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生命的缺口 - xp1024.com
《你是我生命的缺口》


自序

我只是一个恋者

那是小学堂夏令营一个寻常的午后,课室里坐着的是一群十三四岁的孩子,下课时间,少年们聚在一起玩抽骨牌,看看谁抽出一张骨牌,而让整叠摇摇欲坠的骨牌哗啦倒下,他们就是喜爱这样的游戏,带着点遗憾,与更多的兴奋。

少女则是聚在一起聊天,都已经有了女人的形貌,与那些毛毛躁躁的小子简直不是同年龄同阶层的。

然而,少女那儿的气氛突然有些凝滞,她们围成一个小圈圈,守护着坐在中间那个正在哭泣的女孩。“有人在哭。”比较外围的向我们报告了这个讯息,“她失恋了。”不知道是谁又传来进一步的消息。我走到女生身边,首先看见的是围着她的那几个“姐妹”,她们脸上都有一种忧戚的表情,一种“感同身受”的凄惶眼神,那是真正经历过才能有的知解和疼痛。接着,我看见低头啜泣的女生,她的一颗浑圆完整的泪珠,啪嗒,仿佛有着重量与声响,跌碎在牛仔裤上。

一旁少年抽骨牌到了紧要关头,个个摩拳擦掌,脸红脖子粗;这里的少女。

我俯下身,轻轻拍抚少女的背,对她说:“别难过了。感情离开了,哭是没有用的,我们会在爱情里面学到很多东西,爱过再爱,你还会再谈恋爱,会遇见更适合你的人。一次比一次爱得更好。爱情会再回来,没什么好怕的。”

少女吸着鼻子抬头看我,她的眼中闪过一丝诧异,我并没有告诉她,你现在还小啊,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情,还是应该好好念书啊,这样的话。

我知道,当她开始恋爱,就已经成为一个恋者。这是毋须教导或传授,没有年龄限制的,一切都是情不自禁。

我又能规劝或训诫她什么呢?我的恋爱开始得那么晚。

十三四岁的我,还停留在男生很讨厌的童稚愚昧阶段。所幸,一旦开启了恋爱,便成为永不停止的追寻。

开始得那么晚的恋爱,却仿佛是永远不会结束的。就像学会了一件最神奇的秘术魔法,怎么也舍不得自废武功。

我能够知悉每一道爱恋的频率,不管是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曾经有许多次,我像个占卜师那样准确地预言了某某与某某的情爱之萌起或结束。听见的人都觉得我的第六感实在太敏锐,其实,我只是能够感觉到,在平静无波的心湖深处,那一丝丝的漩涡与震荡,关于爱恋的生发或寂灭。

也因此,我自己的爱恋,时时有着如履薄冰的惊惧,我聆听着热情在深深的夜里一点点冻结成冰;我看见炙烈的眼神在平凡琐碎的日常生活中消失光采;我感觉着恋人握住我的手却已不似往昔的坚定,于是,我在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心灵荒原放声大哭。

如果,我们从不曾相爱,也许,我们可以一直相爱。这话听起来矛盾吗?其实一点也不。但是,真真切切地相爱了,哪怕等在前方的是消逝,也比从来不曾相爱要好,好得多。

以前,一直希望有人可以教导我,怎么才能爱得更温驯,更平静?爱的能量那么强大,有时候甚至是粗暴的,予取予求,让人倾尽所有却还不饶不歇,身心俱疲却仍意犹未尽。现在,我渐渐明白,爱恋的精髓不在于初见的魂飞魄散,而在于漫长岁月中的难舍难离。

后来才知道,我是擅长等待的。远距离恋爱带给我的感受总是绝对纯粹而丰盛。见不到面的许多日子里,对于爱恋的感受是最完整的,也因此,我常想象自己应该是个很好的单恋者。

“你可以不爱我,但,爱你是我的自由。你可以不回答,但,等待是我的自由。”有一个人,不无霸道地对我说过这样的话。

我必须理解,必须尊重这样的自由。我微微颔首,从内心致敬。当我们决定要爱一个人的时候,便已经是一个恋者了啊,毋须认证。

恋者是最有创造力的人,有时候甚至能创造神迹。恋者说,有光,于是,一颗颗黑暗的心灵就被照亮了;恋者说,有水,于是,那已经干涸的眼瞳又重新蓄积了生命之泉。

距离第一本散文集《缘起不灭》的发行,已经有二十年了,我的恋者生涯也已经有二十年了。

我在爱恋中慢慢过生活;坚持着自己的创作与梦想;对世间怀抱着善意与温情,都是因为那些爱着我的人,以及我所爱的人。因此,二十年后,我的散文精选集,是献给恋者的。

恋者,乃是我族我号。可以爱人与被爱,永远不屈不挠。

我是一个恋者,我只是一个恋者,我感到无比谦卑,却也无上荣耀。

忧郁,袅袅飞起

忧郁,袅袅飞起

我和多年前相恋然后又分手的男人约在一家咖啡店碰面,栽满绿色植物,充满普罗旺斯情调的店家,在一条蜿蜒曲折的巷弄里。因为怕我迷路,男人体贴地走到巷口来等。我到早了,远远地便见到黄昏里倚着墙正在抽烟的那男人,看见我,他迅速地扔下烟,踩熄,迎上前来,对我微笑招呼。

那一刻,我恍然以为一切都回到了往昔,他总是心慌意乱地熄烟,因为他每次都告诉我,他要为我戒烟,并且,他已经戒掉烟了。我对烟味相当敏感,绝大多数的时候,他与我见面总能清除掉身上所有的烟味,清新得像一株新生的芦荟。他的衣裳与头发,手指和皮肤,完全嗅不到烟味,我几乎就要相信,他确实成功戒烟了。为了我,为了他自己的健康,他真的做到了。可是,临别之际,他靠近来亲吻的时候,我在他的鼻管里,嗅到了烟草的气味。我于是气恼了,恼得与他闹别扭,好几天不理他,不肯接他的电话,等到我的气消了,他便宣布,在我狠心不见他的时候,他难忍痛苦的情绪,于是,又开始抽烟了。

像是一种吊诡的循环,戒烟、抽烟,戒烟、抽烟,最终,他还是戒不了。但,我发现自己再不能那样严苛地看待他和他的烟了。我想象着那时候,他为了让我相信他确实戒烟成功,其实花费了许多的努力。他必须计算着与我见面的时间,在那之前就先杜绝抽烟的念头;他必须努力地刷洗自己身体的每个部位,去除残余的烟味。他确实付出过,确实努力过,这是不应该被抹灭的。许多女人可能都和我一样,用了太多气力去对抗男人抽烟的“坏习惯”,耗损的心力比防堵外遇更巨大。

“一个男人如果太容易戒烟,必然是无情的。”我的朋友瑞瑞对于男人与烟有如此精辟的见解。她以为男人对于香烟的感情是很特殊的,他们把烟当成一种寄托、一种抒发的管道,苦闷的时候、忧郁的时候,烟雾吞吐之间,达到一种升华。

她记得年少时节,在补习班遇见一个男孩子,两个人很谈得来,常常约着爬上宿舍顶楼的水塔,在月光下聊天。男孩不敢在女朋友面前抽烟,却总是在瑞瑞身边抽烟,瑞瑞向他讨烟抽,两个人仿佛分享着某种秘密,也就滋生了某种暧昧的幽微情愫。后来呢?瑞瑞顾左右而言他:“后来我看见自己抽烟的样子,吓坏了,就戒掉了。”据瑞瑞说,很多台湾女人抽烟的姿态都太男性化,眯起眼,挑起眉,凹陷脸颊的形象,翻版自我们的父亲或兄弟,并不优雅妩媚。这倒是真的,我去西班牙旅行,一路上男女老幼,人手一支烟,薰得我鼻涕眼泪一起来,可是,那里的女人抽烟的姿态确实很美,袅娜撩人。或许因为在那里,女人抽烟的历史够长够久了。

