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侠也要谈恋爱 - xp1024.com
《女侠也要谈恋爱》


第一章 最熟悉的陌生人

到字帖的第二行时,一个“岚”字跳入了眼帘,沈夕拿着笔的手颤抖了一下,雪白的宣纸上立时出现了一滴浓烈的黑点,慢慢的扩散开来,最后成了一片黑晕。沈夕呆了一下,放下了毛笔,弯腰从书柜里掏出了一本厚厚的相册,从第一页的左下角抽出了一张小照片,里面的两个孩子笑得很甜,两只小手紧紧的拉在一起,照片背面是爸爸俊秀的字体“84年8月6日大明湖”。

“4岁”,沈夕自言自语,又从第二页抽出一张,里面的女孩子已经明显高出男孩半头,扎着两个马尾,将小手搭在男孩的肩头,笑吟吟的看着男孩,好像在说“没关系,我保护你”。“8岁,趵突泉”,沈夕心里想着,看着照片里的自己,想起了童年里“侠女救美男“的英雄事迹……

“嗖”,耳边一阵风呼啸而过,沈夕心说“不好”,本能的低头以最快的速度躲闪,谁知用力过猛,一头扎在桌子上的砚台里,眼前顿时漆黑一片,鼻子一阵酸痛,一个物体擦着她的头顶呼啸而过,打在书架上。随即一股恶臭弥散开来,是一只皮鞋。

“哈哈哈哈哈----”

身后传来爷爷胜利的狂笑,沈夕强压着胸中的怒火,强忍着脸上粘稠的墨汁横流,艰难的把头从砚台里拔出来,面前的镜子里出现了一张烟熏似的脸,最浓烈的烟熏妆也不过如此,爱美如沈夕者,如何能忍受这等惨相!她的火一下子冒出来,“噌”得跳起来,抓起桌子上的毛笔,头也不回的甩了出去!

“哈哈哈…噢噢…咳咳咳…”

爷爷的笑声戛然而止,紧接着是爷爷咳嗽的声音,中招了!但是爷爷的手却没闲着,转眼就到了她的脖子后面,她侧身一躲,同时来个扫堂腿,直冲爷爷的两脚而去,老爷子敏捷的一抬腿后退一步,甩出了另一只鞋。沈夕不敢怠慢,迅速用手捂住了鼻子,侧身躲过爷爷的“暗器”,一边笑着说“沈大侠,你实在是很不光彩,又使暗器又放毒”,一边伸出修长的胳膊,一掌劈了过去!

爷爷一边接招一边回道“黄毛丫头,你也好不到哪去”,祖孙俩噼里啪啦的活动着筋骨,被子、枕头、书本等物件尸横遍野,顿时沈夕的闺房尘土飞扬,乌烟瘴气,吓得沈夕的宠物小狗多多和白色的波斯猫咪咪躲到角落里“汪汪喵喵”的乱咬乱叫……

爷爷是个武痴,从小就被家里人说成是不务正业,但爷爷的牛脾气谁也挡不住,他在参军打仗以前的生活,是背着个破包袱,绕世界的拜师学艺。学到最后爷爷成了个杂家,至今说不清楚自己是哪门哪派。和平时期,武术就是一个强身健体的工具,爷爷虽然每天都勤习武艺,但苦于没有对手切磋,成了“百年孤独”的大侠。

本以为有了孩子,自己一身的“神功”可以后继有人,谁知一物降一物,精明的奶奶硬是让爸爸逃出了爷爷的魔掌,这成了老爷子心中永远的痛,直到出现了一个被爷爷忽悠的想做侠女的沈夕。从沈夕4岁开始,她就每天跟着爷爷从大明湖的围墙下面的洞里钻进去(当然,爷爷是从墙上面进去的),在湖边跟着爷爷习武,直到高中的某一天,沈夕把爷爷打了个狗啃泥,她的习武生涯才结束,但是见面过招却成了祖孙俩特有的见面仪式。正是因为沈夕这种特有的背景,童年的“侠女救美男”的故事才能上演。

送走了尽兴而去的“沈大侠”,收拾好惨不忍睹的闺房,她抱起相册,躺在了床上,唤来了蓝眼睛的“咪咪”,把它搂在怀里,继续翻看相册。她从最后一页里抽出他们在学校门前的合影,当年的“矮男孩”已经长成了185米的个头,被搂在怀里的成了176米、有着模特身材的沈夕。那男孩的英俊即使用世间最美的语言来形容都无法让观者满意,乌黑的头发,白皙的皮肤,浑身上下透着儒雅、清爽,就像日本动漫里的阳光花样美男,又像流行韩剧里的俊美男主角。

“只有童话里才有这样的男子吧?“沈夕想,“臭小子什么时候变成了这么英俊的小伙子?”,随后又笑自己“很傻很天真”。

从小和萧岚一起长大,萧岚因为自己的长相惹了多少麻烦她不是不知道。家住对门、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全都阴错阳差的分一个班里,连大学都商量着考同一所。但是她的神经就是这么麻木,尽管萧岚身边莺莺燕燕的没断过,沈夕始终都没有任何危机感,仍然像小时候那样不分彼此的来往,见人就拍拍萧岚的肩膀,“这是我弟弟”。由于交往过密,常常被人误认为是一对,沈夕总是大方拍拍萧岚的肩膀,“这是我弟弟”,全然不顾身旁红着脸的大帅哥,搞的人们一度认为他们是亲姐弟。直到苏瑶的出现,她才知道,原来萧岚不仅仅是那个整天跟在她屁股后面叫姐姐的小弟(其实,她只比他大三个月)。

苏瑶和以往那些暗恋或狂追萧岚的女孩子不同,沈夕第一次见到她就知道她不是个普通的女子,不仅仅是因为她清纯可人的外表,还有那外表下面透着的一种古灵精怪的气质,这种气质让沈夕感到莫名的压抑。苏瑶的气质容貌和才华虽然不能说的上是倾城倾国,但绝对可以称的上是百里挑一,就连对人吹毛求疵的沈夕都禁不住多看一眼。多年以后,沈夕在电视上见到初出道的偶像明星刘亦菲时,惊以为那是苏瑶的翻版。

苏瑶在大一的时候就是历史文化学院的耀眼明星,大二的时候就成了学院文艺部的部长,身边追捧的人可以用“营”来形容。本来这样的人和沈夕一点关系都没有,沈夕在经济学院的地位举足轻重,几乎是人必称大姐,即使不认识的人,听说沈夕的名字,也会应一声“大姐”;并不是因为她是经济学院的学生会主席,而是因为她的侠义心肠和直爽、乐于助人的个性,她走到哪里都是大家的主心骨和“大姐大”,大二下学期就被推举为院学生会主席并非偶然。

从小就当惯了“大明星”,因此她对别的学院的“风云人物”从来都不感兴趣,即使是被全校女生追捧的校级男明星萧岚,当然也是历史学院的风云人物,陪伴她20年的生命旅程她都熟视无睹。但是,就是这个苏瑶,让沈夕第一次感受到,被人拿走了身体的一部分是个什么滋味。

暑假前的一天,萧岚在经济学院学生会办公室找到了沈夕,他盯着对面的沈夕,半晌无语。沈夕笑着问“怎么了,欲言又止的样子?”“姐,我……”

“说吧,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婆婆妈妈了”

“我想和苏瑶在一起……”

沈夕脸上的笑容凝固了,胸口的某处抽筋似的疼了一下,眼睛似乎有些潮湿,她的嘴角抽搐了一下,想说“不要!”,说出口的却是一贯的戏谑“怎么?你终于从了她啦,哈哈!”

萧岚的脸红了,紧接着白了,他俊美的脸上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失落,但是他笑了,“这个暑假,苏瑶邀请我到她们家去玩,你跟我一起去吧,咱们再好好逛逛北京的那些名胜古迹吧”。

“这么快就登堂入室啦?现在就急着见丈人丈母娘啦?我才不去呢,给你们当电灯泡!”

“你怎么这么说啊”,萧岚急了,样子很可爱,“你是我姐嘛,当然要跟我在一起,你要是不去,那我也不去了,苏瑶要我一定要请你一起去的”。

“哦,是苏瑶要你请我啊,不是你想请我的,那我更不去了!”

“我说错话了好不好?求求你了,我的好姐姐……”

“哎呀…”沈夕抹了一下胳膊,假装往地下看,“贾宝玉啊你,一地鸡皮疙瘩呢!”

抬头看见萧岚无奈的脸,沈夕不忍再坚持“什么时候啊?”

“后天就走行不行?我今天就去买票。”

“嗯,你去吧,我还有点事情,不和你一起了。”

“好的,晚上回家找你去”。

目送他高高的背影离去,沈夕在椅子上呆坐了几秒钟,感觉身子快要飘起来,她说不出此刻的感受,脑子里一片混沌,她搞不清楚状况,站起来,摇摇晃晃的回了家,她很需要平静……

“苏瑶是个有手段的女人”,沈夕盯着手里的照片,那是萧岚生日party的时候照的,照片中沈夕正坏笑着往萧岚左脸上抹蛋糕,萧岚微笑着躲闪,但右边的脸已经被右边伸过来的一只纤纤玉手“上了妆”,那只手的主人正深情脉脉的望着萧岚,那个人正是苏瑶。

“叮呤“,手机响了,是萧岚的短信,“姐,我想我是真的爱上苏瑶了,你觉得她怎么样?”

沈夕突然很激动的打了一条短信回过去:

“关我什么事啊,我又不是你什么人!”

接着,她听见自己“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吓得怀里的“咪咪”噌的跳上了阳台。哭声越来越大,沈夕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的声音,她一把扯开被子蒙住了头,呜呜的大哭起来,任凭手机的铃声一遍一遍的响起……

此时此刻,沈夕终于明白,原来她对萧岚,根本不是什么她一直以为的姐弟情谊。她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起深深的爱上了萧岚,这些年她之所以浑然不觉,是因为她,沈夕,已经把那个叫萧岚的男孩当作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直到这个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被人夺走,她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是那么那么的爱他,以至于失去如切肤之痛。但是此刻,为时已晚,现在再介入,就是被人唾弃的横刀夺爱,道德沦丧的可耻行径了。

“我该怎么办?”她一遍一遍的问自己,直到她的眼前天昏地暗,乾坤逆转。

第二章 华丽的邂逅

因为高烧不退,没有跟萧岚和苏瑶一起去北京,萧岚本来执意要取消北京之行的,但是拗不过沈夕,极不情愿的踏上了北去的列车。头三天,他根本没心思游山玩水,不断的打电话问沈夕的情况,得知她已经痊愈了才放下心来。苏瑶见他心情好转,提出要去见见她家的一些亲戚朋友。苏瑶的父亲是个军官,少将军衔。母亲是文化部某处的处长,这样的家庭背景周围的圈子不是高官就是有钱的老板,萧岚想到这里就很头疼,但他不想让苏瑶难做。

他问道:“我这样突然的去造访,不好吧?”

“没什么不好的,我们家里的亲戚朋友早就知道你了,都想见见大名鼎鼎的超级帅哥呢,而且,他们都知道我们俩的事了”,苏瑶调皮的笑了笑,眼睛里闪过一丝灵光。

“而且啊,我这次带你去见的不是别人,是我最亲的小姑姑。”

“哦,我倒是很想见见你那刚考上清华的表弟呢,我从小就想向往清华北大,可惜没考上”。

“那最好不过了,不过我可得跟你事先声明啊,我表弟和我姑父的性格很像,他们父子俩都是那种看上去很难接近的人呢,姑父现在年纪大了,比以前好了很多,但我那小表弟可是出了名的“冷酷天王”,大部分人他都不待见的,他要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你可得多耽待啊”

“嗯,我知道,你放心就行”。

“真乖”,苏瑶轻轻的摸了摸萧岚白皙的脸,笑着说“其实我不说你也会做的很好的,谁见了你都会喜欢上你的,毕竟你是天生的‘万人迷’啊”。

“瞎说什么呀”,萧岚不好意思的握住了苏瑶的手,“别乱动,让你爸妈看见了多不好。”

“你呀,就是假正经。”苏瑶扑到萧岚的怀里撒娇。

宝马车徐徐驶进了一片豪华别墅区,看着眼前那一片雪白的房子,萧岚感觉好像置身童话世界一般,那气派又不失简约的建筑,让人想起童话里住着王子和公主的绚丽城堡。别墅的设计融合了法国古堡和欧式简约式庭院风格,四周绿草如茵,溪流环绕。一座巨大的露天泳池,倒映着蓝天白云,微风吹过,波光粼粼。萧岚感到一阵晕眩,不知是水波耀眼还是心旌荡漾。

门卫看见军车的车牌,手一挥就开了门。进了门以后,萧岚才注意到,“城堡”后面停车场附近有一个和学校操场一样大的篮球场,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正在那里练习。只见他一个矫健的跨步,弹跳,紧接着扣篮,进球后,两只手顺势抓住篮筐,挂在上面晃了几下,然后跳了下来。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飒爽、优美。他居然在练习最具有难度的空中灌篮!萧岚看呆了,心里暗暗折服。

“下车了,看什么呢!”是苏瑶在催他。

“哦,马上来”。

萧岚不好意思的朝苏瑶笑了笑,推开了车门。这时候他才注意到,身边已经多了个穿着暴露的“三点式”、戴着太阳镜的,浑身湿漉漉的时髦女子,显然是刚从泳池里出来。那女子皮肤微黑,体格健美,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前卫和野性。

“这是我表姐,叶桐。”苏瑶开始为双方介绍。

“表姐,这是……”

“这是你一直提起的大帅哥萧岚吧”,叶桐打断她,“果然名不虚传啊”,说着大方的伸出了右手。

“你好”,叶桐把太阳镜推到脑门上,目不转睛的盯着萧岚看。

萧岚没有近距离和这样性感的女子打过交道,他应了一声,故作镇定的伸出手轻轻的握了一下,立马缩了回去。他显然没有经验,不敢抬眼看叶桐,生怕那性感尤物灼伤了他的眼睛。

叶桐却没有走开的意思,她盯着萧岚的眼神由欣赏转向惊讶。

“没想到你和我弟弟长的这么像。”

“不是吧,表姐?他们根本就是不同的类型嘛!”

虽然否认,但是苏瑶还是禁不住回头的盯着萧岚看,她在那张俊美的脸上竟然发现了和那张冷酷的脸极为神似的表情。只有在萧岚安静的时候,这种表情才会出现。

萧岚被两个女孩子盯的脸发烧,赶紧转移话题,他指着篮球场方向,对她们说:“那个男孩的篮球打得真好,他会不会就是……”

“是的”,她们几乎异口同声的回答,“他就是我弟弟,叶枫”,叶桐说完,朝着篮球场的方向喊了一声“小枫,过来!”

“你们先上去吧,我一会就来!”风中传来一声清脆悦耳的男声。

在那座布置的像皇宫一样华丽的房子里,萧岚见到了叶桐的父母,京城某企业集团的掌门人。叶家在京城有很大的影响力,其企业集团也是跨越传媒、娱乐、化妆品、服饰等几大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叶桐和叶枫的爷爷即叶子诚的父亲解放前参加过革命,退休前是副部级干部,因此,叶家的根扎得很深。

即便是很少和这样的大人物打过交道,从小受过很好教育的萧岚依旧能够表现的大方得体,毕竟在任何和他相处的人眼里,他都是一位彬彬有礼的谦谦君子,而且没有丝毫的做作。他从苏瑶的姑姑叶太太眼里看出了这个儒雅的女人对他的欣赏和喜欢,只有叶桐的父亲叶子城让一贯冷静的萧岚感觉有些不自然。那个男人的深沉和不动声色让他感到一丝压抑。

互相寒暄了以后,苏瑶、叶桐以及叶太太苏黛眉就到叶太太的房间里去说悄悄话了。从半开的门里,萧岚听见她们在提自己的名字,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不管多么高雅的女人都概莫能外。客厅里只剩下叶子诚和萧岚,没有了女人的叽叽喳喳,客厅里顿时静了下来,为了避免尴尬,萧岚开始找话题,还没等他开口,他就听见叶子诚问他:

“你家是济南的?”

“是的,叔叔”。萧岚朝他笑笑。

“你父母是做什么的?”

“我爸爸是x大学的教授,我妈妈在法院工作。”

“法院?”叶子诚的神情有些不自然。

“怎么了叔叔?”萧岚感到很奇怪。

“哦,没什么”,叶子诚恢复了他一贯的淡然,“那你能告诉我你父母叫什么名字吗?”可能是感觉这种问法有些奇怪,又补充了一句“我有几个朋友在法院和x大学”。

“哦,这样啊,那说不定他们都互相认识呢,我爸爸叫萧默,我妈妈叫许忆萱”。

蓦地,叶子诚吃惊的盯着萧岚,突然不说话了。

“怎么了叔叔?莫非你们认识?”萧岚的惊奇不亚于叶子诚,从进门到现在,他没有看见叶子诚这样失态的表情。

这时,大门开了,是叶枫回来了。萧岚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他看见一个俊逸、健美的身影,穿着一身“耐克”运动衫,怀里抱着一个spalding的篮球,挺拔的身姿、俊秀的脸庞和冷峻的眼神,让萧岚想起了高中时他和沈夕超级痴迷的动漫《灌篮高手》里的流川枫。萧岚不禁对这个男孩产生了好感。等他脱完运动鞋,萧岚很礼貌的朝他笑了笑:“你好”。

谁知,那男孩看都没看他一眼,只是“嗯”了一声,点点头就进了自己的房间,接着拿了几件衣服出来进了浴室。由于提前被打过预防针,萧岚的免疫力还是很好的,他没有在意叶枫的冷淡。这时,叶子诚站了起来,对他说,“小枫回来了,你们年轻人聊聊吧,我有些累了,先去房间休息了,你们好好玩吧。”说完又招呼三个女人出来陪萧岚,他自己进了房间。

“姑父怎么了?我看他脸色不太好呢?”一向善于察言观色的苏瑶说。

“没事的,他身体一向很好,估计是累了,休息一会就好了。”苏黛眉安慰道。

“来,小枫,过来认识一下,这是你表姐的男朋友。”她朝刚冲完澡出来的叶枫招了招手。

“你好”,这次是叶枫主动伸出了手,他看清了站在面前的男孩,那清新高雅的气质和俊逸洒脱的脸庞通过他的视觉神经传遍了全身,他健美的身体竟然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下

第三章 实习女刑警

这个暑假对沈夕来说简直是度日如年,习惯了萧岚在身边的日子,没有了萧岚,她感到空空落落的。在大病了一场后,她隐隐感到,自己大概永远失去了这样好的男孩。萧岚去了北京后,沈夕的精神状态一直很不好,每天躲在房间里不肯出来,身体软绵绵的,干什么都提不起兴趣来。脑袋里昏昏沉沉的,木然一片,她感觉自己痴傻呆滞,反应迟钝,完全就是植物人的状态。

父母变着花样的给她弄东西吃,却始终吊不起她的胃口,勉强吃进去的饭总是一口不剩的全吐出来,就连见到她平时最离不开的水果都兴味索然。萧岚走后的一个星期里,沈夕足足瘦了5斤,形容枯槁,气若游丝。父母不明缘由,以为她得了厌食症,一定要带她去医院看病,被爷爷阻止了。爷爷说要带沈夕去广州办一件重要的事情。要是在平时,沈夕会非常乐意前往,但是现在沈夕哪里也不想去。

“小夕,爷爷要去办的事情,一定会让你很开心,因为你或许一辈子都没有几次这样的机会去体验”。爷爷神秘的说。小时候在沈夕不开心的时候,爷爷总会有出其不意的惊喜给她,让她破涕为笑。

“别坑我了,沈大侠,不会又是什么馊主意吧?”沈夕有气无力的说。

“有人请我们去当实习刑警,但是详细情况现在不方便告诉你,但我保管你不去肠子都会悔没了。”

“什么?!实习刑警???”沈夕噌的从床上跳了起来,

“不会吧?你保证绝对不忽悠我?”沈夕瞪大了眼睛问。刚才蔫的连头都太不起来,现在跟打了吗啡似的。

“鬼才忽悠你呢!”爷爷一拳打过来,距离太近,侧躲不利,沈夕顺势朝后一仰,同时两脚一并,飞起来朝爷爷的脖子剪去,“可以啊,死丫头!”爷爷一边弯腰躲闪一边说,“几天没吃饭还能使出‘夺命绞剪’来,看来你还没到半死不活的程度。”

“我是谁啊,一代枭雄沈大侠的孙女——沈小女侠,您老的绝学还指望流芳百世呢”,话音刚落,沈夕已经飘到了爷爷身后。

“哪能在我这一辈就遗臭万年了呢。”她没有出招,伸出两只手去挠爷爷的胳肢窝。

“噢噢噢噢———哈哈—哈哈——,我投降了,我投降了!快松手!”爷爷最受不了的就是这种歪门邪道,小时候沈夕打不过爷爷的时候这招最管用。

3天之后,祖孙二人启程出发。沈夕在白云机场见到了来接机的爷爷的老战友和他儿子,爷爷这次是受了老战友的邀请来帮当地刑警队擒拿一个非常棘手的嫌疑犯。爷爷的战友的儿子李刚在刑警队承办这件案子。案件不是很复杂,基本上可以定性为情杀,但是本案的嫌疑犯却是个非常难缠的角色,从特种部队退役,身怀绝技,一般的刑警对付不了他。

这种简单的案子也不能随意出动特警队。由于是嫌疑犯,在没有定罪之前不能简单的击毙了事,而且由于他特种部队的特殊背景,上面要求一定要生擒,这大大增加了办案的难度。一般的擒拿格斗对他来说简直如隔靴搔痒,在此之前,已经有两名刑警被打成重伤。

沈夕坐在警车后排听着他们聊天,她对抓捕这个嫌疑犯倒不怎么感兴趣,她觉得在21世纪江湖的概念早已模糊的时代,她和爷爷很难能碰到匹敌的对手。她感兴趣的是案件的内容,她想知道是怎么个情杀法,以前光是听说,现在有机会见识一下,说不定又是个触动心灵的题材。

想到这里,又有些伤感,萧岚现在一定正和那个“苏妲己”悱恻缠绵,缠绵悱恻的卿卿我我,她的眼泪又来了,要不是苏瑶捷足先登,现在躺在萧岚怀里的一定是她沈夕。她擦了擦眼泪,拿起了电话。

“姐”,依然是那熟悉的带磁性的声音,但是沈夕现在听来却感觉浑身一颤。

“你怎么样?”两人几乎是同时发问。

“我很好,你呢?”沈夕言不由衷的说。

“我也是,姐,我告诉你个好消息,我见到真的流川枫了!”电话那头很兴奋。

“你就唬我吧你,你是不是又买了一套《灌篮》的漫画?”

“没有没有,呵呵,苏瑶的表弟长的简直和流川枫一模一样,而且气质也超级吻合呢。”

“装酷吧,那种人我见多了,人家流川枫的酷可不是装出来的。”

“不是的,他那是天生的,连亲戚都不待见的,你不信来北京我带你见见他,你肯定会喜欢他的。”

“我才不喜欢故作深沉、没有礼貌的孔雀男呢”,现在跟苏瑶有任何关系的人和事,沈夕都感到厌烦。

“哎,你知道我现在在哪里吗?”

“嗯,哪里呢?”

“说出来吓死你,我正坐在警车里去广州的刑警队呢!”

“啊??不会吧,你没事吧?别和我说你刚刚劫了银行,被抓起来了吧?”这小子的幽默是被沈夕熏陶渐染的。

“哼,我是武艺高强、人见人爱,如花似玉的沈小女侠,怎么能干那种龌龊的事情!”

“我和爷爷受刑警队的邀请来擒拿一个十恶不赦的变态狂杀人犯,专门强奸没有男伴的女大学生的,手段极其残忍,先奸后杀的那种。”沈夕胡编海侃。

“什么?!”这一招果然奏效,对方显然很着急。

“那你要小心啊,这也太危险了,怎么能让一个女孩子去做这种事情呢?即使你再有本事,也不能冒这个险呢。”萧岚其实不知道沈夕真正的实力,只有爷爷才知道她的水平。

“爷爷跟你一起吗?你能不能别去啊?这件事情交给警察就可以了,你们不要掺和了。”萧岚一改往日的冷静,连珠炮似的兴师问罪。

“呆子!吓你的,那个人就是个普通的杀人犯,因为是特种部队的,普通刑警对付不了,就请我爷爷来了,我是来给我爷爷打下手的,他老人家毕竟70多了,万一有个闪失,我没法和爸爸妈妈交代啊。”沈夕很享受萧岚对她的紧张。

“哦”,萧岚松了一口气,“那你也得小心点,特种部队的,多可怕呀,想想浑身都起鸡皮疙瘩。”

“对了,我们这几天要执行任务,要求手机要关机的,我不能给你电话了,回去再和你联系吧。”

“好的,你要小心啊”,萧岚还是有些放心不下。

“嗯,再见。”

挂了电话,沈夕有种说不出的舒坦和轻松,她下意识的活动了一下关节。车已经停了,看见了车窗外巨大的警徽,她知道目的地到了。

第四章 上了绑匪的车

时间选在他们到广州的第二天,晚上,沈夕换上了一身黑色的运动服,和爷爷一起跟随刑警队前去抓捕。本来行动很机密,可是罪犯不知道怎么得知了消息,在警车还没停稳的时候,就从藏匿地点的窗户跳下来,驱车逃走。车灯一晃的瞬间,沈夕看见他开的居然是辆奔驰的跑车。刑警们拉开了警笛奋力追赶。对方的车技相当的娴熟,遇到行人和车辆总是能巧妙的躲闪,要不是事先知道,沈夕根本就不相信那辆车居然是一个亡命之徒的座驾。

刑警们也丝毫不敢懈怠,沈夕在全速前进的警车里一阵晕眩,恶心的几乎要吐出来,她感到一阵窒息,想必是紧张使然。双方的距离越来越大,警方决定采取包抄计划,留下两辆车继续追赶,其他车取近道绕行,准备在前方截堵。在追至江湾大桥的时候,眼看就要消失在视野中的奔驰车突然停了下来,一个彪悍而高大的身影以最快的速度将桥边的一对不知所措的男女抓过来扔进了后座,关上了车门,继续飞驰。

“不好,他挟持了人质!”旁边的总指挥李刚喊道。沈夕倒吸了一口冷气,这下麻烦大了。

“1组请注意,马上采取紧急行动,打爆他的车胎!”李刚果断的下命令。

对方劫持人质的时间缩短了双方的距离,这个时候再不行动,恐怕就来不及了。沈夕暗暗佩服李刚的冷静和果断,同时又为狙击手暗暗捏把汗,在人群众多的地方开枪绝对不能有任何失误。

“嘭!”一声巨响,奔驰后车胎爆胎,顿时那辆威风凛凛的国际名跑车就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颓然停下。

这时,另外两辆警车也从对面进行了包抄,除了往珠江里跳,对方已经无路可逃。

“车里面的人听着,你已经被包围了,立刻走出来,不要负隅顽抗!”

大喇叭的声音在夜空里回荡。沈夕和爷爷已经下了车,这是她才发现周围已经被围的水泄不通,警察正在周围拉起了一圈黄色警戒线。这时,奔驰车后门打开了,一个健壮高大的男子拖着一对瑟瑟发抖的情侣从车里钻了出来。

灯光下,沈夕看见那男子的皮肤黝黑,肌肉发达,整体给人非常壮硕强悍的感觉。他的眼睛布满血丝,想必是长期忍受失眠的折磨。虽然是亡命之徒,却长得浓眉大眼,一脸善良和哀伤。沈夕很难将眼前这个男子和杀人犯联系起来,她竟然还觉得他很英俊,属于那种传统的帅哥,完全不同于时下流行的中性美男。

再看他面前的两个情侣,居然也是一对俊男美女,只可怜现在这种情况下,花容失色,暗淡无光。那个男孩已经被绑了手脚,此时瘫在地下,他眼里充满了愤怒,试图挣扎。罪犯对那女孩倒是很仁慈,没有绑她,但是她娇小玲珑的身子仍旧在不停的颤抖,眼泪盈眶,脖子使劲的梗着,原来一把匕首已经架在那里。

“让我走,要不然我杀了她!”嫌疑犯低声吼了一句。

“我劝你不要采取过激手段,你的案子没有那么严重,但是你这么做只能加重你的罪行。”李刚冷静的对他说。

“我知道,但是你给我一些时间,我要处理一些事情,我现在不能跟你们走。”对方的声音有了一丝缓和。

“好吧,但是你要答应我,到达目的地后一定放了他们。”

“那是当然,但是如果你们还跟着我,我就杀了他们两个!”

沈夕知道,这是缓兵之计。看着那可怜的女孩,沈夕突然胸口怦怦直跳。罪犯从容不迫的在众目睽睽之下换上了备用胎,正要把那两个人质扔进车里,沈夕突然冲了上去!她的举动让爷爷和刑警们目瞪口呆!

“求求你不要伤害我妹妹,你带我走吧!”

她竟然跪在了奔驰车旁边,泪流满面的样子让劫匪也吃了一惊。所有的人都惊呆了,那一刻非常安静,大家都在等待劫匪的反应。那个男人呆了几秒钟,飞快的松开了那个女孩,一把把沈夕推进了车里,又抓起地上的男孩扔进了车里,冲出人群,绝尘而去。

第五章 特种兵的情殇

跟上他们,千万不要让他发现!”

李刚冲着马上消失的奔驰车焦急的指挥着下属,接着又充满歉意的对沈夕的爷爷沈无为说:“对不起,叔叔,没想到小夕会这么有责任感,但是她还是太冲动了,这种险不应该由她来冒的。”

爷爷若有所思的说;“我也没想到,不过也该让她锻炼一下了。”

然后,爷爷又坚定的看着李刚:“也许她才是最合适的人选。”

坐在疾驰的奔驰车里,沈夕的心怦怦直跳,她被自己刚才的举动吓坏了,完全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存在,现在劫匪近在咫尺,她感到浑身发冷,如果刚才劫匪是有什么过激的举动,她不一定能招架的住。不知道过了多久,车驶进了一个胡同,在一幢旧楼前停了下来。

“下来吧,我到家了。”那声音突然变的很温柔。

“给他松绑吧,要不然他没办法上楼。”沈夕试探着问,同时惊奇他居然还有胆识回家,恐怕此刻警察已经在那里等着他吧。看对方没有动静,她又说:“他这样会让邻居怀疑你的。”

“你看着办吧。”她居然听到哽咽的声音。

她迅速的给那个男孩松了绑,那个男孩搓了搓手,感激的说了声“谢谢!”

沈夕知道,他不仅仅指给他松绑的事情。他们两个跟着那个男人上了楼。本来以为会有一场恶斗,没想到却什么都没发生,原来的擒拿计划又落了空,这种情况下即使擒住他也早晚会跑掉。在那个一室一厅的小屋子里,那个男人突然嚎啕大哭,将沈夕和那个男孩吓了一跳。等他的情绪稳定了下来,他说道:“我们也算有缘分了,认识一下吧,我叫王强。”

“沈夕”。

“我跟你没缘分,我叫林雨铄。”那男孩没好气的说,似乎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存在。

“沈夕,林雨铄,好,不管你们愿不愿意,我都要给你们讲我的故事,在我死之前,有些事情我不想再憋在心里。”

“你们一定很奇怪,这里怎么会没有警察对不对?”两个人没有答话,他又自顾自说了下去。

“其实,我在这个城市有好几套房子,还有别墅,我什么都不缺。这个房子是我很穷的时候和我老婆租的房子,后来我把它买了下来,这里有我们两个人生最美好的记忆。”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脸上洋溢着陶醉和幸福。

“我杀了我老婆。”

“啊!”沈夕和林雨铄面面相觑。

从他哀伤的回忆中,沈夕得知,这个人起初和他妻子度过了人生最艰苦的时光,两个人夫唱妇随白手起家,一手创办了规模不小的企业,可是随着事业发展王强的妻子的能力凸显出来,她的干练和精明影响了这个企业的发展,而能力有限的他越来越显得不重要,渐渐在公司的地位被架空,被妻子招聘进来的空降兵取而代之,在他男人的自尊心严重受损以及无事可做的情况下,他沾染上了很多恶习,并且包养了一个“仰慕”他的女大学生。

在和那个女孩相处很长时间以后,他被女孩的清纯和真心感动,向自己的妻子提出了离婚。得知丈夫背叛的妻子痛不欲生,竟然公然的花钱包养了一个男大学生来报复他。他无法容忍一向保守贞洁的妻子和别的男人上床,在和妻子的厮打中失手杀死妻子。

虽然是千篇一律的传说中的婚外恋,但是身临其境,沈夕还是义愤填膺。

“小怡(他指那个小三)是个好女孩,她不但貌美如花,而且知书达理,温柔娴静,对我百依百顺,只有在她面前我才觉得我是个男人。”

“嘁!”林雨铄不屑一顾的瞥了眼前的男人一眼,早就忘了他是个通缉犯。突然他看见沈夕一巴掌打在那个男人的脸上,那个高高的女孩脸上阴云密布。

王强显然被激怒了,他伸出拳头就朝沈夕脸上打了过来,林雨铄正要冲上去阻止,却见沈夕不慌不忙一抬手敏捷的挡住了冲过来的拳头,还没等惊讶的王强还击,她已经抬腿将他踢倒在地。王强显然没有防备,等他回过神来,劈头盖脸的就朝沈夕打了过来,招招狠毒。沈夕一边巧妙的躲闪,一边频频出招,招招都是她的必杀技。一旁的林雨铄看的眼花缭乱,想帮忙也插不上手。

“你到底是什么人?!是不是警察?!”王强怒吼道。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最恨你们这些个负心薄幸的男人,一看到漂亮的女人就背叛!”王强对那个女孩的描述激怒了沈夕,她脑中出现了苏瑶的样子。

“骗子,你是个骗子,你们都是骗子,我要杀了你!”王强疯了一样伸出两手朝沈夕的肩膀抓了过来,沈夕趁势靠近他,甩下上衣缠在右臂冲他脸上一挥,伸出左拳,击到他胸前处,突然转弯,往下猛击他的腰部。王强疼得大叫一声,试图抓住沈夕的手腕,哪知又被她顺势击中右眼。王强始终是受过魔鬼式训练的特种兵,受到这样的重击还能忍住继续攻击,但是这个女孩的功夫着实让他吃了一惊。

这时一旁的林雨铄从后面冲了上来,一拳打在王强的头上,王强头也没回的一回腿将他踢了出去,重重的摔在了地上。这时沈夕的拳头已经重重打在了他的胸口,他一阵晕眩,向后退了几步,跌倒在了墙角。

沈夕竟然不依不饶冲了上去,骑在了他的身上,双拳雨点似的纷纷落在了他身上,一边打一边还说“你这个负心薄幸的男人,你老婆对你那么好,你还找别的女人来伤害她,你还杀了她,你是不是人啊你?!”

一旁的林雨铄看的瞠目结舌,忘了身上的剧痛。

突然,沈夕停了下来,大哭不止,王强竟然也潸然泪下。

“我不是负心薄幸的男人,直到现在我最爱的人还是方慧(他老婆)。小怡,我只是喜欢跟她在一起,她让我找回我在阿慧那里找不到的尊严。”此刻的王强像一只受伤的野兽,躲在角落里舔舐自己的伤口。

“自从我们的生意做大以后,阿慧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少,我们的房事也越来越少,偶尔有几次,她总是匆匆忙忙的催我赶快结束,而且不喜欢我在上位。她从不给我口,总是嫌我那里脏,所以每次跟她行房我都兴奋不起来。她又怪我能力不行,还说我阳痿,我以为自己是真的阳痿。直到遇到小怡,她总是毫无条件的顺从我,给我口,每次看到她在我身子底下呻吟、求饶、我就……”

“行了行了!”沈夕和林雨铄几乎是同时打断了那个絮絮叨叨的男人。

“我说你也太实在了吧,哥们儿,人家好歹还是一个没出嫁的大学生,你跟人家说这个,还绘声绘色的描述,都快赶上**小说了!”林雨铄调侃道。

“对不起……”王强唯唯。

“你的这些感受,方慧都知道吗?”沈夕平静的问。

“她不知道,我不想让她知道我这么脆弱,我那么爱她,我不想增加她的负担,她撑起了这个家,我不能再给她添乱。”

“你不要总是强调你爱她,你要是真的爱她怎么会提出离婚和那个女人在一起!”沈夕厌恶的说。

“男人的真爱永远只有一次,正是因为我爱她,我才要放弃,我不想成为她的负担。”王强说这句话的时候特地看了林雨铄一眼,好像在争取理解。

“你看我干什么啊?我可不赞同你说的谬论,男人的爱可以有很多次嘛,就像我……”

“你别打岔。”沈夕面无表情。林雨铄吐了吐舌头,此刻那个女孩就像一个威严的法官,凛然的正气让人肃然起敬。

“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阿慧死了,我也不想活了,我处理完一些事情就去找她。”

“我看你还是自首吧,你的案子是不至于判死刑的,相信我。你死了,你们的孩子呢,你去了阴间,你妻子也不会原谅你。你准备去死,只是在乎她的忠贞,你觉得她和别的男人上了床,你的爱彻底绝望是不是?你还在意你们的孩子,你不想死是不是?”沈夕依然很平静。

“你到底是什么人?是不是特警?”王强仿佛被人看透了心思。

“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碰巧来拯救一个迷途的灵魂。”

“我真的不用死?”王强试探着问。

“你要是和警方合作,我保证你绝对不会判死刑。”从小受萧岚的母亲熏陶渐染,沈夕对自己的法律知识很有信心。

“那好吧,为了我和阿慧的女儿,我认了。”王强两手并拢,朝沈夕伸了出去。

“你干嘛啊,我不是警察,我可没有手铐给你。”沈夕推开了他的手,拿出了电话。

“爷爷,是我。”

“丫头,你没事吧?我们就在楼下。”

“没事了,你们来吧。502。

“好,我们马上上去。”

“丫头”

“什么?”

“好样的啊!”

“那当然,哈哈哈。”

警车带着王强呼啸而去,沈夕和爷爷也该回宾馆了,顺道一起把林雨铄送回学校,沈夕后来得知他是y大学外语学院的准大二学生,和她同年级。在车后座上,林雨铄问她:“哎,我说,你那身英姿飒爽的功夫从哪里学来的?我也想学呢。”

“喏“沈夕指了指坐在前排的爷爷,“这位就是威震江湖、人见人爱,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沈无为沈大侠!”

“岂敢岂敢。”爷爷最喜欢听人家说类似的话了,林雨铄佩服的双手抱拳,

“果然是虎爷无犬孙啊!”

“您没看见刚才,您孙女的样子,哇塞!简直酷毙了!我都佩服死了,连以身相许的心都有了!”林雨铄开始胡编海侃了。

“去你的!哪比得上您啊,一个劲的对那头猛虎出言讥讽,我都被你吓死了,就怕你哪句话激怒了他,一发飙,我们俩的小命都没了。”沈夕反唇相讥,她虽然并不欣赏那些油嘴滑舌的男生,但也并不讨厌,人毕竟都喜欢听好听的话,哪怕那不一定是出于真心。

“这个不行啊,你想以身相许,最起码得过我这个爷爷这一关,只要你能打败我,我做主,你带她走。”

“这可是个艰难的挑战啊,不过为了沈小姐,我就是被您打死了,也绝不眨半下眼睛。”林雨铄信誓旦旦。

“嘁!你都死了,还眨什么眼睛啊?”沈夕撇了撇嘴。

“哈哈哈哈”全车人被他们逗得大笑。

笑毕,林雨铄很认真的问她:“你是不是有心事啊,我看你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是不是失恋啦?”

沈夕最讨厌能看透人心思的男生,她觉得这种人很可怕。

“自作聪明。”沈夕心虚的说了一句,然后沉默了。

也许是自己刚才的反应太过激烈了,自己和王强的情况根本没有可比性,萧岚不是负心薄幸,苏瑶也不是小三,只是她自己由爱生恨的莫须有情绪吧。她和萧岚只能说是相依为命的度过了20年,萧岚并不属于她,只是她一厢情愿的以为她和萧岚互有产权而已。

她想起小时候,她决不让萧岚受到任何来自外界的伤害,萧岚也像个男子汉一样的要保护她,但是她强悍的根本没给他过这个机会。她经常滥用武艺,去收拾那些欺负萧岚的人,号称是“英雄救美”。那时候被萧岚需要的感觉就是一种满足,可是现在,萧岚似乎并不需要她了。

她和萧岚怎么会到今天的地步?爱情真的是人世间最剧烈的毒药,尝了一口中了剧毒,却还想再喝第二口,中了这种毒药的男男女女,不断的饮鸩止渴,不断的荼毒身心,其他的人却还要前仆后继的追求。

第六章 联谊宿舍风波

一开学,沈夕就感觉到自己生活上明显的变化。这变化并非来自于新学期院里开的几门经济学专业课,也决不是因为在新学期见到了老师的新面孔。而是,她发现,萧岚的音容笑貌正在她的生活中渐渐的淡去,这个不争的事实,让她感到揪心般的失落。从萧岚爱上苏瑶的那一刻起,便宣布了她炼狱般生活的开始。

先是没有了萧岚的细心叮咛和嘱咐,她开始不断的丢三落四,上西方经济学课的时候,带了统计学课本;上午拿着英语课本去上市场营销课,下午拿着市场营销教材去上英语课;吃饭的时候把电话卡当餐卡刷,进图书馆的时候用餐卡刷门禁等等诸如此类的低级错误时有发生,不是因为她太粗心,而是萧岚在的时候把这一切都包办了。一起去吃饭,一起上自习,上课的时候也是把她从宿舍送到教室。而现在,不再有人会在黄昏的时候陪她到篮球场打球,没有人在她烦恼压抑的时候静静的听她倾诉,不再有人在大雨滂沱的街头为她撑伞,没有人在她散步的时候给她讲历史;她逛街的时候,也不再有人大包小包的跟在后面,吃饭的时候,不再有人细心挑去她不喜欢吃的肥肉……

回忆让她明白,这一切都是因为熟悉和自然才会漠然,她不敢再回忆她曾经熟视无睹的这一切,记忆里那个温柔体贴的大男孩的微笑让她痛断肝肠……

没有萧岚形影相随的日子是灰暗的,但是对萧岚的爱却如影随形。白天她强打精神,像个正常人一样上课、处理学生会的事务。晚上一个人的时候,她就翻出所有萧岚的照片,躲在无人的角落里,一遍又一遍的端详。每每想到造物主如此无与伦比的杰作,此生无法被她拥有,似乎世界的末日就要来临,前途和人生一片黑暗,她便忍不住潸然泪下。

这段时间,她感到自己思念萧岚的时候,经常胸口隐隐作痛,哭的时候痛的更加厉害,她终于明白,这是她的心在痛。以前只听说过,爱情会让人心痛,没想到,这个不能思想的器官竟然真的会因爱而痛的如此彻底。她拾起了搁置已久的日记,每天晚上都趴在那里写啊写啊,满纸全是对萧岚的思念和爱恋。开学不到一个月,课程笔记没记多少,日记倒是写了厚厚的一本,空白的地方全部都贴上了萧岚的照片。她还买了几束玫瑰花,把花瓣一片片的夹在了日记本里,期待着某一天,萧岚能够看到她这番泛滥成灾的思念。

可惜这一番相思之情萧岚始终没有看到,但是却被同寝室的姐妹们发现了蛛丝马迹。首先是班里有名的“小毒舌”(沈夕由于喜欢开玩笑逗女同学乐,喜欢拿男同学开玩笑,被男孩子们冠名为“大毒舌”)排行老三的郑佳,她见到沈夕就问“老大,最近你们家大帅哥到哪里去了?”。

因为以前不管沈夕怎么解释,郑佳始终认定萧岚和沈夕在谈恋爱。她的名言就是,“他吃喝拉撒都管你,说不是男朋友鬼都不信你”。虽然沈夕被冠名为“大毒舌”,但是从不主动取笑女同学的沈夕还是十分惧怕说话不经过大脑的“小毒舌”。她也很怕被别人知道自己单恋萧岚,毕竟单恋对于女孩子来说是多么耻辱的一件事情。

所以,某一天,当郑佳再问的时候,她便顺水推舟的宣布,萧岚谈恋爱了,女朋友不是她,以此来证实之前自己和萧岚是姐弟之情的论断。这一下子,全寝室炸开了锅,郑佳连连惋惜,明知故问外加幸灾乐祸的问:“老大,这岂不是意味着你从此失恋了哦?”

和她感情很好的老二梅茹则安慰她说:“想开点,太帅的男孩子不安全。”

就连平时只知道埋头学习、慢热型的小四陈丽红得知这个消息也跑来问她:“大姐,看你又瘦了,你还好吧?”

沈夕在心里把唯恐天下不乱的郑佳骂了成千上万遍,表面上却故作镇静的笑骂:“你们怎么搞的啊,没恋过哪来的失恋啊,我才不会喜欢萧岚那个重色轻友的笨蛋呢!什么大帅哥啊,见到大美女还不是一样会腿软?”

“哎,我说,那个苏瑶,我一见到她就知道她不简单呢,长的那么漂亮,能力又很强,而且说话娇滴滴的,嗲死了!哪个男生见了不动心才怪呢?我看她和萧岚最配了耶!”郑佳兴奋的手舞足蹈。

沈夕推了她一下,“大姐——,再嗲能嗲过你吗?每次听到你讲话就脱层皮,肉麻死了啦!”郑佳是福建厦门人,可能是离台湾很近的缘故,也和她经常看台湾的综艺节目有关,她说话经常咿咿呀呀、嗲声嗲气的带很多缀尾的语气词。故而沈夕经常模仿她,以此达到反击她的目的。

“老大,我说你笨死了啦,这么好的一个大帅哥守了20年,愣是让人抢了去,你怎么搞的啊?大一的时候我说让咱们和萧岚他们搞联谊宿舍,你死要面子就是不肯去说,这下可好了,人家苏瑶她们一来就跟他们勾搭上了,整天朝夕相处的,能不出事吗?我们9号楼118的脸都让你给丢尽啦!”

“他们那个联谊宿舍是802的沈鹏主动找上门的,他当时想追苏瑶。”老二梅茹插了一句。

“哇,二姐,我忘了耶,你和沈鹏是老乡啊,我们寝室一个是老乡,一个是青梅竹马,我们比任何一个女生宿舍都有理由成为10号楼802的联谊宿舍啊,我们可是经济学院唯一一个美女如云的寝室呢,可是为什么这么失败呢,不行,我明天就找他们说去,现在都流行搞联谊宿舍的,绝对不能让人家笑话我们没水准呢!”

“你有毛病啊?找谁不好,非要找802啊,全校男生都死绝了吗?”沈夕突然大怒。

“你干什么这么大反应啊?802那么多风云人物,全校的女生都想和他们联谊呢,就你身在福中不知福,以后萧岚不来了,我们见他一面都很难啊!他可是全校的明星啊!”郑佳从来不掩饰她对男孩子的欣赏和爱慕,但是此刻她话里似乎带着刺,沈夕的心阵阵刺痛,她放在嘴里咬着玩的一支铅笔立刻被她咬成两半,满口雪白的牙齿被扎破的牙龈染的血红一片。

周五晚上9点多钟,沈夕从图书馆出来,在2号教学楼门前碰见了萧岚同寝室的老大沈鹏,他一见沈夕就笑嘻嘻的说:“老妹,好久不见啦,你怎么又瘦了呢?不会是想我想的吧?”

“呸!一见到你就没食欲,不瘦才怪呢!”沈夕和萧岚同寝室的哥儿们都混的很熟,大家都不问年龄大小直接喊她“大姐”,只有沈鹏非要跟她攀亲,说五百年前是一家,硬要让她喊“亲哥哥”。

“妹呀,你知道你魅力多大吗?一想到周末要和你一起出去玩,我们802四大美少年愣是兴奋的好几个晚上睡不着觉,光擦哈喇子的卫生纸都用了10卷了!”

沈鹏虽然是802的老大哥,但是油腔滑调的本性让他看起来一点也没有大哥风范,人长得有几分姿色,但是超级自恋的劣根性促使他把自己描述成为宇宙超级无敌美少男。他见了爱说笑的沈夕,本性发挥的更加淋漓尽致,经常被沈夕说成是“先天性智障”。沈夕以取笑他为乐,他也喜欢凑热闹,周瑜打黄盖,两个人一见面就会逗得在场的人前仰后合,只要他俩在场,必定热闹非凡。但是听了沈鹏刚才的话,沈夕现在一点也没有兴趣逗乐。她忍不住的问:

“周末出去玩?真的假的?谁定的啊?”

“你不知道啊?周二的时候郑佳来找我,说你们118想和我们802搞联谊宿舍,然后,我想我们男孩子就得主动点,和寝室的哥儿们商量一下,决定周末请你们出去玩。”

“哦,可能她还没来得及和我说呢,嗯——没什么事——我先走了,改天再聊吧。”沈夕心里乱成一团麻,她支支唔唔的糊弄了一下,转身就走。

“那你去不去啊?明天我们等你啊!”沈鹏冲着她的背影喊。

告别沈鹏,沈夕匆匆忙忙的往寝室赶,她的心正处于极度的矛盾挣扎中。一方面,她巴不得和802搞联谊宿舍,那样经常见萧岚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还不需要费尽周折找理由,来掩盖她暗恋萧岚的事实;但是另一方面,她又害怕见到萧岚。如今的萧岚今非昔比,在她眼里已经成为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她甚至不敢正视他的眼睛,和他打电话的时候都要极力克制发抖的声音。她害怕失态会暴露她内心炽热的爱,那是一件多么丢脸的事情啊!到时候全校的人都会看她的笑话。但是既然约好了明天出去,为什么郑佳没有告诉她呢?

第七章 爱你在心口难开

到寝室,正想要问个究竟,发现其他三个人都在,连经常学习到很晚的小四,竟然也在。寝室的桌子上都摆满了吃的,看这架势,联谊宿舍的事情不是沈鹏空穴来风。她的火“噌”的冒了上来。

“这算怎么回事?搞个联谊宿舍还要神神秘秘的单单把我隔离出去?!我得罪谁了我?!”

“——难道她们看出来我喜欢萧岚,故意让我回避吗?”

她压住火,在心里挣扎了许久,正要发作,郑佳满面春风的扑了上来。

“老大,你可回来啦,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待会不要兴奋的流鼻血哦!嚯嚯!”

沈夕的气一下子消了一半,于是一把推开她,面无表情的说:“不就是联谊宿舍吗?这也至于,你这几天鼻血都流干了吧?”

“咦,你怎么知道诶?真没劲,人家憋了好几天就是想给你个惊喜,连东西都帮你买好了。我这可都是为了你啊,我可是用心良苦呢。”她调皮的蹭了蹭沈夕,一个劲的朝她挤眉弄眼。每次都是这样被她弄的没脾气了,想到她也没有恶意,沈夕噗哧一声笑了,“死丫头,连小四这样嗜学如命的都被你拉着一起去鬼混,真败给你了!”

“那当然啦,整天学习有个什么劲啊,多么美好的青春啊,都浪费在无聊的课桌上,简直就是摧残人性呢!”

“行了行了,闭嘴吧你,明天什么时候啊,去哪里?也不早点说,一点准备都没有。”

“你准备什么啊,把你的人准备好就行了。明天上午7点,在食堂一起吃早饭,8点出发去千佛山,下山后在附近的东方肥牛吃火锅,晚上到男生寝室打牌。怎么样?丰富吧?最主要是可以和一群大帅哥有一整天的相处时间呢!”郑佳夸张的抱住沈夕,跳起来冷不丁的在她脸上亲了一口。沈夕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之情,一下子把她抱了起来。

晚上做梦的时候,满脑子都是萧岚的影子,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梦中她一直在伤心的哭泣,早上被多动症的郑佳吵醒的时候,她的胸口还在隐隐作痛。她艰难的爬起来,其他三个人都已经洗刷完毕。陈丽红坐在桌前安静的看书,梅茹在那里整理行李,只有郑佳拿个镜子坐在写字台前涂来抹去的,边抹边唧唧喳喳的和梅茹聊天。

她跟前一大堆沈夕叫不上名字的化妆品,每天早上,光折腾她那张脸就得一个小时。沈夕拿了洗刷用品去了盥洗室。洗刷完毕,找出了妈妈暑假去上海给她买的一条漂亮的新连衣裙,粉红的底色点缀着白色的小花,星星点点,穿上去显得十分清纯可爱,她正在镜子前自我欣赏,郑佳跑到走廊上尖叫起来:“哇,你们快来看啊,我们118的老大开始走清纯路线啦!新一代清纯玉女派掌门人诞生了!”

“你搞什么!”沈夕捂住她的嘴,慌忙把她拉了进来,“呯”的关上了寝室的门。这时梅茹说了一句:“夕,今天爬山,穿裙子倒是没问题,可是穿高跟鞋会很累的,你能吃的消吗?”

“二姐,她这是要风度,不要腿肚子嘞!”郑佳朝沈夕扮了个鬼脸,坐在一旁看书的陈丽红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

她们四个花枝招展的来到了食堂的时候,几个男生已经打好了饭,等在那里。可是看到萧岚的时候,沈夕的心凉了半截,他身边赫然坐着那个“苏妲己”。原来,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出的鬼主意,被邀请一起出去玩的还有苏瑶他们寝室,5号楼的409,人文历史学院的四个女生——萧岚他们的同班同学。

郑佳一看见萧岚,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了过去,也不管人家同不同意就挤到了萧岚和苏瑶的中间,左帅哥右美女的寒暄起来。萧岚看见沈夕的打扮,眼睛一亮,然后笑了笑,招手让她到他旁边坐下,虽然那笑容足以让沈夕立刻死去,但是她却装作没看见,故意挨着他对面的沈鹏坐下。沈鹏正在看电视,转过头来看见她,大叫了一声,然后像个大喇叭一样开始嚷嚷:

“哇——哇——哇——!有没有搞错啊,你们快来看啊,这是谁啊这是,新一代玉女派掌门人吗?我老妹开始走清纯路线了吗?!爆炸级的新闻呐!”

“你昨天晚上喝洗脚水了吗?刚才看苏瑶的时候眼睛都掉出来了,这会儿又抽风呢!”802的老三魏如风不屑一顾的说。他叼着根烟,翘着二郎腿,样子酷酷的,很有北京人的派头。

802唯一的小个子老四吴敬听了这话,在一边傻傻的捂着嘴偷笑。沈夕拿筷子夹了一根油条死命的往沈鹏嘴里塞,边塞边说,“放着这么香的油条不吃,一大早的非要喝洗脚水,你咋长的啊?”

大家都被这对活宝逗的哈哈大笑,全都忘了吃饭。沈夕的心思根本不在饭上,她一边故作斯文的吃,一遍趁夹菜的时候,偷看萧岚和苏瑶。这时苏瑶剥了一颗鸡蛋,递给萧岚,萧岚很不好意思的摆摆手说:“瑶瑶,你吃吧,我自己来。”

沈鹏看到了,又叫了起来,“你们两个不要这样好不好?也照顾一下我这个失恋的人的感受嘛!啊,我的心都碎了!”

他抓起自己的鸡蛋,递给苏瑶:“瑶瑶,我也要!”

沈夕这时在心里慰问了沈鹏的母亲一千遍,这个家伙简直就是跟自己过不去,话好像全是说给她听的。她接过沈鹏手里的鸡蛋,往桌子上一拍,三下五除二剥了皮,递给他。

第八章 吃醋惹的祸

12人来到千佛山脚下的时候,那里已经有很多一大早爬山的人刚刚下山,现在天气正慢慢转凉,加上正逢周末,爬山的人越来越多了。男生们买了票后,大家在山门前让人帮忙合了张集体照,接着随着人群鱼贯而入。除了沈夕和萧岚是本地人,其他10个人都是第一次爬山,于是沈夕和萧岚当仁不让的充当了导游。

本来是一群一起进去,走着走着,就不自觉的分成了两队。409苏瑶她们寝室的4个女生像小行星一样围绕在萧岚这个大太阳的身边,当然还有118那个该死的花痴郑佳和802那个欠扁的自恋狂沈鹏。802的另外两个男生和梅茹、陈丽红则一直死心塌地的跟着沈夕,这显然不是沈夕想要的结果,她对那些围在萧岚身边叽叽喳喳,推推搡搡的顺便吃豆腐的几个花痴女恨得牙根痒痒,但是,她又不能放下自己的扇子们(fans)不管,她一心n用也顾不过来。每次听到那一组爆发出的尖叫声,她就浑身抽筋,接着语无伦次,搞得扇子们怨声载道。

当她第三次听见花痴组合发出尖叫的时候,她的扇子们终于倒戈相向,全跑过去凑热闹了。原来,大家都等着看萧岚和苏瑶这对金童玉女当众接吻的惊心动魄场面,几台照相机都在严阵以待。苏瑶和萧岚虽然已经是公开的恋人,但是两个人就是不肯当众亲热,以萧岚的个性,更不可能这么开放,越是这样,大家越是要起哄。看到这种场面,沈夕的下嘴唇都快被自己咬出血了,心一阵紧缩,但是还是忍不住的想看个究竟,她心里一直在默念着“你不能就这样背叛我!”

她远远的站着,看到他们被大家推搡着拥在一起的场面已经足以要了她的小命,要是当着她的面接吻,那岂不是要当场毙命,吐血而亡吗?乌呼哀哉!她好像听见了自己心碎的声音。这个时候她好像看见萧岚的视线突然越过人群向她这边看了一眼,但是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就转移开了。

她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但她发现不管大家怎么尖叫起哄,萧岚一直在腼腆的笑着,却没有动。这个时候,沈鹏和郑佳互相交换了眼色,一人一边,突然把萧岚和苏瑶推倒了一起,由于身高的原因,萧岚的嘴只是碰了苏瑶的额头,但是他们的身体却顺势倒在了一起,来了个甜蜜的拥抱。

“啊!鼻血啊,我流鼻血了!”沈鹏把一包肯德基的番茄酱抹到鼻子底下大呼小叫。

“我也要!”

“我也要!”其他女生也在尖叫。

“你们搞什么啊?恶不恶心呐!一群花痴!”魏如风不屑一顾。

“哎,你吃醋了吧?”郑佳神气的拍拍他的肩膀。

“对,他就是嫉妒了,扁他!”409的老大王雪梅拿起矿泉水瓶就打。

顿时卫生纸、空矿泉水瓶铺天盖地的飞了过来,魏如风边挡边跑,没留神一下子撞倒了正在发呆的沈夕,她一屁股栽在了地上。几个女生笑得前仰后合,一边跑来拉她一边对魏如风喊:

“这下你死定了,一会沈姐起来把你打个半死!”

这时郑佳喊了一声:“咦,老大,你怎么哭了耶?”

沈夕回过神来,连忙捂着鼻子:“哦——嗯——可能是刚才被撞到鼻子了,鼻子发酸,眼泪就出来了。”

她爬起来,擦了擦眼睛,被大家簇拥着往前走。走到万佛洞门前的时候,她还没忘自己导游的使命,她一本正经的清了清嗓子:“咳咳——嗯——,这个就是千佛山上最有名的风景区——万佛洞啦,它是由——”一转头看见萧岚正蹲在地上给苏瑶系鞋带,她的脑袋又木了。

“由谁建造的,快说呀!”不知道是谁在催促。

“释迦牟尼”。沈夕喃喃的说,眼睛直直的。

“什么?!”大家异口同声。

“你脑震荡了吗,老大!”郑佳使劲的推她。

“妹呀,你还真幽默呢!”沈鹏拍拍她的肩膀。

“哦——不是不是,我也不知道是谁,你们自己看吧,那牌子上都写着呢!”

“早说嘛!”

一群人扫兴的走开。沈夕还呆在原地不动,她望着萧岚和苏瑶十指相扣的背影,始终迈不开步子。她开始后悔自己的决定,和萧岚一起出来,除了雪上加霜的痛苦什么都得不到。这时候,萧岚突然回过头来看见她,转身朝她走了过来:

“喂,你站在这里干嘛?发什么呆啊?”

“不要你管!”沈夕很委屈。

“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啊?”

他凑过来,把手伸出来要摸她的额头,她条件反射似的用手挡开,这个曾经多么熟悉的动作此刻让她感到恐惧。

“不要对我动手动脚的啊,现在你是名草有主的人,我可不想让人家说闲话,男女授受不亲啊!”

“好——授受不亲,沈女侠,你看你都瘦成啥样了,真是越来越‘瘦瘦’不亲了!快走吧,你!”

萧岚笑着把她肩上的背包拿下来,拉起她就走。这些动作,在萧岚做来都是那么自然,因为他们从小就是这样互相关心、互相照顾的一起长大,但是在此刻沈夕的眼里,这些亲热的举动只有情侣之间才会有。她被萧岚温暖的手牵着,恍恍惚惚的觉得,萧岚是不是也喜欢自己呢,是啊,不要痴心妄想了,也许仅仅是“喜欢”而已。

从万佛洞出来,一行人来到了公园里的游乐场,几个女生一看见秋千就像小鸟一样飞了过去,男孩子们则为了展示绅士风度而甘愿轮流当苦力。沈夕的心情好了很多,她也跑过去凑热闹。她刚坐上秋千,802的小个子吴敬就跑过来要推她,沈夕很不好意思的摆摆手。

“吴敬梓啊(沈夕对吴敬的昵称),我自己来吧,你个子这么小,我怕把你累坏了!”沈夕虽然很瘦,但是她实在很不忍心让只有165米的吴敬来推她这个176米的大个子女生。

这时候,正一左一右的推着409的老二左婷婷和老三赵晶的魏如风喘着粗气冲她喊:“你可别指望我啊,丫的,我都快累趴下了!”

“魏马蜂,你这个烂人,谁指望你啊!看你那肌肉发达的样子,原来这么不中用!”

“你怎么这么粗鲁呢,怎么能这样和女孩子说话呀!真没礼貌!不好意思啊,老妹,都怪我平时管教不严,回去一定让他跪搓衣板!”沈鹏推着梅茹和陈丽红,朝她挤眉弄眼。

“沈姐,让萧岚帮你吧”。苏瑶荡在秋千上笑吟吟的看着她。

“自己来!”

沈夕气呼呼的使劲向后走了退了几步,荡了出去,这时萧岚的手也刚好抓着绳子准备推她,一前一后力量刚好相反,一下子把沈夕摔了出去,吃了个狗啃泥,惹得众人哈哈大笑。

萧岚赶忙跑了过去,“真不好意思,姐,你要不要紧,摔着没有?真对不起啊!”

沈夕捂着屁股,坐在地上苦笑:“萧公子,你是不是想谋杀我啊?”

萧岚扑哧一声笑了,“对不起,对不起,赶快起来吧!”

萧岚把她拉起来,正要帮她拍打身后的泥土,这时苏瑶跑了过来,柔声说:“我来吧,你去陪他们玩吧!”

沈夕受宠若惊的摇了摇头:“不用了,不用了!我让我们家老二来吧。”说着把屁股转向了旁边的梅茹:“茹——”,梅茹拿出手帕,帮她拍打着身上的泥土。

玩了几个游乐项目后,大队人马开始往最顶峰出发了。爬到了山顶的时候,几个女孩子都累的气喘吁吁。沈夕一路上像间谍一样从暗处盯着苏瑶和萧岚,看见两个人你给我擦汗,我喂你喝水的样子,简直气冲霄汉。她从小习武,爬山对她来说,简直是轻松的易如反掌,爬山倒是没累着,但是一路上光气也快被气晕了。

山上因为一年四季游客络绎不绝,台阶和扶手都被磨得光滑如镜,很多人都把光滑的扶手当作滑梯来玩,这群年轻气盛的大学生当然也不会放过这么刺激的娱乐项目。下山的时候,男孩子们一节一节的滑行,滑完一节,到了下面就张开怀抱迎接滑下来的女生,欢笑声和尖叫声交织在一起,惹得路人驻足观看。

苏瑶胆子小,不敢滑。萧岚就站在旁边抱着她慢慢的往下推,还没开始滑的沈夕看到此情此景,妒火中烧,滑梯也不玩了,一个人怒气冲冲的就要往下山。不曾想,脚下的高跟鞋在光滑的台阶上一打滑,她身子不走自主的向后一仰,整个人就失控似的,直直的被摔了出去

第九章 食不甘味

,女生们吓得尖叫起来,站在她后面的梅茹拼命的想抓住她,但是为时已晚。站在下面的男生们傻眼了,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她已经仰面朝上滑到了最底层,右脚撞到了石墙上,一阵剧痛袭来,她的眼泪涌了出来。

这时同学们已经追了上来,纷纷围了过来,七嘴八舌的炸开了锅。“不要紧吧?”“是不是崴到脚了?”“哎呀,脚都肿这么高了呢!”“要不要去医院啊?”

这时萧岚推开人群,蹲在她旁边,从包里拿出了红花油,给她往伤处涂抹,然后轻轻的揉着。

“哎,老大,你今天怎么老出状况呢!”郑佳总是喜欢说实话。

“走不了了吧?你们哪个男生背着她吧!”梅茹一向很会关心人。

“轮流背吧!”409的王雪梅说。

“老妹,我义不容辞第一个先上!”沈鹏笑嘻嘻的凑了过去,摆好了半蹲的姿势。

“我来吧!”萧岚面色凝重,伸出手要去扶她。

“不要!”沈夕孩子似的推开萧岚,“魏马蜂,我要你背我!”

“背就背,谁怕谁啊!”魏如风摆好了姿势,众人七手八脚的把她扶上去。

“喂,你轻点啊,不要碰她的右脚!”萧岚跟在后面不放心的喊,苏瑶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异样的神情。走出山门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多了,背着沈夕走了一路,魏如风已经累的气喘如牛,中间其他男生要换,沈夕死赖着不下来,还好附近的火锅城不远,不一会就到了。服务生找了一个10个人的大桌子,魏如风把沈夕放到椅子上,如释重负:“你是猪啊,这么重!累死我了!哦——啊——你干什么你!?疼死我了!”沈夕使劲的掐着他胳膊上的肉,“你说谁是猪啊?你再说,你再说!”

“啊——!我错了,我错了!我是猪,我是猪,快放手!”魏如风使劲的挣脱沈夕的手,胳膊上已经淤青一片。他朝众人伸出胳膊,大声嚷嚷:“啊,太不象话了!这是一女生所为吗?枉我一路和一头驴似的背她下山啊,恩将仇报啊!”

“活该!”

“谁叫你嘴臭了!哈哈!”几个女生都在取笑他。

“来来来——三儿,哥给你吹吹,马上就好了!”沈鹏把嘴凑上去,魏如风一拳抡过去,“给我滚!你这个死变态!”

服务生拿来菜单,大家点了两个大锅,一个辣的和不辣的,分个人口味坐下。苏瑶看见萧岚坐了不辣的那一边,便问:“萧岚,你不是能吃辣的吗?”

“哦,我最近有点上火,怕长痘。”

“哇——大帅哥,你的皮肤已经都那么好了,还这么小心啊!”郑佳是既害怕长痘,又狂喜欢吃辣。

“那我陪你吧。”苏瑶挨着萧岚坐下,正好把沈夕和萧岚隔开。

“哥儿们!”魏如风打了个响指,把服务生叫来,“来一箱啤酒!”

“喝什么酒啊,等下喝的烂醉回去被老师逮到,要记大过的!”409的老二左婷婷坐在魏如风旁边吓唬他。

“扯淡吧你!我们男生喝我们的,有你们什么事啊!”

“怎么?瞧不起我们女生啊?我告诉你,真喝起来,还不知道鹿死谁手呢?”赵晶反唇相讥。

“对啊,对啊,你们三个加起来都不一定是我们小四的对手!”王雪梅边喝水边点头附和。

“大姐,你瞎说什么啊?”苏瑶嗔怪她。

“是呢,女生就是有实力也不能表现出来啊,苏校花,还要保持玉女形象呢!”郑佳拿起盘子往面前的锅里放羊肉,这家伙虽然有魔鬼的身材,但却是个超级大胃王。

“真的假的?我们寝室除了老二不能喝,我们三个可都是有实际战绩的哦!”沈鹏瞪大了眼睛盯着苏瑶,“我跟你说,瑶瑶,我的酒量,那可是千杯不醉的,文史学院煮酒论英雄的帅哥,除了我可没有第二个啦!”

“通俗说法,好像就是一个酒鬼而已啊!”沈夕不失时机的打击他的自恋情绪。

“不管怎么样,今天能有幸和这么多美女出来玩,而且玩的很开心,就是值得庆贺的,今天多多少少都喝上点,反正是周末,大家说好不好?”沈鹏用起子打开了一瓶啤酒。

每个人面前的杯子里都倒满了啤酒,沈鹏要给苏瑶倒,被她阻止了。

“我不喝了吧,我不会喝啤酒。”

“不行不行!这哪成啊,校花也不能例外,出来玩就要放开点!”魏如风接过瓶子要给她倒,她看了看萧岚,很为难的表情。

“喝不完我替你喝吧!”萧岚朝她笑笑。

酒过三巡,肉和菜都上齐了,大家纷纷开动。沈鹏守着左婷婷和赵晶,端茶倒水的忙的不亦乐乎。坐在那个“苏妲己”旁边,沈夕十分的不自在,她故意夹了一大块萧岚最爱吃的腐竹,准备隔着她递给萧岚。可是还没等筷子举起来,就看见萧岚从锅中夹了些羊肉,正往苏瑶的盘子里放,她只好悻悻的作罢。这时郑佳夹了一块肥牛:“呀,这上面怎么这么多肥肉啊?”然后隔着桌子递给沈夕:“大姐,你帮我吃了好不好?”

“我姐她不吃肥肉的,你不要给她了。”旁边的萧岚阻止她。

“谁说我不吃肥肉的,多吃肥肉可以美容呢!”沈夕接过来,忍着恶心赌气吃了下去。

“我说你们几个,不加辣椒的火锅能吃吗?来点辣椒试试?”沈鹏端着调料碗站起来就往他们锅里放。

“你烦死啦!”沈夕大叫,“你怎么这么讨厌啊,把我们这里也搅和了!”

苏瑶连忙说:“没事,没事,一点点,还是有一点味道要好。”

这时魏如风舀了一大勺辣椒放在身后,站起来拿起茶壶,假装给沈夕倒水,趁她不注意,全倒到沈夕的调料碗里,还使劲的搅上两下,然后捂着肚子大笑着回到座位上。

“哈哈哈哈——啊——哈哈——”魏如风看着沈夕扭曲的面孔,笑的上气不接下气。

“坏死了,802最坏的就是你了!”女生们纷纷指责他。

“她不能吃辣椒的,你这个家伙怎么这么损啊!她吃辣椒会咳嗽的很厉害的,换一份吧!”萧岚转头要叫服务员。

“谁说我不能吃辣椒的!”沈夕听他这么一说,又来了劲,夹了一堆吃的,把调料全搅上,大口大口的往嘴里放。辣椒一接触嗓子眼,她就拼命的咳嗽起来,一直咳得眼泪都出来了还没停下。

“水——水——,赶快喝点水!”萧岚连忙把自己的茶杯递过去。

沈夕接过来,慌忙喝了一口,说了声“对不起”,就捂着嘴跑到了洗手间,一直咳得脸都憋红了,才停止了咳嗽。她漱了漱口,洗了把脸,抬头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刚才的泪痕依稀可见,想着萧岚的体贴和温存,她的眼泪又涌了出来。

“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为什么?!你既然爱上别人,为什么还要像以前那样对我这么好?不要再折磨我了,求求你!”她对着镜子,在心里拼命的哭喊。

“沈姐,你怎么了?你怎么哭了?”苏瑶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身后。

“萧岚不放心,叫我来看看,你好点了没有?”她边说边轻轻的拍她的背。

“我没事了,谢谢啊!”沈夕赶忙擦干眼泪,走了出去。

回到座位上,其他人都在玩猜牙签罚酒的游戏,看见她们两个来,就取消了重新来。沈夕回到座位后,一直默不作声的发呆,轮到她的时候,她回过神来,脱口而出:“10!”

“啊——终于逮到一个了!”郑佳坏笑伸出手把牙签递给她,“前面已经有人猜到10了!喝酒吧,老大!”

“这么背啊,一上来是我啊?”沈夕无奈的喝了一杯。然后接过来,继续进行,谁知,下面的罚酒很邪,她坐庄,三轮被罚,已经连喝了三杯,到第四轮的时候,好不容易逮到一个,没几轮又轮到她。到第五杯酒的时候,萧岚说什么也不让她喝,就替她喝了。可是,沈夕好像倒霉鬼俯身了似的,几乎每罚必中,当萧岚替酒加罚酒也已经喝了快两瓶的时候,苏瑶说话了:“可以喝白酒吗?一杯白酒顶三杯啤酒好不好?沈姐和萧岚都不能喝酒,她们两个的我来替吧。”

“瑶瑶!”萧岚皱着眉头阻止她。

“啊,不会吧?瑶瑶,你不是不会喝酒吗?”沈鹏瞪大了眼睛。

“我只是不会喝啤酒啊,我没有说不能喝白酒。”苏瑶调皮的笑笑。

“这沈老大,就是个笨蛋,十次有九次都中招,简直笨的掉渣了!”

“魏马蜂,你想死啊?”沈夕拿起一包卫生纸丢过去。

这一顿饭,除了沈夕,大家都吃的很开心。

第十章 侠女英雄救美男

单相思的郁结和愁苦马上就快让她憋出内伤的时候,大学里一年一度的迎新生工作又开始了,刚上大二的沈夕作为新上任的经济学院的学生会副主席首次参与迎新工作。很快,她的心思便淹没在繁琐和忙碌中。新生开学前的一个星期的准备工作已经让她忙的不亦乐乎,9月16、17号迎新当日更是忙的团团转,既要在现场担任副总指挥,扯着嗓子安排人员负责新生填表、宿舍安排、物品领用、人员接送等工作,又要随时和苦力似的,帮忙搬行李、领东西,还要准备着应付突发事件。等到晚上她陪着辅导员和学生会的同学“视察”完了男女生寝室,确认一切都安排妥当后,她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了寝室。

脚刚迈进楼道,就听见一群女生在起哄,不用看就知道,一定又是郑佳在搞“三八”爆料大聚会。这个郑佳是出了名的三八加花痴,只要是跟学校的风云人物以及帅哥有关的任何事情,她保管第一个知道并会迅速召集经济学院全楼层的女生来爆料,9号楼118因此也“声名远播”。今天不知道又在搞什么鬼名堂,但是如果和萧岚有关的,沈夕还是乐意听一听的。

“真的很帅耶,我们经济学院最帅的就是他了!”

“你没有认识一下吗?”

“怎么没有?你们知道吗?我和他还很有缘分呢,我一问他,才知道他和我是福建老乡呢!咦——,老大,你回来啦?”郑佳又在谈论帅哥了。

“嗯,你们都在啊,累死我了!”沈夕拨开人群,手脚并用的爬到了床上。

“老大,你起来嘛!我这还留了一个爆炸极的新闻给大家讲呢,就等你回来了,你不要睡啦!”郑佳使劲的拉她。

“你能有什么好新闻啊?还不就帅哥美女那一套,是不是那个新生师弟又难逃你的法眼了?禽兽不如啊,连小师弟都不放过!”沈夕像海蜇般的瘫在床上,任凭郑佳怎么死拉硬拽也不起来。

“该死的!”郑佳捶了一下她,“你不听别后悔啊,我要说了,大家都等很久了!”看到沈夕仍然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闭目养神,郑佳开始自顾自的给姑娘们爆料。

“我跟你们说,今天除了看到经济学院新生的几个帅哥外,还有一个消息要透露哦!”郑佳神秘的说,其他女生都催她,“别卖关子啦!”

“嗯,今天我下午回寝室的时候碰见了文史学院802我们联谊宿舍的沈鹏,他们寝室的同学也和我们一样都去当迎新的志愿者了。然后我问他,新生有没有大帅哥给我介绍,他告诉我说,美女倒是挺多的,帅哥也有,但是和我们经济学院的一样都比不上萧岚。然后他就说,萧岚的魅力实在是太大了,今天迎新的时候,有一堆一起来报道的女生看见萧岚的时候尖叫成一团,纷纷涌上去要求签名,引来了一大堆人来看热闹,搞的签到处一时堵塞的水泄不通,直到学院的保安赶到才把人群疏散开,吓得萧岚再也不敢在签到处公开露面了!”

“不会吧?太夸张了吧?明星出场也不过如此吧?”

“现在的女孩子真不象话,一点都不含蓄,哪能那么张扬呢!”

“是啊是啊,不过跟我们就差了一级,怎么就这么不一样呢?”

“哎哟,算了吧,去年萧岚在迎新晚会出现的时候,下面的女生还不一样和一群疯子似的!”

“萧岚确实是长的太帅了,我们都认识他一年多了,虽然不像刚开始的那种震惊,但是每次见到,还是很惊艳。”

“最重要的是,不但人长的帅气,还那么优秀,更方面能力都很突出,真是完美的一塌糊涂啊!”

“关键是人品太好了,对谁都那么彬彬有礼,还懂得怜香惜玉,这样的男生都绝种了!”

“人家已经名草有主了,你们就不要痴心妄想了吧?”

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着,沈夕还是闭着眼睛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平静的像个死人,但是此刻心里已经波涛汹涌的不能自已了。人长的帅就是是非多,她真恨不得自告奋勇当萧岚的保镖,把那些骚扰萧岚的女花痴们狠狠的咬上一口。

而此刻的萧岚在陪着苏瑶结束一天的迎新工作后,正和苏瑶坐在足球场的草地上聊天。苏瑶偎依在他的怀里,眯着眼睛享受着,他摸着她温软的头发发呆。突然,听见苏瑶噗哧一笑。

“你笑什么,是不是又干什么坏事了?”萧岚轻轻的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我笑你今天差点遭遇桃花劫了!要不是我出动警力救你,你现在早就体无完肤了!”苏瑶格格的娇笑起来。

“你还说,还不是因为陪你迎新,真的好烦啊!幸好我姐不在,要不会把她们打个半死,闹出什么轰动校园的流血事故呢!”萧岚故作认真的说。

“骗人!沈姐哪有那么凶啊,不过我觉得她很疼你倒是真的。”

“你吃醋啦?”

“去!”苏瑶摸了一下萧岚的下巴,“不过——有的时候看你们那么好,确实有点不舒服。”

“哦——,看来你是真的吃醋了!”萧岚笑着用指头点点她的额头。

“你坏死了!不许笑我!”苏瑶开始撒娇。

“好了,不跟你闹了,不过,瑶瑶,要是你觉得不舒服,一定说出来,因为,我和我姐的事情,我以前也跟你说过,你知道,我们家一直住对门,小时候我妈妈工作忙,经常出差,杜阿姨就带我们俩。我们感情一直很好,从小到大都像姐弟一样,我们之间的男女概念是很模糊的。如果你很在意,我会注意的,我相信我姐她也一定会注意的。”

“你说什么呀,我是什么人你还不清楚吗?把我说的好小气哦。”

“嗯,我知道,但是我也不想你受委屈。”

“放心吧,哥哥。哎,我问你啊,沈姐她真的会功夫吗?从来没见呢。”

“真的哦,她不但会还很厉害呢,因为家里都不想让她张扬,所以,没有极特殊情况,她是绝对不会让外人知道她会功夫的事情的,顶多说是会点武术的花架子。”

“那你跟他一起长大,也没受点熏陶渐染什么的?”

“有啊,我身手很好的,遇上强奸、抢劫什么的,还是足以能够保护你的。不过,和我姐相比,也就是一点皮毛。小时候,我常常跟我姐和沈爷爷去大明湖学功夫,他们练,我在旁边看,也学了一些,但是后来没坚持多久,主要是妈妈后来给我报了很多培训班,钢琴啊、书法啦、美术、游泳什么的,根本就没有时间去练功,而且,练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站桩、吊脚、扎马步什么的,看起来很威风,学起来却很累很辛苦的,妈妈看我经常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说什么也不让我学了。”

“可是我姐不一样,她从小就想当女侠,你看她性格很豪爽的样子,而且,爷爷很严格,不允许她放弃。她在短期内有点成绩,让她尝到甜头,所以就坚持下来了。她很能吃苦,我记得那时候,她每天脚上都磨出水泡,破了流很多血,而且身上很多擦伤,晚上睡觉的时候,经常疼得睡不着觉,她妈妈杜阿姨心疼的都哭了,死活不让她学了,为这事,差点和爷爷闹翻了。可是她就是不听,她总是拿圣斗士星矢来激励自己,说意志能使她爆发出惊人的小宇宙。”

“这么可爱啊,还拿圣斗士来激励自己!”苏瑶笑了。

“我们俩小时候超迷两部漫画,一部是《圣斗士星矢》,一部是《灌篮高手》,都喜欢的不得了,那时候见到和漫画有关的,统统都买下来。我现在还有还几个版本的漫画呢。”

“嗯,你俩爱好也很相似啊。”

“嗯,扯远了,还没跟你说完我姐会功夫的事情。我姐小时候很调皮,学会功夫以后更调皮了,到处招摇挑衅。有一阵子,她经常闯祸,在学校误伤小朋友被关禁闭,有家长找上门来,她必定挨一顿结结实实的打,但是第二天紧接着又闯祸,沈叔叔和杜阿姨很伤脑筋。到她8岁的时候,她爸爸妈妈已经制服不了她了。我记得有一次,那时候有一个儿童片剧组到我们学校选演员,那个导演是个女的,一眼就看上我了,然后选我去当男二号,我姐小时候个子太高,连个群众演员都没选上,只能在旁边看。”

“你还当过小童星吗?还记不记得那个片子叫什么名字啊?”苏瑶很兴奋。

“不记得了。其中有场戏是一群高年级的男孩子欺负我,他们把我围起来轮番推我,揍我,谁知被我姐看到了,她疯了似的冲进来,踩着摄像机,飞起来三下两下把那几个大个子男生踢飞了,当时在场的人都看傻了。那几个男生以为是在演戏,爬起来继续和我姐纠缠,我姐当时像个女侠似的,不慌不忙,三拳两脚把他们打趴下了,直到剧组的人拼命上来阻拦才停住手。导演阿姨说的口干舌燥才把我姐劝住,让她相信确实是假打,她才罢手。

谁知道,重拍的时候,她又不顾一切的冲了进来,那几个男生都被她打怕了,说什么也不演了,就这样三番两次,直到导演被迫把她“英雄救美”的场景加到原本没有的故事情节中她才罢休。那天在场的人都被她那一身英姿飒爽的功夫所折服,她那时候才9岁。我想,要是放在现在这个造星时代,她早就一炮走红,成了荧幕上的武打女星了。”

“呵呵呵——太有意思了,没想到你和沈姐还有这样的经历啊?”苏瑶笑得直不起腰来了,没有发现萧岚脸上正溢满陶醉的表情。

“她施展功夫的样子,真的很帅。她上高中的时候,爷爷已经不是她的对手了。她长大以后懂事多了,不像小时候那么调皮了,但是她幽默风趣的性格却没变,她总能让跟她在一起的人很轻松很快乐。”萧岚慢慢的自顾自的说下去,怀里的苏瑶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

第十一章 邪恶计划

方经济学者将市场类型分为四种,依次是完全竞争的市场、完全垄断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和寡头垄断市场,下面我们分别来看一下这四种类型的市场,同学们请看教材36页的图表。”

西方经济学老师在讲台上卖力的讲着,沈夕很无趣的翻着课本,心想,对她来说,爱情就是一个完全垄断的市场,萧岚就是这个市场唯一的供应商,在这种市场类型里,她作为需求方根本就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唉!真没意思,连上课的思想都被他占据着,彻底败了。

“叮铃铃——”

下课铃响了,沈夕抓起早已收拾好的书包,飞也似的奔了出去,上午三、四节是游泳课,这节看似普通的游泳课已经盼了整整一个月了。沈夕是一只十足的旱鸭子,从小妈妈和萧岚的母亲许阿姨经常带着他们两个去学游泳,但是,她在游泳方面没有练功那种天赋,不管怎么学始终学不会,而且她的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练功,所以,当妈妈通过无数次的实践证明,确认她在游泳方面是个不折不扣的弱智时,妈妈彻底放弃了让她学游泳的计划。因此,当萧岚全部学会了蛙泳、自由泳和蝶泳,并连续几年获得市里和省里的各种少年游泳比赛项目的冠军时,沈夕的游泳水平还是仅限于把头埋进水里,用她所谓的“闭气功”手脚乱舞的在水里滑行短短的几分钟而已。

这个游泳方面的“智障儿”最近却万分的盼望上游泳课,不过她只对每个月第二个周的那一次感兴趣,因为,她的梦中情郎——萧岚是学校游泳馆的业余救护和助教,每个月的第二个星期的游泳课他当班执勤,在那种环境下,见到萧岚,无疑会让沈夕的体温升至37度以上了。

她拿着东西,冲进了游泳馆,换完衣服,走进去的时候,发现里面已经有不少同学了。大家都比较拘谨,自发的分成男女两派,分布在泳池的两边。虽然风度是需要维持的,但是风景也不能错过,有一些男生还是在偷偷的往女生这边瞄,私底下评论哪个女生身材火辣等等,大胆一点的眼光就比较直接,看的发直也在所不惜。沈夕以前排斥学游泳的原因,主要是厌恶某些色狼的眼神,但是一个女生到了游泳池都没有男人看上一眼,也够惨的,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长了个天使的身材,魔鬼的面孔。沈夕对自己的身材还是很满意的,所以,时间长了,沈夕也能够做到对男生的眼光熟视无睹了。她径直往泳池走,坐到岸边,把脚伸进水里,眼睛四处扫描。

“该死的!”她暗骂道,原来还没找着萧岚,倒是先看见了那个碍眼的苏“妲己”。

“夕,我们在这里!”这时,寝室里的老二梅茹和小四陈丽红在对面岸上冲她招手,郑佳则泡在水里和班里的一些男生嬉戏。沈夕有些丧气的站起来,跑到对岸,还没站稳,几道水柱就铺天盖地的浇过来,她躲闪不及,大叫着跳下泳池,四周的同学笑成一团,整个游泳池的人都好奇的往这边看。

“都谁啊这是?哪个挨千刀的泼我?!”

沈夕抹了一把脸,郑佳和班里的一群男生正坏笑着看着她。她正要使出天女散花的绝技反击他们,突然和遭了电击了似的僵住了。萧岚正**着上身,坐在远处的椅子上托着腮沉思,对众多的泳装美女和泳池的喧嚣视而不见,那种酷酷的样子简直帅极了。沈夕陶醉了,她安静的游到岸边,靠在池边发呆。那副完全不知此时身在何处的表情让众人瞠目结舌。她内心挣扎着,很想走过去跟他打个招呼,但却始终没能鼓起勇气。只好偷偷的从远处端详着他健美的曲线,感叹他从上到下没有丝毫的瑕疵,完美到了极致的身体。

泳池里渐渐的人多起来,一个班的同学开始慢慢往一起凑,大胆点的,开始在泳池里打情骂俏起来,游泳馆一时热闹非凡,直到老师出现。由于第一学期已经学习了基础课,这学期主要是练习游泳技术,老师教了几个动作,就让助教辅助大家练习了。真是苍天无眼,萧岚居然没能分到自己的班里来,这让她沮丧的要命,好在萧岚辅助的那组全是男生,她稍稍有点心理安慰,要不然一会不停的吃醋,淹死在游泳池里也说不定呢。

要下水了,高度近视的她只能摘下了眼镜,这下子视线全模糊了,根本辨不清方向,更别说是找萧岚了。她塞上耳塞和鼻塞,全副武装的摸索着下了水,扎进去乱扑腾了几下,露出头来,抹了一把脸。塞上了耳塞,她与周围世界的声音隔绝了,看着岸上来回巡视的救护的高大身影,一个突发奇想的邪恶计划在脑海里产生了。

由于辨不清方向,她憋了一口气,朝着一个酷似萧岚的身影游去,到了泳池的中央水深处,她深呼吸了一下,开始施展她的“闭气功”。其实世上根本没有什么“闭气功”或者“龟息大法”,那都是武侠小说作者杜撰出来的东西。沈夕因为小时候学游泳经常憋气,而且经常练功也能提升她的肺活量,所以比一般人憋气能撑的时间多的多,她自己便美其名曰“闭气功”。憋了一口气,她便开始在水里胡乱的扑腾,继而沉下水底,接着又浮上来,还像一个落水的人那样胡乱挣扎,还不断的高呼“救命啊,救命!”。

“有人落水了!快来救人呐!”终于有人发现她了,她模模糊糊的看见岸上的所有救护同时从四面八方一起飞奔过来,便放心的闭上了眼睛,让身体做自由落体运动。

身体还没落下一半,一个强有力的大手就抓住了她的胳膊,拽着她往岸边游,接着感觉身后有人推着她,然后被那只大手抱着上了岸。接着好像是一群人涌了上来,众人七嘴八舌的说了些什么她也听不清楚,就感觉一双大手正在按压的她胸前,开始施救了。她想当然的认为这双大手绝对是萧岚的,因为她冲着她的方向落水的,理论上萧岚会以第一个冲过去救她,而且他的游泳技术和施救技术都是一流的,那么接下来的工作就是……

哇卡卡——想到这里,她忍不住要笑出声来,她冒着生命危险实行的苦肉计马上就要得逞了!她憋着嘴里的一口水,只让它随着按压节奏流出一点点,如果现在全吐出来,就没有接下来的工作了,一个手指头伸到了她鼻子底下,她继续屏住呼吸。

“还是不行啊!她好像休克了!”

