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武帝 - xp1024.com
《南洋武帝》


关于更新

每一个写手,谁不希望日更数万,证道成神。

只是现实却是冰冷的,有时脑子里有了,手却无法将其原貌演绎出来。

老杨不是职业写手,所以日更上万之类的,只能偶尔存于幻想之中。

唯一能做到的,只是尽量保证不断更。

在写上一本时,经历过数次卡文,其中滋味很多写手都有体会。甚至一度差点挥刀了,幸好最终坚持了下来,正常完本结束。

所以在写南洋武帝的时候,为防止卡文或其他事情导致断更,一般情况下,老杨手里会保底留下至少一周的存稿。

从第二卷起,一天两更,压力还是挺大的,尽量保证。

正常两更,说明老杨存稿充足,偶尔也可以爆更。

如果一更,则说明存稿已低于一周的量(14章)。

如果一更,且时间不稳定,呜呼呜呼,多半被卡住了。

以上,请书友明鉴。

圈圈专场贴集锦01

这是发布在点点圈“作品展览”圈,第一天的贴子。可能有的书友没有玩圈圈,所以收集发布在这里。

※※

一、武侠遐想

关于武侠,每个人恐怕都有一大堆要说的话,每个人也有着自己不同的理解。

《南洋武帝》是一部武侠小说,甚至是很传统的武侠,所以专场的开篇,老杨想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关于武侠的理解。

汉字是一种奇妙的文字,因为你可以望文生义,其他的文字就不行了。

武,可以简单的理解成武功,各种各样的绝学,各式风格的打斗。侠,侠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侠义,国有危难舍生相助是侠义。

如果继续这样说下去,就成老生常谈了,大家未免会揣测,这老杨是不是从哪里复制粘贴过来应付了事。

所以,上面的理解并不是老杨今天想表达的内容。

在我看来,武,代表的是自身的成长,代表的是自身的价值。

从一出生起,每一个人都在成长,这种成长是多方面的,而武力,是其中最原始,最简单粗暴的因素。

这个世界有太多我们无力改变的事情,有太多复杂到我们难以想像的东西,正因如此,我们才向往武,一刀而出,万事皆定。

卡斯洛需求层次理论里,把人的需求分为五种层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

但凡是人,估计也逃不出其中的范畴。

武便是最前面两种需求的代表,生存(理),安全。

后面的三种层次,则需要侠来代表了。

简而言之,侠,代表的是实现自身价值的途径。或者说,你有价值了,可价格呢?毕竟这两者可不是一回事。

所以有江湖、武林(社交需求),所以有大侠、排名(尊重需求),所以有武道、信念(自我实现)。即使是黑暗文,其本质又何偿不是如此呢?

武侠即是人生,追求的永远都是自我成长,自我实现。

以此而言,其他各类小说也逃不出这个基调,不论是都市、言情还是玄幻、修真,其本质都是一样的。

※※

二、武侠历程

金古温梁名动一时,时过境迁只成追忆。

四大家的种种不用赘述,网上有大把的研究文章。

前文已言,武侠即是人生,各派小说仍然逃不出其核心的本质,可表现出来的风格却炯异。

喜欢的人可以找出千百种理由,不屑之人也能拿出千百种说辞。

文学的魅力就在此处,它可以照见人心,触动我们内心最深处的某些东西。

科技再发达,娱乐方式再多样,只要文明还存在,文学便永远没有死的那一天,因为它可以照进我们的心,满足我们内心深处的蠢动。

四大名家的小说基本都看过,但对我影响最深的,却不是他们,而是给武侠画上句号的黄易。

至少我个人认为,黄易之后,武侠,传统意义上的武侠,以武为实现自身价值的武侠,几乎是没有路了。

遥记当年《大唐双龙传》连载时,每一集的盗版上市,在租书店里都可以说挤破脑袋也未必能拔得头筹。

网络逐渐普及之后,即使是看过实体,仍然忍不住通读了几遍电子版。

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很多人恐怕都无法理解当时大唐之火,远远不是现在的诸多大神可堪比拟的。

初时只觉得小说怎么可能写得这么好,打斗居然可以如此精彩,明明是必死之局怎么还能绝处逢生……

年纪渐长,再看黄易,我却读出了其中的彷徨。

爱乌及屋之下,黄易的所有作品,甚至一些伪作,无一放过。

从破碎虚空到覆雨翻云,从边荒传说到盛唐三部曲,从凌宇度到云梦城……绝大多数作品里,都贯穿着黄易对生命的追询。

金古温梁的小说,仍然落足于现实,黄易却在苦苦思索生命的尽头,这片虚空之外,到底会是什么?

文学照见人心。

得闻黄易去世的消息时,我独坐楼顶,在夜色中默默遥想,不知大师在最终那一刻有没有得到答案。

困于围城里的人,永远都想知道外面的风景。

自我实现。

有些人的自我实现,在于功成名就,有些的则是名利双收,还有的想要流芳千古。

为什么我要说黄易给武侠画上句号,并非武侠已死,而是自我实现的路,大抵如此。

再进一寸,即是玄幻。

※※

三、武侠之死

前面还在说武侠没死,现在岂不是自相矛盾?

非也。

此死非彼死。

武侠未死,是因为自我实现的路永远没有尽头,探寻生命意义的旅程也永远在路上。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武侠梦,至少它看起来,要比修真、玄幻更“现实”一点。(插播一个个人观点,其实高武、中武更适合放在修真和玄幻之例。)

谁都知道,在当今社会要提升个人价值,需要升级的不是武功,而是知识储备、技能掌握、为人处事……等等等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相比而言,对普通人来说,武功,就显得更可爱一点了。

为什么很多人对特种兵感兴趣,抛开台面上那些话,最主要的就是人家能打,对不对?

可武的价值体现,终究还是太单调了一点,而现实又往往太过复杂。

武侠之死,死在现实照进我们的内心。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功夫再好,一砖撂倒。

仅仅是武力高强,不要说上三层次的需求,甚至连生存和安全都未必能满足。

侠义也未必能得好报。

我们不能埋怨人们变得自私起来,因为这就是人的本性;我们也不能埋怨社会变得越来越冷漠,因为趋吉避凶就是人的本能。

武侠之死,就是因为传统意义上的武侠,不管是那一步踏出,那一声吼,还是为国为民舍生忘死,已经不再是人们内心最渴望的东西。

这种渴望,或许还在,只是埋得很深很深。

扫一扫武侠榜单靠前的那些书,书都是好书,可未必适合武侠二字。

※※

四、武侠之梦

这是本日专场的最后一贴。

既然武侠现在的局面如此不堪,那为什么还要写武侠呢?

因为武侠照进内心,谁心里能没一个武侠梦呢?

这部小说酝酿很久了,一直觉得笔力浅薄,偏偏想要表达的东西却很多甚至很深。用我们这里一句讽刺人的话来说,那就是:人又生得霉,心还起得贼。(一定要用四川话,才有韵味。)

所以写写停停,删删改改,存在电脑里就有五个版本,都没能写完第一卷。

想得太多,以至于很多人物都“活”了过来,活在了我的脑子里。就像有本小说写笔下人物到现实追更一样,这些人物也在向我追更,甚至有相当一段时间因此而失眠。

失眠很痛苦,法子也用了很多,最终只剩下屈服之途。

选择武侠,其实是在开新书选类别那刻才决定的。

因为在这本书的设定里,主角及其团队要完成很多单凭人力无法完成的任务,非“武”,不能实现其“价值”。

也有可能,这是我个人向黄易致敬的一种方式。在内心深处,我希望能在他的基础上更进一步。

当然,不是笔力,这方面拍马也追不上万一。

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进一步的探索和思考,这应当也是一种自我实现的表现。

《南洋武帝》中,有武,甚至可能超越低武的范畴。

更多的,还是侠,不仅仅是路见不平的侠,还有各色各样的侠,每一个角色的侠,当然也有作者心中的侠,也有可能是书友们心中的侠。

武侠即人生,在这场旅途中,感谢有你。

圈圈专场贴集锦02

1、安利之开局卖瓜

第二天的专场,当然要开始卖瓜了。

为了避免重大剧透(装作有很多人追更一样),先以智乐大大的书评标题为引:原来武侠可以这么好看!

好吧,感叹号是我自己加的,不过智乐大大接评《南洋武帝》后,居然打赏了个学徒,想必我偷偷加这么个感叹号,也不会介意。

首先说写这本书布局,第一卷采用的是多线并进再汇合碰撞。

其实我也不算是萌新作者,之前写过一本,不过那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只是中间再没有开过新书,装萌新应该有充足理由吧。

不行?那好,麻烦你把我作者等级的lv1给改改。

扯远了点,及时收回。

前一本也是多线开篇,被骂得那个惨啊。这一本原来是不的算走老路的,可写了五个版本,怎么看还是这个版本满意一点,所以冒着再度扑街的危险,重蹈覆辙。

呸呸呸!

前面说过,武是成长,是价值提升。之所以用多线,主要是觉得开篇主角价值实在有限,放在中心位置难免有些难符其实。

多线,更能彰显全局,利用诸多因素把主角给“挤”出来。

多条溪流汇聚,遂成江河;多条江河汇聚,方成大海。每一个看似不相干的矛盾点,在冥冥中的命运之轮(好吧,就是作者)操纵下,集中在一处爆发,是不是很刺激呢?

其实我有过每卷都这样来的打算,可风险实在太大,后面还是偶尔为之得好。希望大家也可以多提建议,

所以喜欢跟着主角走的书友们,别放弃,后面就是你们熟悉的写法了。

多线,纯属个人爱好,这或许就是成绩不好的因素之一。

※※

2、安利之心路卖瓜

在至智乐大大的答谢贴里其实已经说过心路历程了,不想复制粘贴,重写一篇。

如果大家发现雷同之处,说明老杨始终如一。如果反之,你觉得哪里说得好就是哪里。

写这本书的最初,就是看了某论坛武侠较真贴《葵花宝典到底是谁写的?》,名字估计不是这个,毕竟都是多年前的事了,意思差不多吧。

有人说高力士,有人说段誉,还有人说张无忌,呃,反正说法很多,但我最支持的还是郑和。

其实大家都知道是扯淡,可很多时候我们不就乐此不疲么?

既然支持郑和,当然就顺带了解了一下郑和的生平,没想到走偏了,居然因此发现了陈祖义这个特殊的存在。

陈祖义的事迹请自行百度。

其中一条让我发现了“宝藏”:朱棣对陈祖义的悬红是750万两,而当年的明朝年收入也才1100万两。

这是什么概念?

2018年中国财政收入14万亿,按比例来算,假如中国八万五千亿通缉某人,那简直不可想像。

要知道永乐年间明朝绝对是世界一号强国,gdp占比远比现在高多了,如此巨款,只为一个海盗,没那么简单吧。

脑洞一开,就再止不住了。

最初其实是想以陈祖义为主角的,毕竟他这么值钱,价格再虚高,价值也不会低到哪里去呀。

可结局大家都知道,陈祖义最后还是被抓到南京公开斩首,除非改变历史,否则一个注定如此凄惨的主角,没有人会喜欢,包括我自己。

就像《大唐》到后面解散少帅军的时候,书友们甚至包括黄易自己都不舍,可能怎么办呢?历史就是这样的,越把主角写得好,到结局就越纠结。

可脑洞都打开了,再关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最终把主角定在了陈祖义虚构的儿子身上,时间也拉到郑和最后一次下西洋时,主要场景也放在了南洋一带。

除了华夏,其他国家的历史记载就那么回事儿。

不详,才有幻想的空间;不细,才有施展的舞台。

到底会发生什么样事,戳进去,且听老杨慢慢道来。

※※

3、安利之内容卖瓜

先问一句,大家把《南洋武帝》加入书架没有?投票没有?打赏……好吧,这个要求过份了,随缘。

上回说过写这本书的心路历程,这次将步入正题,也就是内容。

为避免重大剧透(继续装作有很多人追的样子),凡语焉不详的地方,大家可自行展开想像,有空间更美,不是吗?

这本书预计有九卷,没办法,对九这个数字有不可理喻的痴迷。

武侠嘛,武肯定要占相当的比例,所以刺激的打斗会是重头戏之一。

受黄易的影响,打斗场面可能会有比较明显的黄易风格,所以绝对不会出现你一招啥啥啥,他一招某某某,然后高下立分的情况出现。

武功划分也没什么一二三,更多的是讲究诸多因素综合发力来决定成败。环境、心态、气势、时机把握等等,都会影响打斗的结果。

越级挑战会存在,但不会太过分,老杨会努力将其写得合情理一点。当然,笔力实在有限,写得不好的地方敬请批评指正,慢慢改进。

武功的名称方面,大多会是自创,不过明珠在前,想出的名字肯定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另外也会部分采用其他武侠小说中的功法名称,其实名称只是一形式,更多的还是实质。

因为后面将会涉及安南及南洋诸国,除了华夏功夫之外,什么降头术、巫术、泰拳、卡拉里帕亚特以及各种乱七八糟的武功都会出现。

南洋是个诸多文明汇流的地方,既然是武侠,其他文明当然也有各具特色的功法,老杨尽量以全新的理解加以诠释,也可交流探讨。

除了有武,当然有侠。

南洋一带民族众多,汉人更是其中特殊的一员。本书虽以复仇拉开序幕,但复仇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为国为民、锄强扶弱、路见不平、尔虞我诈……

心很大,实力却未必与之匹配,尽全力写好。

说了这么多,收藏、推荐呢?

单机一时爽,一直单机一直爽。其实我更希望你们让我“不爽”,意会即可,勿看字面。

※※

4、安利之秘宝卖瓜

这本书里,会有一个贯穿始终的秘宝。

为了这件宝物,朱元璋、朱棣不惜万金、倾尽全力,甚至打造舰队七下西洋;为了这件宝物,已破生死玄关的隐世道人,屁巅巅地坠入凡尘,只想再睹一回。

宝物的来历极其极其极其神秘,揭晓之时也绝对绝对绝对脑洞大开。

它的名字,但凡看过《倚天屠龙记》的人,都耳熟能详,但它的真面目,却完全让人意想不到。

到底是什么宝物?

为了避免重大剧透(还是继续装着很多人追的样子,反正也装习惯了。),我只会告诉大家,因为这个宝物,我才想写这本书,这个宝物,是我的梦之侠。

与其他的宝物不同,这件宝物不值钱,绝大多数人得到它根本毫无用处。它也不是灵丹妙药,更不是金玉兵刃,可它却藏着一个大秘密,一个无数人梦寐以求的秘密。

好吧,我也很想知道这个秘密。

呃,一不小心还是剧透了。作者居然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秘密,你不是“创世神”么,要不要这么水,随便给它安点功能不就得了?

有些事情,还真不能随便。

到底是什么,且听下回分解。

上架感言

赶鸭子上架。

责编的通知还是来了,虽然早有心里准备。

明早九点的更新照旧,中午十二点开始发vip章节,三更吧,多了,手里没点存稿心里会慌的。

上架后更新时间还是照旧,每天两更,存的稿多点就多更点。

这本书成绩很惨,不过,目标仍是不断更完本。

希望一直支持老杨的书友们继续支持。

首订无限好,只是求不了。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武侠即人生,在这场旅途中,感谢有你。

圈圈专场贴集锦03

好几贴在圈圈里被吞了,对于要不要再发到这边来很是犹豫,有些东西防不胜防。不过这也是老杨一字一句码出来的,还是尽量发出来供大家品评吧。

第一贴。

专场第三天,该怎么继续水呢?好像大家昨天对我的卖瓜专场不是很满意呢。

自己申请的专场,咬着牙也要撑完啊。

今天的专场,老杨准备开始画地图了,不是床上那种,别想歪了。

首先要说的是安南这个国家。

事先申明,以下言论多是个人臆想,如与百度不符,请自行定夺。

安南,安定南方,一看就是个中央王朝赐的名字,估计他们不一定这样称呼自己。不过《大越史全书》跟棒子有一拼,只能当娱乐新闻看看就罢了。

在西方势力没来之前,安南其实就是中国的小弟国,全套汉化,中央王朝怎么干他们就怎么干。

在本书里说黎利有图谋中原的野心,实为剧情安排。历史上安南还真没有过这么大的雄心,一般只是趁着中原混乱时打打中南半岛上的其他小国,跟占城死磕了千多年才啃完。

这一历程,就形成了今天越南只有我们中等省份那么大,却分了六十多个省的行政区划。这其中虽然有法国人的“功劳”,却也是安南与占城千年之战的缩影。

在本书里,自然少不了这对宿命之敌的恩怨情仇,也会探讨(瞎想)一下,为什么全盘汉化的安南居然啃个蛮夷小国还这么费劲。

个中情况,会在安南卷中详述,敬请追更。

顺便开个车,来追我,如果你追到我,我就让你嘿嘿嘿。这是幼儿园的车,此嘿嘿嘿也不是彼嘿嘿嘿。

第二贴。

前面说安南,接下来就说下其宿命之敌占城。

最开始占城也安南一样,都是种花家的地盘,设有县治象林县。直至东汉衰弱时区逵杀了县令自立为王,这才有了占城。

说实话,在那个时代,热带雨林在农耕民族眼里就是蛮荒之地,流放犯人的地方,不然种上的花还能让人拔掉?实在可叹,可惜。

占城这个国家是汉人建立,可很奇怪,它并没有像安南那样走全盘汉化的康庄大道,偏偏去走歪门斜道。

占城的国教居然是印度婆罗门教,国策也是种姓制度,文字也是梵文基础上创的占婆字母,这里面绝对有故事,说不定下本书就写这个。

也就是说,安南全盘汉化,占城全盘印化。

照理说,两者高下立分啊,怎么会打上一千五六百年才打出个结果呢?

若要详细分析的话,没几万字拿不下来,简单的说:冷兵器时代,文明程度的高低,并不是战争的决定因素,这样的例子太多太多。

最初的时候,占城远比安南牛比,在盛唐时居然干过入侵华夏的蠢事,而且还占了两个州,虽然随后就被打得满地找牙,但仍是南洋小霸,时不时拳打真腊,脚踢昆仑、爪哇。

不过好战必亡,在跟强势崛起的吴哥朝干了一架后,占城就开始了被安南啃食的悲惨命运。

在本书中,正是占城趁安南被明朝灭了一次的机会短暂辉煌的时期,双方争斗异常激烈,自然少不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欲知详情如何,赶快收藏。

第三贴。

哀牢在本书中其实是配角的配角位置,之所以拿出来说说,其实是因为这个国家也出于华夏之源。

严格来说,哀牢并不能算是个国家,只是傣族的部落联盟而已。

只不过他们所处的位置处于横断山脉一带,一年三熟的热带雨林都不被中央王朝看在眼里,这样的穷山恶水之地,更不感兴趣了。

经过归汉叛汉之后,基本上哀牢国就没什么存在感了。一般中央王朝强大时,他们就称臣纳贡,衰弱时就自立称王,也没什么人注意他们。

正因为这个特性,在朱棣灭安南的时候,哀牢也过来插了一脚,帮着打打下手。

中原是别想了,可安南这块地方对哀牢来说就是风水宝地。

奈何实力不允许,而且部落联盟体制下要想发动大的战争,困难实在太多。所以安南一从明朝掌控下脱身,立即将哀牢按在地上摩擦了好几遍。

要不是哀牢的地盘实在太差,早就被灭了。

在本书里,安南正准备进行复国后对哀牢的第一次摩擦,哀牢当然也不会束手待毙,为了生存,无所不用其极。

到底该如何在强敌入侵下求存,敬请期待。

第四贴

暹罗,也就是现在的泰国。

这个国家很有意思,国教是上座部释教,却极度崇尚武力,而且从源头看,其主体民族仍然来自华夏,云南傣族的分支之一。

大概是由于长期采用部落联盟的制度,暹罗真正建起自己的国家很晚,而且周围都是小强,所以立国不久之后,便开始了“变法”。

变法内容大家都很熟悉:军功授爵分田。

要说没华夏的烙印,打死也不相信啊,这里面,绝对有故事。

到底是谁在主持变法?到底是谁给一个释教国家注入尚武基因?泰拳又是怎么来的?

我有故事,你想听吗?

我也想说这个故事很长,可这不是《百家祭》,老杨可说不出那么好听的故事。

唯有脑洞(瞎猜瞎想瞎联系),看能不能增加几个收藏。

为了剧情需要,在本书中,暹罗正处于强势崛起,大变法、大创新时代,宗师级的高手尽绎泰拳的精髓。

说不剧透,好像剧透了很多了,说出去的话就不收回了,这也是第三日专场的最后一贴。

圈圈专场贴集锦05

别问04去哪了,反正不是老杨忘了。

第一贴。

今天我们来谈谈《南洋武帝》中的人物。

首先出场的,当然就是本书的原动力郑和了。

当然,《葵花宝典》肯定不是本位面的郑和写的,但不可否认,这绝对不是个普通的太监。

因为作恶的太监太多,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太监差不多都被贴上了“坏人”的标签。确实,做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但凡掌权的太监,真没什么好东西。

郑和算是个例外,这当然也只是相对而言。

和绝大多数出名的太监不一样,郑和并非因弄权而出名,而是七下西洋的指挥官。

仅看朱棣能将两万多精锐交给他,飘洋过海,远隔万里,且还能在帝位更换后信任不减,便可知郑和绝不简单。

作为一名太监,郑和并不是因把主子伺候得舒服了才上位的,而是实打实的军功。

郑村坝一战可谓靖难之役的关键战役之一,此战过后,马和变成了郑和,三保成了三宝。

历史对此的记录并不详尽,可正好可供好事之辈想像添补。

此前已经说过,这本书原来准备以陈祖义为主角,所以也曾设计过郑和与三大供奉的成名之战。原本的设计中,三大供奉是陈祖义的老师,是朱元璋手下三大绝顶高手。

主角一变,这一战应该不会再出现了,若是有可能,或许会以番外篇的形式补齐。

郑和的具体事迹,百度可查,就不在这里充字数了。老杨要讲的,都是百度之外的东西,纯属江湖传闻(个人瞎想)。

研究郑和的时候,发现了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三宝太监,他本身是回回,也就是回教信徒,后来又拜了高僧姚广孝为师,每次出海又要祭妈祖,到了赐兰山又要参拜佛迹,还对皇帝特别忠心。

那他的信仰到底是什么呢?

回教、佛教、道教、原生神灵崇拜、儒教……若是西方提前到西洋一带,不知道他会不会顺便拜下天主上帝。

一个人的信仰可以这么没有原则吗?

这里面,绝对有可供深挖(瞎想)的东西。

在本书里,郑和已经是一个离突破武道极限只差一步的绝顶高手了。

到了这个境界的人,前面的信仰杂乱就可以很地解释(胡诌)了。

因为他也迷茫,和黄易一样的迷茫,围城之外,到底是什么呢?破碎虚空之后,到底会怎么样呢?

因为未知,所以好奇;因为好奇,所以探求;求而不得,所以迷茫。

或许牛顿如日方中时突然改为研究神学,也是因为这一种迷茫吧,谁又能知道呢?

高处不胜寒,境界越高,越是孤独。

第二贴。

虽然被剥夺了主角光环,可陈祖义仍是个不得不谈的人物,因为他身上实在有太多不详的东西了。

前面其实已经提过很多,说过的,也就不再多说了。

既然之前想让这个满身神秘的人当主角,其人设自然就要丰满得多。

陈祖义是温州一带的人,在洪武末期举家逃往南洋,紧随而来的就是朱元璋派出大量使者要求各国协助缉拿,且悬红高达五十万两。

历史对这一段记录模糊,正好可供我们添hu涂si抹luan色xiang。

不管正史野史,陈祖义大海盗的身份是都是板上钉钉的。

可大家有没有想过,按这节奏,他海盗事业还没开展呢,朱元璋对万国来朝的兴趣远没有朱棣大,而且出名的抠门,怎么会为了一个海盗发出国家追捕。

看看后面的那些海盗王,甚至为祸一时的倭寇,谁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待遇?

所以,绝对有蹊跷。

陈祖义为什么要逃到南洋,以其能力,走科举也好,走举荐也罢,都可以混得不错。

在那个时代,移居国外可不是什么好事,除非实在没办法,谁愿意前往蛮荒之地。

到了南洋之后,陈祖义更让人刮目相看,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牛!

书中对其在南洋的表现虽有艺术创作的成分,但离事实其实并不远。逃往南洋的汉人很多,能在短时间内做到这种程度的,反正我是找不到第二个了。

这也从侧面证实了陈祖义的能力绝非一般。

那么,朱元璋通缉他的原因就更加耐人寻味了,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会让老朱如此大动干戈。

想像的空间可以很大,但也很有限。要么是国家层面的,威胁到其统治,要么就是私人层面的,必除之而后快。

陈祖义的家族也是根正苗红,其祖是抗元义士陈梦龙,祖义之名也因此而来。照理说,反叛什么的绝对擦不到边,威胁统治更是扯淡了。

所以只剩下一种可能。

举国之器,只为私欲,而且是一种可以不惜一切也要达成的私欲。

都当皇帝了,坐拥天下,还有什么东西能让其如此渴求呢?

答案似乎很好猜,可又未必,容以后慢慢道来。

第三贴。

黎利在越南历史上的地位还是比较高的,记录还算详尽,可能够涂抹的地方仍然不少。

书中所述除五夷大将外,其他基本与史实没有什么差别。之所以一开场就出现,其实是因为他身上有两个谜团。

首先就是那把蓝灵古剑,《大越史全书》里说其“自崩而出”,很是灵异。顺便吐槽一下,华夏文化圈里的小国一般都喜欢冠之大字,实在是一种难以明白的心态。

这把剑据说是舜帝佩剑,而舜帝也确实是崩于巡视苍梧途中,地理位置倒是很接近。本书中承认了这把剑的存在,而且赋予其神兵特性。毕竟这是华夏先祖之物,出彩一点也不为过。

这把剑的最终归宿,是灵龟负之沉于湖中,还剑湖到现在仍然是越南最著名的名胜之一。

黎利为什么要归还这把剑,实在有些说不通。难道不顺天了吗?

时间点也非常巧。

这就涉及到第二个谜团。

黎利只活了48岁,对于开国者来说,这可正值壮年。

更可疑的是,死前接连发生两件事情,一是还剑,二是废太子。

两件事情过后不久,黎利“崩于正寝”。

我就喜欢这样语焉不详的史书记载。

把这诸多因素串连起来,应该是个好故事吧,只是不知道讲得能不能让大家满意。

不管满不满意,总得先看了才能知道,所以,追更呗,答案即将揭晓。

第四贴。

这是个极其神秘的人物。(书友:切,早就猜到是谁了,你只是嘴硬不承认罢了。)

本来,不想透露一丝一毫,因为那样会造成严重剧透。(反正都装了,继续装着有很多人追更的样子吧。)

不过专场时间里,本书的情节才刚刚展开,如果抓个还没出场的重量级人物,估计后果会更严重。

勉为其难,就他老人家了。

首先要表达一个自己的观点:道家和道教完全不是一回事。

道家,是华夏文化的主要核心要素,没有之一。

道家追求的并不是飞升成仙,道家甚至是无神论者,假如有,那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是的,道家比道教更高冷,更牛比。

道家追求的是体悟天道,弄清楚这世界运行的规律,这宇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相比于觉悟解除痛苦、一切归于某神,华夏文化的主基因高出的不止是一个两个层次。

好吧,我承认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民族主义者,一个自豪的种花人。

可事实,不就是如此吗?

相比于道家,道教就要低一层次,毕竟其本身就是从道家分离出来的一个小分支。

道教为什么要追求飞升?

其实并不是为了更强的力量,更多的神通,而是要彻底摆脱这天地的束缚,这宇宙的桎梏。修道者不想去弄清这个世界了,这个宇宙也太过浩瀚,还是先管好自己为好。

所以真正的修道士,不慕名利,不恋权势,美色虚荣更弃之如粪土。

因为他们追求的,远远要高出这些。

可他们仍然有欲,那就是“飞升”,这或许与普通人理解的飞升并不是一回事。

邋遢老道就是一个标准的修道士,他已突破生死玄关,活得远比普通人更久远,可他还差那一步。

这一步,是天和地的区别,是自由和约束的界限。

好像已经剧透了好多东西了,不能再说下去了,欲知后事详情,敬请收藏关注。

圈圈专场贴集锦06

第一贴。

写武侠,自然绕不开武功,各种武功的名字,即使不是武侠迷,估计也可以随便举出一大堆来。

这本书里,本来想自己创点威风八面的功法,可费心费神之后,仍然没有自己满意的。这其实就是大师和普通写手的区别,构建一个契合的体系,并不是随便一个人都能做到的。

不过总得来说,本书里还是有些不同的地方。

先来说说先天境界和后天境界。

什么是先天,那就是生下来就已经具备的。而后天,则是生下来之后才形成的。

以我的理解,先天者,那是发现;后天者,那是发明。

在没有人之前,很多规律便已经存在,我们的很多科学定律便是其中之一。甚至发明,那就是契合这规律而产生的人为事物。

两者并没有高下之分,或者说,两者根本主不是一回事。

先天,更趋向于自然,符合早已存在的自然规律,利用的也是大自然伟岸之力。

所以,在本书里,先天不能靠修炼所得,也没有什么功法是先天的。能够进入先天之境,唯一的原因便是在某时某刻某种情况下,你的自身恰好与某一条自然规律进入了同一个频道。

从此,这条规律便与人相契合,规律所代表的作用与为人所用。

在我们对宇宙规律没有足够了解的情况下,先天就如凭白得到了一个神助,自然表现出高于后天的水平。

可后天却要全靠自身的努力,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还要反被自然规律所制约。

某一时期,气功热大兴,可惜也只是昙花一现。

潮退之后,对气功的质疑四起,差点就成了封建迷信。

我其实是相信气功的,只是不同于普通意义概念的气功,反而更倾向于精神力的范畴。

即使到了现在的科学技术水平,人类仍然没能以科学的形式揭露经络和穴位的存在,但对其研究在全世界仍然继续开展着。

因为它是存在的,那些神奇的效果实实在在的摆在眼前,且被无数次验证有效。

可它又是不存在的,切开身体组织,拿出放大镜和显微镜,一个细胞一个细胞的排查,我们却无法找出穴位和经络存在的任何一点点物质证据。

如果用精神力来解释,一切就说得过去了。

可什么是精神力,现在的科学仍然无法解释。

或许,当我们走向星辰大海的那一天,很多东西都有了答案。

武侠,即是人生。自身,已如宇宙。

第二贴。

前面已经说过,经脉和穴位无法通过现代解剖学来找到,所以很多人认为这些都是糟粕,都是封建迷信那一套。

可这并不是实情。

实际上,老外在这方面的研究比我们要多得多,我指的是现代科技技术手段的研究,而非传统探索。

说起来有点汗颜,华夏文化里不少我们视为糟粕的东西,反而被其他人捡了起来,且如获至宝。比如中医、中药、针灸、传统节日、道德经……

好吧,这些可以引起大辩chao论jia的话题,并不是今天谈论的范畴。

经脉和穴位既然没有物质呈现,运行其中的真气,自然也就同出一辙了。

我们可以简单以一套灌溉系统来一窥经穴体系的面目。

经脉就是引水渠,穴位则是渠道上一个个功能节点,所以每一条经脉有其不同的功用,每一个穴位也千差万别。

这套系统从人一生下来就已经具备。

所以本书里,即使没有练过内功心法,体内仍然会有真气存在,只是多少和强弱之别罢了。就像我们打开手机,可是却不知道密码,系统已经运行了,我们却无法一窥究竟。

既然是非物质的,那也大概可以侧面证明,不管东方西方,很多功法为什么都有一个冥想的过程。把思想放空,完全忘却身体(物质)的存在,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进入精神境界。

也正因为如此,修炼气功并不是靠勤奋就行了,你得先入门(找到密码),否则便永远只能在门外徘徊。

如此可知,经脉和穴位与精神力息息相关,每一个真正的高手都必备精神力强悍的基本要素。

看到这里,大家就可已知道主角光环真的是光环。

可这光环到底怎么样,还得细细评品方知。

第三贴。

本书的主场景放在南洋,所以便有了很多传统武侠中鲜有涉及的“偏门”功法。

根据前面对先天后天以及经络穴位的介hu绍che,大家应该对非中原人士拥有内功没什么排斥了吧。

是的,我准备把降头术的玄学成分剥去,让其暗合本书的武功体系。

这是一门武功,绝不是巫术。

本来,降头术就是道教茅山派的分支之一,也算是根正苗红啊,只不过在实际演变中,被蒙上了一层异域风采的神秘面纱。

在本书里,降头师将首次摆脱神棍标签,成为另走蹊径的武学大家。

当然,降头术也会完全有别与传统武术,至于如何诠释,嗯,你懂的。

降头术非常神秘,可总的来说,也不外乎:祝福诅咒。

玩游戏的书友们露出会心一笑,哼哼,还真跟你们理解的差不多。

降头师在南洋其实非常普遍,因为他们还兼着巫医之职,没错,他们不仅会害人,还能治病。

这其实是因为南洋落后的文明导致的,虽然不时会冒出一两个小强,可这些文明格局太低,甚至不能称之为文明。大多数时候,都可以视之为原始部落联盟少量汉文化影响下的独特政体。

原始崇拜、拜物信仰、自然神灵……几乎你能想到的,还有你想不到的,在这里混杂混杂再混杂,最终生存一套让我们难以理解的文明系统。

降头术其实就是这么一个四不像。既有华夏道术的影子,又有婆罗门、***甚至佛教的影响,还得再加上原生宗教。

正因为如此,降头术并不是一个成系统的术,说不定走几步换个村子,内容和理解又大不相同了,施术的方法手段更令人眼花缭乱。

当然,本书也不是研究性文学,不会细细考据其中种种,一切皆为剧情服务。

第四贴。

本书门派繁多,各派既然能在激烈的门派斗争中存活,自然有其独到之处。

作为武侠,本书不会去深入研究各派教义,想必大家也不会喜欢看到这些东西。

武侠,各种武功肯定是要有的。

每个派别都会有各具特色的武功,同样,为服务于剧情,也将契合本书所构建的武学体系。

对经络的认识华夏自然是独树一帜,可前文也讲过,经络、真气与精神力息息相关,而宗教信徒,恰恰拥有狂热的信仰精神。

如此,为了不至于主角一路砍瓜切菜,各门派都会有大量超凡出众的高手坐镇,其手底下也会强者倍出。

可门派的武功,到底是与我们熟知的那套相差甚远,如何让其显得稍稍合理一点,实在是费了很多心思。

当然,智hou者yan千wu虑chi,必有一失。如果有写得不那么合逻辑的地方,还请多多批评指正。

作为武侠,主角肯定会一个个去领教,而书名更显示领教的结果是什么。

第一章 季风再起

独猪洲悬于万州外海,由大小两个海岛组成,两岛相距不过里许,有浅滩相连。岛上两岭三峰,地形起伏极大,主峰独猪山高近百丈,临海两面俱是陡峭的悬崖。

每年三四月间,成千上万的金丝燕飞来筑巢,极为名贵的“官燕”便产于此地。历朝以来这里都是皇家禁地,严禁外人涉足。

“刷!”一柄黝黑的飞爪划破晨光,牢牢地扣在生长在石缝间仅手臂粗细的小灌木上,系在爪上的细绳一紧,一道健硕的身影急速升上。

一边上升,又一柄飞爪已从他腰间射出,如同长了眼睛一般扣住石间的缝隙。

“叮叮叮!”飞爪与岩石碰撞发出的脆响不绝于耳,三柄飞爪轮翻射出,带着那个身影不断上升。

那人犹如一只八爪鱼般,飞爪便是他的触手,轻盈、灵巧、如臂使指,简直神乎其技。一会儿功夫,他便已升上约二十丈的高度,升势仍未有丝毫停滞。

“鱼叉哥!我发誓,这次我一定要追上你!”声音犹带些童稚,原来使飞爪的竟然只是个少年。

只见他一身紧身束服,一把大弓负在背上,腰间的箭囊里装得满满的,却丝毫不影响他的行动。

“哈哈哈!”一阵爽朗的笑声在崖间响起,“虎爪,要是金燕儿知道你偷学了她的家传绝技,你的日子可就难过了!”

被叫做鱼叉的男子此刻身在虎爪头顶绝壁十余丈处,身形略逊于虎爪,穿着犊鼻裈(短裤),一身古铜色的皮肤覆盖着的身体,呈现出一种令人惊异的流线形体,让人产生其为一条游鱼的错觉。一柄四尺来长的鱼叉被他随意的绑在背上,全由生铁打造的叉身被摩挲得光滑发亮。

比起虎爪声势夺人的攀登,鱼叉却是悄然无声。

他赤足空手,不断寻找着崖上的凸起和缝隙,身体不断变换着姿势,做出种种超出人体极限的动作。或倒立、或仅以一指支撑,腰、臀、臂、肘、膝,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成了他攀登的工具。

悬崖绝壁对他构不成丝毫障碍,远远望去,他就如同一条在崎岖不平的海底迅捷游动的旗鱼一般。

即使是附近常年累月在此攀登采燕窝的村民中的佼佼者,见此也要为之惊叹不已。

“卑鄙!”虎爪大叫着,耳根却有些发红。“又使攻心之计,想要打击我的士气,真是输不起的人呢!”

“那就看你的真本事吧。”诡计被识破,鱼叉却没有半点惭愧。

二人你追我逐,速度竟丝毫没有因绝壁变得越来越险峻而减慢。

只是鱼叉显然技高一筹,始终将虎爪抛在身后十丈左右的距离,任其如何努力,也无法拉近半点。

数十丈的悬崖转瞬便被抛在身后,临到最后半丈时,鱼叉略一借力,身体灵巧的翻转,丝毫无差地单膝跪在了顶端一块尺许宽的大石上,竟没浪费半点力气。

“咻!”飞爪从两丈之下直飞而上,鱼叉随手取下背负着的鱼叉,写意地搭在肩上。

飞爪力尽而坠,精准地缠上正中的叉尖。虎爪如大鸟般腾空而起,稳稳地落在鱼叉的身旁。

两个年青人的面前,一轮红日冉冉而升。

※※

海风猎猎,天际微微露白。

七艘小型战舰缓缓从邪琅湾一处隐蔽的海港驶出,张起风帆,借着北风向东驶去。

黎利卓立于当头的战舰指挥台上,极目远眺着茫茫的大海,眼中闪烁着一丝狂热的光芒。

二十四年了!

他无时无刻不魂牵梦萦的无垠大海,现在终于向他敞开了怀抱。

黎利身材伟岸,方面大耳,形象威武。此刻傲然卓立,更有一种岳峙渊停的气度。

岁月似乎并没有在他脸上留下什么痕迹,虽然已近知天命之年,但若是不知情者,怎么看他也不过三十出头。

此刻的他,正处在人生的巅峰。

十四年前他起兵抗明,经过九年的艰苦征战,终于让大明这个令西洋诸国为之震伏的庞大帝国,低下了高昂的头颅,许他议和。

数年来他刻意卑躬屈膝,又费尽心思地结好朝中日渐得势的议和派大臣,终使一直态度坚决的明廷有所松动,在去年正式承认了他对安南的王权,封他为安南国王。

虽然定下了苛刻的朝贡条件,但短时间内再不用与这个劲敌相对,些许的付出对他来说根本不值一晒。

北部无忧之后,他始能腾出手来平定国内叛乱。仅用了两个月,一直是他心腹之患的闭克绍、农得泰便在他的亲征之下灰飞烟灭,整个安南从此落入他完全的掌控之下。

黎利胸怀大志,又雄才大略,绝不安于安南一隅。

战事平定之后,他先以均田制收拢人心,接着改革兵制、开科举、定律令,几年间便令国内初现大治之势。

历经破国、战乱的安南顿时声名鹊起,令周边小国无不胆战心惊。占人来朝,哀牢潜伏,就连真腊、暹罗等国也派出使者,刻意交好。

来此之前,他正在积极备战,准备以八万精兵征讨西北强邻哀牢。一则报十年前他痛失爱侄之仇,二则便是要开疆扩土,完全解除自己开展大业的后顾之忧。

但在这最要紧的关头,一个意外的消息却让他毫不犹豫地放下了军国大事,转而将备战重则交给了太原将军黎寮,自己则从清化出海,避开明军的沿海卫所,悄然来到这千里之遥大明孤悬海外的琼州府。

细微的脚步声响起。一位身着褐色皮甲的青年拾阶而上,径直走到黎利身侧,恭敬地道:“灵帅着我回报父王,一个时辰我们可抵牛白山,然后驶向外海,绕过牛岭巡检司的巡查范围,便可转头北上,入夜之前我们当可驶抵万州外海,到时自有我们的人接应,一应事务皆已备妥。”

此子年约三十,身材高瘦,步履间虎虎生风,自然而然地透出一股只有长处军旅才有的威武气势。只是双眼细长,眼神深邃莫测,给人一种阴狠无情的感觉。

他口中的灵帅,正是三年前就任安南水师总兵官的范文灵。

范文灵出身安南世家,早年便以精于水战闻名。黎利在蓝山起事之时,他便慕名而投,几次关键的大战均立下不小的战功,成为黎利倚重的战将之一。

黎利微微地点了点头,道:“明廷强势,又正值宝船出海,沿海诸卫的警戒自然放松。不过思齐你仍然不可大意,此次行动最紧要的便是不能引起明军察觉,让明廷主战之人找到借口,再起战端。”

这青年男子正是黎利的长子黎思齐。黎利起兵之时他年仅十六,却是异常了得,与明军的历次大战均是亲身参与,更战功赫赫,在安南朝野声望极高。

四年前黎利颁布平吴大诰之时便正式册封其为太子,成为无可动摇的王位继承人。

听到黎利的话,黎思齐眼中有些不以为然的神色,但却并不反驳,恭顺地道:“明廷接邻我国之精兵,均在前几年大战中损耗殆尽,仅有广西总兵官山云麾下,尚有一战之力。琼州府兵备早驰,有心算无心,若叫明军察觉,孩儿这三年就完全白费了。”

三年前他被委以重任,带着一批精干秘探潜入琼州,秘密搜集各种情报并联络当地黎族,完成黎利对明廷“乱其一隅,不得安息”之策,以期为安南积聚实力赢得宝贵的时间。

他虽然并不完全赞同父亲的看法,但也着实卖力,三年下来,现在的他对琼州府这三州十县的情况可以说了如指掌,比起琼州知府也不遑多让。

“如此最好。”黎利点头赞许道,虽然他也听出爱子口中对明廷的轻视,但却也深知其才能,倒也不忍多加责难。

事实上自支棱之战大败枊升的十万明军之后,安南上下对明廷无不生出轻视之心,就连一向以能忍自居的黎利自己,也忍不住想做出称帝之举。

满朝大臣之中,也只有阮廌保持了清醒,在大典前夕抬棺死谏,痛陈利害,才令其放弃了称帝的念头。虽然没有称帝,但他却改元大顺,不愿像其他属国般袭用大明年号。

“父王,那人真的有这么重要么?”黎思齐略有些迟疑地问道,“孩儿实在不明白,父王为何在将征哀牢之际,亲身来擒此人。”

平定国内之后,在阮廌的建议下,黎利对内革除弊政,予民休养生息;对外则广布眼线,收集各种情报,以为未来征伐四方未雨绸缪。

对于最强大的明廷,在表面卑躬屈膝之下,却分别派出长子黎思齐与二子黎麟暗中行动。前者秘密潜入琼州,收集情报、策动黎族叛乱;后者拉拢广西诸族,数年来不断起事,让明廷不得丝毫安宁。

在诸多需要收集的情报中,有几项是仅黎利自己知道含义的,连作为太子的黎思齐也知之甚少。

黎利曾掷下严令,一旦发现此类情报,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报到他那里,不得有任何擅自行动,一切需由他亲自决断。

黎思齐发现的,正是其中排在第二位的信息,且丝毫无差。但他却并没有料到,这个消息竟然会令黎利不顾一切地亲自赶来,故对此产生了极为浓烈的好奇之心。

在他的记忆里,黎利从来都是沉稳冷静,一切均以大局为重,像这种“不务正业”的情况,从未在他身上出现过。

黎利下意识地将手伸向挂在背上的革囊,一向锐利的眼神变得有些迷离。

二十四年了。回想起那段青春热血的岁月,黎利已练得古井无波的心境竟然有些激荡起来。

第二章 蛟龙出海

牛岭巡检司位于陵水县东北,治所是一个依山而建的小城寨。靠山临海,紧扼陵水至万州唯一的陆路通道,同时又可监察附近海面,在琼州府二十三个巡检司中占有重要地位,全盛时期拥有上千步弓手。

自永乐皇帝派出郑和巡视西洋后,四海承平,人数不断缩减,现在的规模已不大如前。

“侄孙!侄孙!”日头刚起,一道急促中带着掩饰不住的欣喜的声音在衙口响起,转瞬间便已穿过两重院落,直抵后院。

牛岭巡检司巡检唐德馨打着哈欠,布满皱纹的脸尽是愁闷。

看着眼前这个不过二十出头的文弱青年,颇有些无可奈何地拜道:“九爷爷,这个时候您应该在练功才对吧。”

幺房出长辈,这种情形在大族之中极是常见。

唐氏乃琼州与冯、韦、符三氏并足而立的四大家族之一,仅在琼州府的族人便有万余户。

家族产业庞大,又在琼州官场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特别是七年前宗族嫡长孙唐舟升任监察御史后,地位更是高涨。

与之相比,唐氏在武林中的地位却是每况愈下。

家传武功“枊摇七荡”虽然被公认为仅次于冯氏“霸绝枪法”的海南五绝之一,但自三十年前上代家主去世之后,偌大一族中,竟然没有一个人能将其练到第五重。

此事令唐氏习武之人羞愧不已,不得已转而将精力放在经商与仕途上来,以图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不过毕竟是百年武林世家,族中有志之士无不希望能重新找回夕日在武林中的荣光。

这一愿望终于在三年前有了一丝曙光。

唐氏族中被戏称为“三代幺房”的唐承佑,在年仅十七岁时竟然达到了枊摇七荡的第五重,一时间举族振奋,当时欢庆的程度丝毫不亚于唐舟升任监察御史。

可惜宗族的大幸却是唐德馨的大不幸。

身为重振宗族的未来之星,唐承佑受到了严密的保护,担其重责者便是管辖着五百唐氏子弟兵的唐德馨。

为了让其潜心修习,唐氏在牛岭巡检司内专门筑一小院,供其居住。周围俱是巡检司的兵丁,可以说既安全,又完全隔绝了外界的干扰。

巡检司隶属于地方州县,但却并不是朝廷的正规兵力,其兵源均来自从当地农民中佥点的弓兵,不入军籍。

是以各地的巡检司,虽然接受朝廷命令,暗地里却与地方大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只是锦衣卫遍布天下,各族倒也不敢做出丝毫越界之行。

可惜唐承佑丝毫没有承担宗族期望的觉悟,虽然他天份极高,但兴趣却极为广泛,为人好动,绝不愿困于练武一途。仗着自己辈份极高,地位超然,一切随性而为,唐德馨根本拿他全无办法。

转眼三年过去,他丝毫没有进军第六重的迹象。这让负责看护他的唐德馨压力倍增,但又无可奈何。

“跟你商量个事儿!”唐承佑眨着眼睛,一脸兴奋。

这个熟悉的表情落在唐德馨眼里,顿时睡意全消,略有些警惕地问道:“我的爷,您又有什么新鲜事儿了?上次,上次次,还有……哎呀,您捅的窟窿已经够多了吧。您忘了三个月前族长对你的警告了?”

看着唐承佑那炯炯有神的双眼闪烁的光芒,唐德馨即熟悉又惧怕,头痛不已,更不惜抬出族内唯一对其有些约束力的族长来。

入住牛岭巡检司后,向来爱管闲事的他大半时间都在陵水与万州两地闲逛,不知怎么竟然迷上了断案。

这三年间,他的武艺没有丝毫进展,可陵水县的大小案件却被他翻出五六件错判、误判的案子来。

正盼着升迁的陵水县知县愤怒了。

陵水是个小县,民风淳朴,一年下来算上鸡毛蒜皮的小案也没多少件。

牛知县是个读死书的儒生,虽然口中整日挂着圣贤,但对断案却完全是个门外汉。

自古百姓怕官,再加上他为官还算廉洁,颇有些声誉。即使有断错的案,百姓只要能够忍受,也并不多与他计较,忍气吞声了事。

这一下子被唐承佑翻出这么多错误来,脸上哪里还挂得住。

唐德馨自然成了出气筒,经常被揪些小毛病叫去责骂几乎成了家常便饭。一次恼怒之下,甚至威胁着要状告唐氏以宗族势力干涉地方政务。

这可是个大罪名。

自唐亡于藩镇之后,不论宋元均对地方势力极为忌惮,有时不惜采用极端的手段。

比起宋太祖的杯酒释兵权的温情,明朝开国洪武皇帝采用的却是屡兴大狱的血腥镇压。

开国元勋尚且不保,地方豪强更不用说了,一旦被视为威胁,便是整族灭亡的结局。

虽然朱元璋曾立下规矩,地方百姓有权将昏庸的官员逮至京师受审。但唐承佑翻的那些案子本就是些小的不能再小的事了,就算捅到上面,也顶多只是训斥两句罢了。

一听到这一威胁,连一直纵容唐承佑的唐氏族长,也不得不向一名九品知县低头,亲自登门致歉,然后对唐承佑掷下严厉警告,并令其禁足三个月,不得跨出小院半步。

而今天,三月之期已到,早闷得发慌的唐承佑哪里还呆得住。现在他正伸出三个指头在唐德馨眼前晃了晃,露出令后者心悸的灿烂笑容,道:“三个月,三个月啦!”

唐承佑虽然有些放纵任性,凡事凭心而为,但对于守寡十几年将他拉扯大的母亲却是极为孝顺。

自从他被视为唐氏重返武林的希望之星后,体弱多病的母亲受到了极好的待遇,族长严厉的警告让他再不敢有丝毫越线行为。

“这,您想干什么?”唐德馨暗自叫苦,好不容易让他过了三个月安稳的日子,看来今天就要到头了。

唐承佑将手搭在唐德馨肩上,宽慰道:“放心吧,我绝不会惹事的,要是再被禁足,我肯定会被闷死的。”

确实,像他这样天生停不下来的人,这三个月的每一天简直都是煎熬。

“您到底想干什么?”虽然对方满脸诚意,但多次上当充当“帮凶”的唐德馨却丝毫不敢相信其承诺。

他是个出了名的老实人,忠厚守信,虽然文武均不出众,但却能被族长委以重任,举荐为这个唯一全由唐氏子弟组成的牛岭巡检司的巡检,更担当起唐承佑的守护人,这绝非侥幸所得。

唐承佑涎笑道:“这个,算算日子,今天应该是大巡吧?让我跟着逛逛如何?”

按规定,各地巡检司除了每日巡视要道之外,每隔十日还必须对所管辖的范围进行一次全面的巡查。

每次大巡均会派出一半的兵力,扫荡山贼乱民盘踞的窝点。只是天下承平,这项规定在许多地方便渐渐流于形式,并不认真执行了。

听到这句话,唐德馨被惊得差点跳了起来。

往常唐承佑一个人出去就惹了这么多祸事出来,要是让他带上两百人的步弓手,天知道会闹出什么大乱子来。

“绝对不行!”唐德馨没有一点犹豫,斩钉截铁地回绝。

“只是跟着逛逛,你可以叫人看着我啊!”唐承佑厚着脸哀求道:“你看我都被关了这么久,武道之途,需要有张有驰,再不散散心会闷出病来的,万一要是走火入魔什么的,你也不好跟族长交待嘛。”

“笑话,谁能看得住你。”唐德馨把头摇得跟拔浪鼓似的,没有半点松口。

唐承佑是谁,那可是唐氏目前唯一将柳摇七荡练到第五重的人,要是蓄意逃跑,整个琼州府内还真没几个能追上他的。

唐承佑跺了跺脚,愤然转身,急走几步又停了下来,回转到唐德馨面前扳着指头说道:“侄孙啊,你看。现在三个月期限已过,也就是说我可以自由行动了。我一个人出去,你放得下心吗?这帮小兔崽子听你多还是听我多?难道你还有比让我跟着他们出去更好的选择吗?”

唐德馨愣了愣,心想还真是这个理。但长久被唐承佑卖了还帮他数钱的事干多了,已经有些敏感得过头了。不让他出去显然也是不行的,但放他出去……唐德馨左思右想,头都大了。

“要不这样,我跟着巡海那队,只沿着海边转悠,不经过一个村子,不见一个外人,你总放心了吧?要是我半路跑了,就禁我一年,如何?”唐承佑努力做出一副可怜的样子,眼巴巴的看着唐德馨。

最初之时,沿海的卫所及巡检司均配有数量不等的快船,用以追捕海盗。

海疆承平已二十多年,大多数地方的快船已成摆设,更因年久失修而变成一堆破木板了。

海巡虽然仍在,但却换成沿着海岸巡视,根本不出海了。

“好吧。”唐德馨咬了咬牙,终于应承下来。在他想来,这无疑是最好的解决方案了:见不到一个人,看你去帮谁申冤。

“耶!”欢呼声中,唐承佑凌空几个后翻,脚尖在院墙的滴水檐上一点,纵跃间如枊絮般向外飘去,余音未了,人却早不见踪影。

第三章 黎利野心

黎利解下革囊,郑重其事的将其缓缓打开。

黎思齐屏住呼吸,眼神中闪烁着炽热的光芒。虽然是长子,又长期追随在身侧,但黎思齐一直知道,父亲有着太多他所不知晓的秘密。这一事实,让他的心中隐隐不安,即使是被册封为太子,仍不能稍减。

最是无情帝王家。虽然他现在是名正言顺的王位继承人,但来自于他弟弟的威胁却让他一直如芒在背,这几年更成为他的梦魇。

这三年来他虽然竭尽全力,但比起他弟弟黎麟的成就,却是远远不如。

黎麟到广西第一年,便策动忻城蛮族头领举兵造反;第二年,柳、浔二地蛮族再反。虽然两次叛乱均被广西总兵官山云迅速讨平,但比起他的默默无闻,黎麟的声望顿时高涨起来。

毕竟是和父亲一起打拼成长,不论人脉还是声望,弟弟现在还远不能与他比肩,但父亲正当盛年,自己这个太子不知多久才能熬出头,谁知道今后还会有多少变数出现。

根据他在二弟身边的眼线回报,这一年又有数部约定起兵反叛,借此分散明廷对安南征伐哀牢的注意力。

这个消息让他压力倍增,此消彼长之下,这个虽然没有立下任何战功却被人誉为长于治政、善于谋略的弟弟,在父王心中的份量恐怕会越来越重。

是以当黎利即将展示他从未告诉过任何人的秘密给自己的时候,黎思齐的心意泛起一丝难以抑制的兴奋。谁能分享父王的秘密,谁便更得其宠爱。

革囊解开,一把泛着暗红色光芒的鬼头刀出现在黎利手中。

比起寻常的鬼头刀,这把明显短了一些,但刀背更厚,刀面上隐现道道黑色细纹,虽然经历了一些年月,但刀口那森冷的寒光彰显着其惊人的锋利。

黎思齐脸上现出不可思议的神色,似乎是在确认一般,细细打量了好一会儿,才讶然道:“父王怎么也有一把?”这把刀的特征,正是那排在第二位的绝密信息,也是与他在琼州无意中发现的那把完全相同。

“此刀由深海寒铁打造而成,切金断玉,锋利无比。”黎利轻抚刀身,梦呓般地说道:“其打造手法特异,绝无仿照的可能。”言罢,手腕一抖,黎思齐只觉眼前尽是红芒,其间更夹着一阵如鬼哭般的低鸣。南国海疆终年无冬,却让他直有一种落入冰窖的感觉,难受之极。

“父王不是用剑的么?”红芒散去,黎思齐默守本心,好不容易才压下那摄人夺魄的感觉,心里顿时满是好奇。

他从小随父习武,深得真传,但却从未见过其用过刀。此刻见父亲一刀在手,心中便有了一个难以言喻的感觉,仿佛那把刀已经和父亲融为一体,更透出一种陌生的感觉:他眼前再不是那个坚忍、稳重的父亲,而是一个尽显张狂、无所顾忌的陌生刀客。

黎利并不答他,有些恋恋不舍地将刀重新放入革囊,细细地捆好,负在背上。那神情、动作,犹如一个久战老兵正在做着出征前的准备一般。

“这样的刀共有五把。”沉默许久,黎利才缓缓道:“其中三把已经沉入深海,另外两把消声匿迹已有二十四年!思齐你记住:接下来你听到的,绝不可传入第三人之耳,即使是最信赖之人。”

“孩儿遵命!”终于要听到父亲的秘密,在征战中长大的黎思齐也不禁有些难以自己的兴奋。

“二十四年前,西洋发生了一件大事,一件彻底改变其历史的大事。思齐可知是何事?”黎利将目光投向远方,眼神中交织着复杂的神色。

黎思齐不假思索地回道:“莫不是大海盗陈祖义为不久前被明廷封为三宝太监的郑和所擒?不过……”毕竟时间已久,关于陈祖义的各种传闻让人难辩真假。只是在黎思齐看来,一个海盗而已,且在明廷宦官的手下连个胜仗也没有打便被生擒,押回南京处死,实在是个草包。

要知道明廷的几十万大军数度征讨,俱被父亲打得落荒而逃,领兵的都还是所谓的名将,两相比较之下就更加不屑了。

“不过一个小海盗而已,是吗?”黎利初时有些怒色,随即转为自嘲。“思齐,你可曾见向十余国征税,而其不敢有丝毫违抗的海盗。其中更有两国的实力,丝毫不逊于我们安南!”

“传言怎么可当真。”黎思齐略有些惊讶,但却又直觉父亲的话没有半点虚假。只是他心里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要知道安南初时也深受海盗之苦,但自任范文灵为水师总兵官组建水师之后,仅用了两年时间,便将十余股大小海盗清剿得干干净净。

要让他承认一个海盗竟能逼迫像安南这样的国家纳贡交税,那简直是不可能的。

黎利叹了口气,转头面向黎思齐,眼神转厉:“思齐你记住,盛名之下绝无虚士。天下之大,人外有人,你到现在为止尚未遇上什么挫折,如若你一直存此轻慢天下之心,你的成就也就仅限于此了。陈祖义的才智武功均远在为父之上,而能生擒他的郑和,更只能用可怕二字来形容!”

“孩儿谨受教。”黎思齐慌忙跪下认错,背心已被冷汗湿透。他并没有完全认可黎利对陈祖义和郑和的评价,但却敏锐地嗅到黎利话中令己胆寒的威胁。若是父亲认为自己不可造就,那结果简直让他不寒而粟。

“起来吧。”黎利深深地看了爱子一眼,宽慰道:“你虽然长在苦难之中,但一直都跟着我,鲜有独挡一面,所以历练还不足,派你来琼州本就有促你成长之意。符那浑是个野心勃勃的老狐狸,若是你能斗得过他,还有什么不放心你去做的呢?”

“还请父王赐教。”黎思齐并未起身,意态恳切地道:“孩儿愚钝,有些技穷了。”

符那浑是琼州黎族实力最为强大的头目,加上本身武艺高强,又心狠手辣,数十年来在黎族中确定了难以撼动的领袖地位。

黎思齐初到琼州便与其接触,初时只觉顺利之极,但一两年下来,花去无数人力物力,却毫无所得,始觉遇到了平生最大的挑战。

“此间事了,为父会亲自去会会他。”黎利双手背后,脸上再度恢复那股睥睨天下的傲气。“思齐你要记住,凡事有可为与不可为,若是不可为,绝不可强为之。符那浑识相便罢,若是不然,难道黎族中就没有可为之人吗?”

黎思齐闻言一震,现出豁然开朗的神色。

一直以来他都将精力完全放在策动符那浑造反这一件事上,完全没有想过会有其他的可能,是以被符那浑牵着鼻子走,空自烦闷。现在想来,符那浑一直以强力统治诸峒,心有不满的绝对大有人在,自己竟然从未想过从这些人入手,真是鬼迷心窍了。

见爱子已被自己点醒,黎利点了点头,正容道:“此次行动对我安南日后的发展有着难以估量的作用,思齐切不可再有轻敌大意之心。起来,让为父告诉你,为何为父会放下征讨哀牢的大事,亲身赶到这里来对付一个人。”

※※

唐承佑叼着一根枯枝,一脸不乐意的在唐德馨重复了不知道多少遍的叮嘱中走出牛岭巡检司。

在他前后左右,近三十名步弓手,内三层外三层地“守护”着他。唐德馨可谓是费尽心思,巡海队本是偏师,有船之时也不过三四十人而已,改走沿海陆路后更是减半。但这一次为了保险起见,他竟然硬将人数增至五十人。其中的三十人,便是唐承佑的专职“保镖”。

虽然唐承佑曾厚颜封自己为“唐氏第一高手”,但在这样的情况下,就算他有心要跑,也绝无可能。

第四章 千帆竞流

虎爪动作利索地收起助他攀登的飞爪,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摇头叹道:“鱼叉哥刚才让了我。唉,真不知道你是什么做的,水里斗不过你,山上竟然也……老天爷为何对你这么好呢?”

鱼叉懒洋洋地坐在石上,一脸灿烂的笑容。“你还有什么好抱怨的,你还不到十八岁,比起许多同龄人,不知强了多少倍。一个人要目标远大,你若是总把目标定在我身上,怎么能担起振兴我们村子的希望。”

虎爪盘腿坐下,双手撑在膝上,望着眼前的大海神色有些沮丧。“鱼叉哥真的准备守护村子一辈子么?要知道我从小最大的愿望就是追随着你,你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没有你,我什么事也做不成哩。”

鱼叉没有回答,眼神中泛起一丝淡淡的忧伤。

在琼州府境内,提起鱼叉,绝对算是个妇孺皆知且交口称赞的人物。

二十四年前,陵水县牛白村的渔民出海打鱼,在一小岛躲避突如其来的风暴时,发现了尚在襁褓中的他。

当时他躺在一艘破烂的小帆船的舱中,身边除了他现在背负在身上的那柄鱼叉外,别无他物。淳朴的村民们收养了他,并以唯一可能与他身份有关的物品给他取名。

鱼叉从小便展示出与众不同的天赋,三岁会泳,五岁便能潜入海底采珠,到十二岁已是远近闻名的出色渔夫了。牛白村因为鱼叉的存在,日渐繁荣富足。

可惜好景不长,在一次鱼叉独自出海的时候,一群流窜的海盗袭击了牛白村。村民奋起反抗,但实力悬殊太大,结果村中十岁以上男子皆被海盗残忍屠杀,妇女全被掠走,连村子也化为灰烬。

鱼叉当时不过十四岁,他收拢安置好幸存的老幼之后,独自一人踏上了复仇营救之路。

两年之后,终于让他寻上海盗的贼窝。

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单只凭着手上那柄鱼叉,他尽杀海盗七十二人,没留一个活口。归来之后,当时被誉为琼州第一高手的冯轩朗曾有意收他为唯一不是冯氏族人的入门弟子,但一见之后立即打消了念头。

事后他颇有感慨地对族人说:“此子以大海为师,成就将不可限量,与之相比我不过沧海一粟,岂能误他。凡我冯氏族人切记,善待牛白村任何一人,当是我族之福。”

从此,鱼叉一个人承担起了牛白村四十五口老弱妇孺的守护之责。

府、县数度表彰,并举他为孝廉,连布政使衙门也有意举荐他为官,但他却不为所动,始终守护着抚养他长大的牛白村。虽然不论官府还是民间都有照抚之意,但他从不倚仗外人,竭尽全力地满足一村之所需。

虎爪便是那次灾难幸存的几个遗孤之一。

灾难发生时他仅七岁,正与另一名小孩虾仔在村外的山上玩耍,因此逃过一劫。灾难完全改变了天性活泼的他,平时他几乎完全保持沉默,只有在面对鱼叉时才有说有笑。

与村里其他幸存的小孩不同,十岁过后他再没有下海打渔,转而学习打猎。由于其坚韧刻苦,十六岁时竟成为小有名气的猎手,即使是黎母大山中的生黎,也无人敢小瞧他。

当然,长在渔村,他水里的本事也没落下,比起一般的渔民也是毫不逊色。

这几年随着当初幸存的小孩子长大成人,牛白村总算恢复了些元气,去年更是打破了因无成年男子而人口逐年下降的情况,诞生了灾难后的第一个婴孩。

月前,琼州知府再度派人表达了荐举之意,这一次鱼叉并没有一口回绝,而是委婉地表达了希望知府大人荐举虎爪的意愿。他对来使说:“叔伯们将村子托付给我,若他们的后人不能有所成就,那我将有何面目面对他们的抚育之恩。连一个村子都照顾不好,又有何德何才令知府大人荐举呢?”

