阳就不会升起和沉落。基督教也好不到哪里去。你认为一个要求血的上帝会怎么样?血,血,血。听听他们的圣歌,都是有关血的。直到有人在十字架上吊了六小时或九小时才感到满意,这样的上帝是怎样的上帝啊?如果我是上帝,我不会这样残忍。一般人不会这样残忍。我没有算上希特勒。也许他们曾经是,但是现在不是了。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不知道。”我真诚地说。

“上帝是人类创造的!不是上帝创造人类!上帝是被人类创造出来的。我们希望是在比现在低等和残忍的发展阶段创造的。人类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上帝。我和牧师辩论过。我愿意和任何人争辩。我从来没有遇到任何能够有道理地反驳这一点的人。”

“我可以去了吗?”

“我不拦着你,”母亲说,尽管她实际上已经走到了门口,“去经受一下吧。你会明白我是对的。也许你像我母亲一样。”她认真地盯着我的脸,想看看有没有宗教狂的迹象。“如果你是,我想我也是管不了的。”

母亲的论说没有让我灰心,即使是别人这样说我也不会动摇。尽管这样,我穿过城里时还是在寻找反面观点的证据。商店都锁上了,窗帘也放了下来,这个事实让我感到安慰。它们证明了一些东西,不是吗?如果我一路上敲所有房子的门,问一个问题——耶稣是为我们的罪而死的吗?——回答一定是肯定的,并且无疑会带着惊讶和尴尬。

我意识到我自己不太在乎,耶稣是为我们的罪而死的。我只想要上帝。但是如果耶稣为我们的罪而死是通向上帝之路,我会继续努力的。

耶稣受难节那天,不合时宜地温和晴朗,垂冰滴水、坠落,房顶蒸汽升腾,街上有小溪流淌。阳光透过教堂的普通玻璃窗。因为母亲的缘故,我迟到了。牧师已经站在前面。我溜进后排凳子,戴天鹅绒围巾的女士——谢里夫太太——气愤地白了我一眼;也许不是生气,只是夸张地吃惊;好像我是坐在了栖木上的一只鹰的旁边。

不过我见到她很兴奋。我高兴见到所有人——六个,八个,或十个,真实的人,他们戴上帽子,离开自己的房子,穿过融雪的街道,出现在这里。他们这样做不可能没有理由。

我想找到一个信徒,一个真正的信徒,我可以释放疑虑的人。我想从这样的人身上汲取力量,让自己振作起来,而不是和他们交谈。开始我以为会是谢里夫太太,但是她不行,她的疯狂让她失去了资格。我的信徒必须是理智而能给人启发的。

啊,主啊,出现吧,来帮助我们,以你的名义解救我们。

啊,主啊,出现吧,来帮助我们,以你的荣誉解救我们。

看看耶稣,是他带走了世人的罪。

我开始想象耶稣的痛苦。我紧紧握住双手,这样我就可以把一个指甲用全力压进另一只手掌心里。我手指弯曲地挖着,却连血也没有流出;我感到惭愧不安,知道这无法让我分享他的痛苦。上帝,如果他有辨别力,会不屑于这样的愚蠢的(但是他有吗?看看圣徒们做的,并获得了认可的事情)。他会知道我真正的想法,试图把它们赶出我的大脑。那就是:耶稣的痛苦真的那么深重吗?

当你知道,他知道,每个人都知道,他会完整地复活,明亮而永恒,坐在全能上帝的右边,然后审判活人和死人,他的痛苦还有那么深重吗?很多人——也许不是全部,甚至是大多数人,如果他们能够确信像他那样死后复活,会将自己的肉体交付给相似的痛苦。事实上很多人做到了,那些圣徒和殉教者。

好吧,但是有差别。他是上帝,对他来说更多的是降级,是屈服。那个时候,他是上帝,还是上帝在这世界上的儿子?我无法彻底弄清。他是否明白整个事件是有目的的,最后一切都没问题,还是他的神性暂时熄灭了,以致他只看到失败?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为什么抛弃我?

带有预言的有关衣服和命运的绵长圣歌之后,牧师走上讲道坛说,他将做一个有关耶稣在十字架上的临终遗言的简短布道。这正中下怀。结果,耶稣最后的话比我知道的要多。他以“我渴望”开始,他说这就表明,耶稣在身体上和我们在同样情况下一样,要承受相同的痛苦,一点儿也不会少,而且他不耻于承认和求助,给可怜的士兵一个以沾了醋的海绵获得恩典的机会。“人,注视你的儿子……儿子,注视你的母亲”,说明他最后或者几乎是最后的时刻还在想着他人,当他离开后让他们互相安慰(虽然他并没有真的离开)。即使在痛苦和受难中,他也没有忘记,人之间的关系是多么美好和重要。“今天你将和我同在天堂”表明,他仍在关心着吊在旁边十字架上的罪人,被社会摒弃的罪犯。上帝呀,你不憎恨你创造的一切……不希望罪人死亡,而是要他摆脱邪恶继续做人——

但是为什么——我忍不住这样想,虽然我知道这会带给我痛苦——为什么上帝要憎恨他创造的一切?如果他憎恨,为什么要创造?如果他是按照他的意愿创造,它就没有什么可指责的,这或多或少推翻了关于罪的整个思想,不是吗?那么为什么耶稣要为我们的罪而牺牲?布道对我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让我迷惑,让我的看法有了争议,甚至让我感觉讨厌耶稣了,虽然我不能承认,因为不断有人指出他的尽善尽美。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为什么抛弃我?牧师简洁地,非常简洁地说,耶稣和上帝失去了联系。是的,即使是他也会发生这样的事。他失去了这种联系,在黑暗中绝望地呼喊。但这也是计划的一部分,是必须的。因此我们应该知道,在我们最黑暗的时刻,我们的疑惑,我们的悲惨是和耶稣同样的,了解了这一点,我们的困惑很快就会过去。

但是,为什么?为什么它们要这么快地过去?也许那是耶稣最后、最真实的呼喊,人们听到的最真实的东西?我们至少有必要这样设想,不是吗?我们必须考虑这一点。假如他呼喊,死去,不再复活,不再发现那都是上帝难解的戏剧呢?有痛苦。是的;想象他突然意识到:这不是真的。全都不是真的。那么手脚撕裂的痛苦也比不上那种清醒后的痛苦。看穿这个世界,经历他所经历的,说他说过的话,然后看到——什么也没有。说说吧!我在内心对牧师叫喊。啊,说说吧,把它亮到明处吧——然后战胜它!

但是我们做我们力所能及的,牧师也只能到此为止。

几天后我在街上遇见谢里夫太太。我这次是一个人。

“我认识你。你一直在圣公会教堂做什么?我还以为你是联合教堂的呢。”

雪差不多都化了,河水流淌,每个星期六,欧文和我分头去弗莱兹路的农场。班尼叔叔住了整个冬天、父亲大部分时间都住着的房子——他只有一些周末过来和我们一起住——简直太脏了,根本不能算是房子了,就像是室外扩建的棚子。厨房油布的图案没有了;灰尘本身形成了图案。班尼叔叔对我说:“现在清洁女工来了,正是我们需要的。”可我不这么认为。整个地方都是狐狸的腥臊味儿。到晚上炉子才有火,门是大敞四开。外面有乌鸦在泥泞的田地里叫着,河水涨得很高,闪着银光,地平线的轮廓神秘地和我记忆中的一模一样,我忘掉然后又记起来。狐狸紧张地叫着,这是母狐狸生幼崽的季节。大人不允许欧文和我接近围栏。

欧文在白蜡树下的绳子上荡秋千,就是我们去年夏天荡秋千的地方。

“梅杰咬死了一只羊!”

梅杰是我们的狗,虽然它不特别在意欧文,欧文还是很喜欢它。它是一只金棕色混血牧羊狗,去年夏天太懒惰了,连车都不追,光是在阴凉处睡觉;不论醒着或睡去,它都有一种迟缓的参议员般的尊严。可是现在它在追羊;老了反而开始犯罪了,就像一个骄傲的并且到目前为止小心谨慎的老参议员可能会公然堕落。我和欧文去看它,欧文在路上说羊是波特家的,他们的土地挨着我们的,他们家的男孩子从卡车上看见梅杰,停下车,跳过栅栏大叫着,但是梅杰已经把一只羊和其他的分开,一路追赶过去咬死了它。

咬死了!我想象羊浑身是血,被撕开的情景;梅杰一辈子从来没有捕猎或咬死过任何一个活物。“它要吃吗?”我感到疑惑而厌恶,欧文不得不解释说从某方面来看是个意外。好像那只羊可能是奔跑而死,惊吓而死,它们那么软弱、肥胖和恐慌;尽管因为体形的缘故,梅杰获得了战利品,满嘴都是羊脖子上温暖的毛,搞了突然袭击,并且有点儿撕咬的动作。然后它要飞跑回家(如果它能飞跑的话,梅杰!),因为波特家的男孩们跟来了。

它被绑在谷仓里,门开着,以便让它透透光和空气。欧文跳起来跨到它身上,弄醒了它——它总是很快醒来,庄重,并不忙乱,很难知道它究竟是不是真的睡了,还是假装的——欧文和它在地上打滚,想和它玩。“老杀羊犯!老杀羊犯!”欧文说,骄傲地拍打着它。梅杰忍受着,但是不再像平时那样顽皮;他好像只是以这种令人惊骇的方式恢复了青春活力。它俨然以施恩的态度舔着欧文的头顶,等欧文放开它,就又躺下去睡了。

“要把它拴起来,这样它就不能去追羊了,这个老杀羊犯。波特家的人说,如果再让他们逮到,就开枪杀了它。”

这不是开玩笑。梅杰的确成了引人注目的中心。父亲和班尼叔叔来看它,在谷仓地板上,它装出一副威风和无辜的样子。班尼觉得它命运已定。他认为染上追羊习惯的狗不可能有希望再摆脱掉。“一旦它尝到滋味,”班尼叔叔边说边抚摩着梅杰的头,“就会染上这个嗜好。就不能留着它了,一个杀羊犯。”

“你是说要杀掉它?”我大叫着,并不是完全出于对梅杰的爱,而是因为让一个大家都认为有喜剧色彩的故事这样结束未免残忍。就像白发的参议员因为令人尴尬的恶作剧被当众行刑。