许多男人尽管自己抽烟,却不许女人抽烟,表面的理由是对身体不好,真正的理由是女人抽烟不好看。我认识许多女人都不在别人面前抽烟,她们被性别所禁制了。在西班牙的洗衣店里,我看见这样的告示牌:“可以任意吸烟,这里不是美国”。我很想送给只敢躲起来抽烟的我的女性朋友,这样的告示牌:“可以任意吸烟,虽然你是女人。”

伞,海角天边

我喜欢伞,因为伞骨总亲昵地靠在一起,撑开来又有着那样美丽的圆弧形状。小时候穿着雨衣的我,为了有一天可以撑伞,期待长大。念中学开始,我摆脱了湿淋淋气味酸腐的雨衣,书包里放着一把折叠伞,很有些沾沾自喜。几年之后,渐渐不耐烦带伞出门了,有一次和一群同学从视听教室出来,准备搭公车回家,豆大的雨点落下来,将廊檐敲得叮当响,我们都没带伞,挤在檐下避雨。忽然一位学长说:“你们这些女生怎么搞的?竟然一把伞也没带?”其他的男生一起附和,身边的女同学很不好意思地解释,说是出门时没想到会下雨嘛……沉默的我有着小小的困惑与不平:谁说带伞是女人的责任?

如果下雨时,有个男人体贴地为我撑伞,我想,我一定会爱上他。

这想法很快就面临挑战了,大学里有个男生常常会在我上课的教室附近晃荡,有时候托人送来一颗苹果,或者是一包蜜饯,当然,也送来他的诗,那些诗有时候还会登在校刊上。当我在台上排戏的时候,他坐在台下发呆似地盯着我看,那晚排完戏,下起大雨来,我照例没有带伞,他撑一把黑伞,在礼堂门口等着送我去搭车,我不肯和他一起走,他不肯我淋雨,僵持之中他忽然将伞塞进我的手中,很快地跑开,消失在黑夜里。我托同学将伞还给他,并且请他不要再等我了。过了一段时间,校刊上他的诗这样写着:“为你撑伞/却当我是有毒的蘑菇。”从那时候我就明白,并不是一把伞,就能让我爱上一个男人。事情绝不会那么简单。

伞,也让我学会比较坦然地面对失去——人的一生到底得丢几把伞呢——我们丢掉伞又捡到伞,许多伞在不同的手中流转。“管它是谁的?能遮雨就好。”我的朋友瑞瑞很少淋雨。我不捡别人的伞,甚至在下雨时还会想念我曾经拥有过的那些伞。某个阶段我特别喜欢折叠式的小伞,轻便好携带,不下雨的时候也不会显得多余。我偏爱一把质材很轻,内里与外表的花色完全不同的折伞,我撑着它去上课,将它放在讲台旁晾干,学生常常会歆羡地赞叹,好漂亮的伞。那把伞有一次被我遗忘在教室里,就此遗失,学生们都有种歉疚感,仿佛未善尽督护之责。

我还有过一把金黄色的欧风长柄伞,手把处像一个花苞,镶嵌着一颗红宝石似的琉璃,像一柄宝剑,当我带着它总会吸引不少目光。从此我爱上长柄伞,不仅是装饰,还可以防身,这伞跟了我很多年,最终还是遗失了,令我好生惆怅。然而,惆怅何止于此,我曾经和一个男人进行着一场秘密的爱恋,我们到异地旅行,遇雨,我挑了一把伞,他付了钱。他希望我带伞回家,而我坚持不肯,他不明白一个女人在爱情里怎会有这么多的忌讳?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那么小心翼翼还是散了?那柄伞依旧在他的办公室,我们却各自流转到不同的爱情里了。

走过海角天边,遇过许多带伞不带伞的人,如今,身边有个优雅的男人,下雨的时候总会为我撑伞,他不觉得带伞是女人的责任,他总有许多细心体贴的举动,但我并没有心动,我知道他是一个gay,而我喜欢与他共撑一把伞,那种相依相伴的感觉。

通往天堂的指纹

和我的朋友瑞瑞在购物中心闲逛,靠着二楼的栏杆往下看,一个色彩缤纷的摊子前,聚拢着一群人。我拉住瑞瑞说:“看!那是卖‘蜡手’的。”瑞瑞一边被我拖着往楼下凑热闹,一边狐疑地问:“真是什么都有得卖,还有卖‘辣手’的?卖不卖‘摧花’啊?”

这是已经流行了一阵子的新玩意,玩来玩去最好玩的还是自己,用温热的蜡铸出一只自己的手,再染上不同的颜色,可以做成相片架或是手机台,又或者是送给情人当成纪念。许多蜡手陈列在台子上,有竖起大拇指的;比出V字形胜利手势的,当然也有昂起中指的睥睨表情。

我想到的却是那些在我的生命中经过的手,和我自己的手所经过的那些人。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手是人体中最有趣的部分的呢?一定不是当我坐在钢琴前面,怎么努力也弹不好的时候。我的手指比一般人都要柔软许多,我在握笔和弹琴的时候总比其他小朋友吃力些,老师于是说,我老是心不在焉,并没有察觉到我的异样。后来,有些朋友握住我的手,眼中闪动着惊奇,啊,你的手好软,我才知道自己的手确实与其他人不同。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有意识地注意着别人的手:我悄悄打量那个男人骨节粗大的手,我注意着那个女人秃秃的指甲,我惊讶地发现那男孩的手比女人还秀气。

我体验到很多生命里敏锐的感觉,是透过手传递而来的。爱着一个人的时候,我的知觉全被他摄了去,每次呼吸都有高危险的相思浓度,却还不够,仍企求更多,更多濒临崩溃的快乐和痛楚,永不餍足。直到在漆黑的暗巷里,在人声鼎沸的街道上,在电影播放着最煽情的片段,忽然,握住他的手。两只手的相遇,让灵魂安定。我的另一个忧虑同时缓缓升起,被这样牵着手的我,往往失去自己的主意,只想跟着这个人走到海角天边。

世界上每个人的指纹都不一样,我想象着每个时刻,自己在不同的地方留下了同样的指纹。我的杯子和台灯;我的电脑和档案夹;我的风衣和情人,都是我的指纹,虽然看不见,却存在着。

瑞瑞说过,她年轻时与挚爱的情人不得不分离,那一夜他们裸身相拥,沉沉睡去。男人的手掌犹为霸气地握住一只她的乳房,天明后他们醒来,男人的掌与她的胸已紧密贴合,仿佛皮肉在一夜之间交互滋生,男人的手掌抽离时,她痛得落下泪来。男人离去之后,她总觉得乳上犹存着男人的掌痕,时时发烫,还能感觉到脉搏的跳动,曾经她以为,这痕迹将永不褪除,已经成为身体的一部分。

于是我也想到我的身上遗留下来的那些指纹,那些爱过我的温柔抚触,深深浅浅,使我喜悦或令我疼痛的,肉眼看不见却可能是永恒存在的指纹。当我死去之后,仍布满着我的身躯。我不知道究竟怎样的人才能上天堂?人皆自私,人皆软弱,人皆恐惧,但,爱与被爱的时刻,情人的手轻轻碰触,我忽然觉得勇敢,变得坚强而慷慨。烙印着这些爱人与被爱的指纹,天堂之门,是否将为我开启?