明朝除了通过科举进入仕途之外,荐举也是重要一途,特别是开国之初更是盛极一时。

通过荐举,由布衣而登大僚者不可胜数。曾有一年,吏部上奏荐举当除(意思是授予)官者,多达三千七百余人。当朝宣宗即位之后,亲自写下《猗兰操》和《招隐诗》赐给一众大臣,鼓励荐贤举能。

在虎爪看来,鱼叉心里并不是没有丝毫动摇。

在他很小的时候便知道,每年信风吹起之时,鱼叉必会登上独猪山静默远眺——三宝太监每次下西洋的时候,都要经过这里。

建功立业谁能不想。

鱼叉的志向当然不在一个小小的牛白村,但他却始终无法抛弃这个收养自己的村子,特别是她无法保护自己的时候。若不是那场灾难,恐怕他早已踏上实现自己志向的路途。

看着鱼叉远眺的身影,虎爪只觉嘴着有着无尽的苦涩。

或许是受鱼叉的影响,他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率领大明强大无匹的水师巡视四海,完成超越三宝太监伟业的壮举。可是让他离开这个从小亦兄亦父的人,他自问自己实在难以做到。

“都六天了,照说应该已经到了呀。”强振起精神,虎爪抱怨起来。

十年前船队从这里经过时,鱼叉正忙着寻找海盗救回村民,哪有闲心前来。之后的数年中,虽然一直没有船队再度下西洋的消息,但他总要在信风起时到这里呆上十天。

到了今年,终于有了船队再度下西洋的确切消息,二人早早来到这里,已经苦守了五天。

“十年了,三宝太监应该很急迫才对。船队起航的时间早就遍传沿海诸卫,照说三天前就该从这里经过了。”鱼叉喃喃自语,脸上了有些疑惑。

因为冯轩朗对他的评价,四年前出任南山守御千户所千户的冯令正对他极为友善,再加上两人年纪相差不大,不久便建立了良好的关系,这一次出发前更是通过冯令正获得了确切的时间。

完成自己一睹船队的心愿后,便是新年了,他也得积极准备村子里庆新年的各种事宜呢。新生命的诞生,终于让牛白村散发出新的希望,他肩上的重担也总算轻了一些。

“咦,好像……”海天相交之处现出一点黑影,虎爪立即欢呼起来。

鱼叉霍然起立,神色也不禁有些激动。他从十二岁便期待着这一刻的到来,除去中间追杀海盗的两年,这已经是第十三次等待了。

黑点一个接着一个冒出来,开始只是淡淡的影子,渐渐地越来越清晰。首先入目的便是那高耸的桅杆,接着是被信风吹得鼓胀的大帆,最后才是高高昂起的船头。

待排在最前面的五艘并行的二千料战船清晰入目时,二人视线所及的海面上,早已星星点点,密布着上百艘的各式海船。

“宝船,宝船来了!”在虎爪的惊叹声中,一个巨大的黑影慢慢显现出来。

晨曦的阳光之下,宝船的身影显得那样巍峨。这哪里是一艘船,简直就是一座在海上移动的大山。就连身处百丈峰顶的二人,也直觉自己需要仰视一般。

在这一刻,二人的心神已被这庞大无匹的船队所震撼,天地间静了下来,海风与海浪之声也消失无踪,只剩下巨舰破浪的轰鸣响彻耳际。

“好男儿当如是矣!”不知过了多久,船队早已消失在远处的海面,二人这才恢复过来。鱼叉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把背上的鱼叉取了下来,紧紧的握在手中,感慨万分。

这柄鱼叉是他身世唯一的线索,可是他从来没有去探寻自己的身世,非是不愿而是不能。但他从海中而来,在海中而生,大海似乎与他天生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只有在潜入深海时,他的心才能真正平静下来。

“鱼叉哥,我们一起去福建投水师吧。”虎爪显然还没有从兴奋中平静下来,心中的冲动脱口而出,但立即觉察出自己的无心之失。若是鱼叉要去投水师,这几年来他的机会实在太多了。

“好!”鱼叉拍了拍虎爪,脸上现出决然之色:“新年过后我会亲自去求布政使大人,若是由他出面荐举,虎爪你要进福建水师绝不是什么难事。更何况以你的本事,水师将领只要不是傻子,定会抢破脑袋去争你。”

“鱼叉哥……”虎爪沉寂下来,鱼叉的提议颇令他心动,但他如何能欣然领受。

“虎爪你可得努力。”鱼叉不以为意的笑了笑,道:“三年后小武满十六岁后,我会把守护之责交给虾仔,到时我们又可以在一起了。若你那时还不能成为执掌一船的千户,便不要来见我!”

“真的?”虎爪眼睛一亮,也不知是为自己还是为鱼叉而感到无比高兴。鱼叉是个言出必行之人,当年救回村子里的人后,他曾当众立誓,照顾好村子里的每一个人。

在他心中,鱼叉高山仰止,绝不愿意他的一生全然奉献给村子。

鱼叉别过头去,并没有回答虎爪,话题一转:“刚才好像有一艘小帆船脱离队伍驶向东山岭方向,真是奇怪。”

“不会吧?”虎爪显然没注意到鱼叉为何突然转变话题,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道:“我刚才只顾看那几十艘宝船了,丝毫没有注意其他呢。”

鱼叉皱了皱眉,现出思索的神情:“驾驶那艘帆船的人绝不简单,有一段逆风行船,灵活快速,显然是精通抢风行船的高手,虾仔也要被他比下去。”

所谓抢风行船指的是一种在逆风中行船的操帆技术。

帆船在完全逆风之下当然无法行进,但高明的船夫却可以让船以一种“之”字行驶,使船帆与风呈一定的角度,让风推着船行进。远远看去,就好像真的是迎着逆风而行一般。

能抢风行船之人,不仅需要丰富的航海经验,更需要对数理有着极高的造诣,每一次角度的变换掌控得精确无误。

“船上坐的绝对不是一般的人,走,我们去看看。”话未说完,人已纵身一跃,竟然就这样跳下了近百丈高的悬崖。“扑通”如游鱼入水般,鱼叉的身影消失海浪之中,溅起的水花瞬间便被海浪掩去。

“要命。”虎爪一脸愤然,去年他们在崖下发现一个两丈多宽的水窟,深不可测。当时鱼叉就曾说道若是从崖顶纵身投入水窟里,定是一件非常惬意之举,他还以为只是玩笑而已。没想到在得偿所愿后,竟然真的做出此举。

要知道水窟虽然有两丈多宽,但从这近百丈的悬崖跳下,要想精准地控制落点,绝不是简单的事情,其中的变数实在太多了,稍有偏差便会落在礁石上摔得粉身碎骨。

抱怨归抱怨,羡慕地看了一眼已冒出头来并向停船之处游去的鱼叉,虎爪抖手甩出飞爪,张开双臂,如倦鸟归林般急坠而下。飞爪在崖间数次借力,使他得以控制自己下坠的速度,不多时便已轻轻地落入浪花之中。

第五章 海帝雄风

“让我来告诉你这把刀的来历。”黎利似乎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激动,搂着儿子的肩膀,断断续续地介绍起来,其间更不时陷入长久的静默,似乎在刻意压制着自己的心绪。

当年陈祖义因开罪洪武皇帝,举家逃亡西洋。

令人惊异的是,以节俭闻名而又颁下“不许寸板下海”禁令的洪武皇帝,竟然随即派出大批使者前往西洋诸国,要求各国协力通缉,并给出高达五十万两白银的悬红。

到后来永乐皇帝更进一步,竟然将悬红提高到七百五十万两,要知道当时明廷户部统计的全国岁入也不过一千一百万两。

到底是什么原因令洪武、永乐二帝不惜一切代价欲得之而后快,除了当事几人,恐怕没有人知道其间的缘由。

这陈祖义也确实了得。

到西洋不久,他便投到渤林邦国,成为国王麻那者巫里手下的头号大将。麻那者巫里本是三佛齐王国一王子,三佛齐败于满者伯夷之手后,只得流亡偏居一隅,却无时无刻不想复国报仇。

得陈祖义相助后,更是积极招兵买马,准备攻伐满者伯夷,重新统一四分五裂的三佛齐王国。

陈祖义站稳脚跟后,认为麻那者巫难成大事,便取而代之,自封为王。

其后他联络被巨港汉人推举为王的梁道明,互为呼应,整军备战。三年之后与满者伯夷王维克拉马法哈纳大战七场,七战皆捷。满者伯夷为避锋芒,被迫迁都,破灭三佛齐之威势荡然无存。

随后,陈祖义做了一件轰动西洋的事。

他以黑龙为旗,自称海帝,派出使者向列国宣扬其对所有海洋的统治权。凡在海上行驶的船只均需向他交税,否则必遭攻掠。接着他大造战船,又用夺自满者伯夷王宫中秘藏的赤焰寒铁,铸成五柄鬼头刀,分别赐予麾下五员战将。

这五柄刀分别名为:灭夷、征夷、讨夷、平夷、定夷。凡敢触海帝天威之夷族,灭之;凡不服王统,不纳征税者,征之、讨之;凡纳税不足,心存怨愤者,平之,定之。五刀既是对阵沙场之利器,又是领兵出征之凭信。

维克拉马法哈纳也是一时强者,见正面无法与陈祖义相抗,一边联络周边诸国,一边派人向即位不久的永乐皇帝求救。

西洋诸国向来对汉人既敬又怕,更受不了陈祖义冲天的气焰,当下一拍即合。大小三十余国组成二十万大军,战船千余艘,准备一举扫平这个突然冒起又锋芒尽现的汉人势力。

陈祖义毫不惧怕,带着五大战将,仅以万人之众,百余战船大战诸国联军。战事持续五月,大小战斗以百计,陈祖义大获全胜,诸国联军损失过半,四散而逃。

大胜之后,陈祖义愤于列国联合相欺,以灭夷将军郑克武为先锋,纵兵从吕宋南端向西,一直打到锡兰山。三年间灭国十二,破城五十余座,十余国被逼将都城迁往内陆,其余只得俯首称臣,向陈祖义朝贡纳税。

当是时,陈祖义声威无人可及,黑龙旗所到之处,列国皆得俯首听令。

可惜陈祖义生错了时代,当时的大明永乐皇帝也是一代雄主,更坐拥华夏丰饶富足的广袤土地。因无人可知的缘故,永乐皇帝与其父一般,必欲得陈祖义而后快。

逃亡到西洋之前的陈祖义便已不能为容,更何况是现在拥有灭国之力的海帝了。

收到满者伯夷的求救后,朱棣一边以举国之力大造海船,一边施计骗与陈祖义互相呼应的三佛齐王梁道明去南京进贡,以承认其地位。

梁道明当时拥兵两万余,与陈祖义一陆一海,相得益彰。只是他出身书香之家,虽然被迫流亡西洋,但向来视中土为正朔,能够得到华夏正统的承认,正是他梦寐以求的事。

他深信君无戏言,来的又是自己同乡好友监察御史谭胜受,没有丝毫怀疑的他立即带着最得力的助手之一郑伯可扬帆北上,留下另一心腹施进卿看守巨港接应已扫平列国,准备回航的陈祖义。

哪知道施进卿并不甘于人下,早被明廷收买。

梁道明一走,他立即与自己的女婿一道,清除异己,安插亲信,准备与即将下西洋的明廷水师里应外合,消灭陈祖义。

陈祖义得到梁道明北上的消息,知道是计,立即派人去追,可惜已经迟了。果不其然,梁道明一入南京便如泥牛入海,再没有丝毫音讯。

施进卿此人城府极深,无人知道他已经暗通明廷,陈祖义也只好默认了他对三佛齐的统治权。只是明廷水师进入西洋时,陈祖义的大军征战数年,不论战士还是船舰,均需进行修整,并没有与明廷水师发生冲突。

将修养训练之责交于五大将后,陈祖义扮作商人,数次探视明廷水师,深感自己无法在正面战场中获得胜利。是以当两年后明廷水师回航之际,他便假意向郑和请降,意图夺取其远胜于己的战船。

计划本来非常周密,成功几乎有九成的可能性。

可惜高明如陈祖义者,也犯了两个致命的错误。一是当时已经进入他核心势力,几乎得闻所有机密的施进卿已经投向明廷;更为致命的错误是,他极度低估了舰队的主帅,太监郑和。

因这两个错误,当突然袭击发动之时,他们才发现明廷威力无比的火炮早已对准了自己。千门大炮齐发之下,那支力能扫平列国的精锐战士连对手都没摸到,便随之灰飞烟灭。

见势不可为,陈祖义并不甘心,亲身冒进,准备擒住郑和,达成自己夺取船队的目的。

更意想不到的是,以武技几乎在西洋难有敌手的他,竟然落得个重伤而逃的结局。当陈祖义与接应的部下汇合时,只是仰天长叹:“天意,伟业难成矣。”

随即他领着收拢的残兵,准备先回旧港,再远避他方。当时五大战将俱在,士卒仍有两千余众,只要对手不是明廷水师,仍然是西洋任何一国不可小窥的力量。

可随之而来的,却是扯下伪装的施进卿。

旧港外一场激战,双方难分胜负,直到尾随而来的明廷水师投入战斗,实力悬殊之下,再没有其他的可能。

是役,不可一世的海帝被郑和生擒,押送南京在列国使者面前处死。五大战将中,三人壮烈战死,二人负伤逃亡,二十余年消声匿迹。陈祖义积攒十余年的精锐战士伤亡殆尽,少数逃出者又被列国派出大批高手追杀,存者了了无几。

“难道……”黎思齐难以置信地望着其父,半点也掩饰不了心中的震撼。陈祖义这远与平时传言有异的事迹自是让他心中激荡,但更令他难以自己的是,父王竟然很有可能牵涉其中。

“成王败寇,历史总是胜利者来书写。”黎利背负双手,显然仍未从那段激荡的岁月中清醒过来。“不错,我便是逃出的其中一人,海帝座下定夷大将军!”

黎思齐脑中一片空白,虽然他已经猜测到一些,但经其父亲口说出,其震撼力仍然丝毫不减。一时间他脑子里百转千绪,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了。

“另一个逃出来的人,正是海帝座下第一猛将,被人称为屠夫的灭夷大将军郑克武。”黎利面露怀念的神色,道:“当时混乱之极,我很早便与他们失散。二十四年不见,今次相见已不知是敌是友。海帝花费十年心血所制的海图很可能就在他身上,海帝的秘藏也只有他和服毒自尽的军师知道。”

得到这两样东西,自己的霸业至少可以提前十年达成,相比之下,一个哀牢算得了什么?

第六章 无妄之灾

虾仔闭目躺在小船甲板上,两只脚踝分别系着一根绳子,双腿不时舞动两下,扯动绳子控制着船帆顺风而行。“虎爪这小子,每次总借口陪鱼叉哥而偷懒,眼看过年了,事情全落到我头上。”

比起鱼叉和虎爪,虾仔个头明显矮了不少,身体瘦小,但却异常灵活,看他现在以双腿操帆的熟练程度,竟然丝毫不比出色的渔夫差多少。

他是那次灾难中村子里年龄仅次于鱼叉的幸存男子,今年已经二十三岁。两年前和同村另一名十八岁女孩成亲,今年终于诞下一男孩,成为全村唯一尚算完整的家庭。

在鱼叉那眩目的光辉下,牛白村的每一个人都如此平凡。

可实际上,虾仔同样也是村子不可或缺的人物。为维持一村几十口人生计,鱼叉一年大部分时间除了出海便是贩卖所得,仅有很少时间呆在村子里。虾仔便承担起了照顾村民的重责,居中调度、嘘寒问暖、修补新建,无不是由他一力主持。

他知道鱼叉心中的愿望,是以当鱼叉撮合他与那个熟悉却并不心动的女孩时,他没有丝毫犹豫便应承了下来。

鱼叉和虎爪注定不会平凡,那就让自己来享受这份平凡。是的,是享受。和村里的其他几个孩子一样,他对鱼叉也有一种近乎盲目的信从,而他更甚。

“咦?”耳中传来微弱的海风吹拂船帆的声音,虾仔如豹子般灵动迅捷地挺身坐起,睁开的眼神里闪出一道精芒。

这个时候,绝不会有其他村子的渔民出现在这里,商船更不会绕行这偏远的航线。

七个黑点出现在远处的海面。

虾仔微微皱眉,双手迅速拿起搁在身旁的船桨,插入右舷外的海水中用力一划,同时双腿舞动,风帆急转,立即带着小帆船调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弯。

他的双腿不断摆动,船浆时左时右,小帆船仿佛和他合为一体般,在海面如同一条灵活的水蛇,迅速向与之前相反的方向飚去。

那七艘船显然也发现了他,只犹豫了片刻,其中两艘立即调过头来,船身两侧伸出八柄大桨,整齐而有力地划动起来。对方的行船技术或许比不上虾仔,但在船桨的帮助下,速度却并没有慢多少。

虾仔眼神中现出一丝慌乱。

他本只想在这几天出海采些珍珠、珊瑚,卖给官家,借此分担鱼叉肩上那沉重的担子,却没想到遇上这种事情。

琼州府巡视沿海的水师上月才从这里经过,一年他们只有两次巡海,今年的任务已完,下次将在明年三月以后;而这段时间风平浪静,商船没有道理不走熟悉的航线;而他敢绝对肯定不是附近的渔民,年关将近,其他村子多有充足的劳力,是以早备足年货享受一年中难得的闲暇。

无数念头在虾仔脑子里如电闪过,不多时他便几乎肯定这七艘船若不是海盗,便是偷渡的走私商人。两者均是见不得光的行当,是以一被人发现踪迹才会立即追上来,显然是为了杀人灭口。

永乐皇帝虽然让朱元璋的禁海令形同一纸空文,但明廷对民间的海贸仍然有着诸多限制。朝贡贸易大兴之下,民间贸易的情况却并不比洪武年间好多少。

海贸的巨大利润使得不少人铤而走险,从事走私的行当。走私是大罪,一旦被抓住几乎难逃一死。是以不少走私商人,反正已经做着死罪的事了,便干脆也成了“兼职”的海盗。

事实上,终明一朝,这股拥有双重身份的势力一直不断壮大。

郑和之后,倭寇之乱再起,其背后之人正是这些海盗商人,而倭寇不过只是其麾下的打手喽罗而已。

明朝对民间海贸的限制和禁绝,从某种程度正是倭乱兴起的原因之一。反观被视为文弱的宋朝,大肆鼓励民间商贸,却从未受过倭寇之乱的威胁。

虾仔这时正面临艰难的抉择。

对于海盗商人,他虽然没有见过,但或多或少也听人说过。

但凡进行走私的商人,与陆上的帮派势力甚至官府家族,必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否则便无法顺利脱手走私的货物。是以他们比起单纯的海盗,拥有更强的实力,也更加可怕。

他们资金雄厚,既要面对朝廷的水师追剿,又得应付海盗的掠劫,无不拥有一支装备精良、战力非凡的护卫力量。

一艘走私船的利润已极为惊人,七艘走私商船,其背后所包含的势力,将是何等的可怕。

现在紧要的是,他是该立即返回村子,带着村民躲避,还是将敌人引开。走私商人比海盗更心狠手辣,只要被他们遇上,不论海盗还是渔民,绝难有一个活口留下。

牛白村就在海边,若是他能成功引开敌人还好,就算被敌人追上,只要能保存村子他也无怨无悔。但若让敌人发现村子的存在,那么毫无准备又几乎全是妇弱老幼的村子,其结局几乎没有第二个可能。

这时他几乎有些恨自己,不该逞能想替鱼叉分担,若他老老实实呆在村子,哪会有这般祸事。

“呜……”虾仔不敢多作犹豫,咬牙吹响了示警的螺号。

他自忖自己的速度比敌人快,应该有足够的时间带着村民躲进专门为防止海盗而建的秘道。与其将希望放在敌人不会发现这个小渔村,还不如早点通知大家防备,生的希望反而更大些。

螺号声似乎令追来的敌人有些意外,追来的两船立即加快了速度,连游弋在远处的五船也开始向这边缓缓驶来。

虾仔此刻已经来不及去想自己的决定是对是错,眼看离岸越来越近,村子里走动的人也清晰可见,他声嘶力竭地吼道:“海盗,海盗来了!”

声音传遍小小的村落,因听到螺号声而聚集起来的村民们微微一怔,接着不约而同的向村后的牛白山跑去。

上次的灾难虽然仍未让村民们回复过来,但这数年来,海盗在琼州沿海几乎已经绝迹。特别是安南兴起后,连小股的海盗也几乎不存。这似乎从天而降的海盗,多少有些让村民们难以置信。

一股浓烟从立在海边的望楼上冒起,一个少年如猴子般灵活地攀下,抄起一把长柄鱼叉,一边迎上一边喊道:“虾哥,这可怎么办!”到底年少,他的神色有些慌乱,握着鱼叉的指节已然发白。

沿海的渔村几乎都设有这样的望楼,一旦遭遇海盗,村民便点燃烟火,通知附近的卫所。牛白村距离南山守御千户所不过十八里,只要能够坚持一个时辰,卫所的援军便会赶到。

“快带着大家躲进秘道!”虾仔跳下小船,一把抢过鱼叉,望了望望楼上的浓烟,转身抓住那少年的手,一脸凝重地道:“小武,我引开海盗。现在你是村子里唯一的男人,一定要照顾好大家!”

“可我……”小武欲言又止,似乎觉得自己难以担下这一重责。

虾仔却不容他多说,一把把他推向村子,几乎是吼着道:“给我像个男人一样挺起胸膛来!你不是对鱼叉哥说过,你已经长大了吗?那么,担起一个男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吧!”

听到鱼叉的名字,小武脸上的慌乱顿时少了许多,这个名字对他似乎有一种神奇的作用。

望了望已经可以清楚的看清全貌的敌船,他跺了跺脚,扭头向村子跑去。“虾哥,你可一定要活着!”那犹带稚气又满是坚毅的脸上,此刻正淌着晶莹。

“大家都会活着!”虾仔重重地将叉尾插在沙子里,一手握叉,一手叉腰,瘦小的身影此刻竟然显得那么高大。

※※

“闷了这么久,该找谁好呢?”唐承佑百无聊赖地走着,心思丝毫不停。“冯令正总拖着我比武,没趣;金燕儿那妮子上次竟然抽了我两鞭子,一点儿也不留情面,不过小小骗了她一下嘛,最毒妇人心,还是躲着点好;还是去找鱼叉,和他说话最省力,要不是被冯令正教坏,偶尔也想和我过过手,他倒是个不错的朋友。唉,谁叫我这么聪明,想找个朋友都这么麻烦,天妒英才啊!”

第七章 灭夷大将

第七章灭(夷)将军

鱼叉和虎爪伏在山林边缘的草丛之中,望前方大气也不敢出。

他们二人离开独猪洲后,远远地坠着那艘离队的小帆船,一直来到东山岭下一处隐蔽的海湾。帆船停在了湾口,一个身影迅捷无比地向东山岭上掠去。

二人皆生好奇之心,便悄悄地跟了上去。哪知道等他们赶过去时,早不见对方踪影。不过虎爪这些年得来的名气也不是吹出来的,身为出色的猎手,自有一身旁人难及的追踪之术。

这一路追来,虎爪的神色却是越来越凝重,对方的高明简直超乎他的想像。

山林中的追踪不外通过三个途径:行进时留下的痕迹、气味以及衣袂舞动的声音。

当时正是北风,而且对方已经走远,听风辩位显然不行。

但一般人从山林中经过,不论如何小心,总难免会留下种种痕迹。即使是再细小的痕迹,都难逃虎爪这样经验丰富的猎人眼睛。可从山脚到山腰少说也有三四里路,那人一路行来,竟然没有留下一个脚印。

不留脚印,一流的高手或许可以办到,但更可怕的是,连草木折断的痕迹也极难寻觅。由此可知,对方的轻身功夫简直到了惊世骇俗的地步,就算是以枊摇七荡而闻名琼州的唐家,恐怕也没有这样的高手。再高明的轻功,总需要借力才行。虎爪虽然算不得武林中人,但这点道理却是懂的。

幸好对方无法完全封闭身上无时不散发气味的毛孔,凭着那淡淡的气味,虎爪总算没把人追丢。可是凭着猎人的直觉,他心中的不安却越来越甚,这一次的“猎物”对他绝对有着莫大的威胁。

鱼叉也罕有的有些心惊肉跳的感觉,但他的好奇心显然已经被勾起,单只是对方来自于巡洋船队这一点,便对他有着难以抗拒的诱惑。

二人小心翼翼的追踪到这个小山谷里,总算没有白费功夫,找到了对方的踪迹。

此刻已近午时,一个年约五十多岁的男子正坐在门前的木凳上,一下一下的劈着柴。

他劈得如此专心,似乎他的天地里便只剩下劈柴。每一刀都劈在木头的正中,一劈到底,却没有与放在下面的木桩有丝毫接触。

劈好的木柴被他随意的甩在右边,却如认真堆放那般码得整整齐齐。

在他的左边,只剩下十余根尚未劈开的木头。

一名身着灰布长袍的老者在离他丈许远的地方,悠闲自得地坐在一块青石上,似乎在欣赏精彩的表演般,兴致勃勃地看着劈柴的男子。

二人均是沉默不语,只有劈开木头和堆放木柴时发出的轻响,随着一种特异的节奏循环往复。

鱼叉和虎爪对视一眼,均看到对方眼神中的讶异。

那个劈柴的男子他们都认识,每个月的月中,他都会挑着一担木柴出现在陵水县城的集市上。那一天,正是陵水县民间约定的大集之日,四面八方的百姓均会赶到县城,以自己的劳动所得换取生活所需。自他们二人很小的时候开始,便一直如此。

陵水周围多是山林,木柴并不容易找到买主,很多时候他都是担着丝毫未减的木柴离开。

见的次数多了,鱼叉曾颇为他的生计担心过。可数次搭讪,对方根本不理会他,只用手势表示自己的想要的价格,鱼叉也渐渐懒得去多管闲事了。毕竟他自己身上的负担不轻,哪还有心思为一个陌生人去操心。

但现在他却暗自为他捏了把汗。

这个来自大明巡洋船队的老者让他生出高深莫测的感觉,绝对是他生平以来见过的最厉害的人,即使是冯轩朗对上他,也是有败无胜。

“啪!”最后一根木头被劈开,劈柴男子并没有像之前那样将木柴抛出,刀尖抵着木桩,长长地叹了口气。

“动手吧。”声音中夹中一丝无奈,却没有半点畏惧。

对方的气机早已经牢牢地锁住了他,却一直没有动手,眼力高明的叫人可怕。

要知道他虽然一直看似无备的劈柴,但每一个动作无不包含着他数十来的苦修成果,无论对方从哪个角度攻来,都将面临着他最强势的反击。

即使是比他高明的对手,也绝无法在他蓄尽全力的反击下讨得半点好处。

劈开最后一根木柴的时候,因无以为继,正是他气势最弱之时。

仅是对方这点耐性和眼力,便已经让他心神再难保持平常的境界。

“和我做个交易如何?”声音轻细,却又清晰无比。

鱼叉和虎爪同时升起一种怪异的感觉,似乎那老者就在他们耳边说话一般。

“哈哈哈!”劈柴男子陡然直立,焯焯的眼神竟然透出无比的斗志。不过心里他却是有苦自知,从对方出场到现在,二人的比拼便已经开始了。

他现在的气势已弱,对方却仍然没有露丝毫破绽,若他不主动出击,此消彼长之下,他只会败得更惨。

鱼叉和虎爪对视一眼,均是感觉不虚此行。那劈柴男子虽然长得高大魁梧,但平时看起来普通之极,谁能想到竟然还会有这样凌厉的一面。二人身在远处,仍然感觉到其不住散发出的浓烈杀意。

“只要你回答我三个问题,然后立即离开,我绝不留难。”老者仍然不紧不慢的说着,丝毫不为对方的气势所动,任狂风肆虐,他却如露出地面的巨石一角。

劈柴男子眼神变得愈渐凌厉起来,双膝微曲,随即整个人如离弦之箭般疾射而出。眩目的红芒笼罩全身,一阵若鬼哭般刺耳的声音响彻山谷,转瞬间已飞临老者头顶。

“你老了,啰嗦!”暴喝声中,红芒如沙漏中的沙粒一般,迅速聚往劈柴男子手中的“柴刀”,让人直觉诡异之极。

灰袍老者姿态丝毫不变,右手缓缓伸出一指,手臂慢慢向上抬,嘴里仍然一字一顿地说道:“那东西在哪里?”

“叮!”那如枯树枝般的手指微微一曲,轻轻地敲在了快若闪电般劈来的刀面上。

劈柴男子闷哼一声,如陀螺般迅速地向外旋转而去。

鱼叉和虎爪均是目瞪口呆。那老者的动作慢如蜗行,却偏偏能后发先至;那劈柴男子凌厉无比的一刀,本是劈向老者的头,却偏偏向老者的手指“撞”去。

这大大超出常理的一幕,让人只觉难受之极。

二人暗自思虑之际,场中的拼斗更加激烈起来。

劈柴男子落地借力之后,舞起一片红芒护住全身,此刻正犹如一道红色的旋风,快若闪电地从各个方向攻向老者。虎爪已是眼花缭乱,鱼叉也只能勉强看清其攻势。

灰袍老者的动作没有丝毫改变,仍如之前般慢吞吞地以一指御敌。

不论劈柴男子如何狂攻,他总能一指敲中对方的刀面。“叮叮”之声不绝于耳,刹那间劈柴男子已经攻出八十四刀,却连对方的衣角也没触及丝毫。

这景象极为怪异,一个动作缓慢的老者,被一个高大魁梧的男子从四面八方疯狂攻击。

鱼叉和虎爪的脑子此刻已经是一片空白了。

天下间竟然有如此厉害的人!

那劈柴男子已经让他们惊为天人,设身处地,虎爪可能挡得住一下,鱼叉顶多七八下,而且还得使尽浑身解数。天知道,若是那老者全力展开功势,那又是何等光景。

当然,二人也并非如此不济,尤其是鱼叉,冯轩朗的眼光又岂会有差。只不过二人实战的经验少之又少,鱼叉当年虽然力战七十二海盗,但那只不过是群乌合之众,连二三流的高手也没有几个。

此刻亲眼目睹这两个武功高绝的人相斗,二人自是各有一番感悟。

那老者似乎知道了二人的心意。在劈柴男子攻出一百三十刀时,他一直闲着的左手在地上轻轻一按,整个人如被风吹起的树叶般,“飘”了起来。

“叮……”如雨点般的轻响骤然响了起来,越来越密集。

老者十指齐动,交替轮流地敲击着劈柴男子的刀面。每敲一下,劈柴男子的眼神便要暗淡少许。他的攻势早已无法展开,只能被动的护住胸前要害,不住后退。

“哇!”也不知道被敲了多少下,劈柴男子一声惨叫,喷出一口血雨,手中“柴刀”脱手而飞,整个人如断线的风筝般向后抛飞。

劈柴男子的身体重重坠下,落在离二人三四丈远的地方,本是黝黑的面孔一片惨白。

柴刀落在离他四五尺远之处,红芒隐现,犹自散发出嗡嗡的低鸣。

二人被红芒吸引,这才看清那刀的真面目。

那是一柄背厚面阔,造型特异的刀。刀背上开有一圆孔,那阵鬼哭的声音想是从那里传出;刀柄比一般的刀要长些,尾部镶有一黑色金属制成的鬼头;刀锋森冷,一看便知相当锋利。

这样的刀显然不是一个劈柴之人所拥有的,二人顿时生出好奇之心,原本那微弱的救助之心也立即压下。从某种程度上,他们二人均是深信,从宝船队出来的人,应该是“好人”,毕竟那是他们自小的向往。

灰袍老者如同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背着手慢慢地向这边踱来,身体佝偻着,一幅老态龙钟的模样。

若不是刚才亲眼目睹了这一幕,二人只会将他当做迟暮的老人,现在心里却全是敬畏。

“人人都说,当年你逃出之后,定会起出巨宝,独自享受富足的生活。”灰袍老者在劈柴男子一丈外站定,仍旧用他一惯的腔调说着:“我也希望如此,可二十多年遍寻无果,我才想到有另一种可能。”

劈柴男子剧烈地咳嗽着,满脸血污,黯淡的眼神里反而透出一种解脱。

“施进卿告诉我,大战前三个月,陈祖义突然抱回一个不满周岁的男孩,说是他的儿子。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我本不放在心上,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孩子,又能翻起多大的浪来。现在看来,我是低估了你的忠义。谁能想到火爆狂傲的灭夷将军郑克武,竟然能隐忍二十多年平淡无奇的生活,默默无闻地守护着自己的少主。”

第八章 灭村之祸

“倒是个人物,可惜了。”黎利看着远处那瘦小的身影毫无畏惧地面对己方即将登岸的战士,表情流露出一丝惋惜。在这么一个僻远的地方,竟然也能有一个如此有胆量敢担当之人,大明确实不容小窥。

黎思齐此刻的心情却是有些复杂。

从安南出发之时,黎利就告诉他,未抵目的地之前,一切由他主持。器重之下,当然也存着考较的意思。

这一路行来,他也不负所望,一应事宜安排得井然有序。本以为入黑之前便可圆满完成这次任务,却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意外。

据他所知,临近年关之时,琼州沿海的渔村此刻照例不是呆在村子里修船补网,便是准备年货。这些年琼州境内太平无事,百姓的生活还算富足,早没人会冒着难以安稳过年的风险出海。

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偏偏让他遇上了。

羞怒之下,他立即下令追杀。若是这个渔民将所见之事报到附近卫所,那他们将再难隐匿踪迹。

本以为一个小小的渔民,还不手到擒来。哪知道自己的八撸快船,竟然追不上一条单桅小帆船。更要命的是对方如此机警,竟然点燃了望楼上的烟火。

他三年来全面收集琼州的情报,自然知道烟火一点,附近卫所的明军不久便会赶来。

他不久之前才信誓旦旦地向其父保证不会被察觉行踪,可现在不要说行踪,能够在卫所军赶到之前顺利地杀人灭口便是最好的结局了。最好的解决办法,莫不是假充海盗,扰乱明军视线,以为这次行动赢得足够的时间。

不过杀人灭口也只能解一时之危,返程将会变得艰难起来,琼州沿海诸卫肯定会加倍警觉,与明军正面遭遇的可能性正数以倍计地增长。

当然,琼州境内的明军并没有被他放在眼里,以自己手中的力量便足以应对其围剿,更不要提随船而来的还有追随父亲多年的百战精锐蓝山亲卫营。

可只要被发现了,对他来说就已经失败。

这次行动,直接关系到自己在父王心中的地位。若是失败,后果将难以想像。

“王上,一定要活捉那小子,他竟然会抢风行船。”安南水师总兵官范文灵急匆匆地跑来,满脸兴奋。

“恐怕迟了。”黎利淡淡地道,转而发问:“你确认没看错么?”他当年也在海上混迹多年,当然也知道什么叫抢风行船了。不过这门技能极难掌握,陈祖义手下人才济济,也仅有几人通晓,操持他的帅舰也略显不足。

“绝对不会错。”范文灵肯定地回道,嘴里因兴奋而念念有词。“活捉他,只要我们学会了抢风行船,我们就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进攻占城!”

范文灵的急迫并非毫无道理。

占城与安南算是几百年来的宿敌,除了共同的强敌出现时,几乎一直在互相攻伐。几百年打下来,两国边境密布险关要塞,无论哪方从陆地进攻,都将付出惨重代价。

黎利平定国内之后立即组建水师,其中便存有借此进攻占城之意。虽然现在占城主动示好,但平定哀牢之后下一个目标就是占城,这已经是整个安南国臣民的共识了。

当然,他这个设想无疑是奢侈的,就算是明廷的巡洋船队,不论是起航还是归来,都完全得依靠季风的力量。不论人力、物力,安南与大明的差距实在太大了。

但仅是这个想法,却已大大地打动了黎利,不用他示意,暗自察言观色的黎思齐已经着人以旗号传令了。

虾仔此刻正陷入苦战。

牛白村男丁稀少,只要鱼叉在村子,便少不得训练他们格斗之术,以备海盗来犯时不至于没有丝毫反抗之力。是以别看他身材瘦若,等闲七八个壮汉也绝非他的对手。

按他订下的计划,本是想缠住敌人,最好能杀掉几个,借此激怒他们,追着自己跑。以他的灵活和对周围环境的熟悉,再不济也能为村民躲进秘道赢得宝贵的时间。

可是他绝没想到,对方竟然如此厉害。他们与海盗大不相同,总是三人一组,一人持刀盾,一人持长矛,另一人则手持弩弓。

一见这阵势他便暗叫不妙,可惜没有其他的选择,只能硬着头皮迎上去。只有进行近身缠斗,他才能让对方的弩弓无用武之地。

甫一交手,他便知道自己的杀敌大计将难以实现。

对方显然经过严格的训练,进退之间配合极好,虽然单打独斗他完全有把握打败对方,但此刻在二人的合攻下,他也仅仅能够自保而已。

这还不算那一直持弩警戒之人,只要自己稍有大意,定会落得个引恨当场的结局。

登陆的敌人共有三十人左右,可除了迎战虾仔这三人外,其他人根本连看也不看这边一眼。虾仔心里却半点也高兴不起来,眼角余光观测得到的结果更让他如坠冰窟。

这批海盗绝非一般,仅看他们登陆之后井然有序地分成数队,警戒、搜索、追杀,丝毫不乱,各司其职,有几个小队更牵着猎犬,大异于他所知道的海盗。

想到这里,他的信心开始有些动摇起来,秘道真的能保护村子里的人吗?

“啊!”远处传来一声惨叫,顿时让他有些慌乱起来,左臂立刻挨了一刀,幸好他闪得快,只是伤及皮肉。咬了咬牙,虾仔猛攻几下,立即向后狂奔。

“咻!”劲矢几乎是擦着他的耳际飞过。他一脱离战圈,便立即失去掩护,全无顾忌之下那一直蓄势以待的弩弓立即发起进攻。只是没想到虾仔如此灵活,左闪右躲之下堪堪避过这致命的一击。

他不得不如此冒险,再缠斗下去,他只会命丧当场。死,他并不害怕,但,鱼叉哥把村子托给了我!

“大王有令,抓活的!”狂奔中,虾仔隐隐听到身后传来的呼喝,不过他已经顾不了这让他避过第二劫的声音了。

他并没有立即逃走,而是在着村子里复杂的地形掩护之下,不断骚扰入村的敌人。因有之前的命令,对方的弩手再无一人发起进攻,让他颇造成了一些混乱。

可惜敌人的目标相当明确,并没有因他的骚扰而有丝毫迟缓。兼因敌人四处纵火,可供他闪避的地方越来越少,仅是两三个小队,便已经让他唯有逃避之途。

无奈之下,他只得向村外逃去。奔到村口之际,却让他发现了一件要命的事,越来越多的敌人朝秘道所在的方向涌去。

秘道已经被发现了?!虾仔只觉脑子里轰然一声响,一股绝望和无力从心底升起。

秘道口处,小武双手各握着一柄砍柴刀,面色惨白的看着那不住摇晃的封门石。

敌人太厉害了,他刚刚把密道的封门石放下,还没来得及确认是否所有村民都已安全抵达,便听到了洞外传来阵阵猎犬吠叫之声。海盗竟然带着猎犬,这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

没一会儿,对方便发现了洞口所在,接着轰轰之声便不断传来,强劲地撞击让每一个人脸上都一片死灰。

“轰!”尘土飞扬中,封门石轰然四裂。小武发出一阵嘶吼,弱小的身子义无反顾地冲了上去。

“咻……”四五支劲矢从洞外激射进来,其中三支分别击中小武头、胸、腿。

小武徒劳地在空中挥舞着,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音,最终却连一个字也没说出来,颓然倒下,怒目圆瞪,满是不甘。

“只是个小孩子。”冲进来的人面无表情地瞧了小武一眼,不屑地嘟囔着,却并未因此而大意,全神警戒地向洞内迈进。

“啊!你们去死,去死!”虾仔本已成功甩掉追兵,但终是不放心村民的安危,悄悄地绕到秘道这里,却正看到对方正鱼贯而入。当下再顾不上其他,疯狂地冲了出来,血红的双眼中尽是愤怒。

看到冲出的虾仔,聚在洞外的十几名武士发出一阵哄笑,立即便有两个小队迎了上去。

急怒之下,虾仔已经全然陷入疯狂之中,拼命向对手攻去,再没有丝毫顾及自己的安危。可双方的差距并没有丝毫的改变,虽然让他成功伤到一人,自己的身上却多添了四道伤口。

这显然是对方手下留情,否则每一刀均可要了他的命。

受伤之后,虾仔的动作再没有之前般灵活,没一会儿他只觉脑后一痛,再没有丝毫知觉。

烈火熊熊,不久前还安乐祥和的牛白村,顿时变成了人间地狱。

第九章 忠义无双

鱼叉和虎爪闻言均是大为惊讶,这个平日几乎不与人交流的普通男子,竟然是大海盗陈祖义手下的头号猛将郑克武。

虽然陈祖义已经死了二十多年,但他当年毕竟是个不论西洋还是大明沿海均人尽皆知的人物,至今仍然有无数不同版本的传言在民间流传。至于他手下五大战将的名字,二人早已不知听过多少遍了。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给个痛快好了!”郑克武咬牙怒吼,神色决绝。

灰袍老者却似丝毫没有听到郑克武的话,仍自言自语般地说道:“直到三年前,一位锦衣卫朋友从琼州府完成任务,返回时顺道来南京看我,我才从他闲谈中推断出你的踪迹。我立即请出两名闻天阁的朋友相助,暗中监视了你两年有余。”

闻天阁是锦衣卫中的一个秘密机构,专门负责替皇帝监视江湖中的动向,以确认这些江湖势力是否会对朝廷构成威胁。

够资格让他们监视的对象无不是一方豪雄,是以每一个闻天阁的成员,无不是可独当一面的高手。

以郑克武这般级别的角色,被监视了两年仍然没有丝毫察觉,便可见这些人有多么厉害了。

郑克武呼吸变得急促起来,脸上泛起阵阵潮红。

灰袍老者眉头一皱,脚步欲进又止,最终还轻轻向后飘出丈许,站定叹道:“这两年你一年说的话也不到十句,难道就没有耐心和我多说几句吗?”

他知道郑克武有一秘法,能够在短时间内数以倍计地提高自己的功力,虽然对方此刻已被他打成重伤,但他却丝毫不敢大意。

郑克武当年人称屠夫,其凶名在整个西洋几乎无人不知,死在其刀下的高手名宿不知有多少。见其有临死反扑的迹相,强如灰袍老者也不敢托大。

“我无意杀你。”见郑克武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灰袍老者眼神中闪过一丝无奈。“这么多年了,我只想找个人说说话。无论你回不回答我的问题,我都放你走,如何?你该知道,我的话总还能信得的。”

大凡这种功法,虽然能救一时之急,但却会在事后对施术者造成极大的伤害。以郑克武现在的伤势,强行施为之后,只怕连命都保不住。

郑克武眼中闪过一丝犹豫,内心挣扎片刻之后,再度吐出一大口鲜血,脸上的潮红渐渐散去,精神却更加萎靡了。显然这种功法并不是说停就能停的,虽然他及时散去,但仍然对他造成了不小的伤害。

看到此景,灰袍老者现出如释重负的表情,笼在袖中的手指一弹,一道黑影疾射入郑克武的口中。

“这是大内秘药,可暂时缓解你的伤势。”灰袍老者坐到刚才郑克武劈柴的地方,一脸落寞。“这次我的目标并不是你,虽然我有意让你继续自己的使命,但除我之外,大内只有三人能制得住你,所以你的武功自不能再留,希望你能明白我的苦衷。”

“我并没有什么使命,只是厌倦了以往的生活,想安静一下而已。”服了灰袍老者的药,郑克武的精神好了些,勉力坐了起来,却没有丝毫感激对方手下留情的意思。

一个武人失去武功,那简直比杀了他还要惨。不过或许他真的还有未了之事,此刻却再没有恶言相向。

灰袍老者摇了摇头,不以为然地道:“虽然你掩藏得极好,但却并非天衣无缝。你一个人独居在此,但每个月中你定会去陵水县,月末转而去万州城,没有一次错过。那孩子定然在这两地之一。”

郑克武没有答话,老者继续说道:“经过深入追查,二十年前你以海外难民的身份入籍。但当时只有你一人,孩子应该被你寄养在陵水或万州某户了。遍查两地前后三年的户籍,共得三十四人,其中一个就是陈祖义的儿子吧。”

听到这话,郑克武终于变色。

“我极不明白,你为何听任这孩子在普通人家长大,却不丝毫加以指导。”灰袍老者饶有兴致地问道:“莫非你想这孩子只是个普通人么?这是陈祖义的意愿么?嗯,应该是吧,虽然平凡,但他至少能成人,娶妻生儿,保住陈氏的血脉。否则以你的脾性,定会让他走上复仇之路,这条路,太难了。”

“既然你都知道了,那就该明白,他已经不再是威胁,放过他好吗?”郑克武本是个峥峥铁汉,此刻言语中竟然满是恳切的祈求。

灰袍老者淡淡道:“你消失之后,他才可真正做个普通人。”

“我明白了。”郑克武点了点头,毕恭毕敬地一拜:“多谢。”

“哈哈,能够让灭夷将军致谢,我或许是世上第一人吧。”灰袍老者开怀一笑,颇有些感触地道:“常言道,江山易改,秉性难移。陈祖义能有你这样的忠义之人追随,难怪当年能称雄西洋!”

“看护少主是我存在的唯一目的,现在他已长大成人,娶妻生子,我自该去追随海帝。一月之后,世上将再无郑克武。”郑克武缓缓双腿盘坐,有些吃力地说着,言辞却透出无比的坚决。

“没有人能干涉你的决定,你是自由的。”说到自由二字时,灰袍老者眼中闪过一丝黯淡,或许是在感慨,自己的一生,看似风光无限,但又何尝有过真正的自由。

郑克武看了灰袍老者一眼,眼神有些复杂。接着闭上双眼,开始打坐调息起来。

刚才对方虽然已是手下留情,但他仍然受了极重的内伤,若不尽快调息,定会伤重而死。不过灰袍老者也所言无虚,即使他调养好伤势,一身的修为却所剩无几了。

谷中顿时静了下来。

灰袍老者毫不干扰郑克武的调息,如入定老僧般一动不动,宛如一尊石像。

鱼叉和虎爪二人却是暗暗叫苦,这副局面,叫他们如何离开。

以灰袍老者的修为,只要他们有轻微的动作,根本就难逃其耳目。二人甚至有些怀疑,他们刚追到这里的时候,行踪恐怕就已经被他发现。只是不知什么原因,并未立即揭破他们而已。

二人刚才所谈显然不是他们应该听到的,说不定会杀人灭口,以他二人之力,根本连招架的可能也没有。

对视一眼后,二人别无他法,只得硬着头皮坚持下去,心里直盼郑克武能快些调息完毕,好让他们趁机离开。

第十章 意料之中

唐承佑失神地坐在沙滩上,面前胡乱地摆着几块石片、残贝。巡逻队的步弓手们围在他身旁默然无语,但人人脸上均有激愤之色。

当牛白村的示警烟火燃起时,唐承佑与巡逻队正好抵达牛白山的后山山脚。

虽然这已经超出了此次巡逻的范围,但在唐承佑软磨硬泡之下,巡逻队的领队也招架不住。在他做出诸多保证之后,便同意了他将巡逻终点设在牛白村的要求。

示警烟火的出现让巡逻队愤然之余夹着丝兴奋。

琼州安定已久,而牛岭巡检司所负责的范围更是数十年无事。随着规模的缩减,现在包括唐德馨在内,没有一个人有过追捕盗贼的经历。

牛白村地处海滨,来的显然是海盗。捕杀海盗奖励丰厚,且队中人人均是年青力壮,正是血气方刚之时,哪会有丝毫退怯之意。

唐承佑自告奋勇充当前哨。

领队算起来已是他的重孙辈了,虽然负有看管他的重责,但一则心情紧张兴奋,二则整个巡逻队里,还有谁比唐承佑更适合这一任务。当下便同意了下来,只是千叮咛万嘱咐地让他小心,且必须等大队赶上才能行动。

全力施为之下,唐承佑没一会儿便将巡逻队远远地抛在了后面。

不过他并不敢冒进,虽然他好管闲事,但以往对付的都是当地的小混混,就算他丝毫不会武功,他们也绝不敢惹到唐家的头上。他的实战经验少得可怜,最拿手的便是三十六计中的上计。

柳摇七荡本就是以轻身功夫为主,以他的性格,能练到第五层境界,多半还是为了能在惹上麻烦时能溜之大吉。他自己知道自家事,是以越靠近牛白村,越是小心谨慎。

待他赶到村子边缘,寻到安全的观察藏身之处时,刚好捕捉到七艘扬帆而去的战船身影。

确认对方已经离去后,他立即入村探查。村子不大,连上村后半里处的地洞,没花一会儿功夫便已经让他探查完毕。

村里的房屋全部着火,每家房前均散落着原本在房子里各种物品,显然遭到搜掠。村尾伏有一老妪,致命伤在后背,一刀致命,连脊骨都被砍断,断口处整齐平滑,一定是把利刃。

最惨的地方是村后半里的一处地洞:洞外散着几处血迹,脚印虽然被扫去,但仍然可以看出定是经过一番博斗;封门石被铁锤一类的器物砸碎;洞口伏有一少年,身上三个血洞,入体极深,应是被弩弓近距离射杀,弩矢已被取走;洞内伏尸处处,全是一刀毙命。

从村口到山洞的几棵树下有些残留的水珠,根据气味判断应该是狗撒的尿。

回忆着自己所获得的情报,唐承佑默然无语,坐在村口的沙滩上,陷入了沉思。

巡逻队不久之后便已赶到,看着眼前的情景,领队早已无心去责怪自己这个不守约定的太爷爷。分别派出人手回报唐德馨和附近的千户所后,立即展开搜救,可惜却徒劳无功,整个村子已无一个活口,对方连刚出生的婴儿也没放过。

“可恶,这股海盗太没人性了,给我逮到一定让他们受尽折磨而死!”领队义愤地说道,立即引来众人的附和。对于临海而居的百姓来说,海盗之祸是他们最为痛恨的。

唐承佑摇了摇头,沉声道:“不是海盗。”

说罢,拔弄着面前的石片,一边思索一边自言自语:“他们虽然故意做出抢掠的样子,但地上散落的物品中却有完好的铁锅,家禽牲畜也全被烧死,海盗怎么会这样做!”

“难道是来报仇的?”鱼叉当年追杀海盗的事迹人所尽知,村子里的情形,若不是抢掠,便只有复仇一说了。

唐承佑冷笑道:“复仇的海盗用得着扫去留下的痕迹么?如此掩藏,却反而留下更大的破绽。”

“那……”领队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激愤之余却有些手足无措了,征询地问道:“太爷爷,我们该怎么办?”

唐承佑举起左手,皱眉道:“不要说话,让我好好想想。”

众人均知唐承佑之聪慧,当下均是敛声屏气。

“所有人均是一刀毙命,手法干净利落,毫不犹豫,非一朝一夕能训练得出来;切口平整,显然非一般的刀,又随身带着铁锤,嗯,装备精良齐全,不是海盗。刻意扫去痕迹,显然有所顾忌,不想被人发现身份吗?我想我已经知道你是谁了。”唐承佑霍然而起,嘴角挂着一丝冷笑。

背后传来鼓掌之声,一个高大雄健,身着黑漆铁叶甲的男子朗声道:“小唐唐,有你在真是太好了!”

来者正是南山守御千户所的千户冯令正。

凭他和鱼叉的交情,一听到手下禀报牛白村燃起示警烟火,哪里还坐得住。匆匆带了两百卫所兵,路上连一口气也没歇,以最快的速度赶来。没想到仍然来迟一步,让他满肚子火找不到地方发泄。

牛白村村民平日从不与人交恶,且均是老弱妇孺,没想到却遭此横祸。抛开他与鱼叉的交情,他也绝不能容。

在村子里巡视一番后,他也直认为是海盗来袭,顿时有些头痛起来。

和牛岭巡检司一样,南山守御千户所的两条快船就已残破,根本无法下海。想着只能眼睁睁地任海盗逃离,他真不知道自己以后将如何面对鱼叉。

他赶到海边之时,刚好听到唐承佑自言自语的分析,简直犹如溺水之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虽然他经常以切磋为由,将唐承佑欺负得没有半点脾气。不过对于后者的聪慧,他也有着切身的感受。有一次唐承佑被他欺负得急了,设了个计回敬他,现在想起仍是心有余悸呢。

“蛮牛,你来得正好!”看到来者,唐承佑也是大喜过望。

根据他初步分析得出的结果,不要说他现在手中这点人,就算加上牛岭巡检司的全部,也犹有不足。冯令正手里可是拥有一个满编的千户所,因其好武,卫所里的明军被他折磨了好几年,堪称精锐。

“追捕海盗么?”冯令正双手一摆,无奈道:“你也知道我那两条破船,无能为力啊!”

唐承佑一脸无奈,冯令正恰如他给他取的绰号一般,一身蛮力,却是头脑简单。若不是自己打不过他,冯家的实力在琼州又一直稳坐第一把交椅,绝对是他最频繁欺负的对象,哪会搞得像现在这般,经常被他追着小唐唐小唐唐的叫,三天两头就要找他切磋。

不过现在正需要他的帮助,只好耐心地解释道:“他们不是海盗,目的也不是这里。你想不想帮鱼叉报仇,想的话立即派人回去,把你卫所的人全拉出来,记得全副武装,这次的敌人绝不简单。”

他此刻心里已猜出了对方的身份,而且竟然让他猜对了。

拥有七艘小型战船,船上又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战士,且害怕被人发现其身份,他几乎有九成把握对方来自和琼州隔海相望的安南。

虽然无处不在的锦衣卫也拥有这样的能力,但他们杀人的时候,根本全无顾忌,还巴不得更多的人知道,以震慑人心。

从发现烟火到他赶到村子,时间绝对没有半个时辰,对方竟然已经完成了登岸、烧村、杀人、撤离的一系列事情,动作快得惊人。

这么强大的力量,若是蓄意要灭牛白村,怎么可能让村民有机会点燃烟火。

很显然,对方只是路过,可是被牛白村的人无意中发现,故而杀人灭口。从尸体看,牛白村中除了鱼叉、虎爪和虾仔三人,其他均惨遭横死。

鱼叉应该不在村子里,比起冯令正这条蛮牛,他的实力更加深不可测。如果他在,对方绝不可能这么顺利。而虎爪除了上山狩猎外,一直都是鱼叉的跟屁虫,多半也不在村子里。

以此推论,长年留守村子的虾仔便很有可能是发现那些安南战船的人,牛白村能出海的,也只有他们三人了。

虾仔会去哪里了呢?村里能和安南武士搏斗的只有他一个了,那洞外的血迹是否是他留下的?

听到唐承佑的分析,冯令正虽然仍未完全明白,但脸色却变得凝重起来。若是追捕的是海盗,他自有调兵之权;但对手若真是安南精兵,便绝不是他这个小小的千户所能做主的了。

“这还不简单。”听到冯令正的顾忌,唐承佑几乎是指着他鼻子骂道:“笨牛,他又没打旗号,你就当他是海盗不就完了。等杀掉那些混蛋之后,你拉几车首级去请功,他们脑门上又没刻字,谁敢说他们不是海盗。”

“好像你说的也不错呢。”冯令正闻立即想给唐承佑来个熊抱,却被早有防范的他轻松闪开,只得搓着手笑道:“果然还是小唐唐厉害,那个谁,立即带我令符,去叫兄弟们操家伙来。传我的话,干掉海盗之后,我给大家摆上三天的庆功宴!”

“哎,叫大伙直接赶去牛岭巡检司,在那儿汇合!”唐承佑对那几个匆匆赶去调兵的士兵大声补充,言毕深深地望了一眼那几艘船消失的海面,喃喃自语道:“他们的目标是那个卖柴的哑巴吧,这个被锦衣卫高手踪的人,到底是什么身份?”

发现郑克武被跟踪完全是唐承佑的意外收获。

无心练武的日子里,他终日四处闲逛,陵水和万州的大集之日当然不会放过。闲得无聊的他其实早就对郑克武生计来源产生疑惑,便多留了份心思。

这一来竟然让他发现时常有高手跟踪他,对方的心思全放在郑克武身上,没想到自己的行动全落在了唐承佑这个身处局外的有心人身上。

当他准备进一步的展开深入调查时,便碰上了那桩令陵水县令恼羞成怒发出警告的事,接着便是三个月的禁足。禁足这三月里,闲极无聊的他也没少想这件事,更感那卖柴男子大不简单。

一想到绝不该出现在这里的安南武士的目的,他便不自觉地与郑克武联系了起来,不过心中却并没有几分把握。他对安南所知皆来自传言,实在想不通会有什么令其不顾与大明再度开战而冒险潜入琼州。

七艘战舰,每船可载二三十人,那可是近两百名精锐战士。

唐承佑皱了皱眉头,安南这几年发展迅猛,特别是黎利手下的蓝山亲卫,更是被传言吹得神乎邪乎的,若是真是他们,这次的行动绝不会顺顺利利了。

“出发!”看着冯令正那颇有些威武的背景,唐承佑嘴角现出一丝冷笑:“黎利啊黎利,最好是你亲自前来,这番我定要让你知晓,我大明治下,岂会仅有王通、柳升这些草包之流。”

第十一章 两招之诲

等待,让时间变得漫长。

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无法体会鱼叉和虎爪现在心里的滋味,沉闷的静寂中,二人几乎是数着自己的心跳度过了这一刻钟。

郑克武丝毫没有收功的迹象,那灰袍老者仍如一尊雕塑。

鱼叉合上双眼,思索一番之后,轻轻的拍了下虎爪。

虎爪扭头望去时,鱼叉一脸笑意,眼中却透中坚决。知道鱼叉已经做下某一决定,虎爪撇了撇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深吸了口气,鱼叉长身而起,跨步向那老者的方向走去。

现在这个局面让他感觉有些憋屈。

即使真的能避过那灰袍老者的耳目,安然离去,这次的经历也绝对会在自己心中留下阴影。更重要的是,对方来自巡洋船队,如此失之交臂,非他所愿,更有可能抱憾终生。

思虑之下,他干脆豁出去了,藏头缩尾本就不是他本性。况且对方连被称为屠夫的郑克武都能放过,难道会是凶残好杀之辈么,毕竟是来自巡洋船队呀。

没有丝毫犹豫,虎爪随之而起,仅落鱼叉一个肩膀。虽然他心里也没有底,不过跟随鱼叉,他毫无所惧。

“草民陵水牛白村鱼叉,因一时好奇,斗胆跟踪大人,还请……”鱼叉边行边语,一脸坦然。

灰袍老者身边的尘土草屑无风自起,也未见他有何动作,身旁一根木柴快若闪电般疾射而出。

鱼叉显然没料到对方竟然不等他话说完,便突然出手。迅速压下心中微微泛起的不快,鱼叉双眼微眯,弓步沉腰,那柄精铁鱼叉已然来到他手上,全神贯注地盯着那疾射而来的木柴。

“格!”叉尖丝毫无差地劈中木柴。看着那应声而飞的木柴,鱼叉满脸惊愕。

那根木柴来势凌厉,他几乎是出自于本能般的全力劈出。正中之际,他只觉自己仿佛劈在绵花上一般,毫不着力。若不是及时全力控制,他恐怕会被自己的力量带得向前。

这是没有道理的事情。

速度和力量向来是成正比,速度越快,所需力道便越大。观那根木柴的来势,他自忖几乎要用全力才能挡住,哪知道竟然会是如此情景。

灰袍老者嘴角泛起一丝高深莫测的笑意,随手一扬,又一根木柴斜斜飞起,划出一道优美弧线向鱼叉头顶坠去。

比起刚才那一击的快,这根木柴简直慢得出奇,与一个普通人随手抛出的别无二致。

鱼叉可以晰的看清其形状、大小至乎劈开处的纹理。不过他却不敢有丝毫大意,这老者一招一式都完全超出自己平时的所知,若是用常理与他相对,绝对会吃亏。

“咻!”一支羽箭从鱼叉身后射出,直奔那坠下的木柴而去,眼看就要射中,终却与之擦肩而过。

虎爪的惊疑声中,鱼叉已纵身跃起。

身体先是抱着一团,接着猛然舒展开来,叉尖直刺而出。“呯!”叉尖正中木柴,溅起漫天木屑。

“有意思。”灰袍老者缓缓睁开眼睛,脸上竟是一片慈祥的笑容。

鱼叉稳稳落地,摊出左手,看着纷然而落的木屑,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这灰袍老者简直太出人意料了。

力强则疾,力弱则缓,这几乎是巅扑不破的真理。可在这老者手中,却偏偏能将其完全颠倒过来。

他刚才其实本没有应对之策,但之前老者与郑克武相斗时的以快击慢和前面那一击的疾速却无力给了他一点启发,抱着试一试的心理以自己最强之力相抗,没想到竟然让他蒙对了。

虎爪的第二支箭已然上弦,对准那老者朗声道:“这位大人,我们是不该在旁偷窥。但士可杀不可辱,你若原谅我们万分感激;但若是想耍弄我们,我们……”本想放句狠话,不过思来想去,自己二人合力之下,根本拿这老者毫无办法。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言语,怒愧交加,竟红着脖子僵住了。

鱼叉伸手拦住虎爪,揖手道歉:“大人,今天我们看到的一切定会守口如瓶,姑念我们无心冒犯且为守法良民,还请高抬贵手。”

并非惧怕,但若是死在这里,死在从那个自己从小就向往的巡洋船队中出来的人手里,是鱼叉绝对不愿的。是以他不惜软语相求,更暗自期待可以与其化敌为友。

“鱼叉,听过你的事,不错。”老者点了点头,伸手抓起一根木柴,放在面前仔细观赏着,似乎上面画有引人入胜的图画。

鱼叉表情一滞,警惕地观察着老者的一举一动。虎爪本已放下的弓箭再度举起,更上前半步,与鱼叉并肩而立。

本以为老者一脸慈祥,又赞鱼叉不错,应该顺利地解除敌对关系。不过看这意思,显然他来意犹未尽,手中的木柴随时都可能向他们攻来。

“刚才可有收获?”灰袍老者对他们的警戒毫不在意,看着木柴淡淡地道。

听出对方语中的考教之意,鱼叉肃然回道:“大人力强而缓,力弱而疾,实是为人所不能。其中缘由,还请大人赐教。”

“摘星夺月,人或许不能。”灰袍老者眼中似乎闪过一丝迷惘,仰头看天。

鱼叉和虎爪均露出思索之色,老者的话看似与鱼叉之问毫无关系,但二人心中隐约捕捉到什么,却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印象。

“虎可食人,人亦可捕虎。”虎爪眼睛一亮,弓箭已收起,此刻正看着自己的双手,若有所思:“人与虎孰强孰弱,并无定论,强弱只在努力与机遇。”

两年前,一只老虎频频出没于几个生黎部落,咬伤人畜无数。各部落也曾组织捕猎队,可那老虎极是狡猾,见人多就跑,人少则出,令捕猎队疲于奔命却一无所获。

那时虎爪还叫韩中秋,才十六岁,正是初生之牛犊,毫无畏惧。

他独自一人追捕那虎上百里,最后赤手将其捕杀。当他把老虎拖回生黎村寨时,虎身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肉,由此才获得虎爪之名。

至于他的本名,除了村子里的人,已经没有几人知道了。

那次的捕虎之旅让他获益匪浅,不仅获得了黎母大山生黎的尊重,自身的实力更有了极大的发展。老者的话让他想起当他决定只身捕虎时,几乎所有人都不看好他,但最终他却获得了成功。

正因为这段经历,才让他树立起了坚定的信心,不断成长起来。

鱼叉点了点头,皱眉道:“人有力穷时,但到何时方为力穷,却无人知晓。对于不同的人而言,极尽之处绝然不同。”

他有近半时间都在海里出没,对于大海他远比别人感悟要深刻。随着对大海的了解越深,他越觉得前方的路无穷无尽,看不到极致在何处。

灰袍老者眼中光芒大盛,表情再无法保持之前的平静与淡然。

他确实也听过鱼叉的事迹,但也只把他当做一个略有超凡的孝义之人,可是他一句发自内心的感悟,二人却没一会儿便给出接近而又有所不同的答案。

“孺子可教。”满意地点了点头,灰袍老者低头沉吟了一会,似乎在组织着自己的语言,等他抬头之际,眼神中散发出神圣之色:“世间法则,均由真主所定。人的一切所为,均在法则之内,除了不能超越真主,一切尽可超越。法则之内,一切掌控由心,强弱疾缓,一念而已。”

二人闻言均是一震,似乎眼前出现了一片完全不同的新天地。

第十二章 忍辱偷生

“哗啦!”一桶清水从虾仔头顶浇下,呻吟了几声之后,他立即挣扎着大叫起来:“不要,不要!大家快跑……快跑!鱼叉哥,报仇,报仇……”说到后面,他竟然捂着脸哭了起来,之前的勇敢与坚毅再不复存,只剩下极度的伤痛与无助。

黎思齐见状立即叫人将他架起,却被黎利阻住。

“纠纠男儿之泪,比血还要令人尊重,任他哭吧。”黎利叹了口气,转头看向黎思齐问道:“鱼叉……这名字好像听你说过?”

黎思齐面有愧色,点头应道:“正是那个独自杀尽七十二海盗之人,孩儿早该想到。不过我们做得十足,别人只会以为是海盗所为,绝不会与我们产生联系。”

灭村的顺利和活捉了虾仔让黎思齐心里稍稍好过了点,但仍有些忐忑不安。

“思齐,你太过自大了。”黎利背负双手,皱眉道:“一个小小的渔村竟然同时存有两个杰出之人,大明之下,能人异士何其多矣。这次事毕之后,你跟我一起回东京,琼州就交给范柳好了。”

“父王!”听到黎利直接的表示出对他的失望,黎思齐大惊失色,跪下恳求道:“请父王再给孩儿一次机会,孩儿一定谦虚谨慎,不会再出任何错了。”

他潜入琼州三年,若是就这样灰溜溜地回去,对他的声誉势必会造成无可估量的打击。更可怕的是,从今以后他恐怕再也没有能独当一面的机会,此消彼长之下,后果难料。

黎利将其扶起,宽慰道:“你想得太多了。为父并不怪你,这次的事件纯属意外,与你何干?你的应对也在情理之中,换成为父也不过如此,何错之有?让你回去,不过是有更重要的事交给你办而已,岂有他哉?”

“真的?”黎思齐心中一喜,脸上却犹带不信。这一路来,黎利已经数次责斥他自大与狂傲,与之前十几年常常温言鼓励相比,早就让他心里惴惴不安了。

黎利点了点头,语重心长地道:“大明若无雄主出,必不图我安南。乱其一隅虽然重要,但却非根本。你乃我安南国太子,眼光当然应该放根本大事之上。”

“父王是要我领兵征讨哀牢?”黎思齐心中稍安,思绪立即活络起来。

黎利摇了摇头,眼中闪过一丝冷厉之色:“石儿的仇必须由我亲自来报,如此方可告慰你大伯对我一门之恩。”

黎利起事之初,曾多次被明军追杀,其堂兄多次舍命相助。一次黎利被追得逃入暹罗,为了保护其妻儿,那位堂兄惨被杀害,只留下独子黎石。

因为这层关系,黎利将黎石视为己出,曾任其为相国,荣宠无人可及。

黎石死于哀牢的偷袭之中,对他来说简直是难以忍受的耻辱。这几年哀牢不断派出求和的使者,却全被他斩杀于边境,根本没有丝毫接见的意思,以示绝不谅解之意。

“孩儿明白。”黎思齐也是聪明人,立即明白过来:“孩儿自请去顺化府,待父王得胜归来之后,当为征讨占城之先锋!”

历史上,哀牢从未成为安南之患,很多时候反而是其附属。若非黎石之仇,根本不可能让黎利对其大动干戈。与之相比,数百年世仇的占城,才是安南最需要打败的敌人。

黎利欣慰地笑道:“先锋岂配我儿。”

“孩儿定不会让父王失望!”黎思齐闻言大喜过望,父亲显然是要将征讨占城的重任完全交给他。安南现在兵强马壮,实力已在占城之上,若是他能取得攻伐占城的胜利,那还有谁能动摇其地位。

“哈哈哈……”一阵狂笑打断了黎氏父子,虾仔吃力地爬了起来,无比愤怒的双眼盯着二人,毫无畏惧之色。

牛白村完了!

痛哭之后,他不得不接受眼前这个事实,虽然他并不明白对方为何没有当场杀掉他,但却已无半点偷生之念了。

“你笑什么!”黎思齐心中恼怒,自己正想好好表白一番,却被其打断,顿时厉声喝骂。

虾仔冷笑道:“我笑你们死到临头了,还在做什么春秋大梦。”

“笑话!”黎思齐一脸尽是轻蔑,道:“以我安南国之力,杀掉你寄予希望的鱼叉简直如踩死一只蚂蚁般简单,你莫不是脑袋发昏了!”

