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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世界的女符师》


请假条

今天搬家,实在码字无能。明天开始恢复两更,并补上今天断更,大家别等啦,去睡觉吧,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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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快乐!

祝亲们2013新年快乐~谢谢大家送的红包,祝小煊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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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号开始恢复更新。。。

消失了很久,还有读者留言,谢谢你们的不离不弃让我舍不得放弃这个作者号。

过去的2013,和纠缠了十年的初恋彻底分手,在七月时遇到现在的对象,2014.2.14,我们就要去领证……即将走入婚姻,面对未来阿宝带着期待和惶恐,却也相信自己会更加成熟,时隔几月,我不仅从灰暗的心境中走出,也希望自己能用更成熟的感悟来继续更新《符师》,感谢你们与我同在,2014,3.1号,我们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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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稍后我会把四章存稿都发出来。

对不起,今天和编辑聊了很久,网站面临着转型的压力,编辑也面临着业绩压力(断更这么久也挺对不起编辑的),纵横女频大概要征战移动互联网也就是手机阅读,大家或许最近也发现了,女频的书大多变成了现代言情……女符师上架后成绩不如预期,顶不住女频转型的压力,所以要被砍了。

虽然坑品不佳,这真是我最无奈的一次太监,本来以为这次回归可以一鼓作气更完,每天都日码一万,甚至在更新之余有了存稿,现在不得不化为泡影。

和编辑商量时,她说过可以让我给女符师安一个快速的结局,可我情愿把这个坑暂时放在这里,也舍不得随便写个结局糟蹋自己的心血。

——希望哪天我可以不为稿费码字时,能随心所欲,把女符师这个坑填上吧。

这个日子是多久我不能保证,大家姑且就当做本书太监了吧。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愿意看我的新书,但我说过自己会一直写下去,直到有一天脑子里的故事全部倾空无法再下笔。

宝妆成2014、4、3

第一章 慈小姐

地球联邦,新纪元3845年,冥王居住星上三区某栋复古大宅。

“慈小姐,您的飞艇已经养护完毕,重归航库了。”年轻人躬身禀报,态度恭敬却绝不卑微,面容始终带着柔和笑意,很难想象他只是一个管家。

他禀报的对象是个年轻女子,正低头哗哗翻动着手中光屏电脑,百无聊赖浏览着八卦新闻。听见管家的禀报,也只是懒洋洋“嗯”了一声,似乎不太感兴趣。

“慈小姐,您定的衣服裁缝店已经派人送来了。”

另一位女管家小步而来,身后跟着女佣,捧着楠木托盘,是高级定制的春衫。

“哦?”

年轻的慈小姐对衣服的兴趣显然要大过飞艇,听闻新衫送至后,她终于舍得从光凭中抬起头来——她有一张养护精心,瓷白无暇的脸,略微上挑的眼角,让这张脸显得生动飞扬。

时值新纪元三千多年,地球联邦与其他河内联盟的融合日趋紧密,不同星球之间的通婚带来大量混血儿,别的不说,人类在外貌上的进化倒是日新月异进步显著的。

像“慈小姐”这样的纯血地球人已日益稀少,同混血儿相比她的外貌绝对算不上顶尖,但肤白貌美,也算十分耐看。

更重要的是,比“慈小姐”美的人,出身却不见得有她好。

地球联邦在某一点来说是相当固执的:越是传承悠久的大家族,越忌讳和外星通婚,保持血脉存在,是它们深入骨髓的坚持。

女管家见慈小姐“高抬贵眼”,忙命女佣将托盘上衣物一一展示出来。

第一套是件藕白古汉服长裙,以银丝线绣了暗纹,抖动时如月光缓缓流动,是属于地球联邦华夏古文明低调的美。托盘上另有白玉美簪,雕得是缠枝莲。

第二套却是旧明朝风格的白绸红梅上衫,下配有“裙拖六福湘江水”美誉的月华裙,彩线束腰,裙摆成叠,再罩上银红色的鲜亮“比甲”,是最适合年轻女子的旧明大家闺秀风格。

第三套是旧唐坦胸大袖襦裙,石榴红的下裙,缀了玉玲珑,能预见行走时必然环佩声悦耳。

三套春衫,都是由手工制成的上等丝织品,在大宇宙时代的地球联邦,丝绸是昂贵的奢侈品,懂得裁剪做衣的裁缝和绣工,更是只有大家族才能请动。

三套春衫,可比价昂贵的珠宝。

慈小姐最爱的是唐裙,女管家却推荐了藕色汉服。

慈小姐脾气骄纵,火气一上来谁都劝不住,大抵是衣衫不如她意,恰逢上三区周家的小公子来约她骑马,慈小姐扔下了众人直奔马场,比赛赢了三场后,来如风去也如风的火气消失了,她骑在马背上开怀大笑。

周公子见佳人笑靥如花,心甘情愿奉上赌约:一户位于冥王星上三区的顶层公寓。

见一众公子哥儿都捧着慈小姐,司徒家的千金低声嘀咕了两句酸话,大意是说刘家已选出当代“信女”,正是慈小姐的嫡姐刘紫苑,周公子白费心思讨好刘慈,做不得刘家驸马爷云云。

司徒家的千金不明就里,只当刘家除了“信女”别的女孩儿最终也是联姻工具,一贯瞧不起刘慈高高在上的姿态,想来说两句酸话刺刺刘慈,当着众人的面刘慈也只得吃个闷亏。

哪知刘慈听完,冲她一笑,下一秒就不留情面甩了她两鞭子。

司徒家千金躲闪不及,脸颊被鞭尾扫过,立时就起了红痕肿了起来,可见刘慈这两鞭,并不是做做样子。

“刘家事也是你能议论的?”

刘慈一身火红骑装,丢下捂脸哭哭啼啼博取同情心的司徒小姐,纵马而去。青山绿水间那抹跳跃的红色牵动许多人的视线,周公子率先抢得先机追了出去,让一众公子哥扼腕叹息。

“阿慈,司徒珊说的话你不要放在心上。”

刘慈的追随者就属周公子最勤勉,用平民的流行语来说,周公子就是刘慈的“脑残粉”。

刘慈闻言一勒缰绳,挑眉似笑非笑:“怎么,你觉得我不该抽她?”

周公子连忙摇头,“阿慈,我是怕你手疼。”

刘慈大笑,觉得周家小子很够朋友。她一马当先,周公子紧跟其后,两人甩开众人,酣畅淋漓塞了一场马。

等刘慈作别周公子回大宅,早上的不愉快早就烟消云散,主动叫女管家挑出和汉服相配的首饰。刘慈的脾气管家们都习以为常,女管家正带着女佣们收拾出行的随身物品,大宅里一片忙碌。

晚上刘慈泡过牛奶浴一夜好眠,再醒来时管家已经收拾好了行李。

再过两日就是地球联邦新历传承数千年的“神显日”,身为刘家人,刘慈必须按时返回地星洞庭城的刘家大宅。

对联邦人来说,神显日是沐浴在香料和贡品中的狂欢。而刘家作为供奉神祗的信仰家族,每年的“神显日”都会有小规模的祭祖活动。今年恰逢“神显日”的千整年,刘家不管是嫡系还是分支,都得返回洞庭城。

只要姓刘,就没有例外,哪怕是标准的女纨绔刘家阿慈。

冥王星完全模拟了古地球环境,但它毕竟不是地球。联邦真正的贵族世家,都以获得地球母星的封地为傲——那得需要对联邦有极高的贡献才行。刘家沿袭数千年,族中精英辈出,又是供奉真神的信仰家族,所以占据着地球母星洞庭城最肥沃最大的封地也就不足为奇。

带着浩浩荡荡的随从,从星舰港口出来,迎面吹来的风带着润水汽和古木的绿意。经过数千年的修养和发展,地球如今的环境在附近星域中绝对可称得上五星级。

刘慈从星舰港出来时看见了许多熟面孔,那是从各星赶回刘家支脉。与刘慈的张扬奢靡相比,这些人要显得低调许多,当然,与她的不学无术醉生梦死相比,这些人更是联邦各大重要领域的精英。

他们望向刘慈的目光是嫉妒中带着不屑的。

刘慈则完全将他们当成了空气。

嫉妒有什么办法,谁叫她生来既是嫡,他们生而为庶!更兼她的嫡姐刘紫苑,不久前被选为刘家新一代“信女”,刘慈一支,已经站到了家族的巅峰位置。

慈小姐心安理得带着浩荡随从,往洞庭湖旁边的刘家大宅而去。

古木深深的华夏古庭院,一个院子套着一个院子,古时称房屋的单位为“进”,七进七出的大院堪为高官府邸,刘家大宅却占据了洞庭湖边风景极好的数十亩地,早跳出了寻常华夏古宅的范畴。

纵刘家女子身份尊贵,慈小姐为家主嫡次女,回老宅却仍不能开订满铜钉的朱红大门。唯有身居高位的尊贵客人到访,厚重的朱门才会缓缓洞开,代表着刘家的看中。刘家人中,大抵也只有家主和她嫡姐刘紫苑能享受如此殊荣。

慈小姐回家,看似声势浩大,实则家中实权人物俱在忙着祭祖大事,为她接风的不过是小鱼小虾。几个偏支的堂妹在角门处等她,说说笑笑将刘慈拥着进去。

最小的堂妹叽叽喳喳,旁推侧击刘慈脑残粉周公子的家事。刘慈未料八卦传的这样快,不过小堂妹今年才十六岁,如此为她自己打算,是不是早了点?

懒得过多敷衍,刘慈打开手腕上外观是个金镯子的通讯器,直接拨通了周公子的视频电话。

周公子带着难掩的惊喜。他紧追了好几年,刘慈主动联系他的次数屈指可数,更别说类似刘家祭祖大日子的前夕了!

谁知周公子的笑意刚刚浮现,慈小姐已经很随意将频道切换至了堂妹的通讯器上:

“刘家有个对你感兴趣的人,你们好好聊聊。”

周公子的笑一下子凝固,小堂妹也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愣在当场。刘慈却懒得再和小堂妹敷衍,片刻间已是转身过来回廊,消失在了拐角处。

留下尴尬万分的周公子,说得两句客气话,很快结束了通话。

几位堂姐妹面面相觑,刘慈的脾气一点没变,还是半分颜面都不给人留呀。

小堂妹在周公子处丢了大脸,涨红了脸似要哭出来,几个堂姐妹见追不上刘慈脚步,索性留下来安慰她。

“阿慈姐误会我了,怎么办?”小姑娘低头抽泣的模样楚楚可怜,姐们妹无言以对。她们俱是旁支,面对“嚣张”的刘慈,除了无声声讨,谁又能真正为小堂妹仗义直言了?

一时气氛带着些同仇敌忾的味道,小堂妹低着头,眼里有不符合她年龄的怨毒一闪而过。

没有了曲意奉承的堂妹们,刘慈一路畅行,忙碌的女侍们穿梭而过,见到她都恭谨问好。刘慈穿越重重回廊,来到刘家大宅一处僻静的小院。

与精雕细琢的其他院落相比,小院位置偏僻,布置得十分朴素,一栋二层小木楼临水而建,楼后是个小荷塘。

刘慈踩着木头阶梯上去,老旧的木板发出轻微的响动。纵然一直在利用最新科技养护,几千年的时光还是让小木楼不可避免发生了老化。

唯有刘慈从小就不太待见这楼,小院的朴素同她的奢靡与生俱来就是对立面。

不太温柔推开二楼的雕花门,一个略微清瘦的背影临窗俯身,正凝神在书案上写着什么,看样子丝毫没有被刘慈弄出的声响所惊扰。

刘慈莫名有些泄气,正要关上门离开,书案前的女子语气带着无奈:

“阿慈,你性子还是那么燥。”

刘慈撇嘴,“大姐,你知道我从小就不爱书法的。”

不爱书法?女子执笔的手腕一顿,她记得妹妹小时候天赋甚至在她之上,不知何时竟顶了“顽劣不堪”的帽子……当中缘由,恐怕除了一母同胞的她了解些,外人都被刘慈骗了过去吧。想到此处,女子的心软了些,搁下笔转过身来:

“你知我说的不是此事,阿慈……”

女子与刘慈一母同胞,五官也有七分像,但同刘慈的张扬明艳相比,她整个人带着一股书香墨韵之美,却正是刘家当代“信女”,刘慈的嫡亲姐姐,刘紫苑。

第二章 暗算

“紫苑”是古华夏一味中草药的名字。

刘慈的嫡姐从前并不叫“紫苑”,而是单名一个“淑”字,同刘慈名字的寓意相似,都是父母对两姐妹的美好期许。

刘家选出每一代信女后,才会将信女的名字改为药名,此例固然是为了纪念家族所供奉的“尘仙子”数千年前曾于洞庭湖降下药雨救治信徒,刘家第一代信女刘昕悠就是为尘仙子灵药所救,乃至刘家第一位被尘仙子以“赐福术”亲封的神使刘青黛,名中的“青黛”二字,也是取自古华夏的中药名。

刘家在刘昕悠手中为世人所知,到了刘青黛时才真正光耀,此后数千年,刘家信女,代代俱以古华夏中草药为名了。

到了新历3845年,“刘家信女”四个字所代表的分量,不仅在地球联邦广为人知,就算是其他河内联盟也不敢小觑。虽说如今的地球联邦已经完全走向了科技文明,三千多年前那个星光熠熠的“尘仙子”和她所代表的地球修真文明也逐渐变为传说,但地球联邦刘家的存在,让其他河内联盟总不敢轻易断定修真文明在地球真的已经绝迹了。

因为刘家每一代信女,在继任神使一职时,都会获得神通术传承。

而此次“神显日”刘家劳师动众祭祖,另一原因就是刘紫苑会在祭祖当日,君山岛上仙子彩塑前,由信女变成“尘仙子”在人间的代言人,执掌神通,代神尽职。

“阿慈……”

刘慈嚣张跋扈,在刘家横行霸道,唯独面对嫡姐温温柔柔的声音无可奈何,连忙举手投降。

“我知道,下次一定对她们耐心些!”

口中答应着嫡姐,心里其实很不以为然。她倒不是看不起旁支的堂妹们,只是不喜她们小小年纪就钻营攀附,没得丢了刘家女儿的风骨。

刘紫苑知她性子,摇头笑笑,揭过了此事。

刘慈常年居住在冥王星,成年后两姐妹相处的时间并不长,刘紫苑有心和妹妹多交流下感情,刘慈打着哈哈,没说半个小时候就溜了。

刘紫苑被滑不留手的妹妹搞得苦笑连连,直到轻风将挂在书房上的画卷吹得微微作响,她才回过神来。

工笔细描,画中女子是刘家供奉了几千年的仙子。一想到明日君山祭祖,她将获得赐福,沉静如刘紫苑心中也有掩不住的起伏。

天色有些阴沉,似乎要下雨了。

刘紫苑细心将仙子图卷起,看上去和平日里并无两样。只是书桌上临摹的半阙词,做事有始有终的刘紫苑很反常没有收尾。

刘家嫡系支脉,难得齐聚一堂,刘家老太爷大手一挥,开了八十桌大宴。

因明日刘家祭祖,事关新任信女能否通过尘仙子的承认获得赐福,宴席上除了刘家人尚有来贺的世交。

当中尤以荣家为重,两家渊源上可追溯到三千多年前。

荣家的势力大部分未在地球联邦,没有利益冲突,两家数千年来倒是相交甚笃。刘慈小时候和荣家几个少爷玩的不错,今天本想和发小联系下感情,却意外在席上看见了一个不该出现在此的熟面孔——几日前刚被她抽了两鞭的司徒珊。

刘慈行事嚣张,为人顽劣,却最看不惯一些整日带着假面具的世家千金,看见司徒珊精心打扮的脸,一桌子山珍海味都失去了吸引力。

司徒珊挽着的胳膊正是和刘慈同辈的荣家老幺。刘慈冷冷看了他一眼,小时候留着鼻涕在她身后“慈姐慈姐”叫着的跟屁虫,怎么一眨眼也学起了世家纨绔走哪儿都爱挽着女伴的坏习惯?

荣家老幺被刘慈看得冷汗不住,搞不懂自己是哪里得罪了“慈姐”。

“荣老幺,你也就这欣赏水平了!”

刘慈接过女侍者捧上的热毛巾擦了手,丢下一句话让荣老幺恍然大悟。

“哎呀那谁,你得罪了慈姐还敢骗小爷带你来刘家,真是被你害死了!现在的小姑娘心肠忒坏了些……”

荣老幺掐着兰花指气得捂胸,惹来桌上荣家兄弟们大笑不已。司徒珊被“哎呀那谁”四个字气得半死,看着油头粉面的荣家老幺,心中暗自愤恨,谁乐意伺候你这个娘娘腔了!

“慈姐,我是真不知。”

荣老幺扭头对着刘慈苦着脸道歉,哪里有半分娘娘腔气质了?抛开油头粉面的表象,此时再正经不过的荣家老幺,才展现出弱冠少年该有的勃勃生机。

荣家兄弟们的哄笑,和荣老幺对刘慈的讨好,司徒珊毫不掩饰自己对刘慈的仇视。

几日前的两鞭子,和此时的丢脸,让她姣好的面容都扭曲了——刘家的管事们何等精明,怎会留下她为荣家少爷和自己嫡小姐添堵,恭敬而客气的态度下,不容置疑将司徒珊“请”出了宴会场。

刘家角门几乎是贴着司徒珊鼻尖关上,司徒珊尖叫不已。

刘家真是欺人太甚了!刘慈,不报此仇,我司徒珊誓不为人!

“你不要怨慈姐姐,她就是这脾气……”

一个有些懦弱的女音传来,是个提着裙摆,从角门出来的少女。

慈姐姐?司徒珊冷笑道:“我不需要刘家人的可怜。”

少女面色难掩失落,喃喃道:“我哪里算什么刘家人了……刘家只认嫡系,我在刘家境遇,和司徒小姐又有什么差别呢?”

少女语气中的不满,让司徒珊冷静下来。以刘慈嫡系的身份,司徒珊想要报复,好比螳臂挡车无从做起,但若是有刘家人参与进来呢?

两人都有心算计,刘家宴席未散,司徒珊和自称刘家小姐的少女已经姐妹相称。

望着灯火通明的刘家大宅,司徒珊看着少女留下的字条冷笑不已。

刘慈呀刘慈,要怪就怪你太不会做人了,连自家姐妹都在算计你!司徒珊捏着字条,消失在洞庭湖畔的氤氲夜色中。

…………

没有了讨厌的人在席,刘慈和儿时就十分要和的几个荣家兄弟畅快对饮,直到跟屁虫荣家老幺都开始说胡话了,荣家几兄弟对刘慈甘拜下风,扶着荣老幺去了刘家为客人安排的院落。

刘慈喝得迷迷糊糊,一个面生的女侍者递给她一张字条。

“阿慈,我在君山岛上等你。”

是嫡姐刘紫苑的笔迹,刘慈失笑,明日就是祭祖,大姐再沉稳今年不过才二十六岁,会紧张是必然的了。

君山岛对外人来说是禁地,作为刘家嫡系,刘慈小时候没少在岛上捣乱,见刘紫苑约她去岛上,喝得迷糊的刘慈也没多想,摇摇晃晃出了刘家大门。君山岛意义非凡,旁人却不适合去,刘慈挥手没让侍者们跟随,自己跌跌撞撞慢慢行至湖畔。

被湖风一吹,她有些清醒了,先前手中捏着的字条却不知到哪里去了。刘慈也不在意,在湖边转悠半晌,从湖边芦苇荡拖出一只小船跳了上去。

这是刘家姐妹的秘密基地,两只小船一属于刘紫苑一属于刘慈,果然嫡姐已经先去君山了么?

刘慈哼着小曲,划船动作十分娴熟,不到片刻已离岸颇远,往君山前去。

大雨将落,湖面起了大风,倒是送了刘慈一程,让她以比平时更快的速度到了君山岛。弃船上岸,堆积了多时的大雨已经落了下来,纵有树荫遮掩,刘慈还是淋成了落汤鸡。

泥水污了裙摆她也浑不在意,高声唤着嫡姐名字,一路往二妃祠方向而去。君山岛上信号屏蔽,一切通讯器都不能用,她只能靠着脚力寻找了。

仙子彩塑就在二妃祠不远处的柳毅井前,据说此井是进入洞庭龙宫的唯一通道,数千年前尘心仙子就居住在龙宫,时日太久远,也不知这些传说有几分真假。

果然一个女子站在仙子彩塑前,不知在低声祷告着什么。

刘慈轻拍面颊,试图让自己的酒意消散些。

“阿姐,你从小就供奉尘仙子,若论虔诚,刘家就没人能比得过你,明日必能成功继任神使一职,获得神通传承的。”

见刘紫苑一直沉默不语,刘慈收起玩世不恭的调调,十分难得说了几句正经话。

虽然历史上也有刘家信女不够虔诚,获得赐福失败的案例,刘慈却是坚信嫡姐表里如一的。刘紫苑从小刻苦非常,被刘家保护的很好,与她的顽劣相比,嫡姐将供奉仙子当成了终生信仰,没理由明日会失败呀。

雨水被仙子彩塑上方的千年桂树挡住,刘慈一面劝说,一面打着哈欠,却是酒意夹杂着困意再度袭来,让她晕晕欲睡。

一道闪电陡然划过夜空,照得前方女子的背影清晰无比。

刘慈迷糊中暗想,嫡姐怎么变矮了?

“你不是大姐……”她酒醒了大半,却觉得浑身无力,迈不动脚步。

女子转过身来,面色狰狞,得意大笑:“慈小姐,你也有落到了我手里的时候!”

却是此前宴席上才见过的司徒珊!

刘慈一惊,马上明白自己被人算计了。心中明白,身上却酸软无力,司徒珊拽着她胳膊,推得刘慈狠狠撞上了千年桂树的树干。

刘慈满面鲜血,顿时人事不醒。

司徒珊大笑了半日,等心中的恨意宣泄出来,看着倒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刘慈,才开始后怕。

刘慈毕竟是刘家嫡女,若是她醒了,自己哪里还有活路?

想到刘慈来时的一身酒气,司徒珊面色变化,咬牙将昏迷不醒的刘慈拖到了君山岛边缘。一步之遥处,就是幽深的洞庭湖,雨点打在湖面上,涟漪不绝。

“要怪就怪你做人太嚣张,刘慈,这是你欠我的!”

司徒珊自语,使劲将刘慈推下了岛,一个浪头打来,刘慈的身体已是被风浪中的湖水吞没。

雨水会冲刷掉所有痕迹,只要刘慈死了,谁又知道是自己下的手?

司徒珊说服着自己,刘家那个旁支小姐更不可能说出真相。世家千金毕竟非比寻常,杀了人也比普通人镇定些。

司徒珊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解开船绳划船离开君山岛,不出一里路,一个大浪陡然打来,司徒珊本来就不擅长划船,风浪下更掌不好舵,船一下就翻了。

“救命,救命……”司徒珊惊恐万分,她不会游泳!

洞庭湖面静悄悄的,此处是地球联邦圣地,没人敢亵渎,夜深人静风雨大作,谁又能来救她呢?

二妃祠前传来幽幽叹息。

“姐姐,你我久未现身,如今的小姑娘真真大胆,居然在君山岛上算计刘家血脉,你说可笑不可笑?”

两个虚影从二妃塑像中走出,雨落其身,又自动滑开。

潇妃点头:“你我姐妹沾尘仙子的余泽,数千年来没少得刘家香火供奉,刘家嫡亲的血脉,自然要庇护一二。”

湘妃扶着祠前几株千年老竹,神色缅怀,“一别数千年,不知何时才能重见尘心仙子了。”

潇妃伸手点了下她额头,“地球修养生息数千年,此界再出修士的日子必然不远,到时候自有机会故人重逢。休得调皮,快去看看刘家那丫头,可还有救?”

湘妃掩嘴而笑,“她只怕是落到了虾兄手中,正在龙宫作客呢!”

第三章 祭祖

刘家大宴将歇,刘紫苑见刘慈不在席上,本待去找她,偏偏刘家旁支年龄最小的堂妹潸然欲泣,拉着她翻来覆去解释真的对周公子无心,慈姐姐误会了云云。

刘紫苑只得耐心安抚借酒装疯的小堂妹。

她其实也不太喜欢心术不正的小姑娘。不管是刘家旁支还是嫡系,自己脊背先弯了,又让家主如何看中你?

不过她性子沉静,又知刘慈名声不太好,不愿嫡亲妹妹多树敌人,少不得要开解小堂妹一番。

阴沉了大半日的天色终于发生变化,春雨细绵,如今夜般的大雨倒是少见。

闷闷的雷声和小堂妹的哭哭啼啼让刘紫苑心情有些烦躁,一道闪电突然划破绸黑的夜空,刘紫苑眉梢没由来一跳。

却说君山岛上发生异变,神话传说中的潇湘二妃都现了身。

湘妃言刘慈因祸得福必然在龙宫作客,却不知刘慈被司徒珊推下岛,醉酒又昏迷的她,却被浪头卷到了湖底珊瑚礁处,又磕了一下。

伤上加伤,刘慈卡在珊瑚礁间昏迷不醒,血顺着额头滴落,在湖水中晕染开来。

浓重的血腥味引得群鱼骚动,淡水鳄顺着气味寻来,正要将“美食”吞入腹中,将刘慈卡住的珊瑚礁深处,发出蒙蒙白光,一道阻力将淡水鳄弹得翻了个跟斗。

淡水鳄未开灵智不懂得思考,尝试了几次都不能近身,大为光火,将珊瑚礁处湖水搅得浑浊不堪。

湖底的陈淤荡开,鱼儿们早被淡水鳄吓得逃之夭夭,远处却有一只通体乌黑足足有三尺长的大虾,和一只金光螃蟹慢悠悠游来。

黑色大虾有三尺长,金光螃蟹背壳儿也比脸盆大,淡水鳄虽未开灵智,动物趋利避害的本能还是让它同先前的小鱼虾般逃走。

等湖底再次澄清,只剩下黑虾和螃蟹在围观。

“这小姑娘,有些面熟。”呆头呆脑的金光蟹挥动着两只大螯,做思考状。

黑色大虾用虾须抽它,“笨蛋,她小时候不是常去龙宫么!”

金光蟹恍然大悟,“原来是她呀!”

刘慈幼时常溜上君山岛玩耍,有一年洞庭大旱,岛边礁石处搁浅了一群小虾,被烈阳烤得蜷缩了身体半死不活躺在湿地上。那时候刘慈远非今日的纨绔,比嫡姐刘紫苑还要心软,笨手笨脚将一群小虾一只只捧回湖水中,晒得满头大汗瘫在湖滩上。

“阿姐说洞庭湖中有座龙宫,这些虾兵也太弱了吧……”

她嘀嘀咕咕说了半日话,黑虾恰巧巡视水域路过,本来对小丫头救水族归湖很满意,听她质疑龙宫实力,活了几千年的老虾一时道心没守住,分水踩浪而出,准备吓吓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

黑色的虾甲在烈日下威风凛凛,一只黑色大虾踩水而来,还口吐人言。

刘慈非但没被吓到,反而觉得甚是有趣。

黑虾被她牢牢揪住虾须,搞得哭笑不得。黑虾是湖中水族第一个开启灵智的,龙宫若干虾兵蟹将,唯有它实力最强,自尘仙子诸人破界离开,龙宫就归了它管。除了只呆头蟹,其他水族对它敬畏无比,却不敢亲近,黑虾的日子也过得挺无趣。

刘慈天不怕地不怕,虽是稚龄,说起话来却思维清晰,算是个好聊友。黑虾听说她是刘家嫡系,对她喜爱多了两分,竟将她带回了龙宫玩耍。

刘慈自然大开眼界兴奋无比,黑虾却恐她稚童不知深浅,送她出龙宫时,干脆结了个法印封了她此段记忆。

唯有再次见它,有关洞庭湖底龙宫和诸多虾兵蟹将的记忆才会复苏。

靠着这神奇法术,刘慈既没有泄露秘密,此后几年,又去了龙宫数次。黑虾对她颇为喜爱,见她天赋出众,料想刘家此代多半会是她接任“信女”一职,等她成年后正式担任“神使”,和龙宫诸水族也算真真一家人,到时也可正大光明常来常往,不必再封印她记忆这么麻烦了。

哪知虾算不如天算,幼时聪慧喜人的刘慈硬生生长歪了,担任信女无望不说,她行为越发顽劣,又不愿受长辈唠叨,别说再来刘家圣地君山岛,干脆连地球她都不呆了,搬到了冥王星,常年过起了自由自在的奢靡日子。

黑虾等来等去,看好的信女变成了女纨绔,想弄清发生了啥事吧,刘慈再也没独自来过君山岛,愣是不给它询问的机会!

等了数年的机会,今朝得以实现,黑虾和金光蟹早就发现刘慈上了君山岛,本来司徒珊下手前它们就能救她,黑虾有些傲娇,气刘慈没心没肺多年未见,要让她吃些苦头,故才姗姗来迟。

刘慈幼时常出入龙宫,黑虾打过一道分水诀进她体内,倒是不惧她被湖水淹死。

赶走了淡水鳄,又抽打了呆头蟹,黑虾上前将卡在珊瑚礁的刘慈拖出,不料也遭遇了和淡水鳄一样的状况——被道无形的墙壁给弹开了!

洞庭水域为黑虾所辖,湖中哪里水草最丰沛它都了解的一清二楚,如此情况,倒真是第一次遇见了。

黑虾掐了道法诀拂开包裹住刘慈的水草烂叶,这才发现她额上的伤口竟自行止了血,呼吸自如,哪里有重伤的光景了?

咦,等等,怎么有颗黑黝黝的小石子儿嵌在了她额头受伤处?!

小石子儿散发着丝丝白光,黑虾以神识探之,发现黑皮下生机流动,约莫是颗生机勃发随时要破壳而出的植物种子……倒和洞庭湖畔每年八月间成熟的荷花莲子儿有几分像。

看来就是莲子在作怪了。黑虾无法近身,只得拖了金光蟹打道回府。

“虾将军,咱们不管她了么?”

黑虾又抽了呆头蟹一下,“笨蛋,小丫头恐怕别有机缘,速跟本将军回龙宫翻翻典籍,查看下是何情况。”

刘慈闭着眼睛躺在珊瑚礁中,来历成谜的黑色莲子卡住她伤口处,积蓄了数千年的生机也在幽幽转醒。

黑虾带着金光蟹回龙宫,拖出无数本束之高阁早已蒙尘的典籍。

有炼丹的,炼器的,剑诀,吐纳术,各种奇门秘术,修妖的,修魔的,还有修真界大派的八卦史……黑虾和金光蟹埋头苦查,不知不觉一夜已过,天光微亮,西沉的太阳再次升起,新的一天无可避免的来了。

联邦时间八点整,被雨水冲刷过的天幕格外清新,刘紫苑黑发被全部竖起,穿着紫色长袍,紧随着刘家家主身后,前往君山岛。

她身后是面容肃穆的刘家诸人,有资格参加祭祖的,浩浩荡荡也有数百人。

时值“神显日”,联邦的善男信女们结伴而行,远在异星的必寻一方净水,奉上鲜果花卉等祭品。有条件的,则会返回洞庭城,沐浴熏香,遥遥对着君山岛方向焚香献祭。

热闹喧嚣的洞庭湖边行人如织,然刘家队伍所到之处,善男信女们皆心甘情愿避让。

打搅了刘家祭祖还不算什么,数千年来刘家行善积德,在民众中也是享有盛誉的积善世家,仗势欺人的情况不会发生在刘家。他们避让,一是为刘家素有善名,二来联邦人谁不知,刘家新一任信女,只怕会挑在千整年的“神显日”接任神使呢!

刘紫苑面沉如水,随同家主率先上了大船。

按理说今天如此重要,她却有些走神。

嫡妹刘慈失踪了一夜,惹得家主大发雷霆,清晨就发了一通火,直骂刘慈是不孝女,不知轻重,不单缺席祭祖,连嫡姐的继任大礼都不参加。

刘紫苑不敢为妹妹说好话,心中实则万分担忧。

门房说慈小姐宴席未散时就出去了,阿慈的侍者们又证实她一夜未归,通讯器又找不到她位置,刘紫苑很怕嫡妹出了什么意外。

若不是家主坚称吉时不可误,刘紫苑必要先派人去寻刘慈的。

不过想来在刘家大本营洞庭城,也无人敢动刘慈才是,刘紫苑抛开脑子纷繁的思绪,跟着家主脚步,上了君山岛。

数百人行走间不见躁动,刘家人皆知此时此刻的重要性,不敢发出杂音。

等到了柳毅井前的广场,家主带领刘家人先祭祀了“尘心仙子”,又给二妃祠添了香火,这才给祖先献祭。

刘家不敢将祠堂修在君山岛上亵渎神灵,不过准备了香烛果品对着湖面三叩首,就算祭过了祖先。

尔后刘紫苑才在千年月桂树下,仙子彩塑前跪下,家主用端上来的无根水净了手,亲自将放在楠木红绸上的玉冠为刘紫苑戴上。

等他亲自用玉簪将发冠固定,刘家当代家主,刘紫苑和刘慈的亲生父亲此时心中也感慨万千。

“紫苑,刘家能给予你的已经全部给了,从今往后,要靠你自己了。”

“女儿明白。”

刘紫苑眼中也有湿意,为了传播神迹,代行神职而献出终生,有得必有舍,这是她的荣耀,也是刘家繁衍数千年屹立不倒的荣光根基所在。

“信女刘紫苑,愿终生供奉神位,尊仙子法旨,行走人间,庇护信徒,绝无半分悔意迟疑。”

刘紫苑对着仙子塑像重重磕了三个头,闭眼未起,此刻她心静神宁,灵台清明,脑中全无杂念,唯剩下一片虔诚信仰。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太阳升到了天幕中央。

一道金光破界而下,先是落在栩栩如生的仙子像上,又射入刘紫苑眉心。

刘家人皆跪下来,口呼神迹。他们所供奉的尘仙子,已赐下“神通术”,此代信女刘紫苑,得到了真神认可,所有人心中都松了一口气。

眼见金光待要收回,湖底镶嵌在刘慈眉心的黑莲子有几分急迫,竟想要挣脱刘慈眉心。

守在一旁的黑虾和金光蟹都大惊失色,连潇湘二妃也闪身出现在了刘慈身边。

“修真的种子,难道竟要复苏在这丫头身上?”

二妃推算一番,面色古怪对视。而那黑莲子此时却已引下金光,湖面狂风大作,湖底浪涌水翻,一片震荡。

“遭了,看样子有天劫要阻止修真再现。”潇妃面有惧色,她和湘妃修得都是阴神之躯,面对天劫不可抵挡,也顾不得刘慈安危,匆忙离开前只来得及撒下一道柔光包裹住刘慈,须臾间二妃已返回君山岛彩塑中。

“混沌莲子,是混沌莲子发芽……”黑虾好不容易从典籍中查到眼前情况,天劫突至,让它忧大过喜。

混沌莲子发芽,还选中了刘慈,这可是大机缘,偏偏又遇上刘慈姐姐在岛上接受赐福术。

要知尘仙子并不在此界中,两者恰逢其会,引来了天劫不说,就怕扰乱了时空法则。

黑虾叹气:“本将军法力低微,却是无法救你,小丫头,看你造化了!”

黑虾拖着金光蟹遁走,半路灵光一闪,从怀中摸出一本线装古籍,往刘慈方向扔去。呆头蟹也有样学样,选中一本古籍随手扔去。

一道紫雷落下,刘慈所在的珊瑚礁只留下一个深坑。

不管是刘慈,混沌莲子,还是两本古籍,都没有留下半点痕迹。

不说岛上刘家众人的惊诧。过了良久,黑虾同金光蟹返回现场,刘慈倒不像被天劫给劈死了,看样子另有际遇。

“可惜了,匆忙间扔给她一本《符箓大全》,也不知能否用上。”黑虾叹气,又问金光蟹选了什么典籍。

后者诺诺不敢言,查对了半日,发现诸多修行典籍俱在,唯独一本不知谁放进去的《齐民要术新编》不见了……它突然明悟,为何虾将军总叫它“呆蟹”。

第四章 返老还童

摩洛克山脉。

作为自然魔法元素最活跃,横跨三大帝国领土的摩洛克山脉,每年都会吸引无数佣兵和心怀侥幸的冒险者前往。

山脉群山起伏,镶嵌在三大帝国接壤处自成一域,面积比大陆国土最广的帝国还要宽广。鉴于从来没有人能走到摩洛克山脉的最中心,传说中的九级魔兽和魔法圣药是否真正存在谁也无法确认,但摩洛克山脉中出没的魔兽和遍地的致命毒物,每年留下了无数佣兵和冒险者的生命却为世人所众知的。

华夏有句古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冒险者们前仆后继前往摩洛克山脉,与死亡相对的是,群山中掩藏着无数财富。

魔兽的血肉皮革,还有体内的魔核。

为炼金师为喜的各类魔药植物,矿石。摩洛克山脉中的这些出产,全部都和“金币”挂钩,自然引得英雄们不顾凶险竞折腰。

时值深秋,进山“狩猎”的冒险者和佣兵团们要么将命留在了深山中,要么满载而归开始出山了。第一场雪落下之前,他们若走不出山脉,因严寒而缺乏食物的魔兽们会比平时更凶狠,丢掉性命的可能性比其他季节大出数倍。

鲜血得出经验,冬季的摩洛克山脉,就是魔法大陆吞噬人命的地狱。

此时,一行黑袍人,却与满载而归的“狩猎者”们方向相反,选择在深秋往山脉深处而行。

这些黑袍人面容被与外袍相连的帽子遮得严严实实,在树林间行走轻松,踩在落叶陈枝间悄然无息,细看才发现,他们足底并未挨着地面。

一个络腮胡中年人手提着大剑,背着个黑发小姑娘奔跑在前,纵然他速度不慢,大量消耗的体力还是让他气喘吁吁。从怀中摸出一瓶药水灌下,络腮胡灌了铅的脚又有了力气。几个起落,他又将追兵们甩开了一大段距离。

前追后赶,络腮胡和黑袍人们不知不觉已经进入了摩洛克山脉深处。

天色已暗,灌下最后一瓶药水,络腮胡咬牙将黑发小姑娘塞入了一个树洞中。

“薇安小姐,您在此处独自呆一会儿行吗?”

黑发小姑娘点头,络腮胡提着巨剑转身,薇安小姐突然问道:“阁下,您还会回来吗?”

小姑娘语气还算镇定,却不难听出其中的忐忑不安。

络腮胡单膝跪地,“薇安小姐,在下誓死保护您的性命安全。”

薇安低头不语,长长的睫毛一颤一颤的。络腮胡提着剑将黑袍人引向了另一方向,不知过了多久,远处传来魔兽的嘶鸣和人类的惨叫,薇安将头埋在了膝盖中瑟瑟发抖。年纪小并不代表无知,一路护送她逃跑的剑师,方才已经死在了黑袍坏人的手下。

薇安不知道魔法天赋出众的自己,为何突然成了教会口中的魔物灾星,家破人亡不说,还引来修道院派人千里追杀。

当黑袍人将树洞包围时,薇安认命闭上了眼睛。

大家都死了,她也没办法继续活着,如此也好,父亲大人,母亲大人,薇安来找你们了,我们很快就团聚了。

薇安感觉到胸前的疼痛,她闭上眼前恍惚看见一道金光划破夜空,一颗流星往这个方向坠落。

黑袍人感叹了一句“魔星已坠”,将黑发小姑娘的尸体留在了原地,一行人迅速消失在密林中。

金光坠落,包裹着一物重重落在地面,砸出一个深坑。

深秋的摩洛克山脉深处,夜晚已有白霜密布。

当太阳重新升起,魔兽们抖落一身寒霜觅食归巢后,悄无动静的土坑内,终于伸出了一只小手。

费了老大力气爬出土坑,刘慈抖落身上的积土恼怒不已。

她的记忆还停留在昨夜司徒珊暗算之时,想来那死丫头将她打晕后竟活埋了她,天未收她刘慈的命,司徒家必然得承受她的报复!

刘慈一瞬间想了好几种对付司徒珊的方法,后知后觉才感到身上有些冷。

该死的司徒珊,连衣服都没给她穿!刘慈不顾形象怒骂两句,看着光溜溜的手脚目光突然一滞——手脚怎么缩水了许多?

刘慈吓得发抖,死劲掐了掐小胳膊小腿儿,疼得要死。

没做梦呀?!

那是怎么回事……刘慈努力压抑住惊恐,翻来覆去查看,这身体的确是属于她无疑,肩头还有颗生来就有豌豆大小的朱砂痣。难道在坑里埋了一夜,她返老还童了不成。手腕上空空如也,刘慈光着身子在土坑里刨了半日也没找到通讯器。

她忍不住再次爆了粗口。去他娘的,说什么最新科技,不死亡不脱离的通讯器,还不是说掉就掉了!

刘慈呆坐在地上,努力使自己冷静下来理清思路。

生为新纪元3845年的地球联邦人,接受华夏传统教育和大宇宙时代科技教育双重洗礼的刘家嫡女,刘慈虽然将大部分精力都贡献给了吃喝玩乐,但时空穿越和灵魂重生一直是河内联盟研究的重要领域,她还是有所耳闻的。

因缘际会,她很可能遇到了其中一种,或者中了两个大奖……综合四周有些陌生的植物来看,以新纪元前华夏曾很流行的网文来归纳,她是带着身体一起穿越了。当然,在时空裂缝中可能出了点差错,她身体缩小了许多,变成了十岁左右的幼童。

“冷静,我若是仍然在河内联盟某颗星球,只要找到信号发射器,还是有机会到地球的。”

想通了自己的处境,刘慈心神总算定了大半。

不得不说传承了数千年的世家教育,让刘慈的骨血中是与普通平民不同的,起码她很快就冷静了下来。当脑子里不胡思乱想后,刘慈首先感觉到了冷,然后胃也在抗议此次进食的间隔时间太久。

她光着身子,太冷了。

不知道多久前吃进去的山珍海味,显然也消化完毕。

刘慈认命站起来,跺了跺脚,她决定先找找能御寒和填饱肚子的东西。以刘家嫡女身份享受了二十多年华服美食,刘慈不想自己落得个在饥寒交迫中落魄死去的下场。

刘慈没想到自己很快发现了可以御寒的东西……天蓝色厚厚的棉布洋裙,繁复的蕾丝花边加丝带,看上去像地球新纪元前中世纪欧洲贵族所穿,以刘慈毒辣的眼光来看,尺码大小,简直像给缩小版的她量身定制的。

当然,如果裙子没穿在一具尸体上,刘慈会更满意。

她隔了三尺远打量穿着裙子的尸体。黑色的卷发,也只有十岁左右,鼻子挺而翘,不是华夏人特有的五官分布。

死去的时间或许并不长,尸体还没有异味。冻了一夜尸体嘴唇青紫,致命伤是在胸口处,有人破坏了女童的心脏。

胸前并没有太多血液,看起来像是一击毙命。这样杀死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手段很残忍啊。

刘慈暗暗感叹,当然她更不满的是凶手让这件完美的蕾丝洋裙胸前破了个大洞,她可半点针线活都不会。

“借你衣服穿穿,大不了将你入土为安以作报酬?不出声我就当你同意了……”

刘慈费力将裙子从女童身上扒下来,套在自己身上,尺码果然不差。

答应了要将女童入土为安,几百米开外就是她砸出的土坑,将女童扔下去之前,刘慈迟疑了一会儿,还是将女童挂在胸前的一枚银牌取了下来。

上面刻了几个鬼画符,不属于刘慈知识体系范围,不过应该是能证明女童身份的凭证。刘慈决定将银牌收下,怎么说也是她第一个遇见的“人”,以后能有机会知道女童身份,可以通知其家人女童埋骨处。而且银牌看上去挺值钱的,刘慈也不保证自己遇到人烟后没有落难时,能换点钱花也不错。

穿上女童脚上扒下的羊羔皮靴子,刘慈开始以土坑为中心,搜索附近区域。

有许多不认识的物种。

嗯,也有部分她见过的。像叶子狭长,枝条垂下来的,是地球洞庭湖畔种了许多的柳树。此时柳树的叶子几乎都黄了,踢一下树干扑簌扑簌往下掉。

大部分树木植物的枝叶状态都在枯黄,看样子是深秋时节,怪不得冷得要死。

刘慈走了两里路不到,脚就酸的要死。除了身体返老还童,这些年她学得“体术”估摸着也都换给了享乐。早知道要被扔到这个破地方,她还看什么八卦杂志,应该学得是荒野求生才是……脚心被个圆滚滚的石子膈得疼,细皮嫩肉的刘慈干脆停下来休息。

饿得腿脚无力,刘慈掀开落叶,才之前膈着脚的是个婴儿拳头大小半腐坏的果实。她有些嫌弃将腐果踢开,小羊皮靴子上也沾上了绿色的浆液。

刘慈大怒,虎落平阳连个烂果实都来欺负她,跳起来又将腐果踩了七八脚才解恨。

踩掉了腐烂的外皮,刘慈不经意间觉得坚硬的内核有些眼熟。

总觉得在哪儿见过这东西……

刘慈苦思半晌,越看越熟,她寻来一块石头将灰白的内核儿砸开,简直是喜出望外。

就说她怎么可能记错,不过因往常吃时侍者都将外壳去掉了,竟叫她一时想不起来!刘慈举着核桃肉泪流满面,谁能想到刘家阿慈,有一天会落到以坚果零嘴果腹?

核桃肉放在嘴里有些涩苦,小心剥掉瓤衣后,新鲜核桃甘甜无比。

发现一种自己认识,并且能吃的食物后,刘慈心中的阴霾散去大半,觉得阴冷的密林瞬间顺眼许多。

——这是锦衣玉食长大的慈小姐,第一次体会汲汲求生的艰辛和满足感。

第五章 野狗

刘慈又在堆积的落叶中翻出了十几个外衣半腐的核桃,用石块砸着吃光了核桃肉,她翻滚的胃总算不再隐隐作痛。

头顶这棵叶子掉光光的树上还挂了不少半绿半黄的果子,叶子下面的核桃应该就是自然掉落的了。刘慈时常同世家公子们去狩猎,多少懂得些野外常识,将核桃树做了标记,她才继续往前搜寻。

若附近找不到其他食物,这些挂在树上的核桃就是她的晚餐。

绕着圈儿走了半日,看太阳的位置,按照联邦二十四小时制,大概是下午两点左右。刘慈在距离土坑东南方,六里路左右,再次发现人类踪迹。

血肉模糊的半具尸骸,让她差点没将不久前辛苦吃下的核桃又吐出来。

还没啃完的头颅勉强看得出来是个成年男性,满脸大胡子,身上的皮甲被扯得四分五裂,几只像野狗的动物正在埋头啃食,牙齿咬在血肉骨骼上咀嚼声,让刘慈从头顶发麻传到脚心。

完了,她暗叫糟糕,一点点往后挪动,刘慈还没退出五米,一只野狗已经抬起头来,鼻翼抽动了两下,发现了刘慈。

十岁弱龄对付捕猎团结的七只野狗,别说是刘家出了名的女纨绔慈小姐,就算拉来族中体术天才,手无寸铁之下,也只有被撕碎的份儿!

还是成年男尸被啃食大半的惨样让手足冰凉的刘慈燃起了求生欲。

她不怕死,可她怕死得不漂亮。

二十年如一日保养,不是每个姑娘都有毅力和金钱坚持下来。从头发到脸,到手,到最容易被忽视的脚趾关节,刘慈前半生花在保养上的钱,买个小型星舰都快足够了,她怎么能允许自己死后,还被一群野兽啃得血肉模糊。

有三只野狗从美食中抬头打量刘慈,领头那只跃跃欲试,随时打算扑上来。

还有两只似在评估刘慈的实力,有些忌惮这个看上去白白嫩嫩的小矮人。

刘慈眼珠子乱转,发现右边四五米处有棵枝桠繁茂,很适合攀爬的大树。问题是野狗离她的距离也只有短短十几米,人可跑不过野狗,特别是她如今的两条筷子腿儿。

体术,每个刘家人都要从小学习的格斗练体之术!

刘慈深吸一口气,以她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十八岁考过体术六级的资质,希望这个返老还童的十岁身体,能多少保留点巅峰时期的实力吧。

她提着裙子足尖一点,侧身往大树奔去。在刘慈移动的瞬间,已经向野狗们传达了她不堪为敌的讯号。

两种野兽狭路相逢,对峙中谁最先退让,另一方必定要乘胜追击!可见温室中毫无挫折长大的刘慈,所欠缺的并非仅仅是荒野求生知识。

刘慈一动,最先发现她的野狗也动了。

它四肢微弯,借力跃来,第一个跳起就有三四米远。

另外两只野狗也随即而动,却是沿着左右方向包抄了刘慈奔向的大树!

第一只野狗奔袭而来时,刘慈双臂刚刚攀上一个枝桠,脚还未来得及收回,野狗一跃而起想将她扯下,慌忙中刘慈使劲蹬脚,足尖恰巧踢在了野狗眼窝上。

野狗吃痛,哀鸣一声落地,刘慈连忙将腿收到树枝上。

还未来得及松口气,两只包抄的野狗已经一前一后围住她,前职搭在主干上,也想往上爬。

野狗居然也会爬树,吓得刘慈几乎没抓稳掉下去。

两只野狗跃跃欲试,刘慈手忙脚乱继续攀爬,脚踝处刺痛了一下,一只跳起的野狗已经咬住了刘慈的左脚。

她心中大急,胡乱蹬了几下,没踢中野狗,脚上的羊皮靴子却被野狗扯掉了。

野狗随之摔了下去,刘慈顾不得查看脚踝,又连爬了几个树枝,离开地面足有六七米,她才敢往下看一眼。

三只野狗围绕大树打转,不时试图跳上树来,只是爬树一项,它们显然没有学过体术的刘慈灵活有天赋,一时片刻是没办法上来了。

刘慈不敢大意,尽量爬到了它们踩着背也无法爬上来的高处,才在三叉树枝处停下来。

被野狗咬中的脚踝处火辣疼痛难忍,索性有靴子挡着,没有破皮。密林中刘慈可找不到疫苗,得狂犬病的几率很大很大。

可惜的是靴子被扯掉了一只,树下野狗正在撕咬泄愤。

刘慈觉得后背一层汗珠,摊开手一看,手心也被粗糙的树皮磨破了。吹弹可破的肌肤……果真是很废材啊。

刘慈之前被美味核桃肉诱发的求生满足感顷刻间灰飞烟灭,她不知自己落到了哪里,在危机四伏的森林中,是否有机会瞧见明日的朝阳。留了一只野狗放哨,两外两只又回原地吃大餐了。

离刘慈不到二十米的地方,野狗们在啃食人肉。

人骨被咬断的声音让刘慈紧闭着眼睛,握紧了小拳头。

将她丢到了荒无人烟不辨出路的森林,手边全无科技文明的杀伤性武器,信仰家族的光环也无法笼罩她。

此时此刻,刘慈才惊觉,抛开刘家势力,她个人又有哪里出色了?

怪不得刘家旁支们总是用又嫉又妒的眼神看她,怪不得连小世家的司徒珊都敢质疑挑衅,并最终成功暗算她。

刘慈呀刘慈,没想到最终认识到自己之时,却是在这样的困境下。

刘慈闭着眼想了许多。

想到那年夏天傍晚,她在书房听见父母交谈。

母亲十分欣喜对父亲述说着她的天赋,不管是她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学习古华夏技艺的信手拈来,还是在联系体术上的进步神速,说她完全称得上刘家此代的天才。

父亲却很懊恼打断母亲的发言:“阿慈性子顽劣,不是信女的最佳人选,你将她拔得太高,让她姐姐又该如何自处?”

刘慈如遭雷击。

刘家每一代都会选出“信女”,除了需要虔诚信仰,选中的信女,亦是代表刘家此代最出色的女儿。她从来都没想过要和嫡姐争抢,只是父亲一句话,让她连资格都竞争的资格都没有了?

兄弟阎墙的道理刘慈不是不懂,只是父亲无半点转换余地的口气,还是让她难以接受。

一母同胞的嫡亲姐姐同样优秀,所以父亲大概是不需要另一个出众的女儿的。

刘慈大病一场,醒来后一改往日勤奋,肆意浪费自己的天赋,变得不服管教。

父亲看她的眼神难掩失望,她当时想不明白,为了照着他想法给嫡姐让路了,还是对她不满意呢?躲到冥王星去,和家人慢慢疏远,她也没想明白这个问题。

举步维艰的现在,完全陌生的环境,未知的明日,无法再仗着刘家光环肆意妄为,刘慈才惊醒,她老爹从前的失望代表着什么。

她的确是不如嫡姐刘紫苑……阿姐天赋不如她,当日也承受了多少压力?可她仅仅因为偷听了父母的谈话就自暴自弃,阿姐却忍受着常人难以承受的枯燥生活,日复一日焚香供奉,最终成为刘家上下都认可的“信女”。

她所欠缺的,从来不是天赋,是毅力和冷静的心智。

刘慈深思恍惚,笑自己荒废多年光阴。她在树上蹲得双脚发麻,回过神来时,树下打转的野狗们不知何时离开了,尸骸处只留下一些干涸的血迹和无法嚼碎的骨头。天色已经渐黑,原来自己竟在树上蹲了几个小时。

野狗们刚饱餐一顿,怪不得不耐烦再包围她。刘慈小心打量四周环境,没发现埋伏,才从树上爬下来。

羊皮靴被咬开了一个口子,所幸勉强还能套上脚。娇生惯养的脚是没办法在森林中行走的,划伤了对刘慈而言是种极大程度的拖累。

忍着恶心,刘慈揉了揉肿起来的脚踝处,往碎骨处走去。

两具尸体相距数里,一个女童显然无法独自深入森林,两人应该是一起的。

刘慈试图找些线索,以便更了解她所在的时空地域。但一堆被啃食剩下的碎骨,显然让她失望了。

没有什么身份表记,皮甲都被野狗们撕碎了。刘慈是没办法认出皮甲的原料,但链接处显然用得是延展性和坚固性都很强的兽筋——这东西应该比绳子好用。

刘慈捏着鼻子想将兽筋抽出,过高估计了自己的心理承受力,在摸到一块碎肉时,她胃里已经消化差不多的核桃肉还是没保住。

兽筋全抽出来后,刘慈吐得喉咙里泛着酸水,胃又开始一抽一抽疼了。

她万分后悔从前对自己太娇惯,不过话说回来,鬼知道她为何莫名其妙落到如今的地步……在枯叶上使劲插去手背的血污,刘慈捏着兽筋爬起来走得两步,眼角余光却瞥见她破皮甲下一抹寒光。

刘慈的心咚咚跳起来。

轻轻踢开皮甲,拂开落叶,她终于露出今日自土坑爬出后的第一个笑容。

一把寒光熠熠的大剑!

落后的冷兵器又如何,一把剑,能劈材,能杀敌,能防身,简直是为她成功活下去,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可惜……剑身似乎太大了些?

夕阳下,矮矮的女童拖着一把有她大半个人高的巨剑,累得像死狗一样,一点点挪动。

刘慈尚不知,摩洛克山脉的危机重影,在日落后才刚刚开始

第六章 飞蛇

刘慈思来想去,还是回到了她来时的土坑附近。

虽然要与个坟茔作伴,但对比只剩下碎骨头的大胡子男尸,起码她发现女童尸体时,是完好无缺的。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从侧面也说明这地方较为安全!而且上午她在女童尸体附近,还曾发现过一个树洞,以自己如今的身量,蜷缩进去倒是刚刚好,晚上至少有个遮风避雨的窝。

天色渐渐阴暗,刘慈一瘸一拐,拖着巨剑回来。

天蓝色的洋裙沾了不少污垢,她用宽大的裙摆兜着一包核桃。那株不幸被刘慈发现的核桃树,今年剩余的果实已在半个小时前,全军覆没在刘慈手中。

将树上剩的核桃树都打了下来,也不过仅仅只有二十六个。剩着点吃能对付两顿,可刘慈现在腹中饥饿无比,她感觉自己能吞下一头牛……秋天的山林是收获的季节,刘慈一路上发现过长在树下的蘑菇和藤蔓枝叶间的各色浆果,面对美味的诱惑刘家阿慈很没胆色怂了。

她下午才发誓要在这坑爹的境况下好好活下去,因嘴馋吃个果子毒死了,那才真是伤不起。

说到底,她只对能辨认出来的食物有信心。可恨她从前生活太过舒适,能入嘴的都是精雕细琢的食材,端上刘慈餐桌时自然不是食材原本的模样。此等境况,扔个世代种田的平民到这里,也比她适应的更快吧?

刘慈叹气,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比起享乐来,学会独自谋生的技能,才更重要呀。

对了,比起没用的琴棋书画,她还会体术。反正都返老还童了,就当老天在磨练她,再把体术捡起来练习,等走出山林,她也有点自保之力。

刘慈查看了下树洞,比较干燥,也没有老鼠。臭虫蚂蚁她拿它们没办法,除非有烟熏一下。

说到烟,晚上应该很冷,她可以生堆火在树洞前吧?

从前阅读华夏古文时,见过野兽怕火的描写,反正古人就是这么做的,刘慈想华夏先祖也不至于将个谎话记载了几千年。再不济火堆还能取暖呢,这蕾丝裙漂亮是漂亮,也忒不耐寒了。

生火刘慈当然也是不会的。

但她从小聪慧这点做不得假。摩擦能起火,原始人拿两根木棒都能钻出火来,没理由她办不到。

而且她现在的条件比原始人先进,她还有一把巨剑。

刘慈找了几片干燥的叶子堆在地上,将巨剑平躺着放在叶子之上,转了几圈,将本来准备砸核桃的石头捏在手中,使劲往剑身上砸了下去。

金石相撞,自有锐音。看到有火星溅出,刘慈喜上眉梢。

她拿着石头砸了半晌,火星越来越多,可惜溅在枯叶上都没能引燃。

她似乎需更容易生火的东西。

有什么比枯叶还要细软干燥呢?刘慈没有蛮干,而是停下来思考。

她选择的都是晒干的枯叶,却没办法燃起来,难道真要她使用最原始的钻木取火?刘慈倒是将当年见过的图画记得真切,一根较大的木棍横在地上,棍身上钻个小洞,然后将一根小的树枝安在小洞里,两只手握住树枝使劲转动就行。

技术难度是没啥,对于皮糙肉厚的原始人类来说不难。

但是自己……刘慈举着早就红肿破皮的双手苦笑,她握着石头掌心都疼痛难忍,钻木取火真成功了,她这双小手恐怕也废了。

必须寻找能替代枯叶的,更好的易燃品。

月亮已经升起来,照着四周朦朦胧胧,让刘慈不至于做个睁眼瞎子,这对她来说是有利的。

可同样,夜越深,她也越能感觉到气温在快速下降。

现在尚能忍受,不过是因她生火没有停息,人在劳动比较耐寒,可她总不能一夜都跺脚不得休息吧?

刘慈有些泄气,一脚踢在了栖身树洞主干上。

有些意外脚滑了。

刘慈借着月色一看,原来是附着在大树表面的苔藓。估计最近没下雨,苔藓都干黄了。

刘慈摸着毛绒细软的干苔藓若有所思。

应该可以的吧?

她将树干表面附着的干苔藓搜刮一空,堆积到巨剑下,这次只砸了十几下,溅出的火星落在苔藓上,不一时就有细弱的烟冒出。

刘慈挪开巨剑,将干苔藓聚拢,烟越冒越大,她下意识轻轻一吹,一股细小的火苗突然就冒了出来。

若不是怕将火苗吹灭,刘慈此刻定然乐得手舞足蹈。

小心翼翼捂住火苗不让夜风吹灭,刘慈将早前准备的枯叶放在上面,最后再放上树枝。

火越烧越旺,火光映照刘慈花猫儿一样的小脸,让她眼底的笑意显得格外真切。

这是刘家“慈小姐”活了二十几年,第一次在野外靠自己亲手升起的火堆。

若是嫡姐和父母俱在,她都想好好炫耀一番了。刘慈脸上神采飞扬,此刻的意义风发,比她纵马踏青,赢了昂贵的奖品更胜。

核桃应该能烤着吃吧?刘慈将十来个核桃扔进火堆,又取了一枝火熏了熏树洞,估计臭虫蚂蚁们都熏跑了,她才蜷缩了进去。

树洞三面挡风,出入的那面前方她又架着火堆,虽然此刻又疲又累,温暖却让刘慈舒服无比。

核桃在火力烧得外壳爆开,噼里啪啦作响。坚果类食物烘烤后特有的香味传来,刘慈用树枝掏出来,凉了片刻就心急吃了起来。有些烫嘴,可是说不出来的香。将核桃吃完,火堆烤得人暖洋洋的,困意浮上来。

这一日要比她从前二十余年的任何一天都要辛苦,刘慈都不知自己是如何坚持下来的。

可见人的韧性从来没有标准,女纨绔面对生存危机时,也会爆发潜力。

将巨剑以防御姿势抱在怀中,又给火堆添了两节粗大不易燃过的树枝,刘慈终于耐不住疲倦沉沉睡去。

篝火还在燃烧,刘慈再醒来时觉得口干舌燥。

核桃吃多了,没有饮水,又烤了大半夜火,准确来说刘慈是被渴醒的。

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不用摸都能感觉自己脸颊的皮肤绷得有多紧。看样子天快亮了,今天出了寻找食物探查地形,水源也是十分重要。等她熟悉了这林子,一定要登到较高的山峰上去,看看周围地形,能早点走出密林最好。必须得找到人烟,才能知道她落到了个什么样的文明中。

文明程度,决定了她能否返回地球。虽然在林子里发现的两具尸体表明这应该是个和宇宙时代无关的蛮荒星球,人总要给自己留点奋斗的希望不是?

火堆已经燃烧完了,晨曦破晓,刘慈的睡意也没了。

睡了几个小时,没被野兽袭击,也不知是她运气好还是火堆真起了威吓作用。

舒展了下有些僵硬的手脚,刘慈的精气神都达到了一个饱和状态。她正左顾右盼期待早饭自己出现,心头陡然浮现危机感。

她下意识一偏头,感觉有个冰凉的东西擦着她耳朵急飞而过。

等刘慈看清了那东西,差点没把魂给吓没了。

缠绕在藤蔓上望着她的是条两指块的水蓝小蛇,一身蓝皮色彩极艳,最诡异是背上长了对肉翅膀,正在上下煽动。

蓝汪汪的蛇皮,说它没毒刘慈自己都骗不过去,可尼玛背上还长翅膀,还要不要人活了?!

刚才被这飞蛇偷袭,还安然无恙站在这里,刘慈都觉得自己命大。

但现在要怎么办?

飞蛇一动不动盯着自己,刘慈也鼓着眼盯着它。

一人一蛇僵持了没多久,飞蛇突然张嘴吐出一团东西,刘慈和它隔了有三丈远,就没想明白有什么毒液能喷射三丈距离!她颇为狼狈就地一滚避开,肩头一阵刺痛,发现一只冰棱刺中了自己。

插在草丛还有另一只冰棱,原来飞蛇吐得不是毒,是冰棱!

刘慈发现自己被刺中的左肩不单血流如注,几秒钟内就麻痹了——冰棱上附着了蛇毒!

她抬头恶狠狠盯着飞蛇,会飞又能吐冰的蛇,难道她倒了华夏传说中的神怪世界?不对,整个河内联盟都知道只有曾经的华夏人能修真,她早前见到的两个尸体,并不是华夏人种。

难不成她到了一个魔幻世界?会射冰棱的魔兽?

刚明白这是坑爹的魔幻世界,自己就要挂了么。见刘慈半身麻痹,飞蛇慢悠悠爬下藤蔓,小肉翅煽动,辅助它在草丛中快速滑行。

刘慈整个人就倒在残余的篝火堆旁,除了左边身子麻痹,她看见自己左手指尖都泛蓝了,配着身上的蕾丝裙,好像带了个同色系的手套。真是死到临头还爱美,刘慈大口喘气,那飞蛇似乎不太喜欢火堆,在四周游走不定,并没有扑上来咬她。

刘慈恨极了飞蛇让她死后都要变成皮肤蓝幽幽的怪物,右手还能动,摸到一块还在燃烧的木棍,狠狠向它抽打过去。

飞蛇没料到猎物死到临头了会突然攻击它,小肉翅被燃烧的木棍扫到,飞蛇发出嘶嘶惨叫,似乎十分惧怕火,顺着草丛游走了。

刘慈瞠目结舌,蛇会吐冰,所以火能克它?没想到这堆千辛万苦生起来的篝火真救了她一次。

可惜现在她马上就要毒发身亡了。刘慈躺在草地上,看东西都出现了重影。

许是因为蛇毒缘故,她不仅眼花耳鸣,喉咙中像有一把火在烧着,让刘慈越发口干舌燥。

想喝水的念头一升起就无法熄灭,哪怕只有一口甘甜的山泉……刘慈迷糊间似乎看见了一口白玉池,咕咕翻动着水泡,一叶青翠的莲叶方冒出水面,池中尽是刘慈渴望万分的甘泉。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刘慈觉得自己肯定产生了幻觉,不然怎会在死之前看见一幅很有华夏古诗韵味的画面呢。

费力眨了眨眼睛,白玉池还在,莲叶也正无风自动。

这幻觉太逼真了,反正都是做梦,兀那泉水,你敢不敢自己流到本小姐的嘴里?刘慈正胡思乱想,喉中突然涌入一股冰凉的水流。

她被呛得使劲咳了起来。

原来不是做梦?!

第七章 眉心一口池

刘慈被灌了一肚子甘甜的泉水,喉咙的灼烧感不见了。

然后她发现自己头也没那么晕了。当她聚精会神想要看见莲池时,她就真的能“看见”。就算出身信仰家族,比普通联邦人更了解一些世间的奇妙,刘慈还是首次遇见这种情况。

莲池就躲在她眉心。

一个人的眉心那么小,竟然能藏下一口池。如果执掌了神通术的刘紫苑在此,就能向妹妹解释:那一处藏在眉心处的白雾弥漫的空间,叫做“识海”。

修士练气入体,当修为突破先天,能够内视时,识海就被打开,从而拥有了神识。

刘慈现在的状态很玄妙。她从未修行过,也不懂得什么内视,偏偏识海遥遥领先于自身被开辟,准确来说,在刘慈不能自主的情况下她的识海已经被白玉池抢先占据了。”

白玉池三米见方,深不过一米,蓄满三分之二的池水,一片尚未完全舒展开的莲叶皱巴巴浮在水面上。那地方散发着令人身心愉悦的气息,刘慈却只能“看见”无法进入,唯有里面的池水,能听刘慈指挥,成功缓解了她的干渴。

深秋的太阳没多少热力,刘慈也不知道自己在草地上躺了多久。她身旁的篝火堆完全没有了温度,装了一肚子水,她不再口渴,却感觉到了腹饥。

饥饿将她拉回现实。刘慈很快意识到,过了这么久,她居然还未毒发身亡,不得不说是个奇迹。

难道池水还有解毒的功效?

刘慈顾不上再研究藏在她眉心的白玉池,扭动僵硬的脖子观察自身,发现皮肤上冰蓝的颜色没有继续扩散,可也没有消失。

原来不是能解毒,而是能延缓毒液蔓延的速度?刘慈苦笑,她现在半身麻痹,就算池水能阻止蛇毒蔓延,她也是个行动不便的瘫子。山林中危机四伏,别的不说,要是那飞蛇又游回来,她手里可没有火把能将它再惊走了。

刘慈很不甘心,眉心一口泉的奇异事情都已发生,总不能让她刚发现自己不同与常人之处,又走到绝路吧。

“看”的久了,她感觉精神疲倦。闭目休息了片刻刘慈再凝神“看”去:白玉池还是那样,莲叶也没什么变化,然而她“视线”转了个方向,在白玉池的另一面两尺宽的玉石边沿上,发现了两本厚厚的纸质线装书。

宇宙时代信息大爆发,所有书籍知识都以光脑记录,在地球联邦纸质书籍都早被淘汰了几千年,更别说刘慈发现的两本厚书,还是老式的线装书。

唯有新纪元前的古籍才是这样……刘慈搞不懂白玉池突然出现也罢,为何还附送了两本书。不过能出现在此处,应该不是啥遍地都有的白菜货?

她试了下,两本书都无法取出,却能在莲池边翻阅。

《符箓大全》?什么玩意儿,刘慈被开篇不分段的古文搞得头昏。身为刘家嫡系,在星际通用语之外,刘慈自然学过华夏母语,甚至包括一些颇为偏僻的古华夏语言文字。但现在头昏脑胀的她,显然不适合进行如此有深度的研究。

反而是另一本《齐民要术新编》,翻开一看刘慈差点笑出来。

二十四节气,种田,美食方子,造纸,织布纷繁杂多,简直是本能全方位实现自给自足的生活百科全书,许多农作物还配有插图,刘慈怀疑简直是为了让她安心当“野人”量身制作的知识体系。

这本书,放在地球新纪元前的农耕文明期,毫无疑问是瑰宝。但以生活在大宇宙时代,种田完全靠农业机器人,只要愿意随时都能星际旅游的刘慈看来,有些知识真是落后得“可爱”呀。

比如附录中说将蒲公英捣碎,以其汁液敷在伤口处,可防止发炎。蒲公英的根系以水煎服,可消内部炎症,用于退烧有显著效果。

如果以上还算古华夏正常医疗方式,那诸如将以草木灰洒在伤口处止血,就是刘慈完全不能接受的了。从前略微沾了些污迹的衣服刘慈都不会再穿,脏脏的草木灰洒在伤口上,她简直无法想象!

“野外遇蛇袭,蛇出没七步之内,有草药能解其毒……”跳过草木灰一段,刘慈完全将附录中的土方当趣味小说读了。看到这一段时,她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等她明白了自己没眼花,巨大的喜悦顷刻间就将刘慈淹没。

不仅是农耕时代,这本书放在哪里都是瑰宝!刘慈很快将自己的判断纠正,“毒蛇出没七步之内必有解药”,她好像不用去见刘家列祖列宗了。

会吐冰棱的飞蛇又如何,只要它的唾液中含有毒素,本质上它也是毒蛇的一种。刘慈如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她只能寄希望于《齐民要术》附录中记载的偏方。

刘慈仔细阅读了辨认解毒草的描写,才开始挪动僵硬的身体沿着飞蛇袭来又逃走的方向寻找。

因她半身麻痹,在草丛中爬的甚是勉强,草丛中又是昆虫蚂蚁的乐园,刘慈被咬得满身包,只是又累又饿生命危机未解除,她连恨得牙痒痒的力气都使不出来。

仔细在草丛中辨认比对,刘慈试吃了许多杂草,有的味同嚼蜡,大部分都苦涩怪异,让她小脸都皱成一团。

一直到她将一株叶子像剑兰的,挂着豌豆大小果实的草放到嘴里嚼了两下,她就知道自己找到了。

将剑兰草放在嘴里大嚼,刘慈此刻真觉得苦涩的草汁是无上的美味。

被飞蛇所伤的后遗症,让刘慈虚弱了一整天。

早前剩下的核桃被她吃得干净,蜷缩在树洞中的时间,刘慈都用来翻看《齐民要术新编》了。

左肩胡乱包扎的伤口仍然隐隐作痛,刘慈用莲池水清洗过伤口,冰冰凉凉的十分舒服。莲池水不单能饮用,还有延缓毒液和镇痛的功效,刘慈直觉这些都非莲池水最重要的作用,不过她此时没有头绪,也不知究竟该如何使用莲池水。

让人高兴的是这夜飞蛇并未去而复返偷袭她,令人不太愉快的是对面山头此起彼伏的狼嚎一夜未绝,让她睡得不太踏实。

第二天刘慈踏上了照着《齐民要术新编》按图索骥,寻找食物之旅。

她觉得巨剑徒有威慑力,实则不能便利使用,而昨日被会吐冰棱的飞蛇咬伤,刘慈可不敢再将自己所在的地方当做普通森林来看。空着手出去极无安全感,刘慈选了个婴儿手臂粗的结实木棍,在巨剑剑锋处将一头削的尖锐无比,立起来时刚比她人高可充当拐棍,提在手里也十分趁手。

刘慈照着记忆练习了一遍体术一套基本动作,才喜滋滋提着“武器”上路。

还没找到食物,她倒是发现一丛眼熟的植株:矮矮的锯齿状叶片,已经完全开败的绒状团种子,正是《齐民要术》附录中所描述的蒲公英。

“毒蛇出没七步之内必有解药”的记录太给力,普普通通的杂草能消炎倒有几分可信度。前日里磨破的掌心红肿无比,今早开始流让刘慈恶心的黄水,正是发炎的症状无疑,她已用莲池水清洗过,没太大效果。刘慈蹲下身采了蒲公英叶子捣碎将汁液涂抹在掌心,蒲公英汁渗入伤口一片刺痛,过了一会儿却凉悠悠很舒服。

还没见到确切疗效,并不妨碍刘慈将《齐民要术》再次拱卫到“圣经宝典”位置!

当然,没有让人恶心的以草木灰敷伤口,她会更信服这书。

知识就是力量,很快刘慈就尝到了昨夜勤读古籍的甜头——

原来那紫黑紫黑的,挂在枯黄藤蔓上,密密麻麻成串的浆果,是山葡萄。摘下几颗扔在嘴里,甜中带着微酸,除了个头小点,皮厚了些,和刘慈从前吃得葡萄味道上并无两样。不错,这个要多摘点!

将山葡萄摘了许多用兽筋拴在一起提着继续上路,不到一公里的距离,刘慈又发现了《齐民要术》中所描述的野生猕猴桃,绿皮黄肉,这水果想是在地球新纪元前那场浩劫灭绝了,她从前都没吃过。

猕猴桃比山葡萄要中吃,又不会因酸倒牙,刘慈敞开肚子一连吃了七八个。

她又在一堆烂木头背后发现了一小兜干木耳。野生木耳是美味的山珍,刘慈从前吃过无数次,第一次看见没泡开的野生木耳,又小又干,很难将它和肥厚脆美的炒木耳联系起来。《齐民要术》上说天然木耳多生于夏季雨水充沛的山林中,潮湿的烂木是其生长的必需品。

发现一丛可使用的野生菌,可惜菌根都烂光了,刘慈脸上的喜色在用手去摘结果捏了一手烂汁后马上冻结。

或许是她的坏运气昨日差点命丧蛇口后暂时用光了,在太阳落山前,刘慈提着各种能吃的浆果平安回到树洞。中午时她曾隐隐绰绰看见了豹子的身影,被她屏住呼吸安全躲过,此外一天中她都没再遇到类似飞蛇那样的魔兽。

刘慈万分庆幸,她所在的地方类似个三不管的安全区,方圆三四里外并无大型野兽出没。不太乐观的消息是,正午山雾散去视线最好之时,她爬上一棵几十米高的大树上远眺,不管从哪个方向看去都是绵延不绝的山脉,以她如今拖后腿的十岁身体,可能还没翻过一座山,随便遇到个比飞蛇厉害的魔兽就被秒杀了。

短时间内指望出山脉,希望渺渺呀。

今天收集的食物足够三四天所吃,刘慈决定从明天开始正式勤练体术,以期早点走出森林。

睡之前翻了下另一本古籍《符箓大全》,依旧是三个字:看不懂。

第八章 莲池的秘密(一)

体术,顾名思义,以开发人类身体潜能为目标,总结出来的练体之术。

内可强身,外可以相配套的武技御敌,是新纪元每个地球联邦人都必须学习的课程,当然,不仅限于地球联邦,联邦以外的茫茫宇宙中还存在若干星际联盟也盛行各种练体之术。

当科技发展的一定极限,星际文明便开始探索人体自身的奥秘,不管是基因强化液,精神力的锻炼,还是通过体术开发肉身,说到底都是在追求个体的强盛。

“体术”一词不单能在星际文明中通用,因为驾驶星舰等部分高级工种都需要肉身强横和精神力不俗,体术等级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成了部分人追求的目标和社会地位的象征。

而地球联邦的体术,脱胎于新纪元前的华夏古武和军中搏杀招数,糅合两家之长兼修内外,在诸多星际联盟中自成一脉。

刘慈十八岁那年就考过了体术六级,刚好踩在能驾驶星舰的及格线上。

以她当时的年纪来说算是十分出众的天赋,当然此后她的体术再没突破过,被旁人以“伤仲永”嘲笑之。据说体术过了九级,不管是再垃圾的武技套路,都能练出内劲,体内经脉内充盈着气感,迈入真正的高手行列。刘慈穿越前是荒废了光阴,她此时却指望能尽快突破九级,练出传说中的内功,倒要看看是异界的魔兽厉害,还是摘花飞叶皆可伤人的华夏古武更胜一筹。

山脉以外的未知的文明社会在诱惑着,山脉中每日有几率死在魔兽嘴下的危机感驱使着,刘慈练习体术格外努力。

十岁的身体虽无力气,筋骨却未定型,正是练习体术的最佳时期。

欧洲中世纪风格的蕾丝裙华丽有余行动拖累,刘慈将蕾丝和漂亮袖口漂亮的绸带都拆了下来,又将裙摆自腰以下当中裁开。,没有针线,她就将裁开的宽大裙摆一层层裹在腿上,再用拆下来的蕾丝和绸带紧紧缠绕。

裙子是毁了,刘慈却拥有了一套行动方便,由她亲自设计独立完成的“练功服”。

勤练不倦的后遗症时,在深秋季节刘慈每天都一身大汗,她发现自己身上的味道很快闻着像刚从咸鱼堆里捞起来了。

她想自己需要洗澡了。

用莲池水?不行,那也太奢侈了!

在刘慈无法再忍受异味暴走之前,她发现变天了。头顶翻滚不定的积雨云,不用看《齐民要术》她也知道是要下雨的前兆。

加上刘慈掌心的伤口在勤敷蒲公英汁液下好得差不多了,慈小姐反复做了思想斗争,决定亲自动手解决洗澡水源问题,她选择在地上挖了一个土坑。

为了解决土层渗水的问题,她积极寻来了宽大的香蕉叶铺满了坑底。

大雨终于落下,就在刘慈得意洋洋听着雨点打在香蕉叶上的声音时,上天可能看不惯她如此落魄还敢嚣张,马上让她乐极生悲了。

异界的秋雨比刘慈固有印象中更大,她容身的大树枝繁叶茂也没办法全部将雨水遮挡,而刘慈睡觉的树洞地势又比地面地,地表来不及渗进去的积雨全部倒灌进了刘慈的安乐窝——雨停了树洞中也是一地湿泥,她可睡不着!

慈小姐目光短浅的连锁反应并不止被雨水淹了栖身的居所,当她冻得瑟瑟发抖想取暖时才发现,湿漉漉的柴火没有温暖的火焰赠与她,只有呛得她泪流满面的浓烟滚滚……老话说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刘慈安慰自己,早晚有一天她会玩转这坑爹的野人生活。

受了灾,刘慈总算学会了做长远打算。

每天蜷缩着身子睡觉一则不舒服,二来不利于发育,扩建树洞使之更大更舒适迫在眉睫……起码再遇到下雨,不能每次都被水淹吧?

湿漉漉的柴火问题让刘慈明白,就算枯枝干叶遍山都是,遇到天气变幻,老天爷和人拧着干时,她要是有干柴储备,也不至于被浓烟熏得半死。再说了,大雨过后气温下降惊人,按照《齐民要术》上二十四节气所说,这就是“立冬”了吧?立冬之后就是“小雪”,冷成这样,刘慈愿意压一艘星舰,山林中肯定会下雪!

大雪封山时,她又要去哪里找取暖的柴火?

那满山的浆果,也早就烂在枝头了吧。就算《齐民要术》再逆天,她到时候也不能轻易找到食物了吧。

身上半厚的“练功服”,显然也不能抵御风雪,她缺少御寒的衣物!

食物,衣物,柴火,三座大山压得刘慈喘不过起来。她开始变得焦躁心慌,此前制定的体术锻炼计划必须先搁浅。在雪落之前,她要找到足够多的干柴,和让她在漫长冬季饿不死,易于储藏的食物。当然,能猎到兔子之类没有杀伤力的皮草动物,刘慈的喜悦一定会发自内心毫不掺假。

接下来的日子,刘慈短时间内突破体术九级和异界魔兽一较高下的雄心壮志烟消云散,为了渡过山林的冬天,刘慈必须如同不知停歇的陀螺一样,每日奔波不倦,亲自张罗自己的衣食住行。

柴火是最容易收集的,满山的枯枝干藤蔓,只要舍得劳动,刘慈很快就将在大树下堆了数个比她人还高的柴堆。因为大树的遮雨功能没能经受考验,她索性拖来许多宽大的香蕉树叶,将柴堆严实遮盖了起来。

香蕉树叶真是万精油一样适用于各处的好东西,能遮风挡雨,能装食物,能蓄水,而且一年四季常青不败,刘慈收集了许多。

食物方便,刘慈连日劳作,将附近几公里处的浆果采集一空。如何储藏方面,《齐民要术》一书再次拯救了身处水深火热的刘慈。书中说古华夏北方冬季寒冷,果蔬匮乏,人们便在自家屋下修建地窖用以储藏果蔬,保存良好的话,可以一直吃到来年雪化之时。

她自己就睡在树洞中,哪有什么屋下。刘慈便在相邻的大树根下挖洞,忙了两天才将一个大地洞整理出来。提着巨剑劳作,她感觉小胳膊都快不姓“刘”了。将各色山果用芭蕉叶分门别类包好,最能留的山苹果放在最下层,最容易腐坏的山葡萄一定得放在最外层,先吃到肚子里最保险。

藏了一地窖果子,刘慈觉得自己有了些底气。

但一整个冬天难道都要吃果子?这样一算果子不够不说,一想起单一的食物,刘慈就觉得满嘴小米牙从根部开始发酸。

坚果类食物,不单易于储藏,而且富含油脂,其实对无法落得肉质来源的刘慈来说才是最佳冬粮。比照着《齐民要术》上的插图,刘慈开始祸害山间的硬壳儿“果子”了。在西南方向,她发现了一片松树林。松子儿香而富有营养,刘慈想到从前吃的炒松子儿,口水都淌了一地。

松子们藏在一个个松塔里,若没有古籍对照,就是摆在她面前刘慈都没办法将松塔和香脆的松子儿联系起来。刘慈厚着脸皮和小松鼠们抢冬粮,一趟接着一趟往老巢搬运。最后惹得松鼠们天怒人怨,纷纷拿松塔扔她,刘慈呲牙咧嘴恐吓一番无效果,无奈之下只得忍痛给松鼠们留了点冬粮。

美味的山核桃她没能再找到,倒是在曾遭遇野狗群附近发现了几株板栗树。

和松子藏在松塔里一个道理,板栗炖鸡刘慈曾吃过,如今想来甚是美味。可若没有古籍在手,打死她也想不到板栗藏身的外壳儿满身都是刺,像是张牙舞爪的小刺猬,让人无从下手。成熟的板栗部分会自然“炸”开,露出两个对立抱团的栗子,但大部分板栗都需要人工处理才能脱去刺猬外壳。刘慈没时间处理,囫囵吞枣,将几株树的毛板栗都运回了老巢。

山珍中还有一些自然晒干的蘑菇和木耳,刘慈本着宁可错杀也绝不放过的原则都搬了回来,但在没有锅具的情况下,她觉得吃上蘑菇和木耳的日子遥遥无期。

御寒的衣物如何解决刘慈一筹莫展,只得试着用《齐民要术》狩猎篇里的笨法子,在一些低矮的灌木出口用手里有限的兽筋设了几个简易套子,撒了些松子儿在地上,也不知道哪只笨兔子会中招。

天气越来越冷,刘慈利用晚上休息前的时间,已经将容身的树洞扩充了三倍有余。为了避免雨水倒灌,她在树洞前挖了纵横交错的排水沟。

忽然落雪那日,刘慈正在用山藤,树枝,芭蕉叶的三角组合试着扎篱笆门。

当夜睡在铺满了干苔藓和柔软枯叶的树洞中,呼啸的夜风被篱笆门挡在洞外,刘慈想到堆积如山的柴火和幸苦囤积的过冬粮食,睡得格外踏实。

她是在第二日准备去查看捕兽陷阱时发现树洞前几株野草的异常的。

下了一夜雪,山林间的树木都已经被覆上了白色,早已枯黄的草丛上面薄薄一层积雪,那只曾被野狗撕开过的羊皮靴用布堵住了还是漏风。有夹层的练功服已无法抵御严寒,要是没套上兔子,她决定冬天尽量减少出门的次数,还是整改过后的树洞暖和。

就是在如此萧条寒冷的情况下,刘慈打着哆嗦发现了一丛嫩青的草。

附近的草早就枯了,嫩草越发显眼。刘慈闲的无聊蹲下身查看,感觉有些不对劲。这些日子她没少专研《齐民要术》,像这种一年生的杂草,春发芽、夏开花、秋叶黄、冬枯萎,是年复一年的自然生长规律,为何这丛草,竟在冬天提前发芽生长了?而且看上去那么生机勃勃,太违和,太不科学了。

刘慈百思不得其解,一直到了前两日下套的地方都还在念叨。

这里的动物太狡猾,前两个套子诱饵都被吃光了,却连机关都没触动。刘慈摇头失望,照旧撒了几颗松子儿在原地。

从本来没报啥希望到几乎绝望,刘慈都没想到最后一个套子居然抓住了一只肥硕的灰毛兔子!幸福来得太突然,提着那只死透了的肥兔子刘慈站在原地发了会儿呆。

想到有肉吃,她突然想起来自己从未下过厨!!

该拿兔子怎么办?提着猎物返回树洞再次看见那丛逆生长的诡异青草时,刘慈突然灵光一闪。

说到吃,她恍惚记得早前曾在那里用莲池水洗过左肩的伤口?不自觉摸了摸左肩伤疤已经脱落的伤处,刘慈提着的兔子掉在地上——难道这就是莲池水的秘密么?

第九章 莲池的秘密(二)

莲池水的秘密,是催生,还是让植物反季节生长?

刘慈患得患失,顾不上收拾兔子,将几粒山葡萄籽儿刨开土在树干旁。她心中念着“池水出来”,白玉池水一阵涌动,还真的顺着她颤抖的指尖喷出小股水流。将山葡萄籽儿浇了水,再神奇的池水也不至于让种子马上发芽,看那些青草也不像一夜之间长出来的,只不过是刘慈这段时间忧心于冬粮忽略了眼皮下的变化。

一时半会儿得不出试验结果,刘慈的注意力又集中在了肥野兔上。

从她穿越到此地,左右也有一个月了,愣是一星半点肉沫都没尝过。一想到从前为了保持体形,厨师给她做菜都是严格控制着荤菜分量,刘慈就悔得想撞墙。

一个月时间,她瘦了起码有十几斤,生生从貌美小萝莉变成瘦排骨。

回想起肉的味道,刘慈觉得嘴里唾液分泌明显不正常了。

可兔子肉要怎么做?以她挑剔的品味来说,在有限的食材里最滋补健康的方法是用她收集的蘑菇木耳一起煲汤。哎,没锅呀,总不能用手心煲汤,这个必须PASS掉。蜜|汁兔腿也好吃……且不说没有蜜,掌握不好烤制的火候,很容易收获外面焦里面生的烤兔肉。

刘慈承认自己废材了。

单说舌尖味蕾的挑剔精准,她绝对算是极大成的美食家。可她只会品尝,从来没动手做过菜,更别提在如此简陋天然的“厨房”下超水平发挥。

认命翻看最近很依赖的《齐民要术》,美食篇上记载的古法烹兔法,原汁原味的描述让刘慈更馋了。看来看去,只有一个以“叫花”统称的做饭最简单,适用于鸡鸭鹅兔等小型家禽。

烂泥也能烤出美味?好吧,以科学的眼光来看,这种做法确实利于受热均匀,应该是她这种厨房新手的福音。

剥兔子是个考验手艺的技术活儿,古籍里讲皮毛硝制的篇章里有教过,要先将兔子四肢皮毛打圈儿划透,以刚见肉为最佳,新手可直接斩断四掌。然后在脖子处如法炮制一刀,在以刀尖将兔子胸前的皮毛顺着隔开,抓着胸前隔开的兔皮使劲往两边扯,兔子皮就会从早前切断的四肢处被“脱”下来。手法是残忍些,这样做不单剥皮快速,还能最大程度上保存皮毛的完整。

刘慈照着书中步骤走,因人小力微,再加上巨剑不称手,不小心将兔子皮毛背部戳了个洞,让她惋惜了好一会儿。

捉到兔子时已经死了,不用放血,按照古籍上记载将兔子肚子掏了个洞,将内脏扔掉,刘慈才开始制作“叫花兔”。

芭蕉叶她是有的,可惜连五味最基本的“咸”都没有,刘慈只有在兔子肉身上割了口子,用山葡萄汁水涂抹兔子全身,用芭蕉叶将兔子层层裹住,再调一团湿泥将将兔子厚厚裹了一遍。

升起了火堆,将被泥裹住的兔子扔在火里,越是苦等越是饥饿,刘慈为了给自己找事做,又打起了兔皮毛的主意。

灰不溜秋的兔子皮毛,换从前她连看都不会看一眼。联邦虽然早就颁布了珍惜动物保护法,但珍贵皮毛的走私依然屡禁不止,刘慈从前有一件纯白无暇的毛披风,用毫无杂色的雪狐皮拼的,气派华贵,和眼前的灰兔子皮毛形成强烈反差。

火堆驱赶走了寒意,刘慈现在生火变得很利索,说来说去,纨绔的生活对她而言已是浮云,狐裘再美,在快冻死的情况下,她只能选择丑丑的杂毛兔皮来御寒。硝制皮毛并不难,困难的是她手中没有“硝”。因为是采用比较专业的“脱皮法”,灰兔子皮内部光滑没有半点碎肉,烘干来的快,又怕不小心把背面的兔毛烧焦,刘慈决定让它自然风干。

将兔皮搭在山藤上,想了想又加两根短树枝将它撑开,刘慈才又缩回了火堆边。

被火烤得懒洋洋的,要不是兔肉还没吃着,刘慈都快睡着了。好不容易等火堆熄灭了,刘慈从余火中掏出一大块黑不溜秋的烤泥块,看表象,很难将它同美食联系起来嘛!

用木棍将外面一层龟裂的泥敲开,还没解开香蕉叶,肉香已经往刘慈鼻子里钻。

肥兔子的油脂渗透了被烤的发黄的香蕉叶,刘慈顾不上烫手,慌手慌脚将香蕉叶层层剥开,肉香更甚之前。

微微焦黄的兔肉,因为山葡萄汁缘故,又染上了一层玫瑰红的色泽。刘慈十分粗鲁扯了个兔腿儿在手里,往嘴里送去。冒着热气的微甜兔肉,换了从前她一定觉得甜腻太过,现在清汤寡水的肠胃却让她潜意识渴望油脂。

香的要死……

这一个月就没吃过一顿饱饭,五六斤的兔肉,刘慈啃了有三分之二,直到躺着打饱嗝了,才恋恋不舍暂缓进食的速度。

一顿兔子肉,让刘慈足足回味了三天。悲剧的是由于久未见油荤,加上暴饮暴食,刘慈很不争气拉肚子了。进补了顿兔肉,她反而又瘦了两斤==!

感叹着世道不公允,刘慈躺在树洞里脚软了两天再爬起来,她的兔子皮吹干了。

今天又是大雪天,积雪已经将山岚变成白茫茫一片。夹着雪花的寒风吹得刘慈感觉骨头缝儿阴疼,她怕落下病根,也顾不上可惜完整的兔子毛,将兔毛切割成几块,长条形的绕在脖子上,其余小块儿用山藤绑在了膝盖和手肘处,不知是不是她心里作用,小小几块碎片,让她觉得温暖了许多。

埋下的山葡萄籽儿依旧没啥动静,莲池水要是只能种反季节蔬菜,那也太鸡肋了些。拉肚子拉得脚软,刘慈杵着木棍去看陷阱,一见就乐了,这次居然套着只色彩斑斓的野鸡,被兽筋套住了脚,正在原地蹦跶。

刚拉过肚子,刘慈对肉有点阴影,相比起来野鸡那身羽毛更让她觊觎。

刘慈正准备上前将野鸡翅膀抓住,野鸡跳了一阵似乎也怒了,脖子上的羽毛全部竖起来,鸡冠子越来越红,好似要冒出火苗。

再然后那野鸡真的浑身都冒出了火。

刘慈一下懵了,夜路走多了终于遇到了鬼,尼玛这是只魔兽!

刘慈杵着木棍转身就跑,腿也不软要也不酸了,当时头脑一片空白,只希望爹妈多给她生两条腿儿!

跑了没多远她清醒过来,真想抽自己两巴掌……趁他病要他命,野鸡被套着时就该拿木棍尖尖那头给它两下,也能抓只魔兽研究下,错过了最好时机反而落荒而逃,刘慈觉得自己太丢脸了。

丢了刘家女儿风骨,刘慈立马得到了报应。回头一看,会喷火的野鸡果然挣脱了兽筋束缚,顺便将那小片设置陷阱最佳的灌木丛烧了个精光,扑腾着翅膀往刘慈逃走的方向追来。

刘慈叫苦不迭,又不能将喷火鸡引到老巢,她只有在林子里乱转。

雪路难行,刘慈又哪里比得过喷火鸡行动灵巧,很快就被拉近了距离。刘慈正想着要不要滚进积雪深处装死,前方又出现几个黑点。

皑皑雪原上几只野狗抖了抖狗毛,对刘慈这个上次没吃进嘴的猎物势在必得。

刘慈大乐,真想亲切问候野狗们一句你们前段时间是不是走亲戚去了,居然在如此关键的时刻回来助阵。刘慈固然是个生活白痴,刘家对她的培养却是很用心的,身为“世家女”,谁肚子里没点墨水,祸水东引她还是懂得。

因她将喷火鸡挡着,野狗们看不见。喷火野鸡追着她跑,也没去看野狗,刘慈等两方将她逼紧时,刻意停顿了一下,感觉到身后炙热的火浪袭来,她才往旁边一滚。冰凉的积雪冻的她打了个寒颤,刘慈勉强抬头望去,野鸡喷出的火焰将领头的两只野狗烧得面目全飞,倒地哀鸣不已。

刘慈脖子一缩,要是她躲得慢点,现在哀鸣的就是她了!

野狗是种群居动物,个体并不算厉害,所以它们只有团结起来才能从别的野兽嘴里抢到猎物。喷火鸡一下伤了两条狗,其他狗虽然惧怕,却依旧将它团团围住狂吠不止。

两方现在将最初的目标刘慈扔到了一边。野狗占了数量优势,可惜是普通兽类,锦鸡会喷火,但雪天并非它主场,貌似喷火也是有间隙的,双方各有所优势,一时在雪地里僵持住了。

刘慈紧紧握住手中的木棍,匍匐在地,每每野狗和喷火锦鸡相争时她就往后挪一点,几个来回,也叫她不声不响挪动出两丈距离。

两丈,还不到七米,实在算不上什么安全距离,无论是锦鸡一个扑腾还是野狗一个俯冲就能瞬息而至,然刘慈却不敢再妄加动弹。一道危险的气息从锦鸡身上散发出来,紧紧锁定了她,让刘慈涌起一个感觉,喷火锦鸡虽然看似被野狗围攻暂时无法脱身,实则游刃有余,并未放弃她这个猎物!

这两丈的距离,恐怕就是锦鸡给她划定的允许范围,一旦她越界,喷火锦鸡势必会舍弃野狗转而攻击她……

寒风肆虐,夹杂的雪花打在脸上冰凉入骨,如此天气,刘慈却满头白毛汗!

锦鸡拼着野狗扯落两根尾羽的瞬间,一个火团精准落在领头的野狗身上,体型明显大了一圈儿的野狗头领哀鸣几声倒下,在雪地中挣扎不已,却没办法爬起来。失去它的指挥,野狗们群龙无首,短时间就已现了败像……接下来是不是该收拾她了?!

第十章 莲池的秘密(三)

刘慈与木棍紧贴的手心一片温热,被寒风一吹转眼又黏又冰。她都不知自己淌了多少汗,随着雪地中的拼杀局势呈现一边倒的趋势,刘慈心就越来越凉。三只野狗受伤,剩下的野狗已无力再战,刘慈想来想去,逃跑会引来喷火锦鸡的攻击,但是不跑,等锦鸡腾出空来,她才是必死无疑呢。

刘慈下了决心,心虽然紧张得砰砰乱跳,意志力还能控制自身行为,趁着野狗们垂死挣扎发动最后一击之际,她转身拔腿就跑。

风贴着刘慈的脸颊刮过,积雪没过她脚踝,奔跑起来异常不便。

身后传来野狗此起彼伏的惨叫,刘慈心跳的太快,有种要从胸腔中跃出的错觉。她跑出不过几百米距离,背心就有了灼热感——是那会喷火色彩斑斓的锦鸡追了上来!对方紧追不舍,刘慈似乎脱力了,眼看着就要跌倒在雪地中……锦鸡大喜,毫不迟疑喷出一个火团。

本该跌倒的刘慈却突然转过身来,火团往她胸前撞来,刘慈往后一仰,柔软的腰肢先是倾斜成直角,双膝一弯,整个人像杂技演员般仰倒,贴近地面不到十厘米。火团险险而过,落在前方雪地上烧得积雪嗤嗤作响。

电光火石间刘慈借着手中木棍的支撑力,一个鲤鱼打挺又弹了起来。

锦鸡每次喷射火团后,都有一个短暂的间隙,这宝贵的间隙就是刘慈的生路!

她人还未停止,手中木棍已经是投了出去,单薄的身体原本没有多少力量,只是人在生命垂危之际的那股爆发力,让刘慈投掷的动作格外有力。

削尖的木棍形似长矛,破开寒气激射而去,将扑腾在半空中的锦鸡一把打落在地上。棍尖刺入锦鸡的胸前,它发出咕咕惨叫,落在雪地上犹自挣扎,不待它继续吐出火团,刘慈大步上前一把抓住它脖子发狠扭断。

锦鸡气绝身亡,刘慈也瘫倒在地,累得脱了力。

倒在雪地中她浑身酸软,望着一旁的锦鸡尸体突然笑起来,笑着笑着刘慈眼泪淌了出来。

犹记得从前嫡姐带着她练习“体术”,刘慈很是厌恶那些枯燥的格斗招数,谁能想到她会有今天,年小体弱,终是这些格斗搏击之术救了她一命!

几只野狗犹在不远处呜咽,刘慈深知自己能成功搏杀锦鸡,关键因素是野狗们消耗了锦鸡的能力,再加上锦鸡轻敌才被她打了个措手不及。

可能锦鸡的实力对比其他魔兽不强,但同普通野兽相比,它显然是处于食物链上层,刘慈亲手将它击杀,心中说不出的畅意。

听见野狗的呜咽声刘慈心中一动。

失去战斗力的野狗,如果她全部拿下,岂非是一笔大收获?

一念至此,刘慈又有了动力爬起来,手提着木棍回到战场。七只野狗,身上遍布伤痕,面对走近的刘慈发出低吼警告。她不怕反笑,伤痕累累的野狗固然可怜,她缺少油荤的肠胃和瘦弱的小身板儿更可怜呢!

刘慈从来没觉得自己是好人,手起棍落,毫不犹豫将重伤的野狗全部送上路。

狗肉这种食物,从前的刘家慈小姐固然会觉得粗鄙不予考虑,然《齐民要术》美食篇上却有记载,狗肉又称“香肉”,是古华夏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肉食呢。

一想到有肉吃,刘慈口中的唾液就忍不住分泌。

野狗虽然体形不大,一只体重也得有四五十斤,七只她一下是拖不回去的,留在野外只能便宜了别的捕食者。刘慈想了想,在稍远些的大树下刨了个坑,先将食物藏起来准备慢慢运送。拖到体型最大那只野狗时,刘慈觉得它肚子上的肉软软的像布袋子,掀开一看,这野狗头领竟在重伤之际产下一窝狗崽!

寒风刺骨雪地冰凉,野狗估摸着是伤重早产,一窝狗崽子几乎都死光了,唯有一只挤在同胞兄妹中间的狗崽小肚子微微起伏,尚有气息。

刚出生的小野狗没长毛发,皮肤呈现粉红色,刘慈掀开了野狗尸体后,失去了庇护所,这唯一幸存的小野狗越发被冻得瑟瑟发抖了。刘慈捏着木棍迟疑了下,终是没有一下刺死它。

冰天雪地初生的小生命多少让她有些悸动,更重要是在毫无娱乐活动的冬季森林,刘慈觉得异常寂寞。

她想,自己需要一个伴儿。

刘慈将狗崽子捧起来小心兜在怀里,没有母乳喂养,它活下来的机会很小,反正她孤单得厉害,试试也无妨。感觉到小东西在贴着胸前皮肤起伏,刘慈嘴角也有了笑意。将剩下的野狗尸体用雪埋住做了个记号,刘慈捡起锦鸡,又拖了一只野狗尸体往回走。

离她出现在森林也有月余,日日为生计奔波,刘慈的身板虽然依旧瘦,力气却大了许多,拖着几十斤的野狗很快回到了树洞处。

将小狗放在树洞中,刘慈想了想,还是在洞前烧了一堆火,又将拖回来的野狗和锦鸡藏了起来才又出去。

七只野狗除去内脏,连骨带肉恐怕也有两百余斤,绝对能撑过冬季食物最匮乏的时候,对她此时的境况而言是笔大大的财富,刘慈自然舍不得放弃。

今天果然是刘慈的幸运日,一直到她将剩下的野狗尸体都转移完,也没遇到和她抢夺食物的其他野兽。

太阳就快落山了,风一吹,鹅毛大小的雪花纷纷飘落。刘慈忍住饥饿将野狗全部剥皮处理了,内脏全都丢到了远处,将狗肉埋在了树洞旁的积雪下,又将现场的血腥味拿雪盖去,才有空打量最有价值的战利品——会喷火的锦鸡。

它个头比地球家养的鸡还大些,一身羽毛色彩斑斓十分漂亮,更重要是它会喷火,属于魔兽。

刘慈已经决定让着不知名的喷火鸡当晚餐,肉好不好吃她不敢确定,总不会有毒吧?

将锦鸡毛根根拔下来十分费力,《齐民要术》里说处理飞禽要用沸水烫一下最好褪毛,可惜刘慈没有锅无法烧水,只能选择干巴巴硬扯。等将鸡毛扒光了,刘慈肚子已是饿得呱呱叫。

锦鸡没她想象中肥,烤着吃肉有些柴,但比她从前吃过的鸡肉都要香,想来用小火煨煮煲汤应该才能发挥食材最好的效果吧,只是吃下去也没啥想象中热流窜过身体的感觉,白瞎了她的期待。

刘慈一边啃着鸡肉一边感叹没锅真不方便,荒郊野外,她要去哪儿才能弄一口锅来?

食物的香味引得洞中苔藓堆动了下,缺乏责任心的慈小姐才想起来被她带回来的小狗。

看小家伙脑袋四处乱拱,应该是饿极了,可人能吃鸡肉,刚出生的小狗该吃什么?!

在刘慈看来很万能的《齐民要术新编》上也没有记载,她就抓瞎了。撕了小块鸡肉放在小狗面前,小家伙嘴巴往这边凑,没长牙如何咬得动,刘慈无奈将鸡肉放在嘴里嚼成肉糜在放在它面前,小家伙嗅了嗅,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将肉糜添了干净。

这大概是世上第一只生来未喝奶先吃肉的野狗吧,刘慈生活常识严重匮乏,小狗能不能活下去全看天意,她也没有更好的主意。鸡肉干柴,咬肉糜咬得刘慈牙酸,她陡然想起来鸡头中的脑花儿应该是软软的,拿起石头将鸡头骨砸开,一个硬硬的东西将石头蹦了下。

刘慈挖出一颗指甲盖大小的淡红色石头,在篝火映照下有温暖的橙色光芒。

刘慈眉梢一跳。

作为细读过联邦通史的世家女,刘慈知道在地球新纪元伊始,因环境剧变,地球母星曾被无数变异兽占领。产生异变的兽类会在体内形成能量结晶,许多年中地球联邦甚至就靠着变异兽的晶核为能量来源,渡过了联邦初建的艰难时期。

变异兽体内的能量结晶,后来被证实是带有暗黑属性的狂躁灵气,那锦鸡脑子里的红石头,会是魔核吗?

刘慈顾不上喂小狗,仔细研究了半晌,也没弄明白这东西的用处。想来也是,她就是个不会魔法,没有异能的普通人,就算魔核再手,也不能吸收其中的能量,可惜了。那知她这念头一起,红石头就紧紧贴住她手心,似要陷进肉里般把刘慈吓了一跳。

刘慈甩脱无能,感觉一股热气从红石头中源源不断涌出,顺着她手臂一路上窜,直到投入她眉心的莲池。

白玉池水一阵涌动,热气朝着池中荷叶根部涌去,化作了供其生长的养料。

不过片刻,指甲盖大小的红石头蕴藏的能量被吸噬一空,红石头化作粉尘飘落。白玉池中,露出水面的尖尖荷叶抖动了下,似乎还没吃饱。

刘慈很确定,那一刻她感觉到了荷叶不满的情绪。

这东西难道还有自己的思想?!

脑子里住着株有思想的“荷花”,刘慈觉得炯炯有神又后知后觉有些惧怕。

她曾在白玉池空间中“翻阅”古籍,也曾将池水引出空间饮用,却未曾研究过白玉池水中央只有一片叶子,还未舒展开的荷。

刘慈鬼使神差忍不住去“碰触”泉池中央的荷叶,在她懵懂着指挥着并不了解的神识撞上去的瞬间,庞大的信息量涌入脑中。

烟花腾空绽放,夜空被点缀地五彩缤纷……刘慈已是晕了过去。

在异界这寂静的雪夜中,有女音徐徐讲述洪荒伊始,人族练气入体的远古传说。那一句句不知名的晦涩口诀,被刻入刘慈意识深处,只待一个恰当的契机,就会全部被唤醒。

刘慈在昏睡中,解开了一个关于莲池的秘密。

——“世有洞天福地,有灵泉神水,修士共逐。神州有泉名混沌,为天地伊始所生,泉水可使修士脱胎换骨后福无量。泉中有莲,乃悟道圣品,为魔为仙皆在有缘人一念之间。”

第十一章 在魔法世界修真?

刘慈此觉睡了足足有两天,饿极了的小狗深处粉红色的舌头不住舔她脸,刘慈才打着哈欠醒来。

做了两天“梦”,刘慈非但没感觉到疲倦,反而精神奕奕。

身为信仰家族的嫡系血脉,刘慈小时候还是“信女”的有力竞选者,她倒是从未怀疑过世间有神祗的存在,只是能亲自聆听“神音”,却是一般人无法望肩的机缘。也不知道嫡姐可否顺利接任了神使一职,若阿姐知道她有幸获得修真传承,不知得有多高兴呢。

混沌莲子,能助修士悟道的无上至宝。

刘慈也没想到随着自己破开时空裂缝穿越而来的东西,居然是如此天地异宝。更重要是,这是一颗刘家供奉数千年的“尘心仙子”式微时偶然获得,直到仙子破界离开地球时才将它留下的修真火种!

数百年间,此莲子曾和洪荒神兽相处过,也曾在洞庭龙宫偷听过“尘仙子”的练气法诀。

更兼有“尘仙子”将之抛入洞庭湖前附着的一缕神念,讲了何谓修行。万分之一的凡人身俱道基,可炼化五行灵气入体,踏上修行路。修士与天争寿,要想走得更远,功法、法宝、丹药、灵石都必不可少,刘慈倒是有道基,还是木系单道基,绝对的修真良材。

坑爹的是如她所料,这真的是个魔法世界,充斥于天地间的是魔法元素,而非五行灵气!

诚然两者都是天地元力,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属性。刘慈身俱道基,想做魔法师是没有缘分的,她的出路唯有练气修真。

修得真我,白日飞升尚且不论,破界回到地球也不是幻想……没有五行灵气不可怕,混沌莲子没有固定属性,能转化魔法元素,反哺出带有灵气的泉水。灵气和魔法元素水火不相溶,混沌莲反哺出的灵气受制于魔法世界的法则不能让刘慈直接修炼,但若将植物从播种到收获都由白玉池水浇灌,所收获的果实自然带有淡淡灵气。她也是能按照无名练气诀吐纳,然引来的只会是魔法元素,混沌莲子消耗她修炼所得的魔法元素,以灵气植物的形势补偿给她。

这样的解释充满了漏洞和矛盾,刘慈觉得难免有些精分。

刘慈恨不得冲老天比个中指,过了二十余年锦衣玉食的奢靡生活,现在她唯一的出路竟然是种田!

还是在魔法世界种出灵气来!

刘慈嘴角抽了又抽,想起举头三尺有神明的老话,才忍住了爆粗口。

尘仙子留下修真火种,却没算到她会被时空裂缝扯到魔法世界来,什么功法丹药,法宝灵石,她通通没有!什么炼器辨药,布阵画符,她统统不知道!拿网游来形容,她现在就是个根骨爆棚,属性完美,却是一身白板,介于整个“服务器”都没有适合她的装备,很可能一辈子白板的0级小号……哈,倒是有本《符箓大全》,是系统为了阻止她删号重练的念想?

刘慈此刻深思清明,很想立刻将研究符箓大全,开始异界修行之路,但肚子传出了咕咕叫声。

她现在不是一个人,还带着一只小狗呢!两天了小狗还没饿死真是命大,刘慈忍住细究的冲动,想起自己藏好的板栗松子儿,将存货翻了一些出来,把坚果肉磨碎了兑水拌给小狗吃。小狗崽已经睁开了眼睛,刘慈这个无良主人两天不给它饭吃,小家伙饿得够呛,一会儿就将刘慈弄的坚果糊糊吃光了。

吃完了还舔刘慈的手,样子憨憨的,刘慈眼中也有了笑意。

“样子真呆,以后就叫你阿呆好不好?”

小狗听不懂人言,刘慈手心沾了些坚果粉末,它舔得异常卖力,刘慈全当它表示满意,于是小狗从此就被称作“阿呆”。

胡乱吃了些东西,又练习了一番体术,刘慈和阿呆一起躺在温暖的树洞中,闭目凝神开始“翻看”起莲池空间中的另一本古籍:《符箓大全》。

修士追求大道的形式有许多,“符箓”就是其中一个支脉。

以符入道并不罕见,刘慈得到的《符箓大全》不知是哪个宗师编撰,由浅入深,不单有效果不一的五行符箓,为了激励学习的人,每每还附录了些好玩的符箓,其中包括改变居住环境的风水符,改变人气运的“桃花符”、“幸运符”等等,还有为了对付黑暗能量的驱魔抓鬼符箓。

书中按照符箓的威力,将其划分为初级灵符、中级灵符、高级灵符、灵元符四类,与修士的“练气、筑基、结丹、元婴”四个大境界想对应,没有逆天的符材,练气期的修士是不可能画出中级灵符的。

每级灵符因材料和画符者能力的差别,又可细分为九品,举个例子来说,初级火灵符,按照符箓一脉的称呼,可以精确称为“初某品某火符”。

原本十分晦涩的专业术语,因刘慈开了灵窍而变得通俗易懂。

可别说刘慈现在尚未修行,就是画符的材料也叫她一筹莫展。

拿初级灵符来说,最起码得有符纸,既“黄表纸”一张,以无根水调和的朱砂,毛笔一支。至于中级灵符更扯淡,制纸时要搀杂名贵木材的粉末,而高级灵符甚至要掺杂玉石粉末作纸,毛笔也升级成了用妖兽的毛发制作,见鬼,在魔法世界自己要到哪里抓妖兽去?

等级高的灵符姑且不论,朱砂她上哪儿找?黄表纸呀黄表纸,又是个什么玩意儿……

大宇宙时代早就淘汰了传统纸张,刘慈对宣纸最熟,还亏得老刘家坚持华夏传统教育让从小练书法的缘故。朱砂她听过,没见过实体,也不知道它产自什么地方。

刘慈睁开眼睛,一人一狗都是一个表情:呆!

编写《符箓大全》的前辈,怎么会算到,有一天此会落入一个从大宇宙时代穿越到魔法世界的小白手中呢,她甚至连黄表纸是什么都不知道,谈何画符。

她燃起的斗志又被无情浇灭,整个人懒洋洋不愿动弹,等精力恢复后原本是翻看《齐民要术》研究香肉做法,却注意到先前被她忽视的技术篇,织布法之下,是大大的“造纸术”三个字。

刘慈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

宣纸,蜀纸,麻纸,黄表纸!

“既竹浆纸。每年端午,新竹出林尚未散纸时,砍下划片打捆,投入石灰塘子揽制,使其纤维溶融,然后清洗,贮藏。制纸前将竹片捞起,剥去外皮,舂细打浆水,再使用竹帘揭纸,干燥挤压成型,可得黄表纸。”

不就是自己造纸吗?刘慈拍手,连野人她都当了,还怕啥自力更生,只要有希望就好,明天她就去附近转悠找竹子。端午却是来年春季过后,还有大半年时间,她总归要慢慢将纸笔都准备好,寻到朱砂更好,一边种植一边练气修行,画符的材料准备得差不多时,说不定她巧合开始正式修行了,两边都不耽误!

在能正式修行前,她也不能放弃体术的练习,哪怕修行无成,好歹还有基本的自保之力。

种田也要提上日程了,冬季积雪覆盖无法耕种,并不妨碍她收集种子。过了二十余年双手不沾阳春水的日子,照着《齐民要术》上所载,总归是能慢慢了解农事。一年不行就用两年,花个几年时间摸索,刘慈突然庆幸自己当下的年轻,十岁稚龄,充裕的时间允许她在试验中走弯路。

之前总是想到人类文明中去,依照现在的形势,刘慈觉得安心在森林中呆几年也没啥不好。

这里物产丰富,让她更容易找到各种奇奇怪怪的所需品。还有魔兽体内的魔核也让她垂涎,那些闪闪的“石头”,都是混沌莲喜爱的养料。更重要是,过得几年,有了点实力,才能安全走出危机四伏的森林山脉吧?毕竟登高所望,四方八面皆是绵延无尽头的山林,古话说“望山跑死马”,意思是说远远望见山峰觉得距离很近,实际上马都累死了可能还没到山脚,说的就是山脉地形的视觉陷阱。

不辨方向之下靠着双脚走出去?别逗了,鬼知道山那边是不是有个饿极了的魔兽在等她!

人一旦有了短期目标,做事有了章法和动力,刘慈都顾不上睡觉,爬起来跑去查看她之前埋下的山葡萄籽儿。

扒开积雪依旧不见葡萄籽儿发芽,刘慈想反季节播种慢些也是常事,便给葡萄籽儿浇了几滴池中泉水,复又将土盖上。

回树洞前撇到那丛受泉水滋养反季节长出的青草,那日为了解蛇毒尝百草的经历给她留下了阴影,刘慈做了好一番心理建设,还是将草拔了,塞进嘴里大嚼。

青色的草汁在嘴里蔓延,感慨兔子等食草动物口味坑爹,囫囵咽下了草叶。

全身暖流淌过……想都别想此类情况,就算有草中有灵气,也必然微弱可怜。刘慈吃完了着窖藏的猕猴桃,喂了阿呆,夜色方来临,她就开始打坐了。

练气入体,她尝试着静下心来。

一夜无眠到天明,别说灵气,连魔法元素的毛都没拽着一根!

第十二章 林中狼影

在不为食物发愁之际,刘慈的小日子还是过得很惬意的。

连日降雪,她每日除了吃饭,剩下的时间几乎都投在了体术练习和寻找气感之上。刘慈采用在树干上刻痕的方法来记录日子,一晃又是半月过去,终于迎来了一个不下雪的晴天。

半月时间也不是白过,刘慈吃烤肉燥得口舌上火,痛定思痛用巨剑凿了块石头,闲暇时间做了个样子甚是丑陋的石锅。虽然边缘参差不齐,锅底厚加热慢,但喝到来异界后第一口热气腾腾的肉汤时,刘慈还是幸福得想哭。

她倒不是敏感多愁,完全是馋的。

因没有调料,狗肉汤算不上多美味。阿呆又不吃同类肉,让刘慈好生为难。小东西全靠水果和坚果糊糊安然活了半月,明显发育不健康,学走路时一天摔N次,无良无人刘慈乐得大笑,让阿呆好不委屈。

石锅做好后,板栗焖香肉刘慈连吃了两顿,连汤带水喝完,身子能暖上一整天。

半月前剥下的野狗皮也吹干了,被锦鸡喷火毁了大半,小块小块的狗皮被刘慈缝了起来,堪堪做成件过臀的斗篷状披风。其实做成大衣最暖和,刘慈的技术只能勉强将皮毛拼凑在一起,说起真正做衣服,袖子的转折就是个技术难题。兽筋她还要抓兔子呢,缝制披风的“线”,是她抽取枯黄香蕉叶中的叶茎纤维搓成的。《齐民要术》纺织篇里说古人就是这样制绳纺纱,道理想通,她要是能寻到麻类植物或棉花,说不定以后还能自己做衣服。

只是织布的“纱”全靠双手搓的方法纺的话,刘慈还是觉得鸭梨很大。

因为没硝制过,狗毛大衣不单气味儿大,一扯就掉毛,让刘慈很无奈,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看来她每年冬天都得换“新衣”了。

难得遇上个大晴天,刘慈准备去林子里转转。

虽然有不少狗肉冻在雪地里,拿不准森林的冬季有多长,刘慈也不能坐吃山空,雪落得越大,类似野兔山鸡类的小动物就越难觅食,此时去下套子天时地利,不干的人才是傻子。来年开春要种什么刘慈也还没头绪,去林子里转转查看下物种,慢慢寻找,总会有些收获。

吃过早饭,刘慈披上斗篷披风提着木棍将要出门,阿呆扯住她裤脚想要跟着去。

刘慈失笑,小家伙已经开始长牙了,身上也不再是粉红色,皮肤上的白色短毛转黑,在寻常的黄毛野狗中显得与众不同。当然,不管它是黄狗还是黑狗,刘慈带着出门都是累赘。要知道连绵半月的大雪,积雪依旧没过刘慈小腿肚子足有膝盖那么深,刘慈每日都要清理树洞前的积雪,不然一人一狗早被雪给淹没了。

如此天气下,阿呆小的可怜,刘慈怎会让它跟随呢?

走之前刘慈去看了埋下的山葡萄籽儿,小苗不畏风雪已经冒出地面一尺高,两片葡萄叶小小的甚是可爱,葡萄苗下一层薄薄黑灰,是她从前厌恶的草木灰,这东西止血只是顺便,其实是成本最低廉的原始肥料。刘慈又给葡萄秧儿浇了些泉水。比《齐名要术》上所描述的出苗时间要少几天,看来玉池水还能缩短点生长周期,对她而言算是利好消息了。

给阿呆留下充足的食物,将树枝门从外面拴上,刘慈缩了缩脖子,提着木棍先找了合适的地方布置好陷阱,才开始搜索林子。

积雪将小树压得直不起腰,林子里静悄悄的,连鸟雀的声音都几不可闻。

一片银装素裹,低矮的灌木还好,高大的乔木树冠上俱都白茫茫一片,远远望去山岚见撑起了一把把白色绿底的大伞,参差错落,看上去是极震感的美景。

地球上似乎从未有过这样的大雪,或者该说以刘慈从前的身份,不论夏炎冬寒,她所呆的地方,永远是四季恒温的。

唯有一年周公子邀她室内滑雪,刘慈才第一次感觉到“冷”。

不过是两个月时间,她连玩伴周公子的脸都快想不起来了,刘慈突然有些惧怕有一日会连父母和嫡姐的样子都忘记。

一株小树在积雪的重压下不堪承力,突然从树干中央折断,又撞到在另一株树上,发出沉重的声响。刘慈被这动静惊醒,顾不上悲春伤秋,赶紧拔脚离开了原地。

就在她走后不久,雪地里一个笨重的动物沿着声音寻来,尖尖的獠牙,身上的毛刺坚硬如针,长得无比壮硕,鼻嘴形状很像地球上的豪猪。

雪地掩盖住了刘慈的足迹,獠牙剑猪一无所获。

……

大部分青草都是一岁一枯荣,偶然有长生种也被压在了积雪下。大部分树木的叶子也早就枯黄掉落,常绿林木并不是随处可见,世间仿佛只剩下雪的白,和褐色灰暗的树皮两色,没什么生机。

唯有走近在冬季仍旧枝繁叶茂的树荫下,才能找到几尺裸露的枯叶泥地。

不管是魔兽还是普通野兽,除了觅食,在冬季里都很少出来活动,以减少不必要消耗的热量。刘慈只是欣喜森林的安静,《齐民要术》再给力,也不会方方面面都有记载,堪称生活小白的刘慈并不知道,冬季的摩洛克山脉之所以安静,绝对不仅仅是因为寒冷。

土生土长的普通动物,和实力稍逊的魔兽都知道,每到冬天日子不好过时,高阶魔兽的脾气就会变得很暴躁。平时就是溜过眼前高阶魔兽都懒得搭理的野兔山鸡一类小兽,要是冬季出现在高阶魔兽地盘,它们的命运多半会不太幸运。

高阶魔兽并不太依赖于肉食生活,体内的魔核让它们很少感觉到腹饥,冬季的摩洛克山脉充满一种让高阶魔兽狂躁的气息,使之嗜杀无比。

刘慈走在山林间,颇有失算感。

虽然《齐民要术》上对各种作物多有配图,哪有画下它们枯萎时的样子的?在刘慈看来,枯藤草根都分辨不出彼此,她可看不出它们生机盎然时是属于什么作物,又何谈采集种子呢。

她携带了一天的口粮,中途折返又不甘心,狠了狠心继续走了下去。

雪路难行,刘慈怕迷失方向,沿途用锐利的石头在树干上刻了记号,才敢往陌生的地方前进。

今日她走得格外远,时至正午恐怕走了有二十来里路,一路上小心翼翼没遇上什么危险,坚持练习体术又有充足肉食,刘慈身体素质近来显著提高。

她一路默记附近地形地貌,此前最远只离开过树洞方圆数里路,难得有机会走这么远,不趁机侦察下地形都对不起大好晴天。

就在刘慈估摸着时间准备原路返回之际,前方视野陡然变得开阔起来。看视线中出现狭长陡降的地带,刘慈有些惊喜,自己似乎走到到了山脉与山脉交汇处。虽然她此刻所在的地势仍旧很高,起码摸清了山脉的一个方向,这座山真是面积太大了,搞得她这些日子都像无头苍蝇在乱转。

刘慈惊喜还有一个原因,她在荆棘树丛那边发现了几株翠绿的植物。叶子宽大,有点像荷叶,然而茎杆更粗,叶片也呈心形,是《齐民要术》上记载的山芋!

山芋,块茎和茎干都可食用,和土豆红薯一样靠块茎分芽繁殖,一株山芋叶下可能长一窝山芋,一个块茎又能繁殖好几个,真是生生不息的品种。

块茎水煮后口感绵软微甜,常与鸡兔等同烹。茎干则要去掉外皮,水煮去涩味,以麻油小葱拌食,是道风味小菜。

一身都是宝的植物,相较起来又好种植,粗放型管理最佳,刘慈自然大喜过望。

小心绕过荆棘树丛,刘慈划破茎干沾了些汁液在指尖,两分钟后手指就变得又红又痒,果然是山芋无疑。

她以手中木棍尖使力,很快刨开了积雪,冻土难掘,费了好大力才将几株山芋都挖了出来,摆在地上一堆,大大小小也有二十几个山芋蛋,让刘慈对此番收获颇为满意。没有装东西的袋子,刘慈想起自己宽大的裤脚,解开布袋将山芋全塞在小腿处,再次紧紧绑上布条时小腿裤脚内兜了山芋凹凸肿胀,看着像小丑穿的大脚裤,惹得刘慈自己都忍不住发笑。

原地跳了跳,山芋没有掉落的危险,就是裤脚重得似绑了大沙袋,刘慈全当行走间练基本功了,走了几步颇为适应。

山芋茎干也能吃呢,大冬天的吃点绿色蔬菜不容易,没有麻油算啥,没盐没味的东西她都习惯了。刘慈将山芋茎干都捆到一起准备带走,正要小心翼翼绕过荆棘丛原路返回,原本安静的林子突然躁动起来。

刘慈一下竖起了耳朵。

响声是从高高的山顶上渐次而下的,声音先至,似有万兽齐奔,此前不知藏在何处的各类飞禽从林中飞至空中,翅膀扇起的雪花模糊了刘慈的视线,长臂猴在树枝间快速荡走,走兽在地上齐奔。

普通些的是鹦鹉麻雀,猴子山鸡,还有惊慌失措的兔子小狐。

少部分动物刘慈完全不认识,而且它们行动间其他动物多有避让,估计就是魔兽。

此座山中,居然藏了这么多魔兽!

刘慈想自己能安全活到现在真是命大,下一秒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足够让万兽齐奔的存在,又会是什么危机呢?

漫天扬起的雪花中,一声震撼山林的狼嚎响起,一匹毛色银光流动的狼突然出现在半空中,所到之处疾风如刀,使雪花都绕路而飘。

银狼体积是寻常狼的三四倍,行动间气质优雅身形矫健,唯有一双狼眼,隔了老远刘慈都能感觉到其中的暴虐!

它停留在一棵参天大树的树冠上方,四肢悬空,仰天长啸。

一匹不长翅膀,却会飞的银狼。

刘慈艰难吞咽口水,恐惧感从脚心直窜而上,到脑子里转一圈儿又传递回脚下反而逼得她下意识挪动——大魔兽?!!

额滴娘捏,此时不跑的才是真正的呆瓜!

第十三章 迷路

刘慈那个恨呀!

两只腿各绑了一兜山芋,就跟沙袋一般,平时练基本功还行,可现在咱是在逃命……她见一只猴子在树与树的枝桠间灵巧攀援,很快就留给她一个红红的猴子屁股消失在刘慈视线中,这且不说,连一身肥肉的野猪看似笨拙,实则跑得也比她快时,她就真的想哭了。

星舰一个空间跳跃,就能渡过若干光年的距离。从她常年居住的冥王星返回地球,也不过只需要跳跃两次,花费数小时更多是登舰前的安检。可是靠双脚呢?“光”一秒所前进的距离,刘慈跑得撕心裂肺也要花费十几倍的时间,而光是不知疲惫的,不会被虚空所阻隔的,在相同的介质中永远匀速前进,刘慈却只会越跑越慢,越跑越慢。

林子又不比开阔的地带,刘慈也不是森林土著。动物能很好规避障碍物,那些灌木和树枝却总能扯住刘慈衣服,让她奔跑时既费劲又慢。

刘慈不知道自己跑了有多久,呼吸困难,喉咙中似有一团火焰在燃烧,肺部也隐隐作疼。她没什么夺命狂奔的经验,跑起来不知道闭上嘴巴调整呼吸,冷空气灌进肺里,累得一副死狗样是在意料之中。隐隐约约察觉那些之前和自己并肩而逃的动物都消失了踪迹,刘慈有些绝望,却不敢回头。

怕一回头就对上那双暴虐的狼眼,腿软之下再没勇气逃命。

突然响起又中途戛然而止的惨叫不止一声,听起来也不像是同一种动物,银狼就在身后大开杀戒,不知道杀到何时才肯收手。

刘慈跑得眼前发花,丝毫不敢停歇,脚只是在下意识机械移动,全靠心中一口气在硬撑着,直到“嗡”一声撞在一棵大树上,疲惫之极的刘慈陡然眼前一黑,双脚再也站不起来。

刘慈再“睁开”眼时,发现自己站在一个令人神清气爽的白玉池边。

那轻轻摇曳的荷叶,澄清的水波,和白玉台阶上的线装书,眼前的一切是那么熟悉,刘慈愣了愣,自己怎么突然进入了莲池空间?

随即大喜,如何进入空间先不说,那银狼总该是找不到自己了吧!

刘慈小人得志正待猖狂,很想手舞足蹈一番,却随即发现自己的身体是一片“虚无”。

怎么说呢,她能看见空间中的一切,真实得不像做梦。

但她看不见自己的手脚身体,且她的视线不是平时眼珠左右移动所能看见的180°范围,而是立体的,从任何一个切面来分析都是360°!

寻常修士,必然是先领悟到了“内视”,才有神识,进而开辟松果体中的识海。刘慈机缘巧合之下,获得的传承不过是一本暂时无法用上的《符箓大全》,和一篇无名练气诀。附着在混沌莲子上的神念,同她讲修士起源远古秘史,同她讲地球修真的复苏机缘,却无人告之刘慈一些修真最基本的常识。

练气、筑基、结丹、元婴,此四重境界是地球修士的实力划分。元婴之上又有“化神”,不过化神之际,也是渡劫化神,破开地球所在界面飞升上界之时。化神之上又是什么天地,刘慈不知。学了半吊子体术的她同样不明白,练气之前,又属于什么境界。

刘慈现在的实力全是虚的。

识海是混沌莲带着她穿越时空隧道时开辟的,她尚未正式修行,却先有了“神识”,虽然平日里只能用之出入莲池空间无法做到神识外放,却也是真正的神识无疑。更诡异的是,本该在神识产生之前出现的“内视”,却在刘慈身体和精神都紧绷陷入极限后,被逼了出来。

于是她第一次感觉自己是“进入”了空间,而非在外面查看。

刘慈还没适应自己虚无的“身体”,很快就想到,若她不是真正全身进入了莲池空间,那她的身体,岂非还倒在树下?

心里发慌,神识几乎消散,等刘慈笨手笨脚尝试往外看去时,正巧对上了一双暴虐冷漠的眼睛。

银狼的眼睛流光溢彩,美得惊人,也冷得慑人。

刘慈差点尖叫起来。

她的身体就倒在树下,积雪将她掩埋大半,只露出胸以上的部位,而银狼就在她身前三米处,冷冷打量树下的“刘慈”。

隔得近了,银狼身上的压迫感让人生不出反抗的心,它搭在地上的两只前爪沾满鲜血,刘慈看见不远处就有一条被分尸的蛇。她很眼熟的品种,肉翅膀,蓝盈盈的外表,只有蛇血是红的,内脏撒了一地,比曾经袭击过刘慈的蓝色小飞蛇要大三倍,显然是更为厉害的一条。

连蓝色飞蛇都死了,刘慈心中一凉,大感自己难逃一劫。

出乎她意料,银狼在她面前呆了一小会儿,对她半掩在积雪中的身体似乎不屑一顾,一种让它不舒服的“注视”使银狼脾气无法压抑,它跃上树冠,很快消失在刘慈的视线中。

刘慈一愣,想不明白自己为何死里逃生。

不敢怀疑银狼是不是近视眼看不见近在咫尺的人,单她身上穿着的斗篷大衣就一股腥味儿,刚上身时熏得刘慈自己都捏鼻子。

她却不知,正是因此刻神识被困在莲池空间,本体气息全无,在银狼看来,雪里埋着的就是一堆臭狗皮……高傲如银狼,又怎会屈尊和一堆臭烘烘的破皮过不去?

只有冒着热气的鲜血,才能缓解高阶魔兽的暴虐。

过了许久,刘慈都没再听见有动物毙命前的惨叫,林子里又恢复了安静。

这场屠杀暂时结束了吗?

枯燥的等待更考验人的意志力,刘慈忍不住想“出去”,随即脑子一阵刺痛,她的意识又回到了身体中。

她一下从雪地里翻身坐了起来。

积雪都难掩的血腥味儿飘散在四周空气中,刘慈一个激灵就醒悟过来。

不顾身体僵得厉害,她勉强爬起来准备离开。

蓝色飞蛇就死在不远处,没有了银狼的威胁,鬼知道一会儿会出现什么猎食者,这里死了个魔兽,太不安全了!

刘慈僵着腿走了不到百米,双脚又不停使唤停了下来,她一咬牙,掉转头跑到蓝色飞蛇支离破碎的身体旁,用木棍翻捡。

蛇头被银狼拍得血肉模糊成一堆肉泥,里面并没有刘慈要找的东西。

倒是气味恶心的内脏,一个形似蛇胆的囊中硬鼓鼓一块,刘慈用棍尖戳破,无色透明的胆汁流出来,一个蚕豆大小的水蓝石头静静躺在雪地上。

就是它了!

……

一番惊心动魄,刘慈白捡了一颗魔核,也没法算这笔账单是赚是赔。

捡了飞蛇的魔核,她不敢继续逗留,随便挑了个方向闷头就跑,直到发现自己貌似迷路了,刘慈才不得不停下来。

她靠在树干上喘着粗气,一番疾走驱走了身上的寒气,天色已将近黄昏,林子里光线昏暗,有些阴森可怕。

揣在怀里的食物不知何时就掉了,唯有小腿处的山芋绑得紧,她竟背着两个大“沙袋”逃了一路,能活下来真是命大。

人在逃命时憋着一口气总能爆发出强大的潜力,一旦没有了死亡威胁,停下来才会发现身体像被重卡车反复碾过,一点动弹的后继力都没有。刘慈如今就是这般状况,腰以下的部分随了其他人的姓氏,反正不再姓刘,她是一点儿知觉都没有啦。

脱力,且饿。

刘慈连生啃山芋的心都了,偏偏未煮熟的山芋中含有茎干汁液中让人又红又痒的同一成分,她要真吃下去,很快连嘴巴喉咙也跟着不姓刘了。没办法,她还是选择就地抓了几个雪团来吃,暂时骗骗肚子。

等刘慈恢复了些精力,天已全黑,她从衣袖中翻出藏起的魔核。

与之前从锦鸡体内得到的红石头相比,飞蛇的魔核要透亮一些,外表已经接近水晶而非顽石,一看品阶就在锦鸡魔核之上。这种东西,揣着哪有用了保险,刘慈是很爱亮晶晶的“珠宝”,但更惜命。

毫不迟疑将魔核放在手心,心中闪过吸收的念头,魔核果然马上紧紧贴住她掌心。

和锦鸡魔核的温热不同,此次是一股冰冰凉凉的水汽感窜上手臂,投入到莲池空间中。等混沌莲吸收完核内能量,漂亮的蓝水晶步了锦鸡后尘,在魔力被吸空后只剩下一小撮粉末。

混沌莲向刘慈传达了它的愉悦之情。

刘慈苦笑,只要有吃的这莲花就高兴,但它的食物太顶级,若非机缘巧合,以她现在的实力,一颗魔核都摸不到的。

荷叶的颜色又深了些,空间中有了些白雾,那应该就是灵气。可惜她本体无法进入空气修炼,不然找到气感还是很有希望的。池水中含有的灵气刘慈也没办法直接吸收,必须得用植物转换一遍,既要逃避魔法世界法则的惩处,又要让刘慈能修行,混沌莲为了给她弄了个迂回前进的路线,可谓煞费苦心。

星光在头顶隐隐闪烁,刘慈杵着木棍站起来。

连星辰方位都是陌生的,想要辨明方向,分得等到日出后才行。夜晚的温度极低,她得为自己找个避风睡觉的地方。

拖着疲惫的双腿走在林子里,刘慈饥寒交迫,雪团根本不抵。人一旦疲倦身体就会发出想要睡觉的幸好,以强制恢复精力,刘慈走着走着上下眼皮就开始打架,然后她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熏得她头脑发晕。

同时脚下一踩空,刘慈的身影从雪地上消失了。

第十四章 被困

失重感都没能让刘慈惊醒。

噗通一声摔到底,刘慈被泡在一个温暖的水潭中,她更不愿睁开眼睛了。

四十多度的水温是最适宜人体的温度,刘慈只觉得通体舒泰,若非那刺鼻的味道一直挥之不去,她真的想好好睡一觉。

迷迷糊糊间一个念头突然闪现,也不知她裤脚绑着的山芋会不会被闷熟了……刘慈一下就醒了,那可是她要留着做种子的,事关修行大计,由不得刘慈不重视。

她随即发现了自己的处境,黑灯瞎火的,一个冒着热气的水潭,头顶一线天缝隙里透出的微弱星光。

原来是一脚踩空掉进了洞穴中?看头顶距离,怕是不止十丈,四周黑乎乎的,又有水潭散发的雾气所挡,越发看不清环境了。

潭水不深,刘慈站起来刚刚没过腰际,隔着鞋底都能感觉到潭底石层的滚烫,地热的威力可见一斑。看来若非寒冬,水潭温度会更高,那时掉下来就非泡澡享受而是水煮活人了。

一想通是地热的缘故使水潭在寒冬仍有高温,刘慈不由得讶异,难不成附近还有火山?

那刺鼻的气温就很好解释了,是伴随火山地质而生的硫磺。

硫磺烟味熏久了是要人命的,怪不得她脑子发晕踩空掉下来。刘慈在水里站了一会儿,眼睛很快适应了黑暗的环境,借着微弱星光,模模糊糊也能瞧见四周环境了。

水潭直径十几米,整个洞穴很是宽大,或许是因为难闻的硫磺味,没什么动物呆过的痕迹,也就是说刘慈暂时不必担心有野兽背后袭击她。

涉水上岸,除了靠近温泉的一圈地质坚硬,脚下的泥土又湿又软。刘慈最近勤读农书,知道此类土质属于沃土,若是硫磺含量不浓,用来耕种倒是不错的选择。

洞穴石壁上攀附了许多山藤,影影绰绰,刘慈怕里面藏有蛇,也不敢随意靠近。

走了两步踢到一个硬邦邦的东西,低头一看居然是同她一同掉下来的木棍,将自己的武器拿在手中,刘慈多了许多底气。

可是要怎么出去呢?

头顶是狭长的缝隙,大概只允许一人通过,而整个洞穴是陡然开阔,并没有什么可供攀附落脚点。刘慈一时也想不到办法,离开温泉后才察觉身上的衣服湿哒哒难受,一不做二不休,她干脆脱了衣服痛快洗了一个热水澡。

过了两月野人生活,平时再注意擦洗,身上的污垢也不少。

刘慈全身泡得红通通像煮熟的虾米,搓掉身上一层死皮,疲倦尽去,是来异界后少有的神清气爽。上了岸将快辨不出原色的衣服也洗了拧干,摊开铺在温泉边的岩石上,地热如此厉害,天亮时必然已烘干。

刘慈整个人也顺势躺在岩石上,温度偏高,使她翻来覆去像是在烙人肉馅儿饼。

好不容易天亮了,她没休息好,如果有外人在此,一眼就能看见刘慈眼窝深陷,眼下一片青黛之色。

清晨的光线照下来,终于赋予刘慈更好的视野。

洞穴形状好比一个倒扣的锅盖,除了头顶有个狭长的出口,其他地方看上去又湿又潮,石壁严丝合缝,她就是拥有猴子的本领恐怕也难以攀爬出去。唯一能利用的,大概只有长在洞穴幽暗处的山藤。刘慈将地形和材料明了在心后,想了许久,大概只有一种方法能试试。

想要出去,必须得很好利用手边的材料:山藤和木棍。

刘慈用棍子仔细扫过,没有蛇虫窜出来,她才开始扯藤蔓。

挑选两指宽的藤蔓,费了好大力气才弄了一堆。刘慈苦中作乐想,此时越费力说明藤蔓越坚固,她出洞时安全又多了几分保障,这样一想果然充满动力,将扯下来的山藤彼此打结充做长绳,也有四五十米长她才罢休。

再将藤蔓一头紧紧绑在木棍上,刘慈挽起裤脚下水,掂量了一下木棍重点,使劲将木棍往头顶缝隙抛去。

第一次忘了估算藤蔓的重量,木棍只抛空十米就掉了下来,若不是她见机闪得快,差点砸到自己。

刘慈认定只有这样才能逃出洞穴,犯了倔劲儿,一遍不成就扔十遍,机械性重复一个动作。其实木棍加上几十米山藤的重量,首先要抛空十丈距离就非易事,再则让木棍卡在缝隙上,更是小概率事件,刘慈右臂用力过猛连抬起来都困难时,木棍终于准确卡在了缝隙之上!

刘慈欣喜不已,却连笑的力气都没啦。饿着肚子干活儿太难受了,等回去后一定要美美吃顿大餐!

带着水分的山藤再坚固不过,刘慈使劲压了下,承受她一人重量完全没问题。

她虽然很废材,好歹出生世家,平日里和周公子一群人嬉笑怒骂,也去玩过几次室内攀岩。将最下面一截山藤紧紧捆在腰上,为了减轻负重,刘慈很果断舍弃了她带着跑了一路的山芋。要知道这种无处借力的垂直攀爬,几乎完全靠的是臂力,单她一个人都不知道能否坚持到最上面,更别说带着十斤山芋了。

刘慈紧紧握住山藤,双脚一收,整个人已经是挂在了上面。先是手臂往上递,两手交替间就是在循序渐进往上攀,同时双腿得牢牢夹住山藤,减轻手臂的压力避免掉下去。

她爬了两米就喘气休息会儿,十丈的距离一点点缩短,刘慈都不敢去看头顶到底还有多长距离,只是闷头往上挪,怕看了心里绝望一下泄了气。

水雾笼罩中,她低头不经意瞧见洞穴地貌,原来竟也爬得大半距离了么?

刘慈吊在山藤上休息了片刻,正待一鼓作气将剩下的距离征服,不料用来捆绑山藤以做支撑的木棍不堪负重,“咔嚓”一声从中断裂。刘慈整个人又掉了下去!

山藤一阵晃荡,她此次却没昨夜好运正巧掉在温泉正中央,而是人落在泉中,左腿却磕在了泉边的岩石上。

完了!

剧痛袭来,刘慈一张小脸皱在一起,眼泪止都止不住流个不停。

骨折了,木棍也断了,要被困死在地洞中了,如此认知让她怎不肆意痛哭?

一朝由高高在上的刘家嫡女变成十岁稚童,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在远离地球的未知异界,她被野狗追过,差点死在锦鸡火团下,她在原始森林中挣扎求生……说到底,不论她幼时再怎么聪慧,了解多少高科技,刘慈仅仅是一个不为生计发愁,在刘家庇护下活得恣意的年轻姑娘。她原本目标是一辈子混吃等死,既不是孤女,也没有怀才不遇,她对自己从前的生活满意极了。

“穿越”如此苦大仇深的机缘,偏偏落到了不想穿越的刘慈头上,此时所有委屈都涌上心头,刘慈放声大哭一场。

什么混沌莲,白玉池,《符箓大全》,《齐民要术》还有尘仙子留下的修真传承……根本就没给她选择要不要的机会,硬落在她头上,被时空隧道带到魔法世界的账,自己该找谁去算?

刘慈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再懒得思付逃出地洞的办法。

此次有水有山,也算是个风水墓穴,要知道地球联邦新纪元之前才有土葬的风俗,如今一切追求复古,她要是埋骨地洞,算不算附庸风雅也追了一次潮流?

从小锦衣玉食,刘家教她要挺直了脊背做人,没教过她要学苦情片的女主角,拥有别人怎么欺负怎么踩都坚强活着的韧性呀!

没错,刘慈怂了,不想再去和天争,此时她几乎已经认命了。

抽抽噎噎哭了老半天,饥饿疲惫,加上硫磺水汽的熏烤,刘慈整个人昏昏沉沉没多少生机。

如果她这样睡过去,很可能真的没办法再醒来。眉心深处,连一片叶子都没长全的混沌莲急了,如今它寄身在刘慈识海,可谓和刘慈共体而生,她要是没有生机,混沌莲也必死无疑!

怎么才能让刘慈活下去呢?

荷叶一抖,池水一阵颤动,昏昏睡睡的刘慈发现自己重回地球,服侍了她多年的女管家冲上来嘘寒问暖。侍者们拥着她去沐浴更衣,洗完了牛奶澡,做了精油按摩,穿上真丝的长裙出来,女管家已经安排好了饭菜。

酒香醉人,桌上全都是自己爱吃的菜,刘慈觉得自己好像饿了很久,赶紧坐下不顾形象大吃起来。

侍者们难掩诧异,慈小姐再恣意妄为,一举一动却是优雅完美的,何曾如此不顾仪态?

塞了满嘴食物,刘慈觉得自己快撑死了,刘紫苑的身影突然出现在她面前。

嫡姐永远是温柔的,她只是静静看着刘慈,那种温柔的目光让刘慈有溺毙的窒息感,还有浓浓的心虚愧疚。

她在嫡姐关怀的目光中羞愧低头,唤了一声“阿姐”,突然就惊醒了。

温泉的水汽,小腿的剧痛……原来刚才的一切都是做梦啊!

想起梦中所见,刘慈的羞愧是不掺水分的真。

几千年前,刘家并不是什么大权在握的信仰家族。刘家先祖,一个患了绝症的年轻姑娘,机缘巧合之下为尘仙子所救,病愈后发誓终生供奉神祗传播信仰。没有其他技能的刘家先祖以自己最擅长的作画入手,工笔细描的仙子图尤为传神,每每售出一副仙子图,她必然要讲述一番尘仙子的事迹,几十年辛勤不断,倒让她真的聚拢一批相信善有善报诚心供神的信徒。

青丝转眼白雪,到了刘家先祖晚年时,一副仙子图价值千金,刘家也有了不小的影响力。

哪知河内阿尔法联盟却突然进攻地球。战争结束时,地球已被严重污染,焦土寸草不生变异兽横行大地。地球人的生存空间紧缩到几个集聚地中,十人九亡,生前享尽殊荣的刘家先祖晚景凄凉,逝去的时候极为困顿,陪葬的物品,只有她画了一辈子,战前价值千金此时形同废纸的仙子图。

刘家后人死守信仰,新纪元地球联邦初建,为了“长生之秘”而来的阿尔法联盟对所谓的神迹大肆打压,刘家在地球存身不住,被逼的离开尘仙子的道场“洞庭城”,搬去了人力修建的月星居住区。

夹着尾巴收拢旧部,足足被压制了三百年,刘家几代家主没人想过放弃,终于在新纪元三百年时,迎来尘心仙子的回归。

此后直到新纪元3845年,刘慈穿越之前,刘家作为供奉真神的信仰家族,与尘仙子式微时另一旧部荣家并立地球联邦之巅,享数千年不朽的荣耀辉光!

数千年前,谁又曾想到,一个学画又患绝症的年轻姑娘,会一手开创荣耀绵泽数千年的庞大世家?

刘慈咬着唇,先祖身无长物仅靠着一腔虔诚信仰都能创下如此基业,她还有幸得到了尘仙子留下的修真传承,没理由就该默默无闻死在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吧。

……不成神,不做仙,只要这世间知道我曾来过,仅此而已。

第十五章 元素

不敢身比先祖,创下数千年不朽的基业,只要这陌生异界,有人曾听闻“刘慈”的名字,也不枉自己前二十年鲜衣怒马恣意活过!

刘慈心中阴郁尽去,此刻懦弱悲观的情绪俱被扫荡一空,她暗暗发誓老天作怪,自己偏要活出个人样给贼老天看看。怒气值满槽,连浑身的酸痛都减轻不少,小腿一动就巨痛,刘慈反手往后游,将自己整个人泡在温泉中。

温度适宜的泉水减轻了疼痛感,左小腿完全使不上劲儿,可见真是折了。

刘慈泡了一会儿温泉缓解过来,拖着伤腿往岸上游。她不想一辈子当跛子,必须得找点东西将左腿固定,先养伤,求谋生,再谈出去的问题。

木棍虽用的顺手,谁也没想过只差最后一点它会断了。刘慈只惋惜了一会儿,就将断成两截的木棍捡起来当做护腿的夹板,蹦着跳着到了洞穴边缘,准备扯细一些藤蔓做绳子,将伤腿固定。

水汽充足,又暖和,这些藤蔓密密麻麻爬满整个洞壁,长得格外茂盛。

刘慈扒开粗山藤,扯了两根小指大小的,将自己断裂的木棍绑紧,才又蹦回泉边将湿衣服脱下来。人受伤时身体本就要虚弱些,这时候她是生不起病的,自然不能穿着湿衣服四处乱跑。

反正小身板儿也没发育,洞穴中又没外人,刘慈没啥不好意思。

看着原本准备种植的山芋,刘慈腹饥难忍,想直接生吃吧,粘液所含的轻微毒素说不定雪上加霜让她状况更不好,想来想去,她将山芋砸碎,瘫在了泉边干净的岩石上。石头温度原就比泉水略高,烘烤久一点,应该也能半熟了吧?

想到自己不知道要在洞穴中呆多久,刘慈找《齐民要术》中块茎植物种植要点,在不损害山芋芽胚情况下尽可能将它多切块,然后顺着墙根儿,依次埋进了土里。山芋喜欢生长在阴暗潮湿的地方,倒不用担心光照不足。

引了些玉池水浇了,虽然明知,纵然池水能缩短大概三分之一的生长周期,种下的山芋也赶不及她所消耗的食物量,留点希望也能让她有点追求。

她想活下去呢,哪怕只能啃山藤喝泉水,刘慈发誓自己一定要活着走出洞穴。她还没见过异界的全貌,还没修行,还没重新过上华服美食的日子,想要做的事情太多,日子还长着呢,才舍不得默默死掉发臭。

华夏古话不是说了嘛,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就是断腿处,也太疼了些……

刘慈为了转移注意力,又开始寻找所谓的气感。

心神放松,灵台渐渐清明,呼吸调整到了练气诀要求的吐纳频率,或许是累极了,又或许是她在银狼发飙夺命狂奔时激发的“内视”起了作用。刘慈“看见”自己的体内情况。

五脏六腑,经脉血液,骨骼和肌理,包括断腿处的伤势,都瞧得一清二楚。嗯,骨头缝儿对的挺整齐,愈合后变成跛子的机会不大。

在极静的地洞中,刘慈突然看见了红色的萤火虫在绕着温泉飞舞。

她心中一动,那就是所谓的魔法元素么?

刘慈躺在地上,呼吸越来越轻,渐渐与四周环境融在一起。她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温热的岩石,又似乎成了攀附在洞壁的一根山藤,和这地洞生来既是一体,融洽无比。然后就有红色的萤火虫停留在她身上嬉戏,一开始还有些胆怯,很快就变得随意放肆,在她身体中钻来钻去,调皮万分。

修真中练气时的凝神静心,与学习魔法时的冥想殊途同归,若刘慈只是灵魂穿越,摊上一个本地土著的身躯,如此高的元素亲和度必然叫魔法师们嫉妒万分。可就像没有道基的凡人因为体内留不住灵气,知道吐纳口诀也没办法修真一般,她这副地球人的身躯,以练气之术感悟到魔法元素,同样没办法学习魔法。

拥有单系木道基的刘慈,生来就是修真的绝佳天资。她的经脉,并不接纳此界的“魔法元素”!

温暖的魔法元素穿过她的身体,在她的血液骨骼中嬉戏,识海中的混沌莲一抖叶子,它们像是得了棒棒糖的小孩子,一块儿往识海涌去。

混沌莲将附近的火元素吸噬一空刘慈才悠悠转醒。

随即打了个寒颤。原本温热的泉水竟凭空降了好几度,一瞧缝隙中透露的光亮,此次修炼居然用了大半天。

回味了一会儿吐纳时的感觉,刘慈知道自己因祸得福,终于摸到了所谓的“气感”。虽然是魔法元素而非灵气分子,有胜过无,让混沌莲强大,它才能制造更多的灵气,将来总归是要便宜她的。如此一想心理也就平衡了,可见人呀,学会调节心态那是必须的。

烤了大半日,捣碎的山芋也有八分熟,刘慈就着泉水吃下去,填的胃满满的再无饥饿感,果然是极好的果腹食材。

她的衣服也干了,夜晚温度偏低,练功服本来就是裙摆极大的洋裙改的,扑在岩石上一面垫,一面还能当被子,再将狗毛披风盖在最上面,温暖舒适,刘慈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十来斤山芋,以身体最低需求来算,原本也能支撑个十来天。一开始刘慈每日吐纳修炼,倒能苦中作乐,可第四天上,她发现自己左腿骨折处红肿发亮,内视来看肌理毫无生机,非但没有愈合,竟有了坏死迹象,吓得她满头大汗。

肌肉组织一旦坏死,在大宇宙时代都只有截肢,然后重新培育出新的肢体,再做手术。在原始森林,她把坏腿砍了,拿什么续接呀?!

疼痛她可以忍耐,可真要缺条腿儿,在蛇虫不绝,魔兽时不时还要发点疯的原始森林,没等她修炼有成就死得不能再死了。

刘慈这下是真急了。

翻遍了《齐民要术》她都没瞧见此地有对应的草药,最普通的蒲公英都没有……刘慈瞧了瞧自己红肿发亮的骨折处,狠心拿小木刺挑了个口子,果然流出了好多腥臭的黄水。

坚持用玉池泉水清洗伤口,伤势没再恶化,可和中蛇毒那次一样,也没能立竿见影好转。

穷极思变,刘慈开始地毯式搜索洞穴中的一切可用之物。皇天不负有心人,当她在一堆品种不一的藤蔓堆中,发现一种小指粗细,三叶为一撮,叶片滑腻藤蔓颜色深红的品种时,嘴角忍不住裂开傻笑。

三叶五香血藤!居然是号称小粘药的三叶五香血藤!

真真是天无绝人之路,此藤环境极为苛刻,却是活血祛瘀,镇痛消炎,主治跌打损伤、骨折的圣药!“小粘药”的称呼甚是传神,可不就是粘合骨头的?

如果《齐民要术新编》一书能取出莲池空间,刘慈一定会激动得扑上去狂吻书页。“知识就是力量”,古人诚不欺她,一本古籍,已是三番两次救了她的命。将叶子扯下来塞嘴里大嚼,又在藤身上滑了道口子,深红如血的浆液流出,刘慈一滴不漏全部将其涂抹在了骨折处。

内服外用,双管齐下。十几分钟后骨折处开始麻痒,像一群小蚂蚁在要咬她,刘慈知道是药力正在发挥效果,心中十分高兴。

其实以三叶五香血藤为主,添加几味辅药,疗效会更佳出色。只是新编撰的《齐名要术》是本综合类生活书籍,不是独立的医学著作,附录所载的,仅有一些土方子,和一些随处可见的中草药药性,真正完整的药方刘慈就不得而知了。

能发现三叶五香血藤已是她命不该绝,刘慈也不贪心,每日三次,内服叶片外敷血色浆液,等她的山芋吃完了,竟也硬生生将一条快废的伤腿治得七七八八。

外伤痊愈,肿胀处血脉通络,内里肌理已经无事,骨头的愈合不是短短时间能办到的,刘慈也就放下心静养。

当然,如果还有充足的食物,那就更好了。可惜再省着吃山芋也宣布告竭,十来天前种下的山芋刚刚冒头没多高,两片小叶都还邹巴巴,离收获时节还远,光喝泉水没办法活下去,刘慈终于开始过期了草食动物的生活。

洞壁上的山藤有好多品种,除了三叶五香血藤是药用,其他没有看上去能入口的。刘慈开始试着摘叶子吃,每样尝一个新品种,先少量吃些,没毒发的话就说明能果腹,最后终于发现一种相对而言味道能接受的,她就认定了这种吃着像生木耳的藤叶。

怕摘光了叶子山藤枯死,刘慈还时不时给藤蔓根部浇浇水,让它发芽长新叶的速度加快。

伤筋动骨一百天,刘慈每天在洞里画刻度,到第三十五条刻线时,洞里能吃的藤叶都摘光了,泉水浇灌都来不及长新叶时,刘慈的脸瘦的只剩下巴掌大,吃香肉养起来的脂肪被食草动物的日子消耗一空,因为下巴尖尖,眼睛格外大,在光线阴暗的洞里亮得让人不敢直视。

骨头内部还未完全长稳,但行动上已经无碍,只是左脚还不能使力,刘慈也就放任木棍绑着没有拆除。

缩短三分之一生长时间,也就是说山芋相当于生长了有两月?

杀鸡取卵殊为不智,她却等不及山芋真正长大,开始动手挖掘起来。

刨开土层,果然山芋还小的很,而且只长了母芋头,一挖一窝的情况是想都不用想的,刘慈无奈扯了扯嘴角。她选中的一株太贴近洞壁,和藤蔓的根系交缠在一起难以分离。

刘慈拽着山藤用力一扯,一大块湿土墙顺势掉下来,差点没将她活埋其中。

吃山芋时刘慈总觉得不太对劲,按理说土层越靠近里面,应该越潮湿才对,为何剥落后的土层,反而十分坚硬呢?

带着不解,刘慈扣了扣凹陷的山壁,声音有些异常。她拾起块岩石使劲砸了半天,坚硬的土层破开一个海碗大小的洞,强光直射,刘慈下意识闭上眼睛。

清新的山风灌进来,对流空气吹走了洞穴内终年不散的硫磺味儿。

刘慈贪婪地大口吸气,双手抱着石头砸个不停,一个可供其出入的洞口形成,她斜着身子将头往外探去。

第十六章 沿河回家

山风是干冷的,看样子外面已经没怎么下雪了。

刘慈顺着洞口往外看,一眼就看见远处那片极开阔的河滩地,两座大山山脚形成的广阔冲击平原,河边有些低矮的灌木,正是她采挖山芋时瞧见的开阔地。

冰冻的河床已经融化了大半开始再次流动,刘慈此前见时以为是积雪平原,却是一场误会。

而洞穴的位置就在倾斜的陡坡上,刘慈踩空掉下的缝隙就在陡坡上方,所以洞穴一面的墙壁极薄,敲开后就是生路。只怪她思维僵化,被困了一个月都没想过挖洞壁,白白吃了许久藤叶。不过失之东隅也未必不是福,以她当时摔断了腿的情况,真的打通了洞壁,在冬季的森林中又如何躲避诸多猎食者?

何况机缘巧合,她还吐纳小成,终于找到了气感。

呆在洞穴的三十多天,除了第一次感觉到的“红色萤火虫”,几天前又有些蓝色的小精灵加入每天嬉戏的时间,若魔法元素也有属性之分,显然之前的是火元素,其后感觉到的是水元素了,她猜想大概这与混沌莲吞噬掉的两颗魔核属性有关。

像此时,洞壁一打通,刘慈平缓心情就能察觉铺面而来的水元素。冬季积雪封山,倒真的不缺水,最活跃的自然是水元素。

刘慈观察了一年陡坡,洞穴往上的角度是笔直的,只有往下走比较平缓。幸而她左脚好的差不多了,小心点还能下去。作别呆了一个月的洞穴前,刘慈还将三叶五香血藤的根部挖了些,疗伤圣药还是栽在身边方便又放心。

离开前刘慈想了想还是将挖出来的缺口堵上,洞里因为常年一股硫磺味儿不为野兽所喜,其实算是比较安全的过冬场所,谁知道以后是不是能用上呢。

磕磕绊绊走了许久来到河边,透明冰面下的游鱼让刘慈馋得流口水。

她想吃鱼了。

古华夏的极北之地每到冬季也是冰封水域,有些全被封住的湖泊,只要在冰面凿开一个缺口,缺氧的鱼儿会蜂拥而至,不用工具伸手就能捞起来。还有一种冰面垂钓,饿了一个冬天的鱼饥饿难耐,很容易就被骗上钩。

刘慈没有鱼线,从绑裤脚的布条上分出几根丝线编在一起就成了比较结实的鱼线,灌木丛下的腐叶中随便翻翻都能找到小虫子,掰下荆棘的倒刺固定在细线上充当鱼钩,再将细线缠在小指粗的枝条上,简易的钓竿就做好了。

选好位置将鱼线抛下去,它轻飘飘浮在水面,刘慈一派脑袋,竟忘了绑块小石头在上面,怪不得沉不下去。

改进了鱼竿再扔,噗通一声,小石头果然将鱼线拖下水。

刘慈蹲在河边开始耐心等待。

若说一个月前刘慈还有些急躁的话,现在的她完全是脱胎换骨了。本性的张扬被现实压抑了下去,她不说话时侧面竟有几分刘紫苑的味道,两人一母同胞原就长得像,刘慈缺少的就是刘紫苑的耐性和沉稳。

没办法,被关在一个半密闭的逼仄空间过了一月枯燥日子,再脱跳的性子都会有所改变,起码暂时是如此。

鱼线开始轻轻颤动,刘慈耐着性子等鱼儿吞下钩开始剧烈挣扎时才猛地往上一提,一条一尺长的草鱼上了岸还不死心扭动,刘慈流着口水宰了它。

草鱼起码有一斤多重,因天气放晴,树枝的湿意没那么浓,刘慈寻思着吃顿热食。

她饿极了,嘴巴、食道、胃和肠,无一不在叫嚣,没有巨剑在旁,真正的摩擦起火极慢,途中几次涌起吃生鱼的冲动,全靠着她一遍遍回想记忆中烤鱼的美味撑过。

当火终于燃起来时,刘慈将鱼窜在树枝上烧烤。

两面微焦,内里细嫩,烤香肉练出来的手艺没有荒废,一条鱼全祭了刘慈的五脏庙,她才满意打了个饱嗝。

味道鲜极了,久不闻肉味的刘慈差点没将舌头都吞了,唯一不足的是草鱼小刺太多,吃起来有些麻烦。趁着火堆未灭,刘慈又抓了一条差不多大小的鲤鱼烤了,才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告诉自己吃藤叶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刘慈活动下手脚,准备返回老巢。

哦,走之前当然得多抓几条鱼充当食物,冰天雪地鲜鱼也不会发臭。

折了河边的垂柳,将钓来的几条大鱼串了,刘慈开始辨认方向。唯有找到她来时留下的标记,才能按原路返回树洞,那里环境既安全又熟悉,还有一把未来能派上用场的利器,没理由放弃如此大好的根据地。

至于方向,刘慈四处打量,终于找到了最眼熟的角度,当日采山芋时所看见的景色,对应的直线就是视野的始发地,她顺着相反方向就能走到那里,进而找到标记。法子是笨了些,却最直接。

说来也巧,最终测出的方向与河流蜿蜒的走向十分接近,只要沿河而上最终就能到达目的地,给刘慈提供了很大便利。

披着狗毛大衣的小小女童手里提着几斤鱼沿着河滩地不紧不慢走着,衬着两岸稀稀疏疏的树林和远处群山白雾,不时有色彩艳丽的大鸟从半空中飞过,真是年画都没有这样赏心悦目。

只有当事人刘慈知晓走在风景如画的河滩地有多么苦逼辛酸,半路上她就遇见一只大棕熊守着冰面抓鱼吃,憋住呼吸绕过去后,差点没将唯一的破靴子给她跑丢!

本来刘慈还准备以后时不时来河边钓些鱼改善下生活,见状立刻打消了不靠谱的念头。

坑爹呀,她一时激动竟忘了,水源之地原本就是森林中最危险的地方。现在冰雪封山众兽不用来饮水,等到了夏季,只怕河滩上整天都不可避免发生杀戮。

不过刘慈也并非毫无收获,她不小心踩到的一株植物,经外形和气味双重鉴定,确定是生姜的茎干无疑。姜茎不比蒜苗,冬季也不会枯萎,不然她也不会注意到。

收获了一种很重要的调味料刘慈很高兴,将几株生姜连茎带杆扫荡一空。移植是必须的,不知道她何时才能凑齐葱蒜,辣椒,花椒,以及各种香料,还有最重要的盐呢?

不吃盐的日子里,总是容易腿软呀腿软。

等刘慈又在河边采了一兜水芹菜后,赶在天黑前终于爬上了她当日挖山芋的斜坡。

当日一路狂奔是往山下方向跑,沿着河滩往上游走,却只行了一半路程。晚上刘慈没吃饭,也不愿生火,爬到树杈上将就对付了一夜。第二天早上爬下树时终是忍不住嘟囔,再这样冻下去年纪轻轻就会得“老寒腿儿”。

找到她刻下的标记时,一个月前在树身上的划痕都结了疤,丑丑的,像树皮上爬了一条毛毛虫。刘慈就这样顺着一条条毛毛虫,在时隔一个月后,顺利回到了老巢。

没人定期维护的篱笆门早被风雪刮跑了,积雪涌进树洞,一点空隙都没留。

刘慈试着叫了两声“阿呆”,总是扯她裤脚的软骨头小狗不见踪影。半个月大的小狗,在离开人的照顾后哪会有生机,结果本在刘慈意料之中,心里还是觉得发闷。自己果然孤单得厉害,不过养了半个多月就有了感情。

刘慈开始清理树洞中的积雪,挖到底都没看见阿呆尸体,想来不是出去未归,就是被野兽叼了去,或许埋骨雪层。等开春融雪之时,刘慈想自己会不会在附近发现一副小小的骸骨?越想越伤感,她只得认真干活。

清干净了树洞,挖出了被掩埋的石锅和巨剑,刘慈升起了火堆,用石块搭了简易的灶台,将石锅架在其上烧了一锅雪水。水沸腾时将收拾干净的鲜鱼扔了进去,掰了一小块儿姜提味去腥,任由石锅煮着鱼汤,刘慈开始检查自己的“财产”。

窖藏的水果烂了一半,幸好她回来及时,不然一窖的果子都毁了。

坚果都不见了,可能是被阿呆翻出来吃掉的。埋在雪里的野狗肉一点没少,看样子不像有野兽前来扫荡过。

最神奇是山葡萄藤,顺着大树垂下的枯藤往上缠,现在已有好几尺高,开始抽大叶子了。美中不足是葡萄藤太细了,一看就是缺肥料。刘慈所居住的大树背后就是一面五六米高的突起巨岩,柴火都靠着岩石堆放,种葡萄的地方在树的另一边,刘慈准备以后这一块儿半亩大小的空地都用来种东西。至于大岩石,等她能挥动巨剑时就掏空里面做间石头房子,好过睡在树洞中。

将三叶五香血藤和野姜种都种下,石锅中的鱼汤已经咕隆咕隆冒着香气,再把洗净的水芹菜放入,鱼汤中飘着绿丝,一看就让人很有食欲。

刘慈将汤喝得丁点儿不剩,又忙着扎新的篱笆门。

将睡觉的窝弄舒适时,天也黑了,刘慈这夜没有吐纳,躺在她温暖熟悉的小窝中,听着风吹在篱笆门上的声音,感觉格外心安。

梦中一只走路老是摔跤的小狗可怜巴巴看着她,刘慈想招呼它喝鱼汤,小狗咬了她一口转身跑进林子里,眨眼就没了踪影。

第十七章 春天呀,它悄悄溜走

刘慈来异界的第九十八天,覆盖森林的皑皑白色已完全褪去,积攒了一整个冬季能量的小草争先恐后冒出土层,和发新芽抽嫩叶的树木枝头相应争辉。

森林的春天来了。

被困在洞穴中一个月骨瘦如柴的刘慈,经过休养进补,脸颊丰盈红润,又恢复到了之前的白皙可爱,匆匆看上去和刚到异界时没什么差别。

只有细心的人才会发现,刘慈似乎长高了些,红脸颊的皮肤摸上去粗糙许多,更重要是她不沾阳春水的双手,既要生火做饭,又要打猎寻柴,被磨得长了茧子。

变化最大的却是她的眼神,从前双眼开合间泄露的张扬,被打磨成警惕锐意,像野性难训的豹子。唯有刘慈偶尔给自己放假,不寻找食物也不吐纳不练习体术时,才能窥见那丝隐藏极深的“恣意妄为”。

刘慈改变了很多。

当她渐渐熟悉自己的活动范围,又通读古籍后,食物不再是困扰她的首要难题。许多之前不敢碰的东西,经过加工处理,其实都是食材。比如啃食树枝的虫子,用火烤用油炸了都是美味的高蛋白食物;春天的树木的嫩芽,掰下直接放嘴里嚼起来甜丝丝的;雪化后地上冒出来的杂草,有一部分是可食用的野菜;而有鸟叫的树杈上,只要愿意上树,时不时总能发现些鸟蛋……

她的精力都花在了吐纳和练习体术上,春天来时,刘慈的脚伤终于痊愈可以活蹦乱跳后,她决定将近日的重心转移到寻找可种植物种上。

坚持练习体术,效果显而易见,她现在已经能做许多高难度动作,行走时也觉得脚步轻盈,身体韧性十分出色,力量增加了三倍有余,应该是达到了联邦标准的体术二级。三个月体术二级,比她从前快了十倍,刘慈怀疑是因同时吐纳练气之故,伴随着穿越,她在获得修真传承的同时,根骨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最多再用两年,她就能达到穿越前的最高峰,体术六级!

要知道到时候她还不满十三,穿越前可是十八岁才通过体术六级测验。

到了体术六级,改变的就不仅是身体素质机能,届时一些杀伤力较大的武技就能施展了。在没有真正画出符箓前,刘慈对保命的武技不敢忽视。说起修行和画符,刘慈急于寻找可食植物的原因就在于经吐纳之术吸收魔法元素,混沌莲转化的灵气充斥整个莲池空气,白雾浓密,仅仅用来浇灌葡萄藤,和移植的一些野菜,在刘慈看来太浪费了。

她不过是喝了几天野菜汤,已经隐隐察觉到有微弱的气若有似无拂过经脉,刘慈拼命想抓住,可惜量太少,散的太快,让她很无奈。

说到底,还是灵气太少了。

野菜繁殖的很快,可人总不能天天吃野菜。刘慈想找到能大量种植,又能留种培育的植物,水稻小麦之类的主食最符合要求,可惜希望太渺茫。

自从冬季银狼追赶百兽那次,刘慈再出门就再也没遇见过魔兽,若不是月夜不时有狼嚎响彻山峰,她都怀疑是不是银狼带着魔兽们搬了家。没遇到魔兽是好事,她也没闲心去深究原因,反正魔兽站在自己面前她也只有逃命的份儿,她巴不得一直遇不到魔兽。

至于普通野兽,小型的兔子山鸡之类,刘慈下套子的技术越来越利索,开春后她就没缺过肉食!

天气转暖,笨重的狗皮披风终于能脱下。穿了一冬天,经雪埋水泡,狗毛已经掉得不成样,看上去很是寒酸。刘慈正慢慢积攒兔子皮,攒到今年天冷时准备做件兔皮大衣,连脚踝都包裹住的那种真正的大衣。

温泉地洞距离太远了,刘慈期待在林子里发现第二株山芋,繁殖极快的块茎植物才是她所追求的主食作物。

灵气,她需要一日三餐不间断,源源不绝的灵气!

刘慈开始整日转悠在林子里,可是连辣椒秧子和野葱都找到了,还是没有山芋土豆的踪影。她不知块茎类植物同样为野猪所喜,一旦被它们发现,往往连藤带块茎都无一幸免。

就在刘慈吃够了野菜汤,想要冒险回温泉地洞取回山芋种念头再也控制不了时,她尝试用脚力追着一只兔子跑到地势较高处,发现了一个惊喜。

节节分明,笔直翠绿的主干,细长的叶片被春风吹得抖动,大的有碗口粗,最年幼的不过刚刚从地面拱出一个脑袋,是一片竹林!

不是细长的斑竹,是壮硕的毛竹,造黄表纸的原料呀。

刘慈喜得跟什么似的,呆了三个月她都没见过竹林的影子,还以为森林里没这玩意儿呢,正失望时恰巧就遇上了,哪里还顾得上追什么兔子。本来想挖竹子回去,刨开根部一看,竹根下有许多竹包包,将来就会从竹包里冒出笋,只要长到今年端午,就是符合造纸条件的新竹。

刘慈没碰已经成年的竹子,只挑估计要出笋的地方,砍掉上面的竹子,连竹根带土一块儿挖起,两天内将竹林搜索干净,凡是干净会出笋的根系全搬回了自己势力范围,等栽下的笋子全抽竹,就是一片小规模的新竹林。她打算的挺长远,竹子一年不止出一次笋呢,造纸之余,辛勤浇灌连池水,以后冒出来的竹笋又是一种灵气食物。成年大竹只拖了一株回去,选在竹节处砍开,就是成套的竹杯子竹碗竹筷。

常在林子里转悠,刘慈也很注意采集《齐民要术》里提到的常见而有用的药材。

比如“侧柏叶”,是种名叫“侧柏”树木的叶子,小鳞片一样的细叶子,从前她哪能想到普通的树叶经过炮制后,就是一味时常用到的中药?而且炮制方法也简单,将侧柏叶摘下,拣净杂质,揉碎去梗,晒去灰屑就能入药。

雪化时刘慈也曾留言过附近环境,并未发现疑似阿呆的骸骨。私心里她情愿当阿呆还活着,没见到骸骨还能说服下自己。

只是在自己都不能保证活得安全情况下,刘慈再也不愿养小宠。

前两日抓到一个带崽母兔,迟疑了一下被她养了起来。这次不是同情心泛滥,莲池水浇灌的野菜长得太茂盛,喂一窝兔子也不错,养久了说不定肉质会发生改变,全当养灵气家禽啦。因为目的是为了吃,除了喂食刘慈从不去看母兔,极孤单的人最容易对身边的活物投放感情,养熟了到时候不能下手宰杀就抓瞎了。

除了没有盐,林子里物产丰富,许多作料刘慈都收集了。她的饭菜规格由简单的白水煮,升级成了烹饪,从前只会吃的女纨绔,现在煲汤手艺已经出师。野味鲜美,烤煮煎炸,刘慈开始想念五味最基础的“咸”,但森林中能弄到盐吗?刘慈表示很怀疑。

天气一天天热起来时,刘慈所居住的树洞附近已经完全变了样。

藤蔓类植物,诸如山葡萄山丝瓜,密密麻麻顺着刘慈给它们搭成的架子缠绕。山葡萄已经开始开一串串的小白花,因今年是第一年,挂果不太丰盛,刘慈后来又补种了几株,收获时足够她吃得倒牙。

山丝瓜要比人工种植的丝瓜藤粗矮,缩短了生长周期导致导致它们在春末就开始结果,嫩青色的丝瓜藏在藤蔓间,尾巴上还带着未谢的黄花。

一时心狠搬回来的竹根太多,笋出得太密集影响将来的新竹营养,出笋时刘慈忍痛收了一批,笋子耗油,不和肉同煮吃起来寡淡,吃了几顿剩下的都晒干收好。

刘慈摘过两个嫩丝瓜同笋干,加上兔肉煮汤,滋味清爽,余味悠长。

菜地被分成一小洼一小洼的方块,大多是野菜品种,规划重种后显得整洁清新,终于没那么寒碜人了。

辣椒和葱姜算作调料,自成一洼,野生的小辣椒效果极佳。刘慈是刘家人中的异类,别人不吃的她偏要反着来,唯独辣椒,刘家人不爱,刘慈为了爱若珍宝的雪肤也不敢唱反调特立独行,现在连保养品都没有,她对辣椒更要浅尝辄止啦。

通读种田篇后刘慈才知道自己点籽儿的行为有多笨。其实许多藤蔓类植物,包括葡萄,红薯藤,都是能靠插枝压苗法繁殖的,剪下带芽的枝条藤蔓,将切口的一端埋在土里,只要管理得当,十枝有九株是必活的。而大部分果树,都是选择母株后,锯掉母株的枝叶只留一截主干,在母株上嫁接新枝条。

从种子播下去到挂果?谁有那耐性了……刘慈泪奔,作弊器在手,种田不难,但想要真正种好田,其实远比花样繁多的保养步骤更复杂。

抓来的母兔子生了八只小兔,活了七只下来,丝瓜笋干兔肉汤的主料就是刘慈亲手养的。若再抓只公兔子回来,一对兔子一年能繁殖好几窝,刘慈孤身一人又吃不了多少,也就暂时没准备扩大养殖规模。

不管如何,磕磕绊绊,蔬菜调料水果,刘慈都在尝试着种植。

她或许是个照本宣科的门外汉,但谁都不可否认她在种田上的认真。

每日不间断的吐纳练气,混沌莲制造足够多的灵气,刘慈认真种东西,带着目的性专吃灵气作物,在端午前终于迎来了“收获”。

此夜月朗星疏,是刘慈来异界的一百八十三天。春末夏初的夜晚气温舒适,刘慈吃罢晚饭坐在了草地上吐纳练气。心法运转下,平时储存在血肉中的灵气累积足够,纷纷醒来向寄居的主人“问好”。

绿色的雾气在她体内经脉缓缓游动,刘慈身在魔法世界,却推开了修真的大门——那是个光怪陆离又灿烂无比的新世界!

第十八章 鬃毛箭猪

心头一股真气不绝,就能化作生生不息的动力。

魔法世界的法则不允许灵气存在,有弊也有利。前者意味着哪怕在有作弊器的情况下,想要踏上修行路都难上加难,像刘慈以单系木道基的资质,吐纳练气了半年,耗费的时间不说,种田聚灵更花费了巨大心力。饶是如此,刘慈也用了半年时间才练气入体。

受魔法世界法则限制,刘慈体内的灵气在没有介质情况下无法使用传递,被紧紧锁在体内经脉中生生不息运转,使她方练气入体,就一跃达到了练气中期。

当然,她体内那点灵气十分微薄,将她扔回地球对阵真正的练气中期修士,刘慈铁定是要输的。

她算是伪中期,属于能调用灵气,灵气储备总量却远远不够的那种。不管怎么说,能调用灵气,就代表刘慈能画符了。

天气渐渐热起来,因不知道异界的时间是不是与二十四节气相对照,只能按照新竹的抽竹未散枝的生长状态来收获,联想起端午,刘慈顾不上怀念穿越前品种繁多的美味粽子,一门心思都放在了造纸上。

新竹已经砍下,能放在竹子的长坑也早挖好了,蓄满了一塘的雨水。要将竹子泡软,刘慈需要石灰。石灰是石灰石烧制的,这石头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刘慈翻来覆去研究了几遍造纸篇,最有可能存在石灰石的就是山下那片河滩地……夏天逼近,那地方就是个随时会爆炸的火药桶,刘慈必须冒险去捡些石头回来,不然今年砍下的新竹就浪费了。

二来久未寻获主食作物,刘慈也有心返回温泉山洞,将她的宝贝山芋们移植回来,河滩地之行自然迫在眉睫。

破开竹子,用篾条编了两个长相丑陋的框子,用山藤反复固定以确保它门能载重石头。刘慈该庆幸自己在体术和修行双重塑造下,力量成倍增长,不然一大笼子石头的重量,想想都能叫她主动歇菜。

刘慈已能轻松提起巨剑,自如对敌还差些火候,她也没为自己增添负担,用木棍挑着两个空筐子轻装上路。

体内生出灵气循环后,刘慈虽不能做到灵气外放御敌,但作用于自身还是立竿见影。行走间她的步伐轻健,身体轻盈得闭口提气,就能轻松跃上离地一两米的树枝上,再配合体术,只要不遇到速度型的魔兽,对于自保刘慈还是多了些底气,打不过可以就逃嘛,又不丢人。

树洞附近的林子刘慈已经熟得不能再熟,几乎到了闭着眼都能找到路的地步,稍远些就比较陌生,使她的速度不得不慢下来。以她如今的脚速,清晨出发,看见河滩地时离正午都还早,而冬天时这段路要花上大半天。

刘慈挑着两个空竹筐跳下陡坡,人小筐大,远远看去有些滑稽,又不免叫人觉得心酸。她自己倒浑不在意,每天充实的修炼加种田的日子,刘慈的时间被填的满满,没太多空闲去回忆从前锦衣玉食无所事事的生活呢。

到了河滩地刘慈警惕打量四周环境,没发现什么动静,才仔细在河滩的鹅卵石中寻找石灰石。

大自然造物神奇,河滩上的石子千奇百怪颜色不一,细细辨认,能寻到些特色的彩石装点家居。刘慈眼高于顶的审美哪瞧得上石头,她要找的是青灰色的“石灰石”,貌不惊人,烧制后能获得白如雪的石灰粉末。

青灰底色加点白飘絮,石灰石很好辨认,河滩地果然有,刘慈心中一松,没有立刻捡石头,而是往温泉地洞方向前去。

下午三四点钟天气正热,刘慈一身臭汗终于到了地头。填上的泥壁上已经长了新草,全靠周围几棵合围的矮树刘慈才认出这地儿。扒开泥壁,黄烟窜出,久违的刺鼻硫磺味儿竟让刘慈感觉有些亲切,好吧,她原来是个M体质?等硫磺烟散的差不多了,刘慈才钻进地洞,光照下墙脚边一溜的山芋杆子最高的快到她肩膀,一看就是丰收景象。

刘慈大喜,放下竹筐就开始挖掘。先将山芋嫩茎摘了扎成捆儿,那时整日浇水,蕴含灵气是自不必说的,可不能浪费掉。

然后就是挖掘山芋。从种下去到如今,冬至夏,小半年时间山芋又繁殖的快,每每一个芋母旁都簇拥着十几个小芋儿,芋母有碗口大的,最小的芋儿都有鸡蛋大小。刘慈轻松收了几十斤芋头,均匀装在俩竹筐中,退出温泉地洞时依旧将泥壁重新砌好。

行至河滩,将山芋连竹筐一同下水漂洗,去掉了大部分湿泥,重量就轻了些。将山芋倒出来,刘慈才开始捡灰石。

将灰石放在竹筐底部,山芋铺在石头上能避免被压坏,山芋茎干就绑在竹筐外。看着清澈的河水,刘慈寻思着是不是顺便抓两条鱼回去换换口味,要知道距离她上次吃到河鲜,已经四个月前。山顶上的雪融化了,天气还未至最热,河水最是湍急不过,冰下钓笨鱼的法子不好用了,刘慈弄了根尖树枝,在潜水处守株待鱼。

别小看用树枝叉鱼,看似没啥技术含量,实则最考验人的敏捷和肢体配合。鱼儿在水里游的极快,加上水的折射,必须在看见鱼踪的一瞬间做出判断,眼疾还要配合手快,才能一举成功。

刘慈身手进步飞速,可因为缺乏叉鱼经验,水波荡漾间,几次差点戳中自己的脚,鱼还叉到,先就流了一脑门儿冷汗。

一笨鱼游的太快被激流冲得在石头上撞了下,一耽搁的瞬间,刘慈等待良久的树枝迅速出手,终于叉中一条两斤左右的大鲤鱼。

刘慈大乐,将鱼扔上岸,正要将再接再厉多抓两条,身后却传来哼哼唧唧的声音。

她心中一紧,事情太顺利总容易放松警惕,真是死不悔改的性子。

慢慢转身一看,一只鬃毛野兽在矮树旁盯着她。獠牙弯曲,足有三寸长,浑身毛发竖立,根根分明像寒光熠熠的钢针!肥肉将眼睛挤得只剩下一条线,长了个猪鼻子,似猪非猪,体型估摸着有两百公斤。

刘慈半年长了十厘米,终归也是个没过一米五的小丫头,提着根细细的树枝和大型野兽对峙看上去都不协调。

没有趁手的武器,河里也不是什么好战场,刘慈评估了一下自己和鬃毛猪的实力,还得缠斗为主。练气入体后因为体内灵气和魔法元素截然不同,混沌莲又喜爱吃元素,刘慈对魔法元素还是很敏感的,鬃毛猪身上没有元素波动不在魔兽之列,普通的大型野兽刘慈是不怕的。

鬃毛猪似乎也评估完了刘慈的实力,灵气内敛,它显然很快刘慈化作了小山羊一类没有武力的“动物”,俯冲过来。

被它撞一下不死也会骨折,刘慈跃出水面激射到树上,再去看扑了空的鬃毛猪,一时哭笑不得。

原来鬃毛猪哪里是冲她来的,分明是竹筐中洗净的山芋散发出诱惑香气,刘慈一避开,鬃毛猪扑倒一竹筐嘎巴嘎巴啃得正欢!

抢夺自己的赖以修行的口粮,比割刘慈的肉还叫她心疼,她跳下去捡起被鬃毛猪撞飞用来充当扁担的木棍,运足了力气往鬃毛猪劈去。

木棍有刘慈手臂粗,是特意用来挑石头的结实木料,刘慈一击之力,比壮年男子爆发之劲还大,结结实实打下去,臆想中鬃毛猪不死也会受伤才是。

棍风呼呼而过,鬃毛猪压根儿没避没闪,任由刘慈一棍抽在颈窝处!

它浑身的尖毛硬如钢针,偏偏棍子落下时毛发陡然软倒,光滑油腻,棍子一打滑,劲力就被卸去大半,其余一半被鬃毛猪厚厚的脂肪层所阻,刘慈握着木棍另一端能清晰察觉木棍的力量变化,当下就暗暗叫了声晦气。

挨了一棍不受伤也痛,鬃毛猪的怒火也被刘慈点燃,嘴里哼哼着转身过来,软下去的尖刺又立了起来。

刘慈彼时刚收棍往后退,鬃毛猪撅起獠牙就往她冲来。

她往旁边一闪,鬃毛猪的撞击落了空,却未追击,反而身形一顿,一停一抖间一篷密集的黑点袭来。黑点来的突然,刘慈想都没想到,避让不及一只手臂大痛不已!而她原本站立的地方,地面上插了一堆尖刺,和她手臂上入肉的尖刺同出一源,是鬃毛猪身上的“钢针”!

若是躲避不及,刘慈此刻已经成了一个浑身是血洞的靶子。

因对方不是魔兽就掉以轻心,现实很爽快给了她一巴掌,不亲自经历,又怎知眼前的野猪还会“射箭”?

刘慈都没时间去拔手臂上根根刺骨的十几处尖刺,鬃毛猪掉转头又往她撞来。

夹着尾巴低调了太久,刘慈都忘快忘了上次发火是什么时候,而眼前的鬃毛箭猪成功将她惹火了!

刘慈左右腾挪,发挥自己的优势和鬃毛箭猪缠斗,抽冷子就挥棒子打它。鬃毛会卸去攻击力,没长毛的猪脸总没有此功能吧?刘慈专挑长长的猪鼻子处打,没几棍就将鬃毛箭猪抽的满脸是血,连一边獠牙都给它敲落。

鬃毛箭猪痛呼,毛刺如雨,一波波往刘慈射去。后者不再正面迎敌,鬃毛猪的箭雨将河滩附近的矮树林祸害的够惨,等它浑身的毛刺都快射光了,扭头就想跑。

刘慈冷笑,握紧手中的木棍,用尽全身力气砸下。

挥舞手臂时,她突然想起来不知将灵气输送进木棍是个什么效果。念头一旦升起,心中的渴望就压制不住,刘慈经脉中的灵气得到招呼,纷纷往她持棍的手臂涌去,所到之处逼得肉中的尖刺全部脱落,木灵气镇痛清凉,涌入木棍后刘慈豪情骤升,普通的木棍也变成“屠龙宝剑”。

“宝剑”所到之处,劲风如实质,草丛倒地嫩枝摇摆。

此一击,威力绝对犹在体术六级之上——惜木棍为凡材,不堪承受灵气灌注,还未落在鬃毛猪身上已寸寸断裂,木刺挟余势乱飞,大部分都射进了鬃毛猪体内,可真是还施彼身的“现世报”……

在鬃毛猪不甘的哀嚎声中,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刘阿慈脱力坠地,屁股差点没摔成八瓣。

第十九章 造纸

灵气是很强大滴。

练气期的灵气,筑基期会转为灵力,直到元婴期的灵元,层层递增质变的能量,想想就能让她流口水。如果不是在魔法世界,该有多好啊。

魔法世界中的万物,在成长会形成过程中皆会受到魔法元素的滋养。其实一点点灵气,又是木属性,按理不会让木棍分崩离析。究其原因,木棍不单是凡材,它从里到外都是魔法世界的东西,刘慈的灵气一灌注,两相排斥,木棍承受不住两种力量的冲突,自然就会断裂。

她想要在魔法世界找到称手的“武器”,大概只有靠自己种出来。

不过灵气能在层层封锁下,依旧顽强存在于魔法世界法则下,虽然形式有些偷偷摸摸,是不是从侧面说明灵气分子这种能量状态,等级是在魔法元素之上呢?

刘慈的猜测不是毫无根据,她所种下的物种,不论种子还是枝条秧苗,也是此界的“原住民”,只不过被她用灵泉浇灌后,不知不觉就会将其体内所蕴含的微弱元素消散,变成灵气植物。其后放任它们成长,却再不会被魔法元素侵蚀,所以感觉是灵气分子击退了魔法元素。

混沌莲再强大,若灵气分子本身不堪一击,这种“转换”坚持再久恐怕也是在做无用功。

若是此推断有依据,等她需要妖兽毛发做毛笔,用来画高级灵符时,是不是取魔兽的毛发浸泡在莲池水中,也能完成这种转换?否则刘慈想不明白身在魔法世界,穿越大神准备让她去哪儿抓妖兽。

刘慈躺在河滩地上整理思路,做符纸的材料有了,毛笔也容易得,只剩下朱砂还没头绪。

休息够了,刘慈才爬起来查看自己的战利品。扁担变成了刺死鬃毛箭猪的武器,她需要一根新木棍。将灰石和剩下的山芋重新装好,又勉强寻了根新木棍,天已将黑,可惜了鬃毛猪一身好肉,今天她是带不回去了。

刘慈想了想还是有些可惜,将只死猪留在河滩过夜明天就只会剩下一堆骨架子,而她在意的不是猪肉,是猪皮。

她脚上的羊羔皮靴子再用藤条勒紧也不能掩饰其残破不堪的事实,再说天气渐渐炎热,她总不能一直穿着厚靴子,刘慈需要一双新鞋子。

猪皮绝对耐磨,刘慈想了想,从鬃毛猪的伤口入手,将兽皮剥了下来带走。还顺便捡了一把“钢针”,硬得像金属,用来做缝衣针还是很有前途的。

耽误了太久她叉的鱼都隐隐发臭了,撕下一块猪腿肉塞在竹筐里,刘慈才挑起两个竹筐返回。

石头山芋加上猪皮和肉,让刘慈颇感吃力,幸而夏初的星光够亮,让她不至于挑着两个竹筐摔跤。夜路难行,等刘慈一身臭汗将所有战利品挑回老巢时,天际已有了微微亮光。

得,觉也不用睡了,直接吃了早饭可以就能开工了。

煮东西还是顺带,主要是烧石灰的工作量很大,一顿饭工夫远远不够,刘慈寻了离放竹子水槽不远的空地将灰石堆在一起,直接在上面架起篝火。没有石灰窑,靠一堆柴火可能要燃一天才能将灰石烧透。

带回来的猪肉不吃也会发臭,刘慈用石锅剪了猪肉排,吃完后天光大亮,柴火燃得够旺。上午时刘慈还能在旁边观察,正午时就烤得她受不了,除了添柴再也不愿靠近火堆。

拾回来够多的柴火,刘慈又开辟了一洼土地将山芋种下。小芋儿都留下做口粮,碗口大的芋母全部分芽切块种下去,反正会给它们浇莲池水,不按节气种地最多产量低些,不会影响最后的收获就行。种下山芋,又给菜地里除了杂草,全扔给用是石块儿加荆棘圈住的兔子们吃,刘慈做着日常琐事已经习以为常。

唯一不满意是天越来越热,身上的练功服不适合夏季。营养跟上后她长个子也很快,难不成真要开始自己织布做衣服了?

刘慈皱眉,织女比小农女还有技术含量,这事儿不好办呀。

一天的时间就在刘慈忙碌中渡过,火堆只剩下些余劲。将灰石们用棍子扒出来,她试着用竹筒从水坑中舀了一筒积蓄的雨水浇在其上,灰石冒出呛鼻浓烟,在滋滋声中发白迸裂,刘慈捏着脖子轻轻一戳,果然散开成了白色粉末。

成功了!

屁颠屁颠拿起大竹筒一遍遍从蓄水池中舀水浇石头,直到所有石头都变成石灰粉,刘慈才擦去额头的汗珠笑了。

水槽中的新竹早已全部划成竹条,撒下石灰粉,用香蕉叶和茅草将水槽盖好,算完成了造纸的第一步。要使纤维溶融,要等十来天。捞出来的竹条还要洗净才能继续下一步。

刘慈为水源所困扰,之前挖的几个蓄水池明显不够用,难道她缺少的是口塘?莲池空气的水倒是取之不尽,但灵气总量是有定数的,所以刘慈除了滴水浇菜和饮水,绝不浪费一滴。

造纸的技术并不困难,对缺少工具的刘慈而言就不容易了。

在静等竹条在石灰水里揽制的日子里,刘慈花了三天时间真的挖了一口塘。树洞附近的空地是她预留的农田,水塘只能绕过巨岩挖在其后。深约一米时剑尖碰到了岩石,刘慈一下乐了。岩石好啊,蓄水后渗透慢!直径有十米左右,刘慈累得像死狗,还安慰自己造纸后用来养鱼也是个不错的前景。

初夏的雨水还没有那么密集,靠下雨将池塘蓄满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刘慈开始漫山遍野寻找溪流的踪影。

山脚既然有条河,没有小溪哪来的水源?

结果小溪是没找到,一处两公里外的渗水活泉被刘慈给发现了。

靠竹筒挑水回去?刘慈又不是大笨蛋,引山泉附庸风雅,她从小就在那些俱乐部会所中见过。一根根竹子,将竹节打通,连起来就是水管。从前发现竹笋的那片竹林再次赢来了灾难。打通竹节实在麻烦,两公里就是两千米距离,还是只算直线,一根竹子能用部分不超出十米,近百根竹子埋在地下连接在一起,还得不渗水……这项工程由刘慈独立完成,足足花了十二天。

当拔开木塞,放任山泉流进池塘时,已经沉稳许多的刘阿慈爬上五六米高的巨岩上大吼一通,惊得林子里的鸟儿在枝叶间扑腾不定。

与其说是高兴,不如说是发泄郁闷,太苦逼了,谁当野人当成她这样,生生由女纨绔被逼得向全能型精英迈进?

有了水,能洗干净竹林,还要剥去竹子的硬皮,才能放在石槽中使劲捶打。

泡过石灰水的竹条剥去硬皮后还是比较容易舂碎的,刘慈不满之处在手工剥皮时手指被隔了十几个口子,本来就够粗糙的手更丑得惨不忍睹,日后也不知道抹什么等级的灵药才能补回来。

舂得两臂酸痛,新纪元的贵族们嚷嚷着使用手工纸才有身份,苦逼的永远是造纸的工人呀!

这晚刘慈罕见没有吐纳练气,躺在树洞的柔软草床上睡的昏天黑地,

完成了打浆,将竹纤维放在干净水槽中,先用竹棍搅拌,等竹浆被搅得散开,捞去粗长纸筋。还要用什么三爪棍细捞,五爪再细捞,刘慈被专业用具搞得迷糊,干脆取倒刺细密的荆棘条去捞竹筋,最后只剩下细如绒毛的纸浆才罢手。

按步骤此时该放姜黄粉染料,会使黄表纸的颜色更正。刘慈相信画符使用黄纸恐怕不是取其色,而是取其材质,亲手种出了竹子她了解,竹子本身就是一种极容易聚灵的物种。当然“纸药”还是要下些的,否则竹纤维胶性差了,会影响纸张的柔软和韧性。

新纪元前华夏古唐人用淀粉做施胶剂,兼有填料和降低纤维下沉槽底的作用。古宋以后多用植物粘液做“纸药”来使纸浆均匀,常用的纸药是杨桃藤、黄蜀葵等浸出液。古法制纸上,古宋时使用的纸药当然比古唐先进,但俩玩意儿刘慈见都没见过,只能选择稍微落后的淀粉施胶剂。

就手里的淀粉,还是她从磨碎的山芋沉淀物中得到的,此前她急着要去温泉山洞运回山芋,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这个。

如果说之前的步骤耗费的仅是体力,那么“舀纸”就是当中很关键的精细活儿。舀纸是用一张编织细密平滑的长方形竹帘,双手提着帘架把手,到槽子里舀纸浆水。横舀一遍,竖舀一遍,浆水能否均匀流布整个帘面,决定了纸张是否薄厚均匀。

舀纸,压大石在纸堆上榨干水分,再放在烧温热的岩石表面一张张烘焙干燥……

树洞的干草堆上,刘慈抚摸着一大摞整齐的黄纸傻笑。纯手工古法造纸,将竹料中少许灵气几乎完全保留下来,嫩黄色的竹纸,手摸上去滑度适中,嗅之散发着淡淡竹香,些许色差仅是小节,单看被锁住的灵气,质量上绝对是上层。

连最复杂繁琐的黄表纸都被自己造成了,毛笔又有何难?

莫急莫急,朱砂会有滴,符箓也会有滴!

第二十章 “避暑”

夏天真的来了。

刘慈蹲在水槽前,伸手掐了掐树筋的柔软度,用来编织布料应该差不多到了火候。一捆一捆细如发丝的树筋,要知道刘慈刚在林子里偶然发现此树时,那真是剑砍不进的坚硬。此树神奇之处就在剥去外皮后,木料和空气直接接触,不到半天树就要枯死,随后你会发现坚硬如铁的木料,原来是由一根根细如发丝木纤维扭和成的,枯萎后很容易将它们分离。

坚固有韧性,说是木纤维,刘慈更愿意相信树也是有“筋”的。

用石灰水一泡,树筋便成了绕指柔的丝线,刘慈已经尝试着编织了手帕大小的一块“布”,使用起来很柔软,舒适度不在细棉布之下,贴着人皮肤时感觉凉凉的,绝对适合炎炎夏日。

《齐民要术》上画了一副古老的织布机,刘慈木工活极差,也就没有去尝试。不过其织布的原理还是能借鉴的,无非就是织布时速度会慢些,现在的她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时间。她在两段光滑长木头上,分上下两排密密麻麻打了许多小洞,再将细丝穿过小洞绷紧,就成了布匹的“经线”,手持简易梭子,尾巴上系着另一股细线,穿过上下交错的竖经细线,经纬相织,最终就成了布匹。

这项工作倒不累人,只是机械性重复同一动作。

反正也热了很久,刘慈并不急在一时。

石灰水是个好东西,不单能软化树筋,连鬃毛箭猪皮也不例外。刘慈前两日已经穿上了用野猪皮做的“凉鞋”,解放了许久不见清新空气的双脚。

她还在巨岩后的池塘边搭了个简易浴室,山泉淋浴什么的,炎炎夏日带来的享受总有一种错觉,让刘慈恍惚间以为回到了文明世界。

清晨天气略凉爽时刘慈就练习体术,气温一升高她就躲在树荫下织布,时常吃罢午饭还会小眯一忽儿,下午吐纳修炼,傍晚浇菜除草或去林子里转转。没有生存危机时,刘慈的日子悠闲得简直令人发指。

三米长,两米宽的“树布”只剩下一尺就要收尾了,刘慈决定今天将它完成。眼看着到了饭点,刘慈在菜地里巡视一番,决定用做份芋儿焖兔吃。

拨燃石灶中的炭火,取风干的兔肉一斤,芋头用竹刀切成小块,在石锅中先把兔肉炒香,放姜块和辣椒段,再放芋块兑水盖上石板盖子,等待吃饭前还能抓紧时间再织会儿。

这一锅焖兔肉,连肉带辅料怕不是有两三斤,仅是她一餐所吃。刘慈练习体术需要消耗大量热量,修行时则需要大量灵气,被刚性需求活生生逼成了饭桶,幸好如此食量没变成个大胖子,不然她真的会发疯!

石锅内渐渐飘出了香气,刘慈咬断线头,看着眼前一匹光滑有弹性“树布”,呈现清爽的米黄,那是树木纤维的原色。

手工织就的布匹摸上去异常柔软,饱含辛勤汗水的收获总是让人格外期待。刘慈正寻思着自己的臭技术会不会糟蹋了布匹,心头突然涌起一阵不舒服的感觉,脊背变得僵硬,有什么危险的东西在身后仅仅盯住了她。

抚摸布匹的手指一顿,假装毫不知情继续哼歌,其实已经在用“神识”去查看身后的情景。

自从她成功练气入体后,原本只能“进出”莲池空间和查看身体内部情况的神识,已经能自如外放使用。不过只有短短三米范围,探查敌情还没有森里中野狗鼻子管用,是项现在看来暂时有些鸡肋的能力。

好比此时,刘慈准备偷偷探测下敌情,本以为神识的使用神不知鬼不觉,还未瞧见身后情况就被弹了回来,脑中一阵针扎般刺痛。

对方的神识高于她!

刘慈闷哼一声倒地,如愿瞧见了身后情况:粗陋的石灶前,银色优雅的巨狼眼带困惑,盯着飘散香味的石锅做思考状,间或抬起头来打量四周情况,时不时又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盯着刘慈看。

别问她为什么一匹银狼会翘首做思考状!别问她为什么狼会有很复杂的眼神!

刘慈痛苦闭上眼睛,披着狼皮的嗜杀魔鬼,追得万兽齐齐逃命的大魔兽……尘仙子在上,请给您的信徒降下一道天雷,让她毫无痛苦的走吧。

高阶魔兽,属性未知,能力绝对在SSS级别以上的大BOSS银狼,刘慈一瞬间顿悟了,怪不得她许久没遇到过魔兽的威胁,原来积攒的好运就是为了抵消今日的倒霉。真是说不清是赚是赔,事发突然,能力悬殊,不知迟迟未动手的银狼要玩啥花样,刘慈很被动在等待白光一闪后的死亡回城券。

她死之后会回到地球吗?还是彻底消失在世间?

刘慈将亲人好友通通回忆一遍,发现自己还活着。

再看时,银狼的表情又变成了嘲笑,被一匹狼毫不掩饰鄙视一痛,刘慈的反骨就犯了。平日里掩藏极深的本性一旦暴露,最坏结果不过是死,多活一秒都是白赚的,她反而不再惧怕惊慌,挺直了腰背站起来。

银狼看她,她就也盯着银狼。

一人一狼对视良久,银狼眼中的嘲笑归于平淡。

“精灵?”

刘慈一愣,神识突然接收到一段波动,与语言体系无关,她就是自然而然懂得波动所代表的含义。

银狼居然会说话?!准确来说,是直接用精神力交流。刘慈对神识的运用并不熟练,不明白该如何回复,她只能选择摇头。

肢体语言显然跨位面通用,银狼点头,“矮人。”

它不再疑问,仿佛认定了刘慈属于矮人族,搞得她涨红了脸没办法解释,尼玛她才十一岁,身高能不矮么,靠!

眼前的银狼和冬季所见的,看上去截然不同,一个嗜杀一个压根儿当她是空气。刘慈眼睁睁看着银狼颇为优雅掀翻了石锅盖子,将其午饭吃得精光,然后转过巨岩,跳进池塘中洗了个澡带着水珠回来,占领了刘慈织布时所呆的树荫。

稠密的树冠将烈阳遮住,银狼蹲在树荫下的草丛中居高临下看她,没有杂色的银色毛发好似一匹华丽的绸缎,一旁刘慈新织就的“树布”在其对比下显得黯淡无光。

一匹巨狼浑身散发着优雅而慵懒的气质,刘慈觉得自己眼瞎了,风中凌乱了……没错,她能感觉到银狼身上没有杀气,或许是吃了她的东西嘴软,或许是它今天心情好。关键是刘慈有好多问题想要询问,能精神交流的高阶魔兽啊,鬼知道是什么等级的存在,坑爹的她只会“听”不懂“说”,憋的刘慈终于暴走了——暴走的方式当然不是对银狼行凶。

银狼居高临下打量她搞得神秘兮兮,刘慈干脆就无视它。

将石锅洗了重新焖上兔肉,练习体术直到自己气喘吁吁,平日里怎么安排此刻也照旧,看银狼能忍到何时。

说也奇怪,抛开恐惧后刘慈竟没升起过逃跑的念头,“家业”都在这儿,她下意识已经将附近视作自己的地盘,银狼才是闯入者,凭啥要让她跑?

兔肉熟了,又被银狼吃掉……

刘慈架起锅又焖。忍住眉心突突直跳,将树布翻来覆去对折比划。作为穿过无数的高级定制的女纨绔,说到丛林生活她是白痴,吃喝玩乐和享受刘慈绝对能拿满分。印染刺绣啥的不用想了,各种古裙中对襟汉服样式简单,若然将袖子搞成短袖,裙子裁高到大腿处,再将中间缝上变成裤子,倒是很适合夏季。

省布料,行动方便,而且要动针的地方最少!

用鬃毛箭猪的毛发当针,尾部绑上细线,飞针走线,缝错了就拆了再继续缝!到黄昏是刘慈弄出两套样式一样的短版改良汉服夏衫,第一套连裁剪的缝儿都没对齐,第二套阵脚要细密许多,剪裁看上去也有模有样。

从小接受世家严苛的礼仪教育,就算刘慈最放、荡的时候都没敢穿露腿和露胳膊上臂的衣服,现在无人管束,气温实在高的不像话,刘慈也管不了那么多啦。

做成了衣服值得庆祝,如果不是银狼抢走了她今天焖的第七锅兔肉,刘慈一定会兴高采烈庆祝下今日布成衣现的成果。

可现在是要闹哪样啊?!!!

刘慈大怒,爬上巨岩对着天空嗷嗷嗷嚎叫,形状甚是凶恶。

银狼抛下锅双爪搭在耳朵上,说了出现后的第三个单词:“狼族?!”

你妹的狼族!她跳下巨岩冲到银狼面前,指着它破口大骂:“奶奶的你到底要咋样!”

怒火滔滔,没有了礼仪约束,这就是刘慈心底的声音,她喊出来的那一瞬间爽快极了,根本没注意到暴怒时神识暴涨,脑子翻来覆去就剩下此句国骂,暴涨的神识除了传递此波动,似乎别无选择。

银狼罕见一怔,居然还真的回答了她:

“来避暑,我不叫奶奶的。”

当然没有人,或者狼会叫“奶奶的”,刘慈石化当场。

囧,闹哪样咩,用不用在国骂时和银狼接上通讯频道呀,她吃定它听不懂才敢骂的……

第二十一章 小厨娘

刘慈来异界的第三百零二天过得精彩极了。

一开场是大魔兽突然驾临的恐怖片,一人一狼相处时风格转变成严谨纪实片,夕阳落山时彻底变成了喜剧片。

奶奶的,大魔兽还真是来避暑的!

怪不得从刘慈出现在异界,除了某条不开眼的飞蛇,她从未在树洞附近遇到过魔兽。

几人合抱粗的千年古树,对银狼来说代表着每年的避暑山庄。反正从它开了灵智后年年炎夏都会来这里,大魔王的气息残留在附近,众兽纷纷绕道躲避。冬季银狼就呆在山顶,炎夏就来古树之下,年复一年没有变化,算起来去年秋天从天而降的刘慈才是真正的“入侵者”。

被人占了避暑山庄都没生气,刘慈小心翼翼和它沟通,拐弯抹角询问满山遍野的其他魔兽去哪儿了。

“下雪时心情不好赶跑了。”

当下大松一口气,原来只是赶跑了,它要是回答“心情不好时全杀了”,刘慈只有舍弃了家业加入跑路大军的队伍。

下雪时心情不好就会大开杀戒么?刘慈很有眼色没问它此事,去年冬天的大屠杀历历在目,刘慈内心深处何尝没有对银狼的恐惧,造成银狼刚出现时她都放弃了逃跑。

可能因为整座山只剩下银狼一只魔兽,它找不到人聊天,面对能交流的刘慈态度很大方。因为喜欢她在巨岩后挖的“洗澡池”,银狼表示只要她不动巨岩前这片树荫空地,其他地方可以暂时借给她。

如果刘慈一直能为它提供“不一样的食物”,银狼甚至可以赋予她永久居住权。

刘慈换了下概念,一山之主将树洞附近的安全地带划成了她的领地么?发了会儿呆,只要当厨娘就能换得人身安全,合约完全算得上双赢。

追问了下银狼吃了灵气食物可否有不适,它却没什么感觉,可见灵气果然只有她一人能吸收,对魔兽是没什么伤害的。可为啥寻常野兔吃多了灵气植物,肉质会发生变异呢?许是银狼体内的能量等级高于灵气?

如果修士体内的能量能分成灵气、灵力、灵元,当魔兽体内的能量高于魔法元素时,灵气就不能对它照成影响了。灵气穿肠过,实际上未被吸收……想通了此节刘慈一下十分肉痛,为银狼准备食物时不能浪费灵气食材,反正它吃了也是浪费!

最后一个疑问,介于刘慈要在森林中呆很久,夏天都来了,冬天就在不远处,银狼再次“心情不好”时她该咋办?

银狼很不屑,叫她届时乖乖待在树洞哪儿也别去,它再暴怒都不会毁坏古树的。

于是刘慈彻底放心了。

三观神马的最讨厌了,她又不是圣母,只要自己活得好好,银狼每年冬天大开杀戒会挂掉多少生命她没心思管。食物链的法则就是如此,整天悲春伤秋纠结这点的人一定是闲的蛋疼,她为了活下去还要狩猎呢,难道自己整天吃着肉却义正言辞指责银狼残暴?哪天虚伪至此,刘慈非得自己把自己给恶心吐了。

再三警告银狼不许偷看,刘慈拿着新衣服去简陋浴室洗了澡,换上了新作的夏衫。

米色对襟的短版汉服,用一指宽的布条将头发挽到头顶缠了个侠士髻,轻薄的发带被风吹动间,使刘慈看上起有股英气勃勃的清爽。

眼神又野性难训,加上未发育的小身板,刘慈看上去更像个小小少年郎。

银狼一脸严肃,其实心中又开始在精灵和矮人两种判断中做选择题。

幸亏刘慈看不透它想法,不然又要气得吐血。

“咱们先商量好,你每日想吃什么,最好亲自解决食材。你要是想吃魔兽肉了,我长八只手也抓不住,只会耽误你用餐,多不划算!”

银狼看了看她,觉得此言不虚,小矮人大概连一只最低等的烈火鸡都抓不住吧?

三言两语间,刘慈将自己额外准备食材的可能掐死。趁着气温还未升高,银狼屈尊亲自打猎去也。

几株山葡萄已经完全成熟,刘慈消耗不完,准备今天将山葡萄全摘下来密封到大竹筒中酿酒。因为缺少糖,最后很可能酿出来的是葡萄醋,刘慈闲的无聊准备试试。菜地旁边她移植的猕猴桃也结了果,因为移植的晚,还要等半月才会成熟。

将葡萄全部摘下,用竹筐端到巨岩后用活水洗净,挂在藤蔓上等它们自己阴干。

刘慈开始砌新灶台。

要想伺候好银狼的胃是很不容易的,食量上就是个无底洞,用她自己那口小石锅?别逗了,那她整天除了睡觉,其他时间非得都贡献给灶头不可。刘慈准备砌个多功能灶台,一个冒火口安置她的小石锅,在留两个大的冒火口,给银狼弄口大锅,剩下的地方当烤肉架,谁知道狼神大人是想吃煮的还是烤的?

碎岩石到处可寻,大灶头渐渐成型。送柴舔火的地方相通,最左边放置刘慈的小石锅,右边空地全留给银狼。

刘慈琢磨着灶膛太宽火力分散,与其将锅做的大而浅,不如深一些同样能多装食物嘛。

要凿深石锅却不容易,太耗费力气,刘慈好不容易拖回来一个直径七八十公分的岩石,提着巨剑愣是不知从何下手。

银狼带着猎物回来了。

一只身体长得像鹿子,头上顶着独角的野兽,不在刘慈已有认知体系以内。

向银狼汇报了进展,强调了工程难点。银狼问清楚她的要求后,几爪子下去,坚硬的岩石在它爪下没比豆腐硬多少,愣是连灰尘都没来得及起,就变成了再标准不过的圆柱体。

再用一只爪子在圆柱体内掏呀掏,一个厚薄均匀外表美观的桶装深口石锅就摆在了刘慈面前。

看了看自己用了半年的小石锅,厚薄不已,边缘不规整,货比货必须得扔啊!一直以为自己已经进化成全能型精英的刘阿慈忍不住脸红了,银狼才是手工达人好伐。

刘慈恬不知耻捧着剩下的石料,求银狼高抬贵抓帮她挖了缩水一半的深口汤锅和小平底石锅出来。

银狼做完苦力后跑去洗澡了,刘慈打水将石锅洗净,心里暗暗决定从此称呼银狼为“狼神”。

独角鹿?刘慈熟练扒皮去内脏,砍下鹿头也没发现啥魔核,难道是自己猜错了?

用巨剑将鹿子分成两半,一半煲汤一半烧烤那是必须的。新锅具用着很顺手,切了块粉嫩的小排留给自己,尖木棍穿过另一半鹿肉,放在火上烤制。狼神昨日吃兔肉也没叫辣,刘慈将烤鹿上划了几刀,涂抹上辣椒汁,还弄了些山葡萄汁水在肉上。

酸酸辣辣很开胃,煮的鹿肉汤就没放啥作料,只切了姜片去腥。刘慈将火压小,不时注意着翻滚烤肉,开始煎鹿小排。

鹿肉肥嫩,压根儿不用放油,新平底锅受热均匀。鹿排煎得两面金黄,切了红红的辣椒圈儿,摆上几片薄荷叶,色香味俱全,如果有盐那就太完美了。

狼神洗完澡时,烤鹿已有七分熟,为了味道能渗入肉里,刘慈一边翻动一边刷上自己调制的“酸辣汁”。而汤锅中的鹿肉汤咕咕开着,要想尝到真正的美味,这锅汤起码得小火熬到下午。

见小厨娘用快自己夹鹿肉吃,狼神显然对自己用爪子撕扯油腻腻的烤鹿很不满。刘慈一边腹议银狼欺压童工,少不得用剑帮它像片烤鸭般把肉片好摊在新鲜的香蕉叶上。见它仍然盯着自己,刘慈默默无言递给它一双筷子。

于是在刘慈成为银狼御用厨娘的第一天,狼神很给力学会了用筷子。作为异界第一只自如使用筷子的魔兽,刘慈毫不掺假送上自己的敬仰和赞美。要知道当年地球联邦初建,幸存地球人以华夏国为尊,不得不默默改变风俗习惯时,被筷子难倒的国际友人多到一个洞庭湖填满了都不够装。

吃过了午饭,刘慈照旧开始吐纳练气。

在她调整呼吸,按照口诀运转灵气时,不仅每日所吃的食物中的灵气被炼化为己用,以刘慈为中心,森林中的水火元素也在往刘慈涌来,全被混沌莲摄入眉心。

银狼在一旁懒洋洋趴着消食,它很享受刘慈修炼的气氛。小矮人明明体内没有半点魔力,却拥有极高的魔法亲和力,这就是银狼一开始将她错认为精灵族的原因。

至于被吸引来的魔法元素去了哪里,银狼懒得去仔细思考,魔法元素不会骗人,小矮人拥有一颗很纯粹的自然之心。品质低劣的人同样能修习魔法,可强行驱使魔法元素效力,与魔法元素主动亲近是截然不同的概念。

自然之心也被人类称作“德鲁伊元素之心”,领悟到元素之心的魔法师,只要中途不陨落,每一个最后都超脱魔法师品级,成为大陆吟游诗人代代传唱的“贤者”。

不过,体内没有魔力的贤者?很少苦恼的银狼迷茫了,整日冥想,都没有效果,那不是白费劲了么。

——所以说,小矮人还是安心做菜比较好。

第二十二章 狼神发福利

山葡萄阴干后,捏碎密封在竹筒中静静发酵时,刘慈在林子里捅了一个蜂窝,顶着满头包取回了一竹筒蜂蜜和一堆蜂蛹。

蜂蜜被她加到了葡萄汁中,按理来说该加冰糖呢,权宜之下加蜂蜜总好过葡萄汁全发酵成醋。至于那堆蜂蛹,刘慈很疑惑美食篇上的记载,在食物充足时她没必要去吃让自己心里不爽的东西,一锅美味油炸蜂蛹全进了银狼肚子,后者很满意味道,再三表示量太少,刚够它塞牙缝。

刘慈再三深呼吸,决定不和贪心的银狼计较。

只看成为银狼的御用厨娘后,她在整座山活动再无顾忌一点,都足够刘慈忍受银狼的挑剔啦。

首先是物种收集取得重大突破,她先后发现了红薯和野生种小麦。前者和《齐民要术》上所记载的没什么差别,后者和农书上记载的经过人工培育若干代后的小麦长得就不太像。刘慈发现的野生种植株细长,麦粒则太小,一看产量就不会多好。

不过刘慈还是小心将几株野生麦穗掐回去,反正麦穗也熟了,再留麦粒就该掉土里啦。

天气渐渐转凉,按理说银狼的避暑生活早该结束。不知是舍不得刘慈做的烤肉,还是银狼需要一个聊友,刘慈换上秋衫后银狼还是时不时出现,带着猎物来打牙祭。

在刘慈惊呼魔兽怎么会没有魔核后,狼神才给她科普常识。

不是每只魔兽都会拥有魔核,比例大概是十分之三,刘慈之前能连续获得两颗魔核,走狗屎运时踩到的狗屎一定极大。

在得知刘慈需要魔核后,银狼狩猎时就可以挑体内有魔核的魔兽抓,很快给她凑齐了剩下的金、土、木三种元素。好奇问过银狼它怎么不吃魔核,难道都没有进阶的迫切需要?

狼神迟疑了一会儿才回答:吃多了魔核冬天心情会更不好!

刘慈想起杀虐的画面赶紧给嘴巴上了拉链。靠着吞噬进阶,是会影响灵智滴。原来越是高阶的魔兽,在思维清醒时反而没有低阶魔兽嗜杀,它们已经能控制心中疯狂吞噬同类能量进阶的贪念,更多是靠自己修炼,或许在山林深处寻找魔药来帮助进阶。

银狼不要魔核,山脉外价值不菲的宝贝们都便宜了刘慈,准确来讲是便宜了识海中的混沌莲。按一天一颗来算,零零总总被混沌莲消化的魔核也有几十颗,它那终日皱巴巴的一片叶子缓缓舒展,却还是连花骨朵都没瞧见踪影。与此同时,莲池空气中的灵气充裕到成了粘稠的浓雾,让她一度很担心雾气将两本古籍打湿。

严肃!再聪明的人都有犯二之时,刘慈也不例外。

收了银狼几十颗一见就品质不低的魔核,厚脸皮如刘慈都觉得脸颊发烫,狼神动不动发福利出手就是几十颗魔核,收获和付出实在不成正比啊。

叶子黄时,听到刘慈说做菜缺了咸味,银狼问清楚所谓刘慈口中的盐就是咸咸的,亮晶晶的白色小颗粒后,没说什么默默离开。

过了俩小时衔着一大块盐晶返回,刘慈瞠目结舌。

地球联邦流传着一个古老传说,从前有个一无所有的穷鬼青年,捡到一盏破烂的神灯,无论他想要什么,只要擦拭神灯向灯神祈求,灯神就会实现他的愿望。故事很YY很小白,名字就叫“阿拉丁神灯”。

穿越前刘慈对此故事简直嗤之以鼻,此时一激动,都想冲上去抱着狼神大腿求抚摸。

给你安全区域,给你魔核,给你盐,狼神大大,您真的不是来诱惑人在不劳而获中彻底堕落的魔鬼么?

魔鬼诱惑人堕落,是因为人拥有其不具备的灵魂,银狼呢,它实力深不可测,缺少的会是什么……不过千万别对姐谈灵魂,那玩意儿早在穿越前就消融在你酒池肉林中了。

盐晶当然不是变出来的。

盐分作为人和动物不可缺少的物质,一些植物中本来或多或少都含有一些。森林中的动物更是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去盐碱湖舔食盐晶来补充盐分,刘慈作为外来者,她对森林的了解有时候还不如一只原住民小鹿,更别说像银狼这种不知活了多少年的魔兽,在听完刘慈对“盐”的描述后,很快就能将它带回。

刘慈询问盐碱湖的位置,银狼甩了甩尾巴指向西方,大量产生盐晶的湖畔远隔了两座山,以她如今的身手孤身一人上路,那才是真正有去无回。

两座山外?走出此山范围,密集的魔兽们随时等着狩猎,刘慈可不想逞强,乖乖接下盐晶消了亲自去盐碱湖的打算。

盐碱地还会伴生一种叫“芒硝”的硫酸盐矿物,《齐民要术》上记载的硝制皮革的方法,其中的“硝”就是指的芒硝。天气转凉,眨眼又将冬临,刘慈的兔毛大衣还没着落……她脸皮再厚,也知道有个词叫“适可而止”,芒硝之事,还是等等再说吧。

咸是五味之首,有了银狼带回的盐晶后,刘慈做了一些腌肉。几天后洗去外表残留的盐吹干水分,用湿的松枝烟熏,带着松木香味的腊肉香飘四溢。恰逢刘慈酿的葡萄酒经过多次澄清酒渣处理,已发酵成了暗红色的酒液,加了蜂蜜之故酒液稍显粘稠和她穿越前喝过的葡萄酒有点差别,不过瑕不掩瑜,总体上来说第一次酿酒还是很成功的。

——其中有三分之一竹筒密封的葡萄汁变成了酸不能入口的“果醋”,这种丢脸的事我会到处乱讲嘛,哼!

葡萄酒开封,烟熏肉也有了,笋干煨火腿再美味不过。刘慈改良了下食谱,以烟熏肉代替火腿切丁,笋干铺在锅底,肉丁堆在其上,注入用野鸡熬制的高汤,又加入了适量葡萄酒。

“今天做道好菜!”见银狼盯着自己,刘慈盖好锅盖拍手解释。

等待笋煨熏肉丁时刘慈也没闲着,而是抓紧时间吐纳练气。

得银狼发“福利”助益良多,混沌莲吸收大量魔核后莲池水中的灵气含有变得十分可观,烹饪食物受魔法世界法则所限,食材内的灵气被紧紧锁住没有流失之忧,刘慈每日勤修不断,食材蕴含的灵气多了,同样分量她能炼化的灵气也就越多。

木灵气在经脉中流转的感觉妙不可言,如今她每次修炼完都会出一层黑褐色的臭汗,经脉中灵气充足不再紧巴巴过日,刘慈也不吝惜分润些许用来排除体内杂质。若然她能管住自己嘴巴只吃灵气植物,慢慢的体内杂质只会越来越少,直至最后身体琉璃无垢,不再为口腹之欲所拖累。听说仙人都是餐风饮露,想想真是苦逼,叫刘慈放弃生活享受过苦行僧的日子,还不如杀了她呢!