“赶快实施人工呼吸吧,来不及送医院了!”

“这个时候还犹豫什么呀!”

她感觉一个粗重的呼吸慢慢的靠近,她幸福的要死了,同时又紧张的要窒息了!这一刻她等了好久,这一刻她在梦里演绎了多少次!她再也不能自已,忍不住把嘴迎了上去

第十二章 校园里的少林武僧

是她的初吻,宝贵的初吻!

”不行,我要把这一刻永远的印在脑海中!”她忍不住的眯缝着眼睛偷看。

“天哪!”面前一张满脸青春痘的黑黑的脸孔正往她嘴上凑,眼看就要贴上去了,她“哇”的一口,把嘴里的水全吐了出来,不偏不倚的刚好喷了那人一脸。

“醒过来了!”

“同学,你不要紧吧?”

周围黑压压的一片,眼前根本没有萧岚的影子,她忍不住委屈的哭出声来。

“怎么了?很难受是吗?送医院吧!”老师问她。

“不不不——,老师,不用了,我没事,休息一会就好了。”她慌忙摆摆手,坐了起来。

“那好吧,你在这休息一会。大家继续练习吧,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随便往深处去!”老师把人群疏散开。

“姐!怎么是你?”萧岚从人群中走了进来,“你不要紧吧?怎么那么不小心,你又不会游泳!”他蹲在她身旁,关切的问。

“你上哪去了?我拼了老命才守住我的firstkiss,都不来救我。”沈夕一下子瘫在他怀里,有气没力的说。

“我刚才去洗手间了。你看你,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开玩笑!”她湿湿的身子紧紧的贴在他裸露的胸膛上,他感到很不自在,轻轻的推开她,“我扶你到椅子上坐会吧!”

精心策划的邪恶诱吻计划居然这样尴尬的收场,沈夕靠在椅子上,使劲的低着头,脸涨的红红的,像是被人看出心思似地,无聊的摆弄着自己的手,始终不发一言。

“你怎么不说话,还很难受吗?”萧岚不明就里,很担心的看着她。

“你先擦擦,别感冒了。我去给你倒杯热水吧!”萧岚递给她一条毛巾,然后起身去休息室了。

“你还嫌我喝的水不够多啊!”沈夕在心里嘀咕,看着他的背影走远,低声嘟囔了一句,”该死的冤家!”

时间过的真快,一晃一个学期又快过去了。眼看就要进入了11月份,济南的天气还不是十分冷。但是每年入冬的转折期都感冒的多发季节。由于短暂才值得珍惜,沈夕从小在济南长大,对春天和秋天格外的喜欢,每到秋高气爽,她便神清气爽,心情也变的格外愉快。她享受着深秋的舒适,一如既往的过着校园里独有的三点一线的生活。

11月中旬的一天,经济学院的学生会主席大三的师兄凌皓到班里找她,说晚上校学生会有个元旦晚会筹备会要开,让沈夕和他一起去。晚上7:00沈夕和凌皓赶到会议室时,全校二十个院系的学生会负责人已经到齐,沈夕看到身为文史学院文艺部部长的苏瑶也在场。会议室前面的黑板上写了“2001年度元旦晚会筹备会”几个大字,这时,校会主席陆逸铭走到台上,会议室顿时安静了下来。

“同学们,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元旦晚会筹备时期,根据校领导的指示,这一期的晚会将全权交给我们学生会来负责,校办的老师给我们做后勤保障工,届时将有市里的领导来观看,因此,这次的晚会我们一定要办成一次的高质量、高水平的大型晚会。我们校学生会经过前期初步筹划,确定了几个大的原则和方向,先在这里给大家做个说明,在这个过程中,大家分别讨论一下筹备方案。”

“首先是全面丰富的原则,体现在晚会节目的形式上,要包罗万象,小品、歌曲、曲艺、舞蹈、舞台秀、武术等都要囊括其中。在大众节目中基本没有什么问题,就是在特长类节目方面,涉及到人员问题,也想在这里和大家商量一下。我们学校有个著名的京剧大师的孙子,京剧已经定下来由他上。舞蹈,乐器之类的特长,各院系都有人才,关键是武术这个节目现在很难搞定。

现在知道的是机械工程系大一新生里有一个河南登封的同学,从小学武术,在这方面有些造诣,让他出来没问题。但是他有个特点,就是如果没有对手,他在台上会紧张的无法自由发挥,所以他强烈要求有个陪练的。我们几个常委商量了一下,觉得找个不会武功的跟他练肯定是不行,到校外找个会武术的,成本和时间都是问题,所以目前也想不出别的解决方法,不知道其他学院还有没有类似的人选推荐一下?要不然这个节目就得取消。”

“取消了太可惜了吧?”

“要不然找几个身手不错的男生一起上算了,搞个群殴少林武僧的节目也很不错嘛!”

“对哦,他学的武术也就是点花式吧?表演嘛,做做样子得了!”

“这个人怎么这么傻冒呢,非得有人打才过瘾吗?比划比划都不成吗,真不知道他是不是被打大的。”

陆逸铭环视了一下四周,“苏瑶,你们院里有没有合适的人选?”

“好像没听说呢。不过,我觉得还是问清楚他的情况再说,我觉得他很可能是那种有人对打就动真格的那种,如果他功夫很好的话,找个没办法和他匹敌的对手,很可能还没上台就会出事,这样好事变坏事,到时候就糗大了。”

“说的对啊。”

“是啊是啊,实在不行取消了算了,搞不好弄出人命来。”

“嗯”,陆逸铭点点头,又朝沈夕和凌皓看去,“我怎么好像听说你们经济学院有个人会武术呢?”

“哇,不可能,不可能,绝对是谣言!”沈夕连忙虚张声势的摆了摆手,凌皓也摇了摇头。

“那好吧,这个节目暂时放下,看情况再说吧,我们接着讨论下面的方案。”

陆逸铭喝了口水,开始了下面的内容。

“第二个原则是贴进校园生活,我们办的这个晚会可以新颖、可以创新,但是不能脱离校园生活,否则晚会便失去意义。

“第三,统筹安排,兼顾竞争……

……

……

一年一度的元旦晚会都是学生会最忙的时候,沈夕作为经济学院分管文体的学生会副主席,不但要作为组织者准备学院里的代表节目,还要作为院模特队成员之一参加模特队的排练。最近不大运动的她感觉四肢有些僵硬,为了走秀效果更好一些,她开始早上早起到学校附近去爬山。山上的空气很清新,她爬到半山腰的时候,在一棵大树底下坐下休息。

“嘿——哈——嚯——”不远处传来清脆的呐喊声,肯定又是哪个缺心眼的在发神经了。沈夕对此已经见怪不怪,她站起身伸了伸懒腰,刚要转身,就感到有一阵劲风扑面袭来,她本能的迅速把身子向右后方侧转躲闪,一双穿球鞋的脚擦着她耳边呼啸而过,落到她身后,脚步居然悄无声息。

“这个人不简单”,她忍不住转头看了一眼,那个人背对着她,个子很小,穿一身旧旧的练功服,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你装什么酷啊!”沈夕上前推了他一把,“我说你下次看着点行吧,别有人没人的就横冲直撞!”

那个人转过身来弯下腰,低着头不住的说“对不起”,他抬起头的时候,沈夕扑哧一声憋不住笑出声来,“你怎么长这德行啊?”

黝黑的脸又窄又短,圆圆的眼睛,黑眼珠滴溜溜的转,蒜头鼻子,吹火口,五官紧凑的像被捏到一起似的,整个人长的滑稽的不得了,活脱脱的三毛在世。

“你这人咋这样呢,俺已经给你说对不起了,你怎么还取笑俺?”小个子操着带浓重河南口音的普通话,憋红了脸撅着嘴埋怨沈夕。

“哈哈——呵呵——!真对不起啊,但是你长得太像三毛了!”沈夕笑弯了腰。

“你这个人不厚道,俺不理你了!”小个子生气的转身要走,沈夕连忙拉住他,“对不起,对不起,我这个人就是好开玩笑,咱俩扯平了,好不好?”她止住笑,伸出手来表示诚意,小个子也伸出手来,两人握手言和。

“我不耽误你练功了,走了啊。”

沈夕朝他摆了摆手,转身准备继续往上爬。

“等等!”

还没迈出脚步,一只强有力的手已经搭在了她肩上,她感到一阵酸疼。她有些愠怒的转过身,刚要发作,就见一只拳头劈头盖脸的袭来。任何学武的人在危险袭来的时候都无法不出手。她把头向后微微一仰,紧接着伸出左手一把抓住了来势凶猛的拳头,顺势一侧身来到了对方的近前,这时对方的另一只拳头已经迅猛的靠近了她右边的脸,她把脸一偏,右肘发力直冲对方胸前而去。小个子不敢怠慢,赶紧收回打空的拳头,快速向后退步躲闪,然后抬腿踢了过去。沈夕一跃而起,踢腿迎了上去。两人拳脚相加,打了七八个回合,胜负难分,直到第十个回合,小个子挨了沈夕一脚摔倒了地上。然后两个人一个站着,一个坐着,怒目而视,突然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大姐,俺打不过你,俺一看就知道你会功夫,俺就是想试试你。”小个子爬了起来,憨笑着说:“俺叫赵宝庆,俺是机械工程系的大一新生。”

“我经济学院的,沈夕。”沈夕笑了笑,“不错啊,宝庆,你是少林武僧吧?”

“俺不是和尚,俺家是河南登封的,俺是在少林武校学的武术。大姐,你的师父是谁啊,俺也要拜他为师。”

“哦,你不用拜我师傅了,要拜拜我好了,我师父现在是我手下败将。”爷爷要是在,听了这话八成要气个半死。

“大姐,你别吭俺了,俺不信。”

“不信拉倒,不想拜我为师,我还不想收徒弟呢!”

“大姐,俺求你件事行吧?”赵宝庆搓着手,扭扭捏捏的说。

“说吧,不要客气!”沈夕像个哥儿们似的拍拍他的肩膀。

“俺想——让你和俺一起——在元旦晚会上——表演武术。”

“啊?哦,不好意思啊,我不想太张扬,恐怕帮不了你,也请你不要跟别人说起我会功夫的事情,我不想惹事。”

“哦,那太可惜了——大姐,那你能不能陪我练功啊?”

“你要是不怕被我打死,我不介意找个沙袋练练手。”

“大姐,你真会说笑,那就这么说定了,俺每天都在这里等你,行不?”

“noproblem!”沈夕做了个胜利的“v”字手势,转身消失在浓密的树林里。

第十三章 只要为你活一天

会的日子越来越近,模特队训练的强度也越来越大,但是身体上的痛苦并没有沈夕有丝毫的不快,相反,参加模特队的排练是她一年多来最快乐的日子,因为每天都可以看到萧岚,和萧岚一起排练对她来说是多么幸福的事情,虽然这幸福中会经常夹带一些令她不愉快的酸楚。

学校的元旦晚会各项筹备工作进行的十分顺利,但是,因为一次突发事故,经济学院选送的代表性节目出了问题,为此学生会召开了紧急会议。会上,主席凌皓忧心忡忡的宣布由于院里选送的全国高校国标舞亚军的女演员在排练的时候扭伤了脚,这个最有特色和最有把握拿奖的项目可能要取消,这就意味着经济学院在元旦晚会上拿名次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此言一出,全场哗然。经济学院自成立以来在历届晚会上均取得过各种奖项,如果这次不能拿奖,将会造成极为不良的影响,本届学生会也会因此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大家议论纷纷,建议提了不少,但是都于事无补,正当众人手足无措的时候,一直沉默不语的沈夕站了起来。

“我看不如这样吧,不是学校的那个武术节目取消了吗,我们上个武术节目效果会很不错,拿奖应该是有可能的。”

“武术?开玩笑吗?我们院里哪有会武术的人啊?”

“是啊,你不会是想请机械工程系的那个人代表我们院里表演吧?”

“大家不要吵了,听她把话说完。”凌皓拍了拍桌子,朝沈夕看去。

“武术,我学过一些皮毛,如果我和他一起上,算我们院里的应该没问题,而且我负责内容的设计,以我们为主的话,就不怕别人有争论,也可以和机械工程商量两个院系联合选送。”

“你!?行吗?大姐,我们宁愿学生会下台也不愿意你被人打死啊?”

“太危险了,不要了吧?”

“你行吗?校学生会问你的时候,你也没表态,现在上的话,校学生会那边不好交代啊。”凌皓眉头紧锁。

“我说行就行,你们相信我就是了,校学生会那边我负责去解释,我们院里的招牌节目没有指望了,他们肯定也理解。明天我去把机械工程系的那个人叫来,我们两个比划一下你们看一看,看完了再下结论。”沈夕不耐烦的说。

“那好吧,只能这样了。明天下午5:30,大家到体育馆集合,散会。”

走出学生会办公室,沈夕匆忙往礼堂赶,模特队的排练马上就要开始了。走到礼堂门口的时候,里面就传出了熟悉的音乐声,台上已经有人在练习了。她迅速跑到后台换完衣服,往台上跑,正碰见萧岚走完回来,看见他的鼻子微微发红,便对他说:“你赶紧穿上点衣服啊,这么冷的天,注意点啊。”

萧岚笑了笑,“你也一样哦。”她点点头进了舞台,走了几圈便回到休息室,看见萧岚正靠在椅子上休息,她倒了一杯热水递给他。

“苏瑶今天没来?”

“嗯,她舍友的爸爸来了,她们寝室一起出去玩了。”萧岚感激的接过水杯喝了一口。

“那她中午不来陪你吃饭了?”

“也许吧,她室友的爸爸邀请她们一起吃饭,应该是不来了。”

“……”

“怎么不说话了?中午和你一起吃饭吧。”萧岚总是那么善解人意,能够读懂她心里的话,大概这个世上没有第二个人能够做到这一点吧。

“嗯。”沈夕完全沉浸在了幸福之中。

上午的排练一结束,沈夕对萧岚说了句:“你等着我”然后就像小燕子似的飞奔了出去。她极度兴奋的神经甚至感应不到空气中刺骨的寒冷,她顶着寒风一路狂奔,跑到附近的肯德基餐厅的时候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买了两个汉堡套餐,又给萧岚买了包他爱吃的薯条,等服务生打完包后,她接过来紧紧的抱在怀里往回赶,生怕时间长了会凉了。她拼命的往回跑,脑子里浮现出和萧岚一起吃汉堡、鸡翅,互相喂给对方吃的幸福场景。到休息室门口的时候,她把食物藏在了身后,她要给他一个惊喜。

“沈姐,你回来啦?一起去吃饭吧!”苏瑶偎依在萧岚身边说悄悄话,看见沈夕傻傻的站在门口,笑着和她打招呼。

沈夕的心凉透了,她哆嗦着嘴唇,好不容易挤出一句话:“你还没吃饭吗?”

“没有呢,一起出去吃吧。”

“外面太冷了,不要出去了,我买了两个肯德基套餐,你们两个吃吧。”沈夕言不由衷的把身后的套餐递给萧岚。

“那你呢?”萧岚接过来问她。

“我吃过了,你们吃吧。”

“你怎么知道我要来啊?还特意买两份呢。”

“我是怕萧岚吃不饱,行了吧?”沈夕害怕再多呆一分钟会崩溃,转身要走,萧岚拉住她,“你真吃了吗?再一起吃点吧,我看挺多的。”

“不用了,你们吃吧!”

沈夕的眼泪快下来了,她快步走出休息室,躲到洗手间关上门靠在墙上默默的哭。刚才冲出去买饭,胃里灌进去凉风,加上饿肚子,她的胃开始痉挛,剧痛慢慢的传遍全身,她哭得更加厉害了。

院学生会的同学在被沈夕和赵宝庆在体育馆的武术表演惊得目瞪口呆之后认可了他们的节目,沈夕身上的担子又加重了,又赶上期末考试,她除了排练还要复习功课,元旦来临前她感到有些吃不消,身体疲惫不堪。这天,萧岚给她打来电话,说是上周回家的时候妈妈让他给沈夕带了一些吃的和冬衣,并让她多注意身体。从电话里沈夕感觉到萧岚的声音有些异样,便问:“你是不是感冒了?怎么听起来声音不对劲?”

“没什么,可能是排练的时候着凉了,小感冒,不用担心,没事。”

“还没事啊,嗓子都哑了,吃药了没有啊?”

“没关系,过一阵就好了。”

“你不吃药怎么会好啊,最近天气预报又要降温了。”

“嗯,我知道了,你也要注意啊。”

“嗯。”挂了电话,沈夕的心无法平静,现在萧岚稍微有一点状况,她就会紧张的不得了,虽然碍于苏瑶她不能过多的表现出来,但是这种时候她还是忍不住要做点什么。晚上,她复习完功课,准备去学校附近的药店给萧岚买点感冒药。走出教室的时候,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满天飞雪,地上积了厚厚的一层,寒风迎面扑来,她打了个寒战,毅然走了出去。

刺骨的寒风从衣服里透了进来,雪越来越大,她几乎睁不开眼睛,街上没有一个人影,只有路灯惨淡的光倒映出她单薄的身影。她顶着寒风,一步一步艰难的迈着脚步,雪很大,脚踩下去立刻被埋住了,拔出来继续走,就这样步履蹒跚,几百米的路她整整走了半个小时。她买了药,又艰难的走了回去,在回来的路上,不小心摔了两跤,狼狈不堪。

终于挨到了萧岚的楼下,她给他打了电话,然后匆忙整理了一下,等他下来。萧岚几乎是一步三个台阶的飞了下来,看见她站在楼下瑟瑟发抖的朝他笑,赶忙脱下外套给她穿上,无限怜爱的嗔怪她:“跟你说不要紧的,下这么大的雪你还出去,冻坏了怎么办?”

“没关系,我壮的和牛似的,你又不是不知道。你感冒了不吃药我不放心啊,这可是我拼了老命给你买的药啊,你不吃可是对不起我啊!”沈夕无比幸福的闻着萧岚的衣服散发出的体香,痴痴的看着他。

“好,我一定吃行了吧。以后不许这样了啊。你冻坏了我可负不起责任。”

萧岚不自觉的伸出手轻轻的拨开她额头散开的刘海,沈夕一动不动的看着他,这一刻的温馨在她梦中出现了无数次,萧岚被她看的好像意识到什么,尴尬的把手缩了回去,拍拍她的肩膀,

“姐,你快回去吧,我吃就是了,你别老站在外面了。”

“嗯”,沈夕很听话的转身离开。

“等等”,萧岚追了上来,“我送你回去吧。”

回到寝室的第二天早上,沈夕没能从床上爬起来,她患了重感冒,高烧不退。寝室的三个姐妹连忙把她送到了医院,挂上了点滴,班里的同学得知以后轮番过来照顾她。三天后她的高烧才退去,但是直到两个星期后她才痊愈。

萧岚的小病让她大病一场,但是萧岚却丝毫不知情。沈夕不让任何人告诉他,能为他活一天,不要说大病一场,纵然第二天立刻死去,她也无怨无悔。

沈夕痊愈以后过了两个星期,s大学2001年的元旦晚会取得了圆满的成功,沈夕所在的经济学院由于沈夕和赵宝庆出神入化的武术表演理所当然的摘得最佳特色表演奖的桂冠,为经济学院赢得了殊荣,也为沈夕生命中的第20个年头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第十四章 无法言说的秘密

走后的两个多月里,一向沉着冷静的叶子诚内心开始惶恐不安,身体也每况愈下,他尽量克制住自己的情绪,但是还是让细心的苏黛眉觉察出来了,她每天亲自下厨给他做他喜欢吃的饭菜,让他调理好自己的身体,但是却从来不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苏黛眉是个聪明的女人,她非常了解自己的丈夫,他想说的事情,自然会告诉你,不想说的时候,追问只能徒增他的烦恼。

过春节前的两个星期,保姆李姐回老家了,儿子叶枫放了寒假去加拿大找姐姐叶桐去了,两个人要过几天才能回来,家里就剩下他们两个,吃晚饭的时候,叶子诚突然问妻子,“眉眉,那个萧岚你觉得怎么样?”

“很好的一个小伙子啊,和我们家小枫很像,简直就是人中极品,他来的时候我不都和你说了吗,怎么现在才想起来问?”

叶子诚叹了口气,“可惜啊”。

“什么?可惜什么?”苏黛眉不解。

“你能不能劝劝你哥哥,不要让他和瑶瑶来往?”

“为什么啊?你不会是因为门当户对这样老套的理由吧?”苏黛眉更加疑惑了。

“不——,跟他没关系,是我的问题。”叶子诚的眼圈红了。

“子诚,你没事吧?他该不会是……”苏黛眉把筷子含在嘴里,瞪大了眼睛看着叶子诚。

“不会这么巧吧?”尘封二十多年的往事浮上心头,千头万绪涌了出来。

叶子诚痛苦的点点头,“20年前我对不起她,20年后我还要做对不起她的事情。”

苏黛眉表情复杂,她慢慢的放下了碗筷,转身进了房间,关上了房门。

叶子诚望着她的背影,深深的叹了口气。

1年的春节来到了,大年初一那天,萧岚很意外的接到了叶枫的电话,他没想到这个外表冷酷,惜言如金的男孩竟然还能主动的给他打电话,他对这个男孩的好感又增添了许多。他问道:“你最近怎么样?叔叔阿姨都还好吧?”

“他们很好,我最近刚从加拿大回来。”

“哦,很好玩吧,没有顺便去美国吗?”

“去了。”

“那很不错。对了,你怎么没有出国留学啊”

“不太喜欢西方人。”

“但是你肯定很喜欢看nba吧,我看你房间里到处都贴着乔丹和nba的球星海报。”

“主要是喜欢篮球。”

“早看出来了,不过你打的真的很好哦,好像流川枫呢。”

“你也喜欢流川枫?”

“是啊,你也喜欢?”

“嗯——,你——什么时候还来北京?”

“这不好说,但是肯定还有机会的,你来我这里玩吧,我带你转转,虽然没有北京那么多好玩的地方,但是有很多泉水可以看的。”

“嗯,——我给你带了一只手表,还有其他的东西,寒假开学让表姐带给你吧。”

“是吗,太谢谢了,不要太破费呢。”

“嗯,那就这样吧,再见。”

挂了电话,萧岚发了一会呆,不知为何,他对这个男孩子产生一丝淡淡的思念,这种思念产生于自然,转化为必然,但他却说不清楚为什么。

电话另一边,一个男孩子把玩着一块精致的百达翡丽(patekphilippe)的男表陷入沉思,他的心底深深的藏着一个也许永远无法言说的秘密。

第十五章 冷月无声

的春节过去了,除了跨进了奔三时代的行列,沈夕没有什么收获,如果硬要说有什么收获的话,那就是她潜伏了一个寒假,彻底的迷上了上网聊天。一开始她经常进网易的聊天室,后来发现聊天室聊得来的人都要求进行qq聊天,她因为对qq这个时髦的东东还不是很熟悉,没有qq号码而被人鄙视。然后她在网友的帮助下申请了一个时下流行的qq号码,遇到聊得不错的,来者不拒的加进去,加来加去居然加了几十个人,人多的就容易乱套,她经常错把张三当成李四,聊半天才发现不是李四,因此而遭遇不少语言暴力,所以她后来决定不再“滥交”,把qq好友精简到十个以内,并和其中的几个交上了朋友。

几个人里,她对一个叫“冷月无声”的q友颇有好感,虽然她除了他的性别,对他一无所知。在网上遇到他的那天夜里,刚好是万家灯火的除夕,让沈夕对他产生好感是因为沈夕发现对方有着惊人的洞察力,在他面前几乎无所遁形,这种特质使他和萧岚一样善解人意,能够通过只言片语了解沈夕内心的想法,不像其他的网友那样肤浅的很容易被唬住,而且他不管是从学识还是见识上都胜人一筹,和这样聪明的男人交流对沈夕来说是一种享受,不管对方怎么看待她,沈夕从心里愿意和他做朋友,qq聊天的新鲜感过去了,和他聊天就成了一种习惯。

一直到开学,她都没能走出迷恋上网聊天的阴影,其实就是迷恋和冷月无声的聊天。但是,冷月无声是个奇怪的人,他就像一个江湖侠客那样行踪不定,给人一种飘渺的期盼。大二一开学,沈夕就养成经常去网吧的习惯,她在那个烟雾缭绕,键盘声鼎沸的充斥耳边的环境里,翘起二郎腿,挂上qq边听音乐,边劈里啪啦的敲着键盘,边不时的注意着那个一直是暗淡的头像。

将近一个月过去了,她再也没碰见“冷月无声”,倒是学生会的事务越来越繁忙。她在下学期的换届选举里破格当选为经济学院新一届学生会主席(按照惯例一般正职都是由大三的学生担任),一上任就要忙着筹备一年一度的“校园文化节”,每年的3-5月期间是学校的“校园文化节”,学校举办各式各样的才艺比赛让各路神仙各显神通,这种时候也是各学院表现的最佳时机,获奖项目多少决胜负,就好像奥运金牌数决胜负一样。

这次的文化节,设辩论赛、舞台剧表演赛、卡拉ok大赛、曲艺大赛、诗歌朗诵、书画展等十几个项目。首先在各学院进行初赛选拔,然后各学院的优胜节目进入学校的决赛环节。沈夕不但要筹备学院里的比赛,有的项目还得自己亲自上阵,自然忙的不可开交,分身乏术。

但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还是会想起萧岚,想的心疼,所以,她越来越害怕夜晚,害怕孤单,因为一个人的时候,是她最想念萧岚的时候。自从萧岚和苏瑶在一起以后,嗜睡如命的她常常失眠,总是在深夜听着室友均匀的呼吸,瞪大了眼睛看着天花板,脑子里满是萧岚的音容笑貌。爱一个自己得不到的人是痛苦的,尤其是想到这样的尤物终其一生都无法拥有,那种失落就像滴水穿石一样一点一点的穿透心脏。

令人痛苦的失眠又来了,白天作为导演排练了一个搞笑的小品,笑的她肚子疼了一天。可是白天的快乐终究无法治愈晚上的伤痛,她直直的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任凭萧岚肆无忌惮的侵略她的身心。她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深夜12点,郑佳还没回来。她自从上了大二就经常夜不归宿,大二下学期这种情况更多了。沈夕隐约听说她好像在外面租了房子,和某个男生同居。这种张扬和新潮的做法,沈夕一点也不感到意外,郑佳就是这样的人,身边的男生像走马灯一样,她也从离开不忌讳让别人知道,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从这一点上说,沈夕对郑佳还有一丝丝羡慕,自己连喜欢的人都不敢光明正大的追求,和郑佳比起来,不是很可怜吗?

她轻轻的起身,穿好衣服,出了门,到了楼下,把阿姨叫醒,说自己肚子疼要去医院,让她开了门,就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把她的骂骂咧咧远远的甩在了身后。这种时候出去,最好的去处就是网吧,她出去也恰恰就是为了上网,虽然不知道那个头像会不会在这个时侯亮起,但是她还是去了。网吧里在这个时候或许是最热闹的,许多上通宵的,都会选这个时候来,她坐在电脑前登陆qq,眼睛直直的盯着登陆框,期待那个人的出现,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找他,也许这是唯一一种既不让人知道她的秘密,又能向另外一个人诉苦的方式,虽然这在现实生活中是一种没有可能的悖论,但是网络的虚拟世界却使之成为可能。

“冷月无声”果然没有辜负她,他酷酷的头像固执的亮着,在沈夕眼里就像灿烂的月光宝盒,散发着夺目的光彩。她伸出手敲了敲键盘,几行字就跃上屏幕,她的网名叫“秋水伊人”。

“这么晚了,你还在?”

“你不也是吗?”

“我睡不着,很痛苦,已经失眠快一年了。”

“你有心事。”

“是,我爱上了一个我最熟悉的人,我从来不知道自己会这么爱他。”

“但是你不确定他是否也爱你。”

“是,但又不完全是,我担心他根本不爱我。”

“因为他已经爱上别人。”

“你好像什么都知道。”

“我只是猜测。”

“你的猜测是对的,直到他和别人在一起,我才知道我是多么的爱他,在乎他,没有他,我不知道以后怎么活下去。”

“也许他在乎你也像你在乎他这样也说不定。”

“你不要说笑了,一点也不好笑,简直像天方夜谭一样。”

“你为什么不告诉他?”

“你让我跟他表白吗?如果他不爱我,我岂不是自取其辱;如果他爱我,那我只能徒增他的烦恼。”

“我觉得你已经无法自拔了,这样下去只能让你自我毁灭。”

“我知道我已经无可救药了,每次看到他都会让我心碎,他太完美了,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再遇到这样的人。”

沈夕没有办法再打下去了,她的眼泪已经模糊了视线。

第十六章 爱情的爆发力

清不楚的感情就这样纠结着,这个学期还真是异常的繁忙。校园文化节刚开始没多久,又赶上春季运动会了。这天英语课的课间,她正趴在书桌上写单词,班长林森走过来递给她一张表格,“沈主席,今年准备包办哪些项目啊?”

沈夕懒洋洋的接过来,皱了皱眉头:“森林班头啊,我可不可以不参加啊,我去年在你的唆使下,报了那么多项目,结果临时犯了肠胃炎,一个都没能参加,害我形象尽毁。”

“那哪成啊,你可是我们班里的顶梁柱啊,都说你是十项全能的选手,肯定不是吹的,去年的事情,你就不要放在心上啦,完全是个意外,今年你一定会过五关斩六将,大出风头,怎么样?多选几项吧!”

“就凭你说话这么中听,本姑娘舍命陪君子,勉为其难的选上几项吧,不过到时候再出事故,你可要替我挽回形象啊,省得人家说我临阵脱逃!”沈夕在表上选了跳远、百米、接力和800米,然后签上名递给他,林森接过来,从她手里拿过笔,把她没选的项目一个个全打上了钩,边打边说:“哎呀,没问题,包在我身上了,反正你也没什么形象,你这么能耐,全选上吧!”

“你干什么你!你想整死我啊,赶快拿给我,快给我!你这个该死的无赖匪首!”

沈夕站起来要夺表格,林森一溜烟跑开了。沈夕无奈的坐回到位子上,托着腮想想,觉得其实也不坏,运动会是个机会,如果自己能在运动会上大出风头,那么就会引起萧岚的注意,说不定还会看到他给自己拼命加油呢!想到这里她对运动会又多了一分期盼。

运动会开始的那天是三月三十号,看台上坐满了人,各院系的仪仗队入场仪式结束后,校长宣布运动会开始。沈夕坐在经济学院区域内的看台上四处张望,终于看见文史学院的墨绿色的院旗,但是令她十分沮丧的是,文史学院的地盘离着经济学院十万八千里,一个在最东头,一个在最西头,这下就是拿着望远镜都寻觅不见萧岚的身影了。

“大姐,你今天什么项目啊,听说你除了男子比赛项目没报外,其他全包了?”

一旁的老三郑佳问她。

“都是那该死的森林,我只报了四项,我也不知道是哪一天,管它呢,碰上就参加,碰不上拉倒!”

“夕,你没问题的,我去帮你问问班长,今天有什么项目,别耽误了。”老二梅茹自告奋勇的给她当秘书去了。

“谢谢你啊,茹!顺便帮我拿瓶水过来。”

沈夕说完从背包里拿出自己的号码,然后找出四个别针,递给老四陈丽红。

“小四,帮我别上号码。”然后把外套脱下来,转过身去背对着她。

“哇,老大,你这身运动服蛮帅的嘛,怎么平常也没见你穿啊,哪里买的哦!”郑佳看见她脱下外套,露出粉色的运动服。

“是吗?喜欢吗?我就不告诉你!”沈夕故意逗她。

“切!不稀罕!”郑佳吐了吐舌头,扮了鬼脸,转过头。

“哇——哇——好帅啊,大帅哥啊,快看啊!”郑佳不知道为什么又尖叫起来。

“你鬼哭狼嚎什么啊!”

沈夕边骂她边朝她手指的方向看去,离经济学院最近的运动项目跳高场上站着等待参赛的男生,萧岚鹤立鸡群的站在其中,一身红黑相间的阿迪达斯的运动服,脚踩一双酷酷的耐克运动鞋,简直是帅的不可救药。

沈夕的心触电似的怦怦直跳,她慌忙从包里掏出梳子梳了梳头发,然后照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衣服,确定自己的形象没有什么闪失后,她端坐在台上,两眼看萧岚看到发直,直到梅茹跑回来告诉她,她上午有个女子铅球和铁饼投掷的项目,她才把眼睛从萧岚身上恋恋不舍的拔出来。

“什么?铅球和铁饼,那玩意我怎么能玩的了?我这么瘦,拿都拿不动,不行,我弃权了,要不然糗大了。”沈夕讨厌那种影响女生形象的项目。

“好歹试一试吧,重在参与呢!”梅茹好心劝她,“是啊,是啊,去吧,我们班女生就靠你了!”班里的同学们也都怂恿她。

“你快得了吧,老大!你还拿不动,你少装柔弱啦,我们还不知道你啊,壮的和牛似的!”郑佳真没口德。

“去去去,一边凉快去!”

沈夕站起身,双手抱拳对大家说:“那好吧,一会你们要给我加油哦,记住,往死了加油啊!”

“知道了,快去吧!”

“我陪你去吧”,梅茹和陈丽红跟了上来,“那——我也去!”郑佳不甘落后,班长林森也站了起来,“你是我们班第一个项目,我们几个班干也陪你去。”

“行了行了,跟上断头台似的,用得着这么多人吗?”

嘴里虽这么说,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沈夕像小兔子似的,蹦蹦跳跳的下了台。经过跳高场的时候,特地钻进去看了一会,轮到萧岚的时候,还没跳人群中就发出欢呼还有尖叫,沈夕注意到大部分都是低年级的小女生,只有她们才敢这么张扬。还好萧岚在这种事情上是非常的专注不受干扰的,要不然沈夕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去痛扁哪些叽叽喳喳的小女生。只见萧岚凝神看着跳竿,深呼吸了一下,就飞身跃了上去,到了竿顶,轻轻一抬,身子就跃了下来。

人群中发出一阵欢呼,“太帅了!”沈夕不禁暗暗叫好,“刚才那动作简直帅死了!”,她看的正入迷,被人一下拉了出去,原来是班长。

“我说你干嘛呢!大家一回头就没了你的影,赶快点,不然来不及了!”

林森拖着她飞奔到了铅球场地,那里几个运动员正摩拳擦掌。沈夕看了一下,发现个个都是膀粗腰圆的重量级选手,其中有一个比她高出半头,但体积是她三倍,背对着她。

“哇,还有这样的女生啊,太吓人了!“沈夕想象着她凶神恶煞的面孔和粗犷的嗓音。

“小静,加油啊!”这时有人朝那个“母金刚”喊。“金刚”转过身来朝着那人笑笑,“放心吧,我会的。”

“天哪!没想到她长了这么清秀的面孔,还有那温婉细腻有如天籁之声的嗓音,简直就是芭比娃娃真人版!不会吧,投错胎了吗?金刚芭比呀!”

沈夕心里直打鼓,上帝跟这个女孩开了这么大一个玩笑,看着眼前的金刚芭比娃娃,沈夕差点笑出声来。

“第一个,101号!”裁判开始喊号了。

“来了”,她赶紧止住笑,跑上前去,接过裁判手里的铅球,“还可以”,她掂了掂重量,这比她小时候连臂力用的沙袋和水桶轻多了,她摆了摆姿势,稍稍发力,铅球就飞了出去,跃出了20米外。

“哇!好厉害啊!”人群中发出惊叹,沈夕洋洋自得,乐不可支。

“失误,下一个!”裁判无情的喊声,打破了她得意的肥皂泡。

“哎呀,你真笨啊!”林森在旁边不住的摇头,“太可惜了!”。

“没关系,还有两次机会的。”梅茹和陈丽红都安慰她。

“要是连基本动作都不会,二十次机会也没有用。”郑佳抱在胸前,不屑一顾的说。

“乌鸦嘴!”沈夕白了她一眼,没再理她,但是她明白,郑佳说的是事实,自己其实就是凭借蛮力来投掷的,她没系统学过这些正规项目。

这时人群中又发出一阵欢呼,那个金刚芭比娃娃,居然扔出了15米。又轮到自己了,可是刚才光顾的想事情,没有仔细看别人的动作,这可怎么办?不管了,她闭上眼睛胡乱的扔了一下,球离开了视野,飞到了跳远场地,刚刚跳进沙坑的跳远选手吓得“噌”的从里面跳出了两丈远,周围唏嘘声一片。

“喂!那边的注意一下!”远处有人喊。

“我的天哪,你要砸死人啊!”林森推了她一把,“你认真点好不好!”

“失误!下一个!注意安全啊!”裁判显然指她。

“哎呀,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啊,都是你,非要给我报名,我弃权了,要不一会会死人的。”沈夕感觉很尴尬,刚才这两次已经丢尽了脸。风头没出,笑话倒是闹了一箩筐。

这时,有人从后面拍了拍她的肩膀,她转过身去,差点跳了起来!萧岚正笑吟吟的看着她,肩上披了一件外套,更显潇洒和帅气。

“你怎么来了?跳高结束了?怎么样?”沈夕忍不住一口气问了很多问题。

“嗯,结束了,还可以,拿了个第二。”

“好厉害啊,你那一组可是有三四个体育专业选手的哦,好崇拜你啊!”

萧岚笑了笑,“我刚才看你的动作不太规范,但是爆发力很好,别紧张,稍微调整一下就行了。”

萧岚把她拉到一边,“来,我教你。”沈夕乖乖的被他手把手的纠正姿势,心里比喝了琼浆玉液还甜蜜,当然还有一丝小小的紧张。

“学会了吗,你在看什么?别看我,看球啊!”萧岚的声音好像从遥远的地方传来,沈夕慌忙回过神来,“这次一定要成功,不能让他失望。”她暗下决心。

“最后一轮,101号!”

“到!”沈夕上前,定了定神,按照萧岚教她的动作,发力投掷,球飞了出去,落到了金刚芭比的最高纪录15米的前面,遥遥领先。

“165米!下一个!”听到结果,沈夕欣慰的笑了,这次她已经保留了三分之一的力度,她毕竟是学武之身,靠功夫取胜胜之不武,太离谱了国家体育总队就会盯上她了,她只要能赢,能在萧岚面前出风头足矣,她只想看到他那令人心醉的笑容。

第十七章 功夫篮球

来的几项比赛,但凡有萧岚在场的情况下,沈夕都是稳拿前三名,风头出尽,可是没有萧岚在场观战的比赛情况可就大相径庭,烂的一塌糊涂,不但拿不到名次,还往往出尽洋相,爱情的力量简直是深不可测。沈夕当然希望所有的项目萧岚都在场,可是她又不好意思请他每场必到,因为萧岚大部分时间都在给班里的同学加油,自己也有比赛项目,有时候沈夕一天也见不到他的影子,更别提去给她加油了。沈夕倒是想给他加油,但是自己的比赛项目被排的满满的,无暇他顾,周围还有一群人一直跟着她,她分身乏术。

比赛第二天,沈夕上午刚刚参加完400米接力,正坐在看台上休息,这时候梅茹气喘吁吁的跑过来,上气不接下气的对她说:“夕——我们院的——篮球——”

“慢点慢点——,什么事这么急,先喝点水再说。”沈夕不慌不忙的给她拍拍背,递给她一瓶水,“篮球怎么了?又泡汤了?真烂!”沈夕仰脖喝了口水。

“不是,我们进决赛了!”

“什么?!咳——咳——入围了?”一不小心一口水呛了一下,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真的吗?太好了!终于有机会和体育学院那帮野女人一决高下了!”旁边的郑佳兴奋的手舞足蹈。

“哎,真不容易啊,要不是外语系输给了法学院,我们也进不了决赛啊,侥幸,不过,我真的不愿意再和体育学院那帮野女人打了,上次输的心不甘情不愿的,还搞得我们尽些残兵败将,惨不忍睹。”提起小组赛和体育学院那场比赛沈夕就来气。

“大姐,这次绝对不能输给她们了哦,一定要好好教训那帮野蛮、没教养的死女人!”郑佳咬牙切齿的说。

“我尽量了,别没赢球,被她们搞个残废就折了本了。”

“她们不应该参加比赛的,体育专业的怎么能和非专业的比赛呢!”郑佳愤愤不平。

“她们里面好像就那个小前锋和后卫是打篮球的,其他的不是,好像有个是练柔道的。”

“不会吧?怪不得那么野蛮呢!”

“夕,你准备准备吧,和体育学院的比赛下午两点在体育馆里,院队要求你们1点半集合。”梅茹提醒她。

“我知道了。”

下午沈夕换好衣服去了体育馆,观众席上已经坐满了人,运动会的大球项目选拔赛一个月前就开始了,运动会这三天只剩下决赛,由于是决赛,观众也比小组赛的时候多不少,几乎是座无虚席。沈夕和队友在场上练球的时候听见有人在拼命的喊她,她循声望去,看见萧岚寝室的沈鹏和魏如风站在前排的观众席拿着长长的卫生纸正不断的朝她挥着,边挥边喊:“加油,女飞人,加油!”

沈夕慌忙把头转回来,她气的快吐血,“这帮该死的东西,哭丧呢,拿点什么不好,拿个破卫生纸摇来摇去的!脸都丢尽了!”突然一个念头闪过,好像看见萧岚了,她又朝那里望过去,萧岚果然坐在他们旁边,正冲她笑,她紧张的不知所措,手里拿的球“嗖”的被队友偷走。沈夕慌忙上前抢回来,魏如风跳起来破口大骂:“蠢猪,这么容易就被偷走了!”

“闭嘴!魏马蜂!”沈夕顺手将球朝他抛过去,魏如风躲闪不及,球“咚”的一下打到他鼻子上,弹了回来,全场轰然大笑。

“比赛正式开始!”

裁判一声令下,作为中锋的沈夕和对方的4号中锋站到场中央跳球,沈夕不敢怠慢,她知道萧岚正在那里看着她呢,她不能输。她站好姿势,注意着裁判的手,球一抛,她就跃了起来,先发制人的把球打了出去。

“好球!”

“好!”

场上欢呼声一片,队友接球,快速传球,体育学院也不怠慢,迅速来到了篮下经济学院的前锋择机投射,眼看就要首先得分,体育学院的大前锋突然来了个横切,把球打了下来,她们的小前锋眼疾手快,抢到球就快速回攻,沈夕飞奔了过去正要切球,突然一个高大的身影横在了她的面前!

原来是对方的4号中锋,练女子柔道的大姐大上次这个家伙靠蛮力把队友们冲撞的落花流水的,两个队差点打起来,今天看来又要来这一手。为了不把事情闹大,沈夕上次对她采取了回避战术,而且输球赢球她并不是十分的在意,但是今天萧岚在看着她,她绝不能输,实在逼不得已,就要施展功夫了。虽然有些不光彩,但是为了萧岚她也顾不得什么fairplay了,反正这帮家伙也算不上什么正人君子,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

想到此,沈夕像闪电一样从她身旁穿过,恰巧对方的得分后卫刚把球投了出去,千钧一发之际,沈夕一跃而起,跳起来足足有一米高,扬手把球拍了下来,全场哗然,接着掌声雷动。

“太厉害了!”

“盖得好!酷毙了!”

“哇!那个10号,她弹跳力这么好!”

开场这几次惊人的举动让沈夕出尽了风头,她心里美滋滋的,偷眼朝萧岚看去,他朝她挥挥手,伸出大拇指示意,沈夕劲头更足了。随后的表现处处惊人,逼得体育学院不得不喊停。在休息区的时候,队友和教练都议论纷纷,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喂!你今天吃什么药了,怎么这么神啊?”

“是啊是啊,都快超过专业水准了,真不可思议!”

“以前你不是这样的啊,都韬光养晦了吗?隐藏的还挺深。”

沈夕坐在椅子上一样不发,只知道傻笑。因为个中原因自然不能说出来,篮球是她从小到大最喜欢的运动项目,也是她唯一一项体育专长,再配合自己所向披靡的盖世神功,哈哈,其他人全是手下败将也不足为奇了。她心里偷笑,不知道此时已经被对方球队作为重点打击对象。

一开场沈夕就觉察到气氛的不寻常,除了防守她的中锋变成了贴紧近身防守,像条鲶鱼似的缠着她不放,时不时的还推推搡搡的插些小动作,另外小前锋和大前锋也盯上了她,球一到她手里就变成了三人围攻,搞得她很难出手。打球不是打架,打架三十个人都不一定是她的对手,打球三个人夹击确实很令人头疼,基本上很难突出去,所以,上半场剩下的时间,沈夕基本无所作为,开场拿下的比分优势,到了上半场结束被追平了。

下半场一开场沈夕就想到了用自己经常练习的三分球来突围。沈夕自己一个人练球的时候主要是站在三分的外围线上定点投球,所以三分球的命中率还是很高的。她决定下半场赌一把,果然,她一刚上场,那三个人一下子围了上来,队友准备把要给她的球传给别人,她喊了一声“这边,高抛!”,队友犹犹豫豫的把球高抛传给她,对方的小前锋转身跳起来准备横切,沈夕抢在前面跳起来接住了球,接着再弹跳投射,球沿着抛物线飞进了篮框,球进了

第十八章 灌篮女飞人

在欢呼声中找寻萧岚的身影,发现苏瑶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到了他旁边,正和他说话,沈夕的心腾地一下沉了下去,这时候迎面飞过来一个球,她刚要伸出手去接,一条粗壮的手臂从她脸上擦过去,球被抢走了!对方高大的中锋接住了球,一回身,肘部用力,正好打在沈夕的鼻子上。

她鼻子一酸,眼冒金星,眼泪刷的流了下来!人群跟着球跑远,她站在原地,捂住了鼻子,呆了几秒钟,发现没有血流出来,便跟了过去,途中往台上扫了一眼,萧岚和苏瑶的位置竟然空着!她浑身顿时没有了力气,这时,就听见有人喊了一句:“沈夕!”

她循声望去,自己还没跑到中场,人都集中在前场,后场全空,只有她一个人,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她飞身接球,迅速回攻,眼看就要到篮下了,她展开三步上篮,突然脚下一阵剧痛,脚趾不听使唤,她强忍着把球投了出去,球打在了篮框,被弹了出来,周围一片唏嘘。她来不及懊恼,一瘸一拐的靠到了篮球架下,她看见教练鹰一样的眼睛朝她看过来,于是忍着痛,又跑了过去。

但疼痛和嫉妒已经让她无心恋战,她频频出错,直到对方完全解除了对她的防守,双方的比分越拉越大,教练不得不喊停。

“你是怎么回事?怎么和前半场的差别那么大,就刚才那个球,根本就没有防守你都投不进,你眼睛都看什么去了!”教练大发雷霆。

“是啊,沈姐,你刚开始不是好好的嘛?”

“对不起,我突然有些不舒服,我想休息一下。”沈夕低着头小声说。

“好,换人,11号,你上!打起精神来,就算输也不能输的惨不忍睹,听到没有!”

“听到了!”

沈夕由拉风球员变成了板凳球员,她坐在那里,目光呆滞。自己不管怎么表演,不管如何出色,萧岚爱的都不是她,自己却被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甚至一个眼神左右着喜怒哀乐情仇,如果没有萧岚,是不是自己就活不下去了?脚还在疼,心却更疼。

她站起身,一瘸一拐的走了出去,刚到走廊上,忽然被人一把抱了起来,她刚要喊,就看见萧岚那张完美的无可挑剔的脸,那温暖如昔的笑意让沈夕感动的想哭。

”你要干嘛?放我下来!会被人家看见的!“她像情侣撒娇一样轻哼着,完全忘了置身何处。

萧岚没有说话,找了个没有人的角落,把她放下来。

”把鞋脱了,我看看!“

”干嘛?“沈夕撇着嘴一动不动。

“怕我吃了你啊?把脚伸过来!”

萧岚轻轻的把沈夕的脚放到自己面前,解开鞋带,脱鞋,脱袜,动作那么细腻,温柔,那么自然,沈夕看呆了,直到萧岚把她的脚放到怀里,轻轻的揉着她的脚趾,她才反应过来。

”我脚很臭的,弄脏了你的手!“她小声说,但是却任由他摆布。

”说什么呢?你身上哪有臭的地方!“萧岚低着头,认真的揉着,完全没有注意到此刻的沈夕已经风化了。

“好点没有?”他问。

”嗯“。沈夕和蚊子一样哼着。

“能走吗?我们回去。”

回到座位上时,沈夕已经脱胎换骨,羽化成仙了。

“沈老大,你没事吧,怎么坐冷板凳了?”是魏如风的声音。

沈夕抬起头,萧岚宿舍的四个人和她寝室的三个姐妹都站在了她面前,当然还有那个碍眼的“苏妲己”。

“大姐,你是怎么回事啊?”郑佳抱怨她。

“妹呀,你没问题的,我觉的你有点紧张,放松点。”沈鹏总是那么会说话。

“你们放心吧,不会让你们失望的。”当年刺秦的燕国猛士的灵魂复活在了我们的侠女身上,她胸中洋溢着慷慨赴死的决心。

她毅然转头对教练说:“老师,让我上去吧,我一定会扳回来的。”

教练怀疑的看着她:“已经差了15分了,恐怕很难了。”

“让我上去吧,相信我。”沈夕哀求她。

“好吧。”

萧岚似情侣般的温存给她了莫大的力量,她上场后分外活跃,左突右攻,没多会拿下了10多分,场上的欢呼声如潮水般的此起彼伏,十分的拉风。可是对方也毫不示弱,一直压着打,比赛剩下1分多种的时间了,她们之间的比分还是差两分,刚追平,马上就被赶超了回来,就这样追来追去,剩下了半分钟又追平了,沈夕急的不得了。

此时球传到站在外围的沈夕手里,“还剩20秒,快攻!”教练在场外大喊。

前面黑压压的一片,队友们都在周旋,根本没有空位。看来对方要死守,沈夕突然决定孤注一掷!想到此,她丹田运气,飞身跃起,在短短的5秒内越过了5个人,在全场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飞到了篮上,单手将篮球狠狠的扣在了篮框里面!她跳下来的时候,全场静了5秒钟,接着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

“有没有搞错,我刚才肩膀被人踩了一下!”

“我也是,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看见她到了前面。”

“她是不是踩着我们的肩膀飞过去的?”

“不知道,反正就觉得好像肩膀被人轻轻的踩了一下子。”

场上议论纷纷,场下也议论纷纷。

“灌篮啊!看到没有,刚才那是灌篮啊!居然还是单手灌篮!”

“太不可思议了,女子篮球居然还有灌篮!”

“你们看见那10号怎么过去的吗?感觉很突然。”

“没看清,好像是飞上去的。”

“胡说八道吗?飞上去的,还女飞人呢!”

沈夕在如潮水涌动的喝彩声中一声不吭的走下场去,同学们正在那里等她,她走过去,梅茹给她披上衣服,忽然一帮人围了过来,一下子把她高高的抛了起来!人影晃动中,她看见萧岚已经随着散去的人流渐渐远去。

回去的时候,碰见了机械工程系的赵宝庆,那小个子很认真的对她说:“大姐,俺觉得你打球打的不光彩。”沈夕吐了吐舌头,宝庆看出她耍的把戏来了,“宝庆,我有不得已的苦衷啊,你可千万别跟别人说哦,要不然我不跟你好了啊。”

“让俺想想——额——嗯——如果你天天陪俺练功,俺就不说出去。”宝庆神秘的说。

“去死,你这家伙也学坏了啊!”沈夕迎面就是一掌,宝庆笑嘻嘻的躲开了。

第十九章 心愿

荏苒,转眼大二的下半个学期快结束了。这段日子,大家都在忙着准备英语四级考试,互相见面和聚会的时间都减少了。沈夕对自己的英语还是蛮有信心的,一直都是漫不经心志在必得的样子,所以这段时间她不像同学们那样整天背单词、做模拟题、听磁带的复习。而是到图书馆借了一些英文原版的小说,通过阅读既学习了英语,又欣赏了原汁原味的名著,深感惬意。

但是这些书也给她带来一些感情上的烦恼,《简爱》,《荆棘鸟》,这一类经典言情的小说让她看的眼泪稀里哗啦的,每次哭完后就神经兮兮的,忍不住偷偷的跑到历史文化学院的自修室去看萧岚。可是看完后更加忍不住悲伤,那两个人亲密的样子让她几乎要崩溃。时间长了,她感觉自己内心似乎有一座火山等待喷发。

终于等到令人窒息的考试结束了,这个时候萧岚的生日也快到了。她绞尽脑汁的给他精心的准备了一份生日礼物,又跑遍了各大商场,不惜血本给自己买了一身漂亮的衣服和鞋子,把自己打扮的像公主一样,只希望自己暗恋的白马王子能多看她一眼。6月28日晚上,如期接到萧岚的电话,让她去学校附近的花语西餐厅。她兴冲冲的赶到时,已经有一大堆同学在场,整个西餐厅座无虚席,她在门口刚好撞见了去卫生间回来的魏如风。

“哎哟喂,赶快来看呀!这是哪位电影明星啊,太耀眼了——”

魏如风拎着沈夕大红色的抹胸礼服裙的下摆像个卖菜的小贩似的朝着众人大声的吆喝。

“去去去——一边呆着去!”

沈夕的脸一红,挣脱了魏如风的手,下意识的拉了拉上身罩着的白色镂空小衫。今天来了这么多人,她还真没想到。像她这样交游广泛的都有很多不认识的,看来这个苏瑶真是神通广大。幸好今天还比较保守,没敢裸露着上身进来,要不然囧死了!

“大姐!我们在这里!”

郑佳在靠窗户的座位,兴奋的朝她摆手,梅茹和陈丽红也在那里。沈夕犹豫了一下,找不到不坐在那里的理由,只好无奈的抬起双脚往那一排座位走了过去。

“妹儿啊——来哥哥这儿!”

沈鹏一手刀一手叉的使劲的朝她晃着,示意沈夕到他旁边的空位。那排座位就在中间的小型表演台正下方,萧岚宿舍的吴敬和魏如风都在那里。沈夕故作潇洒的挤出一丝蒙娜丽莎式微笑,很淑女的摇摇头,婉拒了沈鹏的盛情邀请,内心却在一遍一遍的慰问郑佳的母亲。要知道,沈鹏那排座位是沈夕唯一一处有机会近距离接触萧岚的位置。

“怎么这么多人啊?不会包场了吧?”她坐到梅茹旁边喝了口柠檬水。

“你还真会猜哎,就是包场了!看见中间的那个小舞台了吗?”郑佳示意她往表演台方向看,那里用彩灯和鲜花装饰的光彩夺目,正中摆了一架白色的钢琴,显得高贵雅致。前面是五颜六色的六层的蛋糕,让人看上去垂涎欲滴。

“切!过个生日搞的和盛典似地,有必要这么显摆吗?”沈夕醋意滚滚。

“人家苏校花家里有钱嘛,这又怎么了?大家一起happy一下而已!”郑佳插嘴道。

“有钱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靠着爷娘老子!”沈夕顺便把郑佳一起骂了。

“不会吧?你事先都不知道呀?你不是萧岚的好姐姐嘛?”郑佳皮笑肉不笑,颇有幸灾乐祸的味道。

“你不自称是萧岚的情妹妹吗?敢情他跟你说了?”

“你要是不知道,干嘛穿这么漂亮嘛?怪不得不跟我们一起过来,原来自己躲在宿舍里打扮,怎么?怕我们抢了你的风头啊!”

郑佳不依不饶,沈夕满腹心事,没再继续她斗嘴,眼睛四处捕捉着那让她灵魂震颤的身影。突然,她的心里似乎有上百只小兔子横冲直撞般的怦怦直跳,她魂牵梦绕的白马王子萧岚和那个横刀夺爱、但却美艳动人的苏“妲己”手挽着手出现在中间的舞台上,顿时全场轰动。

沈夕偷眼看去,萧岚穿着一件沈夕最喜欢的那种风格的浅色花格子衬衣,领口自然的敞着,修长的脖子充满线条感,隐隐露出的胸膛,看上去十分健美、性感,那张一如既往完美的一塌糊涂脸,在灯光下,更加粉雕玉琢,光彩夺目,让人浮想联翩。

她看呆了,满场的人群在她眼里却只剩下一个萧岚,她的眼里从来就只有萧岚这一道亮丽的风景,能跟他在一起,所有的一切都不再重要……

“同学们,大家晚上好!真的非常感谢大家能来参加萧岚的生日party——”

一阵如银铃般婉转悦耳的声音打断了沈夕的思绪,这时她才看清了站在萧岚身边的苏瑶,她穿着一袭白色的小礼服裙,蕾丝裙边,胸前漂亮的蝴蝶结,裙子上的别致的褶皱,整个礼服看上去裁剪的非常考究,丰满的胸部撑起镶满钻石的抹胸,露出诱人的ru沟,整个人显得雍容华贵,又不失清丽纯美。

“真像童话里的王子和公主呀,太登对了!”

不知道旁边谁说了一句,沈夕的心凉了半截,刚才还充满自信,看到那“苏妲己”后,她真想找只鼹鼠帮忙打个地洞逃走,她觉得自己和苏妲己相差太远了,她没有那么显赫的家世,没有那样如花似玉的容颜,尤其是那对挺拔的双峰更让沈夕恨得咬牙切齿,像她这种胸前困难户穿抹胸的衣服本身就是自报家底,偏偏有人还哪壶不开提哪壶。

“唉,大姐,我觉得你不适合穿这种抹胸的衣服啦,你看人家啊!”郑佳边嗑着瓜子边斜眼盯着沈夕那中空的胸部,发出无限感慨。

“你去死好了!”沈夕在心里咒骂道,脸上却笑了笑,故作轻松的看着台上。开始给萧岚唱生日歌了,她和大家一起站了起来,使劲的拍着巴掌,拉着嗓子卖力的唱着,似乎要把二十年的祝福都唱给萧岚听。随着歌声结束,众人围了上去,把萧岚和苏瑶包在了中间。

“许愿!许愿!”同学们喊着。

萧岚环视了一下四周,好像在找什么,然后眼神带着些许失落,慢慢的闭上了眼睛默默的许了愿,然后和苏瑶在众人的吆喝声中一起吹灭了蜡烛。

刚才光顾着着急往萧岚身边冲,没成想新买的高跟鞋崴了脚,沈夕蹲在地上揉了半天脚,站起来的时候,萧岚已经许完了愿,蜡烛也吹灭了,沈夕好不扫兴。不但最前排是挤不进去了,连亲手接萧岚的蛋糕恐怕也没希望了。她真想使出“佛山无影脚”把前面一干人等踢飞,然后只留下她和萧岚。

“来,吃大帅哥切得蛋糕啦!”

二十多个人分这么大的蛋糕,苏瑶和萧岚切得不亦乐乎,沈夕不大喜欢吃甜食,看见蛋糕都是里面的人递过来的,估计吃萧岚亲手递给她的也不可能了,她干脆找了个座位坐下,一个人装酷。

每个人手里都差不多拿到蛋糕了,一开始还像模像样的吃,不一会就乱了套,你往我脸上抹,我在你脸上涂的,你追我赶的,笑声震天,谁也顾不得谁了,大家见人就抹。

沈夕百无聊赖的和一个世外高手似的,一个人习惯孤独,这时忽然感觉左脸黏黏的,接着听见“扑哧”的一声,扭头一看,班长林森左手拿着一大块蛋糕,右手粘着一块鲜奶,朝她哈哈大笑。

“你干什么呀!真讨厌!”沈夕板着脸厌恶的说。

本来很好的哥儿们,偏偏上个月非要给她写封情书,渗得沈夕浑身起鸡皮疙瘩,从那以后就一直躲着他,可是这家伙总是那么不识趣。

“你怎么了?不舒服吗?”林森收起了笑容,关切的问。

“没怎么。”沈夕淡淡的说,不管多好的朋友,只要她没有爱意,对方对她有想法,沈夕都会有莫名的厌恶感,再也难做回朋友。

“你怎么没吃蛋糕?我去给你拿一块去!”林森不等她回答就颠颠地跑去拿蛋糕了。

“我不吃!”沈夕冲他喊,他已经跑走了。

她郁闷的要死,给服务生要了瓶红酒,一个人托着腮,慢慢的品起来。她正陷入沉思,忽然后面伸过来一只手,轻轻地在她鼻子尖上点了一下,鼻子上便黏黏的很不舒服,她心里升起莫名的怒火,转过头就骂:

“你有完没——!?”

“完”字还没说出来,就被她吞了下去,眼前的人让她顿时浑身没有了力气。

第二十章 崩溃的情感

么大火气?不高兴啊?”萧岚笑语盈盈。

“没有,以为是林森那个大混蛋!”沈夕低声说,不敢抬眼睛看他。

“怎么没吃蛋糕?这么不给面子?”

“不是——不是,挤不进去——”沈夕唯唯。

“来,吃这个!”萧岚像变魔法似的,从背后拿出一块带水果的三角形蛋糕,沈夕一看,欣喜若狂,那上面分明有一个红色的“岚”字。她双手接过去,呆呆的看着,忽然一口吐了下去。

“噎着你!快喝点水!”看见她满嘴塞得满满的,费力的往下咽,萧岚赶紧递给她一杯水。

“你干什么啊?饿啦?”看见她狼狈的样子,萧岚咯咯的笑个不停。

沈夕使劲的咽下最后一口,然后喝了口水说:“这上面有你的名字,我要把你吃下去!”

“想吃我,也得一口一口来啊!”萧岚清脆动听的声音就像山涧清泉,听的沈夕如痴如醉,忽然,她想起什么,连忙从背包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袋子,双手郑重的递给萧岚。

“喏,给你的生日礼物!”

“哇,这么好,谢谢哦!”萧岚很绅士的接过来,习惯性的伸出手要去摸她的脸蛋,忽然有人喊住了他。

“哥哥——”是苏瑶。

萧岚电击似的迅速收回了手,苏瑶跑了过来,似乎没有看见萧岚刚才的动作。

“大家喊你过去表演节目呢!”她笑嘻嘻对萧岚说,转头看见沈夕的脸,顿时笑得花枝乱颤。

“沈姐,你怎么搞的?谁给你抹得?怎么抹到这里了,好可爱呀!”

苏瑶拿出纸巾,要去给她擦掉,被她一手挡了过去。

“别碰!我要留着作纪念呢!”

“好好好——我们去表演节目,你也一起来吧!”苏瑶挽着萧岚的胳膊走了,沈夕呆在原地,半天没回过神来。萧岚刚才那动作,简直要了她的小命,要不是那个苏妲己,她现在恐怕早已经被烧成了灰烬!

服务生端上了红酒和牛排,小四和梅茹吃完蛋糕回到座位上,不一会郑佳也回来了,沈夕这才拿起刀叉,慢慢的吃了起来,没吃多会,又听见闹哄哄的声音。

“就不能消停一会儿吗?还让不让人吃饭了?”她头也不抬的说。

“喝交杯酒哎——好好玩哪,我也玩!”郑佳手舞足蹈。

“女生之间喝有屁意思!”沈夕还在低头不停的吃。

“谁说要和你喝了!找帅哥去啰!”郑佳拿起酒杯,跑到别桌去了。

“重色轻友的东西!”沈夕望着她的背影对另外两个舍友说道。

梅茹和陈丽红都神秘的笑了笑,指了指沈夕的背后。

沈夕莫名其妙的转过身,就看见林森满脸通红,酒气熏天的端着个酒杯站在她面前。

“你要干嘛?”沈夕警惕的问。

还没等林森回答,就听见很夸张的起哄声,她好奇的看过去,恰巧看见苏瑶和萧岚两只胳膊紧紧的缠绕在一起,各自拿着酒杯往嘴里倒,脸近的马上就贴到一起了。沈夕的血顿时往脑门直冲,太阳穴一阵胀痛,她目不转睛的盯着他们,本来指望这折磨快点结束,谁知,这还不够,一大堆男生不依不饶非要萧岚把嘴里的酒喂到苏瑶的嘴里!

萧岚从来没受过这种“摧残”,他拼命地摇头,但却怎么也拗不过他们,他只好硬着头皮喝了一口酒,苏瑶已经在那里深情款款的看着他,他不忍心让她难堪,深情的闭上了眼睛,凑了上去。

在等待的那一刻,大家都屏住了呼吸,而沈夕的心似乎停止跳动了,她感觉那里好像在滴血,一滴一滴,每一下都是撕心裂肺的疼痛。再看下去她会被撕成碎片的!她转过脸去,而林森正低下头凑过来,她的嘴一下子碰到了他的脸上!

“接吻了呀!”郑佳突然打破沉默,尖叫了起来!

登时,众人的视线一下子转向了沈夕,她恼羞成怒,一股透顶的恶心感让她的大脑瞬间一片空白。接下来,就见她站起来“咣当”一巴掌,甩到了林森的脸上,随着一声脆响,林森那张醉酒的红脸顿时出现一道白色的掌印。众人看得目瞪口呆,林森更是一脸愕然,而沈夕熟视无睹的抄起桌子上一整瓶红酒,喝矿泉水似的咕嘟咕嘟的一饮而尽,然后掀翻了身后的椅子,在众人的唏嘘声中扬长而去。

她摇摇晃晃的出了门,却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只好习惯性的朝学校的方向走去,自卑、耻辱、绝望重重复杂的感情交织着,眼泪默无声息的在脸上流淌。走了不知道有多久,胃里一阵翻腾,她跑到教学楼里的洗手间,使劲的抠嗓子眼,终于把胃里的东西全吐了出来,洗了把脸,又漫无目的的在校园里晃悠。走到足球场上的时候,突然感到眼前一黑就是失去了知觉。

“姐——快醒醒,你怎么了,快醒醒啊!”

萧岚的声音好像从远处飘来,沈夕艰难的睁开眼睛,借着足球场昏暗的灯光,发现自己躺在萧岚的怀里,她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一下子坐了起来,扑到他的怀里大哭不止。

“你怎么了,怎么一个人跑出来?我们大家都很着急,到处找你!”怀里的沈夕哭声更大了。

“好了,好了,不哭了!”萧岚搂住她的肩膀,无限怜爱的哄她。

沈夕把头埋得更深了,两手紧紧的抱着他的腰,生怕他把自己推开。

“你还好吧,我们去医院好不好?”沈夕的哭声越来越大,萧岚不知道如何是好。怀里的女孩紧紧的贴着他的身体,他感到浑身一阵燥热,有种难以抑制的冲动。

“姐——你到底怎么——”

“不要,我不要你叫我姐,我不是你姐姐,我不要当你的姐姐——”

萧岚还没有说完,沈夕就无助的冲他大喊。萧岚呆住了,不知所措。她眼泪汪汪的看着他,昏黄的灯光下,单薄的身子在风中瑟瑟发抖,婆娑的泪眼,楚楚可怜的似乎在乞求他,他的身子微微一颤。

“我爱你,一直都很爱很爱你。”沈夕突然趴在他耳边轻轻的说。

第二十一章 最熟悉的陌生人

忽然被电击了似的浑身一颤,他不认识似的盯着她,呆了几秒钟,突然严肃的、冷冷的说:“你喝醉了,我送你回去。”然后不容分说的背起她就走。

“我不会回去,你让我下去!”

模拟了无数次,等待了多少个日日夜夜的表白就等来了这样的一句冰冷的话!萧岚的反应让沈夕的心跌到了低谷,她感到自己此刻自己就像一个不知廉耻的感情乞丐,连做第三者的资格都没有。她拼命的想从萧岚背上跳下来,但此刻连捏死一只蚂蚁的力气都没有。她把脸紧紧的贴在萧岚的背上,眼泪打湿了他的干净的t恤衫。

有了萧岚生日那天晚上的事情后,沈夕和萧岚两个人之间就好像突然隔了一堵墙似的,互相之间变的那么陌生,已经2个多月没有来往了。偶尔见面,也无话可说,在没有外人在场的时候两个人都很尴尬。沈夕的痛苦不言而喻,萧岚的冷淡让她彻底绝望。但是她始终不后悔让他知道自己的心意,那或许也是一种解脱,至少自己知道了他的心意,可以死心了。

心死了,沈夕的爱也随之而去。她想自己再也不会爱上别人,除了萧岚,这一生她不知道还能有谁能够让她这样义无反顾的为爱痴狂,除非会有第二个萧岚出现,也许自己这一辈子会将就着找个爱自己的人嫁了,但是今生今世都不会有真爱了。

她忘不了萧岚,萧岚的音容笑貌总是萦绕心头。她为了躲开萧岚,暑假连家都不肯回,直到听说萧岚又去了北京,她才敢回趟家。可是她虽然可以躲开萧岚,但是始终无法躲开他的影子,她想到了要找一个人来转移注意力。于是大二的暑假一开学,她就开始每天晚上都收听电台的“鹊桥”节目,伺机物色适合的人选。

一天晚上,一个富有磁性的男声吸引了她的注意力,那个男声的声音太像萧岚了,她听的怦然心动。对方自称是某著名大报的足球记者,笔名“良友”。她买了份报纸,发现确实有一个叫良友的,经常在足球版发文,于是把电话打给电台,联系到“鹊桥”节目的主办单位——“鹊桥”婚介所。

工作人员约她周日下午3:00和对方在婚介所见面。挂了电话,沈夕突然有些后悔,但是那个男人酷似萧岚的声音像魔鬼的咒语一样诱惑着她,她内心迫切想见到另一个萧岚。

在婚介所交完了介绍费后,里面的门帘掀开了,走出一个高大的男子向她伸出手来,见到他的那一刹那,沈夕彻底绝望了!她强忍住失望,挤出一丝笑容,伸出已经冰冷的双手。其实那个男人长的并不难看,身体有些发福,脸圆圆的,眼睛大大的,显得很健壮的那种,还算对得起观众。

只是他和萧岚的差距太大了,所以才让沈夕的心跌到了低谷她以为上天会眷顾她这个天下最可怜的痴情女子,再赐一个“萧岚”给她,只可惜生活中没有童话,活在童话里的人只会让生活失去色彩。

对方显然没有觉察到她的失望,掩饰不住对沈夕的欣赏,看来他对沈夕的外表和气质颇为满意他大方的带沈夕到附近的卡萨布兰卡咖啡厅里坐下,很绅士的让沈夕点单,并自作主张的给沈夕点了一个很漂亮的大号水果盘。

他显然是一个很会逗女孩子开心的男人,从见面到现在,一直很彬彬有礼的嘘寒问暖,对沈夕呵护倍加,当然,这不排除是初次见面的缘故。还好沈夕并不讨厌这个男人,因此就陪着他把戏演完,至于以后,她根本就不会去考虑。

谈话中得知,这个男人真名叫王秦东,是报社的体育记者,比沈夕大5岁,父亲、母亲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家庭状况听起来很殷实,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个人收入也是很高的,对一般的女孩子来说很有诱惑力的。可是沈夕根本就不关心这些,只是跟他聊起来,就发现,一直都是王秦东在指点江上,激扬文字的,时不时的还爆出几句冷幽默来,逗得沈夕前仰后合的。平时幽默风趣,巧方如簧的沈夕反倒成了惜言如金的倾听者,她托着下巴听了一下午,觉得这个王秦东懂的东西还蛮多的,渐渐消除了初见面的不快和失落。

晚饭过后,王秦东开车把她送到了校门口,并约沈夕再见面。沈夕淡淡的笑了笑,说了句,“电话联系吧”,就进了校门。跨进校门的那一刻,沈夕突然很想哭,一种莫可名状的负罪感让她内心极为不安。她觉得自己很对不起萧岚,好像一个贞妇失节般的耻辱。此刻,她迫切的想见到萧岚,当着他的面给他谢罪,让他温暖的怀抱来洗清她身上的污垢,她颤抖着掏出了手机,拨通了那熟悉的号码。

一分钟过去,依旧没有听到那熟悉的声音。她绝望了,记忆中,萧岚的电话从来都没有接不通的记录。他分明在逃避,逃避她炽热的爱,也许她的爱真的烧到他了。对一个心有所属的人来说,即使没有婚姻的羁绊,爱情也不会轻易脱离轨道。可是,这么多年萧岚对自己的关心、疼爱、乃至依赖都只是一种兄妹情意吗?青梅竹马却没有爱情,这种情谊如此的不堪一击,萧岚对自己连最起码的友谊都丧失了吗?

沈夕坐在校园的长椅上,看着过往一对对卿卿我我的情侣,不禁一阵凄然,这个时候,电话响了,她一阵狂喜,条件反射似的抓起了电话,结果又是大失所望,是一个不熟悉的号码,她放下了电话,任由它独自歌唱。对方很执着,电话铃让她心浮气躁,她抓起来,没好气的“喂”了一声。

“沈大小姐,怎么这么久才接电话啊?”一个很好听的男声。

“哪位?”

“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啊,好伤心呢。”对方卖关子。

“你到底是谁啊?”沈夕很不耐烦。

“你吃枪药了,这么凶啊,温柔点我就告诉你哦。”

“你说不说啊,不说我挂了,哪凉快哪呆着去!”沈夕没有心情玩下去。

“好了好了,我说我说,我是林雨铄,还记得我不?”

“林雨铄?”这个名字似曾相识,沈夕“哦”了一声。

“想起来啦?”林雨铄兴奋的问。

“没。”沈夕故意逗他。

“啊——!不会吧,我这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怎么会有女孩子见了我居然会忘掉,麦高,救救我吧!”林雨铄呼天抢地。

“行了行了,少在那无病呻吟,找我干什么?”沈夕的心情有了好转,这个油腔滑调的男孩子总是能给她带来快乐。

“没事不能找你啊,你不知道,自你走了以后,我那叫一个想念啊,相思成灾,泪飞顿作倾盆雨,日日以泪洗面,夜夜——”

“——打住!我说你是广东人吗,广东人哪有你这样腔调的,你简直就一北京地痞!”

“你真神啊,连这都知道,我虽然生在深圳,长在深圳,但是我老爸可是地地道道的北京人啊,我妈都不是广东人,所以呀,你不要有门户之见,我们可都是北方同胞嘛!”

“我说你有完没完呢,本姑娘心情不好,不想陪你玩了啊!”

“什么,我的宝贝儿心情不好?看来我们真是心有灵犀啊,本公子最近也很不爽,丫的,杀人的心都有了!”

“你不爽自己去死好了,干嘛危害社会呢。要我我就自杀。”沈夕一阵心酸。

“宝贝儿,你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林雨铄收起了玩笑,关切的问。

“没什么,就是失恋了,没人要了。”沈夕强忍住泪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这个只有一面之交的人说这些。

“不要难过了,他不要你我要你,多好的女孩子啊,谁不要你简直瞎了眼,让他出门被车撞死!”

“不要说了!”沈夕哭出了声来。

“你看,你还是舍不得他的,想哭就哭吧,我陪着你。”

沈夕的泪水无休止的汹涌,她挂断了电话,跑到无人的角落里放声大哭。

第二十二章 引狼入室

后的第一个周末,王秦东约沈夕到近郊去游玩,沈夕原本不想跟这个人再有什么瓜葛,但是,妈妈来电话说,萧岚这个周末带女朋友回家,萧岚的妈妈许阿姨要去接他们,准备接着沈夕一起。沈夕一听心都碎了,连忙推辞说学生会有重要的事情要办,这周不准备回家了。因此,王秦东一打电话,她就爽快的同意了。

周六一大早,王秦东就如约来学校接她,沈夕换了一身粉色的运动服,脚穿一双白底红色纹路的运动鞋,整个人异常的健美、飒爽。她从王秦东看她的眼神中看出他对自己的欣赏或者她更想叫做“垂涎”,只不过对于高级知识分子来说,什么都需要粉饰一下而已。对他这种眼神,沈夕并没有像以前那样反感,反而更加的自信,这证明她确实是优秀的。也许她配不上萧岚,但她确实是一名很有魅力的女子,这一点,谁也无法否认。

她上了王秦东的车,发现车里有一大包东西,零食、饮料、纸巾、应有尽有。她笑了笑,心想这个男人还挺细心的。一上车,王秦东就使劲浑身解数,滔滔不绝的给沈夕讲他自己的经历、足球、同事等等,虽然沈夕对足球没有什么感觉,但是记者在她眼里一直是个比较神秘的职业,所以他讲的这些东西,沈夕还比较感兴趣。

只是,这个男人似乎总在有意无意的吹嘘自己,比如说自己在中学是数学尖子,数学老师如何如何器重他;在单位,他表现如何如何突出,体育版主任暗示过很多次,准备提拔他做副手;再就是不断的强调他是个有钱的公子哥,父亲是本地一家大型国企的老总,母亲是总会计师等等。沈夕生平最厌恶滔滔不绝的吹捧自己的肤浅男子,但是,想到这个男人只不过是她逃避萧岚的工具,她便压抑着自己的反感,耐心的听着,直到这个男人感觉他自己越来越像独角戏里的小丑,才闭上了嘴。

不知不觉的,他们来到了郊区的一座山脚下。这里是新开发不久的一个风景区,有山有水,风景秀丽,据说还可以吃到原汁原味的农家野味。沈夕一下车就呼吸到了清新的空气,抬头便是一片蔚蓝的纤尘不染的天空,在市区的阴霾笼罩下生活这么久,这样的环境让她格外的神清气爽。正在她陶醉在初秋灿烂的阳光里,旁边却伸过来一只伞。

“虽然快入秋了,但是紫外线还是很强烈的,挡着点吧。”王秦东拍马屁拍到马腿上了。

沈夕不好发作,说了句,“我们上去吧”。

王秦东没有觉察出沈夕的不满,问沈夕:“小夕,你父母是干什么的?”

“他们都是普通的大学教师。”她很不习惯王秦东对她的称呼。

“哦,看你身材这么好,是不是学跳舞的啊?”

“我不是跳舞的,我是练武的。”她淡淡的说,预料并期望看到他惊愕的反应。

“呵呵,看不出你还挺幽默的。”对方居然没有反应,沈夕很想暴扁他一顿。

她没再搭腔,继续向前走,王秦东买了票,他们进了景区,开始爬山。沈夕一路轻松前行,王秦东气喘吁吁的跟在后面。爬到一段比较陡峭的山路的时候,沈夕出其不意的给了他一拳,王秦东大叫一声,立时呈45度角向悬崖下倾斜。

虽然崖边有铁链,但他脸上仍旧充满惊愕和紧张,在他与地面快呈0度角的时候,沈夕从容不迫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他的手把他提了起来。不知道是用力过猛还是那个男人惯性过大,他回过身扑向了沈夕,沈夕躲闪不及,那个男人竟然一把抱住了沈夕,趴在沈夕的肩头一个劲的大叫“吓死我了,吓死我了!”

王秦东厚重的身子压得沈夕喘不过气来,她试图挣脱,但那个男人居然抱的死死的,不肯撒手,悬崖边上,沈夕也不好太过用力,她心里产生了极度的厌恶感。平常只要是她不爱的男性,即便是仅对她有非分的想法,让她知道了,她都有想吐的感觉,不要说这样的亲密接触了。她忍不住喝道:“放开我!”

“哦,对不起,对不起,可你怎么会突然——,我明白了,你真的会武功?”王秦东惊愕的望着沈夕,头上的汗珠在秋日的阳光下闪闪发光。

沈夕微微一笑,恢复了本色,调皮的说:“说了你还不信!”

“大小姐,我不信你也不能拿我的生命开玩笑啊!”王秦东脸色惨白。

“好了好了,对不起啦”。沈夕担心把他惹毛了不好收场。

谁知道,她道歉的娇羞的样子让王秦东更加不能自已,他一把抓起了她的手,沈夕条件反射似的抬手给了他一巴掌。

“哇,你怎么这么野蛮啊,简直比《我的野蛮女友》里的女人还野蛮!”王秦东很沮丧,他不明白韩国电影《我的野蛮女友》才上映不到两个月,这股野蛮风竟然就刮起来了。

“请你不要随便碰我,我想我们还没到这种程度。”

沈夕由委屈转向了愤怒,她眼泪快出来了,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人吃豆腐,在她眼里,除了父母和爷爷,只有萧岚才配碰她。这次变成王秦东尴尬了,他觉得自己有些失态,赶忙上去哄她,“对不起,对不起,你刚才简直太——,我一时冲动,真对不起,我保证不会有下一次,这样吧,下山后我请你去k歌,蹦迪,好不好?”王秦东语气近乎哀求。

沈夕看他可怜兮兮的样子,想到自己也有点过分,就作罢。两个人的继续玩了一些景点,中午在老乡家里吃了些野味,直到傍晚才驾车回到市中心。在护城河边的一家西餐厅吃完了晚饭,王秦东提议去ktv唱歌,给沈夕赔礼道歉,沈夕很没有兴致和这个人继续下去,但是,她知道,她现在只能回学校,家是不能回了。

同屋的舍友都出去玩了,肯定会很晚回来,自己一个人只能在对萧岚的无限思念中沉沦,她害怕一个人,只能继续麻醉自己了。到了ktv,开了包房后,王秦东说有事情要出去一会,她就自己点了很多自己喜欢的情歌,大唱特唱。

本来以为可以借歌销愁,没想到越唱越伤心,尤其是唱张柏芝《星语心愿》的时候,唱到“心痛的无法呼吸”竟然泣不成声。她爱萧岚,真的爱到了心痛的无法呼吸的程度,这种伤痛,只有她自己感触最深。服务生进来问她需要什么饮料,她一下子要了10瓶百威,让服务生打开,一字排开,拿起一瓶一饮而尽。她不能喝酒,呛得直咳嗽,边喝边流眼泪,20多年来不知放纵为何物,她今天就要尝试。

这时候门开了,王秦东进来了,沈夕已经进行到第二瓶酒了,他一把夺过酒瓶。

“你这是干什么啊!?酒哪有你这么个喝法的!”

“你给我——!给我!”

“不给你,你慢慢喝,我就给你。”王秦东此刻像个体贴的大哥哥。

沈夕一甩手,起身去了洗手间。看她离开了,王秦东赶紧从兜里掏出两个纸包,拿起一包,小心的倒在沈夕的酒瓶里,又打开另一包,倒了一半,想了想,又加了一点,然后使劲的晃了晃瓶子,他的脸上挤出了一丝狰狞的笑容。

沈夕回来了,他把酒瓶递给她,又从桌子上拿起一瓶,和她碰了碰,“来,干杯!哥哥给你赔不是了!”

说完,仰着脖子,用眼角的余光在酒瓶后偷窥沈夕。昏暗的灯光下,无法看清他的眼神。沈夕面无表情的一饮而尽,嘴里的异味让她很不舒服。过了一会,她的太阳穴开始发胀,头有些晕,渐渐的意识开始模糊,浑身瘫软,眼前一黑,一下子跌在沙发上,失去了知觉。

第二十三章 那一夜,刻骨铭心

吃力的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家宾馆的床上,全身燥热,心中有种不可名状的欲望。一股粗重的喘息声在耳边响起,那个男人正在使劲的撕扯她的衣服,她一下子清醒过来,大叫一声,一把将他推开,抓起手边的台灯朝他扔了过去!

王秦东恼羞成怒,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他恶狠狠的说:“妈的!你把老子的计划全打乱了,老子为了把你弄到手,还要再去找密药!他妈的,你不就是一个打女吗?我看你怎么打!”说着,朝沈夕扑了过来。

沈夕握紧拳头想要冲上去,可是头一阵晕眩,满眼金星。她知道自己现在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于是用尽力气,抓起床上的被子扔了过去,然后夺门而逃!她踉踉跄跄的冲出了大门,往对面的广场上拼命的跑,出了门才发现自己披头散发、衣不蔽体,裙子被撕成条,露出了内裤,上衣也无法遮挡暴露的胸罩,她无助的朝护城河的桥底下跑去。

桥下,她蜷缩在角落里,听着哗哗的水声,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她下意识的摸了摸上衣口袋,手机还在,她掏出来,不假思索的拨通了那个熟悉的号码。此刻,只有那个人才是她唯一的依靠,她什么都不在乎了。“嘀”的一声,她的心就开始紧缩,她像一个等待宣判的死刑犯。

“喂”。电话只响了三声,居然听到了那久违的声音。久旱逢甘霖,泪如黄河决堤。

刚从睡梦中惊醒的萧岚,听到了电话那头凄惨的哭声,他的心抽搐了一下,几乎是脱口而出“小夕,不要哭,快告诉我怎么了,怎么了?!?”还是哭声,越来越凄厉。

“你告诉我,你在哪里,我这就去找你!”他边说边抓起了衣服。

“萧岚——,我——我——,我要死了!”沈夕嘶哑着嗓子哭喊。

“快告诉我你在哪里!!”他压低声音吼道,生怕吵醒了父母和隔壁的苏瑶。

“我——在——音乐喷泉——旁边的桥下面——”

“好,你呆在那里不要动,我马上过去!”

萧岚迅速挂了电话,穿好衣服,轻手轻脚的出了。到了楼下,他招手上了出租车,“师傅,到广场音乐喷泉,快!越快越好!”

到了广场,他飞奔过去,在桥下找到了沈夕。昏黄的灯光下,她蜷缩在角落里,衣衫褴褛,两腿紧紧的夹在一起,双手环抱胸前,不住的颤抖,满眼的泪光,就像一只迷途的羔羊。萧岚忘情的喊了一声:“小夕!”便不顾一切的扑了过去!

听到喊声,沈夕猛的抬起了头,也朝他扑了过去,两个人紧紧的拥抱在一起,久久不肯分开。沈夕伏在他宽厚的肩膀上不住的哭泣,萧岚拍着她的肩头像哄孩子似地哄她。

”好了,不哭了,没事了!都过去了!”

过了许久,萧岚松开她,脱下了上衣给她穿上,然后捧着她的脸,温柔的问:“你有没有怎么样?要不要去医院?”

沈夕傻瓜似地的使劲摇头。

”那我们别坐地上了,太凉了,别感冒。”

“走,我带你回家。”他扶起她。

“不!!我不要回家!”沈夕拼命的晃着他的胳膊,哀求他。

“那好吧,咱们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他背起她,朝着附近的闪烁着霓虹灯的旅馆走去,沈夕紧紧地贴着他赤luo的背,陶醉在他身上散发的体香里。到了宾馆,他要扶她躺下,她却紧紧的贴着他的身子不肯松开,萧岚触到她软软的肌肤,浑身燥热,他轻轻的挣脱她,柔柔的说,“你先躺下,我去洗个澡”。

他进了浴室,把水温调到凉水的最大档,拿着淋浴头使劲的往头上猛浇。许久,他确定自己却是清醒了,便调了调水温,直到他满意为止,接着他穿上衣服,走出去,坐到床边,轻轻的叫她洗澡。

“我把水温给你调好了,你洗个澡吧。”

“嗯。”

沈夕像一只温顺的小猫,纵然是百炼钢,在爱情面前顷刻间也会化为绕指柔。哗哗的水声缠绕着她的万般思绪,当她围着浴巾走出浴室时,她已经做了今生第一个重大的决定。萧岚倚在床头看电视,荧屏上的画面不断的在变换。她走过去,在他床头蹲下,把头埋在他胸前,他没有动,眼睛盯着屏幕。

“你早点休息吧,很晚了。”他的声音很疲倦。

“求求你,不要不理我好不好?”沈夕哀求,“你知不知道,这些日子以来我有多难熬,没有你,我真的活不下去。”她泪眼婆娑的看着他。

“睡吧,床我已经给你铺好了。”

“我知道你不爱我,可是我只要你允许我爱你就好了,除此之外,我真的什么都不要,我不会干涉你现在的生活,我不会缠着你,只求你能够允许我爱你——”这些话,沈夕不知道在心里默念了多少次。

依旧是沉默,面无表情、眼神游离的萧岚让沈夕感到陌生的窒息。

“你是不是很讨厌我——,求求你,不要这样对我!”,沈夕绝望的跪倒了他面前,身上的浴巾,无声的滑落。

萧岚再也忍不住,噌的从床上跳了下来来,使劲的抓住她的肩膀,失控般的拼命的摇晃着,边摇边喊:“我是讨厌你,我讨厌死你了!!你为什么到现在才说,为什么?!为什么等到我爱上别人,你才告诉我,你爱我,你这算什么?!”

沈夕呆了,坐在地上吃惊的望着歇斯底里的他,二十多年纵然是她,也从未见过这样的萧岚。

“你知不知道,痛苦的不光是你一个人,我这些年的痛苦又怎么办?从我知道什么是男女之情,我的心里除了你就没有过别人!!”

“而你呢,你又是怎么做的?你只把我当作你的弟弟!就连妈妈和沈叔叔说将来要做亲家的时候,我等着你说一句话,你又是怎么说的,你说,‘我们是姐弟,怎么能结婚呢’,你知不知道当时我是什么感受!”

沈夕喜极而泣,“可是你为什么不早说?”

“哼,早说,你连自己都不了解了吗?很早你就告诉我,你说只要是你不爱的人,就算再怎么好的哥们,只要对你有一点念头,让你知道了,你马上就会对这个人感到恶心、呕吐,然后就再也不想见到他!”