濡湿以后

躺在沐发椅上,我瞥见邻座年轻女孩乌亮的长发,在热水冲洗之下,化成一条条黑色的蛇,蛇身旋转着,落入池中。同时,我嗅到洗发精的气味,从我濡湿的发根漫延开来,于是,我闭上了眼睛。我闭上眼睛的刹那,记忆张开了眼,小小的我头上全是肥皂泡,母亲正用药皂抹在我的头上,一边揉搓着,让泡泡生出来。有时候肥皂泡流进眼睛,我便扭着身子哭叫起来,好痛好痛……母亲总是机会教育,告诉我,用肥皂洗头已经很幸福了,当她像我这种年龄,都是用碱洗头的。我只知道碱可以做成棕子,蒸馒头也需要碱,却不知道碱也能洗头。

然后,一包包的洗发粉出现了,我最喜欢耐斯的气味,国中时代,许多不快乐的晨昏里,撕开耐斯的瞬间,都能带给我难以述说的愉悦。到国中剪短头发之后,才学着自己洗头的我,起先无法将洗发粉溶解开来,有时候洗完了还有颗粒留在发间,母亲教我必须先将头发完全濡湿,再一遍遍地揉了再揉,粉末才能渐渐溶成泡沫。我将头发浸在温热的水中,让每根发丝都濡湿之后,慢慢地揉了再揉,我的耐心就这样被训练完成,明白很多事都要靠时间成就。

那种叫做“绿野香波”的洗发精,彻底改变了洗发这件事。绿色的透明液体装在瓶子里,散发着绿野草花的香味,尽管是那么人工,但是,在“可丽柔,绿野香波”的歌声中,看着金发模特儿穿着飘逸的白色洋装,在花藤编成的秋千上荡啊荡的,这样的浪漫情怀,还是让人忍不住向往。那时候很多年轻女孩,都留着林青霞式的中分长发,一阵风过,飘起的都是绿野香波的气味。这长发这香味,当然也包括我自己。

接着,各种品牌的洗发精愈来愈多,“566”、“333”、“洗发精”,不仅要能洗干净,还要能滋养,使秀发闪闪发亮。当红女星几乎都被选为洗发精的代言人,从陈莎莉、崔苔菁、欧阳菲菲到王菲、张曼玉、章子怡,我们看见日新月异的洗发精不断推陈出新,也看见一代新人换旧人。

每个女人都会有一种特殊的记忆,是关于洗发精的。我的朋友阿命说,她记忆中有一种奇异的洗发精的气味,是在北海道大雪纷飞的旅邸中。那天,她和恋人吵了一架,谁也不肯低头,他们各自盘据在小小的房间的一角,她到洗手间去洗头,浸湿了头发才想到自己入冬就会龟裂的手指,医生几度警告不可以碰洗发精和肥皂的。她咬咬牙还是挤出洗发精,忽然,一双温暖的手,伸进了她的发间。恋人一句话也没说,安静地为她洗头,冲洗干净,替她用毛巾擦干,她忍不住拥抱住恋人。那个旅邸中的洗发精成为一种记忆,多年来她一直在找相同的品牌与气味,哪怕他们已经分手了,她还在寻找。

在中,张爱玲把洗发这件事写得如此感官,刚刚洗过头的娇蕊与振保初次见面:“这女人把右手从头发里抽出来,待要与客人握手,看看手上有肥皂,不便伸过来,单只笑着点了个头,把手指在浴衣上揩了一揩,溅了点肥皂沫子到振保手背上。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洗发精确实是感官的,因为它的泡沫,因为它的气味,而它的一切美与想象,都在濡湿以后。

梦的入口

我的头靠在枕上,从颈子开始松弛,然后是肩臂,睡意像一只貂,轻巧地爬过我的腰,然后是脚,就要睡去了,在深深的夜里。在一个枕头的倚托下,我把自己交给睡眠,也交给不能预测的梦境。

我曾经收到过一个枕头,作为生日礼物,那时我正陷在自己的轻忧郁之中,总是睡不好。捧着枕头的我的朋友说:“换一个枕头,也许能睡得好一些。”我在她的好意之中颔首,并且开始换枕头。我脱下枕头套,赫然看见用了一段时间的枕头里布上,黄褐色的斑斑点点的痕迹,这些都是我淌流过的眼泪啊。在睡前,那段空白的时间,很多因为爱而生出的委屈和痛楚缓缓包围住我,于是,我的脸贴着枕头,我的泪顺着眼角倾流而出,枕头沉默地吸去了我的泪,却留下这些触目惊心的创痕。我用一种前所未有的微妙复杂的心情,环抱住那个即将被丢弃的枕头。

唐传奇小说里的崔莺莺在婢女红娘的陪伴下,到西厢房与张生私会时,红娘先将莺莺的枕头送去,唤醒正在睡梦中的张生,使张生又惊又疑,看着那个枕头,还以为自己在做梦。偷情的女人,连枕头都要自己带着,可见这是多么私密的个人用品啊。传奇小说里还有另一篇故事,叫做,说的是一个跋涉在科举功名路途上的书生,在旅店里遇见一位道士,借了他一个枕头小寐,枕上有一个洞,书生极目注视着,那个洞愈来愈大,他竟然钻了进去,接着考上功名,平步青云,备受皇恩,也曾受谗害,却能平反,直至老病去世,才从梦中醒来。梦的入口,原来就是枕头。

到了中年,总免不了有一点腰酸背痛的苦恼,我的朋友瑞瑞听从医生建议,决定抛弃她用了好几年的羽毛枕,换成高密度乳胶枕。我问她,哪天可不可以去她家打枕头仗。看见好莱坞电影里的小孩子,拽着枕头彼此打来打去,白色羽毛飞舞满天,感觉好像天堂。小时候我们是不打枕头仗的,我睡过茶叶枕,每次转侧都听见干燥的茶叶被压得更碎的声音,刚刚用的时候还能嗅到淡淡的茶香。小学时常流鼻血,睡到半夜也能血流满面,母亲听人说绿豆壳清火安眠,便用来装枕头。不管是茶叶枕还是绿豆壳,似乎都不适合打枕头仗,我的天堂梦想一直没有实现。瑞瑞听完,蹙起眉问我:“羽毛飞满天,你不会过敏打喷嚏吗?”好吧,这又是人到中年的另一个苦恼,过敏的东西愈来愈多。

那天瑞瑞告诉我一个伤心的故事,说她的母亲在父亲背叛离开的多年之后,仍在床上留着父亲的枕头。有一次她进卧室去,看见母亲抱揽着父亲的枕头,沉沉地睡着,她忽然觉得好恐怖,一个人怎么能无望地爱恋另一个人这么长久而热烈呢?我听着她说的事,正想着该怎么安慰她,她忽然佻C的笑起来,告诉我,枕头应该只有两种功能:“枕在腰上做爱,枕在头上做梦”。我知道,安慰对她根本是没必要的。

我的脸贴着枕头,嗅着自己的气味,就从这里进入,一个新鲜的梦。在梦里,我爱过许多人,也被许多人爱过,我在离别中落下眼泪,在拥抱里幸福叹息,醒来才知道,原来是真实的人生。

永恒的倾诉

除旧布新的年关将届,母亲打扫完家里每一寸地方,便站在我的书房门口,往里面张望。看着那些堆积在角落已经好些年的纸箱纸袋,她说:“该清一清了吧?都好多年啦。”我埋首在书堆或电脑屏幕前,假装很忙碌的样子,说着“好啦好啦,有空我会啦”。母亲摇摇头走开,知道今年又没希望了。我把头抬起来,转向那些已经蒙尘的堆积物,箱子里是我远行时朋友们写给我的信。

在美国的大半年,在香港的一整年,几乎每一天,信箱里都会有一封信,满载着思念与倾诉。我在打包的时候便带着它们一起回来,像一个记忆的保险箱。它们是我的收藏,是我的珍宝,要怎么“清一清”呢?