经过这些日子的积累,经脉中的灵气充盈,随着刘慈的心意灵活游走,直到此时,她方有了些练气中期的架子。

修真几大境界,每个境界又分为“初、中、后”三小境。练气初期是指触摸到充斥天地间的灵气,导气入体,锤炼肉身。此时的灵气多储存于修士骨骼和肌肉组织中,经脉中的灵气静止不动。随着后续修炼,当体内灵气积累了足够的量,经脉中的灵气随着行功路线缓缓移动,并最终形成循环时,代表修士正式进入了练气中期。练气后期则经脉拓宽,灵气温养肉身,修士气血充盈,已经做好了凡人往修真者跨越的准备。

练气期小境界较之后的结丹,元婴诸境又多了个“练气大圆满境”,是特指练气后期灵气积累到了极致,未正式筑基前的一段时期。

练气修士已经能学习“术法”,懂一两种大路货符箓,也能踩着飞剑凌空而立,对普通人而言就是仙人之流。然而在修真界,只有成功筑基的修士才会修真者承认其为“同类”,称一声道友,“筑基期”被看成跨越凡人身份的门槛。筑基筑基,筑的正是道基!

皆因练气修士体内灵气,用一分少一分,消耗后全靠继续炼化天地灵气作为补充。而修士一旦筑基,只要丹田中气海不毁,循环不断之下,使用的灵气会缓慢自我恢复,能量等级也发生质变,经过气海炼化,经脉中的“灵气”变成“灵力”,功效与练气期不可同日而语。

……

锅盖缝隙中传出的香味将她从入定中唤醒。揭开锅盖,酒汁笋干煨熏肉已是熟烂,葡萄酒将笋干浸透染色,熏肉的咸香味被酒笋烘托得绕梁不散,肉丁肥瘦相宜晶莹剔透,笋干吸收了油脂软硬适中,咸中带着一丝甜,回口是酒味的醇香……她之前做的东西主要用于果腹修炼,真真打动人味蕾的除了菜本身的美味,还得有厨师的诚意。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联邦新纪元前华夏清代有一大诗人袁枚,醉心美食,每次听闻谁家饭菜有特色,必遣家里的厨子前往,执弟子礼诚心请教。四十年中收集众家之长,著书《随园食单》留世,可谓真正的美食家。论起享受生活,穿越前刘慈得其形不具其魂,难免失笑于大家。

银狼吃的很满意,刘慈则满腹心事。

虽然此时看来在银狼的庇护下她的处境很安全,但人生在世,哪有不散的宴席?

刘慈更想拥有属于自己的力量,经脉中灵气越多,学习符箓的渴望就越强烈。

到底哪里才能找到朱砂?她将视线投在银狼身上,也不怪魔兽不爱和人打交道,人类果然是得陇望蜀,红果果贪心不足的生物。

第二十三章 找到了朱砂

为了贿赂银狼,刘慈亲去河边忙了一天,捉了一竹筐螃蟹。

狼神抬眼一看,乌青的铁将军肉少壳硬,连寻常森林狼都不会吃它,小矮人居然准备给高贵的魔兽食用?

“稍安勿躁,不好吃你将我赶出古树区域行了吧?”刘慈再三以人格担保,希望狼神能信任她——如果她真有人格的话,咳咳。

银狼对刘慈有没有人格不感兴趣,但是小矮人整天不打铁作兵器而是擅长吃,它还是亲身试验过多次的,刘慈还真没失过手。

挑选出十来只大螃蟹,洗净外壳,在解开蟹背,将蟹黄和蟹肉挖出,收集到的鸟蛋兑水加少许盐倒入蟹壳,再把蟹肉蟹黄剁碎回填,依旧将蟹背壳盖严实。剩下的小螃只取肉,打成肉茸捏丸子备用。深口石锅下加水,将姜块和一小杯葡萄酒倒入。蟹肉丸子放在水里煮,竹编的篱笆板安在水面上方三寸,大螃蟹放在竹篱笆上隔水清蒸。

丸子熟了蟹壳也变红。在平底锅边铺上野菊几朵,薄荷叶几片,蒸笼上的大螃蟹放在锅中央,蟹肉丸子将居中大螃蟹团团围住。刘慈又用猛火勾了酸辣汁浇在蟹肉丸上,香气诱人心动。

汤里煮熟的蟹肉丸入口弹而有嚼劲,微酸的淋汁烘托其香不夺其味。

尝过蟹丸再掀开居中大螃蟹背壳,只见氤氲热气中蟹肉如玉,蛋清为羹,小葱切细点缀在上面色彩清爽宜人。和浇汁儿蟹肉丸相比,蟹羹更注重保留蟹肉的鲜,一蟹两吃,相辅相成味道难分伯仲。

银狼从石锅端到它面前期,面色就呈现一种呆萌状。

谁说魔兽不会审美?不论从摆盘,菜式的搭配还是色彩,乃至入口的味道,无一不美,实是刘慈厨艺的巅峰呈现。

银狼作为魔兽的漫长时光中,认识刘慈前吃东西只为了果腹,然后刘慈让它明白果腹之余,食物会在酸甜苦辣咸五味调和,煎煮烤炸下不时带来味觉上的惊喜,这还不够,刚刚吃进肚子里的,真的是肉少壳儿硬的“铁将军”?!

银狼舔着嘴巴满意极了,“摩洛克山脉中其他魔兽都尝不到的味道,很好很好。”

刘慈吃完狼口下抢下的一只蒸蟹,哼哼两声:“摩洛克山脉外也没人吃过。”

老刘家几千年底蕴的拿手私房菜,地球联邦都没多少人有荣幸吃,别说魔法世界啦——不过煮蟹的葡萄酒不是陈酿欠缺醇香,酸辣汁少了秘制的酱,蟹肉丸子打得不够茸实,偷懒没有将姜取汁而是放了姜片,蟹羹又蒸得稍过火候这种真相我会随便到处说嘛(⊙o⊙)!

无事献殷勤,谄媚至此,刘慈是有所求。

一向大方的银狼听到她的要求却很迟疑。“朱砂”一词太过专业,首先用精神交流翻译上大有问题,刘慈只得解释是中红红的矿物。

天下间红色的矿物何其多?

《符箓大全》上倒提过一笔,其产于石灰岩、板岩、砂岩中,新纪元前以华夏广西境内出产的朱砂品质最佳。

银狼对石灰岩一头雾水,刘慈烧过石头还能摸到些门道,看了她拿来的石头样品,银狼想了想好像在哪里见过同样的石头。

刘慈眼睛一下亮起来,“只要知道大致方向,我自己前去也行!”

狼神颇为不屑,“那附近住着一只连大魔法师都要绕道走的七阶魔兽,你确定你真要去?”

大魔法师什么的,不懂魔法文明力量划定也听起来很厉害呀,那七阶魔兽又是啥样的存在?银狼随口透露的信息足够引起刘慈重视,她没问银狼是几阶,而是形容了喷火锦鸡的两次所见蓝色飞蛇样子,包括两次所得的魔核品质大小。

银狼大笑:“烈火鸡只会喷火,厉害些的个体勉强算得上一阶吧,蓝冰飞蛇也没突破一阶,它有魔核嘛,能量勉强算个二阶,至于你在附近遇到的稍小那条不入品阶是个末流小兽。”

听银狼讲完后刘慈的雄心壮志一下就怂了。

敢情她辛辛苦苦才捡了个便宜的烈火鸡只勉强算个一阶?朱砂在七阶魔兽的地盘,老天爷你会不会太过分啦!

失落的刘慈并不知,让银狼为难的并不是七阶魔兽,而是她的另一个请求:要它身上一撮狼毛!

人类对魔兽的觊觎,除了魔核,高阶魔兽的骨骼血肉皮甲都在他们收集的目录中。而魔兽世界本也是强者生存,高阶魔兽的威严不允许侵犯,魔兽之间很少和平共存,能被它们认可的“朋友”、“自己人”,会通过彼此交换带有自己气息的物品来表达友谊,包括换下来的旧牙,脱落的指甲,身上的毛发等等。

银狼一开始没有杀刘慈,还真是出于心情好。

高处不胜寒,森林中敢和它沟通的魔兽就没见过,茫茫群山中有那和它实力相当的几个家伙比它还傲气,其他魔兽一见它出现转身就跑,银狼总不能将它们抓住陪聊吧?就算它肯,低阶魔兽又不会交流,偶然遇到既懂得精神交流又胆大的,见识浅薄到令银狼发指,不是说哪片林子的魔法元素充足就是请教修炼问题,鸡同鸭讲比沉默还叫狼痛苦。

而刘慈呢?

首先她能精神交流,而且胆子大,敢在它面前发飙的生物,行走茫茫群山多年,还真是没遇到过。

其次刘慈能做吃的,不管味道好坏,让它好歹多了份期待。

她在巨岩后挖的洗澡池也不错,唔,最重要是这不知道哪里跑出来的小矮人满身秘密,言谈举止让它耳目一新。

它敢以兽神发誓,魔法大陆上其他和小矮人一样实力的人类,被丢到山脉深处可能一天都活不下去,而小矮人竟然自己在魔兽森林里种粮食,还利用树木织布做衣服……银狼开始细数刘慈的好处,试图说服自己将实力低微的小矮人看做身份平等的朋友,而非无聊时逗乐子的小厨娘。

小矮人是有很多优点,和她相处起来很愉快,可实力真的太差了!承认她是自己认可的“朋友”,被群山中其他魔兽知道了,会被嘲笑致死吧?

银狼撇过脸故意忽略刘慈的失落,“走吧,带你去找什么红色的沙子。”

“真的?”刘慈眯着眼眉开眼笑,转而担忧,“可是七阶魔兽……”

“不一定会遇上。”

银狼言简意赅,刘慈就将顾虑抛到了脑后。她还想带着干粮路上吃,银狼一副看白痴的表情告诉她,它跑个来回,还没到饭点呢!

刘慈点头说好,银狼张开大嘴咬住她腰部的衣服,没给她留做心理准备的时间,双腿一跃,已是衔着刘慈飞到了树冠上。

“啊——”

银狼飞在半空中,刘慈忍不住尖叫。

开始还敢看偷看下方,随着银狼加速,呼啸的大风像刀子割肉,刘慈再也叫不出来啦。只能紧紧闭上眼睛,生怕惹得银狼厌恶,狼神一张嘴她高空自由落体摔成一滩肉泥。

刘慈心惊胆战,没注意到底飞了多久。等银狼落地将她扔草丛里时,她已经被冻得一脸铁青。

木灵气顺着经脉循环几圈,刘慈身上才恢复了暖意。乌青的嘴巴终于不再哆嗦,她开始打量自己所在的位置。

银狼带她来的地方是一处峡谷。

乱石到处都是,有些岩层在渗水,山壁上长满苔藓和一些喜阴湿类植物。甬道狭窄,两边山壁几乎垂直地面,抬头能看见狭长的一线天光,看起来像是一座山峰从中间被外力劈开……刘慈甩开这荒谬的念头,又不是大宇宙时代的能量武器,力劈石山,异界人民如此强悍,她也不用混啦。很大可能是地壳活动,将如此恐怖的痕迹安在大自然的力量上刘慈心情终于舒畅了。

她才不会承认自己被魔兽实力震惊,到此刻还沉浸在“我很怂”的认知中当鸵鸟。

这样的山壁最容易观察岩层情况,银狼带着她往里走,在某处半人高的石灰岩中,刘慈果然发现了裸露在外的一小块红色。

用手一扣红色粉末很容易刮下来。刘慈放在鼻下闻了闻,石粉中有股铁锈的味道还夹杂着淡淡的雄黄味儿。每年端午刘家大宅都要发雄黄酒,穿越前她深感厌恶,此时却狂喜不已。朱砂矿中通常会含有少量杂质,铁和雄黄是最常见的,介于又是在石灰岩层中发现的,说它不是“朱砂”刘慈都不信!

“就是这个!”

见刘慈一脸肯定,早等得不耐烦的银狼招呼她退后,石灰岩在它爪下还能比掏石锅的岩石坚硬?

不过刀切豆腐般只用了短短一刻钟,山壁上已经被掏出一个大洞,凡是朱砂矿石都被银狼划到一边,直到她不住点头说够了够了。

练气中期后身体素质和刚穿越时不可同日而语,秋风强劲,刘慈新做的秋衫不过也是薄薄的长衣长裤,清晨傍晚气温过低时再加个树布披风。地上一堆都是她梦寐以求的朱砂矿,她哪里还顾得上心疼自己织布幸苦,脱下长袍披风当布袋子,将一大堆朱砂矿石都兜了进去。

银狼又衔着她原路飞回,跑了个来回,晚霞还红通通耀眼,狼神口中的“七阶魔兽”更是从头到尾都没现过身……没有镜头的酱油党真心可怜。

第二十四章 当她拿起笔

找到了踪迹最飘渺的朱砂,刘慈的积极性被完全调动了起来。

黄纸,毛笔,朱砂,无根水,画符四要素,两个最难的都被她找到了,毛笔的问题,反而不再算是问题。

至于无根水——

《西游记》第六十九回中,孙悟空说,“井中河内之水,俱是有根的。我这无根水,非此之论,乃是天上落下者,不沾地就吃,才叫做无根水。”

水在地上被大自然的高温蒸发到天上成云,在天上的云遇低温再变成水落到地面,当它落地流经岩石层时,会溶解石灰质,成为“硬水”;会溶解地面的许多污物,成为污水。

在空气清新没有污染的古代,雅士常扫雪煮茶,撇开装逼作秀成分,无根水确实能保持茶叶的原有风味。无根水也能保持某些药材药性不被破坏,所以同样为修真界的炼丹师所喜。究其范围,未落地的雨雪霜露都可称为“无根水”。

要论起干净无杂质,连刘慈都无法进出的莲池空间不染片点尘埃,白玉装的一池水,不知从何处来,才是真正的纯粹无杂质,称得上“无根”吧?

狼神大人拒绝贡献毛发,刘慈总不能强行上去拔吧?大魔兽的银狼毛做成的“狼毫”质量一定是顶尖,可咱在画符上只是初级选手,何必要死守着银狼毛不放呢。

练了多年书法,刘慈对毛笔的了解要比种田强上许多。

拿做笔头的材料来讲,就有山羊毛、山兔毛、黄鼠狼毛、石獾针毛、狸子毛、猪鬃、马毛、灰鼠兔毛、牛耳毛等等。

笔杆种类不一,竹管,木管,牛骨杆,玉杆,瓷杆,和象牙都可以雕琢笔杆。竹管最常见,青竹、凤眼竹、斑竹、湘妃竹等大小合适的品种都能做原材料,虽然主材成本低,刘家人却大多喜欢造型古朴简单的竹管毛笔。也有奢侈的世家,喜爱名贵木料做的毛笔,黑檀、紫檀、鸡翅木、红木等新纪元前就罕见的名木,到了新纪元3845年的大宇宙时代,贵木所雕琢的毛笔支支都价值不菲,成了身份的象征。

而像她嫡姐刘紫苑爱用的羊毫,是古华夏莱州制笔一脉的传人所做,一年所售的毛笔不出一掌之数,一支竹笔比她全年的置装费还贵。

如此贵的毛笔,笔杆是最普通的竹子,笔头是寻常山羊毛,价值全在工艺和人文底蕴上。

莱州传人敢将一支竹制羊毫卖出天价,从侧面来说,决定一支毛笔好坏,其实不全在材料。像她准备选用的笔杆,就是毛竹的细竹枝,落到制笔行家眼中可能要嗤之以鼻,但对此时的刘慈而言,毛竹得莲池水浇灌,天然自带灵气,又和黄表纸的主料同出一源,不是最名贵的材料,在魔法世界的大背景下,绝对是最适合刘慈画符的搭配。

毛笔种类可粗分为三大类:

第一纯羊毫类,性能柔而健。毛纯颖长,如执润玉。作画则云烟骤起,作书则醇厚秀丽。一笔在握,欣然由之,心生灵感,佳境必出。

第二纯狼毫类,性能健而韧。毛颖如锥,锋毫如月。抖擞则风云变幻,狂草则惊泣鬼神。制笔在手,神采飞扬,撼山动地,腕下风生。

第三兼毫类,软毫与硬毫搭配,刚柔相济。或猹或鬃各有特色,鸡兔之毫,更能显功力。泼墨入神,渲染沧桑,高峰吟咏,披列风雨。

从笔观人,刘紫苑惯用羊毫,是心性坚韧,外柔内刚之人,擅长人物绘画,书法字形清丽中见风骨。

而刘慈自小独爱狼毫,写字作画都大开大合。

刘紫苑为刘家信女,则刘家百年内继续安稳,若换了刘慈,不是将刘家带着更上一层楼,就是伤筋动骨的大难。

一母同胞的嫡亲两姐妹,一个善于守成,一个只爱主动进攻。而刘家在地球联邦发展数千年,根基稳健。虽然在一定范围内已无多少发展空间,但要掌舵如此一个家族,沉稳守成,反而是最值得期许的品质,性格决定命运,所以刘家信女只能是刘慈的嫡姐。

最出挑的天才显然最适合冲锋,而家族的掌舵者并不一定要选择天资最高的那个。只要他能居中调度,任你再天资出色,也只能做家主手中指哪儿打哪儿的枪。

御人之术学无止境,年轻的慈小姐现在只懂得靠武力解决问题,她在异界会遭遇什么真是难以预测。

“符箓”,修士沟通天地灵气为己用的一门特殊手段。画符不只是照本宣科,不只是对符文的临摹,落笔无改,一点迟疑不定,则一步错符箓毁,由不得画符之人细描勾勒。符中有气,更重要是还得有“灵”,没有灵性的符箓任你一副花团锦簇,到使用是半点效果都没有。所要求的“灵”,不是灵气的灵,而是指修士本人对所画之符了然于心后,融入自己对天道的感悟。

同阶同纸同笔同砂,画出来的符尚不同品,和画符人的心境眼界不无联系。

刘慈用惯狼毫写惯了狂草,自然不会中途改行再去专研小楷,银狼的毛发弄不到,退而求其次,她还是从银狼抓回来的猎物中,从一匹据说有四阶的疾风狼身上搞到了狼毛。取其尾巴最长最硬的一撮作为内层,脖颈处最软的细毛做外层,先用微量石灰水进行脱脂处理,洗净的狼毛被刘慈泡在莲池水中足足半月,直到她感觉狼毛灵气内敛,完全被泉水转变了性质,才开始下一步。

缕析毫分,通过反复梳洗、整理、排列、组合、分类,将水中断头的、无锋的,曲而不直、扁而不圆的狼毛都挑出来,这步叫“齐笔”。

然后一面做成圆盖形,算是为笔头做好了造型。再将千毛万毫粘在一起,用细线结扎,使之不掉一根毛。

刘慈的笔杆早就做好,一截竹管选竹节处两端挫平,用小火烤干了水分,外表看上起还不赖。松香干透了,再将笔杆一端小心掏出一个刚刚能塞入笔头的小洞,将笔头和笔杆对齐套准,一只毛笔已经有了雏形。

除了做蟹那次,银狼从来没见过大大咧咧的刘慈如此小心翼翼,甚至算得上以虔诚的态度来对待一件事。

刘慈的反常使它很好奇,做笔过程中时常来探班。

特别是修笔那天,银狼拖着魔兽尸体而来,刘慈竟对她最喜爱的魔核不屑一顾,全付心神都落在手中的竹片刀上,每一次落刀都要思索良久,最后不过是为了剔除某根可能导致影响笔锋的杂毛。

银狼突然有种错觉,小矮人真正精通的不是煮饭,也不是它想象中的锻造武器,而是她手中所持的,被小矮人称作“毛笔”的东西。

她的动作很生疏,外行都能看出很可能是第一次亲自做笔,那种深入骨髓的熟谙,是因她对手中之物的了解透彻。如果熟悉度不是出自制笔的过程,那就只有一个解释,刘慈最熟悉,最常使用的工具,不是厨具也不是巨剑,而是她手中的“笔”。

魔法大陆从来没有书法家的说法,记载在羊皮卷上的晦涩魔法咒语全由鹅毛笔眷写。

那些形似地球拉丁语系的优美文字,由鹅毛笔写出来流畅美观,但再华丽花哨的下垂线,都和书法没有半毛钱关系。所以见识广博的银狼也无法想象,古华夏人是怎么用手中毛笔,将一种文字,写出了千变万化,时而俊朗如山,时而轻流入池,让无数华夏书法爱好者如痴如醉的作品。

写字,在书法家手中变成了艺术品,在修士手下甚至能沟通天地之能。手腕悬空所持的那只笔,既是工具,也是书写者的灵魂。

秋去冬来,又是一个落雪天。去年突然落雪时,刘慈正在用山藤,树枝和香蕉叶为自己蜗居的树洞扎一道篱笆门,那时的她身无自保之力,对森林陌生对未来迷茫。一年匆匆过去,同样的初雪天,刘慈放下手中刷完了松香定型的狼毫,站起来活动手脚。

伸手接住雪花,刘慈紧紧握住了掌心。

黄纸、朱砂、毛笔,从无到有,皆是她亲手炮制。一年前的迷茫胆怯早就消失不见,命运向她开了个大玩笑,那她只有更加努力反击!

骄傲的刘家阿慈不允许任何人操纵,就像手中紧紧攥着的雪花,狂风暴雨中,她只会书写自己认定的轨迹。

新笔初成,刘慈在树下架了石板当桌,铺上一张早前制好的黄纸,狼毫沾了浓稠血红的朱砂墨,抬腕落笔,一副草书一气呵成。

那个轻狂傲慢,任性不羁的“慈小姐”又回来了!

一举一动恣意率性,举手抬足间自有一股无法言语,魏风晋古的世家风流。

银狼站在原地发呆,眼前这个书完一幅太白名篇后掷笔大笑的刘慈,浑身都笼罩在让它无法直视的茸光里,身形被虚化拔高,漫天雪花中除了树下的身影,天地外物都黯然失色……哪里又是它所熟悉的小矮人了?

第二十五章 初雪

刘慈“书兴”大发,原本还打算将她自己都很满意的太白名篇递给银狼观摩,用华夏文学经典好好熏陶下异界魔兽,文化入侵向来润物无声,最容易达成目的。哪知当她得意洋洋捧着墨迹刚干的草书转身时,空地上哪里还有银狼身影?

银狼还是第一次不打招呼就消失,搞不懂高阶魔兽的思维模式,她仅有些好作品不能及时和异界唯一朋友分享的失落,却并未将狼神大人的反常放在心上。

不过今天还真是邪门儿呀,银狼带了食材来,却没催促她做晚饭,啧啧。

一想到明日就能开始学习画符,刘慈兴奋得难以入眠。在树洞里滚来滚去数完一千只绵羊,她干脆爬起来从地窖中摸出一筒葡萄酒,披上新做的兔毛大衣,跑到巨岩上边喝边唱。

慈小姐吃喝玩乐无一不精,偏偏音律上五音缺三,唱起歌来鬼哭狼嚎。穿越前世家女的身份高贵,她没机会当众表演被世家贵族瞧不起的“伶人技艺”,周公子之流连刘慈放个屁都能硬掰成香的,身边侍者更不敢说真话,是故慈小姐对自己的歌艺一直没能直观认识。

在酒精的助兴下,一首新纪元前的古老童谣被她唱得七零八落惨不忍听。

“在山的那边海的那边,住着一群蓝精灵……它们齐心协力斗败了格格巫……哦~可爱的蓝精灵……”

一开始人还清醒,葡萄酒后劲一上来越发兴奋,搜肠刮肚将能哼的歌都翻出来唱了两遍,中气十足的歌声惊得满山动物惶恐难眠。最终还是住在高高山顶的狼神大人发了飙,忍无可忍对着山下狂吼一声!

刘慈咚的一声从巨岩上仰头跌倒,私以为银狼一年一度的“屠杀节”提前到来,吓得酒醒了大半,手脚并用屁股尿流窜回树洞中,连狼皮褥子都不敢盖,哆嗦着等了半晌没听见山林百兽逃命的动静,惊疑不定带着酒意睡着了。

世界终于安静了。

高山之巅,月光照在茫茫山岚间,初雪漫天好似在月夜舞动的精灵。谁说魔兽没有审美,如此美景怎能让刘慈的“魔音”破坏?可是等小矮人声音消失,山林又重归安静时,无忧无虑的银狼突然觉得有些惆怅。

刘慈没心没肺沉睡时,高贵的银狼大人开灵智以来第一次失眠了。

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数呀数,天微微亮时都没见小矮人说得催眠方法管用。

——人类都是大骗子!银狼睁眼到天明,认可小矮人当朋友的想法,必须无限期推迟再议!!

……

穿越前还当“慈小姐”的时候,自从十八岁成人礼后,十天有八天都在喝酒。

狐朋狗友隔两日就要聚聚,大家轮换着做东举行宴会,手里端着高脚杯,轻轻晃动杯中液体使沉睡多年的酒味苏醒。花花轿子人抬人,你敬一杯我回两杯,人生都散发着糜烂的酒精味道。

后来连酒精都不够刺激,她开始尝试联邦最新的精神致幻剂。

二十岁那年嫡姐孤身一人在冥王星一家地下俱乐部找到吃多了致幻剂的刘慈,当众甩了她两巴掌,将她交的一群狐朋狗友全打得半死,并放话今后谁敢来带坏刘慈就打断手脚扔进洞庭湖喂鱼。

被打了两巴掌刘慈还没皮没脸笑嘻嘻凑上去,嫡姐摇头,只说了一句“阿慈,你当纨绔就不能有些层次么”后翩然而去,让刘慈那群被揍得半死的狐朋狗友如遭电击。

从此在顽主圈子里,“当有层次的纨绔”成为流行语,刘慈相熟的人诸如周公子之流,依然混迹各大俱乐部,却没见有人再碰过迷幻剂之类的违禁品。

一群糜烂子弟洗心革面争当“有层次的纨绔”,多少爹妈喜极而泣。没有了引诱她继续堕落的人,刘慈也不得不披上世家贵女的名头,将多余的精力往提高生活享受上奋斗。

她依旧喝酒,却不再来者不拒全往肚子里灌,二十岁后再也没醉过。

她依旧混迹夜场,却不再往地下俱乐部凑,有资格和她同一包间玩乐的人都是世家子弟。

圈子里谁不知道刘家慈小姐那就是潮流的风向标,她穿独一无二的高级定制,喝最贵的酒,养纯种马,兴致来了邀得一伙人来家,玩得都是高逼真度模拟的星舰对战!刘慈成了联邦某一层面家喻户晓的女纨绔,有人爱慕她有人唾弃她,但不管是她的朋友还是对头,没人知道刘慈几乎在每天玩乐后都会坚持写一篇大字。

当过天才,做过太妹,乃至成为女纨绔。千变万化的刘家阿慈,放弃了体术放弃了竞选信女的资格,却惟独没放弃过书法,说出去也没有人信呢。

那些或喜乐或抑郁苦闷时直抒胸臆的狂草,在刘慈清醒后立刻付之一炬,世人都将刘阿慈当做纨绔,她性子骄傲,却不屑将唯一的爱好搬出去换个“书法家”名头回来。

大雪初下,山林中枯黄和翠绿并存,与白雪交织,颜色层次分明又间变相溶,恰如晕染合适的国画。

刘慈打着哈欠推开树洞门,小脸蛋红扑扑的,穿着雪白的兔毛大衣看着像个雪娃娃。

“雪娃娃”最近醉心与修炼和制笔,没有顾得上给蔬菜果树扎御寒的篱笆墙,今晨起来看见被雪风吹得七零八落的菜地心疼得肝都纠成一团。特别是她千辛万苦寻回的麦种才刚刚破土而出,被雪花盖着连青绿的麦苗尖都看不见啦。

不过华夏有句古语“瑞雪兆丰年”,说的是经过冬雪一冻,地表下的虫害被低温杀死,来年小麦必是丰收迹象呢。

拿干草喂兔子,铲雪,烧火做饭,袅袅炊烟在林间飘散,做完了杂事,在雪地里练了遍体术基本功动作,石锅中的蘑菇汤咕噜噜翻滚,冒出诱人的清香。

夏天时林子中的各种菌类多不胜数,连在地球联邦价比黄金的松茸都很常见。采集太多,刘慈通通搁巨岩石顶晒干,秋天时收获的各种山珍干货恐怕有几十斤呢。看样子今天狼神大人没空来吃早饭了,刘慈囫囵喝了两碗蘑菇汤,吃了个烤红薯,烧了锅水将手洗净,又将有油烟味的兔皮大衣换下,另捡了红色狐裘穿上……不是天太冷了,她还真会彻底沐浴。

将长宽约一米的黄纸裁剪成两寸宽三寸长符纸大小,研磨成粉的朱砂倒在石砚中,刘慈开始回忆各种符箓的画法。

练气中期所能画只有初级灵符,除了五行符箓,另有“安神符”和“百里急行符”等几样有小妙用的初级灵符。初雪天气,刘慈触目所望都是雪花飞舞,如此心境画火符显然事倍功半,金木水火土,首选当然是“水”。其次“木”是她道基属性绘制符箓的根本,也可以尝试一下。

安神符已经带有治疗属性,刘慈早过了小儿夜啼的年龄,在魔兽森林中神经早就被锻炼的粗实无比,哪里还需要安神?

百里神行符,顾名思义一张符纸可为使用者提供百里距离加速前进的动力,魔兽森林中用来逃命倒不错。去年冬天银狼大屠杀时,她要是身上有张“百里神行符”该有多好啊,最后累得像死狗估计都是逃跑大赛中的倒数几名,真是何苦来哉!

神行符在魔兽森林绝对是好东西,刘慈马上将它列在必须学会的符箓名单之上。

还有一个“刀符”,也属于治疗属性符箓,如是外伤,把符箓贴在流血处,内伤则将符箓燃烧已无根水将符灰服下,对低阶修士来说止血疗伤效果颇佳。

至于什么聚水符,刘慈随身带着一口泉,缺水喝的时候还真罕见。

初级聚水符没什么攻击力,除非元婴修士用灵元来画这聚水符,那才真是能聚江河之水,淹掉个几十万人口的小城毫无鸭梨,是真正的大杀器啊。

以刘慈练气中期的实力画出来,估计刚能填满一个供她泡澡的水坑……那不是浪费灵气嘛!

可聚水符偏偏是五行符箓中最简单的基础符箓,不管她愿不愿意,还真的必须先从初级聚水符练起。

平复了下心里的不甘愿,刘慈默诵了三遍静心咒,当心神真正安宁时,她才执笔蘸了朱砂墨,在两寸宽三寸长的照着默记于心的符文线条走笔。

体内的灵气缓缓导出,通过手中笔杆传递到笔尖,笔尖是带有灵气的朱砂墨,红色的墨汁落在黄表纸上,那是蕴含淡淡灵气的竹制符纸。

有着多年书法|功底,所用工具无不是带有灵气的物品,符文她都揣摩了大半年,区区一张初级聚水符在刘慈认为定是手到擒来。

抬腕收笔,细看自己所画的第一张灵符,刘慈不免大失所望。

空有其形,不具其魂。别说符成时灵气自在符纸上游走循环,她这道符文勉强闪了两下,非但没成功启灵,还耗尽了黄表纸和朱砂墨本身的灵气……得来一张废纸!

刘慈不认输,又一口气连续画了十几张聚水符,直到将体内珍贵无比的灵气耗空大半,依旧没有一张灵符成功。

雪花飘呀飘,写得一手好字的刘阿慈搁下笔,粉团样的小脸皱眉发愁:难道是她想的太过乐观,在魔法世界画符根本没办法成功?

慈小姐不愿承认,在修真的奇妙世界中,往日学什么就精什么的天资,也不是那么通用嘛!

第二十六章 符心

没做出要不要“承认小矮人是朋友”这道选择题,银狼罕见连续几天没去找刘慈享用美食。

自从那晚小矮人半夜发疯鬼哭狼嚎被它制止后,银狼莫名其妙失眠了,它潜意识中就有点怕见小矮人。

这日大雪暂歇,银狼突然特别想念整日精力充沛的小矮人,便没再继续纠结它没做出结论的选择题,而是先跑去几座山外猎了只通体碧绿的五阶“荆狸”作为礼物,一路慢悠悠从林子里踱步下山,去看望刘慈。

碧色荆狸浑身都是瘦肉,吃上去实在没啥油水,但所喜这货有一身碧绿柔顺的好皮毛。刘慈已经有了一件纯白的兔皮大衣,还有火红的狐裘,银狼觉得再加增加件绿色也不错。至于从啥时候起由一开始狩猎只挑肉好吃的,到多花些功夫专抓有魔核的,乃至于现在特意给小矮人挑件可以做衣服的猎物,银狼没去注意,以它的情商也懒得去想。

当然,不管是白兔皮,红狐裘,碧荆狸,在银狼看来颜色都忒俗,银色自然大美,总不能把自己的皮给拔了吧?

银狼瞧见刘慈的样子时大吃一惊,几天没见,小矮人白白的脸上挂了两个乌黑眼圈,像被哪只魔兽狠狠揍过。

而且见到它衔着碧荆狸前来,刘慈一会儿嘴里念念有词,一会儿低头沉思,压根儿没注意到皮毛美丽的碧荆狸和皮毛下那颗等级定然不低的魔核。

小矮人生病了?

魔兽身体强横只会受伤从不生病,但人类脆弱的身躯却常被各种病痛所折磨,不然修道院那批教士也不至于仗着所学的“光明魔法”在大陆通行无阻了嘛。银狼将碧荆狸扔下,有些担忧望着刘慈,一时想不起来什么魔药才能治小矮人这种行为举止怪异的精神类疾病。

“你来啦,狼大。”刘慈扭头算打过招呼,转瞬又低下头蹲在地上拿树枝写写画画。

哦,人类真是奇怪,老是自己给它安新名字,一开始叫它“奶奶的”,中途叫“狼神大人”,现在直接简称“狼大”了?

银狼心理活动一番,见刘慈皱着眉头抹平雪面的痕迹,头也没抬补充了句:“今天没空做法,狼大你回家吃自己吧!”

回家吃自己么?银狼恨不得用猎来的“碧荆狸”砸死刘慈,憋了一会儿气了一会儿,它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小矮人不是病了,倒像是遇到了难题。

它认识的一只咕咕鸟就是这样。

不思正业沉迷于人类世界的数理题,算不出答案时它就开始发疯,起先症状是拿脑袋去撞石头,后来占山为王,专门在人类冒险者必经的入山路上死守,回答不出它问题的佣兵们通通吃掉。可怜以佣兵为职业的有几个不是大老粗?所幸没有冒险者能从咕咕连番的数理题挑战中活下来,“摩洛克山脉中出了只口吐人言爱好数学的魔兽”这种丢兽族脸面的流言没有机会传出去,它们才默许了咕咕的疯狂。

小矮人现在的样子,就像极了咕咕鸟拿脑袋撞石头的状态。

要是没过多久小矮人也彻底疯了,学咕咕鸟占山为王拦着路过的魔兽们追问答案……以她的力量,还不是乖乖去送死的份儿?

不行,必须得救救它的专用小厨娘,摩洛克山脉中找不到第二个肯给魔兽做饭的小矮人呢。

于是银狼屈尊凑上前去观看刘慈在写画什么。

扭曲奇怪的线条图案,银狼眨眨眼,难道这是最新的数理题?它迟疑了下,考虑是不是要将咕咕鸟抓来给刘慈“治病”,算了,还是先问清楚吧。

“你画的是什么?”

兽神保佑,千万别回答它说是在做题!

兽神难得回应了银狼的祈祷,刘慈低头蹦出两字儿:“画符!”

“什么是符?”啧,又一个新名词。

平时被奉为上宾的狼神现在怎么转而走“十万个为什么”风格啦?刘慈觉得它蹲在旁边很妨碍她集中精神,干脆丢下树枝,一边揉眼睛揉手腕,顺便给银狼解释下什么是符箓。要说明白符箓,就要解释灵气,乃至于她的来历,靠,太麻烦了。

她干脆指着石桌上的符笔、黄纸,“详细解释起来太复杂,简单来说就是用一种独特的文字图形将我体内的力量引导出来,用朱砂墨写在黄纸上,成功的话纸符就会产生各种不同效果!”

银狼听完,考虑了几秒,很精准下了定义:“不就是和魔法卷轴差不多,怎么就解释不清了?”

这下换刘慈一怔,她又从银狼嘴里听到了一个新名词:魔法卷轴。

“简单来说就是人类魔法师利用一些特殊魔法图案将他们体内的魔力引导出来,用魔兽血画在羊皮纸或者兽皮上,成功的话卷轴一抖开就会产生各种不同的魔法效果!你听懂了吗?”

银狼鼻孔里冒出一团热气,用刘慈的句式将她堵得哑口无言——懂个屁,没见她连地球的符箓都还没搞定么,爱记仇的死狼!

不过听起来魔法卷轴和修真符箓颇有共通之处咩,倒是可以借鉴下经验。

刘慈一改先前的无视态度,说了无数马屁赞美银狼半天,终于求得它愿意开尊口讲讲这世界的“魔法卷轴”。

原来再高级的魔法师体内的魔力一旦消耗,都只能通过“冥想”来恢复,魔法师之间也常常发生战斗,正打到一半魔力不够了敌人总不能让你喊暂停,先冥想个几小时再继续打吧?所以魔法卷轴就应运而生。

利用魔兽的血和皮革,再加上特殊的矩形阵,人类中的炼金术士会制造封印有不同魔法的卷轴,这种卷轴不单方便携带,没有魔力的普通人都能使用,尽管售价昂贵,依旧为魔法师和有钱贵族们所喜。魔法卷轴的大量需求,同时也刺激了对数理学的高要求,使得没有魔天赋法的普通人纷纷研究数理,很大程度上给平民又增加了一条青云之路。

对数理学要求高?刘慈一下抓住了关键点,如果说魔兽的血和兽皮就相当于符箓中的黄纸和朱砂,矩形阵功效就类似于符文吧?

奇怪的是魔法卷轴的制作者不是魔法师而是炼金术士,并对数理学有着高要求,显然魔法材料只是为了储存魔力,真正发挥作用的是那些数理学家推算出来的矩形阵吧!所以魔法卷轴才能批量制造……但修真文明中的符箓,为何就自成一脉秘而不宣呢?

她直觉弄清楚两者差异,或许就能明白自己为何画符失败的原因了。

刘慈画废的符纸都堆积在石桌上,银狼见她似有所悟,也没去打搅她。

想起初雪那日小矮人提笔时的风姿,银狼不由自主拿起压在最下面的一张大纸。华夏古文字它是不认识,但这张写满古汉字的纸一映入眼帘,银狼眼前竟不由自主闪过一副画面:小矮人举手投足间的风韵,书罢掷笔的畅笑,虚化拔高的背影,黯然失色的世界背景……

“呀,这些线条是活的!”银狼指着太白名篇难掩惊色。

刘慈被银狼的声音惊醒,暗暗咬牙:傻狼,线条怎么会是活的?不过欺负魔兽不认识汉字还真是爽!她呵呵笑两声,悄悄在嘲笑高贵的银狼大魔兽。

为了证明自己的论调,银狼将太白名篇放下,又让刘慈看她画废的符纸。

“这些,还有这些,全部都是死的。”

废话,画废的符纸要是“活的”,她所纠结的日子又是为了啥?刘慈如此想着,却仍听着银狼的话语往桌面看去。高阶魔兽的见解不容小觑,当局者迷旁观者清,银狼必然是发现了什么被她忽略的东西。

“你来,画张符看看。”

见银狼说的正式,刘慈带着疑虑研墨提笔,灵气注入符笔,画了张研究了好几日都不得要领的“初级聚水符”,笔尖一顿一抬,符文线条清晰准确,启灵的微光像坏掉的电灯泡,闪了两次彻底熄灭。

又是一张废符!

银狼用爪子拍了下古树,雪花被震得四处都是。

“原来如此……小矮人,你画符和写字的样子不一样。写字时候眼睛在发光,画符时脸憋得难看死啦。”

写字时自己眼睛会发光吗?

刘慈被银狼说的一愣,她写字时觉得畅快淋漓,就算心情再不好,一副狂草收笔胸闷都会消失大半!而画符时,战战兢兢,不是顾虑朱砂墨的浓淡就是想着符文线条有没有出错。

书法是用心在写,笔随心动无拘无束。

画符反倒是被困在各种限制中,画地为牢了么。

刘慈心有所悟,将符纸铺开,闭着眼睛去想象聚水符的线条。视线渐渐模糊,符文在她脑子里好似活了过来般自由游动。红色的朱砂墨变成流动的水,水波荡漾,湖边绿柳绦绦,茫茫群山消失不见,刘慈所见到的起伏碧波分明是从嬉戏的洞庭湖。

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楼的八百里洞庭水域,算不算是“聚水”?

符笔不知何时入手,虚化的洞庭美景让刘慈流连忘返,蘸墨落笔,行云流水般的线条,一口气画了十几道符,符光渐次而亮,除了最后一张因她体内灵气告竭而未成功启灵,等刘慈回过神来时,摆在石桌上的十几张初级聚水符流动着蓝盈盈的微光——全成功了么?

她搁下笔,回味刚才画符时心境大有感触。

与能批量生产的魔法卷轴相比,画符显然需要修士将心比心去感悟符文的世界。

修道之人谋求道心稳如磐石,画符时何尝不需一颗意随符动的纯净“符心”?

第二十七章 转变

自从“初级聚水符”成功后,搭乘那辆名叫“触类旁通”的顺风车,博大精深的符箓世界羞答答揭开了先前使刘慈朦胧不明的面纱。

用于防御的“初级金光符”,可埋伏敌人的“初级土刺符”,可大面积浇灌灵田的“春风化雨符”,还有能消灭灵植株病害的木系“回春符”,百里神行符疾走如飞,刀符止血疗伤,最有杀伤力是火系的“初级火雨符”,灵符一燃,噗噗噗小面积一阵火雨,试符那天连银狼都啧啧称奇。

刘慈用一年的沉寂时间,换来狼神大人的刮目相看。

在它看来,娇小如刘慈,一年中都在坚持做着吸引魔法元素却无法修炼的无用功大大出乎它的意料。就好比叫一个人类剑士一年中只练习个“劈砍”的固定动作,就算有大剑师告诉过他,如此这般坚持一年日后才有机会成为大剑师,目标太远太飘渺,又有多少初学者能坚持下来呢?

而刘慈每天要做的事,寻找可种植的新物种,侍弄她已经种下的植物,给它做饭,给她自己做饭,剩下的时间不是在练习体术,就是在打坐练气。魔法元素亲密包围她,偏偏小矮人特质特殊,自然魔法元素在她体内根本存不住。

银狼一直没搞明白消失的魔法元素去了何处,直到刘慈画出第一张聚水符。

原来她的身体无法吸收魔法元素,需要在经过特殊泉水浇灌下长大的食材来帮助转换,那是一种完全不同于魔法元素的能量。其他没办法学习魔法的普通人,在吃下特殊食材后会不会变得和小矮人一样?不管这个假设结果如何,一旦被其他人族得知,小矮人不交出秘密他们又怎么会罢休呢,特别是爱代表光明神主持正义的修道院,逼问无果后小矮人这种情况一般会被打上“异端”的罪名处决。

银狼没想过出卖小矮人,面对将自己秘密坦诚相告的刘慈,它深感忧虑。

随便就把自己最大的秘密说了,说好听点是直率,说难听点摩洛克山脉中的魔兽也没像她那么傻的货呀!

“你最好是一辈子呆在摩洛克山脉算了……”小矮人呀,外面的人类是很危险滴,山中有肉吃有衣穿有洞住,也没什么不好嘛。

刘慈却摇头,“我修行的功法不能永远远离人群的。”

事实证明远离人群在深山老林修道是不行的,像刘家供奉的“尘心仙子”,道号尘心,直言自己眷恋红尘,可是以己身证神位,在联邦危机时力王狂澜……眷恋红尘的是她,修成正果的也是她!那些远离凡人世俗的修真者,又有几人得道飞升啦?

刘慈不敢自比尘心仙子,但修行一途,没有经历过红尘又何谈看破红尘。

她爱美酒爱美食爱华服,爱享受一切顶级盛宴,要她呆在摩洛克山脉修炼个几百年破开界面回到地球,那还不如刚来就自杀呢!

对银狼抖了家底也是无奈,但凡长了眼睛的都能看出她奇怪的身体状态,和银狼朝夕相处的时间多着呢,狼神大人不是不聪明,而是懒得动脑筋,何必等它自己提出来反而伤害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一点“饭菜情”?

“狼大,你看我现在能对付什么等级的魔兽了?”刘慈眼巴巴望着银狼,画了一堆灵符,只在林子里对野兽试验过,像火雨符合土刺符效果都很“凶残”。体术和练气中期双重加持下,不用百里神行符一般野兽都少有能跑过她的,太没有成就感,最主要是她一直没办法真正评估自己的实力,心里不太踏实。

银狼优雅吃完自己锅中的“松茸焖鸡”,对着刘慈露出深深白牙:

“过几天本狼心情不好时,你坚持住别回树洞就知道结果了。”

刘慈立马打了个哆嗦。最近日子过得太顺畅,她怎么差点将银狼一年一度的屠杀狂欢节给忘记了?

看来得继续低调。

刘阿慈很狗腿为银狼加了道饭后小点心。山芋和红薯蒸得绵软,打成泥备用。取窖藏的猕猴桃切片铺在浅浅的竹碗下,铺上一层碎冰,再放几个用一半红薯泥一半山芋泥捏成的两色丸子,上桌时浇上两勺子野生蜂蜜……冬天吃冰凉的甜品对味蕾刺激更甚,银狼甚是满意,将甜点钦点为每月三次的保留菜品。

看着银狼连她那份都一起端走,拿个小木勺一口一口眯着眼吃得欢快,刘慈欲哭无泪,原来狼神大人喜欢的是冰淇淋么?

吃完刘慈自制的山芋冰淇淋后有好几天她都没见银狼来。

狼神上次捉来的“碧荆狸”皮毛经过处理,被她做成了一件露臂短袄,穿上去像只小翠鸟在雪地里一跳一跳的,让刘慈喜忧参半。她记忆中穿过的华服不胜枚举,从前在联邦穿皮草都要靠走私,现在能光明正大的穿了吧,小身板儿胸前一马平川腰和臀的分界线还没出来呢,过两年她个子刷刷往上长,漂亮的碧荆狸皮草哪儿还能穿呀!

银狼没来的第五天夜里,她刚钻进温暖的狼皮褥子,山顶方向就传来一声尾音特别长的狼嚎。

刘慈心中一突,怪不得银狼几天没来,原来冬季大屠杀要开始了么?不知为何,那声尾音特别长的狼嚎并没让刘慈感觉害怕,反而有种隐隐的担心。

远远听着,狼音发颤,想起去年见过的血红色狼眼,刘慈觉得银狼所谓的“心情不好”,其实并不受它自己控制吧?

不能控制自己的思维行为,岂不是特别痛苦……孤身一人在魔兽森林中,她不过是做点东西给银狼吃,狼大对她是真心真意的好,刘慈本以为自己的良心早就被酒精泡烂了,为啥此时还会担心银狼呢?

一咬牙,顾不上银狼嘱咐过她呆在树洞里别动,刘慈披上大衣拉开了篱笆门。

今夜满天无星,月亮悬挂在山巅上方圆得像是画出来的,地上的积雪在月光下呈现银白之色,就像银狼皮毛的颜色。

一声狼嚎后又是万兽齐奔,今年山上再无魔兽,寻常野兽哪里是银狼一招之敌?刘慈远远看见树冠繁枝间几起几落的轮廓,所到之处携带漫天的雪花冰渣,暴风雪的最中央就是银狼,似乎感觉到注视的目光,它竟往树洞方向飞来。

刘慈抓住篱笆门的手指节因太用力而泛白,银狼平日里几乎纤尘不染的爪子上沾满鲜血,银色绸缎般的毛发也被血水污了,一双赤红的眼睛可能已经认不出她了,盯着古树看了半晌,转身就要飞走。

刘慈心中一痛,不禁传递过去一个神识波唤道:“狼大!”

她是个没三观的,心痛的当然不是银狼的爪下亡魂,而是神智失常的银狼。

银狼扭头低吼,女童的精神力波动让它有股熟悉感,“狼大”怎么听起来这么熟悉呢。

刘慈见它有反应,赤红狼母中波光诡动,心中大喜,又连叫了数声“狼大”。

“……小矮人?”银狼被一声声熟悉的精神波动强行换的须臾清明。

刘慈脸上的喜悦毫不掩饰,见银狼眼中的红血丝淡了些她不禁就往前迈出了两步。

银狼眼有挣扎,“呆在洞里!”

说罢它似乎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思维,暴风雪肆掠,除古树外附近的树木全遭了殃。刘慈被大风逼得后退,撞了篱笆门,跌倒在树洞中。

再爬起来时洞外风声尤在,而银狼已不知去了哪里。

一整夜山上再没闻惨叫声,刘慈不认为自己几声“狼大”有如此作用,猜想银狼多半去了别处。

一夜无眠,睁着眼睛到天微亮,才发现银狼昨晚的破坏力有多大。附近倒了好几棵刘慈伸手无法环抱的大树,菜田中勉强和冬天硬抗准备要逆天的野菜全被连根拔起,山芋茎干全折,红薯藤缠绕在篱笆上,用石头和荆棘搭的养兔小屋塌了,兔子全被砸死无一幸免。

头疼,肝疼,胃疼,全身疼。

损失太惨重!

银狼带着一脸疲惫再出现时就看见刘慈在剥兔子皮。

一旁的树枝上已经挂起了七八只剥好的兔肉,抹了一层盐,而刘慈手下还在不停忙活。

她怎么将兔子都宰了?

刘慈养的兔子繁殖了好几代,一直被她将总数维持在二十只模样,为此她还不惜用灵泉水灌溉牧草,不计工本将原本普通的兔子养成带有灵气的食材。银狼吸收不了灵气,刘慈从来都不拿自己养的兔肉招待它,为此狼神还曾经腹议过小矮人小气。

但眼前是个什么情况,银狼仔细观察四周,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雪地里葱绿葱绿的山芋叶子全不见啦,菜园的篱笆墙不翼而飞,兔舍的石头墙塌了,红薯藤毁了大半,大部分菜都不能再食用,大概只有原本就被埋在积雪中的麦苗和葱姜还是完好吧。

“都是我做的……?”

它隐隐记得昨夜自己神智失常时来过古树,小矮人一声声“狼大”让它清醒过片刻,最终疾驰了几座山,跑到其他地方发泄一通早上才清醒过来。

刘慈耸肩,“兔子可以做成熏肉保存,春天一来林子里最不缺的就是野菜,山芋和红薯主要食用块茎,其实仔细想想损失也不是很大……”折断的猕猴桃和葡萄藤明年挂果会受影响,刚插条存货的板栗树苗看样子是活不过来了,竹子几乎全军覆没,这些话还是留着心里吧,哎!

“闭嘴。”

瞧她那没出息的样儿,再说下去泪珠子都要在眼眶里打转啦,嘴上还逞强说着不心痛,人类果然虚伪极了。

不过瞅着她那没出息的样子,自己心中挥之不去的一股烦闷到底是为什么呢?

银狼百思不得其解,有什么东西悄悄发生了变化,它却一时抓不住。

第二十八章 圆石兽

“这附近有一只胆小三阶圆石兽,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杀死它把魔核拿到手。”

银狼指了指前方的乱石林,说完就飞走了,将刘慈一个人丢在了原地。

刘慈提着巨剑发怔,今天一大早她还是努力挽救自己的损失,银狼没头没脑嘱咐她带上一切武器,包括巨剑和各种乱七八糟的初级灵符,刘慈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儿狼神很有情谊要带着她跑路呢,满腹感激将家底收拾个七七八八,用兽皮口袋装了她的宝贝灵符提着剑就跟着银狼往山下走。

见鬼的,原来是带她来练级的?

直到银狼飞走了她才后知后觉在原地跳脚,练级你妹!三阶魔兽对狼神来说一巴掌就能拍死,可对她来说,好比还在新手村挣扎的新人,砍点野猪拣点鸡蛋才正常吧,怎么能好无过渡一下把她扔去打小BOSS?

生活在乱石林的圆石兽么?

听名字像是偏土元素魔兽,三阶是个什么概念,像烈火鸡的三倍那么厉害?刘慈摇头,她可不认为魔兽的等阶是简单按照“一乘以X”的公式来计算的,就像练气期和筑基期,听起来只相差一个大境界,可两个练气修士显然是对付不了筑基修士呢。

目标:圆石兽

能力:未知

目标等级:三阶

目标位置:前方乱石林

任务:杀死目标,取得魔核

任务道具:巨剑一把,灵符若干,练气中期修士一枚。

任务预测完成度:未知

把事情当成从前模拟星战游戏来分析果然就要有底气的多,不同的是此次游戏双方都无法选择复活。

刘慈开始忙碌起来,星际战争法则其一,不要在敌人老巢战斗!

一来双方打得太嗨皮,将星球毁掉一瞬间的爆炸力量能波及整个星系,再快的星舰也跑不赢冲击波,虫洞也不稳定无法选择空间跳跃,伤人伤己的自杀性战争未免太坑爹。再倒霉一点好比三千多年前阿尔法联盟对战地球联邦那场著名战役,洞庭城上方牢不可破的信仰守护法印让阿尔法联盟在星际台现场直播下丢了大脸,鬼知道其他土著星球上有没有什么因地制宜的神秘力量。

反正到刘慈这一待,玩高逼真的模拟星战游戏时“不要在敌人老巢战斗”已经被写进了军事教科书,成为若干著名将领的口头禅。

得将圆石兽引出乱石林。

刘慈开始打量四周环境,不远处就有一个斜坡,顺着石坡下去是个大土坑,她嘿嘿闷笑两声,给自己拍了一张百里神行符,灵符运转之下,双脚轻得似要飞起来。

圆石圆石,一听就是防御坚固的货,诸如土刺符之类的,还是不要在土元素魔兽面前班门弄斧了。

刘慈悄悄摸近大土坑,也不知圆石兽会不会遁地逃跑。拿巨剑当铲子将坑里的积雪清理干净,在坑底埋了几张初级火雨符,再利用半天时间捡了无数木柴,先扔了一半到坑里,跑路时她还带了一竹筒动物油脂,此时全弄出来洒在了木材上。

然后刘慈跑去抓了只山鸡,就在圆石兽老巢外升起了火堆。

松枝燃烧产生淡淡的清香,山鸡的油脂滴落在火堆上,那松香中就带上了肉味。

刘慈选的又是上风口,松枝烤鸡让她都快馋得流口水了,不信圆石兽还能安静呆着。

魔兽不爱美食?别逗了,狼神都还要特意请个厨娘,她就不信低阶魔兽能抵御肉香的诱惑。亏得早上以为要跑里,匆忙中还往兽皮口袋里塞了一小包盐,此时掏出来撒了少许在半熟的山鸡上,烤山鸡一遇五味之首,香味由淡转浓闻着更诱人了。

刘慈背对着乱石林,低阶魔兽行事只依靠本能天性,灵智未开,在精神力方面可谓一片空白,平日里没少被银狼科普,此时才能放心用“神识”留意身后的情况。

低头啃着手里的烤鸡,将肉消灭了一小半时果然乱石林中那位再也忍耐不住冒出了个脑袋。

练气中期修为由虚变实后,与初遇狼神时相比刘慈神识外放距离涨了一倍有余,也能探查身体方圆六七米,圆石兽一动,刘慈的立刻发现了它——硕大的身躯是一块移动的怪石,眼睛也是褐色的,它要是不动,刘慈还真不能发现一块大石头是活物。

这货果然不负狼神给它的“胆小”二字评价,在银狼离开后看样子早对刘慈觊觎万分,却能一直潜伏在乱石林边缘观察她是否表里如一没有威胁。

呵呵,再怎么看她身上也没有半点魔力波动,所以圆石兽才被肉香诱得现身了吧?

刘慈嘴角微微上翘,继续埋头啃鸡翅,圆石兽又缩头缩脑看了一会儿,终于确定眼前从没见过的动物很弱小,乱石一阵翻动,它站起了。

八只被石层覆盖的粗短脚一蹬,飞快往刘慈方向移动。

如此大声势刘慈若没反应那才是真正欺负低阶魔兽的智商了,落在圆石兽眼中,它只看见细皮嫩肉的猎物扔下了手中散发着香味的山鸡,几次吓得腿软,提着个长长的武器手脚并用往斜坡下跑去。

圆石兽挪动笨重的身躯也跟着跑,斜坡角度太陡雪地又滑,刘慈身轻如燕自然来去自如,圆石兽收势不住一头滚进土坑。

刘慈没给它爬起来的时间,掐了个手诀土坑下的符纸无风自燃,密集的火雨落下,浇了动物油脂的柴火霹雳啪啦短短几秒就窜出老高火焰!

身上有厚厚的石层,几百度的火焰当然一时奈何不了圆石兽。

不过被它认为没威胁的刘慈算计还是激怒了圆石兽,它一挥手,一排土刺就突然出现在刘慈站立的地方,若是没有神行符相助刘慈还真不一定能顺利躲开。

圆石兽想从坑底爬出来,土坑四周都是积雪完全搭不上力气,加上刘慈扛着巨剑在坑外捣乱,但凡它要爬上去了她就拿巨剑使劲劈砍,硬生生将它砍下去,巨剑砍在坚固的石头表面溅起火花,刘慈的力气比它想象中要大上数倍,靠着蛮力乱砍,一时还真的被困在坑底受火焰炙烤而逃出无望。

柴火温度杀不死它,却让它包裹在石头内的本体感觉温度过高不舒服,刘慈嘻嘻笑着将堆放在坑边的木柴全踢下去,火势瞬间又旺了许多。

圆石兽被刘慈嚣张的态度惹得大怒,振臂一挥,乱石林中的碎石块陆续飞来,仍准了刘慈使劲砸下。

混乱石雨,刘慈勤练不断的体术终于派上了用场。

按照常理明明能砸中她的石块,在身体一个诡异角度扭曲后还真的躲了过去!

以圆石兽的智力想不明白眼前个子小小能站能跑的动物,怎么能像没长骨头的毛毛虫一样扭来扭去,它的世界观下限又被刷新了……实在躲不过的石头刘慈就挥剑劈开,如今虽然力大无比,高速砸开的石头本身重量所携带的冲击力还是震得刘慈虎口大痛,好几次都差点让巨剑脱手砸飞,感觉在神行符之上给自己拍了张金光符,多了一层保护才稍感放心。

一波一波挨石头砸也不是个办法,刘慈忍痛从兽皮袋子里逃出一张灵符。

初级离火符,符如其名,不像火雨符降下的火雨只有一阵,离火符发动时声势不大,火焰就如同离离原上之草,大有春风一吹就顺势而起,最长能燃烧一天一夜,连铁块都能被烧化。此符虽是初级灵符,品质却达到了初四品,刘慈如今的修为只能勉强画得两张体内灵气就被一耗而空,还不一定能成功。

战争果然是烧钱的玩意儿,真是扔得她肉痛!

离火符御风而去,紧紧贴在圆石兽身上,火焰泛着紫光,明显比普通柴火燃烧的火焰高出一个等级。

圆石兽这下终于感觉到了疼痛,双臂乱挥,乱石林中飞来无数碎石,毫无准头乱砸。刘慈挥砍躲避不及,被一块直径五十公分的碎石砸中,身上符光一闪,一层光罩卸除了大半伤害,她本人因身材矮小下盘不稳,连人带剑都被石头击飞。

积雪深厚本来还能无碍,偏偏地上此前落了不少石块,刘慈重重撞上,哇一声就吐了一口血。

圆石兽察觉到它受伤,在坑底跺脚,斜坡上原本坚硬的冻土层突然软化,刘慈正尝试着站起来,发现自己已经陷入了泥潭中,泥中还有一股拉力扯着她向下坠。

沼泽泥地的恐怖穿越前就有所耳闻,刘慈不敢再乱动,用力将巨剑刺入硬土处,防止自己继续下陷。

坑底的柴火已经燃完,离火符的威力犹自强健,幸好圆石兽一边要抵御火烧,一边要控制沼泽想将刘慈拉扯进去,已是无余力再指挥乱石攻击,不然再挨一个石头,砸不死她都能将刘慈彻底打入沼泽泥潭。

她和圆石兽打起了持久战!

刘慈想等圆石兽挨不过离火符攻击,圆石兽指望她无力再握紧巨剑陷进去。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转眼日薄西山,刘慈被乱石砸伤了内腑,一提气就是难忍的剧痛,只有靠体内主生机的木灵气缓慢滋养修复。陷入泥潭的双腿冻得都已失去知觉,她知道自己挨不住多长时间了。

雪上加霜,一直胆小蠢笨的圆石兽好似突然意识到没有了刘慈的压制,它完全可以爬出坑再收拾可恶的小个子。

忍着火烧之痛,圆石兽开始往上爬。

刘慈神色终于绷不住,咬牙用单手握紧剑柄,另一只手摸向了兽皮袋。

虽然火候还差点,现在不是时不待我了么,刘慈取出几张灵符,符纸飞到圆石兽上方遇火即燃。

符纸一张接一张烧毁,凭空出现的大水一遍遍浇在满身火焰的圆石兽身上,后者还没弄明白刘慈怎么好心助它灭火,一时都忘了向上爬。

黑心肠如刘阿慈当然不会做资敌的傻事,见火焰熄灭,她再次丢出一张“聚水符”。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积少成多由量变到质变,被火烧了大半日的石头又烫又脆,再遇到凉水浇下,嗤嗤浓烟一阵浓烟,圆石兽身上坚不可摧的石层在冷热交替的瞬间龟裂掉落。

它发现自己软趴趴烂泥般的土体露了出来,尖叫一声要遁地逃走,刘慈一张土刺符甩出,尖刺入体,圆石兽最终死在了自身最熟悉的“土”上!

圆石兽一死,沼泽的巨大向下拉力消失。

刘慈在沼泽重新变成冻土前赶紧爬了出来,一身臭泥的刘阿慈望着坑底笑得很“真小人”。

烧石灰不就是这样?一热一冷,哧哧哧哧浓烟滚滚,灰石就变成了石灰。她还不信邪了,三阶魔兽就是铁皮她也要给弄得裂开!

第二十九章 赠予你友谊

圆石兽裹在石层下的本体软趴趴没有骨头,常年不见阳光呈现一种不健康的灰白色,可能正因本体毫无防御它才别无选择裹着坚硬的岩石行动。

刘慈跳到坑底,在一堆灰败烂肉中摸到了一颗土褐色的圆石珠子。

魔兽的晶核大多呈现不规整的菱形,圆溜溜的魔核倒也少见,看来银狼就是因为它圆溜溜的魔核才叫它圆石兽了?

正在暗骂将她丢到乱石林后自己飞走的狼神,一阵寒风荡过,狼神从土坑上方探出一个脑袋。

“啧,对付个三阶魔兽都差点挂掉,你也太弱啦。”

刘慈气得吐血,她承认实力不强,可更憋屈的该是圆石兽吧?叫刘慈提着巨剑靠身手和它战斗,圆石兽几招就能秒杀她,也不看她为了对付圆石兽消耗的灵符,那么多灵气要再次积累起来,不啃两个月山芋想都别想……符箓果然是居家旅行杀人必备的好货,就是使用起来消耗太大,太贵啦太贵啦。

恨恨将自己真正第一次斩杀魔兽得到的魔核放入兽皮袋,刘慈哼哼唧唧爬上坑,没搭理银狼。

偏银狼不懂看脸色,还在做战后点评:“一张符你要画多久?随随便便就扔了一堆,只得到一颗三阶魔兽魔核,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明明有更厉害的灵符,心里却奢望不那么厉害的符能制敌,要是一开始就扔离火符,你那几张火雨符就能不浪费了,还有聚水符——”

嗡嗡嗡,一只苍蝇飞过去,嗯嗯嗯,两只蚊子飞过来。

刘慈忍无可忍尖叫:“闭嘴!”

她从前咋没意识到银狼如此碎嘴呢?刘慈当然也知道自己的作战方针大失水准,可她又没有真正对付魔兽的经验,对三阶魔兽实力估计错误也不至于罪无可赦吧。最可恶就是银狼,带她来“练级”本事好事,咱不能循序渐进由弱到强嘛,得,一开始就对战三阶魔兽,起点还真是高呀。

银狼耸肩,闭嘴就闭嘴吧。它原本还想告诉小矮人,虽然她又笨又弱,看在能勉强对付三阶魔兽的面子上就承认她是银狼的“朋友”。

不过小矮人脾气还真大,她以前说过一句家乡俗语是怎么来着?

哦,唯女人与小人难养也,真是至理名言!

这天刘慈是靠双腿走回树洞的,因为在沼泽泥潭里泡了半日,银狼嫌弃她身上的味儿太臭。

拖着巨剑走在林子间,月光倾泻在地上,她嘀嘀咕咕不知在嘟嚷什么。银狼不紧不慢走在后面,突然对刘慈的家乡话很感兴趣。

那些陌生音节从小矮人嘴里不断蹦出来,欺负它听不懂国骂吧?

看在大家已是朋友的份儿它就不计较了,可前面那位,你能不能走快点呀,天都快亮了咱们还来得及赶回去吃早饭么……

……

在成功杀死三阶圆石兽得到其魔核后,从第二日起银狼对她更好了。

好到什么程度呢,一度让她以为狼神大人见她终于养肥了,准备将她吃掉前给她最后点甜头吃。

一开始她还没往这方面想。

严寒的冬季很快将要过去,刘慈从前养的兔子之前全被砸死,当积雪开始渐渐融化,露出深埋了一冬天的牧草时她准备建一个新的兔舍。

石头形状不一很难稳固,盖小屋子时她难免抱怨两句,银狼听后若有所思。

等刘慈第二天早上起床,发现空地上堆了小山一样的石块,全部是规则的长方体。

“狼大……”喂,你是高高在上的大魔兽,这么贴心搞咩呀?

银狼摆摆手,“小事一件,不要太感谢本狼。”

刘慈被它一说想想也是,之前的兔舍不就是被银狼发疯时弄倒的么,她还赔了许多兔子进去呢。

有了狼神贡献的充足石料,刘慈又弄了竹篾条和木板,混合搭建了快有她高的屋子。底部铺的是竹子,排列时留有缝隙,牲畜的粪便就会漏下去堆积到加了盖子的土坑中充当农肥。只养兔子太单一,她现在画符消耗极大,春天准备将附近的荒地都开坑出来种上作物,一个人吃不完就多多养兔子养山鸡,反正作物中蕴含的灵气会改善动物的肉质,先让食草动物充当转换器,她最后吃灵气浓度高,体积小的肉食也有相同的效果吧?

石屋内部被隔成不同区域,总面积有十几平米,兼顾通风和保暖功效,建成那天刘慈自己都在嫉妒。

兔子山鸡都有几室几厅住,坑爹的她自己还住在树洞呢!

望着古树后的巨岩,要能掏空做屋子该有多好呀,铁定冬暖夏凉。将不切实际的念头抛到一边,刘慈准备外出抓写野兔子山鸡之类的食草动物回来。

银狼又先她一步,提供了五对种兔和九母一公的十只松鸡,呀,还有一只山羊,另一只颜色白黑相间的,莫非是传说中的奶牛?

所以,狼神到底是太无聊了,还是生病了?

等银狼再次自告奋勇让刘慈将她想要的作物画出来,它发动附近的魔兽去找时,刘慈终于忍不住将自己的疑问道出。

“狼大,你最近心情可还舒畅?”

“嗯,很不错,你昨天做的那道干锅松鸡尤为美味。”

“好吧,我是说你最近是不是太闲啦?”

“闲吗?本狼又帮你弄石头,又是抓兔子逮野鸡,你提到什么奶牛都从摩洛克山脉西部给弄回来了,接下来还要找一堆花花草草,哪里闲了?”

刘慈闭嘴投降,人和狼果然不是在一个电波频道吧,交流起来忒难!

虽然刘慈有些怀疑银狼口中让魔兽帮忙找植物的说法,她还是将自己想了很久的作物画了下来。朱砂墨当然不行,红彤彤一片颜色,魔兽们哪儿分得清哪里是叶哪里是枝呀。

她拿木炭、黄岩、树浆,花汁等大自然中的颜料,照着《齐民要术》种田篇的插图,将水稻,大豆,玉米,马铃薯等高产作物画出,又有诸如白菜,茄子,豇豆等常见蔬菜十几种,每种作物刘慈都画了幼苗,生长,成熟三个时期。

用大号狼毫画出细描彩绘效果,逼真得像是从《齐民要术》书上直接拓印下来的彩图,不得不说刘家在对族中后辈的基础素质培养上是很尽心的。

“画的没有写字好。”银狼冒充内行点评。

刘慈扔给它一白眼,“那是自然,我幼时学画半途而废只学了几分皮毛。我阿姐擅画人物像,意境逼真,画中人鲜活灵动,似乎随时都要从画中走出来。”

银狼狐疑,幼时学画,你现在还不够幼吗小矮人?!

刘慈自知失言,干咳两声闭嘴将一卷画纸交给银狼。那可是好多张黄表纸,要是没有结果可得心痛死她。

银狼如何将任务分派下去就不细说,刘慈看着鸡兔羊牛都有屋住,心里不乏失衡。

一惯只住豪宅的慈小姐现在居住条件尚不如牲畜,叫她将来如何有面目回去见地球乡亲?类似司徒珊样的贱人想必会背对着她多番嘲笑,实在是奇耻大辱。

而且树洞前的荒地大部分都要被她开坑出来种上东西,到时候将牲畜粪便当成农家肥,那自己不就是睡在粪堆里?

石屋呀石屋,刘慈一边整理荒地上枯枝杂草,一边开始构思将古树后的巨岩掏空做屋子。就算现在还没有实力,提早构想下也不犯罪吧?

银狼对她的构思很感兴趣,刘慈找到了知音,滔滔不绝讲述起来。

世家女除了吃喝玩乐,其实哪个又没两把刷子了?见得好东西多了,自然养成了不同平民的眼界。像刘慈从没建过屋子,但根据巨岩的高度,她还是规划出了极其合理的房屋格局。

门应该开在古树左侧,既有树景可观,进出时又不会不方便。

卧室也要在左侧,两面岩石都面光,又靠近巨岩后的水塘可以顺便修建个卫生间,引泉水还是排污都方便。正对着水塘的那面应该留作书房,没有树荫遮挡光照充足,塘里养点鱼种些藕,临窗望去相比景致也不比嫡姐住的小院差吧。与大门正对可以掏个饭厅,正好将建在右侧的厨房与书房卧室隔开。唔,厨房旁边修两个储藏室,此外还得有个大大的衣帽间,还得往地下挖窖藏美酒的地窖。

“若是再将巨岩顶部削平,在饭厅拐角修一个旋转楼梯通往天台,上面用竹子搭个小亭,天台四周种满花卉,夏季时凉风习习,坐在竹亭里纳凉看风景,才是真正的完美。”

听起来确实很美,合着小矮人根本没将它规划在内啊!

狼神脸色黑的像锅底,刘慈感觉到低气压冻人,脖子一缩赶紧补充:“咦,我刚才没说吗,主卧室旁边当然是客人住的次卧,就在书房和主卧中间。嗯,在屋子里挖个水池,用竹子将山泉直接引入池里,夏天就不用去巨岩后的池塘晒着泡澡了嘛。”

临时加入的规划果然不好,屋里挖个水池一墙之隔的书房会很潮吧?不过看着银狼脸上由阴转晴,她可不敢说真话。

潮就潮点吧,反正就是个画符的场所,连书都没有的书房不怕潮。

银狼被刘慈描述的冬暖夏凉的石屋打动,梳洗着前爪上的毛发追问:

“什么时候开工?”

——呃,不是在YY吗,难道真要马上建?

第三十章 垦荒地,建屋忙(一)

刘慈没想到石屋计划一提出,得到了狼神的高度关注,于是此项计划马上被提上了日程。

可她今年春天还要大肆开荒呢,哪有那么多时间造屋子。

其实开荒山泽田,一般要在头年七八月就开始准备。秋天草叶一枯黄就要发火烧山,等来年春天再行耕地播种。遇到较大不易烧死的林木就砍掉主干,不让它长新叶子,三四年后根茎自然枯萎,在防火烧掉就行,其间并不影响耕种。

古树附近本来只它一家独大,此外偶有几棵大树冬天夜里银狼发狂都搞折了,免了刘慈砍树之苦。

所以古树前方能耕种的荒地也有五六亩,逆时节开荒,刘慈不得不弄了许多枯枝堆放在空地上,一把火烧之,不单解决了初春新生的杂草,耕过地后那些草木灰也是很好的养料。但五六亩地要怎么开坑?小菜园是刘慈用巨剑当铁锹开出来的,不过半亩地大小,要是用不趁手的巨剑,如何能完成农书上说的“初耕欲深,转地欲浅”?

见刘慈整天在荒地上忙碌,反将建石屋的大事丢到一旁,银狼忍不住提醒她分清主次。

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她哪分不清主次啦,谁都知道大屋住着舒服,别说爱享受的刘阿慈。可巨岩不会长角跑掉,屋子可以晚建,作物种植则是关系她修为长进的头等大事,人当然要先解决填饱肚子的食物,而后才有精力选择住什么样的地方吧。

“我又没有长八手八脚,不能同时干两件事呀!”

和银狼熟了,刘慈说话也越来越随便。

狼神大人被她一提醒,追问所谓的开垦荒地到底要怎么做。

刘慈狐疑打量他,一身银色毛发在阳光照射下闪着光晕,青山绿水间银狼站在树荫下不沾人间烟火的样儿像刚从云层上飞下的天狼。大魔兽衔着身上沾了污泥的她飞回来都不肯,难道要亲自下田耕地?想着银狼迈着优雅步伐在荒地上以爪耕地的画面,刘慈不禁打了个寒颤。

“将冬天冻硬的土层翻松,把硬土块敲碎就行了。”

“这么简单?”

要求当然不难,困难的是她从前不是职业农民好伐?

“好了,我来解决,你快去画房子的建筑图!”银狼一甩尾巴,消失在林间。人类真是麻烦,挖空石头做屋子还要画什么“建筑图”,随便挖挖不就行了?

刘慈撇嘴,在石桌上铺开纸没多久,平面图刚画了一点,就见银狼赶着一个多脚长虫回来。

样子和地球上的蜈蚣差不多,体积比蜈蚣大了上百倍,通体赤红,鼻孔里嗤嗤喷着热气。

银狼不知和红蜈蚣交待了什么,后者唯唯诺诺,利索钻进了土层中,只见土浪翻滚,不过一炷香时间红蜈蚣再钻出土后,五六亩荒地被耕得深浅一致土块均匀。大宇宙时代的农业机器人水平也没比蜈蚣兽高多少啊!

银狼将红蜈蚣打发走后问她是否满意,刘慈将头点得好似小鸡吃米。废话,活儿干得这么好还不要工钱,她再不满意就要遭雷劈了。

荒地开坑出来,刘慈先种了一亩红薯半亩山芋。

红薯藤长得极快,喂兔喂羊喂牛都行,红薯也能喂牛,她还指望着每天早上一杯鲜奶呢……要像穿越前那样用纯牛奶洗澡暂时是没指望的。

耕好的荒地不能直接栽种,每三尺宽流出可供通过的过道,将土往中间堆高,高处种红薯,低洼处既可以排水又能兼种耐涝的山芋。《齐名要术》上称这是套种,有的作为套种能相互促收,胡乱套种则可能减产。

红薯要留着当主食,只有取在冬天大灾难中活下来的部分红薯条,按照一段上面留两个出芽口的长度切断,勿伤茎叶,用一头削尖的竹子往土里一戳一撬就是个小坑,把红薯秧藤塞入,再用手按紧细土,几场春雨后埋在土里的茎干就会长出根系,直到上面长藤下面结红薯。

红薯藤蔓成大后缠缠绕绕极长,所以三尺宽一垄地上不过均匀种的两排。一亩地不断刨土压藤,刘慈身体素质好很快就干完了。然后就是低洼处种山芋,只要注意将切碎的块茎有芽那面向上,并没有什么技术难点。

种好红薯和山芋,将剩下的一些红薯藤丢给牛羊,时间还不到晌午呢。将垄地时捉的一包蚯蚓扔给松鸡,刘慈在松鸡窝里摸到两个热乎乎的鸡蛋,想着喂养的日头短只怕也啥灵气,便先收了起来,凑足一窝蛋时正好孵小鸡。鸡生蛋蛋孵鸡,美味的松鸡才能子子孙孙无穷尽嘛。

银狼见刘慈终于忙完了农活,主动提出中午饭菜从简,它现在一门心思想把刘慈说的冬天洗热水澡夏天能泡山泉的屋子给建成。

狼神大大分明有了魔怔的迹象,刘慈不忍再拖延,中午煮了一大锅五香山芋充作午饭,吃完了就和银狼开始讨论石屋。

“你看这里,还有这里,石屋的墙壁起码要有四十厘米厚,万一有地震也能抵抗。屋顶可以再厚些,留个一米左右,天灾人祸万一正睡觉时古树倒了咋办?”

厘米是个长度单位,还要用手比划一番银狼才了解。

“把岩石掏空,里面不是黑乎乎的?照你画得这样在墙壁上开洞,冬天雪风都能将你冻死,还不如睡树洞。”

既要满足采光和保暖,当然只有在窗户上安玻璃啦。新纪元3845年的玻璃强度可比合金,刘慈挠头,难道又要自己烧玻璃?她嘟起脸,所以自己的穿越其实走得是技术种田型路线么。

银狼苦笑,建筑图都还没讨论好,怎么就扯到烧玻璃上——小矮人你办事能不能有点主次之分啊,狼神一脸郁闷,严重有暴走冲动。

刘慈教银狼看建筑图纸,平面的和立体的,抽象的线条怎么能变成房子?立体几何也是数学中的分支,银狼暗暗决定以后不再嘲笑咕咕鸟……数理果然是能将魔兽搞疯的存在啊。

最后刘慈没办法,尝试着现在脑子里构想了立体模型,再将立体模型的想法直接传给银狼。

宾果,这下狼神大瞬间就圆满顿悟。

其实石屋的结构并不难,银狼利爪开挖,刘慈忙着搬运石头,没用到两天时间石屋的雏形就出来了。

剩下的活比如木门,窗户,灶台,各种家具,还有修建天台的想法都是慢工出细活的,急也没办法。刘慈还没想明白怎么做玻璃呢,银狼此前发出去的“寻物令”有了效果。

某天早晨她在荒地上发现了一堆还带着茎叶的新鲜土豆,下午地里就规划了两分地种土豆。随着作物们陆续被不留名的“好人们”送到,春耕好韶光如何能荒废,刘慈只能为了安抚住兴致满满的狼神大人,不得不将原本打算亲自动手的地下排水系统贡献出来。

银狼对弯弯曲曲的地下管道不感兴趣,又详细询问刘慈门窗家具要用什么木头,它还想刘慈帮忙打一张“贵妃榻”呢,看彩图此榻比较适合它的身材。

“结实不腐、有香味、驱虫,能满足这三者,就是上好良材!”

有香味的木头一般都招虫子,银狼不知刘慈在诓它,心满意足满山找木头去了。

刘慈松了口气,不留名的好人魔兽们送来的东西越来越多,像土豆就有三批不同的魔兽送来,她已经不缺种子了,全部留起来准备犒劳狼神。

白菜秧子,红白萝卜,黄瓜藤,南瓜秧子,连根带土挖来的野生韭菜,刘慈画出来的常见蔬菜,除了季节不对的,能在春天找到的差不多都齐了。中午吐纳练气完毕,刘慈看见林子间一个尾巴蓬松像松鼠的动物一闪而过,荒地上留下几节带泥巴的条状物和一些干豆荚。

是藕和大豆!真不那硕大的松鼠哪里寻到的。

农历三月,杏花盛开,桑葚赤时,才是种大豆的最佳时机。现在估摸着才农历二月份,刘慈便将干豆荚收起来等三月到来。剥出来也有两斤干豆子,她开坑的荒田又有几分地有着落了。嫩嫩的豆花蘸了小葱油辣子或浇了糖都极其好吃,还能做豆腐,做五香干,更重要是种豆能肥田!

藕则被刘慈扔到了巨岩后的池塘中,下雨将塘边的泥沙冲积了不少下去,池底原本的岩石层已经被覆盖。古人用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形容人的品质高洁,但是生长出清丽脱俗莲花的藕,还真喜欢长在淤泥中。

新纪元前华夏江南水乡多藕田,没到水枯藕熟的冬季,来自全国各地的采藕工人们划着小船穿梭在藕天,踩入泥浆中挖藕。洗去淤泥的莲藕白白嫩嫩,生吃脆甜,煲汤绵软,因它藏在淤泥下一但折断泥水灌入就毁了卖相,哪怕到了新纪元3845年的地球联邦,采藕也全靠人工而非农业机器人。一旦扯上人工,藕的价格自然居高不下,刘慈穿越前就很喜欢吃,还特意抽出看八卦搞聚会的空闲时间在星际网上浏览过它的资料。

一想到脆生白嫩的藕,刘慈忍不住笑得眯起了眼睛。

——或许她本人尚不自知,从前的米虫纨绔渐渐远去,刘慈在种田的日子里已经开始找到了些自给自足的乐趣。

第三十一章 垦荒地,建屋忙(二)

要在池塘里种藕,自然少不得还要养鱼。

夏日时一池粉荷碧叶,荷梗阔叶下若隐若现的游鱼,正是入画的好景致,像她嫡姐从小就好这口。

从刘慈现在看什么都能联想到食物的心境,种藕兼顾养鱼,完全是为了鱼儿粪便能肥塘,莲藕长势当然更好。

见天色还早,刘慈提着个圆木头掏的大桶子跑去了河滩地。今天她准备抓些活鱼活虾,选几条大鱼晚上做蒸鱼吃,其他就扔池塘里养起来。钓鱼太慢,以刘慈如今的身手眼力,徒手抓鱼也并非难事。

刘慈试了试水温,早春河水有些微凉,冬泳都试过害怕春泳么,知道银狼到别的山峰找木材去了,她所呆的山上又没有魔兽,刘慈脱去外衫只剩下短衣短裤,一下跳入了深水区。

抓到鱼就往岸边的水坑里扔,虾则喜欢躲在河边的水草丛中,刘慈在水里游速极快,游泳技术仿佛与生俱来。打小她就总爱做同样的梦,梦里她是一条美人鱼,常和一只黑虾并一只金光闪闪的大螃蟹在个金碧辉煌的古建筑里玩,它们带她去看水里的花园,还有镶嵌在墙壁上价值连城的夜明珠。

醒来讲给嫡姐听,嫡姐笑着捏她脸,说咱们家小慈原来是条美人鱼呀。

切,大家老是用哄小孩儿的招数敷衍她。后来孤身一人搬到了冥王星居住,刘慈就再也没做过这梦,今日下水不知为何又想了起来,真是怪哉。

捏着两只鲫鱼跃出水面换气,将鱼扔进水桶,刘慈正待再潜下水,就见银狼在岸上发愣。它身后跟着一群抗着大木头的魔兽,也跟随银狼的动作呆呆望着刘慈。

刘慈的短衣短裤被河水打湿后紧紧贴在身上,偏偏今年开春她胸前开始发育,已有小小丘陵……放纵如刘慈,也没有在一群魔兽面前洗澡的经验,刘慈脸顿时烧得像猴子屁股,一头又扎进了河水中久久没起来。

银狼和她呆得久了也了解一些华夏风俗,知道刘慈来自一个家教甚严的大家族,此时颇能猜到刘慈的想法。它和魔兽们站在河边刘慈是不会再出来的,它怕小矮人在河底呆久了憋死,赶紧招呼一群笨魔兽抬着木头往树洞方向走。

偏偏一只停在木头上的大鸟极不会看脸色,扑腾着翅膀问道:“那就是你养的小人儿呀?”

你全家都是小人儿!大鸟也是用精神力在交流,刘慈听了差点气得一口气缓不过来,呛死在水下。

银狼一抬爪将大鸟抓了过来,捏着它脖子警告:“咕咕,你说的小人儿很会烤鸟肉。”

咕咕用翅膀捂住长长的喙,很识相闭了嘴。

它们身后一群抬着木头的魔兽老实低头看路,好像什么都没听到。可是不久后摩洛克山脉中还是悄悄流行起了一个八卦:

“你听说没,银狼王养了一个人族小人儿。”

“你落伍了,银狼王还帮它的小人儿修花园了。”

“对对对,昨天我还看见银狼王衔着个人类在天上飞,你们说的是她吧?”

“除了她谁还能在摩洛克山脉来去自由呀!”

“嘘,我听说最近银狼王带着小人儿在练习打魔兽呢,你们出门要小心点。”

“你不早说……还不快跑!”

……

等刘慈磨磨蹭蹭挨到天黑提着一桶鱼虾回树洞。

林子边缘堆了好多粗大的木头,抬着木头翻山涉水的苦工魔兽们早就散了,为银狼干活都是打白工,没有工钱且不提供饭菜!

“你再不回来是想饿死本狼?”

刘慈偷瞄狼神,它一切如常,好像今天下午带着一群魔兽围观她出浴的是其他人一般。好吧,魔兽有啥男女大防,好歹她是联邦顶着偌大名头的女纨绔,总不能和连魔兽的心胸都比不过吧?至于刘家古板的家规……都穿越了,再没有以严苛著称的家族执法堂约束她,哈哈哈。

刘慈便正了正脸色,将这事儿抛在了一边。

“今晚吃蒸鱼呀,狼大!”

银狼点头,一只大鸟从石屋中飞出来:“咕咕,蒸鱼,咕咕喜欢吃鱼。”

银狼一尾巴将它抽得撞到石墙上,“刘慈,要不还是烤鸟肉算了。”

有咕咕鸟在场,银狼为了保存朋友的面子没有再称呼刘慈小矮人,搞得后者极为不习惯。想着狼神又发哪门子疯,一时还真将下午的尴尬忘记了。

吃蒸鱼全在一个鲜字,刘慈见有桶里还有一条不认识品种,上个月偶然吃过的圆脑袋大鱼,心里有点想吃鱼脍了。

挑出几条两斤重的大鱼去鳞破肚放在大石盘子里,刘慈正要去生火,银狼一把将地上装晕的咕咕鸟扔过来,“放点火。”

咕咕鸟往枯枝上轻轻一啄,一股火苗就冒起来点燃了树枝。

在摩洛克山脉呆久了刘慈还有啥没见过,会点火的鸟实在是小儿科。镇定如常在几条清蒸的大鱼两边身子上划了几道口子,刘慈倒了酒,抹了点盐,又用手挤了些姜汁淋在鱼身上,就端上笼蒸。

一边又开始剁姜末,将去年不小心酿酒过头成了醋的竹筒取出。

提着巨剑当菜刀,上下飞舞,一片片薄如蝉翼的新鲜鱼片落入盘中。片好了鱼,捻起一片沾了姜汁醋卷起放入口中,脆嫩中带有一丝清甜的味道瞬间击中了味蕾。

果然不愧是高山雪水养出的鱼,用来做鱼脍真是极品。

刘慈飞快往嘴里塞着鱼片,银狼见她吃得眉飞色舞将信将疑也照样夹起一片蘸了姜汁醋放在嘴里。

它眼睛随即一亮,又是一种新菜式呀。刘慈和银狼不发一言闷头大吃,咕咕鸟大着胆子凑上前抢了一片,刚吃出滋味,抬头一看一大盘鱼片已经被消灭干净。

幸好它没失落多久,蒸鱼就熟了。刘慈将葱白切丝洒在鱼背上,连着石锅一起端上来。

她吃鱼脍已有七分饱,夹了几筷子蒸鱼权当尝尝味道。而喜欢吃鱼的咕咕鸟差点没将自己舌头一起吞下去,摄于银狼警告的眼神委委屈屈只吃了一条蒸鱼。

饭后咕咕鸟刘慈提着木桶转到巨岩后将鱼倒入池塘,回味美食的咕咕鸟答吧了嘴感慨:

“原来是小人儿在养你,银狼王,你是在哪儿捡的小人儿,方便的话告诉咕咕一声?”

不是刘慈很快回来,银狼真是恨不得掐死咕咕鸟。养你妹哟,老子长得很像吃软饭的小白狼吗?

刘慈没注意到两兽之间的刀光剑影,喂完了牲畜她才想起来,银狼反常把咕咕鸟留下干啥。

银狼不好意思说她设计的那些家具尺寸不好掌握,摩洛克山脉里说到数理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咕咕鸟,只含糊应了,“咕咕自愿来帮忙建屋!”

啧啧,地球联邦常有人用“不是好鸟”来骂人,瞧瞧异界的魔兽们,还是好魔兽居多呀。

真真是好魔兽居多,刘慈第二天一早在林子边缘看见了一堆金黄的玉米棒子……玉米饼,窝窝头,炒玉米里,煮青玉米,玉米酒,《齐民要术》中关于玉米的介绍自然而然就涌现,玉米杆子和脱了粒的棒骨都是喂养牛羊的饲料,玉米粒能喂松鸡,这可是全身都能利用的主粮。

现在种玉米同样太早,两种作物套种法中,玉米和大豆恰是绝配,玉米茎干高,大豆低矮,两者互不干涉生长。刘慈决定过一个月弄好了屋子,剩下的田地之留一亩做菜地,其他全部用来种玉米和大豆!

玉米种子有了,小麦正在生长,水稻还会远吗?

刘慈带着愉悦的心情,一口气画成功了七八张神行符,将体内这些日子积攒的灵气耗光才收起纸笔。

银狼和咕咕鸟一大早就围着昨日拖回来的木头嘀嘀咕咕说着她听不懂的兽语,刘慈好奇凑上前去。

不过才两天,银狼就找到了“结实不腐,有香味,还驱虫”的顶级木料了?

“咕咕鸟说这种树绝对满足你要求,你来看看行不行。”银狼见她终于舍得关心石屋进程,传递出来的精神波都带着喜悦。

切口整齐如镜,刘慈一走进就闻见淡而醇厚的馨香。香味有些熟,她不信邪想试着掐些木屑下来细闻,以她的力气都没掐下一点粉末时,刘慈的面色终于有了变化。

“硬如金铁,万年不朽的帝王之木……你们别告诉我这一堆都是金丝楠木吧?”

金丝楠木?咕咕鸟偏着脑袋:“不知呀,反正每年都有一批人进山来想找这种木头,不过他们都没有找到。”说完拍拍胸口,一副“我咕咕最厉害”的傲娇表情。

那些人回答不出数理题都被你吃掉了,又怎么找得到?银狼在心里默默补了一句真相。

不过刘慈已经快泪流满面了。

金丝楠木成材极为不易,在大宇宙时代名声都传出了地球联邦。河内联盟曾一度将其价格超高,那售价败家如刘慈看了都皱眉头,可市场上还有价无货!

她家老太爷就有一把金丝楠木的太师椅,摆在书房轻易不肯叫人动。而她眼前有一堆金丝楠木,刘慈差点没跌倒,何德何能何德何能呀,想到老太爷要是知道此时情况,必定嫉妒得吹胡子瞪眼,刘慈忍不住又呵呵笑了起来。

见刘慈口水都快笑出来,咕咕鸟比这嘴型无声说道,“你养的小人儿怎么傻不兮兮的?”

银狼皱眉,可不就是傻不兮兮的,哎,谁养的小人儿?

第三十二章 要学异界语言了吗?

连金丝楠木都找到了,刘慈再不全心全意建石屋可真说不过去。

刘慈就负责测量各房间的尺寸,然后将应该适合摆放的家具样式画下来,再将设计图交给咕咕鸟,由它向银狼解释,后者切瓜分菜般轻易将堪比金石的金丝楠木切割成一块块木料待用。

因石屋本身就依山背水景色雅致,刘慈受家风熏陶,设计的家具也多以华夏古明清风格为主。

拔步床,贵妃榻,六足圆凳,镶嵌铜镜的梳妆柜,摆花瓶物件的多宝格,吃饭用的八仙桌,写字临帖的大书桌,还有原木书架……哦,你俩不是高手么,那再将自己一直很想要却懒得做的织布机画上吧。

刘慈的家具一画出来,别说银狼,连对人类社会颇有了解的咕咕鸟都傻了眼。

一张吃饭的桌子,至于又是雕花又是画鸟的吗?那鸟还叫啥“仙鹤”,哪有它咕咕漂亮呀,真是没眼光的小人儿。

刘慈摊手,将一堆图稿塞给银狼,自己跑去搞地下排污系统了。

咕咕鸟:“真难伺候,你俩到底谁是主谁是仆呀?”

银狼:“今天午饭吃鸟肉。”

咕咕鸟:“我要回家去了!”

银狼:“你说烤还是炖汤好吃?”

咕咕鸟:“我错了,咱们先做桌子吧。”

……

捏着鼻子给前些日子插下的红薯藤,山芋,还有土豆上了遍农家肥,春风很快将臭气吹散,刘慈跑到银狼它们做家具的树下,金丝楠木的香气使牲畜粪便的污秽之气一扫而空,她不由有些自得,挑选有香味的木料做家具,果然很有远见。

其实银狼上辈子是个木工吧?!

狼神大人和咕咕鸟配合得默契十足,许多家具大体上都做了出来,只有什么镂空雕花银狼懒得搭理,正在专心对付放大版的贵妃榻呢。

金丝楠木万年不腐,自然不用再上漆,早上是刘慈就试了试那奢侈的织布机,果然比她用简易的经纬木板快多了,当即就去林子里砍死了几棵树,准备今年要大裁新衣。

可明清家具怎能没有雕花镂空做装饰?光秃秃的桌椅古朴是古朴了,笨笨的没有半分精致的气息,简直是让顶级的金丝楠木明珠蒙尘么。

亏得她为了画花样子,还浪费了不少黄纸,今年端午时节一定得多多造纸。

将要求提出来,咕咕鸟一脸神秘叫她不要着急,又将话题转到了今天中午吃什么上。

上次没种完的土豆还没做,前天银狼又猎了一头野牛,煎牛排做过了,不如来个土豆焖牛腩?

切土豆时想起剩下的牛肉还有好大一堆,刘慈琢磨着是不是都做成牛肉干放起来,权当零食吃吧。招呼咕咕鸟过来帮忙生了下火,刘慈将牛腩焖在锅里,自己跑到巨岩后的空地上练习体术。

一年多的时间,她已经达到了穿越前的最高水准体术六级。

其实一进入练气中期,身体素质大幅度提高,刘慈现在赤手空拳也能和野猪之类大型猛兽相搏,练习体术的意义由一开始打算作为修行失败的退路,现在反而是为适应突然提高肉身力量了。虽然有些本末倒置,但刘慈并没有中途放弃。

普通人的身体都蕴藏有很大的潜力,体术就是为了将人体自身的潜力通过锻炼的方式开发出来。一个身体潜能得到开发的稚童击杀普通的成年壮汉绝非难事,身体的素质固然占据一部分愿意,练习体术时学到的对敌招式,匪夷所思的进攻角度,才真正让人防不胜防。

木灵气无时无刻不在滋养改造着刘慈的身体,骨骼坚韧度,肌肉的强度……她现在早非身娇体弱的世家纨绔,但在无法办到灵气外放的魔法世界,每一份灵气的积累都含有她的辛勤汗水,符箓是很好的攻击手段,却不能在任何时刻都依赖符箓。若是恰逢身上符箓耗尽,那修士强健的肉身也能发挥强大作用呀,前提是刘慈熟悉自己的肉身,懂得运用其中蕴藏的力量。

她现在将灵气全调用在手臂,一拳之力可轻易将偌大的山石击成粉末,但与此同时刘慈的手臂也废了。

究其原因自然是身体强度不够,在力量运用上经验缺乏,不能真正发挥自己该有的实力。

大到一遍遍击打木桩,踢腿弹跳,负重情况下在树枝间起纵,小至用手指弹石子击打百米开外的靶子,或比较变态如给你一瓦片去练习水中打水漂,能将一个瓦片平安漂过大河水面到达对岸,方算有所小成。

这些练习项目不知道从何时流传下来,刘家子弟代代都是如此训练,不像联邦普通人练习体术时都是选择室内模拟环境。

反正刘慈小时候一到实地训练时就偷懒,据说她嫡姐倒是练到能让一瓦片在洞庭水面漂过,一直到人的目力快不及的距离才沉水。大概正是如此,刘紫苑在书法上的造诣,才能后来居上吧。

满身大汗解下身上绑着的石头,刘慈现在倒有些明白刘家与众不同的训练手段是为了什么。

踢腿弹跳,负重情况下在树林间起纵练的是轻身术,用手指弹石子,包括用瓦片打水漂渡江是训练手腕,加上打木桩和蹲马步等等基本功,刘家的训练分明是为了有内劲的高手准备的。

严格说来灵气也是一种内劲,并且力量层次犹在内劲之上。但要刘慈现在和家族的供奉对打,她是只有输的份儿,别人体内的内劲全靠自己练出来,她体内的灵气游走经脉,总归是掺了一丝假。

洗去一身臭汗出来,锅里的牛腩已焖的软烂。刘慈将焯过水的土豆块倒下去,土豆易熟,得在牛腩熟了之后下锅。

多了一只咕咕鸟吃饭,刘慈想了想又割下一大坨肥瘦相宜的牛肉切成小块,拿辣椒粉和盐腌了,等锅里土豆熟了将牛肉拿竹签串了用熄火后的红木炭烧烤。牛腩分成三盘,烤好的牛肉串全放在芭蕉叶上随食随取,一顿牛肉做主菜的午餐就算是完成了。

不知道地里的萝卜何时熟,萝卜炖牛肉才是王道呢。

牛肉串起锅前还放了野茴香磨的粉末,浓香四溢,竟比土豆焖牛腩还受欢迎。

“小人儿,吃了你几顿饭也没有回报的,要不我教你说人类的流行语?”咕咕鸟吞下最后一串烤牛肉,打着饱嗝来提的建议简直是神来之笔。

刘慈一愣,她来了异界也有一年半,遇到银狼后一直和它使用的是精神力交流。虽然有些词汇无法正确传递,日常“交谈”倒是无碍,所以学习异界语言这事儿被她不知不觉忽略了。

潜意识中不愿意放弃联邦母语吧?刘慈苦笑,她从小学得语言就有好几种,联邦母语既古华夏语,和星际通用标准语言是并列前二的,此外还有新纪元前地球上华夏国之外的他国语言,或者是和地球联邦外交紧密的某几个强大星球语,其中最常用的当然是华夏母语,就算和外星人打交道刘慈大多使用翻译器,而很少说星际语。刘家的古板教育是个原因,她觉得古华夏语揄扬顿挫,有时一个字有几种解释,韵味无穷。

现在连华夏母语都得放弃了么,人生真是好苦逼好坑爹,过几十年她是不是干脆彻底变成了异界人?

果真如此,只怕刘家老太爷死了变鬼都要来找忘祖的刘慈了。

但要融入异界,怎能不会此界的语言,咕咕鸟提醒了她,刘慈想了想还是点头。

“摩洛克山脉以外,有三大人类帝国,希夷帝国最近几百年来都最强盛,人类世界就通用希夷语,此外马刺语也有许多人说。其他就是小语种,包括诸国地方性语言,地精和兽人族的语言,这些你就不用学了吧?”

刘慈点头,希夷帝国最强盛么,看来学习语言过程中,顺带也能了解山脉之外的世界,一举两得。

从这日起,咕咕鸟担任了刘慈的语言老师。

银狼平日里没去想刘慈以后会离开山脉,让咕咕鸟白捡了个老师身份,狼王很是不满要求咕咕鸟必须先完成它的首要任务。

与孤傲的狼王不同,咕咕却有一大批“小弟”,在它的召唤下,各种飞禽魔兽陆续而来,其中有一种鸟儿的嘴巴又短又尖,常以树木纤维为食。只见一群“树鸟”在咕咕鸟的吩咐下对着各式家具啄食了几天,连木屑都没飞起,坚硬如金的金丝楠木家具上浮图隐现,各种华夏名花枝脉清晰,——贵妃榻上雕刻的贵妃醉酒图,丰腴的古仕女眉眼间顾盼生辉醉态慵懒;拔步床榻侧的“禅院张生初会莺莺”连环画生动传神……

银狼首次觉得爱数理的咕咕鸟尚有可取之处,刘慈冒出个“和咕咕鸟合伙做家具生意肯定很赚”的荒唐念头。

做好了家具,石屋内的一些细节工作也交给了“树鸟”,咕咕指挥它们按照刘慈的意思做窗棂。

“可惜还没有玻璃。”刘慈惋惜不已,她最近哪有空烧玻璃,用纸糊窗户古风洋溢,可惜光照太差了些。

摩洛克山脉外人类炼金术士在许多年前就搞出了玻璃,但是为了几片小东西特意跑去人类社会?咕咕鸟和银狼对此问题都很避讳,沉默了半晌咕咕鸟突然眼睛一亮。

“只要透明的坚固的晶体就行了吧,不管是不是玻璃?”

刘慈点头,玻璃不是最便宜的货嘛。

咕咕鸟望着银狼嘿嘿闷笑,“这个必须找银狼王了。”

第三十三章 水晶矿

咕咕鸟说事情得找狼神解决,刘慈马上用一种“你其实叫阿拉丁吧”的崇拜眼神看着它。

伟大的银狼王被好朋友眼中毫不掩饰的崇拜闪昏了头,于是刘阿慈又知道了一个秘密:她所在的山峰,地表岩层以下,其实是个巨大的水晶矿!

水晶和地球联邦的水晶外形并无差别,有差别的是里面蕴含的物质。此界的水晶矿石以其独有性质,成为吸纳魔法水元素的绝佳晶体,是在魔核以外少数具有高浓度魔法元素的矿石之一。水晶,水元素聚集的晶体,在人类社会中不单为自然魔法师们追捧,上流社会的贵族小姐们也以拥有元素珠宝饰品为荣,水元素性质温和无害,是自然五元素中最受欢迎的类别。

地表岩层下都是水晶矿,这消息若是被人类得知,银狼的住所恐怕就永无宁日啦。

“以后说梦话露了底怎么办,你们就不该告诉我的。”

刘慈皱着脸,要是她不小心把消息泄露了,不就成为千古罪人了?

咕咕鸟大笑,“你也太胆小,群山中知道这里有水晶矿山的魔兽不少,人类世界中也些古老的家族知道,可这么多年谁敢来找银狼王的麻烦?”

可笑人类以高高在上的姿态俯视魔兽,却不知道魔兽才是最团结的,内部可以相互猎杀,让它们将摩洛克山脉的诸多秘密泄露给人类那是不可能的。咕咕鸟告诉刘慈,摩洛克山脉中除了银狼王占据了水元素之山,另有金、木、土、火四座全由元素矿石组成的山峰,魔法五元素山遥遥拱卫着摩洛克山脉的最中央,哪里有魔兽种族的最高存在。

刘慈咋舌,假设山脉最深处住着众魔兽的首领,那能占据一座水元素矿山的银狼,不就是一兽之下,五兽并驱的存在?

“狼神……你好强!”

刘慈沉默半天憋出几个字,惹得咕咕鸟笑得跌倒在地上。

话说开了,银狼也没什么遮遮掩掩,既然刘慈建石屋还给它准备了房间,它也不是那么小气的狼,干脆邀请刘慈去山顶作客了。

大山之巅,既是银狼王的巢穴,也是水晶矿山的唯一入口,在山峰其他地方挖掘,触碰到水晶矿之前就会被一层魔法结界挡下来。咕咕鸟也很想参观银狼的老巢和传说的水晶矿洞,可惜被狼王面无表情拒绝。

第二天一早,刘慈早早起床喂完鸡兔,银狼就来了。

刘慈穿着薄薄春衫,狼神连连摇头,叫她换了最暖和那件红狐狸裘衣。留了苦闷的咕咕鸟继续干活,银狼衔着刘慈就往山顶飞去。

整座山海拔未知,但刘慈仅以山脚来算恐怕就有三四千米高,树洞所在的位置接近山脚,被银狼衔着一路往上,山脚已是春草芳芳,山顶还覆盖有白茫茫的积雪。除了每年盛夏那白雪,山顶的雪是终年不化的。

银狼居所的入口就在山巅,一棵不知名的耐寒古树下,冒着寒气的幽深洞口向下延伸。银狼每年夏天要去山下住段时间,正是因为盛夏积雪融化时雪水会涌入矿洞,湿哒哒让有洁癖的狼神无法忍受。

温差太大,刚落地刘慈就打了个喷嚏,怪不得银狼让她穿上狐裘,只着春衫上来呆片刻她就成人型冰雕了。

一进入冒着寒气的入口,蜿蜒向下的路径,四周全是裸露在空气中的水晶原矿,光线折射下美不胜收,是大自然鬼斧造物下的天然地宫。越往下走矿石中的水晶含量越高,到后来干脆就是整块巨大水晶拼凑成路径成墙壁,组成庞大的晶矿世界。

琉璃净透恍如建在云层上的天宫,一些水晶形成上粗下小的笋尖形状,光线本该传不到矿洞深处,却不知哪里亮起的柔光,让人能瞧见水晶钟乳往下滴落的水滴。

“美极了……”刘慈喃喃自语。

银狼左看右看,除了冰凉无趣的水晶,还是冰凉无趣的水晶,哪里有自己亲手建石屋来得有趣?

矿洞的最底部是口冒着白气的水晶泉,刘慈站在泉边几秒钟就开始打哆嗦,运转灵气都不管用,这里太冷了呆久非得冻伤不可。

银狼见她样子着实可怜,随手从水晶泉低捞出一个水蓝色鸽子蛋大小的水晶扔给刘慈。

“给你玩。”

刘慈上下牙齿正在打架,手中拿着比蓝钻石还美的高级水晶也没兴致欣赏。

亏得咕咕鸟蹦着跳着想来,真该叫它来才是,冻死个人啦!

于是第一次参观银狼住所,以刘阿慈冻得小脸青紫落荒而逃告终……

不过她得到了一颗贼亮贼亮的顶级水晶,咕咕鸟再三警告她离开山脉后不要随便在人前炫耀,不然因为水晶里的魔法元素被人追杀银狼王也没办法负责呀。

刘慈送给死鸟一个白眼,幸好它不是属“乌鸦”的!

离开矿洞那个水元素高浓度聚集的所在地,取出矿洞的水晶石其实是很温和的。

刘慈的新居很奢侈全装上了水晶板做的玻璃,她还央求银狼替她掏了几个水晶壁灯和灯罩,晚上可以以动物油脂做燃料,以求彻底脱离一到晚上就只能借助篝火或月光的窘境。特别是建在石屋下的窖藏酒类等物的地下室,总不能叫她打个火把下去吧。

镜子更好办,连水晶矿都存在了,茫茫大山中找出点金属矿石更容易啦。

趁着免费的劳力咕咕鸟还在,刘慈在众魔兽贡献的新居礼物中发现了银矿石,这下咕咕鸟又有得忙。

咕咕玩火是一绝,和它讨论下数理,它心情舒畅后简直能为你赴汤蹈火办任何事,提炼些金属自然不在话下。

最终刘慈除了得到一面由光滑水晶板做镜片,银拉成薄片融在水晶版一面做涂层,照得人毫发毕现的穿衣镜。来异界一年多了终于照上了镜子,叫从前每日保养脸都要花俩小时的刘阿慈情何以堪。

反正镜子都造了,多了一套铁制锅具,银碗餐盘,几把锄头铁锹镰刀什么的,咕咕你就能者多劳吧。

所有家具全部放置好,木门窗户也安装完毕那天,咕咕鸟在房子里飞了几圈啧啧称奇。细节处无一不考究,刘慈所画出的家具风格与这世界格格不入,组合起来却相互搭配的天衣无缝,整个屋内面积有近三百平方,房间高而大,布置精致中不失惶惶大气,虽然比不上穿越前处处高科技的冥王星别墅,刘慈一人居住到是绰绰有余了。

再说了,有钱就能买到的别墅,和自己参与设计的屋子住起来后者更有归属感和幸福感。

至于天台上的竹亭,屋前屋后要开辟的小花园,都是以后慢慢规划的事了。

搬入新居那日,刘慈趁手的新厨房新锅具拿出浑身本领做了一桌好菜。

油炸的椒盐小鱼,片鱼脍,红烧鲤鱼,爆炒鱼片全是给咕咕鸟准备的。

七分熟的牛排,烤肉串,鹿肉汤和冰饮则是给银狼准备的。

刘慈面前只摆了山芋饼,渴求灵气暂时只能吃素的苦逼真是伤不起。去年冬天被砸死的腌兔肉已经吃完了,新养的家畜正属于青黄不接时,刘慈很馋肉呀。

“明天我就要去捉两只野猪回来养着!”

哼哼,养个一年冬天时全杀了做腊肉,明年一年的灵气肉食都解决了。

咕咕鸟呛了下,被一根鱼刺卡得半死,好不容易舒畅了,赶紧提醒刘慈:“你还要上语言课呢!”它还想多混点菜吃,刘慈改变主意不需要老师了咋办?

银狼拿着刀叉动作优雅切着牛排,无声警告咕咕鸟不要太过分,刘慈不见得需要它当老师的,不就是希夷语嘛,当谁不会一样!

吃够了山芋的刘慈,过两日发现林子里部分果树已开花,估摸着是种玉米和黄豆的时机了,用新农具很快就解决预备套种玉米和大豆的两亩地。两种作物都是将种子点到坑里就行,浇了莲池水,将田间的野草拔出来扔给牲畜。刘慈发现早前种下的红薯藤不仅已经存货,上了肥才不到十天吧,它们就长了一大截。

嫩嫩的红薯藤尖用辣椒爆炒或焯了水放点少许作料凉拌,都是清爽的时令小菜。

一亩红薯地掐了有一大捧藤尖,她此举除了吃,更多是为了红薯藤能更好生长。掐掉藤尖后细细的红薯藤不单会便粗壮,还会分出新支藤。

种在低洼处的山芋秧已经出土有一尺高,春风一吹轻轻摆动着青嫩的新叶,看着使刘慈心情大好。

练完了体术吃罢午饭,下午就是学习希夷语的时间了。

刘慈以为咕咕鸟会用精神波传递语言词汇,哪知道咕咕鸟却摇头不解释,指着身上做着的金丝楠木椅子发了一个有些急促的音节,连发了几遍。

嗯,是直接从生活中最常见的词汇教起?

刘慈从小记忆力出众,修行后更是大大加强了这一特点,不然《齐名要术》中繁琐的农事作物,和有关符箓的诸多知识也没那么容易消化,是故她模仿着咕咕鸟的发音练了几遍也就记住了,可是咕咕大姐,您教的这音节到底是“椅子”还是“金丝楠木”呀,怎么都不给解释的吗?

第三十四章 五年筑基(一)

很长一段时间后,当刘慈再回想起这段日子,时光验证了咕咕鸟的教学方法看似粗暴却无比实用。等她学会了自如使用希夷语和马刺语两种异界语言,同时也就拥有了对摩洛克山脉的物种和魔兽如数家珍的能力。

咕咕鸟教了刘慈大半年,带着她去过摩洛克山脉许多地方,其作用不仅是她的语言老师,很大程度上也是向她描绘异界画卷的第一导师。

大半年后,咕咕鸟的某个“小弟”带来了消息,它必须返回自己的地盘处理一些事情,不得不中止了在刘慈这里吃喝玩乐的日子。

刘慈此时已经学会了希夷语,但银狼还是和她以精神交流居多。她兴致来时就教银狼华夏语,一人一狼和从前一样相处愉快。

夏天时刘慈种的藕在池塘里发芽抽叶,团团绿色占据了小半荷塘。池塘的水刘慈兑了许多玉池泉水进去,叶下鱼虾长得野性十足,刘慈时不时就钓得两条半大的鲫鱼起来大大牙祭,之后又痛心疾首悔恨自己嘴馋,没等鱼长肥就吃掉,不得不又去河中抓了新的小鱼回来养着。

施肥得力,红薯藤十分茂盛,刘慈将剩下的空地都种上了红薯,等之前的一亩地收获后家畜也不至于没粮草。

山芋葱葱郁郁,白菜和萝卜,再加上山丝瓜,青豆和嫩玉米,刘慈的餐桌上终于变得丰盛起来。

种兔已经下过两次仔,两三月就能养大一批兔子,到夏天时刘慈已经吃上了兔肉。

母松鸡也抱了窝,刘慈没有过孵小鸡的经验,第一次时将捡到的鸡蛋全部放在鸡窝中,结果部分蛋成功孵出了小鸡,剩下的部分却发臭了。原来要将蛋对着光照处查看,里面有小黑点的受精蛋才能孵化,刘慈看书时不细心,白白浪费了一批她自己都舍不得吃的鸡蛋。

泉水能缩短三分之一的生长周期,不过才三月下旬,刘慈就收获了小麦。

去年只有几株麦种,就算全部成活收获的小麦也十分有限,脱干净麦壳儿一掂量,恐怕只有十斤不到的麦子,这还得益于她施肥给力锄草勤快。

忍着肉疼磨了一斤面粉,刘慈揉面蒸了一锅小笼包,韭菜猪肉馅儿的,每吃一口都叫她怀念穿越前的早点。

秋来蟹费时,一定要做一顿蟹黄包犒劳自己,刘慈暗暗给自己打气。

不过受小笼包的启发,刘慈发现自己对种植最广的红薯利用太少,红薯除了煮着吃,完全还可以做成红薯粉条嘛。

粉条不管是做汤还是炖肉,还是煮成美味的酸辣粉,红薯粉条的利用很广。第一次漏的粉条粗细不一,在银狼鄙视的目光下刘慈吃了一大碗,她决定更换以山芋为主食的状态,连吃三天酸辣粉,刘慈咬牙切齿暗下决心。

五月造纸前,又一个惊喜来的好突然。

吃了几个月白食的奶牛,似乎察觉到了主人最近总有宰了它的心思,竟然能产奶了。

牛奶除了饮用,还代表着许多点心,面粉还缺乏,刘慈就用山芋粉和红薯粉代替,加了牛奶和鸡蛋烤制的小糕点不止刘慈爱吃,狼神也时不时放下身段偷吃几块。

五月不到,缩短了生长期的新竹可以砍首,然后就是造纸,刘慈今年开春没舍得挖笋吃,主要还是为了有更多的新竹造纸。

画建筑图,设计家具,加上平时画符练习,她去年造的一大摞黄表纸半个月前就宣布告竭。

扔了一张“春风化雨符”将几亩地都浇了遍,刘慈已经不当老抠很久了,其实想通了,画符不就是为了在生活中运用吗?用完了旧灵符才有动力画新符,消耗灵气又驱使她努力种田修炼,良性的循环就像身后一道看不见的鞭子在驱使着好逸恶劳的刘慈使劲往前跑,她很喜欢如今充实的日子。

造纸意味着又要烧石灰,刘慈在用石灰水将破开的新竹片泡上后,去地里扯了一大捧青豆。

坐在树下正剥豆,银狼一摇一摆下山来,一下就乐了:

“中午又吃青豆烧排骨?”

刘慈嘿嘿一笑,“不,是一种你没吃过的食物。”

说得狼神大人心痒难耐,围着刘慈打转,遂被眼睛疼的刘慈赶去洗石磨。

狼神大人动动爪子,就有水流凭空出现,石磨洗好了,刘慈的青豆还没剥完,未知的食物总是让狼神好奇心十足,它干脆就蹲在刘慈身边看她剥豆。

相处了这么久,刘慈对银狼的敬畏之心早就消弭在它无底洞一样的大胃里,有时候甚至觉得朝夕共处的是只大狗而非冷峻的狼族。

好比现在,它不干活吧嘴巴里还喋喋不休,刘慈眼尾一扬:“你绕口令练会了?”

狼神立马就闭嘴了,于是刘慈的世界短时间内得到了安静。

刘阿慈不单教银狼说华夏语,还很邪恶叫它练绕口令,并且由一开始的“十是十,四是四,十四是十四,四十是四十”发展到了什么“扁担长,板凳宽,扁担没有板凳宽,板凳没有扁担长”变得越来越难,让刚学华夏语两三个月的银狼直接傻眼。

彼时咕咕还在,难得能有嘲笑银狼王的机会,它怎会不紧紧抓住呢?

要不是摄于银狼往日威严,说不定“银狼王不爱说话原来是因为口吃”的新八卦就要传遍摩洛克山脉角角落落了。

剥了三、四斤青豆,刘慈拿着木勺一半水一半豆放进石磨的洞里,银狼在旁边站着吹气,笨重的石磨就乌溜溜飞快转起来。青色的豆汁沿着磨盘边缘渗下,又留进木桶里。

刘慈也是第一次实际操作,好在磨惯了山芋红薯等物对豆汁的浓淡也能掌握,四斤青豆连着水磨出了一大桶豆汁。

灶上架了一口大锅,将散发着青豆的香味的豆汁倒进锅里旺火烧开,生豆子味道变成醇厚的豆浆香。待豆汁彻底煮沸,刘慈拿布口袋做滤布,通过挤压把豆浆和豆渣分离。

热气香醇的青色豆浆,放两勺子蜂蜜银狼和咕咕鸟都抢着喝。自从银狼尝便了五味发现自己钟爱甜味,附近山峰的蜜蜂窝就遭了殃,刘慈存了好几筒蜂蜜后才制止了狼神的“狼爪摧蜂”行为。

一碗热豆浆下肚,整个人五脏六腑都舒展开来,特别是豆浆中带有淡淡灵气,刘慈是下意识运转心法,立刻将其中的灵气吸收。

“你说的没吃过的食物,就是这什么豆浆?”银狼喝了三大碗,意犹未尽放下碗。再好喝中午也不能光喝水吧。

刘慈失笑,“当然不是,话说你们俩谁去捉两条大鱼回来?”

爱吃鱼的是咕咕,它二话没说往河边飞去。

刘慈又往灶膛里添了一把柴,将过滤好的豆浆再次入锅,改为下火慢煮。

待时机差不多了,才捏碎了半块石灰粉兑水,将石灰水倒入锅里不断搅动。

银狼一想起中午要吃石灰水,胃里是一阵翻滚,赶紧溜出了厨房:“咕咕捉鱼怎么还不回来,本狼去看看。”

刘慈心知肚明,心想有本事中午别夹豆花吃!

咕咕早就回来了,正在屋外接了竹制水龙头的水池处杀鱼呢。咕咕鸟知道银狼修完石屋后就想赶它走,平时有眼色极了,以高阶魔兽身份抢着干活,做什么都有模有样。

咕咕翅膀比刀还锋利,用来刮鱼鳞真是大材小用,飞快处理干净了鱼,跑到厨房向刘慈邀功。

银狼嗤笑,没眼色的死鸟,中午等着吃石灰水吧。

让银狼大人反胃的石灰水倒入锅里,豆浆慢慢发生了变化,嫩嫩的豆花有了雏形,刘慈干脆将火熄灭了放任火炭余热去煮锅里的豆花。

咕咕捉到的是两条扁扁的大鱼,肉多刺少正和她心意。

刘慈从前拿巨剑切菜练出来的刀工换了真正的菜刀,自然挥洒自如,噔噔两下将鱼头剁下劈成两半,鱼肉切片码味,在另一口锅里到了猪油,油热后放入姜块,辣椒,茴香等调料下油锅爆香,将抹了蛋清和少许淀粉的鱼肉入锅,再舀一瓢水刚好将鱼肉淹没的剂量。水还没开,刘慈麻利舀了锅里一大块嫩豆花铺在鱼肉之上。

豆花煮久则过,刘慈将灶膛里的火炭掩了,用剁碎的红辣椒和醋,葱花调了蘸碟。

咕咕望着豆花鱼吞口水,厨房里的香气终是将银狼引了进来。

略带青色的嫩豆花舀在大银盆里端上桌,另一盆则是水煮豆花鱼。

银狼见中午唯二的两道菜都被石灰水污染,脸色很纠结。咕咕鸟没见到点豆花的做法,吃得毫无压力。

嫩豆花蘸上微辣的酱碟,豆子的原香以半凝固的质地呈现,香嫩入味,刘慈含着一口豆花感慨,上次吃这食物是多少年前来着?她长大后越吃越高端,讲究食材精贵,像这样小时候被嫡姐牵着在洞庭城小巷里吃过的民间美食,真的是许多没有感受过了。

说来也好笑,从小处处被外人拿来和嫡姐刘紫苑相比,惹得姐妹感情生疏不少。穿越后孤身一人,她反而最爱回忆起嫡姐刘紫苑,原本以为忘却的幼年记忆复苏,一些美好里总有一大一小的两个身影,那是和她流着同样血脉的阿姐啊,隔着未知文明,异界再也找不到能像嫡姐那样无条件对她好,包容她一切错误,担心她学坏的人啦。

刘慈原本咬着豆花心里发酸,转眼却又被银狼和咕咕两个大魔兽逗得笑出声。

原来咕咕一开始也是专挑水煮鱼吃,辣辣的鱼片对火元素属性的它来说如沐春风,后来尝了块水煮鱼里的豆花,发现比鱼肉还嫩|滑,又有鱼的滋味,大喜之下甩开翅膀猛吃。

银狼被刘慈和咕咕一雅一俗的吃相引得口水暗涌,忍不住吃了块水煮鱼里的豆花,哪里有半点石灰水的味道了?

而一盆水煮豆花鱼早大半都进了咕咕肚子,银狼拉不下脸争抢,久悄悄绊倒了咕咕坐的凳子。

刘慈就是看到了这幕乐得哈哈大笑。想起嫡姐后的怅然,被眼前的欢愉击散,如果日子一直这样过去下,似乎也不错?

第三十五章 五年筑基(二)

咕咕走前,刘慈种的大豆和玉米都能收获了。

将玉米包谷掰下来,十来个串成一串挂在树枝上,大豆则连着豆荚一起搬到石屋顶部的天台铺陈开,不过几天就能脱粒归仓。

至于地里的玉米杆子,全部砍倒堆起来,牛羊兔子都能吃的饲料,冬天缺少青料时正好派上用场,豆杆也是同样道理。收完了大豆和玉米,紧接着就是之前种下的红薯和土豆、山芋等物,按理秋天才是收获的季节,刘慈用莲池水浇灌,生长期缩短,让她不得不在夏天最热时干农活,真是有得必有失了。

不过看着储藏室里堆积如小山的红薯、山芋等物,说不高兴那是骗人的。

想想她穿来异界最惨时,和松鼠抢食,掉到温泉地穴里更是一天一个山芋,到最后靠吃山藤叶子维生,想都没想过有粮食堆在储藏室里吃不完的情景呀。

白菜等蔬菜不能看着它们烂在地里,留下许多做种子的,其余的都在几天内收割完。

刘慈把白萝卜晒了萝卜干,胡萝卜则和洗净阴干的白菜一起,做腌菜,做泡菜,老叶子就都切碎了喂鸡,半点没浪费材料。

用雪水做泡菜脆而不生白花,刘慈让银狼从山顶带下来的雪水,除了泡一大坛子白菜萝卜,天气热鸡蛋不能久留,还泡了一小罐咸鸡蛋——问坛子从那儿来?刘慈用粘土自己起窑烧的。可怜她原本想烧的是瓷器,不知道哪项技术不达标,最后启窑时掏出来泥胚碎掉大半,剩下的都是些丑不拉几的陶土坛子罐子,由艺术品身价暴跌到装东西的器皿,用来腌菜泡鸡蛋刚好。

她其实是诸事顺利后自信心太膨胀,也不想想瓷器在古华夏几千年历史中多少人为之心醉?唐三彩,青花瓷,历史上记载的名瓷地球联邦到新纪元3845年还没还原成功,要是刘慈随便从《齐民要术》上看一段记载,起个土窑就能烧出精美瓷器,联邦那些研究了一辈子的专家还不得吐血而亡么。

韭菜是多年生蔬菜,吃时齐桩割了,过一个月新韭菜又会长出了,倒是可以一直留在地里。

两分地的辣椒也是大丰收,一大半晒干了存起来,有了大豆榨油,今年能做辣椒酱了吧?剩下的一半呢,不管了,通通泡坛子里,泡椒家常鱼不要太好吃哟。

将大部分作物收完,刘慈准备等天气稍凉快了就种小麦。

在这之前,葡萄和猕猴桃丰收,且能酿的几坛子果酒吧?

刘慈极用玉米酿烈酒,可惜酒曲的制作在春天最好,今年却是错过了时机。

咕咕走后屋子里一时竟显得冷清许多,除了日常琐事,今年还有什么没干呢?黄表纸造了,朱砂粉也足够了,新酿的酒还没开封,粮食都归了仓库,连豆油都榨了两罐子,油渣子全喂了农舍里两头猪。

一时想不起来还有什么未做,刘慈竟难得清闲了几日。

炎炎夏日懒得动弹,干脆将奢侈的金丝楠木织布机搬出来。

满足了口腹之欲,刘慈终于有闲心追求外表美了。她要多多织布,宽阔的衣帽间还空荡荡的,急需要各式新衣去填满呢。

精神力高和身体反应灵活运用在织布上,那效果真是立竿见影,刘慈一只脚踩着踏板,一手扶着扶手,右手持梭子,缠着线的滚筒滴溜溜转着,咯吱咯吱有规律响声不停歇,不过几日就能织得一匹两米宽八米长的“树布”。

织了几匹布刘慈再次无事所干,每天除了吃饭修炼,生活好像没有什么别的意义了。

面对做什么都懒洋洋的刘慈,银狼思索了几天,试着询问:“要不找魔兽实战去?”

刘慈还没说同意,就被银狼扔到了隔壁山上。

在和一只三阶金元素魔兽斗智斗勇一番,最终将其成功斩杀,瘫倒在地上时,刘慈累得气喘嘘嘘,顺便也想明白了自己是哪里不对劲了!

穿越一开始她是疲于生存,食物的匮乏,魔兽的威胁,危机四伏的森林鞭策着她不断变强变强,不管是体术还是吐纳修炼,不敢有一日放松。

然后在去年夏天遇到了狼神,好像一切都变得不同了。

首先确认了她居住的树洞极其安全,甚至整座山都没有魔兽存在,只要自己不主动跑到别的山上耀武扬威,作为银狼的御用小厨子,她在水晶矿山上简直可以横着走。此一点好处,还泛生了无数有利之处。再也不缺肉食,也不缺供混沌莲“食用”的魔核了,连画符的材料都很快凑齐。

想要扩种作物,无数魔兽争先恐后来贡献物种,做好事还不留名。

想要修房子,连家具的雕花都由飞禽魔兽帮忙办到了。

缺玻璃,银狼连奢侈的元素水晶都给她了。

那她自己呢?每天除了做饭和修炼,人生已经失去了前进的动力。

……好吧,放在以前刘慈是很享受有人伺候打理一起的感觉,并习以为常别人的付出。可那时她是联邦第一世家的嫡小姐,出身注定了她该有的待遇,没理由现在沦落到当野人的地步了,还有魔兽上赶着伺候她吧?

刘慈开始思考,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她想要的。

被银狼当小厨娘圈养起来,就这样在摩洛克山脉每日修炼睡觉,再懒一点连农活都有魔兽帮她完成?

她是很沉迷无忧无乐的日子,却不想当被养得失去了野性的金丝雀儿。有一天她终会离开摩洛克山脉,那时候又去选择靠谁庇护呢?

和狼神说实话,会不会显得太没良心了?

看出了刘慈的踟蹰,银狼和她长谈了一次。出乎她的意料,狼神听罢她的打算,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很赞同她的想法:

“魔兽以实力为尊,说实话本狼一直觉得你实力太废了。”

刘慈捂脸,死狼,不知道委婉一点么!

…………

刘慈开始了在摩洛克山脉中历练的日子。

除了最危险的冬季,春夏秋三个季节,九个月她起码有一半的时间在群山中晃荡。从一开始只敢在附近山峰晃荡,到两年后她常常一走就是半个月,不将身上带着的补给和灵符耗光,是不会回水晶矿山的。

比较耗费时间的蔬菜全部没种了,刘慈开辟的田里只剩下山芋,红薯,玉米这几样只需要十天半月浇回莲池水,既填肚子又能养牲畜的作物。

她扩大了农舍,养了大群鸡兔和猪牛,种出来的山芋红薯全部用来喂养牲畜,出去历练时兽皮袋子里全装的是肉干,灵气高度浓缩,一口袋肉干能管半个月。外出时牲畜全交给了银狼照看,至于狼大是亲自喂鸡还是驱使其他魔兽做苦力,刘慈都没去想。

自己一个人孤身深入山峰,尽管一些开了灵智的高阶魔兽会避开她这个满身狼味儿的“银狼王”所有物,但是五阶以下的魔兽灵智未开,不认识刘阿慈是谁,许多次都被魔兽追得身陷险境。

最危险的一次,她被三只同胞的四阶魔兽合围,困在一个山洞中,粮断符尽,最后几乎连提起巨剑的力气都没有了。

距离死亡是如此近,若非银狼见她超过了回山补给的日子出来寻她,刘慈那次可能真的被困死山洞。

刘慈非但没有从中得到教训,此后反而越来越大胆,十天半月没有消息那是常事儿,好几次都是银狼不得不发出传讯,才在诸多魔兽的天罗地网下找到刘慈的踪迹。

银狼曾说过魔兽开启灵智殊为不易,所以但凡五阶以上的魔兽,连它都不会轻易猎杀,算是为了保护魔兽的族群传承吧。像它从前给刘慈的魔核,大多也就在五阶左右,不会超出这个标准。

至于刘慈孤身一人在外,补给充足时能利用陷阱和灵符耗死四阶魔兽,到了后面缺粮缺符时,她看见三阶魔兽都要绕道走。她也不像银狼能一眼鉴别魔兽体内是否有魔核,大多数时候是辛苦搏杀后毫无收获,就算得到魔核,品质也比不上银狼从前给的,偏偏刘慈对这样刺激充实的日子乐在其中,从不叫苦。

银狼见她从一开始遇见三阶魔兽就手忙脚乱胡乱扔符,到后来的遇见五阶魔兽都敢设陷阱埋伏,成长速度十分惊人,也就懒得去干涉她选择的生活方式了。

每过十几天刘慈回来补给休整的几天,就是狼神大人打牙祭之时。

刘慈得到的魔核一颗未留全喂给了混沌莲吃,偶尔会顺手带两块新鲜的魔兽肉回来。

她也知道十分对不起狼神大人,享受着厨娘的高福利待遇,不履行厨娘的义务实在说不过去,所以每次回来休整时都任劳任怨,狼大再作,也被好脾气赔笑脸的刘慈给闹得没了脾气。

这年冬天,是刘慈来异界的第五个年头,快十六岁的刘慈如今有一米七高。当了三年真正的野人,拥有让自己心安的实力,刘慈的眼神里又恢复了从前的生机。常年露宿山林风吹日晒,她白嫩的皮肤被晒成了蜜色。

她又爱穿样式简单宽松的男式练功服,配上修长有力的双腿,蜜色的肌肤,和凌厉的眼神,更像个森林中的猎人,哪有半分少女的甜美?

银狼不料当年的小矮人说长个儿就长个儿,一下蹿高了一大截儿,它终于肯相信她不是天生就矮的地精族,让刘慈哭笑不得。

落雪时刘慈温了一壶热酒,裹了狐裘在天台上的竹亭子里看雪景。

屋后的池塘里还残留有枯萎的荷茎,此时塘里的莲藕应该成熟了吧?刘慈喝了一口热酒,突然对同样发呆的银狼笑了:

“狼大,我一年不出去历练,留下来做饭给你吃怎么样?”

银狼一怔,很快明白过来,“你要突破了?”

刘慈点头,心境已经和三年前不可同日而语,她现在缺的就是充足的灵气,用一年的时间休整练气,以期一举练气圆满,迈过练气期最后一道坎,成功筑基。

第三十六章 五年筑基(三)

刘慈言出必行,从这年落雪日开始,果真就没有再出去过。

一开始时她很不适应从紧绷的历练厮杀生活回归慢节奏,一天时间里倒有大半日不知该干什么,常常在屋里转来转去,惹得银狼眼角抽搐不已。

直到刘慈开始拿起笔重新练字,几天后她整个人很快就静了下来。

凝神专注于一件事,她的精神就寄托在了书法上。因为要积攒灵气,刘慈很少画符,她开始写李太白的诗作,写完了又写陆放翁,乃至于苏大家惊涛拍岸的名阕。狂草的意境由一开始的杀气腾腾,转为轻狂恣意自由不羁时,银狼终于确定刘慈变得正常了。

刘慈自己也大松一口气,沉浸于杀戮的快感和兴奋中再不清醒过来,估计她的修行就得走火入魔。

幸好幸好,及时悬崖勒马回归到正途。

久未种菜,菜地里只有一洼韭菜和姜葱还坚强活着,刘慈从前晒得干货就派上了用场。

早晨起来发面粉揉面,煮了一碗手擀面热乎乎吃下肚,刘慈伸了个懒腰。用热水泡了些笋干和晒干的胡萝卜留待中午吃,刘慈见雪没有小的迹象,干脆将织布机搬出来工作。

这两三年她个子长得极快,偏偏又没有闲情逸致织布,除了冬天还有几件拿的出手的毛皮大衣,其他季节的衣服都破烂得不成样子,是时候该织布裁新衣了。银狼一度的杀戮节估计又到了,从昨天起就没见人,没有银狼在一旁蹦跶,刘慈的日子过得更慵懒惬意了。

织了一上午布,到晌午时也有不短的成果。

顶着雪花给牲畜们添了点粮,地里的几亩小麦绿油油在雪景里看着甚是喜人。

昨晚就泡上的肉干已完全发胀,和笋干胡萝卜同烧别有一番滋味。说实话吃了三年肉干,刘慈现在一见到肉干就没啥食欲,要不是其灵气含量最高,她是碰都懒得碰的。算了,一想到吃肉干咋就没啥食欲呢?刘慈干脆合了一碗面粉,从泡菜坛子里取了泡的老酸的萝卜一棵,切成丝,又打了鸡蛋在面糊里一起将萝卜丝包裹着,摊了小半锅萝卜饼吃。

将萝卜饼吃的精光,笋干烧肉囫囵吞下,刘慈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气。

打坐吐纳将刚刚吃进去的灵气吸收,刘慈跳起来取巨剑在雪地里练了足有一小时,才觉得体内的热量被消耗到了标准值。

彼时大雪如鹅毛一直未停,刘慈手持巨剑轻若树枝。收剑后她头顶都在冒热气,身上没落半片雪花。

下午又织了一会儿布,雪停了。

见银狼重又精神抖擞出现,刘慈也有几分替它高兴——又熬过了一年中最痛苦的时候,怎么也该庆祝一下的。

“狼大,我们今天起鱼塘吧!”

银狼的华夏语学得不错,马上明白过来刘慈是打上了屋后池塘的主意。只怕起鱼塘还在其次,想吃藕想了几年,终于忍不住才是真吧。

不过作为吃货一族,似乎没什么理由拒绝刘慈的提议,狼神很愉快答应下来。

“起鱼塘”,在新纪元前的古华夏,一直到了科技文明在养鱼人来说都是大事。更早一点,在鱼塘还属于公共财产时,每年冬天到了放水起鱼塘的时机,每家每户都是喜笑颜开。鱼塘里的鱼往往会按户分配,户户都有鱼吃,大家当然行动积极。

银狼想得没错,刘慈一开始还真是想挖藕吃。池塘中水没过腰际,不放水没办法挖藕,养了几年的鱼儿也顺便到了该它们尽义务的时期,“起池塘”也是顺带而为。

刘慈自从决定积攒灵气筑基后就再也没使用过符箓,银狼也只当是陪她胡闹。池塘本就处于地势较低处往外放水也不能见底,她便亲自下了塘,用大木桶往外泼水,直到池塘的水只剩下浅浅一层。

银白色的鱼鳞在夕阳下闪着粼粼的光,不一会儿就将塘底的泥浆搅得浑浊。

刘慈瞠目结舌,她记忆还停留在放养进池塘的鱼数量,忘了计算三年中鱼儿们长大繁殖,现在池塘的收获也出乎她的意料。

“这么多鱼可吃不了……”

鱼虾等水产品被称做河鲜、海鲜,可见要吃鱼虾就离不开一个“鲜”字。这么多鱼,只怕都得做成干鱼储存了,吃起来虽然另有滋味,到底丢了食材最主要的特点,有些可惜呢。

“狼大,快接住。”

刘慈抓住一只七八斤的大鲤鱼,扔上岸,银狼嫌那鱼腥味儿难闻,只轻轻虚拍一下,大鲤鱼就进了桶内。

一人一狼合作默契,刘慈负责捉鱼,银狼就将各种鱼儿扔桶里,装满了再弄进屋里。如此一个多小时,不仅仅是各种鱼,还发现了不少虾蟹,只挑大鱼大虾捉,算起来也有七八百斤,刘慈对如何吃鱼越发愁了。

将大鱼捉的差不多,刘慈才开了挖藕。

冰天雪地在塘里冻得久了,以刘慈的体质都开始感觉不适。

挖藕却是一项技术活,先要脚踩在塘泥里寻找,泥中硬硬凉凉的条状物体,便是莲藕了。探明位置,再用双臂去挖,要特别小心不能将莲藕从中弄断,泥水灌入的莲藕,纵是清晰干净吃起来也差了些。所以挖藕时不能生拉硬拽,得一点点顺着莲藕的生长方向将塘泥挖开,才能完整取出莲藕。

刘慈刚才捉鱼时就踩到过不少藕,这是蹲下身去,几乎是一挖一个准。

莲藕脱离了泥塘也能存放一段时间,除了不小心被她踩断的,一塘的藕都被刘慈挖了起来,剩下些老根系和漏网的依旧任它们留在泥里,到了夏天时又有一池荷叶长出。

“人类真是奇怪,石灰水能被用来点豆花,现在臭泥塘里挖出黑乎乎的东西,你也说它们是美食。”

刘慈现在浑身又湿又臭,嘱咐狼神大人守着放水的池塘顺便将池塘边的莲藕洗净,乌青着嘴唇一溜烟跑去洗澡,懒得搭理银狼的质疑。

洗了三遍,又在浴池里泡了片刻,才感觉浑身的血液再次流动。

换了干净的衣服,刘慈为自己煮了一碗姜茶,微辣的汤水让整个人都温暖起来。

狼神大人拖着最后一竹筐洗净的莲藕进来,双爪一挥,甩了刘慈一脸水。

刘慈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哈哈大笑,狼神受她影响,多半是没使用魔法亲自洗完了好几百斤莲藕,才弄得爪子上都是水。

“狼大,你的幸苦会得到回报的!”

冲银狼做了个鬼脸,刘慈今晚准备做顿藕宴。

藕炖排骨是华夏民间传统菜式,小火煨上两小时,排骨肉酥,藕和排骨的鲜美全在一口汤中。

还有“藕夹子”,将肉剁碎了放入葱花姜末等作料,将肉馅儿夹在两片藕中裹了蛋清炸熟。其中肉馅可以按自己口味,刘慈今天起池塘捉了许多鱼虾,挑了条大鱼去鳞去刺剁碎充当馅儿料,鱼肉藕夹吃起来应该别有风味。

干锅虾,凉拌藕丁,香煎鱼排,一大桌子菜全出自下去时的劳动。

水晶灯里的灯油掺了松香,暗红的酒液在水晶杯中晃荡,银质的餐具在灯光柔和有质地,让盘碗中的食物显得更上档次。

气氛完美无可挑剔,想到自己貌似在和银狼大人吃烛光晚餐,刘慈忍不住低头笑起来。

狼神动作优雅恍如贵族,她有时真的会忘记对方大魔兽的身份呢。

咬着鱼排,刘慈过了几年野人生活,早将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丢到了天边,陡然想起来那些鱼要怎么处理。

“狼大,咕咕鸟最近有空没,请它吃鱼好不好?”

银狼嘴角抽搐,说到吃鱼,臭鸟就是没空也说有空吧?不过小矮人目光中的笑意太温暖,让银狼的谎话就说不出口。

“好。”

咕咕鸟一接到讯息,不顾山水路遥,一鼓作气赶来,还带来了外界的消息:

“三大帝国开战了!”

它的语气幸灾乐祸,巴不得人类社会再乱点。

刘慈眉梢一挑,三大帝国开战?那山脉内倒成了净土,看来安心筑基的想法是没错的。

不过,“三大帝国开战,是谁先打谁?”

咕咕鸟埋首于美食中含糊答到,“听说希夷国为抢一个什么东西,突然就对其他两国发了兵。”

双线作战?兵法还讲究合纵连横呢,再强大的国家双线作战可不是什么明智之举。八卦听过就算,刘慈目前最主要的心思还是在如何筑基上。

咕咕鸟只呆了三天,和银狼相同,它每年冬天也是要发次“脾气”,此时自然不宜在水晶矿山久留,恋恋不舍带着刘慈给它的一罐“鱼酱”回自己山头去了。“鱼酱”却又要比干鱼好吃,以鲤鱼肉为上佳,将鱼肉像做鱼脍一样去鳞切成薄片,去掉鱼骨鱼刺,放入酒、盐、干姜末、橘皮调和均匀,放在瓮中用泥密封,夏季不过半月就能吃,冬天作鱼酱却要等到开春才能食。

橘皮难寻,刘慈换成了干菊花瓣,也不知开封时味道如何,咕咕鸟吃了几天大餐还能打包,收到一罐鱼酱十分高兴。

刘慈对高阶魔兽每年冬天的狂躁不解,早前问狼神它也闭口不言。于是五座元素矿山拱卫的“那位”和冬天狂躁的原因,再加上狼神到底属于几阶魔兽,成为刘慈在摩洛克山脉居住几年间的“三大谜团”。

冬去春来,刘慈体内的灵气在不断增加,等初夏又造了一回黄表纸,裁得数套精致夏裙时,她体内经脉中只积攒没用的灵气,已经粘稠似浆,运转时总有听到隐隐水声的错觉。

又是一年秋天,刘慈穿越的第六年,修行五个年头,她在书房里写完一幅大字,感受着秋天森林萧条与丰收并进的意境,体内沉淀许久的灵气突然开始高速运转。

银狼闻讯而来时刘慈已开始闭关,它带着些担忧驻守门外,为她护法。

此一闭关,直到树叶飘落,冬雪融融,刘慈都未出现。

修行五年筑基,她这一闭就是两月,连不知道修真境界深浅的银狼都开始担心。

单系木道基的天资,在修真界也断无五年筑基的道理,只不知刘阿慈进阶如此快速,究竟是福是祸。

第三十七章 被困的冒险队

银装素裹的山林和往年的冬天并无什么差别。

和摩洛克山脉其他山峰不同,水晶矿山上除了银狼没有其他魔兽,算是危机重重的冬季山林中最安全的所在吧。

积雪覆盖了竹亭,银狼懒洋洋趴在天台上看风景。刘慈闭关也有两月,它怕出差池,寸步不离守了也有两夜,这几日思绪时有躁动,恐怕每年冬天体内压制不住的暴虐之气就快到了。到时它自是没办法继续守在石屋的,银狼考虑是不是托付给咕咕鸟守几日。

午后牲畜们饿得躁动,银狼嘴角抽搐,因为刘慈闭关它也不好指使其他魔兽来干活,堂堂银狼王替她喂了俩月的牲畜,每每想到被其他魔兽得知消息的后果,真有一头撞死在石屋墙上的冲动。

猪圈里的几头大肥猪才不管银狼的想法,饿时就叫,不给吃得就满地打滚拱墙,银狼少不得要跳下屋顶开了地窖,给它们衔一筐红薯去。另有鸡兔牛羊,饲料不尽相同,就冲着这点银狼都想刘慈快快出关。

喂了牲畜,银狼反复洗了身上本就不存在的异味,躺在贵妃榻上开始怀念刘慈做的美食。

两个月没人和它说话,这滋味真是不适应。

感觉到隔壁突然的能量波动,银狼一下从榻上直起了身子。

两个月来都安静的只剩下呼吸声,现在体内的能量波动竟然扰动了周围不相干的魔法元素,用脚趾头猜想都知道刘慈是到了关键期!

可恨她修行的路子和魔兽没有共通之处,银狼想为刘慈做点什么都不行。

叹了口气,它又趴了下去。不过目光始终盯着墙面,耳朵也留心着一墙之隔的动静。

银狼猜的没错,闭关两个月的刘慈此时的确到了关键时刻。

秋天时心有感悟,加上经脉中的灵气也趋于圆满,刘慈当机立断选择了闭关冲击筑基期。

练气到筑基,唯有跨越中间的鸿沟才算真正踏上了修行路,又岂是随随便便一两天就能完成的。练气大圆满,到真正将身体调整到最佳状态,刘慈用了整整两个月。

粘稠如琼浆的灵气在经脉中流动,时而快如奔雷时而停滞不前,随着她的心境起伏。

三年历练的日子,无数次陷入困境,与魔兽殊死搏斗的画面总能使刘慈心境紊乱,此时自然需要她去“拉”住,多想想在森林中种田的闲适,快如奔雷的灵气速度便会慢慢平和。

一旦她沉湎于美好的旧事,经脉中的灵气运转又会停滞不前,此时就需要她“推”动。

紧与松,闲与迫,两种截然不同的心境,刘慈积极在其中寻找平衡点。

如此两月,当经脉中灵气不再乱窜,她知道方到了真正筑基之时。

洞庭湖,君山岛,千年月桂树下隐隐的甜香。每年夏天开满整个洞庭湖畔的荷,春天二月的新柳,秋时湖中蟹肥虾大尽可使用,冬天偶尔会落雪,但绝没有摩洛克山脉来得大。

年复一年的轮回,同样的运转的四季,同样清冷的月光,刘慈时常想不起来自己身在何处。

哪里是家乡,哪里又是异界,她想要的,到底又是什么呢?

君山岛上斑驳的竹影,湖畔摇曳的芦苇,雨后的山林中冒出的新菇,一丛丛鲜嫩的木耳。她的眼前是一片绿意,但木系的生机,又何止限于绿?

刘慈觉得自己乘了小舟在洞庭湖面随水而流,那湖面的新荷忽而又变成她眉心那长了几年都光秃秃的荷叶,到最后画面变成刚来异界时馋肉吃,在刚融冰的河滩处钓鱼。

生机当然不止于“春夏”,秋天的收获,冬天的积蓄,构成了世界无处不在的“生”。

刘慈心有所悟,灵台清明,粘稠的灵气由慢到快运转,一遍又一遍,直到积蓄了足够的力量,在刘慈全力推动下一起往腹下涌去。

那里是丹田所在之处,当灵气冲破那层壁垒时,刘慈眼前只剩下无边无尽的绿。

体内灵气全部被吸入丹田,最终形成淡绿的星云气旋。

每转动一圈,就有一些灵气被炼化成灵力。

在此过程中,刘慈的经脉骨骼血肉,无不受到滋养。灵气积少成多,终于全部质变为“灵力”!

感觉到隔壁“风平浪静”,银狼心中的担忧放下,冷峻的脸柔和许多。

而在书房中的刘慈,刚一睁开眼睛,还来不及体会“筑基”的余韵,就差点被自己给臭晕过去。

排出的杂质黑乎乎将她裹在其中,刘慈捏着鼻子站起来,冲进浴室泡了足足两个小时。

肌肤宛如剥壳的鸡蛋般新生,头发乌黑亮泽,十指水嫩青葱,刘慈站在镜子前眨眨眼,敢情修行才是最好的保养品?种田劳作和山林历练带来的痕迹消失不见,刘慈摸着自己的脸,苹果肌水润饱满,双目澄亮毫无血丝,身上几次受伤的疤痕也褪去,她正处于状态极佳,美好的“十六岁”少女时代呀。

不算穿越前多活的那些年,十六岁的筑基修士,刘慈摸着脸都忍不住要笑出来:虽然汲取灵气的途经复杂了些,可正是因为灵气与魔法元素相排斥,灵气被紧紧锁在她体内未浪费分毫才能五年筑基。

门外银狼将脸撇到一边,用刘慈的家乡话来说,臭美神马的,最讨厌了。

……

与刘慈的喜意相反,群山中的某个冒险队可谓是四面楚歌。

这是个五人队伍,四男一女,身上衣衫破烂伤痕累累,看上去甚是狼狈。

夜晚就快再次降临,林子里静悄悄的,队伍中穿着盔甲的金发女子升起了篝火。火光照在她脸上,瘦削的脸颊上有两道新血痕,那是白日里从魔兽嘴下逃生时被树枝挂的。女子鼻梁高挺,两道眉毛又粗又密,眉下是褐色的眼眸,刚毅的嘴唇有些蜕皮。身侧放着她的武器,皮靴皮甲包裹下的身材十分傲人,就算穿着有些脏污,鼻翼脸颊上有明显的雀斑,也不能否认这是个很有魅力的女战士。

靠她最近的左侧缩着一个裹在长袍下的清秀男人,脸色苍白无血色,神色萎靡,一双秀气的褐色眉毛紧紧皱着,看上去和女战士有几分像,年龄则相对较小不过二十出头。灰扑扑的厚长袍立起领子将他的脖子全裹住,领口金线绣着的两颗星星表明他是经过魔法协会考核的“二星魔法师”。

右侧坐着的男人胡渣丛生,披肩卷发乱糟糟绑在脑后,身形魁梧壮硕,正在火光下用布擦拭手中的大剑。

三人都静静坐在火堆旁满脸疲惫,由始至终没有交谈过半句。

直到队伍中其他两人带着猎物回来,一口烂牙的矮个子将手中的两只兔子扔在地上骂道:“呸,连兔子都要造反,想从杰夫大爷手里手里逃走没门儿!”

还有个微胖的中年人,头发已有秃顶迹象,搓着手坐下来,满脸不自然,显然他出去捕猎没有收获。

很有眼色从矮个子杰夫手里接过两只野兔开肠破肚,秃顶中年男手下动作灵活,很快火堆上就有两只兔子开始烤。

“山姆大叔,看来我们又走错了方向。”

脸颊瘦削的女战士接下腰间的皮囊喝光了里面的水,又抓地上的雪团塞进去。这本来是装酒的皮囊,但在摩洛克山脉迷路两个月,就是有十囊酒也早喝完了。

话题一说到走错方向,山姆大叔脸上的愁苦不加掩饰。而队伍中其他三人闻言,脸色忍不住就绷紧。

“队长,我……”

一个冒险队除了战士、魔法师,熟知山林情况的向导自然必不可缺,秃顶中年人山姆显然就是五人小队合作愉快的“向导”。比较出人意料的是五人冒险队的队长是个女人。

女队长一摆手,“不是责怪你,山姆,我们得静下心来寻找出路。如果还相互责怪,只能困死在山中。”

听她说完,山姆脸色自是感激,余下三人神情也舒缓下来。

队长说的没错,这时候再责怪山姆大叔,也没办法改变他们被困深山的境况,反而会使本来就遭重创的队伍分崩离析。

一想到二十多人的冒险队死的只剩下五人,矮个子杰夫就忍不住红了眼睛。他实力在队里算不上强悍,几次都是运气加上小聪明才从魔兽嘴下死里逃生,平时杰夫最爱讽刺人,可并不代表他对相处几年的同伴没有感情。

“该死的火鹰,要不是他们偷袭,我们怎么会迷路!”

对于杰夫的怒吼,队伍中的四人都没有搭话。火上的兔肉熟了,没有作料的兔肉有些腥味,但对奔波逃窜了一整日的人来说还是充满诱惑力。

女队长撕下一块兔腿肉递给身旁的魔法师,将剩下的部分四人均分。

食物的咀嚼声和篝火燃烧的声音交织在一起,为了争夺一颗五阶魔兽的魔核,她的队伍被人伏击,二十多人当场死了一半,在逃亡路上又不断遇到危险,两个月以来并肩作战的队员死的只剩下五人——实际上就算他们能顺利逃出摩洛克山脉,这只冒险队也算毁了,找火鹰报仇一事更是遥遥无期。

女队长刚毅的双唇紧抿,望着远方的一片漆黑:

“不能再漫无目的跑下去了。”

第三十八章 丛林之夜

刘慈顺利筑基出关,为了积攒灵气久未画符,一口气连画了七八张过了瘾才罢休。

以比灵气等级高的灵力来画符,在初级灵符方面简直得心应手。今年夏天造纸时刘慈本就有筑基打算,未雨绸缪在造纸竹浆中掺入了金丝楠木的粉末,新的黄表纸带着经久不散的香味,是画中级灵符的必备材料。

但刘慈并未急着画中级灵符,久未动笔连初级灵符都有些生疏,画了一上午符才找到感觉。

筑基修为加上好材料,刘慈所画的初级灵符品质得到了大提升,所画成功的灵符基本上都有“五品”,同样是初级灵符威力却不可同日而语,让人心生欢喜。

更重要是筑基期丹田气海形成,体内的灵力消耗可以慢慢自己回复,并不像练气期一般每用一分灵气她就要再次补充。对魔法世界只能在所种的植物中萃取灵气的环境而言,刘慈再遇到被困,就算粮尽符绝,只要给她恢复的时间,不会再出现陷入绝境的情况。

若想要继续进阶,灵气的积累还是必不可少,只是筑基期到结丹期所需要的巨大灵气,刘慈觉得未来许多年都要在慢慢积累灵气的情况下过日子了。所幸五年筑基,她才十六岁,拥有足够多的时间去积累灵气。

搁下笔,刘慈推开窗户透气。

眉心的莲池空间,在她成功进阶后也有所改变,除了最先长成的一片大荷叶,根茎上又冒出了小而皱巴的另一片叶子。

最大的惊喜在于莲池边沿的白玉板扩大不少,她不单能将两本古籍取出,尝试着往里面放东西时,也得到了成功。

当然,活物是放不进去的,只有带有灵气的物品,比如她种出的粮食和符纸。

功能也不像她一开始所想那样逆天,什么蔬菜保鲜之类做梦去吧,叶子该黄还是得黄,肉类过不了两天就变质,还不如冻在雪里保鲜呢。

貌似是个只属于自己的“乾坤袋”?看着扩张后也能堆放数千斤活物的白玉石板,刘慈知道自己不能太贪心,试探问过银狼魔法大陆有没有此类物品,狼神大人回复一千多年前大陆上还有懂得炼制空间物品的空间系魔法师存在,现在也有少量的储物功能的魔法器具存世后,刘慈安心许多。

狼神帮她护法两个月大有意见,一直叫嚣着想要补偿。

冰天雪地,外面除了麦苗还绿油油,也就只剩几颗大白菜,倒是圈里几头猪肥头大耳,整日要消耗不少的粮食。

新纪元前华夏人每年春节都会“杀年猪”,就算没有喂养的城镇居民也少不得买上几百斤香肠腊肉应景,否则春节显得少了许多年味。几头全宰了也有一千多斤肉,加上杂七杂八的零碎,就算以银狼的胃口而言也是项大工程。

住了几年,有灵智的魔兽们没少帮忙,刘慈想来想去决定乘着杀年猪的时节请次客。

从前她就极爱办宴会,山居寂静,宴请魔兽们也算是另类的派对了,估计在魔法大陆实属于首例。

消息最先通知咕咕鸟,反正它小弟众多,充当信使再合适不过。附近的高阶魔兽们得到传讯群心喜悦,吃东西还在其次,它们主要是对银狼王的水晶矿山,以及山上的刘慈太好奇了。

这些年八卦尘嚣日上,刘慈的身影又常在其他地方出现,对于和魔兽一块儿生活的人类,他们自然大感兴趣。

定于三日后请客,除了消息传递要花费时间,刘慈自己也需要准备。

要知道一场合格的宴会,除了美味的食物,从餐具到会场布置都很考验主人的心思,必须要将方方面面考虑妥当,由不得半点失误。依据她要宴请的对象来看,太精致的西式晚宴首先就被排除,让魔兽们规规矩矩坐在椅子上用刀叉切牛排,不得不说除了银狼与生俱来是绅士,对其他魔兽而言大概和受刑也没什么差别啦。

屋后池塘边本就有一大片空地,刘慈用木桩和石头做凳子,削岩石为桌,连杯碗都是木头掏的,在银狼不解的目光中将屋后空地布置一番,“丛林之夜”是个不错的主题。

宴客那日刘慈早早起了,头天夜晚水发的干笋、蘑菇、木耳等山珍都准备就绪。屋后垒起了几个土灶,烧了几大锅热水,杀猪这种事不用刘慈亲自动手,自有狼神捏着鼻子完成。

留了稍小的,剩下的四头肥猪一次解决,刘慈在木桶里接了清水放少许盐,让银狼把猪血留着。

四头放过血的猪被拖回来时,锅里的水也沸腾起来。滚水翻烫,再刮毛开肚子,猪下水是道农家好菜,刘慈嫌弃洗大肠太恶心将活儿扔给银狼,狼神就是再捏鼻子都没办法亲自完成,随手抓了一个来的太早的布奇兽,吩咐它去河边将猪下水洗干净。

一身金毛的长得像猩猩的布奇兽欲哭无泪,心中想着不该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来的太早,迫于银狼王的“淫威”,不得不拖着臭烘烘的猪下水去山下河滩地。

猪头肉骨多肉少,却肥而不腻是下酒的好菜。刘慈将大锅里注满水,放了八角茴香花椒等香料,加少许糖盐,启封尝了尝秋天前用大豆酿的酱油,味道还算中吃,毫不犹豫也倒入其中。锅里的水变成黑褐色,又咸又香,正是卤水的味道。

洗净的四个猪头,外加四头猪的十六只猪蹄全扔到卤水里小火焖煮。

然后是处理银狼大清早拖回来的三只羊,两只做烤全羊的先剥皮去肚,将表面抹上五香粉和盐、辣椒面码味,剩下的一只羊是要做羊肉汤的,剁成大块儿用沸水烫去血水膻味,从前给银狼做饭用的大石锅派上了用场。羊肉汤缺了羊杂总不地道,可怜的金毛布奇兽刚拖着装满猪下水的桶子回来,又要叫它去洗羊肠。

刘慈干咳两声,她做事儿的确不地道,狼神大人这是有样学样脏活都推给打不过它的魔兽,真是罪过罪过。

清洗过的猪下水还有微微的臭味,刘慈放了面粉和醋反复搓洗换水,才彻底洗去味道。

切肉时剔除的大骨头,加上肥腻的五花肉,切碎的猪下水一起焯过水,猛火爆炒,掺了水煮开后再用小火煨炖,红彤彤的辣椒油浮在表层,一看就让人很有食欲。

然后刘慈开始和面蒸馒头,蘑菇肉馅儿的大包子,隔着竹笼散发着诱人的香。

见刘慈忙得脚不沾地,银狼也没好意思叫嚣着吃午饭,揭开蒸笼吃了三个大肉包,狼神大人很不满如此美食要留给其他魔兽分享,少不得又多吃两个泄愤。

布奇兽吃得也是包子,洗了一上午猪下水羊下水,可怜的金毛布奇觉得肉包子美味的只应该天上有才是。

它才刚刚过五阶,就算用精神交流也懵懵懂懂只晓得大意,能听不能答,表情像个小孩子,刘慈摸它脑袋时布奇兽会卷起尾巴做羞涩状。

至于幼稚到吃包子泄愤的银狼,刘慈一头黑线,狼神大人到了晚上胃里估计都还没消化,不知道看着别的魔兽大快朵颐会不会发飙。

下午三四点钟,放了几味中草药炖煮的羊肉汤已煮至奶白色,卤猪蹄和猪头肉也熟烂,刘慈将猪头肉和猪蹄取出,卤水并未倾倒而是用桶装了起来。卤水的醇香是要经过多次卤制才能散发,洞庭城一些卤制品老店对外打得招牌就是“百年老卤”的卖点。

猪血划块儿,用红薯粉丝和大白菜一起煮汤。早前焖煮的猪下水里则放了笋干、蘑菇、木耳等物打底。

早前码味的两只全羊被架在了火上烤制,魔兽们陆续而来时,整座水晶矿山都飘散着食物的香。

大盆的水煮鱼,每张石桌上两大坛今年用玉米小麦新酿的杂粮烧酒,一笼笼散发着热气的馒头包子被端上桌。石桌围绕着空地中央几个大火堆,两只全羊在火上滋滋作响,猪下水和五花肉煮的熟烂,猪血粉丝汤则清香诱人,还有奶白的煮羊肉,一群吃生食惯了的魔兽哪里见过如此仗势。

开始还摄于银狼的威严蹑手蹑脚,等刘慈端起碗站到木桩上,笑着以神识传讯:

“第一碗酒敬我面冷心热的挚友狼神大人。”

辛辣的烧酒入喉,刘慈一口干完,魔兽们已经丢掉矜持开始起哄。银狼也有了笑意,一言不发同样喝光了一碗酒。杂粮烧酒今日才开坛,连银狼都是第一次喝,比起酸酸甜甜的葡萄酒,入口辛辣回味醇香的烧酒更对银狼胃口。

刘慈又端起大碗,“感谢诸位对刘慈明里暗里的照顾,第二碗酒敬大家!”

在座的魔兽,有帮她耕过地的大蜈蚣,有抬过木材的诸多魔兽,有三年中帮她干活儿的,也有打过家具的“树鸟”,也有素不相识前来凑热闹的,刘慈谢它们的照顾却并不仅仅如此。三年历练时间,若不是高阶魔兽主动避让,以她的实力大概早死了上百次吧,纵然是看在银狼面上,刘慈也不得不真心诚意敬一碗酒。

等她仰头将第二碗烈酒喝下,气氛已经被彻底炒热。魔兽世界中没有太多勾心斗角,直爽和实力总能获得大多数魔兽的认同,刘慈身上有种畅快爽朗的特质,行事大气,很容易被众兽接受。

实力最低大概就是布奇兽,喝光了一碗烈酒它的鼻子都红了,在冰天雪地中却觉得从头暖到脚。

连喝了两大海碗酒,习惯了酒精味道的刘慈不禁都面颊泛红,她却又举起第三碗酒。

魔兽们觉得人类的敬酒词新奇有趣,都眼巴巴望着她,刘慈视线环顾一圈,将碗举高:

“第三碗酒,当然要敬这美妙的夜晚,喝过这碗酒,大家喝酒吃肉,今晚一定要玩的痛快!”

华夏人爱在酒桌上谈事,就是因为酒能使原本陌生的人很快变成朋友打成一遍,几十个魔兽在刘慈的号召下连喝两碗,都觉得血液开始发烫。

寒风未停,浓烈的肉香和熊熊篝火使水晶矿山气氛变得热烈,酒还未使众兽醉倒,热烈的气氛已经叫它们激动沉迷。

刘慈穿梭于酒桌间,不断上菜劝酒,很快和魔兽们打成一片。

看着和众兽谈笑的刘慈,银狼不禁又想起那年第一次在树下写字的她,不管个子是高是矮,外貌是美是丑,小小的身躯里似藏着一股魔力,和刘慈一旦相处过,视线就不会再转移开。

银狼想,刘慈就是那种身上满是小缺点,可走到哪里都会发光的人。

席至酣时,刘慈才看见咕咕鸟姗姗来迟,她想打趣两句,咕咕鸟却伏在她耳边嘀咕道:

“咕咕在山脚下发现了几个人类。”

第三十九章 是精灵吗

疲于奔命越发狼狈的五人小队此刻的确在水晶矿山脚下。

河流已经被冰冻,女队长脸上也充满污迹。那被风送来的肉香,让五人小队很是诧异。

女队长从前做了一个决定,与其在冬季的摩洛克山脉没有头绪乱转,不如找个稍微安全的地方安营扎寨渡过危险的寒冬,等开春时躁动的魔兽们也平复下来,山姆大叔在森林中的优势足以显露,或许有更大机会走出摩洛克山脉,重回到人类社会。

水晶矿山因银狼的缘故,已经几年没有魔兽踪迹,附近几座山头的魔兽们开灵智要么去参加刘慈的晚宴,要么早就搬走了,低阶魔兽全被刘慈当了练手对象,于是围绕着水晶矿山一圈,罕见出现了摩洛克山脉最安全的真空地带。

五人小队连日逃跑寻找,终于寻到一处类似不见魔兽出没,类似世外桃源的安平之地,又怎能不欣喜呢?

反正连严肃的女队长刚毅的面色都不禁柔和,就更别提其余四人的心情了。

杰夫沿着上风向嗅了嗅,嘀咕道:“山脉深处居然会有肉香,难道是恶魔在引诱我们?”

很少说话的沉默魁梧男人露出讥讽的笑意,觉得矮个子杰夫滑稽不堪。

香味诱的人满口生津饥肠辘辘,女队长忍不住询问山姆,“是有人类居住在此?”

秃顶大叔使劲摇头,“虽然无法辨认详细位置,我们的确是到了冒险队不会进入的山脉深处,高阶魔兽环绕之下,深山里谁能活下去?”

女队长点头,在高阶魔兽的包围下生活,恐怕就是大魔法师都没办法做到,更高端的大剑师和魔导师,拥有如此实力的人,又怎会甘心在摩洛克山脉隐居?至于实力最顶尖的“贤者”,少数几个莫不是被帝国奉为上宾,女队长可不认为他们能在摩洛克山脉遇见隐居的贤者。

面色苍白的魔法师睁开眼睛,有些惊恐:

“山上魔法元素极度活跃,莉迪亚,这里很危险!”

魁梧男人擦拭着手中大剑,“小乔治,这里不是舒适的魔法学院,摩洛克山脉就没有真正安全的地带。”

年轻的二星魔法师今年刚结束在魔法学院的课程,回到罗塞小镇加入姐姐莉迪亚的冒险队,第一次入山就面临险境,在魁梧男人看来小乔治已经被山里层出不穷的魔兽吓破了胆。

女队长莉迪亚给了弟弟乔治一个安抚的眼神,魁梧男人说的没错,与摩洛克山脉的机遇齐名的是其危险程度,一旦进山,就真正是将脑袋拴在了腰带上,除了真正离开山脉,处处都是险地。相比起来,冰天雪地的河滩地能让疲惫的队伍得到休整,魔法元素极度活跃的大山,只要不贪心去寻宝,这里就是很安全的营地了。

“如果一直没有魔兽出没,我们或许能在此处平安过冬。”莉迪亚舔了舔干裂的嘴唇。

这个提议得到了除年轻魔法师以外所有队员的认同。

矮个子杰夫低下头眼珠子乱转,魔法元素极度活跃的地方,除了高阶魔兽,还可能是珍稀魔药或者晶矿。

莉迪亚又和队员们讨论下安营扎寨的可能性,四人都下意识忽略了在山脉深处显得极其诡异的肉香。

…………

咕咕鸟带来的消息太突然,刘慈都不禁一愣。

短暂失神后,她当然不会冒失上演和“同类”欣喜相认的戏码,先不说突然出现在山脉深处的人类是抱着什么目的前来,单就眼前和众魔兽把酒言欢的画面,都能让人将她当做传说中可化做人形的魔兽把剑相向了。

刘慈决定静观其变,拜托在座的诸位魔兽散席时不要随意将山下的五个人当做点心填了肚子,她才拉着一头扎到肉里的咕咕鸟细问。

“其中四个好像是剑士,有个小魔法师,样子很凄惨像迷路的。你不救他们吗?”

咕咕鸟含着块肉以眼神控诉刘慈打搅它享用美食,不过话中意思还是让刘慈忍不住弹了它脑门儿一下:“咕咕你是不是把我当成傻子了,看见人就要救一救?”

穿越前刘慈就不认为自己是好人,在摩洛克山脉挣扎了几年,好人哪里活的下去。异乡为客,陷在森林中的是华夏同胞她倒会考虑主动救上一救。至于其他人?刘慈打了个酒嗝,允许他们在山下落脚,以水晶矿山的安全程度来说,就是在做大好事了!

不过,他们要是来打水晶矿山的主意,不用银狼出手刘慈都绝不会心慈手软。

唔,那句老话怎么说的,对付敌人要像秋风扫落叶般无情。

一群魔兽几乎将刘慈酿的烈酒洗劫干净才东倒西歪打道回府,走前纷纷不顾银狼的臭脸,挤上前表达对刘慈爱慕的有之,说她是铁哥们儿的也不少,逗得刘慈哈哈大笑。

草草收拾完残局,刘慈泡了热水澡爬上床睡觉。

躺在温暖的褥子里,她打着哈欠想,其实成功筑基后就有了要出去走走的打算,远离人群几年,以刘慈爱热闹的性子早就憋得幸苦。筑基期也算有了自保的本钱,身处魔法与剑的世界,不到大陆上四处游历一番,刘慈会深感遗憾的。

和银狼相处几年,正如晚宴上所说,刘慈早将面冷心热的狼神看成了生平挚友。离别总是伤感,她还发愁怎么说,几个陌生人就在此时出现,不得不说是个很妙的时机。

她想着各种可能,酒意上头,迷迷糊糊睡过去。

与此同时,银狼躺在贵妃榻也在想同一件事。

哎,看着长大的小矮人大概真的要离开摩洛克山脉了,狼神大人早有心理准备,还是深感时光飞逝。

就像小矮人的家乡古话,天下无不散的宴席,魔兽和人类的“友谊”发生时出乎它的意料,对于刘慈将要离开,银狼一想起来就觉得空落落难受。

活了许多年,它很少有类似“难受”的情绪,但和刘慈相处的短短几年,喜怒哀乐好像都尝试了遍。银狼无声叹了口气,五元素矿山拱卫的那位已经到了关键时刻,事关魔兽种族的存亡大事,它再冷漠都不能以旁观的姿态离开。

和刘慈一起游历魔法大陆的想法,偶然会升起,立刻就会被银狼主动掐灭。

…………

刘慈抱着要观察几人的心态,让五人小队在不知不觉中脱离了险境。

当然莉迪亚所带领的五人小队也在观察四周环境,经过两天时间,连一直心神不宁的年轻魔法师都不得不承受,除了第一晚上山上活跃过头的魔法元素,不得不说他们在河滩地附近享受到了迷路以来难得的安宁。

体内消耗一空的魔力有了充裕的时间冥想补充,山姆大叔也积极发挥作用寻找魔药为莉迪亚三人治伤。

冰层下的游鱼能提供食物和热量,除了每晚呼啸不停的大风,此处真是再好不过的避难场所。一直没有展现过负面情绪,带给队员信念的莉迪亚队长,自逃亡迷路以来,首次真正觉得他们能活下去。

当寒冷的冬天过去,山姆大叔就能找到走出摩洛克山脉的方向。想到冒险队留守在镇上的妇孺,莉迪亚知道数额庞大的抚恤金甚至会掏空多年冒险的积蓄,但起码她和乔治活下去了,那就是值得高兴的事。

摩洛克山脉太危险了,一旦走出去,还是要将乔治劝回魔法学院继续深造才是。

以乔治的潜力,经过良好的教育,一定能在有生之年突破五星魔法师进阶到“大魔法师”吧。以大魔法师优渥的待遇,乔治的后代就能摆脱靠冒险为生的生活,甚至会得到帝国授予的贵族身份和面积不大不小的封地,那赫拉家就真正从底层平民改变身份了。

莉迪亚很快收回飘得太远的思绪,紧绷了许久的面容柔和下来。

“我们搭几个临时居住,就在此地过冬。”

四人都点头同意,在莉迪亚的分配下砍树枝,伐木做梁,就在河滩地低矮的灌木林中搭建了几个避风躲雪的棚屋。

与此同时,刘慈在自家天台上喝着温温热酒,吃光了奶酪做的小点心,结束了今天的下午茶时光。

拜托狼神当探子偷听了几日,大概弄明白了五人小队的来历。

队长是个女人,队伍里的年轻魔法师是其弟弟,原本是只不大不小的中型冒险队,被人偷袭导致元气大伤,不巧又在摩洛克山脉迷了路,十分罕见在最危险的冬季滞留在深山中。

五个人实力都不算高,刘慈只要有充裕的灵符再配合体术就不足为患,更别说在银狼眼中,实力低微的五人自是激不起半点波澜。

刘慈本来没打算很快和五人小队接触,隔了几日,其中一人却率先送上门来。

矮个子杰夫将乔治那句“魔法元素极度活跃”默记在心里,在河滩地呆了几天都没有发生危险,心中的贪心火热如何按耐得住,趁着半夜莉迪亚四人熟睡时窸窸窣窣摸上山头,天蒙蒙亮时,四处乱转的杰夫竟找到了石屋附近。

刘慈也不料五人小队中有人如此大胆,彼时刚结束了一夜修炼,正是一日中最松懈的清晨,推开门就看见红短发像鸡窝般乱糟糟,裂开嘴露出一口烂牙,目光呆滞的矮个子杰夫。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三年历练经验让刘慈下意识从袖口滑出一张灵符驭出,符光一闪,从林子中窜出几条粗山藤,将呆头呆脑的杰夫迅速捆了起来倒吊在树上。

刘慈已是掩上门往山顶找银狼去了,留下被堵住嘴巴的杰夫呜呜乱叫。

——摩洛克山脉深处的精美石屋,惊鸿一瞥穿着狐裘的高挑少女,让杰夫怀疑自己遇到了在大陆消声灭迹许久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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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花欢迎由副版主“杜若纤尘”友情出演的角色“莉迪亚”隆重出场,和书友“单体行本”出演的“二星魔法师小乔治”……你要乖乖听你姐姐的话!

第四十章 女纨绔:金发妞不错

刘慈第一反应是将闯入的人绑起来挂在树上而不是杀掉,银狼将她骂得狗血淋头。

她讪讪而笑,杀人能和杀魔兽一样嘛?对方只是偶然闯入,五年来首次和魔法大陆的人类接触,第一次见面就是杀掉,可不是啥美妙的回忆。

“嘿嘿,本来想春天雪化时和这落难的队伍来场巧遇,再顺理成章结伴离开摩洛克山脉,现在看来不得不改变计划了。”

刘阿慈没心没肺在银狼面前讨论离开的打算,狼神很是鄙视她,以不参与讨论来无声抗议。

赖在银狼的地盘聊了半日天,想起家中的牲畜们必然饿得发狂,和银狼约定最近它来石屋时要低调,她才不紧不慢下山去。

发现就发现呗,大家能相安无事渡过冬天最好,否则狼神发脾气的日子就快到了,有不轨之心,就不要怨她行事狠辣将五人小队打包送给狼神当“点心”……嗯,人肉馅儿的包子她是拒绝烹调的,只能委屈狼神大人享用生食了。

隔了老远,挑了块薄薄的石片弹出,顺利隔断绑着红头发冒险者的山藤。

刘慈等那人慌忙下山后,才回家喂鸡兔,给牛羊添草料。

想到自己能存放灵气物品的莲池空间,刘慈开始想着要如何处理带不走的牲畜。鸡蛋做成咸蛋,喝不及的牛奶可以做成能久存的奶酪,但是牛羊总不能牵在身后跟着翻山越岭吧?

活物带不走,要她放弃灵气高度浓缩的肉食是不可能的,看来要开始计划做牛肉干,五香羊肉,熏制的鸡兔了。

望着树上刚刚熏好的几百斤香肠腊肉,刘慈心中升起很土豪的念头,肉太多了也很愁人呀。

不提刘慈打算将家当搬空的念头,被绑了大半天的杰夫,被寒风吹得鼻涕横流,倒挂久了让他头部充血格外难受,刚一落地就手脚并用慌忙下山。

除了晨曦时分对刘慈惊鸿一瞥,杰夫其实也没看清她样子,但藤蔓像有生命一样将他捆起来,矮个子杰夫一路逃下山,心中自己即使遇到的不是传说中的精灵族,也是一位实力深不可测的自然魔法师。

两者其实也没啥差别,精灵族被称作德鲁伊的使者,生来就拥有最佳的自然魔法天赋。

而一位能安然居住在摩洛克山脉深处的自然魔法师,即便不是精灵族,她实力又能弱到哪里去呢?

杰夫先入为主,越想越后怕。魔法师在大陆处在社会金字塔的顶层,稍有点实力的不是傲慢就脾气古怪,冒然闯入一位高阶魔法师的地盘,杰夫觉得自己能活下来真是太幸运了。

莉迪亚等人早上起来时还以为杰夫是去寻找食物了,等到中午都不见人影才引起了四人的注意。

一想到杰夫平时贪财的性格,莉迪亚毫不怀疑他是在打乔治口中“魔法元素极度活跃”的主意。该死的杰夫,还以为他们是配备优良人多势众的冒险队么,能活下来就是光明神的眷顾,居然擅自上山寻找可能存在的魔药去了!

作为队长,莉迪亚很反感杰夫擅自离队的举动,但一想起他留在镇上的瞎眼老娘,莉迪亚又没办法真的硬下心肠不管他。

“乔治,山上的魔法元素还很活跃吗?”

乔治集中精神力感受了片刻,对莉迪亚摇头:

“很奇怪,除了第一天晚上,再也没察觉到活跃的魔法元素,甚至比我们经过的其他山峰更平静。”

乔治的话让莉迪亚三人更担心了。摩洛克山脉深处的某座山,魔法元素极为平静,这本身就是很不正常的现象。一座山中或多或少会有各种魔兽,低阶魔兽无法灵活自如控制自身的波动,一向是冒险队借以评估危险程度的重要指标。乔治察觉不到元素波动,难道眼前的高耸入云的山峰,其实一片死寂之地?

山姆大叔摩挲着自己秃了一半的头顶,“队长您看?”

谁不怕死呀,冒险去找平时嘴巴就刻薄的矮个子杰夫,山姆觉得自己还没有那么伟大。

莉迪亚咬牙,“换了在场的任何一个人失踪,我都会做相同的决定。”

山姆就不说话,心知莉迪亚是下了决心。

莉迪亚当了几年队长很有威信,她鼓舞了士气,山姆等人心里不愿意还得听从队长指挥。不过任何事情都是两面的,要是杰夫失踪莉迪亚不为多动,他们也不见得能真正服她,跟着一个有底线的队长总比担心自己随时被放弃好。

几丈之外的树丛一阵异动,四人脸色都变了,莉迪亚冲队员比了个眼色,依旧讨论热烈,实则都做好了尽力一击的准备。

树枝被人哗哗分开,顶着乱糟糟红发的杰夫满脸惊惶出现在众人面前。

“擅自离队,你去哪儿了?!”

惊愕之后莉迪亚毫不掩饰自己的怒气。

山姆倒是实打实的放下心,不用冒险上山找杰夫真是太好了,擅自离队的事儿自然由队长收拾小矮子。

杰夫眼见是受了惊,平日里的笑嘻嘻的油滑不见了,慌不择路逃下山来他是浑身狼狈,可和他半日的遭遇相比能安全回来,狼狈似乎也不算什么了。

“队长,山上有…有精灵!”

他想了一路,虽然随着空间魔法师的消失,精灵一族也在大陆销声匿迹,但传说精灵族本就生活在森林深处,在摩洛克山脉偶然遇到了也不是没可能。

精灵族,一个落单的精灵,惊吓之余,一个大胆的念头在杰夫心中升起。精灵族外表太有优势了,天生又性子温顺,再打上“大陆最后一个精灵”的噱头,杰夫敢说其价值比高阶魔兽的魔核要大上数倍。

指望常年行走于摩洛克山脉中的冒险者有什么节操那是在讲笑话,矿石、魔药、魔兽,什么值钱那就找什么,要是能搬走,就是整片摩洛克山脉他们也敢搞出去卖掉。

杰夫将自己一上午的遭遇讲了,重点描述了刘慈是孤身一人住在山里,心中认定自己的主意会让队员们心动,哪知道队长莉迪亚脸色越发难堪,好像并没有流露出赞同的表情。

杰夫还沉浸于可能获得巨大利益的贪念中喋喋不休,还是山姆大叔见莉迪亚脸色难看,悄悄拉了拉他袖子。

莉迪亚表情紧绷,面色阴沉不语,鼻青脸肿的杰夫陷入自己的幻想中不可自拔,口若悬河说着自己的计划,山姆大叔几次“暗示”都被忽视,干脆也就不管他了。

“……干完这票,弥补上队伍损失,我们各自也会分得一笔金币,队长,不能迟疑啊!”

一番总结陈辞杰夫说得慷慨激昂,矮个子常年靠着一张嘴厮混,往日里没少挖坑糊弄队友,但现在的冒险队和两个月前的冒险队如何能同日而语?

懦弱的少年魔法师,强势的女队长,沉默不语的魁梧剑士,和秃头的中年向导……队伍很简单,队员却很复杂,心智和实力略逊一筹的队员早就死在了一路逃亡的路途中,能活下来的人,哪个又是表面看上去那般简单的。

莉迪亚能从无到有建立这只规模不大不小的冒险队,除了自身敢打敢拼,靠得当然不是美貌。听见杰夫发表完高论,她右手持剑挥出,剑锋所到之处,杰夫头顶乱糟糟不顺服的红发顷刻不见了。

几撮乱发可怜飘落,顺着杰夫面颊滚动到鼻端让人鼻子发痒忍不住打喷嚏,此时杰夫却只能死死忍住。

大部分时候队长莉迪亚都是很好说话的,比其他同等级冒险队要高的待遇让她在镇里拥有“太宽善”的名声,不管其他人怎么议论,做莉迪亚的队员是很幸福的。

杰夫算是莉迪亚姐弟从小就认识的邻居,在莉迪亚还没奋斗出今日局面前,已经失明的琼斯婶婶既杰夫的母亲时常代为照管乔治,莉迪亚骨子里是个很念旧的人,但并不意味着她需要对杰夫这个蠢货无限度忍耐!

“摩洛克的白雪都盖不住你内心的愚蠢贪婪,冒险队留不住你了,你走吧杰夫。”

杰夫惊愕的表情一寸寸龟裂,莉迪亚居然叫他走?

在他为队里深入险境发现精灵踪迹,又提出弥补巨大损失的建议后,莉迪亚这女人居然叫他走!

杰夫脸上青紫犹在,更多的是一种恐惧,在摩洛克森林落单,他必死无疑,莉迪亚是在逼他去死啊。

莉迪亚脸上宛如罩着一层寒冰,杰夫环顾四周,山脉大叔避开了他的视线,魁梧剑士继续一言不发,乔治紧绷的脸和他姐姐同出一辙,颤抖的眼尾泄露出年轻魔法师的挣扎。

“好,你们都是好样的,莉迪亚·赫拉,咱们走着瞧!”

杰夫怒气上头,在莉迪亚冰冷的目光中拂袖而去,离开了冒险队扎营的附近——河滩地广阔,莉迪亚总不能全部占住,他杰夫何处去不得。

等杰夫怒气冲冲的身影消失在四人面前,老好人山姆大叔才期期艾艾“劝谏”:“冬季的摩洛克山脉,杰夫离开队伍怎么活下去……”

魁梧剑士冷笑:“他是想带着我们几个一起找死!”

莉迪亚看向山上方向,神色复杂。

——杰夫一个人在摩洛克活不下去,那他所见的精灵族少女却在森林深处安然无恙,又是如何活下来的呢?

那必然是一个五人小队不能觊觎的存在。

……

水晶矿山周围发生的一切,没有什么能瞒住掌握诸魔兽的银狼王。

听完银狼的讲述,刘慈对落难的冒险队升起了很大兴趣。

准确来说,是对莉迪亚这个女队长兴趣颇浓。和醉生梦死的女纨绔比,莉迪亚的表现让她颇为赞赏。

心狠不手辣,取舍果断,刘慈扭头对银狼笑评:“很不错的金发妞嘛。”

银狼被她神似流氓的口气弄得很无语,面对好不容易出现在摩洛克森林深处的人类同胞,刘慈明显带着一种“玩具终于来了”的隐隐兴奋在期待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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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救不救杰夫

经过五年的“野人生活”,乍看上去使刘慈和从前骄纵的世家小姐性子天差地别,然有些深入骨髓的恶劣本质是不会改变的,用华夏古话来说即“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听到红发矮个子的“计划”,说刘慈大方不计较那是假的,她还没有良善到要等着被人捉去拍卖,但犯罪念头与犯罪事实毕竟相差颇远,刘慈就算不杀杰夫,这事儿也要给她个说法才是。

银狼对此很不解,谁惹它不高兴了一般都是杀之,刘慈“量刑”的举动让它很无语。

“浪费精神力在无关紧要的陌生人身上,人类真是麻烦。”

刘慈但笑不语,“麻烦”的其实不是人类,是人性。

她离群而居太久,看人的眼光有待商榷,既想亲近同类,又觉得他们不如魔兽单纯很麻烦。冬居无聊,有些事情做不也是挺好?

刘慈裹在新做的轻裘中,忍住打哈欠的冲动,附在银狼耳边小声嘀咕了几句。

少女温香的气息拂过耳侧,可怜的银狼大人只觉得耳根莫名其妙一阵滚烫,几乎没听清刘慈说了什么。

低语完毕,刘阿慈不怀好意的笑容毫不掩饰,银狼翻个白眼,它最近都快忘了,小矮人其实一直就不算温和纯良啊。

哈欠连天的刘慈看了看窗外暂时没有停歇趋势的大雪,扭头以食物勾引银狼大人:“晚上吃火锅?”

狼神吞了吞口水,伟大的银狼王绝对不是吃货,帮刘慈护法两个月,它饿瘦了许多,急需补补冬膘罢了——

“多切点羊肉卷!”

刘慈就咯咯笑,涮羊肉能席卷地球联邦人民味蕾几千年,不是没有道理的。用筷子夹着切得极薄,肥瘦相间的羊肉卷,在翻滚的汤锅中快速涮烫几下既熟,裹了按照个人口味调和的蘸酱……得,再想下去她自己也要流口水了。

…………

夜幕一旦降临,被积雪覆盖的摩洛克森林温度立刻能在零下基础上再降几度。月光照在结冰的河面上,反射出的凉意更让人打颤。

在摩洛克山脉讨生活的冒险队,没有谁是养尊处优的贵族,但他们还真没有试过在物质匮乏的冬天滞留在山脉中。

暂时没有魔兽威胁那是大喜事,并不意味着就真正安乐无忧。比如温度骤降,除了围在火堆旁取暖,衣物破烂的他们根本没办法自如活动。

积雪已经能没过人膝,除了冰层下鱼,小队没有任何补给。

叫莉迪亚担心的是弟弟乔治的身体。

与剑士相比,魔法师的身体普遍不算好,冥想需要强大精神力支撑,他们掌握和魔法元素沟通的技能,却往往身体羸弱不足。

有些魔法长袍身俱魔法免疫能力,防御简单的魔法攻击,自然也就同时拥有了御寒防火等基本功效。但那样的法师袍价格显然不是乔治这样出身小镇,魔法天赋中等的平民能购买上的。

魔法学院每年高昂的学费和学习过程中各种消耗已经足够莉迪亚头疼,乔治从来就不好意思问姐姐要多余的钱。身上穿得法师袍是魔法协会认证他“二星魔法师”时送的赠品……酷寒之下,乔治眼窝的青紫十分明显,嘴唇整日一片乌青,只有喝下滚烫鱼汤时脸上才有一丝血色。

乔治在苦撑着,莉迪亚心知肚明。

白日里很果断将杰夫赶出队伍,莉迪亚觉得对杰夫的愚蠢忍耐到极致是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她怕真的被杰夫说动,升起不该有的贪念:寒冷森林中的温暖石屋,杰夫所描述的牲畜满栏的充足物资,对乔治此时的身体来说太重要了!

莉迪亚手里拿着木棍,棍尖的鱼发出焦味,已有烤焦的苗头,她自己却恍若未见。

四个人围住,火堆旁一片静默,只听见柴火燃烧的噼啪脆响。湿气颇重的木柴带来呛鼻的烟,喉咙痒了许久的乔治终于忍不住咳起来。

撕心裂肺的咳嗽,在静默中听起来格外刺耳。

莉迪亚扔下手中的烤鱼,等乔治好不容易停了咳,她才皱眉下了定论:

“乔治,你生病了。”

乔治红着鼻子摇头,莉迪亚眉头未舒。自从几人在河滩地安营,一路逃亡的紧迫感一松,乔治其实就病了。背着人偷偷咳嗽,躲了几日今晚在烟熏下终是没忍住暴露人前。

莉迪亚伸手摸了摸乔治的额头,乔治连躲闪的力气都没有,莉迪亚感觉到掌心下不正常的高热,心中担忧无比。

小队随身携带的药剂早就用完,身处摩洛克山脉深处也找不到教廷祭司治疗,所以乔治才拖着不告诉她吧?

“山姆大叔,这附近可有退高热的魔药?”

乔治明显就是冻病的,就算发热也不能用冰雪来降温,莉迪亚抱着一丝希望问山姆。

秃顶大叔讪讪摇头:“白雪覆地,常见魔药都消声灭迹……”

莉迪亚绷紧了嘴角,这里谁也不是药剂师,能辨认简单魔药原株已是不易,冰天雪地万物枯荣,她让山姆大叔找到治疗高热咳嗽的魔药,的确是太为难人。

魁梧剑士三两下将手中的烤鱼下肚,视线投向了冰河另一面。

冻结的河面另一岸,也燃烧着篝火,隔着河他都能感觉到矮个子杰夫仇恨的目光。

莉迪亚虽将杰夫赶出小队,矮个子却也是厚脸皮,摩洛克山脉是无主之地,莉迪亚四人能占据靠近山峰这边的河滩地,杰夫自然能在对岸扎营。

一个人讨生活要比有同伴相助困难的多,平常惯会偷懒的杰夫恨不得自己是长八手八脚的魔兽,孤身一人,既要扎营又要捡柴火,天黑时发现吃得还没准备好,凿冰取鱼殊为不易,杰夫手忙脚乱,莉迪亚四人已经吃过晚饭,他才刚刚升起火。

一天时间杰夫也回过味来了。

莉迪亚这女人将他赶出队伍,一定是怕山上那精灵族报复!

抛开没有实行的计划,杰夫觉得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呀,莉迪亚居然胆小至此。

矮个子不知道耳目遍布附近的刘慈对其欲擒住了她去拍卖的贪念心知肚明,不说刘慈,护短的银狼王就不会放过他。

……

夜里寒风灌入扎营的树枝帐篷,莉迪亚翻来覆去睡得不踏实,与她隔着简陋树枝墙的是断断续续咳不停的乔治。

山上有人居住。

不管是精灵族,还是其他种族,能在摩洛克山脉深处居住,手里应该是有药剂的。

只是对方避入深山,想必是不愿同陌生人打交道的吧,小队财物尽失,不知要以何东西才能打动山中之人交换药剂了。

莉迪亚正辗转难眠,忽然察觉四周环境有些异样。

森林中最不缺野兽飞禽,夜半时时常能听见瓜噪起伏的鸟鸣,今夜却一反常态,格外安静。

太静了。

在战争中成长起来的女队长顿觉警惕,悄悄握住了不离身侧的剑柄。

一墙之隔魁梧剑士的呼吸声也有了变化,夜半诡异,并不只有她察觉到。

莉迪亚尽量控制住自己的心跳,放缓呼吸暗暗警惕。

等了许久不见营地附近有异动,正当她质疑自己是否多想时,一阵疾风从未燃尽的篝火堆旁掠过,带起零散火星。

莉迪亚全身戒备,全力一击随时都能进攻。

疾风卷过,却又不见异常举动。

“啊——救命——”

河对面传来杰夫的惨叫,莉迪亚想也未想本能跃起。

她提着剑冲出帐篷,一只有力大手拖住了她手臂。

微弱火光下魁梧剑士目光锐利:“莉迪亚,你想害死大家吗?”

莉迪亚一顿,两人都心知肚明,一直很安全的河滩地突然出现了变故,肯定和杰夫白日里的举动不无关系。

“救命——莉迪亚——队长救命——”

河对岸杰夫的叫声断断续续被夜风送来,已是细若游丝。

动静不小,山姆大叔被惊醒,战战兢兢爬出帐篷,烧红脸的乔治也裹着法师袍随后而出。

“……是杰夫出事了?”

乔治烧得昏昏沉沉,投向河对岸的视线已经出现虚影。

月色照得冰河一片惨白,对岸隐隐绰绰有许多移动的兽形黑影。

杰夫的呼救弱而不断,那些突然出现的魔兽,分明是在戏耍折磨杰夫!

莉迪亚握紧了剑柄,为了四人安全她可以放弃那蠢货,可是那隐于黑暗中的存在,到底是抱着何种心情在对待他们五人?虐而不杀,不是在逼她心软吗?

“现在是杰夫,接下来是不是就是我们四人了?你,山姆大叔,乔治,最后是我……不互救,只能一个个死去!”

莉迪亚怒视魁梧剑士,对方行事根本不讲究套路,把杰夫逐出队伍也没用。

剧烈的咳嗽声后,乔治说话也很虚弱:

“姐姐,我刚才梦见琼斯婶婶了。”

乔治从小身体就不好,莉迪亚又忙于姐弟俩的生计问题,说起来和他相处最久的人正是琼斯夫人,杰夫的母亲。

“你们呆在原地,我去河对岸。”

莉迪亚挣脱魁梧剑士的手,提剑往河对面奔去,乔治将法师袍的领子立起来挡住寒风,跟在姐姐身后。

山姆大叔摩挲着秃了大半的头顶异常为难,魁梧剑士口中冷哼,望着姐弟俩快要渡过河面的背影沉默无语,终是跟了上去。

——救杰夫搭上自己的命太不划算,但若队员死了两个却没将矮个子救下,就更不划算了。

第四十二章 夜半兽袭

莉迪亚手持宽剑奔跑冰面上,身姿轻盈矫健,被皮革紧紧包裹住的修长双腿充满力量和美感,好似越涧过崖的麋鹿。

高热不退的乔治紧跟其后,并不急着到达战斗一线。魔法师本就擅长远程攻击,他跟着莉迪亚身后受到庇护,口中已经开始吟唱:“沐浴在极光中的冰雪精灵,请听我倾诉……”

离得近了,哪怕莉迪亚心有准备,也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月光如灯,纯白无暇的雪层上有团团暗色痕迹,正是血液无疑。七八只形状各异的魔兽将杰夫围住,后者浑身是血,面朝雪层不知生死,而四周的魔兽们,莉迪亚一眼认出其中有一只耳后一排倒刺,长鼻垂到胸前,双眼被挤得只剩下一条缝很丑陋的魔兽:六阶土系达格斯兽。“达格斯”在希夷语中意指“丑陋力大的怪物”,六阶达格斯兽,莉迪亚只在大冒险队向佣兵公会交任务时见到过真身!

六阶魔兽,冒险队全盛时期,她都要躲避其锋芒,没有大魔法师或者高级剑士在场,谁都没办法保障安全。

这还仅仅只是其中一只……莉迪亚见达格斯兽甩动长鼻子要抽在杰夫身上,暗骂一句该死的杰夫不知道到底惹了什么存在,脚尖在地上一点,借着助跑之力,人已经高高跃起,持剑向六阶达格斯兽劈去。

达格斯兽被挤成缝的双眼中闪现着玩味,这样程度的一击,在它眼中顶多只能算骚扰,并不足以叫它严阵以待。达格斯兽长鼻一甩,准备将大剑击飞,拔掉莉迪亚攻击的“爪子”。

剑势如虹,莉迪亚早就过了中级剑士考核,走学院派路线的高级剑士,在实战中未必能赢过她——那是经历生死后用血浇灌出的经验,早就跳出了剑招的套路。

实用,远比华丽的招式来得重要!

莉迪亚见达格斯兽欲抽飞她手中之剑,就地一滚避过袭来的长鼻子,手中大剑势头不减,由力劈改作横扫,往达格斯兽前肢挥去。

中级剑士体内已经修炼出了斗气,莉迪亚全力一击劲力不小,这一剑被砍实了,皮糙肉厚的达格斯兽也难逃断肢的命运。

就地打滚的莉迪亚让达格斯兽出乎意料,六阶魔兽已经有了智慧,在莉迪亚剑芒落实之前,达格斯兽身前凭空出现了一堵厚厚的土墙。

魔兽不像人类魔法师能同时俱有几种魔法亲和力,自然五元素它们只占其一,虽然无法驱使其他自然魔法元素,与生俱有的天赋属性一途,它们肯定是最精通的!乔治施展魔法需要吟唱配合,土系达格斯兽想要土墙,那就真的只在一念之间了。

莉迪亚一剑斩实,锋利的剑锋砍进了土墙,她手腕一抖,大剑陷入土墙的部分快速搅动,土墙已经出现了龟裂——

“让水冻结,让冰成为打破黑暗的利刃……冰箭,去!”

莉迪亚好不恋战拔剑后退,一人一兽短暂的交锋结束,乔治的吟唱刚好完毕,年轻魔法师手一挥,凭空出现的一篷冰箭往土墙射去,顺着莉迪亚弄碎的同一部位“笃、笃、笃”一阵密集射击,龟裂的土墙前面崩盘,躲在墙厚的达格斯兽挤成一团的眼睛努力睁大,难以置信盯着莉迪亚姐弟。

它肩头插着一支冰箭,血沿着晶莹箭身溢出,一个中级剑士和二星魔法师居然伤了它?!

达格斯兽震惊了,羞恼了,而在一旁“看戏”的几只魔兽,在短暂的惊愕后,更是忍不住落井下石哈哈大笑起来。

只是魔兽的笑声人类不懂,听在莉迪亚姐弟耳中,刺耳难闻,更像是莉迪亚和乔治默契击伤达格斯兽的事情激怒了魔兽群体。

莉迪亚正待乘胜追击,乔治在病中施展魔法后身体更虚弱,身形一晃,脚下是滑不立脚的冰面,眼见着年轻魔法师就要摔个“狗啃冰”,后至的魁梧剑士在身后一把捞住了他。

将乔治扯到一旁更安全的地带,魁梧剑士上前几米,和莉迪亚并肩站在了一起。

他手中的宽背长剑在雪夜月光下显得寒芒冷冽,持剑的右臂结实有力,隐约可以想见护甲下紧实的肌肉。

这个胡渣丛生不修边幅的魁梧男人,平时沉默寡言,在队伍中很低调,不会抢夺莉迪亚的风头,只有在他站出来时,你才会发现其身上逼人的气势,此种气势用“杀意”来形容应该更准确。

莉迪亚领导冒险队历经危险,名叫“阿诺德”的魁梧男人出身与声名狼藉的雇佣兵队伍,莉迪亚杀的魔兽多,阿诺德身上的杀意显然是人血堆积出来的。

总之,这是个让人心安的伙伴,两人并肩而站时,莉迪亚觉得多了几分底气。

“放了他。”

阿诺德用剑尖指了指魔兽身后的杰夫,他知道高级魔兽是有智慧的,就算不能和人对话,也能听懂人言。

达格斯兽用牙拔出刺入自己肩头的冰箭,想不通面前的三个人哪里来的底气?好吧,它承认自己是一时失误受了伤,最后赶来的男人也是三人中实力最强的,但它们还有好几只同伴没动手,这肌肉男是不是太嚣张了?

同伴嘲笑的目光让达格斯兽很不能接受,更重要是有围观群众在,它被一个中级剑士和二星魔法师所伤的糗事,在事后很快就会传遍摩洛克山脉的角角落落,一想到那个情景,达格斯兽真恨不得将头埋进雪里一辈子。

银狼王家的小矮人有句话怎么说的,不能杀人灭口,也要拖人下水让人开不了口。达格斯兽迟钝的脑子艰难开窍,没理会阿诺德的嚣张,装出一副被激怒的样子,甩动鼻子将身侧看热闹的一只五阶蒙塔兽往前一推……蒙塔兽愤怒尖叫,阿诺德和莉迪亚配合默契的战斗本能驱使两人同时往蒙塔兽攻去。

可怜同样是土系的,身形娇小,一点都不符合“蒙塔”之名的五阶魔兽欲哭无泪,五阶才刚刚开了灵智,没有达格斯兽那么狡猾,只会瞬间将体表覆盖上“石甲”,拿肉身之躯和莉迪亚两人手中大剑硬抗。

两剑斩了个结结实实,金石相撞火星四溅,石甲硬抗千斤之力依旧安然无恙,蒙塔兽倒退了两步,被比它高阶的达格斯兽欺负后真是敢怒不敢言啊!

阿诺德略下蹲,莉迪亚已经踩着他放低的手臂跃起,目标直取五阶蒙塔兽。

后者已经退回魔兽队伍中,莉迪亚这种攻击虽是趁胜追击,同样也自断了后路。

不要命的攻击方式挑上了蒙塔兽,初开灵智的小魔兽被这种“专挑软柿子捏”的做法伤了自尊,一时也忘了背后指使者的吩咐,暴怒异常,不再有多保留发动攻击。

它前蹄重重一踩,四周地面都在摇晃。

魔兽和莉迪亚三人交战的地方本就是结了冰的河面,现在冰层瞬间破碎,落在后方的魔法师乔治一脚踩空,已经落入冰窟,来不及施展魔法就被河水卷走。

众魔兽都恼怒蒙塔兽无差别的群体攻击,各自在冰层未碎完前跳到岸上,达格斯兽临走前不忘用长鼻子一卷,将生死不知的杰夫一起甩到岸边雪堆中。

莉迪亚的攻击落了空,蒙塔兽踩着脚下突然冒起的土桩悠然退上岸,女队长却连连在碎冰层上跳跃才稳住身形。

然后她发现乔治不见了。

坚韧如莉迪亚都不禁眼前一黑,差点也跟着倒入冰河中。

冰面牢固,卷入河面冰层下的乔治又在重病中,如何有力气敲开冰层求生?水下不能换气,就是她和阿诺德的身手也不一定能活命,更何况是以远攻见长,本体虚弱的魔法师弟弟……

莉迪亚满脑子都是被河水卷走的弟弟,顾不上身后的魔兽和等着她救命的杰夫转身顺着冰河下游方向快速奔跑。

阿诺德断后,警惕戒备着魔兽背后偷袭,也随着莉迪亚跑向下游。

留下几只魔兽面面相觑,都将愤怒的目光投向出昏招的“蒙塔兽”,方才大方雄威的小蒙塔缩着脖子瑟瑟发抖。

魔兽们好纠结,这到底算不算完成任务了?

河对岸的秃顶山姆大叔一瞬间头发都要纠结得全掉光了,队长和阿诺德救乔治去了,杰夫生死不知,这么近的距离就留他一人神智清醒面对众多高阶魔兽……光明神在上,他情愿晕过去啊!

山姆大叔好想学杰夫,将整个人都埋进雪堆中算了。

…………

莉迪亚全力奔跑时速度并不见得比鹿子慢多少,冬季的水流隐藏在冰层下,也不见得有多快。

她心中并没有放弃希望。

阿诺德追上她,两人分别占据了河两岸,沿着下游方向便跑便寻找。

庆幸今夜月色明朗,冰河表面一览无遗,隔着半透明的冰层,应该能看见乔治身上穿着的法师袍颜色。

莉迪亚眼睛不眨紧盯着河面,生怕自己会错过机会,同时迈动的双脚并未放缓速度。

阿诺德握紧剑柄,已经准备好了随时破冰救人,可偏偏跑了这么远,两人都未发现乔治的踪迹。

哗哗的水声传来,莉迪亚喘着气不敢停歇。

巨大的水流,极高的落差才能产生如此大的冲刷声,该死的,前进竟然是个瀑布么!

一想到乔治可能已经摔下了瀑布,莉迪亚都不知道该如何说服自己去相信,病中虚弱的年轻人要如何在重重压力下生还。

“莉迪亚!”

见莉迪亚还在往瀑布倾泻方向冲去,阿诺德大喊。

莉迪亚跌倒在地势忽低的断崖处,双眼血丝密布,干裂的嘴唇已经被她用牙咬出了血。

她努力克制着自己立刻跳下瀑布的冲动,强自镇定道:“阿诺德,瀑下潭水够深,乔治也许还活着,我要下去找他。”

阿诺德上前扶起她,知道说实话只会让坚强的莉迪亚立刻崩溃——如果乔治死了,他反而希望一直寻不到尸体,莉迪亚也好有个念想。

莉迪亚借着阿诺德相扶撑着剑爬起来,满脸风霜。

两人正要寻路下到瀑布之下,头顶上方却传来少女的嬉笑:

“你们是在找人吗?”

有些生硬的希夷语,是让人无法心生恶感的音质。

莉迪亚两人顺着声音来源望去,瀑布一侧断崖边缘长了一棵大榕树,繁枝一半罩在瀑布上方,一半伸出了断崖方向。繁枝之上,沐浴在月光下的高挑少女,五官被蒙蒙月色所照,似森林中忽现的精灵。

少女托着腮,居高临下俯身追问:

“呐,你们是在找人吗?”

第四十三章 恶魔少女

“呐,你们是在找人吗?”

沐浴在清冷月光下的宛如精灵的少女,居高临下俯身追问。

在惊愕之后,阿诺德心生不喜,面粗心细的魁梧剑士听出了掩藏在少女甜美表象的恶劣。

莉迪亚清醒过来后,和阿诺德的关注点不同,出于女人的直觉和他们身处环境,站在树上的高挑少女,一定就是杰夫曾看见的“精灵”!

想起今夜事出蹊跷,莉迪亚抬起手,以剑尖指向树上少女:

“是你抓走了乔治。”

少女黑发如檀,肌肤细白胜雪,五官和莉迪亚见过的大多数人类女性相比较为柔和,的确自成特色,怪不得杰夫会将她认定为在大陆消失了上千年的精灵族。

夜风将黑发少女火红狐毛披风下摆吹起,莉迪亚觉得对方笑起来时,眼尾略微上扬的双眼中满是诡秘笑意,杰夫瞎了眼才会将她错认为性情温和的自然德鲁伊精灵吧。

问题是,月光下忽然出现的少女,莉迪亚根本无法确认,她是不是人类。

“指使魔兽袭击的人也是你吧,我们的队员不过是偶然闯入你的领地,你如此戏耍我们……不觉得太失风度了吗?”

莉迪亚长剑指向树巅,瘦削的脸正义凌然,让榕树上的少女有一瞬间晃神,真是怪异的熟悉感啊,她竟从莉迪亚身上看见了另一个的影子。

不过,刘慈的晃神转眼变成嗤笑:

“风度?我既不是追求你的绅士,也非自持身份的贵族,拿风度来干什么。”舌头终于变得顺畅,生涩的希夷语正在慢慢被刘慈适应,她眼中波光一闪,“你们在背后商议着要捉我去拍卖时,怎么不讲下风度呢?”

莉迪亚顿时无语,想要捉对方去拍卖,明明就是杰夫独自异想天开,她也已经按照冒险者的规矩,将杰夫剔除出队伍算是给对方交待,哪里又知道刘慈这异界之人,穿越后和做事随心所欲的大魔兽呆在一起,什么“规矩”,在刘慈眼中不过是强者制定,由弱者去遵守的东西。

刘慈能欣赏莉迪亚的果断,却不代表她要认下对方的“示好”。

前二十余年养成的高傲性子已经定型,连穿越到原始森林都不肯对命运低头,刘慈更不可能对除了天以外的其他人低头。

对方的指责很没有道理嘛,要是她实力弱小,又没有狼神做后台,真被冒险队抓去了,到时候她指责两句,对方就会放了她吗?慈小姐傲娇属性一发作,冲淡了不少她对女队长莉迪亚的好感。

“嘴长在你身上,怎么说都是你有道理,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我爱面子胜过天,要么你亲自去杀了那胡说八道的矮个子,否则你就别问你弟弟的下落了。”

刘慈说完,正待跃下枝头离去,忽而转头笑言:

“我奉劝两位不要跟踪,山上的魔兽可不像我这么好说话呢!”

刘慈在林中树巅几个跳跃,红色的身影消失在月色下。

莉迪亚气得脸发白,什么月光精灵少女,分明就是躲藏在摩洛克森林中不讲理的“恶魔”。

阿诺德迟疑了下,还是想追上去,这次反而是莉迪亚拦住了他。

“她来历可疑,别去。”

言谈中莉迪亚曾试探,刘慈也没否认魔兽夜袭之事,之前她出现在榕树顶部就悄无声息,看不出到底是魔法师还是剑士,莉迪亚不希望阿诺德冒失丢掉性命。

“她既然让我们选择,就代表乔治还活着,你可以放心了。”

其实有什么好选的,一伤一失踪,队里就只剩下三个神智清醒的人。于私来说乔治是莉迪亚的弟弟,阿诺德个人就很讨厌杰夫;于公来说,乔治是莉迪亚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魔法师,杰夫除了偷懒混收入,对冒险队的发展而言根本没什么好处。

雪花落在莉迪亚脸上化成雪水,沾湿了脸颊旁垂下的金色发卷,紧紧贴在她瘦削的脸颊上,让莉迪亚显得很狼狈。

更狼狈的是,刘慈并不仅仅要求杰夫死,而是让她亲手杀了他。

不救重伤的杰夫,和亲手杀掉,完全是两种程度相差很大的选择。

莉迪亚和阿诺德默默走回营地。

几只魔兽果然散去了,老实的山姆大叔正大着胆子给杰夫包扎。

矮个子看上去满身是血,其实都是对冒险者而言习以为常的皮外伤。冬季伤口也不易化脓,好好调养,还是比较容易救活的。

见莉迪亚和阿诺德两人回来,山姆大叔手忙脚乱站起来,自己给杰夫包扎应该没错吧,虽然队长将他逐出小队,后来不也是去救他了吗?

“乔治他……”

山姆大叔见莉迪亚脸上不对,突然想起来掉进冰河的乔治没有一起回来。

阿诺德一反常态安抚:“乔治被人救了。”要莉迪亚拿杰夫的命去换呢,魁梧剑士默默在心中补充一句。

他觉得自己算是了解莉迪亚的,但眼前的情况从未遇见过,阿诺德也不知莉迪亚要怎么选。

她会忍心亲手杀掉杰夫吗?

莉迪亚见山姆大叔欲言又止,深感精神倦怠。

弟弟和杰夫,她当然分得出谁轻谁重,但赶走杰夫是一回事,要亲手杀掉他,正如乔治所言,琼斯婶婶的样子总会在眼前晃来晃去。

不行,她要好好想想。

今夜注定无眠,山姆大叔重新又燃起了火堆。

莉迪亚一直盯着火光,若有所思。

…………

刘慈很快回了石屋,饭厅还残余有羊肉锅的余香。银狼打发了友情客串的几只魔兽,抖落一身雪花进屋,就见水晶壁灯光亮下,刘慈修长的指节扣在桌上,正有一搭没一搭敲打桌面。

“怎么,冒险小队没将你当成从天而降的救世主供起来?”

刘慈白了银狼一眼,还好意思说,不知道哪里找来的“临时演员”,一点都不专业,搞得她突然要改戏,很被动嘛。

不过傲娇性儿散去,刘慈觉得改过的剧本好像更好玩了。

听刘慈讲完,原本按计划出场的时机,被年轻魔法师计划外的落水事件搅和,她还救了那人类小子后,银狼脸色有些不易察觉的黑。这套路听起来很熟嘛,不就是咕咕鸟提过的,人类社会的“英雄救美”么?

它在屋子各个房间转了一圈,连地下储藏室都翻遍,还是不见年轻男性人类的踪影。

“咦,你把那人藏哪儿了?”

见狼神上蹿下跳找人无果,刘慈以一副“你是不是羊肉吃多了糊住脑子”的怜悯表情看着它:

“我又不认识他,随便带陌生人回家像话吗?”

一个“家”字,带着难以言喻的温暖,狼神的黑脸刚刚平缓,眨眼又扭曲:“你不是要那人类女剑士做选择么,这天气将病重的魔法师丢在野外,他们体质太差,很容易死的。”

死一个人没什么,让刘慈说出去话不能兑现,银狼觉得于自己声誉也是不美的。

刘慈豪迈摆手,“死不了呢,小魔法师正在发烧,冻一冻还能降温。”

说起来,金发女队长莉迪亚应该感谢她的,冰天雪地内外都受了伤,若不是遇到随身携带救命灵符的她,小魔法师是挨不过两天的。

银狼最终还是没问出年轻魔法师的下落。

恶劣如刘慈,在莉迪亚三人睁眼到天明的同时,她美美泡了一个澡,一夜无眠睡得格外踏实。

整块水晶矿打磨成的“玻璃窗”外,天光渐渐亮起来。

冒险小队守着的篝火渐熄,做了止血包扎的杰夫躺在火堆旁,莉迪亚望向他的神色很复杂。

虽然气息很微弱,但杰夫千真万确还活着。

而莉迪亚也做出了选择。

“走吧,我们上山去。”

莉迪亚将剑背上,站起来拍了拍膝头雪花,示意阿诺德将杰夫背着,四人一块儿上山。

山姆大叔舔了舔嘴巴,到底是啥意见都没提。

朝阳跃出摩洛克群山之间,将白与绿相间的森林染上一层橙色。

莉迪亚手持大剑在前开路,阿诺德背着杰夫跟着身后,山姆神色不安殿后,四处打量沿途环境。

除了被轻饶的鸟雀,这真的是座既平静又安全的山峰,杰夫此前大言不惭的“绑架计划”描述过石屋大致方向,莉迪亚认准了方向就埋头赶路。

河滩离石屋有半日距离,莉迪亚三人不熟悉路,多兜了不少圈子。

等莉迪亚三人找到石屋时,太阳已经西沉将隐。

又累又饿的三人,远远望见炊烟袅袅的石屋,积雪落满天台上的竹亭,门窗俱是他们从未见过的建筑风格。

雪地里还留有一些农作物的残茎,离石屋稍远一些的地方盖了一个牲畜圈舍,穿着红狐裘喂鸡的少女和小农庄风格很不搭调,莉迪亚都分不清昨晚所见的恶劣少女,和今天悠闲做农事的人,到底哪个才是刘慈真面目了。

要知道在魔法大陆,以魔法师为尊,剑士次之,推崇力量至上,贵族靠封地养活,毫无天赋的平民多做些小本生意,在土地里寻找出路的人,真的很少很少。

贵族的土地全靠奴隶在种,以刘慈的实力,躲在摩洛克山脉深处种田,莉迪亚想破脑袋也闹不明白。

不过见刘慈放下手中篮子,莉迪亚还是想起了自己来意。

“请将我弟弟交还吧。”

刘慈挑眉,闻言心中说不上是高兴还是淡淡失落,“你已经做出了选择,所以要将那红发矮个子带到我屋前亲自杀掉?”

听出刘慈语气中不掩的讥讽,莉迪亚却摇摇头:

“不管杀谁,我日后都会后悔……”

刘慈摇头叹气,“两个人都想保,你太贪心啦。”

莉迪亚却上前两步,抿着唇上前两步,面无表情说了一句话,终于叫恶劣如刘慈,有了轻微动容。

——那一瞬间像谁呢?那种熟悉的感觉,让刘慈想起了严厉公正的嫡姐。

很多年后她和银狼闲谈,后者问她在对待来异界第一次见到的人类时为何要耗费心神重重试探。

刘慈答曰,因为孤独。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她不曾说,有种人死守底线,性格过刚易折,三观被狗吃掉的刘阿慈可能一辈子都做不到同样选择,但并不妨碍,她在选择伙伴时,更爱有底线的人。

莉迪亚就是。

第四十四章 那就,决斗吧

刘慈的恶劣之处在于,她给金发女队长的两个选择真正算起来都是个“坑”。

选择救杰夫,罔顾亲弟弟生死……估计会换来两个队员的死忠吧?特别是实力不熟的魁梧剑士,一面之间,刘慈就深感那阿诺德虽然性情沉默,实则野性难驯,并不是很将莉迪亚这个女队长当做真正心里信服的对象,更多像是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在冒险小队里混日子呢。

莉迪亚要是真正将阿诺德收服,以后在事业上肯定是个大助力。华夏有句古话说“士为知己者死”,又有千金买骨的记载,今天莉迪亚肯为一个愚蠢的杰夫做到这地步,阿诺德和山姆亲眼所见,不管以前是什么想法,今后也要成为莉迪亚的死忠咯。

但在刘慈看来,莉迪亚真要能这样选,不管这金发女剑士日后会不会建功立业封王拜爵,她离如此伪善的野心家是能有多远就走多远的,少不得要将莉迪亚几人赶出水晶矿山所庇护的安全范围,任由他们自生自灭吧。

一个连相依为命亲弟弟都舍弃的人,堪比最佳影后,刘慈可不耐烦再和莉迪亚打交道。

亲疏有别,一般人包括刘慈在内,遇到相同的情况,想都不用想当然是救亲人。

若莉迪亚选择将杰夫杀了,刘慈言出必行,不单交还小魔法师,还会顺便治好他。杰夫太贪,放任他安全走出摩洛克山脉,水晶矿山他不知深浅,山间与别处不同的秘密却是守不住啦。刘慈此举,不单解决了杰夫,也分化了莉迪亚的小队,阿诺德武力值高,山姆大叔对摩洛克山脉了解,两人加起来才是莉迪亚小队能平安出山脉的保障。

小队内部一分化,阿诺德和山姆两人对莉迪亚起了芥蒂,只剩区区四人的冒险小队恐怕是走不出群山的。

此事并不仅是刘慈闲得发慌,所有人都死了消息传不出去,水晶矿山以后也少了许多无聊人士觊觎。

其实不用银狼出马,以刘慈的实力,想要对付冒险小队也不算难,但她有时也是学过点华夏古兵法的,老祖宗的智慧换个时空大陆未必不能施展,何苦要亲自沾染人命为日后修行留下心魔呢,毕竟除了胆大包天贪婪的杰夫,莉迪亚几人本身是没有惹到刘慈的,她虽然跋扈不讲理,却也不是小心眼到极致的人。

阿姐都说了嘛,要做有格调的纨绔。

有格调的女纨绔丝毫没觉得她其实是挺过分的,不管莉迪亚选择哪样,所照成的影响都能使冒险小队迎来灭顶之灾。

偏偏,金发女队长不按牌理出牌,竟挣脱了刘慈所给予的两个选择,有些天真又有些可爱给出了第三个答案。

莉迪亚面无表情说出的话,使恶劣刘慈轻微动容。

脸颊瘦削的金发队长竟说,既不能放弃弟弟性命,也不能亲手杀掉杰夫,后者母亲对莉迪亚姐弟俩有大恩,更重要是,杰夫犯错,本就是她这个队长管教不严。

所以这妞思来想去,所做的选择就是将责任担在了自己身上!

莉迪亚先是将责任担下,然后依照魔法大陆的惯例,对刘慈提出了“决斗”。

真是出乎刘慈意料的选择。

她相信莉迪亚不是在耍小聪明,毕竟刘慈展现给对方看的形象毫不掩饰,就是个独居摩洛克山脉深处,实力成迷,又脾性古怪易怒的存在,指望谈笑间落井下石逼人在手下和亲弟间选一人的刘慈会发善心?别逗了……

心里转过许多想法,刘慈却不置可否摇头:

“惹到我的人是那红发矮个子,就是把你杀了,心中这口气还是没解,你这提议对我没什么好处。”

莉迪亚还没说话,阿诺德已深感刘慈不仅行事恶劣,简直欺人太甚。

此时大陆风气如此,剑士之间一言不合把剑决斗比比皆是,在他看来莉迪亚已经给出诚意,不管是莉迪亚在刘慈手下是死是残,两人打过一场,这事儿也就了结。

刘慈不接招,不单是小心眼,简直就是侮辱了一个剑士。

虽然昨夜刘慈并未正面承认那些高阶魔兽是她指使的,莉迪亚几人乖乖认栽却和此不无关系。不管刘慈本人实力如何,那几只高阶魔兽真要出手,他们是没有胜算的。

但现在,石屋附近,只有莉迪亚,阿诺德,山姆大叔,重伤的杰夫,和孤身一人的刘慈。

游戏规则从来都是强者制定,出身雇佣兵的阿诺德要是真恪守剑士荣誉教条,早就死了八百遍啦。

若自己和莉迪亚联手,是不是能……阿诺德不动声色往前移动,不过一小步,就让他的位置大变,和莉迪亚加起来,就是对刘慈的包围之势。

刘慈看人是不太准,说道谋略,最多是仗着幼时刘家为她打得底子耍点小聪明。

但自她修行后,又有一让外道人嫉妒的好处,嗅觉、味蕾、听力、目力超过一般人太多,更重要是六感的敏锐程度,对气机察觉细微入致,现在的情况有三个字最好概括:有杀气!

刘慈将视线转而投向比她高了一个半头,身高快两米的魁梧剑士身上。

那似笑非笑的表情,竟让阿诺德觉得自己被看穿了。

刘慈一旦严肃起来,身上是有股气场的。别的不说,说到见血,阿诺德杀的人多,刘慈亲手宰的魔兽也不少。更重要是阿诺德出身平民,刘慈习惯了高高在上,她面对银狼王可以卖萌,与人对峙,那种目空一切的傲气足以完全压制对手的气势。

介于牛A与牛C之间的神秘气质阿诺德一时半会儿学不会也搞不明白,魁梧汉子只感觉刘慈轻描淡写的一眼,让他感觉脊背僵直,手心出汗。

就在连莉迪亚都察觉到阿诺德异常,后者也被压制到喘不过气来时,刘慈突然收回目光,转而一笑:

“其实决斗也行,你若侥幸赢得一招半式,我就不追究红发矮个子的事,还你弟弟不说,还保你几人在附近的安全,你们觉得行吗?”