“你就说,你们班那个班长吧,他哪里配不上你了,你们平时好的跟哥们儿似的,还经常一起去逛街,可是就因为人家给你写一封情书,你就每天像老鼠躲猫似的躲他!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又怎么能够张得开口?”

“哪怕是像姐弟一样在一起,我也不要你因此离开我,我压抑着自己的感情,忍受着这种折磨,直到瑶瑶出现。她对我那么好,我却一直都没有接受她,这个时候,你在哪里呢?我好不容易爱上她,你却跑来告诉我,你爱我!!”

“你凭什么这么对我?!想爱就爱,想不爱就不爱!”萧岚的眼圈红了,他颓然倒地,跪在地上。

“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不好,我是个傻子,是个笨蛋,是天底下最蠢的蠢蛋,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其实一直都爱着你,直到失去你,我才知道原来我那么爱你!”**的沈夕不顾一切的投入了萧岚的怀抱,湿润的双唇贴上了萧岚的脸颊,萧岚紧紧的抱着她,用嘴去迎合着她的吻,这一刻,他们都等了好久好久……

当萧岚的双唇触碰到她的乳晕,沈夕全身战栗,忍不住娇哼一声,她激烈的反应让萧岚更加的情不自禁,他一下子含住了她的ru头,轻轻的吮吸起来,她一阵阵颤抖,重重的喘息着,轻喊着,感觉下身一股股暖流涌出。萧岚脱下了最后一件衣服,抱着她,轻轻的进入。顿时,一股尖锐的痛楚,遍布全身,但她感到从未有过的充实和满足,两行热泪,悄悄的从眼角滑落。

第二十四章 玻璃情缘

日子,一向沉着冷静的萧岚有些心神不宁,他并没有因为向一直深爱的沈夕吐露心迹而感到轻松和解脱,随之而来的是深深的内疚和艰难的抉择。一边是现在的恋人—清纯善良的苏瑶,另一边是青梅竹马的沈夕。这两个女子,他只能得到其中的一个,但是放弃任何一个他都无法面对。相比来说,他心里一直深爱沈夕,而且,那个清秀的女子把处女之身给了他,虽然他也很爱苏瑶,但是放弃沈夕,就等于放弃了他一生的最爱。

有很多次,他都想鼓起勇气跟苏瑶说分手,可是,每当面对她清澈透明的大眼睛,萧岚都不忍伤害她。况且,萧岚是个很要面子的人,他和苏瑶毕竟已经快两年的感情,周围的人早已认可了他们亲密关系的存在,和苏瑶分手无疑将陷他于不义,更重要的是还要把沈夕一起扯进来。要萧岚做一个背信弃义的人,他宁愿去死。

不分手,那对沈夕又是多大的伤害!萧岚恨自己那晚的自控力会那么差,他压抑了这么多年的感情竟然溃于一刻,自己一时的冲动竟然给两个女子带来那么大的伤害,想到这里,他痛苦不堪,让人窒息的压抑时时刻刻撞击着他脆弱的心,他很想找个地方调整一下自己,于是,在国庆长假即将来临前的一个星期,他给叶枫打了电话。

“小枫,‘十一’我想去找你,但我不想让别人知道,也不想有外人打扰。你有办法吗”不知道为什么,萧岚对这个只见过一次面的男孩子充满了安全感。

“好,我们去上海。”叶枫还是那么惜言如金。

走之前,萧岚和母亲、苏瑶还有沈夕分别做了同样的交代,说自己有重要的事情要去处理,“十一”以后才能回来,这段时间不能接听任何人的电话,他的手机将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希望她们都不要追问,也不要担心他,节后他自然会回来。

三个女人都通情达理的答应了。他想了想,又给了母亲叶枫的电话,告诉她如果有非常紧急和非常重要的事情才能给他打这个电话,而且千万不要把这个电话告诉其他人。妈妈虽然觉得一向稳重的儿子的行为有些怪异,但是司法工作者的职业习惯还是让她保持了沉默。

萧岚和叶枫如约在北京见了面,两个人又一起从北京乘飞机飞往上海。傍晚的时候到了上海,住进了叶家在上海的别墅里。萧岚一进门就倒在了床上,此刻,他的身心都很疲惫。叶枫不声不响的给他放了洗澡水,加了些早已准备好的玫瑰花瓣,又滴了几滴薰衣草精油,然后洗了手出来,对他说,“你洗个澡休息吧,我去做饭。”

说完,系了围裙进了厨房。萧岚充满感激的望着他的背影想。这个男孩子心细如发,比他还胜一筹,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很难将那天见到篮球场上的飒爽英俊的男孩和眼前的人联系起来。他起身进了浴池,玫瑰花香和精油的馥郁馨香让他顿感心旷神怡,他脱了衣服,进去躺下,闭上眼睛尽情的享受。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听见叶枫在轻轻的喊他,原来他竟然在浴池里睡着了!他不好意思的说,“对不起,我冲一下就出来。”

“我给你搓一下吧。”

“算了,昨天晚上刚洗了,冲一下就可以了。”

叶枫在原地站了一会,慢慢走出来,从冰箱里取出两罐啤酒,打开一瓶,一饮而尽。萧岚洗完澡出来,桌子上已经摆满了美味佳肴,叶枫正坐在那里等他。他走过去坐到叶枫身边,望着满桌子的酒菜,狐疑的问:“这些都是你做的??!”

叶枫脸上露出难得一见的一丝笑容,递给他一瓶啤酒,“难道是你做的?”萧岚笑着接过啤酒,两个英俊无比的帅哥开动了。也许是菜太好吃了,也许是跟叶枫在一起,萧岚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和无所顾忌,几罐啤酒下肚,萧岚的情绪有了些许的变化。他似醉非醉的对叶枫说,

“小枫,我怎么越看你,越觉得我们两个长的像双胞胎呢,尤其是你笑的时候,哈哈——,来,为我们长得像干杯!”

叶枫和他的碰了一下易拉罐,喝了一口,面无表情的看着他,没有说话。

“其实我们一点都不像,你比我强悍多了,我听你表姐说,你从小到大周围一群女孩子狂追你,你看到不看一眼,太酷了!简直是我的偶像啊!而我就没有你那么有出息,我被个女孩子整得死去活来的……”

他有些哽咽,又打开一罐啤酒,狂饮不止。叶枫看了他一眼,也打开了一罐,一言不发的一饮而尽,他脸上始终是那种让人琢磨不透的淡漠。萧岚不胜酒力,酒劲上来,更加的语无伦次:“你说她为什么要这么折磨我,她知道我最爱的人就是她,为什么等着我爱上别人,她才告诉我,她爱我!

“为什么要等到我下决心忘掉她的时候跑过来折磨我,要我做背信弃义的事情,为什么!?”

“我怎么对得起瑶瑶,瑶瑶她没有错,不能因为我的罪过而让瑶瑶来承担惩罚,你说我该怎么办?怎么办!!”萧岚泣不成声,手里的易拉罐瞬间被捏成了团。

叶枫递给他一条毛巾,凝视着他的眼睛说:“想哭就哭吧!”

萧岚再也忍不住,趴到他肩膀上,痛痛快快的哭了起来。在这里,他再也不需要为别人撑起肩膀,再也不需要压抑自己的情感和欲望,就让那些乱七八糟的伦理道德,规行矩步见鬼去吧!这里没有风度翩翩的帅哥,只有一只迷途的羔羊。

也许是哭累了,也许是酒精的麻醉,萧岚趴在叶枫的肩膀上沉沉的睡去。叶枫喝了一口酒,低下头看着怀里的萧岚,幽幽的说:

“你比我幸运多了,你知不知道,你爱的人永远不可能爱上你是一种什么滋味?”

此时此刻,他冷酷的眼神里充满了让人肝肠寸断的忧伤。

第二十五章 风生水起

天中午,萧岚在艳阳高照下醒来,发现自己浑身一丝不挂,他没有裸睡的习惯,感到很不好意思,这时候,叶枫从浴室里走了出来。

“你醒了,洗洗吃饭吧。”

“我的衣服……”

“昨天被你洒上酒了,我都放到洗衣机里了。”

“哦,我皮箱里还有换洗的衣服,你帮我拿来吧。”他显然不愿意光着身子在这么大的房间里走来走去,即使是只有两个男孩子。

叶枫不屑的‘哼’了一声,把一套早准备好的睡衣扔到他头上,转身去了餐厅。

午餐过后,两个哥们儿看电视一直看到下午7点多,为了防止帅哥的身上发生霉变,影响魅力的发挥,晚上叶家公子开着保时捷跑车带着萧岚出了门。

夜晚是上海这个城市魅力四射的舞场,华灯初上,大上海的街头灯红酒绿,正值‘十一’黄金周,街头呈现出一派繁华的景象,他们驾车到衡山路酒吧街时,那里的夜场已经开始了,叶枫找了一家自己常来的酒吧进去,两个人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叶枫打了个响指,把服务生叫来点单。萧岚看他对酒吧的一切这么熟悉,忍不住好奇的问:“小枫,你不才十九岁吗?难道你经常来这种地方?”

“是啊,我10岁就来这种地方了。”

“10岁就会喝酒啦?怪不得你昨天晚上喝了那么多,一点反应能没有!”

“……”

“枫,上海的博物馆在哪里啊?我每到一个城市都要看看那里的博物馆,我小时候妈妈带我来过,但是都忘记了。”

“在南京路附近吧。”

“我们学历史的大部分都对这个感兴趣,学校里还有文物鉴赏的选修课,但都是些照片,很不过瘾,最近几年,我发现我对文物的兴趣越来越浓了,如果可以,我真的很想改学考古。”

“明天带你去博物馆。”

“你是学什么专业的?清华的理工科很厉害呢。”

“土木”。

“超强的,清华的土木工程系多有名啊!枫,我越来越崇拜你了,你不但篮球打得好,学习也这么出色,还做的一手好菜,简直是旷世全才啊!”

“你看到的我,也就这么多。”叶枫伸出小指,用大拇指抵住指头上面的一点点一本正经的朝他示意。

“嗬,说你胖你还真喘上了。”叶枫可爱的样子让萧岚忍俊不禁。

“我去洗手间”。叶枫起身去了厕所,萧岚好奇的四处张望,这时他看到叶枫背后的一张桌子坐的一壮一瘦两个中年男人不断的朝他这里张望,边望边窃窃私语、指手画脚的十分令人反感。那个壮硕的男子留着络腮胡,样子十分凶恶,大大的啤酒肚从腹部突出来,说好听点,像个另类的艺术家,说难听点简直像港台剧里的黑社会打手。

坐在他对面的那个男人则十分的瘦弱,面色惨白,显得很病态,不过五官清秀,倒也算个帅哥,两个人坐在一起,对比鲜明,十分的滑稽。萧岚看见他们不停的盯着他看,赶忙转过脸去。正低头自顾自的喝着啤酒,有人在叶枫的座位上坐了下来,不抬头他就知道这样粗重的喘息不是叶枫。他放下酒瓶,抬头看见对面那个“大胡子”坐在他面前,正用一种萧岚看不懂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他,贪婪的看着,那个瘦子也站在旁边用异样的眼神看他。

他礼貌的问:“你好,请问,有什么事情吗?”

大胡子首先开口:“小弟弟,我们做个朋友一起玩玩吧?”

“好啊,等我弟弟回来,我们四个一起喝酒。”搞了半天,原来就是为了交朋友,萧岚有很好的教养,从不轻易拒绝别人。

“你弟弟?”瘦子和大胡子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神秘的相视一笑,都往萧岚这边凑了凑。瘦子拉了一张椅子坐在萧岚身边,大胡子凑近萧岚,一把把他搂过来,瘦子则抓起萧岚的手使劲的摩挲着。萧岚感到浑身不自在,心想这两个人也太热情了吧,正准备挣脱,忽见眼前闪过一道白色的身影,接着就见“哗啦”一声,瘦子被人掀翻在地,大胡子则因为重力作用原地不动,但是脸上重重的挨了一拳,鼻子里渗出了鲜血。

他捂着鼻子回过神来,握紧拳头正准备还击,可是看清那个人的样子后,他浑身立刻动弹不得了,结果当然是又挨了一拳,到地下和瘦子做伴了。这边这个瘦子也躺在地上不愿意起来了,两个人捂着脸看傻了。刚才对面那个儒雅俊美,玉树临风的帅哥已经让他们惊艳不已,而背对着他们的这个小子竟然也长着一副鬼斧神工的脸孔,冷峻的眼神和眉宇间的冷酷更增添了卓尔不凡的轩昂。

这两个男孩简直是上天入地求之而不得的极品,视觉的享受早已使他们忘掉了疼痛。面前的叶枫却不买帐,他冲上前去一手抓起一个拎着着他们的衣领,正准备来个360度旋风转,萧岚一看闯祸了,赶紧上前拦住他。

“小枫,快住手!”

这时候酒吧的保安也来了,很多人都围上来劝架,叶枫冷着脸,把他们往地下一扔,从包里拿出厚厚的一沓钱往桌子上一放,拉起萧岚就走。

车上,萧岚嗔怪叶枫,“枫,好好的为什么打人家啊?他们不过是想和我们做朋友罢了,只是热情了点,但也犯不着动手打人啊!”

叶枫的脸色铁青,萧岚甚至感觉到他脸上有股杀气。叶枫依然是一言不发,但是车却开得飞快,脚一直把油门踩到最大不松开。萧岚看了看他,叹了口气说:“枫,你怎么了?不要开这么快,很危险的。”叶枫真是一个让人琢磨不透的人,和他仅仅十九岁的年龄十分的不符。

回到住处以后,叶枫没再说一句话,萧岚不明就里,但是也没有多问。他下厨做了晚饭,两个人默不作声的吃完了,各自回了房间。疲倦袭来,萧岚沉沉的睡去。不知过了多久,阳台传来一声重重的叹息。

此刻,叶枫正坐在阳台的椅子上,一支接一支的抽着烟,许久,他使劲的掐灭最后一支,起身轻轻的推开了萧岚的房门,静静的站在他的床前,听着他匀称的呼吸。过了一会,他默默的脱了衣服,掀开萧岚的被子,钻了进去,紧紧的抱着他,轻轻的抚摸。

第二十六章 往事

天一早,萧岚被叶枫叫醒,原来是妈妈的电话,他迷迷糊糊的“喂”了一声。

“小岚,你跟谁在一起?”妈妈问。

“一个朋友,怎么了,妈妈?”

“小岚,你说话方便吗,妈妈有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讲。”

“你等一会。”他摇摇晃晃的爬起来去锁了房门,然后回到床上。

“好了,你说吧,妈。”

“岚岚,你——能不能不和苏瑶在一起?”

“妈!您说什么呢?!到底怎么回事?”母亲的话犹如晴天惊雷般,击的萧岚睡意全无。

“……我觉得——你们——不太合适。”身为法院刑事审判厅的厅长、当了将近20多年的法官的妈妈此刻竟然变得吞吞吐吐。

“妈妈!我们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你从来都没说过这样的话,而且你也答应,我们临毕业的时候订婚,怎么现在突然说‘不合适’的话?”萧岚心中的疑团越来越大。

“……”

“妈妈,从小到大,我做什么事情您都没有横加干涉,您一直都尊重我自己的选择,这到底是为什么啊?”

“岚岚,你不要激动,听我说。是我自己的问题,我很早以前办过一个大的经济案件,得罪了ys集团的老板,所以,我不想和ys集团有任何瓜葛。”

“ys集团?这跟苏瑶有关系吗?”

“她没和你说起过?她的姑父就是ys集团的老板叶子诚啊!”

“妈妈,这很严重吗?难道就没有别的解决办法?”萧岚若有所思的问。

“没有,这件事情我不想再提起,到底怎么做,你自己看着办吧!”妈妈的声音充满疲惫,没有说再见就挂了电话。

萧岚颓然倒地,躺在冰凉的地板上,望着天花板,目光呆滞。

如果不是因为9月底的那一个意外的电话,许忆萱也许永远都不会再触碰记忆深处的那段尘封已久的往事,也不会做出伤害宝贝儿子的艰难决定。接到叶子诚的电话时,她正在办公室仔细阅读着一件标的额较大的案件的上诉状。

对方亮明身份后,她几乎是大吃一惊,19年前诀别的约定注定了双方此生将杳无对方的音信。时隔19年,他怎么会再次找到自己?从叶子诚吞吞吐吐的叙述中,许忆萱得知,原来叶子诚现在就是京城赫赫有名的ys集团的老板,同时也是儿子现在的女朋友苏瑶的姑父。

话到此处,许忆萱就明白对方费尽周折找到她的用意。和19年前一样,虽然是情到深处难自已,但是他们都不想打破自己平静的生活,叶子诚不想,许忆萱更不想,叶子诚是为了自己的地位和声誉,许忆萱则是为了自己的丈夫和儿子,不管目的为何,两个人都不希望那个只属于三个人的秘密被第四个人知道。三个人的秘密,只能三个人来解决。叶子诚试图通过太太苏黛眉来处理,无奈,苏黛眉找不到任何天衣无缝的理由来说服暴躁乖张的军人哥哥,他只好亲自出马,厚着脸皮来找昔日的旧情人。

叶子诚的电话让许忆萱痛苦不堪,因为这将意味着当年她自己犯下的错误,却要儿子替她弥补。她知道将两个相爱的人活生生的拆开是一种什么滋味。她一生中不断的审判别人,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现在竟然要充当自己的法官,亲手斩断儿子的幸福。

她环视着办公室当事人给她送的那些锦旗和牌匾,“忠肝义胆”,“铁面无私”,“当代包公”这些让她引以为傲的溢美之辞曾经是激励她解决棘手案件的力量之源,在此刻却变得如此苍白无力。20年来,她从来没有后悔当年所做的事情,她一直以为,自己是在不恰当的时候,遇上了不恰当的人而已。

在萧岚只有1岁的时候,貌美如花的她遇到了风度翩翩、英俊潇洒的叶子诚,两个人一见钟情。炽热的爱让两个有家室的人将世俗的伦理道德完全抛之脑后,爱的如痴如醉、爱的昏天暗地,爱的别无所求。那场惊天动地、至真至纯的爱似乎是命中注定的,因为像许忆萱这样拥有闭花羞月,沉鱼落雁之姿的绝色女子只有叶子诚这样的出色男人才懂得如何怜惜。

他们爱到什么都不向对方索取,爱到只剩下爱,爱过了,一切归于平静。也许他们的爱为世人所不齿,他们都是对方家庭的第三者,但是他们从不想破坏自己的家庭,因为他们并不想从此占有对方,他们只要爱过。那样的爱,她这一生都不再拥有。

每当看到那些出现婚外情而决裂的家庭,在法庭上要死要活的闹离婚、分财产,甚至兵戈相见,拼个你死我活,许忆萱就会想,到底是自己和叶子诚夫妇是异类还是他们是异类。人是个情感动物,爱与不爱完全不取决与自己愿不愿意。

也许这世上的大多数人是对爱宽容的,像他们这样彼此保守着爱的秘密而相安无事。有了那样惊心动魄的爱情,见过苏黛眉那样对爱如此宽容的女人,许忆萱对爱情变得更加宽容。她从不对丈夫和儿子的私生活横加干涉,她告诉儿子,只要是为了爱,做什么事情都没有错,只要能够让别人不受到伤害,一切都让爱做主。但是现在,她却要自食其言。

挂了儿子的电话,许忆萱有些后悔。她甚至想如果三个人依然和当年一样,也许还会相安无事,那样就不需要让儿子这么痛苦了。但是她和叶子诚的担心是一样的,上得山多终遇虎,更何况,叶子诚的家里还有一个她心中永远的痛,只要想起来她的心就像被万千蚁虫噬咬般的剧痛!她不敢想象将来如何能够像陌生人一样对他视而不见,那个在法庭上至高无上,铁面无私的法官大人,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而已。

第二十七章 谁不曾爱过

还没结束,萧岚就匆匆赶了回来,母亲的态度让他觉得事情远远没有她描述的那么简单,但是他又说不清楚原因。徘徊在两个同样好的女孩之间,已经让他痛苦不堪,母亲又横**来,让他更加的心力交瘁,本来母亲的决定完全可以成为他放弃苏瑶选择沈夕的理由,但是这样的方式他反而更加无法接受,无论如何,他要和母亲谈一谈。

回到家,妈妈还和以前一样已经给他做好了饭等他,爸爸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看他提着大包小包便问:“岚岚,你去哪里玩了,怎么买这么多东西?”

“我去上海找同学玩了,这东西是同学送给你们两个的。”

“高中同学吗?谁啊,我认不认识?”

“哦—嗯——你不认识。”萧岚含糊其辞,他不想让母亲听见跟苏瑶有关的事情。

“你们两个洗手吃饭吧!”母亲在厨房喊他们。

一家人有说有笑的吃着饭,母亲和萧岚互相保持着默契,闭口不谈苏瑶的事情,爸爸偶尔提起,也会被他们两个有意识的打断或避开。萧岚问起了沈夕的情况,“沈姐最近怎么样?出去玩了吗?”

爸爸和妈妈对视了一眼,达成了共识,“小夕自从放了假,就没出过门,好像一直在家泡着,你沈叔叔说她最近好像迷上了互联网。”爸爸说。

“这孩子,小时候和有多动症似的,长大了反倒变安静了”,妈妈笑着摇了摇头。

“从小就看着这两个孩子长大,感情好的和亲姐弟似的,怎么就没成为一对呢?”爸爸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老萧,你还真会说,好的和姐弟似的才不能成为一对呢!不过,以后啊,咱们和这家老邻居就要分开啰,20多年了,想想还真有点舍不得呢!”

“什么?!分开,什么意思?!”听妈妈这一说,萧岚愣住了。

“哦,你刚回来忘了告诉你,我们法院盖了新的家属楼,那里条件很不错,规范化的小区管理,而且是内部价认购非常实惠。我跟你爸已经看好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打算买下来了,装修完了,大概过完年就能住进去。你看现在这住房改革闹得,房价高的吓人,有这样的机会,一定得把握啊,将来你结婚也有资本呢!”

“哦,那挺好的啊。”萧岚有一些失落,随便吃了几口,放下筷子,说了句“爸爸妈妈,我很累,想休息一会,你们慢慢吃吧。”然后默不作声的进了自己的房间。他靠在床上,掏出手机,给沈夕发了条短信。

“我回来了,你在干什么?”

她很快回了过来,“我在上网,哈哈,玩的好吗?那么神秘,也不告诉我去哪里?”

“很累,心情不好。”

“对不起,都是我不好。”

“跟你没关系,你不要想太多,早点休息吧。”

“爸爸妈妈去爷爷奶奶家了”

“哦,你一个人害怕吗?”

“我想你——”

“你等我。”

萧岚穿上衣服起身出门,伸手按了对门的门铃。门开了,沈夕穿着布满小熊图案的睡衣,抱着家里的宠物狗,站在他面前,一看见是他立即把狗扔在了地上,无比激动的扑了过来。萧岚把食指放到嘴边,示意她不要出声,快速的把身体移了进去,反手关上了门。

两个热恋中的人,几天不见如隔了几个世纪,一见面就疯狂的拥吻,许久才分开。吻完了,两个人坐到沙发上默默的对视,萧岚有些尴尬,沈夕更是羞得满面绯红,一时间两个熟悉了近二十年的人变得像陌生人一样,直到一直被熟视无睹的小猫咪咪跳到萧岚怀里“喵呜喵呜”的一顿乱叫,两个人才回过神来。

沈夕打破沉默,温柔的对萧岚说,“喝水吗,我给你去倒。”然后站起来要走,萧岚一把抓住她的手臂猛地把她拉到怀里,又一阵狂吻。两个人都感觉似乎到了世界末日那样无法自已,生怕对方从自己身边离去。满怀心事的萧岚更有太多的恐惧和矛盾在心头,他紧紧的抱住沈夕,生怕眼前的一切瞬间灰飞湮灭。

回到家的时候父母卧室的灯已经熄灭了,萧岚轻手轻脚的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刚关上门就听见轻轻的敲门声,妈妈随即开门走了进来。

“岚岚,你出去了?”妈妈轻声说,生怕吵醒熟睡的父亲。

“嗯——出去走了走。”

“我知道你有心事,都是妈妈不好,让你这么难做。”

“妈妈,你不要说了,我没事的。”

“岚岚,我知道你是个孝顺的好孩子,有事只会自己扛,但是这几天我想了想,觉得还是把事情和你说清楚。妈妈不想骗你,但是这件事情,绝对不能让你爸爸知道,这是属于我们娘儿俩的秘密。你听我说完后,可能会看不起妈妈,可能会觉得妈妈不是个好女人……”妈妈的表情渐渐的凝重起来,姣好的脸上布满重重的心事。

“妈妈——”萧岚轻轻的叫了一声,“很为难就不要说了。”

“但是,这都不要紧,我犯下的错误,我会承担后果,但是我不想给太多的人带来伤害。岚岚,其实我让你和苏瑶分手,确实是因为苏瑶的姑父的原因,但是并不是像我给你说的那样,而是——而是因为——因为我和苏瑶的姑父叶子诚年轻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妈妈的眼睛红了,但是她没有哭。

“妈妈,你不要难过了!”萧岚走过来搂搂妈妈的肩膀。

“岚岚,你——没有看不起妈妈?”许忆萱对儿子的冷静和平淡的反应感到十分诧异。

“妈——你想太多了,我为什么要看不起您,谁不曾爱过?”这其中的‘谁“字只不过是被爱折磨的萧岚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共鸣而已。

“儿子,你能这样想,妈妈真是没想到,但是还是谢谢你对你这个不知廉耻的母亲的理解。”妈妈趴在他的肩头哭了起来。

“妈——你不要哭了,你怎么能这么说自己,我不许你这么说,只要不是刻意的背叛,爱能有什么错?!谁知道谁会在什么时间爱上谁,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只会爱一个人?”

是在为自己的背叛找一个华丽的借口吗?萧岚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在今后的日子里会因此而承受无尽的折磨。

第二十八章 沉重的选择

器作为礼器在中国古代应用广泛,我们今天要给同学们介绍的就是作为礼器的‘六瑞’,六瑞礼器是指玉璧、玉琮、玉圭、玉璋、玉琥、玉璜六种玉器,分别代表天、地和东、南、西、北四方。早期的六瑞一般是用比较粗糙的白玉,经常去博物馆的同学可能有所了解,《周礼--春官--大宗伯》中有记载: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请同学们来看这一组图片。”

老师打开了早已准备好的ppt课件,萧岚的眼睛却没有跟随屏幕,他有些心神不宁,就连自己最喜欢上的选修课都失去了往日的兴趣。和母亲的一番长谈让他面对的事情更加复杂,他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和苏瑶的家庭还有这样的渊源,原来自己周围还有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他要面对的问题,对于才21岁的他来说,太沉重了!

他看着不远处正在专心致志做笔记的苏瑶,心内翻江倒海,认识她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这个错误直接导致了母亲隐藏了二十多年的秘密面临被揭开的危险,还导致了他和青梅竹马的沈夕陷入了沉痛的苦恋当中。但是这个错误却与苏瑶无关,让她来承受一切后果是不公平的,但是,如果不结束这个错误,受伤害的将不止一个人,还要有两个家庭因此而受到牵连。可是,可是,萧岚真的能忍心和她说分手吗?他也是爱她的,虽然他自始至终都深爱沈夕,想到不久就要和苏瑶分开,他的眼泪夺眶而出。

“哥哥,你怎么了?”苏瑶小声问他。

“没事,眼睛有点疼。”萧岚慌忙擦了擦眼睛,他说了一个最蹩脚的谎言。

苏瑶疑惑的看了他两眼,没有说话,低下头继续记笔记。萧岚往她身边的座位坐了过去,他们上课的时候通常都隔一、两个空座位,是为了不影响彼此。看见一向矜持拘谨的萧岚今天异常的举动,苏瑶有些吃惊,但是她什么都没说,只是笑了笑,羞涩的在桌子底下拉紧了萧岚的手,萧岚紧紧的抓着她的手,直到下课都没松开,这一切没能逃过一男一女的眼光。

下课铃响了,沈夕坐在阶梯教室的最后面,看着人群慢慢的散开,萧岚都没有回头。他的心思全在苏瑶身上,根本没有注意在课间悄悄溜进来的沈夕。她跑过来旁听并不是对历史文物鉴赏多么感兴趣,她以为自己从此得到了萧岚的心,便更加确信的付出自己最无私的爱。

郑佳的父亲出差带了很多南方的水果,沈夕也分到了一份,她想把自己分到的这一小份和萧岚一起分享,甚至全给他,她都心甘情愿。她躲在阶梯教室的最后,前面的一切尽收眼底。这时候她突然意识到,她和萧岚之间还有一道厚厚的玻璃墙,能够看见彼此,却始终如水中月、镜中花,不能触摸彼此。她的眼睛目送着萧岚和苏瑶的身影离去,身体却坐在位子上一动不动。

“这拿的什么好吃的啊?”一个男声在耳边响起。

“我看看!”另一个男生的声音。

怀里揣的水果袋子一下子被人提了起来,沈夕回过神来,本能的拽住了水果袋子,一用力把拿水果袋子的人甩了出去,就听“咣当”一声,接着“哎呀”一声惨叫,萧岚寝室的老三魏如风仰面躺在了地上,摸着磕在桌子角上的脑袋龇牙咧齿,老大沈鹏则站在旁边目瞪口呆,嘴巴张成“o”型,看看地上的沈鹏,又看看刚回过神来同样惊讶的沈夕。

“啊,不好意思,对不起,对不起!”沈夕连忙跑过去。

“老魏,你没事吧?我不知道是你,对不起啊!”魏如风的样子让沈夕忍俊不禁,她强忍着笑伸出手要拉他,被他一手挡开。

“去!少来这一套!猫哭耗子!”他朝沈鹏看去,“你发什么呆啊,没看见老子受了重伤吗?”

沈鹏哈哈大笑着应声跑过来,“哥来了,别急,来,让哥给你看看!”

“我说你是女生吗?下手怎么这么重,不就一袋水果吗,又不是什么好东西,老子又不吃你的,无脑大力女!哎——,我说你轻点行不?”魏如风一边“哎哟”的喊疼,一边骂骂咧咧的念叨沈夕。

“魏马蜂,你还没摔够是吧?”沈夕举起了手。

“哎——算了算了,小孩子不懂事,老妹你给哥哥个面子,甭理他。”沈鹏阻止了她。

“我说你吃饱了撑得,到我们学院来凑什么热闹啊?不要告诉我你也是来附庸风雅的。”魏如风问她。

“我就是对文物比较感兴趣,怎么了,不行啊?”沈夕白了他一眼。

“瞧你这德行,上课还不忘带吃的,简直是一头猪!”

“老妹,你怎么来了也不和我们说一声,下次提前打招呼,给你占个好座位啊。”沈鹏扶着魏如风往前走,魏如风回过头来冲她喊:“我说,你怎么着也得弄点东西给老子补补吧?我都快残废了!”

“残废了才好呢!以后不叫魏马蜂叫魏残废了!”沈夕笑了笑,一挥手把水果扔了过去。

“啊——”前方传来魏如风的惨叫。

沈夕背着书包走到教室门口的时候,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对不起”他们异口同声的说,接着同时“啊”了一声,因为那个人是萧岚。

“你怎么来了?来找我吗?”萧岚问。

“嗯——,你怎么又回来了?”

“哦,我把笔记本落下了,找我有事?”

“本来有事,现在你来晚了,没事了。”沈夕垂头丧气的说。

萧岚笑了笑,“你等会”,然后他跑到位子上找到笔记本,又跑回来。

“一起走吧。”

“我本来是给你送一些水果来的,可是,被魏如风抢走了。”沈夕委屈的说。

萧岚笑了笑,叹了口气,沉默了许久,才说“小夕,这段时间,你能不能不要来找我?”

“哦——,是因为苏瑶吗?我知道你离不开她。”沈夕的眼泪快下来了。

“是,也不完全是,总之,这段时间,我很乱,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这样下去都会很累。”

“是我让你很累吗?我不该介入你们中间来,我应该知难而退,让你们分开根本就是我一厢情愿的痴心妄想对吗?”沈夕泪眼婆娑的质问他,她率真的性格使她有些激动。

“不要这样,小夕,你没有错,错的是我,你们两个我一个都对不起,最该死的就是我!”萧岚握紧拳头,使劲的往墙上猛捶,他太用力了,蹭破皮的手指立时渗出血来,沈夕哭着抓起他的手往自己嘴里放。

“岚,你不要这样,我以后不来找你了!我什么都不要了!只要你过的好,让我怎么样我都愿意!”

“是我对不起你!”两个人情不自禁的拥抱在一起,没有发觉刚从旁边的洗手间走出来,吃惊的看着这一幕的沈鹏。

第二十九章 隐忍的女子

星期五是爸爸的生日,晚上萧岚特地回了趟家,但是他没有告诉苏瑶,只是对她说家里有点事情回去处理一下。回去的时候,他在好利来给爸爸做了一个大蛋糕。回到家的时候,妈妈已经做好了晚饭,他看见客厅摆了一大束的香水百合,还有其他的礼物摆在桌子上,便问:“老爸,是你的仰慕者送的吗?好丰富啊!”

爸爸坐在沙发上美滋滋说:“礼物都是学生送的,那花是你妈妈特地定的,你妈妈还给我买了一块手表,买了一身衣服,哈哈,喏!”爸爸伸出手腕向他炫耀。

“哇,多贤惠的妻子啊!老妈,你对我爸爸太好了,我都吃醋了!”萧岚走到妈妈身边抱住了她。

“傻孩子,哪有儿子吃老爸醋的,快洗手吃饭去!”

这时候,家里的电话响了,爸爸像孩子似的乐颠颠的跑过去接,他今天已经接到很多学生的祝福电话了,没想到晚上还没结束,他拿起电话,兴高采烈的“喂”了一声,看他的表情变化,萧岚就知道他又自作多情了一回,电话肯定是找妈妈的。

“许厅长,找你的!快点!”爸爸扬了扬手里的话筒,冲妈妈喊。

“我不是说过了吗,你找我根本没用,法律是怎么样的,那就是怎么样,根本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听妈妈的语气,又是当事人来求情的,妈妈是高级法院刑事庭的厅长,这种事情很难避免。

“检察院依法起诉,我们依法审判,况且我只是合议庭的审判长,只是起一个协调作用,审判结果需要合议庭合议,不是我一个人的一言堂。”妈妈有些不耐烦。

“这不是可怜不可怜的问题,你跟我说这些根本没有用,我家里还有事,你耐心等着审判结果行吗?”妈妈没等对方反应就挂了电话,她脸上有些愠怒。

萧岚连忙跑过来安慰她,“妈,咱今天什么事情都不管,只管爸爸。”

“这个人也不知道怎么弄的,三番两次的到法院找我,居然还能找到我们家的电话,她丈夫贪污三千多万,一审居然判了无期,可见他在当地的势力多大,现在来省里居然还想呼风唤雨的,不说了,吃饭吃饭。”妈妈和爸爸都坐到了饭桌前。

萧岚太喜欢一家人围在一起吃饭的感觉了,他把蜡烛一根一根插到蛋糕上,然后陆续点亮,接着打开桌子上的红酒,给爸爸妈妈和自己各倒了一杯,起身关了客厅的灯,在微弱的烛光中,他看见爸爸和妈妈一脸幸福的表情,一家人沉浸在这看似平淡的幸福当中,萧岚不敢想象这种幸福被破坏会是什么结果,他暗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阻止能破坏这幸福的一切障碍。

苏瑶是一个聪明而有深度的女子,她的聪明和她父母的渊源似乎不深,反倒和她小姑姑苏黛眉非常的相像。她们这一类女子待人接物得体自然,天生具备很强的自控力,不会轻易被情绪所左右,她们又心细如发,洞察力很强而又不敏感浮躁,庸人自扰的事情她们从来不会去做;但是这一类女子处理不当,很容易会被归为城府太深而让人敬而远之的类型,苏瑶和苏黛眉最大的优势就是她们知道如何才能使自己赢得尊重的同时不被沦为孤家寡人。

这样的苏瑶怎么可能感觉不到萧岚内心的变化,她虽然说不出什么,但是她知道一定和自己有关,但萧岚不说,她也不会去问。然而她隐隐有一种危机感,这种危机感在她看到沈夕的时候分外强烈,这个从小和萧岚青梅竹马的女生从来没让她有过安全感。其实从她见到萧岚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自己想得到萧岚这样的男生的情有独钟必须要打一场仗,这场仗也许会是一辈子,无论结果如何,她都会全心的投入,哪怕付出她所有能付出的代价,她都在所不惜。因为,她一直都确信,萧岚值得她那样去做。

今天是周五,往常她要么和萧岚在校园里散步,要么和他去学校礼堂看电影,有时候还会去市中心的名典咖啡厅坐坐,今晚萧岚回家了,她就一个人呆在寝室里戴上耳麦并听音乐边看书。她手里握着电话,生怕错过了萧岚的问候,一会电话响了,她赶紧拿起来看,看完却大失所望。

“喂,你好。”

“瑶瑶,我是沈鹏。”

“嗯,我知道。”

“你一个人吗?”

“嗯。”

“干嘛呢?”

“在宿舍看书呢!有事吗?”

“我想请你看电影,有空吗?”

“嗯——,好吧,几点啊?”

“晚上6点半,我去接你吧。”

“好吧,我等你。”

挂了电话,苏瑶梳洗打扮了一下,然后坐在写字台旁边继续看书,一会门上的喊话器响了,“苏瑶,苏瑶在吗?有人找!”

“在,马上下去。”她一边答应一边抓起包出了门。

沈鹏站在门口,看见她出来,连忙迎上去,“我帮你拿包吧。”

“不用了,也不重,我们走吧!你怎么弄了这么多吃的啊?”苏瑶看见沈鹏的手里拎着一大包零食。

“都是你喜欢吃的。”沈鹏不好意思的说。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些零食啊!”

“那当然是萧岚告诉我的,他是我的情报员呢!”

“今天什么电影啊?”苏瑶岔开话题。

“听说是香港版的《人鬼情未了》,好像叫什么《星愿》。”

“哦,我听说过,应该是前年拍的片子了。那个主题曲好像还流行过一阵子。”

“我们学校还能放什么新片子啊,只能是这些过时的片子放给学生看成本低一些。”

两个人聊着聊着就走到了礼堂门口,里面已经坐满了人,他们找了个位子坐下,不一会电影就开映了。电影很感人,苏瑶盯着荧屏的时候,沈鹏却在暗处一直盯着她。他一会给她削个苹果,一会打开一瓶水递给她,忙的不亦乐乎。看她一直盯着电影没有理他,沈鹏就拨开了一小把开心果,捧起她的手放到她手心里,没想到她马上把手抽了出来。

“你不要忙了,我自己来就行了。”她朝他笑了笑,继续看电影,电影到了高潮,当洋葱头和秋男在漫天流星雨的夜晚离别的时候,全场寂静,只剩下女生的轻轻啜泣和男生的无奈的叹息。苏瑶的表情也渐渐凝重起来,她的眼泪没有经过她的默许自作主张的流了下来,她不是一个容易感伤的女子,但是此时此刻,她感同身受,离别的感伤悄然袭来。

沈鹏递过来一张纸巾,她接过来默不作声的擦着眼泪,他又把自己的手臂伸过来,揽过她的肩膀,她试图挣脱,但是沈鹏却没有放手。走出电影院的时候,沈鹏的手还搭在她的肩上,她不耐烦的甩开他的手快步跑了出来,沈鹏追了出去。

两个人来到僻静处,她停下来对他说:“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我送送你。”

“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就行了。”苏瑶转身要离开,沈鹏一把拉住了她。

“你干什么?放手!”他抓的她有些疼痛。

“瑶瑶,难道你还不明白吗?”

“我明白什么?”

“你不明白我对你怎么样吗?”

“那又怎么样?我们不可能的。”

“是因为萧岚吗?我不甘心!你难道不知道他和——”

“不要再说了!”苏瑶快速打断他。

“你知道?你一直都知道?”沈鹏吃了一惊,他没想到苏瑶竟是这样隐忍的女子。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总之,我们不可能在一起,即使没有萧岚也不可能!”

面对自己不喜欢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表现出不假思索的决绝。

“你不要自欺欺人了,你根本就是在逃避!”沈鹏不由分说把她拉到怀里,强吻起来。

“你干什么!混蛋!”苏瑶拼命挣脱出来,抬手给了他一巴掌。

沈鹏呆立在原地,低着头,说了声“对不起”。苏瑶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去,一路上任凭泪水在两颊汹涌纷飞。

第三十章 珠胎暗结

考试快到了,萧岚虽然已经做出了决定,但是为了不影响大家的学业,他没有做任何影响三个人目前的关系的改变。沈夕也很听话的没有来找他,所以一段时间以来,大家都能各自怀揣着心事而相安无事。

自从得知萧岚的心意并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自己毕生最爱的人,沈夕的感情不再脆弱,她的心情也好了很多,虽然最终并不一定会和萧岚长相厮守,但那对她来说已经不重要。能够得到萧岚的爱对她来说已经难能可贵,至于能不能得到更多,她不敢奢望。

过了2002年的元旦,她就一门心思的全扑在了学习上,还有不到两个星期就要期末考了,平时上课不太用心,考试可丝毫马虎不得,她每天晚上都上晚自习上到10点多才回去。

开考前的那天晚上,她提早回了寝室,打算养精蓄锐备战。回到寝室就看见郑佳用被子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的,躺在床上哼哼唧唧的呻吟。这丫头整天无病呻吟,一点小小的头疼脑热都会叫唤的和驴似的。时间久了沈夕就总结出规律来了,她叫的越厉害,证明她的病越没有大碍,可以完全可以置之不理,反倒什么时候哼唧不出来了,可能就是病的不轻了。沈夕站在她床边听了一会,判断呻吟的声音适中,鉴定病情为中度,便问了一声:“哎——,你没事吧?”

“老大——你回来啦,我好难受啊!”郑佳翻过身眯着眼睛看沈夕。

“你又怎么了?要不要去医院啊?”

“我来例假了,头疼、肚子疼、腰还疼!真是倒霉死了啦!”

“你还真厉害,什么都占着,经期综合症啊!我这里有益母草膏,我这就给你用热水冲点喝。”

沈夕从自己的抽屉里翻出益母草膏,用暖瓶里的热水冲了一杯,拿到她床前,扶她起来喝。郑佳边喝边感激的说:“谢谢你啊,大姐!你对我真好。”

“切!赶紧喝吧,你!这个时候还不忘了酸了吧唧的恶心人!”沈夕拿着杯子慢慢的往她嘴里送,看着她慢慢的喝下去,沈夕的脑海突然闪现了一个可怕的念头,她好像已经很久没有来例假了,于是她连忙问:“今天几号啊?”

“你过晕了啊,今天13号,明天就考试了呢。”

“哎——,我还没复习好,还有很多不会的,又赶上倒霉了,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郑佳没有发现沈夕脸上异样的神情,继续往下说,沈夕的耳朵却什么都塞不进去了。她急忙放下杯子,抓起写字台上的台历,疯狂的往后翻着,似乎在寻找着什么,突然,她看见9月2号的日期上用铅笔画了一个圈,备注上写着“例假”二字,这是她最后一次来月经的记录;她又继续往下看,最底下那个日期她不用看都知道,那是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日子2001年9月28日,她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自己最爱的人,这两个日子让她有了不详的预感。

联想到前几天总是恶心的吃不下饭,她更加害怕了。她原本以为只是简单的胃口不好,因为她一直以来肠胃都不太好,恶心和食欲不振对她来说是家常便饭,所以她从来都没有过多猜测,她的月经也是非常的不规律,因此她也不知道自己来月经的确切日期,也很少关注,只是来的时候会在台历上标注一下。这些日子,她陶醉在萧岚的爱里,几乎忘了自己的生理问题。

想到这里,她脱口而出:“怎么样才能知道自己怀孕了?”

“用测早早孕的试纸就行了,很简单的!”郑佳居然不假思索的回答了出来。

话音刚落,两个人突然感到极度的尴尬,便都不再说话。一会寝室的其他两个人都陆续回来,大家洗涮完毕,各自上床睡觉。

第二天上午,刚刚考完一门专业课后,沈夕就匆匆跑出来,到街上找了一家药店,她在药店里面徘徊了好久,也没敢走到卖试纸的柜台前,服务员问了她很多遍,她只是说“随便看看”,终于等到一个女人站到柜台前选避孕药的时候,她才怯怯的跟了过去。

趁着服务员给她介绍的时候,快速的指了指柜台里面的试纸,对服务员说:“我要这个,两个。”然后付了钱迅速的离开,生怕碰见同学和熟人。

当她躲在学校的卫生间里用试纸证实了自己怀孕的事实,她慌了手脚。她拿着那条试纸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也许是检测方法不对,她又撕开另一条试纸,仔仔细细的按照上面的方法又检测了一遍,结果不言而喻。她,一个未婚女大学生,怀孕了。

她的脑袋“轰”的一声,整个身子沉了下去,她扶着墙壁,颓丧的走出洗手间,漫无目的的在校园里晃悠。

该不该告诉萧岚?要告诉他吗?告诉他又怎么样呢?让他为自己负责任吗?还是换取他的温存和怜爱?萧岚是怎样的一个人,她比谁都清楚,如果她想的话,这就是让萧岚离开苏瑶的最佳时机,没有比这种方式更容易得到萧岚了。

她会那么做吗?她惨白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却在刹那间闪过了一丝决绝,除了她自己,没有人知道她做出了什么样的决定。

第三十一章 迷途的羔羊

考试结束当天,萧岚约了苏瑶晚上一起去广场看音乐喷泉。其实他是想找一处安逸静谧的场所说出他最不愿意张口,苏瑶也最不想听到的话。两个人走出校门口的时候,萧岚依稀感觉有人在跟踪他们,为了不惊动苏瑶,他没有吭声,拉着苏瑶快速跑了几步,发觉后面的人竟然也在跟着跑,他断定对方确实是在跟踪他们,于是他改走了小路,在济南的胡同间穿梭自如,三转两弯终于把对方甩的不见踪影。当他和苏瑶气喘吁吁的跑到胡同口的时候,苏瑶上气不接下气的问他:“哥哥——,怎么回事?”刚才她一直憋着没有开口。

“有人——有人——”萧岚话还没有说完就呆住了,胡同口有两个黑影正朝这边慢慢的移动!他马上拉着苏瑶掉头往回跑,结果发现后路也被堵死了,刚才跟踪他们的那两个人也气喘吁吁的追了上来。萧岚知道躲不过去了,他迅速的把苏瑶拉到了身后,本能的摆好了防卫的姿势,等着对方的攻击。四个黑影慢慢的围了过来,苏瑶躲在萧岚身后,紧张的心怦怦直跳,她偷偷的把手伸向了棉衣口袋,指尖还没碰到手机,就听见“啊”的一声惨叫,萧岚一只手挡住了左边的一个人袭来的拳头,同时一脚把中间的那个人踢飞了出去。剩下那两个人就一起扑了过来,萧岚一边护着她一边和那四个人周旋,他的动作敏捷迅猛,即使是四对一也丝毫不逊色。

苏瑶这时候也已经拨通了110,她颤抖着说清楚了事发地点,还没有说完,其中有一个人就伸出手朝她抓了过来,萧岚迅速的摆脱另外三个人,从后面揪住这个人的衣领把他甩了出去,同时他的手背感到一阵剧痛,那几个人又围了上来,双方又扭打成一团。不到5分钟就听见警车呼啸而来,四个歹徒跑到大马路上截住一辆出租车仓皇而逃,苏瑶指着他们对警车大喊:“就是他们,快,他们跑了!”。

警车呼啸而去,萧岚低头看见自己的手正往下滴血,刚才混乱中被对方抓伤了一道长长的口子,苏瑶也看见了,慌忙拿出纸巾给他擦血,边擦边说:“哥哥,我们赶紧去医院包扎一下吧,要不然伤口会化脓的。”萧岚点点头,托着受伤的胳膊和苏瑶一起去找附近的医院。

到了医院,医生给萧岚包扎伤口,苏瑶在一旁陪着他,看到他又长又深的伤口,她气愤的说:“这到底是些什么人啊?不问青红皂白就打人!”

“我也不知道,不太像抢劫的,应该是冲我来的。”

“怎么可能啊,你人那么好,怎么会有人找你麻烦呢!”苏瑶撇撇嘴。

“这个不好说,等着警察调查结果出来就知道了,你这几天要一直开着手机,我想公安局会找咱们的。”

“嗯,我知道了。”

同一天的晚上,沈夕正坐在学校附近的网吧里的电脑前查阅有关人工流产的资料。网上很多三个月以后不适合做人工流产的论断增加了她的恐惧感,恐怕胎儿已经成型,只能去做引产了。就算像网上说的那样对身体危害大,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对很多人来说面子比身体还值钱,甚至比生命还重要,哪怕舍弃生命也要保全面子,更何况沈夕要保全的不仅仅是自己的面子。

她决定找一家正规的大医院去做手术,但是想想又觉得不妥,妈妈是x大学医学院的教授,和市里很多大医院的大夫都认识,万一被发现,那可就完了。这时候她突然想起来深圳大学有一个高中同学前几天一直打电话叫她考完试去深圳玩,然后两个人一起回来。她可以借去深圳玩的名义,自己去深圳做完手术后再去找她,这样流产的事情就可以做的隐蔽些,而且深圳现在的气候也比较舒适,适合术后休养。“就这么办了。”她当即关了电脑,当晚就打车回了家。

第二天一早,沈夕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和家人告了别,就坐上了去深圳的飞机。到了市中心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她顾不得欣赏特区美景,找了家还算不错的旅馆住下,就向前台打听人民医院怎么走。然后她简单的吃了点午饭,就坐公车去了医院。

医院人很多,她等了好久才办完手续。走进手术室的那一刻,她一阵晕眩,她被自己吓怕了,手术台此刻如断头台般的可怖。还好大夫和护士并不像刽子手,她们和蔼的面孔和柔声细语的言谈让她的恐惧消除了一半,她按照吩咐换了衣服,躺到了手术台上,闭上了眼睛,手背上一阵刺痛后就失去了知觉。

醒来后回到住处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六点多,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身体问题,回到宾馆她就感到前所未有的虚弱,躺在床上没有办法动弹,不一会迷迷糊糊的睡着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她被手机铃声吵醒了,是深大的同学王芳。

“老大,你定了什么时候来了吗?再不来我可要回家了!”

“后天吧,到了我给你打电话。”

“你怎么啦?怎么跟蚊子哼哼似的,没事吧?”

“我没事,可能信号不太好,改天再给你聊吧!”

挂了电话突然感到一阵胃疼,想起来还没有吃晚饭,她艰难的爬起来,还没站稳就感到眼前一黑,随即重重的摔到在地板上,她疼的趴在地上委屈的流眼泪。想到此刻自己一个弱女子,忍受着手术后的虚弱和疼痛,还有饥肠辘辘的肚子,却没有一个人在身边照顾,此刻,她就像一只迷途的羔羊,找不到一处避风的港湾,从未一个人出远门的她顿时嚎啕大哭了起来。

哭够了,她拿起手机漫无目的的翻着通讯录,明知道不能给萧岚打电话,她还是一遍一遍的看着他的电话号码。这时候,她的眼睛忽然掠过了一个电话号码,林雨铄,对,就是他,她记得他的家好像就在深圳。可是给他打电话有什么用呢,他又不是她沈夕的什么人,也没有熟悉到能够交心的程度。沈夕犹豫了半天,“就算是打电话聊聊天总可以吧”,她拨通了那个号码。

“是沈姐姐啊,我好想你啊,你是不是也想我了?”一上来就油腔滑调的,不过沈夕并不讨厌他。

“鬼才想你呢!”沈夕有气无力的说。

“咦——,你怎么了?听上去好疲惫啊,是不是生病了,吃药了没有!”林雨铄像连珠炮样的问候让沈夕脆弱的心彻底崩溃了,就像在大海中的一叶孤帆,终于找到可以停靠的海港。

“我一个人来了深圳,我好难受啊,我快死了!”

“啊——你来了深圳,你在哪里啊?我这就去找你!”

“好像叫粤海酒店。”沈夕快哭出来了,林雨铄急切的声音让她感到一阵温暖。

“是不是罗湖区的粤海酒店啊?”

“是在罗湖区。我在302房间。”

“我马上过去,你等我。”

在宾馆里见到沈夕的时候,林雨铄吓坏了,沈夕的样子憔悴而苍白,脸上一丝血色都没有,他二话没说,收拾了她的东西,拉着她就要走。

“你要干什么啊?”沈夕不解的问。

“到我家。”

“我为什么要去你家啊?我不去!”沈夕甩开他的手。

“你都这个样子了怎么还能住这里呢!住这里还浪费钱,跟我走!”

看着她杵在那里不动,他柔声说:“没有别人,就我自己住,我家里给我买的房子将来结婚用,我上了大学后就自己住那里了。”

“哦”,哦完了人还是没动,看她还在犹豫,林雨铄又说:“怎么啊?害怕我吃了你啊?瞧你这个样子,扔大街上都没有人碰你一下!”然后不由分说抱起她就走。

“你放我下来,我自己能走!”嘴上这么说着,身体却没有力气挣扎了。

第三十二章 天使还是魔鬼

铄的房子在南山区,虽然是准备的婚房,但是已经装修布置的很像个家了。那是一个三室两厅的大房子,从小住在x大学旧式家属楼的沈夕第一次住进这样宽敞明亮的房间里,明窗净几,清雅别致。早晨醒来洒满房间的阳光都让她感到心情无比的清爽灿烂。

林雨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来了,正在厨房里忙里忙外,看着他高大的身影,沈夕想到昨晚他也是这样给自己煲了粥,然后坐在床头慢慢的喂给她吃,心中便充满了感动。她轻轻的走到洗手间,默默的开始洗脸刷牙,林雨铄听见水声,跑过来问她:“起床啦?感觉怎么样啊?昨天晚上你可把我吓坏了!”他总是那么热情洋溢。

“好多了,谢谢啊!”沈夕轻声说。

“哇!你要是天天生病该多好!”林雨铄神秘的说。

“什么?你咒我啊?”

“你现在这种病态的温柔简直让男人见了抓狂。”

“去死!没时间理你!”沈夕作势把牙缸里的水往他身上泼,雨铄大笑着跑开了。

吃饭的时候,沈夕得知雨铄刚刚从学校回来,便问他:“你们考完试了吗?”

“嗯,已经没什么事情了,大家都走了,留下的都考级了,我去年就过了,所以就先回来了,主要是这边的粉丝强烈要求啊!”

“什么狗屁粉丝啊,不会全是小日本吧?卖国贼!”

“哎,不能将私人感情上升为民族仇恨的高度啊,我虽然是学日语的,但是毕竟是个人爱好,与爱国无关哦!”他吃了一口米饭,又问她:“你身体还可以吗?要不今天带你出去玩吧。”

“我还是不去了吧。”

“那你什么时候去找你同学?我看你还是别去了吧,叫她一起在这边玩吧。”

“才不呢,你又不是我什么人?让我同学怎么看呢!”

“什么不是什么人?我可是把你当我亲姐姐啊,我的好姐姐哦!”他说着夹了一口菜要往沈夕嘴里喂。

“少来啦,姐姐妹妹一大堆的花心大萝卜!”沈夕连忙躲开。

“那你在家里好好休息吧,我回来还没和爸爸妈妈见面呢,晚上回来陪你哦!”

“谁要你陪啊,快滚吧,你!”

“冰箱里有面包和牛奶,电饭煲里有熬好的粥,你自己用微波炉加热一下吃哦,晚上我可能也没办法回来给你做饭了。”

雨铄走了以后,沈夕无聊的在客厅看了一天电视,晚上吃完了饭就浑身瘫软,迷迷糊糊的进入了梦乡。半夜的时候,沈夕被一阵奇怪的叫声吓醒,她打开手机一看已经是午夜12:00多了,那叫声越来越厉害,好像从隔壁传过来的,隔壁是林雨铄的房间,但是沈夕听清楚那声音分明是一个女人,“难道有鬼吗?”

林雨铄好像没回来,沈夕吓得心怦怦跳。她起身披上衣服,蹑手蹑脚的走到房门前开了门缝,偷偷的听隔壁的声音。隔壁的房门居然开了一道缝隙,一丝亮光透了出来。房间的隔音效果很好,所以一开门声音听上去比刚才大了好多倍,一个女人凄厉的尖叫让沈夕毛骨悚然。

“啊——啊——哦——,你杀了我吧,杀了我吧——啊—呃—”一个变了声的女人的声音,由喊叫变成了哭喊。

“生不如死是吧,求饶啊,求我,我就放过你!”一个男人的浑厚的声音带着粗重的喘息,让人听起来有不可抗拒的震慑力,虽然和平时的随和,油腔滑调大相径庭,但是沈夕还是听出来那分明是林雨铄的声音。

“怎么了?到底是怎么了?难道今天她要目睹一场血案吗?”林雨铄对她来说自始至终都是个谜,她很后悔自己如此轻信,住到一个不知道底细的陌生人家里来,说不定他是个长着天使的面孔的变态杀手!想到这里,沈夕浑身冒冷汗,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对付一个1米八几的男生很成问题,但是也不能坐视不管,她环视了一下房间,找到了一把水果刀,刚要冲进去,突然听见那个女人的声音变的更加怪异和激烈,但是却没有丝毫恐惧。

“啊——,不要——不要,铄——不要,求求你不要停下,让我做什么都可以!”然后又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无休止的哭喊和喘息声。

“想不想死啊?求我啊,求我整死你啊!”

“你整死我吧,求求你!”

……

接下来沈夕从门缝里看到了她这一辈子最惊心动魄的场面:林雨铄背对着她,一丝不挂,雄厚发达的肌肉跟平时阳光灿烂的脸孔极为不相称,身子底下压着一个同样一丝不挂的女人,确切的说是个20岁出头的女孩。那个女孩的两只手都用黑色的皮带绑到床头上,正在拼命的挣扎和哭喊,扭曲的面孔已经超越了常态。

林雨铄也完全不是往日那个灿烂阳光的大男孩,他脸上的狰狞和强悍的**动作,简直就像一只刚出笼的猛兽!看到这里,沈夕吓得捂住了嘴,狼狈的跑回了自己的房间,然后蒙上了被子,躲在里面瑟瑟发抖!她的脸已经烫到能灼伤人的地步,心更是快从胸口跳了出来。她21年的人生中只有和萧岚那晚的一次经历,留给她的只有身体的剧痛和被爱的极度幸福感。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男女之间的结合可以到这种震颤人心的地步,甚至可以说是变态的地步,一切常态都发生了异变,她在床上缩成一团,脑海里却不断的重播着刚才的那一幕,那个女人蚀骨销魂的表情清晰的触手可及,那生不如死的喊叫一遍一遍的充斥耳膜,她感到下身一股热流涌出,更加的羞愧难当。“你这个没出息的东西!”她一遍一遍的敲打着自己的脑袋,却始终无法抵挡不知道是记忆深处还是隔壁房间涌进来的异变的喊叫。

早上醒来的时候,隔壁还没有动静,她踮起脚尖去洗手间洗漱,然后逃也似的跑回自己的房间,紧闭房门,足不出户。快到中午的时候,她听见隔壁房间有了动静,一会又听见洗手间抽水马桶的声音,她吓得大气不敢出一声,好像昨天晚上偷情的是她不是别人。

“起来了吗?今天好点了吗?”林雨铄在敲她的房门,她不得不起身开门。

“我好多了,不用担心了。”眼前的雨铄还是那副天使般灿烂的面孔,和昨晚见到的魔鬼判若两人。

这时洗手间门开了,走出来昨晚那个女孩,她惊愕的看着沈夕,然后满脸怒容的质问林雨铄:“她是谁?”

“她是——”林雨铄话还没说完,脸上就挨了一巴掌,然后沈夕看见那个女孩满脸的泪水的指着林雨铄哭喊:“你又随随便便的到处找女人,你身边到底有多少女人,我到底算你什么人!”然后扔下满脸惊愕的沈夕和满脸无奈的林雨铄,就飞奔出去。

“小晴!你听我说呀!”林雨铄无奈的冲着她的背影喊,脚步却一动不动。

“你还站在这里干什么啊?还不快去追!”沈夕推了他一把。

“唉,不要管她了,过几天就好了。”

“你怎么这样啊!这样女孩子怎么受得了!”

“哎呀,这怎么能怪我啊,我很烦恼哦,女孩子跟我在一起以后就离不开我,一个缠着就算了,弄上十个八个的缠着你,看你还能应付过来!跟你说过我的fans很多哦!你要不要加入?”雨铄朝满脸怒气的沈夕吐了吐舌头就进了洗手间。

“最讨厌你这种负心薄幸的男人!”沈夕气呼呼的关了房门。

第三十三章 少妇杀手

吃饭的时候雨铄看见沈夕闷闷不乐的样子便问:“宝贝呀,是不是饭菜不合胃口哦,要是不好吃你要和我说哦,你现在需要好好保养,要不然身体恢复的会很慢呢!”

“什么啊,我又不是产妇,只是身体不舒服而已,别小题大做了!”沈夕十分心虚,极力的掩饰着。

雨铄神秘的笑笑,继续吃饭,过一会又神经兮兮的对她说:“我今天晚上专门请了一个厨艺高手来给你做饭,让你好好补补身子哦!”说完把脸凑近沈夕,笑咪咪的说:“是不是好感动哦,嗬嗬嗬……”

“神经病!什么大厨,不会又是你的姘头吧?”沈夕把他推到一边,“别跟我套近乎,**狂!”

“女人哦,要上得温床,下得厨房才是最有女人味嘛,光能下厨房的女人多没劲呢!”

“什么鬼逻辑啊,一套一套的,全是少儿不宜!”

“没听过吧,那我就好好教教你哦,白天是天佽,晚上是**的女人才是众多男人梦寐以求的完美品种————哎,你干嘛去,怎么不吃啦?”

“我去吐!恶心!”洗手间的门“呯”的一声关上了。

晚上果然又来个女人,这次是个丰腴迷人的少妇,她见到沈夕并不惊奇,看来早有准备,但是她却让沈夕惊讶不已,她竟然能当着沈夕的面和林雨铄肆无忌惮的打情骂俏,没有丝毫掩饰。看到沈夕她便热情的打招呼,“你好,我叫陈琳”,然后使劲捶了雨铄一下,娇滴滴的声音让沈夕浑身起鸡皮疙瘩。

“死小子,这么有办法,跟着你的女孩子都这么漂亮哦,连模特都不放过!”

“我不是——”沈夕还没有说完就被雨铄打了岔。

“什么模特呀,她是个不折不扣的打女,我可不敢惹她!”

“呵呵,原来你也有害怕的时候,真是一物降一物,怎么样,今天晚上是打算玩3p吗?”

“怎么可以呢,我的心只属于你,只能专心的伺候你一个人而已!”雨铄一把把她揽到怀里。

“嘴巴真甜,最喜欢你这张小嘴了,总能讨女孩子欢心!”

沈夕再也看不下去了,转身去了房间,把门摔得震天价响,其实她根本不知道3p是什么意思,但是以上她能听懂的内容在一个教师家庭出身的女孩来说简直就是污言秽语,她没有想到深圳的开放到了这种程度,今晚看来又要被魔鬼大战吵醒了,她决定明天立刻搬回酒店,永远不回到这个鬼地方。

门外的两个人终于意识到他们的忘形之举伤害到沈夕了,少妇陈琳摸摸雨铄白皙的脸颊,温柔的说:“你去看看她,我去做晚饭。”然后熟练的系起围裙进了厨房。雨铄敲了敲沈夕的房门,边说边推门进来,“穿好衣服哦,我要进来啰!”

看见沈夕坐在床边,背对着他,便坐到她身后,揽住她的肩头,“生气啦?对不起哦!”沈夕没有动,雨铄接着说,“好好休息,不要想太多,有事情最好不要憋在心里,说出来就会好过一点。”他站起身到了杯水递给她,她的眼圈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红了。

“其实你不需要一个人承担的,给爱你的人一个机会。”

“不要再说了,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沈夕阻止他继续说下去,她感到自己快失控了。

“那天帮你收拾东西的时候,我看了你的病历。”雨铄淡淡的说。

“你凭什么看我的东西,你凭什么管我的事情,你出去,出去!”沈夕失声的大喊,边喊边使劲的推着雨铄,泪水像脱缰的野马,在她苍白的脸上疯狂奔驰。雨铄温柔的看着她,任凭她怎么扭打推搡始终不发一言,直到沈夕把他推出去关在门外,他在门口默默的站了一会,才走进了厨房。

晚饭的时候,沈夕恢复了平静,但是吃饭的时候始终不发一言,陈琳和雨铄也没再胡言乱语,两个人都不停的给沈夕夹菜盛汤,弄的沈夕非常不好意思。刚在饭桌前坐下的时候她就已经发现晚饭确实是特意为她准备的,全是大补的菜肴,这已经让她感激不尽。原来雨铄是真的为了给她补身体才特意找的陈琳过来,让她对自己当初的龌龊想法懊悔不已。

她吃完了饭,要主动去洗碗,陈琳和雨铄同时站起来阻止了她,就好像对待一个濒危病人,想必陈琳也知道了她的事情了吧,她看起来和雨铄无话不谈,沈夕感觉自己好像被脱光了站在他们面前一般,她尴尬的说了句,“我进屋休息了”,就进了自己的房间。

晚上起来上洗手间的时候,沈夕又听见了隔壁房间的声响,还是那种不可遏止的欲望声嘶力竭的要达到顶峰的呐喊,她这次没有跑开,竟然鬼使神差的走到了近前,静静的听着,那种荡人心魄的女人的喊叫,甚至让她产生了一种冲动。门缝好像是为她留着似的,她看见了彪悍的少妇杀手和风情万种的少妇此刻正沉浸在人间最美的境界中,背对着她的雨铄突然让她心底生出一种暖暖的柔情。回到房间,她想着刚才的情景,情不自禁的把手伸向了下体。

早晨起来的时候,陈琳和雨铄已经做好了早饭,沈夕在洗手间洗漱的时候,陈琳毫不忌讳的进去冲澡,她想躲也来不及了,陈琳完美丰腴的胴体让她惊艳不已,陈琳边洗澡边絮絮叨叨的给她说起林雨铄来。

“雨铄是个好男孩子哦,看得出他很疼你,你们多长时间了?”

“什么多长时间?我跟他没什么的,只是普通朋友而已。”原来把沈夕也当成他的姘头之一了。

“这没什么的,他身边的女孩子确实多了,但是他对每个人都是很好很认真的,很多女孩子就是抗拒不了他的温柔才死心塌地的跟着他。”

“我听不懂你说的话,但是我确实跟他没什么关系,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沈夕撇撇嘴。

陈琳抹了一把脸,“我还有老公呢,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跟过雨铄的女人都离不开他,他除了心思细腻,温柔多情十分懂得怜香惜玉外,床上功夫十分了得,他是我见过的男人中最厉害的一个,总是让人欲罢不能,简直是蚀骨销魂的毒药,我们这些女人喝了都欲罢不能,即使死了也心甘情愿,呵呵!”

沈夕心说“大姐,有那么夸张吗?”但却没再辩解。

“雨铄从来不给任何女人承诺,大家开心就在一起,不开心就分开,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不能自拔的女人非要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雨铄,简直就是自寻烦恼。”

“嗯,那天有个叫小晴还是什么的来过。”沈夕想起了小晴的异常表现。

“哦,小晴,我知道她的,她是个傻女孩子,太认真了,明知道雨铄是什么人,也没有给她过什么承诺,还是干傻事,要不是雨铄疼女孩子,不忍心伤害她,早就把她赶走了,一直都是她自己缠着雨铄。”

“雨铄很少主动追求女孩子的,都是女孩子不自觉的爱上他,他自己觉得开心才在一起的,不过雨铄好像有个初恋一直念念不忘,这也是他唯一讳莫如深的事情。”

陈琳继续絮絮叨叨的说下去,沈夕没再听下去,没想到那个在她眼里不堪入目的**狂,油腔滑调的花花公子竟然在这些女人眼里和神明一般,简直不可思议,可是回过头想想雨铄对她的好,还有他那张会说的人心花怒放的嘴,那些的讨巧的花花肠子,让女人动心也不足为奇。

“真是个少妇杀手”,沈夕看着自我陶醉的陈琳不禁想,“还是少女杀手,或许还是个师奶杀手呢!”想到这里,她偷偷的笑了。

第三十四章 苏瑶的故事

今天一定要说清楚”,萧岚边走边想,学校已经放寒假了,苏瑶买了明天一早的火车票回家,他约了她晚上去喝咖啡。在那样的环境下提出分手可能会平和一些,然后大家趁着寒假这段时间分开各自疗伤,把过去的感情沉淀一下。考完试的那一次被突如其来的袭击打破了计划,至今还没有查出那些人的来历。

萧岚做事为别人考虑的太多,他不想看见苏瑶难过的样子,他害怕自己会心碎,但是不说清楚就分手,对苏瑶太不公平。他不能说是因为母亲的原因,虽然那是最重要的原因,也不能把沈夕无缘无故牵扯进来,唯一的解释就是自己负心薄幸,主动爱上了别人。想到自己今晚要做伤害一个对自己这么好的女孩子的心,他胸中压抑难忍,脑海里不断的浮现自己和苏瑶的点点滴滴,他忍不住潸然泪下,快到校门口了,苏瑶在那里等他,他慌忙擦了擦眼睛,朝她走了过去。

“哥哥,你怎么了?你的眼睛——”

“我没事,昨天没睡好,我们走吧!”

“去哪里?还是名典吗?”

“嗯”。萧岚点点头,抓住了她的手,紧紧的握着,然后到马路边上打了一辆车。上车后,萧岚还是握着她的手不放,放到自己的手心里摩挲着,还趁着车走到没有路灯的地方偷偷的把她的手放到嘴边吻着。苏瑶的眼泪快下来了,她努力的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其实她早已经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但是,就是因为那是萧岚,所以,她不打算放手,就像8年前一样坚决。

下车后,萧岚让她先进去,说自己去办点事情,一会就回来。十分钟以后,苏瑶看见他满头大汗的抱着一大捧花进来,是她最喜欢的香水百合和玫瑰。

“很多店都关门了,跑了好几条街才买到。”萧岚笑着递给她。

“现在天气好冷,花好贵的哦,外面那么冷,你还跑出去,当心感冒!”苏瑶感激的掏出纸巾给他擦汗,然后趁他不注意,凑到他脸上亲了一口。萧岚呆了几秒钟,说了句“我去洗手间”,就快速离开,他现在需要冷静,再待下去根本就说不出口。他跑到洗手间,使劲的拿凉水往脸上泼,数九寒天,冷水刺骨,从头到脚的血管都被激的收缩了一下,他好不容易冷静了下来。

“我已经要了两杯拿铁,几份点心,你还需要别的吗?”苏瑶问他。

“哦,不用了,随便就好。”

两个人没再说话,静坐了一会,服务员送来了咖啡。萧岚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对苏瑶说:“瑶瑶,我们在一起多长时间了?”

苏瑶没有抬头,“一年零六个月,548天。”

“记得这么清楚啊?”萧岚尴尬的笑笑。

“跟你有关的所有的事情,我都记得很清楚”,苏瑶依然没有抬头,看不清她的表情。

“瑶瑶,我对不起你,我——”萧岚一时语塞。

“哥哥,我先给你讲个故事吧。”苏瑶打断他,抬起头幽幽的看了他一眼,然后低下头,拿起勺子在咖啡杯里缓缓的搅动着。

“有一个女孩子,从小在音乐方面就被发现很有天赋,她的理想就是长大以后当一个出色的音乐人。她家里的条件很好,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准备在她高中毕业后送她到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去学习。可是就在她13岁那年,她通过一次校际夏令营活动,认识了一个男孩,从此改变了她的命运。

她见到那个男孩的第一眼后就再也忘不了他,她认定这个男孩就是她要找的那个人。她得知那个男孩家在济南,就通过父亲的战友一直打听着他的消息。到她高中快毕业的时候,家里已经为她做好了留学的安排,但是她毅然决定放弃留学的机会,报考了国内的中央音乐学院;当她得知那个男孩考上了济南的一所高校的人文历史学院时,她又再次放弃了自己的理想,通过父亲的战友从中协调安排,改学了自己不喜欢的历史学专业,从北京只身一人来到山东的一所高校,不顾一切的来到那个男孩的身边。”

萧岚的表情慢慢的变得凝重起来,他惊异的望着眼前看似柔弱的女孩,很难想像她就是故事中的女主角。

“她所做的这一切遭到了家里人的强烈反对和万般阻挠,视她为掌上明珠的父亲为此生平第一次动手打了她,母亲因为她的任性和执着,曾经长时间卧病在床。有一段时间,她承受着痛苦的煎熬,以为此生再也无缘见到这个男孩,便动了轻生的念头……”

“就在这个时候,一直视她为己出,对她万般疼爱的小姑姑得知她的事情,出面劝说父亲和母亲,并向他们保证她的前途绝对不会受到影响。为此,从未涉及演艺娱乐事业的ys集团通过在香港的子公司收购了香港的一家不太景气的唱片制作公司,就是为了她将来的发展铺路。不管是她还是她的家人,都为她年少的轻狂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一切,这个男孩都不知情,她也从来都没有告诉过他……”

说到这里,她慢慢的抬起了头,泪眼婆娑的看着已经惊呆的萧岚。此刻的萧岚胸口像堵了一块大石头般的压抑,眼前是一个怎样的女孩啊,清澈的大眼睛闪着晶莹的泪花,圆圆的脸上溢满泪水,小小的身子不住的颤抖,就是这样一个柔弱的身体,一直为爱孤军奋斗,为了一个早已把她忘却的男孩……

萧岚强忍着眼睛里快要涌出的泪水,慢慢的站起身,坐到她的身边,伸出双臂紧紧的搂住了她。对于这样用心良苦的女子,他还有什么理由再让她承受他自己的罪过,他又如何忍心再让她受到爱情的伤害

第三十五章 树欲静而风不止

了苏瑶,萧岚回了家。早晨起太早了,他回到房间后躺下继续睡觉,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手机铃声吵醒,可能是苏瑶的吧,她大概快到家了。他迷迷糊糊的拿起电话,“喂”了一声。

“你在哪里?”一个充满磁性的男声。

“我在家里,你哪位?”一听不是苏瑶,萧岚便清醒了一些。

“叶枫。你还在睡觉?”

“哦,是小枫啊,是啊,早上送你表姐去车站,起太早了,回来就继续睡了。怎么样,你们放假了吗?”自从那晚知道妈妈和叶家的关系后,萧岚对叶枫的亲近感又增加了许多,毕竟,他们的血管里流淌着相似的东西。

“嗯。——你能出来一下吗?”

“出来,怎么了?”

“我刚到,在索菲特。”

“什么?!你来了济南?怎么也不和我说一声,我好去接你啊!”萧岚彻底的清醒了,这个叶枫真的是与众不同,办事的风格总是出人意料。

“你来吧,8109房间。”还是那从容淡定不夹杂任何喜怒哀乐的语气。

“你一个人吗,不会是专门来找我的吧?”叶枫的冷傲萧岚早就有所耳闻,主动上门找人的事情估计很难发生在他身上。

“你还真是自恋,不过自恋成功。”叶枫特有的毒舌式冷幽默。

“啊——,我马上去找你,你等着我哦。”萧岚从床上一跃而起,飞快的穿上衣服出了门。

“岚岚,去哪里,吃完饭再走啊!”爸爸在后面喊他。

“午饭不用等我了!”话音刚落他已经到了楼下。

他骑着摩托车赶到索菲特大酒店的时候,已经是中午12点多了,他还没放下车子就接到了苏瑶报平安的电话。挂了电话,他坐电梯上楼找到了叶枫。他刚从洗手间冲澡出来,还是那懒懒的、酷酷的样子。萧岚上来就给了他一拳,“死小子,来了也不先打声招呼!”

“吃饭了吗?一起去吃饭吧!”叶枫并没有像萧岚见到他那样表现出的过分兴奋,他一向喜怒不形于颜色,但还是可以看得出来他心情很不错。

“没啊,我带你去吃小吃吧!”萧岚急切的要尽地主之谊。

“明天吧,我已经在这家酒店的餐厅订座位了!”

“在这里吗?这里好贵的。”

“走吧,别管那么多了。”

叶枫订的是居然是法式风格的香榭丽舍西餐厅,富豪背景的公子哥吃饭都这么讲究情调。萧岚看到桌子上摆的进口红酒,便说“小枫,你看到没,这里大都是情侣幽会的地方,咱们两个大男人吃这么高雅的西餐也太别扭了吧?”

“男人就不能当情侣了?”叶枫没理他,叫过服务生过来点单。

“没想到你还真会开玩笑,你一点都不像你表姐说的那样冷酷。”萧岚被他逗笑了,他越来越喜欢这个弟弟了。

“你还要吃点什么,随便点。”叶枫把餐单递给他,萧岚接过来低头翻看。他只顾翻看着餐单,不知道此时的叶枫正全神贯注的凝视着他。他抬起头的时候,那专注的眼神却马上游离了。

“我随便好了,我也没怎么到这里来吃过。”

“嗯,那我帮你点吧。”

儒雅的吃了一顿法式西餐后,两个人溜达到泉城广场上散步,虽然已经是寒冬,广场上还是人流涌动。除了大人带着孩子在中央喧闹嬉戏,在广场的各个角落都散布着一些卿卿我我的情侣。萧岚这个时侯忽然想起了考完试以后没再见到沈夕,沈夕也没再和他联系,虽然有一点担心,但这倒是他所希望的。这个时候他最不能见的人就是她,两个女孩子他都放不下,但他最终只能选择一个,继续的游离在两个人中间只能加重他的罪孽。感情真的很让人受伤,如果生在古代该多好,那样他可以毫无顾忌的把自己的爱无私的分给她们每个人。萧岚晃了晃脑袋,企图把这些烦恼事情一甩而去,他看了看身边的叶枫,他看起来对一切都漠不关心,什么都左右不了他的情绪,萧岚不禁对他羡慕不已。

“小枫,找女朋友了吗?还没有中意的吗?”

“干嘛要找?”叶枫反问他。

“是啊,干嘛要找呢,一个人不是很好吗?可是爱情来的时候,是可以说不爱就不爱的吗?”萧岚像是在问自己。

“不能。”叶枫坚定的看着他。

萧岚被他认真的样子逗笑了,“小枫,你也这么认为?没想到啊?”

“什么没想到?”

“我以为你是石头人呢!呵呵!”

“石头也会有被摧毁的一天。”

“嗯,你说的对,爱情是无坚不摧的。”萧岚拍了拍叶枫的肩膀,“不说这个了,你这次怎么来的?不会又开着你那保时捷的跑车吧?”

“没错,在饭店的车库里。”

“那辆车真漂亮,我以前只见过图片,应该是2000年才出的carreragt系列的吧,我感觉应该比法拉利的f360要实用一些。”

“你懂的还挺多,f360用来赛车的更多一些。”

“一点皮毛而已,不过总感觉在城市里开跑车是一种浪费,但是除了专业赛车手,普通人喜欢的话只能当做家用。”

“你喜欢的话送给你。“叶枫轻描淡写的说。

“你别再吓我了,上次你送我的那块百达翡丽的表得十几万吧?一开始我不知道,后来妈妈的同事看见了问起来,害我被我妈尅了一顿,硬要我还给你,我让你表姐带回去她死也不肯带,我自己也不敢戴出来,只好锁到柜子里了。你以后绝对不能再这样破费了哦,我们兄弟之间没有必要的。”

“对我来说,很有必要。”叶枫一贯冷峻的眼神突然变得十分灼热,萧岚却没有注意到,他接着问:“你这几天有什么打算?我带你到处玩玩怎么样?”

“好啊,只要你有时间。”

“今晚去我家吃饭吧,我觉得你还是别住这里了,干脆去我家住吧,这里那么贵,再有钱也不能浪费啊。”

“我看看吧。”

“看什么看,还怕我家条件差,委屈了你啊?”萧岚嗔怪道,他已经把叶枫当成和父母一样的至亲,尽管叶枫并不知情,但对萧岚来说,叶枫如果有什么需要他的地方,他会作为哥哥第一个冲在最前头。

“改天再去吧,今天不想动。”

“也是,你今天刚到,还是好好休息吧,晚上吃完饭早点睡觉,养足精神,明天带你出去玩。”

两个人晚饭后回到了宾馆,躺在床上看了一会电视,萧岚起身告辞。

“时候不早了,我要回家了,你自己早点休息。”

看见叶枫盯着电视屏幕一动不动,他上前推了他一把,“小枫,我走了!”

还是没有反应,“你这家伙,睁着眼睛睡觉啊,我走了啊!”萧岚穿好衣服刚要转身,叶枫突然拉住了他,“今晚在这里住吧!”

“开什么玩笑?你睡觉还要人陪啊?”真是个故作成熟的小男孩,萧岚想。

“你到底愿不愿意留下?”叶枫有些不耐烦。

“改天吧,今天你刚来,我在这里会影响你休息的。”萧岚为难的说。

“那你就赶快滚,见到你就烦!”叶枫突然怒气冲冲的掀起床上的被子蒙住头背过身去。

萧岚叹了口气,帮他掖了掖被角,盖好被子,然后说了声“我走了”就开了门出去。

他在楼梯口等电梯的时候,越想越觉的叶枫的举动很反常,在周围的人的描述里,他一向是个冷静沉稳的男孩,属于没有神经的单细胞动物的那种类型。“他心里一定有什么事情”,萧岚想了想,又折了回去,按了按门铃,门开了,人却不在门口,还在蒙着被子躺在床上。

“你跑的可真快,我以为这门是遥控的呢!”萧岚拉了拉他的被子。

“好了,不要生气了,我留下来就是了,啊!”

叶枫没有搭话,突然掀开了被子一下子把萧岚捂在了里面,两个人顿时扭打做一团。

“叫你滚你还回来,死皮赖脸!”

叶枫一手掐着他的脖子一手伸进他的衣服里挠他,萧岚边躲边求饶,“我错了,我错了,哎——不要闹了,好痒——啊——哈哈——好痒!”两个人缠在床上打滚,然后一起滚到床下。这时,压在萧岚身上的叶枫突然不动了,呆呆的盯着他看,眼神深情而温柔。萧岚也停止了动作,叶枫的眼神让他感到有些不舒服,但又不忍心推开他,就这样持续了几秒钟,叶枫突然迅速的把嘴凑到萧岚的唇边,又飞快的转到了他的左脸颊吻了上去,然后没等萧岚反应过来就站起来,快步去了洗手间,关上了门。

第三十六章 难以割舍的疼痛

这是怎么了?”萧岚呆坐在地毯上,摸着自己的左脸,心怦怦直跳,叶枫异常的举动让他疑虑重重。突然一个可怕的念头在他脑海里闪过!

“他该不会是……不——不会的,一定是我想错了!”萧岚摇了摇头,联想到叶枫那次在上海的酒吧里的行为,还有苏瑶对他的描述,萧岚没有办法说服自己。

“也许,小枫知道了我和他的关系,所以才……我在想什么呢!小枫绝对不会喜欢男人的,他那么健壮,浑身充满阳刚之气,怎么可能会是gay呢?”在萧岚眼里,但凡有同性恋倾向的男人,大都是那种看起来娘娘腔,女生气十足的类型,叶枫怎么看都不可能是个同性恋。

他爬起来,坐到床上,打开电视机,试图转移注意力。不一会,叶枫从洗手间冲洗完了出来,看见萧岚,他脸上的表情有一些不自然,萧岚脑子里很乱,也没有搭话,两个人都默无声息的坐了很长时间。萧岚看时间不早了,就起身去洗澡,出来的时候发现叶枫已经歪在靠背上睡着了。

他坐到他的床边细细的端详着他的脸,那张脸和他一样清秀俊逸,惹人怜爱。他从来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还有一个这么优秀可爱的弟弟,从小到大他和沈夕情同手足,但是情窦初开的时候才明白那已经不是普通的手足之情,所以,在他的生命之中最缺少的就是手足情意,他多想有个人能够让自己敞开心扉,无所顾忌的交流,现在,他终于找到了。其实,他第一次见到叶枫的那一刻就发现到自己对他不寻常的感觉,只是如今才明白,这种感觉究竟是什么。

他小心的帮叶枫拿开靠背,扶着他的身体躺下,然后给他盖好被子,关了床灯。自己则小心翼翼的把床铺好,关了灯躺下。其实他根本没有睡意,这些日子发生很多难以预料的事情,他的心情始终难以平静,如果自己当初能够克制住压抑十几年的感情,也许就不会有这么多烦恼。不过,想到这个世界上有两个女孩子为了自己付出这么多,他既心疼又感到幸福,正是因为这样,他才更不能对不起她们。既然决定选择其中一个,那就必须彻底斩断另一个的念想,让她不能为了自己沉沦。

在咖啡馆里听到苏瑶叙述的一切,萧岚改变了主意,他决定和母亲说清楚,因为他不能离开苏瑶,她看上去是那么柔弱的一个女子,为了自己付出那么多,而且是自己首先对不起她。至于沈夕,她从小就是一个个性独立,坚毅刚强的女孩子,绝对不会被感情轻易打倒,他相信她一定会迅速的走出这个情感阴霾。虽然自己从知道情为何物起到现在一直都是那么那么的爱她,想用自己的一生去保护她、疼爱她,他们相扶相携的走过了最美的青春年华,但是恐怕自己没有这个机会和她走完一生一世了。

“尽管如此,你都要知道,小夕,我这一生一世都会用我的全部来爱你,如果有来生,我还会和今生一样爱你,因为我知道,我的前生一定曾经刻骨铭心的爱过你。”萧岚的眼泪下来了,他不敢想象如果和沈夕说分手,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光想一想就已经痛断肝肠了。

他擦干了眼泪,看了看手机,已经凌晨2点多了,该睡觉了。他闭上了眼睛,这时他听见叶枫好像爬起来上厕所,萧岚背对着他躺着,没有动,抽水马桶响过之后,他感觉自己的被子被轻轻的掀开了,接着是叶枫滑溜溜的身体紧贴着自己的后背靠了过来,热热的呼吸贴近了耳边。

“这小子居然还有这习惯,看来小时候和妈妈睡惯了!”萧岚偷笑了一下,没有动,屋子里的空调开得很暖和,但是挤在一起也没有那么不舒服。哥哥和弟弟睡一起,多么温馨的画面啊。

突然,萧岚感到背上有些痒,但他还是忍住了没动,不用看都知道,是叶枫的嘴唇,他把脸颊紧紧的贴在萧岚的背上,用嘴在他身上轻轻的吻着,也许只有在这夜半无人的时候,他才能无所顾忌的去爱自己最不该爱的人。

在许多同龄的男孩子开始对女孩子议论纷纷、品头论足的年龄,他发现自己并没有像他们那样对异性兴趣浓厚,虽然在自己20年的人生中有过不少女孩子追求,有的甚至非常的热烈和偏激,但是他都置若罔闻,不予理睬,也曾经有过另类的男孩子对他示爱,他虽然并不喜欢他们,但却也并不十分讨厌,他不清楚为什么,因为他对任何事物都不曾有过如火如荼的热情,淡定和从容是他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品质。

直到见到萧岚的那一刻起,他才明白,原来自己的内心深处也有难以割舍的疼痛。他从小到大,从来没有遇到过需要克制和压抑的情感,他的字典里没有压抑和克制这两个词,在他的世界里也找不到炽热和激情的概念,亲情、友情、甚至从未遇到过的爱情,他都处之泰然,欲望对他来说,就是按部就班的获取。可是,他现在却一直在压抑和克制自己,要不断的靠理智和冷静来减弱内心的渴望,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这种情愫根本就是飞蛾扑火,但是,事实上,他根本无法熄灭这已经激烈燃烧的熊熊烈焰!

萧岚的脑袋“嗡嗡”作响,心乱如麻,他已经忘记了背上的不舒服感,叶枫的举动再明显不过了,他不愿意相信的事情终究是事实。

“我该怎么办?小枫他居然——居然是——,可怜的小枫,原来他对我的感情并不是普通的兄弟之情,而我对他却是如此浓厚的手足之谊,我们两个虽然都喜欢和爱着对方,但却是有天壤之别,我到底该怎么做才能帮他?不管怎么样,我绝不能做伤害他的事情,毕竟他还是个孩子。”

萧岚似乎放大了他和叶枫之间在年龄上两岁的差距,他也低估了叶枫内心的成熟度和对感情的执着。但是他这样想着,便也不觉得叶枫的亲热举动有什么不舒服,他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第三十七章 致命电话

真是个美丽的城市,整个城市就像一座大花园,整齐干净的街道,两排郁郁葱葱的棕榈树,清新宜人的空气,不愠不火的气候,都让沈夕对这个城市有着说不清的好感。已经在雨铄这里住了一个星期了,她打算去找深大的同学王芳,再不找她恐怕就穿帮了,妈妈要是知道她住在一个男生家里那还了得。她收拾好行李准备离开,雨铄在客厅里看电视,看到她的样子连忙跑过来。

“你要干嘛?”