的作者,中东画家诗人纪伯伦在情书中写着:“在生命憔悴的时刻,心灵被失望占据,我就读你的信……你的信使我想起真实的我,让我审视我自己,让我远离丑恶和污浊,避开生命的堕落。”这确实是我必须保留住这些信的原因,我不想失去真实的自己。

自少女时代我便很爱写信,每一天放学之后都要写长长的信给同班同学,信里谈到阅读、谈到生活琐事、谈每一种细微与感伤;同学读完我的信,有时候回复,有时候不,而我根本不以为意,只是需要倾诉。后来我常在剖析自己的创作经验时谈到这一段,并且认为这便是我写作的启蒙与磨炼。“这么说起来,我也挺重要的嘛。”我的朋友瑞瑞有一次忽然意识到这件事,忍不住得意起来,然后又有些认真地说,“那时候其实满担心你的,觉得你那么敏感,可能会自杀。”瑞瑞说她搬家的时候总舍不得把我的信丢掉,一笔一画,那么耽美的那个十七岁女生,早已从这个世界消失了,却还住在她的信盒子里。

我和瑞瑞关心的事一向不同,生活情调也很异样,想着她的信盒子里珍藏着我的信,却觉得格外温暖。

不管是情人还是朋友,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便想要给他写信,仿佛是藉着书写,将自己的一部分留在了他那里。写出来的每个字都那么具体真实,可以一再揣摩,也就产生了力量。与情人远隔十万八千里,但我相信以吻封缄,他便能感受到爱意;与朋友许久未见面,但我相信有我的理解和安慰,他便能从失去爱恋的打击中恢复勇气。

我最不喜欢做的事就是把信“清一清”。年轻时一直和一个男孩子通信,他不擅言词,信却写得动人心弦。后来,为了让自己断绝对他的想念,我决心烧掉那些信,特意买了一只烧锡箔纸的圆桶,花费一整个下午。顶楼风很大,银色的纸灰从桶子里飘出来,火和烟使我呛咳,泪如雨下。纪伯伦的情书里写着:“每个人都需要一个避难所。我的灵魂避难所是一片丛林,我带着对你发自心灵深处的情感的理解,生活在其中。”于是我明白,那天下午我放火焚烧的,原来是一片丛林,我的避难所。

那些尘封在纸箱里的很多情感都变易了,使我不忍开启。读着远去的岁月里的信,总不免感伤,那曾经专注聆听的人已不复存在,甚至连写信的人也杳不可寻,只有这信,仍款款深情地、不断地、永恒地倾诉。

棉花糖的保存秘术

如果,我们可以找到一种方法,长久保存我们的幸福与美好感受,就像能够长久保存棉花糖,让它蓬松、甜蜜、有光泽。如果,我们可以。

小时候最喜欢和父母去动物园游玩,那时坐落在圆山的动物园很狭窄,每种动物都给囚在笼中,郁闷地发着恶臭。我到那儿去最主要的原因是,那里总有卖棉花糖的小贩,推着脚踏车载着简易的制糖机,往孩子聚集的地方来。我喜欢看他制作棉花糖的过程,先将粗粒蔗糖倒进去加热,不久就可以嗅闻到馨甜温暖的焦糖气味,那被我解释成一种幸福的气味,每一次嗅到便觉面颊微酸,有欲泪的意想。接着,神奇的事发生了,被烘热的糖变成一片片薄纱似的从机器里飞出来,小贩取来一枝细木条,将它们一层一层包裹起来,成了一大球雪白的、蓬蓬的、飘着香气的棉花糖。

永远不会忘记第一次啃食棉花糖的经历,我把整张脸埋进去,用力咬一大口,棉花糖迅速在嘴里融化成些微糖霜,惊异中一咽口水,吞下去了,就这样,没有了。我感觉到惆怅,盯着期盼好久的棉花糖,原来是这样的。好像还不如冰糖呢。那时同学教我把冰糖含在嘴里吃,咯啦咯啦,一块冰糖有时可以吃一个上午。也有同学请我吃方糖,含在嘴里真是甜得头皮都要飞走了。

第一次的惆怅并没能使我失望,我仍是棉花糖的拥护者,有时突发奇想,不如就这么擎着不吃,欣赏它的形状与气味也是好的。然而,我的如意算盘很快被打散,风吹与日晒一点点侵蚀了它,它萎缩变形了,蜷成一堆并流下黏黏的糖汁,终究是送进垃圾桶的命运。

长大以后有一次和朋友谈起刚刚结束的恋情,曾经期盼了那样久,曾经以为是天造地设的契合,曾经以为再不会有别的爱能爱得那样深而细致,却仍是结束了,仍是过去了。朋友了解地笑起来说:“是啊,不就像是棉花糖一样吗?”

就像是棉花糖一样。对于棉花糖的企盼和迷恋,大约是每个人童年时共有的经验吧,那样地憧憬,那样地失落。

长大以后,我们仍在人世间寻找自己的棉花糖,一种对于理想生活的想象。我们的心曾是粗颗粒的蔗糖,未经雕琢烘焙的时候,既没有气味也没有形状。然后,因为某个人或某件事的触动,我们被热力煎熬,既喜悦又伤痛,但是很甘愿。我们甘愿改变形状了,一种更轻盈的,接近于飞翔的形状。为了能被接受,我们也甘愿被拘管起来,成为一种固定的形状,就像棉花糖。但,接近我们想接近的人或情感的时候,便会感觉到一切并不如想象,其实有太多艰难和辛苦。我们擎着一枝变形的棉花糖,既不忍丢弃,也不想品尝。

许多人在这样的过程里全盘否定了棉花糖和幸福,认为它们不过是梦幻虚构的东西,一点都不真实。而我质疑的是,真实的世界里难道容不下甜蜜浪漫的梦想吗?我知道棉花糖会令人失落,但,假若我获得了制造棉花糖的方法呢?

我并没有保存棉花糖的秘术,可是我知道如何在旧梦醒来以后,再追寻新的幸福与美好。

男人的瓶中信

“所以,你现在是个老爸了?真是天上掉下来的礼物啊。”在朋友们的聚会中,刚过四十岁生日的楠仁变成大家取笑的焦点。原本,他是个无忧无虑的单身汉,追求青春正好的美女,每年花上几十万加入高级健身俱乐部,三年就要换一部新型房车。现在,我看他坐在那里张惶失措的脸,忽然觉得挺可怜的。就在两个月前,他慌慌张张跑来找我,说是多年前交往却早已分手的女朋友,带着一个十二岁少女来找他,宣告这是多年前他们爱的结晶。分手的时候,女朋友刻意隐瞒了怀孕的事,原本是想把孩子带大的,但她近来想结婚,嫁给一个洋人,女儿不肯跟她去,和洋人关系很差。前女友无可奈何,想到了这个缺席多年的父亲,“也许你们相处得来,这个小鬼跟你一样的个性。”前女友如是说。我马上出现小人之心:“去验DNA了吗?”楠仁呵呵呵地笑起来,分不出是无奈还是沾沾自喜:“那个牙齿,那个肉鼻子,一看就是我们家的孩子。”

小少女竟也挺愿意和楠仁一起住,只是把楠仁的生活全搞乱了。他说他有时候看着女儿,心里充满疑惑,孩子的妈到底是对他深情难舍,还是挟怨报复?就好像是多年前犯下的罪行,已掷入深深海底,却忽然浮悬而上,摊展在众人面前。他问我,女人到底是怎么想的?生养一个小孩,难道不是一件吃力的事吗?为什么在戏剧或是小说里都以一种浪漫的情调去歌诵呢?女人不管是什么原因藏着一个孩子,对男人都是不公平的。楠仁得出这样的结论。

我却免不了地想着,在女人那里藏着的,岂止是孩子而已?男人的很多往昔与创伤,也都封存在女人的心里呢。男人和女人谈恋爱,爱到最痴迷的时候,就忍不住要把自己的伤心事向女人倾诉,以增加亲密感。女人确实很容易被那个脆弱的男人打动,忍不住要把他拥进怀里,加倍热情地抚慰。她们的母性充分发挥,男人内在永远稚拙的部分也得到了安慰。