这么优渥的条件?

别说莉迪亚难以置信,连老实的山姆大叔都觉得长得像精灵的少女又要出幺蛾子啦。

阿诺德浑身压力一消,智商也回来,马上接口道:“莉迪亚若输了呢?”

刘慈嗤笑,“你们现在,拿什么和我谈条件?先比过再说吧。”

阿诺德还想再言,莉迪亚摆手制止:“她说的没错,阿诺德,我还有什么可输的?”

反正情况已经更坏,莉迪亚也想明白了,刘慈性子恶劣,却也没见过就对几人喊打喊杀,杰夫是起了歹心才惹来对方报复,刘慈肯耐着性子和她周旋,和一些脾气古怪的魔法师相比已经算好了。

要是得光明神眷顾,今天足够幸运,她赢了刘慈,真是什么麻烦都解决了。

看莉迪亚的神情,刘慈就明白她动心了。

异界人民其实很单纯啊,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女纨绔暗暗感叹,自莉迪亚做了第三个选择,刘慈心中就有了别的打算。莉迪亚的反应也在她意料中,刘慈第一次觉得自己还有算计人的天赋,刘家老爷子有幸闻之,最愣头青的孙女儿进步如此明显,只怕要喜极而泣吧。

刘慈很满意,莉迪亚想通之后也很满意。

金发女队长将长卷发撩起,拔出长剑,对刘慈点头:

“莉迪亚.赫拉将为亲人,为队友,为剑士的荣誉而战,请您拔剑吧!“

刘慈有一把捡来的巨剑,以她外行的眼光来看,锻造和材质都比莉迪亚手中的长剑好很多。筑基修士和莉迪亚这个剑士决斗,刘慈的骄傲还不允许她仗着武器更欺负人。

再说了,有人要主动陪她打一场,不让莉迪亚记忆深刻点,刘慈就不叫刘慈了。

她并未进屋取巨剑,视线在四周一扫,贴着石屋一侧的竹子泰半被积雪压弯了腰,让刘慈心生灵感。

“借剑一用,你不会介意吧大个子?”

刘慈笑着对阿诺德说道,后者心中腹议,他的剑可比莉迪亚的佩剑品质要好。不过他不能拒绝,否则就是不认同莉迪亚实力。

黑着脸将佩剑扔给刘慈,刘慈扒出来赞了一声“好剑”,却将几人放在一边,径直走到竹林边。

弃粗壮老竹不用,东挑西选看中一个两指粗的竹枝,手起剑落,将竹枝砍下,削去分叉细枝,留下和长剑差不多长度。

将长剑还给阿诺德,刘慈抖了抖二指宽,和剑一般长的细竹枝。

“那就开始吧。”

莉迪亚脸色变了!

阿诺德脸色也变了!

老实如山姆大叔,不得不承认一身红裘,手持翠绿细竹枝的刘慈站在盈盈白雪中风姿逼人,潇洒不羁让人钦慕。

但事关剑士的荣誉,你拿树枝和队长决斗,是不是太欺负人了啊……

第四十五章 谁是大赢家

刘慈肯定不会承认自己是故意的。

见面无表情一直很坚强的金发女队长脸上大变,一副“你是在羞辱我”的表情,让她难得良心发现,自己真是恶劣到没救了吧。

但刘慈不是会勇于承认自己错误的性格,她所能做的补偿——呵呵,一会儿给莉迪亚留点面子。

“怎么,你不比了?”

刘慈啧啧两声,佛都有火,何况是在摩洛克山脉讨生活的冒险队首领?

被刘慈打脸,莉迪亚也不讲究礼貌了,手持长剑,就是一个斜砍,目标指向刘慈的左肩。剑势未落到实处,她双脚已经蓄力,随时都可以变招,却是个连环剑招。

华夏古武里也包含“剑道”,剑又属于君子六艺,刘家崇尚华夏古礼,剑艺没理由是不教的。

不过比起严格的体术基础训练,刘家族中小姐学剑大部分是花架子,刘慈是典型“伤仲永”型人才,没有真功夫在身,漂亮的剑招仅仅也是漂亮而已,师傅授课时她也就没放在心上。

莉迪亚杀招攻来,刘慈不避反而迎上,手中翠竹条一抖,哪还有先前软趴趴颤巍巍的样子,轻轻格开莉迪亚的剑尖,刘慈很满意翠竹条的表现。

锋利的长剑与竹条相遇,若不是亲眼所见,没人相信两者竟会斗得旗鼓相当。

莉迪亚心中的震撼可想而知,异界的剑背宽身重,加上莉迪亚本身修炼的斗气加持,说是用剑,和刘慈所在地球古华夏武者“力劈华山”之类蛮力劈砍的劲道也不差,偏偏刘慈手中的翠竹条安然无恙,让莉迪亚好不惊诧。

难道刘慈已经到了斗气外放,能灌注进兵器的地步了吗?剑士修炼斗气为主,评定剑士等级也以斗气为依据,像莉迪亚作为中级剑士,不过刚修炼出斗气,而高级剑士斗气充盈于经脉,身体强横实非普通人能想象的。

斗气自如游走,外放体外,灌注兵器,那是“大剑师”才能达到的实力。六阶魔兽很凶残,可以让莉迪亚的冒险队团灭,但大剑师却能单挑六阶魔兽!

刘慈强悍至此,换了其他人早就没有斗志,莉迪亚是被逼到了绝路,虽然吃惊刘慈实力,却不得不继续战斗。

大剑师么?!

阿诺德喜忧参半,忧的是莉迪亚越级挑战,两人实力相差太多。喜的是能见到大剑师出手,对他而言也是个机会。

大剑师也有强弱之分,不知刘慈是哪种,阿诺德双目有神,死盯着战局。

刘慈若知道自己一下泄了“底”,恐怕只有哭笑不得了。花哨的剑法她早就忘光了,莉迪亚的剑招讲究实用,刘慈的打发也是在与魔兽实战中总结出来的。

她体内当然没啥“斗气”,不过几年老竹是经过莲池水浇灌的,勉强可以承受些许灵力灌注,才使再脆弱不过的竹条变成能抵挡剑锋的“神兵”。

刘慈很快发现莉迪亚这个剑士是很有可取之处的。

说起整体实力,五人小队没出事前也抵不住刘慈的符箓轰炸,皮糙肉厚的魔兽都能被磨死,别说血肉之躯的人类了。但只论“剑”,刘慈和莉迪亚相斗,一时真觉得十分酣畅漓淋。

以莉迪亚的境地学剑时当然没有名师可拜,修炼的斗气纯属家传功法,一身招数都是实战中总结出来的杀招,不乏与人对敌时偷师的,都被她简化到适合自己。

刘慈稍微有点底子,更多的是修行之后一法通万法通的“得心应手”,六感比常人敏锐无数倍,力气也不比莉迪亚小,要想输真的很难。

殊途同归,两人剑术都是野路子出身,比试起来没有违和感。

特别是刘慈打顺手了,每每能先发制人遏制莉迪亚的招式,不得不说野路子是有共同之处的。

不提莉迪亚由开始的势均力敌到渐渐不支,阿诺德在一旁看的是异彩连连。

刘慈的一招一式,皆无套路可寻,不过是莉迪亚进攻,她阻止。可她大剑师的身份先入为主,阿诺德总觉得那是刘慈已经洞悉了莉迪亚的剑招,才能料敌先至。

刘慈很粗暴直接的剑招,在她身法加持下,被罩上了神秘光环,阿诺德看得沉迷,若有所思。

说来繁琐,两人交手过百招,其实还不到一刻钟。

只是莉迪亚气息已经紊乱,双鬓被汗水打湿,冰天雪地环境下头顶还冒着白雾热气,让人错觉她和刘慈已经交战多时了。

反观刘慈,手中翠竹条灵活多变,把莉迪亚逼得心神大乱,于她感觉,既有与人相斗的畅快,也感觉穿着火红狐裘打斗未免也太热了些。

悠哉悠哉的刘慈很是刺激了莉迪亚。

她忽然右一偏,手中长剑以一个极其诡异的角度刺向刘慈腹部,竟然拼着右手不保,也要和刘慈两败俱伤。

刘慈忽然想起刚来异界时,在森林中遇到烈火鸡相追,自己往后仰倒以木棍伤敌一幕。

切磋剑招很有趣,用命相搏就使了初衷了。刘慈自我检讨是不是将金发美女逼得太紧,心中已经升起了结束比斗的念头。

方时莉迪亚长剑剑尖已堪堪到了刘慈腹部,她却没有如莉迪亚所想那般选择两败俱伤。

刘慈更不可能仗着身法之利后退,想要莉迪亚心服口服,就得选择正面交锋战胜她!

莉迪亚杀招至,一瞬间刘慈的剑势突变!

不,准确来说是她手中绷直如金铁的翠竹条变了!

能与长剑相抗,硬如金石的翠竹条又恢复本态,软如长鞭,灵动如蛇舞,攀附上了莉迪亚持剑的手腕。

刘慈竹条一勒,莉迪亚手腕一麻,本来已经挨着刘慈狐裘的长剑一下掉了。

刘慈足尖一勾,长剑入手。

武器都被夺去,毫无疑问,莉迪亚败了!

这本是意料之中的结果,山姆大叔却很惋惜。缺乏眼力的老向导见开始时莉迪亚进攻迅猛,一开始他真的认为莉迪亚很有希望赢的。

阿诺德却没有山姆大叔那般异想天开,两人实力差太多,他实在无法想象莉迪亚有赢的机会。

甚至能坚持这么久,子啊阿诺德看来是刘慈没尽全力。

对武者而言,决斗中另一方相让可算是侮辱,刘慈和莉迪亚的关系也算不上指点后辈,阿诺德觉得眼前的情况很怪异,刘慈赢了,她会叫莉迪亚做什么呢?

心中希望被打破,莉迪亚调整了好一会儿情绪才缓缓开口:

“您赢了。莉迪亚.赫拉任凭处置。”

作为冒险队首领,莉迪亚每一步都走的不容易,以毫无背景支持的身份经营出今日局面,莉迪亚无疑是骄傲的。

但刘慈看上去不过十几岁,比她年轻,却比她厉害不知多少。

莉迪亚的骄傲毁了,这个冒险队只剩下五人被困摩洛克山脉时都没有绝望的女队长,突然觉得很灰心。

输了,就要承担后果。

阿诺德也无话可说,山姆大叔更插不上嘴,他们现在就像坐在被告席上,只能以静默来等待刘慈的“审判”。

以刘慈古怪的脾气会怎么做,谁心里都没有底。

女纨绔环视众人,气氛越发凝重。

当低迷的气氛压抑到极点,刘慈突然笑了。

“莉迪亚.赫拉是吧?我不准备杀矮个子了,你也可以带走你的弟弟……幸运儿,恭喜你,你赢了。”

怎么会是赢了?

莉迪亚惊愕难掩,对方莫不是在讲笑话?

见刘慈带着笑意,也无之前咄咄逼人的气势,莉迪亚始信她没有说假话。

可是为什么呢?

——不连消带打,怎能让你们心悦诚服。

刘阿慈见冒险小队三人变得很复杂的表情,以神识向一直暗中观战的银狼传音,其实真正的大赢家,是她啊。

狼神呸道,人类果然太奸诈了。

第四十六章 刘慈家的“长工们”

连消带打,恩威并施,本来就是华夏古来有效的“驭下”手段。

要说一个落魄的冒险小队,刘慈一开始还真没什么想法,最多不过是放任几人在水晶矿山外,想着或许来年开春能和他们来一场“巧遇”,顺理成章结伴走出摩洛克山脉,顺利融入人类社会中。

后来发现小队队员“太贪”,刘慈几年修心养性使整个人柔和不少,实际上从前跋扈不过是借家族之势,现在自己有了实力,在摩洛克山脉又被银狼庇护,脾气不减反长,从前司徒珊不过是非议她两句刘慈便能当着众人抽其鞭子,杰夫都对她起了歹心,刘慈可不觉得自己做得有丝毫过分。

把选择权交给莉迪亚,不过是因为刘慈日子过得太无聊。

等金发女队长跳出刘慈限定的两个选项,要自己承担责任时,刘慈对她的由一开始的好奇变成了欣赏。

做了几年野人,对好逸恶劳的女纨绔来说已经足够苦逼了,刘慈可不想进入魔法大陆人类社会后,还要什么都靠自己动手。

她喜欢热闹,喜欢被人簇拥,可是偏偏身为异类,她身上的秘密也不少……找几个可靠的追随者势在必行。

刘慈当然没傻到刚见面就对人傻乎乎掏心掏肺,但打下一个好基础还是行的。

就像她现在正在做的,莉迪亚几人已经知道她实力,刘慈在可以全部杀掉他们的情况下,态度由咄咄逼人突然松和,莉迪亚明明是输了,刘慈却告诉她赢了。

矮个子她暂时不打算杀,连弟弟也要还给莉迪亚。

本来陷入绝望中,有人突然推开幽闭的窗户,使光明照亮黑暗,女队长难以置信,又不禁惊喜。

曾深深跌入谷底进退无门,忽来的惊喜也就被放大了无数倍。

纵是之前剑拔弩张,现在也变成了“恩”。

冒险小队硕果仅存的三人,面对刘慈时神色都起了变化。

暗中观战的银狼异常鄙视刘慈,魔兽以实力为尊,它想要小弟,登高一呼附近魔兽谁敢不从?不听话也要打得它们听话,刘慈实力也不差,偏偏要搞得如此复杂。弄了一圈儿冒险小队还得对刘慈心生感激,人类真是太奸诈了。

惊愕过后,莉迪亚想说些什么,却觉笨嘴笨舍,一时不知道要如何表达心中的情绪,只会愣愣站着。

反倒是做向导的山姆大叔最常与人打交道,脸上带着激动表情道:

“您的宽容好像大海,我们一定会铭记在心的。”

刘慈一笑,等得就是你这句话嘛,大叔很上道,不错不错。

心里这样想,刘慈脸色也和煦许多:

“远来是客,在摩洛克山脉人类本就该相互扶持的,都经过决斗了,先前的误会就和解吧。”

山姆大叔下意识猛点头以示赞同。

莉迪亚和阿诺德两人明显需要回神时间,刘慈也不多说,允许他们可以到古树石椅处暂歇,她则需要将昨夜救起的小魔法师弄回来。

刘慈一甩手走了。

莉迪亚三人的讨论也正式开始。

将因伤昏迷的杰夫放到了树下,山姆大叔搓着手开始打量四周。

不提那个和大陆建筑风格迥异的石屋,这地方看上去着实朴素。在山姆大叔认知中,有本事的大剑师虽然不会个个因功被犒赏,但不管他们是受雇于大贵族还是佣兵协会,呼奴使婢,坐拥庄园地产实在是再自然不过。

刘慈似乎太朴素了!

除却她那身价值不菲的魔兽皮毛披风,一个年纪轻轻就有大剑师实力的少女,居然还要亲自喂鸡吗?!

“居然连姓名都忘记问了……”山姆大叔挠头。

阿诺德坐在石椅上抱剑冷笑:“起码知道她是人类。”

莉迪亚无语,刘慈是人类还是她自己说的,私心里她倒觉得刘慈更像传说中能变成人形的九阶魔兽:就算大剑师也没办法驱使一群高阶魔兽替她办事呀。

“山峰附近没有其他魔兽,这本来就很奇怪。”

其实阿诺德想法和莉迪亚差不多,如果刘慈真是传送中的可以变成人形的九阶魔兽,那解释不通的地方反而可以说清了。

山姆持相反意见,“九阶魔兽谁也没见过,我们身上并没有可以贪图的宝贝,她没必要这样礼待我们小队的吧?”

反正,事情就是很怪啊!

阿诺德心细如发,隔着几丈远瞧那石屋别具一格的门窗,他一时也没将“玻璃”往水晶处想,但是充做木门和窗棂的金丝楠木引起了阿诺德的注意。

比起莉迪亚和山姆大叔,出身雇佣兵的外来者阿诺德更有眼力。

那种木料珍贵无比,是希夷帝国王室最爱,他所在的佣兵团曾受雇护送过一批木料去王城,路上被袭击过好几次。

莉迪亚不擅厨艺,琼斯夫人却是地地道道的主妇,受她影响,莉迪亚也能认出靠着石墙另一边的一洼韭菜和小葱。被古树繁枝所挡,别处深可没膝的积雪稀稀疏疏将肥沃黑土半掩,除了韭菜和小葱,还种了几样其他植物,莉迪亚只认出薄荷,应该都是调味料吧。

牲畜和一小洼菜地,以及大片农作物残茎,显示主人是真的很认真在摩洛克山脉……种田?

莉迪亚三人不敢擅自走动,坐在石椅上,雪风吹啊吹,吹不走笼罩在三人心头巨大的“疑惑”。

三人心不在焉,谁也没注意因伤昏迷的杰夫眼皮略动,却已悄悄将三人一番猜测听了个全部。

……

刘慈将冒险小队丢在自己大门口,自己转了个弯,却往河滩地下游方向走去。

行至一半,身边挂起一阵冷风,刘慈缩了缩脖子,狼神大人面无表情出现在她身侧。

“你把那些人丢在家门口,本王要如何回去?”

刘慈偏着脑袋想了会儿:“狼大,以你的本事,要往哪里进出,几个人类应该发现不了吧。”她不是开收容所的,“礼贤下士”也不表示要让陌生人进入自己的隐私地盘。

银狼冷哼一声,从光明正大盘踞石屋,搞得要偷偷摸摸形似盗贼,它能高兴才有鬼了!

“不过,你到底将那人类魔法师关在哪里了?”

刘慈讶然,“我关他做什么,本来就剩半条命了,扔在野外也跑不了呀。”

忍着笑示意银狼跟着她走,一人一狼不多时就到了冰河的转折点,断崖瀑布前。

刘慈轻轻一跃,上了那棵大榕树,从繁密的树枝间扯出一根山藤,提着藤蔓往上拉拽,瀑布水流下一团黑乎乎的人型物体。摔到雪堆里时甩了银狼一脸水。

看清了那团人型物体,冷漠如银狼王在此刻都要对刘慈的“邪恶”甘拜下风。

莉迪亚为了救弟弟还是救杰夫睁眼到天亮,年轻魔法师就被刘慈用山藤绑在吊在瀑布下,哗哗水声掩盖了所有异常,莉迪亚想破脑袋也猜不到亲弟弟就在她眼皮子下错过吧?

被冻了一夜的年轻魔法师脸色青白,不注意看还以为他死了呢!

就算没死也只剩下半条命,银狼眼角抽搐,就这样那人类女人还要感谢刘慈?它是不是活得年岁太长啦,真心搞不懂如今年轻人的想法。

刘慈用手指摸了摸乔治冰凉的额头,物体退烧法很管用啊。

她也不是坏到头顶生疮脚下流脓的人,昨晚在下游截到被水流冲下来的乔治,这家伙就算没死也只差一口气了。高烧加上溺水,还有被河下暗礁撞出的伤势,刘慈当机立断烧了一张“刀符”,用无根水将符灰给乔治灌了下去。

刀符是内外兼用的灵符,外用止血愈合伤口,内用修复六腑,修士都能用它疗伤,魔法师纵然是吸收魔法元素的,却和灵气都属于天地本源之力,对乔治果然有效。

像银狼无法吸收灵气蔬果肉食中的“灵气”,乔治却能被刘慈灵力画出的符箓治疗,隐隐证实了她猜想的“灵气”、“灵力”,应该与魔法世界的“元素”、“魔力”是相对应的吧。她的灵元比菜鸟魔法师体内魔力厉害,所画符箓才能替他疗伤,换了比刘慈厉害的魔法师,治疗符箓可能就不会产生效果了。

当时还想多研究会儿,迫于莉迪亚两人追来的时间太短,刘慈干脆封住乔治心脉,将他藏到了瀑布下。

过了一夜身体本来就很不好的乔治固然冻得够呛,其实刀符起作用,他体内的内伤却是好了。

烧也退了,刘慈这赤脚医生行医粗暴,所幸还让她歪打正着没医死人。

听完刘慈的解释,银狼拿她没办法,只问道:

“你就这样把他拖回去?”

刘慈嘿嘿笑了两声,“当然不。只是他一醒就意味着你要躲起来,我才让他多晕会儿嘛。”

银狼跺脚,溅起地上积雪,带着被嫌弃的心情走了。

刘慈才将捆在乔治身上的山藤毁尸灭迹,想了想在树下烧了一堆火。

天渐渐暗下来,乔治身上的法师袍烤干了水汽,身上一暖和,他也缓缓醒了来。

歪脖子大榕树就在刘慈身后,满地纯白的积雪,哗哗水声,和飞瀑溅起来的水雾。

一身火红的刘慈就在将暗未暗的夜色下,篝火所照见的朦胧夜景中,侧着一张小脸转头看他。

“你醒啦。”

不用再守在野外吹冷风,刘慈笑得异常开心。

幽幽转醒的年轻魔法师还未明白自己身在何地,迷迷糊糊间就被刘慈的笑晃花了眼睛。

他突然就想起魔法学院后山,一个脾气古怪的导师种了一片葵花,盛开在阳关下,黄灿灿让人无法直视。

年轻魔法师声音细弱蚊虫:

“请问……是您救了我吗?”

刘慈笑眯眯点头,异常心安理得。

小乔治将视线转到一边,耳根没由来红似胭脂。

“那就走吧!”

刘慈用雪盖住了火堆,率先站起来。

乔治根本没想起来问要去哪里,来历成谜的少女贴了张黄纸在他小腿处,他只觉得脚下生风,不知不觉竟跟在刘慈身后夜行长路,直到来到石屋前,看见在雪夜中苦等的莉迪亚几人。

看见乔治完好无缺,莉迪亚激动的一下起身。

烧退了,看上去精神也不错,决斗后的心悦诚服,慢慢在心中酝酿成几分感激。

“谢谢您的慷慨宽容。”

刘慈挑眉,“山中无人,我这里还缺几个助手,冰天雪地魔兽横行,几位大概也没有别的去处。”

莉迪亚正在心中纠结,欠下的人情拿什么报答,听刘慈说法,似乎要留下他们帮忙?

帮忙种地么。

莉迪亚有几分迟疑:“当积雪融化,我们是要出山的,恐怕。”

“只待到来年春天就行了。”

刘慈看上去很好说话,莉迪亚松了口气。阿诺德也没啥意见,莉迪亚是还人情,他则是对刘慈太好奇,至于山姆大叔,能不挨饿受冻平安等到来年春天,向导已经很满意了。

刘慈指着林子,“附近都很安全,你们自去寻找可以安营扎寨的地方吧。不过……”她顿了顿,看向装睡的杰夫,“这人我不太喜欢,还请他不要再踏入石屋范围。”

说完冲几人点头,转身就进了石屋。

金丝楠木门当着他们面关上,山姆大叔异常失落。

按照寻常套路,这时候不该请他们进屋,去掉一身寒气顺便饱餐一顿吗?!

阿诺德倒没有妄想,不管刘慈再和蔼,骨子里散发的傲气是遮掩不住的,他就没想过刘慈会请几人进屋,没有念想自然不存在失望。

后知后觉的乔治直到此时才明白,原来刘慈就是杰夫想要抓住去拍卖的“精灵”。

昨夜的一切都是因为她吗?为何莉迪亚几人的态度又如此怪异。乔治低下头神色复杂看了“昏迷不醒”的杰夫一眼,他有一个直觉,或许他们能和刘慈很好相处的,杰夫的存在将这个开端破坏了。

几人站了一会儿,还是依言往林子里去。

今天的经历对所有人来说都很奇怪,离开石屋后也没人发言打破沉静。

屋内,刘慈拉下了窗帘。

银狼舍弃大门,从靠荷塘的窗户翻进来。

“今晚吃什么?”

刘慈哼哼两声:“壁炉里有面包和果酱。”

银狼耷拉着脸很无奈,刘慈耗费心思对几个人类又拉又吓,说明她是真的准备要离开摩洛克山脉了。也罢,等小矮人走了没厨娘,只怕连简单的面包也吃不到,从现在就开始要学会适应。

刘慈说完不见挑嘴的狼神反对,反而有些讶异。

问了原因她也一阵无语。

“我又不是不回来,这里也算我家了。”她的家乡远在千山外水还要更甚的地方,隔着时空,刘慈YY时想过有朝一日修行有成破界回到地球,其实心知多半是回不去的。

不能再回地球,生活了几年的摩洛克山脉倒挺像家。起码这里有狼大,想到离去,刘慈也有些伤感。

魔法大陆的人类是容不下魔兽的,不然她真会邀请银狼和她同游异界。

不仅是魔兽,准确来说,人类生来排除异族,兽人、地精、精灵,几千年前和人类百花齐放的种族,如今不是没落就是隐匿,说没有人类在其中搀和,打死刘慈也不信。

摇了摇头将负面情绪甩开,刘慈咬着面包问银狼,“听说九阶魔兽能变成人形,狼大你到底还差多远啊。”

银狼闻言被干面包一噎,它已经很努力了啊!但化人形这事儿就算实力到了也得遇到好机会,此时正是魔兽族群兴亡的关键时期,私事儿只有先放到一边。

只要那位能成功……思绪一发散,银狼难得在刘慈面前走了神。

……

莉迪亚五人在距离刘慈石屋两里路的地方选中了一处营地。

想到地上厚厚冰冷的积雪,暂时妥协没关系,要睡两个月还是挺有压力。莉迪亚几人便商议要在树上建两个树屋,遮风避雪,又能防止地上野兽的骚扰。

几人又冷又饿,也懒得去找食物,囫囵到天明。

答应了刘慈要充当她“助手”,虽不知是干什么,莉迪亚还是和阿诺德两人很早就往石屋赶去。

小乔治的个人意见被莉迪亚强硬忽视,他被留下来照顾杰夫。

杰夫现在的处境很尴尬,莉迪亚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索性将他交给弟弟照顾。

到了石屋天色还早,刘慈却已经练习完毕体术,从屋后林中返回。好像知道莉迪亚三人会空着肚子来,刘慈十分贴心顺手擒了两只野兔带回来,扔给了莉迪亚。

“先解决掉早饭再说!”

刘慈态度大好,山姆大叔偷偷松了口气。

等他将兔子收拾了烤熟,刘慈也用罢早点出来,蟹黄包满口留香,一般早上她是不会去碰油腻的烤肉,没有灵气的寻常野兔她更看不上。

“阿诺德,跟我去将清理下池塘,山姆你把牲畜喂了再给小麦上一边肥,莉迪亚队长嘛,麻烦你将石磨旁边的两袋小麦磨了……这安排没问题吧?”

吃了刘慈野兔正嘴软的三人愣住了。

他们是来当助手不假,但刘慈需要的助手,原来是做脏活累活的奴隶?!

刘慈若知道三人想法是一定会纠正的,什么奴隶,长工,明明叫“长工”才最贴切!

第四十七章 拉近关系的饺子

有莲池水缩短三分之一生长期做依靠,春天雪化时小麦也差不多到了收获期,刘慈已经决定收完几亩麦就立刻摩洛克山脉。

当然冒险小队没人知道明年春天出山的路上会加上一个刘慈,莉迪亚几人此时便想后悔也没办法。

其实没有了安全顾虑,两个剑士加上一个魔法师和向导的组合,在山林中还是比较容易求生的。刘慈又不需要他们时时刻刻呆在身边,莉迪亚小队拥有很大程度的人身自由。花了两天时间,冒险小队的森林树屋搭建出来,两个树屋掩藏在大叔分叉上,杰夫这个伤患首先被搬了进去。

对于如何处理和杰夫的关系,没人能提出好意见。此山属刘慈势力范围,莉迪亚几人受刘慈庇护,总不能掉转头又对杰夫嘘寒问暖,那就属于赤裸裸的打脸行为。莉迪亚琢磨着等出了摩洛克山脉再处理杰夫的问题,她对杰夫的坏印象是积重难返,可以救杰夫,但他绝对不适合再留在冒险队。

在没有药剂情况下,被刘慈“治疗”过的年轻魔法师乔治,在虚弱了几天后病好了。

比乔治命更硬的是杰夫,使他失血过多的外伤因季节缘故没有化脓恶化,在充足肉食的补充下他伤势慢慢好起来,半个多月后竟然行动自如了——可见魔兽们收拾他只在表皮,并未伤筋动骨。

乔治在病好后就试图往石屋跑,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少年在刘慈眼中完全没有阿诺德有价值,乔治没有得到魔法师应有的地位待遇,渐渐看出真相的少年被打击不轻,因水晶矿山魔法元素充沛,乔治静下心来后狠狠苦修了两个月。

冒险队境况慢慢好了起来,杰夫将刘慈当做生死仇敌恨之入骨,能开口说话时还试图挑拨过莉迪亚四人对刘慈的观感。

只是杰夫运气太怀,在对待刘慈态度上就没受过光明神眷顾,他念头升起不久,水晶矿石就爆发了每年冬季都有的“兽潮”、

银狼情绪失控的日子忽至,冒险者之间流传甚广的“兽潮”终于让深入山脉的五人小队亲身经历,再逼真的传说没发生在自己身上上可怕度被无限消弱,倒霉的五人小队一遇上兽潮吧,就是摩洛克山脉实力鼎鼎有名的“银狼王”。

那晚月光似被镀上一层血色,暴虐的气息弥漫整座水晶矿山,莉迪亚几人压根儿没看见银狼的真身,在满山野兽躁动万鸟扑腾中,身为剑士的他们察觉到威压,狂暴的魔法元素让身处山间的乔治脸色发白,生生吐出一口黑血。

“离开这里……”

少年陷入昏迷前只来得及留下一句话,莉迪亚抱着弟弟简直素手无策。

离开营地容易,可他们又能去哪里?!

“往石屋方向来,快。”

刘慈的希夷语已经很流畅自如,在此时忽然响起,不亚于光明神祭司们口口相传的圣洁神音。

雪夜,莉迪亚背着乔治,阿诺德带着杰夫,和秃顶山姆奔跑在密林中,在刘慈若有似无却有一直未断的“指引”下和奔跑的百兽相错,安全退入石屋周边。

刘慈在屋内申明,自麦田边缘为界,不欢迎杰夫跨越一步,至于其他人则可以到古树的下暂避风头。

撕开了表面平和的面纱,杰夫和刘慈间的“新仇旧恨”使前者不再掩饰眼中的怨毒。

莉迪亚被杰夫目光所惊,一反常态没有坚持要让他也避入古树下。

作为冒险队的首领,莉迪亚大多数时候都是理智合格的,危机来临时她必须要确保多数队员的安全。

就像当初她当机立断让杰夫离开冒险队,现在再做相同选择,有了前车之鉴,似乎心中挣扎去了大半,显得顺理成章。

四人默默来到古树下,杰夫同样默不作声立在原地。

飞禽走兽犹躁动不安,呆在屋内的刘慈却知银狼已经离开了水晶矿山,将暴虐和杀戮带往了别处。

但冒险小队不知。

不久前实力天差地别,让人生不起反抗念头的绝对威压,在五人小队心头留下难以磨灭的痕迹。实力不俗的莉迪亚和阿诺德都心跳如鼓,更别说山姆大叔了。

刘慈忽然拉开门,被留在麦田边缘忐忑不安的杰夫首先吓了一跳。

与五人的紧张相比,依靠在门边的刘慈显得慵懒恣意。

五人都不知刘慈哪里来的信心,能坚信石屋不被兽潮波及。不过转念一想,刘慈能一人独居摩洛克山脉深处安然无恙,肯定是有别的仰仗,五人紧绷的心一时也松快些。

“莉迪亚,你来。”刘慈冲莉迪亚招招手。

石屋属于刘慈私密领地,反正几个人都未靠近过,莉迪亚将乔治托付给山姆大叔照顾,连带着大剑一块儿放在了树下。

刘慈嘴角柔和了些,莉迪亚有着女性特有的细腻。

木门后是刘慈不向外展示的私人地盘,厚重的大门一关上,莉迪亚的身影就消失在山姆大叔担忧的视线中。

风雪被隔绝在木门以外,四周墙壁上悬挂着玻璃灯罩,充做灯油油脂中不知搀了什么,屋内弥漫着一股暖香。精美的木桌上放有银质烛台,错落的蜡烛火光跳跃,将饭厅照得亮如白昼。

墙上有个木架,悬着一把大剑。

和屋子门窗木桌风格一致的椅子上铺着厚厚的毛绒垫子,刘慈手中端着个玻璃高脚杯,玫红的液体在灯光下显得迷离。

很舒适,也很贵族的屋子。

莉迪亚暗暗下定义,和刘慈给人的感觉相同,眼前这神秘不可测的少女,的确不适合做田间地里的粗活。

但是,刘慈忽然将她叫进屋内,又是为了什么呢?

“天气太冷时,吃点宵夜是不错的选择。”刘慈饮尽杯中葡萄佳酿,忽然问莉迪亚,“你会做吃的吗?”

莉迪亚一愣,平民家的女儿基本都有一手厨艺傍身,不过她显然是个例外。

在刘慈晶亮双目注视下,莉迪亚首次觉得不会厨艺似乎是件很丢脸的事。

刚毅的女队长有些别扭,“会烤面包和煎熏肉,煮豌豆。”

刘慈眨眨眼,面包什么的,在她身边呆久了的魔兽都会嫌弃啊。煎肉和煮豌豆更不需要技术含量,如果异界人民厨艺普遍如此,她要重新过上华服美食的女纨绔生活,似乎也不太容易。

一步步来吧,哎。

刘慈叹气,“你先跟我来。”

厨房灯火通明,刘慈让莉迪亚洗了手,将前几天女队长亲自磨出来的面粉倒些在案板上。

加上适量的水,打了几个鸡蛋,示意莉迪亚揉面。

烤面包也是要揉面的,莉迪亚心中腹议自己竟成了厨师,实则她对自己的厨艺不太抱希望,刘慈尝过后应该就会打消这念头了吧。

抱着这种心态,莉迪亚并未反对。

揉面需要的力气女队长不差,面粉在她手下很快变得半湿有弹性,刘慈让她将面团搓成长条状,用刀切成了一块块。

当刘慈亲自拿着根光滑圆木棍将面团擀薄,又将一早准备好的肉馅儿填入其中,手指活动间将面皮外面捏垄,成了一个个形状像人耳的东西后,厨艺小白莉迪亚女士总算明白过来,这不是在做面包嘛。

“你注意看,面皮要中间厚边缘薄,包进去馅儿时才能合拢……”

意识到刘慈在一本正经教授她厨艺,内心住着一个汉纸的莉迪亚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这种别扭使她忘了今夜凝重的气氛,特别是刘慈手下很灵活,面皮到了莉迪亚手上包出来的东西十分笨拙,好强的莉迪亚在别扭中下定决心,她还非得学会不可。

“这种食物叫什么?”勉强包了个没开口的,莉迪亚热气熏得她都快出汗了。

刘慈拍拍手上粘着的干面粉,“叫饺子。蘑菇,虾仁,猪肉馅儿的三鲜饺子。”

异界没有饺子,希夷语中自然没有“饺子”这单词,刘慈用的是华夏语发音,莉迪亚默念了几遍才记住。

看莉迪亚的动作慢慢自如,刘慈便将饺子丢开,熬煮了一天的骨头汤奶白醇香,她热了一锅汤,又让莉迪亚将蒜剁碎。

吃饺子首要是醋,加点红油辣椒滋味别具一格,口味重的一定会放蒜泥,不过刘慈嫌弃蒜味儿残留时间久,一向是不放蒜泥的。调了几个酸辣蘸碟,锅里的骨头汤也煮沸了。刘慈让莉迪亚将包好的饺子下到锅里,告诉她饺子浮起来,就代表熟了。

见刘慈翻了几个大竹筒碗出来,莉迪亚的猜测成真。

包了这么多饺子,刘慈一个人当然吃不完,可是说是准备给他们几人吃的,莉迪亚又隐隐不信。

实在不像是刘慈的性格能干的事儿啊!

将饺子捞在大盘子中堆得老高,舀了四筒热气腾腾飘着葱花儿的骨头汤,将捧着大托盘有些晕乎乎的莉迪亚送出门。

刘慈睡前想的是要尽快解决杰夫,在被排斥情况下他都能伤愈,厚脸皮的人会养成后患。

风雪中的莉迪亚四人,吃着饺子,喝着热腾腾香浓的骨头汤,有什么东西在今夜悄然发生着变化。

——如同埋在积雪下冻土中的种子,终有一日破土而出时便什么都无法抵挡,最终长成参天大树。

第四十八章 此夜曲中闻折柳(一)

刘慈是银狼王的厨娘。

一个职业做久了多少有些心得,她现在又在培养自己的后备厨娘:金发女队长莉迪亚。

可怜这莉迪亚小有名气的女剑士,学剑时都能自己琢磨出来,她一直以为自己还算聪明,但刀铲碗碟间复杂的厨艺训练,让金发女队长大受打击。

虽然冒险队中谁都不是贵族,贵族们的生活到底如何莉迪亚没享受,她敢以弟弟乔治的魔法生涯来打赌:在食物上,刘慈的高要求绝对能将三大帝国一切以挑剔闻名的难缠人物轰杀成渣渣!

拿面食来说,魔法大陆贵族食用的面包加了牛奶和蜂蜜,松软细腻,配以黄油、奶酪,若摸了鱼子酱,那更是味蕾的顶级享受。平民则多食用白味面包或者黑面包,佐食果酱和豌豆等物。马刺帝国传来一种叫通心粉的食物,也是用面粉做原材料。

更有近几年刚刚流传开来的“披萨”,饼表面抹了番茄酱,再铺了肉和各种蔬菜烤制,辅菜中尤其缺少不了洋葱。

包括茶会时的各式小糕点,莉迪亚都见过。

但饺子她没见过。

和披萨不同,饺子将材料全部包在了面皮里,不用烤制而采用水煮,或者蒸,煎。

和饺子差不多,内有馅儿外是面皮,需要发酵才能上笼蒸的是“包子”,各种味道的包子,没馅儿的“馒头”,松松软软和面包有点像,却不是用烤的。

这些食物莉迪亚还能接受,刘慈每日食用千变万化的菜式,就足以让莉迪亚拿剑的手颤抖啦。

天上飞得,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没有什么是不能吃的。动物,和各种蔬菜,甚至她在刘慈嘴里听说,世间山珍海味可分“上中下八珍”,上八珍为:熊掌、燕窝、猴头、鹿筋、驼峰、狸唇、裙边、凫脯、黄唇胶。中八珍为:银耳、鱼翅、广肚、果子狸、鱼唇、裙边、鲥鱼、哈什蚂。下八珍为:海参、龙须、口蘑、赤磷鱼、干贝、竹笋、蛎黄、乌鱼蛋。

这些陌生名词让莉迪亚茫然,能听懂的词汇,她却理解不了。

比如上八珍中的“燕窝”,鸟巢要怎么吃?

刘慈以一副惋惜的表情看她,似乎十分同情莉迪亚没能有机会品尝美味。

就在当日中午,刘慈拿出了从前采集的银耳,指使莉迪亚剥莲子,要教她做“银耳莲子羹”。

莲子收获于石屋后的荷塘,别看现在冰天雪地,塘面上杵着断梗枯茎,在莉迪亚被获准进入石屋后,她曾看见过一副画,画的是七月荷花满塘,风来叶卷的景致。一层层晕染开的粉荷,荡漾的碧波,魔法大陆上没有水墨画,为生活奔波的冒险者们更没心情鉴赏什么艺术品。但莉迪亚看了荷花图,就是觉得那景致必定美极了。

“莲子”就是长于荷花凋谢后的花蕊莲蓬中。一颗颗被包裹在黑色的外皮下,剥开黑皮才露出莹白果肉,穿过莲子中央的细梗又不能要,必须一根根挑出来,不然汤味道肯定苦极了。

魔法大陆当然有荷花,却不太受推崇,莲子没人食用,美味的藕也没人食用。

莉迪亚依着刘慈吩咐,将发好的银耳放入石锅中和莲子一起小火炖煮,熟时刘慈又让她放入蜂蜜,还感叹没有“红枣”,不能做到尽善尽美。

其实滑滑甜甜的味觉让莉迪亚很喜欢,不管贵族小姐,还是御姐剑士,女士对甜食的抵抗力很低,小口喝着自己炖出来的“银耳莲子羹”,莉迪亚被要求学习厨艺的不满第一次消失了些。刘慈的要求太高,只尝了一口,带着嫌弃的语气说“有糊味”,便搁下了碗。

刘慈对食材的挑剔令人发指,据莉迪亚了解,对方每日食用的东西,大多是她亲手种出养出的,像山姆大叔从冰河下捕回的鲜鱼,刘慈几乎不碰。想吃鱼了,不是从前晒得鱼干,就是去屋后池塘中自己捕捞。

刘慈食用的食材,也从来不会分配给他们。

除去这些算是大剑师的怪习惯,莉迪亚摸着良心说,刘慈对他们还是不错的。或许是出于大家同是女性,尤其对莉迪亚不错。天寒地冻,刘慈送过她皮草披风,莉迪亚穿着回去时,年轻的魔法师欲言又止。

上面残留的魔法元素,证明这品种少见的皮草披风是取自魔兽……不过做披风的人手法太粗糙,魔法元素正在一点点消失,要是将皮毛给炼金师,这或许就是一件为魔法师们喜爱的“法师袍”。

没下雪的日子,刘慈指挥着阿诺德对着竹林地下“乱挖”。

说也奇怪,明明地表看不见有竹笋冒头,偏偏阿诺德所挖的地方,一坑一个笋,十分妥当。

“竹笋”是竹的后代,又是莉迪亚不知道的一种新食物。位属“下八珍”之中,刘慈说一年四季竹林都可能发笋,其中最鲜美的就是阿诺德正在挖的,笋尖没冒出地表的冬笋。春笋长得很快,没隔几日可能就抽成了竹子,夏笋味道又在春笋之后了。

挖了冬笋,刘慈亲自做了一道“玉兰冬笋”,先把冬笋切成头顶张开底部相连的玉兰花状,将鸡肉切成沫,加入鸡蛋清,盐,姜汁搅拌,灌入玉兰花中,在最上面放上火腿沫点缀,上锅蒸熟,将一朵朵“玉兰花”摆在盘中以菜叶充当的树枝间,最后还要浇上烧制的料汁。

菜熟时,朵朵白玉兰尽相开放,莉迪亚觉得动一下都破坏了美感。

刘慈当然不会让她动。

菜熟了,莉迪亚就被情场了。不一会儿银狼从窗户进屋,享用刘慈为它准备的美食。

生活了几年,银狼在刘慈这里吃过的菜式有很多,狼神还是没改它无肉不欢的习惯,犹爱“烤制品”,但若都像“玉兰冬笋”这样明显更细心耗费功夫的菜,银狼可以接受偶尔吃素。

无它,味道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吃得就是刘慈这份用心。

一人一狼用餐很有默契,刘慈讲讲修行时的心得,狼神会给她分析摩洛克山脉的魔兽分布形势。

比如莉迪亚小队进山的入口,应该是希夷帝国与摩洛克山脉接壤的一个“重镇”。地形之利,使出产稀少,一毛不拔的碎石地形成了交易重镇,人数众多的冒险者和佣兵团由此进出山脉,为镇子带来大量人气和庞大利益。

收购魔兽身上材料和魔药、矿石的商人和店铺很多,大量人口又意味着进山的人需要补给。衣食住行,药剂,兵器铺子,魔法卷轴,法师物品,形形色色,使镇子上的常驻人口并不亚于繁华小城。

银狼已经有许多年不曾出过摩洛克山脉,这些消息都是它托咕咕鸟打探来的。

“你现在也有了保证自身安全的一定实力,等出了摩洛克山脉,不管是魔法协会还是佣兵公会,你不先去挑衅,没人会来为难你。唯一要堤防的是教廷。”

“教廷?”

刘慈对这词有点陌生,毕竟地球联邦在几千年前就统一了大信仰,基本都是“尘心仙子”的信徒。连华夏的神仙诸佛都被挤到了一边,更别说曾在地球盘横久远的其他宗教了。

银狼点头,语气出乎寻常郑重:

“在这片大陆上,最可怕的力量既不是魔兽,也不是手握重权的帝国君王,魔法协会和佣兵公会的成立,是魔法师和佣兵们为了抱团,除去这些,就只剩下一个大陆无处不在的教廷。”狼神言谈间对教廷没什么好感,刘慈便直接相问原因。

狼神也爽直毫不遮掩,“教廷最让人忌惮的地方在于,它看似平和公正,并不强行干预大陆势力起落,实则它的力量却无处不在。控制兵权的君主,抱团的魔法师和剑士,看上去很风光,教廷无处不在,像水一样的渗透力,却从控制人类的思想下手。各地到处都有修道院,不分平民贵族,魔法师和剑士,人人都信奉光明神。”

刘慈皱眉:“若是不信奉光明神会怎么样?”

银狼笑了,“那就是异端,要被架在火上烧死的。”

学术都有百家争鸣之说,何况信仰。身为刘家嫡女,刘慈比常人更能体会。地球联邦人信奉“尘心仙子”是全部出自自愿,作为供奉尘仙子的信仰家族,刘家以维护尘仙子道统为己任——但也没发生过,谁不供奉,就将谁弄死的事儿啊。

银狼见她皱眉,又道:“你在树洞附近,是不是曾经发现过人类尸体?”

刘慈闻言从屋里翻出从女童身上取下的银牌。

几年时间一眨眼就过,银牌却簇新如故。学习过希夷语后,她已经能认出银牌上的“鬼画符”,薇安,应该是当初那个被人一击心脏毙命的黑发小姑娘的名字?

银狼吞尽了刘慈为它准备的雪糕才又开口,“几年前,就是你出现之前吧,有个人类大剑师护着一个黑发小丫头来到水晶矿山,穿着黑袍子的一行人将大剑师杀死,连人类小丫头都没放过,看着两人死去,才离开了水晶矿山。虽然他们藏头藏脸,乍看上去像作恶多端的亡灵法师,其实却是教廷派出的祭司。”

刘慈抚摸着银牌,对个十来岁的女童下的手也太毒了,和教廷比起来,她简直可以拿善人奖了。

“他们杀死小丫头后,留下一句魔星已坠才离开的,当时本王亲眼看见一颗金色流星从天而降……刘慈,你要小心。”

银狼的话看似颠三倒四,却叫刘慈心中动荡不堪!

第四十九章 此夜曲中闻折柳(二)

六年前,刘慈带着“返老还童”的稚童身躯通过时空裂缝穿越到异界,落在摩洛克山脉水晶矿山上。

身无寸缕爬出深坑,刘慈在如今居住的千年古树附近发现了黑发女童“薇安”的尸体,面慈心黑的慈小姐在秋风下冻得瑟瑟发抖,不管死人身上的晦气,毫不犹豫将女童身上的复古洋裙扒下来占为己有。

靠着那件蓝色的厚裙子,刘慈撑过了初来异界的秋冬。

而在离石屋几里外,她发现了被野兽啃食过半的成年男尸,捡了一把大剑和几根兽筋。

靠着巨剑,刘慈学会了在深山生火,兽筋也让她套到了在异界的第一只“猎物”。

刘慈能顽强撑过最初一段日子,说来和无名剑士和薇安女童的遗泽有关,直到她后来遇到了银狼,在狼神庇护下才过上真正安稳的日子。

穿越伊始就遇上个和自己身体年岁相当的女童,发死人财捡了衣服和武器,刘慈一直觉得是“巧合”。

但如今狼神却告诉她,薇安女童死在教廷祭司手上,在女童死后,天际一道金光落下,正巧砸在水晶矿山千年古树附近,黑袍祭司们口称“魔星已坠”,才心满意足离开水晶矿山。

年岁相当,同样黑发,彼死己生……一件事可以说是巧合,当所有的巧合都撞到一起,将相关的线索关联起来,事情就变得别有深意了。

魔星已坠。她在意的是这四个字。

四个字在刘慈看来分明有两种情况,一是被黑袍祭司们追杀的女童薇安死了,教廷认定的“魔星”自然坠落。

二嘛,根据刘慈当时爬出的土坑深度来看,只有巨大的冲击力才能造成,她现在是从天而降的——正是包裹在金光中的,才会被银狼认为是金色流星吧。

坠落的人是刘慈,那“魔星已坠”四字,是不是也可以解释成刘慈的到来?

教廷是个凌驾于魔法大陆王权以上的庞然大物,它若是将刘慈认定成“魔星”,那就意味着刘慈的未来被蒙上了巨大阴影。

刘慈没什么大志向,她努力修炼是为了生存,为了过更好的日子,为了重新拥有华服美食的享受,为了让自己不被魔法大陆同化,在这魔法与剑的世界,留下属于刘家嫡次女的影子。

但银狼今晚将话说通透,一下就引起了刘慈的警觉。

一日不弄清教廷的态度,便宛如利剑悬挂在头顶,让刘慈睡不安稳。

相处几年她一直觉得狼神听呆萌的,现在看来,人家分明是大智若愚嘛。大概她没有心生去意,银狼也不会用警告她教廷的存在吧?纷繁的想法在脑中转了弯儿,刘慈将手中摩挲的银牌收了起来:

“放心吧狼大,遇见教廷的人我会低调的。”

从刘慈嘴里说出“低调”两个字,银狼有大半不信。若没见过那恣意放纵的刘慈,它还真以为她如同初遇时是个老实小厨娘。相处几年银狼也算看明白了,这丫头别看平时里好说话,其实骨子里比魔兽还傲。只是人类的狡猾让她有“看人下菜”的天性,实力低微时还会装装老实,将一身骄傲暂时收起来。

若不是这几年它对刘慈是真好,银狼百分百确信这货离开它后就撒丫子跑远再抓不回来。

让刘慈对谁奴颜媚骨讨好,根本就不可能嘛!所以一遇到谁恶意欺压她,刘慈现在说要低调,到时候多半还是会暴起反抗的。

银狼叹气,对刘慈离开摩洛克山脉步入人类社会的前景很是忧虑。

“还有那个红发矮个子,一定不能让他活着走出摩洛克山脉,我替你解决他。”

见刘慈打着哈欠有了困意,银狼又想起一事儿。

刘慈点头,她和银狼想法一样,杰夫太能忍了。此前“屠杀夜”,莉迪亚四人在古树下躲避,杰夫被留在了麦田以外范围,刘慈又故意让莉迪亚只端出四人食物,这人能厚着脸皮一直呆在冒险小队不翻脸,韧性出乎刘慈意料。

对别人狠的人并不可怕,对自己狠的人将来必成大患!华夏历史上鼎鼎有名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流传几千年,对于杰夫刘慈自然不会大意。

不过自己早就放话不会为难杰夫,灭口一事若刘慈动手,留下蛛丝马迹,今后不免在冒险小队心中留下芥蒂。

由狼神出手,当然万无一失。

清冷的月光从水晶窗户中照进来,拔步床一侧镂空的精美图案若隐若现,银狼对她好得真是没话说,事事都为她考虑,冷心冷肺如刘慈都不禁动容。

再在摩洛克山脉呆的几年,恐怕自己的锐气都要磨光啦。

…………

突然获知自己和教廷认定的“魔星”扯上关系,刘慈也忧虑,不过以她性子,第二天起来时就将教廷的威胁抛在了脑后。

为了不一定会发生的事让自己放弃此时的悠闲日子,未雨绸缪也不用这样严重。

许是莉迪亚回去后将“玉兰冬笋”的事儿讲了,这几日山姆大叔总用极其幽怨的眼神望着她。

被中年秃顶大叔用如此炙热的眼神凝望,面黑心厚如刘慈也扛不住啊!

就算无视山姆,另有年轻魔法师乔治躲躲闪闪的偷看,刘慈太熟悉了,从前一起混迹纨绔圈的周公子也爱用同样的眼神偷瞄她。刘慈一直以顽主头领自居,类似周公子之流刘慈一直当成跟班看待。不过有时跟班太黏人,慈小姐就不太乐意了。

乔治那是什么眼神,难道真是因为没吃到“玉兰冬笋”?

刘慈想了想,带着阿诺德去了当年她发现竹林的地方,灵气冬笋他们是别想了,普通笋子嘛,倒是随便莉迪亚几人折腾。

冬笋就是吃个鲜嫩,春笋倒是可以用来做笋干,刘慈让他们别将笋子挖断了生机,示意莉迪亚他们等春天时可以带些笋干上路。

莉迪亚借厨房试验了两回“玉兰冬笋”,步骤明明一样,“玉兰”雕刻时就没把握好,蒸好后真是惨不忍睹。

女队长总有明白,她的基本功还差得太远,越级挑战厨艺太不智了。刘慈说自己刀工练了有六年才随心所欲,莉迪亚若有所思,难道这就是刘慈作为大剑师的心得?

刘慈被金发美女热切的眼神看得心里发毛,心想冒险队的所有成员都越来越怪了啊。

如果刘慈得知莉迪亚想法,铁定会吐血不止,她的所谓“剑术”,那是修真和体术双重加持下的产物。六年不间断的打坐修炼,风雨无阻体术基本锻炼,不是提菜刀提出来的玩意儿,莉迪亚果断是只见贼吃肉不见贼挨打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

刘慈让力大的阿诺德将她窖藏的大部分红薯和山芋都磨成粉,不下雪的日子放到屋顶慢慢晒干,被她收入莲池空间中。

莲池空间仅能储存灵气物品,并不具备蔬果保险功能。红薯粉和山芋粉显然比新鲜红薯和山芋更能存放,留一些做种足以,其他还是磨粉晒干了保存稳妥。酿的酒也是问题,好不容易有了几年的纯酿,刘慈自然舍不得丢弃。

可是陶土罐子是带不进莲池空间的。

刘慈想来想去,将主意打到了如今蔚然成阴的竹林身上。

……那个谁,你可会作竹桶啊?

第五十章 此夜曲中闻折柳(三)

哪怕在地球联邦,“篾匠”这种工种也早就消失了几千年。“竹”其实一身是宝,除了竹笋可以食用,竹身可做造纸原料,做建材,可编篮筐,烂糟糟的根部在巧匠手中也能成为“根雕”工艺品。

刘慈有《齐民要术新编》在手也没用,木桶她全是用百年大树直径大的部分掏空做的,竹桶却需要竹片拼接,如何将那玩意儿弄得不漏水对她而言是个很有技术含量的难题。

山姆大叔愁死了,魔法大陆就没有使用竹器的习惯。木桶他倒会,但要用到铁钉和铁丝圈儿,全用竹子材料?

少言寡语的阿诺德琢磨了两天,做了个用竹钉固定的“桶”,刘慈一拍脑袋,想起小时候看过新纪元前的华夏老电影,竹子劈成篾条,再划成两层,外面带青色那层用火烤过,既韧且柔,不就是能取代箍桶的铁丝圈儿吗?

只取老竹近根部分,扫荡完竹林,刘慈也得到了二十来个大竹桶。葡萄酒用橡木储存最佳,为了能将酒弄进莲池空间,她退而求其次选择竹桶。用玉米酿的烧酒她只装了一桶,剩下的全是历年积攒的山葡萄酒,粮食酒醇香辛辣是狼神最爱,刘慈本来就没打算要带走。

早前养的野猪被杀了宴请魔兽,牲畜圈里还剩奶牛、鹿、山羊和鸡兔。

鸡要下蛋,兔子长得也极快,两三个月就能养一窝。日子一天天过去,风雪天气越来越少,渐渐见晴,地上的雪层厚度没有见增加,刘慈知道离雪化之时已经不远了。

红薯和山芋、玉米。黄豆等物,历年积攒的酒,都被刘慈转移进了莲池空间。

地里的小麦生长期缩短,冬季已见麦穗,收完最后一桩小麦,就是启程的日子。

每逢大晴天,莉迪亚几人脸上的笑容总要真诚几分,气温渐暖,他们居然真的在摩洛克山脉平安渡过了冬季!虽然要走出山脉同样危险,但莉迪亚几人心中都有了希望。

与冒险小队的喜意相反,刘慈心情是沉甸甸的。

不再下雪时,刘慈让阿诺德和山姆将牲畜除了鸡全杀了。

千年古树四散延生的树枝上挂了一块块腌肉,割成小块的肉全部用香料和盐腌过,一部分五香味一部分香辣味。老实的山姆大叔埋头苦干,外粗内细的阿诺德却在猜测,刘慈将牲畜全杀了的原因。

雪天温度不够,吹干了血水的牛羊肉最后被摆在大石板上,下面昼夜不断燃烧着小火烘烤。

要走出摩洛克山脉不是易事,女队长莉迪亚受了启发,也学刘慈开始做肉干。

在拿女人当男人使,男人当牲畜用“刘扒皮”的磨砺下,只会用剑的莉迪亚厨艺有了质的飞跃,做起肉干来似模似样,阿诺德和山姆大叔猎杀了两头鹿,几人依样画葫芦,在刘慈的肉干“收获”后,冒险队也存了不少干货。

刘慈心情的沉闷无处发泄,做竹桶后还剩下许多细竹,她选了一节做了只洞箫。

调音较音,箫声断续呜咽,夜深人静时,连粗神经的莉迪亚都能察觉箫声中刘慈情绪波动起伏。

银狼王神出鬼没,来石屋的时间少了。

某一日刘慈发现屋后池塘边移植的绿柳绽出了新芽,她才忽而惊觉,覆盖了摩洛克山脉一整个冬季的积雪已经融化的差不多了!

屋前麦田金黄,根部还残留着未完全融化的白雪,金白相错,是莉迪亚几人不曾见过的奇景。

“你们走之前,总要帮我收了这些小麦。”

刘慈收起摆弄的洞箫,对莉迪亚几人提出最后的要求。

春天悄然而至,女队长连续几日欲言又止刘慈又不是没看见,冒险小队是不知道怎么开口辞行,由刘慈提出来真是皆大欢喜。

几亩麦田,阿诺德和山姆大叔不用一天就收割完毕,脱粒归仓那晚,“吝啬鬼”刘慈不单请他们大吃一顿,席上还有玉米烧酒。

烈酒下肚,山姆大叔大着舌头大赞刘慈是好姑娘。

在摩洛克山脉讨生活的冒险者,不是酒鬼的人少之又少,除了脸皮薄身体差的魔法师乔治,连金发女队长莉迪亚都有好酒量。

少言寡语的阿诺德灌起酒来和喝水没啥差别。

刘慈喝酒很放得开,剑术又让阿诺德和莉迪亚仰望,魁梧汉子其实还挺佩服刘慈,一起喝过酒,又相处了快两个月,那种格格不入疏离感被烈酒冲淡。

小乔治打着酒嗝,绯红着脸:

“您晚上演奏的是什么乐器,真好听。”

刘慈摸出洞箫。

“你说这个?”

乔治点头。

在追求实力的魔法大陆,音乐是贵族的闲暇消遣,乔治在魔法学院见过贵族小姐们吹奏长笛,和洞箫有点像,但一横一竖指法音色都大有差异。

“它叫箫,是我……家乡的乐器。”

和冒险小队相处了两个月,别说刘慈来历,连她姓名都没敢问,一直“您”来“您”去,这还是刘慈首次在几人面前提到“家乡”。

见山姆大叔憋得脸都红了,刘慈以手拂过洞箫一笑,“我家乡有个传说,从前有个叫伯牙的琴师在荒山野地弹琴,砍柴为生的子期竟然从他琴音中听出了巍巍高山和洋洋流水的志向,被伯牙引为知己。后来子期死了,伯牙痛失知音,在他坟前摔琴绝弦,余生一辈子都没碰过琴。留有一曲名《高山流水》,来比喻知音之情。”

莉迪亚四人都出身平民,对乐器了解不多,刘慈言谈中说的“琴”,乔治以为是“竖琴”。

知己既死,摔琴不奏的是古华夏人所提倡的,莉迪亚几人理解不了。

刘慈也知这点,但她说了这些话,并不是给冒险小队听得。

将洞箫一端放到嘴边,刘慈以箫替琴,吹起了流传了几千年的《高山流水曲》。

箫声不如琴音清悦,在静悄悄的月下林中却比琴音有穿透力。音符穿过刚刚绽芽细柳,吹洞箫的人心中有山,听箫音的那位,远在水晶矿山之巅。

相同的曲子,不同的人奏出来,所舒展的胸志也不同。

箫音中有那个向往着异界精彩的刘慈,也有眷恋摩洛克山脉水晶矿山舒适日子的刘慈。

世间千万万人,求得一知心朋友,她已经十分满意了!

箫音渐绝,莉迪亚四人听了一曲《高山流水》不解其味,夜深后趁着月色散去。

留守在营地的红发杰夫一脸阴郁,看见莉迪亚几人回来,马上换了笑脸。

“队长,明天我们是不是要启程了?”

莉迪亚下意识点头,阿诺德却若有所思。

——难道莉迪亚又有了让杰夫归队的念头?这可不是个好主意。

…………

休整了一夜,天蒙蒙亮,莉迪亚和阿诺德三人结伴去向刘慈辞行。

刘慈一脸闲适,煮了一壶山杏奶茶在树下独饮。

莉迪亚脸色郑重:“您对我们的帮助,使小队安全渡过了摩洛克山脉的冬季,莉迪亚.赫拉一定会铭记这份情谊。”

刘慈放下竹杯,眼波一转,“你是不是想说,日后必有重谢?”

莉迪亚一滞,转而耳后一红,刘慈来历成谜,实力也深刻不可测,若不是巧合冒险小队也走不到山脉深处,她就是想要以后答谢刘慈的“援手”,都不一定有机会。

年轻魔法师握拳,“就算莉迪亚姐姐能力不够,我也会努力学习魔法,赫拉家族不会忘记您的慷慨。”

刘慈失笑,二星魔法师的保证并没有多少重量,不过有志气的少年总让人讨厌不起来的。

“你们想太多了,其实我就是想问问,能否和队伍……结伴出山脉呢?”

刘慈丢出的“炸弹”炸得莉迪亚四人发懵。

强大的大剑师要和他们结伴出山脉?!不用老向导山姆提醒,青涩如乔治都明白,小队的安全得到了强有力的保证。

但是刘慈此前压根儿没有表现出要结伴出山的意思。

阿诺德还算冷静,仔细一想,刘慈最近把养的牲畜都宰了做成肉干,的确不太对劲。

“怎么,这个要求是不是太让大家为难了?”

莉迪亚摇头,和刘慈结伴出山,对他们来说只有好处,只是总觉得有种挥之不去的怪异感。

刘慈自顾自又说,“我已经收拾好了,随时都可以出发。”

一大一小两个兽皮口袋,一个装着换洗衣物,一个装着朱砂、盐等杂物,其他东西都被刘慈收在莲池空间,白玉石板上堆放的满满当当。刘慈没说谎话,提上巨剑她就能和莉迪亚四人一同启程。

朝阳破开山间浓雾,照亮了石屋附近。

平整的窗台上放着枝柳条。

折柳送别,对刘慈家乡习俗耳濡目染的银狼由始至终都没出现。

但有些情谊尽在不言中。

于刘慈而言是如此,于银狼而言,同样如此。

第五十一章 在路上

早春融雪,气温比积雪覆盖住山脉时还要冷上几分。

积雪融化山路泥泞不堪,要寻个过夜的营地都不容易。清晨,背风不积水的阔叶林稀疏处,燃了一夜的火堆还余烟袅袅,只需用树枝轻轻拨弄,木炭就能再次窜起火苗。

从小溪里打几囊水,倒在小铁锅中烧开,将储备的肉干放到沸水中煮软,喝一碗热腾腾的肉汤,连肉带汤,不仅能果腹,较硬的手脚很快就舒展开。

和冒险小队同行半月,刘慈每日的早餐也是如此,她的肉汤中会多些酸菜干蘑菇调味,大体上和莉迪亚几人的伙食没有本质差别。

尽管刘慈已经如此低调,她自己准备的食材还是引起了不和谐的质疑。

将小铁锅洗净,刘慈在溪水边一丝不苟将自己收拾清爽,回来时不出意外果然看见红发杰夫目光躲闪。

走了半个月,离水晶矿山距离渐远。赶路疲惫,冒险小队一路精神紧绷提心吊胆,冬季时在水晶矿石养出来的红润不见了,身上的兽皮衣服也添了新裂口。

因为肉干的功劳,莉迪亚几人十几天里没太为食物分心,将时间尽可能利用在了寻路出山上。

不过五人吃两头鹿,冒险小队储备的食物在今晨已经宣布告竭。

幸运的是随着积雪渐渐融化,在山林间狩猎和寻找食物会比隆冬时更容易。像山姆大叔今晨在溪边汲水时,就抓了几条手掌长的鲫鱼用枯藤穿了腮挂在腰间,预留着中午加餐。

杰夫躲躲闪闪“挑拨离间”,就是因为刘慈随身携带的食物取用不尽,根本没有冒险小队那样的顾虑。

明面上刘慈就只带了两个兽皮口袋,大的袋子装了两套换洗衣服,所以在冒险小队外表狼狈情况下,刘慈依旧白裘胜雪,羡煞几人。小袋子里装了食盐和各种调味料,同样是肉干汤,刘慈那碗总要比冒险小队的鲜美。

那她仿佛取之不尽的食物储备,又装在哪里?

在继怀疑刘慈是精灵族后,杰夫根据自己的观察,很容易联想到因空间系魔法师同样在魔法大陆消声灭迹千年,而越来越罕见珍贵的“空间魔法物品”——根据能储放物品的不同空间大小,其价值甚至还在精灵之上。

杰夫知道刘慈至少是个大剑师,冒险小队靠她庇护会更容易平安走出摩洛克山脉。他没打算劝莉迪亚四人和刘慈在深山翻脸,但多说点挑拨的话,莉迪亚他们和刘慈总会产生嫌隙。

比如刘慈身上带着空间物品,不知道储备了多少存粮,却从来不主动提出要分润些出来,就是杰夫挑拨离间的切入点。

刘慈对红发矮子的行为看在眼中,面对他时毫不掩饰自己的厌恶疏离,至于他的中伤,只当没听见依旧和莉迪亚四人照旧例相处。

说到有见识,中年秃顶的山姆大叔比不上阿诺德,但常年奔波于摩洛克山脉的老向导有自己一套判断是非的标准。

在山姆大叔看来,杰夫那是吃多了撑的。

标准的白眼儿狼啊,在水晶矿山时他起了贪念冒犯了刘慈,大剑师的尊严不容侵犯,刘慈的所作所为以魔法大陆的行事准则来衡量并不过分。刘慈既宽恕了杰夫,矮个子太不知道好歹。

别说刘慈不拿食物出来共享,按山姆大叔想法,五人小队就该将刘慈一路供起来!

作为老向导,他寻找方向,辨认路径很有一套,却比不过在刘慈指点下,半个月中小队直面魔兽的机会是少之又少!

他们可不是年前装备精良,人手充足的中型冒险队伍,进山的目的就是猎杀魔兽。只剩下五个人了,夹着尾巴赶路,活着走出摩洛克山脉都是光明神在庇护……能避开魔兽一波波攻击,大家就能活下去,刘慈给予几人的,并不仅仅是心理上的安全感,而是实打实的指点。

“山姆大叔,多掐几根野葱呀,中午烤鱼时塞到鱼肚子里,能去腥味。”

山姆回过神来,顺着刘慈所指的方向望去,一丛刚刚冒头的青苗躲藏在岩缝间。他上前几步,连着葱头一块儿用手指抠了出来。

加塞小镇也算是汇聚来自帝国各地的居民,活了几十年,偏偏葱和姜的这两种调味品山姆大叔还是在水晶矿山时才第一次见。刘慈教莉迪亚的各种食物作法,别具特色自成一脉,山姆大叔对她的指点很信服。

“您懂得真多。”山姆大叔这话绝对发自内心。

刘慈笑笑不语。

几年前麦苗和韭菜都分不清的废材,照着农书一点点学习,又因在摩洛克山脉中四处历练,就算除去和地球相似相同的物种,对这群山,她懂得的确不比山姆大叔少。

“照现在的脚速,我们还有多久才能走出去?”

趁着莉迪亚几人收拾帐篷整理行囊,刘慈低声询问山姆。

山姆大叔理了理头顶稀疏残留的头发,脸上是显而易见的乐观:“不偏离方向,再走一个月,应该就能到冒险者的活动范围了吧。”

刘慈无语,所谓冒险者活动范围离出口还远着呢!照着山姆所说,要走出摩洛克山脉到达冒险者云集的加塞小镇,岂不是都夏季了?

如果只有她一人,靠着百里神行符,走出山脉的时间起码会缩短几倍,要是哪天有银狼王的飞行速度那就更快了。

有几分后悔和冒险小队搭伴上路,刘慈想了想扭头对莉迪亚说:

“我觉得心里不太踏实,这里说不定是高阶魔兽的领地,我们还是快上路吧。”

实力越高越容易察觉到魔兽的活动痕迹,这是连山姆大叔身为向导都羡慕不来的感知,对于刘慈的判断莉迪亚几人一向很信服。熄灭了火堆,阿诺德和莉迪亚持剑在前开路,杰夫随后,乔治和山姆在队伍中间,刘慈不紧不慢跟在最后。

急行军时,乔治的体力就是拖累,没人指望他能负重前行,行囊基本上全被阿诺德和杰夫分担了。

至于刘慈本人,不管莉迪亚他们是走快行慢,她总能不掉队跟在队伍后面。

不过今天刘慈特意落后了几步,她刚才说察觉到了高阶魔兽的气息并不全是撒谎。

的确有高阶魔兽在往几人方向赶来。

精神波动刘慈却熟的很。

在离几人有两里路左右,咕咕鸟歇了口气,冲着刘慈抱怨:

“你干嘛要和几个人类同行,搞得我们想护送你都不能光明正大。”

精神交流刘慈早就习惯,要是咕咕鸟此刻在她面前,刘慈是要羞它的。离开水晶矿山前,咕咕半夜跑来讹了几坛子“鱼酱”,要不是狼神冷面形象深入众魔兽心中,咕咕鸟还会将主意打到刘慈特意给银狼留下的烧酒上。

听见咕咕抱怨,刘慈奇道:“酿酒的方子不是留给你了,那么多小弟,又不要你亲自动手,等几个月你不就能喝上新酒了?”

两里之外,咕咕鸟扇动着双翅,不紧不慢跟着,说话有气无力:

“山中野果不缺,但果酒酸酸甜甜的,哪里有烧酒够味儿啊!要酿酒就要种粮食,兽神在上,刘慈,你都快把满山的魔兽养成人了……”

刘慈想到咕咕鸟领着一众手下在山脉深处开荒种田的画面,也想发笑。不过咕咕鸟分明是雌性,嫌弃果酒不够辛辣要喝更烈的烧酒,这死鸟是不是太霸气侧漏了?

顾忌队伍中还有个二星魔法师,刘慈和咕咕鸟闲扯了几句就结束了谈话。

这日除了中午休息了一会儿,小队的行速显见提高。

晚上扎营时距离早上出发处,已有隔了两座山。存粮告竭,除了生火,莉迪亚还要分配几人结伴去寻找猎物。

刘慈慢条斯理铺好床铺,在篝火里埋的几个山芋红薯已经半熟。肉干吃得她见到就想吐,从莲池空间中移出半斤面粉,刘慈在竹制菜板上开始合水揉面。

将面团擀开,切成细面条,火上架着的铁锅中飘出腊鸡的香味。

将面条放入底汤,刘慈又打了两个鸡蛋,捞出两大碗鸡汤手擀面,端了一碗给莉迪亚。

腊鸡做汤底的手擀面,散发着咸香。莉迪亚想留给乔治吃让弟弟换换口味,又觉得差别待遇会让队员心中不满,终是接过碗,三两下解决了面条。

等她吃完了,刘慈从火中掏出山芋,用竹条剥去黑乎乎的外衣,一边小口吃着,一边对莉迪亚说:

“我的确带了很多食物。”

莉迪亚还在回味刘慈的手艺,冷不防她突然开口提这问题,顺口接到:“我们并没有觊觎您的食物……”

刘慈摇头,“并不是我小气,只是我每天吃得主食和肉类,得来过程不易,只对我个人有易。就像你吃这碗面,最多味道好点却不会有其他感觉,对我来说却不同……我亲手种植饲养的作物和牲畜,对我而言是很特殊的,这样说来,你能明白吗?”

不打不相识,和刘慈认识三个月,她一直话都不多。虽然对方看上去年纪不大,莉迪亚一直将她当成大剑师崇拜着,心中有敬畏,就会产生距离,这还是刘慈首次对她解释自己的言行。

莉迪亚一时也说不清心中是什么感觉。

除了杰夫,刘慈对四人还不赖,听了刘慈的说辞,她短暂失神后有种恍然大悟。能驱使叫一位大剑师避居深山种地养羊,她觉得刘慈说的很大可能是真的。算起来四人都吃过刘慈亲手做的食物,不管是剑士还是魔法师乔治,对下肚的食材都没有特殊反应,刘慈的说法就得到了佐证。

刘慈护食厉害,或许这些食材能温养她身体?看起来也不像是受伤样子……莉迪亚思维一发散,对这位年轻的女大剑师敬畏中反多了两分同情。

此时阿诺德四人也打猎归来。

被阿诺德和杰夫两人合力拖着一头小牛犊,山姆大叔脸上是满载而归的笑。

本来以为最多打两只山鸡野兔,发现一头趁着夜色去喝水的小牛犊是意外之喜。未来几日都不用担心食物了,黑漆漆的夜里行走在摩洛克山脉范围还真的挺渗人,谁知道会在哪里遇见魔兽,还是跟在刘慈身边有安全感啊!

刚听完刘慈解释,莉迪亚望着杰夫的眼神就没有那么友善了。

女队长在想一个问题,以杰夫的心态,出了摩洛克山脉后,他肯定会对刘慈展开报复。

“精灵族”和“空间物品”的谣言一旦扩散,不仅刘慈有麻烦,几乎团灭的冒险小队,同样没有能力来对抗各方势力的倾轧!

第五十二章 湖边围猎

离开水晶矿山一个月,唯有一次远远和只六阶魔兽狭路相逢,那圆脑袋魔兽和刘慈对峙片刻掉转头自己跑了,相比起来懵懂撞上来的低阶魔兽又有什么好怕的。

一路上走来,竟只有乔治脚上受了伤,还是被树枝绊倒扭的,山姆大叔笑得眼角皱纹全都舒展开了。

刘慈的实力或许还在“大剑师”之上!

这并不是山姆大叔异想天开,连阿诺德都是如此认为。狭路相逢,六阶魔兽避让,这已经超过他们对于大剑师实力的认知。

掉头就走的六阶魔兽要是知道阿诺德等人想法,指不定当场就一口血喷出:刘慈简直就是仗着银狼王威势行事张扬的小人!八卦传了好几年,山里山外,谁不知道银狼王圈养了个“小人儿”。刘慈要离开摩洛克山脉,和她打过交道的高阶魔兽不舍,更多魔兽巴不得这货早点滚出山脉。

兽神在上,您老人家怎么不睁眼瞧瞧,刘慈出山,后面浩浩荡荡跟了一群高阶魔兽护送。逼得它堂堂六阶魔兽遇到个破落冒险队都要避让,兽神何在,这是什么世道啊!

不明|真相的莉迪亚几人对刘慈越发推崇,杰夫脑子转过弯来,突然意识到挑拨刘慈和莉迪亚四人的关系完全没用。

他现在要做的是活着走出摩洛克山脉,再将刘慈身上的秘密捅出去……智商缺陷是硬伤,杰夫后知后觉明白过来,终于夹起尾巴做人,没他在其中挑拨,一时队中气氛无比和谐。

这日行至山脉间的开阔带,摩洛克多变的地貌使刘慈远远望见一个湖泊。

湖边青草菲菲,生机勃勃的春天彻底赶走视野中白雪,晚上睡在帐篷里已经不若一个月前那么冷。

见几头小鹿在湖边低头喝水,山姆指着鹿群附近一丛半人高,高粱杆粗细的植物说到:“是水魔酸。”

说得莉迪亚不由心动。“水魔酸”是种长在水元素浓郁地方的魔药,直接啃食不仅生津止渴,更是少数不需要炼制就能直接作用的魔药,除了止血,治疗魔法攻击的伤处效果显著,是活跃在摩洛克山脉冒险者和佣兵们最受欢迎的魔药,在镇上售价不菲。

冒险小队伤亡惨重,莉迪亚一直在头疼要支付的高额抚恤金。

将“水魔酸”收割虽然不能弥补亏空,莉迪亚觉得带出山脉去,也是笔额外收获。

有刘慈坐镇,小队都觉得很有底气,看湖边鹿群悠闲也不像有危险,动心的不仅仅是莉迪亚。

见几人跃跃欲试,刘慈嘴角抽搐。

“命要比金币重要,别打主意了。”

乔治心中一紧:“湖中藏着水系魔兽?”水元素浓郁却并不活跃,湖畔附近不像是有危险,被刘慈当头泼了盆冷水,年轻魔法师不禁质疑自己的判断。

刘慈却摇头,“我也不知道湖中是不是有危险,不过湖边上……埋伏着起码几十个人!”

此言一出,阿诺德的脸上最先大变。

几十个人?这已经算得上大型冒险队,不动声色埋伏在湖边,连近在咫尺的“水魔酸”都顾不上采集,显然是为了更大的利益。

需要几十个冒险者合围的高阶魔兽……阿诺德看了刘慈一眼,大剑师都没办法解决吧。

莉迪亚咬着牙:“我们快退。”

冒险队伍相互间可没啥交情,一旦踏入对方的警戒范围,就会被对方认为是来哄抢“狩猎目标”的,那么对方要解决的对象,就变成了他们六人。

刘慈几人所呆的地方,距离湖边还有一两千米,因地势多变,恰有天然屏障挡在身前,所以刘慈能发现对方,反之刘慈几人暂时却尚未暴露。

听到莉迪亚想马上离开,杰夫眼神闪烁,也不知在想什么。

刘慈心中冷哼,心中也别有打算。

一旦水搅浑,她趁机也能做些事,所以她也没有立刻赞成莉迪亚。

就在短短两三分钟内,湖畔草原形势就发生了变化。

草原尽头慢慢走来一直独角麋鹿,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心神。

说是麋鹿,它全身洁白无瑕,头顶的独角如花冠向四周散开,阳光下晶莹透亮,像极了刘慈曾在银狼王老巢深处所见那些极品水晶矿……她心中一紧,花冠状的独角美丽异常,分明是水元素浓郁形成了实质。

这是只水系高阶魔兽!

五元素守护魔兽中,狼神居水,那它实力应该在银狼之下,刘慈直觉眼前白鹿就算没银狼厉害,也不比狼神差多远。

实力强悍的水系魔兽,不见得要卖银狼面子,狐假虎威的待遇是别想了。刘慈隐隐有些后悔,浑水摸鱼哪里不能干,瞧她挑了个什么破时机。

白鹿美丽非常,刘慈却不敢动弹。

不仅是她,莉迪亚五人也不敢动。状似无害的白鹿一路走来,众人都感觉到那无言的威压。

高阶魔兽的气势逼得他们浑身僵硬,真不知埋伏在湖边的队伍是在发哪门子疯,这白鹿一眼就是不能惹的对象啊!

伪装埋伏在湖边的冒险队伍,此时其实也吓得不敢动弹了。

特别是稍远处的两个被剑士护住的魔法师,一脑门儿冷汗,禁不住牙齿微微打抖。

比剑士更敏锐的感知,尽管白鹿没有散发敌意,他们已经瘫成一团。

光明神在上,冒险队要围捕的对象,根本不是深不可测的白鹿,而是只六阶快七阶的水系魔兽。出了错……他们还有生路吗?

众人心中莫不祈祷光明神眷顾,白鹿只是打酱油路过,没发现他们,大家相安无事擦肩而过。

尽管,这种可能是太微小了。

近了,一点点逼近。大魔兽闲庭踱步,草丛深处众冒险者惊骇欲死。

刘慈袖中的符箓已捏在手心。

百里神行符,金光符。她还是挺喜欢刚毅女队长莉迪亚的,算了,有机会也扔几张神行符给他们,能不能逃出去就看个人命数了。

和白鹿正面迎战?拜托,那要何等的热血傻缺才能这样干,白鹿又没挖刘家祖坟,刘慈脑袋清醒着呢。

时间凝重,慢的恨不得叫人以秒表计之。

白鹿一晃一晃慢慢走过草丛,鹿群并不怕它,反而略带亲昵拥着它前往湖边。

刘慈没心情感叹魔兽和普通野鹿相处和谐,往邪恶处想,死道友不死贫道,埋伏在湖边的冒险者们暴露了,有了拖延时间的,她反倒可以从容逃跑。

现在只有忍,谁先沉不住气,谁就死定了。

白鹿低头喝水。

湖面春风吹得青草甸荡漾,埋伏在白鹿最近一个冒险者,身上的伪装被突来的湖风掀起,金属卫甲在阳光下一闪,他瞬间面如死灰。

被发现了……

承受着巨大心理压力的剑士终于崩溃,他跳起来,背上滚落带着犹带着泥土的草层,大剑已经往白鹿砍去。

这人死定了!

刘慈突然想明白一件事,狼神能完全掌控一山范围,白鹿没理由察觉不到近在身侧的异常。

是不屑一顾,还是白鹿天性善良要放冒险队一马?她无法得知,刘慈唯一能确定的是,平衡被打破,几十个人估计要团灭了。

白光一闪,她已经在脚上贴了“百里神行符”。

刘慈能想明白,身在局中的冒险队自然也明白过来。

他们别无选择,现在只能战斗。

剑士站了起来迅速围上去,魔法师开始吟唱,不得不说这只队伍杀戮果断,是配合有素的优秀队伍。

“我们快走!”

刘慈袖子一抖,四张神行符贴在了莉迪亚四人身上。

至于杰夫,一想到要伪善得在他身上浪费灵符,刘慈会憋屈到吐血的。

身上奇妙的变化莉迪亚四人自然感觉到了,可他们并没有马上随着刘慈逃离,反而呆呆望着湖边战场。

不远处那倒了血霉的冒险队莉迪亚几人熟悉极了。

不仅熟悉,更恨得咬牙切齿——半年前,偷袭莉迪亚队伍的卑劣小人:火鹰冒险队。

“……可是,金吉拉她们,怎么也在?”

金发女队长莉迪亚眼中闪过迷惘与不解,混战中几个剑士不仅仅是眼熟呀。

第五十三章 剔除

金发女队长莉迪亚做人很有底线,带着些傻气刘慈一直是知道的。

这也是她为什么逃命时刻都不忘扔几张“百里神行符”给莉迪亚几人的原因,正是这妞做人有底线啊。

山姆大叔叫破倒了血霉的冒险队正是几人大仇人“火鹰”,温顺的大魔兽白鹿被他们惹怒,对方注定了团灭下场,刘慈觉得莉迪亚四人完全可以给光明神还愿:大仇居然不费吹灰之力得报了!

瞅两眼还不甩开腿逃命,一个两个像吃了脑残片一样愣在原地是要闹哪样?

莉迪亚眼中迷惘不解:“金吉拉他们,怎么也在?”

在知道莉迪亚口中的“金吉拉”几人是她原本的队员后,刘慈一口血含着吐也不是咽也不愿——真的很想一巴掌拍死关键时刻犯了倔的金发妞,为什么会在?要不就是火鹰冒险队在莉迪亚他们消失时吞并了莉迪亚小队在山脉外的残余势力,要么这几个人本来是“卧底”……果断没有第三种可能。

就在迟疑的短短两分钟,场中情景已是大变。

湖泊草原旁被惊扰的鹿群四散逃离,草丛一片狼藉,火鹰冒险队配合有度,剑士的近身搏击和魔法师的远程攻击契合优良。

劈砍横切,剑士们狠戾攻击,为远处的魔法师赢得宝贵时间。

吟唱结束后火团凭空出现,围猎出了意外,两个魔法师顾不上痛惜魔力,发动的全是大招。

密集的火球接连落下,这还是除了乔治,刘慈第一次看见异界魔法师出手……两个人领口璀璨的“四星”彰显了他们的实力,四星魔法师!火元素在咆哮,芳草萋萋的湖畔草原一片狼藉,火球掠过之处,散发出青草被烤焦的难闻味道。

四星魔法师不是乔治这个刚刚从学院出来的二星菜鸟能比的,哪怕惊鸿一瞥,刘慈也能感觉他们实力不俗。

发动魔法时的吟唱时间更短,聚集魔力很快,既有等级差异,恐怕也有实战赋予的作战经验。

两个不算太年轻的魔法师,明明在白鹿的威压下吓得脸色惨白,还能见缝插针在最恰当的时机攻击,这就是乔治所缺乏的战斗素养。火鹰队很强,怪不得莉迪亚他们几乎在别人手下团灭。

但是他们这次遇到的是白鹿,不得不说真是太倒霉了。

四星魔法师发出的“火球”,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攻击模式。当漫天火球袭来时,火鹰队的剑士们就地滚开躲避,火球哄一声炸开,一张火网将白鹿裹了起来。

细密的火焰网将白鹿紧紧缠住,火鹰队中有人忍不住欢呼,刘慈几人中乔治已经看得痴迷。

时机与配合,白鹿当然不会乖乖站在原地不动,在火球炸开的前一瞬间,白鹿脚下的青草疯长,将其四蹄紧紧缠绕。火魔法是表面的,另一个魔法师退居其次,以木系辅助攻击,才能一举成功。

“大家快齐力杀了魔兽!”

矮小精悍的男人下令,听见剑士们的欢呼声,他没有欢喜,反而眼神阴郁。

他就是冒险队的首领,外号“火鹰”,外表看着不起眼,实则凶悍狠辣,在冒险者圈子中出了名难缠。

众人在火鹰的呵斥下醒悟过来,一举将白鹿擒获,看起来风光无比的魔法,消耗着两位四星法师的大量魔力,被剑士保护下的两个魔法师面如白纸,浑身颤抖,的确支撑不了更长时间。

刘慈见他们合力往火网下的白鹿攻去,下意识摇头:若是趁着方才宝贵时间各自四散逃离,一部分冒险者或许还有生机。但现在么……火鹰队完了。

“莉迪亚,你是要带着乔治和火鹰队陪葬?”

刘慈丢下一句话,头也不回转身就走。筑基期修为和百里神行符加持下,她速度快若箭矢,几个呼吸间就已消失在密林中。

莉迪亚肩头轻轻颤动,刘慈毫不犹豫离开,足以说明此地的危险。

她真的要为了金吉拉几人,罔顾自己几人滞留摩洛克山脉东躲西藏挣出来的一线生机吗?特别是弟弟乔治,年轻的二星魔法师,赫拉家族复兴的希望……莉迪亚一咬牙:“走!”

阿诺德和山姆心中都松了口气。

重视队员的首领当然好,但此时情况和在水晶矿山时又有不同。“大剑师”刘慈能为莉迪亚的选择所触动,大魔兽却不会同人讲道理。

莉迪亚拉着乔治往刘慈消失的方向追去,阿诺德和山姆紧跟其后。

杰夫站在原地眼神怨毒,忽然拔腿往相反方向跑去。

“火鹰,我请求加入冒险队……”他边跑边大叫,生怕被当成是来抢夺猎物的敌人误杀。

加塞镇冒险者圈子相互间比较熟悉,火鹰没想到过了半年还能看见当初从他剑下逃脱的杰夫,见他没有眼色此时突然出现,不假思索就要一剑砍过去,杰夫举着双臂大叫:“别杀我,我有能交换的消息!”

火鹰剑势一滞,两个冒险者上前将杰夫按在了地上,先解了他佩剑。

“你小子命还真大,说吧,要是个好消息,就饶你一次。”

破掉白鹿的魔防还需要一段时间,火鹰对杰夫能好运在冬季的摩洛克山脉活下来也有几分好奇。

用剑尖指着杰夫的鼻子,暗付这卑贱的红发小子若是敢耍他,火鹰一定让他后悔来到这世上!

杰夫正要将他在山脉深处所经历的一切和盘托出,一道白光突然亮起,逼得他不得不闭上眼睛。

一直没太大反抗,显得温顺异常的白鹿似乎终于被激怒,火网下亮起刺目的白光。

亮,且冷。

平静的湖畔上冰纹蔓延,举着剑攻击的冒险者姿势各异,身上覆盖了一层白霜。白霜潮水般袭来,稍远处的弓箭手也随后遭殃。

杰夫脸被踩在地上,大睁着眼睛还保持着张嘴说话的姿势,而他想说的话,却是再也没办法说出口了。

志得意满的火鹰,大概也没料到,会以一种如此突然的方式死去。

他脸上的表情凝固在扭头那一刻。

火网熄灭,“温顺”的白鹿优雅走出,冻结了湖畔草原上的万物。

剑士没能逃脱,弓箭手没能逃脱,射出的箭矢在中途被霜冻,纷纷掉落在地上。四星魔法师也没能逃脱,与剑士和弓箭手不知不觉死在水魔法下不同,两个四星魔法师死前还经历了体内魔力的紊乱,鲜血顺着他们眼耳口鼻流出,死状极其狰狞。

白霜一直蔓延到刘慈几人之前藏身之处才终止。

白鹿鼻子里呼出两团雾气,瞥了一眼刘慈几人逃走的方向,晃动着头顶花冠般的晶莹独角,并没有对逃走的刘慈几人赶尽杀绝。

一切尘埃落定时,芳草萋萋的湖畔草原,只有之前被火鹰冒险队惊扰四下逃散的鹿群是唯一活物。

一片死寂中,白鹿慢慢踱步又消失在草原尽头。

气温暖起来时,冒险者们身上覆盖的白霜会慢慢融化,而他们的尸身,不知会便宜哪些来湖泊饮水的野兽。

摩洛克山脉是淘金地,也是埋骨所。

…………

树枝从脸颊边扫过。

粗重的喘息声,乔治觉得胸腔中火辣辣发疼,偏偏双腿却一反常态,拥有了急行的力量。

直到贴在他脚上的黄纸耗尽了灵力化作粉尘飘散,那种不属于自身的力量陡然被抽空,一快一慢间他无法自如转换,差点被脚下的枯枝绊倒。

莉迪亚三人脚上的灵符也同时耗尽,死里逃生的四人这才捂着跳动激烈的胸口停了下来。

不知是不是追岔了方向,跑了许久都没有看见先行一步的刘慈,直到此时灵符耗尽停下来,四人才有空去细想那明显不属于自身的助力。

“刚才那个,难道是新式的魔法卷轴?”莉迪亚喃喃道。

千辛万苦活下的四人,没有谁是真正的土包子,纸质的魔法卷轴从未听说过——要是纸都能储存魔力,那魔法卷轴的价格也不会一直居高不下了。

乔治喘着粗气,“不是魔法卷轴,奔跑时两腿很轻松,就像人体内涌起无尽的潜力,并没有魔力波动。”

二星魔法师或许对战很菜,但他在魔法方面更有发言权。

乔治的判断为刘慈又蒙上了一层神秘面纱。

当然,与此同时还有四人对刘慈的感激。他们离开没多久,身后就亮起刺目的白光,不用亲眼见证都能猜到湖畔草原那一刻发生了什么,若不是奔跑的速度被加快,很难保证能顺利逃出来。

刘慈以筑基期修为画的“百里神行符”,威效早已不限于百里范围。莉迪亚四人一阵疾驰,离湖畔草原已在两百多里外,一个人能不停歇奔跑出两百里,身体强悍的剑士都办不到,别说羸弱的法师了。

算算时间,却不过只用四个小时,这还是在山林间,换成开阔地带,他们的速度岂不是可以和马匹相较量?

一路奔跑的四人都又累又饿,特别是体质差的乔治需要良好休息。

回想起今天发生的事情,四人都有些沉默。

看上去无害的白鹿,踢到铁板的倒霉火鹰队,出人意料身处敌营的金吉拉几人,突然自寻死路往湖畔跑去的杰夫……每件事对于莉迪亚四人都是不小冲击,更甚者,他们还因此和刘慈走散了。

接受对方的庇护似乎成了习惯,和刘慈才分开几小时,再看周围的密林,好像随时都有魔兽会窜出来,到处都充满了未知的危机。

莉迪亚叹了口气,年龄不大的“大剑师”,竟让她形成了依赖和信任,这真是前所未有的感觉。

第五十四章 野菜宴

刘慈此时其实离四人并不算远。

十来里路的距离,她甚至还落后于莉迪亚他们。

“杰夫死了?”身边围着几只飞行魔兽,刘慈扭头问咕咕鸟。

惊魂未定的可不止是莉迪亚四人,几只魔兽现在小心肝还砰砰跳。树立的影子,兽留的名儿,刘慈不知道深浅,咕咕鸟它们一想起方才和白鹿狭路相逢,小心肝就不受控制噗通噗通乱跳。

听到刘慈询问,咕咕觉得自己表现的太丢脸,马上做出镇定的模样使劲点头:

“不止是那个红发矮个子,所有人都死了。”

刘慈盯着呼吸急促的咕咕鸟若有所思:“那白鹿在摩洛克山脉很有名?”

咕咕鸟急得用翅膀捂住了刘慈的嘴,贼眉鼠眼打量了周围的环境一眼,才压低了声音嘱咐:“这位大人脾气不太好,你说话要小心点。”

鸟翅膀上还残留有鱼腥味,该死的咕咕不知道几天没洗澡了,熏得刘慈差点忍不住吐了,没听清楚它说了什么就赶紧点头。

咕咕鸟这才放开她,眼珠子一转换了个话题:“你终于决定放弃那几个麻烦的人类了?”

刘慈没否认也没承认,丢下一句“再看吧”,让咕咕鸟乐了好久。

“你早该让咱们护送你嘛。”

光明正大当刘慈的保镖多好啊,不单能让银狼王欠人情,刘慈不是小气的人,一路上怎么也得照管它们的伙食吧?想到美味的全鱼宴,咕咕鸟嘴角不由挂上了透明银丝线,一时连遇上白鹿的事情也没那么闹心了。

几只飞禽魔兽都跟着咕咕傻乐,看得刘慈真想一掌拍死这些吃货。

不过这样一闹,刘慈也就忘了询问白鹿的事,日后因此为她带来了大麻烦。

刘慈一向言出必行,还真如咕咕鸟所想的,没有再主动去找莉迪亚几人。不过四人小队每日启程,刘慈就晃悠悠跟在身后,对方扎营她也停下来休息,看上去没有全然放弃四人小队。

受莉迪亚几人脚速限制,刘慈行程也不快,咕咕鸟很满意——按它的想法,永远走不出摩洛克山脉才好呢,刘慈就能给它做一辈子美食啦。

春意正盛,摩洛克山脉地势多变,物产丰富,几乎包罗了魔法大陆大部分动植物。

水里游的,天上飞的,地上跑的,还有各种野菜,春季的山林间蕴藏着丰富的天然食材。林间品种丰沛的各种菌类还在等待夏雨滋润,各类野果树繁花正茂。

出了山脉,要在人类社会生活缺不了金钱的支持,特别刘慈还是性喜享乐奢靡的。

在咕咕鸟的建议下,她在日常行路时会分些心神来注意沿途环境。有几只魔法帮忙,刘慈很是发现了些比较值钱的魔药,她也不贪心,只选些容易携带又价值不菲的魔药,装满了一只兽皮口袋就不再多采。

摩洛克山脉被魔兽认为是兽神对族群的馈赠,所以人类冒险者每年进山猎杀魔兽,搜刮魔药矿产才会引起魔兽和人类的冲突。咕咕鸟是知道魔药在人类社会价值的,见刘慈没有仗着银狼王就行事不知分寸,对她多了几分真心亲近。

魔兽表达亲近的方式很直白,落在咕咕身上,就是从前还会忌惮银狼王对刘慈没有多闹腾,现在整天都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了。

“如果你现在闭嘴的话,我可以考虑弄个新食物给你吃。”

数理,数理,咕咕你真的看不见另外几只魔兽包括她一听到这两字是有多头疼吗?特别是魔法大陆的数理是因为魔法卷轴在畸形发展,矩形阵需要大量的运算,让刘慈十分头疼。

大宇宙时代背景下,刘慈虽然懂得不少,但生活中人人都有智脑辅助,哪里需要她一个不从事学术研究的人去亲自计算?

再说大宇宙时代的研究方向,和魔法大陆上的学者们的数理,不说南辕北辙,前者包含太广,后者只在追寻某一分支。

说到“吃”,咕咕鸟心中衡量一番,忍痛暂时放弃了讨论。

今天不知何故,莉迪亚四人扎营颇早,此时正是日头刚西斜阳光大好,山林间光线充足,刘慈的确发现了好东西。

一棵香椿树。

香椿的嫩芽带有一种特殊香气,和鸡蛋搭配是一绝,刘家老太爷就极喜欢这道小菜。

刘慈还吃过香椿煎饼,非常朴实却打动人心的美味,远比什么鱼翅燕窝更让她怀念。

春季到处都是野菜,见天色还早,刘慈干脆带着几只魔兽在山林间忙碌了起来。

采摘了香椿的嫩芽,发现了肥美的蕨菜,细细嫩嫩采起来十分麻烦的荠菜,还有“长寿菜”之称的马齿苋……不用刻意去寻获,有植被的地方就有这些野菜。

刘慈准备做顿野菜宴。

咕咕鸟看着一蓬蓬青绿的野菜,脸都忍不住发绿。

刘慈做的素菜也很好吃,被银狼王不齿的“豆花”就是个先例。但想到全吃“草”,它心中的期待就少了几分。刘慈看穿它心思,叫它去捉些鱼虾回来。

咕咕鸟立刻就振奋了。

趁着咕咕鸟率领小弟前去捕鱼,刘慈也忙碌了起来。

搭灶生火她做的很熟,没有锅具削两口石锅便是,至于水源更好办,她从前练手的“初级聚水符”很少用上,空间里丢了一大堆,刘慈压根儿就不担心水源短缺。

很奢侈用灵符作用下的“无根水”清洗了采集的各种野菜,刘慈开始做野菜宴。

先从空间取了一部分面粉出来,合水揉面,一部分揉成面团,另一部分却打入鸡蛋调成了面浆。锅里烧着的水,泡了几挂腊肉熏鸡。

刚将香椿切碎,咕咕鸟携小弟带着鱼虾而回。

“时间刚刚好。”

咕咕鸟捉了七八条鱼,早在溪边就开肠破肚收拾好了,刘慈二话不说拿姜汁和盐腌了,从空间里取出去年晒干的荷叶用水发着。

河虾个头顶大,她只取虾仁,和肥猪肉一起剁碎,荠菜切的细细,调成馅儿料包三鲜饺子。

荠菜又叫地菜,早在古华夏春秋时的《诗经》就有“其甘如荠”的呤咏,清炒吃着有些寡淡干巴巴,和肥肉一综合就是难言的美味了。

包好了虾仁猪肉荠菜馅儿的“三鲜饺子”,咕咕带回来的鱼也差不多入了味。

刘慈只将野葱塞到鱼肚子里,淋上酱油就用荷叶包上上锅清蒸。咕咕爱吃辣,她还特意煮了一分水煮鱼。

蕨菜焯过水,撕成细条,腊肉切片下锅爆炒,只放蕨菜和蒜瓣,清香原味,看得咕咕鸟在一旁不住咽口水。飞禽小弟们很有眼色烧火打下手,刘慈只管掌勺,一桌“野菜宴”很快就有条不紊完成了。

香椿炒鸡蛋,香椿煎饼,荠菜三鲜饺子,野葱清蒸鱼,水煮鱼片里放了清热的“婆婆丁”,凉拌的酸辣马齿苋,蕨菜炒腊肉,熏鸡用春笋清烧。

菜色虽清淡,却更好突出了野菜的鲜。

咕咕鸟的飞禽小弟们和刘慈也混熟了,一人几魔兽,吃得心满意足。

美食能让人心情愉快,魔兽们都觉得和刘慈相处愉快极了,刘慈也被几只飞禽逗得大乐。

这种欢快一直到监视莉迪亚四人的魔兽传回来消息,才让它们从打闹中安静下来。

听完了传讯,咕咕鸟扭头看刘慈,一副你说现在怎么办的表情。

——刘慈觉得它看热闹的心情居多,巴不得莉迪亚四人出点什么意外才好呢。

第五十五章 四人小队失踪

因湖畔白鹿事件与刘慈走散的莉迪亚四人小队现在的确出了点小意外。

事实上华夏有句老话“由俭入奢易,由奢入简难”很对景,在和刘慈分开后,四人立刻尝到了在摩洛克山脉讨生活的艰辛。

他们太弱了。

并不是说小团队就不能进山,只是没有组织的冒险者会很安分呆在摩洛克山脉外围,莉迪亚四人却是由内往外走,每走一日固然离逃出生天近一步,失去刘慈庇护,危机四伏的山脉林地让他们行动受制。

魔兽只是一部分缘故。地貌多变的摩洛克山脉孕育丰富的物产,有时一株毫不起眼的藤蔓都能叫人丢掉性命。

山姆大叔作为冒险队外聘的向导,从十几岁第一次跟着父亲进山,二十岁上老山姆死在山里,山姆就开始独自在摩洛克山脉讨生活。

一开始是山姆腆着脸寻找小冒险队合作,在山脉外围打转。

干了这行三十年,变成了中年大叔,他在来往加塞镇的冒险圈子里也小有名气。别看山姆大叔跟莉迪亚的队伍混在一起,不是没有大型冒险队相邀,他是年纪大懂得惜命,不愿随大型冒险队深入山脉,才挑中了莉迪亚这支规模不大,口碑却很好的队伍。

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正因为实力不强,才被火鹰盯上,莉迪亚的队伍几乎团灭于摩洛克山脉。

这么个人过中年,有点小成算的老向导,一直认为自己对打了几十年交道的摩洛克山脉还算了解,去年冬天阴差阳错迷路越走越深,发现了在水晶矿山独居的刘慈开始,山姆大叔一些认知就被重组了。

摩洛克山脉是炼狱不假,但实力足够强大的人,却能在山中来去自如。

他将受银狼庇护的刘慈当成了神秘大剑师,若不是刘慈看上去年龄太小,山姆大叔甚至会猜测她是不是凌驾于魔法大陆诸多势力上的“贤者”。

呆在刘慈身边的日子太安全,让莉迪亚几人产生了依赖和惰性,也让山姆大叔对自己变得不自信。

和刘慈结伴同行时,一切都不用担心,因湖畔白鹿事件失散后,指路的重担又落到了山姆大叔身上,情况一下就变得艰难起来。

四人可以说是生死与共,莉迪亚三人对山姆大叔信任有加,他这个老向导却觉得压力很大。

失去了刘慈的庇护,以四人的实力在山脉深处晃荡,受到魔兽袭击那是必然的。

高阶魔兽不至于遍地都是,实际上对没有补给的四人来说,五阶魔兽就代表着有危险。

一个完整的冒险队,不需要过多人马,但进攻相搏的剑士,吸引仇恨值的辅助弓箭手,和远程攻击的魔法师,缺一不可。

除了向导,冒险队里的每一个都需要参加战斗,从来不养闲人。

莉迪亚四人中,能真正参加战斗的,只有她和阿诺德两人。

二星魔法师起不了大作用,大多数时候反而需要莉迪亚分心去保护,至于山姆大叔,一到战斗时刻就需要他自己负责安全了。

所以莉迪亚四人日子过得甚是艰难。

这日因为她下令扎营特别早,远远跟着的刘慈也随之停下,并有闲心做野菜全宴。

负责暗中观察四人小队的魔兽灵智初开,只知道四人小队停了下来,没有其他魔兽威胁,以它的智商想将事情详细描述清楚是不可能的。

实际上莉迪亚是被迫下达了扎营命令。

一旦缺少了自信,行事反而更容易出错,所以山姆大叔犯了一个比较低级的错误。

为了加快脚程,山姆大叔做出了一个错误判断:试图从地势开阔的山坳芦苇荡中穿过,不必翻越山峰,时间自然就缩短了。

开阔地带没有遮掩,很可能成为魔兽围攻的对象,但是摩洛克山脉中处处都有危机,翻越山峰也容易闯入魔兽领地。再说山姆大叔挑的时间是正午,兽类最是慵懒犯春困的时间段,莉迪亚认为值得冒险。

四人小队小心翼翼出发了。

芦苇丛生的开阔带除了不时被惊奇的野鸭鸟类,的确如山姆大叔判断一般是没有魔兽的。

若说有什么不满,除了栖息在芦苇荡中的鸟类产生大量粪便,让没怎么吃过苦的年轻魔法师乔治面无血色外,莉迪亚三人对此都恍若未闻。

冒险者在摩洛克山脉淘金,像火鹰队那样埋伏在芳草茵茵湖畔草原的机会很少,有一次为了躲避魔兽,莉迪亚就带着队伍在臭泥潭里藏了整整三天,踩着鸟粪过对她和阿诺德包括山姆大叔而言毫无压力。

芦苇每年四月才发芽,此时的芦苇荡中头年的黄叶枯干居多,早被风吹折了倒在地上。

今年新发的嫩叶稀稀疏疏刚抽出,并不足以照成视野上的障碍,这也是山姆大叔放心选择这条路的原因之一。

但他忽略了一个问题,山姆中没人烧毁或采收的芦苇荡不仅是去年的枯叶,年复一年倒塌在地的枯叶积累,将一片险地伪装成了平地。

他们以为自己在绕着水源走,却不知脚下枯叶交纵的地面若不是泥地,又哪里能长成一片茂盛芦苇荡?

野鸭鸟类被惊飞,芦苇丛中多处需要无主的鸟巢。

有些鸟类已经开始产蛋繁殖,乔治一路上捡了一兜鸟蛋,少年觉得鸟粪的恶臭似乎也不那么难闻了。

然而在他探着身体去取芦苇丛中一个鸟窝时,他发现脚踩着的地面在下陷。

惊慌下之前收集的鸟蛋掉了一地,脚下地面瞬间变成吞噬万物的魔鬼,若不是阿诺德手急眼快一把抓住乔治,少年已是陷入了沼泽泥潭中!

莉迪亚惊魂未定停下脚步。

四人已经快将芦苇地走完,前方就是山坳的出口。

突然意识到原本安全的地带变成了沼泽地,莉迪亚不禁和山姆大叔面面相觑。

“不能再往前面走了。”

在阿诺德和莉迪亚两人努力下,才将乔治从泥潭中拔出。年轻魔法师袍泽污秽,泥浆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淹没了他大腿,直往腰部蔓延。

这次掉下去的乔治,阿诺德和莉迪亚能拉他出来,若是阿诺德和莉迪亚掉进去,靠山姆大叔这个向导,和体质赢弱的乔治,只能四个人都被牵连进去。

阿诺德说不能向前走,莉迪亚也赞成。

可是回望来时的路,看上去没有个体差异的枯黄枝叶遍地,和影影绰绰的新嫩长叶,哪里又是他们来时的方向?

莉迪亚四人不得不停下来。

这举动给了刘慈以为他们今日早早扎营的错觉。

在刘慈一根根摘着荠菜,咕咕鸟幸福捕鱼时,莉迪亚四人被困住了芦苇荡中,忍着积年鸟粪的恶臭,在思索着对策。

刘慈和魔兽们心情愉快将野菜宴上的菜品一扫而光,众魔兽围着火堆在听刘慈古华夏名著《西游记》,正听得入神,负责监视莉迪亚四人的魔兽急匆匆飞回,磕磕巴巴汇报:“那几个人类……不,不见了!”

不见了?

不管是遇到魔兽还是遇到人类,还是不小心被摩洛克山脉中的毒物所伤,这些事情刘慈都能理解。

但四个大活人凭空消失就让她也惊讶了。

怎么会不见了。

不理会咕咕鸟幸灾乐祸的表情,刘慈让浑身漆黑,最适合夜行隐踪的五阶魔兽罗布拉罗鸟“讲述”当时详情。

五阶魔兽的表达能力极差,刘慈只抓住了些关键词。

芦苇荡,突然消失,没有魔兽痕迹。

她在莉迪亚几人身上花费了不少心思,就这样凭白不管,有些可惜。

而罗布拉罗鸟的描述,同时引起了刘慈的兴趣。

不顾咕咕鸟的劝阻,在“百里神行符”作用下,刘慈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赶到了现场。

眼前一片冒着气泡的泥浆地,一见就是毫无遮掩的沼泽,哪里有罗布拉罗鸟所描述的鸟类栖息地?

绵延沼泽尽头,是幽深无光的空洞。以刘慈远超过的常人的目力,也无法看清沼泽到底有多广,那一端又是个什么情况。

静心感受了一会儿,魔法元素并无异常,正如罗布拉罗鸟所说没有魔兽作怪痕迹。

那沼泽的尽头到底有什么?

刘慈睁开眼睛,望向沼泽尽头,那里好像有什么存在,吞噬了所有光源,是她从未见过的绸黑夜色。

第五十六章 童话森林的法师塔

“咕咕,你就不好奇,一片芦苇荡突然消失,四个大活人也突然消失吗?”

刘慈的口气很像诱惑小红帽的狼外婆,咕咕鸟被她说的百爪挠心。

魔兽的日子很枯燥那是众所周知,不然银狼王也不至于变成个冰山脸,咕咕鸟也不会将多余的精力投入到数理学中搞得半疯半癫。理智告诉咕咕鸟,刘慈的建议可能会使她身陷危险,但魔兽若真有很强的理智,估计兽族早就势如破竹攻入人类城镇做这魔法大陆的主宰啦。

被刘慈说得心动,在小弟们面前咕咕鸟怎么肯服软,最终同意了刘慈的计划。

莉迪亚四人是在走到一半时消失的,刘慈准备原路走一遍。

冒起气泡的沼泽地恶臭难闻,按说以咕咕鸟几禽的力气,虽双翅不够宽大无法让刘慈坐在背上,衔着她过沼泽地倒没有太大问题。只是刘慈早年被银狼衔着飞了几次,对那种感觉深恶厌绝,不由分说就拒绝了咕咕的提议。

她进阶筑基期时间不长,假以时日体内灵力能画出“御风符”了,“飞翔”就不是什么难题——可怜刘慈得到的修行传承只有练气诀和符箓,连基本的五行术法都没有,不然堂堂一个筑基修士还靠双腿在深山老林步行,真是丢死个人。

刘慈开始想用个筏子撑过去,砍树的时候觉得太麻烦,其实用两个质量轻而光滑的木板绑在脚下也行的吧?反正滑雪就是这原理。

咕咕鸟有些惊讶看着刘慈提着巨剑在林子里转了一圈,选了棵材质轻的树,三两下削成两段长而窄的木板。

刘慈还顺手削了两根竹竿,自己踩在木板上用山藤将双腿固定。撑着竹竿往沼泽地里一点,身子微微蹲下向前倾,简易雪橇板在沼泽地里划出了一丈多远。

咕咕鸟几禽飞在刘慈头顶上方,警惕打量着周围环境。

冒着气泡的臭沼泽随时有化成大嘴将人吞噬的压迫感,刘慈一路划着,除了她和咕咕鸟几禽的动静,四周静悄悄无声息,大晚上连鸣叫的小昆虫都没一只,换了其他人心理压力不知道有多重——刘慈某些方面的神经线条不是一般粗。

出乎意料,给人感觉很不好的沼泽地却并没有发生任何危险。

尽管沿途安静压抑,刘慈平安上岸,扔掉了木板和竹竿后,顾不上沾了沼泥的裙摆,四周环境让她格外不舒服。

抬头明明还能看见天空中挂着的月亮,这里却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严丝密缝不见一星半点儿光线。

春寒料峭,冷气袭来,刘慈觉得鼻子发痒,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刘慈衣袖一抖,一张“初级火雨符”被扔了出去。原本密密麻麻的火雨只稀疏下了几点就无风自灭,是从未有过的情况,不过短暂的光芒也让刘慈得以窥视前方的境况:居然是原本该长在沼泽地上的芦苇荡!

一直很镇定的刘慈都不免有几分惊悚,魔兽行事一向直来直去,像这样的手法反而让人猜不到来路。

咕咕鸟早就不耐烦,招呼小弟往前面飞去,却砰砰几声响,咕咕一鸟当先,似撞到了看不到的墙壁被生生弹了回来。

“摩洛克山脉怎么有这种地方?”

咕咕揉着头问刘慈,她同样无解,只有摊手。

咕咕鸟眼珠子转了转,不魔疯时它智商还是很高的。

“刘慈,我们还是回去吧。”它真心觉得最近运气不太好,莫名其妙遇见白鹿,现在又来到这鬼地方,阴深深像亡灵法师最喜欢的墓地,让它浑身不舒服。

没有元素波动,却有一道看不见的“墙壁”,和水晶矿山的结界一样吗?

刘慈扔了个石头过去,没听见落地的声音,却的的确确穿过了“墙壁”没有弹回来。

难道只有魔兽才没办法通过?

她上前几步,摸索着前进,在咕咕鸟被弹回来的地方,确定是毫无阻隔。

正要回头与咕咕商议,却发现眼前的情形忽然变了。

不是火雨符照亮时所看见的芦苇荡,而是光线朦胧的森林。

月光似乎比外界更亮,有些潮湿的树下长着一丛丛斑点蘑菇,深林里飘荡着花香,几只鸽子扑腾着翅膀飞上枝头。没有半点摩洛克山脉的杀戮气息,柔和的光线一束束穿过繁枝缝隙,刘慈看见灰尘在光线中游离,大树根部覆盖了苔藓,温顺的梅花鹿躲在树后躲躲闪闪看她。

身后早没有咕咕几禽的身影,她看着脚下蜿蜒的小路延生到远方,突然莫名想起小时候嫡姐讲的童话故事。

被继母抛弃在深林中的小姑娘,将面包屑沿途洒下想要做标志,却被鸟雀啄食,最终找不到回家的路……摩洛克山脉中居然还藏着这样一处地方?

她不由自主沿着小路走了下去。

而看不见的“墙壁”以外,刘慈一眨眼就消失不见,让咕咕鸟头皮发麻。

它心里估算着落跑的成功率,觉得自己异常悲剧。

完了,完了,它一定会被银狼王做成烤鸟肉的==!

“你们几个守在这里不准离开!”

试了几次的确进不去后,咕咕鸟煽动翅膀飞走,它记得这一带是个六阶魔兽的领地,在通知银狼王之前,先找那魔兽问问情况吧。

…………

刘慈就算知道咕咕鸟的担忧也没办法,她是进来容易,压根儿就没找到出去的路。

只有一条森林小径,引得她沿路走下去。

走了好一会儿,当地势豁然开朗时,刘慈发现了一栋建筑。

大块的石砌,圆柱尖顶,像古堡,又类似古华夏建筑风格的宝塔。圆不溜秋的墙壁上开着几个洞估计是窗户,整个圆塔高十几米,耸立在原本不会有人烟的摩洛克山脉森林中。

塔外围着一圈铁栏杆,斑斑锈迹看上去年代久远。

缠绕着栏杆上的藤蔓像蔷薇花,已经有花骨朵率先绽放,为这黑黝古旧的石塔带来几分生机。

如果是咕咕鸟在此一定会大惊小怪,这破败古旧的建筑,却是一栋“法师塔”——法师塔不同于异界一般建筑,每栋法师塔修建,都要涉及建筑学,魔法阵构建,数理几何,元素附着,空间拓展与扭曲,炼金加固与材料相融衔接……在空间魔法师消失后,大陆再也没有新的法师塔建成!

刘慈正考虑要不要进去,紧闭的厚重木门被拉开。

一个瘦小的身影穿着法师袍,整张脸隐藏在兜帽中,打量着刘慈。

月光所到之处,只能看见兜帽下露出一个小巧的下巴。

白鸽祥和,这里一片说不出的死寂。

“你是这里的主人吗?”刘慈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柔和,却还是让身体紧绷的瘦小法师受了惊吓,碰一声关上了大门。

她不禁摸了摸鼻子,这倒是从未有过的遭遇。

第五十七章 法师塔的“热情”

就算以银狼身为魔兽的审美来看,刘慈这丫头虽算不上顶漂亮,举手投足间像是有光晕在她身侧,很吸引人的视线。

搁从前“慈小姐”那是走到哪儿,大家的视线就追随到哪儿——其中有一部分是嫌弃的目光。

搁魔兽森林她不也把冰山脸的大魔兽银狼王变成朋友了?

没想到她难得温柔可亲一次,却被个瘦瘦小小藏头露尾的法师拒之门外。

森林很美,法师塔灰败破旧,“童话”很有暗黑走向的苗头,刘慈想下一刻高塔上的窗户里飞出一长串蝙蝠也不奇怪了。

几朵早开的蔷薇在月光下静静绽放,送来清幽的花香。

刘慈摸了摸鼻子,四个小队失踪应该和瘦小法师有关系,后退无路,她别无选择踏进了院子。

乱糟糟的院子一看就缺乏打理,院子角落里一棵老苹果树,刚刚开始开花,不过主人似乎没有种果树的经验,刘慈一眼就能预见这书今年多半是没啥收成的。

收回视线,走到木门前的刘慈很礼貌敲了门。

“笃笃笃……”

敲门的声音在森林中传出老远。没有她臆想中飞出一群蝙蝠来的情景,当然叫她吃了闭门羹的瘦小法师也没搭理她。

“我没有恶意,只是有四人朋友之前迷路了,请问你见过吗?”

她用希夷语说了一遍,又用马刺语说了一遍,圆塔内毫无反应。到底是不会说话,还是连两种在魔法大陆最流通的大语种都听不懂?等了老半天,刘慈无奈只能尝试使用“神识”……精神力和魔兽能交流,和法师也应该能吧?

只和二星菜鸟乔治打过交道的刘慈尚不知,魔法师脆弱的本体注定了他们的警惕,和修士爱用神识来判断同类修为不同,魔法师们的法师袍会向公众表明自己的实力,所以一旦遇到精神力“扫描”,这种冒失的行为会直接被判定为敌意。

刘慈的神识散发了出去,刚刚碰到木门,就被一股巨力弹了回来。

不仅如此,先是灰败的木门开始发光,光芒流窜蔓延,直至整个塔身。

圆塔突然变成了个“灯泡”,刘慈变了脸色,下意识激退。

绚目的蓝光,这是冰箭。

炙热的火球,这是火魔法。

一道道金光虚刃……这个金系魔法?

最后还有从半空中落下的巨石,以及突然疯狂生长,张牙舞爪“活了”过来堵住她去路的蔷薇藤。

好嘛,自然五元素的魔法都出现了,不过是想用神识打个招呼,尼玛要不要这么热情?刘慈心里默默吐槽,为了筑基历练的三年让她拥有战斗本能,幸好第一个发动的是“金光符”,不然一波冰箭下她早变成了刺猬。

火球自然要用“聚水符”浇灭。

落下的大石头能躲就躲,不能躲的持剑劈开。

一手拿着巨剑,一手还要丢符纸,刘慈手忙脚乱。

金光虚刃,赶紧在金光符外再加个“乾土罩”啊,金光虚刃割在土墙上咯吱咯吱作响,刘慈一退再退,待用一张“中级离火符”才将拦路的蔷薇逼退,趁机跑出院子范围后,她感觉自己浑身衣服都被汗湿透了!

如果她只是一个属性单一的魔法师。

如果她只是一个剑士。

如果她驭纸符的速度再慢些,或者使用五行符箓的判断时机出了点差错……还没走出摩洛克山脉就莫名奇妙挂掉,这是要叫她当“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典型代表?

刘慈既有死里逃生的庆幸,又有差点被弄死的愤怒。

一个自然魔法师要是对五元素都能感应,还能如此变态,刘慈只能真心给他跪了。

可现在被一座石头圆塔搞得如此狼狈不堪,刘慈真是心里很憋屈。

她一退出院子,攻击就停止了。石塔也变成那灰败破旧的样子,只有坑坑洼洼的院子和被她烧毁大半的蔷薇藤蔓证明刚才的一切并不是虚幻做梦。

刘慈皱着眉头盯着那厚重木门,如果眼神有实质性杀伤力,她一定会把门板盯穿的。

可惜没有,愤怒的刘慈只能告诉自己冷静,再冷静,然后扭头转身走进了森林。

在她离开后,站在石塔高高窗户后俯瞰偷看的瘦小法师也松了口气。

月光斜射进窗户,藏在兜帽下的小脸紧紧抿住的唇放松,下唇上有两个深深牙印。

——试图闯入法师塔的这人,看上去明明是个剑士,身上怎么藏了这么多魔法卷轴?没有魔法元素波动的卷轴,让人很有好奇心,对方黑发黑眼的样貌也叫人心生亲切感。

她是怎么穿过法师塔屏障的?

瘦小的魔法师百思不解。

不管是魔兽还是人类,明明是该被拒绝在森林以外的存在呀。

难道是法师塔出了故障么?一想到有这个可能,瘦小的魔法师兜帽露出的嘴唇白无血色——那可是很严重的问题呢。

不再去想对方是如何穿过屏障的,瘦小魔法师脚步轻盈似猫,扶着木栏杆沿着楼梯往塔下跑去,藏青色的法师袍在楼梯拐角掠过,整个人已经消失在光线暗淡的塔内。

…………

法师塔在魔法大陆而言是个很逆天的存在。

它能将游离在天地间的魔法元素聚拢,在塔内冥想时修行速度会加快数倍。

它更能抵御强敌,在法师塔遭受攻击时保护身体脆弱的魔法师,某种意义上来说拥有法师塔的魔法师先天就立于不败之地,让魔法师扬长避短,还能加速修炼,当然是法师们梦寐以求的建筑。

但法师塔的修建,除了需要大量珍贵的魔源黑曜石,数理和建筑只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空间魔法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

一座法师塔明目张胆耸立在魔兽出没的摩洛克山脉中,所仰仗的就是空间魔法的妙用。

不远不近,天黑天亮,它就在那里。

可是你从附近路过,却百分百发现不了。这不是利用视线的视角,而是空间折叠。

自从空间魔法一夕间在大陆凋零后,魔法大陆再也没有新的法师塔建成,时隔千年还坚挺耸立在大陆各地的石塔,除了被实力强大的魔导师占据,也只有建在各大要塞的法师塔还被帝国以强权把持着。

银狼和咕咕大概也想不到她还没走出摩洛克山脉就会与一座法师塔相碰撞。

咕咕鸟向她讲述人类社会风俗时也没提法师塔的变态,刘慈只是出山历练,谁也没指望她会代表魔兽对人类宣战:用地球联邦的话来解释,她平时也没表现出自己是个会随便攻城发动战争的反|人类恐怖分子,防御大杀器“法师塔”自然也不必告诉她了啊。

——很久后,了解真相的刘慈真是恨不得眼泪流下来,要是遇到的把持法师塔的魔法师再厉害点,她在异界早就被“删号”了。

无知者无畏。

现在的刘阿慈理解不了“破石塔”所代表的意义,所以她很憋屈,很愤怒。

这种憋屈让她一晚上都没睡着。

她现在犯了倔性子,寻找莉迪亚四人小队下落的初始目的被抛弃,满脑子都是如何突破石塔的防御,将藏头露尾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的瘦小魔法师拖出来教育一番:天地良心,她当时明明面带微笑只想打个招呼,得到的回应真是太狠了!

树荫下的斑点蘑菇伞下凝结了晶莹的露珠。

一夜未睡的刘慈先是感觉到了饿,然后她忽然福至心灵有了个主意:

攻不进去,能不能将那瘦小法师逼出来呢?

第五十八章 古塔少女(一)

一开始瘦小魔法师还主动开门观察她。

一句“你是谁这里的主人吗”让对方受了惊吓,马上缩回塔内,再也没有动静。石塔拥有完美而坚固的防御攻击体系,没有主人获取,就算她是筑基修士也没有百分百把握攻进去。

再说连画符的黄纸都需要自给自足,纸符存货再多,也不是这样浪费的吧。

想通后的刘慈又来了精神,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蹦起来,换掉被沼泽泥潭弄脏的裙子,她还有闲心练习了半小时体术基本功。

然后刘慈绕回森林转圈,不一会儿祸害了捧可食用的蘑菇,和调味的薄荷叶,并十来个鸟蛋。

拿着这些新鲜食材,她不怕死再次返回石塔前。

选了一处空地,刘慈开始搭灶台。

早上她煮了玉米蘑菇汤,煎了蛋饼充做早餐。

蛋饼里只放了点盐和切碎的薄荷叶,那香味还是被晨风吹得老远。

白日里光线比昨晚亮,刘慈喝着蘑菇汤咬着蛋饼时,眼光余光分明瞥见石塔窗户前有人影在晃动。

对方敏感胆小,龟缩在石塔内,让刘慈想起了曾经对付过的圆石兽。她决定用想通的方法来来引蛇出洞。

吃了早饭她就打坐修炼,快到午时又去林子里拖回一头山羊。

傻呆呆的山羊当场就没命了,她怕吓着那本来就胆小的瘦小法师,隔着远远的将羊头羊蹄和内脏都扔了,只带了羊肉回来。

将山羊肉骨分离,刘慈随身携带的小铁锅显然没办法整治食材,就地取材挖了两口石锅,一深一浅。

作为一个老饕,食不厌精,刘慈决定做“羊蝎子”吃。

羊蝎子就是羊的脊椎大梁,因其形状酷似“蝎子”而得名。《齐民要术新编》的作者大概也是个吃货,美食篇所占全书的篇幅还在种田之上,原本只懂得享受美食的刘慈这几年依样画葫芦,生生成了个大厨子。

取十斤羊脊骨,和二斤带肉的腿骨剁成块,焯水去掉羊的膻味和血污。

把焯过水的羊腿骨和脊骨摆放在锅底,添水用猛火炖煮。

趁着水没开,刘慈取出随身携带的调料,花椒、大料、草果、白芷、小茴香、桂皮,这些基本的香料是几年间陆续收集的,她用小布包缝上口子才扔下锅。

姜片和葱段也必不可缺,猛火煮了半小时,石锅中汤汁沸腾,刘慈才将火势压小。

然后她选肥瘦相间的羊肉隔了两块不到一寸厚肉块,用葡萄酒,盐,胡椒和在随手采回的迷迭香码味放到一旁。

柠檬是自然种的,能带进莲池空间,可惜几年间都没找到西红柿,勉强用黄瓜做个配菜。

小火炖煮了一小时的羊蝎子汤色奶白,用筷子轻轻一戳,骨肉就分离了。

用手拿着羊蝎子啃的动作全赖老刘家多年培养才显得没那么粗鲁,刘慈用刀叉切着盘中羊排,吃得异常满足。

这次躲在窗户后偷看的身影,停留时间明显比早上长。

羊蝎子汤的杀伤力比玉米蘑菇汤高了若干段数,因刘慈一直没熄火,那香味在石塔前盘旋了一整个下午。

晚上,刘慈去溪边捉了鱼,吃得是烤鱼。

鱼烤熟后她并没有马上开吃,而是转身步入林子去捡过夜的柴火。

等她离开后,紧闭的厚重木门咯吱一声被拉开。藏在兜帽法师袍下的瘦小身影在门边站了许久,终于迟疑着来到冒着热气的羊蝎子汤锅前。

嚣张的刘慈就在别人家门口两米处开伙,瘦小法师只需要伸长手就能拿到串着烤鱼的树枝。

刘慈躲在树后很久,发现瘦小法师对羊蝎子汤明明很感兴趣,却始终没有动手取食。

是怕有毒,还是偷拿食物的举动不符合对方的道德标准?

这家伙该不会是个贵族吧?

刘慈在树后刚一动,瘦下法师已经发现了她,立刻抬起左手握拳对准了刘慈。

红、黄、蓝、绿、褐,纤细的手指上带着五个颜色各异的指环,火光照耀下发射着剔透光泽。

“……出来!”

生涩的单词,的确是马刺语无疑。

让刘慈意外的女音冷漠,对方竟是个妹纸?看那身量,也就和她十一、二岁时差不多。

变态的石塔让刘慈不敢小瞧对方,五个指环颜色像极了自然魔法五元素,以身试验什么的太傻了。刘慈从树后站出来,给人压迫感的巨剑被她抛在火堆旁,高举着双手:“我真的没有恶意,只是来寻找朋友下落的。”

少女的脸掩藏在兜帽下,左手随着刘慈的脚步方向移动,一直到刘慈站定了,她才冷漠道:“法师塔的领域,你,怎么进来的。”

走着走着就进来了,我这样说你信么?

按照对方说法,难道不仅是魔兽无法踏入森林,实际上人类也没办法么。

刘慈觉得头疼,总不成石塔将她判定成了非人类?还有一种可能,她体内既没有魔力,也没有斗气,石塔认为她是毫无威胁的,才自如穿过了无形的屏障?

想到此处,刘慈决定实话实说。

“走着走着发现眼前的景色就变了,然后就看见了森林,或许是因为我没有恶意?”

明明是最真的原因,听起来她自己都觉得假。

偏偏兜帽少女似乎接受了这个说辞。

左手还对准刘慈举着,敏锐的六觉却告诉她,对方那种敌意消失了。

“请问,你见过我的四个同伴吗?”

兜帽少女迟疑了很久,才冷着声音回答:“他们在塔里,你想见?”

刘慈点头,她只是对一切很好奇,听对方声音不过是个小丫头,之前想要狠狠教训一顿这藏头露尾家伙的心思也没有了。相由心生,她不心虚,自然不怕兜帽少女的打量。

“……法师塔让你走进领域,我就信你。”

兜帽少女终于放下左臂,示意刘慈跟着她走。

刘阿慈跟在身后忍住翻白眼冲动,这妹纸真是天真好骗,别说什么法师塔的信任,就是大宇宙时代的智脑都有可能出错呢,幸好她不是真的坏人。

跟在天真好骗的兜帽少女身后,穿过坑坑洼洼的院子,刘慈再次站在了厚重木门前。

这次她再也不敢小瞧破败的“法师塔”,规规矩矩站着。

兜帽少女抬起左手对着木门一指,彩光一闪,木门从里面打开。

兜帽少女走了进去,黑洞洞的屋里只有一个银质烛台,烛火微弱的光亮只能照着方寸几米距离,刘慈毫不迟疑跟了进去。

少女依次点亮了墙壁上数盏灯,光线明亮不少。

四个大壁炉分守四方,长长的大餐桌上搁着银盘,吃了一半的面包,有些干瘪的苹果,兜帽少女的晚餐显然并不丰盛。

刘慈突然觉得自己以美食诱惑对方的举动很欺负小孩子,没三观的慈小姐难得不好意思。

石塔高耸,内部却并不算十分宽敞,圆拱形大厅后面是台阶,通往塔上层。

兜帽少女带她进来后,坐在椅子上默默吃掉盘中的面包和干瘪苹果,将盘子收拾到大厅后,端出来两杯冒着热气的饮料。

刘慈脸红,这姑娘说话间冷淡,其实还挺有礼貌。

院子外面的羊蝎子汤味还在往屋里飘,她尴尬转移话题:“我叫刘慈,你怎么一个人住在森林里?”

她那是被穿越大神丢到深山老林没办法,谁家大人和穿越大神一样不负责?

“……瑞秋。”

兜帽少女一边回答,一边将掩去她脸的兜帽往后翻起。

少女的样貌让刘慈不禁眯起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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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洛瑟”的角色“瑞秋”出场啦,哦也~

第五十九章 古塔少女(二)

瑞秋。

摩洛克森林法师塔中的兜帽少女叫“瑞秋”。一般做介绍时像女队长那般“莉迪亚·赫拉”才比较正式,不过“刘慈”两个字她用的是华夏发音,大概瑞秋将它当成了名,所以没介绍自己的姓氏吧。

瑞秋将兜帽往后翻起,刘慈不禁眯起了眼。

的确是个十一、二岁的小丫头,巴掌大的小脸长得很精致,长度只到下巴的短发垂在耳边。十一、二岁的年纪五官都没完全张开看不出什么绝世大美人,刘慈眯眼的原因是瑞秋黑发黑眸,看上去很像华夏人种。

这是她在摩洛克山脉见到的第二个长得有亲切感的小姑娘。

第一个是被人一击毙命的“薇安”。

“你的眼睛、头发和我一样,所以才住在森林里吗?”

瑞秋在刘慈的目光下有些局促,便又将兜帽戴上,似乎只有这样掩去样貌才能带给她安全感。

刘慈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诧异道:“这地方只有你一个人?”

瑞秋先是点头,忽又摇头:

“昨天有四个人差点掉进沼泽里,我把他们带进来了。”

刘慈便笑了,“看来是你救了他们,那四人是我的朋友,你能带我去见他们吗?”

瑞秋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

她伸手拿起了烛台,转过大厅要往楼上去,小姑娘不太爱说话,烛光照着昏暗的石质阶梯,两人都脚步轻盈,行走间几不闻脚步声,影影灼灼的光亮下,每跨上一步台阶的时间都被拖长。

墙上有一些浮雕壁画,绘着一些魔兽攻城,人类魔法师与之对抗的故事。

而扶手的栏杆上,雕刻着精美的蔷薇花,枝蔓绵延,一圈一圈纹理不断,扶着栏杆掌心能感受到那凹凸不平的纹路。

楼梯壁上的铜灯罩上积满灰尘,却不妨碍刘慈去想象石塔昔年全胜时的贵气。

人类与魔兽势不两立,一座壮丽的法师塔为何会藏在魔兽出没的摩洛克山脉中?虽然有石塔保护,瑞秋一个小姑娘,又不是遇到了和她一样穿越后返老还童被迫当野人的倒霉事,又怎么会一个人独自在森林中生活?

刘慈一路胡思乱想,瑞秋已经停了下来。

宽敞的房间里,摆放着一排木床,看样子以前是个集体宿舍?其中四张床上躺着莉迪亚、乔治、阿诺德和山姆,小窗户有月光照进来,四人神情安详,好像只是睡着了。

“他们一直在睡?”

“嗯。”

瑞秋的语气虽冷,对刘慈倒是有问必答。

刘慈皱眉,“人不能一直睡觉,总要吃东西的。”

瑞秋对这问题很坚持,“他们不能醒,这里,不能被知道。”想了想少女又补充道,“你长得和我一样,是例外。”

小姑娘靠长相来分辨好人坏人,刘慈很想教育下她。

虽然看不清瑞秋兜帽下的表情,此时小姑娘大概是在用黑亮眼睛直直看着自己吧?虽然冷漠却很单纯的丫头,她一时竟不忍心让一张白纸的瑞秋接触黑暗面。

想了想她换了说法:“有的人只是长得像,和我们并不是一类人,以后你不要轻易放人进来。”

刘慈说完见瑞秋兜帽下露出的嘴角弯了弯,小丫头这是在笑?

瑞秋性子实在太冷,眼见着两人就要冷场,和银狼王相处很有经验的刘慈转了话题,“你都让我进屋了,我们就成了朋友,我请你吃东西吧。”

莉迪亚四人饿着肚子昏了一天刘慈没啥其他感觉,瑞秋黑发黑眸的长相让刘慈很有亲切感,小姑娘晚上吃得那一小块面包和干瘪的苹果让她有些触动——就算难得发次善心?

两人一块儿下楼,刘慈跑出去将一锅羊蝎子汤和烤鱼都拿了进来。

汤在火炭上还保留着温热,烤鱼被烤的有些过头。

瑞秋有些羞涩,刘慈再三邀请,她才答应品尝食物。

她拿出来的餐具都异常精美,看得出和全胜时期的法师塔很搭,刘慈盛出了羊蝎子汤,瑞秋小口小口喝着,用刀叉吃烤鱼的姿势很端庄优雅。

这是个虽然过得落魄,却具有贵族气质的少女。

相比起来同样世家出身的刘慈,穿越到摩洛克山脉后,从小被严格教导的用餐礼仪都还给了刘家老太爷……刘慈想,大概只有固执认死理的嫡姐刘紫苑在相同条件下,会像瑞秋一样,将贵族的气质保留完好吧。

不过用刀叉吃还带刺的鱼,显然比较有难度,瑞秋对烤鱼浅尝辄止,羊蝎子汤很讨小姑娘喜欢,用汤勺喝了整整一碗。

放下刀叉后,瑞秋很直白肯定了刘慈的厨艺。

“很好吃,刘……慈?”

“刘慈”两个字是华夏音,说惯了马刺语的瑞秋不太确定喊出刘慈名字。

又是几分钟相对无言,瑞秋收拾完餐具,对刘慈说道:“你请我吃鱼,我请你喝酒好不好?”

瑞秋带着刘慈去看她的库存。

一屋子小麦,几框堆积的橙子和苹果,品种格外寒酸。但另一个地窖却是个奢华酒窖,橡木桶和玻璃瓶,明显比外面低的室温,储藏酒类的手法很专业。

瑞秋的手指在酒瓶上滑动,选中了一瓶酒抽了出来。

“它有75个魔历年了,就它吧。”

见瑞秋说得轻巧,刘慈很庆幸她在用美食诱惑小姑娘时没显摆自己酿的葡萄酒。

……

法师塔最顶层。

瑞秋的房间在石塔最顶层,屋顶上几个斜窗让这里一扫塔内其他地方的灰暗。瑞秋有一张很大的公主床,躺在床上能看见天空的星月。

此外她还有三面书架,从地面高到屋顶,最上层需要搭木梯上去。

漆金的书脊,大部头和羊皮卷,密密麻麻堆满三面书架……刘慈作为一个只会说不认识异界文字的“半文盲”表示压力颇大。

“这些书你都看完了?”

刘慈端着酒杯,醒过的葡萄酒醇香独特,口里含着的那是“岁月”的味道。

瑞秋是不喝酒的,小姑娘给自己泡的是大麦茶。

“时间太短了,看不完。”

瑞秋回答,隔着兜帽刘慈都能察觉她的懊恼。

冷淡的小姑娘只有看向一本本书籍时才会让人察觉情绪,她似乎很喜欢书。

桌上摊开的羊皮卷墨迹未干,瑞秋放下手中的羽毛笔,终于想起来自己的疑问:“你的魔法卷轴,很特别,为什么?”

要么怎么说她是张白纸,不懂得察言观色为人处事,想到什么就会说。所有和魔法有关的事情瑞秋都很好奇,独自居住在摩洛克山脉法师塔内,她的世界里大概也只剩下“魔法”是被她关心的。

聊天时刘慈问过,为什么要让自己过得辛苦,森林里很安全,食材也很丰富。

瑞秋说吃什么都一样,寻找食物很浪费时间,再说她也不会制作。

“小时候有厨娘,后来都离开了,我只会做面包。”

一句话肯定了刘慈的猜测,有厨娘却离开了,这丫头还真是个没落贵族。寻找食材都是浪费时间,面对一心一意沉醉于“魔法”的瑞秋,刘慈不忍心骗她,只有将符箓的事情含糊过去。

瑞秋有些失落:“森林之外,魔法卷轴已经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刘慈觉得她对待学习的态度很怪异,追问之下,瑞秋抓着羊皮卷的左手不禁用力抓紧,五色指环在烛光下异常冷幽。

“不努力学习魔法,我会死的,刘慈。”

烛光摇曳,瑞秋绷紧的身体显得格外瘦弱。

刘慈相信她说的是真话。

可是,一个受法师塔庇护,能独自生活在摩洛克山脉中的小姑娘,不努力学习魔法就会死,又是个什么说法?

终日躲在藏青色法师袍下的小瑞秋,敏感胆小,冷漠又忐忑不安。

让小姑娘害怕的,到底是什么?

刘慈觉得自己今天晚上注定要失眠了。

瑞秋对她有问必答,为何她觉得谜团却越来越多。

…………

昨夜谈话到后来,瑞秋到底没有说为什么不努力学习魔法就会死。

虽然小姑娘将宽大柔软的床让了一半给刘慈,她还是睡得不踏实。

刘慈不是什么好人,却也没到冷血无情的地步。烛光中瑞秋躲在兜帽下瑟瑟发抖的面画叫她想了一夜,踏入法师塔后她就没心情舒畅过。

早晨还若无其事烤了面包,瑞秋很喜欢她随身携带的奶酪。中午时刘慈煎好羊排,将瑞秋从书海中拽出,拉到餐桌上。

“看你瘦的,不吃饱魔法学得再好,也会饿死。”

羊排多|汁美味,瑞秋嘴角又在不知不觉间往上弯:“谢谢你,我有几年没吃过煎羊排了。”

刘慈搁下刀叉叹气,“你到底一个人生活多久了。”

她本是感慨,不会拐弯的瑞秋却回答的很认真:“嗯,我想想,六年还是七年呢。”

刘慈愣了,“六七年?才五六岁就被放到摩洛克山脉里?你父母太不负责了。”

瑞秋摇头:“不是五六岁,是十二岁……他们也是为了我好,只有这样才能救我。”

我知道你现在十二岁啊,刘慈再次拿起刀叉时总觉得哪里怪怪的,咦,现在是瑞秋就是十一、二岁的样子,她明明说六七年十二岁。

哐当。

刘慈的刀叉掉到了地上。

穿越这种事她都遇到了,再遇到一个不会长大,永远十二岁的少女也没什么奇怪吧?刘慈努力说服自己,一种叫“坑爹”的情绪依然挥之不去。

不过,六七年前十二岁的瑞秋,独自一人在法师塔生活,会死……刘慈觉得自己忽略了太多关键词——她早该想到的吧,黑发黑眸的薇安死了,藏身古塔中的瑞秋,却侥幸活了下来。

第六十章 五芒星

古塔少女之谜刘慈还没弄明白。

森林以外,咕咕鸟的确是状似疯癫无疑。

在一大票小弟面前,咕咕鸟拿脑袋撞树,数棵古树被它祸害。此片地域的高阶魔兽不敢缉凶,只得任咕咕鸟在山林间捣乱。

咕咕现在很暴躁,刘慈已经失踪两天两夜,而眼前这傻货只会机械回答“不知道”,问什么都不知道,这领地就干脆交出来算了嘛。

飞禽魔兽遮天蔽日盘旋在沼泽地上空,将一些能看见的异象的冒险者吓得够呛。

他们慌不择路避让,怀疑或许有强大魔兽又要出世了。

魔兽数量众多,没人敢上前打探,可能会错失魔宝虽让人肉疼,小命更重要不是?不仅没人敢上前,因咕咕鸟指挥下的浩大声势,让冒险者们纷纷围着沼泽地的几个山头化成了禁区:以后进山死也不来这地方!

附近山头的魔兽被咕咕鸟骚扰个遍,摩洛克山脉并不是只有一处魔兽没办法踏入的地方,现在的问题是刘慈陷了进去。

要不要通知银狼王?

咕咕鸟考虑了两天,刘慈在它眼皮子下失踪了太丢鸟脸,加上银狼王此时也不在水晶矿石,等找到银狼王的时候,可怜的刘慈不知道还有没有命在。

咕咕很想靠自己解决,最好将整件事彻底抹去痕迹,来帮忙的飞禽魔兽都被它严令不准泄露沼泽地的怪异,被它得知谁在背后泄露消息,立刻烧死。

第三天早上,垂头丧气的咕咕鸟连撞树的心情都没了。

那晚明明被一道看不见的墙弹了回来,找了两天居然什么都没发现。

沼泽地附近被咕咕鸟带领着小弟们翻了个底朝天,别说那晚的“墙”,连刘慈用木板划过的沼泽都变回了芦苇荡。

水鸟野鸭,芦苇荡漾,咕咕身为飞禽魔兽,当然能看出那些被吓得乱飞的水鸟不是幻想。

完全不同的景象,只有空间魔法才能办到。

咕咕很愁闷,空间魔法真的要靠天赋,上前高龄的魔兽们各有属性,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丝毫做不了假。

它要怎么才能帮助刘慈呢?

咕咕半疯不癫,别无他法,最终选择静等。

第三天夜里,夜色渐浓,露水在芦苇叶下凝结。三天没闭眼的咕咕鸟不能放心睡觉,一双眼睛通红,翅膀上随时像有火焰窜出。

吞噬了光亮的芦苇荡对岸,刘慈从一片漆黑中走出,信步跑向咕咕鸟。

它既有泪流满面的冲动,也想一翅膀扇死刘慈。

刘慈跑到它面前,却说:不再需要它和魔兽们护送,她决定自己出山。

咕咕鸟尖声连珠炮发问:

“你不说自己三天里跑出哪里就算了,还要自己出山,刘慈你是不是以为自己很厉害,什么样的魔兽都不怕啊?!”

刘慈只是笑,这傻鸟分明是关心她嘛,何必火气这么大。

她靠近咕咕耳边小声解释,咕咕鸟眼睛睁大了一倍:“你说的是真的?”

刘慈点头,“你看我像是拿自己小命开玩笑的?自然是真的啦,别担心我。”

刘慈是很有主张的人,银狼王都拿她没办法,咕咕鸟不觉得自己面子比银狼还大。刘慈一再坚持要自己出山,咕咕鸟很是失落一路上少吃的美食。

刘慈捏它脸,“啧,你和狼神可以来看我嘛。”

咕咕鸟翻了个白眼,去看她,说得轻巧,在人和蚂蚁一样多的城市里,还没找到她就被冲上来的剑士和魔法师杀死了上百遍了吧。

见刘慈提着裙子离开,望着她背影的咕咕鸟瞬间体会了银狼的心情:果断是没心没肺,养不熟的白眼狼。

………………

转身离开咕咕鸟视线,刘慈脸上的笑意立刻不见了。

没心没肺的她眼底罕见出现一丝阴郁。

在咕咕鸟带领着小弟翻遍沼泽地的三天,刘慈也没有闲着。鉴于小瑞秋的不谙世事,她用了一天时间打入法师塔内部。第二天还没过完,她已经知道瑞秋是个身体发育停留在十二岁的“不老少女”。

瑞秋自从被安置在法师塔中后就没有再生长。

实际上她今年已有十八岁。可不管是生理还是心理,远离人群的她都停留在十二岁的状态。

按瑞秋的说法,她魔法天资并不算出众,为了活下下她只能加倍学习魔法。幸好她本身就对枯燥的魔法知识很感兴趣,否则刘慈真没办法想象瑞秋是如何一个人活下来的。有时候让人活不下去的不是食物和环境,而是“寂寞”的折磨。

刘慈穿越前已经二十几岁,这几天都要庆幸有银狼陪伴她才变得心理扭曲。瑞秋独自一人在法师塔生活时,是真正的十二岁,没人和她说法,埋首魔法书籍中苦读,仅是性子变得冷淡已算是心智坚毅的姑娘了。

瑞秋太孤独了。

所以看见被困住的莉迪亚四人时,她忍不住救了他们。

但恪守父母的嘱咐,瑞秋不敢让人知道法师塔的存在,所以莉迪亚四人进森林后就昏迷不醒。

同样黑发黑眼的刘慈,能靠自己走进法师塔的领域,瑞秋觉得她是可以信任的,于是刘慈成了小姑娘倾述的对象。

瑞秋全名“瑞秋·卡帕多·洛伦兹”,如刘慈猜测,她出生于马刺帝国贵族家庭。

十二岁的瑞秋不太明白贵族的等级划分,记忆中和父母一起居住在城堡中,周围的大庄园全属于她家。洛伦兹家族的强大在于它是个魔法世家,瑞秋父母都是经过魔法协会认证的大魔法师。

虽然大魔法师之上还有魔导师和贤者,实际上三大帝国能在有生之年进阶“魔导师”法师们万中无一,大魔法师已经是人们能接触到的厉害存在了,更何况瑞秋的父母在同实力等级中比起来非常年轻。

如果没有发生变故,瑞秋会沿着父辈的轨迹,考取魔法学校,在洛伦兹家族财力支撑下心无旁骛研习魔法。

十二岁的瑞秋还来不及入学,父母突然变得忙碌,一整个夏天都没看见他们踪影。

当瑞秋父母再次出现时是在夏末的深夜,身受重伤的母亲匆匆抱起她出了家门。洛伦兹家族的五色指环,珍贵的法师塔,母亲将瑞秋安置在摩洛克山脉深处,最危险又最安全的魔兽森林。

“瑞秋,要努力学习魔法,一定要变得强大。不要再回洛伦兹家族,不要让你看见的样子,我可怜的孩子……好好活下去好吗?”

年幼的瑞秋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洛伦兹夫人走后再也没回来。

她戴上了五色指环,接管了这座不知道存在多少年的法师塔。

六年过去,瑞秋的样子永远停留在了十二岁的夏天。

她变得越来越沉默,就算呆在法师塔内都有一股挥之不去的惶恐不安。她开始整日整日戴着兜帽,将自己掩藏在法师袍的阴影中。

这就是刘慈所看见的瑞秋:冷漠努力的表象下,心如惊慌怯生的小鹿。

时间太巧合了,刘慈几乎可以判定,这又是一个被教廷口中的“魔星”所牵连的无辜少女。

教廷的势力遍布除了摩洛克山脉以外的整个大陆,所以不管是薇安还是瑞秋的家人,都选择将她们送往摩洛克山脉。

魔兽吃人,教廷比魔兽更可怕。

薇安被人一击毙命,瑞秋却因法师塔的庇护活了下来,伦兹夫妇大概是凶多吉少了吧。

刘慈一开始就决定要避开教廷,在知道瑞秋的经历她沉默了大半天。

“这件事可能是教廷做的,瑞秋,你父母说的没错,你要保护好自己。”

刘慈现在没实力去承担什么,也无法解决瑞秋的问题,她只有选择告辞。听说她要走,瑞秋很舍不得,也很挣扎,最终竟决定要和刘慈一起出山。

刘慈觉得头大如斗。

“刘慈,他们六年前要找的人十一、二岁,六年后大家都长大了,我没有长,所以我会安全的。”

瑞秋虽然情商不高,智商上并不是傻子,她的理由连刘慈都一时无法反驳。

少女低下头,“我想回家看看。”

刘慈心软成一片。

黑发黑眸的瑞秋让她很有亲切感,刘慈自己的家在不知归路的地球,而瑞秋的家在马刺。她们都是离家的人,她回不起了,瑞秋却是能回去的。

“真的只是看看?”刘慈迟疑。

瑞秋点头,见刘慈同意后,少女的唇角再次上扬。

认识刘慈后她笑得大概比六年加起来都多,少女拉着刘慈前往法师塔地下室。

五芒星图案古朴老旧,瑞秋指着地面信誓旦旦确认:“我们从这里,离开。”

…………

和咕咕鸟说明白后,刘慈和瑞秋再次来到地下室,当然还有一直在昏迷的莉迪亚四人。

将昏迷的四人扔进五芒星中央,瑞秋和刘慈也站了上去。

少女抬起左手,五色指环在她指尖绽放璀璨的华光。

上为土,右上是水,右下是火,左是金,左上是木。游走在五芒星间的不同魔法元素绵延成一线,当光芒熄灭时,站在中央的刘慈几人已经失去踪影。

法师塔外的蔷薇花静悄悄开放,藏在森林中古塔,岿然耸立,等待着主人有一天会回归。

第一卷·完

第六十一章 莱茵城的新居民

乔治依稀记得自己做了个光怪陆离的梦。

梦见他和莉迪亚三人沿着芦苇荡一直不停的走,来到一片五彩缤纷的森林。斑点蘑菇躲在树下,阳光呈线性在树荫间游离,洁白的鸽子飞上尖尖的屋顶,远处耸立的石塔被岁月赋予沉淀的美。

像极了魔法学院中老旧的图书馆。

一眨眼又回到了魔法学院的宿舍中,小木床和原木的窗棂,惯例不会太明亮的光线。

忽梦忽醒间他看见熟悉的五芒星亮起白光,然后乔治就“睡着了”。

乔治觉得眼皮很重,勉强睁开眼睛,看着屋顶想了好一会儿没明白自己身在何方。咦,他们不是在摩洛克山脉中吗?

乔治从床上翻下来,饿得手软脚软,肚子更是发出让人羞耻的叫声。

走出门外,发现自己居住在一个在希夷帝国来说再普通不过的土楼,向下望去有个小天井,石板盖着的井口边一丛开得将败的三月报春花。

楼外就是热闹的市集,小贩你来我往的吆喝声从低矮的棚户间传来,乔治驻足倾听了一会儿,还是没搞清楚状况。听得半解不明,马刺语毕竟只是乔治在魔法学院时的辅修。

他正不解,隔壁屋子中莉迪亚三人也依次醒来。

阿诺德下楼转了一圈儿,回来告诉三人一个重磅消息:“我们在马刺帝国的莱茵城!”

山姆大叔惶恐着追问,“怎么会?我记得昏迷前离加塞小镇都还很远,醒来就到了马刺国?”

三大帝国的领土与摩洛克山脉都有接壤处,但希夷国与马刺国方向相反,按照四人一直在寻找的路线,目的地则是希夷国最有名的加塞镇。

莱茵城,万里之外的马刺国领土,连阿诺德都是一抹黑。

一睁眼就从摩洛克山脉到了马刺国,这种经历大概讲出去都不会有人相信吧?市集上贩卖馅饼和水果的摊位不少,莉迪亚四人面面相觑,进入摩洛克山脉淘宝的冒险者,身上携带的都是必需品物资,金币这种大陆人民赖以生存的流通货币还要靠后——山脉中拿着钱也没办法向魔兽购买东西啊。

更苦逼的是,经过一系列事件,他们携带的必需品也早就耗空了,想拿去换钱也没办法。

“要么将魔药拿去兑换了?”

在于刘慈分开后,为出山后的生计着想,莉迪亚四人还沿途采了些略值小钱的魔药。装药的兽皮口袋就挂在莉迪亚腰后,山姆大叔才有如此建议。

莉迪亚皱眉,“莱茵城我们不熟悉。”

无奸不商,能贩卖收购魔药的商人们,哪个没有在魔法协会挂过名号,加塞镇之所以为冒险者和佣兵们所喜,正因它是贸易自由的重镇。在加塞镇上能卖到100金币的药材,换了人生地不熟的莱茵城,可能会被压价一半,能卖到50金币就算有本事。

也有一种东西是通行于大陆任何国家地域都是保值的,那就是魔兽的晶核。

莉迪亚贴身携带的小口袋中装有九枚魔核。

除了不太值钱的一、二阶魔兽晶核,当中一枚最珍贵的五阶魔核就是让火鹰冒险队伏击他们的导火索。

莉迪亚本来是想着靠这颗五阶魔核支付一部分补偿金,在经历杰夫之死,和亲眼金吉拉几人出现在火鹰冒险队的打击让她的心思熄了大半。不管愿不愿意承认,她一手建立的冒险队几乎是彻底被瓦解。

从湖畔草原逃脱后莉迪亚一直在考虑,或许出山后她可以去当雇佣兵。虽然危险报酬却不低,肩膀上的担子轻些,她只用承担弟弟乔治上魔法学院的学费就行了。

想到老无所养又患了眼盲症的琼斯婶婶,莉迪亚眼神一暗:

“魔药在这里卖掉太可惜,先兑换两颗魔核应急吧。”

她拿出的两颗魔核,一颗是一阶水魔核,一颗是二阶土魔核,都是四人搏命换来的共有财产,想到这次进山失去的队友,一时连山姆大叔都兴致缺缺。

腹中饥饿感却不会同情四人的情绪低落,乔治的肚子又咕咕叫了一阵,莉迪亚便要同阿诺德前去兑换魔核。

门外小贩的叫卖声陡然放低,哒哒哒的马蹄声落在石板街面上。

有人在土楼外叫停了马车。

一板一眼的的头发花白男人下了马车,气势上就叫周围的小贩不自觉降低声音。

走过狭窄的门道,发色花白的绅士脱下小帽弯腰致敬:“请问您是莉迪亚·赫拉小姐吗?”

不同于市集小贩,老绅士用的是标准希夷语。

莉迪亚牙后根都在发酸,冒险者都整日和凶残的魔兽,粗犷的队友打交道,在大家眼中没什么男女差异,很少有人会称呼她为“小姐”,让莉迪亚怀疑自己一觉醒来连身份都变了。

“我是莉迪亚·赫拉。”

吐槽归吐槽,莉迪亚还是回答了。

绅士十分刻板的脸上露出标准的上扬微笑,“仅代表我尊敬的主人向您以及您的同伴发出邀请,马车已在门外,需要等候您梳洗换装吗?”

梳洗了也没衣服可换,莉迪亚四人晕乎乎被老绅士请上大马车。

四个粗人坐在车内羊毛地毯上很别扭,到底是哪位贵族看中了四人,发生的一切都找不到人解释。

乔治尝试着相询,老绅士一板一眼回答:

“主人的名讳不能轻易提及,不过你们可以称呼她为‘慈小姐’。”

慈小姐?

相处了几个月都不知道刘慈名字的四人小队很苦逼,老绅士的发音中“慈”字是以希夷语的“善良”来解释的。

莉迪亚想不明白一位贵族小姐怎会邀请他们,难道真是太“善良”?

马车穿过街道,从平民区驶向富人区。

莱茵城小贵族们最喜欢的居住地,香槟大道。

四层楼高的临街道楼全用上好石料建成,屋顶被漆成了庄重的正红色,乳黄色的外墙上镶嵌着一扇扇玻璃花窗。

老绅士将他们请下车,又有女仆人上前带着几人去浴室洗漱。

时间将近五月,莱茵城气温又比摩洛克山脉高,莉迪亚都能闻到自己身上粘连了尘土后的酸臭味儿。

为她准备的是一套简洁的短袖裤裙装,及膝靴子软而合脚,一点都不闷气。

不过白色是莉迪亚从前绝不会去碰的颜色,穿上后让她刚毅的脸上多了几分柔和。打结的金发被女仆浸泡在牛奶中细细揉|搓,站在穿衣镜前,莉迪亚都快忍不住镜子里脸色红扑扑的自己。

在饭厅莉迪亚见到了同样焕然一新的乔治三人。

肤色明显白了不止一点,连山姆大叔都显得容光焕发。

桌子上有准备好的食物,松软的面包,果酱和蔬菜汤,在乔治带领下,三人将餐巾系上,慢吞吞吃光了盘中所有食物。

小山高的面包被阿诺德全塞进了肚子,明明以前很自然的动作放到这屋里都显得粗俗,莉迪亚觉得别扭,阿诺德倒是没管身后的女仆如何看待他,以前怎么吃,现在食量也没减少一分。

不过,这一觉睡了到底有多久?吃了平常三倍的食量,莉迪亚肚子中的饥饿感才消失。

“我们可以亲自向主人致谢吗?食物很美味,准备的衣服也很合身。”

女仆们只会马刺语,所以开口的是乔治,面对年轻魔法师的询问,女仆笑着点头:

“慈小姐已经在等你们了。”

…………

等莉迪亚四人?别说笑了,刘慈现在哪有闲心。

通过五芒星来个了远距离传送,瑞秋直接将众人送到了万里之外的莱茵城——郊外。

从远距离传送的眩晕感中醒来,刘慈望着荒凉的景色满头黑线。带着四个昏迷的人进城不是什么好主意,刘慈将四个人扔在郊外,和瑞秋一起进城卖了她在咕咕提示下采集的魔药。因为不知道时价,她没有多少被坑的惋惜。

能被咕咕鸟看上的魔药自然不是莉迪亚四人采集的大路货,刘慈卖得的金币数量不菲。在人均收入很微薄的平民阶层,那真是是一笔天文数字,就算在贵族中也是小有身价。

从野人的身份挣脱,刘慈第一个要做的就是买个庄园做庄园主。

询问了瑞秋后才知道不管是在马刺国还是其他地方,没有爵位的人竟然不能拥有土地……人人都渴望成为贵族不是没有道理,刘慈被鄙视了,退而求其次买了一栋莱茵城富人区的小楼。

这里居住的人富却缺乏身份,要么是正走向衰败的没落贵族,要么是爆发的大商人,鱼龙混杂,不是她最满意的环境。

在地球联邦只要是对农业感兴趣的居民都能申请到属于自己的一块土地,魔法大陆的封建领土制打了刘慈一个措手不及。

再多的钱,都买不到土地。

因为要装饰新居,她只得让人将莉迪亚四人暂时租了平民区的房子。

估计着他们应该要醒了,才派了管家去接。

说起买房时商会一同推荐的老管家,刘慈十分满意。詹姆士为人虽然刻板些,在处理家务上井井有条。

原本空荡荡的寓所,只要有金币,他很快雇来了训练有素的活契女仆。

将闲置了几个月的小楼打扫干净,詹姆士就将莉迪亚四人接了过来。女仆带着莉迪亚四人前来时,詹姆士正在指挥站在凳子上的女仆们换掉壁画。

前任主人是个大商人,寓所中许多装饰品都是漆金的,金灿灿一片光晃得刘慈眼瞎,很不符合她的审美。

看见女仆口中的“慈小姐”,莉迪亚四人既觉得震惊,好像又带着理所当然的接受能力。

是了,除了神秘的大剑师,谁能将他们平安带出摩洛克山脉呢?

戴着兜帽的瑞秋扶着栏杆下楼,刘慈冲莉迪亚一笑:“来给你们介绍下,这是我失散的妹妹,你们叫她瑞秋就行了。”

咦,大剑师还有个同样神秘的妹妹?

莉迪亚觉得见了刘慈,她之前疑惑的地方也没解惑。要贩卖魔核返乡的打算,都被四人抛到了一边。

这是莱茵城再寻常不过的一天。

一个女剑士售卖了一批高等魔药,在繁华地段购买了一处中等寓所,聘请了管家和女仆,默默成为莱茵城的新居民。

第六十二章 凋谢的蔷薇

魔法大陆的勋衔可以分为三大类。

一种是皇室勋位,赐封给皇族成员或者最高级的贵族,比如某某公主,或者分封的公国。一种是贵族勋位,赐予一般贵族,是世袭制度。第三种则是功绩勋位,赐予对帝国有重大贡献的人士,帝国为了笼络人才对第三种贵族身份获得条件放得颇为宽松。比如进阶到“大剑师”的剑士和“大魔法师”的法师,宣布效忠帝国后都会得到最基本的“男爵”身份。

不管是学武技还是魔法都需要大量钱财,这造成了大部分大剑师或者大魔法师他们本身所带的爵位就在男爵之上。

比如瑞秋的父亲洛伦兹伯爵。

洛伦兹家族是世袭的贵族,瑞秋母亲则出生平民家庭,因为魔法天资出众,在进阶大魔法师后获得男爵身份,才跨越了贵族与平民不得通婚的障碍,成为洛伦兹伯爵夫人。

洛伦兹家族全盛时期,莱茵城有一小半的地产都属于这个庞然大物。

包括刘慈现在寓所的所在的香槟大道,从前就属于洛伦兹家族,但现在已经数度转手,被拆开售卖。因为世袭了几百年的洛伦兹家族,早在六年前就以“叛国罪”被帝国抓捕,未经公开审判,剥夺了洛伦兹家族世袭数百年的贵族身份,族中主要人物全部被处以——绞刑。

叛国事件牵连之光,不仅直接导致了洛伦兹家族在莱茵城消声灭迹,六年后的今天莱茵城的居民依旧对这个家族的往事缄口不言。

洛伦兹家族的标志性蔷薇花的浮雕被全被抹平,瑞秋小时候曾经住过的城堡被封存,叛国罪名下,昔日庄严大气的城堡甚至没人敢接手。

瑞秋家的旧居至今没有主人,如果她愿意随时能潜进去看看。

住所还在,家却不见了。

在莱茵城住下来的第五天,刘慈所查到的关于洛伦兹家族的消失也仅限于这些流于表面的传言。

真相到底是什么,刘慈只能猜测和教廷寻找“魔星”有关。

介于洛伦兹家族的法师塔功能太逆天,也有可能是马刺国想要抢夺属于瑞秋家的古老法师塔。

瑞秋对此没有做出任何评价。

在得知洛伦兹家族的遭遇后,小姑娘越发沉默,戴着兜帽也深居简出,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常常连饭都忘记吃。

刘慈原本还想着要不要去认证下“大剑师”,在马刺国弄个最基本的男爵,再买几块地当后盾做个庄园主。瑞秋家世袭几百年的大贵族,在强权下说杀就杀,刘慈陡然觉得当贵族也不那么保险。

反而是听莉迪亚谈过后,她对原本几人要到达的目的地加塞镇颇有好感。

加塞镇是希夷国接壤摩洛克山脉的重要大镇,论起繁华程度来并不比莱茵城差。而且因毗邻摩洛克山脉,没有贵族愿意要加塞镇外的田地,在城墙与摩洛克山脉之间缓冲带上,有大片肥沃无主的土地。

因不用交税,镇上的贫民也有不少冒险在镇外无主之地上耕种,没有魔兽祸害的年份,每年收成都还不错。

山姆大叔家业都在加塞镇,虽然很感激刘慈相救,在几天后他还是向刘慈提出了告辞。

刘慈不单没阻止,还送了一小袋金币给他,足以让他一路坐车回到希夷国。

老向导千恩万谢坐上了返乡的马车,刘慈只说“来日方长”,山姆听懂没有她也没多关切。

莉迪亚不愧是她看中的有些傻的女队长。

在经过深思熟虑后,她放弃了回到加塞镇重组冒险队的想法,而是决定追随刘慈。

唯一的要求是送乔治到魔法学院继续深造。

培养一个大魔法师需要耗费大量钱财,但刘慈并不吝惜这笔投资。金币易得,忠心难求,她对莉迪亚几人耗费了这么多心神,不收取加倍的回报,刘慈是不会罢休的。

至于阿诺德,前佣兵大汉还在摇摆不定。

刘慈早看出他在莉迪亚的队伍里也是混口饭吃,谈不上什么效忠,几次施恩,对于阿诺德而言并不是其迫切需要的。要想获得阿诺德的忠心很不容易,刘慈模凌两可的“大剑师”身份并不足以让这沉默汉子纳头就拜……她需要投入,阿诺德这种人看似冷漠,一旦对谁效忠,反是最不容易背叛的。

她还有的是时间,不急。

原本只是想悠闲游历大陆,离开摩洛克山脉前与银狼的谈话让她心中有了淡淡的危机感。和瑞秋的相遇,以及洛伦兹家族的下场加深了危机感……如果有一天证实了她就是教廷要找的“魔星”,刘慈可不希望自己连逃往摩洛克山脉的时间都没有。

心中有个隐约打算,具体轮廓还不太清晰,刘慈将此事暂且放到了一边。

香槟大道十八号就是刘慈新买的寓所。

整修小楼用了整整一周时间,原本种满郁金香的花园被刘慈吩咐老管家詹姆士拔了个精光。她的房子,当然得按照自己的审美来。

大面积种粮是别想了,莲池空间中囤满了小麦,玉米,大豆,红薯和山芋等杂粮,一时也不会耗空。

新开辟的花园铺了碎石路,架起了葡萄藤,詹姆士还让人弄回了石桌石椅,专业的管家就是贴心。

不可以种主粮食,时令蔬菜是可以种一些的。

刘慈拿出携带的蔬菜种子,叫人在花园较偏的地方开辟了一洼菜地。姜葱是必须的调味品,蒜的味儿大她不爱吃,白菜、丝瓜、黄瓜、萝卜,土豆也是魔法大陆的常见蔬菜,女仆们家政方面很强,种菜是外行,老管家詹姆士聘请了一个花匠回来管理。

种花和菜……也算是同出一源吧,反正刘慈私下里都会给蔬菜浇莲池水。

还有刘慈在摩洛克山脉种了几年,已经被灵气驯化的常见中草药。

她让管家购回的果树小苗,种满郁金香的花园名存实亡,以刘慈的审美来看都要攒一声请来的花匠有本事,居然能将如此繁杂的种类全规划到一个园子里。

她为此每个月额外支付的两个金币物有所值。

香槟大道十八号的管家每天出入繁忙,运树苗运石桌,更换屋内的装饰品忙得不亦乐乎,早引起了香槟大道其他住户的注意。

不管是强撑着面子的没落贵族,还是爆发的商人,他们都在静候十八号公寓发来的请柬。

一个精心准备的宴会,会让十八号寓所的主人很快融入同阶层的社交圈。

贵族和商人的界限在香槟大道很模糊,住在这里的人要不就是沉湎于家族日薄西山的最后荣光,要么就是感叹身份与财富的不对等,他们远比莱茵城其他街区的更需要宴会狂欢下的发泄。

称职的管家詹姆士早就隐晦提醒过刘慈宴会问题。

刘慈放手让他去准备。

詹姆士详细询问了刘慈对于首饰和衣服的要求,相得益彰的主仆二人就此并未达到意见统一。

莱茵城最近流行复古宫廷风,上半身裸露贴身,下半身一层层裙摆叠加,刘慈觉得叫她穿上那种衣服肯定勒得喘不过气来。

收拾方面,刘慈从前戴惯了的各种古典头钗和发簪,多以金银做主材料,要么就是玉石、珊瑚等,很不幸,金银在魔法大陆仅仅只是流通货币,少有人将它们用作女士的头饰。

更别说玉石,在魔法大陆根本没人喜欢。

异界的审美是张扬和极致的华丽,刘慈骨子里接受古华夏传统教育,自然爱温润的玉质。

詹姆士看向她的眼神很怪异,刘慈可不想连自己的审美习惯都改了,入乡随俗也不至于要全然抛却原本的自己。

幸好还有刘慈和异界上流女性都喜闻乐见的“珍珠饰品”,总算是不至于光着脖子见人。

至于詹姆士请来的裁缝,在刘慈的金钱攻势下,哪还有什么为顾客着想的节操。

刘慈画了图扔了他们自己研究,在詹姆士不赞同的刻板脸色下将裁缝们送了出去。

宴会还没筹备开始,刘慈觉得瑞秋憋着的那股气不发泄出来真的要产生大问题。

香槟大道亮着的烛光熄灭后,刘慈敲开了瑞秋的房门。

兜帽下掩藏的表情大概比在摩洛克山脉时还冷漠吧,毕竟瑞秋从前并不肯定自己父母已经双双亡故,现在才是希望彻底破灭。

不顾瑞秋的不乐意,刘慈带着她出了门。

两人悄无声息走在黑漆漆的大街上,除了贫民区通宵营业的小酒馆,整座莱茵城都安静下来。

刘慈给两人分别贴了一张神行符,躲过守城的卫兵,带着瑞秋往东郊走去。

五月的城郊,大片的小麦已经麦穗金黄等待着收割。

麦浪起伏,点缀着零星的平顶矮房子,那是贵族庄园奴隶的住所。

十几里外有一片高大建筑物,那是洛伦兹家族世袭几百年的所居住的城堡。一旦没有维护,几百年的古堡破败起来很快,面对从小长大的“家”,瑞秋肩膀颤抖,目光留恋而贪婪。

她指着花园一处枯萎藤蔓说,“这里以前,都是蔷薇花。”

不仅仅是一处,整个洛伦兹堡都是蔷薇的海洋,在洛伦兹家族获罪后,城内的所有关于洛伦兹家族的印记都被抹去,这些蔷薇纵躲在角落,也不能堂而皇之的生长。

刘慈指着烧焦的蔷薇花藤怒道:“洛伦兹家族有没有叛国你最清楚,你愿意一辈子没名没姓东躲西藏活着,还是有所追求,有一天以‘瑞秋·卡帕多·洛伦兹’的全名堂堂正正的出现在莱茵城里,你自己选择吧!”

一个人脊背自己先弯了,世间其他人又怎么会看得起你?

刘慈性子霸道,自然不喜欢性格懦弱的人。日月尚恒,星辰都不能却确保永垂不朽,更何况一个家族。有衰就有兴,小小年纪活得死气沉沉,刘慈还真想将瑞秋送回摩洛克山脉去,眼不见心不烦。

被刘慈指着鼻子一顿臭骂,瑞秋肩膀抖动得更为厉害。

刘慈对她的懦弱很是失望,不管瑞秋看上去再幼|齿,实际上她已经十八岁了,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不说能不能报仇,父母莫名其妙死了,起码要将当年的真相调查清楚吧。

瑞秋肩膀抖动,兜帽下有细细的抽噎声。

刘慈转身欲走,瑞秋却出人意料伸手拉住她衣袖:

“刘慈,教我,我要怎么做,这些花才会……再次开放?”

第六十三章 染发和宴会

作为纨绔派的代表,刘慈没有什么隐忍立志报仇雪恨的心得。面对瑞秋的求助,她依着本心回答:一个人自身强大,那什么鬼鬼魅魅都没办法在她面前作怪!

讲心计,玩阴谋,刘慈不屑……准确来说她也不咋会,好面子归于“不屑”。

她的行动方式很粗暴,有异议的直接武力镇压,镇不住就跑,积攒足够的力量后再卷土从来,标准的以暴制暴。

可是瑞秋一个人太弱小了。

就算有法师塔相助,能加快元素聚集帮助她修炼,对于一个天资不算出色的妹子来说,等长成参天大树那天,洛伦兹家族的一切都烟消云散了。

对洛伦兹家族下手的到底是马刺帝国还是刘慈所猜想的教廷,事情的真相需要瑞秋自己去弄清,呆在法师塔里与世隔离,瑞秋的心智大概永远都会停留在十二岁。

刘慈习惯了以暴制暴,对瑞秋来说不仅实现难度大,也不符合她的性格,刘慈又告诉她“以小博大”:当我们自身不够强大时,尽可能要让实力强大的存在为自己所用。

古华夏历史汉高祖刘邦就是个例子。出身农家,不是生产的泗水亭长刘邦能剑取天下建立古汉基业,情商高和知人善用,高超的用人、驭人的领导能力就是“帝王权术”。

瑞秋只是孤身呆久了,没与人打交道情商欠缺。

这姑娘实际上并不傻。刘慈将在地球联邦新纪元前的真实历史模糊了背景用故事口吻讲出,瑞秋若有所思。

“黑发太扎眼了。”瑞秋喃喃自语。

单纯的黑发大陆并不少见,同时拥有黑发黑眸的瑞秋在莱茵城出现的话,从前和洛伦兹家族有来往的人对她长相或许并未忘记。

刘慈第二天在喝着厨娘为她准备的柠檬汁时,突生灵感。

吩咐厨房榨取了许多柠檬汁,刘慈让女仆们退下,带着瑞秋上了小露台。

时值五月,莱茵城十天中有九天都是阳光普照的好天气。刘慈让瑞秋摘下兜帽,少女常年幽居,脸颊在阳光下呈现不健康的苍白。

将榨取的柠檬汁一层层涂抹到瑞秋头发上,确保每根发丝都被柠檬汁浸泡,刘慈才让瑞秋坐在太阳下暴晒。

阳光将瑞秋小脸晒得微红,穿着藏青色法师袍的她脱下兜帽后显得不太自在。

刘慈只管拉着她喝奶茶吃点心,等瑞秋头发上的柠檬汁完全干透了,就用热水洗干净,再次涂抹。如此反复多次折腾几个小时,瑞秋望着镜子睁大眼睛,难以置信自己一头乌黑柔顺的短发,变成了红棕色。

新的发色让瑞秋苍白无血的脸上多了两分活泼生机。

刘慈满意拍拍手,“放心,这是最天然的染发剂,不管谁来检查,也查不出使用药剂的痕迹。”

炼金师们出售各种药剂,有的不仅能使人改变发色和瞳孔颜色,连身体的骨骼特征都能变样。不说那种药剂售价高昂难求,药力会让痛不欲生外,刘慈认为再完美的魔法药剂都会留下使用痕迹。

普通人看不出,一般魔法师看不出,那遇到更高存在时呢?

柠檬中含有大量“果酸”,能腐蚀漂白,在阳光下加速作用,所以瑞秋的黑发并不是染上了一层棕红,而是褪去了“黑”。

麻烦的是瑞秋要在黑发长出来前记得补染,幸而柠檬在大陆是很常见的水果,不管她将来身处何方都比较易得。

染发后再次戴上兜帽,刘慈也不管,小姑娘还不习惯以真面目见人。

心理上的顾虑只能靠她自己想通。

新居收拾妥当后,刘慈终于能静下心来修炼画符。

莱茵城中魔法元素与水晶矿山相比起来差远了,吐纳整晚收获只有在山脉中的几分之一,空间中一大一小两片荷叶抖动着抗议,很不满刘慈最近的懈怠。

荷叶想要更多的魔核。

魔力浓缩的魔核一颗就能抵挡刘慈许久的幸苦吐纳,效果直接显著。在水晶矿山吸收过几十颗的魔核的刘慈却并不认同荷叶的渴求。

她隐隐觉得筑基前影响人理智的杀戮之气就是因为魔核“吃”多了。不劳而获的下场,参见银狼等高阶魔兽每年都会“发疯”……她练的不是魔攻,既是得自尘仙子的传承,以那位的悲天悯人,大概和“杀戮”相隔甚远。

不顾池中荷叶的抗议不满,刘慈精神抖擞收功。

取出数张空白符纸,刘慈手持符笔蘸满了殷红朱砂。

符箓若只能用于作战也没甚滋味,编写《符箓大全》的前辈深谙人心,筑基期后不仅能学习五行中级灵符,一些符箓功能取巧,让人学起来也比较感兴趣。

比如“噩运符”和“福运符”。

前者是诅咒型符箓,刘慈就算能画成功,以她筑基初期修为,顶多让“噩运符”的接受者出门摔跤,做恶梦之类不伤筋动骨的倒霉事。《符箓大全》上说其脱胎于上古巫族的巫术,也不知是真是假。

“福运符”也是同理,让个倒霉蛋从此咸鱼翻身那是别指望了。涉及命数,编写典籍的前辈也言以他的能力都不能为倒霉蛋“逆天改命”,更别说筑基初期的刘慈。

但佩戴福运符的人发点小财,比如捡到钱袋,或避开某个原本会砸到他的花盆之类还挺容易的,原本就气运爆棚的人再获得“福运符”加持,那效果就如虎添翼了。

再翻一页,却是让刘慈很感兴趣的“桃花符”。

据说每个人身上说带有的气场不同,能影响别人对你的观感。刘慈并不想做人见人爱的交际花,“桃花符”的作用并不仅限于男女之间。

有别于“噩运符”和“福运符”,桃花符有阴阳之分,女配阴符,男戴阳符,要想撮合一对男女,桃花阴阳符箓的使用方法十分复杂。但若仅仅想改变下周身气场,将桃花符佩戴在身上既可。

在脑中梳理了下桃花符的画法,刘慈蘸满朱砂墨的符笔终于落下。

水系灵符轻盈灵动,火灵符炙热狂躁,土灵符厚重沉稳……不同的符箓需要不同心境,桃花符不仅灵动,线条还轻浮不定,叫一个心思从未放在过男女情事上刘慈去体会,老半天摸不到关键处。

画废了数张符纸,刘慈有些懊恼丢下符笔。

香槟大道上半敞开的马车迎来送往,马刺国风气使然,年轻男女们并不忌讳公开交往。贵族小姐手戴着白蕾丝手套从马车中探出手,有绅士风度的男青年很自然接过贵族小姐的手,让对方得以优美从容的姿态下车。

当中小意温存不为外人所道,刘慈便靠在窗边看街上行人。

不觉又到太阳落山时,夕阳橙色的光亮照得街景宛如油画,斜射进房间的光线给符纸镀上粉色绮丽,刘慈再提笔时不觉想起从车里伸出那只戴着白蕾丝手套的手,保持着此种心境,她再回过神来时符纸上留下个灵动的图案。

莫不是成了?

远瞧着的确有红蕊粉瓣的桃花轮廓,刘慈拿不准功效,一鼓作气画的六张阴阳成套的桃花符。

心痛体内消耗的灵力,刘慈拿着桃花符跃跃欲试。这种功效特别的符箓不比五行符,威能那是立竿见影的,要想知道“桃花符”有没有成功,还得找个人试试。

刘慈正想合适的试验对象,响起了敲门声。

有节奏的砰砰声,一听就是形式一板一眼的老管家詹姆士。

“进来。”

老头儿推开门,花白的头发一丝不苟往后梳,“慈小姐,裁缝店送衣服来了。”

一时间刘慈竟有时空逆转的错觉,这才穿越六年,都想不起来上次对她说同样话的女管家长什么样了。

“嗯,让她们在大厅等着。”

将桃花符收好,刘慈才下楼去往一楼大厅。

裁缝店来送衣服的是个丰腴的中年妇人,灰裙子白袖口的圆领裙,领口开得不算低,只因胸前景色太壮观,撑起山峰高耸,一片白腻腻。

怪不得还在楼梯上就看见小乔治落荒而逃的背影,少年人明显经历的场面少,还需要锻炼呀。

刘慈幸灾乐祸,想着要不要丢张桃花符给腼腆的乔治,女裁缝已是迎上来。

“慈小姐,衣服全按照您的要求做好了。上面的图案可是绣了足足半个月……”女裁缝献媚,刘慈挑起裙子细看,和华夏完全不同的针法,说是绣,其实就是用绸缎模仿真花形态缝上去的——难道还要逼她养个针线班子?

刘慈不太满意,女裁缝还要喋喋不休,她只让留下那些瑞秋和莉迪亚几人做的衣服,便叫詹姆士打发人走了。

按周领薪酬的老管家尽忠尽责,向刘慈禀报香槟大道已经有不少人在讨论她,按照惯例应该到了举办宴会打入社交圈的时间。

“你上次叫人定的珍珠首饰成品出来了吗?”

詹姆士表示会尽快催促对方完工,刘慈眼波一转:“那就三日后吧,你先向香槟大道的住户们发放请柬,细节我们再商讨。”

第六十四章 意外贵客

“慈小姐,厨房准备的菜单要您过目。”

詹姆士递上一张纸,刘慈眼角抽搐,她要说句自己不认识字,恭敬的老绅士会不会悄悄鄙视他。

“莱茵城的宴会风俗你比我了解,这样的菜单合适吗?”

刘慈手指从菜单上滑过。

詹姆士显然也是经过一番思虑,“最近原产自希夷国皮埃蒙地区的白松露在城里很紧缺,若是能买到白松露,您的宴会会更受欢迎。”

刘慈挑眉,她吃着那东西味道跟大蒜似的,没想到还不止在地球联邦受欢迎。

“那是不是酒也要变?”

詹姆士紧绷的脸难得露出赞许,“配白松露,原本的‘庞马洛’酒最好换成十年以上的‘雷斯今’酒。”

刘慈点头应允,所谓的“紧缺”,不过是城里商人为了抬价的借口。在三大帝国的混战中马刺国虽然败了,希夷帝国犯不着和金币过不去,禁止向马刺国出售高级食材。

“昨天吃的黑松露煎海鲈鱼也不错,加到菜单上去。”

和詹姆士讨论了会儿菜单内容,你来我往的意见中刘慈也不用被老管家认为是文盲,这叫好面子的慈小姐悄悄松了口气。

要准备一场成功的宴会劳心劳力,准备菜单,布置会场,请乐师,零零总总都是琐事,从前很乐意的事现在对刘慈吸引力大减,符箓和修行知识浩如烟海,她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改变。

自己是个“外乡人”,明明身边还有个莱茵城土著,不好好利用怎么行。

刘慈将瑞秋推给詹姆士,终于从琐事中脱身。

至于一板一眼的詹姆士要如何同惜字如金的瑞秋沟通……小姑娘,你躲在兜帽下的眼神太没杀伤力,抗议无效。

三天时间很快过去,香槟大道十八号寓所一楼的圆厅被布置一新。

鲜花充斥着圆厅,重金请来的竖琴乐师坐在绸布帷幔前。铺了白绸的长桌上有各种味道的奶制蛋糕和松软面包,去骨去皮的海鲈鱼煎得双面金黄,擦成薄片的黑松露撒在海鲈鱼上。

白松露要与热气腾腾的鸡蛋宽面同食,是客人到来后才会上的美食。

刘慈头发梳在一侧挽起垂髻,一排精致的小珠钗,银红色的对襟襦裙,和莱茵城流行的宫廷装相反,将胸遮的严严实实。

美目顾盼间,活脱脱一个画中走出的古代仕女。

她这身打扮和莱茵城的贵族小姐们差别甚大,魔法大陆和古华夏的美学来不及发生大碰撞,瞧见刘慈银红长裙装饰图案的客人们都尴尬着被女仆们领进圆厅。

那是一朵朵栩栩如生,随着刘慈走动,似要从裙上飞出来的“蔷薇花”。

十八号寓所的主人是谁?

为什么会在众目睽睽下触碰有关“洛伦兹家族”的禁忌话题?

有这样的疑问梗在心头,价格昂贵的松露美食也让诸位客人食不下咽。

竖琴舒缓的乐章在圆厅流淌,詹姆士代替刘慈一一收下来客的小礼物,他发出去43份请柬,收到了38份礼物,按照莱茵城惯例,这应该是场很成功的宴会了。

当然,如果客人们脸上的笑意再真诚点,那会更完美。

詹姆士是个好管家,刘慈在定做蔷薇花襦裙时他就提示过相关事宜,既然新主人坚持己见,他剩下的规劝就缄口不言。

刘慈看上去年纪不大,时常笑眯眯很好说话,其实主见很强,并不是个会任由管家指手画脚的主人。

“外乡人新搬来莱茵城,整修这座金灿灿的寓所多耗费了些时间,今日才宴请大家深感抱歉,希望美丽的女士和绅士们有一个愉快的夜晚。”

刘慈一边举杯,视线一边划过到来的客人。

有独自前来的中年贵妇,听詹姆士说是个守着祖产过日的守旧女子爵,为人老牌,大概没想到詹姆士服务的新主人如此不靠谱,子爵一看见刘慈裙摆的蔷薇花就紧抿唇,脸上是一种极其不耐,任要保持庄重的贵族式虚伪。

也有带着适龄子女前来参加宴会的大商人,有属于自己的小圈子,很自如享用着美食美酒,并不太在意刘慈明目张胆穿着蔷薇花图案的裙子出现在公众面前。

大概六年前洛伦兹家族的“叛国罪”,受牵连的还是同他们有姻亲关系的贵族居多,排斥刘慈打扮的来宾多是居住在香槟大道上的没落贵族们。

刘慈以远超过寻常人的六感,不着痕迹分析着他们第一次瞧见蔷薇花图案时的反应。

厌恶和不喜都很正常。

无视和尴尬也不奇怪。其中有个年轻人的目光居然是心虚和躲闪,刘慈觉得有深究的必要,将那人的样子牢牢记住。

她不自觉摸了摸用红线系在手腕上的“桃花符”,端着酒杯向年轻人走去。

那是个十分英俊挺拔的年轻人,穿着白色的骑士服,金制的徽章在灯光下闪闪发亮。

他原本和几个大商人挤在一起,刘慈端着酒杯向他走去,客人们纷纷让路,这才让骑士从一堆大腹便便的商人中突显出来。

有几个爱好参加各类宴会的贵妇夫人已经忍不住轻呼,好像奇怪年轻骑士出现在此地的原因。

刘慈虽然不能学习魔法,莲池空间的存在让她拥有很强的元素亲和力。魔法自然五元素充斥在人们生活的四周,她身上的气息很容易叫人放下警惕。

特别长裙风格迥异,都不能遮掩住的美丽,一个真正的绅士面对这样的刘慈还能口出恶言,只能说活该这年轻人一辈子找不到妹纸。

“很高兴认识你,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刘慈冲骑士一笑,手腕上的桃花符温度上升,在为刘慈的搭讪添砖加瓦。

……

角落中,乔治不知掩饰看着和骑士搭讪的刘慈。

阿诺德使劲拍了他肩膀,“嗨,小乔治,你在瞎想什么。”

乔治面红耳赤否认,恨不得将脸埋进端着的盘子中。莉迪亚皱眉,她最近对乔治是不是关心太少了,竟没有注意他如此明显的“异常”。

“我已经问过慈小姐了,过几天就会她就会送你和瑞秋小姐一起去魔法学院。”

乔治“啊”了一声,戳着盘中食物的动作显得无精打采。

情窦初开的可怜少年不知道,这越发坚定了莉迪亚想要尽快送乔治入学的决心。

……

两杯红酒下肚,骑士已经向刘慈告之了真实姓名。

克劳德·斯特莱夫,怪不得贵族夫人小姐们面色异常,“斯特莱夫”这个姓氏在莱茵城极其显贵。

刘慈在思量克劳德的身份,而躲在二楼的瑞秋,在认出克劳德后,抓着栏杆的手指都在颤抖。

刘慈敏锐抬头望去,瑞秋躲在视线死角的暗影中,紧紧盯着克劳德。

克劳德有所察觉,刘慈赶紧转移了他的注意力。

“你刚才说自己是刚回莱茵城吗?那之前呆在哪里呢?”

第六十五张 宴会下的潮涌

克劳德身高一米九几,这使他和刘慈说话时需要低头凝视。

从他的视线角度,刘慈浓密的睫毛下一双飞扬的黑眸,眼波流转间让人不忍侧目,一头浓密的黑发被新式的珍珠发饰固定在耳后,当她和你说话时,眼底明明清澈如刚剥了壳儿的鸡蛋白,恍惚又包含了太多深层含义。

天真和复杂在眼前这少女身上融合。

克劳德知道过久直视一位小姐很不礼貌,有些模糊的记忆却将刘慈与一位故人影子相重叠。这让他一反平时冷静寡言的形象,对刘慈几乎是有问必答。

恰此时,刘慈又问:“你刚才说自己是刚回莱茵城吗?那之前呆在哪里呢?”

克劳德拉回思绪,不过是同样少见的黑发黑眸,若真是瑞秋,她现在怎么敢明目张胆出现在莱茵城。更重要是,瑞秋不会不认识他。

“哦,我刚从斯尔蒙教区回来。”

在莱茵城住了一段日子,刘慈对一些常识也有所了解。比如遍及整个魔法大陆的教廷势力,它将包括三大帝国在内的广博地域划分成八个大教区。

克劳德口中的“斯尔蒙教区”正是八大教区之一,囊括了莱茵城以南马刺国大面积国土。以教区来指代地域的通常是最虔诚的教徒和教廷人员……克劳德是哪种呢?

克劳德含糊回答,似乎不太乐意提起自己在斯尔蒙教区的事。

“冒昧问一下,你呢,是准备在莱茵城定居了?”

刘慈狡黠一笑:“那可说不准,要看莱茵城有没有值得让我停留的存在了。”

克劳德举杯:“希望您会喜欢上它。”

小声交谈中,大概因为克莱德的身份在客人间传递开,见他和刘慈详谈甚欢,其他人也没有之前的尴尬做派,不时有人举杯敬刘慈这个宴会主人,竖琴优美乐声下,晚宴终于热闹起来。

“谢谢你。”

刘慈饮尽了杯中余酒,向克莱德致谢。

有礼貌的骑士颔首微笑,聪明人间的交流从来不需要过度解释。

圆厅吊顶上数百只蜡烛将宴会场地照的恍如白昼,女仆们端着新鲜食物和美酒在客人间游走,贵妇人们听到好听的笑话会掩嘴大笑。

刘慈再看向二楼阴影处时,视线炙热的瑞秋已经不见了。

见有人挤上前来和克劳德说话,刘慈便一人离开上了二楼。

从瑞秋刚才站过的地方望去,视线果真落在克劳德·斯特莱夫身上。回想起来,正因英俊骑士看见蔷薇花图案时和别人有所不同,她才向克劳德走去。

一边想着,刘慈敲响了瑞秋的房门。

静悄悄无声息,她一路寻到小楼顶层的小露台,瑞秋果然坐在那里。

夜风将少女藏青色的法师袍吹得飘动,兜帽下和刘慈宛如同出一源的眼睛红肿不堪,方才肯定是狠狠哭过了。

“你是不是还有事情没全告诉我,瑞秋?”

瑞秋咬着唇,“克劳德·斯特莱夫,是我的……未婚夫。”

刘慈挑眉不掩饰自己的讶然:“你的未婚夫?”

不怪她惊讶,关于洛伦兹家族的消息刘慈尽可能打探的差不多了,包括因洛伦兹家族“叛国”受到牵连的姻亲和至交,她还不知瑞秋还有个从小定亲的“未婚夫”。想到席间她以超越普通人的耳力听来的消息,刘慈眉头就皱了起来:

“他是斯特莱夫侯爵的儿子。”

十分肯定的语气,由不得瑞秋反驳。少女点头,忽如神来一笔又补充一句,“六年前,斯特莱夫侯爵,只是伯爵先生。”

刘慈眉头皱得更紧了,“幸好今晚你没出现。”

斯特莱夫这个姓氏在莱茵城很有名,因为现任的斯特莱夫侯爵先生,同时也担任着莱茵城的城主。

六年前莱茵城有两大势力相当的家族。

一个是侧重于法师培养的洛伦兹家族,另一个则是以剑士为重的斯特莱夫家族。

洛伦兹家族一夜之间灰飞烟灭,小辈定有婚约的斯特莱斯家族不仅毫不受影响,斯特莱夫伯爵还成为了马刺帝国赐封的“侯爵”,并一改从前两大家族轮流出任的旧习,成为了莱茵城六年来独一无二的“城主”。

刘慈之前打听莱影城内各势力分布时就了解过“斯特莱夫家族”,当然以为它不过是趁着洛伦兹家族倒霉,在城里顺利扩张的幸运家伙。

可瑞秋已经确认,克劳德·斯特莱夫,斯特莱夫侯爵的独子,正是她的未婚未。

六年前洛伦兹家的叛国案,凡是和瑞秋家有牵扯的姻亲和至交都遭了秧,瑞秋未婚夫的家族不单丝毫无损,反而更上了一层楼……克莱德·斯特莱夫和瑞秋·卡帕多·洛伦兹曾经是未婚夫妻这事实,正如洛伦兹家族的标志性蔷薇花一般,在莱茵城消声灭迹。

出卖了亲家上位?

斯特莱夫家族在洛伦兹家族倒台后捞尽了好处,让刘慈不得不这样怀疑。

拍了拍瑞秋的肩膀,刘慈没遇到过这种被未婚夫背叛的事儿,说什么安慰话都太假了。

她只告诉瑞秋,掩盖在歌舞升平下的真相,未来终会浮出水面——不管是洛伦兹家族覆灭的原因,还是那雾里看花终隔一层,牵连到刘慈自身的“魔星论”。

……

和瑞秋在露台呆了一会儿,刘慈再下楼时克劳德·斯特莱夫已经离开了。

她眼底一暗,落在别人眼中就是“惋惜”。

一个穿水蓝色宫廷女群,茶色头发微卷以宝石头饰别向一侧的贵族少女忽然飞快说道:“乡巴佬,克劳德不是你这种人能妄想的!”

大概觉得有乐声掩盖,附近又没什么人,贵族少女脸上讥讽的笑容显得肆无忌惮。

她下巴微扬,露出白皙柔美的脖颈,像极了巡视人间的高傲天鹅。

刘慈斜眼望她,忽然指着她脖子上的珍珠项链冷笑道:“这不是两年前的款式?我是乡巴佬,你不也是穷贵族家的女儿。克劳德先生知道你是谁吗?他离开前和你打过招呼?”

刘慈为了头上的珍珠小钗,将城中珠宝铺子折腾的够呛,记忆力绝佳的她一眼就看穿蓝装少女撑面子的项链是两年前的款式。

什么都能吃,亏是万万不行的;什么都能受,唯有“气”没办法接受。刘慈当即呛了回去,水蓝宫廷蓬蓬裙的贵族少女睁大眼睛,实在没想到刘慈嘴巴这么毒。

“没教养的乡巴佬!”

留下来是说不过刘慈的,贵族少女恨恨丢下一句,提着裙摆跑了。

刘慈目瞪口呆,这货站在她家里,吃着刘家准备的顶级松露,喝着同样价值不菲的“雷斯今”,居然也好意思说她这个主人是“没教养的乡巴佬”?

她暗暗冷笑,指尖已经夹杂了至今唯一成功的一张“噩运符”,将自燃的纸符放进一杯红酒中。符纸烧完,酒色依旧澄清未变,她拉过身旁一女仆,在其耳边低声吩咐数句,女仆端着那杯酒就走了。

女仆照着刘慈吩咐,说这杯酒是一位爱慕者所送,蓝群贵族少女像一只小孔雀般端着酒喝尽,刘慈远远看着,忍不住笑出声来。

一个微胖的年轻人凑过来,“你对艾德琳做了什么?”

刘慈板着脸:“偷窥可不是一个绅士该有的行为。”

年轻人丝毫没有歉意:“艾德琳就是个讨厌的丫头。忘了自我介绍,斯图尔·加兰,不是贵族。住在香槟大道十七号,哦,恰好是您的邻居。”

身上没有魔法元素波动,也没有斗气存在,如斯图尔自己所说,也不是贵族。

那住在香槟大道的他就是个商人,或者商人之子。

“自来熟”原来是不分地域文化的,这小子换着方法打听刘慈为什么把烧掉的纸灰给名叫艾德琳的贵族少女喝,一个微胖的,笑起来眼睛像月牙的年轻人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不过这笑起来很有感染力的年青人若同时是个“话唠”,情况就叫人又爱又恨了。

刘慈刚忍不住叫他闭嘴,那边大概是符力发生了作用,贵族少女艾德琳已经惊呼了起来。

也不知道这花痴少女什么脑子,刘慈不过顺口瞎掰,她一厢情愿认为送她酒的是另一位和城主公子克莱德英俊程度不相上下的年轻男客,艾德琳跑去“义正言辞”拒绝别人的爱慕,将男客人身旁的新婚妻子气的发晕,忍不住当众泼了她一杯酒。

教廷近年提倡保护女子权益,在教会见证下结婚的男女被认为享有光明神庇护,妻子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上流社会以往那种丈夫和情人公然出双入对的陋习被严令禁止。艾德琳只是被泼了一杯酒,对方妻子做的并不算过分。

艾德琳很倒霉,莱茵城有名的花花公子居然在结婚了!妻子还是大家都不认识的外教区人,让她在众目睽睽下丢了脸。

等她被父母匆匆带离,明明平整的圆厅门口又叫艾德琳跌了一跤。

一旁的女仆来不及避让,被艾德琳扑到在地,新出炉的烤肉糊在艾德琳脸上,在她高声尖叫下,原本紧紧勒腰的水蓝色宫廷女裙……开线了。

她父母羞愤欲死,在场的客人们都不忍直视艾德琳现在的样子:新裙子被泼了一身酒颜色怪异,头发上沾着烤肉的酱汁,裙子一侧开了线必须要双手捂住。

眼前的一切对一个频繁出现在各种社交场合,企图钓上一位好丈夫的贵族少女来说太过残忍。

习惯于端着姿态的贵族少女艾德琳几乎是嚎啕大哭着奔出圆厅,她父母也没脸呆下去灰溜溜走了。

客人们议论纷纷,表面大度实则不然的贵妇们交头接耳,她们日子过得太空虚太无聊了,艾德琳的出丑对她们而言是个可以兴奋很久的大“谈资”。在这些大嘴巴的帮助下,今天宴会上发生的一切很快会传遍莱茵城的社交圈子,估计艾德琳的风头会在身穿蔷薇花长裙举办宴会的刘慈,和低调出现的城主之子克莱德·斯特莱斯之上。

这对一个频繁出没于各种社交场合,试图靠美貌钓上一个上等夫婿的没落贵族少女来说,打击无疑是毁灭性的。

不出意外,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刘慈在参加各种宴会时都不会再见到这个花痴少女。

噩运符的效果让她满意极了。

谁让她一点不舒服,刘慈就会让对方十分不舒服。会不会太过分?三观神马的,早就喂了狗的刘慈一点也不内疚。

如果说别的客人们是兴奋却懵懂讨论艾德琳的出丑,在一旁有幸旁观过程的微胖青年斯图尔·加兰望着刘慈的双眼都在发亮。

别说艾德琳莫名其妙出丑和刘慈刚才的举动没关系啊!猪都不会信……可是刘慈是怎么办到的?

斯图尔·加兰好奇极了。

刘慈扭头时,发现对方用一种小狗样的目光望着她。

她做出一副“就不告诉你”的表情,斯图尔的眼睛下垂无辜,在使劲卖萌。

这人厚脸皮和自来熟的模样,到有几分像从前整日围在她身边的周家小子,刘慈一想到脑残粉周公子,忽然还挺怀念那种被人放在“首位”,万事为尊的感觉。

斯图尔·加兰,既不会魔法,也不会斗气的普通人么?刘慈眯着眼,拍的一手好马屁还能叫人不讨厌的,也是人才啊。

大大的人才,必须留住。

“斯图尔·加兰是吧,你想知道为什么?”

斯图尔眼巴巴点头,卖萌卖得浑然天成,尚不知自己已经被黑心慈小姐惦记上了。

很多年后,斯图尔·加兰想起这个夜晚,都会升起一股悔不当初和庆幸两种矛盾情绪相交加的复杂感觉……他的人生总结起来是十字真言:铮铮好青年,一把辛酸泪。

………………

克劳德·斯特莱夫骑着白马出了城。

城郊很大一片庄园,包括昔日洛伦兹家族的封地,如今都属于斯特莱夫家族。自从六年前“叛国事件”发生后,克劳德其实很少想起他那个六年前才十二岁的未婚妻瑞秋·洛伦兹。

两人年龄上相差八岁,婚事是在瑞秋一出生后就由他父亲斯特莱夫侯爵做主定下的。哦,那时候还是斯特莱夫伯爵,斯特莱夫家族也刚搬来莱茵城。

洛伦兹伯爵夫妇都是大魔法师,加上世袭贵族的身份,父亲曾对他说过这是找遍莱茵城与他最相配的婚事。

克劳德不置可否,出身贵族家庭是不能与平民通婚的,他的出身早就注定了婚事不会任由他自己做主。反正到了适当年龄,取一个门当户对的贵族姑娘,对克劳德而言那个姑娘具体是谁并不重要。

等他继承爵位,对方就是伯爵夫人,帮他交际来往,打理家族琐事,同样出身贵族的妻子会将一切做的很完美。

但是和瑞秋的婚事又和他想象的不同。

瑞秋比他小太多了。

他在第一次跟着父亲去拜访洛伦兹伯爵时,瑞秋才开始牙牙学语。

那时候他已经快九岁,看上去像个小大人。

等他二十岁,其他贵族男青年可以结婚的年纪,瑞秋才是个十二岁的小丫头。记忆中有些羞涩,黑色长发整齐披在身后的少女,软绵绵叫他“克劳德哥哥”,他下意识也只将瑞秋当成小妹妹,而不是未来妻子的人选。

当时他另有隐情,并不太原因取瑞秋。

不过是毫无异常的一个夏天,莱茵城的气氛突然紧绷起来。父亲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几次隐晦问到他对小未婚妻的看法。

他有什么看法,当时敷衍着回答了什么克劳德都想不起来了。

直到马刺皇室骑士团手持长矛夜袭洛伦兹庄园,将洛伦兹家族的一些重要人物全部抓捕,克莱德才知道洛伦兹家出了大事。

后来的那场未公开审判就将洛伦兹伯爵夫妇处以“绞刑”的叛国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莱茵城不管是官方公布,还是小道消息,都从未提及洛伦兹伯爵的独生女儿,瑞秋·洛伦兹。

十二岁的小姑娘一下子失去所有音讯,生死不知。

父亲不知道因为什么,在洛伦兹家族出事后不久,他先是站出来主持大局,接任了城主之位,后又被国王陛下赐封为“侯爵”。

帝国“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牵扯到世袭制,每上升一等都很艰难。

立下什么功劳,才能不声不响被提到“侯爵”?

很多事克劳德不是不知道,他只是懒得去想。少年时的记忆逐渐变得模糊,他很少想起那个叫他“克劳德哥哥”的小妹妹瑞秋。

这次斯尔蒙教区回莱茵城,他和在外地结识的斯图尔·加兰同行,在斯图尔·加兰反复邀请下前往香槟大道做客。

斯图尔扬着请柬,表示要请他去吃邻居准备的大餐。

克劳德被他缠不过同意前往,没想到不仅看见了消失很久的,洛伦兹家族的标志蔷薇花图案,还有高挑美丽的少女。

同样黑发黑眸,却不是他认识那个“瑞秋·卡帕多·洛伦兹”。

只是很想象的外乡人,克劳德想,或许小瑞秋此时正独自生活在大陆某个地方,和今晚宴会的主人一样?

这个可能太过微小,克莱德回过神来一勒缰绳,家里的大管家一脸恭敬中带着高兴:

“克劳德少爷,侯爵已经等您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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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一大章,书友“哎呀吗吗咔”的角色“克劳德·斯特莱夫”出场了,大家欢迎。

第六十六章 侯爵先生

斯特莱夫侯爵是个很有魅力的中年男人。

修炼斗气使侯爵先生的面容显得格外年轻,和克劳德有五六分像的脸,一样的发色和轮廓,与克劳德的寡言冷静不同,侯爵先生是个温和的贵族,就算是斯特莱夫庄园中最普通的女工,侯爵先生都不会吝惜给那可怜的女人一个笑容。

他富有,莱茵城外大片的土地,城里的地产都属于斯特莱夫家族。

他强大,作为一个大剑师,侯爵先生的实力毋庸置疑。

这两个条件加上成熟英俊的外貌,搁在地球联邦就是标准的“高富帅”,如果这个高富帅再加上性格好和痴情的优点,对莱茵城的女性来讲杀伤力就等同于“无限大”。

斯特莱夫侯爵夫人去世时克劳德才三岁,至今二十三年侯爵先生都没有再娶妻。婚姻关系下的出生的后代才是爵位合法继承人,这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保证了克劳德的唯一继承人的身份。

克劳德生的高大英俊,性格却自持寡言,和万人迷侯爵先生南辕北辙。

将马绳交给大管家,克劳德边走边解骑士披风。

城堡二楼,斯特莱夫侯爵坐在皮质软垫椅上,看见独子克劳德回来,侯爵先生放下手中的茶杯——千多年前,空间魔法师失踪和精灵族销声匿迹之外,并命名为“茶”的饮料也在悄悄风靡大陆,侯爵先生喝的是一克等同于一金币的“葳蕤茶”,原料采自希夷国靠近第一教区“圣地港”的西北面,三大帝国交战刚刚平息不久,葳蕤茶的售价在原有基础上翻了数十倍。

换成更直观的数字,侯爵先生放下了这杯价值上百金币的葳蕤茶,远归的独子克劳德只给了他一声恭敬有余,亲热不足的“父亲大人”称呼,就木讷站在一边一言不发,与侯爵先生的期待相比,克劳德显得太冷静。

“克劳德,你怎么想起来去香槟大道了?”

侯爵先生面带微笑,儿子是个冰山脸,他不能和年轻人一般见识。

克劳德头也没抬:“斯图尔·加兰,我新交的朋友,住在香槟大道。”

斯特莱夫侯爵主持着莱茵城的一切事务,克劳德回城时并不低调,父亲大人知道自己的去向他并不奇怪。

侯爵先生想了一会儿,“斯图尔·加兰?加兰家族我记得一直从事商业活动,我以为你并不喜欢和商人打交道。”

克劳德将拿在手上的披风交给大管家,“那是以前,父亲大人,我今年已经二十六岁了。”

二十六岁,所以不是小孩子了,应该不再需要向小孩子一样事事汇报给父亲,克劳德明显缺乏说话的耐心,或者说不太擅长贵族式腔调,连一旁的大管家都听出他语气中的不耐很有眼色下去了。

女仆们低着头恨不得将自己隐身,克劳德公子自从两年前离开莱茵城去斯尔蒙教区,好像迎来了迟到的“叛逆期”,侯爵先生这么好,克劳德公子还有什么不满意呢?

在女仆眼中形象完美的侯爵先生果然仅是叹气:

“看来小克劳德长大了,嫌弃我话太多,好吧,那就不说了。我们谈谈你参加的晚宴吧,有没有哪家小姐是你中意的?”

克劳德没理会侯爵先生的热情,很直白问道:“父亲大人是不是想问香槟大道十八号的新主人?不是魔法师,也没有修炼斗气,很普通的一个外乡姑娘,相信她会喜欢上父亲大人治理下的莱茵城。”

不是魔法师,没有修炼斗气,即便她真的和当年的洛伦兹家族有什么牵连,也不会威胁到“斯特莱夫”的地位和利益。克劳德不知道自己怎么会下意识帮刘慈说话,或许只为那和瑞秋同出一辙的黑发黑眸?

还是,仅仅想弥补,当年来不起帮助瑞秋的遗憾……克劳德此时的心态很复杂,第一眼看见刘慈时他很震惊,然后心虚,后来细看之下不是瑞秋,他除了放松,还有隐隐遗憾。

侯爵先生看待独子的眼神很宽和,这个中年身上完全没有侯爵与大剑师叠加身份下的倨傲。

他示意房间里的女仆们退下,才从茶杯垫子下抽出几张纸。

线条轻盈的女士长裙,红蔷薇在泛黄的纸面怒放,如果刘慈在此,一眼就能认出这正是在她和裁缝店数次沟通不明后,她亲自画的襦裙稿图。

“你看,半个月前裁缝店送来的。”

克劳德对画稿当然也很熟,今晚他才看见画稿中的女裙做成实物穿在了刘慈身上。

和莱茵城贵族少女们喜欢的样式比起来显得有些怪异,不可否认刘慈穿着却很漂亮。

侯爵先生很无奈:

“六年来,我无时无刻不在怀念我的朋友洛伦兹伯爵,为什么会有人认为斯特莱夫家族在打压洛伦兹的残余势力?我希望可以保全这个庞然大物留下来的痕迹,偏偏有人想要彻底掩盖六年前的真相……”

克劳德抬头,“父亲大人的意思,抹去洛伦兹家族印记,并不是您下令的?”

侯爵先生苦笑,“连我唯一儿子也这样想,怪不得莱茵城的气氛如此诡异。克劳德,你和瑞秋·卡帕多·洛伦兹的婚约我的确是曾尽力掩盖,这都是为了保全你我的孩子。”

克劳德有些动容,“难道我进入斯尔蒙教区光明骑士团,是您在操作?”

两年前被选入斯尔蒙教区十二光明骑士团当中,一直是克劳德自傲的事,可当初正是为了避免斯特莱夫侯爵干涉,他不仅报名时没通知任何人,还特意选了莱茵城之外的“斯尔蒙教区”。

此时听侯爵言语间提到他前途,克劳德很惊讶,难道他还是没有避开父亲的干涉?

听到克劳德惊呼,侯爵先生笑语温和摇头:

“我的孩子,你是如此优秀,斯特莱夫的势力还不能让外教区的光明祭司们低头,身处其中,你应该知道教廷录取光明骑士有多么苛刻。我所说的保全,正是在六年前就想到你从小很向往成为教廷的光明骑士,为了避免教廷会因为洛伦茨家的往事对你有偏见,才尽力掩下了你和瑞秋曾经定下的婚事。”

克劳德半信半疑,最终在侯爵先生温和的目光下低头:

“是我错怪您了,请原谅我,父亲。”

侯爵先生笑着摆手,“要知道你一直是我的骄傲,在斯尔蒙教区好好干,相信没有家族助力,你也会凭借自己的努力,最终被选入圣地港教区的‘圣光明骑士团’,成为教皇赖以信任的属下。”

教廷的最高领导即是“教皇”,教皇直接统治着八大教区的大主教与“圣光明祭司”,每个教区除了大主教还有十二光明祭司,克劳德现在就在斯尔蒙教区十二光明祭司领导下的“光明骑士团”。一名骑士最高的荣誉则是加入“圣光明祭司”麾下的“圣光明骑士团”,保护光明神在世间的代表:教皇。

这不仅是属于克劳德的梦想,也是大陆不分国界地域,千千万万贵族男青年们的梦想。

侯爵先生的祝愿很美好,克劳德也不好一直绷着脸。

侯爵先生见儿子软化,让他坐下,又叫女仆重新给克劳德沏了一杯“葳蕤茶”。

“除去和瑞秋有过婚约,洛伦兹家的事我并没有插过手。你之前还太冲动,有些真相我也就没告诉你。其实六年前皇室近卫军逮捕洛伦兹家人时,你的未婚妻瑞秋·卡帕多·洛伦兹并不在当中,她在洛伦兹伯爵夫人的保护下逃了出去,不仅如此,洛伦兹伯爵虽然被帝国处于了绞刑,伯爵夫人却至今仍然活着……”

克劳德眼角一跳,自持的冷静瞬间坍塌。

侯爵话中泄露的消息太让人震惊,克劳德没办法再保持冷静。

年轻骑士差点打翻了茶杯,“瑞秋逃了出去,连伯爵夫人也还活着,这怎么可能?”

侯爵用手扶住克劳德:“你没有听错,这些年我一直在秘密寻找瑞秋,也在打听洛伦兹家族当年获罪的真相,虽然得到的消息不多,有一个消息却已经经过我证实,洛伦兹伯爵夫人,大魔法师奎琳·卡帕多仍然活着。”

奎琳·卡帕多,出身平民的女性大魔法师,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在莱茵城的名气犹在洛伦兹伯爵之上。那是一位很有亲和力的夫人,比起瑞秋,克劳德对奎琳·卡帕多的记忆还要鲜活些。

亲耳从父亲口中得知伯爵夫人还活着,克劳德觉得很高兴。

见儿子不再冷着一张脸,侯爵也很高兴:

“洛伦兹夫人的事情我以后再和你详谈,这里面关系到六年来我决口不提洛伦兹家族,和放任帝国抹去其家族徽章行为的原因。你现在可以和我说说,关于香槟大道新任主人了吗?我怀疑,她就是你的未婚妻,瑞秋·卡帕多·洛伦兹。”

克劳德摇头,脱口而出:“不可能!”

侯爵先生低头瞧着画稿,“那可说不准。”

同样的黑发黑眸,带着在莱茵城绝迹的蔷薇花出现,不是瑞秋·卡帕多·洛伦兹,会是谁呢?

第六十七章 送走瑞秋

被莱茵城城主,斯特莱夫侯爵大人惦记上的刘慈也在静静等候各方势力的反应。

六年对于拥有漫长寿元的修士来说不算久,但在莱茵城,足以让洛伦兹家族所有的徽章浮雕被铲除,洛伦兹庄园的蔷薇园枯萎。在摩洛克山脉,薇安小姑娘的尸骸一定也腐烂化成了白骨,当年黑袍祭司追杀至水晶矿山这一事件,留下的明证也只剩下她手中的银牌和护卫薇安的剑士所用的巨剑。

寒光熠熠的巨剑,她在到了莱茵城后抹去特征给武器铺看过,精良的工艺和珍贵材料,这是一把由地精族打造的优秀兵器,起码要大剑师才能配得上巨剑。

大剑师么?

宣布效忠帝国就能获得贵族身份的大剑师,在摩洛克山脉深处的死状很惨烈。

被野狗蚕食骨肉,大剑师死得也太不值钱了些。

不论是谁试图一手遮天颠倒乾坤掩盖真相,层层黑幕能遮蔽愚昧世人一时,却遮不住头顶朗朗青天。不管是教廷也好,帝国也罢,这魔法大陆和刘慈没什么切肤之痛,她一点也不想做救世主,就是不乐意被一同蒙蔽。

谁将刘慈当傻子愚弄,谁想算计她,都得承受慈小姐不要脸的“缠斗”。

不过距离举办宴会已经三、四天,莱茵城还是一如往昔平静。蔷薇花再次堂而皇之出现在城里,贵族和富商们一致选择了无视。

对于这个结果跃跃欲试的刘慈很失落。

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错?难道克劳德·斯特莱夫回去后城主大人竟然没有别的反应?

通过和瑞秋的谈话,刘慈已经将怀疑对象重点放在了斯特莱夫家族上。六年前洛伦兹家族的“叛国案”,就算斯特莱夫家族没有参与,升了爵的侯爵大人也一定是个突破口。

“瑞秋,斯特莱夫侯爵是个怎么样的人?”

从露台望下去,詹姆士老管家指挥着健壮的男仆在小楼后挖池塘。

爱吃藕的刘慈怎么会忘记种植它呢,更重要是,她从水晶矿山带出来的“竹根”就要失去水分,再不种就浪费了这些已经被灵气驯化的“竹种”了。

抛开吃货本性,不提新鲜的竹笋,她每年对于符纸的消耗越来越多,竹子成林就要好几年,有“作弊器”在身,也得未雨绸缪不是?

对于刘慈的问题,瑞秋几乎不用思索:

“斯特莱夫侯爵是个让人喜欢的贵族。”

凭良心说,以瑞秋年幼时有限的心智来看,斯特莱夫伯爵对她还真不错。

对方和父亲的交情也很好,只有她出身平民的母亲奎琳·卡帕多对洛伦兹家族与斯特莱夫伯爵的联姻产生过质疑,却被父亲严厉驳斥了。提到这里,瑞秋突然想起来一件偷听来的旧事,“斯特莱夫伯爵好像只是斯特莱夫家族的旁支堂侄,因为斯特莱夫家族当年的唯一继承人出了意外,才让他袭了斯特莱夫家族的伯爵爵位。”

这事儿现在的莱茵城人多半没听说过,瑞秋也是小时候躲在父亲书桌下偷听来的。

原本懒洋洋的刘慈来了兴致,“哦?你仔细说说怎么回事儿。”

瑞秋不太习惯说太长的句子,组织了下语言,她才尽可能回忆:“莱茵城斯特莱夫这一支是世袭的贵族,现任的斯特莱夫侯爵出自家族旁支,几代前就搬离了莱茵城。因为斯特莱夫家族继承人出意外,现在的侯爵大人带着大剑师身份被指任为新继承人,莱茵城的斯特莱夫家族没反对,他就顺利继承了爵位。”

刘慈眼睛发亮,“谁让将他指任成新继承人的,你知道吗?”

瑞秋摇头,她的父母或许知道。

刘慈好奇道:“那莱茵城本地的斯特莱夫族人,就没有提出异议?”

“侯爵先生是大剑师,斯特莱夫的族人为什么要反对?我说过,侯爵先生人很好的。”

斯特莱夫侯爵是个连对孩子都很有耐心的绅士,这也是为什么瑞秋一开始不愿意将洛伦兹家的“叛国案”怀疑到斯特莱夫侯爵身上。

若不是刘慈反复给她洗脑,曾经的未婚夫克劳德·斯特莱夫态度很值得怀疑,瑞秋认为斯特莱夫一家是值得信任的。

原本很悠闲的刘慈在听完瑞秋描述的“侯爵先生”后,突然就深感发愁了。

“瑞秋,你必须尽快离开莱茵城……这样吧,我让你和乔治一起去魔法学院进修。”刘慈想了想又道,“让莉迪亚和阿诺德陪你们一块儿去,我留在莱茵城。”

瑞秋差异,刘慈却不欲过多解释。

在莱茵城住了一个月,她听到的都是侯爵先生如何,侯爵先生如何,城主大人在短短六年内,消弭了洛伦兹家族在城市留下的印记,将莱茵城彻底掌控,岂是一般人能办到的?

这样一个手握城市重权的人物,刘慈所能听到的竟都是“交口称赞”。

一个性格温和的人,是无法做到集权的。一个大好人,难道靠着好运,一个世袭的伯爵之位就能莫名其妙落在他头上?

斯特莱夫的族人为什么不反对,按照古华夏的算法,侯爵先生和本家差不多都出了“五服”了吧,那么远的关系,侯爵先生能顺利袭爵,身后没有势力支撑那是不可能的。支持侯爵先生的人,仅仅看重他的“温和”吗?

人人称赞的好人,只有万分之一几率可能真是个绝世大善人。

一般情况下,只会是个伪君子,那可是比真小人更难对付的存在。

瑞秋的母亲,大魔法师伯爵夫人,为什么会反对她和克劳德的婚事?刘慈觉得其中包含了大量信息。

旁支袭爵的侯爵先生,温和的大剑师城主,瑞秋家的“法师塔”,教廷要寻找的“魔星”……所有一切看似指向六年前的“叛国案”,如果不是巧合,布局的幕后黑手应该从许多年前就开始准备了。

一层迷雾笼罩在人面前,刘慈很想狠狠将障碍劈开。

她要不要和瑞秋他们一起走?

或许,已经迟了。

在刘慈的吩咐下,老管家詹姆士很快准备好了行李。

要送深居简出的二小姐和乔治一起去魔法学院,莉迪亚很想和弟弟一起走,但她还是拒绝了刘慈的提议。

前任冒险队女队长认为,在刘慈支付了乔治的求学费用后,她的主要任务就是保护刘慈。

刘慈只有将事情托付给阿诺德。

摇摆不定的阿诺德大概也需要这么一件事来帮助他决断,没有推脱就答应了。

瑞秋抓住刘慈的手低语:“别担心,我还有指环。”

刘慈一扫吊儿郎当的纨绔气,一本正经叮嘱:“你的指环尽量少用,你要记住,现在你可不是洛伦兹家的女儿。”

瑞秋点头,想了想冒出一句:“那我以后就姓刘吧。”

瑞秋·刘?刘瑞秋?

太孤单的刘阿慈觉得,有个经历相似的妹妹,似乎也挺不错。

瑞秋和乔治乘坐的马车刚刚消失在视线中,城门处一队骑士纵马而来。

烟尘翻滚,一个很有气质的中年男人盯着刘慈,突然翻身下马抓住了刘慈手腕:

“瑞秋,我是你艾瑞克斯叔叔啊!”

刘慈盯着泛着泪光的“叔叔”,生生忍住了吐血冲动——老刘家什么时候又有人穿越啦!

……………………

“艾瑞克斯·斯特莱夫”,万人迷侯爵先生由客串过林家“屈邑人”的书友“泪痕红邑”再次出演。

第六十八章 做客庄园

莱茵城的贵族是含蓄而矜持的,哪怕他在很夸张赞美你的美貌,行动上顶多是行个吻手礼。

刘慈刚送走瑞秋,一队人骑着骏马出场,领头的中年人翻身下马,系在脖子上的披风翩飞,他很激动抓住了刘慈的手腕,深邃的双眼饱含泪光:

“瑞秋,我是你艾瑞克斯叔叔啊!”

那是一张很有魅力的大叔脸,就算刘慈不是瑞秋本人,换个真正的二八少女,此时定然满脸羞红。

刘阿慈却“扑哧”一声笑了:

“天还没黑呢,这位大叔你想拐卖我呀?”