“没长眼啊,我要走啊!”

“你要上哪去?”

“这你也管啊,流落街头,沿街乞讨,就是不住你这里了。”

“不行啊,你还没恢复好呢,不能到处乱跑,这几天是关键时期,你必须老老实实的在家里呆着,搞坏了身子可不行。”

“我没那么脆弱好不好?看你这样子,经验还挺丰富的,搞大多少女孩子的肚子了?”

“我不管你怎么样,反正我就是不允许你出去乱跑。”雨铄收起往日的笑容,板起脸来,沈夕从没看见他像现在这么认真的样子,她也不再跟他开玩笑。

“我没事,你放心吧,我跟妈妈说要来找同学玩,要是不去找她,不就穿帮了吗,啊——,你说是吧,我走了啊!”她拖起箱子准备走,可是箱子却纹丝不动,雨铄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按住了箱子。

“你要是非要去找她,那我陪你去,我开车送你,你们要到哪里玩,我都奉陪。”

“不用了,谢谢,我真的没那么脆弱的,你看,我不是好好的嘛,我壮的和牛似的,你就放心吧,我会照顾好我自己的。”

雨铄没再说话,而是进屋穿上了外套,从茶几上拿了一串钥匙,把沈夕身上的背包和手里的拉杆箱都夺过来,拉着沈夕锁上门就走。

“你干什么呀,我真的不用送。”沈夕跟在他后面喊。

车上雨铄对沈夕说:“你要记住,绝对不能太累,忌吃生冷,不要碰凉水,晚上睡觉盖好被子,出门多穿点衣服,你衣服带的够吗,不行我带你去买几件?”

“行啦,我保证我会注意的,我带的衣服够多了,穿多了压死我啊,唠唠叨叨的跟我妈似的。”嘴上虽然这么说,心里不知道多高兴,雨铄真是一个体贴细心的男孩子,不过他好像对流产这件事情格外的在乎,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沉痛经历,沈夕想起了电视剧中类似情节,说不定他讳莫如深的初恋……呸呸呸!胡思乱想什么啊,都扯到哪里去了!

“到了,我不进去了,你自己照顾好自己哦!”车开到了深大门口,雨铄又恢复了天使般的面孔。

“知道了,再见!”沈夕摆摆手走了进去。

和王芳在深圳玩了两天后,两个人买好了回程的火车票,收拾行李的时候沈夕发现围巾落在雨铄家里了,她和王芳说要办点事情就急急忙忙带着行李打车去了雨铄家。

“这么快就走啊,我开车送你们去吧!”

“哎呀,不用了,已经给你添那么多麻烦了!”

这时候,手机响了,沈夕一看心里乐开了花,是萧岚。

“岚”,她嗲声嗲气的说,肉麻的自己都觉得脸红了。

“小夕,你去深圳了?”萧岚的声音听起来很沙哑。

“是啊,来了一个多星期了,岚,你怎么了,你的嗓子是不是哑了?”

“我没事,小夕,我们搬家了,搬到法院的新家属楼了。”

“啊——什么时候的事情啊?怎么也不和我说一声啊?”

“小夕,我——我——我对不起你。”萧岚的声音哑的快说不出话来了。

“岚,你怎么了?嗓子很难过就不要说了。”

“小夕,我们分开吧,是我对不起你,你和瑶瑶我只能选择一个,你要恨就恨我吧。”电话那头,萧岚的眼泪已经默无声息的流了下来,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感觉到胸口好似有一把利刃在一下一下的划刻着他的心,但是为了不给沈夕留下任何幻想,他忍住了。

“岚,到底怎么了,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岚——,你不要我了吗?”沈夕对着电话失控的大喊,眼泪毫无征兆的冲了出来,在脸上汹涌狂奔。

萧岚关掉了手机,他脆弱的神经无法承受那撕心裂肺的哭喊,他没有勇气面对她,选择她人在千里之外,他们不再做邻居的时候斩断这凌乱的情丝也许是他最后的机会,他觉得自己的爱给沈夕带来的痛苦要远远多于幸福,他爱她的最好的方式就是离开她,尽管这对他们两个来说都是多么的残忍!

他瘫坐在地板上,两手抱着膝盖,把头深深的埋进去,眼泪迅速的打湿了他的裤子,床上、地上铺满了他们从小到大在一起的照片,一张张、一片片全是他爱的见证,如今却成了夺命的利刃,看一眼就在心口上割一下,看的伤痕累累,但却叫他欲罢不能。

不管她如何哭喊,电话那头已经没有了回音,沈夕突然停止了哭泣,她木然的拨通了王芳的电话。

“对不起,我突然有些重要的事情要办,走不了了,你先回去吧,不好意思,帮我把火车票退了吧,谢谢!”

挂了电话,她关掉了手机,麻木的拖着行李回了房间,关上了门。雨铄坐在沙发上诧异的看着这一切,他轻轻的走到她的房门前,犹豫着伸出手要敲门,想了想又缩了回来,他站了一会,转身要离去,背后忽然传来一阵惊天动地、摧心剖肝的哭声,里面的女孩此刻已经彻底的崩溃。谢天谢地,她能哭出来就不用太担心了,雨铄叹了口气,紧绷的神经终于松了下来,一切都会过去的,她会好起来的。

“沈姐,出来吃晚饭吧,沈姐——”

做完晚饭后,林雨铄去敲沈夕的房门,但是里面却没有一丝动静。

“沈姐,你没事吧?沈姐——”

他去推房门,却推不动,里面上了锁。雨铄立马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他慌了神,连忙翻箱倒柜的找出了房门钥匙,迅速打开门,喊了一声“我要进来了”就推门而入。

第三十八章 稻草人

的东西都没有动,人好好的躺在床上,蜷缩在角落里睡着了,眼睛又红又肿,眼角满是泪痕。雨铄松了一口气,拖过床上的被子给她盖上,然后摘下她的发夹放在一边,轻手轻脚的准备关门出去,突然听见她说:“我好饿——”

雨铄高兴的转回来,“你醒啦?走,起来吃饭吧,我已经做好了。”

“嗯——”她慢慢的爬起来,伸了个懒腰,“我先洗个脸。”

“真是个坚强的女孩子,看来没什么大问题了。”尽管这样想,雨铄还是有点担心,她的反应似乎有些不正常,也许和那些死去活来的女孩子不同才觉得不正常,但是总比要死要活的要好多了,雨铄把饭菜端过来摆好,沈夕已经坐到饭桌前。

“哇,这么多好吃的哦,你手艺真不错,谁跟了你谁将来就好福气啊。”沈夕接过雨铄递过来的米饭,津津有味的吃起来,看的出来她的胃口很不错,不过听说女孩子受了刺激最明显的表现就是胃口好的不得了,然后拼命的吃东西,雨铄还是放心不下,小心翼翼的观察着沈夕的一举一动。

“哎,我说,听说你们深圳人的夜生活很丰富,有什么好玩的地方今晚带我出去玩玩吧!”沈夕突然兴高采烈的说。

“哦——啊——也没什么地方,你身体还在恢复,还是不要晚上出去了吧。”

“不行,你一定要带我出去玩,我们去酒吧怎么样?”

“酒吧啊,咱不去了行吗?晚上外面不太安全,深圳不比你们北方城市,治安不是很好,你想喝酒,我家里有。”

“你有完没完啊!你害怕打劫的我自己去好了,真扫兴!”沈夕的脸一沉,“砰”的放下了碗筷。

“好好好——你不要生气了,我带你去就是了,再吃一点哦。”雨铄陪着笑脸,像哄小孩似的夹了一块肉放到她碗里。

“这还差不多。”沈夕像个孩子似的笑了,其实她此刻并不清楚自己的神智是否清醒。

吃完饭,两个人驾车去了蛇口的酒吧一条街,那里华灯初上,人影晃动,热闹非凡,沈夕第一次来这种地方,感到十分新奇和刺激,雨铄带她进了一家名叫ivy的酒吧,吧台里俊俏的服务生一看见雨铄就笑着打招呼:“你来啦,这位小姐怎么称呼?”

“我叫沈夕,你好啊,你长得好帅哦!”没等雨铄搭腔,沈夕就抢着自报家门,然后色迷迷的盯着男服务生看,服务生的脸腾地红了,雨铄赶紧把她拉到身后。

“对不起,先给我来两瓶百威,我还在老地方坐。”

“好的。”

雨铄领着沈夕找到位置,把她让到里面,自己则挨着她坐下,刚才他已经感觉她有些不太正常了,他只想赶紧喝完酒带她回去,免得她又会情绪失控惹出什么麻烦来。

酒上来以后,沈夕却出乎意料的没再说话,她只是目光呆滞的看着前方,默默的喝酒,雨铄也没再说话,两个人心照不宣的碰杯,沈夕一瓶接一瓶的喝着,雨铄也一瓶一瓶的陪着她,并不阻止她。

“你们在干什么她是谁?!你这么做对得起我吗?”一个女子的喊声。

“你冷静点,小点声,这里是酒吧,有话回去再说!”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酒吧的另一边突然传来一阵吵闹声,雨铄循声望去,一个怒气冲冲的红衣年轻女子站在一对男女的面前,红衣女子正撕扯座位上的绿衣女子的衣服,男人则试图制止她,三个人扭成一团。

“你干什么,你这个疯女人!怪不得向阳哥不喜欢你了!”绿衣女子推了红衣女子一把,她一个趔趄摔倒在地上,马上爬起来疯了似的扑上来要抓对方的脸,那个叫向阳哥的男人横在了她们两人中间。

“菲菲,你要干什么,不要闹了!”男人唬住她。

“赵向阳,你还说跟她没关系,她推我你不管,却还护着她,你这个负心的男人,我哪一点对不起你了,你背着我找别的女人!我跟你拼了!”说完疯狂的厮打男人,吵闹声惊动了整个酒吧,大家纷纷往这边看,老板和保安也迅速赶了过来。

沈夕放下酒瓶,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你要干嘛?不要多管闲事,坐下!”雨铄拉了拉她的袖子,害怕她借酒泄愤,惹是生非,喊过服务生,准备买单走人。

“让开!”沈夕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一只手一把把他推到了一边,雨铄招架不住,一下子摔倒了地上,爬起来的时候,阻止她已经来不及了。沈夕扒开人群,走过去,二话没说上来就是一巴掌,打的那个男人眼冒金星,酒吧一下子安静下来,在场的所有的人都呆住了,注意力都转到了这个高个子的女孩身上。

“给她道歉!”沈夕阴沉着脸,指着满脸泪痕的红衣女子,对男人说。

“你有病吗?你是谁啊?喝多了吧你?”那个叫赵向阳的男人回过神来指着沈夕破口大骂,然后冲着红衣女子兴师问罪。

“我们自己的事情,用不着别人插手吧,你还找帮手是怎么的?!我看你是越来越不可理喻了!”

红衣女子莫名其妙的看着男人,又看看沈夕,“我——我——我不认识她啊!”

“道歉!我叫你道歉!”沈夕满脸威严的站在男人面前,低低的吼了一声。

“你滚开!你算什么东西啊!”男人伸出手来要推她,还没碰到她,手臂就被一股劲力抓住扭了180度,疼的他大叫一声,接着膝盖一阵剧痛,肩膀上似有千斤重量压了下来,他不自主的屈膝跪在了地上。

“你干什么!”

“快住手!”

保安和那两个女子还有围观的几个人涌上来要阻止她,沈夕怒目圆瞪,气势逼人,眼睛里马上就快喷出火来了,眼看这些人也要遭殃了,雨铄突然从后面扑上来死死的抱住沈夕,生拉硬拽的把她拖了出来,边拖便对他们说:“对不起,对不起,太对不起了!”然后在众人的议论声中狼狈的离开了酒吧。

“你放开我!干嘛抱着我!”出了门,冷风一吹,沈夕的头脑清醒了不少,一看雨铄正紧紧的抱着她,本能的一用力把雨铄甩出了一丈开外,栽了个大跟头。

“哎哟——我的妈妈呀——我的腰断了!”他躺在地上直打滚。

“哎呀,对不起,我太用力了,你没事吧?”沈夕连忙跑过去扶他起来。

“完了完了,我残废了,宝贝儿,我的下半生全靠你啰!”雨铄歪头躺在她怀里假意哭泣。

“该死的!又骗我!”沈夕坏笑着把手从他身子下面抽出来,站起来就走。

“哎哟——”雨铄又重重的摔在了地下,沈夕却头也不回的往前走,他连忙爬起来,一瘸一拐的追上来。

“宝贝儿啊,你好了吗?你笑了!”雨铄摸摸自己酸疼的屁股和腰,能看到她很快的好起来,就算屁股摔开了花也值得。

“我不是个稻草人,不能动不能说,已把爱紧紧绑心中,我不是个稻草人,没人爱没人懂,再难再疯我要结果,我不是个稻草人,看天亮看日落,就等你给我一双手……”

她突然唱起歌来,那首伤感的《稻草人》每次她唱来都会泣不成声。

“我不是个稻草人,别用泪水逼我放手”

“萧岚,别逼我放手!”她喃喃的说着,一下子瘫坐在到了冰凉的地上,失声痛哭起来。

第三十九章 劫匪和女侠,谁更可怕?

姐,你别这样,这样会着凉的,走,咱们回家!”雨铄拽起她,不由分说把她塞到车后座上,发动了引擎,离开了酒吧街。一路上两人无话,后座上传来沈夕的啜泣声,雨铄叹了口气,从后视镜看了她一眼。

“想哭就哭吧,哭出来会好一些。”

“我是不是很可怜?”沈夕啜泣着说。

“感情就是很伤人,既然你选择了,就不要害怕受伤害。”

“可是我一点都不恨他,我真的很爱他,我只想就这样爱他,哪怕当他一辈子的地下情人我都心甘情愿,可是为什么我连这样的权利都没有?!”

“为什么好男人就只能喜欢一个人呢?我知道他是个好男孩,我知道他不想继续伤害我,也不想伤害那个女生,他那么善良,谁都不想伤害,可是他根本不知道,他这么做我死都不甘心!”沈夕还是喝多了,她哭哭啼啼,絮絮叨叨的说个不停,完全不是平常沉稳冷静的样子。

“好人的标准都是世俗强加的,人活着快乐就好,何必太在意世俗的规行矩步!”雨铄淡淡的回应她,似乎在说沈夕和萧岚,又似乎是在阐述自己的人生观。

“为什么爱一个这么苦,就算我粉身碎骨又能如何?自从他爱上了那个苏瑶,我就没过过一天的快乐日子,我的喜怒哀乐,恩怨情仇全部都被他左右,我的生活全被打乱,跟他在一起二十多年,却发现好像第一次认识他,好像从来都没见过他,我怎么那么傻,怎么会那么傻,他那么优秀,那么完美,为什么我不知道珍惜,把一个自己守了二十年的人拱手让人?我真是活该!”

“你是不是背着他来这边堕胎的?”雨铄突然问。

“他根本不知道我怀孕了,更不知道我自己偷偷的来堕胎,如果他知道,他死也不会让我受委屈的,我知道他会怎么做,他哪怕前程尽毁,身败名裂也会和我在一起,我知道他会的,我一直知道的,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

“可是这有什么用呢,有什么用呢?我绝不会让他那样做的,我不要让他难过,我不要让他为我担心,我只要他快快乐乐的,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我觉得他太幸福了,竟然有你这样的女孩子为他付出这么多,不过,我虽然没见过他,但是我知道,他一定值得你这么做,而且,他爱你一定不比你爱他少一点,沈姐,我觉得这样就可以了,虽然你可能这段时间会很痛苦,但是时间是能够疗伤的,慢慢的,这就会变成你一生中最甜蜜的回忆,毕竟,你们曾经爱过。”雨铄说完转过头来,沈夕正满脸泪痕的看着他,虽然布满血丝的眼睛里依旧满是悲伤,但是此刻却闪烁出一丝微弱的幸福的光芒。

“沈姐,我也有过很痛苦的时候,那刻骨铭心的感觉不比你少,但是时间一长还是挺过来了,现在我对感情的投入基本上是点到为止,我知道自己没有另外一条命再去承受这样摧肝裂胆的打击,现在回想起来的时候,还是觉得快乐要远远大于痛苦,痛苦只是一种结果,快乐却是永恒的过程,所以,你还是赶快好起来吧!”

沈夕没有再说话,而是低声抽泣着,雨铄也没有再说话,继续开着车往回赶。

车快驶进西丽的时候,雨铄的神经紧绷起来,前面必经之处有一个比较荒凉的地方,那里向来是事故多发地带,没有路灯,经常有劫匪出没,公安部门严打期间情况会好一些,可是风声一过,那里仍旧是本地人比较畏惧的危险地带,住在这边的时候,雨铄基本上晚上足不出户。想起那个地方他头皮就发麻,脚下也忍不住加大了油门,他从后视镜里看到沈夕歪倒在车后座上睡着了,便继续瞪大了眼睛驾车前行。

快到危险地带的时候,雨铄的心怦怦直跳,开了一会发现没有什么异常,马上就要上大道了,他松了一口气,就在准备拐弯的时候,前面突然出现一股刺眼的强光照的他睁不开眼睛,他慌忙踩了紧急刹车,仓皇间看见前面似乎横着三四个人影,他的心沉了下去。

前面路中间停了三辆摩托车,四个人排成一排站到摩托车前拦住了去路。雨铄停下车后,四个人就围了上来。

“下来!不然砸了你的车!”其中一个人敲了敲车窗,冲雨铄喊。

雨铄老老实实的下了车,这些人手里都提着半米来长的大砍刀,样子看上去十分凶恶,和这些人没办法来硬的,况且车里还躺着一个醉酒的女孩。

“知道我们干什么的吧?”

“知道,你们想要什么?”雨铄尽量使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比较镇静。

“把车和钱留下就行了,明白吗?”

“好吧,我朋友还在车上,我先把她叫醒。”

雨铄准备打开后车门,其中一个劫匪抢在他前面开了后车门,二话不说就强行拖着沈夕出来。

“起来!起来!快给我滚出来!”

“嗯——你干嘛呀,我还没睡够呢,你不要拉我!”沈夕睡眼惺忪的从车里伸出双腿,“你是谁呀?”看清眼前的人不是雨铄后,沈夕甩开了他拽着自己的手。

“沈姐,快起来,我们回家了!”雨铄上前一步拉住沈夕要走。

一股凛冽的寒风袭来,一个喷嚏声以后,雨铄看见拉着沈夕的劫匪“哎呀”一声惨叫后,捂着下半身坐到了地上,随即又一声惨叫,车门几乎把他的脑袋挤成了两半。

“沈姐不要!快上车!”雨铄趁机钻到车里发动了引擎,同时另外三个劫匪飞快的扑了上来。

沈夕飞起两脚,左挥拳右踢腿,很快打退三个人,接着钻进车里抓起钥匙,车门一关,锁上了防盗锁。

“沈姐!你干什么啊?你快上来!”雨铄急的使劲的敲车门。

确定雨铄暂时安全以后,沈夕回过身来,气势汹汹的朝着四个人劈头盖脸的打了过来。四个人手里明晃晃的砍刀齐齐的砍了过来,沈夕敏捷的躲开砍刀,同时抓住了两个人的手腕,顿时两把砍刀“当啷”一声掉了下来,沈夕一脚把砍刀踢的远远的,同时膝盖一顶,臂肘一横,另外两个劫匪便倒在了地上,砍刀也飞出很远,卸下他们的武装之后,沈夕突然和疯了似的,展开了凌厉的攻势,她上前揪住四个人一阵拳打脚踢,她的眼睛里充斥着殷红的血丝,怒目圆睁,此刻就像一只嗜血的猛兽,咬住猎物不放,顷刻间,四个劫匪被打的一塌糊涂,“尸”横遍野,屁滚尿流。

雨铄在车里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沈夕把他关在车里没多久,四个劫匪便狼狈的踩上了摩托车消失在他的视野中,同时一阵防盗锁开锁的声音过后,沈夕便在他的眼前慢慢的倒了下去。

第四十章 震撼愚人节

没有什么大问题了,就是刚刚做完手术,身体比较虚弱,加上有些伤心过度,这样的剧烈运动,肯定吃不消,现在没问题了,可以出院了,不过要好好养养,三个月内不能再做剧烈运动了,否则就恢复不过来了!”

病房门口,医生给雨铄交代着沈夕的情况,交代完了以后就离开了,雨铄推门进去,沈夕正在收拾东西,看见他进来,笑着对他说:“真不好意思,害你一夜没睡觉。”

“干嘛这么见外呀,咱俩谁跟谁呢!走,咱们回家!”雨铄接过她手里的包。

“你先带我去火车站买车票吧,我打算回家了,老是在这里打扰你,很不好意思。”

“这么快呀?也好,回家好好休息休息,我又不会照顾人,总是照顾不好你。”

“你还不会照顾人啊,你是我见过的最会照顾人的男孩子了。”

“行了,咱俩也别在这里互相吹捧了,见外啦!”雨铄笑了,“不过,我看你还是买飞机票吧,你现在身体这么差,不要坐火车折腾了。”

“我来的时候坐的飞机,这些天花了不少钱了,还让你破费这么多,还是节省一下吧。”

“别管那么多了,我给你买回去的机票,我有朋友在深航,我叫他帮你买,给你送过来。”

“你不要总是对我这么好行不行?你又不赚钱,还不是花家里的?我这样老是觉欠你太多,我心里不舒服,欠人家情也是很难受的。”

“没问题呀,你要是觉得过意不去,以身相许好了,我不介意哦!”雨铄坏笑着把脸凑过来。

“滚!你个死色狼,大色狼!坏死了!”沈夕使劲的捶打着他,他边跑边笑,“医生说你不能剧烈运动哦!”

第二天沈夕告别雨铄,离开了美丽的深圳,坐上了回程的飞机。回到家后,过了两个多星期就迎来了2002年的春节,她过了一个百无聊赖的春节,刻意回避着去触碰心中的伤口,父亲母亲到萧岚的新家做客那天,她以身体不舒服为由躲过了。萧岚则借口身体不适,足不出户,大门不出。双方的老人没有发觉他们的变化,就这样度过了一个多事的寒假,新的学期又开始了。

一天早上,沈夕起床后,像往常一样,先问问梅茹今天的课程安排,她和郑佳一样,从来都不看课程表,都是梅茹或者小四陈丽红提醒她们。梅茹告诉她是在四阶上的选修课《经济预测与决策》,然后背上书包和小四陈丽红就走了,沈夕懒洋洋的洗漱完毕,没等还在涂脂抹粉的迟到狂人郑佳,就背上书包往四阶跑。

自从上了大三以后,她和郑佳,一个是经常踩着铃声进教室的气喘王,一个是铃声不响不进教室的迟到狂,所以她每次到教室都是气喘如牛,今天她出门的时候,总是有种怪怪的感觉,但又说不出为什么。跑到四阶门口的时候,铃声响了,她看准后排的位子,一个箭步冲了进去,坐了下来。平静了一下后,她开始掏课本,突然感觉周围的气氛不对,到处弥漫着一股陌生的味道,她抬头看讲台,那里站着的根本不是《经济预测与决策》的老师!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走错了吗?不可能,四阶都来了快三年了,突然她看见院学生会的一个部长,天哪,这些分明就是法学院的学生啊?这时,讲台上传来老师的声音:“复习完了上节课的内容,今天我们来讲一下‘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什么嘛?我简直就是被诈骗了!沈夕气炸了肺,想想又觉得可能是梅茹记错了,她们两个是宿舍里最老实的孩子了,要是郑佳还有可能骗她,其他两个人就不会了。还是发短信问问吧,她掏出手机,飞快的点了几下,一会就收到了回复。

“夕,临时调课了,改上专业英语了,你快来三教吧,305。”

“真是的!调课了也不告诉我,害我糗死了!”沈夕偷偷的溜了一眼,趁老师转过身去的时候,飞也似的逃了出去,跑到三教305的时候,她快气疯了,教室里空空如也,连个人影都没有,更别说上什么课了。

“老二,你搞什么鬼啊?”她拨通了梅茹的电话。

电话那头笑声震天,梅茹和小四陈丽红笑的都直不起腰来了。

“咯咯咯——,老大,你这么英明的人怎么也这么容易被骗呢!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是小四的声音。

“四儿,我平时可没少疼你,你怎么和老二合伙骗我呢!”沈夕已经没脾气了。

“夕啊,不是我说你,你去年的警惕性可没这么差,今年怎么变弱智了,去年就你没被骗哦。”

“今天四月一号吗?该死的!本姑娘这几天精神不佳,被你们这些奸人得逞,真是丧失英雄水准啊!快别说了,到底上什么课啊?”

“今天全天没课,上周也是这样的,你真健忘,再说,你忘了什么也不能忘了自己的生日吧?生日快乐,愚人节出生的大傻瓜!”

“哎呀,我从来都不过生日的!既然没课,那就太好了!回去睡觉美容去啰!”沈夕挂了电话,打道回府。

回到寝室后,她躺在床上看书,没多久,电话又响了,“又是哪个该死的!”一看是萧岚宿舍的电话,她立刻转怒为喜。

“喂——,是沈夕吗?”电话那边的声音很急。

“是我,你是沈鹏吗?”沈夕听出是沈鹏的声音。

“是啊,我说,你今天见到萧岚了吗?”

“没有啊,怎么啦?”沈夕有点奇怪。

“萧岚昨天晚上出去后,没回寝室,手机也关机了,苏瑶寝室的人也说苏瑶昨晚出去后没回来,电话也打不通,以为今天早上就回来了,可是到现在两个人都没有消息。我们也没有他家的电话,你跟他家人联系一下吧,看看是不是回家了。”

“啊?!”沈夕一惊,继而坏笑了一下。“哦——,我知道了,要是他今晚不回来,我就打电话问问吧。”她慢悠悠的说,“这些大骗子,又想骗我,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不行啊,你还是赶紧问问吧,万一出了什么事情怎么办?”沈鹏的语气听起来不太想装出来的。

沈夕将信将疑的问:“今天愚人节啊,你可别把玩笑开大了哦!”

“你听我像是开玩笑的吗,我根本不知道今天是愚人节,萧岚有事情都会事先通知我们的,从来没有这样过,而且苏瑶也没消息了,你不信可以打电话问她们寝室。”沈鹏显然有点生气了。

“啊?!不会吧,我马上打他家里的电话问一问。”沈夕没等对方反应就挂断了电话。

第四十一章 勇闯龙潭虎穴

阿姨,我是小夕,萧岚昨天回家了吗?”事情紧急,沈夕拨通了萧岚母亲的手机。

“岚岚啊,没回家啊,怎么了?”

“我也不知道,他们宿舍的人说他昨晚没回来,苏瑶也没回来,到现在联系不上,手机都打不通。”

“什么?两个人一起出去了?!哦,你等一下,小夕,我先接个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许厅长,外线!”的声音,沈夕耐心的等着。

“什么?!我儿子在哪里?你们到底想怎么样?你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你们这样做,只能加重他的罪刑。一个亿,共和国建国以来,有多少人贪污的数额能到一个亿的,一审的三千万是你们整出来的数字吧?现在核实的数据是一个亿,检察院已经找到了证据,不是法院能左右的,一定会发回重审的。”

“你让我儿子陪葬?你真是荒谬,你这样做不但保不了你丈夫,连你自己也会给毁了你知不知道!好吧,我考虑一下,你先让我听听我儿子的声音。岚岚,你没事吧?你跟瑶瑶在一起?岚岚,你放心,妈会想办法的,岚岚——”

“你听着,我会想办法,但是你必须保证两个孩子的安全,我一定要见到毫发无伤的他们。”

许忆萱强忍着泪水,挂了电话,另一只手的手机里面传来一阵阵呼喊。

“小夕,不用找了,岚岚——,岚岚,让他们——”她泣不成声。

“许阿姨,到底怎么了,怎么了!”沈夕的泪水也涌了出来,她预感到一阵巨大的危机正在袭来。

“他被一伙亡命之徒绑架了——”许忆萱再也控制不住,放下电话,大哭起来。

“许阿姨——许阿姨!”沈夕对着电话失控的大喊,喊完后,她擦干了眼泪,迅速的收拾了一下,给梅茹留了字条,就离开了学校。

她通知了父母,自己赶到法院把萧母接回了家,两家人聚在萧家商量对策,沈夕的焦虑和伤心不亚于萧岚的父母,但是她不想在这个时侯添乱,其实她心里已经有了最坏的打算。

“忆萱,你别哭了,别哭坏了身体。”妈妈坐在许阿姨旁边安慰她。

“是啊,别哭了,咱们一起想想办法把岚岚救出来,老萧,我说你也别踱来踱去的了,坐下来一起想想办法。”爸爸对愁眉紧锁的萧叔叔说。

“咱们报警吧,这是唯一的办法。”萧默突然下定决心似的说。

“不行!他们只要看见警察,就会对岚岚下手,那个女人现在已经家破人亡,根本就是要孤注一掷。”许忆萱坚决反对任何对儿子不利的决定。

“那也不能就这么任她们摆布啊,这种情况,咱们只能指望公安局,要不怎么着?”妈妈劝许阿姨。

“如果能知道萧岚在哪里就好办了。”沈夕突然说,好像是自言自语,又像说给大家听。

“对呀,我都糊涂了,我先私下找找公安局的同学,他是刑侦技术专家,看看能不能通过手机找到他们的位置。”许忆萱恍然大悟,随即拨通了电话。

“好好——,不过,这件事情绝对不能告诉别人,好,我知道,我马上到你那里去!”许忆萱放下电话,对大家说,“我先去一趟公安局,你们都在家等消息吧。”

“我跟你去!”沈夕紧随其后,看到许忆萱犹豫的表情,她连忙说,“阿姨,你忘了,我会功夫的,也许会帮的上忙。”

“是啊,让小夕去吧!”爸爸妈妈异口同声。

许忆萱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两个人便飞快的往公安局赶去。在公安局,他们通过与劫匪电话联系,通过定位系统,准确的搜索到劫匪的地理位置,萧岚和苏瑶此刻正被困在郊外的一座荒废的库房里。找到萧岚的位置后,沈夕趁他们不注意,一个人悄悄的溜了出来,拦了一辆车,飞快的赶往市郊。

车上,沈夕给父母和许阿姨发了一条短信,告诉他们自己的去向,然后没等回复就迅速的关了手机。她已经等不及要去救萧岚,仿佛她稍迟一秒钟萧岚就会有生命危险。

“就到这里吧。”

沈夕让司机把车停在了郊区乡间的大路边上,付了钱下了车。下了车以后,她远远的看见那座荒废的库房,坐落在山间的梯田之上,周围是一片低矮的林木。她想了想,从路边跳下去,弯着身子,在田边的夯土层掩护下,沿着层层的梯田飞快的朝库房奔去。离目标越来越近了,周围的情况也清楚的呈现在眼前。

库房的周围站了四个人,正虎视眈眈的扫视着四周,沈夕躲在不远处的夯土层后面,思忖着对策。看这个情形,这里肯定不止这四个人,自己是没有什么问题,但要是把萧岚和那个累赘苏瑶带出去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只要能逃到大路上,再找人来接应就没问题了。她看好了地形,活动了一下关节,就大摇大摆的走了上去。

“干什么的!”

其中一个人穿黑色上衣的人凶神恶煞的走了上来,却被被另一个戴帽子的人的拉了一下。那个戴帽子的和蔼可亲的笑着对沈夕说:“小姑娘,我们有几个兄弟尿急,要我们把把风,你没什么事情就别进去了,天快黑了,快回家吧。”

听见这两个人说话后,沈夕突然有种不好的感觉,这两个人的声音浑厚有力,中气十足,有武学功底的人一听就知道是练过的。她突然后悔自己有些鲁莽,至少应该叫上爷爷或者王宝庆之类的。但是既然来了,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哦,不就是上厕所吗?干嘛那么凶啊,再说你们在这库房里上厕所也太不文明了吧,这库房秋天的时候村里还得用呢。不过,麻烦你让你的兄弟快点,我得进去拿我爸爸的农具。”沈夕说完就要往里面走,戴帽子的人挡在了她的面前。

“小姑娘,你要拿什么农具啊,里面好像没有什么农具。”

“哦——嗯——就是我爸爸的镢头啊,我得进去看看,我爸爸说在里面的。”

“跟你说没有就没有,废什么话啊,快走开!”黑色上衣不耐烦的伸手要推沈夕,沈夕顺势抓住他的胳膊反手拧了一下,对方一惊,但很快的抽出手来,另一只拳头来势汹汹的朝沈夕的面部袭来!沈夕敏捷的躲过,转身来到了对方的身后,刚要出招,另外三个人一起围了上来!

对方不是普通的角色,沈夕认真起来,但是依然从容不迫的迎战,练武之人最大的要领就是处变不惊,越危险越要从容,只有这样才能将所学发挥至极致。

她左突右攻,矫健的身影在四个彪形大汉中间穿梭,交手以后沈夕发现这四个人果然不好对付,看他们的招式,似乎是跆拳道,而且级别不低。想不到这个贪官的女人居然下这么大本钱来绑架萧岚,看来只有死亡的威胁才能让人如此的铤而走险。

但是须知沈夕也非善类,她从四岁就跟爷爷学武,已经练就一身本领,不是学几年武术的普通人就能对付的了,而且她现在的心情用不顾一切来形容丝毫不为过,如果萧岚有什么事情,沈夕这一辈子都不会独活,俗话说,“硬怕楞,楞怕不要命”,一个不要命的女侠,是很可怕的。

周旋了几分钟,仓库里居然又跑出来三个人,这大概就是这里所有的人了吧,沈夕想,“统统上来吧!正好一起全解决掉。”

她的攻击更加的勇猛和凌厉了,纠缠了十几分钟,对方一看仍就不能占上风,一个人突然跑进库房,拿出了几个钢管,这下七个人个个手持一米来长的钢管将沈夕团团围住!沈夕一看不好,人越多纠缠的时间越长。她无心恋战,飞身借力,突出了重围,冲进了库房。

萧岚,你在哪里?她心中只有这一个念头。

第四十二章 飞蛾扑火

岚!”

沈夕终于在库房最里面的角落里看见了萧岚,他和苏瑶被背靠背紧紧的绑在柱子上,嘴里塞着棉布,听见她的喊声便拼命的挣扎。沈夕飞快的冲到柱子旁边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瑞士军刀,迅速扯下棉布,划开绳子,给他们松了绑。此时,七个绑匪也已经来到近前。

沈夕大喊:“快跑!”然后用手和身体去为他们挡开雨点般纷纷落下的钢管,身后的萧岚边护着苏瑶边说:“快跑,去叫人!”然后冲到前面和沈夕一起并肩作战。沈夕一边打一边朝萧岚喊:“你还不快走,这里有我一个人就够了!”她趁机用力扯下一个人手里的钢管扔给萧岚,“接着!”然后自己赤手空拳挡着钢管。

“我不走,我绝对不会扔下你一个人!”

“你们今天谁也别想走!”

“啊——”

门口传来一声尖叫,苏瑶被不知道什么时候跑过去的一个人截住了,她死命的咬了一下抓住她的手,对方一下子把她推在了地上,举起钢管就要往下砸,萧岚见状冲了过去,扑在了苏瑶身上!眼看钢管就要落到了萧岚身上,沈夕突然发疯了似的,眼睛马上要喷出火来,她不知哪来的力量,猛地夺过右上方袭来的一根钢管,把拿钢管的大汉甩了出去,重重的砸在了墙上,然后横扫千军,闪电般突出重围,飞奔到萧岚身边,在钢管落下前一脚把劫匪踢飞出去,钢管“咣当”一声落在了地上。

“岚,你有没有怎么样?”

“我没事,我们快走!”

萧岚说罢,拉着两个女子就跑,三个人冲到门前的夯土层边上,七个劫匪也追了上来,沈夕突然一把把他们两个推了下去。

“快沿着梯田往大路跑,不要回头!”

然后自己转身迎着七个劫匪走上了前去,冷峻的表情让人不寒而栗,但却充满着大义凛然,那种慷慨赴死的神情让这个身材颀长的女孩风中的身影显得更加的伟岸高大。

“哥哥,快走吧,我们快去叫人!”苏瑶拉着一步一回头的萧岚往大路上跑,眼看就要上了大路,萧岚忽然对她说:“瑶瑶,你去村里找个安全的地方报警,我回去找沈姐,我不能丢下她一个人!”

“不行!我不要你去,你和沈姐不一样,你根本就不是那些人的对手,我不想你有事!而且你去了根本帮不上忙,只能给沈姐添麻烦!”

“即使对付不了他们,我也不能丢下她一个人,不要再说了,我要回去!”萧岚固执的往回跑,苏瑶追了上来。

“哥哥,你不要去!你回来!”她边跑边喊,突然脚下被什么绊了一下,重重的摔在了地上,接着脚上一阵灼痛,她忍不住叫出声来“哎哟”,低头一看,脚踝的皮肤被一块石头的锐角划伤,正涔涔的往外冒血。

“你怎么了?”,萧岚听见喊声,停了下来。

“流血了,快找个地方包扎一下吧。”萧岚扶起她,“还能走吗?”

“没事的”,苏瑶朝他笑笑,龇牙咧嘴的一瘸一拐的往前走。

“我背你吧。”萧岚看得出来伤口很深,便在她面前蹲了下来。

“我没事的哥哥,我们快走吧。”

“上来吧,这样会快点。”

萧岚背着苏瑶上了大路,往附近的村子跑去,边跑边不断的回头看仓库。

此时,沈夕正在仓库前继续和七个绑匪周旋,边打边不断的回头看萧岚他们,直到他们消失在视野中,她才松了一口气,但是此时她已经感到越来越吃力,身体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虚弱。

这是意料之中的,流产的身体根本就没有恢复,流产后不到一个星期就和劫匪打了一架,当时就失血过多进了医院。还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又在这里和七个跆拳道高手过招,就算她沈夕是钢铁人,这个时侯也该散架了。

“我不能倒下,否则他们就会追上萧岚他们的,不行,绝不能!必须解决掉他们,直到来人为止!”此时的沈夕,完全在靠着强烈的意念支撑着,这个意念就是她对萧岚深深的爱。

“妈的!这么难缠!”其中一个绑匪骂道。

“你们三个快去追那小子,我们四个对付这个丫头。”戴帽子的吩咐道。

“谁也别想走!”沈夕瞬间来到试图离开的三个人面前,一挥钢管将其中一个打晕到地,她像鬼魅一样纠缠着这七个人,让他们没有追萧岚的机会。

“大哥,索性把她弄死算了!”一个绑匪突然掏出了明晃晃的匕首。

“是啊,那小子要是跑了,我们几个也难逃一死,先把这丫头弄死算了!”

“不要乱来!把她制住就行了!”戴帽子的大哥边打边说。

“我看看咱们谁先死!”沈夕一侧身躲过了匕首,转身就是一脚,把匕首踢到地上。

突然她感觉腰部一阵酸痛,下体一股暖流汩汩的渗了出来。

“我这是怎么了?”沈夕突然感到浑身瘫软,太阳穴剧烈的疼痛,头一阵晕眩,“振作!一定要振作,萧岚还没有安全,我要撑住,我要撑住!”

她死死的咬着下嘴唇刺激着神经,拼了最后的力气和绑匪纠缠,时间一秒一秒流逝,沈夕浑身伤痕累累,但是她的武功着实也让对方吃尽了苦头,七个绑匪此刻也都成了残兵败将,其中两个已经晕倒在地,还有一个被打成重伤,趴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混乱中沈夕突然看见自己的裤子正一滴一滴的往下滴血。

“原来是下身流血了!”

原来下身不断的涌出的是血,浅色的裤子此刻已经染红了。

“我不行了,萧岚大概安全了吧!“

她的视线开始模糊,动作变得迟缓,一根钢管从头上砸了下来!她受了重创,坐到了地上,大口的喘着粗气。

眼看沈夕命悬一线,突然远处警笛长鸣,一群人冲了下来。绑匪见状,抱头鼠窜,沈夕不知哪来的力气,猛地站了起来,上前阻拦,她抓住了一个绑匪的衣领,刚要出招,突然一阵晕眩,这个亡命之徒便趁机回身狠狠的捅了她一刀!

“小夕!”她似乎听见了一群人的呼喊,她循声望去,她最至亲至爱的萧岚冲在了最前头,俊逸挺拔的身影清晰的出现在她模糊的视野中,此刻正拼命的喊着她的名字,她艰难的朝他笑了笑,早已经忘记身上的剧痛,在他的注视下慢慢的倒在了血泊中。

“小夕,小夕!你醒醒,你醒醒啊!我是萧岚啊,我是你的萧岚啊!”救护车里,萧岚紧紧的抱着沈夕的身子拼命的喊着,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般滚落在沈夕的脸上。

“岚——”似乎从地狱边缘听见了他的呼喊,拼了命要醒过来回应他,她微笑着,艰难的抬起手去摸他的脸颊。

“不要哭——”微弱的气息透着对萧岚的无限怜爱。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么拼命?!都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萧岚痛断肝肠,紧紧的握着她放在自己脸颊上的手,放在嘴边深情的吻着,在座的人无不为之动容。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你呀!”

她似乎是拼了最后一口气说这句话,话音刚落,萧岚手里握住的手就垂了下去,车里呼喊声一片。

第四十三章 劫后余生

了三天三夜的沈夕终于在第四天凌晨4点多醒了过来,她至爱的白马王子萧岚也在床边守了三天三夜。她因为失血过多,醒来的时候面无血色,而三天三夜没合眼的萧岚也胡子拉碴,面色晦暗,在她醒过来的那一刻,两个完全了无生气的人见到对方后奇迹般的的迅速恢复了生机,立即扑向对方,紧紧的拥在了一起。

“你没事就好!”两个人异口同声的说,然后相视而泣。

“不要哭了”,萧岚拨开她身上密密麻麻的管子,抚摸着她的头发,抽泣着说,“你身体刚恢复,不要哭坏了身子。”

“你瘦了”,沈夕两手紧紧的捧着他的脸,上上下下的打量着他,仿佛是生离死别,“他们有没有伤到你?”

“没有!你都这样了,还要管我!”萧岚再也忍不住了,深情的在她的额头上吻了一下,今生能有这样的人如此的爱着自己,此时立刻死去,也了无遗憾。

“不说了,你先躺下,我去找大夫。”萧岚扶沈夕躺下,给她盖好被子,就去了值班室。

早晨的时候,家里人得知消息都赶了过来。爷爷前脚刚进门,就冲沈夕大喊,声如洪钟,中气十足:

“丫头,有这好事居然不叫上我无所不能的沈大侠啊,你可真不愧是我沈无为的孙女,以一挡百,打得龟孙子满地找牙,是吧?啊——哈哈——”

“老沈,你能不能正经点啊,孙女要不是你,也不至于差点没命了,都是你,偏要教她什么功夫,小夕要是有什么事,咱怎么和渊儿他们交待啊!”奶奶瞪了老顽童爷爷一眼。

“沈大‘虾’,本姑娘总算没给您老人家丢脸吧?”沈夕见到爷爷就来了劲。

“行了,祖孙俩别斗嘴了,小夕刚醒过来,别得意忘形了。”爸爸说完俯下身子摸了摸沈夕的头。

这时萧岚走了进来,笑着朝他们打招呼:“叔叔阿姨,爷爷奶奶来啦!”

“岚岚,累坏了吧,过来和小夕一起吃早饭,奶奶做的哦。”奶奶拉过萧岚,坐到床边。

吃过早饭,沈夕对萧岚说:“你回去休息吧,我没事,有爸爸妈妈在就可以了。”

“是啊,岚岚,你都几天没合眼了,快回去补补觉吧,再不然身体就垮了。”妈妈也劝他。

萧岚点了点头,轻轻的对沈夕说“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晚上过来陪你。”

萧岚走后,沈夕问父母自己的情况。

“小夕,你也太乱来了,你知不知道你差点连命都搭上了!你妈妈和奶奶急的几天没合眼,眼睛都哭肿了。”爸爸嗔怪她。

“对不起爸爸妈妈,对不起爷爷奶奶”沈夕虚弱的说。

“好了,醒了就好。不过伤的太重,医生说要住院一个多月,还要好好休养一阵子。”妈妈抚摸着她的手,若有所思。

“小夕,我恐怕你得休学一年。”

“不用吧?”爸爸的话让沈夕一惊,怎么会这么严重。

“你别管了,我去帮你办手续,你安心养病吧。”

家人走了以后,沈夕总是感觉爸妈的神情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似乎有什么事情瞒着她,但她又说不出来是什么。想到还要在这个“白色监禁室”里被判“有期徒刑”1个月,沈夕头都大了,休学这样恐怖的事情,更不敢去想了。

第四十四章 情债难偿

岚的精心照料下,沈夕身体恢复的很快,萧岚每天晚上都守在她身边,一觉到天亮,她内心的幸福不言而喻。可是也有让她感到不安的事情,困扰着她。自从她醒来后,苏瑶就不断的出现在他们的世界中。以前,在沈夕眼里,苏瑶一直是个极为不受欢迎的入侵者,但是自从萧岚无所顾忌的照顾她的那一天起,她竟然对苏瑶产生了莫名的歉意,因为萧岚的心思完全用在了自己身上,对苏瑶仿佛视而不见。

她知道他是无心的,但是,同样作为女孩子,她知道苏瑶心里肯定非常的煎熬。有时她恍惚以为自己已经和萧岚确定了恋人关系,但又时常恐惧这种关系会随着她身体的复原而烟消云散。所以,她虽然同情苏瑶,但又自私的视若无睹,小心的不去提醒萧岚,关于苏瑶的存在。她知道萧岚只是太投入的疏忽了苏瑶,如果哪一天他醒过来,发现了苏瑶的作为恋人的存在,那一天也许就是沈夕和萧岚再次貌合神离的开始。她已经尝尽了一个人苦恋的艰涩,她是多么的希望时间就永远的停止在这一刻。可是,他们三个人,早晚都要面对苦涩的抉择。

事实证明沈夕是对的,尽管努力压抑着情感,尽管依旧是一脸浅浅的体贴笑容,但是写满淡定和从容的脸却无法掩盖内心扭曲的痛楚,苏瑶带着复杂的心情一天一天的陪在萧岚身边,也陪在为了萧岚连命都不要的沈夕床边,内心波涛汹涌。她感觉自己完全成了局外人,就像个失了宠的妃子一样备受冷落。多少次,萧岚细心的为沈夕掖上被角,用勺子一口一口的给她喂饭吃,为她精心的削好每一个苹果,背她上洗手间,伏在她身上沉沉的睡去……一幕一幕,都让她心如刀割,尤其是萧岚看沈夕的时候,清澈的眼睛里那深深的柔情,让苏瑶几近崩溃。

“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怎么会这样?!为什么?!”当某一天她从洗手间回来,从门缝里看见萧岚深情的吻了熟睡的沈夕,她彻底的崩溃了。迅速的逃离了医院,她疯狂的在大街上跑着,边跑边哭,哭声大的吓得惊起一个个路人的驻足,不知道跑了多久,她跑不动了,便找了个安静的角落,坐在了地上。发了一会呆,她缓缓的拿起了电话,拨通了一个号码。

“喂,瑶瑶!”熟悉的声音让她泪水狂奔。

“姑姑——”她大声哭了出来。

“瑶瑶,你怎么了!快跟姑姑说,谁欺负你了?”听到哭声,苏黛眉心抽搐了一下,这个侄女从小和她感情就好,和她极为贴心,无话不谈,仿佛她的心头肉,性格也和她极为相似,喜怒不溢于言表,从小到大,能让她哭的这么伤心的事情,寥寥无几。因此她能哭,一定是伤心透顶了。

电话那头还是哭声,苏瑶一直抽泣着,说不出半句话来。

“瑶瑶,告诉姑姑,是不是萧岚欺负你了?”苏黛眉猜个**不离十了,她隐约从以前苏瑶的只言片语中听出一些端倪,知道她的感情早晚会出事。

“瑶瑶,不要哭,记不记得姑姑以前怎么对你说的,你喜欢的东西,一定要想办法得到,哭根本解决不了问题,那是懦弱和放弃的表现。”

“姑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想他不爱我了!”

“是不是因为他的那个青梅竹马的邻居?”

“嗯,我真的好累了,好想放弃,可是我舍不得他啊!”

“瑶瑶,我告诉你,你要是现在放弃,以前的努力,全部都会白费,你告诉姑姑,你很爱他是不是?”

“很爱很爱,想和他一辈子厮守的那种爱。”

“好,那你听我说,凭我的直觉,萧岚也是爱你的,既然两个都爱,或许爱她稍微多一点,但是,只要你不放弃,而且要加上一些技巧,萧岚最终一定会选择你。你要先入为主,不要让他们继续发展,你可以和那个女孩谈谈,萧岚和她在一起前途绝对比不上跟你在一起,我相信任何一个女孩子都会为自己所爱的人前途着想;如果这些都不行,对萧岚这样标准的完美男孩,你还有最后一个筹码,虽然可能听起来有些不道德,但是,为了你的幸福,肯定是值得的,明白吗?”

“非要那样吗,姑姑?”冰雪聪明的苏瑶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也要走到那一步。

“瑶瑶,一着不慎,满盘皆输,要把握住啊。”

挂了电话,苏黛眉沉思了一会,她的神经被侄女的哭声刺痛了,心底某处的潜意识被激发了,二十多年沉在心底的黑暗冲破了规行矩步,离经叛道的冒了出来。滔滔不绝的给侄女运筹帷幄其实是为自己在争取一些什么,这些想法,始终压在她心底的最深处,连自己都觉察不到,但是现在,她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血涌了上来,连她自己都不相信是自己说的话顿时脱口而出。

“你欠我的,一定要让你的两个儿子来偿还!”

第四十五章 女人的战争

一天天的过去,沈夕在柔情蜜意里度过了一个多月。她出院的时候正赶上四年一度的世界杯足球赛,国家队第一次获得正式比赛的参与资格,登时举国沸腾,一时间变得人人看足球,家家世界杯,大街小巷处处充盈着足球文化的浓重气息。回到家里,沈夕也加入了爱国主义球迷团队里,整天对着电视机热血沸腾的呐喊助威。她伤的太严重,结束这个学期的课程后就不得不在家休学一年,来年再加入下一届的师弟师妹们修完全部课程。为此,她非常的郁闷,离开了自己的死党们不说,不能和萧岚同一年毕业了,以后见到他的次数也会越来越少。看完一场比赛后,她有些累,索性四仰八叉的躺在床上看书。一会妈妈进来了,坐到了她床边,一脸的严肃。

“怎么了,妈——?”沈夕放下书,欠了欠身。

“小夕,我有话要问你,你不要骗我。”

“我怎么会骗您呢,到底什么事啊?”沈夕心里七上八下。

“你是不是去做人流了?!”母亲的声音很低沉,但是在沈夕听来却如雷贯耳,震得她一阵晕眩。

“我——我——”看来瞒不住了,母亲是干什么的呀,这对她简直是小菜一碟。

“是——”声音小的和蚊子哼哼。

“你怎么这么乱来啊!医生说,你术后剧烈运动,大出血,加上刀伤流血,差点连命都没了不说,以后能不能怀孕都成问题!”

沉默,无话可说。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不能怀孕,那就意味着做一个完整女人的权利被剥夺了,不会的,不会这么倒霉的。

“你还在上学,就这么乱来,你知不知道这多伤身体,受多少罪啊!怎么这么大了,也不知道做好保护措施,我以前都白教你了!”

谢天谢地,母亲这么通情达理,居然没有责怪自己偷食禁果的大胆妄为。

“求求你,老妈,千万别问我孩子他爸是谁!“沈夕低着头不发一言,但是在心里却一直嘀嘀咕咕。

“我告诉你,你的**内壁现在非常脆弱,在完全恢复之前不要乱来,那种事情碰想都别想,否则,你就会后悔一辈子!”

母亲瞪了她一眼,甩手走了出去。沈夕吐了吐舌头,用被子把自己蒙起来,在漆黑的被窝里念叨起来:“什么嘛,‘想都别想’,好像我不干那事就受不了似的!”说归说,想到自己今后有可能不孕,她还是十分后怕。她从被窝里,爬了出来,打开电脑,在网上开始搜索关于人流的不良后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人流的次数越多,**内壁就会越来越薄,生育的危险就会越来越高,术后恢复不好,像她这样几次三番的冲锋陷阵,也会加大的破坏**内壁……

越看越害怕,她连忙关掉了网页,这时看见qq上有个熟悉的头像亮了,那个谜一样的男人“冷月无声”终于又出现了。

看到他酷酷的头像就感觉很温柔,这个人也许是沈夕现在唯一可以无话不谈的朋友了。她想都没想的敲了一张笑脸给他。

“最近好吗?”他回复道。

“不好,倒霉透了!”

“???”他回复了三个大大的问号。

“真的,我最近大病了一场,差点没命了,这不,刚被伟大的白衣天使从万恶的恶魔撒旦手中解救了出来。”

“我看不是解救,是撒旦见了你自叹弗如,只好无比羞愧的把你送了回来吧?”冷月的冷幽默,逗得沈夕咯咯直笑,感觉到两个人的距离又接近了不少,但是这个家伙依旧对自己的一切讳莫如深。

“唉,我真的很惨,居然要休学一年!”沈夕给他倒苦水。

“好啊,很好。”

“什么意思啊?”

“没什么,这样大概会使你更显年轻。”

“什么呀,跟学弟学妹在一起感觉很没面子。”

“那你明年才能上大四。”

“是啊,你应该已经工作了吧?”沈夕试探性的假装无意的问。

“你觉得呢?”

“哎,你不要老占我便宜好不好?我把我的七大姑八大姨以及祖宗十八代给你交待清楚了,你怎么还不肯透露你的一点点,至少让我知道你的年龄嘛,现在连谁大谁小都不知道!”

“我没问你啊,不都是你自己说的?”

“你这种人真是能让人气的没脾气了。”

“那多好,气得你发脾气还伤身体。”

简直就是一个活宝,虽然和冷月已经很熟了,但是沈夕对他仍旧一无所知,不过没关系,英雄莫问出处,朋友不管来历,只要大家开开心心的,一无所知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沈夕又和他聊了聊,一会爸爸在外面喊她吃晚饭,她才下了线。吃完了饭没多久,她就接到了一个电话。令她感到意外的是,这个电话是苏瑶打来的。

“沈姐,你身体怎么样?”

“还好。”

“周末有时间吗,我请你吃饭。”

“不用了——吧?——你有事情?”无功不受禄,苏“妲己”找她准没好事。

“嗯,有点,还挺重要的,你没事咱们就出来谈吧,你身体还要休养,就在你家附近吧,我听说那里有个知味斋鲁菜馆,菜做的很不错,听哥哥说你们两家经常在那里聚餐。”

“哦,那好吧,反正自从萧岚家搬走后,我也好久没去那里吃饭了。”

“嗯,那我周末再给你打电话,这件事情——不要告诉——萧岚好吗?”

“好——,再见。”

沈夕已经猜到了**分,估计苏瑶是要找她谈判来了,不让萧岚知道,两个女人为了争一个未来夫君而挑战,这是两个女人之间的事情,与男人无关,怎么这场景好像在哪里见过,沈夕感到很好笑,这应该是几个男人为了争夺女人才会有的谈判,电视里才有的情形,现在她恐怕要亲身体验了。

见到苏瑶的时候,沈夕吓了一跳,原本光彩照人的大美女居然变得十分憔悴,白里透红的脸蛋失去了往日的光泽,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也变得黯淡无光,恰到好处的身材瘦成竹签似的,让人心生怜悯。沈夕的内心深处被触动了一下,突然间,好像一切都变得不重要了,她单刀直入的直奔主题。

“说吧,找我有什么事?”

“沈姐,我怀孕了,你不要再跟我挣萧岚了,行吗?”苏瑶平静的递过来一张医院的化验单。

这玩意儿沈夕早就见过,一眼就看明白了,她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说道:

“萧岚一直都是你的,从来就没有人能抢走他。”

“如果你一直和他来往,他总有一天会离开我。”苏瑶目光直逼沈夕。

“我能做什么吗?你让我和他断绝关系,老死不相往来?”沈夕反问道。

苏瑶点了点头,“如果你不拒绝他,他最终一定会选择你,我知道你们青梅竹马,你为了他连命都不要,这一点我比不上,也不敢比,但是我爱他绝对不比你少一点点,而且,最重要的是,爱情是需要有现实基础的,我能给他更好的发展空间,你们在一起有什么?萧岚的资质这么好,将来一定要有一番事业的,你愿意让他平庸一辈子吗?”苏瑶越说越激动,气势咄咄逼人,完全不是平时从容的样子。话说的这般露骨,如此的伶牙俐齿倒是没让沈夕感到意外。

“你说这话,倒像让我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要我自讨苦吃吗?”沈夕有些愠怒,苏瑶那咄咄逼人的气势让她很不习惯。

“就算我求你帮我的忙,即使你不帮我,你总该帮帮萧岚吧,你为他想想,他还不知道我怀了他的孩子,等他知道了,再去选择,他会痛不欲生的。沈姐,你就成全我们吧!”苏瑶的语气由咄咄逼人适时的变成了哀求,正切中了沈夕的要害。

第四十六章 成全如此简单

——我成全你,谁来成全我?心里虽然这么想,但是听到这话,她还是没怎么犹豫就说道:“没什么求不求的,萧岚本来就不属于我,我从来就是一个可耻的入侵者,一切因我而起,我有责任把属于你们的东西还回去。你放心吧,我会让他死心的。”

沈夕说完,竟然感到一种说不出的轻松,似乎放下了一个偌大的包袱,做这样的决定居然没有想像中的痛苦和煎熬,确切的说,是没有了感觉。也许她的痛苦已经被透支了吧,抑或是她已经在那些幸福的日子里超脱了自我。总之,原本视之为洪水猛兽的放手,此刻却变得如此简单。

离开的时候,她给苏瑶留下了一句话,“我希望你能明白,我做这些全都是为了萧岚,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还有,我希望你以后能好好的对萧岚,永远的爱他、陪着他,怜惜他,如果我知道你伤了他的心,我会毫不犹豫的让他回到我的身边。”

说完这些话,她有种恍恍惚惚的感觉,不知道是自己在无意识的模仿戏剧还是戏剧在刻意抄袭她的人生,她终于明白原来那么多小说情节都惊人的相似,是因为人生和戏剧都是在不断的模仿对方。

回到家,开门的竟然是萧岚。

“你回来啦?身体还好吧,你刚恢复,不要到处跑。”

“我没事,你来多久了?”沈夕没有看他,低着头准备脱鞋。

萧岚没有察觉沈夕不同以往的表情,很自然的拿起拖鞋递给她。

“刚来,阿姨说你出去了,我就和叔叔下了一会棋。”他边说边伸出手准备去拿她脱下来的鞋子放到架子上,还没碰到,就被她轻轻的推开了。

“哦,苏瑶呢,她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啊?——哦,她有事来不了,说改天过来看你。”萧岚眼睛里掠过一丝异样,但是很快就消失了。

由于沈夕一直不咸不淡的说话,萧岚又聊了几句就起身告辞,沈夕送他到楼下,萧岚笑着问她:“你是不是不舒服?”

“嗯,有点。”

“那你好好休息吧,我改天过来看你。”

“我没事,你多陪陪苏瑶吧,我有爸妈照顾呢。”

“你今天怎么了?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没有啊。”

“生气啦?怪我最近没来陪你?”萧岚把两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像哄孩子一样冲她笑。

沈夕一把甩开他的两只手,劈头盖脸的扔出一堆使他伤心欲绝的话来。

“我不喜欢你了总行了吧?你干什么总喜欢脚踏两只船呢?你有没有男人的责任感啊,都说要和我分手,又来招惹我干嘛呀,一开始你就是和苏瑶谈恋爱,现在又始乱终弃,算什么男子汉啊,真是看不起你——真不明白当初怎么会爱上你!”

萧岚呆住了,站在原地紧紧的盯着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怎么也不相信这些话是从沈夕嘴里出来的。

“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沈夕强忍着眼里的泪水,扭头往回走,她不敢再看萧岚的表情,不敢在多看一眼那张无与伦比的俊朗的脸庞,此刻哪怕再待一秒钟,她就会一字不剩的把自己刚才所说的话统统粉碎。

她头也不回的一口气跑回了家,一进门就钻进了房间,锁上了房门。此时,眼前天旋地转,但是却没有悲伤,没有泪水,没有嚎啕大哭,没有悲痛欲绝,总之,一切都没有了。

此时,只有楼下还有一个孤独的影子,久久没有离去……

午夜时分,沈夕喊着萧岚的名字从噩梦中惊醒,打开台灯,枕头已经湿了一大片,她用衣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揉了揉眼睛,坐了起来,发了一会愣,睡意全无。于是从床头的抽屉里掏出了一个精美的水晶相框,那是她大病初愈后,萧岚送给她的。她如获至宝,毫不犹豫的装上了萧岚的照片后就一直藏在抽屉里,没人的时候就掏出来看看。她凝视着被水晶衬托的光芒四射的照片,用手轻轻的抚摸着,嘴里喃喃的说:“你是我这一辈子最爱的人,永别了……”

接着,她从床底下翻出了所有的东西,所有和他有关的,能勾起回忆的东西,包括那个她紧紧抓在手里的水晶相框,居然装了满满的一箱。然后一层层的用透明胶带封箱,封了一层又一层,直到箱子成了木乃伊,再也看不出是箱子,她才满意的擦了擦汗,然后把箱子推到床底下,准备搬到地下室永远尘封起来。

收拾完箱子后,她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心情也似乎不再那么沉闷,也许收拾东西有些累了,非常想吃东西,于是又去客厅,翻箱倒柜的找零食,搜罗了一堆战利品,吃的脑满肠肥的,终于又沉沉的睡去……

和沈夕分别后,苏瑶去了一家咖啡屋,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她要了杯咖啡后就坐在那里**。她怎么也没想到,原本看似比登天还难的事情如今却因为沈夕的几句话而蜕变的如此简单,虽然仍旧有些将信将疑,但她还是感到一些汗颜,相比于沈夕这种让人莫名其妙的大度和宽容,她自己为此而费尽心机简直是庸人自扰。但是,无论如何,她心中有一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那就是,萧岚值得她去做任何事情,哪怕是违反伦理道德,甚至杀人越货都不算过分。

也许自己真的有些着魔了,她攥着手里的化验单,那是姑姑费尽周折托朋友搞出来的。迄今为止,她和萧岚除了接吻,连肌肤之亲都没有过,又怎么可能怀孕,但是,沈夕怎么会知道,萧岚是绝不可能跟她讲这些的,姑姑的猜测果然没有错,萧岚就是这样的人。他的矜持与内敛,使他的内心总有让人读不懂的东西,既非欺骗也非隐瞒,如果不问,他是不会说的,所以,萧岚和沈夕发展到什么程度,苏瑶也不得而知,但是从萧岚沉沦的程度来看,估计比自己和他要深入多了,因此,苏瑶才会费尽心机的用了这种最常见但却最有杀伤力的手段。

说手段对她来说严酷了点,她只不过是一个被爱冲昏了头脑的小女孩而已,爱情就像一道魔咒,从情窦初开之日起就紧紧的箍住她,使她无法思考,不能呼吸,她反复挣扎就是为了解开这道魔咒,让萧岚永远的陪在她身边,所以,她不允许自己有一丁点的失败,当她目睹沈夕为了萧岚奋不顾身,而萧岚不分昼夜的守在沈夕的床榻的时候,她恍惚以为自己已经彻底败北。如今,事情却突然峰回路转变得如此简单,让她有些措手不及,所谓好事多磨,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她必须让虚构的变成事实。

第四十七章 没有开始的结束

底的一天晚上,萧岚像往常一样在教室上自习,教授辅导完考试的课程后就离开了,教室顿时安静了下来。老师走后,他的眼睛一直盯着课本,脑子里却一片空白,自从那天离开沈夕的家以后,他就经常这样一个人发呆,整个人变得木木的,每天别人对自己说过什么,自己说了些什么,完全没有感觉,好像失去了神经。

下第一节自习的铃声响了,萧岚机械的合上课本,掏出随身听,拿耳机塞住耳朵,在悲怆的音乐声中与外界隔绝开了。不经意间,他发现,周围的同学都没有像往常一样离开教室,而是自发的围在一起窃窃私语,还不时的朝他这边看,眼神躲躲藏藏,十分神秘。他收回了游离的眼神,上下左右的打量了一下自己,确认没有什么异常,转头间忽然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苏瑶。

苏瑶一直坐在同一排的座位上,和他隔了三个位子,此时,书还在桌面上摆着,人却不见了踪影。萧岚正要起身,忽见同学们一齐围了上来,教室的灯突然灭了,眼前一黑接着又一亮,微弱的烛光伴着一阵清香扑鼻而来,教室内回荡着“祝你生日快乐”的歌声,苏瑶在朦胧的烛光下托着一个硕大的蛋糕,缓缓的走到萧岚的跟前,笑吟吟的看着他,温柔的说:“生日快乐,吹蜡烛吧!”

意外的惊喜让萧岚有些措手不及,他忽然想起来,原来今天是自己的生日,母亲上午过来给他送了一双崭新的耐克跑鞋,似乎还说了些问他生日怎么过之类的话,但是神情恍惚的他并没在意,他还纳闷母亲怎么会给他买这么贵的东西。他略带羞涩的一口气吹灭了蜡烛。灯亮了,教室里沸腾了起来。

“吃蛋糕!吃蛋糕!”

萧岚和苏瑶一齐切开了蛋糕,一一分给大家,人多就是热闹,还没吃几口,大家就开始玩起了涂花脸的游戏,教室里你追我赶的热闹非凡,萧岚和苏瑶左躲右闪还是没有逃过“劫难”,几分钟下来,两个人都成了大花脸。全班乱成了一团,这时候两人也顾不得自己的衣服和形象了,苏瑶趁萧岚不注意,往他鼻子上使劲抹了一把,然后调皮的笑着跑开了,萧岚追着她,在她额头上来了一下,两个人正笑的直不起腰来了,一个同学趁机一人抹了一下,两个人躲闪不及,都被涂到了眼睛上,和奔跑中的其他人撞了个满怀,一群人一齐坐到了地上,顿时笑声震天价响,大家都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过了一会,苏瑶拉着萧岚走上了讲台。

“同学们,谢谢你们能参加萧岚的生日聚会!自从复习准备期末考试以来,班里的气氛一直都很紧张,大家好久都没有这么放松过了,我在学校的“莘莘沙龙”里准备了烛光自助餐,还从外面请了专业的乐队来演出,今天一定会让大家好好的玩个痛快,把紧张情绪彻底的释放出来,刚才有同学说肚子都饿扁了,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同学们一哄而散,潮水般朝图书馆旁的沙龙涌去。苏瑶像小鸟似得,拉着萧岚蹦蹦跳跳的跟了过去,萧岚一头雾水,边走边说:“瑶瑶,你是什么时候弄得这些啊,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让你知道了我不就白忙活了嘛,你——就是要最后一个知道的,小寿星!”接着,她又神秘的的趴在他耳边说:“你看着吧,你不知道的还在后面呢!”

一进沙龙,萧岚就被扑面而来的花香迷醉了,那里高贵优雅的气氛更是让他吃惊不小,原本只是用来给学校的学生聚会、读书的沙龙,在精心布置下俨然成了一处上流社会清新雅致的社交场所。沙龙的中央摆着一架白色的钢琴,后面的一支乐队已经蓄势待发,大厅的灯光明暗色彩搭配,扬声器里传来的悠扬的乐曲,乃至各处摆设的小物件都可以看出是苏瑶的风格。看来她为了这次聚会颇费周折,果不愧是名门出身的才女,居然可以让生活变得如此绚烂多姿,也就只有苏瑶才能做到这一点,萧岚的心此刻满溢着幸福与感动,看着琳琅满目的食物却没有了食欲。

他看着眼前走马灯一样的人影晃来晃去,突然恍惚觉得这个场景似乎在哪里见过,清晰的好像就在昨天。是的,就在这一天,去年的6月28日,他21岁生日的晚上,就在那一个晚上,一个女孩向他表明了心迹,使他陷入情感的泥潭无法自拔;就是那一天,他一度沉寂的心开始驿动不安,并且再也没有停止过,而今,芳华依旧,物是人非,却没有了那张笑靥如花的脸,他的胸口越来越压抑,眼前开始一点一点的模糊……

“大家安静一下啦,今天是我们99国史班大帅哥萧岚的生日,他的神仙眷侣芳华绝代的‘小龙女‘苏瑶小姐要为他献上自己百灵鸟一样的歌喉,大家说好不好啊?!”扩音器里传来班长的声音,萧岚回过了神,朝台上笑了笑。

“好!好!”四周呼声一片,不知道是谁吹起了口哨,俨然明星演唱会。

“好,那我们下面以雷鸣般的掌声欢迎苏瑶小姐献上陈明真的《到哪里找那么好的人》,由我们的帅哥美女组合天籁乐队提供伴奏,大家欢迎!”

音乐响起,苏瑶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了一袭大红色的连衣裙,款款的走了上来,激起台下呼声此起彼伏,她微启朱唇,含情脉脉的唱了起来。

“到哪里找那么好的人,配得上我明明白白的青春,到哪里找那么暖的手,可以勾引我暗藏的喜悦,到哪里找那么好的人,陪得起我千山万水的旅程……”

听着那宛如夜莺啼鸣般婉转的歌声,萧岚突然在心底咒骂起自己来:“我算什么好人?我只不过是个有优柔寡断、见异思迁的薄情郎而已,除了背叛,除了伤害,我给过她们什么?我自私的想占有她们每个人,却不敢承担取舍的苦痛,我把痛苦全部都留给了她们,却心安理得的享受着她们义无反顾的付出,小夕说的对,我算什么男子汉?!我算什么好人!?”

“我把这首歌送给我最爱的萧岚,我找不到什么比这歌更能形容我此刻的心情,我想我此生再也找不到比你还好的人,希望你能陪我走完一辈子……”

苏瑶说出的最后几个字带着颤音,触动了在场的所有人,大家的目光纷纷涌向萧岚,齐声喊着:“萧岚!萧岚!”几个身强力壮的男生走上前来,把萧岚推到了前面,萧岚的心顿时被塞得满满的,他离开了人群,走到了台上,一把将苏瑶拥入怀中,是该下决心的时候了。他紧紧的抱着她,吻着她的额头轻轻的、一字一顿的说:

“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今生今世,我都会陪在你身边……”

一行泪水从他眼角悄然滑落……

第四十八章 宅女无影手

两个月过去了,休学在家的沈夕过着浑浑噩噩的慵懒生活,离开了学校,离开了朝夕相处的同学们,她感觉异常的烦闷。每天在家里就是看看书,上上网,吃了睡,睡了吃,简直是无聊透顶。以前上学的时候总羡慕无所事事的悠闲自在生活,现在才知道原来这种日子就是无形的监禁,母亲像狱警一样监督着她的一举一动,不能剧烈运动,不允许熬夜,要保暖不能着凉。大夏天的,还要穿着厚厚的裤子,裙子、短裤都戒了,雪糕冰淇淋想都别想!甭说练功了,远门都不能出,出去办事还得事先“打报告”申请,往往是被盘问半天便没了出门的兴致,所以,几个月下来,沈夕成了名副其实的时尚一族——美其名曰“宅女族”。

憋在家里发霉并不是她最头疼的事情,至今她都不相信,她和萧岚真的结束了。那次以后,萧岚就陷入了无情的沉默中,之后就没有了任何音信,这让她觉得两个人曾经的感情是那么的脆弱不堪。在别人眼里,只不过是一次情侣间严重的口角而已,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虽然她知道自己是下定决心要和萧岚断绝来往,但骨子里她却希望萧岚哪怕是再找找她,当面,即使是电话里也好,质问她,逼她说出要分手的原因,哭也好,闹也好,生死离别也好,那样她就会不顾一切的要和萧岚在一起,天塌下来都不管,何况是个小小的苏瑶!

即使是为了萧岚,她选择退出,那她还落得个为爱献身的美名,让萧岚明白她的心意,明白她心里是多么多么的不情愿,因为没有谁比她更爱萧岚,这样至少还有个交代,也看起来比较正常。现在这算什么?没有经过一丝一毫的挣扎就这样悄无声息的结束了?带着伤害、误解、猜疑和怨恨,就这样,结束了!她由诀别的痛苦变成了怨恨,但是想了想又觉得没有什么不符合常理的,自己本来就是一个第三者,萧岚和苏瑶从来都没有结束过,萧岚只是选择了回归,回到属于他的平静生活。萧岚从来就是那种顾全大局、拿得起放得下的君子,他为了沈夕已经做了那么多离经叛道的事情,选择这样的结束,对他们三个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不想了!一想萧岚胸口就闷得慌,沈夕拍了拍脑袋,然后钻到厨房找了包叉烧肉,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自从下定决心和萧岚分手后,脑子里一旦不自主的出现萧岚的样子,她的胸口就像压了一块大石头,于是就禁不住大吃特吃一顿,然后感觉就会好很多。因此,从那以后,她的胃口就出奇的好,人也慢慢的开朗起来。听说,女人释放压力的方式就是吃东西和逛街购物,靠吃来释放压力的功效在沈夕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她正坐在沙发痛快淋漓的吃着,家里的门开了,爷爷笑眯眯的走了进来。

她使劲的咽下嘴里的肉,“爷——爷——唔——,你来啦!”

“哟——在家捂得的连爷爷也不会叫啦?”老头子上来就揶揄她,然后眨眼间来到她近前,冷不丁的抓住她的臂弯反转过来,脚下也没闲着,只听扑棱一声,沈夕跪到了地上,疼的她吱呀怪叫:“呀呀——别玩了——疼啊啊——”

爷爷放开她,叹了口气:“你怎么这么不中用了?反应能力和攻守力度都大大的下降了!再这么下去,你那些底子就全废了!”

沈夕像狗熊一样从地上爬起来,甩着胳膊,边吃边不以为然的说:“什么嘛,大惊小怪的,要不是我妈不让我运功,你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我妈说要是发现我再练功的话就和我断绝母女关系!您看看我妈,整天和那电子眼似的盯着我,我哪敢以身犯险哪?”她抬头看了看天花板,又环视了一下四周,“我都怀疑家里什么地方按了窃听器,监控器之类的!”

“切!”爷爷不屑的哼了一声,靠在沙发上,翘起了二郎腿,顺手拿起茶几上的牙签剔牙。

“我看你还是别找借口了,你要是真怕你妈,那我可以出面让她就范,我沈家的孙女什么时候这么娇贵了,挨两刀子就得养上十年八年的那还怎么闯江湖啊?”

“得了吧,您老!您是可以镇压我妈,可我妈她还有一杀手锏哪!我奶一出马,您还不得抱头鼠窜!”沈夕跟爷爷开玩笑的时候总是满口京腔,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不管怎么说,你老这样可不行啊,我到时候就死了也闭不上眼!”爷爷偷偷的从手边的杯子里蘸了点水,低着头忸怩造作的往眼睛上抹。

“哟哟哟——”沈夕看出了爷爷的把戏,装腔作势的蹲到爷爷跟前,把脸凑上去,“没这么严重吧?我也不至于那么不中用吧?是医生禁止我剧烈运动,而且把后果说的恁般严重,您倒是说说,有没有什么两全其美的法子!”

“那好,既然不能剧烈运动,那我就教你一个练‘无影手’的办法,不用剧烈运动。”

“‘无影手’?!开什么玩笑,我只听说过佛山无影脚,什么时候冒出来‘无影手’了?而且我也没见你用过什么‘无影手’啊?您别忽悠我了,我要睡觉啰!”沈夕打着哈哈,作势要回自己的房间,被爷爷按住了肩膀。

“你跟我来一个地方。”

看着老头子一本正经的样子,沈夕没再说话。出门的时候,爷爷到厨房翻出来一双一次性筷子带在身上,让沈夕好生奇怪,她半信半疑的跟在他后面下了楼。出乎意料的是,爷爷居然把她带到一个大垃圾桶跟前。适值盛夏,垃圾桶内散发出一股浓烈的臭味,上空秽气氤氲,苍蝇横飞,沈夕一看立马撤出老远。

她捂住嘴巴,嚷嚷起来:“搞什么啊?!您看我胃口好,成心恶心我来了!”

老头子一脸严肃,没有理会她,而是从怀里掏出一次性筷子,转头对沈夕说:“你看好了啊,我就演示一遍。”然后,他凝神静气,往正上空一挥左手,一群苍蝇就四散开来,接下来的几秒钟,沈夕只看见爷爷拿筷子的右手在眼前晃了几下,那上空的苍蝇就像天女散花般的纷纷落地,一命呜呼。沈夕看的目瞪口呆,半天才回过神来,跑到爷爷面前抓住他右手上的筷子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除了一些斑斑血迹,上面一只死苍蝇都没有!

“轻盈而不失力道,凌厉却无影无形,太厉害了!爷——你什么时候学的这绝技,居然都不教我!”沈夕使劲的晃着爷爷的胳膊撒娇。

“好好好——这不就要教你嘛,因为看你没有耐心,所以以前给你下的都是猛药,教的都是些至纯至阳的招数,但是学武讲的是刚柔并济,所以现在是时候教你一些以柔克刚的工夫了,走咱们回家。”

祖孙二人沿原路返回,爷爷边走边继续说:“这‘无影手’虽然是手上功夫,但练得却是眼力,练眼力可不是简单的事情,你必须得有耐心和恒心,我当初练这‘无影手’的时候,眼睛差点练瞎了!”

“那您快跟我说怎么练嘛!”沈夕来了兴致,谁也挡不住。

爷爷突然停了下来,不认识似得看了她一会,看的她心里直发毛。

“丫头,我怎么瞅着你这脸好像肿了似得?不对——你是不是胖了呀?”

“啊——?!!!”

第四十九章 慈善枪手

个小黑点,一个小黑点,一个小黑点,无影手,无影手……”

“你嘟囔什么呢?我去上班了,吃的都在冰箱里,一定要热一热吃啊,记住,不能剧烈运动,不要沾凉水,要不然——”杜灵拿了备课本和教材准备出门,临走前还没忘嘱咐躺在阳台的小床上傻傻的盯着一根绳子发呆的女儿。

“——行啦,行啦,我知道啦!跟个老太婆似的的,唠唠叨叨的!”沈夕不耐烦的打断她。“呀!完了,变成两个——不!变成三个小黑点了,前功尽弃了,都怪您!又得重新开始了!”沈夕烦躁的站起身,母亲已经出了门,根本没听见她的抱怨。她去客厅喝了口水,回到阳台上继续练功。

说也奇怪,这无影手不似她学的其他功夫,不练招式,不练力道,基本功的练法就是把一根很细的绳子吊在天花板上,然后在绳子的另一头绑上一个直径不到5毫米的小黑疙瘩,练功的人躺在距离疙瘩20厘米左右的正中位置,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黑疙瘩,一旦视线模糊了,就得重新再来。什么时候黑疙瘩在练功的人眼里始终是一个清晰的黑点,基本功才算练成。

基于她的身体状况,爷爷让她每天连两次,每次两个小时。第一个阶段在练封闭的空间里练静态,下一个阶段在开放的空间里练动态,也就是说,第一个阶段绳子始终是静止不动的。第二个阶段要打开窗户让风吹进来,最好是狂风大作的时候练习,视线不能离开小黑疙瘩。第三个阶段是最难的阶段,她要在移动的空间里进行全方位练习。

所有这些基本功练完了,才算刚刚小学毕业,下一步的招式练习据说还要经历“金、木、水、火、土”五步练习过程,这时候才算真正掌握“无影手”的要领。虽然如此的麻烦,但是被那出神入化、风采非凡的“盖世神功”深深的吸引住的沈夕,还是准备接受考验。但是练习基本功对她来说不仅仅是克服浮躁的性格,最重要的是要做到心无杂念,这对她来说,简直是炼狱。所以,练基本功的第一天,她就失败了无数次,小黑点不是两个就是三个,再么就是视线完全模糊,一天下来,她快成了斗鸡眼而一个小黑点在她眼里愣是没坚持几分钟。

到了傍晚,她已经眼冒金星,晕头转向了,眼睛里的隐形眼镜已经干的不行了。她起身找眼药水,忽然感觉眼前一花,右眼的隐形好像掉了出来,她连忙瞎着一只眼睛,跪在地上摸索起来,正在这时,门铃响了,爸爸在门口喊她,她手忙脚乱的跑去开门,模模糊糊的看见爸爸旁边站着一个女人,急急忙忙的喊了一声“阿姨好”就跑回去继续找隐形。

“什么阿姨啊?!我是你妈!”杜灵以为女儿开玩笑,气的不打一处来,然后对旁边的老公抱怨道:“你看这孩子,越来越不像话了!”

“你没看出来她是故意气你的?这孩子在家呆的都成傻瓜了,脑袋秀逗了!”沈渊赶忙好言抚慰妻子。

“啊——?是妈呀,对不起,对不起!我真没看清,我隐形掉了,半天没找着,急死我了!”听到父母的对话,沈夕从卧室里嚷嚷着。她的脸都快贴到地板上了,终于看到那只隐形乖乖的躺在床边上。她一阵狂喜,正待伸手去拿,忽然听见“喵”的一声,眼前一个黑影一晃,原来是她的宠物猫“咪咪”不知道从哪窜了出来,再往地下一看,眼镜已经不见了踪影!

“你这只该死的猫!”沈夕拿起枕头朝“咪咪”扔了过去。

看来这只隐形已经难逃“猫掌”,她垂头丧气的准备爬起来摘掉另一只,竟然看见眼前的床头上沾着那只干瘪的眼镜。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她小心翼翼的用食指捏起来,正要放进药水盒里,可好事多磨,她的另一只宠物——小狗多多早不来晚不来,这时候兴冲冲跑过来,窜到她怀里讨巧。她措手不及,一下子打翻了药水盒,千辛万苦找来的眼镜又不知所踪了!

“爸——,你怎么又把‘多多’放出来了!烦死了,把我眼镜都弄没了!”沈夕彻底泄气了,就是找着了也估计命丧黄泉了。她换了一副无框树脂眼镜,嘟嘟囔囔的走进客厅,父亲正坐在沙发上在看电视。

“今天我怎么这么倒霉啊,邪门了,我说我今儿右眼皮怎么总是跳呢!”她朝着父亲发牢骚,爸爸笑了笑,刚要说话,电话响了。

“喂,哎——,是是——,您是哪位?哦,你找小夕啊,你等等啊!”

“找你的。”爸爸把电话递给她。

她龇牙咧齿的朝父亲使眼色,用口型示意:“谁呀?”

爸爸摇摇头,小声说:“说是你舍友。”

她舒了一口气,放下了紧张、兴奋、激动、外加失落的心。

“喂,哪位?”

“大姐!猜猜我是谁啦?”电话那头嗲声嗲气的叫声。

“卖什么卖啊,你化成灰我都能把你从灰堆里拣出来!”沈夕一听那股嗲劲就知道是宿舍的老三郑佳。

“哎呀,怎么这么没有幽默感哦,真是的!你最近怎么样啦?”

“也就那样了,无聊透顶。大家都还好吧,没有我,你们是不是幸福的不得了啊?”沈夕酸溜溜的问。

“不会啦,没有你,我都闷死了!你也知道,二姐和小四现在就知道学习,她们都打算考研,天天没日没夜的学习,就剩下我一个人独守空闺,真是命苦死啦!”

“算了吧,你!你比我可幸福多了,我现在都被限制人身自由了!你多好啊,现在彻底没人碍着你寻花问柳了吧,不知道最近又糟蹋了多少青春美少年?”

“什么嘛!我现在都快愁死了,可能都拿不到毕业证了,哪还有心思谈情说爱呢!”郑佳突然一反常态的倒苦水。

“哟,你不会又闯什么祸了吧?师生恋吗?你不是不喜欢老男人吗?”郑佳发愁可真是新鲜事,沈夕趁机调侃她。

“别扯啦!我四级考了两次都没过,这次是最后一次了,再不过就毕不了业了!还不想想怎么帮我,净说风凉话!”

“啊——?你真是个棒槌!早和你说了,你不听,上英语课还去谈恋爱,你能过谁信啊?”沈夕一下子明白了郑佳的意图,但还是故意绕弯子,“你不会就为这事找我吧?”

“大姐,你就别取笑我了,我英语要是有你一半好,我连学都不用学了!快帮我想想办法嘛!”看沈夕还是没有自投罗网,郑佳有些急了。

“我怎么帮你啊,你倒是说说?”沈夕故意逗她。

“哎呀,我冰雪聪明的大姐啊,你几时变得这么迟钝了,‘宅’的发霉啦?”

“我想来想去,想破脑壳也不知道怎么帮你哦!”沈夕偷偷的笑了一下,这回跟她耗上了。

“真是的,你——能帮我去考试吗?”郑佳终于缴械投降了。

“什么?!”沈夕故作惊讶,“你怎么能让我干这种偷鸡摸狗的勾当?!绝对不行,咱们俩差别太大了,万一让老师发现了,那我们俩不都完了吗?”

“不会不会——监考那里,我已经安排好了,到时候出了事,也跟你没关系,受处罚的是我,而且,你休学了,跟你更没关系了!”

看郑佳动了真格的,沈夕叹了口气:“你这是引火自焚,值得吗?还有些日子,你复习复习绝对没问题的,何必呢,到时候得不偿失。”

“我没有办法了,这是最保险的方法。总不能辛辛苦苦四年下来,连个毕业证都没混到,那我不白白浪费青春吗?要怪就怪拿该死的学校,为什么要把四级证跟毕业证挂钩呢,外国人的语言成了决定我们命运的东西,这不是谬论吗?现在的教育体制太不合理了!”郑佳喋喋不休起来。

“哎呀——你行啦!怎么连学校也怨上了!还上纲上线了呢,要我说啊,要怪就怪你自己学艺不精。我帮你替考倒是没问题,但是你再决定前考虑考虑行不行?毕竟作弊这种事情还是很不光彩。”沈夕打算劝服她回头是岸。

“我早就想好了,你要是怕连累,我再找别人。”

“佳佳,我希望你说这话只是为了激我,以后这种话不要随便说啊,伤感情。你要是想好了,告诉我考试的时间、地点,我去就是了。”

看来郑佳心意已决,沈夕只好硬着头皮去干自己一直所不齿的事情了,毕竟为了朋友嘛,谁叫她那么死心眼呢。现在有些人抓住大学生考试决定命运的心理,拿替考当吃饭赚钱的营生,学校里到处都是类似的牛皮癣广告,人们管职业替考者叫做“枪手”。与其让郑佳找枪手便宜那些不道德的家伙,倒不如自己勉为其难当一会“慈善枪手”。唉,其实自己也比人家好不了多少,无论是为了人情还是为了钱,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十二月的一天,沈夕按照郑佳的安排,提心吊胆的去了学校设的四级考场。幸好考试的都是些学弟学妹,加上她从头到脚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的,所幸没有人认出她来。由于准考证上贴的是她的照片,在监考验证的时候也没出什么问题。听完听力后,她飞快的做完其他题目,做贼似的第一个提前交了卷跑了出来。

郑佳正焦急的等在考场外面,翘首以盼,看见她出来,连忙迎了上来。

“大姐,你怎么这么早出来,没问题吧?”

“你是担心我呢,还是担心你的成绩啊!我都快吓死了,你还让我在里面呆多久啊?”

“不是不是——,你肯定没问题的,走咱们找个地方去吃饭吧。”

两个人打车到泉城广场找了一家高档餐厅,要不是替考,估计郑佳才没这么大方。沈夕心安理得的边享受着饕餮大餐,边听郑佳在旁边咿咿呀呀的讲着她不在学校这段时间的事情。

“现在工作好难找啊,我们班现在有一半以上的人都在考研,幸好我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家里都给安排了,到时候回厦门就好了。”郑佳美滋滋的说着,“要找工作的,都已经开始找了,等到明年就晚了!不过听说我们今年的就业形势很严峻,我们这一届的同学——校学生会主席刘媛媛,你认识哈,她多优秀啊,听说和山东的移动通信公司已经签协议了,虽然还好,但是也不过如此了,你想想其他人怎么办?”

“一个小本科还要求什么呀,谁都不是一步登天的!”沈夕对此表示理解。

“这你就错了啦,大姐,还真有一步登天的呢!你想不想知道是谁呀?”郑佳神秘的冲她笑。

第五十章 非典型性肥胖

怎么会知道,你以为我是先知先觉啊?”沈夕不以为然的说,刚说完心里“突”地一阵紧张。

“不会吧?你们家大帅哥萧岚的事情你会不知道”郑佳到底还是说出了无论何时都会让沈夕脸红心跳的名字。

“哎哎——搞清楚,跟你说了多少次,什么我们家,就是邻居、朋友,不要搞那么复杂!”

“你紧张什么呀,以后你想听我说我都不说了!现在人家萧岚彻底倒戈相向,成了苏家的乘龙快婿了,以后可没你沈大小姐什么事了!”郑佳撇撇嘴,恨铁不成钢的讽刺她,“你可没看见,萧岚在学校里过的最后一个生日简直就是隆重的盛典,全校轰动耶!全是苏校花一个人策划的,给了萧岚大大的惊喜,她可真是用心良苦哟,比某些人强多了!”