“杀羊凶手不能留。为赔偿它咬死的羊,会害得你一贫如洗。如果你下不了手就让别人干吧。”

我让父亲说句话,父亲说,也许梅杰不会再追羊了。毕竟它被拴起来了。如果必要,以后可以一直拴着,直到死,或者至少等到它摆脱这段老年的智力衰退期,那时它会衰弱得什么也追不了;要不了多久的。

但是父亲错了。班尼叔叔充满讥笑的悲观主义是对的,他悲哀的预言得到了满足。一大早梅杰就挣脱了囚禁。谷仓的门是关着的,但是它撕开没有玻璃的窗子上的铁丝网,跳了出去,跑到波特家又开始了它新发明的游戏。早餐时它回来了,但是波特家农场上咬断的绳子和碎玻璃,还有死掉的羊都说明了问题。

我们正在吃早饭。父亲在城里过夜。班尼叔叔打电话告诉了他。父亲回来,走到桌子前说:“欧文,我们不能要梅杰了。”

欧文开始颤抖,但是一句话也没有说。父亲简单地述说了狗的逃脱和死羊的事。

“哎呀,它已经是只老狗了。”母亲带着虚伪的热心说,“它已经老了,它一辈子过得不错,谁料想现在会变成这样呢,都是老年的疾病和痛苦。”

“它可以来住这里,”欧文胆怯地说,“那样它就找不到羊了。”

“那样的狗不能住在城里。也不能保证它不会回来。”

“想想要在城里把它拴着,欧文。”母亲用责备的口吻说。

欧文起身离开桌子,没再说什么。

母亲也没有叫他回来说对不起。

我习惯了看宰杀。班尼叔叔喜欢打猎,用陷阱抓麝鼠,每年秋天,父亲都要杀狐狸卖毛皮,赚钱养家。一年中,他把老了、瘸了或没有用的马杀掉喂狐狸。我以前曾经做过两个噩梦,隔了好一段时间了,但我还记得。一次我梦到去父亲的肉类储藏间,谷仓旁边一间有纱窗的棚子,夏天他把杀掉的马剥皮挂在钩子上。棚子在海棠树的树荫下;纱窗上爬满苍蝇,变成了黑色。我梦见我向里望,并不意外地发现他真正挂在里面的是剥了皮的肢解人体。另一个梦和英国历史有关,是我在百科全书上读到过的。我梦见父亲在厨房门外的草地上竖了一块普通的粗陋的木头,把我们排成一行——欧文、母亲和我——要砍我们的头。不会疼的,他告诉我们,好像我们只是怕疼,一下子就好了。他友好、镇定、通情达理的样子,令人厌烦地有说服力,解释说这全是为了我们好。逃跑的思想在我脑海里挣扎着,就像掉进油里的鸟,无助地伸着翅膀。这种合情合理,这么简单、熟悉又被视为天经地义的安排,这疯狂又被视为安宁的表情,都吓得我动弹不得。

白天我不那么害怕这些梦意味着什么。我从不担心经过肉棚,或听见枪响。但是当我想到梅杰要被射杀,当我想象父亲像平常一样,仪式性地,不紧不慢地上子弹,唤着梅杰,它习惯了人们带枪,不会有任何怀疑,他们两个走过谷仓,父亲找一个好地点——我又看到那通情达理的亵渎神明的脸的轮廓。我反复思索的是这种故意性,有预谋地选择把子弹射入大脑让系统停止运转——这种选择和行动,不论多么必要与合理,是认可让死亡成为可能。不是因为这不可避免,而是因为人们想要这么做——那些大人、管理者、刽子手们想要这么做,带着善良却毫不留情的面容。

我呢?我不想要它发生,我不想要梅杰死,但是我心中充满遗憾的同时也满怀兴奋。我想象的行刑场面,让我感到一刹那的黑暗——真的绝对令人讨厌吗?不。我想着梅杰的轻信,对父亲的感情——它确实喜欢父亲,以那种矜持的方式,就像它对任何人的爱一样——它半盲的开心的眼睛。我上楼去,看欧文怎样接受这个现实。

他坐在卧室地板上,在玩抓子游戏。他没有哭。我暗自希望能说服他去闹事,不是因为我认为会有什么用,而是觉得剧情需要。

“如果你祈祷梅杰不被杀它就不会被杀吗?”欧文以苛刻的声音说。

我从没有想过要祈祷。

“你祈祷不给缝纫机穿线你就真的不需要穿线了。”

我悲哀地看到宗教和生活不可避免的冲突出现了。

他站起来,站在我面前紧张地说:“祈祷。怎么做?现在就开始!”

“你不能,”我说,“为这样的事情祈祷。”

“为什么不行?”

为什么不行?我本可以对他说,因为我们不祈祷让事情发生或者不发生,而是祈祷拥有力量和恩典去承受发生的一切。一个好方法,但可恶地含有挫败的意味。但是我没有想这一点。我只是在想,并且知道,祈祷不会阻止父亲出去,沿弗莱兹路开车去拿枪,叫“梅杰!过来,梅杰——”。祈祷不会改变那一切。

上帝不会改变它。如果上帝站在善良、仁慈和怜悯的一边,他为什么让这些东西那么难以达到呢?不要介意说,那才让痛苦显得值得;不要介意那一切。祈祷行刑不发生是没有用的,很简单,因为上帝对这些抗议不感兴趣,它们和他无关。

有没有不存在于教堂之内,通过咒语和十字架也无法做出安排的上帝,真实的上帝,真正存在于世界上,像死亡一样陌生和不可接受?可能有奇异、冷漠、不可相信的上帝吗?

“你怎么祈祷的?”欧文固执地问,“要双膝跪下来吗?”

“那不重要。”

但是他已经跪下了,手紧握在身体两侧。然后不是低头而是用力地仰起脸。

“起来,欧文!”我粗暴地说,“不会有用的。不会有效的,欧文,站起来,好孩子,亲爱的。”

他用攥紧的拳头狠狠地打我,始终没有睁开眼睛。祈祷的时候,他的脸显示出几种绝望而隐秘的表情,每一种都似乎是责备和揭露,像剥开皮肤的血肉一样让人目不忍睹。看到有人有信仰,接近信仰,比看见有人把手指剁掉更难受。

传教士们曾经有过这样震惊和羞耻的时刻吗?

正文 变迁和仪式

男孩子的憎恨是非常危险的,激烈而炽热,神奇的天赋权利,像七年级读物中讲的亚瑟王的石中剑。相对来说,女孩子的憎恨,似乎模糊而眼泪汪汪,蹩脚地带有自卫性质。男孩子会骑着自行车冲向你,堂而皇之地劈开你所处的空间,毫无自责和同情,仿佛他们希望车轮上装有刀子。而且他们什么都说。

他们会轻声地说:“你好啊,小傻瓜。”

他们会说:“哎,你的屁眼在哪儿?”语调开心得令人作呕。

他们说的话剥夺了你想要的自由,把你降格为他们眼睛中的形象,而那就足以让他们取乐了。我的朋友内奥米和我彼此叮嘱“假装没听见”,因为我们骄傲得不想走到街道另一边来回避他们。有时我们会对他们大叫:“回到牛饲料槽里洗洗你们的嘴,干净的水你们不配!”

放学后我和内奥米不想回家。我们看莱森戏院的电影广告和摄影师橱窗里的新娘子,然后去图书馆,它是市政厅里的一个房间。市政厅大门一侧的窗子上写着“女——息——室”。另一边写着“公——阅——室”。缺失的字母从来没有补上。不过大家都学会了读懂它们的意思。

门旁边有绳子,从圆顶塔的钟下面垂挂下来,一侧的褐色标志写着:损坏图书罚款一百美元。农夫的妻子们坐在女士休息室的窗旁,戴着方巾,穿着橡胶套鞋,在等候丈夫来接她们。图书馆里除了管理员贝拉·费潘,很少有什么人。她聋得像石头,因为小儿麻痹症瘸了一条腿。委员会让她做图书管理员,因为她干不了正当的工作。大多数时间她待在桌子后面,用垫子、毛毯、饼干罐、轻便电炉、茶壶和缠绕的漂亮丝带组成了一个窝。她的爱好是做针垫。它们都是一个样式:顶上是一个穿着丝带的丘比特洋娃娃,给针垫围了一圈裙摆。她给诸伯利每个出嫁的女孩都送一个。

我曾经问她在哪里找什么东西,她爬过桌子,跛着脚艰难地沿着书架走去,拿了书回来。她递给我,用聋子孤寂的声音大声说:“有一本有趣的书。”

那是《芭芭拉·沃斯的胜利》。

图书馆充满了这类书。它们古老的封面,浅蓝、绿色或棕色,已略微变软变松。前面总是有淡淡的水彩女士肖像,穿着庚斯伯罗绘画中的服装,下面写着:桃乐茜女士独自在玫瑰园,更适合思考这个神秘信息的地方。(第112页)

杰弗里·方诺、玛丽·科里利、《大卫家的王子》,有趣的、让人怀念的、卑鄙的老朋友们。我读过它们,不再读了。我非常熟悉其他书的书脊,书名的每个字母的弯度,但是从来没有碰过它们,没有拉出来看看。《乡间传教士的四十天》。《女王的和平与战争》。它们就像你年复一年每天在街上遇到的人,你对他们的了解只不过是面熟而已,在诸伯利这样的小城甚至也会这样。

我很开心待在图书馆里。印刷的书页构成一面面墙壁,那是如此繁多的受造世界的证据——这对我是个安慰。内奥米则相反,这么多书对她是负担,让她感觉压迫和怀疑。她过去经常读书——女孩子的怪诞小说——但是现在长大了不再读了。这在诸伯利是正常的,读书就像咀嚼口香糖,是一种开始成人严肃而满足的生活时,就要放弃的习惯。大多数未婚女士会坚持这个习惯,可对男人来说却是可耻的事。

我看书时为了让内奥米保持安静,会找到一些她根本不相信会写进书的东西给她读。她坐在贝拉·费潘从未用过的小活梯上,我给她拿了厚厚的绿色《克丽丝汀·拉芙兰斯达忒》,找到克丽丝汀生第一个孩子的部分,一小时接一小时,一页又一页,写的都是她的流血和痛楚,蜷伏在稻草堆上。把书递给她时,我感觉有些悲哀。我总是在背叛某个人或某些人,似乎这是唯一继续下去的方法。这本书满足不了我的好奇心。我不想生活在十一世纪,甚至像克丽丝汀一样在稻草堆上生小孩——当然前提是我可以生活在那个时代——尤其是有一个像鄂伦德那样的恋人,一个如此不完美的皮肤黝黑的孤独骑手。

内奥米读完后找到我问:“她必须结婚吗?”