她是很想给侯爵先生面子啦,看见对方眼睛里泪光闪闪就是忍不住笑。或许是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对名声大好的侯爵先生先入为主认定他“貌忠实奸”,别人真情流露,刘慈也只当侯爵演戏投入。

理所当然的认知要不得,刘慈收起嬉笑的脸,很认真对真情流露的侯爵先生回答:

“失礼了,不过先生您真的认错人了。”

中年男人十分失望,“瑞秋·卡帕多·洛伦兹,你不记得艾瑞克斯叔叔了吗?”

刘慈做出努力辨认的表情,在侯爵先生的期望中摇了摇头。

她从第一眼见面就很确认对方身份,和克劳德一样的轮廓,严阵整齐的骑士队伍,当然只有莱茵城的城主,斯特莱夫侯爵。

艾瑞克斯叔叔,艾瑞克斯·斯特莱夫?

侯爵大受打击,放开刘慈手腕时苦笑道:“细看之下你和我那苦命的侄女瑞秋的确长得不同……哎,本来还想告诉她关于伯爵夫人的消息。”

伯爵夫人的消息?如果是真正的瑞秋,不管外貌如何改变,在侯爵先生这句后恐怕也难以冷静。洛伦兹伯爵夫人,大魔法师奎琳·卡帕多难道还没死么,刘慈心思只一转,她不是瑞秋,虽对六年前洛伦兹家族的“叛国罪”真相很好奇,并不代表她有责任去关心洛伦兹家族的每一个人!

侯爵先生见她没有特别反应,这次是真的挺失望。

“是我冒失了,希望现在介绍还来得及。艾瑞克斯·斯特莱夫,很高兴认识你,美丽的小姐。”

莱茵城贵族女性敛裙微微下蹲的礼节不太适合穿华夏仕女装的她,是故刘慈只是颔首笑道:

“同样很高兴认识您,城主大人。”

眼中没有水光的侯爵先生风度翩翩,举手投足间充满了男人魅力:

“美丽的小姐,能邀请你到斯特莱夫庄园做客,给我一个弥补刚才唐突的机会吗?”

刘慈笑的脸发僵,太热情的侯爵先生魅力四射,遇上她这种不喜欢男人四处乱撒桃花的妹子,应付起来很捉急。

“慈小姐,您和加兰先生越好的时间快到了。”

看出刘慈的为难,一直在旁边默不作声的莉迪亚突然硬邦邦插了一句。

莉迪亚的行为在贵族看来是很不礼貌的,鉴于她不苟言笑的女剑士形象,跟随斯特莱夫侯爵前来的骑士们都憋得很辛苦。

还是长袖善舞的侯爵先生主动化解了尴尬的气氛,“哦,这位女士说的是斯图尔·加兰吗?他是莱茵城非常优秀的年轻人,和我的独子克劳德也是好朋友,或许可以邀请他一起去斯特莱夫庄园?希望这个可爱的年轻人会给我这个老头子一个面子。”

城主的邀请,刘慈还能以占据女性身份的天然优势“矜持拒绝”,斯图尔·加兰还想在莱茵城发展,他就无法拒绝。

斯特莱夫侯爵铁了心要“请”她去庄园,刘慈眼睛一眨:

“希望不会打搅您。”

侯爵爽朗大笑,“没有吓着你才好,说实话你和我失散多年的侄女很像,一见就很亲切。”

刘慈笑笑,转身对莉迪亚说道:“你先回去吧,另外请詹姆士管家备上一份礼物,不要让我空着手上城主大人家做客。”

莉迪亚低头说是。

侯爵吩咐手下去找辆马车,刘慈委婉拒绝。

“有马就行了。”

拖拖拉拉不是刘慈的性子,不管侯爵先生坚持邀请她去斯特莱夫庄园目的是什么,既然没办法拒绝,那就坦然接受。

莉迪亚跟着她反是拖累,刘慈顺手将她打发回香槟大道。

自己已经很利落上了马背,她样子娇娇弱弱,不管说话行动都有一股英气,侯爵打量了她一会儿,明显只有十几岁的年轻面容上看不出什么异常。

不是魔法师,也看不出修炼过斗气痕迹,和莱茵城贵族女性格格不入的穿戴举动,看上去真的像个外乡迁入的普通少女。

但若真是普通少女,又是哪里来的一批上好魔药?

面对一城之主的邀约,能够宠辱不惊,这本身就是一种“不正常”。

侯爵先生和刘慈骑马往城门相反方向的斯特莱夫庄园而去,他谈笑风生,掩下了对刘慈所有怀疑。

侯爵带来的骑士队远远跟在其后,城门前出入的人流又变得自然。

莉迪亚拉着缰绳站在原地,刘慈刚送瑞秋和乔治离开,城主大人就出现了,也太巧合了。

女队长此时既想追上先行的瑞秋、乔治两人,又担心刘慈会不会有什么危险。

她不知瑞秋身份,也对刘慈一无所知,更没想明白冒险小队四人怎么一醒来就在马刺帝国的莱茵城。

莉迪亚叹气,“慈小姐”身上有太多秘密,她还真是什么都做不了。

带着失落,莉迪亚返回了城内。

…………

詹姆士管家动作很快,他备下的礼物,几乎和斯图尔·加兰前后脚到达斯特莱夫庄园。

两瓶装在锡盒中的香槟,和香槟大道的名字很应景,价值近千金币,让花钱一向大手大脚的刘慈都有些肉痛。

要知道在莱茵城,平民没有属于自己的田地,只能租贵族名下土地为生,到贵族名下产业当雇佣工,成为小商贩。

马刺金币的购买力是很强的。

1个金币可以为三口之家提供大半月的口粮,刘慈每月只需要额外支付2金币,仅仅4金币,就能请到全城最好的花匠。老管家詹姆士也是本行业精英,周薪不过5金币,年薪240金币,已经算平民中的高收入者。

刘慈在咕咕鸟指点下采集的魔药,一共卖了近四万金币。

购进香槟大道十八号寓所花费八千多金币,上次举办宴会,用了奢侈的白松露和“雷斯今”酒,一整晚下来所有开销没有超出两千金币。

客人们携带家属,加起来那可是一百多人的食物酒水,现在詹姆士送给斯特莱夫侯爵的两瓶酒价值近千金币,刘慈不打算讨好城主大人,所有觉得贵。

细想了下,她自己都诧异,刘家阿慈居然开始计算开销了,如果消息能传回地球联邦,惊掉一群人眼珠子保证没问题。

果然还是发生了变化吗?

刘慈有些走神,视线的尽头是克劳德·斯特莱夫,光明骑士被她长久注视盯得深感别扭,欠身抱歉,暂时离开一会儿。

小露台山围绕着玫瑰花香,见克劳德离开,斯图尔·加兰终于有机会凑上前来:

“老大,您真是强,一转眼就混到斯特莱夫庄园了,连我都跟着沾光。”

自从那晚在宴会上见识过艾德琳的“倒霉样”,斯图尔·加兰认定刘慈是个隐藏极深的高人,没皮没脸整天叫她“老大”,刘慈也听之任之。

被一个侯爵主动邀请就是“强”,四下无人刘慈也懒得伪装,当即冷笑道:

“只怕是宴无好宴!”

第六十九章 水混了,谁是鱼

不算艾瑞克斯侯爵中途以旁支身份袭爵,斯特莱夫家族本身在莱茵城根深蒂固几百年底蕴深厚。

庄园中的女仆们素质高,克劳德暂时失陪,女仆们都很自觉离露台远远的,只剩下刘慈和斯图尔·加兰两人,她懒得装腔作势,丢给斯图尔·加兰一句“宴无好宴”,自己已经站起来起来。

克劳德不知道哪儿去了,侯爵身兼城主职务,一回庄园着急着要去处理公务,偌大的古堡又没有女主人,刘慈径直在古堡里瞎逛。

斯图尔站在原地,跟也不是,留又不对,只有摸摸鼻子跟着管家去寻克劳德。

刘慈随意闲逛,遇上古堡内的女仆,年轻姑娘们都很有礼貌避开。

也有一部分人在偷偷打量刘慈。

侯爵大人丧妻多年洁身自好,克劳德公子醉心于斗气武技至今也未成婚,两年前更是离开莱茵城去了斯尔蒙教区,斯特莱夫庄园因此很少出现年轻小姐身影,刘慈的到来让庄园的人纷纷猜测,到底是侯爵大人看中了她,还是克劳德公子终于开窍……刘慈不算顶漂亮,瞧着却是出身不俗,也不知是哪个家族的贵族小姐。

不理会女仆们偷偷“打分”的目光,刘慈站在古堡上俯瞰庄园。

起伏的跑马场外是大片属于斯特莱夫侯爵名下的田地。莱茵城昼夜位差大,是种植葡萄的好地带,城主大人家的土地上就大部分都肿了葡萄。

贵族们也需要赖以为生的产业,看来斯特莱夫侯爵主要经营的就是葡萄酒庄了。

怪不得老管家詹姆士一出手就送上了价值上千金币的红酒,档次不够的酒水,在斯特莱夫家的确是班门弄斧。

酿酒葡萄在每年八九月成熟,现在远远望去还是一片青籽儿,六月的莱茵城极热,奴隶们光着上半身,浑身晒得黝黑在葡萄园里劳作,刘家纵然是古世家,早就抛弃了奴仆一套,家中的侍者们全是聘请的联邦自由民。

自己的改变,也是顺应潮流吧?

刘慈西想,她不是那种以解放异界广大贫苦奴隶为己任的“圣母”。

活了这么大,真正泽被苍生的人物她就听过一个,老刘家供奉的“尘仙子”,可那位已经征得“真神”位,刘阿慈只是个地地道道,有欲望有喜好的凡人——筑基期修与真神的距离,并不比凡人高多少,反正同样差的很远。

一小队骑士远远翻过土丘,往斯特莱夫庄园疾驰。

穿着皮甲的骑士勒住马绳子,下马就往城堡里走,刘慈远远瞧着,和斯特莱夫侯爵办公的地点是同一个方向。

她低下头掩去眼中的讥讽,不知道这么短时间,侯爵大人可有查到她来历?

………………

莱茵城的骑兵团,也可以说成是斯特莱夫侯爵的私兵。

世袭的贵族享有封地,并在封地拥有极高的自主权,私兵是为了维护当地自安,斯特莱夫兼任城主一职,私人骑兵都过了明路转为“公职”。

骑兵团的团长就是出自斯特莱夫家族,对侯爵先生的忠诚毋庸置疑。

如刘慈所料,他接到的命令,的确是为了调查“刘慈”。

调查绝不是今天刘慈被“热情”留在斯特莱夫庄园才开始的,事实上在克劳德回到莱茵城机缘巧合参加刘慈的宴会前,侯爵先生已经注意到了刘慈。

黑发黑眸的少女,孤身一人在城里出售了一批高级魔药原料。

要知道正值夏季,不管是哪国的冒险者,现在都还在摩洛克山脉中疯狂淘金,刘慈是从哪儿搞来一批新鲜的魔药原料?

四万金币侯爵先生并不看在眼中,三大帝国交战,马刺帝国战败,国内看似稳定如常,大大小小的贵族们实则都受到了影响。战场的胜负都得赖金币堆积,不同的是战胜国将消耗捞了回去,战败国却得承受战后亏空。

这笔亏空层层转嫁,最终还是要落到帝国大大小小的贵族们身上——你说平民?盘剥的太狠,平民们身上并没多少油水。奴隶更别说,连人身自由都捏在贵族手中。

斯特莱夫侯爵将葡萄酒庄经营的有声有色,在莱茵城所隶属的尤尔伯里教区都很有名气。有名声的“大肥羊”难免要多摊派些,斯特莱夫侯爵今年有一笔大亏空等着填补。正想着走走门路,刘慈恰到好处卖了一批高级魔药原料。

要给大教区说得上话的人物送礼,魔核和魔药等贵重物品远比金币受欢迎,侯爵先生送上的魔药让尤尔伯里教区的高层很满意,他需要交给教廷的经费被暂缓,这样一来,等今年采收了葡萄,明年葡萄酒大量流向市场,让侯爵先生感觉到压抑的“亏空”就很容易填上了。

金币好赚,弄到高级魔药原料的路子可不好找,莱茵城值钱的铺子多是斯特莱夫家的产业,刘慈能顺利卖掉魔药没被欺客,还真的感谢店主存了“放长线钓大鱼”的心思。

从她卖掉魔药,在莱茵城购进房产开始,斯特莱夫家族就有人盯上了刘慈。

没消停多久,裁缝店送来刘慈所画的设计手稿,让侯爵先生对刘慈的关注度直线上升。

以斯特莱夫侯爵对莱茵城的掌控,事实上没有他的默许,蔷薇花怎么可能堂而皇之重现在城里?

刘慈借此想将水搅得更浑些,寻找浑水摸鱼的可能。

侯爵则希望借由刘慈的举动,来知道她到底想干什么。

刘慈很高调举办宴会,恰巧他的独子克劳德·斯特莱夫却到了现场。要知道克劳德是满脑子骑士荣誉的青年人,别说香槟大道那种不上不下的圈子,侯爵先生从前带他去拜访同阶级的贵族,克劳德还不愿意花功夫应酬呢!

克劳德和洛伦兹家的瑞秋定过婚,老实说连侯爵先生有时都搞不懂独子在想什么。

要说他很重视那个年岁差很远的小未婚妻吧,洛伦兹家族出事那年,克劳德也没有特别难过的表现。

说他一点都不介意……从香槟大道十八号回来,克劳德又下意识给刘慈辩护。侯爵先生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谈,确定克劳德是真的不认识刘慈。

斯特莱夫侯爵很容易将一切联想到“阴谋”上。

先是刘慈突然冒出来,不单拥有罕见的黑发黑眸,和失踪的瑞秋·卡帕多·洛伦兹年岁相当,还高调穿着蔷薇花裙子举办宴会。

就是这个宴会,让克劳德想起了曾经的未婚妻,进而心软。

克劳德会去参加宴会,是斯图尔·加兰在一旁怂恿,后者也和刘慈一见如故,哪有这么巧的事?

查来查去,刘慈固然久未等到浑水摸鱼的机会,侯爵先生也一无所获。

刘慈就是突然冒出来的,仿佛天生地养,在莱茵城现身前,这个人像是并不生活在世上。

想要到达莱茵城,南可取道“斯尔蒙教区”,西是“埃姆斯特教区”,北方则是无法从中穿行的摩洛克山脉。刘慈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直到今天,刘慈送人出城。

原来她还有个妹妹。

侯爵先生觉得抓住了什么关键点,骑兵团长带回来的消息让侯爵先生惊异不定。

“你说她有个妹妹,叫……瑞秋?你可瞧清楚了长相。”

骑兵团长描述完,侯爵先生失望摇头。

样子对不上,年龄也对不上。外貌特征和年龄对得上那个就在庄园里,偏偏却不叫“瑞秋”。

人人都称她“慈小姐”,侯爵先生笑的有些冷。

“派人盯紧了她妹妹,必要时允许你们暴露身份。”

“是。”

——奎琳·卡帕多,这也是你玩的花样吗?

……

斯特莱夫庄园客房。

被热情留宿的刘慈躺在床上打了哈欠,莱茵城的水已经浑了,到底谁才是鱼儿呢。

夜风将白色的帷幔吹起,她疲倦眯眼时,一道银白的剑光绞碎帷幔,快若闪电劈来——

轰,六月天里一道惊雷。

第七十章 符光剑影

轰!

六月一道惊雷,久旱的莱茵城迎来了每年的雨季。

伴随雷声而来的闪电将宽敞的房间一瞬间照亮,躲在帷幔后的银白剑光无所遁形。

快、稳、直。

没有诡异的角度,这一剑既是偷袭,又因闪电之故暴露得光明正大。

如此直白的剑招,夹带着莫大威能劈向古典大床。

天鹅绒薄被下,刘慈睡得一脸香甜。

剑尖所泄的气机,紧紧锁住了天鹅被下的刘慈,她无处可逃——持剑之人有些疑惑,难不成她真是一个没有任何实力的“普通人”?

星点迟疑并不影响剑刃的前进方向,如果真是没有半点实力的普通人,死掉了也丝毫不可惜。

剑尖挨着了松软的天鹅绒薄被,雷声下又是一道闪电划过。

雷声盖住了一声幽幽叹息,闪电将客房照得毫发毕现,金色的微光突然迸起,竟使逼近的剑尖一凝。

惊鸿一剑被阻止了!

或者应该说是被暂缓了。夜袭的剑士没有多少惊讶,大概刘慈真的坦荡荡谁在斯特莱夫庄园客房才比较奇怪吧。

淡蓝色的气体在剑尖奔腾,剑气如霜,金光终不能抵挡,在坚持了短短几秒后崩溃瓦解。

再完美的护身符,能抵御大剑师全力一击也该寿终正寝了,何况夜袭刘慈的剑师,剑上斗气凝而不散,远非新晋大剑师实力可比拟的……

短短几秒就是生机,当金光溃散,天鹅绒薄被下已经没有刘慈踪影。

剑风所到之处,天鹅绒薄被罡风绞碎,雪白的细绒飘飘扬扬散了一屋。

帷幔在大风下激荡猎猎作响,窗外密集的雷声遮掩了客房中人的呼吸,刘慈去了哪儿?这念头只在脑中一转,剑师已经猛然醒悟望向头顶。

纤细身影像蝙蝠一样倒挂在客房铜质吊顶烛台上,随着剑师视线上扬,那身影已是放开了烛台飞扑而下。

屋里黑漆漆一片,只能看见人影轮廓。

剑师发现飞扑而下的刘慈手中多了一把长而细的“武器”,看上去很像是棍棒一类。刘慈入住斯特莱夫庄园是空手而来,想来是她趁着鹅绒漫天的时机在客房内寻来的什么棍子。

剑师想也为想,提剑格挡,在他想象中脆弱不堪的“木棍”,与剑刃相撞后,却发出金石相碰的锐音。

不仅如此,“木棍”上传来的巨力,远非寻常剑士能拥有。

——刘慈竟也是一位深藏不露的“大剑师”?!

剑师心中终于不平静起来,十几岁的的大剑师帝国不是没有,却绝不该出现在莱茵城。惊讶归惊讶,剑师却不见得有多担心。

大剑师说起来与大魔法师并驾齐驱,大魔法师上有“魔导师”,其后才是“贤者”。而“大剑师”之后,拥有一片实力划分空白区域,从大剑师到“贤者”,中间没有其他等级。

这段漫长的距离中,进阶大剑师时间长短,决定了剑师的实力。

不管刘慈是不是天才,她总归是太年轻了!

夜袭的剑师隔开了刘慈扑刺,未等刘慈落在地上站稳,一连串攻击已至。

招招杀机,剑指封喉。

两人交手皆是快速无比,凌冽的剑气将客房环境破坏的一干二净。不过数个照面,刘慈已隐落下风。

她靠着百里神行符和修士的出众体质在和对方游斗,这是除去魔兽外,她真正意义上面对的第一个“敌人”,实力让刘慈很忌惮。

除非一堆符箓密集砸下去,不然她很难反败为胜。

到了莱茵城后,刘慈使用符箓比较小心。百里神行符和护身的金光符在如此环境下不会让人太留心,桃花符系在她手腕上,噩运符说出去大概旁人也会认为无稽之谈。

一旦动用五行攻击符箓,她的底牌就没办法再掩饰……刘慈只迟疑了短短一瞬,浑水摸鱼也不是那么好摸的,就怕水搅浑了,不小心被泥水下老鳖拖下水。

剑师一剑贴着刘慈左臂而过,剑气割开了刘慈的衣服,手臂传来的钝痛让刘慈异常恼怒——经过筑基期焕然一新的肤质,又要添一道口子,这叫外貌协会的刘慈如何能忍。

“藏头露尾算什么英雄!”

刘慈冷哼,袖口滑出数张纸符,在她指诀牵引下往夜袭剑师飞去。

数次出生入死的直觉让剑师下意识察觉到飞来“小纸”的威胁,尽管它们显得轻飘飘毫无质量。

嗡……

大剑没如料想一般将符纸劈开,轻飘飘的黄纸反如跗骨之蛆,紧紧贴在剑身上。

刘慈嘴角上扬,符决一改,几张纸符同时发动。

金系攻击符箓内含锐气,最不好把握心境,刘慈平时也很珍惜使用。

此时和“离火符”一同扔出,离离之火突然窜起不说,锋利的金刃一道接一道割去,足以让夜袭剑师自顾不暇。

火光照亮了客房,夜袭剑师脸上带着一个紫铜面具,狰狞诡异。

刘慈的符箓虽雷同于魔法卷轴,却没有卷轴发动时的魔法元素波动,剑师触不及防吃了亏,离离之火附着在剑身表面,一条火线往他右手蹿去。

他很果断放弃了大剑,就地一滚试图熄灭袖口的火焰。

纵有斗气护体,剑师任被道道金刃割得“遍体鳞伤”。

打斗中谁讲骑士精神,趁他病要他命,对方还没站起来,刘慈手持武器往他刺去。

剑师以斗气灌注的剑尖破了刘慈的“金光符”,刘慈此时灌注了灵力的“武器”同样可破剑师的防御!

不管是金光符还是护身斗气,都像一个大罩子,当攻击全部集中在某一点上,就形成了锐不可挡的“针”。

这也是灵力与斗气的碰撞!

刘慈的“武器”戳破了那层薄而坚韧的“气罩”,正中剑师肩头!

剑师伤刘慈左臂,刘慈刺了他右肩,火光下剑师这才看清刘慈所用的武器——竟是一截半人高的竹竿?

心情激荡下,他只觉得一股甜腥上涌,剑师体内斗气乱窜,生生吐了一口血。

刘慈要再补一下,剑师一脚扫向了雕花大床的床柱。

铜质床柱应声而折,带着白纱蚊帐的床幔整个倒塌,动静太大,在走廊值夜的女仆终于察觉到不妥,高声问道:

“慈小姐,您怎么了?”

刘慈劈开倒塌床柱的瞬间,夜袭的剑师已经翻身从窗户跃下。

笃笃笃,紧凑的敲门声响起。

刘慈嘀咕了一句“来得倒巧”,无奈将手中带血的竹竿擦拭干净,收入了莲池空间——别看小小一节竹竿,这可是刘慈挑中的一根老竹,经过几年灵泉灌溉,面前转换为能接受灵力灌注的“半灵材”。

可惜年份短了些,让她在灌注灵力时放不开手脚。

“进来吧。”

听到刘慈允许,举着烛台的庄园女仆推门进来。

被割破的天鹅绒被,倒塌的床柱,地上的鲜血,墙壁上道道剑痕……

“啊——”女仆掩嘴惊呼,几乎吓掉了手中的烛台,惊慌失措,最终只能将视线落在了刘慈身上。

一团乱糟糟中,刘慈捂住还在渗血的手臂,神色冰冷:

“就是你所猜想那样,身为客人的我,在斯特莱夫侯爵府邸上,遇到了刺杀。”

女仆面色惨白。

刘慈现在可没有怜香惜玉的心思,被刺杀了,还要帮斯特莱夫侯爵捂盖子?息事宁人,想得美!

受到侯爵邀请来庄园做客的刘慈小姐遇袭了!

随着女仆慌张去通报,城堡很快灯火通明。

半夜时分风雨大作,雷声惊鸣,今天负责接待刘慈的城主公子克劳德·斯特莱夫匆匆赶来。

刘慈的伤口已经过了处理,她的衣衫在激战中损坏严重,使她整个人看来颇为狼狈。

克劳德匆匆赶来,看见的就是坐在椅子上,披散着黑发,脸色有些苍白的刘慈。

斯特莱夫庄园上出现了刺客!并袭击了庄园上的客人,这让克劳德恼怒异常。本来就寡言的年轻骑士板着脸,向刘慈保证一定会抓到行凶人。

住在不远的客房,同样被女仆的举动惊醒的斯图尔·加兰闻言一头黑线:克劳德是个好青年,情商难免太低了些,这种时候不是该好好安抚下身为受害者的刘慈,反而冷冰冰说要抓获凶手——不过老大站在一室狼狈中样子好霸气啊,斯图尔又想冒星星眼了。

刘慈正要说什么,风度翩翩的侯爵先生也赶来了。

比如不会说话的儿子克劳德,侯爵先生句句安慰都暖人心田:

“真是我们的失礼,让客人受惊,一听到消息我就惶恐难安……”

以侯爵的身份,对刘慈一个平民作如此温言,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刘慈不做表态显然就是她不对了。

她勉强挤出笑颜,表示飞贼猖獗绝不是斯特莱夫庄园的慢待。

将事情定性为偶然突发事件,侯爵先生与刘慈很快“宾主尽欢”。

吩咐克劳德马上带人将斯特莱夫庄园搜一遍,侯爵一边温言给“受惊”的刘慈安排换客房。她左臂的伤口侯爵坚持要让人去城里请“祭司”治疗,被刘慈很真诚婉拒了。

“没有大碍真是光明神庇护,克劳德去将那凶徒遗落的佩剑收好,说不定是条有用线索。”

众人视线又落在了地上的大剑上。

巨剑被烧得通红,上面还有诡异燃烧的火焰。火包着金属燃烧,事情十分怪异,他们早就很好奇了。

刘慈有些“羞射”,视线环绕全场:

“我一个外乡丫头,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总要带几张魔法卷轴护身的。”

斯图尔狂点头,侯爵先生温和的面容却嘴角微抽。

刘慈是弱质女流?骗鬼吧你!

第七十一章 都没占便宜

出了刺客事件,第二天一早刘慈就向斯特莱夫侯爵提出告辞。

侯爵先生再三自责,刘慈浑不在意。

派人通知老管家詹姆士送来换洗的新衫,刘慈将自己收拾的光鲜亮丽才出现在侯爵等人面前。

“加兰先生,不知可有荣幸邀您一起回去?”左臂受伤,刘慈也没有在众人面前扮演“女壮士”的兴趣,自然要乘坐马车返回。

斯图尔·加兰一脸激动,“照顾受伤的小姐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斯图尔都说了和刘慈同乘是为了照顾“伤者”,侯爵先生便没有理由再挽留他。

刘慈在斯图尔殷勤的搀扶下上了马车,忽然又想到什么一般转过头来:

“克劳德公子,如果查完了刺客遗留的佩剑的,可不可以将它送到香槟大道十八号来?”

克劳德点头:“当然没问题。”

刘慈就笑,和侯爵先生与侯爵公子告别,马车车轱辘转动,她和斯图尔·加兰的谈话断断续续飘入斯特莱夫庄园众人耳中。

“老大,您拿见血兵器来干什么,太破坏您气质了。”

“哦,当然是卖掉还钱,那刺客让我在魔法卷轴上大出血,我总要找到补贴回来吧……”

斯图尔:“……”

留在原地的侯爵和克劳德:“……”

绵延的葡萄园渐渐倒退,马车驶了好一会儿才离开斯特莱夫家族地界。

斯图尔弯着眼睛,“老大,斯特莱夫庄园是你我的凶地啊!”

刘慈斜飞他一眼,“你又没被刺。”

潜台词是,就算是“凶地”,关你斯图尔·加兰什么事儿?

斯图尔·加兰让人容易心生好感的脸此时皱成一团:“您这是不负责任,在侯爵先生面前叫我上车,我一上,在斯特莱夫侯爵眼里,我们不就成了一路人?”

刘慈忍不住笑了,“没人抢绑你上来。”

斯图尔指天发誓:“绝对没有勉强,我百分百是心甘情愿的。”

他说的信誓旦旦,刘慈不禁扭头打量这个年轻人。

加兰家世代行商,莱茵城只是他们的起步的地方。几年前不知道加兰家出了什么变故,斯图尔孤身一人又返回莱茵城租了门面开酒馆,这两年赚了钱又开始往其他地域跑,一年到有八、九个月人在外地。

年轻的商人长袖善舞,连出了名讨厌应酬的侯爵公子都能搭上话,和克劳德结伴同返莱茵城,刘慈认为斯图尔是打算和斯特莱夫家拉交情的。

得到大贵族支撑,行商无疑要有底气得多。

那又是什么,让斯图尔·加兰放弃了一开始的打算?想到打听来的消息,刘慈对一脸和气的斯图尔冲满好奇。

马车驶入城内,马蹄在街道上踩出哒哒哒的律音。

刘慈突然神秘一笑,“我这个人从不喜欢欠人情,送你个小玩意儿吧。”说得却是昨日莉迪亚用斯图尔来做借口,让侯爵连他一块儿注意到的事。

她细如葱白的指尖捡着叠成三角形的黄纸。

斯图尔接过来翻来覆去看:“就是这东西让艾德琳精神失常?”

他那天可是亲眼看见刘慈不知道烧了个什么纸在酒中,艾德琳喝下去后发生了种种变故,斯图尔认为当时艾德琳的状态是精神失常了。

哪知刘慈瞪眼:“你胡说什么,艾德琳当时神智清醒的很……反正你就贴身带着呗,说不定还能保你一命呢。”

斯图尔追问,刘慈不耐烦,“大剑师的杀招应该能挡一挡,有那时间你逃不掉,可别指望它能继续救你。”

“什么样的大剑师?”顶着压力,斯图尔很像个好奇宝宝。

刘慈嗤笑:“昨晚验证了一下,最起码像侯爵先生那么厉害的,能挡住一招绝杀攻击。”

这话含糊不清,又意有所指,斯图尔终于安静下来不再追问。

不过“金光符”还是被他郑重收起放在了怀中。

刘慈遇刺的事通过敬业的老管家早已传回香槟大道十八号。

不说莉迪亚,家中的女仆们就很关切刘慈伤势。

刘慈是个大方而慷慨的雇主,虽然对生活品质很挑剔,发薪酬时却不吝啬金币,对家中的女仆、园丁、马夫、厨娘都出手大方,更没有随意打骂人的行为,她们都很喜欢看起来娇娇弱弱的“慈小姐”。

刘慈再三强调是小伤,拒绝了詹姆士要请“祭司”的打算。

却拦不住胖胖的厨娘一番好意,被逼着喝了一大碗“猪肝汤”……厨娘犹在努力学习华夏菜式中,猪肝汤火候不够精准,让刘慈很是郁闷。

捏着鼻子喝下不算美味的猪肝汤,莉迪亚担忧的目光刘慈也无视掉,将所有人都清理了房间,刘慈整个人才松懈了下来。

褪下衣服,解开包扎好的左臂,伤口往两边翻起,没有要愈合的迹象。

她的体内,全是灵力。

与异界格格不入的体质,完全不能包容“斗气”。

刺客的一剑,她伤势并不重,窜入的斗气却有些麻烦。刘慈再笨也不会再斯特莱夫庄园打坐修炼,忍了一夜,那丝斗气一直在破坏伤口附近的细胞组织。

她必须将那“异物”驱逐。

刘慈一直在房内打坐,连午饭和晚饭都错过,直到夜深了,她才亲自摸去厨房,给自己配了一副中草药。

喝着苦苦的药汁,刘慈笑的叫人发冷。

她不好过,被她刺中的剑师,此时过得也不会太舒坦。

…………

华丽的卧室中,屏退了仆人的剑师一改白日里的温和,面无表情解下了披风。

短袖剑士上衣堪堪将肩头的伤口盖住。

与刘慈伤口处惨白的肌理不同,剑师的伤口一整天都在往外渗着血。

他还若无其事处理琐事,没让任何人看出来。

刘慈还知道窜入自己体内的是“斗气”,剑师却对在自己体内横冲直撞的“灵力”很陌生。

这是一种从未见过的新能量,剑师甚至自己的伤势会有些麻烦,却又隐隐觉得兴奋。

不管刘慈是谁,来莱茵城干什么,他总算是逼对方露出了尾巴——真的很期待下次交手呢。

第七十二章 埃姆斯特的收获季

左臂上的毕竟是皮肉伤,刘慈化解了破坏伤口的“斗气”,在中药和“刀符”双重作用下,不几天就只剩下浅浅一道伤疤。

随着时间推移,这点伤疤终会被新细胞代谢,直到不留痕迹。

她在斯特莱夫庄园“遇刺”一事,侯爵先生也没打算掩埋。刘慈遇刺事小,她遇刺的地方关系重大,斯特莱夫侯爵除了是大贵族,还兼任莱茵城的城主。

客人在庄园上遇刺,这既是对斯特莱夫家族的挑衅,也会让帝国上层对侯爵先生治理莱茵城的能力产生质疑。

克劳德·斯特莱夫公子为此推迟了返回斯尔蒙教区的日期,在城里展开了全面“缉盗”行动。一时间风声鹤唳,每一个出入莱茵城的平民都要接受盘查。

贵族们身份不同,也要配合克劳德·斯特莱夫公子做好登记工作。

当晚的“大剑师”没有踪影,莱茵城的治安却因此好上不少。

后来克劳德亲自将凶徒遗落的佩剑交给刘慈,她说到做到,还真让詹姆士拿去武器铺子卖了个高价。

年青骑士哭笑不得,刘慈果然只是长得像瑞秋·卡帕多·洛伦兹,实际上行事完全不同——依稀记得小瑞秋是很体贴的淑女,刘慈行事张扬高调,有时甚至显得咄咄逼人,让人开始相信她真的是从小地方搬来的人了。

时间不知不觉的到了八月末,闷热的天气使刘慈心中焦躁不安。

阿诺德奉她命令,护送瑞秋和乔治去埃姆斯特教区的魔法学院,一开始每十来天就有一封书信会通过往返莱茵城的行商们送回,八月初,阿诺德一封来信中含糊指出,似乎有那么几个人在监视他们。

出生佣兵的阿诺德当机立断将乔治和瑞秋转为“住宿生”。

魔法学院管理严苛,外人想要进入学校内部要手续齐全重重检查,十分困难,比起外面来,住宿在学院中的学生们是很安全的。

刘慈猜多半是笑面虎侯爵先生派去的人。

瑞秋虽然发色变了,五官还是旧时模样,陌生人无法将她和曾经的贵族小姐瑞秋·卡帕多·洛伦兹联系起来,熟人却依旧能认出她。

洛伦兹家族的人虽然在六年前的“叛国案”中死得差不多,难保没有管家女仆之类熟悉瑞秋的人被侯爵掌握。

接到阿诺德来信时刘慈就察觉到不妥,果然一晃月余,原本十天一封的来信就断了音讯。

莉迪亚心中七上八下,刘慈虽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却颇为爱惜自己的翅膀:她的人,自己可以选择不要,别人却不能乱动。

今年夏天莱茵城的雨水特别稀少,刘慈固然觉得闷热难耐,后期没有雨水浸泡的葡萄却能酿造出质量大好的酒。

葡萄种植面积最广的就属斯特莱夫侯爵,一想到笑面虎今年财运亨通,小心眼的刘慈就很不舒服。

克劳德还给她下了请柬,大意是葡萄园采收时,斯特莱夫庄园会有一个宴会,每年都举办一次,算是莱茵城贵族们趋之若鹜的“节日”。

刘慈没兴趣再往斯特莱夫庄园受罪,让管家请斯图尔来看看能不能找个借口推辞。

“收获季的确是传统,不过老大要是不喜欢,我在埃姆斯特教区也有一个小酒庄,那里葡萄要比莱茵城晚收一个月,现在动身,应该来得及吧。”

刘慈盯着他啧啧两声:“有时候真觉得你像长在人肚子的蛔虫,最会猜测人的心思了。”

斯图尔脱帽致礼,“这称赞太过誉了。”

魔法大陆人不知道“蛔虫”说法,斯图尔只当夸奖,逗得刘慈忍不住大乐。

这货就是个活宝,在她跟前转悠时,总能叫刘慈心情愉悦。

她早几天的确表现过担心瑞秋和乔治能不能适应在埃姆斯特的新生活,斯图尔虽然不了解全部真相,却在适当时期为她填上一把火,可见“活宝”心思剔透,并不是刘慈瞎说。

克劳德巡城时路过香槟大道,刘慈便让人请他进来。

“受到斯特莱夫侯爵的邀请深感荣幸,只是我早前已经答应了斯图尔,要到他位于埃姆斯特的酒庄做客,你知道我家还有两个晚辈在埃姆斯特教区求学……所以真的很抱歉。”

克劳德通情达理点头,还很绅士叫刘慈不要自责。

骑士转身后刘慈正撇嘴,克劳德突然又转头:

“听说慈小姐还有一个妹妹?”

刘慈绽开一个笑容:“是,她今年在十二岁,是魔法学院一年级的新生,我还指望她早点进阶大魔法师,让刘家成为贵族呢。”

克劳德深深看了刘慈一眼,似要从她表情努力辨认话语的真假,最终什么也没说转身离开了。

留在原地的刘慈眼中俱是不屑,和笑面侯爵比起来,克劳德这人没那么多心眼子,身上带有骑士所特有的正直和迂腐,但若要说克劳德·斯特莱夫是道德模范,刘慈第一个就不信。

现在开始装情圣怀念未婚妻了?

那洛伦兹家族出事时,你又做了什么。

“詹姆士。”刘慈在原地站了会儿,忽然高声叫起老管家。

“慈小姐。”詹姆士双手在胸前交捂,悄无声息冒出来。

刘慈手臂一挥:“这些,这些,还有那些,统统摘下来打包。还有让厨娘准备好,我们两天后就起程起去埃姆斯特。”

这些那些,指的都是刘慈让人种在花园中菜。

在莱茵城住了四个月,当初种下的菜早就可以搬上餐桌。厨娘学了四个月,手艺超过了当初同样被刘慈培训的莉迪亚,当然也要带上。

詹姆士一脸恭敬:“小姐准备去埃姆斯特呆多久,需要带上冬季的衣服吗?住所是否安排妥当,需要先派人去提前安排一番吗?”

“呆多久我也不确定,住的地方不用你担心,你就留在莱茵城吧詹姆士。”

詹姆士自然无异议,见他下去安排,刘慈又让人叫莉迪亚来。

“这次去埃姆斯特,我自己还没有下决定,不过你肯定是要留在当地的,你自己心中要做好打算,有什么贵重物品,最好是随身携带。”

闲了太久的女队长眼中都是激动:“莉迪亚都听您的。”

刘慈这话,就代表她终于要派上用场了。莉迪亚是操劳惯了的,叫她像刘慈一样整天过着有人服侍的悠闲生活,她一身骨头都在发酸。

两天时间,詹姆士整理好行囊。

一车用惯的物品和衣物,一车装满新鲜蔬菜,还有一车装着厨娘和两个女仆,莉迪亚则和刘慈在另一车。

贵族出行本就声势浩大,在莱茵城几个月刘慈本来就高调,兼之她出手大方,和香槟大道的邻居们关系相处的倒不错。见她家浩浩荡荡准备出门,香槟大道的邻居们都三五成群来送行。

“错过了斯特莱夫庄园的收获季,慈小姐你可不要后悔呢。”

“是呀,埃姆斯特又不是什么繁华地段,你去干什么呀。”

刘慈一脑门儿冷汗,香槟大道上的女邻居们太八卦,话题很快扯到两个月前她受邀入住斯特莱夫庄园一事。

英俊的克劳德公子,风度翩翩的侯爵先生……羡慕你妹,差点被暗杀的又不是你们,光看见贼吃肉没见着贼挨打了!

“大家快回去吧,阳光太毒,晒伤了小姐和夫人反而是我的罪过。从埃姆斯特回来,我会给大家带礼物的。”

秋老虎还眷念着夏季的尾巴,八月末莱茵城基本都是大晴天,看一群贵妇敷着厚厚的粉站在太阳下,刘慈真是于心不忍——世上最恐怖的“风景”,其中莫过于妆花掉的女人。

和贵妇们依依惜别,千叮咛万嘱咐老管家詹姆士,一定要让园丁照顾好那丛竹子,刘慈才踏上了前往埃姆斯特的马车。

斯图尔轻车出行,不过只有两架马车。

六架马车同行,刘慈一行人浩浩荡荡出了莱茵城门。

过城门时刘慈敏锐察觉到城楼上有一道视线,她转头望了一眼这座住了四个月的城池,目光如炬,毫不犹豫狠狠回击城楼上那道隐晦的视线。

“小人行径!”

………

城楼上,被刘慈喻为“小人”的斯特莱夫侯爵脸上没有半点笑意。

骑兵团长也瞧见了刘慈那恶狠狠的目光,他有些愤怒,这丫头身为平民,就算有些小钱,简直粗放不分尊卑,像什么话!

“今晚你派人去看看香槟大道十八号那些竹子,若有奇怪的地方,回来向我禀报。”

“是,大人!”

斯特莱夫侯爵的话熄灭了骑兵团长的愤怒,不管如何,他家城主大人还是很看重这个“刘慈”的。

斯特莱夫侯爵叹气:“刘慈不太信任我,其实我只是想找到老朋友的子嗣罢了。”

骑兵团长没敢随意接话,不过他很认同侯爵先生说的话。

身为侯爵得力助手,骑兵团长这几年的确在暗中帮城主大人打探洛伦兹伯爵女儿下落。

侯爵先生暗中花费心力做好事,还被克劳德公子误会,骑兵队长很为斯特莱夫侯爵不平。不过克劳德公子和侯爵才是亲父子,两人之间的事,哪有他这个属下插嘴的道理。

见刘慈家的车队走得远了,斯特莱夫侯爵缓步下了城楼。

家中管家却派人来报:

“克劳德公子收拾好了行李,说要会斯尔蒙教区的光明骑士团了。”

斯特莱夫侯爵一愣,想到独子和自己不甚亲密,这个整日待人温和的贵族一时间也笑不出来了。

斯特莱夫庄园在城外,克劳德要出门根本不用经过城门。

等斯特莱夫侯爵赶回家,克劳德早就孤身一人骑马走远了。

女仆们都觉得克劳德公子伤了父亲侯爵大人的心,斯特莱夫侯爵勉强挂着笑步入处理公务的书房,脸色终于彻底冷了下来。

堆积着羊皮卷的书桌上,墨水和羽毛笔被人移到了一旁。

实木书桌上横放着一把冷冰冰的大剑,剑身和把手都有火灼烧过的痕迹——正是刘慈住在斯特莱夫庄园那晚,袭击她的剑师所遗落的佩剑,后来被刘慈送去武器铺子卖了个高价,没想到现在又出现在侯爵先生书桌上。

他当然不想看见这把剑,敢进他的处理公务书房的,也只有侯爵的独子克劳德·斯特莱夫。

斯特莱夫侯爵脸色变来变去,管家只听见紧闭的书房内一声异响,肃立在门外的他不由得眼皮微跳。

傍晚时侯爵才从书房出来,用了许多年的书桌缺了一角,切面整齐,明显就是锐器所为。

管家吩咐人换掉书桌,侯爵先生脾气再好,这事儿城堡中众人也不敢讨论。

因为这张被切掉一角的书桌,斯特莱夫庄园的气氛低迷了许久。

………

埃姆斯特教区。

同属于八大教区之一,它在莱茵城所属的尤尔伯里教区以西。

香槟大道的贵妇们所说没错,和富足的莱茵城比起来,埃姆斯特教区就是标准的不毛之地。

同样是教区,像“圣地港教区”作为教廷中枢,是各国文化经济汇聚的中心,不仅繁华,还有着大陆最好的魔法学院,最好的修道院,聚集着最多的魔法师和剑师们。

而位于马刺帝国西部的埃姆斯特,土地贫瘠,教徒们成分复杂,是连教廷都要头疼的地区。

在埃姆斯特一直往西走,有大陆最高的山脉。

翻过山脉,是无边无际的蓝色大海。

高山将海洋的水汽阻挡,埃姆斯特一年的降雨量稀少,只有耐旱的小麦能存活。

当然,如果能确保灌溉水源,充足的日照也会带来品质最好的酿酒葡萄。像斯图尔·加兰一样选择在埃姆斯特教区种植葡萄,建酒庄的人并不少,碍于自然条件无法大规模种植,每年少量出品却绝对是精品。

埃姆斯特教区的复杂性,正是刘慈将瑞秋和乔治送往当地魔法学院的原因。

贫瘠的埃姆斯特教区面积是尤尔伯里两倍,却只有一座魔法学院:埃姆斯特魔法学院。

埃姆斯特除了是大教区的名字,还是该教区中心城市的名字,其他教区的命名决没有如此随便,可见教廷对埃姆斯特有多不重视。

斯图尔·加兰购买的酒庄就在离埃姆斯特城不远的小城,刘慈要前往魔法学院的必经之路上。

斯图尔再三邀请,刘慈也很想看看他口中的收获季,马车队就先到了斯图尔酒庄的地界。

平民没办法拥有土地,经营酒水一类的商人一把挂靠在贵族名下。贵族们的土地不种植葡萄,酿酒就缺乏原料。

这条禁令在埃姆斯特教区却行不通。

正因为这里贫瘠,不为贵族们所喜,大片大片的贫瘠的土地都没有主人,只要向当地官员交纳一笔费用,就能在大家睁只眼闭只眼的情况下拥有一片土地。

斯图尔的酒庄就是如此运作到手的,刘慈听后羡慕极了。

或许她可以不用回莱茵城了?

在她胡思乱想中,斯图尔的酒庄已经到了。

灰扑扑的建筑就在坐落在葡萄园中央,没有斯特莱夫庄园城堡华丽,是一片绵延的平房民居建筑。

“老大,怠慢了,别嫌弃呀。”

一串串紫红的葡萄躲在葡萄叶下,一行行整齐的规划的葡萄架子。

斯图尔家的下人将他们迎到农庄上,工人家的小孩儿偷偷摸摸瞧衣着华丽的刘慈。

“这地方真不错,你觉得呢,莉迪亚?”

莉迪亚脸上的笑容很真切,比起和莱茵城的贵族打交道,斯图尔家酒庄上的人给她的感觉更好。

斯图尔让人将行李卸下来,脸颊晒得黝黑的农妇有几分诺诺:“少爷,尊贵的客人们能吃惯庄上的食物吗?”

斯图尔大窘,这不是在老大面前下他面子嘛!

刘慈却丝毫不介意,还让厨娘跟着农妇去帮忙。

等她在随身女仆伺候下泡了热水澡出来,餐桌上已经摆满了当地食物。

贫瘠的埃姆斯特地区很适合养羊,桌上摆放着煮过的新鲜羊奶和奶酪,烘焙至金黄的面包,烤肉,和不可缺少的红酒。

一种葡萄酱馅儿的点心做的很美味,以刘慈挑剔的嘴都多吃了两块。

“不错。”

听见刘慈说好,斯图尔眼睛笑成弯月亮。

“下午就能采收葡萄了。”

刘慈胡乱酿过果酒,还真没见过现场专业手法,对这个收获季也颇为期待。

等太阳没有那么烈,酒庄的工人们就带着草帽提着篮子前往葡萄园。

采摘葡萄要注意不能弄伤葡萄,也不要擦掉葡萄表皮的一层白霜。工人们蹲在葡萄架下,小心翼翼又保持着飞快速度采摘,一串串葡萄被运回酒庄。

下午的葡萄没有露水不用再阴干,刘慈见他们准备了一个大木桶,将去掉了腐果坏果的葡萄往盆里倾倒,然后庄上的年轻姑娘和小孩儿就洗干净脚跳进盆里一顿狂踩。

姑娘们手拉着手边踩边跳,厨娘手里拿着一串葡萄往嘴里塞,大赞斯图尔葡萄园中的葡萄比莱茵城的甜。

刘慈看着眼前画面,眼神不知不觉柔和下来。

——或许在埃姆斯特买一个庄园,是个不错的主意?

————————二合一章节——————

第七十三章 杀人,问话

从莱茵城到达埃姆斯特,一路上没怎么耽搁,都用了一个月时间。

十月份的埃姆斯特白天烈日当头,晚上冷得让人关节都疼。刘慈只在斯图尔的酒庄呆了两天,便放弃了乘坐马车,选择和莉迪亚两人骑马先到埃姆斯特城。

埃姆斯特地区多山,清晨的浓雾将光秃秃的丘陵紧锁,偶尔见到一些低矮林子树叶也发黄掉落,看上去没什么生机。

只能供一架马车通行的山道盘旋起伏,刘慈和莉迪亚两人纵马行在山路上,雾气一会儿就打湿了刘慈的头发。

除了温差大,靠近埃姆斯特城的一段路清晨能见度还极低。

马蹄踏在土路上是“咄咄咄咄”的钝音,在人迹罕至的山道上能传出很远。不过是百来米外,视线里就只能看见一片缓缓移动的白雾,只能靠声音辨认情况的山道谁也不敢跑太快,一不小心就是坠山人亡。

一个转弯,刘慈和莉迪亚的身影消失在浓雾中,只剩下渐行渐远的马蹄声表面两人犹自在前进。

马蹄声渐渐远了,直至微不可闻,后面才又出现几匹马。

马上几个剑士打扮的人赤着胳膊,在这种天气中头上还冒着丝丝热气,足可见几人气血旺盛,是斗气小成的武技高手。

当中一人似乎很擅长于侦查,仔细研究了地上的马蹄印,对其他人说:“是新印子,她们刚走没多久。”

领头的剑士点头,不自觉摸了摸背后的佩剑。

“眼见就快到了目的地,她反而着急赶路,还以为是发现了我们,想趁机甩开。”

负责侦查的剑士紧绷着脸,刘慈如果发现他们,按照她在莱茵城的行事,应该不会忍耐他们近一个月吧。

不过小心点总是好的。

雾气散了一些,能见度提高,剑士们的骑速也跟着加快。

前往是一个弯道,一马当先的剑士正要一勒缰绳减速,胯下奔跑的马匹不知道绊倒了个什么,忽然往前一倾,剑士当即摔下了马背。

后面的三匹马收势不及,也一同摔倒。

四人当下明白自己中了埋伏,可不能他们爬起来,剑光已从薄雾中劈出。

“啊——”

惨叫声从中腰斩,三名剑士还未见到出手之人,俱都人头落地。滚烫的人血喷洒了一地,唯一的幸存者连打了几个滚儿从地上撑起来,还没看清偷袭者,脖子上已经被架上了冰凉的剑锋。

刘慈从雾气中走出,将染血的巨剑在枯草中擦拭干净。

“你设计我们!”

幸存的剑士咬牙切齿,换来刘慈的轻笑:“在你们侯爵印象中,我一向是没脑子的,是吧?这样的人,如何能忍一个月你们的跟踪呢。”

用剑架在跟踪者脖子上的人正是莉迪亚。

这些私兵虽然也有中级剑士称号,算是寻常兵士中的精英,又如何能比得上野路子练起来的前任冒险队长莉迪亚·赫拉。更别说刘慈还亲自出手解决了两个,莉迪亚杀了一个,再出手只赶得上抓住最后的活口。

幸存剑士一言不发,不给刘慈套话的机会。

到底的战马嘶鸣,已经抖擞着尾巴从地上爬了起来。

刘慈喃喃道:“杀人和杀魔兽也没太大差异……他是不会说什么的,解决他吧,莉迪亚。”

幸存剑士果然忠心耿耿,莉迪亚挥剑斩下了对方头颅。

掉在地上的人头犹自不甘心睁着眼睛,刘慈挥剑斩断了地上的“绊马绳”,才将巨剑重新背负在身后,和莉迪亚在四人的战马中重新挑了两匹。

之前为了引身后的跟踪者入瓮,刘慈和莉迪亚躲在山体拐角后,用剑刺走了自己的乘骑,造成山道上二马在前行的假象。

没有了烦人的“苍蝇”,刘慈和莉迪亚再次上马前行。

一张黄纸从正在散去的雾气中飘落,落在地上尸体上无风自燃。

绵绵不绝的火焰包裹住尸身,火焰和焦臭位吓走了剩下的两匹马——埃姆斯特是山丘遍布的牧区,两匹战马从此放归野外得到了自由。

当埃姆斯特的太阳照散白雾,发生过命案的山路上只余下几小摊焦灰,山风一吹,一切都会了无痕迹。

…………

埃姆斯特城是附近地区的经济文化中心。

和沿途的不毛之地比起来,它繁华得出乎刘慈意料。

刘慈和莉迪亚赶在正午太阳最烈前进了城,因为城市太拥挤,除了巡逻兵城里禁止骑马,两人牵着马走在大街上,沿途打听着“莫伊酒馆”。

阿诺德将瑞秋和乔治送入学校后,他本人就寄住在莫伊酒馆。

走了大半天,才有好心的当地人告诉她们位置。

两个年轻女性要去莫伊酒馆,当地人看她们的眼神都颇为怪异。等辗转找到目的地,小小的土楼,却出乎人意料热闹非常。

带着佩剑的剑士,言语粗鄙,在高声讲话大笑。

也有两个魔法师躲在稍微安静的角落。

几张破桌子,几十个围绕在店中央,端着啤酒交谈,对着墙上挂着的大模板指指点点。

莉迪亚还能忍受,刘慈牵着马很为阿诺德的选择震惊:这地方住宿条件也太差了,她记得给对方的金币不少,难道埃姆斯特这个偏僻地方,魔法学院的学费真是高到变态地步?

莉迪亚伸着脖子张望,忽然指着墙上木板道:

“原来这里是佣兵酒馆,怪不得指路人看我们时表情很怪。”

佣兵酒馆?在莱茵城时刘慈整天捉摸着斯特莱夫家族,对大陆的了解并不太多。

莉迪亚解释道:“佣兵协会在每个城市都有一些代理点,像这间酒馆,主要是为了向埃姆斯特的冒险者和佣兵们发布任务,酒水和食物反而是顺带的。”

阿诺德在加入莉迪亚冒险小队前,就是个自由佣兵。

怪不得他选择这里落脚,看来是职业病犯了。

刘慈和莉迪亚牵着马来到莫伊酒馆门前,一看就和酒馆里臭烘烘的佣兵们是两类人,见二人站得久了,终于有机灵的伙计上前招呼:

“嘿,两位美丽的小姐,是要住宿?”

刷刷刷,原本沸沸扬扬的酒馆一下诡异安静下来。

佣兵们端着手上的酒,齐齐扭头望向门外。牵着马的莉迪亚还像个剑士,同样背负巨剑的刘慈因身材纤细,脸也显小,倒像个离家出走的贵族小姐。

女性在修炼斗气上不占优势,女剑士本来就数量稀少,加上要与人厮杀打斗,长得漂亮的妹子就不爱做剑士,像莉迪亚这样前凸后翘的身材,足以让一群粗汉喉结抖动,暗中吞着口水。

等回过神来,有几个佣兵想要调笑一番,又被刘慈不经意间倨傲的目光搞得不敢乱说话。

冷冷扫视了破酒馆一圈,刘慈才冲着身量矮小的短发小子招手:

“你来,我问你个事儿。”

短发伙计讪笑迎上来,满脸迟疑。

刘慈掏出几个金币在手里抛来抛去,斜眼望他:“还没问呢,你为难什么。”

她斜眼看人时,明明是一副高高在上模样,微微上扬的眼角却使她这份倨傲变得灵动,短发伙计吸了吸鼻涕,觉得刘慈浑身似带着让人不敢直视的“白光”,而他整个人都是灰扑扑拿不上台面。

小伙计不由扣了扣衣角,想藏起几个赫然在目的黑点。

那是烤肉留下的油迹,此时真叫人难堪啊。

第七十四章 魔法学院的“任务”

“小姐您想问什么?”

小伙计忸怩半天,跑到刘慈面前,低头数蚂蚁状。

刘慈被他小丫头的表现搞得无语,直接将手中抛来抛去的几个金币给他,“住在这里的人中,有没有一个叫阿诺德的?”

佣兵们穿着打扮都差不多,刘慈又描述了阿诺德的几个特征,看在金币份上,小伙计努力搜索着记忆。

“阿诺德,个子高高的,不爱说话,整天抱着剑擦拭……阿,是他,我想起来了!”

总算对得起刘慈所出的几个金币,短发小伙计吸了吸鼻涕:“他在酒馆里住了一个多月呢,可是两个月前出去后就没回来过,老板说他再不见人,就要把他的东西丢出去了。”

两个月前出去就没回来过?

算上她们路途耽搁,那恰好正是和莱茵城断了音讯的时间。

她来时甚至恶意猜测,是不是侯爵先生让人拦截了两地的信件,毕竟传递信件的行商不是斯图尔介绍,就是香槟大道经商的邻居们,说到其底细,刘慈的确不能完全信任他们。

现在看来,仅在此事上,侯爵先生倒是白背了名声。

刘慈压下脑中杂念,没报多大信心又问:“你知道他去了哪儿么?”

谁知道小伙计振臂指向酒馆正中的大木板。

已经认识马刺帝国文字的刘慈一眼望去,木板上用红墨水置顶的任务是“埃姆斯特魔法学院图书馆事件”,事件的薪酬高达一万金币,怪不得在莫伊酒馆中还坐着两个魔法师。

没有谁会真正视金钱为粪土,只看金额能不能打动人的底限。

一万金币足以让寻常魔法师动心,刘慈卖魔药的四万金币在购买寓所和支付两人上魔法学院的费用后,手中也不太宽裕。

金币还在其次,反正要去魔法学院找瑞秋,这个“任务”可以顺便接下,赚俩零花钱。

“你带我们去阿诺德的房间吧。”

刘慈对小伙计说道,短发伙计很为难。

一个矮胖的妇女从努力从酒馆中挤出来:“你认识那佣兵?那好极了,先把他欠下的房租付了吧!”

“这是我们老板。”小伙计压低了声音说道。

矮胖妇人一把抓住了小伙计的耳朵,“吃里扒外的臭小子,还不滚去厨房看看肉串熟了没有!”

小伙计被胖妇人撵走了,她才用小眼睛打量刘慈。

莉迪亚穿着女士皮甲,看上去比较有威慑力你,但矮胖妇人却只管冲刘慈嚷嚷:“那个阿诺德欠着我一个月的房租,一百二十个金币呢。”

能压住鱼龙混杂的佣兵们,刘慈可不敢小瞧这矮胖妇人。

可听到对方说要一月房钱要120金币,刘慈还是忍不住指了指酒馆门口的木牌:“一个金币住一晚,包午餐,我没认错字吧夫人?”

被刘慈揭穿了,矮胖妇人眼珠子一转又换了笑脸:“我们屋里谈。臭小子,快出来给客人牵马。”

短发小伙子像条鱼儿一样又哧溜跑出来,牵着刘慈和莉迪亚的坐骑从大门一侧走进去。

酒馆里面有个小院子,一排低矮的棚子就是马厩,走进院子就有一股难闻儿的牲畜味。

换了穿越前的刘慈,这地方她一秒钟都呆不下去。在摩洛克山脉当了几年野人,连牲畜都养过了,别说马厩味儿。

“给你六十个金币,除了替阿诺德付房钱,我们两个要一间好房间。”

刘慈从马鞍上解下一个袋子,拿出六十金币给矮胖妇人。

她接过金币用牙咬了咬,笑眯眯说道:“你再付10个金币,我还能告诉你哪几个人在打阿诺德的主意。”

刘慈盯了她一会儿,转移了话题:“先带我们去看房间吧。”

莫伊酒馆的房间就是土楼上面两层,木板床和棕榈垫,一床褥子薄的要死,临窗一张书桌,墙上钉了几个挂衣服的金属挂钩。

这种房间也要一金币一天?

刘慈不忍再看,矮胖妇人从床下拖出几个兽皮袋子,里面的确是阿诺德东西,不过仅是些日常用品,没什么线索留下。

莉迪亚见刘慈皱眉,便提议两人去其他地方。

刘慈摆手:“换了地方娜娜她们来时不好打听。”

娜娜是跟着刘慈来埃姆斯特教区的其中一名女仆,她和另一个女仆包括厨娘,现在仍然住在斯图尔·加兰的酒庄上。

莉迪亚就不再发言,刘慈扭头看矮胖妇人:“夫人怎么称呼?”

“叫我贝蒂夫人就行了,套近乎也没用,房钱可不能少。”

刘慈失笑:“那我就实话说了吧,我不想当冤大头,可也不缺钱,你要将房间重新收拾过,不会少你一个金币。”

矮胖的贝蒂夫人就高声叫小伙计,将个半大小孩儿指使的团团转,等刘慈和莉迪亚站在楼梯间透气回来,原本破旧的房间已经大变样了。

贝蒂夫人笑眯眯问刘慈可否满意。

刘慈看见焕然一新的卧具,小碎花的窗帘,墙上被钉上了一副色彩明快的油画,书桌上玻璃瓶中插了一束雏菊。

小清新的格调让刘慈不禁点头,能开莫伊酒馆的贝蒂夫人果然是个奸商,以最小的成本做了最大改变。

“夫人,如果您有时间,或许我们可以谈谈公布栏上的第一个任务?”

拉开椅子,刘慈请贝蒂夫人坐下。

贝蒂夫人一下压得椅子咯吱作响,胖脸在雏菊衬托下显得气质好了许多。

“你说的魔法学院发布的图书馆事件?露珠一样的年纪,为什么要和自己过不去?看你出手大方的份上,我也不吭你们,别看佣金给的高,那任务又去无回,发布了几个月就没见谁活着回来过。你们找的那个阿诺德,也是接了那任务,就没再回酒馆……”

“哦,夫人是否知道原因?”

涉及到佣兵协会的信誉,贪财的贝蒂夫人也不敢胡扯,使劲摇头:

“接任务的人要和魔法学院去交涉,魔法学院说的是和怨灵有关,真相具体是什么,没见有人回来,谁也不知道。”

刘慈和莉迪亚对视一眼,很肯定说道:“如果我们需要接这个任务,需要做什么?”

贝蒂夫人眼睛一亮:“交百分之五的押金,就能接了。若是成功了,押金和赏金一同发给你,若失败了,押金可就收不回来了。”

接这任务的佣兵就没有回来的,谁还在乎能不能退“押金”。

赏金有一万金币,百分之五就是500金币,怪不得酒馆里讨论热闹,真正下手的没有多少。

金币沉重,刘慈和莉迪亚提前上路不过也只带了一千金币,取了五百金币给贝蒂夫人,她拿出个羊皮卷签下佣兵协议,这才告诉刘慈两人到哪里去找接头人。

刘慈对莫伊酒馆中的食物没兴趣,中午饭还没着落,便和莉迪亚一起出去。贝蒂夫人很热情要帮她们寄存行李。

城内不准骑马,刘慈和莉迪亚走出了酒馆。

矮胖的贝蒂夫人掂量了下手中金币,笑得很满意。

刘慈是第18个接下任务的,不出意料,她又要白赚了五百金币咯!加上两人留下的行李,贝蒂夫人很满意今天的进账。

第七十五章 图书馆夜半歌声

埃姆斯特城很少能窥见绿色,建在山区的城池灰尘漫天,街上有来自马刺帝国各地的人,因为治安混乱,也有在其他国家犯了事儿的人跑来讨生活。

在街上走着的普通人,他有可能是落难的贵族,尚未出头的学者,或者是平民,但更有可能是个逃逸的罪犯。

埃姆斯特城是整个大教区的中心,当地人以养殖牲畜为生。

这里有马刺帝国,乃至整个大陆最好的战马。

有在高山地区放养长大,吃着最有嚼劲儿的牛肉。出产羊绒,出产奶酪。

肉贱菜贵,市集上多看见容易储存的洋葱土豆之类素菜,绿叶子的素菜反而是豪富贵族才能享用的东西了。

牧业发达,地广人稀,每年秋天牧草开始枯黄时,整个埃姆斯特都不见绿意,走在埃姆斯特城的大街上,行人脸上都灰蒙蒙一片,水源缺乏,使每天洗澡变得奢侈。

但有一个地方是例外。

那里不单永远绿树成荫,就算整个埃姆斯特地区大旱,也不会缺饮用水——建在高原山区,马刺屋脊,蓝天白云下的“埃姆斯特魔法学院”。

作为大教区唯一的魔法学院,学生们并不像外地人认为那样过着苦行僧生活。

最好的食肉,昂贵的水果,新鲜的奶制品和蔬菜,优先为学生们提供。学院每年高昂的学费,不仅是因为聘请教师,学习消耗,法师羸弱的体质就使魔法学院都很重视学生们的饮食质量。

作为大陆千千万万人中,少数能感应到魔法元素的宠儿,咒语吟唱之下,一个水魔法就能解决干旱问题,埃姆斯特魔法学院怎能不绿树成荫?

和莉迪亚挑了一间干净的饭馆品尝了当地风味烤肉,刘慈和莉迪亚千辛万苦才进入到魔法学院。

学院大规模圈了两座小山,校址修在山顶上,一路全靠爬上去,让刘慈深感苦逼。

要不是她和莉迪亚有贝蒂夫人发的“凭据”,以她们背负大剑的剑士打扮,想要混进学院几乎是痴人说梦。

不起眼的墙壁下魔法元素异常活跃,刘慈觉得搁在大宇宙时代这里也是守备严密的“监狱”。

抱着书走在林荫小道上的少男少女随处可见,他们言笑谈谈,讨论着某个羊皮卷上的老旧咒语,阳光透过树荫渗下,连刘慈都很羡慕的青葱岁月。

当然也有眼高于顶的年轻法师们,视线扫过刘慈和莉迪亚时很“不屑”。

刘慈暗骂“小屁孩儿”,终是因被瞧不起而心生不快……不屑你妹,年纪轻轻就是五星魔法师就能傲娇了?

带路的人将刘慈带到一栋小楼前,树枝间露出二层小楼米色的圆屋顶,墙壁被爬山虎占据,在夏季时应该十分阴凉。

“凯西老师,佣兵协会的人来了。”

门扉半掩,里面传出一个有些冷的男音:“哦,让他们进来吧。”

带路人便将刘慈和莉迪亚领进去,就自行离开了。

一个身穿灰色法师袍的瘦高男人背对着刘慈,正在书架上找什么东西,看样子过程不太顺利,从侧面都能看见他紧皱的眉头。

刘慈眼尖注意到对方衣领上并无五芒星标志,能在魔法学院被人称为老师的,当然不可能是魔法学徒,也就是说这个瘦高青年人最少有“大魔法师”实力。

“《卷轴的探讨》……放哪儿了。”久未找到自己想要的,凯西老师忍不住自言自语。

刘慈目光在书架上一扫,“你左手边,第二排第六格。”

“果然在这里。”

凯西老师在刘慈出声帮助下,发现了他要找的《卷轴的探讨》,使劲抽出来,翻了两下突然又想起什么,猛然转头道:

“咦,你们怎么进来的。”

刘慈耸肩:“我们接了贵学院在莫伊酒馆发布的佣兵任务。”

凯西老师是个年约三十许的青年人,身材瘦高,脸色是法师中最容易出现的苍白,深邃的眼窝下透露着淡淡青色,脸型瘦削棱角分明,高挺的鼻梁和海蓝色的眼珠,使他看上去有种病态的俊美。

很有气质的魔法老师,说出的话却不那么中听。

“怎么这次派了两个女剑士来……”

莉迪亚冷冷说道:“你是看不起女人还是看不起剑士。”

魔法师和剑士的争论在大陆延续了几千年,凯西老师不愿轻易挑起“战争”,合上手上的《卷轴的探讨》,正色道:

“为我的唐突道歉,我的意思是两位女士看上去……不太像剑士,为这个任务已经有很多人折损了。”

他视线在刘慈身上多停留了片刻,莉迪亚看上去还像个女剑士,她真的像娇生惯养的贵族小姐,背把大剑也不像是吃“佣兵”这碗饭的。

刘慈不置可否,“还请阁下给我们介绍下贵学院发布的任务吧,莫伊酒馆的贝蒂夫人说得含糊不清。”

凯西老师点头,“那是自然,你们请坐。”

他请刘慈二人坐下,自己也坐在了书桌后的椅子上。

按了一下桌上的铃,一个红发年轻姑娘推门进来:“凯西老师,您有事吩咐吗?”

看她身上打扮,和刘慈家中女仆差不多,凯西老师很绅士问道:“两位想喝什么,这里有牛奶和茶,大概还准备了一些果汁吧。”

刘慈要了茶,莉迪亚选择了牛奶。

红发女仆将三人的饮料端上来,凯西老师才说道:“还没有正式介绍,我叫伊兹·凯西,在学院中教二年级,同时也负责管理图书馆。”

刘慈低头喝了一口茶,不知名的茶叶,喝进去带着苦香。

“你说的图书馆,就是需要在莫伊酒馆发布任务的那座?”

凯西老师点头,“埃姆斯特魔法学院建成上千年,有不少古老建筑,图书馆也有几栋,分布在学院四周。出事的图书馆是六号楼,位置最偏僻,位于二年级练习场后面,所以归我管理。”

事情还得从半年前说起。

在埃姆斯特魔法学院求学的学生中,少有来混日子的,大家都很努力。

半年前一天,一个学生在练习场上呆的太晚,想要从六号图书馆后抄近道回宿舍,却在路过六号楼时听到里面传出了美妙的歌声。

这位二年级的学生对音乐不太敢兴趣,听了一会儿就径自离开了。

第二天却莫名其妙大病一场。

在他之后,很多在夜半时听到图书馆内传出歌声的学生,轻则大病一场,重则浑浑噩噩一副忘记自己是谁的表现。学院里闹得人心惶惶,老师们去查看,那歌声就像是有灵性,从来不在老师们出现时传出。

学院只得暂时封存了六号楼。

不过魔法学院里发生怪事还是要解决,最后学院干脆在莫伊酒馆发布了佣兵任务,以赏金行事,寻求解决办法。

可是接了任务的佣兵们,在晚上进入六号楼后全都神秘失踪。

六号楼的灵异事件越传越邪乎,凯西老师作为六号楼直接管理者,又负责二年级教学,也很着急。

刘慈听完,想了一会儿问道:

“怒我直言,就算是有怨灵作祟,魔法学院难道还不能对付这点小事?”怨灵是暗黑属性魔物,要说埃姆斯特魔法学院连这点事都解决不了,刘慈才会心痛她送瑞秋和乔治来上学的学费了。

凯西老师苍白的脸上有两分尴尬,“每个学生都很珍贵,院方不可能让他们去冒险的。至于学院里的老师,大家各有研究,都不愿意管。”

莉迪亚听完脸色铁青,刘慈也觉得挺不是滋味。

学生珍贵,老师没时间,合着只要有钱,佣兵的就是命贱,活该叫他们去填命是吧?

这下她是真的有点担心阿诺德了,傻大个儿不会真陷进去了吧……

伊兹·凯西老师见刘慈两人不说话,他也不催促。

话虽说的难听,在大陆上事实就是如此,魔法师的命要比剑士贵,不过刘慈看上去很年轻,吃佣兵饭的女剑士不容易,他倒希望刘慈此时能拒绝“任务”。

第七十六章 探因

“这个任务……我接了。”

放下手中的茶杯,刘慈给了凯西一个很肯定的答复。

伊兹·凯西眼睑微合,心想这还真是个倔强的少女。不过大家第一次见面,该说的话他也说了,凯西老师虽然在学院中拥有亲民的名声,本质上他也难逃魔法师高傲冷漠的做派。

“那

好,如果两位女士有空,我现在就带你们去六号楼看看?”

他说着站了起来。

刘慈和莉迪亚跟在凯西身后,穿过教师的办公区域,走了很远才看见一栋圆顶建筑,凯西老师介绍道:“这就是二年级的练习场,六号图书馆就在它后面。”

练习场只有两层楼高,不知用什么材料建成,褐色主体散发着微微哑光,屋顶浑圆,远远看上去像个倒扣在地面的大蛋壳。

不时有学生进出,短暂的一瞥,刘慈注意到进入的学生大都精神抖擞,出来时面白如纸虚弱无力。

凯西老师顺着她视线望去,主动解释道:“练习馆的魔防体系,是学生们实践自己课堂所学习魔法的好地方。”

想想也是,不管是哪系魔法,都具有极强的破坏力,若不将学生们施展魔法的地方限制住,埃姆斯特学院早就千疮百孔了。

莉迪亚从出了凯西老师的办公室就一直心不在焉,特别是走到练习馆时她更忍不住张望。

根据阿诺德让人捎回来的信件,乔治·赫拉正是就读于埃姆斯特学院二年级。而理论基础扎实的瑞秋,通过学院检验后直接入读的是四年级,反而成了乔治的学姐。

魔法学院的年纪划分,并不是只靠魔法师实力。

乔治是二星魔法师,在学院中天赋不算出众,但同班中也有四星魔法师在就读二年级的情况,能不能升向高年级,要靠学生自己申请,然后学院会派出教师对他审核,综合评分通过后才能升年纪。

有的学生为了让自己的基础更扎实,有了四星魔法师实力还赖在低年级也不罕见。

乔治出生平民,和瑞秋这种身负魔法世家底蕴的教育没法比,魔法知识浩如烟海,他要学习的内容还很多。

魔法学院中师资和图书馆,更叫学生们留念。

很多学生就算突破了五星魔法师也情愿赖着不毕业,只要能按时交纳学费,学院也不强制你毕业。所以一般魔法学院虽然只设置九个年纪,从十来岁入学,一直读到中年的学生大有人在。

“凯西老师说过自己是教二年级的?”

走过练习馆,顺着小路绕过去,一个半大湖畔,古树阴阴中掩藏着一片建筑群,估计就是凯西老师所说的图书馆六号楼了。

见凯西点头,刘慈又问道:“那您认识一个叫乔治·赫拉的学生吗?”

凯西老师扭头,“哦,你认识那个二年级的新生?魔法天赋不算好,学习时挺用功,我对他有点印象。”

莉迪亚在一旁难掩激动,凯西老师的说法让她觉得自己千辛万苦也要送弟弟乔治进入魔法学院的做法是值得的。

大陆上哪有那么多天才,成名的大魔法师们除了天赋还离不开“刻苦”,刚刚入学不久的乔治能让老师留下印象,在认真刻苦方面他应该做到了。

刘慈指了指正激动的莉迪亚:“这位莉迪亚女士,是乔治的姐姐。凯西老师,虽然我这样不太符合贵院的规矩,我们都到了这里,能让她去见见弟弟吗?”

魔法学院管理严格,学生出校门很容易,外人却不准进来。按照规定,就算是来探访的学生家属也只能在校外见,所以阿诺德在感觉有人盯梢后才会将乔治和瑞秋送进学校住宿。

莉迪亚现在反正也进了学院,凯西老师没有那么不知变通,同意了刘慈的要求。

不过出于确保学生安全,他提出自己要在场。

“我让人去找乔治·赫拉吧,去六号楼只有先等等了。”

刘慈摆手,“麻烦凯西老师了,六号楼就在前面,我就顺着这条路走走,并不耽搁。”

莉迪亚想要反对,刘慈笑着道:“不想见你弟弟了?放心留下吧,我又不会进楼。”

说服了凯西老师和莉迪亚,刘慈独自一人沿着小路走去。

十月的埃姆斯特,过了正午温度就没夏季那么要命,伴随着轻风,人工湖还送来阵阵水汽,走在其中是十分宜人的。

因为图书馆六号楼被暂时封存,加上“夜半歌声”闹得人心惶惶,学生们都离这里远远的,离群独立的图书馆六号楼自然格外幽静。

直到走到六号楼前,一路人刘慈都没碰见其他人。

六号楼是尖顶式建筑群,主楼有三层,采用了附魔属性的建筑材料,经过上千年的时光流逝,依旧保留完好。

尖顶上凿刻了许多镂空花纹,长耳朵的精灵族面目栩栩如生,他们是“自然德鲁伊”,最能代表学院所教授的自然魔法。

知识是进步的源泉,六号楼建成时间最久,里面装着无数魔法典籍,现在被迫暂时封存,刘慈搞不明白魔法学院高层们的想法,情愿拖下去,也不愿屈尊纡贵派有实力的魔法师来解决。

像莫伊酒馆的贝蒂夫人所说,是有怨灵在作祟吗?

死灵类生活都是暗黑属性存在,就算火魔法等自然魔法不能对付它们,埃姆斯特城作为教区中心,请来光明祭司还是挺容易的。

埃姆斯特魔法学院,难道和教廷不和?

也不怪刘慈瞎想,实际上基数最大的自然魔法只是一个分支,与它并立的还有光明魔法、空间魔法、暗黑魔法。

空间魔法早就消失了千年,暗黑魔法也在教廷的打压下苟延残喘,唯一能和自然魔法比肩的就只剩下光明魔法。

但无论在大陆哪个魔法学院,都不会教授光明魔法。

能感觉到“光元素”的魔法师,在鉴定自己魔法属性时就会被教廷挑走,送往教廷建立的“修道院”。观名知意,在教廷眼中,唯有光明魔法在正道。

修道院中出来的光明法师,很自然都是教廷的后备力量。

光明魔法的咒语被称为“圣言”,能扫清一切暗黑生物。在教廷操作下,光明法师地位崇高,自然魔法不能企及,各地魔法学院没有芥蒂是不可能。埃斯斯特魔法学院出了怪事,要是求到城里光明祭司那里,院方也会大感面目无光。

大家对暗黑生物了解不多,老师们不愿意碰触六号楼事件最后导致丢脸,这才导致图书馆六号楼的“夜半歌声”迟迟未得到解决。

其中复杂的纠葛刘慈虽不了解,胡蒙之下倒叫她猜中了大概方向。

被封存的六号楼冷清得厉害,莉迪亚姐弟见面大概有点激动,她和凯西都迟迟未来,刘慈无聊之下只得打量六号楼四周环境。

人工湖边上有几个木桩,看木桩切面,几棵大树在一年内被锯倒了。

湖里的水有些浑浊,带着泥浆色。

人工湖对岸,六号楼的斜右方向,有一栋正在修筑的建筑,看样子只完工了大半,却已经高出六号楼十来米,今天不知何故处于停工状态。

刘慈觉得风景优美的人工湖四周,看上去总有一股不和谐的味道。

正疑惑,小道那头已经出现了凯西老师和莉迪亚的身影。

“乔治要过来看您,凯西老师出于安全考虑拒绝了。”莉迪亚低声解释。

伊兹·凯西眼睑一动,注意到莉迪亚对刘慈的称呼是“您”,不过他并未说什么。

刘慈并不在意,魔法师在她眼中是古板不知变通的,凯西老师已经算开明了:“没关系,等我们处理完六号楼的事再去看他,虽然还没到半夜,这地方的确给我不太好的感觉,不让乔治来是对的。”

凯西老师闻言扭头打量刘慈:“听阁下的意思,已经找到了原因?”

刘慈摇头,“还要进去图书馆才能判定,现在说不好。”

她心中的确有了朦朦胧胧的猜想,但没见到现场,刘慈是不会说大话抬高自己身价的人。

若刘慈很肯定找到了原因,凯西必然认定她年少不知深浅满嘴空话,刘慈的直言到让凯西看高她一些:起码性格比看上去沉稳,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最好了。

凯西老师掌管着六号楼,有绝对的权利,能解开封锁带刘慈二人进入六号楼。

只见他口中念念有词,一段晦涩而含糊不清的咒语,四周荡起了草木清风,修长的手指在前方一抹,罩住整个六号楼的屏障就被去除。

结界!

果然不愧是魔法学院老师的实力,施法的时间很快,比乔治那个菜鸟强多了。

罩在六号楼外的结界一空,扑面而来的浊气让六感敏锐的刘慈极不舒服。

见凯西老师和莉迪亚恍若未知就要踏入,刘慈忍不住出声问道:“你们没有别的感觉?”

莉迪亚奇怪看她,凯西老师也眼有疑惑。

刘慈心中疑虑,却不好展露,只得摇头道:“没什么,我们进去吧。”

难道仅仅只有自己感觉到了不对?

见两人浑然不觉走进六号楼,刘慈特意打眼色叫莉迪亚落后一步,悄悄塞了一道金光符在她手中。

第七十七章 静候夜半来临

看清手中之物,莉迪亚不禁一震。

对于刘慈所给出的“黄纸”她可不陌生,在摩洛克山脉中冒险小队就是靠着刘慈贴在他们脚上的黄纸,才从湖畔草原逃出。

乔治认为这是一种新型卷轴,反正不是便宜货。

在刘慈眼神示意下,莉迪亚克制住情绪收好了“金光符”,走在前面的凯西老师对此一无所知。

“好了,我就送你们到这里了。”

伊兹·凯西没有刘慈敏锐的六感,却也觉得太阳还未落山,六号楼里就阴冷成这般模样,呆着很不舒服,将刘慈两人领进馆内,就提出了离开。

如果真是自己猜想那样,对方留下也没什么意义。

刘慈没有异样,倒是伊兹·凯西走时回头看了两人一眼,似乎在惋惜两条年轻的生命——在六号楼里呆一夜的佣兵,第二天早上全都失踪了,前面十七次任务,无一例外。

“慈小姐,我们现在怎么办?”

凯西走了,莉迪亚也没了顾忌,在称呼上又变了回来。

刘慈四处打量图书馆,不紧不慢说道:“离半夜还早呢,不急,我们先到处看看。”

不允许外人进入的魔法学院古老图书馆,不是接了这个佣兵任务,以刘慈和莉迪亚如今身份,两人绝无进入参观的机会。

这里靠近二年级的教室和练习馆,如果没有“夜半歌声事件”,弟弟乔治可能常常在此看书吧?既然刘慈不担忧,莉迪亚也没什么好怕的,在她眼中刘慈的神秘,并不比外人止步的魔法学院低多少。

几次相救,莉迪亚已经将刘慈当做了可以信赖的对象。跟着“慈小姐”,比以前的冒险生活安心多了。

为了预防突发事件,刘慈和莉迪亚并未分开。

两人一前一后在图书馆里参观,见莉迪亚面带憧憬望着书架上的魔法书籍,刘慈心中其实并没有表现出来那么轻松。

如果说六号楼前人工湖的环境只是叫她心生违和感,那凯西老师打开结界后扑面而来那股煞气,就让刘慈不得不引起重视了。

刘慈对风水一套只了解皮毛,靠得还是《符箓大全》中教人画各种风水符时的科普。

编撰《符箓大全》的前辈毕生追求天道,注重五行,命理气运,驱魔风水,在他看来都是小道,不是为了传承的完整性,大概根本不会收录进典籍中。

“噩运符”和“幸运符”,包括“桃花符”都可归为气运一类。

鉴于常因恶煞、鬼魂、怨灵作祟,闹得家宅不宁鸡犬难安,符修前辈将风水和驱魔符箓化作一类。刘慈心中不轻松缘故,只为筑基初期,她还没办法画出驱魔类符箓!

来自修真文明的符箓,既然能在魔法大陆起作用,驱魔类符箓对付暗黑属性生物刘慈毫不怀疑。

“煞”字是风水学中的专称,它是无形的,肉眼不可见,通常也不太难处理。

在人工湖对岸,图书馆六号楼的斜右面,有一栋建筑正在兴建,位置比六号楼主体还高,这在风水学中被称作“白虎煞”。翻此煞者,会有人员伤亡,家人多病或因病破财。

而六号楼大门所正对的人工湖水质无故浑浊,则加深了白虎煞的威力。

当庭几个一年内的新砍掉的大树,使白虎煞没有了遮挡的东西,和六号楼大门直冲,估计才是一切发生的诱因。

风水符好画,要破白虎煞甚至不用画符,只需要在受冲煞位置的墙边安放两串五帝白玉。如果这个方位同时犯上流年凶星煞,就需要放上两只麒麟和明咒葫芦。这些东西搁地球联邦新纪元前,华夏随便哪个有两手真本事的风水相师都能办到。

但现在刘慈身处异界,不说其他,“五帝白玉”她就弄不到。“五帝白玉”虽然合起来称呼,实则是两种东西。五帝是指“五帝钱”,最高等是东郊青帝、南郊赤帝、中郊黄帝、西郊白帝、北郊黑帝治下流通货币,最次也要新纪元前清朝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嘉庆执政期间流通的货币。

将五帝钱与白玉相串,配以后者的浩然正气,可以加强五帝之威力,令主屋财运极佳,白玉亦可以收煞气。

路过六号楼的学生们生病,需要钱治病,魔法学院采用发布佣兵任务,以高昂金币来解决事情,本身就是一种“破财”。

“五帝白玉”是初窥门径的风水相师所用,刘慈身为筑基修士,用符箓肃清煞气既可破之。

但生病的学生们还听见了六号楼中传出的“夜半歌声”,这绝不仅仅是白虎煞的原因。

刘慈想来,最好的解释大概是六号楼前几棵大树的看法,使图书馆在直面煞气情况下,某种本来就存在于馆内的生物被唤醒了。

不管是有了意识的“恶煞”,还是盘踞在馆内的“鬼魂怨灵”,和无形之煞相比,它们已经不是风水符箓能对付。

刘慈需要驱魔符!

——现在问题是,她无法画出驱魔符。

走在冷冷清清的图书馆内,跟着莉迪亚将主楼三层逛遍,昼长夜短的埃姆斯特城也迎来了黄昏。

和莉迪亚随便用身上携带的肉干对付了一餐,刘慈觉得不能坐以待毙。

吩咐莉迪亚不要打搅她,刘慈开始临阵磨枪查起了《符箓大全》,不管半夜会出现什么,金光符虽是五行最锐的“金”,也不能确保那东西不能近身。手上的火系灵符不知能不能烧死它,还是先破掉白虎煞,去除那东西的助力才是。

将黄纸铺在桌面上,刘慈让莉迪亚研磨了朱砂。

静心回想了一会儿方才温习的符箓,刘慈一咬牙,划开自己的手指挤了两滴鲜血在朱砂墨中。

筑基修士的气血,肃清因环境而产生的无形煞气,应该比较有保障了。

夜幕渐渐低垂,莉迪亚点燃了图书馆里的烛台,在烛光照射下,刘慈凝神落下第一笔。

浓稠的朱砂墨艳比鲜血,当太阳再次升起时,刘慈坚信自己已经完成了这个“任务”——

第七十八章 天籁

搀了刘慈鲜血的朱砂墨浓稠妖艳,她一笔一划落下。

其实佛宗的六字大明咒“唵嘛呢叭咪吽”在破煞驱魔上也有奇效,可怜刘阿慈获得半吊子道家传承,对付区区白虎煞,为了立竿见影居然要放血增加功效,未免有些大材小用。

筑基修士的血液包含着浓郁生机,刘慈符随心动,画了一张火焰形态的“镇”字符。虎代表的是白虎,五行属金,火克金,这张符箓一成,阴森的图书馆里似乎瞬间亮堂不少。

刘慈走出大门,看了天色,选择了相应方位点燃了“镇”字符,一团小小的橙色火焰在符纸燃烧处亮起,火星一爆,无形气浪往四周激荡晕开——阴冷的煞气不敌符箓威能,被肃清消灭,煞气们往馆内蜷缩。

刘慈顺着逃逸煞气的方向追去,走到了六号楼最上面一个小阁楼前。

落满灰尘的小木门,锁门的铁链布满锈迹,看样子许多年没人进来过了。

“刚才我们居然没发现这里!”莉迪亚语气难掩差异。

刘慈若有所思,“只是迷惑性的小手段,走吧,我们先下楼去,还需要准备点东西。”

图书馆内现在的煞气被肃清,外面人工湖送来清新的风,一排排高至天花板的书架可以想象从前有多少学生同时进出此地。

下午一进六号楼,刘慈和莉迪亚两人就里里外外将三层楼逛了个遍,两人都没能发现三楼以上,还有个紧闭的小阁楼。

上去的梯子就在一个书架旁边,并没有完全隐藏,刘慈觉得是类似“障眼法”作用下,迷惑了她视线。

和莉迪亚重新回到画符的地方,刘慈一言不发闷头又连画了几张“镇”字符。

莉迪亚总是忍不住抬头望向小阁楼方向,刘慈必须要尽力克制自己心绪才能静下心画符。九点钟左右,埃姆斯特山区的地平线完全吞没了夕阳残余的光,空旷的六号楼图书馆里唯一的光源就是放在桌面的烛台。

为了保护图书馆中的贮藏的古老书籍,一旦跨越大门,六号楼里是没有风的。

当夜越来越深,放在桌面上的烛台却无风颤动,烛火跳动间为安静的六号楼凭添了一份诡秘。

刘慈和莉迪亚两人的影子投射在书架上,烛火一动,影子也在晃,总给莉迪亚感觉阴影里藏着什么可怕生物。在莉迪亚还年幼时,独自一人带着弟弟乔治生活,没当夜幕来临,她最怕的就是传说中的暗黑生物。

生活在阳光下的人类本能惧怕黑夜,此时的环境让莉迪亚想起了年幼时惊惶不定的自己。

刘慈一共画了五张“镇”字符,才将画符的工具收起来。

“走,我们去阁楼。”

莉迪亚举着烛台,两人一前一后再次来到阁楼房间前。

这次刘慈毫不迟疑抽出大剑,运力砍断了门上锈迹斑斑的铁链。

哗啦啦一阵响,缠绕在门锁上的铁链掉在了地方。刘慈用剑尖推开门,嘎吱的转轴声,灰扑扑的木门被推开,

呛人的陈腐味铺面而来,莉迪亚手中的烛台随即被吹灭。

一团虚影掠过,莉迪亚轻叫一声,她身上忽然金光一闪,逼退了虚影。

等她条件反射握住剑柄想要挥出大剑时,火光忽现,周围一下变得亮堂。

刘慈双指夹着一张纸符,火焰正是从她指尖冒出,约有半尺高的焰,奇怪却不烧刘慈的手指。

莉迪亚已经对她那些功效各异的新型“卷轴”见怪不怪,至于刘慈所使用的到底是不是魔法卷轴,聪明的女队长不想去深究。

等莉迪亚重新点亮烛台,刘慈贴了一张“镇”字符在烛台上,原本有些摇曳的烛光立马稳固如山。

“别怕,那东西走了。”

刘慈等房间中被惊扰的灰尘落定,才率先走了进去。

她到没有说假话安抚莉迪亚,那团虚影的确离开了,在阁楼房间里刘慈现在感觉不到半点煞气。那未知存在倒也聪明,竟然挑最弱的莉迪亚下手,幸好有金光符一挡,不然真不知会发生什么。

莉迪亚惊魂未定,然刘慈已经步入房间,她一人站在门外更觉得到处都是阴风。

赶紧跟了进去,有烛台带来的光亮,使两人清楚看见房间里的情况。

木架和画板,乱七八糟堆着的桌椅,将房间四周墙壁都遮挡完。

阁楼斜屋顶上有一块窗户,镶嵌着透明玻璃,蒙着厚厚一层灰,使人不能窥见天空的星月。

刘慈闭着眼仔细感受一会儿,本来若有似无的“煞气”好像被两人惊扰了,这下是彻底失去了踪影。

她忍住呛鼻的粉尘,拿起地面上的画板查看。

拂去积年的灰,脏污的画纸露了出来,勉强可见那是一幅人物小像。看层层叠叠的裙子,画中人应该是个女性,可惜只能从海藻一样浓密的卷发和交叠在胸前的双手去臆想她的面容——脸庞部分不知被什么打翻的饮料侵蚀,完全晕一片色团,看不清五官。

刘慈将地上的画作,一张张翻捡出来。

等她双手覆盖了厚厚一层灰,这些画作也被清理的差不多。

虽然因年代久远画作又保存不善,刘慈没能找到一张完整的画,但从人物身姿和画风中,她猜这些被搁置在阁楼房间的旧画,不仅是同一个作者,画中女性,也应该是同一人。

是谁将这些画作胡乱扔在图书馆六号楼的阁楼房间中?

她所看见的一切,和夜半会响起的歌声有没有关系?

刘慈正要和莉迪亚交换意见,询问下魔法大陆有没有相关传说,莉迪亚却一副失魂迷茫模样,在倾听着什么。

“莉迪亚,你怎么了?”刘慈大喝一声,声音中不自觉带了些灵力,将迷茫的莉迪亚唤醒。

“嘘,慈小姐,您听。”

听什么?

刘慈不说话,阁楼房间中只能听见她和莉迪亚的呼吸声。

原来有钟声从远处传来,一下一下,敲足了三遍。每遍足足十二下,原来午夜十二点不知不觉已经到了。

砰——

被刘慈斩断了铁链的木门突然被关上。

房间里一片死寂,不知来自何方的风席卷而来,想要将莉迪亚手中的蜡烛吹灭。

贴在烛台上的“镇”字符稳如泰山,红色的荣光罩着烛台,使疾风不能得逞。

刘慈暗想,在华夏有一种说法,午夜子时是一天中至阴点,孤阴不长,又孕育着一丝至阳。当鸡鸣天亮,太阳重新跃出地平线时,至阳彻底压倒至阴,一切鬼魅就失去了活动最佳时机。

它们所能仰仗的,无非也就是子时到天明这几个小时。

只要能撑过今晚这几个小时,刘慈发誓自己明天一定要将阁楼每个角落都扫荡一片,让那作怪的东西无处藏身!

明日的事还早,现在疾风见不能将莉迪亚手中烛台熄灭,也放弃了某种打算。

灰尘漫天,斜窗勉强漏下一点星光。

在游离的粉尘中,有细细的歌声从四面八方响起。

由小至大,唱的大概是埃姆斯特这一带地区的民谣,翻来覆去都是蓝天、大山、白云和牛马。

那声音纯净透彻,宛如蓝天白云下一望无际的草原。

宛如高山初融的雪水,去洗涤人心的污秽。

宛如天与地交接出,响起的,天籁。

能破煞的“镇”字符毫无反应,因为歌声中不含半点阴晦邪恶。

刘慈听得入神,而手持烛台的莉迪亚,早已不觉间泪流满面。

泪水滑落,将莉迪亚沾了灰的脸颊冲刷出泪痕,这个在摩洛克山脉能带领队伍淘金的女剑士,表情前所未有柔软,似乎找到了今生最祥和的欢愉——

第七十九章 画中人

从四面八方响起的歌声。

简单而反复吟咏的唱词,宛如清澈的雪,更胜一望无际的草原。

埃姆斯特是大陆地势最高的区域,继续往西走,有大陆最高的山脉。据说站在山脉顶峰,天幕低垂,星辰几乎伸手可摘。

教廷教皇是最接近“神”的人,埃姆斯特却是最接近天空的地方。

纯粹不含半点恶意邪念的歌声,并不尖锐,却给人一种能穿透云霄,直达天际,甚至更遥远地方的错觉——那是真正的天籁之音。

在歌声指引下,刘慈仿佛看见了坐在白雾笼罩的青山绿水下,向她徐徐讲诉洪荒旧事的“尘心仙子”。

“现有无名练气决一篇,传自地球练气士初现时的大能,希望有缘的地球后人能借以得窥天道。如果上天赐我福缘,使你我都未陨落,说不定我们还能见面……”

笑起来柔和又有生机的女子,远比洞庭君山岛上冷冰冰的仙子彩塑更平易近人。

那是鲜活的女子形象,刘家供奉几千年的“尘心仙子”,此刻离刘慈是如此近。

无名炼气诀,晦涩的练气口诀,灵台浑噩的人,逐字逐句去翻译大抵也是看不懂的。

符修前辈所编撰的《符箓大全》,保罗符箓万象,和无名炼气诀一起,都是刘慈赖以修行的根本。她现在的情况,也勉强能算是一个符修了吧?可惜身处魔法大陆,聚灵符阵完全没有作用,丧失了符修很大一部分优势。

以灵力灌注在半灵材中,足以冒充大剑师,从小学习的体术教会她格斗。

阿姐,你要是能看见现在的阿慈,一定会为我高兴的。

刘慈仿佛看见小楼前,临窗描摹的刘紫苑转过身来,冲她赞许微笑。

刘慈眼睛一酸,几乎也和莉迪亚一般落下泪来。

无名练气决,《符箓大全》,莲池空间,体术,嫡姐刘紫苑,甚至包括她的“故乡”地球联邦……刘慈下意识想要隐藏的所有“秘密”,画作一帧帧画面,似乎要被人强行阅读。

能被人得知的事情道无所谓,直到某种力量妄图去碰触以上禁忌。

刘慈来自地球联邦,她眉心藏着一口泉。

死也不能说,谁也不会告知的真正秘密……识海莲池空间中只长了两片叶子的荷,随着水波莫名颤动了一下,刘慈陡然醒来。

她眼中迸出锐意,神识画作蛛网向四周散去,那歌神竟想偷走她的记忆,这认知让刘慈怒不可耐!

“砰——乒乓——”

阁楼中的天籁歌声戛然而止,刘慈怒意上头,竟拔剑将四周的杂物劈砍成了无数碎片。

小心眼儿的刘阿慈尤不解恨,一张符纸落下,以她和莉迪亚所站地方为无火中心带,火圈向外扩散,噼里啪啦,腐朽陈旧的杂物剧烈燃烧起来。

惶惶惨叫,凄厉女音,泪流满面的莉迪亚捂住耳朵惊醒,烛台失手掉在了地上。

刘慈不顾那尖尖细细的求饶声,驱使着符火将阁楼里的一切杂物烧得精光,除了被魔法保护的阁楼墙面地板,这房间里什么都没有留下,斜屋顶上的玻璃窗被熏得发黑。唯一的幸存物品是刘慈刻意留下的一副人物画,这幅画清晰度最高,画的一角甚至还有优美的马刺语签名。

“疾风”想要和刘慈抢夺保留完整的油画,她衣袖一抖,一张“镇”字符射出,破煞的纸符所引起的“火焰”不是明火,却对阴祟鬼魅有奇效。

那风团被“镇”字符打中,惨叫一声,变成一个轮廓模糊的虚影。

“你们都有罪,你们会得到神的惩罚……”

虚影指着刘慈尖叫几声,见她一张“镇”字符又要射出,慌忙一溜烟遁入被熏得发黄的阁楼墙壁中。

刚才发生的战斗,不管是场面还是方式,都超过了莉迪亚的认知。

女队长握紧剑柄站在原地,不知要如何才能帮助刘慈。

她很困惑,也很迷茫,隐隐想起在听闻天籁歌声后,发生了一些叫人害怕以至于不愿去回想的事。

见虚影躲进了墙壁,符火追上去也挡了下来,刘慈活动了一下僵硬的手指,一言不发。

强行追去,只能破坏阁楼的墙壁,刘慈是很想挑战下魔法结界,却担心魔法学院会找她赔偿损失——如果赔偿金在一万金币以上,那也太坑爹了,任务成功刘慈都要亏本。

刘慈拾起了地上唯一保留下的人物油画。

符火在烧干净房间里的杂物后渐渐熄灭,刘慈拿着画走上前敲了敲石材墙壁。

手指传来凹凸的触感,刘慈扭头唤莉迪亚:“把烛台拿近一点。”

有“镇”字符做依托,烛台掉在地上过还顽强燃烧着,可见“镇”字符的强大。刘慈可惜的是自己现在还画不出驱魔符,不然那虚影现行时她就打垮了它!

莉迪亚将烛台拿进,刘慈才看清了石材墙壁凹凸不平的原因。

原来墙壁上雕刻着埃姆斯特风格的壁画,高山和土楼,赶着牛羊招摇过市的埃姆斯特原住民,还有佩剑走在街上的佣兵们。

甚至还有几个年轻人,穿着魔法学院的法师袍,抱着书在热闹的集市上张望,似乎很好奇自己所看到的一切。

壁画雕刻的十分传神,刘慈一一看过,将屋子四周转了一圈儿,在木门左手边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阿诺德!”

饶是今晚已经被震惊至麻木的莉迪亚,也不禁再次轻呼。

盖因出现在二人面前的,骑着马的剑士,粗狂高大,正是失踪了一段时间的阿诺德!

壁画是谁画的?

看灰尘积攒程度,最近几年根本就没有进过阁楼。

但失踪不过两个月的阿诺德,为何又被人画到了墙上?

刘慈觉得自己很快就要戳破那笼罩在真相上的薄纱,这认知使她忍不住轻笑出来。

“果然,很有意思……”

刘慈和莉迪亚仔细观察着壁画的每一处地方,六号楼外天色渐渐亮起来。

一夜奋战,两人现在都灰头土脸狼狈不堪。

刘慈走出六号楼,借着人工湖看上去比昨天清澈些的湖水洗了脸,林荫小道上,凯西老师已经和人结伴而来。

分别了几个月的乔治·赫拉很激动上前,“您和姐姐都没事吗?”

六号楼的灵异事件整个学院都闹得厉害,昨天短暂会面,听莉迪亚说她和刘慈接了六号楼的任务,乔治就担心了一整夜。

凯西老师知道他心思,拉着他讨论了一整夜有关“魔法卷轴”的知识,硬是让他没有机会偷跑到六号楼来。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他赶紧跟着凯西老师往这边走。

一路上乔治都在说服自己,刘慈神秘而强大,别人手中的难题,她一定能解决。

不管如何信任刘慈能力,直到亲眼看见她平安无事,乔治才算放下心来。

“哦,那不是你姐姐?”

莉迪亚也走出了六号楼,乔治高兴迎了上去。

凯西老师打量刘慈,除了衣服显得脏乱,她看上去被没有什么受伤的地方。

“难道昨夜你们没听见歌声?”

刘慈扫了他一眼,不紧不慢说道:“凯西老师很希望我们失踪遇难?”

伊兹·凯西连忙摇头,“这么说两位真的在六号楼里平安呆了一夜,实力让在下刮目相看。你们弄清歌声来源了吗?”

刘慈从莉迪亚手中取过油画,“我们的确查到了有用的东西,在讨论这个问题前,希望凯西老师能帮我们找到这幅画的作者,加上画中人身份更好了。”

凯西老师接过油画,却没有马上查看,十分绅士说道:

“在查找线索前,我觉得二位需要一间浴室,一份可口的早餐。不知道我能否效劳呢?”

刘慈颔首:“好极了。”

第八十章 噬魂怪

除了初至摩洛克山脉,刘慈还是第一次穿上魔法大陆样式的衣服。

她和莉迪亚在阁楼中沾满灰尘又烟熏火燎的形象,走在埃姆斯特魔法学院内,实在太过惨不忍睹。在别人的地盘上没办法高调,勉强换上凯西老师寻来的新裙子,刘慈安慰自己幸好不是样式繁琐的宫廷裙。

魔法学院的餐厅很有特色,长餐桌上摆满面包、牛奶和各类水果,供学生们自行取用。

大部分书呆子游魂一样飘来餐厅,随手取走一些食物,又飘回寝室或图书馆,真正在餐厅中用餐的人很少很少。

吃个早饭而已,刘慈和莉迪亚寄存了佩剑,坐在餐厅总算不那么突兀。

喝了一杯牛奶,吃了埃姆斯特风味的烤肠,见大家都用的差不多了,刘慈才擦了擦嘴角问道:

“凯西老师知道哪里可以查到暗黑生物的资料吗?”

既然知道了敌人大概攻击方式,只要曾经有过类似记载,很容易顺藤摸瓜查到那虚影是什么。

伊兹·凯西翻看着手中的油画,听见刘慈询问,他抬起头来看她。

刘慈目光坦荡,并不忌讳凯西的打量,迎着魔法老师目光,她又添了一句:“一万金币的赏金,说实话那东西很难对付,我现在都想后悔了……所以还请凯西老师要给我提供一些帮助。”

昨晚她可是放了血的!

不然一个破煞的“镇”字符,哪有那么厉害。

刘慈这货,一向没心没肺,看得最重的当然是她自己。血不多,好歹手上要多个口子,而且到现在她都还没想出来要怎么对付会“唱歌”的虚影。

金币在大陆的购买力很强,刘慈之前得来的四万药材钱太容易,一万金币耗费她这么大精神,让刘慈觉得很不划算——果然还是卖魔药的无本买卖最赚钱了。

凯西老师凝视了她半天,刘阿慈既不心虚躲避,更无狮子大开口的羞愧。

还是青年魔法师在刘慈红果果的眼神下抵抗不能,干咳一声,主动将话题转移到一边。

“这幅画,和六号楼中作祟的怪物有什么关系吗?”

刘慈耸肩:“那就要靠凯西老师去查证了。画的作者是谁,画中人又是谁,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说不定很快就真相大白了。”

凯西指节分明的手划过油画角落潦草的签名,“爱德华?这个名字太普通了。”

他所教的二年级就有两个爱德华,更何况整个学院。而看油画的表现,也是年代久远,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到线索。

刘慈没接话,能当魔法学院老师,一点小事都搞不定,这智商也太堪忧,凯西看上去不是个笨人。

四人吃完早餐从餐厅出来,乔治忽然想起来一事儿:

“姐姐你们来的事,瑞秋小姐知道吗?”

莉迪亚摇头,“慈小姐说要等一切解决了,再去看望瑞秋小姐。”

乔治哦了一声。

凯西闻言转头,“两位在学院中认识的学生可真不少。”

刘慈微笑,“魔法师的尊贵身份不言而喻,我们当佣兵的拿命换金币,自然想要供出几个魔法师后辈。”

刘慈的话半真半假,凯西也知道她所讲的,是在整个大陆都很盛行的风气。

节衣缩食也要供出魔法师,培养出高级剑士……这是很多家庭的追求,不过凯西认为其中并不包括刘慈。

她看上去完全不像佣兵,尽管她和同伴平安从六号楼出来,凯西还是坚持自己第一印象的判断。

乔治被凯西老师赶去上课,刘慈和莉迪亚,再加上伊兹·凯西,一起回到了六号楼图书馆。

之前停留了一会儿还未察觉,现在再走近主楼内,凯西发现那种让人难受的阴冷消失了。

刘慈带着他去参观了阁楼上的小房间,凯西看见一室壁画也惊讶说不出话来。

仔细一一看过壁画内容,他才十分肯定指着壁画中的人物说道:“之前失踪的十七队佣兵,全在壁画里!你们再来看这里,几个年轻法师,也全是听过歌声大病后忘记自己是谁的学生……我想我知道作怪的是什么了。”

看着凯西激动的样儿,刘慈一撇嘴,那早前你们怎么不来查?

伊兹·凯西带着刘慈来到偏僻角落的一个书架上,从被人忽视的最底层抽出一本旧书。将书页翻得哗哗响,终于停下来指着某页很肯定说道:

“看这里!噬魂怪,你们遇到的是噬魂怪!怪不的……算了,你们先看着吧,我必须马上去查油画了,六号楼出了噬魂怪,这消息我必须要尽快上报给校方。”

伊兹·凯西迈着长腿很快走了。

刘慈和莉迪亚这才凑上前去翻看凯西找出来的书籍。

配有彩图的文字介绍,很容易让人看明白。

噬魂怪是暗黑生物中比较厉害的精英,当一个人带着极大怨气和痛苦死去,在合适的时机条件下,他不甘的灵魂就有万分之一的机会变成“噬魂怪”。

因为其死亡过程太痛苦,噬魂怪在成形后,就会靠吞噬活人美好记忆为生。

噬魂的快感会使之暂时忘掉痛苦,一旦有了第一次吞噬,噬魂怪就由亡灵朝着暗黑怪物彻底转变。

书中记载,每一个噬魂怪擅长的攻击都不同,噬魂方式自然也不同,要打败噬魂怪,就得找到那个让它害怕的弱点,要想挽救那些被它吞噬掉记忆的受害者,唯有找到噬魂怪当初死亡的地方。

怪不得凯西老师狗追一般跑了。

噬魂怪的吞噬的记忆越多,它的能力就越强大。很快六号楼的结界就困不住它了。

现在嘛,它应该就躲藏在图书馆某个角落中,窥视着自己和莉迪亚吧?

这本旧书挺不错,不知道任务完成后,能不能让凯西老师将它当做奖励的添头。等她能画驱魔类符箓时,刘慈觉得偶尔装装捉鬼大师也不错。

凯西说壁画中有几个魔法学院学生,大病一场醒来后,只是丢失了记忆,人却依旧好好呆在学院中。

那之前来六号楼的佣兵们,包括身在画上的阿诺德,他们人又去了哪儿?

刘慈顺手牵羊拿起了书,和莉迪亚再次来到阁楼房间。

“总不能只有我们在努力,阿诺德你也要自救啊……”她自言自语敲了敲壁画。

若不是气氛不对,刚毅的女队长都会忍不住发笑,刘慈有时候真的挺像小孩子的,和壁画说话,难道阿诺德就能听见?

“咦,莉迪亚你来看,我怎么觉得阿诺德的表情变了?!”

莉迪亚顺着刘慈所指望去,骑在马上的“阿诺德”,由昨晚的面无表情,到现在皱起眉头苦笑——

第八十一章 和大主教有关?

骑在马背上的阿诺德,由面无表情变成了皱眉苦笑,就算图书馆外阳光正好,这事儿也让人有些毛骨悚然。

“慈小姐,阿诺德真能听见我们说话?”

刘慈拍掉手上的灰尘,“说不准,也可能是噬魂怪故意展现给我们看呢?走吧,天气大好,咱们逛逛学院去。”

被树荫遮蔽的六号楼阴森森的,呆着是没有风景优美的校园舒服,莉迪亚欣然同意。

刘慈砰一声关上门,不管那是阿诺德在求救,还是噬魂怪的阴谋,现在都不是搭理对方的时机。

……

在刘慈和莉迪亚两人参观着这座千年古老学院时,伊兹·凯西也在和学院的高层据理力争。

“既然是噬魂怪,我们也不能继续在意面子无视,看来必须要去请光明祭司来了。”说话的是头发稀疏的二年纪训导主任。

负责分管学习资料的副校长并不赞同:

“凯西老师说请来的佣兵似乎能对付这只噬魂怪,我们就不必惊动城里的光明祭司了吧?”

噬魂怪不是小事,处理不好容易影响学生的安全。

但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的声誉也很重要,副校长一直是不赞同情光明祭司那一派,只因人们总将光明祭司和暗黑生物联想在一起。光明祭司身份贵重,只要一出现,用脚趾头都能猜到魔法学院里有暗黑生物在作怪——外人会怎么看待埃姆斯特魔法学院?要知道几千年来,在大家的认知中,只有邪恶血腥的地方,才会滋生暗黑生物。他们是埃姆斯特大教区唯一的魔法学院,是学习自然魔法的圣洁殿堂,不允许有这样的传言流出!

副校长的心思,二年级训导主任猜不到,他要是有这顾全大局的眼光,也不至于多年蹉跎在训导主任位置上无法升职。

还不就是因为训导主任行事刚硬脾气倔强,和同事上司都处不好关系么?

伊兹·凯西等副校长和训导主任吵完了,才提醒他们有关油画的事。

“爱德华?各位老师,你们印象中有这么一个学生吗?”

围着长桌,坐着的老师有数十名,教龄久的都有好几十年了。正如伊兹·凯西所说,“爱德华”这个名字太普通,时隔多年,谁还记得自己所教过的学生中,有没有那么一个喜欢画画的?

年纪最大的训导主任盯着画看了一会儿,面色突然变得很古怪。

“哈勃主任,你有话就说。”副校长发现了训导主任的异常。

一向耿直的哈勃先生此时突然吞吞吐吐起来,“我记得有一个人,他挺爱画画的……”

大家都用很期待的目光望向老主任,哈勃先生心一横,干脆直说了:

“他不是学生,不,应该说他不仅曾是埃姆斯特的学生,还因为成绩优异而被留校任教,直到最后被教廷看中才调走的。”

数知校史的凯西老师皱起眉头:“您说的,难道是爱德华·雷恩先生?”

凯西话音一落,整个办公室陡然安静下来。

这下连副校长的脸色都变得很难看。

埃姆斯特魔法学院培养了无数优秀的魔法师,近几十年来最优秀的毕业生中绝对有爱德华·雷恩的名字。

他是来自希夷帝国的外国学生,在埃姆斯特魔法学院就读期间成绩优异,毕业后被学院聘请为任课教师。在二十几年前某个活动中被埃姆斯特教区的光明祭司看中,举荐爱德华·雷恩老师加入了教廷组织。

二十多年过去了,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的优秀毕业生爱德华·雷恩,两年前正式出任“斯尔蒙教区”的大主教——他是近几百年来,第一个非修道院出身的教廷大主教,埃姆斯特魔法学院新修建的纪念馆中,已经为爱德华主教预留了位置。

现在哈勃先生的一句话,将这个魔法学院正要努力宣传的优秀毕业生和邪恶的噬魂怪扯上关系,办公室里谁都不敢接话。

八大教区的主教,身份绝对比得上魔法学院的校长。

教皇以下,大主教整个大陆不过也才八个,而魔法学院却不只有八家。埃姆斯特魔法学院虽然牌子硬一点,规模大一点,也不能直接往大主教脸上抹锅灰!

“凯西,这事你悄悄去查,不要惊动其他人。在场的诸位先生,我希望大家可以管住自己的嘴巴,不要将任何消息泄露出去,这毕竟只是没有凭据的怀疑,我不喜欢会因此给尊贵的主教先生带来名誉上的损伤。”

长桌旁的老师们都如小鸡吃米般齐齐点头。

哈勃主任叹气,他再傻也知道,这下是真不能请光明祭司来了。

伊兹·凯西则将视线投向了窗外,副校长让他不要惊动任何人,意思就是暗示他不要再查这件事。

可若是不查出噬魂怪生前身份,找不到它的弱点和埋骨处,靠两个女佣兵,真的能对付噬魂怪吗?

希望这件事不要闹大才好。

伊兹·凯西这下是真心忧虑了。

…………

“凯西老师,你是要告诉我,在你消失的时间里,只找到油画作者身份?”

一根长叶子缠在手上绕圈,刘慈看向坐立难安的魔法师阁下。

伊兹·凯西难得不好意思,“让二位失望了,任务的麻烦程度也出乎了我的意料,至于赏金方面,我们可以再商量。”

刘慈冷笑:“我就怕在你们遮遮掩掩的态度下,我没命去领那小山样的金币!”

散会后他特意去比对过爱德华·雷恩主教留在学院的签名,的确和油画上的字迹相同。爱德华·雷恩主教被牵扯进噬魂怪事件已是毋庸置疑,凯西却不能继续查下去,油画也不能再流传出去,面对刘慈的强省,高傲的魔法师也无言以对。

刘慈看着他以沉默来消极拒绝的姿态就心烦,干脆赶走了青年魔法师。

等伊兹·凯西走远了,刘慈才问莉迪亚:“他说的爱德华·雷恩是谁?”

新主教上任,按照教廷惯例是要昭告大陆的,莉迪亚也很迟疑,“该不会是爱德华主教吧?”

在莉迪亚的讲解下,刘慈的怒火又被点燃,“斯尔蒙教区大主教?我和斯尔蒙教区有仇是不是,一个两个都不叫人安心!”

介于侯爵公子克劳德·斯特莱夫骑士也是在斯尔蒙教区任职,莉迪亚觉得刘慈这是红果果迁怒。

刘慈的脾气来得快去的也快,指桑骂槐骂了几句,她的心思又转到了如何解决这件事上。

现在事情牵扯进了教廷某个主教,和教廷天生不对盘的刘慈觉得自己更不能放弃此机会。站在六号楼人工湖岸边,眼看天色还早,刘慈忽然指着对岸停工中的建筑说道:“莉迪亚你还记得今天问那些学生,他们说那是什么吗?”

莉迪亚点头:“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的荣誉堂。”

刘慈笑了,“你猜猜看,爱德华·雷恩先生会不会也在里面有一席之位?”

“那我们去看看?”莉迪亚问道。

当然要去看看。

既然是修建的纪念馆,莫名其妙又停什么工?刘慈可不认为埃姆斯特魔法学院还会缺少建筑经费。

巧的是,图书馆六号楼会犯白虎煞,和修建中的名人纪念馆有关,如果说是小小的白虎煞将噬魂怪唤醒,现在爱德华·雷恩大主教,又把两个地方用无形的线串了起来。

刘慈边走边想,和莉迪亚一起绕过人工湖,来到尚未竣工的纪念馆前。

停工有一段日子,整个纪念馆前的空地上横七竖八堆放着打磨光滑的大理石,主体建筑其实已经建的差不多了,纪念馆只是缺了一个屋顶。

按照马刺国的建筑风格,屋顶是一栋建筑中异常精美的存在,它的修建涉及到大量造型和浮雕,从全局来看是十分重要的工程。

工地上没有看守者,刘慈和莉迪亚很顺利走了进去。

没有屋顶也没安装玻璃窗的纪念馆四面透风,站在最上层“天台”上,莉迪亚莫名打了个冷战。

刘慈四处张望,若不是底层地面全用最坚固的石砖镶嵌,她真是恨不得将地面整个撬起,掘地三尺也要找出大主教爱德华·雷恩的秘密。

古华夏破土动工时必看黄历,如此讲究的原因就是怕惊扰到什么引来灾难。

图书馆六号楼的白虎煞若因为纪念馆的修建而起,噬魂怪被惊醒的秘密,一定就在包含在阁楼和纪念馆两者之间。

四面透风的新建筑,只有地上才能隐藏秘密吧?

刘慈抱手沉思,不时用手摸索着下巴。

——撬还是不撬,是个大难题。

第八十二章 黑气冲天!

下午五点,魔法学院的学生们结束了一天的最后一节课,三三两两结伴走出教室,或是跑去练习馆实践下课堂上学到的某个咒语,或是一头钻进图书馆中查阅资料。

没有人愿意落后于同学,埃姆斯特魔法学院良好的学习风气,是这座地理位置偏远的学校能在大陆同类学院中屹立的其中一个因素。

四年级的教室外,乔治站在楼下张望。

下课铃响过了许久,一抹瘦小纤细的身影才抱着书从楼梯口下来。

她穿着藏青色的法师袍,领子后是一个垂着的大兜帽,一头棕红色的短发垂在耳际,齐眉刘海处有几根头发微微上翘,巴掌大的精致小脸,整体看上去是个俏皮的小姑娘。

如果她神情没有那么冷,看上去会更可爱。

饶是少女摆出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也挡不住班上的同学们想要热脸来贴冷屁股。

就读于四年级的少女,看样子只有十一、二岁,在整个年级都没有这么小的学生,让她同学总忍不住想要来逗逗她。

“瑞秋,和我们一起去餐厅吧?”

“还是先去练习馆嘛,今天教授讲得那个咒语,我们去实践下?”

“嗤,我才不信你听懂了,分明是想去看看瑞秋怎么练习!”

七嘴八舌的争论,瑞秋觉得有一群苍蝇在耳边嗡嗡嗡嗡,真的很想全部拍死!

她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如此受欢迎,独自一人呆在法师塔,无聊只能苦读魔法著作时的日子,也想不到那些年所看的书籍,能为她带来什么。

和乔治·赫拉一起被送来埃姆斯特魔法学院,在老师面前演示了几个魔法,又做了厚厚一叠理论卷子,莫名其妙就被分到了四年级。

而上了好几年魔法学院的乔治,只能就读于二年级。

瑞秋一点也不觉得高兴,她只是觉得很惊惶。

在成长过程中,没人告诉过瑞秋,她可能是一个学习魔法的天才。学院在检测她魔法潜力时,她能感应的魔法元素杂而不纯,根本算不上优异,但学院还是将她分到四年级,除了她施展的几个魔法达到了四星魔法师实力,更最重要是瑞秋有着一项让人羡慕嫉妒的天赋:过目不忘。

只要是她看过一眼的知识,或学习过的咒语,不管明不明白,能不能真正施展,她所看到的内容都被深深记在脑中。

这大概也是同学们对她很热情的一个原因吧?

可是瑞秋真的不能适应他们的热情。

她想要避开教廷,在魔法学院安静学习,这些同学却到处宣扬她,把她推向高调。

不擅与人交际的瑞秋,面对七嘴八舌的问题不知道要答复谁,只能绷着一张小脸默不作声。

“瑞秋小姐!”

乔治站在前方花坛边像她招手,简直是拯救瑞秋于水深火热的福音。

“瑞秋,那个学弟又在等你哟,我们就不打搅了,哈哈。”

长得明艳的学姐冲瑞秋暧昧眨眼,拉着同伴走了。

瑞秋听不出学姐语气中的调笑,见几人离开,松了一口气往乔治走去。

“你怎么来了?这个时候不是该在图书馆?”

在陌生的环境中,乔治就是瑞秋最熟悉的人,冷漠的她对乔治还算关心,知道这个少年虽然天赋不佳,论起刻苦来,就是在学习风气良好的埃姆斯特魔法学院也很“突出”。

乔治笑得腼腆,不管是刘慈还是瑞秋,在乔治眼中都是很厉害人,让少年总不住要以仰望的目光去看待。

“瑞秋小姐,慈小姐和我姐姐莉迪亚来学院了!”

瑞秋一愣,她入学登记册上留下的名字就是刘瑞秋,对于身份上变成刘慈妹妹这一点,她心理上接受了,乍然要真如姐妹相处,还是觉得怪怪的。

不过惊喜的情绪很快将这点怪异掩去,激动下瑞秋抓着书的手指用力合拢,“真的?她们人呢?”

乔治挠头,“慈小姐接下了六号楼的任务,她说要事情解决了才来看你,是我先忍不住通知你拉。”

瑞秋秀气的眉头皱了起来。

慈姐不会莫名其妙跑来埃姆斯特,这和她们之前商议的事不一样。在莱茵城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意外?还有阿诺德,已经有两个月没有送任何消息进学院了。

他又不准两人出去看望,学院以外,形势到底恶化到什么地步了?

以瑞秋的心智,去理解这些不能放上台面的阴谋太困难。

“那慈姐现在人呢?”

六号楼的事件在瑞秋和乔治入学前就闹了起来,学院努力将消息压下,私下里还是有学生议论。瑞秋本来对此毫不关系,一听说刘慈忽然接下了图书馆六号楼任务,瑞秋忍不住担心。

不管别人怎么看待刘慈,瑞秋却觉得她能让自己依赖、信任。

乔治摇头,今天一起吃完早点后他就被凯西老师赶去上课,到现在都没再见过刘慈和姐姐莉迪亚。

瑞秋正要说什么,周围传来学生们的惊呼声。

散布在学院各处的人群,此时都难掩惊色望向同一个方向。

瑞秋和乔治顺着众人所指的方向望去,只见埃姆斯特的碧水绿树上方,一道黑色雾气凝实如柱,从学院某个地方冲天而起,笔直没入云端。

翻腾的黑雾,让瑞秋从心中升起不适和厌恶感。

她觉得有什么东西隐藏在身体深处,在黑气引诱下要就要破体而出。

四周的学生们忙着指指点点,乔治一脸怔怔,瑞秋压下心中不适问他:“怎么回事?那是哪里?”

不爱与人交往的瑞秋对偌大的魔法学院并不熟悉,就读于二年级,同样是书呆子的乔治却不能不熟。

“是停工的荣誉纪念堂……”

乔治喃喃道:“就在图书馆六号楼对面的荣誉纪念堂……瑞秋小姐,姐姐她们,就在哪里呀!”

瑞秋抱着的书掉在地上,顾不上捡,她已经拔腿往黑气雾柱方向跑去。

乔治回过神来,也跟着往那边跑。

藏青色法师袍衣角翻飞,瑞秋左手上的五色指环闪着动人的琉璃光泽。

…………

“伊兹·凯西,你找来的佣兵到底在做什么?!”

黑色雾气冲天而起,只要不是个瞎子都能瞧得一清二楚。

埃姆斯特城鱼龙混杂,有杀人犯,有卖国贼,有烂命佣兵,有牧羊的土著,有教廷的大主教,有十二光明祭司,有神圣的光明骑士团……他们全都不是瞎子!

涉及到本院优秀毕业生,爱德华·雷恩大主教的声誉,院方一致商定要将事情的恶劣影响压下去,冒着噬魂怪作乱的后果,可想而知他这个副院长承担了多大压?!

这下可好,压不住了,全完了……

副院长的怒火无处发泄,凯西老师首当其冲成了出气筒。

英俊至过分的青年魔法师一言不发,别说大魔法师有多了不起,马刺帝国会授予效忠的大魔法师贵族身份,在底蕴深厚的魔法学院,“大魔法师”只是无数想要留校任教的毕业生硬性基础条件之一!

“院长,我们现在?”

被骂了,伊兹·凯西还要忍着怒火询问处理意见。

面瘫的英俊法师内心也在咆哮:这关劳资什么事,看劳资资历浅,将图书馆六号楼的事让劳资解决也就算了,有了线索说不查的人是你们,现在挨骂背黑锅的只剩下劳资!

“还问我怎么办?凯西老师你的脑子是不是被卷轴糊住了,在场的人都不准擅自离开,跟我去现场!”

副院长是光明正大对着所有老师咆哮。

苦逼的魔法师们跟着副院长离开,哈勃老主任望向凯西的目光隐带同情。

伊兹·凯西觉得脖子僵硬,迈开步子脑子一阵眩晕,对于自己毕业后选择留校任教的举动,忽然觉得心灰意冷。

“让他们走吧,我们留下来,拼了得罪一位大主教的后果,也得好好查查当年的事情了。”

哈勃主任拍拍凯西的肩膀。

凯西老师正要回答,办公室的们又被人冒失撞开。

“哈勃主任,凯西老师,你们见到副院长了吗?”

哈勃主任摇头,“副院长刚带着学院老师们前往荣誉纪念堂,你有什么事?”

来人跑的气喘吁吁:“埃姆斯特城的光明祭司,来了两位,现在就在山脚下,要求进入学院。”

“混账,还不快请光明祭司上来!算了,我和你一起去!”

不管是因为规矩还是面子,这个时候要将埃姆斯特城的两位光明祭司距之门外,就算黑色雾柱的事情被学院独自解决了,事后教廷也一定会追究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的责任。

罪名哈勃主任都能轻易想到:罔顾光明神的旨意,放任暗黑生物肆虐,至全城人民于危险中。

哈勃主任也走了,办公室里只剩下凯西老师孤零零一个人。

他都不知道自己是该赶去现场,还是抓紧时间去查爱德华·雷恩和噬魂怪的关系。

其实伊兹·凯西也很好奇,全城瞩目的黑色雾柱,两个女佣兵到底干了什么?

如果刘慈能得知凯西老师的想法,一定大喊冤枉。

她向尘仙子发誓,自己真的不是来捣乱帮倒忙的,只是忍不住心中好奇,以她和莉迪亚两人所带的大剑为杠杆,撬开了荣誉纪念堂一楼镶嵌完美的地砖罢了——

荣誉纪念堂一楼。

平整的地面被撬得糟糕不堪,两人的大剑仍在地上。

莉迪亚身上闪着微弱的金光,那是金光符和“镇”字符在一同发力,抵挡着四周浓郁的阴气。

刘慈黑着脸远离大坑站着,突然冒气的阴气,让她错觉自己到了乱葬岗,万人坑。

这真的是平静祥和的魔法学院吗?

她很后悔自己为瑞秋和乔治支付的昂贵学费,哪个魔法学院如此坑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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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光明祭司来了

总院长不在,出了大事儿,几个相互看不顺眼的副院长不得不团结起来,带上老师们,赶往出事的地点:停工中的荣誉纪念堂。

不顺眼先放到一边,几位副院长之间有没有生死大仇,他们之间的分歧是在魔法学术问题上。可怜几个放出去也能威震一方,就是走到国王陛下面前都能挺直了腰杆说话的魔导师,此时放下偏见准备合力渡过难关,面面相觑下,一时又不找到良好的解决办法:他们要是会光明魔法,早就被教廷调走了好吧!

“先疏散学生,封锁现场吧!”

魔导师们商量着解决办法,身为大魔法师的学院老师们只能充当跑腿儿的。

板着脸将跑来看热闹的学生们全部赶走,老师们围成人墙,拉起了警戒线。学生们犹自伸着脖子张望,明白事情严重性的学院老师暗暗叹气:小年轻们,让你们离开是在爱护你们哇,你们老师多想和你们换个身份,跑路算了咩。

魔法师的体质就是废,学院面积太大也不好,瑞秋和乔治从四年级活动区域刚跑到荣誉纪念堂这边,老师们就来了。

人墙警戒线很严密,瑞秋被挡在外面,很着急无助。

制止凯西老师查下去的那位副院长率说道:“先将纪念堂封印,不能让死气在学院继续扩散,要知道学生们大多数体质都不算好。”

他的提议深得众人心意。

不能解决死气问题,若连制止其扩散都办不到,那也太打魔导师脸面了。

副院长口中念念有词,几个同僚配合着他一同念起咒语。能进阶成为魔导师,并在埃姆斯特魔法学院身担要职,几位副院长的实力都是毋庸置疑的。

虽然不会光明魔法,但在各自的领域,几位副院长都是当之无愧的强者!

魔法结界若有一般魔法师来布下,可能还需要借助魔法物品,但由几个魔导师合力施展,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完成。

几个副院长施展魔法的同一时间,黑雾弥漫的荣誉纪念堂里,莉迪亚一马当先走出来。

刘慈黑着脸跟在身后,莉迪亚身上的符箓很快就要灵力耗尽,面对荣誉纪念堂下浓郁阴气,刘慈可不打算用符箓去贴那个“无底洞”。

一个噬魂怪显然无法照成如此浩大的声势,对于魔法学院对事实的遮掩,刘慈怒火和黑色雾柱一般早就冲天了!

一万金币?这事儿给十万金币姑奶奶也不会再管!

两人的身影在黑雾中渐渐清晰,身高上占优势的乔治已经认出了刘慈和莉迪亚。

“看,慈小姐和姐姐平安无事出来了!”

乔治高兴的大叫,苍白脸颊上激动得一片潮红。

果然平安无事出来了,瑞秋确认了乔治说法,握紧的拳头也慢慢松开,嘴角又忍不住向上弯。

乔治冲着两人挥手,刘慈也看见了他和瑞秋。

瑞秋胆小如小鹿,刘慈努力把自己的“黑脸”放平和。

正要走过去,那边几位副院长的咒语念完,光团从他们手中升起,腾空射向荣誉纪念堂。一个透明的大罩子,瞬间扣住了整栋建筑,形成坚不可摧的魔法结界。

冲天的黑气被强行压回荣誉纪念堂,让整个埃姆斯特城为之侧目的黑色雾柱消失了!

几位魔导师面带微笑,很满意自己的杰作。

现在只有一些残余死气还游离在魔法学院里,受侵蚀的学生们或许会生一场小病,却无伤大雅。

副院长们满意了,老师们放心了,看热闹不肯散去的学生们好失望,突然被一同罩在荣誉堂建筑前的刘慈,整个人已经石化了……走着走着被一道“墙”弹了回来,刘慈眼睁睁看着几个光团亮起又落下,当然知道这是魔法结界。

但几个老头儿是不是瞎子啊,没看见他们布下结界的范围内,还有两个大活人?!

刘慈狠狠一拳打在“墙”上,冲着几个老魔法师大骂。

完美的结界让吸纳了刘慈的声音,她张嘴大骂的默剧表现,从结界外面看来颇为滑稽。

“你们干什么,还有人在里面!”

乔治一脸愤怒,顾不上对老师的尊敬,要冲上去理论。

对于埋头苦修的书呆子来说,能将科任老师任全都是因为他要向老师询问不懂的知识点,高高在上的副院长,乔治是一个都不认识。

领头的副院长全名是内森·利尔曼,见一个学生冲他嚷嚷,奇道:“他怎么了?”

拦下乔治的老师问清楚了,才去禀报,“利尔曼院长,那个学生说,结界里面两个没出来的女佣兵,是他姐姐。”

利尔曼院长皱眉,“他姐姐?就是伊兹·凯西找来的两个女佣兵?她们胡闹之下引起了死气爆发,现在难道还要怪在院方头上?”

利尔曼院长中气十足的声音传入乔治耳中,他挣扎得更厉害了。

只是书呆子不擅言辞,怒极了,越发表达不出自己心里的话,急得眼泪都快掉下来。

还是瑞秋克制住心里的愤怒和害怕,走上前道:

“他是二年级的乔治·赫拉,我是四年级的瑞秋·刘,利尔曼院长,冒犯您很对不起,乔治的情绪太激动,因为我们的姐姐,都还留在荣誉堂结界内。”

在许多人注视下站出来,完整表达自己的意思,对害怕人群的瑞秋来说很难办到。

别看她口齿清晰说完一番话,其实藏在法师袍下的手,紧张到指尖都快陷入肉里。

“四年级的瑞秋?”

利尔曼院长明显对“瑞秋”有印象。

天才人人都爱,身为副院长的内森·利尔曼也不例外。瑞秋看上去只有十一、二岁,已经开始展露出在魔法方面让人惊叹的天赋,乔治的呐喊的利尔曼院长可以无视,一个未来有无限可能的天才魔法师所说,利尔曼院长不得不引起重视。

“瑞秋同学,现在荣誉纪念堂中有暗黑生物作乱,为了整个学院的安危,以及埃姆斯特所有无辜的平民们,我们不得不做出封印纪念堂的决定……你放心,院方会想办法让你姐姐出来。”

瑞秋面无血色,很想大声呐喊,说谎,你在说谎,这明明是个只能进不能出的结界!

指环,她还有能控制法师塔的指环!

瑞秋没有理会利尔曼院长难看的脸色,跑到了结界旁,两位老师紧紧拉住她:

“瑞秋,不要做傻事,要相信学院,相信利尔曼院长!”

隔着结界,刘慈也在冲她摇头。

“不要冲动。”

刘慈语速放慢,瑞秋认出了她的口型。

结界以内,有让她厌恶的黑气,也有让她依赖的刘慈。只要五色指环一起发动……她能带着刘慈一起回到法师塔内。可是那样,刘慈为她构建的新身份,有关“刘瑞秋”的一切,必然会推到重来。

刘慈对她说,不要冲动。

瑞秋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就在她两难之时,远远围观的学生们一阵骚动,等瑞秋转头,围观众人已经自动分出一条道路。

洁白的法师袍不染半点尘埃,白色是最圣洁的颜色,它属于光明神,属于教廷,属于光明祭司。

两个光明祭司并肩而来,他们身后是一队身穿银色铠甲的骑士。

光明祭司和光明骑士!

对于就读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的学生来说,今天注定是让他们难忘的一日。先是停工的荣誉纪念堂出现了暗黑生物所特有的“死气”,魔导师副院长们联手封印了纪念堂,然后光明祭司出现了,身穿铠甲,骑着白色骏马的光明骑士团出现了——这还是他们第一次看见有人骑着马进入了埃姆斯特魔法学院!

利尔曼院长看了哈勃主任一眼,教廷的介入已经无可避免,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时机。调整好自己的面目表情,利尔曼院长一脸严肃迎上去:

“祭司大人。”

两个光明祭司虽然实力不如利尔曼院长,眼前的难题还要靠别人解决,他自然不能端着架子。

“利尔曼院长,好久不见,叙旧还是等事情解决之后吧,现在能告诉我们事情的经过吗?”

两位光明祭司,一男一女,看上去都只有三十来岁,利尔曼院长却知道学习光明魔法的祭司们驻颜有术,真实年纪单看外表是不能判断的。

说话的是男祭司,他表情冷漠,远比一般魔法师还要倨傲。

简单将事情讲诉一遍,当然,在教廷人员面前,利尔曼院长还没有傻到将爱德华·雷恩大主教扯进来。只是讲了噬魂怪和荣誉纪念堂的“死气”。

说起荣誉纪念堂,利尔曼院长也有些讪讪:“因为修建荣誉纪念堂时,请来的工人们都说夜里会听见一些异响,建造荣誉纪念堂的计划在早前已经被总院长搁置。”

男祭司点头示意自己明白。

“效忠于光明神的勇敢骑士们,可愿随我们进入暗黑生物的领域,扫清一切邪恶,让神的光明普照大陆每一个角落?”

男祭司转头动员,毫无情感起伏的声音中带着让人无法拒绝的鼓舞。

“愿永远追随神的荣光!”

骑士们热血沸腾,银色的铠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这一刻骑在马背上的光明骑士们热血,勇敢,让在场所有学生心生仰慕。

在大陆,最让人尊敬的,除了魔法师,就是身负各种美好品质的骑士。光明骑士,是让少年们热血沸腾的职业!

结界只能进,不能出。里面的一切,包括声音都无法传递出去,身在结界内的人,却能听见外面所有声音。

光明祭司带着光明骑士来了。

利尔曼院长找到了主心骨。

光明祭司把在场的人变得热血沸腾,这就是教廷的影响和魔力吗?

狼神叫她离教廷远远的,刘慈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要和教廷神职人员正面相逢!

她在结界内打量着两个光明祭司,一直沉默的女祭司忽然抬起头来迎上了刘慈的目光——没有刘慈臆想中的惊讶,或是厌恶,面对黑发黑眸的刘慈,女祭司的眼神冷如万年不融的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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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通向哪里

隔着结界,刘慈和女祭司的视线在半空中交汇。

女祭司的眼神冷如万年不融的冰山,在对方眼中,刘慈很意外没有发现其他情绪。

比起女祭司古板无波的眼神,刘慈的打量显得肆无忌惮,自从成为光明祭司后,她从来没有遇见如此不加掩饰的视线。

刘慈给她的感觉,不是佣兵,反而像高高在上的神秘大人物。

“她是谁?”

女祭司看向利尔曼院长。

利尔曼院长一愣,看了一眼瑞秋,调整了一下原本几乎脱口而出的说辞:“哦,她是发现荣誉纪念堂内死气的雇佣兵,是我们学生的亲属。”

“发现”和“引起”,不同的单词,代表着要负的不同责任。

事已至此,利尔曼院长只需很巧妙换一个词,就能卖瑞秋一个人情,何乐而不为呢。

内森·利尔曼副院长不经意望向瑞秋的视线,被女祭司捕捉到了。

她看向那个面如白纸的小姑娘,对方大概因为亲人陷入危险而紧张的浑身发抖,不过奇怪的是,女祭司却从瑟瑟发抖的小姑娘身上察觉到了同类的气息。

一闪而过,是自己的错觉么?

“利尔曼院长,在暗黑生物没有彻底解决前,我恳请你以埃姆斯特无辜的生命为重,不要解开封印。”

男祭司在洁白法师袍衬托下,显得庄严圣洁。

悲天悯人的气度,是教廷神职人员的耳濡目染的坚守。

利尔曼院长郑重答应,两位祭司也不再废话,带领在两支骑士小队共计二十四名光明骑士,列队走进了魔法结界内。

“让学生们马上立刻这里!”

利尔曼院长再次下令,战斗即将打响,虽然他认定魔法结界坚固无比,但若学生受到伤害,利尔曼院长承担不了责任。

学生们被强行劝退,带着遗憾离开现场。

光明祭司和骑士的到来,让乔治和瑞秋从愤怒中镇定下来。

不过两人还是要求留在现场,利尔曼院长考虑了片刻表示同意。

结界内。

刘慈站在堆放着乱七八糟建材的纪念堂工地上,听见教廷光明祭司的“大义凛然”的话,觉得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疼。

你们要显摆,能不能先把姐弄出去?

结界将阴气全部压缩在一起,符箓消耗的速度比之前快了数倍。她已经替莉迪亚重新换了身上灵符,金光符她身上带了很多,问题是“镇”字符,让阴气没有办法侵蚀人体根本的“镇”字符,没有存货了!

刘慈觉得今日诸事不顺,教廷的人进来了,她难道要当着他们的面画符?!

“你就是发现暗黑死气的那个佣兵?”

女祭司走到刘慈面前,冷着脸问她。

刘慈称作是阴气的东西,教廷管它叫“暗黑死气”,不过你这是什么态度?

二货刘慈在摩洛克山脉整天吃肉,身材高挑,仗着自己比女祭司高半个头,居高临下冲女祭司点头。

女祭司古板无波的眼神终于如刘慈所愿,有了变化:不喜。

走到哪里都被捧着奉承着的光明祭司,只是学习了光明魔法的普通人,他们打着光明神旗号,毕竟不是神。

是人就有情绪,女祭司的反击也不带一丝硝烟味儿。

她只是抬起手,不知道念了一道什么咒语,白光落下,莉迪亚整个人沐浴在光明中,原本侵蚀她身体的暗黑死气被一扫而空。

女祭司抬手间,为莉迪亚加了一层“圣言”保护!

我了个去!这女人真是小心眼,刘慈瞪大眼睛,看着女祭司转身离去。因为对其态度不够恭敬,对方在加持护身“圣言”时,有意落下她……刘慈暗中吐血,别人对她礼貌,她也能还以礼貌,若是对方高高在上,对不起,刘家还真没教过她低三下四!

两位光明女祭司带着骑士团进入了荣誉纪念馆中。

“慈小姐,我们要跟上去吗?”

“有摆出来的成果你不懂得享受?好好在此呆着!”

过了大概十来分钟,也不知教廷一行人进去做了什么,原本浓郁的暗黑死气忽然收缩,全部涌进纪念堂内。

这么快就解决了?

尽管不愿意承认,刘慈心中却暗想,光明祭司果然有两把刷子。

光明魔法师暗黑生物的克星,若是她能画驱魔符,同样今天也不会惊动教廷的人。原本想悠闲度日的刘慈,此时突然有了尽快提升实力的迫切感。

只要筑基中期,只要筑基中期……会画驱魔符,和懂得光明魔法在遭遇暗黑生物时效果是一样的!

暗黑死气往荣誉纪念堂里涌去,结界外的几位副院长喜忧参半。

喜的是事情很容易被解决,忧的是教廷轻松搞定,显得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特别没面子。

被特许留下的乔治和瑞秋是真高兴。

刘慈也挺高兴。

事情解决了,意味着她和莉迪亚可以出结界了。

别看现在太阳还未完全落山,那是埃姆斯特地区昼长夜短的表象,刘慈估摸着怎么也是晚上七八点了,她那娇养的胃在抗议。

刘慈饿了。

十分钟,二十分钟,半个小时过去了。

暗黑死气消失了,进入荣誉纪念馆内的光明祭司和骑士们,却始终没有再露面。

利尔曼副院长不同意解除结界,刘慈和莉迪亚就只能在工地上傻等。

直到昼长夜短的埃姆斯特城都快迎来真正的天黑,知道魔法学院不会解开封印的刘慈,无奈决定返回一楼大厅里查看情况。

“你留在这里,莉迪亚。”

莉迪亚点头,见识过刘慈本事,知道如此环境下,自己跟去只能是拖累。

刘慈孤身一人返回荣誉纪念堂。

空荡荡的大厅黑气不见了,教廷的人马也不见了。只有她之前撬开地砖处,留有一个黑黝黝向下延伸的洞口。

刘慈脚边是带着湿意的泥土,她探着脖子往里张望,地洞笔直黝黑,以她目力竟看不见尽头。

光明祭司和二十几个骑士都下去了?

她用手丈量了一下洞口尺寸,说那个女祭司能钻进去她还信,魁梧骑士非得把自己拍扁了才能下去!

可二十几个活人,在她眼皮子下不见了,这让刘慈想起那些之前来做任务,却失踪的佣兵们。

刘慈灵光一闪,又冲了出去。

伊兹·凯西抱着一摞资料姗姗来迟,刘慈看见他身影,笑得十分真诚。

她在地上找了一个平整木板,用黄泥在上面刷刷写了几行字,将木板高高举起,冲凯西老师晃荡。

“快去图书馆六号楼阁楼房间,看看那壁画,是不是多了一些人!”

之前见过壁画内容的,除了呆在结界内的刘慈和莉迪亚,只有凯西老师。

利尔曼院长别无选择。

凯西老师抱着资料又冲冲离去。

六号楼就在荣誉纪念堂对面,只隔着一个人工湖,只用了十来分钟,气喘吁吁的凯西老师就跑了个来回。

“你说的没错,壁画中又多了二十几个人,光明祭司和骑士们都出现在了壁画上!”

猜想得到证实,刘慈又再次跑回了荣誉纪念堂大厅。

“若我猜的没错,失踪的人他们一直在噬魂怪的世界,那这里是入口,那它又通向哪里呢?”

刘慈喃喃自语,外面天色已完全陷入黑暗。

给自己加上最后一张“镇”字符,刘慈心一横,纵身跳下地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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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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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紫眸,癞马

给自己加上最后一张“镇”字符,刘慈心一横,纵身跳下了深不见底的地洞,然后——很可耻的,作为一个筑基修士,她居然摔晕了。

刘慈在梦中感觉有湿湿滑滑的东西在舔自己的脸。

她一下惊醒,出现在视线范围中的是一张放大的嘴,鼻翼同时在煽动,呼呼冒着热气。

原来是匹长了癞子的丑马,刘慈睁开眼看见的就是它的脸。

“哈哈哈,又来个笨蛋!”

刘慈正恼怒不知死活的丑马,一旁传来嘲笑的女声。

癞子马呼出的热气带着草腥味儿,刘慈掰开马头往后看去。

半塌的黄色土墙边上蹲着一个人影,从背后只能看见一头齐腰长发的背影,深紫色的头发很有光泽。

土墙边烟熏火燎,也不知道紫发女在忙碌些什么。

难道是在做吃的?刘慈闻着土墙处飘来颇为怪异的味道,很是担忧对方厨艺。

“这是哪里,我昏迷多久了?”

听见刘慈发问,那忙碌的背影终于转过身来。

齐眉刘海下一双大眼睛,瞳仁是比发色略浅的梦幻紫罗兰色,配上瓷白的小脸,看上去十三、四岁,眉宇间略带稚气,却丝毫不影响整体的美感。

这紫眸少女,是刘慈出了摩洛克山脉后,所见女性中绝对的姿色第一,不出几年,必将长成一副倾城色。

刘慈一下翻身坐了起来。

倒不是她性向百合,而是这张脸,她曾经在图书馆六号楼的阁楼壁画中见过!

看来自己也到了“壁画世界”中,刘慈不禁打量四周。黄土墙,远方传来的铃铛声,那是牛马等牲畜在走动。头顶着蓝天白云,空气中粉尘含量重,除了没有那么多人,这里和埃姆斯特城的市集没什么差别。

紫眸少女在壁画中的背景也是当前,只因壁画没有颜色,她一时没从对方很有特点的发色和眼眸上认出来。

紫眸少女只瞄了刘慈一眼,盯着自己手中的平底锅很是懊恼。

那团黑乎乎看不出原物的东西,粘在平底锅底,发出焦臭难闻,又带有腥气的味道。

“喂,笨蛋,你会不会做饭?”

紫眸少女捏着鼻子问道。

紫眸少女自说自话,没回答刘慈问题,还以“笨蛋”称呼她。刘慈本来挺生气的,仔细一看,紫眸少女的表情十足天然呆一枚,又有什么好气的?

刘慈耐着性子:

“如果你再叫我笨蛋,我保证之后发生的事不会那么愉快。”

少女嗤笑:“你不笨吗?困在这里的人都走不出去,你还要自己跳下来。”

刘慈一边捡裙子上沾的干草屑,一边回敬道:“别嘲笑我,你不也一样呆在这里出不去?”

紫眸少女捡了根树枝,使劲戳平底锅底那团不明焦黑,头也不抬回道:

“这里挺好的,我干嘛要出去?”

刘慈很诧异看她,紫眸少女脸上的表情虽然天然呆到欠抽,无疑十分真诚。

她说的是真话?刘慈来了几分兴致:

“我叫刘慈,你呢?”

“唯依。”

又是一个误会“刘慈”是名的姑娘,天然呆也只报上了自己的名。

刘慈发现顺着唯一说话,不用几句话就能将对方的思维转向。她现在对做吃的很执着,刘慈只是接过她手中的平底锅,唯依对刘慈的态度马上就热情了。

将土墙四周的干草收集到一起,刘慈重新点燃了火堆。

在户外烧火是很讲究技巧的,刘慈有几年当“野人”的经验,干草被有效利用,压根儿不像是唯依弄得四周烟熏火燎的样子。

刘慈的莲池空间存放了大量食材,介于此时只有一口平底锅,她取了五香兔肉干和土豆一起焖煮。

竹壳儿锅盖下飘出丝丝香味。

未来的倾城美人儿紫发唯依很没形象蹲在锅旁,伸手往自己的鼻子下煽动。

“真香,我都几个月没吃过东西了!”

刘慈正准备揭开锅盖,闻言手一抖:“几个月没吃东西你还活着?”

她猛然想起,不同于失踪的佣兵和同样进入地洞后消失的教廷人马,魔法学院几个学生,虽然也失去了记忆,样子出现在阁楼壁画上,他们的“本体”其实犹在外面,浑浑噩噩生活着。

眼前的唯依,也是那种情况吗?那她的确不用吃东西,反正不是真人。

刘慈狐疑打量她,身体内血气虽不充盈,却也没有丝毫死气,明明是个活生生的真人。

唯依揭开锅盖,抓起一只兔腿,不顾刚出锅的高温就往嘴里塞。

被烫得呲牙咧嘴半点形象都没有,一口小米银牙灵活撕扯,不一会儿一只兔腿啃的只剩下骨头。

刘慈眼睁睁见这妹纸风卷残云,将一锅土豆焖熏兔吃的干干净净。

唯依打了个饱嗝,之前放空的发呆眼神凝聚回大半焦距。

“比学院餐厅做的好吃,要不你也留在这里,别出去了?”

刘慈摇头,“这下我相信你是真人了,听你语气,你还是自愿留下的?”

唯依压下继续打嗝的冲动,很认真点头,接着又摇头:“我是自己跑下来的,来了觉得这里挺好。”

刘慈环顾四周,一匹赖头马拴在木桩上,半塌的土墙,地上还铺着一张脏兮兮看不出原色的毯子。

空荡荡的街道,没有人交谈,她真看不出哪里好了。

刘慈刚才使用“聚水符”,做好一锅土豆焖兔还剩下不少干净水源,吃饱后的唯依哼着歌,将她不离手的平底锅洗干净,躺在破毯子上对着刘慈细数留下的好处。

“在这里不用吃东西,却不会感觉到饿,不用喝水,感觉不到渴,不用睡觉感觉不到困倦,也不用去上课,每天的时间都没有一点浪费,当然比在学院中好啦!”

刘慈觉得她如此说,又像假人了。

为了不让唯依起疑,她还是顺着唯依的话题转:

“你需要这么多时间干什么?”

唯依眯着眼看天空,阳光落入她眼中,越发显得那抹紫罗兰色美得惊心动魄。外表如此出色的少女,失踪几个月,在魔法学院里都没有引起重视?刘慈想不明白。

“不浪费时间,我就能学习炼金术呀,没见我随身携带着锅?”

神经很粗的刘慈听罢几乎仰头就倒。

她刚做了土豆焖兔肉的平底锅,居然是唯依用来学习“炼金”的?!

刘慈忽然很庆幸,刚才那锅东西她还来不及碰,就被唯依吃得干干净净……炼金啊,坑爹,据她所知,炼金包括了炼魔药,提炼矿石金属,那口平底锅也不知道煮过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

不行,再想下去她真要吐了。

“唯依,你在这里见过其他人吗?”

刘慈见她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一包粉末,赶在她开工前赶紧追问。

少女唯依很专注调整着各种粉末的比例,已经沉浸到属于自己的世界中,对身旁发生的一切充耳不闻。

刘慈叹气,白做了一次自带食材的厨娘,结果什么有用的消息都没打听到。

想要捉住唯依的肩膀晃晃,她还没无耻到欺负个半呆傻的天然呆少女。

刘慈掏出之前在火堆下埋的几个红薯,吃了一顿烤红薯,唯依的平底锅中又冒出难闻气味儿。为了挽救自己的鼻子,刘慈解开拴在木桩上的癞子马骑上去。

丑马傲娇不肯走,哄了刘慈几个红薯吃,才慢悠悠甩动马蹄。

之前曾在街道那头听闻隐隐的铃铛声,刘慈记得教廷的光明骑士坐骑脖子上,都系有银质铃铛,或许教廷的人马就在不远处——仔细想想,一群进荣誉纪念堂一楼大厅都要骑马的汉纸,其实也挺2的对吧?

刘阿慈绝不承认她是在嫉妒。

癞子马也是马,咱不能歧视它。

笃、笃、笃……

癞子马晃荡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刘慈又听见了铃铛声传来,好似指路明灯引着她前往隔壁街道,等真到了那里,有什么都没有。

人去哪儿了?

壁画上明明有许多人。

刘慈也不知自己骑马跑了多久,太阳一直留在正空没有便宜。时间没什么变化,果然如同唯依所说,根本不用吃东西嘛。

“咦,这里是……”

一路东张西望的刘慈一勒缰绳停了下来。

这是在两条街交汇的丁字路口,她觉得十分眼熟。之前在图书馆阁楼看壁画,阿诺德就是骑着马停留在街口位置。

刘慈心中一喜,催促癞子马加快速度,几下转过街角。

长街空荡,哪里又有阿诺德的人影?

刘慈见壁画上的人像没变化,还以为大家都无法移动呢,古怪的少女唯依又带给她错的判断——那姑娘满脑子都是炼金,竟没有离开过在壁画上显露的位置,看来是真懒。

壁画不是禁止的。

虽然看教廷的人不顺眼,刘慈觉得现在首要目标还是找到他们。

光明魔法对暗黑生物天生相克,四周虽然看起来很安全,她身上的“镇”字符却在消耗着灵力。

这表明现在所见的一切,不过是假象。

当最后一张“镇”字符耗尽,刘慈不知自己会遇见什么。

拿自己的命冒险什么的,最傻了。要不是深知事情没解决,以魔法学院的尿性是不会放她和莉迪亚出结界,她也犯不着纵身跳下地洞——在不利情况下,刘慈更喜欢化被动为主动。

她检查完“镇”字符,那若有似无的铃铛声又响起。

刘慈觉得对方再吊她胃口,本不打算让想引她前进的人如意,身下的癞子驽马忽然吃了药般兴奋起来。

癞子马突然发癫,带着刘慈在界面上快速奔跑。

马蹄哒哒,风呼啸过刘慈脸颊,以她的劲力,除非当场击杀癞子马,竟一时无法叫它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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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颜小瞳”的友情客串炼金少女“唯依”~~~

第八十六章 阿诺德的“春天”

发狂的癞子马驮着刘慈一路狂奔,在没有人的地方的街道上横冲直撞,除非刘慈当场一掌击杀癞子马,一时半会儿竟让它停不住!

刘慈不知道癞子马发哪门子疯,忽然就行迹癫狂起来。

偏偏她性子和一般女孩儿不一样,在摩洛克山脉呆了几年,高阶魔兽见了不少,越发让她胆子大起来。

本来不打算循着铃声前去,癞子马发狂要引她前去,那多半是避不开了。

既避不开,何须再避?

刘慈拉紧了缰绳,只管将自己身形牢牢稳在马背上。

铃声忽远忽近,沿路就没真正断响,刘慈伏在马背上,没多久就跑出了城门。

埃姆斯特城是禁止人骑马过市的,现在身处另一个“埃姆斯特”,畅快跑了一场,刘慈心中被逼跳下地洞的闷气也去掉几分。

埃姆斯特是山城,城外自然是起伏的丘陵。

丘陵路难走,癞子马也自动放慢了速度。出了无人城刘慈才发现,这里原和外面也不是全部一样,埃姆斯特已经步入秋季,虽然白日里气温还是很高,扒着山地皮长的牧草却已经枯黄。

而此时刘慈所见,天空蔚蓝如同被水冲刷过般清爽干净,四周丘陵上青草正茂,无名野花点缀其间,娇红浅粉,比不上名花倾城有品,姹紫嫣红绵延一片,另有一种燎原的野性美。

按埃姆斯特地区的节气,顶多是四、五月间的景象。

每年春末夏初,埃姆斯特地区气温回升,草肥水美,是当地原住牧民最喜欢的时节。

刘慈骑着癞子马,顺着若有似无的铃铛声翻阅几个山头,来到一开阔的草坡。

稀稀疏疏几刺槐树,小溪潺潺,与埃姆斯特其他地方相比,这里已经是难得的绿洲——斯图尔·加兰收购的那个酒庄,还没有这么好的水源呢!

小溪上方突起的土岩上建了一栋小屋,屋旁一棵歪脖子刺槐树,树桩上栓了一匹大马,正低头嚼草。

刘慈从癞子马上翻身下来。

眯着眼望去,木屋高高翘起的一角处挂了一串紫铜铃铛,风吹来就发出悦耳的声音,和她之前听得并无两样。

哪里又是什么光明骑士坐骑上的银铃啦?

不过一串铜铃,没来由能传出这样远的距离。

刘慈正想着小屋主人引她前来做什么,冷不防木屋大门被人从里拉开,一个大汉从里面走出,身形魁梧,抬头一见刘慈,两个人都愣了。

“慈小姐,你怎么来了?”

邋遢的胡子被仔细剃得干净,头发也梳拢在脑后,一身新作的衣裳。

收拾打扮过的魁梧剑士,原来还挺顺眼。

刘慈短暂诧异后,笑得意味深长:

“先说说,你怎么住在这儿吧,阿诺德?”

大汉正是失踪的阿诺德。

听见刘慈询问,这个当过雇佣兵,做过冒险者的大汉竟有几分不好意思。

“先进屋喝杯热水吧,慈小姐。”

阿诺德推开门,刘慈跟着走进去。

小小的木屋收拾的很整洁温馨,门背后挂着马鞭,靠墙处排放在一张单人塌,上面铺着狼皮褥子,看样子是阿诺德晚上睡觉之处。

另有一房间大门紧闭着看不出什么,刘慈看见木架子挂着的是一大一小两张毛巾,面上还不显,心头若有所思。

“慈小姐,来喝杯茶,我在慢慢给您讲讲。”

原本沉默的剑士被人收拾一新,看见刘慈突然出现,虽然高兴,又略带忸怩。

用不厚道的话说,阿诺德一脸春心荡漾,刘慈看不出问题才有鬼了。

她低头做出浅抿模样,其实并没有去碰阿诺德倒的茶。

阿诺德原本就心虚,倒也没注意到这点。

“几个月前,按照您的托付,我送乔治和瑞秋小姐来到埃姆斯特城,两人都顺利进入埃姆斯特魔法学院。我孤身一人在城里呆的无聊,就住进了莫依酒馆,那里是佣兵协会在埃姆斯特城发布任务的代理点,和一群佣兵大口喝酒,又有共同话题,日子过得还挺快活。

也亏得我住进了莫依酒馆,老板娘贝蒂夫人虽然贪财些,看在金币的份儿上从不说假话。都怪我自己大意,有了她指点我才知道自己被人跟踪了。虽然乔治和瑞秋小姐都住在魔法学院中,让这些苍蝇整天跟着也讨厌,我当时想着两个小贼,随便引到城外解决了就是,哪知道对方一队人马中,有两个人挺厉害,一时没注意我自己反而中了埋伏。

跟踪的人见行踪暴露,大概也想杀我灭口,我们在城外打了几场,当时受了重伤,横冲直撞逃了,半路昏倒在水边,醒来就身在这个小木屋了。”

刘慈心中冷笑,好个噬魂怪,不单吞噬别人美好记忆,竟然还替阿诺德编造了一份半真半假毫无破绽的“经历”!

要不是之前亲眼见过阿诺德领取“图书馆任务”时的记录,她都要相信阿诺德说辞了。

心中想将噬魂怪斩得乱七八糟出气,刘慈口中少不得应道:

“哦,怪不得你后来没信寄来,原来受了重伤,如今伤势可好了?”

阿诺德不自觉摸了摸腰部,好似那里果真受过什么了不得的重伤。听到刘慈的问话,魁梧汉子挺直了胸脯:

“还让慈小姐亲自赶来,是阿诺德疏忽了。只是敌人狡猾像老鼠,一天没杀掉他们,我觉得寄回莱茵城的信件也不安全。”

刘慈点头赞同,“那是谁救了你呢?我必是要亲自谢一谢她的。”

阿诺德古铜色的脸色中透出微红,“是詹……”

他话还没说完,门口传来一个堪比犀鸟般婉转清脆的惊呼声,“门口怎么多了一匹癞子马,阿诺德,是不是有客人来啦?”

随着女声惊呼,木门被推开,一个牧民打扮的少女一阵风般进来。

看见屋里多了个陌生人刘慈,少女爽朗一笑。

阿诺德站起来,“慈小姐,我为您介绍下,这是詹妮。两个月前就是她救了我。”

那牧民少女大方打量刘慈,口中道:“你就是阿诺德提在嘴边的慈小姐呀?慈小姐您长得真好看,一看就是大贵族家的千金小姐。”

刘慈也站起来,皮笑肉不笑道:

“詹妮?真是谢谢你救了阿诺德。”

“救”字刘慈特意加重了强调,粗枝大叶的阿诺德听不出来,詹妮却听出了其中不擅意味的火花。

她笑了笑,转身吩咐阿诺德:“有只羊伤了脚,慈小姐是客,阿诺德你去杀了羊,我们晚上款待慈小姐呀。”

阿诺德点头,反正詹妮回来了,他和刘慈的谈话也无法继续,他还真的乖乖出去杀羊了。

等阿诺德背影消失了,刘慈才“啪啪啪”鼓了一顿掌。

“好本事,耍得老实人对你言听计从。”

詹妮略带羞涩一笑,“慈小姐你在说什么,詹妮听不懂。”

刘慈冷笑道:“听不懂?那爱德华·雷恩你总该认识吧!”

詹妮红润的脸颊一白,左右无人,她大概也懒得对刘慈客气,面带狰狞道:

“慈小姐是吧,我也知道你不少秘密,你要是闭嘴,还能多活几天。若是你亲口对阿诺德说,让他留下来,我一高兴,说不定就送你出去了。”

刘慈没接她话,反而坐下来,剔了剔指甲,弹走压根儿看不见的污垢,很肯定说道:“看来你喜欢上阿诺德了。”

詹妮面色有红转青,又从青变红,最后渐渐面如常人,竟也跟着刘慈坐下,点了点头:

“我是挺喜欢他的,想要他留下来陪我。”

如果不是双方阵营不同,刘慈都要有点喜欢这敢爱敢恨的姑娘了。

或者说如果“詹妮”现在还是个活生生的人,刘慈非但不会拆散他俩,还挺高兴身上背负着故事的阿诺德娶了牧民女儿詹妮。

浪迹天涯漂泊无以为家的剑士,和活泼开朗,美丽的牧民少女,不正是天生一对?

但现在么,一个是大活人,另一个是暗黑生物,她就是再没下限,也总不能放任阿诺德被一个“噬魂怪”追走吧?

和大陆的上见到暗黑生物就喊大喊杀的其他人相比,来自大宇宙时代的刘慈已经够开明了,好歹她也见过不少异族通婚的实例,虽然在她穿越前的位面,异星通婚的人类大体上看上去没差别,人家“詹妮”不变身时,看上去也和普通人没两样嘛。

不能搞种族歧视。

因为刘慈很认真问:“阿诺德知道你身份吗?他现在一时留了下来,这里毕竟不是人类社会,你哄骗得了他一时,还能骗他一辈子不曾?要是哪天他想走了,你不同意,岂不是要杀了他,大家一起当噬魂怪?”

刘阿慈自觉自己的问的话都是为一人一怪考虑,哪知詹妮却当即恼羞成怒,当即变了脸色:

“我改变主意了,你一定要死!”

刘慈茫然,她这不是好心为两人打算,又说错了啥?

直言惯了的刘慈恍然未觉,她句句话都戳在詹妮心上,噬魂怪把持不住,差点当场挣脱表象,现了原形。

屋里气氛正剑拔弩张,一无所知的阿诺德推门进来。

“羊杀出来了,詹妮你看看,要怎么做?”

詹妮背着阿诺德瞪了刘慈一眼,两人一块儿出去了。

刘慈很愁人,看那样子,噬魂怪对阿诺德还真上了心。她是很不解詹妮的审美啦,问题是“跨族通婚”这也跨得太大,就像华夏传说中什么精怪鬼魂勾引俊俏书生,结局从来没有好的,为什么?还不是凡人的体质,承受不住鬼魂身上的阴气!

暗黑死气和阴气,在刘慈看来并没有差别。

别说阿诺德只是个斗气还没练到家的剑士,就算是刘慈这个筑基修士,在没有符箓保护下,她也不敢整天和噬魂怪呆在一起。

想到符箓,刘慈发现就这么一会儿时间,“镇”字符内的灵力消耗速度竟又翻了一番。

看着灵符黯淡的表色,刘慈知道最后一张“镇”字符已经坚持不了多久了。

可是教廷的人怎么还不找来?

刘慈此刻格外想念小心眼女祭司的冰山脸。

她知道,詹妮对她客气,并不是因为她是阿诺德口中的“慈小姐”。

而是之前在阁楼,噬魂怪试图吸食她记忆,却被眉心青莲震慑,詹妮一时摸不到她底细,才没有和她撕破脸,让自己陷入腹背受敌的场面。

炼金少女唯依说这里没有天黑,不会饥饿困顿,所以甘愿留下来。

在詹妮的地盘,阿诺德受得待遇显然不同。

詹妮拥有没有破绽的身份背景,一个靠放牧为生的孤女。这里有天黑,有冷热交替,有牛羊的咩咩声,阿诺德会冷会饿,一切都显得真实无比。

噬魂怪是打定主意要将阿诺德哄骗到底了。

羊肉端上来时,刘慈搞不明这香喷喷的羊肉“原料”究竟是啥,见阿诺德吃得满嘴油,她想起小时候在刘家藏书楼里读过的华夏民间传说,鬼骗人吃东西等等,愣是没敢下叉子。

阿诺德还一脸热情招呼她多吃,搞得刘慈很郁闷。

詹妮面带笑容看着她,噬魂怪现在所表现出来的,应该就是它身前的真面目。

虽然油画上被沾污,依稀还可以辨认出画中人轮廓。标志性海藻一样的自然卷长发,詹妮生来带有一种牧民女儿质朴的美,虽没有紫眸唯依那样绝色,像开遍草原的野花,天然野性,是另一种生机勃勃的青春动人。

夜幕降临,刘慈忽然来了,阿诺德显得十分高兴,一脸喝了许多酒,醉得不省人事,詹妮一脸温柔为他打水洗脸,将他扶到榻上,又给他盖上了温暖的狼皮褥子。

看上去真如一个合格的小妻子。

其实以阿诺德的面粗心细,应该早发现不对劲的,但刘慈家乡有句老话:爱情使人盲目。

有故事的大汉现在活生生一个二傻子,刘慈不指望他能自己清醒。

“我们出去谈谈吧。”

詹妮为阿诺德细心盖上褥子,站起身来对刘慈说道。

刘慈点头。

噬魂怪暂时还没对她动粗,她也想谈谈。

风将屋角的铜铃吹响,刘慈和詹妮做到了石岩下的溪水边。

“我一看你,就知道你和他们不一样。”

沉默了许久,詹妮盯着溪水主动先开口。圆月高高悬挂头顶,溪水里倒映着詹妮年轻的面容,些许长发从她膝头滑落,被溪水沾湿了发梢。

刘慈笑笑没答话,其实心里大骂,不一样个屁,“镇”字符里的灵力飞快消耗着,只怕不出半小时就要自燃化成灰烬。

就算是修士,她也怕詹妮身上的阴气。

眼前的木屋,小溪,歪脖子刺槐树,羊舍中关着的小羊,此时天空照下来的月光,一切都和埃姆斯特山区没有差别,完美得没有破绽。

可眼前的美丽,却是由无处不在的阴气构成的。

想起那道冲天的黑色雾柱,她就觉得全身瘙痒难耐——任谁得知自己泡在一个“大毒罐子”里,都不会感觉舒服的。

“哦,哪里不一样?”

詹妮伸出自己的手,在月光下静静打量。

那双手带着常年食肉牧民少女的丰腴和白皙,五个指头纤细有度,生的着实漂亮。

“看上去和真人完全没有差别吧?可是我知道,我早就死了……很久之前就死了……我一直不知道自己这样活着,算是个什么存在,上次听你们说,才知道自己变成了噬魂怪。可是我觉得自己,和活着时,并没有太大差别。”

刘慈头痛,吞噬了好些人的记忆,还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存在?

魔法大陆果然妖人辈出,刚遇见过天然呆的炼金少女,旁边坐着的暗黑生物,莫非也是个天然呆?

想到自己和大陆人人喊打喊杀的暗黑生物并肩坐着,对方又做出一副要“好姐们谈心”的趋势,刘慈觉得心里好怪异。

“不管是谁,看见暗黑生物,第一反应就是杀死它,若是阿诺德知道真相,大概也不会例外。可是你不一样,我从你眼中没有看到杀意。”

詹妮忽然看着刘慈很认真说道,“所以我说,你和他们都不一样。”

刘慈一顿,魔法大陆还人人对魔兽喊打喊杀呢,她还和只大魔兽朝夕相处了几年呢。

“我看过阿诺德的记忆,知道你曾独自一人生活在摩洛克山脉中,这或许是你和其他人不一样的地方吧。我感觉应该还有别的缘故,因为,我看不了你的记忆。”

刘慈沉默,忍呀忍啊,还是没忍住:

“你那不是看,是吞噬。”

詹妮睁大眼看她,“我没有吞噬他们记忆!”

刘慈冷笑,“那你将他们留在这里干什么?”

不仅是阿诺德,炼金少女唯依,之前失踪的佣兵们,还有魔法学院中“失忆”的几个学生。

詹妮似乎受了极大打击,诺诺道,“这里好黑,没有其他人,我只是害怕,想有人陪着我。”

詹妮说得楚楚可怜,大眼中含有雾蒙蒙的水光。

刘慈根本不为所动,冷冷答道:“可是你已经死了,你现在是噬魂怪,你把佣兵和学生们留下,教廷就要找你麻烦……因为你已经死了,他们还是活人!”

詹妮站起来,神色很激动,似乎想要反驳刘慈的话,屋角的铜铃忽然剧烈响动起来。

詹妮脸色大变,将视线投向了远方的一片漆黑。

“怎么了?”

詹妮咬牙:“……教廷,找来了。”

第八十七章 詹妮的“弱点”(一)

詹妮脸色大变,将视线投向了远方的一片漆黑中,咬牙站起来:

“……教廷,找来了。”

刘慈顺着她视线望去,歪脖子刺槐下高马和癞子马在吃草,一切都那么安静和谐,并没有看见詹妮所说的教廷。

刘慈侧耳倾听,也并无马蹄人声。

詹妮海藻一样的长卷发无风动起来,一股气浪从她所站的地方荡开,吹得毫无防备的刘慈差点摔倒。

然后刘慈看见了光明骑士的银色铠甲。

月光粼粼的溪水旁,手持大剑的骑士们骑在马背上,将刘慈,詹妮,以及阿诺德休息的小屋全包围在内。

身穿白色法师袍的两位光明祭司从阴影中走出,他们手中握着的光团在不断收缩。

每一次白光迸起,詹妮所构建的完美无缺世界都会坍塌一点。

两个祭司走过的地方,野花不见了,草原消失,虫鸣断绝。他们手捧着光团走近,詹妮的“世界”坍塌成虚无。

甚至包括头顶清冷的月光都被吞噬。

在光明祭司和威风凛凛骑士团身后,世界一片漆黑。

土层突然断裂,溪水断流,山丘消失,牛羊消失。刘慈纵马狂奔良久的山道不见了,远方的“埃姆斯特城”也不见了。

詹妮的头发倒立向上飘起,看上去像有人拿着鼓风机在从下往上吹。

以詹妮所站立的地方为中心,还保留着刘慈初见此地的原貌。

教廷的人马静默无言,一点点缩小包围圈。

刘慈被气流逼退几步,詹妮头发飞舞,忽然转过头来对刘慈说道:“我知道你和他们不一样。”

“他们”全用视线看刘慈。

刘慈石化当场,恨不得将噬魂怪暴打一顿。不一样你妹啊,这不是铁了心要拉我下水嘛!

雪上加霜的是,那个勉强支撑着的“镇”字符在此刻宣布灵力耗尽,寿终正寝。

一股阴气高压袭来,拼命往刘慈体内挤。刘慈僵着脸做无声抵抗,一时竟没空反驳噬魂怪所说的话。

两个光明祭司看她眼神都变了。

刘慈眼神也变了——这件事告诉她,还是当坏人的时候福运昌隆,偶尔想做件好事吧,天都看不过去,有报应啊!

“光明神在上,在伟大的光之魔法下,所有暗黑生物都无处遁形。噬魂怪,将受害者的‘记忆’教出来吧,宽容的神会饶恕你犯下的罪恶!”

女祭司手捧着白色光团,将她脸庞照的圣洁高贵。

听她说完,调动灵力抵御阴气的刘慈差点没岔了气:骗鬼吧,坦白从宽,牢底坐穿!噬魂怪现在就好比绑匪,佣兵和魔法学生们的“记忆”就是她手中的人质,交出人质,虎视眈眈的“狙击手们”,还能放过击杀“噬魂怪”的机会?

虽然光明魔法是暗黑生物的克星,但也要看施展对象是谁。

根据魔法典籍记载,“噬魂怪”是个很特殊的暗黑生物种,要想击败它,嫉妒而找到让它害怕的弱点,要想挽救那些被它吞噬的“灵魂”,就得找到噬魂怪当初死亡的地方。

所有人都在这里,刘慈猜这里就是詹妮生前死亡的地方。

但是让詹妮害怕的弱点呢?

会是那个,替她画了许多画儿,现在已经成为教廷斯尔蒙教区大主教的爱德华·雷恩吗?

刘慈拿不准,魔法学院的高层们也没告诉教廷的人。

教廷她一向都看不惯,詹妮现在她也挺不待见,刘慈集中注意力抵御阴气,说实话她两边都不想帮。

她的目标是带着阿诺德出去。

教廷神马的,和詹妮两败俱伤的结局,她也挺喜欢的。

至于那些同样失陷的佣兵和魔法学院学生……和她又有什么关系?

刘慈心安理得沉默。

詹妮已经大笑起来:“光明神会宽恕我的罪恶?最先被宽恕的,应该是你们这些披着圣洁白衣的祭司和骑士!该被款宽恕的,是教廷,是你们德高望重的大主教!”

果然和爱德华·雷恩有关!詹妮虽未点名,刘慈却听出了她的潜台词。

不了解细微枝节的两位光明祭司一头雾水,他们大概也没有耐心了吧。干脆不再理会詹妮,开始低头吟唱。

那些轻盈的咒语,是光明神赐予的仰仗。

听他们吟唱,冥冥中像有一对洁白的羽翼张开,在阳光下抖落水珠,舒展每一片白色的羽毛,纤毫毕现。

那是能让人心灵得到宁静的,属于神的净化力量。

光明所到之处,詹妮的所构建的世界溃不成军,溪水干涸了,月光暗淡了。

歪脖子刺槐叶子瞬间枯黄,连拴在树上的大马都不见了。

癞子驽马还坚挺着,四周的景象让它颇为惊惶,不住嘶鸣。

退无可退,无需再退。

詹妮终于动了。

她张开嘴,像一个真正的牧羊少女,开始歌唱起来。

埃姆斯特山区的民俗小调,牧歌俚曲,不同于白翅舒展的光明咒语,诞生于草原,在草原扎根的牧民小调,詹妮随口唱来,清澈的声音竟然渐渐压住了光明祭司的吟唱。

教廷号称是距离“光明神”最接近的存在。

埃姆斯特山区是毋庸置疑,整片大陆地势最高,真正最接近天幕的地方。

光明咒语的圣洁,牧民小调的轻快干净。

一种是高高在上属于神祗的力量,一种是经由地生,普通人生活中的欢愉。

詹妮的歌越唱越顺,蓝天白云下,扬起马鞭放牧的少女,远处高高的雪山。雪水初融,顺着山势而下,汇集成清澈小溪。

溪水冰寒,牛羊站在水边伸出舌头汲水喝。

它们站在草肥水美的埃姆斯特丘陵牧区。

月光重新穿破黑雾泻下,干涸的溪水再次充盈,歪脖子刺槐树上又长出绿叶。消失的大马又回来了。

詹妮的歌声穿透云霄,被光明祭司击碎的“世界”,在一点点重建。

虽然视线被高山所阻,刘慈可以遇见,远方的“埃姆斯特城”会重新出现。

那些在“城里”逛了一圈又一圈的佣兵和魔法学生,拿着平底锅蹲在墙角疯狂炼金的紫眸少女,一切又如她在图书馆阁楼房间中所见壁画一样。

唯一不同的是,阿诺德并没有站在街上张望,而是喝醉了酒,躺在两方交战的所僵持的木屋中。

魁梧大汉什么都不知道。

詹妮的“世界”在构建,光明祭司脸色很难看,他们的吟唱被迫中断。

刘慈眼尖发现,二十四名光明骑士脸色有了变化。

忽喜,忽悲,痛苦和欢愉交织,大老爷们儿,不少竟无声哭出来。

那是我们每个人最珍贵的记忆——詹妮在吞噬他们的记忆!

想起魔法书中,噬魂怪每吞噬一份记忆,它的力量就越强,刘慈不禁很担忧,放任詹妮这样唱下去,再等一会儿,祭司们该制不住她了。

刘慈很纠结,两败俱伤的结果大好,反正都不是啥好鸟。

但是詹妮站了上风,会产生什么结果呢?

詹妮说她很孤独,想有人留下来陪她。

她所构建的“世界”美则美也,却不是刘慈想要的——

在双方“对歌”的时间里,刘慈已经按住了涌进她体内试图捣乱的阴气。眼见形势要往一边倒,刘慈决定出手了。

灵符从袖口滑落,刘慈还来不及掐动驭符手诀,忽然发现自己手指僵硬不能动了。

不仅是手指,她整个人也不能动弹。

詹妮宛如天籁的歌声挡不住往她耳朵里钻,刘慈浑身僵硬。

该死的女噬魂怪,连刘慈都被捎上了。

只有眼珠子能转动的刘阿慈大怒,真想丢一堆符箓,将詹妮的“世界”给炸成灰!

刘慈以为对方又试图染指她记忆,哪知随着歌声继续,她却看见了出人意料的画卷——

太阳倾斜,时值下午,骑着马赶着羊群回家的詹妮,路过一汪清澈的小溪。

骑马流了一身汗的少女大喜,大草原上一望看不见人烟,她放心退去衣物,跳进了小溪中。

詹妮在溪中玩水嬉戏,海藻般浓密的长卷发披散,圆润白皙的肩头露出水面。

在草原深处迷路的年轻魔法师,看呆了。

“是谁!”

詹妮发现了偷看的人,将身体藏入水下。

虽然她厉声呵斥,天生清脆的声音听上去一点也不吓人。睫毛上沾了水珠,一双大眼睛比那溪水更清澈。

此时的詹妮美极了!

偷看的年轻魔法师喉结抖动,呐呐无言。

……这是牧民少女和年轻魔法师第一次邂逅。

她是没有元素感应力的牧民少女,无父无母,没有显赫的家世可依靠。

他是出身贵族世家,却不受众人的非婚生子,远离祖国,来到马刺帝国埃姆斯特魔法学院求学,学习成绩优异的年轻魔法师。

少年时的恋爱大概不会考虑那么多。

一个隐忍的落魄贵族少年,一个心如琥珀的纯洁牧民少女。

詹妮的美丽,少年的才华,加上一段不寻常的“邂逅”,建起了爱情的桥梁。

烂熟狗血的剧情,贵族魔法师和平民少女,相爱了。

他为她画一幅幅人物画像,情难自禁时,冒险带她潜入了魔法学院。

图书馆阁楼是小情侣幽会的地方,直到有一天少年收到了从希夷帝国寄来的家书。不知当中写了什么,原本温柔的少年性情大变。

詹妮安慰他,少年整日难见笑颜,与她越来越疏远,詹妮痛不欲生。

某一日他忽然兴高采烈来找她,“詹妮,你真的爱我吗?”

詹妮笑了,“我的真心,可以对着光明神发誓。”

两人重归于好,单纯的詹妮并没有发现少年的眼底一闪而过的阴霾。

直到那日,在阁楼情话绵绵一番后,少年诱惑说,要带詹妮去一个神秘的地方……

第八十八章 詹妮的“弱点”(二)

少年要带詹妮去的神秘地方,藏在图书馆六号楼之下。

搬开古旧的书架和一本本厚厚的魔法书籍,露出一个向下的洞口。少年点亮了台阶处的油灯,牵着詹妮一步步小心迈入。

被少年牵着手,走在前路未知的石阶上,詹妮的心咚咚跳。

石阶的尽头,是个宽敞的地下洞穴。

“我们的头顶,就是图书馆前的人工湖。”少年指着头顶。

詹妮一看,果真有水滴穿过土层渗下来。两人兴致勃勃探索完整个地穴,土层中散落有不少铜质器皿,这么大个地穴就藏在人工湖下没被人发现,詹妮觉得挺诧异。

不过比起阁楼,无人得知的地穴更清幽。

少年爱上了这个幽会的新地点,詹妮也只得随了他。

每次在地穴呆过,詹妮都会感觉身体不适,她只当地穴潮湿,并没有多想。

又过了大半年,詹妮身体渐渐不好,连骑马放牧都不能做到了。少年十分怜惜,将她安置在地穴中,为她寻来价格高昂的魔药。

身体的病痛,没能打败爱情的欢愉。

詹妮越来越虚弱,可在少年的日胜从前的温柔中,她却比身体健康时更快活。

没人知道,人工湖下有一个大地穴,面积宽广,相当于整个湖面大小。不见阳光的地穴中,烛台幽幽的微光,一个美丽的少女渐渐枯萎。

詹妮很快病危。

迷糊间,她看见自己爱慕的那个贵族少年,俯下身来问她:

“詹妮,你真的爱我吗?”

詹妮勉强点头,“是的,我爱你,哪怕到了我生命的尽头。”

少年露出满意的微笑,英俊的面容在幽幽烛光下,显得有些狰狞。

“詹妮,我也爱你。”

詹妮,我也爱你……詹妮虚弱到再也没有睁开过眼睛。

有时她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却会被一种剜心的疼痛折磨得再恢复意识。

真的很痛,很多时候詹妮情愿自己真的死了。

可是偏偏死不了。

那是比起身体虚弱的半年,更长的时间。一年,两年,还是更多年,詹妮已经分不清日子。

每次都以为自己醒不过来时,她总能听见少年若有似无的笑声,少年一遍遍问:“詹妮,你真的爱我吗?”

詹妮想点头,想回答,却怎么也睁不开眼睛。眼皮重逾万斤,由此至死,詹妮再也没能见过那张让她沉沦的面容。

詹妮,你真的爱我吗?

是的,我爱你,至死不渝。

——那你就去死吧。

少年合上手中破旧的魔法书,将手放上了少女的额头。

曾经洁白无暇的身体,被刻上了密密麻麻的咒文,那些红色的线条,占据少女皮肤每一个角落。

脸上两个血淋漓大洞,那里曾有少女一双美丽多情的大眼。

如果掰开少女的嘴,就会发现她那曾让犀鸟羡慕嫉妒的声音也不在了——她的声带在魔药作用下萎缩了。

而她身上的晦涩的古老文字,全是用小刀,一笔一划,少年亲自刻在白皙无暇的肌肤上。

少女看不见,说不出,整个人瘦的只剩一把枯骨。

海藻一样浓密的长卷发不见了踪影,她唯一还能做的,就是等待少年问她:詹妮,你真的爱我吗。

少年将手覆盖上少女额头,顺着额头往下,遮住了詹妮黑洞洞的眼眶。

黑光从少女身上刻满文字的地方溢出,她的世界终于真正陷入黑暗。

时光流逝,阁楼被封存,落满了灰尘。

油画上蒙了厚厚的污迹。

当詹妮再次醒来,她变成了“噬魂怪”。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自己成了暗黑生物,被困在人工湖下地穴中,黑暗和孤单包围着她。

魔法学院决定要兴建荣誉纪念堂。

和六号楼隔着人工湖遥遥相望,一股“气”直冲六号楼,詹妮发现自己居然能从地穴中走出,从阁楼,到荣誉纪念堂,中间经由地穴,这是她能活动的全部地带。

她躲在阁楼中偷听学生们谈话。

知道昔日的少年,已经功成名就,成为魔法学院将要被记入荣誉堂的优秀人物。

可是凭什么呢?

拼什么她永远不能见天日,而那个人,那个人却要享受世人的赞叹!

詹妮破坏了荣誉纪念堂的进程。

她开始在夜半时,在图书馆阁楼中唱歌。宛如天籁的歌声,让学生失魂落魄,也让前来解决异象的佣兵们沦陷。

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像是一本书。

詹妮在阁楼中,翻阅他们的人生之书。

那些记忆,能带给她快乐和满足。詹妮发现自己有了“织梦”的能力。

在人工湖的地穴中,她建了一个“埃姆斯特”。

两个月前,佣兵阿诺德来到图书馆六号楼。

他的记忆,比之前所有人的记忆都要复杂难以阅读。可是真正耗费心力翻开后,你却绝对不会后悔。

詹妮喜欢上了阿诺德。

他是和那贵族少年完全不同的人。

所谓至死不渝的爱情,变成生死折磨,阿诺德的到来,治愈了詹妮。

她想把这个不善言辞的魁梧剑士留下,两人一起放牧养马。夜半时詹妮仍会唱歌,她需要人的“记忆”,不同的记忆带给她力量,能让她永久维持“埃姆斯特”——画面至此,戛然而止。

因为现实中,詹妮宛如天籁的歌声忽然停了。

刘慈不自觉摸了摸自己的眼角,一片湿意。

没心没肺如她,竟然哭了?搞不明白到底是感动,还是画面太逼真,让刘慈代入了詹妮的经历。反正她眼角的泪水做不得假,她不明白什么才算是“至死不渝”的爱,画面中,詹妮每次想起“爱德华·雷恩”时,既恨,又恐惧。

刘慈觉得,爱德华三个字,或许就是噬魂怪詹妮的“弱点”。

擦干眼角的泪水,刘慈甩甩头让自己清醒。

在詹妮的歌声下,满脸正气的光明骑士们早就从马背上滑下来睡着了。

两名光明祭司闭着眼,表情挣扎,显然在勉强抵御詹妮的“吞噬”。包围圈破除了,按理说此时是詹妮离开的最佳时机。

可她却呆呆站在原地。

刘慈顺着她目光望去,发现原本该昏睡的阿诺德不单醒了,就站在门边,和詹妮对望。

刘慈承认自己看不懂此刻阿诺德眼神所代表的意义。

可迟钝如她,却读懂了詹妮的眼神。

——她错了,詹妮的弱点,根本不是爱德华·雷恩,是阿诺德!

第八十九章 和光明祭司翻脸

詹妮的歌声忽然中断,因为原本该沉睡不醒的阿诺德,站在了小木屋门边。

木屋一角,高高挂起的一串铜铃在轻轻颤动,发出悦耳的响声。

阿诺德和詹妮两两对望,不管是詹妮,还是阿诺德,两人谁都没说话。

阿诺德的眼神,刘慈看不懂。

出入意料,迟钝如刘慈,却在此刻读懂了詹妮的眼神。

那双美丽的大眼中,夹杂着惊讶,心虚,以及爱慕。这使刘慈一下推翻了自己之前的判断:如果噬魂怪詹妮真的有弱点,那弱点绝不是爱德华·雷恩,而是阿诺德!

虽然她并不知道,短短两个月时间,阿诺德如何打败了爱德华在詹妮心中的地位,可爱情这玩意儿刘慈就没弄懂过,她也不敢自认是专家。

“你什么时候醒的呢?”

对峙良久,詹妮终于轻声问道。

阿诺德眼神一暗,“你不该放任我可以随处走动的。”

两人对话叫人听得云里雾里,詹妮眼中渐渐集满了雾气,张口想说什么,最终也没将那问题出口。

刘慈手中捏着符箓,在迟疑是不是要趁机扔出去。

还没等她有所行动,满脸挣扎的女祭司忽然睁开了眼睛!

她冷若冰山的双眸中划过一丝狠戾,白色光团从她手心飞出,击中了失魂落魄的詹妮。那团白光,虽然没有华丽的咒语做依托,却是每个光明祭司的魔力本源。

光之魔力,足以让世间所有暗黑生物无可遁形。

阿诺德的出现,扰乱了詹妮的心神,女祭司的偷袭,她没能避过。

被击中的詹妮闷哼一声,倒飞出两丈有余,摔倒在她一手构建的潺潺溪水旁边。

清澈的水流打湿了詹妮海藻般的长卷发,她抬头望向阿诺德时,眼神带有凄然,嘴角却是在笑。

阿诺德握紧腰侧剑柄的手松了又紧,紧了又松开。

最终这个魁梧大汉,迈着大步,向倒在溪边的詹妮跑去。

“又一个被魔物迷惑的愚蠢男人!”

女祭司的口气多有不满,骑士团的昏迷以及男祭司的深陷,大概让她觉得很丢人,冷冰冰的语气终于有了起伏。

她低头吟唱,想要乘胜追击。

一双柔弱无骨的手忽然按上了她肩膀。

光明女祭司大惊,以为自己中了噬魂怪的奸计。

她扭头一看,那只手的主人却是一直被她忽视的女佣兵。

刘慈捏着符箓的手,就搭在女祭司肩膀上。

“如果我是祭司大人,就不会轻举妄动,这可是一张火魔法卷轴,砰,大火燃起来,光明神也没办法庇护祭司大人了。”

刘慈笑眯眯对女祭司解释,语气真诚无比,像是全心为女祭司的安危考虑。

女祭司被她语气中的威胁气的浑身发抖。

想想也是,一个不被她看在眼中的,地位低下的女佣兵,忽然逆转形式,威胁起高高在上的教廷光明祭司——

“放肆!你难道不悔悟,还想要帮着那个噬魂怪,不怕光明神的怪罪吗?”

刘慈嘴角无比避免挂起一抹讥笑。

对于詹妮带来的“祸害”,大陆任何人都有资格指责她,除了伟大的教廷。在场所有人,唯有她通过詹妮的歌声,看见了曾经发生的一切。

最让人讽刺的是,号称光明圣洁的教廷,任命了一个懂得暗黑魔法的两面派男人作为大主教!剜目,去声,小刀划破肌肤刻下的血咒,猪看见了都知道那是人人厌恶的暗黑魔法。

无辜的少女,在饱受折磨的死亡后,变成了人人喊打的暗黑生物噬魂怪。

而作恶多端的魔法师,却步步高升,在今日,曾为教廷执掌一方重权的“大主教”。

前者永世躲在黑暗中,受人唾弃。

后者光明正大站在权利的巅峰,接受世人歌颂。

刘慈真不是大好人,如此坑爹的事情被自己遇到了,她就是看不惯!

刘慈制住了女祭司,溪畔,阿诺德已经抱起了虚弱了詹妮。

詹妮靠在阿诺德怀中,唇上一点血色都无,唯有一双眼睛,亮晶晶十分动人。

“对不起,我骗了你。”

詹妮伸手去摸阿诺德的脸,忍不住苦笑,在教廷的人闯进来之前,她真的有那么一段时间相信,她能永远留下阿诺德。

阿诺德摸着她长发安慰,“我心甘情愿的。”

詹妮愣住了。

阿诺德却笑起来,“如果不是心甘情愿,谁能留下我?”

詹妮“翻阅”了阿诺德记忆,受到触动,所以阿诺德待遇和其他人是不同的。她虽然篡改了阿诺德记忆,让他认为自己根本没有接魔法学院的佣兵任务,而是和跟踪人在城外厮杀负伤,心细的阿诺德却还是渐渐发现了不对劲。

安静到过分的“埃姆斯特城”市集。

不仅仅是詹妮贪恋阿诺德的慰藉,这个经历复杂的佣兵大汉,因为难以诉说的过往,也舍不得詹妮的关心。

刘慈听着两人对话,一下想到了华夏典故:周瑜打黄盖。詹妮和阿诺德,相互“欺骗”,却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一个大活人,一个噬魂怪,在光明女祭司眼皮子下谈情说爱,这简直巅峰了女祭司活了这么多年被灌输的认知。

她很愤怒,她原本冷若冰山的双眸中闪烁着毫不掩饰的怒火。

她将视线从詹妮和阿诺德两人身上收回,狠狠盯向了刘慈。

刘慈耸肩,“祭司大人,你应该去好好谈一场恋爱,才能体会眼中的情景。放心,我不是站在噬魂怪那边,只是想让他们说完离别赠言”

教廷有无数女祭司,她们年纪不同,出身不同,却有一点相同:在成为祭司那一天,已经将自己献给了光明神。

刘慈的提议,在女祭司看来,是对神的亵渎!

这是她决不允许的!

于是不顾刘慈的威胁,女祭司动了。

白色法师袍一翻,女祭司飞快念了一句短咒,一道白光击中了刘慈。

金芒暴涨,“镇”字符化成了灰烬,护身的金光符却还在。符箓是对物理和魔法攻击都有防御力的存在,刘慈的护身金光符固然暗淡,女祭司所击出的白光也被抵消。

刘慈大怒:“教廷的鼠辈,就会偷袭!”

她衣袖一抖,几张火雨符已经劈头盖脸扔过去。

噗噗噗——

符箓自燃,一阵火雨从女祭司头顶落下,她惊讶刘慈手里捏着的纸条居然真是“魔法卷轴”,一面护体圣光撑起,拉着还陷入迷茫的男祭司一退再退。

刘慈又给自己加了几张“金光符”。

她恨啊,明明是一起下地洞除魔的,搞到现在居然是她和教廷光明祭司打了起来。

刘慈想要吐血了。

光明魔法并不如她原先设想那样单一,“圣言”除了能加持保护在别人身上,咒语只要略变,就成为叫人虚弱的魔法。

尽管金光符将白光阻挡在外,刘慈白光笼罩短短时间,还是叫她很快感觉到了手软脚软。

女祭司和刘慈在僵持。

而溪水畔,詹妮的情形也不太好。

忽来的灾难,真相大白天下,让她和阿诺德各自放下私心,互诉衷肠,两人的感情得到升华。

可当詹妮拥有了“弱点”,属于噬魂怪的能力就在减弱……“人性”和“暗黑生物”,中间始终是鸿沟。

同时,她还被女祭司的魔力本源击中。

光明的力量,在一点点蚕食詹妮身体中的黑暗。当所有的黑暗被蚕食殆尽,詹妮也就不存在了。

她的脸色惨白,双唇没有半点血色。

阿诺德感觉怀中人的重量在慢慢减轻,他搂着詹妮的胳膊不禁用力。

“没用的,阿诺德。”詹妮叹息,这个时候,除非她将人性完全抛弃,化身为真正的“噬魂怪”,否则绝无反败为胜的可能。

詹妮喜欢阿诺德,不愿意伤害他。

噬魂怪却不见得记得什么是“喜欢”……她失去理智,教廷的人固然死了,阿诺德也会死的。

詹妮的手拂过阿诺德的面颊,冰冰凉凉的:

“我曾经想过,把你留下来陪我,这里好冷,也好黑。我独自呆在这里太久,詹妮好害怕……”

詹妮的呓语,敲在阿诺德心上。

硬汉的眼中疑似有水光闪过,“我留下来陪你,我们永远在一起。”

詹妮一颤,美丽多情的眼睛紧紧盯着阿诺德。

这是个不善言辞的佣兵,这也是个从不说谎的男人!

詹妮心中泛出无限欢喜,那喜悦好似四月的埃姆斯特山区,草原上姹紫嫣红的野花。

“只有死人才能留下,阿诺德,我要你好好活下去,把我那一份也一同活下去……你低头。”

詹妮在低语,阿诺德俯下脸颊,嘴上覆盖了一张柔唇。有什么东西从阿诺德眼眶中滑落出来,流进他嘴里,咸咸的。

两个月来,詹妮第一次吻她。不含任何情|欲,是少女难以言诉的眷恋。

“乖,闭上眼。”

詹妮喃喃低语,阿诺德觉得自己眼皮越来越重。闭上眼前最后一刻,他看见詹妮的身体在变淡,头顶的清冷的月光,一片血红——阿诺德“睡着”了。

詹妮挣脱他的怀抱,将他轻柔安置在溪水畔,冲刘慈笑得爽朗:

“我知道你和他们不一样的!”

刘慈脚软手软,一张离火符将两个光明祭司包围,耸肩道:

“对不住,只能帮你们到这样。”

人啊,一辈子哪能不冲动几回,不就是和光明祭司翻脸嘛,反正也得罪的差不多了!

第九十章 平底锅的风情

詹妮站了起来,头顶着一轮血月,脚下是翻腾不定的黑雾。

趁着两位光明祭司被困在离离火圈中的功夫,詹妮将“昏睡”的阿诺德送到了刘慈身边。

詹妮手一挥,刘慈抓着阿诺德就不住后退。

一直退,退出了草原和溪流的范围,直到二人重重摔下,落在了潮湿的地面上。和刘慈、阿诺德一起摔出来的,还有栓在歪脖子刺槐树上的癞子驽马。

丑马一翻身就从地上爬了起来,踢了刘慈一脸湿土。

刘慈才发现自己和阿诺德摔在了一个光线昏暗的地穴中。没有埃姆斯特以假乱真的市集,没有四五月一望无际的草原。石岩,小木屋,铜铃,溪流,包括詹妮和教廷人马,全部缩小成一个光点,消失了。

詹妮这一推,竟像是将他们从一个真实的“世界”中摔了出来。

以刘慈的目力,也要适应一会儿,才得以看见墙壁上落满灰尘的铜油灯。

刘慈爬起来点燃了灯,积满灰尘的灯因为密封完好,还留有一层蜡油,只需刘慈一个火引,就能重新为地穴带来光明。

当铜灯的火光再次亮起,刘慈环视地穴,不由头皮发麻,倒吸了一口凉气。

此地穴高约四五丈,面积比起六号楼和荣誉纪念堂中间的人工湖不遑多让,到处有人类活动留下的痕迹,显然经过人工扩建的。

这么大的工程,不知用什么方法避过了魔法学院中众师生的耳目,不过想来自从那位披着人皮的恶狼雷恩大主教之后,应该再没有其他人来过地穴。

年久失修,洞顶的有些地方滴滴答答往下渗水,洞穴低洼处,已有不少地方积了小水坑。原来地穴中并不只有刘慈两人。

横七竖八,躺着二三十名佣兵大汉。其中并没有壁画中的魔法学生们,他们果然是只有意识进入到了“埃姆斯特城”,真人还留在外表吧。

看来前几个月,失踪的人都在这里了。刘慈目光一一闪过昏迷的众人,他们虽然没有醒来,心脏处却有起伏。

很难解释,这些人几个月没进食,竟然还好好活着。

不过,魔法、斗气,修真都有了,一点点异常,刘慈也能接受。

她在昏迷的人中,还发现了紫眸炼金少女唯依,她脸侧着趴在地上,右手紧紧抓住一口平底锅。

这些人的出现,让刘慈有一种“意料之中”的感觉。

真正让她头皮发麻,倒吸一口凉气的是地上潮湿的泥土,经过人工湖不断渗水,冲刷出了土层以下的东西——白骨,密密麻麻的白骨。

断裂的腿骨,散乱的脊椎骨,滚落在一旁的头盖骨。

粗粗一看,土层下俱是白骨森森,一时竟无法估算整个地穴下到底掩埋了多少尸骸。

她现在就站在一层由白骨垫底的湿土层上!

这个认知,让大胆如刘慈,都有厌恶和想吐的冲动。尽力压下自己心中的恶心感,刘慈又将视线移到了一边。

在地穴的最中央,有一处地势较高的石台。

石台上保留了一副完整的骸骨,暗红的血迹早就干涸,却也因魔咒之效,让尸骸最大限度保留了生前的惨状。

空洞洞望向洞顶的眼眶,再搬进地穴后,大概一直在试图寻找光明……这是詹妮的尸骸!

讽刺的是,她的确等来了光明:教廷光明祭司带着光明骑士团的剿杀。

找到了噬魂怪的弱点,就能击败噬魂怪;找到噬魂怪身前的死亡地,就能拯救那些被吞噬的灵魂。看着倒了一地的佣兵们,和紫眸炼金少女唯依,刘慈苦笑,詹妮虽然是噬魂怪,竟然将两样命门都交到她手里,如此天真的暗黑生物,真能是教廷光明祭司的对手?

幸好,刘慈做人恶劣了点,却还有一样难能可贵的“品质”:自负。

谁看得起刘慈,都将命门相托付了,她总不至于叫人失望。

刘慈强迫自己将视线从石台上詹妮的尸骸上收回来,眼前的烂摊子,还要她收拾才是,地穴阴冷潮湿,她觉得自己腹中饥饿难耐,竟是一分钟都不愿多呆。

顾不上癞子驽马的嘶鸣不安,刘慈顺着地穴墙角,一路摸到了石头台阶处。

一阶,两阶,刘慈一步步走上去。石阶的尽头有一堵门,她费力推开,光线从外面招进来。

阳光透过玻璃窗,照亮了整齐排列的书架,地穴的出口,果然如同“画”中所见,是在六号楼的书架后。

图书馆里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现在是白天,刘慈也拿不准她进入詹妮的“世界”有多长时间了。她先跑去阁楼,看了壁画……乳黄被烟熏烤过的墙壁,不见了埃姆斯特城的市集。

詹妮的“世界”,果真全部坍塌了?

那为什么教廷的人马没有回来,到底是谁赢了……

刘慈从阁楼出来,又折返回地穴,就这样背起一个佣兵,将他拖出了地穴,扔到了图书馆内。

哼,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禁卫森严的魔法殿堂,要不是因缘际会,这些佣兵一辈子都别想踏进图书馆一步。刘慈第二趟时,就将佣兵放在了癞子马背上驮出,倒省了不少劲儿。

直到地穴中只剩下阿诺德和紫眸炼金少女唯依,刘慈将阿诺德搬到了马背上,准备亲自将炼金少女背出,不再踏入地穴。

她正迟疑着,是不是要将詹妮的尸骸烧毁。华夏人是讲究入土为安的,暴露在空气中,无人祭拜的死者,在人们认知会变成“孤魂野鬼”。

可她又拿不准,动了詹妮的尸骸,对她和光明祭司的战斗,会有什么不利影响。

就在刘慈迟疑间,地穴中猛然亮起光点,一个人影从半空中摔落。

白袍沾满污秽,行迹狼狈,嘴角还带有血迹,却的确是那位冷艳高贵的光明女祭司无疑!

女祭司粗粗打量了地穴环境,便指着刘慈骂道:“异端,和噬魂怪为伍,光明神一定会降下惩罚的!”

刘慈眸光晦涩不明,女祭司竟然逃了出来,那詹妮呢?

听见女祭司义正言辞谴责她,刘慈对这个蠢货很无语。她要是让对方平安出去,以后是别想过安静日子了。

蠢笨如猪的人,当然没办法当上大教区的十二光明祭司。刘慈冷着脸着,女祭司飞快念了一句短咒,忽然伸出右手,指向了刘慈……又是偷袭?刘慈咬唇,下定决心不叫女祭司走出地穴。

她还未动手,却听闻“咚”一声钝响,不可一世的女祭司惊怒难掩,捂住后脑勺倒下。

身后,露出一个紫发紫眸的少女,高举着还未来得及放下的平底锅,甩了甩酸痛的手臂。

“唯依?!”

刘慈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第九十一章 忘却

面对狗改不了吃屎,老是喜欢偷袭的女祭司,刘慈也是恼怒异常。

再说之前阻止光明女祭司对詹妮和阿诺德下手,对方若能平安出了地穴,也和她结下了死仇,而对仇人,刘慈从来不会心软。

哪知她还没出手,却听闻一声钝响。

那不可一世的女祭司惊怒难掩,捂着后脑勺僵直着身体倒下,她身后,是紫发紫眸的炼金少女唯依,高举着还未来得及放下的平底锅,甩了甩酸痛的手臂。

刘慈一愣,随即大笑。

“你知不知道她是光明祭司?”

不怪刘慈诧异,实则在魔法大陆,所有人都将教廷的位置捧得太高。她见惯了太多毕恭毕敬的信徒,唯依又不同于她这个“异端”,居然敢拿平底锅敲昏女祭司,让刘慈大感诧异。

“哼,打得就是她!”

天然呆炼金少女提起女祭司,同样是恼怒。

随着她讲诉,刘慈才得知,原来教廷人马虽和她一样,进入了詹妮的“世界”,不同于她被詹妮的主动引去的待遇,两个光明祭司带着骑士团,要想确定詹妮所在的位置,却着实耽误了些时间。

在“埃姆斯特城”里瞎逛,自然也遇到了炼金少女唯依。

天然呆不擅长于人交往,面对光明祭司的问询,也是爱理不理。

小心眼的女祭司表面上悲天悯人,却和男祭司一言一语定论:唯依已经被暗黑生物迷惑了心智,不听话就要一同处理掉。

唯依并不介意光明祭司的威胁,她介意的是,小心眼的女祭司打翻了她的平底锅——据她说,当时里面装着她学习炼金术以来最完美的成品。

刘慈哑然失笑,这世上有一种人最不能惹,那就是痴迷某种东西的呆子。

好像紫眸少女唯依这样的,你打她两巴掌,她沉迷于炼金时可能不会放在心上。

可你要是毁了她心血,那就是血海深仇了。

只是敲了女祭司一锅底,算是女祭司走运,唯依应该还是个心慈手软的人。

心狠的人,最喜欢和心慈手软的人来往了嘛,刘慈微笑,正要先哄骗唯依出去再解决女祭司,咚咚咚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传来,一队人马竟然出现在了地穴。

人手一只的烛台将地穴照的光亮无比,洞中一切,自然也无法再掩藏。

领头的伊兹·凯西望向刘慈,难掩眼底的震惊。

这个英俊的青年魔法师,瞧见了满洞白骨,冷漠和矜持当场瓦解,再也绷不住原本淡漠的表情。

挤进来的人口中都惊呼着,唯有刘慈一脸铁青。

她还没来得及下手处理掉女祭司!

电光火石间,刘慈心中闪现许多念头,发现无论哪一种办法,她都没办法在一瞬间干掉所有知情人。

莫非出去后,等待她的就是隐姓埋名的大逃亡?

刘慈面色变来变去,伊兹·凯西老师忍着满地白骨的惊骇,煞白着脸正要说什么,刘慈忽然发现他张了张嘴,却愣在了当场。

不止是他,跟着他进来的老师们,包括唯依,都像是被人贴了“定身符”,僵直着身体一动也不能动了。

刘慈若有所悟,望向地穴半空。

一道虚影渐渐凝实,成为美丽的牧民少女。

“詹妮?”刘慈偏着头,“看见光明女祭司逃出来,我还认为你不幸输掉了,再见你,真是让人十分愉快。”

刘慈笑靥如花,实则面对再次出现的詹妮,她心情却不算舒畅。

当时虽然出手帮助詹妮,刘慈并没有把握噬魂怪会讲究人类的“报恩情怀”,魔法大陆中口口相传暗黑生物的邪恶,正是因为它们通常是没有人性的。

没有人性,何来感恩?

更何况,她的出手,本来就夹杂着私心。

詹妮看了她很久,才慢条斯理说道:“慈小姐,你是在怕我吗?”

“怎么会,我们不是朋友吗?”刘慈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真诚,不得不说,当她想要哄骗一个人时,是很容易获得成功的。因为刘慈从不掩饰自己的倨傲,平时一双眸子流光溢彩却和女祭司一样,同样没什么温度。当这样一个高傲的人,主动对别人示好时,知道她习性的人,大部分都会受宠若惊。

在魔法大陆,被刘慈的承认的朋友,其实真正只有银狼一个!

她反问詹妮,我们不是朋友吗,这话随便换了刘慈身边的其他任何一个人,不说对她暗自感激的莉迪亚,包括缄默的阿诺德,可能都会受宠若惊。

但詹妮不同。

这个心思单纯的“噬魂怪”,因其天赋能力,拥有洞悉人心的能力。

“不,我们不是朋友,如果我妨碍到你,你会毫不犹豫灭掉我。慈小姐,我说的对吗?”

刘慈脸色未变,眼底的笑意却褪去了。

詹妮这是要翻脸了?

静默的气压充斥于一人一怪之间,教廷两位光明祭司,面对噬魂怪詹妮,犹自一死一伤,还没有学会驱魔符箓的刘慈注定不是詹妮的对手。

可若逼急了她,将身上携带的所有符箓倾巢扔出,相信也足够詹妮吃一壶,为自己顺利逃走赢得宝贵时间了。

刘慈的迟疑,只是肉疼。

那一张张符箓,从造纸到成符,莫不是耗费了她大量心血。从平时的消耗中囤积下一批,只为这些灵符,每一张都是同等级符箓中的精品!

灵符易得,精品难求,多增加一分威力,她在对敌中胜利的可能性就会被放大。

可惜了。

刘慈心中挣扎一番,在很短的时间内下定了决心。

哪知她符箓还未出手,一直紧绷着的詹妮却笑了:

“我们不算是朋友,但那句话是真的,你和其他人是不同的。除了阿诺德,你是看见了噬魂怪,眼里没有厌恶的第一人。没有像大陆的其他一样,讨厌暗黑生物,我是不是可以认为,慈小姐和教廷,并不是一心呢?”

刘慈看了一眼貌似不能动弹的在场诸人。

鬼知道他们身体不能动,耳朵还能不能听到。还有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女祭司,刘慈大多数时候虽然像个二愣子,却也不是半点心机都没有的。

固然从前华服美食,享受刘家权势庇护的“慈小姐”没有,在经历了司徒珊的暗算,摩洛克山脉里求生的几年,她也该有了。

既然不能在在场诸人全部灭口,落人口舌的事,用来试探詹妮,一次便够了。

见刘慈不答话,詹妮也并不恼怒。

她低声叹气,“慈小姐,我受了很重的伤,没办法支撑太久了。”

刘慈讶然,詹妮干嘛选择在此时自爆其短?

詹妮波光粼粼的美目,转向了被癞子马驮在背上的阿诺德,那是极其眷恋而不舍的眼神。

刘慈挑眉,带着几分不认同,“你时间不多了,该不会想要阿诺德下去陪你吧?”

“下去”两个字,刘慈咬得格外重。

詹妮也听懂了刘慈的弦外之音,她笑着摇头,“不,恰恰相反,我想要他活得好好的……所有,他必须忘了我。”

“忘了你?”

“是,忘了我。”

既然不能厮守,忘记,正是最好的结果。

詹妮的决断,出乎刘慈的意料。

她发现自己真的小看了詹妮。不管是她身为噬魂怪的实力,还是洞悉人心的能力,甚至是果敢放弃。

一个善良开朗,却懦弱的牧羊少女,竟然有这样的魄力!

刘慈忽然觉得惋惜,如果对方是人,她还真想交这个朋友。

詹妮收回投在阿诺德身上眷恋的目光,“不仅是阿诺德,这里见过我的所有人,除了你,他们全部会忘记这段经历,慈小姐懂我的意思吗?”

詹妮指着地上的光明女祭司,“她在出了地穴后,不会再记得你曾和她为敌。这些魔法学院的老师们,不会再记得他们见过我们两人交谈。你依旧是阿诺德效忠的慈小姐,没有人会知道你和一个暗黑生物有牵连,也就没有人会知道,你已经了解了教廷大主教,伟大的爱德华·雷恩大人,他的真面目。”

“为什么,偏偏要让我看见你的记忆?”

刘慈早觉得,詹妮让她观看那一帧帧画面,并不仅仅是要获得她的同情——两人实力悬殊,詹妮其实并不需要她倒戈相助,也能对付光明祭司。

詹妮抬起头,望向石台上死状恐怖的尸骸。

“为什么?世上有一个人知道真相,大概我能走得更释怀吧。”

释怀吗?刘慈看着那死状恐怖的尸骸,这事儿换了是她,就那么容易释怀。詹妮让她知道了爱德华·雷恩的真面目,有可能短时间内并不能影响什么,却是埋下一粒种子,存下了有一天事情会真相大白的希望。

这个希望放在其他人身上很渺茫,但是刘慈不同,詹妮已经发现了她骨子里对教廷的厌恶。

如果有机会,刘慈一定把大主教会黑魔法的事实,当成攻击教廷的工具!

詹妮有这个自信。

刘慈叹气,对于噬魂怪洞悉人心的能力,她是真服了。

詹妮不像一般暗黑生物那样泯灭人性,可也不如刘慈一开始认定那般,纯白无暇。

刘慈站在原地,脸色变幻莫测。

詹妮却上前两步,用手很温柔拂过阿诺德的面颊。

她手指微动,一道细弱丝线的烟雾,被她从阿诺德的脑子里抽出来。詹妮看着自己手心的“烟雾”,珍视异常。

这份记忆,不论对牧民少女詹妮,还是噬魂怪詹妮来说,可能都是这辈子最亮的光。

詹妮说话算话,小心翼翼收取了阿诺德记忆后,她冲着众人招手,同样细弱丝线的烟雾飞出,聚集在詹妮手心。

她投个刘慈一个饱含深意的眼神,对着阿诺德所在方向,闭上眼,留下泪来。

泪水顺着詹妮美丽的脸颊滑落,让她整个人看上去苍白无比。

“慈小姐,希望你以后看在今天我没有对你下手份上,今后多看顾阿诺德一分,拜托了。”

说完,也不等刘慈答应或拒绝,詹妮整个人化成光点,消失在地穴中。

伊兹·凯西一下能动了。

其他人也全部醒了过来,包括之前被敲昏的女祭司。

听见女祭司的呻吟,刘慈知道对方即将醒来。面对有很多话想要问的凯西老师,刘慈神情肃穆:“凯西老师,这里不是谈话的好地方,我们先救祭司大人出去吧。”

地穴中只有刘慈,唯依,女祭司,阿诺德四个活人,和一匹喘着粗气的癞子马。

教廷的其他人马全部不见了,伊兹·凯西知道,一定发生了很严重的变故。

地穴阴森诡秘,大家都不愿意久留。

凯西老师点头,“你说的没错。”

刘慈示意一脸茫然的炼金少女唯依,帮助她将幽幽转醒的女祭司扶起。凯西老师指挥着众人,一起退出了地穴。

人工湖下隐藏的地穴,里面堆满狰狞恐怖的白骨一事,已经不是凯西老师能单独处理的了。

出了地穴,原来刘慈之间搬出来的佣兵们,已经转醒。

除了教廷损失了大量人马,事情看上去得到了完美解决。刘慈和众人一起,刚走出图书馆六号楼,地面传来剧烈的摇晃感。

一阵地动山摇,一直不敢离开现场的学院领导们,亲眼看见六号楼和荣誉纪念堂之间的人工湖,在地裂中坍塌下漏。

“地穴!”

凯西老师惊呼出声,这下地穴中的皑皑白骨,岂非被湖水破坏的干净?

刘慈眼睛一眯,她有一个直觉,人工湖下陷,并不意味着地穴中所有证据都被摧毁。

相反,这可能是詹妮在保护证据的一种手段。

她眼尖看到,学院领导们,眼中虽然惊诧生气,在听完凯西老师汇报,有关噬魂怪的祸起的地穴被淹毁后,有几个白发老头明显松了一口气。

爱德华·雷恩主教,此时权势和名声正如日中天,就算真的查到什么,为了魔法学院自身名声考虑,他们说不定还会主动帮爱德华·雷恩遮掩。想起自己曾见过的“画面”,刘慈掩下嘴角的冷意,詹妮是聪明的。

至于噬魂怪詹妮是真的死了,还是躲在某个地方消声灭迹活着,谁知道呢?

独自活下来的光明女祭司坚称,噬魂怪已经被杀死,为了这个邪恶的暗黑生物,另一名光明祭司和众多光明骑士,提前回到了光明神的怀抱。

利尔曼院长一脸哀痛唏嘘,再三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光明神的圣光永远普照世人,教廷的大义,让我们钦佩。”

凯西老师望向刘慈的目光复杂而心虚。

女祭司一脸圣洁,对于战斗的经过描述详细,刘慈听后一言不发。凯西老师却觉得,能解决掉噬魂怪,靠得不只是教廷。

“凯西老师,你为什么一脸同情目光看着我?”

伊兹·凯西迟疑道:“你不介意吗?”

介意什么?除了消耗几张符箓,她本来也没出太大力。教廷死了那么多人,女祭司若不将功劳全揽在自己头上,回到教廷,估计没她好果子吃。

明晃晃的靶子,刘慈不想当。

但理应她得到的好处,她可不会客气,毕竟六号楼夜半歌声之谜,本来就是她解开的。

刘慈冲凯西老师眨眨眼:“我的任务佣金,应该能顺利领到吧?”

凯西老师点头,“那是当然。学院也知道错误估计了任务难度,为了感谢你在其中出力,特意将佣金提高到了两万金币。”

刘慈点头,那位利尔曼副院长,还挺会做人的嘛,反正都是“公费”,拿来做人情也不浪费,还能落个慷慨之名。

刘慈不会故意和钱过不去,两万金币就两万金币吧。

她想了想,又笑眯眯对凯西老师说道:“如果贵院还有类似任务,比如那几个被噬魂怪蛊惑失忆的学生……我还是很乐意为大家提供帮助的。”

伊兹·凯西将刘慈打量了一遍又一遍。

这个不像佣兵的“女佣兵”,实在太神秘了。

他忽然想起来自己还不知道刘慈名字,正要多问两句,远远传来少年惊喜的呼声:“慈小姐?!”

“姐姐,我看见慈小姐了!”

乔治激动的大叫,有了女祭司的保证,噬魂怪已除,几个副院长自然解除了荣誉纪念堂的结界,莉迪亚才得以出来。

瑞秋大步跑过来,一把扑进刘慈的怀里。

“姐姐!”

少女的声音中难掩欣喜,以及害怕失去的不安。

刘慈有些僵硬拍了拍她肩膀。

瑞秋已经十八岁了,只是看上去十二岁。她这身体看上去十六七岁,其实心理年龄都三十了,当瑞秋的姐姐,应该不算占她便宜吧?

莉迪亚走上前,很高兴道:“我就知道您会救出阿诺德的,慈小姐,大家都很信赖您!”

伊兹·凯西在一旁默不作声听着,“慈小姐”?这位女佣兵,果然是有来历的呀。

刘慈听到莉迪亚提阿诺德,脸上的笑意却淡了几分。

外粗心细的魁梧汉子,现在还躺在癞子马的背上没有醒来。

当他睁开眼,他会忘记那个陪伴了他两个月的美丽少女。刘慈想,阿诺德应该是不愿意的。

爱情真让人头疼,詹妮想要他好好活下去,阿诺德却情愿留下陪她……好复杂,幸好她没有喜欢什么人。

这样想着,脑子里却闪过一双眼睛。

第九十二章 被封印的光明(一)

沸沸扬扬闹了大半年的六号楼夜半歌声事件,终于在教廷的干涉下落下了帷幕。

魔法学院高层本来想尽力掩下此事,没想到却闹得黑柱冲天,埃姆斯特城众多双眼睛都瞧见了。此后两位光明祭司带着光明骑士团赶到,虽然损失了一名光明祭司和若干光明骑士,却将那作乱的暗黑生物噬魂怪消灭了。

魔法学院觉得自身有些丢人,埃姆斯特的教廷却出了一次大风头。

在于暗黑生物战斗中牺牲的光明祭司和光明骑士,都是在为了埃姆斯特城的人民而战,这是光明神在庇护大家!

折损了一名光明祭司,二十四光明骑士,使埃姆斯特教区,教廷的声誉迈上一个新台阶。因居民成分复杂,地广人稀,埃姆斯特教区对教廷而言本来就是最难管理,此次噬魂怪的事情闹得如此大,对教廷而来倒是意外之喜了。

损失的二十四光明骑士?

骑士的最高荣耀,就是为了正义而战死!

死去的光明祭司更不必说,教廷在各地都设有“修道院”,里面有无数学习光明魔法的法师,整天期待着教廷会有空位留出,好让他们替补上去。

神职人员也是人,只要是人就有私心,在修道院苦修,哪里比得上大教区“十二光明祭司”的风光?!

所有幸存下来的女祭司,虽然对自己的“记忆”有点怀疑,还是将整件事的过程,朝着最利于她利益方面说了。刘慈可以预料,经此一役,这位冷若冰山的光明女祭司,说不定就会有了“升职”的资本呢!

看上去倒是圣洁无比,不过也是习惯了背后偷袭,同时热衷于权利的女人。

这些纷纷扰扰,都被刘慈抛到了一边。

伊兹·凯西老师,可是认同了刘慈“佣兵任务”的成功。

刘慈心安理得领了高于此前金额一倍的两万金币,还收获了一众佣兵的友谊。虽然官方说法是教廷与噬魂怪恶战,光明女祭司力挽狂澜消灭了噬魂怪,他们一群人才被从地穴中救出——然而有眼睛的人谁不会看,明明是刘慈将他们一个个从地穴中搬出,那位力挽狂澜的光明女祭司,也受了伤,最后是被刘慈和一位女学生搀扶出去的呢。

领了两万金币,刘慈又额外赚了一笔钱。

如她所料,那几个仅仅是“意识”进入詹妮“世界”的魔法学生,在地穴被湖水淹毁后,虽然找回了丢失的记忆,不再像之前那般浑浑噩噩,精神却十分虚弱。

按照华夏的说法,这是标准的“离魂症”。

佣兵们身体强悍,就算在詹妮的“世界”呆了几个月,了不起出来后大病一场。詹妮本意不是要他们命,些许阴气对血气旺盛的壮年男人来说不算什么。

但魔法学生们不同。先不说他们体质普遍较常人更差,对魔法师来说,精神力也是重中之重的。

魔法师能生病,却不能忍受精神恍惚。

前者用魔药能治,后种情况直接影响他们冥想,甚至吟唱咒语时精神无法集中,十次里有九次注定是要失败的。

精神力出现后遗症的都是二年级学生,凯西老师很愁人。

后来想到刘慈那天出了六号楼后,隐隐提过这个问题,他抱着可有可无的几率,再次找到了刘慈这个“女佣兵”头上。

当时刘慈和一众佣兵在莫伊酒馆里联络感情,凯西老师亲自找上门来,让这些粗鄙大汉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这当中,不仅是佣兵和魔法师天然的地位差异,伊兹·凯西本人,也是个很有气质的美男。

一身书卷气的魔法老师,来到一般只有佣兵厮混其中的莫伊酒馆,贝蒂夫人眼睛都笑眯成了一道线,美男人人爱看,贝蒂夫人虽然本身长得不出众,并不能代表她不能欣赏凯西老师这样正渐渐迈向成熟的气质男人。

贝蒂夫人眼光灼灼,凯西老师却不太领情。

若不是因为之前来发布佣兵任务,和贝蒂夫人打过交道,知道这个矮胖夫人实则是个难缠的角色,伊兹·凯西面对这样火辣的目光,一定会难掩厌恶。

一个能管佣兵协会埃姆斯特城分支的女人,不能交好,也不便得罪。

凯西老师略为矜持冲着贝蒂夫人点头,“好久不见,夫人。”

贝蒂夫人笑眯眯盯着他,用火辣的视线将凯西老师意淫了一遍又一遍,好半晌才恋恋不舍开口:“凯西老师这是又有生意来照顾小店?”