“切!”沈夕拿起满满的一杯水,一饮而尽,心里的苦水却无处倒,原来自己形影相吊的夜晚,他们却在灯红酒绿的狂欢。

“萧岚可是找了个好归宿哦,这下吃穿不用愁啰!听说他和苏瑶一起进了大名鼎鼎的ys集团,据说ys的大老板叶子诚是苏校花的亲姑父啊!这小妮子隐藏的真深,不显山不露水的,我早说她不简单,可是怎么会来我们这种犄角旮旯里的小破学校呢?”郑佳像是在问沈夕,又像说给自己听。

“你拍你的马屁,不要贬低我们好不好?我们这学校好歹也是211工程学校,什么叫小破学校?”沈夕反唇相讥,突然她感到胸口越来越闷,于是故伎重演,埋起头不断的往嘴里胡乱的塞东西。

“哇?!老大,你什么时候变成这副吃相了?我记得你胃口没这么好啊?”郑佳惊奇的望着她,突然又大叫了起来:“你胖了,胖了,你终于胖啦!哈哈——”她幸灾乐祸的笑的前仰后合。

“闭嘴!”沈夕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好像是有一点点肉肉了,“胖了又怎么样?我原来是排骨精,现在是标准赵飞燕,就是再胖,好歹还有一样贵妃垫底呢!”

“好啦,好啦,你现在确实比以前更显风韵了,不过,你小心刹不住车,哪天变成气球哦!”这时上来一盘红烧狮子头,郑佳夹了一个放到沈夕面前的盘子里,接着说:“我们明年毕业前肯定要有很多散伙饭吃,你要都这样子,不胖才怪呢!”

尽管“小毒舌”对好事的预言从来没准过,但是她嘴里“占卜”的坏事,十有**都“梦想成真”。2003年春节刚刚过去,沈夕就不断的接到聚餐的预约电话,同寝室的、联谊宿舍的,班里的、系里的、学校里的,她的时间表从3月份一直排到了6月份,而且每次散伙饭都是连哭带笑,先喜后悲的,十分的伤神。最惨的是,过完春节她的体重就像温度计上的水银柱一样像突飞猛进,很快的由原来的105斤蜕变成115斤,足足肥了10斤之多!要不是因为后来爆发了全国性的非典疫情,很多学校都封了校,附近的大小餐馆也相继关门歇业,她的散伙饭肯定要吃到6月底。

这次的发福程度在她的体重变化史上是空前绝后的大事件(当然,有记忆之前的变化情况就不得而知了,不过,估计婴儿的体重变化幅度也无法破了该记录),好在她1米76的身高,115斤还算比较魔鬼,她也没怎么在意,毕竟一顿珍馐美馔能解千愁。除了吃,她想不出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她忘掉烦恼。

正是这种冠冕堂皇的理由让她养成了胡吃海喝的恶习,这个恶习最终蔓延到生活习惯方面,使她成了一个邋邋遢遢的宅女黄脸婆。非典疫情的爆发加重了她恶习的蔓延程度,她停止了一切户外活动,户内活动只剩下吃饭、睡觉、上网。直到六月底她接到了联谊宿舍老大沈鹏的散伙饭电话邀约,她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好长时间没有照镜子了。每天在家都是穿着睡衣睡裤,除了把牙齿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的刷上个三、五遍以便于她继续饕餮,洗脸的程序直接简化成用水一抹,连洗面奶都懒得用了。

挂了沈鹏的电话,沈夕来到客厅的大穿衣镜前上上下下的打量着自己,始终无法把里面的人和一年前那个靓丽、可人,豪放大气的女孩联想到一起。面前的镜子里站着一个臃肿的黄脸婆,面色晦暗,头发蓬乱,穿着一身邋遢的小白兔睡衣,胸前的部位沾满了斑斑点点的饭渣,满脸的油光,照的满屋子熠熠生辉。她抓起沙发上的靠背往镜子上死命的砸去,接着扭头跑回房间,小心翼翼的踩上了人体秤,心里默默的祈祷着,但是指针却无情的窜到了60和70中间,高傲的向她示威,弯腰一看,她眼前一黑,差点晕过去!

“呕,卖疙瘩!我居然65公斤了!130斤啊?!我整整胖了25斤!”

她在房间里大喊了一声,然后开门冲着厨房里正准备晚饭的母亲呼天抢地。

“妈妈——我完了,我胖了25斤!太恐怖了,我要减肥!”

“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胖了好,减什么肥啊!现在‘非典’这么厉害,一定要好好吃饭才能增强抵抗力。你的身子好好养还来不及呢,还减肥,减的你小命都没了!你现在这样最好了,以前太瘦。”母亲不以为然的说。

“哦”,本来义愤填膺的准备加入减肥风潮,回复往日绝代风华的沈夕被母亲一泼冷水才意识到原来自己还属于重症监护对象。这下子完了,这次和萧岚见面大概是诀别了吧,最后一次见面竟然还要让他看到最丑的自己,这千古遗恨对沈夕来说,简直是恨锁今生,来生不灭。

看来只能靠打扮来挽救了,联谊宿舍聚餐的时间在三天以后,她决定拿出一天的时间来逛街置办新的行头,并且从现在起每天狂做面膜护肤,调整饭量。她像应付一个重大的庆典一样来对待这次聚餐,毕竟这也许是自己和萧岚最后一次见面了。她要给他留下最美丽的回忆,让他知道自己离开他也是可以的。萧岚曾经那么疼爱她,如果让他知道自己离开了他是这般的痛苦和煎熬,他是绝对不会安心的。让萧岚能安静的走开,就是沈夕此刻最大的愿望,恐怕自己现在能为他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这三天她让母亲做了一些清淡的饭菜,每顿饭也绝不吃到撑了,七八分饱就决绝的放下了筷子,每天晚上10点前准时睡觉,睡觉前的美白补水面膜是每天的必修课,没想到这确实凑效,短短三天时间,她就瘦了一些,人也越发精神了,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神采奕奕。

三天后,她站在镜子前满意的转了几圈,然后背上新买的红色小挎包,兴高采烈的出了门。进了饭店,被服务员引领到房间,门一开,欢呼声四起。

“看看这是谁来啦?!”

沈鹏和郑佳几乎同时迎了上来,郑佳抢在前面给沈夕来了个大大的拥抱,沈鹏站在后面,讪笑着,也摩拳擦掌的作准备。还没等他开口,沈夕就打击他。

“您,就免了哈,跟您拥抱我得少活多少年啊!没准传染上‘非典’呢?”

“嘿嘿,老妹,别这么不给哥面子啊,我们这些哥们姐妹为了见你,可是费了不少周折啊,都在学校里给憋疯了快!哟,你可是丰满了不少,更加风韵了啊,快来这边坐!”沈鹏拉着沈夕到自己的位子旁边,沈夕看见他和魏如风之间空着两个位子,联想到刚进门时没有扫描到既定目标,于是无比警惕的问:“谁还没来啊?”

沈鹏回答道:“是瑶瑶他们两口子。”

沈夕的心被最后那三个字深深的刺了一下,她愤然转身,环视了四周,打算坐到她们寝室的老二梅茹和小四陈丽红身边去。刚要离开,耳边传来一口浓重的京腔。

“哪里来的肥婆,别挡着老子的视线!”

不用看都知道是谁,沈夕的身后,魏如风正翘着他那经典的二郎腿,嘴里叼着他那支经典的香烟,摆着他那永远经典的pose,冲沈夕挑衅的坏笑着。

沈夕瞟了他一眼,不动声色的的从他身后经过。就在那么一瞬间的时间里,谁也没看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反正沈夕的屁股还没沾到椅子,“噼里啪啦”一阵桌椅碰撞、盘杯交错的声音过后,众人就发现,魏如风四仰八叉的倒在了地上,那根没点着的香烟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转移到了他的鼻孔里,一副猪鼻大葱的死相。几秒种后,众人终于回过神来,看着他滑稽的样子,捧腹大笑。

“哇,你怎么回事啊?是想活跃一下饭前气氛吗?”苏瑶寝室的赵晶看着躺在脚边瞠目结舌的魏如风错愕的说。

“我的妹呀,你看都是你那魅力给整得,我们家老二看见你都激动成这样啦!”沈鹏边说边伸手去拉魏如风。

“沈老大,你这肥婆的蛮力比以前更猛了啊,果然在家修炼成精了!”魏如风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接着朝沈夕摆摆手,“不过您还别得意,我可没说是狐狸精啊,你嘛——”,他指着她的鼻子,上下打量着她。

“我怎么啦,你说呀,没话说了吧?插上香烟就想装象啦!”沈夕朝他挤眉弄眼。

“你也就是一肥猪精,哈哈——猪肉夕!”

魏如风说完就飞快的往门外跑,这时门口进来一个人,他刚好和来人撞了个满怀,两个人同时“啊”了一声,然后就听众人唏嘘“大美女来了!”紧接着一声清脆悦耳的“大家好!”从身后传来。

沈夕背对着门,没有转身。听见声音后,她浑身颤抖了一下,不由自主的低下了头,胸口似有成千上万只小兔子上下乱窜,她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

第五十一章 最后的晚餐(一)

过来,瑶瑶!给你留好了位子!”沈鹏一看见‘梦中情人’就忙不迭的献殷勤。

“对不起,让大家久等了,我们去给大家买了些小礼物留做纪念。”苏瑶把手中的两大包东西递给沈鹏,在沈鹏旁边的位子坐下,低头喝了口水。

“什么嘛,就知道哗众取宠!”沈夕在心里酸溜溜的嘀咕着,然后偷眼往门外看,期盼已久的人居然还没出现,她有些空空落落的。

“哎,萧岚呢,他怎么没来呀!“多嘴多舌的郑佳真是她的知己,问到沈夕心坎里去了。

“哦,他呀,他可能来不了了!”苏瑶若无其事的说着,然后有意无意的朝沈夕这边看了一眼。

“啊?!”

“不会吧?!”

又一阵唏嘘,沈夕的心彻底跌入冰窖!连日来的企盼、渴望、挣扎、煎熬,此刻全都化作了泡影!她的眼眶此刻已经装不下涌出的泪水,她连忙说了声,“我去一下洗手间”,就离开了那个是非之地。

“你是为了躲我才不肯来的吗?你怎么这么狠心,连最后一面都不肯让我见?!”她把自己关在厕所里,坐在马桶上,嘤嘤的哭了起来,可还没哭几秒钟,她就条件反射似的从马桶上跳了起来。

“不行,再哭一会眼睛就会又红又肿了,被人看见多尴尬,绝对不能让那个‘苏妲己’看我笑话!”

想到这,她胡乱的擦了一下眼睛,装模作样的冲了一下水,走出女厕。然后进了洗手间,打开水龙头,冲了冲手,又沾了点水洗眼睛,她对着镜子小心的擦着,边擦边看看能不能露出什么破绽。蓦地,她像石像一样凝固了。镜子里,她的身后,出现了一个高大俊朗、英气逼人的身影。那张棱角分明、有如玉琢冰雕的脸庞早已经渗进了她的骨髓,即使化烟成灰、归土变尘,也无法让她忘却,这张让她意乱情迷、销魂蚀骨的脸孔!

她慢慢的转过了身,那人已经来到她面前,看见她也和触电般的惊呆了!四目相对,两张同样惊呆的脸孔,一对曾经的痴情男女,就在此刻,365天的别离后,再次相逢!

沉默,令人窒息的沉默。就只有沉默了吗?原来,20多年的相濡以沫也能变的如此陌生!沈夕五内俱焚,似乎顷刻间就会化烟化灰,她一刻也呆不下去了,她无限忧伤的看了他一眼,悄无声息的转身离开。身后呆立的萧岚,张了张嘴,似乎想要喊她,但是到底没有喊出声来。

曾有那么一瞬间,他有一种想拉住她的冲动,就像沈夕在同样的那一刹那,心底曾存留着无数浪漫爱情故事里离别瞬间男主角不失时机的拉住女主角的胳膊,然后揽入怀中的幻想。

但是,生活终究不是戏剧,她的白马王子不愿意模仿戏剧,他只想要真实的生活。1年前,他已经下定决心不给自己任何回头的藉口和机会,因为他十分清楚,对于眼前这个女人来说,自己就像一剂慢性毒药,任何没有未来和责任的爱,只能让她更加痛苦,更加欲罢不能!爱她,重要的不是忘了她,而是让她彻底忘了自己。他不但要克制自己不去爱她,更重要的是要让所有的人,尤其是沈夕彻底的相信,自己已经不爱她。这样做对他的折磨与煎熬远远胜过沈夕所承受的痛苦,但是这一切,她又怎么会知道呢?

沈夕安静的坐回了座位,别人对她说了什么,她充耳不闻。此时她有种想一醉方休的冲动,但是这个想法一冒头,就被理性压制了。大二那年在足球场的表白,和萧岚的第一次,在深圳堕胎时接到萧岚的分手电话,这一切的一切全都是因酒而起,如果没有第一次借酒浇愁,自己就不会像今天这般痛苦。酒能解千愁,但却永远无法抚平伤口,她绝不要在苏瑶和萧岚的面前显示自己的脆弱。

她平静的看着四周晃动的人影,忽然把右手食指轻轻一抬,准确的阻止了旁边伸过来的一个啤酒瓶。

“哇,小夕啊,我以为你真**呢,不正眼用余光都能这么准啊?很强啊!”沈鹏正站在旁边点头哈腰的准备倒酒,吐沫星子满天飞扬,终于看见沈夕有反应了。

“沈老大,你跳大神呢,从进门到现在,坐在那儿,眼睛都直巴快他娘的一个小时了,没眨巴零点一下,练的哪路神通呢?”魏如风磕着瓜子,不断的把瓜子皮扔过来,沈夕的头上已经桃花朵朵开,俨然黄药师的桃花岛昨日重现。

“哎呀,你这个人真讨厌,别再扔了,这都扔多会儿了!”梅茹一边马不停蹄的和老四陈丽红从沈夕的头上仔细的摘掉瓜子,一边不停的抱怨魏如风。

“咱老乡说的极是啊,老二,我说你也悠着点,你瞅我妹这玉女形象被毁的,真真糟蹋了好娃子啊!”沈鹏也加入了头发里挑瓜子皮的大军。

“人都到齐了吧,快上菜吧,饿死了!”沈夕一反常态没理会调皮捣蛋的魏如风,更把头顶上无数只“罪恶的黑手”当成空气中的尘埃而熟视无睹。

萧岚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到了对面,每个人的面前都摆了一份精美的小礼物,沈夕看见自己面前是一只很可爱的kitty猫的粉色眼镜盒,于是拿起来看了一下,又装作若无其事的放了回去。

“怎么,沈姐?不喜欢我给你挑的礼物吗?”苏瑶笑着问她。

“没有啊,只是我平常都带隐形,眼镜盒对我似乎没多大用处,不过,谢谢你哦,想得这么周到。”沈夕不以为然的说,她的眼神游离着,不断的回避着对面的眼光,她知道,这个眼镜盒除了萧岚,没有别人能买的这么符合她的风格。

“上菜啰!大家快吃啊,这都憋多长时间了啊,前一阵找个饭店都不容易,都是这‘非典’闹的。”沈鹏发了一句牢骚,一马当先的夹了一块鸡块往嘴里塞。

“吃吃吃——赶快吃!”沈夕一边招呼着,一边万分理性的控制住内心饕餮的冲动,故作优雅的夹菜,慢条斯理的放嘴里嚼。谁知郑佳哪壶不开提哪壶,冷不丁的拆穿了她的伪装。

“呀,大姐,你今天怎么啦?不合你胃口吗?我记得你那天好像是狼吞虎咽的吧?”

闻听此言,沈夕在心里把郑佳的祖宗八代外加万世子孙慰问了无数遍,然后顾左右而言他的问沈鹏:“神仙哥哥,你刚才说,今晚有节目,那是什么好玩的呀?”

沈鹏嘴里正嚼着鸡块,还没来得及回答,旁边的魏如风就抢在了前面。

“靠!沈老大,你让太上老君的八卦炉给煮了吗?要不是就铁定在韩国泡菜缸住了百八十年儿的,要不然怎么都酸到这境界了?”众人哄堂大笑,魏如风更加受到鼓励,喝了口啤酒,尖着嗓子,拉着长腔,学着沈夕喊“神仙哥哥——”

话音刚落,萧岚宿舍最小的吴敬“噗”的一声憋不住笑,把个嘴里的饭全喷了出来,由于他是转过脸笑的,所以,不偏不倚刚好喷了正在大吃特吃的老大沈鹏一脸。

这下子,满屋子四男八女,有的没的,都笑喷了

第五十二章 最后的晚餐(二)

的脸腾地一下红了,他连忙带着一脸饭外加满脸错愕的沈鹏去了洗手间。不一会,两个人回到了座位上,沈夕却还在笑个不停。魏如风坏坏的看了她一眼,点了根烟,吐了一个大大的烟圈,悠哉悠哉的说:“沈老大啊,你今儿个也忒抽风了!我瞧着你自从受伤后,不但体型变大个儿了,就连这里,也有点问题了!”他用手指了指脑袋,“敢情让歹徒给打的,魔症了!”

“我——呸!”沈夕收住了笑,指了指眼前刚刚飞过去的一只苍蝇,煞有介事的说:“魏忠贤,我瞅着你今天没别的,就是嫌饭不好吃,想换换口味,吃点稀世之珍吧?要不咱来只苍蝇尝尝?”

“你们俩怎么一见面就掐架啊?魏如风你那嘴也贼贱了!”梅茹抱怨道。

“别闹了,赶紧的趁着还有点时间大家相亲相爱吧,至少我们还活着,这次非典死了那么多人!”苏瑶宿舍的左婷婷感概万千。

“是啊,我们山东这边还真没什么大问题,济南不就那一例吗?还不是从山东感染的。”萧岚说的大家都感触颇深。

“瑶瑶,你们北京可是重灾区啊,你们家人都挺好的吧?”沈鹏问苏瑶。

“嗯,他们都挺好。就是最厉害的那几个月,他们单位被隔离了,妈妈和爸爸一个多月没能见面,北京的很多学校都放假了。”

听到这里,魏如风牢骚满腹的抱怨起来:“别提这事了,老子一想起来就头皮发麻,那叫一个恐怖啊,我们学校封校的那三个月,本大爷都快憋成白毛神仙了,出个校门还得当‘墙上君子’,有次为了出去吃顿‘草包’差点把腿摔折了!”

“还吃‘草包’呢,我看你就是个大草包!翻个墙都那么菜,白长那么长了!”沈夕又借机打击了一下他。

“爬墙都算好的了!我一哥们儿在广州,非典的时候到饭店吃饭,大模大样的管人要果子狸吃,直接让人举报了,给派出所民警叔叔逮起来强制隔离了!”沈鹏有一搭没一搭的接话茬。

“你这哥儿们也太酷了吧?这不没事找事吗?”连不善言辞的陈丽红都吃了一惊。

“甭听他瞎掰,有这么抓人的吗?”梅茹表示了怀疑。

“你别不信,主要是我这哥们儿没事找抽,他跟人说他天天吃果子狸,人家不抓他才怪呢!”

“哎呀!”郑佳这时叫了起来。

“你又怎么啦?”苏瑶寝室的赵晶不耐烦的喊道。

“这包间里怎么还有苍蝇啊?脏死了啦!千万可别携带‘非典’病毒呀!”郑佳夸张的甩着手,胡乱的扑腾着。

“大惊小怪什么呀!”沈夕站起身,走到郑佳面前,手就那么轻轻的一挥,那只苍蝇立马横尸筷子头上,沈夕把筷子拿到眼前煞有介事的看了几秒钟,然后认真负责任的对郑佳说:“三儿,我跟你说,这只苍蝇我认识,就是刚才我看见那只。”

“哇,有没有搞错啊?大姐,你是瞎蒙的吧?怎么会这么准啊?”郑佳无比敬仰的问道,继而又皱着眉头说“不过这也太恶心了,赶紧拿走吧!”

“我蒙的!”沈夕在众人的敬仰、疑惑的眼神和“啧啧”、“唏嘘”的赞叹声中故作谦虚的答道,然后潇洒的转头叫服务员:“小姐,给我换双筷子!”

“好了同志们,咱们是不是该说点正经的了!”魏如风端起酒杯,慷慨陈词。

“哥们儿,姐妹儿,咱们今个儿吃的饭是四年来的第几次,我可是记不清了,但有一样我们大家都清楚,今天吃的这顿饭,可是人心惶惶、草木皆兵的非典时期几个月来的唯一一次,大概也是我们12个人聚在一起吃的最后的晚餐啦!非典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活着真他妈的不容易啊!”

“讨厌!”郑佳的眼圈突然红了,“刚才都开开心心的,干嘛说这种话!”

几个女生都开始低头抹眼泪,沈鹏也开始唉声叹气的,大家都不说话了,魏如风尴尬的放下了杯子,又点上了一根烟。这时候,萧岚打破了沉默。

“大家都别伤心了。我觉得咱们几个确实不容易,这四年来在一起的快乐的日子,我想每个人都难以忘记,但是,毕竟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宴席虽然散场了,但是我们的感情还在,而且只会越来越深。大家都在这场百年不遇的灾难中活了下来,今后更要懂得珍惜。”

“唉,还是我们老二会说话啊,大家都别伤心了!我们老二说的好,感情在,宴席散场了,没什么可伤心的。除非大家是想把彼此都忘记,要不然,咱们今天就快快乐乐的吃,开开心心的玩,以后虽然各奔东西了,但还是有见面的机会。比如说咱们这里面的哥们儿姐妹儿结婚,大家总得给面子吧,不管多远那都得赶回来,天南地北的飞也得飞过来!”

“来!咱们为咱们这么铁的感情干杯!”沈鹏说完站了起来,举起了酒杯。大家都举着杯子站了起来。

“来!为我们将来再见面,干杯!”魏如风也喊了一嗓子。

“为我们能活着干杯!”大家齐声说,手中的酒杯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沈夕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最见不得这种场面,她一激动就控制不住自己,本来信誓旦旦的告诫自己不喝酒,这会被感动的一塌糊涂,早把理性抛之脑后。她一会和这个寒暄,一会和那个告别,一把眼泪一杯酒的,到最后不知不觉的灌了四五瓶啤酒,舌头都不听使唤了,说话一个劲的打结。好在大家都喝的有些高,也不显得她像个烂醉鬼。四男八女最后都乱成了一窝蜂,趁着酒劲互相恶搞起来。

“来——来——来!喝交杯酒,我们来喝交杯酒,看谁喝的最投入!”沈鹏摇摇晃晃的站起来走到苏瑶身边。

“好!”欢呼声和尖叫声夹杂在一起。

“瑶——瑶——,给个面子吧!”他涨红着脸,酒气熏天的对着苏瑶说。

“好!”

“来呀!”

“苏瑶——苏瑶!”

苏瑶朝萧岚看了一眼,得到默许后,便抿着嘴笑着站起身,两个人交叉着胳膊艰难的往嘴里倒酒,顿时四座掌声一片。这一杯交杯酒过了,大家都和炸开了的麻雀窝似得,推推搡搡,你追我赶起来,完全没了淑女的矜持和绅士的内敛。慌乱中,沈夕不知道被谁推了一把,她脚底下一打滑,一个趔趄就朝着前方正低头说着悄悄话的一对男女俯冲而去

第五十三章 百炼钢,绕指柔

了!”沈夕在滑到的瞬间本能的尖叫一声,那对男女抬起头来,对面不是别人,正是她日思夜想的萧岚。他正低头和苏瑶寝室的左婷婷聊天,迎面扑过来的沈夕让他措手不及。沈夕带着模糊的幸福感,闭上了眼睛,眼看就要扑到在萧岚怀里,不知道突然谁大喊了一声:“大姐!”

正站在萧岚不远处的王雪梅就一个箭步向前冲了过来,她170米高、75公斤重的重磅身形不偏不倚的挡住了来势汹汹的沈夕,两人抱在一起,晃了两下,沈夕就趴在了王雪梅的肩上。这时萧岚和左婷婷也站了起来,沈夕刚要说话,突然胃里猛烈的翻腾了一下,她一皱眉头,还来不及捂住嘴巴,就把胃里的秽物吐到了王雪梅的肩上。

王雪梅大叫一声,本能的把沈夕推开,自己则噌的跳了出去。失去重心的沈夕在酒精的麻醉下,重重的摔了下来,眼看她的头就要磕到窗台的墙角上,萧岚想都没想就迎了上去,一把将酒气熏天、秽物满身的沈夕揽到了怀里!

晕头转向、眼冒金星的沈夕还没来得及陶醉在心上人的怀中,胃里又一阵痉挛,“呕”的一声,一下子全都吐在了萧岚怀里。她顿时吓得清醒了一半,手足无措的说着“对不起”,强打精神手忙脚乱的要站起来。谁知萧岚把她抱的更紧了,他低下头温柔的看着她说:“别管这么多了!”,然后大声对其他人说:“快拿杯水来!”

这时,苏瑶倒了杯水,走过来递给他。萧岚拿着杯子要给她喂水,沈夕连忙把杯子接了过来,胡乱的喝了几口,然后捂着嘴巴,挣扎着爬起来搀扶着梅茹和陈丽红踉踉跄跄的去了洗手间。

谁知道,这一去就没能再回去。沈夕在洗手间里吐的连胆汁都快出来了,梅茹一看情况不对,连忙叫上男生一起,把她送到医院急救。从进洗手间的那一刻起,沈夕的意识就开始慢慢模糊了,那天夜里她只知道被人七手八脚的塞进了出租车,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自己的床上。听母亲说,是急性肠胃炎。当晚打完针,父母担心传染‘非典’,就把她接回了家。好在不是很严重,不需要住院,在家养几天就没事了。每当想起那晚情形,沈夕就懊恼不已。本来以为可以从此优雅的结束,做梦也没想到居然会是这样尴尬的收尾。她至今都不敢回想起萧岚那时的眼神,她猜想,当时如果自己的意识不是处于半模糊状态,恐怕会在他的注视下立时化为灰烬!萧岚留给她的是让她永生难忘、肝肠寸断的温存,而自己留给萧岚的却是这般难堪的形象和邋遢的尊容,这种罪恶的印象和悔恨的心情,恐怕这一辈子都难以弥补了!

从那以后,沈夕发下毒誓,就是天皇老子把青龙偃月刀架到嗓子眼也甭想逼她碰一滴酒。也是从那时候起,沈夕开始变得郁郁寡欢,对周围的一切丧失了兴趣,2003年的夏天过去了,国人经历的这场浩劫也告一段落。沈夕带着满腔的忧郁和满脸的沧桑,跨进了曾经那么熟悉而今却无限陌生的校园。就在同一年,萧岚跟着苏瑶来到北京,加入了叶子诚的ys集团,经过了一个多月的入职培训后,正式进入ys集团旗下的杂志社,当了一名文史类栏目的编辑,开始了他朝九晚五的职业生涯。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上班第一天,快下班的时候,他收拾好东西刚要离开就被新同事于晓西喊住了。

“萧岚——,你能不能帮我看一下我的电脑啊?不知道为什么死机了!”

“哦,没问题,你等一下。”他说完后,放下东西,走了过去,没有注意到她绯红的脸。

“我看先重启一下看看吧!”萧岚弯下腰去按主机电源,这时候手机响了。

“你电话”,于晓西颤抖着把桌子上的手机递给他,萧岚没有看号码,“喂”了一声后,眼睛继续盯着电脑屏幕。晓西就在旁边仔仔细细、上上下下的打量着这位新来的同事。

“下班了吗?”一个磁性的男声,他一听就知道是谁的。

“小枫啊,刚下班,你在学校里?”他把手机夹在肩膀上,双手在键盘上不停的敲着。

“我去接你吧,等着啊!”

“啊?!喂——!”还没等他回答,叶枫就挂了电话。萧岚笑着摇摇头,然后放下电话继续检查电脑。

“你女朋友吗?”晓西问,声音似乎有些不自然。

“哦,不是。”萧岚不经意的应了一声,又过了一会后,便抬起头看着她说:“中了个木马,已经杀掉了,重启一下就好了。”

“谢谢——你——啊!”晓西连忙躲开那双眼睛的直视,她已经有些语无伦次了。

“没关系,那我先走了啊。”萧岚笑着朝她摆了摆手。

“哎——,你——等一下!”于晓西从柜子里抽出一盒“好丽友”的巧克力派,红着脸递给他。

“送给你吃!”

萧岚笑了,“不用了,谢谢,我不怎么吃甜食的。”

“给你——”于晓西尴尬的举着“好丽友”,不知所措的看着他。

萧岚不好意思再拒绝,接过来说了声“谢谢”就离开了办公室。

看着他的背影,于晓西长长的舒了口气,“真是个百年不遇的绝种帅哥,恰恰是我最喜欢的类型!真是幸福死了,以后天天都能见到他了!”她内心一阵狂喜,禁不住手舞足蹈,不小心一下子打翻了水杯,水撒了满满一桌子。

萧岚下楼后,叶枫还没有到,他便在一楼的休息厅找了个座位,要了杯咖啡,静静的等着他。不一会,那辆熟悉的保时捷旋风一样停在公司门前,保安迎上前去开门,一身休闲装,脚穿运动鞋,戴着帅气的太阳镜,酷酷的叶枫潇洒灿烂的走了出来。

“来杯咖啡吧?”萧岚笑着问他。

“随便。”他摘下墨镜,露出了俊美的脸。

“怎么样?第一天上班什么感觉?”

“还可以,你下午没课?”

“今年就剩一门选修课了,下个月就要开题答辩了。”

“那你好好准备准备吧,以后不要特地过来接我了,我自己坐公交车就行。”

“没事儿,很近,不堵车十分钟就到了。晚上想吃什么?”

“什么都行,找近点的地方吧。”

“那我们去中关村?”

“那就去你们学校?”

“你想吃食堂啊?”

“是啊,你们学校那么多食堂,听说饭都做得很地道,好吃又不贵。”

“你真的很想吃?!”叶枫盯着萧岚好奇的问。

“真的啊?你不会吃腻了吧?”萧岚笑着说,“你要是吃腻了,咱们就不去了!”

“那倒没有。我是说,你要是真的很喜欢吃食堂,不如在我学校附近找个地方住。”叶枫接过服务员递过来的咖啡,眼神四处游移着,没有正视萧岚。

“我正想找你说这事呢,你能帮我找个房子吗,离上班的地方近点。不过,我可不住你们家免费的房子啊!”萧岚调皮的抿嘴笑。

“我们学校附近,或者里面,怎么样?”叶枫尽量克制着使自己的语气听起来比较平静。

“那当然是再好不过了,可是那里的房子不好找吧?而且也不便宜。”

“你别管了,找着了我给你打电话。”叶枫一向迟钝的面部神经略显兴奋,可还没维持几秒钟又恢复了平静,似乎还带着一丝失望,“你打算——几个人住?”

“几个人?就我自己呀?”萧岚感到奇怪,继而又笑了,“你表姐不住这里,她在ys传媒上班,离杂志社这边比较远。她住家里,不和我一起住。不过,你还是找个两居室的吧,厅稍大一点,偶尔的来个同学什么的,你表姐也可能会经常过来。”

叶枫不易觉察的舒了口气,然后拉上萧岚,开着车朝清华园疾驰而去。两个人到荷香园点了几个菜,等着上菜的时候,叶枫到外面打电话去了。萧岚感觉无聊,就给苏瑶发了条短信,问她在哪里。不一会苏瑶就给他打过来了。

“哥哥,你下班了吗?”

“嗯,你还在忙吗?”

“不好意思,我今晚不能陪你吃饭了。晚上有个培训,不知道弄到几点。”

“没事,我在清华呢,小枫和我在一起。”

“哦,今天你正式上班第一天,感觉怎么样?”

“挺好的,同事,领导都不错。”

“听说杂志社的美女很多哦,我不在你身边,你可要小心点喏,不许乱看美女,不许让美女吃豆腐,还有不——”苏瑶娇声娇气的在电话那头撒娇。

“还有哇?不能和美女说话?你要给我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啊?”萧岚逗她。

“还有——不和你说啦,我要忙去了,拜——唔——亲一个!”

“拜。”

“亲一个嘛!”苏瑶不依不饶。

萧岚不好意思的在听筒‘啵’了一下,看见叶枫进了门,连忙说:“小枫来了——拜拜啊!”便挂了电话。

“吃完饭,我带你去个地方。”叶枫打开一听啤酒,喝了一口,不动声色的说。

“什么地方?”

“去了就知道了。对了,你今晚还打算回我舅舅家吗?”

“我还没找地方,暂时还得住那里。”

“要不今晚别回去了,住我那里吧!”

“嗯——也行。”萧岚点点头,看了叶枫一眼,拿起餐巾纸,轻轻的给他擦了擦下巴。

“瞧你,跟个孩子似的,饭都吃这里了。”他边擦边嗔怪他。

这动作、这眼神,让叶枫感觉心底似乎被什么柔柔的撞击了一下,他终于体会到“纵使百炼钢,化为绕指柔”的滋味。他愣了足足有十秒钟,这才拿起筷子慢慢的往嘴里夹饭。

“哇,看见没有,那边有两个超级帅哥啊!”

“哇!真的啊,太帅了!”

不远处,有一桌女生正叽叽喳喳的朝这边指手划脚,虽然是小声议论着,还是能听的很清楚。

萧岚不好意思的笑笑,叶枫却若无其事的埋头吃饭。

“快吃吧,又碰见花痴了!”他显然见怪不怪。

两个人吃完饭匆匆忙忙的出了门,门口有几个男生正对着那辆拉风的保时捷指指点点,啧啧声不断。看见他们下来,发动了车子,才充满羡慕的恋恋不舍的离开。

车上,萧岚对叶枫说:“小枫,我说句话你别不爱听啊。我觉的,在学校里开跑车是不是过于张扬?”

“我平时都骑单车的,也就是偶尔开开,今天这不是接你吗?”

“嗯,但是做人还是要低调一点,不是说树大招风吗?大学生还是要有大学生的样子。”

“我知道了,我的大哥,我一向为人很低调的。”

萧岚满意的笑了笑,车慢慢的驶进了一个小区里。叶枫在一栋楼下停了车,然后和萧岚一起下车,他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说了句:“我们到了,你下来吧!”然后就背靠在车头上,两腿交叉着站着,点了一支烟。

萧岚则满腹疑惑的看着他,忍不住又问:“小枫,你搞什么呀?来见朋友也不和我说一声,空着手过来,多不礼貌!”

“带你来看房子,又不是看人,你以为相亲啊?”叶枫潇洒的吐了口烟圈,斜睨着眼睛看着他。

“你就坏吧你!你这小子肚子里哪来那么多坏水!”

萧岚使劲的捶了他一下,叶枫坏笑着朝他吐了口烟雾。这时,楼门响了,一男一女走了出来。

第五十四章 错位的爱,错位的吻

哟喂,枫子!你可想死我了!可有一年多没见了哈!”

男生一见叶枫就满面春风的扑了上来,显得十分的热情。萧岚闻声看去,只见他长的高大健壮,留着时髦的中长发,上身罩着宽大的白体恤,下身则穿一件夸张的大裤衩子。脚上趿拉着一双拖鞋,大大咧咧的冲着他们咧嘴笑。他身边的女孩则长着一张胖乎乎的圆脸蛋,浓眉大眼,精神十足。

“滚远点!一身臭汗!”

男生正打算给叶枫来个“熊抱”,叶枫却不买帐,一把将他推开。男生并不恼,仍旧嬉皮笑脸的凑过来,打量了一眼萧岚,然后朝叶枫使了个眼色,趴在他耳边悄悄的说:

“这就是你那位吧?!很不错嘛!”

“关你屁事!一边呆着去!”叶枫迎头给了他一拳,男生笑着跑开了,然后走到萧岚面前,伸出右手。

“你好,我是张扬,我和叶枫是附中同学。”

说完叫来身后的女生,对萧岚和叶枫介绍道:

“朱莎莎,我女朋友。”

萧岚礼貌的跟张扬握了握手,然后冲朱莎莎笑着点头示意。

“萧岚,我和小枫是朋友。”

“哇,我说张扬啊,你就自残吧你!你看看你这两个朋友,简直是帅的没天理了!”

朱莎莎出语惊人,她目光灼灼的盯着萧岚和叶枫,嘴里不断的发出“啧啧”的赞叹之声。萧岚一见就知道眼前的这两位都是性格豪爽,说话直接的直肠子,他没有在意,礼貌的笑了笑。

叶枫则象征性的点了点头,然后不耐烦的对张扬说:

“快带我去看房子。”

“得了您!这就带你去。”

张扬乐颠颠的哼着小曲,前方带路,四个人进了楼道。爬到六楼以后,张扬气喘吁吁的指着601的房门对他们说:

“就这里了。”

“那还愣着干什么?开门啊!”叶枫说。

“我得上楼拿钥匙啊,哥们儿!我说,你们先上去坐会儿。我保证你们看了这房子百分之八百的满意!”

“是啊,也不急这一会,再说,我们701那房子和这个结构一模一样的。走,咱们先上去玩会儿!”朱莎莎说完拉着萧岚就要走。

看见叶枫还没动,张扬便嚷嚷开了:

“我能吃了你还是怎么着?啊?还是怕我那肮脏的狗窝玷污了你那尊贵的屁股啊?!”

“我们先上去吧,小枫。”

萧岚拉了拉他的胳膊,叶枫这才一言不发的跟了上去。叶枫一贯傲雪凌霜的气势让初次见面的朱莎莎颇感不适,她指桑骂槐的对萧岚说:

“我们家张扬就这点不好,忒犯贱了!”

萧岚笑了笑,什么都没说。他了解叶枫的为人,只能息事宁人的装傻。张扬却满不在乎的说:

“瞧你这话说的,你这就不懂了吧?我要是脸皮不厚,我和枫子能成了这么铁的哥儿们吗?我们枫子可不是一般人儿啊,能和他处的,那得修炼多少年啊!没我这种定力的可不成!”

“得了吧,你!还疯子,我看你就是一傻子!”朱莎莎边说边拿钥匙开门。

“傻(莎)子那是您的御用名号,我可不敢犯讳啊!再说了,我要不是厚颜无耻,我能要你吗?您这么彪悍的女中豪杰,就萧岚这号的斯文人,谁敢要你呀!”

“想死呀,你!皮又痒痒了吧?”朱莎莎把萧岚和叶枫让进屋,然后把门朝着一脚进屋的张扬“哐当”一关,正中脑门,张扬捂着脑袋靠着墙“哎哟”着喊疼。

萧岚终于憋不住,噗哧一声笑出来,边笑边说:

“你们两口子真热闹,跟你们在一起不得乐死了!”

“可不,以后你住这里了,可得经常来报个道,保证让你幸福的找不着北。”

“朕还没死哪!你这就要给人家‘性’——福承诺,家有悍妇,家门不幸呐!”张扬假装无奈的摇着头进了洗手间,萧岚尴尬的笑笑,朱莎莎没理会张扬,她给萧岚和叶枫倒了杯水,然后在卧室的抽屉里翻出一把钥匙,递给萧岚。

“一会去看看吧,房东交待,一个月2000,如果满意直接给张扬打电话说一声,帮你租下来。”

“好的,麻烦你们了!”

随后,四个人天南海北的聊了一会天。萧岚才知道,叶枫和张扬都在人大附中读的中学。张扬比叶枫高一级,和自己同年级,年龄却比萧岚要小一岁。朱莎莎和张扬是北邮的同班同学,两个人和萧岚一样今年刚刚参加工作。天色越来越晚,二人便起身告辞。走的时候下楼看了一下房子,萧岚和叶枫都很满意。和张朱二人分别后,两个人就回到了叶枫在校外的公寓。

进门后,叶枫打开一间卧室的门,对萧岚说:

“以后你就住这里了。”

萧岚放下自己的背包,四处打量了一下。这个房间挨着叶枫的住的主卧,被褥、枕头、靠背、一应俱全,都整整齐齐的摆在白色的双人床上,一看就是新的。他不好意思的问:

“能不能别弄这么新,我就睡一晚上,弄脏了多不好。”

叶枫正从冰箱里往外拿葡萄,听了这话,便停住了手说:

“这房间是给你留的,东西也是给你买的。你要住一晚上那是你的事情,反正我不会让第二个人进这个房间,更不会有别人碰那里面的东西。”

“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

萧岚感觉到自己刚才那句“就住一晚上”有些不近人情,虽然听不出叶枫说话方式和语气和平时有什么不同,但是还是怕伤他自尊,连忙道歉。叶枫没再说话,拿着葡萄进了厨房,萧岚则到各处看了看。

这是一个大约有150平米左右的普通三居室,客厅和卧室都很大。整体装修色调是以白色为主的浅色系,整个房间显得清新雅致,温馨柔和。客厅与厨房之间的连接处是一个迷你酒吧,架子上摆着各色琳琅满目的酒,吧台旁边摆着一架斯坦伯格的钢琴。那钢琴的右手边的小台子上立着一个考究的水晶相框。萧岚拿起来仔细一看,居然是那年“十一”自己和叶枫在上海的外滩拍的合照。

“来吃葡萄吧!”

叶枫从厨房拿着葡萄走了出来,他连忙放下了相框,去洗手间洗了一下手。洗完抬头照镜子的时候,赫然发现,那镜子上竟然贴着很多自己的大头照,各种装束,他见都没见过。他使劲的回忆了一下,还是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照过大头照。想了想又觉得可能是叶枫自己的,毕竟他们两个有很多相似之处,做成卡通的大头照,长相还是会有些出入的。

“小枫你还挺自恋的,弄了那么多大头照贴的到处都是。”他说完,笑着拿了一颗葡萄往嘴里放。

“你近视吗?”叶枫问。

“不啊?”萧岚被问傻了。

“照过镜子吗?”

“怎么可能没照过?“萧岚更糊涂了。

过了几秒钟,叶枫冷不丁的冒出一句:

“那你肯定是老花眼或者夜盲症。”

萧岚顿时醒悟过来,笑着嗔怪他:

“你又用ps胡乱折腾我的照片!还贴的到处都是,让人看见了多不好!”

“就我一人儿看,你还想让谁看啊?这是我们俩的地方,只有我们俩。”叶枫懒洋洋的看着他,特意把后面得几个字说的很重。

萧岚没有再说话,继续吃葡萄,他看叶枫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便指着葡萄示意:

“你怎么不吃?”

叶枫摇摇头,拿起茶几上的遥控器,打开电视机。萧岚笑了:

“枫,你怎么看起来总是那么深沉?有时候看你一声不吭的,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你觉得我沉闷吗?”

“那倒没有,只是有时候觉得你很难捉摸。”

叶枫没有回答,眼睛继续盯着电视,手指则不停的按着遥控器,屏幕上的画面不断的变换着,就像人的心情变幻莫测。

“喏”。

萧岚从果盘里挑了三颗一小串的最紫的葡萄,举到他面前,示意他吃。叶枫看了一眼,没有用手去接,而是把头低下去,用嘴含住了,牙齿刚好咬着他的指尖。萧岚连忙把手抽出来,笑骂道:

“葡萄不够吃的,也不能吃手哇!”

过一会,萧岚感到有些困乏,便对叶枫说:

“枫,不早了,洗洗睡吧!”

“你先睡吧,我不困。

“那我先睡了,你也别熬太晚。”

说完,萧岚起身去洗手间。洗漱完毕,躺在床上看了会书,便陷入了沉沉的梦乡。

客厅里,一片漆黑。叶枫蜷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像个泥塑的雕像。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喜欢把自己困在黑夜里,让眼睛渐渐习惯黑暗。任由心在黑夜里肆无忌惮的纵横驰骋,在尘世喧嚣中寻找一丝让灵魂沉淀的宁静。良久,他站起身,打开了吧台的灯。柔和而纤细的光线洒满客厅,有如从窗户照进来那束皎洁的月光,穿过他那张俊美非凡的脸,洒落到那架钢琴上。

他慢慢的坐到那钢琴前,缓缓的打开钢琴盖。修长的十指开始游走在黑白琴键之间,一曲婉转悠扬的《月光》如山涧清泉一般流淌在寂静的黑夜里,也流进这颗无限寂寞的心间。这本是大音乐家贝多芬为恋人朱丽叶塔的诉衷情曲,如今却成了他宣泄胸中无限感伤的悲怆奏鸣曲。一曲终了,他拿起手边的水晶像框,注视着那个让他在无数黑夜里独自啜饮寂寞的人,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他天生就是弯的,而萧岚是一个正常人,有正常爱和正常的生活。他不能也决不忍心为了自己的私欲而将他扭曲。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爱和付出,但是这样的爱究竟何去何从呢?他知道萧岚也爱他,但那分明就不是他想要的爱,然而,他却可以无所顾忌享受着这种错位的爱。为了爱而爱,明知道不会有什么结果却还要义无反顾,明知道这一切最终都要结束,却还要执迷不悟!原来从小到大,所谓的理性和从容只不过是假装无情的代名词。爱情伤不了真正的冷血者,却刺伤了无数假装无情的人。没有谁能够逃避爱的劫难,哪怕是外表冷酷如叶枫者。

“叶枫啊叶枫,你真是不疯魔不成活啊!”他想起了《霸王别姬》里段小楼对程蝶衣说的那句经典台词,仿佛就是自己现在的写照。他无限惆怅的站起来,从架子上拿了一瓶芝华士,缓缓的倒在高脚杯里。托在手里,放到唇边,细细的品味着,就像品味自己意乱情迷的生活。

夜里,萧岚迷迷糊糊的感觉到,嘴唇湿乎乎的,似乎有块柔软的东西在唇边游走。他模模糊糊的奋力睁开眼睛,却分不清是在梦中还是醒着。恍惚间,他好像看见沈夕正坐在床边,深情脉脉的看着他,温润炽热的双唇轻轻的吻着他。他想起身抱住她,却动弹不得,便迎着她的双唇将她的粉红舌尖含在了嘴里,贪婪的吸吮着。而沈夕的热情似乎在他的迎合下显得更加猛烈,她开始疯狂的吮着他的舌头,痴痴的舔着他的嘴唇。两只手紧紧的抓着他的后颈,柔韧有力的舌头不断的在他嘴里肆虐着,以排山倒海的气势压了下来,似乎要把他整个的吃下去。

一种酣畅淋漓的快感在胸中迅速荡漾开来,他有一种莫名的冲动,便更加激烈的让舌尖在她嘴里所向披靡的侵略着。两条舌头在对方的嘴里不断的交织着,缠绵着,享受着彼此炽热的激情。直到萧岚奄奄一息的再次睡去,他始终都不曾知道,带给他震颤无比的激情之吻的不是梦中的沈夕,而是和他一样拥有着迷倒众生的容貌的美少年——叶枫。

第五十五章 豪门一入似海深

时分,萧岚起身上厕所。看见叶枫蜷缩在沙发里睡着了,电视机依然在无声的变换着画面。他关掉了电视机,去卧室拿了条毯子,打算给他盖上。想了想,觉得让他在沙发上睡觉不舒服,又不忍心叫醒他,便索性把他从沙发上拉起来,扶到自己背上。让他的头靠在肩膀上,背着他进了卧室。打开灯,轻轻的把他放到床上。脱去衣服,换上床头的睡衣,又拉了条毯子给他盖上。安顿好了后,正准备离开,不经意间看见床头柜上摆着一个12寸的数码相框。液晶屏里正不断的变换着自己的各种照片,居然还有他小时候的照片。

他拿起来看了两眼,笑了笑,又放了回去。再看叶枫的整个房间的摆设,大衣橱上摆着一排篮球,还有耐克各种珍藏版的酷酷的篮球鞋。墙上除了飞人乔丹纵横篮坛的各种大幅海报,就是萧岚各种姿态的照片。虽然无法理解叶枫对自己的爱有多深刻,他心中还是充满感慨。原来被自己喜欢的男生爱,也不完全是一种让人反感之极以致难以接受的事情。也许这和“儿不嫌母丑”一个道理,无论弟弟的爱是怎样的扭曲,做哥哥还是不会厌弃自己的弟弟。

不但不会厌弃,萧岚始终对叶枫心存着怜悯。虽然不赞同也无法接受,但是他还是能体会到叶枫一定爱的很苦。他能感觉到叶枫冷酷的外表下始终罩着一种无以言表的忧郁。这种忧郁让萧岚内疚不已,仿佛自己就是罪魁祸首。自己已经深深的伤害了深爱着的女孩,如今却又让弟弟陷入爱的泥淖。这怎么能让他心安?他坐到了叶枫的床头,仔细的端详了他一会。然后叹了口气,站起来,关了灯,轻轻的带上门,回到了自己的卧室。这边熟睡的叶枫平静的脸上居然出现了一丝甜甜的笑意,他一定在梦里经历了现实生活中无法企及的快乐。

第二天一早,萧岚起床做完早饭,收拾停当出门上班,叶枫还在睡。他没有叫醒他,而是把饭菜放到锅里,给他留了张字条。到了单位,刚坐下,总经理办公室的秘书就给他打电话说总经理要见他。总经理是个刚四十岁出头的中年男人,是著名的麻省理工学院的海归,一毕业就空降到ys网络科技公司担任ceo。人看上去儒雅斯文,气度不凡,一直是萧岚敬仰的儒商类型。萧岚敲门进去,总经理正打着电话,不住的点头,看见他进来便示意他坐下。一会,他放下电话,问了问萧岚的情况,又聊了些家常。弄得萧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到最后,总经理和他谈人生,聊理想的时候,忽然意味深长的对萧岚说:

“年轻人,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环境。你能进到这里来,本身就是最大的幸运。你知道,很多人削尖脑袋都钻不进来。但是人要想成为真正受人尊重的人,永远不可能靠别人,而是要完完全全的靠自己,知道吗?靠别人和靠自己,那完全不是一种感觉。”

“嗯。”萧岚不断的点头称是,他虽然不知道总经理意欲何为,但是这番话中有话的说教也让他猜个**不离十。

“不过,我相信你一定没问题。好好努力吧!”

从总经理办公室出来,萧岚有一种说不出的沉闷。从一开始心不甘情不愿的接受苏家的安排,他早就料到会有这一天。在这样的早已设好的背景下,他不但要面对人们有意无意的议论,最重要的是,不管自己怎么努力,他的成功没有多少成分会被认可为个人因素。

虽然这样想,但他的性格决定了他还是不会因此而放弃努力。他把每天的工作安排的井井有条,认真细致的处理着各种文件。不忙的时候,手边放一本书,没事的时候就拿起来看看。就这样,时间在充实而丰富的生活中悄然的流逝,一晃又快到了一年一度的“十一”长假。再过一个星期,他就要和苏瑶去香港澳门度假了。

周末,苏瑶来电话要他回家一趟,说要参加一个家庭聚会。去了后萧岚才知道,原来叶桐从加拿大回来了。叶子诚的弟弟叶子谨,传说中哈佛大学的高材生,美国微软总部的高级工程师,也因出公差难得来北京一次,因此叶家和苏家准备趁周末搞个小型家庭聚会,这也是萧岚第二次正式和叶子诚夫妇的会面。家庭聚会在叶家皇家园林般的别墅里举行。萧岚还第一次见到了苏瑶的叔叔,苏黛眉的弟弟苏振华,中央f部委的副部级高官。

一家人见面寒暄后,几个男人就要去别墅后面的小型高尔夫球场打高尔夫。

苏瑶喜欢热闹,也拉上萧岚跟了过去。叶枫一个人跑去篮球场打篮球,叶桐则和加拿大男友hank,在别墅前的游泳池游泳嬉戏。女人们则凑在一起拉家常,讨论着各自的老公和孩子们。大家各取所好,忙的不亦乐乎。

和这个社会各行各业的精英在一起,萧岚感觉十分的不自在。到了高尔夫球场,他发现自己只有看热闹的份。这是他第一次接触这种据说是贵族特有的运动,因此,在这些人面前就显得自己很无知。就连不怎么打的苏瑶也能打上几杆,而自己连基本的持杆动作都不会。一开始,苏瑶很耐心的给他讲解,偶尔也和他一起帮着长辈们捡捡球。他倒也十分认真的学习,努力的使自己融入这个圈子。

可是没多久,叶桐就把苏瑶叫过去了。萧岚越来越感觉不自在,但又不好意思离开。他一度傻站在那里,要么喝喝彩,要么捡捡球。到后来,长辈们习惯了他捡球,直接把他当专职球童。打得起劲了,还呼来喊去的让他递东西,端茶倒水的满场跑,搞得他好不狼狈。

他正尴尬之际,叶枫走了过来,递给他一瓶水和一条毛巾:

“累不累?”

“还行。”

“小枫,过来打两杆!”苏振华看见叶枫便招手喊他。

叶枫没理他,继续对萧岚说:

“我教你吧!”

“不用了,今天长辈们打得正起劲呢!我就不掺和了。改天你再教我。”他笑笑,“苏叔叔叫你呢,快去吧!”

“小萧!”叶子谨在远处笑眯眯的指着球洞,示意萧岚补沙子。

“哎,来啦!”萧岚正要跑过去,却被叶枫拉住了。他一面抓着他的胳膊,一面冲着叶子谨喊了一句:“叫保安弄吧,我们要去打篮球!”然后,拉着萧岚头也不回的走了。

“小枫,别这样!这样很不礼貌!”萧岚无奈的对他说,但是身体却没有拒绝叶枫的拉扯。

“陪我玩一会篮球吧!”叶枫把篮球托在食指上,一个指头潇洒的转着圈。

“嗯,好吧!”两个人一前一后朝篮球场跑去。

午饭的时候,一家人都坐到了一起。长辈们先是在一起讨论了各自的事业发展情况,不一会话题转到了小辈们身上。

“小枫啊,mit(麻省理工学院)的graduate申请的材料的准备的怎么样了?我给你准备了一些推荐材料,可都是微软的高层哦。”叶子谨问叶枫。

叶枫皱了一下眉头,没有说话。叶子诚一脸严肃的说:

“真是皇上不急太监急!本科不去读,研究生再不去,我可不客气了啊!”

“行了,别上纲上线了!”苏黛眉劝老公。

“到国外读书多好啊!国内的教育环境太差,就算是清华北大也是鱼龙混杂,主要是体制的问题。”苏振华的夫人这时插了一句。

“我们家最聪明的两个孩子怎么都这么邪性呢!一个放着堂堂的英国皇家音乐学院不去,跑去山东上个什么三流的s大学,还读了个没什么前途的历史学专业。另一个打死则也不去国外留学,这算怎么回事啊!”苏瑶的母亲始终对女儿当年的任性妄为耿耿于怀。

“妈——”苏瑶用哀求的眼光看着她,“别说了!”

“没关系啊,他们都年轻,还能补回来,谁没年轻过呢!”叶子谨说。

“瑶瑶,这次可不能错过了!材料都准备好了吗?你本科的专业可是够呛,只能通过你的一些作品来弥补。”苏振华问苏瑶。

“嗯,都准备好了,‘十一’以后我就发过去。”苏瑶答道。

“萧岚有什么打算啊?”苏瑶的父亲苏振中这时忽然问萧岚。

“我?啊——哦,暂时还没有。”萧岚支支吾吾的说。

“我看你也选个好点的专业,继续深造吧!男人必须要有自己的事业,环境太好了,不思进取,人就废了。”苏振中语重心长的说。

“大舅,我看你也不是七老八十的,怎么思想还这么陈旧?这都什么年代了,还这么大男子主义!”叶桐正和加拿大男友hank用英语聊的正起劲,听了这话,忍不住插了一句,颇有为萧岚打抱不平的意思。

萧岚笑着点点头,没有说话。叶枫和苏瑶正在申请留学的消息已经让他感觉到大大的意外,这些也许是无心的说教,更加超过了他自尊的耐受限度。但是他一直都有着良好的修养,在这样的情况下依然能够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反倒是叶枫,他的脸色越来越阴沉,似乎到了爆发的边缘。

吃了一会饭,萧岚起身去洗手间。一家人的的话题自然而然的都转向了他。

“这个孩子长的真漂亮,我真是从来没见过比他还漂亮的。唯一的不足就是有点粉,看着不像那种有事业心的人。”苏振华的夫人说。

“萧岚不是那种人,他很有涵养,也很有上进心的。”苏瑶显然不爱听婶婶对萧岚的评价。

“我看你们小女孩都喜欢这种类型,你妹妹谈的朋友都是这种类型,好看又不能当饭吃!”婶婶显然说的是正在澳洲留学的堂妹苏玫。

“孩子是个好孩子。不过长得漂亮的男孩子十有**都是吃软饭的,什么东西不通过努力都能轻易得到,还怎么谈事业心!”苏瑶的母亲不以为然的说。

“妈——,萧岚是为了我才进ys的,根本不是你们想得那样!”苏瑶有些愠怒,但是不敢发作。

“那你让他自己出去闯啊,干出个样来,再回来找你也不迟!”母女两个为了萧岚曾经一度闹僵。

“我看还是得让他深造一下,他这个背景,将来很难能有大的担当,就算刻意让他接一摊,那也很难服众。”苏振华说。

苏瑶一脸的委屈,眼泪几乎都要下来了。她低着头,使劲的忍着眼眶里快溢出来的泪水,不时的拿纸巾假装擦嘴,偷偷的抹去眼泪。这时,只听饭厅里“哗啦”一声巨响,叶枫面前的盘杯碗筷全部被打翻在地,碎片撒了满满一地。接着门被“哐当”一声狠狠的摔了一下,脸色铁青的有点恐怖的叶枫没等大家反应过来,就把一脸惊愕的众人甩在了身后。

第五十六章 酒后的暴风骤雨

枫,回来!”

站在门口的萧岚看见叶枫满脸怒气的从饭厅冲了出来,便急忙跟在他身后追了上来。他拉住叶枫的胳膊,想阻止他,谁知却被他使劲的甩开了。叶枫钻进了车里,把门上了锁,萧岚只好眼睁睁的看着他驾着保时捷离开了家。他急急忙忙的回到饭厅的时候,叶子诚正在里面大发雷霆:

“这也太不像话了,简直就是混账!”

“这孩子脾气怎么这么古怪啊?无缘无故的怎么来这一出?”苏振华如坠五里雾。

“没事,没事。他可能压力比较大,回来我问问他。”苏黛眉笑着安慰老公,也安抚着众人。

萧岚十分抱歉的对叶子诚说:“对不起,叶伯伯。我没能拦住他,我这就出去找他回来。”

“小萧,你坐下!别管他!这孩子让你阿姨惯坏了!”叶子诚气急败坏的说。

“你表弟发飙,你哭个什么劲哪!”苏瑶的母亲看见女儿在旁边嘤嘤的哭开了,十分的不理解。

萧岚见状,连忙坐到她身边,揽着她的肩膀,低声说:

“瑶瑶,乖,别哭了啊。”然后从手边给她拿纸巾擦眼泪,边擦边笑着看着她的眼睛,“别委屈了,我没事。”

苏瑶看着他善良的大眼睛终于破涕为笑。聚会结束后,萧岚和苏瑶一起回到苏振中的家。在苏瑶的房间里,苏瑶倚在萧岚的怀里,两个人低低的说着悄悄话。

“我就是不愿意嘛,他们不该那么说你!”苏瑶撅着小嘴,还在为萧岚不平。

“你看你这点小心眼吧!其实他们说的都没错,也都是为我好。”萧岚笑着捏捏她的鼻子。

“你都听见了?”苏瑶仰脸问他,萧岚笑着点点头。

“对不起,是我让你受委屈了!”

“你看你说的,哪儿有什么委屈啊?想太多了你!”

他把温润的双唇贴到她额头上,轻轻的吻着,就像和煦的春风轻盈的拂过脸颊。看着面前这个举手投足间永远充满着高贵儒雅、温润如玉的气息,清澈见底的眼神始终都透着如许的温柔和善良的大男孩,苏瑶情不自禁的在他白皙的脸颊上吻了一下。她是多么庆幸自己曾经倾尽所有来爱他,纵然她要这一生负了天下人来换取与他一辈子的相守,她也会义无反顾。萧岚沉思了一会,对她说:

“你放心,我会好好努力的,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那你和我一起去留学?”苏瑶试探性的问。

“你还说呢,申请留学也不和我说一声。”萧岚嗔怪道。

“人家想要给你个惊喜嘛!这么说,你愿意陪我去啦?”

“好——,你到哪儿我都陪着你,这样总行了吧?”

听到萧岚这样说,苏瑶满意的笑了。两个人又缠绵了一会,萧岚抬头看了看墙上的石英钟,说:

“早点睡吧,我得走了。”

“嗯。”苏瑶轻声应道,眼睛里充满着失望和无奈。相恋3年多来,萧岚一直都没有逾越那道坎。他做人极为的矜持,自控力也很强,但人却并不古板,更不是那种因循守旧的大男人,然而苏瑶却一直很想不通萧岚为什么没有突破两人关系的欲望。也许是没有机会吧?她想。两个人一直在学校住宿舍,总不至于为了那种事情专门出去开房间吧?她不是那种人,萧岚更不是。不管怎么样,萧岚现在租了房子,两个人以后可以有很多独处的空间了。

从苏瑶家里出来,萧岚急急忙忙的去了叶枫的住处。他站在门前使劲的按门铃,里面会也没有回应。他只好掏出叶枫给他的那套钥匙,打开门走了进去。房间是黑的,他打开灯,四处寻找,却没有叶枫的踪影,房间的东西都整整齐齐的摆着,他显然没有回来过。继续打他的手机,仍旧是一遍遍的关机提示。出门打车到他常去的地方,还是一无所获。已经是半夜了,萧岚只好回到自己的住处。

房门一打开,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他皱了皱眉头,打开灯,只见叶家少爷烂醉如泥的横在客厅的沙发上,黑色的衬衣领口凌乱的敞开着,健美的胸膛若隐若现。萧岚叹了口气,拽着他的胳膊要拉他起来,边拉边说:

“枫,快起来!你这样会着凉的。”

“我不走,不——不走——”叶枫舌头打着结,喷着酒气大声嚷嚷着。

“好好好!——咱不走,咱到床上去躺着去!”

萧岚一边应付着,一边把他搀扶到卧室的床上,给他脱了鞋袜和外衣,然后拉了被子给他盖上。正打算去洗手间给他弄条湿毛巾的时候,他的胳膊却被叶枫死死的拽住。他眯着眼睛,含糊不清的叫道:

“你不能——走!留——下来——陪我!”

“我不走,我去给你拿条湿毛巾,马上回来啊!”

萧岚拍拍他的头,试着抽自己的手,还是被紧紧的抓住。他索性坐到了床边,任他拉着自己的手,有一搭没一搭的吐着他的酒后之言,叶枫这次大概把自己一辈子的话都说完了。

“我——不许别人欺负你,不许——!”

“我知道,没人欺负我。”

“只要有我在,谁——也——别想——碰——你——一根毫毛!想都别想!”

“行了,别喊了!把嗓子都喊坏了!”萧岚一只手被抓着,艰难的转着身体去够床边的饮水机,费了好大的劲终于给他接了杯水,小心的放到他嘴边喂他喝了几口。

“你是我的,你是我的——”叶枫摇着萧岚的胳膊,一遍一遍的重复着这句话,好像在要一个答案。

“是,我是你的。”萧岚心不在焉的随声附和着,手还在试图抽出来。

“我要你——要你——”

叶枫大声喊着,然后松开手,翻了个身,背对着萧岚打起呼噜来。

萧岚舒了口气,跑到洗手间,拿了条湿毛巾进来,然后把他慢慢的翻过来,轻轻的给他从上到下的擦着。擦着擦着,萧岚突然怔住了。叶枫眼睛不知道什么时候睁得大大的,此刻正死死的盯着他,半天没眨一下。萧岚吓了一跳,继而笑着问他:

“这么快酒就醒了?”

对方没有反应。萧岚继续给他擦着身体。忽然,萧岚感觉床剧烈的晃了一下,接着就看见叶枫腾地坐了起来,猛地把萧岚推倒在床上,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以排山倒海的气势朝他压了下来

第五十七章 不受欢迎的人

周末晚上那“惊心动魄”的情形,萧岚就想笑。没想到自己也被人“性骚扰”了一回,差点就……

“萧岚哥哥,我们去餐厅吧,到点了!”他正在办公室发着呆,听见有人喊他,回头一看,是同事于晓西。

“哦,马上来!”他拿了餐卡就和她一起去了餐厅。

“你‘十一’有什么打算吗?”晓西问。

“打算去香港玩玩,你呢?”

“这么好啊,我也正想去香港呢,办了证就去了一次,正愁找不着伴呢!”晓西兴奋的手舞足蹈。两个人打了饭,找了个座位坐下。

“那你和我们一起去吧!”萧岚说。

“我们?”

“嗯,我和我女朋友还有她表弟。”

“哦”,晓西的脸上显出失望的表情,“果然大帅哥早已名花有主啦!”她酸酸的说。

“你这么可爱,应该也早就有男朋友了吧?”萧岚随口附和了一句。

“你也觉得我很可爱吗?”晓西的脸泛起了一抹红潮,她下意识的摸了摸。

这时,迎面过来一个同事,萧岚便朝他点头笑了笑,不经意的回答了一句“嗯。”

晓西的脸更加的红了,但这次更多了一份自信和坚定,她用手轻轻的拨弄了一下额前的刘海,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你条件这么好,是不是多尝试一些工作之外的东西,锻炼一下自己?”

“工作之外的东西?”萧岚咬了一下筷子,好奇的看着晓西,“比如?”

“我实话跟你说了吧,我哥哥和他朋友开了一家模特公司,现在正缺人的时候,我跟我哥哥说了你的情况,他很想见见你,希望你能加入。”

“让我去做模特?”萧岚吃了一惊,自己从来没想到过去涉及这种出头露脸的行业。

“是呀,你看你的条件多好,要身型有身型,要容貌有容貌,而且,在报酬上,我哥哥绝对不会亏待你的。”于晓西看见萧岚有些犹豫,便加大了鼓动的力度。

“不是报酬的问题。”萧岚笑了笑,“只是从来没想过,不知道行不行。”

“这有什么呀!那些等你进去了自有专人给你指导,而且,你也不是专职的,只是业余的,也不占用你的工作时间。你就当帮我个忙,行吗?萧岚哥哥!”于晓西撒起娇来。

“嗯,让我考虑一下,行吗?”萧岚不好意思的说。

“那好吧,我也不勉强你,但是,我真的很希望你能去试试,尝试一下嘛!”

晚上,苏瑶和叶枫不约而同的都来到萧岚的住处。萧岚很高兴,亲自下厨做了一些饭菜,还把楼上张扬和朱莎莎二人也一起叫了下来。张扬一进门就大叫起来:

“哇喔!好香啊!人长的帅,饭菜也做的这么香!”他用两个手指头从盘子里拈起一块茄子,往嘴里放,边吃边朝萧岚竖起大拇指:“唔——,好吃!好吃!”

朱莎莎见状“啪”的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骂道:“瞅你那馋相,没出息!”

旁边的苏瑶被逗乐了,这是她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这一对“活宝”,她亲热的上前揽住朱莎莎的肩膀,说:

“你是朱姐吧,我是苏瑶。”

“我是朱莎莎。”朱莎莎上下打量着苏瑶,“没想到苏瑶妹妹这么漂亮,你们家的人儿怎么个个都长的和明星儿似的,靓的把人眼睛都闪了!”

苏瑶还没来的及接话茬,那边张扬来了一句:

“我的小奶猪!听说过闪腰的,没听说过闪眼睛的,拍马屁拍人马腿上了!”然后他熟视无睹的把朱莎莎推到一边,直冲着苏瑶笑嘻嘻的伸出两只手,做拥抱状:

“瑶瑶妹妹,来!也给扬哥来一个熊抱呗!”

正要作势扑上去,脖子被人勒住了。

“哎哟哟——我说枫子,你轻点,你想害死你哥哥我啊,别拖别拖——”

叶枫没理会张扬杀猪似的怪叫,一只胳膊拽着他的脖子就把他拖到餐桌前,摁到椅子上。

“活该了吧!叫你见美女就想占便宜!死相!”朱莎莎笑骂。

“洗手吃饭吧!”萧岚端着最后一盘菜从厨房里走了出来,五个年轻人陆续围到了餐桌前。

“萧大帅,没想到你的厨艺这么棒啊!”朱莎莎赞不绝口,然后扭头对苏瑶说:“妹妹,你真有福气啊!”

苏瑶笑了笑,给她夹了些菜过去。

“‘十一’去哪玩啊?你们要还没计划,不如我们一起去郊外玩玩?”朱莎莎继续说道。

“想去港澳一趟。”苏瑶说。

“哇,这么好!我长这么大,还没去过一回呢!张扬,你看着办吧!人家吃肉,你总不能让你老婆喝汤吧!”莎莎一本正经的教训张扬。

“你这就不懂了吧,营养都在汤里呢!喏——”张扬煞有介事的从汤碗里舀出一勺汤递给莎莎。

“少来啦!不管怎么着,反正一年之内你要是不整个港澳豪华七日游什么的,本姑奶奶就和你拜拜!”

“要不你们这次和我们一起去吧?”萧岚问。

“别介,可别把她惯坏了!再说了,现在办证也来不及了,这香港澳门那是什么地方啊,合着出国了!”张扬说。

“也是,哦,对了,瑶瑶,忘了和你们说,我一个同事也想去香港玩,她没有伴,我就叫她一起了,你们看行不行?”萧岚问。

“啊?——”苏瑶吃了一惊,“女同事吗?”

“嗯。不好意思,忘了提前和你们商量一下了。”萧岚充满歉意的说,“枫,你们要是觉得不方便,我就和她说一声了,不过,挺不好意思的。”

“没什么,多一个少一个的没什么区别。”叶枫不置可否的回答。

“人多了热闹!”张扬大大咧咧的喊道,继而被莎莎用手捅了一下。

苏瑶没再说什么,几个人吃完了饭,又天南海北的聊了会天,张扬和朱莎莎就回了家。叶枫坐了一会也离开了,客厅里只剩下苏瑶和萧岚两个人。萧岚看见苏瑶一言不发的看电视,就坐到苏瑶旁边,揽着她的肩头,为于晓西的事情道歉:

“瑶瑶,宝贝儿,别生气了。我当时没想那么多。”

“哥哥,你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有时候不明白,对人好也是要有限度的。我知道你说话很有分寸,不会随意的,是不是人家先提出来的?”

“她问我要去哪玩,我说去港澳,她说自己想去,没有伴,我觉得人家都这么说了,就没想别的。”

“要是别的时候,我也没什么话说,可是,我们自从工作后就很久没有好好在一起了。你说带上小枫我没意见,他又不是外人,顶多是个15瓦的电灯泡,可你带上一个女孩子,别提多别扭了!”苏瑶撅着小嘴细声细气的说。

“对不起啦,要不我和她说一声吧,就说不太方便好了。”

“那多不好呀,算了吧,没关系啦!我忍忍好了,要不你同事都会说你是个妻管严。”

“是——我就说,对不起,我家宝贝吃醋了,你别跟着我们了!”萧岚打趣道。

“坏死啦!你现在越来越贫,跟谁学的呀?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张扬和莎莎姐,还有小枫,都没个正形,整天和他们呆一起,难保那一天你也基因突变了!”苏瑶扑到萧岚怀里挠他的胳肢窝,萧岚咯咯的笑着躲闪,两个人抱在一起,滚落到地上。

第五十八章 魅惑

一”长假很快就到了,苏瑶、萧岚、叶枫还有于晓西一行四人按计划乘飞机去了深圳。当天下午到了深圳,打车到市中心,找了家星级酒店,要了两个标准间住下,天也黑了下来。收拾停当后,四个人一起到附近的商业街吃了个饭,便各自回房间休息。

于晓西回到房间后,先洗了个澡,出来后和苏瑶聊了几句后,苏瑶就进了浴室洗澡。于晓西看她进了浴室,便搬出自己的皮箱,掏出一套衣服换上,然后在门口的大穿衣镜前转了又转,终于满意的走到对面萧岚和叶枫的房间门前,伸手敲门。

房间里,叶枫正在用笔记本电脑玩着游戏,直到萧岚在浴室里喊他开门,他这才听见房间外有人敲门。他打开一点门缝,朝外看了一眼。一阵香气扑面而来,此刻,萧岚的女同事于晓西穿着一身粉色的薄纱裙装,风情万种的站在门前。她的脸上化着淡妆,只有绛红的嘴唇鲜艳欲滴,胸前的乳晕和下身的白色内裤在薄纱下若隐若现。这身打扮要是被别的男生看见了,第一眼恐怕都会瞠目结舌,也许眼睛都会黏在她身上摘不下来,那也是她希望并且百试不爽的,但是她这次偏偏就碰上了一只没神经的单细胞动物。

他的眼皮眨都没眨一下,凌厉的目光从门缝里射出来,冷冷的问:“有事吗?”

于晓西呆了一下,马上又恢复了刚才的灿烂,然后嗲声嗲气的说:“帅哥,开开门嘛,让我进去啦!”

“我们都睡下了,有事明天再说吧!”叶枫说完,就要关门,这时另一只手拦住了他。

“是晓西吗?进来吧!”

萧岚从浴室走出来,听见于晓西的声音,拦住了叶枫,顺势把门打开了。他正用毛巾轻轻的擦着头发,看见迎面进来的于晓西,顿时吃了一惊,毛巾也掉到了地上。他慌忙捡起来,说了句“随便坐吧”,然后转过身去,对着镜子,用吹风机吹起头发来。

叶枫没再说话,回到沙发上继续埋头玩游戏。

于晓西笑眯眯的凑到萧岚跟前无限敬仰的说:“萧岚哥哥,你真的好帅呀,刚洗完澡,更帅了!”

“唔——嗯——”萧岚支吾着,把吹风机开到最大,轰鸣声几乎完全把他的声音淹没了。

“我帮你吧!”

晓西伸手要去够萧岚手里的吹风机,萧岚闪电似的躲开了。他不好意思的笑笑说:“自己来就行!”眼睛迅速躲闪着于晓西火热的目光。于晓西神秘的笑了笑,索性坐到了萧岚的床上,把他的靠背垫在背后倚在床头,又拿过他的枕头抱在怀里,美滋滋的、贪婪的打量着眼前这两个无与伦比的绝色美男。

她欣赏了一会萧岚迷人的背影,又偷眼打量着那个和萧岚一样帅的让人窒息的“珍稀动物”。她在机场第一眼见到叶枫时的惊艳不亚于当初见到萧岚,但是这个男孩冷漠傲慢的气质让她有些望而却步。虽然于晓西遇见任何绝种好男人都绝不会放过染指的机会,但是,这个叶枫还是让她有点想打退堂鼓。

很多男生刚接触时为了突显自己的独特和魅力,总是喜欢摆出一副桀骜不驯的姿态,但是时间一长就原形毕露。于晓西凭借自己多年情场纵横的经验断定,真正冷酷的帅哥那是凤毛麟角,尤其是在面对美女的时候,那更是寥寥无几。有多少装酷的帅哥都在她的石榴裙下卸下伪装,所以,她从来都不相信男人外表上的深沉和冷酷。但是这个叶枫却让她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胆怯、压抑、无奈、烦躁、郁闷,似乎都有,又似乎都不是,她时时刻刻的都想引起他和萧岚的注意,却发现叶枫连个“惊鸿一瞥”都不曾施舍给她。

好在萧岚给她带来了太多的愉悦和兴奋,让她一度因审美疲劳而萎靡的情感神经再次燃烧起来。可是,这对她来说,简直是隔靴搔痒,远远的不够。萧岚虽然是个平易近人和蔼可亲的“王子”,但他始终都是儒雅谦恭,彬彬有礼,不曾越雷池一步。他那种矜持和礼貌,让人始终无法靠近。不似叶枫外表上拒人与千里之外,却也一样让人感觉十分遥远。

“久经情场,身经百战”,号称在男人堆里摸滚打爬的于晓西让这两个“濒危生物”折磨的体无完肤,她每天都在绞尽脑汁想怎样取悦他们,挖空心思的展现自己的魅力,也许是她一直都喜欢这种有目标的生活方式,抑或是她很享受那种得胜的凯旋,总之,一直以来,这些就是于晓西生活的全部。

不一会,萧岚吹干了头发,放下了吹风机。于晓西见状把手伸到脖子后面,偷偷的解开了项链,然后满脸委屈的走到他面前对他说:

“你能帮我戴上项链吗?我都折腾半天了,怎么也戴不上了!”

萧岚犹豫了一下,接了过来,站在她身后,正要伸手,这时,门开了,一股清香扑鼻而来,苏瑶穿着宽松的睡衣走了进来,刚巧看见眼前的一幕,吃了一惊,于晓西的打扮更是让她愕然。萧岚听见门响抬起了头,埋头打游戏的叶枫也停了下来。

“我来帮你吧!”苏瑶迅速从萧岚手里接过项链给于晓西戴上,然后对她说:

“快十一点了,晓西!我们明天还得早起呢!”

“哦。”

于晓西这才恋恋不舍的起身走了出去,叶枫也站起来从桌子上拿了颗烟,进了洗手间,把门反锁了。苏瑶走到沙发旁边,坐到了萧岚的怀里,抱着他的头,温柔的吻着他的头发,轻轻的说:

“早点睡吧,我要走了。”

萧岚揽住她的腰,把头深埋在她的怀里,使劲的嗅了嗅,一脸陶醉的说:

“你好香啊,让我好好闻闻!”

两个人卿卿我我了好一会才依依不舍的分开,苏瑶走后,叶枫也从洗手间钻了出来。

第五十九章 绝处不逢生

这个同事真够彪悍的!”叶枫皮笑肉不笑的调侃道,话语间飘过来一丝淡淡的烟味。

萧岚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解开了浴袍。

“你不怕他吃了你?”

叶枫幸灾乐祸的瞟了他一眼,这时萧岚已经脱下了浴袍,露出了健美的胸膛,光滑的皮肤在灯光下似乎闪着耀眼的光芒,叶枫感到有些晕眩。

“去你的!”听到叶枫讽刺他,萧岚抓起床上的枕头就朝他扔过去。

“我怕你吃了我!”

叶枫接住枕头,朝他扑了过去,两个人随即在床上打起滚来。

第二天,四个人来到了传说中的快乐大本营,深圳——欢乐谷。正值旅游高峰期,游乐园里各种游乐设施前被挤得水泄不通。买完票刚进门,就看见远远的一个火箭样的设施下面队伍排成长龙,歇斯底里的尖叫声此起彼伏。

于晓西兴奋的跳起来,“我要玩那个!苏姐姐,我们去玩那个吧!”边喊边拉着苏瑶冲了过去!

苏瑶皱了皱眉头,不情愿的被她拉扯着,“这个很吓人吧?”

“不刺激还玩个什么劲啊!”晓西撇撇嘴。

叶枫到附近的亭子里买了几瓶水,递给萧岚一瓶。

“喝口水吧,省的一会吓破了胆!”

“扯!”萧岚接过来,“我看你还是别喝了,待会尿裤子了哈!”

“叶枫哥哥,我也要!”

于晓西在队伍里朝叶枫招手,叶枫和萧岚都戴着深色的大墨镜,看不见他的表情,但是他似乎根本没听见,和萧岚一起站到苏瑶后面,若无其事的递给苏瑶一瓶。看叶枫没反应,萧岚赶紧把自己那瓶递给于晓西,“你喝我的吧,我没动呢!”

于晓西接过来,撇撇嘴,说道:“叶枫哥哥,你怎么这么偏心呀?”

“这里除了萧岚,就是你最大,哪里还有你哥哥和姐姐啊?”叶枫不客气的回敬她,顺便替苏瑶讨回了“公道”。

“哦”,晓西居然很乖巧的撅着嘴,没再吭声。叶枫的话对她来说,似乎有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威慑力,她再也没有“姐姐”“哥哥”的乱叫一气了。

到了近前,才发现那个大火箭其实是一个类似升降机的娱乐设施,有个很帅气的名字叫“时空飞梭”。上下的速度很快,冲击力似乎很强,从上边传来的刺激、恐惧、快乐的尖叫、喧嚣声不绝于耳。很快轮到他们四个人,萧岚让苏瑶和于晓西坐在他和叶枫两个人中间,工作人员检查好他们的安全带后,“火箭”就慢慢的腾空而起。升到顶端后,突然急速下降,继而又飓风般的上升到顶点,这一上一下,极为的惊险、刺激,几个人禁不住大叫起来,于晓西叫的最凶。

萧岚感到一阵晕眩,不知道是穿梭时空的感觉太刺激,还是于晓西的叫声太刺耳,直到结束“穿梭”回到地面上,他的脑袋还是嗡嗡的作响,以至于他一个人跑去给大家拿背包的时候,他的手机不断的在唱歌,他却置若罔闻。

从“冒险山”出来,他们进了飓风湾,玩起了漂流项目“激流勇进”。这次于晓西不但尖叫连连,还拿高压水枪去四处挑衅,惹得四个人不断地被人“还击”,雨衣几乎挡不住“激流”,最糟糕的是萧岚的雨衣被于晓西躲水枪时生拉硬扯,结果穿着雨衣还淋了一身水,四个人乱成了一锅粥。

终于结束出来,萧岚的衣服湿了一半,背包也湿了一大片。四个人赶紧找了一排休息椅坐下,苏瑶小心的一件件拿出背包里面的东西,叶枫则拿出毛巾要给萧岚擦头发,萧岚不好意思的笑笑,说了句“自己来”接过毛巾,慢慢的擦着。一旁的于晓西仔仔细细的检查了自己的衣服和背包,拿纸巾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对萧岚说,“萧岚哥哥,毛巾借我用一下吧!”

“我刚用过了,有点湿。”萧岚犹豫着。

“你自己没有吗?”叶枫一把夺过萧岚手里的毛巾,反问道。

于晓西刚要说话,忽听苏瑶叫了起来。

“哎呀,哥哥,你的手机!”

三个人循声望去,萧岚的手机上一片水迹。

“赶紧关机!”

叶枫抢过来,麻利的关了机,然后打开后盖,抠出电池和手机卡,拿纸巾里里外外的擦了一遍。

“暂时不能用了,等彻底干了再看看吧!”他从自己包里拿出一个塑料袋,把拆散的手机零件装了进去,小心的封上,递给萧岚。

“这下有什么紧急电话,都接不着了!”叶枫调侃道。

“嗨,我能有什么紧急电话呀,你们都在这呢!先把衣服晾干再说吧!”萧岚无可奈何的抖了抖自己的t恤衫。

等了一个多小时后,横着心,再打第二遍电话的时候,里面竟然传来了关机提示,沈夕的心彻底的凉透了。在挣扎了十几个小时决定给自己最后一次机会,拨通了第一个电话,除了等待的彩铃,一无所获。在排除了种种猜疑之后,咬牙打了第二个电话,没想到却是这般绝情绝意得关机提示。再也没有什么可以骗自己的理由了,他竟然已经绝情到不惜用关机来回避自己的地步!

“什么青梅竹马、什么两小无猜,在财富和名利面前,都变的这么不堪一击!枉我还在这里百般纠结和抑郁到要靠药片来度日的地步!”沈夕使劲的把自己的手机往地上砸,手机七零八落的散了一地,她坐到地上无助的哭了起来。

第六十章 执着的骗子

结束后,萧岚耐不住于晓西的苦苦请求,找了个周末去见了于晓西的哥哥,魅影模特经纪公司的老板于晓东。见到萧岚后,于晓东大喜过望,马上同意让萧岚加入魅影,并承诺为萧岚请最专业的指导老师和形象设计师。就这样,萧岚糊里糊涂的干起了业余模特的行当。当然这一切,除了于晓西没有别人知道。

萧岚真是天生的衣服架子,他自己也没想到做模特竟然能如此的如鱼得水。虽然以他的性格,t台和镁光灯会让他非常的不习惯,但是男人骨子里的那种自尊,那种想自己做点事情,挑战自我的念头,让他竟然慢慢的适应了。几个月的时间过去了,他在这个行当里渐渐的挥洒自如、得心应手起来,完全不像一个入行才几个月的新手。这份兼职,居然做的比他的本职还出色,他开始在圈内微微的展露了头角,随之,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一日,萧岚吃完了晚饭,一个人出门散步。苏瑶去香港出差,走了三天了。叶枫陪他吃完了晚饭去图书馆查资料了,难得他一个人出来,所以走到中关村的电影院时,他突发奇想的想一个人看场电影,于是就走了进去。电影还得半小时以后开映,买完票在休息厅看海报的时候,突然觉得背后怪怪的,回过头,除了和他一样看海报的人,又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随后,他找了个休息椅坐下,拿出手机玩游戏,可是总感觉不远处有双眼睛盯着他似的,搞得他心神不宁,游戏也玩不下去了。他抬起头,四处看了一下,还是没有发现什么。电影快开始了,他随着人群检了票进了放映厅。找到座位坐下,那种不自然的感觉还是很清晰,于是他假装系鞋带,低下头用眼睛的余光扫射着四周,终于发现后排不远处有个人再用手机偷偷的给他拍照。于是他抬起头,假装找人,转头看了那人几眼,发现是个四十多岁的男子,留着时髦的长发,穿着一身不修边幅的休闲装,颇有艺术家的气质。

“不像坏人,不会是记者吧?”他胡思乱想着,但还是不动声色的看完了电影。随着人群涌出电影院,走出了几百米远,他发现那个人竟然紧紧的跟在他身后。他加快了脚步,那个人居然也紧随其后,而且速度好像比他还快,似乎打算追上他。萧岚索性小跑起来,那人也跟着他跑了起来,萧岚一路跑到了清华西门,眼看那人要追上他,他突然刹住了脚步,一转身,那个人来不及停下,俩大男人撞了个满怀!

“哎呀,你这是要做什么嘛?!”那个男人操着一口熟悉的南方口音上气不接下气的嚷道。

“我还没问您呐,您倒先问开我了!”萧岚哭笑不得。

“我正准备喊你呢,你干嘛跑那么快呀!”

“您干嘛一直跟着我呢?”萧岚反问道。

“小朋友,不要误会嘛,我找你有重要的事情——”长发男人边说边从上衣口袋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小心翼翼的打开,拿出一张名片,然后郑重其事的两只手递给萧岚。

“喏,这是我的名片,请多多指教。”

萧岚接过名片,上面用繁体字和英文分别写着“千艺风景国际传媒集团公司冰点工作室罗冰总经理”,最下面一行的联系地址写着“台北市建国北路xx号”,看到这里他才明白原来长发那熟悉的南方口音是在台湾综艺节目里听到得。

他疑惑的耸了耸肩:“罗经理,您找我有什么事情啊?”

“年轻人,不要急嘛,听我慢慢给你讲啦!”他把萧岚拉到一旁,仔仔细细的端详着他,边看边自言自语的说:“像,太像了!简直就是专门为您量身定造的嘛!想不到找了这么久,居然踏破铁鞋无觅处啊!”说完,竟自顾自大笑了起来。

“您到底有什么事儿啊,没事我回家了!”萧岚越来越迷惑,晚上九、十点钟碰上这么个神经兮兮的长发怪人不禁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对不起啦,小朋友,我跟你讲啦,我们工作室——”他用手指了指名片,“最近正在筹拍一部偶像剧,现在正在物色男主角,我找遍了整个台湾,都没有合适的人选呐,于是我就想出来散散心,没想到就碰见你啦!你看你的样子,那剧本根本就是为你写的嘛!怎么样?”他亲昵的拍了拍萧岚的后背,“和我合作吧,我包你将来会很红的!”

“呵呵”,萧岚笑着摇了摇头,早就听说北京骗子多,没想到还真遇上一回,估计如果他表现出欣喜若狂的样子,对方就会进一步提出,首先要交纳介绍费,报名费云云,如此这般的骗光腰包里的钱,然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对不起,罗经理,我还有事,先走了啊!”他头也不回的进了清华园,那人还不死心,在后面喊了他几声,看他没有回头的意思,便语重心长的喊道:

“小朋友,你一定要来找我,我会在中关村家乐福的星巴克咖啡厅等你,我等你一个星期,等你啊——一定要来——”

这个骗子,还挺执着的。不过并不讨厌,还挺有意思的,这么想着,萧岚不自主的朝他摆了摆手,虽然没有回头,但是依然能感觉到背后那双眼睛一直在目送他离去。

第六十一章 不能没有你

回到住处,和叶枫说起了这事。叶枫见怪不怪的揶揄他:“你该不会是走了星运,遇到了星探了吧?”

“什么呀!换点别的新鲜的桥段,我或许还有那么一瞬间的将信将疑让他有机可乘,这种也太狗血了吧?简直侮辱我的智商!”

萧岚难得有这么多牢骚,叶枫更想逗他了。

“那你要真遇上星探,岂不是白瞎了?未来大红大紫的大明星,就因为自作聪明过了头,永远的淹没在我们这些贩夫走卒之间!”

“嗨,你还来劲了!别说这事了,你最近在神神秘秘的干什么?论文不早答辩完了吗?怎么还在忙活啊?”叶枫最近老是泡在图书馆里,很不像他平时那懒散的风格。

“怎么啦?怪我最近没陪你呀?”他坏笑着从后面抱住他,两只手去挠他的胳肢窝。

“哎呀——干什么你!别闹!”