“是的。”

“我想也是。因为如果女孩子必须要结婚,她不是死于难产就是九死一生,或者有别的问题。或者兔唇或畸形足,再不就是智力障碍。我妈妈见过的。”

我没有和她争辩,尽管我不相信她的话。她妈妈是有经验的护士。根据她的说法——或者内奥米宣称是她的看法——我听说婴儿生下来有胎膜的会成为罪犯,男人和羊交配生下皱巴巴的有毛小动物,人脸羊尾,死后保存在什么地方的瓶子里。还有一些疯女人不知怎么用衣服架弄伤了自己。我信或不信这些怪事,要看我当时的心情是轻松还是恐惧。我不喜欢内奥米的妈妈,她的声音刺耳,喜欢虚张声势,眼睛暗淡而突出——和内奥米一样——她还问过我是否开始来月经了。但是任何经历生死,必须目睹、接触那些事情——大出血、多肉的胞衣、惨死——的人都不得不倾听,不论这些怪事会带来怎样的消息。

“书上有没有写到他们做那事儿?”

急于证明内奥米眼神里对文学的渴望的合理性——就像牧师试图证明宗教多么有实际作用,并且有趣——我翻了半天才找到克丽丝汀和鄂伦德在谷仓里躲避的情节。但是她并不满足。

“那就是描述他们做那事儿的场面吗?”

我指出克丽丝汀心里的想法:这就是所有歌里面赞美的事情吗?

我们出来的时候,天就要黑了,农夫们的雪橇朝城外滑去。内奥米和我搭上了一辆去维多利亚街的雪橇。农夫裹着围巾,戴着毛皮帽子,就像戴头罩的古斯堪的那维亚人。他转身骂骂咧咧地让我们下去,但是我们赖在上面,像带胎膜出生的罪犯,因为开心的挑战而得意;我们靠在雪橇上,边缘抵着肚子,用脚把雪踢飞起来,到了曼森街角,我们才冲向路边的雪堤。拾起书喘过气来,我们对着彼此大喊。

“你们这些小混蛋,下去!”

“你们这些小混蛋,下去!”

我们希望同时又担心街上的人会听到我们讲粗话。

内奥米住在曼森街,我住河水街,这是我们友谊的基础。我刚搬进城来时,早晨内奥米会在家门口等我,她家就在我们上学的路上。她会说:“你怎么那样走路?”

“哪样?”我说。她就奇怪地扭来扭去地走,茫然的样子,下巴缩在衣领里。我不太高兴但还是笑了。她的批评只是她个人的。我吃惊而高兴地发现,她把我当朋友看。我以前从没有朋友。朋友干预我的自由,让我多少变得不诚实,但也扩展了生活并带来共鸣。这样叫喊诅咒着,冲向路边的雪堤,是不能一个人做的。

现在我们太了解对方了,无法不继续做朋友。

内奥米和我报名管理黑板,放学后留下来擦黑板,把红白蓝的刷子拿到外面,在学校的砖墙上磕掉粉尘,用粉笔摆出扇形的图案。进来的时候,我们听到教师办公室传出陌生的音乐,范里斯小姐在唱歌,我们想起来了,那是小歌剧。对了。

每年三月,学校上演小歌剧,发动了各方面的力量,暂时改变了一切。范里斯小姐负责,平时她没有什么事情干,只教三年级,她每天早晨弹的《土耳其进行曲》,伴着我们走回教室。联合教堂的风琴师博奥斯先生,每周来学校两天,教音乐。

博奥斯先生引来了人们的关注和轻视,因为他不同于普通的老师。他身材矮小,柔软的胡须,圆眼睛湿漉漉的,像吮过的饴糖。而且他是英国人,战争开始时,从陷落的雅典逃生过来的。想象博奥斯先生漂泊在北大西洋的救生船上!冬天,即使从停车处跑到学校,他都气喘吁吁,气愤不已。他总是拿一台录音机来教室播放《1812序曲》这样的东西,问我们对这段音乐有何想法和感觉。因为只习惯于实际的一般的提问,我们就看着地板,咯咯笑,身体颤动着,就像对一个猥亵问题做出反应一样。他不高兴地看着我们说:“我想你们不是没有什么想法,而是不用心去听。”他耸肩的样子,对于老师来说,过于敏感,也过于个人化了。

范里斯小姐是本地人。她原来在这所学校读书,她曾经走过这些长长的楼梯——有两处因为年深日久的踩踏已经凹陷了,那时一定是别人在弹《土耳其进行曲》(因为一开始上课就必须有音乐)。人们都知道她的名字——艾莉诺。她住在曼森街靠路边自己的小房子里,内奥米家也在那附近,她去联合教堂做礼拜。她还去滑冰,整个冬天每周傍晚一次,穿着自己做的深蓝色天鹅绒衣服,因为她不可能买得起。衣服镶着白色毛皮边,她戴着相配的白皮帽子和皮手笼,她的裙子又短又宽,有浅蓝色的塔夫绸镶边,她还穿白色的舞蹈紧身裤。这样的装束暴露了很多,而且不只一个方面。

范里斯小姐也不年轻了。她的头发染成棕红色,束成二十年代的式样;她总是涂上两团胭脂和轻率微笑的口红唇线。她绕着圈滑,让天蓝色条纹的裙子飞舞。尽管如此,她显得很干巴,僵硬而天真,她的滑冰更像是学校老师的示范动作,而不是自我的展示。

她的衣服都是自己做。她穿高领衫,朴素的长袖子,或农民的拉带和曲折型花边,或在下颌和手腕处有一团泡沫似的白色花边装饰,或大胆的亮纽扣,带有小亮片。人们确实会嘲笑她,好像她不是诸伯利土生土长的。我母亲的房客弗恩说:“可怜的人,她只是想抓住个男人。每个人都有权以自己的方式去这样做,我认为。”

如果那是她的方式,它并不奏效。每年,在她和博奥斯先生之间,都会建立起假想的浪漫,或丑闻。通常是在准备小歌剧期间。人们会报告说,他们两个一起挤在钢琴凳上,他的脚在踏板上轻推她的脚,有人听见他叫她艾莉诺。但是当你凝视她的脸时,各种奇特的流言蜚语就都粉碎了,她瘦小的脸骨骼突出,有意识地擦了胭脂,显得很生动,嘴角闪动着细纹,眼神明亮惊讶。她追求谁都不可能是博奥斯先生。尽管这样,弗恩说,她追求的也许不是男人。

小歌剧是她的激情所系。一开始她谨慎地投入热情,在迷蒙的雪天的下午两点,当她和博奥斯先生进入教室时,我们半梦半醒,抄写着黑板上的东西,一切如此安静,可以听见屋子下面深处水管里汩汩的水声。她差不多是耳语般地低声让大家站起来唱歌,博奥斯先生给我们发了谱子。

<small>你认出穿着大衣的快乐的约翰·皮尔吗</small>

<small>你认出站在很远处的约翰·皮尔吗</small>

我们的老师麦肯纳也是学校校长,他继续在黑板上写着,以此来表明他对这件事情的态度。尼罗河谷被三个周边的沙漠保护着,免于遭到侵略,它们是利比亚沙漠、努比亚沙漠和阿拉伯沙漠。他做什么都没有关系,到最后他还是会无能为力。小歌剧会一直继续,推翻他的所有规则,还有他划分得像火柴杆栅栏似的时间。现在范里斯小姐和博奥斯先生多么有策略呀,庄严地踮着脚在教室里转,低头倾听每个人的声音。这不会持久。目前整个小歌剧由他们两个控制,但是到时候他们就会放手,它会像马戏团的气球一样膨胀,我们只需要坚持下去就行。

他们轻轻地示意一些人坐下。我也要坐下,我高兴地看到,内奥米也被叫坐下了。他们让其他人再唱,招手让他们需要的人向前迈一步。

排演小歌剧是不可预知的事情。像其他一切事情一样,你可以从停战日把罂粟花环拿到纪念碑那里,到上演少年红十字会节目,还有穿过奇怪的空荡荡的大厅,把谱子拿给一个个老师,事先看出谁大多数时间被选中,谁偶尔被选中,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被选中。名列前茅的是玛乔里·考茨,她父亲是律师和省立法会成员,还有格温·蒙迪,父亲是家具店的经营者和所有者。没有人反对他们的位置。的确,如果自由选举少年红十字会官员,我们会毫不犹豫地选出自己认为的适当人选。在城里和学校,围绕他们多年的善意,让他们成为最佳人选——自信而有外交手段,谨慎而善良忠厚。那些在工作中或去纪念碑的路上变得独断专行的人,在大厅里读老师的谱子希望找到些什么的人,是不受信任的,他们只是偶尔被选中,他们野心勃勃,又没有把握——就像阿尔玛·科迪,一个传播性新闻的专家,再比如我和内奥米。

在另一方面,像玛乔里和格温一样可靠的人,却从来没有被选中过——一个叫比乌拉·鲍维斯的胖女孩,她的屁股能盖满整个座位——男孩子把笔尖插在她的座位上——还有从来不吭声的意大利女孩,经常因为肾病缺席,以及一个虚弱的爱哭的白化病男孩,父亲是开杂货店的,他总是带着一袋袋橡皮糖、鸡骨头和蛋奶甘草甜点等生存必需品。这类人坐在教室后排,不会被要求大声朗读,不会被叫到黑板上做算术题,都会收到两份情人节礼物。(一定是玛乔里和格温不怕被玷污,给每个人都送卡片。)他们一年又一年,一个年级又一个年级,在梦幻般的不受侵犯的孤独中度过。意大利女孩将是我们中第一个死去的,那时我们还在高中;那样我们就会惊愕地记起,带着迟来的自豪。

“不过她曾经和我们同班。”