埃姆斯特城本就不富裕,在莫伊酒馆发布的任务金额普遍都不大,一次一万金币的,她可是抽取两头费用,能小赚一笔呢!

魔法学院的老师们是不缺前的,但谁也不是大把撒钱的傻瓜。

明明已经看见了要寻找的正主,伊兹·凯西又怎会被精明市侩的贝蒂夫人再搜刮一层?

“慈小姐,不知你现在有时间吗?”

见刘慈坐在一群粗鄙的佣兵间喝酒,凯西不知为何心中一阵不喜。

在他看来,刘慈不仅挺有本事,只怕来历也不小,自降身份要投入佣兵行业也罢,还要和这些粗鄙汉子厮混,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看来又有生意送上门了,各位先喝着,我去去就来。”

刘慈能和摩洛克山脉一群魔兽打成一片,这些佣兵们虽然凶悍,大部分却是没啥心眼的二愣子,和虚伪的贵族们比起来,刘慈觉得和他们打交道还挺放心。

喝个酒而已,又没什么。

听刘慈这样说,佣兵们发出善意的哄笑,面对伊兹·凯西这位魔法师的自惭形秽也淡了大半。

本来就是嘛,慈小姐这样娇滴滴的人,熟悉之后对他们都挺客气的,魔法师们就爱装模作样,又不看对方脸色吃怕,怕他个鸟!更兼之,魔法学院故意没将事情说清,他们昏头昏脑接了任务,没有得当赏金不说,还都在贝蒂夫人那里白白丢了一笔押金。

500金币不是小数目,有钱的人谁还干雇佣兵,这笔押金足够一群粗汉心疼好久了。

这样一想,先前的害怕不见了不说,众人看向凯西的目光,俱都隐隐不善起来:魔法师都不是什么好人,哼!

刘慈将佣兵们微妙的心情转变看在眼中,并不说破。

她也是很小心眼的。

得了两万金币,她能大方请这些任务失败的佣兵们喝酒吃肉,但魔法学院之前的隐瞒,让她身陷险境可不是那么容易忘记的。

“凯西老师,可是噬魂怪又有动向?这次我可不敢去了,你还是去麻烦教廷吧,上次那位女祭司大人,就很厉害嘛。”

伊兹·凯西耳后有不正常的潮红。

这倒不是他对刘慈一见钟情,而是深知学院的做法不太地道,被刘慈一番挤兑,面子上挂不住。

“慈小姐,我这次来,是另有事情要寻求帮助的。”

凯西老师赶紧转移话题。两人站在莫伊酒馆门口处交谈,天边晚霞犹在,按理说气温十分宜人,但酒馆内贝蒂夫人的目光火辣撩人,凯西老师想赶紧商议完事情离开。

刘慈沉吟,“可是贵院的几位学生身体上还有不适?”

伊兹·凯西点头。

“也服了相关魔药,几天来依旧没什么起色。幸亏慈小姐还住在莫伊酒馆,不然我真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寻你了。”

不过是失魂之后的后遗症,找光明祭司出手,本来也能轻易解决的。

看来噬魂怪一事,只有那位光明女祭司和教廷捞足了“声誉”,面子大失的魔法学院,对此很是恼怒呀。

恼怒才好,不恼怒她哪里有钱赚?

刘慈心里早就有了打算,面上却故意做出一副迟疑模样,“凯西老师,我手中有些秘药能解决贵院学生失魂落魄的精神不集中的难题,可是这个成本,呵呵……”

凯西老师连忙道:“金币不是问题!”

刘慈笑得眼睛眯起来,乍看去,和贝蒂夫人眼神有几分像,看得凯西老师心里毛毛的。

“那请凯西老师在酒馆稍等片刻,我回去取药。”

刘慈说完,将凯西丢在了原地,径直回到了房里。

莉迪亚也跟着她一起回来。

“莉迪亚,昨天我叫你去定的玻璃瓶儿呢?”

莉迪亚见刘慈高兴,从柜子中取出五个通体透明的玻璃瓶。

瓶身高约十厘米,中空细颈子,里面大概能容纳二十毫升的液体。别看瓶子小,如此净度的玻璃瓶多用来装售价高昂的魔药,成本就要20金币一个,用刘慈的话来说,好东西就需要包装!

瓶子里收集的是“无根水”,刘慈当着莉迪亚的面子,取出五张“安神符”烧了,将符灰化进玻璃瓶中。

说来也怪,乌黑的符灰,放出澄清的水中,刘慈盖上盖子上下一摇晃,那符水竟清澈如初了。

“你拿出去给凯西老师,说这是专治疗学生病症的魔药,因为是第一次卖,大家做个朋友,一瓶就收他两千金币吧!”

友情价,一瓶两千金币?!

莉迪亚眼角抽搐,她可是知道,玻璃瓶里装的正是昨晚恰巧接的雨水,至于刘慈烧掉的“卷轴”,她下午时关上门折腾了一会儿就收工了。

这样一瓶纸灰水,就要卖两千金币……要知道魔法学院学费高昂,一年恰是两千金币,从前她为了筹齐乔治的学费,不知道要想多少办法,换了慈小姐手中,来钱真是太快了!

莉迪亚将信将疑拿着玻璃瓶出去,她是很信服慈小姐本事的,就是不知道那位凯西老师,会不会有眼无珠了。

“对了,你记得告诉凯西老师,他若不信药效,可以先拿去用了,再说付款一事。”

莉迪亚照着刘慈说法,走到酒馆中,当着众人的面,将玻璃瓶儿递上,再将刘慈吩咐的话说了出来。

凯西老师却没有莉迪亚想象中那般,当初怀疑药效,而是飞快收了玻璃瓶,说明隔天必然送上金币,非一般离开了莫伊酒馆——那些佣兵们的视线,和贝蒂夫人火辣的目光,沾满油污的桌椅,说实话凯西老师不知用了多大克制力,才让自己在凳子上做到莉迪亚出来呢。

五瓶药要一万金币!

这价钱不可谓不贵,要是没有佣兵们在场,伊兹·凯西还会对药的价钱质疑。当着酒馆中众人,高贵的魔法师,怎么能讲价呢?

一万金币,他没想到价钱,谁没事儿也不会带着一万金币出门,那重量对大魔法师来讲也是负担。

离开时凯西老师还懊恼,要是带足了一万金币,当场将钱给付了多好呀!

莉西亚回房说了凯西老师的表现,刘慈笑而不语。

门被推开,女仆娜娜走进了:

“慈小姐,咱们还要在这里住下去吗?”

刘慈摇头,“要不是为了等凯西老师这一万金币,莫伊酒馆的价钱和环境不成正比,我当这个冤大头干嘛。咱们明天就搬吧!”

处理噬魂怪事件,刘慈在詹妮的“世界”中足足耽误了三天。

留在斯图尔·加兰酒庄上的厨娘和两个女仆也到达了埃姆斯特城,娜娜知道刘慈性子后,胆子也变大了,早就提议搬出莫伊酒馆,听到刘慈的应许,娜娜高兴极了。酒馆中不单拥挤,主要住客都是佣兵大汉,对年轻的女仆来说,太不方面了。

贝蒂夫人外面听了,忍不住接嘴道:“赚了钱,就嫌弃我家酒馆小啦,慈小姐?”

刘慈从椅子上坐起来,对这个爱听墙角的酒馆老板,她也十分头疼。

“夫人说哪里话,我们虽然打算搬出去,有一件事,却还要求到夫人头上。”

有事,就有钱赚,贝蒂夫人眼睛亮起来。

这位年轻的慈小姐,来历神秘,赚金币赚得轻松,出手却也挺大方。

刘慈笑笑,“我听说埃姆斯特出产上好的葡萄酒,预备也要在附近买一片地,建一个葡萄庄园,想请贝蒂夫人帮忙。”

贝蒂夫人上下打量刘慈。

买地,还是在最不值钱的埃姆斯特地区,只要有贵族身份,是很容易办成的。只是这位慈小姐,竟然不是贵族?贝蒂夫人见她气质,明明出身不凡家庭!

不过,来埃姆斯特避祸的落难贵族,数量实在不少,贝蒂夫人也没惊讶太久,马上就意识到了其中的利益。

“慈小姐想建个多大的庄园?”

刘慈只是笑,“麻烦夫人多多留心,面积嘛不限,只要合适就好。”

果然是笔大生意,贝蒂夫人听了刘慈口气,心满意足出去了。

等她走了,刘慈脸才沉了下来。

“明天我们就搬出去。”

“嗯。”

天色不早了,莉迪亚也要离开刘慈房间,刘慈忽然问道:“阿诺德这两天依旧心情不好?”

说起阿诺德情况,莉迪亚也忧心忡忡。

刘慈示意自己知道了。

等莉迪亚离开后,刘慈才不禁叹气。阿诺德醒来后,果真记不得出现过一个叫“詹妮”的少女。山盟海誓,相知相许,一切都想没有发生过。

但毕竟是刻骨铭心的感觉,就算被人取走了那段“记忆”,潜意识深处的失落和难过却是挡不住的。

找不出自己难过的原因,魁梧大汉觉得心中空落落,已经连喝了两天闷酒。

詹妮既已做了决定,刘慈也不好告诉阿诺德真相。感情的事情她差不了手,看来得尽快让阿诺德忙碌起来。

刘慈躺在床上若有所思。

第二天一早,刘慈让人打包了行李,还没有离开莫伊酒馆,凯西老师已经派人前来请她。

“安神符”喝下去出了问题?

刘慈压下心中怪异,让莉迪亚和阿诺德依旧在莫伊酒馆等着,自己孤身一人再次前往埃姆斯特魔法学院。

这次她要去的,却并非凯西老师的办公室,而是利尔曼副院长的行政楼。

途径六号图书楼,领路的人想要绕过去。刘慈不经意问道:“听说人工湖前几天下陷了?”

对方叹气:“是呀,二年级的凯西老师说人工湖下有什么地穴,结果学院将湖水抽干,却什么都没发现。”

刘慈眼波一转,什么都没发现不见得吧,就算詹妮将所有“证据”转移了,若是连地穴都不见,人工湖又怎么会下陷?不过这也不关她的事儿,随口问一句罢了。

很快来到了利尔曼副院长的办公室。

敲门进去,里面除了利尔曼副院长,伊兹·凯西老师和另一位女魔法师,让刘慈吃惊的是,居然连瑞秋也在!

看这阵势,不太像三堂会审,那就证明不是“安神符”出了问题。

“你就是四年级瑞秋同学的姐姐吧?这是我们第二次见面了。”

利尔曼副院长态度还算不错,刘慈便也还给对方一个微笑。

“几位领导,我们家瑞秋是不是惹了麻烦?”

利尔曼院长连连摇头,“瑞秋是个懂事的孩子,请你来,是为了瑞秋的前途……”他话音未落,办公室的门又被推开。

身穿纯白法师袍,一脸冰霜的光明女祭司走了进来。

看见刘慈,她目光不太友善。等那视线发现站在利尔曼院长旁边的瑞秋时,又出气变得柔和。

“既然祭司大人来了,您就亲自向瑞秋的姐姐解释下吧。”利尔曼院长微笑着为双方介绍。

不用利尔曼院长介绍,刘慈和女祭司也相互认识。要不是詹妮取走女祭司一部分“记忆”,只怕离开地穴后,女祭司非得找刘慈拼命不可呢。

光明女祭司目光冷冷扫过刘慈,丢下一句话让刘慈差点当场炸毛:

“我要带走瑞秋!”

第九十三章 被封印的光明(二)

刘慈被魔法学院的人请来,原本是一头雾水。

看见那位熟人女祭司同样来到利尔曼副院长的办公室,刘慈心中本就升起了不好的预感。

利尔曼院长微笑着为两人介绍,女祭司冷若冰山的双眸扫过刘慈,只在她脸上停留了短短数秒,丢下话,却让刘慈差点当场炸毛。

“我要带走瑞秋!”

不是询问句,而是肯定句。

女祭司说的理所当然,办公室中的利尔曼院长和两位老师也是一脸理所当然,好似女祭司能开口带走瑞秋,是瑞秋和刘慈多大的荣耀一般。

当然,如果仔细观察,还是能看见利尔曼院长眼中的那丝失望。

一棵好苗子,又要被教廷挖去了,在他看来,怎能不失望呢?

所有人看来,能被教廷光明女祭司看中,还是一位声望鹊起前途大好的女祭司,换了任何一个小姑娘,都应该欣喜若狂才是。

毕竟,瑞秋和刘慈,并不是出身什么险要贵族!

但,不管是瑞秋还是刘慈,两人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她们对教廷,忌讳莫深,恨不得远离教廷的视线,才来到教廷掌控最弱的埃姆斯特教区。

现在光明女祭司突然说要带瑞秋,刘慈在最初的惊诧后,第一时间就去看瑞秋。

小姑娘低下头让人看不清表情,不过肩头的颤抖泄露了她的情绪。

在场其他人可能会将这种情绪误会成“激动”,只有刘慈知道,瑞秋是在害怕。

“祭司大人,恕我冒昧,您要带走瑞秋,是出于什么原因呢?”

刘慈将视线收回来,落在了女祭司脸上。

她这样赤裸裸不掩饰的目光,让女祭司皱起眉头。

利尔曼院长再次出来打圆场,这老魔法师带着恰到好处的笑容:“祭司大人要带走瑞秋,自然是为了这个孩子好,瑞秋真是个讨人喜欢的姑娘,我们都舍不得她走。”

利尔曼院长语气中带着惋惜。

瑞秋的性子当然不讨人喜欢,但在魔法学院任职这么多年,比她更孤僻怪异的学生利尔曼院长都接触过。冷淡算什么,他看中的是瑞秋在学习魔法上与生俱来的天赋!

所有利尔曼院长的惋惜,是情真意切的。

刘慈听后却一挑眉,“哦,为了瑞秋好吗?这个丫头虽然学习刻苦,似乎也不太符合教廷挑选学生的范围吧。”

教廷的修道院,也会从各地挑选苗子,但无一不是身俱有“光源力”的学生。光源力,有时会与自然五行源力并存,一个魔法师的资质,很可能是“光源力”和自然五行源力斑杂相交,教廷推崇“光明魔法”,认为“光”才是时间圣洁无敌的东西,只要身俱有“光源力”,就能被挑选进入修道院。

然而想要成为祭司,魔法师身上就只能有“光源力”,那些斑杂的五行源力,会被教廷通过魔法手段给化去!

俱刘慈所知,瑞秋通过埃姆斯特魔法学院入学检验时,并没有差点什么“光源力”,不然早就被禀报了教廷,不会顺利入学就读几个月了。

刘慈的质疑,也是利尔曼院长想问的。

别看他笑眯眯看似要将瑞秋这个学生奉送给教廷,其实真的甘心,何必要请刘慈来。毕竟在众人眼中,她只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女佣兵。

那位一直没开口的女魔法师也道:“祭司大人,我是瑞秋的老师,这真的是一位学习自然魔法很有天赋的学生,您要将她带走,总要告诉我们原因吧?”

光明女祭司眼中飞快掠过一丝恼怒。

大概在她看来,提出带走瑞秋,以对方平民家庭出身,应该感激淋涕才对,谁还会去追问原因呢?而此时办公室中,利尔曼院长,魔法学院老师,包括瑞秋的姐姐,那个身份卑微的女佣兵,却同时在以一种披着“客气”表皮的神情质疑她!

刘慈既没有狂喜,也没有失态。

只是那样不冷不淡追问,为什么要带走不符合教廷挑选范围的瑞秋。

如果单单是刘慈也罢,利尔曼副院长居然也是相同的态度。

女祭司一时迷茫了。按照往常惯例,教廷看中了魔法学院的学生,哪怕对方没有“光源力”,魔法学院都会很高兴推荐那位学生进入修道院的。

何况,这在埃姆斯特魔法学院是有先例的。

谁不知道两年前担任斯尔蒙教区大主教的“爱德华·雷恩”先生,正是以相同的方式,从埃姆斯特魔法学院老师身份,一步步登上了教廷分教区的大主教之位?

女祭司并不知道,正是这位“爱德华·雷恩”,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的优秀毕业生,现在已经在利尔曼副院长心头蒙上了一层阴影!

用华夏话来说,一朝被蛇咬三年怕井绳,爱德华·雷恩为魔法学院带来巨大声誉,但他却和噬魂怪牵扯到一起。

能在魔法学院中担任要职,利尔曼副院长当然不是蠢人。湖水下陷冲毁了一切证据,但隐隐知道真相的学院高层,莫不担心这个隐患会在什么时候忽然爆出来,埃姆斯特魔法学院数千年建立起的名声,那才真是毁于一旦了。

利尔曼副院长不愿意放弃瑞秋这个天才,也怕爱德华·雷恩的例子再出现第二个。

这个精明的老头儿满脸微笑看着女祭司,在没有暗黑生物需要解决的时候,利尔曼院子底气还是很足的。

他一个老牌魔法学院的副院长,不会怕女祭司。毕竟对方仅仅是埃姆斯特教区下,十二光明祭司之一。

有人乐意出头帮她问明白,刘慈自然乐得做壁上观。

在女祭司沉默迟疑间,她还有闲暇冲瑞秋招手,“瑞秋,你来。”

女老师轻轻推了瑞秋一下,少女低头走到了刘慈身边。刘慈难得表露情绪,当着众人面牵起小姑娘的手:“别怕,姐姐在这里。”

瑞秋高高悬起的心,一下有了归宿,重新落回胸腔中。

她紧紧握住刘慈的手,刘慈能感觉五色指环挨着她掌心,一片冰凉。

在诡异的静默中,光明女祭司冰雪双眸中的迟疑渐渐转变为坚定。

“我已经接到教廷的调令。”

办公室中众人视线紧紧锁定她,都不知道女祭司为何提起这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

“恭喜祭司大人,这是好消息。”利尔曼院长最先反应过来。

在噬魂怪事件中力挽狂澜,女祭司接到的调令,肯定是升职了。八大教区,每一个教区都有十二光明祭司,先不说这十二祭司之间的排序,教区的富庶与否,也意味着光明祭司在教廷的地位高低。

埃姆斯特教区,几乎是大陆八大教区中垫底的那个,女祭司既然接到了调令,不论前往哪个教区,都是升职了。

听到利尔曼院长的恭贺,女祭司面色越发缓和。

“蒙教皇陛下厚爱,我这次将调往圣地港,继续担任光明祭司一职。”

女祭司虽然说得谦逊,口气中却又遮掩不住的自得。

居然是圣地港教区!

那是整个大陆教廷势力的最中心,无数教徒的心中的圣地,圣地港教区,是由教皇直接统治的……从偏远贫穷的埃姆斯特,到最富饶的圣地港,女祭司这次,可真是一飞冲天了。

办公室中,利尔曼院长,凯西老师,教四年级的女老师。

他们对女祭司的态度,都比之前多添了三分郑重。

这位看上去还颇为年轻的光明女祭司,即将前往教廷的中枢,圣地港教区。假以时日,她可能成为大教区的负责人,也有可能,成了教皇之下,祭司的最高职位,“圣光明祭司”,一切的一切,谁又说得准呢?

唯有刘慈,心中没有向教廷靠拢的欲念,才能保持着神色不变。

“祭司大人即将前往圣地港,又和带走我家瑞秋,有什么关系呢?”

伊兹·凯西抬头看刘慈,女老师看刘慈,利尔曼院长也看向刘慈,包括女祭司本人都在她话音落下后,就将视线投在了她身上。

这个女佣兵,到底是大胆,还是没脑子?!

她是在质问一个前途似锦的女祭司吗?

刘慈觉得大家没听明白,又问了一遍:“祭司大人您的升迁,和带走瑞秋,好像并没有什么关系吧?”

女祭司本想发怒,看了看低着头不说话的瑞秋,又将怒气忍了下去。

利尔曼院长说过,瑞秋很看重刘慈这个当佣兵的姐姐。看来绕了一个大圈子,她还是必须将话说明白。

女祭司很郑重说道:“我怀疑瑞秋体内有光源力!”

瑞秋一下子抬起头,刘慈也是满脸惊愕,利尔曼院长脱口而出:“不可能!”

女祭司将众人都不信,自己反而慢慢镇定。

“在噬魂怪作乱那天,我就注意到了瑞秋。你越是靠近荣誉纪念堂,是不是就有一种厌恶的感觉?”

女祭司的冰雪一样的双眼,静静看着瑞秋,她一时竟无法说出谎话。

“是。”

女祭司笑了:“光明与黑暗,是天生对立的两种源力。瑞秋,那是来自你灵魂深处的厌恶感……你体内有一个强大的封印,你是具有光源力的孩子,天生就该属于教廷!”

第九十四章 瑞秋的决定

你体内有一个强大的封印,你是具有光源力的孩子,天生就该属于教廷!

女祭司此话一出,不单在场诸人面有惊色,就连瑞秋本人也难以置信。

刘慈却不似瑞秋那样懵懂,听说封印,忽然就想到了瑞秋明明已有十八岁,身量却停留在六年前的事情来。和女祭司所说的封印,也不是对不上……女祭司说的话多半是真,瑞秋体内的封印,既掩盖了她光源力的资质,又阻止了她生长发育,想起她父母俱是大魔法师,定然是避祸的方法了。

有光源力,就能学习光明魔法,又出身于魔法世家,有了家族的供养支持,瑞秋在教廷一定会有大好发展,本来该前程似锦才对。

她的亲人,不知道用什么方法,竟然封印了瑞秋体内的光源力。

教廷!他们怕教廷找到瑞秋!

封印一事,是为了保护瑞秋,如今阴差阳错,却被这女祭司察觉……刘慈一念至此,握住瑞秋的右手不禁用力。

瑞秋整个人愣愣的,好像忘了怎么说话。

刘慈平缓了一下情绪,才说道:“祭司大人说瑞秋体内有封印,让我太吃惊了。我们姐妹从小相依为命,实在想不通是谁要害我妹妹。瑞秋体内的封印,不知道祭司大人可有解决方法?”

言辞恳切,的确是一副关爱妹妹的模样。

女祭司眼中却有一丝尴尬,“我只是看出她体内藏有光源力,要想解除封印,还要到了圣地港后,由众祭司合力出手了。”

众祭司合力出手?埃姆斯特教区也有十二光明祭司,上次死了一个,也还剩下十一个呢。女祭司的意思,应该是要请教廷更高等级人物出手了。

虽然搞不定女祭司对瑞秋的封印的事为何如此热心,得知埃姆斯特教区没人能帮瑞秋解除封印,刘慈反而松了一口气。

她想了想又道:“祭司大人的厚爱让我们姐妹动容,瑞秋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这事我们还是商议一下再给您答复吧。”

女祭司不喜,她要带瑞秋到圣地港,明明是无上荣誉,刘慈却再三推诿,搞得她像是有什么坏心思。

利尔曼院长也从惊讶中缓过神来,“瑞秋姐姐说的也有道理,小小年纪就要离开亲人到圣地港去,她们姐妹俩私下商量一下也好。瑞秋,祭司大人三天后就要动身,这两天你不必来上课,先跟着姐姐回去吧。”

利尔曼院长是处事圆滑的人,一番话说得女祭司和刘慈两人都能接受。

女祭司当场没达成目的,心中不太高兴,顾不上说什么场面话就走了。

利尔曼院长和女教师却温言鼓励了瑞秋许多话。

刘慈尽量保持着笑脸倾听,其实心中已经很不耐烦。

幸好伊兹·凯西出声解了围,“慈小姐出售的魔药效果显著,才一晚上,几个学生状态已经好了很多了,我会派人将购买药剂的钱送上门的。”

清贵的魔法师们,不耐烦谈钱,利尔曼院长和女教师对这话题都敢兴趣,刘慈趁机歉意告辞了。

刘慈牵着瑞秋出了利尔曼院长办公楼,她一路上呆呆木木任由刘慈将她牵着。

学院门口,刘慈将瑞秋塞到车里,车夫却没将她们拉回莫伊酒馆。

原来刘慈在魔法学院耽误的时间太久,娜娜等人收拾好了行李,莉迪亚按照刘慈喜好在埃姆斯特城繁华地段找了最好的旅店住下来。车夫得到消息,将刘慈和瑞秋直接往新住所拉去。

埃姆斯特城干燥少绿,新旅馆的小楼中央却又一处繁花未败的花园。

一座大理寺雕的精灵塑像肃立在水池中,池沿咕咕往外冒着水,竟是一口在埃姆斯特城少见的活泉。

“慈小姐,您回来啦。呀,还带着瑞秋小姐。”

女仆娜娜跑上来,语气活泼,见刘慈面色不好,还以为旅店不符合她心意,一时有些怕怕的闭上嘴。

刘慈舒缓了一下面色冲她点头,“瑞秋小姐回来了,晚上时菜品做的丰富些。”

娜娜这才松了口气。

两位小姐面色都不松畅,娜娜将刘慈引到她房间后,很有眼色退下。

左右无人了,刘慈才放开瑞秋的手,径自在桌上倒了一杯水喝。清冽的山泉水顺着刘慈喉咙而下,那种火烧火燎的急迫感慢慢消失,她整个人才真正镇定下来。

“现在没有外人在,你说说,你是怎么想的?”以刘慈的急性子,能从魔法学院一路忍回来,她自己都吃惊。

木木的瑞秋被刘慈拔高的声音唤醒。

她怔怔望着刘慈,两行眼泪没有征兆流出来。

“慈姐,是教廷害了我父母!”

从前刘慈和瑞秋只是怀疑,现在小姑娘好像彻底认定了。

也不怪瑞秋怀疑,十二岁前,她生活在洛伦兹庄园中,父母都是大魔法师大贵族,她是教养的贵族小姐。

一夕巨变,家族被冠上了“叛国罪”全部处死,自己也在法师塔中躲了六年才逃脱。

十二岁前,她身体并没有什么异样,也就是说她体内封印,是在进入法师塔前才有的吧?就是这个封印,让她生长发育停留在了十二岁,父母怎么会害自己的女儿?是为了救她呀!

每一个身俱有光源力的孩子,都会被教廷挑选进入修道院,从无例外。

她明明身俱光源力,却连自己都不知道。她体内的封印,一定是为了让她避开教廷的注意……神光普照整个大陆,大家都对教廷趋之若鹜,她的父母,为什么要让她远离教廷呢?

只有一个解释,教廷会害她!

瑞秋不若刘慈聪明,但一个过目不忘的学习天才,又怎么会是真的笨蛋?从魔法学院到旅店一路上,已经足够瑞秋想通了。

叛国罪是表象,洛伦兹家族真正的仇人,一定是教廷……那是个国家势力更替,它都屹立不倒的庞然大物呀,害怕和恐惧让瑞秋发抖,可是怒火,也让小姑娘心中充满恨意。

被泪水洗过,瑞秋一双眼睛越发黑漆漆发亮。

眼泪汪汪瑟瑟发抖的瑞秋,让刘慈不知道说什么好。

等瑞秋扑在刘慈怀里哭得累了,她才问道:“现在你体内的封印已经被教廷的人察觉,你打算怎么办?”

瑞秋双眼红肿,闻言眼中一片迷茫。

她仇视教廷,也惧怕教廷,身负血海深仇,瑞秋做不到如同刘慈般理智,听到刘慈问话,脑子里真是一片混乱,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刘慈为她理了理头发,用平等而郑重的语气说道:“女祭司在三天之后就要离开埃姆斯特,前往圣地港。瑞秋,留给我们安排的时间不多,你现在只有两个选择。”

瑞秋吸了吸鼻子,“慈姐,你说,哪两个选择,我都听你的。”

刘慈一愣,这丫头对她还真信赖,让她一时迟疑,该不该说第二个选择了,

“第一个选择,我现在马上安排莉迪亚和阿诺德送你离开埃姆斯特城。最好是到一个教廷势力无法彻底笼罩的地方,比如和摩洛克山脉接壤的,希夷帝国的加塞镇。”

加塞镇,不仅是交易魔材的自由贸易地,还是莉迪亚的熟悉的地方,有着天然优势。

来埃姆斯特城的路上,瑞秋听乔治描述过加塞镇,对它并不陌生。

那里什么都好,就是没有魔法学院,乔治从前都要远离加塞镇,到外地求学呢。如果去了加塞镇,能避开教廷,她却再也不能上学了。

瑞秋直觉摇摇头,“慈姐,第二个选择是什么?”

刘慈面色凝重,一字一句道:“第二个选择,就是你不仅不躲,还要跟着光明祭司前往教廷的最中心,圣地港!”

瑞秋肩膀一颤,圣地港!慈姐让她前往教廷的中枢教区……

刘慈并没有逼瑞秋马上做出选择。

当晚,在莉迪亚询问的眼神中,刘慈和瑞秋一言不发吃了厨娘精心准备的晚餐。

刘慈吃得很饱,瑞秋却食不下咽,明显没什么胃口。

第二天刘慈干脆跑到莫伊酒馆找贝蒂夫人询问“买酒庄”的事情了,一整天人都未在旅店。

第三天早上,眼见和女祭司约定的时间就要到了,天才蒙蒙亮,瑞秋就敲开了刘慈的房门。

刘慈刚结束晚上的打坐练气,精神焕发。瑞秋眼底却一片青色。

“慈姐,我想好了,我选第二个!”

好似用尽了全身力气,瑞秋才将这话说出来。

刘慈虽然早料到瑞秋的选择,此刻眼中还是一片激赏。现在离开埃姆斯特城,瑞秋的新身份就不能再用,一味躲避也不是办法。华夏古话说,最危险的地方既是最安全的地方。

教廷要找瑞秋,不管是为了法师塔,还是瑞秋本人,和女祭司顺势前往圣地港,化被动为主动才是瑞秋最好的选择。

在教廷眼皮子下搏出一条生路,这需要胆色,刘慈天不怕地不怕,瑞秋从前却有些懦弱。她能选第二条路,刘慈是有些欣慰的,证明小姑娘此前在洛伦兹庄园前说的,并不是空话。

“你既然选了第二条路,有个消息我却必须要告诉你了。”

瑞秋也看见了刘慈眼中的赞赏,正让她更有底气。

“慈姐,你说。”

刘慈眯着眼,“在你离开莱茵城后,斯特莱夫侯爵曾透露过一个消息,你的母亲,大魔法师奎琳·卡帕多……可能还活着!

第九十五章 计划

“瑞秋,你的母亲,大魔法师奎琳·卡帕多,可能还活着!”

“不要哭,也不要高兴得太早,这个消息或许是斯特莱夫侯爵要引你出来的诱饵,但一个谎话里总要有一些是真相才会让人上当,你要把心安静下来,去了教廷后不要轻易去探查。你不动,就不会上当。”

“要怎么办?等,等你获得了教廷的看中,站在了一个足够高度,从前的迷雾就再也遮不住你的视线。”

“瑞秋,保护好自己。”

……

瑞秋坐上了前往圣地港的马车。

临走前她的目光中有恋恋不舍,有憧憬,有茫然,也有坚定。

以她的心智,还不太明白刘慈所说的“蛰伏”,但这小姑娘有一优点,就是极度听刘慈的话。

看着瑞秋上了马车,女祭司投给她一个隐藏极深的得意眼神,刘慈想不明白那女人脑子里整天在捉摸些什么。女祭司积极想要带瑞秋前往圣地港去除“封印”,不知是对光明神和教廷的忠诚,还是有别的原因,这些话她却没有对瑞秋说,小姑娘的心太小,不足以装下过多的东西。

就算是刘慈整天琢磨类似的事情整天也很烦躁,有时真想丢下一切烂摊子回水晶矿山种田算了!

当然,她最想回的,还是地球联邦。

她想念洞庭的湖风,想念君山岛的月桂香,想念秋天时肥美的大闸蟹,想念阿姐……她得修炼,尘仙子传道时“说”了,修士化神时可以破界飞升,那是她回地球联邦唯一的契机。

“慈小姐,魔法学院派人送金币来了。”

女仆娜娜轻轻敲门,将刘慈从思绪中唤醒。

哼,想要安心修炼早日飞升,她在这片大陆必须要有自保的力量,不然谁耐烦在理这些复杂的“琐事”!刘慈睁开眼,站起来拉开门。

“走吧,去点收下。”

娜娜点头,心中对刘慈十分佩服。小姐好厉害,能赚魔法学院的钱,那些魔法师看人总用鼻孔出气,哼。

一万金币不是小数目,魔法大陆的货币体系也不是地球联邦的虚拟“晶币”,那是金币,货真价值的金子。一万金币是用一辆大大的四轮马车拉来的,点收都要耗费一些时候,旅店前有人指指点点,娜娜指挥着人抬进去。

这次在埃姆斯特魔法学院身上赚了三万金币,加上从前手里的结余,刘慈手中大概共有五万金币。对埃姆斯特的牧民来说,她富得流油,但对刘慈来说,这点钱真是太少了。

不知道贝蒂夫人为她打听土地的事如何了?

就算是现在播种,想要有收成都是很久后了——在埃姆斯特大陆,农业虽然不太占优势,其实最保险的还是它。

“莉迪亚,你和阿诺德最近觉得无聊吗?”

午后,在旅店的小花园中,刘慈让娜娜泡了三杯茶。

莉迪亚狠狠点头,她不仅觉得无聊,简直整个人都要生锈了。阿诺德则显得精神恍惚,刘慈很大度没有和失忆又失恋的汉子计较。

“如果我想建立一只冒险队,前期需要多大资金?”

对于冒险队,莉迪亚显然颇有心得。

“要看您需要的规模。”

“如果现在给你三万金币,后期还能持续投入呢?我要的是冒险队,又不仅是冒险队,它能进入摩洛克山脉,能接受佣兵任务,必要时甚至能做别的,只要是我吩咐的,他们都要毫不迟疑去执行,你懂吗?”

莉迪亚一震,刘慈这是想要练私兵?还是练私兵中的精兵,慈小姐想要什么,要知道在魔法大陆,只有贵族才能驯养私兵。

不管是魔法协会,还是佣兵协会,它们本质上来说都是很松散的组织。

这些离莉迪亚所呆的层次太远,反让她一时不知道要怎么回答了。

一直在晃神的阿诺德却渐渐打起精神,“佣兵可用!”

刘慈赞许点头,“要凭空打造一支队伍的确不容易,莫伊酒馆的一群人基础不错,如果优胜劣汰,还能挑出几个好苗子。”

阿诺德面色肃穆:“三万金币太少了,慈小姐。”

装备,人马,精兵都是用钱砸出来的,她当然知道三万金币太少。刘慈一摆手:“三万金币只是基础,慢慢来吧。”

“是。”

大概是触动了阿诺德感兴趣的地方,他空空的眼神又有了焦距。

三万金币,要知道莉迪亚从前所建立的冒险队,一年收入都达不到一万金币,三言两语,就能听出刘慈的大手笔。

刘慈放下茶杯,眼角余光扫过旅店外边。

“就拿侯爵的人,来练练手吧。”

阿诺德和莉迪亚站直了身体,一脸冰霜凝重,刘慈说得轻描淡写,他们眼中却都有了战意。

剑士的荣誉,只有从拼杀战斗中汲取。

既然决定追随刘慈,她的每一个吩咐,都值得他们郑重以待。

被一群苍蝇整天跟着,刘慈的耐心也耗尽了。瑞秋选了一条不一样的路,她的视线也不必继续放在莱茵城。

斯特莱夫侯爵么,她忍了他很久呢,是该做个了断了吧。

刘慈寄给老管家詹姆士的信件已经随着商队出发了,莱茵城的寓所可以留着,詹姆士她却打算调到埃姆斯特来。

埃姆斯特城外,那些荒芜贫瘠,又缺水的大片无主土地,就是刘慈的目标。

换个地方她也能种田嘛,起码刘慈不会担心缺水的问题。

她不仅有水,还有农书!

在农业不受重视的魔法大陆,《齐民要术新编》上的技术,其实已经很先进了。

用不了多久,埃姆斯特就会多一片绿洲吧……刘慈眯着眼,仿佛已经看见了美好的未来。

娜娜在旁边给茶续水,觉得自家主人发呆的神情都美极啦。

傍晚时,刘慈带着娜娜前往了莫伊酒馆。

热闹的酒馆罕见冷静,稀稀拉拉的几个佣兵坐在酒馆里喝酒,让贝蒂夫人无精打采。

“夫人晚上好。”

刘慈笑眯眯迎上去,贝蒂夫人生意不好,她心情却不错。因为刘慈明白,聚集在莫伊酒馆中的大部分佣兵去了哪里。

“是慈小姐呀!”

贝蒂夫人面上也缓和了几分,“你让我找得酒庄,已经有眉目了。”

贝蒂夫人招呼着刘慈去了没人之所,才拿出一张泛黄的羊皮卷。

“这是……埃姆斯特城外的地图?”

刘慈细看了一会儿,抬起头时有几分讶异。贝蒂夫人有埃姆斯特城郊地形图她并不奇怪,佣兵协会再松散,也不是她现在能小看的。

刘慈奇怪的是地图的绘制,竟然十分精细。

山川河流的比例,很完美。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想起来,这个世界的社会构架是很奇怪的,不仅有“魔法”和“斗气”两类不科学的东西,实际上因为最不科学的“魔法”,反而衍生出许多科学。炼金师的存在,让药剂学和炼金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为了魔法卷轴,还使数学产生了畸形而高速的发展……能绘制精确的地图,又有什么奇怪呢。

“慈小姐,你看这三个圆标注的地方,就是可以商议的。”

贝蒂夫人胖胖的手指在羊皮地图上移动,“这个地方距离埃姆斯特城最近,交通便利,可惜四周大部分都是无法种植的盐土,虽然原来有个小酒庄,要想扩大发展却很麻烦,我不建议慈小姐购买此处,尽管它价钱最偏远。”

盐土?说的是盐碱地吧,要想改造,的确是很麻烦。刘慈也就赞同点头。

贝蒂夫人的手指往下移,又滑到了另一处。

“这里大而平坦,是肥沃的草原,虽然价钱贵了点,但是想要收回成本也是最快的。”

刘慈摇摇头,“还没发展,就得罪了大量牧民,不划算。”

贝蒂夫人一愣,刘慈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她却偏偏把那些普通牧民的反应放在心上,真是说不出的怪异。

反正贝蒂夫人没见过这样行事的。

“那没办法,就剩下埃姆斯特城再以西了。价钱便宜,面积大,你想占多少都没人管。”

刘慈若有所思,“是因为缺水?”

贝蒂夫人点头,面色有一丝郑重:“是十分缺水。”

刘慈看着地图上标出来的第三个红圈,三面环山,中间低陷平坦,就算是缺水,也是让人心动的地形呀。

易守难攻,真是个好地方。

刘慈掩上羊皮卷:“夫人,我希望能去第三处,实地看看。”

贝蒂夫人没有拒绝。

不管刘慈是钱多得烧得慌,还是有办法解决缺水问题,关她啥事儿呢,大家都有钱赚就是好事。

这次会面,双方都很愉快。

刘慈回旅店时,天色已经几乎全暗。

还没进大门,一个人影就扑过来企图抱住她。

刘慈条件反射一脚将来人踢飞,斯图尔·加兰躺在地上,眼泪汪汪盯着她。

“老大,我们好像要发财了!”

刘慈眼睛亮起来,笑着将斯图尔扶起来,发财,哈哈,她现在最缺钱了。

能给她送钱的人,就算是胖子,也是顺眼的胖子嘛。

刘慈笑的像只狐狸。

第九十六章 跟我混吧,少年

刘慈心中谋划着在埃姆斯特教区广积粮、高筑墙,但养兵耗钱,精兵更是烧钱的窟窿。

不可一世的慈小姐也尝到了缺钱的滋味,真是头疼。

正苦恼间,微胖界的斯图尔·加兰找上门来,眼泪汪汪盯着她,“老大,我们要发财了!”

刘慈真想呸他,没见过有钱赚还哭丧着脸的。

斯图尔·加兰也不想一副弱受模样出现在刘慈面前丢人,实在是他受的惊吓不小。等屏退了女仆,斯图尔不顾形象灌了一大杯热茶,才给刘慈讲起来来龙去脉。

事情要从刘慈和莉迪亚两人独自离开酒庄说起。

在前往埃姆斯特的路上,刘慈就察觉到了有人跟踪,她当时也去管。直到快到埃姆斯特城,远离莱茵城范围,料想斯特莱夫侯爵鞭长莫及了,刘慈才带着莉迪亚趁着浓雾出发,在山道拐角处解决几只苍蝇。

她们刚到埃姆斯特城,就接了魔法学院发布的任务。刘慈被困在人工湖地下洞穴时,娜娜几人才从酒庄离开,慢慢前往埃姆斯特城。

斯图尔·加兰当时也想来,不过一年一度的收获季还要这个主人主持,这才又耽误了两天。

哪知就是多耽误的两天,差点让斯图尔没命来埃姆斯特城。

等他将发生的事讲完,刘慈已经怒得拍了桌子:“这也太欺负人了!”

斯图尔猛点着头,“是欺负人。”

看他那二货样,本来怒极了的刘慈忍不住反笑了。

“你傻的吧,被人连酒庄都烧了,还能自我安慰赚钱。”

斯图尔眼中有恨意一闪而过,想到正事还没说才压下火气,解下了脖子上的绳索。

刘慈一看,却是她上次送给对方的“金光符”,用细绳系了,叠成方胜的纸符上灵光暗淡,其中灵气已经被消耗得差不多。

“它已经不管用了。”

斯图尔感叹又惋惜,“还得谢谢它救了我。”

斯图尔说的被金光符所救,事情千真万确,并不是恭维刘慈。

就在前晚半夜,斯图尔的酒庄忽然发生火宅。今年的葡萄已经全部捣碎正在发酵,辛苦了一季的工人们在斯图尔的允许下喝得大醉,夜深人静时忽然发生大火,好多人都反应过来就葬送火海。埃姆斯特是著名的缺水地区,大火起时斯图尔才发现蓄水的池里被人泼了油,如何敢用油水去救火?

眼睁睁看着酒庄的房屋,连带着一地窖的好酒全被烧光了。

满室的酒,大火烧了一天一夜,仗着金光符,斯图尔非但没受伤,还从火场里抢救了几个人。

酒窖没了,房屋没了,斯图尔精心看顾了几年的葡萄园也被烧毁。联系到泼了油的蓄水池,还有谁不知道是有人故意纵火?

斯图尔正灰头土脸,一个消息恰时传来:他在莱茵城的寓所,牵扯进了谋杀案,被封存了,商店也被勒令关门。

莱茵城的家业,酒庄,一起被毁的一干二净,斯图尔气的吐血。

事情明摆着,斯特莱夫侯爵这下是要撕破脸了,等他和刘慈一上路,对方就把他们莱茵城的窝端了。烧毁酒庄再让消息适时传来,这简直是故意羞辱斯图尔,所以刘慈才会拍桌子大怒,大骂斯特莱夫侯爵“欺人太甚”!

听完事情详细,刘慈真是对斯图尔哭笑不得:“你家产都被毁了大半吧,还能说赚钱了,是不是受了刺激不正常了。”

斯图尔·加兰笑笑,他白手奋斗几年,能在莱茵城卖酒,斯特莱夫侯爵大概早就看他不顺眼。

酒庄被毁,他自然是肉痛。

痛定思痛,等他摸到脖子上系着的纸方胜,他又有主意,这才进门就抱着刘慈大腿。

“老大,这真的是魔法卷轴?”

刘慈慢条斯理道:“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

这小子,该不是在打符箓的主意吧?毕竟刘慈刚用“安神符”赚了魔法学院一笔药钱。

斯图尔·加兰嘿嘿笑道:“不管它是不是魔法卷轴,反正我是第一次见,老大,垄断生意最赚钱,要是能大量供应,有利可图呀。”

刘慈扑哧一笑,“谁不知道能赚钱,可是关你什么事儿?”

斯图尔一鞠躬,“得罪了斯特莱夫侯爵,咱们现在不是同伴,都被看成同伴啦,不齐心协力发展,不能报这个仇啊。老大您的精力能全放在小事上吗?我觉得您需要一个经商代理人。”

刘慈来了几分兴趣,斯图尔·加兰有一张微胖的脸,笑起来时眼睛弯弯的,说不上英俊,却很容易获得男女老少不同年级阶层的好感。

这是一种毫无侵略性,最容易让人放心的长相。

换句话说,这孩子天生长了一副“面忠实奸”的商人脸。

斯图尔也说中了她心事。

发展势力,是她为了让自己能更好修炼,搞得本末倒置就不好了,要不然刘慈也不用费心收服莉迪亚几人,很多事一开始她就不打算出头。

“你很会做生意?”

说起自己的专业,斯图尔脸上多了几分自信。

“一百金币的本钱,我用了五年时间,让它变成了十万金币,您觉得怎么样?”

看斯图尔一脸傲娇,刘慈撇嘴:“也不怎么样。”

骄傲的斯图尔马上像霜打茄子一样没劲儿了。

刘慈又板着脸问,“十万金币,现在还剩多少?”

斯图尔一脸悲愤,“不足两万。”

酒庄一毁,斯图尔大半身家都没有了,看来酒业果然是巨利。刘慈心中默算,虽然她嘴里打击小青年,其实再明白不过,想用十万金币去再赚一个十万,甚至更多钱都不难,难的是用一百金币赚十万的过程。机遇和眼光,欠缺任何一样,都能让商人一辈子仅限于小打小闹,成不了大商人,想要迈过小商人的坎,还真的需要点实力才行。

别看她一出摩洛克山脉,轻轻松松七八万金币落袋,赚钱好似很容易一般。卖魔药原材是咕咕鸟有眼光又有实力保障她在森林中的安全,换了冒险者,不知要折损多少人马才能采到如此高级的原材。魔法学院的佣兵任务,更是可遇不可求的赚钱机会,偌大一个城池,这种任务不是天天都有的。

而斯图尔和她不同,他是个不会魔法,也不会斗气的普通人,家族也没落了,在没有助力的情况下,能赚十万金币,那还真是本事了。

卖符箓……刘慈现在还没这个打算,符箓必须得在她手中使用,她是不会任由和魔法卷轴完全不同的符箓大量流向市场的。

不过斯图尔也是个人才,自动送上门来,岂有放过的道理?

刘慈眼珠子一转,“卷轴我不是不打算卖的,不过你要是有兴趣,明天我打算去看块地。”

看地?斯图尔懵了,埃姆斯特能种植的好地方,可遇而不可求啊,老大这么快就摸清了?

让斯图尔在旅店住下,当夜刘慈就坐在花园中静侯阿诺德和莉迪亚。

大半夜,两人身上沾了淡淡的血腥味回来。

“怎么样,没受伤吧?”

两人一同点头,“不辱使命!”

刘慈只“嗯”了一声,又让莉迪亚附耳过来,低声说了两句。

莉迪亚听得明白,转身又出了门。

没过多久天就亮了。

莫伊酒馆的公布栏上出多了一个让人议论纷纷的“新任务”,说难度嘛,也不见得有多难,就是狠得罪人,接任务的不单的心细,还得胆大儿。

而刘慈,则和贝蒂夫人,加上斯图尔几人,骑马前往了第三块地。

那里离埃姆斯特城骑马都要大半天距离,一路上碎石嶙峋,割得马儿铁掌敦敦敦响。

远远看见起伏的山岚,稀稀疏疏几棵刺槐树,斯图尔就觉得牙疼。

这地方,不是种葡萄的好地呀,老大是不是被那精明的贝蒂夫人骗了。

被斯图尔拿怀疑的眼光打量,贝蒂夫人也不辩解,反正小青年看她,她也回看,又不吃亏。

等骑马转过一道山头,平坦的河谷出现在视野中。

三面环山,中间一片开阔地,又有一条小河绕山而过……如果那河不枯,那可真是埃姆斯特山区少见的沃土。

有河就有水源,可惜了,看河滩的样子,这小河枯了至少好几年吧。

刘慈骑着的是那匹死活要跟着她的癞子马,念在一人一马在地下洞穴配合不错,刘慈也就没计较它晦气,待它还挺好。好料为着,出门自然要拉出来溜溜。

斯图尔惋惜,刘慈却对这里满意极了。

够险峻,也够开阔,真是光积粮高筑墙的好地方。

“就这里了!”

刘慈当场拍定。

贝蒂夫人笑眯眯应了,临走前又想起来一句:“今天早上有人发布个任务,要去莱茵城烧什么葡萄园,你说是不是有人闲着没事儿干,侯爵大人都敢惹。”

刘慈没回答,斯图尔这下是真感动了。

“老大,以后我就跟着你混了,你在哪儿买地,我也在哪儿买。你让我往西,我绝不敢往西。”

青年只差指天发誓,刘慈看他的赖皮样儿,一脚将他踹了老远……

第九十七章 开山(一)

刘慈悬赏一万金币,求烧毁斯特莱夫侯爵的葡萄园。

这任务说难也不难,只要趁着消息还没传回莱茵城时率先下手,胆大心细还是很容易成功的。佣兵本来就是亡命徒,只要价码足够,他们是不怕得罪贵族的。

斯图尔很感动,刘慈做这事儿没有通知他,是悄悄做的。

收买人心也好,对付某人也罢,刘阿慈做人做事都不喜欢拐弯,直来直去,在这个崇尚“力量至尊”的大陆,大部分人其实骨子里挺实心眼儿的,她的作风颇能打动人心。

悬赏发布的当天下午,就有一位匿名人士接了任务。

刘慈已将此事放到一边,操心起“酒庄”的问题。

一大片山谷,外加三座大山,在贝蒂夫人的牵线下,疏通关系只用了不到两万金币。如果是类似洛伦兹家族以前那种肥沃的属地,如此大的面积,以贵族身份向其他贵族购买,花费恐怕不下十万金币。十万金币是个什么概念呢?拥有十万金币身价的斯图尔·加兰,已经算小有名气的商人。

当然,斯图尔现在正在折算财产,在酒庄被毁后,斯图尔的身家严重缩水,还不如刘慈富裕。

刘纨绔成了真正的大地主。

因缺水而干涸风化的大片土地,刘慈骑着癞子马在自己名下的土地跑了一圈,看着光秃秃的山头,和同样光秃秃的河谷,油然而生一种满足感。

“这里以后,全部会被绿色覆盖!”

刘慈手臂挥动,说的话让斯图尔很憧憬。

“老大,山上也种葡萄藤?”

刘慈摇头,“不,我有其他打算,山上种茶!“

斯图尔一脸担忧,老大真的会种田吗?茶价居高不下,一是种茶难,茶树的生长条件很苛刻,二是炒茶需要技术,千年来都密不外传。

希夷帝国盛产“茶”,因为希夷帝国的领土占据了大陆最肥沃的地方。贫瘠的埃姆斯特地区,只能长牲畜吃得草,连小麦都生长苦难,怎么能种茶呢?斯图尔觉得刘慈在异想天开。

刘慈也不解释,只问斯图尔哪里有茶苗。

“找到茶苗,运回来也要两三个月,老大,我手下的人都不熟悉这行业,怕挑错。”弯弯眼青年迟疑了。

刘慈大笑:“不管是种类,只要是茶树苗,都运点回来,到了这里再细分规划,你抓紧办。对了,隔个山头也有片空地,你要是有钱就拿下吧,我种什么你跟着种就是了,反正亏待不了你。”

斯图尔点点头,刘慈能花一万金币悬赏为他报仇,心意到了,就算刘慈种植大业失败,他也不会心痛投入的金币。

斯图尔跑去找人安排买地了。

刘慈把女仆娜娜几人都抓了壮丁。不到二十岁的娜娜,几天内跑遍了埃姆斯特城,才完成了刘慈交代的任务。

开垦土地要雇人,在种地之前,庄子必须先建起来。

埃姆斯特无所事事的流民很多,买不起牲畜的人连当牧民都没办法,只能成为雇工。

刘慈没有贵族身份,不能合法拥有自己的奴隶。

但她可以学习斯图尔经营酒庄的模式,雇佣无家可归,缺钱的平民。

娜娜带着人签定了契约的工人们回来。

永远挺不直腰杆般的贫民,拖家带口来到山谷,看着这片贫瘠的土地,他们对未来实在没啥信心。

娜娜雇佣了五十个男人,加上他们的妻子和儿女,人数尽两百人,别说干活,首先得解决他们干活的问题吧?

厨娘和另外两个女仆到山谷时,好想晕过去。

“慈小姐,运送粮食的车到啦!”

娜娜站在高处欢呼,曲折的山道上,出现了牛马板车。斯图尔的酒庄被烧毁,“失业”的人也不少,干脆全部来帮忙。斯图尔在城里解决土地问题,顺便采购日需用品。

车上除了面粉,土豆,洋葱等食材,还有调料品和锅具。最重要的当然是帐篷。

“搭灶台做饭,让厨娘去挑几个手脚麻利的帮手,再安排人去搭帐篷。这么多人,天黑之前,让斯图尔再送一百床厚被子来!”

埃姆斯特山区温差极大,光有帐篷,显然不能真正御寒。

刘慈虽然不是烂好人,也不是剥削雇工的“刘扒皮”,以资本运作来说,投入的金币并不多,却能让人用心做事,算起来只有她赚钱的。

娜娜小跑着跑去通知斯图尔的人记得运厚被子,厨娘看着正在搭建灶台的人,凑上来一脸为难:

“慈小姐,没有烤箱做不了面包就算了,就算做饼,也要水源呀!”

遍地黄土,河床干涸,刘慈能以市价五分之一的价钱拿下土地,可不就是因为这里缺水?

“斯图尔送来的东西里,是不是有两个大木桶,还有油毡布?”

厨娘早就翻看过小山样的货物,闻言点点头。

“去,让人挖个坑,把油毡布铺上,再把桶抬来。”

另一个女仆叫艾美,她很羡慕娜娜得到刘慈看中,现在终于有表现机会了,赶紧提着裙子去办刘慈吩咐的事儿了。

有充足的劳动力,挖个十立方米的坑并不用多长时间,油毡布铺上了,刘慈才拿出聚水符。

雇工们只看见火光一闪,一大摊清水凭空出现在坑里,吓了一跳。

雇佣他们的人,是魔法师吗?

再望向刘慈时,眼中再也没有因她年纪小而产生的轻视了。

看见水源出现了,厨娘才欢喜。

以刘慈的现在的实力,初级“聚水符”就能填满十立方米的坑,一点也不浪费符力。

木桶里舀出清水,将几张小桌子拼到一起,厨娘带着几个雇工的妻子洗干净手,将白花花的面粉倾到在桌面,和着水揉面。

刘慈定做的蒸笼,扣在大铁锅上,一层就能蒸几十个馒头,重重叠叠七八层,高度比厨娘身高还高呢!不能烤面包,刘慈就让厨娘蒸馒头,只要一锅,就足够解决一百多人伙食问题。

厨娘带着几个妇人甩开膀子揉面,太阳下很快就一身大汗。

刘慈见更多的妇人挤在一起,守在她们的孩子旁,不知道该干什么,又叫人来削土豆皮。

土豆和洋葱是埃姆斯特人最常吃的蔬菜,妇人们并不陌生。

几个妇女争抢着要来刘慈面前表现。

娜娜她们早搭好了凉棚,还为刘慈捧来了温度适中的洗脸水。

刘慈洗了脸,并没有坐在凉棚里休息,而是骑上癞子马,围绕着河床以外的山脚下转着圈。

左手边的大山向阳一面,山石裸露,并无泥土覆盖。

相应的,山脚下的黄土龟裂的也最厉害。

刘慈手持着巨剑,仔细查看了土质,往下挖起来。

一直挖了有两三米,干裂的黄土才略微有了湿意。微湿的黄土放在手指间能感觉到黏性,刘慈当然没有傻到来向阳面挖水井。

她要找的是有粘性的土。

建石堡是个天长地久耗时耗力都很大的工程,刘慈现在满心都是种田大计,并不忙着住城堡。但现在已经十月份,牧草枯黄,很快埃姆斯特地区也会迎来冬天。埃姆斯特的冬天,不会比摩洛克山脉深处暖和,帐篷是不能抵挡风雪的,为了保障干活的雇工们能活着,刘慈需要一批快速能建成的屋舍。

她想到了烧砖。

烧砖只要调节粘土比例,以及砖窑的温度,一次不行继续尝试,知道方法,就如造纸一般并不难做到。

刘慈现在并不缺人力。

心里有了底,刘慈骑着癞子马慢悠悠回去。

蒸笼中冒着热气,白面馒头眼见着就能出锅了。而土豆焖羊肉比馒头还先熟了,香气诱惑着雇工们频频往这边看,不少人在吞咽着口水。

“再煮一个洋葱浓汤吧!”

大宇宙世代长大的刘慈,不太适应魔法大陆的奴隶剥削制度。

她的大方,让雇佣们看向她的眼神充满了感激。

“您就是对他们太好了!”

厨娘嘀嘀咕咕,跑去切洋葱去了。刘慈并不在意。

当太阳升到最高时,馒头熟了,菜熟了,汤熟了。

男人拳头大的馒头,随便吃,只要不浪费,并没有限量。土豆焖牛肉,飘香四溢,每人一大勺,还有一碗洋葱汤。

狼吞虎咽,一时只剩下咀嚼食物的声音。有的汉子喝着喝着,居然埋头哭了。

娜娜眼眶也红了:“小姐,你是个好人。”

被发卡的刘慈低头喝着汤,她的食物虽然是厨娘提前舀出来的,其实也没有不同。

她是个好人吗?

刘慈好迷茫,来了魔法大陆,她被发好人卡的次数好像变多了吧?

等大多数人放下碗,刘慈才踩在桌上登高说道:

“这里食物管饱,没人虐待你们,只要用心干活,所有人都能吃饱,能穿暖!你们不辜负我,我也不会亏待大家!拿起手里的工具,跟着我开山去吧!”

雇工们一片欢呼声,提着铁锹,和刘慈走向了山向阳处。

刘慈要挖土,烧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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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开山(二)

山谷三面环山,只有向着埃姆斯特城的东面有进入的缺口,环抱山谷的三座大山刘慈为了方面,分别将它们称作南山、西山,北山。

刘慈早先发现粘土的位置,就在南山向阳面。

浩浩荡荡领着雇工们取土烧砖,纸上得来终觉浅,刘慈原以为事情会和造纸一样顺利。《齐民要术》上虽然记载了粘土烧砖的办法,这一技术,哪里又是三言两语能说清的?

刘慈看着第一批砖胚,烧出来全是龟裂不成形的,不由皱眉沉思。

青砖技术要显得复杂些,异界人民大概也不会欣赏古华夏青砖黑瓦那种低调静默的美。她要烧制的是工艺简单的“红砖”。

取粘合,和页岩,煤矸石敲碎成粉末,按照比例调和,再成形打胚,经过干燥环节,最后送入砖窑,经过高温烧制后才能成为建筑材料。

刘慈耗费了几天时间,第一批出炉的红砖全是废品,这让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原料比例弄错了。

见刘慈发愁,娜娜急得不得了,整天和厨娘嘀咕,是不是食物不和胃口,商量着要给她开小灶。

另一个女仆艾美大着胆子猜测,“小姐是在忧心烧砖的事情吧,听说埃姆斯特的冬天来得快,要是冬天前房子还没建好,这些雇工和他们的家人可要受冻了。”

厨娘戳戳她脸蛋,“小姐最疼你们的,冬天肯定要带你们去城里住,你怕什么。”

艾美就不说话,娜娜嘟嘴,“小姐心好,不把这些雇工安排好,她肯定不放心去城里。”

厨娘也点头,她们这些人,是自由雇佣女仆,谁没有换过几个主人?慈小姐对衣食都挑剔,可对她们这些女仆还真大方,不仅年轻女仆们觉得她可亲,见惯了世态的厨娘也觉得刘慈心好。

刘慈胃口不好,三人商量着要帮她解决苦恼。交谈的话冷不防叫一旁帮忙的雇佣家属听了去,那妇女瘦得一阵风都要吹倒,听了娜娜三人的话,一边揉面竟有些走神。

等到了晚上,收拾好杂物,搭在山谷内的帐篷四周燃起了篝火。

夜深人静,刘慈盘膝在帐篷里练气吐纳,就听见远处帐篷内传来压低声音的交谈。

“哈维,你看我们儿子,这几天脸上看着都长肉了。”

女人的声音谨小慎微,又带着难以言诉的欣喜。

“是啊,没想到过冬前,还能找到一个大方的雇主,今年冬天我们不用挨饿挨冻了。”

男人的声音也中气十足。

馒头管够,每天要干的活也在承受范围内,他精神不错。

接下来夫妻俩又是一阵沉默,过了半晌男人终于忍不住说道:“慈小姐人很好,她现在想烧砖……”

女人听了一急,略提高了声音:“哈维,你别犯傻,我们现在是在埃姆斯特,不是在希夷!”

哈维嘀咕了两句,夫妻俩带着儿子裹着被子睡着了。

耳力太好,声音要自己往耳朵里送,这样也不算偷听吧?刘慈收回注意力,将心思又放在了吐纳练气上,她并没有忘记自己想要尽快进阶的计划。

刘慈有一个预感,困扰她的烧砖问题,应该很快就会解决了。

第二天,刘慈就像没听见夫妻俩夜里谈话般,依旧该干啥就干啥,并没有异常。不过下午是,斯图尔安排的牛马货车又运到了一批货物。除了主食的面粉,这次运来的主要是棉衣。

十月将尽,埃姆斯特的早晨和傍晚温度开始剧降,一直在活动的雇佣大汉们还不觉得,小孩子和妇女们只有气温高时才愿意出帐篷了。

这批棉衣,是人人都有的。

刘慈并没有要求小孩儿干活,还给他们的妻子和儿女发衣服,雇工们感激的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底层老实人的感激很实在,棉衣发下去的傍晚,那个叫哈维的男人就主动来找刘慈的。

“慈小姐,哈维会烧陶……”

刘慈放下手中的笔,桌子上铺着一张大纸,那是她这几天在画的“山谷规划图”,何处建屋,何处开荒,何处挖塘,哪里该种些什么,刘慈心中是要有个成算的。

“哦,会烧陶?你是不是看出烧砖过程中有什么问题,才来找我的?”

哈维一脸老实点头。

魔法大陆崇尚金属器皿,银盘,锡壶,铜盆……这些生活用品随处可见。但在无法大规模炼金的时代,金属始终是贵重物品,有些东西可以直接充做钱币使用。所以在大陆,占人口数量最多的平民,大部分是使用“陶器”的。

烧陶和烧砖,总得来说都要用粘土当原料,两者颇有共通之处。

刘慈一心要将山庄尽快建起了,一时忘了她其实不必事事包揽,埃姆斯特城还是有不少“专业人士”的。

哈维就是一个制陶的专业人士。

他看出了烧砖失败的原因:粘土比例没问题,过程也没失误,是砖窑不对。

哈维是被雇佣来开荒种田的,如果不是刘慈雇工很好,他也不会出头。今天下午刘慈为他们准备的棉衣发下去后,老实的哈维就再也受不了“良心谴责”,主动站了出来。

看着一脸风霜,对自己曾经的迟疑抱有赫然,忐忑不安的汉子哈维,刘慈觉得自己收买人心的举动十分对。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哪怕是雇主和雇工,也是要讲付出与回报的。

她对他们一好,得到的回报绝对在付出价值之上。

“哈维是吧,以后烧砖的事,就交给你负责,能做好吗?”

刘慈看着他,面色严肃,眼中却有鼓励。

哈维呐呐点头,刘慈就有了笑意,“娜娜,你记一下,他以后薪资按其他人三倍领。再有来自荐的,只要真有本事,待遇和哈维一样!”

哈维出了凉棚,直到走回帐篷头还晕乎乎的。

这时已是晚餐时间,馅儿饼的香味飘溢在山谷中,小孩子们举着食物跑来跑去,到处都是妇女们愉快的交谈声。

他觉得生活咋就好的,这样不真实呢?

涨了薪资,不提晚上哈维和妻子如何高兴,刘慈也算交托了一件心事,她的注意力又放到了别的上面。

当了管事的哈维,带着雇工们用了几天时间新烧了一批砖,出窑的红砖有半数以上都是合格品,经过不断摸索,合格率还会往上提升。

人力便宜,粘土又不要钱,只是煤炭的需要大点。

刘慈并不缺这点钱,她现在缺的是时间。

雇工们托儿带口前来山谷,刘慈又不像一般雇主那样苛刻,每天吃的饱穿得暖却无所事事,小孩儿们无忧无虑在山谷中奔跑,雇工们的妻子却觉得心中难安。

厨娘做饭都不用自己动手,时时刻刻都有雇工妻子们争抢着帮忙干活。

当然,也有几个偷奸耍滑的懒妇女,并不在此列。

建房很重要,也不能把正事撇下。刘慈便让娜娜召集了无所事事而惶恐不安的妇女们,安排她们先开始整理山谷荒地。

这山谷,面积很大,虽然没人在里面种植过,被三座大山环抱,经年风吹雨打,不少枯枝和碎石就搁在地面,不管是建屋还是耕种,都需要先整理一番。刘慈按照地球联邦的度量估算过了,被环抱其中的山谷地带,都有上千亩土地。算上谷前的河滩地,总面积还要大上不少呢。

刘慈想要在埃姆斯特山区种茶,也不是仗着有莲池空间不自量力。

其实埃姆斯特的气候和地势,都很像地球母星上的青藏地区。地球的青藏地区也以畜牧业为主,这点和埃姆斯特同样很像。牧民多食用肉类,新纪元前地球的藏民数千年来一直要向汉民族购买“茶叶”,茶能帮助消化,还能补充牧民们因饮食结构而缺失的物质。茶对于青藏地区的牧民们来说也是必需品,长期像汉民族购买,牧民们也想过自己种植。

当时青藏地区毗邻川蜀省,蜀中盛产茶叶,对青藏地区的贸易占了很大比重。

青藏人想种茶,蜀人奸诈,卖给藏人的茶籽全是煮熟的,使藏人一直到了新纪元前的清朝,才学会了种茶的技术。

刘慈学古历史时偶然读到这一段,因为觉得有趣,不免多用了点。

现在穿越了再想来,既然青藏地区都能种出茶来,埃姆斯特山区为啥就不能?比起古人来,刘慈又不缺水,她现在还挺有信心的。

妇女们有了活干,生活就有了重心。

山谷里男人们烧砖,妇女们整理荒地,一片繁荣景象。斯图尔从城里来时,看见的就是热火朝天的情景。

“你的地买好了?”

斯图尔点头,“比老大您圈的面积小。”

埃姆斯特到处都是山,到处都有山谷,斯图尔想寻找个类似的地形并不难。他看中的地方离刘慈圈定的“山庄”只有十里路左右,刘慈要想进城,还得经过斯图尔的地盘。

“茶苗的事情怎么样了?”

斯图尔喝了一碗水,驱走了赶路的闷热。

“信已经写了,很快就能运回一部分吧。只是这个季节,能种茶树吗?”

刘慈笑道:“你要是信我,不妨多运点。我们还是商量下开渠的事情吧!”

第九十九章 开山(三)

“慈姐。

当您看见这封信时,我坐着伯莎·韦尔林祭司大人的马车,可能已经到了圣地港教区。

埃姆斯特教区,现在开始下雪了吗?

伯莎祭司说,埃姆斯特教区每年下雪时候都来的很突然,冬季某一天早上醒来,埃姆斯特城的街道上可能就堆满了白雪。

慈姐,写这封信时,我正在温暖如春的普林西教区。

这里已经属于希夷帝国领土,作为三大帝国之首,普林西教区和埃姆斯特比起来,更繁华,信奉光明神的教徒们也更虔诚。十月末,我从埃姆斯特离开,经过两个多月时间,才穿过耶世丹教区,到达普林西教区。

埃姆斯特,耶世丹,普林西,再穿过卡萨布卡教区,就能到达我们的目的地:圣地港。

伯莎祭司说,这趟旅行长达四五个月,意味着我将来想要回来看你,一来一往,一年的时间就不见了。

在我们来的路上,伯莎祭司一直在向我讲述教廷的事情。

她说等我体内的封印解开后,将会推荐我进入圣地港修道院学习。

如果将来我想要像伯莎祭司一样成为教廷一名教廷祭司,体内就必须只剩下最纯粹的光源力。

一路上,我路过的各大教区,教廷的祭司为教徒赐福,治病。

受到教廷帮助的人很多,这让我心生向往。

或许,我也该学习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祭司?当然,如伯莎祭司所说,我现在年龄还小,有很长的时间去考虑,将来该干什么。

慈姐,普林西教区盛产茶叶,随信附送一包,给大家尝尝新鲜。

您的妹妹瑞秋,希望您在埃姆斯特过的愉快。

伯莎祭司就要启程了,我们下次再聊吧。”

在纸上写完最后一个字,瑞秋放下了羽毛笔,将几页信纸用小夹子晾干,才放在了信封中,用红蜡密封。

伯莎·韦尔林女祭司,让人将瑞秋的信件和茶叶送出去,两人坐上了四轮马车。

普林西教区一年四季如春,除了生产茶叶,还有缤纷的花卉和水果,马车穿城而过时鲜花掺杂着果香,一直在往人鼻子里钻。

和贫瘠的埃姆斯特教区比起来,前途无量的光明女祭司伯莎也不能免俗,显然更喜欢普林西教区。

小贩们沿街叫卖希夷国的新奇食物,三大帝国上次交战,希夷帝国力挫马刺国和瑞兰帝国,展现了它国富民强的实力。面对希夷帝国的强大繁荣,伯莎心中都有好奇。

但只有十二岁的瑞秋坐在四轮马车中,却姿态端正,目不斜视。

伯莎觉得,和她疲懒的女佣兵姐姐比起来,瑞秋显然受过最严苛的贵族式礼仪教区。

一板一眼,连笑起来,嘴角的弧度都是十分标准的。

埃姆斯特的复杂伯莎心知肚明,瑞秋姐妹不知为何流落到了那里,看得出来瑞秋对佣兵姐姐很依赖。

不过,伯莎·韦尔林不会无缘无故在瑞秋身上耗费如此大的心血。

瑞秋体内除了有被封印的光源力,利尔曼院长也说过,她是个过目不忘学习魔法的天才。

天才没有人举荐,只会埋没在贫瘠的埃姆斯特,伯莎祭司暗想,瑞秋的领路人,她是当定了。

四轮马车齿轮咯吱咯吱转动,将马车中别有目的的伯莎·韦尔林,和一直沉默少言的瑞秋,带向了不可未知的人生。

她们的目的地,是整个魔法大陆权利与信仰的中枢:圣地港。

写给刘慈的信件,和送给她尝鲜的茶叶,同时也在通过教廷的邮寄渠道,前往埃姆斯特城。

…………

于此同时,和普林西教区相隔甚远的斯尔蒙教区,爱德华·雷恩大主教,也在召见一名年青的骑士。

“克劳德·斯特莱夫?”

主教大人穿着深黑如墨,滚红边的教服。

“大人,克劳德·斯特莱夫愿为您效力。”克劳德站在台阶下,以一种恭敬却不卑微的口气,回答主教的问题。

和其他教区相同,斯尔蒙教区为大主教爱德华·雷恩管辖,主教之下有十二光明祭司,分别下辖十二支光明骑士团。克劳德在莱影城是斯特莱夫侯爵的独子,城主公子,在斯尔蒙教区,他只是十二光明骑士团中一个不起眼的分队队长。

考入斯尔蒙教区光明骑士团两年多,这还是大主教第一次单独召见他。

这让今年不过二十六岁克劳德激动莫名。

坐在主教权座上爱德华·雷恩看上去大概五十来岁,头发一丝不苟梳在礼冠下,视线所到之处,既有一种让人喘不过气的威压,又能感觉当了多年神职人员后不自觉带上的那股悲天悯人的祥和。

当然能担任教区主教,他的实力不是克劳德能揣测的,克莱德的眼光只一扫,就不自觉低下了头。

“听说,你在短时间内,再次像骑士团团长请了探亲假?”

爱德华大主教视线扫过克劳德,又投向了别的地方。

克劳德心中一紧,他请假回乡应该是小事,怎么会惊动了大主教?心中这样想着,嘴里也不敢蒙蔽主教,克劳德将他需要回乡的原因回禀了爱德华主教。

“莱茵城的斯特莱夫侯爵,是你的父亲?”

听说克劳德因家中出事,才在短时间内再次返乡,爱德华大主教并没有异议,反而问起了克劳德的家世。

“是的,主教大人。”

难道大主教和父亲认识?爱德华心中涌现不舒服的感觉,他不希望自己考入斯尔蒙教区光明骑士团,其中也有斯特莱夫侯爵的影子。

爱德华大主教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点头表示知道。

又是一段可怕的静默无言,克莱德简直一头雾水。

过了很长时间,爱德华大主教才收回投没虚空的眼神,轻描淡写说了一句:

“听说尤尔伯里教区以西的埃姆斯特,两个月前出现了噬魂怪作乱,好久没有听闻暗黑生物的踪迹,我们斯尔蒙教区也不能放松警惕。你既要回莱茵城,领一队光明骑士,顺便去埃姆斯特查看一下吧。”

一听有正经任务,克劳德站直了身体答了“是”,见爱德华大主教再无吩咐,这才退了出去。

年青的骑士心中涌动着热血。

大主教不单亲自单独召见了他,还吩咐他去查暗黑生物的事。

克劳德心中太过激动,一时都快忘记,他的本意是回莱茵城帮助父亲斯特莱夫侯爵调查真相了。

一周前,他接到斯特莱夫庄园管家来信,斯图莱夫庄园的葡萄园和酒窖被人烧毁,斯特莱夫家族损失惨重,他的父亲也在繁重的公务双重压力下,病倒了。

克劳德的印象中,斯特莱夫侯爵永远精力充沛笑语言言,他想象不到有大剑师实力的父亲大人,也有卧病在床的时候。

不论怎么说,他还是得先回莱茵城一趟,再前往埃姆斯特。

上次管家来信,说居住在香槟大道十八号寓所的主人前往埃姆斯特地区出游了,已经是十二月了,不知道她回来没有。

克劳德投向莱茵城方向的视线,夹杂着他自己都解释不清的迷惘。

…………

时间飞逝,两个月很快过去。

一眨眼就是十二月,将近一月。赶在最冷前,刘慈的开山计划已经有了初步效果。

在哈维的带领下,雇工们取土烧砖,照着刘慈的规划,在山谷的左手边,已经建起了一排红砖小楼。刘慈采用地球联邦的救济房标准,红砖楼有四层,每一户都是标准的两室一厅,七八十平米,有独立的卫生间,没有厨房。

在没有抽油烟机和空气调节器的年代,糊的雪白的墙壁被火一熏就完全不能看,刘慈虽然不是黑心资本家,也没大方到将雇工们当祖宗供起来。

食物是由食堂统一提供的,就在异界版的“员工宿舍”不远,就是包含了厨房的大食堂。

要做大庄园主,现在的五十个人,包括家属在内,劳动力也是不够的。为了长久发展,刘慈的红砖小楼第一批一共修了三栋,有二百多套房。签了契约的雇工们,不管家里几口人,统一分配的都是两室房,当契约时间到后,愿意继续留下的人可以继续居住,要离开的人,连卷着被子走人的机会都没有——被子都是刘慈统一反的。

在红砖小楼尚未完工的十一月,埃姆斯特就开始飘雪。

刘慈当时正与斯图尔·加兰的人合力开渠,冬季土层会更硬,在冬季积雪前,她开渠的计划必须要完成,这让娜娜不得不再次去雇佣了一批短期契约工。

幸好,赶在一年中最冷的十二月之前,刘慈的“山庄”和斯图尔所购买土地之间,那干涸的河床被重新挖掘开发。

几百人不分白天黑夜轮流劳作,被泥沙淤积的河床,露出来它本来的面目,蜿蜒盘旋,流经山谷以外的河道。

渠能蓄水,更能防洪。

刘慈可不想来年春天融雪时,她的心血因排水不给力,全被泡在冰凉的雪水中。

一条能蓄水,也能排洪的渠道,虽然耗费人力,无疑解决了许多可预见的麻烦。

冬天白雪皑皑堆满山顶,红砖小楼在雪地中格外醒目。河渠挖掘完了,好多短工也舍不得走。

斯图尔站在刘慈身后,面目哀愁:“老大,这个天气种葡萄藤,会冻死滕苗的。”

第一百章 父子谈心

斯特莱夫侯爵,莱茵城城主大人,病了。城主大人虽然强撑着病体,处理公务时差点当众晕倒,使这个消息传遍了莱茵城。

一时间莱茵城内的贵妇人和贵族小姐们,不知悄悄撒了多了眼泪,为她们的梦中情人而心疼。

年青的骑士克劳德从斯尔蒙教区赶回来。炎热的莱茵城很少降雪,冬季特别寒冷时,田野间最多会蒙上一层白霜,那已经是很冷的时节了。

克劳德骑在马背上,慢慢经过斯特莱夫庄园广阔的地界。

从前他觉得冬天时道路两旁光秃秃的葡萄藤没有丝毫美感,现在一把大火烧毁了葡萄园,烧黑的枯枝匍匐在褐色的泥土中,偶然路过的奴隶们,也是一脸霜色。

一场大火,不单烧毁了斯特莱夫庄园精心栽培了十来年的葡萄园,父亲大人因此而病倒了,往日里很信赖斯特莱夫家族的奴隶们,也受此影响,现在同样很迷茫。

一向不爱管理家族琐事的克劳德也知道,这些树龄上了十年的葡萄藤正在丰产期,如果没有出意外,一株葡萄藤的挂果期是30—50年。烧毁的葡萄园,损失的并不只是今年的收入,要想葡萄藤再次蔚然成荫,起码要经过几年再次培育种植。

谁和斯特莱夫家族如此深仇大恨?

骑在马背上的年青骑士深知,父亲斯特莱夫侯爵是个处事很圆滑的人,虽然克劳德觉得那是贵族式的虚伪,不可否认这种浮夸的热情让斯特莱夫侯爵在人际关系方面一直无往不利。

“克劳德少爷,您终于回来了!”

为斯特莱夫庄园提供了大半辈子服务的老管家迎上来,脸色异常憔悴。

看向克劳德时,老人眼中有浓浓的欣慰。

克劳德和他父亲关系疏远,在斯特莱夫庄园是人所周知的,侯爵先生病倒了,克劳德少爷从遥远的斯尔蒙教区赶回来,在老管家看来,是关键时刻的父子亲情呢!

毕竟斯特莱夫侯爵就只有克劳德一个独子,家族产业和斯特莱夫庄园,将来还是要克劳德少爷继承的,老管家跟在克劳德身后,为他牵马拿衣,有种孩子终于长大了的欣慰和辛酸。

“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流贼,闯进庄园纵火,流贼还在城堡四周泼了火油,要不是发现的早,整个城堡都在火海中了……那火啊,烧了整整一夜,那些奴隶现在都无家可归了。”

老管家边走边说,语气愤慨。

伺候田地的奴隶们和城堡中的仆人不同,前者的房屋健在葡萄园中间,方便管理。

大火烧了整整一夜,不仅房舍被烧毁,还有许多人受了伤。

斯特莱夫侯爵是出了名的大善人,奴隶们受伤他也出钱出力救治,斯特莱夫庄园这次真是损失惨重。

进了城堡,克莱德接过女仆送上的热茶,才回了一句:

“上次有刺客,这次又有流贼烧了葡萄园,父亲大人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

老管家满脸激动想要辩解,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克劳德少爷,您还是去看看侯爵大人吧。”

“这次跟我回来的人,都是斯尔蒙教区光明骑士团的成员,我们还有任务在身,不会在莱茵城停留太久,你帮我安置好他们。”

一杯热茶下肚,驱散了连夜赶路的困倦和寒意,克劳德放下茶杯,吩咐了老管家注意事项,就上了楼梯,往侯爵先生的卧房走去。

侯爵先生的卧室在城堡采光最好的三楼。

推开门,第一眼就能看见挂在墙壁上的人物油画。

那是一个丰腴,白皙,有着温和笑容的夫人。她的头发挽在一起,插了一把镶嵌有各色宝石的发梳,将她的脸庞衬托得贵气貌美。

她就是早逝的侯爵夫人,克劳德的母亲。侯爵夫人的早逝,侯爵的独居,成为他专情的表现……不过克劳德记忆中并没有关于母亲的记忆,二十几年中,唯一短暂给予他类似母亲感觉的,大概就只有洛伦兹伯爵夫人,大魔法师奎琳·卡帕多了。

上次回了斯尔蒙教区后,他瞒着斯特莱夫侯爵,托人悄悄在查奎琳的具体下落,克劳德希望不久后会有好消息传来。

老管家却未说明,侯爵的房间里还有别人。

一看也是老熟人,尤尔伯里教区驻守莱茵城的光明祭司。

“见过祭司大人。”

克劳德行了个标准的骑士礼,又向躺在床上的侯爵问好。

斯特莱夫侯爵让莱茵城贵族女性们着迷的深邃双眸十分憔悴,脸色苍白,嘴唇发青,果然是绵延病榻。

大剑师的体质很少生病,可一生病,每次也都不是小事。

“我的孩子,听说你现在已经成为了骑士团的队长?”光明祭司是来替侯爵治疗的,他也是看着克劳德长大的长辈,说话间很亲密。

克劳德和光明祭司交谈两句,对方就提出了告辞,要将空间留给父子俩。

“克劳德,替我送祭司大人。”

侯爵先生躺在床上,说话间咳嗽不断,中气不足。

克劳德送光明祭司出了城堡,老管家早将马车准备好了。

上车前祭司大人语重心长:“克劳德,如果可以,你还是调回尤尔伯里吧。斯特莱夫侯爵的身体看上去十分强健,其实长期缺乏必要的休息,你的父亲是个尽职的城主,你长大了,他正在慢慢老去,或许你能回来帮助他。”

克劳德点头:“我会慎重考虑的,我送您吧。”

光明祭司摇头,“不用了,快回去吧孩子,你的父亲正在病中,他需要你。”

克劳德再回到卧室时,斯特莱夫侯爵靠在床上,正在闭目养神。他一直认为父亲正当壮年,又站在莱茵城权力的巅峰,他这个儿子,对整日忙碌的侯爵来说是可有可无的。

忽来的一场病,让他为自己远走斯尔蒙教区的行为产生了愧疚。祭司大人说得对,现在父亲需要他,斯特莱夫家族也需要他。

“父亲大人,烧毁葡萄园的流贼,就没有一点线索吗?”

太久没有过交流沟通的父子俩,要打开梗在两人间的坚冰也需要时间。克劳德明明是想问候下侯爵的身体状况,一出口,话就变成了公事公办的询问。

这让年青骑士心中懊恼。

躺在床上的侯爵睁开眼睛,对克劳德的冷静却十分满意。

强者不需要被怜悯,特别是来自独子的怜悯,会让侯爵觉得难受。

“有线索。城堡的骑兵们查到,两个月前,埃姆斯特城有人发布了一条佣兵任务,指名要烧掉斯特莱夫家族名下的葡萄园。过了没多久,庄园就发生了火灾,看来就是那群目无法纪的佣兵所为了。”

侯爵先生病重,一段话说完就开始重重喘气。

克劳德赶紧给他倒了一杯水,喂侯爵慢慢喝完。

骑士心中觉得讶异,居然又是埃姆斯特!临行前爱德华大主教才单独召见他,吩咐他去探查埃姆斯特城“噬魂怪事件”……“父亲,我准备亲自去一趟埃姆斯特。”

侯爵讶然,“你也得到了线索?”

克劳德摇头,将爱德华大主教的嘱咐大致讲了,忽然问道:“父亲大人可是认识爱德华大主教?”

斯特莱夫侯爵摇头,“这位大主教并未在尤尔伯里任职过,我怎么会认识呢。”

克劳德欲言又止,他总觉得爱德华大主教不会无故提到他家世。不过父亲既然说不认识,他也追问不出什么。

“没想到斯尔蒙教区会派你去埃姆斯特调差暗黑生物,我的孩子,你是这样年轻,到了埃姆斯特,一切前往要小心。”

侯爵先生一顿,“至于葡萄园被烧的事,你还是不要管了。”

克劳德摇头,“身为斯特莱夫家族的继承人,我也有我的责任,父亲大人不必劝我。”

侯爵先生叹气,“克劳德,有时候我们心中的情感,会与肩上的责任产生冲突,希望你会一直记住自己说的,你是斯特莱夫家族的继承人,唯一的继承人。”

侯爵的表情十分复杂,克劳德脑袋一蒙,一瞬间以为侯爵已经知道了他在寻找奎琳·卡帕多夫人的下落。

哪知侯爵话锋一转,“我知道你将瑞秋当成妹妹,香槟大道十八号寓所的主人,和瑞秋年纪相仿,又来历成迷,她住在斯特莱夫庄园时遇到刺杀,到了埃姆斯特,斯特莱夫庄园又被人纵火,莱茵城的治安一直很好,这两件事都太反常了。

如果和她有关,我也并不责怪她。只是,你若去埃姆斯特,能顺便解开她的心结最好。她年纪小不懂事,又不明白洛伦兹家族遭遇灾难的真相,在有心人的挑拨下,做出点激愤的事并不奇怪……孩子,答应我,不要责怪她好吗?”

侯爵握住克劳德的手殷切叮咛,骑士不禁握紧了手掌。

“父亲,您的意思是,烧毁斯特莱夫家葡萄园的事,都是她做的?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呢?

那样一个明媚飞扬的少女,隐藏身份回到莱茵城,难道真的是为了向斯特莱夫家族报复吗?

克劳德暗暗摇头,那她未免找错对象了。

年青骑士心中有个预感,他的埃姆斯特之行,在听了侯爵一番话后,注定不会太平坦了。

第一百零一章 大棚

在冰天雪地的埃姆斯特种葡萄?

刘阿慈是有些狂妄,有时候甚至显得二愣子气质十足,但她坚决不会放任自己头顶着一个“脑残”称号亮瞎旁人的眼睛。

无论是谁,敢质疑慈姐的智商,必须被狠狠打脸,哼!

“老大,这个天气种葡萄藤,会冻死藤苗的!”

斯图尔·加兰望着刘慈的目光无限忧愁。这个老大很神秘,行事态度也让他很折服,但斯图尔怀疑,刘慈压根儿不会种植……也是,瞧她样子,根本不像是会种植的姑娘,就算是经营过酒庄的斯图尔,也是雇工人管理葡萄园,他只需要懂经营,懂商业运作就行了。

十二月的埃姆斯特,到处都被茫茫白雪覆盖,刘慈并没有如厨娘所说,搬去城里。

她让雇工们盖了一栋小楼,娜娜将里面装饰一新,刘慈便带着女仆搬了进去。

老管家詹姆士的到来,刘慈的庄园建设计划总算有了督建统筹的大总管。

老管家是在斯图尔酒庄出事前就从莱茵城动身的,幸好他出城的时间选得好,在斯图尔酒庄出事之前,而接了任务的佣兵们对斯特莱夫庄园报复时,老管家已经快到了埃姆斯特,侯爵大人鞭长莫及,老管家詹姆士夹缝求生。

老管家的到来,对刘慈来说不吝惜于春风提早吹遍埃姆斯特严寒的大地。

她脑子里有太多主意和想法,灵感迸发时,依她的性子,没有耐心顾及全局,一般是想到什么就先施行什么。

按刘慈的想法,她要训一支队伍,于是派了莉迪亚和阿诺德去组建,还支付了两万金币给两人做前期费用。

她想要建一个大庄园,通过贝蒂夫人买了一大片地,花费了尽两万金币。

本来还有一万多金币,足够庄园做好基础建设,她为了“捕获”一枚大好商业人才,也为了恶心下侯爵大人,花了一万金币发布佣兵任务……当莱茵城那边传来消息,风度翩翩的侯爵大人气得卧床不起时,刘慈的确是哈哈大笑。

笑过之后,统领琐事的大总管来询问建设费用时,刘慈就苦逼了。

她的全副身家,只剩下几千金币。

正在路上往回运的茶树苗,刘慈大展宏图的“未来”,费用还是人家斯图尔垫付的。

詹姆士听完刘慈说法后,也开始为主人的经济状况堪忧了。

詹姆士为刘慈算了一笔详细支出:

“小姐,因为您的大方,雇佣工们每个月有5个银币收入,五十个长期雇佣工,一个月您需要支付250个银币,既25金的薪水。他们的妻子和年满12岁的孩子在庄园里帮忙,发的是月薪3银币,符合条件领薪水的有一百一十人,一个月您需要支付330银币,既33金币……在为他们提供食宿条件下,薪酬还只是小事,两百个人每天需要的面粉食材和生活用品,至少要花5金币,一个月就是150金币。

向加兰先生求购的葡萄藤苗,以小姐您的性子,肯定不会白要。按照成本价来算,您至少要付给加兰先生2000金币左右。

尚有价值无法具体估算,正在运往埃姆斯特的茶树苗。

而您的庄园,如果只种葡萄和茶树,要想获利,最少在三年后。詹姆士为您计算了一下,三年中,在不增添雇工的情况下,仅雇工薪水一项,就多达2000金币,这个总额并不包括生活费,您的额外花费,已经我们几个从莱茵城跟随您的仆人薪酬……”

兢兢业业做了大半辈子管家的詹姆士,给刘慈算的账很具体。

刘慈知道对方说的情况并不夸张。埃姆斯特的物价水平并不比莱茵城低,实际上正因为它物产匮乏,许多东西还比莱茵城贵一些。

1金币等于10银币,等于一个平民三口之家大半月的生活费。

娜娜等女仆,离乡背井跟随刘慈来到埃姆斯特,她们的月薪也不过3金币。

在包吃包住情况下,刘慈支付给雇工们每月5银币并不是她小气,一个成年大汉的食量,本来就占贫困家庭收入的大部分。富人酒肉池林,穷人食无粥、衣不蔽体,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严重的贫富两极,刘慈为他们提供饱腹的食物、御寒的衣物、居住的小楼,这样的福利,已经让来做短工人的羡慕嫉妒恨,在开渠工期结束后,都对刘慈的庄园恋恋不舍。

刘慈现在并不富裕,她的账目上只剩下四千八金币。

在不想卖符箓,最近也没啥价钱高值得她屈尊的佣兵任务,而她也不想去抢|劫的前提下,刘慈要想在短期内赚到活钱,那就要在每日修炼和练习体术之外,抽空动动脑筋了。

斯图尔已经为她寻来了一批葡萄藤苗。

按照她的要求,选的是酒庄最受欢迎的“苏维翁”,它皮厚而果实细小,能抵抗一般霉菌和疾病,适宜种植于排水良好的砾石土壤。苏维翁酿制的酒经过陈年存放,会产生多元的香味和口感……千好万好,这货就是不太耐寒,每年冻死的葡萄藤蔓不在少数。

购买精心培育的葡萄苗价值不菲,刘慈要求的只是带胚芽的老枝。

葡萄见效最快的种植方法是“压枝”法,没错,就是像红薯藤一样,选有胚芽的一段,将剪下那段插入泥土中,等它生根发芽后再移栽。

事实上不止是葡萄,很多果树和花木都适用这种方法,魔法大陆并不注重农业,不像古华夏在几千年时间中总结出了各种“嫁接”技术,在魔法大陆,从事农业的人身份低贱,奴隶们基本属于文盲状态,整天只知道麻木干活,谁会去总结农书呢?

十二月的埃姆斯特,朝着天空吐口水,掉在地上基本也就成了冰。就算没有老管家詹姆士的提醒,有一项计划也迫在眉急了——那些没有根系的葡萄藤,再放下去,离冻死也不远了。

农业不受重视,没有农书,没有农业人才,自然就没有“大棚”。

地球联邦新纪元很久远以前,还是封建王朝的华夏,就有了“火室”的说法。

《论语》中记载孔子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时不食,圣人奉劝大家要应时令、按季节吃。

又有秦始皇利用骊山脚下温泉众多的有利条件,冬天在骊山脚下种出了瓜果,让儒生们前往参观。

到了新纪元前的明清时代,温室已经发展到地窖式温室、既可以充分利用太阳能,又可以烧火加温的立土墙开纸窗火暄式温室等技术。

至于最接近新纪元的近代科技年代,改良型日光温室,大型玻璃温室和现代化温室一代比一代先进。

在新纪元来临,尘心仙子重建地球以前,很长一段时间里,地球联邦的只能发展室内种植,泥土被污染,所有养料都添加在水里……可以调节的室温和湿度,精确到每株监控,高产也就是必然结果。

当然,在魔法大陆,刘慈早对她曾经习以为常的便利科技绝望了。

从莱茵城到埃姆斯特,咯吱咯吱四轮马车要跑上一个月,要想坐着马车把三大帝国绕一圈,一两年时间都不够。想她在地球联邦上,乘坐星舰,从冥王星到地球母星洞庭城,星球与星球的距离,不过只需花费数小时。

想起曾经,刘慈就是一把辛酸泪。

她现在用不起高科技温室,但毫无科技含量的“大棚”,无疑是葡萄藤们过冬的好选择。

“我要搭几个大棚。”

面对斯图尔的质疑,刘慈给出了这个说法。

笑起来很有感染力的好青年十分迷茫:大棚,是个神马玩意儿?

刘慈让老管家詹姆士去购买木材和玻璃,她现在缺钱,不缺钱完全可以用金属,大棚的寿命会更长久。

不透亮的玻璃并不是奢侈品,莱茵城香槟大道的中产阶级寓所,窗户都是玻璃镶的。证明魔法大陆玻璃的价钱不单能为小有资产的人接受,同时也具备了生产大块玻璃的技术——玻璃这项炼金师偶然意外下的产物,早已深入大陆人的生活中。

玻璃虽然并不是特别贵,想要建造数个大棚,也是笔不菲的花费,刘慈现在手中的金币捉襟见肘,她不得不多花费了些心思。

怎么说也是大宇宙时代活了二十余年的世族千金,刘慈行事混账,并不代表她是文盲。

埃姆斯特山区日照充足,山谷地势开阔,只需在向阳面选择好地方,刘慈再经过计算,光照与热度,与玻璃镶嵌位置的关系并不难得出。

她所建造的大棚,有两人高,只有屋顶全用玻璃盖住,下半部分采用的砖土结构,墙面上开了一排窗户,也用玻璃密封,可以调节室温和更好利用斜射的光照。让老管家詹姆士采购的木材,是用来充当玻璃屋顶的横梁,和大棚内的支架。

烧砖由雇工哈维在管理,粘土又不要钱,刘慈一共建了十五个“大棚”,占地近十二亩。玻璃和木材一共花了刘慈近三千金币。

看着结余账目,老管家詹姆士望着刘慈的目光很复杂。

这个刻板却兢兢业业的老人,他是真心在为刘慈打算。看见慈小姐不思正业,建了十几个玻璃房子玩,詹姆士继斯图尔之后,加入了忧愁大军。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不顾忧愁的一老一小,刘慈又叫哈维停止烧砖,要他开始烧小陶罐。

慈小姐,您再这样玩下去,两三百口人,要吃不起饭啦!

老管家詹姆士捧着账本,皱起的眉头就没松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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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任更新预告:今夜12后到明天,大概有名叫“爆发”的气流袭过……

第一百零二章 快活的哈维

雇工哈维一家,自从来了刘慈买下的山谷,日子可以说是大变样了。

听说来到埃姆斯特的外乡人,每个人身上都有着可以改写成小说的曲折故事。哈维一家就是有故事的。

哈维是一个逃奴。

他又不仅是一个寻常的逃奴,而是一个有手艺的逃奴。

哈维和妻子,都来自希夷帝国某个大贵族手下,他懂得烧陶,作为一个有手艺的奴隶,他在那个贵族手下得到的待遇和其他耕种奴隶并无差异。某次他烧出了个精美的陶器,获得了贵族的赏赐……一个女人,既哈维现在的妻子。

有了老婆的哈维,在儿子出生后,简直拥有了生命中最愉快的一段时光。奴隶的儿子,小哈维当然也是奴隶,婴儿还没满周岁,脖子上就被烙下了代表奴隶归属的印迹。小哈维身体不太好,脖子上的“烧伤”感染化脓,几乎让他夭折。

儿子苦熬的日子里,哈维整天干完活就抱着儿子不放手,小小的生命在他怀中细细呻吟,奴隶能吃饱就是主人的大方,小哈维是没资格用药的,只有硬熬过去。而大贵族同岁的儿子,打了个喷嚏,整个庄园都鸡飞狗跳,马上就马车请来祭司治疗。

哈维抱着儿子坐在低矮的土屋前,看载着祭司的华丽马车哒哒从眼前驶过,第一次产生了疑问:为什么他生来就是奴隶?

他是奴隶,他的儿子,自然也是奴隶。

在小哈维渐渐长大的几年中,老实人哈维类似的疑问一次比一次强烈。

他老实,时常被陶场的管事们克扣伙食,哈维不敢说话。

他老实,妻子被人调戏辱骂,哈维只能默默流泪。

他老实,儿子不小心推了一把贵族老爷家的小公子,就要被处死时,这个老实了半辈子的奴隶,在妻子的眼泪中做了一个生平最大胆的决定:逃!

大概那位贵族也没想到哈维会有胆子逃跑,对他们一家人的看管并不严密。当天夜里,哈维凿开了拴住儿子的铁链,在其他奴隶默默无言的帮助下,带着妻子一同逃离了贵族的庄园属地。

一家三口漫无目的地跑,抱成一团,躲在臭水沟里躲过贵族家的私兵。

他们在希夷国流浪。

借着三大帝国交战时,希夷国城池管理混乱,竟让哈维顺利逃离了希夷国。他们吃过草根和树皮,一路上饿比饱多,爬山涉水,终于来到传说中的埃姆斯特。

这里是流民的天堂。

杀人犯和叛国者都能在此找到栖息地,只要低调不惹事,小小的逃奴,在埃姆斯特城激不起一点浪花。

但是埃姆斯特城,一言不合者拔剑杀人。

小巷和后街,那些低矮的土墙,强烈日照所不能照射的地方,依旧充满黑暗。这里没有奴役,剥削却更重,浪漫自由的埃姆斯特,哈维辛苦一日所赚的钱币,甚至不能满足一家三口的食物需求。不过肚子饿点也没关系,在当奴隶的时候,他们也不是每天都能吃饱。

他的马刺语也渐渐熟练,让哈维愁的是埃姆斯特城的冬季。

不同于温暖的希夷帝国。埃姆斯特城的冬季,寒冷残酷,有教廷的施舍和帮助,每年冻死的流民都不是小数目。

冬季快来了,哈维和妻子相互给对方打气,可随着气温渐渐降低,夜晚和白天对比强烈的温差下,小哈维半夜时还是时常在两人怀中冻醒。

哈维是个奴隶,华夏古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能从希夷国爬山涉水来到埃姆斯特城,不识字的哈维又是个有些见识的奴隶。被逼到绝境,当了逃奴,那是这个老实老人第一次反抗命运。

要活下去,就不能对苦难妥协,哈维在苦难中拥有罕见的乐观心态。

那个寻常的下午,一个女仆打扮,又比他所见过的女仆穿戴要好的年轻小姐,来集市招工。

大多数流民懒懒晒着太阳,并不为所动,甚至有些人用淫邪的目光扫过少女的胸脯。

等少女扬声道:“没有人愿意签订契约吗?可以携带家属,包吃住!”

包吃住?!

少女没提工钱,地点又是在远离埃姆斯特城的荒郊野外,许多流民都不愿意去。

但哈维愿意。

这个老实男人奋力挤上前去,“我什么都可以做,只要能带上妻儿!”

少女上下打量,看他一脸菜色,却骨架不小,很勉强才点头。

哈维就签订了契约,带着妻子和儿子,坐上牛车,摇摇晃晃,在娜娜的带领下,来到了刘慈买下的山谷。

第一顿,还没提工钱,主人家让他们吃大白面的馒头,土豆焖肉,洋葱浓汤。

这是哈维想都不敢想的伙食。

和妻子忐忑不安吃饱了肚子,不知道这位慈小姐要他们做什么,吃得这么好,这些有钱人从来不会吃亏的性子呀……谁知道,仅仅是挖土,烧砖?

干了两日,哈维放下心来。他什么都没有,只要能吃饱,满身都是力气。

时间流逝,伙食没有从白面变成黑面包,一天三餐准时开饭,还总能见到荤腥。慈小姐还让他们这些拖家带口的雇工,住进帐篷里。

夜里的寒风被挡了,过了几天他才听说,原来每个雇工除了包吃包住,一月还能拿5个银币。5个银币不多,可在哈维在希夷帝国当奴隶时,他兜里从来没装过哪怕一个铜币。

慈小姐还给不干活的小孩儿也发棉衣,有那么两天,哈维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到了教廷所说的光明世界。

等他受不了良心煎熬,跑去对慈小姐说烧砖失败的原因,莫名其妙,他每个月能领的工钱,从5个银币变成了15银币。

后来慈小姐又让雇工家属中,女眷和年满十二的大孩子去帮工,每人每个月能领3银币,哈维一家的收入,每个月加起来有18银币。慈小姐的贴身侍女娜娜,会将年龄小到还不能干活的孩子集中起来,教他们简单的算术和文字。

小哈维学了几天回来,扳着手指算给哈维听:一个月18银币,一年十二个月,全家就有216个银币……这对哈维来说,是让他惶恐不安的巨额财富。

哈维惶恐啊,在建完了红砖小楼。按理说庄园暂时已经不需要砖块了,他那高出其他人三倍的工钱还是没降回去,哈维每天恨不得有数不清的活儿给他做,才能打消他心中的忐忑。

红砖小楼建好后,慈小姐做主,每户雇工,都能分配一套房。

哈维和妻子一间,小哈维一家。盖着软软的棉被,看着雪白的墙壁,哈维想,哪天慈小姐不要他们了,就是不发钱赶他走,他也一定要留下。

没看见那些来挖渠的短工们,看向他们这些签订了契约的雇工,眼神有多么嫉妒吗?

惶恐的哈维管事,在十二月,总算又派上了用武之地。

慈小姐要盖什么大棚,需要烧砖做墙基。

哈维整天守着砖窑,眼睛熬成了红兔子,其他雇工们干活也拼命,十五座“大棚”前后只用了五天时间就盖好了,慈小姐笑称他们是“埃姆斯特速度”。

太高深的词儿哈维听不懂,只要能帮上忙,他很乐意慈小姐多吩咐她干活。

不过妻子在食堂帮忙时,听厨娘说,大管家詹姆士先生整天捧着慈小姐的账本很忧愁。辗转听来的八卦,慈小姐花钱太厉害了,大管家詹姆士先生说她入不敷出,庄园还没修建好,金币还差老远一截儿。

哈维想,是不是要主动去找慈小姐,要求降低下工钱?

他还来不及去找刘慈,刘慈的新要求,通过大管家詹姆士,又传达到了哈维耳中。

“小姐吩咐你烧些陶器。这些是尺寸,不要弄错了。”

大管家交给哈维一叠纸,哈维瞅来瞅去,字儿认识他,他不认识对方。

厚着脸皮请来识字的娜娜,少女笑呵呵说他:“哈维,小姐说你现在大小也是个管事,以后庄园的事情越来越多,比现在还复杂,你抽空也要学学认字呀!”

哈维瞪大眼,“慈小姐在开玩笑吗,我们这种人,有的吃,有的住,还有钱拿,已经是以前不敢想象的日子了……光明神在上,还要学认字,那可是贵族老爷们才学的。”

娜娜大笑:“谁和你开玩笑,你家小哈维现在都能写他名字啦!不认识,小姐画的图你看得懂吗?总不能次次都来问我,我要去和小姐商量下,每天傍晚把你们一群人召集起来,开一个识字班,一天学一个字,一年下来就是三百多个字。”

娜娜说完,一阵风般跑了。

留下哈维努力回忆她刚才讲过的“数据”。

慈小姐要求他烧些大小不一,厚薄不同的陶器。有盆儿,有盘,器低都要求开孔,这样的陶器装东西不会漏吗?

哈维一面琢磨着图纸,一面组织人手开始烧窑。

等窑烧熟了,第一批陶器也该成形了。积雪的山谷,哈维大步踩着雪地上,手里捏着一叠纸,寒风刮过他脸颊,这个黝黑壮硕的汉子,觉得日子从未向现在这样快活。

第一百零三章 育苗

刘慈脑子才没被门挤过。

恰恰相反,她脑子就是因为太过灵活,小时候被父亲认定为缺乏沉稳,做事没有耐心,才与刘家“信女”的身份失之交臂。

像刘慈这种人,人生注定了大起大落,老刘家盘根错节牵连甚广的大家族,可不敢交给这丫头瞎折腾。

老管家詹姆士让刘慈惊觉,梦想中的庄园还没建成,她连手下的工资都快发不起时,刘慈就在琢磨着要如何赚钱。开源是大方面,也不能忽视节流,那些葡萄藤冻死了,她又要多一笔花销,所以刘慈才赶紧建造大棚。

雇工们拼命努力下,大棚很快建好了。这十五个大棚,虽然占地才十二亩,有大有小,但它们的容纳面积,实际上并不只十二亩。

大棚建成时,斯图尔来参观过这个玻璃当顶,红砖为墙,在省钱和最大采光间取得微妙平衡的“怪房子”……经商天才对农事一窍不通,在大棚里呆了一会儿,他觉得身上穿着的厚毛披风使他浑身不舒服。

怪房子呆着挺闷,不通风,斯图尔没琢磨出名堂,一头雾水推开门出来,迎面吹来的风让他连续打了几个响亮的喷嚏。怪房子和山谷的温差太大了,有道灵光闪过,斯图尔没抓住。

刘慈指挥这,让人将稍好的小陶盆一一搬进大棚中,见他被雪风吹得鼻子通红,就觉得发笑:“如果我是你,现在就赶快回去照着这样子建大棚了。图纸嘛可以借给你,红砖也要收钱,算你个成本价吧。”

斯图尔吸吸鼻子:“老大,这还真能赚钱呀?”

刘慈点点头,表情一点看不出开玩笑的意思。

斯图尔好挣扎,刘慈却让人清理了空地,开始将硬土捣碎,没搭理他了。斯图尔踟蹰半晌,一跺脚跑回去了。

当天下午,就传出斯图尔让人采购玻璃和木材的消息。刘慈那有空理他,正忙着琢磨《齐民要术》中农事篇,在配置营养土呢。

藤蔓类压枝种植,必须要先插条,培育出枝藤的根系,然后再移植到田间地头。

当然,也不是随便将枝条插到哪里,都能存活的。

像葡萄藤,成熟的植株喜欢生长在砾石土壤,需要光照充足,太多水分反而会影响葡萄的甜度。但是在嫁植成功,压土插种的葡萄藤苗长出根系前,它需要背阳湿润的环境。

葡萄藤苗不仅需要潮湿温暖的“大棚”,地上随便弄点土,显然也不适合它的生长。

刘慈所配制的营养土,就是添加了少量草木灰和牲畜粪便干粉的混合物。

埃姆斯特是大陆闻名的牧区,这里的人不种地,想要弄点牲畜粪便轻而易举。刘慈早前派人收集粪便,埃姆斯特城大街上的人还以很讶异又感激的眼神看他们。不花钱就能清理街道,对埃姆斯特人来说太完美了。

斯图尔是刘慈干啥,那货就跟风,在两拨人疯狂“捡粪”下,一段时间内埃姆斯特城的空气似乎都清新了不少。

牲畜粪便的味道不好闻,哪怕是晒干了,那味道也熏得人捂鼻子。

大管家詹姆士连连摇头,贵族千金,怎么能沾染这些污浊物体?他的意思是刘慈只要吩咐下去,不必亲眼看着他们调和什么营养土就罢了。他哪知道,在水晶矿山,刘慈有段时间整天都要干活,给作物浇粪她都亲自干过,像现在这样只是远远看着,动口不动手,刘慈还没到不能接受的地步。

营养土的比例很重要,她没有在一旁看着,还怕雇工们弄错呢。

了解农事的人都知道,施肥是要分时候看数量的。一个小孩儿一顿只吃一个面包就饱了,强行给他塞五个面包下去,还不撑死?作物也是同样,小小一株藤苗,只需要适量的肥料,一旦过量,反而会“烧死”藤苗——特别是压纸法,它们连根系都没有,太娇弱了。

调和完了营养土,刘慈让人土装入哈维烧制的小陶盆。

柚子大小的陶盆,下面打有空洞,防止盆内水分太多,而使根部腐烂。

魔法大陆的人不擅农事,没见过这种陶盆儿,实际上在联邦新纪元前的几千年,华夏人将同样的陶盆广泛应用在花卉种植上。

雇工们负责打土块,调和营养土,妇女们就将细土填进小陶盆,再按照刘慈的嘱咐,将葡萄藤枝条一端四十五度角削尖,买插入营养土中,捂实泥土。

稍大些的孩子们每个月也要领薪水的,就负责将小陶盆搬到大棚中,半大孩子还存在着攀比心,刘慈这个小姐看上去年纪不大,又漂亮得不似真人,男孩儿都不敢直视她,只会一趟又一趟,闷声搬运陶盆。

为什么说大棚占地十二亩,实际容纳面积还在足有两三倍呢?

足有两人高的玻璃大棚,刘慈让人做了许多木架,留下两行可供人自如通行的通道,三层的木架上,密密麻麻能放置数不清的陶土盆。

枯树枝一样的葡萄藤苗,一盆盆被安置在木架上,错落有致,没有浪费空间。

等一个大棚被装满后,她清理了现场,才从莲池空间中取出一张符箓。

符名“春风化雨符”,是修真界用于大规模灵田种植的利器。一张小小纸符,浇透这上两三千盆葡萄苗,并不在话下。甚至,还有些浪费呢。

浪费就浪费吧,比起“聚水符”,“春风化雨符”符如其名,落下的“雨”绵长细密,是最适合作物生长的春雨。

大棚里没有人了,刘慈才掐动符决。

符纸在她掌心燃烧,外面是呼啸的雪风,雪花纷飞,到处都是白雪。

玻璃大棚里显得温暖宜人,当纸符烧尽,细密的雨丝忽然出现,从玻璃屋顶落下,透明的丝线斜斜飘落在玻璃大棚的每个角落。

驭符的人,能控制符箓。

就像刘慈能决定符火是燃还是熄,经由她发动的“春风化雨符”,她也能控制一片雨幕,只在玻璃大棚范围洒下。

春雨贵如油,大棚里模拟的正是春天宜人的气候。

再经过雨水浇灌,刘慈敏感的六觉,是她静下心来,能听到葡萄藤重新呼吸的声音。她并没有在大棚下加温烧火,这些葡萄藤苗来年还要移植到山谷中,如果温度再提升,它们在短时间内“催熟生长”,当移植到狂野中时,没有温室的环境,只能迅速枯萎。

这就是很多大棚精心培育的名花,被人买回去花期只有一季,花谢后很快死亡的原因。

孔圣人所说,不季不食,也是有这方面的说法,就是修士,也讲究顺应天道,万物自有其规律,方是正道。

细细的春雨,滋润着葡萄藤苗,落在玻璃窗上,留下轻微的响声。

如果有人此时扒在大棚外看,发现大棚内一片雾气蒙蒙,雨幕中,刘慈估计陶盆中的泥土已经全部湿透,才散去了符力。

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两万株葡萄藤苗,只用了不到两天时间,就全部归放入大棚,堆满木架,陶盆一共占据了整整八个玻璃大棚。

枯萎的葡萄藤苗不会被冻死了,在大棚的温度和充足水汽下,它们会慢慢焕发活力,在春天前,应该就会重新绽放绿芽。

斯图尔从刘慈的山谷拉回去许多砖,也在学习盖大棚。

他还向刘慈预定了许多陶盆,订单多到让哈维笑得合不拢嘴,老实的哈维管事,在得知斯图尔要哦付砖钱和陶盆钱后,感觉自己为慈小姐挣得了收益,心中的惶恐才没有那么浓。

斯图尔不时跑来学习营造大棚的要点,刘慈的注意力却又放到了剩下的七个空闲大棚中。

葡萄藤苗也不是短期能见利益的作物,在造了十五个玻璃大棚后,她真的快成穷鬼了。

看着老管家詹姆士的眉头就没舒展过,刘慈终于难得良心发现一次,耐心和老管家透露了自己的计划。

“小姐要在玻璃房子里种菜?”

詹姆士又郁闷了。跟着一个思维太过活跃的主人,他表示鸭梨挺大的。

反正他的思维就没跟上过刘慈的思维,要不怎么她是主人,他是管家呢?!慈小姐说咋办就咋办,詹姆士安排人去埃姆斯特城,采购了许多常见的蔬菜种子回来。

光明神呀,光明雪地,要如何种出菜来呢。

要是在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的乔治此时在现场,一定会很郑重告诉管家詹姆士:魔法学院冬天就不缺蔬菜。

当一个掌握超越时代的知识,或是超过大部分普通人的力量时,对普通人来说异想天开的事,对她来说就能轻易办到。

管家詹姆士很称职,在很多事情上他都是刘慈的得力助手。

但土生土长的马刺人,和大宇宙世代地球联邦穿越而来,还手握着作弊器的刘慈,两者之间所差的距离,有时非得用“光年”来衡量不可。

刘慈让人加紧配置营养土,这次她不怕“烧根”,草木灰和干粪的分量都十足。

不比葡萄藤苗,她要种的蔬菜,本来就是反季节一季收获的打算,为了金币,她也得尽快催熟它们。

其实用莲池水,生长期会缩短三分之一,不过刘慈再缺钱,也没打算做这种赔本打算。她的莲池空间中,还“随身”携带了各种食材,莲池空间的泉水,是她赖以修行的根本,要用它来换取短期利益,她还不如不发展势力呢。

剩下的七个大棚,在配置好营养土后,撒上了白菜种子,生菜种子,蒜瓣,菠菜种子等,这些蔬菜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它们是食用茎叶部分,不用等开花结果的,收获期相比起来,异常短。

并且,因为要求茎叶新鲜,它们同时也是最难存储的蔬菜。

在整个埃姆斯特城都是窖藏土豆,洋葱的情况下,刘慈要是种土豆,那不是缺心眼吗?反季节蔬菜,要的就是物以稀为贵呢。

用来催生的大棚,晚上还要时不时在棚底可以留下的洞口烧柴加温。

在菜种子撒下去三天后,守夜的雇工打着哈欠,不经意透过玻璃窗户往大棚里一瞥。湿润的褐色泥土上,已经有了点点绿色的小芽——菠菜和白菜最积极,率先破土而出。

这些小绿芽,不仅是慈小姐的“成功”,也是山庄所有人的希望呢!

雇工的发现,很快惊动了其他人,大家都争先涌来,趴着窗台指指点点看热闹。

第一百零四章 万里轻裘

出苗了!

先发现这一现象的雇工们,奔走相告。他们是娜娜雇佣来耕种的,烧砖和制陶,甚至盖房子对他们来说都是辅助工作。这些雇工们,真正擅长的是种地。如果说在魔法大陆可怜的农业大环境下,也有人才的话,这些流民中的一部分,就算得上是“技术人才”了。

可以他们的技术,没听说过哪家贵族老爷名下的庄园,冬天时两三天就让蔬菜种子出苗的,除了高高在上的魔法师,谁有手段,能让植物逆时节生长呢?在流民眼中,魔法师很大程度上就不算人,咳咳。

斯图尔冒着风雪,骑马来看稀奇,看完之后,他家造大棚的积极性和速度都明显加快。反正哈维烧的红砖,斯图尔手下的人是一车车拉回去。

老管家詹姆士表情严肃,在询问过刘慈注意事项后,亲自进入大棚内视察一圈。老管家脸都快贴到了褐色泥土上,终于确定了细土里的小苗不是作假。

他紧皱的眉头舒展了。

私下里,詹姆士管家松了一口气般对刘慈说,“您是个好主人,我真怕这把老骨头刚到埃姆斯特不久,又要领着遣散费回莱茵城了。”

老管家并不傻,为贵族服务了一辈子的詹姆士深知,刘慈能种出反季节蔬菜,她的经济危机就算解决了一大半。不过他的话还是让刘慈满头黑线,感情她看着是真不靠谱,老人家时刻在担心她破产,自己会失业呢。

雇工们欢天喜地,连胖厨娘都恢复了中气十足。

娜娜学舌,将山谷里大家的反应讲给刘慈听,让她一阵好笑。

“小姐,他们现在没有前几天那么忙了,您让我办的识字班,是不是可以上课啦?”

刘慈自己是十几岁的皮,三十多岁的心,但并不妨碍她欣赏十几岁少女的活力。她很喜欢娜娜的活泼,对其颇为放纵,现在娜娜姑娘在她面前也很放得开。

对着一群文盲,的确挺难交流。

第一批雇工,刘慈许他们吃饱穿暖,还拿工钱,不就是图他们忠诚吗?废了这么大心血,就像她当初想要折服莉迪亚小队一般,九十九步走了,刘慈不会吝啬最后一步。

她为什么允许带家属,带孩子来?

相比起已经成型的雇工,未经雕琢的孩童,更容易塑造。这些在庄园上长大的孩子,在她如此待遇下,要是都不忠心,她只能说那是天生白眼狼,刘慈也无可奈何。

“雇工们愿意去学的就去,不愿意的也别勉强,他们白天还是有正式的。不满十六岁的孩子,不管愿不愿意,每天必须去上一节课。你负责教他们识字,艾美毕竟细心,就教他们算术吧。”

刘慈不想培育学者,一个雇工出身的庄户,在她看来,能识字,会计算,走到哪里都不会被蒙骗,这就是她需要的“人才”。

娜娜很高兴应下了,飞快溜去准备教室不提。

另一个贴身女仆艾美比较内向,正如刘慈所说,她人很细心。

娜娜来到埃姆斯特,就如同脱笼的鸟儿,艾美却很关心刘慈的衣食住行。让她去教算术,她兴趣没有多大,刘慈要是哪天多吃了两口面包,艾美就会很开心。

在食堂修好了后,刘慈的伙食终于有了单锅。

大锅饭能填饱肚子,在特定的气氛下也显得更香甜,但它永远和精细的膳食无法比拟,特别是刘慈还需要特殊的食材,来积攒灵气。

从莱茵城带来的厨娘,现在已经只为刘慈一人单独烹饪食物。而大厨房则有哈维的妻子接管,相应的,哈维一家的总收入又有提高。

“慈小姐,您要不要去城里购买冬衣?”

娜娜蹦蹦跳跳去组织“学前班”事宜,艾美却觉得刘慈冬天御寒的衣物不够多。

刘慈只穿夹衫,以她筑基初期修士的体质,其实并不用穿着看上去笨拙的棉衣。若是皮裘,在埃姆斯特城也价值不菲,再好的小羊羔皮,也比不上她在摩洛克山脉穿的魔兽皮裘披风。

可惜她出山时,莲池空间概不接受非灵气物品,她好几件大好裘衣,都放置在了水晶矿山石屋中。

埃姆斯特的冬天,看上去和摩洛克山脉深处的冬季也没太大差别。

到处都是一片莹白,白茫茫的大地,被雪洗净的蓝天,整日不断的风雪天气。

这里有一群仰望着她,以她为依靠,为支柱,靠她才能生存吃饭的雇工。他们从来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当她板着脸时,最活泼的娜娜都不敢吱声。

除了要考虑生计,以及各种不便利,现在过得日子,和穿越前在地球联邦的生活也差不多,可以说还比以前更充实。

但刘慈还是会偶尔发呆。

忙碌时还不觉得,靠她吃饭的人们,鞭笞着刘慈不断前进。但一闲下来,刘慈总觉得有滋有味的日子,缺了点什么。

等刘慈不经意摸到一直挂在脖子上的“水晶”,她马上意识到有滋有味的日子,缺少的是什么了。

习惯真的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在摩洛克山脉的相伴的几年,刘慈已经将银狼当成了可以真正信赖的朋友。

莉迪亚和阿诺德,是刘慈积极笼络的人,算是属下,说是朋友,总差了些。

和斯图尔相处,总让人有如沐春风的错觉,青年眼中的崇拜眼神呈星星眼状,让她看见微胖界的二货就想笑。算半个朋友,离知交还差十万大山那么远。

娜娜和艾美更不用说,她再放纵,女仆就是女仆,从小在当惯了世家千金的刘慈深知,哪怕在大宇宙时代的地球联邦,在茫茫宇宙,都没有达到真真的“人人平等”,要她拉着娜娜几人的手说,咱们是姐妹,估计别人看她的眼光,就是刘慈脑袋被驴踢过。

瑞秋呢?这个借了刘慈姓氏的小姑娘,因为同样黑发黑眸,和坎坷苦逼的经历,让刘慈心生怜惜,认她当了妹妹。

在刘慈从魔法学院人工湖地穴出来,瑞秋扑到她怀里的一瞬间,她真的这小姑娘就跟她亲妹妹一样。

她能感受到,瑞秋对她不同他人的依赖和信任。

但他们所有人,都不等于银狼。

刘慈在人们眼中,是强大而神秘的剑师,拥有数不清的魔法卷轴。她行事爽快,出手大方,是让人信赖的后盾……但在银狼眼中,估计她永远是需要保护的小厨娘。

她能给山谷中的所有人撑起一片天空,不介意身边亲近的人享受她的余泽庇护。

但是战斗时,刘慈的后背,只能交给银狼。

她在魔法大陆,最信任的不是人,而是一只魔兽。

摸着脖子上的“水晶”,看窗外雪花飘落,刘慈不得不承认,她想狼神了。艾美提醒她购买冬衣,这让刘慈多少有些赌气。

前几年银狼为她猎了无数奢侈皮草,将刘慈的眼光养刁了……由奢入俭难呀,难于上青天!

刘慈坐在窗台边感叹,忽然发现屋外多了一个扑腾的影子。

战斗的素养使她条件反射要扔出符箓,再一看,那扑腾的影子咋有些眼熟呢?

“笃笃笃……”

窗外,一身火红羽毛的鸟儿用鸟喙很有规律敲击着窗户,一双眼睛滴溜溜转。

刘慈大吃一惊,收回符箓,推开窗户讶异道:“你怎么来了?!”

咕咕鸟放下背上背着的大口袋,拿鸟喙点着桌子,“就是要突然袭击,不然怎么能看见你发呆的样子?话说春天还远着,你就别思念了……快倒杯酒来,渴死了。”

被一只鸟嘲笑自己在思春,刘慈脸爆红,拿手使劲掐了咕咕,才给这死鸟倒了一杯水。

一只飞禽魔兽忽然出现在人类世界,咕咕鸟也就仗着埃姆斯特地广人稀吧,换了其他人口密集的城市,就算是晚上,它的体型和特征也早被人发现了!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刘慈等咕咕不喘气了,才关上灌冷风的窗户。

埃姆斯特地处马刺帝国极西地带,马刺帝和摩洛克山脉接壤的是东北部,从魔兽森林到这里,横穿马刺帝国大部分国土,直线距离都有数千里。

咕咕鸟用翅膀指了指刘慈还来不及收回的“水晶”,“不就是靠它了!来,你快看一下袋子里的东西,我能感觉到附近有很强的魔法元素波动,估计是一大波魔法师……不能久留呀,可惜吃不到你做的鱼了。”

咕咕鸟砸吧着嘴,十分遗憾。

一大波魔法师,这死鸟知道这里靠近埃姆斯特魔法学院,还敢现身!刘慈也不知它怎么感应到“水晶”的,或许当初银狼送给她时就做了些手脚吧,反正她也不太在意。

依着咕咕的指示,刘慈解开那个显得十分硕大的口袋。

伸手进去,摸到了极其柔软的触感,将东西拖拽出来,刘慈不禁睁大了眼睛。

碧绿光泽的柔软毛发,闪动着皮裘特有的光泽。她最喜欢的五阶魔兽“碧荆狸”皮毛的短袄,因为离开水晶矿山时天气转暖,而被她放在了石屋衣橱中。

第二件是火红的狐裘,完全是新衣。

第三件是雪白的披风,又是件新衣……刘慈难以置信,咕咕鸟从摩洛克山脉飞到埃姆斯特,竟然只为了帮她带几件冬衣?

“都是狼神叫你送来的……?”

咕咕鸟对此显然也很不忿:“是呀,你们要玩浪漫,累死累活差点把翅膀扇断的人是咕咕!”

她和银狼玩什么浪漫,这死鸟!

刘慈面红耳赤,绝不承认几件裘衣是她收到最让人贴心的礼物。

第一百零五章 昏迷的老大爷

拿了礼物,总要问问礼物的主人。

“银狼呢?它还没出关么?”

刘慈问咕咕,咕咕鸟只能学习狼神大人的招牌动作:无奈摊爪。

“还早呢。就算它出关,也不能轻易离开摩洛克山脉呀,哎,说了你也不懂,越是高阶的魔兽,进入人类社会引发的骚动就越大。教廷不是吃素的,魔法师们也不吃素,他们人类数量太多,很难对付呢。”

咕咕鸟叹气,老气横秋。

刘慈板着脸,很严肃告诉它:“我也是你说的人类。”

咕咕鸟翻了个白眼,“你不一样。”

魔兽能感觉到人最纯粹的情绪,刘慈所散发的,是对魔兽们的亲近。咕咕鸟还想说什么,忽然停下来竖起耳朵倾听,再然后脸色就微变。

“不行,我得走了,有人察觉到我了,再不走小矮人你就有麻烦啦。”

咕咕鸟说完,匆匆和刘慈道别,就挤开了窗户振翅消失在茫茫夜色中。忽然出现,到匆忙消失,咕咕鸟出现的时间,加起来也不到二十分钟。

放在桌上的口袋,还带有咕咕鸟身上的余温。

这既是银狼送的礼物,也有咕咕鸟万里送轻裘的辛苦。刘慈怔怔发了会儿呆,才将几件皮裘收到柜子里。等她熄了灯,进入了打坐练气吐纳状态后不久,一个黑影出现了山谷上方。

他是悬浮停留在半空中,居高临下往下俯瞰,远离埃姆斯特城的荒地山谷,在他离开埃姆斯特的时间里,似乎有了大动作?

“奇怪,刚才明明感觉到了有魔兽气息,难道真的是人老不中用了?”

黑影一开口,却是个苍老的男音。

他循着山谷里里外外,仔细搜索了一遍,一根魔兽毛都没捡到。正要晦气离开时,刘慈入定吐纳时吸引的魔法元素,让来人轻咦了一声,停下了离开的脚步。

那人就站在刘慈所居住的小楼下,静静感受了好一会儿她修炼引起的元素波动。

有元素波动,房子里却没有魔法师,也没有魔兽。

他“看”过去,房子里好像什么都没有。

但是用正常的观看去体会,明明能听到属于人类的心跳声。屋里的人,呼吸放得极慢极慢,咋一看,好像是魔法师进入了“冥想”状态,再仔细感受,又完全不同。首先在屋子里的人,不是魔法师……以他的实力,都感觉不到半点魔力波动,显然就不是魔法师。

自然五元素,围绕着屋内的少女,在欢喜跳跃。

如此强的元素亲和力,不仅是罕见,简直是老者生平未见!若非屋内的少女并不具备学习魔法的可能,他简直要怀疑对方是消声灭迹近千年的精灵族了。

真是惋惜啊,她天生是个魔法苗子才对,为什么体内偏偏没有丝毫源力?

刘慈就是个麻烦头子,她的行事,不仅时常让斯图尔、老管家詹姆士等人感觉到迷惑,现在连一个咕咕鸟都躲避不及的强者,也被刘慈的状态搞迷茫了。

老者在刘慈楼下站了半宿,一点也没惊动六觉敏感的刘慈。

“可惜,可惜……”喝了一肚子西北风的老人家,带着十分惋惜的心情准备离开山谷。

然后他发现了十五个在雪地里特别显眼的红砖玻璃顶大棚。

老者一时兴起,轻轻推开了大棚的门扉。

昼长夜短的埃姆斯特,迎来了新一天的朝霞。看完了十五个大棚的老者,忽然又不想走了。老人家灵机一动,往山谷出口方向跑去。

……

修炼了一整夜的刘慈,神清气爽“醒来”。

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昨夜总有一种被人偷窥的感觉。用神识探查四周吧,又什么都没发现,刘慈只能将之归结于收到礼物后心情波动产生了失误。

“慈小姐,您醒了吗?”

艾美按照刘慈平时起床的时间敲门,刘慈果然“嗯”了一声。

她端着热水推门进去,看见刘慈正望着衣橱发呆。顺着刘慈视线望去,心细的艾美马上发现慈小姐的衣橱中多了几件她没见过的皮裘。

艾美掩去眼中的好奇,反正慈小姐很神秘就是啦,相比起在埃姆斯特的冬天种出蔬菜,多几件冬衣,也不太奇怪吧?

“慈小姐今天穿哪件?”

刘慈的手指在皮裘顺滑的表面一一拂过,刚选中那件绿色的短袄,风风火火的娜娜就一阵风推门进来。

因用力,门扉带起一股寒气。

娜娜很歉意,悄悄吐了吐舌头。很快她又将自己的冒失抛在脑后,想起一件她特意赶来告知的新鲜事。

“小姐,有雇工在山谷外面发现了一个冻晕的老头儿,咱们要救他吗?”

“一个冻晕了老头?”刘慈穿上绿短袄,就着艾美端来的热水洗了脸,才带着两个女仆往山谷口走去。

早起的雇工早将过道上的大部分积雪扫去,饶是如此,羊皮靴子踩在冻僵的硬土上,都格叽格叽响,刘慈要是穿绣鞋,只能是白瞎了缎布面的鞋子。

早起的雇工们开始忙着自己的事,山谷前昏迷在雪渠中的老人,还是吸引了一部分人前往围观。直到刘慈的身影出现在众人视线中,除了几个和刘慈打过交道的雇工,比如哈维一家,以及她从莱茵城带来的人,其余围观群众皆做鸟兽四散消失。

雪渠就是刘慈前段时间和斯图尔,两家合力挖掘的蓄水散洪的渠道。有一段间距特别宽,估计雪化时,看上去像小湖多过沟渠。

现在沟渠积雪中,如娜娜所言,躺着一个老头儿。

穿的衣服,看不出什么材质,也不能表明身份,头发是快贴近头皮的板寸白发,脸上的皱纹一条又一条,看上去老的快走不动路了,不知道为什么他掉到了雪渠中。

这地方,前不挨村后不着店,离山谷最近的就是斯图尔买下的地方,也有十几里路呢,离最近的城市埃姆斯特,那更是骑马也要跑大半天的地方。

老头儿怎么掉到了雪渠中,他是谁?

刘慈敢确定对方不是斯图尔的人,那他会是迷路的牧民吗?这么老的牧民,还出门干啥,压根儿不像是牧民。

胖厨娘拿眼前偷看刘慈,“真可怜,看他唇都冻紫了。”

刘慈揉着太阳穴,“找人把他抬回庄子,先弄醒了再说。”

一个来历未知,出现诡异的老头儿,刘慈本不想救,看这几个女人拿水汪汪的眼神瞅她,她要真的见死不救,估计“刘黑心”的名字要不了一小时就传遍雇工耳中了……所以她就不乐意当形象高大全的好人呀,好人要爱惜自己辛苦维护的羽毛,当恶棍就能随心所欲。

众人七手八脚将老头抬回了庄子。

厨娘和娜娜几人,终于有机会发散自己的爱心。

她们将屋子烧得暖暖的,厨娘为他熬了提神驱寒的浓汤。一碗汤灌下去,过了半小时,老头儿胸口还真有了热气。

大家都争先去看板寸头老头儿,整个庄园里最冷静的,除了刘慈,大概就属老管家詹姆士了。

詹姆士亲自去“盘问”,老头儿年纪虽大,口齿却还清晰。

他和詹姆士交谈时颇有条理,一问他从哪里来吧,得,老人家用迷茫的眼神打量四周,回答了一句“忘了”!

忘了?!

失忆这么狗血的事,不是该发生在她这个主角身上吗?!

刘慈颇为愤慨,不仅因为对方失忆的说法抢了自己的“戏路”,意味着这个来历不明的年迈大爷,在短时间内大概是要光明正大留在山庄了。

她倒是很想将人丢出去,就怕太心黑,下次打雷时走在路上也被劈死。

第一百零六章 老头儿的困惑

当天傍晚,刘慈在食堂看见了醒来的板寸头大爷。

她在打量大爷的同时,板寸头大爷也在打量着她。在他醒来的大半天中,从胖厨娘口中,从女仆娜娜口中,从雇佣工人们口中,已经听过对这位“慈小姐”的赞誉。

山庄中的所有人,将自己知道的所有溢美之词,都堆砌到了刘慈身上。

她年轻,漂亮,强大,神秘,大方……最重要是,她人如其名,真的十分“善良”。

在这个兴建中的庄园,他们对刘慈的信赖,几乎快凌驾于大陆亘古存在的光明神之上。神的荣光不能照应到的阴暗角落,似乎被这个年纪轻轻的少女办到了。

所有人都忘了,他们身处在哪里。

虽然远离城市,这里依旧属于埃姆斯特教区!这是整个大陆最混乱,最偏远的,最贫瘠的教区!除了土生土长的牧民和来埃姆斯特魔法学院求学的魔法学生,只有犯了罪的流民,亡命天涯的佣兵,落魄避难的贵族,和强盗,杀人犯等等需要远离繁华的人,才会来到埃姆斯特!

这位慈小姐属于其中的哪一种呢?

老头儿觉得自己会将问题弄明白。他不过是选择留下来,在看见刘慈的第一眼,就有了新发现,那位庄园雇工们口中善良的小姐,她身上穿着的绿色短袄,是五阶魔兽“碧荆狸”的皮毛呀,瞧瞧这打扮,他们口中善良的千金小姐,能轻易穿得上吗?

老头儿对刘慈的第一印象,并不好。

同理,刘慈对老头儿的第一印象,也十分差。

别以为老得眼皮搭怂了,她就没发现那一闪而过的锐利眼神。老而不浑浊的眼睛,这哪里像一个失忆的老人家?

不管出于什么理由,你可以选择闭嘴不说,也好过满嘴谎话。刘慈十分讨厌别人欺骗她,特别是一眼就能看穿的谎话,简直是在质疑她的智商。

见板寸头白发老头儿一瞬间又恢复成了弱势群体,扮可怜骗钱厨娘和女仆的同情。刘慈冷哼了一声,眼不见心不烦离开了。

她没有当然翻脸,不是她忍功了得,实在是这板寸头白发老头,她看不透。看不透,而不是看出对方是普通人,这完全是两种概念。不能翻脸,又打不过别人,刘慈能做的,就是无视那老头儿。

板寸头老大爷如刘慈所料,在山谷里暂时住了下来。

他看上去年纪得比老管家詹姆士都要大一轮,指望他帮忙什么的,刘慈是想都没想。板寸头得到了和雇工家几岁的小孩子一样的待遇:吃了睡,醒了玩。

这老头儿,没两天时间,就将八岁的小哈维童鞋哄得跟在他屁股后面爷爷长、爷爷短的叫,听得刘慈牙疼,破孩子知道个啥,他亲爷爷估计都没这待遇。

因为他的板寸头白发简直是其个人标志特征,刘慈在心里就叫他“板老头儿”,有这个不知深浅底细的板老头儿在,刘慈已经连续三天晚上没有打坐修炼了,她怀疑咕咕鸟来的那晚,那若有似无的窥视感,和板老头有关。

刘慈是恨不得将板老头早点赶走,板老头却在刘慈的山庄里流连忘返。

山庄里有许多他活了许多年,走遍大陆各个角落,都没见过的东西。首先就是刘慈这个主人,并非是大方那么简单。

天蒙蒙亮时,会有守夜的雇工敲响铜钟,除了刘慈这个主人,山庄所有人都会在钟声中起床。

做饭的妇人们洗了脸,一头钻进厨房里。厨房有两个大铁桶,每天做饭时灶台的余热会将铁通中的水加热,五十户雇工,几乎每家在早上时都能端一盆热水洗脸。

埃姆斯特的冬季严寒无比,每年冬天都有许多流民挨不过低温被冻死老头儿是知道的。在埃姆斯特,没有贵族封号的富商也能购买土地,他们雇佣来干活的工人,和贵族名下的奴隶待遇比起来,不过只有一点差别:工人可以选择在契约期满后自由离开。

想要大冬天洗个热水脸?这种待遇,大概只有大贵族的贴身侍者,以及有面子的管家才有吧,反正不是这些干体力活的雇工能享受的。

洗了脸,做会儿昨天分配好的活,大概八点左右,就到了早餐时间。

雇工们再到食堂里去,老头儿在山庄呆了三天,早餐分明是这样的:

第一天,面包配玉米浓汤,汤搁在铁锅里,随取随喝,只要不浪费,并没有限制。面包是长条面包,除了生病的人,不管是大人小孩儿都必须来食堂用餐。厨娘说,慈小姐说了,吃多少进肚子都行,随手丢弃食物浪费就不行。

第二天,白面“馒头”配甜玉米粥,还有装在小陶碟子里的酱洋葱。老头儿吃过,洋葱圈儿酸酸脆脆的,就着它能多吃大半个馒头。馒头也是用面粉做的,和面包不同,前者用烤,后者隔了水蒸熟的,很松软,和他以前吃过的油腻坚硬的面饼都不同。

第三天,面粉炸的“油条”,黄豆磨成的豆浆,小葱饼。就着滚热的奶白豆浆,咬一口油条,那瞬间的满足感,激起了老头儿消失多年的口腹之欲。他要是雇工,每天就为了这样的早餐,也是舍不得走的。

吃过了早餐,没在食堂干活的妇女们开始洗衣服,而雇工们则在哈维的带领下去窑场上工。冬天地面都被冻成了硬土,这个兴建中的庄园暂时没有耕种的活,雇工们现在烧砖,烧陶,除了在为以后的建设打基础,还包括了隔壁庄园的订单。

那里和山谷相隔十几里,也有人买了块地,主人和刘慈还十分要好。

男女都有活干,像小哈维这样的小不点,就会被刘慈的女仆娜娜集中起来。

有时教他们认识,有时是上算术课。

老头儿不知道刘慈准备干什么,他就没见过哪个大贵族家的奴隶需要认字算术的。雇工们签的是做工契约,又不是刘慈名下的奴隶,她还叫人教他们识字,不怕契约期满了,这些人转投他主吗?要知道当一个有了知识,他能选择的工作,就不仅限于重体力劳动了。

老头儿随即自己就摇头。

这样走遍埃姆斯特都找不到的好条件下,刘慈还给雇工们开工资。

一个月5个银币是最基本的,像哈维那样,有一技之长的,只要能为庄园提供帮助,工资还会翻倍。

以老头儿的眼光来看,他们只要在庄园干上两个月,大概心中再也升不起要离开的想法。

刘慈用另一种方法,和奴隶身份限制人身自由完全不同的方法,将这些人牢牢捆绑在庄园里,捆绑在她身边。

能吃饱,能穿暖,有遮风避雨的居所,有人关心你精神,教你识字,开阔你的视野……这样的条件下,雇工们只需要付出劳动和忠诚。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在山庄呆了三天,老头儿不得不承认,不管以后其他人怎么看待刘慈,在庄园的下人眼中,这个“慈小姐”果然能值得起所有赞誉之词。

他所见到的表面,刘慈简直比他这辈子见过的所有贵族小姐,还要品德善良。

人如其名,她是位善良的小姐。看她举手投足间的风姿,没有人会将她当成平民,那是贵族世间,经过时间沉淀才能熏陶出的气派。

会是落魄贵族吗?

老头儿摇头,刘慈眼中的锋芒,时常会在她眼波流转时一闪而过。

落魄的贵族通常会有抱怨,会有暮气,刘慈是恍若埃姆斯特八点时的朝阳,在一点点往天空攀升,以他苍老的双目看来,终有一日会升到正空,将身上的光芒照耀大陆更广更大的土地上。

落魄的贵族,也不会懂得农事。起码他没见过有人这样种菜,有了这些技术,木系魔法师,某方面的优势就不见了。

不过三、四天,玻璃大棚中洒下的菜种在发芽后,已经开始抽叶子。

温暖的室内,有营养的土,让菠菜长出了水灵灵的嫩绿叶子。再有一周,菠菜和小白菜应该都能采收了。

听说这批蔬菜是“慈小姐”用来解决自己的经济危机的,还有培育在暖棚中的葡萄藤。老头儿了解的越多,对刘慈的存在就越迷惑。

——她是谁?

——她来埃姆斯特干什么?

第一百零七章 采收

板老头整天乐呵呵的,貌似毫无威胁的老人,刘慈从未忽略过初见时对方眼中一闪而逝的精光。他整天在庄子里瞎转悠,雇工们嘴很紧,有些东西他们自己都不知道,又谈何泄露?

所以刘慈也不太顾及她,只是晚上暂时不能修炼,其他事,她该干嘛还是干嘛。

她的体术一直被人误认为“斗气”,在人前也不用再避讳。

练功一途,俗话说“冬练三九,夏练三伏”,那是丝毫都不能懈怠的。

“三九”是从冬至算起第十九天到二十七天,为冬天最冷的天气,“三伏”又分初伏、中伏和末伏,约在七月中旬到八月中旬这段时间,三伏天白天长过黑夜,每天地面吸收的热量比散发的多,近地面的温度也就一天比一天高,所以“三伏”是夏天最热的时候。

埃姆斯特的一月,按照古华夏的节气,就是“三九”天。

舀一杯热水泼向半空,落到地面都成了冰渣子,刘慈却每天都和股工们起的差不多早,他们干活时,她在练习体术。

冰天雪地里,刘慈叫人竖了许多木桩。

高低错落的木桩子也不是乱立的,它们的排列暗合八卦,布桩图形变化多端被统称为“梅花桩”,本来是古武世家才能掌握的,刘家势大,自然到处收集了不少“私货”,梅花桩就是其中之一。

桩势有大势、顺势、拗势、小势、败势等五势,套路五一定形,其势如行云流水,变化多端,却快而不乱,本是为“梅花拳”而特制的,新纪元前古武就逐渐走向没落,地球联邦新纪元后,动辄要练几十年才见成效的古武,又哪里比得上注射了基因进化液后再学习体术格斗来得快?所以在新纪元伊始,动乱的两百多年间,许多古武都彻底走向衰败,梅花拳也彻底失传。

刘家复原的梅花桩,不过是用来锻炼下盘和身形上别有妙用。

见刘慈满头汗珠从高高的木桩上跳下来,娜娜赶紧递上一张热帕子。冰天雪地中,刘慈头上冒着腾腾热气,结果娜娜给的帕子仔细擦了脸,她视线不经意略过一旁。

板老头果然是个厚脸皮。

之前只是对山庄的东西感兴趣,现在她晨练,这老头儿也拉着小哈维几个孩子在一旁守着。得寸进尺,看来真不能让他继续呆下去了……

“小姐,沐浴的热水已经准备好了,赶紧回去吧,穿了湿衣服要生病的。”娜娜叽叽喳喳。活泼的娜娜和沉默的艾美不同,她对刘慈的关心是时常挂在嘴边清晰可闻的,性子虽然少了沉稳,也不失质朴可爱。

刘慈点点头,跟在板老头儿身侧的小哈维眼巴巴望着她,目光在梅花桩上留恋不舍。

她略一愣,随即心下了然,没什么娱乐活动的小孩儿,会被梅花桩感兴趣也不奇怪,或者说,他们感兴趣的是“体术”?

刘慈若有所思,没管围着梅花桩打转的板老头,跟着娜娜回房。

大木桶里准备好了热水,艾美在往里面扔干花瓣。刘慈伸手一捞,是晒干的玫瑰和小雏菊,她心中一动,“埃姆斯特的有钱人,很喜欢用花瓣沐浴?”

“是的小姐,在旅店时听其他客人说,埃姆斯特天气热,又常年吃肉,很多夫人小姐嫌弃汗味浓郁,除了用香料遮盖,沐浴时也会放花瓣,这些干花也是当时在城里采购的。”

娜娜努嘴:“小姐身上才没有难闻的汗味。”

刘慈失笑,她因为体质和饮食缘故,哪怕出了一身大汗,的确也少闻臭味。

“除了种菜,花卉也是很有赚头呀。”

刘慈有点心动,花卉不仅能充当摆设的景致,干花能当香料使,类似玫瑰这样芳香的品种,用来提炼花露也不错,埃姆斯特的夫人们,应该会很喜欢这种东西。香水她是造不出来了,香露她倒能试试,《齐民要术新编》上有几个古方,什么胭脂膏子都赫然在列。

娜娜睁大眼睛,“小姐您还会种花?”

自家小姐太能干,要不是她没空,只怕在留在莱茵城看房子的花匠都会失业的。

刘慈泡在木桶里嗯了一声,只会纸上谈兵,算不算会种?改天记得让人去城里捎带点花种子回来吧,山谷面积大的跑马都行,不缺两块花田,若是精贵的花儿露天不好养活,等经济周转了,多盖几个玻璃大棚就是。

今天大雪初晴,斯图尔骑了马来找刘慈。

他家的大棚也盖得差不了,现在每隔两天就要来跑来山谷一趟,据他说认识了老大,才知道种田也有这么多讲究。斯图尔本身就是个有见识的青年,见刘慈用大棚在冬天种出蔬菜,他马上认识到里面的利益,在获得刘慈允许后,他学“技术”学得挺用心。

见他来了,刘慈就邀他一同去大棚。

推开门进去,斯图尔只感觉到里面气温偏高,却没有想象中的闷湿感。

面对他的疑惑,刘慈指着那些开在墙上的玻璃窗道:“今天才刚换过气,植物和人一样也是要呼吸的,总是不通风,会把它们憋死的。”

斯图尔下意识点头,随即一脸黑线。

植物也要呼吸?他还真是第一次听见这说法,不过老大说是,那就是吧,她说月亮是扁的,那就是扁的呗。呜呼哀哉,小青年正在逐渐进化成脑残粉。

斯图尔抬眼望去,光线透亮的玻璃大棚里,一片葱葱郁郁的绿色,想到一墙之外就是冰天雪地,这些绿色就显得格外珍贵喜人。

从出苗到现在,也有一个月,小白菜已经有长出了大叶,菠菜整整齐齐,芹菜水嫩水嫩……凡是短时间能收获的茎叶菜,刘慈都让人种了,温度和水分都够,在充足的养肥下,蔬菜长势也没叫她失望。

看遍了几个种菜的大棚,斯图尔不住点头:“老大,这些菜都能卖了吧?可惜我没跟着您早种,第一波卖菜是赶不上了。”

刘慈似笑非笑,“你的眼光不能局限在有限的土地上,人要做自己擅长的事。”

见斯图尔注意力集中了,她才接着说道:“以后我庄园里的货物都交给你运作吧,别人怎么抽取佣金,照例就行了。”

斯图尔连忙摆手:“老大您说笑了。”

刘慈正色道:“你可以打个折扣,但不能不收。我们以后合作的时间还长,一开始就要把规矩定下来,这批蔬菜,你先拿去练练手吧。”

斯图尔苦笑:“老大您何必算的如此清楚,照这样说,我岂不是要先还您发布佣兵任务的金币?”

刘慈眨眨眼:“什么佣兵任务?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大家心知肚明是她干的就行了嘛,到处去嚷嚷斯特莱夫侯爵的葡萄园是她烧得,一点都不低调。

斯图尔别噎得无话可说。

刘慈和他商议了一下,将蔬菜上市的事儿完全托付给了斯图尔。

他当天下午就骑马去了埃姆斯特城,晚上也没见人影,第二天下午回来时一脸疲惫。

“老大,组织人采收,先运一批去城里。”

山谷离埃姆斯特城距离不远不近,骑马都要跑半天,只用了一天一夜斯图尔就将准备功夫做好了,耗费精神不是一点点。

小白菜留在地里,可以继续长大,在大棚里几天就能长一圈,刘慈让人拔时,只挑着拔了稍微大株的。菠菜倒是可以全部采收,它长得很快,吃得就是几天的鲜嫩。芹菜和小白菜同样的待遇,另外还采收了一些薄荷叶。

七个玻璃大棚,因为是多层种植,大概有十四、五亩地。除了种在陶盆里的黄瓜、丝瓜等蔬菜还是藤蔓不能采摘,妇女们手脚轻便,到天黑时,已经将第一桩蔬菜采收完毕,全部整齐装在了马车上,用厚布将菜盖着,连夜拉去了埃姆斯特城。

明天早上,这些反季节蔬菜,就会摆上斯图尔安排好的货架,等待买主将它们调走。

刘慈还没和斯图尔商议利益分配,经营是件很耗神耗时的事儿,既然打定主意交给斯图尔,她就会彻底放手。

不管在哪个时空,商业运作的手法都很类似。买低卖高,物以稀为贵,囤货居其,炒作等等,在莱茵城是她就见过各种生活用具铺子,魔法大陆的人除了不重视农业,商业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个高度,在自己不擅长的领域,刘慈从来不会胡乱插嘴。

斯图尔拉着一车车蔬菜走了。

山庄的人对刘慈充满了信心,他们都相信在埃姆斯特一绿难求的新鲜蔬菜会卖上一个好价钱。从建棚,到收获,一共才一个多月时间,刘慈的眼光,似乎为山庄将来的发展开了个好头。

水嫩的菠菜被采收一空,大管家詹姆士组织着人补种。

刘慈又让人将其中一个大棚整理出来,她准备种些花,投入市场试试水。

这个主意斯图尔和詹姆士都很赞同,一老一少,一个擅长商业,一个老成见多都不反对,刘慈对自己的提议多了许多信心。

该种什么呢?

刘慈托着腮沉思,名花倾城,有的花木要经过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精细培育才能见利益,她没那个耐心,像真国色的牡丹,魔法大陆的审美不一定欣赏。想起艾美洒在沐浴桶中的干玫瑰和雏菊,似乎比较保险?

第一百零八章 热潮(一)

刘慈在远离埃姆斯特的山谷,想着该种些什么花时,她庄上出产的冬季蔬菜,已经在埃姆斯特城掀起了一阵热潮。

斯图尔忙的没工夫叫人回来报信,刘慈对城里的情况也不太在意。她知道蔬菜在冬天的埃姆斯特城销量应该不愁,只是没能估计到受欢迎的程度。

不过这在刘慈眼中只是小事。

这天,她曾经居住过的旅店,派人冒着风雪送来了包裹,原来是瑞秋在半路给她写的信。瑞秋在信上说她沿途所见,说了希夷帝国的富强,也说了教廷是如何深入人心。这封信伯莎女祭司就算看了也不会发现异常,深知内情的刘慈却能从平淡的行文中读到那些隐晦的情绪。

瑞秋以她的眼睛为窗口,对于沿途几个教区的描述,无疑是让刘慈知道更多。

她说天气,说美食,说风俗,这次看似无关紧要的信息,帮助刘慈脑中一点点勾勒出整个大陆的状况。她说教廷深入人心,是在告诉刘慈,她们将要面对的敌人有多么强大。

伯莎女祭司估计挺喜欢瑞秋,否则也不会动用教廷的驿道帮她送信,小姑娘正在经营自己的人际关系,刘慈对此很欣慰。

只是隔着重重山水,刘慈没有亲眼看见瑞秋此时的状态,否则定会皱起眉头。

一个胆怯,羞涩的少女,不会仅仅因为刘慈的一番话就完全改变了性格。在前往圣地港的路途中,瑞秋沉稳安静,整个人似一平静无波的深潭。一个人的性格在一夜间不会天翻地覆,只能说瑞秋在隐忍。

她在伪装不害怕,冷漠是她的伪装色,有一天平静的深潭爆发时,谁都料想不到后果。

刘慈将瑞秋来信压在书下,翻看小丫头寄来的包裹,居然是两包茶叶,刘慈自己也要准备种茶的,一时竟有些心意相通的感觉,有个妹妹,是挺不赖的。

自从来到山谷,刘慈两三个月都没进过城,她从埃姆斯特城带来的书籍已经看完,看大雪有停的趋势,她就打算去城里。

娜娜很高兴:“小姐,我们是要去看蔬菜卖得如何吗?”

“那个是斯图尔操心的事,我们去城里逛逛,顺便选购几本新书。”

话是这样说,去了埃姆斯特,自然要去看看斯图尔支起的店铺。刘慈想进城还有一个原因:要把板老头弄走。

放个未知人物在自己庄上好长一段时间,刘慈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板老头若有眼色,就该好好配合她才是,刘慈轻易不和人翻脸,一翻脸就不容易翻过来——

“老人家,您真的记不住自己家在哪里吗?”

板老头儿来到山庄十几天,刘慈还是第一次和他直接对话。

见刘慈终于不再将自己视作空气,板老头眼中得意一闪而过,年轻人的耐性还是差了点,根本不用他具体做什么,“慈小姐”不就忍不住了?

老头儿点点头,很配合刘慈的询问。

“是不是老头子留下来,打搅到你了,小姐?没关系,我马上就可以离开,真是不好意思。”老头儿说的极其谦卑,刘慈却敏锐发现了对方眼中的戏谑……看来还是个厚脸皮的老不休。身边几个人都露出了不忍的表情,刘慈叹气,她要找忠诚的人不假,可她们是不是太善良,太好骗了?

她心思如此,面上却笑得和煦纯良:“您想多了,怎么会打搅呢?只是我想您的家人一定会担心吧,风雪天,他们也不知道上哪里寻找线索,所以想带您去埃姆斯特城,那里人口多,要寻人是不会被漏掉的。”

斯特莱夫侯爵就最爱这戏路,无论什么话从他嘴巴里说出来,都是在为你考虑,叫人无法拒绝他的提议。现在刘慈用同样的方法,果然刚才还很同情板寸头老头被赶出山庄的人们,脸上马上变成了“赞同”。

板老头眼中的得意一僵,干笑两声,刘慈以为他还要冬扯西拉,谁知他竟然同意了。

等坐上铺了厚厚毛毯的马车,刘慈才醒悟过来。板老头在山庄呆了这么久,该明白的新鲜事,他大概也早弄明白了,迟迟没有突破口,选择顺着她口风离开也不奇怪。

老奸巨猾,搞得她白高兴一场。

四轮马车在山道上缓缓前行,积雪淹没车轮,使行车速度比平时更慢。不过正因如此,马车内一点也不晃荡。

铺了厚厚毛毯的车内,还夹了一张小桌子。刘慈亲自设计,将小炭炉和茶具都固定在上面,纵使颠簸,杯中的水也不会倾洒。

小炉中的炭火烧得正旺,使马车内温度十分暖和,板老头脸上的老年斑似乎都因此舒展开来。炉上烧了一壶水,刘慈等水沸了,才提着小壶,以一种行云写意的姿态,飞快将桌上几个小杯子烫了一遍。

壶中烧得是雪水,壶中茶叶是瑞秋寄回来的,刘慈穿越前没喝过的种类。

但她认识品种,半发酵茶,只有古华夏传统的“功夫茶”冲泡方法,才能使这类茶叶的色香味得到真正体现。

功夫茶不仅考功夫,泡茶的工具小而精致,写《茶经》的陆羽,据说造了和茶有关的器具有二十四样,最好的茶壶是紫砂壶,在魔法大陆刘慈没办法寻,她只能凭借记忆画出样子让哈维烧出一套陶制的。

刘家女儿被看中,在教导方面,刘慈和族中姐妹从小就学“君子六艺”,品茶煮茶,只是熏陶性子的基本功。她缺乏耐性,在这方面要弱上许多,嫡姐刘紫苑可以在煮茶时点出栩栩如生的“茶花”,到她时则需要看运气。

在茶壶中放入茶叶,沿着茶壶口内缘冲入沸水,水壶和茶壶的距离较大,水流冲下,不急不缓一气呵成,刘慈的动作像是在写书法,这在功夫茶中被称作“高冲”。

和“高冲”相对应的是“低斟”。

泡好了茶,茶壶则要尽量靠近茶杯,防止热气四散让茶香过早发挥。

第一泡最重要,茶香已经慢慢飘散,第一泡的茶水是用来“洗茶”而非饮用。拂去茶沫子,茶水直接用来清洗茶具。

“茶”自从一千余年前,在魔法大陆莫名其妙兴起,到今天已经有了很多名品,以板老头的年纪,他喝过的茶没有上百种也有好几十。但他从来不知道,泡茶还能这样泡。

至于女仆娜娜,早就被刘慈一系列动作看呆了。

“请。”

刘慈放下茶壶,对板老头笑道。

茶杯小小,只能小啜,她并没有看板老头笑话的意思,自己先示范了喝法。

瑞秋寄回来的茶叶,泡出来的汤色鲜亮,色如琥珀,应当是极品的乌龙茶。陶杯不能很好展现茶色的层次,对刘慈来说是个瑕疵。但看着热烟袅袅而上,萦绕不散,又有清香沁人,朦胧中似有佳人如梦如幻,在邀请你品尝。

板老头照着刘慈的喝法饮尽一杯,也不禁赞了一句“好茶”。

茶是饮品中的君子,以茶会友,有打破人心隔膜之愿。刘慈猜板老头是不知道这点的,不过一起喝了茶,不管对方懂不懂她的暗示,刘慈已经闭上眼假寐,不再搭理坐在车厢对面的板老头。

板老头能看出刘慈不喜他,不过她也没缺他一口吃喝,让人挑不出错来。

他心中有点懊恼,在山谷前雪渠中装晕的伎俩太粗陋了,让刘慈一开始就看出来他别有目的,搞得对方对他防备很深,十多天关系还是那么淡漠,违背了最初的打算呀。

他明明是刘慈这个人感兴趣,最后还是没有摸清她底细。

那天晚上,不同寻常的魔兽气息,围绕在刘慈小楼内外,活跃而欢快的自然魔法元素……这是一个拥有德鲁伊之心,却没有半分源力,无法学习魔法的年轻少女呀,真是的太可惜了。

板老头越想越觉得失落,干错也学刘慈,闭着眼假寐。

车厢内,刘慈和板老头相对无言,娜娜被压抑的气氛吓得直觉不敢叽叽喳喳。

一路静默无声,四轮马车在山路上前行,一直到了下午,才遥遥看见埃姆斯特的城墙。土黄色的高墙上也覆盖了一层白色,马车驶向城里,主街道上的积雪每天都有人清扫,车轮终于变得轻松。

“小姐,我们是不是要先去吃点东西?”

路上耽搁了大半天,午餐吃的是糕点,到了城里,虽然是寒冬,埃姆斯特的热闹也不是偏僻的山谷能比拟的。

刘慈摇摇头,“都来了,先去看看斯图尔的店铺吧。”

依稀记得斯图尔说他在埃姆斯特东面的农贸集市外面盘了店面,车夫本来是雇工充当的,对埃姆斯特城很熟,几乎不费周折就找到了地方。

然而马车还没到农贸集市外,就被堵在了半路上。

宽阔的街道上,大大小小,竟停了不少马车,刘慈所乘坐的车被夹在中间进退维谷。

车夫一面赫然:“小姐,没办法前进呢。”

娜娜也从窗户外伸出头去,看了一会儿,抱怨道:“前面不知道有什么热闹,堵了好多车马,咱们的车过不起啦。”

“那就下去走走。”

娜娜赶紧打开门,刘慈下了马车。

站在街沿上,视线要好许多,远远望去,拥堵的源头似乎是集市门口一家店铺。

带着帽子的斯图尔站在店门前,脸上笑得像是要开出一朵花儿,看上去更人畜无害了。

刘慈一下明了,她庄园里运来的那些蔬菜,引发了热潮?

娜娜也看见了斯图尔,和激动快走两步,又回来搀扶刘慈。刘慈学不来贵族千金弱柳扶风的做派,示意自己走。

主仆两人交谈几句,刘慈才想起留在车里的板老头。

回头看时,车流依旧,她乘坐的四轮马车依旧动弹不得,而那个古怪老头已经如突然出现般,已然又消失不见,留下敞开的马车门,在寒风中轻轻摆动。

第一百零九章 热潮(二)

正如刘慈所看见的,水灵灵的新鲜蔬菜,在斯图尔的运作下,在埃姆斯特真的掀起了一股抵挡不住的热潮!

本质上来说,它再少见,也是满足人口腹之欲的蔬菜,又能稀罕到哪里去呢?

埃姆斯特独特的地理环境,人文背景,也成就了刘慈的反季节蔬菜。

别说在寒冷的冬季,就是物产最丰富的春夏,埃姆斯特的市集上也罕见绿叶蔬菜。供人和牲畜饮用的水有时还缺乏呢,哪有人会去种菜?洋葱和土豆是常年的配菜,主食是肉类和面包,埃姆斯特山区连种植小麦的地方都少,居民们消耗的面粉还要靠毗邻的尤尔伯里教区运送。

绵延的黄土路上牛马不绝,常年来往于两个教区的商人们,将埃姆斯特的顶级牧畜产品运往马刺帝国各地,再将埃姆斯特教区缺乏的生活物资运送进来。

面粉和茶叶、香料是埃姆斯特所缺少的必须品,也是最保值的商品,快马运来蔬菜?别逗了,能享受如此奢侈待遇的大贵族,发了疯才会住在埃姆斯特。

埃姆斯特山区在春夏时才会看见“绿色”,冰天雪地时节,摆在货架水灵灵,嫩绿新鲜的蔬菜,很能刺激人的眼球。斯图尔在农贸集市门口租了一个店面,埃姆斯特的生活用品大部分是靠外地运来,所以有钱人家的下人们来农贸集市采购是惯例。只要来集市,就绕不开斯图尔的小店。

发现蔬菜时的惊讶,到决心采购,并不需要多长时间。

第一个看见斯图尔蔬菜小店的管家很激动,他是一个大牧场主家的下人,坐着大马车来农贸市场订购物资,在店里转了一圈后,很豪气要将一半的蔬菜买下。

笑眯眯看上去很好说话的斯图尔却坚定摇头:“每种蔬菜,限购五斤。”

额,限购?第一次听见这种说法啊,还有不让人买东西的?管家有些怒了,端出牧场主的名号想要强买。斯图尔也不生气,还是微笑着告诉他,一次强买可以,以后这家店再也不会售卖冬季蔬菜了,把他主人的胃口养大了,当没有二次买卖时,主人一生气,吃亏的还不是管家自己?

相反,这次每种菜只能购买五斤,量上而精,就越发珍贵,不就显得管家有本事吗?

斯图尔心平气和和管家“谈心”,该管家恍然大悟,最后喜滋滋每样蔬菜买了五斤走了,还大赞斯图尔是值得相交的好朋友。

本来反季节蔬菜就够吸引眼球了,斯图尔还搞了个“限购”。

有钱人不仅嘴巴精贵,面子也精贵嘛,限购的蔬菜他家买了,自己家却没有?不行不行,绝对不行,排队也要买回来!

埃姆斯特有多少有钱人?从前没人统计过,不过有心人一直守在斯图尔的小店外,从早晨到傍晚,默默心算,大概就能统计个七八分准确。

刘慈乘坐的四轮马车还陷在原地,队伍以蜗牛速度慢慢前移。板老头在刘慈准备赶他前,很自觉消失了,再看着人气爆棚的销售现场,刘慈觉得心情是十多天来,前所未有的爽快。

她和娜娜沿着街沿往蔬菜店走去,听到的都是类似对话:

“咦,看着你有点眼熟,刚才是不是排在我前面那个?怎么,还想买第二次……”

“嘘,声音小点,主人下了命令,兄弟我也是没办法,有机会一定请你喝酒。”

“嗤,你别费神了,那店铺主人记忆很好的,大哥你还是回去换辆马车,换个人来吧!”

“……”

“我家主人是XX子爵,这些商人太大胆了,居然让我们等了这么久,下次在宴请城主大人时,一定要狠狠告他们一状,增加税收,让他们得到惩罚!”

“对对对,我家主人是XX男爵,联合起来还压不住一个小商人吗?!”

“哼,子爵、男爵算什么,我家主人是伯爵大人!”“切,有什么得意的,封地在埃姆斯特的子爵、男爵就够倒霉了,伯爵大人家还没钱搬走?”

“你懂什么……”

“呸!”

几个管家眼见着有骂架升级到真人PK趋势,排在他们后面一辆很低调的马车乘客终于怒了。

“XX子爵,某某男爵,还有伯爵大人?很好,你们再吵下去,让城主大人家不能准时吃上晚餐……你们懂得。”

众管家:“……”

对话让人忍不住想爆笑,娜娜一直憋得辛苦,心中又得意洋洋,只觉得她家小姐很了不起,随随便便种出点菜来,贵族们都要争先购买。

刘慈心情大好,他们越激动,她的收入就越多,傻子才和金币过不起呢。

被销售额刺激到的斯图尔·加兰此刻就笑得像个二傻子,直到刘慈走到店铺门口,斯图尔端着笑到僵硬的脸,才发现刘慈的存在。

“老大?您怎么来了。”

拍拍自己僵硬的笑肌,斯图尔赶紧迎上去。

小青年被笑面虎侯爵一把烧掉几年来的大半基业,心中岂止是肉痛?不过今天反季节蔬菜掀起的狂潮,让他觉得跟着刘慈,再次变成大商人原来真的很容易。他能赚的仅仅是刨去利润后的佣金,金币是一方面,斯图尔更看中“名声”。

有了名声,才会有更多的商机,使合作伙伴相信他有实力,才能赢来更多便利,更好的发展。

刘慈冲他比了个手势,示意他低调点。

“来城里买几本书,顺便来看看你生意好不好做。”

斯图尔了然,压下激动低声道:“何止是好做,我从来就没遇见过如此供不应求的货物。”

商人卖东西是求着顾客,顾客不说是光明神,至少也要将他们当成是祭司供着嘛,不然斯图尔也练不出一身对谁都能笑语真诚的本事,今天情况完全反着来,蔬菜卖得贵,别人还得笑着让他多卖两斤,世界就是如此扯淡,斯图尔想,老大说的那句“人性本贱”真是对极了。

斯图尔还想多说点什么,刘慈摆手让他打住。

既然将事情托付给斯图尔,她就不会多过问,如何经营是斯图尔的事,刘慈今天会来,也只是顺道为之。

“看这样子,蔬菜的数量大概连明天都撑不到,到第二批蔬菜出来,还有一段时间,你店铺的名声打出去了,中间空着的日子可不要浪费呢。”

斯图尔点头,他也在考虑这个问题,并且有了几个主意。

想和刘慈商量下吧,她对经商方面就如她自己所说,真没啥心思。斯图尔无奈,这天色刘慈是不可能连夜赶回山谷的,他请刘慈去楼上坐坐,一边让人去定旅店了。

刘慈坐在店铺二楼,天色渐渐昏黄,楼下排队的马车们渐渐散去,大富之家抢购的浪潮过了,中产阶级也要跟风来尝尝鲜。如刘慈所料,天色还未全黑,斯图尔就被迫关了店门。

大白菜的亩产,在管理科学和肥力足够,又没有病虫害情况下,能达到万斤。但刘慈卖得是小菜,一亩地采收的小白菜不过几百斤,七七八八加起来,七个大棚几种蔬菜只运了不到四千斤蔬菜来,以埃姆斯特城的人口数量来算,这是个很容易被市场消化的数字,哪怕斯图尔给蔬菜的定价,高的能让大部分小有资产的平民怯步。

刘慈见窗外又飘起了小雪,在店门口站了一天的斯图尔也是手僵僵硬嘴唇发青,就让人准备了铜锅。

马车中就有小炭炉,搬到二楼来,指点这边的厨子炒了锅底,不一会儿满楼都是呛人的香。天寒地冻,斯图尔这边有锅从早上就熬着的羊肉汤,充当了锅底。

小炭炉里木炭红彤彤,铜锅里的汤底也是红彤彤。

切得很饱的肉片,新鲜的小白菜,热水泡开的香菇,埃姆斯特山区从冰湖下捕捞售卖的淡水鱼,再没有什么比大冷天里吃火锅更暖心暖声的痛快事。

吃火锅当然不能配红酒,无疑是焚琴煮鹤,大煞风景的做法。

他们今晚喝的是啤酒,埃姆斯特城平民都能消费起的低廉饮品,刘慈却并不介意。其实配白酒也不错,在她莲池空间中还存有部分玉米酒,现在不方便拿出来罢了。

刘慈和斯图尔两人吃的是小铜锅,忙碌了一天的雇工们,加上娜娜和车夫,也能吃上火锅,菜式不如刘慈两人精致,对他们来说却是很新鲜的口味。

这顿饭大家都吃的很开心,一直到夜深了,刘慈才和娜娜离开斯图尔的店铺,前往定好的旅店。

冬季寒冷,埃姆斯特城的大街上所有店铺早就关门了,只有不是列队巡逻走过的士兵,刘慈的车都受到过盘问。

眼见着快到旅店,还被人拦下来,喝的微醺的刘慈当然不乐意。

她推马车窗户,却见天空一轮满月,照得落满白雪的埃姆斯特街道又冷又亮。

有几个骑士从埃姆斯特城门方向纵马而来,已经转过了街角。

刘慈看了两眼,扭头说道:“不是说埃姆斯特城内,不许任何人纵马奔驰吗?你们拦住无害的城民不放,却要对践踏城市规矩的人视而不见……”

月光使她一张小脸莹白如玉,声音又似有人手握着颗粒分明的珍珠一一丢到银盘中,巡逻的士兵愣了愣,才低下头退下。

见他们果真掉头去拦截飞马,刘慈低下头,扶着娜娜的手快步走近旅店中。

她心情很好的时候,总有人来破坏呢。不过灯光昏暗,不是谁都有她的视力,对方应该没看见她。

刘慈余光瞧见马上的人被拦下,不知和巡逻士兵如何交涉的,竟又明晃晃翻身上马,再次疾驰过街道。

她嘴角闪过一抹讽刺的笑,规矩什么的,果然谁掌握了权势,谁就能制定规矩呀。

第一百一十章 异端少女

刘慈在几名骑士中发现了一个老熟人。

用老熟人来形容,多少有些不对劲,准确来说,是她干妹妹的前任未婚夫,侯爵继承人,莱茵城城主公子:克莱德·斯特莱夫。

刘慈记得他还有一个身份,斯尔蒙教区光明骑士团成员。

大教区的光明骑士,没有公务,一般是不能离开所在教区的。那克劳德来埃姆斯特教区,又是为了什么?刘慈不禁想起两个多月前解决的噬魂怪事件,那位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的优秀毕业生,表里不一的爱德华·雷恩先生,现在就在斯尔蒙教区担任教廷大主教。

会和那位主教有关?自从修真后,刘慈很信任自己的直觉,在摩洛克山脉历练的三年,靠着直觉她躲过了无数次生死危机。

将心比心,如果她现在是位高权重的爱德华先生,曾经有段黑历史可能被人知道,她也会着急的。纯白圣洁的教廷,怎么能沾染半点乌黑呢,爱德华先生在地下洞穴中实验大陆人人唾弃的邪恶暗黑魔法……詹妮将地下洞穴淹毁的计策是对的。

不过说起来,瑞秋和她前任未婚夫克劳德在刘慈看果真是无缘分,在莱茵城和埃姆斯特城已经错过两次。

等等,只身前往圣地港教区的瑞秋以后也是要进入教廷的,那和克劳德也算是同一组织了?

这认知让刘慈不太愉快,想起那个莫名其妙出现在山谷又消失的板寸头老头儿,和跑来埃姆斯特的克劳德·斯特莱夫,反季节蔬菜带来喜悦消失殚尽,晚上刘慈罕见失眠了。

刘慈没什么故人重逢的打算,她和斯特莱夫侯爵,不管是谁先挑衅,她因为瑞秋和那次刺杀就不可能和斯特莱夫侯爵化干戈为,后者在被她烧了葡萄园后,估计同样恨她欲死。

逛街的兴趣没了,早起后刘慈直接让车夫驾车去了埃姆斯特城最大一家贩书局。

靠人力眷写的书籍,在任何时空都不会售价便宜。在没有印刷术的魔法大陆,识字仅限于贵族或者立志要为贵族服务的人,类似管家詹姆士和女仆娜娜,他们已经是平民中的“精英”。书店的顾客们都是一个圈子的,所以它不用开在繁华热闹的大街,一个巷子里的小楼,反而更让有身份的顾客们喜欢。

四轮马车停在巷口,娜娜拿着钱袋跟在刘慈身后。

可能时间尚早,书店里十分安静,加上刘慈主仆也才三个人。

店员都还打着哈欠,有个站在书架前的少女,却比刘慈主仆来的更早。看上去有十六、七岁,大概一米七高,比刘慈稍矮,看她穿衣服的料子不像没有钱,栗色长发却只胡乱扎个马尾,在打扮方面丝毫不用心。

刘慈目光略停留久一点,少女感觉到有人注目,就抬起头来。

她有一双湖水绿的眼眸,五官并不出挑,就是俗称的“中上小清新”,因为对方穿的是裤装,刘慈还注意到了她极其堪比模特的修长美腿和……估计只有A罩杯的胸。要是在地球联邦,她这样的身材一定能被一部分时尚界人士追捧,在魔法大陆嘛,说实话刘慈就能见过如此扁平的妹纸。

过久打量别人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对方却没有生气。

她抬头看着刘慈,手中还捧着书,然后在刘慈的注视下走神了……刘慈极度无语,扭头去挑选书架上的书籍了。

书店里有基础的魔法书籍,不过没有老师教导,体内有魔源力的孩子胡乱练习下只会浪费自己的天资,所以魔法学院即使学费昂贵,永远都不必担心生源。会在书店里购买魔法类书籍的,都是阅读亮广泛,有闲钱也有闲时的魔法学生,或者奢望靠自学成才的平民子弟。

还有斗气功法的书籍,不是大路货便是残缺不全的版本。

人们喜欢来逛书店当然不仅为了以上两点,学者是普通人中身份颇高的存在,要成为一个学者,数理知识没有谁能生而知之,一代代前人的智慧积累,变成了留在书籍中的知识。

书店的进货渠道除了书商,还有来自没落贵族的典藏,就算是眼光甚高的人,有时也能在满屋子的书籍中淘到让人惊艳的孤本。

刘慈感兴趣的是大陆的风土人情,可惜有关此类的书籍在实力为尊的魔法大陆,极其不被重视。要想在吟游诗人华而不实的文笔和一堆废话中找到有用书籍,很考验刘慈的眼力和运气。

询问店员后,那个哈欠连天的小伙子忽然来了精神:

“小姐您真是幸运,前两天来了一套大部头,完全满足您的要求。”

店员说的是书店从别人手中收购的一套《埃姆斯特的祈祷》,名字极废,内容却类似刘慈所了解的编年史,讲得是埃姆斯特教区一千至两百年前的变迁历史……作者是位曾在埃姆斯特教区任职的光明祭司,一本编年史,不单内容遮遮掩掩,搞得书名也不伦不类。

这套书的售价,比山谷中五十个雇工全年要领的工资都贵。

380个金币,要不是反季节蔬菜火爆,刘慈一听这价钱就要皱眉。金币赚来,就是为了花费,刘慈不是守财奴,对她感兴趣的东西,三百多金币还不能吓退她。

店员听说刘慈欲购买,兴冲冲将一套书从书架上搬下来。

全套十二本,店员只找到十一本,仔细一看,原来其中一本书在那模特身材的少女手中。

店员讪讪上前询问,长腿少女抬头,面色古怪盯着刘慈:“你要买这套书?”

刘慈点头。

少女脸上出现了很复杂的表情,嫌弃有之,不屑有之,看上去很是苦恼。

“还是别买了,内容都是胡说瞎编呢!”

她的语气十分真诚,对书内容很鄙视,让正想将书卖出去的店员当场脸黑。

模特少女穿戴简单,既不是魔法师,也没有满身珠宝承托,对她一早就在书店中蹭书看的行为店员早就不满,现在还要阻挡店里生意,店员都快被气死了。

萍水相逢,对方却言语直率,刘慈拦住想找麻烦的店员,走进了问少女,“哪里瞎编了?你不指出来,书的作者虽然死了,买书的书店也要找你算账的。”

少女摊开手中的书籍,指着其中一段说道:“他说埃姆斯特以西,大陆最高山外的茫茫大海会让人迷失,那里是光明神无法指明方向的蓝色深渊……满嘴胡说,一千多年前,就有人从海边埃姆斯特以西的海边出发,在经过两年的航行后,又返回了原地。三大帝国、摩洛克山脉虽然宽广,也不能算是唯一的大陆……我们脚下所占的土地,呈现圆球形态,所以航海的大船,能绕了一圈又返回原地……”

冬季清晨,埃姆斯特的阳光明晃晃,照在人身上却没什么温度。少女以清悦的声音自信满满叙说,在冷白的晨光中显得越发单薄。

听到少女满嘴胡言,质疑着教廷祭司的著作,店员满脸惊骇。

大逆不道的言论,使几个想要正待踏入学院的学生也愣了,那迈出一半的脚不知该收回来好,还是继续走进店。

刘慈则是惊喜莫名,她听见了什么?

在这个魔法和斗气的大陆,眼前的模特身材高挑单薄的少女却直言,星球是圆的……华夏古代人一直坚称“天圆地方”,而在新纪元前,有科学家曾提出地球是球状,在另一个半球上也有人类居住,就被活活烧死。

刘慈从未怀疑过魔法大陆是颗圆形星球。

宇宙中的尘埃收缩聚集形成星球,呈不规则团状,假设要维持其他形状,尘埃、星云必然受力不均,实际上受力是向中心聚集的,所以成型的星球不可能是饼状、方形乃至三角形的。

由于自转等现象,不规则的团状尘埃会逐渐变成较规则的球状星球。

刘慈知道,那是因为她来自大宇宙时代的地球联邦,那眼前的少女,又是如何能肯定呢?

靠航海旅行?还是在一千多年前么。

这种异端言论,她也敢在公众场合说出来,比自己这个隐藏极深的“异端”还要脱线。

店员气的面色铁青,指着少女激动道:“你说我们站在一个圆球上?笑话,那我们怎么没有掉到天空去?”

少女还想说什么,大概也意识到地点不对,终是“哼”了一声后闭嘴不言。

刘慈在心中默默补了句:因为星球的引力啊。

少女的书籍扬了扬手中的《埃姆斯特的祈祷》,“反正我要说的说了,信不信由你啦,你买吧。”虽然鄙夷书的内容,少女对书籍本身却很爱护,将书亲手交给刘慈,少女在店员还没回神前,快步走出了书店。

刘慈跟出去,“喂,你叫什么名字?在哪里能找到你?”

少女回头,湖水绿的眼眸在阳光下显得慧黠灵动。

“克丽丝町……你找不到我,我愿意出现的时候,就会出现。”

少女言辞古怪,冲刘慈挥了挥手,就消失在了巷口。刘慈还没追上去,巷口又走来两个穿着法师袍的男女学生。

害羞的乔治·赫拉,在魔法学院地底洞穴有过一面之缘,平底锅不离手的天然呆,唯依。

天南地北不搭线的两个人,怎么走到一起了?

看见刘慈,乔治很开心,唯依反应要慢半拍,也很开心——刘慈猜她开心,是因为想起了兔子肉的美味。

“慈小姐,您怎么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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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小雏龙”的角色,神秘的智慧少女“克丽丝町·特恩”出场了~大家挥动小手绢欢迎吧~

第一百一十一章 一张请假条

“慈小姐,您怎么在这里?”

乔治一脸惊喜,刘慈其实也想问这个问题。腼腆少年怎么和天然呆炼金少女搅合到了一起。

“你们怎么在这里?”

乔治涩然一笑,“学院每个月都给我们放一天假可以在附近转转,我对埃姆斯特城不熟悉,恰巧遇到了唯依学姐,就一起上街了。”

刘慈深觉得乔治悲催,瑞秋是他学姐,只有十四的唯依也是他学姐,天资不出众的悲剧就在此,注定是个万年学弟命。

唯依为什么愿意搭理乔治,其实还和刘慈有关。

唯依还记得和刘慈在噬魂怪所虚拟的“埃姆斯特”中相遇,她对刘慈的兴趣,除了那顿美味的兔肉,其实最主要还在刘慈用“安神符”治好了几个学生的失魂症状。法师的精神力是种很玄妙的存在,魔法药剂能增加体内魔力,能治疗身体的损伤,唯独缺少针对精神力的特效药。

“安神符”的效果,对于立志要成为炼金师的唯依来说,太有诱惑力。

涉及自己痴迷的炼金制药一途,天然呆也会开窍。在噬魂怪时间后,等唯依被获准出学院大门时,刘慈早就购买了山谷搬离了埃姆斯特城,唯依找不到她,想起那天出地穴时,有两个学生向刘慈跑来,看上去关系很亲近。

天才少女瑞秋在高年级比较有名,唯依想从瑞秋入手,瑞秋却跟着光明女祭司伯莎去了圣地港。天然呆又找到乔治,学姐主动垂询,一个天然呆,一个羞涩少年,很快就交上了朋友。果然,这才和乔治出来两次,就遇见了刘慈。

唯依很关心,书店的雇员却不太乐意。

当着几位顾客的面,任由一个异端少女在店里宣传荒谬言论,在门外站着的几个学生目瞪口呆,是离开呢,还是当做刚才一切没听到过,若无其事走进去?!

店员苦着脸追出来:

“小姐,这套《埃姆斯特的祈祷》,您看……”

刘慈指了指站在原地的娜娜,“包起来,找她结账去。”

店员大喜,几个学生也松了口气。既然有人依旧愿意购买《埃姆斯特的祈祷》,刚才的言论就风过无痕,当没听见吧。

大家带着得体的微笑,一起走进了书店。

娜娜付了帐,店员让人将一套十二本的《埃姆斯特的祈祷》搬上刘慈的马车。刘慈才得空对乔治说道:“你姐姐有事在身,最近都没空去看你的,怎么样,要不要跟我回庄园看看?我记得你还没去过吧,认认路也不错。”

乔治眼神一黯,“只有一天假期,时间太紧了。”

唯依在一旁怂恿:“学弟你要是愿意邀请我去做客,假期嘛,延迟几天也不是没有办法。”

刘慈和乔治一起看向唯依,少女紫眸紫发,在雪地里盈盈而立,信心满满挺着小胸脯,向乔治做着保证。

当然,她眼睛在偷偷瞄刘慈。

庄园是刘慈的,乔治邀请,也要获得主人的同意,天然呆明显很能分清主次。

刘慈想起唯依曾用平底锅敲了光明女祭司的闷棍,也算帮了她忙,再说姐姐莉迪亚在为刘慈卖命,她总不能当着同学不给弟弟乔治的面子。

粗浅的御人之术刘阿慈还是懂的,面对乔治的期望的眼神,刘慈很爽快点头。

“欢迎你去庄园做客,美丽的唯依姑娘。”

唯依欢呼一声,在书店借了纸笔写了个字条,找人送去埃姆斯特魔法学院,拍拍手对刘慈说道:“现在我们就出发吧。”

刘慈望着她,笑得挺意味深长。

递字条就能轻易帮人请假,炼金少女的身份好像也挺不简单嘛。不过刘慈没有当场说什么,十分有风度邀请两人上马车。

马车上有备好的木炭,有小炉,有庄园里带出来的糕点。

刘慈看乔治瘦巴巴风一吹就倒的体格,打发娜娜又去买了肉馍。白面烤的饼,卖饼的小贩用刀一切,再夹几块放了香料炖煮的牛肉进去,和刘慈从前吃过的西安肉夹馍异曲同工之妙,若是再配一碗羊肉汤,味道就更接近了。

车轮在结了冰的街面上小心驶过,渐渐就往城外去。

唯依好奇地打量车里的一切,她再傻也知道如此享受的刘慈不会是个女佣兵。乔治见她到处张望,小声对刘慈说道:

“慈小姐,今早我和唯依学姐出校门时,遇见几个骑士上山,其中就有莱茵城的克劳德公子,不知道他怎么来了埃姆斯特。”

克劳德参加过香槟大道十八号寓所的晚宴,当时刘慈主动找他搭话,乔治将克劳德的样子记得很清楚,狭路相逢,一眼就认了出来。相反克劳德公子却不认识乔治,脸上毫无异样。

“嗯,我知道了。”

刘慈嘴角又有了若有似无的笑意,和她猜得没差,克劳德是为了噬魂怪事件而来,一到埃姆斯特城,就直奔魔法学院而去。

一路上,唯依翻来覆去问刘慈炼金的事,糊弄个天然呆不难,不一会儿唯依的注意力就转到了乔治身上。

听说这个不太出众的学弟,是在摩洛克山脉里和魔兽正面对决过的,唯依很兴奋。

“我早就想跟着冒险队进山,我家人都说危险,学弟不也是平安出来了吗?春天时我就拿你的例子告诉他们,特别是我那个老顽固的爷爷!”

乔治好脾气笑笑,刘慈则一脸黑线。

默不作声的娜娜小嘴微张望着唯依,远近亲疏有别,在她心目中刘慈是长得最好看的,唯依则是真正以绝美的外貌打击得娜娜不太愿意说话。但是唯依一张嘴,就暴露了绝色少女脑袋瓜子不太灵活的真相,让娜娜都很无语。

瞧瞧她是如何说的,这不是摆明了说乔治没她厉害都能进山,她还要拿乔治做例子说服家人,当着乔治的面,这话真心太没情商水平。

马车微微摇晃,阳光照在白雪上发射强烈,透过玻璃窗户,马车里光线明亮。

唯依去缠着乔治讲摩洛克山脉的事,刘慈趁机抽中了《埃姆斯特的祈祷》第一卷,翻开了书页。

在马车前往山谷庄园的同一时间,克劳德·斯特莱夫率领一队光明骑士,手持斯尔蒙教区签发,又加盖了埃姆斯特教区印章的公文,正在埃姆斯特魔法学院调查三个月前发生的噬魂怪作乱事件。

光明骑士不比祭司,还是外教区的,要不是看在爱德华大主教的面子上,魔法学院根本不会理他。克劳德手持斯尔蒙教区的公文,学院这边只派出了二年级的老师伊兹·凯西陪同。

“事情的过程大概就是这样,后来人工湖下陷,地下洞穴所有证据都毁坏,学院也就没有深究下去。”

凯西老师领克劳德在被填掉的人工湖转了一圈,将当时的情况讲明。

不是学院不愿意配合斯尔蒙教区的调查,实则事发地点已经毁坏,学生们对暗黑生物心里也发憷,湖水下陷,学院干脆命人填掉了图书馆六号楼前的人工湖。

凯西老师手里收着的人物画像后来也被学院拿去,这件事不管和爱德华主教有什么关系,凯西老师都不愿意再搀和其中,魔法学院也是同样的意见。

克劳德点头,官方说法问不出什么,线索就要靠他们小队私下去找。可惜当时解决噬魂怪的那位女祭司已经调任,不然询问她才是最恰当的。

凯西老师将自己能说的话说了,见斯尔蒙教区的光明骑士队长还不太满意,不免又加了句:“如果斯尔蒙教区还想继续查,只能找当时接任务的佣兵了,或许你可以去城里的莫伊酒馆问问贝蒂夫人。”

默默补充一句,贝蒂夫人能告诉你线索才是见鬼了。凯西老师见克劳德走了,发现自己和精明的贝蒂夫人打过两次交道,也学会推诿,凯西老师抿了抿唇,纠结这现象到底算好算坏。

克劳德领着手下走了。

一张请假条被人送到了学院。

助教交到了凯西老师手中,他盯着请假条上的落款很忧愁。

没办法,他又将请假条交给严谨古板的哈勃主任,主任一看觉得自己太阳穴突突突跳的厉害。字迹潦草的字条,又被转交给利尔曼副院长,副院长哭笑不得,亲自将请假条送到了总院长办公室。

从外地归来不久,精神抖擞,带着礼帽的总院长埋头处理着堆积如山的公务。

利尔曼副院长敲门进去,打了哈哈假笑,嘴里说着今天天气真好呀之类的客套话,将这张由唯依信手写下,却经过魔法学院老师和领导们重重批阅的请假条放在桌上,就像被狗追一般跑了。

总院长看清请假条上的内容,眉头紧皱,最终狠狠拍了桌子。

“胡闹!”

那么,这到底是张如何了得的请假条呢?

其实内容十分普通,就是落款显得二愣且霸气。

“我带着二年级的乔治·赫拉出门了,不知道几天回来,你们不要向院长打小报告,也不准找我!”

落款:简笔绘制的一口平底锅。

第一百一十二章 寻旗

埃姆斯特城里风云暗涌,刘慈一无所知,带着乔治和唯依回山谷“度假”。

冰天雪地的山谷,实在没啥好精致。

叫痴迷炼金的唯依去看覆盖了白雪的大山,她会觉得和走在埃姆斯特城的街上没啥差别。至于野趣?别逗了,这里又不是刺激的摩洛克山脉,光秃秃的三座大山,连刘慈身为主人都无法偏爱它们。

索性刘慈的庄子上还有许多唯依没吃过的“美食”。

胖厨娘现在的厨艺绝对能在挑剔的地球联邦开个小饭馆,精细的佳肴刘慈还没教会她,有些菜刘慈自己都只是吃过没实践经验,不好胡乱传授。但厨娘做点家常菜,在调料齐全情况下,味道也挺正宗。

第一次来山庄的人,不管是死皮赖脸的板老头儿,还是刘慈邀请的唯依,光守着轮流翻新的食物花样,头几天就不会觉得无聊,何况山庄里还有许多新鲜事。

比如刘慈的梅花桩。

比如那十几个明晃晃摆在那里的玻璃大棚,完全没有魔法师的手段,却取得了同样的效果。魔法学院有木元素法师,乔治和唯依不能理解反季节蔬菜在埃姆斯特城带起的热潮,但两人年龄都不大,对一切新鲜事物都会感觉到好奇。

比如刘慈在回来后,让人平整出一块空地,又在大山一面凿了许多铁定,弄了长长的绳索一直接到山顶。

“雇工家里八岁以上,十二岁以下的孩子,不分男女,明天早钟响了第一遍后,都到我楼下来集合。”

吃晚饭时刘慈对着老管家詹姆士吩咐,也没避着唯依。

乔治和唯依猜想刘慈又有新动作,可她不说,两人只能百爪挠心憋着。

詹姆士将消息带给雇工们,妇女们心疼孩子心中都很忐忑,不知道刘慈要做什么。雇工们倒是很信任“慈小姐”,男人粗枝大叶没有妇女细腻的心思,穷人家的孩子哪个不是摔摔打打长大,想那么多干啥,反正慈小姐又不会害他们。

第二天一早,起床钟响过,唯依和乔治就跑来刘慈住的小楼下蹲守。

不一会儿,二十三个年龄段在八岁和十二岁之间的雇工子女就陆陆续续来了。男娃比女娃总数多了三个,因为刘慈平时对他们挺和颜悦色,孩子们并不都惧怕这位慈小姐。

不过家里大人耳提面命,见刘慈穿戴好了下楼,吵吵闹闹的23个孩子还是马上嘘声。

刘慈巡视一圈,和刚来时相比,三个月过去了,庄园的一直没在伙食上克扣过任何一个人,这些孩子面色红润,穿着厚厚棉衣,在冰天雪地中并没有缩头缩脑的表现。

她还算满意,要知道刚来时,好几个小不点面黄肌瘦活脱脱一副难民样。

“男孩儿排一列,女孩儿排一列,由高到矮的顺序,开始吧。”

二十三个孩子一哄分成两堆,照刘慈的吩咐排好队,女娃要比男娃先发育,粗粗看去,排在左边的女孩儿队伍普遍都比右边的男孩儿高一个头。

哈维的儿子今年八岁,满足刘慈要求的年龄,排在男孩儿队列靠后的地方,拼命往前张望,刘慈只当没看见,招呼着一群孩子跟在她后面。

雇工的妻子们不放心,遮遮掩掩在远处偷看,雇工们按着每人分配的任务,该干啥就干啥,没将孩子们的去向放在心上。

只有唯依,仗着自己是客人,光明正大跟在队伍后面,还拉上了乔治。

刘慈也不撵人,不理会两个小尾巴,带着一群孩子来到系了绳子的山壁。

刘慈没事时,就爱骑着癞子马绕着山谷内外瞎逛,早将附近地形弄熟了。这面山壁是她刻意挑出来的,直通山顶,却又道路曲折,斜坡陡峭。

“你们今天的任务,就是套着绳子爬上山,山上插了二十三面小旗,每人取一面小旗到手中就能下山回家了。”

上山?!

唯依咽了咽口水,魔法师是众所周知的弱体质,叫她和乔治徒手爬上高山,又是积雪的冬季显然都十分困难,更别说一群孩子了。

他们能办到吗?唯依很好奇,这时候她倒忘了,今年十四岁的她,在刘慈眼中,其实也等同于“孩子”。

从小跟着父母吃百家饭,四处流浪,这些孩子们不是能上魔法学院的唯依。

炼金少女的质疑,永远不会发生在他们身上,就算八岁的小哈维,也早早懂得了什么叫“服从”。

在刘慈的指点下,孩子们把护身的绳索往身上套,就开始闷头往山上爬。

小哈维最倒霉,刚爬没两米就滑了一跤,要不是有绳索系着,他就要摔在岩石上了。

唯依看呆了,紫罗兰一样美的眼眸望向刘慈,“他们还没吃早餐,空腹爬山,一天都不一定能回来吧?”

乔治面红耳赤,拉了拉唯依的衣袖。

刘慈果然冷了脸:“唯依,乔治邀请你来庄园做客,我没有怠慢过你吧?作为客人,对主人家的事务质疑,就是你的礼貌吗?”

刘慈说完,径自走了。

唯依站在原地愣了,刘慈对她态度一直不错,的确是她因此而忘了分寸。

“乔治学弟,怎么办,我好像又说错话了。”唯依很苦恼,绝美的小脸蒙着一层忧愁,“可我坚持自己的说法,刘慈小姐不该这样对待一群孩子!”

能和学姐交好,乔治本来很激动,加上他年龄又比唯依大,两人相处多是他处处相认。

涉及刘慈,乔治不愿意再含糊评论,很直观向唯依表明的态度:“学姐,我们离校也几天了,该回去了。”

慈小姐生气了,唯依学姐就不能再留下。

乔治知道刘慈答应唯依来庄园是给他面子,但他不能糟蹋这份脸面。

年轻的二星魔法师在维护刘慈方面,出奇勇敢,也出奇执拗。山谷里一片白茫茫雪光,乔治神色温和,看向唯依的目光,却再无之前的亲近感。

十四岁的炼金少女,出身高贵,天资出众,加上外表绝美,从小到大,做什么都是随心所欲,人生的唯一不顺处,就是因为痴迷炼金术遭到家人近亲的反对……唯依忽然很好奇,平民子弟的乔治,在知道她的身份后,还会不会用同样强硬生疏的态度对她?

少女僵硬点了点头,“是的,我们该回学院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一个都不能少

乔治带着唯依急冲冲离开了山庄,刘慈对他的想法十分清楚,却并没有挽留。

她做事不太喜欢同人解释,再说唯依是外人,她难道有什么打算还要和一个外人交代清楚?当天中午,到了饭点时间,还没瞧见二十三个孩子的身影,雇工的妻子们望着白雪茫茫的大山都很忧虑。

刘慈还没空安抚他们情绪,因为斯图尔·加兰回来了。笑面商人并非一个人,他还带着此次卖菜的“盈利”。四千斤金币,愣是被斯图尔以总价过万的售价卖出,这里面既有反季节蔬菜的价值,更多的获利恐怕是因为炒作。

斯图尔用事实证明了他的商业操作手段,刘慈对自己的眼光很得意。

“老大,除去售卖成本,这里是剩下的9600多个金币。”

斯图尔将账目推给刘慈看,刘慈按住了账本,“蔬菜种子不值钱,玻璃大棚又不止能使用一次,我也懒得算真实成本,以后你就拿卖价的两成吧。”

斯图尔连忙拒绝,刘慈笑着制止:“商铺和人工都是你出的,我们又不是只做一次买卖,以后庄园里的出产合作的时候还多,市场并不止在埃姆斯特,你要出的成本也不少。”

如果只种植经济作物,在人工低廉的埃姆斯特,刘慈觉得种田成本并不大,给斯图尔两成收入她一点都不心疼。先不说她本来在金钱上就不小气,要想长期合作下去,情谊什么的只能短时参考,将大家的利益绑在一起才是根本吧。

最后斯图尔拿着两层收入离开,九千多个金币装在麻袋里堆放在屋角,刘慈叫大管家詹姆士来将金币入账。

捧着账本,詹姆士这段时间绷紧的眉头总算彻底松开了。

虽然知道反季节蔬菜不会亏本,看到金币真正摆在了眼前,刻板的詹姆士管家有了笑意:终于不用马上失业面临返回莱茵城的窘境了。

詹姆士让人将金币搬走,刘慈将视线望向白雪茫茫的大山。现在已经是下午了,上山的二十三个半大孩子,一个都没回来呢。

“娜娜,让厨娘熬锅姜丝糖水。”

雇工的妻子们忧虑的情绪感染了娜娜,活泼的女仆听了刘慈吩咐轻手轻脚离开。

见妇女们失魂落魄,刘慈便为她们找了活儿干。

受艾美在浴桶中洒花瓣启发,刘慈决定在大棚内适种花卉。派进城的人购买回了几种花籽,其中各种品种的玫瑰居多,代表爱情的花卉,不管在哪个大陆都不愁销路,是刘慈打算培育的主要对象。

但采用花籽播种有个大缺陷,需要两三年时间植株才会开花。

刘慈这几天在心中琢磨,有个符阵专为灵植催生,以她现在的能力,画出催生符没问题,要布符阵……欠缺的不仅是经验火候,完全心里没把握嘛。

除去玫瑰,购回的花种中还有郁金香、薰衣草、雏菊、向日葵等品种,其中当以玫瑰和郁金香最昂贵,可惜两者都是多年生品种,无法让刘慈在短时间内获利。

而雏菊、向日葵等品种,则为“一年生”草本植物。春天播种,夏秋开花,随后枯萎,它们无法留着茎干再次盛开,在一年时间会完成发芽,生叶,开花,结果,枯萎的全部程序。

精心呵护的玫瑰,植株可以存活二十年以上,适合长远发展,刘慈想了想,两边都不准备放弃。

向日葵没有香气,多用于插花摆瓶,但结出的果实“葵花籽”不单是炒货零食,还可以榨油,也算一种种植后怎么都不会亏本的花卉品种。《齐民要术》上说,种植向日葵最好的用“泥炭土”,这种土同沼泽伴生,富含养分,在高寒地区发现的泥炭质量尤其上佳。

埃姆斯特就是典型的高寒地区,但山谷附近刘慈都没发现有沼泽存在,要种植向日葵,看来只有自己配制营养土了。

刘慈更看重的是薰衣草,薰衣草是多年生小灌木,一般能利用十年左右,它不单是种香料,还有魔法大陆人没有发现的一种功能:药材。

在地球联邦,它还有一个名字叫做“芳香药草”,适合任何皮肤,促进细胞再生、加速伤口愈合,改善粉刺、脓肿、湿疹、平衡皮脂分泌,对烧烫灼晒伤有奇效,可抑制细菌、减少疤痕。茎和叶都可入药,有健胃、发汗、止痛之功效,是治疗伤风感冒、腹痛、湿疹的良药。其疗效广,可以治疗至少七十种以上的疾病。

刘慈觉得还没有被大陆人真正认识的花卉,是一座等待她挖掘的宝藏。

薰衣草从播种到开花,需要18周左右,不管种什么花,催生符阵似乎都迫在眉急。赚钱是小,修炼为大,她画了许多符,还真没试过符阵。

《符箓大全》有一篇专门讲符阵的,符阵能将符箓的效果几倍甚至百倍放大,覆盖面积也广,一个筑基中期修士所画出的符,可能在面对高阶修士时效果微小,但他若懂得以符布阵,击杀结丹修士都有把握!

手里有了余钱,刘慈做事就有底气。

一边让詹姆士去采购玻璃木材,刘慈准备加盖几个大棚出来种花。砖窑在哈维的带领下日夜开工,妇人们则在刘慈的指点下,做着泡种,筛土,培肥的工作。

在播种前,种子要不断换水浸泡,这样可以使花种更容易发芽,也能顺便筛去一部分干瘪不饱满的花籽,经过挑选留下来的都是健康饱满的种子,花籽的出芽存活率自然随之提高。

筛土是将硬土砸细,筛去杂质只留下细土,和种菜时要求差不多。

种花需要“基肥”,草木灰和牲畜粪便已经不太适应,好歹刘慈还知道一个“骨粉”。山庄两百多人的伙食,也积攒了不少煮过的骨头,刘慈一直让人收集着,现在也到了派上用场的时候。

在妇人们频频走神做着准备工作时,时间一点一滴过去,下午落雪时,山脚下终于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

那是一个身强体壮的男孩儿,虽才12岁,已经有一米六几高,被山庄的伙食养的像个小牛犊。冻得乌青的嘴唇,脸颊上还挂了彩,几道血口子表皮外翻已经被覆盖了一层薄冰。

他手揣在怀里,紧紧捂住一只小旗,扬起手中的旗帜时,手指头通红僵硬,看上去狼狈不堪。但他脸上的神情,是掩藏不住的骄傲。他当然值得骄傲,因为他是上山寻旗中,第一个返回山庄的。

“慈小姐,旗帜、旗帜……”

刘慈披着红裘,站在雪地里,好似一团熊熊燃烧放着光亮让人不敢直视的火焰。

男孩儿掏出旗帜,原本的自豪一泻千里,结结巴巴自惭形秽起来。

刘慈嘴角放软,真真切切笑了。

“你叫什么名字?”

她声音在雪风中飘荡,高傲却又温暖,似从高高远端伸下一只手,落到卑微男孩的面前,让后者激动到难以自持。

“……克里·布拉……”

刘慈皱眉,“挺直胸膛,大声点,告诉所有人,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儿的母亲在不远处锤着骨粉,布满沟壑的脸上表情奇异,似骄傲又似心疼,眼巴巴望着他。一同干活的妇女们也对他十分关切,目光游离在男孩儿身后,试图找到自家的孩子。

感受到母亲的目光,刘慈的注视,双脚被冻得打颤的男孩儿挺直腰杆。

“克里·布拉特,慈小姐,我是布拉特家的!”

刘慈上前拍拍他肩膀,感受到克里勃勃跳动的心脏。

“很好,克里·布拉特,从今天起你就是二十三人队伍的老大,因为你表现优秀!如果他们中哪天出现了更优秀的孩子,这个队长你就当不成了,不要松懈懂吗?”

克里使劲点头。

刘慈扭头对娜娜说道:“带他去洗澡,告诉大管家,布拉特家的克里,以后每月拿5个银币!”

不干活也能拿钱吗?娜娜想着刘慈是不是太过大方,嘴里却什么也没说,领着克里下去了。

刘慈环顾在场低头干活的妇女们,摆明了在偷听,却在听说克里·布拉特今天去爬了山回来也有工资拿时,她们脸上的表情俱是惊愕。

“庄园以后要发展,孩子们都是未来的中坚力量,我不会亏待任何一个忠诚的仆人!”

刘慈的话音斩金截铁,不止是在场的妇女们,她是要用事实说给所有人听。

克里带头,在晚饭前,被刘慈带去爬山的孩子们陆陆续续回到山庄。

小旗帜藏在山顶各个角落,下午时又落了雪,要是之前没寻到,很可能接下来就毫无收获了。刘慈点了点人数,洗了热水澡的孩子们坐在长桌上,狼吞虎咽吃着松软的面包,可是男女人数相同,还差了一个人没回来。

“是小哈维!”

那个才八岁的男孩儿?管事哈维还在砖窑加班,他乐呵呵搓着手,对刘慈的安排那可是盲目信任。

而他的妻子,在食堂干活,准备食物时早就反复找过自家孩子,翻来覆去都没有小哈维,当着胖厨娘的面就哭得稀里哗啦。

“小姐,我安排人上山去找找吧。”娜娜凑上前来。

刘慈摇头,“不要惊动他们,我亲自去。”

是她做出决定要孩子们上山,借以考察资质和心性,去的时候是二十三人,回来时自然也一个都能少。

第一百一十四章 练人

暴风雪从下午开始就没停过。

太阳慢慢落山,埃姆斯特的月光一如既往明亮,照在白茫茫的地上,分不清头顶天空和积雪地面,哪个更清冷些。

刘慈披着大毛披风,以极快的速度走在雪地上,她身形轻飘飘快似鬼魅,走过的地方只留下极浅极浅的印子。

刘慈几年体术不断练出来的轻身功夫,再有“神行符”相助,二十三个孩子要拉着绳子折腾攀爬大半日的山壁,她不到一小时就爬到了山顶。

将山谷上千亩地范围团团围住的三座大山,最高就是北山,魔法大陆没有“海拔多少米”的说法,以山谷为地平面计算,北山跃地也有一千多米。

埃姆斯特山区地势本来就高,再在平均地表高度上加个千多米,可想而知北山的顶部的空气稀薄到了啥程度。

如果不是在埃姆斯特地区呆惯了的人,“高原反应”就能要了人命。

巧的是,小哈维一家经过刘慈的了解,就不是土生土长的埃姆斯特人。难道八岁的小哈维真发生了意外?刘慈在山顶范围到处搜索,不管她要练什么队伍,都有优胜劣汰,寻旗一事看上去是她突来的念头,其实考得又不只是孩子们的体力。

不过,再怎么淘汰,她还不至于坏到拿无辜孩童的命来做实例。

风雪下,任凭刘慈目力再好,也有太多阻扰,这种时候神识就派上了用场。

在刘慈练气期时,神识向外延伸不过两三米,筑基期境界突破,加上几年中常使用神识与银狼等魔兽|交流,也算一种对神识的锻炼,现在她的神识已经能以身体为中心,向外延伸数十米了。

刘慈对此颇为得意,菜鸟二货并不明白,不同于地球的魔法大陆对修士的神识天然压制,一个筑基修士的神识才能外延数十米,说出去也要笑掉同阶修士的大牙。

神识就是刘慈的“眼睛”,与肉眼相比,它堪比扫描仪,能看透被雪花遮盖的地方。

神识从识海向四周延生,刘慈很快将山顶范围扫描了一遍。在一个很偏僻的巨石旁,刘慈发现了一团“活物”的生机。

浅到几乎可以忽略的呼吸,若有似无的心脏跳动,她寻到石边拂开积雪,小哈维蜷缩成一团,整个人已经冻得失去了意识。等刘慈准备将他抱起时才发现,小哈维肉嘟嘟的短手上,还握着一面小旗——正是二十三面旗帜中的最后一面,可她记得昨晚上山时,并没有藏到附近呀?

刘慈直觉中间有问题。

不过还是先带小哈维回去吧,她将小孩子抱起来,八岁的小孩儿并不重,小哈维身上沾的雪渣子弄得大毛披风湿漉漉的,这么小一个男孩儿,刘慈再不来找估计就直接冻死了。

可灵力和魔法大陆的人并不能直接相容,唯有依靠符箓等介质生效,否则进入人体,就是在搞破坏。只是刘慈翻了半天,能治病的居然只有“刀符”。

她记得还有一种“回春符”对恢复气血很管用,但刘慈身体实打实的瓷实,平时根本用不上回春符,总不能在风雪不停的山顶现场画符,只有抱着小哈维先下山了。

山庄中,无数人翘首期盼,刘慈对他们很好,底层人民大部分还是淳朴的,他们睡不着倒不是为了看热闹,纯粹是真担心小哈维的安全。

在砖窑场值班的哈维早得到了消息,老实人虽然认定慈小姐不会害孩子,不过他是能为了儿子当逃奴的人,一根独苗苗眼看着天黑还没踪影怎能不担心?匆匆赶来大食堂,一面训斥哭哭啼啼的妻子,哈维自己却总忍不住往北山方向张望。

冬季原本就是昼短夜长,整个大陆日照排名第一的埃姆斯特山区也不例外。克里·布拉特第一个下山就已经是下午了,刘慈上山找小哈维时天幕还有光亮,现在天色全暗,月光也被风雪乌云所阻挡,房子外黑漆漆一片,只能听见雪渣子打在窗户上哗哗作响。

在哈维起伏不定的心情,和妻子断断续续压抑的哭声中,烛台灯光所照的十几米外,终于出现了一个身影。

刘慈面沉如水,从脸上看不出喜怒,抱着小男孩儿从风雪中走来,似乎只是一眨眼时间,她就从数丈以外一步迈近了。

“大家都散了吧,他没事儿。”

将怀中的小哈维交给脸上还挂着泪的妇人,刘慈让细心的艾美留下帮忙,就叫大家都散了。

其余二十二个平安下山的孩子没有刘慈的吩咐,压根儿就不敢擅自离开,刘慈上山找人,他们就聚在食堂里静等。现在刘慈目光一扫,二十二个孩子很自觉站起来。

刘慈轻哼一声,也没当场训斥什么,留下艾美帮忙,她自己反而先回了。

等刘慈转身,其中一个男孩儿长出了一口气,好像一下得到解放。

见几个大人抱了小哈维去泡热汤,他挤到新任的孩子队长克里·布拉特身边,“克里大哥,他应该没事儿吧?”

克里很奇怪看了男孩儿一眼。

十二岁不是啥都不懂,相反因为从小过苦日子,十二岁的男孩儿远比刘慈认为的还要早熟。克里在刘慈面前惴惴不安,其实在山庄一群半大孩子里还颇有威信。

哈维被提拔成管事,一个月领15银币,不是所有人都服气,孩子容易受到大人观感影响,克里亲眼见过眼前这男孩儿欺负小哈维。

现在怎么一下好心关心小哈维的安危了?

克里觉得里面有问题,他是刘慈下午钦点的“小队长”,又是不做工的孩子中第一个领工资的,领钱就要担责任,就把男孩儿拉倒身边问他到底发生了啥事。

这孩子一开始嘴倔,克里拖着他袖子还想跑,等克里瞪着眼,举起碗口大的拳头,男孩儿才怕了,将在山顶发生的一切期期艾艾说了。

克里听完,一把将他推开:

“现在滚去慈小姐院子外跪着,记得离远点,别打搅小姐休息!”

男孩儿愤愤不平,他母亲和父亲都嚷了起来,话里话外嘲讽克里。

半大的队长却很倔,不管其他人看待他的目光如何,坚持扭了男孩儿跪到了外面的雪地里。他现在是小队长,孩子们都知道克里被慈小姐看中,他一招呼,几个孩子争先帮忙。

男孩儿被扭动到刘慈小楼前跪下,克里的父母叫他回去睡觉,小队长摇摇头,自己将棉衣领子竖着,站到了小楼屋檐下监督。

雪风吹了一夜,男孩儿就在雪地里不情不愿跪了一晚。

克里·布拉特,十二岁的小队长为了监督他,也陪着冻了一晚。

刘慈将一切看在眼中,并不干涉,自己依旧在房间里,该打坐练气就练气,该睡觉就睡觉。

一夜好眠,第二天她换了练功服出来,克里·布拉特蜷缩成一团,跪在雪地里的男孩儿状态不比昨天小哈维好。

“这是怎么回事?”

克里觉得男孩儿的做法让他很羞愤,低着头将在北山发生的事情讲了,却没有意想中的训斥。

刘慈听后,让克里将剩下的孩子们集合在小楼前,昨天被冻僵的小哈维都跌跌撞撞来了。

“克里·布拉特,以后就是你们的队长,我不在时,你们就得听他的,昨晚你们就做的很好。让你们上山寻旗,是对你们考验,却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小哈维,你没有在天黑前赶回,说明身体素质还不够强,现在站出来,小队不允许拖后腿的人,你要想进小队,就要努力加强自己,争取明年吧!”

八岁的小哈维鼻头红彤彤的,被刘慈说的眼泪汪汪,站在原地抽噎。

大家都用同情的目光盯着他。

刘慈又指着跪在雪地里冻晕的男孩儿:“抢夺弱小同伴的旗帜,小队不欢迎这种人,他永远失去了加入队伍的资格!”

第一百一十五章 新生意

听刘慈说,男孩儿永远失去了加入队伍的资格,在场的孩子们一时都不明白这代表了什么。

慈小姐让他们去爬山,他们就乖乖爬山。

慈小姐说这是考验,孩子们压根儿就不懂考验他们是为了干啥。刘慈将小旗帜藏在山顶各处,让雇工孩子们寻旗,并不仅是考验爬山体力。观察力、心智、取舍……那些远近不一的小旗帜,只要善于观察,想要在天黑前寻到一面并不难。

小哈维之所以蜷缩在巨石下被冻僵,却还有缘故。

小家伙运气本来不错,虽然年龄下,爬上山时挺晚了,很快找到一面旗帜,被克里扭送来男孩儿平时就常欺负小哈维,见他拿着小旗,就将小哈维揍了一顿抢了小旗扬长而去。

小哈维在地上躺了好久,好不容易又去寻了一面小旗,看谁都像要抢他旗帜的,自己跑到巨石后面躲起来,下午风雪忽至,又冷又饿的小哈维不觉睡着了,才有了刘慈后面所见一幕。

刘慈并不想培育一批道德标兵,但山庄里都拧不成一团,以后才坏事。

他们是刘慈想要培养的“恶狼”,出去后如何她不管,撕扯自己人的行为万万不允许出现。那男孩儿若是用言语诓骗小哈维旗帜也罢,刘慈还会赞他有脑子,年龄不对等,用武力直接抢夺……她是看不顺眼的。

剔除掉男孩儿,小哈维又太小,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总归是没完成“任务”,刘慈许了他来年再考。

孩子兵队伍里只剩下二十一人,被克里·布拉特带着依旧爬山去了。

现在还有绳索保障他们安全并便于攀爬,刘慈慢慢会去掉绳索,并在山上设置障碍。爬山寻旗只是最简单,她准备让这些孩子学习“体术”。

体术能在大宇宙时代风靡各大星球,刘慈并不觉得它比魔法大陆的斗气差。老刘家有一套基本功训练,刘慈在摩洛克山脉就按照那练的,这是刘家前人总结实践过的,在远离地球联邦的魔法大陆,刘慈将其教给别人也不算犯了家规。

她要是没自己的力量,在魔法大陆混的太惨,在刘慈看来才是给祖宗蒙羞呢。

有克里领着一群小屁孩,操练有了章法,刘慈空下来就开始琢磨符阵的事儿。她让人又搭了几个玻璃大棚正在修建中,培育土也准备完毕,泡的花种子出现了小白点,正是播种的好时机。

第二批蔬菜还没到上市时间,不过斯图尔家学刘慈盖大棚种蔬菜,他庄子上的小菜只比刘慈晚收十来天,等他家菜卖掉,刘慈这边又有了接档的反季节蔬菜。

刘慈写信给老管家詹姆士时,曾吩咐他什么都不带,那一园子草药和竹子能挖就挖,这也是老管家来后她急着买地的原因。有湿土保着,它们也必须尽快种下去。

刘慈买下山谷,老管家也到了。

从莱茵城运来的草药和园子都被刘慈种在了自己住的小楼后。

有莲池水浇灌,它们没几天又变得生机盎然,围了篱笆墙的小药田葱葱郁郁,刘慈怕冻伤草药,落雪时就让人搭了草棚子。而砍掉枝桠只留下主干的竹子经过两三个月的浇灌,也焕发了新的生机。没有污染的埃姆斯特山区空气高爽,庄园的砖窑场在山的另一面,黑烟并不影响刘慈的小楼,新抽叶的竹条绿的不染尘埃,皑皑白雪压在竹林顶端,白雪碧竹,衬着刘慈所居住的红砖小楼,有一种山野之趣。

现在没有她指挥,山庄的建设也在有条不紊进行,烧大砖,开山石打磨,冬天没有农活可干,雇工们的精力主要放在基建上。春天时,山谷中的大片田地还等着他们开垦呢。

金币上没有那么紧凑,刘慈使人从城里买了活的牲畜,盖大棚的时候,顺便盖了牲畜棚。

莲池空间里还堆放了大量红薯,有一部分牲畜,刘慈势必要像在水晶矿山那样用灵气“饲料”养的。现在红薯还能对付下,能春天来时,她可以大量撒草籽儿种牧草,不管是肉类还是蔬菜,要用到莲池水浇灌的,刘慈都不会托付给他人。

这次盖大棚,也为自己留一个菜园子吧。

吃过早饭,山庄的人各司其责,刘慈也有空去巡视了头批玻璃大棚的情况,培育的葡萄苗新芽变成了小叶,嫩青色的新叶从褐色藤蔓中长出了,看来根系发育的不错。春天雪化时,这些葡萄秧子移植到山谷中,存活率应该挺高的。

查看了下土壤湿度,刘慈又给葡萄秧浇了一遍水。

再转身去了种反季节蔬菜的大棚,播种下去的菠菜,生菜已经出苗,刘慈让留下的小白菜已经长大了一圈儿,芹菜也长高了两寸,现在茎秆更粗壮,不仅只有叶子能吃了。而搭了架子的丝瓜和黄瓜,一朵朵小黄花下面就是手指粗细的长条小瓜,丝瓜不说,黄瓜满身毛刺,看上去挺扎手。

说到瓜类刘慈想起来挺脸红,前几天见开花了才想起来大棚里没蜜蜂蝴蝶,赶紧粗粗教了妇人们“人工授粉”。魔法大陆的奴隶们只懂得闷头种田,有经验的还知道花开的太多时要人工掐掉些,人工授粉可就闻所未闻。

“人都要分男女,植物的花当然也有雌雄。你们要做的就是沾了雄花的花粉,用小毛笔刷到雌花花蕊上。”

刘慈教她们辨认雌雄花,妇人们哪怕一时听不懂,都努力将她的每句话记在心里,起码在农事上慈小姐懂很多,大棚蔬菜的成功,让山庄的人对刘慈有种盲目信任。

掐花蕾和给果树疏果是同一个道理,都是为了让植株有足够的营养供给剩下的果实,丝瓜花的花蕾掐下来也不浪费,切几节辣椒倒点油清蒸,不失为一道爽口小菜。

南瓜要比丝瓜和黄瓜生长期长,刘慈巡视一圈,将顺着木条爬的南瓜藤尖儿掐了一把,让人送到厨房。扫了尖儿的南瓜藤会长得更粗壮,藤蔓健康了,南瓜的产量自然提了上去。掐下来的藤尖儿去掉有毛刺的青皮,做汤也好,拍了蒜蓉炝炒,都是美味。

娜娜跟在刘慈身边俨然成了个小吃货,她亲自将南瓜藤尖儿送到了厨娘手中。

刘慈每次进大棚,不单雇工家的妇人们争相听讲,斯图尔家负责种菜的管家恨不得将耳朵贴在她身后,她要与斯图尔建立长期利益,种菜上面倒从来不藏私。

过了两天,斯图尔跟着刘慈建起来的大棚蔬菜也上市了,卖菜回来的笑面商人送来一袋金币。刘慈一头雾水,斯图尔显得很强硬:

“老大,您对斯图尔如何,大家都看在眼里,您庄园里的出产交给我经营,非要分两成收入给我,在玻璃棚里种菜,也是从您庄上学得,我也分出两成,您别嫌少,咱们以后就按照这旧例来。”

刘慈想了想,没拒绝。

她的确知道不少利用农业在异界大陆赚钱的方法,斯图尔的庄园隔山谷不远,一边指望别人效力,一边又防贼样防着不现实,但白白教导斯图尔,加兰家族虽然落魄了,斯图尔又怎能没有一点傲气呢?

斯图尔·加兰来学种菜技术时不见外,卖了金币知道感恩,用华夏古话来说这人知进退,刘慈此时真相信,两人的合作可以长长久久不拆伙了。

“金币我收下了,你留下来吃午饭吧!”

斯图尔猛点头,刘慈庄上的食物,别具一格又花样繁多,他每次吃过后都能回味好久。

刘慈在大棚里摘的丝瓜花和南瓜藤尖儿中午都上了餐桌,在缺少绿色蔬菜的冬天吃着很清爽,她想起来空间中存放的红薯细粉条,让厨娘做了酸辣粉。

斯图尔用刀叉卷粉条儿吃,汤水四溅,站在旁边的娜娜和艾美都在偷笑。

挺会赚钱的笑面商人,在使用筷子上天赋为零,他脸皱成苦瓜样,小青年其实同样搞不懂,老大为嘛能用两根“小棍子”轻松对付各种食物呢?

莲池空间里刘慈存了不少黄豆,厨娘每天都会为她准备一杯“灵气豆浆”,喝着热气腾腾的豆浆,刘慈一拍脑袋,她怎么忘了,黄豆价贱,在埃姆斯特地区有时还用它充当马饲料,成本如此低廉,加工出来,想来也是很赚钱的。

斯图尔开在农贸集市外的商铺,卖反季节蔬菜青黄不接,平时也可以卖卖豆腐呀!

豆制品可不止豆腐,刘慈忍不住微笑起来。

“吃完了,我们再商量下新买卖!”