萧岚笑骂着挣脱出来,然后一本正经的问道:“快说,你是不是有什么瞒着我?去国外读研的事情到底准备的怎么样了?”

听到这话,叶枫的脸由晴转阴,他皱着眉头说了句“不用你管”,就转身去小吧台倒了杯威士忌,打开电视机,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的看电视。

“什么叫不用我管啊!上大学你就浪费一次那么好的机会,这次我不许你再耍性子,那样叔叔和阿姨会伤心的!”萧岚坐到他旁边,夺过他的酒杯,继续苦口婆心的“教育”他。

“再说了,这种机会多少人一辈子都得不到啊!就象我,就算家里有足够的钱给我去留学,我也没有办法申请到麻省理工那样的学校。你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好不好?”

“你今天怎么跟个女人似的,啰里啰嗦的,一点也不像你,叫你不要管了,没听见啊?!”

叶枫夺过萧岚手里的酒杯,仰脖一饮而尽,拿起酒瓶准备再倒得时候,萧岚过去打算夺下来,叶枫用胳膊肘撑着不让他勾到,两人一撕一扯,大半瓶酒洒了出来,俩人的上衣都湿了一大片。

“你搞什么?!赶紧把衣服脱下来!”

叶枫顾不上自己的衣服,赶紧放下酒瓶,拿了条毛巾,去给萧岚擦脸上和脖子上的酒。萧岚很抱歉的晃了晃几乎空了的酒瓶,叹道:“可惜了,这么好的一瓶‘黑方12年’!”

“别管那么多了!把衣服给我,然后去洗个澡。”

叶枫拿着萧岚和自己的外套去了洗衣间,萧岚坐在那里发了会呆,看见叶枫回来,叹了口气,沉默了一会,柔声说道:

“枫,不要嫌我啰嗦,这对你真的很重要。年轻的时候如果有更好的机会发展,就一定不要错过。人总要做点什么——”他顿了顿,“做点不让自己遗憾的事情。”

“你很想我走是不是?我走了你就再也不用烦了对吧?”叶枫有些愠怒。

“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以为我做这些是为了谁?”

叶枫知道让萧岚爱上自己是永远都没有可能的事情,虽然从未说出口,但是他不可能不明白他的心意。萧岚没有吭声,这句话他根本不需要回答,从来都没有说破的秘密,其实两个人都心知肚明。相对于叶枫对他的情谊,他的所有劝说理由突然都显得苍白无力。

“如果你真的很想我走,那我绝对不会多留一天;只要是你说的话,我都会听的。”叶枫的语气变的柔和了起来,眼神里充满了深情。

“但是,我真的不能没有你。”

他的声音很轻,在萧岚听来却如千斤重锤字字句句敲打着他的心。还能够说什么吗?萧岚知道叶枫一直在压抑着自己的感情,虽然他不希望叶枫为了自己放弃大好的前程,但是真要让他说出“我希望你走”之类的话来,萧岚还真是张不开口。他的生命立,能够没有叶枫吗?

他勉强的笑了笑,指了指他手里的东西:

“你拿的什么?名片吗?”

“从你衣服里翻出来的,是电影院那个人给你的吗?”叶枫把名片递给萧岚。

“嗯,无聊,扔了吧!”他正要往垃圾桶里扔,被叶枫阻止了。

“这个罗冰是台湾著名的制片人,那个千艺风景国际传媒,是当下很多当红艺人都签约的公司,你那天遇到的,应该不是个骗子。”

“是吗?那还是留着吧!”萧岚把名片小心翼翼的放到钱包里。

“怎么?不去试试?”叶枫问。

“看看再说吧,我觉得我并不适合娱乐圈那样的环境。”萧岚苦笑了一下,然后拿了换洗的衣服,去洗澡了。

这以后,萧岚白天忙着上班、晚上又去模特公司走秀,几乎快忘了遇见“星探”的事情。直到四天后,他路过中关村家乐福的时候,忽然想起来罗冰说在星巴克等他一个星期的事情。他觉得罗冰的话听起来挺不靠谱,在咖啡厅等人的几率也太小了,难不成他一天24小时的泡在那里等他?想想都不可能,于是他抱着好奇的想法,走了进去。他想碰上了就去试试,碰不上拉倒,反正自己也没什么损失。

他进去到吧台要了杯黑咖啡,找了个角落坐下,四处看了看,没有罗冰的影子。他想想觉得自己很好笑,哪有那么好的事情啊?说的和电影里的情节似的,搞得叶枫都信以为真了。

“白涵潇,你终于来啦!”一个人从后面拍了拍萧岚的肩膀,把他吓了一跳。

“你认错——”

他转过头,“人”字还没说出来,就看见了罗冰那张熟悉的脸。

“罗经理,你真的在这里?!”他颇感意外,又想起什么,“您刚才叫我什么来着?!”

“我叫你白涵潇啦,就是我要拍的偶像剧的男主角的名字。你又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只好这样叫你啦,哈哈!”

罗冰在他面前坐下,显得很开心。

“您喝什么?我叫服务员过来?”萧岚也对罗冰很有好感,似乎被他的喜气和真诚感染。

“不要叫啦!我这几天在这里等你,喝咖啡喝的都要吐啦!”

“您还真的天天在这里蹲点啊?!”

“那当然啦,要是没有白涵潇,就没有这部电视剧。”

“罗经理,您还是叫我萧岚吧!”

“好啦,萧岚,你也别叫我罗经理了,叫我罗老师吧!”

罗冰伸出两只手要和萧岚握手,萧岚也赶紧伸出两只手去。

“萧岚啊,下个月你就跟我去片场试镜吧!这部片子,为了男主角,一直拖着没有开机,现在总算解决了,你真是帮了我个大忙啊!”

“罗老师,去那里试镜啊?不会去台湾吧,那恐怕不行吧?”萧岚疑惑的问。

“不是啦,我跟你讲,我们这部片子是两岸三地合作拍摄的。请的演员有香港和台湾,当然还有内地的啦,台湾也有取景,但是主要还是在内地和香港,毕竟内地的风景很漂亮,取景选择范围也大。”

“这个事情,你就不用担心啦,一切我都会替你安排好。你只要做‘白涵潇’就好啦,哈哈哈——”罗冰说完,又忘乎所以的大笑了起来。

“片子叫什么名字啊?”萧岚问。

“《不能没有你》”。

第五十九章 绝处不逢生

这个同事真够彪悍的!”叶枫皮笑肉不笑的调侃道,话语间飘过来一丝淡淡的烟味。

萧岚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解开了浴袍。

“你不怕他吃了你?”

叶枫幸灾乐祸的瞟了他一眼,这时萧岚已经脱下了浴袍,露出了健美的胸膛,光滑的皮肤在灯光下似乎闪着耀眼的光芒,叶枫感到有些晕眩。

“去你的!”听到叶枫讽刺他,萧岚抓起床上的枕头就朝他扔过去。

“我怕你吃了我!”

叶枫接住枕头,朝他扑了过去,两个人随即在床上打起滚来。

第二天,四个人来到了传说中的快乐大本营,深圳——欢乐谷。正值旅游高峰期,游乐园里各种游乐设施前被挤得水泄不通。买完票刚进门,就看见远远的一个火箭样的设施下面队伍排成长龙,歇斯底里的尖叫声此起彼伏。

于晓西兴奋的跳起来,“我要玩那个!苏姐姐,我们去玩那个吧!”边喊边拉着苏瑶冲了过去!

苏瑶皱了皱眉头,不情愿的被她拉扯着,“这个很吓人吧?”

“不刺激还玩个什么劲啊!”晓西撇撇嘴。

叶枫到附近的亭子里买了几瓶水,递给萧岚一瓶。

“喝口水吧,省的一会吓破了胆!”

“扯!”萧岚接过来,“我看你还是别喝了,待会尿裤子了哈!”

“叶枫哥哥,我也要!”

于晓西在队伍里朝叶枫招手,叶枫和萧岚都戴着深色的大墨镜,看不见他的表情,但是他似乎根本没听见,和萧岚一起站到苏瑶后面,若无其事的递给苏瑶一瓶。看叶枫没反应,萧岚赶紧把自己那瓶递给于晓西,“你喝我的吧,我没动呢!”

于晓西接过来,撇撇嘴,说道:“叶枫哥哥,你怎么这么偏心呀?”

“这里除了萧岚,就是你最大,哪里还有你哥哥和姐姐啊?”叶枫不客气的回敬她,顺便替苏瑶讨回了“公道”。

“哦”,晓西居然很乖巧的撅着嘴,没再吭声。叶枫的话对她来说,似乎有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威慑力,她再也没有“姐姐”“哥哥”的乱叫一气了。

到了近前,才发现那个大火箭其实是一个类似升降机的娱乐设施,有个很帅气的名字叫“时空飞梭”。上下的速度很快,冲击力似乎很强,从上边传来的刺激、恐惧、快乐的尖叫、喧嚣声不绝于耳。很快轮到他们四个人,萧岚让苏瑶和于晓西坐在他和叶枫两个人中间,工作人员检查好他们的安全带后,“火箭”就慢慢的腾空而起。升到顶端后,突然急速下降,继而又飓风般的上升到顶点,这一上一下,极为的惊险、刺激,几个人禁不住大叫起来,于晓西叫的最凶。

萧岚感到一阵晕眩,不知道是穿梭时空的感觉太刺激,还是于晓西的叫声太刺耳,直到结束“穿梭”回到地面上,他的脑袋还是嗡嗡的作响,以至于他一个人跑去给大家拿背包的时候,他的手机不断的在唱歌,他却置若罔闻。

从“冒险山”出来,他们进了飓风湾,玩起了漂流项目“激流勇进”。这次于晓西不但尖叫连连,还拿高压水枪去四处挑衅,惹得四个人不断地被人“还击”,雨衣几乎挡不住“激流”,最糟糕的是萧岚的雨衣被于晓西躲水枪时生拉硬扯,结果穿着雨衣还淋了一身水,四个人乱成了一锅粥。

终于结束出来,萧岚的衣服湿了一半,背包也湿了一大片。四个人赶紧找了一排休息椅坐下,苏瑶小心的一件件拿出背包里面的东西,叶枫则拿出毛巾要给萧岚擦头发,萧岚不好意思的笑笑,说了句“自己来”接过毛巾,慢慢的擦着。一旁的于晓西仔仔细细的检查了自己的衣服和背包,拿纸巾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对萧岚说,“萧岚哥哥,毛巾借我用一下吧!”

“我刚用过了,有点湿。”萧岚犹豫着。

“你自己没有吗?”叶枫一把夺过萧岚手里的毛巾,反问道。

于晓西刚要说话,忽听苏瑶叫了起来。

“哎呀,哥哥,你的手机!”

三个人循声望去,萧岚的手机上一片水迹。

“赶紧关机!”

叶枫抢过来,麻利的关了机,然后打开后盖,抠出电池和手机卡,拿纸巾里里外外的擦了一遍。

“暂时不能用了,等彻底干了再看看吧!”他从自己包里拿出一个塑料袋,把拆散的手机零件装了进去,小心的封上,递给萧岚。

“这下有什么紧急电话,都接不着了!”叶枫调侃道。

“嗨,我能有什么紧急电话呀,你们都在这呢!先把衣服晾干再说吧!”萧岚无可奈何的抖了抖自己的t恤衫。

等了一个多小时后,横着心,再打第二遍电话的时候,里面竟然传来了关机提示,沈夕的心彻底的凉透了。在挣扎了十几个小时决定给自己最后一次机会,拨通了第一个电话,除了等待的彩铃,一无所获。在排除了种种猜疑之后,咬牙打了第二个电话,没想到却是这般绝情绝意得关机提示。再也没有什么可以骗自己的理由了,他竟然已经绝情到不惜用关机来回避自己的地步!

“什么青梅竹马、什么两小无猜,在财富和名利面前,都变的这么不堪一击!枉我还在这里百般纠结和抑郁到要靠药片来度日的地步!”沈夕使劲的把自己的手机往地上砸,手机七零八落的散了一地,她坐到地上无助的哭了起来。

第六十一章 不能没有你

回到住处,和叶枫说起了这事。叶枫见怪不怪的揶揄他:“你该不会是走了星运,遇到了星探了吧?”

“什么呀!换点别的新鲜的桥段,我或许还有那么一瞬间的将信将疑让他有机可乘,这种也太狗血了吧?简直侮辱我的智商!”

萧岚难得有这么多牢骚,叶枫更想逗他了。

“那你要真遇上星探,岂不是白瞎了?未来大红大紫的大明星,就因为自作聪明过了头,永远的淹没在我们这些贩夫走卒之间!”

“嗨,你还来劲了!别说这事了,你最近在神神秘秘的干什么?论文不早答辩完了吗?怎么还在忙活啊?”叶枫最近老是泡在图书馆里,很不像他平时那懒散的风格。

“怎么啦?怪我最近没陪你呀?”他坏笑着从后面抱住他,两只手去挠他的胳肢窝。

“哎呀——干什么你!别闹!”

萧岚笑骂着挣脱出来,然后一本正经的问道:“快说,你是不是有什么瞒着我?去国外读研的事情到底准备的怎么样了?”

听到这话,叶枫的脸由晴转阴,他皱着眉头说了句“不用你管”,就转身去小吧台倒了杯威士忌,打开电视机,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的看电视。

“什么叫不用我管啊!上大学你就浪费一次那么好的机会,这次我不许你再耍性子,那样叔叔和阿姨会伤心的!”萧岚坐到他旁边,夺过他的酒杯,继续苦口婆心的“教育”他。

“再说了,这种机会多少人一辈子都得不到啊!就象我,就算家里有足够的钱给我去留学,我也没有办法申请到麻省理工那样的学校。你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好不好?”

“你今天怎么跟个女人似的,啰里啰嗦的,一点也不像你,叫你不要管了,没听见啊?!”

叶枫夺过萧岚手里的酒杯,仰脖一饮而尽,拿起酒瓶准备再倒得时候,萧岚过去打算夺下来,叶枫用胳膊肘撑着不让他勾到,两人一撕一扯,大半瓶酒洒了出来,俩人的上衣都湿了一大片。

“你搞什么?!赶紧把衣服脱下来!”

叶枫顾不上自己的衣服,赶紧放下酒瓶,拿了条毛巾,去给萧岚擦脸上和脖子上的酒。萧岚很抱歉的晃了晃几乎空了的酒瓶,叹道:“可惜了,这么好的一瓶‘黑方12年’!”

“别管那么多了!把衣服给我,然后去洗个澡。”

叶枫拿着萧岚和自己的外套去了洗衣间,萧岚坐在那里发了会呆,看见叶枫回来,叹了口气,沉默了一会,柔声说道:

“枫,不要嫌我啰嗦,这对你真的很重要。年轻的时候如果有更好的机会发展,就一定不要错过。人总要做点什么——”他顿了顿,“做点不让自己遗憾的事情。”

“你很想我走是不是?我走了你就再也不用烦了对吧?”叶枫有些愠怒。

“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以为我做这些是为了谁?”

叶枫知道让萧岚爱上自己是永远都没有可能的事情,虽然从未说出口,但是他不可能不明白他的心意。萧岚没有吭声,这句话他根本不需要回答,从来都没有说破的秘密,其实两个人都心知肚明。相对于叶枫对他的情谊,他的所有劝说理由突然都显得苍白无力。

“如果你真的很想我走,那我绝对不会多留一天;只要是你说的话,我都会听的。”叶枫的语气变的柔和了起来,眼神里充满了深情。

“但是,我真的不能没有你。”

他的声音很轻,在萧岚听来却如千斤重锤字字句句敲打着他的心。还能够说什么吗?萧岚知道叶枫一直在压抑着自己的感情,虽然他不希望叶枫为了自己放弃大好的前程,但是真要让他说出“我希望你走”之类的话来,萧岚还真是张不开口。他的生命里,能够没有叶枫吗?

他勉强的笑了笑,指了指他手里的东西:

“你拿的什么?名片吗?”

“从你衣服里翻出来的,是电影院那个人给你的吗?”叶枫把名片递给萧岚。

“嗯,无聊,扔了吧!”他正要往垃圾桶里扔,被叶枫阻止了。

“这个罗冰是台湾著名的制片人,那个千艺风景国际传媒,是当下很多当红艺人都签约的公司,你那天遇到的,应该不是个骗子。”

“是吗?那还是留着吧!”萧岚把名片小心翼翼的放到钱包里。

“怎么?不去试试?”叶枫问。

“看看再说吧,我觉得我并不适合娱乐圈那样的环境。”萧岚苦笑了一下,然后拿了换洗的衣服,去洗澡了。

这以后,萧岚白天忙着上班、晚上又去模特公司走秀,几乎快忘了遇见“星探”的事情。直到四天后,他路过中关村家乐福的时候,忽然想起来罗冰说在星巴克等他一个星期的事情。他觉得罗冰的话听起来挺不靠谱,在咖啡厅等人的几率也太小了,难不成他一天24小时的泡在那里等他?想想都不可能,于是他抱着好奇的想法,走了进去。他想碰上了就去试试,碰不上拉倒,反正自己也没什么损失。

他进去到吧台要了杯黑咖啡,找了个角落坐下,四处看了看,没有罗冰的影子。他想想觉得自己很好笑,哪有那么好的事情啊?说的和电影里的情节似的,搞得叶枫都信以为真了。

“白涵潇,你终于来啦!”一个人从后面拍了拍萧岚的肩膀,把他吓了一跳。

“你认错——”

他转过头,“人”字还没说出来,就看见了罗冰那张熟悉的脸。

“罗经理,你真的在这里?!”他颇感意外,又想起什么,“您刚才叫我什么来着?!”

“我叫你白涵潇啦,就是我要拍的偶像剧的男主角的名字。你又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只好这样叫你啦,哈哈!”

罗冰在他面前坐下,显得很开心。

“您喝什么?我叫服务员过来?”萧岚也对罗冰很有好感,似乎被他的喜气和真诚感染。

“不要叫啦!我这几天在这里等你,喝咖啡喝的都要吐啦!”

“您还真的天天在这里蹲点啊?!”

“那当然啦,要是没有白涵潇,就没有这部电视剧。”

“罗经理,您还是叫我萧岚吧!”

“好啦,萧岚,你也别叫我罗经理了,叫我罗老师吧!”

罗冰伸出两只手要和萧岚握手,萧岚也赶紧伸出两只手去。

“萧岚啊,下个月你就跟我去片场试镜吧!这部片子,为了男主角,一直拖着没有开机,现在总算解决了,你真是帮了我个大忙啊!”

“罗老师,去那里试镜啊?不会去台湾吧,那恐怕不行吧?”萧岚疑惑的问。

“不是啦,我跟你讲,我们这部片子是两岸三地合作拍摄的。请的演员有香港和台湾,当然还有内地的啦,台湾也有取景,但是主要还是在内地和香港,毕竟内地的风景很漂亮,取景选择范围也大。”

“这个事情,你就不用担心啦,一切我都会替你安排好。你只要做‘白涵潇’就好啦,哈哈哈——”罗冰说完,又忘乎所以的大笑了起来。

“片子叫什么名字啊?”萧岚问。

“《不能没有你》”。

第六十二章 时间无法治愈的伤

试完镜没多久,苏瑶就收到了皇家音乐学院的入学通知。她不想和萧岚长久的分开,便劝说萧岚和她一起去英国,让萧岚陪读。此时,萧岚业已通过的片方的审核,马上就要签约,因此对于陪读的事情,他一直含糊其辞,模棱两可,被追问的紧了,他就以工作忙为由,躲着苏瑶。和片方签了约以后,萧岚就真的忙起来了,模特公司的工作,他碍于情面,还没有辞掉,所以,他的生活变得轮轴转,陪读的事情也一直拖着。

这天晚上,他走完一个时装秀回到住处。在门口掏出钥匙,刚要往锁眼里插,门却打开了,苏瑶一脸困倦的站在他的面前。

“你回来啦?怎么这么晚呀?”她有气无力的问。

“嗯,你怎么来了?怎么没给我打电话?”

“我打了呀,一直无人接听。”

“哦,可能是太吵,没听见,对不起哦,宝贝儿!”萧岚抱歉的笑笑,一把把她搂在了怀里,她疲倦无力的样子分外的惹人怜爱,他把温润的双唇贴上了她粉嫩的脸颊。

唔——”苏瑶轻轻的扭了扭身子,挣脱了出来。

“哥哥,你去哪里了?”她仰脸问他。

“我——”,萧岚犹豫了一下,说:“有个同事过生日,一起出去玩了!”

“哦”。苏瑶没再说话,接过他脱下来的外套,默默的挂到客厅的衣架上。

“看你困的,有气无力的,早点睡吧!”萧岚笑了笑,指了指自己的卧室:

“今天还是你睡大床,我在小屋里。”说着就要往小卧室里走,苏瑶从后面环住了他的腰。

“别走,我有事要和你商量。”

“宝贝儿,你累了,有事咱们明天再说,行吗?”萧岚转过身,一把把她抱起来,进了大卧室,轻轻的放到床上。

“我真的有事情和你说,明天一早我就得回去。”苏瑶揽住了他的脖子,央求道。

“这么急呀,那我们到客厅说去?”

苏瑶笑着点点头,他又抱起她,回到客厅。

“走啰!”

把她放到沙发上后,萧岚接了两杯水过来,坐到她身边,温柔的抚摸着她的头,说道:“什么事情,说吧,小乖乖!”

“哥哥,去英国的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了?”苏瑶倚在沙发上,不动声色的问到。

“这个呀——唔——哦,我这几天还没来得及——”

还没等他说完,苏瑶就打断他:“怎么还没决定呀?要是决定了光办手续就得一个多月呢!你是不是不愿意陪我去嘛?要是不愿意,你就直说。”苏瑶似乎有些恼,这些天,萧岚好像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她有些沉不住气了。

“我——”萧岚叹了口气,“好了,宝贝儿,别生气了。”他像哄小孩一样哄着她,苏瑶依然不依不饶的问:“是不是叔叔阿姨不同意?”

“跟他们没有关系。”萧岚变得严肃起来,“是我自己的问题。”

“你反悔了?”苏瑶急了,“为什么啊?咱们不是说好的嘛?”

“我说过吗?不是说我考虑一下吗?”萧岚疑惑的问。

“可是你那一次不是说我到哪里你都跟着我吗?”苏瑶耍起赖皮来了。

萧岚笑了,继而脸又沉了下来,他喝了口水。

“瑶瑶,不是我不愿意陪你去留学。只是,我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干出点成绩来。”

苏瑶笑了,“又不是要你丢了工作,只是趁年轻多学点东西,回来还要继续给ys卖命的!”

“我指的不是ys。”萧岚郑重其事的说。

“那是什么呀?”苏瑶如坠五里雾。

“瑶瑶”,萧岚拉起苏瑶的手,放在自己手里握着,“对不起,有件事情,一直瞒着你。”

“其实,我最近在一家模特公司做兼职,另外,还有——。”

“模特?!”苏瑶吃了一惊,还没等萧岚说出拍电视剧的事情,就打断了他“你在做兼职模特?”

萧岚点点头。“这就是你回来这么晚的真正原因吗?”

“对不起,本来想晚点告诉你。”萧岚有些愧疚的说。

“你就是为了这个,不肯跟我出国吗?”

“也不是,我只是想自己干点事情。”

没想到,萧岚不肯和她出国留学的理由竟然是为了做模特,苏瑶郁闷的要命,忍不住脱口而出:“做模特就能干事业了吗?那种职业,完全就是靠青春吃饭的,就算你干的再出色,又能怎么样呢?顶多就是个名模,可那还不照样是个模特吗?”

这种似乎有些不屑的口气,让萧岚感到不舒服,如果让她知道自己正涉足娱乐圈,也许她更加的会加以阻拦吧?他正色道:“不管怎么样,那也是靠自己。”

“可是你知道那种环境有多复杂吗?而且根本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她伸出手,环住了他的脖子,温柔的看着他说:

“哥哥,你不需要的,不需要从零开始,即使没有我,你成就事业那也是迟早的事情,何必那么辛苦呢?再说,你年龄也不小了,那种工作根本干不长。”

萧岚捧着她的脸,温柔而坚定的回答:“如果我不去尝试,永远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的,我不想永远活在别人的荫蔽下,那样即使成功了,也得不到认可。”

苏瑶失望的放下手,摇了摇头,然后又无奈的问道:“你自己找的模特公司吗?叫什么名字?”

萧岚不好意思的笑笑说:“不是,是晓西介绍的,他哥哥和朋友一起开的,而且最近还有——”

“怎么又是她呀?这个人一点都不地道,你别老是和她扯在一起好不好?”

听到于晓西的名字,苏瑶敏感的神经紧绷了起来,“十一”长假那恶劣的一幕幕又浮现在眼前,这个胆大妄为、动不动就向萧岚投怀送抱的女生简直就是她的克星。一提起她,她就气不打一出来。

“同事嘛,你让我怎么办?我总不能整天对人家冷着脸吧?”萧岚为难的说,“其实晓西人不坏,就是思想比较新潮,大大咧咧的不拘小节而已。”

“什么嘛?!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傻?她表现的那么明显,你还看不出来?”苏瑶急了,小嘴噘着,样子十分调皮,完全不像一个淑女,更像一个小恶魔。

萧岚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我看出什么来了?”,他故意逗她,“她还能吃了我呀?”

“你怎么这样啊?有人投怀送抱,你很得意是不是?你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啊?”苏瑶恼了,对于晓西的种种劣迹压抑了许久,终于忍不住了。

看见她认真起来,萧岚收住了笑容,伸手揽住了她的腰。

“对不起,瑶瑶,我知道晓西是有些开放,而且我也知道,她确实对我有好感,但是,大家都是同事,我不能做的太绝对,我会和她保持距离,你相信我,我不是那么随随便便的人,更不会做对不起你的事情。”

苏瑶盯着他,欲言又止,沉默了很久,才一字一句的说道:

“你知道你自己有多优秀吗?有多优秀也就有多么的不安全,跟你在一起,我真的没有安全感。”

萧岚睁大了眼睛,似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他第一次从苏瑶嘴里听到这样的话。

“瑶瑶,是我,一直让你有这种感觉吗?”他松开了放在她腰间的手,温柔如水的眸子里闪着一丝失落和伤感。

“对不起,我知道这样说会伤害你。”苏瑶似乎有些于心不忍,但是此刻的她的心一如潮水,汹涌势不可挡。她的声音颤抖着说:

“但是,如果我一辈子不说,我想我会疯掉的!三年多了,从你答应和我交往的那一天起,我就从来就没有过一天的安全感。我每天都活在担心失去你的恐惧中,不断的压抑和克制着各种怀疑、猜忌和担忧这样的庸人自扰的情绪,还要时时刻刻提防着那些在你身边绕来绕去、各怀鬼胎的女生。”

“我知道我不该这样,我该相信我自己,一直以来我都是自信和骄傲的,我也有这样的条件和资本。可是自从认识了你,很多时候,我觉得我根本不是我自己!我这十多年来何曾为自己活过一天,有多少次,我都在怀疑,这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这样的爱情存在?”

“这么说,一直以来,你从来都没有相信过我?”萧岚五内俱焚,一种复杂的感情涌上心头,这些年来,他又何曾为自己认真活过。

“我一直都很想相信你,可是你知道吗?就是因为你太完美了,所以我根本没有办法相信你。你对人太好,甚至有的时候好的没有原则,你这样分明是在给别人机会,给他们介入我们中间的机会!”苏瑶的眼圈红了,但是她忍住了没让眼泪流出来。

萧岚的脑袋里“轰”的一声,震得他一阵晕眩,心再也无法平静,理性正在慢慢的远离他。

“我是对别人好,但那是一种起码的礼貌和尊敬,而且绝对不是无原则的好。与人为善是我一直以来做人的原则,我不知道这种礼貌也能给你造成这么大伤害,但是我真的没想到,你居然从来都没有信任过我!”

“你让我怎么信任你?你给我的感觉总是那么遥远,你的人虽然在我身边,我却从来都不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我甚至无法确定你是不是真的爱我?!”

“你不信任我我没有办法,你连我是不是真的爱你都不确定那我真的是百口莫辩了,你认为,我不是真的爱你,那么我是另有所图了?”

一股莫大的疲惫感袭来,全身突然变的没有丝毫的力气,他慢慢的从沙发上站起来,气若游丝的叹道:“看来,我真的是爱错人了!”

声音很低,但却像千斤巨锤一样重重的击了她一下!她再也控制不住眼眶中汹涌的泪水,“噌”的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所有的压抑、委屈、沉闷都一股脑儿爆发了出来,她失控的冲他喊道:

“是,你是爱错了,一开始你就不该选择我!从头到尾我只不过是个外人!”

看着她因激动和气愤而扭曲的脸上泪水横流,萧岚使劲的咬了一下自己的下嘴唇,然后径直走到门口,打开门,背对着她站了一会,然后回过头来一字一句的对她说:“你可以不信任我,你也可以怀疑我对你的爱,因为你怎么想怎么做那是你的自由,我无权干涉,但是,不管你怎样看我,我都问心无愧!”

“问心无愧?你问心无愧?你以为我是傻子吗?傻子都看出来你根本就不是!你真的以为你瞒过了所有的人吗?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到现在都放不下那个女人吗?”她近乎歇斯底里连珠炮似的质问他,

“我不说出来,那是因为我太爱你,而你呢?你说我不信任你,你信任过我吗?你从来都没有向我坦白过!这些年,你究竟有没有过对我的一丝歉意?”为了保住这份来之不易的爱情,一直企图做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傻女孩,看来,这个愿望没有办法再实现了。

那一刻,萧岚像被电击般的呆住了,他脸上的神情由激动转为悔恨再变成歉疚,眼神也渐渐的恢复了往日的柔和。最后,他解脱般的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然后一往情深的注视着她,温柔的、深情的说了声“对不起”,掉头离开了家。

第六十三章 爱之癫

,叶枫在住处一遍又一遍的拨着同一个号码,里面仍旧是一遍又一遍的关机提示。萧岚从早上到现在,和消失了一般,不见踪影。他找遍了他上班的ys和兼职的模特队,甚至联系了剧组,竟然都没有他的一丝行踪。表姐的电话居然也打不通,在舅舅家里找到她,得知她把自己关在房门里已经一整天都不肯出来见人。

和他们相处这么久,叶枫从来没见他们两个吵过架,甚至连闹别扭都没有。这一次竟然闹到连萧岚这样循规蹈矩的人都玩失踪的地步,看来他们的问题不小。他很担心萧岚出事,他一个人在北京举目无亲的,能到哪里去呢?此时的叶枫早已没有了往日的沉稳和冷静,他的脸虽然一如既往的冷若冰霜,他的心却早已如一座喷发的火山。

“咚”的一声,好像什么重物撞到门上的声音。叶枫发疯了似的冲了过去,打开门,倚在门上的一个人如烂泥一般顺势瘫倒在冰冷的地上。那人正是萧岚,但又分明不是往日的那个萧岚。他躺在地上,眼神迷离,头发凌乱,胡子拉碴,上衣扣子都松开了,裤子上竟然还有呕吐留下的秽物,满是酒气的身上隐约能看见无数擦伤的痕迹。

叶枫皱了皱眉头,一颗悬着的心终于可以落地了。他一声不吭的把萧岚抱起来,吃力的放到床上,然后迅速的给他脱去外衣,拉上一条被子给他盖上。接着去弄来一条热毛巾,从上到下,一点一点的仔仔细细的给他擦着。给他擦完身子后,叶枫又抱着他去洗手间帮他冲了个澡,把床收拾干净后,给他换上睡衣,安顿他躺下。从进门那一刻起,萧岚从头至尾都老老实实的任凭叶枫摆布,不管叶枫做什么,他一点反应都没有,眼神呆呆的,不知道在看哪里。叶枫也不多问,安顿他躺下后,他自己也洗了个澡,睡在了他旁边。

夜里,叶枫起来上厕所,突然发现萧岚的脸色发红,不断地说着胡话。他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烫的他立刻缩回了手。“遭了,发高烧了!”他迅速的给他穿上衣服,背着他下楼,开着保时捷奔附近医院疾驰而去。

到了医院诊断是重感冒,高烧40度。护士给他打上了点滴,萧岚又沉沉的睡去,叶枫守在床边一夜没合眼。第二天早上,萧岚醒来,看见叶枫布满血丝的双眼,无限怜爱的问:“一夜没睡吧?”

“没事”。他淡淡的说。

“我昨天怎么了?怎么在这了?”萧岚不好意思的笑着问他,又尴尬的补充道:“是不是很难看?”

“是,我还以为讨饭的来了!”

萧岚笑笑,没再说话。“想吃什么,我给你买去。”叶枫问。

“已经打完针了,我们回家吃吧!”

“好,回去我给你做。”

两个人回到家后,叶枫做了丰盛的早餐。萧岚还有些虚弱,叶枫便把饭端到茶几上,两个人坐在沙发上吃。刚拿起筷子,萧岚就皱了皱眉头。叶枫关切的问:“怎么了?还不舒服?”

萧岚点了点头:“有点晕。”

叶枫拍了拍自己的左肩,示意萧岚靠过来。萧岚很听话的靠了过来,就这样,萧岚靠在叶枫的肩头,叶枫时不时的拿筷子夹饭菜喂他,两个人都是一脸的幸福。“想跟你说件事”,叶枫忽然说。

“什么?”

“我已经保研了,本校的。”

“嗯”。萧岚好像已经事先知道了似的。

“你知道了?”

“不知道,但我知道你肯定有别的打算。”

“不想知道原因?”

“我知道的。”

“我不会后悔,永远都不。”

“我明白。”

两个人就这样偎依着吃完了早餐,饭后,萧岚精气神恢复了不少,他看见停在客厅那架华丽的钢琴,便来了兴致,要求叶枫给他弹几首曲子。叶枫让他坐在自己旁边,打开钢琴,伸出纤纤十指,给他弹了一首《快乐颂》,萧岚托着腮,出神的听着,一曲终了,他忽然问叶枫:“今天几号?”

“4月1号”

“哦”萧岚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怎么了?”叶枫问,“想过愚人节了?”

“不是,有一个朋友今天生日。”萧岚慢吞吞的说。

“愚人节出生?那你朋友是不是很傻啊?”只是一个无心的玩笑。

“她是很傻,傻得不可救药。”萧岚喃喃的说,似乎在说给自己听。

“打个电话?”

“不用了,没必要了。”萧岚忽然坚定的说,他知道,自己已经错过一次,不能再错第二次,他不会再给自己和另一个女孩任何犯错的机会。

“看不出来,你其实很决断。”萧岚眼神中的坚定让叶枫感到一丝淡淡的失落。

“我是不是一直都很没用?总是优柔寡断的。”

“是你太善良了,所以有的时候难免会无所适从。人都这样,别把自个儿当圣人,别太为难自己。”

“你也是”,萧岚拉住叶枫的手,轻轻的摩挲着,“你知道,有些事情是永远无法改变的。”

“不需要改变,只要永远在一起。”叶枫反过来抓住萧岚的手,在他的手心里用食指画了一个心的形状。

“你也好傻。”萧岚靠过去,抱住了他。

第六十四章 一个人的流浪

六月了,沈夕还没有找到工作,确切的说还没找到心仪的工作。有一家本地的白酒厂比较中意她,但她想到将来有可能浸在白酒缸里被腌成泡人参就婉辞拒绝了酒厂的offer。本来在学校一直比较活跃的她以为自己应该有大把的机会找到让人侧目的工作,可是每天和同学一起挤招聘会,到处的发邮件、寄简历,这边笔试,那边面试的,折腾了整整半年,眼看着平日里不如自己的同学孬好都找到了工作,可她还和个跳蚤似的屁颠屁颠的四处求爷爷告奶奶的,每天灰头土脸的还没把自己“卖”出去。

她想破了脑袋都不明白为啥像她这样百里挑一的“优等生”竟然都找不到一份像样的工作?也许是她太挑剔了吧?虽然大这年头大学生多的和那下水道的老鼠似的,但她们这“211工程”学校的学历就算是老鼠,那至少也是老鼠中的贵族啊,怎么找份体面点的工作这么难啊?这面来面去都快成面霸了,还不见哪家单位向她伸出橄榄枝的,难道这年头能慧眼识英豪的伯乐全都得白内障了吗?

沈夕郁闷之极,几个月以来的冷静和沉着早已荡然无存。虽然她心理上仍旧排斥家里为她拉关系找门路,但她已经不阻止爸妈和爷爷为她四处奔走了。可再怎么样,她没“富二代”那命,家里几代“贫下中农”到父母这一代好不容易混到个“小小”资,还没跟皇亲国戚扯上一丁点边。就算家里老人肯舍上老脸去为她求人,也不见得能找到什么她看得上眼的工作。

就这样折腾到了6月下旬,学校无情对毕业生下了最后通牒,要求在7月1日之前全部搬出学校,沈夕没有任何留恋的就卷了铺盖回了家,干起了专职“宅女”了。找工作的不顺利让她对自己越来越没有信心,自甘堕落的整日泡在电脑跟前,在虚拟世界里四处游荡。

这天,她一上网打开qq,看见一直颇有好感的q友,冷月无声的头像亮着,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那头像的光亮看上去那么清冷,有一种说不出的寂寞。她小心翼翼的打了一行字:

“你在啊?”

半天没反应,沈夕又打了一个调皮的笑脸给他。

“嗯,有事吗?”

“没事,你好像不太高兴。”

“你怎么知道?”

“感觉。”

“这也能感觉出来吗?”

“不知道,反正觉得你的头像看起来好寂寞的样子。”

“寂寞?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寂寞。”

“是吗?不知道寂寞的人其实没什么烦恼。”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我从来没有感觉像现在这么寂寞。”

“是吗?那一定是有喜欢的人了,对吗?”

似乎被沈夕说中了心事,冷月无声没有再说话,他的头像不知道什么时候暗了下来,他总是这样,神秘的出现,神秘的消失,沈夕也不以为怪。

她很无聊,正准备下线,就看见以前的同学,萧岚宿舍的魏如风的头像挑衅似的亮闪闪的,她一看就乐,噼里啪啦的敲着键盘,几行字挑了出来。

“魏猪,最近在哪里发财啊?”

“沈老大,你没死呐?你再不露面,我就打算到校友录上给大家伙发讣告

了!“

“滚!你这挨千刀的!我就是死也要拉上你去陪葬!”沈夕在这句话后面加上了无数地雷和滴血的刀子。

“一年没见,你还是这么彪悍呐,再这样嫁不出去了啊!”

“要你管!不知道现在男女比例失衡吗?听说过男人打光棍,没听说过女人会剩下的!”

“瞅你这没出息样!跟人苏校花学学不行吗?看人家,又温柔又漂亮,和大帅哥郎才女貌的,终于修成正果了!”

“什么?什么意思?”看见最后一个词,沈夕的心剧烈的收缩了一下!

“什么什么意思?你不会不知道吧?”

“我知道什么?”沈夕的呼吸要停止了。

“你这邻居怎么当得呀,连萧岚和苏瑶订婚都不知道?”

“订婚?什么时候,在哪里??”她急切的追问。

“白痴啊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这个星期天,他们家要在长城饭店搞个小型的订婚宴,说是苏校花要出国,一是定下亲事,二来也给苏校花送行呢!”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沈夕感到浑身的血管就要爆裂了,她颤抖着敲下了两行字就关了qq下了线。

明明就放手了,为什么听到这样的消息还是不敢相信?难道内心深处还存有那么一点点幻想吗?没有谁能够真正了解自己,沈夕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什么,反正她像是得了失心疯般的,拿上背包,翻箱倒柜的找出了几张现金,一步三个台阶的下了楼,出了门,招手上了一辆出租车直奔火车站而去。

挤在去往北京的列车上,看着熙攘的人群,沈夕的心似乎平静了一些,但是那股一定要见到萧岚的想法,却丝毫没有减弱。

“我去干什么?当面问清楚吗?非要听到萧岚自己说出来我才肯相信吗?他离开的那一年,不就注定了今天的这一切吗?”

“我真是个大傻瓜,他心里早就没有我了,我为什么还和神经病一样整天想着他!”沈夕鼻子一酸,眼泪出来了,车上人多,她赶紧拿纸巾擦了擦眼睛,把头转过去,朝窗外看。

已经到天津了,暮色中的天津隐约看上去很美,说起来,她长这么大,除了小时候跟着父母出去过,自己从小到大,还没一个人出过远门呢!她只记得初中毕业时和萧岚两个人一起去过青岛,那时候的他们亲密到不分彼此,根本就没有青春期男孩女孩见情窦初开时的那种突然的陌生感,他们谈的最多的话题就是以后有时间,就相约一起去流浪,越远越好,除了彼此,什么都不带。而如今,物是人非,只有她沈夕孤零零一个人,独自去流浪。

到站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沈夕顺着人流下了车,突然想起了什么,便从背包里找出钱包,打开一看,里面所有的钱加起来也就两百来块,她皱了皱眉头,四处看了看。这时旁边走过来几个中年妇女,像苍蝇一样围着她不断的问:“小妹,住宿吗?住宿吗,小妹?”

她随口问了句:“多少钱啊?”

“30块一个床位,就30块,你看,多干净!”其中一个妇女朝她晃了晃手里的照片。

沈夕拿起照片看了看,觉得还算干净,恐怕自己身上这点碎银子就只能找个干净点的小旅馆凑合一晚上了,于是她顾不上多想,便问:“在哪里?怎么过去?”

“跟我来!”中年妇女带着沈夕上了不远处的一辆面包车,车里有两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男人,和中年妇女都是旅馆拉客的,另外还有两个穿着比较土的中年夫妇,好像是农村来的,沈夕上了车,司机便发动车离开了车站。

面包车七拐八拐的钻了一个胡同又一个胡同,沈夕心里不断的犯嘀咕,看那两个男人也越来越觉得不顺眼。“不会碰上什么坏人了吧?”她一紧张,突然觉得自己有些草率,转念一想,自己是身怀绝技的“侠女”,还不把眼前这几个人放在眼里,于是便放轻松了。

车一路颠簸,终于拐进了最后一个胡同,来到一个像四合院一样的地方,一看就是自己的院子改造的小旅馆,沈夕下了车,登了记,交上了50块钱的押金,便跟着服务员进了地下室的一个房间。她进门一看,虽然房间有些简陋,但看上去还算干净。此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她想反正有地方睡总比睡大街要好,门口走廊上还满是打地铺的人呢,于是匆匆洗涮完毕,连衣服都没脱,便沉沉睡去。

第六十五章 眷恋着你的心

,有人砰砰的敲门,沈夕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起来开门,原来房间的其他床位又安排人了,两个打工妹模样的青年女子很友好的跟她打招呼,她半睡半醒的应了一声,倒头便睡。不知道什么时候,她被一阵喊声惊醒,睁开眼睛,看见昨天晚上那两个女人冲她笑,她被她们笑的毛骨悚然,警惕的问:“有事吗?”

“小妹,能帮帮我们吗?”其中一个短头发操着半生不熟的普通话小心翼翼的问。

“帮什么忙啊?”

那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另一个扎马尾的特意的去检查门口有没有人,然后把门反锁后,才放心的回到床边。

“实话跟你说吧,小妹”短头发开口道,“我们两个是回家逃难的,因为走的急,身上的钱不够买车票的。”

“哦”沈夕应了一声。

看沈夕没反应,短头发让扎马尾的掏出一包东西,小心的打开给沈夕看。沈夕的眼睛一亮,明知故问的说道:“这是什么?!”

“小妹,你不会不认识吧?这是金元宝啊!”短头发继续说,“我们两个的男人都在一个工地上给一个老板打工,我们俩是给工人做饭的,结果那天我们两个的老公一起挖到一个大坛子,就是这个”,她指了指包袱里金光闪闪的东西,“还有这个”,她从兜里掏出一张发黄的纸递给沈夕,那上面是繁体竖版的毛笔字,沈夕大约看明白了写的好像是民国一个富户留给子女的财产,于是对她们说:

“这好像是文物吧?”

“是吗?我们老板不知道从哪里听来了消息,要找我们,我们很害怕,俺们男人就让我们俩赶紧跑,要不然让老板找到,我们就完了,他是黑社会的,被他找到,我们就死定了!”两个人都可怜兮兮的看着沈夕。

沈夕盯着那金灿灿的金元宝,心里有种说不清楚的不踏实,于是她问:“你们车票多少钱啊?”

“不多,贰佰就够了!”短头发连忙说。

“妈的,跟算命的似的,怎么就知道我兜里就剩二百块!”沈夕心中的疑团更大了,于是说:“对不起啊,我身上一毛钱也没有,要不把我手机给你们吧?”

看的出两个人很失望,短头发淡淡的说:“那些都是私人的东西,算了吧,我们再想想别的办法吧!”

“我带银行卡了,要不一会天亮了你们跟我去取吧!”沈夕试探性的问。

“不用了,不用了!”两个人连忙摆摆手,示意沈夕继续睡觉。沈夕也不客气,把包紧紧的抱在怀里,倒头大睡。

早上醒来的时候,那两个打工妹早已不见了踪影,沈夕也没在意,收拾停当后结清了房费,出门买了张地图,坐上公车就奔中关村附近的ys大厦去了。自从那次分手后,她就再也没有了萧岚的音讯,只是从同学口中得知萧岚进了ys旗下的著名门户网站工作,后来在校友录潜水的时候找到萧岚的详细地址。她其实很想给他打个电话,告诉他她只身来到北京只为了听他一句真心话。也许她根本做不了什么,但是苦恋这些年,她似乎从来没有听到他说那句话。她真的很想知道,萧岚的心里到底是不是真的爱她。

进了ys大厦,很顺利的找到了萧岚工作的文史专栏编辑室,沈夕悄悄地站在门口往里看,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但是她找了半天,也没有在那一个个格子里找到那熟悉的身影。这时一个打扮很时髦的女孩从里面出来,沈夕连忙问:“小姐,请问萧岚在吗?”

那女孩上上下下的打量了她一眼,说道:“你找萧岚啊,他一个月前辞职了!”

“啊?”沈夕吃了一惊,“——那您知道他去了哪里了吗?”

“这我真不知道,不好意思啊!”女孩走了,沈夕呆立在那里,好不容易缓过神来,拖着沉重的步子,离开了那里。

“刚才来的那个女孩子是谁啊,长的好高啊!”刚从洗手间出来的于晓西看见沈夕的背影好奇的问自己的同事。

“不认识,好像是找萧岚的。”

“萧岚马上就成大明星了,这个不会是他粉丝吧?”于晓西撇撇嘴说道。

“你怎么什么都知道?”旁边的同事说道。

“当然了,只要是萧岚哥哥的事情,我都知道。”她得意的笑笑。

走出ys的大门,沈夕漫无目的的在川流不息的大街上游荡。“是上天故意不想让我找到他吗?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辞职?”

“你到底去了哪里?为什么都不肯见我一面?”望着灰蒙蒙的天空,她感到一阵失落和无助,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里,虽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归属感,但她却有一种迫切想要留下来的欲望。这个城市里有她这一辈子最爱的人,就算一辈子见不到他,能和他呼吸着一个城市的空气,那对她来说就是上天最大的恩赐。想到这里,她下定了决心,于是走进了附近的地铁站打算先去王府井痛快的玩一玩。

说来这是她第一次坐地铁,飞驰的地铁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她一阵晕眩,感觉自己似乎要被列车疾驰的气流卷走,车停稳后,她小心的跨了进去,生怕掉进地铁夹缝中,完全没有注意到身旁两个高大英俊的男孩和她擦肩而过。

那两个男孩刚下地铁,其中一个忽然回头看了一眼,似乎在找什么,但是列车已经飞驰而去,他什么都没找到。

“怎么了?碰见熟人了?”另一个问道。

“没看清,感觉有点像,应该不是。”他若有所思的说。

这个男孩正是沈夕日思夜想,千辛万苦要找的萧岚,此时他和叶枫刚从王府井逛街回来,打算到公司找以前的同事叙叙旧,与沈夕擦肩而过的瞬间,他突然有种异样的感觉,等他回过头来,列车已经疾驰而去。

“也许是身高的原因吧!”他晃了晃脑袋,“别胡思乱想了!”

和以前的同事吃完了午饭,两个人回到叶枫的住处。看见叶枫进门后就一直靠在沙发上一言不发,萧岚便关切的问:“小枫,你最近怎么了?怎么总是闷闷不乐的样子?不舒服吗?”

“看你丫不爽!”

“看我不爽啊?我哪招你了?”萧岚笑问。

“明知故问!”叶枫不依不饶。

“我真不知道,——是怪我订婚没提前告诉你吗?”

听到这话,叶枫没有回答,他从兜里掏出一支烟,点着了,闷闷地吸了一口。

“对不起,主要是定下来的太急了,两家大人的主意,我也没料到。”他抱歉的说。

叶枫依然没有说话,烟雾缭绕中,看不清他的表情。

“你知道,这是迟早的事情,不管是订婚,还是结婚。”萧岚轻声说道。

“我要跟你过一辈子。”叶枫忽然说。

“别说傻话了,我根本不是你要找的人。”萧岚淡淡的说。

“我只要跟你生活在一起,不管和你结婚的是谁,我只想能够天天见到你。”

这样的动情的话,即使是直男的萧岚听来也很难不为之动容,他很难理解同性之间的爱,他也越来越不明白,自己和叶枫之间到底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牵绊?他知道叶枫对自己的感情不同于一般的兄弟之情,但是自始至终他都没有一丝一毫的厌恶和反感,反倒是享受着和叶枫这种说不清,道不明腻在一起的感觉,也就只有对叶枫,他才会有这样的感觉。正是因为对叶枫的爱,他才不希望因为自己的自私而让他继续沉沦。

“小枫,你别再任性了好不好?你已经不小了!你是家里唯一的男孩,老人没有时间一直等,就算是为了父母,你也要找个女孩子结婚生子,成家立业,这是迟早的事情!”萧岚知道,这样道貌岸然,但却苍白透顶的狗血理论连他自己都说服不了。

“你真的这样认为?”叶枫幽幽的说。

“你必须这样做。”

“你宁愿我一辈子受折磨也要我这么做?”

“可跟我在一起,会毁了你的!”

“你是怕我毁了你吧?”

叶枫始终阴沉的脸这时似乎平静了下来,但他那深邃的眸子里却充满着寂寞,深不见底的寂寞。萧岚的心抽搐了一下,他叹了口气,坐到叶枫旁边,拿掉他手里的烟,摁到烟灰缸里使劲的掐灭,然后轻声但语气坚定的对他说:

“枫,不管将来怎么样,我的家里始终会给你留一间屋子,你随时都可以来,想住多久都可以,但是——我真的没有办法给你想要的生活。”

沉默。叶枫眼神里的寂寞慢慢的变成了忧伤,他转过脸,凝视着萧岚的眼睛。忽然,他斜着身子压了下来,把湿润的双唇贴上了萧岚的嘴巴。那种气势和力量似乎有种不可侵犯的威严,萧岚不自主的随着他的身体躺倒了沙发上,嘴唇也迎合着叶枫强有力的舌尖微微的张开,直到他的舌头完完全全的侵略了他的嘴巴,在里面肆无忌惮的横行。

沙发上,叶枫捧着萧岚无比俊美的脸,贪婪的吸着萧岚的舌尖,舔着他温润的双唇,两个人的舌头在彼此的嘴里缠绕着,纠结着。叶枫的动作越来越快,呼吸也越来越急促,他的嘴没有停下,手开始疯狂的抚摸着萧岚的上身,并胡乱的解开了他衬衣的扣子,把嘴唇贴到了他健美的胸膛上。

他贪婪的吮吸着,萧岚不自觉的轻声呻吟了起来,叶枫好像受到那声音的刺激,动作更加霸道和猛烈了!他像野兽一样,扯掉了他上衣最后的一颗扣子,并把手放肆的伸到了他的下体

第六十六章 一定会回来(一)

想把我掰弯吗?”萧岚使劲的按住了叶枫抓在他裤腰带上的手,喘着粗气说道。

“我想,但是我不能。”叶枫停止了动作,坐了起来。他用手理了理凌乱的头发,从茶几上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点着。

萧岚也坐了起来,系上了上衣扣子,起身去了洗手间。他锁上洗手间的门,对着镜子,不认识似的看着里面的自己,微红的双颊,额头上渗出的点点汗珠,里面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吗?刚才那是什么样的感觉?难道真的被掰弯了吗?他把水龙头开到到最大,把头放到下面,任由水肆虐着他的脑袋,哪怕就那么一点点,他也希望这水能把他冲的更清醒,更明白!

故宫不愧为历代皇家圣地,自从第一次目睹它的伟岸雄姿,以后无论多少次身临其境,沈夕总会被那雄伟宏大的气魄所折服。她怀着敬畏的心情从天安门走到神武门,又从神武门折回来,再次仰慕了一番,才恋恋不舍的走出来。过了金水桥,心情大好,肚子也感觉饿了起来,于是她坐地铁又去了王府井。

她胃口似乎很好,几乎把王府井的所有特色小吃吃了个遍,吃的脑满肠肥后就索性买了份报纸,坐在街头的休息椅上看。她漫不经心的翻着,眼睛忽然停在了一整版让人眼花缭乱的招聘广告上面。

“对呀,为什么不留在这里找工作呢?要留在这里,必须先得养活自己啊!”

她一则一则的仔细的读着那些小广告,令她失望的是,要的都是一些低级的技工、餐厅服务员什么的,就算她这样的大学生肯屈尊去应聘,人家未必能看的上她。她又翻了翻其他的版,一个八分之一版的招聘启事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那是一个叫阳光实业集团的公司,招聘市场助理。之所以吸引沈夕的不仅仅是声称每月不低于6000元的不菲薪酬,仅凭那慷慨激昂、洋洋洒洒几十字的企业文化介绍就足以让沈夕这样的有志青年热血沸腾了!她连忙从背包里找出笔纸记下了那里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站起身要走的时候,忽然想起来今天晚上还无处安身,于是又坐了下来,重新翻开报纸,找起租房的信息来。

当天晚上,浑身上下只剩下一百来块钱、疲惫不堪的沈夕,终于在人民大学附近一处地下室的一张床上进入了梦乡。第二天早上醒来,一打开手机,铺天盖地的短信一个接一个的涌了进来。自从她不辞而别的离开家,到现在已经一天半的时间了,失踪了两个晚上,家里现在应该已经炸开锅了吧?

她看了看短信,全是爸妈发的,看得出他们很着急,沈夕的眼睛湿润了。想想都怪自己太任性,离家出走玩失踪根本不考虑父母的感受,可是就是那一瞬间的绝望让她冲动的忘却了所有爱她的人。想到这里,她赶紧用手机给家里打了个报平安的电话。

妈妈听到她的声音,“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哭的沈夕胸口揪心的疼,她强忍着泪水,不断地说“对不起”,但是当母亲问她在哪里的时候,沈夕还是狠心没有告诉她。母亲何其聪明,如果知道她在北京,那么母亲一直耿耿于怀的让自己的女儿怀孕堕胎的罪魁祸首到底是谁,她肯定猜个**不离十。妈妈虽然从来都没有追问让沈夕怀孕的那个男人是谁,但是沈夕看的出来,母亲对这个差一点毁了自己的女儿做母亲的权利的男人一直有着很深的怨恨。

为了不会让萧岚做这样的冤大头,沈夕对自己在北京的事情讳莫如深。她说自己在一个很远的地方,让家里不要担心,她只是想出来散散心,过几天就会回去。母亲知道她因为找不到工作,心理压力大,因此也没有勉强,嘱咐她自己注意安全,早点回家,便挂了电话。

和母亲通完电话后,沈夕向同屋的女孩打听了附近的公话亭的位置,便揣着身上仅有的十几块零钱出门给大学时同宿舍的死党梅茹打了个电话。和梅茹通完了电话,她马上到附近的中国银行开了户,然后把账户号用短信发给梅茹,就坐在银行的营业大厅等着,几个小时后,她收到了梅茹寄来的500块钱,终于舒了一口气,没钱的日子原来这么可怕!

出了银行的门,她找了个地方痛痛快快的吃了顿饭,然后买了张地图,坐公车去找“阳光实业集团”了。按照报纸上的地址,她找到了一家写字楼,来到阳光实业的招聘办公室,发现门口已经有很多大学生模样的人等在外面。从他们的言谈中,沈夕了解到里面居然还有人大的本科毕业生,这让她多少有些怯场,和名牌大学的毕业生竞争还是有些压力的。

“下一个!”

“来了!”

沈夕应声走进了办公室,里面居然只有一个打扮入时的年轻女子,看起来像个秘书之类的文员。她很有礼貌的让沈夕坐下,然后让沈夕交上10块钱的报名费,沈夕没有多想就掏出十块钱交给她。那女子随后问了问沈夕的基本情况,然后象征性的问了几个问题,沈夕慷慨陈词了一番后,她就让沈夕在门口等消息。

半个多小时后,沈夕和其他几个人被分别带到楼下,说是要进行分组入职锻炼。她被安排和5、6个据说是公司员工的一组,他们每人手里都拎着一个袋子,从外观上看好像是保健品的样子,沈夕理所当然的也分到一个袋子。

她云山雾罩的跟着他们走到了一个小区门口,里面一个负责人模样的人,让大家围过来,然后他握起拳头,慷慨激扬的喊道:

“我们每天都要对自己说那两个字?”

“我行!”众人也举拳齐声回答。

“如果是三个字呢?”

“我能行!”

“四个字呢?”

“我一定行!”呐喊声震天价响。

看他们一问一答煞有介事的和文革红卫兵喊口号似的,沈夕哭笑不得,这到底是要干什么呀?

“好!开始行动!”负责人振聋发聩的喊声吓得沈夕直打哆嗦,她悄悄地拉住一个男孩的衣角怯生生的问:“我们这是要干什么去呀?”

男孩无奈的耸耸肩,指了指手里的袋子,说道:“一家一家的敲门啊!”

“每天都干这个吗?”

“啊,要不干什么?”

“不是大公司吗?”

“哪儿有什么公司啊,就这个几个人儿!”

沈夕顿时明白了**分,敢情这是上门推销啊!搞半天是招聘推销员来了!她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对负责人说自己有点急事得先回去,就把手里的袋子往他怀里一扔,头也不回的跑了

第六十七章 一定会回来(二)

京滞留了快一个星期了,几乎天天赶场子跑招聘会,连来找萧岚的事情都忘得一干二净,但几天下来,却一点收获都没有,眼看着梅茹打来的钱也快花光了,沈夕越来越沉不住气。这天晚上,她参加完军博的大型招聘会,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地下室,胡乱的吃了点东西就爬到床上躺下,不一会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沈夕,醒醒!”朦胧中有人推她,睁开眼睛看见同屋的舍友。

“你手机一直响。”她指了指沈夕枕头边的手机。

“哦,谢谢!”沈夕拿起手机按了接听键。

“是沈姐姐吗?”电话那头清脆悦耳的男声让她清醒了不少。

“我是沈夕,哪位啊?”

“咦,宝贝儿,你声音听起来好哑啊,感冒了吗?”那男生关切的问。

“没有,刚睡觉呢,你到底哪位啊?”那声“宝贝儿”叫的沈夕起鸡皮疙瘩。

“还没听出来啊?我是小林子啊!”

“雨铄吗?你怎么总是在人家睡的正香的时候打电话啊?”一听是林雨铄,沈夕就不客气起来。

“我的好姐姐,我可想死你啦!你最近怎么都没有消息了呢?”电话那头的雨铄还是那么热情十足,沈夕常常怀疑他是不是吃了什么大补丸之类的,看起来总有用不完的精力。

“行了,醋天使,别到处施舍你那廉价的酸菜缸子了,找姐姐有什么事啊?”

“你最近怎么样啊?找到工作了吗?是不是已经签约了?”这家伙哪壶不开提哪壶。

“怎么你已经签卖身契了吗?在哪高就啊?一月多少银子啊?”

“我啊,我考研了,北外,已经收到通知书了!”林雨铄一句轻描淡写的话却在沈夕心里激起了不小的涟漪。

“哇塞?!真看不出来,你这个整日寻花问柳,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居然考上北外的研究生了!我太崇拜你了!”

“姐姐,你饶了我吧?我顶多就是风流倜傥,感情丰富外加比较懂得怜香惜玉而已,给我扣个纨绔子弟的高帽子还真是不敢当啊!不过——你崇拜我的话,我就不客气的收下啦,哈哈!”

“德行!”

“你现在怎么样啊?还在济南吗?”

“别提我了,我真的很倒霉,干什么都不顺利!”沈夕抱怨道。

“怎么了?”雨铄关切的问。

“工作没找到,厚着脸皮到北京来找旧情人,结果连影子都没看见;索性留在这里找工作,累个半死不说,处处碰壁倒也罢了,还遇到骗子了!”这几天满腹的委屈终于找着一个能倾诉的主儿。

“唉,北京的竞争压力还是蛮大的,现在工作都不好找,所以我根本就不打算找,老是觉得还没玩够呢!”

“要不是为了能和他在一个城市里,我才不来北京这种地方呢!”只有和林雨铄,沈夕才可以这样轻描淡写的谈及萧岚。

“我真羡慕你的那位帅哥啊,能遇到姐姐这样痴情的女子,我就是立刻死去,也没有丝毫的红尘眷恋!”雨铄叹道。

“痴情又怎么样?我都不知道我这样做到底有什么意义?我们俩已经结束了,没有开始的结束。”一丝失落涌上心头。

“唉,这很难说,人有的时候就是要的那种感觉。不过,我觉得如果找工作不顺利,你可以试一下考考研究生,我觉得凭你的实力,一定没问题,北京的好学校很多,来北京一定没问题。”

“考研?唉——”沈夕叹了口气,“也许我现在真的不适合找工作,这么不成熟就踏入社会,恐怕适应不了吧?”

“那就试试吧!考上了就可以来北京见他了!”

“嗯——考虑一下吧,不过,我考哪个学校啊?”

“清华怎么样?我觉得你行!”

“啊——?开玩笑吧你!”沈夕吓了一大跳,清华在她眼里简直就是遥不可及的瑶池仙岛。

“不要那么没有自信嘛!有些事情不去试一试怎么知道不行呢?”没想到油腔滑调的林雨铄也能说出这番励志的话来。

打完电话后,沈夕的心一直不能平静,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琢磨着林雨铄说的话,尤其是最后那句“我在北京等着你啊”让她对未来充满了无限的憧憬。

次日早上,她洗刷完毕正准备出门,舍友放到桌子上一份报纸上的新闻标题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只见那上面写着“两女子利用假文物骗千人”,她顺手抄起来仔细一看新闻内容,不禁哑然失笑。

原来她来北京的当天晚上在小旅店了碰见的那两个女人是两个江湖骗子,拿着假元宝到处骗人,上当的都是些贪财的,用血汗钱换了一堆废铜烂铁。沈夕看的背后直冒冷汗,如果当时自己也贪图那假元宝,大概现在都沦落街头了!

这时,她心中忽的一亮,有种放下了很大的包袱的轻松。从她来到这个城市的那天起到现在,她经历了二十多年的人生中不曾经历过的欺骗、失落、坎坷,种种的酸甜苦辣都在这不足七天的时间里发生,也许像她这样涉世未深的女子以现在的窘态融入这个城市为时过早,换一种更有尊严和成就感的方式或许更适合现在的她。

“考研!不管是清华还是北大,我一定会回来!”她雄心勃勃的想。

一年后,当萧岚的银屏处女作《不能没有你》在台湾各大电视台和大陆的各大视频网站热播的时候,已经戒了各类娱乐活动,皓首穷经近一年几乎快熬成“白毛女”的沈夕,如愿以偿的拿到了一张封面上印有那个近百年历史的高等学府标志性建筑物“二校门”的录取通知书。

看到上面“清华园”三个字的时候,沈夕哭了。当初打定主意要再次回到那个曾经让她绝望的城市,初衷是什么,已经不重要,回到那个城市的意义也早已经不再是为了那段逝去的爱情,对于现在的她来说,那将是新生活的开始……

第六十八章 沦陷的城堡

典礼结束了,她从明理楼走出来,徜徉在夕阳的余晖下,贪婪的呼吸着这个中国第一高等学府的清新空气,感觉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的不真实,她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会有一天成为美丽的清华园里的一份子。

她环视四周,朝着对面的建筑馆走去这个建筑学院的新式办公教学楼在整个园子里显得格外的宏伟大气,她走上台阶,细细的端详着。大门口一个头发花白的老教授和一个高大的男孩正在讨论着什么,她轻轻的从侧面走过去,不经意的一瞥,竟然惊呆了!

她看清了那个男孩的样子,时间仿佛瞬间在那一刹那间停止了!她的眼睛也在那一刹那定格在那张似曾相识的脸上!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造就了那张精致绝伦如刀削斧劈的脸,皮肤光滑如镜,那像潭水一样深,一样清澈的眸子里散发着凝重的魅力,无比精美的五官镶嵌在一张无比完美的脸上,挺拔健美的身材即使是穿上树皮,也会像金缕玉衣一样发出夺目的光彩。

除了那冷傲拒人的气质,眼前的这个人简直就是萧岚的翻版。原来上天是会眷顾她这个痴情成灾的可怜女子,她的心中旋即泛起一种肝肠寸断的柔情,痛彻心扉但却让她幸福的震颤,她哭了!

泪水如黄河决堤,她好久都没有哭过了,胸中的柔情已经让她不能自已,她捂着胸口,艰难的扶着墙,慢慢的蹲在了地上。

“同学,你没事吧”老教授发现了她,连忙跑了过来,看沈夕低着头没有反应,连忙对旁边的男孩说:“赶快打120!”

这时沈夕抬起头拉住了要打电话的男孩的手臂,“不用了,不用了!老师,我没事,休息一下就好了。”她有气无力的说,如此近距离的看这个无与伦比的美男子,她快要窒息了,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惊为天人。

“那你好好休息吧,小叶,你送她回去吧。”

“嗯,您回去吧,我回头再找您。”

“那我走了。”

老教授走了,沈夕扶着墙慢慢的站起身,“没事吧?”那个男孩淡淡的问她。

“嗯,我休息一下就好了。”

“自己能回去吗?”

“能——不—不——不能!”沈夕的声音在发抖,她没想到这么英俊的帅哥竟然如此冷酷,完全没有怜香惜玉的意思,沈夕在心里把这个冤家恨得咬牙切齿,但是仍然不想就此放弃。

“住哪里?”虽然那声音依然寒气逼人,但是沈夕却没有听出丝毫的犹豫。

“我住34,谢谢!”

“那我们走吧!”

男孩伸出手来想扶她,但不知为什么却又缩了回去。

两个人走下台阶,男孩对她说:“你先等我一下。”然后去取车子,沈夕看他推出一辆又酷又漂亮的山地车。

男孩走到她近前,看了看车屁股,又看了沈夕一眼,“我这车不能载人”,沈夕笑了:“没关系,我们走走吧”。

两个人并排往回走,沈夕跟在男孩旁边,慢慢的走着,边走边偷偷的打量着他。

那个男孩有着萧岚一样清秀的面孔,身材颀长挺拔,感觉比萧岚高出一些,身形微微偏瘦。那张俊美的脸几乎和萧岚一模一样,所不同的是,萧岚的清秀透出儒雅和谦逊,给人温和的亲近感,而他则透着冷傲和凝重,让人不敢轻易靠近,仿佛是《灌篮高手》里酷酷的流川枫,但是两个人同样的一双清澈深邃的大眼睛,令人一见便深陷其中。

“我叫沈夕,是法学院的研一的新生,你怎么称呼?”

“叶枫。”

令人窒息的冷漠让沈夕没再说话,两个人默不作声的走了一会,沈夕禁不住又问:“你是建筑学院吗?”

“嗯”。

“大几了?”

“研二。”

“啊,你是研二的啊?可是你看起来好小啊!”虽然是没话找话,但却也是真心话。

“……”

又是沉默,一向巧方如簧的沈夕不知道如何面对这种尴尬,她低下头,咬了咬嘴唇,确定自己确确实实的对这个男孩子一见倾心,然后深吸了一口气,鼓起勇气,大胆的开起玩笑来。

“哎,我说,你怎么弄个这样的自行车啊?人家都是为了载女朋友专门买有座位的自行车,你这不是成心不让你女朋友坐吗?”

看他没有反应,她又接着说:“我们班同学在水木上买了一个男孩的二手山地车,一看车子很好,问他为什么舍得卖,他一脸幸福的跟我同学说自己谈恋爱了,要换一辆带座位的,专门载女朋友的,呵呵,真有意思!”说完,她夸张的傻笑起来。

叶枫转过头来漠然的看了她一眼,嘴里吐出一句,“你恢复的很快。”

沈夕一楞,然后脸唰的一下红了,好像自己做了什么亏心事。

叶枫转过头去,目视前方,半晌冷冷的说了句,“我没有女朋友”,似乎看透了沈夕的心思,便给她一个肯定的答复,省的她拐弯抹角的刺探了。

沈夕的脸火辣辣的发烫,她恨不能找个下水道钻进去,但是那句“没有女朋友”还是让她小小的幸福了一下,这就意味着她以后有了可乘之机。

宿舍眼看就要到了,沈夕顾不上羞耻,不失时机的从包里掏出手机,对叶枫说:“我快到了,能不能给我留一下电话,我找个时间请你吃饭,谢谢你。”

“没那个必要。”

“我挺喜欢建筑学的,以前自己也想学,你给我留个电话吧,我以后好向你请教建筑学方面的知识。”她的语气近乎哀求。

“要请教问题你可以去找教授。”语气还是那么僵硬。

“你电话多少?我给你打一下。”还是采用土匪行径来的直接一些。

“你想干什么?”冷的像数九寒天,冻你没商量。

“我——,你——很讨厌我吗?”一向清高的沈夕似乎已经到了底线,声音也带了点哭腔,其实她心里恨不得冲上去把这个让人又爱又恨的高傲孔雀男暴扁一顿。

这时,“孔雀男”漠然的看了她一眼,皱着眉头说,“你到了!”然后骑上单车,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了灰头土脸的沈夕。

虽然遭到了拒绝,虽然碰壁碰的很惨,但是沈夕心中经历的幸福的震颤始终余波未减。自从萧岚走后,她已经很久没有经历这种心灵的震颤,她像一潭死水一样失去了生机,甚至怀疑自己已经丧失了爱的能力。

对萧岚刻骨铭心的思念占满她脆弱的心灵,使她对任何男人都提不起爱的兴趣,没有任何人有能力转移她对萧岚的爱。可是,这个酷似萧岚的叶枫对她却有着惊人的吸引力,让她一见倾心,就像一座不攻自破的城堡,见到他的第一眼就彻底的沦陷。

通常情况下会让女人一见倾心的男人会有两种,一种是有着过人的外表和气质,另一种就是有着摄人心魄的眼神,如果是这两种都具备的稀有品种,那么对女人的杀伤力是绝对势不可挡的,很不幸的是,萧岚和叶枫就是这样的稀有品种,而且都让她碰上。

王子式的男孩是多少青春少女的梦中情人,萧岚和叶枫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和无与伦比的容貌让他们成为名副其实的王子。如果说萧岚是生于平凡家庭的平民王子,那么叶枫就是出身豪门的贵族王子。这样的王子有多少女孩能够拒绝更不要说沈夕这种自情窦初开就做着王子梦的女孩!

叶枫和萧岚一样的眼神,让她不能自拔,尤其是叶枫最后走的时候看她的那一眼,那样的眼神沈夕一辈子也忘不掉,那清澈见底的眼神里充满着寂寞,让人好心痛,好感伤。虽然,沈夕不知道在王子一般的叶枫身上发生过什么事情,但是那寂寞的眼神让她下定决心要一辈子爱他,怜惜他。

叶枫的外形气质对于沈夕这样始终做着白马王子美梦的女孩来说,深陷其中是必然的结果。她暗自庆幸终于有人能够把她从对萧岚炼狱般水深火热的爱中拯救出来,这对一样深爱她的萧岚来说也会是一个偌大的喜讯。她不愿意他为了她一辈子背上沉重的情感债,他那么善良,已经为了她承受了太多的精神折磨。

她望着叶枫消失的背影,暗下决心,一定要永远的爬出痴爱萧岚的泥潭。但是,她未曾想到的是,她的爱最终只不过是从一个泥潭走向另一个泥潭而已。

第六十九章 天涯咫尺

眼睛,天已大亮。清晨的校园分外静谧、鸟语花香,沁人心脾,好久没有睡过这么香的觉了。本以为昨晚会是一个失眠之夜,没想到那种兴奋反倒成了安眠剂,她甚至忘了自己是怎么回到宿舍,怎么吃的晚饭,怎么上床睡觉,彷佛得了失忆症一般,忘却了所有,但与那男孩相遇的种种却始终铭刻在心上。

那男孩的样子,无论如何都挥之不曾离去。乌黑的头发、高大清瘦的身材,棱角分明如精雕玉琢的脸,尤其是那双清澈见底的眸子,让沈夕如置身梦境中一般,她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遇上了那样一个人,就这样云里雾里半梦半醒的过了一个星期,她才彻底清醒过来。

周五晚上,下了晚自习,她回到寝室,打开门和同寝室的一个女孩撞了个满怀。

“哎呀,夕呀,你吓死我了!”白冰手里提着小篮子,看来是要去洗澡。

“不好意思啊,你洗澡啊,冰冰!”看她不断的用手抚摸着自己的胸口,沈夕笑得前仰后合。

“走啦啊!”白冰朝她摆摆手就走了。沈夕进屋放下书包,看见同屋的另一个女孩也在,便漫不经心的打了个招呼,等了半天没反应。她转头一看,这家伙正带着耳机看片呢,边看边还拿着纸巾擦眼泪,看来已经完全达到忘我境界了!

“周至贝——你干嘛呢!”沈夕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

她转过脸来的时候,沈夕顿时笑得快岔气了!那张粉白的小脸上,满是泪花,大眼睛忽闪着,好像受了莫大的委屈,简直就是一个被人抢了糖吃的小女孩!

“夕——夕——啊——”周至贝边擦眼泪边哽咽着跟她打招呼,泪腺发达的丝毫没有停下来的迹象。

“你至于嘛?哭成这个样子啊?到底看的什么肥皂剧啊,这几天你都神魂颠倒的!”沈夕边笑边眯着眼睛凑上去看,不看到好,这一看,几乎魂飞魄散了!

电脑屏幕上,男女主角正在忘乎所以的狂吻着,狂泻的倾盆大雨,把他们淋得面目全非,雨水和泪水在脸上横流,即便如此,沈夕也能清晰的辨认出,那张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面孔,那个人,那个男孩,分明就是她刻骨铭心爱过的人!

不会错的,没有谁比她更熟悉那个人了,即使他改换了面貌,她也能辨认出他的气息,但是,在电视里看见他还是让她吃了一惊。

她指着电脑屏幕,瞪大眼睛,口吃一般的呓语:“他——他——他——”一连说了三个“他”,却始终没有说出来。

“帅吧!超级帅!帅的简直没有天理了!”这次轮到周至贝来劲了,她转悲为喜的速度绝对超过刘翔的百米跨栏。

“我告诉你吧,这是我的新偶像,台湾新晋当红小生,被称为当今最有前途的新人,台湾超级帅哥组合‘西海岸’之一的萧——岚——!”周至贝手舞足蹈,樱唇纵横捭阖的,终于说出了让沈夕心惊肉跳的名字。

“哎——不会这么夸张吧?”周至贝这才发现,身边的沈夕已经“石化”了,这次轮到她去拍她的肩膀了。她的小手刚碰到沈夕的肩膀,沈夕便没有丝毫先兆的瘫在了地上,身上似有千斤的重量,压的她连喘气的力气似乎都没有了。

“你你你——你搞错没有啊?!”周至贝没想到自己的力量会这么大,连忙去拉沈夕,看她的眼睛还黏在电脑屏幕上,周至贝忍不住哈哈大笑。

“哈哈——哈哈哈——你真的很夸张啊,比我还厉害呢!我见到帅哥顶多就是走不动了,你倒好,直接坐地上了!”

她笑的眼泪都出来了,沈夕这才意识到自己太过失态,连忙从地上爬起来,狼狈的拍了拍屁股,红着脸推了周至贝一把,佯装生气的嗔怪道:“该死的!少取笑我,你也好不了哪去!”

“唉——看来我们真是臭味相投啊,都有当花痴女的天赋!

“去!别闹了,洗澡去了!”沈夕羞愧的转过脸去,钻到床底下收拾洗澡的东西,然后钻进橱子翻出换洗的衣服,收拾好了,慌不择路的逃出寝室,身后似乎还传来周至贝肆无忌惮的笑声。

洗澡高峰期,澡堂里人很多,白雾茫茫中无数个白条条的身子在眼前晃动,水很热,浇到身上有种畅酣淋漓的快感,沈夕漫不经心的搓着身子,脑海里却全是萧岚的影子。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变的这么不真实?一直以为他现在还在北京上班,没想到几年不见,他已经今非昔比,变的这么遥远了?”

对沈夕来说,演艺圈就是一个虚幻的领域,像她这种普通人难以想象那是怎样的地方,而现在她最熟悉的人竟成了那遥不可及的圈子里的一员,而且是用周至贝的话说是红得发紫的一员,她一时很难接受。让她最难接受的,其实不是萧岚进演艺圈,而是她来到北京,萧岚没有离她更近,反而离她更加遥远了,遥远的像个梦一样。一丝失落感涌上了心头,她仰着脸,正对着头顶上的喷头,任凭洗澡水无情的冲刷着。

回到寝室,她边擦头发边打开电脑,登上qq,消息铺天盖地的冒出来。仔细一看,全是林雨铄似乳酸菌一样弥漫的暧昧短消息,她这才意识到,来了一个星期,还没跟他联系,以前的号码换了,还没来得及通知他,看来这小子快抓狂了。

她赶紧拿起手机拨通了他的电话,刚接通,话筒就和要爆炸了似的!

“我的沈大小姐呀!你可想死我了!你再不跟我联系,我就变僵尸了啊!”雨铄连珠炮加机关枪一个人在电话那头喋喋不休的絮叨个没完,沈夕把电话放到桌子上,依然自顾自的擦着头发,直到电话里没了声音,她才拿起来。

“说完了吧?”

“姐姐——你别折磨我了好不好?奴家已经想你想的快疯掉了!”

“有病吗?不知道我最近食欲不好吗?就吃了那么点晚饭,还要给我掏出来!”

“不是啦,你来了怎么都不跟我联系,打你原来的号码老是关机。”雨铄可怜兮兮的说。

“我这不是刚来,很忙吗,都没顾得上,这不主动跟你联系了吗?”

“嗯哪——以后可不能这样了啊,你应该让我去接你啊,怎么这么见外。”

“我爸妈来送的我,你要是来了,他们指不定以为你是我那什么什么的呢!”沈夕很喜欢和雨铄逗乐,这个男生自始至终都让她有种安全感。

“我不就是你那什么什么的吗?难道你一直不把我当成那什么什么的嘛!”雨铄也是一个搞笑天才。

“滚!少占我便宜!”

“明天出来玩嘛,我去清华找你吧!”

“考虑考虑吧!”沈夕坏笑着。

“考虑个头啊,就这样啊,明天我9点钟到你那里,你可不能睡懒觉哦!”

第七十章 惨败的导演

铄一见面,沈夕就有暴打他一顿的冲动,谁叫这小子长了一双贼眼还附带着一张臭嘴呢,用那句罪恶的“姐姐,你丰满了好多哦,嗬嗬嗬”来迎接她。看见他还是一如既往的风度翩翩、自信满满,阳光灿烂的德性,沈夕还是蛮快乐的,这种天生自我感觉良好的人,总是能把周围的人的情绪带起来,不能说如沐春风,好歹也算是一米阳光了,至少能把遇见那个千年寒冰般的叶枫带来的寒冷给驱散一阵了。

所以,不管耳边和几千只麻雀似地聒噪,沈夕还是耐心的、面带圣女般的微笑听着林雨铄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直到圣女也开始饿肚子了,她才不得不打断他:“哥儿们,咱能先吃饭吗?”

“你饿啦?”

“废话!谁和你似的,喝空气就能饱。”

“走,我带你去个地儿,保证你喜欢!”雨铄拉着她要走。

“去!”沈夕甩开他,“今天我是东道主,去哪里也得我说了算。”

“我们两个还计较这些啊?”

“我呢,请不起你吃什么鲍鱼鱼翅的,我们学校的食堂还是绰绰有余的,你要是嫌弃的话,立马给我滚蛋!”沈夕摆出一副欺男霸女的地头蛇架势。

“哎哟我的姐姐哟,你对我温柔点行不行啊?我也不是什么金口玉胃的,什么饭不能吃呀,你要是愿意吃食堂,咱们就吃呗,你们清华的食堂据说是全国第一啊!”

“放心,不会亏待你的,咱就是去食堂也得去高级点的,留学生餐厅的自助餐怎么样?”

“好啊!”

俩人来到芝兰园,里面已经来了不少人,但都在井然有序的取餐,沈夕找了个位子放下背包,就去各处瞅了几眼,那些食物真是琳琅满目,一看就让人很有胃口,她溜达了几圈,取了几样自己喜欢吃的菜和点心,就坐下等林雨铄。她第一次来芝兰园,感觉很新鲜,就四处打量,瞅瞅有没有蓝眼睛、高鼻子的帅哥养养眼。

全餐厅的男男女女都被她审视了一遍,也没发现能入她法眼的帅哥,相比来说,对面这个取完餐坐下来准备吃饭的林雨铄还算个翘楚。沈夕拿起筷子准备吃饭,一抬眼,远处,门口进来两个高大的身影让她眼睛一亮。

等他们走近的时候,沈夕顿时没了食欲。并不是因为那两个的长相“对不起”她花痴般的眼睛,反而其中一个确实是一个稀有的蓝眼睛高鼻梁的洋帅哥,让她没食欲的是那一个黑头发、黑眼睛的男生,居然是让她神魂颠倒的冷酷王子叶枫!

那眼神,绝对不会错,虽然只见过一面,那凌厉的像干将莫邪一样的眼睛,沈夕永远都不会忘记。她的心扑通扑通的剧烈跳动起来,她站起身,说了句“我去拿杯饮料”就走了过去。

“哎,这里有——”雨铄指着桌子上的两杯橙汁冲她喊,可她跟聋了似地,直冲着饮料机就走了过去。

匆匆忙忙的接了两杯芒果汁就端起来往回走,她盘算着正好能和叶枫他们撞个满怀,于是脚底下加快了速度,低着头假装没看见,就往叶枫怀里冲,就在她身体要倾斜的一刹那,叶枫突然身子向后一倾,同时右胳膊往前一挡,沈夕扑了个空一下子摔到了地上,芒果汁洒了一身!

“sorry,sorry!”叶枫身边的老外立即蹲下身去扶沈夕,叶枫却和个雕塑似地,站着一动不动。

“areyouok”老外留学生关切的问。

“ok,ok,i’mok!”沈夕尴尬的爬起来,这时林雨铄跑了过来,赶紧拿纸巾给她擦身上的果汁。

“怎么搞的嘛,那里明明已经有果汁了!没摔着吧?”雨铄边擦边关切的问。

“不用不用,自己来!”沈夕赶紧推开林雨铄的手,随便的拍了两下,赶紧跑了回去,自始至终都没敢抬头看叶枫。

她原本策划的剧本是自己冲过去,按照常理来讲,叶枫为了不让她摔倒自然而然的会用自己的身体去接住她,她呢,就会顺势倒在他怀里,这样,她就会“自然”的把果汁洒到他身上,然后她赔礼道歉,主动提出给他洗衣服,这以后洗衣服、还衣服等等狗血的爱情情节就会如雨后春笋般的开花结果,再以后……

即使没有以后,能依偎在大帅哥的怀里那也值了,可是谁想到她今天是失财又失色,赔了夫人又折兵啊!这个叶枫简直就是异类,怎么会这么冷血呢!

沈夕在心里嘀咕着,饭也没心思吃,雨铄看看她,问道:“你没事吧?”

“是不是里面的衣服也湿透了?”

“滚!你这色鬼!”沈夕笑骂道。

“吓死我了,你看看你刚才的脸色,铁青铁青的,那么难看,我以为你摔着哪里了呢?”

“摔到没摔着,心可伤透了!”沈夕皱着眉头,煞有介事的揉着胸口。

“啊?不会吧?”雨铄一看沈夕的表情当了真,继而坏笑了一下。

“别跟我说你认识刚才那俩人啊。”

“你属猴吗,这你都能看出来!”沈夕喝了两口果汁,用纸巾擦了擦嘴。

“赶紧走,我得回去换衣服!”

出了门,雨铄好奇的追问:“你真认识那俩人啊,怎么他们好像都不认识你的样子?”

“那老外我不认识。”

“那你是认识那个很帅很帅的男生啰?”

“认识,也不算,其实,就是见过一次面,估计他已经不记得我了。”沈夕有点沮丧,叶枫的神情好像真的是不认识她了。

“喜欢上他啦?”雨铄诡异的问了一句。

“他长得很像他。”沈夕的坦诚让雨铄有点意外。

“可他毕竟不是他。”

“我知道。”

第六十九章 天涯咫尺

眼睛,天已大亮。清晨的校园分外静谧、鸟语花香,沁人心脾,好久没有睡过这么香的觉了。本以为昨晚会是一个失眠之夜,没想到那种兴奋反倒成了安眠剂,她甚至忘了自己是怎么回到宿舍,怎么吃的晚饭,怎么上床睡觉,彷佛得了失忆症一般,忘却了所有,但与那男孩相遇的种种却始终铭刻在心上。

那男孩的样子,无论如何都挥之不曾离去。乌黑的头发、高大清瘦的身材,棱角分明如精雕玉琢的脸,尤其是那双清澈见底的眸子,让沈夕如置身梦境中一般,她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遇上了那样一个人,就这样云里雾里半梦半醒的过了一个星期,她才彻底清醒过来。

周五晚上,下了晚自习,她回到寝室,打开门和同寝室的一个女孩撞了个满怀。

“哎呀,夕呀,你吓死我了!”白冰手里提着小篮子,看来是要去洗澡。

“不好意思啊,你洗澡啊,冰冰!”看她不断的用手抚摸着自己的胸口,沈夕笑得前仰后合。

“走啦啊!”白冰朝她摆摆手就走了。沈夕进屋放下书包,看见同屋的另一个女孩也在,便漫不经心的打了个招呼,等了半天没反应。她转头一看,这家伙正带着耳机看片呢,边看边还拿着纸巾擦眼泪,看来已经完全达到忘我境界了!

“周至贝——你干嘛呢!”沈夕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

她转过脸来的时候,沈夕顿时笑得快岔气了!那张粉白的小脸上,满是泪花,大眼睛忽闪着,好像受了莫大的委屈,简直就是一个被人抢了糖吃的小女孩!

“夕——夕——啊——”周至贝边擦眼泪边哽咽着跟她打招呼,泪腺发达的丝毫没有停下来的迹象。

“你至于嘛?哭成这个样子啊?到底看的什么肥皂剧啊,这几天你都神魂颠倒的!”沈夕边笑边眯着眼睛凑上去看,不看到好,这一看,几乎魂飞魄散了!

电脑屏幕上,男女主角正在忘乎所以的狂吻着,狂泻的倾盆大雨,把他们淋得面目全非,雨水和泪水在脸上横流,即便如此,沈夕也能清晰的辨认出,那张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面孔,那个人,那个男孩,分明就是她刻骨铭心爱过的人!

不会错的,没有谁比她更熟悉那个人了,即使他改换了面貌,她也能辨认出他的气息,但是,在电视里看见他还是让她吃了一惊。

她指着电脑屏幕,瞪大眼睛,口吃一般的呓语:“他——他——他——”一连说了三个“他”,却始终没有说出来。

“帅吧!超级帅!帅的简直没有天理了!”这次轮到周至贝来劲了,她转悲为喜的速度绝对超过刘翔的百米跨栏。

“我告诉你吧,这是我的新偶像,台湾新晋当红小生,被称为当今最有前途的新人,台湾超级帅哥组合‘西海岸’之一的萧——岚——!”周至贝手舞足蹈,樱唇纵横捭阖的,终于说出了让沈夕心惊肉跳的名字。

“哎——不会这么夸张吧?”周至贝这才发现,身边的沈夕已经“石化”了,这次轮到她去拍她的肩膀了。她的小手刚碰到沈夕的肩膀,沈夕便没有丝毫先兆的瘫在了地上,身上似有千斤的重量,压的她连喘气的力气似乎都没有了。

“你你你——你搞错没有啊?!”周至贝没想到自己的力量会这么大,连忙去拉沈夕,看她的眼睛还黏在电脑屏幕上,周至贝忍不住哈哈大笑。

“哈哈——哈哈哈——你真的很夸张啊,比我还厉害呢!我见到帅哥顶多就是走不动了,你倒好,直接坐地上了!”

她笑的眼泪都出来了,沈夕这才意识到自己太过失态,连忙从地上爬起来,狼狈的拍了拍屁股,红着脸推了周至贝一把,佯装生气的嗔怪道:“该死的!少取笑我,你也好不了哪去!”

“唉——看来我们真是臭味相投啊,都有当花痴女的天赋!