连琼州第一高手冯轩朗在他眼里也算不得什么,更何况只是一个杀了些蹩脚海盗的渔夫。是以他明知这带的村子只有鱼叉所在的牛白村,但在下达屠村命令时却没有半点迟疑。

“鱼叉哥一定会杀光你,替村民们报仇的!”虾仔面色狰狞,眼神中却有着无比的自信。在他心中,天下再无鱼叉办不到的事情。

黎利拉住愤怒的黎思齐,上前宽慰道:“这位小兄弟,对于你村子事,我很抱歉。”

虾仔是他欲得之人才,虽然双方之间已无转圜之地,但他却仍然希望其能心甘情愿地为己所用,是以不惜屈尊降贵,和颜以对。

“呸!”虾仔丝毫不领情,啐道:“几十条人命,一句话就了事?要不我把你们也杀了,说一万句对不起如何?”

“这世间强者为尊,弱者本就靠强者的怜悯生存。”黎利淡淡地道:“若要算起来,你跟我们是同路人,因为你才是罪魁祸首。”

虾仔闻言一怔,眼泪再度喷涌而出:“是的,该死的是我,你们杀掉我就行了,为什么,为什么!”

事实上,醒转过来之后,他一直处于自责之中,既悔恨自己擅自出海,又责备自己的无能为力。若不是还有复仇之念,他早就自尽了。

“若是眼泪能杀死你的敌人,你就尽管哭吧!”黎利陡然抬高音量,道:“想要报仇是吗?那你就站直了,努力使自己变强吧!”

“父王?”黎思齐心中疑惑,听其父之意,竟然是在鼓励其向自己父子二人寻仇。

黎利摆手止住了还欲再言的黎思齐,道:“我们来个约定如何,跟我回安南,全国最优秀的武师由你挑选,待你有实力报仇之时,我给你一个公平决斗的机会!当然,若是你的鱼叉哥能在此之前杀掉我,我会让他们还你自由!”

虾仔闻言有些不可思议地望着黎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对方是发疯了还是在戏弄自己,怎么会有人做出这种事情来。

黎思齐却已经明白父亲的心意,随声附和道:“以我们的手段,瞒过鱼叉轻而易举,你若死了,天下间又有谁会知道事件的真相。”

从虾仔的神色言语,不难看出其已了无生意,若是他一意寻死,又如何能为己所用。

黎思齐暗赞父亲的高明,心里却也在反省着,自己还是太嫩了点,竟然连这点也看不出来。当下暗做决定,今后定要少说多做,不要冒然丢丑,否则只会让自己被父亲轻看。

“放心,你们没死,我怎会死!”虾仔也不是蠢人,虽然他还不明白自己到底有何值得利用之处,能令对方刻意激起自己求生之心,但他也知道,黎思齐的话说得没错,对方并非一般海盗或海盗商人,要想揭开事情的真相,绝非易事。

自己必须活下来,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向鱼叉通风报信,为自己的妻儿,也为全村的百姓报仇。

三人都没有想到,在他们离岸不久后,他们身份便已经被唐承佑猜到。

一个半时辰后,安南船队将在东山岭靠岸。

两个时辰后,唐承佑和冯令正集结的南山守御千户所和牛岭巡检司的所有兵力,将抵达东山岭。

鱼叉和虎爪此刻仍呆立原地,消化着灰袍老者带给他们的震憾。

高深莫测的神秘灰袍老者,琼州府内几个最杰出的青年才俊,崛起于安南的一代雄主,避世二十余年来昔日屠夫,所有人都将在数个时辰里,汇集到同一个地方。

风云变色,没有人知道到底会发生什么事。

第十三章 三宝太监

友情提示:若文中出现“看不懂”三字,请自行联想,本章已被屏蔽过一次了,呃,所以,请大家原谅则个。

“多谢大人教诲之恩。”鱼叉“醒”了过来,立即向那灰袍老者揖手道谢。

他的武道一直全凭自悟,冯轩朗找上他时,见他竟然无师自通,已达到内息循环不息的先天之境。惊讶之余,根本不敢教给他任何东西,害怕自己教法不当而误了这个难得的奇材。

冯轩朗无疑是个有大气魄之人,若是换了其他人来,骤然见到这样一个武学天才,恐怕是求都要求着将其收归门下。这样的奇才,只要稍教导,必然可光大自己的门庭。况且对练武之人来说,谁不希望有一个青出于蓝的徒弟呢?

可是先天之境对于学武之人来说,根本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冯轩朗三十岁便傲视琼州武林,在岭南武人之中也是有数之人,可是直到现在他仍然没能踏入先天之境。当然,这并不是说鱼叉当时便能胜过冯轩朗,若是论比武拼斗,二人的差距仍然极大。

先天与后天的最大差别,在于气息的运行方式有了本质上的区别,但经验与应变却仍然不可能凭空而得。

是以以冯轩朗之能,也不敢轻易传授给鱼叉任何行气之法与武功招式,那样只会让鱼叉拘泥于后天之境,白白浪费了他天赐的材质。就像一美玉,若是出于顶尖匠师之手,势必更添其美;反之,若由一个二流匠人去雕琢,将再难现其光辉。

眼前这灰袍老者无疑便是那顶尖的匠师。

单看他轻轻松松地便击败了足以济身一流高手的郑克武,便可知其武功是何等惊人。要知道郑克武在二十多年前做为陈祖义的头号猛将,在南洋一带已是少有敌手。经过这二十多年苦修般的生活,功力更是大进,而他在灰袍老者的手底下竟然连还手之力也没有。

站的高度不同,看到的风景也迥然不同。

灰袍老者短短数言,却为鱼叉开辟出一个新天,让他明白,一般武者所需遵循的种种法则,并不能束缚住他,一切由心而生,天地任他驰骋!

要知道,冯轩朗虽然对他评价极高,但他却很是失落了一段时间。

在武道之途,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该走向哪里,目标又在哪里。结识冯令正后,他也曾通过他了解其修练之法,却反而搞得一头雾水。除了认识了一些基本的穴位、经脉外,他所有的经验均来自于自小不断与之相搏的大海。

“你懂了?”灰袍老者缓缓睁开眼睛,脸上挂着一丝笑容。

鱼叉挠了挠头,有些腼腆地道:“真让我说,却又说不出什么来,只是觉得……”

“简单。”灰袍老者似乎明白鱼叉现在的状态,很多事情,领悟到了,却并不能用言语表达出来。唯一需要的便是……“看招!”

在没有任何征兆之下,老者刚才拾起的木柴出手了。

这一次与前两次绝然不同,几乎是在老者开口之际,那块木柴便已横越过两人间数丈的距离,鱼叉听到“看”之时,木柴已离他面门不过尺许距离。

鱼叉毫无防备,甚至来不及反应。自然而然的,他进入了无数次孤身与大海搏斗的心境。

天地间一切不存,只有巨浪与自己。

一切变得缓慢起来,木柴的来势、击中自己的部位、时间都清晰地反应在他脑海中。

“啪!”木柴重重的打在鱼叉脸上,留下一道红印。

鱼叉不自觉的摸了摸火辣辣的脸颊,略有些尴尬。

他刚才明明心里有着数种方法化解这一击,但未来得及施展出来,便已经被击中了。想着自己之前自信满满地说懂了,哪知道比前面两次还要不如,顿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为什么挡不了,躲不了,拔不开呢?”灰袍老者脸上笑容大盛,乐呵呵道:“傻小子,放眼中土、西洋、漠北、西域,能躲过刚才那一击的,绝不超过五人,若你能躲得开,真主对你也未免太过恩宠了吧。”

听那灰袍老者放出豪言,鱼叉却丝毫没有觉得什么不对,反而是只觉理所当然。

他现在心里只是在想,为什么?既无法挡,也无法躲,心中百转千念,仍然找不到破解之法。苦思无果,他只得眼巴巴地望向那老者,希望能获得答案。

灰袍老者并不说话,轻轻向前跨出一步。

鱼叉目瞪口呆,一副难以置信的神色。

这怎么可能!那老者的步子,明明跨出尚不足一尺,此刻却站在了自己面前三尺之处。“你,你会道法?”鱼叉有些结结巴巴地问道,刚才这副情景,他也只能用听人传说中的修道之人能缩地成寸来解释了。

灰袍老者淡淡地笑了笑,道:“你以为我只跨出一步?”

“好快!”鱼叉顿时明悟过来,不过眼神中的惊讶仍然没有丝毫减弱。

不论是之前与郑克武的相斗,还是试自己的三招,灰袍老者都表现出惊人速度,只是人往往会被自己的眼睛欺骗,无法察觉真相而已。

“孺子可教。”灰袍老者满是欣慰,接着又不无遗憾的道:“要是早十年遇上你,我一定会割掉你的“看不懂”,将我这一生所学尽数传你!”

鱼叉表情愕然,虽然他早猜到对方极有可能是宫中的宦官,但却没想到对方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看他那眼神,绝对没有半丝开玩笑的味道,若自己十年前遇上他……想想也不寒而栗。

虽然他年已二十五仍未娶妻,但并不是他不想。事实上从他捕杀海盗归来这九年中,提亲之人早已踏破了他家的门槛,其中不乏琼州府内的一些名门望族,可是他却全都婉言谢绝。

他肩负着全村几十口人,又如何能让别人来和他一起受苦呢?只有村子能够自立,完成他自己的守护之责后,他才有资格却考虑自己个人的事情。

在此之前,他只能为牛白村而活。

“哈哈哈。”灰袍老者开怀大笑,好一会儿才平息下来,安慰道:“不用担心,老夫还没强行割掉别人“看不懂”的嗜好。”

““看不懂”,要割掉谁的“看不懂”?”虎爪此际方才“醒”过来,只听到灰袍老者的后半句,顿时紧张地发问。

之前从老者的声音,他也多少判断出对方多半是宫中宦官。这刻还以为这老者为了不让自己二人泄露他的秘密,要将二人阉割送进宫里当宦官呢。

虎爪的话引得二人又是一阵大笑,鱼叉拉过虎爪,简要地向他介绍了之前的经过。

明白是自己误解了之后,虎爪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问道:“大人从巡洋船队出来,一定认识三宝太监郑大人吧。”

灰袍老者意味深长的看了二人一眼,道:“认识,当然认识。我和他,是很要好的朋友。”

“莫不是王景弘王大人?”虎爪急急地问道,脸上尽是兴奋。所有在民间流传的关于巡洋船队的传言,他们几乎都耳熟能详。郑和的好友,除了副史王景弘,哪里还会有别人。

鱼叉却听出别样的意味来,想了想,他恭敬地拜道:“您就是郑大人吧。”

灰袍老者笑而不语,显是默认了。

鱼叉和虎爪却有些发怔。从他们少年时起,数度率领庞大船队下西洋的郑和便是其梦中的偶像。事实上当时沿海一带有志的年青人,又有几人不期盼着能登上宝船,周游西洋列国,尽展中华之雄风呢。

这是大国百姓之骄傲,强国小民的幸运。

见二人表情,郑和笑道:“你们没想到我会是这么一个糟老头子吧。”

二人不自觉的点了点头,随即又一起猛地摇头。确实,在他们心目中,郑和是那么高大威武,又或是儒雅风流,怎么也与眼前这看似平凡的老者联系起来。

“郑大人,真有真主么?”鱼叉面色迷惘。

“郑大人,您为什么会到这里来呢?”虎爪一脸兴奋。

二人一知郑和身份,心里堆积多年的问题纷至沓来。

鱼叉先想到的是郑和之前口中数次提起的真主,虎爪最感兴趣的却是其来的目的,甚至幻想着能借机会登上宝船,与鱼叉一起开始梦想中的西洋之行。

郑和看了看二人,随即望向鱼叉,肃然道:“真主是世间万物的创造者,日月星辰都由他支配。他自有自在,无始无终,永恒,无形无相,至仁至慈,赏善罚恶,本然自立,无所不能。”

看着郑和一脸神圣,二人也不禁有些被感染了,虽然在此之前根本没有听说过什么真主。沿海百姓信奉的神衹不少,最主要的便是妈祖。

“真主为什么不让天下百姓都过上安乐富足的日呢?”鱼叉悠然神往,想像着若这无所不能之神灵能替他的子民施展神通,那天下将是何等的盛况。

郑和再没有之前那般沉稳与安祥,眼中现出一丝狂热,犹如一个最为执着的信徒:“凡尘俗世不过弹指刹那,回到真主之怀,善恶自会得到清算。”

鱼叉心里却泛起一丝迷惘。他虽然也会在每年妈祖诞辰及重大节日时,在村子里举办各种祭祀活动,但对世间是否真的存有神灵却一直心存疑惑。牛白村的村民与世无争,淳朴善良,神灵为何会降下如此灾难。若神灵皆是如此,那不要也罢。

是以当更为强大的真主出现时,他心里却反而生出一丝排斥。郑和的辩解并不能令他满意,皱眉道:“若一切只为回归真主,那人世间有何存在的必要……”

郑和闻言一震,看着鱼叉眼神闪烁。正当他欲言又止之际,一声鸟鸣在林中响起。

第十四章 最后心愿

“把郑克武扶进屋里,我去去就来。”也不见他如何动作,整个人腾空而起,如大鸟般向身后的林中扑去。

声音犹在耳中,他的身影却早已不见。

二人对视一眼,似乎都有什么话想说,却终究没有说出来。呆立半晌之后,依郑和之嘱将正好行功完毕的郑克武往小屋扶去。

郑和刚在林中站定,一个身影似乎凭空出现一般,立在他五步之外。来者头发有些花白,一身打扮与村民无异,只是眼中精芒时隐时现,绝对是个一流高手方可具备的。

“马哥,点子已经开始登岸,大约一百五十蓝山亲卫。”来者对着郑和极是恭敬,不无忧虑地问道:“马哥真不需要我们帮助么?点子很硬,若把周围的弟兄叫上来,定会万无一失。”

郑和本名马和,后虽被永乐帝赐姓为郑,但一些自幼与他熟悉的人,仍然以马姓来称呼他,以示亲密及与众不同的关系。

郑和对那人点了点头,决然道:“宋俊,从现在开始,你立即将所有人手撤走,再不要插手此事。”

若有江湖中人在场,恐怕会大惊失色。

这宋俊可是大有来头,江湖中人人闻之色变的闻天阁第一高手,且出名的心狠手辣,不知有多少武林中的成名人物折在他手中。

“可是您的病……”宋俊有些不甘,欲言又止。

蓝山亲卫是黎利的贴身护卫,所有卫士均来自其起事之初的百战精英,忠诚无比。更难得的是,这些人长年一起吃住行,战斗起来配合默契,虽然个体实力并不十分出众,但联结成阵之后,战力相当可怕。

郑和叹了口气,脸上现出落寞之色:“诛杀此獠应当无碍。宋俊啊,我们那班老兄弟现在还剩下几个了?成祖爷御驾而去了,看看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新人,都快骑到我们脖子上了。这次我未请旨意便擅自行动,虽为我大明百年之计,但事后定会被他们逮住不放。哼,给他们胆,也绝不敢欺负到我头上。但你们呢?我不想老兄弟们受此牵连。”

表面风光无限之下,郑和的日子却并不好过。

朱棣在位之时对他信任有加,旁人虽有言语倒也影响不了什么。可是这大树一倒,不论是朝臣还是随新帝而起的宦官,无不将矛头指向他。

权力场中,向来都没有对错,只有彼衰我荣。

只不过他的功劳与威望极高,又是永乐旧臣,新皇帝却也不好逼他太甚。近十年来一直让他守备南京,看似重用,实则是让他远离朝廷权力斗争的中心。

宋俊颓然摇头,显然对郑和的话有着极深的感受。

除了极少数人外,他们这批老人现在倍受排挤,甚至有不少冤屈而死。一生供人驱驰,最终却落得如此惨淡收场,想想也令人心寒。

“这次巡视西洋完毕之后,我会自请去守长陵,到时更不能照拂你们,唉。”郑和负手仰天,沉声道:“这两年你们助我的经过,事后不必隐瞒,详细向谭阁主汇报,凡事尽可往我身上推。此番出洋,短则两年,长则三年。我不在,若遇急难,便去找侯显,定可保兄弟们周全。”

侯显也是少数仍然受宠的永乐朝宦官之一,因其功劳比郑和也不逊色多少,且善结人缘,他在朝中的地位仍然牢不可破。不久前还获皇帝恩准,在他家乡兴建侯家大寺院,全由朝廷出资出力,由此可见其在宣德皇帝心中的地位。

“谭阁主已有所耳闻,察言观色,有默许之意。侯大哥已衣锦还乡,鞭长莫及啊。”宋俊神色有些迟疑,犹豫了好一会儿才道:“金英那厮甚是可恶,仗着皇上宠信根本不把我们这批老人放在眼里,这两年更是肆无忌惮。马哥你长年守备南京,有些事兄弟们来不及与你商量,便私自做了决定。”

“你们暗中联络东宫局郎之事我已知晓。”郑和神色有些无奈,眼神却变得有些凌厉起来:“王振此人我见过两次,他表面殷勤恭顺,但我始终觉得此人城府极深,野心太大,终有一日其害恐怕远甚金英之流。你们要切记,绝不可助纣为虐,做出有害我大明基业之事。”

“马哥有些过虑了吧。”宋俊有些不以为然,他们这批老人在宫中越来越不得志,甚至很多新入宫的小宦官也没点好脸色。

与之相比,得到皇帝信任的王振却和颜悦色,甚是尊崇,让他们终于找到了可以依靠之处。虽然王振的权力不及金英,但他却是东宫之人,日后太子登基,其荣宠又有何人能及。

郑和自知自己已经无力阻止,但却并不甘心放弃,道:“我自己开了个不好的头,以后宫中恐怕难免有人想仿效我。我虽无甚才能,却还识得大体,稍懂进退。若是来者只知好大喜功,又无才无德,定会铸成大祸。你们与王振之间的事本就是他写信告知我的,他对我尊敬太过,我总有不详的预感。”

双方在此事上的分歧太大,宋俊显然不想再继续纠缠这个话题,指了指谷中三人道:“马哥,今日之事尚不宜在民间传扬,那三人还是灭口为好,让小弟为你做最后一件事吧。”

“不可。”郑和闪身拦住宋俊,道:“此二子无论天赋悟性,均是上上之选,又是孝义之人,假以时日必是我大明栋梁之材。这次即使成功,安南也终会成为我大明之患,或许安定南疆的重责,会由他们分担一二。若有机会,你可暗中相助,切不可有加害之意。”

“那……郑克武呢?留下他,对马哥极是不利。”宋俊犹豫了一下,有些担忧。郑克武当年也是大明通缉之要犯,虽然已经过了二十多年,但将他私放,若是被有心人知道,也是一项不小的罪名。

郑和叹道:“忠义之人,且命不久矣。一切都让我来承受吧,只要完成这最后的心愿,世间又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

“马哥保重。”宋俊深深一鞠,悄然离去。

第十五章 暗藏杀机

鱼叉和虎爪将郑克武扶到床边,好奇地打量着这一代凶人的居室。

小木屋里布置的非常简单,除了一床一柜之外,再无他物。但室内却干爽清洁,平整地铺在地面上的木板一看便知有些年月,但却没有任何污损,显示了屋主对生活的讲究。

二人对郑克武并没有什么恨意,虽然他曾身为海盗,但那毕竟是多年前的事了,相对来说传说的感觉更重些。而这些年总要碰上几次,在他们心里,他只是那个沉默寡言,与世无争的卖柴大叔。

更何况民间最重忠孝,郑克武为守护少主二十多年如一日的隐居在这里,其忠义足以令人敬佩了。

“郑大叔,你怎么样了?”鱼叉关切地问道。

调息完毕后的郑克武更显得衰弱,原本只是零星有些花白的头发,似乎一下子白了许多,脸上的皱纹也更深。

仅仅几个时辰的时间,他似乎苍老了十几岁,从四五十岁的壮年踏入六七十岁的暮年。

“两位小兄弟,不知能答应我一个请求。”郑克武喘着粗气,似乎就这么一句话也用光了他全身的力气。

鱼叉和虎爪交换了一下眼神,前者点头应道:“只要我们力所能及,郑大叔但说无妨。”

听到郑克武的话,二人都有些犹豫。

虽然郑和已经答应要放郑克武一条生路,但二人的关系却始终是敌非友,若是郑克武的要求是要与郑和冲突,那他们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答应的。只是看到现在的他确实也可怜,不忍心立即加以拒绝。

郑克武顿了一会儿,深吸了一口气,却急促地咳嗽起来,许久才平息下来,道:“此间事了,我想请二位小兄弟送我去万州城见个人。”

“郑大叔此际恐怕不适合见那个人。”鱼叉皱了皱眉,哪里不明白郑克武是想在一月之期内前去见自己的少主最后一面。

只不过郑和虽然答应不再追究,但前提却是陈祖义之子永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平凡人。郑克武守住这秘密二十多年,临到死时,恐怕难保不会将其说出来。

这样一来,那孩子想要过平静的生活,将再无可能。

“小兄弟既然已经听到,自然知道,若不见此面,我又如何瞑目。”郑克武喘了口气,脸上现出一丝欣慰的笑容,道:“你放心,我只是远远的看看,绝不会走进他的生活。”

“如此,那好吧。”鱼叉难以拒绝这一请求,只好同意,毕竟这可能是郑克武最后的心愿了。

“多谢。”郑克武意味深长地笑了笑,闭上眼睛再不言语。

鱼叉微微皱眉,心里觉得似乎有些不对,却也不明就里。

隐隐中,他感觉郑克武的伤并没有那么重,他难道是在隐瞒什么吗?为什么一定要自己送他去万州呢?像他这样的人,就算伤再重,只要调息两天,赶几十里的路怎么也不成问题吧。

鱼叉苦思不得解,突然感觉虎爪从背后捅了捅自己,回头看时,只见他正是手指示意。

循指望去,不由微微一愣。郑克武盘坐的地方,一小截刀柄从他衣褂后若隐若现,若不仔细观察,根本看不到。虽然只是一小截,但几乎不用考虑,鱼叉便可肯定,那就是刚才他与郑和对敌时使用的那把会发出诡异红芒的怪刀。

郑克武调息时,他和虎爪曾仔细观察过那把刀,清楚地记得二者相距足有四五尺,可是他什么时候拾起的刀,他们竟然没有丝毫察觉。甚至刚才二人扶着他进来,也根本没有注意到他手中持刀。

想到这里,鱼叉不由微冒冷汗,若是他在自己二人扶着他时突然发难,他和虎爪恐怕连闪避都办不到。

单看他这一手,便知他就算伤重未愈,也绝不会是眼前这般虚弱。当下不由暗自提醒自己,不能对他放松丝毫警惕。

警惕之余,心里又有些好奇。

郑克武藏起这把刀想做什么呢?偷袭郑和只会自取其辱,伤害自己二人吧,又完全没道理,毕竟自己和虎爪与他毫无瓜葛。难道是想要保护他那个少主而杀人灭口?

应该是了,郑和毕竟是个有头有脸的大人物,答应过的话应该不会反悔。但自己二人却也得闻此事,就算没有害人之心,但若是无心之下说漏了嘴,传到了锦衣卫耳中,其中只要有一二邀功之辈,便难免会进行彻查。

他求自己二人送他去万州,真实的目的恐怕就是想在途中下手,以保护其少主。

想清了对方的意图,鱼叉心里既恼怒又敬佩。

恼怒的是他为救一人,而完全无视他人性命;但他这种为保护自己守护的人而不择手段的做法,却又让他恨不起来。

想起来,自己不是也曾为守护村子,不择手段吗?那些被他杀死的海盗,难道个个该死吗?那些丢掉武器向他磕头求饶,只想活命的海盗,自己又何曾怜悯过他们求生的欲望呢?

心里暗自叹了口气,鱼叉拉着虎爪走出屋外,悄悄将自己的猜测告诉了后者。

虎爪听完微微色变,低声问道:“那我们还送他去万州吗?要不一会儿跟着郑大人一起走了,看他敢怎么样。”郑克武的凶悍他现在想起来仍是心有余悸,虽然已受重伤,但想想要被其偷袭,仍让虎爪胆战心惊。

鱼叉摇了摇头,断然回道:“我已经答应了他。没事,路上提防一点,万事有我在,谅他也无法得逞!更何况这也只是我猜测,也许是我猜错了呢?”

“也罢。”虎爪显然也知道鱼叉言出必行的性格,当下不再阻止,只是郑重其事地道:“一会趁机把刀拿在我们手里,安全些。”

鱼叉点头应允,虎爪的这个想法无可非议,就算是自己猜错了,到时再道歉便是,想是郑克武也不会过于怪罪。不过想来,自己的江湖阅历还是太浅,若不是虎爪细心的发现,那这一趟万州之行还真凶险莫测。

※※

唐承佑与冯令正蹲在路边,低声商议着什么。

在他们身后,千余士兵散伏在路边的草木丛中,喘气之声此际彼伏,蔚为壮观。他们这一路以最快的速度,毫不停息的赶来,除了冯令正这条蛮牛和擅长轻身功夫的唐承佑,其他没有一个不累趴下的。

到底是和人家坐船不能比啊。

冯令正虽然头脑简单,却绝不笨,自然知道以现在这种状态,迎上去对付那些“海盗”,简直就是送菜。

在牛岭巡检司汇合后,经唐承佑提醒,对外一致宣称是剿杀海盗。很多士兵也被蒙在鼓里,知情的人也被严令封口,开玩笑,事后若是让上面查到他行动前就知道对方的身份,那可就麻烦了。

毕竟现在大明与安南已经停战数年,万一别人只是来游玩,又或者从海路朝贡呢?

怪只怪他们不该灭了牛白村,现在不论其来此是何目的,有无正当理由,唐承佑和冯令正都势必不能任其离开,将其以海盗的身份剿杀,便是最佳的选择。

就算事后上面查出他们的身份,就算他们有正当理由来琼州,那也怪罪不到自己身上,谁叫他们有海盗行径。

“船已靠岸,主力应该上山一会儿了,而这里是他们回来的必经之路,哼哼!”唐承佑刚刚前去探查回来,立即便拉着冯令正一边画着附近的山川地势,一边讲解着。

冯令正盯着唐承佑,奇怪地道:“小唐唐,我觉得你好像笑得有点奇怪呢?”

唐承佑翻了一个白眼,有些无可奈何。

若不是因为需要冯令正帮忙,他才懒得去招惹这蛮牛,光是这声小唐唐就直让他起鸡皮疙瘩了。

“对了!”冯令正一拍脑袋,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上次你骗我说金燕儿喜欢我的时候就是这么笑的!”

提起金燕儿,唐承佑不由一哆嗦,当下猛敲了一下冯令正的脑袋,道:“你以为我不惨,用屁股去想人家也不会看上你,你竟然亲自跑去提亲!蛮牛,笨牛!”

冯令正嘿嘿一笑,摸着脑袋不好意思地道:“我觉得你那次说得很有道理嘛,况且,我没这么逊吧,怎么说在陵水县像我这样未娶的青年才俊,也不多呀。”

唐承佑没好气地看着正在自我陶醉的冯令正,压着嗓子吼道:“少废话了,干正事。”

“知道,我们去埋伏,杀他娘的个出奇不意。可是,你现在就拿爆竹准备庆祝,好像有点不太妥呢?人家可是一村的人都被灭了。”冯令正看着正背起背篓的唐承佑,一脸不解。

唐承佑凑到冯令正耳边轻轻地道:“你知道一个人被禁足三个月的滋味吗?”

冯令正摇了摇头,正要说话,却见唐承佑几个起落,已然消失在了密林之中。“莫不是小唐唐被关出毛病来了?前言不搭后语的。”冯令正喃喃自语,言毕领着众人开拔。

第十六章 兄弟重逢

鱼叉和虎爪刚刚商量完如何应付郑克武的细节,正想去柴堆那边等候郑和回来,才跨出一步,却同时停了下来。二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向屋内闪去。

“西边六人,北边三人,南边……东边!”虎爪压着嗓子在鱼叉耳边低声说着,脸色凝重。

鱼叉正欲说话,耳边却传来了郑和的声音:“你们不用怕,他们是来找郑克武的,你们护住他就行了,其他的交给我。”

回头四望,却没发现郑和的声音,鱼叉顿时明白郑和是以传音入密的方式对自己说话,难怪对面的虎爪一脸疑惑。

低声向虎爪转述了郑和的话语后,二人悄悄来到窗前,透过窗缝向外看去,一看之下,不由倒吸了口冷气。

夕阳的余辉下,一队队身着蓝色劲装的精壮男子从林中涌出。

这些人都是三人一组,一刀一矛一弩,每人背上均背着一个黑色的布囊,行走间步履一致,动作协调,显然有着极深的默契。

没有听到任何人的指挥,他们自然而然地分别占据着谷中所有有利之地,隐隐间将屋子围得密不透风。

不一会儿,谷中的蓝衣武士便达八九十人。人数虽多,却丝毫不乱,除了低沉而又整齐的脚步声,再无其他的声音。

二人心惊的是,从服饰打扮来看,这些人显然不是锦衣卫。看其行进风格和携带装备,倒像是正规军队,可大明军制,最低的单位也是十人一小旗,不会出现这样明显以三人为组的配备。

到底是何方势力,会以这样的阵容来对付郑克武呢?二人对望时同时发现了对方眼中的疑惑,接着眼睛一亮,不约而同的想起了郑和之前对郑克武说的那句话。“这次我的目标并不是你!”

很显然,这些人就是郑和这次孤身脱离船队,来这里所等候的目标。至于郑克武,只不过是个诱饵而已。

想到这里,二人的好奇心再度被勾起。

郑克武为饵,那上勾的人应该与陈祖义有关了。这些年他们对于道听途说之言也听得津津有味,现在能够亲身参与其中,得闻真实的情况,兴奋之心可想而知。

等二人再度向外望去时,谷中的蓝衣武士已经完成了初步的行动,各自安守不动,似乎在等待什么人。二人粗略地数了数,仅是可见的便有近百之众,若是除开视角不至之处及四周林中的数量,恐怕在两百人左右了。

惊讶于对方如此阵仗的同时,想想郑克武的强悍,二人又感觉理所当然。虽然这些蓝衣武士无不是百里挑一的好手,但要想围捕郑克武这样的高手,丝毫也不为过。

一个身材伟岸,同样身着蓝色劲装的男子出现在林木边缘,看了看谷中的地面,顿时止住了前行的脚步。“大哥可在?这二十多年,五弟无不日夜思念大哥,只是造化弄人,今日才终于得偿所愿!”声音浑厚有力,聚而不散,显示出来者深厚的功力。

来者正是黎利,谷中些许的打斗痕迹让他隐隐感觉有些不妥,当下不敢再靠近,并暗令数十蓝山亲卫围在身边,以他为中心布成一守护之阵。

鱼叉和虎爪却是有些愕然。

听来者的口气,竟然与郑克武是兄弟关系。想起郑克武欲在途中暗害自己二人的阴谋,二人不禁有些心惊,如今这副局面,他们要想脱身简直困难之极。

不要说那说话之人绝非庸手,就是这上百精锐武士,也够令人头痛了。

“呸!”郑克武的声音略有些嘶哑,但比起刚才却有着天壤之别,更让二人深信其假装伤重而心怀不轨。不过他的语气却令二人暗自松了口气,至少这两兄弟的关系并不是那么好。

郑克武从内屋走了出来,看了二人一眼,拎了条木凳正对着大门坐了下来。“黎三郎,我郑克武岂会有你这般贪生怕死的兄弟!”黎三郎,正是黎利年青时游历江湖所用的名字。

遭遇冷言,黎利却毫不动气,屋内光线昏暗,郑克武现在坐的位置让他无法看清对方的脸,不过却从他的声音听出了一丝异样,当下关切道:“大哥,是谁伤了你么?”

“我的事不用你管!”郑克武丝毫不领情,胸膛急促的起伏着,显然有些激动:“当年你手里还有一百战船,为什么不战而逃!”

黎利一边听着黎思齐回报着四周探查的结果,一边叹气道:“大哥你又不是不知道,当时的情势下,一百战船上去完全就是送死。”

“哈哈哈!”郑克武仰天长笑,却牵动了内伤,顿时引发一阵剧烈的咳嗽,好不容易止住咳嗽,他愤恨地道:“可惜那些兄弟,被你一路抛弃,最后一个都没活下来。你还有脸说吗?送死?他们若为海帝战死,那是死得其所;为你这个小人而死,你配吗!”

通过二人的对话,鱼叉和虎爪已大概明了二人的关系,心里不由暗自鄙视这黎三郎来。

传言中,郑克武与黎三郎都是拼死突出,最后下落不明的。没想到黎三郎竟然事先逃跑,为了保命竟然以自己手下为饵,端得是令人不屑。

怪不得郑克武面对郑和都远没有如此激动,原来其中竟然有这么一段故事。

“我黎三郎是怕死之人吗?”黎利声音陡然提高,显然也有些激动起来:“当时大明巡洋水师重重围困,要想冲进去根本不可能!小弟只不过不想海帝十年之心血,全毁于一旦。至于最后小弟孤身逃出,那是没有办法,二十余国联军围上来,他们可连打渔的船都派出来了!”

“休想狡辩!”郑克武冷冷地道:“海帝对你何等器重,你十六岁入伙,十八岁就位列五大上将!你武功低微,资历浅薄,海帝亲身教导,在你身上花了多少心血,你以死相报也不过理所当然!没想到一战失利,你立即露出你的真实面目,若不是我身负重责,就算你躲到天涯海角,也要将你碎尸万段!”

黎利长长地叹了口气,不知道是不是心生羞愧,竟然没有出言反驳。

郑克武却是不依不饶,继续骂道:“早知你是如此小人,当初我就该将你丢在海里,我鬼迷心窍把你救起,还把你举荐给海帝,这是我郑克武一生做的最大错事!”

不知是太激动,还是伤势复发,郑克武一口气没回过来,竟然仰着摔了下去。鱼叉和虎爪顾不得隐藏行迹,急忙上前将他扶起。

郑克武的喘气更加急促了,睁开眼睛看着鱼叉,咬牙切齿地道:“你,你一定要杀了他!”

鱼叉一愣,却不知道该如何做答。

他当然也看不起这黎三郎的为人,但二人之间并无仇怨,他也不是好杀之人,怎敢答应。

“屋里是什么人!”黎利发现二人的身影,立即大声斥问:“大哥,你要不要紧,是不是他们伤你的,我立即替你杀了他们!”

事实上他刚来谷中时就已经起疑,谷中的痕迹绝对是高手相搏才能留下的。而根据黎思齐收集的情报,郑克武一直独居此地,数日前还丝毫无恙。

听到郑克武的声音后,他更加小心,二十多年前郑克武的武功远在他之上,虽然这些年他的进步远非常人可比,但郑克武应该也没落下,就算以他当年的修为,能够伤他的人也不简单。

谷中的痕迹显示搏斗就在不久之前,显然伤郑克武的人若不是藏在屋中,便潜伏在附近。

突然间,黎利心中泛起一个奇怪的念头,自己已经掉进了一个精心设计陷阱之中。

第十七章 谷中激战

正在黎利心神忐忑之时,黎思齐一脸凝重地从林中奔出,低声向黎利汇报着什么,眼神中竟隐有些惊恐。

黎利的脸色也随着黎思齐的话阴晴不定起来,几乎是在黎思齐的话一完,他立即招来身旁的传令官,低沉的号角声随即响彻山谷。

鱼叉和虎爪惊异地看着那些蓝衣武士不断从林中涌出,在谷中空旷之地集结成阵。

三人组合已然打破,所有刀盾手均站到了最外圈,一阵咔嚓之声中,原本不过四尺的盾牌两头伸出一截,离地那边更多出几根半尺左右的尖刺,整个盾长度顿时超过七尺。

又一阵号声响起,外围的士兵动作整齐地将长盾插在地上,侧身以左肩抵住盾身,右手持刀,全神贯注地盯着自己的正前方。

盾墙之后,矛手将长矛插在身旁的地上,然后心无旁骛地取下背上的黑囊,低着头不知在捣鼓什么。每一个矛手身旁,均有一名弩手持弩警戒。

黎利此刻已身处盾阵正中,望着不远处的木屋,眼神复杂。

就在他刚才与郑克武说话的时间里,四散分布警戒的蓝山亲卫,竟然无声无息地被人杀掉整整十组!

蓝山亲卫每一个都是千挑万选出来的,与大明征战的那几年,几乎每一仗都陪在他左右,与他一起冲锋杀敌。可以说每一个均是百战精兵,自身武技就不用说了,那种生死锤炼而得的警惕更非常人可比。

可就是这么一支精锐,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竟然折损了十组。若不是黎思齐巡查时发现尸体及时汇报,还不知道会有多少人会葬生在这山林之中。

对方绝对是个可怕之极的高手!

蓝山亲卫均是三人一组,单看其能连杀十组而不令一人有出声示警的机会,便知其级数远在自己之上。不知多少次面对生死艰险而毫无畏色的黎利,此刻手心竟然直冒冷汗,虽身在重重护卫之中,仍不能稍减丝毫。

想了想,黎利朝木屋高声问道:“大哥,伤你的到底是谁,他是不是还在这里?”

郑克武此际已被鱼叉和虎爪扶坐在凳上,看黎利如此紧张的收拢兵力,哪里还不明白郑和已经开始下手。

虽然他所忠心追随的海帝正是因被郑和擒住才会丧命,但那毕竟是堂堂正正之战,输得心服口服。而对于黎利当年的行径,他却始终耿耿于怀,若不是他贪生逃离,他们至少能杀出施进卿的包围,结局或许就会完全不同。

能在死前看到黎利败亡,倒是正合郑克武的心意,当下冷笑回道:“黎三郎,这次你就算抛弃手下,也救不了你的命了!”

黎利深深地吸了口气,努力压制住自己心底里的恐惧。这种感觉对他来说,已经变得有些陌生了。

二十多年前他之所以退却,确实是由于心底里胆怯。

因为之前在他心中犹如天神般不可战胜的陈祖义,竟然败得如此快,如此惨。在这难以接受的现实面前,他更感觉到大明巡洋船队的可怕,哪还有去面对的勇气。

逃回安南之后,他再没有年少时的豪情壮志,安心过着自己富家子弟那悠哉游哉的生活。

胡季犛(本姓黎,自封为王后改姓胡)篡位后授予金吾将军之位,他欣然从命,很做了几年不掌实权的清闲官;接着明廷统治安南,让他做个小小的巡检,他也不拒绝;中官贪图他的家财,他无不应命,为此几乎耗尽了家族数代的积蓄。

若不是那次意外,或许他真的就这样碌碌无为地过完一生。

或许是他太过温顺,一次中官马骐收的若干义子之一竟然看中了他的妻子范陈,无所不用其极地向他索要。

妻儿是他不可退让的底线,忍无可忍之下,他愤而将其格杀,然后逃入山林。马骐知晓后,立即派出大军追杀,却被他轻易击败。

试探出明军并非不可战胜后,他干脆扯起了反旗,自封平定王,开始了近十年的征战。

十年间虽然各有胜负,甚至有几次被逼得四处逃窜,但最终让他挺了过来。

直至他得到智者阮廌的相助后,局面从此完全倒向他这一边,明军再没有能力与他相抗,数次以弱胜强的大战之后,他的自信心涨到了极点,深信再没有自己不能战胜的对手。

可是现在,那种熟悉而又陌生的恐惧感再度降临。

在内心深处,他甚至已经猜到了对方的身份,也只那个只能用可怕二字形容的人,才能够如屠土鸡瓦狗般地轻易格杀他倚为臂膀的蓝山亲卫。

“可是三宝太监郑和亲临?”挺直身子,黎利朗声说道:“本王乃大明皇帝赐封的安南国王,等同与大明王爵!你想要诛杀本王,可曾请得皇上圣旨?若无旨而施以行刺,是谋逆之大罪!”

他已经想通自己这次来琼州全在对方算计之中,隐匿已无必要,干脆挑明身份,反而对自己有利。只要自己没有攻击大明城镇、卫所,这潜入之罪,事后派人递上请罪金表,大明最多只是斥责两句便了事。

只有双方一天没成为敌对,大明境内所有卫所军队均有保护他安全之责,是以他才立即让蓝山亲卫立此防御之阵,以期引得周围卫所注意,成为自己的援助。

鱼叉和虎爪却是不知内情,见对方竟然自称安南国王,当下均是惊讶不已。

安南之战先胜后败,堂堂天朝竟对一小国无可奈何,实为大明开国以来最大的耻辱。他们虽然生在偏僻的村落,但毕竟与安南一水相隔,自然听得不少关于这方面的传言。

郑克武显然也有些意外,这些年他几乎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虽然也听过黎利之名,却哪想得到昔日贪生怕死的黎三郎,竟然就是屡胜大明的安南一代雄主。

“唉……”一声长长的叹息声中,郑和从林中施施而出。

黎利这一招很是高明。

他现在摆明了死守待援,不论卫所还是巡检司的人被他引来,在求自保之下,势必得阻止自己杀他。无论如何,自己也不能向大明将士痛下杀手。

为今之计,只有速战速绝,否则他这最后的心愿,便永无达成的机会了。

看着盾阵中那些士兵手中紧握的火统,郑和暗自皱眉不已,安南的火器,他岂能不认识。

明朝开国时,火器已是军中必备,但所得大多来自缴获,直至攻破大都后才真正有了自己制造的能力。但前元在破城之前,也带走了大批火器工匠,破城之后又死伤不少,一直到占领安南之前,明廷的火器人才都极为缺乏。

两宋时期火器已经盛行,特别是南宋末期,火器产量和质量不断提升,可惜先进的武器并不能主宰战争的胜负。

宋亡之际,沿海百姓纷纷出逃,大量的火器工匠也流散到了南洋与安南,而剩下的全被集中到了元大都。这些流散匠人在当时备受占城压力的安南受到了重视,在其大力支持下,安南的火器有了很大的发展。

胡季犛的长子胡元澄便是有名的火器大家,战败被押送京城后,备受永乐皇帝的赏识,不仅赦免了他,还封以官职,让其主管火器制造并培训这方面的人才。明朝的火器发展,胡元澄贡献极大,被明军奉为“火器之神”。

虽然没了“火器之神”,但黎利从起事时就对火器非常重视,倾尽全力的收拢那些失散在民间的火器匠人。经过数年发展,安南此刻的火器质量虽然已经落后于大明,但仍不容小窥。

第十八章 初试身手

以郑和之能,也没有十足把握在这近百名弩手与火统手的拱卫下,取黎利的性命。但若要就此放弃,郑和又心有不甘,是以不惜现身相对,以寻破敌之机。

“郑大人。”黎利心下稍安,看着缓缓踱步的郑和,沉声道:“本王已向大明臣服,大明也册封了本王,你为何还要布局于本王,欲杀之而后快。”

郑和冷冷地看着黎利,道:“不得不说,单论识人,陈祖义比我高明啊。五夷大将中,你排名最末,年纪最轻,武功也最低。我当时没把你放在心上,实为最大之错误!既然犯了错,就得想办法弥补,不能一错再错。”

黎利微微一怔,显然没想到自己竟会被郑和挂在心上。心思一转,他笑道:“郑大人谬赞,本王不甚惶恐。可如今安南与大明修好,愿永世臣服于大明,郑大人又何致于此呢?”

他知道郑和极是忠于明廷,当年扬威西洋,手握远比陈祖义强盛的力量,却未有自立之心。只从这方面推测,他已猜出对方欲杀自己的目的了。

“永世臣服?”郑和冷然晒道:“这几年你忙得很呢,别以为你在广西、琼州的那点伎俩瞒得了谁。若你只是老老实实做你的安南王,也不用我来管这桩闲事了。”

黎利瞥了一眼木屋中的三人,道:“郑大人的才干与德行本王很是佩服。可是杀了本王,大明就安稳了吗?大明以阉人监察地方,本就是一大失策。若不是中官贪得无厌,哪有安南的复起;同样的道理,广西为何屡屡叛乱,琼州为何仍旧安稳,郑大人难道不明白吗?国政修明则四方臣服,祸乱岂能怨人挑唆!”

郑和眼中闪过一丝黯然,接着决然道:“我只做我能做的事情!”话音刚落,郑和的身影已然消失。

“全体,预备!”黎利知道此战再无可免,立即大声喝令。阵中的弩手与火统手各二人为一组,分别朝向不同的方位。

“哗啦……”郑克武之前劈好的那堆木材犹如被狂风席卷的落叶,骤然而起,电射般向阵中袭去。

“坤、兑、乾,前阵起盾,后阵半蹲!”黎利的喝令声中,西面的六名武士立即将盾扬起,盾后的弩手和火统手则蹲下身子,全神戒备。

“轰……”郑和显然已经倾尽全力,每一根木柴无不包含着他凌厉无匹的气劲。首当其冲的六名武士根本抵挡不住,革盾纷纷破裂,六人也被带得向后抛飞。

击溃第一层盾阵,木柴余势未尽,继续向阵内飞去,顿时殃及阵内不少其他方位的士兵。而事前蹲下的那些弩手和火统手却逃过一劫,盾兵抛飞之际,他们灵活地向前一滚,继续瞄准自己负责的方位,身后的连连惨叫也不能令他们分心丝毫。

仅是这一击,蓝山亲卫便有十余人当场毙命,郑和之威实在是非常人所能及。可尽管如此,盾阵却没有丝毫混乱,受伤的咬着牙处理伤口,其他人仍各立己位。

蓝山亲卫果然明不虚传,郑和心中暗赞,放弃了趁势杀入阵中的想法,身形再动,犹如一条青烟绕着阵式疾转。

“离丙!震甲!乾亥!”黎利稳立阵中,每喝出两个字,便有相应方位的一名弩手及一名火统手发起进攻,而剩下的两人则静立待命。一时间,火统与弓弩之声大作,浓浓的硝烟在整个山谷中弥漫。

看到这一幕,鱼叉不由暗自焦急。

这黎利确实不凡,以天干地支分出二十四个方位,不论郑和攻向哪方,都有弩箭与火统招呼。而且每一个方位总有一组待命,令其攻击难有中断。

黎利此刻心中也是庆幸不已。

在此之前,他对郑和的评价已经很高了,但一交手上才发现,自己仍然低估了这个可怕的对手。

以自己的修为,全力以付之下竟然只能勉强跟上郑和的身影。郑和的武功,恐怕已经到达人的极限,自己若是与他交手,能挡住一招已是万幸。

这些年他的武功一直没有落下,击杀柳升之后,更是意气风发。

可现在与郑和相比,才发觉自己竟然如此渺小。握着佩在腰间的蓝灵古剑,他的心下稍安,这柄宝剑似乎是他的幸运之神,自从自己奇遇得之,再也未尝败绩。

“思齐,你领中阵八人,抓住郑克武,其他两人格杀勿论!”黎利眼神牢牢锁定郑和,嘴里厉声喝道。

黎思齐大声应诺,看向其父的眼神却有些复杂。

在黎利的指挥之下,蓝山亲卫与郑和已陷入僵持阶段,谁也奈何不了谁。但若是离开这一防御大阵,便有可能单独承受郑和的全力攻击。在目睹了郑和的手段之后,他已经深刻理解到父亲之前形容郑和的“可怕”二字。

但现在,他又如何能露出丝毫怯意。

咬了咬牙,黎思齐拔出腰间的精钢长剑,当先向木屋方向冲去。在他身后,防御大阵缓缓而动,犹如一只巨大的轮子,向谷口辗去。

鱼叉和虎爪脸色微变,看了看郑克武又对视一眼,并肩前行,守住了门口。

“咻!”三支劲矢激射而至,直指二人要害之处。黎思齐纵身前跃,精钢长剑舞起一阵光芒,仅比弩箭迟了一线。他已经打定主意,必须速战速绝,是以一上手便不敢有丝毫保留。

“叮!”黎思齐及身后八名蓝山亲卫脸上都露出了一丝古怪的神色,耳朵里传来的那一声脆响和三支射偏的弩箭让他们微微错愕。

三支弩箭的角度与先后都有差别,对方绝不可能一击便将三支全部击偏,但事实却偏偏摆在眼前。唯一的解释便是,对方在极短的时间内先后将改变了弩箭的方向,使得旁人错觉只听到一声脆响。

“看剑!”黎思齐已飞临二人上空,暴喝之中,剑芒剧盛。

他已猜到眼前这名手握鱼叉的男子身份,只是没想到对方竟然如此厉害。他久在琼州,当然也知道鱼叉此人的事迹,不过在此之前,他对鱼叉的评价并不高,甚至觉得其中有不少夸大的成份。

不过刚才对方击飞三支弩箭的那一手,便已然让他心里数以倍计地提升对其的评价,至少他自己绝做不到这样的程度。

鱼叉双眸精芒若隐若现,如一座大山巍然不动。经过郑和的启发,他终于找到属于自己的武道之途,虽然不过数个时辰,但他身上发生的变化已让他与之前有着天壤之别。

“叮……”长剑与叉尖在瞬间相击十余下,黎思齐终于后力不继,被击得倒飞而去。

踉踉跄跄退了好几步才稳住身形,黎思齐抹了抹嘴边的血迹,看着仍然立原地似乎从未动过的鱼叉,眼中满是震憾之色。虽然知道自己可能不是对手,但他仍然没想到自己倾尽全力的一击,竟然被对方如此轻易地化解。

鱼叉眼中闪过一丝欣喜之色,欺身上前,叉尖缓缓递出,迎上随后扑至的两名蓝山亲卫。

刚才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模仿着郑和与郑克武一战时手法,每一击都打在其剑身之上,不断消弱其气劲。到最后两击之时,若是他要痛下杀手,黎思齐恐怕已经命丧当场。

只不过他们之间并无生死之仇,鱼叉也非嗜杀之人,便刻意放了他一条生路。不过让他想不到的是,这个决定随后便让他后悔不已。

当先的两名刀盾手同时发觉,若自己维持现在的冲势,在自己的刀砍上对方之前,那森冷的叉尖已然透过自己的咽喉。惊骇之下,几乎同时举盾,护住自己的咽喉。

鱼叉脸上现出一丝顽皮的笑意,犹如一个孩童发现了一件有趣的玩具一般,叉交左手,斜斜地击中左边那人的盾面。与之同时,右肩微倾,轻轻地撞在了右边那人的盾上。

两人几乎同时觉得握盾的手上传来一股无可抗拒的螺旋之力,整个身子随之被带动地旋转起来,如风车般向两边抛飞而出。

鱼叉眼睛一亮,旋转着扑入随即而来的重重矛影之中。

第十九章 拼死一搏

鱼叉的心情愉悦无比。

他刚被郑和启悟,黎思齐与八名蓝山亲卫无疑成了他最佳的实验对象。

此刻的他正在三名蓝山亲卫的矛阵中腾挪闪移,锋利的矛尖在他身体周围疾刺横扫,却连他的边也沾不上。若他愿意,随时都可以结束战斗,可是他却在这危险的游戏中玩得乐此不彼。

澎湃的真气在他体力随心而动,没有任何限制。

气劲或缓或疾,或螺旋或吞吐,以各种凡他能想像到的方式不断呈现。

灵觉被他提升至从未有过的高度,疾攻怒叱的三名矛手,回过气来准备再度扑上的两名刀盾手,犹豫不决的三名弩手,每一个人的一举一动无不清晰地反映在他脑海之中。

这种掌控全局的感觉,是他从未有体会过的。

在这九人的进攻下保护郑克武对他已经毫不困难,如何让自己更加充分地体会这新的境界并完全运用由心,成为他的当务之急。

“虎爪守住门口就好!”制止住跃跃欲试的虎爪,鱼叉右手成掌挥手,接着用力一握,两支矛尖似乎自己送上门来一般被他握在了手中。

两名矛手心下大骇,感觉却各不相同。

左边那人只觉从矛身上传来一股巨大的吸力,当下立即沉腰立马,却也只能勉强稳住身子。

另一人却恰恰相反,在鱼叉握住矛尖那刹那,他便全力握紧长矛,但却没能坚持片刻便脱手飞出,更诡异地是,飞出丈许之后他的身子竟然转了个弯,从侧面撞向三名弩手。

稍稍恢复过来的黎思齐瞪着眼睛看着这一幕,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这怎么可能?

他心中狂喊,若不是长久以来养成的冷静还尚存,他几乎会认为这是自己的幻觉。他也见过不少武林高手,其中也不乏能以不同方式运转真气之辈,但像鱼叉这样仅以一只手,且如此轻松地使出的,根本就是闻所未闻。

握了握手中的剑,他心中微生怯意。

自己绝非其对手!自己绝不能死在这里!两个念头同时升起,让他不自觉地停步不前,向后张望。

若按实力来说,黎思齐本不会如此不济,不过他这一路行来,先是被虾仔识破行藏,又感觉到父亲对自己有所失望,而郑和的出现,更是极大地打击了他一直以来高傲的心理。率队脱阵来擒郑克武,又让他有了些弃子的沮丧。

虽然他攻向鱼叉那一剑已倾尽全力,但他的斗志和心绪远不能及其最盛之时,是以才会如此轻易被击退。

“杀!”闪过坠来的矛手,三名弩手不约而同的丢下弩箭,拔出腿上的短剑扑了上来。两名刀盾手也振起斗志,再度杀上。

鱼叉眼中的欣喜更盛,身形前移,左肩撞飞那名苦苦坚持的矛手,叉尖舞起一片灿烂的光芒,向三名弩手卷去。

山谷的另一边,黎利率领着蓝山亲卫陷入了苦战之中。

权衡利弊之下,黎利仍想擒住郑克武后全身而退,否则一旦引来大明军队,自己虽然可能会保住性命,但想要得到郑克武所知的秘密便再无可能。

正是这一丝贪欲,几乎为他引来了杀身之祸。

阵式的移动终于让郑和找到了靠近的机会,当下哪还会有犹豫,立刻欺身上前。

郑和一掌按在一面革盾上,那名刀盾手连挥刀的姿势也不能做出,便狂喷着鲜血向后抛飞。“呯!”火统轰然而响,却只击中淡淡的残影,郑和的身影已冲向另一处。

“散,天杀!”黎利大声狂喝,纵身一跃,直向郑和扑去。“锵!”龙吟声从半空响起,一道蓝芒疾射而出。

毕竟也是一代雄主,到了最危急的关头,黎利心中的畏惧早已抛开。他只知道,若自己不能发挥最强的实力,此战之后将再无黎利。即使能勉强逃脱,也势必会形成难以磨灭的阴影,所有的雄心与抱负都将付之东流。

“噗……”郑和的手指如花瓣般绽开,从尾指始,至拇指收,每一指均点中一名蓝山亲卫的眉心。所有被他点中的人,无不立时萎顿倒地,再没有半点生机。

最后一人倒毙之时,蓝芒已至他脑后。

郑和微微皱眉,也不见他有何动作,身子猛地横移,长袖一挥,一股劲风向黎利袭卷而去。

从蓝灵古剑出鞘那一刻起,郑和便知道自己还是算漏了一点。

和很多起事者一样,黎利在蓝山聚众起义时,也编造了一些所谓神迹的传言,无非是想证明自己的天之所属,顺应天道而已。

在诸多的神迹之中,便有这蓝灵古剑,据说此剑是当年舜帝的佩剑,在其南巡崩于苍梧时便失去了踪迹,实际上却隐于蓝山,至黎利起事时“自崩而出”,显然是上天赐黎利这“天子之剑”。

郑和只道这不过是黎利自己编造的谎言,却没想到来历或许有假,但此剑之威竟然如此非同凡响。

剑锋远在他丈许开外的距离,其自然而发的剑气竟然已令自己生出危险的感觉,连护身真气也有被刺破之虞。

这种感觉,竟让郑和心中泛起一丝兴奋。

他幼年进入燕王府,甚得朱棣宠信,从此开始了传奇的一生。

朱棣本就是个有野心之人,一直暗中招揽江湖豪客以为臂助,府中所藏武学典籍更是多如繁星。

天资极高的郑和便是在这环境下,遍阅诸派武学,尽受名家指点,年少之时便融汇贯通天下之武学于一身。及至被高僧姚广孝收为关门弟子,终至大成。

靖难之役中,他在郑村坝以一敌四,尽诛朱元璋为建文帝留下的内宫四大供奉,立下不世之功,更成就其在中原武林中无可撼动的地位。

从靖难之役到现在,他的足迹遍及中原、西洋,所有那些传言中不可一世的高手名家,尽皆败于他手。

没有任何人,能够对他构成丝毫威胁,只要他愿意,即使是皇权的力量也不能束缚住他。他能在永乐大帝驾崩之后,在无数的猜忌、嫉恨中屹立不倒,很大程度上便缘于其无人可及的武学成就。

而今天,一柄古剑竟然能对自己构成威胁,偏偏使用它的人又是自己必杀之人。郑和此刻的心情是旁人无法体会的,因为没有人能像他这般……寂寞。

黎利双眼暴出慑人的精芒,身子随风而转,堪堪化解了郑和凌厉的一击,剑势不断,一往无前地攻向郑和。在他周围,蓝山亲卫们四散而出,再度恢复三人一组的模式,以一个特异的阵式随着黎利转动起来。

第二十章 惊闻噩耗

“好家伙,错过了不少好戏呢!”唐承佑立在一株大树顶端,暗自庆幸着。

从他的角度看去,蓝山亲卫此刻的阵形如同一只巨鹰,鹰嘴便是挥舞着蓝灵古剑的黎利,十余个三人组合构成了双翼,以连绵不绝滚动攻击的方式配合着黎利。

一时之间,蓝山亲卫一副全力抢攻之势,哪有之前龟缩防御的谨守。唐承佑摇了摇头,由于错过刚才的一幕,他还以为郑和完全落入下风,落败只是迟早的事而已。

“鱼叉也在?”正欲出手相助,却突然发现正在木屋前与八名蓝山亲卫战成一团的鱼叉,“呀呀呀,危险危险,虎爪这小子是不是吓傻了,竟坐在一旁袖手打哈欠!幸好本大侠来了,哼哼!”

若从表面来看,鱼叉此刻真是步步惊险,三矛三剑两刀,招招都向他要害进攻,几乎每一招都只是被他堪堪避过。但暗自叫苦的,却是看似风光无限的八名蓝山亲卫。

此刻的他们,只觉自己是在狂风骤雨中飘荡的一叶小舟,只有全力拼搏才能勉强保住不被卷入怒涛之中。一切再不能由己,只能倾尽全力地进攻,直到力尽而亡。

虎爪一脸木然,开始他还不时大声呼叫,看到惊险处更是暗捏了一把汗,可是这样的情形一再出现,顿时让他麻木起来。猜都不用猜,他也知道鱼叉是在拿这八个可怜的蓝山亲卫试手了。

鱼叉又不让他出手,无奈之下他干脆拎了张板凳,坐在门口无聊地打着哈欠。

坐在虎爪身后,郑克武眼神有些复杂,以他的眼光,当然知道鱼叉不仅没有丝毫危险,反而在这完全由他控制的战斗中踏入了武学至道之途,假以时日,他的成就甚至有可能超越郑和。

天,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想到这里,他既有些欣慰,又有些黯然。

“杀海盗啦!”唐承佑高声叫道,扬了扬手中的火熠子,扑身而下。

“噼呖啪啦”的爆竹声立时响起,只见“鹰尾”中火光四溅,滚滚的浓烟应声而起。饶是蓝山亲卫训练有素,在突遭此变之下,也不禁有了一些混乱。

唐承佑正在兴致之时,当下全力施展家传轻功,不断出现在蓝山亲卫周围。一串串爆竹在阵中各处炸响,虽然并不能构成什么伤害,却令得不少蓝山亲卫灰头土脸,原本凌厉的攻势顿时不保。

黎利心中暗急,他本仗着蓝灵古剑之威勉强与郑和战了个旗鼓相当,更兼人多势众,即使不能胜,但只要能逼退郑和,一切仍大有可为。可是以唐承佑的“捣乱”下,左右两翼的配合再无法像之前那样如臂使指。

突然之间,他骇然发觉自己竟然成了孤军奋战之势。

郑和也立即感到压力顿减,哪肯放过这难得的机会。

蓝山亲卫与黎利配合已久,再加上宝剑之威,即使以他之能,也不得不暂避锋芒。一声低啸从郑和口中响起,初时微不可闻,接着越来越响,渐渐压住了爆竹之声,充斥整个山谷。

啸声中,郑和如鬼魅般的身影扑入蓝山亲卫的左翼之中,或指或掌,或踢或踹,手下没有一合之士,凡被他攻到之人,无不喷血而亡。

短短一瞬之间,“鹰翼”便被他削去半截。

“思齐,走!”黎利疾声厉喝,心中去意大盛。

在这种乱局之下,他已不能阻止郑和不断格杀蓝山亲卫,一旦双翼被剪,他将连一点逃亡的机会也没有。“变阵,锋矢!”

黎思齐早在黎利喝令组成天杀阵时,便已在暗中观望。只不过不想被父亲更加看低,不敢孤身回阵。听到黎利的话,他如蒙大赦,匆匆向仍在激战中的八人丢下一句“归阵”,便奋起全力向退路扑去。

蓝山亲卫纷纷聚向黎利,以其为尖,倒退着向来路移动。黎利立于阵首,在四组蓝山亲卫的配合下承担了断后之责。看了看聚在身边不足七十人的蓝山亲卫,他心中反而升起无比地斗志:即使要死,也应战死!

与鱼叉激战的八人也想退,但哪里退得出来。他们现在已经完全陷入鱼叉的气场之中,一旦抽身,气机牵引之下,必将承受最猛烈的进攻。没有人愿意做这出头之鸟,只得苦苦支撑,期待奇迹地出现。

奇迹并没有如愿出现,死神反而降临到了他们头上。

“鱼叉,不要放走一个,这些家伙灭了牛白村,一个活口都没留下!”唐承佑的爆竹已然告馨,见对方欲逃,立即大声向鱼叉喊道。

鱼叉和虎爪闻言均是一愣,虽然知道唐承佑这人平时爱捉弄人,但绝不至于拿这事来开玩笑。

但,这怎么可能!

见鱼叉的身形缓了下来,八人哪肯放过这天赐良机,使出最后的力量,拼命向鱼叉攻去。

“小心!”三人中也只有郑克武保持着冷静,见状大惊,双脚用力一蹬,整个人如离弦之箭,越过虎爪头顶,向鱼叉身处之地扑去,哪有丝毫伤重之状。

可惜,远水救不了近火。

郑克武扑至两丈之外时,三名矛手的攻击已然到达。“嗞!”三支长矛分别刺向鱼叉的左肩、右肩和腹部,眼看就要刺中,鱼叉的身体却极是诡异地扭动了一下,如游鱼般从三支矛尖中钻过。矛尖几乎是擦着他的皮肤而过,留下三道淡淡的痕迹。

“唐承佑,你骗我?!”鱼叉已成短暂的失神中回复过来,口中怒喝着,显是有些难以接受这一消息。

“咔嚓!”三名矛手只觉一股寒意袭来,随即胸口传来胸骨断裂之声,大脑中最后残像,竟然是一对令人发颤的眼睛。

“他们敲破封门石,杀光了里面的所有人!”唐承佑愤愤地吼着,朝这边狂奔而来。他的长项仅是轻功,现在爆竹用尽,再没有与蓝山亲卫相斗的资本。

鱼叉心中一沉,无比的悲伤与杀意同时泛起。

那个应急避难的秘洞是村子里的机密,除了牛白村的村民,他没有告诉任何一人。

“吼!”虎爪喉咙里发出一阵如野兽般的咆哮,双手撑地,豹子一般弹射而出。人尚在空中,三支飞爪已疾射而出。

“啪!”身在最后的两名刀盾手只觉头顶一阵风刮来,脑袋随即被一支有力的大手扣住,连一丝痛楚的感觉都没传达,脑浆便四溅而出。

郑克武抓毙两人后,身形丝毫不停,凌空向右边两名剑手扑去。红芒剧涨,顿时将二人笼罩其中。血光四溅,二人甚至连来者也没看到,已然了帐。

左边那人见转眼间己方便只剩下自己一人,顿时亡魂大冒,转身欲逃之际,双腿和后背同时传来一阵剧痛。低头一看,只见双腿各被一柄铁爪钩住,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后背一凉,一阵更大的痛楚立时传来。凭着本能,挥剑后扫,哪知才挥出一半,持剑的手便被握住,一股巨力传来,指骨咯吱作响,似乎已被压得扁碎一般。

虎爪双眼血红,状似疯狂,握着那名蓝山亲卫的手一折,顿时将其手臂斩下。他丝毫不理会那人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声,双手成爪,狂风暴雨般只顾在其身上抓着,不一会儿那人便成了血人,身上再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

看到这一幕,唐承佑努力压制着胸口那股翻滚着的感觉,艰难道:“贼人要跑,我们把他们赶回去,冯令正已经设好埋伏,绝对不会让他们漏掉一个。”接着又望向以刀拄地不断喘息的郑克武道:“你果然是个高手呢,怪不得锦衣卫会跟上你。”

“为什么?”鱼叉心中无数的念头纷至沓来,三个字几乎是从他牙缝中挤出来的。

唐承佑同情地看着鱼叉,叹道:“我也不是很清楚,大概是虾仔出海无意中碰上他们,他们想杀人灭口,追进了村子,然后就……”

虽然他一向有些玩世不恭,但对于鱼叉他仍然极为敬佩。为了牛白村,鱼叉付出的心血是旁人不可想像的,可是现在,眼看着渐渐走上正轨,却遭此无妄之灾。

“为什么!”鱼叉怒吼一声,跨步向已经退入林中的蓝山亲卫走去。

他走得很快,每一步却都无比坚实,眼中泛起的泪花遮住了他的视线,却丝毫迟延他的脚步。

第二十一章 功败垂成

日头西沉入海,满天的晚霞映得东山岭上一片血红。

蓝山亲卫退得很快,虽然沿途不断有人惨叫倒地,但阵型却仍旧保持着完整。战斗到了当前这种程度,蓝山亲卫仍然没有丝毫溃散之像,仅是这一点,便是当之无愧的精锐之师。

郑和用小臂撑在一棵树上,脸上微泛潮红。

在他身后,每隔数步便有一名蓝山亲卫的尸体,草丛中残刀断剑随处可见,每一棵树上都嵌着数量不等的弩矢、铁珠。

聚在黎利身边的蓝山亲卫仅剩下不到四十人,只要再给他半个时辰,即使仗着蓝灵古剑之威,黎利也只有饮恨林中的结局。

可是就在这关键时刻,郑和却不得不停了下来。

从一开始到现在,他的攻势几乎都没有停过,真气的巨大损耗即使连他也感觉有些吃力。更重要的是,宋俊之前的担心成为了现实,长时间的剧烈战斗和蓝灵古剑能破先天真气的神奇剑气,让他再也压制不住自己的隐疾。

黎利现时颇是狼狈,身上多处受伤,发乱衣破。

见郑和停止了追击,他却并不敢心存丝毫侥幸,抱拳道:“郑大人可得保重身体,听说闭关二十年的锡兰山圣者去年已经出关,九涅大法被誉为释教第一神功,想来不久便可由郑大人亲自证实了。”言毕跃过众人,向山下投去。

没有了郑和的威胁,他再不必充当断后之责。

郑和缓慢地从怀里掏出一个磁瓶,一阵异香随着瓶塞的拔开四散漫延。连倒四颗色如白玉的小药丸入口后,郑和的呼吸才渐渐平稳下来,脸上潮红退去,却显得异常的苍白。

看着蓝山亲卫渐行渐远,郑和面色凄然,喃喃自语:“真主啊,这是您的旨意吗?”