第一百一十六章 “豆”是财富

小小豆类里面藏着大财富,刘慈一点也没胡说八道。

拿黄豆来说,豆浆、豆腐、豆腐干、豆腐脑、腐竹,这还只是基本的豆制品,用这些豆制品做成美食,花样更是千变万化。

何况豆类又不只有黄豆,魔法大陆人常吃的豌豆,充足原料,是地球联邦新纪元前帝都一种很出名的糕点:豌豆黄。

蚕豆又名“胡豆”,华夏川蜀有名的“豆瓣辣椒”,除了辣椒面,最主要的辅料就是生胡豆。胡豆炒熟了,又是下酒的干货。

对于刘慈这个老饕来说,和豆类有关的美食太多,她和斯图尔谈新生意,却不能一下子砸出来,现阶段,黄豆已经够开发许久。

吃过午饭,刘慈指着喝空了的豆浆杯子给斯图尔。

斯图尔却摇摇头,“老大,豆浆鲜美醇香,但埃姆斯特地区畜牧业发达,本地人都爱喝牛奶、羊奶,黄豆成本虽贱,想要打败当地人饮品习惯也不容易。”

刘慈笑而不语,“娜娜,让食堂的人烧两锅豆浆,准备点石膏粉,再挑一张干净的棉布和锅盖大小的木板。”

娜娜领命而去,刘慈和斯图尔坐在小厅里,喝过了饭后茶,估摸着时间才领着斯图尔去小厨房。

胖厨娘指挥着几个妇人忙活,两口锅的豆浆已经沸起来。

“可以了,将豆浆舀出来,滤掉豆渣吧。”

刘慈看了看火候,吩咐道。庄子里整天供应豆浆,滤豆渣的事儿厨房里的人干惯了,两个妇人取了干净的细棉布,将豆渣过滤干净,细腻无渣的乳白豆浆又重新被倒进两口锅中。

“将石膏粉兑冷水,倒进锅里。”

厨娘亲自拿了两个碗,按照刘慈的吩咐,一多一少,兑了两碗石膏水,缓缓倒入两口装了滚沸豆浆的锅里。

长铲子在锅里缓缓搅动,石膏水中含有的硫酸钙,使分散的蛋白质团粒很快聚集到一块儿。刘慈让人停下搅动的铲子,压下了灶膛中的火势。

在余火热力下,两口锅中的豆浆凝固好了,刘慈要做的东西也成了。

因为石膏水多少不同,豆浆凝固的硬度也不同,一边是她在水晶矿山做过的“豆花”,另一口锅里却是更细嫩的豆腐脑。

豆腐脑装了两小碗,刘慈亲自调味道。一碗豆腐脑上浇了大红枣熬出来的蜂蜜糖水,另一碗是些许红油辣子,放了盐和榨菜粒,又撒了几粒葱花。

甜豆腐脑儿浇了蜂蜜糖水,大红枣就搁在白玉一样的豆腐脑儿上,咸豆腐里有汪汪一层红油,葱花翠绿,冒着咸辣的香味。

不管是哪种口味,都是色香味俱全,勾动人的味蕾。

“这叫豆腐脑,你来尝尝!”

斯图尔将甜豆腐脑儿喝了,眉梢有了喜悦,却并不明显。

可当他吃了口味重的咸豆腐脑儿,眉头一舒一皱,脸上表情变来变去,大冬天被热豆腐脑和红油辣子逼出一头细汗,最后长舒一口气:

“够辣,够味!冬天里喝一碗,全身都暖和了。”

他一下想到了开在农贸集市门口的店铺,人来人往,不管是买东西采购的,还是摆摊卖货的,在风雪中能不冷吗?走到门口喝一碗咸辣的豆腐脑儿,浑身的寒意都被驱散,老大说的生意要是它,应该是能做的。

豆腐脑儿在冬季只能吃热食,定价不用很高,农贸集市人流大,薄利多销,一个月下来收入肯定不少。斯图尔脑子里转过许多想法,对于这新吃食,他个人偏好咸辣的,但估计埃姆斯特人普遍能接受的是甜味。

“在商铺外面撑几把大伞,放点座椅,生意应该不错。”

如果生意真好,那就要将它和蔬菜铺子分开了,斯图尔在心中默默打算。

刘慈笑了:“生意的事我说过不会管,但豆浆能做的,并不只有豆腐脑一样。”

她又给斯图尔讲了豆腐脑和豆花的区别,并当场试验了吃法,埃姆斯特少河,吃鱼不容易,但牛羊肉很常见。

刘慈让厨娘切了一块牛肉,用刀片成薄片,放了蛋清和红薯淀粉,做了一道“麻辣水煮豆花牛肉”,做法和水煮豆花鱼雷同,油腻都被豆花吸走了,牛肉滑|嫩不腻,微微的麻辣,却很适合天寒地冻的埃姆斯特。

斯图尔甩开膀子刀叉齐飞,“这个不能和豆腐脑一起,老大庄上的饭菜,完全可以开一家高档餐馆。”

在斯图尔看来,把大菜和小吃放一起卖,还开在农贸集市门口,这不是浪费吗?豆腐脑儿讲究薄利多销,有些菜品却要狠狠抬价才对得起它的价值,放在农贸集市门口,一下把档次降低好多。

他含糊不清的话语说的刘慈一愣,“是我想错了,那就只卖豆腐脑儿吧。”

想要把豆腐推销出去,还要教卖家做法,刘慈觉得斯图尔说得对,有那功夫不如自己开餐馆卖钱,等菜式慢慢流传开了,她再卖“原料”,根本不用费口舌。

“豆腐脑口味千变万化,甜豆腐除了蜂蜜还可以浇上各种果酱,咸豆腐上面除了咸菜丝还可以放肉哨子,搁几片牛肉之类的……”

斯图尔边听边点头,等刘慈说完,他也说了自己的想法:

“反正都要准备锅具碗筷座椅,豆花和您说的豆腐先不买,但是庄园里平时吃的小吃,可以一起卖呀。”

山庄的早餐很丰富,豆浆,馒头,包子,饺子,混沌等等,刘慈看斯图尔是打算经营小吃店了。

可她想的豆制品赚钱大计,难道真的只能用上一个“豆腐脑”?

“蔬菜……差点忘了,我们可以发豆芽的。”

豆腐脑算小吃食卖不上价,可豆芽是蔬菜呀,刘慈发现自己本末倒置了。让斯图尔回去找几个人来胖厨娘手下学厨艺,青年还没和她谈自己的计划,就被她轰走。

刘慈让人找木板是为了压去豆花中的水分做豆腐,更进一步还有豆腐香干等等,现在听了斯图尔的话准备将它们暂时搁置,她兴趣就转到了发豆芽上。

发豆芽的活儿没什么技术含量,避光避风,保持室温和豆子湿润是要领,说起来简单,可要没有《齐民要术新编》在手,刘慈也是个只会吃不会“发”的货。

黄豆和绿豆都能生出豆芽,前者芽苗粗壮,后者芽苗细长,口味上并不没有差多远。但黄豆价钱贱啊,豆饼和黑面包是穷人果腹最常见的食物,1银币能买上百斤,不然怎么会有人用来喂马呢。相较之下绿豆比较精贵,时常被搬上有钱人的餐桌。

玻璃大棚盖上了,花种也播下,还有两个大棚空着,正好用来发豆芽。

山庄每隔几天都要往返埃姆斯特城运面粉等生活必需品回来,递句话,隔天就运回几车黄豆。一斤黄豆经过浸泡,吸足了水分能发7-9斤豆芽,在25—30°的室温下,五天就能收获了。刘慈估计了两个大棚的面积,先让人泡了一千斤豆子。

斯图尔忙着张罗小吃,没工夫关心豆芽菜,小黄豆用水浸泡一天,大棚里刘慈搭了架子,山庄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容器,将发胀后的黄豆均匀撒在浅口陶盘里,刘慈吩咐妇人们一一用麻布将黄豆盖上。

上千斤黄豆,如果管理得宜,收获个七八千斤是没问题的,刘慈都觉得自己笨,有种反季节蔬菜的功夫,豆芽都不知道发几批啦。

“大棚里不能有风,每天浇两次水,也不能让黄豆见光,你们安排人值夜,注意调节棚里的温度。”

刘慈嘱咐着发豆芽的要点,比如一天浇两次水把黄豆浸湿却不能泡在水中,没有温度计的时代,25°怎么衡量?进大棚只穿短衣短裤,不冷不热,皮肤会告诉雇工家的妇人们什么是失忆人体的25°。

做小吃并不难,只看心思够不够灵巧,学得时候够不够认真。

斯图尔送来学习的几个妇人,不用几天就出师啦,各种馅儿调的还差火候,不管是包子还是饺子外表看上去还挺有卖相。斯图尔在农贸集市门口的商铺张罗着又开张,刘慈大棚里的豆芽菜根根晶莹水嫩,头顶着两个黄色小叶瓣儿,也到了收割的时候。

刘慈看着一把把放入藤筐的豆芽菜,发自内心高兴。

庄园在有条不紊发展,创收的项目接连不断,短时间内不用担心经济压力,她终于可以专心修炼了。

不知道莉迪亚和阿诺德那边,如何了?

马车运着一筐筐豆芽菜驶离山谷,在积雪的山路上缓缓前行。

刘慈坐在窗边,喝着艾美泡的热茶,静下来开始研究符阵的事儿。

第一百一十七章 催生符阵

华夏古代作战是非常讲究作战队形的,称之为“布阵”。布阵得法就能充分发挥军队的战斗力,克敌制胜。历史有名的有战国时期大军事家孙膑受《易经》启发创造的“八卦阵”,南宋名将破金兵“拐子马”的“撒星阵”,抗倭名将戚继光创设的“鸳鸯阵”……

修士的阵法和凡兵布阵同出一源,却又更精妙。

修士布阵需要的“阵石”基本都是天地灵材,其中以玉石最通用,美玉有灵,玉石蕴藏在灵秀山脉下,本身就是一种蕴含灵气的石材。

刘慈修行,学符箓,在诸多修行大道中算不上好也算不上差,没有师尊教导,她所知的阵法,不过是符箓前辈撰写典籍时,根据符箓特性泛泛而谈。

符修前辈所学很杂,刘慈摸索着学习,那就更杂乱了。作为一个筑基期修士,她既会画五行符箓,又会杂七杂八的神行符、安神符、福运符之类,所学斑驳不纯,要不是有尘仙子梦授一篇最正统的无名炼气诀,刘慈的修行路想必艰难无比。

促进植物生长的阵法在修真界并不罕见,高明的催生阵法效果好些,大路货效果就普通了。要知道一株灵药长成,最少要上百年修士服用后才有效果,修真门派大多有自己的药圃和灵田,除了自己门派种植,在无主之地发现的灵草灵药,年份不够也不能继续让它长在野外被人采去吧?这时它们就会被移植到药圃中,在催生符阵的作用下继续生长。

草木生长,吸收的是天地灵气,在异界,天地灵气以魔法元素的方式展现,符箓都可行,刘慈觉得催生符阵应该是管用的。

相关布阵不少,她现在有两种选择。

一是用八张“聚灵符”,能将四周的灵气聚集到一起,促进草木植物的生长,虽然效果较慢,稳打稳扎,如此“催生”出来的灵草在炼丹时才不会有年份够了药效却欠缺的窘境。

二是用十六张“生长符”,圈定一方土地,该地中所种植的植物,短时间内就可以收获,不过用来种人参之类药材可就惨了,看上去是百年老人参,药效可能还替不了十年份的。选灵气充裕的地方,用来种植普通农作物嘛,效果还马马虎虎。

纸符充当“阵石”,想来不会维持太久。

刘慈想了想,花了几天时间,分别画了些聚灵符和生长符。她现在画符得心应手,十张符纸总有四张左右成功率,当然没接触过的新符箓,不浪费上百张符纸,连门槛都摸不到。

同时学习两种新符,消耗的黄表纸让刘慈肉痛,小楼后的竹林被刘慈寄以厚望,若是来年有新竹抽出,她一定要多多做些黄纸。

搁下手上灵气内敛的纸符,刘慈心念一动,忍不住用神识去查探屋后的青竹。

神识顺着竹身往下延伸,竹节通透,并没有阻隔。只是快到根部时,刘慈在竹筒里发现一团黑影,在神识的感应中,那黑影由密密麻麻的小黑点组成,虽然一动不动,每个小黑点却又有生命力。

咦,难道竹子长虫了?

刘慈怀着疑虑,将神识细分成许多触角,再去试探小黑点。在刘慈的感知中,这些黑点像是在休眠,本来微小的体积若不是她神识灵敏,还真捕捉不到那细微的生命波动呢。

不过,的确挺像虫卵的。刘慈顾不上外面还在下雪,披着衣服下楼去。

她拿削水果的小刀小心剥开竹子外皮,从竹筒外面看毫无异常,里面密密麻麻附在内壁的黑点,刘慈用到一戳,冒出一点白液,还真是虫卵。刘慈顾不上恶心,黑着脸将虫卵全部摁死,将一片竹林全部检查一遍,还好只有这么一处被祸害的地方。

祸害竹子的,一般是竹笋虫,冬季产卵,夏天时成虫靠着吮吸竹笋和嫩竹的汁液为生,那些吃竹笋长大的竹笋虫在老饕眼中也是野趣美食,刘慈还指望着新竹造纸,可不敢因小失大,为着吃一盘虫子,让它们把竹子给祸害光。

给竹子看完“病”,刘慈想起刚才神识扫描过竹林根系时发现的“小包”,好像是从竹鞭上冒出来的吧,难道它们就是还没长大的竹笋?有竹笋,明年就有新竹,冬笋味美,刘慈再贪吃也不能打这批笋的主意,她砸吧下嘴,莲池空间里还有许多笋干,一会儿让娜娜去泡几把,应该能赶上晚饭。

画符需要静心凝神,刘慈早将娜娜和艾美远远打发了,现在左右无人,刘慈心念一动,指尖冒出咕咕细泉,依次滴落在竹子根部。密集发达的竹根,贪婪吸收着含有灵气的泉水,不知是不是刘慈错觉,饮饱了灵泉水的竹子们在风雪中轻微摇摆,面对严寒,它们竟心情愉悦。

将整个心神沉浸到这玄妙的波动中,雪花落满她头发、肩头,护体的灵力完全内敛,刘慈此时仿佛变成了竹林的一份子,落在她身上的雪花没有融化,将她整个人包裹得银装素白。

估摸着刘慈画符的时间,女仆娜娜端着热茶到书房,没发现她人影。

往窗外一看,刘慈呆呆站在竹林间闭着眼不知在想什么,竟一动不动。娜娜吓了一跳,忙高声叫了“小姐”!

刘慈心神一震,从那种心境中醒来。

她本是木系道基,偏偏一副火爆脾气,神识类主人,在摩洛克山脉沾染了不少戾气。刚才神识顺着竹韵遨游,不经意将那戾气洗涤一空,飞扬的眼角依旧,刘慈的面相却添了两分柔和。

“木”是温纯有活力的,刘慈刚才的遭遇也算是机缘,被娜娜打断,她并没有发火。

经过竹韵洗涤,刘慈真正多了些沉静。

“小丫头,好大一场机缘,就被你给浪费了……”刘慈喃喃自语,娜娜早跑下楼,奔驰到她面前。

见对方一脸关切,刘慈也将几丝埋怨彻底丢弃。

“小姐,你怎么一个人在竹林里,也不怕冻!”

刘慈捏捏娜娜圆嘟嘟的脸,笑得轻佻:“你家小姐的身体你还不知道?走,去我屋里取两把笋干,晚上让厨娘烧碗火腿汤喝。”

刘慈每日所需“食材”,大部分由她本人提供,莲池空间里除了面粉和红薯,其他食材还真耗得差不多了。这也是刘慈琢磨着要养牲畜的原因,总不能叫一个老饕整天吃素吧。

竹笋火腿汤鲜味美,吃过饭,勉励了一下孩子兵们,又和大管家詹姆士商量了一下最近的安排,刘慈等娜娜和艾美都睡了,才拿着灵符来到两个空着的玻璃大棚中。

第二匹豆芽上午的时候刚割,斯图尔说豆芽在埃姆斯特城压根儿不愁销路,几十万人的城池,几千斤豆芽菜刚入市场就被消化,再加上售价比反季节蔬菜低些,在埃姆斯特城真是大受欢迎。

斯图尔一边忙着小吃铺,一边卖着豆芽菜,都没空回来对账,大管家詹姆士见黄豆发的芽菜有利可图,刘慈忙着研究聚灵符和生长符的几天里,大管家就组织庄上的妇女们发第二批豆芽菜了。

今天收割完第二批豆芽,两个大棚刚好空出来,刘慈正好试试布阵。

毕竟刘慈是第一次布阵,玄妙神秘的符阵她没把握能一次成功,肯定不能拿种满植物的其他花棚练手。

夜深人静,刚收割完豆芽的两个大棚没有值夜的雇工,正方便刘慈动手。

她悄悄来到大棚边上,围绕着大棚转了几圈,先分清了大棚的“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布阵离不开星象,只是埃姆斯特头顶的星空,和地球联邦多能看见的星象大有差异,刘慈不能借鉴天象,只有靠九宫八卦来确定“阵石”的位置。

所谓“八卦”者,代表事物自身变化的阴阳系统,分:乾、坤、艮、兑、震、巽、坎、离,对应着天、地、水、火、雷、山、风、泽等自然现象,如果将九宫位与八卦结合,就能找出坎在北,坤属西南,震为东……

山谷东方有缺,刘慈辨认方向并不难,催生符阵是将符箓之力整合,形成生生不息的符力循环,在修真界只能算辅助型阵法,也算不上难。借着头顶月光,刘慈很快按照《符箓大全》上的说法,将十六张“生长符”埋到相应位置。

符箓埋下,刘慈能感受到那散布的纸符,它们内敛的灵气,却引动零星的魔法元素前来聚拢。刘慈面色古怪,生长符的作用就是聚集天地灵气催生植物,异界没有天地灵气,引来的自然是魔法元素。

幸而她有莲池水,本来也没打算用生长符或聚灵符来帮助竹林或其他灵植,不然才真是要失望了,毕竟,它们只能吸收莲池水中的灵气,与魔法元素已经相去甚远。

甩开杂乱的念头,刘慈觉得自己不能太贪心。能在魔法与剑的世界,获得一口产生灵气的泉池,已经是大道为她修行留的一线生机。刘慈的注意力,又回到了符阵上。

埋下符箓,只是第一步,修士布下的阵法都需要启灵。

修士引天地之力到阵中为己用,若缺了“启灵”这步,再玄妙的阵法和高级阵石又如何,阵法就会沦为凡阵。

刘慈将手放在阵眼的灵符上,纯净的木系灵力顺着她手心涌出,以符箓为介质,像四周蔓延。散步在四周的符箓就像一个个小火苗,刘慈以灵力做线,将它们一一牵引连接。

灵力在阵法的线路间游走,将符箓一张张点亮。

当符箓之间修行了循环周天,灵力畅通无阻时,刘慈就知道“启灵”完成了。

消耗的灵力,让她喘了几口粗气。催生符阵只用了十六张生长符,算不上复杂的阵法,以她筑基期的实力启灵并无大碍。

符阵一成,四周的气场已经完全变样。

大量的魔法元素往玻璃大棚用来,刘慈站在阵中,感受到魔法元素们的跳动。

它们有些不乐意,像是被强行拘来,若是换了聚灵符布阵,不知道又是什么光景了。刘慈站在阵法中感受魔法元素的波动,猜想着两者之前的差别。

实践出真知,再布一个聚灵阵,也不是什么难事儿。刘慈看着手中剩下的聚灵符,感觉符阵一途,还挺让人感兴趣。

第一百一十八章 引人瞩目

催生符阵布下,总不能用来发豆芽吧?要知道豆芽菜本来就只需要五六天就能收获,用催生符阵太浪费了。这事儿也不难解决,庄园上最不缺人力,刘慈只要动动嘴皮子,自然有妇人们将放置在另一个大棚中的玫瑰花种搬到原本用来发豆芽的大棚。

玫瑰花籽播种的温度不是越高越好,5—10°最佳,并且要避光,所以培育玫瑰花苗的温室,玻璃顶棚上罩了草帘子,将大棚内的气温控制住了。

算算时间,玫瑰花籽儿已经种下去十几天了,妇人们搬运小陶盆时,刘慈没发现有发芽的迹象。播种的玫瑰花籽大概要一个月左右才能出苗,有了催生符阵做助力,应该能缩短一部分时间吧?

透过神识,刘慈能感受到沙土壤下,小小花籽的生机。

一个小陶盆中点播了大概十二、三粒种子,用花籽播种的玫瑰出苗率很低,一个盆里能发四、五株苗起来就算状况好了。四、五株花苗还要剔除弱小,只留一两株强健的花苗能存活,以便将来顺利移植。

见识过了生长符威力,刘慈剩下的聚灵符没有用在植物上,她用八张聚灵符在自己的房间里布了个聚灵阵,当晚打坐时,充裕的魔法元素游走在阵中,估摸着和在摩洛克山脉里魔法元素的浓度差不多呢。

过了两天,斯图尔派人押送金币回来,两批豆芽菜一万五千斤,售价和反季节蔬菜比起来差远了,只要3、4个银币一斤,和斯图尔二八比例分下来,刘慈又有三千金币进账。小吃店斯图尔也商量好了,刘慈和他共同分担原料本钱,因为新意的食物出自刘慈庄子,她比斯图尔多分一成,占得是六成利益。

卖吃食不必蔬菜,组织好人力货运就行,饮食行业又累又琐碎,利润不如茶叶名酒等奢侈品显眼,却是耐心的人聚沙成丘,刘慈只需要出点本钱,提供些创意,就能坐收六成利润,其实最累的人是店铺实际经营者。

大管家詹姆士的账本上,收入超过一万金币,老人在庄园里走起路来虎虎生风格外有精神。

琐事纷繁,从刘慈买下山谷地带,也堪堪有四个月过去。

埃姆斯特的天气依旧酷寒,但大晴天已经居多,不再动不动就是暴风雪。时间已经到了二月,再过一个月,地上的积雪就会逐渐融化。雇来的五十个男性雇工,有大部分,就在砖窑场附近采山石。

广博无主的荒原山间,堆放着大量打磨成方形的大石砖。刘慈给出的设计图,地基和墙体以巨石铺层,还需要大量原木以及其他建材。

要在异界当“农民”就罢了,刘慈的性格不是能放弃享受归于质朴的人。

她圈地占山,预计种茶树,种葡萄,种各种经济作物,为的是让自己过得更好。什么样才算过得好?一味攒钱可不行,衣食住行,只要想享受,传承数千年的世家贵女总能比别人多几几分底蕴。类似于斯图莱夫家族那种庄园城堡刘慈一点都不喜欢,灰扑扑冷冰冰的建筑很不合眼缘,她行事高调,喜欢的是华丽宫阙。

刘慈曾见过一张流传下来的唐代长安城禁苑“大明宫鸟瞰图”,她没那野心把大明宫复制出来,不过那种建筑风格,大气而华丽,是泱泱大唐才有底气,唐朝养出了飞扬跋扈的高门贵女,出了华夏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刘慈觉得那些高耸隐入云间的飞檐,在看见那张鸟瞰图的瞬间,已经印在了她心上。

她现在远离了家人,自己在这异界,修一栋符合心意的宫阙并不过分吧?

不需要连绵的殿落群,只要一栋,刘慈觉得就够她住了——说是一栋,主殿加偏殿,也是好大的工程量,复杂程度,尤在修建一栋城堡之上。

五十个人,要修几年吧,刘慈望着图纸发愁。

筑基期修士就有两百年的寿数,等个几年也不算啥,等她将庄园发展起来,雇个几千名工人,还怕修不成宫阙吗?修完了宫阙,她一个人,就算蓄上几十个女仆,还是觉得冷清。要是狼神和咕咕鸟它们能来就好了,一定很热闹。

可惜,其他人不能接受和魔兽共处吧,看咕咕上次来去冲冲,显然魔兽出现在人类社会十分没安全感。

刘慈这边还愁呢,斯图尔在埃姆斯特城的日子也是笑中有愁。

笑得是小吃店挺成功。

小吃生意,生意红火和利润都超出了斯图尔估计。

农贸集市门口的店铺已经发展成两家,豆腐脑卖的不贵,货币保值,普通人生活当然不是用金币来支付,他们更多的使用银币和铜币。一个金币可以兑换一千铜币,斯图尔的豆腐脑只要20铜币币一碗,刘慈庄园里雇工月薪5银,等于500铜币,也就是说连卖苦力的雇工们也能保证每天喝一碗。

别看卖的便宜,要知道黄豆价格低廉到令人发指,1银能购买上百斤,1个铜币一斤黄豆,俗话说一斤黄豆两斤豆腐,那只是最保守的估计,豆腐脑含水分大,一斤黄豆起码能出四、五斤豆腐脑,斯图尔用的碗不小,一斤黄豆做的豆腐脑,舀五碗是没问题的。

成本一个铜币,他卖出是一个银币,上百倍的差价。这还是基本款,只要提出要求,想往豆腐脑中加什么辅料都能满足,相应提价就行了。刘慈听了一定会骂他奸商,一碗豆腐脑都被他弄出“基本款”和“豪华款”,不赚钱真是没天理。

在免费品尝促销下,斯图尔的小吃店很快霸占了农贸集市的消费市场。

豆腐脑、包子、馒头、饺子,油条……花样繁多的小吃,就摆在人来人往的集市口,吸引着过往的居民忍不住停下来尝鲜。到了第三天,小吃生意引来高峰,斯图尔算了一下,不算其他小吃,当天售出豆腐脑近3000碗,最少至少收入60个金币。

算上其他,总收入在100金币左右。

100金币看起来似乎不多,但那是对贵族而言。斯图尔身家全盛时期,大概在十万金币左右,一个小吃店,一天收入100金币,一个月就是3000金,一年呢?营业额估计在三万金币左右,除去店铺成本,食材成本,和几乎可以忽略的人工成本,只卖小吃,一年就有一万多金币纯利润。就算和刘慈四、六分成,一家小吃店,斯图尔就能获利这么多,整个埃姆斯特城,又不只有一个农贸集市。

希夷帝国,又有多少像埃姆斯特一样的大城?那整个大陆呢?

他所经营的吃食,在大陆来说是新颖的食物,要是一家家发展下去,就算以后售价会因其他人的跟风而降低,此时所能预见的巨额财富,也足以让斯图尔呼吸加重难以自持。

卖豆腐脑卖成大陆首富?他觉得鸭梨好大,因为金币多得他计算无能……

天生对商业运作敏锐的青年,面对如此前景,也一时失去了清明。他还没想过,以他和刘慈此时实力,捏着如此赚钱的生意,真要发展到整个大陆,简直是痴人说梦。

一批反季节蔬菜,两批豆芽菜,新颖的小吃,来自外地的商人斯图尔·加兰引发的不止是农贸集市其他小贩的嫉妒。有几个贵族已经在查斯图尔的来历,斯图尔拿出来的东西,所隐藏的利益值得人动心谋夺。

平静水面下有暗潮涌动,被金币烧得失去平时清明的斯图尔·加兰一无所知。

直到农贸集市上出现几个骑在马背上的骑士,斯图尔看清来人后,笑眯眯的表情也微微发僵。

短暂两秒,他已经换上了真挚的笑容:

“哦,我的朋友,看看是谁来了,克劳德,你怎么突然出现在这里?真是太让人惊喜了!”

克劳德·斯特莱夫,骑在马背上,俯瞰他的老朋友。

“斯图尔,她在哪里?!”

第一百一十九章 战败帝国的骄傲(一)

最近一个多月,克劳德很郁闷。

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的“噬魂怪事件”,不论他如何查证,所有的线索随着人工湖下陷,被冲刷的干干净净。他带领着骑士小队在城里辗转,当日那道冲天的黑色气柱让人记忆犹新,问起这事儿城里人几乎都能拍着胸脯证实。

听到黑雾规模,克劳德就知道那是一只实力强大的暗黑生物,埃姆斯特教区甚至因此而损失了一位光明祭司和一队光明骑士。

伯莎女祭司受到教廷召唤,已经在几个月就动身前往圣地港教区,而其他“幸存者”完全不知道当日在人工湖下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接下佣兵任务的刘慈,神智清醒着从地下洞穴出来,埃姆斯特魔法学院好多学生看见了呢。

克劳德抓住这一线索,莫伊酒馆也有不少和刘慈喝过酒的佣兵,刘慈的黑发黑眸是个挺好辨认的特征。贝蒂夫人虽然爱财,但佣兵工会的规矩她守得牢靠,克劳德心中怀疑斯特莱夫庄园葡萄地被烧一事和刘慈有点关系,任务也是莫伊酒馆发布的,贝蒂夫人却死活没告诉他发布人。

你来我往当中,克劳德没少被贝蒂夫人占言语上的“便宜”,这让骑士青年忍了又忍恼怒憋屈。

等到斯图尔在城里开商铺,卖反季节蔬菜,卖豆腐脑儿,卖豆芽菜,一项接一项的举动搞得还挺热闹,不仅城里有心人开始注意斯图尔,东奔西走茫然无序,人生地不熟的光明骑士克劳德终于后知后觉摸到了这条线。

和侯爵不同,克劳德常年冷着个脸看上去不好相处,但他和人交往,喜恶分明,没有他老子斯特莱夫侯爵一半儿的虚伪劲,刘慈现在不单牵扯进“噬魂怪事件”,又是烧毁斯特莱夫家族葡萄园的最大嫌疑人,克劳德再想到自己半路认识的斯图尔·加兰,两个不同路的人忽然搅合到一起,斯图尔为什么跟着刘慈来到埃姆斯特?两个人是不是之前就认识?

他不知道刘慈的忽然出现到底想给斯特莱夫家族带来什么,一想到斯图尔可能利用了两人的友谊,克劳德找到农贸集市商铺时的语气,自然不算好:

“斯图尔,她在哪里?”

克劳德骑在马背上,居高临下俯瞰。

斯图尔温暖的笑容一滞,“我的朋友,你问的是谁?”

克劳德还没说话,他左侧的一个骑士冷哼道:“队长把你当朋友才对你客气,教廷办事,你不要替异端分子遮掩!”

斯图尔脸一黑,他当然知道克劳德问得是刘慈,可这一上来就把老大定位成异端分子,帽子扣得真大,老大又没烧他家庄园——

“退下。”

克劳德气愤不已,对于他当队长,有个别骑士不服,他没想到还有人这么当众下他面子。

斯图尔垂下的眼眸中掠过一丝讥讽,能考入教廷光明骑士的大部分都是贵族子弟,他们觉得和他这个商人说话是种侮辱吧,克劳德算是难得的了,起码曾经是真心和他交朋友——不过侯爵先生做事情不给人留余地,他和克劳德的友谊也只能止步于酒庄被纵火烧毁那时。

克劳德呵退了骑士,又转头看向斯图尔:

“我问的是刘慈,你们应该还有联系吧?朋友一场,希望你能告诉我她的住所,我有公务要询问她。”

斯图尔脸上笑意未减,却很果断摇头。

“对不起,我的朋友,虽然我们在埃姆斯特曾经见过几次,但她并没有邀请我去住所做客。”每次都是他自己主动上门,的确没有邀请过,斯图尔在心里默默补充一句。

克劳德注视了斯图尔很久,最终默默无言,一拉缰绳离开。

骑士小队的身影消失在人来人往的街角,斯图尔心中涌起一个念头,他大概要永远失去这个朋友了。

骑士小队渐行渐远,刚才被制止的骑士不服道:“队长,刚才那个商人一定知道女佣兵的下落……”为什么他们要退让?笑话,商人和光明骑士哪有可比性啊,真不知道新任队长在想什么!

克劳德抿着嘴,一脸冰霜:“你问下去,他就会告诉你?”

骑士一愣,谁敢光明正大违抗教廷的公务?

克劳德用一种很平静的目光看着他,骑士却觉得那是无声的嘲笑。对于斯图尔这个朋友,克劳德·斯特莱夫曾经觉得很投契,所以他愿意给对方一个机会,此时看来,他们的友谊是彻底破碎了。

如果斯特莱夫侯爵在场,一定会为自己耿直的儿子吐口血。

不过克劳德很快做出了一个让手下们佩服的决定:离开农贸集市后,克劳德带着他们找了个背街的旅店住了下来。那里和农贸集市门口并不远,但纵横交错的小楼建筑造成了视觉上的落差,从窗户居高临下看去,他们能看见斯图尔的商铺,斯图尔却一无所知。

连续几天,斯图尔商铺中的人只是不时在集市中就近采购面粉和黄豆等货物,并没有离开埃姆斯特城的迹象,骑士们心中疑惑,若不是看队长克劳德依旧冷静,他们早就失去了耐心。

与从小没受过挫折,出身高贵,前途远大的光明骑士们相反,白手起家的行商斯图尔·加兰最不缺的就是耐心!一件商品,要推销给顾客,其中可能要耗费无数口舌,他从前就算性格冲动,在当了几年商人后都变得笑眯眯温和沉稳。

克劳德怀疑上了他们,肯定不会轻易放弃。

斯图尔心知肚明,他又打不过别人,也不能公开和教廷作对,干脆不去管克劳德一群人,安心经营起了小吃铺,这几日他和管家甚至商量好了要在埃姆斯特城其他地方开分店的事儿。

就像克劳德猜不到斯图尔压根儿不打算派人回山谷,给他以跟踪的机会一样,斯图尔同样猜不到,缩在山谷里搞农业建设,从来没对生意上心过的刘慈,会忽然来了埃姆斯特城。

眼见着刘慈乘坐的马车缓缓而来,温暖的阳光下马脖子上的棕毛甩出好看的弧度,穿着轻裘的刘慈扶着娜娜的手下手,纤细白嫩的手指让人浮想联翩,精致白皙的面容,微微上挑的眼尾,刘慈的脸上看不到属于少女的天真,看上去只有十几岁的她,混合的倨傲和凌厉的美,在人来人往的农贸集市门口,让一群过客屏住了呼吸。

看见斯图尔迎上来,刘慈浮现善意的微笑。

斯图尔的表情却是欲哭无泪。

“老大,您怎么来了?”

光明神在上,谁来给他解释下,死宅老大怎么舍得出门了?!

刘慈一脸疑惑盯着他,“生意不好?”

斯图尔使劲摇头。

刘慈也好迷糊,笑脸青年每次见她,和看金币的眼神是一样炙热啊,怎么哭丧着脸,真不是他作风。

娜娜跺跺脚,“冬天快过完了,小姐进城来采购衣服,加兰先生,您不能进门再说吗?”

别怪女仆说话急躁,她站在店铺门口还没啥,没见到那些喝着豆腐脑的男人们眼睛都在乱瞟嘛,真的太失礼了!

斯图尔满脑门儿黑线,的确,埃姆斯特漫长的冬季快要过去了,而赚金币的喜悦也让他忘记,刘慈除了是个会在山谷里种田的“技术宅”,还是个没有贵族身份,衣食住行却比贵族要奢侈的少女。

食不厌精,冬天穿的的魔兽皮毛,别对他说住红砖小楼的刘慈好朴素,她预备要修建的“宫阙”,斯图尔偷偷看过建筑图——他的本意是跟随老大脚步仿造个,在看完建筑图后默默缩回脖子,那宫阙要建出来,造价应该在他被烧毁酒庄前的总家产之上吧?仁慈的神,请原谅他的自不量力。

斯图尔叹气:“现在说也完了,老大,咱们先上楼去吧。”

刘慈和斯图尔坐在了楼上小露台中,铁栏杆上还覆盖着白色的积雪,斯图尔刚刚给她讲明原因,她就从二楼看见了纵马而来,严阵以待的骑士小队。

拥挤的农贸集市硬生生被逼让出一条通道,光明骑士白色的披风被穿越城市土楼的清风荡起,他们的坐骑精神昂扬,他们是大陆最让年轻人羡慕憧憬的光明骑士!

克劳德抬头,和刘慈的目光在半空中相撞。

小露台铁栏杆上缠绕着枯萎的花枝,日暖微醺的午后,刘慈收回凌厉的目光,端起手中美味的奶茶,向克劳德致敬。

克劳德面无表情,斯图尔觉得鸭梨好大,可内心深处又有一股被憋不住的笑意。

无论什么事,只要到了刘慈手里,就变得特别简单。

为什么呢?

斯图尔琢磨半天,刘慈对教廷不太在意,对贵族也不惧怕,面对魔法师时没有恭敬……在魔法大陆,真的能像她一样,无拘无束的活着吗?

斯图尔不敢确定,哪怕他在心中很羡慕刘慈的生活态度。

楼梯发出咚咚咚的脚步声,租赁的商铺年代久远,木楼梯也松动了。

克劳德小山一样的高挺的身影出现在小露台门口,四个光明骑士跟在他身后一字排开,他们的到来使小露台显得拥挤不堪,沉默无声也造成了一种威压。

克劳德拖开椅子坐下来,刘慈低头,小口喝着杯中的奶茶。

娜娜在一旁瞪眼,身为莱茵城人,她可认识眼前的城主公子,但她们现在已经不在莱茵城了,为何城主公子克劳德还是那么有底气呢?

娜娜觉得克劳德对自家小姐很不礼貌,气鼓鼓瞪他,圆润的脸颊鼓成了一个白面包子。

“噬魂怪事件,你参与了。”

良久的静默后,克劳德终于打破沉默开口,他的语气中没有疑问,平静的叙说下,是无法反驳的笃定。

斯图尔眼角一跳,坐他对面的刘慈却笑了。

因为她忽然也肯定了,克劳德和他老子斯特莱夫侯爵,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

放下私仇,率先询问公务……呵呵,她最喜欢和讲理的人来往了嘛。

第一百二十章 战败帝国的骄傲(二)

“嗯,参与了。”

快被埃姆斯特酷寒冬天折磨疯的骑士小队,辗转找到刘慈,本来以为要有一番硬仗打,哪知道刘慈很爽快承认了。这感觉该如何形容,蓄满力量的一拳打中了目标,目标却是一团棉花……骑士小队几人屏住呼吸,在埃姆斯特晚冬天的天气下憋得脖子通红。

刘慈放下茶杯,眼波扫过腰杆挺直的光明骑士,明明面无表情,灵动的眼神偏偏给人似笑非笑的戏谑感,让四名光明骑士同时涌起羞怒的冲动。

刘慈的目光最终落在了克劳德身上,嘴角荡出一抹笑:

“参是参与了,可暗黑生物太强大,多亏了祭司大人,我们一行人才有幸逃出来,感谢神光普照埃姆斯特每个角落……克劳德公子,难道有问题吗?”

噗通,被吊高的心脏一下打落尘土,克劳德面色铁青,四名光明骑士都想扑上来咬刘慈一口了。他们辛苦一个多月,好不容易找到刘慈的行踪,就是为了这样的回答吗?

不顾光明骑士难看的脸色,刘慈神色自若切着盘子里的小蛋糕和烤肉,斯图尔为她准备的下午茶很美味,不能随便浪费不是?克劳德他们急于找到她,想必在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的调查一无所获吧。那位爱德华大主教肯定不愿意将事情闹大,克劳德几人的调查都是静悄悄的……刘慈叹气,她哪里是在打克劳德几人的脸,分明是在救他们嘛。

几个骑士要是真的查到了有用的线索,回斯尔蒙教区,等待他们的还不知道是什么呢?换了她是爱德华主教,知道自己秘密的人一定是要灭口的。做了好事,对方却不理解,刘慈除了叹气还有啥呢?

她才不是好心帮助克劳德,问题是有关噬魂怪的事儿,连埃姆斯特魔法学院都很明智封口了,她脑子被门挤了才会告诉克劳德真相,将自己变成教区大主教的死敌。

不管谁来问,她就是什么都不知道。刘慈从地下洞穴出来,就决定要将詹妮的“回忆”埋在心底,时机不到,连阿诺德她都不会告诉他詹妮的存在。

反正大家都忘了,不是么。

“刘慈,我们现在讨论的是斯尔蒙教区的公务,希望你将私人恩怨暂时放下……”克劳德调整了下自己的情绪,才皱着眉头重新开口。

刘慈嗤笑,也放下手中的勺子,“整座埃姆斯特城的人当天都看见了魔法学院冲天而起的黑雾,幸好神光庇护,我和其他佣兵才能被伯莎祭司救出来。对于埃姆斯特教区牺牲的祭司和光明骑士,城里每个人都心存感激包括我本人。现在事情都过去了,斯尔蒙教区非要把已经解决的事翻出来再问,到底为了什么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见过暗黑死气的人千千万万,拯救了城池的伯莎祭司也高升了,事发地点又在魔法学院,就算斯尔蒙教区想知道些什么,明明可以询问伯莎祭司,偏偏抓住我一个幸存者不放……克劳德公子,我还想问一句,一个小小的平民女子,到底哪里得罪了斯特莱夫家族?我们有些误会,但您也不能将人逼到绝路,硬要给我扣上罪名吧!”

刘慈一段话不歇气说出,克劳德固然眉头越皱越深,身后四名光明骑士看他的目光却渐渐晦涩不明起来。

刘慈的挑拨光明正大,也堵得克劳德无话可说。

四名光明骑士忍不住会想,是啊,暗黑生物作乱事件,克劳德盯死一个十几岁的少女,又有什么用?

“克劳德,大家朋友一场,我在莱茵城的生意,希望侯爵先生能以宽容公平的心去调查……现在我和刘慈都退到埃姆斯特了,在莱茵城的事情,大家都不要再追究了吧。”

一直没开口的斯图尔隐去脸上时时挂着的笑意,抬起头很真挚对克劳德说道。

他的话,为刘慈的说法补上完美而致命的一刀。不用转身去看四名光明骑士此时的表情,斯图尔深知,在他们的印象中,克劳德抓住刘慈不放的原因一旦沾上了“私仇”,就无法让人信服他的公正。

斯图尔话里话外,又暗示斯特莱夫家族仗势欺人,他和刘慈都可怜兮兮退到荒凉的埃姆斯特教区,克劳德仍旧不放过他们,居然借用教廷的力量来压迫两人!

老大说过,语言的艺术是门值得钻研的对象,小试一把,果然很爽。

不善言辞的克劳德,心里有很多话,却被刘慈和斯图尔联手堵得说不出口。

斯特莱夫家族和刘慈有私人恩怨,是他自己说出口的,这没办法反驳。刘慈出现在莱茵城,虽然行迹可疑,一开始也并没有对斯特莱夫家族如何,在庄园留宿时偏偏有剑师刺杀她,这事儿克劳德更知道,他心中同样怀疑过父亲斯特莱夫侯爵……就算是为了试探,不是真想杀刘慈,父亲的做法始终有违骑士精神,克劳德同样没办法理直气壮否认。

坚持原则的骑士,和三观不正的刘慈,加上奸猾的商人斯图尔,前者对上二人组,有什么胜算?老话说得好,流氓不可怕,可怕的是流氓有文化!

刘慈和斯图尔无疑就是有文化的流氓,没理都还能占三分气势,何况两人现在一致认同斯特莱夫侯爵很渣,火烧对方葡萄园一事不过是“有来有往”,他们一点都不亏心嘛。

克劳德也感受到了属下质疑的目光。

光明骑士的考核很严苛,克劳德出身大贵族家庭,他们的背景也不见得比他差。

爱德华大主教单独召见克劳德,其他骑士心里挺不舒服,加上在埃姆斯特城的一个多月,克劳德带领着他们并没有做出什么“成效”,四名光明骑士心里对这位队长并不服气。

原来队长家族和眼前的少女是有私仇,队长带着他们对人家穷追不舍,还真有借着教廷力量的意思——欺人太甚了吧?贵族习惯了虚伪,四名光明骑士的家族私下里也算不上纯洁无暇,可他们也没仗势欺负个十几岁的平民少女呀!

四道目光,隐含的不耻,刘慈瞧得一清二楚,赶紧低下了头。正大光明摆了克劳德一道,她怕自己再不低头,就隐藏不了眼角的笑意。

“是在下莽撞了,告辞了。”

克劳德也不是拖泥带水的人,口笨说不过别人,再呆在小露台也是丢自己家族的脸。他豁然起身,向刘慈有礼貌告辞,脊背挺直走下楼去。

四名光明骑士跟着克劳德灰溜溜走了。

斯图尔觉得心里挺不舒服,刘慈也沉默了片刻。克劳德这种人,无论搁在哪里,以目前的表现来说都算得上是华夏传统意义的“君子”,稍微无赖阴险点,都没这么容易被打发吧。

可惜他爹是个“伪君子”,和刘慈注定了不是一个立场……克劳德再是“君子”,该下手时,刘慈也绝对不会手软。

“别看了,克劳德在斯尔蒙教区,外教区的人在埃姆斯特,行事总没那么方便的,他带来的危害并不大。”

教廷的人又不是真的没有丝毫功利性,看伯莎女祭司不是挺乐意背着别人的功劳“升职”?埃姆斯特教区虽然贫瘠,但斯尔蒙的主教也不能跨着地域指手画脚,爱德华大主教的秘密一旦被挖出来,修道院中不知道有多少神智人员等着替补他位置,爱德华先生还没有傻,不将埃姆斯特教区放在眼中。

刘慈都能想到的地方,深谙异界规则的斯图尔不可能想不通。

克劳德的到来的确不是大事儿,眼前正有生意上的发展,等着两人大展拳脚。刘慈好不容易来到城里,斯图尔抓紧机会汇报了小吃店最近的红火,又要和刘慈商量开分店的事儿。

刘慈对经营一向抱着并不关心的态度,斯图尔也是本性使然,刘慈对他信任,他就要对得起这份信任。

可出乎他意料,刘慈在听了他的“野望”后,却一反常态皱起眉头。

她不仅将斯图尔分店计划听了进去,还提出了质疑:“你想将小吃店开遍整个大陆?斯图尔,你是不是昏头了。”

被泼了一盆冷水的青年很茫然。

刘慈嗤笑:“你和我都是平民,能对斯尔蒙教区的光明骑士甩脸是因为克劳德好欺负。小吃店本小利大,只要有人流,店铺随便开在哪里,都能赚钱。除了推陈出新,我们现在有其他优势吗?”

冷汗在斯图尔头顶汇聚,白雪未化,刘慈的话听在耳中却让他心中一紧。

“分店开遍大陆,低调赚钱变成了摆在台面上的靶子,大陆有八个教区,三大帝国,魔法协会和佣兵工会。神权和王权一直在争夺地盘,教廷也好,帝国贵族也罢,有谁会嫌弃自己手中的金币多呢?我们要用什么来保证自己手中的财富不被掠夺?”

刘慈拿着餐刀,面无表情将盘中蛋糕切成两半:“人为刀殂,我为鱼肉……这话你从前或许没听过,道理一定是知道的。”

她的冷静,让沉浸在首富梦想中的斯图尔冷汗淋漓清醒过来。

何止是整个大陆,就连在埃姆斯特城,他和老大也是没有根基的外来户。

“要放弃,也太可惜了……”

斯图尔一脸凝重,喃喃自语。

刘慈嗤笑,她从来就没有要被人欺负的自觉性,女纨绔不欺负人就算不错了,这是她舍得花大钱交给莉迪亚和阿诺德去经营的原因,也是她下意识广积粮,高筑墙行为的驱动力……广积粮、高筑墙,下句是“缓称王”。

“谁说要放弃?财富引人心动,单靠我们,能将所有金币都赚完吗?与其被人谋夺了产业,不如我们主动下手挑选合作伙伴。”

斯图尔精神一震,觉得老大肯定要放大招了,聚精会神倾听起来。

刘慈望着楼下人来人往的小吃店,缓缓说道:“开分店不是不行,我们亲自去开却不行……斯图尔,有种说法叫‘加盟店’,很适合我们现在的情况呀。”

“加盟店”,又是一个新名词!

喝着下午茶,刘慈将脑中的资料整理一番,用斯图尔能明白的语言讲诉了出来。她不擅长于商业经营,好歹地球联邦早就迈入大宇宙时代,地域和地域的贸易,再精妙还能超越星际贸易繁荣的大宇宙时代吗?

刘慈觉得在魔法大陆推行“加盟店”是很可行的,起码能保证她和斯图尔的安全。

广积粮、高筑墙……现在还不是她“称王”的时候,让利是必然,我忍。

第一百二十一章 战败帝国的骄傲(三)

计划是刘慈提的,加盟店的理念她虽然给斯图尔阐述清楚了,面对青年可怜巴巴的目光,刘慈也不能一拍屁股走了。

所谓加盟,就是让斯图尔主动授权给对他们生意有兴趣的势力。

做食物的技术可以教,特殊食材他们可以提供,只要收取一定“加盟费”,在埃姆斯特城以外,整片大陆还有无数市场等着大家去拓展,何必在一城之中混战?当然要想推广加盟店,斯图尔必须有让人动心的声誉,技术和经验。

仅靠农贸集市的小打小闹,最多是引起别人的注意。或许已经有人眼红小吃铺的生意,但开在农贸集市门口的小店,想要引起大贵族的注意,还远远不够。只要斯图尔不说,谁能知道小小店铺一年能赚一万多金币呢?

眼红生意的其他商人,刘慈并不看在眼中。只要他们敢捣乱,她有的是办法收拾人。

斯图尔现在的目标是要形成自己的名气和品牌,统一的装修,统一的餐具,一个好记的店名,侍者身上统一的服饰,品牌是慢慢形成的。有了底气才能和贵族们谈生意,谈合作,等能威胁到两人的势力发现这不起眼的小生意赚钱时,斯图尔已经拥有了谈判的先机。

“四季鲜食铺”,用斯图尔的话来说店铺土得惨不忍睹,刘慈听着也是一股恶寒。但斯图尔定了许多名字,店里的工人们一致选定“四季鲜”好听又容易记。小吃店的顾客群大多也是平民和中产阶级,包括贵族的手下,以他们受教育的程度来看,四季鲜还真没啥不妥。

斯图尔忍痛歇业几天,按刘慈说法,给“四季鲜”的员工制定了统一工作服,餐具都打上了统一烙印,整个店面也重新装修了一遍,地面干净。明明食物啥的都没变化,小细节一统一,坐在里面喝完豆腐脑好像档次都上升了不少。

趁着装修的几天,风格统一的分店也开张了,斯图尔忙着培训刘慈口中的“服务员”,忙着集训做小吃的厨师,整个人转的好像块陀螺。

刘慈觉得袖手旁观挺不人道,带着娜娜跑去裁缝店做衣服去了。

魔法大陆的布业很发达,在这个种田毫无技术含量的大陆,居然有人会养蚕做丝绸布,不得不说是奢侈的贵族需求推动了生产技术呀。除了丝绸,棉麻,羊绒毡,皮革……裁缝店的布料品种很充足,能满足顾客的几乎所有需要。

呃,刘慈这种挑剔货,不在一般顾客范畴内。

埃姆斯特城远离大陆政治文化中心,贫瘠而偏远,圣地港流行什么,帝国都城流行什么,可能要隔好几个月,甚至一两年才传到埃姆斯特城。刘慈的不满在于,她能画出衣服鞋子的设计图,却找不到精于刺绣的人才。

华夏古裙配上宫廷绸缎绣,洋不洋土不土的感觉,让刘慈觉得异常别扭。

她爱美爱打扮,可“绣花”如此女人的工种,不适合霸气的刘爷呀。

“小姐,您可以买几个人,让她们去学习刺绣……”

娜娜提出建议,刘慈迟疑道:“会不会太奢侈?”

忠心的娜娜使劲摇头,庄园里的雇工们整天都吃白面包,庄园的主人多养几个女仆,哪里奢侈了?随着庄园逐渐建好,需要的女仆只会越来越多,她和艾美就会感觉力不从心啦,适当补充后备人员,娜娜认为很有必要。

“暂时不用买人,雇工家还有不少小姑娘。”

刘慈豁然开朗,不是每个小姑娘都乐意自己变成体术NB的女战士,十二岁以上的少女不少,让她们去干农活,刘慈心里觉得自己在虐待花朵,培训出来为自己服务就是个好出路。

经过娜娜提醒,刘慈猛然发现,自己的庄园中已经储备了足够多的“妹纸”,在裁缝店定完衣服,刘慈还定了一批素色的棉布和丝绸,加上彩色丝线和针线工具若干,预备在异界培养一群华夏绣娘出来。

从裁缝店出来,天色还挺早,这时候回旅店也是闲得没事儿,回“四季鲜”更不行,刘慈什么都不怕,就怕麻烦,斯图尔肯定要缠着她东问西问。

埃姆斯特城她赶兴趣的地方,也只有书店了。

上次在书店,她遇到了一个自称“克丽丝町”的博学少女,能被刘慈欣赏的对象不多,她对克丽丝町很感兴趣,说不定在书店还能再次遇见。

坐着马车前往书店,刘慈已经观察了好几天,克劳德一行人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在被她打脸后消声灭迹,居然没有干类似“跟踪”的事儿。她不想自己的庄园现在就曝光,幸好克劳德他们没打算对她穷追猛打,刘慈本人是不介意暗杀几个光明骑士的。

书店里人不少,环境却很安静。

穿着法袍,学生模样的年轻人们靠在书架上,静静翻阅书籍,偶然的“哗哗”的翻书声,竟让刘慈在城里呆得浮躁的心慢慢安静下来。

明明那些学生肤色和发色都与她截然不同,刘慈却在此时的环境下觉得自己和周围很融洽。

他们对知识的渴望毫不掩饰,他们中的一些人,今后可能成为大陆闻名的大魔法师,可能像爱德华一般转而为教廷服务,但不论怎么说是,在此刻,在埃姆斯特城的午后,他们只是一群怀揣梦想的年轻人。

刘慈的动作也变轻,小声询问店员有没有什么新书。刘慈买书很大方,不像其他人会蹭书看,她看中的书籍付钱是很爽快,尽管一个月没来,店员对她还有印象,对她挺热情。

“小姐,本店新进了两本游记,是瑞兰帝国传来的,您一定会喜欢。”

刘慈心中一动,魔法大陆三大帝国,希夷和马刺她都有所了解,地域关系,她对瑞兰帝国了解最少,听到店员推荐,她不由就点了头。

见她感兴趣,店员兴冲冲跑后面搬书去了。

刘慈早打发了娜娜自己逛街,见店员提货需要时间,就自己去书架处闲逛。打量完店里的十来个顾客,并没有那博学又神秘的“克丽丝町”,她有点失望。

微小的情绪并不能左右刘慈的心情,她随手抽下一本将卷轴的书籍,正要翻阅下和符箓是否相通,书店门口又来了新客人。

“爷爷,就是这家书店。”

刘慈捏着书,听见一个有些熟的女音,不禁抬头望了一眼。

紫发紫眸的绝色少女慢吞吞走近了,沉浸在书海的魔法学生们都忍不住分神打量她。

炼金少女唯依?!怎么又在书店遇见她了。刘慈侧身避让,将自己彻底隐藏在书架后面。倒不是她怕了十几岁的小丫头,而是刘慈发现对方除了痴迷炼金,还有点自以为是的偏执,上次在山庄里可谓不欢而散,她暂时不想和唯依照面。

唯依不时回望身后,一个老人跟着她身后,也走进店中。

清瘦的老者,须发皆白,精神抖擞的白色短发,唯依口称的“爷爷”,竟然是曾经赖在庄园里的“板老头”?!

刘慈心中一震,捏着书脊的手忍不住用力。这当中又什么其他原因吗?也太巧合了一些。

她心神略有波动,板老头目光如炬,往书架后望了一眼。

只一眼,就带给刘慈说不出的威压。“板老头”的实力,不是此时的她能对抗的。刘慈咬牙,正待走出去,唯依已经拉了板老头的衣袖。

“走这边!老板,上次让你进的书呢?!”

一个穿戴考究的中年男人从楼梯上下来,托唯依的福,刘慈也是第一次见到书店老板。

对方显然和唯依很熟,见到“板老头”时,一身让人侧目的书卷气也变得恭敬。

“您来了。”

他先招呼了“板老头”,才一脸和煦转头对唯依说道:“你要的两本书可不好找,这次从瑞兰帝国进了一批书,可能是某个老家族的私藏吧,小姐运气很好,两本书恰好就在其中。”

唯依喜笑颜开,她痴迷炼金众所周知,可是炼金师都敝帚自珍,他们很少著书留下自己的心得,炼金类书籍可算是最难找的。

书店老板让人取出唯依要的两本书,唯依缠着板老头付款,老板连连弯腰,嘴里说道:“不敢收您的钱,有空您多来书店逛逛。”

买书不要钱,这边的异常早引得其他客人观望。

刘慈发现几个学生望向板老头的目光敬畏有加,一眨眼又低头埋首书籍当做没看见对方,说不出的怪异。

板寸头拿出一袋金币,让唯依去结账,一边和书店老板闲聊:“从瑞兰帝国运来的书……三大帝国开战,损失最大的就是瑞兰帝国了吧,好多贵族都破产了。”

书店老板同样一脸感慨,“可不是,变卖家产的贵族不是,连我们书店都捡了便宜。埃姆斯特位置偏远又贫瘠,帝国也知道榨不出什么金币来,反而受得影响最小,真是不幸中的万幸。胜利的希夷帝国就不说,瑞兰帝国想要恢复元气,恐怕要十年吧。”

老板说着,语气变得伤感。

刘慈躲在书架后倾听,心中暗想,难道书店老板是瑞兰国人?

板寸头“哼”了一声,“掌权者愚昧!摩洛克山脉隐藏着蠢蠢欲动的危险,魔兽的威胁没有解决,人类反倒自相残杀起来……你也别伤感,战争注定了有赢有输,战败国又能如何,君主能吸取教训,几年后瑞兰帝国再次发展起来并不难。你现在也是大书商,尽自己的力量帮助受难的国民就行了,什么都能丢,一个帝国的骄傲不能丢,做人的骄傲不能丢!”

一个帝国的骄傲不能丢,做人的骄傲不能丢!

书店老板脸上的灰败一扫,有些佝偻的腰再次挺直。

板老头的话掷地有声,连刘慈听了都觉得很激励人心,更别说那些假装看书,其实同样在偷听的学生们了。

有几个学生一脸激动,放下手中的书,上前两步,对着板老头鞠躬行礼:

“我们也是瑞兰人……能聆听您的教诲,很幸运,感谢您,院长大人!”

瑞兰人,马刺人,两国都是战败方,板老头的话让书店的学生们产生了共鸣,激动之下,两个瑞兰籍的学生上前两步,行礼的同时,也揭穿了板老头的身份。

总院长?!

刘慈彻底愣住,死皮赖脸在山庄住了几天的板老头,难道就是埃姆斯特魔法学院那个很少露面的“总院长”么……她皱起眉,觉得生活比小说更充满戏剧性!

第一百二十二章 高原之春

二月一过,覆盖了埃姆斯特山区整整四个月的积雪,也在升温的日照下开始融化。

积攒了一个冬天的力量,草籽儿从在雪水的滋润下,从容窜出地表,绽放让人愉悦的新芽。现在已是异界的三月,白茫茫的埃姆斯特山区在春风吹拂下生机勃勃,在棚子里蜷缩了一冬的牛羊,被牧民们驱赶着,翻山涉水,啃食着新鲜的草芽。

新春新气象,刘慈买下的山谷,也在发生着变化。

天刚蒙蒙亮,一群娃娃兵已经穿戴整齐,在队长克里·布拉特的带领下,在山谷中列队而行,来到北山山壁下。

山壁上的绳索经风雪吹打,已经变了颜色。二十一个半大孩子经过风雪吹打,也在快速成长。刚开始时,他们需要耗费一天时间,才能从山顶往返一个来回,熟能生巧,坚持不断的攀越,使陡峭的山壁再也不能成为拖住孩子们脚步的障碍。

最开始时,他们往返一趟,只来得吃晚餐。

现在二十一个孩子,不论年龄大小,天微微亮时从山谷出发,不出意外是能往返山顶,带着战利品回来吃午餐的。

他们的手心有厚厚一层茧,那是绳索和岩石的摩擦,带给孩子们的“徽章”。在绳索上勒伤,又愈合,下次又起水泡,在攀爬的循环中,人的身体为了适应环境,掌心就有了保护里肉的茧。

刘慈定下的训练是很辛苦的,要让炼金少女唯依来看,一定是虐待儿童。

但不可否认,这些苛刻的训练,让雇工家的孩子们,无论是身体状况还是精神面貌都焕然一新。只要借着绳索之力,他们已经可以自如上下北山。

纤细的手臂变得有力,孩子们饭量变大,面色红润,连体质最弱的女孩儿,行走间都虎虎生风。才训练了两个月,大部分孩子身高都窜了几厘米。

焕然一新的精神面貌,越来越自信轻松的神情,没有加入小队的其他孩子都很向往羡慕,特别是八岁的小哈维,每天眼巴巴看着小队训练,暗暗咬牙发誓,今年一定要加入队伍!

十二岁的队长克里·布拉特,壮得像小牛犊,做什么事儿都很认真,刘慈基本上只要将训练的方法教给他,一群孩子就能在克里的监督下严格训练了,让刘慈很省心。

这日吃过早餐,山道上出现一队牛马。

大管家詹姆士验收后,确认那是斯图尔帮忙,从其他教区运来的茶树苗。

茶叶价格昂贵,茶树苗也不会便宜,斯图尔此次运回了四万株茶苗,都是两年生以上的大苗,品种不同,价格也有所差异,最便宜的是和埃姆斯特毗邻,耶世丹教区的“雪茶”。耶世丹教区有一部土地和埃姆斯特山区接壤,冬季温度也很低,这种“雪茶”时常要受到冰霜考验,绿褐色的叶片边缘覆盖着白霜,制茶时霜色不退,茶叶像是镶嵌了一道雪边缘,因而得名。

相比起来,雪茶不是斯图尔寻来的品种中最贵的,可看它原来生长的环境,刘慈最有把握种活的就是它。

一株雪茶苗,价值4个银币。

四万株茶苗,刘慈一共要为此支付近三万金币。购买茶苗只是最基本的投入,三万金币要看见产出,起码需要两三年的时间。

沿途颠簸,茶苗都有不同程度的冻伤,刘慈检查之后,让人先将它们移进了玻璃暖房中。

农书上说,茶树是典型的亚热带植物,喜温、喜湿、喜欢酸性土壤,在温度20-25°时生长最快,气温超过35°时茶树新梢就会停止生长。

适合种茶的土壤有很多:砖红壤、赤红壤、黄壤、黄棕壤、棕壤、褐土和紫色土等。然而埃姆斯特山区的表层土壤,以草甸土为典型代表,加上每年的霜冻冰雪时间长,茶叶利润大,埃姆斯特土地便宜,在刘慈之前不是没人尝试过种茶,皆以失败告终。

刘慈有把握种茶,除了她掌握了符箓之术,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复杂的地貌,形成了多样的土质。在西山和南山,两座高山的山腰到山脚,刘慈发现了砖红壤和黄棕壤、灰棕壤等几种土壤群谱。

它们是刘慈有信心种活茶树的基础,她再有逆天技术,总不能在沙土上种茶呢。

“詹姆士,天气在回暖,冻土层也在变暖,今天就组织人手到山上挖坑去吧。你看看还差什么工具,让人到城里买回。”

“是的,小姐。”詹姆士查了一下物资,从刘慈买下山谷到基础建设,雇工们忙着采石烧砖,妇人们整理山谷荒地,锄头铁锹等工具都有,暂时不需要采买。

茶苗被转移到温室,短时间没有冻死的忧虑,刘慈松了口气。

一年之计在于春,对于正在建设中的庄园,她要忙碌的并不只是种茶。葡萄藤苗还等着移植,积雪半化,大片的山谷荒地还等着开垦,在无法机械化种植的异界,詹姆士管家提议,再雇佣一批短工。

“短工就算了,以后庄园雇佣工人,最少要签十年以上的契约。”刘慈摇头否决了詹姆士的提议,他也没坚持。大管家深知,山谷中陆续建设的大棚,里面有反季节蔬菜的秘密,它为刘慈带来大量利益,随便招聘短工,的确容易暴露。

四万茶苗要种植,并不是简单挖四万个土坑就能解决。新茶园的开垦深度最低要求土壤层下翻50厘米,靠锄头和铁锹明显很苦难,只有将牛马赶到山坡上,用铁犁来开垦。

魔法大陆低下的农业水平姑且不说,要想在畜牧为主的埃姆斯特地区买到称心如意的铁犁,简直是痴人说梦。刘慈看着从城里购买回的笨重铁犁,觉得在破敌上操作起来压力很大,只有自己翻《齐民要术》,从里面找到了一个在华夏古代农耕史上很有名的犁器:曲辕犁。

“曲辕犁”最早出现在唐代后期的江东地区,由犁铧、犁壁、犁底、压镵、策额、犁箭、犁辕、犁梢、犁评、犁建和犁盘等十一个部位组成,只要有原型图,制作出来并不复杂。

与异界的铁犁相比,曲辕犁操作时犁身可以摆动,富有机动性,便于深耕,且轻巧柔便,利于回旋,山坡上能开坑的土地面积都是小块小块的,曲辕犁的优点一览无余。

赶着牛马,拿着铁锹和锄头,加上几架新造的曲辕犁,男女比例各半,一共四十名雇工,和刘慈一同上了山坡。

土层表面尚有冰渣子,还有刚刚绽放新芽的牧草。

他们根据刘慈所教,将曲辕犁套在牲畜身上,开始耕种起来。一开始动作生疏,操作时歪歪扭扭,慢慢掌握了技巧,雇工们都发现了此犁的优点。

推动“犁评”,犁箭向下,犁铧入土很深,顺着牛马前进,一块块单靠人力十分困难的硬土被翻了个面。红褐色的土块从未开垦过,翻耕的硬土被犁壁碾碎,并推倒一侧,减少耕犁前进的阻力。

“小姐,这犁好用!”

首先使用曲辕犁的雇工满脸欢喜,裂开嘴傻笑。轻巧的犁器在他手中自如活动,比锄头挖地轻松了不知道多少倍。

刘慈点头:“土耕的不够细的,其他人拿铁锹和锄头再敲下,把地里的石块全部挑出来放到一边。女人们细心点,所有翻起来的草根都要放过,一定要仔细筛除。”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刘慈尚且嫌弃山间土壤不够肥沃,这些牧草不除掉,只会和茶树争夺养肥。

雇工们开始行动起来,操纵曲辕犁的人负责耕地,其他男人跟着起后将土块彻底敲碎。妇人们提着篮筐,蹲着挑选草根,等捡满一篮,就堆放到空地上。刘慈说了,草根经过简单漂洗,也是喂羊喂牛的饲料,等耕完地,就会有人将捡出来的草根挑下山。

而在地里挖出的石块,按照刘慈吩咐,也被堆砌在田边做坝。要在山坡上种茶,耕种完后,最好是做成梯田状。内低外高的梯田,能很好预防水土流失。

而且坡地茶园主干道要求是“S”型,不能图方便就直上直下。园内内沟渠想通,小雨时能蓄水,大雨时能排洪——高原地区的雪洪破坏力也不能小瞧。

雇工们在开垦,刘慈也在计算茶树种植所需的面积。

茶园分“单行条栽”和“双行条栽”,前者一亩地大概能种植茶苗3000株,后者可多达八九千棵。不过这是机械化种植的数据,以刘慈眼前山坡的肥力来算,亩种3000株她都怕养肥不够。

无法做到机械化精细管理,提高种植密度显然很不明智。

一亩地刘慈打算试种2000株,四万茶苗,需要20亩坡地。山坡上稍微肥沃的土地并没有连绵成一片,种茶的地点挑挑选选,事情还挺复杂。

娜娜气喘吁吁,带着几个矫健的妇人,挑着筐子爬上来,早春的天气太阳没啥威力,山间的风甚至带着干冷,爬上来的娜娜却额带薄汗,可见她攀爬时的急迫。

“小姐,都过了午餐时间了!”

娜娜喘着气嗔怒。

刘慈一看天色,可不是已经正午了,一群人干得热火朝天,早餐又吃的饱肚,竟没有人察觉。不过刘慈本身没有耕种,察觉不到饥饿也正常,干活的雇工们就算是饿了,也不能当着刘慈的面嚷嚷。

“大家都休息下,准备吃午餐了。你们也是,到了正午我没想起来,也该有人提醒下我。”

雇工们放下手中的工具,顺手抓起未化完的积雪在手里搓搓,就算洗过手了。听到刘慈“责怪”,大部分人都傻笑。

和娜娜熟谙的妇女们上前查看筐子里的食物,食物挑上山不方面,今天食堂就准备了大肉包子,牛、羊、猪肉三种馅儿料,面软筋道,肉馅料足,一个包子足有成人拳头大,只要胃口好肚子大,山庄对雇工们的饮食并不定量。

“除了包子,还有什么?”

娜娜变魔术般从跨着的竹篮里端出一盘带着热气的蒸饺,刘慈一尝,原来是火腿笋干馅儿的。再过段时间,她种下的灵气蔬菜就能收获了,到时候就能摆脱整天吃存货的现状了。

带着寒气的春风吹在脸上,刘慈吃着单一的饺子,想到过段时间就能实践许多尚未尝试的菜谱,刘慈十分向往。

第一百二十三章 种茶

有足够的劳力,零星散落的二十亩山地要开垦出来也不需要几天。

刘慈选中的地方是西山半山腰,小块小块的梯田垒好了田坝,精耕过的泥土松软透气。在大棚里呆了几天,被冻伤的茶苗基本缓过气来,刘慈就让雇工们开始在梯田中挖沟。

种植行距在一米三到一米五之间,挖开行沟要填入基肥。

氮肥长叶,磷肥催果,钾肥则作用于根系。提纯的生物有机肥各种元素营养液刘慈从来不敢想,索性天然氮、磷、钾肥都有对应的土肥料。

人的粪便中含氮,骨头里含磷,草木灰含钾,如果不清楚农作物的生长状态和所缺的元素,胡乱施肥反而会造成减产和死株的损失。

茶苗移植之处,最主要是长根,含有钾元素的草木灰就成为刘慈的首选。种田劳心费神,想要偷懒走捷径不可取,要是图省事,试图一次将植物生长所需的各种肥料施够,可不是个明智的想法。

要知道草木灰和氮肥混合施用,会造成氮素挥发损失;和磷肥混合施用,则会造成磷素固定,较低磷肥的肥效。四万株茶苗,光购买苗木就花了刘慈近三万金币,她要不精心点,茶苗没被冻死反而被肥料“烧死”了,那才是能被气得吐血。

雇工中,表现好的哈维现在管理着采石和烧砖、制陶一块儿,刘慈在茶园里监工,一边指挥雇工们挖沟施肥,一边在观察他们。对于她时不时说上一嘴的“知识”,大部分人都只知道按照她的指挥来,而上进的人则在努力记住刘慈说的内容。

她准备在雇工中再提两个管事上来,负责管理种植的一项。老管家詹姆士毕竟上了年纪,统筹管理下大方向还行,刘慈总不能指挥一个老人整天爬山涉水,茶园兴建之初,要操心的事不少,种茶不是随便刨个坑将茶苗种下,就能坐等收获茶叶的。

“小姐,是不是能运茶苗上来了?”

大管家詹姆士试着询问,将刘慈从沉思中唤醒。

刘慈看了下挖沟垒土的进度,看了看天色尚早,让人先运五千株苗上来试种。

“让他们小心点,不要弄伤茶苗。”

雇工们点头,最便宜的雪茶树苗就要4银币,大管家说那种叫“枫露”的茶苗每株价值2个金币,弄死一株茶苗,他们几个月的活儿都白干了,怎能不小心翼翼。

过了一个小时,茶苗陆续续被搬运上来。

五千株茶苗,都是最便宜的雪茶,萎靡的枝叶养了几天,昨晚才浇透了水,显得很有精神。

刘慈用细绳量出个距离,示意他们按照丛距30厘米左右来栽种,刨个小坑将茶苗种实了,再围上松土,最后些水。

雪水冷冽,在开荒时刘慈就让人建了蓄水池,初种的一两个月,还是要以聚水符提供的水源为主。

“每丛种三棵苗,注意距离,茶苗的间距要固定下来,不要种的乱七八糟!”

刘慈是总指挥,雇工们指哪儿打哪儿,捧着茶苗,比看自己的孩子还精心。

五千棵茶苗,种了差不多三亩地,种好时天还没黑,等修建完多余的枝桠和枯叶,那才是真是夕阳只剩一点余光。

太阳就快被山岚吞没,夕阳下,看着整齐排列种植好的五千株茶苗,它们细细的枝桠在春风中微微摆动。对它们报以希望的,又何止是刘慈一人呢?

山坡上,有一天会茶香浮动,这也是亲手种下茶苗的雇工们的念想。

他们希望主人的生活越来越好,现在所过的吃饱穿暖,居有楼的日子才能继续下去呢!

“走喽,下山去,不然小管家又来催了。”

刘慈冲大家招手,示意他们都跟着下山。

她口中的小管家就是娜娜,雇工们深知娜娜的活泼碎嘴,面对刘慈的“抱怨”,都嘿嘿笑起来。

雇工们觉得“慈小姐”高若山巅白雪,没人敢和她说笑,只有女仆娜娜整天在她耳边唠叨,所以给娜娜一个“小管家”称号。大管家詹姆士管理庄园运作,小管家娜娜管理刘慈的生活起居,分工很明确嘛。

今晚食堂换了口味,主食是苹果味的甜馅饼。

刘慈都赏脸吃了两小块,不含灵气的食物,只能满足下口舌之欲,对修行没有帮助,不免惋惜。

她切着苹果馅饼想,除了要有自己的“灵气菜园”和“灵气粮田”,拥有一个“灵气果园”也要提上计划表。

“小姐,我们只在城里购买面粉,运送成本很高,是不是要趁现在早春没过完,在山谷里自己种些麦子?”

吃过晚饭,就是议事时间,老管家詹姆士经过熏陶,正在由一个贵族式内务管事兼任田庄管事,他提出的建议,原本也在刘慈的考虑中,只是忙着种茶,一时反将种小麦的事情忘了。

“嗯,明天就让人去卖麦种,价格贵些不要紧,一定要选良种。山坡上的茶地开垦完成,种植茶苗不用那么多人手,抽二十五人下来,开垦山谷平底吧。”

山谷的地土质尚可,和山坡一样从没翻耕过,草根密集,要整理出来并不是容易。既然种了小麦,也不在乎其他植物多种些。等天气暖和点,刘慈还有一棚的葡萄藤苗要移植,春耕忙碌,对劳动力需求高,看来采石那块儿的工作要暂停下,等农闲时再继续了。

“除了麦种,豌豆和玉米的种子都买些,蔬菜种子庄里采买的还剩许多,暂时就不用了。托斯图尔的人留意下农贸集市,如果有果树苗,也每种都买点回来,没有的话只能从其他地区运了。”

埃姆斯特的天气,刘慈一直将它当成地球华夏北方来处理,显然只能种植一年一熟的春小麦,豌豆的春播时间和小麦相同,可以一起种。

埃姆斯特地区本土的果苗一定很少,但能经过考验活下来的,想来都是耐寒的品种。在刘慈的庄园计划中,本来就有果园一项,在埃姆斯特,葡萄才是用来酿酒的,其他水果,还是卖新鲜的比较划算呀。

老管家詹姆士将刘慈所说的一一记下来,又想来了白天去查看过的反季节蔬菜。

“小姐,有几种瓜类,都能摘了。春天一来,埃姆斯特的积雪很快就会融化,我们还要不要继续在玻璃屋里种菜,您要做好打算。”

自从茶苗运来,刘慈的心思都放在了山地上,的确快一周没去大棚查看。听到詹姆士说瓜类蔬菜熟了,她马上来了兴趣。

“走,我们去看看再谈。”

夜晚寒冷,娜娜强行给刘慈加了件披风,艾美则不声不响给老管家詹姆士送了件厚袍。

一主一仆穿戴暖和,小女仆一前一后,手中提着两盏玻璃灯罩的琉璃灯,照着刘慈和詹姆士去了大棚处。

推开门,一股热气就往人脸上涌来,带着瓜果的清香。

一周前还只如海碗大的南瓜,果然又长了两圈,表皮也变成了均匀的橙红,看上去很喜庆。南瓜最大能长到十几斤,眼前的南瓜一只大概也有七八斤,现在采摘不算最佳时机,不过炒着吃想来正是鲜嫩时。

“南瓜保留的时间很长,埃姆斯特城里人家里窖藏的南瓜说不定现在都还没吃完,现在卖南瓜价钱估计不贵,再过一个月卖正好。”

正常情况下南瓜是秋天瓜熟,外地运往埃姆斯特的南瓜是冬菜储备,过一个月也才四月,离外地南瓜运来的时间还早几个月,不怕卖不上价钱。

刘慈的说法,打动了詹姆士,老人觉得自家小姐大部分时候虽然不在状态,真要去发展商业,哪里有斯图尔的活路嘛。

看了下南瓜,刘慈很满意,带着詹姆士又掉转头去其他大棚。

黄瓜和丝瓜已经摘过一批去卖,现在正是“丰果期”,大的过两天又可以采摘,嫩的则满身青刺,刚从茎秆上结果。

“人工授粉方面,有专人管理吧?”

刘慈扭头问詹姆士。

分管两个蔬菜大棚的妇人上前,“小姐,瓜菜的两个大棚,施肥、除草、授粉,都是小妇人在管理。”

刘慈定眼瞧了下,妇人有点眼熟:“你是克里·布拉特的母亲?不错,两个大棚你管理的挺好。”

妇人点头,脸上有羞涩和自豪并列的笑意。

被刘慈表扬她的工作,让她很不适应,所以略带羞涩;刘慈重视她儿子克里,妇人由衷自豪。

刘慈现在一共拥有大棚15个,其中有7个用来种植反季节蔬菜,藤蔓瓜菜占2个,茎叶类蔬菜占5个。1个大棚用来发豆芽菜,另有4个大棚里面培育着葡萄藤苗。还有3个大棚,都是用来培育花卉的。

反季节蔬菜,加上每隔五、天就能收一桩的豆芽菜,从产出时到现在三月,一共为刘慈累计了近六万金币的财富。

其中三万金币支付了茶苗钱,加上她陆陆续续补充,装满四个大棚的葡萄藤苗,又花了她一万金币。还有一万金币派人追加给了莉迪亚和阿诺德两人,刘慈赚钱厉害,花钱更是如流水,短时间暴富,又在更短的时间内变成了穷鬼,所以她才如此看中几个蔬菜大棚。

“菠菜等小叶菜还要继续种,就算不是冬天,埃姆斯特城也缺乏绿色蔬菜,比起外地长途货运来的蔬菜,我们在成本上会低许多。天气暖和后售价肯定要下跌,虽不再是暴利,赚钱还是没问题的。”

对刘慈的说法,詹姆士深以为然。

山庄经手的账目都是詹姆士在管理,除了刘慈,整个山庄就只有他最了解这些蔬菜在短短两个月中,赚了难以想象的大量金币。

说得不好听,詹姆士有次进城,和斯图尔做账目交接时,看见那些仆人们抢购蔬菜的情景,真是让刻板的老管家目瞪口呆,一时间忘了自己所接收的精英管家教育的原则,质疑埃姆斯特城无真正的贵族……他们抢起菜来,也太不含蓄了。

“第一批没卖完的白菜,现在都裹心了,应该可以上市了,小姐。”

经过南瓜前车之鉴,詹姆士提意见变得含蓄。刘慈跑去看白菜大棚,第一批没拔完的白菜,一个个长得圆不溜秋,翡黄的叶子,白嫩的茎,纵横都成排,一颗大白菜就有五六斤,全部收获最少有四、五千斤。在地球联邦,这可是亩产过万斤的蔬菜呀,人心不足的刘慈扭头冲詹姆士说道:“白菜熟了,今晚就连夜组织人手砍收,斯图尔的庄子上明天也有一批菜要运到城里,这大概是最后一批反季节蔬菜了。”

早春的埃姆斯特城,除了逆天的魔法学院,就算过了冬季,也找不到本地蔬菜呀,詹姆士心里默默想着,慈小姐和加兰先生合作的蔬菜,还是能很赚一批的。

第一百二十四章 点麦(一)

一个大棚的成熟大白菜被连夜砍了。老叶子被丢去喂了牲畜,詹姆士持家精打细算,细致的安排绝对值得刘慈付给他的周薪。

斯图尔庄子上的人,顺便将白菜送走。现在他们送货都要请人护送,斯图尔曾抓住过一个跟踪者,试图通过“四季鲜”的运货路线,找到反季节蔬菜的来源。不管对方是想靠上这条赚钱线路,还是干脆起了谋夺的算计,刘慈都不会允许。

后来查出来主使者是城里一个贵族,爵位不高,在埃姆斯特城也存在了几百年,家族人才是一代不如一代,正面临着后继无人,被收回爵位封地的窘境。刘慈一点都不同情对方,查出该贵族和埃姆斯特地区教廷没关系,也没有魔法学院的背景,她干脆将事情交给了尚在“历练”中的莉迪亚、阿诺德去处理。

两人处理的手段她不关心,过了几天该贵族家族中内乱四起,再也没精力去觊觎别人的产业……这个结果刘慈还颇为满意。

自从知道晕倒在庄园外雪渠里的板寸头老大爷,就是埃姆斯特魔法学院德高望重,神龙难见尾的总院长后,魔法学院已经成为继教廷后,刘慈遇到人使坏首要怀疑的目标。

谁叫堂堂一个总院长,要藏头露尾,在刘慈的庄子上赖了几天呢?老头儿看她的眼神让刘慈心生警惕,那双睿智的眼神,好像能看穿所有遮掩。

让她意外的,炼金少女唯依居然是总院长的孙女儿,怪不得她从地下洞穴出来,也没人追究唯依“失踪”那段时间的去向。可是这样刘慈更忧愁了,老的和小的,都到她庄园里住过,谁知道他们爷孙俩一交流,会不会得出某个不利于她的结论。

堂堂一个千年名校的院长,应该不会看上她庄园出产的“小利”吧?

结束一夜的修炼,刘慈从床上站了起来。

最近修炼时,心情愉悦,进度不俗,在聚灵阵的加持下,自然魔法元素汇聚在小楼四周,每个不经意靠近小楼的人都会觉得精神一震。这样的修炼状态,只有在摩洛克山脉筑基前那段状态最佳的时候才出现过。

有了聚灵阵,刘慈觉得“入世”和“出世”,两种修行地点,好像也没什么差别。

当然,聚灵阵的功效,要是再持久一点,那就更好了。

刘慈揭下布在床下的纸符,望着灵光暗淡的符纸苦笑。修炼时是爽快了,符阵消耗起来时间也快呀,她一个人修炼所需的魔法元素,竟然比一大棚的花苗生长所需时间多出数倍。

要知道埋在大棚下的生长符,现在还在发挥的效果。

“小姐,您起床了吗?”轻轻叩响的敲门声。

“起了,进来吧。”说话间,刘慈手指一翻,收起了手中灵光暗淡的聚灵符。大部分时候她显得粗枝大叶,但有关莲池水,灵气植物,符箓等有关她存身秘密的东西,刘慈从来没有流落到外面去过。

她不介意当着外人使用符箓,因为人们理所当然会将它认成是魔法卷轴。除了曾给过斯图尔一张“金光符”,刘慈从来外传过一张符箓。哪怕是她平时画废的纸符,也没有留在书桌上隔夜,都是当即销毁的。

一个卷发小姑娘端着木盆进来。

刘慈每天大概会在六点起床,洗漱后她就穿上练功服到山上去“转悠”一圈,一个小时后,伺候她的人必须准备好一桶洗澡水。每天锻炼流汗,及时沐浴时刘慈的基本要求。只要掌握好她的生活规律,刘慈其实很好伺候。

新上岗的小女仆桑曼不这样想,她今年才十四岁,没比娜娜小多少,但和从小识字,受到贵族仆人培训的娜娜比起来,桑曼小心谨慎有余,却不够机灵贴心。

刘慈也没得选择。

上次从城里回来,她让娜娜从雇工家的女儿中选了十个小姑娘出来,由于八到十二岁的小姑娘都要参加特训小队,异界平民女孩儿,如果没有在求学,十六岁以上大多数嫁人了,选出来的女仆都是十三、四岁的少女。

经过一个多月的培训,十个新人也陆续走上工作岗位。

娜娜除了要管雇工“识字班”,还要关心她的饮食,春耕忙碌,老管家詹姆士年纪大了,总不能整天爬上爬下奔波,有些事他就会让娜娜去处理。刘慈瞅着,詹姆士有将娜娜培养成全能型管家人才的打算,大概想娜娜将来接他的班吧。

所以服侍刘慈的任务,一部分就交到了新人桑曼手中。

刘慈眼神稍微严肃,小姑娘就战战兢兢的,这都上班三天了,还是放不开呀。

刘慈穿着练功服,往北山跑去。

孩子兵们在北山训练后,刘慈慢慢也在山顶开始规划训练设施。反正她每天都有一小时的体术锻炼时间,顺便就跑到山顶一个来回,将他们的任务也安排了。等她结束锻炼时,克里带着手下的孩子兵,大多数时候刚开始往山上攀越。

今天她提上山的,不再是小旗等死物,而是两笼野兔。两笼兔子才十二只,孩子兵却有21人,剩余的缺口,就要靠他们自己去填补了。

这里是埃姆斯特山区,畜牧最发达的地方,早春牧草发芽,躲在洞里过冬的草原野兔子也该出窝了,她只有祝这些孩子好运了……当初她锻炼基本功,家族的“教官”们放飞的是一笼麻雀,没给她任何工具,徒手全部抓住,现在想起来还是一把辛酸泪呀。

果然还是当黑心教官爽,刘阿慈练了遍剑,满头大汗,身心愉悦飞奔下山洗澡去了。

想到一群半大孩子在山顶抓兔子的画面,不知道女孩儿中有没有抓不到哭鼻子的,刘慈早餐时多用了半碗玉米粥,又马不停蹄跑到西面山上,查看茶苗种植情况。

人手都抽调到山谷里开垦去了,山上只剩下搬运茶苗的两个大汉,和负责栽种的几个妇人。她们比刘慈早半小时上山,见主人来了,干活更是一点都不敢偷懒。

“这几天庄子里缺人呢,估计食堂都抽不出人手给你们送饭,大家就辛苦一点,每天上山带点面包。”

一个妇人搓了搓手上的土,“不辛苦的,还剩下几千株苗,两天就种完了。”

刘慈点头,茶苗不比树木,土地都是精耕过的,只要刨小坑将茶苗种好就行,挑苗上山的活要靠有力气的男人,种苗的活儿几个妇人就能干下来。

一天下来,别的不说,老是站起来又蹲下,最受不了的就是腰部。虽然辛苦了点,比起从前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现在的日子好得跟梦里一样,做人得学会知足。

刘慈不知道她们的心理活动,见她们拼命干活,她也拿了一把剪刀,将栽好的茶苗贴近地面的枝条剪去,只剩下茶苗上部,强健的枝条。

“小姐,您怎么能干这活儿……”妇人们手足无措,呐呐难言。

刘慈眉毛一挑,“我怎么不能干活儿了?你们没种过茶,还不快学学!”

其实她也没种过茶树,只是有理论经验。但言语中强大的自信和底气,感染了几个妇人。她们很相信刘慈,都在认真学习刘慈修建茶苗时的要点。

一个半桶水师父,带着几个异界妇人徒弟,师父有几年种田经验,《齐民要术新编》的农事篇都快翻烂了,也不完全是照本宣科。徒弟们呢,异界文盲妇人,见识少,人也不够机灵,好在她们够听话,刘慈说剪哪枝,她们从不质疑她的判断。

不知不觉,两三个小时就过去了。

两个雇工挑着茶苗上山,看见刘慈蹲在地上剪枝条都吓了一跳。

“小姐,原来您在这里,大管家到处找您呢!”

雇工用肩上的毛巾擦去脸上的汗,怕汗味儿熏到刘慈,离她足有几丈远就开喊。

刘慈放下剪刀,“你知道他找我什么事情吗?”

先说话雇工摇摇头,另一个汉子想了想,补充道:“听说是麦种买回来了。”

刘慈一听,放下手中的剪刀,拍拍泥土站起来。

“你们忙,我下山去了。”

麦种买回来了,山谷中也整理出一部分田地,春天的时节不待人,她的确要抓紧时间,免得错过了点麦的最佳时机。

等刘慈下了山,詹姆士迎上来,面有喜色。

“小姐,麦种买回来了。”

刘慈点头,“其他种子呢?”

“玉米种子,几种豆类都买了,也补充了一些蔬菜种子。托加兰先生的福,我们的人在农贸集市还买到了一些果树苗。”

怪不得严谨的詹姆士面带笑意,能在埃姆斯特城买到果树苗,还真是运气。斯图尔在农贸集市一块地域,果然是人脉发达呀。

刘慈和詹姆士聊着,一边去看麦种。

春小麦的种子在土壤里萌动后,必须要经过一定时间的低温条件,才能起身拔节形成结实的株体。这段时间叫做小麦的“春化”阶段,在埃姆斯特山区种植春小麦,抓好播种时节,解决水源,其实还挺有念想。

刘慈亲自揭开布袋,抓起一把麦种查看。

颗粒饱满,种子也没有受潮霉坏,春小麦本身的具有生长期短,耐旱,耐瘠薄,耐干热风,适应性强的特点,除了磨出来的面粉口感比冬小麦略差,本来就是最适合埃姆斯特地区的粮种。

而且,它不用浸种。

意味着刘慈马上可以组织人手,进行春耕“点麦”啦。

第一百二十五章 点麦(二)

三月春风,拂过脸颊时,有泥土、新芽和残雪的气息。

除了预备修建宫阙的面积不能动,刘慈已经将山谷土地的利用反复规划过。

在山谷外,她和斯图尔两家合力挖掘了蓄水的雪渠,冰雪初融的春耕三月,山区的积雪融化,顺着原有的雪洪水道下流,就蓄满了雪渠,当初的举动算是派上了大用场。

广阔的山谷地带等着开垦种植,一个水渠远远不够。

刘慈手中虽有“春风化雨符”,发动起来犹如自然之雨,但她不可能永远呆在山谷。当她外出时,失去了符箓之效,遇到夏季干旱,雪渠是没办法满足两个庄园的灌溉。要知道斯图尔的庄子,也培种了许多葡萄。

刘慈需要建一个直达山谷各个角落,方便快捷的灌溉系统。

山谷正对着雪渠,新的渠道必然要和雪渠相联,刘慈确定了山谷的中轴线,准备将宫阙健在西山脚下,背靠着山腰的茶园,不失为一个妙处。

中轴线两边,宫阙和山谷出口的漫长地带,刘慈准备挖两个大池塘。以两个大池塘为依托,连通雪渠,再以小沟作为通道,不仅能满足灌溉的需要,在山谷形成小型的活水循环最好。

现在让他们挖塘,雇工那边也抽不出人力。

刘慈交待了点麦的注意事项,跑回房间翻《符箓大区》去了。

人力不可为,身为筑基修士,她还能借助天地之力!刘慈记得自己看到过一个很偏僻的符箓,像是土系中级灵符,隐约有印象,那道符能解决眼前的困境。

到底是什么符呢?

刘慈闭着眼坐在椅子上,将自己的神识沉浸到莲池空间中。

池中荷叶见她来了,轻轻抖动着叶子,以示欢迎。刘慈没理会有奶便是娘,只要有元素吃饱就对她很热情的荷叶,径自用神识去翻阅《符箓大全》。蝇头小楷,一张符箓往往只有符形和简单的特点介绍,整本书有上万不同的符箓,刘慈想要记住每种符箓不是办不到,死记硬背容易,画符时的灵性难得。

中级灵符,刘慈翻到了土系中级灵符,一一查看,结果什么都没有。

一直翻到古籍靠后的几页,终于在个不显眼的位置,刘慈翻到了一个符箓的介绍。朱砂红批阅记载着,大意此符偶然得之,无法归入符箓品级,能操控五行之土,编撰古籍的符修前辈给这张无名符箓起了个名字叫“搬山”。

搬山符。

能操控五行之土,符箓本身也没有品级划分,刘慈拿不定主意要不要学。

用其他的土行符箓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过错复杂了点,毕竟她要挖的是两个大池塘,论面积,和小型的人工湖也相当了。符修的能力全在符箓上,以刘慈的修为本来也不难,只是符箓之力在魔法大陆被一定压制,终是没有《符箓大全》里描绘般畅快淋漓。

刘慈还是将“搬山符”的符箓线条拓印下来摆在了书桌上。

推开窗户望去,麦田已经被整理出来,方块的田地中,已经堆了田垄,妇女们挽着装了麦种的篮子,等走在前面的人在土层下10厘米深处埋好肥料,盖上一层细土,她们再将麦种撒上,最后再覆盖3、4厘米的土层即可。

农书上管这叫“条施肥,肥托种”,这种施肥方式的好处是,当麦苗在三叶期麦粒养分耗尽时,恰好肥料就供应上了。

当然,种春小麦其实最好在冬天前做好“底肥”准备,去年冬天前六次还没有自己种小麦的打算,庄园子琐事缠身,她压根儿没想过这遭。反正小麦也是种来为庄园的人提供粮食的,老管家詹姆士说莱茵城最好的麦田,小麦亩产量大概在300—400斤左右,当然,马刺帝国的乃至整个大陆计算田地的单位不是刘慈所熟悉的“亩”,而称“尤”。

1尤大概等同于1.4亩,莱茵城的小麦产量,“一尤”是有500斤。

刘慈是自动把詹姆士报出的数字换算成了“亩”。没办法,《齐民要术》一书太有华夏特色,每亩地要种多少种子,施肥都是有定数的,逼得她习惯了使用“亩”。

山庄现有近两百人,平均一个人每天按照1斤小麦,既0.7斤面粉来计算,山庄要实现主食自给自足,一年起码要收获七万斤小麦才足够。

七万斤,詹姆士让人买回的麦种,也是打听好了埃姆斯特的产量。或许是因为日照充足,在埃姆斯特山区少数可以种植粮食的地方,一尤地能产600多斤小麦呢,他给刘慈建议的是种120尤地的小麦,刘慈一换算,这都一百七十亩地了,在她看来太浪费。

只要能保证供水,在刘慈看来,埃姆斯特山区的日照条件,完全有希望达到农书上所说的春小麦最高上千公斤的产值。就是山谷土地肥力差不少,她把产量减少一半,亩产八九百斤总没有问题吧?

于是刘慈大笔一挥,将小麦今年的播种面积划定在100亩,约70尤。

老管家不太满意,不过看刘慈一脸信心的样子,他也只能接受。在种植上,詹姆士是个外行,还真没有底气和种出了大棚蔬菜的刘慈叫板。

一百亩地,只要开垦出来,点麦的事儿不需要太多劳动力。

古代的华夏,一个壮年劳动力就能解决几亩地,刘慈对天地要求高些,曲辕犁能深耕,只要挖好田垄,五十个壮年男人,解决一百亩麦田太简单,他们早赶着牲口,扛着锄头去解决山谷其他荒地去了。

山谷的东面是缺口,谷中土地被北、西、南三山环抱,从山谷出口往南走,绕到山的另一面向阳的地带才是采石烧砖的窑厂,这个灰尘四飞,烧窑时空气污染较重的作坊,准确来说位置已经超出了刘慈购买的土地面积,只是附近荒的连草原狐都难觅踪影,不会有人来管理刘慈有没有多占地。

而流淌过山谷口的雪渠,发源地则在北山,蜿蜒而下,上游也避开了砖窑采石对水源的污染。

刘慈和雇工们所住的红砖小楼,当初都建在了进山谷的左手边,既是靠近南山山脚的背阳处,小楼身后的南山挡住了埃姆斯特地区天气最热几个月的大部分灼热阳光。按照建筑图规划,真正的“宫阙”,会以山谷入口处的中轴线为基础,面朝东方,背靠着西山。

两个人工湖要挖在中轴线两旁,刘慈现在居住的小楼再往谷里走,就是其中一个预备挖掘的湖泊。

葡萄和小麦等作物都喜光,葡萄还能种植在坡地上。

刘慈打算从小楼所对的北山坡地上一路往下种葡萄,与规划中葡萄园相背的一面就是孩子兵们每天训练攀爬的山壁。将葡萄园的空地流出,再隔点闲置距离出来,才是种植小麦的一百亩地。

不算能利用的山坡地,整个山谷的平地也有一千亩多点,刘慈为自己将来的“行宫”在西山脚下中轴线前后两边留出了百亩空地,谷里剩下的一千亩地,不管是种植还是养殖,她都心中有数在逐渐规划。

新点子每天都在产生,随着庄园的发展,肯定还有一些其他新需求。她现在储备在大棚里的葡萄藤苗数量也不够,山庄的规划慢慢完善,一点点增加。

望着窗外妇女们挽篮点麦,挥锄盖土,雇工们驱使牛马开垦荒地的场景,刘慈思绪如脱了缰的野马,从南山到北山,山谷的哪一块儿该种树,什么地方种粮,哪里挖塘,好半天才将精神重新集中到桌面拓印好的符文上。

“搬山么……”

刘慈提笔在山谷测绘规划图上四看,圈定了谷口中轴线两旁,地处中间深度的两快地。每块地在十亩左右,那就是刘慈准备挖的水循环系统的两处主湖泊。

“就是不知道,搬山符,能不能一举完成两个主湖泊的工程……若是不行,也只有用其他土行灵符,过程麻烦了点,难度却不难。”

她一边活动因久站而略微僵硬的手脚,一边自言自语。

午后微熏,新上任的贴身女仆桑曼,在一楼房间中随时等待着召唤。

刘慈画符时不喜欢被人打搅,小女仆今日午后,注定要等得瞌睡连天了。

屋后竹林的叶子在春风下轻轻摇动,斑驳的光影投在玻璃窗上,折射出璀璨的华光。

女仆桑曼眯起眼望向远方,在点麦的妇女中,有一个就是她母亲。

她没想过自己会成为一个女仆。

女仆们是不用干农活的,她的皮肤会渐渐白皙起来,好像命运一下子就与颠沛流离的祖辈们区分开了。就像娜娜姐和艾美姐,走到城里,她们自己不说,谁相信这是别人家雇佣的仆人呢?

家人对她被选中很开心,吩咐她要好好伺候“慈小姐”,不能背叛主人,做事也不要偷懒。

慈小姐不知几时才会从书房中出来,桑曼心里痒痒,轻手轻脚提着裙子往麦田跑去。

守在田埂上的,穿戴整齐的大管家詹姆士很绅士用手绢擦着额头的并不存在的汗液,而在田地里“点麦”的妇女们,一边劳作,一边小声交谈着。

讨论什么呢?

一切都让她们觉得新奇。

比如那个很方面的“曲辕犁”;比如慈小姐教的将田地耕细,还要堆成“垄”;比如麦种是点播,而不是像大陆其他地方一样是撒种。

要知道她们是居无定所来到埃姆斯特的流民,来自天南地北,见识过的麦田可并不少呢。

唯有在进行体力活儿的雇工们,额头上才有薄汗,在尚带有寒气早春空气中,头顶冒着腾腾白雾。

额头汗,被早春的风一吹,就干得差不多了。

桑曼提着裙摆跑到田边,招呼着正在休息的母亲。她怯怯偷看了严肃的大管家一眼,老人将手帕一丝不苟折放回上衣口袋,根本没看她。

“小姐一会儿寻不到你,小心娜娜姑娘找你麻烦!”

桑曼蹲下来,抓起一把麦种在手里拨玩,面对母亲的“责怪”,她心中并没有多少害怕。

没看大管家都没说她么,怕什么。

和她一批被挑选出来的几个女仆,挽着竹篮来给休息的雇工们送水。

桑曼认出几个少女,她们都是娜娜姐选中的,在学习“绣花”的几个女仆。少女们看着她是目光羡慕又妒忌,因为她被分配到了刘慈身边。

桑曼不觉就有了笑意,那种怯生生的小心在他人羡慕的眼光中好像一下变淡了。

和母亲聊了会儿家常,雇工们喝过水,休息够了,又开始劳作起来。桑曼也怕刘慈要喝茶找不到她人,也回转小楼去了。

春风吹过小姑娘天然卷的头发,吹过她被晒得黝黑的面颊,饱满的脸颊在春天的阳光下,肤色依旧不白,气色和几个月前刚来山谷时已完全不同。

这是刘慈庄园第一年种麦,很多年后,庄园成了大陆闻名的农牧品产地,桑曼却依旧记得大家是如何齐心协力,将一片荒地种下麦粒,种下希望的这一幕。

第一百二十六章 搬山

说起“搬山”,华夏史上到有一个流传很广的神话。

冀州的南面,黄河的北岸有太行和王屋两座大山,北山下有一个叫愚公的老人,有感出行不便,在将近九十的年纪,发动全家商议,要将门前阻挡他们的大山搬走。太行、王屋两座大山,占地方圆七百里,高七八万尺,要以人力开凿搬运,简直是痴人说梦。

最终愚公搬山的举动,感动了天帝,天帝派了大力神的两个儿子下凡,运用神力搬走两座大山。

这个神话有别于华夏其他民间传说,它出自《列子·汤问》,作者是战国时期的列御寇,被人称为“列子”。列子隐居在郑国四十年,不求名利,清静修道,有趣的是《逍遥游》中对他也有描述,称其“御风而行,泠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后反。彼于致福者,未数数然也”。

这句话翻译的大意是列子能驾风行走,样子十分轻盈美好,而且要十五天后方才返回。他对于寻求幸福,从来都没有急急忙忙的样子。

以刘慈看来,列子当然不是个隐居四十年的普通道士,他应该是个修士。

据刘家整理的资料显示,春秋战国时期,修真文明在地球还未衰败,历史名人中出现修士的比例不低。列子能驾驭风,刘慈现在都筑基期了,在没有飞行法宝给她驱使的情况下,她就驾驭不了“风”。

“彼于致福者,未数数然也”,从来都没有显露过匆忙之色的列子,显然具备一颗寻求天道的修士之心。

野史里流传的神话,刘慈可以看做是胡说八道,但“愚公移山”的寓言是列子写的,她就没办法忽视了。

故事许经过润色夸张,甚至可能是虚构的,但依靠人力能搬走太行、王屋两座大山,以春秋战国时期的修真水平来看,并不是没有可能。

刘家供奉了几千年的“尘心仙子”,除了拥有神格,当年也只是一个元婴期修士,排山倒海之能稍显夸张,带着几年同阶修士,闹得进犯地球联邦的“阿尔法联盟”灰头土脸败走却也是事实。

搬山符,不知道和“愚公移山”的传说有没有关系。

刘慈在书房里“闭门造车”两天,点麦都完成了,她研究此符也没什么头绪,干脆就到外面透透气。

恰巧就遇见了詹姆士走来。

老管家是来汇报,西山半山腰的茶苗,除了路途颠簸半路失去生命力的少数茶苗被舍弃,四万株茶苗,剩余的已经全部种植完了。

一百亩麦田也整理出来,麦种都点完了。詹姆士见刘慈舍得从书房里出来,也就邀她上山看看,顺便透透气。

刘慈没摸到“搬山符”的头绪,心想去感受下山韵也不错,说不定站在真正的大山上,她就有了灵感呢?

“麦子种了,让他们把豌豆也种上。还是采用条播,更容易控制基本苗,提高豆荚的结荚率。以后大面积种植作物,尽量减少撒播,施肥、除草等田间管理都不方便,一下田操作不是碰掉花就是蹭了果,播种方式太落后,该取缔就取缔!”

老管家一路听,一路记录。鹅毛笔不方便随时汲墨,他按刘慈的提议,用上了炭棒笔。

翻了翻笔记本,詹姆士又想起来一件事:“小姐,骨粉太少了,牲畜粪便还能从城里收集……现在无忧,长远来看,怕跟不上庄园的发展。”

一千多亩地,要想获得丰产,充足的肥料的确是个问题。

刘慈想到农书中说的绿肥,比如利用豆科植物的根瘤,将空气中的氮素固定下来,靠种植增加土壤肥力,而非完全外力施加……总之,种田是门技术活儿,要想真正灵活运用《齐民要术》中的农事知识,不比要吃透《符箓大全》简单多少。

“肥料的事,庄子里的沤肥不能放松,必要时可以多挖几个肥坑。豌豆本来准备种植十亩,那就和小麦种植面积一样吧,五月种黄豆时,也种百亩,不要侵占画出来的葡萄园圃,几种豆类都可以多种。”

种豆类植物,能改善土壤,种两年,再换其他经济作物也行。再说豌豆和黄豆本身也有作用,斯图尔开着小吃店,不怕这些原材料卖不出去,豆杆既能做燃料,又能做牲畜的冬粮。同理还有常见的绿肥作物“紫云英”,它不仅能做饲料,嫩叶子也是蔬菜,开花时又是蜜蜂喜欢的蜜源。

问詹姆士,恶补了许多农业知识的老管家却没听过紫云英。要不就是异界没有这种植物,要么就是换了名字,或者还没被人发现利用。拿过老管家的碳棒笔和本子,刘慈按自己的记忆将“紫云英”的样子画了出来,让詹姆士叫人留心便是。

“紫云英不急,它是秋天时才撒籽儿播种,还有几个月时间。”

两人讨论着庄园的今年的种植计划,很快就爬到了半山腰茶园。几个负责种茶的妇人还守着茶园不敢走,等刘慈来验收呢。

“种的还行。”

刘慈转了一圈,给出的评价很中肯。

茶苗入土深度和植株密度都按照她示范的来,她们也没有偷懒种的乱七八糟,刘慈自然不吝惜几句赞美。

见刘慈挺满意,大家都松了口气。

有个长得黑壮的妇女大着胆子问道:“小姐,虽然牧草发芽春天到了,晚上山上还是很冷,茶苗那么小,不会被冻伤吗?”

“哦?你怎么想到的这点?”刘慈饶有兴致。

妇人不好意思,手无意识扯着棉衣下摆,喏喏道:“人静静呆在山上不动都要冷,茶苗应该也会吧……”

早春的埃姆斯特,只是白天温度陡升,夜里的确只比冬季好一些。妇人不提醒,刘慈也要给茶苗弄上保护措施的。不过她很高兴有人主动提出疑问,说明庄园的雇工,不仅在动脑筋,对庄园的归属感也在加强。

“前两天运回来的干牧草呢?让人运点上来,在茶苗下铺上一层,注意不要伤了茶苗。”

詹姆士恍然大悟,他就说了,庄园里现在养的牲畜也没多少,加上冬季完了,山谷外到处都是放牧的地方,刘慈让人运回那么多干牧草,也太不合时宜了……原来是别有他用。

刚种下的茶苗,每隔几天就要浇次水,在它们没活正气之前刘慈也不放心完全托付给别人,少不得她每隔几天就来施放两张“春风化雨符”,来冒充下雨神。

眼看天色就快到正午了,她便让几个妇人都一起下山去,在茶园里铺草的事儿可以让几个身强体壮的大汉下午挑干草上来,几个妇人现在呆着也没有用。

几人一同下山去,刘慈一马当先,因有老管家詹姆士同行,她的速度并不快。

慢悠悠走在人脚踩出来,略经过休整的小道上,刘慈觉得在书房两天闭门造车不顺利的郁闷一扫而空。山腰的雪已经化了,坡地上的草已经冒出地面几厘米高,稀稀拉拉几棵认不出品种的树木也裹着新芽,等待着隆春迅长。

而山的上部还顶着一层雪白,那是未化的积雪,远远看去,埃姆斯特的土层正在被新绿覆盖,白雪未化的山顶,看上去好像一顶顶白帽子。

刘慈将视线收回来,一眼就看见前方土坡有个探头探脑的灰色小东西。

是只野兔!

她心念一动,从莲池空间取出一粒干玉米。用灵泉浇灌长大的植物,天然就对灵力有着包容性,只需要少少一丝,一粒普通的玉米,就能成为让人惧怕的“暗器”。

刘慈指尖运力,玉米粒脱手而出,往土坡射去。

趁着正午露水被太阳晒干,跑出洞啃食嫩芽的野兔子“吱—”一声,后腿蓄满了力量来不及蹦出逃走,已经被激射而来的玉米粒打中。

裹着一丝灵力的玉米粒,堪比锐器,野兔子被打断了一只脚,在原地蹦跶几下,已经被快步上前的刘慈提起了耳朵。

“拿着。”

将野兔子塞到詹姆士怀中,老管家眼角不经意在抽搐。

刘慈倒没注意,自顾自说道:“是只怀孕的母兔子呢,带回去好好养着,兔生兔,循环不息。”

老管家松了口气,他以为今天晚上又要吃兔肉。

不是他挑嘴,自从那群在北山训练的孩子兵们换了新方式,大食堂的兔肉就没缺过,他现在一想到兔子肉就有点腻味!

山有灵,脚下的泥土,不管冬夏,是天寒还是烈日,它可能表象形态被改变了,本质却没变。五行之土,是土,是石,是沙……刘慈不知道这是不是有所“悟”,晚上画符时灵台清明,状态格外的好。

烛台被玻璃罩子罩着,给她提供着稳定的光源。

符笔在黄纸上游走,她不是愚公,她只是一个想搬走泥土,挖两个大池塘的女纨绔。

她是刘慈,是在异界奋斗的“符修”。

符是她看天地奥妙的眼,是她探寻修真世界的脚,更是她行走在魔法与剑的世界,不能忘却的本心!

符,随着心动……

一气呵成,畅快淋漓,不就是“搬山”吗?一介凡人老翁都敢想,她为什么会质疑胆怯?!笔尖没有遇到阻碍,观摩了几百次的符文线条,一瞬间仿佛在刘慈的脑海中活了过来。

笔落符成,灵光内敛。

此符无阶无品,看上去朴实而平凡。刘慈拿在手上掂量半天,也不懂到底算不算成功。

干脆去试试?

夜深人静,山谷中静悄悄的。除了偶尔发出点动静的牲畜,万籁无声,连最爱藏在草丛下的小虫子们,都仍然畏惧早春的严寒不肯露面。

刘慈没有惊动他人,自己一个走到预备挖掘大池塘的地方。

一张没有品阶的符箓,真能像传说中能移走大山的神人,帮她轻松解决挖塘的难题吗?

刘慈深吸一口气,掐动手诀,发动了这张辛苦得来的“搬山符”。

不同于其他符箓会燃烧,搬山符在她手心渐渐隐没,竟然凭空消失了!不,它并没有消失,刘慈觉得有种力量,覆盖在了她持符的右手。

醇厚,温和,却又不容反驳的陌生力量。既不是灵力,也不是什么元素。脚下的土元素面对符箓的力量毫无反应,刘慈却隐隐有个直觉,此刻她好像真的能搬动“山”了。

她决定跟着自己的感觉走。

刘慈抬起右手,肉眼不能看见的未知光束,笼罩了脚下的一片土地,光束是从她掌心投出的,落到地面笼罩了两三亩面积。能不能大点,再大点?在光束的链接下,刘慈直觉自己能操控光所笼罩的土地。两三亩地太小啦,不是她计划中的大池。

果然只要她愿意,光束就扩张了。面积渐渐变大,只到八九亩的时候,就已经扩张困难。刘慈不肯认输,面前将光束撑大到了十亩方圆,光束显然到了极限。

“搬山,我要搬走眼前的泥土,土也是山,形状不同罢了……”她心里想着池塘的模样,手心一紧,脚下的土地无声上升。不多不少,正是十米。

牵引,抬升,最后出现在刘慈面前的,是座泥土形成的“小山”。

她真的搬走了脚下的“山”?

刘慈很想细细研究下这土山,等土山不再升空高度稳定下来时,她却感觉到了双腿和手臂承受了不下万斤的压力。

这座“山”,压得她快喘不过气来!

怪不得叫“搬山符”,她操控着土,能将它们任意安置。刘慈慢慢走动,土山就悬浮在她身后,好像只硕大而笨重的风筝,在刘慈的牵引下,往北山移去。

北山的山坡,常见被烈日曝晒,水土流失挺严重,多出来的土,刘慈打算从山坡上倾倒,正好方便她日后种葡萄。

一步一步慢慢走着,虽然双脚和手臂不轻松,刘慈心中不乏得意。

只要她想做,果然连“山”都能搬走的呀。现在她搬的只是泥土聚集起来的“山”,谁又敢断定,假以时日,她不能随心所欲搬动自己想要的任何一座大山呢?

符修并不弱,符修也能排山倒海!

第一百二十七章 学技术的汉森

天光蒙蒙,先是微亮,到最后朝阳挣脱了地平线的束缚,跃到半空中,雇工们也就陆陆续续从食堂走出。

经过一夜休整,之前劳作的疲倦感消退了大半,再吃下几个冒着热气和奶香的馒头,喝一碗玉米浓汤,几片熏肉,丰富的早餐食物彻底击退了早春的困意。

“小麦种了,豌豆种了,大管家说还有蚕豆和花生,你们开坑荒地的还不快点,播种的女人们都快跟上你们后脚跟了!”

将白面馒头往嘴里塞,男人轻松扛起了曲辕犁。

正在喂马的雇工白了他一眼,在马料中添了几斤豆子。小姐说干重活时要吃得好,他们这些人早餐都加了肉,耕田的牛马,也该喂点好料。

他叫汉森,和其他雇工不同,他是埃姆斯特牧民出身的本地人,只因为得罪了贵族,家破人亡,是雇工中罕见没有拖家带口的。大管家詹姆士知道他擅长放牧后,就安排他到牲畜棚子里管理牲口。

庄子上还没有大规模养殖牲畜,棚子里共有二十头牛,十二匹马,十二只羊,还喂了些兔子,除了马匹,牛、羊要给庄子里提供日常所需的鲜奶,马匹则是从城里往返拉货用,兔子则是用来杀了吃肉的,反正它们繁殖的最快,一年可以生好几窝小兔子。

前几天大管家又让人从城里运回近百只小鸡苗,鸡蛋易碎,小鸡养大了,庄子就不用从埃姆斯特城里隔着老远距离运回鸡蛋回来了。汉森还来不及学习养鸡技术,春耕就开始了,平时闲置的牛马,就排上了用场。

汉森自然也忙了起来,胡乱先用菜叶喂着小鸡,他整个心思都放在春耕上。

将牛马套上套子绳索,汉森和同伴拿着新犁,牵着牛马就准备去上工。到了地里却发现庄子上的一群人围成圈挤在一起指指点点,有男有女,也不知道他们在讨论什么。

汉森还在琢磨着如何养好小鸡,对热闹不太感兴趣,同伴却放下曲辕犁,拉着他挤了进去。汉森看清楚眼前的情景,不由肩膀一镇。

一个大坑,恐怕有7、8尤的面积。

奇怪,昨天他们耕地时,明明都还没有,怎么一夜之间,地忽然缺了老大一块儿?

“南面儿还有一块,两个坑相对着,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你去看了?”

“嗯……”

雇工们小声讨论,不时有后来的人路过,也半路加入了围观群众。直到大管家詹姆士背着手走来,眼尖的妇女们看见了那梳得一丝不苟的头发,人群才安静下来。

詹姆士却才从刘慈的小楼而来。

今早厨娘让人送去小楼的早餐,原样不动又退了回去,老管家还以为刘慈病了。等他赶到小楼,小女仆桑曼才说,刘慈今天特别疲倦,吩咐人不要打搅她休息。

他离开小楼,首先就看见了南面新挖的池塘。

虽然还没蓄水,他却是见过刘慈所画总设计图纸的,知道山谷入口中轴线两边,原本就规划了两个八尤大小的小湖泊。他之前还想着忙完了春耕就组织人手挖掘,天气暖和,山谷中的冻土也变软,正适合挖池。

没想到刘慈不声不响将事情办了。老管家叹气,他这个小姐不想一般的贵族,能自己动手时随手也就做了,看上去冷冷的,其实真没什么架子。为人又神秘,有时候詹姆士觉得刘慈像是剑师,见她不要钱般使用“卷轴”,他又怀疑刘慈是学习炼金术的魔法师……反正没听过大陆有谁魔武兼修,詹姆士通常都会催眠自己忘掉刘慈身上的不合理。

“你们还不去干活,有什么好讨论的,那是昨晚挖的人工湖,山谷里南北两面各有一个,以后你们灌溉就方便了。把嘴巴管紧一点,不该在外人面前说的话,一句都不能说。咱们庄园是姓刘,就算隔壁庄子上的人来了,我也不想听见有留言到处传……知道了吗?”

詹姆士管理着庄子的账务,为人公正,除了刘慈外,他就是雇工心目中威信第二的人物,一个眼神扫过,大家都知道这件事到此为止,不能拿出去说了。

围观群众一哄而散。

詹姆士叫住几个大汉,“后面要种的东西不是,肥料怕跟不上,你们几个,今天再去挖几个沤肥的坑出来。”

大汉们点头,拿着锄头铁锹往牲畜棚方向去了,为了便利,已有的几个沤肥池就是牲畜棚后面。

老管家又指了几个妇人留下。他昨晚去看过玻璃大棚,豆芽菜再不割却要发过头了,今天就要收了装车往城里送,播种的工作量不大,缺几个妇人却没多大关系。

老管家当着大家将工作安排完,汉森终于瞅着了个机会问小鸡的事儿。

“你也不懂?”

詹姆士皱起眉头,“女人们,没有懂喂鸡的?”

汉森讪讪挠头:“有喂过的,都是胡乱扔点菜叶和麦粒给鸡吃。我看种地都有许多以前不知道的知识,说不定小鸡不是这样喂的呢?”

如果刘慈在场,一定会表扬汉森。他已经从被动接受,转变成想要主动学习更先进的养殖技术,这是一种观念的进步。

老管家也没呵斥他异想天开,刘慈的举动,让大家都知道了许多新知识。说不定真的还有更好的养鸡办法。

“行了,我记在心里了,有空会帮你问的!”

汉森千恩万谢干活去了。

老管家摇头失笑,这小子,明明是想问小姐知不知道,绕了一个大圈子。想法不错,有进取心,就是胆子太小了!詹姆士发现庄子上的雇工们,不逼到迫不得已,是不会亲自和刘慈说话的……他家小姐,明明很善良嘛!

老人望天忧愁,再年轻的小姐,终有一天会长大的,什么样的男人,才有资格当庄园的男主人捏?这是个比数理更复杂的命题。

老管家杞人忧天的顾虑,刘慈完全不知道。

连续画了两张“搬山符”,并将两个十亩左右,深达四米的土坑泥土搬走,刘慈不仅耗费了许多灵力,手软脚酸,一觉睡到了正午过后。

饱睡了一觉,她觉得不听使唤的手脚才又姓了“刘”。昨晚搬了“山”回来,她精神太亢奋,忍不住又画了一张搬山符,直到将两个池塘解决,才身心俱疲跑回来睡觉。难得没有趁夜修炼,早晨也没有去锻炼身体,还把早饭给睡掉了。

桑曼还担心刘慈病了,娜娜胆子大,亲自进房问过,刘慈睡得迷糊,半醒着嘟囔一句“没睡醒”,娜娜就放心搞她的刺绣班去了。这都快两个月了,选出来的几个少女,方能灵活运用刘慈在城里定做的“绣花针”。

至于慈小姐随手画出的,雍容牡丹、傲雪寒梅等花样子,娜娜可不敢指望。几个能将水鹭鸟,哦,就是刘慈口中的“鸳鸯”绣成野鸭子的姑娘们,娜娜哪里能过多期待呢?

刺绣班前路漫漫,没什么能打败娜娜,哼!

跑到食堂开小灶饱餐一顿的刘慈,带着对食物单一的怨念,跑去看他们耕种。

“三月能种的作物太多了……”

刘慈想到小楼后的空地,干脆自己拿了一个锄头。

莲池空间的白雾浓稠得像化不开的蜜水,大地回春,整个庄园的人都在为春耕忙碌,她也可以开辟自己的小菜园了。只供她一个吃,也用不了开垦多少地,刘慈想到空间中还剩一部分红薯,差点都忘记要育种。

不过埃姆斯特的冬季长,什么时节能种那种作物,不能全照着农书来,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刘慈正在摸索经验中。

“慈小姐,您要做什么,告诉他们一声就行了。”

老管家在田里转了一圈,指点他们种豌豆,转身才看见刘慈自己拿起了锄头。

刘慈也想反问老天,她这种懒鬼,为啥要被丢到异界来种田。狼神说了,她的秘密不能暴露,涉及到灵气有关的事儿,刘慈都不假他人手,出产灵气食材的地,只能靠她自己种了。

见刘慈不以为然,老管家詹姆士轻咳一声,转移话题:

“小姐,管理牲畜的汉森今天来问,小鸡除了喂菜叶和麦粒,要怎么才能养好。”

她还要管怎么养鸡?刘慈开始发愁,努力回想一下,土鸡当然是放养好。野外本来就有大量昆虫作为食物,放养的鸡肉味道比关在笼子里的鸡肉要香得多。

“那些鸡就放养吧,等山坡上草茂盛了,把它们赶出去吃虫去!现在天还冷,晚上要注意给小鸡保暖。对了,庄园里养了多少鸡?”

“前几天从城里买了一百只小鸡,路上被冻死三只,现在还剩97只。”鸡苗是詹姆士吩咐去买的,不用翻本子他就报出了数字。

刘慈一顿,“鸡的数量养少了,等附近的草一茂盛,到处都是能啃食麦苗的虫子,到时候可以放养点在葡萄藤下,茶园里也可以有……不过现在时机也不对,你注意记下,到时候提醒下我。”

刘慈越说越顺畅,曾经惊鸿一瞥的记忆也慢慢浮现清晰。

什么时候将小鸡放养到地里也有讲究的,苗小鸡大,它们会啄食青苗。像是玉米,抽条时买回小鸡,在玉米地里它们只能啄食虫子和杂草,等小鸡长大,玉米杆子早就长得老高,放养在地里的鸡也不能糟蹋上面的玉米。

鸡啄食掉地里的杂草和害虫,排泄出来的鸡粪又能肥田,一举多得。

其实鸡数量庞大时,还能自己培育它们吃的食物,不过白花花的面包虫刘慈一想起来就觉得浑身痒,编写《齐民要术》的大能,肯定不是女人就是了。

除了虫子,蚯蚓也行……现在不是在开荒吗,还怕没有蚯蚓?

刘慈用脚踢散一块土,指着一只扭动的蚯蚓问詹姆士:“它叫什么?”

老管家眉头微皱:“泥长虫。”

刘慈猜他也不知道,胡说八道个名字真是为难他了。

“它有个名字叫蚯蚓,是鸡喜欢的食物,你让人翻地时注意收集,用水冲一下,再喂鸡。现在鸡还小,就把蚯蚓切断。其实自己养些也行,让哈维弄几个大缸子,放在背阳的地方,保持泥土湿度,时不时往缸里丢点烂叶子之类的,它们繁殖很快,绝对能供应上鸡的食量。”

老管家拿着炭笔刷刷一个劲儿记,他从小接受的就是为贵族服务的管家教育,有几个贵族会对生活在土里的长虫关心?不认识蚯蚓,还不怪詹姆士见识少。

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旁边偷听的汉森也一个劲儿点头。

有学识的人懂得就是多,看来娜娜姑娘半识字班时,有空就该多听听,不仅种地,养动物学问也很多,养鸡要先养“蚯蚓”,埃姆斯特的其他牧民,哪个知道了?

得,刘慈照本宣科,又蒙住了一个老实人。

汉森坚信,天下间的学问若有一百份,慈小姐起码掌握了九十份!

对于前牧民,现任庄园养殖人员的汉森来说,眼界暂时限定于山谷的地界,种田和养殖刘慈都懂,厉害到他们只能跪着仰望了。至于魔法啊、剑师啊、神马教廷啊……离他的生活太远了,谁关心呢?

光明神在上,愿神宽恕,刚才自己是不是有了不恭敬的念头?

汉森一面赶着牛,一面往篮子里扔蚯蚓,满心都是鸡养殖技术,哪里还顾得上其他。

第一百二十八章 垄断被打破了

刘慈在小楼后,开垦了两亩不纳入庄园大春耕计划的“自留地”,那就是她的小菜园了。

不过挖土的活儿,终不是她亲自完成。娜娜要抢着干,桑曼也抢着干,最后还是正在琢磨养鸡技术的汉森,赶着牛,用曲辕犁一小时就将两亩地给翻个遍,娜娜和桑曼谁也没抢到。

刘慈在莲池空间里翻了翻,她从水晶矿山带出来的菜种子品种不多,只有白菜、黄瓜等几样,还是从野生产物慢慢驯化过来的。种了几年,种子说不上多优良吧,起码是完全改造成了灵气种子。

一亩地刘慈洒了麦种。

剩下的一亩地刘慈才准备当私人菜园。蔬菜摘下来就不能长久保留,一亩菜园足够她平日里需求,过几天再让人在旁边再开个几亩地,刘慈估计育苗的红薯就出芽了。

红薯和玉米、大豆等作物,就算不自己食用,还有牲畜呢?

看来还得让人在下风口搭上棚子,没有泉水浇灌长大饲料喂养的牲畜,刘慈未来的餐桌可以预见会有多么单一。

再挖个小池子,种点藕,养点鱼,日子呀就过得和水晶矿山时差不多逍遥了。

等到菜园青翠,牲畜出栏,荷花满池时,又有聚灵阵帮助修炼,小日子悠哉悠哉,就缺只吃货银狼——庄园现在还太简陋,邀请狼神来她都觉得丢人,不知道上次咕咕鸟送完冬衣回摩洛克山脉后,是否向其他魔兽述说她过的落魄?

等那参照大明宫风格修建的“行宫”落成了,再邀请狼神来长居……不知到那时,狼神的事情解决没有,她是不是又有实力,可以带着狼神想去那里就去哪里,不用顾忌大陆其他人的目光,也不用担心被教廷认定成“异端”烧死?

总会有那么一天的,只要她够努力!

刘慈用锄头将麦种轻轻盖上,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乐观希望。瞻前顾后的性格要不得,也亏得刘慈在某种层面上来讲就是个缺心眼子。

春薯亩产可达3000公斤,刘慈自己的私田,本着粗放管理的原则,一亩地只求达到三分之一的产量既可。红薯吃多了胀气,她现在又不是在摩洛克山脉缺衣少粮的落难时期,这东西主要还是图它喂牲畜方便,谁耐烦整天吃它?

刘慈让哈维送了几个陶罐,将芽口多的红薯挑出来,放到罐子里,覆上泥土和半腐的竹叶就扔屋里没管它们了。要等到胚芽从芽口里冒出来,才能带芽将红薯分切成块,种到地里。刘慈的原本也没留多少红薯做种,在水晶矿山的收获大部分都磨成粉储存了……不知其他地方,她在莱茵城和埃姆斯特教区,都没有见过有人种植红薯。

农贸集市也没有红薯出售,刘慈寻思着,能不能分点种子给庄园的人种,红薯藤尖也是很新鲜的蔬菜,就是不知异界的市场能不能接受。

豆芽菜埃姆斯特人很快适应,是因为豆芽菜久煮之后任然爽口清脆,能做煎肉烤肉的配菜,清香解腻,比较符合埃姆斯特人的饮食习惯。异界的饮食文化和地球虽不同,也不代表异界的厨师们连食材都不会分辨使用。

又想远了!

种完麦,刘慈将三月能种的蔬菜种子也分别种好。

惊蛰始雷,大地回春。三月份,有华夏“惊蛰”和“春分”两个传统节气,惊蛰在三月初,刘慈虽没真听到打雷,估计此时和农书上指的时间也差不多。惊蛰之后,天气转暖,进入初春季节,气温会持续回升,天气冷暖变化较大,许多作物在生长过程中和小麦一样需要“春化”,所以适合三月播种的蔬菜品种才多。

三月播种,最早的菜从五月就能收获,夏季一直是果蔬高产期,刘慈利用莲池水,大概还能提前大半月到一月收获。

刘慈种的菜,有从水晶矿山带出来的品种,也有在庄子上拿的。

西红柿、辣椒、茄子、黄瓜、小南瓜,豇豆、丝瓜,这些蔬菜是需要育苗后再移植的。像小葱、芹菜、白菜、菠菜,萝卜等叶菜,直接将地垦出来,撒上种子再覆盖上图,浇水施肥就行了。按刘慈自己总结,大概要食用果实的蔬菜比较麻烦,都是需要先育苗,再移植到菜园中的。而食用茎叶的“叶子菜”,就比较简单,撒种既成。

忙碌了两天,刘慈的私人菜园规划打理完毕,她才想起来买回麦种时詹姆士说还带回了一些果苗,现在还堆放在大棚里。

果苗有三种,刘慈只认出个苹果,另外两种她没认出来,可能是异界才有的特产。

苹果耐寒,在地球上做种植在华夏北方。刘慈吃过莱茵城的苹果,味道和从前吃得也没什么不同,果实体积要小一点,反而更甜些。

“这两种,是什么果树?”

“长叶尖尖,树干有红纹,像是耶丹橙……,另一种圆叶子的,是红树莓,听说是从瑞兰帝国那边传来的。”

认出两种果树的,居然是在茶园提出疑问的那个黑胖妇人。

“哦,你怎么认出来的?”刘慈问道。

黑胖妇人忐忑道:“小姐,小妇人以前在做工的贵族老爷花园里见过。”

刘慈越发和颜悦色,“你在贵族的花园里负责什么工作,是种花吗?”

妇人摇头,“只是管理果树。”

刘慈有点失望,还以为找到个会种花的花匠,那大棚里培育的花苗就能有了交代。不过照看过果树,也比什么都不懂强。刘慈看了下棚里的树苗,苹果有二十几棵,耶丹橙,听名字像是耶世丹教区那边的特产,也有二十棵。瑞兰特产的红树莓少点,只有十五棵。

“你叫什么名字?”

“回小姐,梅斯。”黑胖妇人说着脸一红,“梅斯”在马刺语中意为洁白美好,也是教廷传说中一个著名女祭司的名字,和黑胖妇人的形象天差地远,怪不得她会不好意思。

刘慈却全然不知,她对异界的了解,还没详细到连教廷典故都知道的地步。

“这里有六十棵果树苗,陆续还会增加,让你去照管,你愿意吗,梅斯?”

梅斯点头,签了雇佣契约,主人吩咐契约工干什么都行,她们难道还敢反抗?刘慈还询问她的意见,梅斯也不是笨到要拒绝。她来就曾经照看过果树,也算是有点经验。

“好,詹姆士,挑两个身体强壮点的去挖坑,果树在坡地上的高度就和茶园持平,挨着西山界限开始往南山种过来,等种下了,我再去看看。”

大管家詹姆士对庄园的人手运作了然于心,虽然当着众人面,刘慈也没越过他直接安排,以免打乱詹姆士一早安排妥当的人手计划。

春天雪化,庄园里的以后的发展,还要看今年首次大规模种植各种作物打下的基础好不好,大家都甩开膀子干得热火朝天,连小孩子都会力所能及帮忙,刘慈作为主人,总不能一想到个什么就让人把干到一半的活丢了,把耕种计划搞得虎头蛇尾乱糟糟的。

“梅斯,种树时每样留一棵,栽到我住的小楼后面去!”

“是的,小姐。”

茶种了,麦点了,豌豆种了,池塘也挖了。

近期要完成的,最大的工程量无疑是葡萄藤苗的移植,还有在大棚中育种的花卉。花籽儿都是几颗埋在小陶盆里点种的,再不分株,花苗先天不足,以后也是瘦弱难长。

刘慈正要和詹姆士说道说道,耳翼微微一动,远超常人的耳力,已经听到了有马蹄声在逼近山谷。

听声音只有一匹马,会是谁呢?

刘慈往谷口望去,马蹄声越离越近,一个带着带着帽子的身影骑着马跑过土坡,出现在众人视野中。

一匹红鬃马,踏过土坡,跑过雪渠上架着的石桥,因为庄园没有修筑门墙,顺着主道一直跑到刘慈面前不远才停下。

马背上的青年骑士翻下来,冲刘慈露出个欠揍的微笑:“美丽的公主殿下,能和我一起游历整个大陆吗?只要您愿意,我们可以去瑞兰看海,去希夷……啊——”

刘慈踢了他一脚,“好好说话,你怎么舍得从城里回来?”

青年正是斯图尔,自从上次在城里一别,刘慈贪图聚灵阵功效,一直窝在庄子里修炼,尔斯图尔则忙着在城里卖菜,开分店,两人的确是有一个多月没见了。

“咦,庄园变化还挺大,老大您连小麦都种了?我庄子里的雇农们,这两天在种葡萄了,也不知道他们种对时候没。”

斯图尔对庄园的变化挺感兴趣,把马交给了下人,刘慈作为主人,也得亲自领着他转转。

斯图尔卖的地要比刘慈的小一半,也不是这样三面环山的地形,刘慈进城时会路过那地界,远远打量过。地形不同,种植环境自然不同,学习大棚倒没什么,他的庄园是没办法完全复制刘慈此处的种植模式的。

斯图尔也深知,并没有笨到刘慈种什么他就跟着。在埃姆斯特山区搞绿洲,最赚钱的还是品质优良的葡萄,再给刘慈运回葡萄苗的时候,斯图尔也准备好了大量的藤苗,这几天庄子的人已经在移植了。

“也对,你那边三、四百尤的地都要种葡萄,你总要回来监督下。”

刘慈话说完,斯图尔点头:“我连老本都搭进去了,当然要回来看看。不过这只是一个原因,老大您不知道,城里出现了其他蔬菜的!”

刘慈脚步一滞,很快就若无其事继续前行。

“那有什么奇怪,我们在埃姆斯特卖菜也有两个多月吧?冰雪封路,可封不住商人们追逐利益的脚步,以往他们是嫌蔬菜运送麻烦,路上损失大,现在知道赚钱,路途就是远点也没什么了。”

刘慈说的话挺有道理,同为商人,斯图尔最能理解其他同行的心情。

见刘慈没太重视,斯图尔眉头不舒:“从外地运蔬菜进来倒也没什么,他们售卖的品种中却有咱们赚钱最快的豆芽菜,我总觉得不太对劲……”

刘慈停住了脚步。

其他蔬菜还没啥,豆芽菜算是刘慈开辟的“新品”,成本低,收获快,靠着豆芽菜,两人都赚了不小一笔财富,在埃姆斯特城也算是独家垄断产品。

发豆芽菜的技术并不难,上市两个月,刘慈不意外有聪明人经过不断试验,成功培育出“豆芽菜”。可这豆芽菜和其他大批蔬菜一同涌入埃姆斯特城,刘慈觉得对方除了志在赚金币,也有打压“四季鲜”市场份额的意思在内。

是单纯的商业竞争行为吗?刘慈很怀疑。

“豆芽菜也有?你知道他们的货源是哪里吗?”

第一百二十九章 去隔壁做客了

“我就是查过了才特意回来一趟,货源是莱茵城。”

“莱茵城?那边日照充足,冬天又不像埃姆斯特这么冷,蔬菜提前上市并非不可能。只是快马运货,也要跑大半个月。加上两地信件周转的滞后性,如果豆芽菜是从莱茵城运来,岂不是我们刚开始售卖豆芽菜时,就有人将消息传到莱茵城,再试种成功,很快又卖回埃姆斯特城?”

刘慈一边分析一边摇头,“蔬菜可能是从莱茵城运来的,豆芽菜绝对不可能。”

斯图尔一愣,随后有些怒意,“对,其他蔬菜好说,豆芽菜本来是我们两个庄子独一份的东西,不可能这么快就有人试种成功,还运来埃姆斯特卖。产地只可能是埃姆斯特……难道我们的庄子里,被人安插上了刺探者?”

斯图尔越说越愤怒,想到了之前有贵族派人跟踪运货的车队。

刘慈的庄园,虽然连墙都没有一堵,斯图尔却相信,以老大的本事,刺探者不会摸到庄园里把大棚的秘密|窥视了,刘慈都没有察觉。

那只能是他那边出了问题。看来自己长时间待在城里,庄子的管理的确松懈了啊!

瞧斯图尔一脸自责,刘慈用脚趾头都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从刘慈庄园泄露的可能性的确没有。来过山谷的,就只有板老头和唯依,那时候她都没发豆芽菜呢,魔法学院的总院长再强,总不能像肚子里蛔虫般,提早知道刘慈灵光一闪的想法吧?

除了看不穿的老院长,刘慈的神识何等敏锐,比她厉害的人,能瞧上这点小打小闹?再加上派到城里运货的雇工,他们本人从不参与大棚种菜的管理,连他们的妻子都没有安排在大棚的,谁想买通他们,也打听不出什么来。

综上三点,刘慈认定豆芽菜的技术不是从她庄园传出去的。

可能是斯图尔的庄子,也有可能还真是有聪明人试验出了豆芽菜技术,毕竟豆芽菜吃起来有股挥之不去的豆味儿,偶尔也有豆皮粘在根部被一同卖出去,能看出原料又不是难事儿。

“不说这事儿了,别人要卖菜我们也拦不住,我们是在本地种,他们从外地运来,成本怎么说都要高很多,还怕卖不过他们?冬季大雪封道,那几个月才是我们大展身手的时间,金币又赚不完,不用去理会。”

刘慈一说,斯图尔也想通了。

两人合伙,本来就打得反季节蔬菜噱头。过了冬天,尝新鲜的人不多了,菜价暴跌是必然,他和老大也不用去和别人抢辛苦钱。

“老大,现在小吃铺已经开了三家分店,第四家正在选址中,占据了埃姆斯特城各大有利位置,您坚持要把分红留在账面上,年底时还挺难运回来的。”

一家店赚三万金币,一年下来,四家店就是十二万,交了税,打点城主,再给教廷“捐赠”点,刘慈分得六层利益,至少也能有六、七万金币,那可需要用马车运回来的重量呀!斯图尔的意思一次运回太显眼了,到时候不能兑换成金币,体积和重量都会更多,还不如每个月分红夹在来往的货物里往回运,也免得被盗贼们惦记。

“不要紧,你有空帮我在城里留意下,有价钱便宜,面积大的住宅就买下来吧。位置不用太好,主要是放东西。”

刘慈要修建大明宫风格的房子,石材只是其中一种建筑材料。一座宫阙修下来,还不知要耗费多少“原木”,以及各种石料,若有可能,刘慈还想找到汉白玉……木料埃姆斯特就不出产,这些东西都要她慢慢从各地收集,在埃姆斯特城里有住所,也是个中转站吧。

两人爬到山上看了茶园,斯图尔对刘慈的庄园规划很羡慕。

“你看那两个地方,我准备将它们变成蓄水的主湖,等春耕忙完了,让雇工们将整个山谷四周都挖了沟渠,再和谷外的雪渠相连,夏秋时就不怕干旱缺水了。你的庄子里也可以这样做,趁着现在是雪洪充沛的时期,正好多蓄水。”

斯图尔想起去年深秋他和刘慈骑马来买地的情景,附近的确是一片干涸,草枯沙扬。

虽然地价才特别便宜,支付的金币大多用来打通关节,土地本身几乎是白送的。现在他庄子上能种葡萄,还不是因为雪渠蓄水的缘故。

等天气一热,一个雪渠要满足两个庄子用水,的确是很难。

“老大,您现在有空没?要么去我庄子走走看看,哪里需要改进的地方,您指点下?”

经商虽然靠运作,哪个商人没点实业?斯图尔本身对房产、店铺等投资不热衷,因为喜欢美酒,对他的葡萄园特别在意。

刘慈看了看天色尚早,斯图尔基本都呆在城里,难得提出什么要求,不过是去他庄子上看看,也不是难事儿,便同意了。

两人从西山下来,刘慈也不打算坐车,而是让詹姆士把她的马牵来。

斯图尔抬首望天,刘慈对于坐骑的审美,一直没得到他的认可。美貌与实力并重的老大,怎么能骑一匹癞子马呢?!

虽然经过几个月的精心饲养,这匹癞子驽马皮毛又焕发了光泽,同样掩饰不了它秃秃斑斑的癞子前身呀——听说高手都有特殊癖好,老大也不能免俗。

两人骑术都不错,十几里路不一会儿就到了斯图尔买下的地界。

和刘慈的庄园三面环谷不同,斯图尔选中的地方被夹在两个东、西并列走向的低矮丘陵之间,山沟里有几百亩地,两座山丘同样属于斯图尔名下。

他购买的红砖,大部分拿去筑墙,南北两个面尔的山沟缺口都被堵住了。

一进去,一阵狗叫声此起彼伏,斯图尔的庄子里起码养了二十多只大狗,单说警戒程度,比刘慈的庄园高多了去。

“你这庄子里,只打算种葡萄?”

刘慈贪图享乐,斯图尔大概只对数金币感兴趣。他庄园建的也是红砖房,看样子短时间内没有重建打算。十几个玻璃大棚顺着东面丘陵脚下建了一排,大部分人都正在整理好的田地里种葡萄。

曲辕犁也被这家伙的人偷师了。

刘慈虽不在意,但往常斯图尔都会先征求她的许可再模仿或学习她庄园里的新技术,可见斯图尔不在时,他庄园中的管理的确挺混乱,容易给人可趁之机。

“东、西两面的丘陵是长条带,都是土包,不像您那边三座山里有石头。丘陵牧草旺盛,我让人在城里买羊羔和牛犊了,在埃姆斯特搞养殖,只要不遇到冬季异常造成牲畜被大量冻死,赚不大钱,也不会亏本的。”

刘慈不置可否,物以稀为贵,搞酒庄还有说法,在埃姆斯特大量养殖,劳心劳力不说,赚的钱根本不如种经济作物多。当然,斯图尔不像她有符箓做依托,在可能缺水的情况下,刘慈再自己庄园里的规划,他却不能照搬过来。

“修水渠是重中之重,就是葡萄耐旱,庄园里却不能缺水。”

缺水,这能带给所有美好的计划致命一击。此顾虑不解决,刘慈再给斯图尔提什么建议都是空中楼阁。

见识过刘慈庄园中的两个大坑,斯图尔知道刘慈提议先修渠不是糊弄他。

只是他庄园上的人手都忙着种葡萄,要想挖塘,得去城里雇佣一批短工。埃姆斯特主要靠畜牧业,这里没什么春耕说法,天气暖和了,躲在城市阴暗处无家可归的流民又冒了出来,整日袖手在城里闲逛,埃姆斯特城是不缺雇工的。

斯图尔把他家的一个管家叫出来,吩咐几句,又问刘慈的庄园要不要雇人。

刘慈摇摇头,别看她庄园山谷没砌墙,但她早有将自己的地盘经营得像铁桶一样滴水不漏的心思,不然怎么会注意收买人心?庄园里要挖两个人工湖,她为了画搬山符愁得几天没睡踏实,一夜搬两“山”,累的睡了整整一天,就是不愿意不熟悉的人混进庄园。

“这里离城里太远,你还是化一块儿地出来种点小麦、玉米之类的主粮,卖不上价,只为满足庄子的自需。能自给自足了,别人趁机做点什么,也没有那么多机会。”

往城里运个东西,一来一回就要一天,庄园的出产要售卖那是没有选择,隔几天就要从埃姆斯特采购一次粮食的确麻烦,她故意选处远离城市的荒地就为了闷声发大财,人来人往,总能被人寻到可趁之机,刘慈觉得自己现在实力微弱,尽量低调点没错。

刘慈把其中的意思含糊点下,斯图尔这么聪明的人岂会想不明白?

斯图尔就和刘慈一边在田地里转悠,一边问她一些关于种植上的问题。

就像浇水,不是每次把土地浇透了才叫好,缺水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滴灌”嘛!和刘慈相处久了,斯图尔越觉得老大神秘。要说在莱茵城宴会上,他一眼瞧见刘慈就知道她出身不凡,可也没想到刘慈会是个“农业专家”啊。

面朝黄土背朝天,种田在他印象中是低贱的奴隶才干的事儿。可瞧着刘慈的庄园规划,他都能遇见几年后的繁盛,能一手在埃姆斯特山区缔造出农庄的传奇,那是奴隶能比的吗?

——刘慈身上全是谜团!

斯图尔看了看天色,,对刘慈嘿嘿笑道:“老大,留下来用餐吧,我为您准备了两瓶好酒。”

刘慈点头,一时倒想起了她在水晶矿山酿的粮食烧酒。

当时将大部分烧酒都留给了银狼王,她在莲池空间中也只保留了两桶。

不知狼神大人的酒喝完了没?刘慈想到在水晶矿山悠闲的日子,一时竟有些神游天外了。

第一百三十章 对手要浮现了

埃姆斯特城里出现贩卖蔬菜的竞争对手,连四季鲜卖豆芽菜的垄断都被打破,斯图尔忧心,刘慈却没大放在心上。

赚钱的点子多得很,别的不说,她只要用生长符大力催生,普通商人,又有什么手段和她较量?

几架曲辕犁不停劳作,牛马都累瘦了一圈,山谷中千亩从未有人耕种的土地总算全被翻了一遍。

此时已是三月下旬,刘慈庄园里小麦和豌豆已经种完,也开辟了十几亩菜地,这两天开始整理北山坡地,准备将玻璃大棚中的葡萄藤苗移栽。

酿酒用的葡萄品种不需要像观赏类品种大肆攀爬,刘慈打算用“篱架种植”,给葡萄藤苗预留下生长空间,一亩地也能种300株苗。在斯图尔的帮助下,也陆陆续续运回近十万株苗,从主枝上剪下来插活的藤苗又不值钱,只是路上耗费的人力和精力多点,装满玻璃大棚的藤苗,刘慈一共也没花到一万金币。

对种植20亩茶园的茶园来说,葡萄藤苗的成本完全是小钱了。

十万株葡萄藤苗,占地也要三百多亩。刘慈让人先从北山坡地种植,大棚初建时第一批运回的葡萄苗长得特别健壮,培育在小陶盆中,十株里有九株必是生根发芽活下来的。

大陆人好酒,平民家有两个闲钱还要买麦啤当饮料,再有点钱的都喝葡萄酒,各国都有种葡萄的地方,魔法大陆种粮食的技术很菜鸟,但像因为魔法卷轴而畸形发展的“数理学”一般,葡萄种植的技术算是鹤立鸡群的突出。

雇来五十口家人的雇工们,有三分之二以前和葡萄接触过,刘慈只需把要求一说,让他们去种葡萄是合适不过的了。

五十个壮汉,抽一半出来挖沟渠,另有二十人并三十个妇人,和十几个能干活的半大孩子,往来于北山,慢慢将培育在玻璃大棚中的葡萄苗移植好。三月下旬,长得精神的藤苗已经开始发芽抽新叶,褐色的藤条上,几片婴儿手掌大小的葡萄叶迎风招展,种的人都小心翼翼。

刘慈自己,则带领着剩下的妇人,开始种植去年育在玻璃大棚中的花卉。

郁金香性喜阳光充足、冬季凉爽干燥的气候,又是多年生花卉。若不是刘慈有温室技术,还真没办法在埃姆斯特的气候下试种。经过一个冬天的管理,埋在小陶盆里的花球已经开始发芽抽叶,介于它喜光,喜欢排水透气强的沙质土壤,刘慈决定将郁金香种在雪渠到山谷中间的缓冲带上。等到开花时,还没走进山谷就一片花海摇曳,想来那景色定是极美的。

在大棚的催化下,本来的秋植球根,也能在种植,怪不得旧时古语说“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见妇女们将花球掩埋,是剩下发芽的叶子露在外面,刘慈新生感叹。

郁金香之后,是小雏菊,然后是薰衣草。

一层层往庄园里面延伸进去,薰衣草之后是玫瑰。放在催生符阵里面的玫瑰花苗,不单出苗率超过刘慈预料,花苗的健康程度也叫她惊讶。一个陶盆里的花籽,总有七八粒成功发芽,挤在一起的花苗并不特别纤细,已经有快两尺高。

看这样子,因为催生符阵的缘故,玫瑰不过等到明年就能开花的。

只是以神识探去,看上去健壮的花苗生机四溢,却缺少了些底气,催生虽然见效快,始终伤了花苗的根本,这批玫瑰植株的花龄至少要减少两三年吧。

移植完玫瑰,还有十几亩地的向日葵,种在最里面,等花开时由外到内,层层花海互不干涉又相映生辉,刘慈擦了擦额头的汗水,自己都挺期待几个月后的花期。

“小姐,等花开时,整个埃姆斯特都找不到这样美的庄园。”

春阳晒在人脸上容易发干,刘慈要守在田间点头,桑曼照着娜娜的吩咐给她撑着伞遮阳。

娜娜不时递水递帕子,两个女仆殷勤服侍,倒把悠闲的刘慈衬得格外像不知民生疾苦的狗大户千金。

娜娜见桑曼眼皮子浅,还笑她:“哪个贵族家不种满园子的花?来往的贵夫人们请客,贵族女眷们穿着宫廷裙,撑着碎花丝绸伞,总要去花园里转转,才算是成功的宴会呢。”

桑曼却是在埃姆斯特的长大,没见过其他教区的繁华,听娜娜说起真正的贵族气派,心中很向往。不过娜娜待他好,小妮子胆子渐大,悄声问刘慈,娜娜说得是不是真的。

刘慈嗤笑,“你家小姐是个乡下人,城里的贵族气派嘛没学会。要我说,以后在庄园里多种果树,春天就任桃、李、杏花等争艳;夏天临塘修两座水榭,靠着亭子观赏满池荷花;秋天烫了酒,赏菊吃蟹;冬天最好有一片梅林,等落雪时架两个铁架子,现烤鹿肉吃……比不上贵族的做派,自己住的舒服不就行了?”

娜娜咂舌,这还不讲究,和刘慈说的场景比起来,莱茵城的贵族们好像都俗了!

桑曼缠着刘慈追问什么是桃李,又问荷花,三问“蟹”是何物。

庄园上春耕有条不紊进行,刘慈心情也不错,就一一解答详细描述,听得两个女仆都怔怔发神。华夏文明含蓄而低调的华美,别说是在贫瘠牧区长大的桑曼,就是接受女仆教育成长的娜娜,都感受到了巨大冲击。

在刘慈的监督下,庄园里的人干得热火朝天。

第一年打根基,处处都要她费心,花种好了,葡萄园的种植也接近了尾声。

刘慈的小楼后竹林边也多了一个半亩大小的小池塘。小池塘里蓄了水,大部分是刘慈兑入的灵泉水。塘下丢了十几颗莲子儿,除了还没购回鱼虾苗,澄清的水波就在竹林边荡漾,荷花还没发芽,看上去景致已经粗有轮廓。

除了四通八达的灌溉沟渠,今年的种植大计基本完成。

陆续又补种了几百棵果苗,刘慈就将果园划给梅斯大婶管理。蔬菜大棚则是克里·布拉特的母亲在负责,砖陶窑厂是哈维在管,葡萄园那边也提了个管事,茶园交给谁都没经验,少不得刘慈暂时自己督管起来。

刘慈早说过凡是管理人员都拿三倍工资,被选中的人生怕丢了职位,不敢不尽心尽力负责。

“小姐,谷外牧草充足,我们真的不多养些牲畜?”

三月到了尾巴上,雪化后的草芽都窜的老高,山谷远离埃姆斯特城,不是传统的牧民活动地带,老管家詹姆士见谷外大片无主的土丘草地,觉得十分惋惜。

刘慈知道他除了惋惜牧草,大概也在愁庄园里所缺的农肥,问得账上还有余钱,就拿出一部分购买了羊羔、牛犊和小马各自两百只,干脆又提了那个汉森当放牧的工头儿。

直将账目上的金币花的所剩不多,庄园里的人也各司其事,山谷每日都正常运转,闲下来的刘慈发现自己又变成了穷鬼。

“穷鬼刘”后知后觉刚发现种苗腾出后的玻璃大棚也不能马上带给利益,还没说去查竞争对手的底,对方又来寻“四季鲜”的晦气。

别说斯图尔,这次连刘慈都忍不住。靠大棚的产量,刘慈和斯图尔能供应的蔬菜本来就比不上对方,豆芽菜又遭人破解了生产技术,以恶意降价来抢夺市场,斯图尔本来就气得满嘴上火。

缺钱的刘慈正要让人去支取小吃铺的分红吧,接到消息,又有人对小吃铺伸手。

敢在她碗里抢食,已经足够嚣张,听说在店里吃东西的人出现集体中毒的恶性质事件,刘慈是真恼了。

“娜娜,让人配车,我要去城里。”

娜娜飞快提着裙子跑出去。

自家小姐明明在笑,眼睛里像有火苗在窜动,不知道哪个不知死活的人惹怒了慈小姐吧。

马车备好了,刘慈取下许久不用的巨剑扔车厢里,砸的车板匡当作响,马夫都被吓得胆战心惊。

刘慈点了点莲池空间的符箓,五行符箓各有一些,还有闲极无聊画得,功效乱七八糟不同的各种符箓,因为缺黄纸,大多是之前积累的,最近两个月很少画新符。

对此刘慈不太满意,袖子里捏着两张连夜画出的新符,做上驶向埃姆斯特城的四轮马车。

…………

北城农贸集市门口,最近两个月客人拥挤的“四季鲜小吃铺”大中午的铺门紧闭。

进出农贸集市的人们指指点点,在议论贴在铺门口的封条。

店员们都不知道如何是好,店外面却有一群号称吃过四季鲜豆腐脑后中毒客人的家属在嚷嚷不休。斯图尔·加兰满脸堆笑,试图让大家镇定下来,这些平常很怕事的平民们不知因为愤怒,还是有不知名外力撑腰,现在情绪激动,也完全听不进去安抚。

斯图尔说要给赔偿?他们就骂他是奸商,说四季鲜罔顾人命。

斯图尔说要请教廷祭司来救治“中毒者”,又有人起哄他在拖延时间。几十个脸色发青的病人躺在地上一脸萎靡,看样子的确是中毒症状。

正吵闹不休,一队巡城卫兵将人群驱散。

斯图尔还来不及高兴,他们反拿出了铁链枷锁。

“加兰老板,你的店铺致使多人中毒,城主命我们先将你带回去关起来!”

人群沉默后发出沸天欢呼,都是赞美城主的词汇。

第一百三十一章 慈小姐来了

斯图尔被卫兵带走了。

四季鲜在埃姆斯特城里的四家店面都被查封,中毒事件在城里闹得纷纷扬扬,生意红火的新奇食物原来是有毒的!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加上有心人煽风点火,斯图尔被卫兵带走不过几小时,“四季鲜”在埃姆斯特城里的名声就臭的差不多了。

有客人吃了店里的食物而中毒,在饮食行业几乎可以算是最致命的打击,在事情爆发之初,斯图尔就让人快马出城,前往山谷通知了刘慈。

可一来一回,等刘慈坐着马车进城后,斯图尔已经被卫兵带走。

四季鲜小吃铺面前一片狼藉,门板上还有半干涸的鸡蛋粘液,被人踩烂的西红柿,砸烂的桌椅,几个茫然的店员。

刘慈从四轮马车上走下来时,暮色昏黄,热闹的农贸集市已经闭市。廉价的城市雇工们正在清扫脏乱的市场,他们将地面的垃圾整理到一起,堆放到牛车上拉走。

刘慈一言不发盯着看了好一会儿。

当然,其中有一部分原因是这些打扫卫生的人红果果避开了四季鲜店面,还有一个是刘慈发现了一个充足的肥料来源——农贸集市上的垃圾,全是没有任何工业污染的原始肥料呀,她之前派人收集街面上的牲畜粪便,还是太弱了。

不过几个惶恐的店员还在张望,刘慈也知此时不是解决“肥料”的问题。

“斯图尔呢?”

瞧瞧这店铺,臭鸡蛋和烂水果,各种剩下的蔬菜叶。小市民们发泄怒火的方式,真是跨越时空位面种族都不变!

“慈小姐,加兰先生被卫兵带走了……”

有人认出刘慈,惊慌失措的店员们又有了主心骨。他们都知道刘慈是另一个老板,而且刘慈偶尔来店里,斯图尔对她都很推崇。

“被带走了?知道他被带到哪里去了吗?”

饮食店发生恶性中毒事件,带走店主在刘慈意料之中,一问之下也没给她带来什么惊喜,现在刘慈首先得弄清楚发生什么事。

“我记得加兰家有个管家叫威克斯是吧,他人呢?”

威克斯在斯图尔手下的位置,大概等同于詹姆士在山谷的地位,斯图尔·加兰还没发迹时就跟在他身边的老管家,听说是加兰家的世仆。

“加兰先生被带走,威克斯总管也跟着离开,为加兰先生奔走打听消息去了。”

店员为刘慈解惑,她了然点头。

听几个店员称呼斯图尔为“加兰先生”,刘慈便知道这几个店员都是在埃姆斯特城直接雇工的。跟随斯图尔的老人,通常会叫他少爷。

那斯图尔的心腹们呢?不用说肯定是跟着威克斯为被抓的少爷奔走去了。

于是刘慈马上又了然,威克斯这个管家,忠心有余,脑子嘛,说蠢笨太伤老人的心,反正是不够聪明……这种时候,居然没有留下心腹守住现场?签了契约的工人们不是不能背叛,只看背叛的筹码足够否。若是换了刘慈,别的先不论,小吃店的工人们肯定要被当场控制起来阴谋讲究里应外合,鸡蛋自身没裂缝,苍蝇怎么盯?

一念至此,她眉头微皱:“谁给我讲下事情的经过。”

她声音冷漠,却出奇带给人安抚的效力。之前答话的店员惊惶的心慢慢稳下来,开始组织语言。

“最开始有客人反映身体不适是昨天,加兰先生安抚了他们,也保证会为此事负责。昨晚一夜加兰先生都在带着我们查店里的东西,没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今天早上一开门,就有客人来闹事,说是教廷祭司诊断他们是中毒了。市集流动人口多,不到两小时,陆陆续续来了有几十个客人,都说是吃了店里的食物中毒,几家分店也被客人砸了……下午时卫兵就带走了加兰先生,威克斯管家也跟着去了。”

这名店员说话条理还算清晰,很快将事情经过讲述了一遍。

刘慈想不通的人既然昨天就发现了“中毒”迹象,斯图尔今天为何依旧开业?他昨晚查了一整夜,真的什么线索都没查到?斯图尔的智商,应该还没低到这地步吧?

或许斯图尔知道些什么,中毒事件若不能完美解决,四季鲜的生意几乎就彻底毁了。没有了信誉的斯图尔,在埃姆斯特地区别说开小吃铺,估计连其他生意都做不下去。

整件事,对刘慈的影响不小。她要抓住一个擅长经营又比较值得信赖的合伙人,天知道几率有多小——救斯图尔只是刘慈来城里的其中一个目的,解决中毒事件是另外一个目的,刘慈恼怒的是背后捣鬼的人,若不抓住那黑手,以后类似的麻烦还会发生。

“慈小姐,我们现在怎么办,加兰先生被抓了……”店员翻来覆去说些车轱辘话。

刘慈最讨厌麻烦,饿着肚子跑来城里,她现在心情实在不爽。

面对唠叨的店员,她压下心情的不耐烦,“除了跟着威克斯管家去打听消息的,店里的其他人都在?”

店员先是点头又摇头,“三个厨娘也跟着威克斯管家走了,店里还有个小工家中有事离开,分店都被砸了,店里的工人们估计都散了。”

出事只有北城农贸集市的总店,威克斯走前控制住了三个厨娘,还不算笨得无可救药。除了有个小工家中有事离开,其他人都守着被砸烂的店铺。刘慈眼神一闪,斯图尔对店员的控制力度,其实很强。

面对几个店员眼中的焦急,刘慈抬手抚了抚耳边的鬓发。

“你们都不要急,我们一起等威克斯管家回来。”

店面已经大概整理过,虽然店铺被查封不能进入,占道摆摊的桌椅却还在。刘慈让担惊受怕一天的几个店员坐着等,又吩咐娜娜带着车夫一起去附近买点现成的食物。

替农贸集市搞卫生的工人们对四季鲜店铺前的几人一直议论纷纷,她不准备继续被人看热闹,自己一个人回到了马车中假寐。

不一会儿,娜娜带回了食物,不过是附近小贩售卖的熏肉面包,刘慈随意吃了点,现在不是挑嘴的好时机。

娜娜见刘慈脸色不虞,不敢像平时般叽叽咋咋。

傍晚的农贸集市渐渐安静下来,最后街道上的小贩们都走光了。刘慈见几个店员坐在椅子上坐立难安,让娜娜在附近找了个便宜的旅店,安排他们休息去了。

坐在车厢中的刘慈,假寐了一会儿,不知为何还真的睡着了。

直到一阵车轱辘声将她惊醒,满脸疲惫的威克斯管家从车里下来,刘慈推开车门,威克斯灰暗的脸色一怔后,总算浮现出几丝喜色。

“慈小姐,您总算来了!”

威克斯一喜一叹。喜的人不知怎么办时,刘慈出现了。斯图尔对刘慈的推崇,直接影响到了威克斯管家,少爷说很厉害的慈小姐,他自然不会怀疑。叹息是因为他带着加兰家的人奔波一下午却没有收获,心中责怪自己无用。

当然,其中还有对斯图尔的担忧。

“威克斯管家,你先别急,喝点水,让你带出去的人吃了东西,我们慢慢谈。”

马车上的炭火炉上热着奶茶,娜娜之前买回来的熏肉面包还有不少,跟着威克斯奔波的几个人,都是斯图尔手下绝对的心腹,娜娜听了刘慈的话就安排他们吃晚饭去了。

刘慈邀请威克斯管家上了马车,老人年纪和詹姆士差不多,在外奔波了一天,双肩下垂,头发散乱,一点都没有平时的一丝不苟,不用问刘慈都能猜到,威克斯管家的行动不太顺畅。

“吃吧,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先解决温饱才有力气。”

刘慈递给威克斯一杯热茶。

在吃下两个面包,喝光一大杯茶后,食物为威克斯带来力量,刘慈的气定神闲也感染了他,老人一扫之前双肩下垂的沮丧。

“慈小姐,这次少爷是遇到大敌了!”

威克斯面色凝重,刘慈也全神倾听。刘慈知道了事情的起因,威克斯就没多浪费口水解释前情,他的结论源自下午的遭遇。

“斯图尔少爷现在被关押在埃姆斯特城东边的一座监狱里,里面关押的犯人全是犯了重罪的。再详细就情报就打听不出来了,下午是我带着人去求见税务官,和斯图尔少爷之前打过交道的几个官员,他们不是不见,就都声称不知道内情……带走少爷的巡逻卫兵团,队长也和四季鲜有来往,他暗示中毒案是城主在关注,少爷这次遇到大麻烦了……”

一百多人中毒,虽然现在还没有人因此丧命,事情的性质也足够严重了,马刺帝国可不像地球联邦那样讲究人权,斯图尔只能算是嫌疑人,就直接被关押到了重犯监狱。

城中贵族都拒绝见威克斯管家,情况比她想象的还严重。

他们到底是知道什么,还是下意识趋利避害?

“城主的态度很重要,要是在审查前城主大人就先入为主认定斯图尔有罪,情况对我们就十分不利了。”

中毒事件闹得这么大,城主关注是必然。刘慈的说法威克斯也很认同,所以他才千方百计想要探听消息。但埃姆斯特城中势力,斯图尔刚开始经营,真正的权贵威克斯管家搭不上话,平时用金币构建的关系,税务官之流,又不敢管这事儿……但要怎么做才能左右城主的态度?威克斯管家迷茫了。

“你让其他人先去休息,我们俩去一个地方。”

刘慈对埃姆斯特城同样很陌生,可她知道,只要有金币,有个人一定能帮上什么忙。

帮忙的程度,取决于金币的多少,刘慈很庆幸此时此境况,她能找到这么个地方。

第一百三十二章 埃姆斯特的时尚达人

冷月照在幽暗的街面,四月隆春,埃姆斯特城内已经不见一点冰雪,但夜晚的温差也叫人夜半时要蜷缩在厚厚的被子里才能抵御寒气。

夜风吹过脖颈,直激得人竖起一层汗毛,刘慈不禁将衣领拉高了点。

她和威克斯管家没有乘坐马车,也没有带其他人,两人徒步穿越大半个埃姆斯特城,来到莫伊酒馆。

佣兵们哪有什么昼夜之分,虽然已是半夜,酒馆半掩的门内不止透出光亮,还有热闹的交谈。刘慈领着威克斯管家进门时,热闹的佣兵们安静了一下,随后又各自别开眼。佣兵界新老更替快,加上莉迪亚和阿诺德拉走了一部分刘慈认识的人,如今满座的佣兵,她认识的还真没两个。

幸好莫伊酒馆轻易是不换老板的,胖胖的贝蒂夫人原本在柜台上打瞌睡,见刘慈大半夜进来,立刻笑得牙不见眼。在贝蒂夫人眼中,出身大方的刘慈是能直接和金币画上等号的。

大半夜的,刘慈总不会带个老头儿来莫伊酒馆买醉。

“夫人,您最近过的好吗?”

贝蒂夫人笑眯眯点头,“这里一群粗汉,咱们进去聊。”

在一群“粗汉”的瞩目下,刘慈和威克斯管家被贝蒂夫人带到了后院。刚一坐下来贝蒂夫人就笑了:

“慈小姐最近动静不小。”

刘慈嗤笑,“满城都在看我笑话,的确动静不小。”

别人不知道四季鲜背后的老板,贝蒂夫人消息灵通肯定知道,两人一来一往说得都是“中毒事件”。刘慈现在找上门,就是送金币来了。

一枚枚黄灿灿的金币,在贝蒂夫人比克劳德这样的英俊骑士更要动人,刘慈的大方给贝蒂夫人留下来很深印象,面对刘慈,她的笑容也特别真切。

“夫人,虚伪的话我也不说了,我现在要收拾背后搞阴谋的小人,希望夫人能提供帮助。”

刘慈开门见山,说的很直接。她手上端着茶杯,小指微沉,沾湿了茶水,一点都没掩饰自己的目的。

哪知只认金币的贝蒂夫人却眼神闪烁,“背后的人……慈小姐,莫伊酒馆经营不易,我却帮不上你忙。”

帮不上忙?背后到底是谁在捣鬼?

刘慈心中的阴暗又加重两分,不免就在脸上带出点阴郁:“对付四季鲜的人,总不会是发布了什么佣兵任务吧?听说莫伊酒馆有一部分任务是暗中接洽的,四季鲜就是个新店铺……”

贝蒂夫人连忙否认,“当然没有,以我们的交情,莫伊酒馆怎么会发布对付四季鲜的佣兵任务。”

交情,她和贝蒂夫人之间,只有金币铸造的交情。

商业竞争,的确没有谁用佣兵来参与的。魔法大陆可是魔法师和剑师们武力逆天的地界,从事商业行为的大多是普通人,不论是佣兵协会还是魔法协会都对成员有约束,要是魔法师和剑师们随意仗着武力直接粗暴地打压商人,这天南地北的货物流通,就别想正常进行了——整日都生活在惶恐忐忑中,谁还敢经商?

刘慈也没想到见钱眼开的贝蒂夫人会拒绝提供消息,压下心中的烦躁,她又换了个方向。

“我要把斯图尔先救出来。”

因刘慈语气肯定,显然是下了决心,贝蒂夫人考虑了一会儿,冲刘慈招招手。

刘慈侧身倾过去,贝蒂夫人在她耳边低语数句,听得刘慈眉梢上扬。

“真的假的?”刘慈坐正了身子,狐疑望着贝蒂夫人,大有一副你给假情报就不付账的趋势。

贝蒂夫人笑容满面点头,浑身上下散发着名叫“八卦”的气息。

“那就信你一回,等事情办好了再谈价钱!”

刘慈放下茶杯,很干脆站起来,挺直着腰杆推门走了。

贝蒂夫人依旧笑眯眯坐在椅子上,慢悠悠喝着奶茶。刘慈的身份她是不知道,用佣兵协会的路子也查不出,可刘慈的骄傲是刻在骨子里的,这样的人,贝蒂夫人不怕她赖账。

刘慈推开门,头顶的月光正好,威克斯管家赶紧迎上来。

“慈小姐,可是有办法了?”

刘慈嘴角露出笑意,边冲老人点头,边往外走。

直走到夜半无人的街道,威克斯忐忑又担忧,忍不住问刘慈是什么办法,他要如何帮忙。

皎洁的月光洒满埃姆斯特城,夜里的城池褪去了白天的热闹,黄沙劣土墙的建筑多了两分含蓄,让建在埃姆斯特绵延山区间的城池说不出的神秘。

刘慈的笑在威克斯看来也挺神秘,面对老人的询问,她缓缓摇头,压低了声音道:

“我曾经听说一句话,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你们还能帮上忙?”

威克斯管家浑身僵硬,若他胆子再大点,真想使劲摇晃刘慈的脖子大吼一声“慈小姐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呀”。

……

天很快亮起来,埃姆斯特城的街道又开始热闹。

小贩的吆喝,牲畜的嘶鸣,佩着大剑宿醉未醒摇摇晃晃的佣兵。走遍马刺帝国,也唯有埃姆斯特城是眼前这幅样子。

今天城里几家裁缝铺子生意爆好,贵族千金和夫人们三三两两携伴在几家老店中挑选。

从马刺国都传来的新裙子,希夷帝国那边流行的新鞋样,从瑞兰帝国不远万里贩来的上好海珠首饰。夫人们比阔,小姐们攀美,裁缝铺子和珠宝店的人忙得天翻地覆,哪家老板不笑歪了嘴?

“母亲,我们去其他家看看吧,这里都没有好看的衣服!”

子爵家的小姐略抬着下巴在橱窗中扫视一圈,听她口气,好像几十件礼服,没有一件入她的眼。

子爵夫人拍拍女儿的手,眼中也露出赞同之色。

其他兴致昂扬的夫人小姐们,闻言,正在挑选衣服的手有些僵硬,也兴起了离开的心思。

在旁边推荐新款的店老板马上察觉到了店中不同寻常的气氛,再抬头看清说话的人,他真是心都要碎了。

公侯伯子男,一个子爵算不上什么,在店中挑选衣服的,甚至还有伯爵家的千金呢!可是眼前的子爵夫人和贵族千金是不同的。

子爵夫人看上去大概三十多岁,不像其他一丝不苟的贵妇,她的头发松松挽在耳侧,裙子的衣领有别于露胸的宫廷裙,高到脖颈处,只露出一点白皙细腻的肌肤,在一群坦胸露乳的贵妇中显得鹤立鸡群。看上去虽然有三十多岁,气质兼顾了妩媚和天真,样貌说不上多漂亮,却是男女都受欢迎的气质。

而她的女儿,之前看不上裁缝店衣服的贵族小姐,只有十六七岁,身材前凸后翘十分诱人,偏偏脸上并无魅色,举手投足都是端庄。

母女俩长相都不是艳冠群芳,气质却各有千秋,让人移不开眼。

她们是加斯金子爵的家眷,埃姆斯特城出名的“时尚达人”。加斯金夫人擅长掌握潮流动向,同样的衣服首饰,经她搭配出来,总要比穿戴在别人身上好看,所以加斯金子爵的爵位不高,他的夫人和女儿在上流圈子里却很有名气。

子爵千金的评论,就好比刘慈所处时代,被时尚大家下了差评的一般,店家怎么能不急呢?没看见店里其他客人,在听了子爵千金的话后,挑选衣服的动作都慢了几拍。

“伊芙小姐,您再仔细挑挑,我们刚从都城运来不少新款呢!”

老板好说歹说,才将母女俩留下来,笑得脸都酸了,陪着她们到处逛。逛完了一楼逛二楼,将三层店铺都逛完了,伊芙小姐嘴里的挑剔就没停歇。

“这件,是去年的款式……这双鞋,你也好意思说是瑞兰国新来的,上个月就有人穿着在城里走动了!你这人做生意太不诚实,在糊弄我们呀。”

老板擦着冷汗,伊芙小姐的音色又清又亮,虽然不像那些贵妇人般尖细难听,可她堂堂正正的挑剔,在店里的客人都听见了啊。老板见伊芙小姐拨弄完海珠项链,还没等眼前的贵族千金说话,他腰杆弯得更低了。

“伊芙小姐,其实我们留了一套春装……”

子爵夫人和伊芙小姐对视一眼,暗自冷笑,这些奸商果然看人上菜,欺负她们身份不高,有好东西竟然不拿出来。

“你嘴里胡说吧,今晚大家都要参加卡特丽娜夫人的晚宴,有好东西你不摆出来,难道还留着发霉?”

店里的夫人小姐们眼刀子刷刷往这边射,老板冷汗满背,他好想说那裙子就是想留给卡特丽娜夫人的呢。

大家七嘴八舌议论纷纷,藏私的老板被骂得抬不起头,只得叫人去屋里拿裙子。

众人翘首期盼,等店员将老板的私藏展现出来,连伊芙小姐都屏住了呼吸。

简洁大方的裁剪,一下子抓住了在场所有人的心——这样的裙子,她们要是穿到宴会上去,该有多少男士的眼光都要为她们滞留?所有夫人小姐都心动了。

伊芙小姐抚摸上白裙的皱褶,笑容十分真切,一扫之前的挑剔。

第一百三十三章 送礼(一)

那是一条简洁大方,不太符合主流审美,却绝对让人心动的裙子。

露肩的短袖,深V领,高腰束胸的剪裁,白色的丝绸自腰部以下掐出细密的褶皱。没有裙衬,看上去一点都不华丽,但就是给人说不出的高贵感。

这条“非主流”的白色长裙一下抓住了在场所有贵妇小姐们的心!

加斯金子爵家的千金伊芙小姐,更是双目迷幻,忍不住要上前抚摸白裙上的皱褶。

哼,那些贵妇们只知道发傻,哪里能看出这条白裙真正的妙处。束腰和领子,和细密的皱褶,这分明是最符合她身材优点,为她量身定制的礼服嘛。

伊芙小姐回首和母亲对望一眼,子爵夫人脸上也有矜持的满意。

“早点拿出这件礼服不就行了?马马虎虎还过得去,给我们包起来吧……”

摸了摸白裙的皱褶,面料很高档,伊芙小姐笑得也挺真切,毫不掩饰自己对白裙的喜爱。

老板一脑门儿的冷汗还没擦完,另一波汗水又扑面而来。

“伊芙小姐,这裙子我们是要送给……”

是要送给卡特丽娜夫人的,老板的话没说完,子爵夫人那带着三分矜持,两分挑剔,五分不满的眼神就扫过他脸。

“送给谁?该不会是想送给卡特丽娜夫人吧?”

老板讪讪而笑。

子爵夫人的猜测成真,伊芙小姐脸色一下就不好了。

在埃姆斯特城,她们母女俩可以和城主夫人抢衣服首饰,就是不能碰卡特丽娜夫人看中的东西!

不过老板是想送给卡特丽娜夫人,又不是人家自己看中的。

子爵夫人看出了老板谄媚态度下的外强中干,“包起来吧,卡特丽娜夫人一向都只用私人裁缝,整个埃姆斯特城谁不知道?”

加斯金子爵夫人口气温和,又含有恰到好处的倨傲,一下子将裁缝店老板的玻璃心戳碎了。

玻璃心碎满地的老板满脸幽怨看着加斯金子爵夫人签单付款,取了裙子带着女儿施施然出了店门。等子爵家的马车行远了,裁缝店里的贵妇们才纷纷八卦议论起来。

“一个子爵家的小姐,就想攀上城主了?”

“就是,在卡特丽娜夫人的宴会上抢风头,两母女这次肯定出丑。”

“哎,听说城主夫人重病,是不是真的?那卡特丽娜夫人不就能……”

“嘘,小声点。”

贵妇们八卦着城中的消息,没有了品味挑剔的加斯金子爵家的母女俩,老板应酬起来很周到贴心,赞美的词汇又不要钱,哄得一群夫人小姐们买了礼服又买配饰。

下午三点,原本热闹的裁缝店人去楼空。

埃姆斯特城最有名的卡特丽娜夫人今晚要在城堡里办舞会,购物完的夫人小姐们自然要赶回家抓紧时间打扮。

算了算今天收入的金币,老板碎掉的玻璃心又粘回来了。走在潮流之前的加斯金子爵夫人算什么,要是卡特丽娜夫人能天天半舞会,他的裁缝店销售额起码要涨三层。

春天的阳光照得人懒洋洋不想动弹,老板点清楚了金币,门口又走进来一个人。

那是脸蛋稚气,看样子只有十五、六,偏偏神情大方让人容易产生错觉的少女。少女将黑亮的长发用海珠发夹固定在脑后,身上穿的裙子和加斯金子爵夫人的着装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流行裸露的埃姆斯特城,她捂得严严实实。

“慈小姐,您来啦?”

刘慈也是裁缝店的老客人,她庄园的绣娘们还在培训,可以预见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她仍然要照顾裁缝店的生意。

“怎么样?伊芙·加斯金是不是把裙子买走了?”

见老板欲言又止,刘慈才不会管那么多,直接将手伸向柜台:“打赌是我赢了,请帖拿来。”

裁缝店老板一脸肉痛,从柜台下摸出一张请柬。

米色的请柬散发着花卉的熏香,紫罗兰色的绸缎在请柬上系了一个蝴蝶结,光看请柬,就能想象准备这种请柬的主人,一定是个很有生活情趣的人。

名满埃姆斯特城的卡特丽娜夫人呀,刘慈眸光一闪,将请柬收了起来。

看着老板肉痛的表情,她颇为“善良”安慰道:“那件礼服一定会在卡特丽娜夫人的舞会造成引起瞩目,到时候你的裁缝店一定又更多声音……你看,这么好的一个设计,我白送给你不收一个金币,你赚了金币又赚了名声,只需要一张自己不会用上的请柬,我们双方都很开心的交易嘛。”

刘慈细长的指尖弹了弹请柬,一番话让肉痛的老板也醒味过来。

“慈小姐,我们把话说清楚了,出了店门,我没给您送过请柬,伊芙小姐买走的额礼服也和您无关……”

刘慈笑了,冲老板挥挥手,走出了裁缝店。

所以说嘛,她最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啦!

马车上,娜娜和威克斯管家等着,见刘慈拿着请柬出来,都一头雾水。三天后,四季鲜的投毒案就要由城主大人亲自审理了,若按照威克斯的想法此时他们要尽快找到证据,为斯图尔洗清罪名才是。

但从莫伊酒馆出来,刘慈却画了图纸,让人做礼服。

做了礼服又不是自己穿,一件让娜娜包装好,另一件送到裁缝店,刚才被加斯金子爵家的伊芙小姐买去。在娜娜看来,刘慈亲自出手的礼服价值千金,却白送给裁缝店,换回一张帖子,让女仆心中很是不满意。

刘慈不是没感受到娜娜的愤愤不平,贴身女仆将她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当然是件好事儿。

她也懒得去纠正,其实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要将礼服白送给伊芙·加斯金,请柬嘛只是顺便。卡特丽娜夫人宴会的请柬很不好拿到,特别是像刘慈现在这样没名气没爵位的身份,裁缝店老板给她的请柬是一位贵族小姐遗落在店里的。

那位小姐家族在埃姆斯特不算靠近中心,只是和卡特丽娜夫人七弯八拐是亲戚。拿到舞会邀请卡的贵族小姐昨天忽然病的起不了床,自然是没办法去舞会的。

所以刘慈现在拿着一张卡特丽娜夫人举办舞会的请柬,毫无半点虚假。

“娜娜,你喜欢舞会吗?”

刘慈扬了扬手中的请柬,诱惑着活泼的女仆。

娜娜缩了缩脖子使劲摇头,好想喊救命。刘慈此时的笑容,就和她让斯图尔·加兰替自己打理生意时笑得一样呀,可怜的斯图尔少爷现在还在监狱里,娜娜一点都不想步斯图尔·加兰的后尘。

“慈小姐,三天后就要审理投毒案了,我们怎么能……哎。”

威克斯管家满脸担忧毫不掩饰,让他指责刘慈,恪守管家守则的威克斯办不到,但老人心中是不满的,毕竟斯图尔还在监狱里,刘慈却要带着他们去参加宴会,享受歌舞奢靡。

刘慈将请柬仍在小桌上,“威克斯管家,昨晚我说的话你忘记了吗?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卡特丽娜的名字,你不会没听过吧?”

威克斯管家很茫然,老头儿还真不知道卡特丽娜是谁。

倒是爱听八卦的娜娜若有所思,“……她是城主的情人!”

娜娜妹纸,你的眼神要不要那么八卦发亮?刘慈闭着眼睛假寐,一个真正英明的领导者,不容易被女人蛊惑。

但现在的情况又不同。

现任的城主夫人病情加重了,试图转正的城主小情人么,在今晚的舞会上都会蠢蠢欲动。

刘慈不怕她们混乱,就怕热闹不起来,所以亲自给舞会添加了几把火。

让人耳目一新的礼服已经送到了伊芙·加斯金手中,加斯金子爵家的母女俩都是有野心的。而另一个礼物,就在娜娜手中。

刘慈看着娜娜捧着的礼盒,心中很期待晚上的舞会。

——威克斯管家这个笨蛋,以为刘慈所说的“女人征服男人”是要自己上场么。哼,刘家将女儿们当成儿子养,别说是斯图尔出事,就算刘老太爷需要刘慈施展美人计奉献自己才能救出,她老子也绝不会允许她去做。

以色事人,刘家能失势,不允许丢掉风骨!

刘慈摸了摸衣袖间的纸符,不用杀人见血,今晚她会将符箓的效果利用到极致!

回到下榻的旅店里,刘慈沐浴完,娜娜准备好了新裙子。

是青草绿的丝绸,做成了曲裾裙的裙摆,上身是同一色系的衣服,刘慈今天打扮的很低调。

拒绝娜娜要给她佩戴华丽珠宝的建议,刘慈为自己挑了一支金翅膀蝴蝶步摇。

吃喝玩乐,穿衣打扮,身为女纨绔的刘慈最精通了。送了一套大宇宙时代经典款式的礼物给伊芙·加斯金,刘慈还有一份大礼要送给以美貌闻名的卡特丽娜夫人。

争奇斗艳的舞会,病重的城主夫人,爱慕城主的情人和贵族小姐们,刘慈用脚趾头想想,都能预见今晚的热闹场面。

摸出从裁缝店拿来的请柬,刘慈神情自若带着娜娜上了马车。

卡特丽娜夫人所居住的城堡,没有在广博无边的埃姆斯特草原上,精致的小城堡和埃姆斯特魔法学院坐落在同一方向,都在埃姆斯特城里。

“……希望你们会喜欢我送的礼物呢。”

刘慈嘴角在笑,眼神却没有温度。

第一百三十四章 送礼(二)

庄严的埃姆斯特魔法学院附近,有一座城中小堡。

精美的小城堡毗邻四季如春的魔法学院,雕花的金属大门进去是条林荫道,马车要一直往里驶,才能看见被绣球花花海包围的精致小城堡。

四月隆春,人工移植的草场被修剪得只留下两寸高。四面透光的花园里,沿着柱子搭建了帷幔和绸布,挂在四周罩了玻璃的精致白银烛台。

红、蓝、紫、粉,诸色错落围在小城堡四周,绣球花不如玫瑰芬芳,也比不上郁金香典雅,单个看它们是低调的,但什么东西一旦多起来,就形成了不容小看的声势。

卡特丽娜夫人毫不掩饰自己对绣球花的喜爱。

但刘慈从中看见的,不仅有女主人卡特丽娜夫人与寻常贵妇迥异的审美。要在冬冷夏热,缺水又沙化的埃姆斯特城维持,使绣球花在花信时自然开放,更是金钱和实力的象征。

拿了请柬,刘慈乘坐着马车,光明正大进入了卡特丽娜夫人的小城堡。

那个生病的可怜贵族小姐交际面着实不广,接待的侍者对刘慈的身份一点都没怀疑。

当然,介于请柬受邀者的默默无闻,刘慈和娜娜在花厅呆了半天,也没有一位妇人主动和刘慈聊天,主仆俩在杯觥交错的舞会现场,成了彻底的小透明。

到处都是华丽的宫廷裙,蕾丝与丝绸的完美结合,宝石的光亮,每一位夫人和小姐,为了今晚的舞会都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做到完美无瑕。刘慈的裙子在夫人们看来太过素净,给人她身份不高的感觉,唯一让人忍不住多看两眼的大概是那支随手插在发间的蝴蝶金步摇。金子打成的翅膀纤薄灵巧,蝴蝶的触须末端缀了两颗米粒大小的珍珠,蝶翼身上镶嵌了零碎的蓝红宝石,随着刘慈走动,蝴蝶触须一点一点,颤动的双翅也光华隐现——精巧有余,始终不够贵气啊,某某伯爵夫人脖子上那串黑珍珠项链,珠子颗颗都有龙眼大;城主家的二小姐,手链上镶嵌了十八颗“水晶”珠,能滋润人体的水元素矿晶使这串手链的价值堪比伯爵夫人的黑珍珠项链。

贵妇和小姐们身上,处处都是“亮”点,让从前以奢侈著称的刘慈落到了小透明地步。

不过这也是刘慈刻意为之,她来卡特丽娜夫人的舞会,是为了解决四季鲜和斯图尔的危机,并不是来和一众贵妇千金们比美炫富的。

不然仅靠狼神大人赠送那块湛蓝棱形水晶,估计连主人卡特丽娜夫人的风头也会抢的差不多。低调,要低调,最好是来舞会逛一圈,事情办成了,却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早就大好主意的刘慈,带着女仆娜娜,心安理得蜗居在角落吃着甜点。

当天色渐渐暗下来,城堡的佣人们点亮了安置在头顶和四周的烛台,竖琴的乐声响起了,舞会,不过才刚刚开始。

除了主人卡特丽娜夫人,受到邀请的贵妇和小姐,以及她们出色的男伴,已经来的差不多了。

小姐们大多翘首以盼一番,又隐隐失望起来。

城主夫人病重,城主今晚大概是不会出现在卡特丽娜夫人的舞会上了吧?那些年前的贵族公子们,不是不够英俊,但成为手握重权的埃姆斯特城新的城主夫人,无疑要更有吸引力。

城主没来,她们的竞争对手却来了。

优美的乐声中,一袭白裙伊芙·加斯金,挽着母亲的手,缓缓从绣球花丛中走来,一时间舞会现场的声音好像都被暗黑生物吃掉了。

美女如云的上流社会,加斯金子爵夫人和女儿伊芙·加斯金名声不小,但她们的名声并非来自美貌,而是能谁先引领潮流,又独具一格的品味。

露胸的宫廷裙,蕾丝白手套,每个贵族女眷都是类似的打扮,裙摆一层一层堆砌,丰腴的胸前挂着华丽的珠宝,大家的美是直接能目视的,在一片丽色中,或许只有刘慈曾经见过类似紫眸少女唯依那样的长相,才能在大众打扮中脱颖而出吧。

伊芙母女俩长相并非绝色,一贯也靠她们品味中的小细节出位。

但是今晚不同,今晚的伊芙·加斯金,一出场就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白与黑对立,被大陆人赋予“圣洁”的隐意,所以教廷的光明祭司们常常是白袍打扮。一袭白裙的伊芙·加斯金,将她自己本身的特质发挥到了极致,不够出色的脸蛋被圣洁端庄的气质弥补了。仅仅是端庄,并不能造成惊艳众人的效果。

短袖的白裙,是束胸的深V领!腰下掐着的细密皱褶,让单调的白裙变得灵动,与抹胸的宫廷裙比,别出心裁的深V领让伊芙的身材优点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体现。

她在脖子上挂了一条黑天鹅项链,黑色的天鹅在一片白腻的双峰中若隐若现,强烈的对比让舞会现场好多小青年看成了呆天鹅。

落落大方,又足够惊艳的伊芙·加斯金……加斯金子爵夫人看着女儿,眼中有不言而喻的骄傲。

其他的小姐脸上的笑都僵掉了。

她们撕扯着手帕,大部分人在这一瞬间都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只求将伊芙·加斯金一脸端庄下的得意洋洋拍到泥土中!

转而她们又庆幸,城主夫人病重,城主眼看着是不会出息卡特丽娜夫人的舞会了,伊芙的打算注定要落空,别看母女来现在得意,一会儿该气死了吧?

大厅四面透风,虽然有壁炉取暖,四月的埃姆斯特夜晚,伊芙穿着的露肩礼服,能让她足够“美丽动人”……这样一想,嫉妒的贵族小姐们心里又更爽了。

小姐们的欢喜并没有持续太久,卡特丽娜夫人家的女佣一脸恭敬引着一个中年男人进来。

老鹰一样锐利的眼神,挺拔的身高,不容他人小瞧的气质,他是埃姆斯特城十六年前蝉联城中最让人期待单身汉冠军的埃姆斯特城城主大人——城主夫人病重,十六年后的今天,城主大人很快又要夺得最让人期待的单身汉宝座了吧。

这位城主大人,虽然同样是让贵族少女们前仆后继的中年男人,但与莱茵城斯特莱夫侯爵的风度翩翩不同,他的眼神带着草原的不羁,望向人的时候毫不掩饰的侵略性,胆小的贵族千金们甚至不敢直视他的眼睛!虽然不如斯特莱夫侯爵英俊,桀骜不驯的个人气质,却让这位城主大人更讨刘慈的眼缘。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在场的诸多贵族小姐,眼中流露出痴迷。

城主的视线却被站在花厅中央的伊芙吸引了。

连躲在角落的刘慈,都能感受到城主眼中流露出的兴趣,那是成熟男人比较直白的“欲|望”。

那火辣的目光,将一众花痴小姐们从痴迷中唤醒。

她们又开始扯手帕了——该死的伊芙·加斯金,居然公然勾引城主大人,哼!

舞会的主人,每次出场都足够惊艳的卡特丽娜夫人怎么还不出来?!

一众不甘心的千金们,扭动蕾丝手套,一边鄙视伊芙,一边在心中期盼。比起标新立异吸引住城主目光的伊芙,她们倒宁愿败在艳名远播的卡特丽娜夫人手中,起码可以挽回被打击掉落了一地的自尊心啊,魂淡。

“你叫什么名字,我以前怎么没见过你?”城主的声音带着暗哑和蛊惑。

伊芙脸上涌现出羞涩,“伊芙·加斯金,我以前不太爱出门……”

竖着耳朵头顶的小姐们继续扯手绢,魂淡,你不爱出门,那我们从前每次宴会上见到的那个人是鬼魂么?!明明是之前不够出色,被城主大人看见了,却没有记住吧,哼。

一男一女之间的气氛变得很旖旎,在他们以外,整个舞会的气氛却很压抑。

竖琴的声音优美动听,食物散发着香味,卡特丽娜夫人,您到底什么时候才出来收了伊芙这个妖孽啊?

……

如果被踩了尾巴的贵族小姐们能够抬头仔细观察,一定能看见她们期盼的卡特丽娜夫人其实已经在楼梯拐角处一闪而过。

艳名远播,城主情人中最有希望转正的卡特丽娜夫人,在看见伊芙和城主“深情对望”的场面时就很明智停下了脚步。她今天穿了一袭紫罗兰色宫廷群,胸线比普通的裙子更低,妆容和身上的佩饰都搭配的完美无缺。

太过完美,有时就是一种中规中矩。

虽然她的美貌,比伊芙·加斯金要亮眼,在城主先入为主的情况下,她今天的出场其实已经算输了!

卡特丽娜抓住栏杆的手指不禁用力,谁都能看出楼下两人交谈愉快,气氛融洽,再让他们谈下去,城主肯定要邀请伊芙跳开场舞。

在城主夫人病重,一众情人都在争取城主目光的时机,卡特丽娜不允许自己被伊芙抢走风头,她不能输——要怎么样,才能赢呢?艳丽的卡特丽娜夫人脑中转过无数方案,又一一否决。

她不仅要赢,还要赢得漂亮,让伊芙·加斯金之前造成的轰动烟消云散。

一直隐藏在角落的刘慈,不仅见证了伊芙的惊艳,也看见了卡特丽娜夫人眼中的不甘和野心。

她的机会来了!

“娜娜,把礼物拿好,跟着我上楼去!”

第一百三十五章 争殊

走进了看,才发现艳名远播的卡特丽娜夫人,单从五官来看,并没有刘慈臆想中那么夸张。非要在异界见过的妹纸中弄个排名,卡特丽娜夫人绝对排在炼金少女唯依之下。卡特丽娜夫人已经二十几岁,五官长相都定型了,唯依那丫头却只有十四、五岁,距离其风华正茂的巅峰状态还有很长一段路。

卡特丽娜能艳名远播,为她增添风采的,是绰约的身姿。

明明不是特别漂亮的五官,她举手投足间却充满了说不出的魅力。

“美人在骨不在皮”,一见到卡特丽娜,这句话莫名其妙就跳了出来。刘慈顿了顿脚,复又满是信心前行。卡特丽娜的特质,让刘慈觉得自己的礼物挑的是在太对了。

“卡特丽娜夫人。”

卡特丽娜抬头,大概因为自己的狼狈被不认识刘慈瞧去,一抹不喜飞快闪过美人的眼眸。

“你来看我笑话?”

纵是严肃相问,声音却有一种天然魅意,马刺语从她口中流淌出来,多了刘慈不曾有的缠绵悱恻。

刘慈摇摇头,“啧啧,艳名远播的卡特丽娜夫人,不会这么没风度吧?”

她说着,故意将视线转下楼下,烛光迷离中,伊芙·加斯金的确有将城主大人迷得晕头转向的趋势。随着刘慈视线的移转,卡特丽娜的手指再度握成拳头,片刻之后,美人柔若无骨的白皙手指又舒展张开。

“输就输,今晚我不如她。”

卡特丽娜渐渐放缓了自己起伏不定的呼吸,当着一个陌生少女承认自己的不足后,她竟彻底松了口气。

楼下,城主几乎要拥着伊芙·加斯金翩翩起舞。

那个有老鹰一样眼神的中年男人,大概忘了自己前来舞会的本意:他受到卡特丽娜再三邀请,才在妻子病重时赶来舞会,然而凭空出现的动人少女,让他忘了自己的旧情人。

现在看来,胜利者是伊芙·加斯金,卡特丽娜为首的诸多情人全部成了陪衬。若是刘紫苑在此,一定会为这样抛弃重病发妻的男人心生不耻,三观不正的刘慈大概永远不会同情那身患重病丈夫却左拥右抱的城主夫人吧——挑男人是要有眼光的,自己挑了个渣,就要承受后果。

卡特丽娜很干脆认输,也就懒得再看楼下刺眼的男女,正要转身离开,却听刘慈笑盈盈说道:“夫人,我有一个礼物,想要亲手送给夫人。”

恢复到原本状态的卡特丽娜夫人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少妇。

她根本就没在社交圈中见过刘慈,在刘慈示意娜娜捧上礼盒时,还是很有礼貌接过,并向刘慈道谢。

谢完了——她也就走了。

亲民并不代表没架子,她能亲自接过刘慈所说的礼物,已经足够给眼前这埃姆斯特城上流阶级社交圈的陌生少女面子啦。

将礼物在最恰当的时机送出,面对离开的卡特丽娜,刘慈也不失落。

她带着娜娜又回到了楼下。

卡特丽娜应该很快会出场吧?刘慈眼中闪过莫名情绪,计划一开始完美无缺,好像错误估计了卡特丽娜的性格。对方似乎不若传闻中那样痴迷城主大人,少妇看向伊芙·加斯金的目光,更多的身为“前浪”,被年轻后浪排在沙滩上的不喜。

她是为了自己不如他人出彩而生气,并非是嫉妒伊芙得到城主的目光注视。

一个只爱自己的女人?

刘慈欣赏这种性格,却不想自己的盘算因为卡特丽娜的性格而出现变故。

但她现在也只能等候了……如果不行,她或许要改变下方针,抛开迂回的手法,直接从此时看起来色令智昏的城主大人下手?

…………

三楼,某个装饰品以紫色占多数的衣帽间。

镶嵌了雕花木边的大玻璃镜中,在摇曳烛光倒映下,出现一个美丽的少妇。

她有一双特别漂亮的眉骨,这让其不管是笑是哭,或是现在面无表情时,都有一种特有的气质。身后站了一堆低头的女仆,城中著名的某裁缝满头大汗,现年二十六岁,艳名远播,已经嫁过两次的卡特丽娜夫人,望着镜子中的人影,有一瞬间的迷茫。

水晶,火钻,甚至有锐杀之气的金元素矿珠,各种华美的珠宝装在铺了绸缎的锦盒中,在烛光下璀璨动人。屋子四周的架子上,挂满了各种服侍。英气的骑马装,女人味的透明蕾丝,宫廷裙,甚至还有类似魔法师打扮的改良长袍。

这间衣物配饰俱全的衣帽间,物品的总价难以估计,若是刘慈在此,以她从前做女纨绔的眼光来看,屋子里的东西也足以让世间任何一个女人心动。

但此时环顾了衣帽间,卡特丽娜夫人脸上的表情绝对称不上“欣喜”。

她在刘慈面前能很有风度转身离开,实际上一个风华正茂的贵族女人,面对一个子爵家女儿的“挑衅”,若是能做到一点火气都没有,她又何必在城主夫人病重的时候,举办什么舞会呢?

不就是想让城中那些碎嘴的贵妇们看看,在妻子病重的时候,城主是选择留在家中,还是受邀前来么?

女人呀,她们有时候争夺男人,并不在于那男人本身,而是为了证明自己的魅力。特别是一个漂亮的女人,爱面子更甚于爱人!

“夫人,这是有人新送来的项链……”

女仆捧着锦盒进门,掀开的盖子能让人一眼窥视里面的物品。

由一颗鸽子蛋大小水晶做主材,一百零八指甲盖尺寸的碎钻做衬托,完美组合的项链!衣帽间伺候的其他女仆,都在瞧见项链的一瞬间忍不住吸气。

一件剪裁新颖的礼服算得了什么,佩戴上这条项链的夫人,才是舞会的万众瞩目的焦点吧?

“愚蠢……”

在短暂的失神后,卡特丽娜移开了眼睛,娇艳的双唇冷冷吐出两字评语。

这些女仆,她调教的时间也不算短,怎么还是愚蠢不可救药呢?不管是珠宝,礼服,都是为了衬托穿戴者的美,而不是让穿戴者被珠宝和礼服抢走了风采。

她又不是珠宝店的老板,就算此时带着这条项链下去,将城主以及全场的目光吸引过来,大家赞叹的只会是价值连城的项链,和“卡特丽娜”本人无关!

“之前,就没有一点风声吗,真是奇怪……”

想起伊芙·加斯金身上的裙子,卡特丽娜心生不喜。

什么时候,这种最顶尖的设计,竟然不是先送到她手里了?

卡特丽娜的低语,让裁缝恨不得将头埋到大理石地砖下面。作为卡特丽娜夫人的御用裁缝,他的巧手曾经剪裁制作出无数礼服,它们与卡特丽娜本人相映生辉,为卡特丽娜夫人带来无数爱慕者,也为他的裁缝店带来声誉和生意。

城里什么时候新出现一个设计师?裁缝敢用吃饭的双手向光明神发誓,那礼服带来的冲击力,受到影响的绝对不止卡特丽娜夫人,如果神秘的设计师继续发布新作品,埃姆斯特城的潮流格局都要被打破呀。

捧着项链跑来的女仆知道自己惹祸,手忙脚乱要将锦盒盖上,却不小心打翻了卡特丽娜拿回来,顺手放在梳妆台上的礼盒。

“咦,有人送了您一件衣服,夫人。”

裁缝的职业,让他对衣服充满挚爱,容不得衣物在自己面前被践踏,他拧起了半藏半掩的裙子。

薄而透,裁缝摸到面料就涌起了评价。

然后他抖了抖手中的裙子,先是不屑,仔细观察后,变成了惊讶。

“这裙子……夫人,这裙子是哪儿来的?我能见见剪裁的设计者吗”

老裁缝激动到口齿不清,神剪裁,他在一晚上,看见了两件像神之手的剪裁呀!

卡特丽娜的目光也严肃起来。

这东西,不是那个陌生少女送给她的?

卡特丽娜的爱慕者中不乏女性,刘慈送的礼物,她本来也没太在意。看见老裁缝激动的样子,卡特丽娜隐隐直觉,她随手收下的礼物,似乎很让人惊喜?

……

“小姐,卡特丽娜夫人会不会连咱们的礼盒都没拆开?”

娜娜一脸八卦凑上前,和刘慈咬着耳朵。

那色鬼都快抱住伊芙·加斯金不放了,慈小姐所说的反转剧情,怎么还不开始?在不良主人带领下,吃了数块蛋糕的娜娜被甜到发腻,心里也急哄哄想看戏。

“没猜开也不奇怪,谋事在成事在天,那就是光明神不愿意我们这么容易成功咯,你也不用太失落。”

刘慈是无所谓,只是挺可惜自己在两件礼服上花的心思。

早知道没用,不如留给自己穿了。

“伊芙·加斯金,我可以邀请你……”

色鬼城主很绅士伸出手,贵族小姐们继续扯手套,这是要邀请伊芙跳开场舞了?

“快看,卡特丽娜夫人,天啊,她美得能震撼神明了!”

夸张的惊呼赞美将众人的视线吸引过去。

楼梯转角处,一袭红色礼服的卡特丽娜夫人扶着栏杆缓缓走下,摇曳生姿的红裙贴合着她的曲线,轻薄的面料诱惑人去猜想肌肤下的质感——有繁花,一瞬间开满了花厅。

第一百三十六章 改变策略

卡特丽娜穿着红裙,裙身紧紧贴合着起伏的曲线。

薄而透的衣料,裙摆呈鱼尾状散开,卡特丽娜摇曳生姿走下楼,让人想起了传说中生活在大海中魅惑人心的海妖。

她眼角用亮晶晶的金粉描绘出眼尾的轮回,一颦一笑都是魅惑。

红裙将卡特丽娜的姣好的身材勾勒得纤毫毕现,伊芙·加斯金有傲人双峰,卡特丽娜夫人双腿修长,臀部曲线极其诱人。

“你不邀请我跳一支舞?”

她径自走到城主和伊芙面前,眼睛半开半合,恍若教廷传说中的女妖。城主不知不觉就放开了挽着伊芙·加斯金纤妖的手。

“是的,我诚挚邀请您,我的美人。”

卡特丽娜手一扬,竖琴的乐章突变,她拉着城主滑了舞池。

一支舞跳得城主呼吸加重,卡特丽娜笑靥如花,她的拥趸们被逆转的剧情搞得呼吸急促,比城主还激动。

伊芙·加斯金孤零零站在原地,十几岁的少女,被一番变故羞辱,差点泪撒当场。

城主和卡特丽娜夫人挑了开场舞,舞会彻底被点燃。

没有谁去安慰伊芙小姐,子爵夫人挽着她的手,在人前强撑着不肯认输。

也没有人去注意角落中的刘慈主仆。

在卡特丽娜出场时,她已经带着娜娜溜到了花厅外。

卡特丽娜夫人家的花园中种满了绣球花,此时正值花期,绣球花渐次开放。娜娜端了满盘的食物,和刘慈坐在花影秋千上怡然自得边吃边聊。反正舞会的贵族淑女们,是不会吃东西的……上好的烤羊排,不吃太浪费啦。

秋千徐徐晃动,刘慈十分优雅啃食完牛排,抬头却看见了一个熟人。

灰色法师袍在花枝上掠过,瘦高英俊的青年法师。

伊兹·凯西,他来做什么?

由于角度原因,刘慈和娜娜所在的秋千掩藏在绣球花的花树间,她视力非常能看见凯西,凯西却未多留意四周。

就是能发现,刘慈和娜娜在他眼里只是两个普通人,没有丝毫威胁。

凯西叫住一个女仆吩咐几句,那女仆就跑去了舞会现场。

过了一会儿,本该在和城主情话绵绵的卡特丽娜夫人独自出来,看见凯西,她没有掩饰自己眼中的惊喜。

那种欣喜,比她发现城主来到舞会还要真切些。

“你来啦。”

魅惑的卡特丽娜夫人说话间不乏小女儿的娇俏,差点吓掉了娜娜的眼珠子。

刘慈却注意到,魔法学院的凯西老师,和卡特丽娜夫人都拥有一双海蓝色的眼眸。如果仔细辨认,两人的面貌也有三分像,尤其是眼睛部分。

“卡特丽娜,你到底明不明白在光明神见证下发誓的婚姻关系,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城主年龄比你大一轮,他最大的儿子和你一样大,最重要他的妻子还躺在病床上……”

凯西面色苍白,似乎在竭力压抑自己的怒气。

卡特丽娜听了他的话,脸色瞬间比身为法师的凯西更面无血色。

看见凯西时的喜悦尽数褪去,卡特丽娜勃然大怒:

“我的事不用你管!”

凯西目现隐痛,“卡特丽娜,我们现在不是生活的很好吗?我在魔法学院的薪水,已经够我们两个花费,就算你想步入第三次婚姻,也不该找上城主。”

凯西语重心长,卡特丽娜却将头转向一边,并不搭理他。凯西说了一长串的话,两人无法沟通,凯西只能匆忙离去。

卡特丽娜提着裙摆站在原地,望着凯西的背影,轻咬红唇。

直到女仆跑来,说会场里面伊芙·加斯金又在闹腾,卡特丽娜夫人才扶着女仆的手转身进去。

刘慈扔了枚樱桃到嘴里,没想到她和娜娜躲在花影深处,倒听了场大秘密。

她怎么就没想到,会有魔法学院的人参与其中呢?

“走吧。”

将盘子放下,刘慈起身欲离开。

娜娜瞪大眼睛:“小姐,您不等卡特丽娜夫人结束舞会了?”

费了那么大力气,不就是为了结交上城主最有分量的情人吗?娜娜搞不懂刘慈为什么会选择在最后时刻离开。

刘慈面色也不太愉快。

功亏一篑,居然是功亏一篑……贝蒂夫人的消息,也不是那么准确,起码她就没提到伊兹·凯西和交际花卡特丽娜夫人的关系,不然刘慈也不会将计划制定歪了。却没有想到,事情和魔法学院还有关系,她太自以为是了。

在心中臭骂了某某院长一顿,刘慈带着娜娜果断离开了卡特丽娜的小城堡。

马车经过魔法学院大门时,刘慈的眼神格外、阴郁。

舞会散场,客人们陆续散走,城主却留在了卡特丽娜的府中,代表什么不言而喻。

挽着城主胳膊,卡特丽娜夫人笑靥如花送客时,也想起了送她礼服的神秘少女。舞会一开始,她就再也看见过那黑发少女的身影,对方大概只是她其中一个拥趸吧?

她身侧的男人,是埃姆斯特的城主,在信仰不纯的教区,与教廷分庭抗礼。

如果凯西愿意帮助她,借着魔法学院的势,她成为下一任城主夫人十分容易……想到凯西今晚对她的责难,卡特丽娜就将刘慈的出现抛在了脑后。

那么,刘慈现在人在哪儿呢?

……

打发了娜娜回旅店,刘慈只身一人摸到了城主府。

城主的府邸也不在郊区,城主夫人常年绵延病榻,为了方便找祭司治疗,城主一家同样居住在埃姆斯特城中。

城主府的防御十分严密,刘慈发现的暗桩中,居然有四个法师。

若非符箓发动时,引动的并不是魔法元素,她今天还真是阴沟里翻了船。

穿过层层守卫,刘慈来到了城堡后面的墙根下。面无表情盯着石头墙,刘慈好期待“穿墙符”。那是属于五行的土系符箓,到了筑基中期才能画制,和它同一等级的是“御风符”。

当刘慈能穿墙时,她也就会飞了!

燃了另一种土系灵符,刘慈掌心紧紧吸附在城堡的石墙上。背着巨剑的纤细少女,像壁虎般,掌心化成吸盘,迅速爬上了墙壁。等攀附到了窗户附近,刘慈抽中巨剑,灵力灌注下,铁水浇灌的栏杆像豆腐样被切开。

她将往下掉的玻璃窗惊险抓住,猫着腰,躬身钻入了窗内。

城堡的走廊上全铺了红地毯,刘慈更不担心发出走动时发出声音了。

成年的儿子不喜欢和父母同住,城主家还有一位二小姐,今晚同样去参加卡特丽娜的舞会了……刘慈暗想,以后她要是生个女儿,在母亲病重时跑去参加父亲情人的舞会,她情愿生下来就掐死她,免得长大了闹心。

不知道城主夫人在哪个房间?

刘慈找了许久,潜入了女佣们值夜休息的地方。

这些女佣们正在议论可怜的城主夫人,大概请来的光明祭司断定她活得时间没有多久了,连亲生女儿都跑去讨好未来继母,偌大一个城堡,今晚只有城主夫人一个主人。

“祭司大人留下的药,是不是又到时间了?”

其中一个女仆惊呼一声,站了起来。

玻璃杯中的药剂,散发着香味,刘慈躲在暗处,闻到那股幽香,觉得有点熟悉。

光明祭司留下的是昂贵的魔法药剂,城主夫人再可怜也是他们的主人,女仆不敢怠慢,端着药剂走了。

刘慈就跟着她身后,来到了顶楼的一个房间。

月光明亮,烛火通明,一张大床上躺着个形容枯槁的女人。只要一眼,刘慈就能看出她病的的确很重了。

她身体十分衰弱,连吃药都要女仆搀扶着才能起身。

女仆服侍她将冒着冷气的药剂喝下,就恭敬退下。大房间又彻底安静下来,等女仆的脚步声渐渐远了,病的奄奄一息的城主夫人勉强撑起来,从枕下掏出一张帕子,将刚才喝下的药全部呕了出来。

药液中带着血丝,那是她咳嗽中带出的。

“呵。”躲在暗处的刘慈忍不住发出声音,她发现原来大家都挺聪明。

“是谁,谁在那里?”

城主夫人色厉内荏,说话间又是一阵咳嗽。

刘慈施施然从躲藏的地方走出,顺手关上了门。

“夫人,您吐出药剂也没用,迷噩草已经破坏了你的身体。恕我直言,您剩下的时间并不多了。”

城主夫人将药剂吐在丝帕上时,刘慈也想起来那熟悉的味道是什么。

长在摩洛克山脉深处,十分罕见的迷噩草,和一些魔药混合后,能生成特性毒药。这种草对普通人无用,是针对魔法师配置的,它能将法师体内的魔力慢慢化掉,中毒的人最终会气血枯竭,虚弱致死。

没想到,城主夫人竟然也是位魔法师?

是谁在用迷噩草害她?看样子城主夫人并不傻,只是发现的时候太迟了。

刘慈打量四周环境,孤零零在城堡顶层的大房间,说是静养,更像是囚禁呢。

城主要活生生拖死自己的妻子么?

“你是谁……算了,是谁也不重要,他连这点时间都等不及了,可笑。”

城主夫人面带讽刺笑起来。

“啧啧,夫人,您应该对神充满信心才是……难道我就不能是来救你的?”

迷噩草刘慈是没有解药,但她手上有“回春符”,如果城主夫人有值得她救的价值,她不介意伸手帮对方一把。

反正,她也想改变策略了。

第一百三十七章 公爵之女

憔悴的城主夫人苦笑。

“我并不认识你。”

刘慈也笑,“嗯,我也不认识你。不过你要是能说服我,我可以考虑救你的。别说你不想活了,不想活的人不会把搀了迷噩草液的药剂吐出来。”

“我父亲是索奥尔大公,这理由够不够?”

城主夫人撑着床铺的手肘虚软无力,她被困在城主府,身边亲信在这些年陆续被调离,公爵之女和魔法师的双重身份,居然也能落到如此地步,她面子里子都被踩在了脚下,现在也不怕在刘慈面前丢人。

真正的贵族并不惧怕死亡,但有意义的死亡,并不是躺在床上任由药剂致衰,一点点虚弱,毫无尊严地死去。

“索奥尔大公?没听过。”

刘慈好想打哈欠,城主夫人一脸悲痛欲绝是肿么回事,难道索奥尔大公很有名?公侯伯子男,国王以下五等爵位,公爵的确是最顶尖的贵族。听口气,索奥尔大公貌似很牛叉,可怜生了个猪脑子女儿,把自己搞得惨兮兮。

公爵的封地是私人公国,军队、赋税,甚至有独立的法律,除了要支援帝国对外作战,保卫帝国领土,公国就像是镶嵌在帝国庞大版图中的独立小国。

实力不强的公爵都是国王陛下忠心的手下,实力强悍的公爵,不给国王陛下面子的也不少。索奥尔大公是哪种刘慈不敢兴趣,她颇为阴险地想,城主夫人只要好起来,不管是要和城主继续演绎恩爱夫妻,还是要和负心汉打擂台,对她来说都是好事儿呀。

“好吧,你的理由打动了我。”

刘慈示意对方躺下,从床边桌子上取了一个杯子,用聚水符取了杯无根水,当着城主夫人的面燃了一张回春符进去。

刘慈手指抖动,符纸自燃,符灰化在杯中了无痕迹,玻璃杯口却蒙着一层淡淡的绿光。

“喝下去。”

刘慈将杯子递给她,大抵是绵延病榻久了,再没有比现在情况更坏的的结果,城主夫人毫不迟疑喝了刘慈递给她的符水。

没有想象中的苦灰味,符水带有一种草木幽幽之香。

它本来是用木灵气恢复人的身体,受异界法则之力,城主夫人喝下后片刻,一股精纯的魔法木元素在身体四肢百骸中升起,它们流淌过的她的血管,在骨骼中到处乱窜,好似情人最温柔的抚摸,缓缓修复着她耗损严重的身体。

一刻钟后,在刘慈眼中,城主夫人体内的气血恢复到了病体前的状态。

对方憔悴的脸上甚至涌起潮红,眼底的青色也变淡许多。再用两张回春符,她身体的气血就能和正常人相同。

但迷噩草的毒还是没解。

又在床上躺了会儿,城主夫人已经能从床上坐了起来。

“是卷轴吗?很有用。”

源源不断涌出的力气,服用符水的城主夫人最能直观体会到。作为公爵之女,实际上她也见过很多好东西,刘慈“回春符”的效果虽然突出,光明祭司的治疗也不会比这差。

但她服用的药剂中搀和了迷噩草,替她治疗的光明祭司会一无所知吗?

城主夫人没办法相信祭司,也没办法信任她的丈夫。唯一能抓住的,似乎只有眼前这个救了她的神秘背剑少女?

“你是剑师?”

有了精神,城主夫人与人说话的气质已经截然不同。现在这样子,刘慈倒是真相信她是公爵之女了。

刘慈好想正大光明说自己是魔法大陆独一无二的“女符师”,奈何在魔法与剑的世界,符师是妥妥的异端,面对城主夫人的误会,她只能默认。

“治疗的效果你也见到了,现在该付诊金了吧?还是你需要我为你找迷噩草的解药?”

“不用。你在我生命陷入垂危时的相助,已经让我十分感谢。在我能力范围内,你有需要帮助的地方,尽管说。”

刘慈当然不会白干活。

简单将四季鲜出事,斯图尔被关进监狱,以及她想要达到的目的讲诉清楚,刘慈便静静看着城主夫人。

出身贵族世家的城主夫人也很果断。

“你可以去找伯比奇副官,他不单能解决你朋友的问题,在审理这起案件时也能保证公正。”

刘慈耸肩,“几位副官大人都避而不见,可能城主已经事先打过招呼了吧。”

城主夫人笑了,“你们当然见不到他,他是索奥尔家族的人。”

刘慈没办法理解贵族世家所谓的“忠诚”,反正城主夫人信心满满从抽屉里取出落满灰尘的信纸。沾满了浓墨的羽毛笔快速滑动,城主夫人将刘慈的述求写完,待信纸干透,用乳白色大信封装了。

然后城主夫人用红漆将信封封口,郑重盖下了自己的私人印章。

刘慈勉强认出那是一只冒着火光的大鸟,反正不会是华夏传说中的凤凰,摩洛克山脉魔兽成千上万,谁知道索奥尔家族信奉什么。

“明晚我会再送药水来。”

拿了信封,刘慈推开窗户,纵身跃了下去。

错落的窗沿都是她落脚之处,跳下去要比爬上来时容易许多。城主夫人被刘慈突兀的举动吓了一跳,追随她踪迹到窗边观望,只看见刘慈背影消失在城堡四周高大的橡树枝叶间。

不知道是哪个家族培养出来的剑师,小小年纪,实力已然不俗。

新鲜的空气在窗边游荡,她贪婪呼吸着。

呼吸不顺的虚弱消失了,除了无法使用魔法,她恍然已是一个健康人。

大概有两年,不曾好好欣赏过埃姆斯特城的夜景了吧?

她只看了一会儿,就主动关闭了窗户。

身体暂时不再虚弱,只是第一步。在远离索奥尔公国的埃姆斯特,一个被半软禁的城主夫人该如何自救?

她不仅是埃姆斯特城的城主夫人,也是索奥尔大公的女儿……

…………

天将微亮。

刘慈趁着天边最后的暮色,潜入了伯比奇副官的府邸。

这位副官,本身也是个不大不小的贵族,今年已经五十多岁,在城中负责刑律。他不管你来埃姆斯特前是什么身份,来城里又犯法的人,撞到他手里就没有好下场的。

像斯图尔被关押的东城监狱,有一半以上的罪犯提起伯比奇副官的名字,都恨不得活活咬死他,因为这些人都是被伯比奇副官审判收押的。

信仰缺失的自由之都埃姆斯特城之所以没有罪恶泛滥,和这位副官严打罪犯的行为不为关系。据说连城主大人都对他颇有意见,要不是伯比奇副官做事公正没被城主抓到过把柄,早就没办法呆在位置上了。

刘慈一开始也打过他的主意,但贝蒂夫人那边给出的消息,伯比奇做事高调做人却低调,没什么缝隙可钻营。不像城主大人,情妇环绕,身边到处都是漏洞。

刘慈一边想着,一边努力辨认屋子的方位。

伯比奇家中的女仆们已经起床准备早饭了。

一个五十多岁,看上去精神不错的中年人在书房中处理公务。他还未换下早起的睡袍,表情严肃,眉头紧紧皱成一个“川”字。面部虽然包养不错,仔细看还是能发现褐色短发中偶尔跑出来的银色发丝,可见他所在的位置,是份很耗费心力的工作。

不过出乎刘慈意料,他竟然是个不修习斗气,也不会魔法的普通人。

伯比奇在阅读公文时貌似发现了疑难点,起身去书架找资料。

偷偷观察了他很久的刘慈趁机将信件放到了书桌上。

伯比奇返回时,看见烙了印记的红漆信封,眼中全是讶异。

帷幔随风而动,伯比奇并没有马上去拆信,而是反手抽出了书桌下的长剑。

“谁在那里!”

他手中握着的剑和地球的西洋剑比较接近,剑身无刃,全靠长而尖锐的剑尖伤人。刘慈从空间中摸出一颗玉米粒,信手一弹,玉米粒打在剑身上,伯比奇手中的长剑就脱手而出。

“这样对待信使,太不礼貌了。”

握剑的姿势不错,但伯比奇副官的确是个没有斗气的花架子,刘慈也就没什么顾虑了。

“谁让你来送信的?”

伯比奇认出的信封上的戳记,却不相信是真的。

事实胜于雄辩,刘慈也懒得辩解,示意他自己拆阅。

伯比奇将信将疑将信件拆开,字迹和印章可以作假,索奥尔家族成员间联系的暗语却做不了假。读着久违的来信,伯比奇眼泪鼻涕横流,反吓了刘慈一跳。

等这位刑名副官大人情绪慢慢镇定下来,他毫不吝惜对刘慈的感激。

“四季鲜的中毒案件我会调查清楚,至于你关在东城监狱的朋友……如果你能出得起金币,还是尽快将他担保出来,相信我,那可真不算一个好地方。”

刘慈点头,“今晚我会再去一次城主府,如果你有回信,我可以转交。”

人情又来才有往,伯比奇既然是真心要管四季鲜的事,就不怕麻烦刘慈。他还真的快速写好回信,交到了刘慈手中。

等刘慈从伯比奇家出来,埃姆斯特喧嚣的一天已经开始。

牧民牵着一群牛从她身边经过,在街道上留下新鲜的牲畜粪便。与这粪便相间的,是埃姆斯特城最有筋道的烤面包香味。

闻着食物味道,在奔波了一夜后,刘慈还真的挺饿。

她现在很想回旅店,泡一个澡,美美吃一顿丰盛的早餐,再一觉睡到自然醒。

但是伯比奇的提醒犹在耳边,可怜的斯图尔·加兰,在东城监狱呆了三天两夜,也不知现在情况如何了。

第一百三十八章 出狱

天光透过高墙上狭小的窗户,照进东城监狱的房间。

东城监狱的墙壁厚度都在半米以上,全是坚固无比的岩石砌成,窗户的栏杆也是比婴儿手臂还粗的精铁铸成的栏杆。关押在东城监狱中的重犯,不乏被伯比奇弄进来的剑士,据说早几年还关押过魔法师。

东城监狱存在很多年了,从未有人越狱成功。这座监狱最初由矮人族承建,他们的建筑天赋将监狱弄得有进无出。

四季鲜百人中毒案件未经审理定罪,按地球联邦的说法斯图尔·加兰最多只能算嫌疑犯,虽然在中毒事件下暗潮涌动,斯图尔被人弄进了东城监狱,却并未将他扔到关押重犯的大间去,而是将他与外人隔离,关在“小黑屋”中。

以斯图尔笑眯眯微胖界,一看就很欺负的样貌,把他放到犯人们聚居的房间,还真难说他会得到什么待遇。

同样,东城监狱的“小黑屋”也不是啥好地方。

那是个大概五平米的小屋,唯一的光源是普通人身高绝对够不到的排气孔。

被关在里面的犯人见不到任何人,看守偶尔会打开铁门上的通道,将一小块黑面包扔进来。饮水不能保证每次都会得到补偿,平日里常吃的小羊排神马的,赶紧睡着了说不定能梦到——唯一和斯图尔作伴的,大概就是角落中加了盖子的铁皮桶。

当一个人吃喝拉撒都只能在五平米的范围内解决,光明神在上,任何人都不会有去揭开铁皮桶的兴趣。

身上的东西都被没收了,斯图尔只能根据用餐的顿数和排气孔中明暗交替来估算时间。

有气无力瘫在地上,他现在是真笑不出了。

已经过去三天了吧,也不知道威克斯管家到底是怎么处理中毒事件的。老大来城里了吗?肯定是来了。老大虽然神秘,在埃姆斯特城也没什么根基,她又有什么方法解决难题呢。

斯图尔患得患失。

刘慈的确没啥势力,她整个人都还处于在教廷眼皮子下谋求发展的低调期。

异界人民并不笨,只是行事习惯直来直去,给刘慈一个杠杆她撬不动整个魔法大陆吧,借力打力她还是会滴。

斯图尔将刘慈的“武力值”无限拔高,不自觉就会忽视她的智力值。

如果情况到了不能偷懒的地步,她并不介意多动下脑筋嘛……当然,能不用她出手最好,刘慈最怕麻烦。

“砰——”

铁门上的比脸盆还小的活动通道又被推开。

斯图尔懒懒抬头望了望排气孔,发现今天开饭的时间挺早,难道是监狱长心情好?