“去!别闹了,洗澡去了!”沈夕羞愧的转过脸去,钻到床底下收拾洗澡的东西,然后钻进橱子翻出换洗的衣服,收拾好了,慌不择路的逃出寝室,身后似乎还传来周至贝肆无忌惮的笑声。

洗澡高峰期,澡堂里人很多,白雾茫茫中无数个白条条的身子在眼前晃动,水很热,浇到身上有种畅酣淋漓的快感,沈夕漫不经心的搓着身子,脑海里却全是萧岚的影子。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变的这么不真实?一直以为他现在还在北京上班,没想到几年不见,他已经今非昔比,变的这么遥远了?”

对沈夕来说,演艺圈就是一个虚幻的领域,像她这种普通人难以想象那是怎样的地方,而现在她最熟悉的人竟成了那遥不可及的圈子里的一员,而且是用周至贝的话说是红得发紫的一员,她一时很难接受。让她最难接受的,其实不是萧岚进演艺圈,而是她来到北京,萧岚没有离她更近,反而离她更加遥远了,遥远的像个梦一样。一丝失落感涌上了心头,她仰着脸,正对着头顶上的喷头,任凭洗澡水无情的冲刷着。

回到寝室,她边擦头发边打开电脑,登上qq,消息铺天盖地的冒出来。仔细一看,全是林雨铄似乳酸菌一样弥漫的暧昧短消息,她这才意识到,来了一个星期,还没跟他联系,以前的号码换了,还没来得及通知他,看来这小子快抓狂了。

她赶紧拿起手机拨通了他的电话,刚接通,话筒就和要爆炸了似的!

“我的沈大小姐呀!你可想死我了!你再不跟我联系,我就变僵尸了啊!”雨铄连珠炮加机关枪一个人在电话那头喋喋不休的絮叨个没完,沈夕把电话放到桌子上,依然自顾自的擦着头发,直到电话里没了声音,她才拿起来。

“说完了吧?”

“姐姐——你别折磨我了好不好?奴家已经想你想的快疯掉了!”

“有病吗?不知道我最近食欲不好吗?就吃了那么点晚饭,还要给我掏出来!”

“不是啦,你来了怎么都不跟我联系,打你原来的号码老是关机。”雨铄可怜兮兮的说。

“我这不是刚来,很忙吗,都没顾得上,这不主动跟你联系了吗?”

“嗯哪——以后可不能这样了啊,你应该让我去接你啊,怎么这么见外。”

“我爸妈来送的我,你要是来了,他们指不定以为你是我那什么什么的呢!”沈夕很喜欢和雨铄逗乐,这个男生自始至终都让她有种安全感。

“我不就是你那什么什么的吗?难道你一直不把我当成那什么什么的嘛!”雨铄也是一个搞笑天才。

“滚!少占我便宜!”

“明天出来玩嘛,我去清华找你吧!”

“考虑考虑吧!”沈夕坏笑着。

“考虑个头啊,就这样啊,明天我9点钟到你那里,你可不能睡懒觉哦!”

第七十一章 守株待兔

枫碰面的两次尴尬经历让沈夕对他的为人渐渐的丧失了好感,这个自恃甚高、傲慢无礼的男生跟谦谦君子般的萧岚根本就是天上地下无法相比,但是他那不可一世的容颜却始终让她无法抗拒。那张脸,那身形,酷似萧岚却散发着迥然不同的摄人魂魄的魔力,萧岚也好,叶枫也罢,虚虚实实,真真假假,她已经欲罢不能。

自尊心已经让她停下了与叶枫发展进一步深入关系的脚步,但求每天都能见到他,就算是一句话也说不上,就那样偷偷的看着,也足以让她热血沸腾了,萧岚走后,她的人生已经很久没有那样的牵绊了。就为了那样的牵绊,沈夕每天忙完功课就从法学院走到对面的建筑馆,在那周围绕圈子,明知道大部分的研究生生活早已经没有了那样的三点一线的节奏,她还是雷打不动的在那个时间的那个地点,等着那个人的出现。

这世界上美丽的邂逅大部分都是小说家杜撰出来的,沈夕不企盼能有邂逅,但她相信只要在那儿等着,他总是会出现的,除非他根本不是建筑学院的学生。在这一点上,叶枫还真是没有对沈夕撒谎,那天和他在一起的老教授也被证实是叶枫的导师、学界赫赫有名的建筑学界专家w教授。就凭借着这样的确信,守株待兔的沈夕每天休息时间都在建筑馆周围的例行“巡视”一个多小时。

第一次碰见他的时候已经是两个多星期以后的事情了,当时他穿着一件黑色的休闲款薄毛衣,下身是浅浅的蓝色牛仔裤,手里拎着一台小巧的笔记本电脑,依然是旁若无人的经典表情。沈夕老远就认出了他来,她的心“咚咚”的跳,故作镇定的迎了上去,假装路过,袅袅婷婷的在他眼前晃了一下,谁知道,那个人竟然和瞎了一般,眼皮都没眨一下的绕过她径自进了建筑馆的大门!

沈夕仿佛被人迎头泼了一盆冷水般的难受,“我就那么不起眼吗?不说别的,1米76的身高,一般人见了眼皮还会眨三眨呢,他怎么就那么目中无人呢!”沈夕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就好像向人求爱被无情的拒绝了一般沮丧、屈辱,她忍住眼眶里打转的眼泪,回到法学院图书馆拿了自己的东西,随便的借了几本书,就回了宿舍。

还没到午饭时间,两个舍友还没回来,楼道里也空空的,显得格外凄凉,她一个人闷闷的呆在寝室里上网。不知道过了多久,听见楼道里有了声响,看看时间,已经快1点多了,吃饭时间都过了,她灭有食欲,干脆不吃了,正好减肥。没多久,白冰和周至贝提着大包小包回来了。

“哎呀,累死我了!”白冰一进门把大包小包往地上一扔,摊在了椅子上。

“阿夕——看看——,快来看看我们买的好东东!”周至贝则兴味盎然的拉过沈夕给她展示自己的战利品。

“看看,这双鞋子漂不漂亮?!”她拿出一双百丽的皮鞋递给沈夕。

“怎么是白色的啊,多不耐脏!”沈夕接过来打量着。

“没办法啦,我就喜欢嘛,这款只有白色的好看。”周至贝边说边掏另外一个袋子。

“当当当当——”才一会的功夫周至贝已经穿上了新裙子,满屋子绕圈子。

“行了,别美了,当心摔着!”白冰坐在椅子上笑骂道。

“冰冰,你买了什么?”沈夕问。

“也买了一双鞋子,还有几件衣服。”

“你们俩这一趟得花多少钱啊,又是百丽,又是艾格的”沈夕问。

“没多少,一两千吧。”白冰轻描淡写的说。

“啊——”沈夕吐舌头。

“这算什么呀,又不是什么大牌子,小意思嘛,反正又不花自己的钱,是吧,白姐?”周至贝在门后的镜子里不停的欣赏着自己的新行头,漫不经心的说。

“是,你们俩厉害,一个有个有钱的老公,一个有个家里有钱的男朋友,好事都让你俩占了!”沈夕笑。

“你也赶快找一个呗!”周至贝拍拍沈夕的肩膀,一副过来人的模样,“你看你都大龄女青年了,再不找,成剩女啦!”

“去!”沈夕推了她一把,站起来去上厕所。虽然表面上表现的满不在乎,沈夕心里还是很在意的,同寝的,同班的女生基本都名花有主不说,这两个经济基础雄厚的家伙还都跟她分到一个寝室了,一有空就疯狂shopping,什么ipod、笔记本电脑,现代化的装备齐全,家庭背景还算可以的沈夕甚至都有点自惭形秽了,都这么打了,实在没脸天天给父母伸手要钱,虽然他们也不缺那钱。都快25、6岁了还不能自立真是太丢人了,人家有老公、男友的经济支持,她沈夕孤家寡人一个上哪找人依靠去!

想起来在以前水木上见过兼职版上有招兼职的帖子,她萌生了找兼职的想法,坐在电脑前,在网上搜了起来。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她打了个哈欠,有点累了,脱了鞋爬上了床。

“呀——呀——”靠在床上用笔记本上网的周至贝突然尖叫了起来。

“你又怎么了!”白冰和沈夕同时喊了出来。

“干什么一惊一乍的!”沈夕问。

“‘西海岸’”组合元旦前要来北京开演唱会啦!”周至贝手舞足蹈。

“这有什么稀奇的,又不是第一次,再说,还早着哪!”白冰不以为然。

“这可是萧岚加入‘西海岸’以来的第一次哎,这是他们全国巡演的第一站,很难得的哦!”

“又是萧岚!”白冰笑着摇了摇头,“可怜你们家程炜的腰包又要被掏空了!”

“我一定要去的,我还要程炜陪我去!”

“那他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财!”沈夕冷不丁的冒出一句,三个人顿时哈哈大笑。

日子过的还是普通平常,虽然碰了壁,沈夕依旧保持了没事就从法学院踱步到建筑馆的散步习惯,也许是她散步的频率太高,她在1个月内就小有“成效”,她先后碰见了他三次,虽然依然形同陌路,但她那恰恰就是她的心愿。这样的人远远的看着就好了,就像她每天晚上回到寝室,对着电脑一遍又一遍的看萧岚的成名作《不能没有你》一样,在清华园的日子里,这就是她这一生最美好的风景。

本来以为能长久的守着这风景平淡的幸福着,没想到在她必然的“偶然”遇见他的第八次,那个从未将沈夕纳入视野的男生居然不经意的瞟了她一眼,虽然她和往常一样,假装若无其事的走开,但就是这么惊鸿的一瞥沈夕立马忘了几个月前的那两次不愉快的经历,居然开始大胆的盯着他看了!

这一看不要紧,碰面的机会居然莫名其妙的多了起来,真的不知道是她“守楼待白马”的次数多了,还是叶枫去建筑馆的去的更勤了。她开始自作多情的猜想是不是叶枫为了见自己故意来建筑馆的,幻想的次数多了自己也当真了,以至于她远远的见到叶枫就像个老熟人一样冲他笑,让她失望的是,叶枫再也没有看过她一眼,就算是迎面见到,她微笑着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神也没有过丝毫的变化。

沈夕又像一只斗败的公鸡一样,恢复了往日的作风,一见到他就躲到远处偷偷的看。天渐渐的冷了起来,她散步的时间逐渐的减少了,碰面的次数自然也少了很多,有一天她等了一个多小时没见到他,刚准备走,一辆银色的保时捷跑车华丽丽的停在了建筑馆大门前。那是一辆非常小巧的跑车,银色的车身在阳光下熠熠闪光,流线型的外观设计非常的养眼,沈夕从来没见过这么炫目的豪车。她的眼睛一亮,不自觉的凑上了前去。

第七十二章 天一武术馆

打开了,她日夜等待的白马王子玉树临风般的出现在眼前,可是她却熟视无睹,完全被那辆“宝马王子”吸引住了视线。等她回过神来,叶枫已经走远了。她看着眼前的这辆耀眼的跑车,不禁嘲笑起自己来。

“沈夕呀沈夕,你还真是自不量力啊,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重,人家能开这种车,无疑有显赫的家世,这种豪门公子哥儿怎么会看上你这个普通人家的孩子呢!”

看看眼前的跑车,想想他那贵不可言的王侯气质,那种不可一世的傲慢也不难理解了。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人怎么会对那些人间凡品多看一眼呢。她一阵失落,继而被吓了一大跳,一个人紧擦着她的脸从她身边过去,险些撞上,她只听见一个磁性的男生的声音说了句“我马上过去”,接着就看见那辆保时捷已经缓缓驶出了东校门。

她在原地呆了好一会,耳边不停的回荡着那好听的声音,回味着他身上的那股清新宜人的气息,然后神魂颠倒的回了宿舍。从那天起,她下定决心要把叶枫从自己的生活中抹去,让那样的人成为自己的男朋友,甚至依托一生的人太渺茫了。

就这样,她忍着没再去建筑馆门前溜达,甚至走路也刻意回避那里。就这样过了两个星期,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招聘女保镖的广告,半信半疑的打了电话,对方大体询问了一下她的情况,便让她第二天去西城区一家武术馆面试。当天,她里面换了身运动服,外面罩上羽绒服,从五道口坐上轻轨,又换乘地铁,辗转的找到了那家武馆。

沈夕看见那块写着“北京天一武术馆”的牌子下面,大门紧闭。她有些诧异,四处看了看,没见到什么人,只好又拨了报纸上的电话,但是电话却一直没有人接。试探性的推了一下门,门居然开了,一股热气扑面而来。她抬脚刚要进门,就见一个人影迎面挥拳打来,沈夕吃了一惊,但还是条件反射似地不慌不忙的将身子向后微微一倾,躲开了那突如其来的一拳。

她还没站稳,对方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脚下发动了攻击,沈夕一跃而起,躲开对方猛踢的同时,朝着对方的肩膀一掌劈了下去!那人来不及躲闪,一下子蹲在了地上,沈夕这才看清,那人是个和她年龄差不多的男生,长的高高大大,穿着一身白色的空手道服,腰间系着一条蓝色的腰带。

被沈夕打倒在地,那个男生非但没有表现出懊恼,反而不慌不忙的爬起来,彬彬有礼的向沈夕伸出手:“您好!我是方伟,请问小姐怎么称呼?”

“我叫沈夕,您好!”沈夕也伸出右手。

“恭喜您,沈夕小姐,您已经通过了面试第一关,请跟我来吧!”

“啊?”

沈夕“啊”了一声,忙不迭的跟了上去。

“请问——怎样才叫通过第一关面试啊?”她忍不住的问了一句。

“必须在三招之内,打败我。”

“哦,三招之内打败空手道蓝带,嗯,简单,那第二关干什么呀,一共有多少关呢?”

“这个,你一会就知道了。”男生停在了一间屋子前面,示意她进去。

“祝你好运,沈小姐。”那男生把沈夕介绍给门口的女接待,就走了。

沈夕跟着进去一看,原来是一间很大练功房,左右两边各站了一排“白皑皑”人,和马路边的法桐树一样笔直。她的对面,靠窗户的地方,一排桌子,黑压压的坐了大概6、7个人,表情都和ps复制一般,面部肌肉绷的紧紧的,说好听点叫凝重,不客气的说是僵硬,要不是坐在中间那个人开口说话,沈夕就以为是练武用的塑胶人靶子了。

“简单的自我介绍一下吧!”那个男人说起话来还算和蔼。

“我叫沈夕。”

五秒钟过后,看见沈夕没再有下文,几个人互相看了看,脸上的表情让人猜不透。

“不是简单吗,我直接简单到家了!”看见几具“僵尸”有了反应,沈夕洋洋自得。

“好,沈夕,下面会有几场武术上的切磋,为了避免造成身体伤害,我们事先声明,不论是谁,都要点到为止,只要分出胜负即可,但是为了雇主的人身安全,你必须把你的能力全部展现出来,否则,我们只能以成败论英雄,你明白吗?”

“明白。”沈夕点了点头,她是个喜欢热闹的人,屋里的气氛让她很不爽,所以也十分懒得跟面前这些人废话。

“好,现在开始。”

这时,从左边站出来一个身穿跆拳道服,腰间系黑色腰带的人。他朝沈夕鞠了一躬,沈夕连忙回礼,对方打了手势示意开始。

这是个段级人物,决不能疏忽大意,她深吸一口气,迎上了前去。

第七十三章 富豪的女保镖

了那场异常玄乎,又十分严酷的层层过关斩将般的面试,沈夕几乎脱了层皮。自从来北京上学后,爷爷不在身边,她练功的频率大大的下降了,虽然老爷子还经常打电话来“吹耳边风”,但是她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地方活动,晨练要起早,为了不打扰同寝室的姐妹休息,她一个周也才早起一两次。

功夫没荒废,但是像这么大的运动量,一年都少有一次两次。况且,那个面试还不仅仅是身体上的,对精神也是一种摧残,尤其是那个变态的“听声辨位”考试,把人关在一个小小的黑屋子里,还用黑布蒙住眼睛,就那10分钟的时间,沈夕几乎快窒息了。

整个面试过程中,她不止一次的有拂袖而去的念头,然而最让她匪夷所思的、愤愤不平的是,招聘方居然丝毫不肯透露关于待遇和工作细节问题,奶奶的,把人折磨完了,扔下一句“等通知”就把你打发了。早知道这样,过关的时候真应该把那些人打得进医院才好,不该那么保守。

“什么女护卫,就是一女保镖!看来我这种高材生真应该干点高雅的营生来赚点外快。”时隔两个周,她回想起来还是感觉不舒服,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物权法研究》,坐在法学院暖暖的图书馆里,琢磨着怎么高雅的赚钱。

手机震动声打断了她赚钱梦。是白冰的短信,问她什么时候回去吃饭。

她看了看手机,已经十一点多了,收拾了书包,走出了法学院的大门。

“哇!”她不自觉得感叹了一声,原来门前白皑皑的一片,不知道什么时候下雪了,地上厚厚的一层,踩上去“吱呀”响,她高兴的满地转圈,要知道,在济南冬天下场雪都和老外看兵马俑一样稀罕,更别说是这种落在地上和白地毯似鹅毛大雪了。

她在雪地上踩过来,踩过去的,不知不觉竟然又来到了建筑馆门前。这个地方真是让她又爱又恨,她习惯性的四处张望,竟然看见那个人正迎面走来。真是怕什么,什么来,沈夕捅了马蜂窝似的,转身就走。

“你天天守在这里,不累吗?

在她必然的“偶然”遇见他的第十次,2005年冬天她在清华园里的第一场雪来到的那一天,叶枫喊住了转身准备离开的沈夕。

“我——什么时候天天——哎,你把话说清楚啊?!”

还没等沈夕把话说完,人家早就走远了。她气急败坏,这下真是颜面尽失,被人家看出破绽了,连个狡辩的机会都没有。这个傲慢无礼的家伙不知道得多得意啊!

这时手机又响了,不认识的号码,肯定是打错了,她抓起来,没好气的“喂”了一声。

“你好,是沈夕小姐吗?”一个女声温柔的说。

“你好,您是哪位?”沈夕连忙礼貌的问。

“您好,我是北京一家公司总裁办公室的,我们公司委托天一武术馆为总裁招聘女护卫,请问您参加面试了是吗?”

“啊,是啊。”

“那恭喜您通过了面试,我们总裁想见见您,您这周末有空吗?”

“哦,好啊,周末有空,你们是什么公司啊?”

“对不起,沈小姐,这个暂时还不能透露,一会我会给您发个短信,您周六晚上6:00分,按照地址到那里的必胜客餐厅,我们公司在那里有个“平安夜”party,请您一定准时到那里,因为那是我们公司高层的聚会。您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但是我还有个问题想问你。”

“什么问题?,您请说。”

“就是关于我的待遇和工作时间、内容,因为我现在还是一头雾水。”

“这个没关系的,您去了,我们总裁办的张总会给您说清楚的,到时候会有人安排的,到时候别忘了出示我给您发的短信。”

“哦,这样啊,那好吧。”

挂了电话,沈夕满肚子窝火,这个公司搞得神神秘秘的,和克格勃似地,搞不好是个骗子公司,但是转念一想,人家是招私人女保镖,不是女秘书,为了老板的人身安全,谨慎一点是应该的,但是在待遇方面搞得讳莫如深的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你们想要我,本姑奶奶还不一定伺候呢!”

说归说,平安夜那天晚上,她还是早早的去了那里。沈夕从没见过那么大的一家必胜客餐厅,餐厅门前张灯结彩,一个硕大的圣诞树异彩纷呈的立在那里,把节日的气氛烘托的分外浓厚。

她走过去,一位打扮成圣诞老人模样的小伙子立即彬彬有礼的上前打招呼。

“您好,您是来参加平安夜party的吗?”

“嗯。”

“您怎么称呼?带请贴了吗?”

“我叫沈夕。没有请帖,只有这个短信。”沈夕把手机递给他。

“哦,是沈夕小姐,跟我来吧。”

小伙子把沈夕领到一个座位前面,那里坐着一位带眼镜的中年人,看上去干净斯文,小伙子对中年人耳语了一句,只见中年人点了点头,小伙子便对沈夕说:“沈小姐,我给您介绍一下,这是我们总裁办公室的张亦轩张总。”

“张总,您好!”

“沈夕,是吧?你好!”

两个人礼节性的握了一下手,分宾主坐下。

张亦轩询问了沈夕的情况,然后开门见山的和她谈起了待遇。

“小沈,鉴于你的情况,比较符合我们公司的要求,本身在学校里,环境比较单纯,时间也比较符合总裁女特助的作息,因为女特助毕竟只是特殊场合的安全辅助,你知道我们这边已经有几个能力很强的全职男护卫了。你的个人能力呢,我们也通过武术馆方面了解到了,所以,我们总裁很满意。”

“谢谢!”沈夕有些洋洋自得。

“这样的话,在待遇方面,你谈谈你的要求吧!”

“嗯——我想请问一下这个女‘特助’是不是就是那个那个——女保镖啊?”沈夕对女护卫、女特助这两个词感觉很不舒服,含糊其辞的让她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这个,你心里明白就行了,称呼嘛,我们有正式的岗位名称,就是特殊助理,简称特助,记住,不要出现保镖这种不成熟的字眼。”

“哦”沈夕点点头,“待遇,我还真没有特殊要求,前提是要付出和收入对等,其他的,你们定好了。”

“那个自然”,张亦轩笑了,“你要喝点什么?”

“什么都行!”

张亦轩叫过服务生,给她点了杯橙汁,自己则要了杯可乐。

“我们兼职特助的待遇一般是按小时计算的,你经验较浅,按最初级的待遇是每小时200元人民币,如果有特勤任务的情况下,会另外有特勤津贴,你看可以吗?”

“天!这么高?!”沈夕吓了一大跳,差点喊出声来,幸好饮料上来了,服务生挡在了二人中间,这才给了她情绪缓冲时间,服务生走了,她故作镇静兼面无表情的朝张亦轩点了点头。

“小沈,特助这个岗位的要求忠诚要胜于能力,人再有能力也没有三头六臂,也有失手的时候,这就需要有绝对的忠诚;还有就是要保守秘密,该说的时候说,不该说的时候最好保持沉默。”张亦轩喝了口饮料。

“对了,你好像还没有驾照是吧?”

沈夕点了点头。

“这个我们不做硬性要求,但是你最好考出一个来吧!”

沈夕依然默不作声的点了点头,这时,门口那个圣诞老人打扮的小伙子匆匆走过来俯身对张亦轩耳语几句,张亦轩表情立刻肃然,他对沈夕说了句,“总裁到了!”然后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立刻走了出去。沈夕忙不迭的放下饮料,跟了过去。

一辆加长黑色林肯停在了门前,西装革履的人们井然有序的站在两边,几个圣诞老人打扮的服务生礼貌的上前开门。看着眼前这迎接总统规格的仪式,沈夕突然莫名其妙对车上的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第七十四章 从天堂到地狱

车上陆续下来三男一女四个人,最先下来的是一个高大魁梧的年轻人,表情严肃,眼睛不时的四处观察。

“这大概就是保镖了吧?”沈夕想。

“保镖”身边的一个看上去不到五十岁、大气稳重,又有些让人畏惧的中年人大概就是自己未来的富豪老板了吧?那旁边那位身着貂皮大衣,洋气十足的贵妇人无疑就是老板的太太了。

“天!”视线转到老板太太的右边后,沈夕的心突然狂跳不止,“他怎么来了?!”

只见那贵妇一手挽着老公,另一只手挽着一位高大俊朗的年轻人,那人是沈夕今晚遇到的最大的一颗彗星级的重磅炸弹,看见那人的瞬间感觉堪比彗星撞地球!

“不会这么巧吧?难不成他是老板的儿子?”那男孩今晚的着装不像往常那么休闲,西装革履更有一种不同以往的英俊。

沈夕为自己的猜测感到难以抑制的兴奋,就像一个溺水的人突然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她的坎坷爱途忽然变的豁然开朗了!此时此刻,她想的是,只要能够和他在一起,有没有未来,能不能攀上枝头,成为王子的灰姑娘,这一切完全不重要了。

她激动的随着涌动的人潮,追星族似的跟在队伍后面进了餐厅。

“小沈!小沈!”

她听见有人喊他,转头看见张亦轩拨开人群来到她面前。

“我怎么喊了你这么久,你都没听见!”

“对不起,人太多了,呵呵!”沈夕尴尬的笑笑。

“我跟你说,你别到处乱跑,跟我到那边去,我估计等一会总裁会要求见你。”

“好的,我知道了。”沈夕跟着张亦轩回到了以前的位子,发现总裁一家的座位近在咫尺,她有些拘谨,偷眼看去,叶枫正低头和母亲说话,似乎没有发现她,她长舒一口气,站起身去洗手间。

站在镜子前洗手的时候,忽然发现背后一个熟悉的人影一闪而过,她连忙转头一看,虽然只看见一个背影,但已经知道是谁了。她连忙从兜里掏出化妆包,涂了口红,又破天荒的描了描眼线,然后用梳子蘸了点水梳了两下头,听见里面门响,立刻手忙脚乱的打开水龙头假装洗手。

那人已经来到了她身旁,听见哗哗的水声,沈夕慢慢的抬起了头。

“哎——怎么是你啊?”那惊讶程度真实的让自己都感觉是个表演天才。

那人见到她却不惊讶,但让沈夕感到意外的是,他竟然盯着她看了两秒钟。

“你让人给打了?”

“谁?!你说我?”沈夕这次真的是惊讶了,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哎——你等会——”眼看叶枫又要故伎重演,沈夕连忙跑过去。

“你等等我啊,我说你这人怎么总是这样啊?”她笑着,手下意识的去拉他的袖子。

“你干什么!”叶枫被马蜂蛰了似地甩开她的手,脸似乎比平时更冷。

沈夕吓了一跳,呆立在原地看着他走远。她还没回过神来,叶枫竟然又折了回来,掏出一块亮晶晶的东西递给她。

“你自己看看吧。”

沈夕接过来一看,原来是一面精致的小镜子,她满腹狐疑的打开,小小的镜子里出现了一对黑黑的熊猫眼。原来刚才涂完眼线梳头的时候匆忙中不小心把妆涂黑了。

“真该死!,怎么总是关键时刻出丑呢!?”她捂着脸冲进了洗手间。

回到座位上的时候,沈夕拿出叶枫给的小镜子,放在手心里不停的摩挲着,边摸边看,那镜子到她手里就成了魔镜,看的她浑身轻飘飘的,几乎上了天堂。

“看来他也不是个很冷酷的人”,她在心里对他评头论足起来,“就是话实在太少了”,这么想已经意味着她不打算放弃这个令她一见倾心的人了,种种不快早已烟消云散。

“小沈!”张亦轩叫她,“跟我去见见总裁。”

“哦,来了!”沈夕整理了一下衣服,跟了过去。

“记住,要少说多听!”张亦轩谆谆嘱咐,沈夕不断点头。

“总裁,小沈来了!”张亦轩躬身引荐,沈夕正准备伸手。

“坐吧!”

叶总裁只是淡淡的点了一下头,示意她在叶枫身边坐下,看来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小沈正在上学是吧?”倒是叶枫身边的叶太太比较热情,跟她寒暄起来。

“是的,阿姨。”

“那个学校的?”

“清华。”

“哦,那你和我们家小枫是校友啊!”叶太太看了看叶枫,他耸了耸肩,表示不认识。

“是吗?那很巧。”沈夕淡淡的回答,因为这个时候她还没有忘记自己在这里的身份。

“看来是没什么经验”,叶总裁忽然插了一句,“骏腾”,他喊了身边那个看起来像保镖的男人,“你以后多带带她吧!”

“是的,叶总。”那个叫骏腾的男人一边回答,一边打量着沈夕,脸上写满了疑惑,似乎很难把眼前这个书生气十足的女生跟干练的女保镖联系起来。

“张总,总裁叫什么名字啊?”沈夕跟着满脸乐开花的张亦轩回到座位的时候随意的问了一句。

“叶子诚,叶总。”

“啊?!”

叶子诚,这个名字不仅仅意味着叶枫的父亲那么简单,这可是当今商界赫赫有名的翘楚人物,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他;对沈夕来说,他还远不止这些,她记得当年萧岚进ys工作就是因为苏瑶的关系,如此看来,眼前,她奉若神明的这个叶枫跟夺走萧岚的罪魁祸首苏瑶有着很近的血缘关系是毋庸置疑了。

沈夕的脑袋“嗡”的一响,几近痊愈的伤疤突然被人猛地揭开,整个身体仿佛堕入阿鼻地狱。

“这个世界真小”,她喃喃的说,潜意识里似乎有人告诉她要离那两个人远点,越远越好,她站起身一声不响的走了出去。

门口,一个人拉住了她的胳膊,她转过头,那个人离她那么近,近的都能听见他的呼吸声。

“我警告你,不管你来这儿有什么目的,不要拿我爸爸的生命开玩笑。”出乎意料的说了那么多话,沈夕却没有回应,她温柔的看了看他,然后叹了口气,一声不吭的走了。

叶枫看着她的背影,表情复杂,他掏出一根烟,这时马骏腾走了过来,帮他点火。

“学生,应该没有什么背景吧?”他问。

“不一定”,叶枫吐了口烟圈,“已经跟踪我很长时间了。”

第七十五章 岚颜知己

村的住所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来了,自从父亲出了事故后,叶枫一直住在家里的别墅陪着父母。父亲被人雇佣的女杀手用戒指刀割伤了动脉后,全家人如惊弓之鸟,虽然伤的并不严重,但是医生说伤口如果再深一毫米,情况进很难说了。虽然警方还没最终调查出真凶,但是基本上也是和最近闹的沸沸扬扬的ys集团下属的上市公司收购事件有关。

ys集团在06年的战略部署将会有很大的动作,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兼并和收购,这在公司董事会内部定下的公司机密不知道怎么被北京的一家半死不活的报纸曝了光,一时间,拟收购的目标公司高管纷纷出来表态,言辞激烈,矛头直指ys集团,该无名小报也因此一跃而成为当季销量冠军。

在商场打拼本来就荆棘密布,险象环生,泄密后找麻烦的人更多了。早在2000年公司就为父亲请了私人保镖,目前除了全天跟随父亲的保镖兼司机马骏腾外,还有两个男人轮班值勤,时刻守护在父亲身边以防发生不测。杀手之所以会得手,主要是因为对方在了解父亲安全保卫工作方面下足了功夫,对症下药,派了个女杀手。

通常保镖一般会对女性放松警惕,尤其是看似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年轻女子,对于那些着装性感,上前握手、敬酒或者打招呼的淑女,拦阻起来更有不便,所以才会让对方得手。这次事件后,公司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加强高管的安保工作,并委托“天一”武术馆为父亲叶子诚招聘了一个兼职女保镖。

父亲之所以没有女保镖,主要是因为本身就物以稀为贵,另外,女特助是很容易引起误会的问题人物,如果被捕风捉影的曲解,很可能影响ys集团的对外形象。现在出了事故,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出于对父亲安全的考虑,叶枫非常关注找女保镖这件事,自己也曾找人打听合适人选,这和他一贯对外界漠不关心的性格有些违背,但那毕竟是他父亲,这世界上除了萧岚,没有什么比家人更重要了。可是叶枫没有想到的是,大家千辛万苦、费劲周折招来的女特助竟然本校的一名毫不起眼的***!如果是别人倒也没什么问题,可是这个自己的校友,似乎总是有意无意的出现在他的眼前,就连他这种几乎没有什么神经的人都发现了她几乎天天守在建筑馆门前等他。

一开始还有些怀疑,后来叶枫刻意的增加了去学院的次数,果真每次都能碰见她,就在父亲出事的当天,他开着车去学院的时候,他还碰见了她。这一切不能不使他怀疑这个看似单纯的***有什么目的,但是不管他怎么看,都无法从她外在的东西做出肯定的判断,她的眼神,她的言谈举止,一切都是那么简单、真实,只有圣诞那天晚上她的举动有些反常,但是除了满腹心事,叶枫什么也没看出来。

叶枫二十多年的人生中很少留意过什么女孩子,这个身材高挑,举止行为有些滑稽、书生气十足的女生是他第一个感到有些头疼的人。总之,为了家人的安全起见,以后还是得对她做些深入的了解。

他把中关村的住所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扫了一遍,又去花卉市场买了些百合花放在萧岚的房间里,自己收藏很久的萧岚的唱片、海报、影视剧碟子也一股脑儿搬出来,该挂的挂,该摆的摆,俨然一个萧岚的超级粉丝。一个月前就给他买的繁体竖版二十四史也整整齐齐的摆在了书房里。里里外外忙活着了一整天,直到他觉得满意了才停下来。晚上,他洗了个澡,懒懒的躺在萧岚睡过的床上,拿起电话,拨通了国际长途。

“干嘛呢?”电话那头依然是熟悉的声音。

“是小枫啊,我刚上完一个综艺节目,正回住处呢!”

“巡回演唱的日程没改吧?8号肯定能来北京?”

“这哪能说改就改呀,票都卖出去那么多了,呵呵!”

“你来了住哪里?”

“希尔顿吧?应该是,主办方安排的。是吧,成哥?”他问旁边的经纪人。

“来我这里住吧!”

“到时候看看,晚上回去跟你说。”

知道萧岚现在说话不方便,叶枫很知趣的挂了电话。当了艺人以后,萧岚的人身自由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很多事情不是他自己能做决定的。不过,过了元旦后,他至少有2个月的时间在内地,或许还不止,今年他还有个武侠电影在横店和西安拍,叶枫已经决定全程跟随。

自从萧岚阴错阳差的踏进了演艺圈,叶枫和他聚少离多,就算见上一面也是来去匆匆,就连习惯寂寞的叶枫也受不了这种煎熬,自从萧岚默许了他们之间关系的存在,叶枫再也不需要压抑自己对他的感觉,就这样任凭这样的爱横行肆虐,虽然他知道,萧岚对自己的感情根本就是两回事,况且他根本不奢求甚至可以说出于对萧岚的爱惜,他根本不希望萧岚也用那样的感情来回馈自己。

他下了床,打开电脑,和往常一样登陆萧岚的官方博客“岚颜知己”为他更新博文,上传新照片。一直以来他都为他做着这些他并不喜欢的工作,但是为了能深入他生活的圈子,他甘心情愿的干着这些他一向认为是极度无聊的事情,说着言不由衷的话。

“睡了吗?”萧岚回到住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他回电话。

“还没有,你刚到家?”

“嗯,你最近怎么样?”

“还可以,你呢,累吗?”

“还行,就是觉不大够睡的。对了,女保镖的事情怎么样了?最近很忙,一直没顾得上问。”

“找了一个,但我觉得不合适。”

“怎么不合适了?功夫不行吗?要不我让成哥帮忙介绍几个?”

“不用,是我们学校的一个在读女研究生。”

“学生啊,那可能经验有点不足吧?”

“我对天一还是有信心,就是觉得这个女生的目的性太明显。”

“目的性?”

“她好像总是在刻意接近我。”

“哈哈,你想多了,人家是女孩子嘛,肯定是对你有意思了,你不理人家,人家只好想办法接近你呢!”

“少来!”

“小枫,不要总是那么僵硬,对女孩子要客气点,你那样很伤人的,知道不?”

“好了,别提不相干的人了,说说你来北京的事。”

“想我啦?”

“住酒店还是住我这,给个准话。”

“我想住你那,但是公司肯定不同意。”

“你真想来公司还能绑架你吗?”

“倒也不是,主要是主办方在酒店安排了很多活动,要不这样吧,我看看没有活动的时候就过去找你,行不?。”

“他们要是敢拦着,我就去英雄救美。”

“去!没个正经!”

第七十六章 侠女也追星

元旦,沈夕的神经就紧绷起来。快考试了,十几门可不是闹着玩的,怎么说这也是她清华校园里的第一场考试,清华的牌子可不是盖得,估计不会像上大学那样,划划重点,集中突击两天就能搞定的,哪门学科的教授都不是学界名士?能让你顺利的过了,那还叫水平吗?

还不知道学校的水是深是浅,她不敢疏忽大意,儿女情长暂且搁下,金钱物质暂时免谈,一门心思钻到了课本里,俨然成了五好学生乖乖女。感觉功课准备的差不多的时候,人也瘦了不少。晚上上了几节晚自习,她感到有些饿了,便早早的去超市买了点酸奶和水果,然后拎回宿舍。

今天回来的有些早,舍友都不在。她打开电脑,边吃边上网。点开门户网站娱乐版时,新闻铺天盖地的都是萧岚8号北京演唱会的消息。她一张张的点开照片看,他瘦了,但更帅了。看来真是人靠衣衫马靠鞍,即使帅的无可挑剔的萧岚,被那些神通广大的高级形象设计师一包装,也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如果不是同名同姓,她真的很难相信,眼前这个人就是和自己相濡以沫了20年的萧岚。不管怎么变,萧岚那暖暖的微笑,真实的眼神都没有丝毫的变化。她看的不过瘾,又从百度图片里搜罗了无数萧岚的照片,一只手托着腮,一只手点着鼠标,一张张的端详着。

“咚”的一声,门开了,打断了她的思绪,周至贝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带着一股清新的冷风来到了她的面前。

“亲爱的,你也喜欢我们家萧岚啦?我就说嘛”,她边说边脱羽绒服。

“好冷哦!”她把冰凉的手伸进沈夕的脖子里,沈夕“噌”大叫着的跳起来。

“呀呀呀——你干嘛?!凉死了,穿这么多手还这么凉,冷血动物!”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吧!”周至贝笑吟吟的看着她。

“你今天这么反常的兴奋,我就知道你有事!快说!”沈夕去挠她胳肢窝。

“哎哎——别动,我说就是了!”周至贝的脸上乐开了花。

“我们家萧岚后天要来北京开演唱会了,我已经买了票了,还是贵宾票!哈哈!”

她手里攥着两张票,在沈夕眼前晃来晃去。

“去——,我还以为你中彩票了呢!”

“中彩票有什么了不起,哪有见萧岚重要,我终于,终于可以见到我的‘白涵潇’了,是本人呐!”她兴奋的嗓门提高了八度。

“吵死了!别发花痴了啊,都听见了!”沈夕把手指放嘴边示意她小点声。

周至贝歉意的笑了笑,然后把票递给她。

“哇!这么贵?!”沈夕一看票上的天文数字就叫了起来。

“这可是内场的票,很便宜了,都买不到,程炜托了好多关系才搞到的。”

“2800,才是个b排?那a排不得5000啊?”

“a排?搞得到才怪呢!都是预留给大佬级的人物的。”

沈夕咋了咋舌头,放弃了下个月吃咸菜啃馒头的省钱计划,现在的萧岚已经离她很遥远了。她能做的只有当偶像崇拜着,放神龛里供奉着,搁心里幻想着。除此之外,她什么都做不了,还是珍惜眼前人吧。

她掏出宝贝的不得了的小镜子,上面似乎还散发着他的体香。这可是他的随身用品啊,都没来得及还他。这几天,她已经想通了,爱就爱了,再也不要在乎什么结果,什么都不在乎!爱一个人,除了爱,什么都不需要。她不想让同一个女人毁了一生的幸福,她已经失去了一个萧岚,再不能失去第二个,不管叶枫是不是她要找的人,既然爱上了他,她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奋不顾身的去爱他。

“新买的小镜子啊,好漂亮!”周至贝冷不丁从背后夺走了镜子。

“哎——还给我!”沈夕一下子紧张起来。

“看看而已,看把你紧张的,情人送的吧?”周至贝若无其事的还给了她。

“瞎说,我哪有你们那么好福气啊,自己买的。”

“哎,白冰怎么还没回来?”周至贝问。

“我也不知——”

“道”字还没说出来,一股冷风就吹了进来。

“姐妹们,我回来了!”白冰哈着白气走了进来。

“最近都很用功哦,回来的都这么晚。”周至贝端着脸盆去洗手间洗漱。

“好冷哦!”白冰搓着手,跑到沈夕背后,搂住了她的腰,把手伸进她毛衣口袋。

“赶紧给我暖和暖和。”她说。

“你的白马温暖的掌心还没给你捂热啊?”沈夕也把手伸进口袋,握住了白冰的两只冰凉的小手。

“他比我还冷血呢!”白冰把脸凑了过来,“夕啊”,她看见桌上的电话,忽然想起什么似地,“今天中午我回来的时候,有个电话找你,说给你打手机没打通。”

“是吗?什么人?是我家人吗?”

“不是,是个年轻的男人的声音。”

“哦?别人不知道我宿舍电话吧?也不是同学?”沈夕好奇起来,开始翻查通话记录。

“不是同学,我说帮他带话,他说,再打你手机。”

“是不是这个?”沈夕指着一个电话号码问。

“应该是吧,中午十二点半左右的,对,就是。”

沈夕拿起手机,回拨了过去。

“你好!”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

“请问您哪位?”沈夕小心翼翼的问。

“您找我,您问我是谁?”对方有些诧异。

“不是,我是沈夕,您是不是找过我?”

“哦,沈夕啊,我是李林啊。”

“哎呀,李秘书啊,我当谁呢,吓死我了!找我有事?”原来是ys总裁办的李秘书。

“这样的,后天工体有个乐队的演唱会,我们这有几张多的票,张总说让你带同学去玩吧!”

“啊?演唱会?谁的?!”沈夕有种中彩票的预感,不会这么巧吧?

“好像是叫‘西海岸’的,我也不是太熟悉,你们女孩应该知道吧?”

“知道,知道!”沈夕小鸡啄米似地不住点头,这回,真中大奖了!

第七十七章 一物降一物

口,叶枫刚要发动引擎,就见一个人打开车门坐到了副驾上。

“你要干什么?”叶枫眼皮都不眨,冷冷的问。

“叶少,你就让我去吧!”马骏腾苦着脸,哀求着。

“下去。”声音不高,但有一种慑人的威严。

“我没别的意思,就是给你们当个司机兼保镖,跟着明星出来,麻烦肯定少不了,我跟着,毕竟有个照应啊!”

叶枫没有说话,马骏腾放心的舒了口气。

“下去。”

“啊?”马骏腾大失所望,但是屁股却没动。

“开车——”叶枫推开车门,走了下来。

“哦!”马骏腾乐颠颠的钻了出来,毕恭毕敬的把叶枫让了进去,然后大摇大摆的走进驾驶室,发动了引擎。

“小枫,你是怎么认识那个大明星的?”路上,马骏腾问。

“我说过不要这样叫我。”

“我——我这不又叫顺嘴了吗?对不起,对不起,叶少。”马骏腾讪笑着说。

“你今天怎么不跟着我爸?”

“今天不是我的班,我休息,要不然我哪敢扔下叶总不管啊?你还不杀了我!”

“那个女学生的情况调查的怎么样?”

“嗨,我正要跟你说呢,什么也没查出来,就是一普通人。家是济南的,爸妈都是大学教师,看来是没什么问题。”

“那功夫从哪学的?”叶枫掏出一支烟点着。

“跟她祖父学的,从小就开始学,比我还早呢!她祖父也不是什么有背景的人,总之,啥疑点也没发现。所以,我觉得啊,那女孩要不就是看上你了,要么准是个精神病,当然,后面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你这不是放屁吗?有话直说,废什么话!”

“我说叶大少爷,您怎么就看不出来呢,那女孩从头到脚都写着喜欢你,您还劳民伤财的到处调查她的背景,这不是缘木求鱼吗?”

“你有病啊?不说话会死啊?”

“你看你,我这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马骏腾哭笑不得。

“小叶,你别生气,我也就跟你才多说两句,你看我平时跟谁说过那么多?我一年说的话都不如跟你一天说的多。”

这话还真不假,这马骏腾作为特勤里的高级主管,平时惜言如金,工作特点和十几年特种部队的历练都让寡言少语成为一种习惯。即使在家里面对老婆孩子,他都很难做到滔滔不绝。唯独跟这个傲慢无礼的公子爷,他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

“到了,小叶。”他把车停在希尔顿门前,叶枫下了车,马骏腾开车去了停车场。

两个人到了萧岚的房间,门口站着的两个保镖立马上来拦他们。

“请问有预约吗?”一个保镖问。

叶枫没有理他们,拿出电话拨通了萧岚的号码。

门开了,萧岚笑吟吟的站在眼前。

“小枫,快进来。”

“你在这等我。”叶枫给马骏腾扔下一句话就关上了门。

“现在见你一面比见美国总统还难。”叶枫脱下外套,然后坐在了总统套房的沙发上。

“没办法,现在的小女孩都太厉害了,不管在哪都能找上门来。”萧岚倒了杯水递给他。

“你不是挺怜香惜玉的吗?”叶枫讽刺他。

“两码事,就怕有些很不理性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公司不允许随便见粉丝。我现在干什么都得打报告。”

“那你见我,是不是也得打报告?”

“嗯哪,一层一层的汇报,从去年就开始了。”

“既然你现在这么大牌,那你给我签个名吧!”叶枫拉出衬衣的一角扯到萧岚面前。

“去!别胡闹,总是没个正经!”萧岚笑着推开他。

叶枫坐回去,翘着二郎腿,斜眼盯着他看。萧岚则从柜子里掏出旅行包,翻找着什么。

“今天有空吗?”叶枫问。

“明晚8点开演唱会,今天下午两点有个新闻发布会,晚上还要去电视台录节目。”萧岚边说边拿出一个漂亮的小袋子

“排的可真满,把你们当超人了!”

“吃饭时间还是有的。”萧岚笑笑,把袋子递给叶枫。

“送你的,看看喜欢不?”

叶枫接过来从里面拿出一个小盒子,原来是一部十分时尚精美的手机。

“日本货?”他看见上面的日文便问。

“我去东京的时候买的,国内还没有,不过是英文版的,像你这种高材生还有啥问题?”

叶枫拿出来把玩了一会,然后小心的收起来,放到茶几上。

“我给你买了一套精装中华书局的繁体竖版二十四史。”

“真的?”萧岚的眼睛一亮,“都好久没时间看书了!”

“等你有时间了,去我那里住,书都放在你房间里了。”

“嗯”,萧岚点点头,“明天晚上演唱会一结束,我就去你那里。后天上午的飞机去上海,恐怕没别的时间了。”

叶枫点点头,萧岚又说:“咱们去游泳吧?这里的水很热。”

叶枫耸了耸肩,表示赞同。萧岚拿了些衣服,出去敲了敲隔壁房间的门。

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探出头来。

“成哥,我们去游泳,你去吗?”

“好。”他看了叶枫和马骏腾一眼,然后进去收拾了一下,跟了出来。

萧岚跟双方介绍了一下。

“小枫,马哥,这是鼎鼎大名的金牌经纪人刘成,成哥。”

“你好。“马骏腾伸出手来,叶枫却一动不动。

“成哥,这是叶枫,这是马骏腾马大哥。”

“萧岚,叶枫不是你弟弟吗?怎么你们不一个姓?”刘成看着叶枫疑惑的问。

“哦,他是我表弟。”萧岚答道。

“哦,那你们长的真挺像的,还不是亲兄弟。”刘成感叹道。

四个人来到泳池,给叶枫和马骏腾买了两套装备,都换好衣服下了水。

虽然是冬天,但中央空调开的很热,泳池里的水也很热,在水里有点泡温泉的感觉。叶枫舒舒服服的游了几圈,然后上岸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就坐到椅子上休息。他的眼睛一动不动的凝视着泳池里的萧岚,没多久,他浓密的剑眉皱了起来,脸色愈发阴沉。

陪着萧岚赶完场子,已经到半夜了。回去的路上,叶枫黑着脸,一言不发。马骏腾被他的脸色吓坏了,跟萧岚告别时还温情脉脉的脸转瞬间就变的阴云密布。他虽然说不上什么原因,但是肯定跟自己有关,于是他只好老老实实的开车,大气不敢出。离开酒店没多远,叶枫忽然低低的吼了一声:“停车!”

马骏腾赶紧靠边停下。

“你怎么了?不舒服?”

“你下来!”

“啊?”马骏腾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还是老老实实的下来了。他从没见过叶枫发这么大火。

叶枫从副驾驶座上下来,一半身子进了驾驶室,突然又从里面伸出手来,一把扯着马骏腾的衣领把他拽了过来。

“我警告你,不要打萧岚的注意,更不要再让我看见有下一次!”

说完钻进车里,飞驰而去。马骏腾呆在原地,他已经明白怎么回事了,看来今晚为了逞一时之快,折大本了。自己那点小聪明早就让这个绝顶聪明的公子哥看出来了,虽然只不过是碰碰蹭蹭的沾点小便宜。这个萧岚还真不是一般的人,竟能让那么傲慢无礼、目中无人的小子来真的。这桀骜不驯的公子哥看来也不是那种滥情乱交的角色,这点其实早就该想到,要不然自己这么长时间厚颜无耻的献殷勤,竟然都没能得到一丁点的暗示。看来自己真是老了,纯情这东西,越来越不懂了。

第七十八章 致命邂逅

体的演唱会现场出来的时候,沈夕几乎失声了。一行人在前面叽叽喳喳的讨论着演唱会的盛况,她却默不作声的一个人跟在后面,不管谁注意到她,她都指指嗓子,示意自己没办法说话,谁也没看出,其实她已经满腹心事。

“你一个人行吗?”白冰问她,白冰和周至贝今晚都去男朋友那里,只有沈夕自己无处可去。

“没事,我打个车回去就可以了!”沈夕嘶哑着说。

周至贝的男友程炜招手拦了一辆车,沈夕在四个人的注视下进了出租车,他们才放心的离开。沈夕坐在后排座位上,满脑子全是萧岚的影子。

两年多没见,他瘦了,但人更帅气了,还多了一份成熟的魅力。台下看着他舞动的身影,听着四周歇斯底里的喊叫声,沈夕忽然觉得,那舞台就像一道永远无法逾越的屏障,萧岚已经走上神坛,她永远无法企及了,眼泪不知不觉的滑落了下来。

“停一下车吧,师傅!”她抹了一把脸,对司机喊了一声。

她在马路边下了车,对面是一栋高大的建筑物,这里是萧岚曾经上班的ys大厦,他曾经有一年多的时间是在这里度过。她想过去看看,下了车便朝对面走了过去。她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已经十点多了。抬起头,突然一股刺眼的强光照的她睁不开眼睛。她抬手挡了一下,还没看清什么,就听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她来不及躲闪,“呀”的尖叫了一声,腿上一阵剧痛,便倒在了地上,一辆车旋即停在了她面前。

“砰砰”两声,车门打开了,从车上冲下来两个人影。

“小姐,你怎么样?撞到哪里了?”

一个好听又似曾相识的声音让沈夕浑身一震,她顾不得腿疼,猛地抬起头。借着路灯微弱的光,她似乎看见了那张俊美无比的脸。

“我一定是撞晕了,现在意识肯定很模糊。”

她两手撑地,准备站起来,那高大的男孩连忙伸手搀扶着她,另一个高大的影子则在旁边查看她的伤势,她更加糊涂了,那个人的身形竟然也如此的熟悉!

“肯定是出现幻觉了!”

再这样下去,她怕自己会控制不住,做出什么异常举动,于是她站起来,说了句,“我没事,就是腿蹭了一下”便挣脱那人的手,准备离开。

“先上车再说吧!”另一个声音说。

“是啊,不知道会不会伤到骨头,我先扶你上车吧!”扶她的男孩说。

沈夕鬼使神差的跟着男孩进了后车厢,经过车前的时候,她特意瞄了一下车牌,竟然就是那家伙开的那辆保时捷!

“难道这也能出现幻觉吗?”她开始怀疑眼前的一切到底是不是幻觉。

声音可以无休止的相似,身形也可以,灯光下,一定都有可能相似,但是车牌号码却不可能只是相似而已!

她的心“噗噗”直跳,就算是巧合,那也太巧合了!这两个人居然同时同地出现在她面前,如果真的是那样,那她现在立刻死去也了无遗憾了!无论怎么样,就算没有认错人,沈夕也不能随意叫出口,因为这种可能性简直微乎其微,更何况她刚刚被车撞到了腿,说不定真的疼的让五官失去了辨别能力。

“来,慢点”,男孩温柔的把她扶进车里,然后自己坐在她旁边。

“小夕?!小夕——真的是你吗?!”车灯打开了,男孩忽然盯着沈夕惊叫了一声。

沈夕的心剧烈的撞击了一下,“岚?!”她脱口而出。

“真的是你呀,我刚才还纳闷声音怎么那么像?”萧岚一下子抓住了她的肩膀,一把把她搂进了怀里!

沈夕的眼泪暴雨般的冲刷了下来,她紧紧的搂住了萧岚的腰,生怕天一亮他就没了踪影,内心此刻已经翻江倒海,乾坤逆转。

“去哪儿?”前排座位的声音打断了他们的思绪,两个人很快就尴尬的分开了。

“去医院吧?拍个片子看看。”萧岚说。

“不用了,我真的没事,你们停下车的时候我才撞到的,不可能撞到骨头的,顶多就是擦破点皮。”沈夕连忙说。

“还是去吧,拍个片子放心。”萧岚轻轻的说。

“我不去!”

“你小时候就不喜欢去医院,那次在千佛山你的脚肿那么高,硬是没去医院。”萧岚笑道。

“这种小打小闹我小时候身上不知道有几千处,要都这样,那得去多少次医院呀!”沈夕也忍不住笑了,然后又哭了,他连这种小事都记得那么清楚!

她偷偷的用手去抹眼泪,然后从包里拿纸巾擦鼻涕。

“不去医院也得处理一下,先去我那吧!”那冷冰冰的声音让沈夕更加肯定坐在驾驶座上的人正是那个冤大头——叶枫。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似乎默许了这个提议,车开动了,一时间车里竟然出奇的安静。

“这么晚了,你这是去哪里?”最终萧岚打破了沉默。

“我——去看你的演唱会了!”沈夕不好意思的低头摆弄衣角。

“呵呵,你也玩追星啊?”萧岚咯咯地笑了起来,笑的那么美,那么灿烂,让沈夕忍不住的想奢求时间能永远停止在那一刻。

“怎么啦?怎么啦?不行啊?给你捧场你还不愿意!”

“行,怎么不行?你天天去我才高兴呢!我们都多久没见了!”

“还说呢,现在见你一面比见英国女皇还难呢!”

“哪有那么夸张啊?以后你想见我,打个电话,我立马就飞回来!”

“去!少来啦!”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聊的好不开心,就像两个经常见面的老熟人拉家常般的自然、随性,让沈夕都忽略了两人已经有三年多没见面了的事实,但是她唯一没有忘记的是,她对萧岚的感情丝毫没有减少。

今晚的萧岚让她感觉熟悉而又陌生,他似乎比以前更善于说笑了,甚至可以说成是调笑,也许跟他的职业习惯有关系吧。听到那些话,固然让她开心,但是更说明了一个不争的事实,那就是:面对她,萧岚越是自然,越是随性,就越能说明,萧岚对她已经没有男女之爱了!

第七十九章 今夜无眠

岚的陪伴下,沈夕第一次走进了叶枫中关村的寓所里。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能够这么快的走进叶枫的世界。她还没来得及仔细的观察周围的一切,萧岚就一下子把她抱了起来,轻轻的放到了沙发上。

“外套脱了吧,我看看腿怎么样了?”他弯下腰把沈夕的裤腿挽了起来,小腿上有些擦伤,紫红的一片,已经微微的肿了起来。

“还说没事,都肿了。”他轻轻的抚摸着,“疼吗?”

“没事,就擦破了点皮嘛!”沈夕故作轻松的说,他抚摸过的地方痒痒的,比疼痛更令她抓狂。

“我看一下。”

叶枫不知道从哪里拿了个药箱过来,放到茶几上。他蹲在旁边查看了一下沈夕的伤势,然后掏出几个瓶瓶罐罐,很专业的拿起其中一个红色的瓶子朝着伤口喷了几下,随后又换另一个白色的瓶子喷了几下,过了一会又撒上了一些白色的粉末,最后又贴上一块医用胶布。此时的沈夕已经不知置身何处,她的心已经完全被吞没了,旧爱新欢的致命温存轮番上阵,即使她再招架不住,这样的夜晚也永远没有第二个了!

“站起来走走。”叶枫说。

“这样好吗?”萧岚担心的问。

“没什么事,确认一下骨头没受伤就行。”

沈夕轻轻的站起来,像婴儿般的蹒跚着向前走了几步,她心里有些紧张。

“不要刻意走,正常走路就行。”叶枫不易觉察的皱了皱眉头。

沈夕似乎受到了鼓励,又走了几步,萧岚赶紧跟过来,生怕她有什么闪失,她潜意识里也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很严重似的。

“走的时候有什么感觉?”叶枫问。

“就是伤口有点疼。”

“没事,骨头没问题,当时我已经把车停下了。”叶枫安慰似的对萧岚说。

沈夕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和气温柔的叶枫,要不是亲眼所见,她很难想象叶枫居然能做出这么体贴的事情,而且,很不可思议的是,她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叶枫说话的语气也是异常温柔,尤其是面对萧岚的时候,看来萧岚真的是个“万人迷”,连男孩子都对他这么客气。

“我该回去了!”沈夕一眼扫到墙上的挂钟,已经快11点了。

“这么晚了,快别回去了。”萧岚连忙说,说完目光很自然的转向了叶枫。

“不行,我明天上午一二节有课。”沈夕真正的顾虑并不在此,她偷偷的朝叶枫看了过去。

“你睡南屋吧,明天一早我带你去学校。”叶枫的语气里命令更多于商量,这似乎更像她认识的叶枫。

“是啊,小夕,我们都好几年没见了,我还想好好和你聊聊呢!”萧岚还是那个萧岚,无论什么时候说出来的话都让人心里暖暖的。

“那——不好意思打扰了!”沈夕很菜的说出了一句假惺惺的客套话,很明显的是说给主人叶枫听的。

叶枫没搭话,端着药箱进了卧室。萧岚则轻车熟路的取了杯子倒水,又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张cd递给她。

“对不起,没准备什么礼物,送张我们组合的签名唱片给你吧,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就当留个纪念吧!”

“什么喜不喜欢啊?你送的东西我有不喜欢的吗?再说了,你现在可是今非昔比哦,这唱片对你们的粉丝来说,那就是无价之宝!”

沈夕如获至宝,小心翼翼的放到包里,然后郑重其事的拉上拉链,对萧岚煞有介事的说道:“可不能反悔哦!”

萧岚笑了,“姐,你还是老样子,总是那么快乐,快给我说说你现在的情况吧!”

“别说我了吧?还是我来采访采访你这大明星吧!”

“我现在还有什么隐私啊,你上网一搜,什么都出来了,保证比我自己知道的都详细。”

“是吗?可网上的能当真吗?你就不怕我搜出什么绯闻来?”

“尽管搜,这方面就是一张白纸。”

“不信,你从小就长了一张绯闻脸。”

“看这样子,你是希望我绯闻缠身啊?”萧岚忽然目光灼灼的盯着她问,他的脸上依然是暖暖的笑意,但是眼睛里分明有不一样的东西,但是沈夕却又说不出什么异样。也许是错觉吧,今天晚上自己似乎有些神经错乱。

“什么?你和小枫是一个学校的?姐,你好厉害呀!”当萧岚听说沈夕现在在清华读研究生,他着实吃了一惊。

“我们跟人家那种本科就读清华的‘土著’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而且,我这个专业很好考。”

“谁说的,能上清华就不是一般人儿,甭管是读什么。”萧岚削好的苹果递给她。

“那你和小枫认识吗?”萧岚继续问。

“我们——”

“不认识。”

沈夕还没说出来,就被打断了。叶枫拿着一套睡衣从卧室里走出来,递给她。

“这是我姐的,你将就穿吧。”

“哦”,沈夕的脸微微的红了一下,她接过睡衣的同时也把刚要脱口而出的话咽了下去,叶枫刚才的无情,很让她气不过,她本来说,“你不认识我,我可认识你”,但是一见到睡衣,她就很没出息的缴械投降了。

“很晚了,你早点睡吧!”叶枫对着沈夕说。萧岚和沈夕都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他又不适时宜的加上了一句:“女孩子熬夜对皮肤不好。”一箭双雕的封住了两个人的嘴。

“哦,那我先去洗个澡吧!”沈夕很知趣的拿着睡衣进了卫生间。叶枫见她锁上了门,便朝萧岚使了使眼色,示意他进房间,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进了叶枫的主卧,并排躺在床上看天花板。

“明天几点的飞机?”叶枫问。

“10点左右”。

“明天早上我送你回酒店。”

“嗯。”

“我考完试去找你吧!”

“跟着我很累的。”

“累不着我,怕你累坏了!”

“确实挺累的,但是人家也不容易,都等啊盼了那么久。”

“还挺体贴人的,做你的粉丝真幸福啊!”

“你比我更会照顾人,你看刚才你给小夕处理的多好啊,专业家庭护士,呵呵。”

“如果不是你的青梅竹马,我才懒得理呢!”

“被你看出来了,好厉害!”萧岚笑着捶了他一下,“我跟你讲,你们既然是校友,以后就请看在我的薄面上,替我好好照顾她啊,我总觉得亏欠她很多似的。”

“你的面子值几个钱啊,还不如你的照片值钱,你谁都亏欠,整个一个冤大头,四处留情,八面播种。”

“呸!我最大的错误就是播了你这唯一的种。”

“那你有种把我灭了!”叶枫霸王硬上弓,翻身一跃骑在了萧岚身上,两个人扭作一团。

第八十章 我叫叶钟钰晨

起来,叶枫已经把早点做好了。沈夕晚上头发没干就睡着了,早上起来,顶着个鸡窝头去洗手间的时候,把自己吓了一跳,用梳子沾了满头的水,也没能把电击似头发压下去,她自感形象不佳,尤其是在自己心仪的两大帅哥面前,只好尴尬的坐到饭桌前吃饭,一直也不敢抬头。

“去理理发吧,小夕,换换形象。”萧岚很委婉的点拨了一下。

“嗯”沈夕紧张的点点头,“我的头发很难剪,尤其是刘海,很难找到适合我的理发师。”

“要不我找找给我做造型的美发师给你剪一次试试?”萧岚试探着问。

“不不不——,千万不要,我怕上头条,被狗仔队拍到,你的粉丝会用唾沫把我淹死的。”

“哪有那么严重啊?明星就不兴有朋友,有私生活吗?”

“哎,你还真别说,做了公众人物,你就得选择没有。”沈夕煞有介事的说。

“你还玩深沉了,姐!我就想给你找个适合的理发师,看把你吓得!”

“赶快吃饭,你不是有课吗?”叶枫头也不抬的冒出一句话,他显然指沈夕。

“哦啊,是啊。”沈夕连忙端过牛奶杯,一边忙不迭的往嘴边送,一边还要保持自己的“玉女”形象。

“不急呀,不是八点半才上课吗?”萧岚疑惑的问。

“我不是还要回来送你吗,误了飞机,我可不管。”

“现在才七点,慢点吃,你看你——”萧岚很自然的拿起纸巾给沈夕拭去嘴唇上的白沫。

沈夕懵了,两只手悬在半空,还攥着刚拿起来的餐巾纸,一时不知所措。

“走吧!”叶枫的声音像秋天的冷风无情的把她从朦胧中吹醒,她连忙站起身,收拾了一下包,匆匆的跟着叶枫就下楼了。萧岚也跟着下来,上车前,塞给她一张名片,“有事找我,没事也找我,我一定会接的。”

“嗯”,眼泪顿时塞满了眼眶,她连忙上车。

萧岚又嘱咐叶枫:“带她去理理发,找个好点的发型师。”

“快回去吧,外面冷。”叶枫摆摆手,关上了车窗。

一路上,沈夕坐在后排座上偷偷的抹眼泪,无心欣赏豪车,更感受不到豪车飞驰带来的眩晕感,叶枫则自顾自的开着车,一如既往的不苟言笑,两个人在车上共处二十分钟竟然没说过一句话。直到车在法学院门前停下,沈夕说了声“谢谢”,准备下车的时候,叶枫递给她一张卡。

“去这个地方理发吧,直接刷卡就行。”

沈夕心说“我不要你的东西”,手却不停使唤的接了过来,还没来得及说句客气话,车已经走远了。

从此,萧岚的名片和叶枫的钻石贵宾卡就成了她的两件至宝,整天带在身上,时不时的拿出来看看。

期终考试一过,她就忍不住拿着卡去了这家北京城最有名的美发厅之一。

“姐姐好,我叫叶钟钰晨”

洗头工领着她来到一个男孩面前,那男孩彬彬有礼的伸出手来,说出了一个让沈夕感到别扭的名字。男孩长的白白净净,秀气中透着淡淡的阳刚,声音柔和纤细,温柔的让沈夕感觉稍微大声点说话都能把他给震碎了。

“我叫沈夕。”她轻声说。

男孩请她坐下,轻轻的为她系上围布,用手梳理了一下她的头发。

“我是专为您的钻石贵宾卡服务的总监级理发师,姐姐想要个什么样子的发型?”

“随便啦,你看着办。”

“嗯。”

男孩答应着,便轻车熟路的像绣花一般仔细的给她打理着头发。沈夕则对着镜子,偷偷的观察起来。男孩的皮肤细腻的吹弹可破,他弯下腰给沈夕剪刘海的时候,沈夕都能看到他白皙的皮肤下面浅浅的毛细血管。瘦瘦的身材似乎弱不禁风,和他站在一起,原本瘦瘦高高的沈夕都变成了“庞然大物”。这样充满阴柔气息的男孩却并不让人反感,反倒给人一种心生怜爱的冲动。沈夕偷偷的看着,感受着他暖暖的气息,任自己的长发在他温柔的舞弄下变幻,那种安逸舒适,让她几乎昏睡了过去。

没多久,她感觉有一双纤细的手在她的发间游走,轻轻的按摩着她的头皮,慢慢的往下移动,那种舒服的感觉让沈夕几乎成了瘾君子。那只柔软的手碰到脖子的时候,沈夕突然条件反射似的彻底清醒了过来,下意识的离开了那只手,一抬头,一双温柔的大眼睛正看着她。

“姐姐,你醒了。”

“嗯,不好意思”沈夕尴尬的笑笑。

“让我给你放松放松吧,学习怪累的。”他把手伸向她的肩膀。

“不用,不用!谢谢!”

沈夕躲刺猬似的一下子弹出老远,她很不习惯陌生的男人对她如此亲近,对于按摩之类的服务,她自认永远无福消受。

“头发好了。”男孩笑笑,轻轻的为她松开身上的白布,示意她看镜子。

“哇塞,好漂亮哦,我喜欢这样的娃娃头,显得我好小哦!”镜子里的自己和换了个人似的,沈夕高兴的在镜子前转圈。

“姐姐本来就很可爱,枫哥一定会喜欢的。”

“谢谢你啊,钰晨。”沈夕光顾的高兴,没有在意他后面的那句话。

男孩笑了笑,问她:“姐姐和枫哥很熟吧?他从来没有带女孩子来过这里。”

“没有没有,也就是一般的小熟吧,你呢,你们应该认识很长时间了吧?”

“嗯,有五年多了。”男孩轻声说,眼睛里有种淡淡的哀愁。

“那我们差远了,我们是去年才认识的!”沈夕光顾的欣赏自己的新发型,没有在意男孩的眼神。

“枫哥人很好的。”

“啊?!”沈夕转过身来,大笑不止,“你说的是那个家伙吗?太抬举他了吧?”

“真的”,男孩轻轻的说,“他只是话不多而已。”

“那是因为你太好了!”沈夕怜爱的拍了拍他的肩膀,“那个家伙,整天酷的要死,根本没有你说的那么好。”

钰晨笑了笑,没再说话。沈夕感觉气氛有点尴尬,便转移话题。

“你的名字——很怪哈,我猜是不是你父亲姓叶,你母亲姓钟?”沈夕问。

“不是。”

看男孩没有要说明的意思,沈夕没再问,继续在镜子前自我陶醉。

“姐姐一定对枫哥很好吧?”男孩忽然问。

“啊?”沈夕的脸腾的红了,“那当然了,我对谁都很好的,都同学嘛,这你也能看出来?”

“枫哥从来没把卡借给别人用,我想姐姐一定是枫哥很重要的人。”钰晨流露出羡慕的眼神。

“嗨,这有什么,赶巧了而已!”想到自己能受到这样无比尊贵的优待,沈夕幸福的就差热泪盈眶了。

“枫哥能和姐姐这样快乐的人在一起,一定会很幸福的。”钰晨幽幽的说。

“什么?”沈夕光顾的高兴,没听清他说的什么。

“如果真是那样,那我真的别无所求了。”钰晨的声音更小了,似乎是说给沈夕听的,但更像是自言自语。

“这都说了些什么呀?”

沈夕在心里嘀咕着,面前的男孩让她感觉怪怪的,有点神经兮兮的味道。她开始有点反感,于是告辞,她到前台打了卡,钰晨一直把她送到门口目送她离去。

第八十一章 电梯惊魂

了那样一个惊心动魄的夜晚,沈夕已经彻底的改变了主意。她知道自己依然想念萧岚,在心底的最深处始终都有一方属于他的秘密花园,但是,无论如何,那个地方早已留给了回忆。萧岚已经是过去式,叶枫才是她的现在时,不管他是谁,她下定决心从此要面对他,面对自己的爱情。而此刻,上天也给了她一个绝无仅有的机会。她虽然对他一无所知,但是他们之间已经有了一个牵绊——萧岚。躺在宿舍的床上,沈夕摆弄着手里的理发卡,发了一会呆,然后从钱包里小心翼翼的掏出一张名片,用手机给那上面的号码发了一个短信,然后,忐忑不安的等着回音。

对方回短信的速度超出了她的想象,他真的是言出必践,这会应该在香港的红馆开演唱会的吧?她颤抖着把他回过来的电话号码小心的存了起来,他想的真周到,连叶枫家里的电话号码居然都给她发了过来。沈夕平息了一会,在手机上打起了短信,一句简单的话,她删了改改了删,反反复复折腾了五六遍,才好不容易把短信发了出去。

满怀希望的等着回信,发出去的短信却和沉寂了一般。她无比烦躁的从床上爬了下来,翻出行李箱收拾东西。学校已经放寒假了,她不愿意那么早离校,等来等去,就是为了能在回家前看他一眼,谁知道这家伙竟然爱答不理的,发短信都不回!

“要不是为了那张破卡,我才懒得理你呢!”沈夕心里忿忿不平,箱子里的东西也摔得七零八落,这时,手机响了起来。她得意洋洋的拿起电话,一看号码,又蔫了下去。

“喂”她有气没力的哼了一声。

“沈夕,你在睡觉吗?”一个清脆的男声说。

“啊?没啊,您哪位?”

“我是ys总裁办的李林。”

“啊,李秘书,你好你好。”

“你好,有个事通知你一下,下周二有个上市公司收购的新闻发布会,你们负责总裁的贴身安保,你提前跟马主管联系一下,具体听他安排。一会我把他电话发给你。”

“好的。”

沈夕这边挂了电话,那边短信就发了过来,她不敢怠慢,马上照着电话号码拨了过去。

“你好。”一个粗重的男人的声音。

“是马主管吗?”

“哪位?”

“马主管您好,我是沈夕,是总裁的私人特助。”

“哦,是你啊”,对方淡淡的应了一声,“后天早上八点钟到ys总部一楼北首安保部101房间开会,具体情况到时候再说。”

还没等沈夕回过神来,那边就传来了断线音。

“切,真没礼貌,什么素质!”沈夕不屑的挂了电话,“跟某人一个德性!”看到手机上还没有回过来的短信,她又忿忿不平的暗骂了一句。

周二一大早,沈夕就在ys总部和马骏腾吵了起来。

“我不穿西装怎么了?穿什么衣服有那么重要吗?”

“这是命令。”马骏腾黑着脸低声吼道。

“命令?马先生,拜托你不要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您以为您这是哪儿啊,特种部队吗?”面对一直不给自己好脸的马骏腾,沈夕也沉不住气了。

“不愿意干就给我滚!”下属竟然敢这样对自己说话,他火了。

“你算什么玩意?要走也轮不到你撵我!”沈夕掉头要冲出去,安保部部长王振飞连忙拉住她,在场的人一看苗头不好,纷纷上来劝架。

“小沈,别这样,大局要紧,统一着装是公司规定。”

“骏腾,你也是,对女孩子怎么这样说话。”王振飞两边说和。

“王部长,我也是为了大局,我从小就不习惯穿西装,而且穿西装执行任务很不方面,根本就伸展不开,如果因为穿西装而有所顾忌,我还怎么执行任务啊?”沈夕一本正经的对王振飞说。

“再说了”,不等王振飞表态,沈夕又补充道:“有几个歹徒是明目张胆的冲上来等着你们打的,打扮的像模像样的更容易引人注意!”

“也有道理”,王振飞点头,“那小沈就当个便衣吧。”

“行吗,骏腾?”王振飞转头向着马骏腾,毕竟私人保镖不归安保部管。

“就这样吧,抓紧看看现场安保部署。”他面无表情的说。

离叶枫的父亲那么近,沈夕还真是第一次。他和那天晚上看来又有些不一样,似乎多了一些什么,又少了一些东西,有什么不一样,沈夕还真是说不出来,总之这老头子和他儿子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她站在能清晰的听见他的呼吸声的距离,虎视眈眈的环顾着四周。从车上下来后,她更把心提到了嗓子眼,一大群人围了上来,是不是记者已经分不清楚了。

叶子诚脸上挂着标志性的微笑,一言不发的在保镖的开路下,进了发布会现场。半个小时后,进入了答记者问环节。整个过程,沈夕都紧紧的盯着富豪老板身体一丈以外的整个空间,耳朵也和失聪了似的,就见叶子城嘴唇一张一翕的舌战群记,又过了半个小时,耳机里传来“发布会马上结束,立即清理总裁身边闲杂人。”沈夕立即靠近了叶子诚,马骏腾和其他两个男保镖用胳膊肘挡开了周围的人,沈夕则混在了人群中。

几个人簇拥着叶子诚走出会议室,等电梯的时候,从楼梯间里忽然跑出两个**岁的孩子,你追我赶的在他们中间嬉闹着。马骏腾递了个眼色,其中一个男保镖马上走过来要呵斥他们。叶子诚摆了摆手,制止了。

电梯来了,众人鱼贯而入,站在最后的沈夕朝两个孩子笑笑,转身就要进去,就在回头那一瞬间,她突然看见,那两个孩子的眼神变了,手里似乎还拿着什么东西!她的脑袋“嗡”的一声,本能的迅速转身,一把抓住了呼啸而来的一个不明物体,手心接着一阵剧痛,而此时,另外一个黑影已经从头顶上“嗖”的飞向了叶子诚!沈夕大叫一声,顺势左转身扑过去,用另一只手抓住了旁边一个人的肩膀,狠狠的把他拽过来挡在了前面!

“哎哟——妈呀!”只听一声惨叫,就见马骏腾捂着眼睛龇牙咧齿的倒在电梯里。

第八十二章 怦然心动(一)

“你们可真够蠢的,连两个孩子都对付不了!”医院里,叶枫冲着床上的马骏腾热嘲冷讽。

“我的大少爷,那哪儿是两个普通的孩子,公安局说他们可是从武校出来的!那弹弓也是特制的,可不是小孩玩意!”马骏腾一脸委屈,眉骨上包了厚厚的绷带。

“你没看那特制的大理石石子,全是尖尖的棱角,我差点就成独眼龙了,您还说风凉话!”

“你们聊吧,我先走了!”坐在一旁的沈夕这时站了起来。

“哎,再坐会啊,小沈,这不叶枫刚来,你再跟我们详细的描述一下你当时的壮举,我还没听够呢!”他笑眯眯的拉住沈夕。事故后,马骏腾对沈夕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不但没有怪她拉自己当垫背的,反而对她敏捷的身手和高超的应变能力佩服的五体投地。

“不了,马大哥,你好好养伤吧,我以后再来看你。”

说完,连招呼也不和另外一个人打,就走了出来,她显然在为他不回短信的事情耿耿于怀。

“到底怎么回事?”叶枫问马骏腾。

沈夕在医院里慢腾腾的走着,似乎在等着什么事发生。就好比两个情人之间闹别扭,女孩不理睬男孩,不一会男孩便会追出来拉住她,难道她是在等着叶枫追出来挽留她吗?想想自己都觉得可笑,八字还没一撇呢,人都没正眼瞧她!

“这么说,真是那女的救了我爸,还给了你一次为我爸献身的机会?”听了马骏腾的讲评书似的描述,叶枫将信将疑。

“那是啊,两个潇洒的瞬间转身,接住一个中间的,拦住一个上面的,你可没看见,那场面,我们都没反应过来!你要不信,你问你爸去。你爸可从来不会开玩笑吧?”马骏腾斜眼看他。

“我猜你和我当初一样,对这女的有偏见。”马骏腾看叶枫还在发呆,便趁机夺过他手指缝里的烟就往嘴里塞,“真舒服,两天没抽了!”

“哎——,小沈,回来了?”烟雾散去,他看见沈夕怯生生的站在门口。

“叶枫”,她喊了一声。

出乎意料的,他竟然起身朝自己走了过来。

“有事吗?”

“我——你——,你的卡还在我这儿,还给你。”她递给他。

“你用吧,这是副卡,我还有一张。”声音很平静,在她听来却异常温柔,他身上特有的清香,令她陶醉又迷离。

“哦,那谢谢了。”

她红着脸跑走了,一路上胸口像揣了个小兔子。

“原来你们俩早就勾搭上了,还装作不认识。”望着沈夕的背影,马骏腾酸酸的揶揄道。

“放屁!”

“你不会打算改邪归正了吧?这可不像你啊!”

“闭上你的臭嘴,就许你找老婆生孩子装孙子吗?”

“我可不一样啊,我可是雌雄双煞,来者不拒,您不是对母的超级绝缘,对公的从一而终吗?”马骏腾倚仗自己现在是ys的千古功臣,叶枫老子的救命恩人,胆子稍微大了些,嘴巴也没把门的了。

“滚你妈的!信不信我让你那只眼睛也缠绷带!”叶枫伸出拳头。

“哦哦——,信信信,我错了,我错了,以后不敢了!”他笑着钻进被窝里。

“你怎么才来啊?都肿成这样了,自己没感觉吗?”学校医务室的大夫一边给沈夕上药,一边喋喋不休的抱怨。

“刚开始挺疼的,后来就没感觉了。”

“那是疼过劲了,怎么搞成这个样子啊,看着挺文静的一小姑娘,这下没法写字了吧,还好你们放假了!”北京人本来就健谈,校医院的大叔大妈又是些整天闲的扯淡的主,每次来校医院都得乖乖的听着他们成筐成筐的往外倒闲话。

“啥时候能好啊?”

“养着吧,你!怎么的不得十天半个月的,没残废就不错!”

“有那么严重吗?”

沈夕没敢说出来,暗自在心里嘀咕着,当时主要是没心理准备,要不然用手指接住根本不可能受伤,直接用手接,所有的力道都汇集到掌心去了,要不是她练过功夫,普通人恐怕手都能被打穿。

从校医院出来,看着缠了绷带的手,沈夕一路上都在想着怎么在父母面前蒙混过关。回到宿舍,正碰见白冰和她男朋友拖着行李箱往外走。

“夕啊,我要走了,寝室现在就剩你一个人了,你也赶快走吧!”

“我今天就去买票,再见,一路顺风!”她把受伤的手抄到兜里,朝他们挥了挥左手。

刚进宿舍,她就接到了ys总裁办李林的电话。

“沈夕啊,你在哪里?还没回家吧?”

“没啊,我在学校,李秘书,你有事?”

“定了什么时候走吗?我给你买回去的机票。”

“啊?不用吧,北京到济南还要坐飞机啊?”

“别管了,公司负责你寒假期间往返的机票,另外,你这个月的津贴还有这次的特勤重大贡献奖我已经打到你的账户里了,特勤奖是五万块,你查收一下。”

“啊?哦?这么多啊,谢谢!”沈夕心里一阵狂喜,她使劲的克制着不失态。

“机票定什么时候的?”

“那就明天下午三点左右的吧!”

“好的,我买完了给你送过去。”

沈夕坐在床上,懵了。虽然她一直生活在工薪小康家庭里,从小没有缺吃少穿,但也从来没有一次拿到过那么多钱,而且这钱却实实在在的是自己的钱,自己赚的钱,一阵狂喜从心底冲上来,她浑身的血液沸腾了。

她从来都不是一个物质的人,但她却一直都是一个凡人。

作为凡人的一个女孩,有了钱第一件事就是跑到商场把自己浑身上下打扮一番,然后又痛痛快快的买下了心仪许久的手机,接着稀里哗啦的又给父母和长辈采购了一堆礼物,最后大包小提的从商场里出来的时候才发觉受伤的手已经酸疼的不得了。

回到学校时,李林正在楼下等着她。看见她拿了很多包,连忙迎上来接过去。

“咦,你手怎么了?”他看见了沈夕手上的绷带。

“没事。”沈夕尴尬的笑笑,感觉自己跟暴发户似的。

“是不是昨天特勤的时候弄的?”

“嗯”

“哎呀,我就说嘛,他们说你用手接的,我还纳闷你怎么没事,在医院的时候也没见你看医生呢?”李林边说边和司机一起跟着上楼。

“那时候光顾着马大哥了,也没觉着疼。”沈夕打开了宿舍门。

“坐会吧。”

“不了,就是来给你送年货和机票的。”

司机把手里一大堆花花绿绿的盒子放下,李林从兜里掏出一张机票递给她。

“开学的时候,坐飞机回来就行,机票拿给我报销。”

“谢谢。”

“明天下午公司派车送你去机场,到时候等电话就行。”

“那您还专程跑一趟干嘛呀,明儿下午带过来不就行了吗?”沈夕感激的说。

“那不成啊,你现在是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人,领导指示务必亲自上门探望。张总那是不知道你受伤,要知道估计他亲自上门了。”

“那你替我谢谢张总了。”总裁办的张亦轩沈夕虽然只见过一面,但印象一直很好。

“你还是谢谢你自己吧,我走了啊。”李林摆摆手,和司机一起下了楼。

沈夕看着他们的车开走,心想,这个公司真是很人性化,不愧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大企业集团,保镖的职责不就是保护主人的安全吗?只不过是做了该做的事情,竟然还能受到这样的优待,果然是“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就算是为雇主舍命也在所不惜了,更何况,自己保护的是那个人的生身父亲。

第八十三章 怦然心动(二)

用一只手慢腾腾的把行李都打包完毕后,去食堂吃了春节前在学校的最后一顿饭,沈夕就在宿舍里静静的等着。没多会司机打电话说马上就到她宿舍楼下,她吃力的把背包背上,然后拖着行李箱,一步一步的往楼下走,1分钟的路,足足走了十分钟,幸亏住在二楼,要不然,还不得半天才能下楼?她边下楼,边嘲笑自己“虎落平阳”“女侠迟暮”。

刚出楼门就看见一辆黑色的加长凯迪拉克停在楼门前,分外扎眼。司机看见她连忙下车迎了过来,接过行李,然后示意她从左边上车。沈夕刚要伸手,门从里面打开了,后排右座位上坐着一位英俊挺拔的年轻人,乌黑的头发,精美绝伦的五官,看的沈夕不由的一颤,是他!

看见沈夕进来,叶枫用他那深邃的眼睛瞟了一眼,然后低头看手机。

“哎——,怎么是你呀!”沈夕礼貌性的打了个招呼,心想:“老天,该不会是特意去送我的吧?”

“我也去机场。”叶枫简短的回答,视线并没有离开手机。

“哦”。沈夕没敢继续问,心里却暗骂:“废话,谁不知道你去机场!”

她小心翼翼的坐下,车里空间很大,他们虽然坐在一排,却还有一定的距离。但是沈夕却清晰的闻见他身上那种特有的清香,那种清新的味道不是古龙水或者护肤品能复制的,这也许就是人们所说的气味吧?她很喜欢他的气味,从来就没改变过,从她第一天认识他,他身上就散发这种令她陶醉的味道,让她无法自拔。她假装整理衣服,悄悄的往他身旁挪了挪,这时候,手机响了,她手忙脚乱的把左手伸进包里找手机。

“喂——妈”,是家里的电话。

“我在往机场的路上,大概五、六点钟能到家。”

“你们不用接我,我直接坐机场大巴回去。”

“好,好,没事,妈妈再见。”

她挂了电话,把手机重新放包里。

“你手怎么了?”叶枫突然问。

“哦,没事,受了点小伤。”沈夕微笑着说,看来刚才打电话的时候他已经注意到了。

“是上次特勤的时候弄吧?”司机从后视镜里看见后,插了一句。

“嗯,没啥事。”沈夕红着脸笑笑,叶枫却没再说什么。

出了校门没多久,就遇到堵车的路口了,十五分钟车都没动一动,沈夕无比烦躁,又担心在叶枫面前失态,于是干脆从包里掏出mp3听音乐。

她偷偷的瞟了几眼,叶枫在全神贯注的玩游戏,对她依然和往常一样,熟视无睹。她叹了口气,靠在座椅上,闭上了眼睛。一路颠簸,她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倚在了叶枫的肩膀上!她连忙坐起来,用手拢了拢凌乱的头发,红着脸说:“不好意思,不知道怎么就睡着了?”

“你怎么也不叫醒我?没压着你吧?”

叶枫耸了耸肩,没说什么。沈夕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感动,她开始主动起来。

“你要坐飞机去哪里?”

“香港。”

“哇,好地方啊,我一次都没去过,手续很麻烦吧?”

“不麻烦,很简单。”

“哦,那开学后我也找个机会去玩玩。”

这种一问一答的方式不一会儿就将沈夕拖入了无话可说的尴尬境地,她又沉默了。

“你和萧岚是通过苏瑶认识的吧?”要不是为了找到叶枫感兴趣的话题,她很不愿意提起这个让她耿耿于怀的名字。

“嗯”,叶枫抬起头看了她一眼,“你们认识很久?”

“那可不是,在妈妈的肚子里就认识了,呵呵!”沈夕很骄傲的笑了起来。

“我们做了二十年的邻居,我爸妈和他爸爸在同一所学校上班。”

“现在呢?”

叶枫果然对这个话题比较感兴趣,沈夕顿时兴奋了起来。

“我们上大二的时候吧,大概是,他妈妈单位分了一套新房子,他们就搬走了,不过父母之间的联系还是挺多的,毕竟是同事嘛。”

“你知道他妈妈是干什么的吗?”沈夕故作神秘的问。

“好像是在法院上班吧?”

“可不是,省高法唯一的女副院长,干了好多年刑庭的厅长,能力很强,人长得也很漂亮,都快五十的人了,身材、皮肤、气质还好的不得了!”

“那萧岚像谁比较多一点?”

“一半一半吧,他妈妈工作上很干练,办起事来非常讲原则,但是人却很随和,据说年轻的时候也曾经迷倒一大片呢!萧叔叔呢,属于话比较少,脾气很好的那种,萧岚不管长相还是性格,基本上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

“不过,萧岚小时候可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他属于发育比较晚那种,小时候又矮又胖,整天傻傻的跟在我后面,胆子还小,整天被人家欺负,我打架的时候,他总是躲得老远,哈哈!”

一想起小时候的英雄壮举,沈夕就有点得意忘形,尤其是看见叶枫的脸上竟然也泛起了浅浅的笑意,她更加激动了。

“你的功夫哪里学的?”叶枫竟破天荒的主动问起话来。

“我的功夫啊,都是跟我们家沈大侠学的,就是我爷爷。

“那他功夫应该很了得吧?”

“那也不见得,毕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嘛,一方面是我爷爷年纪大了,七十多岁的人了,另一方面呢,用我爷爷的话说,我的资质还可以,学东西快,再加勤练习,反正我爷爷现在跟我过招占不到什么便宜!”

“我看得让萧岚帮你联络一下,拍个打戏什么的,说不定你能成为杨紫琼第二!”