虎爪和唐承佑各展所长,借助林木疾速驰跃。在他们的正前方,鱼叉快步急走,饶是二人倾尽全力,却始终被抛在其后数丈之距。

“糟了糟了!”唐承佑一脸焦急,越过一条小溪之后立即大叫起来:“蛮牛这下扑空了。”

或许是气数未尽,又或许是唐承佑的出现让黎利有所警觉,慌不择路的蓝山亲卫在郑和的追杀下,渐渐偏离了下山最近的道路。这样一来,冯令正率领的伏兵再无法起到出奇不意效果,甚至有可能被蓝山亲卫从背后杀入。

“虎爪!”鱼叉的步子再度加快,极度愤怒中的他,表情却冷静得可怕。

虎爪闻言仔细察看了一下地上留下的痕迹,又醮了点血迹放在鼻尖闻了闻,沉声应道:“就在前面,他们刚过去不久!”

“离海岸只有几里路了,现在只有希望郑大人可以……”唐承佑略有些担忧,对方的动作之快,实在大出他意料。一旦让其逃到船上,将再难追及。

“不管他们逃到哪里,我……”鱼叉脸色决然,说到后半截的时候,突然止步,手握叉柄,一脸警惕。

在他面前不到一丈之处,一个黑衣蒙面人傲然而立,左手背负,右手拿着一根五尺长的枯枝,如同一截残木,一动不动。

“请让开!”鱼叉盯着对方双眼,一字一顿地道。单是离对方这么近才被自己察觉,此人便绝不可小窥,若是刚才他骤然出手,结果实在难以预料。

虎爪落到鱼叉身旁,他却没这份耐性,三支飞爪齐出,人已紧随扑上。“滚开!”喝声如雷,在林间炸响。

蒙面人对即将近身的三只飞爪视若未睹。直至将要击中那一刹那,他右手一挥,三支飞爪均缠上他手中枯枝。

虎爪凌空而至,见到自己得心应手的飞爪被对方轻易化解,却毫畏色,右手紧握成拳,身子一扭,使尽全身力气向那人面门挥出。

蒙面人后退半步,手中枯枝疾舞迎上。

虎爪只觉双臂和双腿一紧,接着一股柔和却无可抗拒的力量从腹部传来,整个人便如扬起的落叶般向后抛跌。

唐承佑目瞪口呆地看着像粽子一般被挂在树上的虎爪,不自觉地将身子藏在了茂密地树叶之中。他本想仗着自己的灵活,从旁偷袭以助虎爪,可是没想到虎爪那极尽威风的攻势竟然如此收场。

“哈哈哈!”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中,一名身着水蓝色紧身劲服的女子坐在了虎爪头上尺许的树桠上,修长的双腿写意地晃荡着,双手捧腹,显然对虎爪现在的状况忍俊不禁。

这女子年约双十,及腰的如墨长发被五彩丝线绑成一条大辫子,健康的肤色泛着太阳的光泽,秀眉大眼,眉宇间透着不让须眉的爽朗。

鱼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向前跨出一步,道:“请让开。”

虎爪的落败被他看得一清二楚,对方出手之快,让他根本无法施以援手。凭心而论,若是他面对虎爪这一击,绝对做不到这么漂亮的反击。不过看其出手处处留有余地,显然并不想加害于人,否则虎爪绝不会只有现在这般狼狈而已。

对方的武功比自己只高不低,其意显然是想阻止自己追击,速战速绝已成奢望,是以盛怒之下的鱼叉也不得不努力克制自己,寻求尽快继续追击之路的可能。

“请留一刻。”蒙面人声音嘶哑怪异,显然是刻意变声借以隐藏身份。

鱼叉脸色微变,眼神变得深邃起来。“得罪!”低喝声中,鱼叉接连跨出三步,叉尖疾点,泛起如繁星般的光点。

蒙面人的眼神渐转凝重,枯枝疾刺而出,丝毫不理会那漫天的光点,直取鱼叉眉心而去。

鱼叉闷哼一声,漫天的光点突然间活了起来,流星般撞向那根枯枝。铁木相击而发出的沉闷之声由缓渐快,逐至不绝于耳。

“呔!”一声略有些尖利的暴喝从那蒙面人口中炸响。

鱼叉只觉一股滔天的巨浪以那蒙面人为中心,四散而涌。初时自己还能勉强抵挡,可是那股巨浪连绵不绝,劲力越来越大。不一会儿,鱼叉口鼻涌出一丝血迹,向后抛跌而出。

蓝衣女子见状花容顿失,如倦鸟归林般一跃而下。不过两者的距离足有数丈,相救已是不及。眼看鱼叉就要坠地,一根绿色的丝细疾射而至,牢牢地缠住鱼叉的手腕,接着丝线一绷,带着鱼叉向那蓝衣女子飞去。

“鱼叉哥!”蓝衣女子毫不避闲地搂住鱼叉,瞪了一眼又恢复原状毫无出手之意的黑衣人,将鱼叉的头靠在自己的香肩,掏出一张白色手绢,细心地擦去鱼叉脸上的血迹。

“我没事。谢了,金燕儿。”鱼叉挣扎欲起,却被一双娇小有力的手牢牢地按住双肩,一时间他竟挣脱不得。

“燕儿姐……”虎爪可怜巴巴的看着金燕儿的背影,想起自己与鱼叉这天壤之别的待遇,眼中不由闪过一丝黯然。接着四下张望,怒声吼道:“唐大哥,快把我放下来啊!”

唐承佑一脸尴尬地出现在附近一棵树上,伸手欲向金燕儿打招呼,哪知人家根本没看自己,当下讪讪地收了手,纵身向虎爪投去。

在万州一带,金燕儿的名头丝毫不比鱼叉逊色。一方面是因为其出众的容貌,另一方面,她性格泼辣豪爽,又武艺高强,数年来稳坐采燕村第一高手的宝座。

十乡八里的年轻人,几乎没有一个不对她暗自心仪。只不过她从不对人假以颜色,不少人更在她手中吃足苦头,渐渐便令人畏而只敢远观了。

“鱼叉哥,你好好坐着休息,我来帮你揍他!”将鱼叉安置在一处柔软地草垫上,金燕儿叉着腰大步向蒙面人走去,到二人相距七八尺时方才站定:“喂,你这黑不溜秋的家伙,长得丑不敢见人就算了,居然敢在我的地盘上打人!”

蒙面人看了她一眼,不言不语。

第二十二章 誓诛此獠

金燕儿嘴角微微扬起,左手拉住腰间的蓝色丝带,一扯一抖,舒展开来的丝带长达丈许,宽七八尺,如同一片蓝色的云朵直向蒙面人头顶罩去。

蓝色的丝带之下,是一条水绿色的革带,上面密密地排着一排大小不一的铁爪。几乎是在蓝色丝带飞出那刹那,金燕儿便已纵身跃起,如同一只金丝燕儿般在空中飞舞着。

“咻……”四五支飞爪疾射而出,随着丝带攻向蒙面人的面门。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因为视线被阻,拔开丝带之后便需要立即应对四五支飞爪,双拳难敌四手,金燕儿自创出这一招“瞒天过海”后,还没有人能顺利躲过的。

蒙面人仍旧站在原处,手中枯枝在头顶一挥,丝带不可思议地迅速伸直,如同一块大铁板般反卷而上。“叮……”飞爪撞在丝带上,竟隐有金铁之声。

金燕儿娇叱一声,修长的身体凌空翻转,转动间,又有数支飞爪避开丝带,从下面疾射蒙面人胸口数处大穴。

蒙面人显然没有料到对方竟然应变如此灵活,轻轻地咦了一声,身子一侧,堪堪避开射来的飞爪。

“中!”金燕儿眼中闪过一丝得色,手腕一抖,本已飞过蒙面人的飞爪陡然调转方向,直袭其背心。

蒙面人再不敢托大,沉腰坐马,身上的黑衣立即鼓涨起来。“噗!”飞爪如中败革,接着弹飞而开。

“呸!”金燕儿显然没想到自己费尽心机才击中对方,却丝毫不起作用,啐了一口,却不毫气馁。双腿在树干上一蹬,如箭般向蒙面人飞去,五支飞爪再度射出,分别指向蒙面人的双眼、两边太阳穴和喉咙。

“你这小女娃!”蒙面人显然有些被激怒了,低骂了一声,眼神中闪过一丝杀意。一直背负的左手挥掌而出,一股劲风直向金燕儿卷去。

※※

“轰!”山下传来一阵轰鸣之声,顿时火光四起,浓烟滚滚。

冯令正灰头土脸地从林中跃出,看着海边正喷吐着怒焰的七艘战船,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他实在想不通,自己的行动已经如此小心,怎么仍然被对方发觉了。

更要命的是,这七艘战船规模不过只相当于普通的八撸快船,但每艘船上却藏了四五门大炮。要知道琼州水师的巡查战船,足比八撸快船大上两倍,也不过才放两门火炮。

突然受袭,冯令正并不惊慌,立即指挥着众人往山上跑,以离开对方火炮的射程。这一带山势陡峭,又刚好处在对方射程的边缘,没一会儿便逃出了火炮的范围。

清查盘点了一下人数,他总算松了口气。刚才在敌人炮击范围的不到百人,加上分得很散,伤亡并不大。伏击看来打不成了,安顿好众人,他立即向四方派出探哨。

不一会儿,林中便传来惊叫惨呼之声,派出的几名探哨竟直接撞上了疾走而下的蓝山亲卫,当先之人正是黎利。这些人哪里是黎利的对手,连逃走也办不到,便遭斩杀。

这一叫却让冯令正他们逃过一劫。

南山守御千户所属于明廷正规军队,所以装备也是极为齐全,刀剑火器样样具备。听到己方哨探的惨叫,还没等冯令正下令,众人便借着山势按平时的训练摆开了防御阵型。牛岭巡检司的步弓手们则纷纷躲到阵后,张弓搭箭,准备给敌人迎头痛击。

可惜等了好一会儿,却并没有一人冲出。冯令正按捺不住,一个人提枪越出,走出十几步一看,立即气得哇哇大叫,原来敌人已经逃下山去了。

正欲领军衔尾追去,战舰上的火炮再度开始了哮咆,阻隔了双方间那片山林空地。

※※

“唉!”一声长长的叹息在林间响起,蒙面人眼神中闪过一丝惊慌,当下哪还顾得上这个令他生气的小女娃,手中枯枝一扔,如被惊吓的兔子一般,向林中窜去,转眼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金燕儿闷哼一声,被蒙面人临时的那一掌所发出的掌风带得连连后退,直至后面抵上一只温暖的大手,方才止住身势。直至此刻,金燕儿心中才生出惧意,那蒙面人若不是急于逃走,这一掌恐怕自己根本无法接下来。

郑和负着双手从林中走出,望着那黑衣人消失的方向,默然无语。

“郑大人……”鱼叉从金燕儿身后走出,望着郑和欲言又止。

“天意如此,夫复如何。”郑和长叹一声,算是回答了鱼叉心中的疑惑。

“我誓杀黎利!”鱼叉轰然跪倒,悲从心涌,语气却透出无比的坚定。

金燕儿一头雾水地望着众人,显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采燕村就在附近,她只不过是听到打斗声,好奇而上来看看,便刚好碰上鱼叉与蒙面人相斗,至于事情的缘由,她却毫不知情。

不待她发问,唐承佑早已知机地凑到一旁,低声向她解释起来。

郑和看着鱼叉,眼神有些复杂。良久,他才淡然道:“欲杀黎利,先取其剑。做你想做的吧,万事由心,无羁无绊。或许,在我有生之年,能听到你的捷报传来。”

“刚才那人……也是黎利的手下吗?”虎爪心有余悸地问道。

那蒙面人武功高深莫测,若是其为黎利之人,复仇行动的难度将数以倍计地增强。

郑和摇了摇头,神色有些落寞。“黎利手下倒还没有此等高手,但抛开其七大战将,十二死士不算,仍是高手如云。这次他为了保密只带了蓝山亲卫,本是唯一可以杀他的良机,可惜……”

言毕转向鱼叉,道:“杀黎利不可凭匹夫之勇。此行艰险,就算是我也没多大把握,你们好自为之吧。”

“不管如何艰险,此仇又岂能不报。”鱼叉愤然道,想起全村百姓俱被其屠戮,不禁热泪盈眶。自己的生命是由这个村子赐予的,当初自己发誓要保护这个村子,可是现在……

虎爪望望鱼叉,又看看郑和,欲言又止。

“我不能在此久留,你们好自为之,凡事借势而为,力不能达,智或可及。”郑和怅然道,随即向山下纵跃而去。

他颇有些想带走鱼叉加以教导之心,但黎利走之前留下那消息却不得不令他打消念头。锡兰山圣者出关,让他最后这一次下西洋凭添变数,若是自己……

学武有成以来,他还是第一次感到信心有所动摇。

※※

海岸边的一处密林中,四个黑衣人并肩而立,静静地看着不远处扬帆起航的七艘战舰。

“总算完成了任务。”左首那人长长地松了口气,满是庆幸地道。

右首的黑衣人叹气道:“马哥的病犯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向他出手,唉……”

“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王公公吩咐下来的事情,我们兄弟拼了命也得办好。”左首那人淡然道,接着转向望着右首那人:“马哥没有认出你来吧?”

右首的黑衣人摇了摇头,道:“我也不知道。”

“没事,认出又如何?”左首的黑衣人嗤笑道:“回来后他就要去守长陵了,兄弟们总得有条活路吧。”

“王公公让我们千万保住安南王的性命,仅仅是因为收了他的钱财吗?”

“这些事不是我们该过问的!”

夕阳终于没入大海,无边的黑暗笼罩大地。

第二十三章 渔村谋议

站在秘道洞口,鱼叉呆若木偶,嘴唇颤抖却连一个字也说不出。

泪早已流尽。

环顾四周已成废墟的村庄,鱼叉咬着牙,满脸痛苦之色。

“伤心你就哭出来,或者大吼两声,别闷着。”金燕儿默默地站在鱼叉身后,看着这个往日不管遇到多大困难,总保持着阳光般灿烂笑容的男子,眼神里满是怜惜。

“啊!”鱼叉仰天狂吼,到后面变成了呵呵地苦笑之声。

双腿无力地跪倒在地,用力地扯着自己的头发,喃喃自责:“为什么!要是呆在村子里,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虎爪沉着脸从秘道走出,眼神中满是绝望。

算起来,他已经经历过两次灭村之祸了,两次他都幸运地不在场,又或者,不幸地不在场。若非亲身经历,没有人能明白其中的痛楚。

“事情已经发生了,怪自己又有什么作用!”金燕儿皱着眉头,伸手想要拉起鱼叉,却被后者用力甩开。

“都是我的错!”鱼叉声嘶力竭地咆哮着,用力捶着自己的胸口:“我是灾星,我是个不祥之人!周围的村子都风调雨顺,人丁兴旺。就只有收留我的这个村子,连番遭祸,现在连村子也没了!”

“你给我站起来!”金燕儿秀眉倒竖,厉声呵斥:“虎爪和你都还在,虾仔生死未卜,大家的仇也没报!做你一个男人该做的事情吧!在这里哭哭啼啼自怨自艾,还不如自己撞死算了,免得丢人现眼!”

“哎,别!”唐承佑和冯令正安顿好郑克武,闻言急忙劝阻。

鱼叉现在是万念俱灰,说不定还真有求死之心呢。

虎爪上前按住鱼叉双肩,蹲下看着他的双眼道:“燕儿姐说得对,鱼叉哥,我们在,村子就在。当年你一个人背负着村子的仇,现在,我长大了,让我和你一起背负着保护村子的责任吧。”

被金燕儿这么一骂,鱼叉似乎冷静了许多。

事实上他并不是一个冲动之人,否则如何能在这十年来,将村子几十口人照顾得妥妥当当。只是这次的打击,对他来说太过沉重。照顾村子是他存在的最大目的,如今村子惨遭横祸,叫他情何以堪。

“先让他们入土为安吧。”金燕儿低声道,眼圈微红。她虽然一向大胆泼辣,但在今天之前,哪里见过如此多的死人。

从林中返回山谷那趟便让她差点把胆汁都吐出来了,那还只是令人憎恨的蓝山亲卫。现在想起洞中几十具淳朴村民的尸体,心里也是由衷地悲切。

鱼叉点了点头,木然向秘道走去。虎爪紧跟在他后面,二人默默无声地将洞中的村民尸体一具具的搬出来,冯令正和唐承佑本欲上前帮忙,却被二人坚决拒绝。

看着摆满洞前空地的数十具尸体,众人均是默然不语。金燕儿吸了口气,强忍住胃里的翻腾与心中的恐惧,捋起双袖,大步上向,边走边向唐承佑和冯令正吩咐道:“你们俩去打些水来,再看看能不能找些棉布之类的。”

鱼叉和虎爪呆呆地看着不久前还活生生的村民,丝毫无视正走过来的金燕儿。

“去去去,给村民们擦干净身子是我们女人的事,你们男人在这站着碍什么事,还不快去挖坑,想让他们暴尸荒野啊!”金燕儿一把推开二人,先抱起小虾仔那幼小的身子,眼泪簌簌而下。

眼见唐承佑和冯令正打来井水,金燕儿擦去泪水,道:“棺材一时恐怕准备不了这么多,你们想办法去买些草席来,也好将村民们安葬。”

待金燕儿整理好村民的遗容,唐承佑和冯令正带着大队人马赶了回来。

原来冯家和唐家在得知牛白村的事件后,均大力援手,将万州和陵水的棺材购买一空,又收罗了一些百姓备下的棺材,终于凑足了所需之数。

不仅如此,他们还出面请来三昧寺(位于陵水县城南,本建于万历年间,为了方便采用此名。)的僧人,为村民诵经超渡。

如此一来,村民们的安葬便显得隆重而有序了。因鱼叉的名望,附近几乎所有有头有脸的人物即使不是亲自赶来,也纷纷派出家人。

日落时分,鱼叉和虎爪终于将坑挖好,在阵阵梵音声中,二人逐一亲手将村民收敛安葬。

忙完一切,已是深夜时分。鱼叉和虎爪固然累得脱力,其他几人也是疲惫不堪。不过大家却毫无睡意,一起陪着二人祭奠。

“鱼叉,你们真的要去安南么?”唐承佑仰瘫在地上,问出了大家都在关心的问题。

虎爪看了一眼鱼叉,默然无声,神情却是坚决无比。显然,无论鱼叉想干什么,他都会追随左右。

鱼叉并没有答话,自受了金燕儿一顿骂之后,他几乎一直都保持着令人可怕的沉默。

“光凭你们两个,杀不了黎利的。”冯令正摇头叹道,他虽然没有直接面对蓝山亲卫,但从其疾行不乱便可看出其绝不好惹。更何况黎利这几年声名大振,数度击败明廷大军,其坐拥一国之力,实力岂容小窥。

以二人抗一国,其结果根本就不用想。

“蛮牛,黎利也是人,是人便可以杀死!”唐承佑皱眉斥道:“郑大人都说了,力不能达,智或可及,安南国王又如何,此仇岂能不报!”

“现在可不是意气之时!”冯令正肃然道:“我看不如这样,你们二人直接去投广西总兵官山云,凭你们的名头和实力,做上指挥也绝非难事。如此,借朝廷兵力,扫平安南当不是梦想。”

唐承佑摇了摇头,冷笑道:“猪脑子。朝廷已经和安南议和,三五十年恐怕都打不起来,到时黎利小儿早死了!”

“你!”冯令正指着唐承佑,一时气结,转而愤然道:“你总是怂恿他们去送死,安的是什么心!”

唐承佑坐了起来,嘿嘿笑道:“光他们两个去当然送死,不过加上我的话,杀黎利小儿就易如反掌了。所以我决定了,我加入!”

几乎在黎利逃脱那刻起,他便在打这个主意了。

万州和陵水已经没有他感觉新鲜的东西了,让他一辈子困在牛岭巡检司的寨子里,简直比死还难受。行刺黎利,光是想想就让他兴奋不已:这将是一段多么刺激惊险的旅程!

第二十四章 约定三日

“小唐唐,你不会来真的吧?”冯令正目瞪口呆地看着唐承佑,显然被他这话惊呆了。

虽然是世家子弟,但他和鱼叉、唐承佑等人也算得上是知心之交,眼见着自己这些好朋友去送死,他心里顿时有些不是滋味。

“不用说了,这是我和虎爪的事情,与外人无关。”鱼叉淡淡地道。

唐承佑猛地站了起来,叉着腰叫道:“外人!我算是外人吗?李大娘家的米糕我吃过八次,赵二姐家的干鱼我拎走七条,还有……哎呀,反正大家对我这么好,我不能为他们报仇吗?外人,哼,你太伤我心了!”

“承佑,你的心意我代表大家领了。可是,你始终不是牛白村的人,犯不着趟这浑水。”鱼叉面色决然,言辞容不得半点商量。

虽然报仇之心如此炽烈,可他也知道此行必然会经历千难万险,成功的机会微乎其微,丧命的可能却极大。若是能劝动,他甚至连虎爪也不愿带去,更何况是唐承佑了。

唐承佑气鼓鼓地盯着鱼叉,低声闷哼,心思却迅速地转动起来。

对于他来说,这次的行动简直是势在必得,岂会被鱼叉两句话就打发掉了。“你不用担心我的安全,逃跑是我的长项,打架你们两个上,凭我的本事,难道不能自保吗?”

“不能。”冯令正闷声闷气地应道。

回敬以一个白眼,唐承佑继续道:“再说了,你们身边也需要一个出谋划策之人嘛,以我的聪明,刚好合适。”

“小聪明。”冯令正继续捣蛋。

唐承佑直接无视,振振有辞地道:“既然我的安全不用你担心,又能为你们出谋划策,你有什么理由拒绝我加入呢?”

鱼叉看了一眼唐承佑,并没有立即回答。

唐承佑此人虽然平时有些自大颠狂,但确实是一个足智多谋的人。正如郑和离开时所说的那样,力不能达,智或可及,这趟绝不是凭勇武可以达成目的的。若是多个唐承佑,成功的几率定可提高不少。

可是,这毕竟是一次可以说九死无生之行,哪敢轻易答应他。

“我也要去。”双方正在僵持之际,金燕儿陡然发话,顿时语惊四座。

“金燕儿,今天幸亏有你,多谢了。可是,我……”鱼叉略有急色,显然对金燕儿的突然加入有些意外。从心底里,他对金燕儿颇为感激,今天若不是她在场,村民们安葬绝对不会如此顺利。

金燕儿微微昂头,斩钉截铁地道:“废话怎么这么多!算上唐家小子,我们四个人一起去安南大闹一场,砍下黎利小儿的臭头,带回来祭奠村民。”

冯令正望望这个,望望那个,长长地叹了口气。

大家都可以去,他却没有这份自由。身为千户,若是他私自离开,受牵连的将是整个冯氏一族。

“还是燕儿爽快。”唐承佑拍手笑道:“就这么定了,看我们琼州四杰如何大闹安南。鱼叉,什么时候出发,你倒是给个话。”

鱼叉无奈地看着二人,心知已是阻止不了,横下心来道:“那就三日之后吧。”

众人正待要商量进一步的细节,一个青年男子匆匆地跑了过来,急声道:“燕儿姐,不好了,张三哥和大牛被锦衣卫的人带走了。”

“什么罪名?”金燕儿弹身而起,迎上去大声问道。采燕村的村长虽然是她父亲,但实际上早在两三年前,村子里的大小事务几乎都已经移交给了她。

“没有说。来的路上,我听到其他村子也不少人被抓,都是和张三哥他们年纪差不多的。”青年男子一脸无奈。锦衣卫可不同官府,抓人向来不需要理由,而且被抓的人,鲜有放回来的。是以民间一听到锦衣卫之名,无不闻之变色。

“张三哥和大牛今年多大?”鱼叉心中一动,皱眉问道。

金燕儿疾步流星地向外走去,道:“张三哥二十三,大牛二十一,都是有家有口之人,平时老实得很,怎么可能犯事!他们一定是搞错了,我先回去看看!”

听到金燕儿的话,鱼叉和虎爪均是一震。

郑和绝不是个言而无信之人,他前脚刚走,锦衣卫便立即抓人,恐怕当时就有其耳目藏在山谷周围听到了郑和与郑克武的对话。想到这里,二人同时望向郑克武之前所在的地方,却哪里见得踪影。

“令正,你不是和锦衣卫的人打过交道么?看看能不能帮上点忙。”看着金燕儿远去的身影,鱼叉急忙说道。

冯令正点了点头,毫不推辞,急跟了上去。

听到有人乱抓人,唐承佑早已蠢蠢欲动,不过一想到对方的身份,他那颗不安分的心顿时被压了下来。在琼州这块地盘上,让他顾忌的东西太多了,这也正是他想随鱼叉他们去安南的原因之一。想了想,他起身告辞道:“事不宜迟,我先赶回琼州府说动族长,三天后再来这里汇合。”

众人纷纷离去,鱼叉和虎爪对视一眼,均有些心事重重。

一日之间,发生在他们身上的变故实在太多,二人都需要花些时间加以消化。

※※

万州城外,身穿飞鱼服,头戴乌纱描金曲脚帽的宋俊恭手而立,目视足尖,一动不动。

在他身前丈许开外,站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此人身着蟒袍,腰系鸾带,面如冠玉,身形修长,颇有些文士之气。他正是东宫局郎王振。

这王振本是一名教官,渴望功名,却又不愿忍受十年寒窗之苦,竟然自阉入宫。

能下如此决心,他当然不愿做一个普通的宦官。

入宫之后,他处心积虑地广结人缘,又善于伺察人意,再加上肚子里还有那么些墨水,很快便得到了皇帝的赏识,先是进入内书堂协助大学士陈山教导宫内宦官识字,后又任他为东宫局郎,专职服侍皇太子朱祁镇。

此时的他已经是内宫能与司礼太监金英相提并论之人。因他蓄意结好任何人,使得他的势力更远在金英之上。不过由于皇帝的对金英的宠信无以复加,他也不得不隐忍讨好,以等待着取而代之的机会。

“宋大哥,还没有郑克武的消息吗?”王振说起话来温文尔雅,颇具亲和力。

宋俊却是战战兢兢,沉声应道:“已经遍查陵水、万州两城,仍不见其踪影。不过请局郎放心,所有符合陈祖义儿子特征的人已经全数捉拿,郑克武必然会现身相救。”

相处日久,他深知王振这善意仅是表面而已,暗中收拾起人来绝不比任何人差。若不是金英逼得太甚,郑和又指望不上,他们这些永乐朝的老人们,哪会投向王振,以求庇护。

王振微微皱眉,若有所思地道:“你真能确定这其中有陈祖义的儿子吗?照说,陈祖义的儿子应该二十五岁了,虽然郑克武是二十年前到的琼州,又如何能肯定不是在安置好陈祖义的儿子后,故意潜伏数年再出现的呢?”

“局郎的意思是,扩大范围?”宋俊小心地问道。

最初的目标只是郑克武入籍前后三年两地的收养男孩,但王振担心那些没有子嗣的人家谎报,便将目标定在了所有二十至二十四已成家生子的男子。毕竟只要买通产婆,是不是亲生的还不是全凭嘴说。

如此一来,人数立即扩大到两三百人,这还只是初步数字。若再把二十五岁也纳入,人数必然会再度增加。锦衣卫办事虽然无所顾忌,可影响若是太大,也难免会遭到弹劾。

王振不置可否,淡然道:“若是这次办得好,金英那厮算什么!三宝太监只把这事做完一半,余下的一半就让我来做吧。”

宋俊眼神中的担忧一闪即逝,应声道:“那我这就去传令。”

想起郑和对此人的评价,宋俊心中有茫然,自己为了求存而投向他,真的做对了吗?

以他与郑和的关系,也只知道这些年郑和数次下西洋,除了明面上的目的之外,还有一些极为秘密的任务,但到底是什么,恐怕了解的人屈指可数。

这王振不知从哪里得到消息,竟然也想掺和进来。

“不急,这事还是暗中去办。”王振止住宋俊,道:“这次我还担着别的差事,不能闹得太大,否则又会让金英那厮大作文章。此事若成,阁主之位我自会为你谋取。”

“多谢局郎。”宋俊揖手道谢,心里却泛起一丝不安的感觉。

这次若是顺利便罢,若是影响太大且没有收获,王振绝对会撇得一干二净,担责的必然是自己这些人。

第二十五章 惊闻身世

一阵细微的声响传入耳中,鱼叉眼睛眯开一条缝隙,看了看睡得正熟的虎爪,抄起铁叉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摸去。

昨夜二人也不知坐了多久,身心俱疲之下,不知不觉地睡了过去。不过鱼叉满腹心事,哪里睡得着,一直都在半梦半醒之间。

抬头看了看满天的星斗,此刻离开亮大约还有一个时辰,星光之下,整个村子隐约可见。巡视完整个村子,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鱼叉只道自己太过多心,正准备回去休息片刻,又一声轻响从秘道方向传来。

一道人影从林间闪过,显然是在吸引自己过去。鱼叉也是艺高人胆大,当下毫不迟疑地追了上去。追到秘道外时,那人却又消失了踪影,正疑惑是,秘道中隐约传来亮光。

捡起一颗石子抛向虎爪所在的地方,又在洞口留下一个只有村子里的人才明白的记号,鱼叉低头钻了进去。虽然不知来人是敌是友,但牛白村现在只剩他和虎爪,无论如何,他都不能让虎爪出什么意外。

洞内极是干燥,村民们留下的血迹已然干成一个个血块,却仍然触目惊心。

之前一直处在巨大的悲痛之中,鱼叉并没有细看,现在再度重游,心中更是别有一番滋味。每一个遇害村民的音容笑貌不断在脑中浮现,令鱼叉的每一步都走得异常沉重。

秘道约有十余丈长,尽头是一个两丈见方的石室,跳动的烛光中,面色苍白的郑克武倚壁而立。在他的旁边,摆着一个油布包袱,显然是在他消失这段时间取来的。

“现在杀我灭口,已经没用了吧。”想起自己之前在谷中的推测,鱼叉冷冷地道。

采燕村的村民来传信时,他便知道锦衣卫并不会像郑和那样放过郑克武,见其悄然离开,只道他警觉而逃,却没想到会在此刻出现。

他将自己引到这里来,恐怕不会安什么好心。

想到这里,鱼叉暗自戒备,此刻心情很糟,只要对方一有动手的迹象,他绝对会毫不留情地加以反击。

以他现在的实力,就算不能力敌,但还有自保的信心。更何况他已通知虎爪在洞外戒备,一旦打起来,郑克武绝对讨不了好。

郑克武深深地看了鱼叉一眼,轰然跪下,道:“公子!”

鱼叉退后一步,道:“你这伎俩未免太拙劣了。你的公子已经落在锦衣卫手里,就算强安在我头上,也得有人相信才行!”

郑克武抬起头来,脸上泛起欣慰的笑容,道:“公子已然成人,还有一身不俗的本事,末将总算可以安心追随海帝了。”

见对方竟然咬死自己是陈祖义的儿子,鱼叉眉头紧皱,微怒道:“你不是亲口说过,陈祖义的儿子已经娶妻生子了吗?你若再在这里胡言乱语,休怪我不客气了!”

从小他便知道自己是个被村民捡回来的弃婴,对于自己的父母他也不是没有幻想过。但在那种情势之下,自己的父母若不是在风暴中遇难,便是故意将自己抛弃。

无论哪种情况,都再也没有必要去寻找他们了。

从某种方面来说,身世是鱼叉心中最敏感的一根神经,不允许任何人加以挑动,那只会令他伤心和哀怨。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努力让自己融进牛白村,融进琼州这块土地,为的便是永远忘却自己的身世。

郑克武面色慈祥,细细地打量着立在面前的鱼叉,那神情犹如一个父亲在看着自己辛苦养大的儿子般。“那不过是骗他们的。”郑克武微微一笑,道:“闻天阁是大明皇帝的鹰犬,郑和既然能请他们来监视我,他们当然也会监视郑和。”

“若真是如此,你理应不再见我才对!”鱼叉不为所动,正色驳道:“你不是希望陈祖义的儿子平安地过普通人的生活吗?你的目的已经达到,锦衣卫已经被你误导。若我是那个人,你告诉我这些岂不是与你的愿望背道而驰吗?”

郑克武摇了摇头,道:“若锦衣卫不抓人,我的打算确实是不再回来。但郑和刚走,锦衣卫就开始行动,显然背后有一个地位不在郑和之下的人指使。这背后隐藏着一件惊天的秘密,他们绝不会轻易罢手,以你的身世,很快就会查到你头上。”

鱼叉瞪着郑克武的双眼,似乎想从其中找出点什么来,郑克武毫不闪避,安然迎上。察觉到对方眼中那无可怀疑的真诚,鱼叉无力地靠在了石壁上。

上天真是给自己开了个大玩笑,好容易才让自己淡去寻找身世的渴望,牛白村的血海深仇还等着自己去报,却突然钻出个郑克武,告诉自己原来是大海盗陈祖义的儿子。

“你口口声声说我是陈祖义的儿子,你不是负责保护我吗,那你为何会比我迟了四年到琼州?”虽然看出对方不像是在说谎,但鱼叉仍然不敢相信这突出其来的身世。

郑克武向南一拜,自责道:“都怪末将失职,险些误了海帝之托。当年我护着公子杀出重围,受了些小伤,本准备去西洋寻找主母,没想到却被苏禄国的那帮小人追上。无奈之下,只得一路向北逃亡。没多久占城和吕宋也加入了围杀,几次落入重围都侥幸让我杀了出来。最后那次,形势实在危急,但我又怎能让公子随我遇险。无奈之下便将公子放在小船上随风飘走,然后由我引开敌人。”

“海上一场大战,我胸口中了一刀,被打入海中,敌人只道我死了,停止了追杀。天可见怜,敌人那刀偏了那么一点,在海上漂流数日后,我到了一个荒岛,休养半年之后总算活了过来。随后的几年,我走遍占城、吕宋和苏禄沿海各地,寻找公子的踪迹。一直找了三年多,总算让我在牛白村寻到了公子。真是上苍保佑,公子竟被牛白村的渔民捡到。”

“那……那你为何不认我?”鱼叉声音有哽咽,虽然郑克武说起这段经历时,语气中只有自责,但其中的艰险却可想而知。难怪郑和也要盛赞其忠义,能做到这样的,天下间又有几人。

郑克武叹了口气,道:“海帝要我带公子突围前曾说过,希望公子平安长大,不再背负他留下的仇恨与责任。我见牛白村的村民对公子视如己出,也符合海帝之愿。更何况虽然都以为我已葬身大海,但若是公子跟着我,暴露的可能却仍然很大。”

“仇恨么。”鱼叉自嘲的笑了笑,他一直最痛恨海盗,却没想过自己竟然会是最大的海盗王的儿子。从听到的传言中,陈祖义的恶行简直罄竹难书,在南洋、西洋一带几乎是遍地仇家。

努力平息下心绪,鱼叉微有些责怪地道:“当年海盗攻入牛白村时,你为什么没出手相助?”海盗对牛白村的那次掠杀一直是他心中之痛,凭郑克武的武功,那帮海盗根本不值一提。

郑克武也听出鱼叉语气中的责怪之意,道:“大明境内锦衣卫无处不在,为了不被察觉,末将隐居东山岭,每月也只敢来看公子一次。听到牛白村的事情,已经是二十多天之后。那两年里,我也曾多次寻找公子,却始终未能找到。若是公子遇难,末将也只有以死谢罪了。”

“你先起来。我……我的父亲真是陈祖义吗?”鱼叉有些艰涩地道,语气却没有之前那般抗拒。

第二十六章 镇海之名

郑克武从背后取出那把怪刀,伸出左手,道:“公子请借海神叉一用。”

鱼叉神情一动,这柄鱼叉是村民们拾到自己时船上唯一的物件,显然与自己的身世有着莫大的关系。可是这把鱼叉一直在自己身边,却从来没有发觉有什么异常,莫非还隐藏着什么秘密不成?郑克武又为什么称之为海神叉?心中虽有疑惑,不过鱼叉却毫不迟疑地倒握叉柄递了过去。

郑克武将鱼叉横放在面前,手上的怪刀红芒暴涨,用力砍下。

“别!”鱼叉见状大惊,那把怪刀锋利无比,自己的鱼叉哪里经得起这一砍。虽然这只是个普通的东西,但毕竟自幼随着自己,早已有了深厚的感情。

“叮!”鱼叉的阻止已然太迟,他的声音刚落,怪刀的刀锋已经重重地砍在了叉身上。

“我没事,虎爪你守在外面。”听到急促冲进的脚步声,鱼叉立即大声喝止。郑克武如此费心地将自己引到这里,显然是不想让其他人听到二人间的对话。

虽然他没有瞒虎爪的必要,但在事情没有完全弄清之前,却也不想让其在场旁听。

“公子请看。”郑克武指着刚才砍中的地方,肃然道:“此叉为海帝初入西洋时偶然所得,连海帝也不知其来历,但其质神异,刀砍火烧也不能伤其分毫。海帝命之为海神叉,并筑海神像奉之于旗舰秘阁。这秘密只有最初追随海帝的少数人知道,连黎三郎也从未听闻。”

鱼叉仔细地看着叉身,遍寻之下竟然只找到一个淡淡的印点,若不细看根本就察觉不到,反倒是无意发现那把怪刀的刀口微有些卷曲。

“此刀名为灭夷,由极为珍贵的赤焰寒铁所铸,削铁如泥。”郑克武轻抚刀身,一脸追忆地道:“海帝共铸五把,分赐五夷大将,以作凭证。然后又私下告诉我和军师,此刀配合海神叉使用,可开启海帝秘藏之宝库。”

对于什么秘藏宝库,鱼叉丝毫不感兴趣。

现在他脑子里一团混乱,强力说服自己接受这段身世之后,无数的念头纷至沓来,那些幼年时的无数幻想再浮心头。“我母亲是谁,在哪里?”混乱中,那个曾令他魂牵梦绕的问题脱口而出。

虽然牛白村的村民对他视如己出,但幼年时看到那些在父母膝下承欢撒娇的孩子,他内心又何尝不是万分羡慕。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慈母之爱总是那么温馨,但他却从未有享受过。

“主母的身份,末将也不知。”郑克武黯然道:“海帝抱回公子后,只说过打败大明巡洋船队后便迎娶主母,却从未提及其身份和所在。不过经我猜测,海帝与主母相识应在他探视大明巡洋水师途中。我问过负责接应的弟兄,得知海帝曾在翠兰屿以北的一个小岛呆了近一年时间,离开之后便抱着公子,是以主母很可能便在那小岛之上。”

“你为什么没去找她?”鱼叉眼中泛着热切地光芒。知道自己的母亲很可能还在人世,顿时让他的心有些激动起来。

郑克武低下头,道:“守护公子是末将之责。西洋认识末将的人太多,末将恐怕……”

“二十五年了,她还在那儿吗?”鱼叉喃喃说着,望着壁顶眼神中有些痛苦之色。他此刻的心情,恨不得自己生出双翼飞到万里之外的小岛,去寻找那个自幼便分离的母亲。

可是,人海茫茫,岁月沧桑,恐怕早已物是人非了。更何况他现在根本没有一走了之的自由,没有任何借口能打消他的安南之行。

“安南之行,我劝公子还是作罢了吧。”郑克武似乎知道鱼叉心中的挣扎,一脸凝重地劝道。

鱼叉并不回答,只是摇头以对。

郑克武沉声道:“公子此行与送死无异。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公子天赋过人,又得郑和启悟,已窥武道之极致,若是勤奋苦练,超越郑和并非不可能。到时再作打算,岂不胜于现在白白送死?”

“你之前所说,父亲不想让我背负他的仇恨与责任。但仇恨与责任,是一个男人必须背负的,无可逃避。”鱼叉淡淡地道,语气透出无比的坚决。

“唉……”郑克武喟然长叹,道:“果然和海帝一般脾性。如此末将也不再说什么,海帝应可在九泉之下含笑吧。”

“我和他不一样。”鱼叉断然回道。

虽然自己无权选择父亲,但他却并不认同其作为。作为横行西洋数年的海盗之王,不知多少村落、城镇毁在陈祖义手中,无数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亲身感受过海盗之祸的他,根本无法原谅这种行为。

听到鱼叉如此说,郑克武表情有激动起来,反驳道:“公子不可以如此说,海帝志向高远,公子当引以为傲。”

“哼!”鱼叉不屑地道:“引以为傲?为他的杀戮掠劫吗?我误会他了吗?难道他还是个大好人?”

连续四问之下,郑克武却毫不退缩,义正严辞地回道:“那公子认为,大明的洪武、永乐二帝是好人吗?成王败寇,死在这父子两手中的人,胜过海帝不知凡几!凭什么他们能被称为圣明之君,海帝就是十恶不赦之贼!”

鱼叉一时语塞,找不到合适的言辞加以反驳。

洪武、永乐年间屡兴大狱,百姓不敢公开议论,但私下却又谁人不知。

“一将功成万骨枯。”郑克武却是说到了兴头上,道:“每一次变革总需要有人做出牺牲,王朝的建立从来都是以血肉筑成。若不是大明阻挠,海帝所设想的囊括整个西洋的华夏大帝国定然实现,当我华夏之光笼罩天下所有的海洋,谁又敢说海帝不是千古雄主呢?”

鱼叉闻言愕然,一直以来,他只认为陈祖义不过是一个大一点的海盗而已,却从未想过其竟然有如此大的抱负。海盗不是只会抢掠和破坏吗?

郑克武继续道:“末将命不久矣。公子若是平凡之辈倒也罢了,平平安安做个普通百姓传承海帝血脉。但公子之资,远非凡人所比,若公子有心继承海帝之志,末将虽死无憾。”

十六岁便能自悟而入先天之道,鱼叉这份资质确实是百年难遇。

郑克武当年便想讲明一切,辅佐其继续陈祖义未尽的大业,但又不敢违背陈祖义的遗命。现在形势已变,他倒是豁出去了,坦承自己内心的想法。

“你真的只有一月之命了?”听到郑克武不断提到死,鱼叉倒想起他在山谷中对郑和所说的话来。不论如何,他对郑克武只有感激,若有机会还需想方设法加以报答。

郑克武凄然一笑,道:“郑和果然不愧为天下第一人。虽然我的伤势已愈,但内力却一直不停在流逝,且无法阻止,一月之后便是废人一个。公子在没有足够实力保存自己之前,身份绝不能泄露。现在公子身份的唯一漏洞便是末将,末将最后能做的便是堵住这个漏洞。”

“什么!”鱼叉大惊,急忙说道:“我不准你这么做!”他已听出郑克武语中之意,竟是要以死要保全自己,自己好不容易有了一个“亲人”,哪里愿意转眼便失去。

郑克武向鱼叉一拜,道:“公子有这份心,末将便已满足。末将就算这次不死,一两年内也会病痛而死,更会成为公子拖累。与其如此,不如死得痛快一点,还能有些价值。”

“不行!我要你活着,一定有人能治好你。”鱼叉双眼朦胧,几乎是哀求着说道。

郑克武欣慰地笑着,拉过鱼叉的手,道:“时间不多,来,公子,让我把该说的话全都说完。你的名字叫陈镇海,海帝本想打下一片大大的海疆让子孙世代镇守……”

第二十七章 踏上征程

鱼叉坐在沿海一块冒出水面的礁石上,双眼无神地望着茫茫的大海,一动不动。

自从郑克武离开后,他便一直坐在这里,足有四五个时辰了。

虎爪无奈地立在岸边,看着这个一直以来都是自己依靠的男人,默然不语。虽然他一直呆在洞外,但凭着他那远甚常人的听觉,二人在洞中的谈话他仍然听到不少。

不论鱼叉变成了谁,他永远都是自己无比敬重的兄长。

“走,我们去琼山!”鱼叉猛然站起,再度恢复往日的神采,只是眼中藏着一丝淡淡的忧伤,无法抹去。

他有九成九的把握相信郑克武不会骗自己。

若是放在之前,他绝对会安排好一切,立即前往南洋,竭尽所能寻找母亲的踪迹。而现在,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得做。

“琼山?现在?”虎爪有些惊讶:“不等唐承佑和燕儿姐了么?”

“不等了。”鱼叉望着远处坠海的夕阳,轻轻叹气:“若是有可能,我希望你也能留下,可偏偏却知道无论如何也劝不动你。”

十六岁就能将一窝海盗全数诛除,这绝对不是单凭运气或勇猛就能办到的事。

行刺正如日中天的黎利,高明如郑和,也要花费数年时间精心布置,仍然功亏一篑。以鱼叉现在的实力,无论在谁看来,这都是一件绝无可能的事。

可鱼叉没有任何选择。

村子的血仇、下落不明的虾仔,若是让他放下这一切去追寻自己的生活,他将永远无法自安。

当然,他也不会蠢到直接找上门去。即便黎利给他一个公平决斗的机会,他也未必能战而胜之,取其性命。更遑论身为安南国主,其身边无时无刻没有大量高手护卫。

鱼叉也绝不愿“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不喜欢记仇,正如十四岁那年般,有仇,他马上就会想尽办法报了。当年那群海盗对他来说又何偿不是一项无法完成的挑战,可他却做到了,还因此而自悟踏入先天之道。越是极限的压力之下,人的潜能便会更充分的激发,这点对于鱼叉来说更甚。

这一点或许是随父吧,在郑克武的描述中,鱼叉的父亲陈祖义便是个越挫越勇,越是艰险就越要挑战之人,哪怕只有一成的希望,他也会尽十二分努力去争取。

“那我去收拾点东西……”虎爪半转的身子僵住了,看着已经成为废墟的村子,声音也不由随之哽咽。

哪里还有什么好收拾的呢?所有的一切都化为了灰烬。想起自己第一次离开村子时婶婶、大娘们精心准备行囊的情景,虎爪双肩抽动,泪水再一次盈眶而出。

将手搭在虎爪肩上,一直待其平静下来后,鱼叉才道:“这是最后一次,男人,可以流血,却不能轻易流泪。”

※※

郑和负手立在东山岭一处临海的悬崖边,双鬓的银丝随着海风肆意舞动。

一个矮胖的老者立在其身后不远处,看了看天色,颇有忧虑:“马哥,走吧,你已经尽力了。”

“景弘。”郑和的声音有些嘶哑,仅仅只是过了一天,他似乎苍老了许多:“我真的不甘心啊!就差那么一点点,哪怕只迟一刻钟发作,黎利绝对无法活着离开。”

这老者正是巡洋舰队的副使王景弘,从第一次下西洋起便一直是整个船队的二号人物,九年前也与郑和一道守备南京,不论地位还是威望、功绩也只是稍逊半筹而已。

若有外人知道绝对会大吃一惊。

此刻巡洋船队经过一天一夜的航行,已经抵达占城外海。占城国上至国王下到文武百官无不出城相迎,偏偏其正副二使都不在船上,说出来谁敢相信。

“你该让小俊他们帮忙的,现在说什么也迟了。”王景弘摇头一叹:“这恐怕是最后一次机会了,马哥,你确定那东西不在郑克武身上?”

二人从燕王府便一起共事,私交深厚,很多事情上都没有秘密可言。郑和此番处心积虑设下圈套欲除黎利,自然没有瞒着王景弘。

只是对于黎利,王景弘却远没有郑和那般忧虑。中土最大的威胁向来都在北方,三代以降,还没有南方夷族入主中原的事发生过。

“我们离开京城快七年了,小俊早已投靠东宫局郎王振。”郑和有些失落,朱棣一死,真的什么都变了:“他以为我不知道,山谷一战一直潜伏在附近,若不是我在关键时刻发作,只怕会向我出手。”

王景弘有些诧异,却非因宋俊的背叛而起:“王振绝没有理由阻止马哥杀黎利呀?否则他大可让小俊提前通知黎利,甚至不为马哥奔走布置。”

虽然已经远离京城这个权力中心,可毕竟是永乐旧人,谁在宫里没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也是出任南京守备这看似被贬的职位的好处之一:宫里的宦官谁也不敢保证自己没有被踢到南京的一天,若不想下场太过凄惨,怎敢有所得罪。

郑和冷哼一声:“好好的教员不做,自阉入宫,此人绝不简单。看着朝中议和的声音高涨,立即随声附和,安南的好处他又岂会少收。若不让黎利身处险境,怎么会甘心送上更多金银。可惜皇上那里我已经说不上话,竟然让他坐上东宫局郎的位置,日后恐怕会成大患。”

“马哥你还明白吗?”王景弘却没有这般愁绪:“我们只要做好自己的本份就行了,主子怎么想,怎么做,都不应该是我们这些人可以干涉的。”

郑和脸上突然泛起无比的倦意:“若是这次能活着回来,我实在不想再见到这些了。你好自为之吧,不会再有人挡着你了。”

“马哥……”王景弘从未见过郑和意志消沉到如此地步,皱着眉头道:“锡兰山那小子当年连败于陈祖义和马哥之手,就算闭关二十年,又能如何?”

“哈哈哈。我不是怕,这一天我等了好久了。”郑和仰天一笑,随即纵身向海边驰去:“朱良应该追上郑克武了,景弘你去做你的事,我会在占城等你十天。看在四十年多交情的份上,友情提示,小心别被朱良这小子气死。”

郑和速度何其之快,笑声未落便已了无踪影,后面的话语全是以传音入密之法传给王景弘。

王景弘掸了掸衣袖上沾染的草屑,以仅自己方能听到的音量喃喃自语:“果真是做副手的命,脏活都落到我的头上。”

一声低啸之后,王景弘动了起来,几个纵越间已翻过山岭,直向万州方向奔去。任谁也想不到,他那副胖乎乎的身体竟然如此灵活、迅捷。

第二十八章 阴差阳错

夜幕降临,因年关将近而喧闹终日的陵水县城也静了下来。

“嘭嘭嘭!”阵阵敲门声打破了小城的宁静。冯令正一脸不满的站在大街上,哭骂之声从周遭不断传来,进一步加剧他心中的愤懑。

就在一个时辰前,一名锦衣卫千户到了南山守御千户所,令他带上全部人手,在陵水境内缉拿要犯。

在牛白村的时候他便知道,万州境内正大肆抓捕二十到二十四岁,且已结婚生子的男子,只是没想到会波及陵水。

做为琼州本地人,冯令正对这种差事深恶痛绝。

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在洪武、永乐两朝兴起多次大狱,牵连人数多达数万人,上至公卿勋贵,下到普通百姓无不闻之色变。

在缉拿官员时,往往需要经过司礼监、刑科给事中及都察院等审批。如果对象是普通老百姓,那就简单多了。

正因为锦衣卫权势滔天,地方官员和卫所也无不闻之色变。需要配合之时,即便于法令相违,也鲜有敢于拒绝之人。

锦衣卫本就干着皇帝的脏活,一般情况下即便出错,也没人敢予追求。而被锦衣卫抓走的人,很少能够安然无恙脱身。

同是千户,冯令正这个千户可就比锦衣卫千户差太远了。明知对方没有正式的公文,他连屁都不敢放一个,只能乖乖地听从命令。

可锦衣卫逮了人,甚至将其折磨致死,不管抓没抓错,拍屁股走人就行了。他们这些卫所官兵却没那么容易,若无意外,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得在这里生活一辈子。

老百姓不敢对锦衣卫说什么,只能将怒火发泄在卫所官兵身上,军户们可没什么特权。

一世英名啊!

冯令正心中在滴血。

冯家作为琼州四大家族之一,当代家主又被誉为琼州第一高手,家族子弟从军者众,在各卫所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可也正因如此,在百姓中的形象并不太好——助纣为虐的事大多都有份!

这次锦衣卫不知道抽什么风,居然要把两地所有二十到二十四岁且已结婚生子的男子全部抓起来。

陵水和万州都是小县,人口不多,加起来也不过几千户。可这样子不论究竟一网打尽,符合条件的随便也有两三百人,这可是两三百个家庭,其牵连之广,简直不可想像。

若是像往常一样,这些人都被折磨一番,甚至丢掉性命,冯令正实在不知道,自己以后还怎么有颜面面对两地的百姓。

可是没有办法,朝廷大员在锦衣卫面前都没有反抗之力,更遑论他这个小小的千户。

正在心里巴望着时间快点过去,冯令正却突然发现,被抓的人里赫然出现一个老熟人。

“等等,这是怎么回事?”冯令正上前拦住,横眉怒眼骂道:“你们这群饭桶,鱼叉都不认识了吗?抓他干嘛,快快快,给我放了。”

原来队伍中不是别人,正是鱼叉。虎爪坠在不远处,满脸焦急。

决意不等唐承佑和金燕儿后,鱼叉和虎爪赶在宵禁前到达陵水县城,准备住一夜后再往琼山。

村子里的渔船大多被毁去,也实在不堪承担前往安南的重任。是以鱼叉准备前往琼州府治所琼山城,购买一条稍好的船,可没想到却在这里出了差子。

鱼叉是千户所的常客,大家都是熟人,本来打个招呼就完事了。可随行的锦衣卫不知道听了谁说,知道鱼叉年满二十五且是村民捡回的弃婴,便执意要将其带走,无论众人如何说情也难改其意。

若是要动手,这些人哪能抓得了鱼叉。

心里知道这些人是冲着自己来的,可鱼叉却毫无慌乱。自己的身世只有郑克武和虎爪知道,单看锦衣卫这样漫天抓人便知并无泄露。

自己往常并没有犯事,在琼州不论官场还是民间又有着良好的口碑和人缘,锦衣卫再怎么乱来,也不可能把这抓到的几百人全部杀掉吧。

逃是很容易的事,可这样反而会把锦衣卫的目光全部吸引到自己身上来。锦衣卫几乎可以调动琼州所有力量,不到最后关头,逃走无疑是非常不理智的行为。

冯令正很生气,鱼叉反而像没事的人般安慰他:“冯兄无需为难弟兄们,想必这只是一场误会,很快就会放我走的。”

“可是,唉……”冯令正心里直道鱼叉想得太过简单,被锦衣卫抓走的,哪有那么容易被放走。不提鱼叉刚刚遭遇灭村之痛,单凭平日里的交情,冯令正便要想方设法营救了。

他知道解决这件事的关键点在何处,当即一脸讨好地向那名锦衣卫道:“大人,此人在琼州府上下颇有忠义之名,连布政使大人也多番亲自举荐,绝对不是您要找的人。”

这个锦衣卫连个百户都不是,冯令正却不得不屈身以待,心里早就骂开了,脸上却不敢有丝毫显露,反而略有些紧张地观察对方反应。

“这个嘛……是与不是,要等上面审过才知道。”锦衣卫一脸高傲,拉长着声音,只用眼角的余光瞄向冯令正。

虽然恨不得一拳把那张令人讨厌的脸打烂,可冯令正心里却乐开了花:这个样子,还有转圜的余地。

将锦衣卫拉到一边,冯令正却尴尬地发现,事发突然,出来得急,而且是执行任务,搜遍全身竟然连散碎银子也没几个。

现在回身去找其他人借也实在太露相了,只好觍着脸把不多的银钱塞到那名锦衣卫手中,连声致歉:“兄弟今天来得急,没带多少,回去立即给您补上,您看……”

普通的锦衣卫平时也没多少油水,只要不是大案要案,趁机捞一把也算是普遍现象。锦衣卫凌驾于司法体系之上,借着手中的特权常常罗织罪名,诬赖良民,之后就屈打成招,趁机敲诈勒索。

正因为锦衣卫腐化非常严重,后面才又有了连锦衣卫一块儿监察的东厂、西厂、内厂等机构。只不过这也是抱薪救火,厂卫这样畸形的特务机构最终成为明朝灭亡的重要因素之一。

掂了掂手中的份量,锦衣卫一把将其掷在地上:“哟,我成叫花子了!”

“大人,等等。”眼看事情就要搞砸,冯令正心一横,拉住作势离开的锦衣卫,咬牙将自己随身玉佩奉上:“这可是上好的古玉,传到我这里,已经五代了。我是个粗人,只嫌其硌得慌,正好求大人帮我解除这烦恼。”

冯家是琼州大族,冯令正又是嫡族中的侥侥者,这块玉佩还是他成人礼时由族长冯轩朗亲自挑选相赠的,品相自然不会差到哪里去。

借着火光仔细看了下,锦衣卫终于松口:“我就勉为其难吧。不过先说好,人你可以先带走,可万一王公……上面要人,可得马上送回来,否则唯你是问。”

冯令正满口答应,在他看来,鱼叉能出什么事,这名锦衣卫绝对是搞错了。

总算大功告成,冯令正松下一口气,正要给鱼叉松绑,意外发生了。

“等一等!”平日飞扬跋扈的锦衣卫千户正哈着腰为一名头发花白的老者引路,阻止冯令正的正是那名老者:“我认识你。”

鱼叉的心直往下沉,仅凭其身形和行走的姿态,他已看出此人正是在林中阻止他追击黎利的蒙面黑衣人。

第二十九章 至阳极阴

虽然仅仅是一招,可鱼叉却敢肯定这老者的武功绝对在郑和那一级数,即便不能胜过郑和,差距也极为有限。

现在鱼叉连逃走的希望也破灭了。

那天林中一战,老者显然已手下留情,并不欲取他们的性命,并未使出全力。饶是如此,就算使尽浑身解数,鱼叉也绝无可能在其手下逃出生天。

自己莫非真的是扫把星转世么,鱼叉心中泛起一丝苦涩。

一出生,先前在南洋横扫一切的父亲便兵败被擒,随后被押送南京斩于列国使者面前;郑克武为了保护自己,可以说历尽艰险;收养自己的牛白村更是无辜,两度遭到灭村之祸。

鱼叉心中百转千念,脸上却不露声色,故意做出思索的样子,似乎在回忆自己在何处见过这名老者。

十四岁就敢孤身一人追杀海盗,其后更一肩挑起整村人的生计。上至官府大员、世家显贵,下至贩夫走卒、流氓地痞,都是鱼叉需要与之周旋结交的对象。

相比于同龄人,鱼叉的阅历实在要丰富太多。

坚信自己的身份并未暴露,鱼叉内心并没有丝毫慌乱,坦然与那老者对视。

“原来是认识的。”已不是官场初哥的冯令正大喜过望,凭他的眼力,哪还不知道这老者身份尊贵,远在那名锦衣卫千户之上。“那就好,都是自己人,一场误会,一场误会。”

“宋爷既然认识,那就凭您安排了。”锦衣卫千户极是恭维,哪还有之前面对冯令正时的嚣张气焰。

锦衣卫权势滔天,而闻天阁的地位却更为超然,连锦衣卫惧怕的东厂也不能动其分毫。

厂卫系统是皇帝用来监察百官,防止其做乱贪腐的,而闻天阁需要处理的却是那些对皇权有所威胁的高手名宿、奇人异士。

每一个闻天阁的成员,无不是一流好手,即便是最底层的成员,也有权力直接向皇帝呈递密折。

锦衣卫执行任务时可以调动地方卫所及其他武装力量。而闻天阁却可以直接调动锦衣卫,若遇紧急情况,甚至不需要任何人批准。

除了最当红的几名太监,闻天阁根本不用瞧任何人的脸色。

“受人之托,照抚此子。”老者大步向前,伸出一只手缓缓落向鱼叉的肩膀。

这名老者正是闻天阁第一高手宋俊。王振想要抓到郑克武及陈祖义之子来巩固自己地位,他也欲借助王振更进一步,谋取阁主之位。两人一拍即合,结成同盟。

闻天阁说起来风光无限,可干得都是刀口上讨生活的差事。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能人异士层出不穷。正因为他是闻天阁第一高手,所以自然分到的都是最危险的任务,面对的也是最厉害的对手。

能够让闻天阁出动的人岂是易与之辈,不知有多少次,他游走于生死的边缘。

能够活到现在,全凭幸运。

是的,高明如宋俊者,也要寄希望于幸运之神的眷顾,从不敢自大到以为自己天下无敌。

宋俊只比郑和小五岁,已近迟暮之年,不论精力还是斗志都不复当年之盛。

这样朝不保夕的日子他已经厌倦,可惜一入闻天阁,绝没有告老之说,除了死于敌手,便只有登上阁主之位,朝夕伴于皇帝之侧,护卫其周全。

鱼叉微有诧异,实在不明白自己和此人哪来的这层关系。不容他细想,宋俊的手已经落到了鱼叉的肩上。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两股气劲通过宋俊的手传来,先是被鱼叉的先天之气自发抗拒,随后化做无数细小的真气无孔不入的入侵。

二人的修为相差实在太远,很快鱼叉便告失守,任凭宋俊的真气在自己体内肆意游走,丝毫不能阻止。

鱼叉奇怪的并不是自己这么快就被宋俊突破,而是这两股真气实在大违常理:一股微热,一股微寒,有着截然不同的差别。

当初冯轩朗虽然没有收他为徒,倒也给他讲过一些武学的基本常识。

武学之道也有内外之分,真正的高手无不是内外兼修,特别是内家真气,更是区分高手层级的重要标准。

内功的修炼有着诸多的法门,其本质却也逃不出阴阳正奇的范畴,任何一门练到极致,都可成为开宗立派的武学宗师。

要么至阳,要么极阴,能够将两种融合修炼的简直少之又少,不知有多少人在这条道路上走火入魔、身死命殒。

而宋俊现在表现出来却正是这种内家修为里最为艰险之途,更要命的是仅从一只手就发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真气。

这完全是没有道理的事。

以冯轩朗的阅历,偶然有人能同时修炼两种真气,也大多是分散在不同的经脉,以免互相发生排斥危及自身。要将两种真气合而为一,完全是不可能的事。

可这事偏偏发生了,自己还是亲历者。

细细体会宋俊游走在自己体力的真气,鱼叉又有了新的发现。

由于他已入先天之境,即便自己不做抵抗,体力真气也会自然而然的对外来入侵做出反应。宋俊的两股真气化为无数细小分支之后,在自己先天真气群起而攻之下,竟然只是以极为缓慢的速度变弱。

如此精纯的真气,完全刷新了鱼叉之前的认知。

更奇怪的是,这些真气越是变得微弱,其热度和寒意反而变得更强,完全与常理相背。

等到宋俊的真气渐渐消失之时,杨华已是难受之极,至阳和极阴两股截然不同的力量在他的各处经脉肆意狂奔,他既感觉自己热得发烫,又如坠冰窟。

这种感觉简直难以言喻,极度的痛苦近乎令他失去神智。

“法则之内,一切掌控由心,强弱疾缓,一念而已。”郑和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鱼叉生出一丝明悟:阴阳只不过外在表象而已,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别人能做到,自己当然也能做到。

心念一动,体内趋于凌乱的真气也自然而然的开始响应。

当鱼叉关注到热的地方时,先天真气逐渐变得寒冷,不断削减其造成的影响;反之亦然,包裹着寒冰的真气逐渐变热,驱走寒意。

“妙哉!”这一下,轮到宋俊惊讶了。

郑和曾对他说此二子无论天赋悟性,均是上上之选。以郑和的武功修为,眼力怎会有差,能得其赞誉更绝泛泛之辈。

他无意撞见鱼叉,本就有意试探究竟,可没想到鱼叉的表现完全超出了他的意料。

仅凭自己侵入的真气,鱼叉竟然就悟出了行气之法并以之化解了危局,这天赋悟性简直令他感到嫉妒。

从某种程度而言,鱼叉已经学会了他以之傲视武林的看家本领。只要其能够驾驭得了随后两种真气的排斥,修炼到自己这个层次只是时间问题而已,就算进一步突破,达到自己二十年来欲求而不能入的境界也不无可能。

刹那间,宋俊有了收徒之意。

他老了,一身本事自然需要一个传承之人。

这门绝学虽然一直只传宋氏子弟,可惜他的儿子天赋平平,孙子又是个只知花天酒地的纨绔子弟,根本无法继承他的衣钵。

更何况,他也需要为自己的家族打算。目前的后人大多文不成武不就,偏偏自己仇人满天下,若无人照抚,他这一支的未来连存续都是奢望。

鱼叉化解掉最后一丝源自宋俊的真气,终于回过神来。

一睁眼便看到宋俊那焯焯的目光,心里暗道不妙:这眼神太熟悉了,当初冯轩朗就是这样看着他。

与冯朗轩深怕自己误了鱼叉不同,宋俊是志在必得:“你我有缘,我就破例收你为徒,不需要准备什么,这就跟我走。”

鱼叉没想到宋俊如此直接且不容商量,顿时有些犯难。

若是放在之前,他并不需要多作考虑。不管是投奔福建水师追随郑和巡视南洋,还是从戎投军征战边疆,都是他卸下照顾村子责任后的选择范畴。

这个姓宋的老者能让锦衣卫千户讨好巴结,其地位自然可想而知,而且武功更是高深得可怕。自己能够拜其为师,无疑站在了一个更高的起点,势必进入更为广阔的天地。

好男儿志在四方!

守护村子十年,鱼叉那可不安分的心只是被暂时按下,却从未削减。若是真让他过此平凡的人生,又怎会心甘情愿。

可是现在,他如何能够答应。

村子的血仇,未知的母亲,更别提自己那不敢显露的身世。

鱼叉正在考虑如何拒绝并顺利脱身之际,一名锦衣卫飞奔而来:“宋大人,郑克武现身了,一个时辰前他袭击了万州大牢,带走一名人犯。赵大人已经带人去追了,令卑下赶来请大人速去主持大局。”

“来得正好。”宋俊闻言大喜,今天对他来说实在是双喜临门:“徒弟,为师先送一份功劳与你,擒住此人,千户资历还太不够先从百户做起吧。对了,那个小子也一起,赵清他们三个定会抢着做他师傅。”

第三十章 大失所望

邪琅湾。

“大人慢走。”黎利极尽恭顺,待那艘小船消失在暮色之中后,终于无法隐忍,一拳砸在船舷上。“早晚有一天,我要让你们百倍偿还!”