女人总是有本事从男人那里获得秘密,可不一定懂得善用这些秘密。有些女人用逮着小辫子的方法去对付男人,只要是发生冲突,就把那些伤心事拿出来当成武器,刺向男人最脆弱的地方。某些聪明的女人,既能紧紧保守着这些秘密,让男人感觉安全,又能好好地善用这些秘密,让自己的感情路趋吉避凶,正因为她理解到男人的弱点,才能掌握住爱情的脉络,保护了男人,也就保全了自己。我见过一些让男人恋恋不能相舍,或多年之后不可或忘的女人,她们多半都是安静的,不喧哗,像一只小嘴深腹的瓶子,深深隐藏着许多秘密,男人的,自己的,他们共同的秘密,藏得那样深,宛如一只沉入海底的瓶子,封着一纸长长的信笺,那信里书写的是岁月里的每一个伤痕与荣耀。多年以后,由男人颤抖着,小心开启,读的时候,免不了泪流满面,如月光之下的潮汐汹涌。

丢失的拖鞋

品茹和男朋友阿坚在一起已经有三年了,阿坚在外面租屋子住,品茹则和父母亲一起住,她的父母亲认为女儿没有出嫁,就该住在家里。品茹有时候去阿坚家里煮东西,有时候去他家里帮忙打扫,只是从来不能过夜。他们都认为这样的关系也满好的,一点点的隔离,会带来更多甜蜜。

阿坚换了工作之后,忽然变得很忙碌,甚至一个礼拜也见不到一次面。品茹就自己去他家里,煮一些意大利面来吃,吃完之后帮忙打扫。她说她最喜欢的时光,就是穿上阿坚帮她买的拖鞋,披着阿坚的灯芯绒长衬衫,窝在沙发上看DVD。虽然阿坚不在身边,却也觉得亲近甜蜜。

阿坚的工作仍然忙碌,对待品茹的态度也不如以往,有些朋友提醒品茹,三年了,正好是浓情转薄的期限。说得她毛毛的,便找阿坚谈,想和他沟通一下,阿坚听了品茹的抱怨和不满,却丝毫不解释,也不为自己辩护,只是意态阑珊地说自己确实是累了,只想好好在工作上冲刺一下。

品茹一下子就哭起来,问他,到底是什么事让他感觉“累了”?难道是她吗?还是他们之间的关系?阿坚什么都没说,只要品茹再给他一点时间。品茹面对一段既没有结束,也不能继续的关系,心力交瘁。

她不再去阿坚家里煮食或打扫,也忍着不再打电话给阿坚。她努力把生活安排得忙碌些,有加班机会就加班,有联谊活动也不放过,虽然她没有说,大家都知道她已经结束了一段感情。只有她自己心里明白,其实还是牵挂着阿坚,她总觉得还欠一点什么,没有真正交割清楚。

过了半年多,阿坚的公司结束营业,他找到了品茹,像小孩一样大哭一场,希望品茹能回他身边,他说那时候并不是不爱她了,只是有点提不起劲,可能是整个生活都处于低潮吧。

品茹听了他的解释,跟着他回到他的家,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那半年的痛苦煎熬仿佛也不存在,只是幻想。

直到阿坚打开鞋柜,随便取出一双拖鞋给她。这不是她的拖鞋,她发现自己的拖鞋已经不见。

阿坚说是有次大扫除弄湿了,就丢了。

品茹不久之后从阿坚家里搬出来,知道这段感情确实交割清楚了。阿坚丢掉她的拖鞋,也就丢掉她这个人和这段感情,在心理上他早就割舍掉她了。

很多朋友对于品茹的感受并不太理解,为什么单单是为了一双拖鞋呢?而且还是一双旧拖鞋?

我想我可以明白,不是运动鞋,不是名牌真皮鞋,而是回到家之后,必须换上才觉得身心松弛的拖鞋,居家的,可以真实面对自我的时刻。男人其实都知道,女人最恨的是男人把她当旧鞋一样地抛弃了,男人却很难明白,只不过是丢掉了女人的旧拖鞋,竟然也会有这么多的意涵。

很多女人已经不想再去争取外面那五光十色的世界,她只想在男人回到家时,完全拥有他们。就像是一双拖鞋,随脚的、舒适的,亲密不可分离。这种幽怨的情绪,只有女人才能明白。

甜蜜如浆,烤番薯

小时候回家的路上都要经过一片番薯田,绿油油的番薯叶长得好茂盛,大人说这些叶子要喂给猪吃的,我们吃的是埋在地下的番薯。我家里并不烹煮番薯,却在菜市场里买一包用糖熬煮的竹山甜番薯,黏黏的,曾经,咬一口就黏下了我已经脱摇的门牙。

最让人期待的还是天冷以后的烤番薯,卖烤番薯的都是推着车的老人家,穿一身洗得泛白的蓝色厚棉衣,摇一节哗啦哗啦的竹子,我们一听见便围聚拢来,一块钱、两块钱就可以买一只肥肥的番薯了。多年之后,我挑了一个肥肥的番薯,老板慎重其事地称了称,说:“五十元。”我吓得半天不敢伸手去接,一块钱是怎么变成了五十元了?如果烤番薯可以买来囤积,我对它的信心会比股票和房地产强很多。母亲每次听见我花那么多钱买一只烤番薯,都替我不值,她说五十元她可以买一大袋生番薯。

家里的番薯多半都是煮稀饭吃的,这还是在“清粥小菜”的情调弥漫开来之后兴起的。母亲去吃过一碗“地瓜稀饭”,问出价钱之后,当下就说,她的五十元生番薯可以煮一个月的地瓜稀饭,于是,每次吃地瓜稀饭都觉得是一种赚钱的行为。番薯煮得将化未化,白色米粒也熬出了番薯的甜香味,我喜欢从稀饭里挑出糯糯的番薯,满满咬一口,既不会掉牙又好满足。

地瓜汤是番薯壮烈成仁之后的另一道美味。那一年为了泡温泉与朋友入山去,山上雾气浓重,寒意砭骨,一个转弯,山道旁悬一盏灯,上面写着“地瓜汤”三个字。我们下车,丝丝细雨里钻进空无一人的小店,炉灶上煮着地瓜汤,锅旁竖着牌子:“十五元,请自取。”我们一人一碗加了姜的地瓜汤,吃得脸颊潮红,整个身子都暖起来。老板始终没出现,我们付了钱继续上路。泡完汤回程时雾开了,一路下山都没看见那个小店,后来再去也没遇见。我和朋友常常提起这件事,笑说我们闯进了聊斋,吃了蒲松龄的番薯。

我在春日里的最后一道冷空气里下车,穿越马路。入夜的街道,熙来攘往的人群,便利商店的门一开,便听见“欢迎光临”的呼喊声,充满元气。而我停在便利商店旁边,一间幽暗的小店门口,对着一整排垂挂如鱼的番薯,扯开嗓子喊:“老板!要买烤番薯喔。”老板娘从暗处走出来,戴上棉手套,她问:“要几个?”我喋喋地说着,不要红的,要黄色的喔,我要烤得很软很软,有蜜油流出来的那一种。老板娘会心一笑,戴着手套的手探进瓮窑,热腾腾一只番薯在她掌上滚来滚去,像刚刚捕捉住的黄色小老鼠。老板娘说有人喜欢软的有人喜欢硬的,各人有各人的喜爱。我捧着我的烤番薯,香味扑鼻。

我等着过马路的时候,忽然,时光的甬道裂了一个口子,也是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与我相恋的那个情人,倚着街边的栏杆,双手交握,注视我捧着烤番薯,一步步向他走去。

那是一个陌生的城市,是一段初初开展的情爱,我们沿着街道走,常常迷路了,便停下来休息。我看见一个卖烤番薯的自行车,欢天喜地跑去买了,再与他一起分食。我是那么专注于手中的番薯,他是那么专注于吃番薯的我,专注,绝对是爱情中最迷人的部分。