任何地方都有可能发现美妙的歌喉。那绝不是比乌拉·鲍维斯,或意大利女孩,或白化病男孩,但是它也许存在,并且很近。会像某种战利品一样被范里斯小姐和博奥斯先生争夺的,只有坐在我后边的男孩,我会把他放在偶尔被选中的名单末尾:法兰克·威尔士。

我本不应该吃惊。我每天早晨听见他在我后面唱《上帝拯救国王》,每周一次,在博奥斯先生来上课时,唱《约翰·皮尔》和《美丽的阿夫顿河静静流淌》,还有“像公鹿渴望清凉的小溪一样,当它因奔跑而燥热”[很久以来我都把“公鹿()”听成了“心()”]。他的嗓音还是童声的高音,非常自然,实际上几乎不像人类的声音,纯净而孤独,像笛子吹奏出的音乐。(后来他学会播放的在小歌剧中代替他的录音机,就像他声音的延续。)他自己对拥有这样的嗓音很是漠然,不觉得有什么,当他停止歌唱,它就完全消失了,你不会想到和他有什么联系。

我只知道法兰克·威尔士的拼写很糟糕。他要把他的拼写交给我批改。然后再走到黑板前,温顺而泰然自若地,把每个单词写三遍。这样做似乎对他也没有什么帮助。很难相信这样的拼写实属平常,它像一个激烈而固执的玩笑,但是有关他的其他一切都无法表明这是真的。除了拼写,他既不聪明也不愚钝。他很可能知道地中海在哪里,但是不会知道马尾藻海。

等他回来时,我在尺子上写“你演什么角色?”向后传给他,就像借给他一样。教室是停战区,中立而隐蔽,男生和女生是有可能交换信息的。

他在尺子另一面回复:“吹笛手。”

所以我知道我们要演的歌剧是《吹笛手》了。想到没有法庭的场面,没有侍女,没有漂亮的衣服,我很失望。尽管如此,我还是很想得到角色。范里斯小姐来为“农夫婚礼舞会”选舞者。

“我需要四个女孩,要挺胸仰头,脚上有乐感的。玛乔里·考茨和格温·蒙迪,还有谁?”她的眼睛一行行扫射着,在一些位置上停顿下来,然后停在我身上,我挺胸抬头,肩膀笔直,表情欢快,但为了保持自尊,没有表现出明确的态度,我的手指在课桌下用力地绞成十字,那是秘密地表示幸运的手势。“艾尔玛·科迪——琼·甘尼特。现在要四个能跳舞的不会把幕拉下来的男生——”

当时我真是痛苦万分。假如我只是群众演员,被推到台后呢?假如我根本上不了台呢?班上的一些人不会上台,他们要坐在台下的阶梯长凳上,在博奥斯先生弹的钢琴两边,和那些被选来做合唱的低年级学生一起,全部穿暗色的裙子和白衬衫,白衬衫配深色裤子。我在那里坐了三年了,坐过了《吉卜赛公主》、《克立舞者》和《被盗的王冠》。意大利女孩,胖女孩,白化病男孩,可以想见都会坐在那里,直到《吹笛手》从头到尾演完。但是我不会!我不会!我无法相信会这样不公正,连台都不让我上。

内奥米也没有得到角色。我们在回家路上没有谈这件事,而是拿与小歌剧有关的一切取笑。

“你做范里斯小姐,我当博奥斯先生。啊,我的挚爱,我的小蜂雀,吹笛手的音乐让我痴迷疯狂,何时能让我紧紧把你抱在怀里,直到你的脊骨断裂,因为你瘦弱得这么让人心痛?”

“我并非瘦弱得让人心痛,我美丽得令人难以置信,你的胡须让我起鸡皮疙瘩。我们该怎样对待博奥斯夫人?哦,我的爱人?”

“不要伤心,我甜蜜的天使,我会把她锁在黑暗的蟑螂滋生的储藏室里。”

“可是我担心她会逃出来。”

“那我就让她吞砒霜,把她锯成小块,冲到马桶里。不,我会用碱液把它们溶解在浴缸里。我会熔化她的金牙套,打成我们可爱的结婚戒指。”

“哦,你好浪漫啊,我的爱人。”

后来内奥米被选去做妈妈的角色,她的台词是:“啊,我可爱的小玛塔,早上我给你梳辫子时你怎么跳来跳去!哦,我竟然责骂了你!啊,但愿我现在还能看见你跳舞!”最后一场,她说:“现在我有多么感激啊,我永远不会讲邻居的秘密了,也不再是小气的长舌妇了!”我认为她被挑中是因为她矮墩墩的个子,容易化装成家庭主妇。有台词的人放学后要留下练习,我得自己回家了。母亲说:“小歌剧进展得怎么样了?”意思是问我有没有得到角色。

“他们还什么都没干呢。还没有挑演员呢。”

晚饭后我去曼森街,经过范里斯小姐的房子。我不知道我想干什么。我来回走着,没有在堆积的雪上弄出声音。范里斯小姐没有拉起窗帘,这不像她的做派。她的房子很小,像玩具小屋一般;蓝色百叶窗,尖屋顶,小山形墙,门和窗子上有扇贝形的木板。这房子是她用父母死后留给她的钱专门为自己建造的。虽然在电影里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房子——装饰得迷人而古怪,看起来是为了玩乐,而不是居住——但在诸伯利还没有见过。和城里其他的房子相比,她的房子好像没有什么秘密和矛盾之处。人们说:“太漂亮了,看起来不像是真的。”他们没有别的可说了,没有什么可期待的。

我当然也没有什么可做的,过了一会儿,我回家了。

但是第二天,范里斯小姐走进教室,后面跟着琼·甘尼特,她让她径直走到我的桌子旁边,说:“站起来,黛尔。”好像我不用告诉就知道要做什么——她一副小歌剧的神态——让我们背靠背站着。我明白是琼的高度不合适,但是我不知道她是太高还是太矮,所以我无法根据需要挺直或收缩。范里斯小姐把手放在我们的头上,重重地移开。她靠得很近,我能闻到强烈的汗味儿,她的手微微颤动;细小、危险而兴奋的哼声从她身体里发出。

“你高了半寸,亲爱的琼。我们看看怎么把你装扮成妈妈。”

内奥米和我,还有其他人,交换了刻意装得平淡的眼神;麦肯纳先生皱着眉,敏锐地扫视了一下整个屋子。

“你的舞伴是谁?”后来在更衣室争夺靴子时,内奥米小声问。我们要一排排出去,把户外穿的衣服拿进来,坐在座位上穿好,保持秩序。

“杰里·斯多利。”我坦白地说。我对舞伴的分配不满。舞伴应该要适合。格温·蒙迪和玛乔里·考茨,找到了默里·希尔和乔治·克莱,他们差不多是班上与她们相配的男伴,都聪明,爱运动,在重大场合表现得文雅体面;艾尔玛·科迪跟戴尔·麦克劳林,联合教堂牧师的儿子,高大,四肢松弛,白痴一般莽撞,戴着厚厚的眼镜,一只眼睛游移不定。他差不多和维奥莱特·图姆斯在学校后面的自行车棚发生过性关系。我的舞伴是杰里·斯多利,他长着一头孩子气的羊毛卷,眼睛突出,不加掩饰的精明。他会在科学课上举手,用枯燥的鼻音描述他用化学装置做的实验。他知道一切东西的名称——元素,植物,地图上的河流和沙漠。他会知道马尾藻海在哪里。我们练习舞蹈的时候,他从来不看我的脸。他的手出汗。我的手也是。

“我同情你!”内奥米说,“现在大家都以为你喜欢他了。”

不要紧。现在小歌剧是学校唯一的大事。就像战争期间你无法想象人们战争前在想什么,担心什么,有什么新闻,所以,现在也不可能记得在小歌剧带来的这种兴奋、混乱和紧张以前,学校是个什么样子。我们放学后练舞蹈,上课期间也练,在教师休息室。我以前从没有去过老师休息室;看到有印花棉布帘的小碗碟橱、茶杯、轻便电炉、阿斯匹林瓶,还有粗笨的皮沙发,给人很奇怪的感觉。难以想象老师们和这些普通甚至简陋的家庭生活用品有联系。

还有更不可思议的景象接连出现。教师休息室的天花板上有一个检修孔,一天我们来练习时发现,麦肯纳先生当着大家的面扭动着满是灰尘的穿着棕色裤子的双腿,从检修孔倒着爬下来,脚摸索着踩着折梯。他把纸板箱拿下来,范里斯小姐接了过去,叫着:“是的,那个,就是那个!啊,我们找到了什么,看看我们是不是找到了财富!”

她猛地拉断了绳子,倒出红色、蓝色的粗棉布,边缘有装饰圣诞树用的那种金银线环。然后是一些贴着金银箔片的王冠。铁锈色的天鹅绒马裤,黄色涡纹花呢披肩,像纸一样薄的满是灰尘的平纹法官礼服。麦肯纳先生只是站在旁边,拍着裤子上的灰,好像并没人领他的情。

“今天不跳舞!男生出去,去打曲棍球吧。”(她以为男孩子不上学的时候就是玩曲棍球。)“女生,留下,帮我整理。我们这里的东西适合德国中世纪村子用吗?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这些裙子太隆重了,它们到台上会碎掉的。它们用来演《被盗的王冠》时最漂亮。马裤适合市长吗?哦,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我得做市长的项链!还有法兰克·威尔士的服装,我们上次的吹笛手的服装大了一倍呢,是谁呢?我竟然忘了是谁了。一个胖胖的男生。我们选他只是因为他那副好嗓子。”

“有几部不同的小歌剧?”格温·蒙迪说,她在老师面前很自在,语气礼貌而友善。

“六部,”范里斯小姐听天由命地说,“《吹笛手》、《吉卜赛公主》、《被盗的王冠》、《阿拉伯骑士》、《克立舞者》、《樵夫的女儿》。等我们演了一轮,又演到同一部,我们就全是新演员了,我们非常信任的观众就已经忘记了上一次的演出。”她拿起一件黑色印花棉绒斗篷,镶着红边,抖了抖,披在肩上。“这是皮尔斯·默里穿的,你们记得,他在《吉卜赛公主》里扮演船长。当然你们不会记得,那是1937年。后来他在空军里死掉了。”但是她讲这些的时候相当心不在焉;他在《吉卜赛公主》里扮演船长后,他的身上又发生了什么,这很重要吗?“每次他穿上都会摇摆——像这样——把衬里露出来。”她虚张声势地摇晃着身体。她在做舞台指导和舞蹈指挥时,都特别夸张,好像她想让我们震惊,进入忘我状态。她侮辱我们,说我们跳得像五十岁患关节炎的人,她说要在我们鞋子里放爆竹,不过自始至终她都在我们周围徘徊,好像我们有潜力跳得更可爱更投入,好像她可以从我们身上激发出我们自己都不清楚的力量。