从东山岭逃出之后,他越想越气不过,确认外海并无埋伏后,立即下令船队驶回邪琅湾,范文灵多次直言进谏都被他武断拒绝。

至起兵以来,他何尝受过如此挫折与危险。

来此之前,正是他信心达到巅峰之时。哀牢、占城乃至暹罗、真腊全不在他眼里,一待整合南洋所势力,他甚至有问鼎中原的打算。

可东山岭一战,仅仅只是一个郑和就令他数次险死还生。事后细想,更觉对方刻意布置下这个陷阱,自己却傻乎乎地直往里钻。

他虽清楚安南与明廷实力相差巨大,可不论才智、武功,他并不觉得自己比大明皇帝及其满朝文武有丝毫逊色,自己所差的不过是积累和机遇罢了。

这一战的打击是他绝不愿接受的。

以最快的速度返回安南无疑是最安全的做法,可让他如何能忍受满心憧憬而来,双手空空而回呢?更不要说此战还让他折损了上百忠诚无二的蓝山亲卫。

做为巡洋船队的正使,郑和绝不可能在琼州呆太久。认定了这一点后,他决定待郑和离去后再做谋议。而其后通过布置在各地的眼线传回的消息更让他坚定了这一信念。

他敢肯定山谷中的郑克武绝对货真价实,两人毕竟并肩做战多年,见面时的表现更不是外人可以冒充得来。只要得到郑克武,起出海帝秘藏,他这些损失又算得了什么!

可没想到,他刚刚安顿下来,正准备收拢之前安插在附近城镇的人手,出奇不意地参与到郑克武的角逐中时,王山找上门来了。

王山是王振的侄儿,王振得势后便给其谋了个锦衣卫千户之职,很多王振不方便出面的事,都由王山代为处理。为了解除明廷威胁,王振也是安南拉拢的对象之一,是以黎利也知道此人。

此番登门,王山是来邀功的。直言东山岭之战若没有他叔叔的暗中援手,黎利根本没有逃走的机会,虽未明说,借机索要好处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现在还不是得罪王振的时候,黎利自然装做满心感激,再三申明绝无丝毫冒犯大明之意,只是来找故人叙旧而已。

大家都是明白人,一番虚与委蛇之后,王山满意地带着几箱金银珠宝而去,黎利也顺利打探到了最新的情势。

“儿臣办事不力,请父王责罚。”黎思齐哪里还不知道自己闯下大祸,见黎利挥出极尽愤怒之拳,立即跪倒请罪。

先是东山岭被人下套还浑然不觉,接下来又是隐秘基地被人轻易找上,就算再蠢,黎思齐也知道自己的差事搞砸了。

黎利冷冷地看着伏在地上从微微颤动到瑟瑟发抖的儿子,既不出言责罚,也未宽言以慰。

数年来,朝中废长立幼的声音实在太多,可他一直不为所动。

凭心而论,自己的次子黎麟确实比太子要优秀太多,不论性格脾气还是见识气度,胜出何止一筹。自己百年之后,也只有黎麟更有可能继承遗志,将安南进一步发展壮大。

可在感情上,黎利却更偏向于黎思齐,毕竟他是跟着自己一起起事,历尽千辛万苦才走到今天。若没有次子的对比,黎思齐仍不失为一个合格的继承者。

可这一次的连番失利,终于让黎利第一次有了换储的念头。

黎思齐实在让他太失望了!

为了稳固黎思齐的太子地位,黎利下了很多功夫为其搭建辅佐班底,最优秀的人才任其挑选,黎思齐挑剩下的才轮得到黎麟。

可看看二人现在的成就,简直一个在天,一个在地,连自己也差点因为其无能丧命于琼州。

一个纯凭裙带关系上位的锦衣卫千户居然都能登上门来教训自己,这样的耻辱简直无法忍受,这样的太子又何堪重用!

一直在旁察言观色的范文灵见状大恐,跪在黎思齐旁连连叩拜:“王上,明廷锦衣卫遍布天下,想要瞒过他们耳目谈何容易。太子这几年尽心尽力完成王上交办的差事,虽不尽如人意,却也有所建树。臣下再次进谏,此地不离久留,应该立即返回安南。臣下愿一力辅佐太子筹备进攻占城事宜,将功赎罪。”

局势安定之后,黎利大肆拉拢功勋世家,不仅自己纳了阮、陈等大族女子为妃,两个儿子也与各大家族结成姻亲。黎思齐的太子妃便出身范氏,其父范文巧正是范文灵的兄长。

范文灵和范文巧皆在起事时期立下大功,选范氏女子为太子妃既是黎利的拉拢之意,也将范氏与太子绑在了一起,对稳固太子地位有着重要作用。

范文灵久随黎利,哪里不知道黎利现在已经有了废立之心。

黎利生性猜忌,即位之后已经以各种借口杀了不少功勋旧臣,一旦太子地位不保,范氏又哪有可能安然无恙。于公于私,范文灵都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都起来吧。”沉默良久,黎利并未当场发作,转而望向远处只剩黑影的群山:“趁夜驶往洲仔岛,灵帅可有把握?”

除了各大港口和主要航道外,并无灯火可供参考,夜里行船无疑是一件极为冒险之事。郑和的船队虽然可以日夜兼程,除了船上有精于牵星过洋的高手坐镇,走得也无不是远离陆地的航道。

近岸夜航,犹如盲人骑瞎马。可范文灵哪能拒绝,只能咬牙应承:“臣下当竭尽所能。”

已近年关,半满的下弦之月成为范文灵唯一的凭仗。他隐隐有一种感觉,若是再有差池,只怕此行会成为决定太子日后际遇的决定因素。

范文灵正欲告辞准备航行事宜,一名前来通传士兵的话让他如中雷噬:“启禀王上,有人自称符那浑,邀王上于岸边一会。”

“看看你干的好事!”黎利终于忍不住了,一脚将黎思齐踹在地上,怒不可遏。

锦衣卫也就罢了,三年来花了无数钱粮物资都没干半点事的符那浑居然也摸上门来。

在此之前,黎思齐不止一次信誓旦旦,称此处基地绝无外人知晓,没想到这才没过多久就被打脸,而且是两次。

第三十一章 阴阳相济

鱼叉第一次骑上马背,可他却没有心思感受其新奇之处。

琼州偏远,搜尽互近两个县城、卫所也不过找到十来匹马,还多是运送物资的驮马。虽然鱼叉还没有答应,可周围的人已然默认其为闻天阁第一高手弟子的身份,自然不敢怠慢。

虎爪就没那么幸运了,只能跟在马后步行。他并没有即将成为另外三名闻天阁高手弟子的兴奋,鱼叉在哪里,他自然就跟到哪里,无论生死。

此刻的鱼叉,正处于一种非常危险的境地。

化解了宋俊入侵自己体内的至阳极阴之气后,他发现自己体内发生了一件极为尴尬的事情:那些为了中和入侵者而随心变化性质的真气并没有因此停歇,反而不断加快速度,进一步演变。

热的更热,冷的更冷。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宋俊的攻击被化解了,他现在却遭到了自己的“攻击”。

毕竟有了之前的经验,鱼叉试着让自己体内生成的两种真气互相中和。可不知道为什么,越是靠近,反而愈加剧烈,就好像是两种真气有了自己的意识,竭尽全力在阻止自己被“消灭”。

鱼叉真正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冰火两重天。

两种力量都源于体内的先天真气,此刻正在“呼朋引伴”,声势浩大地进行着生死争夺战。最开始还只是细小的点,随即就发展成为燎原之势,鱼叉只感觉自己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卷入了这场战争,每一个部分都在承受着两种真气的交替煎熬。

这种感觉比起此前还要难受一万倍。

毕竟之前只需要对付宋俊入侵的真气,体内的所有真气都处于同一阵线,还能彼此呼应。可现在却完全是一团混战,之前还是寒,可转瞬就有可能“叛变”为热,完全没有规律可循。

鱼叉开始还在努力想要控制,可没多久就完全丧失了控制权,只能任由两股力量宰割,等待命运的宣判。

宋俊早就预计鱼叉会有一个难关要过,却并不出手相助。对于这个徒弟,他简直一百个满意,是以有意杀杀其锐气,以便日后便于调教。

欣喜之下,他并没有意识到鱼叉既没有当众行拜师之礼,亦没有出言叫他一声师傅。

在他看来,以自己的武功和地位,不要说一个普通百姓,就算是那些有名有号的武林世家之子,也只有感激上苍青睐,哪有拒绝的可能。

在整个锦衣卫里,只要他说一句要收徒弟,挤破脑袋也要冲上来的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他确实有自傲的资本。

二十多岁他便随永乐皇帝起兵靖难,三十岁便已成为锦衣卫特设机构闻天阁的二号人物,在整个中原武林中能被他看在眼里的人物不超过十个。

若没有郑和的存在,他就算视自己为武功天下第一也没有几个人敢提出异议。虽然隐姓埋名的高手数不胜数,这些年他也遇到过一些可堪匹敌的对手,可这一路走来,他仍然傲然而立。

若能成功谋取阁主之位,他这一生将以一个圆满的句号为终结。

虽然有意让鱼叉吃点苦头,可他仍然时时关注着其表现。好不容易找到个满意的徒弟,要是因此而走火入魔,那可就白白浪费了这么一块天然美玉。

行了十几里地,宋俊终于发现事情有点不对头,拉住缰绳,待鱼叉的马与自己相齐时将手搭了过去。

一碰到鱼叉的身体,宋俊立即皱起了眉头:这真气混乱得有些不可思议,即使是他也从未见过。

要知道宋俊之前敢于放手不管,最大的凭持便是鱼叉已入先天之境。

先天与后天的最大区别便是,先天之境体内真气可自行运转,不仅在遇外敌时能自动抵御,在体内真气混乱时也能自融自洽。

一旦进入先天进界,走火入魔几乎就成为过去式。

而后天就远远不如了。

一切只能按前人实践成功的法子进行运转,经脉、穴位不能有丝毫差池。能够自创出新的功法,便可立即跻身宗师级高手的境地。而更多敢于创新的人,武功尽废还算幸运,被反噬而亡的数不胜数。

鱼叉十六岁便入先天之境,虽然其后一直未遇名师教导,可先天比后天实在优胜太多。除了之前的那些特别,先天之气在自行运转的过程中,也在不断锤炼精进。

换而言之,一入先天之境,即使不再刻意修练,也等同于那些后天一直苦修之人。

这实在是非常不公平。

先天与后天本身就是截然不同的层次,只有晋级先天之境,才有可能问鼎武学巅峰的资格。

更重要的是,要进入先天之境,没有功法可依,没有捷径可走,甚至根本就不能靠苦修而得。一切只看机缘与自悟,外力无法提供丝毫帮助。

强如宋俊者,也是在快五十岁的时候,在一次与一名生平罕见的强敌生死相搏时才有幸踏入。即便以大明的辽阔,在武林中有名有姓的人物里,能够跨入这一境界者也不超过十个。

任何一个有幸进入先天之境的人,只要稍加雕琢便会取得远超常人的成就。这也是为什么宋俊试探过鱼叉体内的情况之后,立即动了收徒之心的缘由。

按理说,鱼叉体内的真气已经自行运转了九年,比起那些十年苦修的内家高手也毫不逊色。仅靠自己的力量,绝对可以度过真气反噬的难关,顶多需要花点时间,吃点苦头罢了。

宋俊本打算让鱼叉慢慢抵御,甚至捱上个一年半载,到时锐气也磨尽了,自己再出手相助,顺势传授这些年的修练所得,自然让其对自己服服贴贴。

可他万万没想到,鱼叉的真气反噬竟是如此剧烈。

一感到外力入侵,之前还斗得你死我活的两种真气立即找到了宣泄口,不约而同的一起涌了上来。

宋俊顿时感觉有些吃不消。

本来他只是想探探情况,送出的真气比之前在陵水县城试探之时还要弱几分,在鱼叉体内真气齐心协力的围攻下,三下两下便告了帐。

可事情并没有因此而终结。

在消灭掉入侵者后,鱼叉体内的真气并不罢休,沿着二人身体接触的地方狂涌而来。

照理说宋俊比鱼叉多几十年修为,要比拼内力绝对是稳占上风。

可事实却不是这样的。

在数量上,宋俊当然要远胜鱼叉。可在质量上,两者却并没有多大差别,进入先天之境的时间都差不多。反而因为鱼叉进入先天之境前后都没有修习过任何后天的功法,所以在真气的精纯度上还要略胜一筹。

一察觉其中的不对,宋俊再不敢等闲视之,立即动用五成功力想要将这股喷薄而来的真气给挡回去。

即便是五成功力,江湖上能够接下来的人也没有多少了。

若是之前,鱼叉根本没有丝毫反抗的可能。

可在经过宋俊之前那股真气的“教导”之后,鱼叉的先天真气已经不再是一片混沌,其间蕴含的至阳极阴之气源源不断,旧力一消,新力再生,甚至还更胜一筹。

过了不到一刻钟,宋俊便感觉有些不妙了。

这简直变成了一场内力比拼,虽然他获胜是极大概率的事,可事态的发展却不再受他所控,甚至自己这个刚收的徒弟会在耗尽真气之后,死在自己的真气反扑之下。而他自己也会元气大伤,没有几个月的修养休想回到最佳的状态。

两声嘶鸣,二人跨下的马无法承受外放的真气入侵,七孔流血,萎顿倒地。

“鱼叉哥!”虎爪见状大惊,刚一扑上去便被一股无可抗拒的力量弹了出去。

队伍里最出色的也不过是二三流的高手,哪里见过这种情况,围在周围手足无措。

倒是冯令正出身武林世家,虽然也不知道具体情况,却知绝不宜插手其间,使劲拉住还欲上前营救的虎爪,喝令所有人形成一个警戒圈,不容任何人靠近。

到底是阅历丰富,落地的刹那间,宋俊便决定兵行险着。

将另一只手也搭在鱼叉身上,宋俊放开抵抗,任由鱼叉的真气沿着中冲而入,过劳宫,入大陵,沿着手厥阴心包经一路狂奔,一直放其奔至玉堂后才将自己的真气围上,引导其越灵墟、神藏等穴之后进入手阴阳大肠经,再从商阳穴返回鱼叉体内。

这是一场非常危险的尝试。

强如宋俊,若是任由对方侵入自己的要穴,也绝对没有好果子吃。此时若鱼叉能控制自己的真气,要取宋俊的性命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幸好二人俱已到达先天之境。

人体穴位林立,经脉分明。一般人修练内家真气,需得一条经脉一条经脉地打通,一个穴位一个穴位的巩固。

能够将一条完整的经脉修练到运用自如便足以跻身一流高手,能够打通两条经脉甚至将其连为一体,在武林中已经算得上有数之人。

内家高手一般都是上了年纪之人,便是因为这其中没有半点取巧,必须投入大量时间、精力进行修练,还得担着走火入魔的风险。

功法的高下正是在这里体现出现,越是高明的功法,修练的成效便越显著,所得的真气也越精纯。

可先天却没这么麻烦。

一入先天之境,理论上便已脱离经脉的束缚,真正是想练哪里练哪里,想连哪里连哪里。

当然,这其中也不是完全随心所欲,连接本不在一条经脉上的穴位,结果是难以预料的。有可能另辟蹊径功力大增,也有可能惨遭反噬功散神销。

以宋俊之能,目前也只将两臂穴位经脉连接起来,其间也是充满艰险。

此刻两人已经不再是内力比拼,而是鱼叉的真气沿着宋俊的经脉形成一道环流。除了约束其行进方向,宋俊也在竭尽所能对鱼叉混乱的真气进行整理。

时间悄然流逝,此刻的东山岭却并没有因夜幕的降临而获得宁静。

第三十二章 屠夫之名

郑克武大马金刀地坐在门口,左右伸手可及之处分别插着一把锦衣卫标准配置的朴刀,刀面仍然残留着丝丝血迹,地上更积起一个小血洼。

一个面容还算俊朗的青年缩在他身后,满眼惊恐,此刻正支支吾吾的低声哀求:“大爷,小的真不是您要找的人,您就放了我吧,小的家里还有妻儿需要照顾,要是我死了,呜呜呜……”

说到最后,青年忍不住抽泣起来。

一天之前,他还是一个对生活满是憧憬的普通人,可转眼间一切都天崩地裂。先是被锦衣卫毫无理由地抓到县牢,接着又出现一个杀神般的汉子不由分说将自己带到这里。

一路之上,他眼见此人不知砍杀了多少锦衣卫和卫所官兵,哪里不知自己在劫难逃。此人口口声声称自己为少主,自己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却肯定再无法逃脱干系。

这简直是人在屋中坐,祸从天下来。若是逃得掉还罢了,可偏偏他们到了这里没一会儿,便有两拔人先后赶到,整个山谷还不知道有多少官兵。

“少主不要心急。”郑克武盯着不远处出现的几人,一脸坦然:“末将一定会带你杀出重围,保住海帝血脉。”

王景弘坐在之前郑和所坐的青石上,若有所思:“还真别说,现在越看越觉得这个人与当年的陈祖义有几分相似。你本已成功逃掉,又何苦再出现呢?难道你不明白,带上这个完全不会武功的累赘,根本不可能逃脱。”

“总有些事情是必须做的。”郑克武微微一笑,傲然道:“况且,凭你们几个,恐怕留不住我。”

王景弘皱了皱眉头,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郑克武一番,转头对身旁的黑衣人道:“朱良,我记得马哥说郑克武身受重伤,最多一个月就会功力全失,可我怎么看也不像。莫非马哥也会有走眼的时候?”

“正使大人所言定是无虚。”朱良把玩着手中的一柄尺许长的短刀,闻言头也不抬:“此人看起来似乎并无异样,可其脚步轻浮大异于像他这一级数的高手,沿途追踪起来毫不费劲。末将以为,顶多再过一个时辰,便会见分晓。”

明朝下西洋的船队中,除了两万余精锐士卒外,还拥有各种各样足以应对任何突发情况的专业人才,其中自然少不了精通搏杀的武士。作为船队追踪、探敌的首席高手,朱良自有资格说出“毫不费劲”这样的话来。

王景弘叹了口气,瞅了一眼正从林中出来的三名锦衣卫装扮的男子,幽幽道:“看来有人不想让我们带走他了。”

“在下东缉事厂役长马顺,拜见守备大人。”领头的男子神色踞傲,嘴里说着拜见,却只是将手拱了拱便做罢。

役长也称档头,论职级甚至还不及百户,但他却有自傲的本钱。东厂是凌驾于锦衣卫之上的机构,权势之大,闻者变色。

马顺是王振的心腹,在其运作之下进了东厂,投桃报李,自然只认王振一人。兼因王振此时深受宠信,他就更看不起这些被打发到南京的“前朝遗老”了。

跟在马顺身后的两人虽着锦衣卫服,却一人佩剑,一人持环,长得更要威武雄壮,态度却要恭敬得多,拜倒在地齐称:“弘爷。”

“今天我一定要带走郑克武,赵清、李华,你们该不会向我出手吧。”王景弘正眼也不瞧马顺,只将目光投向郑克武。

“小的不敢。”赵清、李华二人依旧保持伏地之姿,王景弘不叫他们起来,他们竟丝毫不敢动。二人均是宋俊麾下的精锐战将,连宋俊都要称王景弘为兄长。身份差距太大,即使王景弘已经没那么受宠,仍不是二人敢冒犯的。

马顺见状却有些生气,敷衍地拱着手:“守备大人,此人是局郎嘱托要捉拿之人,让您带走恐怕不太妥当吧。”

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

想当初永乐皇帝在位时,王景弘的地位虽不如郑和,但不论锦衣卫还是新成立的东厂,谁敢不给他面子。即使是东厂的督主,见到他也要客客气气套近乎。一个小小的档头,平时要是能和他攀上两句话,都是幸事。

“拿来。”形势比人强,王景弘心中怅然,甩手伸向马顺。

马顺一脸茫然。“拿什么?”

“司礼监的批文。”王景弘冷哼一声,道:“只要有正式公文,本守备就让你拿人,否则……朱良!”

“末将在!”

“谁敢挡我,你就给我杀喽。”王景弘眼中杀气腾腾,咬着牙一字一顿:“责任自有马哥担当。”

“又……好吧,反正一直都是这样。”朱良有些无奈,比划着手里的刀,眼神却锁在了马顺身上。

马顺不过只有二三流的水平,爬到今天的位置全靠王振,眼见朱良恶狠狠地盯着自己,顿时慌了神:“你们两个,宋大人可说了,一切听我指挥,要是……”

话还没说完,朱良闪身一跃,已落在了马顺身边:“小子,大爷我看你不顺眼已经很久了。在京城作威作福的日子过得不耐烦了吧,大爷免费教教你,出来办事可是非常危险的,稍不注意,小命儿就没了。”

“弘爷!”赵清和李华哪敢任朱良杀了马顺,连忙求情:“小的们也是没办法,还请弘爷体谅。其实大家目的都一样,何不先擒此人,再作议定。”

他们两个自是两边都不能得罪,只能拖延时间。王振正在去采燕村的路上,离此并不远;宋俊那边也派人快马通传,想必也会在不久后赶来。

只要能拖到那个时候,二人自然不用再担干系,这种为难的事,还是让地位更高的人来处理为好。

“哈哈哈!”郑克武朗声大笑,中气十足,哪里有半点伤重的模样:“真把郑某人当砧板上的肉了?”

话音未落,他一把将身后的青年推进屋内,抄起两把朴刀,一个纵跃,如雄鹰般扑向了最近的马顺等人。

人未到,刮得脸上生疼的刀风却已袭来。

朱良显然没想到郑克武居然还能施展如此凌厉的攻势,正面搏杀不是他的长项,哪敢捋其锋缨,闪身直往后退。

这一退,马顺顿时首当其冲,凌厉的刀风袭面而来,他却僵在了当场,连做出反应的能力都没有。

仗着王振的威势,他也算是“鲜遇敌手”,不断膨胀之下还以为自己真的武艺高强。在听闻郑克武现身之后,立即自告奋勇要主持抓捕,以待立下大功更进一步。

虽然知道郑克武是超一流的高手,可马顺也不认为自己差多少,更何况对方还受了伤,只要自己出马,还不是手到擒来。

直至郑克武凌空扑来,他才知道真正的高手有多么可怕。

“叮!”“铛!”

刻不容发之间,赵清和李华出手了,二人一左一右迎上郑克武的刀锋,用尽全力方能使马顺免于身首异处之局。

攻势瓦解,郑克武却露出一丝嘲弄之色,在空中一拧腰,整个人如风车般旋转起来。

“嘭!”弹腿而踢的双脚分别踢中赵清的左肩、李华的右臂。二人不住后退,郑克武却攻势不减,舞起漫天的刀光卷向马顺。

失去了赵李二人的保护,马顺亡魂大冒,在死亡的威胁下做出了平生最快的反应,在间不容缓的瞬间抬起手臂,十余根牛毛细针疾射而出,自己则以一招懒驴打滚向后躲去。

郑克武显然没料到对方竟然身藏如此犀利的暗器,可惜人在空中,根本无处借力闪避,当下收回本可斩杀马顺的刀,舞起一片刀光护住面门。

马顺帽子被郑克武削掉半截,披头散发,狼狈之极。可他现在哪里能顾及形象,连滚带爬,一直逃出数十步之外方才停下扭头张望。

事发突然,郑克武虽然挡去了绝大多数细针,却仍有一支突破刀网,在他脸上留下一道血痕。后纵站稳之后,一股轻微的麻痒随即传来,让他暗叫不妙:这针显然淬有剧毒。

“都出来,杀,杀了他,他中了老子的毒了!”马顺见状狂喜,挥着手大声呼喝。

这件暗器是他从唐门一名嫡传弟子那里讹来的,没想到居然在关键时刻救了他一命。一边思忖着以后要多弄些防身利器,一边招呼着埋伏在周围的锦衣卫及卫所官兵。

从小到大他何曾受过这样的欺负!

“不能杀。”赵清捂着被郑克武踹中的肩膀,低声提醒:“局郎要活的。”

他们二人本不至于如此不济,可为了保护马顺,灵活上便大受限制。若是闪开那一脚,马顺绝对没法活命。此刻正是他们寻求王振庇护之时,若是马顺死在两人面前,后果实在难以想像。

郑克武号称屠夫,不仅对别人狠,对自己也丝毫不手软。

一发觉针上有毒,根本没有半点犹豫,手腕一转,挥刀便向自己脸上削去。血肉飞离之际,他已经狂吼着再度展开攻势。

满脸的血污加上慑人的眼神,简直狰狞无比。

马顺自是狂奔而逃,赵清和李华却只能咬牙迎了上来。在此之前,不只是马顺,即使是二人也不认为郑克武能构成多大威胁,可现在却无不深信这将是生平罕有的生死之战。

第三十三章 唯战而已

王景弘从青石上下来,瞅了一眼回到自己身旁的朱良,一边活动着身子一边叹息:“这都有多少年了,这把老骨头不知道还行不行,早知道我选杨真就好了。”

朱良丝毫没有被嫌弃的觉悟,振振有辞:“末将只敢保证不追丢人,其他的么,好像不在末将职责之内。”

船队中有着细致的分工,各人负责什么极为明确。做为优秀的探子,朱良甚至被严令不得与敌交手,一切以传递情报为第一优先。当然,如果对手实在太弱,诸如马顺之流,他还是可以表现得很“英勇”。

此刻的谷中激战正酣。

郑克武的刀势大开大合,充满着一往无前的气势,与之前与郑和一战时炯然不同。

身为陈祖义手下的第一猛将,他几乎参与了陈祖义攻伐列国的所有主要战斗,且无一不是充当先锋,每每皆如利刃般割开敌人防线,再由后续部队将敌人从容击溃。

他的武功虽主要来自陈祖义的悉心教导,却无不锤炼于真刀真枪的铁血征战,即使遇上修为比他高明一些的对手,往往也能反败为胜,将其斩于刀下。

没有了马顺的拖累,赵清与李华终于得已施展平生所学。

赵清长剑轻灵,势如灵蛇,总能从漫天的刀网中找到缝隙,伺机而出。

李华走的却是威猛刚劲之路。

那对铁环极为沉重,在他手里却轻盈无物。他的招式与其他使环者大不相同,并不以双手握环,而是以身体的各个部分或冲撞、或拉拽、或拔划,两只铁环犹如两只蝴蝶,绕着他的身子四下翻飞,时不时重重地撞在郑克武的刀上,溅起点点火光。

两人追随宋俊多年,深谙各自的长处缺点,合击作战极是默契。声势虽远不如郑克武,在协力配合下却能与之斗个旗鼓相当。

王景弘却知道这种脆弱的均衡并不能持久。

他向来以文示人,更著有《赴西洋水程》、《洋更》等作流传于世,可他却与文弱这个词半点关系也没有。

作为靖难之役初期的追随者,他几乎一直跟着朱棣南征北战。虽没有像郑和那样立下郑村坝击毙四大从供俸的不世之功,可仅看第一次下西洋他便成为副使,其后几乎无役不与,就可知道他的能力强弱了。

以他的眼光,当然能看出双方的高下。

若是按理来论,赵清和李华的组合并不比郑克武差,甚至还要高出一点点。可郑克武丰富的实战经验弥补了这点差距,兼因其丝毫不顾及自身、完全一副与敌俱亡的战法,让赵李二人只能招架,难以扳回颓势。

王景弘仍在那里慢条丝理的做着热身运动,战况已然朝着他预料的方向发展了。

赵清不敢与郑克武硬拼,一直在寻找机会。

李华自然清楚其打算,冒着挨一刀的风险欺身攻入刀网,激烈的碰撞声中,到底是技不如人,虽然成功吸引了郑克武的绝大多数压力,却无法完全防住其攻势,大腿被划出一条寸深的口子。

赵清哪里会放过这个机会,趁着郑克武刀势已老,一剑快如闪电般直刺其胸。

不知有多少高手败在他们这招合击之下。强如郑克武此刻也无法有效闪避。

可他号称屠夫!

既然无法闪避,那就不用避了。郑克武几乎连想也不想,刀势由下而上,竟然自己朝着赵清的剑撞了上来。

若是招式不变,赵清几乎可以肯定自己能一剑穿透郑克武的左胸,可自己也绝对会被其毫无保留的一刀砍成两截。

闻天阁从不缺乏亡命之徒,可亡的却都是别人的命。

间不容缓的瞬间,赵清退却了。剑势上扬,带着他的身体也旋转起来。

“刷!”剑尖从郑克武血肉模糊的脸颊划过,溅起一蓬血珠激射而出。

“孬种!”郑克武啐了一口,丝毫没有躲过必死一击的喜悦,抬腿就向赵清踢去。

赵清早有防备,两脚分别踏在郑克武踢上来的脚掌上,借势向后纵去。

点子太硬了!

赵清和李华对视一眼,喝令冲出来的锦衣卫及卫所士兵上前,自己却跃出战圈,等待时机。

“闻屁阁也不过如此。”看着蜂拥而来的敌人,郑克武反而更加兴奋,哇哇叫着迎了上去。

在这一刻,他终于找回自己昔日的荣光,为战而生,亦当为战而死!

王景弘的热身终告结束,看着郑克武如虎入羊群般杀入锦衣卫的战阵中,手下根本没有一合之敌,他只能无奈地摇头。

锦衣卫的凶名之下,实在是名实难符。

相比于他们这些从沙场征战而起的人来说,锦衣卫实在是太幸运了,不论是朝中、地方的官员还是普通百姓,在他们面前根本没有反抗的能力。

面对真正的战场,这些人比普通的百姓其实好不了多少,所仗的不过是权势罢了。

“你真的准备让我一个人去吗?”眼看第一批冲出来的数十锦衣卫已无力招架,王景弘扭头看着朱良。

朱良已经将刀收了起来,抱着手道:“大人的本事末将是清楚的,去也是添乱。况且这厮已经疯了,末将要是受点伤,就不好交待了。”

王景弘恨恨地咬了咬牙,竟对朱良的置身事外无可奈何。

这一次下西洋,他其实是与郑和同居正使之职,只不过多年的习惯不是那么容易改变,不仅是舰队中的老人,连他自己也没有以正使自居。

他也是少数几个知道几次下西洋真正目的的人之一。

为了这个目的,二十几年来,耗尽了无数的人力和物力,顶着无数朝臣的弹劾、非议,却仍然一无所获。

郑克武现在或许是唯一知道那件东西藏在哪里的人,他绝不容这个唯一希望在自己面前消失。

相比于郑和自陈祖义被押送南京公开斩首后完全随缘的态度,他却从没有放弃过。其中或许有郑和亲眼见过,自己却只能耳闻的嫉妒,但也不乏岁月空掷的不甘。

除靖难之役,他的一生都被系在了这件事上,总得有个结果!

“呼……”一阵北风吹过,山谷中的温度骤然而降。

虽然此时已入腊月,可琼州终年无冬,即便最冷的时候只穿一件单衣也不觉丝毫寒冷。这一股风吹过,所当之人却无不打了个寒颤,似乎置身于极北寒冷之地。

一刀砍倒那个转身欲逃的士兵,郑克武周围数丈之内已经没有一个站着的人。不论是锦衣卫还是卫所士兵,何曾见过如此惨烈的场面,没有立即逃之夭夭就算不错了,哪敢再冒死冲上去。

转身面对正如散步般逼近的王景弘,郑克武的脸色终于凝重起来。

此刻的他浑身浴血,既有别人的,也有自己的。

连番的激战让他也有些微喘,以他的见识,自然清楚接下来的战斗绝对不比之前轻松。

单凭内功外放就能让温度骤降,至少在内功修为上两人已不在同一层级。

郑克武却夷然不惧,隐忍了二十多年,他终于能够放手一搏,即便面对罕见的敌手,他内心更多的反而是兴奋。

吐出一口夹着鲜血的唾沫,郑克武丢掉左手已布满缺口的朴刀,弯腰从脚下一具尸体上撕下一根布条,一圈一圈地缠在右手握刀之处,眼神却牢牢地锁在了王景弘身上。

“真是麻烦。”王景弘摊出双手,竟然一副商量的口气:“要不,我们也来个约定?”

郑克武冷哼一声,将布条打了个死结,试着挥舞了几下:“你是怕一不小心把我打死了吧?可笑,你先想想怎么保住老命再说吧!”

说到最后,郑克武右手后撇,刀尖斜指地面,踏步迎了上去。

他的步子初始缓慢而有力,踏着一种奇异的节奏越来越快,很快便逼近王景弘一丈之地。

“呔!”一声暴喝,郑克武左手握着右手,举刀过顶,竟然就这么施尽全力一刀向王景弘的头上劈去。

刀风夹着血雨扑面而来,王景弘眯起了眼睛。

一切似乎慢了起来,郑克武的刀上竟然凝起了一层白霜!

“你猜对了。”眼看刀锋就要触及头顶,王景弘终于动了起来。只见他猱身而上,竟然后发先至,一拳打在郑克武的腹部。

这一拳看似刚猛,郑克武却没有向后退半步,只是身子立即如虾一般弓了起来,豆大的汗珠顿时从凝着白霜的脸上冒出来。

强悍如郑克武,居然也露出痛苦之色,甚至眼神中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恐惧。

此人实在太可怕了!

事前他已经不断高估王景弘的实力,却仍然低估了,这绝不是自己能够力敌的人!

郑克武并不怕死,他此战本就是为了求死。他怕的是自己极有可能在王景弘面前毫无还手之力,以至于影响到自己最终的谋划。

“我不喜欢生擒,看不惯的直接弄死就好了。”王景弘语速极慢,下手却丝毫不停。他打的只是一套普通的少林长拳,却拳拳到肉,不论郑克武如何闪避,竟然连一拳也躲不掉。

拳虽没打到自己身上,马顺在旁却已经抖得像筛子一般,似乎那话是对自己说的。

在此之前,他的世界里只有地位与权势,这是唯一判断他该巴结还是欺凌的标准。可现在他才知道,自己这点本事,别人要杀他简直太简单了!

连打十拳之后,王景弘终于歇了手:“本来五拳就好,可我又实在没把握,活捉真是一件麻烦的事情,幸好这样的事不会太多。”

郑克武双膝着地,仅以不住颤抖的左手撑在地上,连连咳出一大滩血肉:“你该再打十拳的。”

书到用时方恨少。

他现在无比悔恨当年没有跟陈祖义认真学武,自以为在南洋已经鲜遇敌手,便不愿再多下功夫。哪知道自己那身足以自傲的武功,在遇到真正的高手时,竟然连一点反抗的机会也没有。

幸好他还有最后的一招。

咳出最后一口鲜血后,郑克武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身上的“冰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急速消散。

“呲……”开始极其细微,随即声音越来越大,身体上的血水似乎落在了一块烧红的铁板上沸腾起来,散发出腾腾的蒸汽。

王景弘皱紧了眉头,哪里容他从容施展,立即一脚踢过去,意图打断其过程。

以他的阅历,自然知道一些可以在短时间极大提高自己的功法。可声势如此夺人,连他也是闻所未闻。

郑克武根本不闪不避,任由王景弘踢中自己的肩膀。“咔嚓!”肩骨应声而断,郑克武的身子也如皮球般向外抛出。

王景弘终于色变。

他的武功当然比不上郑和,可也远超一流高手,特别是内力的掌控上,更是有着独到之处。所以他每一拳的力道很大,却没有一丝浪费,全部都集中在了对手体内暴发。

他这一脚即便是郑克武闪开了,也没什么奇怪的,可偏偏对方竟然被自己踢飞了,这是从未出现过的状态。

“战!”郑克武挣扎着站了起来,身上的衣服在他一吼之下化为齑粉。

昂首而立,虽然手无寸铁,却宛若一尊战神。

第三十四章 千锤百炼

鱼叉缓缓的睁开眼睛,一个前所未有的天地映入眼帘。

在体力澎湃无比的真气作用下,他的灵觉比起以前大幅提高。

弦月挂空,原本只是朦胧可见的山野变得清晰无比,他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微风吹拂下树叶的舞动,周遭草丛中各种昆虫的异动,至于附近每一个人的呼吸和心跳。

原本不受控制的真气经过宋俊的“千锤百炼”,又恢复了之前混沌的状态,可却有了本质上的区别:他现在可以轻松地转变真气的属性,至阳、极阴都在其一念之间,再不会有任何不听话的真气存在。

平生第一次,他终于有了完全掌握自身力量的感觉。

确认鱼叉无碍之后,宋俊也是一脸欣喜。

这一次的冒险尝试,不仅救了鱼叉一命,更让他受益匪浅。

相比于天下之大,能够踏入先天之境的人实在少得可怜,且无一不是一方豪雄。从古到今,两个都入先天之境的人能够进行毫无防备的交流更如凤毛麟角。

协助鱼叉“驯服”体内异动的先天真气,这是一种前人没有留下任何经验的尝试。

在这个过程里,他在锤炼鱼叉异动的真气,同时也被鱼叉的真气所补益。

凡是鱼叉真气经过的经脉和穴位,无不得到扩张和巩固。每一圈都相当于之前宋俊苦练数日的功效,在这无数次的循环交流之下,他的手厥阴心包经和手阴阳大肠经被强化到了极致。

先天之境虽然少了后天的诸多束缚,可仍然有极限存在。

以一个人的苦修,终其一生也未必能有“触顶”的那一天。很大程度上便是因为先天之境有着极高的自由度,当体内的所有经脉和穴位都完全开放时,要继续保持专注就实在太难了。

人体的穴位仅明确记录的便达七百多个,再加上其他存疑之穴数量更千余。而进入先天之境者,所面对的更是一片广阔无垠的天地。

穴位已是如此,经络就更不得了。十二正经、奇经八脉是后天武者皆可修练的经络,先天者却可以自由连接各处穴位形成全新的经络,其组合之多简直难以想像。

正因为选择太多,所以先天者虽然有着极大的优势,可并不代表在对战中就能碾压后天武者。概因后天者选择不多,甚至终其一生都只专注修练一条经络,专精的程度可想而知。

到了宋俊这个级数,自然深知这一点,是以在进入先天之境后并没有过于“放纵”自己,一直将主要精力用于加强自己之前便修练了数十年的两条经脉,并借先天的优势将其连接在一起。

但这过程,仍然太过缓慢,缓慢得让他也不由产生怀疑:先天之境真的该这么练么?

可惜没有任何前人的经验可供借鉴,直到今天。

分属两个先天之境者的真气竟然可以互相锤炼,并数以倍计的增强个人修练的效果,一片崭新的天地出现在宋俊面前。

这是一条前所未有的捷径,同样充满着难以想像的变数。

两个人必须完全信赖,只要任何一人起了心机,便可轻松置另一人于死地,对方甚至连任何反抗都做不到。

惊喜之余,宋俊也不敢肯定,自己是否能信赖这个新收的徒弟,将把握生死的大权交予其手。

两人皆有所得,各有所思,尚来不及交流,急促的马蹄声送来了围困郑克武于东山岭小山谷的消息。

郑克武竟然又回到了山谷,鱼叉实在有些想不明白。虽然功力大增,可他也明白自己仍远非宋俊的级数,要想在其手下救走郑克武,根本没有任何可能。

可他又如何能撒手不管呢,毕竟这也是自己的“亲人”,更为了自己的安全不惜赴死。

※※

洲仔岛与南荣岭隔海相望,最近处相距不过五六里。岛上两峰相峙,中间形若马鞍。若在此登陆,前行三十里便可到达东山岭。

安南的船队此刻正停在马鞍背向陆地的一面,旗舰上灯火通明,人来人往。

黎利此刻正立于指挥台上,透过马鞍的凹处遥望只能依然阴影可见的山岭。应付完符那浑后,他便立即赶来此处,范文灵不愧是安南水战第一人,一路行来竟没有出丝毫差错。

符那浑极是狡猾,可毕竟限于琼州这块小天地里,要比阅历经验,哪能赶得上黎利。交谈没几句,黎利便已断定对方早有起兵之心,此前之所以按兵不动,只不过心知肚明实力不足罢了。

中官为祸,几乎是明朝各地少数民族动乱的主要原因之一。这几年安南之所以能轻易策动广西各族不断起事,也正因为这一得力“助手”。

虽然朱元璋定下了宦官不得干政的铁律,可连他自己也并没有认真遵守,很多事情都交给看起来更值得信赖的宦官去处理。朱棣在夺位之战中多有宦官相助,登位后更加倚重,除了京城之外,各地也有不少宦官坐镇监督官员。

宦官确实不容易背叛皇帝,可并不代表在没有命根子后就没有其他欲望。从某种程度上,宦官对财富和权势的欲望更要胜过一般人,再加上内心敏感残忍,为祸起来并不比贪官污吏逊色半分。

符那浑作为黎族大头目,不仅要忍受宦官的盘剥,更要应付其对其他黎峒的拉拢分化,对这种朝不保夕的日子早就不堪忍受了。

许下兵器、盔甲以及人员支援呼应后,符那浑志得意满地与黎利达成初步协议而去。

黎思齐三年竭力未能办成的事,竟然被他三言两语达成,黎利却并没有丝毫在意。不管是黎族还是瑶族,对他来说不过是枚棋子罢了,比起目前要做的事,简直不值一提。

在他的身后,黎思齐、范柳、范文灵正围在一张方桌前,收集整理这段时间获悉的各种信息。

抛开此前的挫败不看,黎思齐这几年的成就也并非没有可称道之处。以信鸽向各处隐藏的力量发出信号后,整个万州、陵水两县的一举一动无不落入其掌控之中。

锦衣卫在两地大肆捕捉二十至二十四岁青年男子的消息顿时引起了黎利的兴趣,随后郑克武闯万州县牢之举更让他有了九成以上的把握。

说起来,他也是局内人之一。

有一次,他与陈祖义单独相处,对方突然露出了隐退之意,言辞中更有将大位传给他的打算。

当时他正年轻气盛,兼因对陈祖义有种近乎盲目的崇拜,只道其并不留恋权势地位,丝毫没有觉得不妥,未作推辞便应承下来。

事后,陈祖义也确实有心栽培他,不仅破格提拔其为五大将之一,更将仅次于先锋的精锐士卒全权交付于他。

若非后来发生的事,他完全深信不疑自己会成为第二任海帝。

明廷水师的到来打破了南洋已趋定型的力量格局,陈祖义在尾随巡洋舰队一年多后竟带回一个孩子更让他一时梦碎。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孩子是他的死敌,是他登上海帝宝座的最大且无力战胜的阻碍。

巨港一战让一切烟消云散,这些年安南强势崛起更让他刻意将昔日的种种埋于心底不可触摸之处。

是了,一定是的!

若不是为了那个孩子,以郑克武的性格,怎么可能忍受二十多年平凡无奇的生活。

他冒险返回,只是为了从郑克武身上设法获取海帝秘藏的所在,可这个消息却让他有些不知所措,昔日种种如潮水般涌上心头,百般滋味难以言喻。

“传令!”黎利仰首望着天空的弯月,心中涌起强大的斗志:“太子率属部死士即刻登陆,从陆路赶向东山岭;其余人随我从海路进击,遇到任何阻挡,一律格杀!”

第三十五章 邋遢道人

鱼叉跟着宋俊赶到山谷时,战斗已近尾声。

整个山谷伏尸处处,越是靠近中心便越是触目惊心。随行的大多数人都受不了这浓烈的血腥味和惨烈无比的场面而连连作呕,即便是见过类似场面的鱼叉也不禁为之侧目。

山谷的正中,郑克武仅以一根木桩顶住身子,勉强维持着站立。手中的刀已经不知下落,双手低垂,脑袋也无力地耷拉着,只有时不时微微起伏的胸口证明他尚有一口气在。

在他周围,能够依然保持站立姿势的人已然不多。

赵清和李华多处挂彩,勉强护着已经瘫成一团烂泥的马顺;王景弘袖着手立在不远处,衣袍上血迹斑斑,神情竟有些狼狈;只有朱良远远地站在一棵树的枝丫上,毫发无伤。

有道是一人拼命,万夫莫当。

郑克武以秘法催动之后,整个人完全变成了一头发狂的野兽,比起之前拼命的招法更加疯狂。

高明如王景弘者,也没想到其燃烧体内真气和生命本源的秘法会有如此效果。

两人本有极大的差距,王景弘本以为无论如何自己可以应对自如,却没想到其效果竟然远超预想:郑克武一度竟能与全力施为的他战个旗鼓相当。

“海帝,末将就要来找你了……”郑克武黯淡的眼神盯着伏在自己面前的那个青年人的尸体,嘴角微微上扬:“没您的日子,末将真是活得太无趣了。”

以秘法彻底燃烧自己的生命后,郑克武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将屋中的“少主”掌毙于众人之前,然后才是点燃自己生命中最后也是最灿烂的烟火。

一切都如他所愿。

若非这场变故,他极有可能会守着少主直到终老。那真是一场漫长的煎熬,对他来说,轰轰烈烈战死才是最好的归宿。

这场变故的出现,让他再也坚持不下去,他终于有了一个借口。

与郑和一战时,他的伤其实并没有那么重。若他有意求存,后果根本没有他向鱼叉说得那么严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骗了所有人,包括鱼叉在内。

二十多年的孤独,没有人能理解他心中的寂寞。

他的心早已死去。

王景弘扭头看着一直袖手旁观的朱良,没好气道:“还不快滚下来!我真是挑错人了,就算不挑杨真,我也该带张神医的。”

朱良脸上竟没有一点羞愧,一个翻身落在王景弘旁边:“刚才那情形,末将也帮不上什么忙,况且大人连一点伤也没受,若真有危险,末将自是拼死也要一搏的。”

王景弘拿朱良一点办法也没有,呶着嘴道:“背人的活总不能让我干吧。死马当活马医了,只要他撑得了两天,张神医或许有法子给他续上十天半月的命。”

根本不用察看,他已知郑克武现在全身经脉尽废,就算舰队中医术高明的张神医,顶多也只能为其续命,再没有丝毫治愈的可能。

船队有着详细的条例,诸如朱良这类的专业人士,除非在主将遇到危险的时候,其余皆不准冒生命危险参与战斗。朱良深知王景弘的实力,郑克武的战力提升幅度虽然极大,却仍到不了威胁其生命的地步。

“弘……守备大人。”迟疑许久,宋俊终于艰涩地走了过来。

通过赵清、李华之口,他已大致清楚事情的经过。饶是他一向杀伐果决,却也犯了难。

当年一起随朱棣起兵,互相之间不仅有同阵拼杀之情,其后更一直同气连枝,彼此照抚。可惜一朝天子一朝臣,朱棣一死,维系彼此利益的纽带便断了。

若是能够选择,宋俊无论如何也不愿与郑和、王景弘翻脸,不止是因为昔日的情谊,更因他深知这二人都不好惹。

可他没得选择。

王振对他一直极为热情,作为老江湖,他怎么会不知这只是表面现象。权力场上没有交情,只有利益交换,而现在,就是需要他证明自己价值的时候了。

王景弘向朱良摊了摊手:“我怎么说来着,真是夜长梦多啊,要是你刚才肯帮我一下,现在都坐在船上了,哪来这么多麻烦事。”

“小俊。”转而面向宋俊,王景弘脸上挂着意味深长的笑容:“宋大人,你真的确定要阻止我带走此人么?”

永乐朝三大太监里,郑和刚直、侯显圆滑,王景弘却是一个出了名的老好人:谁也不得罪,谁找他帮忙只要能帮的上也从不拒绝。

正因如此,谁也不愿轻易得罪他,宋俊自然也不例外:“小俊怎敢。只是局郎听闻您在此,一再叮嘱让您稍歇片刻,他要亲自拜会。”

能混到现在这个位置,谁又不是人精。

宋俊也是到了才知道王景弘在此,自然更来不及与王振通气了。知道赵清已经派人去请王振,自然乐得顺水推舟,两边都不得罪无疑是最佳的选择。

“你变了。”王景弘叹了口气,举步往郑克武走去:“这个人对我实在很重要,我倒要看看,若是我现在带走他,你会不会向我出手。”

“守备大人不要为难小俊好吗?”宋俊见王景弘一刻也不能等,脸色微变,稍一迟疑,也向场中逼近。

鱼叉趁宋俊注意力全在王景弘身上,借机拉着虎爪躲到了一旁。

他知道郑克武为了掩饰自己的身份不惜一死,却没想到会如此惨烈。于情于理,他都无法坐视郑克武被两方带走。

鱼叉并不是莽撞之人,虽然恨不得马上救出郑克武,却知道自己此刻出手,根本于事无补,且让郑克武最后的布置白白浪费。

思虑之下,只好带着虎爪脱离人群,待机而动。若是能救出郑克武当然最好,至不济也会带着虎爪离开此地,踏上为村子复仇之路。

得宋俊如此青睐,更有出手救助之恩,他当然心存在感激。可惜现在实在不是拜师学艺的时机,更何况以他的身世,双方是敌是友实难预料。

二人刚刚寻到一合适的位置,场中却又起了变化。

“哎呦,怎么成这样了。”一个须发花白零乱,穿着一件脏兮兮的道袍的老者站在郑克武面前,上上下下地打量着,语中略有些婉惜。

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他本来就站在那里一样。

宋俊和王景弘同时止住了脚步,脸上均浮出难以置信的表情。即使修为达到二人的级数,居然也对这个邋遢道人的出现毫无所觉。

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两人均是当世顶尖的高手,即使强如郑和,也不可能让二人毫无所觉地欺到近身。

作为闻天阁第一高手,宋俊一边打量对方,一边思索着对方的身份。闻天阁本就是专门针对江湖高手而设立,不论是有名有姓的地方强者还是只有传闻的隐世高人,无不记录在案。

遍寻之下,他竟然一无所获。

“喂,你们两个小娃儿,这个快死的娃儿是不是陈祖义的手下?”两人尚未作出反应,倒是那老道打破了沉默。

二人均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老道的话语似乎有一种奇特的力量,令二人生不出丝毫反抗之意,只能老老实实点头回应。

“来迟一步。”邋遢道人叹了口气,似乎想要扶走郑克武,可后者浑身密布着伤口与血污,即使是他这么个不讲究的人,也有些无处着手。

这老道竟然与陈祖义相识,不止是王景弘脸色大变,宋俊也暗道不妙,特别是觉察出对方竟意欲带走郑克武。虽然心中七上八下,宋俊却不能坐视不理:“不知前辈何方高人?此人乃朝廷要犯,还请前辈……”

邋遢道人根本没听宋俊说话,捏着鼻子在郑克武脸上拍了两下:“你是陈祖义手下?那娃儿当年约好三十年后再让我看一看那东西,怎么就说话不算话呢?”

郑克武本已气若游丝,被老道这两巴掌拍了之后竟奇迹般的睁开了眼睛。盯着老道看了半晌,呸了一口血沫:“你谁呀,敢直呼海帝之名,老子一把捏死你!”

那东西?

宋俊只是听到些许传闻,只知道当年陈祖义带走一件至宝,这才引得洪武、永乐两朝倾力追捕,至于到底是什么东西,就一无所知了。

王景弘虽一直是船队副使,知道的也比宋俊多不了多少。整个船队恐怕也只有郑和知道个中详情,可即使以二人的交情,这么多年来也一直守口如瓶。

听到这个字眼,两人的心弦都被拔动了,这个显然身手奇高的道人也是为了那东西而来,到底是什么样的至宝,有着如此强大的吸引力,不止九五至尊的皇帝,连隐遁世外的高人也趋之若鹜。

人的好奇心一旦被挑起,往往就会做出远超常理的举动。

二人虽知老道实在高深莫测,却同时举步向老道逼去,显然不愿其带走郑克武这个关键人物。

正值二人暗蓄功力准备一探邋遢道人深浅之时,异变突起。

第三十六章 天外有天

轰轰轰!

黎利发难了。

猝不及防之下,围在山谷四周的锦衣卫及卫所官兵在蓝山亲卫的火器、劲弩突袭下溃不成军,接着又遭遇黎思齐亲率的死士围杀。

由于目标只有郑克武一个人,且其伤重之事人人皆知,又自以为有高手坐镇,调集而来的人数本就不多,仅在刚才山谷激战时便折损近半,其余则惶惶不安,斗志全无。

黎利心中窝着一团火,正想找地方发泄,且对郑克武及陈祖义的儿子志在必得,哪里管对手是明廷的官方力量,下手自是毫不留情。

脆弱的防线很快被撕开,蓝山亲卫结阵而出,一心挽救自己在父王心中形象黎思齐更身先士卒,率领自己的亲信死士四处追杀逃亡的明军兵士。

看到蓝山亲卫那特有的装扮,王景弘和宋俊顿时变色。

无论如何他们也想不到,黎利竟然如此大胆,在郑和手下捡到一条命后不立即逃回安南,还敢反身杀回,且丝毫不顾及与大明发生正面冲突。

眼见局面即将糜烂至不可收拾,宋俊心知时机稍纵即逝,疾步向那老道奔去。

“请前辈让一让。”宋俊以指为剑,说出第一个让时便猛然戳出。真气从指尖迸发,形成一道红白交织的有形实体,似缓实疾直向老道眉心刺去。

一出手,便是毫无保留。

宋俊也是被逼无奈。这老道高深莫测,若无必要他也不愿凭添这样的敌手。可眼下的情形,黎利以有心击无备,面对的还是大明未经战阵的地方预备力量,稍一迟延便可能陷入重重围困之中。

当然,以宋俊之能,虽未必能如郑和那般杀得黎利难有招架之功,但要逃出去却并不是什么难事。可郑克武的归属将再难预料,这是他不愿看到的局面。

王景弘也动了同样的心思。

退一万步讲,即便郑克武落到王振手里,以自己的人脉网络,要想探知其透露了什么绝非难事。可不管落到老道还是黎利手中,那可就真是再无半点机会。

在宋俊动手的瞬间,王景弘也同时动了起来,一跃而起,竟是毫无花巧地挥拳重重砸出。拳头上凝着一层厚厚的白霜,在火光的照射下反射出奇异的光芒。

二人皆是全力一击,饶是郑和在此恐怕也要稍避锋芒。

可那老道却浑然无觉,注意力仍集中在郑克武身上,不知是否气愤郑克武出言不逊,竟举起手掌不停地在其身上抽打起来。

五步。

宋俊眼中现出一丝喜色。

将真气凝练成实体并施放体外,这是很多进入先天之境者也欲求不得的境界。得益于之前鱼叉真气的助益,他的两条经脉皆已练到极至之境,终于跨出了这重要的一步。

以往他虽也有尝试,与现在相比实在相差太远,其效果甚至连他自己也感到意外。

放眼天下,宋俊自信没有人敢硬接这一招,眼见老道不闪不避,他似乎已经看到胜利在向自己招手了。

自己是不是太过小心了?这老道恐怕没有那么厉害。抢到郑克武,然后趁乱离开,其他的就不是自己需要过问的事了。

咦?宋俊心思转动之时,突然感觉有些不对。

自己的真气眼看就要触及老道的眉心,却诡异地发生了偏转,几乎是擦着老道的额头直向对面的王景弘飚去。

这怎么可能?

即使开了一会儿小差,可宋俊绝不相信自己会连目标也搞不清楚。

王景弘此时也一脸诧异,他这一拳眼看就要击中老道,可没想到拳头前面的空气却突然如有实质,且滑不溜秋,他再无法控制其运行的方向。

这是什么鬼功夫!

朱棣好武,当年在燕王府的时候便倾尽全力收集天下武学典籍,夺得大位后更动用包括闻天阁在内的各种力量继续充实自己的武学库。

王景弘虽未如郑和那样有幸拜名家为师,却也得以阅尽皇室收藏的武学典籍,见识之广甚至还要超过郑和。

他眼见宋俊凝气为剑,心中已极为震憾,可这老道竟然能外放真气在自己身体周围形成一堵墙,且能控制入侵的他人真气。

两者的境界实在相差太远了。

“轰!”

来不及细想,宋俊和王景弘已经实打实的硬拼了一招。

王景弘自是脚步踉跄地退了十几步,脸上更现出一丝苍白;宋俊也并不好过,退了四五步方才止住身体。

老道似乎根本就不存在,只是他们两个用尽全力的硬拼了一招。

二人对视一眼,皆看出对方眼中的惊恐。

“你这小娃。”老道似乎只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瞪了一眼宋俊,言辞竟有一丝责怪:“好好一门功夫,让你练成什么样子,当初我不是这么教的呀?”

宋俊终于色变。

他的功夫源自家传,可并不是自己的祖上自创,而是在其曾祖年轻时无意帮了一名世外高人所得。这是他家门的秘密,向来只有嫡子才有资格知晓。

宋家得到这门功夫已经一百多年了,若这老道就是那个世外高人,只怕年纪已经超过两百岁。天下真的有如此长寿之人吗?

“老,老神仙。”宋俊一想到对方可能的身份,竟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宋家的这一脉能够在宋末、元末的混战中保住传承并到达今天的地位,这门至阳极阴内功居功至伟。如果此人真的是传下这门功夫的世外高人,他实在有太多的话想要述说。

他从三岁启蒙,五岁开始正式修习这门功夫,可直到五十岁踏入先天之境才明白,这功夫根本就是以先天之境为起点的。倒不是后天的法子不能修练,只是根本无法完全理解其深意,发挥其真正威力。

饶是如此,他在三十岁时仍能凭借此功成就闻天阁第一高手的地位。

换而言之,这名世外高人的境界是何等的恐怖。

“放下我大哥!”黎利手持蓝灵古剑,人未至,凌厉的剑气已扑面而来。

老道眉头微皱:“一时半会你也死不了,先找个清静地方再说。”言毕丝毫不理会满心期待的宋俊,一手托起郑克武,如同一片随风而起的羽毛般,向另一个方向飘去。

宋俊自不敢阻挡,王景弘更没有向那老道出手的勇气。眼见黎利杀至,两人都不愿与其缠斗,各自向一边闪去。

“不!”黎利眼睁睁地看着郑克武消失在林中,满心愤怒无可发泄,一剑劈出,木屋轰然而塌。

二人既去,谷中的明军更不能阻挡安南的进攻,战斗演变成一边倒的追杀。

第三十七章 机会难得

鱼叉与虎爪猫着身子小心翼翼地在林间驰跃,尽量不使自己弄出太大的响声以惊动敌人。

见那老道带着郑克武离去,鱼叉不敢耽搁,与虎爪一起向那老道消失的方向追去。

事实上,他也略有迟疑,眼见黎利在蓝山亲卫的拱卫下出现,恨不得马上冲出去杀了他,以慰无辜枉死的村民们在天之灵。

可他自己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连王景弘和宋俊都不敢捋其锋缨,更何况他和虎爪两人。贸然出击,只怕连黎利的衣角都没摸到,便被蓝山亲卫的火器打成了筛子。

略一衡量,鱼叉已做出选择,先设法营救郑克武再作计议。

那老道虽然深不可测,可却并不是凶神恶煞之人,且让人不觉生出一丝亲近之意。

更诱人的是,那老道声称与陈祖义有三十年之约。三十年,那时的陈祖义差不多正是鱼叉现在的年纪。一想到对方是自己父亲的故人,鱼叉的心又不些不安分起来。

从郑克武那里得到自己的身世后,鱼叉一度非常排斥。虽然他自小就渴望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可当答案揭晓时,却让他有些难以接受。

不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对陈祖义的评价并不好,即使略有差异,可无一不认同其为一名无恶不作的大海盗。杀人无数,残暴贪婪,在南洋一带凶名远播……

传言虽不能尽信,可海盗是什么作派,鱼叉当然知道,更因牛白村的遭遇对其深恶痛绝。

可没想到,老天爷给他开了个大玩笑,他自己的亲生父亲竟然是一名旷古绝今的顶级海盗,一个唯一享受国家级追捕并在多国使者面前公开行刑“待遇”的海盗王。

虽然从郑克武嘴里说出来的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可鱼叉并不愿相信,一个海盗,立意再好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可邋遢道人的出现去让鱼叉疑惑了。

郑和也好,黎利也罢,都各有立场,所言自不可尽信。可这么一个武功高绝的世外高人也为“那东西”而来,事情就绝不是那么简单了。

郑克武曾说过,明廷两代倾力追捕陈祖义,并非公义而为私仇,皆因陈祖义逃往南洋时身上带着自大明皇宫取走的一件至宝。

至于是一件什么样的至宝,即使是身为陈祖义的主要心腹之一的郑克武也所知有限。

不管什么样的宝物,对鱼叉的吸引力都不大,可连宋俊也要结结巴巴称其为老神仙的隐世高人也为之心动,这就不能不勾起他的好奇了。

可惜,事不如愿,追出不过数里,使尽浑身解数的虎爪也陷入茫然。

这老道的高明,还远超郑和那一级数,之前这数里虎爪便只是凭感觉瞎蒙,到后面就完全没有头绪了。

若要真论其级别,这老道恐怕已不能用凡人之理看待,已然达到传说中地仙的级数,普通凡人怎能察其踪迹。

无奈之下,鱼叉只得作罢,调头赶返山谷,伺机而动。等他二人返回时,战斗已然结束,山谷中除了伏尸处处外,竟再无一人。

各方此番的目标均是郑克武,却没想到被突然杀出的无名道人拔了头筹。没有了争执的目标,自然就没有了打下去的动力。

郑克武隐居的小屋已被夷为平地,且显然被人细细地搜查过;被郑克武抓来冒充的那名青年尸体也不见踪影,以当时谷中的混乱,恐怕也只有黎利有可能做这件事情。

“鱼叉哥,现在我们该怎么办?”环视谷中,虎爪脸上略有些惊惶。

虽然自小就有投军立功的愿望,可真实的战争来临之际,虎爪才发觉沙场拼杀远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简单。

不久之前,山谷中这一百多具尸体还是活蹦乱跳,可现在再无法动弹丝毫,且死得毫无价值。明天,万州和陵水两地,不知会有多少伤心欲绝的人。

鱼叉没想到自己居然在黎利心中有些分量,一时也不知道该做何想。此时并不是追杀黎利的最佳时机,可他又哪愿就此放弃:“安南那些人应该没走多远,我们追上去看看。”

“好的。”虎爪答应倒是很爽快,可要说心里没有一点害怕是不可能的。

“记住。”似乎知道虎爪心中所想,鱼叉拍了拍虎爪的肩头,叮嘱道:“敌人人多士众,我们绝不能轻易暴露行踪,一切以我暗号为准。”

虎爪点了点头,想起村民们的惨状,不由暗自握紧了拳头。

黎利此番虽是大胜,却仍然极为小心,以蓝山亲卫居中,黎思齐的死士则四散警戒,步步为营。

近两百人的队伍根本无法掩藏行踪,不多时便被鱼叉和虎爪赶上了。不过敌人这阵式根本让他们毫无机会,只能苦苦等待时机。

不知道为什么,黎利竟没有马上登船,反而令人从船上取来工具,在临海的一处小丘处挖掘起来。

随着其他人开始登船,警戒圈不断缩小,鱼叉和虎爪终于得到机会靠了上去。

这一带土层极浅,挖掘并不顺利,四五个蓝山亲卫费了好一会儿功夫,也只不过挖出个六七尺长,尺许深的浅坑。

见事不可为,黎利也不愿强求,用几个木箱制成一具简陋的棺材,将那青年的尸体装入其中。

正要安葬,似乎觉得太过寒碜,黎利又取下背上背的一个布囊,郑重其事地放入棺中做为陪葬品,这才让人将木棺放入坑中,再以碎石泥土覆盖,形成一个简陋的坟茔。

诸事一毕,黎利斥退众人,自己独立于坟前,眼神闪烁,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嗡!”一声清脆的低鸣,黎利拔出蓝灵古剑,手腕急速抖动,竟纯以剑气在那块充做墓碑的石头上书写起来。

蓝灵古剑的剑气连郑和也要退避三舍,更遑论这普通的石头。石粉漱漱而下,直如利刃切在豆腐上一般。

书写完毕,黎利挥剑在面前划出一道深痕,收剑还鞘:“以往种种,至今日一断。海帝若您有灵,请看三郎一统南洋,攻克南京,直捣黄龙。”

言毕,黎利竟毕恭毕敬地深深一揖。

不管怎么说,他能有今天的成就,正是基于在陈祖义麾下那几年的历练。年青时代的记忆弥足珍贵,安葬好这个当年令自己又嫉又恨的人,无数的片断冲开记忆之闸,如潮水般涌入思绪。

鱼叉眼中一亮,他苦候的机会终于来了。

握叉在手,竟没有通知正在附近探察敌情的虎爪,一跃而出直往黎利刺去。

第三十八章 海边苦战

这一击含恨而出,鱼叉几乎没留半点余力。

他心知黎利将那名无辜的年青人当作了自己,当然明白因父亲的原因让他和黎利之间有着难以言喻的关系。若是没有利益冲突,几乎可以肯定黎利会尽力帮助自己。

可这一切都没有了转圜的余地,因为牛白村,两个人只能成为死敌,再无别的可能。

黎利心神失守,虽然鱼叉距他足有数十步远,可其动作轻盈灵巧,几个纵跃挑选的落足点都极为精妙,一时间黎利竟毫无所觉。

多年拼杀而形成的敏锐感觉在关键时刻救了他。

一股深入骨髓的危机感从心底冒出时,鱼叉的叉尖已经离他不足三尺远。几乎完全是出于本能,黎利上身朝另一边一偏,右脚已向上踹出。

鱼叉招式已老,若是换了旁人,定然无法避开黎利这一巧妙之极的反击。幸好他这几天先得郑和启悟运功之法,又得宋俊无意间传授真气运用之妙,已非吴下阿蒙。

间不容发的那一瞬间,鱼叉右手向黎利避开的方向撩去,左手运气成掌印上了黎利的脚掌,甫一接触,满含至阳极阴的先天真气便狂涌而出。

“嘭!”两人实打实地硬拼了一招,堪堪避过叉尖的黎利如同陀螺般向后飞旋。

黎利心中狂震。

对手的招式浑若天成,若是他反应稍慢一线,定会含恨于此。

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从足底涌泉穴传来的那股真气。其间竟包含两种截然不同的力量,一股冷若寒冰,一股却如火炙热,以他三十年的苦修,竟不能挡。

黎利出身安南世家,家学渊源深厚。年少便敢只身闯南洋自有其自傲之处,随后又得陈祖义倾力培养,不论兵法还是武道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再加上起事后收纳四方豪雄,一身所学已非常人所比。

以他的阅历,从未见过能将真气练到这种地步的人。

阴和阳向来都是对立的,据他所知,武林之中能将两者相互调和同为己用的,恐怕只有武当派的太极神功了。

不过那也只传闻,自张三丰退隐无踪之后,武当派虽然能人倍出,却再没有一人能够达到那种境界。

思虑间,黎利借旋转之势苦苦化解鱼叉特异的真气,落地稍一借力的鱼叉已炮弹般再度奔来。

两人的那记硬拼,鱼叉也并没有占多大便宜。黎利毕竟有着三十多年的功力,仓促之间未尽全力,却也不是他所能比拟的。

不过先天之境毕竟与后天有着本质的差别,鱼叉体内真气运转不休,并没有刻意抵抗,自然而然地裹挟着黎利的真气,将之导致足下,反成其蹬地的助力。

“锵!”到底有着丰富的战斗经验,眼见鱼叉再度袭来,黎利一边拼命化解正沿着足少阳经侵来的真气,一边拔出蓝灵古剑,借着旋转之势斜向撩出。

鱼叉并没有亲身体验过蓝灵古剑那恐怖的剑气,挥着海神叉夷然不惧,竟针锋相对迎了上去。

黎利眼中闪过一丝喜色。

蓝灵古剑之利根本不能用常理判断,不知有多少人因此葬身于此剑之下。

当年支棱大战,他便是仗着这一优势迅速斩杀武功不在其之下的柳升,再趁着明军主帅骤亡的慌乱迅速取得胜利。

登上安南国王之位后,黎利将此剑命名为顺天剑,宣称自己上承天意,命之所归。若非深信此剑是天意钦赐,给他一百个胆,也不敢有窥视中原的雄心。

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蓝灵古剑那无坚不摧的剑气一遇上海神叉,竟如泥牛入海,连半点浪花都没有翻起。

“叮叮!”鱼叉如天神降临,海神叉横劈在蓝灵古剑的剑身上,竟溅起点点火光。

黎利嘴角渗出一丝血迹,神情大恐。

若单论武功,他自然还在远鱼叉之上,战斗经验更非后者可以比拟的。

可此刻他的内心却无比惶然,一直以来深信不疑的“真理”此刻竟然没有发挥丝毫作用,对他来说简直是不可接受的。

蓝灵古剑,自己的幸运剑,自己天命所归的顺天剑,怎么可能与一杆普普通通用来打渔的鱼叉连续相击,对方还能安然无恙?