他后来是怎么失去专注的?而我又怎么始终没失去对于番薯的专注呢?我迷恋于那甜蜜如浆的滋味,那是爱情中最难保持的滋味。

剥开我,你只会流泪

侍者在桌边弯下腰,截断了我和朋友的交谈,他问:“我们今天的汤有海鲜浓汤、牛尾清汤以及洋葱汤,两位要什么汤?”朋友说他要海鲜浓汤,我说我要洋葱汤,侍者弯腰鞠躬,准备离去。朋友一直注视着我的脸,此刻忽然唤住侍者,他说他改变主意了,他也要洋葱汤。“看你那么笃定的样子,洋葱汤应该很不错。”他为自己的观察力与决断感到得意,我却忍不住要澄清:“我没有预感喔,我只是看见洋葱汤都要试试,可是,失望的时候很多。”“喔,这样啊。”

还好,那一天,我们很幸运,洋葱汤炖得很入味,而且送进烤箱焗了一下,表层的起司有点焦脆,切细的洋葱质地很柔软,几乎化进汤汁里,增添了天然的甜味。

“为什么对洋葱汤情有独钟?”朋友问。我的汤匙停在浓稠的汤汁里,一个男人的脸忽然出现,闪了闪,快速地寂灭了。我仿佛很精到的样子说:“你知道,洋葱汤不难做,却不容易做好,所以,要考验厨师就要点洋葱汤来试试。”“喔,原来是这样。”

其实,原来并不是这样的。原来是什么样的呢?

很年轻的时候,那个有着女朋友在身边的学长,他对社团里所有的社员都很好,对我尤其照顾,别的同学偶尔会酸溜溜地说,只要有学长罩着你就好啦,你是有特权的嘛。和我比较亲近的女生会善意地劝告,学长有女朋友的,保持一点距离吧。我在一直努力保持距离,可是,他却很勇敢,一点也不顾忌旁人的眼光和议论。我过生日时,他请我去一家西餐厅吃饭,他点了洋葱汤给我,那是喝头一次我到这种汤,学长说洋葱炖化了,汤的味道就齐全了。“洋葱为了成全汤,壮烈牺牲了?”我一边说一边觉得好笑。他却很慎重的样子说,为了真正的梦想,一定要有所牺牲的。那次之后,便听说学长和女朋友在谈分手,我忽然觉得好恐惧,再也不去社团了,当他们确实分手,我也和他断了联络。

他一直持续写信来,诉说他的情感,告诉我不论要等多久,他一定能找到我那颗真心。在他入伍服役之前,我写了一首短诗给他:

你以为你找得到/因为你不知道我/

我没有心/

我是一颗洋葱/剥开我/你只会流泪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喜不喜欢他?那些情感的火苗或许还没开始就被太强的道德感和洁癖给扼杀了?但是,写着这首诗,确实像切开一颗洋葱般的呛咳欲泪。

我不太喜欢料理洋葱,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止不住的鼻涕眼泪。中年之后,我愈不喜欢眼泪,喜欢更多的欢喜。去吃铁板烧的时候,面前会有一碟生洋葱碎末,拌着淡味酱油,脆脆的口感,水果的甜味,毋须炖煮也能感觉。不知不觉,我就把面前那碟吃光了,连牛排或龙虾或鹅肝也比不上的美味。有一年在屏东,看见堆叠在路边像重重山丘的洋葱,一大袋一大袋,都是土地的颜色,因为丰收的缘故,形成滞销状况,我们乘车像是路过洋葱沙漠。

洋葱也会有恼人的后遗症,当年老牌影星李丽华去好莱坞拍片,曾抱怨与美国男星拍吻戏最受不了的便是满口洋葱味。想一想我还算是幸运的,至今还不曾有人因为我吃过洋葱而拒绝亲吻,因此,剥开一颗洋葱,我开始学习微笑。

穿越 探望 我等过

穿越

我们住得很近,却并不常见面,谁也不肯破坏无言的美好契约。

我骑着车从你家园圃经过,工作中的你抬头打招呼。“嗨!”我笑着,风一样地远逸而去。回到家,看见台阶上养在玻璃罐的一朵花,才知道你来过。我缓缓熬煮樱桃果酱,等待花谢以后,盛装罐中,给你送去。

如繁复花瓣的绵密心事,如赭红果酱的深邃情思,其实你和我都明白,都不愿意显露。

一只玻璃罐,轻易穿越两个紧固防卫的孤独心灵。

探望

去年春天,你在我窗前种了一排杜鹃。

“明年花开的时候,经过的人都会猜测,缤纷美丽的窗台里,住的一定是个浪漫的女人。”你说。

“那女人有个浪漫的情人。”我说。

是吗?是吗?你笑。

是的。是的。我嚷。

一场车祸,使你非常沉静了。不说不笑也不动,我每天去探望,报告杜鹃的生长和花色,如你所预料,果然有五种颜色,我把新鲜杜鹃插在瓶中,并没有告诉你,这已是今年春天最后两朵花。

我等过

一棵树能在森林中屹立多久呢?

没有人知道。就像一个人能坚持对情爱的美好憧憬多久呢?

我一直在思索,在寻找,后来,看见这棵树的时候,就明白了。

一棵树不被风雨雷霆摧折,不被天火焚烧,愈来愈高,愈来愈结实,已经不像一棵树,而更像一座岩石,像一个不朽的见证,证明着一种与天地同在的存活。

就像我见证了自己的爱情,因为,我等过。

翅膀的痕迹 如果

翅膀的痕迹

“你不是说我一定会获得幸福的吗?你不是说天使会看顾我的吗?”那一次,我在绝望中自暴自弃地对她喊叫,一边哭泣起来,“幸福在哪里?天使在哪里?”

她在奔流的河边停下,牵着我俯看岸上的岩石:

“看!天使飞过这里,你会找到幸福的。”

我看见黯褐色的,润莹潮亮的岩层,有着深深浅浅,羽毛一般的刻痕,像天使张展的翅膀,竟忘记了流泪。

并且再度相信了,她所说的,关于我幸福的预言。

如果

天蒙蒙地亮,雾将散而未散。你带我来到锁闭的门前,邀我进入,据说,那是一个神奇美妙的世界。

我说,你先揭去面具,天涯海角我都愿和你一起。你说,我若和你进去,别说揭下面具,你会令我全部愿望都实现。

“如果你是真心的,为什么不让我看见你真正的样子?”我落寞地问。

“如果你是勇敢的,为什么不愿陪我进去?”我听见你的声音,哀伤的,从雾里传来。

深深凝视

入山好几天,不是雨就是雾,他们都说这时节不对,所以我只是走进一座山,并没有看见山的样子。

就像我只是以为自己恋爱了,却没能使他爱上我。

但,我是真的倾全部心灵虔诚地爱过他了,而且,这爱仍未枯竭,永不止息。

离开这座山,一个转弯,天忽然晴了,我清楚地看见山脉、天空、云朵、河流,比想象中更壮阔动人。我深深凝视,像顶礼着贵重的爱情。其实,他有没有爱过我,一点也不重要。

蝶恋花

当我终于遇见你的时候,真希望自己不是一只蝴蝶。

我情愿是,供奉着你的花托或茎叶,滋养着你的雨露或泥土。不想再去刺探花心的秘密了。我甚至愿意拆卸翅膀,舍弃飞翔,当你凋萎便伴随着一同死亡。

而你拒绝与我相恋:“看看我身旁的她,因为爱上一只癫狂的蝴蝶,憔悴如斯。”

你坚持做一朵没有恋情的花。

我只好做一只忧伤的蝴蝶。

长相思

这些花像不带笑意的脸孔,齐齐扭转过头,定定凝望着你。

一切蒙尘心事都无法遁逃,走远了的情绪纷纷回来了,变得尖锐清晰,有一丝细细的疼痛。说好不联络的,突然忍不住要去了解一切是否安好。说过不懊悔的,突然希望时间可以倒流。

被一丛花这样凝望的时候,你不得不收起洒脱的笑意,承认自己是寂寞的。你不得不诚实地对我说——是的,我一直深深思念你。

练唱 问候

练唱

才把钥匙插进门锁,便听见风在屋里游唱的声音了。

我在门边犹豫了一会儿,不知道应该进去,或者离去?