博奥斯先生进来拿录音机,他在教法兰克弹奏。他看到了摇摆的场面。

“热烈激昂地,”他带着英国式的冷静惊讶地说,“热烈激昂地,范里斯小姐。”

范里斯小姐,继续堂而皇之地摇摆着,殷勤地鞠躬,我们体谅甚至在那一刻理解了,她脸上焕发出的日出般的遮住了胭脂的红晕,和博奥斯先生没有什么关系,那只和她自己的快乐行为有关。我们抓住了“热烈激昂地”,我们打算把这话传播开去。我们不懂也不在意它的意思,只觉得它很荒诞可笑——所有外来语本身都荒诞可笑——而且有戏剧般的爆发力。我们承认它使用得很是恰当。小歌剧结束以后,很长时间,每当范里斯小姐走过学校大厅,在上约翰街的路上经过我们,都要轻快而自我激励地唱着,这已经成了习惯(“参战的吟游少年——早上好,姑娘们!——已经离去——”),在她附近总是会俏皮地飘过这个短语。热烈激昂地,范里斯小姐。我们感觉这是给她最后的赞美,这让她振奋。

我们开始去市政厅排练。我记得,那里的礼堂宽敞通风,台上的帷幕是古老的深绿色天鹅绒,镶着金边。那些冬天黯淡的日子,灯光亮起来,但是没有照亮大厅的所有角落,有时范里斯小姐会躲到后面大叫:“我在这里听不到一个词!我什么都听不到!你们害怕什么?你们是不是要大厅后排的观众叫喊着要退票呢?”

她已经快到绝望的极点了。她手上总是拿着缝纫活儿。有一天她招手让我过去,给了我一片金线编织的辫子,要缝到市长的天鹅绒帽子上。她让我快去沃克的商店买九英寸配套的线。她确实在颤抖,她身体里的哼声更明显了。“别耽搁。”她说,仿佛她是派我去买急救药品一般,或者去送能够挽救一支军队的情报。所以我外罩没有扣好就奔出门外,诸伯利笼罩在刚下的雪中,大街上一派安静的毛茸茸白色;我身后,市政厅的舞台篝火般明亮,被狂热的献身精神点燃。创造不真实事物的献身精神,虽非绝对必要,可一旦信以为真,就比其他任何事情都更重要。

小歌剧让我们从日常的惯性中解脱出来,记得麦肯纳先生让那些没有被选中的同学忙于拼字比赛和心算,教室里像平时一样悲哀阴沉,我们现在都是范里斯小姐的支持者。我们把不同的角色合起来排演,看成一个整体。故事打动了我,现在仍然是。我想象着吹笛手是多么孤独、多么强大又无助的悲剧人物。没有任何的背信弃义能真正令他吃惊;世界利用了他,将他猛击,可他依然像汉弗莱·鲍嘉一样,保持着疲惫的荣誉。即使是他的复仇(被改变的结尾搞砸了)似乎也没有恶意,而几乎是温柔,极其温柔的复仇,是为了更大的正义。我想到法兰克这个不可教的拼写者,轻易自然地融入了角色,并没有刻意努力。他每天在台上就像平时一样克制而冷静,的确如此。我第一次看出他像什么——长而窄的脑袋,深色头发,剪得很短,像金属丝做的擦鞋垫,忧郁的脸也可能成为喜剧演员,虽然在这里不是,脖子后面有疖子留下的旧疤,还长了一个新的。他的身体和脸一样瘦长,身高在班上的男生中属于中等——也就是说比我矮不到一寸——走起路来快速而轻盈,就像那种既不需要刻意低调,又不需要引起特别注意的人。每天他都穿蓝灰色毛衣,胳膊肘有一块补丁,这种烟熏的颜色,普通、谨慎而神秘,对我来说,那就是他的颜色,他自身的颜色。

我喜欢他。我喜欢吹笛手。我喜欢法兰克·威尔士。

我得和什么人说说他的事儿,所以就假装用客观而批评的语气和母亲说起来。

“他嗓音不错但是不够高。我觉得他站在台上不突出。”

“他姓什么来着?威尔士?是卖束腹胸衣的女人的儿子吗?我以前在威尔士太太那儿买胸衣——原来她有瘦身罩衣,现在不卖了。她住在百格斯街,乳品店那边。”

“一定是他妈妈。”得知法兰克·威尔士家和我们家,他的生活和我的生活,还有这点儿联系,我奇怪地兴奋起来。“你去她家还是她来这里?”

“我去她那里,买东西得到她的店里去。”

我想问房子的样子,前屋有没有画,他妈妈说过什么,她有没有提到过她的孩子?我太希望她们成为朋友,谈论各自的家人,希望威尔士太太晚上吃饭时说:“今天有一位很好的女士来试胸衣,她的女儿和你同班——”那有什么用呢?让他听到我的名字,眼前出现我的形象。

这些天,市政厅的气氛让我越发沉浸在这种状态里。男生和女生间仪式化的敌对到处都在打破。不可能继续保持敌对,即使保持,也是开玩笑式的,混杂着友好的潜流。

内奥米和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吃五分钱的糖棒,在冬天特别难咬,也很难嚼。我们边吃边小心地说话。

“如果可以不选杰里·斯多利,你愿意谁做你的舞伴?”

“我不知道。”

“墨里?乔治?戴尔?”

我有把握地摇着头,大声吸着糖味儿的口水。

“法兰克·威尔士。”内奥米说着,样子像魔鬼。

“告诉我是还是不是,”她说,“快点儿呀。要是我的话,就会告诉你我喜欢谁。”

“我不介意法兰克·威尔士。”我小心而克制地回答。

“我喜欢戴尔·麦克劳林。”内奥米言之凿凿,我吃了一惊,她比我还保密呀。她把头靠在雪堤上,边垂涎边啃糖棒。“我知道我是疯了,”最后她说,“我真的喜欢他。”

“我确实喜欢法兰克·威尔士,”我完全承认了,“我看我也疯了。”

之后我们就一直谈论这两个男生。我们把他们称作“超迷”,意为有致命的吸引力。

“你的超迷来了,可别晕倒呀。”

“怎么不给你的超迷一点洁肤霜治治他的疖子啊?”

“我想你的超迷正盯着你呢,不过他斜视,很难说是不是在盯你。”

我们开发了一套密码系统,用扬眉毛、在胸前划手指、做口形无声地说“痛苦,噢,痛苦”(当我们在台上站在他们附近)。“狂怒,双倍狂怒”(当戴尔·麦克劳林和艾尔玛·科迪讲话,并且在她的脖子上打响指),还有“狂喜”(当他抓住内奥米的腋下说:“别挡我的路,胖妞儿!”)。

内奥米想谈论自行车棚事件。和戴尔·麦克劳林一起做下了那事儿的女生,患哮喘病的维奥莱特·图姆斯已经从城里搬走了。

“还好她搬走了。她在这里丢了丑。”

“不都是她的错。”

“是她的错。是女孩的错。”

“如果是他把她压倒,怎么能是她的错呢?”

“他不可能压倒她,”内奥米不让步地说,“因为他不可能把她弄倒,同时——把他的东西插进去——这怎么可能?”

“你干吗不问他?我会告诉他你想知道。”

“我妈妈说是女生的错。”内奥米说,不理会我。

“女生要负责,因为我们的性器官在里面,而他们的在外面,我们可以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欲望。男孩子不能自禁。”她用有预感又纵容的奇怪语调教导着我,承认我们临近的世界盛行着那种混乱、神秘的野蛮行为。

这方面的话题不可抵挡,但是走在河水街我经常希望倒不如保守着自己的秘密,正如我们都希望的那样。“法兰克·威尔士不可能勃起,因为他还没有变声呢。”内奥米告诉我——无疑是在转播她妈妈的另一条信息——我感兴趣的同时又有些不安,好像我对他的感情出了岔,被引向了完全意外的轨道。我还不真正清楚我究竟想从他那里得到什么。我对他怀有白日梦的想象,而且往往是重复的。我想象他在一场小歌剧演出后和我一起走路回家。(我已经知道,那天晚上,男生——一些男生——会和女生——一些女生——一起走回家,但是内奥米和我从来没有讨论过这种可能性;我们羞于说出真实的愿望。)我们穿过诸伯利寂静无声的街道,街灯下,我们的影子旋转着沉落到雪地上,在美丽黑暗阒无人迹的大街上,法兰克就会用真实得令人难以置信,又冷淡而柔和的歌唱围绕我,或者在更真实的梦境里,只用表明他的存在的听不到的音乐围绕着我。他会戴尖帽子,几乎傻瓜才戴的帽子,范里斯小姐给他做的披风,补着以蓝色为主的各种颜色的补丁。我在睡眠的边缘经常为自己创造这个梦,它奇怪地令我满足,让平和与安慰的气息在周遭流淌,我会闭上眼睛,漂进真正的梦境,它们远没有这么友善,而是充满砂砾般的小问题,丢了袜子,找不到八年级的教室,或者恐怖的场面,比如在大厅舞台上跳舞,却忽然发现自己忘了戴头饰。

服装彩排时,范里斯小姐大声嚷着让大家听见:“我也许最好是逃出市政厅!我最好是现在就走!你们都准备好负起责任来了吗?”她把分开的手指猛地从脸颊上拉下来,以至似乎会留下犁痕一般。“回去——回去——回去,别管最后十五分钟了!别管最后半个小时了!再次从头开始!”博奥斯先生舒心地微笑着,敲出开场合唱的音符。

那个夜晚终于到了。时间一到,观众们拥进来,我们习惯了黑暗与回声中的混乱、咳嗽、满怀期待的装扮。舞台比我们想象的要明亮许多,也拥挤许多,因为多了纸板做的房屋正面和一个纸板喷泉。一切来得太快,然后就结束了,消失了;它是怎么结束的没关系,它必须结束,无法复原。一切都无法复原了。在所有的练习之后,小歌剧真的上演了,这几乎成了不可思议的事情。博奥斯先生穿着燕尾服,人们会说看起来挺怪异。