活动口伸进来一只手,放下了装满食物的盘子。

懒洋洋的斯图尔忍不住掐了自己大腿一下,难道监狱长不仅是心情好,他是不是今天二婚啊?!

盘子上冒着热气切碎的牛肉,有奶酪面包,有洗干净的水果……他颇为丢人喉结滑动,往下咽了咽口水,一时愣是不敢伸手去取用、

是不是那些人准备将他毒死在东城监狱里了?

斯图尔一瞬间好想嚎啕大哭。

什么风度啊,优雅啊,微笑啊,去你们妹啊,他正值大好年华,成为大陆首富的梦想刚刚踏出第一步就要英年早逝?!

…………

“交了担保金,你就能带他出去。不过斯图尔·加兰先生在案件审理结束前不能离开埃姆斯特城,否则就视为逃犯处理……相信我,埃姆斯特的逃犯,整个大陆都会很严肃对待的。”

凶名赫赫的东城监狱,监狱长长得白白胖胖,身材敦实不高,还腆着个大肚子,走动时很像一只圆滚滚的糯米元宵。

这只“糯米元宵”很严肃叮嘱刘慈,一点都没有刚才看见伯比奇副官的担保信件时的热情。

看他公正执法的样儿,一般人绝对不相信这只元宵刚才收下的担保金,多得让刘慈都略微肉痛。

“这是担保公函,你收好。”

监狱长将一叠盖了章的文件塞给刘慈,刘慈随手又交给了威克斯管家。忠心的老人顾不上有外人在场,立刻低头研究条款去了,刘慈懒得细看的文件,里面可是有斯图尔出狱后的禁忌呢,由不得威克斯管家不上心。

耐着性子又和监狱长说了两句客套话,元宵狱长本意是让人将斯图尔带出来,刘慈却起意要去关押犯人的地方看看。

监狱长又有了加急公务,只有派人带他们过去。

给刘慈和威克斯带路的两位监狱卫兵,身高绝对超过了两米。

除了修炼斗气的剑士,这俩个大汉可以算是刘慈所见过的气血最旺盛的人,不仅如此,他们的血液中似乎隐藏了一种随时会喷涌而出的未知力量。

奇怪,看他们体内并无修炼斗气的迹象,身体素质太好了,有点像家族记载中,古华夏练外门功夫的武者。

不仅这两位看守卫兵,实际上进入监狱后刘慈所见到的人,除了那位像糯米元宵的监狱长,其他人都气血旺盛超过普通人很多——并不是说监狱长不厉害,那货体内斗气充盈,分明是实力堪比当初在斯特莱夫庄园偷袭她的大剑师呀!

但东城监狱的看守们么,气血旺盛说明他们体质好,可能身具刘慈所不了解的特殊能力。气血旺盛虽然代表身体康健,体质好,但旺盛到外泄的地步可不是啥好事了。要知道修真者能长寿,除了修炼改变了身体细胞和肌理,还有一点原因就是能锁住气机外泄,将人的生命力尽可能留在体内,并通过修炼增加。

所以说,这些看上去很魁梧的看守们,大概寿命要比魔法大陆的普通人还要短。

想到其血脉中潜伏的未知力量,刘慈心中一动。

这些魁梧看守,难道就是魔法大陆据说无法修炼斗气,也不能学习魔法的兽人族?!

魔法大陆的智慧种族并非只有人族,传说中的精灵族,魔兽,矮人,兽人都是存在的。兽人们力大无穷,武技出众,却因无法修炼魔法和斗气,在魔法大陆处于社会中下层阶级,但他们有个绝招叫“兽人狂化”,狂化后力量翻倍铜皮铁骨很难对付。

刘慈还奇怪平时怎么没见到过兽人,原来他们平时和普通人长得没差别,估计狂化等特殊时期才会露出种族特征吧。

她不是什么变态解剖狂,暂时没有探究兽人族身体秘密的兴趣,也就将事情放到一边了。

跟在两个看守后面,刘慈和威克斯两人通过长长的监狱走廊时,还是引起了不小骚动。

东城监狱关押的都是重罪犯人,这些人大部分有个共同特征就是凶悍不服管教。东城监狱是纯粹的男监,别说像刘慈这样算漂亮的姑娘,估计贝蒂夫人那样的,好多人见了都要流哈达子。

犯人们见刘慈小胳膊小腿儿,威克斯又年老,就大着胆子起哄。

刘慈懒得和他们计较,两个看守一开始也没理他们。直到有个犯人趴在栏杆上对刘慈吹口哨,还试图伸手去摸她衣袖,其中一个看守忽然爆起,手中的铁棍一下子敲在那犯人手上。

“咔嚓~”

那是骨折声,犯人的手臂被看守一棍敲断,在那里胡天骂地惨叫。

刘慈微微皱眉。

倒不是她要为调戏她的犯人打抱不平,而是想起了伯比奇副官说的话:东城监狱并不算一个好地方,如果能出得起金币,要尽快将斯图尔担保出去。

看守们对待犯人的态度很粗暴啊,细皮嫩肉的斯图尔被这样揍几顿,估计小半条命都没有了。

威克斯管家一下和刘慈想到了一块儿去,刚才走在群狼环绕的走廊觉得战战兢兢,现在恨不得插双翅膀飞过去,赶紧见到他可怜的斯图尔少爷。

终于通过了大狱间,来到一排铁门紧闭的小隔间前。

看守掏出钥匙打开铁门,刘慈和威克斯的担心终于放下。

黑乎乎的单间一股酸臭味,光线所到之处,斯图尔一脸呆萌吃惊望着他们。

除了脸和衣服脏了点,牢房臭了点,外加精神恍惚了点,斯图尔好胳膊好腿并五明显外伤。推开铁门时,他嘴里还咬着一只鸡腿,看样子伙食也不错……

刘慈领着浑身发臭,严重不在状态的斯图尔出了东城监狱。

走过来时狱间长廊时,那些犯人眼中的目光十分热切,不过此时不是对刘慈,而是关进来三天又被捞出去的斯图尔·加兰,羡慕嫉妒恨都不足以完全描述他们的心情。

将斯图尔弄回旅店,洗了热水澡,换了新衣服,起码又过了俩小时他才从呆呆愣愣的状态中彻底回过神来。

“怎么就出来了……”动动僵硬的脖子,斯图尔犹自不敢相信刘慈就这样施施然将他接了出来。

刘慈冷笑,“别高兴的太早,你现在还是嫌疑犯人,要呆在城里等城主大人审理的对象!”

斯图尔依旧傻乐,直到刘慈担保他的过程说了,从来只有他坑人的斯图尔捶胸顿足,不顾形象骂道:“怪不得突然换伙食了……那顿饭真TMD贵啊!”

第一百三十八章 危险种子

见斯图尔回过神来,刘慈才问他,在被带走的前一晚究竟发现了什么。

事实上他还真有发现。

四季鲜每一笔原料采购都有记录,因为背靠着北城农贸集市,除了新鲜蔬菜,几乎所有原料都在其中采购i。斯图尔带着店员查了一晚上,发现库房里并没有谁动过手脚,一切都是有条不紊的。反复对比进货单子,斯图尔发现库房里的黄豆多出大半袋。

每日做多少豆腐脑有定数,黄豆的使用重量几乎也是稳定不变的,偶然有浪费,黄豆的库存只会少,没理由反而多出半袋。

“当时我就在想这些多出来的黄豆哪里不对劲,本来打算第二天去查货源,谁知道……”斯图尔苦笑,第二天一早中毒客人的家属就上店里来闹,接着巡城卫兵将他带走,直接关到了东城监狱。

或许搞阴谋的人当时留下了些许痕迹,三天时间过去,就算有一百条痕迹,也该被人磨平了。

斯图尔一想,怪不得把他关到监狱里,也没啥想象中的“迫害”啊,毒打之类。一百多位客人吃了四季鲜的食物中毒,这事儿是真的,而且已经传遍了埃姆斯特城。不管案件的审理结果是什么,四季鲜的名声在城里是彻底臭了,针对四季鲜连锁小吃店制定的阴谋已经算成功了大半。

“喏,现在店里是进不去了,当时我拿了几颗黄豆,可能不小心掉到衣袖中了吧。”

斯图尔被关在小黑屋几天,衣服一股酸臭味,威克斯管家本来吩咐人拿去烧掉,却在抖动衣服时掉出了两颗有些受潮的黄豆。

斯图尔当即眼亮,献宝一般将黄豆捧到了刘慈面前。

刘慈顺手接过,在仔细观察后,她还真发现了点有用的东西。

见刘慈脸色变了,斯图尔十分激动,“是不是有人下毒?”

刘慈摇头,“不是有毒药剂。让人再去买点黄豆来,我要对比下。”

黄豆很快买来,刘慈埋头观察起来。

其实生长在魔法元素的环境下,自然界中的植物或动物,体内或多或少沾染了元素之力。人类通过冥想修炼,将魔法元素留在体内,并演变出可以运用激发魔法元素的咒语,成为“魔法师”。而在自然魔法元素特别浓郁的地带,就算是普通野兽,也有机会进化成为魔兽,直到六阶时产生智慧。

那么植物呢?

魔法大陆不像华夏文明,在帝流浆的作用下,连草木都可以开启灵智,成为妖族。在元素浓郁的摩洛克山脉生活几年,刘慈既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异界的草木可以成精。但植物也懂得“呼吸”,它们吸取的养分,需要的水源,沐浴得阳光,甚至所处的空气中,都含有微量的魔法元素。

有的品种具有吸纳某种元素的能力,那就是能炼制成药剂的魔药。

黄豆显然不在魔药的范畴,刘慈拿着买来的黄豆细看,它们是沉睡的种子,生命波动也很轻微,几乎不含魔法元素。

斯图尔掉在衣袖中的两颗黄豆却不同。

作为普通品种的黄豆,内里居然隐藏着一丝锐金元素——这怎么也能算异种了吧?会被斯图尔以马料价钱买到吗?

如果不是他买的,多出来的半袋黄豆,又是从哪儿来?

中毒的客人们,是不是就是误食了含有锐金元素黄豆做的豆腐脑?

用异种来陷害四季鲜,这成本也太高了吧,不如随便下点毒划算。能干这事儿的人,想来还真不缺钱、

那他为啥要和四季鲜过不去呢,是私仇?

刘慈搞不明白,斯图尔也不明白。

“这种黄豆,埃姆斯特城有的人应该不多……”刘慈将两颗豆子上下抛动,自言自语。

斯图尔认同点头,“也只有木系的自然法师最在乎这些特殊植物种子,他们作战时很依赖植物。”

“那么城里,哪里最多木系法师……”刘慈若有所思。

等了片刻,斯图尔和刘慈视线撞到一起,两人齐声叫道:“魔法学院!”

没错,千年名校在埃姆斯特城里,木系法师最多的,可不就是魔法学院?

虽然大部分木系法师都是学生,但在魔法学院转过一圈儿的刘慈可没有小看那些学生……五星法师贱如狗,大魔法师到处走,学生中也有好多强悍的银。

“看来,要去魔法学院转转才行。”

刘慈眼睛一眯,顺手将两颗异种黄豆收了起来。

斯图尔也跃跃欲试,奈何他的担保文件中的著名,他的活动范围只在其暂住旅店一条街范围!

刘慈施施然走了。

她选择在下午时,去拜访打过交道的伊兹·凯西大魔法师。

乔治这小家伙是没办法带着她在魔法学院四处走的,凯西是二年级的年级组长,不侵犯魔法学院权利前提下,一点小忙他还是能帮的。

从噬魂怪事件中打过交道,也偷听了他和卡特丽娜夫人的谈话,刘慈觉得这枚青年价值观还挺正,起码他展现出来的是这样。一个不同意卡特丽娜去破坏别人婚姻的魔法老师,总比一个阴险狡诈的小人好打交道。

凯西很奇怪刘慈会跑到魔法学院找他。

这个神秘的女佣兵,在解决噬魂怪事件后,十分狡猾在埃姆斯特城消声灭迹几个月,现在怎么忽然又冒出来了?

凯西知道,利尔曼副院长几人大概是不乐意见到刘慈的,毕竟她当初是清醒着走出地下洞穴。

刘慈和伯莎光明祭司之间含含糊糊,两人都没说清楚在地下洞穴中发生了什么。凯西直觉刘慈是知道一部分实情的,却没有证据。

不过,院方决定将真相掩埋,他也不必去执着什么证据了吧?

能再见到刘慈,凯西老师只觉得心中一个沉重的包袱终于暂时放下,以后冥想修炼时估计也能静下心来啦。

可等刘慈被人领进他办公室,麻烦又不自觉找上来凯西老师。

“什么?异常的豆种吗,……前几天,植物试验园中,还真的丢了一袋金元素豆种。”

凯西老师皱起了好看的眉头。

那批种子,实际上非常危险的。

第一百三十九章 植物园又见

刘慈带来了那两粒特殊黄豆,凯西老师并不是木系法师,不过前段时间植物试验园中丢失了一袋金元素的豆种,刚好和二年级几个学生有关,凯西老师是不得不管。

“你这两粒种子哪里找来的?”

凯西相询,刘慈却提出个让他为难的要求:她想要知道种子是怎么丢失的,再回答他的问题。

“那好吧,你跟我来。”

时隔几月,刘慈又有机会走在了埃姆斯特魔法学院里。学院因为魔法阵的效用,一年四季都被葱郁的树荫遮盖,刘慈的心情不算愉快

第一次来吧,明面上是为了解决噬魂怪,实际是来救阿诺德。

第二次,女祭司看中了瑞秋的资质,魔法学院邀她来商议瑞秋的前途。

第三次……从魔法学院中流落出去的元素豆种,让她和斯图尔合作的生意几乎遭遇了灭顶之灾。

难不成她天生和这地方犯冲?

刘慈暗自嘀咕,伊兹·凯西不时暗自打量她,看她神色变来变去,青年魔法老师还不知道原来世上有人的面部表情如此丰富!

两人各有心思,脚下速度却不慢,木系法师的植物园建在学院地势较高的地带,以刘慈和凯西的脚速很快就走到了。

入口处有两棵几十米高,需两人合抱的大树,它们枝叶繁茂相交,枝干间又有藤蔓缠绕,两棵大树间的通道被堵得密不透风,一眼望去大树后的景色被遮蔽得七七八八。

凯西走到左边大树前停下,骨节分明的手指在树干上一点,一个五芒星图案在褐色树皮上浮现,原本交缠紧密的树枝藤蔓轻轻抖动,竟主动似潮水后退缩回,露出通道。

一阵甜腻的香风吹出,百草千花,间或有荧光一闪而过,一个恍如梦幻国度的植物园出现在刘慈面前。

好浓郁的自然元素!

“这里就是学院的植物园了。”凯西一边说着,一边邀请刘慈进去。

魔法元素很浓郁,又以木元素为甚者,元素浓郁程度超过了刘慈修炼时以聚灵符布阵吸引的自然元素——显然偌大一个植物园,除了结界,还有魔法阵在起作用呢。

千年名校,的确有自己的底蕴。

刘慈心中暗叹,跟着凯西老师走进了露天植物园。

粗粗看去,露天植物园四周被粗树包围,占地不下几百亩,遍植各类魔法植物,一部分植物刘慈在摩洛克山脉中见过,打过交道下也了解几分习性,还有部分样子千奇百怪,她连见都没见过!

色彩斑斓却悬浮在半空的蘑菇,半人高结满发光果实好像挂了一树小灯笼的异植,见人就喷射粘液的豆荚,把自己根系从土里拔出来到处跑的萝卜……光怪陆离的景象,别说有机会进来的普通人,就是第一次进植物园的魔法学生们都会大惊失色。

然而凯西暗中观察,刘慈双眸中却只有三分探究一闪而过,整体上十分淡定。

青年法师对刘慈的实力和来历都越发好奇了,佣兵能接触到魔法师不奇怪,可是千年学院的植物园能有机会踏进的佣兵肯定不多。

凯西哪里知道,刘慈的“淡定”,来自于二货骨子里那种傲娇。

穿越这种事她都遇到了,在魔法世界符箓修真这种事她都遇到了,随随便便就和摩洛克山脉中的狼神当朋友这种事都发生了,经历决定眼界,能让刘慈动容的事儿的确不多呀!

“豆种就是在这里丢失的。”

两人往里走了会儿,凯西指着左边一株碗口粗,有一人高的变异豆株说道。

眼前的植物是大豆的扩大版,泛黄的叶脉中夹杂丝丝金色,一眼就能看出是变异的魔法植株。若说有什么不和谐的地方,就是变异金豆枝叶间空空如也,本该挂满豆荚的地方只剩下枯梗。

周围并不止一株变异豆,其他几株变异豆种结满了金色饱满的豆荚,凯西所指的这株,满树豆荚却被人摘得一个不剩……贼子果然异常凶残啊。

“这些变异金豆在植物园环境下从开花到结荚豆数要五年时间,算不上珍品,但也不是能随便丢失的东西。”

事情吧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照看金豆的偏偏是二年级的学生,出了事还得伊兹·凯西出擦屁股,谁叫他是二年级的老师组长呢?

凯西说完,瞥了刘慈一眼,把他眼神解读出来就是:植物园也带你参观了,要是金豆在你那里,快交出来吧。

刘慈视若无睹,“哦,这些变异金豆除了珍贵,难道还有什么危害吗?”

凯西迟疑了一会儿,一些东西普通人接触不到,刘慈有个弟弟在魔法学院上学,讲给她听听也没太大关系。想通了这点,凯西老师才说道:“魔法植物千奇百怪,已经发现的品种就不下千种,其中一部分在木系法师手中就是他们的攻击或自保的武器,大多数魔法植物是原料,有能充当高级食材的,也有能提炼各类魔法药剂的……”

原来魔法植物根据其作用,被法师们分成了“战斗系”,“食用系”,“药用系”和“辅助系”等几类。

在木系魔法的咒语作用下,一株看似普通的魔法菇能释放出致命毒素,一条藤蔓也能取人性命,这些显然就是“战斗系植物”。围住露天植物园的大树大概是辅助类,而莫名出现在四季鲜库房的金豆,则介于食用系和药用系之间。

“凯西老师的意思是,这些金豆对身俱金魔源的法师来说是滋补食材,而普通人误食,锐金元素会摧毁人的内脏,轻则生病,重则丧命?!”

刘慈总算明白了,感情那些“中毒”的食客,是误食了“金豆”,虚不受补啊?怪不得找不到毒源,四季鲜库房中的原料根本就没毒,事情的真相真是太坑爹了!

“刘慈小姐,如果你知道金豆下落,还请告之,凯西不胜感激。”

伊兹·凯西颔首,脸上神情十分严肃。

刘慈正要说话,植物园门口的树藤又移开。紫发少女左手提着裙摆,右手拿着她的平底锅幽灵般飘进来,停在一丛魔法菇面前。

橙色的魔法菇在少女灼热的视线下恨不得缩起来。

不待其辣手摧菇,凯西老师恍然道:“金豆丢失正是她上报的,你们正好交流沟通下。”

是巧合吗?刘慈眯着眼睛,她和紫发少女会不会太有缘了一点。

两道视线投在紫发少女身上,对方感受到有人注视,抬首望来,和刘慈的视线的在半空中交汇。

带着几分躲闪,又低下了头。

刘慈冷笑,不做亏心事,怎么会假装不认识她,哼!

第一百四十章 一箭双雕

紫发紫眸的美少女,痴迷炼金术,就那在刘慈穿越后所见妹纸中排名靠前的长相,除了唯依还有谁?

小姑娘和乔治一同到山谷做客,又气冲冲回学院的事儿刘慈原本也没太在意。春耕繁忙,唯依就算是魔法学院总院长的孙女儿,和刘慈也没啥关系,对于旁人她向来懒得分心神关注。

呆萌也好,傲娇也罢,她又不看总院长脸色吃饭,何必在意一个少女的情绪呢。

但现在,四季鲜被人陷害,所谓“中毒”的食客们是虚不受补,混淆在四季鲜库房中的“金豆”,听凯西说来,正是唯依弄丢的。

凯西冲着唯依招手,大有让刘慈和少女交流一番的打算。

刘慈也是同样的想法,特别是唯依避开自己视线,心虚的表现让刘慈这念头如熊熊大火久燃不熄。

“凯西老师,我能单独和唯依同学谈谈吗?”

刘慈侧头挑眉,引得凯西一愣,转而很有风度同意了。

身为二年级教师组长,伊兹·凯西也不是闲得无事,带刘慈来植物园耽搁的时间大概就是他所能做到的极限,同意了刘慈和唯依私下谈话,凯西还是意味深长“警告”了她一番,大意是不要在学院里私下走动,等他回来云云。

因这人说话有风度,警告被他说得类似善意的提醒,竟罕见没引得刘慈生厌。

等凯西离开,唯依缩着脖子,硬着头皮挪到刘慈面前。

见刘慈用似笑非笑的表情看她,少女的心虚又转化为恼怒,故意挺起胸膛一副很不服输的模样。

刘慈嘴角冷冽被浮现的笑意冲散。

说到底,她又不是真的十六、七岁,两世为人,还要和一个豆蔻小丫头计较,没得丢了刘家女的面子。

“你恼什么,金豆虽然是你弄丢的,陷害的事儿我又没认定是你做的。”

噗嗤,唯依不服输盯着刘慈,气鼓鼓像只蛤蟆,被刘慈出人意料的一句话戳破了气囊,让这小丫头茫然无措一下就没了气势。

“……谁叫你脾气不好!”

唯依转而又气鼓鼓嘟嚷着,在山谷的事儿她不就说错了一句话吗,刘慈就没理她,连老实的乔治也翻脸,莫名其妙的,唯依还挺怕刘慈发火。

作为天然呆当然也有别人无法比拟的直觉,别看刘慈在地下洞穴时挺好说话,唯依就是有种直觉刘慈可不会因为一人的身份就对这人态度不同。惹得刘慈翻脸……潜意识里唯依觉得这后果很严重。

“真不关我事儿。金豆丢了我本来也没太在意,后来听说城里有人吃了一家小吃店的食物中毒了,带着好奇去看,发现他们体内残留有金锐元素,我就知道是豆子出问题了。那店铺又是你开的,我怕你误会我在报复……”

说起这事儿唯依也挺恼怒。

四季鲜之前在城里十分火爆,连不少贵族小姐都吃过家里奴仆从四季鲜买回去的小吃,别说时常跑出学院瞎逛的唯依了。

和其他人不同,唯依曾在山谷做客,一眼就认出了豆腐脑、烧卖、饺子等小吃是出自刘慈的庄园,四季鲜背后的老板也就不言而喻。从山谷回学院,她和乔治也疏远了,唯依喜欢吃小吃,却也是付了金币购买的,老板是刘慈顶多让她心里不舒服下,根本没想过下绊子。

前段时间,她带出植物园的一袋金豆丢失了,唯依私下找了一段时间也结果,也没太在意将事情报告给了凯西老师。

隔了没多久,四季鲜小吃铺食客中毒事件轰动全城,学院其他学生或许消息不灵通,时常溜出学院唯依却第一时间就知道了。立志成为炼金师的少女,对如此大面积的“中毒”十分感兴趣,私下里跑去查了中毒的客人,被他们体内相似的金锐元素吓了一跳。

她想到了莫名丢失的一袋“金豆”,想到了刘慈那绝对和温柔划不上等号的脾气。

刘慈会以为是自己故意和她作对,陷害她店铺吗?

唯依拿不准,反正换了是她铁定会这样想。她缩回了学院,这几天正挣扎要不要帮忙把四季鲜的事解决了,看见刘慈忽然和凯西老师一起出现在了植物园,情绪低落的唯依只觉得脑子里有什么炸开一般“嗡嗡嗡”作响,认为之前的猜测成真,刘慈真的查到了她头上!

听唯依讲完,刘慈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好歹也是千年名校总院长的孙女儿,搁在埃姆斯特城里简直是能横着走的“魔三代”,遇到点事儿竟然如此没出息,真不知道家里平常是怎么教导的!

唯依天然呆的程度刘慈亲自见识过,小姑娘有点小脾气挺正常,情商虽低,知道为山庄里的半大孩子们说话,可见她心肠其实很软。

这样的性格,就算讨厌她,也不会拿普通人的性命来当做下绊子的手段。

从唯依手里丢失的金豆,看来是很单纯的丢失了。但事情真的会那么简单吗?刘慈并不认同。

“陷害的人真是好手段啊!”

心思百转千回,刘慈忍不住出言感概,语气中有掩饰不在的怒气。

见刘慈相信自己的说话,唯依这几天的为难不翼而飞,听她言辞愤慨,一双既美且呆的眸子看着刘慈,眼巴巴等着她解释。

刘慈冷笑道:“这是有人与我为敌呢,就算打不倒四季鲜,金豆的事情揭露出来也要背负窃贼的名声!”

唯依后知后觉“啊”了一声。

她这几天只纠结如何面对刘慈,完全没想到事情闹出去,坏人冤枉刘慈偷金豆的可能。乔治也在埃姆斯特魔法学院上学,有人想栽赃,也不是没有借口。

“事情弄清楚了就好,要在你身边把东西偷走,也不是人人都能办到吧?仔细回想下说不定有线索,我就提前谢你帮忙了。”

刘慈本来就是有一说一的性格,她高高在上拿斜眼看人时恨得你牙痒痒,真心求人相助时又坦坦荡荡,被求的人反而会莫名生出一股受宠若惊的感觉。

以唯依的情商反正是没琢磨过味儿,但刘慈郑重其事的“托付”还是叫她挺起了胸膛,露出得意的表情。

“哼,陷害你就算了,居然从我身边偷豆种,我才不会放过他!”

唯依说着,小拳头打在平底锅上,气愤不已。

她又问了刘慈在城里的住所,气呼呼又信心满满一阵风般离开了植物园。刘慈知道她爷爷是总院长,想在学院里查点什么易如反掌,一点也没有挑拨小姑娘好胜心的心虚,见凯西老师还没回来,自顾自观赏起植物园来。

植物园里尚有一些学生模样的人穿梭其中,有的在种东西,有的观察魔植,不时低头用鹅毛笔在本子上刷刷记下些心得。

木系的法师想出头,总归是要将重心落在魔植上。

植物园中已有上千种魔植,然而整个大陆的“异种”并未完全囊括其中,每年进入摩洛克山脉的冒险队有时也会接下寻找魔植的任务。就像剑修以蕴养飞剑,威力奇特的魔植对每个木系法师来说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严格来说,自己似乎也是木系?

只是修炼时所需的能量不同罢了,除了符箓,自己并不会其他修行斗法的手段,是不是也能学大陆的木系法师们,寻找点趁手的植物呢?刘慈心中一动,想到了能承受灵力灌注的竹子。

空有一身灵力,受制于界面法则,没有中间媒介,刘慈是半点都别想动用。

符箓是种媒介,灵竹也是种媒介,只是后者品种不算出类拔萃,以她现在的修为都已经不够用了,更别说以后进阶了。

不过这毕竟要靠机缘,当初在摩洛克山脉历练几年也没遇到什么让人心动的魔植,足见机缘未到,她现在也急不得呢。

刘慈一边在植物园里打转,遇到不认识的魔植,便问问那些穿梭其内的学生。她是和凯西一起进来的,年轻的学生们也不是个个都是眼睛长在头顶的货色,面对刘慈的询问,他们也顺嘴答几句,并不因她是个“普通人”而不理会。

等伊兹·凯西再出现时,看见的就是刘慈在植物园中怡然自得,和木系学生们相处愉快的情景。

“凯西老师,今天真的要谢谢你。”

凯西来了,自己就能出去了,刘慈脸上的欣喜不言而喻。

她一双凤目微扬,发自内心的喜悦让她眼睛又亮上三分,在光线梦幻的植物园背景下眸中似有星光闪烁,一点都不逊色这满园异色。

凯西视线有些飘忽,“唯依同学已经和我说过,异种金豆的下落你们已经达成协议,学院就暂不追究了,我送你出去吧。”

青年魔法师性格显得沉闷,刘慈觉得接触几次对方人却不错,加上伊兹·凯西虽然面颊瘦削,却有一种苍白的贵族俊美,和如此长相的魔法师并肩走在,迟钝如刘慈也觉得赏心悦目。

两人从植物园出来,并没有走来时的路,反而绕道路过了图书馆六号楼。

几个月前这里发生了噬魂怪作乱事件,事情虽已平息,学生们却不太爱往这栋老旧图书馆来,六号楼一如刘慈初见时冷清。

刘慈本来也没悲春伤秋的感概,冷不防一个神色冲忙的少女抱着书一头撞上来。

她飞快往旁边一退,对方却并未停下脚步飞快离开了。藏在法师袍下的背影格外纤长,惊鸿一瞥下刘慈确实看清了对方样子。

奇怪,她怎么也在魔法学院?

第一百四十一章 火雨燃夜

拥有大宇宙时代时尚模特儿身材,对教廷所著书籍公然反驳的“异端”,她怎么会在埃姆斯特魔法学院?!

也是学生?!

刘慈下意识不信,只觉得那惊鸿一瞥的少女似乎十分神秘。

等刘慈出了学院回到暂居的旅店,落魄的斯图尔经过一天修养已变得神清气爽,见老大回来,带着担忧凑上前:

“老大,真的和魔法学院的人有关吗?”

他的忧虑不无道理,在大陆其他地方或许是教廷一尊独霸,在埃姆斯特城,魔法学院的实力绝对凌驾在教廷之上。它平时独善其身,从不参与地方俗务,也不与教廷争辉,并不代表学院在面对“挑衅”时会胆怯退让。

斯图尔觉得如果此次事件和魔法学院有关,相比起来,他更愿意是城里的大贵族们因为“排外”等原因联合起来在找他和刘慈的麻烦——魔法学院这尊庞然大物,哪怕只要只鳞片爪,也要比大贵族们难对付呀。

在事情没有结果前刘慈本来不打算告诉斯图尔的,看见他眼中的担忧后,她改变了主意。

将自己在魔法学院的发现讲了出来,斯图尔忧愁未解。

难道自己和老大现在能做的,只有等待了吗?

刘慈摇头:“被动挨打不如主动出击,谁想要咬下四季鲜一块肉,我们也要让他崩了牙!”

在两人商议时,夜晚悄悄来临。

吃了丰盛的晚餐,刘慈一直等到夜深人静,才推开房间的窗户溜出旅店。

在城里漆黑的街道上潜行,刘慈熟门熟路又来到了城主府邸。巡逻的暗桩们依旧在老地方,没有增添新的守卫,也没有变更巡夜地点,看来城主夫人的好转暂时还没引起城主的注意。

这对刘慈来说当然是好事,出身公爵家的城主夫人现在越安全,能带给刘慈的助力就越大。

刘慈掐了个符决,身上的黑衣在夜色完美的掩护下迅速沿着高墙攀上去。房间的窗户虚掩着留有缝隙,刘慈轻轻一推窗户就往里开了,刘慈翻身跃进窗户落在地板上。等看清她的样子,床上装睡的女人紧绷的身体终于放松。

“夫人,您今天过得还好吗?”

刘慈明知故问,躺在床上的城主夫人掀开被子坐了起来。

“你给的药剂效果很好。我给你的信件呢,可否达到了你期许的效果?”

回春符果然是补气血的大杀器,只经过短短一天,城主夫人的精气神以及外貌都得到了很大改善,她眼底虽然依旧青黑,能骗过服侍她的女仆,却瞒不过刘慈敏锐的视觉,那不过是城主夫人在用化妆做掩饰罢了。

刘慈的目光飞快掠过整个房间,在某个光线昏暗的角落略作停顿,又若无其事移开。

“副官对夫人的忠诚毋庸置疑,为了感谢夫人的帮助,我现在就开始继续治疗吧。”

刘慈拿出装了符水的玻璃瓶放在桌上,中毒案的审理时间迫在眉急,她由衷希望能和城主抗衡的夫人赶紧好起来。

小心眼的刘慈迫不及待想看见城主后院起火的情景,所以送出的符水绝对诚意十足,一点都没有偷工减料。

“我的人在找解毒的药剂……”城主夫人脸上带上为难之色。

刘慈很有眼色接口道:“需要我做什么呢?”

城主夫人脸色一松,“我希望他的注意力能更分散。”

对方口中的“他”,指的肯定是那个有老鹰一样气息的城主。城主的注意力分散,肯定能方便城主夫人行动,这对刘慈来说是互惠互利的事儿,她不带一丝勉强欣然同意:

“如您所愿,夫人。”

等刘慈离开了,昏暗的房间角落中走出一个人影。背着光只能看见来人的轮廓,硬朗的线条和挺拔的身高,这应该是个外貌不俗的男人。

城主夫人拢了拢丝绸睡衣的衣襟,对走出来的男人问道:

“你怎么看她?”

男人目不转睛打量装在玻璃瓶中的符水,最终还是忍不住诱惑拔去盖子,深深吸了口气。

干净而清冽的水汽雾腾腾升起,完全没有魔法药剂特有的气味,看上去只是普通的水,却蕴藏了难以言喻效果又立竿见影的神奇液体。听到城主夫人问话,男人将玻璃瓶盖子依旧塞好放回原处,“药剂看不出有问题,至于送药的人,实力很强……夫人,她其实发现了属下的踪迹,只是没有揭破。”

刘慈环顾房间时,曾在他藏身的角落略作停顿,她的目光冷冷清清看上去没什么威胁,只有他本人在那瞬间才体会到了那种不敢动弹的窒息感。

饮下符水,城主夫人再次体会到那种体内气血一点点回升,最终充盈四肢百骸的感觉。法师体质差众所周知,作为一名女法师,她只在极其年轻的时候才有这样的身体素质,随着年龄渐大,巅峰时期永不可求,更别说疾病缠身的这几年。

城主夫人很享受这种气血充盈的感觉,一夜之间好像又让她回到了少女时期的最好状态。

“虽然背着剑,看上去不太像剑师,又能看破你身为盗贼的潜藏,或许用什么宝物掩盖了气息的魔法师。她的来历呢,你查清楚没有?”

听到城主夫人询问,男人挺直了脊背恭敬回答。

“她叫刘慈,去年来到埃姆斯特,曾在莫伊酒馆接过佣兵任务,埃姆斯特魔法学院发生的噬魂怪作乱事件就有她参与,属下无能,查不到她在其中具体起了什么作用。在噬魂怪事件后,刘慈一度消失在埃姆斯特城里,去年冬天城里忽然有大批新鲜蔬菜售卖,顺着运输痕迹查探,这些蔬菜都是由埃姆斯特城以西的两个农庄种植的,而两个农庄的主人就是此次爆出食客集体中毒的四季鲜小吃店老板:刘慈和一个叫斯图尔·加兰的商人。中毒案背后的推手属下也查到了一些,而刘慈的来历却是个谜团。属下只知道她从莱茵城那边来,和当地的大贵族斯特莱夫侯爵结仇,有人猜测她是当年轰动马刺帝国叛国案的幸存者,这种说法还没有得到有力证据。她是否擅长剑术没有人见过,但类似夫人您现在服用的药剂效果不用怀疑,埃姆斯特魔法学院在噬魂怪事件后就曾向刘慈购买过一批药剂。”

男人的汇报很详尽,就算刘慈本人在此也一定会惊讶于他的能力,想必对城主夫人的信心也会因此更甚。

城主夫人嘱咐了男人几句,他又隐入了黑暗中,悄无声息没有惊动城主府的其他人,就像他从来没有来过般未曾留下半点痕迹。

夜风将窗户旁的帷幔吹起,坐在床上的贵妇人双目神采流动。

“……原以为会慢慢虚弱死去,有生存机会,谁又不想活呢?”

…………

埃姆斯特城的夜空中星辰璀璨,不管魔法大陆的人们如何看待头顶的星辰天体,它们运行的轨迹永远不会以人的意志而转移。盘桓大陆几千上万年的教廷或许有一天会被异端们推翻,人类在掠夺其他种族生存地盘的同时,有一天或许会沦为异族的奴隶。文明的更替在天地法则下有序进行,任何妄图干涉和染指它的人,都会受到天道的反噬。

城主夫妻之间的情谊显然已经无可挽回,哪怕他们之间曾有真挚的爱情,哪怕他们共同孕育了子嗣。

两个没有关系的男女,因爱情,因利益,因为其他种种而立下盟约。就算曾经在亲友祝福声中,在光明神见证下许诺永不相弃,也抵挡不过时间的残酷和利益冲突。

相比之下,血缘的羁绊更浓,更难以割舍。

德高望重如总院长,也没有办法强行干涉亲孙女对炼金术的痴迷,更别说在唯依的痴缠下,答应对方口中一个“小小要求”。

“虽然我不能徇私,但有人试图通过你的手栽赃,那就必须要管了。”

总院长顶着板寸长的白发精神熠熠,皮肤衰老下垂的眼皮下闪动着莫名的目光。

单纯的唯依十分高兴,恨不得马上提着平底锅冲到刘慈面前邀功。至于自家爷爷别有深意的眼神代表着什么,她能看懂时,大概早就脱离了天然呆范畴了。

经过魔法学院山脚大门旁的刘慈莫名其妙打了个冷颤,感觉自己有股被人盯上的不舒服。

抖了抖肩膀,将这种感觉扔开,刘慈在一座城中花园前停下。

不久前她为了进入其中,废了不少波折。满园的绣球花仍然在开放,现在刘慈却要对如此温馨美丽的城中花园“下毒手”……又不是她的房子,她一点都没有不舍嘛。

谁让尊贵的城主大人不在城主府邸休息,要和艳名远播的情妇同眠呢?作为城中名人,两个人的行踪都有无数八卦党在关注,实在太好探听了!

往脚上贴了两张中级神行符,刘慈再次打量了一下地形,才御着指尖符箓往卡特丽娜家的精致花园飞去。

不同于斗气,也不同于魔法,符箓飞行时几乎无迹可寻。附着其上的微弱灵气只有修士才能感应,可刘慈却是魔法大陆唯一的修真者,这让她极其苦逼的设定,现在来说也是优势。

符箓飞到目的地,刘慈掐动了指诀。

“轰——”

热浪往四周扩散,细密的红线落下,打在绣球花上就是一阵焦臭。

代表着卡特丽娜夫人品味的绣球花尽数焦黑,火雨落在地上,连草带土就是一个小黑坑。

被惊醒的城主,拥着身穿睡衣的卡特丽娜,站在窗户里往外望去,中级火雨符的威势,一瞬间他们甚至以为隔壁的魔法学院对府邸发动了攻击。

拥有老鹰一样锐利目光的男人,在众人的惊慌声中扫视四周,发现了堂而皇之站在树顶的刘慈。

城主破窗而出,刘慈似飞鸟掠下,冲对方做了个极其挑衅的动作,才转身往城外跑去。

武者追逐修士,两人在埃姆斯特的街道穿行,快速移动。

刘慈在和阴谋赛跑,城主何尝不是在追逐真相!

第一百四十二章 城主在忧伤…

神行符的灵力在刘慈双脚间流动,使她一起一跃间,属于筑基修士的速度得到加持。

她应该庆幸,政治是智慧的较量,所以身为政客的埃姆斯特城主,并不是站在武力巅峰的那部分人。这让刘慈在追逐中心有余力,掌握了主动权。

直到出城时,刘慈翻过了城墙,城主则遇到了一队巡夜卫兵。

在她很苦逼徒手翻越城墙时,城主大人不单顺利征用了一匹马,还召集了一部分卫兵。

刘慈翻|墙而出,城主骑着马光明正大从城门奔驰出去。

这下追逐的对象由两个人变成了刘慈和马,让她不满的是同样在跑,她消耗的神行符的灵力和自身体力,城主消耗的则是牲畜的体力。她要是没有符箓的剑师,岂不是吃了大亏?

更不爽的是城主大人出来时,大概顺便传了追击敌人的命令,刘慈很快知道了袭击城主会有什么待遇。

遥遥坠在其后的士兵还不算什么,可是那快速飞来的几个“黑点”,肯定比一千名骑兵更难对付!刘慈有神识,闷头往前跑都能“看见”身后情景,追兵中多了几个能追上马匹的人,她不觉得那些人会比城主更容易对付。

她怎么忘了,卡特丽娜夫人的花园洋楼,就坐落于千年名校的隔壁。

太坑爹了。

不是土著的刘慈没有预料到眼前的情景,怪不得混乱的埃姆斯特地区能日常运转,感情是没人敢挑衅魔法学院这个庞然大物。城主无法驱使高傲的魔法师为他办私事儿,但城主就在魔法学院眼皮下被刺,这显然是上升到了“全民事件”。

刘慈后知后觉明白自己捅了马蜂窝。

现在怎么办呢?绷着面子硬战?别逗了,她本来就是来找麻烦,而不是向城报杀父之仇的嘛。

刘慈一边往马匹难行的陡坡山丘跑,一边从莲池空间中翻出各种符箓往后扔。

轻飘飘的符纸落在地上叫人无法察觉。

以火系和土系符箓为主,刘慈零零散散在沿途埋伏了几十张符箓。一马当先的城主大人首先遭遇了土刺,微光一闪就从地面冒出的尖刺,让他身下的马儿吃痛受惊,将城主从马背上颠了下去。要不是他身手利索,非得一头扑在满地土刺。

越过土刺,又是一阵不久前刚见过的火雨。

要么被火雨浇得焦肉见骨,要么等它燃烧时间过去。

至于绕道?刘慈选得就是崎岖山路,没法绕过去。城主大人浑身往外冒着冷气,被这么一阻隔,身后几个黑点已经追上来了。

穿着法师袍的几个人年纪不一,他们无疑都有大魔法师实力,还有能支持他们疾步如飞的“装备”。

“咦,这是什么卷轴?”

能让他们都没有察觉的魔法卷轴,绝对是好东西。

几个法师关注的重心,马上从城主被袭,转移到了“卷轴”上。不顾城主大人黑沉沉的脸色,几位大魔法师开始玩起了“扫雷游戏”。火雨过后,他们刚前进几米,就迎来了不太温柔的冰刺。脚下的土忽然变得黏稠算神马,身边忽然起风,半透明的金色刀刃毫不留情割向他们的法师袍……历经大大小小几十次“卷轴”的肆虐,大魔法师们脸上的表情很复杂。

包括城主在内,几个人现在的形态都很狼狈,城主匆匆披上的外袍尽毁,露出里面重金打造的贴身内甲。

防御超强的法师袍也没有完好无缺,静等了十几分钟依旧没有新的卷轴发动后,几位大魔法师一致认定那位用金币在战斗的刺客大概不会再带给他们惊喜了。

真是可惜了,新式卷轴的魅力,他们还没有体会够啊!

骑兵们姗姗来迟,城主大人黑着脸下令展开地毯式搜索,几个大魔法师不顾自己被冰火肆虐看不出原色的法师袍,兴致勃勃讨论着新式卷轴。

山路崎岖,前方哪还有刘慈的踪迹。

…………

骑兵们无功而返,城主大发雷霆。

城主府邸不时有人小跑着进出,整个行政机构的齿轮难得高速运转。人来人往,几个陌生人进出也就不太惹人注意,等到天亮时,大半个埃姆斯特城都知道城主大人遇袭了。

城里风声鹤唳,大白天巡逻的卫兵都增加了两倍,城门处的审查更是比平时要严格许多。

小道消息最灵通的贝蒂夫人已经送走了好几批客人,城主大人派人询问,贝蒂夫人同样对刺客一无所知。

没有接应,没有征兆,整件事好像就是某个无聊又有实力的有钱阔佬忽然就对拥美而眠的城主大人看不顺眼,冲对方扔了一堆魔法卷轴,就彻底消失了。

外人眼中用金币在战斗的阔佬,在某个不知道前身属于谁的山洞中睡了一夜,将身上的夜行衣烧了,跑到车马络绎不绝的商道拦下个往埃姆斯特城方向的商队,只求结伴上路,商队的护卫队长收了金币就同意了。

刘慈也不嫌弃马车上气闷,学埃姆斯特山区妇女特有打扮往脑袋上缠块布,堪堪蒙住了脸,就随着商队一路晃晃悠悠往埃姆斯特城里赶。一直到日头倾斜,刘慈和商队才来到埃姆斯特城门下。

今天进城检查格外严格,士兵们翻来覆去检查商队的凭证。

“奥斯城来的?车上运的是什么?全部解下来看看。”

士兵示意商队开箱查看,无数双眼睛在捆绑牢牢的货板上扫来扫去,商队头领绿着脸争辩:“我们的货物缴足了税,是帝国的合法商人!”

他这话一出,别说士兵们满脸讥讽,连蒙脸缠脖跟在车马后面的刘慈都忍不住想笑。

为啥笑呢?别说在豪强贵族分封国土的魔法大陆,税法的漏洞到处可钻,就是在智能扫描的大宇宙时代偷税漏税的星际商人也是多如牛毛,最近要到埃姆斯特城的商人们可受了她连累,夹带私货试图偷税漏税的行商们非得大出血不可。

商队头领要如何交涉刘慈可没兴趣,整个城门虽然分布了不少士兵依旧乱糟糟的。进城的人被拦下来检查,想要出城的人盘查得更严厉。好不容易商队头领哭丧着脸补交了部分税金,招呼商队进城时已经是一小时后。

挤来挤去的人流,一直到商队在相熟的旅店安顿下来,头领才想起来那个半路加入他们黑发少女。

再寻找时人已经了无踪迹,除了记得那姑娘有双让人印象深刻的眼眸,细细回想时竟忘了她样子。朦朦胧胧,似真似幻,想到埃姆斯特城不同寻常的戒严盘查,商队头领眉梢突突急跳,恨不得自己完全失忆,忘掉整件事。

商人重利,悔不该连没啥肉的蚊子腿儿都捡,刘慈给他的几个金币格外烫手,在风声鹤唳的城内气氛下,让头领整颗心真是七上八下。

…………

没有可疑人士进出,卑鄙的刺客像只会打洞的耗子,完全在城里城外销声匿迹了。

城主大人很恼怒。

作为一个在千年魔法名校和教廷势力夹缝下生存大贵族,他觉得自己一直矜矜业业将埃姆斯特城治理得还不错。

远离帝国中枢,贫瘠却自由的蓝天之城,埃姆斯特的治安算不上好,却也称不上多坏。佣兵们的小打小闹又影响不了大贵族悠哉的生活,城主这几年的日子过得还真不错。

出身顶尖贵族的妻子长年卧病在床无心也无力管事,整个埃姆斯特,只要他不要脑子发热去打压教廷势力,或者挑衅那座盘踞了上千年的庞然大物,金钱、权利、艳名远播的情人,他都唾手可得。

这日子啊,眼看越来越有盼头,怎么就有麻烦开始冒头了呢?去年的噬魂怪事件,他还幸灾乐祸旁观教廷和魔法学院双双吃瘪,这才没几个月,他就在城里遇刺!

遇刺的地点还是埃姆斯特城里最安全不过的魔法学院旁边!

城主是既恼又怕,是谁会刺杀他,又是为了什么?

心思复杂的人总会将事情想得更复杂。他怀疑很多人,甚至想过自己是不是无意中破坏了教廷的利益才飞来横祸,就是没有将事情联系到即将审理的“中毒案”上。

两个外地商人,一个来历完全透明,另一个年纪轻轻,虽然有些神秘,在城主大人眼中也是掀不起大风浪的。

不怪他眼高于顶,实则在整片大陆,和大贵族作对的平民还真没怎么见过。城主夫人的手下还知道查刘慈底细,城主眼中刘慈和斯图尔身份没比埃姆斯特那些整天和牲口打交道的牧民高贵多少,他不会分心神在两个无关紧要的人身上。

城主大人若是知道刘慈敢雇人烧斯特莱夫侯爵的葡萄园,一定会对胆大包天的“平民少女”刮目相看,顺藤摸瓜也不难抓到真正的刺客。

可惜他没有。

所以翻遍了埃姆斯特城,教廷的人,魔法学院的代表来了又走,城主府上热热闹闹,城主大人注定要失望了。

今夜是个不眠夜。

埃姆斯特街上陡然躲了许多巡逻士兵,若想再趁夜潜入城主府,已经不是那么容易。

那么还要给城主夫人送符水的刘慈,此时又在哪里呢?

第一百四十三章 夺权

月过中天。

刘慈往嘴里塞了块点心,冲坐在一旁的城主夫人反客为主笑道:“夫人不想尝尝我的手艺吗?”

城主夫人矜贵一笑谢过刘慈的好意,那习惯隐藏在阴影中的男人却忍不住眼角抽搐。

满城的士兵掘地三尺几乎连耗子窝都掏过了,闹得埃姆斯特城人仰马翻的刘慈却在城主大人的脑袋上呆了一天。用她的话来说,什么“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听上去挺有道理,可刘慈胆子也忒大了点。

从下午到深夜,她泡了三次茶,吃了七盘点心!

三种茶叶是她随身携带的,点心嘛是刘慈中途跑到城堡厨房顺手牵羊搬了些简易厨具,就在城主夫人的房间里现场制作的——属于城主夫人的房间,平日里就是城堡人迹罕至的地方,今天更是被人遗忘的彻底,确实像刘慈所说,整个城里没有比这里更安全的地方。

男人想着心事,城主夫人拿着鹅毛笔在奋笔疾书。

一封封火漆封口盖有徽章的信件从这个房间发出,城主夫人眉间原有的忧愁在散去。

大概形势比两人意料中要好,怪不得城主夫人一整天都不觉得疲惫。

房间中的两个女人,不论是外表轮廓还是内里所受的教育看上去都不相同,深究内里,两人身上确有一种跨越时空线的共同气质。索奥尔夫人身上有种破而后立的坚韧之美刘慈很欣赏。不同的时空和文化,造物主总能产生惊人的巧合。

月光隐入云深处,天边渐渐露出鱼肚白。

刘慈半靠着椅背打着瞌睡,索奥尔夫人则站在窗前俯瞰人来人往的城主府,脸上带着若有似无的嘲弄:那个苍鹰一样男人现在一定焦头烂额吧?!

砰——

半掩的木门被人猛力撞开,假寐的刘慈看似眼睛半睁,实则袖中符箓一瞬间就滑到了指缝间。

习惯性躲在房间阴影处的神秘护卫反应只比刘慈慢半拍,男人握紧了手中的断刃,房间内原本轻松的气氛陡然绷紧!

“……夫人!”

三人望向门口,撞门而入的是个中年男人,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左肩无力垂在身侧,右手则捂着胸口,衣服被挂出许多口子,滴滴答答往地板上滴着血。伤势严重,脚步踉跄,中年人却连哼都没哼一声,双眼毫无其他情绪,刘慈猜他或许是索奥尔家族的死士。

看清了来人,索奥尔夫人既忧又喜。

“你找到解毒剂了吗?”

来人点点头,从破烂的衣襟中掏出一个小巧的玻璃瓶子。半瓶蓝色的液体随着来人动作晃动,液体流光溢彩似璀璨的蓝宝石。

看上去卖相十足,索奥尔夫人却盯着解毒剂叹气:

“埃姆斯特能找到迷噩草解毒剂的地方大概只有教廷了……你辛苦了。慈小姐,我能冒昧再问你求一瓶药剂吗?”

刘慈打着哈欠,扔给索奥尔夫人一瓶回春符水。

看她亲手递给受伤的下属,中年人没说什么一口仰头喝下,死水般的双眼却有了些波动。

“夫人保重。”

喝了回春符水,中年人精力快速恢复,也没继续呆在索奥尔夫人的房间,带着一身伤自行离开了。刘慈若有所思,城主夫人待下属极其贴心,有这样的驭下之术,之前还能落到儿女离心丈夫背叛的地步,刘慈除了感叹“爱情使人盲目”外真不知道说啥好!

拧开解毒剂的瓶子,一股和外表完全不符的腥臭传来。

闻着就像七月里放了三天的剩饭味儿,一直很淡定的刘慈脸色都变了,亏得索奥尔夫人还能面不改色喝下去。

鱼肚白变成橙红霞,索奥尔夫人双手交握,再分开时,指尖已经聚集了呼啸的风暴。

她消失的魔力回来了!

“恭喜夫人!”刘慈的恭喜很真诚。

力量重新充盈体内,索奥尔夫人身上散发着强大的自信,使她整个人看上去年轻了至少十岁。

“没有你的药剂,就算服下迷噩草解毒剂,我也不会恢复的这么快。再次感谢你的帮助,我对你的承诺很快就能兑现了,你放心。”

刘慈点点头,她不知道这被束缚在索奥尔夫人指端呼啸的小飓风属于哪一系魔法,完全没有吟唱,瞬间直发,也没有牵引周围魔法元素骚动。

这是个实力很强的女贵族,刘慈很不厚道地想,城主府看来真的很快就要变天了。

没有准备的城主大人,将会迎来索奥尔夫人致命的反扑。

太阳跃出橙红云霞深处,万丈光芒洒遍这个离光明神最近的高原之城,飓风在索奥尔夫人指尖酝酿,何尝不是在整个埃姆斯特城上空默默积蓄着力量呢?

索奥尔夫人要如何报复城主,如何拿回属于她的一切刘慈不知道,也懒得理。

她不过是付出几瓶回春符水,换取对方一点帮助,双赢的交易,谁也不用矫情演戏。城主府越乱,局面对中毒案的审理就越有利,刘慈满意极了,以至于离开城主府时差点泄露了痕迹。

飞快溜回旅店,斯图尔等得望眼欲穿,一见刘慈回来就贼眉鼠眼凑上前将她拉到房间。

“老大,别告诉我前晚卡特丽娜居所的火是你放的……”

刘慈眼睛一睁,满脸无辜:“你在说什么?”

斯图尔了然于心,旅店人多眼杂无法就此事多谈,他只能送给刘慈个“佩服你到五体投地”的表情。

刘慈懒得搭理他,要求旅店的人送一大桶热水到她房间,泡了澡补眠去了。

这一觉直睡到午饭时间都过了,刘慈才精神饱满从被窝里爬出来。对前晚追击刘慈的法师们而言,他们所追的人是个“金币刺客”,耗费的“卷轴”折算成金币是笔不小的数额。在刘慈来说,符箓不要钱,就是材料着实麻烦人。虽然所扔的符箓都是平时练手之作,黄表纸可以自己造,反正种了不少竹子。

可朱砂却不是魔法大陆的常见矿。刘慈当初从摩洛克山脉带出来的朱砂已经用掉许多,再不补充符材她只能眼巴巴看着符纸发呆。所幸斯图尔行商多年,在各地都有消息来源,刘慈正靠他手下打听着朱砂矿的下落。

此次消耗的符箓不少,等回到山庄,她还得抽空多画些才行。

刘慈正盘点耗损,天然呆面无表情摸到了她和斯图尔落脚的旅店。小姑娘身后还跟着乔治,四季鲜的中毒事件闹得纷纷扬扬,乔治同样担心极了。

假释出狱的斯图尔勾着乔治的肩膀将少年拖到一旁,唯依才拿出个卷好的纸筒交给刘慈。

“我爷爷帮忙,顺着偷变异豆陷害我的人查的,名单的这些人都牵涉其中,不过爷爷说他们人多势众,劝你暂时忍下来呢。”

刘慈拉开纸筒,飞快将纸上的名字记住,把羊皮纸递到烛台上烧掉后才掉转头问唯依:

“换了是你,你能忍下这口气吗?”

唯依面无表情摇头。

刘慈是世家女,唯依是魔N代,骨子里的高傲是有共同处的。权谋啊,妥协平衡之类的词儿在唯依脑子里都没印象,换了是她,有人惹到自己,肯定会想办法还回去的。

“和你一样,我也不忍下一口气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谢谢你爷爷的忠告,不过我会用自己的方法解决这件事。”

短时间内刘慈又不想离开埃姆斯特城,她不能退让,只有让别人退!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神马滴,她本来就是个心眼小的女人啊,君子又不能吃……

…………

接下来的两天,刘慈也没再做什么动作,带着斯图尔几人在城里到处逛逛,品尝美食,享受着悠然的小日子。

索奥尔夫人酝酿的飓风要比刘慈预想得晚一些。

服下迷噩草解毒剂三天后,索奥尔夫人才采取了行动。几天前被刘慈烧过一边的卡特丽娜花园寓所,又再次吸引了整个埃姆斯特城人民的关注目光。

在这个粉色香艳的传说之地,城主大人被堵在床上时据说连裤衩都没穿一件。

除了大病初愈的城主夫人,在场的人还包括了埃姆斯特教区大主教。城主和索奥尔夫人的婚姻经由光明神见证,城主违背了对配偶的忠诚誓言。

对于这场闹剧,民间普遍认为是索奥尔夫人带着大主教亲自捉奸,只有少部分对政治敏锐的人才看到了闹剧后隐藏的真相。

城主和索奥尔公爵千金二十多年的婚姻正式破裂,大主教认为其已经不适合再担任城主一职。索奥尔公爵之女,前任城主夫人,将暂时代替前夫的职位,等帝国颁下任命令后,索奥尔夫人就是埃姆斯特城新任的女城主!

刘慈暗地里直赞索奥尔夫人行动快准狠,夺权夺得十分漂亮。

前城主显然有教廷支持,索奥尔夫人依彼之矛攻彼之盾,又引来教廷的力量对付前任城主,这才雷霆般将他掀翻下马。

刘慈听了消息后,拍拍斯图尔肩膀:“你的事已经解决了!”

索奥尔夫人上位,没人再会追究斯图尔了。

第一百四十四章 莉迪亚归来

帝国对索奥尔夫人的正式任命还没到达,差点把四季鲜店铺和斯图尔本人一块儿搭进去的“中毒案”就落下了帷幕。

这件案子牵扯到城中大贵族,并没有公开审理,罪名被那个将变异豆种子偷出植物园的守园人担了。一个守园人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去陷害商人,以他的能力能不能独立完成犯罪?真相到底是什么,少部分人心知肚明,民众呢一向是听统治阶级愿意告诉他们的那部分。

所谓中毒,不过是金元素在身体内横冲直撞,埃姆斯特魔法学院出面提供了些药剂,又请祭司吟唱了一段光明咒语,沐浴过圣光的“中毒”客人们心中仅剩的一点怒气也散的差不多了。

谁叫从古至今,不管是地球联邦还是魔法大陆,底层人民都是最好糊弄,最容易满足的呢?

重新开业的四季鲜食铺,斯图尔又推出一系列优惠活动,中毒案的影响慢慢被消除,生意比不上之前,却也在一点点慢慢回暖。

表面来看,事情似乎皆大欢喜。

斯图尔·加兰为这事儿在东城蹲过监狱,闹得他和刘慈的山庄都人仰马翻,结果一个守园人定了罪,说不憋屈那是假的。可他再有钱也只是一介商人,强龙难压地头蛇,何况斯图尔在埃姆斯特最多算条蹦跶厉害的大泥鳅,连蛇都算不上,更别提什么“强龙”了。

大贵族们要不是见新城主有意袒护,魔法学院又有插手的模样,他们未必愿意轻易放过四季鲜这块大肥肉呢!

说来说去,案子表面完美解决,实则就没有一个真正满意处理结果的人。

面对荒谬可笑的案件结果,刘慈一直没发表什么言论。

憋屈的斯图尔将精力投入四季鲜食铺中,化憋屈为动力,想让商铺生意更上一层楼。刘慈则在案件审理完毕当天就回了山庄,接下来的几天都毫无动静,让唯一肯定刘慈会报复的唯依都隐隐失望。

刘慈回到山庄已经好几天了。

贴身女仆也好,老管家也罢,甚至大大咧咧嗓门儿粗犷的厨娘都变得低眉顺眼。

众人都猜刘慈心情不好,皆闷头干活。

实际上呢?

刘慈的心情远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坏。

原因也挺简单,她这人就是傲娇!傲娇有时是坏事儿,容易目空一切脱离群众,有时在调节情绪上又变成了好事:闹来闹去,其实才多大点事儿呀,别人眼中高高在上的大贵族,刘慈将他们直接划为“土著”,几个土著伤了她面子,肯定是要报复下。可报复不能比她生活更重要,更不能打搅欣欣向荣正在建设中的庄园。

在刘慈心目中这就是划分矛盾主次的标准,庄园的仆人们不了解这女纨绔的本质,自然猜错了刘慈的反应。

刘慈之前用搬山符在山谷挖出两个大池塘,进城这些日子雇工们按照老管家手里的规划图,陆陆续续整理出了四通八达的沟渠。

将雪水引入其中,沟渠中冲起浑浊的泥浆。泥水顺着沟渠往两大人工湖汇聚,水中的泥土两天后慢慢沉淀到下面,众人面前就出现了水波粼粼的美景。

沟渠的设计不单考虑到了蓄水和灌溉,同样能泄洪。通过高低不平的设计,两个通过沟渠联通的人工湖湖水实现了循环流动,不会出现死水发臭情况。

这样的水源,能养鱼,能种藕,哪一日找到异界的水稻种子,在埃姆斯特高原种稻米也有可行度。

在池塘里养鱼,鱼的粪便沉淀到水底,和淤泥相混合对庄园里的各种作物而言又是一种好肥,若是岸边再植桑树养蚕吐丝,蚕沙又解决了鱼饲料……刘慈躺在贵妃榻上,看着窗户外田地里劳作的雇工们,思绪飞舞,很快脑补出一幅田园农桑图。

四月的高原气温渐高,冰雪一融,藏在雪垫子下的牧草就拨云见日。

庄子里养的牛羊的牲畜夜草肥睡眠佳,似乎隔几日不见它们就长一圈儿膘。

牧草疯长,辽阔的草原上野菜也竞相冒头。

品种和湿润的摩洛克山脉不可比,像长在湿木上的木耳在埃姆斯特高原就不可能存在,喜欢潮湿阴暗的蘑菇也很少寻获。草原地大物博,也有些野菜十分常见,比如当地居民很喜欢的沙葱和野黄韭,两种菜刘慈都不认识,《齐民要术》中没记载,她也不知道算不算异界特有的植物。

然而两种野菜的味道刘慈挺喜欢,晚餐她吃的就是拌沙葱和杂粮粥。

小麦,玉米、再加点红薯块儿同熬,做法很乡野,喝着口感朴实绵厚,搭配小菜风味一绝,很打动人的味蕾感官。

这夜刘慈喝了杂粮粥,正要盘腿打座,庄园外却有了微弱的动静。

响动很轻,连几只牧羊犬都没惊动。刘慈心念一动,自己收功趁黑出了山庄。

在离谷口较远的丘陵那端,二十个身穿黑色精铁盔甲的骑士拉紧马绳静候在原地。夜黑风高,这小队黑色骑兵身上散发着强烈气势,勒马而立的情景给人沉甸甸的压迫感——

刘慈忽然现身,黑骑兵们竟没有半点骚动,可见他们纪律和定力都是何等强大!

当先两人利落翻下马,他们领导的十八骑士也随即下马。黑甲在夜色中磨动轻响,马儿不安低鸣,两人上前一步单膝跪地,行了一个骑士礼:

“慈小姐!”

身后众人跟着行礼,左边骑士脱下黑甲头盔,露出一头亮眼金发,右边领头骑士魁梧静默,却能带给人踏实信任感。

这一男一女,正是消失了几月的莉迪亚和阿诺德两人!

刘慈目带欣喜,忙扶着二人起来,“你们辛苦了!他们就是……”

莉迪亚双眸有神,点了点头:“你们还不上前拜见小姐。”

“见过小姐……”

十八骑士再次行动整齐行礼,精兵良甲,这些骑士不仅花了刘慈几万金币,也是莉迪亚和阿诺德二人操劳几月的成果。

第一次见面,刘慈挺满意。

第一百四十五章 十八骑在行动!

星夜无月,颗颗星子点缀天幕,十八名骑士在莉迪亚两人带领下来到庄园谷口。

他们从流浪无根的自由佣兵中被挑选,几个月来刘慈不仅投入了大量财力,莉迪亚和阿诺德为了这队骑兵更是耗费无数心血。

自由散漫的独立佣兵,在铁血训练下,已经初步变成了一只纪律之兵。

这个魔法和冷兵器混杂的世界,对士兵的要求和刘慈所处的时代完全不同。大宇宙时代机甲单兵的训练不适合异界,但在新纪元前漫长的古华夏史中,同样能给刘慈提供许多参考。

她讲了解的知识告诉莉迪亚两人,如何训练,如何整合,具体是由莉迪亚和阿诺德操作的。至于成果——或许今夜就是很好的检验时机。

他们中有人擅长近战,有人天生神力,有人剑术超群,有人精于暗杀。必要时,十八人是一个紧密不分的整体,有时又能化整为零,成为十八柄致命的利刃!

“我和你们十八个人是第一次见面,今后我们还有很多相处机会。你们献出忠诚,我回报尔等比忠诚更多的后盾。今晚,就是你们拿出实力的时候了……告诉我,你们的决心。”

刘慈的视线从众人脸上一一扫过,筑基修士的神识外放,每个人都感觉到了那股难以言述的威压。

马儿不安低鸣,骑士们只觉得头脑一个激灵,刘慈声音并不大,语气也不激烈,这些话却似刻在了他们脑中!

“听候小姐差遣!”

这次没有莉迪亚的命令,十八人自发再次单膝跪地。

刘慈露出微笑,他们虽然暂时被她气势所压制,要想真正收服这队骑兵还要看她个人实力。正如她自己所说,以后大家相处的时候还长着呢,她不急。

“和城里的大贵族为敌,你们敢吗?”

刘慈眉梢微挑,星光之下,巴掌大的小脸有股说不出的邪魅和张狂。

敢不敢与大贵族为敌?!

这些骑士每个人身上都有一段很难对外人讲述的故事,否则怎会流落到荒凉的埃姆斯特地区当自由佣兵。刘慈语气略带挑衅,无疑让众人颇为不满。

“敢!”

为了活下去,又有什么事不敢做呢,他们脚下所踩的土地,正是自由与罪恶并列的高原之城呀!

“那就去证明给我看看,你们这几个月到底有什么进步吧!”

阿诺德上前一步,“属下愿领命前去!”

刘慈点头,递给他一张略比掌宽的羊皮纸。鹅毛笔眷写着几个名字,他们姓氏不同,相同的是名字后缀都特别长——姓氏代表他们的家族,长后缀则代表了家族的悠久与辉煌。

他们都是大贵族!

“不需要他们死,但有可能的话,在今后的各种社交场合中,我也不想看见他们本人出席,能办到吗?”

阿诺德一如既往沉默,将羊皮纸上的内容默记在心头,才冲刘慈很郑重点头。

这是“阿诺德式”的答案,他一直是个不擅长言语,只用行动作答的剑客。

刘慈或许不信任重金养出的十八名骑士,对他和莉迪亚两人,却是从摩洛克山脉风雨同行的感情。

金发美丽的女队长莉迪亚和沉默魁梧的阿诺德向刘慈行了礼,带着十八骑士重新上马。

原该疾风骤雨的蹄声被茂密的牧草吞噬,黑骑兵们来时没有惊动他人,走时也很低调。

然而今夜对许多人来说注定是个不眠夜。

黑骑兵扬起的沙尘落定,身影彻底消失在刘慈视野中,她方慢慢走回山谷。

山谷中庞大的规划现在只有一个粗犷的轮廓,但刘慈愿意付出代价守护它。不管是她尚无踪迹的行宫,还是那些从前根本不会去碰的农作物……这些是她所熟悉的,不能分割的过往。

修行到化神期,就能破开虚空,白日飞升。

在没有宇宙飞船,不知归途的异界,修行是刘慈唯一有机会返回地球的选择!而脚下这个欣欣向荣,正在建设中的庄园,则是她赖以修行的基础——谁要动她的路,刘慈只有让他无路可走!

……

不管天幕下的人们在算计什么,为了生活如何汲汲奔走,恒星的光亮不会以谁的意志为转移。

天会照常亮。

刘慈名下的山谷也在照常运转。

负责放牧的汉森赶着牲畜离开山谷,他和另外两个雇工带着口粮骑上马,一直要等今天的太阳再次落下前他们才会归来。

山坡上大片的葡萄苗需要人精心照顾,稍有松懈,草原上无处不在的食草昆虫也会对嫩嫩的葡萄苗叶下手。

茶苗更不必说,如果照料妥当,刘慈有望在明年春天收获一小部分春茶。但若管理不当,这些茶苗也有很大可能存活不下来。

植物也有其熟悉的生长环境,要想在高原山区种活原本没人种的品种,除了有刘慈的“技术指导”,庄园的雇工们必须比别人付出更多。

听完老管家詹姆士一一汇报完最近的进度,小半天的时间不知不觉就已溜走。

“尽快再安排一些房间出来,生活用品准备齐全,厨房的采买也要跟上,山庄很快就会有一批人进驻。”

“能否请问您,大概有多少人,他们的身份待遇是……”

“暂时有二十人,他们以后就是山庄的私兵,待遇你看着考虑。”

“是的,小姐。”

优秀的管家就如同詹姆士,永远知道如何抓重点。至于二十个人为何忽然冒出来,他也不必多问,想想那几万不知流向的金币,詹姆士就心知肚明了。

庄园终于拥有了自属的武装力量!詹姆士精神抖擞跑去给黑骑兵们安排住所,不管在莱茵城,还是埃姆斯特,拳头才是老大,虽然才二十人,总比毫无防御强呀。

不同于刘慈亲自训练的半大娃娃兵,马上要来的二十人已经是很成熟的守卫力量了,老管家发自内心欣喜。

见詹姆士精神焕发跑了,刘慈没打算告诉自己老而弥坚的管家将要入住的二十个人现在干啥去了。

有些事情只能悄悄做,却不能挂在嘴上炫耀,对于这点,傲娇爱炫的刘慈也无可奈何。

刘慈一直以为事情办好需要好几天,哪知道刚过了两天,斯图尔就从城里跑回来直奔山谷。

“你不是忙着重振店铺吗,怎么有空出城。”

刘慈让人凿了石桌和石椅安置在渐渐转绿的小竹林中,修炼累了,又无琐事缠身时,五月将至,埃姆斯特气温适宜,烹一壶茶,品尝几块厨娘精心制作的甜点,日子过得不要太舒适了。

在不吝惜莲池空间泉水浇灌下,去年种下的竹林已有新竹抽条,刘慈琢磨着也能造批纸了。今年黄表纸产量注定不高,估计只够刘慈平时练习,想要积攒点符纸只有等来年再看。

快马奔驰,斯图尔的状态不比帮忙放牧一整天的牧羊犬好多少。

他被牵下去的马儿足足喝了一槽水才缓过劲,斯图尔嫌刘慈所用的茶杯下,让人给他端了大水杯,不顾形象灌下两杯水才气喘吁吁道:

“老大,城里这两天很热闹啊!”

竹影疏斜,斑驳光点落在刘慈身上,她整个人都懒洋洋的:“哦?你说说看。”

“城里接连有几个贵族都出了事……这事儿透着诡异啊,老大。”斯图尔一边说,一边偷偷观察刘慈的表情。

刘慈呢?一点都不心虚,情绪也没外露。几个相互勾结的贵族,身份名单本来就是唯依背着人悄悄给她的,斯图尔既然不知道,刘慈暂时也不打算告诉他。

然而被刘慈所看重的笑面青年显然不笨。

刚换了新城主就有人在台下搞风搞雨,在他看来刘慈的嫌疑很大。反正自家老大也不是第一次对大贵族下手了,城中贵族这两日接连出事,斯图尔第一个怀疑的就是刘慈。

刘慈只当没瞧见斯图尔那红果果的探究视线,心情颇为愉快,带着八卦的口气询问,“都有哪些人出事儿了?你讲来听听,山居无聊,正好打发下光阴。”

斯图尔半信半疑,刘慈表情着实淡定,他只能按捺下心中怀疑,将城里这两日的热闹讲给刘慈听:

“前天夜里,一个伯爵在家里被人割了耳朵,昨日傍晚,另一个男爵和他夫人在商铺里买完东西出来摔下了台阶,被辆忽然冲出来的马车碾压坏了腿,城里都在传他伤势太重,光明祭祀看了几次,直说要送去圣地港医治……今晨还有个被当街刺杀的,新城主倒是限期捉拿凶手,可凶手的身份连贝蒂夫人那里都没挖出半点消息,看来限期破案是很难咯!”

贝蒂夫人肯定是知道些情况的,十八骑士中的一些人最初就混迹在她的佣兵酒馆,但精明的老板娘肯定不会自找麻烦。

新上任的城主,索奥尔夫人估计也猜到是自己,其新上台肯定也要在此恶性、事件上表态——她也只能表态限期捉拿凶手了,出事的贵族都是和她前夫有牵扯的,索奥尔夫人说不定还要感谢刘慈出手收拾了他们。

此次能得手,还是突袭取胜。他们大概想不到自己有胆子也有实力果断报复,几个贵族才马失前蹄,贵族们实力毕竟不容小觑的。

——只不知十八骑士伤亡如何?

刘慈低头默默计算着得失。

第一百四十六章 庄园庆功

埃姆斯特城主府。

会议室的圆桌上铺了米色带蕾丝边得桌布,几朵高矮不一的葵花以一种随意热情的姿态插在高颈玻璃瓶中。新人新气象,索奥尔夫人当家作主,城主府的锐利之气被中和了许多。

病愈的索奥尔夫人是位十分有魅力的女性。

恢复魔力的她看上去只有三十出头,遇人不淑和知耻后勇绝地反攻的经历让她浑身充满果敢之美。这是个柔中带刚,正由女法师转向女政客身份中的女性。

索奥尔夫人以雷霆手段拿下前夫将其囚禁,又顺利登上城主之位,和教廷的交易不提,最让她头疼的却是被前夫教导歪了的儿女。

偏向父亲的儿女并不少,但连父亲的情妇一起偏袒的——索奥尔活了几十年还真没见过。

面对整天对着自己咆哮的儿女,索奥尔夫人考虑要不要眼不见心不烦将他们丢回索奥尔公国。不知算不算幸运,很快就出现了新问题转移了索奥尔夫人的注意力。

城中贵族接连遇刺!

几个贵族爵位最高的虽然只是个伯爵,但贵族的爵位仅仅是他们实力的一部分。这几个贵族世代联姻,在埃姆斯特城行事同声同气互为援助,每一任城主就职后要如何对待他们都很头疼。

类似索奥尔夫人和前夫这样从外教区迁来的贵族只能算过江龙,埃姆斯特城中有不少势力盘根错节的地头蛇。

前任城主能相继打发掉索奥尔家族的人手,与他同地头蛇勾结不无关系。如刘慈所料,索奥尔夫人继任,看这几个贵族不顺眼久也,只是立身未稳。暂时还没腾出手收拾他们。

这当头,居然有人替她出手了。索奥尔夫人只要稍微细想,就能猜到刘慈头上。面对这样的结果,她惊讶于刘慈的出手果决,对刘慈实力的猜想也在意料当中。只要能达成目的,刘慈都能对城主出手了,又有什么是那姑娘不敢的呢?

索奥尔夫人心知肚明,心情十分复杂。

屁股决定脑袋,她收拾前夫时很喜欢刘慈的冲劲,等当了新城主,索奥尔夫人又觉得刘慈太有“冲劲”。任是谁属地中有刘慈这等刁民刺头,谁夜里睡觉都要头疼。

纠结归纠结,索奥尔夫人和刘慈两人暂时还未有利益冲突,现在摆在她面前的是如何利用这股风,让城主府获得最大利益。

圆桌会议室中,索奥尔夫人和属官们已经商讨了一下午。

“这些人不知道从哪里忽然冒出来,没有来历,又十分厉害,夫人,我们暂时并没有查到凶手的来历,只知道他们应该是一个配合默契的小队。”

索奥尔夫人说要缉拿凶手,属官们也配合。只是凶手神出鬼没,索奥尔夫人就将话题重心转移到了整顿埃姆斯特成风气之上。

“埃姆斯特是自由之城,居民的身份构成很复杂,发生在别处的犯罪我们可以不追究,但是在埃姆斯特城里,他们必须老老实实做一个好城民。这不仅是城主府的目标,也是光明教廷愿意看到的。”

神权和君权有交集有冲突,缩小到埃姆斯特城来看,矛盾同样存在。光明教廷的存在,即让索奥尔夫人能借力打力,对她的施政和行事同样是巨大的掣肘。埃姆斯特城比其他地方更复杂的人,它还有一座数千年历史的魔法名校!

说是要引导城里风气,埃姆斯特除了罪犯,就只有魔法师最多。她一点都不愿意魔法学院和教廷同气连枝,两者的冲突越大,对城主府的存在其实越有利。

不得不说,索奥尔夫人本人正经历着贵妇到掌权者转变,不久的将来马刺帝国就会多一个实至名归的女政客了。

于此同时,埃姆斯特魔法学院中,有一对爷孙也在讨论着刘慈。

“戾气太重,做事的风格像黑魔法师!唯依,这个人你该和她保持适当的距离。一起玩可以,关系不能太亲密。”老院长对刘慈的评价很简洁,听着也不太像好话。

少女唯依对此评价不置可否,刘慈暗地里收拾了这么多人,既没出人命,又给了那些人足够教训,她其实十分佩服。

她爷爷的想法嘛,简直停留在上古时代,远的不说,学院毕业的魔法师们,又有几个是纯白无瑕的?坍塌掉的人工湖地下洞穴中的诡异祭台,正是她亲身经历过得,后来将事情经过讲给爷爷听,他不也只能沉默以对吗?

十四岁搁在地球联邦也是青少年中二期,唯依嘴一瞥,并未将老院长对刘慈的评价放在心上。

她也很好奇,要使几个贵族同时出事,刘慈远在埃姆斯特城以外,是如何办到的?名单是她给刘慈的,唯依对这件事暗地里挺关注,她愣是没发现刘慈动手前的迹象。

距离“中毒案”审判时间不长不短,估计那些贵族们都没想到刘慈会出手报复吧?唯依想得出神,连最爱的炼金术一时都顾不上研究,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到山谷庄园,悄悄刘慈养着的“神兵”。

像那些孩子兵一样训练,就能养出厉害的手下了吧?唯依的紫眸闪烁着动人的光泽。

……

黑骑兵简直是一战成名!

几个月高强度的训练初见成效,拜城里和庄园间送货采购的人所赐,每天都有新的消息从埃姆斯特城传来。一开始在敌人毫无防备情况下,黑骑兵的行动特别顺利,出了两次事故贵族们就有了警惕心,黑骑兵每次行动就需要有特别严格的事前计划了。

每一步都不能出错,一个疏忽就能导致整个计划的失败,还会暴露他们的身份。这种情况下,莉迪亚担任冒险队队长的经历就特别宝贵。常年出入于危机四伏的摩洛克山脉,美女队长的领导力量很强,不管是制定计划,还是具体指挥,她既有摩洛克山脉中的真实经历,又反复研究论证过刘慈灌输给她的“超前”军事知识,实是时代背景下无可挑剔的领导者。

阿诺德是计划的监督者和执行先锋,两人大有默契的配合感染影响了黑骑兵小队。

当羊皮卷上最后一个任务完成,刘慈已经在等待黑骑兵的回归。

她和十八骑士没相处过,相互间本也没什么感情。但莉迪亚和阿诺德两人,却是来到异界后,她为数不多熟悉,并能相处的朋友。骑兵可以拿金币训练出来,只要舍得投入,总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兵种。

但是与莉迪亚两人的相处是无法复制的。

刘慈颇有些挂心,当老管家詹姆士来告知她,有一列纪律严明身穿黑色铠甲的骑兵队伍出现在谷口山坡时,刘慈的笑容很真切。

她的伙伴回来了。她的某些设想也被初步证实了可行度。

“他们状态怎么样?”

詹姆士表情严肃:“大部分人都受了伤,只是伤势严重度不同。”

刘慈想了想,“地窖里还有桶装葡萄酒吧?不用太好,味道纯正就行了。”

老管家不用翻记事薄随口就答道:“五十尤斤重量橡木桶,地窖里还有七八桶,暂时没有缺酒的顾虑。”

“把葡萄酒准备好,再让厨房准备丰盛的晚餐,今晚在小圆厅我要宴请归来的骑兵们。”

“如您所愿,小姐。”

老管家拿着记事薄退下,安排晚宴这种事儿,是根据受邀请人的身份等来考虑的,他还要和厨房沟通,和女仆们沟通,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詹姆士这个下午的时间都注定会在忙碌中度过。

女仆桑曼提着裙子飞快溜走,给刘慈牵来了她的癞子马。

好草料喂养了大半年,这马依旧丑得不忍直视,脾气还格外大,刘慈几天不去溜溜它就在马棚里撅起蹄子作乱。女仆们私下里八卦,大概只有慈小姐的气势,才能让人忽略她身下坐骑的模样吧。

癞子马和刘慈一人一马处久了,颇有些相得益彰感觉,反正刘慈骑着它到山谷入口处接黑骑兵时,他们都满脸激动,一点儿异样的眼神都没外露。

“你们成功了。”

十八名骑士,有伤势较重的,连翻身下马都行动困难。但他们的精神面貌一点都不颓废,让刘慈欣喜的是十八骑,有伤,却无亡。

没有人员死亡,十八名骑士在莉迪亚和阿诺德的带领下全部回归。

刘慈一句话说得平淡,骑士们却很认同。他们的确是成功了,这是最完美的实战,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利益,他们的任务完成,却没有同伴死去。生命比当自由佣兵时还有保障,这其中有他们自己的付出,所以黑骑兵们是骄傲的。

刘慈一马当先,莉迪亚和阿诺德二人紧跟其后,黑压严肃的骑兵列队跟随。

一行人惹得庄园里正四处忙碌的雇工们议论纷纷。恰好刘慈选出来的孩子兵团结束了一天的训练从北山归来,半大孩子们看着这队装备精良精神焕发的骑兵都露出羡慕的表情。

老管家早就安排好了物资,等黑骑兵们收拾好自己,就被女仆迎到了布置好的小圆厅。

食物尚在其次,让他们喜欢的是小圆厅里不拘束的气氛。

刘慈只敬了他们一杯酒,然这杯酒的与众不同黑骑兵们立刻就有体会。一股“气”在身体里回暖,伤口的疼痛被大大缓解,失血和体力消耗带来的疲倦一扫而空。

“好酒……”

莉迪亚眼睛一亮,想到了当初在摩洛克山脉深处,弟弟乔治生病发烧,正是刘慈治好的。

这酒里,就有刘慈的治病手段吗?众人一时安静下来,都在静默感受葡萄酒的神奇效果。

第一百四十七章 五月的纸

莉迪亚和阿诺德带着十八黑骑就在山谷安定了下来。

十八个阳刚气息浓烈的黑骑士为山谷带来了不少新气象。不说其他,刘慈发现身边的女仆们最近就挺爱打扮了。像她身边的桑曼还小,大概属于没有开窍的丫头,娜娜几个由莱茵城就追随她的大姑娘们不时面红心跳,粉红的气泡让人不忍直视呀。

刘慈瞧在眼里,并没有干涉女仆们前去围观。黑骑兵们虽然由她出钱打造,他们献出忠诚,然而十八名骑士是有自己思想的人,并不是刘慈名下的奴隶。没有贵族身份,刘慈在这个世界尚无蓄养奴隶的资格,庄子里的女仆们都是雇佣,她纵然有些手段来收服下属,骨子里还是没有帮下属安排婚姻大事的封建思想。

对黑骑兵们最感兴趣的却不是山庄女仆,是刘慈亲自训练出来的孩子兵们。

刘慈选出的孩子队长克里?布拉特,经过大半年的训练,身体素质包括外表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本来就比同龄孩子生得高大,现年十三岁,又窜高了几厘米,看上去更像大人。

孩子兵们有几天特别爱往黑骑兵们居住的地方跑。黑骑兵们每日由莉迪亚二人带出谷特训,孩子们都眼巴巴望着。黑骑兵们身上精良盔甲让他们羡慕,黑骑兵们在山谷享受的待遇则让他们向往。

牛犊一样壮硕的克里?布拉特更是对刘慈拍着胸脯保障:“我们将来一定比那些骑兵更厉害,小姐您等几年再看!”

刘慈自然是欣喜,对这支根在山谷的娃娃兵,她的看重程度犹在莉迪亚两人训练出来的黑骑士之上。黑骑兵只是暂时填补了山谷武装力量的空白,刘慈真正倚重的人,只能是这由她亲自挑选,亲手打基础的娃娃军。

她会永远保留“十八黑骑”这个编制,并渐次往里填补最优秀的人才。

莉迪亚二人归来,刘慈和他们一番深谈,便让莉迪亚逐渐从黑骑中脱离,主要精力放到教导孩子们武技上。

刘慈让他们做了大半年基础训练,在食物充足的前提下,孩子们的身体素质达到了标准,前几年跟随父母朝不保夕留下的身体亏空被弥补了。他们现在不仅身体健康,身体素质远比普通同龄人更出色。

而且经过大半年特训,已经可以区分中一部分孩子的资质和心性。

大部分男孩子刘慈会培养他们成为冷酷的近战搏击士兵,大部分女孩子显然更适合往刺探情报,刺杀会掩护等方面培养。而选择莉迪亚教导他们武技,刘慈比较看重的是莉迪亚家的历史。

赫拉家族虽然没落,莉迪亚却掌握了几种不同的斗气功法。赫拉家族的没落由种种因素,外力和内部人才断层是其中两种原因,但绝对不是因为赫拉家族的功法垃圾。相反,赫拉家族一度曾颇为辉煌,出过不少大剑师。

由莉迪亚来教导他们,刘慈很放心。

当然,她也不能全部指望莉迪亚。同样的老师,也会有不同的学习结果,孩子们中一部分更优秀的,刘慈会不惜代价送他们去更高层次的地方进修。

“再过几个月,你们还会增添新成员。”

莉迪亚上完武技课,孩子们围在刘慈身边时,刘慈又瞧见了眼巴巴的小哈维,故才有此一说。去年因为年纪太小,哈维管事的儿子没被选上,小家伙憋足了劲儿今年要一雪前耻。

听了刘慈的话,二十三个孩子心中都各有思量。

这个年代从来没有计划生育的说法,只要能养活,哪个家庭都有几个孩子,他们家中也有弟弟妹妹,一定要回家告诉父母,几个月后就送年龄合适的弟弟妹妹来参加考核。

能自己赚银币,足够这些孩子们以此自傲,并以加入队伍为荣。

刘慈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谁都想过更好的生活,没有利益,没有动力,谁会坚定不移跟随她呢?

四月很快溜走,刘慈屋后的小竹林蔚然成荫。

阿诺德说黑骑兵们不能安于享乐,他以佣兵团的名义带着人跑去贝蒂夫人那里接任务去了。

刘慈算了算时令,吩咐几个雇工们开始砍竹砌池。

现在条件比在摩洛克山脉时优越,刘慈造纸也不必自己亲自上阵。她要把山谷打造成居住舒心,使用舒心的异界根据地,做什么事就不能再粗糙应对,得用更长远的眼光考虑。

砌个水池用来造纸,以山庄的劳动力来说并不难,刘慈考虑到造纸产生的污染,让人将水池修在靠近山谷入口处的水源下游。

砍竹,去掉竹叶,破开竹片这些都不难,连水池都很快砌好了。

然而石灰石在草原上却不那么容易找到,刘慈只得去问斯图尔。斯图尔最近在埃姆斯特城里经营得如鱼得水,什么叫行商?将希夷帝国的东西运到马刺,又能将马刺的特产送到瑞云帝国销售。

商业就是互通有无的过程,斯图尔手里没有石灰石,他却可以让其他同行帮忙寻找。

特征能描述清楚,为了利益商人们敢雇人去摩洛克山脉捉魔兽,何况是区区的石头。斯图尔的同行很快从别的地方为他运来大量的石灰石,以四季鲜每日的营业额来看,购买石灰石的钱币几乎是让人可以忽视不计的。

除了造纸,山庄别的地方也需要石灰粉。像规模正在增加的牲畜群,它们的窝棚每隔一段时间最好用石灰粉洒在地上消毒,能预防很多疾病的产生。

魔法大陆虽然已经有纸业萌发,在记录重要资料时主要还是采用羊皮卷,因为它经久耐磨,能保存使用许多年。

但“竹”这种植物此前并未得到清楚的认识,连竹笋都没人敢吃,更别说用竹子来造纸了。斯图尔见过刘慈所给的护身符,他一直坚定不移认为那是“卷轴”,也一直很好奇能什么卷轴能用纸制品制作。

刘慈要再造黄表纸,第一个好奇宝宝就是斯图尔?加兰。

他将城里生意托付给手下人看顾,自己赖在了刘慈的山谷不走,势必要看看这些竹子怎么就能变成纸。

魔法大陆已经有“纸”这东西,其他人就算用黄表纸同样不会画符,刘慈也不觉得有什么值得技术保密的,也就任由斯图尔每天跑前跑后,围着造纸池打转。

这大概是身份眼界问题。

如果穿越到异界的是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姑娘,她要靠着脑中的金点子赚取财富,那每一个点子她肯定竭尽可能严苛保密。因为与时不同的各种“发明”所带来的财富能让她在异界过上富裕的生活,是她立身的根本。

刘慈不同,从她出生起,大概就没过过缺钱的生活。最苦的日子不过是刚穿越时,因为没有实力,在摩洛克山脉中那段落魄的时间。

在大宇宙时代的地球联邦,刘家能绵延千年,当然不仅是靠着“尘心仙子”信徒这一身份。刘家只是抓住了最好的时机,由“信仰”这一契机开始,不断发展壮大自己。

不缺金币,又能轻易赚到金币,刘慈最看重的并不是富可敌国的财富。结合她的出身和经历,实力无疑才是她最渴望的。

这种豁达与随性,外人不了解,也就造成了在斯图尔等人看来,刘慈对身边的人是十分信任的,从来没想过对他们进行什么技术保密。

实际上,慈小姐是没太在意啊……面对斯图尔越发严重的脑残粉趋势,不得不说有的误会真是美丽。

“石灰粉将竹条泡软,再捣碎,选出最细的部分,就能造出纸吗?……还真是让人沉醉的技术。”

面对成品的黄表纸,斯图尔称奇不已。

刘慈奇道:“我见过城中书店,里面不乏纸质书,也不都是使用羊皮卷呀?再说贵族的请柬也是高质量的纸,怎么你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儿?”

斯图尔瞪大眼,自己这老大有时很没有“常识”也不是一两天了,偏偏他还是容易情绪起伏。

“这怎么一样?纸的制造技术掌握在瑞云人手中,虽比使用羊皮卷便宜,也不可能便宜太多。可是看老大你造纸,成本几乎可以忽略……”

刘慈顿时无语。

对一个擅书的民族来说,古华夏历史上纸的品种真是难以列数。黄表纸在其中并不算什么名贵品种,成本当然低廉。

看斯图尔激动的样子,似乎又发现了可以产金币的金母鸡。

刘慈十分无语,便将一些她所知道的纸品种讲来,听得斯图尔目眩神迷。

“大麦的秸秆,桑树的皮……这些都是造纸原料?!”

“每种名贵的纸都有自己独家的秘方,你不要太激动。”

刘慈凉悠悠泼着冷水,《齐民要术》中是有不少造纸方子,但它们要出成品,远比黄表纸困难。就说华夏最出名的宣纸,因其书写作画不褪色,易于保存,固有“纸寿千年”的美誉。然而好的宣纸必用青檀皮作为主料,青檀树长什么样刘慈都没看过实物,这树种在大宇宙时代的地球联邦早已灭绝。

刘慈的冷水没有浇灭斯图尔的热情,他嘀嘀咕咕径自琢磨去了。

第一百四十八章 六月之葵

斯图尔对造纸感兴趣,刘慈干脆将几个纸配方扔给他研究。有些原料她也不知在魔法大陆所对应的名称,只有将特征描述了,像找石灰石一般扔给斯图尔去折腾。

斯图尔满怀热情,准备筹建一个纸作坊。

刘慈提醒过他筹建时要留意,建成后不能污染了庄园的水源,斯图尔将她的嘱咐放到心上,刘慈也就此事丢开手不管。

夏季正是埃姆斯特地区草肥水美时节,围绕着山谷的三座高山,使谷内气温适宜,而三座山以外广袤无主的丘陵草地,也迎来了一年中最美丽的时节。

品种不同的野花点缀在及膝高的牧草间,风儿吹过才能瞧见低头啃青草的羊群。除了蓄养的牲畜,草原上也有不少野生动物。

来去如风的野马群,牛角尖尖决不可轻易欺负的野牛,鹿子小心翼翼在融雪后的湖北饮水,除了草原狼,这些野物几乎没有什么大型天敌。

和生活在摩洛克山脉中的普通动物比,生活在埃姆斯特地区的动物无疑要幸福许多,因为埃姆斯特地区没有魔兽肆掠。

山区野生的动物不少,饲养的牲畜自然也不会太值钱,这也是埃姆斯特牧民贫困的原因。

牧草茂盛,草原的野兔繁殖很快,庄园的饭桌上每天都有兔子肉这道菜。不管是红烧还是烤制,烟熏兔子,麻辣兔子……厨娘已经练就一手做兔子肉的绝技,刘慈觉得她就算离开庄园,单靠这一手也能在任何教区谋生了。

刘慈让人种在谷口的向日葵,已经开始陆续开放。

深深浅浅不同的花色,葵花品种不同,花盘大小和植株高矮都有所不同。但一片炫目的金黄就怒放在谷口,还是足以让庄园中的所有人心生欢喜。

葵花的生命力,热情的色彩,总能带给观赏的人面对生活的力量。刘慈种花卉本是为了售卖,这时候也舍不得破坏这片葵花了。

她的决定惹来娜娜几人的强烈赞同。

“你们呀,也就遇到小姐这样好说话的主人……”看着兴高采烈讨论的女仆们,老管家詹姆士连连摇头。话虽如此,在这样的气氛下,一丝不苟的老人嘴角偷偷上扬,其实心情好着呢。

庄园每天都在变化,老管家一辈子伺候人,过几年就到了退休年纪。在征求刘慈同意后,他早将家人从莱茵城接来埃姆斯特,准备退休后就在这高原之城养老。

詹姆士管家将家人暂且安顿在埃姆斯特城里,刘慈支付的佣金以及老人多年积蓄足够他买下合适的房子。其实刘慈早说过,给她做事的人,退休后都能选择在庄园养老,詹姆士管家做事一板一眼,不肯让没有付出的家人也来占刘慈便宜。

葵花虽不售卖了,刘慈并不觉得可惜。

等花瓣自然凋谢后,她起码还能收获葵瓜子。葵花籽既能榨油,又是很好的零食,谁让她为了眼睛清爽,在庄子里养了一群妹子呢?

这群妹子也不白吃饭,娜娜主导的刺绣班经过几个月的专研,总算初步摸索出一些有效针法。刺绣在大宇宙时代也算奢侈品,刘慈从前只穿过成品,哪里又懂这些东西了?当娜娜捧着一条裙摆修满葵花的长裙摆在刘慈面前时,她的确还挺吃惊。

没想到娜娜她们还真折腾了一些成果出来!

刘慈心里高兴,赚钱啊经营啊这些生活她一点都不想要啊,醉生梦死低调奢华才是女纨绔的爱!瞧现在的进度,她梦想的日子就在前方了嘛。

符纸造成,心情也愉快了,刘慈又过上了晚上修炼白日画符的日子。闲时侍弄下她的灵气菜园,旁观下莉迪亚给孩子们上武技课,偶尔需要刘慈亲自上阵进行思想洗脑,说来她日子过得还挺充实。

这种充实中,刘慈隐隐觉得自己忽略了某个重要的东西,灵光溜走了就抓不住,她也没太在意。

体内的灵力似乎粘稠了不少,刘慈的修行有了可见的进度,一时她倒是将俗事暂且抛下,专心画符修炼起来。

直到六月中旬某天夜里,刘慈正在打坐,玻璃窗户上传来“笃笃笃”的异响。刘慈豁然睁眼,瞧见了那熟悉的火红羽毛。

“咕咕?!”

没错,咕咕鸟正用它的鸟喙敲窗户呢。

刘慈赶紧跳下床,给咕咕鸟开了“门”。她也终于想起来自己把啥完了,可不就是银狼王和咕咕鸟它们已经久无消息了嘛!

“累死我了!”

咕咕鸟喘着粗气,一副有气无力的模样,不等刘慈追问,它又跳上了窗沿,用翅膀指着外面:“你快点点,东西可都在啊,咕咕办事绝对可靠,我可没有弄丢任何一样。”

刘慈扒着窗户往下看,只见楼前空地上堆放了不少东西,咋一看比咕咕鸟体积大了几倍,将这些从摩洛克山脉带来,怪不得咕咕鸟一副了无生趣的疲惫样儿,真是难为它了。

“是什么东西?”

黑乎乎一堆,以刘慈的眼力才能认出大概是木料。奇怪的是咕咕鸟不远万里运些木材过来的行为。

“银狼王让咕咕给你带的礼物呀,全部都是!”

咕咕鸟说着翻了个白眼,打着哈欠:“有没有好吃的,饿死了渴死了……”

对于翻白眼的死鸟,刘慈能容忍它嚣张,完全是看在楼下那堆礼物的面子,当然,还有好朋友银狼王的最新消息。

让人知道她和魔兽有关系,未免太过惊世骇俗,刘慈并没有惊动他人,自己溜到厨房取了些调料,带着咕咕鸟出谷野炊去了。

水渠里的鱼苗才投放不到一月,现在只有巴掌长,咕咕鸟得知不能吃上最可口的烤鱼心情不爽,面对刘慈的询问爱理不理。

刘慈哪有什么好脾气,真想跳起来卡住死鸟的脖子使劲摇它。死鸟仗着自己掌握银狼王第一手消息,硬是异常傲娇。

刘慈只得猎了一头喝夜水的肥鹿,升起了火堆给咕咕鸟做烤鹿肉。

从厨房里偷拿的调料,以及随处可采的辅助食材,这顿烤鹿肉味道倒也不差。咕咕鸟喙“笃笃笃”一阵猛吃,烤鹿就只剩个骨架。

刘慈极度无语,咕咕鸟躺在草地上,肚皮朝天,打着饱嗝道:“银狼王说你很快就能看见它了……”

这消息像炸弹一样炸得刘慈几乎当场跳起来。

“狼神出关了?!”

不是刘慈咋咋呼呼,顶级魔兽的实力强悍,每次闭关都可能迎来突破。就像是她修行,筑基期所谓闭关顶多一两个月,再久了不吃东西人也得挂不是?而银狼王的实力刘慈从来都是往深里猜测,距离她离开摩洛克山脉不到两年,银狼王若此时出关,以它的实力来说还真挺快。

面对刘慈的询问,咕咕鸟一噎,马上转移了话题。

“口误口误,我的意思是咱们魔兽的寿命很长,几年也就一眨眼过去……呵呵。”

咦,这话里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没得到想要的答案,失落的刘慈忽略了咕咕鸟将她一块儿划做魔兽的说辞。

吃完独食,她才和咕咕鸟返回山谷。

入口处的大片葵花随着太阳落山,它们也低下了高昂的花盘,羞答答望着地下。咕咕鸟眼珠子一转,忽然开口说道:“刘慈你不回送点礼物吗?”

啊,送什么?

顺着咕咕鸟视线看过去,刘慈目光落在一片花海上,说话也变得磕磕巴巴起来:“你不会是……叫我,送,送花吧?”

送花给一只魔兽?面对目光纯洁的咕咕鸟,刘慈忽然觉得自己大惊小怪想多了。向日葵能带给人愉悦的视觉感受,送给银狼王的确可行。

刘慈亲手挑了一株植株矮小的向日葵移植到陶罐中,给搬到了咕咕鸟背上。

吃饱喝足的咕咕鸟也没再耽搁,振翅飞出了刘慈视线。

刘慈则回到小楼前,点收银狼王送给她的礼物了。

一些魔兽皮毛,一些魔兽晶核,一些木料,还有一小袋已经筛选研磨好的朱砂……刘慈喜滋滋搬进房间,埃姆斯特的确是好木料难求,狼神的礼物异常贴心。

……

背着一盆向日葵的咕咕鸟,一路上忍受着其他魔兽的嘲笑,才返回到摩洛克山脉深处。

在它的精心照顾下,这盆向日葵送到水晶矿山时犹自盛放。清晨的露水挂在花蕊上,向日葵鲜嫩的让人心生欢喜。

咕咕鸟将花摆在门口,这才用翅膀拍打着厚木门。

刘慈虽然已经离开了一年多,石屋四周都还干净。屋后的小池塘开满荷花,屋顶上的天台垂下了不少带着白色花蕾的藤蔓,将石屋装点得更加雅致。

就在咕咕鸟久等无果快失去耐心时,木门陡然从里面被拉开。

一只骨节分明,手指修长的手搭在门沿上,手的主人随后蹲下来,亲自捧起了地上的葵花。

随着其下蹲,几束像丝绸般光亮的黑发从肩头滑到地上,在其抱着葵花起身时能惊鸿一瞥黑发中掺杂着的几丝银白。

这人一露面,雅致的石屋景致也就成了陪衬。

咕咕鸟视线乱飞,看天看地看石屋,就是不敢轻易直视来人。

“你这次去,没有被那些法师发现吗?”

修长的手指拂过葵花柔软的花瓣,他的声音像矿洞中水元素最浓郁的水晶,虽然清澈无杂质,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拒人千里。

咕咕鸟点头,“一直到离开,都没有在引起异动,看来是封印起作用了。”

“嗯,你可以走了。”

咕咕鸟扑腾翅膀飞起,离开前大着胆子丢下一句:“人类世界里每种花都有代表意义的,被称作花语。”

捧着葵花的人闻言失笑。

什么花语,显然不符合刘慈的性格。这肯定是咕咕鸟自作主张……不过他心中还是莫名其妙有点好奇。

——那葵花的花语是什么呢?若干年后,知道真相的刘慈眼泪掉下来。

第一百四十九章 七月麦收

PS:看到有书友百度了向日葵的花语后怀疑我会虐主……话说你们真的想多啦,和悲天悯人的林师姐不同,小刘子就是个有仇马上要报,有爱立马抓住的欢脱二货,这种二货已经不是作者想虐就虐的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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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向日葵盛开后,庄园中其他花卉也有陆续开放的迹象。明黄多了许多其他色彩,站在高处看山谷,层次递进的颜色像打翻的调色盘,一层层渲染,哪里还能想象只在一年多前,这里还是沙土裸露的荒凉谷地呢。

年轻女仆们喜欢鲜花,饿过肚子的雇工们则更在意已经由晴转黄的麦子。

充足的日照和精心管理下,种下的小麦比刘慈预想中还要早收获一个月。因刘慈最近醉心修炼,老管家詹姆士询问了有经验的雇工后,就自发组织人手收麦。

70尤的种植面积,以庄园的劳动力来说一点也不吃力。

安排农妇们暂时丢开其他活,几十个手脚麻利的妇人集中在一起,趁着早晨太阳威力不大时甩开脖子埋头苦干,只需要一个上午,七十尤的小麦就都被割倒了,一捆捆平铺在麦田中。

“这麦子长得比别处好呀。”一农妇擦了擦脖子上的汗,对着同伴感叹。

同伴点头,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有些还是逃奴呢,小麦本来就是大陆主食,没种过麦子的雇工农妇还真心少。可按照她们以往认知,有这么高产量的田地,只会被掌握在大贵族手中呢。

除了大贵族们名下最肥沃的封地,没想到以贫瘠著称的埃姆斯特山区也能让小麦丰产……要知道这可是真正有权势的贵族们绝对不愿意接受的封地的地方。

“听慈小姐的话,反正是对的,我就没见过比小姐懂得更多的人!”

农妇们一边干活,一边嘀嘀咕咕交谈。一妇女刚抛出这一说法,立刻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同。庄园里的识字班一直在开办,除了教导小孩子,雇工和农妇们闲时也乐意去听听,认得几个字后,这些妇人们说话行事都较以往有了很大进步。

她们不仅在学习更先进的农耕技术,也会暗地里比较。比来比去,按照刘慈吩咐的法子照着实施,蔬菜也好,小麦也罢,收成还真让她们惊喜又服气。

这不,割麦子的间隙,大家又开始讨论起来。

这些人本来就是天南地北,从大陆各方汇集到埃姆斯特的流民,走过了许多地方,见识过很多水土,大家相互一印证,嘿,山谷庄园的作物产量还真心不低了。

“再过半月,大豆也能收获了吧?”

小麦地旁边就种了许多黄豆,豆荚正日趋饱满,现在摘下了也能做菜。比起大家从前爱吃的豌豆,青黄豆的口感其实也不差,用来和肉食同烧,更有一种豌豆不具有的浓香。

“以前大豆是没食物才吃的东西,在埃姆斯特都是贵族们用来喂马的,再看看现在?听说我们庄园的豆浆,豆腐脑等食物在城里火了后,大豆的价钱是一连几涨,现在贵族们都不用它喂马勒!”

这妇人丈夫最近调去管理车马运输,她的消息要比其他人更灵通。

同伴们心知肚明,先奉承她一番,又附和她的说法:“黄豆用水煮着吃,吃多了肚子胀气,以前可不就只能喂给马吃?现在听说城里那些贵族老爷也将黄豆做成的食物端上餐桌,听着心里还挺解气的,以前我们吃煮豆子被人瞧不起,现在他们不也吃同样的食物?”

这农妇话音刚落,旁边的妇人“呵”得笑出声。

“慈小姐要是在这里听见了,你这可就算仇富了!”

农妇们闻言都笑起来。“仇富”这词儿从刘慈嘴里说出来还是有前因的,家中孩子上识字班学习好的已经能阅读一些书籍,读书能让人明白道理,就有雇工听了书里的说法产生了怀疑:为什么他们就要这么辛苦,而贵族们生来就是享受的?

那段时间一部分干活态度挺消极,刘慈知道后就说:仇富不能解决问题,贵族们现在的享乐正是因为他们祖先的付出,你们原本只是流民,现在有机会安居乐业,子孙可以学习,又怎么知道几代后不能成为贵族呢。

这话听得众人服气,想想原来的日子,再对比下现在的安乐。雇工们对家里孩子上学的监督力度不约而同都加大了,正如刘慈所说,难道贵族是开天辟地就自然产生的吗,要想获得更高的身份地位,还是要靠一代代人不懈的努力。坚持不断地学习,子孙中总有可能诞生有成就的人,那时才能彻底改变家庭的等级地位。

刘慈并不是空口胡说,她靠着一年多的行为,在雇工们心中的威信是无法估计的。她做事儿靠谱,大家都愿意相信她所说的话。

“给你们吃饱穿暖,不好好干活,还有时间瞎嘀咕,这些懒婆娘!”

几个给玉米施最后一道肥的雇工们出声呵斥,农妇们不敢还嘴,只有歇了八卦之心继续埋头干活。

刘慈的贴身女仆桑曼,带着几个同伴给干活的农妇们送水,闻言相视而笑。

“慈小姐说劳逸结合才能干更多活呢,大家快歇歇,喝口水再割麦也不晚。”

大陶罐子里是用草原上一种凉草晒干熬的茶汤,为埃姆斯特的牧民们所追捧,不单能解腻,夏季饮用最是清凉降火。

农妇们放下割麦镰刀,纷纷围上来。你一碗,我一碗,几大陶罐凉茶很快被舀得见底。喝了凉茶,干活儿的闷热和疲惫都轻了许多,大家当然不好意思继续闲扯,都甩开膀子割起麦来。

桑曼的母亲探头探脑,拉着女儿的手想问什么吧,又一脸纠结,最后还是压低了声音问道:“昨晚在家里说的事儿,你可要考虑好……现在你贴身伺候慈小姐,可不比别人更有面子,庄子里优秀的对象只有那么多,不赶紧抓住就晚啦!”

桑曼甩脱母亲的手,把脚跺了又跺:“您想多了,慈小姐说了我们年纪还小呢。娜娜姐她们都不急,您为我操什么心呢?”

妇人讪讪无言。比起早就跟随刘慈的娜娜几人,女儿桑曼的确是根基还浅,还真不好越过她们——可是那些骑士,年龄可真不小啦,人数也不多,不下手早点,还有桑曼的份儿吗?

跟着阿诺德接了佣兵任务,已经离开埃姆斯特的黑骑兵们褪去盔甲,正在某地埋伏,有几个人忽然莫名其妙连连打喷嚏,惹来领队阿诺德刀子一样的警告目光。

骑士们缩了缩脖子,真心好无辜。

麦秆被割倒,经过一日暴晒,麦穗上的露水都没有了,就更好将麦粒打落。

这个活不能再让农妇们干,下午时一二十个大汉挽起袖子,热火朝天给麦穗脱粒。小蝗虫们不时跳到人身上,惹得放牧归来的汉森很想将一群鸡赶来,吃光这些作乱的虫子。

哎,还是得等麦子从地里收获完,才能赶着鸡群来吃害虫,啄食落在地上不好捡的麦粒,吃虫子的鸡下蛋个顶个的大,麦粒能给它们贴秋膘,总之不会有一点浪费!

因为斯图尔有意建纸坊,麦秆就不留作燃料,反而另外堆放了起来。

有老管家詹姆士统筹,几十尤的小麦从收割到归仓,根本没麻烦刘慈一点。新麦都晒干磨成面粉,连吃了几天,刘慈才反应过来。

春小麦口感不如冬小麦,刘慈用莲池水浇灌的几亩私田原就准备用来喂养牲畜,因为莲池水特有的功效,比那70尤小麦还早熟一个月。不过让她有些意外的是,收获的麦粒长而窄,外形不像寻常小麦,反而类似于农书上所记载的另一种高原粮食“青稞”。

青稞,禾本科大麦属的一种禾谷类作物,在地球联邦新纪元以前的高原地区有几千年的种植历史。

这让刘慈怀疑,纵然有超越时代的农耕技术,和促进植物生长的莲池空间水,有时候她也根本无法阻止植物为了适应生长环境产生的自我变异。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

受次启发,刘慈自从筑基后已经久无寸进的道心有了松动。她隐隐觉得,离突破的时间不远了。

为了一鼓作气进阶到筑基中期,刘慈这才放心了庄园的琐事,选择进行闭关。

托狼神的福,刘慈现在暂时并不缺少画符的朱砂墨。

她现在整个人都沉浸在一种癫狂状态,符纸画完一张又一张,体内灵力被消耗一空后再打坐修炼,等恢复了又继续画符。

房间中散落着各种符纸,有的是成功的符箓,有的则是失败的半成品。贴身女仆也被刘慈严令止步,随意踏入这房间的外人,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的刘慈真的很难保证他的安全。

精致的美食,华丽的衣裙,闲适的享受都被刘慈暂且抛下。没有什么事情能让她分神关注,此时,刘慈的眼中只剩下了漫天符影。

符是什么?

是朱砂,黄纸,灵力的组合构成?

不,按部就班的符箓只是死物,真正的符是有灵性的!否则画符人怎会因为各种情绪,影响到符箓的品质呢?

清风能吹乱人的思绪,炎热能打扰画符时的心境。不可饥,不可渴,不耐冷,不受热……这是画符人最好的状态,同样也是对待符的态度。

在不知疲惫的绘制中,她好像抓住了以符入道的一线契机!

第一百五十章 不速之客

刘慈在那几天中,觉得自己甚至能一鼓作气进阶——如果没有中途有人打搅的话,她这个想法说不定还真实现了呢!

不束之客也是老熟人,她曾经“救过”的板寸头院长,以及他有点呆萌的孙女儿唯依。

哦,还得加上一个充当向导的小叛徒乔治。

三人坐着舒适的马车到了山谷,乔治一介绍这是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的总院长……嗤,老管家詹姆士当场就得矮八分好吗。

在普通人眼里,魔法师已经是很尊贵的存在了,乔治有限的几次回山谷都得到了热情欢迎。总院长什么的,离山庄里的底层小民那就更遥远。再说了,这老头儿去年晕倒在山谷外,被人救起,还跟着他们同吃同住许久呢。

要不是老管家脸色不对,好多雇工还想上前和老头儿叙叙旧。

詹姆士比他们有见识,从前别人没暴露身份,现在知道了是魔法学院总院长,还能当寻常糟老头子对待吗?!这种情况刘慈身为主人不好不出面,只好硬着头皮将刘慈请出关。

刘慈正在感悟中被打断,真是想杀人的心都有!怪不得古时的修士们喜欢躲在深山大泽中潜修,除了灵气充裕,估计就是看重没有人打搅这点。

“是我们打搅了你吧?其实就是随便看看,不用麻烦刘慈小姐亲自招待的。”

老头儿一返从前的样子,彬彬有礼说着突然来访的歉意。

刘慈脸黑得能淌下墨汁。

说句抱歉就管用,这世界干嘛还需要执法机构?别人敬畏老头儿,刘慈可不是大陆土著。横渡星域的外星人她都见过,总院长也不能让她纳头就拜。

“哪里,哪里,院长能光临庄园,真是在下的荣幸!”她眯着眼,虽说得热情,皮笑肉不笑的模样还是出卖了刘慈的真是想法。不过她不靠任何人吃饭,自然也没有掩饰情绪的想法。

迟钝如唯依都看出了刘慈的不喜,乔治更是手足无措,觉得自己和老院子爷孙一起回来就是个错误。

莉迪亚正眼巴巴瞧着弟弟,乔治一脸忐忑,刘慈也不好继续摆个臭脸,便舒缓了表情,邀请老头儿入内。

身体好,精神头更好的老院长不用人扶就下了马车,由刘慈作陪,一起往山谷里走。

大片的向日葵已经由花期转谢,花盘中一粒粒饱满的葵花籽儿依旧高昂着头,再过半月就能砍倒花枝收获葵瓜子了。

葵花以内是一圈儿薰衣草田,薰衣草已有部分开放,独特的香气甚至将种在它旁边的各色玫瑰吸引力夺走了。

“咦,这里种了这么多紫熏!”

唯依高兴地蹲下去,这植物也是一种炼金辅料,但从来都是零散出现,很少能看见这么大一片。

“你管它叫紫熏,有什么作用吗?”

唯依将薰衣草在炼金术中的应用讲了,刘慈这才知道自己从前想差了。原来薰衣草在魔法大陆早有应用,这里的人不仅发现了它的药用功效,还用炼金术将有效成分提炼出来……她不能看到异界落后的农耕技术,就小瞧他们的智慧。

刘慈想起前些日子收获类似青稞的小麦,心态产生了微妙的变化。

心态一变,她再瞧忽然来访的老头儿也没那么多怨气了。老院长是何等感官,马上敏锐察觉到了刘慈的态度变化。

老头儿人老成精,立刻打蛇追上,对着庄园的环境感慨:“短短几月,这里真有天翻地覆的变化呀。刘慈小姐在植物一途的手段,魔法学院许多木系的法师都多又不及。”

不管老院长是不是客气话,一般人听到这里也足以自傲了,刘慈却忽然冷汗淋漓。

她方想起来,眼前的老头儿去年昏迷在雪渠边的前一天,正是咕咕鸟第一次来给她送礼物那晚。

以魔法学院总院长的实力,发现魔兽的气息应该不难吧?

前段时间咕咕鸟又来送过东西,这老头儿又忽然来到庄上,只是巧合吗?

刘慈愿意和魔兽做朋友,但她也知道,这大陆的其他人都十分仇视魔兽,他们视魔兽为洪水猛兽,一旦被认定是魔兽的同伙,这片大陆绝大部分地方都不会再接纳刘慈……她的庄子上,还布了几个催生符阵,她的房间中还有加速修炼的聚灵阵!

刘慈眼神闪烁,不知道老头儿打得什么主意前,她不得不敷衍好对方。

其实一开始还真是刘慈以小人之心去猜测老院长。

刘慈这样的小虾米,纵有什么不对劲,老院长最多评价她“不可深交”,一生醉心于魔法的老人,连魔法学院的庶务都不再打理,对于魔法的研究热诚无穷无尽,若不是唯依吵着要来,他才抽不出时间做大半天马车跑来偏僻的山谷庄园。

然而一来到庄园,老院长的注意力就被吸引了。

不像刘慈想的,是什么魔兽气息,也不是催生符阵——拜托,整个魔法学院都是靠无数魔法阵笼罩,强行聚集方圆千里的魔法元素好吗,刘慈搞得这点阵仗就是关公庙前耍大刀,哪里又能引起老人家的关注了。

引起老院长注意的是刘慈所设计的水循环系统。

将有限的水,最大效果利用起来,靠着自然的风力,地势的引导,形成生生不息的循环。

很别出心裁的设计!

重要的是其中不见丝毫魔法阵的痕迹,完全靠普通人,靠智慧……老头儿注视着雪渠的水被转动的水车提起,溜到纵横交错的水道,在两个人工池中积蓄,又再次循环,他一时竟有些沉迷于这种合乎自然,又与自然相抗的韵味。

“不错,有点意思。”

老头儿边走边颔首,远远围观的众人不懂他心思,只当德高望重的老院长在想什么深奥的问题,都有一种“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看起来好深奥样子”的想法。

刘慈也不知道老头儿觉得什么有意思。

她做贼心虚,只想到自己不同于异界的修炼方法有没有曝光,哪里知道老院长是觉得她设计的水渠不错呢?要知道她在大宇宙时代是众所周知的无知纨绔,哪里敢想有一天会因为“知识”被人称赞!

老院长对山坡上的葡萄园不感兴趣,倒是亲自爬上山参观了刘慈的小茶园。

看着茁壮成长的小茶苗,他没有掩饰自己的惊诧,“你还会制茶吗?”

刘慈掩住心中疑惑,谦虚道:“家传小技,生活所迫,只能用以谋生。”

老头儿笑得挺高深莫测,什么都没说,背着手下山去了。

倒是唯依落后几步,一脸崇拜拉着刘慈说,“你真厉害,制茶高手都被教廷垄断着,听说他们管理可严了,我早想偷学,就是没有找到门路。”

刘慈一头黑线,自己不知不觉间好像又捅了不能捅的马蜂窝呀。她赶紧转移话题,“你当总院长的孙女儿还喝不起茶?偷学这个干什么。”

名茶价值不菲,以唯依家的身份,各种名茶换着喝,喝一杯倒一杯都行吧。

唯依撇嘴,“茶叶很奇怪呀,每种茶中都蕴含了独特的物质,很多炼金师们都尝试过将这些物质提取,却全部失败了。最先推出茶叶的教廷果然很厉害……”

唯依能敢兴趣东西,十有八九是能和炼金术扯上关系的。

刘慈本能点头,忽而一怔,“茶叶是教廷最先推出的吗?”

刘慈一直挺好奇,她喝过大陆的茶,炒制方法和古华夏一致,也有十分古老的煮茶之法在流行,她还怀疑过在大陆极西,大海的那一端会不会有另外的文明存在,现在一听居然是教廷最先流出来的——浓浓的违和感你是要闹哪样!

刘慈被唯依的话惹得若有所思。

老院长参观完山谷庄园,刘慈担心暴露的一切东西人家都没看,在吃过一餐丰盛的午饭后,就很有礼貌提出了告辞。

唯依不舍大片的薰衣草,刘慈承诺过段时间送她一袋干花,小姑娘就心满意足上了马车。要说老院长办事儿还真不赖,给乔治少年特批了几天假,没见刚毅的女队长莉迪亚激动的眼睛都红了。

喂喂,这不是公然在她的地盘收买人心吗?

直到爷孙俩走了,刘慈也没想通老院长的目的。

倒是坐上马车离开刘慈庄园的老院长,对刘慈的评价颇有改观。

“不看她做事方式,人还是一个知识渊博的,看得出她出身的家族肯定很不寻常。”

老院长心里想着,却怎么也将三大帝国的著名家族与刘慈联系起来。

而且,刘慈还是黑发黑眸的样貌……几年前教廷为之掀起的腥风血雨刚刚平息,刘慈的横空出世,早晚会引起教廷的注意吧?

老院长闭上眼,似乎预示到了未来的埃姆斯特将不再会太平。

第一百五十一章 远方来信

“慈姐:

您的妹妹瑞秋,在花藤缠绕的修道院老图书馆里给您写了这封信。

哦,阴天时这真不是一个好座位,生长上百年的藤蔓将整栋建筑缠绕得密不透风,比起风景优美的埃姆斯特魔法学院,这座闻名大陆的第一修道院显得老旧而古板。

我还没有向您说过吧,关于我为何身在此处的过程。

从埃姆斯特教区出发,用了整整两个月才离开耶世丹教区,进入到四季温暖的普林西教区。普林西已经属于大陆最强盛的希夷帝国领土,如果您还记得,我曾在普林西给您写过一封信,不知随信附上的茶叶可有收到?

伯莎祭司一直在向我证明教廷实力的强大,那它的邮寄系统应该同样出色才对,所以您已经品尝过普林西的特产了对吗?

普林西郊区地域特别大,一点也不亚于地广人稀的埃姆斯特。我们的马车一直到今年二月份才来到卡萨布卡教区,这个毗邻圣地港的教区,拥有着浓烈的宗教气息。

三月,春天来了,历经五个月漫长的旅程,我和伯莎女祭司终于踏上了圣地港的土地。

当我们走出马车那一刻,眼前的圣地港使我们两人站在原地失神片刻。

我或许忘了告诉您,伯莎祭司她也没有来过圣地港。在我进入第一修道院后才得知,像伯莎女祭司这样的情况在教廷有不少。

圣地港是独立于三大帝国之外,光明神最虔诚信徒们的居所--高大圆石柱耸立在街道两旁,它比我们一路所见的所有城池都要宏伟无数倍。

这里的街道干净,人们行走在路上时有礼而谦逊。穷人会有教廷庇护,圣地港大概是整个大陆唯一没有流民的地方吧。

虽然住久了,难免会怀念莱茵城以及埃姆斯特的热闹,但您知道,我一直是个耐得住安静的人。

太多的言语也无法描述我和伯莎祭司对圣地港的第一印象,总之在鸽子头顶飞过,落在恢弘而庄严的屋顶时,仿佛光明神正在我们所不能看见的高处,带着宽容慈悯的微笑俯瞰这个世界。

随后,经过层层批复,伯莎女祭司终于带着我找到了能解开封印的人……虽然同样是光明祭司,在圣地港的光明祭司们要比伯莎祭司强大许多。一系列繁复的仪式准备——其中包括用橄榄叶熬成的水沐浴七天,七天中只能吃面包喝清水等等。

伯莎祭司说这是要洗涤人生来带有的污秽。好吧,自从正是斋戒后我就没有见过伯莎女祭司了,说真的,我还时常想起这个面容严肃的女性,在传播光明神福音上,她真的是个能为人解惑的老师。

也仅仅是如此了。在我接触到其他光明祭司后,在他们面前提起伯莎女祭司,能明显感受到祭司们言语中的轻视。

“真是一个幸运儿!”

他们如此评价伯莎女祭司,虽然是赞美,言语中的讥讽还是毫不掩饰:靠着诛杀暗黑生物得到提拔的,偏僻教区来的“幸运儿”。那句赞美大概就有诸如此类的隐含意思吧。

当然,在我身上封印解除前,得到的待遇尤在伯莎女祭司之下。

这里不得不说说解除封印那天发生的事情。

在经过七天斋戒沐浴后,我被人领到了一个高塔上。高塔由上而下都被笼罩在柔和的白光中,走在台阶上能感受到细小的光元素穿过人的身体,带来温暖的触感。

塔尖没有屋顶,是一个露天的平台。奶白色的地砖上用特殊原料绘画着光明神创世的故事,祭司们让我站到露台中央,然后他们开始吟唱——那真是长而闷的一段咒语,您在现场,一定会听得睡着的。

偷偷告诉您,其实我当时也快睡着了。

就在我感觉到枯燥时,冗长的咒语终于结束,我立刻感觉到眼前一黑,整个世界在我眼中有过短暂的失明。随后一束光再次在我眼前亮起,我发现自己被束缚在一道赤白的阳光下,游离的白光不时涌进我体内。

它们在我身体中嬉戏,试图引起某种共鸣。那种感觉太奇妙,原谅我没办法用言语更加详细描述。

在我半是惊讶,半是好奇想伸手去捕捉那些光线时,沉寂了许久的吟唱又再次响起:这次不再是欢喜的嬉戏,一阵剧痛从身体里升起,我随即失去了清醒。

等我再次醒来时,才知道自己昏迷了三天。

围在我床边的是态度和蔼的光明祭司,他就是为我解开封印的其中一位。三天前他只拿斜眼看我,现在却对我异常亲切。

很快我就知道了原因,封印解开后我体内竟然只有一种魔源潜力,那就是与神同在的“光”!

然后就有人领着我去觐见了教皇陛下,说真的,距离教皇陛下的王座有太多台阶,直到教皇陛下和我说完话,我也没能瞧见他的样貌。

教皇陛下比我想象中要温和,还对身边的人,像我这样纯粹的体质近年已经很少了,因此特意嘉奖了推荐我来圣地港的伯莎女祭司。

听说她再次得到提拔,被分派到了一个十分富裕虔诚的大教区任职。

而我,则在接下来几天被安排进了圣地港修道院学习。

这是一栋与世隔绝,修建在郊外高山,年代特别久远的建筑群。据说前三年刚进入的新学生,管理的严格尤在埃姆斯特魔法学院之上。

整个修道院人数有上千人,真正的学生却超不过一百人……教师的数量却是学生的两倍,在您看来一定很奇怪吧?

至于其他人,则是修道院神师们的仆从,他们大多数也是来自大陆各地的教廷祭司,却在圣地港修道院中甘之若饴地伺候人。

有的学生已经进了修道院十几年还未能毕业,希望我用的时间会更短。

请您不用担心我,这里除了不能食用肉类,新鲜的水果和牛奶、蜂蜜、面包都应有尽有,修道院从不在饮食上苛待神学生。

再加上修道院为每个学生都安排了侍者,所有琐事都有人处理,我大概只需要全力学习光明魔法以及神学就行了。有这么好的待遇,我觉得和神学生难寻有关系,去年一整年,进入圣地港修道院的新学生加起来不到十个人吧。

他们中年纪最小的只有八岁,而年纪大的却有四十岁,有人来自三大帝国的显赫家族,有人却来自小国家偏远到地名都没听过的地方……连我都不明白教廷是根据什么标准在挑选神学生。

圣地港的天气和我们居住过的额莱茵城比起来,真的特别冷。

这种冷与刺入骨髓的阴冷是不同的,它好似为了使人警醒,使人面对光明神赠予我们一切更虔诚而存在的。前三年里,我能活动的面积大概只有圣地港修道院了吧。很抱歉告诉您这个消息,我原本打算安顿下来后就返回埃姆斯特探望的。

不过,虽然不能外出,您也不必担心我会感觉枯燥无聊。每天的课业使人充实,更何况圣地港修道院还拥有大陆数量最大,种类最丰富的藏书。

图书馆的宏伟让人叹为观止,对于我这样不喜欢热闹的人,在图书馆中就能轻易打发一个又一个无事可做的休息日。

我还交了新朋友。

您或许会奇怪我是怎么交上新朋友的吧?一天下午我独自在图书馆阅读,一个进入修道院已经有十年的学长主动和我攀谈,比起大多数同学,他真是一个热情却不让人反感的人。

我们熟悉后,他介绍我加入了修道院里一个社团——就像魔法学院一样,这里有许多不同领域的社团,有的由修道院神师发起,有的却是学生私下里组成的——我加入的社团名不经传,成员也十分稀少,但它的每个成员都很有特色。

社团研究的领域也颇为奇怪,我暂时还没获准参加他们的核心小组。但在这里我认识了另一个朋友,亲爱的慈姐,在和她交谈时,有时我会感觉对面的人好像另一个自己,有时我会在她的博学面前惭愧。

她是一个十分喜爱读书的姑娘,无论什么领域都能和人聊上几句,在我面对浩瀚书海不知如何下手时给了我很大帮助。

希望有一天我能将她介绍给您,她的博学一定会得到您的认同,她的名字叫做克丽丝町·特恩……

时间不知不觉就溜走,又到了我去上魔法课的时候了,今天就写到这里吧。

对了,还有一点事要告诉您,自从离开您,进入修道院后,我已经长高了,希望再见时,您还能一眼认出我。

想念您的妹妹:瑞秋”

读完信,刘慈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在老院长爷孙俩离开山谷后不久,这封信就送到了她手中。

已经半年没有消息的瑞秋,刘慈收到她的信自然高兴。

瑞秋封印解除了,也打入教廷内部,甚至得到了教廷的看重……可克丽丝町是怎么回事儿?刘慈有种直觉,这姑娘和她见过的那个“异端”是同一个人。

女人的直觉向来很厉害,修士的六感更是准确。那么,克丽丝町不断出现在她的生活中,仅仅是巧合吗?

第一百五十二章 “笺”动人心

不管瑞秋现在的遭遇是好是坏,刘慈一时也鞭长莫及无法顾及上她。只能寄望这个聪明的姑娘能在教廷的权利中枢圣地港小心行事,学会保全自己吧。

看着庄园里收获的小麦,刘慈忽而想起自己在摩洛克山脉时还有闲时酿酒,那时候的日子过得多么逍遥呀,出了魔兽森林,她反而要分出精力去解决每天发生的琐事,去经营身边的人际关系……一时刘慈也说不准,在深山修行和入世修行两者的得失。

不过莲池空间里还堆放了些酒曲,她收获的几亩灵气麦粒,除了投喂牲畜,取一部分来酿酒也不错。

因为那种修炼的状态被不速之客打断,刘慈一时也静不下心来,干脆让雇工烧了酒坛,又打造了蒸馏器,亲自酿起了粮食烧酒。

今年移植的各种果树,因管理得当,秋来倒是收获了同有百斤水果。可惜第一年的口感酸涩难入口,连庄园里的小孩儿们也不耐烦吃它们。厨娘偶尔取几个酸果子来做调料,一时也用不完。

刘慈就从《齐民要术》中翻出了果脯的做法,糖腌果子的做法又不难,没有冰糖就用蜂蜜,将水果洗净,晒至水分半干,先铺一层果子,再刷一层密,少许盐,根据不同的口味还能加入晒干的花瓣。

山谷里本也种了不少花,尤以玫瑰最为适合。桑曼几人看刘慈亲手腌果脯,铺满玫瑰花瓣的陶罐里又倒进去琥珀色的蜜糖,几个姑娘在一旁看得仔细,等刘慈示范过做法,她们机会将这活儿接了过去。

酸涩的水果全部被腌制成果脯,也有十几陶罐,密封好了堆放在阴凉的地窖里,现在的天气一个月就能开坛食用呢。

八月份庄园里能收获的作物还不少,黄豆、玉米不提,将谢的花卉也要摘下来做干花保存。

但最引人注目的不是刘慈用鲜花做果脯,而是斯图尔捣鼓的那个小纸坊。

七月麦收后留下的麦秆被斯图尔当做了原材料,按照刘慈给的配方实验了几次,斯图尔带着农妇们作出了成品:花笺。

刘慈给他的配方是古华夏史上出名的“薛涛笺”。薛涛,唐时女诗人,幼年丧父生活无依,落入娼籍。早年曾在华夏蜀都居住,取蜀都名花木芙蓉做诗笺,流传开后被人命名为“薛涛笺”。

薛涛笺用木芙蓉的树皮做造纸原料,拧芙蓉花汁染制,共有深红,粉红,明黄等十余种颜色,称为十色变笺。而它能流行开来,和其浓郁的文青范儿脱不了关系。唐朝是诗人最璀璨的时代,薛涛笺尺幅偏小,又有格调,闺中女子用小楷将绝句写在其上……视觉上都是一种享受。

斯图尔就是根据薛涛笺的特点,采用身边现成的原料,葵花,玫瑰,薰衣草等等,都被他应用到了造纸中。

像葵花,取起形,玫瑰取其色,薰衣草用其香……他把薛涛笺玩出了新花样,当成品摆在刘慈面前时,连见多识广的刘慈都动心了。

“你搞得色彩斑斓,是准备赚贵妇们的钱吧?”

斯图尔不好意思笑笑,“有一部分贵族公子们说不定也喜欢呢,青年男女来往,用花笺通信他们肯定愿意……”

斯图尔的话其实没说完,涂脂抹粉的男贵族也不少,千金小姐们喜欢,贵妇们喜欢都喜欢的东西,实际上在贵族阶层很多物品是没有性别之分的。

刘慈沉吟,这东西或许利润不小,她只出了几个配方,纸坊从无到有都是斯图尔在折腾,两人从前惯例的分红比例显然不适合这花笺。

“还是你去运作,生产和管理都用你的人,销售也归你,至于分红,看看销售量再谈吧。”

刘慈的想法是卖得好她要的分红比例就少些,斯图尔的想法则相反,两人想得南辕北辙,因为都不是吝啬之人,竟诡异达成了一致默契。

不过在生产管理上,斯图尔坚持要刘慈派一个身边人监督。为了两人长久的合作,刘慈最终同意了。

刘慈身边最得力两个女帮手,就是娜娜和艾美。因娜娜是她预想要培养成老管家接班人的对象,她就让艾美去参与纸坊的管理。

在花笺正式上市前,斯图尔还特意免费给新城主索奥尔夫人送了许多。

索奥尔夫人不仅是新的掌权者,她同样是每天都有大量公文私信需要写的女性,实在是最好的广告人,若不是因中毒案有了交集,斯图尔就是拿着礼物也投送无门。

随即斯图尔又通过乔治,将花笺送给了唯依。

天然呆倒是不太在意这些精致的纸,可魔法学院里有庞大的女学生群……花笺未卖先火,斯图尔做生意真是越发贼精了。

等九月初,斯图尔在城里盘下新的店铺,正式开始销售花笺时,这种精美的花笺名声都传到隔壁教区了。

他只出售尺幅不大的各种花笺,产品看似单一,但并没有触碰那些销售纸类商铺的利益,这次的新店倒没有遇到阴险的手段,顺顺利利大卖。

除了零售,行商们不断下订单,小纸坊历经两次扩大,不断有成品被运到埃姆斯特城里,又通过行商们运往外教区——擅长造纸术的瑞云国人看了是什么感受,刘慈和斯图尔哪里需要顾及?

紧赶慢赶,等最火爆的两个月过去,基本将大笔订单满足后,斯图尔盘点收益,和刘慈两个人发了好一会儿愣。

卖菜,卖吃食是赚钱,可那是细水长流一点点看着实物卖出的。

而花笺呢?轻飘飘一张,尺幅不大,树皮和麦秆能值多少钱呀,花卉又是刘慈庄上采的,根本算不得什么高昂成本。可架不住斯图尔面实心黑,一张小笺,愣是用卖奢侈品的价格卖的——羊皮卷的售价和它一比,羊皮卷委屈死了好吗。

马车拉出去的纸,拉回来的是银币,是金币,老管家詹姆士有几天夜里都在安排心腹数金币。商量来商量去,斯图尔还是和刘慈平分了收益。

“这钱赚得,就像随手从地上捡起来那样快——”

斯图尔大叹,从前把还为自己的成就沾沾自喜,可遇到刘慈后,他觉得自己白手起家赚得那十万金币身家,真的是毛毛雨呀毛毛雨。

斯图尔恨不得把自己掰成八个,长出八双手,八双脚,就能同时将所有的点子都经营起来。如此,不出几十年,他觉得也该成为大陆首富了。

刘慈对此保持着嗤笑态度,“养肥了自己,是准备等着国王来宰你,还是教廷上门让你捐献家产,你选个能接受的呗。”

斯图尔缩了缩脖子,老大说的对,做事要高调,做人得低调。炫富的商人不管在哪个国家都命不长久,加兰家族世代经商,当初是怎么败的?有钱抵不过有权,有权抵不过自身有实力……笑面青年苦着脸,琢磨着是不是也要训练一队强横的私兵,来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

刘慈一脚踹飞他,“眼界不要太窄啊,少年!”

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说的就是斯图尔。两人现在的财富也就是个小暴发户,根本不能入大贵族的眼——上次城里有人想对四季新下手,可少不了斯特莱夫侯爵在从中挑拨。

那老家伙,自诩为大众情人,刘慈从第一次见面就看他不顺眼,反正积怨可深了,她早晚腾出手来要亲自收拾了装模作样的斯特莱夫侯爵。

已经搞下一个城主的凶残二货刘,深深觉得,拉一个城主下马也是拉,拉两个也没多困难嘛。只要她找到合适契机,莱茵城不服气斯特莱夫家族的人她不信就找不出来。

鲨鱼是海洋中的霸主,可受伤鲨鱼的血腥味会引来同伴疯狂的扑杀。贵族们都是海中鲨,刘慈只要能给斯特莱夫家族重重一击,为了利益,会有其他贵族很乐意出手完成猎杀后续动作不是吗?

刘慈磕着用清热下火药草炒熟的葵瓜子儿,一边吐着瓜子壳儿,一边在心里盘算着如何阴人。

且让斯特莱夫侯爵大人先过几天好日子吧!

她这里突破在即,不能分心搞风搞雨了,刘慈嗑完一把瓜子拍拍手,带着颇为遗憾的心情回屋画符去也。

…………

在刘慈和斯图尔数金币数得欢乐时,让我们以一张花笺的视角来看看发生的一切吧。

如果要写出故事,它可以用“花笺流浪记”来命名。

这张花笺,它的前身是地里廉价的麦秆。本来是冬季里缺青牧草时牲畜用来果腹,或者做饭时用来生火的东西。有幸被斯图尔从诸多麦秆中挑出来,先知打碎制成了纸,又将它染上了胭脂一般的颜色。

花笺上散发着玫瑰若有似无的香,它与同伴们的区别在于,它是定制底稿时,刘慈拿笔随手画的图案。

先有了个基本图案,再用各色花瓣捣成汁,一遍又一遍描绘。刘慈画完花样子不过是做个示范,随手将它丢在了纸坊。

它被用作示例,根据它的启发,许多新的花样品种被开发。纸坊工人在忙碌时,将它不小心扫落货堆,混入到了行商的订单中。

花笺打包发货,马车载着最近风靡的奢侈品从埃姆斯特城出发,走过了普林西,走过了卡萨布卡,被人献给了至高无上的教皇。

因它花样别致,被人特意从一大堆花笺中挑选出来,送到了教皇的案头。

教皇每天也要处理许多宗教事宜,要说他老人家特意留意张纸那是不可能。

怪就怪在刘慈信奉“庭前芍药妖无格”,画的是这个大陆根本就没人知道的真国色:牡丹。

这花一看就雍容华贵,所以被献给教皇。带来的后果不可预计,悲剧的是刘慈现在还一无所知……

第一百五十三章 忽而进阶

持续经营的饮食商铺,加上纸笺大赚一笔,刘慈庄园的经济情况得到很大改善。

她在接下来几个月中都不必再操心庄园的经济情况,对她而言无疑是专心突破的前提。可自从上次被迫中止了闭关,刘慈又尝试过几次,却怎么也无法再进入当时为符痴狂的状态。

这种事情心急也没办法,在连续几次失败后,刘慈只能将原因归咎于她自身积累还不够。

十月,埃姆斯特草原夜晚时已经开始降霜。

过膝的青青牧草渐渐转黄,负责饲养牲畜的雇工汉森这几天正在阻止人手外出割牧草,储藏起来当牲畜过冬的草料。一过十月,埃姆斯特地区就会气温陡降,山坡上的葡萄园和茶园都需要做好保暖工作,所以汉森让人割草存储的举动得到了老管家詹姆士的认可。

刘慈在五月时曾托斯图尔购买了不少鱼苗投放到人工湖中,平时没往湖里投放小昆虫和蚯蚓等饲料,那些鱼苗已由两寸长到了七八两。体积对淡水鱼来说不算大,但并不妨碍刘慈偶尔使人捕捉两条起来尝尝鲜。

鱼犹在其次,湖里的螃蟹才是个个肚大膏肥。

这日刘慈来了兴致,让人捉了两大篓螃蟹准备好,特意邀请了斯图尔。她本来就是显摆的性格,因客人人数太少不好看,还郑重其事给唯依,以及贝蒂夫人下了请柬。

至于新城主索奥尔夫人,刘慈觉得将不同身份的人摆在一块儿吃饭大家都不愉快,也就没请她——即便邀请了,新城主也不一定会有兴师动众跑这么远吃一顿饭。

唯依把乔治带回来了,胖胖的贝蒂夫人则是第一次来山谷。马车过了雪渠,驶进山谷时,贝蒂夫人眼睛都绿了。

她毫无顾忌直言,“这真的是去年我卖给你们的荒地?”

刘慈点头称是,贝蒂夫人啧啧称奇。不过看见山谷各种改变,精明的贝蒂夫人还是将这些变化在心中转变成了金币……咦,不划算呀,果然有狗大户才能玩荒谷养成。

唯依来了,很礼貌感谢刘慈赠送的花笺。

斯图尔在旁边听得默默流泪,那些花笺明明是他送的,又被小姑娘随手送给了女同学,现在感谢的对象却只有刘慈,真是天理何在。

今天风和日丽,十月的白昼气温适宜,刘慈让人在人工湖边撑起大伞,架了桌椅。又摆上了铁质的烤具,充当食材的鱼类都是现场捕捞,十分新鲜。

“娜娜姐,能为在下取两只螃蟹来吗?”斯图尔对刘慈的地盘最熟,当仁不让负责暖场子。

娜娜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

斯图尔颇为委屈,刘慈拍拍他肩膀,“一会儿你就知道了,娜娜肯定是为你好。”

斯图尔不解,刘慈却已挥手让人将两篓养在湖边的大肥蟹带下去烹饪。

“湖边野炊讲究的就是自己动手的趣味,希望贝蒂夫人不要介意女仆们伺候不周。”

贝蒂夫人摇头,她正饶有兴致看娜娜示范烧烤呢。

烤架下是做好的无烟木炭,一盘盘新鲜水灵的蔬菜用竹签串着:洋葱、土豆、茄子、藕片、蘑菇……,肉食动物则可以选择牛肉、羊肉、鹿肉、兔肉、鸡脆骨、鲜鱼等等。

挑好了自己喜欢的,放在烤架上慢慢翻转,不时用小刷子刷上点酱料,一会儿就冒出了浓香。

介于女性们服饰所累,皆是自己动手尝试一番就丢给了女仆。唯二的两个男性,斯图尔和乔治充当起了绅士,主动为大家服务。

刘慈这桌四个女性,有炼金少女唯依,有佣兵老板娘贝蒂夫人,有冒险者莉迪亚,四种不同身份性格的人能坐在一起享受美食,不得不让人感叹下人与人之间的缘分。

吃过几串烧烤,刘慈让人上茶漱口,才端上了一盘新菜。

“那两竹篓大肥蟹,只做成这一盘丸子?!”

斯图尔表情震惊,没办法相信。

黑陶盘中放着十数枚圆圆的丸子,半透明的皮儿裹着金红的蟹籽儿,上面浇了薄薄一层汤汁。

娜娜上前将盘里的蟹丸分到几人面前的小碗中,一人不过三个蟹丸。经常吃大户的斯图尔很诧异,刘慈一向大方,她请客却只有几个丸子……这是何等丸子呀?!

他用银勺舀起一颗送入嘴中,又Q又弹触感,等咬破了外皮后,说不出的鲜味瞬间充斥整个口腔。

斯图尔没办法描述这种感觉,一瞬间整个人在某种意义上圆满了。

其他人看他吃完后一脸呆滞,都满腹疑团舀了蟹丸尝。

一桌六个人,除了身为主人的刘慈,五个人都吃东西吃成一个表情,还真是少见。

“太多的赞美都无法表达,总之一个字:鲜!”

贝蒂夫人身材胖的分不出前后,刘慈早就窥破她吃货的本质。三个蟹丸下去还不够她塞牙缝,越是量少吧,越是让人回味无穷。

贝蒂夫人在人工湖边吃的这几个蟹丸,从后想起来,还真让她念叨了大半辈子。

唯依很没有眼色追问刘慈做法,其他人都觉得不太妥当,刘慈却笑笑。

既然能被她请来当食客,在场的人谁又会贪图一个菜方子?再说了这菜方子也不是老刘家不传之秘,本是偶得,又有何不能说呢。

“原料其实简单,就是蟹。它和我们平时吃的丸子做法没差别,只是带了馅。最地道的做法是选金螯蟹做食材,把蟹蒸熟后,将双螯已经蟹腿上最粗的第一节棒肉剔出来。这些肉用棒捣碎成肉糜,什么调料都不加,揉成丸子的外皮。馅儿则是蟹壳中的金红色的蟹籽做成,最后还有一道工序,是用醋和姜茸与生蟹黄调成蘸酱,蒸得微热,将裹好的丸子在里面滚一遍,挂汁后装盘端上来……菜名:解金裹玉丸,是不是很形象贴切?”

“好一个解金裹玉丸!我听说只有靠海的瑞云国才吃这种夹人虫,其他地方的人都觉得这种东西粗鄙,原来我们都不如慈小姐懂得美食的真谛。”

贝蒂夫人带头鼓掌,一双眼睛里射出精光。

“哦,原来瑞云国人也喜食用螃蟹,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刘慈笑容稍淡,贝蒂夫人自带包打听技能,言谈中随时都不忘给人挖坑,这是在刺探自己的来历吗?

贝蒂夫人也听不好意思,连忙抱歉称自己是职业病,气氛这才重新融洽起来。

大家纷纷围绕着这道解金裹玉丸讨论,这顿自助野炊算是宾主尽欢。

刘慈来了兴致就做几道新菜出来请客,觉得无聊就自己骑着癞子马出山谷驰骋一圈。

这日她又独自一人骑马出谷,先是一阵疾驰,等癞子马跑累了,刘慈发现自己好像迷路了。

茫茫大草原上没有特殊标志,看哪里都是一样的景色。随身携带个空间,里面有水有实物,再不济她还能现场捕猎,虽然迷路,刘慈却不着急。

她干脆和癞子马在草丛中慢慢而行。

不一时走到一湖边,野草曼曼,气压低闷,眼见就有一阵雨来,湖中鱼儿纷纷跃出水面呼吸,水波荡漾,湖面波光闪烁,与忽隐忽现的鱼鳞交映生辉。

刘慈将癞子马缰绳解开,放它自行去溜达,自己就近选了一处干净地方躺下来。

不知何时一觉睡去,等她醒来时脸上凉凉的。豆大的雨点终于落下,天色竟也黑了。

风吹得牧草四面摇摆,一个雨点落在湖面就是一圈涟漪。雨落满刘慈的脸颊,癞子马尚未归来,她独自一人立在湖边观雨。

天幕只有稀稀落落几颗星子,皆在下雨天暗淡无光。草原上数量最多的昆虫也躲了起来不见踪迹,这世间罕有的寂静。

静中又有动,动的不是万物,而是刘慈一颗观雨赏景的心。

雨丝如幕,不论是落在湖面荡起涟漪,还是击打在草尖使得叶儿颤动,都充满着自然的韵味。

渐渐的,刘慈的表情忽喜忽忧,眉头紧紧皱起,又慢慢松开。

因为落在她身上的雨被她忽视了,雨点似乎浇在了她心间,浇在了神识空间中的荷叶上……在雨幕朦胧中,她仿佛又见到那如梦似幻的身影,用清冷的声音不紧不缓讲解着无名炼气诀。

它在凡人眼中是如此晦涩,在修士眼中又过于平凡,唯有真正了解它的修炼者,才懂得它的玄奥。

练气吐纳,以灵气锤炼自身,以世间百事锤炼心境,修行看似遥不可及,实则又是唾手可得。

荷叶轻轻摆动,刘慈心也跟着颤动。

她竟在淋雨醒来时,又抓住了那一丝契机!

体内的灵力沿着经脉流转,最终汇入刘慈的丹田气海。再由气海涌出时,已经发生了变化——她苦求无果的突破,竟来得如此轻而易举……当刘慈从入定中醒来,天光大亮,一夜未归的癞子马就在身边,而她本人,已然是筑基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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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解金裹玉丸”这道菜最先出现在徐公子的小说《神游》中,后常被各种吃货写手引用,我一直想照着徐公子的菜谱做做,可需要的螃蟹太多了,大闸蟹好贵啊,摔!

第一百五十四章 蓝天飞翔(一)

筑基中期!

由筑基初期到筑基中期,小小的一步,刘慈用了整整两年。红尘百年,不及修士一关。看起来她修炼速度还不赖,可要知道,刘慈是有莲池空间在手,木属性单道基的资质,两年一个小突破,这样的修炼速度与她的心性有关,也与她对待修炼的态度有关。

要是尤在地球联邦,她如此认真努力的状态,恐怕就没人叫女纨绔了吧?时也命也,往事不可究,刘慈早就决定要好好把握现在。

筑基中期,莲池空间里也发生了变化。

第二片皱巴巴的荷叶彻底舒展开,与最开始的一片荷叶一高一矮相互依偎摇曳,让人观之可亲。

小池并没有扩大,刘慈进阶时最直观的变化就是第二片荷叶,按照现在的进度,不知要何时才能花叶双全,看见白玉池中最完整的景致呢。

与她修为休戚相关的荷,在盛开时又会带来什么?刘慈觉得这对她自身应该是很重要一件事。

暂时抛开太遥远的事情,刘慈在观察空间时看见了堆放在白玉池边的符纸——筑基中期,她就能画“御风符”了呀,不会飞翔的修士不是好修士!

“等我画出了御风符,你这癞马,只有等着退休吧。”刘慈扯了扯癞子马的缰绳,做威胁状。

她强任她强,我自清风拂山岗。癞子马不可能看过金庸的《倚天屠龙记》,可它领会九阳神功口诀精神领会得不错,面对刘慈幼稚的威胁它直接甩了甩蹄子。

刘慈也觉得自己幼稚,进阶之后心情极好,她自顾自拍拍癞子马的脖子笑了:“淋了一夜雨,身上黏糊糊的,一夜未归,估计庄园里的人找咱们都找疯了。在这草原上我是不认识路,都说老马识途,癞马,接下来就靠你啦。”

癞子马从鼻子里喷出几团热气,刘慈就权当它回答了。

再次骑上马,一人一马慢悠悠跑在茫茫草原上,及膝的牧草依然枯黄,纵它们连成一片,也不能阻挡癞子马惫懒的马蹄踏过。

癞子马在草原上转呀转,翻过刘慈不认识的山丘,还真得遥遥看见了熟悉的景色。

“回去一定奖励你上好的豆子吃!”

刘慈欢喜许诺,换来身下癞马的嘶鸣。

马鸣声惊动了庄园里茫然无主的众人,眼尖的雇工已经瞧见了刘慈骑在马背上的声影,忙高声大喊道:“我看见小姐啦,她骑马回来了!”

老管家甩着老胳膊迈着老腿儿赶来,面对刘慈想叹气吧,对方是主他是仆,最终啥也没说出口,只让人将消息传下去,外出寻找刘慈的人可以回山谷了。

估计从她昨晚没有回来,贴身伺候的女仆桑曼就发现了这点,虽不知詹姆士是几时才吩咐大家出去寻找她的,大家这份真切的担心还是叫她挺不好意思。

刘慈是多傲娇的人呀,让她当众认错,几率大概比魔兽攻城还小,面上镇定点头将癞子马缰绳交付,其实心里讪讪,落荒而逃般跑回了房间。

桑曼为她准备好了一大桶热水,刘慈整个人侵泡在水中,嗅着随水蒸气散发的花香,在心中默想自己的修行路。

从练气到筑基,她用了六年,而到筑基中期,刘慈用了两年。按照这样算,再有个几年她便能修到筑基后期,随即便是结丹……可修行是逆天行事,能这么顺风顺水吗?

当然不能这么算。

六年筑基不稀奇,只有筑基期才算真正踏入修行大门,可见筑基一事在旧时修士眼中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六年筑基固然少见,也是针对修真没落后,地球新纪元前那段术法没落的黑暗年代而言。

她不知道间接传授自己修行妙法的尘心仙子当年用了多久,只是尘仙子后来又兼修信仰,实在不是此时的刘慈能相提并论的。

六年筑基,若是遇到瓶颈,刘慈恐怕花六十年都没办法结丹。她的修行路前期顺畅,在于她是木属性单一道基,从灵植中萃取灵气,受异界法则限制,灵气被束缚在她体内,半点没有浪费全用在修行上——

单道基就是就如,前期顺风顺水,能将其他修士远远抛下。但前期的顺利,同样伴随着根基不稳的风险,到了中后期时这种风险就会爆发,有可能是进阶遭遇大瓶颈,拖到寿元耗尽生死道消,也有可能在进阶时走火入魔,神识重创,一辈子永无清醒之日……

刘慈一念至此,不由长长出了口气。

仙路崎岖,步步艰难,步步惊心,又岂是羡慕修士能飞天遁地的凡人能想象?就连刘慈自己,也无法窥视到自己的前路。

许是哪一天死于仇敌之手,许是作茧自缚自己困死自己,未来的事情谁也说不清,刘慈能做的,只有不畏前险,义无反顾走下去。

练气,筑基,结丹……她总要迈着坚定的步子,将这些境界一一踩在脚下!

她要学会符,她要学会飞,她要在万米高空上俯瞰这世间!

刘慈心念既动,心底的渴望和述求也不再压抑,她很干脆扫空桌上杂物,铺平了符纸,蘸满了笔尖。

御风符,能让人像鸟儿般飞翔的符箓。

刘慈心中一股锐气在激荡,做好了准备,铺好符纸,高悬手腕,一时却不知如何下笔。

她能越级杀魔兽,能有勇气面对数名法师围追,可是符箓,并不单单只靠着胸中锐气。

刘慈像个鼓鼓的气球被人用针一刺,整个人打了个激灵,一下真正神清气爽。

提着笔,刘慈忽而冷汗淋漓。

她从泡澡时开始思绪乱飞,竟差点走火入魔!

是单道基进阶太快的劣势提前突显?不,是刘慈的自大疏忽!

进阶之后,修士通常会继续闭关一段时间,以彻底巩固修为,并将自己神识与新的修为契合。刘慈昨夜于湖边突破,一路回来心根本没彻底静过,幸而错有错着,她在想要画“御风符”而不得时惊醒,要不就真要心智错乱,走火入魔了。

流了满脑门儿冷汗,刘慈盘腿坐于榻上,抱守灵元,开始稳固修为。

第一百五十五章 蓝天飞翔(二)

如矿出金,如铅出银……流水今日,明月前身。

一番洗练,刘慈用去整整一月。

等她再出关,不仅筑基中期修为完全稳固,双目开合间更有一种神光内敛的气质。之前的刘慈毫无半点异界修为,但气势上却像柄锋利之剑,一看之下让人容易将她误会成剑师。

现在在看她,锐气未失,甚至骨子里锋芒更胜,然这股金锐之气神光内敛,第一眼看见她的人已不会再误认她是剑师。

究其原因,随着修为越深,被激发的木系道基在滋润刘慈身心,她虽依旧不改本色,木灵力却能在不知不觉中影响她。

木主仁,其性直,其情和,其味酸,其色青。

木盛的人长得丰姿秀丽,骨骼修长,手足细腻,口尖发美,面色青白。为人有博爱恻隐之心,慈祥恺悌之意,清高慷慨,质朴无伪。

刘慈还是那个刘慈,本心不改,却更加质朴大气。

“桑曼,你知道什么人会飞吗?”

出了关,没节操的二货刘慈逗弄自己的小女仆。

老实姑娘在刘慈身边呆久了也容易生变,桑曼略带警惕盯着刘慈,“小姐,魔法师们才会飞。”

“魔兽也会飞呀,你怎么不算上。”何止是魔兽,刘慈猜想突破了魔武限制的“大贤者”应该也是能飞的。

桑曼神情迷茫,“魔兽不算人呀……”

刘慈一滞,在大陆人眼中,魔兽是异族,是兽类,刘慈心中将魔兽视为友,特别是银狼王那般,和它相处过几年,在刘慈心目中不是人,早已胜似“人”。

桑曼一说这话,刘慈觉得心中怪怪的,却又找不到反驳的话,只能哼唧两声,“魔兽也能化形成人。”

桑曼脸色惨白,从小就听着“魔兽凶残”话语长大的大陆人,化形魔兽对她来讲是多么可怕的存在呀。

本是说笑,却把小女仆说得脸色惨白如同见鬼,刘慈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连忙许诺:“别怕,过几天我也带你去天空飞一圈。”

桑曼点头,见刘慈不再提吓人魔兽,她的神色慢慢好转。至于刘慈所说过几天带她去天空飞一圈……刘慈是主,她是仆,桑曼压根儿没当真。

刘慈却当了真。

如今境界稳固,她又琢磨起差点叫她入魔的“御风符”。

何为御风?

要御风,首先得弄懂什么风。

风是空气运动产生的现象,不似金木水火土,在这世间既是泛指,也有实物相应对。“风”却无根无形,所以不在五行中。

御风符,顾名思义,就是利用符箓之力,拘一股无根无萍之风,来为使用符箓的人所用。

好风凭借力,送人上青云,这就是御风!

刘慈想要画出“御风符”,她就得先体验风,了解风,才能利用风。

此时已是十二月,新旧年限交替之际,埃姆斯特缺乏绿意生机,唯独不缺少肆掠的寒风。

要体悟风,寻常修士定然更愿意在阳春三月,选那拂面“清风”,温和而舒爽身心。可刘慈是谁?比起三月春风,她要擒就擒那严寒的烈风!

穿越魔法大陆的第八个年头将要结束时,刘慈开始“悟风”。

她推掉了一切应酬,将山谷琐事托付给老管家詹姆士,又与她为数不多的几位朋友打了有事照应的招呼,就随身携带了自己的符笔,牵着癞子马,冒着寒风,离开了温暖舒适的山庄。

斯图尔望着刘慈的背影感叹,心中觉得自家老大有福不会享,寒冬时节偏要自己折腾自己。

送行队伍中的另一人则似看透斯图尔的心思,偏着头看他,“高手不是那么容易练成的,你只看见慈小姐的风光,哪知她为这份风光付出多少?”

说话的人正是莉迪亚,她的言语发自内心。现在的刘慈已经拥有不大不小一片基业,莉迪亚却见过她独自一人生活在摩洛克山脉深处模样。

当时莉迪亚看不透刘慈,现在依然看不透。

但不管怎么说,这世上纵然有稀世罕有生而知之的天才,若没有后续刻苦努力,天才都会陨落!

刘慈既受得了摩洛克山脉独居之苦,暂且抛下安乐舒适,在埃姆斯特的寒风中出门又有什么奇怪的?

莉迪亚想到此处,有忍不住回头告诫一起来送行的孩子兵们:“武者不比魔法师,他们可以在高而明亮的教室学习咒语,我们却只有每日付出泪水,武技只有身体力行,练习,练习,再练习!”

“是!”娃娃兵们很敬佩教授他们斗气和武技的老师,听到莉迪亚的训诫,都齐声答是。

当中尤以前几天刚入选的小哈维憋红了脸,声音最响亮。

…………

山谷口发生的一幕,刘慈没看见。

骑着癞子马踩着积雪走了一段路后,刘慈的视线里只剩下一片晶莹之血。

天苍苍,雪茫茫。

绿野万里的埃姆斯特,绵延起伏的丘陵早已覆盖上白雪,肆掠的雪风吹得刘慈连眼睛都睁不开。

这种考验人体能的恶劣天气环境下,人的六感反而特别灵敏。

刘慈没有可以抗寒,就越发能感应到肆掠在自己身上的雪风。

风从四面八方涌来,将半空中的雪花吹得四散,将地面积雪重新激起,打着旋转疾驰而来,吹在人脸颊上时,能感受到一蓬蓬冰渣的力量。

离开山谷的当晚,刘慈就遇到了暴风雪。

她和癞子马艰难在雪地中跋涉,好不容易寻到一处背离风口的凹地,才算落了脚。

当晚雪未停,风不止,刘慈每每生起火,片刻就为雪风熄灭,她只得勉强食用了些干粮。

枯草难寻,托了恶劣天气的福,刘慈不得不从莲池空间中扔出些存粮喂马。可恶的癞子马还颇为嫌弃的鼻喷热气,囫囵吞下刘慈的灵气食材……换了在摩洛克山脉最缺食物的第一年,这货的表现能让刘慈和它拼命。

挨到天明,刘慈被风吹得直哆嗦,癞子马却神采奕奕,甩甩尾巴抖落背上雪花,毫无影响打了个嘶鸣。

一人一马再次上路,刘慈却没办法再骑马。

昨夜过大的雪势,使地上的积雪又厚了几分,癞子马再载着刘慈就负重超标,无法自如行走。

这使刘慈的速度大大变慢。

又走了几日,天气情况没有变得更好,刘慈估摸着离山谷庄园或有上百公里路程,眼前的一切都十分陌生。

中午休息时,刘慈发现自己头顶的天空上掠过一只苍鹰。鹰在草原上十分常见,但刘慈同时听见了一声哨音响起,苍鹰就加速往前飞去。

原来是有人驯养的鹰么?

来到埃姆斯特,刘慈还未于当地原住的牧民打过交道,现在窥见有人训鹰,她拍了拍癞子马,决定跟上去看看。

鹰搏蓝天,何尝不是一种“御风”?

第一百五十六章 鹰与地下城

如果刘慈全力在雪地上疾驰,追上苍鹰还是很有可能,可她还带着匹癞子马,一人一马想要在比膝盖深的雪原中追上天空展翅飞翔的苍鹰……是在做白日梦。

但也绝非毫无办法。

刘慈在发现有人召唤苍鹰时,扬手打出了一道符箓。纸符自燃,随即化作一道常人肉眼无法辨认的白光,激射出去,附着在苍鹰褐色的羽毛上。

白点不熄,刘慈就能在百里范围内感应到它。这正是刘慈稳固修为时学会的新符箓:追踪符。

这种符箓需要画符人在使用时嵌入一丝神识种子,能追踪到目标,还是全靠自身与神识种子的感应。这本来是筑基后期才能绘制的符箓,因刘慈神识中存有一莲池,要较同阶修士神识更强,所以提前学会了“追踪符”。

有了这一利器,才是刘慈敢于苍鹰比速的底气。

不过天空广阔,苍鹰随时都能转换方向,为了不跟丢这一被人驯养的鹰,刘慈还给自己,也给癞马贴了张神行符。

符箓生效后,癞子马用颇为灵动目光看着刘慈,马|眼里仿佛在诉说着它的惊讶:自己四蹄怎么轻了这样多?

它性子顽劣的主人显然没打算向一匹马解释符箓的打算,刘慈只是牵着癞马,沿着苍鹰飞走的方向追去。

有了神行符相助,两者的距离一直保持在百里之内,刘慈和癞子马赶起路还挺轻松。

不时也有哨音响起,或急促,或悠长,随着哨音变动,苍鹰也会有不同反应。

刘慈和苍鹰隔得最近时,只距有一条长而宽的冰河。她不知道冰面结冻情况,不敢带着癞子马轻易踏过,而河对面的苍鹰却在这时由高空俯射,在捕杀雪地里出来觅食的野兔。

距离如此近,刘慈却一直没有看见指挥苍鹰前进并捕猎的对象,这越发勾起了她的好奇心。

飞飞停停,在接下来的几天中,苍鹰带着刘慈和癞马起码飞行了几百里,耗费了刘慈不少神行符。

就在癞子马非常抗议继续追鹰的躁动时,刘慈发现那鹰似乎终于开始减速。

哨音也变平缓,一整天刘慈都没有发现哨音再发出让苍鹰捕猎的信号,对方似乎到达了目的地。

然后刘慈面前就出现了一座石头山。

在荒凉的埃姆斯特山区,类似的石头山并不少见,因泥土稀少,植被无法附着,它远比草原更贫瘠,是连繁殖最快的野兔都难以存活的地方。

就是这样一座山,以刘慈极好的目力,却发现苍鹰一头栽下石头山的另一面,选择了降落。

刘慈等了很久都没再听见能指挥鹰的哨音。

她这才牵着癞子,选择从一边山坳绕过去。

这一带异常荒凉,山坳中也怪石嶙峋,就算有积雪覆盖道路也很难行走,若不是刘慈尚有“神识”能探明雪下路况,她和癞子马很有可能早陷入冰缝或石沟中摔个人仰马翻。

好不容易绕过山坳,来到苍鹰降落方向,太阳已经快于地面等高了。

天快黑了。

出现在刘慈面前的,并不是什么世外桃源。

乱石,积雪,绵延不绝的石峰。

在山的另一面,是同样荒芜的景色。

癞子马打了个喷嚏,马儿眼睛湿漉漉望着主人,似在控诉刘慈的失算。

无人看见,刘慈也不觉得脸红。

几天下来跟踪符的灵气在消散,那丝神识感应也越来越微弱。可她现在能清楚感知,那头带着她飞了几天的鹰,就在离她不远处。

“你在这里等等。”

刘慈也不管癞子马是否听懂,自顾自下了命令,她独自一人在四周查看起来。

找了一圈,始终没有发现苍鹰身影。

就在刘慈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弄错时,她听见头顶传来一声鹰啼。

刘慈这下是真脸红了。

作为一个在摩洛克山脉与兽一起生活几年的人,她居然忘了鹰的习性。鹰这种猛禽,从不屈居在其他鸟类之下,它们的巢穴永远会选择森林中最高的大树顶部,或者高高的悬崖峭壁上。

刘慈看见苍鹰一头“栽下”山峰这面,它并不是降落在了山底,而是飞回了筑巢。

什么人驯养鹰,却不带鹰回家,让它依旧在峭壁上筑巢呢?刘慈沿着这一思路发散,倒很快有了所得——除非苍鹰主人居住的地方,不适合鹰类居住。

这乱石地带没有树木枯草,视野开阔,刘慈早就发现没有人烟。

但正如她之前忽略了自己头顶般,她也忽略了脚下。

训鹰的人,很有可能就居住在这片乱石怪峰的地底。有了这一猜想,刘慈就开始用神识探查附近的地下情况。

癞子马在原地无聊打转,刘慈也在打转。

她的神识就像扫描仪器,地毯式搜索附近的地面。在太阳完全消失,月亮升起,暴风雪再次来临时,刘慈不负辛苦,在苍鹰栖息的峭壁下方,靠近地面乱石滩的石头山上,发现了一个严丝合缝,掩饰异常完美的圆石门。

她“看见”了圆石另一端,一条黑漆漆的通道,一直延伸到山腹,又通往地下她神识不能到达的深处。

果然有人居住在地底!

刘慈细心在石门附近搜索,不一会儿就发现了一个不起眼的机关。

黑夜并不影响刘慈的目力,她很快打开了石门。

一条人力凿出的通道出现在她面前,石壁中不知涂抹了什么矿粉,石门一被推开,雪风虽然猛力灌入,石壁上也有莹莹光亮。

刘慈不知会遇到什么,便让癞子马在地面上等自己。她独自一人进入了通道。

石门在她进入后缓缓关闭,真是个精巧的机关。

刘慈在通道中独行,忽略石缝中不时滴落的雪水和地面的潮湿,未知的地方有种强大吸引力在吸引刘慈继续前行,吸引她去探险。

走过七弯八拐的地道,刘慈能察觉到地势在变平,变得开阔。

等转过几个复杂岔道后,刘慈眼前出现了颇为震撼一幕。

鳞次栉比的房屋,被火把照的亮如白昼的街道,以及一队忽然冒出来,手持武器对着她的地下居民。

……她在地下,居然发现了一座规模不小的城池!

第一百五十七章 矮人部落

出现在刘慈面前的是一座规模不小的地下城。

坚硬的岩石被掏空、切割成很小的居住区域,整个地底几乎被掏成一个倒扣的大碗状,那些比普通人类居住地方小的石屋就分布在“碗”下,除了房屋比例和没有太阳星月,这里就是个包含百业的人类城池。

多亏了手持武器的地底居民,刘慈一下弄清了眼前的一切。

那些士兵们穿着锁甲,兵器锋利,但最高的人刚超过刘慈腰——他们是一群矮人!

刘慈很快在脑中回想起资料中关于矮人一族的描述。

传说他们得到了地精的锻造术,生活在地底,多为人族势力所奴役,擅长武器的制造,地位低下。

地精和精灵族一样,早就在大陆难寻踪迹,而继承了地精锻造术的矮人们偏偏没有地精一族精明,空有技术,却落得被人奴役的下场,简直是怀璧其罪。

刘慈现在被一群矮人士兵拿武器指着,在想起他们的来历后,她根本没打算动手,赶紧举起双手道:“矮人朋友们,我只是偶然闯入你们地盘的旅行者,对矮人并没有恶意。”

矮人们一脸警惕看着她,并不为她的话所动,甚至没有半点神色变化。

刘慈心中奇怪,又重复了一遍自己所说的话。

马刺语,希夷语都换了遍,矮人士兵们看着她的警惕没有缓和半分。

刘慈终于苦笑,语言不通真是个大问题。谁会知道,一群生活在马刺帝国领土下,规模不小的矮人部落,竟然既不会马刺语,又不懂大陆同行的希夷语呢。

领头的矮人看上去身体最强壮,穿戴也好,拿着铁矛对刘慈比划,嘴里叽里呱啦几声呵骂,刘慈是一个字儿没听懂。

不过矮人的比划刘慈倒是看懂了。大意是让她不要反抗,跟着他们去见谁吧。

刘慈若想反抗,这十几个受持铁矛的矮人哪是对手。她虽然脾气不好,也没有不讲理到无故上门对别人喊大喊撒的地步,只得暂时如了对方的意,跟随他们前去,希望找出个能交流翻译的矮人。

矮人士兵们带着刘慈往城里走。

这里的街道算不上太污秽,可也绝称不上干净。沿街的低矮房屋有一部分是店铺,其中铁器铺占了有八成以上,只有很少的铺子是卖面包,烤肉和卖酒。

街道上的矮人和店铺中人都探头望刘慈,眼睛中流露的神色既警惕又好奇。

刘慈猜想这里应该少有人类,甚至从未有人类踏足。

遍地开花的铁器铺使地下城的空气中带着难言的赤热气流,不比常年生活在此习惯了坦胸露乳的矮人居民,穿着冬衣的刘慈没一会儿就汗如雨下。索性矮人士兵们带她去的地方并不远,刘慈见到一个比其他矮人房屋更高更大的建筑出现时,还真是悄悄松了口气。

一踏进这房子,闷热的空气陡然一清。

只见大厅最中央一个中年矮人,大马金刀坐在正中的首位上,一身泛着银光的铠甲包括住他肌肉暴涨的身躯,一把长剑恐有中年矮人一般高,被他竖立在座位旁,看上去一点也没有违和感,反而让人觉得这矮人实力不俗。

“你是什么人派来的,怎么知道我们的住所?”

听完矮人士兵的禀报,刘慈从中年矮人口中终于听到了熟悉的马刺语。

对方词汇一个接一个往外挤,马刺语说得十分生涩。

刘慈又将自己的说辞重复一遍,中年矮人却没有她想象中好骗。

“人类,你的狡猾无法蒙蔽我,克林格拉的位置要是这么好发现,我的族人早就失去了自由。”

见中年矮人郑重摇头,刘慈一噎。

但她却是只为游历,又不是对一群地下居民别有阴谋,面对矮人的质问她心里不虚,就将自己发现苍鹰,又因好奇一路追来的过程讲了。

中年矮人终于神色变了,“您是魔法师?”

除了魔法师,矮人实在想不到谁有本事在大雪封山时,隔空追踪部落派出去猎食的苍鹰这么远,还摸到了他们克林格拉部落的老巢。

听中年矮人将称呼变了,刘慈心中有数,也没否认她是不是魔法师——反正她身有修为能冒充剑师,手持符箓又能客串几把法师,哪种合适就让哪种上场呗。

“先不说我的身份,我只想表达自己并没有恶意。”

刘慈再次强调这点,换来中年矮人的苦笑:“我相信法师阁下的话,贫瘠的克林格拉部落,没有什么宝贵的物品值得魔法师阁下觊觎……除非您的目标就是我们克林格拉部落。你们放下武器退下吧,这样对法师阁下真是太失礼了。”

中年矮人吩咐士兵们退下,又邀请刘慈上座,刘慈再三推辞,最终坐在了主人之下的左首位。

中年矮人似乎松了口气,警惕犹在,面色却和缓许多:“法师阁下能跟着苍鹰来到克林格拉部落,就是我们的客人,在下正是克林格拉部推选出的首领,也是少数懂得人类语的本族人,阁下可以称呼我为雷吉。”

“雷吉族长,你也可以称呼我的名字,刘慈。”

刘慈态度不错,中年矮人也慢慢放下了戒心。

换了地精在此,可能与刘慈从头绕到尾,糊弄得刘慈听不出几句实话。矮人族却天性老实,不用刘慈多问,三言两语就将自己一族的来历卖得干净。

原来这一分支矮人来自遥远的瑞云帝国以东,几百年前瑞云帝国崛起侵占了他们的家园,不愿意沦为奴隶的克林格拉矮人族举族西迁,徒步跋涉大半个魔法大陆,来到了极西的埃姆斯特地区。

这里贫瘠,却地广人稀无人在意,他们按照矮人族的习性修筑了新的地下城,因为位置隐蔽,克林格拉族不到迫不得已也很少与人类打交道,在地下躲了几百年都没有暴露,是如今大陆极少数没有被人类奴役的矮人部落。

这就是大部分矮人根本无法同刘慈交流的原因。

雷吉首领的警惕,一是怕刘慈别有所图,二也是心虚。在这几百年间,条件允许情况下,他们也尽可能从人类手中营救被奴役的矮人同胞,雷吉首领还以为刘慈是来追逃奴的。

刘慈听完唏嘘摇头,“我既不是贵族,也从没有奴役其他智慧种族的想法,雷吉族长可以放心。不过我很好奇,这附近十分荒芜,你们又不与人类社会联系,几百年来是靠什么生存呢?”

第一百五十八章 附魔武器

老实的雷吉族长用一种“说起来都是泪”的眼光回视刘慈:“我们居住的头顶是乱石山,无法种植粮食。几百年来,我们学会了狩猎来解决肉食,小麦、盐和必须的药剂,则靠定期出售一批武器换的。当然,因为无法光明正大行走在蓝天下,我们出售的武器售价被压的很低,勉强只够解决族人的温饱。”

刘慈心中一动,她虽偶有节操,也不是啥滥发善心的大好人。矮人族擅长打造武器,她庄园里最近也缺少装备,在埃姆斯特城里购买也行,刘慈却不愿意有人通过这一点查到山谷庄园的武装虚实。

或许这一点上,她和隐居在此的克林格拉矮人们颇有合作空间。当然,前提是他们的锻造术真的得到了地精一族的真传。

“雷吉族长,我本意是在雪原上历练,既然能来到贵族的隐居地,或许真是光明神在指引。如果你们锻造的武器质量过关,我愿意以市价像贵族购进一批武器……如果您觉得金币支付麻烦,我们还能用粮食和牲畜、食盐等交换,您意下如何呢?”

“哦,阁下,您的善良和仁慈出人意料,不论武器合不合您心意,克林格拉都欢迎您。”

今天的雪情特别严重,想要从埃姆斯特成运送粮食到矮人居住的乱石荒山带实在太难了,刘慈的提议简直是为发愁的雷吉族长解决了个大问题。

刘慈见族长激动到站起来,也不好意思晃点别人,推辞了雷吉提议的晚餐,表示愿意先跟随雷吉去参观下矮人们的兵器铺。

雷吉带她去的地方,不是刘慈被士兵们带着穿过的主街道,而是地下城中一处略偏僻的地方。还没有走进小院,刘慈就听见了叮叮当当不绝于耳的敲打声。

一股热来袭来,穿着皮裘的刘慈再次汗如雨下。

她不由得暗暗运转灵力,体内木灵力清清爽爽运行一周,才让刘慈从内心平静下来。

雷吉首领悄悄观察身边的魔法师大人,发现她有最初的烦躁很快变得平静,不由在心中暗叹法师的手段。

跟着雷吉进了小院,许多光着膀子的矮人青壮们正挥汗如雨敲打制作着兵器。

一排排风箱拉动间控制着火势,让刘慈吃惊的是他们融化金属用的火不是煤炭,而是地火!

“克林格拉族几百年来,一直居住在地下火脉之上吗?”

这不是脚踩着活火山,不知何时就爆发了?!

面对刘慈的不解,雷吉族长笑呵呵解释,“我们矮人在地下居住了很多年,锻造武器就是需要地下火脉,阁下不必担心,我们对地底的一切变化都很敏感。”

也是,鸟擅飞,鱼常游,每个种族都有属于自己的天赋能力,她的确是杞人忧天了。

“用地火铸造的武器,提炼原材料时会更纯粹,我们又由雪水淬火,在最冷和最热交替间,能大大提升武器的品质。”

雷吉族长边带刘慈参观武器坊,一边解释。

高级的锻造术加上特殊原料,矮人族甚至能从炼金师手里抢活儿干,打造出附魔武器,其中的技术当然不仅像雷吉族长轻描淡写几句话说得那么简单。

刘慈不是来偷师的,她也无意追问。

看见地火时,她的心思已经不再武器购买上了。

刘慈忽然觉得自己很蠢,既然烹饪都不会使用泉水种出的植物灵气消失,她在这么长时间里,居然没尝试过提纯……她不是只有一餐一饭,缓慢吸取食物中的灵气一个选择呀!

因为结丹修士才会产生丹田真火,加上刘慈并没有涉猎过炼丹术,手里没有单方,她从来就没往这方面想过。

如今恍然大悟,她似乎浪费了好几年?

雷吉首领见刘慈神游天外,只当她没看上眼前的这些普通兵器,又带刘慈去了另一个地方。

这地方异常小,简简单单一间小屋子,一个胡子花白的矮人铁匠。屋内温度高的人血液沸腾,老铁匠在全神贯注反复敲打一柄尚未成型的长剑。

刘慈精神一震,老铁匠每一次铁锤落下,都合乎某种规律。他的敲打,牵引着手下尚未成型的长剑原材料中的特性,将周围特别浓郁的火元素吸附到剑中。

“附魔武器?”

刘慈对自然元素何等敏感的人,马上就察觉到了异样。

雷吉族长点头,“阁下,您是需要这样的武器吗?因为特殊矿石难找,锻造技艺困难,我们部落要很久才能打造出一把附魔的武器……”

矮人族长说着说着露出不好意思的神色,似乎羞愧于族人的技艺落后。

刘慈是出钱装备后铁甲骑兵的人呀,闻言暗暗吸气。

被人类奴役后的矮人族,失去自由,也失去了创造性和积极性,他们大多数沦为只会打造凡兵的铁匠。附魔物品现在多由那些倨傲的炼金师制造,克林格拉矮人果然是与世隔绝太久了,反而还保留着先进的锻造术么?

“不,我需要的大部分是普通武器,如果价钱合适,也不反对购入少量附魔武器。”

刘慈也很想给手下们一人一套魔法防御盔甲,再手持附魔武器,对付魔法师都有一战之力……可她怕买不起呀。

雷吉见自己说出部落中存有附魔武器,眼前的魔法师阁下眼中不见贪婪之色,他这才完全放下心来。

其实多年以来,克林格拉矮人打造的附魔武器还真不少,每一件附魔武器售出后带来的利益,足够地下城中的矮人居民们吃很久粮食。

可是雷吉首领没有放心的地方售卖这些昂贵的附魔武器!

普通的武器,他们可以卖给埃姆斯特的商人,只要价格低于市价,没人会追求武器的来路。但附魔武器的利益,却足以为地下城引来灾祸,雷吉族长从来没有忘记先辈跋涉大半个大陆,迁徙到极西贫瘠之地的原因。

为了自由,为了不被人奴役……克林格拉矮人不能暴露自己所在,同样不能暴露他们懂得制作附魔武器。

不管刘慈因何而来,地下城已经暴露,以魔法师对元素的感知,眼前这个高深莫测的女法师早晚会发现克里格拉矮人一直在隐藏的真正技术。

被动发现和主动告之也没什么差别,雷吉族长能被选为首领,自然也有他的过人之处。

“如果阁下愿意,我可以先给您看几件附魔武器,再谈一个合适的价钱。”

雷吉族长的提议刘慈挺动心。

她当然不需要什么附魔武器,但是十八骑,包括手下两名大将莉迪亚和阿诺德,两人再被附魔武器装备一番,战斗力肯定大幅度上涨。

雷吉族长便又带着刘慈返回他的住所。

一路上矮人们带着好奇的目光打量刘慈,但对雷吉族长却十分热情。矮人族中的阶级制度十分松散,他们并无像人类社会一样贫富分化的等级观点,像雷吉族长,搁人类社会怎么说也是个一城之主,是大贵族,但在克林格拉地下城,他只是被推选出来,受同族矮人们尊敬,领导指挥矮人们的生活,本身却没有多大特权。

这从矮人们对雷吉族长的态度,以及雷吉族长不算华丽的住所就能看出。

依旧是那个大厅,雷吉族长一下令,就有几个矮人们搬出来几个架子。

刀,剑,矛……还有一些奇奇怪怪,刘慈不太认识的特殊武器。

它们材质不同,外形不同,唯一相同的就是那一份内敛而强大的附魔能力。

刘慈从打开的木盒子中拿起一枚蓝色指环。入手极冰的触感,放开神识进入其中,能发现里面蕴含的惊人魔力。

完全没有魔法阵镌刻的痕迹存在,这是依靠克林格拉族继承自地精的高神锻造术,将材料的特性发挥到极限,从而拥有了对某种程度魔法攻击免疫,或者破除魔法防御的功效!

这是冷兵器时代让人惊艳的锻造术,戒指的原材料刘慈也认出来了,是极为纯净的水晶石。

“那是水晶石为原料的打造的指环,对水系法师施法时有加持作用,普通人佩戴,也能起到简单的防御效果。”雷吉族长主动解释道。

对此刘慈只是笑笑未言,仔细看过雷吉让人搬出来的武器,她心中也有了初步意向。

“我打算向贵族采购一批制作精良的普通武器,包含箭矢、长剑、盾牌、铠甲等等,至于附魔武器,暂且就要我选出来的几件吧。”

刘慈选出了三把长剑,一个手镯,一枚指环。

雷吉族长考虑了一会儿,伸出一根手指。刘慈眉头微皱,老实的矮人也会狮子大开口么。

附魔武器虽然昂贵,价值是普通人也能降低效果使用它们,若是要价一万金币,她还不如直接购买炼金师出售的魔法物品,还能趁机研究下里面镌刻的魔法阵呢!

见刘慈浮于表面的迟疑,雷吉族长也急了。

“若是您觉得一千金币太多,价钱咱们还是好商量的……”

刘慈闻言差点仰头栽倒。

她错了,矮人族长不是狮子大开口,他是压根儿不知道市价吧?一千金币,大概侃侃买下她所选附魔武器的原材料。

所以,自己视为神奇的锻造术,在雷吉族长的意识中是根本毫无“技术费”的概念么。

没节操如刘慈,面对着那张为了族人吃饱在努力,因而对她小心翼翼议价的中年脸,都不太好意思占这便宜。

第一百五十九章 大金胡子

刘慈对精明的、邪恶的、自以为是的各种人都能做到忽视,但面对老实的雷吉族长,刘家女固有的骄傲还是没能让她厚着脸皮去贪那几百金币的便宜。

几百金币,对平民来说是他们一辈子都积攒不到的财富,对刘慈来说,不过是买几套大部头书籍的价格。

这是贫富差距所带来的不同金钱观,也可以说是刘慈所剩无几的善良。

刘慈在心中估算,表明自己愿意以两千金币的价格购买她选出来的附魔武器时,雷吉族长激动的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埃姆斯特城的物价,像小麦这样的主粮,金币的购买力是很惊人的。刘慈开山时,供应两百多人的食物,有肉有面包有浓汤,再加上每天的生活必需品,一天也只不过需要支付5金币。

2000金币对刘慈来说没什么大不了,对今年冬季特别严寒而导致出行不便的克林格拉族来说,简直是笔救命钱。

刘慈的订购单还么完,她还挑选了许多其他普通武器。成套的,零散的,克林格拉族现成库存的,以及需要定做的,零零总总算下来,上百套武器又花了刘慈4000多金币。

超过六千金币的订单,何止能让克林格拉族度过眼前的难关,雷吉族长觉得他们简直可以愉快得度过这个漫长而寒冷的季节了。

当刘慈表示,货款可以以粮食等必需品的形式支付时,雷吉族长脸上的笑容真切到闪花人的眼睛。

“雷吉族长,您可以安排人随同我去庄园,不论是粮食支付形式,还是金币,我想双方都需要一定程度的坦诚,才能更长久合作是吗?”

雷吉族长点头,“是的阁下,如果不介意的话,明日我将派人随您一起出发,库房里能找到的武器可以随您上路,至于您额外定制的那些,我们需要时间来打造,希望您能满意。”

这真是一个不会做生意的矮人呀!刘慈再次默默感叹,掏出身上携带的钱袋,共有百余金币充当了定金。

雷吉族长热情邀请她用餐,刘慈在雷吉族长家随便吃了点肉干和面包,就在地下城的街道上溜达起来。

为了隐藏自身,克林格拉矮人们不仅习惯了居住在地下,还过着黑白颠倒的日子。也就是说刘慈是在天黑时通过隧道进入地下城的,那时矮人们的一天才刚刚开始。

在和雷吉族长交谈,又参观完锻造作坊,谈好生意用完餐等等一系列事情,地面上应该早已太阳高照,对克林格拉矮人来说,刚刚结束一天的辛苦,带着淡淡的疲惫,选一个酒馆喝上两杯麦酒,是多么的惬意呀。

刘慈向雷吉族长购买武器的事儿大概传开了,街上的矮人们望着她的目光中多了许多友善。

神识敏感的刘慈离开捕捉到了这种善意,这让她行走在克林格拉地下城街道时,心情说不出的放松。

刘慈对矮人族来讲“鹤立鸡群”的身高,让矮人们的视线由街头追随到街尾,终于路旁酒馆前的一个女矮人大着胆子,笑着邀请刘慈去她家酒馆。

语言不通,两人比划着手势,刘慈就被女矮人请到了酒馆中。

“客人,您需要常常我们的麦酒吗?”

一个矮人男孩儿端着麦酒来到刘慈所坐的桌前,用羞涩的语气询问着刘慈。

让她惊喜的是,男孩儿说的是希夷语。

“那就给我一杯麦酒吧,谢谢。”

矮人男孩放下麦酒,刘慈又和他聊了几句,赞道:“你的希夷语说的很好。”

男孩儿不好意思,“谢谢您的夸奖,我没有离开过附近,平时很少有族人用希夷语和我交流的。”

刘慈喝完麦酒,随口问到是谁教他希夷语,男孩儿侧过身子,指着酒馆一角那个正被人众星拱月围在中间的矮人道:“喏,就是兔大叔教我的。”

男孩儿口中的“兔大叔”,正唾沫横飞向着一群矮人高谈论阔,他有一个十分好认的特征:脸上的大胡子是金色的,还被他打了个蝴蝶结,看上去异常滑稽。

兔大叔,名字也怪怪的,真是让人印象深刻的怪人。

男孩儿还需要负责其他客人,不能一直和刘慈聊天,而她又听不懂矮人们的语言,正准备离开酒馆去其他地方转转,那个被男孩儿称作“兔大叔”的大金胡子拨开同伴,忽然向着刘慈走来。

“天啊,我竟然忽略了一位如此美丽的小姐。”

他脱下头顶的帽子向刘慈致礼,样子十分绅士,和滑稽的打扮完全不同。刘慈这才注意到,“兔大叔”和其他人不同,他在气温偏高的地下城也穿戴整齐,头上戴着礼帽,甚至手上还拿着一根充做装饰品的拐杖。

“你好,我听那个男孩儿叫你兔大叔,他的希夷语看来真是你教的了。”

刘慈还了他一礼,面对其不伦不类的装扮,她实在没办法用上“您”的尊称。

大金胡子也不以为意,反而与有荣焉点头,“在我游历整个大陆时,不得不刻意去学习属于人类的语言,直到数年前我才来到克林格拉城安顿下来。我本想将自己掌握的知识传给大家,可你瞧,不是每个人都乐意想我学习的。美丽的小姐,请允许我向你介绍自己,站在你面前的是一位博学的勇士,他虽然不会魔法,也没有斗气,但曾多次与黑暗生物搏斗,又……哦,你可以称呼这位勇士为兔斯基先生。”

若刘慈此时口中含有麦酒,一定忍不住一口喷出去。

一个自我介绍上千字的矮人,名叫“兔斯基”,刘慈压不住心中那莫名的喜感。

不过挤掉兔斯基话中吹牛的水分,他的讲述显示其还真去过不少地方,起码他口中所讲的各地经历,在背景描述时与刘慈所知道的资料并无冲突。

想到此处,刘慈忽然说道,“雷吉族长明天会派人运送武器到我的庄园,我们之间尚缺少一个可以自如沟通的联络员,兔斯基先生,你愿意担任这一职务吗?”

大金胡子兔斯基用手指摸索着拐杖,笑得很含蓄:“虽然外面正是该死的冰雪天,虽然大材小用,但出于对美丽女士的尊重,一个真正的绅士是没办法拒绝你要求的,小姐。”

刘慈站起身来,向大金胡子伸手:“看来我们达成了共识,希望我们在未来的几天中相处愉快,很高兴认识你,我叫刘慈。”

第一百六十章 极西异动

经过准备,雷吉族长已经让人整理出了刘慈需要的部分武器。

在地下城呆了一天一夜后,刘慈在雷吉族长的相送下,正大光明返回到地面。

矮人们扛着武器来到地面,并于乱石山脚隐蔽的各大洞穴中翻出了车架。

这是种由牛马所拉,类似雪橇车的交通工具,显然十分适合冬天的埃姆斯特雪原。

武器被抱上了马拉雪橇车,刘慈也找回了在附近晃悠的癞子马,带着一队矮人返回山谷庄园。

她本意是想在雪原继续游历一番,因为遇到克林格拉矮人,不得不提前返回。

离开地下城,雷吉族长派出的矮人们都穿上了灰白相间的兔毛衣服,这种颜色在雪地里很不容易分辨,怪不得刘慈追踪苍鹰时一直没发现在地面吹哨指挥它的人。

矮人出行,出于多年养成的习惯和谨慎,即便不需要狩猎,他们依旧戴上了自己驯养的鹰。从刘慈的山谷庄园返回地下城时,矮人们还要靠着苍鹰辨明方向呢。

几只苍鹰在头顶不紧不慢飞着,能和刘慈自如交谈的只有大金胡子兔斯基,两天下来,两人相互熟悉了不少。

沉默赶路时,刘慈也不会浪费时间。

她没有忘记自己出谷的目的,她是为了寻找风,体悟风的本质。

可奇怪的是,她来时天气极其恶劣,返回时却遇上了埃姆斯特冬季难得的大晴天。几天没有落雪,运送武器的矮人们都在心中祈祷,希望好天气能一直持续到他们回程。

面对忽然好起来的天气,以及矮人们很直接表露的欣喜,刘慈无言以对,总不能说她渴求狂风肆掠吧。

正在刘慈认为自己的历练没有结果时,在快要走到山谷庄园的前一天,他们遇上了麻烦。

有几个实力不俗的魔法师,操纵着魔法,从他们头顶飞过,看样子要前往西边去——刘慈买下的山谷就是在埃姆斯特城以西,克林格拉族的矮人地下城又在山谷以西,已经算十分荒凉的地方。再往西走,只剩下有大陆屋脊之称的山脉,不管是从气候上来分析,还是各种书籍中的只言片语,刘慈都认为翻过那大陆无机,就会出现一片未知海域。

能施展飞翔术的,起码得是大魔法师以上修为,这些大魔法师们,去连兔子都没有的极西之地干什么呢?

刘慈很好奇,大金胡子兔斯基眼中也闪动着趣味的光。

“一定有大事发生了……”

兔斯基喃喃自语,掌心不住摸索着拐杖上包裹着的银皮。

刘慈想了一会儿,就将此事暂时丢开。

她在异界唯一关心的几个朋友,肯定不会出现在极西之地成为魔法师们的目标。她的修真不容与异界,什么天材地宝啊秘籍之类的,完全是刘慈用不上的。

所以刘慈还真不关心那些从头顶飞过去的魔法师们是要去干什么。

对她来说,这些时不时出现的魔法师,完全拖慢了矮人队伍的进度。可怜而胆小的矮人们根本不敢在大群法师的眼皮子下行走,每当有人飞过时,刘慈不得不跟随他们停下脚步,然后就地伪装。

“今天一共趴了几次雪堆,真是不愉快的回忆!”刘慈恨恨地说道。

矮人兔斯基很奇怪看了她一眼,“身为法师,你既不像同伴们打招呼,也没有对引起法师们前往东西的好奇,还真是奇怪呀。”

刘慈嗤笑,“很奇怪吗?我向魔法师们打招呼,你们族人的行踪就暴露了吧,即使他们现在没空理会,事后有心术不正的魔法师想起来这事,克林格拉族不就迎来了灾难吗?”

兔斯基点头:“我承认,你的顾虑说服了我心中的疑惑,晚安吧小姐,希望你做个好梦!”

兔斯基说完,整个人缩到了帐篷里不出声了。

刘慈守着篝火一脸郁闷,其实她微弱的好奇心被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打败了好吗……魔法师们使用的是飞翔术,而她的“御风符”连影子都没瞧见,要怎么追上去?

神识烙印对付苍鹰还行,通过冥想在修炼的法师们精神力强大,刘慈的追踪符一使用,估计首先得被当成敌人对待。

带着这种若有似无的暴躁情绪,刘慈夜里睡得极不踏实。

半夜时分,她就被一阵异响惊醒了。

没有惊动担惊受怕一整天,现在正睡得香甜的矮人们,刘慈独自起身,往传来动静的方向走去。

在发动神行符,小心翼翼靠近,翻过一个缓坡后,刘慈看见了雪地中站在三个黑影。

其中两个男人正在争吵:

“你太自私了,我不允许你带走她!”

“你以为自己能阻止我吗?落到这个地步,我全是败这个女人所赐……在我逃亡的时刻,怎么能不带上她一起呢,哈哈哈……”

刘慈伏在雪堆上,听得眼角抽搐。

这俩个貌似相爱想杀的男人,她还都认识。

长相英俊的教师伊兹?凯西,刘慈在埃姆斯特魔法学院最熟悉的老师,曾向她购买过安神符水,又在中毒案时带她前往植物园调查……如果不是他和卡特琳娜两人与城中贵族那千丝万缕的联系,刘慈对他还颇有好感。

至于另一位,前任城主大人。

婚内出轨的种马渣男,眼神如鹰的埃姆斯特前任城主——刺杀和协助索奥尔夫人逆袭,刘慈和他的梁子结太大了,若是前城主知道真相,估计他现在恨之入骨,想要带走的人就不是卡特丽娜夫人了。

认出了两位男士,另一个失去行动力的身影自然不难猜。

没品的渣男果然极为没品,逃亡都要拖着娇滴滴的妹纸垫背,给这货当情人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刘慈无声腹议,越发放缓了自己的呼吸和心跳,准备倾听两人的对话。先是有魔法师陆续往西而走,又有在政治|斗争中落败的前城主拼命往西边赶,他和魔法师们或许是同一目的地。

“放下卡特丽娜……”凯西老师语气颇为痛苦,声音还带着异样,刘慈尚未闻见血腥味,但猜测他百分之八十受了伤。

而原本应该被废除武力的前城主,遥遥相望,就给刘慈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那鹰目男人的身体内出现了一种新的力量,这种力量让刘慈厌恶,她只觉指尖蠢蠢欲动,从心底想绘制某种符箓,狠狠朝着前城主扔过去——

第一百六十一章: 埋骨传说

刘慈和克林格拉矮人经过几天的跋涉,眼见就快返回山谷庄园,在路上却遇见大量魔法师往埃姆斯特极西之地赶去。

埃姆斯特教区的最西边,是有大陆屋脊支称的最高山脉。罕有人能翻过那高山,刘慈猜测山的那边或是大海。

如今极西之地有了异动,她本不欲凑这热闹,同胆小的矮人族一起,能避则避。谁知事情就这样巧,大半夜的居然有法师在他们营地附近出现。

刘慈没有惊动矮人,只身一人前往查探。却发现对峙的人具是她的老熟人。

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的老师,伊兹·凯西,美艳的卡特丽娜夫人,以及被索奥尔夫人掀翻下台的前任城主。

刘慈也没啥管闲事的心思,凯西和前城主眼看着一言不合就要出手,前城主身上散发的气息,却让刘慈心中极为厌恶,符心蠢蠢欲动,竟第一次想要主动对敌。

压下心中的厌恶,刘慈不动声色返回营地。她转身不久,就听到身后传来人声呼喝,以及魔法炸开,将整座山头都照的恍若白昼。

那是极为纯正的火元素,在这皑皑白雪的雪地,刘慈已经离开了,还能感受到那股赤热。

随即又是一股阴郁,让人厌恶的气息爆发,她所能感觉的地方,万物生机陡然减少。

她没有停下脚步返回查看,反而加快了脚步回到营地。两个法师争斗,如此大的动静,矮人们早就被惊醒了。看见刘慈出现,大金胡子兔斯基凑上前来,满脸忧色:“我们是不是要搬地方?”

刘慈点头,“我就是返回来通知你们的,大家快收拾东西,我们连夜赶路,这地界很不太平,连呆在原地都危险,谁知道会不会从天而降的火球突然砸中,那也死得太不划算了!”

兔斯基深以为然,掉转头和矮人们一阵叽里呱啦,矮人们手脚飞快,将雪橇车套上马,很快启程。

刘慈却没有同行,她撕下裙摆一角,就用朱砂墨给管家詹姆士写了一封信,说清缘由,让他支付矮人们金币,做好交易交接工作,并嘱咐他最近让山庄低调行事。这里离山谷庄园已只剩一天路程,老马识途,癞子马也能找到方向,刘慈并不打算跟着矮人运输队返回。

在离山谷如此近的地方,就有法师们战斗,她本来对此事毫无兴趣,现在不弄清楚,还真是睡觉都不安稳了!

见刘慈有条不紊安排好他们,兔斯基也没多言,大金胡子拿了刘慈手信,和矮人们驾着雪橇车,呼啦啦飞快消失在茫茫雪原中。

这些世代低调躲藏的克林格拉矮人,能平安到达山谷庄园的几率很大。没有了负担,刘慈才折返了刚才凯西和前城主斗法的现场。

翻过丘陵,刘慈只见一片狼藉。

地上有火灼烧过的深坑,也有被炸得破碎的枯树。雪地中留下了鲜红的血迹,空气中残留着躁动的魔法元素,还有那种令刘慈很不喜欢的气息。

这种气息在山头盘踞,经久不散,并在持续破坏着山头的生机。除此之外,不论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卡特丽娜,还是大魔法师凯西,甚至是忽然由武转法的前城主,在刘慈离去又很快折返的短时间都消失不见。

刘慈是木属性道基,木主生机,让她厌恶的气息则以摧毁万物生机为主,她肯定不待见,也顾不上追上去,就在原地画了几张破煞符,驱魔符,将残留在原地的气息一扫而空,她才心满意足收手。

破煞驱魔,这些符箓有效,证明刘慈的认知没错,埃姆斯特的前任城主,的确是在短时间内,可不思议地变成了一个暗黑法师!

这些暗黑死气,和魔法学院人工湖下的洞穴又有所不同。魔法学院那次冲天黑柱的死气,性质主要是感染其他生物,而现在的死气,则侧重掠夺其他生物的生机……显然后者的危害更重。

刘慈也想不通一个暗黑法师潜伏在埃姆斯特这么久,不仅时常出现在公众场合,与魔法学院打过交道,和教廷祭司也交情不错,怎么就没被发现呢?

不过想想教廷某个主教可能就是暗黑法师,她也只能“呵呵”以对了。

驱除了讨厌的死气,刘慈不紧不慢往西边赶。

她再没发现过凯西老师,或者前城主以及卡特丽娜夫人的身影。不过刘慈也不担心跟丢,这两日往西边赶去的法师越来越多,最厉害的一批法师早就飞过去,现在往西边赶得,都是和刘慈一样不会飞的……又魔法物品加持的还好,单靠他们的体质赶路,刘慈都偶又怜悯。

这么冷的天,路程也远,真不知道那些不会飞行术的低阶法师到底被什么诱惑。

刘慈在半路甚至遇到了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的学生,这几个魔法师是四、五年级生,比起乔治这样的魔法菜鸟肯定厉害不少,但和之前那些凌空飞去的法师比起来,他们根本不够实力加入战局。

刘慈也现身相见,魔法学生们虽然傲气,但极西之地的事情也不是什么秘密,刘慈态度不错,他们也就告诉她了。

他们得到的消息是“大陆屋脊”的另一边,是大陆真正强者,诸如贤者,神圣炼金师他们的埋骨处……这些学生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去捡漏的。

刘慈一脸赞同点头,只说自己也接了佣兵任务,发布任务的人想得到极西之地的确切消息,询问自己是否能和几个魔法学生同行。

他们见刘慈孤身一人,看上去也没什么威胁,虽惊讶她是佣兵,也没有拒绝同行的请求,只是其中有两个人听闻后对她态度冷淡了不少。

刘慈也心中唏嘘,她连把剑都没带,编出来的佣兵身份,也只有几个身在象牙塔的魔法学生愿意相信。以身份职业来为一个人定位,刘慈本就不陌生,两人看不起她“佣兵身份”,她还懒得搭理他们呢。

据说那处强者埋骨之地,有结界守护,距离结界松动的时间还有一月,刘慈也不急,干脆打定主意同魔法学生们一起慢慢过去。

她心中觉得什么“强者埋骨之地”的消息挺不靠谱,但也不至于反驳几个天真的学生。到底是为了什么,还有半月自然揭晓,刘慈很淡定往极西之地赶。

她原就打算出来历练一番,本还觉得和克林格拉矮人们回山谷意犹未尽,现在遇到这种热闹,对她来说也算是一种历练。

越往西走,天气越恶劣,地势慢慢攀高,稀薄的空气使人呼吸困难,刘慈颇为轻松,几个魔法学生靠着法师袍也能支撑。

一月期限将近,越来越多的法师,甚至是武者剑师都在往同一个方向汇聚。在几人快要到达最高峰时,刘慈终于看见教廷的人马。

光明骑士们依旧白铠白马,和雪原同色,却也掩饰不了他们的风采。让她惊讶的是,除了光明骑士团,她还看见了身穿红衣的教廷主教,以及和伯莎祭司打扮相同的光明祭司们。

这让刘慈眉梢一跳,事情一定和魔法学生们听到的消息大不相同,贤者和神圣炼金师的埋骨之地固然吸引人,但不至于让一个教区主教亲自出马。

实际统治这片大陆上千年的教廷,眼皮子还没有如此浅,为了个没被确认的消息就惊动了教区主教。

若不是为了强者埋骨之地,到底又是什么原因呢?刘慈忽然想起和凯西老师战斗过的前城主,这个隐藏在埃姆斯特,以大贵族身份光明正大出现的暗黑法师,会不会与眼前的局面有牵连?

甩开这个想法,刘慈和魔法学生们一起站的远远的,让教廷的人马先行。

前方就是“大陆屋脊”山脉中最高的鄂尔多伦峰,马匹无法上山,不管是谁,不会飞就只能靠双腿爬上去、

法师,武者,炼金师,大家各显本事往山上爬,刘慈也发动了一张神行符,事实轻松,看似则很勉强往峰顶攀爬。

鄂尔多伦峰就像耸立在天地间的利剑,以一种锐意笔直指向天空。而和它紧密相连的山脉,就似一道屏障,将山另一边的情景与埃姆斯特完全隔断。

刘慈觉得山那边是海洋,也有不少文献提到,大陆屋脊的那一边,是圣光无法完全祛除的罪恶,所有翻越山脉的探险者,都被染上了灵魂深处的黑暗,永远无法再返回光明神庇护的大陆。

那是与光,与正义,与所有大陆人,与神对立的黑暗深渊!

爬到半山的刘慈,落在大部分争先恐后的登山者身后。她的脑中不时想起有关屋脊那端只言片语的描述,不知道该相信自己在地理知识的判断,还是相信教廷统治下,文化极端压抑的文献记载。

不过不管是哪一种,谎言能三人成虎,真相会被一时掩埋,却没有人能永远隐藏某个秘密。而“大陆屋脊”的秘密,很快即将暴露在整个大陆面前。

刘慈有些忧心,自己的山庄庄园,千万不要受到波及才行。

第一百六十二章 救人一命

刘慈的预感果然得到了证实!

因为对所谓强者埋骨处的什么宝藏没有贪念,刘慈一路并不急着登峰。她偷偷观察着教廷诸人的行踪,发现他们在登山至一半时,红衣主教和几位光明祭司都不见了踪影,只有吸引人眼球的光明骑士还在往鄂尔多伦峰攀越。

教廷,以及大魔法师们的目的地,恐怕不是鄂尔多伦峰!

又是谁放出了鄂尔多伦峰彼端有贤者和神圣炼金师埋骨处的消息呢?吸引了这么多冒险者和魔法师前来……刘慈乐呵了,有热闹不看,是大傻叉。

当然,谁要把她当热闹看,那就不能安然接受了。

“这么多人,我们真的能找到点什么,也带不走吧?”与刘慈同行了一月的学生向同伴抱怨,他的法师袍衣领上的标识表面这是一名货真价实的四星魔法师,而他本人的年龄绝不会超过二十岁。

在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的背景下,出现魔法师年龄不大,等级却不低的情况很常见,当然,魔法师等级评定是魔法协会考察其魔源力后得出,真正的战斗力有多强,那还真是只有光明神他老人家知道。

另一个学生,衣领上的金色五星图案十分高调,面对泄气的同伴他则满脸不屑:“埃姆斯特城里来了多少佣兵,他们都有底气打宝藏的主意,难道我们身为魔法师,连进入探查的勇气都没有吗?!”

“佣兵”刘慈躺枪,几个小屁孩,她懒得和他们计较,不过接下来也不好再与他们同道,刘慈便说:“我的佣兵任务只是探听消息,现在有这么多人图谋宝藏,想要靠我一个人进去就太危险了,各位法师们,我们就在这里分别吧,祝大家寻宝顺利!”

五星魔法师同学高傲颔首,一脸刘慈此时还算有自知之明的表情。其他几人虽觉得这女佣兵果然胆小,大家好歹相处了一月,也不咸不淡说几句诸如“一路平安”的祝福语。

刘慈笑笑,几个陌生人的态度并不能影响她的情绪,她目送几个学生继续往山峰上赶,自己反而停了下来。

刘慈就在半山腰止步,花了大半天时间,画了几张攻击很强的五行符箓,加上一些对付死气用的破煞驱魔符,心中底气更足。

这一月来,她和魔法学生们同行,趁着晚上歇息时间也偷偷画了不少符箓储存,其中有一种“缚灵符”,是她进阶筑基中期后才有灵力画出的,效果比起在埃姆斯特魔法学院时画过的“镇”字符不知高出多少倍。

破煞、驱魔符可以对付死气,缚灵符就是用来对付死灵生物了。有暗黑魔法师出没的地方,刘慈一点都不嫌弃自保手段太多……虽有教廷大主教在,人家也没有责任要保护你一个小人物不是?人嘛,靠山山倒,靠水水流,只有自己才是保障。

等快至天黑时,往鄂尔多伦峰赶的人已经陆续登顶,没有了太多纷扰,刘慈开始静心凝神去感受周围魔法元素的波动。

雪域圣峰,又是大冬天,这里最充沛的无疑使自然水元素。木伴土生,随水而润,纵然受制于此界天地法则限制,刘慈没办法吸收四周浩荡的自然水元素,可那澎湃水汽还是让她如逢春露,浑身上下透着说不出的舒爽。

除了自然水元素,空气中还有其他自然元素的残留。这就是涌向峰顶的魔法师们留下的,一个体质羸弱的法师,不靠魔法手段,不使用魔法物品,能攀上“大陆屋脊”最高峰?做梦吧!

只要一使用魔法,一动用魔法物品,必然就有元素痕迹。刘慈无法吸收,可跟着她穿越而来的莲池空间就是干这行的,一株以吸食自然魔法元素为生的奇异莲花,就长在刘慈的识海中,它能感应到东西,和刘慈本身感应到,也没有什么太大差别。

刘慈对元素的敏感,甚至被银狼王误以为是“德鲁伊之心”……

水元素之外,尚有火元素、土元素、木元素、金元素……那颗粒分明,与太阳同出一源的,应该就是光元素了吧。还有盘旋在原地,极为稀少的死气!

有点惊讶,又在意料之中,光元素和死气纠缠不休,它们的痕迹相互缠斗,在鄂尔多伦峰中途转弯,飘向了最高峰的两侧。

看来教廷的人,以及忽然涌现的暗黑法师们,是往鄂峰两侧去了。

刘慈摸出一枚金币,掷了个正反面。

金币抛向半空,落在她掌心时,马刺帝国的开国陛下表情严肃望着她。

正面。左边。

刘慈将金币揣在兜里,神行符再不掩饰,全力往鄂峰左边前去。

一路前进,不乏打斗过的痕迹留下,雪花还未将一切掩饰,说明这些地方发生的战斗离现在并不久。不过有教廷的人参与其中,像凯西和前城主那样战斗后残留的危害万物的死气却被解决了。有专业人士出马,刘慈这半吊子驱魔人也乐得轻松。

沿着痕迹越走越远,她和千人朝圣般涌向鄂尔多伦峰的大部队已完全脱离。行走在万籁静寂的雪山,冷风迎面扑来,和在雪原体悟时的感触又有不同。

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与行路之间虽没有个高低之分,缺少一样,总是修行的不圆满。文献书籍上的记载描述,难免带着作者的主观情绪,要想知道一个地方的真实,还是要靠自己亲眼看一看,双脚走一走。

刘慈有所悟,若不是此处魔法师、教廷以及大反派暗黑法师混战,她还真有在“大陆屋脊”山脉结庐暂住的想法。

“咦?!”

刘慈正神游太空,忽然发现前面雪堆中俯卧了一个人,她迟疑了两秒才走上前去。

用手戳了戳那人,没反应。用力将之翻过来,刘慈眉头轻皱。

俯卧雪地的人,竟然是她一个月前曾见过的伊兹·凯西。此时他的状态极为糟糕,不仅整个人失去意识,英俊的面颊上还有金币大小的焦黑疤痕,留着脓水散发着腥臭气味的黑疤,严重影响到凯西老师的形象。

当然,和生死大事比起来,毁容啥的,也不算特别重要了。刘慈目光微闪,教廷的人明明从这里经过,竟也没理会重伤的凯西,不知是和原因?

她拍拍手站起来,本打算从凯西身边绕过,不知为何,又想起几次见凯西的情景。

——不得不说,这个大魔法师和他的同类比起来,拥有着谦逊待人的美好品德。

几次打交道,都没有啥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刘慈想到自己在埃姆斯特十个指头能数完的熟人,还是决定试着救救他。

等把伊兹·凯西从雪堆里扒出来,刘慈才发现他受的伤不止是脸颊上那致命的黑魔法伤害,前胸和小腿各有一道外伤,一深一浅,伤口在极低的气温下虽没有持续出血,估计最初还是让凯西遭了大罪。

围攻凯西的,看来不仅是暗黑法师,还有剑师呀,也不知那剑师如何同臭名昭著的混到了一起。

刘慈将一张治疗治疗外伤的“大刀符”,和恢复精气的“回阳符”两种符水给他喝下,就站在原地静等凯西醒来。

至于他脸颊上流脓的伤口,刘慈也不是没办法,只是治好了她要如何解释?治疗死气,克制黑魔法,几千年来都是教廷的专利,她没兴趣和教廷抢生意。

过了大概半小时,凯西若有似无的呼吸又重新平稳。又过片刻,天将黑尽,伊兹·凯西终于醒了。

被毁容的魔法老师,努力睁开眼睛,发现一个少女正蹲在地上,以一种无聊加忍耐的眼光看他。

见他醒来,少女毫不犹豫奉送了一个大大的笑容,他看得出对方松了口气。

虽然在此时想这个不太合宜,凯西醒后冒出来的第一个想法不是得救了,而是“救自己的人居然是刘慈”……不是听说她在埃姆斯特山区购买了大片土地,成为了大地主,连佣兵任务都不再接,怎么还会出现在这么危险的地方?

“你醒了,真好!”

刘慈口气中的愉悦毫不掩饰,凯西再不醒,她就只有当个好事不留名的高尚者,将其丢在原地,自己继续赶路了。

幸好,伊兹·凯西在刘慈双腿快蹲麻,就要失去耐心前清醒过来。

凯西也想冲刘慈笑笑回应,哪知嘴巴一动,就牵引到脸颊上的伤口,痛得他表情顷刻扭曲怪异起来。

“你这伤口,一般药剂都不管用……”

刘慈语气迟疑,凯西忍着痛苦笑道:“这是破坏力惊人的黑魔法,除了教廷的圣光,一般药剂都没办法祛除治愈,你也不用在意,真的很感谢你救了我,刘慈小姐,请原谅我现在无法用行动向你表达谢意。”

刘慈呵呵一笑,“你怎么会受伤倒在雪地里?埃姆斯特又怎么会有暗黑魔法师?大家都去了强者埋骨处,你也是为这来的?”

刘慈一长串问题,难得凯西没被问蒙,不过魔法老师还是为掩饰眼中诧异。

“你是为强者埋骨处来的?那你不必去了,这件事不会有结果的。”

第一百六十三章 亡灵召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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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遇见个知道内幕的,刘慈又怎能放过机会?

伊兹·凯西重伤未愈,符水再强,也不是立竿见影满血复活的神药,他能勉强说话,还是得益于大魔法师的实力。

“这里有没有宝藏我不知道,我是为了追击埃姆斯特前任城主,杰弗里·琼森而来。你或许不知道,这位前城主居然是位隐藏极深的暗黑魔法师……”

凯西说到此处一顿,追击的结果刘慈也看见了,他并没有成功抓捕住杰弗里,反而差点因此丢掉性命。

刘慈明知故问道:“事关暗黑法师,您应该要上报给教廷,或者和魔法学院的其他老师们一起来吧,再不济,也要通知城主索奥尔夫人,怎么自己独自追捕?”

凯西回答这个问题时明显迟疑,但刘慈也算他救命恩人,大概觉得隐瞒她不对,就含糊道:“杰弗里逃走时,带上了我一个朋友,交给教廷处理,我怕……”

大家都不笨,话也不必说透。

凯西称卡特丽娜是朋友,不经意间听到过两人谈话的刘慈还知道,他和卡特丽娜是亲人。交给教廷处理,教廷为了歼灭臭名昭著的暗黑法师,的确容易出现不顾人质安危的情况,凯西要救卡特丽娜,只有自行出手。

“凯西老师,难道您没有注意到,一个月来,有无数的法师和冒险者赶往鄂尔多伦峰,您说没有宝藏,他们又是为了什么?”

凯西叹气,“一开始我并不知道杰弗里往西边逃走的意义,半路听到宝藏传言后才明白……他想要利用这个混乱逃到鄂尔多伦峰另一面去,这件事关系到一个很大的秘密,请原谅我不能把所有事告诉你,真的很抱歉。”

刘慈笑了:“您到现在该不会还认为,所谓的秘密还藏得住吗?看看赶往鄂尔多伦的魔法师和冒险者,连教廷大主教与光明骑士都到了,我觉得不管是什么秘密,这地方一定出现了很大的变故,或许,所有赶来的人,都会把自己置身于危险的处境,您觉得呢?”

凯西顿时无语,听刘慈这样讲,说与不说还真是没有太大差别,只是这个秘密关系甚大,他也是机缘巧合才得知,别说刘慈是一个完全和法师扯不上关系的佣兵,就算是埃姆斯特教区,此次赶来的光明祭司,凯西敢保证他们中大多数也不知真相,不过是听从教廷指令罢了。

凯西正迟疑着,漆黑的山路上又有了动静。

一群红眼乌鸦从两人头领飞过,发出凄烈的叫声,声声鸦叫使人心里发慌,凯西的脸色在暗淡的月光下,几乎变得像雪般透明。

刘慈陡然一惊,不知什么时候,埃姆斯特头顶永远清凉的月光已经暗淡,这皑皑白雪的圣洁山峰乍然望去,竟有一种说不出的瘆人感。

“糟糕,又有暗黑法师……快,扶我起来,我们躲一躲。”凯西捂着胸口,勉强让自己站起,压低了声音冲着刘慈说道。

就是他独自一人,此时不可能再和暗黑法师对上,别说还有一个不会魔法的刘慈。武者虽然也实力不俗,可起码要是大剑师以上,才在暗黑法师面前有自保之力。先不说刘慈实力如何,就只看她连一把趁手武器都没带,凯西就不能放任她和暗黑法师作战——凯西也奇怪,刘慈胆子真大,就算是来鄂尔多伦峰找宝藏,怎么连柄剑都不带呢?

刘慈不予争辩,她也没有正面遇到过暗黑法师,像前城主杰弗里一样,她觉得自己还有把握,若是比杰弗里厉害很多呢?总不能大好小命,莫名其妙交代在这里,那才对不起父母亲人。

几十丈外就有一个雪坑,地势较低,算是方圆两里内最近的藏身之所。她赶紧扶着凯西往雪坑走,在下一波黑乌鸦又飞至前,成功将自己和凯西埋进了积雪中。

幸好西部极冷,积雪足有半人高,她和凯西平躺后,积雪能将两人埋得严严实实。

二人只露出眼睛和嘴鼻,只能让他们呼吸空气。

凯西勉强提起体内源力,以极低的声音念动了一个晦涩咒语。刘慈发现一个透明的罩子将两人倒扣起来,他们与这处雪坑,整个融入在一起,气息不分彼此。

是结界!

能隐藏踪迹气息的结界,刘慈还挺羡慕。只是凯西布下结界后,整个人真是面比雪白,随时都会再次陷入昏迷。

她正想着,要不要再给凯西喝杯回阳符水,那有大群乌鸦飞来的方向,已经出现了一个身穿黑衣斗篷的身影。

来人十分高,且瘦。

黑色魔法斗篷衣穿在其身上,被山间的风一吹,空荡荡飘来飘去,好似里面走动的是个骷髅架子,而非有血有肉的活人。

他的肩膀上也停着一只乌鸦,不同天空盘旋的那些,这只乌鸦羽毛暗淡,皮肤紧紧贴着骨架,呆滞的眼珠子一动不动,竟是死去多时的死物。

“是亡灵召唤师……”

凯西的呼吸变得急促,从语气中听得出他很忌惮这一职业。

正如自然魔法师有侧重的属性,暗黑系魔法,也有许多分支。两人此时遭遇的,正是暗黑法师中的亡灵召唤师。他们不仅能指挥死去多时的尸体作战,实力高深的亡灵法师,更能打破空间壁垒,召唤亡灵生物……尸体没有自己的智慧,亡灵生物最少是像刘慈曾遇到过的噬魂怪詹妮那样,拥有自己的智慧,并且实力强大的存在!

暗黑法师早就在大陆消声灭迹很久,偶尔出现几个暗黑生物,也不够教廷闲置的祭司们打牙祭,人们虽然提起暗黑法师就变色,实际上真正了解他们实力情况的人并不多。

刘慈就是一知半解,偏偏知晓鄂尔多伦峰真正秘密的凯西,就是其中少见的知情者。

脸色惨白的同时,他终于相信刘慈所说:鄂尔多伦峰的秘密,出了大变故!

他追击的杰弗里·琼森,根本不是因为众人前往鄂尔多伦峰,才往这个方向逃离。杰弗里本来的目的地,就是大陆屋脊呀,包括眼前的亡灵召唤师,包括更多的暗黑系法师,他们从大陆的各个角落赶来,为此不惜抛弃平日的隐藏身份……

“亡灵召唤师,很厉害?”

伊兹·凯西是个大魔法师,还是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的老师,实力比一般大魔法师更强,虽然出身学院派,实战经验许有不足,起码眼界很不俗。

刘慈见他脸色,忍不住低声问道。

她认为有结界掩护,又是这样的距离,应该是无碍的。

哪知凯西神色立刻就变了,结界虽然阻隔了声音,还是让对方察觉到了异样。

听见刘慈说话的,不是藏在斗篷衣下的法师,而是立在他肩头,瘦的只剩皮包骨的乌鸦。

它没有身材的呆滞眼睛红光一闪,冲着刘慈和凯西藏身方向尖叫数声,一扑腾翅膀,黑色的乌鸦毛直往下面掉。

亡灵召唤师见乌鸦异状,扭头桀桀怪笑,向着雪坑走来。

他动作极慢,却须臾间就走出几十丈距离,来到了凯西布下的隐藏结界前。

凯西面白如雪,从怀中掏出一张卷轴,一击不见效,他和刘慈就再无机会。隐匿人行踪气息的结界,效果都很单一,防御力不强,一受到攻击就会崩溃,根本别想抵御住亡灵召唤师。

刘慈也深感倒霉,手腕一抖,不仅对付暗黑魔法最强的“缚灵符”在手,还准备了神行符以及防御用的金光符。

“这里还藏着两个大活人么,算你们荣幸,就给我的小宠物们当夜宵吧!”