第一次到你的高楼,你给我看留声机,看你搜集的,大大小小,各种颜色的旧唱片。

摇动留声机,放一张古旧的唱片给我听,不知是法文歌曲或是西班牙文?听来有些滑稽,我停不住,笑了又笑。

音乐声和笑声停止时,我们都听见,风,始终在门窗外呼号。

“你听。”

“风在练唱。”你说。

“唱着快乐的歌。”

“是吗?”你擦拭一张薄荷绿的唱片,淡淡地,“我从不以为这声音是快乐的。”

但我以为是快乐的。房内有你,有我,有属于我们的时光。

今日,你去流浪,把钥匙和满楼的风留给我。

“什么时候回来呢?”

“等我倦了的时候。”

我坐在唱片堆里,不能入睡。

一整夜,那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悲伤地练唱?

问候

我病了,一段相当长的时日。

恍惚之间,常看见他,背着简单的行囊,像临别那日,站在门边,帽沿下的眼睛,落寞而热烈,说,我来求和的。

我坚决地摇头。

他必须在两种爱情里,选择。

我,或是海洋。

站在光亮里,他说:等我这最后一次,以后,再也不走了。

我转开头,不说话,爱他,是不是就该给他自由?

你知道,我是舍不下你的,我一定会回来。他临走时说。

然而,海洋是狂野善妒的情人,不肯放他回来。

后来,我渐渐康复了。

在夏日的阳光里,把洗涤好的衣物晾挂起来。竿上的靛蓝红紫,气味芳香,是一个新的世界。

突然,有声音自远方传来。

是他。蛮横而温柔——遣海上的风,来问候,来拥抱,来缠绵。

海,舍不下他。他,舍不下我。

我又病了。

月光笺

决定写信给你,在有着这样好的月色的夜晚。但,应该选择怎样的词句与文字?我们之间的情感含蓄又隐密,还有着不能言说的幽思。

今夜,借月光为笺。

用河流剪裁,以山岳分段,一座又一座城市,便是断句了。

我没有才思,有的仅是情意。

不能封缄,无法投递,我的坦白与真诚,全然摊展,不再掩蔽。

迟眠的人都见到,似缎光华,如霜美丽。

原野

我们费力地踩踏脚踏车,围巾圈着半张脸,呼出的热气在围巾上结了薄薄一层冰。

天气太寒冷。我们全身裹得紧紧的,臃肿而滑稽。

你用眼神询问:要不要休息?

我们只能看见彼此的眼睛。

我摇头,坚决地。

气象报告说,今日可能下雪。出门时彤云密布,你说,能有一场好雪呢。

你遵照约定,要带我去那一片空旷的原野,看今年最洁净的初雪。

到原野时,天已经黑了,什么都看不见,除了严寒。

你拣来一些枯枝,燃起火堆,铺好毛毯,我们在辽阔的土地坐下,等着落雪。

火的温暖,把脸烤热了,把心烤软了。

有些话,你原本打定主意一辈子隐藏的,竟然都说了,而我们只刚过了半辈子。

黎明时,你熄灭了火堆,说:很抱歉,没等到雪。

没关系。

我等到了比雪更难等的。

承诺

登上阿尔卑斯山支脉,已是黄昏时分。草草用过餐,我们太疲惫,连旅馆里的圣诞装饰,如此绚灿华丽,也不能令我睁开眼睛。

好困,我要睡了。

半夜,你摇醒我,神秘而兴奋,领我到窗边,掩住我的眼,在你掌中,我几乎又要睡去。

拉开窗帘,你说:

“我有美丽的东西让你看,准备好了吗?”

我点头,你于是松开手。我于是看见静静飘落的雪花。

啊。

我怔怔地,握住你的手,不能说话了。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雪,如此凄绝美绝,像一种殉情的姿势。

“请你记得。”你在我耳畔说。

“也许你会忘了我,但,不要忘了这个景象。”

我听见你的哀伤,我感觉到你灼灿似火的眼光,但,我并没有许下承诺,因为恐怕它像雪花一般融消了,在季节的变换中。

我不用言语,而要用一生作为承诺。

终有一天,你会明白。

黄玫瑰

黄玫瑰为什么代表离别呢?

人们都是这么说的啊。

不要相信人们的话,黄玫瑰可以是思念。你说。

并且,将一朵明亮的黄色玫瑰放在暗绿色的礼物上,托人送来。

你曾问过我,黄玫瑰为什么代表离别?

我说,大概因为黄玫瑰美得很神奇,令人难以忘怀吧?希望所有的离别之后,都还有怀念。

你轻轻笑了笑,说,所有的花,都会枯萎。

(不如我送你一朵铁玫瑰?)

任何一种玫瑰,都是凡俗,我们不要凡俗。

于是,我们极不凡俗地相恋了。你从来不肯送我一朵花。

然而,当爱情落实在生活中,便是一步一步走进凡俗里。

不愿凡俗,只有分离。

此刻,我把黄玫瑰和礼物中间的小卡片展开来看,是依然熟悉的你的字迹——<kbd>http://w</kbd>

“我现在完全是个凡俗人了。你愿意认识新的我吗?黄玫瑰是思念。”

我拈起花,它娇柔的花瓣已开始坠落。你说的没错,所有的花都会枯萎。包括黄玫瑰。

关雎宫

为了追逐一场想象中温柔的飞雪,我踏上冰封的东北大地。

自大连到旅顺,始终是雪霁天晴朗。抵达沈阳以后,往故宫驶去。皇太极便是在这里建立了“满洲”,改国号为“清”,因为是在入关以前,维艰之初,远不及北京紫禁城的巍峨壮丽,却也简朴实用,看得出创业者规划的思虑。踏入宫门时,云色深重,仿佛可以酝酿一些雪花。

绘像上的皇太极是个宽脸汉子,与儿子顺治帝的鹅蛋脸,文秀五官极不相同。长年征战使他的体型精壮粗犷,面色如棠,有着风霜烈日的镂痕。

正式称帝的皇太极,在大殿听政,门前的蟠柱金龙,翘首舞爪,展现出开疆拓土的耀武扬威。以大殿为中心,呈八字型排列的十五亭,独创君臣合署办事的体制,更显露此人下马治国的雄才大略。

同时,他确立了宫闱制度,兴建四合院式的后宫。清宁宫,是皇太极与元配孝端文皇后的寝宫,迎娶这位蒙古王族的女儿,在当日或多或少有一些政治利益的考量,然而,千秋万世伴着皇太极长眠昭陵的,也是这位蒙古女子。曾经有个朋友说明他不肯轻易结婚的原因是:将来若与不钟爱的女人长眠地下,逃又逃不开,那有多可怕。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中有真切的忧虑。平民百姓倒还好,沧海桑田,维持不了几代。贵为帝王的陵寝,往往被保存得很好,如此想来,却不知是幸或不幸了。

清宁宫前有四座寝宫,供皇太极的四位妃子居住,分别是麟趾宫、永福宫、衍庆宫与关雎宫。麟趾、永福、衍庆,都是取吉祥富贵的象征命名的,事实上,庄妃就是在永福宫生下了九皇子顺治。稗官野史多将注意力投注在顺治身上,这位六岁登基,二十四岁便去世或者出家的顺治,生命中最多彩多姿的便是与董鄂妃的一段生死之恋。那样饱满明丽的容貌与年华,为的好像就是一场不朽的恋爱。

我却因为好奇,长久地停驻在关雎宫前。想象着皇太极用挥鞭拉弓以致布满硬茧的手指,翻展扉页,逐字逐句读着: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想象他年轻的面庞初次读懂这诗,焕发的光采。从此在心中植下一首歌,一分隐密的盼望。

中年以后,皇太极登基,建筑宫殿,关雎宫三个字悬起来的时候,宫中每个人都抬头仰望。意味何等深长。那首深埋的歌,峥嵘勃发如春树,素朴热烈,在每个角落传唱: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每个受过宠幸的姬妾都因为猜疑而红了眼睛,谜底尚未宣布的时候,谁都有机会;都有可能。揣测的耳语纷纷乱乱,谁是皇太极最钟爱的女子?谁是?