会议室就在舞台下面——有后楼梯通向它——被分成一个个化妆间,绳索上挂着布帘。范里斯小姐腰部有装饰的樱桃色新裙子外面系着围裙,正在描眉,画唇线,在眼角涂些红点,在耳垂上轻拍些赭黄,用玉米淀粉增稠剂把头发弄湿。可怕的喧闹。关键的服装不见了;有人踩在市长夫人的裙摆上,把裙子从腰间撕裂了。艾尔玛·科迪声称她为了镇定神经吃了四片阿斯匹林,现在头昏,冒冷汗,坐在地上,说要晕过去了。一些布帘脱落了。男生看见女生穿着内衣,或者是反过来。合唱队员根本不应该进入会议室,现在却进来了,而且大胆地站成一排,穿着深色裙子和白衬衫。范里斯小姐没有留意,也去给她们化了妆。

她忽略了很多事情。我们期待她像整个一星期以来一样狂热。结果什么都没有。“我想她是不是喝醉了,”内奥米说,穿着妈妈装,脸颊红润,“我闻到味儿了。”我什么都没闻到,除了野玫瑰花露水和强烈的汗味儿。不过,她全身闪闪发光——金属片镶嵌在衣服边上,马戏团的款式——和往常不同,她滑行,轻柔地说话,极其宽容地穿行在骚乱中。

“把裙子用别针别起来,路易丝,”她对市长的妻子说,“现在没有其他办法。观众看不到的。”

看不到!她一直在挑剔最微小的细节,强迫妈妈们把衣服撕掉,返工了三次!

“像你这么强壮的女孩可以吃六片阿斯匹林,眼睛都不眨。”她对艾尔玛·科迪说,“快站起来,我的女士!”

舞蹈者穿着明亮的棉布裙,红黄绿蓝白各色的绣花拉带上衣。艾尔玛松开了拉带,放肆地露出了刚开始发育的胸部。即使对这,范里斯小姐也只是笑笑,就飘走了。好像任何要发生的事情现在都可能发生。

舞蹈快开始时,我的头饰——高高的中世纪纸板圆锥体,包着黄色的网,带有柔软的面纱——开始灾难性地微微滑向我头的一侧。我不得不斜着头,好像脖子歪了似的,那样坚持跳完,牙齿咬紧,脸上带着呆滞的微笑。

《上帝拯救国王》之后,当最后的幕布落下,我们跑到街上的照相馆,还穿着服装,没有外套,去拍照。我们拥挤在一起,等待着,背景是废弃的棕褐色瀑布和意大利花园。戴尔·麦克劳林找到了一把椅子,那种家族拍照时父亲们坐的椅子,妻子和儿女成群围绕着他。他坐在上面,艾尔玛·科迪大胆地坐在他膝盖上,懒洋洋地靠着他的脖子。

“我这么虚弱。我是个病人。你知道我吃了四片阿斯匹林吗?”

我正站在他们前面。“坐下,坐下。”戴尔开心地说,一把拉我坐在艾尔玛身上,她尖叫起来。他打开长长的腿,把我们两个都甩到地上。大家都笑了。我的帽子和面纱正好掉下来,戴尔拾起来,反着戴在我头上,面纱遮住了我的脸。

“你这样棒极了。什么都看不见。”

我试图抹掉灰尘,戴好。突然,法兰克·威尔士出现在帘子间,他独自拍完了照,穿着他那气派的乞丐服装。

“舞蹈者!下一张!”摄影师的妻子生气地叫着,把头探出帘子。我是最后一个进去的,我还在试图把头饰弄好。“看着我的眼镜。”戴尔说,我照做了,尽管在我的影像后看见他孤独、斜视的眼睛让我分神。他在向我抛媚眼。

“你应该送她回家。”他对法兰克·威尔士说。

法兰克·威尔士问:“谁呀?”

“她。”戴尔说,对我点着头。我的头在他的眼镜上颤动着。“难道你不认识她吗?她就坐在你前面。”

我担心会闹出笑话。我感觉汗水开始从我的腋下冒出来,担心受辱的最初迹象总是这样。我的脸游移在戴尔愚蠢的眼睛里。这样被抛进我的梦的主题,可是太严重,太危险了。

不过,法兰克·威尔士还是考虑周到,像任何人都能做到的那样殷勤地说:“我愿意。如果她不是住得太远的话。”

他想的是我住在弗莱兹路那边的时候,我走长路上学是在班上出了名的。难道他不知道我现在住在城里了吗?没有时间告诉他,也没有办法告诉他,而且,我绝不会冒一点儿险,让他嘲笑我——他安静的沉思的喷着鼻息的笑,说他仅仅是在开玩笑。

“所有舞者!”摄影师妻子喊叫着。我茫然地转过身来,随她穿过帘子。我的失望一瞬间被淹没在感激当中。他的话不断在我脑海里重复响起,仿佛它们是赞扬和宽恕之语,声调那么轻柔可爱,实事求是,充满谢意。一种特有的平和像我的白日梦一样充盈了我的身心,在拍照过程中,在寒冷中回到会议室的一路上,在换衣服的时候,也一直陪伴我,即使内奥米说:“大家都笑死了,你跳舞时歪着头。像折断了脖子的木偶。尽管你是没有办法。”她的情绪很糟糕,并且还在恶化。她悄悄对我耳语:“你知道我告诉过你关于戴尔的事儿?都是谎言。是我演的戏,让你说出你的秘密。哈哈。”

范里斯小姐机械地把服装拾起和折叠起来。玉米淀粉洒在她的桃粉色裙子上,她的胸部看起来凹陷了,仿佛什么东西在她里面崩溃了。她几乎不想费心地注意我们,只是说:“把鞋子上的玫瑰形饰物取下来,姑娘们,都留下来吧。将来一切都会派上用场的。”

我走到大厅前面,母亲和弗恩在那儿等我呢,弟弟欧文穿着打旗子时穿的套装(在小歌剧帷幕拉开之前,低年级学生要做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比如打旗子),把让他保存的旗子插在雪堆上。

“你怎么耽搁了这么久?”母亲问。“很可爱呀。你脖子抽筋了吗?威尔士家的男孩是整个台上唯一忘记摘掉帽子唱《上帝拯救国王》的。”母亲总是能注意到这些奇怪老套的小细节。

小歌剧后发生了什么?一个星期后,它从视野里消失了。看见要归还的服装的某个部分挂在更衣室里,就像看到粘着金属箔片的褐色圣诞树倚靠在一月的后门廊上一样,让人想起一段忙碌的充满期待和努力的时光,现在却似乎充满了错误。麦肯纳先生结实的地面又回到我们的脚下。每天我们要做十八道算术题,作为弥补,无疑还会听到诸如“因为我们失去了时间,现在我们要埋头苦干”之类的话。把鼻子放到磨刀石之间,肩膀推动车轮,脚踩到踏板上——所有这些麦肯纳先生喜爱的句子,其中的陈腐和毫无悬念,现在却似乎奇怪地令人满意。我们拿着大叠堆积如山的书本,画安大略和五大湖区的地图——世界上最难画的地图——学习《朗弗尔爵士的幻影》。

每个人的座位都被搬走了;清除了课桌的房屋以及邻座的改变原来是让人兴奋的事。法兰克·威尔士现在坐在教室另一面。一天,看门人抬着长梯子进来,除掉了万圣节挂的彩灯中触目可见的一个物件。我们都觉得那是个法国避孕套,戴尔·麦克劳林的名字和它联系在一起;结果发现那是一只旧袜子,这件神秘的事没有那么令人反感。似乎该是驱散幻想的时候了。着手解决实质性问题,麦肯纳先生会这样说。

当然,我的爱情并没有随着季节的改变而消亡。我的白日梦在继续,但是和过去有所不同。因为没有补充新鲜的养料,季节的改变的确造成了一些差别。对我来说,冬天是恋爱的时间,不是春天。在冬天我们栖息的世界缩小了;冲出狭小的空间,奇异的幻想会繁盛开花。但是春天显露出大地普通的地理特征;漫长的棕色道路,脚下古老的有裂缝的人行道,所有在冬天的风暴中折断的树枝,都要清理出庭院。春天显露出距离,如其所是。

法兰克·威尔士和班上大多数人都不同,他没有读高中,而是去诸伯利的干洗店工作了。那时的干洗店里没有卡车。人们多数是自己去取衣服,很少送上门。法兰克·威尔士的工作就是在城里送衣服,我们放学时有时能遇见他。他总是像生意人或工作的人向还没有走进社会的人那样,匆忙、严肃而彬彬有礼地和我们打招呼。他总是抱着一摞衣服,直堆到肩膀处,尽责地弯着肘臂;他开始工作时还在长个子。

有一段时间——大约六个月——我会带着掩盖不住的兴奋和不安走进干洗店,希望能看见他,但是他从来不在前台;能看到的总是老板或老板娘——两个人都很矮小,样子疲惫,皮肤发蓝发青,好像被干洗液染的,或是进入了血液。

范里斯小姐在瓦瓦那什河溺死了。事情发生的时候我在读高中,也就是《吹笛手》演出才三四年之后,可是当我听到消息时,我感觉她的存在属于一个旧时代,她活在最为天真原始的情感和一些错误观念之中。我觉得她被困在那个时代里,我吃惊于她以这个行为突围出来。如果这算是一个行动的话。

虽然不能肯定,但有可能她是在城北沿着河岸散步,靠近水泥桥,不慎落水,无法自救。诸伯利《先驱导报》指出,她是从家中被一个或数个陌生人带走的,然后被强行推入河里,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她晚上就离开了房子,没有锁门,所有的灯都亮着。一想到神奇寂静的夜晚发生的罪行就很兴奋的人,一直认为这是一起谋杀。其他人出于善意或恐惧坚持认为是意外。这是人们谈论和争辩的两种可能性。认为是自杀的人——最后大多数人是这样想的,不太急于谈论此事,他们为什么要谈呢?因为没有什么可说的。这是一个没有解释也没有希望解释的神秘事件,就像青天白日一样。这里没有启示。