不知道是说笑还是认真的,沈夕都不在乎,毕竟叶枫终于对她说了超过十个字以上的话了,她心情大好,脸皮也不那么薄了,和叶枫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虽然大部分时间都是你问我答的模式,但竟然也相处甚欢,不知不觉的就到了机场,办完登机手续,过了安检门后,两个人就分开了。

此后,消失在视野中的叶枫,连续好几天都顽固的印在她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举手投足,谈笑风生,吃饭就寝,无论何时何地,思绪都和他紧紧的缠绕在一起,剪不断、理还乱。这一年的春节,她唯一的愿望就是期盼时间能快点过去,她要见到日思夜想的他,因为爱,已经泛滥成灾。

第八十四章 不请自来

初春的北京乍暖还寒,开学第一天的下午,沈夕拖着大行李箱进了宿舍,顾不上拜年叙旧等诸多繁文缛节,迅速把自己从家里带来的山东特产打了一个包,然后鬼鬼祟祟的发了一条短信,然后拿着手机满屋来回踱步。不一会,电话响了,一看号码,她立马怒放。

“你好。”她故作镇定。

“有事吗?”叶枫的声音有点沉,像消磁了的录音带似的,生机全无。

“啊,你怎么了?感冒了吗?”沈夕莫名其妙的紧张起来。

“没事。”第二句话已经能听出很重的鼻音,沈夕确定他生病了。

“我——我,我从家里带了点山东特产,想给你送过去,你有空吗?”沈夕怯怯的说,手心里冒出汗来。

“不用了,谢谢!”他客气的挂了电话。

他的态度虽然和往常一样冷漠,但是沈夕却没有沮丧,因为他的声音听起来让人心生怜悯,通过电话传送进来的病态也大大消减了他身上的戾气,对他身体的担忧早已超越了单恋的哀怨,沈夕匆匆的梳洗了一番,把旅途的风尘卸下,带着包好的特产,到校医院开了些感冒药,离开了学校。

出来以后,她才发现自己的举动多么的傻。天生就是一个路痴,别人带着走一遍的路尚且记不住,更不用说在半夜里坐着装满帅哥的轿车进去的小区。她在中关村转了大约十圈,问了将近二十个路人,几乎快冻透骨髓的时候,才找到了叶枫的寓所。门敲了大约十分钟,叶枫才迷迷糊糊的从里面打开了门,然后转身又回到卧室的床上,好像沈夕根本不存在。

沈夕也不客气,进了屋,找了双合脚的拖鞋换上,把包放到客厅里,便轻车熟路的打开饮水机,从酒柜里找了个杯子,从包里取出感冒冲剂倒进了杯子。她端着冲好的药,敲了敲叶枫卧室的门,说了句,“我进来了”便推门而入。

她把杯子放到床头柜上,轻轻的说了句,“喝点药吧”,然后就傻傻的坐在床边,两只手都不知道怎么放。用被子包裹的像蚕蛹一般的叶枫背对着她,一动不动,沈夕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背。

“你这样不行的,喝点药吧。”她看见床头柜上有一个体温计,顺手拿起来一看,把她吓了一跳。

“去医院打针吧,这都39度多了。”她轻轻的晃了晃他的身体。

他翻过身来,离她很近,脸上已经没有了往日的光泽,嘴唇也失去了光鲜的色彩,头发凌乱,但那张俊美的脸依然让她不能自拔。她伸出手要扶他起来,被他拦住了。他起身倚在床头,示意她把杯子递过去,她连忙照办。

“你别在这了,我没事。”

“我再去给你接点水,你要多喝热水。”沈夕装作没听见,接过空杯子,回客厅又接了一杯水。

“喏,把这杯热水喝了吧,喝完再继续睡觉。”她边递给他,边用嘴轻轻的吹着。

叶枫喝了杯热水,又睡下了。

沈夕简单的打扫了一下,因为实在没什么可收拾的,他的房子一如既往的干净整洁,就像他的人一样。她好不容易找了几件衣服,收拾到洗衣机里,然后到厨房里打开冰箱看了看,里面空空如也,于是她穿上外套就出了门。

“你醒了?”叶枫卧室的门终于打开了,他“嗯”了一声,直接去了洗手间。沈夕从沙发上站起来,接了杯热水端到餐桌上,然后坐在餐桌旁等他。

“吃饭吧,我随便做了点,不知道合不合你胃口?”叶枫洗了把脸出来,沈夕便招手叫他。

“这些都是你做的?”叶枫问。

“是啊!”沈夕不好意思的说,按照电视和小说里的情节,下一句应该是感叹之类的溢美之词,她等着品尝那种罗曼蒂克的味道。

“你对我家还挺熟的,什么都能找到。”叶枫拿起了筷子,自顾自的吃了一口。

“什么意思?是夸我呢,还是骂我呢?”沈夕心里犯嘀咕,但是想到他是一个病人,就忍住了没说。

“先喝杯水吧,你一会再量量体温,我看你脸色好多了。”沈夕指了指他面前的水,然后拿起筷子也吃了起来,边吃边偷看他,妄图从他的脸上看出对菜品的评价。可是,他偏偏就是那个没神经的叶枫,单细胞动物从来都不会有更多的想法,饭快吃完了,沈夕都没听到一句评价。可是看到他吃了整整一大碗饭,还喝了两碗粥,沈夕的心里比听了一百句甜言蜜语还快乐。

晚饭过后,沈夕又逼着叶枫喝了一杯感冒冲剂,然后让他量了量体温,看到显示37度,沈夕松了口气,然后嘱咐他多喝水,按时吃药,就换了拖鞋,收拾了包准备离开。

“我走了。”她对坐在沙发上的叶枫说。

“嗯。”

又是这种半死不活的回答,沈夕忽然一阵心酸,眼泪唰的一下涌了出来,她连忙打开门逃离了那里。她在小区里走着,大脑一片空白,快到门口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那个房间的灯已经灭了,他真是冷漠的可以,人还没走出去,他竟然又睡了!

她出了门,也不打车,也不坐公交,就这样一直往前走。风冷冷的吹着,脸渐渐变得僵硬,她却浑然不觉,她只想让风把自己的脑袋吹得清醒一些,好让她冷静的思考一下,她到底该不该爱这样一个人,他到底值不值的自己付出,她又是为什么会爱他呢?

一见钟情?是的,当初她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夸张的晕倒,但是这一见钟情却不是普通的一见钟情,那是因为她从他的身上看到了萧岚的影子,萧岚刻骨铭心的印在她的心里,而叶枫的出现深深地触动了她的那根心弦,仅此而已吧?这个人冷漠而又无情,孤傲而寡言,身上根本找不到人性的魅力所在,这样的人又有什么值得爱的呢?

“我不是圣人,没有办法长久面对这样不管怎样都温暖不过来的冷血动物,我的炽热终究胜不过你的冷漠,我放弃了,叶枫,我会把你放在心里,毕竟你给了我希望,给了我震颤,给了我一个精神寄托,让我苍白的青春有了绚烂的色彩!”沈夕喃喃自语,踌躇满志,抬起头来,一辆熟悉的保时捷跑车横在了她的面前,所有的誓言瞬间化为乌有。

第八十五章 厚黑恋爱兵法

此后的日子,云淡风轻,波澜不惊,她像任何一个法学院的女研究生一样,上课,跟着导师做课题,参加案例研讨,到法院旁听庭审,参加模拟法庭演练,参加各种校园活动,偶尔跑跑步,打打球,宿舍,图书馆,食堂,法学院,四点一线,几个月过去了,没再见到叶枫,当然也没有电话。五一节过后,林雨铄打电话来,告诉沈夕自己交了新女朋友,约好了周末来找沈夕玩。雨铄带新女朋友来到宿舍楼下,沈夕看见一个灵气十足,温柔可人的小女生偎依在雨铄身边,的确是这家伙喜欢的类型。

雨铄热情的给她俩介绍。

“这是沈夕沈姐,人可仗义了!”

“你好,沈姐。”小女生的声音也十分动听,纤细里带着些许娃娃音。

“沈姐,这是徐子衿,小名悠悠。”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这名字取得太有诗意了,人长得也这么漂亮!”沈夕由衷的感叹。

“谢谢沈姐,我爸爸是个编剧,可能比较喜欢有诗意点的名字吧!”

没想到这个徐子衿一见面就和沈夕很谈的来,不愧是北广新闻系的高材生,三个人边走边说,不一会就来到了东校门附近的一家餐馆,点完单等着上菜的功夫,又开始天南地北的海聊胡侃起来。

“悠悠,你还有一年就毕业了呀?有什么打算?还要继续深造吗?”沈夕问。

“我现在就特别想赶快工作,我从小的理想就是当个娱乐记者,可以每天近距离接触那些自己崇拜的电影明星,整天追着他们满地跑,还能时不时的面对面做个专访什么的,多酷呀,想想就兴奋的不得了!”悠悠说起自己的理想就两眼放光。

“将来你危险了,小林子!”沈夕用胳膊肘碰了碰林雨铄,冲着满脸陶醉的徐子衿挤眉弄眼。

“我对我自己还是蛮有自信的。”雨铄摇头晃脑的显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浪子模样。

“切!”沈夕和徐子衿不约而同的朝着林雨铄不屑的哼了一句。

“不说了,我投降了行了吧,两位美女!”

“这还差不多,男人嘛,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好,现在男女比例都严重失调了,你们男人将来的婚姻很成问题哦!”沈夕揶揄他。

“这个嘛,对于优秀的男人来讲,选择的空间还是蛮大的,要不然怎么像我这种帅哥怎么总是桃花运不断呢?”

“还桃花运呢,我看是桃花劫还差不多!”徐子衿也是伶牙俐齿的。

“哈哈——咳咳——”沈夕把刚喝到嗓子眼的一口水呛了出来,“不过你还别说,这年头真正称的上是帅哥的还真是凤毛麟角,真有那么一个,要么一大堆蜂蜂蝶蝶的萦绕身边,要么就高傲的不正眼看你一下,好像全世界的女生都入不了他的法眼,再么就性取向有问题,不爱红颜爱美男,反正啊,找个好男人来爱越来越不容易了!”

“谁说的啊,好男人不一定非要以貌取人嘛,要讲内涵,谈修养,我就不在乎男生的外貌!”菜上来了,徐子衿说完很优雅的喝了一口银耳汤。

“悠悠,你还真敢大言不惭,这个家伙还能称得上有内涵,有修养?你抬举他还是抬举你自己呢?”沈夕也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排骨放到自己碗里。

“两位美女吃饭吧,美食当前就不要讨论美色了吧,美色不能解决饿肚子的问题哟!”雨铄也夹了一口菜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哦,对了,我想起来了,沈姐,你那位清华的大帅哥怎么样了?”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沈夕猛地的喝了一口水,“别提那个烂人了,我都快被他整死了,我准备缴械投降,彻底放弃了,这种成天装酷耍帅的孔雀男我真是高攀不上。”

“嗯,怎么回事哦,说来听听。”徐子衿好奇的看着他们两个。

“没什么,别提他了,一提就头疼。”沈夕皱眉头。

“沈姐,你这样就不对了,你这么容易就泄气了怎么行啊?”雨铄安慰她。

“到底怎么回事啊,是不是沈姐找到喜欢的男孩子了?”徐子衿很着急的样子。

“那你跟我说我到底该怎么办嘛?!”沈夕深深的叹了口气,然后就开始不断的往嘴里塞东西,边塞边对徐子衿说:“我喜欢他有什么用啊——”,她顿了顿,使劲的咽下一口饭,“——他又不喜欢我!”然后无限羞愧的埋头继续吃饭。

“你得想办法让他喜欢你啊!”徐子衿终于明白怎么回事了,她带着幸灾乐祸的笑容,苦口婆心的开始对沈夕进行说教,“太容易得来的东西一般都没有什么价值,越是不容易得到的,往往越是最珍贵的,我想沈姐姐看上的,一定是个大帅哥吧?”

“帅是很帅,就是太冷酷了,简直就是一座难以融化的冰山!”沈夕一脸的委屈,她拿起茶壶给徐子衿添水,看来这小妮子追男孩挺有一套,得好好的伺候着,看看能不能得到一些什么灵感或秘籍之类的东西。

“哎呀,也难怪呢,倒追的成功率一般都很高的,而且沈姐也不差呀,快跟我们说说情况,看看问题出在哪里?”

“沈姐都不主动,那男孩子都不知道她喜欢人家,这不能怪男孩子的。”这时,雨铄插了一句。

“这样子啊,那就直接一点好了,让他知道你喜欢他,没准儿他也喜欢你呢,就是不好意思说出来,男孩子也有难为情的时候嘛,尤其是这种高傲冷酷的品种。”

“要真那么简单就好了,对普通的男生表白还好说一点,对他这种人简直是自取其辱,保不定被他羞辱一番,或者直接拂袖而去,搞不好连普通同学都做不成了。”沈夕皱了皱眉头,心想:我以为您老人家有什么高明之处,这种馊主意谁不会出啊,真到那么厚脸皮的地步,还用得着这么煎熬吗?

“这么傲气冷酷的男生还真是不多见呢,看来一定是贵族型的,林林,你说是吧?”徐子衿用胳膊肘碰了碰雨铄,“你见过那个男生没有啊?给我形容一下嘛!”

“我就见过一次,没怎么看清,不过感觉上真是帅的不行,应该和我不相上下吧?”一向自恋的雨铄居然也表现的不十分自信,看来此人果然非比寻常。

“是吗?那我一定要找机会见见,认识一下。”

“啊?!”沈夕和林雨铄面面相觑,子衿连忙解释:“我是说,我一定要见见这个家伙,然后替沈姐打击一下他,杀杀他的威风。”

“其实我觉得吧,沈姐最大的问题是太难为情,在追求男孩子的问题上犯了瞻前顾后、固步自封的错误,要我说,就把握好两个字的要诀肯定是手到擒来。”雨铄往沈夕和子衿的盘子里夹了些菜,然后端起茶杯准备喝水,谁知胳膊被按住了,沈夕和徐子衿虎视眈眈的望着他,异口同声的问:“哪两个字?!”

雨铄轻轻的从胳膊上拿开两只紧紧抓住的手,然后笑眯眯的说:“两位美女莫要着急,听朕细细道来。这两个字嘛,就是所向披靡的恋爱兵法,得其要领者,那是此次得手,屡试不爽;不得其要领者轻则自取其辱,重则人格扭曲变态,后果不堪设想啊,怎么样,你们还要不要学习哦?”

“呸!”沈夕瞪了他一眼,“我看你又是故弄玄虚,自吹自擂来了!”

眼看徐子衿也丧失了兴趣,雨铄连忙继续:“真的,我从来不骗人的,告诉你们吧,这个恋爱兵法就是‘厚黑学’,两个字的要诀就是,‘厚黑’。”

“不就是脸厚心黑的变态哲学嘛,这也值得你追捧?”沈夕仍旧不屑一顾,不为所动。

“你这就是走极端了,沈姐,最重要的是要了解这两个字的内在含义才能够运用自如的,那就是‘厚而无形,黑而无色’,我想你那么聪明,都能上清华,不会读不懂这两句话的意思吧?”

“是哦,很值得深思,变态哲学也有可取之处的——”徐子衿似乎心不在焉,“沈姐,那个男孩的家境一定很好吧?要不然怎么会那么傲气?”

“嗯,我不太清楚,还没深入到那种程度,反正看他的穿着打扮倒是很显贵气的,一看就是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有的时候还开个跑车在校园里横冲直撞,嚣张得不得了!就是看不惯他这一点,冷酷的要命有时候还十分的张扬,有个有钱的老子有什么了不起的,有本事自己也折腾折腾看看!”不知不觉的又犯了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老毛病。

“沈姐姐,你最大的问题是死要面子,如果克服不了这一点,很难找到自己心仪的人,你想想,总是要有一个人主动吧,主动并不代表卑微,主动出击的人更容易抢占先机,况且是你先喜欢人家呀,再说了,现在的女孩子都多么开放啊,见到喜欢的就去大胆追求,像你这种死心眼的越来越少啰!”雨铄语重心长的对沈夕进行了一番说教,然后对徐子衿炫耀道:“你说我说的对吧,悠悠?”

“是啊,沈姐也真是,要是真有你们说的那么好,你再不行动,就被人家抢走啦!”徐子衿夹了一口刚端上来的水煮鱼,往嘴里送,吃完用纸巾擦了擦嘴,接着说:“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那么好的男孩子,至今还没有女朋友很值得怀疑哦!”

“不知道,我看就他那个孔雀样,估计谁都看不上,女孩子见了都退避三舍,也就我傻了吧唧的死心眼,没出息!好啦好啦,不说他了,吃饭吃饭!”

沈夕夹了一块梅菜扣肉,准备往嘴里送,想了想又放下了筷子,拿起茶杯,咕咚咕咚的往嘴里灌了很多水,不能再吃这么油腻了,保持身材要紧,要是变胖变丑了,叶枫就更不可能喜欢她了。

刚才被这两个情场高手一番车轮战,沈夕似乎有些心动。也许正像他们所说的,要是自己脸皮厚一点,先向叶枫表白,说不定叶枫会改变对自己的冷酷无情的态度,没准他真的对自己也有好感;即使不是,自己要是说的可怜一些,最坏的结果不过就是被安抚一下吧?现在的男孩子都那么有风度,借机占他一次便宜,投怀送抱的,美色当前,保管叫他心生怜悯,卸甲投降。想到这她坏坏的笑了一下。

“这都什么和什么呀?我怎么会有这种龌龊的想法!简直丧失巾帼水准!”她一边亦假亦真的暗骂着自己,一边打定主意准备伺机下手。

第八十六章 尴尬的表白

听到电话里那句兴奋的“明天我回北京登记”,叶枫的脑袋便停止了思考,耳朵也不再接受外界任何声音。这么长时间的守候,还是没能改变什么。明知道该来的总要来,他立业成家是迟早的事情,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依然却这么难以接受!从此,萧岚再也不会只属于他一个人,他属于他的妻子,还有未来的孩子,他的心里再也不会有任何位置去安放一个对他有非份之想的男人!想到这里,他的心阵阵锐痛,这个消息就好像一柄尖刀剜去了萧岚这块心头之肉,心血上涌,他已经无法自已。

眼前忽然一个红色的身影晃动,他猛地一踩刹车,推开车门,跳下来指着那个惊魂未定的女孩就破口大骂:“你有病啊,没长眼睛,不要命了!”

从认识他起,听他说话就没超过三句,而今站在她眼前的这个人居然对她连珠炮轰,盛怒之下的仪态竟然也是那么的高大帅气,庞大的气场,让人怯步。

“对不起呀,我看你眼神呆滞,一直跟你打招呼你也不理我,害怕你有什么事,我就冲上来了……”她的心砰砰跳,既害怕又紧张。

“上车!”他扔下一句话,就钻了进去。

沈夕慌忙从地上把刚从图书馆借出来的书捡了起来,怯生生的跟了进去,同时也带了几分愠怒,坐进去还故意往外挪了挪。

“真是不识抬举!”自己明明是好心,不顾生命危险跑过来,反而还被臭骂一顿。刚从法学院借了书出来,就看见那辆熟悉的车从东校门开了进来,她想上前打招呼,却看他眼神空洞的看着前方,已经驶上了人行道却还浑然不觉。

“你要带我去哪儿呀!”十几分钟过后,沈夕终于忍不住打破了沉默。

“吃饭!”

叶枫带她去的是中关村一家泰式餐厅,坐下来后,也不问她吃什么就乱七八糟的点了一堆,然后就默不作声的喝酒,还是喝酒。

沈夕实在是憋不住了。

“您能不能说句话呀,没来由的把人叫过来,又一声不吭的一个人喝闷酒,什么意思呀!”

“说什么?”又一杯下肚。

“你这个人怎么总是这么不友好呢?”

沈夕拿过酒瓶往自己杯子里倒酒。

“这么喜欢喝,我陪你!”

“你陪我?你能陪我一辈子吗?”叶枫的眼神有些迷离,他往后仰躺在椅子里,眼睛看着天花板。

“为什么不能?只要你愿意,我就陪你一辈子!”话很自然的说出口,这就算表白了吗?她下意识的低头抿了口酒,脸上火辣辣的。

叶枫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算是回答,此后两人再无话。

吃完了饭,叶枫摇摇晃晃的走了出去,沈夕紧跟着上去,试图去搀扶着他,结果被他甩开了,她在原地怔了半天,还是跟了上去。

没想到他还能找到自己的家,看来并没有醉的不省人事。沈夕看着他进了卧室,便去给他倒了杯水,弄了条湿毛巾,一路走回来,大家都大汗淋漓,她打开空调,又洗了把脸,就端着水进了他的房间。刚在他床头坐下,就听他低吼了一声:“出去!”

沈夕条件反射似的扭头就走,却听背后“哇”的一声,完了,刚买的裙子完蛋了!

收拾完地上的秽物,看着他沉沉的睡去,她洗了个澡,从他衣橱里随便找了件白衬衫换上,把裙子洗了晾上,靠在沙发上看着电视晾头发,不一会也睡着了。

一阵刺鼻的气味钻进鼻孔,她睁开了眼睛,看到那张俊俏的脸正贴上了她的脖子,她本能的推开他。

“你干什么!”

“你不是喜欢我吗?不是要陪我一辈子吗?”他伸出手要去解她胸前的扣子。

“我不用一辈子,你现在就陪我。”口气不容拒绝,然后一把把沈夕拉到怀里,凑了上去。

此时,她真的很想像很多影视剧女主角那样,狠狠的给对方一巴掌,以显示自己的贞洁是不容侵犯,哪怕是自己最爱的人,也需要在两情相悦的基础上亲热,否则都是对女方的不尊重。

可是,可是,这个在梦里出现千百回的场景,不正是她想要的吗?他霸道的口气,霸气的眼神,强硬的动作,不但没有让她反感,反而让她觉得自己像是被驯服的小猫一样更加温顺,在他面前低一点,再低一点,哪怕低到泥土里也心甘情愿,此刻的她就像冬天的雪一样,在炽热的情感面前化成了一汪清水。

她闭上了眼睛。她能感觉到他沉重的气息正在靠近她的脸,她抬起头迎了上去。倏地,他毫无征兆,突然起身离开了沙发,她睁开眼睛,只看见他的背影。

“呯”,卧室的门关上了,她的眼泪也下来了。

她收拾东西,正好离开,走到门口,想起裙子还没有干,如此衣衫不整的出去,会被人怎么看!她只好赌气的跑到另一间屋子,不顾还没晾干的头发,把空调开得很低很低,盖上被子,蒙上头默默的流眼泪,哭着哭着,突然觉得是不是应该放声大哭,这样才能引起他的注意,自己也不需要那么压抑了。

真的有效果,门开了,被子也被毫不留情的掀开了。

泪眼婆娑中看见他的眉头皱了皱。

“头发还没干,就吹空调,你想生病别挑我家!”他关了空调,就要出门。

“你等等!”沈夕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从床上爬了起来,走到近前。

“叶枫,想必你已经知道,我喜欢你,从见到你的第一眼就……”

“我不会喜欢你的,你死了这条心吧!”叶枫并不给她抒情的机会。

“就是因为你不喜欢我,所以你才一直对我这么冷漠是吗?”

“你早就知道对吗?”

“知道又怎样?”

“好,你不喜欢我,可我只要求你能允许我喜欢你,可以吗?我真的打心眼里不图什么,就是很单纯的想喜欢你,关心你,爱你。自从爱上你,我每天都在天涯论坛的玫瑰园写下对你的思念,每天都写,你的一举一动都牵挂着我的心,我们认识马上就快一周年了,我的日记也翻了很多页,那都是我在玫瑰园给你种下的玫瑰,等到999朵玫瑰种完,我就全给你,让你看看我对你的心是怎样的。”

“这些都跟我无关,我永远都不可能爱上你!”

第八十七章 三面女侠

穿上半干的裙子,冲出叶枫的家,沈夕在茫茫黑夜里一路狂奔,老天爷似乎也明白她的心意,电闪雷鸣过后,大雨滂沱而下,她肆无忌惮的在雨中大哭,似乎要把这一年来郁结在胸中化不开的情殇彻底释放!

“放弃了,我要放弃了,真的坚持不下去了!”

“哪里会有人这么无情无义,再不喜欢,也不至于拒绝的这么彻底?永远都不可能?我就这么令人厌恶吗?”她耳边无数次的响起他这最后的一句话,他几乎是不假思索说出来的,可见他的心里对她没有丝毫的感觉,她对他而言就连朋友都不是。

电话响了,她迫不及待的去接,一看号码就是无尽的失望。

“姐姐”,耳边传来林雨铄的温柔细语,没有往日的调侃和轻佻,似乎知道她此刻心情沉重。

“外面下这么大的雨,你带伞了吗?”

“我想见你。”沈夕像溺水的人抓住一根救命的稻草。

“好,马上!”

林雨铄不假思索的从寝室里冲下楼,直觉告诉他,她一定出事了,她的哭腔已经说明了一切。

看到她像落汤鸡一样站到他的面前,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平时幽默乐观,自称侠女的沈夕,此刻就像刚刚被打捞上来的流浪猫一般楚楚可怜,要在平时两人见面的场合,雨铄少不了调侃她shishen诱惑,可是此时此刻,他心中竟然泛起了从未有过的怜悯。

他温柔的揽她入怀,轻轻的说:“想哭就哭吧!”

出乎意料,他没有听到哭声,反而是肩膀热热的,然后一阵锐痛,他咬牙忍着,不出一声,把她搂的更紧了。沈夕伏在他的肩膀上,牙齿贴着t恤嵌入他的肉里,边咬边默默地流眼泪,在这世上,恐怕只有眼前这个人才能让她这样为所欲为了。

“值得吗?”雨铄安静的听她说完,少有的从嘴里只蹦出了三个字。

“不知道。”

“你还是把他当成一个影子而已。”

“不是,他们根本就是不同的人,或许一开始是这样,但是后来——”

“他这么坚决,会不会是早就心有所属?”

“不会的,这么长时间,我从来都没发现他身边有女孩子出现!”

“那也许,他女朋友在国外,两个人不方便见面,毕竟——你对他的了解也有限。”

真话听起来总是那么刺耳,沈夕叹了一口气。

“说的也是,我在人家眼里什么也不是,人家是否心有所属,我怎么会知道,不过,话又说回来,他的住处我去过几次,里面只有他好朋友的照片,没有任何女孩子的东西,我凭直觉可以断定,他没有女朋友。”

“这就奇怪了,我从男孩子的角度上看,就算是再不喜欢,也不至于对一个示爱的女孩子一点好感没有,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想让你死心,才会这么坚决。”

“你以为人人都和你似得,到处拈花惹草,喜欢当大众情人!”

“不要污我清白,我可很专一的哦,如果你当我女朋友,我绝对不会背着你去喜欢别人的!”

“呸!这辈子我就算打一辈子光棍,当一辈子老姑娘,守着青灯古佛终老一生也不当你女朋友!”

“哇,我狂吐血,要不要发这么狠的毒誓!我此刻想杀了那个姓叶的的心都有了!”雨铄蹙眉疾首的样子终于把苦大仇深的沈夕逗笑了。

晚上雨铄送她回到宿舍里,已经是晚上十点了,她洗了个澡,换上睡衣躺在床上看书,不一会就迷糊了,脑子里全是刀光剑影。突然一阵电话铃声,她吓了一跳,拿起手机,居然是萧岚的号码。她的心快跳出来了,她看了看四周,白冰躺在床上煲电话粥,周至贝戴着耳机看她的肥皂剧,这才颤抖着按下接听键。

“姐,你睡了吗?”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她眼泪一下子出来了。

“没呢,在看书。”此刻她有满腹的委屈要向他倾诉,却难以启齿。

“嗯,你还是那么喜欢看书,最近好吗?”

“还好,你有事找我?”除了例行寒暄,就连对方的名字都不敢喊出来。

“姐,我要结婚了。”时隔多年,听到这个消息她还是难以释怀。

“祝福你,没换人吧?”她突然恶作剧的一问。

“呵呵,又拿我开涮,我明天回北京登记,后天我们大学同学小聚一下,你来吧。”

“我得考虑考虑,嗯,哦,额……”

“要不要给你隆重的发个请帖?”萧岚总是和配合。

“我很担心到时候场面难以控制,我也不喜欢上电视。”

“不会的,这件事情我办的非常隐秘,况且,有你在,什么事都不会发生。”

“好吧,看在你这么诚恳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的答应一次吧。”

沈夕想了想,又接着问:

“人很多吗?能跟我说都有谁吗?”

“不多,基本上就是我们大学经常在一起玩的那些,还有的根本来不了,就是小范围,考虑到结婚的时候在国外,很多同学都去不了,所以想提前聚一聚。”

“真难得,你现在都这样,还能想着大学同学,人家上赶着攀扯你都攀扯不上,你主动送上门了!”沈夕心里暗笑了一下,最后差点喊出“大明星”三个字。

“人不管社会身份怎么变化,在家人、朋友面前,永远都是一样的,就像我在你面前,永远都是原来那个萧岚。”萧岚的声音突然变得很凝重。

“嗯,我明白了,我去,你放心吧,上刀山下火海我都会坚定不移的赴你的约,准备好好酒好肉,本女侠要一醉方休!”

在萧岚的面前,她永远都是那个幽默风趣,豪放洒脱,神经大条的大姐大,似乎什么烦恼忧愁都和她无缘,可是为什么在叶枫的面前,她永远都没办法假装如此洒脱?似乎永远都被他的气场压制的无法抬头挺胸,天然矮半截,人,真是个奇妙的动物。

挂了电话,沈夕躺在床上发呆,书根本就看不进去,突然觉得今天是她二十多年的人生中最值得纪念的一天,这一天她表白被无情拒绝,这一天,她在最在乎的三个男孩面前表现出了不同的自己,就在今天,她看清了自己三张不同的脸,却无法分辨哪一张才是真正的自己。

第八十八章 同是天涯沦落人

一入娱乐圈深似海,身不由己的萧岚最终没能把大学同学聚会兼订婚宴组织起来,他很抱歉的给沈夕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她正式婚礼前一定会邀请她参加,沈夕也以参加司法考试为由,减轻了萧岚的内疚感。

一年一度的司法考试是法学院学子们必参加的考试,虽说号“天下第一考”,通过率还是很乐观的,即便如此,每到暑期,法学院的学习氛围还是很紧张,对求爱失败、倍受打击的沈夕来说,“随波逐流”能让她暂时忘却痛苦,这个暑假她注定有家不能回了。父母听说沈夕留在学校用功自然很高兴,于是主动提出来北京看看她,顺便旅旅游。于是沈夕便忙着给他们订房间,谁知道,暑期也是旅游旺季,本来想在学校的近春园订,没想到近春园的电话好不容易才打了进去,还被告知房间都满了,服务楼那边她也不想问了,条件不太好,估计也满了,到学校附近去看看吧。她顶着太阳出去转了一圈,终于在东校门附近找了一家条件不错的酒店,给父母定了一个标准间,然后从五道口直接上轻轨去接站了。

妈妈看见她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怎么又瘦了,脸色还那么难看。”前半句还挺中听,后半句就听不下去了。

“学习累的呗!”她没敢提减肥的事情。

“营养要跟上,学习用脑,消耗很大,别减肥啊,你坚决不能减肥的啊!”

“哎呀,您别罗嗦了,有您这学医的妈,我还能差到哪去啊!”沈夕从母亲手中接过行李包,扭头对父亲说:“爸,你这次还回母校瞻仰瞻仰吗?”

“得去呀,不知道现在变成什么样了,好几年没回来了。”父亲在北师大一直读到硕士,对母校感情颇深。

“住的地方在哪儿啊,小夕,别离你们学校太远啊。”妈妈又在旁边唠叨了。

“放心吧,就是不能住学校里了。里面都满了,暑假也算旅游旺季,我们学校又是高校兼旅游景点,什么夏令营啊,参观团啊,婚纱照啊,整天络绎不绝的。”

三个人坐地铁换轻轨,不一会就来到了宾馆,她安顿父母住下,在房间里和他们聊了会天,磨磨蹭蹭就到了吃晚饭的时间,可妈妈洗完澡还在梳妆打扮,她和爸爸等得不耐烦就先出来等电梯。刚出门,一辆电梯正等待下行,那一刹那沈夕恍惚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还没辨认清楚,电梯门就关上了。

“谁呢,看着那么眼熟?”她自言自语。

“这里还有熟人啊,小夕?”爸爸问。

“也许是同学,没看清。”

三个人到东校门附近找了一家特色餐馆,吃完了饭,母亲提议去她宿舍看看,沈夕便带着父母在校园里散了会步,去宿舍和舍友们聊了会天,就把二老送了回来。回宾馆时已经9点多了,妈妈说太晚了,又很想她,沈夕当晚就留宿在宾馆和妈妈挤一张床。睡到半夜,迷迷糊糊的起来上厕所,听到楼道里有奇怪的响动声,紧接着是剧烈的敲门声,她便穿上衣服出了门。

在楼道最深处的一个房间门前,她找到了声音的来源,房间里的人虽然刻意压低声音,但是她还是听出了一些端倪。

“你们快住手,不要打了,不要打了!会出人命的!”一个中年妇女的哀求声。

“打!给我往死里打,打死这个贱男!”一个男人浑厚的声音,紧接着是沉闷的拳脚声混杂着年轻男子的哀嚎。

“陈志宏!这事跟他没关系,你快住手,他是拿钱办事的,不是你想的那样!”中年妇女的声音充满着恐惧。

“啪”的一声,不知道谁挨了一巴掌。

“你敢打我?!”中年妇女抬高了声音。

“打的就是你这个不要脸的*!”

“你—,王八蛋!”

“嗷——”一阵阵哀嚎和*传来,沈夕听不下去了,蹑手蹑脚的拿着手机正要到走廊的另一头去打电话报警。

“呯嘭”一声,门开了,一个衣衫凌乱,花容失色的中年妇女冲了出来,沈夕顿时看清了地板上躺在血泊里的那个人。

“这不是理发店的叶钟钰晨吗?”虽然他血肉模糊,满脸是血,那个小小瘦瘦的身子,白净如女子般的肌肤,都让沈夕确认无疑。

沈夕二话不说,直接冲了进去,完全无视身旁的五个彪形大汉,还没等对方反应过来,搀扶起叶钟钰晨就走。

“你是什么人?!”

一只大手搭在她肩头,沈夕回手就是一拳,只听身后“哎哟”一声惨叫,她头也不回,背起钰晨扬长而去。

“你坚持住啊!马上就到医院了!”出租车里,沈夕摇晃着钰晨的身体,不让他睡去。

“姐姐—”钰晨奄奄一息,“谢谢你。”

“你还记得我?”沈夕显然没想到只见过一面,他竟然还记得她。

“枫哥的—好朋友,我都—记得。”

“你快别说话了,休息一下吧。”沈夕握着他的手。

钰晨被推进了急诊,沈夕打电话报了警,然后又给父母交待了一声,便守在了手术室外面,困意袭来,她靠在椅子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钰晨已经被推到了病房。他躺在病床上,胳膊和手都被吊在半空,浑身打着绷带,瘦小的身子被裹的粽子似得,沈夕都快认不出来是他了。

她的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强忍着挤出一丝微笑来,轻轻的问:“想吃点什么,我去给你买。”

他无力的摇了摇头,又闭上了眼睛。

“还是吃点饭吧,吃点饭有力气,到了晚上麻药过劲了,你会很疼的。”

“现在不想吃,姐姐,你一夜没睡,回去吧!”

“你这边还有什么亲戚朋友吗?我给他们打个电话,叫他们来陪你。”

他摇了摇头,又指了指床头的包。

“里面的钱包里有张招行的储蓄卡,你帮我取点钱,请个护工吧。”

“好吧!我晚上再来看你。”沈夕看出来,他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便不再说什么,安顿好他以后就回了学校。回去的路上突然想着要不要告诉叶枫,毕竟叶钟钰晨把他看成那么重要的人。

“不行,我现在还跟他怄着气呢,不能就这么服软!”

“算了,只有相互在乎的人之间才会怄气,我又算人家什么人,人家根本都不会在乎我生不生气!”

电话打通了,叶枫问了问情况,就说有空过去看看,然后“啪”的把电话挂了。傍晚到病房里去的时候,护工正在喂钰晨吃饭,沈夕漫不经心的问了句

“今天下午没什么人来吧?”

“没有呀”护工答道。

“真狠心,枉人家叶钟钰晨把他当做那么重要的人。”沈夕暗想。

晚上护工有事回家了,沈夕便坐在床边守夜。大概是麻药已经过劲了,钰晨开始不断的*,声音越来越大,但听得出他是在强忍着。

沈夕抓着他的手,温柔的说:“忍一忍,过了今晚就好了。”

“姐姐,枫哥,我好疼——你们让我死了吧,我真的受不了了!”他哭喊着,伸手就去抓输液管。

沈夕死命的抱住他:“别说傻话!”

“枫哥,枫哥,你在哪里?你在哪里呀!”他的脸扭曲成一团,完全不是平日里俊俏的模样,原来病痛和心伤竟能将人折磨成如此!

“姐姐,让我死了吧,枫哥不要我,我活着也没什么意思,就让我死了吧!”

“枫哥不要你,还有别人要你呢,你死了,你爸妈怎么办!”沈夕不确定他嘴里的枫哥是不是叶枫,总觉得他那句话哪里有点别扭,但又说不出来。

钰晨扑倒她怀里,嚎啕大哭。

“姐姐,你是不是觉得我很肮脏,很下流?”

“没有,姐姐知道,你这么做,肯定有原因的。”

“姐姐,我只想能跟他过一样的生活,我必须赚钱,赚很多钱,才能让自己在他面前不至于自卑。”

沈夕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那个他到底是谁,她内心隐隐有不好的感觉,为了安慰他,也顾不得那么多,她只好紧紧抱着他,好让他能够平静下来。

就这样折腾了一夜,他终于睡了,沈夕也困得上下眼皮直打架,临到天亮才补了一小觉。

第八十九章 最不可能爱上自己的人

一个多月后,沈夕结束了司法考试,总算舒了一口气,叶钟钰晨也伤愈出院。她买了些水果提着去他的住处看他,他看起来精神很好,一见沈夕亲热拉着她的手:“好姐姐,你可来了,好想你呀!”

沈夕笑着说:“不好意思,最近司法考试,累死了,没时间来看你。”

“考的怎么样?我觉得你肯定没问题!”

“烤糊了都,你身体怎么样了?”

“好多了,我下周就回去上班去。”

“你可别勉强啊?”

“不会的,有姐姐对我这么好的人,我一定会好好爱惜自己的。”钰晨笑笑,露出了孩子般的纯真。

“这还差不多!”沈夕轻轻的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也笑了。

这时候门铃响了,沈夕抢着去开门。这一开,便电击般的呆住了。

“你怎么在这?”那人问。

“我怎么不能在这?”沈夕几乎是浑身颤抖的没好气的扔下这句话,便躲进了卫生间。

对着镜子,她做出恨恨的表情,但同时又抑制不住内心的隐痛,那种痛能给人带来莫名的快乐。她又笑了笑,哼,拒绝我,让你看看本姑娘的绝世容颜,悔死你!

她板着脸走出来,对着钰晨温柔一笑:“你多注意身体,不打扰了,再见!”

“哎——姐姐,别走!”钰晨拉住了她,“正好枫哥来了,咱们一起吃个饭。”

“不用了,我约了朋友呢!”沈夕偷偷地瞟了一眼,那人一副石化的表情。

“叫朋友一起来嘛!”钰晨央求道。

“对不起,晨晨,有人不欢迎我,我还是走吧!”她酸溜溜的说。

“哪有?你说是不是,枫哥?”钰晨使劲的给叶枫挤眉弄眼,正中沈夕下怀。

叶枫耸了耸肩:“我无所谓。”

沈夕心里也不愿意放弃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于是假装不情愿的留了下来,三个人虽然坐到了一起,但是似乎都各有心事,唯独钰晨显得有些兴奋,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一杯接一杯,不一会就喝高了,絮絮叨叨,说的话也越来越离谱。

“姐姐,你说,你说,我好不好?”他喷着酒气,凑近沈夕,大大的眼睛,布满血丝。

“你好,多好啊,上哪里找这么可爱的好宝宝!”沈夕心不在焉的附和着,醉眼朦胧的用余光注视着倚在旁边抽烟的人。

“那为什么枫哥不要我?”

“枫哥不要你,你问枫哥呀,别问我!”

“枫哥,你为什么不要我?”那个傻孩子真的去拉扯叶枫,晃着他的身体。

“你说,你说呀!你喜欢的人到底是谁,为什么不要我?”

“对,你说,你为什么不要他!”沈夕也喝得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你喝多了!”叶枫冷冷的推了钰晨一把,他一个趔趄,躺倒在地上。

“你干什么!”沈夕一个激灵,赶紧把他拉了起来,然后就看到一张泪流满面,哭的像孩子一样的脸。

“姐姐,我真的很爱枫哥,我愿意为他去死。”

沈夕的耳朵轰鸣了一声,心中那种不好的感觉清晰了,她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说自己叫叶钟钰晨。

接着,她吃惊的看着叶枫把一杯水泼到了钰晨的脸上。

“你醒醒吧!”

“我先走了,你送他回去!”这句话是他今晚对沈夕说的唯一一句,也是最后一句话。

“你回来!”

沈夕气急败坏的喊他,然后又忙不迭的去安慰钰晨。

“你这小子,今晚怎么回事,你到底都在胡说些什么呢?”

“姐姐,对不起,你大概已经猜到了,我是什么人了吧?”钰晨看来被那杯水泼醒了。

“那又怎么样?你有权利追求所爱,但是不应该是他。”

“为什么不能是他,就因为他已经心有所属吗?”

“他心有所属?!”沈夕呼吸变的急促,迫切想知道下面的答案。

“如果没有那个人,他肯定会接受我的。”

“你们不是一类人,即使没有别人,他也不会接受你!”沈夕害怕他继续说下去,极力否认着。

“姐姐,枫哥心里的那个人,不是我,也不是你,而是另外一个—男人。”

“你胡说!”急促的心跳让耳后的青筋爆裂出来。

“真的,我没骗你,他和我,我们都是一类人。”钰晨看着门外,幽幽的说。

“我们认识整整三年,却不及他见他的一眼,我爱了他三年,却不如他跟他在一起一天,没有那个人的出现,他一定会和我在一起,而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他的眼里、心里容不下任何其他人。”

沈夕几乎不相信眼前这个喋喋不休,梨花带雨的“祥林嫂”就是以前认识的那个温文尔雅的发廊小子。她确认,对面这个人身心彻底崩溃,而自己,也到了边缘。此刻胃里已经翻江倒海,她捂着嘴跑到了卫生间,满腹的秽物喷溅了出来,痉挛一阵阵推动着胃里残留物往上涌,眼泪、鼻涕混杂着呕吐物在她脸上纵横,她把头埋到水池里,一把一把的掬水狠狠的往脸上泼。

“我要浇醒你这个傻女人,笨女人,原来你才是那个最不可能被爱上的人!”她对着镜中的自己惨惨一笑,抹了一把脸,摔门而去。

第九十章 癫狂的粉丝

“小夕,国庆节能回来一趟吗?”爸爸很少主动给她打电话。

“这—我还没想好呢,怎么了,爸?”她不无担忧的问。

“没什么,爷爷说想你了。”

“哦,那我看看,提前订上票。”

挂了电话,想了想,真的好久没回家看爷爷了,估计老头子没人切磋,浑身上下痒痒着呢。无论何时何地,牵挂你的永远是家人,而你最牵挂的却未必是他们。一切都结束了,必须从这所谓的失恋的痛苦中醒过来,这不由自主的单恋注定是一场没有结局的游戏,再沉沦下去,毫无意义。

她抓起桌子上一本导师的著作《商法》埋头看起来,刚看了两页,手机又想了。

“沈夕,我是ys集团的李林。”

“哦,李秘书,你好。”

“国庆节我们旗下的ys娱乐公司有个重要的艺人签约活动,需要出特勤,你不要安排别的事情了。”对方的口气都没有商量的余地。

“啊?!”

“有问题吗?”

“哦,没问题。”沈夕无言以对,这工作当初签合同的时候都说好了,随时随地待命,除非天塌下来,家里出丧事,否则请假的理由一概不会被批准。

又要失约了,看来得给爷爷打个电话了,她烦躁的打开电脑上网,新闻的娱乐版面铺天盖地的都是萧岚要和ys娱乐在上海签约的消息,真没想到,居然是萧岚!沈夕的心里有了些许安慰,虽然萧岚对于别人,能够触及的只是一些文字和图片而已,但对她来说,他是她出门在外,唯一的亲人,因为从小到大,他对她,从来都没有改变过。

跟一车肌肉发达的男人坐在一起,真的没什么好聊的,沈夕把脸转到了窗外。耳朵却无法拒绝他们山南海北的闲言碎语。

“这个萧岚还真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娱乐圈里这种人越来越少啦!”

不知是谁起了个头。沈夕来了兴趣。

“是啊,听说要不是因为他未婚妻是叶夫人的侄女,我们是万万没有可能把他挖过来的。”

“没错,听说千艺风景的老大罗冰是他的伯乐,他曾经说过,没有罗冰,就没有他的今天。”

“你们知道个屁!ys娱乐刚成立的时候,旗下没几个艺人,萧岚却大红大紫了,那时候我们想借他的名气,他碍于和千艺风景的合同还有罗冰的知遇之恩没有同意,今年能过来,也是因为千艺风景的合同到期了。我们是多方施压,恩威并用才把他弄到手的,否则,按照这小子的脾气,罗冰不撵他走,他绝不会离开千艺,死心眼!”

沈夕不用回头都知道是谁在说话,除了马骏腾,不会有第二个人。

“马哥,你怎么知道的这么多,你不会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吧?”一个人调侃道。

“滚!他可是叶少的专—”他突然意识到沈夕在场,立即闭上了嘴。

那人嬉皮笑脸的吐了吐舌头,一时间车内安静了下来。沈夕琢磨着马骏腾的那半句话。

“小沈,叶少也来了,就在前面董事长的车里。”马骏腾忽然想起了什么,冷不丁的说了一句。

“哦,来就来呗!”沈夕装作莫名其妙。

“他那天见到我,还问我你来不来呢!”马骏腾诡异的加了一句。

沈夕的脸腾地红了,但还装出漠不关心的样子,把脸转了过去。

他坐在角落里,一只手托着腮,遮挡着任何角度可能的偷拍,并默默的看着台上的一切,镁光灯闪烁,戴着墨镜的眼睛依然有些不适应。他的眼睛始终不离萧岚的左右,看着他脸上始终挂着温暖的微笑,不厌其烦的应付着苍蝇般成群的娱记,任凭闪光灯咔嚓咔嚓的灼伤着他的眼睛。他扫了一眼会场,不经意的一瞥,前排一袭黑衣人的中间,一个扎着马尾,坐的笔直的背影映入眼帘。笔挺的西装让她浑身上下透着一股阳刚之气,他的眉头皱了一下。

“接下来,我们在宴会厅安排了上海粉丝见面会,签约仪式结束后,请大家移步宴会厅。”

主持人宣布签约活动结束,一群人簇拥着父亲,另一群人则围着萧岚,一前一后的走了出去。他赶紧跟了上去。宴会厅门口已经堵得水泄不通,一群狂热的粉丝拉着巨大的横幅,手捧鲜花礼物,看见萧岚,立马骚动起来,激动大喊,似决堤的洪水,势不可挡。

“下面,我们选一个女粉丝到台上来,随机抽取上台和萧岚亲密互动的名单,大家说,好不好!”主持人煽情的说。

“我来,我来!”台下争先恐后的举手。

“那一位高个子的红衣女粉丝,你上来!”

随着主持人的声音,叶枫吃惊的看见,一袭红衣的沈夕羞涩的走到了台上。披肩的长发,隐隐露出耳朵上夸张的珠花耳饰。将近半小时的时间没有看见她,原来是去换装了。难道这就是她今天来的目的?叶枫冷冷的盯着她,想要看看她到底要做什么。萧岚的眼神也过了一丝诧异,然后瞬间消失了。

“好的,我们让萧岚看看,谁今天会成为萧岚的幸运女神!”主持人从沈夕的手里接过卡片,递给萧岚,萧岚笑吟吟的说出了名字。本该爆发出尖叫的台下,一下子没了声音。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谁是那个幸运儿。突然,一个穿黄色上衣的女孩,泪流满面的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她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萧岚,双手捧着一个厚厚的本子,一步一步的走了上去。

“沈夕,密切注意,那个女孩的眼神不对劲。”耳机里传来指令。

沈夕假装微笑的盯着那女孩的一举一动。

“我爱了你整整三年,终于盼来了这一天。我对你的爱,点点滴滴都记在这里了。”

那个女孩把本子慢慢的递了过去,沈夕假装好奇,走上前挡在了两个人中间。

萧岚微笑着认真的翻看着,沈夕突然想起自己大学时期也有那样一个日记本,写满了爱情的点滴,她一愣神,那个黄色的身影往萧岚身边靠了过去。那个女孩突然抬起手,朝聚精会神的萧岚脸上一挥,沈夕猛扑了过去,用左臂钳住了那只纤细的手,萧岚哎哟了一声,那个女孩也随即疼的尖叫一声,但她还是不顾一起朝着萧岚的怀里扑过来,沈夕一转身把右臂挡在了萧岚的面前,一阵钻心的疼痛从小臂电流般传过来。那个女孩狠狠的咬住了她,她的目标是萧岚的肩膀,但却被挡了下来。台下一群人涌了上来,叶枫冲在了最前面,他和几个保镖把萧岚架了出去,沈夕见势轻轻的用肘一顶,那个女孩就倒了下去。

第九十一三人行

“你怎么样?”叶枫开着车,关切的问。

“没什么大碍,就是她的指甲划了一下我的脸。”惊魂未定的萧岚笑了笑。

“你又私自把我劫出来了。你看我的电话,都快被打爆了。”他扬了扬手中癫痫般的震动的手机。

“现在是假期,艺人也是人,活动结束了时间就属于自己了。”

“我姐怎么样了?”

“你怎么这么罗嗦,这一路上问了我多少遍了!”叶枫不耐烦的说。

“她是为我受伤的,我自己跑了,也太不人道了!”

“我已经安排好了,行了吧,大明星!”

“吃醋了吗?”萧岚调皮的说。

“知道还问!”

“我得看看后面有跟踪的吗?”萧岚朝后看了看。

“我开车,还有人能跟踪,笑话!”

“那咱上哪里去?”

“机场啊,去三亚的机票我都买好了!”

“啊?到三亚,你怎么也不提前和我说一声。”

“这有什么好说的,你这几天属于我。”他霸道的扬了扬眉毛。

“不行,小枫,你停车。”萧岚的脸沉了下来。

“怎么了?”看到萧岚一脸严肃,叶枫靠路边停了下来。

“小夕的伤势还不知道怎么样,我们却要去度假,这算怎么回事呀!”萧岚有些愠怒。

叶枫点燃了一支烟,吸了一口。

“看你发这么大火,真不容易。”

“别闹了,小枫,我们回去!”

“我要说不回去呢?”他挑衅似的望着他。

“那我就自己回去!”萧岚斩钉截铁的说。

“她到底是你什么人,值得你发这么大火?你从来都没有对我发过这么大脾气。”

“是,她和我从小一起长大,但现在不仅仅是这样,她为我受伤,我却连问都不问自己去度假,你觉得合适吗?”

“这都是事先安排好的吧,这是她的职责,换了谁都会这么做!”

“那是她的事情,她为我受伤,我不能就这么走了!”

“恐怕就因为是她吧!”

“你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你还不知道吗?她就是那个曾经让你无法抉择,无法释怀,伤你伤的最深的那个人吧!”他把烟蒂扔到地下,狠狠的用脚碾着。

“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你知道,她现在对于我,是不可缺少的亲人。”萧岚叹了口气,上了车。

“我们走吧。”

叶枫一言不发的发动了引擎。

“你别担心,我打过电话了,她现在没事。我也安排人把她接过来了,到了三亚你就会见到她了。”

“什么?你是说她也去三亚?”

“是啊,要不是为了你,我会带上这么大一个灯泡?”

“这样就不太好了吧?”萧岚犹豫着。

“你还怕绯闻吗?”他笑了笑,接着说。

“放心,公司安排的旅游奖,还有好多人呢,只不过,我把她的酒店调到我们这里了。”

躺在酒店门前沙滩的躺椅上,任海风轻吻着她的额头,拂过身上裸露的肌肤,从未有过的幸福感涌上心头,沈夕下意识的摸了摸受伤的手臂,想着那个女孩看萧岚的眼神,突然一阵心酸,当年的自己不也是这样痴恋着萧岚吗?如今,又重蹈覆辙,陷入无尽的深渊,她不喜欢这种没有未来的感觉,但却又舍不得爬出来,她幻想着那个人终有一天会回心转意来将她拯救出来,想到这里,眼泪又滚了下来。这时候,背后一双手突然捂住了她的眼睛,她没有像往常那样反应激烈,因为他靠近的时候,她已经闻出了熟悉的味道。

第三十三章 少妇杀手

中午吃饭的时候雨铄看见沈夕闷闷不乐的样子便问:“宝贝呀,是不是饭菜不合胃口哦,要是不好吃你要和我说哦,你现在需要好好保养,要不然身体恢复的会很慢呢!”

“什么啊,我又不是产妇,只是身体不舒服而已,别小题大做了!”沈夕十分心虚,极力的掩饰着。

雨铄神秘的笑笑,继续吃饭,过一会又神经兮兮的对她说:“我今天晚上专门请了一个厨艺高手来给你做饭,让你好好补补身子哦!”说完把脸凑近沈夕,笑咪咪的说:“是不是好感动哦,嗬嗬嗬……”

“神经病!什么大厨,不会又是你的姘头情妇吧?”沈夕把他推到一边,“别跟我套近乎”

“女人哦,要上得温床,下得厨房才是最有女人味嘛,光能下厨房的女人多没劲呢!”

“什么鬼逻辑啊,一套一套的,全是少儿不宜!”

“没听过吧,那我就好好教教你哦,白天是天使,晚上是————哎,你干嘛去,怎么不吃啦?”

“我去吐!恶心!”洗手间的门“呯”的一声关上了。

晚上果然又来个女人,这次是个丰腴迷人的少妇,她见到沈夕并不惊奇,看来早有准备,但是她却让沈夕惊讶不已,她竟然能当着沈夕的面和林雨铄肆无忌惮的打情骂俏,没有丝毫掩饰。看到沈夕她便热情的打招呼,“你好,我叫陈琳”,然后使劲捶了雨铄一下,娇滴滴的声音让沈夕浑身起鸡皮疙瘩。

“死小子,这么有办法,跟着你的女孩子都这么漂亮哦,连模特都不放过!”

“我不是——”沈夕还没有说完就被雨铄打了岔。

“什么模特呀,她是个不折不扣的打女,我可不敢惹她!”

“呵呵,原来你也有害怕的时候,真是一物降一物,怎么样,今天晚上是打算三个人玩?”

“怎么可以呢,我的心只属于你,只能专心的伺候你一个人而已!”雨铄一把把她揽到怀里。

“嘴巴真甜,最喜欢你这张小嘴了,总能讨女孩子欢心!”

沈夕再也看不下去了,转身去了房间,把门摔得震天价响,其实她根本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以上她能听懂的内容在一个教师家庭出身的女孩来说简直就是污言秽语,她没有想到深圳的开放到了这种程度,今晚看来又要被魔鬼大战吵醒了,她决定明天立刻搬回酒店,永远不回到这个鬼地方。

门外的两个人终于意识到他们的忘形之举伤害到沈夕了,少妇陈琳摸摸雨铄白皙的脸颊,温柔的说:“你去看看她,我去做晚饭。”然后熟练的系起围裙进了厨房。雨铄敲了敲沈夕的房门,边说边推门进来,“穿好衣服哦,我要进来啰!”

看见沈夕坐在床边,背对着他,便坐到她身后,揽住她的肩头,“生气啦?对不起哦!”沈夕没有动,雨铄接着说,“好好休息,不要想太多,有事情最好不要憋在心里,说出来就会好过一点。”他站起身到了杯水递给她,她的眼圈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红了。

“其实你不需要一个人承担的,给爱你的人一个机会。”

“不要再说了,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沈夕阻止他继续说下去,她感到自己快失控了。

“那天帮你收拾东西的时候,我看了你的病历。”雨铄淡淡的说。

“你凭什么看我的东西,你凭什么管我的事情,你出去,出去!”沈夕失声的大喊,边喊边使劲的推着雨铄,泪水像脱缰的野马,在她苍白的脸上疯狂奔驰。雨铄温柔的看着她,任凭她怎么扭打推搡始终不发一言,直到沈夕把他推出去关在门外,他在门口默默的站了一会,才走进了厨房。

晚饭的时候,沈夕恢复了平静,但是吃饭的时候始终不发一言,陈琳和雨铄也没再胡言乱语,两个人都不停的给沈夕夹菜盛汤,弄的沈夕非常不好意思。刚在饭桌前坐下的时候她就已经发现晚饭确实是特意为她准备的,全是大补的菜肴,这已经让她感激不尽。原来雨铄是真的为了给她补身体才特意找的陈琳过来,让她对自己当初的龌龊想法懊悔不已。

她吃完了饭,要主动去洗碗,陈琳和雨铄同时站起来阻止了她,就好像对待一个濒危病人,想必陈琳也知道了她的事情了吧,她看起来和雨铄无话不谈,沈夕感觉自己好像被脱光了站在他们面前一般,她尴尬的说了句,“我进屋休息了”,就进了自己的房间。

早晨起来的时候,陈琳和雨铄已经做好了早饭,沈夕在洗手间洗漱的时候,陈琳毫不忌讳的进去冲澡,她想躲也来不及了,陈琳完美丰腴的胴体让她惊艳不已,陈琳边洗澡边絮絮叨叨的给她说起林雨铄来。

“雨铄是个好男孩子哦,看得出他很疼你,你们多长时间了?”

“什么多长时间?我跟他没什么的,只是普通朋友而已。”原来把沈夕也当成他的情妇之一了。

“这没什么的,他身边的女孩子确实多了,但是他对每个人都是很好很认真的,很多女孩子就是抗拒不了他的温柔才死心塌地的跟着他。”

“我听不懂你说的话,但是我确实跟他没什么关系,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沈夕撇撇嘴。

“雨铄是个好男孩,他从来不给任何女人承诺,大家开心就在一起,不开心就分开,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不能自拔的女人非要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雨铄,简直就是自寻烦恼。”

“嗯,那天有个叫小晴还是什么的来过。”沈夕想起了小晴的异常表现。

“哦,小晴,我知道她的,她是个傻女孩子,太认真了,明知道雨铄是什么人,也没有给她过什么承诺,还是干傻事,要不是雨铄疼女孩子,不忍心伤害她,早就把她赶走了,一直都是她自己缠着雨铄。”

“雨铄很少主动追求女孩子的,都是女孩子不自觉的爱上他,他自己觉得开心才在一起的,不过雨铄好像有个初恋一直念念不忘,这也是他唯一讳莫如深的事情。”

陈琳继续絮絮叨叨的说下去,沈夕没再听下去,没想到那个在她眼里不堪入目,油腔滑调的花花公子竟然在这些女人眼里和神明一般,简直不可思议,可是回过头想想雨铄对她的好,还有他那张会说的人心花怒放的嘴,那些的讨巧的花花肠子,让女人动心也不足为奇。

“真是个少妇杀手”,沈夕看着自我陶醉的陈琳不禁想,“还是少女杀手,或许还是个师奶杀手呢!”想到这里,她偷偷的笑了。

第九十二章 危机

“咦,你怎么这么没有安全意识?”见沈夕毫无反应,萧岚“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我对你怎么可能会有防范之心,大明星!”

沈夕眯着眼睛,看着背后的肖岚。他戴着一副大大的太阳镜,头发打理的一丝不苟,下身穿着黑色泳裤的,肩膀上披着一条白色的浴巾,健美的线条显露无疑,而他的身后还站着一个男生,无论从着装、发型到身材跟萧岚几乎就是双生子,沈夕下意识的咬了咬嘴唇,试图控制住内心狂奔的野马,但却忍不住打了个激灵。

“你怎么有时间参加我们的公司的活动?”沈夕笑着对萧岚说,假装没看见他身后还有一个人。

“我也要休假嘛,你的伤没事吧?”萧岚蹲了下来。

“喏”沈夕伸出手去,“我皮糙肉厚的,就是两排牙印而已”。

“我的天,这么深的牙印,这也太狠了吧?”

“可想而知,你的粉丝爱你已经恨之入骨了!”

“姐,谢谢你,让你替我受苦了!”萧岚摘下了墨镜,眼圈红了。

“大明星,别这么夸张,对本女侠来说,太小kiss了,信不信那个女的绝对伤的比我还重!”沈夕扬了扬眉毛,幸灾乐祸的笑了。

“游泳去吧。”带着黑超太阳镜的叶枫,打断了两个人的谈话。

“姐,我去游一会泳,你就别下水了啊。”

沈夕摆了摆手,算是回应,看着他们俊朗的身形,脸上浮现出满足的笑容,此情此景,加上暖暖得太阳晒着,温柔的海风拂面,不知什么时候,她在躺椅上睡着了。酒店外,不远处的椰子树树叶晃动,一个红色的身影似乎在躲躲藏藏,朝着游泳池的方向张望,手里似乎还拿着什么比划着。

酒店服务生看见沈夕睡着了,于是拿了条毯子给她盖上,她醒了。

“谢谢啊”她笑着对服务生说。

“不客气。不好意思吵醒您了,这是您朋友点的水果和饮料,请慢用。”

沈夕拿起一杯饮料,把吸管放到嘴边,张开嘴,突然又放下杯子,她看见了大树后面的那一抹红色,她皱了皱眉头,拿起了手机。

“喂,小夕呀”电话那头一个浑厚的男中音。

“马哥,拿望远镜来,顺便找几个人过来,好像有点不对劲。”

“好嘞,马上!”

马骏腾带着三个人,飞奔出来。

“怎么回事?”他上气不接下气的问。

沈夕接过望远镜,同时手向远处指了指,她看清楚了,一个女子端着照相机正在不停的换角度拍着泳池边上嬉闹的叶枫和萧岚。

“不好,有可能是记者,千万不能让他们拍到萧岚跟叶少在一起!”

还没等沈夕开口,马骏腾就带人冲了出去。

尽管离得很远,那个女子似乎觉察到什么,竟然很警惕的四处张望,紧接着朝相反的方向跑着离开了,从酒店到女子站的地方需要绕道酒店后面的路,看来马骏腾是追不上了。

“萧岚!”沈夕喊了一声。

远处传来一阵阵跳水的“噗通声”和水花四溅的声音,他们玩的很嗨,完全不知道后面有多大的麻烦在等着他们。

沈夕叹了口气,起身走了过去,刚靠近,一股水花从天而降,她尖叫一声,一脚踩空,掉进了池子里。

“姐,你没事吧”,萧岚赶紧游了过来。

沈夕浮出水面,摸了一把脸。

“谁干的?!”

“小枫不是故意的,他和我闹着玩呢,没看见你过来。”萧岚赶紧打圆场。

“别玩了,你这下闹大了!”

“怎么了姐?”

“好像有个记者在拍你们呢!”

“什么?你怎么不早说?!”叶枫突然低吼了一声。

“你干嘛啊,瞪我有什么用?!你让我说话了吗?”沈夕白了他一眼。

“快上去!”叶枫拉着萧岚飞快上岸,抓起浴巾披在了身上。

马骏腾带着三个人,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

“叶少,没追上,怎么办?”

“回酒店再说。”

酒店会议室里,ys传媒高层视频会议正在紧锣密鼓的商量对策,如果对方是娱记,很可能明天各大报纸网站的头条就会出现对萧岚不利的负面新闻,加上叶枫的特殊身份,那将会影响到整个集团。沈夕坐在酒店大堂的沙发上看着马骏腾一圈又一圈的在眼前晃动,终于忍不住发作了。

“马哥,你能不能不要像个钟摆一样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都快被你晃晕了!”

“唉!失职啊,这下完蛋了!”马骏腾蹲下来一只手揪着头发,一只手敲着脑袋,懊悔不已。

“有那么严重吗?他们两个在一起玩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呀,明星就不能有正常人的生活了吗?”沈夕不以为然的说。

“你个小丫头片子,懂个屁!比跟你在一起被拍到还严重,知道吗?!”马骏腾恨恨的朝沈夕吹胡子瞪眼睛。

“马哥,叶少让你们去房间,他们结束了。”一个下属跑过来喊他们。

第九十三章 心机

第二十六节心机

在房间里见到面色凝重的叶枫,沈夕忽然想起了什么。“难道说,叶枫对萧岚………”

她苦笑了一下,只有这样才能解释那么多她听不懂,看不懂的事情,看来是确定无疑了,不要再对他抱什么幻想了。

“事是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但是就怕那些记者乱写,这些捕风捉影的东西,被人当枪使,不知道会怎么泼脏水呢!”马骏腾抱怨道。

“你闭嘴!”叶枫低低的喝道。

“今天上岛的人不多,应该能查到吧?”沈夕说。

“记者的脸上也没写记者两个字,怎么查?”马骏腾显然还没吸取教训。

“你看清她长什么样了吗?”叶枫问。

“她拿着照相机,脸挡住了,看不清楚。”

“见到她还能认出来吗?”

“不好说呢,也许凭感觉能吧。”

“没事,别为难小夕了”一直默不作声的萧岚发话了:“公关团队已经想好对策了,看明天的情况吧,大家都早点休息吧。”

“明天你按公司的安排先离开,我们留在这里,不要一起走了。”叶枫把手里的烟头使劲的往烟灰缸里捻,直到成了粉末。

沈夕一晚上都没睡好,不断的担忧萧岚会陷入舆论的风口浪尖,这些年他维护自己的形象不容易,尽管他没做亏心事,但是娱乐圈不是一个讲理的地方,一旦有人借题发挥,不知道他是否能撑得住。

就这样半睡半醒,她好不容易熬到了天亮,早饭的时候已经不见了萧岚,她跟叶枫各怀心事,坐在餐桌旁实践着“食不言寝不语”的矜持,直到他说了句“吃完饭跟我一起出去转转”。

沈夕明白他不是约自己去风花雪月,很乖的跟在了他身后。她很奇怪自己知道叶枫的性取向后并没有产生平时对男同志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反而有种猎奇心理,听说男同性恋对待女孩子都会如姐妹,显然叶枫是个另类,他似乎对除了萧岚以外的人都不太感兴趣,用沈夕的话说就是一个天生无趣的“天然呆”,跟沈夕这种大大咧咧胸无城府的耿直girl简直就是天敌,只要跟他在一起,心里总像有数万只猫爪在疯狂的挠着,想发作又发作不起来。

“沈姐姐!你怎么在这里?”

走出酒店后面的那片树林,沈夕看见一对情侣迎面走来,女的像欢快的小兔子似的跑到她面前,甜甜的喊她,兴奋不已。

“你是——”沈夕怔住了,一时想不起来这张熟悉而甜美的脸蛋在哪里见过。

“哟,姐姐真是贵人多忘事,我是徐子衿呀!”徐子衿撅着嘴,假装很不高兴的样子。

“哦——噢——,不好意思,想起来了,你是雨铄的——”看了看她手挽的男人,沈夕把后半句话吞了回去。

“沈姐姐,这位就是您的传说中的那位——?”

“不不——你不要瞎说,这人跟我没什么关系的!”

沈夕害怕自己的“厚黑”追男记被揭穿,急于撇清关系,没想到徐子衿根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此刻,她并没有在意沈夕说什么,而是眼睛散发着诡异的光芒,像镁光灯一样注视着叶枫,眼前这个面无表情的大男孩眼睛出奇的清澈而深邃,似乎能把她一眼看透,那张棱角分明堪称完美无瑕的脸和挺拔峻逸的身型,英气逼人,整个人就像一幅画上的美男子,美得让她窒息,这不就是唯一能撼动她心灵的梦中情人、白马王子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今生不会再有机会遇见这样的尤物,她已经彻底沦陷。

“子衿,你怎么啦?”沈夕摇了摇她的肩膀。

“哦——没什么,沈姐姐,你还愣着干嘛,怎么不介绍一下您身边的这位大帅哥呀!”她的声音越发的娇媚。

“噢——这——”沈夕不知道从何说起,她看了一眼叶枫,小声说了一句“他叫叶枫”

“叶枫——”徐子衿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似乎并不感到陌生,她笑的像一朵盛开的牡丹花,向叶枫伸出了纤纤玉手。

“你好,我叫徐子衿,是沈姐姐的好姐妹”

沈夕心说“我们什么时候成了好姐妹?”而身旁的叶枫却毫无反应,他额头的川字又浮现了出来,他似乎想起了什么,紧紧盯着徐子衿,直到她讪讪的抽回了伸出去的手,冷不丁的问:“你们住在附近吗?”

“哦——是呀是呀,我们住在傍边的酒店,这不出来散散步,就走到这里来了。”徐子衿笑吟吟的答道,看来叶枫的冷淡并没有让她有所收敛。

“子衿,你已经毕业了吧,现在干什么呀?”沈夕忽然想起了什么。

“嗯,毕业快一年了,也没干什么,就是学以致用,老本行。”

“我记得你好像是传媒大学毕业的吧?”

“嗯,对呀,姐姐记得很清楚嘛?”

“那你有没有实现你当娱记的理想?”

“我——”

“——我们回去吧,还得收拾行李呢”

徐子衿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我”字刚出来,她身旁的男子就打断了她。

二人匆忙离开,沈夕和叶枫心有灵犀的对视了一下,沈夕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雨铄,你跟徐子衿分手了吗?”

“姐姐,你好久都不给我打电话,怎么一上来就棒打鸳鸯散呢?好生生的干嘛咒我?”

“你快告诉我,不要啰嗦!”

“哦——啊——怎么啦,我们好好的呀,没有分手呢,我现在很专一的。”

“那她现在在哪里工作?”

“她——在sn门户网站娱乐版当记者呢!到底怎么啦,不要吊我胃口好不好!”

“没事,谢谢!”

没等那头说完,就挂了电话。

“显然她的嫌疑最大,怎么办呢?”她问叶枫

“没那么简单,你去试探一下!”

第九十四章 难题

沈夕还没要到她的号码,就意外的接到了徐子衿的电话,约她出来见面。跟她一起出来的还有那个男伴。三个人在海滩上的一家咖啡屋碰面,沈夕正不知如何开口,没想到徐子衿却开门见山的向她打听叶枫的信息。

“沈姐,刚才和你一起散步的那个男孩子是你男朋友吧,好帅哦!”

“别瞎说,一个普通朋友,倒是你,身边的这位帅哥是哪位?不会把我们家雨铄给甩了吧?”

“不是的,姐姐想多了,这是我同事,我们是到这边出差来的”。

印证了沈夕的猜想,她轻轻的哼了一声,算是回应。

“姐姐,你和这位帅哥是一起的吗?”

“不是啊,我和闺蜜刚来,他先来的,我们分开行动,也不住一个酒店。”

“哦,那请你帮个忙好不好?”徐子衿松了口气,眼睛一眨一眨,无辜里闪着不易觉察的狡黠。

“你说”

“是这样的,你这个朋友好像跟娱乐圈的一位一线明星关系密切,我们网站很想采访到这位艺人,姐姐,你看能否方便引荐一下呢?”

“哦?是哪位一线明星?”沈夕佯装很好奇。

“嗯,这个暂时保密呢,我这刚入行,姐姐看在我们家小林子的份上帮帮妹妹嘛!”

“不会吧,我记得媒体都是有专门的渠道采访到明星呢?”沈夕在ys兼职保镖这么久对娱乐圈的事多少也知道一些的。

“这不因为是一线明星嘛,独家采访肯定要有人牵线搭桥的?”徐子衿被将了一军,台词都改了。

“这么大的腕。我就不上忙了,我跟他本来就不熟的。”沈夕撇撇嘴,话锋一转,“你怎么知道他跟那个明星大腕认识呢?”

“哦—啊—,那个我好像看到他们在——”

“这个娱乐圈的人都知道”一旁一直不说话的男子突然打断她。

“嗯,对,还是陈哥了解,你看我这刚入职一年多,经验不足。”徐子衿讪笑道。

“糟了”沈夕心说,看来他们认出来跟萧岚在一起的人是叶枫。

“姐姐,你这个朋友是干什么工作的呀,看着好眼熟哦”。

“我不是说了嘛,我也是刚认识,对他一无所知。”原来娱记们并不认识叶枫,也难怪,他那么低调。

“不是吧,我似乎听铄铄提起过,你有一个爱的特别深的男孩子,不会就是他吧?”徐子衿不死心,继续套话。

这个该死的林大嘴巴!沈夕暗骂道。

“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沈夕正色道,下意识的用手挡住了半边脸。

“你找我就为了这事?”沈夕没等她答话,反问道。

“哦,是的,如果姐姐很为难,那可不可以帮我约他中午一起吃个饭呢?”

“抱歉啊,这个也无能为力,这个人真的很难打交道的,我都是尽量不跟他正面接触。对了,你们这次来三亚出差,不会也是为了某位明星大腕来的吧?”

沈夕单刀直入,说完就不动声色的盯着徐子衿的眼睛。

徐子衿吃了一惊,待要反应,旁边陈哥的电话响了,他起身离席。

沈夕隐约听到下面的一句话。

“嗯,是,主编,为什么?!我们马上就能搞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

没多会,陈哥就黑着脸回来了,礼貌的对沈夕说“对不起,沈小姐,我们要回北京处理点急事,失陪了!”说完拉着徐子衿就走了,留下了一脸懵逼的沈夕。

回到酒店,她径自走到叶枫的房前,抬手欲敲门,想了想缩了回去,扭头要走,门却自己开了。

“进来吧”

叶枫正悠闲的坐在沙发,似乎没有了昨晚的紧张。沈夕朝他耸耸肩,无奈的摊开手。

“她们拍到了,但应该不认识你。”

“已经找了他们总编,暂时压住了稿子,但照片必须清理掉。”

“怪不得,那个姓陈的记者接了个电话就黑着脸走了——那还需要我做什么?”沈夕小心翼翼的问。

“拿到稿子和照片。”叶枫眼皮都不抬一下。

“我?!”沈夕本来想说,我可没那么大本事。

“做不到?”叶枫眼皮一抬,沈夕的心一紧,把半截话吞了回去。

“啊——呃——,我——试试,应该没问题。”沈夕在心里把自己的情商慰问了一百遍。

回到房间,她把自己摔到被子里,两只手使劲的抓着头发揪,即便头乱成贞子模样也没想到任何好办法,她恨自己鬼使神差的接下这旷世难题,这种事情不应该是明星的经纪公司在背后操作么?像她这种胸无城府、毫无社会经验的学生妹如何担当?想来想去,最符合她处事风格的办法就是单刀直入,她抓起了手机。

两个小时后,林雨铄不辱使命,给她发了一些的资料。

稿子是徐子衿写的,果不其然,她初出茅庐,基于邀功上位,用诱导式笔法写了一篇萧岚和陌生男子泳池嬉戏的博眼球文章,照片也出自她之手,但还没发出去就被总编压稿,她的老师陈姓记者,从业多年未有建树,也是志在必得的要通过这篇独家报道出人头地,他们现在唯一的障碍是设法搞清楚叶枫的身份以及和萧岚确切的关系,以便新闻更加具有爆炸性效果,当天早晨通过沈夕确定记者的身份后,ys传媒已经通过律师对sn网站娱乐版进行了警告,只能发布一般性报道,如发布不实恶意中伤给艺人声誉造成损害将依法追责。

沈夕看到林雨铄发来的稿子边看边咬牙切齿,这个徐子衿还真是天生做娱记的料,通篇不用一个字就能让人对叶枫和萧岚的暧昧关系产生无限遐想,一旦发出去,会产生什么负面效果,想想就让人后怕。即便暂时不发稿,这些照片对叶枫和萧岚始终是个威胁。此事刻不容缓,沈夕当天就回了北京。

第九十五章 交涉

傍晚,雨铄已经依约到了法学院楼下等她,夕阳下,他的笑容依旧如往日般灿烂。

“姐姐,您现在都涉足娱乐圈了,好了不起哦,什么时候也带我一下一下!”

“去,真没时间跟你开玩笑,咱们边走边聊吧!”沈夕拍了拍他的肩膀,两人并肩在校园里走。

“真的谢谢你为我保密,还愿意帮我这个忙,毕竟子衿是你的女朋友。”沈夕打心眼里感激他。

“我的姐姐,为您我一直都是赴汤蹈火的,不要这么客气,有什么您尽管吩咐。”雨铄笑道。

“主要是牵涉到我的一个朋友,他身份特殊,不想让媒体看到他跟萧岚在一起。”

“嗯,所以需要我做什么?”

“想让他们不要报道,并且把照片永久性删除。”

“这个确实有点难度”,雨铄挠挠头,“姐姐,你知道的,子衿很优秀也很上进的。”

“所以我才找你商量,想让你给出出主意,其实也挺为难你的。”

“为难到谈不上,我觉得任何事情涉及双方利益的,只要能够对等的处理,应该都能迎刃而解。”林雨铄这个复杂的多面体又表现出他睿智机敏、成熟稳重的一面。沈夕不止一次的对他的“表里不一”叹为观止。

“那你的意思怎么对等法?”

“我觉得只要这边能拿出相当于甚至超出目前的报道能给他们带来的价值的条件来交换,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沈夕从不怀疑林雨铄对她的真心,她也绝对相信雨铄会不动声色的处理好她和徐子衿之间的利益平衡。所以,她不假思索的答道:

“那你看看跟他们交涉一下,或者你提个建议去跟他们谈,只要这边能够做到,我去争取。”

“我觉得不外乎两种可能性,一是给他们一次独家访谈的机会,二是给他们提供一段时间的最新通告信息。娱乐新闻嘛,还是以艺人为中心的。”

“那好,你再去谈谈,我这边也回去沟通一下,我们再联系。”

一顿晚饭的时间,雨铄那边已经传来消息,事情出奇的顺利,条件也很简单,但沈夕却跟吃了苍蝇一般恶心。原来稿子已经超时效,不能作为新闻发稿,只能作为八卦文章素材,徐子衿已经放弃发稿,但如果要永久性删除照片,她的要求只有一条:跟叶枫一起吃一顿饭。她忍不住在电话里破口大骂林雨铄。

“你是不是有病啊,这种条件你也来告诉我?你自己的女朋友拿跟别的男生吃饭作为条件来交换,你也能答应?你是没神经还是太过于自信?!”

“我的亲姐,您消消气,我知道你为我好,可我觉得这没什么啊,我也经常约女孩子吃饭,我们两个都不干涉对方的社交,给对方一点空间,不能没了自我哦,况且子衿只是想认识一下您那位重要的朋友,期待以后可以获取一些艺人的素材嘛,难道姐姐担心给您造成威胁?”

“跟我有什么关系!”最后一句话踩了她的尾巴一般,她气急败坏的挂了电话,“这个林雨铄,怎么什么都知道?!”

这样的条件,都不知道怎么给叶枫开口,估计会骂死她吧?沈夕坐在宿舍的床边上,两只脚在盆里反复对搓着,身子靠着桌子托着腮,思忖着。突然,手机响了,她吓了一跳,再看一下号码,更加的魂飞魄散。

她小心翼翼的“喂”了一声,感觉声音小的跟蚊子似的。

“怎么样了”他那浑厚有力的男中音在电话里听起来更加的富于磁性。

沈夕语无伦次的说了一大堆前因后果,电话那头一直没有任何声音,直到她停下来,他才轻轻的说了一句。

“她要约我吃饭,就这么简单?”

“简单?”沈夕怔了一下,马上说“嗯,对,就这么简单。”

“好,让她定时间地点,就四个人,你、我、她和你那个朋友。”

“啊?”沈夕还没回过味,那头电话就挂了。

叶枫的反应让她有点大失所望,她正坐在那里继续发呆,突然手机又响了。

“改变主意了?”她欣喜若狂的拿起手机,失望的发现是公司打来的。

“李秘书,怎么了?”她问电话那头的李林,毕竟他们没事绝对不会找她闲聊。

“关于萧岚遇袭的事情,公司这边还要再次给你强调一下保密性,绝对不能透露你的身份,这几天的关注点从那个袭击者身上转到你这边来了,各大媒体都在使劲浑身解数打听你的身份,我们已经做了保密处理,如果有找到你的,记住,否认一切。”

“我明白了,您放心吧。”

放下电话,沈夕突然不寒而栗,这些天光忙着跟帅哥“谈恋爱”,忽视了自己在大明星遇袭事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这些天,关于萧岚遇袭的事,娱乐圈里已经炸了锅,保护萧岚的红衣女子已然陷入了舆论漩涡,幸好当时公司特意给她化了妆,带了假发和红框眼镜,否则肯定会当天就被人认出来。

第九十六章 我爱你,与你无关

国庆节过后有一段时间了,一切都风平浪静,没有人认出沈夕就是当天“英雄救美”的红衣女侠,她看到各大网站各种猜测红衣女子身份的帖子忍不住捂着嘴笑,资讯发达的年代,人们的兴趣点很快的就转移了。月底的时候,徐子衿如约跟叶枫见了面,当时的场景沈夕再也不愿想起,只是从那以后,她知道,有另外一个女人势必要走进叶枫的生活,她带着商业和私人目的接近叶枫,志在必得,一场血雨腥风恐怕不会远了。

过山车一样的日子淹没在平静的校园生活里,她忙于期中考试复习、听课、参加活动,朝九晚五的穿梭在校园中,无暇其他。十一月中旬的时候,司法考试成绩出来了,她松了口气,接着就一有空就窝在寝室电脑前从网上搜索律所实习律师的招聘消息,还特地在水木上发了个求职贴,第二天晚上,她正在浏览着各个律所的招聘信息,qq上一个头像亮了一下,有好友上线了,她点开一看,大概有两年多没联系了,还记得他,一个在自己最迷茫的时候陪她聊过天的陌生人—冷月无声。

“好久没联系了,你还好吗?”她打了一行字。

“好,你怎么样?”

“我现在在清华读法律硕士呢,这不刚考过了司法考试。”

“你现在在北京?”

“是啊,难不成你也在?”沈夕有点兴奋,这下有机会见网友了。

“我一直在”他说。

“哦,那我们见见?”消息发出去沈夕就有点后悔。

“没必要吧”对方云淡风轻的回复。

“嗯-啊—,你在北京有没有朋友在律师事务所的?”沈夕有点尴尬,仿佛对方隔着屏幕都能看见她表情,她赶紧岔开话题。

“你要实习?导师可以帮你找。”没想到他还挺懂的。

“别提了,我之前不了解,选了个脾气比较古怪的导师,整天板着脸,我可不敢找他。”

“下周一以后,你找他,江律师,就说在清华读硕士。”

干脆、爽快,真符合这个网友的风格,沈夕乐不可支,赶紧把号码存进了手机。

在高大上的律师楼里见过了成熟稳重、潇洒多金的江鸿渊律师后,沈夕再也不用脑补大律师的形象了,江鸿渊几乎满足了沈夕和众多女同学心目中完美的男律师形象,不到四十岁,就成为全国排名前十位的大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在律师界的地位有目共睹。一个素未谋面的网友,居然给自己推荐了这么一个大咖,实习期就能进大律师的团队,沈夕真的有点受宠若惊,同时也对“冷月”充满了感激之情。江鸿渊简单的跟沈夕聊了两句,就把她安排给团队的一位律师带,沈夕自此开启了自己的实习律师生涯。

晚上回寝室后,她上qq给冷月无声留了言,表达了一下感激之情,可惜此后他又神秘的消失,杳无音信。沈夕每周没课的时候就去律所实习,剩下的时间就泡在学院和学校的图书馆里准备期末考试,宁静的校园生活平复了她心中的惊涛骇浪,偶尔也会想起他,偶尔也会心痛,但如果是爱一个永远不可能爱上自己的人,就像两条平行线,永不相交,那这种爱就只跟自己有关系了,不应当期望对方给予任何回应,所以她渐渐释然,虽然仍然会喜欢他,但心中的执念似乎慢慢的放下了。

这天,她抱着一摞书本去校图书馆还书,走到门口的水池前差点跟一个人撞了个满怀,那人侧身闪过去,头也没回,她回头刚要发作,突然情不自禁的喊了一声:

“叶枫!”

那男孩回过头,果然是他!尽管只是背影,依然不会认错。他站在原地没有动,沈夕脚底如灌铅,也一动不动,还好两人离得不远。沈夕正不知如何是好,他却先开口了。

“司考过了吗?”沈夕没想到他竟然还知道自己参加司法考试的事,但她却并不记得有跟他提过。

“已经过了,你最近怎么样?”她温柔的说,语气已经变的很自然。

“最近准备论文答辩。”他淡淡的答道。

“你瘦了啊,多注意身体啊。”

“没事,忙过这一阵再联系吧,我找你有点事。”叶枫背过身,朝她摆了摆手,就匆匆走了。

沈夕原地怔了一会,突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他都快毕业了,她忘了他比自己大一级,心中突然一股莫名的失落感涌上来。

第九十七章 章救赎

大概有半个月的时间,沈夕接到了叶枫的电话,并从学校里开车带她来到中关村附近的一个小区,叶枫并没有说是什么事情,沈夕也没有多问,默默的跟着他上了七楼,敲开门,看见一个跟他们差不多大的高个子男生,五官长得比较端正,但却跟炸毛了似的顶着一头凌乱的黄头发,面色萎黄,眼睛,鼻子、嘴角、各处周围都淤青一片,身上还泛滥着一股酒气,沈夕下意识的捂了捂鼻子。

“枫子,你来了,进来吧!”

他瞥了一眼沈夕,又加了句:“不好意思,美女,初次见面,就让你看见我这幅惨相,失礼了,家里乱,您将就。”

沈夕礼貌的笑了笑,跟着叶枫进了门。

“这是张扬,我附中同学。”叶枫给她介绍。

“你好,我叫沈夕。”她礼貌的伸出手。

“知道您大名,久仰久仰!”张扬双手合十,朝沈夕做鞠躬状。

“女侠,拜托您了,我这儿全指望您救我了!”张扬突然趴到地上,嚎啕大哭。

“你这是怎么了,起来说话呀!”沈夕一下子手足无措,抬眼看向叶枫。

“够了!别跟个娘们似的!”他一把拉起张扬,把他扔到沙发里。

“枫子,你说我该怎么办啊,我从来没这么窝囊过啊!”张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似乎压抑了许久。

叶枫和沈夕都没再说话,等他嚎完了,沈夕才搞明白,原来张扬和他老婆朱莎莎正闹离婚,女方出轨,张扬赌气不离婚,僵持了几个月,没想到女方的新欢有黑社会背景,三天前,找人把他打了一顿,而且还威胁他如果不离婚,继续走着瞧。

“那你现在想怎么办?强扭的瓜不甜啊!”沈夕说完,忽觉失言,偷偷的看了叶枫一样,好在他并没有在意。

“不甜我也不能随随便便就遂了她的愿!她还想让我净身出户,这怎么可能?老子咽不下这口气,不打我还好,越打越不离!”张扬气冲冲的摸出一只烟要点,叶枫见状,二话不说夺下来扔回了茶几上。

“怎么了?哦——啊,我的错,我的错,有女士在,忘了!”张扬讪笑道,神秘的盯了沈夕一眼,接着说道:“美女,枫子说你在清华读法律硕士,你倒是给我分析一下,房子我父母付的首付,我们俩一起还的贷款,凭什么她让我净身出户,而且明明是她先对不起我!”

沈夕点点头,说道:“她是不能让你净身出户,房子你两个都有份,她出轨的话,如果有证据,她应当少分财产才是。”

“对对,本该如此,不然还有没有天理,不过我们家莎莎原来真的不这样,准是那个王八犊子出的坏主意!”

“你还好意思说,自己引狼入室!”叶枫冷不丁的训了他一句。

“是啊,说来真是我活该,认贼作兄弟,反倒被人带了绿帽子。”张扬说完,又朝沈夕看过来,“美女,你说,我要是坚持不离,他们不能把我怎么样吧?”

“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啊,你老拖着也不是办法,而且如果再被打怎么办?总不能一直躲着吧?”沈夕道。

“你是心虚吧?”叶枫挑着眉毛对他说。

“枫子,我已经是跌落谷底的一滩泥了,您老能不能别再踩上一脚!”

“说实话,人家才能帮你。”叶枫语重心长的说道,然后看了沈夕一眼。

“美女,对不起啊,其实,我之前也是犯了点小错误,让我们家莎莎知道了,然后就——”张扬吞吞吐吐的。

“讲重点!”叶枫捶了他一下子。

“嗯——有次单位搞活动,晚上一起吃饭唱歌,后来大家都喝多了,我也喝多了,有个女同事喝的有点高,我们住的近,然后——就是我送她回家,然后——两个人都喝高了就……”张扬停下来,使劲的抓自己的头发,试图把脸埋进蓬乱的头发堆里。

“这么说,你也有错,而且过错在先。”沈夕说道,然后又加了一句:“你真是活该!”

“哎呦我的妈呀,补刀神女啊!”张扬捂着肚子,作吐血状,“你俩可真像,没有一点同情心,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沈夕的脸立马绯红,她“切”了一声,说道:“你这人心理素质也真是强大,都这样了,还顾得上贫嘴呢!”

“女侠,你说我能怎么办?苦中作乐呗!”张扬苦笑了一下,“对不起,我出去抽颗烟。”

叶枫看着张扬关上门出去,对沈夕柔声说道:“你帮他吧。”

“嗯,是不是想让我出面跟女方谈谈?”沈夕会意的说道。

“为难你了。”

“不为难,我懂法律,身手好,不能再有人比我更合适了!”她苦笑,这种冲锋陷阵的活,叶枫肯定第一个想到她,在他眼里,她根本就是女汉子吧。

“我和你一起去。”叶枫深邃的眼神快把沈夕融化掉了,但想到一切皆无可能,她立刻恢复理智,然后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谢谢你。”叶枫忽然说。

“你说什么?”沈夕吃惊的看着他。

“我说谢谢。”叶枫一脸温柔,完全没有了平时的冷若冰霜。

“不——真的不用,只怕不能帮上忙!”沈夕受宠若惊的摆摆手,“不过,我会尽力的,放心。”不知为什么,跟他在一起,她也变得不愿意多说一句废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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