喧哗如火焰,只有一个女子沉静稳妥地微笑,如一瓣清凉洁净的雪,连她的笑意都是不易察觉的。

“皇太极最宠爱的宸妃住在这里。”导游靠近,很流畅地说,“皇太极在前线,听见她的死讯,放声痛哭,班师回朝。”

我踩着一块破裂的地砖,撼动自地下传来,像是随同皇太极疾驰而来的车马。那车马曾以雷霆之势吞食天地。那个终日与死亡和杀戮交手的盖世英雄,连拼搏的余地都没有,睁睁看死神劫掠他最钟爱的女子。那总是等待着的颈项僵硬了,饱含了解知惜的眼瞳阖上了。

关雎宫的石阶上,禁不住撕裂般的疼痛,他流下从不轻易掉落的眼泪。

那猛烈的悲声与泪水,令所有的追随者惊悚震动,不敢仰视。

气吞山河的壮士,子民崇敬的神祇,自幼年起便千锤百炼的一块钢,落泪的刹那,皇太极不过是一个凡人。突然有了血肉,有了动人的温柔。

“宸妃一定是个绝代美女,所以她的去世令皇太极非常伤心。”导游向其他人说。

宸妃不一定是最美丽,但她最特殊,可以从皇太极的册封见出端倪。宸,是深奥的房屋,又是帝王居住的处所,那么,宸妃的封号,应当不是偶然。

皇太极是个最浪漫的梦想家,同时又是最凌厉的实践者,他的企图心与不安全感,矛盾糅合成奇异的深沉。便是他自己,有时也恨不得疏离那永不安定的灵魂。而她,被封为宸妃的女子,偏能以最宽厚无私的爱,完全容纳他。拥抱他的骄傲与创伤,抚慰他的孤寂与倔强。他提供她锦衣玉食的关雎宫,她则给予他飘泊灵魂安憩的所在。

孝端文皇后拥有权威与尊荣;庄妃拥有承继霸业的子嗣;住在关雎宫的宸妃,即使在历史或家族史上湮没不传,然而,她却拥有君王珍贵的眼泪,拥有他的爱情。

皇太极五十二岁那年,端坐清宁宫中,无疾而终。那一刻,他的脸是否不自觉地转向距离最近的关雎宫?是否仍听见那首歌的吟唱: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离开沈阳故宫时,云影敛尽,又见阳光。可是,因为那首歌谣,在我心上,飞雪翩翻。

他们不过桥

小说《麦迪逊之桥》《廊桥遗梦》被翻译为各种文字,在全世界的书店畅销热卖,改编成电影之后,全球轰动上映,东方西方,各色人种同声一哭。克林特?伊斯特任德和梅丽尔?斯特里普被美国观众票选为九五年最有魅力的情人偶像,甚至连北京的公园,最近也仿照电影场景,搭起一座廊桥,许多中年男女特意来此漫步,体会某种只可意会,不能言传的情调。

中年之爱,过去虽也有小说戏剧描写演出,却全不如这一次的来势汹汹,望风披靡。

受到感动的不只是饱经世故的中年人,连怀抱梦想的年轻人也被俘虏。两个来自不同世界的中年男女,在酷热寂寥的农庄相遇,不可避免地相恋,这恋爱如此热切缠绵,必须以全部身心相就。然而,摄影师的命运是不断地向天涯流浪,家庭主妇却必须回到丈夫和子女身边,除非他们私奔,而他们选择的是别离。别离之后,思念源源不绝,他们最终以死亡作为结合。老妇人要求子女将她的骨灰洒向桥下,因为暌违半生的情人在等待。

相恋的铭心刻骨,分离的悲楚凄怆,直到生命终止仍不肯忘记的恒久盟约,怎能不令普天之下有情男女心悦诚服?

在我看来,这段情事最艰难的是离别。原著小说中女主角几番挣扎,终不能离开的原因是她不能伤害丈夫那个淳朴老实的好人,并且,年少的一儿一女很快长大,他们母亲的丑闻在小镇流传,将影响他们一辈子。她不能,是基于道德的考量,受外在环境规范拘束的结果。

电影中梅莉却说出一段更深刻的话,如果她跟着摄影师离开,那么,她和丈夫之间共有的美好经验与记忆,都将割裂崩塌。而她和摄影师的爱情落实在生活中,曾经浪漫绝美的感受,也会在现实磨蚀之下,逐渐烟消云散。这是纯粹以爱情本身为考量,以节制来保固一生只能有一次的独特恋爱,她不是不能,是不愿。

这才是中年之爱的动人之处。年轻人有热情的冲动;中年人则有了节制的力量。冲动可以毁坏生活的美丽事物;节制却能稳固安定珍贵的质素。

电影最后一幕,骨灰瓶打开,灰烬飞扬,我听见风与瓶中灰烬的共鸣,嗡……像一首歌,温柔如同叹息,在宇宙间的回声。

他们没有过桥,因为他们有自己的道路。

执迷于爱,至不死不悔

八十一岁的女作家杜拉斯,与世长辞。朋友说她死得太早,太年轻。不会吧?八十一岁可不能算年轻。

可是,她还能爱啊。朋友说。

在我印象里的杜拉斯,一直都是她发表在那部小说上,戴帽扎辫子的明丽容颜。秀靓的脸孔,帽沿下灿亮慧黠的眼眸。前两年在报章上看见杜拉斯与现任男友的相片,鸡皮鹤发,老态龙钟的杜拉斯,身边的男人高大、年轻而英俊,两人并肩而行,更像是祖母偕同孙儿逛街的景象。

这张相片给我一种奇异的感觉,一时间说不出也理不清。

后来听别人发表观感,说:“好可悲啊,这么大年纪还跳不出情关,看不破。”

我却不同意这样的说法。每一次的情爱,都可以令心灵更丰盈,让爱的能力更深厚,使下一次的情爱更完满。

在爱中学习,也在爱中修行。

永不绝望,永不灰心。

我于是明了自己面对那张相片涌起的情绪,其实是钦敬。她在经历那样多的苦痛与离别之后,仍有勇气将自己投掷在爱情中。

杜拉斯曾编写过电影剧本,叙述一个法国女明星年轻时与德国军人相恋,恋人死去,她则因叛国而遭鞭打、剃头及坐牢的各种折磨。二次大战结束,她获释以后,到日本广岛拍电影。被原子弹轰炸过的广岛,断垣残壁,满目疮痍,与女明星的心境,成巧妙的映照。然而,即使是历尽沧桑,女明星的追寻依然不肯止息。

杜拉斯也是一样。她说:“我在倾听《印度之歌》……这个曲子给我想去爱的愿望。”她倾听的其实是心中永不止息的,爱的愿望。

去年冬天,也是杜拉斯生命中最后的一个冬天,她完成最后一部著作《这便是全部》,并且献给她晚年的情人杨恩(是照片里的那个男子吗?),写着:“好了。我死了。结束了。”

每一句话都是爱娇,都是一种任性,是向情人恣意的宣告,在爱中的女人才说得出的话语。如果没有情人,谁在乎你“好不好”、“死或活”、“开始或者结束”。

杜拉斯的文学,以及她的爱情,都在追寻之中源源不绝。

执迷于爱,至死不悔。

她是永远年轻美丽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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