范里斯小姐穿着她的天鹅绒溜冰服,戴着时髦的皮毛帽子,在滑冰的人们中间来回滑着,非常显眼。热烈激昂的范里斯小姐,在市政厅往脸上化妆的范里斯小姐,脸朝下的范里斯小姐,没有抗议地,漂浮在瓦瓦那什河,六天六夜,才被发现。虽然没有可靠的方式把这些图像联系起来——如果最后一个画面是真实的,它会不会改变其他的画面?——它们现在要拼在一起了。

《吹笛手》;《吉卜赛公主》;《被盗的王冠》;《阿拉伯骑士》;《克立舞者》;《樵夫的女儿》。

她像吹泡泡一样,将那些小歌剧吹送上水面,颤抖着,精疲力竭地努力着,然后,几乎是不经意地放弃了,慢慢消失,消失,但永远牢牢地陷在了我们改变了的童年之中,她那不可战胜的,没有回报的爱。

至于博奥斯先生,他已经离开了诸伯利,就像人们所说,他在这里从来没有在家的感觉,他在伦敦的一座教堂弹风琴,教音乐——不是真正的伦敦,我必须解释一下,而是西安大略一个中型城市。传闻他在那里干得不错,那里有和他属于一类的人。

正文 摄尾声:摄影师

“这个城市流行自杀”,这是母亲经常说的一句话,很长时间我都记得这个神秘而独断的说法,信以为真——相信诸伯利比其他地方有更多人自杀,就像波特菲尔德有更多的斗殴和酗酒一样,自杀是这个城市的象征,有如市政厅上的炮塔。后来我对母亲所说的一切的态度变得怀疑和鄙视了,我争辩说,事实上诸伯利很少有自杀事件,数字肯定不可能超过平均数,而且我会向母亲挑战,让她列出来。她会在脑海里系统地沿着不同的街道历数:“——妻子和孩子在教堂时,他上吊了——他早餐后出去朝自己头部开枪——”但是实际上没有这么多;我很可能比她更接近真实。

如果算上我原来的老师范里斯小姐的话,有两起溺水自杀事件。另一个是马里恩·谢里夫,母亲和其他人会略带自豪地说:“哦,一个充满悲剧色彩的家庭!”一个哥哥酗酒身亡,另一个在杜伯敦的精神病院,马里恩自己走进了瓦瓦那什河。人们总是说她走进去的,而说到范里斯小姐的时候用的却是投河自尽。因为没有人看见任何当时的情形,差别只是两个女人本身的不同,范里斯小姐做什么事都冲动而激烈,马里恩·谢里夫则深思熟虑,不紧不慢。

至少那是她在照片里看起来的样子,挂在中学的主厅里,在装着马里恩·谢里夫女子体育奖的盒子上方,那是一个银杯,每年拿出来颁发给学校的最佳女运动员,刻上女孩的名字后再放回去。在这张照片里,马里恩·谢里夫拿着网球拍,穿着白色褶裙,白毛衣的V型领子上有两条深色的边。她头发中分,不合适地在鬓角处向后夹着;她体格结实,没有微笑。

“自然是怀孕了。”弗恩·道夫提常常这么说,内奥米也说,大家都这样说,除了我的母亲。

“没有确实证据。为什么要给她抹黑呢?”

“有人让她陷入了麻烦,把她弄了出去,”弗恩确定地说,“不然她为什么要跳河,一个十七岁的女孩?”

有一段时间,市政厅图书馆所有的书都不能满足我,我要有自己的书。我想我唯一能把生命派上用场的就是写小说。我选择了写谢里夫家族;他们家发生的事情让他们明显地与众不同,让他们注定成为故事和传奇。我把他们的姓改为霍洛维,死去的父亲由店主改为法官。我从大量阅读中了解到,在法官家庭,和大地主家一样,堕落和疯狂比比皆是。我就照原来的样子写那位母亲,和我在圣公会教堂看见她时一样,她风雨无阻,憔悴而庄重,她的祈祷响亮如同喇叭。我把他们搬出他们一直住的芥末色灰泥粉刷的平房,它位于《先驱导报》大楼后面,甚至现在,谢里夫太太还有整齐的草坪、没有杂草的花圃——搬到我自己虚构的房子里,高高的像塔一样的砖房,狭长的窗子,有供车辆出入的通道,还有大量灌木被反常地修剪成公鸡、狗和狐狸的形状。

没有人知道这部小说。我没有必要告诉任何人。我写了一些片段,放起来,可是很快我就发现,把它写下来的企图是一个错误;我所写的可能玷污了我头脑中故事的美妙和完整。

我到处带着它——有关它的想法——好像童话故事中的好人拿着的那种魔法盒;触摸一下,麻烦就消失了。我带着它,和杰里·斯多利在铁轨上走,他告诉我将来,如果世界继续存在的话,可以用电波激励新生婴儿,可以像贝多芬或是威尔第一样作曲,想做什么都行。他解释说,人类能够以合理的数量把智能、天赋、喜好和愿望内置到头脑中。为什么不呢?

“像《美丽新世界》一样?”我问他。他说,那是什么?

我告诉他,他清高地回答:“不知道,我从来不读小说。”

我想着小说的情节,感觉好些了;这似乎让他所说的话变得不重要了,即使是真实的。他开始唱一首感伤的歌,带着德国口音,试图像鹅一样正步在铁轨上走,像我预料的那样掉下来。

“相信我,如果你所有可爱的魅力——”

在我的小说里,我去掉了长子,那个酒鬼;三个悲剧命运甚至对一本书来说也是太多了,我也驾驭不了。老二看起来温和、可爱,我对他不太了解;他长着雀斑的粉红的脸,没有戒备心,有点胖。他在学校受欺负,学不会算术和地理,每年只有一次开心的时候,就是被允许在金石门市场坐旋转木马,幸福地笑着。(这件事我当然是听福兰克·霍尔说的,那个大白痴,他过去住在弗莱兹路,现在已经死了;他总是被允许免费坐木马,整天玩儿,还会带着高贵的懒散向人们挥手,尽管在其他时候他从来不感谢任何人。)男孩子们会拿他的妹妹奚落他——卡罗琳!她的名字是卡罗琳。她一下子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嘲讽,隐秘,把矮胖的网球手马里恩整个覆盖了。她是个女巫吗?色情狂吗?没有这么简单!

她任性,像叶子一样轻,在诸伯利的街上滑动,好像试图从看不见的墙上的裂缝中侧身穿过。她头发长而黑。她任性无常地把天赋挥霍在男人身上——不是那些认为她有资格的英俊的年轻人,不是阴沉的高中英雄、体育健将、习惯将征服写在热血的脸上的人,而是中年的疲惫的丈夫、在城里失败的生意人,甚至,偶尔还有变形的轻度精神错乱的人。但是她的慷慨大方挫败了他们,她伤心但愉快的肉体,呈剥了皮的杏仁色,让男人迅速消耗殆尽,留下死亡的味道。她是一个牺牲品,为性而伸展身体,躺在发霉的、不舒服的墓碑上,被推靠在粗糙的树皮上,她脆弱的身躯被挤压在畜棚的泥浆和鸡粪里,支撑着男人可怕的体重,但是是她,而不是他们,幸存了下来。

一天,一个男人来高中拍照,一开始她看见他被摄影师的黑布遮着,一团灰黑色破旧的衣服,在三角架、大眼睛、老式照相机的黑色折叠箱后面。他出来又是什么样子呢?黑头发中分,两侧向后梳,有头皮屑,狭窄的胸部和肩膀,薄而易剥落的苍白皮肤——尽管不整洁,病态,却有一种邪恶的流动的能量,一种灿烂又铁石心肠的笑。

他名不见经传。人们总是叫他摄影师。开着高高的方形车往返于乡间,车顶上有折叠的黑布。他拍的照片非同寻常,甚至令人感到恐怖。在他拍的照片中,人们看到自己衰老了二三十年。中年人在面部特征里看到与他们死去的父母可怕的又不可避免的相像;年轻鲜活的女孩和男人现出他们五十岁时才会有的憔悴、呆滞、笨拙的面目。新娘子看起来好像孕妇,小孩则如同患了腺状肿疾病。所以他不是个受欢迎的摄影师,虽然收费不高。但是没有人拒绝他的生意;大家都害怕他。他的车沿路开过来时,小孩子会掉到壕沟里。但是卡罗琳追求他,在炎热的路上徘徊,寻找他,等待他,伏击他,把自己献给他,完全没有对其他男人的那种轻蔑、冷漠的服从,而是带着热切、希望和哭喊。一天(那时,她已经能感觉自己的子宫在小腹中像坚硬的黄色葫芦一样膨胀),她发现车在桥边翻了,倒在干涸的小溪旁的沟里。车是空的。他不见了。那天晚上,她走进了瓦瓦那什河。

这就是故事的结局。她死后,她可怜的哥哥看着摄影师拍的他妹妹高中班级的照片,发现卡罗琳的眼睛是白色的。

我没有全部弄清楚这些事实,而是感觉它们多变而有力。

在这本小说里,我也改写了诸伯利,着重选取了一些特点,对其他的则予以轻描淡写。它变得更古老,更黑暗和腐败,充斥着没有粉刷的木板栅栏、破烂的马戏团海报、破落的市场、一直起起落落的选举。里面的人不是像卡罗琳一样瘦弱,就是胖得像气泡一样。他们的话语微妙莫测,含糊其辞,奇怪而愚蠢;他们的陈词滥调疯狂地噼噼啪啪。季节总是仲夏——白热化的酷热,狗躺在路边好像死掉了,高速路上气流像果冻一般战栗。但是,为什么——对事实琐碎的考虑会冒出来,偶尔,让我担忧——瓦瓦那什河怎么会有足够的水?卡罗琳不是漂着,弓着头,像月光一样赤裸,顺从地漂向河水深处,而是俯卧着躺在水里,就像是溺死在浴缸里似的。

所有的照片。事情发生的原因我大概了解,但无法解释;我期待一切能慢慢清晰起来。关键的是它对我是真实的,不是真的但却真实,仿佛是我发现而不是编造了这样的人物和事件,仿佛那个城市就紧贴在我每天穿行其间的这个城市的背后。