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黎利心中大乱,鱼叉却得势不饶人,攻势如大海中的滔天巨浪般猛烈无比又连绵不绝。

“鼠辈敢尔!”眼看黎利因心神大乱而落入下风只剩下招架之力,一声暴喝传来,凌厉的杀气从背后袭来。

鱼叉心中暗叹。

以目前的形势,不出十招他就能击败黎利,以其鲜血来祭奠枉死的村民。可背后传来的劲气却让他有一种危险的感觉,若不小心应付,只怕不仅杀不了黎利,他自己反而性命不保。

抢攻一剑逼退黎利后,鱼叉根本不用回头看,凭着真气感应向右疾走。

矛影重重,附骨而至。

来者正是安南水师总兵官范文灵。他虽一直坐镇旗舰呼应,却一直关注着岸上的动静,见安南众人大多已上船,却独独少了黎利,哪里还坐得住。

得知黎利想要一个人静静,范文灵心中忐忑不安,不顾阻拦近前窥探。

这一番损兵折将却一无所获,原因自是很多,可黎思齐成为泄愤对象几成肯定之局。不管是为了太子还是自己的家族,范文灵都不能坐视不理。

本想凭着自己多年与黎利相处的经验察言观色,却没想到这一举动竟救了黎利一命。即使是尚留在岸上的几名蓝山亲卫,此刻也在数百步之外,等他们闻声赶来,黎利只怕已命丧叉下。

鱼叉此刻有些手忙脚乱。

对手实在太过高明,且已完全展开攻势,以他之能竟丝毫找不到还击的机会,击败此人再杀黎利的算盘顿时成为泡影。

鱼叉此刻的真气已经足以和一流高手相比,最大的劣势便是缺乏与真正的高手对战的经验。

自十六岁斩杀海盗之后,他再没有与人有过生死相搏。虽然偶尔与冯令正、唐承估等人切磋切磋,可那都是点到为止,谈不上积累多少经验。

在此之前,他遇到的武功最高的对手,算来算去也就是山谷中与黎思齐及八名蓝山亲卫了。黎思齐勉强只能算个二流好手,蓝山亲卫就更不用说了。

可范文灵也是出自安南传承千年的著名世家,投奔黎利时更是安南有名的高手,再经过多年战争的锤炼,仅是个人实力来讲,他的武功甚至还要在黎利之上。

高手过招,一着失利则步步失利,谁能抢到先机便拥有巨大的优势。

鱼叉先机一失,范文灵又急欲救主立功缓解太子之危,更是招招杀着,丝毫不留余力。

一时间,战局竟完全反转过来,鱼叉步步惊心,反而陷入危局之中。

第三十九章 先机已失

“灵帅,此人正是鱼叉,快杀了他。”黎思齐跃上一块巨石,眺望远处的山林,神情焦急。

黎利终于回过神来,盯着鱼叉手中的海神叉神情复杂。

不论怎么看,那杆表面看由生铁铸成的鱼叉也无法与蓝灵古剑相媲美,方才的一切宛如一场噩梦。

鱼叉此时正陷入苦战,范文灵攻势凶猛,章法缜密,根本让他找不到半点机会。若不是仗着身形灵活,他早已丧命矛下。

“好像有明军追来了。”黎思齐的话终于令鱼叉寻到了机会。

刚才谷中一战,明军根本不堪一击,可行踪暴露已是难免。范文灵曾极力阻止黎利与明廷官方力量发生冲突,可惜后者根本不听他的劝谏,一意孤行。

陵水、万州两地仍有近两千的武装力量,事后该如何应对已令人头疼,再加上大明水师的无敌印象,范文灵终于因为黎思齐的话语分心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黎思齐的任务已经失败,他不能再有任何失误。

敢于在这种情况下追击的明军绝不容轻视,目前岸上仅有数名蓝山亲卫,一旦明军逼近,船上的安南将士甚至来不及支援。

担忧之下,虽处于生死拼斗之中,范文灵仍忍不住向远处看了一眼。

虽然只是一瞬,可鱼叉需要的就只是这点时间。

气机牵引之下,鱼叉终于找到范文灵一丝破绽,以叉为枪,竟使出一招回马枪。

矛叉相格,范文灵的动作为之一滞。

鱼叉得势不饶人,手中的海神叉,时而力劈,时而攒刺,时而划割,丝毫不拘泥于武器的类型,没有任何章法,只管信手拈来。

矛叉交击。

电光火石之间,鱼叉攻出了九招,范文灵亦刺出了九矛。

虽未能讨得半点好处,可攻守之势顿时逆转。

范文灵暗暗叫苦。

俗话说无招胜有招。可无招并非凭空而来,其前提仍然是对有招的精通娴熟,融汇贯通之后才能做到。

不知有多少人苦修一生,仍然连无招的门槛都摸不到。

不管怎么看,鱼叉都不会是那种多年苦修之后终于大彻大悟得以突破之人。可偏偏以范文灵的经验,却完全无法判断其招法,只能随机应变。

他并不知道,鱼叉仅在数日之前,还根本没有修习过任何功法,一切均来源于与大自然的搏斗所悟。即便是郑和与宋俊二人,其实也并未教授其一招半式。

稍落下风,范文灵便感觉自己像一艘航行在暴风巨浪中的小船,风浪无所不至,不放过丝毫空隙。

“咯!”海神叉猛地将矛尖卡住,漫天的矛影倏然消散,鱼叉猛然向前跨出,左手立掌为刀,劈头挥下。

范文灵收矛无果,同时空门大开,陷入两难之际。

若不放弃长矛,他便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鱼叉逼近,退无可退之下,陷入近身肉搏之战;反之,兵器一失,他迅速斩杀此子的意图不仅落空,甚至会陷入险境。

经过刚才的交手,高明如范文灵者,也不敢托大能赤手空拳地战胜鱼叉。

鱼叉却不容范文灵有暇抉择,用力一绞,全力别着矛身跨步逼近。

无可奈何之下,范文灵不退反进,空出右手迎上鱼叉的手掌。在他看来,鱼叉毕竟年青,硬拼功力决不可能占有任何优势。只要克制其灵动,自己仍然占有很大的优势。

鱼叉嘴角上扬,右手一推,竟然放开了握着的海神叉,叉尾向范文灵当头砸去,他自己却猫着身子双拳击向其腹部。

范文灵哪料到鱼叉会有此着,大惊之下提膝挡住来袭的双拳,右手上扬欲架住叉身。

“咯嚓!”鱼叉双拳重重的砸在范文灵的膝盖左右,真气一吸一吐,后者哪料到会有人的真气如此怪异,猝不及防之下膝关节应声错位脱臼。

范文灵刚刚挡开袭来的叉尾,腿上却传来一阵剧痛,护体真气又被鱼叉的先天真气突破,一种火热的感觉顿时漫延到大腿上,小腿处却是一片冰寒。

“灵帅小心!”黎利见状大惊,立即飞身赶来救援,可惜远水解不了近火,已是救之不及。

鱼叉却是得势不饶人,双拳得手后,趁着范文灵偏倒之际,一脚重重的踢了上来,直向范文灵胸口要穴。

这一脚若是被踢中,即使范文灵功力远比鱼叉深厚,也绝无半点生机。

到底是百战余生,关键时刻范文灵的反应也是丝毫不慢,身子一扭一曲,不可思议地抱成一团。

“嘭!”鱼叉一脚重重踢在范文灵的屁股上,后者惨叫飞出,却终是捡回了一条命。

鱼叉抄住海神叉,根本不屑再作追击,反身迎上杀来的黎利。

范文灵连续失利,若鱼叉趁胜追击,此刻要取其性命并不困难。只不过他的主要目的仍是黎利,自不愿因小失大。

“咻咻咻!”范文灵如肉球般抛飞之际,虎爪终于赶至。人未到,三支连珠快箭却呈品字形向黎思齐射去。

虎爪刚才正潜到安南战船附近,见船上守卫森严毫无可乘之机,盘桓片刻之后只好返回。哪知却不见了鱼叉,接着又听到下面传来打斗之声,便立即赶来助拳。

他并未看到之前鱼叉被范文灵的长矛逼得左支右绌,只道鱼叉完全占尽优势,哪里用得着他帮忙,所以便捡旁边的“小喽啰”下手。

黎思齐正欲接住范文灵,却听破空之声传来,大骇之下立即本能地挥剑劈出。

“叮!”羽箭被其劈飞一支,另两支却如影而至。

黎思齐咬牙一拧,左臂正中一箭,却堪堪避过了右边致命的一箭。

“刷!”黎思齐还没来得及察看伤情,虎爪的飞爪已迎而扑来。避无可避,黎思齐只能硬着头皮迎了上去,只是嘶声大呼的“快来人!有刺客!”暴露了其内心的虚弱。

看清来人之后,他心里直打鼓。

之前山谷一战,他被鱼叉一击而退,虎爪却坐在那里一直没有出手。潜意识里,他只把虎爪当成比鱼叉还要厉害的角色,士气顿时矮了一大截。

虎爪的攻势却与鱼叉大不相同。

只见他三只飞爪如蝴蝶般四下翻飞,左手握着一柄短刀,右手负责控制飞爪,扑闪腾挪,极尽地利,直让人眼花缭乱。

黎思齐斗志全无,不多时便被飞爪抓伤数处,虽只伤及皮毛,却令其更加惶恐,勉强抵抗着虎爪攻势,眼睛的余光却不停地往海边望去。

岸上的打斗显然已惊动了安南战船,近处的蓝山亲卫正结阵赶来,船上也人也开始蜂涌而出。

“再坚持一会儿就好。”黎思齐心中暗忖,终于打起了一点精神。

虎爪与黎思齐打得不可开交之际,鱼叉却极度郁闷。

经过范文灵这一掺和后,冷静下来的黎利似乎变了一个人,让他丝毫找不到之前的占尽上风感觉。

父子同心,黎利其实也打着与黎思齐一样的算盘。

他现在实在是摸不透眼前这个年青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实力。说他厉害吧,刚才在范文灵的攻势下几乎没有还手之力;若是轻看的话,范灵文稍一分神便在其天马行空般毫无规律可寻的战法下落败受伤。

蓝灵古剑在海神叉面前似乎失去了神异,他也不敢再轻易犯险,只能稳扎稳打,以守为主,等待己方支援的赶来。

稍稍缓过来的范文灵也不顾自己的伤势,咬牙接回自己脱臼的膝盖,一瘸一拐地再度扑了上来。

哪怕是死,他也不敢坐视黎利单独对上鱼叉,任何一丝意外都是其不可承受之重。

黎利一意固守,范文灵又不要命的向他进攻,以一对二,鱼叉不仅寻不着丝毫机会,反而渐落下风。

耳边蓝山亲卫的呼喝声更越来越清晰,好不容易得到的机会,就这么从指尖滑落么?

患得患失之下,鱼叉反而发挥不出之前的实力,若非黎利不敢冒险,战局恐怕就要向另一个方向迅速演变了。

“呼!”一支长枪从天而降,稳稳地扎在最近的一名蓝山亲卫面前。一个黑影如鹰隼落下,轻轻地立在枪杆。

“黎利,我警告你,把你的脏手从广西、琼州拿开!”来者身着青色劲装,头发花白,面容古拙,正是号称琼州第一高手的冯轩朗。狠狠地瞪了一眼黎利后,转而向鱼叉和虎爪道:“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第四十章 霸绝枪法

冯氏一族为隋朝时冯宝与冼夫人之后,传承千年不衰,不仅是琼州第一望族,在整个岭南也占据着举族轻重的地位。

琼州各卫所百户及以上军官里,有过半都是冯氏子弟担任;两广一带各级官、署、兵、卫无处不有冯氏族人的身影。更不要说上千年的联姻下来,冼氏自不用说了,其他岭南各族各峒几乎都与冯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冯氏在岭南拥有着极高声望,却一直秉承冼夫人留下的家训,审时度势,顺应潮流,致力于维护国家统一与地方安定团结。

这几年广西叛乱迭起,早就引起冯氏一族的警惕,对于黎思齐在琼州的活动也略有耳闻。战乱一起,首当其冲的便是在军中占有很大比例的冯氏子弟,身为族长,冯轩朗自然不希望黎利的阴谋得逞。

见冯轩朗背对自己,虽心知对方极是高明,护主心切的蓝山亲卫却不敢迟疑,矛手和刀盾手分别从左右杀至,弩手则瞄准敌人果断地扣动扳机。

冯轩朗身子微微一沉,压得枪身向下弯成一个圆弧,堪堪避过破空而来的劲矢。趁着枪身上弹之际如旋转的梭子般向左侧的矛手扑去,双脚却夹住枪尾,带起整支长枪凌空飞起。

首当其冲的矛手只见对方如老鹰般向自己扑来,身子一弯,闪着寒光的枪尖直刺自己眉心。

只是用脚控制便能使如如此凌厉的攻势,矛手惊骇之余却再无退路,咬着牙握矛向冯轩朗当胸搠去,一副与敌同归于尽的架势。

冯轩朗哪里会让其得逞,张开双臂一拧,枪尖改刺为划,身体却向外斜扑而去。

“刷!”矛手只觉脖子一凉,一股滚热顿时从脖颈喷泄而出,赶紧抛弃长矛双手用力捂去,却哪里捂得住。

一击得手,冯轩朗根本看也不看自己的战果,枪尖在地上一点,身势再度上升,如蝎子般飞掠而下,那柄长枪便是他致命的蝎尾。

眼见伙伴倒下,刀盾手哪敢捋其锋缨,身子一缩,企图以大盾挡住敌人的攻势,再图反击。

“砰!”枪头以一个奇异的角度砸在盾身上,冯轩朗小腿微曲,左手抄起长枪,整个人却沿着一个弧形向刀盾手身后转去。

刀盾手冒出头来,正欲挥动蓄势以待的长刀,眼前却失去了敌人的踪影,正暗叫不妙之际,后背传来一股巨痛,稍一低头,寒光闪闪的枪尖已透胸而出。

“咻!”弩手射出第二只箭矢,抛弩在地,从小腿处拔出短匕,就地一滚,卷起一片刀光攻了上来。

冯轩朗握枪横移,带着那名刀盾手的尸体向外飞出,随即手臂一沉收回长枪,竟以枪尾由上而下狠狠插下,将那名弩手钉在了地上。

连杀三人,他方才落地。

右手扶着长枪,冯轩朗面沉如水,一动不动地死死盯着前方扑来的六名蓝山亲卫,嘴里却向鱼叉和虎爪喝道:“赶快走,令正已来接应。”

得闻牛白村被海盗灭村,其中更有安南的影子,他连忙从琼山城赶过来。一路来不停接到冯令正捎来的消息,更令其加紧脚程,为的便是会会声誉正隆的黎利,设法打消其图谋。

可惜两地相距足有三百余地,饶是他马不停蹄,仍然错过了连场大战。途中碰上收拢散兵的冯令正,稍稍交流后他便循着安南军退走的痕迹追踪而来,正好碰上鱼叉一人对战黎利和范文灵。

族内临时调集的高手被他远远地甩在了后面,否则倒也并非没有一拼之力。而现在,保住鱼叉和虎爪成了最佳选择。

以他的眼光,当然看得出鱼叉正落下风,若不是黎利不愿犯险,战局定会瞬间发生变化。虎爪表面上声势夺人,但黎思齐战斗经验远要丰富得多,眼见援军将至,士气更有所提升,捱上一时半会根本不成问题。

一待蓝山亲卫及安南死士杀至,面对大量强弩及火器,就算是他想要脱身也极是麻烦。

“叮!”挑飞直冲面门袭来的弩矢,冯轩朗双手握枪,脚踏奇步,舞起寒星点点,将最近一组蓝山亲卫笼罩。

猛攻一阵逼得黎思齐连连后退后,虎爪不再恋战,甩出飞爪袭向正不顾一切向鱼叉进攻的范文灵后背要穴,嘴里高喊:“鱼叉哥?”

冯轩朗是他极为敬重之人,所言自是不虚,可能决定他最终行止的,仍然只有鱼叉一人。无论如何,虎爪都要跟鱼叉共进退。

鱼叉哪里不知击杀黎利的机会已然失去,可心里终是不甘。

荡开范文灵的长矛,他的身形猛然加速,海神叉卷起一团阴云冲入黎利密不透风的剑网。

冯轩朗的出现令黎利略有些担心,他曾下了一番功夫了解与安南隔海相望的琼州,自然知道被尊为琼州第一高手的冯轩朗。

此人年过六旬,一身功力已臻化境。放在平时他自然毫不担心,可此时他身边的力量太过薄弱,唯一算得上高手的只有受伤的范文灵。

若是冯轩朗不惜性命也要杀掉黎利,并非没有机会,因为他倚为依仗的蓝灵古剑此时已经失去了昔日雄风。当然,一俟蓝山亲卫和安南死士的包围圈形成,强如冯轩朗,恐怕也只能饮恨当场。

这几个人的命哪有自己重要。

一念及此,黎利更不愿与鱼叉硬拼,虚晃一招,直往己方援军方向扑去。

比起武功,他更擅长的是兵法,组织战士上阵拼杀并克敌至胜,才是他拥有今日这番成就的重要原因。

“想走?哪有那么容易!”见黎利向自己这边冲来,冯轩朗枪势大盛,瞬间就令六名蓝山亲卫二死四伤。持枪在地上用力一撑,带着身子如风车般杀向黎利。

黎利稳住身子,蓝灵古剑沿着一道近乎完美的弧线划出:“这话,正是本王想说的。”

己方援军已越来越近,黎利似乎又回到了指挥若定的状态。

“刷!”一与海神叉拉开距离,蓝灵古剑似乎又活了过来,轻而易举地削掉了冯轩朗的枪尖。

冯轩朗心中暗惊,动作却丝毫不乱,身形不坠反升,仅以枪身直刺黎利天灵。

他的那柄长枪虽不是什么神兵利器,可也是由精钢淬炼而成,居然被切豆腐般斩断。

以他最初的战略,便是以先发之势,全力击打黎利剑身,就算不能击飞其兵器,也可阻止其后续招式,再以自己独门枪法重创对手。

见黎利的剑竟如此厉害,他立即改变战略,以图有所收获。

“若君技止此耳,明年的今日当是君之忌日!”一击得手,黎利信心大增,丝毫不惧冯轩朗的攻势,向后一跃,挥剑斜斜划出。

天意仍然眷顾自己,那还有什么可怕的,自己必然胜利!

鱼叉见状大惊,想要上前相助却被范文灵缠上。后者虽然因伤势不能再对其造成多大威胁,且有虎爪相助,却仍不能等闲视之。

间不容发的瞬间,无力可借的冯轩朗竟然再度改变方向,如一张被狂风卷走的落叶般向另一边掠去。

盛名之下果无虚士。

黎利本以为出奇不意可以轻易除掉这个未来进军中原的绊脚石,却没想到对方竟有如此后着。

黎利剑气如此神异,让冯轩朗感觉有些束手束脚,他何曾打过这么窝囊的仗。

落地稍整之后,冯轩朗又动了起来。

这一次,他的身形变得飘忽不定,如同一支蜜蜂般轻盈灵动。失去枪尖的长枪被单手别在身后,瞅准机会便猛然刺出。

“霸绝枪法竟如女人绣花,真是可笑。”黎利数击未果,反被不时刺来的长枪逼得手忙脚乱,立即出言欲激怒对方。

手握蓝灵古剑,他向来不惧敌人刚劲威猛的进攻,屡屡击败比自己更强的对手。可冯轩朗这种飘忽不定的打法,顿时击中他的软肋。

冯轩朗嘴上泛起一丝奇异的笑容,丝毫不为所动,速度丝毫未减,嘴里却轻哼着:“一只小蜜蜂呀,飞到花丛中呀,飞呀,飞呀,飞呀。”

每一个呀字,便是一刺,角度刁钻狠辣,令黎利险象环生。

即使正处激战之中,鱼叉和虎爪也不由大为讶异。谁能想到冯轩朗这么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竟然在打斗中哼起童谣来。

很多人都被霸绝枪法的名字欺骗了。

霸绝枪法虽是冯氏家传绝学,可创出这套枪法的却是冯宝的妻子冼夫人。

冼夫人被后人尊为岭南圣母,虽为女流,但在世时不论冯宝还是其子、其孙当家,大小事务实际上都是由冼夫人作主,连领军拼杀的真正指挥者也是她。

这个被称为中国巾帼第一人的奇女子,不仅多智善谋,武功修为也堪称一代宗师。

当年她率军与被称为南朝第一人的长城侯陈霸先在赣石相会,二人曾有过一番切磋,具体胜败无人知晓,可陈霸先在建立南陈后,立即大肆封赏冯家,其中便有这霸绝枪法之名。

仅从这一名字,便可知即便武功冠绝南朝的陈霸先,也对其赞赏有加。

正因如此,霸绝枪法名字很威猛,可实际走得却是轻盈灵动的路子,最大的特点便是以各种刁钻之极的角度发起进攻。

若不是蓝灵古剑,黎利恐怕早就被其刺满了窟窿。

“乾满,坎盈!”

由七组蓝山亲卫组成的战阵终于赶至,随着黎利的疾呼,队形立即按奇门之位铺排开来。

第四十一章 武道之途

“轰轰轰!”

眼看蓝山亲卫的阵式就要合拢,阵阵火光夹着巨响从山上传来。紧接着大地开始微微颤抖,树影摇曳,石木撞击的声音不绝于耳。

“你这蛮牛,幸好找了我来。”唐承佑蹲在一根向外伸出的树枝上,面上浮出一丝得色,眼神却遥遥锁住不远处的海边。

站在树下的冯令正却没他那般轻松,颇有些担忧:“这么多东西滚下去,大伯和鱼叉他们怎么跑?而且依这地形,没几个能真正砸到人吧。要我说,还是直接杀下去痛快。”

“蠢!”唐承佑啐了一口,望了望旁边蓄势待发的步弓手:“人家船上有炮,你这点人冲下去有屁用。小崽子们,火箭伺候,吓死这群王八蛋!”

上百支火箭从林中射出,晨曦中显得格外醒目。

火器的轰鸣令黎利暗暗心惊,山上出现的无疑是明廷的正规军队,且数量不明。虽然他并不认为琼州会有什么值得担忧的精锐明军,可对方占尽地利,居高临下,自己绝对讨不了好。

火箭的齐射终于打消了他最后的侥幸,再顾不得围杀鱼叉三人,果断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火器、步弓,对方建制齐全,虽有可能虚张声势,却不能以自己的安全去冒这个险。

若有可能,他实在想绞杀这三人以消除日后的威胁。更遑论那柄令蓝灵古剑失去神异的奇特铁叉,即便拼光这次带来的蓝山亲卫,若能将其夺取,那也是值得的。

安南军一退,正陷入苦战的三人终告解脱。

此时黎利已在重重护卫之中,即使再不理智,鱼叉也不敢奢望能在这种局面将其格杀。

“快走!”冯轩朗扔掉断枪,拉住二人便向相反方向奔逃。

安南军退得极有章法,殿后的士兵更拿出火器、劲弩准备向三人所在处倾泄射击。再一迟缓,以三人之能也未必能安然无恙。

“黎利!”鱼叉身子虽随冯轩朗疾驰,心却仍在黎利身上:“把你的脖子洗干净,我鱼叉一定会来取走你的头颅!”

火器、弩矢纷纷落空,见最后的希望破灭,黎利哪还愿意逞口舌之能,径直往战船停泊之处而去。

一轮红日从海中跃起,扬帆而去的安南战船渐渐消失在海平面上。

经过这一夜苦战,众人都累得不行,纷纷就地而眠。

鱼叉坐在一处山崖边,遥望安南战船消失的方向,默然不语,双手轻轻地摩挲着放在膝上的海神叉。

郑和曾说,要杀黎利先取其剑。蓝灵古剑到底有多厉害他却无缘感受,直到亲眼看到冯轩朗的精铁枪头被其剑气轻易削掉,这才惊觉郑和话中的含义。

为什么自己对上黎利时,他没有发出这样的剑气呢?

这绝对不会是黎利手下留情,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才是真正的陈镇海。

唯一的解释便是这把从小跟着自己的海神叉了。

赤焰寒铁铸成的鬼头刀不能伤其丝毫,连蓝灵古剑也失去神异,这柄海神叉莫非真的是海神所持的神兵?

朝夕相处这么多年,他却从未发觉海神叉有什么特殊之处。指尖感受着这个“老伙计”的微凉,他不在心底里发问:“你到底是什么来头?”

海神叉没有丝毫回应。

鱼叉莞尔一笑,暗笑自己发了痴,竟想要和一件兵器对话。

冯轩朗调息完毕,见鱼叉一人独处,便走了过来。“在想什么呢?”

连续赶了两天的路,又经过一场激战,即便以他的修为也有些吃不消。见鱼叉毫无倦意,不由暗叹自己到底是老了。

鱼叉长身而起,毕恭毕敬向冯轩朗一揖:“多谢前辈相助,晚辈还有一事相求。”

冯轩朗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但说无妨。”

他深知鱼叉的为人,即使是当年独自一人追杀海盗,也绝没有向外人请求过帮助。这些年为了照顾全村老弱,更一直劳苦奔波,但仍未有半点低头。

能让鱼叉说出一个求字,简直就像太阳从西边出来一般不可思议。

“晚辈敢请前辈传授冯家霸绝枪法。”鱼叉抬起头来,眼神中透着坚定。

经过之前一战,他明白自己与仇敌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若非海神叉能克制蓝灵古剑,自己的先天真气又大异于常人,不要说报仇,自己连逃命恐怕都极为困难。

下一次相遇,仇敌必然已经有所准备,自己这两种优势都茫然无存在,而对方的实力却更加雄厚。要想得偿所愿,自己必须有更大的进步。

虽然冯轩朗哼的那个童谣让人感觉有些别扭,可其单凭一根相当于木棍的断枪就能逼得黎利手忙脚乱,险象环生,霸绝枪法被誉为琼州第一武技可谓名至实归。

若是换作海神叉,黎利此次绝无幸免。

“来,坐下。”冯轩朗既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抚着鱼叉的肩膀席地而坐。

霸绝枪法是冯氏的家传绝学,只传冯氏族内子弟,上千年来,没有任何例外出现。鱼叉自然知道其中缘由,是以才郑重相求。

冯轩朗其实并不介意绝学外传,却知道鱼叉对武学之途有所误解:“天下学武之人千千万万,可真正有所成就的却了了无几,你知道为什么吗?”

鱼叉摇头以对。

因为生活所累,他虽然误打误撞跨入先天之境,却并没有多少心思修炼武技。所具备的那些基础常识,也大多来源于当年冯轩朗的启悟。

不过也幸好如此。

郑和曾告诉他真气运转一切随心,理虽无误,可那却是到达极高的境界才能办到的。一般的学武之人若真敢随心而为,随之而来的几乎铁定是真气紊乱,走火入魔。

鱼叉根本没有正式学过任何一种内功心法,对郑和又惊为天人笃信不疑,反而绕过了很多人需要多年苦修才能到达的境界。

只有对真气运行之理有着铭刻于心的理解,才敢真正随心而为。

饶是如此,他也险些在宋俊试探他的真气“引诱”下走火入魔,功散身亡。

而武技方面,鱼叉就完全发自本能。遇到修为较低的人自是占尽上风,可遇上真正的高手,相持之下就会暴露出其缺点了。

似乎在选择措辞,沉吟了好一会儿冯轩朗才道:“武功的高低由四大因素决定:内功、经验、心态、技法。”

见鱼叉一副静听受教的神色,冯轩朗侃侃而谈:“内功第一。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所有的花巧招式都不管用,所谓以力破巧大概便是如此。练武不练功,到老一场空,三十岁以前大可凭年轻力壮逞一时之威,可随着年岁渐大,身体在自然之力下不断衰老,力既已失,武又何存。”

这一点,鱼叉倒是深有体会。

之前宋俊阻止他们追赶黎利时,鱼叉、虎爪和金燕而全力进攻,却全被其轻描淡写地化解。人家根本不用什么招式,只需要随手一挥,便绝非他们所能应付得了的。

“那内功该如何修炼呢?”鱼叉只知内功有先天后天之别,其他的就知之甚少了。

冯轩朗转头看着鱼叉,满目慈祥,将自己所知毫无保留地盘托而出。

内功的修练由来已久,各种前人开创总结的功法更数不数胜。但究其根本,其实并没有多少差别。

人体经脉分明,穴位四布。修练内功之人必须先有气感,体会真气在经脉中运行。其后就需要加以控制,让真气以自己的意志为运行方向,游走于各大经脉之中。

达到这一步,才算是入门。

入门之后,是一片无限广阔的天地,同时也要面对一个无比绝望的现实。

真气的强弱丝毫不能取巧,必须日积月累所得,仅这一点将大多数学武之人挡在门外。

普通人纵有天赋,但为生活所累,哪里能静心修习。富贵者虽不为生计而愁,可财富、权势带来的种种诱惑,又岂是轻易可以抵挡的。

练武者众,功成者寡,能够真正潜心修炼并有所成就者自然就少之又少了。

即使能够心志坚定,刻苦修行,可自然之力又横亘在面前。

能够控制真气运行全身算是入门,高下之别取决于真气运气的速度、数量、质量及形式。

而要想精通则必须在此基础上专注于某一条经脉及分布其上的穴位,不断扩张、巩固,以令其出于众人之上。

这一选择则因人而异,大多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自己所习的技法。比如练拳者,则必须专注手臂经脉,才能使拳法威力倍增;轻功出于众人者,则腿上经脉必有过人之处。如此种种。

可很多武技却需要多条经脉相互配合协调,才能达到大成之境。学习一种武功,绝不是学会其招式那么简单,还必须有一套与之相契合的内家心法,否则绝难发挥其威力。

这就使得修练者不得不分心,多处兼顾。

而这些都需要时间。

现实是,人的生命实在太过短暂。

若要将全身经脉修至大成,普通的人即使潜心苦修,至少也需要几百上千年的时间。

这一条漫长得令人窒息的路程。

六十岁便是一个坎。若不能在这个坎到来之际冲破生死玄关,随着身体机能的衰老,经脉开始萎缩,穴位开始枯竭,武学之途便很难再有进步了。

所以修炼内功之人,终极的目标都是突破玄关,摆脱生死束缚。

可仅仅要获得这样的资格,那就得有数十年心无旁骛的修习。除非有大机遇且天赋过人,否则仅仅是时间便可击败一切想要踏上武道极致的人。

至于突破生死玄关之后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江湖中恐怕没几个人能够知晓。

第四十二章 仙踪难寻

“那个老道恐怕已经突破生死玄关了。”二人谈话间,虎爪和唐承佑经过短暂的休息也凑了过来,刚好听到最后一截。想起在山谷中带走郑克武的老道,虎爪满是向往。

“老道?什么老道?”唐承佑回万州乡下辞别老母,村里消息闭塞,听到郑克武劫狱的消息后哪里按捺得住,只不过等他赶到山谷,冯令正已经在指挥士卒收敛尸体了。

冯令正当时负责山谷外围的警戒,还没等他挤进去看热闹,安南军已然发动进攻。也幸好他离得远,带来的卫所士兵又被他经常操练,遇袭后且战且退,损失并不大。

拉过虎爪了解了大致经过后,唐承佑气得哇哇大叫:“居然错过了这么多好戏,气死我了。”

“死了这么多人,你居然当成好戏?”虎爪想起山谷中的惨状,仍然心有余悸。

“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冯轩朗也曾途经山谷,一生中更见过比这惨烈百倍的场面,自是感触颇深。

“拜托。”唐承佑却没这些感怀,不以为然道:“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游戏,如果一生平平安安毫无波澜,就算活到一百岁又有什么意思?”

鱼叉略有深意地看了唐承佑一眼,内心深入某个神秘的区域似乎被触动了,却不愿再作深入。他今年二十五岁了,却时常感觉自己的心理年龄却要倍于此数。

除了追杀海盗那两年,他一直兢兢业业,循规蹈矩,为了村子近乎麻木地去做自己必须做的事情。

这样的日子,实在太平淡了!

无数次他从梦中惊醒,似乎仍在独自一人踏上充满艰险且未知难测的人生旅途。撇开村民惨遇的悲伤,那两年实则是他人生中最动人的一页。

从某种意义上,他和唐承佑是一路人。并不安分于规规矩矩,那种睁开眼就知道今天会做些什么,明天甚至明年、一辈子会发生什么的日子,完全是一种煎熬。

这也是为什么,明知自己不可能杀得了黎利,他却仍然坚持的缘由。除了挑战不可能带来的刺激,更有完成最后责任的期待。

只有完成复仇任务,他的人生才真正开始属于自己!

就在这一瞬间,他内心不再拒绝唐承佑要跟着自己一起去“送死”的提议,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一路人,知道各自内心最深层的渴望是什么。

“年青就是好。”冯轩朗并没有指责之意,反而一脸羡慕。

他出生冯氏嫡宗,生下来便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即使过几年就要到从心所欲的古稀之龄,却仍然不可能真正随自己的心性做事。

感怀一番后,冯轩朗也对虎爪口中的邋遢老道产生了兴趣,细细地问起二人所见。

鱼叉和虎爪自然知无不言。

他们也极欲知道老道到底是什么来头,抛开对其真正可称高深莫测的仰慕不谈,郑克武还在其手上。

虽然郑克武人称屠夫,杀人无数。可对鱼叉来说,他只是一个一心对自己好,甚至不惜一死来掩藏自己身份的长辈。如有可能,他当然要竭力报答。

“可惜!可惜!”冯轩朗拍着大腿,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以他的见识,自然能从二人的描述中得到更多可供参考的信息。作为一个立志武道之人,谁不想阅尽天下武学高手名宿,可惜他的身份却不容他游历天下。

虽然鱼叉和虎爪对武道认识不多,可冯轩朗已然断定那老道正是他所说达到突破玄关境界的高人。

财富、名利和权势对这样的人没有丝毫吸引力,要想见上一面几乎全靠机缘。好不容易出现在自己的地盘上,却没想到失之交臂。

即使只是和这样的人说上几句话,也是立志武道之人莫大的福缘!

想到这里,如冯轩朗这般年纪的人,也满心激动,哪里还坐得住。长身而起,冯轩朗心已飞到远处,转头对鱼叉道:“若你还想学霸绝枪法,元宵节来琼山找我,再作详谈。”

纵身一跃,冯轩朗奔走几步后又顿住身子,心里极是挣扎,最终却又再度跃起:“一定要来找我,其他的事容后再说。”

“咻……嘭!”

冯轩朗转瞬消失在林中,刺耳的声音从林中传来,紧接着一朵颜色特异的烟花在空中绽放。

一只蜜蜂状的图案浮现在天空,还未消失,里许外再度重演。等到第七只蜜蜂烟花炸响时,已遥不可见。

冯令正挠着头从林中走出,望着天空发呆:“老头子这是怎么了,居然发出族中最高级别的霸绝令,莫非黎利的安南军正大举进犯?”

“霸绝令原来长这样?”这回轮到唐承佑满脸诧异了。

唐家虽比不上冯氏那样传承悠久且家大业大,可毕竟也是百年武林世家了。作为族中目前的第一高手,自然有资格查阅族内相关典籍。

根据唐家的内部记录,霸绝令一出,所有冯氏族内二流高手以上必须立即响应。同时冯氏消息传递系统也会全部启动,向周围五百里内的族人发出通知,令其赶到事发地。

根据发令人的需要,范围可以囊括整个冯氏一族。除此之外,霸绝令对与冯氏亲近的俚人诸峒也有相当约束力,甚至可以令其峒主赶赴征召。

霸绝令出自冼夫人之手,当年本就是为平抚岭南各地,镇压叛乱,止息纷争而设。冼夫人自己也只用过一次,其后历经隋、唐、五代、宋、元、明多次改朝换代的战乱,出现的次数仍然屈指可数。

只不过霸绝令居然是一只小蜜蜂,打死他也不敢相信。

鱼叉和虎爪对视而笑,显是同时想起之前冯轩朗在对战黎利时哼的那首童谣。这一切显然都出至于冯氏奉为圣母的冼夫人,由此也可推断出这名奇女子当年的风采。

“小唐唐,我也得响应征召,要不,你帮我把人带回卫所?”冯令正满心疑惑,却又无可奈何。从某种意义上说,霸绝令一出,就算让他起兵反叛,他也必须响应。

当然,冼夫人立下的族训仍是族内铁律,历代以来冯氏一族从不对抗朝廷,只负责保一方平安。也正因为永远站在胜利者一边,敬奉正塑,冯氏一族才能千年不衰,不断兴盛。

“你家老头发痴了。”唐承佑拍了拍手,似乎从未想到冯轩朗竟然有这么一面,当下不无调侃道:“他要去寻仙呢,你去有什么用,灰都吃不上。要不然你求求我,让我收你当个关门弟子,练上二三十年,估计这样的事还能派上点用场。”

“寻仙?”冯令正一头雾水,他毕竟带着兵呢,职责在身,自然错过了刚才众人的交谈。至于唐承佑收徒之说,他自动将其忽略。

同为世家子弟,他当然知道各家各派武功传承的种种规矩。别说他不可能转投到唐家门下,就算答应了,那也没有什么意义。

冯氏除了最出名的霸绝枪法,族中千年来积藏了大量的武功典籍。族中子弟练好基础后,都会由族中高手甚至族长亲自考较,再挑选适合的功法进行修练。

作为冯氏年青一代的杰出者之一,冯令正并不适合修习轻盈灵动的路子,所以也就无缘霸绝枪法了。同理推知,唐家的柳摇七荡也不可能对得上他的路。

看着转而向自己求解的冯令正,鱼叉也点头道:“冯老前辈应该是太激动了,冯兄大可先带兵回卫所,再静候下文。”

开玩笑,以虎爪那出色的追踪能力,且在那老道离开之际便展开追踪,仍然没有半点办法。其他人来,更别想有什么收获了。

仙踪难寻,不是靠人多就能办到的。

见鱼叉都这样说了,冯令正心下稍安,详细问了事情前后缘由后方才真正把悬着的心放回肚子。

经此一事,他对那个似乎永远严肃不苟一笑的族长大为改观,若是之前谁告诉他仅为找个人就能让冯轩朗发出霸绝令,打死他也不会相信。

冯令正自去整顿兵士,唐承佑终于逮到机会兴师问罪了:“你们两个太不厚道了!居然瞒着我想溜?我的心哟,哎呀,碎了碎了。”

看着唐承佑一脸夸张的表情,鱼叉哭笑不得。现在他已经不排斥唐承佑加入复仇小组,也不多解释:“放心吧,以后不会撇下你了,这一次,我绝对说话算话。”

“真的?要不要拉个勾?”唐承佑立即收回苦脸,努力做出严肃认真的样子。

“噗嗤!”虎爪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唐九哥,你上辈子定是名出色的戏子,变脸变得这么快,偏偏还能让人觉得真有那么回事。”

“你还笑。”唐承佑白了虎爪一眼,立即数落起来:“你就是鱼叉的跟屁虫,他决定丢下我,你居然也不劝劝。真是让人担心,要是鱼叉把你卖了,你肯定乐滋滋地帮他数钱。”

“卖就卖呗,我愿意。”虎爪丝毫没有一点应有的觉悟,理所当然地回应。

唐承佑闻言一噎,正想再说,鱼叉脸色一变,望着远处道:“你们看,那里冒烟了。”

一股浓烟从不远处滚滚而上,正是采燕村所在的位置。

第四十三章 见色心起

采燕村坐落在四维岭与之间的一片凹地,与独猪洲隔海相望。

自唐以来,独猪洲上独一无二的金丝燕燕窝就被列为皇家贡品,历朝均有专门官员坐镇管理,不容外人染指。

虽名为村,可因为其特殊地位,在历代经营下已建成拥有完备防御体系的城寨,由朝廷指派的军队守卫。

整个采燕村不过三四十户人,驻守的官兵却足有两百人之众。即使是海盗猖獗之时,也鲜有人敢打这里的主意。

自出生起,每一个村民都要学习攀登采燕窝的技能,除非能够考取功名,否则永远限制在这块狭小的土地上,一辈子为皇室采集贡燕。

改朝换代都无法对村民们生活产生半点影响。

后世各地往往以贡品为荣耀,可对当时的百姓来说,却是一道无法摆脱的诅咒。

燕窝往往都筑在悬崖绝壁的缝隙、洞穴之中,采集燕窝便成了一项极具危险的事情。历代以来,不知有多少村民坠崖而亡。

恶劣的生存环境激发了村民们的生存本能,经过历代不断探索创新,反而创出一套为采集燕窝量身定做的功夫。

金燕儿便是采燕村年青一代最杰出的代表。

十岁起她便能登上最高的独猪山采集燕窝,十六岁便已将家传的飞爪绝艺练到八爪齐飞,其后更融入独创的七彩云带。

全力施展开来,不仅美不胜收,更令人防不胜防。陵水、万州一带除了鱼叉能勉强应付外,再无可堪之对手。

只是采燕村向来与世隔绝,不参与外面的争斗,否则其传承千年且不断修补完善的飞爪绝艺,必可在琼州武林占据一席之地。

此刻的采燕村再没有往日的安宁详和。

村民们全被集中到了平时驻军训练的校场上,坐镇此地的宦官杨四保被五花大绑,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点将台上,王振稳坐在一张花梨木椅上,手里掌着个青花瓷盏,轻轻地吹着气,在青亮的茶汤上泛起阵阵涟漪。在他身后,四个身着飞鱼服的锦衣卫一字排开,神情森然。

东山岭上的拼杀对他根本无关紧要,这里才是他不远千里亲自赶来的主要目的。

自阉入宫之后,他一直小心谨慎。

皇天不负苦心人,他终于得到宣德皇帝赏识,不仅坐上东宫局郎的位置,还进入了代表宦官权力巅峰的司礼监。

可这一切并没有终结。

在他的头上,仍然有几个无法捍动的宦官,特别是担任司礼监掌印太监的金英,一直以来都对他有心提防,实为他一展抱负的心腹大患。

这几年来,他一直处心积虑收集金英的罪证,意图寻找机会一举扳倒这个最大的绊脚石。

金英的谨慎不下于他,又深得皇帝信任。好几次让他找到证据并派人上书弹骇,却都因为罪名不重或证据不足,没能对其造成影响,顶多也就是不痒不痛地被训斥几句。

每次王振都深藏于后,可金英还是有所察觉,表面上没有什么,暗地里两人却已势成水火。

见拿金英没有办法,王振便将目光投向了金英一系的其他人身上。

两年下来,终于大有斩获。

在王振离京南来之际,皇帝御批的圣旨已经出发。此时此刻,作为金英主要心腹之一的袁琦正在忍受凌迟之刑,其下的骨干人员如阮巨队之流,数日之内也将被斩首伏法,杨四保正是其中之一。

一名宦官被凌迟,十名宦官被斩首,这些全都是金英的人。

王振心情大悦,却仍不满足。

如此巨案,金英这头老狐狸居然撇得一干二净,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杨四保,咱家再给你一次机会。”嗅了嗅雨前龙井的清香,王振不紧不慢地道:“只要你说出偷换贡燕的主使,咱家一定设法保你一命。”

袁琦仗着有金英撑腰,胆子也实在太大了,以采办为名谁的钱都敢要,不给就罗织罪名构筑冤案。民间、官员怨声载道,锦衣卫也兜不住,终于东窗事发。

这事本就有王振在其中推波助澜,本以为怎么也能扳倒金英,至不济也能让其离开司礼监,却没想到仍然没能如愿。

不甘之下,他遍寻这十一人卷宗,终于让他找到一丝机会。

“局郎明鉴。”杨四保心知大势已去,否则王振怎敢如此大摇大摆出现在这里,绝望之余,却哪敢相信王振的承诺:“小的为皇上坐镇此地,所采燕窝俱已全部上交,其他的实在不知。”

“叮!”王振盖上茶盏,冷哼道:“咱家的手段,你应该也知道,非要吃点苦头才知道厉害?”

袁琦贪得无厌,竟将极品官燕调换,送到宫中的只是中上之品。深得皇帝宠爱的张皇后就好这么一口,知道后自然大发雷霆,否则也不会下令将袁琦凌迟后再肢解。

袁琦就算被凌迟一百遍,对王振来说也远不如把这事扯到金英身上。

“小的真的不知道啊!”能成为袁琦手下十大骨干之一,杨四保又岂会简单。知道自己必死无疑,更不敢牵连更多的人。

宦官虽为阉人,可大多有自己的族人亲眷,不少人得势后还会挑选族内的子侄辈过继为子,继承香火。杨四保知道以自己的份量,哪会让王振亲身赶来,其目的实在太明显了。

若是他真如王振之愿,把罪名往金英那里推。金英倒了也就罢了,若是没有成事,就不止是自己死那么简单了。

“哗啦!”王振将瓷盏摔翻在地,眯着眼睛道:“郭敬,人就交给你了,不论死活,一定要……”

“明白。”郭敬露出一丝狞笑,搓着手走向杨四保。

一听到郭敬两个字,杨四保神色大乱,挣扎着左顾右盼,似乎在寻找什么。

他在宫中多年,自然知道郭敬是宦官中出了名的心狠手辣,向来都是折磨他人为乐的角色。东厂和锦衣卫里那些负责刑讯逼供的番子,大多是其徒子徒孙。

“想死,哪有那么容易啊。”郭敬上前抓起杨四保的一缕头发,凑到他耳边轻轻道:“从来没有人完整地享受过我自创的十七套刑法,你可让我失望。”

“弄远点。”王振显然没有同样的兴趣,挥手道:“你那些玩意,看着太恶心了,离我远远地。”

郭敬如获至宝的提溜着杨四保离去,王山小跑着凑了上来:“二叔,这些刁民不识抬举,居然说没有,我已经下令烧了两户人的家。要不,抓两个人来杀了,不见血他们是不会怕的。”

“人杀了,你去给皇上采燕窝么?”王振有些恨铁不成钢:“都说了,多动脑子。能爬到今天的位置,我是靠打打杀杀的吗?”

和其他宦官一样,得势之后,王振也在亲族中物色合适的人选成为自己的继子。王山算是他最亲近的侄子,自然就宠溺有加了。

最顶级的官燕都被袁琦调包了,他想尽办法也没能找到半点,只好把主意打到采燕村的村民身上。以他看来,村民们不可能没有私下藏着一些。

如果趁着这件事风头正盛的机会,把金英拉下水,再让张皇后吃到真正的顶级燕窝,枕边风再吹吹,恐怕皇上对金英的宠信多少会有所改变了。

“把管事的人叫出来。”王振叹了口气,这种小事都要自己亲自出马,看来这个继子得好好挑挑了。

止住正要动身的老爹金贵,一脸怒色的金燕儿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身为采燕村实际主事人,金燕儿没少和镇守太监及官军打交道,大家一向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

可现在,她实在无法控制自己的怒火。

两个无辜被抓的村民还下落不明,王振便带着大批锦衣卫控制了整个村子。不仅蛮横地将所有村民无论男女老弱都集中到这里,更因索要燕窝不成,烧掉了两栋民宅。

采燕村的村民几乎等同皇室的奴隶,不仅要冒着生命危险采集贡燕,还得靠自己耕种打渔来维持生计。这几年她的缘故,驻守的官军还不敢怎么欺压村民,否则日子还要更难过。

民不敢与官斗,金燕儿自然懂这个道理,若非实在难以忍受,也不至于怒形于色。

“哎呦,死了死了死了!”王山一看金燕儿,顿时两眼放光:“叔,叔!我一定要娶了这女的。”

王振也没想到出来的居然是个女子,而且年纪轻轻,此时面带怒容,更别有一番滋味。

若是放在平时,他自然会遂了王山的心愿,虽然这个不省心的侄儿已经有七八个小妾了,毕竟也是为王家开枝散叶嘛。

可现在大事要紧,且这女子一看就不是个好惹的主,自己这个侄儿恐怕伏不住她。

“大人。”金燕儿努力压住心中的怒火,道了个万福礼,脆生生地叫了声:“大人。”

听到这如山谷黄鹂的声音,王山更是一阵昡晕,不顾当着这么多人,跪在地上抱着王振的腿:“叔,我求求您了,侄儿太喜欢她了,您就同意了吧。”

王振一阵烦躁,甩了几下都没能甩开王山,只好叹气向金燕儿道:“你叫什么名字?可曾婚配?”

第四十四章 血刀惊燕

“小女子有无婚配与大人何干!”金燕儿秀眉一横,叉着腰语中满是寒意:“皇上早有旨意,我们负责采集燕窝,你们负责保护我们周全。我不知道大人身居何职,可如此保护,闻所未闻,不知皇上得知,会作何想!”

一般情况下,金燕儿大多会忍气吞声作罢,可眼见对方竟然把主意打到自己身上,依她火爆的脾气,哪里还忍得住。

采集燕窝本来就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情,独猪峰虽然不高,却极为险峻陡峭。历史上不知有多少次,采燕村的村民不堪盘剥而大量逃亡。

为了进行安抚,自朱元璋起,朝廷对采燕村就多有厚待,再不似前元那样将他们视为圈禁的奴隶。

只要如数上交采集到的贡燕,凡采燕村之人,既不用再承担赋税,也无须服徭役。采燕村周围上千亩田地,皆为村民所有,禁止外人侵占。当地驻军的一切所需均由朝廷专门下拔,严禁向村民索要。

当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这些保护村民规定的执行情况也会因人而异,只要村民们还过得去,对于自己的权益受到些许损伤也就忍忍算了。

王振自登上东宫局郎之位,已经鲜有人敢当众顶撞他了。

更不要说金燕儿还抬出皇上压他,这本是他平时常用的套路,如今反而被人用来对付自己,心里更不是滋味。当下不由面色一沉:“伶牙利齿,你们私藏本该进贡给皇上的燕窝,莫非还有理了!”

栽脏陷害、罗织罪名本就是他拿手好戏,此刻又怎么会让一个乡间女子灭了他的威风。村民们如此不识相,正好拿他们的领头人开刀,不怕他们不乖乖配合。

“私藏?”金燕儿冷笑一声,心想反正已经把人得罪了,也豁出去了:“你们不是挨家挨户搜了么,可有半点证据?”

见金燕儿如此泼辣,王山更是见猎心喜。眼见王振就要被激怒,急忙上前相劝:“小娘子,你怎如此不知好歹。要是真惹怒了咱叔,你可吃罪不起。”

向王振投也祈求的目光后,上前两步,咽咽了口水,满心垂涎:“再说了,跟了我有什么不好,保管你吃香喝辣,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更不须再干这危险的营生。”

“啪!”王山只觉眼前一花,脸上顿时火辣辣的。金燕儿彩带环臂,杏目圆睁:“闭上你的狗嘴。”

摸了摸略有刺痛的脸颊,王山将手放在鼻尖用力一嗅,怪叫一声:“我就喜欢烈马,你们都别帮忙,我要亲自驯服这小娘子。”

左右目视王振,后者无奈地叹了口气,竟未出声。

一个乡野女子罢了,王振根本没有放在心上。他现在只关心郭敬那里能有所收获,也不枉自己亲自跑这一趟。

金燕儿眼光一寒,袖中云带如瀑而出。

王山嘿嘿一笑,就地打了滚,直向金燕儿大腿摸去,动作竟然丝毫不慢。

被王振看中欲收为继子之后,他不仅平步青云从一街头地痞飞速坐上锦衣卫千户之职,更有王振找来的名家高手教授他武艺。平时做做样子,吓唬一下普通百姓倒有那么一回事。

金燕儿没料到对方一出手就是如此下流的招式,腾身而起,云带如灵蛇倒卷而回,结结实实地缠住了王山双脚。

王山双膝着地,正要向上探出,只觉脚上一股拉扯之力传来,顿时摔了个狗吃屎。

一招得手,金燕儿并不收手,趁势拧腰落在王山头前,手臂一收,将其双脚拉至头上,绕过王山的脖子打了个结后,疾走绕行,三两下便把王山捆成一个圆球,丝毫不能挣脱。

“断了断了!”王山吃痛大叫,哪还顾得之前自己夸出的海口。“快救我!”

拍拍手,金燕儿看也不看惨叫的王山,示威般地盯着王振。这已经是她手下留情了,若不是顾忌对方身份,再来十个王山也凑不上边。

看着自己的侄儿转眼间便被制服且狼狈不堪,王振眯起了眼睛,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拿下。”

站在他身后的四个锦衣卫中走出一人,向王振一揖,绣春刀在握:“局郎?”

此人身材高壮,两边太阳穴高高鼓起,握刀的手指节粗大,长满老茧,显然是个内外兼修的高手。眼见金燕儿干净利落地制服王山,却丝毫不为所动。

“活的吧。”瞧了一眼不成气的王山,王振又补充道:“尽量别伤了她。”

王振本是个读书人,累试不弟,直到三十多岁才中了个举人。自觉官途渺茫才自阉入宫当了宦官,自不如郑和、王景弘那批永乐旧人般拥有过人的武艺。

他虽向往建立开疆拓土的功业,自身却毫不会武功。

有道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而一旦有了炽手可热的权势,只要挥挥手,各种各样的人才无不俯首听命。这些年他苦心经营自己势力,除了将手伸向东厂和锦衣卫,还网罗了不少江湖上的亡命之徒。

请战之人便是一名来自血刀门的高手韩虎,数月前刚刚抱上王振的大腿,急欲建功。

韩虎应了声诺,刀尖向后,大步向金燕儿走去,步履坚实,初缓后快。

金燕儿心中一懔,双手后探,指尖碰上熟悉无比的飞爪,心中稍安。

之前林中与宋俊一战,她才首次接触到武林中真正的高手。

自练成云带飞爪绝艺后,她在琼州年轻一代中鲜遇敌手。可那毕竟是以切磋为主,并没有真正经历过生死决战。

“刷!”韩虎手腕一抖,卷起漫天的刀光,席卷金燕儿。

仅从对手挥刀的姿势,金燕儿便知遇上了平生所遇最可怕的刀手,哪敢硬拼,纵身后跃,两支飞爪电射而出,直指韩虎双眼。

韩虎弄出一丝嘲弄的神色,轻松磕飞袭来的飞爪,刀芒再盛,反将地上惨叫的王山笼罩。

金燕儿娇叱一声,全身衣袂飘飞。

先前被击飞的两只飞转在空中转了一圈,陡然加速,直袭韩虎后脖要穴。六只飞爪依次疾射而出,从正面飞向韩虎各处关节。

稍一试探,金燕儿再不敢有丝毫保留,八爪齐飞,竟然使出全力。

一时间,飞爪破空之声响彻全场。

韩虎脸色终于变得凝重起来,跃过王山,刀芒消散,以一种特异的步伐游走起来。手中的刀却毫无花哨,似缓实快,一刀一刀劈出。

“哎呀妈呀!”王山见韩虎攻向自己,吓得亡魂大冒。直到对方跃过自己,他才惊觉全身束缚尽去。

斩断多处绑缚的云带却丝毫不伤及王山,仅凭这一招,韩虎的刀法便已入一流高手的水平。

可王山却丝毫不感激韩虎救了自己,爬起来骂道:“你个狗奴才,存心想要吓死老子啊!小心点,别把我小娘子的脸划花了!”

韩虎眼中闪过一丝寒光,却丝毫不敢分心。

虽然失了云带,金燕儿的八支飞爪全力施展开来,犹如八只翻飞灵动的海燕,以各种刁钻之极的角度不断袭来。强如韩虎者,也不敢掉以轻心。

“漂亮,真的好漂亮。”看着金燕儿全力攻向韩虎,王山揉着自己刚才被勒得生疼的地方,眼睛却完全被那妙曼的身姿吸引住了。

金燕儿久攻不下,心中暗暗焦急。

表面上看她似乎占尽上风,韩虎在她八爪齐舞之下只能被动防守。

可这种打法极耗力气,她又不似鱼叉那样步入先天之境,体内有着源源不绝的真气支持。用不了多久,她将告力竭,定不能抵抗对方蓄势已久的攻势。

心中稍作计议,金燕儿低喝一声,斜掠而起,飞临韩虎的头顶,撮手成刀,直劈韩虎天灵。

“终于忍不住了吧!”韩虎哈哈一笑,坐腰沉马,左手一拳挥出。

“嘭!”

拳掌相击。

一股无可抗拒的巨力透掌而入,金燕儿胸口如中雷击,张口喷出一道血箭,直射韩虎眉心。

韩虎挥刀一拍,轻松化解这突如其来的攻势,左手向上探出,纵身向金燕儿腰间抓去。

金燕儿还是首次与人硬拼,没想到一个照面便吃了大亏,心中血气翻滚,再没有初时的灵动。这一下要被对方抓实,恐怕再难逃遭擒受辱的命运。

可她并不是轻易放弃之人。

眼见韩虎的手就要触及她的腰带,金燕儿身子一扭,凌空一个翻腾,如风车般急速旋转起来。

韩虎没想到对方竟然仍有后着,暗叫可惜之际,手臂、双腿同时传来一阵疼痛。

随着金燕儿的旋转,八只飞爪同时收紧,趁韩虎以为予她重创而心神放松之际分别缠了上去。

“刺啦!”金燕儿根本不给对方反应的机会,双手齐挥,拉动飞爪。

血光闪现,数道深浅不一的伤口令韩虎吃痛不已。不过他到底是刀尖上打滚的江湖豪客,仓促间竟忍住疼痛,森冷的刀光立时向金燕儿卷去。

借着拉扯之力,金燕儿向后纵掠,堪堪避过刀光。人虽无恙,飞爪却被韩虎斩断五只。

本以为可以轻松拿下金燕儿,却没想到反被其伤。恼羞成怒之下,韩虎似乎忘记了“尽量不伤”的命令,身形如电,刀光剧盛。

凌厉的杀气,立时弥漫全场。

第四十五章 出奇不意

“呼……”一阵风迎面袭来,韩虎眯上眼睛,视线一片模糊。

朦胧中,无数黑影从天而降,即使是韩虎的本事,仍然避之不及,顿时被击中了好几下。

“燕儿!老爷海!”金贵见爱女落入下风,心中哪有什么顾忌,一边招呼金燕儿离开,一边捡起地上的土石砸向韩虎。

金燕儿在村中威望极高,深受村民爱戴。见韩虎身手高强,无不提心吊胆,无奈他们也不过身手比常人敏捷点,要论与人打斗,金燕儿在村里已经算是鹤立鸡群了。

得金贵启发,众人顿时有样学样,一时间各种“暗器”纷纷袭向韩虎。土石、沙子、木屐,甚至口水……不一而足,铺天盖地且是骤然发难,韩虎根本避无可避。

“爹爹保重!等孩儿去京城告御状!”金燕儿心知自己与韩虎有着不可逾越的差距,再打下去绝对讨不了半点好处,被一刀杀死倒还罢了,若是被生擒……

即使金燕儿向来天不怕,地不怕,可一想及此,仍忍不住内心战栗。

对方还有三个高手没有出手,这仗根本没法打。

一念及此,金燕儿顿生退意。

采燕村东西靠山,南对独猪洲,北面却是一个名叫老爷海的海湾。只要逃出百步,她便可跃过寨墙,投入老爷海中。

海边渔村长大的孩子,无论男女,谁又没点水性呢?

百步虽短,想逃却并没有那么容易。

一听到金燕儿要上京告御状,王振的瞳孔立即收缩起来:“抓住她,死活不论!”