一旦我把他们变成了小说中的人物,我对真的谢里夫家的人就不太关注了。精神病院的博比·谢里夫,回家待了一段时间——好像以前发生过这样的事——有人看见他在诸伯利街上走,和人们聊天。我离他近到可以听到他轻柔恭顺、不慌不忙的声音,我观察到,他总像是新刮了胡子,扑了滑石粉,穿着高档衣服,个子矮小结实,悠闲自在地走路,带着无所事事者漫不经心的样子。我无法把他和我的霍洛威疯哥哥联系起来。

杰里·斯多利和我散步归来,可以清晰地看到诸伯利的景色,现在叶子落光了;以战争、女士、君主和开拓者命名的街道,以并非很复杂的形式呈现在眼前。一次我们在高架桥上走,一辆满载我们班同学的车从下面经过,对着我们按喇叭,我产生了一个仿佛来自外面的幻象,多么奇怪——杰里沉思着盼望着未来会消灭诸伯利和其中的生活,我自己悄悄计划着把它变成黑色的寓言,加入我的小说。城市,真正代表城市的人们,都在按汽车喇叭——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嘲弄走路的没有开车的人——从来不知道我们将他们置于怎样的危险之中。

在诸伯利的最后一个夏天,从七月中旬开始,每天早上,我九到十点总是走到城里。我会走到《先驱导报》大楼,看看它们的前窗,然后走回家。我在等待六月参加的考试的结果。结果会邮寄过来,但总是会提前一两天到报社,用胶带粘在前面的窗子上。如果早上没有邮来,就不会有了。每天早上,当我看到没有纸条,只是波克·蔡尔兹在花园里挖出的状如鸽子的马铃薯,立在窗台上,等待压扁变形的胡萝卜和巨大的南瓜加入进来,我感到暂时的解脱。我又有一天可以安然度过。我知道那些考试题我做得很糟糕。我被爱情耽误了,很可能得不到奖学金了,我们都期待着它能带我们离开诸伯利。

一天早上,我从《先驱导报》大楼回来,没有像平常那样走上主街,而是经过谢里夫家,博比·谢里夫站在门口向我打招呼,吓了我一跳。“早上好。”

“早上好。”

“可不可以到我家院子来吃块蛋糕?蜘蛛对苍蝇说,啊?”我想,他的礼貌谦卑但含有讥讽。“妈妈坐六点的火车去多伦多了,所以我想,既然我已经起来了,就试着烤个蛋糕吧?”

他把大门敞开。我不知道怎么拒绝,就跟着他走上了台阶。

“门廊这里很凉爽。坐这儿吧。要一杯柠檬水吗?我做柠檬水可是很拿手的。”

我坐在谢里夫家的门廊上。希望没有人会经过,看见我。博比·谢里夫用一个小盘子端给我一块蛋糕、一只专门的蛋糕叉子,还有绣花的餐巾。他进去给我拿了一杯柠檬水,加了冰块、薄荷叶和酒浸樱桃。他抱歉地说没有用托盘把蛋糕和柠檬水同时端来;他解释说托盘在橱柜的什么位置,在一大堆盘子下面,很难拿出来,他宁愿和我一起坐在这里,而不是跪着去翻又暗又古老的橱柜。然后他又为蛋糕道歉,说他烤得不好,只是喜欢偶尔尝试不同的方法,他觉得不应该给我上面没有撒糖霜的蛋糕,但是他一直没有掌握这门技术,总是得依赖妈妈,所以现在只好这样。他希望我能喜欢柠檬水里加薄荷叶——好像很多人都对这个很挑剔似的,你无法弄清楚他们会不会想到把薄荷叶扔掉。他把让我坐在这里、吃东西和喝饮料看成意外的荣幸。

门廊地板上有一张地毯,很宽,中间有裂缝,涂成了灰色。像一张旧的客厅地毯,从里面磨损了。两把柳条椅子,褪色臃肿的印花棉布垫子,我们坐在上面,还有圆的柳条桌。桌上面有陶瓷杯子或者说花瓶,里面没有花,却有一枚小小的红色徽章,以及一面英国国旗。是1939年国王和王后参观加拿大时卖的纪念品;年轻高贵的面孔,闪着善意的光芒,就像在公立学校八年级的教室前面一样。这样的物件放在桌子上并不意味着谢里夫家特别爱国。你可以在诸伯利很多人家里看到这些纪念品。就是这样。平凡的一切让我不满足,让我记得。这是谢里夫家。透过纱窗门,可以看到一点儿走廊,棕色和粉色的墙壁纸。马里恩就是从那条走廊进来的。去学校。去打网球。去瓦瓦那什河。马里恩是卡罗琳,她是我故事的开始;她的行为和秘密。我一开始走进谢里夫家的院子,或者我坐在门廊上等博比给我拿蛋糕时,并没有想起这些。我没有想到我的小说。我几乎从来没有想它,不再想了。我从来没有对自己说我失去了它,我相信它只是被小心地储存起来了,预备将来什么时候拿出来。事实是它受了损伤,不能恢复正常了。它已经损坏;卡罗琳和其他霍洛威家的人,以及他们的城市已经失去了威信;我失去了信心。但是我不想考虑,也没有考虑。

但是现在,我惊奇地回忆起我是怎么利用它的,整个神秘,结果它成了不可信的结构,从这座房子,谢里夫家,升起一些可怜的事实,还有所有没有讲述的故事。

“我认识你,”博比·谢里夫羞怯地说,“难道你认为我不认识你吗?你是要拿奖学金读大学的女孩。”

“我还没拿到呢。”

“你是个聪明的女孩。”

于是我问自己,马里恩发生了什么事?不是卡罗琳发生了什么事。马里恩发生了什么事?当他停止烤蛋糕回到精神病院,博比·谢里夫又发生了什么事?不管小说怎样,这些问题不断重复。当你巧妙而有力地处理完事实的时候,回来发现它们还在那里,这让人震惊。博比·谢里夫现在会给我一点有关疯狂的线索吗?他会用客气的会话式的声音说“拿破仑是我的父亲”吗?他会朝地板的缝隙吐口水说“我在给戈壁滩送雨”吗?他们真的是那样的吗?

“你知道我上过大学。多伦多大学。三一学院。是的。”

“我没有获得过奖学金。”过了一分钟他继续说道,好像在回答我的问题。“我是个普通的学生。妈妈想我可能成为律师。送我去是一个牺牲。大萧条,你知道大萧条期间人们都没有钱。现在他们好像有钱了。哦,是的,自战争以来。人们都在购买。费格斯·科尔比,你认识的,科尔比车行的,他给我看了名单,人们买新的奥尔兹莫比尔车和雪佛兰车时要填写表格。”

“去读大学时要注意饮食。那非常重要。大学里的人容易吃含大量淀粉的食物,饱肚子又便宜。我认识一个女孩,在自己房间做饭,只吃通心粉和面包。通心粉和面包!我把自己的垮掉归罪于食物,对大脑没有营养。你要动脑筋就得给大脑补充营养。维生素B是有好处的。维生素B1、B2和B12,你听说过吧?粗米里有,未精炼的面粉里也有——我让你感到乏味了吗?”

“没有,”我内疚地说,“没有。”

“如果你觉得枯燥,我很抱歉。我一说到这个话题就停不下来,我知道的。因为我想,我自己的问题——从小时候以来的所有问题——都和营养不良有关。学习辛苦,没有给大脑补充。当然,我本来也不是很聪明,我从来不说自己聪明。”

我一直仔细地看着他,这样他就不会再问有没有让我厌倦了。他穿着柔软的烫好的黄色运动衫,领子开口。他的皮肤是粉色的。他和我所描写的卡罗琳的哥哥一点儿也不一样。我可以闻到剃须液的味道。想到他刮胡子,脸上和其他男人一样长胡子,裤子里有那个东西,都让我觉得不可思议。我想象它蜷缩着,潮湿柔软。他对我甜甜地微笑,有理智地谈话;他能看出我在想什么吗?疯狂一定有某种秘密,某种天赋的成分,某种我不知道的东西。

他在给我讲老鼠,它们甚至拒绝吃白面粉,因为里面有漂白剂,化学物质。我点头同意。越过他的头,我看见福克斯先生从《先驱导报》大楼后门出来,把废纸篓里的东西倒到焚化炉里,沉重缓慢地走回去。后墙上没有窗子,有些痕迹,破损的砖,一条呈对角线蔓延的长长的裂缝,从中间稍上边一点开始,直到靠近柴恩威商店的墙角处。

十点钟银行开门,对面街上的加拿大商业银行和自治银行。十二点半,公共汽车经过城市,从伦敦的欧文湾向南开。如果有人乘车,海因斯饭店前会挂起旗子。

博比·谢里夫谈到老鼠和白面粉。他妹妹的头像悬挂在高中的大厅里,靠近发出嘶嘶声的饮水喷泉。她的脸固执,无动于衷,向下稍微倾斜,所以影子落在眼睛上。人们的生活,在诸伯利和其他地方一样,枯燥简单,却又不可思议和深不可测——铺着厨房油毡的深深的洞穴。

那时我从没有想到,将来我会对诸伯利这样贪婪,就像克雷格叔叔对詹肯湾一样贪婪,误入歧途地写他的历史。我想把事情写下来。

我试图列出名单。主街上下所有店铺的名单,主人、家人的名单,墓地石碑上的名字和下面的刻字。1938年到1950年莱森戏院上映的电影清单,大致而言。纪念塔上的名字(一战多过二战)。街道的名字和它们的排列式样。

对这些任务的准确性的希望是疯狂的,令人心碎的。

没有什么名单可以包括我想要的,因为我想要的是最后的每一件事情,每一层话语和思想,树皮或墙壁上的每一道光,每一种气味,坑洼,痛苦,裂缝,错觉,静止地聚拢在一起——灿烂,持久。

目前,我还不太指望这个城市。

博比·谢里夫留恋地对我说着话,拿走我手上的叉子、餐巾和空盘子。

“相信我,”他说,“祝你好运。”

然后他做了对我做过的唯一特别的事情。他手里拿着那些东西,踮起脚像跳舞的人一样,像一个丰满的芭蕾舞女。这个动作,伴随着他优雅的微笑,似乎是一个笑话,与其说和我分享,不如说为我表现,它似乎有一个简明的含意,程式化的意思——一个字母,或一个单词,在我不认识的字母表里。

人们的愿望和他们的奉献,是我想当然接受的东西,令我有点儿心烦意乱,似乎它们从来就不是我应得的。

“好的。”我说,没有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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