他虽然权势滔天,可并非没有对手。

这些年他处心积虑想要扳倒金英,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对方能成为司礼监的掌印太监,又岂是逆来顺受的善茬。

他此时仍能安坐于此,不过是做事干净,让敌人无法找到真正能动摇他地位的事由罢了。

如果真的让金燕儿逃走,自己此次无疑是弄巧成拙,不仅动不了金英,反而惹了一身腥。

王振的话音一落,身后三人立即如电掠出,越过正灰头土脸的韩虎,直向金燕儿扑去。

金燕儿借着仅剩的飞爪之助一边越过两栋房屋,眼见寨墙在望,身后却传来凌厉的破空之声。

回头一望,立即大惊失色。

若论身形灵巧,金燕儿在陵水、万州一带也算得上响当当的人物。可与这三人一比,立刻就相形失色。

如不出意外,敌人将在她距寨墙十步之处截住她。

金燕儿银牙一咬,向下急坠。

没有人比她更熟悉村中的地形。

见金燕儿放弃唾手可得的寨墙,三人微微诧异,身形一顿,一人在地,二人沿屋顶,成品字形尾随而至。

金燕儿在小巷中疾速奔驰,整个村子的地图浮现在她脑海中,每一个转角、每一巷弄无不清晰呈现。

在巨大的威胁下,金燕儿将灵觉提升到极致,急转、窜越、穿屋过院,没有丝毫多余浪费和迟滞。

即使是追击的三人,也不由心生赞叹。

可三人俱是成名高手,双方的差距实不可以里计。

无论金燕儿怎么逃窜,即使不时能甩掉其中一两人,却始终有至少一人如影随行,无法摆脱。

没有任何时刻,能让金燕儿感到如此绝望。

之前她还在心疼鱼叉陡遭大灾,却没想到转瞬间灾祸却降临到自己头上。

握了握手中仅存的飞爪,她已然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看你往哪逃!”终于从村民袭击中脱身的韩虎突然出现在金燕儿的前方,死死的堵住了唯一的通道。

金燕儿心中暗骂,脚下却丝毫不停,斜掠撞入旁边一户人家的窗户,转眼间已在后院出现。

“不用挣扎了。”一个身影从天而降,人未至,凌厉的掌风已当头罩下。

金燕儿胡乱抓起院中晾晒的床单、衣服,一鼓脑地向上抛出。

空中那人哂然一笑,不避不闪,一掌透入。

“呲!”灰黑的叉尖无声无息地从布面冒出,那人收手未及,顿时被其穿透手掌。

一股无可抵挡的至阳极阴之气顺着伤口疯狂涌入,那人哇地吐出一口鲜血,顿时倒飞而出。

“快去老树桩那里。”鱼叉拉住花容失色的金燕儿,在其耳边轻轻叮嘱。

金燕儿本已做好自刎准备,一见似乎凭空出现的鱼叉,简直如在梦中。

“快走,我随后就来。”推了一下金燕儿,鱼叉向前一个鱼跃,悄悄潜入屋中。

在东山岭发现采燕村有异后,鱼叉立即和虎爪、唐承佑、冯令正赶了过来。

他们本以为黎利贼心不死,又杀了个回马枪,却没想到等他们摸到村外,眼见之处全是锦衣卫的人。

冯令正立即打了退堂鼓。

他并不是不讲义气之人,若是孤身一人,他即使为了救朋友两肋插刀也在所不惜。

可惜他不仅是朝廷卫所的千户,身后更有一个庞大的家族。

一旦与锦衣卫发生正面冲突,后果实在难以想像。明廷本就对地方强族心存顾忌,一旦找到借口,必然会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三人并不怪罪于他,留其在外担当接应之职后,便分头潜进了村寨。

鱼叉单独一路,虎爪则被唐承佑神神秘秘地拉着去了另一边,约好在老爷海旁的老树桩汇合。

进入村寨时,正逢金燕儿与韩虎激战。

王振因为自己不会武功,出行自然带足了护卫,村子里到处都是锦衣卫的人,鱼叉根本找不到出手相助的机会。

及至金燕儿落败出逃,鱼叉仗着对村寨略有了解,借着众人注意力全在金燕儿身上,悄悄潜入,暗中尾随追击金燕儿的三名高手,伺机相助。

好巧不巧,金燕儿陷入绝境不久前,他刚好躲在了这个院子里。

一击得手,危机却并没解除。

穿窗入屋,鱼叉体力真气全力运转,周遭的一切丝毫不差地印入他的脑海。

气急败坏的韩虎正准备破门而入;对面屋顶的高手正凌空而至;巷尾的那人则转去了另一边,意图与己方形成夹攻之势。

一切变得清晰无比。

鱼叉甚至可以准确地算出韩虎踹门及空中那人落到屋顶的先后时间,且分毫不差。

短短的一瞬间,他便拟好了战略。

别看他似乎轻描淡写地便重创了院中那名高手,实则全靠出奇不意和运气。

王振此次专门让这四人贴身保护自己,以其从不轻易犯险的性格,怎会将自己的安全交手托到庸手身上。

一俟他们有所戒备,陷入苦战的将是鱼叉自己,所以这短短的瞬间将决定其能否带着金燕儿逃出生天。

“还跑!”韩虎骂骂咧咧,抬脚便向门踹去。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木门似乎被韩虎带起的劲风吹动,自己打开了,仅以毫厘之差却令韩虎永远没办法踹实。

韩虎完全踹了个空,心中陡然生出一股危险之极的感觉。

“请进。”鱼叉的脸突然从门后探了出来,抬起一脚,狠狠地踢在韩虎的膝盖上。

韩虎这一脚本就含怒而出,用力既重,且因没有踹中门而失去重心,哪里还有丝毫变换的余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鱼叉这又快又狠的一脚踢中自己的膝盖。

“咔嚓!”一声脆响,韩虎还没来得及发出惨叫,鱼叉一记重重的左勾拳已击中其下巴。

真气狂涌,韩虎眼前一黑,应声翻飞。

来不及察看自己的战果,鱼叉拎起手边的木凳,用力向上掷去。

空中那人先是听到队友惨叫,接着眼角的余光又发现韩虎败退,心里暗叫不妙。

可惜人在空中,一时间又哪能做出改变。

眼看脚尖就要踏及屋面,“哗啦!”瓦片似乎被一股巨大的吸力扯了下去,他原本预计好的落脚点突然破出一个大洞。

旧力已尽,新力未发,那人只能眼睁睁地任由自己从破洞处坠入。

他的反应时间要稍稍多一点,虽然只是一瞬,却不似前两人那般猝不及防。间不容发之际,拔出长刀,舞起一片刀光护住全身。

鱼叉早已蓄势待发。

刹那间,海神叉刺出十三记,那人也回敬了十三刀,刀刀都挡住了鱼叉致命的进攻。

敌人的身手比意想中还要高明许多。

“哇!”还未落地,那人已口喷鲜血。虽然挡住了鱼叉的攻势,可他正处于最虚弱之际,哪里抗得住鱼叉那怪异凌厉的先天真气。

外伤虽免,内伤却已然不轻。

鱼叉得势不饶人,斜跨一步,猱身上前,肩膀重重地顶在了那人腹部。

“轰!”巨大的冲力将那人撞得倒飞出去,跌落在数丈开外生死未卜。

计划圆满完成,鱼叉不敢有丝毫停留,从大门穿掠而过,向约定好的地方奔去。

对方的高手只剩一人,但他却丝毫不敢恋战。且不提已无法出奇不意,只要周围密布的锦衣卫一旦合围,想要逃脱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

“啧啧。”唐承佑趴在一门火炮上,张着嘴大口喘气:“这玩意该怎么用呢?真该把蛮牛拉来,他那卫所里也有几门,怎么也会操弄吧。”

明朝强盛之时,火器在军中是极为普遍的装备。作为皇家禁地,为了防止盗贼袭扰,采燕村的寨墙上也设有两门。

见村寨里到处都是锦衣卫,唐承佑又没鱼叉那般本事,只好带着虎爪七弯八绕的摸到其中一门火炮所在之处,放倒看守的护卫后,将火炮调转方向,以支援鱼叉。

虽只是普通的小型火炮,可毕竟全铜铸就,一门也有好几百斤。两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方才将其挪动,却也只剩下张嘴喘气的份了。

“我来。”虎爪力气自然比唐承佑大,恢复得也快点。从旁边的木箱里取出油纸包着的火药,竟有模有样的装填起来。

他从小就想着参军立功,巡洋船队更是其意中所属,在于冯令正混熟后,自然少不了厚脸相求。

“太好了!”唐承佑一下子来了劲,遮目四望:“竟然敢为难金燕儿,爷今天没带小炮仗来,就让你们尝尝大炮仗的味道。”

“轰!”一声巨响,整个村寨为之震动。

第四十六章 一念生死

突如其来的炮击令整个村子陷入极度的恐慌中。

唐承佑本想瞄准王振所在的校场,可实在对自己和虎爪的水平没有信心,且担心伤及就近的村民。

几经衡量,最终把目标定为稍远一点的哨楼,既可先声夺人,又能影响敌人对整个村子的掌握,以大幅降低逃走时的难度。

想得虽好,可虎爪以前也是看得多做得少,以之实战更尚属首次。这一炮与目标足足差了数十步,落入村寨驻军的营房之中。

饶是如此,其声势仍然取得了不俗的成效。

琼州承平已久,不要说百姓,就算当地驻军又何曾体验过真正的战场。特别是之前在山谷中从安南军突袭中逃出生天的锦衣卫们,更是闻声而散。

王振惊疑不定,色厉内荏的本性立即暴露。

此时此刻,他哪里还顾得追捕金燕儿,被左右架着逃入杨四保原来居住的官署,同时下令所有人前来拱卫。

鱼叉避过就近的锦衣卫,立即感到压力大减,当下更不迟疑,丝毫不顾忌行踪暴露,全速向约定之地赶去。

根本没有人在关注他,所有人都在为自己的生存奔逃。

若此时真有敌人突入,战斗结果将没有半点悬念。

怪不得连郑和也看不起锦衣卫,说到保家卫国,这些人实在差得太远。唯一的作用便是维系皇权的稳固,可这却是一把双刃剑,斩除威胁的同时,更会深深地伤害自己。

翻身越过寨墙,鱼叉紧绷着的弦一松,老爷海在望,这次的营救行动将圆满完成,甚至还没有暴露身份。

眼看就要落足实地,心中生起一股极度危险的感觉。

体内先天真气自然而然地运转起来,鱼叉一掌拍在寨墙上,借力斜掠而出。

“咦?”惊疑声中,一柄漆黑的长剑似乎凭空而现。若鱼叉没有改变方向,这一剑足以将他拦腰斩断。

来人着一身夜行服,面容丑陋,身形瘦长,握剑的手细长有力。

一击落空,手腕一转,剑势没有丝毫停滞,泛起点点寒光向鱼叉卷去。

鱼叉就地一滚,海神叉从肋下刺出,正中对方剑尖。

“叮!”剑叉相击,一股阴柔却无可阻挡的真气沿着叉身传来。

鱼叉闷哼一声,手掌在地上一撑,如箭后射。

自从学到宋俊至阳极阴的真气功法之后,他尚是第一次在与人硬拼之下如此难受。

敌人的真气大异于常人,似有似无,时闪时现,更夹着一种令人厌恶的气息。

虽然在其入侵体内不久后便被化解,但鱼叉仍感觉胸中气闷,真气运行也为之一滞。

借着后纵之势勉强平息之时,黑衣人如蚁附骨,已攻至近前。

鱼叉大喝一声,挺身而立,海神叉当头划去。

这一击看似简单,实则满含这几日战斗的心得而出,无论对方怎么避,都不得不面对其后水银泄地般的攻势。

“嘿嘿……”黑衣人发出刺耳的笑声,竟然不闪不避,竖剑疾刺,剑尖精准地刺中尖身。

剑身随之弯成一个弧形,黑衣人斜跨一步,挥掌攻出。

鱼叉没料到对方竟与自己硬拼,且预留后着。一边化解对方那令人难受的真气,一边挥掌对上。

“嘭!”双掌印实,二人结结实实地硬拼一记。

鱼叉闷哼一声,胸中血气翻腾,接连退了四五步方才止住身形。

黑衣人也并不好受,虽只后退了一步,却再无余力趁势进攻。

“年纪轻轻居然有如此修为,实在难得。”仗剑而立,黑衣人笑道:“可我索魂剑既出,武林中又将少一名新秀。”

此人的身手绝对要超过黎利、范文灵那一级数,特别是其似乎丝毫不受至阳极阴的先天真气影响,更让鱼叉暗自心惊。

他却并不知道,索魂剑张扬在武林中实为大大有名的凶人。虽敬陪闻天阁十大高手之末,声名却并不在宋俊之下。甚至因其生性阴狠残忍,更令人闻之色变。

抹了抹嘴角渗出的血迹,鱼叉反而激起无比斗志:“被你这么丑的人索走魂魄,实在太不值当了。”

眼中透出无比的自信,鱼叉内心却极为清楚:若不能竭尽全力,自己恐怕真的只能葬生于此。

张扬果被激怒。

他也是闻天阁老人,资格甚至并不比宋俊差。

可正因为他天生貌丑,便一直遭受着常人不曾有过的歧视,苦苦熬了二十多年,却仍然只是宋俊的一名手下。表面上宋俊也要对他称兄道弟,可实际地位甚至不如后起的赵清、李华。

样貌不能由他选择,可却是他心底里的一道伤疤,谁敢揭这道伤疤,他定要令其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杀气凛冽,繁星般的寒光顿时将鱼叉完全笼罩。

张扬的身形化成一道黑影,围着鱼叉疾速旋转,犹如一股猛烈的飓风,令人无可阻挡。

鱼叉将真气运行到极致,心却完全静了下来。

张扬的动作虽快,但见识过郑和与郑克武一战后,已经让他生不起半点惊奇。

灵觉四散而出,张扬再不可见,鱼叉的脑海里只剩下劲气波动。虚和实在他面前丝毫不能伪装,张扬每一剑刺出的方位、速度、力道,无不清晰呈现。

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

鱼叉此刻如同巨浪中的小舟,看起来岌岌可危,似乎随时都会被巨浪拍得粉碎。可他的内心却古井无波,甚至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畅快。

在张扬这个强大敌手的生死压力下,他对先天真气的掌控更进一步,终于登堂入室。

先天真气之所以成为进窥武道至境的门槛,那便是因为其更为敏锐、灵动,更能融入自然,体悟天道。

一石一木,一花一草,乃至习习的海风,无不成为鱼叉精神世界的一份子。

张扬越打越心惊。

初时他还想着不要让鱼叉死得太容易,准备将其生擒活捉再好好折磨。可鱼叉却完全变了个人似的,越来越让他琢磨不透。

此前他一直跟在王振左右,直到山谷一战时才离开接应。

宋俊在与王景弘那记硬拼中虽占上风,可王景弘毕竟是巡洋船队的二号人物,又岂是易与之辈。宋俊受了轻伤,赵清和李华更是不堪,他护着三人觅地疗伤,直到天明才赶来与王振汇合。

尚未入村,便听到一声炮响。连他们也以为是黎利再度进袭,并不敢冒失进村,而分散查探敌情再作计议。

绕行到村子另一边时,正好让他碰上翻墙而出的鱼叉。

鱼叉只是村民打扮,并不知是敌是友,所以他开始的攻击只是试探为主。否则以他的本事,第一剑便不是鱼叉可以躲得开的。

这一无意间的保留让他此刻后悔莫及。

他的索魂剑法在江湖中以虚实莫测闻名,剑势一展,即使是与他同级的高手也往往难以分清哪一招是实,哪一招是虚。

不知有多少人在他这套变幻莫测的剑法下惊慌失措,血洒当场。

可这一次,他却遇到了劲敌。

无论怎么判断,鱼叉都只是个后辈新秀,两者存在着难以弥补的实力差距。他也察觉出其真气有些特别,却并未放在心上。

可事实是,他的那一套在鱼叉面前完全不起作用。所有的虚实都被鱼叉准确判断,甚至有些是他临时起意的变化,可真气一动,对方便早有预备。

张扬本已动怒,此刻久攻不下更加心浮气躁。

以他的阅历,当然知道这是拼斗中的大忌,可自己几乎使出全力,却仍然奈何不了一个年青人,若是传了出去,面子可就丢大了。

因为特殊的原因,面子无疑是他最为在乎的几样东西之一。

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为了破除困境,张扬剑势一变,趁着鱼叉举叉相抗的瞬间,另一只手闪电般向叉身抓去。

这其实是一种极为不智的举动。

剑的优势便是轻盈灵动,一旦陷入近身肉搏,哪里还能发挥其特点。张扬此时打的算盘却是逼着鱼叉与自己硬拼,无论如何,比拼内力他绝不可能输给这小子!

此举正中鱼叉下怀。

别看他似乎守得极为轻松,可内心里却并不希望维持这种均势。

唐承佑他们最多只能发出一炮,随后就要应对四散分布的锦衣卫。以二人的身手,只要不遇上狠角色,逃生应该没有什么难度,可却再无法对他进行支援。

村寨中的混乱并不会维持太久,一待敌人发现并没有敌袭,必会重整旗鼓展开围追堵截。

时间并不在他这一边,拖得越久,变数越大。

张扬突觉手腕一紧,这才发现鱼叉竟然同样伸出一手撑,牢牢地握住了自己的手腕,拇指更搭在了神门穴上。

后发先至,自己的手好像自动送上门一般。

大惊之余,哪敢犹豫,早已蓄势待发的真气如潮而涌。

鱼叉嘴角微微上扬,任凭对方的真气侵入体内,似乎嫌其不够快,反而催动自己的先天真气形成一个漩涡,进一步催动其运行。

真气狂泄而出,张扬终于感觉不妙。

他虽然鲜有与敌硬拼内力,却并非毫无所知。此刻他的真气飞快流逝,对方却毫无异样,莫非这小子竟练了传说中专门吸人内功的功法?

一念及此,他立即全力收回自己的真气,以免多年苦修尽做他人嫁衣。

鱼叉等的就是这个时候。

他哪里会吸人内功。

宋俊教会了他可以改变先天真气的属性,尝过几次甜头后,他每一次都依样做法。

遇到一般的武林中人,仅凭这至阳极阴的真气,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确实可以占尽便宜。

可这也无疑陷入一种自己设下的局限。

在张扬的压力之下,鱼叉无意间学会了将先天真气与周围的环境相融合,同时也明白了自己真正的优势所在。

正如郑和所说,他可以无视运行方式、无视阴阳正奇、打破种种规则,随心所欲!

常人往往很难达到这一突破生死玄关前的最高境界,毕竟这与一生所学相悖。可鱼叉却没有这么些顾虑,他完全是白纸一张,任凭书写。

要论内力雄厚,他当然远不及张扬。可他并不与张扬硬拼,而是让先天真气以“口袋”的形式把张扬的真气装了进去。

这是一种完全无法想像的模式,也恐怕只有鱼叉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人敢于尝试。

他这其实是在玩火。

这个“口袋”并不能维持多久,一旦张扬明白了他的把戏,他便只能承受玩火自焚的苦果。

可一般人哪能看透。

自己的真气狂泄,对方却跟个没事的人一样,任凭是谁,只怕都会做出同样的举动。

现在张扬要收回,鱼叉自然如其所愿。

蓄满洪水的大堤轰然崩塌,一股胜过之前数倍的真气洪流随着张扬的举动铺天盖地的涌入。

其间还夹杂着鱼叉顺手附赠的“私货”。

这股力量显然超过了经脉承受的极限,那种撕心裂肺的巨痛令张扬也忍不住大声惨叫,口中喷出漫天血雨,向后抛飞。

鱼叉并没有出多少力,只是帮助张扬自己打了自己一拳。

略有深意的看了一眼立在寨墙上那个身影,鱼叉向后飞掠,直坠入海。

“噗通!”细小的水花转眼便被海浪抚平。

张扬挣扎着坐了起来,脸色苍白,望着茫茫大海,眼中闪烁着无尽的恨意。

“我若是你,就得马上调息。多耽搁一会儿,日后功力只怕会退步一大截。”宋俊背负双手,将目光投向海天相接之处。

张扬实在败得不明不白,虽然心有不甘,却不能无视宋俊的提醒。闻言立即盘膝端坐,闭眼调息,只不眼帘不住颤动,让其内心的剧动显露无疑。

宋俊其实已经来了一会儿了。

见与张扬打斗的竟然是自己刚收的徒弟,心中顿时陷入天人交战。

山谷一战,鱼叉不见踪影,让他很是着急。但自忖以其身手要保住性命并不是什么难事,本想着应付了王振之后再去寻找,却没想到再见之后,竟然是这种局面。

他深知王振表面温和,实则眦睚必报。

虽然还不知道事情具体缘由,可王振必不会善了。自己该不该为了这个徒弟,冒上得罪王振的风险呢?

这确实是个极为艰难的抉择。

若按宋俊以往的作风,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徒弟,根本不值得丝毫冒险。可偏偏鱼叉不仅跨入先天之境,更让他在无意中发现先天真气修练的捷径。

这就不是一个徒弟那简单了,这甚至有可能是自己进军武道至境的一扇大门。

武道还是权势,宋俊实在无法轻易做出决定。

第四十七章 逃之夭夭

虎爪猫着腰在采燕村外的田坎上穿行,两边俱是生长浓密的稻田,耳中不时传来附近锦衣卫仓皇奔走呼号的声音。

此时的中原一带,正处于最冷的数九寒天。可琼州终年无冬,即便最冷的时候也有足够的温度支撑水稻的生长。正因如此,百姓耕种便很少根据节气为参考,往往都是以自己的时间来进行安排。

勤劳之家若是抓紧一点,一年能够收获三季。即便稍稍悠闲一点,一年两季也是能够保障的。但凡朝廷的赋税徭役稍轻一点,百姓的日子并不算难过。

打出那一炮之后,他和唐承佑不敢久留,立即赶往预定汇合的地点。

虎爪经常上山下海,皮糙肉厚丝毫不惧稻叶的割挠,自然选择了最近线路;唐承佑却不堪其苦,与虎爪隔着上百步距离,落在后面沿着小道疾行。

这一炮造成的慌乱比他们预计的效果还要好,散布在外负责警戒的锦衣卫纷纷返回村寨,连寨墙上的明暗哨也随之撤离。

虽然几乎不会再有人注意到他们,可虎爪仍然小心翼翼。

这一次不比之前,他们的对手变成了锦衣卫,作为向来奉公守法的良民,若说没有一点心理负担是不可能的。

一旦行踪暴露,不仅会受到官府力量的追捕,他一直以来的投军巡洋之梦也再没有实现的希望。

可世事不如人愿,越是不希望什么,却更会发生。

再穿过几块稻田便可抵达海边的灌木林,到时就算敌人有心,也再难发现了他们的踪迹。

声音遥遥传来,打碎了虎爪的心愿:“原来是你这小子捣的鬼!”

循声望去,一个手持双环的男子站在十字路口,紧扼唐承佑的必经之路。

虎爪心里一沉,这个距离虽看不太清对方样貌,可从那对特殊的兵器,他已认出那人正是山谷中宋俊手下的两大高手之一。

唐承佑显然也没有与锦衣卫正面作对的心理准备,掏出块汗巾蒙住脸,如惊弓之鸟般斜掠而起,再顾不得周围俱是稻田,直往虎爪所在的方向纵跃。

“想跑?”李华嗤的笑了一声,提气纵身,准备拦住唐承佑。

他的伤尚未痊愈,但自忖对方一见自己的第一件事就是蒙住脸,如此偷偷摸摸,决不可能是什么高手,心里自是毫不在意。

“看镖!”唐承佑并不认识李华,可看对方的架式也知道遇上生平罕见的对手。

打不过就跑是他一向奉行的信条,更何况此人一副锦衣卫的打扮,他根本连试一试的心都没有。大喝一声之后,柳摇七荡全力施展,整个人就如一丝被风吹起的柳絮,在稻田上飘飞疾驰。

李华身子一顿,下意识地准备躲避,可眼前哪有什么异状。心知自己中计之际,唐承佑已经越过他预计的截击点,将其甩在身后。

“好小子。”李华有些哭笑不得,自己也算是老江湖了,居然被这么拙劣的诡计骗到,说出去恐怕也没人相信。

见对方轻身功夫相当不俗,李华运足全力,刚跨出一步,却觉胸口沉闷,更隐隐作痛。

“你悠着点,交给我了!”赵清出现在寨墙上,一见此状立即喝止。二人配合多年,自是清楚各自的底细。

虎爪伏在稻叶中,闻声不由暗暗叫苦。

一个李华便很难对付了,现在再加上赵清,不用打都知道自己一边完全处在下风。

他一直掩藏得很好,此时仍未被发现,本打算出奇不意地支援唐承佑,以争取逃脱的机会,现在却需要重新谋虑了。

透过稻叶的缝隙,虎爪屏息凝视,全神关注着身后的变化。

此时他若不顾一切逃跑,仍有机会在对方之前冲入灌木丛,甚至先一步跳入老爷海。可如此一来,将留下唐承佑单独面对两大高手。

如此不义之事,虎爪实在做不出来。

“看镖!”唐承佑故技重施,却引来赵清哈哈大笑。

“小滑头,这腿脚倒是不赖。”赵清隔着十几步与唐承佑并行,语气轻松,脚下却丝毫不慢。

柳摇七荡不愧为琼州一绝,唐承佑虽只练到第五重,可全力施展之下,赵清空有先发之势,却始终无法拉近与他的距离。

当然,若赵清没有受伤,情况将完全不一样。

“呼!”李华的圆环夹着凌厉的破空之声袭来。这一掷拿捏得相当精确,若唐承佑不改变行进线路,必会被其击个正着。

圆环声势夺人,唐承佑岂是毫无所觉。柳摇七荡本就以轻灵为本,当下立即向与赵清相反的方向斜掠而去。

到底是江湖经验不足,这一举动正落入李华的算计之中。

刚刚避开第一只圆环,李华的第二只圆环已悄然而至。

与前一只不同的是,这一只若不全神注意,根本无法察觉。等唐承佑发觉时,圆环已至近前,避无可避。

“咻!”唐承佑提聚功力准备硬扛这一击,一支羽箭破空而至,“叮!”正中圆环。

旁观者清。

虎爪眼看李华先后掷出两只圆环,心中暗叫不妙,哪里还顾得了那么多。若他不施以援手,唐承佑必然再劫难逃。即便暴露行踪,也不可能坐视不理。

李华这一击几乎贯注全力,虎爪这一箭虽然力能射虎,却哪及对方内力深厚。

羽箭被轻易磕飞,圆环却仅是晃了一晃。

这一晃却已经足够。

圆环擦着唐承佑的鼻尖呼啸而过,令其惊出一身冷汗。若不是虎爪这一箭,饶是以柳摇七荡的轻灵,他仍然避之不及。

能够将柳摇七荡练到第五重,他的家传内功当然也没落下。只不过平时太过贪玩,性又好动,要让唐承佑静下心来老老实实练功,那简直比登天还难。

若非如此,他也不会在练到第五重后,原地踏步了三年仍然没有丝毫突破的迹相。

说到底,没有深厚内力的支撑,任何高明的武功都不可能发挥出其本应有的实力。

学武以来第一次,唐承佑开始后悔没有好好练功。若是这三年他能潜习修练,就算不能打败赵清和李华,却也绝不至于如此狼狈。

若无虎爪在此,他这次绝对连逃走的希望也欠奉。一旦落入锦衣卫手里,对方手握铁证,即使他的大侄子唐舟身为监察御史,也未必能救得了他。

尚未来得及庆幸,眼角余光中泛起寒星点点,李清的剑已然袭来。

唐承佑顿时亡魂大冒。

以往他要应对的,不过是地痞流氓或街头小混混。就算对方人多势众,他也可以凭着家传绝技轻松逃脱。

真正与武林高手对阵,这还是第一次。更不要说这已不是街头打斗,他若应对无力,别人绝对不会有丝毫顾忌,说不定小命就要留在这里了。

惊慌之下,再不敢有丝毫保留。

人在空中,身子以大违常理的方式连续扭动,如旋转的落叶般向另一边急坠直下。

堪堪逃出李清的剑势范围,唐承佑眼中不由闪过一丝怒火。他被逼急了,立即使出自己压箱底的绝技:“看镖!”

李清露出嘲讽的神情,丝毫不为唐承佑的警告所动。剑势一展,再度将唐承佑卷入。

虎爪的出现让他微感意外。

以他之能,竟然没能附近还有其他人隐藏,这实在有些难以接受。若是对方将目标放在他身上,且挑选好恰当的时机,他的处境无疑相当危险。

不过这两个人到底是什么水平,他也大致摸清了。即使有伤在身,也足可手到擒来。

“小心!”李华的声音远远传来,赵清心中一惊,来不及应变,脚踝处已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痛。

“啪啪啪!”一条乌黑细长的鞭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出现在唐承佑手中,此刻正握鞭急舞,嘴里更骂声不断:“看鞭!看鞭!看鞭!小爷都提醒你几遍了,偏偏就不听。”

对方鞭法诡异之极,刹那间,鞭梢迅捷无比地连续击打在同一位置。即使有真气护体,赵清仍然吃痛不已,接连被抽了五六下,这才惨叫落地。

忍痛后跃到对方长鞭不及之处,赵清再不顾形象,抬脚查看,这才发现自己的脚踝处已印上了一条手指粗细的血印。

唐承佑收鞭在手,瞥了一眼正疾速赶来的李华,顿时将准备好的大堆言辞收回,身形一展,招呼虎爪向老爷海跑去。

此时不逃,更待何时。

能够成为仅次于霸绝枪法的琼州四大绝技,柳摇七荡当然不仅仅是一门轻功。

赵清心有不甘,可受伤的偏偏是脚踝,两个小子跑得飞快,想要追上哪有那么容易。

“怎么办?”李华赶到赵清身旁,眼睁睁地看着二人消失在灌木林中。

进入闻天阁多年,这还是首次让武功远不如己的人如此轻易逃脱。

赵清毫无形象的坐在地上,掏出一个瓷瓶,小心地将药粉洒在伤处。对方的鞭梢绝对有古怪,自己的护身真气被打散不说,附近经脉甚至也有些异样。

“不着急。”盘着腿调息片刻后,赵清这才松下一口气:“使鞭那小子身法特异,若不出我所料,必是琼州唐家的柳摇七荡。等我们养好伤,再找他算帐不迟。”

第四十八章 从长计议

“舒服!”唐承佑从温泉中冒出头来,惬意地靠池边的石头上。鱼叉和虎爪坐在不远处的泉水中,时不时将颇有些担心的眼光投向岸上正黯然神伤的金燕儿。

四人在老树桩汇合后,躲在这里已经快有一天了。

此处离采燕村三十余里,山间温泉处处,小池密布,是他们平日里经常光顾的地点之一。

只不过此时再无往日那般欢声笑语,四人各怀心事,气氛沉闷。

唐承佑并不知自己身份已然暴露,碍于好友皆遇不幸,却也没有了平日里的戏谑调侃。

短短数日,牛白村遭袭,金燕儿离家,不仅有了黎利这个实力雄厚的死敌,更与锦衣卫结下梁子。饶是鱼叉生性乐观开朗,此刻也不禁生出惶然之意。

若自己的身世暴露,整个天下恐怕将满目俱敌,连一块立身之处都再难寻觅。

表面上鱼叉仍沉稳有度,丝毫不敢将心底里的顾虑吐露。

虽早就不安于牛白村一隅,可眼前的局面也绝不是鱼叉所期待。一时间,他竟无比怀念之前那平凡却极有规律的生活,所有的一切都在预计之中,从不未明天何去何从而担心。

虎爪察觉鱼叉心事重重,却不知如何安慰,将头浸在温泉片刻,转而向唐承佑问道:“九哥,昨天你那招鞭法是什么明堂,怎么从未见你使过?”

高明如赵清,居然被其连抽五六下,丝毫闪避不得。虎爪全程看在眼里,心里早就生出无尽好奇,捱到此时才发问,已然不易。

金燕儿也是个用鞭高手,这两年唐承佑和冯令正更没少尝其滋味。可唐承佑使出的这套鞭法,却与虎爪之前看到过的大相径庭。

在他看来,唐承佑的长鞭甩到赵清的脚踝处后,鞭身似乎与其脚踝“绑定”了,只余鞭梢飞快的抽打。是以赵清身势未停仍连中数鞭,时间却也仅在呼吸之间。

虽然没有用过长鞭,可这样的用法,虎爪抓破脑袋也想不明白。

唐承佑面浮得意之色:“厉害吧?要不要哥教你?”

虎爪却摇头以对,为了学金燕儿的飞爪绝技,他着实费了一番功夫,还是为了能在林间腾跃时轻便快捷一点。

以他的性子,其实并不适合练习飞爪,其间所吃的苦也绝非外人能够体会。要让他再去学唐承佑的鞭法,当然就更不情愿了。

“去!”见虎爪竟不领情,唐承佑顿时怒了:“这可是我唐家绝技,不可轻易外传的,你小子竟然还敢嫌弃。不过也罢,这套鞭法真不是那么容易学的。”

唐家的柳摇七荡其实是一套完整的功法,柳摇是步法和内功,七荡才是克敌致胜的招式。若能将七荡练到极致,其威力丝毫不逊于冯氏的霸绝枪法。

可不知道当初创下这套功法的人是怎么想的,必须得将内功练到第五重,才能进入七荡的最低门槛。

更坑的是,唐氏族规,柳摇没练到第五重,是没有资格知道后面还藏着七荡这个重头戏的。

除非机缘巧合或天赋过人,普通人若想将柳摇练至五重,至少得花上二三十年功夫。

这直接导致了唐氏因后继无人,在武林中地位直坠急下。

一般人谁愿意花上这么久时间,去苦修一门前期几乎只能用来跑路的功夫。

也只有唐承佑这样喜欢捣乱,却又不堪皮肉之苦的人,才会对其趋之若鹜。

所以现在他就算想教别人,也得先让对方将唐氏内功步法练到第五重,否则根本没办法运用七荡的法门。

他能在十七岁就练到第五重,完全是靠着自己的聪慧过人不断研究寻找捷径,换做别人却未必能成。

眼见师傅当不成,唐承佑已受够了此间沉闷,站起身子大声道:“咱们总不能一直在这里呆下去吧?别一个个哭丧着脸,下一步怎么办,总得考虑清楚呀!鱼叉,你是带头的,发个话。”

“我们自然要去安南,可……”鱼叉看了一眼金燕儿,颇有些为难。

若不是发生了采燕村的变故,他根本没有丝毫犹豫,一俟元宵节拜访过冯轩朗,便立即扬帆远赴安南,展开复仇大计。

他虽已接受唐承佑成为复仇小组的一员,却绝没有将金燕儿计算其中:这一次行动,实在太危险了。

“我要去京城告御状,他们总不能如此无法无天吧。”金燕儿抬起头来,满是气愤。

从小到大,她何曾吃过这么大的亏,明明自己丝毫无错,却不得不落荒而逃,此时更是有家难回。

唐承佑摇头叹道:“燕儿姐,你想得未免太简单了。不要说你采燕村的那芝麻小事,就是这几天发生的这些事加在一起,皇帝也未必能听到。”

“这么大的事,怎么可能!”虎爪第一个不信,不提安南的死伤,仅陵水、万州两地的卫所士兵,连死带伤少说也在两三百人。

两三百青壮,这已经相当于几个村子的人数了。锦衣卫的探子这么厉害,又亲身参与其中,皇帝怎么可能连听都听不到。

唐承佑虽连乡试都没参加过,可却俨然一副洞悉朝廷的样子:“一听就知道你没见过世面。天下多大?要是每个地方发生什么都得让皇帝知道,他一天到晚就甭干别的了。”

虎爪还欲反驳,却不知从何说起,隐隐中,又觉得唐承佑的话并非毫无道理。

“皇帝只关心一件事情。”唐承佑竖起食指,一板一眼地道:“他的宝座稳不稳。死点人算什么,大明治下子民数以千万,管得了这么多么?”

“我敢肯定。”唐承似乎说上瘾了:“牛白村的事最多到琼州府,就不会再有人过问;黎利杀了锦衣卫和卫所的人,甚至会被掩藏起来,当没发生过;至于燕儿姐的事,得了,根本就没发生过。”

“不至于吧……”这一回,连鱼叉也感觉难以置信。

他不是没想过靠朝廷的力量来报仇。

安南势大,他焉能不知。以一个人去对抗一个国家,就算他再怎么自信,也知道其中希望有多渺茫。以大明的强大,要打败安南并非难事。

可他等不了那么久。

以他的了解,朝廷要想征讨安南,没有数年的准备是不可能的。而且战事绵延,不知何时才会有结束的那一天。此前朝廷便一度打败过安南,还在其地设立县治,可结果却仍黯然而退。

凭一个小小的牛白村,要想让大明再度发兵征讨安南,实在太困难了,否则他也不会决意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这个近乎不可能的任务。

山谷一战,黎利杀了不少锦衣卫及卫所士兵,让他略有了一丝希望。

如此等同于宣战的行为,朝廷总不可能不为所动吧。

虽仍不足改变他的计划,可只要大明再度与安南开战,趁着混乱,机会总会大些。

“草民总是错误地估计自己的份量。”唐承佑喟然长叹,脸上竟有些萧索的意味。

他自幼便聪慧过人,并非没有考取功名来改变命运的打算。可是阅尽史书之后,他却发现那根本就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权力场的倾轧,让他无比厌恶。

正因如此,他才弃文学武,将目标定在不受束缚的那片江湖。

只可惜他心性好动厌静,学武自然也是三心二意,若非此番真切感受到自己与真正高手之间的差距,只怕仍没有提升修为的觉悟。

饶是如此,觅地潜修也绝不是他愿意接受的。

只有接连不断的刺激,才能让他感受生命的动人之处。

理智告诉他,跟着鱼叉去报仇跟送死没有分别,可不安分的心却已难自持:这将是一场惊心动魄的历险,自己怎么可能错过。

“幸好有我加入。”唐承佑自信满满:“燕儿姐也别想着告御状了,锦衣卫应该不会为难叔婶他们,甚至会当没发生任何事。至于鱼叉,如果你还想报仇,从现在开始,绝不能再指望朝廷什么的了。”

“当然要靠自己。”鱼叉点了点头,其实不用唐承佑提醒,他也明白其中道理。

虎爪挠了挠头,虽仍有些不明白,却也无心去想,反正他只需要跟着鱼叉就好了。“那我们该准备些什么呢?”

这可不比他之前进山打猎式的远行,即将踏入的是一个遥远且充满敌意的国度,即便习惯了身处危险的境地,却仍倍感茫然。

唐承佑摊开双手:“第一件事,当然就是钱了。买船,一路吃住行,没钱可一点不成。你别看我啊,唐家是有钱,可只管我吃穿,平时要几个铜子都得层层申请。”

这无疑是唐承佑最难以释怀的事了。

身为唐氏第一高手,虽然是自封的,可待遇也实在差了。

若不是囊中羞涩,他哪会等到现在,早就一个人去领略江湖的味道了,也不至于每次出去浪,都得考虑能不能及时赶回去吃饭或是提前想好最近的蹭饭点在哪里了。

“我在廖家钱庄里存了点,应该有两三百两吧。”鱼叉淡淡地道,心里却泛起一丝苦涩。

这些钱是他攒了好久的积蓄,本打算热热闹闹过个年,给所有人添点新衣、用品,其中还有一份虎爪明年去福建的盘缠。

“没想到你挺富的嘛。”唐承佑一脸羡慕,两三百两对普通人来说算得上一笔巨款了:“如此,一切就顺利多了。”

“谁挺富的呀?”唐承佑正准备开始制定采购清单,冯令正的声音传来:“我就知道你们在这里。”

第四十九章 不出所料

“好哇!”唐承佑一见冯令正,立即指着他鼻子大骂:“你这没义气的蛮牛,我们打死打活,差点连小命都丢了,你就一个人躲在旁边,一点忙也不帮。”

唐承佑当然明白冯令正的苦衷,不可能冒着身份暴露的危险陪他们与锦衣卫作对,只是他被困在这里一天,实在闷得发慌,自然需要找个人来出出气。

“天地良心。”冯令正双手合十,连忙自证清白:“你们在这里泡温泉,我这一天可连腿都没歇一下,不知道说了多少自己都感到恶心的话。”

冯令正原本负责在村外接应,可鱼叉知道其不能轻易暴露,所以一分开之后,立即改了汇合地点。四人在老树桩汇合之后,并没有去找他,而是悄悄来到这平日经常玩耍的地方。

相处几年,冯令正自然知道鱼叉的为人。久候不至后,当然不会继续傻等,借自己南山守御千户所千户的身份,直接进了村子。

锦衣卫平时多有借助地方卫所的时候,自然不疑有他。王振等人正欲离开琼州,反而交待了不少他们不便处理的事情,让冯令正获得了大量一手情报。

当然,一个锦衣卫百户都能对他呼来喝去,王振及其手下的千户们就更不会对他客气了。为了套取更多的情报,这大半天下来,冯令正自是忍受了不少屈辱。

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果如唐承佑所料,黎利此次出现在琼州的事被下了封口令,卫所士兵的死伤皆以捕盗为名上报。

蓝山亲卫没来得及处理的尸体则被扒去衣服,冠之以盗贼之名,功劳奖赏则用来封两地涉及此事的人的口。

虽心有不忿,可冯令正哪能拒绝。锦衣卫没有抢功,将一切全分给了两地卫所,这已经是罕有之事了。

听到这个消息,唐承佑自是洋洋得意,鱼叉等人却不由沉默了。

鱼叉并不是不知人情世故,可他实在没想到,这件事情居然会以如此方式处理。

虎爪和金燕儿要单纯得多,更是听得目瞪口呆,怎么也不敢相信,这可是欺君啊!就算是普通百姓,也知道欺君是死罪。

这些人不知比知县老爷要高出多少的大官,怎么就敢如此明目张胆的欺君呢?更何况事情如此简单明了,根本就没有掩藏的必要。

唐承佑一副好为人师的样子:“再怎么勤政的皇帝,精力也是有限的。哪些消息必须他知道,哪些不用知道,这就是大臣和他身边的人需要筛选的了。说得好听点,这是为君分忧;说得不好听,那就是弄权之术了。”

见三人仍不明白,他又耐心解释道:“你们想啊,皇帝肯定不愿再与安南开战了,若把这事报上去,你让他怎么办呢?为难啊!所以,就算皇帝知道了,也不会治这些人的罪的,反而会认为其贴己呢。”

鱼叉微微点头,虎爪和金燕儿则仍然没能想明白。

“小唐唐的脑瓜子就是够用。”冯令正竖起大拇指夸道:“我开始也想不通,一群不知名的盗贼,怎么就能把我手下那么精干的兄弟打得落花流水,太没面子了。”

“那牛白村一定也算在了这群盗贼的头上吧?”鱼叉叹了口气,虽然明知结局如此,却仍忍不住发问。

若自己不能杀掉黎利,一整个村子,四五十老弱妇幼,就这样死了,且毫无价值。

自剿杀袭击村子的海盗后,鱼叉不得不与各色人物打交道,可面对的多是敬畏与夸赞。生活虽不富足,看到的却大多是阳光的一面。

他也以为这个世界虽各有不同,却也大抵应该如此,却没想到遭一变,才真正感受到现实的冰冷残酷。

冯令正微微点头,想要安慰却实在找不到什么话。

生在世家大族,又混迹了几年官场,他自然比鱼叉更清楚这些。若有可能,他又何偿愿意投身这个大染缸,其间的污浊实在难以言述。

“我爹娘他们还好吧……”金燕儿早已忍不住想问,却又害怕听到自己担心的消息。她本是个极有主见之人,可陡然遇到这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局面,自是芳心大乱。

“都好。”面对这个一直倾慕不已的女子,冯令正语气出乎平常的轻柔:“他们不敢拿采燕村的人怎么样,甚至还赔了那两间被烧民宅不少钱。只不过镇守太监换成了王振的人,而且……”

唐承佑见冯令正沉吟不语,顿时不耐烦地道:“蛮牛有话就说,别吞吞吐吐的。”

冯令正叹了口气,忿然道:“有个叫王山的锦衣卫千户,好像是王振的侄儿。他悄悄拉着我问燕儿的情况,还嘱托我一有消息就马上报给镇守太监,还说什么抓到了重重有赏。老子当时就想一拳揍扁他!”

“糟糕糟糕!”唐承佑连拍了几下大腿:“我本以为他们该当什么事都没有,却没想到燕儿姐这么漂亮,怎么会不遭人惦记呢?这下可就麻烦了。”

金燕儿又羞又怒,啐道:“早知当时就该结果了他!”

采燕村虽然没事了,可金燕儿现在却有家回不得了。告御状的希望又给唐承佑掐灭了,此刻真让她不知如何是好。

“要不,我们把那小子引出来,阉了他!”唐承佑也是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叔侄一对阉人,正好。”

冯令正自然知道他说的是气话,王山的武功自是稀松平常,可他身边的人却无一庸手。况且要去引出王山,少不得要自己出马,到时王振还不得把怒火发泄到他的头上来。

白了一眼唐承佑,冯令正道:“小唐唐,你也是大难临头了。”

“我?”唐承佑不以为然:“我能有什么事,蛮牛,凭你那点脑子,吓不了我的哦。”

冯令正其实也没有唐承佑说得那么不堪,只是对唐承佑这样的人,才显得相形失色。在冯家年青一代里,论才智武功及为人处事,也是排得上号的,否则也不会被力荐出任千户之职。

冯令正一本正经地道:“有个叫赵清的人专门找了我,向我打听唐家年青一辈中有哪些高手。你是不是跟人交手了?”

唐承佑闻言呆住了,以他的才智,自是不难推断出,对方根据他的身法联系到了唐氏家传的柳摇七荡。

唐氏都快被武林除名了,哪里有多少年青一辈的高手,只查一查,很容易就找到他头上了。

“哈哈哈,好好好!”唐承佑不忧反笑:“小爷我终于可以浪迹江湖了,老头子都不敢不放我。”

这次他自告奋勇要跟鱼叉去报仇,虽是得偿所愿之事,却并非没有后顾之忧,至少老族长那一关就不好过。没有老族长点头,他就没办法放心自己的娘会不会受到妥善照顾。

按冯令正所说,对方应该只是暗查,估计是想报那数鞭之仇。唐氏毕竟大族,又有多名族人在朝为官,想来也不会牵怒于整族。

看到唐承佑的表现,鱼叉有些哭笑不得,心里不禁怀疑,自己此番带上这个不嫌事大的人,到底是福是祸。

正想说话,冯令正又转向他,神色复杂地道:“你的便宜师傅让我转告你,他在万州福来客栈等你三天。哦,他还保证,不管你认不认他这个师傅,都不会为难你。”

见还是不见呢?

鱼叉没想到宋俊居然还惦记着自己,一时有些难以抉择。

相处虽短,鱼叉也能感觉到宋俊是真心想收自己为徒的。他是个恩怨分明的人,有仇必报,有恩也绝不相忘。

就算不提自己从他那里学到至阳极阴的真气运用之法,单看采燕村外他故意放自己一马,也能感受到对方的善意。

以宋俊的身手,要留下他实在太容易了。

甚至以冯令正得到的消息推断,宋俊根本没在王振面前揭穿自己的身份,其保全之心再明显不过了。

可自己能承他这份情么?

鱼叉心中苦涩,别说现在还有这么多事要去做,单单是他的身世,便注定两人难以走到一条道上。

年少的时候,他无比渴望知道自己的身世,可当这一天真正到来时,却变成了一种难以承受的重担,压得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这老头应该没恶意。”冯令正并不知道鱼叉心里在想什么,煞有其事地建议:“以我观察,那群人里,除了王振数他地位最高,锦衣卫的千户在他面前也只能装孙子。跟他打好关系,有益无害。”

知道无法劝阻鱼叉去安南找黎利报仇,冯令正也没办法出力,自然卖力地建言献策:“锦衣卫遍布天下,安南也有他们的眼线,你就算不想当他徒弟,也未必没有用得上的时候。”

鱼叉正欲回答,心中一动,长身而起,朗声道:“何方高人,既然来了,何不现身一见?”

回声袅袅,除了泉水叮咚外,又哪有什么人。

其他四人听到鱼叉这样说,都作出戒备的姿态。他们全无所觉,但却无不对鱼叉深信不疑,自然知道其不会无的放矢。

鱼叉微微皱眉,正怀疑是不是自己灵觉有误,宋俊的声音已在耳边响起:“我在东边山腰的大树下等你,就你一个人来就行了。”

第五十章 先天至境

“宋俊来了。”鱼叉聚拢四人,低声将刚才宋俊之话转述。

唐承佑戳了一下冯令正:“蠢牛,被人跟踪也不知道,早晚得被你害死。”

“现在怎么办?”冯令正后悔得要死,邀功得意之心顿时烟消云散。

鱼叉倒是镇定得多,以宋俊之能,他们五人联手恐怕也没有半点获胜的可能,根本用不着跟他们玩什么阴谋诡计。

“你们在这里等着,我一个人去会会他。”安抚住众人,鱼叉丢下一句话后,坦然往东而去。

他本就为去见不见宋俊犯难,现在好了,再不用他去选择。

在这一刻,他放下一切杂念,甚至不去想见到宋俊后要说什么,天地间只有这一路的行走。

山溪木石,一切亲切无比,仿佛自身已经完全融入其中。无须刻意选择,路线自然而然地出现在脑海中,何处纵跃,何处攀爬,不无暗合自然之理。

藏身隐秘之处的赵清和李华一脸愕然。

以他们所处的位置,鱼叉所经过路线一目了然。可就这么奇怪,只那么一会儿时间,他们却再感觉不到鱼叉的存在。

“怎么办?”赵清揉了揉眼睛,瞪着眼珠仔细寻找鱼叉的身影。

李华已经放弃努力,枕着一块石头躺了下来:“大人不是交待得很明白吗?我们老老实实呆在这里就好。”

完全无法理解鱼叉为什么会消失,赵清转向另一边:“那小子抽了我五六鞭,现在脚踝那里还在疼。若不抓来揍一顿,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知道为什么很多事大人都不带张扬吗?”李华干脆闭上了眼睛,懒洋洋地道:“做人下属,别有自己的想法,如果有,千万别去做。”

赵清有些诧异地看了一眼李华,显然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来。略一沉吟,倒也觉得在理。只是他可没李华这般悠闲,注意力不断在两边转移。

就在此时,鱼叉“现身”了。

在赵清看来,似乎自己仅仅是转了一下头,鱼叉就突然出现在山腰的那棵大树下。

轻抚着树干上粗糙的树皮,鱼叉若有所悟。

在此之前,他犹如一块璞玉,未经雕琢,满心茫然。经郑和与宋俊这两大当世高手启蒙之后,他身体里藏着宝库终于向他打开了大门。

不得不说,鱼叉极为幸运。

别人的跨入先天之境时,往往已经有了多年根深蒂固的经验。这些经验既是他们的助手,同时也是其桎梏。

鱼叉没有受到丝毫“污染”,冯轩朗的谨慎大度使其不敢轻易传授他任何东西,是以鱼叉起步遇到的便是郑和与宋俊这样几乎踏入武道巅峰级数的人物。

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境界不同,所产生的效果自然大不相同。

采燕村一战,鱼叉在张扬的压力下一窥自然之妙,无意间越过了无数习武者终其一生,也无法跨过的门槛,直接进军武道至高无上的奥秘。

宋俊了然无踪,鱼叉却毫不在意,树皮上那些似乎毫无规律的纹理,在他眼里成为精美的画卷。

心中似乎有什么在蠢蠢欲动,但却摸不到,抓不着。

一念而起,天地再度回到原本的色彩,再想回到之前的境界,却已无可能。

鱼叉怅然若失,感受到后背如有实质的焯焯目光,转身相对。

宋俊背负双手,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你的江湖经验实在太差了,若我是你的敌人,会有一百种办法打败你!”

鱼叉的变化无不落入他的眼中,惊讶之余却不免失落。

此行他避开所有人,仅带自己的两名心腹,为的便是要做最后的努力。

鱼叉刚才那一系列暗合自然之理的举动,甚至让他产生了一丝嫉妒:自从有了争夺阁主之位的念头,他已经很久没有过那种浑然无我的心境了。

“幸好大人并不是草民的敌人。”鱼叉微微一笑,揖手向宋俊一拜。

宋俊丝毫不避的受了鱼叉一礼:“大人?看来你是不想做我徒弟了。可没道理啊,冯朗轩当年不敢收你,那是他不配。可我不一样,只要你愿意,不出十年,我绝对可以让你成为天下有数的高手。”

若不是无意中发现先天之境的秘密,宋俊再狂妄,也不敢说出这样的话来。

“可草民等不了十年。”鱼叉心中暗叹,若是放在之前,这样的机会他恐怕很难拒绝。

宋俊目光直透鱼叉眼中,似乎想要探出其内心的隐秘:“一定要去杀黎利?”

采燕村放走鱼叉后,他通过锦衣卫的情报网络,专门收集了鱼叉的相关信息,自然对其有了更多的了解。

他实在想不通会有人拒绝这天大的好事,除非对方另有所图。思来想去,自然不难想到鱼叉欲为牛白村复仇的打算。

可这根本与送死无异。

不论武功再高,只要没能突破生死玄关,仍然只是凡人一个。即便是他与郑和这一级数,也不可能抵得过千军万马。

若是一国之主那么容易被行刺,大明也不至于承认黎利安南国主的身份,直接派出高手将其刺杀即可。

以明廷拥有无数高手的实力,仍未有行刺的打算,更遑论一人。

“一定要杀。”鱼叉坚定地点头,丝毫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

这不仅是道义上无可推卸的责任,更是他体验生命奇妙的动人篇章:将不可能变成可能,生命的意义不就在此么?

“看来我是阻止不了你了。”宋俊意味萧索地遥望远方,从鱼叉的眼里,他已经读懂了一切:“那你有没有想过,我若不是你师傅,便很可能是你的敌人。”

王振带着杨四保匆匆返京,除了王山色心不死,采燕村的风波其实已经没人再关注。拿住鱼叉向王振邀功已无丝毫必要,可宋俊却仍有些不甘。

鱼叉是他进军武道的一丝曙光,可这一切必须建立在完全自愿,且绝对信任的基础上。夺人命对宋俊来说非常容易,可获人心却并非他擅长之道。

鱼叉闻言不禁后退一步,心中不住衡量着宋俊这句话里包含的可能性。

自己的江湖经验果真太浅了。

他并不知道此时自己已经无关紧要,可也明白自己若和宋俊没有任何关系,人家凭什么护着你?

看到鱼叉忍不住向虎爪他们所在的方向张望,宋俊笑了笑:“现在知道害怕了?江湖险恶,你现在就这样踏进去,只怕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虽然已心知鱼叉主意已定,可宋俊仍不愿轻易放弃:“你还年轻,报仇真的不用急在一时。五年,怎么样,就五年,五年之内黎利也死不了。等我把这几十年的江湖经验毫无保留传授给你,你再来找他报仇不迟。”

见宋俊如此迫切地想要收下自己这个徒弟,鱼叉心里不由生出一丝警惕:对方真的是爱惜自己的天赋悟性,才一定要收自己为徒吗?

凭心而论,鱼叉并非丝毫不心动,否则之前他就不会开口向冯轩朗要求学习霸绝枪法了。

他的江湖经验虽浅,可也明白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对你好。他并不知道宋俊的具体职务,可锦衣卫千户也要讨好巴结他,地位自然不低。

锦衣卫在百姓心中名声本就不怎么好,再加上此前刻意隐瞒黎利来琼州的事,在鱼叉心中的印象更进一步下滑。

能在锦衣卫里混到这么高的地位,自然不会是什么良善之辈,如此迫切,必有所图。

可他会图自己什么呢?

自己的身世应该没有暴露,这点鱼叉可以肯定。可搜尽脑海,鱼叉也想不通,除此之外,自己还有什么值得宋俊图谋的地方。

疑云一起,再难消减,鱼叉自然更不敢答应:“多谢大人美意,草民万分感谢。只是大仇未报,实无心其他,还请大人体谅。”

宋俊眼神闪烁不定,显然心中在作剧烈斗争。

为了不彻底断了对方念想,鱼叉连忙补救:“如果报仇成功,草民得以生还,或会前来。”

沉吟良久,宋俊终于放弃:“宋某向来杀伐果决,你是少数能让我犹豫难决之人。也罢,一切还看机缘。”

“多谢大人。”悬着的心终于放下,鱼叉长揖及地,此番倒是出自真心。

“此番回京,三五年内,我恐怕都会在漠北。”宋俊眼神复杂地看着鱼叉,掏出一块腰牌扔给后者,怅然若失:“你若真来寻我,不论锦衣卫还是东厂,凭这块腰牌,报我阴阳判官宋俊的名号,自会有人接待。”

他心中数次动了擒住鱼叉,带回去慢慢调教的念头,却又最终放弃。只要两人稍生间隙,鱼叉这个“至宝”便有可能成为他的毒药。

如非没有选择,他并不想让双方的关系进入不可逆转的境地。

更何况,此时他还有更需要忧心的事需要去做,且难以分身。

郑和的担心逐渐成为现实。

昨天与王振一番长谈,他已察觉其志。

说来好笑,王振自己是个毫不会武功的书生,却对文治没有兴趣,反而一心想要建立超越永乐年间五伐北元的武功。

今上龙体欠佳,新帝一旦登基,王振必然炙手可热。此番他自认可扳倒金英,竟然提前开始了布局,让宋俊带一队精干高手,远赶漠北刺探敌情。

虽然只是各取所需,可宋俊仍然感到深深的担忧:以王振的才能,竟做着领军出征的春秋大梦,关键是还真有让其实现的可能。

此刻他已经绑在了王振的战车上,泥足深陷,不能自拔。

第五十一章 斯人已去

插播一条好消息:从第二卷起,每天两更了。

第一更仍在上午九点,第二更在晚上七点。第二卷开始,一个全新的天地展开,请大家多多支持。

※※

大东岭。

一个年轻的妇人满脸愁容地站在村口,怀中一个不满周岁的孩子酣睡正香。

“三叔,有我家林生的消息吗?”

被问及的男子只是摇头,径直往村里走去。

“他二伯,有我家林生的消息吗?”

“水娃,林生不是跟你一起的吗?你没看见?”

一个又一个否定的答案,令妇人的眼中满是绝望,却并不甘放弃。只要有人路过,她都会上前询问。

“哇……”孩子醒了,妇人低声哄着,可毫不奏效。只好无奈地转入路旁林中僻静处,将小家伙最渴望的东西塞到他嘴里。

哭声顿止,妇人轻轻地拍着孩子,时不时透过林隙关注着村口的道路,似乎下一刻林生就会出现。

整整三天了,同村和附近几个村子被抓的人都放回来了,可唯独自己的男人毫无音讯。各种各样的消息都有,可没有一样是妇人愿意相信的。

“哟,真是好巧啊。”一个男子从树后冒出头来,眼睛死死盯着妇人的胸口,咽着口水道:“小莲,你是在这儿等哥哥我吗?”

一听到这声音,妇人顿时大惊失色,双手紧接搂着孩子,刻意提高音量:“刘三,你想要干什么!别,别过来,我可要叫人了!”

刘三是附近有名的无赖,平日好吃懒做,尽干些偷鸡摸狗的事。三十好几的人了,仍然是光棍一个。

被他唤作小莲的妇人长相一般,可在他眼里已是天仙般的存在。一听到林生没有回来的消息,他便立即动起了歪脑筋。

暗中寻找机会已经两天,终于让他等到了。

“小莲,别怕。”刘三搓着手,色眯眯地笑着:“林生已经死了,你看你,一个带着孩子,多辛苦。不过你别担心,只要你跟了我刘三,以后绝对有好日子过。”

“你胡说八道!”孩子正在吃奶,小莲的行动大受限制,再加上林中多是乱石杂木,只能一步一步地慢慢后退:“我真的喊人了,你快滚开!”

村民们已经怕了小莲那哀怨的眼神和一遍又一遍的询问,除非必要,大多避得远远的。正因看准了这一点,刘三有恃无恐:“你叫呗,你只一叫,大家都知道你跟我好上了。”

“你,你……”小莲又急又怕,脚下一滑,顿时向后倒去。

她身后是一个长长的斜坡,虽然并不高,可这一跤跌下去,受伤自是难免,更何况怀中还抱着个孩子。

“小心!”小莲的尖叫声刚一出口,一个低沉的男声在耳畔响起,一只手轻轻地托住了她的后背。

刘三只觉眼前一花,一个远比他高壮的男子突然出现在小莲身旁。此人极为陌生,背后斜着一把生铁鱼叉,虽是普通渔民打扮,却眼神焯焯,一看就不是好对付的人。

心知今天好事难成,刘三恼怒道:“哟嗬,原来早就有相好了啊,平时还装得挺像那回事嘛。”

这男子正是鱼叉。

与宋俊分别后,鱼叉等人先在冯令正在万州城里的一处宅子里暂时落脚。金燕儿不便回村,唐承佑也担心碰上赵清派出的锦衣卫探子,反倒是他和虎爪自由一点。

回陵水取出所有积蓄后,他心中难安,让虎爪回去照应唐承佑和金燕儿后,自己孤身来到这距万州城五十多里的大东岭,了却自己的一桩心事。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那名死在郑克武手中的“少主”,正是大东岭下的村民,也就是小莲苦苦守候的林生。

整件事虽不是鱼叉主导,可毕竟对方是自己的“替身”。他不能去评判郑克武的做法是对是错,却又无法完全将之放在一边。

他昨天就来到这里了,稍稍一观察便知道自己要找人的就是村口的小莲。可却怎么也下不了决心去面对,自己要说什么,要做什么,心底完全没底。

直到刚才他看到刘三鬼鬼祟祟地跟着小莲进了林子,再无法置身事外。

像刘三这种人,鱼叉不知见过多少,也懒得多说,只是冷冷地盯着他,嘴里吐出一个字:“滚!”

刘三本就是个欺软怕硬的人,心知自己绝对打不过人家,丝毫不敢逞强。慌张外窜,到底是心有不甘,嘴里却不服输:“你们这对狗男女,看我不告诉大家你们那些见不得光的事。”

鱼叉眼中闪过一丝寒芒,扶小莲站稳后,如猿猴般扑出,没一会儿便提溜着刘三回来了。刘三那一百多斤的身体在他手里轻如无物,任其不停挣扎,却丝毫没有影响其行动。

这下子刘三怕了,立即痛哭流涕开始求饶:“大侠,大爷,小的错了,我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不知道,您老大人大量,我家里还有八十老母等我赡养……”

似乎嫌太吵,鱼叉一掌拍下,刘三顿时耷着脑袋晕了过去。

刘三临走的话让他动了杀机,像这种泼皮无赖,绝不是教训一顿就能痛改前非的。林生一死,小莲一个弱女子带着孩子,只怕会天天上门纠缠。

小莲神情复杂地打量着这名陌生的男子,犹豫了好一会儿才怯生生地问:“这位壮士,你是从外面来的吧?你有没有我家林生的消息?他个子不高,脸瘦瘦的,背上有一块紫色的胎记,他……呜呜呜。”

说到后面,小莲忍不住抽泣起来。

其实她心里已经明白,她的林生再也不会回来了。可不管是她还是孩子,还有这个家,都不能没有林生,无论如何她都不敢放弃自己的这一点点希望。

鱼叉别过脸去,不忍目睹这无比熟悉的伤悲。

当年牛白村遭海盗袭击的时候,这样的场景他不知道见过多少。他知道,此时任何的安慰都没有意义,唯有时间,才能抚平这道创伤。

孩子却不懂这些,吃饱喝足后,睁着大眼睛滴溜溜地打量着眼前的一切,不时伸出手想要去摸妈妈的脸。

待小莲收整完毕之后,鱼叉拿出一个小布袋,弯腰放在脚下的石头上:“这点银子你拿着,好好把孩子带大。”

“你?”小莲初时完全不明白,鱼叉不仅救了她,还要给她钱。愣了好一会儿,才扑上来道:“你,你一定知道林生的下落吧,他在哪里?我不要你的钱,我只要你带我去找林生……”

鱼叉却不愿与小莲纠缠,提着刘三向后一跃:“林生,不会回来了,不用再找,也不用再等。”

他本不愿由自己来证实这个噩耗,可长痛不如短痛。与其任小莲毫无意义地寻找、等待,保留那么一丝根本不应存在的希望,还不如直接告诉她真相。

悲痛是必然的,与她同样悲痛的,此时在陵水、万州足有上百户。

悲痛只能自己承受,而生活还要继续。过不了多久,生活的重压与时间的冲刷,会将一切都抹去,仅在心底留下一个或深或浅的烙印。

小莲抱着孩子呆呆地站在那里,泪水反而止住了,嘴唇翕动,却再没有说出一个字。

“保重。”鱼叉心中暗道,转瞬便消失在山林之中。

第五十二章 黎人疑云

刘三悠悠醒转,入目尽是葱茏林木。挣扎欲动,却发现自己臂膀酸麻,手腕处更传来火辣辣的痛楚。

“救命啊!杀人啦!”回想起鱼叉那冷冷的眼神,顿时让他亡魂大冒,拼了命的大声呼救起来。

对方将他打晕之后带到这山林深处,显然不只是教训他一顿而已。

鱼叉此刻刚到林边,闻声暗暗叫糟,全速赶回,仍然迟了一步。

如何处置刘三,让他着实有些犯难。

他对林生心存歉意,可却不可能长期看护其家眷,留下五十两银子已经是他能力的极限。

可刘三的出现打乱了他的计划,特别是对方离开时丢下的那句话,更让他左右为难。

他不是没有杀过人,可自认那都是罪无可恕的海盗,杀起来自然毫无负担。刘三这样的地痞无赖他自然见过不少,偶尔也会出手教训一番,可却并没有因此取其性命。

说到底,这样的人虽然可恶,却也掀不起大恶,罪不致死。

然而,一旦放过刘三,日后其必然会不断骚扰小莲母子。家中没有壮年男丁,这对可怜人的境遇可想而知。

无奈之下,鱼叉只得将刘三绑在这林中僻远之处,亲自到附近的村子打听一下刘三其人。

虽明知这种人向来谎话连篇,口中所云“八十老母需奉养”之辞多半是逃脱伎俩,可鱼叉并不敢草率决定。

鱼叉并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可也绝非滥杀无辜之辈。该杀的人绝不手软,不该杀也不会随意杀害。

这一番调查下来,足足花了一两个时辰。加之因担心自己力道过大,只是普通人的刘三不一定承受得起,下手自然就不怎么重了。

刘三提前醒来,让他略有些心慌。虽然经过多番询问,已经让他下了灭此一害的决心,可若是因此而暴露,少不了会带来诸多不便。

相距尚有百步,一个粗犷的声音在林中传来:“吵吵吵,你小子鬼叫个啥!”

附近居然真的有人。

鱼叉微感意外,隐入茂密的枝叶中,居高临下静静观察。

为了避人耳目,鱼叉刻意将刘三带到这远离村子数里外的密林中。哪料人算不如天算,其呼救声还是引来了其他人。

这下事情就有点棘手了。总不能为了杀个刘三,再把无辜的路人也一并灭口了吧。

虽然这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手段,可鱼叉自问实在做不出这样的事来,只好伺机而动。

一个矮壮的男子从林中窜出,赤足短衫,背弓挎刀,一副猎人打扮。在他身后还跟着两人,打扮类似,却并没有跟随其脚步,反而左右分散查探。

黎人?鱼叉微微皱眉,三人动作敏捷,林中游走毫不费劲,一看便知是黎人中的打猎好手。

陵水、万州两地本就有不少熟黎居住,附近的五指山、黎母大山更是黎族的主要聚居地之一,每逢大集之日,附近的黎人也会成群结队出现在集市上,用黎族的特产换取各种生活物资。

因为虎爪的关系,鱼叉也认识不少黎峒之人,其中甚至有些是黎母大山深处的生黎。

仅靠鱼叉一个人,养活一村并不容易,所以偶尔他也会用一些海产换取黎族的黎锦、沉香等特产,再转手卖给行商赚取些许利润。

这三人的装扮和口音,应是生黎无误。这让鱼叉暗生疑云:生黎多居深山之处,距离这里最近的也有五六十里,且明天就是除夕之日,他们实在没有理由出现在这里打猎。

见救星出现,刘三大喜过望,连忙喊道:“哥大,快救救我,有强盗要害我。”

黎语属壮侗语族,与汉语略有差别,定语倒装语法便是其特点之一。附近便有几个熟黎村,刘三倒也说得出两句。

“美运气不好喽。”那个黎族壮汉走到刘三面前,拔出刀子,一刀就捅进其胸口:“下辈子别这么吵了,要坏了赛的大事,留你不得。”

美,是黎族对汉人的称呼,是客的意思。赛则是自称,意思则是本地人。

救星变杀星,刘三嘴巴被对方捂住,半点声音都发不出,只能瞪着眼睛急促呼吸,眼中尽是惊恐和疑惑。

黎族壮汉显然不是生手,虽只一刀,却精准命中要害,抽搐几下之后,刘三再无半点声息。

确认刘三已经死透后,壮汉似乎只做了件微不足道的事,在尸体上擦干净刀上的血迹,一边收刀回鞘,一边对左右两人道:“附近好像还有人,你们在这等会儿,我回去报告峒主。”

一切都没有逃过鱼叉的耳目,他并不介意生黎猎人替自己解决了一个麻烦,却不得不对这一切生出好奇。

黎族是百越中骆越的一支,自秦始皇南征百越起,居住地便不断南迁,琼州遂成其主要聚居地之一。

琼州虽悬于海外,也非治外之地。

汉在琼州设珠崖、儋耳两郡,其后历朝不断加强统治,唐时已有五州二十二县。到了明代,更在此前基础上广设巡检司及千户所。

经过多年发展,汉人不论从人口数量还是所占据的土地上,都远远超过了黎人。沿海及稍大的平原地带几乎遍布汉人村镇,被汉化的熟黎夹杂其间,生黎只能远避大山深处。

矛盾在所难免。

事实上,从汉代起,黎族的起义就从没有停止过。只不过双方实力悬殊实在太大,每一次起义最终都被平息,黎族的控制范围也随之不断缩减。

黎汉杂居日久,从宋朝起,很多时候起义的并不单是黎人,不堪忍受盘剥的汉人也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甚至是主导作用。

熟黎和汉人的分界已经没有那么明显,所以一般情况下,起义并不是族群纠纷,而是对朝廷的不满。两族百姓之间往往还能和睦相处,通婚、互市频繁,并没有什么仇怨。

即便是生黎,也鲜有攻击普通汉人百姓的事情发生。

可这黎人一来就将刘三杀死,这实在大出鱼叉意料之外,心里更对其口中的大事生出兴趣。

而且此事牵涉的还不只是三个生黎,从其口中得知,至少有一名生黎峒主也牵涉其中。

黎人这是要想干什么?

思虑间,鱼叉却发觉大事不妙:留下来的一名生黎阴差阳错之下,竟看中了他藏身这棵的大树,此时正沿着树干如猿猴般攀援而上。

第五十三章 山道伏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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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叉左右为难。

放在往常,他才不会去介入黎族内部的争斗。就算黎族要造反,顶多也就攻击县城或卫所,鲜有波及普通村落的情况出现。

生黎因居住环境恶劣,所以族中男子多是悍勇善战之人,且团结无比。一旦与生黎峒人发生冲突,往往需要面对整峒人的攻击,即使是他也感觉头痛无比。

这棵数虽然高大数丈且枝繁叶茂,可生黎猎人的感觉何其灵敏,只要其登入树冠,鱼叉将再无法隐藏踪迹。

只看对方处理刘三的手法,便知道此番定是峒中机密大事,任何知悉此事的外人都将被灭口。

凭这两个人当然奈何不了鱼叉,可一旦发现,麻烦却再所难免。特别是在这山高林密之处,要甩掉一群生黎猎人的追杀,绝非易事。

正在犯难之际,一声清越的鸟鸣远远传来,随之而来的还有阵阵箭矢破空之声。

正在攀爬的生黎猎人嘟囔了一句,纵身跃下,轻轻落在草丛中,打了个滚直往声音传来的方向扑去。

幸运逃过一劫,心知绝不宜掺杂其中,可鱼叉哪里按捺得住心中的好奇。稍一犹豫,几个闪落便消失在生黎猎人离去的方向。

等鱼叉赶到时,山道中激战正酣。

十几名熟黎且战且逃,沿途还散布着十余具尸体,无数的箭矢插在附近的草丛树木中,更显战况激烈。

这些熟黎虽然无一庸手,可事出突然,以有心算无心,对方的人数更远在他们之上,转眼间便落在了绝对下风。

伏击的生黎分布在山道两边的密林中,并不现身,只是不断呼号着,射出一支支箭矢收割自己的“猎物”。

鱼叉暗暗叫糟,这是典型的驱赶猛兽的手法,以弓箭和呼叫控制其逃走的路线,最终的目的便是将其赶入精心设下的包围圈,再无逃生的可能。

埋伏的生黎至少在百人左右,观其箭术及行动速度,无一不是精悍猎手。若被伏击的对象是鱼叉,逃出生天的可能也微乎其微。

无意插手生黎和熟黎的纠纷,鱼叉自知久留无益,正欲悄悄离去,一个熟悉的声音却从山道传来:“符多克,你好大的胆子,擅杀同族,黎山大神一定会降罪乌石峒!”

竟是冯轩朗的声音!

鱼叉微微诧异,这声音与冯轩朗平日里的那种中气十足,且满是从容威严略有不同。可乍听之下,却有八成相似,足以以假乱真了。

“哈哈哈!”一道粗犷的噪音传来:“王钦之,别在那里装神弄鬼了,你那些伎俩救不了你们的命!”

听到这个名字,鱼叉心中一动,立即将目光投入正在奔逃的人群之中。

说起来这个王钦之他还认识。

王钦之在黎族青年中颇有声望,不过却并非其勇武,而是博学多才。熟黎深受汉族影响,是以其子弟们多有外出求学之举。

这王钦之正是其中之一,在十二岁时便通过乡试有了秀才的功名,有黎族中有神童之誉。虽然其后屡试不弟,但其风头丝毫不比黎族族长弱半分。

因其一心推动黎族向汉人学习,经常与冯氏子弟交往,鱼叉也在南山守御千户所与其有过一面之缘。

只是鱼叉并不喜文,当初只因深受不识字之苦,请了一名老先生教授自己及村里小孩,也只是达到能识文断字的程度便作罢。

两人自然没多少共同话题,当时也只是打了个招呼而已,倒是后面冯令正数次提及,让他略有些印象。

说起来这王钦之也是个趣人,除了博览群书外,尤其擅长口技,更精通琼州各地黎、汉方言。之所以被冯令正多次提起,概因其到处找冯氏子弟寻求赞助,说是要走遍天下,学尽所有语言。

思虑间,一道有别于前的声音响起:“多克吾儿,你干这种坏事,祖宗不会饶过你的!”

“混蛋!”符多克闻声暴走:“我一定要撕烂你张破嘴,割下舌头泡酒!”

鱼叉为之莞尔。

之前只是听说,现在终于亲闻王钦之的口技之妙了。冯轩朗的声音已经足以以假乱真了,符多克父亲的想必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否则哪会让对方暴跳如雷。

王钦之显然技不止此,一边逃,一边模仿各种声音痛骂符多克。后者被气得已经无力回敬,只可惜战局却并没有因此受到影响。

不多时,王钦之等人被赶到了一座山谷。山谷并不深,三面俱是陡峭的崖壁,一道飞瀑垂下,纷纷扬扬洒入深潭之中。

“继续叫,你不是挺能说的吗?”一个雄壮魁梧的男子从林中现身,手握一把黎族特有的长刀,恶狠狠地盯着王钦之。

见已无路可逃,王钦之脸色铁青,却再不敢嘴硬。

“乌石峒主。”之前一直在队伍中负责断后的中年男子挡在王钦之面前,眼神丝毫不让地与符多克对视:“我牙叉峒与你们素无仇怨,要杀我们,总得有个理由吧!”

符多克冷冷一笑:“符季卜,你少装无辜了。你这次带着王钦之这小混蛋,悄悄去找冯家,谁不知道肯定是要出卖我们!”

“悄悄?”符季卜嗤的一笑,怒道:“霸绝令出,明明是族长让我前去询问冯家所为何事,哪来的悄悄。”

冯氏的霸绝令可以号令整个岭南诸族,虽然其后因各族与朝廷多有纷争,冯氏又始终站在朝廷一边而生出隔阂。但至少在表面上,各族仍然要遵从当年与冼夫人达成的承诺。

符多克伸出一只手:“族长的信物呢?”

符季卜闻言一愣,顿时明白过来。

冯轩朗的霸绝令一出,收到消息的黎族诸峒惴惴不安。黎族此番图谋起事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之所以拖延不决,便是诸峒之间意见并不相同。

牙叉峒主符季卜深知与朝廷实力相差巨大,起事根本没有成功的希望,一直以来都是主和派的代表人物,在诸峒中颇具人望。

族长符那浑极具城府,表面上不持立场,暗地里却利用族长权力不断扶持主战的峒主。这一次派符季卜出使冯家,显然已存杀一儆百之意,哪里会给什么信物。

符季卜初时只道事发仓促,并未多想。现在才知道,自己从一开始便落入别人的圈套,连此次的路线也是精心挑选。

想到自己一死,黎族诸峒必然起事,符季卜不由感到一阵绝望:“蠢货,安南派来那人只不过把我们当棋子,你们却偏偏信以为真。”

“就你聪明。”符多克不为所动:“汉人进一步,我们就要退一步,凭什么!中官天天逼我们要贡品,日子还怎么过,反正都没活路,拼一把至少不用这么窝囊!”

鱼叉本只打算袖手旁观,可一听到安南牵涉其中,顿时眼睛一亮,再无法置身事外。

第五十四章 五狂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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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符季卜知道无论如何也劝说不了,也不再多言。上前一步,用刀指着符多克道:“早就想领教乌石峒第一勇士的刀法,你可敢与我单独一战!”

符多克冷冷一笑,竟不回避:“那我就赐你勇士之礼。”

“峒主!”左右闻言大惊,纷纷上前劝阻。

以现在的局面,他们只需堵住谷口,乱箭齐发便可坐收战果,单打独斗实在是毫无必要。

更何况符季卜一直被视为诸峒中仅次于族长符那浑的高手,此时更是作困兽之斗,虽向来对自己的峒主极是敬佩,却没有人会看好符多克能占到什么便宜。

符多克却毫不理会,斥通众人之后,大步迎了上来:“你第二勇士的位置,早就该让一让了,我今天就是要名正言顺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很好。”符季卜横刀护胸,眼神牢牢锁在来敌身上:“你总算没让我看扁。”

“虎啸!”符多克一个鱼跃,如猛虎下山般直向符季卜扑去。

刀光漫天,杀气肆虐。

一听到符多克说出那两个字,符季卜的神色顿时变得凝重起来。

琼州四大绝技里,黎族的五狂刀法排在第三,除了族长之外,只有护族长老和公推的继承人才有资格修习。

若符多克不是虚张声势,那显然是符那浑为了拉拢人心竟不惜违反族规了。

人未到,刀风已至,符季卜顾不得再想,双手握刀,奋力迎向敌人刀势最盛之处。

虽然没有资格修习这套族内最高功法,可符季卜却深知,五狂刀法一旦全面展开,将是一刀胜一刀,连绵不绝,直至敌人落败身死之局。

“好胆!”符多克暴喝一声,手腕微微一转,竟在两刀相交的瞬间变换刀势,沿着符季卜的刀锋直往其双手划去。

令人牙酸的金属摩擦之声响彻山谷。

符季卜这看似全力的一击却是虚招,间不容发之际猛然抽刀,改向符多克肩脖相接之处砍去。

符多克临变不惊,身子一晃,竟移到符季卜的左侧去了,手中长刀顺势划向其的腰间。

符季卜人随刀走,大喝一声,刀芒暴涨,似怒滔般向符多克卷去,竟是一副与敌偕亡的打法。

知道对方心意,符多克哪会遂其心愿,哈哈一笑,挥刀劈出。“铛!”的一声劈在对方刀身上。

气劲交击,二人都止不住后退数步。

一番试探之后,二人都现出凝重之色,显然都错估了对方的实力。

“山风!”符多克身形一闪,泛起重重幻影,抢先发起了进攻。

符季卜就地一滚,长刀直指对方下盘,竟丝毫不理会对方攻来的刀势,完全是一副拼命的打法。

符多克哪愿与其拼命,腾身而起,居高临下地将符季卜卷入自己的刀光之中。

“铛铛铛!”刹那间,二人不知拼了多少招。

两人的刀法大开大合,符多克胜在招式精妙,符季卜则无惧无畏,一时间竟打得难解难分。

鱼叉躲在一旁看得大呼过瘾。

之前他便知道黎族的五狂刀法是琼州一绝,却没想到亲眼见证之下,竟如此精彩。

符多克学到的仅仅是皮毛,可鱼叉看到的却是刀意。

虎啸威猛无可抗拒,山风呼呼则无孔不入。

若非符季卜一意拼命,只怕早已丧命于符多克刀下。

向死而生,当不再乞求生的时候,反而才会有一线生机,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换到此前,鱼叉绝对生不出如此感悟,可初窥自然之道的奥秘后,他的世界已经远比常人更人丰富。

符多克显然也没学会多少,除虎啸、山风外,再没有新的招式出现。

饶是如此,符季卜也打得极为吃力,若不是对方心存顾忌,不愿以伤换命,早有多次可斩其于刀下的机会。

当符多克的刀法重复到第三遍时,鱼叉再没有多少偷学的兴趣,开始细细打量整个山谷的地势,谋划自己的救人大计。

就算自视再高,鱼叉也不敢狂妄到向这上百黎人挑战,那只会白白送死罢了。

谷口是对方重兵把守之处,自然不用再选择。可其他三面俱是峭壁,对他虽构不成丝毫阻碍,但要想带走一两个人,行动大受影响之下,他也没把握避开对方的羽箭。

唐承佑在这里就好了!

鱼叉心中暗叹,要论鬼点子多,他认识的人里也就属唐承佑了。不过现在显然没办法指望上别人,一切只能靠自己。

“啊!”鱼叉苦思无果之际,谷中传来一声惨叫,胶着战局显然已经被打破。

符季卜长刀坠地,左手捂着右肩,鲜血从指缝中汩汩冒出。

“牙叉峒主也不过如此。”符多克满脸得意,收刀入鞘,竟没有趁胜追击。

虽同是一族,可生黎与熟黎之间早生隔阂。

生黎认为熟黎背叛黎族自古以来的生活习俗,熟黎则认为生黎食古不化,不知道学习更先进的技术文化。

二人表面上没有纠葛,内心却早已互相看不惯了。

身为生黎最有名的几名峒主之一,符多克做梦都想将一直主和的熟黎诸峒踩在脚下,奈何双方实力差距并不大,甚至熟黎更加富足而稍占上风。

如今,终于得偿所愿,他又如何肯尽快结束。

王钦之上前扶住符季卜,缓缓后退:“你别得意的太早,我们王家的今天,就是你们符氏的明天。”

别看王钦之的名字像汉人,可他却是货真假实的黎人。王氏在黎族中的影响力并不比符氏差,宋元之时,几乎掌握了绝大多数黎峒的领导权。

王氏曾多次领导起事,特别是前元末期,一度完全控制了琼州全境。可惜没能顶住元朝随之而来的镇压,其后更被朝廷刻意扶植起的符氏压制,王氏之人再不能出任峒主之职。

“牙尖嘴利,有用吗?”符多克嘿嘿一笑,亦步亦趋地逼了上来:“我要先割了你的舌头,再当着你和符季卜的面杀掉所有人,最后才慢慢折磨,呼,这真是老天给我最好的新年礼物。”

看着对方狰狞的表情,王钦之不由打了个哆嗦,眼中更现出无尽绝望与恐惧。

除非出现奇迹,他为自己谋划的无比精彩的人生将在此画上句号。

第五十五章 冒险施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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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仅存的几名黎人知道绝难幸免,反而激起了血气,纷纷拔刀冲了上来。

符多克挥了挥手,“咻咻咻!”紧随他身后的二十多人立即张弓搭箭,瞬间就将这些人当场射杀。

他的兴趣全集中在王钦之和符季卜身上,对其他人根本没有半点出手的欲望。

“居然没趁机自尽,真是可惜。”符多克摇了摇头,似乎真心在为二人惋惜。

“哗啦!”王钦之一脚踏在水中,已再无退路。

“你是个好后生,这趟真不该带上你。”符季卜推开王钦之,那道伤口极深,连续的失血让他脸色苍白,摇摇欲坠。

王钦之呆呆的站在水中,完全失去了往日谈笑风声的光彩。

王氏虽失去领导地位,可家传武学仍不逊色于符氏的五狂刀法,可他却不屑一顾,不愿当个武夫。

现在,终于轮到他后悔了:很多事情,终究还是需要靠武力来解决。

“明天,你被中官爪牙虐杀的消息就会传遍各峒。”符多克满是戏谑:“你猜,到时最先杀向官兵的会是哪些人?”

一切早已计划好了。

符季卜奋起余力,一巴掌扇了过去:“你们真是混蛋!”

符多克轻轻一笑,伸手想要架住符季卜的手。

不知道是因为用力过猛,还是太过虚弱,符季卜身子一歪,打了个转向一边偏去,竟让符多克扑了个空。

“你的江湖经验太浅啦!”鱼叉从符季卜的身后冒出,一掌拍出,结结实实地打在符多克的脸上。

符多克哪料到还有人藏身在此,根本没时间招架,这一掌顿时打得他眼冒金星。更被鱼叉的真气顺势侵入,顿时血气翻腾,忍不住吐出一口鲜血。

鱼叉却得势不饶人,拧身一拳向其腰间击出。

他的意图很明显,生擒符多克。

眼见符季卜受伤,仓促之间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好兵行险着,借几个黎人怒吼冲出之际,顺着飞瀑坠入潭中。

他本就是玩水高手,水声及黎人发出的声音完全遮掩了他入水之声,山谷里这么多人,竟无一人发现。

若有机会救人当然更好,否则以他的水性,也大可借潭水避过众人的耳目,事后再安然脱身。

符多克一心想要折磨、羞辱二人,没想到反而给了鱼叉机会,此刻他孤身上前,最近的手下也在三十步开外。

鱼叉这一拳虽快,可符多克毕竟是生黎中数一数二的猎手,身手何其灵敏。仓促间身子陡然一斜,竟堪堪避过这一击,不等鱼叉变招,人已向后跃起。

鱼叉猱身而上,如蚁附骨,再一拳击向对方腹部。

为了生擒对方,他并不敢使出全力,否则哪会让其有机会避开。

符多克已从初时的震惊中恢复过来,一觉劲风袭来,哪敢大意,双手如电探出。

“嘭!”劲气交击,符多克已使出全力,自忖就算不能击退对方,自己也可借力逃脱,赢取短暂的喘息时间。

想法虽好,可二人的手甫一接触,符多克就暗叫不妙。

一股巨大的吸力从手上传来,大有将其拉回去的架式。

这是什么功法!

黎族虽然没有汉人那么品类繁多的内家功法,可毕竟有着悠久的历史,几千年挣扎求存下来,自然有其独到之处。

不论生黎、熟黎,习武之风大行各峒,各峒峒主更是峒内公认的高手,否则根本不可能统领悍勇的手下。

相比于汉人更为看重的血缘传承,黎族仍然奉行以武为尊的丛林法则。

符多克身为乌石峒主,本就有一身不俗的武艺,得符那浑传授两招五狂刀法后,更是踌躇满志。

既然退不了,那就不退!

电光火石之间,符多克双腿一收,再猛然向鱼叉当胸蹬去。

对手竟然如此难缠,鱼叉微感意外。

符多克这一蹬让他也颇有些难以招架,当下真气一变,转吸为吐。

“哇!”符多克哪知道对方的真气竟能变幻自如,当空喷出一口血雨,重重地摔在一块大石上。

“好小子!”抹着嘴角的血迹,符多克反被激起了凶性,拔出长刀,不退反进。

鱼叉正怕对方趁势后退,箭步而行,迅速拉近彼此间的距离。

一俟其与正赶来的黎族猎手汇合,那局面将不堪想像。

“虎啸!”符多克一刀挥出,声势竟丝毫没有减弱。

旁观之时觉得符多克这一招多有破绽,可身处其中,鱼叉才明白其竟有如此威势,一时间他也不敢捋其锋缨,只能顺势闪避。

符多克刀势一展,顿时将鱼叉囊括其中,一改之前颓势。

正赶来支援的其他生黎见状也不禁放慢了脚步,似乎已预见这突然冒出来的汉人命丧刀下。

到底是黎族的镇族刀法,鱼叉此刻狂风中的一片树叶,只能随风飘荡,丝毫没有反抗的余地。

若不是此前他看过符多克演示过三次,当下的局面恐怕更要恶劣。

冯朗轩曾说过,每一种武功都须有一套与之相契合的内家功法,否则绝难发挥其威力。他当时并没有真正明白,直到此刻,他才有了切身体会。

五狂刀法的虎啸和山风他已经熟记于心,甚至能暗自揣摩其刀意,可如非亲身经历,就无法明白这套招式在与之契合的内功催动下,会有什么样的威力。

初学者的符多克已然如此,不知道传言已经刀法大成的符那浑会是何等境界。

思虑间,他在采燕村连败几大高手而生出的一丝自满为之消散,天下之大,不知道有多少高人隐于其中。自己才刚刚踏足江湖,若是因小胜而心存轻视之心,不要说报仇,只怕真是连怎么死都不知道。

五狂刀法的心法自是黎族不传之秘,可鱼叉自被郑和打上随心所欲的烙印后,却再不受传统观念的束缚。

刀意既明,那心法又可不可以随之而动呢?

一念既起,鱼叉再控制不住自己的思绪。

符多克却不知道自己竟意外地促进了鱼叉的成长,虎啸与山风俱已使出,对手明明险象环生,却始终差那么一点点。

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正当符多克想要故技重施,第二遍使出虎啸时,鱼叉拾起地上散落的一把长刀,荡开对方的刀势,持刀而立。

“终于轮到我了。”鱼叉弹刀而喝:“虎啸!”

第五十六章 功法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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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几乎同时喝出虎啸二字,感受却各不相同。

亲自感受了一遍五狂刀法的前两招后,鱼叉对这套刀法又有了全新的了解。

虽是两招,可每招均有十三种变化,每种变化之间又可任意组合,由此而衍生出多种打法。

符多克应该没有学到完整的刀法,至少鱼叉揣摩之下,这两招都有些意尤未尽的感觉。特别是到刀势最盛的时候,却戛然而止,让鱼叉得以幸免。

只有招法而无心法,就像失去灵魂的人一般,实质与死物无异。

符多克的招法和心法都没学全,可对鱼叉来说却已经足够了。

气机牵引之下,体内的先天真气自然而然的运转起来,每一招该如何运气,每一式该如何使力,无不清晰地反映在鱼叉的脑海之中。

换做其他人,绝对不敢轻易做出这样的尝试。

可这对鱼叉来说却是再理所当然不过的事了,真气该如何运转,一切由心,丝毫不受规则束缚。

虎啸的第一式一出,符多克立即感到不妙。

对方的动作明明与他别无二致,可给人的感觉却完全不同。

鱼叉的虎啸一出,直让符多克生出一种幻觉,似乎真的有一只吊睛白额虎凌空向自己扑来,那种令人感到窒息的凌厉威势,令所当者为之战栗。

这怎么可能!

整个黎族中,学会五狂刀法的也不过十余人,除了族长符那浑,他还从未见过有人能将虎啸使得如此威势十足。

符多克亡魂大冒,后续的招式再无法使出,只能拼尽全力的抵挡,再无丝毫反击的可能。

鱼叉却打得酣畅淋漓,心中有一股说不出的痛快。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他“学会”的第一套武功。

无论是之前郑和的随心所欲之旨,还是宋俊至阳极阴之法,甚至是他初窥门径的契合自然之道,都是残缺的。

只有这五狂刀法,才真正拥有招式和心法,才是一套完整意义的武功。

虽然其心法完全出于鱼叉自创,与真正的五狂刀法大相径庭。可也正是如此,才能与鱼叉自己完全吻合,内外如一。

“山风!”

虎啸使完,鱼叉收刀而立,眼中透出强大的自信。

“你,你……”符多克身上多处受伤,哪有之前的得意之形。

他本不至于如此不济,可见鱼叉这个外人竟然能将五狂刀法使得远胜于己,方寸早乱。心志一失,水准自然大打折扣。

没等他说出几个字,凌厉的刀风扑面而至,直刮得他脸上生疼。

飞沙走石,木折草伏,当者无不掩面而避。冲在最前面赶来救援的几名乌石峒猎手,在这刀风下竟无法寸进。

符季卜跌坐在地上,看着眼前的奇景一脸呆滞。

以他的见识看来,即便是符那浑全力使出,也不过如此。

这当然不是说鱼叉对五狂刀法的了解,更要胜过符那浑,在他那暗合自然之道的真气配合下,招式虽无多大变化,可刀意却有了极大的差别。

这是一套鱼叉借助五狂刀法,量身定制为自己打造的新功夫。

“这下好了,鱼叉果然了得,我们得救了!”见鱼叉已经牢牢把握住了战场主动权,王钦之喜形于色。

因为冯朗轩的评价,在冯氏年青一代中,无人敢轻视鱼叉,冯令正更对其赞不绝口。耳濡目染之下,王钦之自然对其印象深刻。

他虽与鱼叉不熟,但其背上那柄标志性的大铁叉却让王钦之轻易将其认出。

“你认识此人?”符季卜也有一种绝处逢生的庆幸,只是实在想不出,在年青一辈中,有谁能将五狂刀法使到这种境地。

王钦之简要地介绍鱼叉情况之际,战斗已近尾声。

若目标是杀死符多克,鱼叉早已得手,甚至都不用使完虎啸。可他初次借鉴别人而创出自己的功法,心喜之下急欲找人试如,符多克无疑便是最好的对象。

一直将山风如数使出,他才磕飞符多克的长刀,一个闪身将已精疲力竭的符多克控于刀下。

“一个换两个,我想你不会拒绝吧。”看着围上来的二十多名生黎猎手,鱼叉丝毫不介意对方纷纷拉满的弓弦。

只要对方敢放箭,唯一的结果就是符多克被射成刺猬,绝无意外。

峒主被擒,生黎猎手们纷纷没了主意,齐齐将目光投向符多克。

也不怪他们不尽力,事实是从鱼叉出现时,最近的猎手们便开始靠上来。

无奈符多克败得实在太快,而且两人打斗时,鱼叉有意无意所处的位置,正好可以让符多克挡在他与猎手中间。

即便这次随之而来的猎手无不箭术高明,也实在没有把握在不伤到符多克的情况下,射中鱼叉。

“哼!”符多克虽命悬敌手,却丝毫没有屈服:“你小子确实很厉害,可我还有一百猎手,你逃得了吗?”

鱼叉微微皱眉,这好像与自己预想中有些不一样。

在他看来,只要抓住对方首领,自己用他的命换王钦之和符季卜,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符多克这么一说,他才感觉自己似乎想得太简单了一点。

若是符多克拼着一死,不要说救人,连自己也要身陷危局。

这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换作自己是符多克,恐怕也不会轻易放走符季卜和王钦之。一旦事情败露,其后果绝不是符多克能够承受的。

生命确实可贵,可这世上偏偏有很些人并不怕死。

果然,似乎是为了验证鱼叉所想,符多克大声吼道:“别管我,这三个人一个都不能留!”

鱼叉心中一沉,拖着符多克向后疾退。

这么近的距离,想要避过生黎猎人的箭实在太难,更何况对方的后援正不断赶来,单靠他一人之力,绝对没办法打得这么多人。

伏身于一块凸起的石头后面,鱼叉稍安,只不过也只能避得了一时。若生黎猎人真不顾符多克的生死,他将不得不做最坏的打算。

“没听清楚吗?不用管我,杀杀杀!”符多克似乎陷巅狂,不断地催促迟疑不决的手下。

生黎最敬勇士,符多克此番被擒不仅声望大受影响,回去还要面对牙叉峒的报复和族人的耻笑。

虽然这次行动出于符那浑的授意,可根本想不用想,对方一定会撇得一干二净,不仅不会为他提供庇护,反而会出来主持“公道”。

“等一等!”眼见生黎猎人们要展开攻击,王钦之冲到符多克面前,迎着他恶狠狠的眼神道:“你想清楚,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

第五十七章 巧言却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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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多克冷冷一笑:“你个小杂种,老子不怕死,死了也有你们给我殉葬!”

“我知道你不怕死。”王钦之不急不忙:“可你有没有想过,你死了之后会发生什么?”

“哼!”符多克冷哼一声,把头别向一边,似乎并不想看到王钦之那张令他生厌的脸。

“想想看,你一死,谁最有可能成为乌石峒的峒主?”

“……”

王钦之不以为意,扳着手指道:“肯定是符大石,你说是不是?”

“你少费口水了,说什么也没用。”符多克表面不为所动,眼中却闪过一丝不甘。

当年为了争夺乌石峒主之位,他与符大石明争暗斗多年,早已结下不解之仇。

鱼叉此时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任王钦之继续做符多克的思想工作:“你一死,梅姑就只好回娘家去住了,我想,符大石一定会好好关照你儿子和女儿,不让他们受一点委屈。”

“你个小混蛋!”符多克终于忍不住破口大骂。

按黎族风俗,妇女在丈夫死后便回娘家与兄弟父母一起生活。

平日里生病了,在请巫医“赶鬼”时,祈求的对象也是娘家的“祖先鬼”,病重要抬回娘家,死后埋在娘家的公共坟地,死者遗物归亲兄弟所有。

相比于汉族,黎族仍存有一些母系氏族公社时期残留下来的习俗。熟黎大多汉化,遵守得没那么严格,可生黎却并没有多大变化。

王钦之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别激动,事情还没完呢。梅姑还这么年轻,长得又这么漂亮,当初那么多人追求,偏偏让你走了好运。嗯,一定会有很多人想要帮你照顾她吧。”

黎族并没有汉人守节的观念,年轻的寡妇再嫁是很平常的事。

“你!你……”符多克急怒攻心,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之前他凭一时气血之勇,为了维护名誉不惜死,可被王钦这么一“开导”,顿时感觉原来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其后果更是无比可怕。

“对哦。”王钦之击掌而叹:“我四叔至今未娶,想来一定是对当年心仪之人念念不忘。也罢,我这个做侄儿的,不帮他帮谁呢。死吧死吧,一起死!”

暗中瞥了一眼符多克的脸色,王钦之忍着笑意,故作惋惜的样子:“死就死呗,大不了位置给别人坐,老婆跟别人睡,孩子让别人揍,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符多克的防线终告崩溃。

王钦之的四叔当年也是有名青年才俊,文质彬彬又风度翩翩,是符多克当年最主要的情敌。连符多克自己也有些不敢相信,最后竟然能够赢得佳人芳心。

若非贪欲,他也算得上生活美满幸福了。

鱼叉在旁听得有些哭笑不得。

是人都会有弱点。谁能料到悍不畏死的符多克,竟然能被三言两语说动。这个王钦之还真有点意思,至少他就想不出这么一套说辞来。

现在再让符多克去死,恐怕他也不愿了。

“别说了!”符多克垂下了头,闷声闷气道:“你说这个事怎么办吧!”

这事还真不好办。

牙叉峒此番损失了二十多名好手,与乌石峒的死仇已经结下,绝难善了。

族长符那浑的栽脏大计落空,恐怕也不会轻易罢手,不论符多克还是符季卜,都将迎接其怒火。

更麻烦的是,怎么个交换法。

两边现在绝无信任可言,不论是先放符多克还是挟持符多克脱险后再放,都无法取得共识。任何一方脱离险境,翻脸不认人的可能性简直太大了。

王钦之素有急智,一时间竟也想不到什么好的办法来,担心生黎猎手发动进攻,探头道:“你们别乱动啊,我们已经达成协议了,不信你听你们峒主说。”

“先退下!”符多克已经对自己死后可能会发生的事情感到恐怖,只好老老实实地配合。

“虽然我恨不得马上杀了你。”符季卜见生黎猎手收起弓箭纷纷后退,这才从石后走出:“可你我都不想死在这里,所以我愿意以黎母大神之名起誓。”

符季卜也非贪生怕死之辈。可他知道自己一死,黎族便会立即起事,再加上安南在旁煽风点火,事态的发展绝不会如符那浑想得那么简单。

以明廷现在的实力,镇压黎族叛乱根本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他不忍黎族遭此大劫,只能以大局为重,暂时收起仇恨。

“牙叉峒主向来一言九鼎,这个你可以相信。”王钦之眼珠一转,连忙帮腔。

符多克悠悠地叹了口气:“我又何尝有过失信于人之举呢,那你们能先放我吗?”

王钦之闻言一噎。

说起来,黎人大多比较纯朴,互相之间鲜有欺诈之举。可这是在没有大的利益冲突为前提,面对生死大仇还能信守承诺,恐怕只有小孩子才会相信。

见双方因信任而陷入僵局,鱼叉只好硬着头皮建议道:“不如这样。找根绳子捆住他,我们交换位置,走出弓箭射程之外我们就松绳子。”

这个法子其实仍有不少漏洞,可大家都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思虑片刻之后,纷纷同意。

见自己的峒主不再喊打喊杀,生黎猎人也是松了一口气。只要不是太蠢,自然明白一旦峒主易位,他们这些早已刻上符多克心腹印记的人,日子绝没有之前那么好过。

双方各有顾忌,位置交换的过程倒没有丝毫意外。拖着符多克走出山谷,一直踏上山道之后,鱼叉依言放下绳子,放开步子追赶已经提前离开的王钦之和符季卜。

看着三人消失的方向,重获自由的符多克脸色阴晴不定,思虑良久,终是长长地叹了口气:“算了,我们回家,过年!”

这个法子其实对他极为有利。

符季卜受伤,王钦之体力有限,就算落后一点,全力追击之下也有极大的把握追上。再无顾忌之下,即使多了鱼叉这个意外因素,达成目的的可能性仍然极高。

可见过鱼叉施展的虎啸和山风之后,符多克已对符那浑心生不满,对方绝没有将五狂刀法尽数传授给自己,自己又何必为其卖命?

被王钦之一说,他此刻竟无比想家,虽然离开才不过一两天,心却已经飞了回去。

第五十八章 真气之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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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令正万州居所的院子里,鱼叉坐在一张竹椅上,虎爪和唐承佑正忙着点燃火堆,金燕儿则专心处理食材。

离开大东岭后,鱼叉护着符季卜和王钦之一路疾行,丝毫不敢停留。入黑之际,终于让他们赶在城门关闭时进了万州城。

一直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毕竟符多克要是反悔,仍然对他们有着极大的威胁。任谁也没想到,符多克同样归心似箭,哪还有心思追杀他们。

马上就要到除夕了,城门虽然按时关闭,城内的霄禁却执行得并不严格。三人一入城内,只见户户张灯结彩,处处灯火通明,不时有身着新衣的小孩从身边追逐而过,留下一串串欢快的笑声。

距东山岭之战已有数日,战死的卫所及巡检司士兵早已安葬,且因王振不想让事情闹得太大,各种抚恤没有遇到丝毫阻碍迅速到位,稍稍冲淡了城内的哀伤。

虽已从鱼叉那里知道霸绝令出现的原因,可符季卜仍急着于冯氏取得联系,以寻求支持,阻止黎族的叛乱。再三谢过鱼叉搭救之恩后,二人便径直去了冯氏在万州负责族内事务的所在。

牵挂虎爪等人的安危,鱼叉并没有心思欣赏城中的热闹景象,回到冯令正的居所时,正好碰上三人准备烧烤大餐。

摸了摸钱袋子,鱼叉略有些担心。

唐承佑可真是个善于花钱的主,自己让虎爪带了一百两回来,这才几天,已经快要用去一半。这其中当然有部分安南之行的准备物资,可其他方面唐承佑也是一点也不客气。

两张几案上,各种肉食、海鲜、蔬果摆得满满的,屋子里还有一堆的万州特色小吃及应节年货。

用唐承佑的话来说,这是他自由后的第一个春节,当然要丰盛一点,至少要备足可应付到元宵节之前的年货。这点东西才花了区区十两,却相当于他的卖命钱了。

区区十两。

这些年为了照顾村子,鱼叉平时里无不精打细算,省吃俭用。十两银子,以往他可以用来安排村子一个月的开销了。

“来来来,自己吃自己烤。”唐承佑一手拿一串串好的牛肉,一边洒着佐料,一边招呼鱼叉。

这还是他儿时贪吃的小创举,只不过以往只能烤点蘑菇、山药、韭菜之类的,偶尔能在溪沟里抓点鱼蟹已是难得美味,这种大鱼大肉的奢侈完全只存于梦中。

买都买了,鱼叉也不想破坏这节日的气氛,毫不客气地夺过唐承佑手里的肉串,丝毫不理会后者气极的眼神,悠闲地放在火上烤起来。

“你这么烤,一会儿全是烟,根本没法吃,浪费呀浪费。”唐承佑看到鱼叉直接将肉串放在火上,顿时一脸心疼,伸手就要抢过去,哪知鱼叉手腕一翻,却让他落了个空。

“哟,玩玩呗!”唐承佑也不服输,就这么和鱼叉斗上了,几次扑空之后,甚至还用起了柳摇七荡的功夫。

鱼叉开始也只存了戏耍之心,可其后却深陷其中,玩得不亦乐乎。

唐承佑一只手搭在他肩上,一只手抢夺,在运起柳摇的内功之后,鱼叉的先天真气自然而然的生出反应。

完全出于无意,唐承佑那只手上的真气运气情况,清晰地反应在鱼叉的识海中。

这无意的发现顿时让鱼叉大感兴趣。

在大东岭偷师符多克学到五狂刀法前两招,并自创出一套配合刀法的真气运气法门后,鱼叉对真气的运行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随心所欲自然好,可也极有可能演变成漫无目的。真气只能被动或临时生出反应,无法进入“预设”状态,对此时的鱼叉来说,有一种空有一身力却无法完全应用的苦恼。

在自创配合五狂刀法的真气运气法门之后,鱼叉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向冯轩朗请求学习霸绝枪法。那种真气与招式完全契合爆发的快感,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武林中向来就有“无招胜有招”的说法,可那是建立在对有招的深刻领悟之上才能到达的境界。很显然,鱼叉虽然打开了这扇门,却仍有相当遥远的距离。

此刻,他身体对“有招”有一种近乎本能的渴求。

五狂刀法的心法,完全属于他领悟其刀意后的自创,与实际情况恐怕有着天壤之别。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仍然没有学会任何一门后天的功法。

后天境界虽不如先天,但后天功法毕竟是前人亲身验证并不断改进的有效之法。其运行的效力,无疑可最大程度发挥真气的作用。

一念及此,鱼叉便有了一探柳摇七荡运行规律的想法。

把一丝微弱却无比精纯的先天真气送入唐承佑体内,鱼叉惊喜的发现自己仍然能收到真气带来的回馈。

当下再不犹豫,想起之前宋俊试探自己时的情景,立即将真气化为无数细小的分支,有意识地让其游走唐承佑的全身经脉。

唐承佑当然感觉到鱼叉的入侵,可两人并非生死之斗,互相又深信无疑,况且自己也没有什么异状,竟丝毫不加理会。

不多时,一个“全新”的唐承佑出现在鱼叉的感知之中。

所有的一切变得清晰起来:唐承佑体内真气的分布、运行规律、速度、数量;穴位的张驰、经脉的强弱……无不历历在目,尽在掌握。

此时的唐承佑,对鱼叉来说几乎就是一张实时动态的“全息图”,再没有丝毫秘密可言。

鱼叉轻轻的闭上眼睛,静静地感受着这美妙的时刻。

初时鱼叉安坐,唐承佑按着他肩膀左抢右夺,到后面,鱼叉已经坐不住了,二人开始在院子里疾走游斗。

鱼叉相当于在“作弊”,通过唐承佑真气的变化,即便闭上眼睛,他仍然能精准地预测其接下来的每一个动作。唐承佑的灵敏并不比他逊色多少,却始终棋差一着,连那肉串的边也摸不到。

“不玩了,太欺负人!”唐承佑放开了手,气鼓鼓地向几案走去。

往日他便完全不是鱼叉对手,唯有仗着家传绝对在步法、脚力上略有优势。可今天却像是撞了鬼了,明明他按着鱼叉的肩膀,照理说多少能控制对方行动,却反而输得更惨。

“全息图”瞬间消失,鱼叉却有些意犹未尽。

原地呆立片刻,鱼叉肩膀一晃,人已如一片随风飞舞的柳絮,眨眼间便轻轻地飘落在院墙上。

即使是已将柳摇七荡练到第五重的唐承佑,也不过如此。

第五十九章 练功新法

“你!”唐承佑久久没听到鱼叉动静,转身之际,正好看到鱼叉飞上院墙,顿时惊得目瞪口呆。

这动作,他实在是太熟悉了,心里感觉有些不对劲,却怎么也说不出来问题出在哪里。

鱼叉却像得到新玩具的孩子,对自己“偷学”到的新功夫玩得乐不思蜀。只见他的身形在院中四处飘荡,时而立身树冠,时而停在假山尖顶,时而掠过屋顶,时而闪过三人头顶。

与偷学五狂刀法不同,因唐承佑对他毫无防备之心,体力真气的运转规律没有丝毫掩藏,让他完完全全地掌握了柳摇七荡的心法。

当然,这仅限于唐承佑此时的境界,后续的内容就不是他目前所能掌握的了。只不过以先天真气之妙,如果他愿意,仍然可以推衍出一套大致完整的柳摇七荡来。

这是一种前人从未走过的路。

一般跨入先天境界的人,多是武功已达大成的高手,深受自幼便视为天条的种种规则约束,即使要学习别家武功,也是在得到完整的内容之后。

可本身武功既已大成,先天之境又能极大程度增强原有的功法,又哪有多少人会轻易学习别人的武功,更不要说像鱼叉这样子“偷学”。

可鱼叉却没有这些心理障碍,他现在就是一张白纸,自己想要在上面画什么,完全自由。

体内的真气全速按照柳摇七荡的规则进行运转,越来越纯熟,身形也越来越轻灵。

金燕儿和虎爪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在此之前,大家都深知彼此底细,以他二人的眼光,当然可以看出鱼叉使得正是唐承佑的家传绝学。

二人心底都生出疑惑,鱼叉什么时候学的柳摇七荡,自己居然全不知情。

唐承佑一屁股坐在石凳上,牙齿缝里挤出两个字:“可恶!”

他倒不是气愤鱼叉学会了柳摇七荡,以他的性子,对打破族规条例什么的根本没有一点心理障碍。

唯一令他气愤的是,鱼叉除了初时有点生涩外,其后的表现已经有了超越他的趋势。对于喜欢走捷径的唐承佑来说,突然发现有人比他更能走捷径,这无疑是一件令其无比羡慕忌妒恨的事了。

唐承佑本就不喜静心练功,在真气的修练上完全就跟鱼叉不在一个级数,一待鱼叉学会了柳摇七荡的法门,其表现自然要超出他了。

等鱼叉终于平静下来时,三人已经看得无聊,围着火堆大块朵颐了。

鱼叉笑着落在唐承佑身边,有些不好意思地道:“也没征得你同意,不介意吧?”

这毕竟是唐承佑的家传绝学,与偷学五狂刀法性质便大不相同。鱼叉见猎心喜之下哪里顾得了这么多,此刻才想到其中关窍。

“介意!”唐承佑把整串肉塞进嘴里,腮帮子鼓鼓地,伸出手含糊不清道:“学费,承惠一百两,不客气。”

鱼叉拍了一下唐承佑的手掌,故作一本正经地道:“行,先欠着,等杀了黎利一并结清。”

在这一刻,鱼叉终于手刃黎利的信心。

此前,杀黎利是必须做的事,不管做不做得到。可发现自己竟然可以通过真气运行的规律,来学习别人的武功之后,一个全新的天地展现在他面前。

理论上,任何人的武功他都可以“偷学”,天下武学的宝库已经向他敞开了大门。

有此凭仗,他可以在短期内超越黎利的水平,所欠缺的只是合适的时机了。

达成心愿的可能性正不断增大,鱼叉心大好,接过虎爪递过来的一条烤鱼,边吃边道:“银子现在给不了你,可我却想到了另一种可能,对你来说绝对比钱还管用。”

“切!”唐承佑不屑一顾:“别想忽悠我,你那水平,在小爷面前完全就是自取其辱。”

现在唯一还能让他找到优越感的,无疑就是自己的聪明了,这让唐承佑稍稍心理平衡一点,本来他就无心武道,更何况鱼叉还是他信任的朋友之一。

“来,试试。”三下两下吃完烤鱼,鱼叉拉着唐承佑道:“你再运功试试,就是平常练功的样子,看看我想得对不对。”

“还来!”唐承佑已大概猜到鱼叉是怎么学到柳摇七荡了,表面上做出不情愿的样子,却依言盘腿坐下。眼刚闭上,又睁开补充道:“你有把握没有,可别害我。”

虽无心勤奋练功,可他的武学常识当然还在鱼叉之上,隐隐猜到鱼叉的目的,心里不由有些忐忑不安。

出身百年武林世家,又喜欢探寻捷径,唐承佑自然知道一些协助练功的法子,特别是那些前辈传输内功修为给后进的江湖传言,更让他大感兴趣。

这当然是一条无比快速的捷径,不用努力就可凭白获得几十年的修为,简直是做梦都不敢想的美事。

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同样伴随着巨大的风险。

即使是修练的同一门功法,两个人的真气仍然会因自身的不同而千差万别,真气的融合过程危险无比,甚至会演变成灭顶之灾。

“试试嘛。”鱼叉也是突然生起的念头,在他的理念里,真气可以随心所欲,这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哪里会有唐承佑所知的诸多顾忌。

唐承佑无奈地摇了摇头,闭目运起家传功法。

有便宜不占,实在不符合他的理念,再加上对鱼叉极为信任,顿时便把所有担心抛在了脑后。

鱼叉将双手搭在唐承佑肩上,稍稍回忆了一下当初宋俊帮自己控制体内异动真气的情景,深吸一口气,将先天真气从唐承佑肩井穴送入。

初生牛犊不怕虎,一个敢试,一个敢受,二人可谓胆大包天。

鱼叉的先天真气一入唐承佑的经脉之中,顿时变得混沌起来,不带丝毫属性,轻易便混进了唐承佑本身正运转的真气之中。

见自己的初步猜想正确,鱼叉心中暗喜,体内真气源源不断地涌入。

他当然不是要把自己的直接灌输给唐承佑,甚至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事。鱼叉想做的,只是像当初宋俊那样,以自己的真气来锤炼唐承佑的真气,至于结果会是什么,他也不知道。

反正,试试么。

第六十章 柳摇六重

唐承佑初时还有些紧张,随着鱼叉涌入的真气渐成洪流,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唐氏的家学里,也有一些协助别人治疗内伤的功法,他此前也曾翻看过,只是没有兴趣学罢了。

理论上,驱动自己的真气进入别人的体内,协助对方运气疗伤并没有什么问题。可实际上,即使学的是同一门功法,且对真气的掌控有着极高的造诣,仍然伴随着极大的危险。

因为每个人体内的经脉、穴位情况千差万别,经常修行的人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体内的情况,却很难把握别人的具体细节。

这就好像身上发痒,自己抓往往能够轻易掌握力道轻重和位置范围,可换作是其他人来,即使你的描述和要求极尽详细,仍然不可能恰到好处。

可鱼叉的真气却与众不同,因为他并没有如那些修炼多年的人一般,将其“固定”下来。那只是纯粹的真气,没有任何因配合功法而形成的特性。

这股混沌之气没有特定的目的,就像汇入江河的溪水一般,随着唐承佑本身的真气运转不休。只不过这股溪流越来越大,不多时便已喧宾夺主,成为主流。

唐承佑此时只觉体内真气汹涌澎湃,经脉、穴位中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充实感。这种感觉驱动着他不断加速,真气运行越来越快,以往运行一周天的功夫,此刻已过三周有余。

鱼叉渐入无念之境。

识海中,他自己的身体似乎已经不存在了,仅留一丝微不可见的联系。他的所有意识似乎都随着自己的真气一道,在唐承佑体内奔腾。

每一条经脉,每一个穴位,他都亲自到访,对其理解再不似以往那样只存于概念之上,而是有了更加形象和深入的认识。

身体的束缚再不存在,一种无比自由的欣喜充斥内心。

不知过了多久,等鱼叉再度回复清醒时,天边已微现红霞。虎爪躺在他身后不远的一张长椅上,已酣然入睡;金燕儿却不知踪影,想必是回房休息了。

一夜未眠,鱼叉却丝毫没有倦意,只是满心期待地观察着尚未“醒来”的唐承佑。

这是他第一次利用自己的先天真气进行协助别人的尝试,到底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完全不在他的意料之中。

“好饿!”唐承佑缓缓睁开眼睛,首先吐出的竟然是这两个字。

鱼叉微微一愣,这才发觉自己也是饥肠辘辘,精神虽无比振奋,身体却如同干了重活脱力一般,疲累不堪。抓起一把糕点,胡乱塞了些在嘴里,余下的则向唐承佑递去。

唐承佑却并没有伸手来接,摇了摇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他的饿却与鱼叉不是同一回事。

这一夜行功下来,他的经脉和穴位都得到了极大增强,久久不能突破的柳摇第六重终于向他打开了大门。

其实以他的资质,若是老老实实潜心练功,要到达第六重根本用不了三年。可他实在不是个安份的人,即使是在禁足那三个月,也没有一天能静下心来练功。

柳摇登五重,始有资格学习七荡,唐家创下这门功法的祖先,显然是希望自己的子孙能老老实实地打好基础,再来学习克敌致胜的功法。

这不仅有其不希望子孙轻易犯险的良苦用心,同样也能说明内功修为对这套武功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唐承佑内功达不到第六重的境界,当然无论如何取巧都不能取得突破。

在鱼叉的帮助下,他的经脉容量和穴位强度终于跨过了第五重,可游走在体内的真气却并没有增加多少。

这就好像原本碗里只有半满的饭,现在却倒在了一个大盆里,顿时便显得极是稀少。

他的经脉已经足以容纳达到第六重的真气,可实际上却只拥有勉强进入第五重的数量。稍稍运气,唐承佑便感觉经脉里空荡荡的,自然“饿”得不行。

基本摸清自己现在的情况后,唐承佑咂着嘴,不无遗憾:“还以为你会传上十年八年的功力给我,没想到这么小气,一点都没留下,害得我空欢喜一场。”

“难道没什么变化吗?”鱼叉对这个答案显然很不满意,这毕竟他第一次尝试,如果不起任何作用,对他的打击可想而知。

唐承佑本想戏弄一下鱼叉,可脸刚板起却终是没忍住:“好吧,本高手正式宣布,第六重,我已经练成了。”

虽然真气的数量和原来差不多,可第五重和第六重的差别却是不容忽视的。相比于之前,唐承佑体内真气的精纯度大大提升,对真气的运用也更加有效。

他终于有了练习第六重对应的七荡绝技的资格,虽然威力抵不上真正由他自己突破的水平,却仍然是一种质的飞跃。

对于喜欢走捷径的他来说,这简直是天大的美事。

“还有呢?”鱼叉皱了皱眉,虽然他“偷学”了唐承佑的柳摇七荡,可却对第几重什么的没任何概念。这便是“白纸”的尴尬之处,对于武学进展的标准没有多少理解。

唐承佑白了鱼叉一眼,对他这种争于“请功”的表现极不满意:“好吧,表扬你一下,我的经脉和穴位都比以前强了很多,你居然害得我突然之间很想练功,真是奇了怪哉。”

“好像,没多大用?”鱼叉略显失落,他自己在九年前就跨入了先天之境,从未刻意在武道上的进取,对于学武之人需要静下心来苦修,才能有所成就并没有什么体会。

“怎么没用!”唐承佑的理解到底要深刻一点:“你现在是我的宝贝了,能不能把柳摇七荡练到最高境界,就全靠你了。”

武道之途就如一次行军。遇山开路,逢水架桥,与天斗,与人斗,与自己斗,还要面对各种突发情况,一路上充满无比的艰险。能够顺利完成这场行军的人,少之又少。

唐承佑也算是个有毅力的人,可自问根本无法坚韧不拔地走下去。练到第五重已经算是运气使然,第六重他已不报什么希望,更遑论那传说中的最高境界。

可现在,情况却不一样了。

鱼叉就像一个建筑大师,提前将行军路上的大道铺平,桥梁架好,自己只需要往前走就行了。

“宝贝?你们俩!”虎爪醒眼惺忪,刚好听到半截话,顿时吓得睡意全无。

第六十一章 引路之旅

“你小子,学坏了哦。”唐承佑瞪了虎爪一眼,抓起一点吃食,也无心解释,径直往自己的房间走去:“本高手要专心练功了,没事别打扰我。”

鱼叉渐渐明白过来,拉起尚未搞清状况的虎爪,一脸兴奋:“来,我们试试。”

虎爪微现惊惶,无助地道:“试……试什么啊,鱼叉哥,我……”

鱼叉却不容他反抗,按着虎爪坐在地上,几乎是手把手帮其摆出盘坐的姿势,再将其双手放在膝上。

“好了,别动,静下心来。”鱼叉转到虎爪身后,再三嘱咐之后,一指点在其灵台穴上。

虎爪一脸的不自然,直到此时才松了口气。心中暗忖:原来……幸好!

“我会把真气送到你体内,你尽量放松,不要管它。”相比于自己,虎爪显然更是一张白纸,虽然有了一个成功的先例,可鱼叉却丝毫不敢大意。

在当年那场变故之后,鱼叉虽然经常组织村里仅剩的男丁练习格斗之术,虎爪自己也是勤练不休,可与真正的武功却并不搭边。

只有招式,没有心法,虎爪能在与黎思齐相斗时占据上风,大多还是依靠强壮而年青的体魄,且对方根本全无斗志,气势上一开始就矮了一大截。

若是换作正常的情况,不要说黎思齐,就算一名蓝山亲卫,也不是虎爪轻易可以应付得了的。

偷学了五狂刀法后,鱼叉终于明白,每一个招式都必须要有相契合的心法,以之驱动真气助益,才能真正发挥其威力。

自己这几个人不知天高地厚,欲凭一己之力想要去杀黎利,实在是太过天真。

严格说起来,在此之前,他鱼叉自己也不算是个真正的武林中人,更遑论几乎没有真正学过完整武功的虎爪。

牛白村遭此一劫,他最亲的人便只剩下虎爪和生死未卜的虾仔,唐承佑和金燕儿也是要好的朋友,无论如何,他也不可能拉着他们走上一条完全没有希望的路。

正因如此,与唐承佑戏耍之际,让他无意发现自己竟能对其真气运气生出感应,终于让他找到了这个横亘在心头多日难题的解决之法。

自己既能强化唐承佑的经脉和穴位,自然也能改善别人的。

直接一入虎爪的经脉,鱼叉立即感觉到其中的不同。

唐承佑虽然不是勤于练功之人,比毕竟系统地修练了唐家祖传的柳摇七荡,真气的运行极具规律,鱼叉要捕捉其踪迹并没有什么难度。

虎爪却不同,他根本没有练过内功,甚至连初具气感这最低的门槛都没踏入。

通过送入真气的反馈,鱼叉发觉其经脉艰涩难行,真气四散分布,运行之间毫无规律可言。

相比于习武之人,普通人经脉中也是有真气存在的。

每个人出生在这世上,经脉中便有真气流动,这情况就血管中的血液一样。

一个极为平凡之人,遇到危急之时往往能发挥出远超平时的能力,这便是因为在危急之中,意识能自然而然地调动真气,以应对危险。

可其毕竟没有气感,更不能靠意识控制真气的运行,所以事后再难重现当时的能力。

习武则是进一步将真气强化,以意识控制让其配合自己的行动,发挥更大的效益。

小心翼翼地将真气遍布虎爪的全身经脉和穴位,鱼叉不由叹了口气,有些不知所措了。

在帮助唐承佑时,他只管让自己的真气跟随其运行,壮大其力量即可,根本不用花什么心思。可面对虎爪这个情况,自己该如何着手,却全然没有头绪。

“怎么了?”听到鱼叉叹气,虎爪不由有些担心。

“没事,你能感觉到自己体内的真气么?”定了定神,鱼叉打起精神。

虎爪有点不明所以:“气?现在我肚子也不胀气,也不想放屁,没气。”

“那你能感觉到我送到你体内的真气吗?”鱼叉并不死心,搜尽记忆,却发现并没有任何可供帮助之处。他自己本就是无意跨入先天之境的,气感也随之而来,这个经验自然无法帮到虎爪。

虎爪闭上眼睛,隔了一会儿才道:“有,觉得全身有一种麻酥酥的感觉,也不舒服,也不难受,怪怪的。”

听到虎爪的回应,鱼叉精神一振,既然能感觉到他的气,那就没理由感觉不到自己的,况且虎爪体内实实在在有不少真气存在。

既然不能跟着运行,那就拉着运行。

想到就做,鱼叉再度送入一股真气,沿着灵台一路而上,直向百会。

这一次,他让自己的真气将虎爪四散的真气裹挟而行,沿途不断收集,一丝一毫也不放过。

“热!”虎爪轻轻地呻吟了一声。

“放松,用心感觉就是,也可以试着控制它。”鱼叉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做对了,但虎爪有了感觉,说明多少有点希望。

他的真气处于混沌状态,除非他有意攻击,否则虎爪只会是之前那种酥麻之感,而不是其他。感觉热,那只能是虎爪自己的真气。

齐聚百会之后,鱼叉并没有停止,又控制真气沿路返回,沿着督脉直抵长强穴。

分布在整条督脉的真气全部集中到了长强穴,虎爪的感觉越来越清晰,可那股灼热感也越来越强烈:“好烫。”

感觉到自己包裹的那团真气蠢蠢欲动,鱼叉顿时大喜过望:不管如何,至少说明虎爪已经可以对体内的真气产生影响力了。

“你试一下,能不能跟着走。”鱼叉稍稍改变了一下自己的混沌之气,更加小心而缓慢。

一股微凉之感抵消了此前的灼热,让虎爪极是舒畅,立即依言开始试图对其进行控制。

一次,两次……在鱼叉耐心细致的引导下,虎爪不断地进行尝试,那团真气如蹒跚学步的婴儿一般,初时只能稍稍抖动,其后渐渐能由其控制着缓慢向鱼叉指引的方向前行。

“成了!”鱼叉大喜,带着虎爪的真气在督脉来回往返,待其能熟练控制之后,便开始涉及其他经脉。

十二正经、奇经八脉、周身诸穴,鱼叉这个引路人带着虎爪一条条、一处处地走过。虎爪就像踏上了一场奇妙之旅,紧随着鱼叉的脚步,进入了一片前所未有的天地。

第六十二章 运转周天

见虎爪已经能够完全控制自己的真气运气,鱼叉的真气再度化为混沌,从引路人渐渐转变为同行者。

“来,你自己控制着走走看。”鱼叉轻声鼓励着,脸上尽是满足之感。

“搜刮”完虎爪体内所有散布的真气之后,鱼叉惊喜地发现,其数量竟然不比唐承佑差多少。

虎爪虽然没有修练过内功心法,可这些年一直将鱼叉视为自己的目标,不论寒暑昼夜均勤练不休,体内的真气自然得到了加强。

若这种情况继续下去,虎爪顶多也就只是比普通人强壮一些罢了。可经过鱼叉这一引导,他终于踏上了武道之途。

一切由己,虎爪顿时有些茫然。

生活中他就一直唯鱼叉马首是瞻,练武之道更全靠鱼叉指引,他已经习惯了由鱼叉给他指定方向,反而不知道该如何自己做主了。

“就照着刚才的来,再说还有我呢,别怕。”似乎知道虎爪心中所想,鱼叉及时出言鼓励。

想到鱼叉的真气仍在自己体内,且混迹于自己的真气之中,虎爪心中大定,开始按着之前行进了多次路线运转真气。

有时,冥冥中真有上天的眷顾。

一般人修习内功,必须先老老实实地运转小周天,也就是沿着任督二脉循环一周。

真气从下丹田出发,经会阴,过肛门,沿脊椎督脉通尾闾、夹脊和玉枕三关,到头顶泥丸,再由两耳颊分道而下,会至舌尖。再与任脉相接,沿胸腹正中下还丹田。

很多武者穷其一生,仍然只能在小周天里循环。一旦打通任督二脉,便可踏入更高的境界,那也只是极其稀少的幸运者才能达成的。

可鱼叉却没有这种固有观念,他只对人体的经脉和穴位有初步的了解,所以便自然而然的以为,真气就该在所有经脉和穴位间游走。

以先天真气的境界来说,他这个想法当然没错,做起来也毫无问题,可这已经是超越小周天,进入大周天的范畴了。

无意中,虎爪的内功启蒙课,学的竟然是很多武者终身都无法企及的大周天运转。

当然,鱼叉虽然帮助梳理了虎爪体内的经脉,可并没有助其打通任督二脉。可一个敢教,一个敢学,就这么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其他武者只有打通任督二脉才敢尝试的大周天。

只要对内功修习有较深认识人,绝对不敢做出如此冒险的尝试。

一切正得益于鱼叉的先天混沌真气。

由于鱼叉未学习任何功法便进入先天境界,自然少了后天的烙印,也因此不会与其他真气发生排斥反应。

这一点连宋俊也全然不知,还以为只要两者都是先天,便可以互相补益锤炼,大大加快修炼的速度。若非鱼叉的混沌特质,这种效果再无存在的基础。

能入先天之境的人实在太少,留传下来的经验自然远远不如后天功法,很多有幸进入此境者,仍然只能靠自己苦苦探索。

两人根本不知道与危险擦肩而过。

有鱼叉的混沌之气先行铺路,虎爪才能自如的以大周天运转自己的真气。

一遍又一遍,虎爪对真气的控制越来越纯熟,渐渐进入佳境。

见虎爪已在状态,鱼叉收回自己的真气,任其自行运转。有唐承佑的经验在前,他自然明白,自己也只能指引,真正要有所进步,仍然还得靠虎爪自己。

过度的帮扶反而会防碍其进步,鱼叉从担起照顾牛白村大任时便明白了这个道理。

虎爪已经入门,现在需要他考虑的是,挑选一套什么样的功法才能让其发挥最大效能。

偷学过五狂刀法和柳摇七荡后,鱼叉深知再强的内功,也必要有契合自身情况的招式才能有用武之地,否则也就只有强身健体的作用罢了。

对于虎爪,鱼叉当然极为了解,可他目前会的也只有这两种,并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

说起来,鱼叉认为的会,与寻常武者的会有着本质的差别。

别人学武,先得背熟心法口诀,再细细领会,然后才按前人总结的规律运功练法。只有对前人心得有着深入领会后,才有可能真正发挥其威力。

那种得到一本武功秘籍就可轻松学会的事情,只有极小极小概率才可能发生。

除非天赋极高,在没有人言传身教的情况下,武道之途注定坎坷无比。

鱼叉却是个特例,白纸入先天,随心作启蒙,固有的经验对他来说完全不是问题。所以他才能体察刀意自创心法学会五狂刀法,仅仅通过唐承佑体内真气运行规律便可复制柳摇七荡。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偷学”并不全,更多的还是自己的领悟。简而言之,两者与抄袭和借鉴之别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可这样的事情,却不可能发生在虎爪身上,意识到这一点,鱼叉便有些头痛了。

果然,待虎爪行功完毕之后,鱼叉以自己的法子先后教其五狂刀法和柳摇七荡,均以失败而告终。

这其实不是虎爪学不会这两种武功,而是其学习的过程和模式与鱼叉大相径庭,必须走其他武者的老路,再通过日积月累,方能有所成就。

鱼叉并不愿就此放弃。吃过由金燕儿准备的午餐之后,拉着虎爪继续探讨。

唐承佑仍然毫无动静,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在用功,毕竟这样的事实在太过罕见,只是鱼叉已经顾不得去关心他了。

虎爪初入内功之途,也才刚刚学会如何运转周天,对于如何应用自然无法得心应手。鱼叉的急迫又让他压力倍增,无奈之下只好首次对鱼叉的安排提出异议:“鱼叉哥,我看,我不如先练习弓箭,这方面我还有点心得……”

平时鱼叉叫他做什么就做什么,第一次提出自己的意见,虎爪难免有些露怯。

鱼叉拍了拍脑袋,这才明白自己太过着急了。每个人都有自己与众不同的特质,自己的那一套硬搬到别人身上,哪能适用。

想明此理,鱼叉便放手让虎爪自己尝试,乐得在旁观看打气。

“咻!”

虎爪取出弓箭,第一次试着将真气注入箭中,却没想到竟一箭身空了。

“你可能犯了我刚才的错。”鱼叉也奇怪,以虎爪的水平,就算不能正中靶心,也绝不至于脱靶这么离谱,思虑片刻才提出自己的想法:“真气只是其助力,主角仍然是弓箭才对。”

虎爪若有所思,再度拉满了弦。

“咻!嘭!”凌厉的破空声中,木制的箭靶碎成了漫天的木屑。

鱼叉满是惊讶,连虎爪自己也被吓着了,谁也没想到注满真气的一箭,竟然有如此威力。

“好哇,你们几个把我的家搞成什么样子了。”冯令正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一副兴师问罪的口吻。

第六十三章 不情之六请

同是大族子弟,冯令正的待遇明显好过唐承佑,不仅做了南山守御千户所的千户,更在多处购置产业。这座宅院便是其中之一,只不过一年到头,他也未必会来住上一天。

今天是除夕,按以往惯例,冯令正要么在千户所里犒劳将士,要么赶去琼山城参加族内聚会,根本没有理由会来光顾这座毫不熟悉的宅院。

事出例外,必有蹊跷。

鱼叉还没来得及发问,又有三人随冯令正而来。其中两人正是王钦之和符季卜,一见鱼叉便点头示好。另一人却是个须发花白的老者,虽只是一袭棉布儒衫,却显得气度非凡。

冯令正一改往日的随意,毕恭毕敬地将老者引到面前:“这是我族内七叔,去年卸任广东都转运使,致仕回乡颐养天年,偶尔也协助大伯管理族内事务。”

都转运使是从三品的大员,手里更握着一省盐政大权,油水丰厚。冯氏在岭南一带族人众多,实力雄厚,自然多有族人出任要职。特别是官府专营的盐铁方面,更屡次被冯氏族人占据。

借着这一优势,冯氏一族这些年几乎获得两广近七成盐引的配额,族产雄厚,远胜其他几个与之齐名的家族。

冯轩明出任广东都转运使十年,虽其接任者不再是冯氏族人,可整个都转运盐使司上上下下已经被烙上了冯氏印迹,任谁来也不敢轻易触动冯氏的利益。

平时多受冯氏关照,且与冯令正友情深厚,鱼叉自然不敢怠慢,长揖及地,道:“草民鱼叉,拜见前辈。”

这个礼数,比面对冯朗轩还要隆重。对方虽已致仕,毕竟久居官场,鱼叉也不由自主地自称以草民。

这些年因为举孝廉之故,他多次前往县、府衙门致谢,甚至还被广东布政使召见过一次。这些官场的礼数虽不是他感兴趣的,却也被人教授多次,熟得不能再熟了。

“儒子可教。”冯轩明满意地点了点头,坐在冯令正摆好的椅子上,极是温和地道:“老夫已是致仕之身,官场那些礼节就不必了。多次听大哥提及过你,本欲攀个忘年之交,可来的路上听令正说你们是刎颈之交,我倒不好掺和了。如不嫌弃,你称我明叔即可。”

“明叔言重,小子怎敢。”鱼叉立即打蛇上棍,直起身子拱手致意。虽然认识的官员不多,不过他也知道,所谓忘年交之言,只能听听作罢,当不得真。

只是初窥官场,已让鱼叉心生逃避之意。这些年屡屡婉拒举荐,除了要照顾村子的因素外,也不无这方面的原因。他的性子实在不够圆滑,也学不来虚假应付那套。

冯轩明微微点头,转向鱼叉身后的虎爪道:“那你肯定就是虎爪了,我知道你,也是个不错的后生仔。”

“拜见大人……明叔。”虎爪生平见过最大的官就是县令了,虽有些勇武,但到底摆脱不了普通老百姓的心态,手里拿着弓箭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顿时有些手足无措。

冯轩明毫不介意,转向另一边的金燕儿:“我认识你父亲金贵,他还好吧?这么多年没见,你已长成标致的大姑娘了,不知哪家后生有福能娶到你。”

金燕儿在王振面前都能据理力争,此时更不用说了,做了个万福道:“家父还好,只是……大人,您能帮帮我吗?”

冯轩明轻叹道:“你的事,令正也提过。恶人自有恶报,只待天时罢了。你暂时还是避一避得好,采燕村那边你大可放心,没人会为难他们。”

在普通百姓眼里,从三品已经是了不得的大官了,可面对司礼监,一品大员也要小心翼翼。除非无可避免,冯轩明根本不可能与王振产生冲突,更不要说是为了一个小小的村姑了。

话虽如此,冯轩明却丝毫没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稍稍安慰一下金燕儿后,又对三人嘘寒问暖,闲话家常。到底是久处官场,他的话既不显得过于热络,又不会让人感到疏离。不明所以之下,难免会给人留下平易近人的谆谆长者的良好印象。

鱼叉却早已没有这般天真,虽然冯轩朗对他评价极高,可他却明白自己的份量。若没有特别的事,像冯轩明这样的人绝没有理由找上门来。

不过鱼叉也不说破,嘴里说着过年应该说的那些话,时不时拿眼神去打量冯令正。后者回以无奈的表情,却不敢擅自插话。

对于冯令正的性格,鱼叉岂能不了解。能让其老实成这样,冯轩明平时是个什么样的人,自然不言而明了。

不着边际的聊了好一会儿,冯轩明终于收起了话匣子,左手微微一动,冯令正立即走了出来。

鱼叉暗道:正题终于来了。

似乎此前已经过数次排练,冯令正的话丝毫不拖泥带水,直奔主题:“按惯例,黎族每年初三会举办百峒宴,除了诸峒峒主之外,还会邀请官府要员及琼州名流。大伯偶尔也会亲临,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族内其他有名望之人代为出席。”

海边一别之后,鱼叉再没有冯轩朗的消息,也不知其寻仙之举有没有结果。黎族的百峒宴他当然有所耳闻,可这好像与自己八杆子都打不上关系,当下也并不说话,静待下文。

“今年,七叔准备亲自去。”冯令正略有犹豫,看了一眼冯轩明后才道:“七叔走的是科举之路,没怎么练武,此行凶吉难料,可族里实在抽不出人手,所以,想请你跑一趟。”

鱼叉微微一愣,顿时现出诧异之色。

黎族此番举事在即,今年的百峒宴说是鸿门宴也不为过,即使是鱼叉这个局外人,也知道其中暗藏祸心。

照理说,依冯家的声势,就算冯轩明丝毫不会武功,且黎族一心起事,也不敢对他怎么样。在岭南一带,相较而言,与冯家结上死仇,比得罪了朝廷的后果更要严重。

被朝廷通缉,还有逃脱的可能。可冯家势力遍布岭南方方面面,若被其盯上,连逃走的希望都极为渺茫。冯轩朗之所以发出霸绝令去寻那老道,除了一时兴起外,也有对家族势力自信的因素在内。

退一万步讲,就算黎族要对冯家不利,可冯令正居然说抽不出人手来护其周全,这未免就太令人难以置信了。

冯轩朗自不必说了,琼州甚至整个岭南都罕有敌手。除他之外,冯家可不比唐家只有唐承佑这一根独苗,用高手如云来说也不为过。

冯令正的身手已经很不错了,可在年青一辈里至少也要排到十名以外。更不要提族中正当壮年的高手,再怎么算,一流高手的数量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这都还抽不出人手,找自己又能起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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