自负的暗黑法师根本没将两个藏头露尾的人看在眼中。这个魔法隐匿结界挺高明,躲在其中的魔法师全胜时期未尝不能对他造成威胁……可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一个实力全胜魔法师,为何要躲起来?

联系不远处雪地中残余的血腥味,这个魔法师肯定伤势严重。

藏在斗篷里的亡灵召唤师沙哑着声音笑了,他张口发出一个古怪音节,肩上立着的乌鸦发出尖叫,半空盘旋的鸦群俯冲下来,成群结队撞上了隐匿结界——光芒迸起,黑乌鸦不畏生死,哪怕撞得纷纷掉地,也没有半点后退。

乌鸦掉在地上,头歪脖子断,伤口没有一点血迹。它们分明是和亡灵召唤师肩膀上那只情况相同,是没有生命痕迹的死物!

“噗——”

好像一个水泡被戳破,凯西布下的结界彻底毁坏。

亡灵法师抬起枯瘦如柴的左臂,黑光聚集在他手下,然而他还没来得及发动黑魔法,一道烈焰之墙已经往他缠去,烧的死灵乌鸦们呱呱惨叫,纷纷坠落。

刘慈早在黑乌鸦撞击结界时就发动了金光符和神行符,此时见凯西出手,乌鸦又声势浩大,她干脆收起“缚灵符”,同样扔出几张火雨符,为凯西的魔法卷轴增添了一倍威力。

除了光明魔法,死灵生物最惧怕的莫过于火焰,凯西和刘慈忽然发动的攻击,不仅逼退了黑乌鸦,还打断了亡灵召唤师的施法。

对方看着黑乌鸦被烧死不少,大怒厉叫。

刘慈未等于火雨熄灭,早一把抓起凯西,在神行符的帮助下激射出去——

第一百六十四章 穷追不舍

亡灵法师大意之下,被凯西的魔法卷轴,刘慈的符箓攻击,短暂的混乱为刘慈两人提供了逃离时间。

在神行符的效果下,刘慈手提一人,不过数息就掠出几十丈远,与亡灵召唤师和黑乌鸦群都拉开了距离。

哪怕没有凯西在场,面对强敌时,刘慈也本着能战就战,不敌就逃的原则,对一个没有节操的妹纸来说,跑路又不丢人。

然而携带一重伤患者,连跑路都要受影响:凯西丢出的魔法卷轴,打断了亡灵召唤师施法,刘慈继而连爆几张火雨符,让毫无准备的鸦群们受到火雨攻击,被火雨击中的乌鸦,哪怕原本就毫无生气,也不得不面临再死一次的结局。

两人的暴击,使亡灵召唤师随身伴行的乌鸦损失惨重。这固然让刘慈两人顺利逃离,却也成功惹怒了亡灵召唤师。

隐藏在黑衣斗篷下的人影,看着黑乌鸦们纷纷倒地,胸口起伏,一长串怪异的音节自他嘴里发出,被之前更甚的黑光在他手下聚集。

他手下很快聚集起一片不断收缩,浓稠如墨的黑雾,在白雪皑皑的雪峰背景下犹如洗不去的污迹——黑雾蠕动翻腾,当亡灵召唤师低喝一声,黑雾便犹如活物,往刘慈逃走的方向追去!

刘慈携带着凯西,两人此时已逃出几里地。眼看就要转向另一个坡地离开亡灵召唤师的视线……可神行符效果再厉害,两个成年人的体积体重,又如何跑得过在空气中的“光”呢?

那半雾半光的漆黑活物,转眼就追上两人,刘慈“神识”所见身后情形,心生警觉,下意识又发动了几张金光符。

嗤!嗤!嗤!嗤!

刘慈的警觉救了她一命,这诡异的黑雾图撞上她身后,金光符虽金光罩护主,那黑雾也实力强横,硬是腐蚀穿透过几重光罩后才力尽而止。

刘慈也不敢停顿将那东西一举消灭,反而头也不回绝尘而去。

金光符除了护身,本就有道家驱魔辟邪的手段,要不还真制不住亡灵法师追上来的黑雾团。

这团黑雾腐蚀金光符罩的同时,也为金光符所害,没有留下刘慈,自身反而缩小到了原来三分之一大小。

黑雾在原地盘旋片刻,最终选择折返,飞向了亡灵召唤师。

亡灵法师伸出手接住它,黑雾受挫,原本浓稠如墨的颜色淡了些,借着微薄月色,方才看清雾里包裹着一只模样丑陋的小虫子。

小虫在法师手心有气无力蠕动,斗篷人口吐怪音,这虫子就咬开他掌心皮肤,开始大口大口吸食其血液。

等虫子吃饱了恢复精神,亡灵召唤师却没有再使用它,反而将它收入了斗篷内。

这位赶往鄂尔多伦峰左侧的亡灵召唤师此刻也心中惊疑,藏起来的两个人,一个是重伤的魔法师,另一个根本就不是法师……这样的组合,能从他手下逃走,虽然有自己轻敌的缘故,也难掩其中的蹊跷。

他豢养的小宠物实力如何,召唤师心中很清楚。别看丑陋的虫子不起眼,靠着它,召唤师出其不意解决过不少对手。

现在小虫受挫,召唤师心中惊疑,想过两人的实力后,他觉得其中一人身上应该携带教廷的圣光器皿——换了一般人,也许会选择放弃追击,但练习暗黑魔法的人,莫不是桀骜不驯性情残暴之辈。

就算有误学暗黑魔法的正直人,在时日久后,也难免受到死灵气息的侵蚀,从而性情大变。

所以亡灵召唤师在环顾四周,看见“死去”的鸦群后,怒火澎湃,已经下定决心要将刘慈两人抓住,用二人的血肉来饲养宠物!

“沉睡在深渊的不死亡灵,行走在光明以下的黑暗之神啊,我以血肉为献祭,请你们穿越空间的阻碍,遵循献祭人的意志,降临人间……”

亡灵召唤师桀桀怪笑,“出来吧,我忠实的朋友们!”

雪风呼啸更急,山间万物颤抖,在暴风雪中,亡灵召唤师身前的虚空,由下自上撕开了一道口子,浓郁的死灵之气从裂缝中冒出,陡然,一双惨白的,腐肉过半,能看见骨架的手搭在了裂缝上。

这双手用力一撕,将裂缝彻底撕开,露出能容一人穿过的通道。

然后手的主人用力挤出,裂缝在它身后飞快合拢,过程中还有许多亡灵生物的不甘叫声,好似它们都争先恐后想来的人间,只是没抢过腐烂白手的主人。

“人类,你献上的祭品何在!”

亡灵法师此次召唤出来的是一个亡灵骑士。它的头盔铠甲锈迹斑斑,腰间佩剑也断成两段,只剩下剑柄以下一尺长。

不仅它的手腐肉粘连,整个脸部也只见骨不见肉,眼眶黑漆幽深,里面并没有眼珠。

但它能口吐人言,又思维清晰这点来说,就要比亡灵召唤师饲养的怪虫更强大——这样强大的亡灵骑士,召唤师只能在作战时临时召唤,若长期相伴,强大的亡灵生物会连召唤师的血肉一同吸干。

“阁下,献给您的祭品就在前方不远处……”

亡灵骑士实力不俗,不是召唤师同时使唤的尸体,这是真正来自亡灵界的智慧种族,亡灵召唤师与亡灵生物相辅相成,黑衣斗篷亡灵法师面对骑士时,并不吝惜自己语气中的敬意。

“人类,指明祭品方向!”

亡灵骑士根本懒得搭理召唤师的奉承,直接让他指明敌人的位置。

召唤师重新唤出斗篷下的怪虫,怪虫吐出黑雾,亡灵骑士一闻,对祭品的味道就了然于心。

亡灵骑士不再搭理斗篷人,它腐肉粘连的骨手一招,身边忽然出现了一匹裹着黑气的骨架马。

亡灵骑士骑着骨架马,带着它的锈剑,踩着积雪往刘慈二人逃走方向追去。

半人高的积雪,骑士和马只留下浅浅痕迹,它们的速度极快,转眼就消失在斗篷人眼前。

召唤出亡灵骑士,黑衣斗篷人就不再理会逃走的刘慈二人,继续沿着原本的路线慢慢前行。

在火焰中逃生的黑乌鸦盘旋在他头顶,仍然不减先前遮天蔽日的声势。

身穿黑衣斗篷的亡灵召唤师,若无其事,沿着山路行走,暴风雪下,他们留下的痕迹很快被掩埋,包括雪地中的乌鸦尸体。

事情似乎落下帷幕,然而看似逃出升天的刘慈二人,才刚刚迎来险境。

…………

“咳咳,你放我下来吧,刘慈小姐。”

青年魔法师凯西活了这么久,大概从未有过被一个女人拧着衣领,在雪地狂奔的经验。

不得不说,刘慈身上使之无穷的“魔法卷轴”让伊兹·凯西见证了她的财大气粗。刘慈本身又是为了救他,凯西还真没那脸抱怨自己被拧着跑出几十尤里,姿势特别不雅观。

刘慈不太赞同,但见凯西在长时间奔跑颠簸下,确实只剩半口气,她不得不暂时停了下来。

凯西脸颊上的溃烂在扩大,刘慈将他放下后,他从法师袍中逃出一个玻璃瓶,将仅有的三分之一药剂倒入嘴里,总算暂时稳住了暗黑魔法对他身体的破坏。

见刘慈盯着他瓶子,凯西苦笑:“……知道自己追击的是暗黑法师,我还是要做点准备的。可惜从黑市购买来的种种药剂,在一个月的追捕过程中也用的差不多了。”

刘慈摇头,“我不是说这样,我总觉得那个亡灵召唤师不会轻易罢休,我们还是再跑远一点吧。”

伊兹·凯西沉吟:“他应该是去鄂尔多伦峰左侧山脉的,那里肯定有不少教廷祭司镇守,我们只要选择去主峰,就能避开亡灵召唤师了。”

刘慈沉默,了解内情的凯西都这样说,那有古怪的地方还真是鄂尔多伦峰两侧了。只是刘慈想起成千上万涌向鄂尔多伦主峰的冒险者、法师们,她不知道改道主峰,是不是一个正确选择。

刘慈看凯西精力恢复了一些,说道:“如你所愿,我们就改变路线去鄂尔多伦主峰吧。希望你的身体能坚持到那里,当着人群,就是亡灵法师也敢乱来,与大队人马汇合,我们才真正安全了。”

伊兹·凯西捂住胸前伤口,在保命和优雅两者间,他只能选择让刘慈再带他一程——他此时又庆幸刘慈是一个武者佣兵,若两人都是魔法师,要带他一块儿跑路,显然是抓瞎。

刘慈深呼吸,为接下来的雪峰狂奔做着热身。

哪知道她的手还没搭上伊兹·凯西的衣领,一柄锈剑从身后呼啸而来,刘慈的神识在休息时也没放松过警惕,惊险一闪,锈剑从她耳边飞过,深深插入了前方雪地中。

浓厚的死亡气息好像忽然就冒了出来,并迅速弥漫了周围的空间。

一名骑士,一匹马。

不死亡灵,骨架骏马,从黑雾中缓缓走出。空洞的眼眶盯着刘慈两人,贪婪地吞咽了并不存在的口水。

刘慈对着凯西皱眉苦笑:“看来是不让我们改道了。”

伊兹·凯西服下的药剂还没起作用,看见亡灵骑士出现,他整个人都摇摇欲坠。

“你小心,这是从亡灵界直接召唤出来的生物,比我们刚才看见的乌鸦要厉害百倍!”

第一百六十五章 烈火焚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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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从亡灵界直接召唤出来的生物,比我们刚才看见的乌鸦要厉害百倍!”

凯西摇摇晃晃,说每一句话都十分勉强。

刘慈虽然表情不愉快,可也算不上失去镇定。她扭头,冷静问道:“你还能走动吗,凯西老师?”

伊兹·凯西一愣,每次和刘慈交谈,他都觉得这少女思维跳跃好快,总是与他不在同一国度。凯西张口无言,好想叫刘慈别逞强快逃,起码要闪到一边去让他这个男人顶上。想到刘慈陈出不穷的“魔法卷轴”,青年法师心中生起一丝希望,不管最终结果如何,起码刘慈自己逃生还是能办到的。

因而凯西点点头,刘慈也不多言,扔了张金光符在他身上,将伊兹·凯西推到了一边。

一直骑在马上,冷眼看着两人交谈的亡灵骑士,骨皮相连的喉咙发出斯斯冷笑:“愚蠢的人类,你们不用推来推去,今天一个都跑不掉,就用你们的血肉来祭奠黑暗之神吧!哈哈哈哈——”

它的笑声戛然而止,趁着它说话时,刘慈已经扔出了起码五六张符箓!

冰霜火雨,在极短的时间内,亡灵骑士和它的骨架马就感受到了冰雪几重天的洗礼!

会爆破的火焰——

会转弯的冰刃——

会塌掉的地面——

烧得腐肉一阵焦臭的熊熊之火,刘慈的偷袭和繁多花样,终于让亡灵骑士跳脚:

“你这个卑鄙的人类,像臭虫一样卑劣,我一定要杀了你,杀了你……”

刘慈理都没理,她已经在极短的时间内,欺身到亡灵骑士身边,在他四面八方留下火系符箓。熊熊大火能烧掉一切污秽,纵然是理论上不死不灭的亡灵生物,也只能在面对物理伤害时如此,它又不是华夏传说中开天辟地的那只石猴,凭啥烧不死?!

看着亡灵骑士在火海里跳脚,刘慈的气机和几张符箓相连,随时都能再烧它一次,这才有机会冷笑回去:

“亡灵生物都是死人变得吧?怪不得你死了,只有蠢货才在杀人前说那么多废话,当人的时候蠢死了,现在变成亡灵生物,又能聪明到哪里去?蠢货,蠢货!”

明明是特别严肃的场合,伊兹·凯西却忍不住笑出来,剧烈的起伏牵动了胸前伤势,让他又笑又痛。

刘慈真的是太毒舌了!

亡灵骑士更是被气得骨骼咔嚓咔嚓作响,空空的眼眶中也泛起暴虐的红光。

它仰天长啸,不顾身下陷在冻土中的骨马就要被符火烧毁,那插在雪地里的断剑已经飞回它手中。

手持断剑的亡灵骑士在短短两息内实力就有暴涨的趋势,浓稠的黑雾包裹着它,抵御着符火的威力。炙热与阴冷相遇,发出难闻的焦臭。

刘慈岂容这货狂暴变身,很干脆发动了剩下的几张火符,滔天大火再次将亡灵骑士包围,刘慈却不顾分说,再次抓起了重伤的凯西,没有选择主峰,反而往左侧跑去!

行了有数十里地,凯西被刘慈拧着衣领,连连苦笑:

“亡灵生物的自愈能力很强,你没有当时解决它,它就算被烧得只剩下焦黑骨架,很快就会追上来的。”

言下之意,刘慈浪费了那么多卷轴,不斩草除根,实在很不明智。

凯西还认为刘慈是心痛卷轴,实际在他看来,再贵的卷轴都能用金币购买,而人的命是金币买不到的,当然是自身的安全重要。

刘慈也不分辨,再跑了几步,她“哇”的一声,吐出一大口腥臭黑血。

黑血落在雪地上,竟然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将一滩白雪很快化为水迹,那一滩水迹依旧腥臭难闻。

凯西大惊:“你受了暗黑气息的侵蚀?怪不得……这下我们不想去左侧都不行了,教廷祭司在那里,如果请动他们为你治疗,就不用担心了。”

如果不能,那才是真正危险。

刘慈淡淡道:“我们当然要去鄂尔多伦峰左侧。”

倒不是为了治疗,虽然亡灵骑士身边的黑雾的确厉害,让她有金光符庇护,在它身边布下符箓依然受了伤。但那些进入她身体里的些许死气,又怎么敌得过她筑基中期修为体内的木灵力?

两种截然相反的属性,若是相逢,弱的一方必然败退。刘慈在逃命途中没有时间炼化,就将死气聚拢在一起,从体内逼了出来。

去鄂尔多伦峰左侧那就更简单,不是为了教廷祭司给她治疗,而是刘慈忽然想起来自己是来看热闹的,何必如此劳心劳力对付亡灵骑士?

暗黑生物就该留给大教廷对付嘛,她家小业小,积攒点符箓也不容易,与其和亡灵骑士死磕,不如把符箓留给自己防身呀。

若是亡灵骑士敢追来教廷大牛所在的左峰——这就证实了她所言,请允许自己为那蠢货掬一把同情泪水!

凯西还以为自己猜中了刘慈的情况,心中对刘慈带着他逃命越发感激,甚至羞愧起来,也就安安静静闭口不言了。

刘慈落了个清静,又得到凯西的感激,心中暗爽,也不去解释。

两人一时无言,雪峰上只见刘慈手提一魔法师,如履平地,腾挪跳跃,真是生猛如同汉纸……(喂,宝渣,这里描写不对!)

而在刘慈带着伊兹·凯西往左峰逃去,准备祸水左牵的同时,陷在符火阵中的亡灵骑士发出凄烈惨叫。

它眼看着骨马被坚硬的冻土层陷入,在火焰中苦苦挣扎,而自己却只能手握着断剑,在火焰里勉强支撑。

深深的无力和痛苦,带给亡灵骑士魔障。

仿佛让它回到了成为亡灵生物之前。

它在身前,当然不是邪恶的,靠吞噬万物生机为生的亡灵,而是忠诚的骑士。

他带领着手下保护被仇家埋伏的家主,属下们陆续死去,只有他一个人在坚持。

也不知道自己受了多少伤,一直守在马车前的自己,可悲的自己。

等到杀光了敌人,他手中只剩下一把断剑,满脸血污,身上的骑士铠甲已经看不出原貌。

他的马,比他先力竭,也是这样倒在了他身边。

然而他拼死护卫的主人,一位美貌而有名的贵族千金,娇滴滴奔下马车,扑到了来救她的年轻贵族怀中。

她哭泣,讲述自己的惊险遭遇,向贵族述说着自己的感激之情。

真是护卫她的人,则重伤未治,在马车旁边失血过多而死!

他眼睁睁看着自己拼死保护的主人将他丢下,没有救治,甚至没有人来为他们收尸。

一天,两天,十天……他的尸体渐渐腐坏,在野外被野狗啃食,引来苍蝇飞舞。

或许是死不瞑目,他的意识在死后一直都没消散。

看着自己的血肉被野兽啃食吞下,看着自己的尸体被最肮脏的苍蝇产卵筑巢,苍蝇卵破壳而出,蛆虫吸食着腐肉……他在绝望中终于崩溃,不甘、仇恨、愤怒,这些负面情绪包围着他,直到他彻底堕落黑暗的深渊。

再醒来时,他已经成了不死不灭的亡灵生物,拖着永远无法复原的残躯,带着他的马儿,行走在灰天灰地,没有生机的亡灵界。

难道自己成为亡灵生物后,还要死一次吗?

它的马已经第二次死去,第二次为它死去……它自己呢,真的甘心被这命运摆布?!

不!绝不!

它不能死,它要将那些可恶的、罪恶的、卑微的人类,一个个撕裂,吃掉他们的肉,喝了他们的血,再将他们的骨架戳骨扬灰,连当亡灵生物的机会都没有!

这是世界欠它的,是它该得的,光明神也无法阻止的执念呀——亡灵骑士在熊熊大火中,牢牢握住它的断剑,心里的执念在带给它力量。

一开始还能感受到火灼之痛,真是痛入骨髓。

可是再惨,也比不上当年被放弃,被抛尸在荒野,被野兽啃肉喝血的痛!

它要活下去,它还要变强……火焰渐渐变小,此时亡灵骑士明明可以逃出了,但它已经陷入了癫狂。

这种情绪使它罔顾痛苦,渐渐又回归冷寂。

它的眼中有一片火海,心去仿佛身置万灵冥界,是彻骨的阴寒冰凉。

砰!砰!砰!砰!砰!

骨骼被火焰烧灼得爆响,仅剩的腐肉彻底成灰。在痛苦和疯狂中,它置身熔炉,刘慈用来对付它的火海,竟然被它当成炼器火炉。

当火焰彻底熄灭时,雪地上一滩污水。

污水中有一撮焦灰,那是亡灵骑士的骨马所化。一副黑漆漆的骨骼从地上站起来,历经符火锻造,它的骨头竟然发着萤光。

伴随着亡灵骑士出现的黑雾已经全部被内敛进它体内,它在烈火中,虽然痛至撕心裂肺,却浴火重生!

现在它已经没有了多余的腐肉,骨骼却坚硬得难以想象,亡灵界的气息被它收入体内,成为真正可以指挥自如的天赋技能。

而它的思维,从那种癫狂状态中清醒后,竟然更加清晰……

“哈哈哈哈,谁也杀不死我!”

“人类,卑鄙的人类……”

“死,我要你们通通去死!”

刘慈一时的小聪明,为她制造了一个真正的强敌,而她此时,却毫无防备,半点都没有察觉!

第一百六十六章 左峰何人

在“大陆屋脊”这种地方,望山跑死马不仅适用于在山脚,同样适用于山脉中。

绵延起伏的山头,远远看去紧紧簇拥在一起,等真正上了山路,才发现行了老长一段,连一座山头都没翻过去。

刘慈提着凯西,在山路上奔行,百里神行符也耗尽两三张,可想而知她所走的路程。幸好,当她遥遥看见守在鄂尔多伦峰左侧山峰,每隔不远就驻守有魔法师,而身后的亡灵骑士仍未追来时,她知道自己和凯西都暂时安全了。

绷着脸,穿着法师袍的几个魔法师围上来,满脸戒备围住刘慈:

“什么人?这里不是你们来的地方,快走开!”

刘慈赶紧说道:“我没有恶意,这是我朋友,他是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的老师,我们在路上遇到暗黑法师,他受了伤,需要得到教廷祭司的治疗。”

几人的警惕并没有放低,幸好伊兹·凯西还有意识,勉强示意刘慈放下他,他那受伤的脸一暴露在人前,魔法师中有人已经认出了他。

“是你呀,伊兹·凯西?他的确是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的,与我认识多年。不过这次戍守名单他没在上面,应该是自己前来鄂尔多伦峰,途中遇上暗黑法师了吧。”

现在也不是详细解释个中因由的时候,有熟人认出了自己,无疑使他和刘慈的身份清白许多。他还勉力冲着对方一笑:

“霍斯,我们真的有很多年没见面了。我是为了追捕一个暗黑法师才受伤的,他之前的身份是埃姆斯特城的前任城主……路上我们还遇见了另一个亡灵召唤师,看他前行的路线,应该也是来左峰的,你们要小心戒备。”

名叫霍斯的法师闻言点头,低声和同伴交代了几句,有一位法师不太乐意说道:“走吧,我带你去见教廷祭司,至于他们现在有没有空为你治疗,就不是我们能决定的了。霍斯,你也把消息散出去,又一个不怕死的亡灵召唤师往这边赶了,让大家随时准备战斗!”

不说霍斯如何通过特殊手段联系其他人,刘慈站在旁边一直没插嘴,只是默默倾听。霍斯他们和凯西的对话虽不多,也透露出了许多信息。

她在一个月前最先发现的一批懂得飞行术的魔法师们,都是赶来极西之地的参加什么“戍守”的,他们在戍守什么?不断有暗黑魔法师跑来,总不是为了自寻死路。

戍守的人大概不仅是埃姆斯特的法师,而是来自各地,至于教廷则是后面才赶来。他们所要守卫的,就是暗黑魔法师想要谋求的。

难道极西之地的大陆屋脊,真的有某样宝物,引得大陆异动?刘慈暗中否决了这一点,若是什么大陆强者留下的宝物,这戍守的战线也拉得太长。

霍斯的法师同伴带着刘慈二人往山上走,他本来是不想带刘慈,估计也不是很瞧得起她一个武者,只是凯西伤势太重,法师不愿扶他,只有让刘慈继续跟着了。

刘慈也没什么被轻视的屈辱感,一来她的道基属性决定了她对暗黑系法师的厌恶,二来她现在是把祸水往左峰引,看在别人要帮她挡刀的份上儿,她都得低调点。

没走一会儿,她和凯西又来到了一处戍守哨岗。

这次依然是几个魔法师,实力最少都是大魔法师,但其中没再遇到凯西的熟人。

带着两人上来的法师,将凯西交给第二处哨岗,又把事情的经过大概讲了一遍。

这些魔法师大概在一月当中经过了无数次战斗,瞅着刘慈和凯西的目光都和看贼一般,见到凯西几乎算是被毁容的面颊,才算增加了可信度。

霍斯的同伴完成了任务,直接将凯西交给对方,并用眼神示意刘慈跟着自己离开,最好是立刻远离左峰。

刘慈心理何等强大,压根儿就不为所动,很干脆在玩“大家来装傻”的游戏。

法师大多是死宅,交际面窄的惊人,那人还没见过刘慈这样的厚脸皮,气得苍白的脸色都多了几分潮红,甩着法师袍袖子离开了。

第二出哨岗戍守的魔法师根本不知刘慈底细,他们便这样一层层哨岗替换,将刘慈和凯西送到了教廷祭司在的位置。

刘慈对着最后一位送她到站的人笑眯眯感谢,“对了,我们在路上遇到的亡灵召唤师,他还召唤出了一个亡灵骑士,现在不知道估计在山头乱跑吧,您要让戍守的法师大人们小心点。”

该魔法师点了点高贵冷艳的头颅,就算是刘慈“善意”的提醒致谢。刘慈一点也不恼怒,笑眯眯目送他离开。

精神稍好的伊兹·凯西在旁边看着,暗暗告诫自己千万不要惹到女性,尤其是像刘慈这样腹黑的——那亡灵骑士明明是两人引来的,按照她的说法,戍守的魔法师们还得感谢她提醒,哎!

凯西既觉得好笑,想到被杰弗里带走的卡特丽娜,他心中又弥漫着忧伤。

两人到达的地方,基本算是左峰山顶,这里不仅有教廷祭司,还有很多凯西的学长和同僚。

其中她认识的,就有那位在噬魂怪事件时打过交道的利尔曼副院长。

“伊兹·凯西,你怎么在这里?”

两人还没有同神情严肃的教廷祭司搭上话,利尔曼副院长就发现了凯西。对于凯西身侧的刘慈,琐事繁多的副院长只是觉得眼熟,却早忘记见过刘慈。

凯西不得不又将事情讲了一遍,不仅是利尔曼副院长,连一旁的教廷中人也听得神色郑重。他们这些强者,当然不是惧怕什么亡灵召唤师,而是凯西所说的人物。

杰弗里·琼森,居然是个暗黑魔法师!

这很难让人相信,他曾经担任了埃姆斯特的城主一职,长达近十年!

如果他是暗黑魔法师,那在他的掩护下,埃姆斯特到底隐藏着多少暗黑魔法师?地广人稀的埃姆斯特教区,要想在某座荒谷,或者草原深处隐藏一些人,还真不容易被发现。

敌人躲在暗处,他们不知道对方有多少人,也不知道他们何时发动最终攻击。这对整个戍守行动来说都是很不利的因素。

一月来,几乎每天都有暗黑魔法师来冲击鄂尔多伦峰的左右两侧,虽然俱被戍守在绵长战线上的魔法师们消灭,可连日的战斗,让这些戍守人员都精神疲惫,体力削弱……如果隐藏在暗处的敌人,选择有组织,有计划,在这个时候来进攻呢?

利尔曼副院长的脸色特别难看,“自从得到消息,魔法协会以及让大魔法师们尽可能多赶来,你们又说不能惊动埃姆斯特学院里大魔法师,现在已经我们的人都在了,要是守不住这关,魔法协会不会背负这个罪名!”

光明祭司也冷笑:“利尔曼先生,您觉得现在的时机,适合指责任何人吗?暗黑魔法师不仅是教廷的敌人,也是整个大陆的敌人,如果守不住这里,大主教固然会被教皇陛下问责,你们埃姆斯特魔法学院,也要背负祸害本教区的骂名。”

两个人岁数加起来一大把,又身居高位,此时在巨大的压力下几乎快当场吵起来。

刘慈本欲看热闹,可伊兹·凯西是来接受治疗的,光明祭司和利尔曼副院长拌嘴之前,就不能先给人治治?

“两位,神永远与我们同在,越是困难的时候,我们不是越改团结一切力量,遵循神的旨意,将不容于世界的黑暗力量消除吗?就像这位凯西法师,祭司阁下只要将他救治一番,马上就多了一位法师来戍守,这才是最重要的吧?”

利尔曼副院长和光明祭司同时转头瞪她,好似刚发现凯西身边还站了个大活人。

“你又是谁?这里是什么地方,任何人都能上来吗?利尔曼先生,魔法协会派来的戍守者,轻易放了一个不知道身份的人来这里,您需要作出解释吗?”

利尔曼副院长一噎,他明明觉得刘慈挺眼熟,却叫不出名字。

刘慈呵呵一笑:“祭司大人,我是谁并不重要,您要相信我对神的虔诚不比其他人更少。若是您不相信我的身份,利尔曼院长应该还记得,去年我的妹妹瑞秋,被伯莎女祭司带去了圣地港,听说瑞秋已经被推荐进入圣地港修道院,这应该可以证明我不是心怀恶意的人了。

不过,既然您提出疑问,我还真偶然得知了一个消息。用城主身份隐藏的暗黑法师杰弗里·琼森,曾经与埃姆斯特教区某位祭司大人交好,或许询问那位祭司,能得到一些杰弗里·琼森在计划什么阴谋的线索呢?”

刘慈的语气真挚而谦逊,看似是好心建议,就差明晃晃让光明祭司把埃姆斯特教区,潜伏在教廷人员内部的叛徒揪出来再说其他了。

果然,她话一说完,该祭司神色大变,而利尔曼院子面有得色,似乎刘慈的话说到了他的心坎上。

笑了一会儿,利尔曼副院长陡然想起,在噬魂怪事件中,还有一个疑似在埃姆斯特魔法学院里,研究学习暗黑魔法,现在担任大主教的爱德华……利尔曼副院长每每一想到这事儿,就觉得学院的声誉充满危机感。

是了,眼前的少女,正是接下“噬魂怪事件”的女佣兵,她的妹妹也正因此才引起伯莎女祭司的注意,后来被推荐去了圣地港。

一念至此,利尔曼副院长对于刘慈打压下光明祭司气焰的举动也没那么高兴了。不行,不管戍守是否成功,之后学院都要讲对爱德华的怀疑通报给教廷,教廷爱怎么调查处理也好,总比最后爱德华闹出更大的动静,他学习暗黑魔法的地方是在学院,这事儿最后还得扣在埃姆斯特魔法学院脑袋上。

被刘慈喷了,光明祭司脸色不渝,却还要先替凯西治疗。

刘慈心中冷笑,有的人就爱装,说是教廷祭司,哪里有什么神的悲悯?有和其他人争论的时候,先把眼前的伤患治疗了,她没事儿不会提埃姆斯特教廷的黑料。被喷得狗血淋头,这下还不是要乖乖进行治疗?该!

第一百六十七章 结界松动(100红加更)

利尔曼副院长在纠结爱德华大主教的事,光明祭司在憋着气给伊兹·凯西治疗。

洁白的圣光一遍遍洒在凯西额头,他面色红润,脸颊上的伤口往外流着黑血。黑血颜色逐渐变浅,直到恢复了正常的血液颜色,光明祭司才停下。

他将手持的圣器收起,重新放回脖子下。凯西脸颊的黑色尽去,连体内的死气都被抽了出来。

刘慈也没打岔,这么近观察教廷祭司治疗的机会不多。比起她用木灵力炼化会直接逼出死气,“圣光赐福”效果更快,手段也更温和,教廷能靠着光明魔法,一直主导着魔法大陆几千年的信仰,就从这点来看就不是没有原因的。

凯西脸颊和体内的死气没有了,但死气带来的创伤依然留在了他脸上。若要恢复如初,也不是没有治疗术能办到,不过消耗的魔源力很大,在刘慈看来那就是利用光魔法元素在当场再造细胞,的确需要不少付出,这个被她挤兑过的光明祭司肯定不愿意。

希望伊兹·凯西回去后能找到好的魔法药剂吧,好好一张脸,这样刚结疤的创伤看着还挺让人惋惜。

“祭司大人,我们还是把消息通知大主教阁下吧。”利尔曼副院长见光明祭司结束治疗,就提出自己的意见。

光明祭司这才想起,被刘慈一打岔,他和利尔曼固然忘记吵架,最重要的消息他们也没有来得及送出去。

杰弗里·琼森是暗黑魔法师的消息,对战局结果影响太大了。

凯西略迟疑下,心中也知道事情严重,也顾不上掩饰自己的小心思,将他是为了救卡特丽娜才独自追捕杰弗里的事实讲了。

除了已经知情内情的刘慈,利尔曼副院长和光明祭司听闻后表情都很怪异。

在埃姆斯特,最出名的当然是魔法学院,其次才是教廷,随即还有贝蒂夫人的佣兵酒馆,以及城主府……这些都是埃姆斯特几大势力分布,稍有见识的人都心知肚明。

但在民间,大概什么魔法师,祭司,佣兵,加起来一块儿也抵不过卡特丽娜夫人的香艳名声。每个时代,人们都需要一个可供他们YY的女神,在埃姆斯特,卡特丽娜夫人就是这样的女神。

凯西的说法,利尔曼和光明祭司都不再年轻,还是挺能了解年轻人在爱情面前的冲动……这个青年法师胆子不小,可是到卡特丽娜夫人面前献殷勤的人实在太多,祝他好运吧!

光明祭司道,“杰弗里还带着一个不会武技,也不会魔法,养尊处优的普通女性,那么他的行动就会受到很大限制。他若是想要悄悄接近左右两峰,应该怎么办?”

他在原地来回跺着脚步思考,传递完消息的利尔曼副院长随口道:“卡特丽娜是个很有魅力的女性,这样的组合只要到达左峰,想要不引起我们戍守人员的注意力是不可能的。”

凯西皱眉,“除非他中途转道,并没有来左峰……”

刘慈忍不住乐呵一笑,“要想把一枚金币藏起来,最好的方法,当然把它放到一堆银币、铜币中,卡特丽娜夫人名声很大,可真正见过她的人又有几个呢?若是杰弗里中途转道,带她去的是鄂尔多伦峰,在重宝面前,谁又会把注意力分出去,观察一个女人的魅力如何?”

光明祭司这次没有打断她,反而示意刘慈继续说。

刘慈也不怯场,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诸位大人有没有想过,到底是谁散步消息,说鄂尔多伦峰藏着大陆强者的遗宝?这么多冒险者,魔法师涌向鄂尔多伦峰,当中会不会藏着杰弗里和卡特丽娜夫人,会不会藏着更多不漏痕迹的暗黑法师?”

光明祭司心中诧异,对于诡异的消息引来众人赶往极西之地的鄂尔多伦峰,教廷也不是没有怀疑过。虽然教廷和魔法协会都安排了人马去鄂尔多伦正峰,大部分还是认定,暗黑法师们想要行动,一定会挑选结界最薄弱的左右两侧,而不是和坚如磐石的鄂尔多伦峰正面封印相抗。

可若大家都想错了,这些暗黑法师,一边不断派人进攻他们的防线,吸引住他们的视线,一边去隐藏在涌向鄂尔多伦峰的人流中,准备一举攻破鄂尔多伦峰最坚固的结界呢?

不得不说,这个想法太疯狂了!光明祭司一想到他们被拖延在左右两侧,鄂尔多伦峰的结界却被攻破,然后……这样的后果,不仅魔法协会承受不起,就是远在圣地港的教皇陛下,也一定不愿意看见!

“不行,得将消息告诉主教阁下!”

年纪不比利尔曼副院长小的光明祭司手指颤抖,默默摩挲着挂在胸前的圣器。那是一个刻有光明神肖像的橄榄木权杖,代表着大陆七大教区,十二光明祭司的身份。

而他此时的举动,完全是下意识为之。在迷茫时,他总会摩挲着橄榄木权杖,祈求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光明神能指引着他继续前进。

利尔曼副院长低声念动了咒语,手指弹出一道光,往左峰至高处飞去。

不一会儿小小的光球又飞回他掌心,利尔曼捏碎光球,神情既复杂又放松。

“总院长大人,与大主教阁下,现在已经身处鄂尔多伦正峰之顶!”

光明祭司摩挲着橄榄木权杖的手指一顿,转而笑了:“我们能想到的事,贵院总院长与大主教阁下,怎么会想不到呢,原来他们早就动手前往,有两位在,即使鄂尔多伦峰有什么异常,也能坚持到所有戍守者赶去。”

利尔曼点头,一脸赞同,完全看不出这两个老年人刚才吵架时差点相互翻脸不认人。

两人此时的确也是同命相连,没有想到鄂尔多伦峰去不说,还各自被顶头上司隐瞒……哎,这眼界的差异,怪不得人家是总院长,是大主教,自己只能打下手啊!

至于刘慈,呵呵,别逗了,他们才不会承认思维不如一个佣兵少女呢。

刘慈既不准备混入教廷,也没有拿魔法学院工资的打算,打击了两个人,她也不太想居功。她现在关心的人,这些人齐聚极西之地,到底想要戍守什么东西?

平日里隐藏在大陆各角落的暗黑法师们,一波波像飞蛾扑火样送死,光与黑的两方争夺,她欣欣向荣的庄园会不会被炮灰?

刘慈在沉默,凯西也在沉默。

他的沉默在于,卡特丽娜虽然在大人物眼中不值得一提,可她因为杰弗里·琼森的原因,已经被卷入这个及其危险的事件中……若是鄂尔多伦峰结界失守,有生之年,他们还能再相见吗?

四个人各怀心事,气氛倒是出奇平静。

刘慈前来左峰时,天已经擦黑,又在半路遇到了受伤的凯西,再遭遇亡灵召唤师,又与亡灵骑士战斗,再一路逃来左峰,一路耽搁,冬季的埃姆斯特纵然夜长昼短,也经不起如此耽搁。

日月轮换,天地纲常,按照惯例,此时应该是月隐日出的时间点了。可是刘慈抬头,还是只能看见偌大一片天地,被笼罩灰蒙蒙的雾气中,月亮不如前几日明亮,本该升起的太阳也被云层所遮挡,大陆屋脊山脉,好似整个都陷入了混沌不分的状态。

“这个感觉不对劲呀,估计离那些藏在地沟里老鼠们真正动手的时间不远了……利尔曼先生,请您让他们加强戒备吧,最关键的一仗即将到来,神指引着我们走在维护大陆安危的路上,戍守者们注定会在今天成为英雄!”

利尔曼点点头,亲自去布置不提,就连刘慈,也隐隐受到这种气氛的感染,之前纯粹看热闹的心思已经消失大半。

其实从她决定前往极西之地,不论最初出于什么缘故,她就已经入局。正因身处局中,就拥有了许多变数,才会救凯西,遭遇亡灵召唤师,再被亡灵骑士追杀。

也不知道,那个亡灵骑士有没有被符火烧死。

不过它此时若赶追来,熬红了眼睛的戍守者们,才不会管它目标是谁,肯定立刻把亡灵骑士解决掉。所谓不死不灭的亡灵生物,也要看对付它的人是什么实力。

几个大魔法师联手,绝对能在亡灵骑士强悍的自愈能力没有生效前,就将它轰成渣渣。

刘慈站在灰蒙蒙的雪山上想着如何才能破局。

一旦发生战斗,她拿什么来保护自己呢?让她为戍守者们拼命那就不用想,可一味使用符箓,这些人当中会不会有人认出她是当初刺杀前任城主的“金币战士”?

咦,不对。就算认出了她,现在杰弗里·琼森已经投身暗黑法师的阵营,她的行为不说是反黑先锋,也和罪大恶极的刺杀城主扯不上关系吧?起码,她能在两方战斗中放心使用符箓,生命安全也就得到了保障。

到时候最好找个火力小的角落,等双方先战斗完,她再看如何行事!

想通了关节处,刘慈心情异常轻松。

她方放松心情抬头,鄂尔多伦峰方向一声巨响,就像是有人用一根百万斤重的铁柱,用力撞击在一扇隐于虚空的大门上——

轰!

砰砰!砰砰!砰砰!

翁……

鄂尔多伦峰,包括它左右两座副峰,都发出沉闷而又怪异的声响。

随后鄂尔多伦峰就剧烈抖动起来。

它抖起了满山碎石,抖下了满峰积雪。塌方、雪崩接踵而来,在这等天地威力下,哪怕是身处其中的大魔法师,也控制不住身体的晃动,随着鄂尔多伦峰的剧烈抖动而抖动!

是地震,还是火山喷发?

不不,都不是——鄂尔多伦峰顶忽然冒出一道直达天际的光柱,光华逼人刺目,让人不敢直视。

站在刘慈身边的光明祭司,胸前的橄榄木权杖一断为二,祭司大人苍老的面颊上满是泪水:

“结界松动……魔鬼,那些从坟墓中走出的魔鬼,就要出现在大陆了。”

第一百六十八章 海风拂面

刘慈一直认为,教廷的人虚伪而可憎,教廷这个机构,扯着光明神的大旗,蒙蔽着世人,暗中又以教义神学洗脑,控制着人们的精神。

她尚在摩洛克山脉时,亲眼瞧见过小女孩薇安的尸体,直到此时,属于薇安的身份铭牌还带在刘慈身上。而追杀一个小姑娘到摩洛克山脉深处的,正是教廷的人。这是教廷带给刘慈极其不好的第一印象。

所以当这个老祭司,以前后不一的面目,忽然望着鄂尔多伦峰痛哭时,刘慈心中生出了一种怪怪的感觉:或许她可以不赞同这种宗教,但他们的信仰,自己是该尊重的。

正如在地球联邦,刘家几千年如一日供奉着“尘心仙子”,在外星域的智慧生命看来,说不定也是愚昧无知呢?

信仰本身是没有错,错的是有人在操纵,在利用这种纯粹的信仰。

想通这一点,刘慈也说不上哪里不对劲,只觉再看老祭司,再看利尔曼副院长,那种骨子里的轻视少了,至少不再是“你们是土著”这种眼光。

用新的心境,再看待鄂尔多伦峰结界的松动,刘慈心中已不像之前那般不在意。不管她愿不愿意承认,她已经扎根在这个世界,也习惯了在埃姆斯特的生活。

鄂尔多伦峰一道光柱冲天而起,不断变换着色彩。自然五元素,光元素,还有一种让刘慈陌生的,散发着神秘气息的元素粒子。

刘慈不知道那是什么,而深海中的那朵莲,却在池中疯狂扭动叶子,一种类似于“饿”、“渴望”的情绪从莲叶身上直接传递给刘慈。

它在渴望那种神秘的元素粒子!

除了在摩洛克山脉,刘慈第一次得到烈火鸡魔核时,识海中的莲也没有这样渴望,而是在刘慈许可下才开始吸收魔核。

现在识海莲的渴望更强烈。它第一次提出如此明确的诉求,那神秘未知的元素粒子,似乎对它来说远比自然五元素,比游离在空气中的光元素更重要!

刘慈心中微动,有点想去鄂尔多伦峰。

正在这时,利尔曼副院长怒道:“祭司大人,我们不赶去主峰,你在这里哭,就能把暗黑法师们哭死?”

老祭司不管不顾,嘴里一直在念叨着“魔鬼”,刘慈觉得他受刺激太大,估计思绪混乱魔障,一时是别想清醒过来。

自光柱升起后,鄂尔多伦峰已经停止了摇晃。不断有戍守者从左峰各处赶来,汇集在利尔曼副院长身边。

利尔曼见上百名戍守者到了,干脆也不去管哭哭啼啼的光明祭司,自己手一挥,带着众人冲向了鄂尔多伦主峰。

他是飞着过去的,但不是所有的大魔法师都能学会飞行术,这与他们的魔源力属性有关。

刘慈庆幸有部分法师不会飞,她就可以混杂在大部队中,往主峰赶去。神秘的元素粒子在吸引着识海莲,也同样吸引着她。

伊兹·凯西重伤初愈,飞行是别想了,跟着刘慈混在戍守者中,也在拼命往主峰赶。

在刘慈他们离开后不久,左峰上出现了外表发生变化的亡灵骑士。

被召唤出现的亡灵生物,在没有完成召唤师心愿时,是无法凭借自己的力量返回亡灵世界的。所以它要么就杀死刘慈和凯西,要么只有被他们彻底打死。

那一阵符火,不仅让它实力更强,好像把它从前混沌不清的思维和莽撞的性格都烧的发生了变化。若是以前,它一看见仇人身影,肯定马上不顾一切冲上去就杀,现在看见这么多魔法师和刘慈二人走在一起,它觉得自己应该静等其他机会。

亡灵骑士观察了一阵,又悄悄躲进阴影中。

刘慈和戍守者们的心神现在都被鄂尔多伦主峰上的情况吸引,竟然无人发现一行人被一个亡灵生物窥探。

光柱冲天,天上的乌云却没有因此消散半点,反而更加浓郁。天空既无星月,也不见阳光照射,惨白而灰蒙的光线充斥在整个大陆屋脊,唯一的光源就是那道与天相联的巨大光柱。

刘慈和众人还未攀上主峰,有几道人影飞上了半空中。

穿红衣的埃姆斯特大主教,留着板寸白发的总院长,身材佝偻的灰衣法师,以及数名身穿白袍的光明祭司。

几人联手,围绕着光柱结印,念动咒语的声音哪怕隔着如此远的距离都能清晰听见。

“苍穹之上,怜悯着众生的神,请您倾听我们的心声。千年前,邪恶的魔鬼被赶离了大陆,我们才有了幸福安稳的生活……当恶魔卷土而来,我们必须阻挡,为了神的圣洁,为了大陆的圣洁,请您允许我们,将他们依旧挡在大陆屋脊之外吧!请您赐给我们力量,让我们抵御恶魔!”

这与其说是咒语,更像是一段祷告。

古怪的声音传遍鄂尔多伦峰四方,在场的所有人,不论是魔法师,还是武者,除了暗黑法师,无不受它影响。

刘慈听了一会儿,觉得心神有些迷茫,她正奇怪,识海莲已产生了异动,水波一荡,将这些声音中所带有的“迷力”吸收了——刘慈陡然清醒,发现一行人中,只有她还清醒着,其他戍守者无不仰望着半空,口里一遍遍跟着声音念诵,眼中也有一片狂热。

这是大陆之神的虔诚,他们因为虔诚而狂热,因狂热而强大。

作为信仰家族的嫡女,刘慈立刻明白了半空中的几个人在干什么——他们在借用属于真神的信仰力!

光柱依旧,但随着成千上万的人一起诵读,笼罩在天空不散的灰色雾气在变淡,被阻挡的阳光就要重临大地。

暗黑法师们当然不愿意看见松动的结界又变得凝实,为了筹备今天,躲藏在大陆各角落的暗黑法师们筹备了几百年!

可是,当他们想对那些沉浸在狂热信仰中的人下手时,却发现每个人都笼罩着一层淡淡的白光。

这白光看上去并不起眼,去让死气弥漫的暗黑法师们心生厌恶,心生恐惧。

光与暗,生和死,亘古存在的对立面!

在大陆,信奉光明神的信徒们实在太多,他们若是直面如此强大的信仰愿力,除非乾坤逆转,让黑暗凌驾于光明之上——这本来正是他们的目标,却尚未实现。

刘慈懂得,信仰力是多么强大,昔日地球被毁,联邦正是靠着尘心仙子强大的号召力,将人心凝聚一处,完成了对阿尔法联邦的逆袭,保卫住了地球,并在接下来的三千多年发展中,越来越强大!

她觉得,今天的战局,已能看到结果。

只要那个未知的结界被稳固,腾出手的戍守者以及教廷之人,将把在场的暗黑法师一网打尽。

显然半空中的几人也和她认知一致,几人相互看了一眼,心有灵犀就要一举将光柱打灭——

鄂尔多伦峰上,上百名暗黑法师的领导者,一个平凡无奇的中年男子冷哼一声:“杰弗里,成败就在眼前,我们要眼睁睁看着行动失败吗?”

杰弗里·琼森,这位隐藏自己暗黑法师身份,并在教廷眼皮子下坐上了埃姆斯特城主之位的人物,在平凡无奇的男人面前,显然身份比他低,只是个副手人物。

被男人呵问,杰弗里铁青着脸,沉声道:“开始血祭!”

聚集在一处的暗黑法师们闻言都毫不犹豫伸出手。

平凡男人拿出一把模样怪异的银色小刀,在每个暗黑法师的胳膊上划了一道。

银刀饮雪,体质不好的暗黑法师当场踉跄不能站立。

杰弗里·琼森同样伸出手,任由男人手持着古怪银刀在他手臂划过,带走他体内的血液。

这个几个月前英俊强壮的男人,在失血后一瞬间,不止老了十岁,几个呼吸间隙,皱纹就爬上了他额头,好像银刀不止喝血,还带走了岁月。

平凡男人看着由银变红,红得鲜艳欲滴的小刀,黑漆漆的眼珠子亮得吓人。

他取回刀,又在自己胳膊上划了一道。诡异的是,小刀上的红色又全部褪去,好像众多暗黑法师的血液都被吸进了他自己体内。

但看男人样子,一点也没有吸食鲜血的享受,反而表情狰狞痛苦。

“行走在光明背面的黑暗之神,我们遵循您的法旨,来打破黑暗一族与人间的壁垒。这里有鲜美的血肉,这里有无尽的生机,我们要脱离地狱,来到幸福的大陆……请您帮助我们,赐予我们无上的神力!”

男人手持银刀,长臂向天,原本暗淡的光柱陡然加亮,停留在半空中准备再度结印的几个人,都不免吐血摇晃。

轰!轰!轰!

三声巨响,天空被灰蒙蒙的雾彻底遮蔽,光柱灿烂,绵长不断的大陆屋脊山脉线上,光线开始扭曲。

山峰间终年不断的雾气消失,大陆屋脊的彼端,千年来第一次出现在人前。

那蔚蓝的色彩,宝石一样的动人,那咸咸的风拂过人们的面颊。

山的那端,是波涛起伏,一望无际的蔚蓝的大海!

海鸥飞翔,沙滩细软,鱼群逐浪,虾戏浅波……是海,是埃姆斯特的魔法师和冒险者们,终生都没有见过的美景。

如果大陆屋脊的彼端,是恶魔在居住,又是什么样的恶魔,会住在如此动人的美景中?

刘慈眯起了眼。大量失血的暗黑法师们望着蔚蓝大海,以变态和残忍闻名的他们,有人甚至红了眼眶。

千年以来,自从大陆屋脊将两个世界隔开,一代又一代,滞留在大陆的暗黑法师们,在口口相传的教育下,都想去往彼岸那个属于暗黑法师们的乐土。

那里不会有人对他们喊大喊杀,他们能光明正大学习暗黑魔法,能自由行走在蓝天下……

左峰上哭泣的老祭司如痴如狂:“魔鬼,魔鬼们就要来了……”

第一百六十九章 黑色大船

大陆屋脊的那一边,是大海。

关于这一点刘慈早就根据埃姆斯特以及大陆其他地方的地形判断过。

人和其他种族脚下所居住的星球是圆形的,不管一颗星球再大,沿着一个方向行走,最终会回到原地。而大陆的冬天普遍如此冷,没有充足的水资源,雪又是哪里来的?

埃姆斯特山区的气候,显然就受到海洋气流影响。

但若只是一片海域,瑞云帝国也临海,并且海岸线绵长,真正的内陆国并不是没有,但三大帝国肯定不包括其中……若只是海,老祭司为什么会魔怔,而几个强者,就算吐血也要稳固结界,戍守者们更是誓死不放弃自己的阵地?

在美丽的海景下,一定有什么让教廷和魔法师们都恐惧的存在。

那又会是什么呢?

刘慈怔怔望着海面,发动了血祭的暗黑魔法师们眼中饱含着憧憬,轻信流言前来夺宝,却被卷入正邪大战的多数人,则是一脸迷茫。

他们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跑出来这么多暗黑法师,光柱又是什么,教廷和魔法协会的人又在忙活什么,他们只是一群死伤惨重,从头到尾在打酱油的路人甲乙丙。

大陆屋脊那边,居然有一望无际的海,在教廷刊行的文献中,却没有一本书真正告诉过他们。

那么眼前的一切,又是怎么回事呢?

在各式各样的目光中,海鸥飞翔,波浪起伏的海平面上,出现了一只高桅大船。

漆黑的船身,漆黑的几重大帆,就是这样一只海船,出现在海平面上。

比鄂尔多伦峰上的人们视线更高的大主教和总院长几人,首先看见了大船。他们觉得自己体内的气血又开始翻动。

不管是魔法协会,还是教廷,都小看了上百名暗黑法师冲击结界的行为。

他们不是单独行动,大陆两端的联系从未真正断绝过,这些站在峰顶的暗黑法师们,是有人接应的!

大船越来越近,上百名暗黑法师都神情激动,恨不得立刻跨越过结界,跑到海面大船之上。

渐渐的,连刘慈都能看清,甲板上站在无数法师。他们虽然看上去和眼下的法师没有本质差别,依旧是瘦瘦的,脸色苍白之辈。可他们身穿的法师袍,却并不单一限定在黑、白、灰几色,而是自由烂漫,色彩斑斓。

大船甲板上张望的人,都是暗黑法师。

可他们在蓝天海鸥,与沙滩水浪间缓缓行来,看上去与那蔚蓝海洋并没有违和处。没有滔天死气,也没有肮脏的腐尸,若不是刘慈的道基体质对死气很敏感,根本就察觉不到他们体内淡淡的气息,同样无法确认他们的身份。

这些一点也不阴郁的暗黑法师,在蓝天白云下,乘坐着黑色大船而来——这就是老祭司口里喃喃自语的“魔鬼”?

刘慈瞧着不像。

连站在峰顶的的上百暗黑法师都愣了。

在暗黑魔法人人喊打的光明大陆,他们没有想过,还有同类能活得如此恣意吧。不过这越发激起了众暗黑法师冲破结界的信心,那蓝天大海,让他们多么向往!

手持银刀的中年男人黝黑的瞳仁灼灼发亮,冲天的光柱光华大盛,大陆屋脊上方光线扭曲更甚,所谓的“结界”,好似随时都要彻底破碎——不仅仅鄂尔多伦峰上的人能感受到海风,能看见驶来的大船,站在黑船甲板上的法师们,也同样看见了这边的异动。

由于视线的不平,鄂峰上的能瞧见海上大船情景,大船上的法师们却只能瞧见光柱和几个悬浮在光柱四周的“黑点”。

在鄂尔多伦峰顶,正邪双方僵持时,缓缓驶来的黑船上,气氛却真的挺轻松。

比起当初被滞留在光明大陆上的同类,船上的许多暗黑法师从学习暗黑魔法开始,就没有遭受过什么不公平待遇。

他们在大海另一面,地位和光明大陆的魔法师没啥差别,同样举足轻重,甚至因为没有教廷存在,他们更显得独一无二,属于权利的巅峰。

在被阻隔在外的上千年中,暗黑法师们也在反思自己的失败。用了千年的时间,他们现在基本漂白了。

暗黑魔法还是那个暗黑魔法,却不再偷取尸体和用活人来做实验,人们对他们的惧怕感就会少许多。他们开始研究为什么与光明魔法对抗,自己会输的那么惨。

究其原因,还不是身上的暗黑气息?光魔法天生对他们体内的源力压制,他们在光明大陆又名声很臭,可谓是上层力量被压制,下层又无群众基础,躲哪儿都是被举报的料!

当时被逼离光明大陆,他们却在海的另一边发现新的大陆。最开始一批暗黑法师,日日夜夜心中想的就是发展实力,努力杀回光明大陆一洗前耻……直到两代后,暗黑法师中出了一个天才,将暗黑魔法的走向直接带离了原有轨迹。

历经数代,新的领域每天都有新的知识被发现,最先一辈的暗黑法师们陆续去世,新生代暗黑法师们根本就没有心思想杀回光明大陆……回去干什么呢,在他们眼中,光明大陆的魔法学术俨然成了“落后”的代名词。

这种心态,让当初留在光明大陆潜伏起来的暗黑魔法师们慌张起来。他们已经离去法师们的消息,而在自己在光明大陆的日子却越来越不好过。

教廷的高压政策让他们喘不过气,近百年来,大陆屋脊那边传来的消息越来越少,留守的暗黑法师们既慌张又茫然,最终经过百年的准备,这一辈的暗黑法师终于决定要冲击大陆屋脊的结界。

大黑船上的暗黑法师们,就是本着大家同出一脉,所以来接应杰弗里·琼森众人。

“留在光明大陆的同类们,实力还是很强的,他们以一己之力,都快破开大陆屋脊上的封印了。”

一个穿着橙色法师袍的女法师端着酒杯,与身边的同伴闲谈。

同伴却摇头,“如果不是议会派我们前来,谁愿意出这次远门?留在光明大陆的同类,他们的魔法知识已经很落后了,若不是今天星象特殊,他们没这么容易打开结界。”

女法师点头,“光明大陆已经腐朽落后了,他们这些年还在防备我们返回,其实谁愿意回来?”

几位法师都赞同附和,他们言语态度中都颇为恭维这位女法师。

另一暗黑法师却道,“不管怎么说,那些留守在光明大陆潜伏的同类,千年来一直在为我们探听光明大陆的消息,若不是他们,我们也不见得生活安稳,长老议会会作出决定,来接应他们,我们就该按照议会的决议执行才是。”

其他暗黑魔法师纷纷无语,这是个愣头青,连议会的长老都被他顶撞过,更别说去奉承一个议员的女儿了。

一时甲板上的气氛变得怪异,尴尬。

而在船舱里,摆满美食和美酒的长餐桌并未因大船的行驶而浩动丝毫。

长餐桌的两端,坐着两个男人。

这是两个外貌极其出众的年轻男人,一人有一头金发,长相也偏阳光,穿着昂贵的法师袍,身上一点也无死气外泄。

他微微晃动着手中的红酒,好像在思考极其重要的事情,连盘子里美味的鲟鱼子都不能吸引他分心。

另一个则身量修长,坐在椅上,都带给人浓重的压迫感。

他长而柔亮的银发被束在一起,身穿同色系长衣,袖口有金丝勾勒的精致云纹。竖立来的衣领,更衬托得他俊脸轮廓犹如刀刻,五官再找不出半点瑕疵。

只见他动作优雅吃着盘中食物,对面金发法师为难的事情,似乎并不在他眼中。

“你好像很笃定,议会一定会对你的提议感兴趣?”

金发法师放下手中酒杯,好奇道。

银发男人用餐巾擦了擦嘴角并不存在的污迹,不紧不慢说道:“我实在想不到你们为什么会拒绝。暗黑议会虽然在海外发展迅速,甚至在许多研究领域超过了光明大陆……可正因为你们发展太快,无数人投入到新魔法的研究中,议会越来越强,海外诸国的资源,又能再撑上多少年?

光明大陆是魔法的起源地,自然法师和光明法师不屑一顾的材料,恰恰是你们所需要的。我从来不信议会的长老们已经忘了昔日的仇恨,没有仇恨在指引,是什么照成了那位天才的崛起?

于公于私,都到了你们重返光明大陆的时机了。”

银发男人的话很中肯,金发法师也心知肚明。别看甲板上那群新生代不以为意,他是少数能理解议会长老们心中执念的青壮派。

“可是,有那位绝代强者存在,不管是暗黑议会,还是你们,都不敢异动吧?”

银发男人嗤笑,“绝代强者?大贤者寿命长达千年,死不死?只要不是神,再强的人类,都有寿命耗尽那日。”

金发法师不由坐直了散漫的身体。

“你们是不是得到了消息……他已经不在了?”

银发男人却出乎意料摇头:“不,自从千年前,精灵一族也消声灭迹后,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传出来。我也不能确定他是死是活,但我们不能世世代代被一个人所制。”

金发法师陷入了沉思。

“他”没有名字,强大的实力却千年如一日流传在某个层面中。

为暗黑法师所忌惮,也为银发男人所来自的地方忌惮。

——那么,要不要借着此次行动,将封印彻底打碎呢?

第一百七十章 血仇难恕

“行走在光明以外的黑暗之神,我们遵循您的指引,按照您的旨意来到这里……”

黑色大船虽然越来越近,似乎尚未有出手的迹象。手持银刀的男人不知道哪里出了错,但眼前的情况让悬浮在半空中的几人心中燃起希望,又开始念动那段祷告文,试图借用神的“力量”,在黑色大船出手前,将结界一举稳固。

拿着银刀血祭的男人当然大急。

杰弗里·琼森看情况不对劲,在峰顶的上千魔法师和冒险者们又有齐聚一心的迹象,他当机立断下令暗黑法师们动手。

“杀了他们!”

暗黑法师们开始吟唱咒语,无数被冰封在雪峰上的动物尸体被唤醒,也有亡灵生物在吟唱中,被召唤出来。

一时整个鄂尔多伦峰顶,都乱成一团。

不得不说,杰弗里的当机立断扭转了对暗黑法师一方不利的形式。他们人数和戍守者相当,血迹再厉害,时间一长也抵不过光明神的信仰力,这里毕竟是光明大陆的地盘。

可鄂尔多伦峰顶,除了戍守者,还有许许多多听信谣言,前往鄂尔多伦的年轻法师,佣兵,冒险者。

空间魔法已经失传,封印大陆屋脊结界的法师们再也找不到,或许教廷和魔法协会都早有借着神之信仰力稳固结界的想法,这才任由“宝藏”的谣言四处流传,让许许多多的局外人赶来鄂尔多伦峰。

可暗黑法师呢?

仅仅需要这些人的掩饰,让他们能悄悄汇聚到峰顶。现在这个目的已经达成,齐聚在峰顶,为了宝藏而来的人,还有什么存在目的吗?

没有!

戍守者不好对付,只要杀光这些人,信仰力没有了提供者,他倒要看看头顶上的祭司和魔法师,要如何抽取信仰力重新稳固结界!

杰弗里一声令下,暗黑法师们快速出手,整个鄂尔多伦峰都乱成了一团。

戍守者们赶紧对付暗黑法师,但他们召唤出来的亡灵生物往往是最难对付的,往这些死气弥漫的生物一伤,实力稍差的魔法师就失去了战斗力。

刘慈目力所见,人群中与她结伴而行的几个魔法学生,在骷髅兵的围攻下已经手忙脚乱。

平时学得魔法,在此时都还给了老师,几个人完全没有配合,胡乱施法一通没有效果后,干脆就彻底乱了阵脚,由进攻变成了躲避。

刘慈小心避开了几只讨厌的腐尸狼,从一个身死当场的佣兵身边捡起了一柄长剑。一个纵身跳跃,刚好抵挡住一个骷髅兵的突袭。

几个魔法学生吓得脸白,看见是刘慈出手,一路上最高傲的那位五星法师脸又红又青,大概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有被女佣兵救命的时候吧。

“还在发什么呆,你们告诉我消息的好意,刚才那一下已经还了,自己打起精神和亡灵生物们吧,哼!”

刘慈毫不留情嘲笑,话虽如此,她又给了几个骷髅兵几剑,让几个愣神的魔法学生们重新振作,开始吟唱起魔法咒语。

这些骷髅兵看上去要散架模样,实际上以刘慈筑基中期改善过体质后的“巨力”,也只能在它们的骨头上留下印迹,不将它们彻底打散,这种伤害对亡灵生物算是微乎其微的。

刘慈战了一会儿,觉得长剑实在没多大效果。符箓又是她留着保命的,谁知道峰顶的混战会持续多久。

她略一迟疑,很干脆丢掉了长剑,趁着大家都只顾着保命时,从莲池空间中取出了有剑身长的竹竿。

青翠的竹子,是她从摩洛克山脉就刻意留下的老竹,一年又一年灵泉浇灌,比起异界的兵器,它已经能接受刘慈灌注灵力。

只要掌握好力度,竹子在刘慈手中就是“剑”!

果然,竹竿上手,刘慈立刻觉得趁手许多。原本脆弱的竹子,在刘慈注入灵力后,立刻变得锐不可挡。

这是木系的“神兵”,砍在亡灵生物身上,竹剑虽无锋,却比重剑造成的伤害更大,被它砍中的骷髅兵,不是断手就是折脚。

刘慈手持三尺竹剑,一时间也没有亡灵生物能近身,看得那几个高傲的魔法学生目瞪口呆。

刘慈生猛的战斗力,也让和她二人同来的戍守者们刮目相看。

不过被她所救的伊兹·凯西,此时却没有多注意她。

自从到底峰顶后,伊兹·凯西的注意力就落在了杰弗里身边。在杰弗里高大的身影旁,还有一个从头到尾默不作声,整个人被兜帽法师袍罩起来的存在。

黑漆漆又宽大的袍子,被雪风一吹,就显示出衣服主人完美无缺的身材曲线。雪风激荡间,也能窥见那白皙细腻,线条动人的脖颈。

几丝调皮的头发从兜帽中跑出,缠绕在她纤细的脖颈上,让其整个人显得那么脆弱无助。

美人在骨不在皮,若不是生死攸关的时候,被兜帽长袍隐藏的美人,单靠这半隐半露的风姿,就足够吸引大部分男人的目光。

那是卡特丽娜,艳名远播,快被底层人民YY上神坛的绝美女人!同样是伊兹·凯西追捕杰弗里一个月,想要救回来的亲人……凯西一瞬不瞬盯着那边,一只骨手从身后悄无声息盯上了他,他却毫无知觉。

那骨手大张,眼看着捏住凯西的脖子——刘慈一剑刺去,骨手上登时就冒出黑烟,一下缩了回去。

凯西方悚然一惊,转头一看,站在他身后的,却是一个手持断剑的亡灵骑士。

裸露在外的骨架乌黑发亮,若不是它那有裂纹的盔甲和断剑依旧,刘慈肯定认不出对方。

凯西自然也是如此。

不过凯西也不是什么没有担当的,既然该亡灵骑士算得上由他引来,没理由他要交给刘慈一人对付。

伊兹·凯西不得不暂时将心神集中,不再去窥探杰弗里·琼森的身边人。

刘慈手持竹剑,神情也难得郑重。

符火好像一点没有折损亡灵骑士的战斗力,反而让它在历经烈火灼烧后,更强大了。

被亡灵骑士那闪烁着火苗,没有眼珠子的空眼眶盯着,刘慈觉得心里发毛。这种感觉,从她结束在摩洛克山脉历练,不再越阶挑战魔兽后,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她握着竹竿的手指在轻微颤动,但刘慈心知,那不是因为恐惧和害怕,而是从内心涌出的兴奋!

强敌使她的血液燃烧,刘慈眼中、心中,都没有了峰顶的战乱,而是只剩下眼前的敌人。

她想战!

亡灵骑士低头,黑色暴风聚集在他胸前,死气之盛,让它周围没有人敢靠近。

它念着无人能听懂的亡灵语言,呼啸的雪风围着它打转,周围沾满了人类血液的积雪被高高扬起,又激荡四散。

它的实力之强,远胜于峰顶几个亡灵法师,召唤出的其他亡灵生物!

“愚蠢而卑贱的人类,你们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血的代价……”

就是这一刻!

看似虚弱的伊兹·凯西指尖爆起一团火焰,刘慈已经竹竿化剑,追随着火焰,刺向了亡灵骑士。

亡灵骑士喉咙中发出怪诞的笑声,骨手大张,竟不怕火焰,直接将凯西的魔法火球捏碎!

而刘慈那本该万无一失的一剑,却被其合拢的骨手紧紧握住!

它看上去还是那么蠢,喜欢在大开杀戒前说一通废话。

但这次,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自大都是事出有因,凯西和刘慈的忽然攻击,再没有像两人第一次对付亡灵骑士时那么有用了——

刘慈觉得自己的竹剑像是插入了坚不可摧的硬石……不能再深入一分,也无法拔出一寸。

不仅如此,浓郁的死气顺着竹竿蔓延,青翠的竹尖,已有一段开始发黄,正在变黑。

刘慈肉痛不已。

此竹是她浇灌了几年灵泉水,选出的最趁手武器,要是今天被亡灵骑士毁了,她说不定会暴走……刘慈拔剑不出,手腕一抖,两张破煞符箓已经顺着袖口滑出。

亡灵骑士一顿,眼见着符箓贴在它骨手上,虽符力未显,与生俱来的警觉还是让它松开了紧握住刘慈竹剑的手。

刘慈顺利抽回竹剑,两张破煞符也随之爆破。

这种用来对付煞气的符箓,可能用在暗黑法师们就地唤醒的尸体上有奇效,像亡灵骑士这种,符火下突破自身极限进阶的……也只是让它已不畏惧一般火焰的双手有灼烧感,更加暴怒而已。

刘慈的木灵力涌向竹剑,不仅将往上蔓延的死气阻断,还硬生生将其化作浓稠腥臭的黑液滴出。

“人类,你以为自己能阻止伟大的骑士吗?我必将带领着亡灵大军,冲破束缚,将所有的人类都变成食物,吃进肚……”

愤怒的亡灵骑士挥动着双臂,让人吃惊的一幕发生了。被召唤出来的其他亡灵生物大概因为等级低于亡灵骑士,竟被它阻止了与召唤师间的联系,转而听出亡灵骑士的命令!

骷髅兵,动物尸体,亡灵生物,它们纷纷停下来,汇聚在亡灵骑士身边。

正在战斗双方人马都愣了。

有人眼看着就要死在亡灵生物的攻击下,却忽然逃出升天,简直不敢置信自己的好运。

刘慈也彻底愣了。

看着所有亡灵生物都将目标对准自己,她也是很无语——这是哪里来的仇恨值?!

第一百七十一章 纷纷跳崖

刘慈懵了。

她一直自认自己虽不是什么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玛丽苏”,可也和喝水塞牙缝的祥瑞扯不上关系呀,眼前是怎么回事,一定是她打开的方式不对……

亡灵生物纷纷将目标对准了刘慈,悬浮在半空中的大主教喝道:“大家抓住这个机会!”

下面的戍守者们恍然大悟,暗黑法师失去了帮手,戍守真们一时又有了压制他们的能力。下方的局势立刻扭转。

唯有刘慈骂着娘,狼狈躲闪,在众亡灵生物的包围下,不知不觉就退让到了悬崖边。

鄂尔多伦峰靠近埃姆斯特的一面,是渐渐拔高的山坡,而靠海一面,则是高达几千米的悬崖峭壁。大海的潮汐涨退,海浪一波又一波拍打在悬崖上,不会飞的刘慈落下,大概只能摔在礁石上香消玉殒,而不是像其他不死主角般落入水中还能奇遇连连……

刘慈满身狼狈从地上爬起来,肩膀火辣疼痛。刚才为了躲避亡灵骑士攻击,她就地一滚,差点直接摔下去。

可惜还是没有躲过那一击。

亡灵骑士的断剑不仅割破了她左肩的衣服,还深入皮肉,死气也跑进了体内。刘慈余光瞥见,伤口处流出的血液很快由红变黑。

悬浮在半空的几位强者,抓住了契机,眼看着就要扭转战局,刘慈的形势却十分危急,她不知道是不是要一鼓作气将符箓全扔出来,然后趁机脱离包围。

可是脱离包围圈后呢?

后无退路,她只能往鄂尔多斯山下逃去。绵延的雪山对她来说,也许能摆脱几个追兵,却不能对付所有的亡灵生物……戍守者们不可能眼看着亡灵生物去祸害埃姆斯特,然除非刘慈能拖到他们腾出手,估计没有人觉得她一个人命,更贵重于大陆屋脊结界封印吧?

人到了绝望的时候,还是要自救!

刘慈心中闪过许多年头,和若干方案,她当然不可能乐意用生命去当拯救大陆屋脊结界的英雄。

她的所有方案,都是为了自己活下去,难道此时,还要考虑什么大局不成?

刘慈手一抖,数张火符脱手而出,在她身前围成了一道符火墙。火焰之前,悬浮了十数张破煞驱魔符,当中正是一张“缚灵符”,在修真位面是用来对付产生灵智的魔物。

亡灵骑士招手,暂时停止了进攻。

刘慈将自己困在了符火墙中,亡灵骑士虽不再怕符火,其他亡灵生物却害怕。

而且悬浮在半空中的“缚灵符”,散发的威势让它有点忌惮。那东西或许不能一下杀死它,却能造成很大的伤害!

亡灵骑士搞不懂,刘慈想要干什么。

等火墙熄灭后,她还是要面对所有的亡灵生物。

“想靠着拖延取得胜利么,人类,你太高估了自己。高高在上的魔法师们,和光明祭司,你的性命,在他们眼中,不比亡灵生物高贵多少……”

会有人来救刘慈?可笑!

和刘慈两次交手,亡灵骑士早看出她不是什么法师,只是身上有层出不穷的“卷轴”。

魔法师的世界,是孤立而高傲的,优秀的剑师在他们眼中,和普通平民的身份没有差别,又有谁会来救刘慈?

刘慈没指望谁来救她,虽然她已经看见了伊兹·凯西并没有将她丢下,立刻去救卡特丽娜,反而低声念着咒语,仿佛在积蓄一个威力极大的魔法——这让她觉得自己偶尔的善心,并没有用在狗身上。

唧唧歪歪的亡灵骑士,刘慈连眼神都懒得赏给它,单手杵着竹剑,刘慈忽然大笑道:

“你们是不是学黑法师,都学成了傻子?!”

杰弗里·琼森将卡特丽娜藏在身后,自己帮着银刀男进行血祭,听到刘慈的说法,他面色很难看。

刘慈虽性格傲娇,实则修行之故,连长相都保持在十七八岁,她的声音也是清清亮亮,格外好听的少女音。

清脆的嗓音,连打着转儿的雪风都吹不散,她的话以灵力为底,保证鄂尔多伦峰顶的每个人都听得清楚。

大家虽然没有停下争斗,不少暗黑法师和戍守者都在竖着耳朵偷听。

刘慈指着悬崖下,越靠越近的黑色大船,哈哈一笑:“你们的目的到底是要替别人打通结界呢,还是只要离开光明大陆?明明出路就在崖下,不赶紧跑路,还在这里拼命……呵呵,不是学暗黑魔法变蠢了,还有其他理由吗?

咦,你是埃姆斯特城前任城主吧?看什么看,觉得我说的不对吗?”

杰弗里·琼森被气得吐血,他看刘慈,是终于将她和几个月前,让他失势的“金币战士”联系起来……出手就是卷轴,不是同一个人是谁?

如果不是被索奥尔夫人掀翻下马,杰弗里可能不会冒险冲击结界,依旧当他的城主不好么,那个导火索,就是眼前这个女剑师,该死!

刘慈此话一出,不仅暗黑法师们恍然大悟,实则伤亡惨重的戍守者们也巴不得敌人赶紧跳下去,他们只要将结界依旧稳固,也就完成了魔法协会下达的任务。

唯有悬浮在半空的教廷红衣大主教,淡淡往刘慈方向看了一眼,似乎对她妖言惑众的建议,很不满。

得到了大主教的赞赏有用吗?在刘慈看来,就算是教皇跪舔她脚趾,也肯定比不上自己的小命重要。

人心动摇,战斗就立见松懈。

杰弗里也在考虑刘慈这个提议。要不要继续冒着生命危险,来搏一张“投名状”。海那边的暗黑法师们,真的想要破除结界吗?那为何黑色大船上的同类,到现在都没有出手……

其实利尔曼副院长还挺欣赏刘慈的言论。他又不是教廷人,没有异教徒必死,暗黑法师就要被消灭的极端想法,在他看来,在尽量保证戍守者安全条件下,能再度封印结界,在魔法协会而言就是胜利……至于跑掉的暗黑法师,呵呵,大陆屋脊的结界本来就是内松外紧,暗黑法师逃离光明大陆,想要再返回,那就难上加难了!

刘慈还想再挑拨下,亡灵骑士终于想明白了她的用意。

如果暗黑法师们都跳崖逃跑,它和一群手下,马上就成了戍守者和教廷祭司们对付的目标。愤怒的火苗烧得它脑子嗡嗡响,眼前将自己困在火墙圈内的人,真的是一个人类少女吗?

她不仅狡猾,甚至无耻,堪比多年前在大陆人人躲避的地精一族!

“先杀了她!”

亡灵骑士绝不会承认自己的恼羞成怒中,带着一丝对自己智商的不满。自从被召唤出来,对上刘慈,它已经上过几次当了。

无数亡灵生物不怕死涌上,刘慈赶紧扔出各种符箓。

五系齐出,才堪堪守住了阵线。

关心着战局的凯西都愣了,刘慈这何止是金币战士,她扔出来的卷轴,以他的薪水也只有在短时间内宣布破产。

不过幸好刘慈身上有如此多的“卷轴”,凯西的魔力总算积攒完毕。

“……以大气为弓,轻风为箭,承受我意志的力量,划破那远天的虚空吧--风之力量!”

伊兹·凯西掌心合拢,一股巨大的风力袭击了亡灵骑士。

刘慈看着对方被击飞,赶紧一偏头。在堪比大型龙卷风的力量下,亡灵骑士被风卷向了半空,又扔到了悬崖下——

刘慈身体一侧,还未松口气,一股巨力就扯住她受伤的手臂。

不甘心摔落悬崖的亡灵骑士,竟然要拉着刘慈同归于尽。慌乱中,刘慈只来得及将竹剑顺手插入地面,然积雪深深的峰顶,却抵不过亡灵骑士暴怒中的撕扯力量,刘慈在地面翻了个跟斗,跟随着亡灵骑士摔了下去。

凯西大惊,正要飞身相救,那一旁瞅准了机会的杰弗里,却扯着身后卡特丽娜的手,快步上前,紧跟着刘慈之后跳下悬崖!

不同于刘慈被敌人摔下,杰弗里这是主动要弃敌逃走了——和他抱着相同想法的暗黑法师实在不少,一时悬崖上人影绰绰,瘦的只剩骨架的暗黑法师们,纷纷选择终身一跃。

悬浮在半空中的教廷祭司,魔法协会高手,总院长,大主教,他们都快石化了。

以一人之身,手持银刀进行着血祭的中年男人也浑身僵硬。

暗黑法师们,居然抛下他,都选择了刘慈的提议——坑爹,留下他一个人,要怎么打?

大主教短短一愣神,飞快抓住了机会,暗黑法师人心涣散,他一道圣光击中了中年男人胸口。

男人手中的银刀脱手而出,没有了血祭支持,大主教几人抓紧时间,立刻着手稳固结界封印。

冲天的光柱瞬间黯淡,原本光线折射扭曲的大陆屋脊上空,浓浓的白雾又重新开始聚集……

被愤怒的亡灵骑士一同带下悬崖的刘慈,正想着此命休也,一条藤蔓却忽然从天而降,紧紧缠住了她的细腰——

悬崖之上,与刘慈同行一月,曾看不起刘慈佣兵身份,又在混战时被刘慈救过一次的魔法学生,其中一名女学生,手持着藤蔓,脸色煞白,额头布满汗珠。

刘慈和抓住她的亡灵骑士,重量都集中在一条藤蔓上,以女学生的臂力,没有当场被拖下悬崖,还要全靠魔法的加持。

一时,暗黑法师们纷纷从自己身边跳下,刘慈被根藤蔓拴在悬崖上荡来荡去,也让她有了喘气的时机。

至于伊兹·凯西,则随着被杰弗里带走的卡特丽娜,跳下了悬崖,身影消失在了渐渐重聚的白雾中。

第一百七十二章 悬崖秋千(100红加更)

刘慈在悬崖上挡着秋千。

稀薄的高山空气,以及沉甸甸的坠重感,憋得刘慈呼吸急促,脸红脖子粗。

不过,没有背摔成一滩肉泥,刘慈觉得此时自己是愿意暂时忘记形象问题的。

这真是一个好消息,她被人用藤蔓吊住了。几个高傲,品行却绝不卑劣的魔法学生,在关键时刻出手,也救了刘慈一次。

峰顶,群龙无首的亡灵生物,又看不见召唤师,有的被戍守者合力杀死,有的被迫回到了亡灵界。

黑船已经靠岸许久。

金发的年轻法师,还没有做出决断,要不要一举将大陆屋脊的结界破开——是彻底撕破,而不是暂时打通,在没有了空间法师的如今,结界彻底撕破后,光明大陆再想构筑结界,都很困难。

甲板上的暗黑法师们低声交谈。

没有接到命令,他们对于营救接应同类,也没有那么积极。水浪拍打着黑色的船板,浅水处的鱼群被黑船所惊,纷纷躲进了珊瑚礁中。

过了良久,黑船只是静静停靠,并无其他动静,受惊的鱼虾又纷纷探出头来,围着船底打转,不知道这个陌生的庞然大物,是否能给自己提供食物。

暗黑法师们也在想,到底什么时候出手?

就是这时,鄂尔多伦峰上,忽然有许多黑影跳了下来——金发年轻人从船舱里出来,这些暗黑法师自己做出了选择,他也不必真的要毁灭大陆屋脊的结界封印。

总体来说,愿意杀回光明大陆的议会成员并不多。那些想要回去的,对光明大陆的感情也十分复杂,不是金发年轻人一人能下判断的时候。

“快接住他们!”

跳崖的暗黑法师,也不是每一个都会飞。

有的人在白雾间缓缓降下,有的人那真是像个大石头,噗通一下跃下,没人去接,铁定摔成个烂饼子。

最先落到下面的,反而是不会飞行的暗黑法师们。

金发年轻人一声令下,站在甲板上闲的数鱼虾的法师们总算是能行动。之前一直很高调的橙衣女法师率先跃起,只见她扔出一枚黑球,球体飞到半空中,就在她咒语下炸开。

黑球膨胀成粘稠的胶体,用来对付敌人时,这种从亡灵植物中提取出来的胶体能在瞬息间使人窒息死亡,现在橙衣女法师却用它包裹住跳崖坠落的人,来减缓他们与地面撞击时的冲力。

橙衣法师出手,其他法师也不甘落后,一时间黑色大船的甲板上很热闹,不时有跳崖的法师被接住,扔到甲板上。

摔得七晕八素,除了有两个掉到水里去的受伤时,跳崖的法师基本安全着陆。

大家虽是同类,但又不熟,严格来说,冲击结界的暗黑法师还有求于人,他们大多性格怪异,实在很难主动和人交际。

跟着跳下来的伊兹·凯西,就是不幸落水,触碰到礁石摔晕的伤员。

而跳下时,卡特丽娜头上的兜帽被风吹开,露出美人神情木讷,却也十分动人的脸蛋和身姿,不夸张的说,甲板上一半的男法师脸都红了。

“卡特、卡特丽娜夫人……”

一个平日里就躲藏在埃姆斯特,有幸见过卡特丽娜本人的男法师,结结巴巴说道。

嘶嘶,好多法师倒吸凉气。

就借着这话题,黑船上的法师就问卡特丽娜是谁,跳崖的法师们磕磕绊绊讲了。大家都用一种很艳羡的目光看着杰弗里。

“你就是杰弗里·琼森?议会提到过你名字,没想到你还是一个多情的人物。”

金发年轻人笑声,向杰弗里伸出手。

杰弗里紧紧回握,看甲板上众法师态度,就知道金发年轻人应该是个地位很高的人物,他当了这么多年政客,又怎会怠慢。

“维斯大人没有一起跳下来,我们是不是要……”

手持银刀主持血祭的中年人就是“维斯”,他也是一直担当着潜伏在光明大陆的暗黑法师,与流亡海外的暗黑议会间的联络员,所以杰弗里才一见面就提起他的安危。

金发年轻人显然也知道“维斯”的名字,不过他也没马上说,是救还是不救。

望着鄂尔多伦峰顶,金发年轻人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正逢浓雾收缩,金发年轻人忽然咦了一声:

“悬崖上是不是还吊着一个我们的人?”

杰弗里一看,虽然看不清脸,但被亡灵骑士拖下悬崖的,不是刘慈是谁?

他冷笑道,“是一个女佣兵,不自量力参合到我们的事中,您不用理会的。”

金发年轻人凝神看了会儿,笑道:“是个很有灵气的少女,我还以为杰弗里先生是为多情的绅士,原来这么无情呀。”

他说得大家好奇,纷纷抬头往上望去。

但众人都没有金发年轻人的目力,看不清刘慈长相,反而觉得她被一个亡灵骑士死死抓住,在悬崖上荡秋千的样子很搞笑。

橙衣女法师当下就不顾形象大笑起来。

捧着她的诸位男士,也跟着笑。

甲板上的笑声,让船舱内的银发男人皱眉。他也顺着众人视线望去,穿过层层迷雾,看清刘慈样貌,银发男人端着酒杯的手一颤。

没有犹豫,他立刻从站起来走出船舱。

金发年轻人奇怪得看他,以为银发男人还没有放弃要攻破大陆屋脊结界的想法。

“波塞冬阁下,虽然暗黑议会也想与摩洛克山脉结盟,但在不确定那位强者是不是还活者,我想暗黑议会的大部分长老都有顾忌……就算是摩洛克山脉的王,也不会愿意如此早就暴露你们的目的吧。”

金发年轻人试图说服对方,很快他发现对方的心思,根本就没放在他说的话上。

他长得实在太好,在此海边,蓝天沙滩下,不说一直觊觎他的橙衣女法师看傻了眼,连神情木讷的卡特丽娜夫人都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

然而俊美无铸的男人,视线始终紧紧锁住悬崖上荡来荡去的身影。

…………

刘慈觉得自己腰间的束缚越来越紧。

她知道,救了她的人,应该正在努力将她往上拉。可是遇见个不要命的神经病亡灵骑士,死活非要拉着她一起跳,她真的很无奈!

刘慈悬在半空中,借不了力,用竹剑胡乱劈砍亡灵骑士几次,手骨都快给它砍断了,它愣是不放手。

不一会儿,刘慈就觉得自己受伤的左臂失去了知觉,脑袋也开始发昏起来。

再提起竹剑时,她就开始手臂无力,体内灵气乱窜……“生”与“死”固然是对立,相互克制,刘慈的木系灵力能克制死气,一旦她本人受创,木系灵力也能反过来被死气压制。

她显得觉得特别难受,只凭一股不服输的意志在强撑,提醒自己不能晕过去。

死气在她体内乱窜,连竹剑也被亡灵骑士污染。

受伤的左臂木木的,连痛觉都消失……不,我不能昏,坚持还有生路,昏过去,要如何自救?

刘慈咬了咬舌尖,勉强自己清醒。平时很厉害的识海莲,自从她到达鄂尔多伦峰后,就没在管她死活,自己偷偷摸摸一点又一点在吸入那游离在四周,刘慈不认识的神秘力量元素。

可恶的是,它现在也没有意识到寄身的主人快挂了,反而趁着刘慈被挂在悬崖上,暗黑法师们纷纷跳崖的时机点,光明正大盗取着那神秘元素。

刘慈既没指望人救她,也不能将希望全部放在一朵莲上——它再NB,也不能飞出来和亡灵骑士战斗对不对?

不能战斗,刘慈就有资格鄙视识海莲一万遍。可现在的情况是,她把它活生生鄙视到死,莲花也没顾上救她。

刘慈带着一股郁气,勉强保持着清醒,看上去就要坚持不住,其实也暗地里憋着坏。

她一直在瞄准亡灵骑士的眼眶子,准备给它来一下狠的,直接钉山壁上去。可藤蔓缠着自己,就跟荡秋千般,刘慈总也瞄不准——咦,别动,就是此刻!

刘慈手中竹剑带着满满怒意,终于钉入了亡灵骑士空空的眼眶!

“啊!!!!!!!!!”

对方虽然没有了眼珠,但大脑还是保留了下来,被人捅破脑浆,亡灵骑士痛得凄厉惨叫。

它的叫声让悬崖上的胆小的人都在打寒颤,甚至连黑色大船上,一直对刘慈抱有怜惜的金发年轻人都觉得压力很大。

刘慈很凶残!

亡灵骑士也不甘心,愤怒的亡灵生物,没有彻底灭亡,反而在刘慈扬起得意笑容前,松开了刘慈抓住她左臂的骨手。

刘慈那一刻真的挺得意,可惜下一秒,松开她左臂的亡灵骑士,拼尽自己最后的力气,高高弹起,用力扯断了缠住刘慈的藤蔓!

亡灵骑士往下掉,刘慈也紧接其后往下掉。

那种风驰电掣的坠落感,让她真正体验了什么“风”。体内的死气乱窜,刘慈经脉中的木灵力与之大战。

当她彻底昏过去前,最后一个念头是,这下叫她画“御风符”,应该很有感觉了。话又说回来,有御风符在手,劳资怎会落得个被摔死的下场……

黑船之上,银发男人见刘慈摔下,心念一动,一股水浪从海中飞出,化作水带,往坠落的刘慈缠去。

轻柔的水带,托着刘慈缓缓降下,仿佛情人温柔的抚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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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恭喜本书副版主升职做了妈妈,祝杜若家的小杜杜身体健康~

再话说,我知道自己还欠着红票加更,我老实着呢,没忘!

又,关于狼神的名字我想了好久,最终还是屈服在希腊神话海神波塞冬的淫威下……除了这名字,真的想象不出狼神适合哪种调调呀~

第一百七十三章 不名英雄

甲板上的诸位法师对银发男人了解不多。

只知道他是暗黑议会的贵客,只身前往海外,也是为了与暗黑议会合作。

橙衣女法师,是海外暗黑议会,最年轻议员的独女,在整个暗黑议会中都很受到年轻一辈暗黑法师的追捧。心高气傲的女法师不太看得起同龄人,在第一次看见气质神秘强大的银发男人时,就被他所吸引。

她的议员父亲女儿的心意乐见其成,也在主动促成暗黑议会与摩洛克山脉的合作案。

但橙衣女法师只能在公开场合见过他几面,仅仅知道他是来自摩洛克山脉的大人物,被议会几位长老称作“波塞冬”。

这个男人面对各种私下邀请时,冷漠得如同一座万年不化的冰山。这让橙衣女法师气急,求而不得,却也能叫她心折。

后来波塞冬也要随船队渡海同来,她一直认为自己机会来了,一路上行事都颇为高调,哪知波塞冬根本没有半点反应……她已经认定,这是个不解风情的男人。

好吧,现在这个不解风情的男人,忽然从船舱中出来,救下了一个少女。

这少女,居然不是任何系的魔法师,在她看来,武者和普通人差别不大,都是寿命不长的平凡人,怎么能让波塞冬侧目呢?

橙衣女法师瞪着波塞冬,眼珠子都快掉出来。

这个眼神柔和的男人,真的是万能冰山,水的掌握者波塞冬?!

刘慈不知道,她现在已经成为旁人嫉妒羡慕恨的目标。事实上从悬崖上摔下,拜她体内的木灵力与死气争斗所致,刘慈早就失去了知觉。

她不知道,自己被海水托着,落在一个有力的怀抱中。对方看她的眼神,柔和得能叫最硬的坚冰融化。

虽然这种柔情惊鸿一现,波塞冬的眼中很快再次变得内敛,他抱着刘慈的样子,还是让金发年轻人久久合不拢嘴巴。

“你你你……你们认识?!”

金发年轻人怎能不震惊,刘慈是地地道道的人类少女。而波塞冬……话说摩洛克山脉同人类社会隔绝,与他们暗黑法师被驱逐出光明大陆时间大致相同。

一千年前,波塞冬还是原形本身吧?金发年轻人知道,对方化形后才能离开摩洛克山脉。然他化形不过最近一年的事情,离开摩洛克山脉办得第一件事就是远走海外,与暗黑议会合作。

那眼前这个,是一见钟情模式开启啦?!

金发年轻人满脸震惊,波塞冬根本没搭理他。他查看了一下刘慈体内的暗黑气息,眉头微皱,取出随身携带的菱形水晶石一枚,将它贴在了刘慈眉心。

这块水晶石很神异,刚刚贴上刘慈眉头,就开始主动吸纳她体内的暗黑气息。纯白的水晶石渐渐变黑,刘慈体内的暗黑气息在短时间内被吸取一空。

然刘慈仍然不明原因昏迷。

波塞冬检查了她状态,发现她并不是因为伤势,反而精神波动异常,似乎她的精神力在发生某种变化,而这种变化恰好停留在紧要关头。

精神力方面,波塞冬也不能胡乱救治,只能无奈让刘慈暂且昏着。

吸纳了暗黑灵气的水晶,在波塞冬而言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对暗黑法师而言却是很有用的研究材料。见金发年轻人一脸馋样,他随手就将晶石扔给对方。

忙完了刘慈的伤势,波塞冬才环顾四周,并未对自己引起的轰动有任何反思,反而随意问道:

“伤她的亡灵生物,总要有人召唤才能出现,是谁和她有这么大仇,要搞成不死不休的局面?”

刘慈和凯西在半路上遇到的那位亡灵召唤师苦笑,他虽然性格乖僻,行事也和大度无关,但那亡灵骑士,后来分明不受他控制,是一心一意自己要找刘慈麻烦……他也很想知道,刘慈到底干了什么,能让亡灵骑士恨得要同归于尽?

他偷偷瞥了一眼,和刘慈一同摔下来的亡灵骑士,就摔在海边礁石上,整个身躯都摔成两半,致命的伤害确是被竹剑捅入眼眶,震碎了脑浆而亡——这手段,想要加入暗黑法师一行,根本都不用做任何心理培训了好吗?

他在心理吐槽,波塞冬的眼神平稳如无风水面,被他看过的法师,却人人感受到平静水下蕴含的风暴。

“阁下是何人,与这少女争斗的亡灵骑士,的确是我召唤出来的,可是……”

可是也因为阵营不同,召唤师这话没来得及说,波塞冬一抬手,阻止了他继续说下去。

“我知道了。你选一个吧,要么和我打一场,要么你也从悬崖上不使用黑魔法直接跳下来,这件事我就当成没发生过。”

波塞冬这话说的随意,甲板上的众多暗黑法师却纷纷色变。

包括那些海外来接应的法师,也觉得波塞冬的两个选择都太欺负人。不管怎么说,大家都是同类吧,波塞冬也是暗黑议会的客人,居然因为一个人类少女,在刻意为难暗黑法师。

“值得吗?”

许多人在心中偷偷问着相同的问题,橙衣女法师忍不住问出口。

波塞冬眼神都懒得丢一个,摩洛克山脉的王者,不必回答类似问题。魔兽吃人时,难道还要问一下,你愿不愿意被我吃掉?

他肯问,不是给亡灵召唤师面子,是顾忌摩洛克和暗黑议会的合作,给整个暗黑议会面子!

金发年轻人一直没有开口,听完波塞冬的话,扭头对召唤师说:“虽然我们是同类,不过也正是出于同为暗黑法师的情谊……我私人建议你选择前一种,现在飞上去,再从鄂尔多伦峰上跳下来吧。”

金发年轻人一锤定音,大家的表情都变得很怪异。

和刘慈也算有过节的杰弗里·琼森很低调将自己隐于人群中,被他带离埃姆斯特,一直闷闷不语的卡特丽娜夫人,则双目迸发激烈色彩,眼带异样望着波塞冬。

——这个男人,身上具有,她一直在寻觅,却从未发现的特质呀。连杰弗里·琼森,这个前埃姆斯特城主身上都没有的特质……

“我凭什么要选?!我们千辛万苦,潜伏在光明大陆,终于突破大陆屋脊的结界,暗黑议会就是这样对待我们吗?”

亡灵召唤师忽然大怒,振臂高呼,抒发着自己的不满,试图勾起一同冲关的众位同伴心中的不平。

他是看出来了,就算远走海外,他们这一批人也没有被暗黑议会看重多少。与其到时候位不如人,不如趁机闹闹,也算反抗那漫不经心站着,浑然不为自己人争取的金发年轻人。

金发年轻人嘴角带着嘲弄,亡灵召唤师的心思他都看不出,一起出海的暗黑法师们,又是如何服从他的?

这招对付议会的长老们或许有用,但对波塞冬,呵呵呵……

亡灵召唤师说的振奋人心,果然只换来波塞冬皱眉。

他略抬手,以肢体语言打断了对方的话。

“那行,我就当你默认第二种选择。”

他话语一落,温柔缠绕刘慈的水带,就变成了无坚不摧的冰剑,在亡灵召唤师还没有来得及反对时,就洞穿了其胸口。

亡灵召唤师捂着胸口倒在地上,头上戴着的斗篷也摔倒一边。

召唤师表情扭曲,在极短的时间内叫绞碎了心脏而死,他不甘心闭上瘦得脱形的眼睛,就那样大睁着,直直望着天空。

躲藏在召唤师斗篷下的红色怪虫忽然射出,被波塞冬用手掌的冰霜冻住,信手碾成了碎末。

一时甲板上的气氛,真得静的针落闻声。

他们这才明白,其实波塞冬给出的两个选择,对召唤师而言都是死路。

还是金发年轻人说的对,和波塞冬战一场,不如从悬崖上跳下,还有侥幸不死的几率。

金发年轻人轻咳两声善意提醒道:“鄂尔多伦峰顶,教廷和魔法协会的人大概很快就能重新封印结界,你要是把她留下来,她就只能跟着我们去海外了。”

波塞冬一滞。

外面的世界这么危险,按照他的想法,当然直接带刘慈回摩洛克山脉最好了。

可他也深知刘慈秉性。

她不会乐意,别人以关心的名义,替她做主。想起咕咕鸟每次回来时,说起刘慈在埃姆斯特的所作所为,狼神也只能默默叹气。

且让刘慈再蹦跶几年吧,他正大光明行走在人类社会,出现在她面前的日子,也不是太远了。

再看了刘慈一眼,波塞冬毫不留恋,再次借用水力,将刘慈送上了鄂尔多伦峰顶。

水带眷恋不肯离去,从昏迷的人脸颊轻轻拂过,化作水汽,消失在雪风中。

在刘慈被送回峰顶后,扭曲的光线重新变得稳定,光柱彻底消散。

大陆屋脊与海外世界的结界,重新被稳固。

几个魔法学生将刘慈团团围住,闹不明白刘慈怎么掉下悬崖,又自己飞上来了。

而教廷大主教,利尔曼副院长几人看刘慈的目光却十分复杂。

刘慈毫无知觉,幸福滴昏迷着。

识海莲也趁着几个高手封印结界时,幸福地吸收着神秘元素。

而我们英雄救美后却不留名的波塞冬,则随着重新起航的大船,再次与刘慈分别。

第一百七十四章 风的尾巴 (100红加更)

刘慈醒时,鄂尔多伦峰顶的残局已经被收拾的差不多。

几张稚嫩的面孔俯身看她,刘慈重重打了个喷嚏。

五星法师跺了跺脚,“既然她醒了,我们是不是能回去了?这里死过这么多人,呆着就怪恶心的。”

洁癖眼中,骄傲自大的魔法学生,也不会因为一场生死危机,就忽然大彻大悟。在刘慈看来,这小子还是嘴欠的厉害。

也不知几个学生在峰顶守了多久,她整个人几乎都冻僵了,眼皮上覆盖着晶莹的雪花,唯有眼珠子还能灵活转动。

看见她滴溜溜转着的黑色瞳仁,傲娇的魔法学生们就想起被刘慈奚落的事儿。反正守到她醒来,使她在昏迷时没有被野兽吃掉,加上之前还用藤蔓救过她……就算没彻底救上来,怎么算都是刘慈欠他们的嘛!

傲娇们算完帐,心满意足拍拍法师袍下山去了。

刘慈独自躺在原地,真是哭笑不得。

自己是不是太小心眼儿了,之前居然和一群高傲的中二病计较。不过几个中二少年在她掉下悬崖时,出手搭救的恩情,她是记住了,看看以后有没有机会还回去吧。

刘慈静静躺在原地,用灵力温润着僵硬的四肢,并不急着爬起来。

她在想掉下悬崖的事儿。

自己手脚完好,连体内的死气都不见了,不可能是梦游着爬上峭壁的。

那是谁救了她呢?

刘慈努力回想,依稀感觉到有一双温柔的眼睛,带着怜惜望着她,等她刻意回想时,那感觉就像鄂尔多伦峰上终年不散的浓雾,让不明|真相的群众永远都捉摸不透。

想不明白,刘慈唯有将那感觉记在心头,总有找到那个不名英雄的那日。

趁着灵力在回暖僵硬的躯体时,刘慈忍不住又去查看识海。

白玉池中,只长了两片叶子的识海莲发现刘慈的“注视”,颇为心虚缩了缩茎秆。

刘慈冷哼,当时她挂在悬崖上,这货忙着自己吃东西,将她被死气侵蚀的困境无视个彻底。那神秘元素也不知是何物,让识海莲的叶子和经脉都发生了变化。

它依然是那么高矮,发生变化的是叶子脉络和茎秆脉络的颜色。原本青翠的叶面,蛛网般的叶脉变成了纯正的金色。中通的莲杆,也从里向外透着淡淡金光。

那金色,与翠绿浑然一体,如果说识海莲之前绿如顶级翡翠,现在翡翠就被顶级匠师嵌入了金丝,让识海莲看上去犹如一件浑然天成的艺术品,而非活物。

刘慈研究了半晌,也没发现那神秘元素除了改变了它外表,还有什么其他功用,只能颓然将神识退出了莲池空间。

她身上的积雪已被蒸发,四肢也回暖,刘慈纵身跳起来,发现雪中露出一截青翠。

她以为已经毁掉的竹剑,原来也放在她手边。当时她手持竹剑发威,对付亡灵生物很得意,峰顶的人基本都看见。几个魔法学生根本没碰这个古里古怪的“宝剑”,让刘慈对他们的印象更加好一分。

将竹剑收回了空间,刘慈并没有马上离开。

鄂尔多伦峰顶已经被人收拾过战场,别说没有了死状各异的尸体,连血腥味都淡不可闻,她站在原地也没啥心理不适。

她不是留恋战斗,而是在回忆坠下悬崖那刻,体会到的“风”。

风曾呼啸在她耳边。

风是无踪无影的,因为你徒手捕捉不到它,不像水火,拥有实质形体。

风是弱小的,三月的风,只能吹乱的人发丝和裙角,还能撼动什么呢。

而有时,风又是有力的。像台风,龙卷风,像伊兹·凯西用来对付亡灵骑士的“风”。

风无形,而试图驾驭风的人是有形的。不管你能不能发现它,它一直都在那里。

在天空,在水面,在裙角,在树梢,在蝴蝶和鸟儿的翅膀下……刘慈闭着眼前,静静体悟了许久。

久得明亮的天气渐渐暗下,这大陆屋脊的最高峰鄂尔多伦,只剩下她一个人在呼吸。

风,也在呼吸间呀。

经历过黑暗的星辰,在今夜特别明亮。不知名的星云悬挂在遥远天际,一闪一闪,描绘着凡人看不懂的星路。

刘慈再睁眼时,眼里有风,体表有风,心中也有风。她取出符纸,只靠着意念,竟阻止了风吹动黄纸。

符纸有了,她提笔,信手画出那如同刻在她脑中的符文线条。

她笔下朱砂,赋予了普通的黄纸以生命。她此刻,不仅仅是在画符,而是在画风。

筑基中期突破后,刘慈经历这些,终于让她成功捕捉到了风的痕迹!

笔停,符成。

没有失败,这是一张一气呵成,刘慈这个能力,所能画出的,最完美的“御风符”。

她将御风符贴于手腕,一股清风就将她徐徐托起,带离了地面。

高一点,再高一点。

刘慈此时心思纯粹如幼童,什么烦恼都被她抛在脑后。清风送她上青云,她只愿站在最高处,就像她曾经在星舰上俯瞰地球般,尽情欣赏光明大陆最高峰的美景。

夜空下,没有争斗,也没有亡灵生物。

有的是头顶漫天星子,和脚下芸芸雪峰。刘慈在风里,陶醉闭眼,这个时刻,她真的很想和人分享她的喜悦。

她是御风的“列子”,心中高兴难诉,在鄂尔多伦峰附近游历,整夜整夜飞翔,直到将御风符的灵力耗尽,才心满意足降下。

来时一月,返回时,能御风前行,刘慈觉得满足而幸福。

她又连画了几张御风符,然后踏上了回山谷的旅程。途中甚至遇见了那几个魔法学生,刘慈想降落下向他们打声招呼,想到几人的傲娇劲儿,多半会被认为炫耀——她不否认,锦衣夜行时,真的好想炫耀呀。

刘慈在鄂尔多伦峰滞留不少时候,因为御风符的作用,反而比在战斗中幸存下来的魔法师和冒险者们回程更快。

当她远远看见山谷前的雪渠时,大部分幸存者还在往回赶的半路呢!

刘慈径直飞进了山谷,发现她的踪迹的,不过只有莉迪亚一人。

莉迪亚见刘慈眨眼睛,百无聊赖打了个哈欠。不就是会飞吗,只要是发生在刘慈身上的事儿,再离奇她都能接受!

刘慈讨了个没趣,干脆直接降落在了自己的小楼前。

正捧着刘慈衣服,准备拿去熏香的女仆桑曼,看着刘慈从天而降,惊得张大眼睛,手里的裙子也掉了。

“小、小姐……你会飞了……”

可怜的桑曼,被吓得实在不轻。

刘慈捉狭一笑,想起之前和桑曼开过玩笑,就捉住了桑曼的手臂,带着她一同到山谷上空溜了一圈儿。

桑曼吓得胡乱踢脚,在半空中尖叫,这下大家都发现了天空的异常。

胆子小的,捂住脸,从指缝中偷看。

胆子大的,像娜娜之流,则在原地又蹦又跳,兴奋不已,好像被刘慈带上天空的飞翔的,是她们自己。

老管家詹姆士摇摇头,又埋头看账本去了。

厨娘则寻思着今天要给慈小姐做什么好吃的接风。

马厩中,癞子马打了个喷嚏,对爱现的二货主人不屑一顾,低头啃食着豆子。

…………

刘慈玩的很尽兴,早将暗黑法师突破大陆屋脊封印的事儿抛在了脑后。

但这件事造成的连锁反应,让相关人员很是头疼。

且不说埃姆斯特教区的大主教,在考虑着要如何向教皇请罪。

也不提,得到消息的索奥尔夫人,又如何再次检讨自己看人的眼光——幸好和渣男离婚了,杰弗里·琼森的身份暴露,要是两人现在仍是夫妻,连索奥尔公国的名声都要受牵连。

饶是如此,她也有些许多事情要处理。鄂尔多伦峰顶这次死了不少魔法师和冒险者,幸存的人一旦返回,消息就会传开。而杰弗里·琼森之前的身份,会对城主府也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在埃姆斯特魔法学院中,也正在进行着一场相关谈话。

“总院长,我建议在上报协会时,最好将我们对教廷大主教,爱德华的怀疑一起报上去。协会的人会妥善处理的,大陆屋脊的结界封印,不一定能再次承受攻击。”

利尔曼副院长语气诚恳,在考虑学校声誉一方面,他有时甚至比总院长更称职。

发型精神的总院长不置可否,对于利尔曼所言,只是轻轻点头。

显然他看重的,并不是什么爱德华。

“那个血祭的暗黑法师,被教廷带走了吧?”

利尔曼点头,“大主教亲自带走了人,我们没有权利留下,毕竟在对付暗黑法师方面,教廷更有经验,也要专业得多。”

总院长若有所思,抬头看着利尔曼道:“老伙计,你有没有注意到,那艘黑船上的法师?”

“恩,他们身上的暗黑气息很淡,看来如同传言那般,被赶到海外的暗黑法师,大概发现了魔法的新方向吧……”

老头儿苦笑,总院长也苦笑。

他有一个预感,离海外暗黑议会返回光明大陆的时间,不会太远了。

暗黑议会的回来,又会为大陆带来什么呢?是魔法的革新,还是与教廷,与魔法协会,不死不休的冲突?

谁也无从得知。

第一百七十五章 人有远计

伊兹·凯西失踪了。

埃姆斯特魔法学院,二年级的学生们发现,自从一个月前,伊兹·凯西老师就没有在出现过。而这周,学校也宣布了凯西老师所教授的课程,都被替换成了其他老师担任。

乔治·赫拉有种直觉,凯西老师或许以后也不会出现了。他将自己的猜测告诉好朋友唯依,少女将他拉到学校无人处,告诉了他有关鄂尔多伦峰发生的一切。

乔治大张着嘴巴,感叹道:“慈小姐一直很厉害呀!”

唯依偷偷翻白眼,觉得乔治根本不会抓重点。她向他讲述的,可是教廷与魔法协会,对上暗黑法师的正邪大战呀!暗黑法师中甚至有埃姆斯特成的前任城主,杰弗里·琼森……好吧,在众多八卦中,刘慈的确也算亮眼,她能在亡灵生物的群殴中活下来,实力也挺让自己嫉妒呢。

“你家慈小姐到底是什么来历呀,明明不会魔法,随身携带那么多魔法卷轴,现在外面都叫她金币战士呢!”

乔治嘿嘿一笑,却并不答话。

关于他们和刘慈认识之初,说起来几人也挺丢人,不过大家都约好了,有关那次在摩洛克山脉深处迷路的遭遇,离开山脉后都不能再对外提起。他还知道刘慈与摩洛克山脉中的高阶魔兽关系匪浅,这种事就算姐姐莉迪亚没有反复叮嘱,他也不会笨到告诉其他人的。

哪怕那个人是唯依也不行。

她虽然没有什么坏心,但爷爷是学院总院长,这个身份太敏感了,谁知道他们会如何看待慈小姐的来历。

“我们在莱茵城得罪了斯特莱夫侯爵,才搬来埃姆斯特的,以前不是告诉过你了吗?”

唯依撇嘴,这话以前骗骗她还行,刘慈这次在鄂尔多伦峰顶表现的如此牛叉,哪里会被一个侯爵逼得举家搬迁嘛!

“哼,不告诉我算了,我自己会查出来的。”

唯依走了。

乔治站在原地,觉得自己有点想念凯西老师了,可惜,以后再也不能见面了吧?

托唯依的福,他比其他人更先知道了凯西老师离开的真相。

就算坠崖侥幸不死,他还能返回光明大陆吗?

比起老实的乔治·赫拉,其他人的关注点,明显集中在出名的美人卡特丽娜身上!

该死的杰弗里,是暗黑法师隐藏在城里的叛徒就算了,他逃亡时,还绑架了卡特丽娜夫人……可怜卡特丽娜夫人绣球花般娇贵的人儿,从此肯定要过着暗无天日的逃亡日子了。

城中男人愤愤不平,女人们倒是兴高采烈。本城最大一只狐狸精不见了,从此也不用担心自己丈夫和心上人出轨变心啦……光明神对此都好想吐槽,拜托,让你们丈夫照照镜子呀,被卡特丽娜挑中的男人,哪一个不是优秀的精英,你们这些爱做梦的妇女,还是洗洗睡吧。

索奥尔夫人既头疼,又欣慰。

头疼的是,随着幸存者们回来,杰弗里是暗黑法师的消息果然瞒不住,很快就在城里传播开。城主府最近的行政指令,都遭到了一定程度的质疑和冷遇。让索奥尔夫人忙得脚不沾地,整日和幕僚副官们开会商量对策。

欣慰的是,两个被教残了的儿女,在得知他们钦慕的父亲是暗黑法师后,终于不再叫嚣索奥尔夫人将他们父亲囚禁是错误了……当然,索奥尔夫人私心想,除开杰弗里不容于大陆的真实身份,崇拜他的儿女们,更气恼的是逃亡时,他只记得带走卡特丽娜,将儿子女儿都抛在了脑后吧?

……

刘慈对纷纷扬扬的消息,完全不关心。

她现在挺担心的人是远在圣地港的瑞秋。瑞秋在来信中说自己加入了修道院私下里一个组织,又交了一个好朋友叫“克丽丝町”。

那姑娘刘慈可印象深刻,不仅几次巧遇,还在埃姆斯特城中书店高谈论阔过。事实证明,她的说法是正确的,在大陆屋脊以西,是茫茫的大海,那里不是教廷向世人宣扬的“蓝色深渊”,而是再平常不过的大海。

一千多年前,被教廷和魔法协会联手驱逐的暗黑法师,他们驾驶着黑色大船,又重新出现在光明大陆世人眼前。他们身上只剩下极淡极淡的死气,不仅改头换面,看黑船的帆桅和承载吨位,他们的航海造船技术也很成熟。

海外的暗黑法师们,有没有围绕星球航行过?

如果他们返回,“我们居住在一颗圆形星上”这类言论,会不会对教廷的统治造成威胁呢。

而在大多数人都被教廷蒙在鼓里时,一个年轻的少女,为何会知道真相,还信誓旦旦,坚信着自己所知道的是真理呢?克丽丝町的身份,显然没那么简单。

瑞秋在教廷眼皮下过得已经足够危险,刘慈可真不希望她身边又搀和个类似杰弗里·琼森这样的人物,克丽丝町的存在,很有可能会害瑞秋暴露身份。

除了担心瑞秋,她没那么好心替教廷考虑暗黑法师返回光明大陆的后果。

只是自己的山谷庄园就在大陆屋脊与埃姆斯特城之间,当海外的暗黑法师们决定要返回光明大陆时,她的庄园就是必经之处了。

肯定有些安全上的威胁,不过仔细想想,也是一种潜力投资吧?

老管家詹姆士捧着账本,向刘慈汇报着与克林格拉矮人族交易的经过。

“余下的金额我们已经在一个月内,以粮食、食盐、和布匹的形式支付完毕,矮人族也送来了剩下的武器。现在它们全部在仓库中,小姐如果要用到,可以随时支取。”

詹姆士正说着,莉迪亚就来了。

女队长扬了扬手中的附魔长剑,“听他们说,这是你特意要送给我的,谢谢!”

刘慈也笑了,“不仅是你,阿诺德也有。指环送给乔治吧,手镯也给他送去,让他转交给唯依吧。”

长剑和指环,说来也是刘慈下意识收买人心,别说大家是朋友就不需要这样,友情同样是需要经营的。

至于手镯,则是酬谢唯依在上次“中毒案”时,帮她查幕后主使的事儿。自从她让十八黑骑去收拾过几个不老实的城中贵族后,她和斯图尔的生意很久没出岔子了嘛。

有些人就是欠收拾,不服气?把他狠狠打一顿,就服气了!

所以,给她提供消息的唯依,就必须要特别感谢下。这也是刘慈上次主动提出送薰衣草精华,这次又送镯子的原因,人际交往是门大学问,刘慈只是懒得做,不代表她不知道。

刘慈想到的是,若山谷庄园成了海外大陆与光明大陆的必经地,既有安全顾虑,她能不能以此为契机,将山谷庄园发展壮大呢?

如果在鄂尔多伦另一边建个港口,在大陆屋脊途中,修几个落脚处……在大陆屋脊到埃姆斯特城的中间地带,还不是都由着她掌控?

这是个大计划。

刘慈已经不打算像山谷庄园一样,通过贝蒂夫人的关系购买土地。呵呵,那么广的面积,她也没那经济实力能全部买下。

不用金币买,那就只能强占了。

在这三不管的地带,她若是没有实力,纵然买下土地,想要强取豪夺的贵族,还是能找到土地购买中的漏洞——刘慈没有贵族身份,无法拥有私有土地。

可她要是有实力,有大贵族那样的私兵。

贫瘠的土地,占了也是占了。就算以后发展起来成了摇钱树,只要拳头够硬够强势,谁又能敢叫她吐出入嘴的肥肉?

刘慈越想越觉得可行,又让人去请她的商业伙伴斯图尔·加兰。

挺刘慈说了下大概构想,斯图尔已经惊呆了。

“老大,这不是发展商业,你这是要建一个小国,随时准备造马刺帝国的反啊!”

乖乖,他最初的目标,不过是做一个能吃饱饭,有机会才重振家业的行商好吗?

“看看你这眼界,如此真的可行,我们就不能当当城主?光明大陆的城主,全是开天辟地时就有了?那些城池,还不是一点一滴,从无到有被人建起来的吗?”

斯图尔点头,又摇头。

“行,您让我考虑段时间,这个也太突然了,吓得人小心肝扑通扑通跳……”

斯图尔苦着脸耍宝,刘慈给他一脚:“滚滚滚,想好了快点来告诉我,你不加入,我虽然也能和其他人一起做,却没有和你合作省心,放心。”

斯图尔要真的觉得盘子太大,不敢投入,刘慈只有拉贝蒂夫人下水。

吃独食的人没有啥好下场,不管是一个点子,还是一座新城,刘慈要的从来不是完全的掌控力,而是让自己过得随心所欲。

她有个预感,斯图尔·加兰一定会忍受不住诱惑同意。

她不知道从前的加兰家族发生了什么,也一直没有问过,但是从一开始,她就从斯图尔眼中看出了一种叫“野心”的情绪。

看人,刘慈很少出错,这是种多年教育形成的个人素养,她信任自己的目光,不管是人,还是这个远景宏大的计划。

第一百七十六章 教廷黑狱

刘慈猜的没错。

斯图尔·加兰只考虑了两天,估计也是两夜没睡,第三天眼睛红得像兔子,揣着他的私账账本就来找刘慈了。

“这是从去年开始赚得,我的庄园没有老大的工程大,除了成本,基本都存着呢。”

斯图尔一脸肉痛,将账本放在刘慈面前。

刘慈随手翻翻,斯图尔家的账做得还算明了,这家伙是个只赚钱不懂享受的守财奴,家底攒得比刘慈还厚。

“前期不用投入多少,我们还是要先弄明白,暗黑法师外逃,为什么要选大陆屋脊山脉冲击封印。若是其他地方也能到达光明大陆,我们俩只能亏得去跳崖自杀了。”

斯图尔十分认同,可在文献资料都被教廷控制的前提下,要想得到有关暗黑法师在海外的情况,也特别不容易吧?

埃姆斯特城里最近倒是穿得纷纷扬扬,不过幸存者们带回的,都是九假一真的表面消息,他和刘慈要把全部身家投下去,可不能只相信他们。

刘慈想了会儿,“我觉得一个人肯定知道……如果他还没有被教廷净化掉的话。”

为了远景计划,刘慈也顾不上宅在山谷。她挑了不落雪的一天,兴师动众,让人套了马车,去了埃姆斯特城。

她首先去的是魔法学院,将附魔指环带给了乔治。

少年收下礼物,很有礼貌感谢,又带着几分窘迫,站在原地一脸为难。

看出少年有心事,刘慈放缓了声音问道:“怎么,最近学院里发生了什么让你为难的事吗?乔治,你也可以把我当成朋友的,若是不能告诉我,我会让你姐姐莉迪亚进城……”

乔治摇头:“不,不是这样,如果您愿意花时间来听听我幼稚的想法,我当然很乐意告诉您。

您也认识的凯西老师失踪了,他们都说他是被城中有名的卡特丽娜夫人美色所迷,投靠了暗黑法师……我觉得凯西老师不是这样的人,可又不知道要怎么反驳他们。”

刘慈失笑,“这就是你苦恼的?”

乔治不好意思:“我说了,自己的想法很可笑……”

刘慈收敛了笑意,正色道:“不,伊兹·凯西老师有你这样的学生,是值得他骄傲和感激的。在大家都质疑他的人品时,只有你愿意相信你的老师,这也是一种不能诟病的美德。

我不知道其他人是怎么评价伊兹·凯西的,他的教学能力你应该有目共睹,至于他的品行……他和卡特丽娜夫人有些渊源,为了营救被暗黑法师控制住的对方,凯西曾在雪原上追击暗黑法师一个多月,最终为了救人也一同坠崖,现在都不知道生死。”

刘慈说的话,乔治从来不怀疑,大概是因为在摩洛克山脉,冒险小队走投无路时,他从发烧昏迷中醒来,第一个见着的人就是刘慈吧。

“凯西老师今后到底如何,我猜学院的院长也不能确定,你心里知道他不是投靠了暗黑法师就行,不要和其他多说。”

刘慈孜孜不倦嘱咐,乔治太老实,要是将凯西的事儿到处宣扬为老师正名……等哪天,真被暗黑议会策反的凯西回到埃姆斯特城,乔治这脸也丢得太大了。

“恩,我不会说的。”

刘慈吩咐的事,乔治很少追问原因,他虽然很喜欢凯西老师,但其分量在乔治心中是没有超过刘慈的,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刘慈又取出附魔镯子,“帮我送给唯依吧,告诉她,我约她下午在贝蒂夫人的莫伊酒馆见面。”

少年拿着镯子离开,刘慈也出了魔法学院。

她并不知道,因为利尔曼副院长坚持将有关爱德华大主教的怀疑上报,而斯特莱夫侯爵的独子又是爱德华大主教下属,她或许很快又会被卷入一场风波中。

莫伊酒馆还是那样热闹。

甚至因为不久前发生在鄂尔多伦峰顶的大事,几个幸存返回的冒险者一出现在酒馆,就被人团团围住,要求他们讲讲自己的经历。

这些糙汉,虽然当时好不容易捡条命,现在远离危险,当然是自己想怎么吹就怎么吹牛。一个个说得,自己都快成了教廷和魔法协会取得胜利的首要功臣。

胖胖的贝蒂夫人笑眯眯听他们吹牛,吹牛的人难免豪爽,这几天有不少人被起哄着请客,她酒馆的生意可是十分爆满。

等刘慈一进来,贝蒂夫人笑得更热情了,在吹牛的冒险者却一下子熄了火。

“你怎么不讲了,刚说到精彩地方,暗黑法师们召唤出了许多亡灵生物,你们是怎么对付的?”

“是啊,是啊,酒也喝了,肉你也吃了,快讲快讲!”

大汉们起哄,那人却望着刘慈,一脸尴尬。

得,吹牛的,碰上真牛的人了,让他怎么讲?后来那些亡灵生物,全部围攻这刚进来的姑娘去了,人家都摔下悬崖了,还能好好活着上来,人比人,是要气死人呀!

刘慈可想不到这忽来的安静是因为她,她马车上还带着一部分庄园特产,是送给贝蒂夫人的礼物。

其中就有贝蒂上次吃过的螃蟹,她记得当时贝蒂夫人还说过,在瑞云帝国是有人食用螃蟹的,他们称呼它为“夹人虫”。

刘慈带来的螃蟹,全是用《齐民要术》上的秘方喂养着,让它们在冬季也不会掉肉。

“好久不见夫人,希望您喜欢我的小礼物。对了,能帮我安排一个安静的房间吗,我约了唯依小姑娘下午见面。”

贝蒂夫人笑纳了礼物,果真为刘慈安排了一个隐秘又安静的房间。

等紫眸少女唯依来时,已肩披着落日余晖。

刘慈也不废话,直接问她:“你知不知道,鄂尔多伦峰上,最后被教廷抓住的暗黑魔法师,关在哪里?”

唯依紫眸中迸发出神采,“你要去救人呀?算上我,算上我!”

刘慈扶额,“你太激动了。我是有点事情想问问他,能见一面最好,不能见面……那也没办法,我只有再找其他途径。”

唯依呆萌的脸绽放出个颇为诡异的笑容,鬼知道她将刘慈的目的想偏到何处。

不过刘慈的要求挺难,连唯依也没有一口答应,只说道:“我试试,两天后再通知你行不行吧。如果那个暗黑法师已经被押送离开埃姆斯特,那我就没有办法啦。”

刘慈了然:“不管成不成,都要谢谢你。”

唯依亮了亮手腕上的镯子:“这个很漂亮,除了我爷爷,还没有其他人送过我礼物呢,谢谢你啦。”

区区两天,刘慈也不打算返回山谷庄园。她干脆就在贝蒂夫人的莫伊酒馆住下,时不时在角落中听酒馆中的佣兵们吹吹牛,倒是让她发现了几个外粗内细的年轻人,觉得可以补充到黑骑兵中。

十八黑骑,尽是精锐,但人数实在是太少。若没有足够的私兵,她就算想开辟大陆屋脊这一条线路,今后也保不住自己的产业。

两天的时间很快到了。

就当刘慈有些失望时,在第二天夜里天色全黑时,唯依裹着法师袍终于出现在莫伊酒馆。

少女将双手合拢放在嘴下,往外哈着热气:“快跟我来,我们时间不多。”

刘慈穿上披风,和唯依一起行走在埃姆斯特积雪的街道上。这一路唯依带着,两人在七弯八拐的街道中穿行,并没有和巡夜的士兵相遇。

她们来到城中一座通体洁白,宏伟的教堂前。没有惊动他人,唯依带着刘慈来到教堂后的一栋矮石屋。

一个穿着祭司服饰的老人上下打量着刘慈。

刘慈一愣,得,居然是个老熟人——在鄂尔多伦峰时,那个发现结界松动,变得半癫半狂的老祭司。

“你不用奇怪,若不是唯依丫头说你关心朋友下落,要打听海外大陆的消息,我一定要让大主教将你送上异端的火刑架!”

刘慈一脑门子冷汗,呆姑娘路子很野,而且呆姑娘谎话,大家天然就带着三分信呀。刘慈都不用问,就能猜到唯依的说辞。多半是说她和失踪的伊兹·凯西是好友,担心他的安危,才来打听消息……巧的是,老祭司还真见过她和凯西在一起的情景。

让刘慈好奇的是,老祭司和唯依的关系,若不是特别亲密,谁肯担这种关系啊?要知道那个被抓住的暗黑法师,肯定是重点看押的对象,就算在地球联邦,刘慈以刘家嫡女身份想去随便探访某个反联邦的星际罪犯也挺难的。

看出了刘慈的吃惊,唯依倒是落落大方向刘慈介绍:“亚力士·凡勃伦祭司,我的教父。这位呢,叫……“

凡勃伦祭司一脸不耐:“她是谁我知道,你们要进去就赶紧进去,被大主教发现了,我连埃姆斯特教区都呆不了!”

刘慈冲对方感激一笑,拉着唯依进了石屋。

大概凡勃伦祭司事先支走了所有看守,刘慈两人进了石屋并没有其他教廷的人在。

石屋不大,教廷关押犯人的地方也不是这屋子,而是在石屋之下。

推开一道铁门,就有台阶往下。墙壁上插着火把,照亮了昏暗的牢房。巨石垒砌的地下黑牢,墙壁画着各种魔法阵,虽然此时没有守卫,但教廷一旦发现有人闯入,还是能发动魔法阵,在很短的时间内将入侵者绞杀。

一排长长的牢房有数十间,都比过道底,牢房里泡有半人高的积水,牢里也没有其他人,那个被抓住的暗黑法师,被关在最后一间牢房。

他被粗重的铁链锁在墙上,还另有一种细细的银链,凡人的眼睛不能看见的光之银链,锁住了他的精神力。

刘慈两人的到来,大概惊动了这里的原住民,一群老鼠从囚禁暗黑法师的黑牢中冲出来,成群结队爬过两人面前,此时的突发状况,换了其他贵族千金,保不定就尖叫起来——

第一百七十七章 近忧将至(100红加更)

刘慈和唯依,两个是无法按照常理揣度的妹纸,前者心里居住着个汉子,后者除了炼金术,大部分时间都在发呆神游。

一群水牢中的老鼠,不能带给两人任何波澜。唯依好奇蹲下身来打量被关着的暗黑法师,她想不通极其爱干净的刘慈,怎么会对一个身份敏感,又脏又臭的暗黑法师感兴趣。

似乎感应到唯依探究的目光,看上去了无生机的暗黑法师忽然抬起头来,用直勾勾的眼神盯着她——唯依被吓了一跳,不由自主往后退,差点跌倒。

刘慈一把扶住她,也让暗黑法师的视线落在了她自己身上。

“我认识你。”

出乎意料,先开口的居然是暗黑法师。他的声音有气无力,一听就没少受折磨。

不过刘慈对他也没啥同情的,教廷和暗黑法师那是天生立场不同,暗黑法师这次也害死了不少无辜的人,教廷怎么拷打这人都不为过。

“我也认得你,我猜你可能知道海外大陆的情况,所以特意来问问你。”

刘慈耸肩,直接表明来意。

中年法师怔怔盯着刘慈看了很久,忽然很辛苦低声笑了:“我能肯定你不是教廷的人,你的眼里,根本没有光明大陆人人敬畏的神明……虽然我很好奇,你这样的异端,是怎么通过教廷看守来到黑狱,但请允许我先自我介绍下。我来自你们口中所称的海外大陆,你可以称呼我维斯先生。”

刘慈诧异对方好说话的程度,不过现在也不是追根探底的时机。

“好的,维斯先生。您愿意向我讲讲,有关您长大的海外大陆吗?据我所知,大陆屋脊不是唯一濒临海岸线的地方,你们为什么会选择冲击那里的结界呢?”

维斯大笑,牵动了身上伤口,又让他嘶嘶倒抽凉气。

“就算你是异端,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呢?要知道这种消息,就算在光明大陆,也算是绝密了……你准备拿什么来交换?”

刘慈很为难,“要是把您弄出去,我可没有这个本事。你知道的消息虽然难得,但我可不愿意接下来都要被教廷追杀。如果实在要交换,您看这些东西行吗?”

暗黑法师盯着她,唯依也盯着她,都预备看看,刘慈准备用什么东西来交换。

刘慈在四只眼睛注视下,很淡定从披风下,掏出烤鸡半只,面包一个,苹果两个,一一摆放在牢房面前。

唯依觉得要么自己眼花,要么是刘慈疯了。

然而维斯在盯了刘慈很久后,忽然大笑起来:“你赌赢了,这种时候,他妈的再贵重的东西都不如饱餐一顿!教廷的人小气到死,从来就没给老子吃饱过!”

态度一直不错的暗黑法师忽然爆了粗口,唯依跌破眼镜,刘慈依旧很淡定微笑。她猜这里不讲价啥人道主义,犯人哪算人啊,教廷巴不得饿的暗黑法师头晕眼花,好让他招供吧?

暗黑法师从水牢中伸出手,狼吞虎咽把刘慈提供的食物吞下肚,还真的告诉了刘慈不少有用信息。

刘慈听得很专注,要是不时间不早了,谈性大浓的维斯还会继续说下去。

见刘慈和唯依站起身,披上了外衣,维斯竟然有些遗憾:“和你聊天很愉快,不过我很快不不会在埃姆斯特了,真希望咱们还能见面。”

刘慈点头道:“首先您要在教廷手中,保下自己的小命。维斯先生,祝您有个好梦,和您聊天我收获很多,真心希望你能拥有好运,好好活下去。”

说完,刘慈带着唯依离开了黑狱。

见两人身影消失在黑狱门口,维斯舔了舔嘴边残留的烤鸡味道,自言自语道,“杀了我,教廷有什么好处……大家都是聪明人呀,活人总比死人更有价值的。”

喃喃说完,他又变成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样,连烤鸡骨头,苹果核,已经一些面包屑,都被他扔到腰下的水中,看上去,这里一点异常都没有。

刘慈出了黑狱,在老祭司谴责的目光中,将披风的衣领竖了起来,赶紧离开了教廷的地盘。

和唯依告别后,刘慈洗漱完毕,独自躺在莫伊酒馆的小床上,开始整理维斯谈话中有用的信息。越是想,她越觉得,自己的计划还真可行。

虽然维斯嘴里没说,但言谈间的自信,不仅对自己的命很有把握,似乎海外大陆的暗黑议会,近期就会有大动作。

什么大动作刘慈不想知道,不过他们大概真的已经预计好了返回日期。

反正已经确定,暗黑议会只会选择大陆屋脊这一面杀回,刘慈觉得自己当好服务商都不成功,那只能说是命了。

躺在床上,刘慈难得没心思睡觉,一夜好梦,直睡到天亮。

二货在高兴时,不知远在千里之外的斯尔蒙教区,发生了一件能影响她全盘计划的大事。

…………

斯尔蒙教区。

比起贫瘠落后的埃姆斯特,斯尔蒙教区无疑是一个富饶的地方。

它已经不完全属于马刺帝国,一部分区域已经是瑞云帝国境内。

富裕的斯尔蒙教区,不仅有着比埃姆斯特教区更大更多的教堂,它的主教也是在大陆极富有传奇性的人物:爱德华·雷恩。

往前几十年,爱德华绝对能算同时期的天才。

他就读于埃姆斯特魔法学院,后又以优秀成绩留校任教,这位自然魔法师随后又因个人原因,被教廷破格录用,在修道院进修,又辗转于大陆各教区历练后,于几年前出任斯尔蒙教区大主教。

他是几百年来,第一位自然法师出身,却能担当如此高位的传奇。这位主教大人,在任职的几年中,也以雷厉风行著称,不仅管理好了斯尔蒙教区,据说马刺帝国忽然和瑞云帝国合作攻打希夷,就有爱德华主教的影响。

几年前,两个大帝国的联军忽然出现,打得希夷帝国措手不及时,爱德华主教的个人声誉也达到了巅峰。直到两大帝国战败,爱德华主教才变得低调起来。

几年修身养性,斯尔蒙教区部分后调来的神职人员,甚至一致认定爱德华·雷恩主教是一个慈祥而宽容的人。

其中就有斯特莱夫侯爵的独子,克劳德·斯特莱夫骑士。哦,或许我们可以称呼他为克劳德队长,这位光明骑士不仅早就升职,前途也一致被光明骑士团的成员看好,或许不用十年,他能成为斯尔蒙光明骑士团的新任团长。

但是今天一早,我们的克劳德队长就觉得有一道雷晴天霹雳降到他头上。

他骑着马出门,正准备去斯尔蒙教区一个比较重要的城市处理公务时,发现街上行来一队穿着黑衣的僧侣。

这种打扮,教廷的人都不会陌生,他们是修道院中,负责处理教廷内部异端的苦行僧。

僧侣的出现,意味着教廷觉得内部出现了可疑异端分子……克劳德心里有种隐隐不祥的预感,赶紧调转马头跟了上去。

然后他发现黑袍僧侣们来到爱德华主教所居住的建筑前,从圣洁宏伟的教廷中,带出了爱德华大主教。

主教先生依旧穿着红衣法袍,看见克劳德出现,还特意和他打了招呼:“哦,我的孩子,请你不要慌张,静静听我说完。教廷现在大概因为一些原因误会了我,前因就是我曾叫你去埃姆斯特调查过的噬魂怪事件……

我需要被带去圣地港调查,请你不要担心我,我坚信在无所不知的光明神面前,自己并没有什么黑暗过往。在我离开后,希望你能协助光明祭司们,稳定斯尔蒙的教务,如果有需要,也请你告诉其他人我的立场,当教廷重新派主教来斯尔蒙时,也请你们不要质疑教廷的决定。”

克劳德哑口无言。

黑衣僧侣面无表情盯着他,爱德华主教阁下神情也十分淡定,好像真如对方所说,只是圣地港的例行调查。可按照教皇陛下对爱德华主教的信任,到底是多严重的问题,才能让爱德华先生被苦行僧们带走呢?

克劳德眼睁睁看着爱德华主教离去,这个慈祥的老人,在斯尔蒙任职的几年,让他佩服又爱戴。

他想,自己总不能眼睁睁看着爱德华主教陷入麻烦中,却真如对方所说,不做任何努力。

心思恍惚的克劳德,向同样人心惶惶的教区告了假,返回了位于尤尔伯里教区的莱茵城。

看到斯特莱夫庄园两旁,那熟悉又陌生的新葡萄园,克劳德感慨万千。

每次他都觉得自己已经独立,可是真正遇到难题,他还是下意识想咨询父亲的意见。

斯特莱夫侯爵热情地欢迎着独子,他看上去还是那个大众情人,永远精神济济,状态迷人。

不过在听说爱德华主教出事后,斯特莱夫侯爵还是震惊又难过:

“天啊,你说的居然是真的?”

克劳德点头,“父亲,主教大人让我们不要试图营救他,可我真的要看着,一位慈祥正直的老人,因为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原因,被人诬陷吗?要知道被苦行僧侣带走的人,很少再能返回……”

侯爵拍着克劳德的肩膀,“我的孩子,看到你长大成人,并拥有我曾期许过的美好品质,父亲真的很高兴!你愿意为主教大人寻找证据,那是当然的……可你有没有想过,事情的根源是什么?”

克劳德摇头。

侯爵从书桌中取出一份文件,“在你回来的路上,我也收到一份来自埃姆斯特的消息。如果想要解决主教大人的困境,有一个人十分关键。”

“谁?”还没有看文件,克劳德就下意识反问。

侯爵笑的意味深长,却没有马上回答,只是示意克劳德自己查看。

第一百七十八章 侯爵检举

斯特莱夫侯爵的消息网,比他不擅利用教廷资源的儿子克劳德要好多了!克劳德曾远赴埃姆斯特城,就“噬魂怪”一事,却没有查出什么实质消息。

斯特莱夫侯爵一出手就有所不同。

年初时,他曾与埃姆斯特城几个有联系的贵族,合伙算计了刘慈一把。可是一个中毒事件,不单没有打垮刘慈,事后那几个贵族被“不明人士”袭击,一时间都不敢再轻易对刘慈出手。

或许是莱茵城距离太远,或许是刘慈对斯特莱夫家有其他打算,或许是她没有察觉到中毒事件中斯特莱夫家起的作用……总之她事后并没有动用力量报复侯爵。

然而侯爵却始终难以心安。

和蔷薇图腾一起忽然出现在莱茵城的黑发少女,如果说侯爵一开始只是警惕,在刘慈远走埃姆斯特城,又在短短一年间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思及刘慈处事的果断,侯爵才开始用慎重的态度看待刘慈。

他评估的结果是,刘慈潜力太大,而且对斯特莱夫家族怀有恶意,必须趁她羽翼未丰时,将她扼杀在成长中途。

克劳德返回莱茵城,爱德华·雷恩主教被教廷带走调查,让侯爵觉得机会来了。

要把刘慈除去,他也没必要自己出手不是吗?在光明大陆,无论是魔法协会,还是佣兵工会,甚至是三大帝国,在对上教廷这个庞然大物时都会后退……斯特莱夫侯爵从来没有想过,有任何个人力量,能与教廷抗衡!

侯爵给克劳德看的文件,就是噬魂怪事情中,所有指向刘慈的疑点。

“父亲,您的意思是……”正直的骑士克劳德皱起眉头。文件的马刺语他每一个都能看懂,可他不明白,对刘慈调查,能帮上爱德华主教什么忙。

斯特莱夫侯爵让书房中伺候的女仆退下,这才语重心长对克劳德说道:“我的孩子,哪里都存在勾心斗角,教廷内部的神职人员信仰纯粹,也有自己的私心。有人借着埃姆斯特的噬魂怪事件攻讦爱德华主教,我们只要找到了参与该事件的关键人物,就能替爱德华主教洗刷掉身上的罪名。”

克劳德摇头,“她对斯特莱夫家族不友善,不会答应替爱德华主教作证的。再说,爱德华先生已经被带去圣地港,一个没有干系的人,怎么会答应不远万里,前去圣地港为爱德华主教……”

侯爵笑了,“克劳德,这件事情就交给我来办吧。你放心返回斯尔蒙教区,爱德华主教不在,你们应该会更忙碌。”

克劳德回来莱茵城一趟,得到了父亲的建议,事实上他觉得自己什么实质性的帮助都没得到。面对父亲为他送行时信心满满的表情,克劳德心中隐隐有了不好的预感。

斯特莱夫侯爵,温和迷人的中年贵族,望着儿子骑马远去的背景,在心中苦恼着儿子的单纯正直。

让刘慈去圣地港为爱德华主教作证?

刘慈肯定会去圣地港,不过原因不是为了当证人,她本人肯定也不会自愿前去。

回到书房,斯特莱夫侯爵摊开信纸,用很正式的语气写了一封信,信中以斯特莱夫家族的声誉做担保,要向教廷检举一名在逃多年的异端……

“……尊敬的主教阁下,她叫瑞秋·洛伦茨,洛伦兹家族曾在八年前以叛国罪被秘密|处决,但我想阁下应该心知他们被处决的真相。这样的异端,不能光明大陆上继续光明正大行走,并陷害另一名正直无私的大主教爱德华·雷恩阁下。我愿以斯特莱夫家族的声誉起誓,此人就是瑞秋·洛伦兹,现居住在埃姆斯特城,化名——刘慈。”

侯爵待信纸晾干,将信奉用家族漆印封了,才让人快马送离莱茵城。

一路上,不停地换马,一个月的路程斯特莱夫家的骑兵只用了几天时间就到达了埃姆斯特城。

凭借着斯特莱夫家族的家族徽章,来人才将侯爵的私信送到了埃姆斯特教区,大主教辛普森·巴顿手上。

在阅读了侯爵的信件后,主教辛普森没有马上派骑士抓捕刘慈,反而陷入了回忆。

在八年前,整个光明大陆,在教廷势力所能覆盖的地方,一场名为“驱魔”的行动展开,在这场涉及光明大陆摩洛克山脉以外所有地域范围中,被秘密|处决的,并不只有莱茵城的洛伦兹家族。

从本心来说,辛普森主教对那场事出无因,行动也很草率的“驱魔”行动很不赞成。但是这是教廷作出的决定,他一个红衣主教无法更改,就像今时今日,他对那个佣兵少女是洛伦兹家族遗孤的消息,也压根儿就不信——虽然不太喜欢刘慈,但一个叛国罪的逃脱者,真要像刘慈那样活得张扬,这不是在侮辱辛普森能当上大主教的智商吗?

但他还非得主动凑上前,担当一次自己眼中的弱智角色。

斯特莱夫侯爵在洛伦兹家族倒霉后,一跃掌握了莱茵城的权柄不是没有原因的。

他的这封检举信,不寄给圣地港,也不发给莱茵城所在的尤尔伯里教廷机构,甚至不让自己在斯尔蒙教区任职的儿子参与其中,原因就是,辛普森主教,与爱德华·雷恩,早在十几年前,大家一同在某地任职时,相互关系就十分恶劣。

两人的关系不和,在教廷几乎是众所周知的。特别是前几年,爱德华出任斯尔蒙教区大主教,而他则被调任埃姆斯特教区时,又被人摆在一起比较过,甚至连旧怨都被翻出来。

如果他扣下斯特莱夫侯爵的检举信,教廷的一些人不会相信他是出于公正,事后这一封信被斯特莱夫侯爵本人散播出去,大家都会认为他是出于报复爱德华,才没有向圣地港提交刘慈这个异端。

辛普森主教放下信件,表情冷若冰霜。

他不能装做不知有这封信,但是斯特莱夫家族,以为自己参与到了几年前莱茵城清除洛伦兹家族的行动中,就能算计他……他一定会让对方知道,什么才是教廷红衣主教的威势!

辛普森主教没有声张,反而让人去请了凡勃伦老祭司。

老人家很快来了。

辛普森对这位任职多年,年龄又在自己之上的老祭司一直还算尊敬。他邀请凡勃伦祭司坐下,直接将信件的内容告诉了老祭司。

如他所料,凡勃伦祭司的看法,和主教本人相同。

“她是洛伦兹家族的人?不可能!”

什么人,能蠢成这样,顶着叛国的罪名,还能不改变外貌,大摇大摆在埃姆斯特兴风作浪。依他看,刘慈胆子大得很,但能得到唯依的认同,肯定不是什么蠢货。

辛普森主教叹息:“现在要讨论的,不是她到底是不是洛伦兹家族的余孽,而是爱德华·雷恩主教一事……不说教廷内部,连稍有点身份地位的人,都知道我们不合。不管我怎么处理这封检举信,都容易受到其他人质疑,所以我打算将这件事交给你,祭司觉得如何?”

凡勃伦祭司迟疑,“主教大人,您应该知道,我的教女与被检举的对象关系亲密,我似乎也不能参与这件事。”

辛普森摇头:“凡勃伦祭司,我相信在整个埃姆斯特教区,包括在圣地港,没有人会质疑你对神的信仰对教廷的忠诚。我将这件事交给你,不是为了逃避麻烦,而是不愿一个无辜的少女,因为和贵族的私人恩怨,被卷入到一场教廷内部的倾轧中。”

老祭司肃然:“是的,阁下。如您所愿,我一定会公正处理这件事,不让别有用心的人有机会质疑埃姆斯特教区的教务。”

人老成精,和一个不蠢笨,在教廷内部又特别有公信力的老祭司谈话,不仅让人愉快,辛普森主教还由衷感到轻松。

主教与祭司,都就检举事一事达成了共识。两人的交谈暂时没有第三者得知,刚刚经历过了鄂尔多伦峰事件的埃姆斯特迎来了短暂平静。

斯特莱夫侯爵的检举信,如同石沉大海,没有得到他想象中立竿见影的效果。

而暗中,凡勃伦老祭司不单在处理此事,不知出于何等考虑,他甚至将这件事主动透露给自己的教女唯依。

唯依当然不能立刻去通知刘慈。

但是消息一入第三人耳朵,就代表着保密是场笑话。很快,城中消息最灵通的贝蒂夫人就知道了个大概。

想着刘慈的大方,贝蒂夫人在权宜一番得失后,还是让人给刘慈送了一封信。

信中这样讲到,她的老敌人,莱茵城的斯特莱夫侯爵,将一份内容对她很不利的检举信送到了埃姆斯特大主教辛普森先生手中。

贝蒂夫人善意提醒到,如果刘慈有把柄落入斯特莱夫侯爵手中,希望她能尽快处理,并证明自己的清白。

否则,她将很快见识到,什么是大陆最强大的力量——教廷。

山谷庄园中,刘慈将贝蒂夫人的来信揉成一团,放在烛火上点燃烧毁。

闪烁不定的烛光让刘慈的侧脸显得有几分狰狞。

她觉得自己的口牙一定还不够锋利,斯特莱夫侯爵不躲起来装死狗,居然又来主动招惹她。看来,两人之间的恩怨,这次必须来场你死我亡,只能有一人幸存的较量了!

第一百七十九章 教廷上门

“小姐,庄园外面来了一队光明骑士,看样子是冲着我们来的呀。”

老管家詹姆士小步跑到刘慈面前,形象刻板的老人擦着额头上的汗珠,这才二月不到,可想而知詹姆士心中的紧张。

刘慈抬手安抚道:“让大家不要慌,教廷是来找我的。不过是为了让我去为某个大人物作证,或许要离开埃姆斯特一段时间了。不过你先别急,让人去请莉迪亚,再去请斯图尔先生过来,我有事要吩咐。让娜娜她们先将教廷的人稳住,必须等我向斯图尔他们交待完事情了,才能去见教廷的人,知道吗?”

教廷的光明骑士并不是忽然而至,事实上,距离刘慈接到贝蒂夫人的信后,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天。

三天不算长,却也足够刘慈提前准备好一些事。

莉迪亚本身就住在庄园中,詹姆士让人一喊,她最先到场。

她已经看出刘慈大概有了麻烦,来见刘慈时表情很犹豫,最终还是抢着开口道:“慈小姐,您是不是要出去躲躲,比如克林格拉矮人族居住的地下城就十分隐蔽,又离庄园不远,很容易避过教廷来人的视线。”

刘慈失笑,“躲?能躲的时候,我当然不会去硬闯。不过这次我不去教廷,身上的罪名可就要被人落实了。你看看这庄园,咱们一点点看着它从无到有建立,未来甚至会更好,我能随便放弃吗?克林格拉矮人已经躲了几百年,你看看他们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无仇无怨,刘慈的骄傲,也不允许她将麻烦带到矮人那里去,这个种族被光明大陆的人类奴役,生活已经足够艰辛了。所谓纨绔,要当刺头也是对着权贵,而不是连累比自己境况更差地位更低的人群!

看着莉迪亚还在犹豫,刘慈很干脆打断了她未出口的建议,“娜娜她们能拖的时间不多,你先听我说。我们是从摩洛克山脉就认识的,你应该也知道我在魔法卷轴方面挺擅长,这几天我在山谷外面,利用卷轴布下了一个防御型魔法阵,发动阵法的枢纽就在我房间。这张纸你收好,一旦阵法发动,大概能支撑好几天时间,进入阵中的人都会被困住,只有按照图纸上的标记,才能离开山谷……不到万不得已,能不动用最好不要动用,这算是我留给大家其中一道屏障吧。

另一道屏障你也知道,我已经发消息召回黑骑兵,在我离开的时间里,阿诺德就不必带着他们外出训练做任务了,就一直驻守在庄园中吧。

第三,斯图尔·加兰是我的生意伙伴,但他不等同于我,我们的生意出了危机你们可以帮忙,前提是要保全自己。莉迪亚·赫拉,你回答我,我能放心将自己的庄园,将庄园中所有人的安全托付给你吗?”

莉迪亚肃然道:“莉迪亚·赫拉,以家族名誉极其个人灵魂起誓,请您将庄园放心托付给莉迪亚!”

刘慈点头,将卷起的纸交给她。

三天中,她为了画出这套迷踪符阵,耗费了大半心血,以致现在她整个人都靠着意志强撑着。

等到斯图尔被人从隔壁庄园叫来,看着刘慈的样子,就是单手撑头,脸色也一反往常鲜嫩,反而带着一目了然的憔悴。

“老大,您这是?”

刘慈灌下一口浓茶,觉得又有些精神头,才让斯图尔坐下。

“桌上有份计划书你拿着。这是一些关于开发大陆屋脊西面靠海港口,和沿途站点的建议,我大概被卷入了某件事中,不得不离开埃姆斯特前往圣地港一段时间。你也知道两地距离很远,来来回回,一晃一两年时间就过去了,所以先将计划书交给你。”

刘慈指着桌上放着的一叠文件,三天不眠不休,她就只做了两件事,画符布下迷踪阵,和做这份计划书。经过斯特莱夫侯爵“检举信”这件事,刘慈越发意识到自己的远景计划必须执行。如果她现在是一方掌权者,比如是个城主,教廷也不能单靠着一名贵族检举,就随便要让她去圣地港吧?

斯图尔粗粗看了计划书,吃惊不小:“老大您想要贝蒂夫人一起加入?”

刘慈勉强一笑,“你还不没看完,我不仅要贝蒂夫人加入整个计划,还会将产生的收益送半层利益给唯依。”

一个贝蒂夫人还不明白的话,听刘慈说要送半层利益给唯依,斯图尔就啥明白了。一个代表着佣兵协会,一个代表着魔法学院,在埃姆斯特地区,它们其中一个可能无法与教廷抗衡,两个加起来嘛,在本地区,就是教廷也不能觊觎这个庞大的商业盈利计划。

“股权架构……这些名词都很陌生,我要研究下。”斯图尔·加兰双眼死死盯着计划书,眼睛一刻都舍不得离开。刘慈提出的许多想法,解决了他在商业方面的疑虑,斯图尔如饥似渴拼命吸收着这些知识。

都到了关键时刻,刘慈当然不能再懒惰藏私。在她离开埃姆斯特的日子,还要靠着斯图尔来运作整个计划,没有完整的股权架构,一旦斯图尔出现差错,很容易被其他人架空。

“行了,娜娜她们接待光明骑士,估计时间也拖得不能再拖了。斯图尔·加兰,我决定给你一个拥抱,我们就要暂时分别了。”

刘慈说着,还真的站起来抱了抱斯图尔。

斯图尔站在原地浑身僵硬,这才从巨大的惊喜中回过神来。刘慈此次这么费心,并不是因为她忽然良心发现,而是她自己也认为,这次的危机对她来说很大……所以才要留后路?

“老大……”

从来只是笑眯眯的笑脸微胖青年,忽然就声音哽咽起来。

刘慈大力拍了下他肩膀,“大男人婆婆妈妈干什么,你要相信,你认得老大是无往不胜的,不就是圣地港?看我去搅合一番,搞出点大动静出来,让有些不怀好意的好好瞧瞧!”

痞味又豪气的话就这么从刘慈嘴里说出,斯图尔觉得那份伤感和担忧升到一半,又被刘慈的话生生浇灭了!

他想再说点啥,嗓子眼堵堵的,等组织好语言吧,刘慈早就离开书房不见了。

刘慈径直去了会客厅。

果然,在一群如花似玉的年轻姑娘伺候下,前来庄园的光明骑士成员们仍然露出了不耐烦表情。

看见刘慈出现,其中一人赶紧站起来。

“你就是刘慈小姐?这是辛普森·巴顿大主教阁下签的同意书,请您收拾好行李,和我们一起走一趟吧。”

骑士递上一卷羊皮公文,上面不仅有辛普森主教的私人签名,还有埃姆斯特教区的教廷公章。语气比较委婉,但是内容却不容刘慈拒绝,大意就是因为刘慈涉及一起暗黑生物作乱事件,被要求前往圣地港进行自辩。

贝蒂夫人所透露的,有关斯特莱夫侯爵检举信的内容,辛普森主教倒是提也未提。

刘慈将羊皮卷收下,随手揣在袖子里。

“请稍等,我的管家正在为我收拾行李。”

詹姆士真的在为刘慈收拾行李。

圣地港距离埃姆斯特真是太远了,说是天南地北也毫不为过,要在两个教区往返,需要经过气候不同的教区,光是四季衣服,詹姆士就替刘慈准备了一车。

一车衣物,一车日常用品,一车沉甸甸的金币,要不是看光明骑士脸色都绿了,詹姆士管家说不定还要加一辆马车,里面装满庄园自己出产的食材呢。

刘慈现在也算半个嫌疑犯,又不是教皇陛下邀请的贵宾,詹姆士偷偷贿赂拉拢一番,光明骑士也只同意刘慈以外多带上一个人。

刘慈想着自己两个大侍女都各有要职,就随手指了桑曼。

小姑娘倒是十分惊喜,詹姆士心中不太同意。在他看来,带上娜娜和艾美,到了圣地港后刘慈行事要方便许多……当然,如果不考虑庄园本身,带走莉迪亚才是最合适的呀。

刘慈可没想那么多,她这个精神上的阿Q很会调节自己的心态。将自己当成嫌疑犯被押送到圣地港,这当然是十分憋屈,让人不能接受的。不过要是趁机游历大半个大陆,想想也是不错的旅途啊……好歹还有教廷贴身护送,哪个不长眼的敢来招惹她?

抱着这种想法,当马车准备好了,山庄庄园所有雇工挤在大门口,红着眼为刘慈送行时,她还带着微笑向众人招手呢!

不得不说,刘慈的淡定从容,带给庄园的人很大信心。

在大家心中,刘慈一向是无往不利的慈小姐呀,又有什么能难倒她呢?

刘慈和桑曼坐在马车中,四轮马车缓缓离开,将她一手打造的山谷渐渐抛在视线背后。

车厢中除了刘慈和桑曼,还摆了一盆老竹根,用陶土盆养着,所有桠枝都被刘慈砍了,只剩下三尺来长的竹身。

这根竹,浑身墨绿,灵气内敛,品质比刘慈曾在鄂尔多伦峰顶用过的那根更好……人在旅途,符箓材料难寻,没有点趁手的武器,刘慈总觉得不那么踏实。

看着这根竹子,她就觉得心落到了实处。

第一百八十章 诅咒成真(100红加更)

前有英俊威风的光明骑士开路,后又有他们殿后。刘慈的三辆马车行驶在中间,等到了埃姆斯特城,不知内情的行人纷纷避让,还以为有什么教廷大人物到了。

桑曼在马车中偷偷往外看。

她的父母都是流民,早不记得家乡在哪里,从她有记忆起,就是在埃姆斯特城里混迹。能吃饱的时候不多,每到冬天日子就特别难挨。直到她父亲被娜娜选中,成为庄园的雇工……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父亲有工作,母亲也有了工作,甚至她自己,不仅学会了认知,还幸运被选到了刘慈身边,成为贴身女仆。

娜娜姐和艾美姐以前就是慈小姐的贴身女仆,可她们现在都成了庄园中独当一面的管事。听说得老管家詹姆士退休,两人就要接替大管家的位置。

桑曼的野心没有那么大。她觉得自己能给慈小姐当一辈子贴身女仆就满足了。这份工作,不仅让她有收入,而且识字长见识,庄园里的女工们私下里最爱聊天,不管是哪个地域,她们都没听过有比慈小姐更善良大度的主人。

跟着这样的主人,一辈子都踏实。桑曼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娜娜姐说去圣地港她不能给慈小姐丢人,一连给她发了好几套新裙子。

细棉布穿着身上,说不出的暖和,记忆中从来没有这么暖和的冬季,仿佛她身处的不是雪域之城埃姆斯特般。

慈小姐这么好的人,除了带她飞上天那次几乎被吓死,真是一点缺点都没有,百分百完美的小姐,桑曼怎么也想不通,慈小姐怎么会惹到教廷呢?!

从小父母就教导她信奉光明神,说她们是神的子民,只有信奉光明神,在光明大陆才会得到神的庇护。不管他们一家过得再贫穷,每当有了点点结余时,父母总喜欢去最近的教堂的做“布撒”,即用葡萄酒和鲜肉祭祀光明神。

桑曼小时候总望着做“布撒”的鲜肉祭品流口水,走进洁白漂亮的教堂时也有一种自惭形秽的卑微感。但是教廷有时会在城里周济穷人,她就领过好几次面包。虽然那些面包寒冷的冬季被冻得几乎咬不动,桑曼还是能感觉到神对她们的怜悯。

可当她信奉的神与慈小姐的安危,两者间起了冲突的话,桑曼觉得她必须得站在慈小姐这边——就算以面包来算,她所吃下的,由慈小姐赐予的面包,是多么松软而美味啊!

这个老实的小姑娘不善言辞,却心思通透,明白谁才是真正关心的她的,明白谁才是给予她如今美好生活的衣食父母。

她已经默默打定主意,在前往圣地港的路途中,要好好照顾刘慈。等到了圣地港,如果危机时刻,需要她牺牲,她一定会毫不犹豫以拯救慈小姐为己任!

刘慈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贴身女仆,桑曼小姑娘不仅对她前往圣地港的前途不看好,还在心中默默宣布了舍命效忠。

她所乘坐的马车,已经到了城中最大的教堂处停下。

说来也巧,就在几天前,她和唯依还在半夜偷偷来过这里。不过当时是去黑狱探访暗黑法师,现在嘛,她所处的地位,大概就比暗黑法师维斯好几分吧。

从马车的玻璃窗户往外看,唯依小姑娘站在教堂前冲她招手。

刘慈暗暗想,果然是魔N代啊,一点都不怕被她这个“在逃犯”牵连,居然还敢和她光明正大来往。不过,不得不说,唯依在这个点出现,多少有些真朋友的意味,反正刘慈此刻就有点感动。

唯依都大大方方,她也跟干脆不再避讳,径直下了马车,向唯依走去。

“你怎么在这里?”

唯依冲她比了个手势,把她拉到了角落:“贝蒂夫人是不是给你送信了?教父都告诉我了,就是莱茵城的斯特莱夫侯爵检举你,说你是什么瑞秋·洛伦兹……我说,你妹妹倒是叫瑞秋,你们该不会真的是洛伦兹家族的人吧?!”

刘慈失笑,“你觉得像吗?”

谁知唯依竟点点头:“稍微有点智商的人肯定不信,不过我倒觉得你们两姐妹奇奇怪怪的,说不定真和什么洛伦兹家族有牵连。哎呀,时间不多,不说这个了,不管你是谁,就算斯特莱夫侯爵指着你鼻子说你叫瑞秋·洛伦兹,你千万千万别承认就行了……教父说你的事儿挺复杂,是教廷内部的争斗,只要你别认,总有人会站在你这边。”

刘慈郑重点头:“咱们也是朋友,我不对你说假话。我以光明神的名义起誓,若我是瑞秋·洛伦兹,就让自己活不到离开圣地港!”

刘慈自觉自己这誓发得挺真诚,千真万确,她可真不姓“洛伦兹”。她这样发誓,就是为了让唯依小姑娘放心。

谁知话音刚落,刘慈身后就传来一声冷笑:

“巧言善辩!你要真是瑞秋·洛伦兹,肯定不能活着离开圣地港,你这誓发得,可和没发有什么差别?”

原来是凡勃伦老祭司,不知啥时悄无声息来到刘慈身后,刚好听见刘慈的誓言。

被老祭司毫不留情揭破,刘慈也有些讪讪。出身于信仰家族,刘慈也是有信仰的,她更甚至誓言不能随便乱许,不小心就要上应于天,加上她窝藏了真正的瑞秋·洛伦兹,哪儿敢胡乱发誓呢?

不过老祭司也太狠,当着天然呆揭穿她,让自己脸往哪儿搁?

好在唯依不太在乎这些,见老祭司出来,小姑娘也有些怕怕,塞了几个玻璃瓶在刘慈怀中,唯依面无表情,脚底速度却一点都不慢地消失了。

刘慈站在原地呵呵笑:“凡勃伦祭司大人,鄂尔多伦峰一别,您过得可好?”

老祭司横了她一眼,根本没搭理刘慈。

“你在城里住两天,然后和我一同出发,前往圣地港。劝你不要动什么歪心思,现在你一跑,被人检举的罪名可就洗不清了。你自己可以隐姓埋名,可听说你还有个妹妹在圣地港修道院,前途光明。你总不能不顾她吧?”

老祭司的话让刘慈满脑门儿冷汗。说起这个“妹妹”她就心虚,那才是真正的瑞秋·洛伦兹啊!

不过等到了逼不得已要跑路时,刘慈还是能毫不犹豫的。说来说去,她是挺怜惜瑞秋的,但事实上,俩人并不是真正的血亲……刘慈还没有善良到,要为一个半路认得妹子牺牲自我。

心中默默吐槽,刘慈嘴里却谦虚道:“还要麻烦祭司大人送我到圣地港?会不会太看重我了……”

刘慈说着谦辞,差点没把严肃的老祭司给逗乐了。

“……你想多了。你只是顺便,我去圣地港另有重要教务。”

老祭司一甩自己的祭司袍角走了,留下刘慈摸着鼻子,自作多情神马的,真是太尴尬了!

不过凡勃伦祭司都说了,刘慈也就安心在城里挑了个豪华旅店暂住。反正有一小队光明骑士,就像免费保镖跟随左右,刘慈从来没有像此时般觉得,成堆的金币搁在车厢中,是如此有安全感。

她带着桑曼,购买了不少埃姆斯特地区的特产,牧民自制的肉干等物,反正几个光明骑士瞧着她那样,还真像是要去圣地港探望妹妹的表现。

他们对辛普森主教让刘慈去圣地港的原因也是一知半解,看刘慈表现的轻松淡定,想到她还有个妹妹在圣地港修道院,全大陆最好的神职人员进修地,几人对刘慈的态度也好了许多。

事实上,在他们放松警惕时。刘慈在第二天半夜就偷溜出过旅店,和贝蒂夫人见过会谈一番。

刘慈保证自己的消息来源可靠,贝蒂夫人也愿意赌一把,投资她和斯图尔的计划。

“放心,我虽然爱金币,可是在做生意上一点不不懂,不会随意参合决策的,这简直是在和我自己的金币过意不去。”

贝蒂夫人说得信誓旦旦,刘慈对她的话嘛,只能信三成。

不过有三成就足够了。起码有句话不能作假,没人愿意和自己的金币过意不去。只要有利益纠葛,就能将贝蒂夫人暂时绑上战船。

其他的事儿,等她回埃姆斯特,再亲自处理吧!

老祭司所说的出发日,很快就到了。

二十四名光明骑士,一位光明祭司,大主教送行……呵呵,这阵势不是给刘慈的。

在刘慈的三辆马车中间,又增加了两辆车。一辆白色的四轮马车是老祭司带着两个神职人员乘坐,至于另一辆白底镶黑边的马车,乘客从头到尾就没露出真颜。

车队出了埃姆斯特城,行驶在埃姆斯特地区绵延不绝的山道上。中午大家都食用随身携带的面包和肉干等物,一直到晚上露营时,才能生起火堆,喝上一口热气腾腾的肉汤。

黑边马车中的神秘人推开门走下来时,桑曼正在给刘慈盛肉汤。

一个文质彬彬的中年人走过来,冲着刘慈微笑:“你看,我们果然很快就见面了。”

刘慈嘴里含着一口汤,好想喷对方一脸,这绝对是暗黑法师的大诅咒成真了!

尼玛,原来她真的自作多情了,老祭司是押送暗黑法师去圣地港的啊!她居然真的是顺便。。。顺便。。。你妹。

第一百八十一章 维斯态度

刘慈还清楚记得,她和唯依离开教廷黑狱时,说得祝福语,希望维斯能好好保住自己的小命。

暗黑法师当时就不以为然,告诉刘慈他很快将离开埃姆斯特,并希望两人能再次见面。

好吧,两人真的再次见面,如此短的时间,如此坑爹的场合……

“维斯先生,你需要住下来和我们一起进餐吗?我的侍女手艺还不耐,晚餐味道很不错。”

刘慈咽下肉汤,也同时咽下和憋屈。

看样子,这一路她就要和暗黑法师结伴同行了。而维斯此时穿着不俗,身体上的伤也痊愈,整个人清清爽爽,除了精神力依旧被禁锢,还真的看不出他是教廷的重要囚犯。

与在黑狱时状态完全不同的中年法师矜持点头,郑重向刘慈表达了谢意。

“我们的缘分,总是能在美食上体现,我个人十分怀念上次吃过的烤鸡味道,真是期待能再次品尝呀。”

刘慈呵呵笑。

人饿疯了吃什么都是美味,烤鸡又不是什么绝顶美味,不过是她在埃姆斯特城里随手买来的,用来换海外大陆的消息,简直是暴利。

现在这样的暴利肯定不会再有,维斯除了人不自由,教廷明显改变了对他的态度。

桑曼将鲜肉切成薄片,架在篝火上烤制。

维斯喝了两口从庄园里带出的果脯,赞不绝口,转而又随意问道,刘慈为什么也要跟着被押送去圣地港。

刘慈叹气:“我从前在外教区惹上的一位贵族,他以家族声誉起誓,向教廷检举,说我是某个叛国家族的后裔,又和暗黑生物勾结,危害埃姆斯特教区的安全。”

维斯差点没被噎住,“什么?!先不说叛国罪,是不是要交给教廷处理。说你和暗黑生物勾结,那就更是莫名其妙的栽赃了——其他人或许看不出来,身为暗黑法师的本人却能感觉到,你身上的气息,远比一般人更生机勃勃绿意盎然。要不是你从里到外都是真正的人类,我一定会怀疑你是精灵族。拥有你这种体质的人类,一般都会被暗黑生物视作绝佳补品,我真的很难想象,会有暗黑生物忍住吞你入腹的诱惑,和你做什么交易……那也太有定力了!”

维斯满脸愤慨,高声为刘慈打抱不平。

他的语气太激昂,惹得几个光明骑士往这边张望,连凡勃伦祭司都看向刘慈两人,并丢给刘慈一个警告的眼神。

刘慈嘴巴微张,此刻真想把维斯那张打抱不平的脸,狠狠按到篝火里——

“咳咳,我说,维斯先生,您是故意的吗?”

刘慈压低声音警告道。

维斯眨眨眼睛,一副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的表情:“小姑娘,你真是太让人伤心了,居然质疑一位绅士想要帮助你的心意。”

刘慈咬牙切齿道:“您再为我争辩,我和暗黑生物勾结的罪名还没洗清,马上就要加一个和暗黑法师来往的新罪名了。”

维斯眯着眼笑笑:“不识好人心,和暗黑法师有往来,说不定反而能救你一命呢。你看我现在,不是待遇被改善了?”

刘慈心中一动,觉得维斯话中有话。再追问吧,他却只顾着吃烤肉,翻来覆去赞美桑曼的手艺,把小姑娘脸夸得红彤彤,就是不再接刘慈的话。

刘慈只得暂时歇了心思,专心对付起盘中的食物。

维斯蹭完晚餐,拍拍屁股走了,在光明骑士虎视眈眈的目光中,淡定自若钻进属于他一个人的黑边马车睡大觉去了。

刘慈敏感察觉到,前两天,明明已经对她转变态度的光明骑士们,在听见维斯的嚷嚷后,看向她的目光中又多了三分警惕。

在他们眼中,她大概和暗黑法师一般,是个特殊,却绝对不能掉以轻心的教廷重犯吧。

她心里挺烦维斯搞出这种动静,以为前往圣地港的第一天就要如此过去时,凡勃伦祭司派人来请。

老祭司坐在教廷纯白圣洁的四轮马车中,身边的伺候的两个神职人员都不在,他十分郑重警告刘慈:

“实话和你讲,我和辛普森主教都认为,斯特莱夫侯爵的检举信是为了向你报复私人仇怨,主教大人不愿意冤枉一个无辜的人,所以才让我带你去圣地港,给你一个声辩的机会。我的教女唯依也央求我,这一路多多照顾你……但你要是继续不顾影响和暗黑法师来往密切,有这么多双正直无私的眼睛看着,到了圣地港,就连辛普森主教大人也没办法替你申辩,你好自为之吧。”

刘慈满脸无奈,打过两次交道,凡勃伦老祭司几乎可以算是教廷中的道德典范,她可以不信教,却没办法指责这位老人,特别是当人家还明里暗里站在她这边,试图帮助她时。

所以刘慈也没争辩,老老实实认了错,保证自己会离暗黑法师远远的。

她的乖顺赢得了老祭司的好感,老人面色缓和许多,又道:“出发前唯依似乎给了你几瓶药剂,那都是她的炼金成品,效果嘛,只能说出人意料,你还是不要轻易动用为好。”

教廷的祭司是要将毕生奉献给神的,所以他们没有婚姻,也不会有直系后代。教子教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他们倾注感情的后辈,教父对待他们的感情,就如同子女。

凡勃伦祭司对刘慈的容忍,显然也是爱屋及乌。

提醒刘慈谨慎使用药剂,大概也怕她替唯依惹来祸事吧。刘慈心气是高,可人家关心自己的教女,她也不至于听不进去觉得厌烦。

又和老祭司聊了两句,刘慈就被打发离开了。

回到马车,桑曼已经将座椅放下,铺平成了床榻。桑曼裹着厚厚的袍子要爬下马车,被刘慈一把抓住。在庄园里时,贴身女仆是要轮流守夜的,可现在是在天寒地冻的野外,十几岁的小姑娘,冻一晚上说不定就落下病根了。

“你睡右边,不许拒绝,娜娜她们是怎么吩咐你的?要是不听话,现在离埃姆斯特城还不远,我还能把你送回去!”

桑曼动了动嘴巴,刘慈的恐吓让小姑娘觉得特委屈,她能跟着去圣地港可是羡慕死其他女仆了。

不过刘慈让她留在车上过夜,她心里又很感动。

刘慈躺在车厢中,十分缓慢地吸收着周围的魔法元素。识海中,外表发生变异的莲花对刘慈的懈怠颇为不满,向她传达着抱怨情绪。

刘慈凉悠悠反问它,是不是想被暗黑法师或者教廷祭司发现,被人从自己识海中挖出来切片研究?

识海莲立马就老老实实,不再随便抖叶子了。

刘慈见桑曼蜷缩在角落睡熟了,爬起来偷偷给放在一旁的墨绿竹节浇灌莲池泉水。

灵气四溢的水滴,一落入陶土盆,就被老竹发达的根系吸收干净。

黑夜中望去,墨竹的颜色好像又加深了一些。刘慈这才躺下去,安心睡去。

第二天一早,匆匆洗漱完毕,又吃了早餐,队伍再次上路。

山道不比城中宽阔平整的街面,马车摇晃得厉害,刘慈除了和桑曼说说闲话,大多数时候都借着闭目养神的机会在偷偷练气修炼。

她一点一滴蚕食着天地间的魔法元素,因为是自然元素,而后的几天到没有引起过凡勃伦老祭司和暗黑法师维斯的注意。

刘慈见这种办法可行,便决定一路上也不放弃练气打坐。

二月的埃姆斯特地区,几乎都被白雪覆盖,窗外的景色永远一层不变,路上也只有少数的行商,他们见到教廷的车架,倒是挺高兴自己商队的安全,可也只敢远远跟着,并不上前搭话。

这种枯燥的赶来生活过了好几日,刘慈没有再搭理维斯,对方也不知出于什么考虑,并没有来骚扰她。

直到车队来到了埃姆斯特教区的另一个草原城市“约堡”。

凡勃伦是埃姆斯特教区,十二光明祭司之一,约堡也有一位光明祭司驻守,可资历完全比不上凡勃伦。加上老祭司是肩负着教务,约堡城的光明祭司肯定要来迎接他的。

维斯是教廷的重犯,凡勃伦老祭司肯定不能放任他在城中自由活动,沾暗黑法师的光,刘慈也不得不随之在教堂住下。

被粉刷成白色的墙壁,上面用色彩鲜明的颜料画着教廷的传奇故事,当成艺术建筑欣赏欣赏还不耐,真要住在里面,刘慈觉得还不如睡马车。

可惜此行不是她说了算。

桑曼将她的行李抱下马车,对能在教堂借宿,小姑娘觉得特别不真实。

不过她低头看自己的衣服,不再是衣衫褴褛,靠着节衣缩食才能偶尔做布撒,供奉劣质葡萄酒和便宜鲜肉的流民。她应该还是能住进教堂的吧?

刘慈不懂桑曼复杂的心情,就觉得她做事儿有点心不在焉。见没有教堂的人上前帮忙,刘慈自己抱起了种了老竹的陶土盆。

维斯正巧从黑边马车中走下来,在几个光明骑士的左右监视下,走过刘慈身边时,忽然停下来脚步,望向刘慈手中抱着的老竹。

“这株植物……唔,挺特别的。”

刘慈面无表情点头:“朋友送的礼物,不特别点,一般人也不好意思拿出手。”

维斯呵呵笑笑,也没有继续追问,两人都一反前几日的亲密态度,不再有热情的寒暄,相互擦肩而过,走向完全相反的房间方向。

第一百八十二章 又见侯爵 (100红加更)

车队只在约堡城一夜休整,第二天一早,该地的光明祭司为他们补充了食物和水源,凡勃伦老祭司就婉拒了对方的热情挽留,招呼着车队继续上路。

经过维斯的多嘴,刘慈给老竹浇水时越发小心,就连练气打坐,都更加谨慎。她还让桑曼给老竹做了个不透光的布罩子,决定以后都不轻易让它显露在人前。

经过半个月坚持不断的泉水浇灌,老竹颜色渐渐由绿转黑,原本是绿中带着墨意,现在真的成了墨竹了。

天气还没有回暖,老竹受莲池泉水的滋润,已经发了不少新叶。刘慈不去管那些叶子,但有萌发枝桠情况,她就会提前阻止。

她要的不是一株长势惊人的参天大竹,而是需要它在这样的长度中,不断将自身所蕴含的灵气浓郁压缩,最终有量变到质变,成为真正的能为修士所用的灵材。

慢慢的,车队已经远离了埃姆斯特城。

过了大半月,他们已经来到了埃姆斯特教区的边界,再往前走,前方就有耶世丹教区的城池。

“前面就是耶世丹教区的鲁昂城,我们会在鲁昂城停留一整天,不仅是休整,还要与耶世丹教区的人接触。”

凡勃伦祭司交待着左右,两名随侍人员都点头默记。七大教区同属于教廷,都听命于教皇陛下,但相互之间不见得就关系融洽。

就像辛普森主教与斯尔蒙教区的爱德华主教间,存在了众人皆知的旧日恩怨,凡勃伦祭司的对神的忠诚无可否认,然而在他漫长的神职生涯中,也有不少关系不恰的同僚。

他态度如此郑重,就是因为驻守在鲁昂城的光明祭司,和他有些龌蹉。

对方虽然不至于在押送暗黑法师这件事儿上帮倒忙,但给车队制造点小麻烦,看看埃姆斯特教区笑话的事儿,也不是没可能发生。

到了鲁昂城,凡勃伦祭司反而要打起精神应对,远没有在野外露宿时那种轻松。

光明骑士们虽然不了解其中因由,但凡勃伦祭司吩咐大家打起精神,他们还是郑重答应,并记在心中。

靠在马车边上的维斯,一点都没有偷听是不道德行为的自觉,忽然扭头对刘慈笑道:“你看看,信奉光明神的,也不是什么真正大公无私的人呢。”

刘慈却没有像他猜想那样,依旧无视他,反而一脸认真考虑了半晌,才回答他。

“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就有私心。这世上要是真的找到了大公无私的净土,那生活在那种环境下的人类,大概也就失去了进取心,变得耽于享乐,沉湎安慰不思上进了吧。”

就像她自己,一旦舒服日子过久了,就会失去警惕心,整个人也变得散漫。就算不问俗世的修士,也要与天斗,与同类相争,大家都想着长生,想着飞升灵界,飞升仙界。

但到了灵界和仙界,就能真正无忧了吗?刘慈从不如此认为。无所事事的长生,求来又有何用,不管修行到哪个地步,总有更高的阶梯,在等着她去攀爬。

教廷内部有权利之争,有信徒地域之争,有各种私人相斗,真是再正常不过的现象——这里仅仅是某颗星球上的一片大陆,不能因为它的名字叫做“光明”,人们就天真地相信,这里没有苦难,一切平等。

维斯想了想,也不得不赞同刘慈的说法。

“你说得对,海外大陆的暗黑议会,虽然行事比教廷更放松公开,可也不是绝对的净土……”

“就像那天明明有黑色大船停留在鄂尔多伦峰下海面,他们救走了那么多暗黑法师,却偏偏没带走你这位偷偷潜入光明大陆的联络者?

我说,你们既然都有能力偷渡了,干嘛还让一群暗黑法师,声势浩大去冲击大陆屋脊的结界。暗黑议会慢慢派人潜入,教廷和魔法协会没有察觉,你们不就是成功渗透到光明大陆各处了?”

刘慈见凡勃伦祭司召集光明骑士们嘱咐,没人注意到站在马车旁的维斯和自己,不由嘴巴微动,多问了几句。

大概她的问题戳中了维斯痛处,中年法师颇为傲娇轻哼一声,扭头转进马车,没搭理她。

刘慈满脸无辜,她就是挺好奇嘛。维斯有办法不惊动他人穿越结界,上次在鄂尔多伦峰,那群暗黑法师冲击结界的动静也太大了……难道维斯的方法只能单向穿越?

只得到练气法决和符箓传承,没有其他修士手段的刘慈,对魔法结界之类还挺好奇,可惜维斯玻璃心被戳中,不理她了。

真是失落呀。

刘慈懒洋洋打着哈欠,等待着凡勃伦祭司下令再次上路。

“听说耶世丹比埃姆斯特暖和多了,等咱们到了鲁昂城,我让裁缝来教堂,给咱们做几件耶世丹风格的裙子怎么样?”

桑曼呆呆点头。

小姐的思维总是跳跃这么快,做女仆真的随时都不能松懈,要鞭策着自己前进呀。

第二天,凡勃伦祭司先让光明骑士快马进城,送上辛普森主教签名的公函,得到了许可,这才带着众人步入鲁昂城。

刘慈众人依旧借宿在城中教堂。

鲁昂城虽然毗邻埃姆斯特教区,可是城中风貌已大有不同。城里没有随处可见的牧民和牲畜,身为肉制品消耗量不小的近邻,它的物价甚至要比埃姆斯特城更低。

刘慈在来时还和桑曼商量着,到了鲁昂城,要请裁缝上门为她们赶制新裙。可一下了马车,看见一张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雄性魅力的万人迷脸,刘慈真是什么心情都没有了。

“凡勃伦祭司,您能告诉我,他怎么会在这里吗?看样子,似乎在等我们?”

刘慈凑上前,没有压低声音,很干脆问道。

凡勃伦祭司顺着她目光看去,见一个中年贵族正彬彬有礼和鲁昂城的光明祭司交谈,老祭司也乐了:

“那就是斯特莱夫侯爵吧?看样子他并不是太难相处的贵族,真不知你们怎么结下如此大的死仇。至于他为什么在此地……你没说错,他就是在等我们。他以斯特莱夫家族的声誉担保,实名检举你,辛普森主教既然要送你去圣地港申辩,检举你的人,肯定要一同前去,才能作证吧。”

刘慈一开始听愤怒,气了两分钟,忽然冲着老祭司笑了:“侯爵是不是得罪了辛普森主教?”

担任着城主职务的大贵族,以家族声誉实名检举,这种事送刘慈去圣地港都是辛普森主教公正了,按说能直接拿下刘慈,将她押送到圣地港问罪的。现在却要让一城之主,丢开公务,一同前往圣地港……刘慈脑子略转转,就猜到斯特莱夫侯爵肯定得罪了辛普森主教。

凡勃伦祭司斜看她一眼,“就你话多。”

刘慈被鄙视了,心中一点不恼,反而暗爽。凡勃伦祭司没有反驳,以老祭司的性格来看,那就是她猜中了事实。

以这种心情再看斯特莱夫侯爵,刘慈心中的火气也下去了。

她甚至笑眯眯望着侯爵打量。

万人迷侯爵大概也感受到刘慈“炙热”的视线,转过头来,然后他彬彬有礼的面孔,一下就剧烈变化。

那种痛心,惊喜,责怪等等情绪齐聚一张脸的复杂表情,真亏得他表现得淋漓尽致。

“哦,快看看这是谁?我可怜的侄女,瑞秋·洛伦兹,这些年你到底经历了什么,竟然连斯特莱夫叔叔都忘记了!可怜的瑞秋,你别难过,只要和叔叔一起去圣地港,神圣的教廷会为你恢复记忆的……你不要担心,洛伦兹家族的罪责,不该由你一个弱小的女孩来承担,叔叔会在以斯特莱夫家族的力量,确保你个人安全的,我可怜的孩子。”

侯爵说的言辞恳切,说最后几乎是声泪俱下。

连被刘慈戳中玻璃心,近期不准备搭理她的维斯,都忍不住“噗呲”笑出声。

侯爵卖力表演酝酿的气氛,一下子就被打击得所剩无几。

在暗黑法师面前丢脸,不管是埃姆斯特教区,还是鲁昂城的光明祭司诸人,都觉得斯特莱夫侯爵的举动太不合时宜。

刘慈则很干脆从桑曼手中接过手帕,仔细擦拭着手上的唾沫,询问着鲁昂城的光明祭司:“大人,侯爵先生是不是病情加重了,需要去圣地港治疗才行?”

凡勃伦祭司呵斥道:“不要失礼,这位是瓦奥莱特祭司。”

瓦奥莱特祭司虽然和凡勃伦不对付,实际上他是一个年介中年,在教廷的严肃背景下,拥有十分罕见的风趣性格的帅大叔。

他能和斯特莱夫侯爵聊得愉快,等回味过来刘慈言语中的意思,他本人也忍不住笑了。

“不用多礼,在神的面前,我们都是平等的。小姑娘,侯爵先生说他是你的叔叔,你却说他病得不轻,看来这中间肯定藏着有趣的故事。”

“病得不轻”的斯特莱夫侯爵,觉得耳后根一阵火辣,像是被人扇了一巴掌。虽然勉强保持着笑意站在旁边,刘慈却注意他眼中一闪而过的怨毒。

刘慈在心里冷笑,狐狸再会装,总有露出尾巴的时候。此去圣地港,怎么也要大半年时间,她有的是闲心,且和侯爵慢慢“逗趣”呗。

第一百八十三章 略施小计(100红加更)

鲁昂城。

埃姆斯特教区与耶世丹教区的边界大城。

此处既与山区草原接壤,又背靠着广阔的耶丹河两岸平原,不仅有丰富的畜牧产品,也是向埃姆斯特教区输送粮食的主要地区。

这里的行政划分类似其他城池,除了有马刺帝国任命的城主,耶世丹教区还派遣了十二光明祭司之一的瓦奥莱特先生来鲁昂城驻守。

城中行政事宜由帝国任命的城主处理,一切和教廷、信徒有关的事务则归光明祭司瓦奥莱特先生管理。看上去城主地位几乎等同于光明祭司,可事实上,一城之主,只是有帝国任命,光明祭司则只驻守大教区的重要城池,他们的身份,纵使离开马刺帝国,行走在大陆其他地界也会受到承认,因为教廷的光辉不仅笼罩着马刺帝国,而是包括摩洛克山脉除外,光明大陆所有地方。

所有来到鲁昂城,斯特莱夫侯爵可以不去理会地位一样的鲁昂城主,却必须拜会瓦奥莱特祭司。

可惜这位祭司大人,风趣幽默的性格既让他方便人接近,反过来他觉得谁比你有趣,立马又能站在他人那边,掉转头过来奚落你。

凡勃伦老祭司就是看不惯瓦奥莱特的性格,两人在修道院一起进修时做过几年同窗,对彼此都挺看不顺眼。

然而托刘慈的福,在鲁昂城滞留的两天,瓦奥莱特祭司不仅没有找车队的麻烦,更让凡勃伦祭司吃惊的时,在车队离开鲁昂城时,瓦奥莱特祭司还送了许多礼物给他。

凡勃伦活到这岁数,早过了自作多情的年龄,心理清醒得很,这些礼物可是看在刘慈面子上的送的。

老祭司想起不爱与人交际,却偏偏和刘慈要好的教女,对刘慈的观感变得挺复杂。

暗黑法师维斯说话就很直接,他上下打量着刘慈,说道:“我觉得只要你愿意,你大概能哄住任何人……”他意犹未尽瞄了一眼缀在最后的马车,意思是,明明能圆滑处理事情,为何还和一个贵族关系搞得那么僵硬?

刘慈吃着瓦奥莱特祭司送的泡芙饼干,含糊不清说道:“那也要看值不值的我讨好呀。”

维斯大笑,在接下来的旅程中,他开始花心思观察斯特莱夫侯爵。

在几天后,他很郑重得出结论:“我知道你为什么不愿意讨好他了……你俩拍马屁时,神情如出一辙,不过他嘴里和人说着热情的话,拍着马屁时还能察觉到那丝不甘和怨恨,这是个太有野心的男人。你嘛,马屁照拍,好处照拿,一点也没有不甘和怨恨,从你嘴里跑出来的奉承话,听着就是心甘情愿,特别舒服,就像天气最热的夏季滑下肚的冰饮,和你交谈的人,连体内的魔源力都在欢呼雀跃……”

维斯说着自己的结论,桑曼在旁边听着,气得脸都红了。这人平时还算有礼貌,果然坏蛋就是坏蛋,怎么可以这样说她们小姐呢?

桑曼握紧了拳头,真想冲上前去为刘慈打抱不平。

反观刘慈本人,很淡定站起来,弹了弹裙角并不存在的尘土,感叹道:“维斯先生,这话你千万别对其他人讲。什么路,走得人多了,我不就是变得无路可走了?”

胀鼓鼓像个皮球一样的桑曼,一下子被刘慈戳得漏了气。维斯哈哈大笑,引得凡勃伦祭司又狠狠警告了刘慈一眼。

等维斯走了,桑曼恼道:“小姐,您为什么这样说自己,明明就不是啊……”

刘慈捏了捏女仆鼻子,“不是哪样?维斯先生没有说错嘛,拍马屁时都不心甘情愿,这世上谁比谁傻?既要奉承别人,想要得到好处,又觉得丢了自己的自尊……可笑,自尊是用在这种时候的吗?发自真心的赞美,能让与你谈话的人心情愉悦,而虚伪的奉承,不管说得再真,那也是假的,与你谈话的人总能感觉到不适。你用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别人,对方就会用相同的态度来对待你。”

桑曼仔细想了半晌,还是摇头不解:“可同样是奉承话呀,有什么差别呢?”

刘慈打了个哈欠:“这可不能告诉你,你学会了,不就用来对付我啦?”

桑曼被刘慈说得欲辩无言,急得快哭了。

刘慈将小姑娘丢在原地独自琢磨,自己则爬上马车打坐修炼去也。

几位偷听刘慈三人谈话的光明骑士,干咳两声,各自若无其事走开。他们也好想听听,到底是什么差别呀,可刘慈说道关键地方戛然而止,真是急死个人。

凡勃伦祭司的随从将这事儿当笑话讲了,老祭司沉默了半天,叹道:“我明白了,他们果然是不同的。”

可惜明白的太晚了,不然他肯定不会因为当初的年轻气盛,就在一个偏远的教区蹉跎一辈子。不出意外,他大概会在埃姆斯特教区,光明祭司的位置上终老,年轻时对神学和光魔法无尽的探索心,也被岁月消磨得差不多了。

这是求仁得仁,也是略带遗憾的人生。

凡勃伦老祭司打发了随处,独自静思。颠簸的马车并未影响到老人的思绪,直到晚饭时分,老人才露出释然的笑容。

他说明白了,其实还是不明白。

世上如刘慈那样,明白该如何行事的聪明人何其多?远的不说,人品不太行的斯特莱夫侯爵就算一个。可是明白怎么一回事,与心甘情愿去那样做,并没有丝毫抱怨,始终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斯特莱夫侯爵与人交往,看人下菜,看似毫无倨傲,实际上身份的尊卑刻在他骨子里。对上比自己身份高的人时,他会刻意讨好,对待比自己身份低的人,他笑得温和,只是为了营造自己平易近人的形象。

刘慈则不同。

这个姑娘,不是贵族,但眼界胜过贵族。

她看上去很倨傲,但不管和哪种地位的人相处,她的那份倨傲最多让你觉得有距离,却不会刺痛你,甚至比起斯特莱夫虚伪的笑来,你更愿意看见她略带倨傲的眼神。因为一个是真,一个是假……大家情愿和一个不掩饰的小人交往,也不愿意接近一个谦虚有礼的虚伪者。

暗黑魔法师说的没错,只要刘慈愿意,她几乎可以讨好任何一个人。她活得坦坦荡荡,这是多么令人不由自主想要接近,想要感受的生机呀!

凡勃伦老祭司既想明白,也就释然了。这种特质,只有心灵晶莹剔透的人才会拥有,想通了此节,老祭司觉得侯爵检举信的内容太胡编乱造。这是自然“德鲁伊”的特征,它的拥有者,绝对不会和暗黑生物扯上关系。

从侯爵加入几天后,他就主动和光明骑士们结交。

不得不说,有一个在斯尔蒙教区任职的儿子,侯爵和光明骑士们天然就多了许多共同话题。一开始,二十四名骑士,有十几位都被侯爵笼络了过去,看待刘慈的目光,和看维斯没差多少。

维斯就是恼怒自己这么低调,还要被人用看污点的厌恶眼神打量,才决定要和斯特莱夫侯爵杠上的。

等维斯的“不同论”一出,恰好又被几位光明骑士“偷听”到,大家私下了一讨论,再看斯特莱夫侯爵时,就觉得维斯说的话全部都能对照——谁说男人不八卦了,光明骑士们八卦得挺厉害,不时就有人和桑曼搭讪。

不要脸的阳刚美男对一个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小姑娘微笑,桑曼哪里扛得住他们的“美人计”,支支吾吾就将她知道的事情讲了。

大意就是刘慈和生意伙伴在莱茵城得罪了侯爵,被迫放弃了在莱茵城发展,远走埃姆斯特城。哪知小心眼的侯爵不愿意放过他们,不仅派人在路上暗杀,还要烧死刘慈的同伴——同伴经营的酒庄化成了灰烬,刘慈咽不下去那口气,同样请佣兵将侯爵的葡萄园烧了。

刘慈看来,这是一报还一报,身为贵族的侯爵哪里肯呀?这不,侯爵先生就向辛普森大主教检举,说刘慈和暗黑生物勾结,又是被处死的叛国家族逃脱者。

桑曼是流民家庭的女儿,当刘慈贴身女仆也没多久,骨子里的质朴和胆怯还没退去,虽然不够大方,但从她嘴里说出的话,就要比随时不忘散发自己雄性魅力的侯爵有可信度。

能被选来担当光明骑士的年青人,首先要求他们忠于教廷,信仰纯粹;其次就是个人的品德要正直良好,侯爵的独子克劳德就是典型代表,他的同僚们大多也没比他更油滑多少。

这样的一群年轻人担当光明骑士,容易被激发热血,拱卫教廷,效忠教廷。不仅因为他们年轻,而是他们大多数是真正具有骑士精神的人。

他们虽然容易受到蛊惑,一旦清醒明白,心中始终会同情弱小,站在他们认为正义的一方。

这下,光明骑士也没人往侯爵先生面前凑了。从鲁昂城出发不到十天,斯特莱夫侯爵就感觉到了被人孤立的味道。从前无往不利的微笑不再管用,侯爵陷入了迷茫。

这是一个有野心有能力的男人,出身平民,却能抓住每一个机会往上爬,人到中年,就当上了莱茵城的城主。

但这种野心勃勃,既帮助他举得了成功,可又成了阻止他登顶的瓶颈。他的出身和心胸,限制了自己的眼界,也限制了他最终所能到达的高度。

没有点醒斯特莱夫侯爵,或许有人曾经试图与他讨论,可侯爵先生的选择,让他失去了一生中最有可能成为挚友的存在。

刘慈不知道过了这么些年,斯特莱夫侯爵想起过几次,有关他与洛伦兹伯爵交往的过去。不过嘛,瑞秋家的仇要留给瑞秋亲自解决,她现在要先报的,是与斯特莱夫侯爵间的私人恩怨,略施小计的孤立,只是她送给侯爵的第一份“礼物”。

刘慈见接下来的几天中,桑曼懵懵懂懂,完全不知道自己的一番话造成了侯爵被众人孤立,她无奈叹气:

“桑曼,那天的答案,你想出来了吗?”

桑曼使劲摇头。

刘慈瞅着周围没人,才压低了声音问:“你告诉几个骑士,有关侯爵为了私仇报复我的话,为什么大家都会相信呢?”

桑曼极其困惑,“我说的是真话,骑士大人们愿意相信,很正常啊!”

刘慈但笑不语,等这小迷糊苦苦思索,才揭破谜底。

“你看,当一件事你自己都坚信它是真的,才能使别人相信。就好比说奉承话,你自己不是发自内心说出来,对方又怎会察觉不到?”

桑曼迷惑未解,“假如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不那么完美的人,又怎么让自己发自内心赞美他?”

刘慈笑了:“那就需要我们有一双善于发现别人优点的眼睛;有一颗能不心生嫉妒,能落落大方去赞美别人优点的心……少女,想要学会我的招数,用来糊弄我,你的道路还很漫长呢!”

桑曼听得聚精会神,似懂非懂,等反应过来刘慈后面的打趣,总是爱逗弄自家小女仆的刘慈早就不在跟前了。

刘慈去哪儿呢?

她又抓住了偷听者,暗黑法师维斯先生。

维斯嘴里衔着草根,坐在车顶上晃来晃去,偷听刘慈和桑曼的谈话,还听得津津有味。

见刘慈要发怒,维斯吐出草根笑得很有诱惑力。

“瑞秋·洛伦兹……你肯定不是她,不过你一定知道谁是真正的瑞秋·洛伦兹。这几天我在车队里到处转悠,不小心听说一个消息,你好像有个比你小几岁的妹妹,在圣地港修道院求学吧?”

刘慈打着哈欠,“那又怎样,整个大陆同名的人不少,埃姆斯特见过我妹妹的人更不再少数,要不是她年龄对不上号,你以为辛普森主教和凡勃伦祭司,还会用这么宽容大方的态度对待我?”

维斯笑了笑,“你不要和我争辩,你的身份来历肯定有问题,不然也不至于要和斯特莱夫侯爵死磕……刘慈,我有一个交易,你要不要,考虑下?”

维斯居高临下俯瞰刘慈,满脸的笑意让他不算英俊的脸忽然魅惑十足。这个暗黑法师,似乎终于露出了真面目,以一种诱惑的口吻,引诱刘慈和魔鬼做一个交易……

第一百八十四章 反制维斯

维斯居高临下凝视刘慈。

刘慈抬头看他时,觉得他的眼睛特别有神,似有一股漩涡要将她的神识吸引进去。

维斯的双目才此时真有别有魅力,而原本平常的句子从他嘴里吐出,也带有了一种奇异的腔调。

“只要你答应,我就能带给你帮助。这种帮助的能量之大是你无法想象的,就像你永远都没办法去揣度,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暗黑之神,是怎样至高无上的存在……”

维斯的语调很轻柔,似情人的呢喃低语拂过人的耳朵。他的眼神也格外温柔,甚至奇迹般的使他平凡的面容大大改观。

将此时的维斯与万人迷斯特莱夫侯爵放在一起,他们对年轻少女的杀伤力都是同样巨大的。

刘慈听得他声音就觉得头脑晕乎乎,等看向他眼睛时,就什么都明白了……她的双目变得呆滞,不由自主就跟着点头,同意着维斯的说法。

维斯见状,露出满意的微笑。

“真不愧是拥有德鲁伊之心的少女呀,居然能坚持这么久。啧啧,好不容易这样了,问点什么好呢?”

维斯从马车顶棚上滑下来,身手矫捷,一点也不像是一个被禁锢了魔源力就体质废材的法师。

他围着刘慈转了两圈,好想没想要要问刘慈什么,最终无奈道:“你真的叫刘慈吗?刘,这姓氏还真是少见呀。喂,你是不是会魔法,还是你是隐藏在人类当中的精灵族?”

维斯很有信心等着刘慈回答,人在这种状态下,说出的话是无法掺假的。

哪知等了半晌,不见刘慈有反应,维斯又绕到她面前,发现刘慈一双瞳仁漆黑的眼眸灵活转动,哪里有被迷惑的迹象?

维斯一惊,正要往后退,刘慈已经动作敏捷抓住了他手臂。

维斯挣扎两下,刘慈抓住他手臂的纤纤细手,却像是铁钳一样无法撼动分毫。刘慈拽着他绕过马车,单手将他按在草地上,居高临下邪笑起来。

维斯不由自主打了个哆嗦。

他想不明白,这姑娘怎么会没中招,就像他想不明白,看上去只有十几岁的少女,怎么会拥有这样邪气的笑容……此刻的刘慈,真的很像调戏小姑娘的腹黑邪少啊!

“冷静,刘慈你不要冲动……有什么事情,咱们好好商量。”

刘慈将他按在地上,掣肘维斯的肢体由手臂变成了她的长腿。女王单脚踩着他胸口,维斯觉得一阵胸闷,说话也不利索了。

刘慈笑眯眯道:“维斯先生,对于你说的交易我个人真的很感兴趣,不过刚才的谈话状态我觉得对我个人不太有利,你不介意我颠倒了一下位置吧?”

维斯咬牙,憋出一句“不介意”。

刘慈笑得更真切:“交易的事先不说,我对维斯先生能动用黑魔法迷惑人心的手段很好奇,不知道凡勃伦祭司得知后,会用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维斯先生呢?”

刘慈是真好奇,对方明明被禁锢了精神力,甚至体内也有辛普森大主教联合几位光明祭司布下的手段,他还能使出类似催眠术、惑心术的法子,要不是刘慈精神力比普通人强大无数,触不及防之下,说不定就真中招了。

刘慈的话让维斯苦笑:“小姑娘,你既然还清醒者,就知道我问得问题仅仅好奇,一点都没有恶意呀,看在这几天我帮你打击老男人的份上,还是不要闹到光明祭司面前去吧?”

刘慈看着他冷笑,就是不收回脚,将维斯死死踩在地上。

暗黑法师那个憋屈啊,他才是被刘慈外表迷惑的人呢!早该想到,一个能在亡灵生物中活下来的少女,就算她不会魔法,仅仅只是武者,那也不能轻易小看招惹。

“好吧,我投降认输,有什么要求,你只管提。”

刘慈笑呵呵收回脚,伸手将维斯拉起来。还准备好心帮对方拍拍尘土,哪知道被维斯一下躲过。

维斯现在对她警惕着呢,一点也不肯靠近她。

刘慈不置可否,依旧笑盈盈看他。

维斯正要开口说话,那边光明骑士已经开始牵着吃饱了草料的马匹,准备出发。

“你看,你的光明神也没站在你那边,这就是异端的结局……不是我不想说,你愿意被人瞧见我们有来往吗?”

维斯摊手。

刘慈耸肩:“污蔑一个少女是异端,维斯先生的指控真的是太严重。不管您信不信,我拥有自己的虔诚信仰……以我的信仰发誓,有人违背诺言,我就会心情不好。至于我心情不好时,会作出什么事儿,您参见斯特莱夫侯爵先生就行。旅途还有这么长,我们有的是时机谈论下人生理想,不是吗?”

维斯跨着脸从另一边溜了。

刘慈则若无其事走了出去,在不远处斯特莱夫侯爵那探究的阴郁目光注视下,上了自己的马车。

枯燥的赶路时间又到了,马车摇摇晃晃行走在荒野村道中。进入到耶世丹教区后,地势渐平,城镇也逐渐变得密集,一般在天黑前,凡勃伦祭司都会按图索骥,赶往下一个落脚点。

对于老祭司手里的地图刘慈也挺好奇,可任她甜言蜜语说了一遍,开了免疫能力的老祭司愣是没搭理她。磨了几天,她都没能看清那些羊皮卷上的路线。

地图在光明大陆珍贵程度可想而知。就算是有魔法师会飞,一张准确测绘的地图,需要消耗多少人力和财力?凡勃伦老祭司不给外人看,刘慈顶多嘀咕两句,事实上她还颇有自知之明,早知道问了也是白搭。

斯特莱夫侯爵在这两天,总算明白自己的处境是刘慈所造成的了。以他的厚脸皮,都没办法再装“叔叔关心侄女”的戏码,没有了唱作俱佳的表演,刘慈看他还顺眼几分。

当然,侯爵看刘慈十分不顺眼。

其他人不理会侯爵,侯爵还能保持笑脸和他们搭话,在看刘慈时,那目光已经是毫不掩饰的仇视。

今晚车队会到达的,是一个在地图上基本找不出名字的小镇。整个镇子只有几十户人家,身份最高的是位老男爵,他有数的封地就在镇子周围。

男爵没有城堡,居住的地方是栋乡居小楼,红屋顶隐藏在高大的桦树林间,一条小道堪堪足够四轮马车通行。

几个农奴在田间劳作,被一群骑士所骑得神骏大马,以及几辆看上去就价值不菲的四轮马车所惊,纷纷避让,又伏地不起,将自己的脸颊贴在黑色的泥土中,久久不敢抬起来。

老男爵胡子花白,穿着简朴,对于能接待一位光明祭司,男爵和他的家人都觉得很荣幸。

别说凡勃伦祭司,就连隐瞒身份的暗黑法师维斯,在男爵的家中都受到了礼遇。

教廷借人家房子居住,大概也没有要支付金币的意识,刘慈让桑曼送了两罐自己腌制的果脯给男爵夫人。

老太太品尝后,毫不吝惜赞美之词。

“真的是太美味了,这位小姐你们真的是从埃姆斯特教区来的吗?老妇人听说那里都是荒山,原来还出产这样美味的果脯。”

刘慈摇头,“城市里还是很繁华的,能买到来自大陆各处的物品,如果您和男爵有机会去埃姆斯特,一定要来我的庄园做客。”

老太太点头,热情得要带刘慈去房间。

刘慈只让桑曼随身抱着老竹,其他东西都暂时搁在了马车上。

车队有三十多个人,男爵家勉强能住下,但主人却要去镇上亲戚那里借宿。至于镇上的小小教廷,就只有一个神父,他的地位和凡勃伦祭司差太多,连凑上前露脸都不够格。被凡勃伦祭司的随从接待了,神父就心满意足走了。

镇子实在太小,神父随便走了一圈,镇上的居民基本上就知道教廷大人物入住男爵家了。

小镇虽穷,人们过得还挺不错,男爵家将土地租给近邻,租金不算高。这里算是肥沃的耶丹河平原边缘,风调雨顺,居民们都能吃饱肚子。

小地方的人淳朴,信仰也真挚,听神父说了,纷纷带上水果、面包、肉类跑来男爵家。

凡勃伦祭司并没有看不起这些穷人,反而怜悯他们是心思质朴的信徒,不仅没收他们拿来的东西,还出手给几个有陈年老疾的居民治病。

神父在旁边颇为羞愧,一直对居民们说抱歉,他自己修为不够,小病小痛还能治愈,大病只能靠药剂缓解了。

刘慈一直在楼上观看凡勃伦祭司治病。

相处越久,她越觉得这是为可敬的老人,如果教廷再多一些像凡勃伦祭司,像小镇神父这样的人,她说不定会喜欢上这个宗教组织。

好不容易劝走了前来拜访的小镇居民,天色几乎全黑了。男爵一家为众人准备了丰盛的晚餐,高高的烛台上插满蜡烛,长桌上摆满了食物。食物不够精致,但味道很温馨,刘慈都吃了不少。

吃着吃着,她又觉得挺好笑。一张桌子上,坐着心性善良的光明祭司,心怀鬼胎的大贵族,装作弱不禁风的暗黑法师,老实好骗的光明骑士,还有她这个号称是剑师,实际上是修真者的存在……用餐的人,身份也复杂了!

估计是刘慈送出的果脯博得了男爵夫人的好感,吃过晚餐后她被男爵家的女仆领到了准备好热水的浴室,舒舒服服泡了个澡。

因为水温太舒适,刘慈差点在木桶里睡着了。等她回房间时,桑曼铺好了床,靠在椅子上打瞌睡。

刘慈一眼望见了摆在桌上的老竹,黑色的布兜依旧罩着它,可她的六感何等敏锐,立刻察觉有人搬动过它。

把桑曼叫醒,仔细询问了她,小姑娘知道刘慈挺在意这竹子,抱上来后就端端正正摆在桌上,再也没碰过。

刘慈就心中有数,支走了桑曼,她解下罩子仔细检查。

果然泥土有翻动的痕迹,再细查,竹子的根系被人动了手脚。这种程度的损伤,如果没有刘慈灵泉浇灌,老竹很有可能就在旅途中不知不觉枯萎。

刘慈小心翼翼将根系整理好,又给老竹浇了些泉水,本想将布罩子依旧放回去,忽然心中一动。她取出一张符箓,将它仔细贴在了陶土盆内壁,只要翻动泥土,就一定会惊动碰触的地方。

做完了这事儿,刘慈才将陶土盆摆在床边,若无其事睡去。

第一百八十五章 新的身份?(100红加更)

第二天一早,在男爵一家,以及镇上居民的热情欢送中,车队离开了淳朴的小镇。

因为刘慈走到哪儿,就算将装金币的马车随意停放,也不会忘记带上她罩着黑布的陶土盆。故在队伍中,大家对这陶土盆的植物关注度还挺高。

今天出发时,已有眼尖的光明骑士发现陶盆上罩着的黑布不见了,露出里面三尺高的墨竹。

竹节上只有稀稀落落两三片叶子,竹顶光秃秃被人为折断。说实话这样的植物要是长在路边,大家都不会多看它几眼。但被刘慈如此珍视对待,无形中就让它也显得珍贵起来。

仔细看,离开埃姆斯特一个月,这植物颜色变黑了,叶子虽然不多,每一片上流动着灵动的生机,栽种在褐色的陶土盆中,看上去比一个月前卖相要好。

维斯盯着老竹,目光闪烁。

凡勃伦祭司只是略看了一眼,大概认为刘慈需要放它出来晒晒太阳,也没有过多注意。

而斯特莱夫侯爵,则嘴角含有不屑又妒忌的笑意。刘慈在莱茵城的居所早被他探查过好几遍,园子里就种了不少这种植物,一年多的时间倒也长得葱葱郁郁,但落在斯特莱夫侯爵手中,就完全没有搁在刘慈时有威力。

一想到刘慈使用“竹剑”,侯爵就觉得自己肩膀隐隐作痛。

不过这一株植物,又和刘慈在莱茵城的寓所花园种的不同,单看外表就隐隐不凡。若是被刘慈拿在手中,又是一柄神兵……这是侯爵不乐意看到的情况。

不过是一株老竹,却能引发各种心思,可见人心的复杂。

刘慈装作没发现众人的心思,从这天起,就时常抱着老竹出来晒晒太阳。经过她灵泉不间断滴灌,墨竹的身姿越发显得灵动,就算普通人看了,也能分辨出这是不同寻常的魔植。

如果使手段,想要让墨竹不知不觉枯萎的那人看了,一定会惊讶墨竹非但没有枯萎,长势反而越发良好了吧?刘慈希望那人能受不了心中的妒火,再次出手。

耶世丹教区面积也不小,车队整整走了一月,才来到了有名的耶丹河边。

耶丹河发源于希夷帝国,流经马刺,最终在瑞兰国汇入大海,是整个大陆都非常著名,长度最长,流域面积最广的河流。

充沛的水量,已经肥沃的冲击平原,使沿河两岸的种植业发达。耶世丹出产的小麦,不仅要卖去埃姆斯特,更为周围的教区提供部分粮食。

除了小麦,耶世丹还盛产一种香橙,刘慈的庄园里也种了几棵橙树。车队来到耶丹河时,正值四月,橙花盛开时。

乳白色的橙花一簇簇挂在果树上,道路两旁都是果林,萦绕在行人鼻端的都是橙花甜腻的香气。

“耶丹橙,耶丹橙……耶丹橙一筐只要一银币啦,绝对保存完好,口味纯正的耶丹橙呀!”

新橙刚开花,路边尤有不少叫卖旧橙的小贩。

再往前走,就是耶丹河一个重要渡口,自从几年前河水改道,原本的港口被废弃后,走水运的货物大多在原本是荒地的渡口周转了。

几年下来,这里不是城镇,却也渐渐形成了新的居住地。凡勃伦祭司手上的地图还没有更新,车队就几乎走到了旧港口,幸亏当地教堂的神父提醒,才及时调转车队,没有绕个大圈子。

新兴的港口各种势力一片混乱,连当地城主都很头疼税收,教廷也暂时没有派人驻扎,为凡勃伦祭司带路的神父也是附近教堂的,他对新渡口也不太熟悉。

不过并不妨碍他跑前跑后,和凡勃伦祭司派出的光明骑士在渡口打听消息。

过了一会儿,神父回来了,也带回船只的消息:“今天已经没有大船要渡河了,祭司大人,您看是不是要在渡口暂时安顿?”

凡勃伦祭司看了看天色,对渡口鱼龙混杂的环境十分不放心,只求能尽快渡河,“我可以支付金币,如果能马上渡河最好了。”

光明祭司花钱,这还是一路以来第一次见。

不过刘慈觉得凡勃伦祭司的决定挺正确,既然维斯还有些没被禁制的手段,谁知道他会不会趁机混入人群逃跑?港口人来船往,装货下货的船只不知凡几,维斯要是随便躲入一条船,顺着耶丹河而下,凡勃伦祭司说不定就要带着光明骑士去瑞兰国境内抓人。

要是被这货跑了……维斯虽然没在刘慈面前干啥十恶不赦的事儿,她显然是站在押送官这边的。凡勃伦这种好祭司要是因为教务失误被打击,对她来说也不是啥乐意见到的事儿。

所以,维斯还是老老实实呆着,等到了圣地港,随他怎么折腾,刘慈才懒得管。

神父又跑去和人交涉。听说有光明祭司花重金雇船,有位船主连原本答应好的货都不装了,让人把船舱整理好,亲自来请凡勃伦祭司。

船主大概也自觉在金币面前改变主意,是对神的亵渎,颇为不好意思,说了无数好话。

凡勃伦祭司的心胸,不至于记恨商人贪婪,在他看来商人重利是本性,教廷让人信奉光明神,却不能剥夺人生存的本性,所以没有什么可记恨。

光明骑士将一袋钱币放到船主手中,众人就能登船了。因渡口鱼龙混杂,凡勃伦祭司一反常态,由头到尾都紧紧盯着维斯,大有一副对方敢跑,凡勃伦祭司就要他当场毙命的势头。

所幸一直走到船边,维斯也没有露出想逃的迹象。等到了船只停泊的地方,二十四名光明骑士呈半圆站立,将重犯维斯团团围在中央。

船主的手下在甲板上搭着木板,将几辆马车赶上甲板。真亏的这船不小,不然四轮马车还装不下。

刘慈自己就有三辆马车,其中有辆马车被老管家詹姆士装满了金币,庄园中的现金都让她带上了,就怕刘慈到了圣地港想要送礼都没钱。船主的手下为了把这辆穿满金币的马车弄上甲板,可费了不少劲。

三十人,几十匹马,加上几辆马车,压得大船吃水颇深。幸好这是货船,要是换了载人的客船,甲板还塞不下这么大的队伍,而船舱矮小,马匹也不好赶下去。

起锚,扬帆。

船慢慢驶出港口,往耶丹河对面而去。耶丹河流经三大帝国,在耶世丹教区这一段河流河床特别宽,水量充沛,水浪汹涌,遇到风浪急时,吨位不够的船只行驶在河面上也很危险。

这是艘货船,装的货物包含各种生活物资,干湿|软硬,为了不渗水,船舱在行船时常年都是密闭状态,所以船舱底下气味很不好闻。

不论是贵族,还是祭司、骑士,都属于社会上层,他们平时很少接触到脏污事务,哪里能忍受那比隔夜饭还馊的味道,大家都挤在甲板上吹风。

水浪滔滔,出乎刘慈意料,从海外大陆来的暗黑法师维斯,站在甲板上摇摇晃晃,竟然有晕船的迹象。

他向凡勃伦祭司申请到船舱休息,老祭司在询问几个光明骑士意愿后,很果断否决了维斯的申请——他此时才像个犯人,不得不违背自己的意志,站在摇晃的甲板上。

凡勃伦祭司是不可能放任他单独下船舱的。

暗黑法师在世人的心中,都是阴险狡诈的,谁知道他在离开大家视线后,会不会从船舱逃走。

维斯被迫留在甲板上,吹着河风,再被水浪一颠,很快吐得稀里哗啦。

骑士们就有些嫌弃他,站得稍远了。

维斯蹭着蹭着就走到刘慈身边。

“你可别动歪心思,维斯先生。”刘慈一脸警惕看着他。

维斯虚弱不堪,扶着栏杆说道:“你以为我会从甲板上跳水逃走吗?我是想趁机问问你,前段时间说过的交易,你还有兴趣吗?”

刘慈抱着手,任由甲板起伏,她双脚都站得稳如青松。

“说来听听。”

维斯接过桑曼递给他的水囊,用干净的淡水漱了漱口,才道:“等到了圣地港,我的安全成问题,你也不是没有担心的吧?起码你的来历就很成问题,在教廷控制下的光明大陆,他们的情报系统是你没办法想象的……这么说吧,就拿我来说,其实刚到光明大陆没多久,就被教廷发现了行踪,他们一直不惊动我,就等着看我会联系哪些暗黑法师,等着将平时隐藏的暗黑法师一网打尽呢。

要不是在对待暗黑议会的态度,教廷内部发生了分歧,你觉得我还有机会站在你面前吗?既然有贵族赌上家族名誉也要检举你,估计你的身份来历真有问题,还没等你到达圣地港,你的身世也就被查证的差不多了。如果你不想自己完全暴露在教廷视线下,除非拥有一个查证属实,完美无缺的假身份……”

维斯吐在甲板上的呕吐物还没被收拾,河风一吹,气味散的到处都是。连凡勃伦祭司都远远看着,维斯说话声音又含糊不清,若不是刘慈就站在他身边,还真的听不到。

刘慈这样也不确定,维斯是真晕船还是假晕船。不过时间不多,她还是压低声音问道:“你说的交易,该不会就是这个假身份吧?光明大陆三强鼎立,又有若干小国分布,教廷再强大,也没有建立完整的户籍制度。埃姆斯特城就有许多从各地来的流民,我随便说一个在地图上不存在的地方,你觉得教廷也能查出来吗?”

维斯低笑:“你是怕这个假身份和暗黑议会扯上关系吧?放心,议会不屑干这种事,这是我私人与你的交易。你想胡乱编一个地名,也要想想,当教廷真的找到那里,以你和你妹妹的出色,能没有其他人听过见过吗?很容易被揭穿,而我说的完美身份就不同了,你好好考虑,前往圣地港的路程还不短,可你妹妹若是没有提前得到消息,你俩就没办法串供了吧……”

刘慈横了他一眼,捂着鼻子站到了另一边。

两人的表情都很淡然,不知内情的人完全猜不到他们居然在光明祭司眼皮子下讨论如此内容。

一直到船只靠岸,来到耶丹河对岸,刘慈都没有答复维斯。

第一百八十六章 抓住你了 (100红加更)

从港口上岸,就来到了耶丹河对面。

维斯一脸虚弱爬上自己的黑边马车,刘慈同意若无其事上了车。

几年前,耶丹河曾发生过百年难遇的大洪灾,河水决堤,迫使耶丹河改道,才有了刘慈等人来时路经的新渡口。

改道造福了新港口,但河水决堤处,却是在对岸。

一座数百年的大城池“胡苏姆”,面对突来的洪水毫无准备,城中法师利用城墙处的魔法师苦苦支撑,大自然的灾难危害却远在禁咒之上。

洪水所到之处,一片水泽。

贵族们肥沃的封地,金黄的麦田被全部淹没,他们争相恐后往寓所高处攀爬,还能在洪水下保住性命。可是城中挤在一起居住的平民,以及更困苦的奴隶就伤亡惨重了。

经此一役,胡苏姆城十室九空,几乎成为一座空城。经过几年休养生息,教廷扶持,贵族们也纷纷减免田租,新上任的城主也出台了许多吸引平民前来定居的政令,然而收效甚微,胡苏姆依旧是人丁凋零。

缺乏人气,走在城中街道,两旁的店铺也是稀稀落落的。缺少信徒基础的胡苏姆没有光明祭司驻守,来接凡勃伦祭司的是两名光明牧师。

他们的地位比神父要高,却无法和光明祭司相比,加上胡苏姆的没有前途的现状,他们也不敢小瞧从偏远教区来的凡勃伦祭司,对车队的态度还算恭敬客气。

听说车队中有人晕船,胡苏姆就建在耶丹河旁,牧师们治疗晕船十分拿手。教堂外面的花圃中就种着大量紫苏一样的植物,摘取它们的叶子捣碎,敷在两边太阳穴上,晕船的症状不出一会儿就能减轻。

堂堂的暗黑法师,在被教廷关在黑狱时,骨子里的精气神仍然存在,可当着众人面,眼睛两旁被贴上了黑乎乎的糊状物,他就很想钻进地缝了。

这日晚餐,维斯先生借口晕船未好,不肯顶着两团黑出现在人前,早早歇下了。

胡苏姆人烟稀少,但城市不小。以前教廷在这里建得教堂规格也挺大,服役的神职人员不多,教堂显得空荡荡的,刘慈和桑曼分到的房间都特别大。

因为今晚到达营地时间早,在用过晚餐后,天色尤未全黑。刘慈就让桑曼揣上一小袋金币,准备去逛逛胡苏姆城。

听见她的要求,两位当地的牧师神情都特别怪异。

等刘慈和桑曼出来教堂,立刻明白牧师的表情代表啥意思了。

入了夜的胡苏姆,街上几乎没有一家店铺还在营业。若不是不远处就有士兵在巡夜,刘慈几乎怀疑主仆二人面前的是一座无人鬼城。

桑曼当即脚步打颤,支支吾吾和刘慈商议着,能不能回去。

刘慈叹气:“没事儿,既然出来了,咱们就随便看看吧。反正都被教堂的那几个牧师笑了一场,不能白白被笑呀。”

桑曼小脑袋点点,就像只可爱的小鸡崽,附和着主人的话。

刘慈就带着小姑娘顺着街道走,沿路遇到过几波巡夜士兵,盘查得也不是特别严格,整个胡苏姆都没什么人气,估计盗贼也很少光顾这里吧,所以士兵们才行事松懈。

走了几条街,就在刘慈都觉得四周阴森可怕时,终于发现前面拐角处有亮光传来。

桑曼小姑娘紧绷的嘴角也放松,一步不离,跟着刘慈来到了有烛光的地方。

走过街角,不仅有烛光,还有人声交谈。

出现在两人面前的是一排简陋的木屋,大门开着,里面人声鼎沸,原来是一家在营业的酒馆。

走进酒馆,刘慈就感觉到一股熟悉的味道。

她打量四周,发现店里喝酒吹牛的除了些粗汉,就是偶然路过歇脚的行商。低度麦酒和劣质黄油的香味弥漫着木屋酒馆,让她想起来埃姆斯特的贝蒂夫人。

老板虽不是贝蒂夫人,却和她一样精明。只要向柜台交纳一银币,就能随便享用店里的食物,这项举措使酒馆在鬼城般的胡苏姆也人气不低。

刘慈选了一张干净桌子,让桑曼支付两银币,自己去挑几杯水酒。

见两人穿戴性别,实在不像是会出现在木屋酒馆的人,酒客们声音都小了不少,显得有些拘束。

迟钝的桑曼端着食物回来,刘慈笑道:“这里是不欢迎女性吗,那我和侍女只能离开了。”

“欢迎,当然欢迎,整个城市都像死了,白天都见不到一位小姐,我们怎么会不欢迎女性!”

大汉们往嘴里灌着麦酒,大声嘟囔着。

有人领头,其他人纷纷附和,刘慈再随意接上几句,气氛又恢复了最初那样热闹。

桑曼搞不懂刘慈怎会在这种地方如鱼得水,在她的印象中,慈小姐应该坐在竹林中,用着精致的茶具和木炭,花大把时间去煮茶,再慢慢品尝。手拿着刀叉,在银质餐具中享受着精心烹饪的美食……

她搞不懂刘慈是真的已经修炼到,能讨任何人喜欢的地步,还是真的在享受眼前这一切。

刘慈当然是在享受!

别看底层的大汉们粗鲁,和他们说话,刘慈不用精心组织语言,活得自由自在,似乎脱离了光明大陆宗教严肃的气氛,她很享受类似这种短暂的放松。

聊了一会儿,就有行商叹气:“姑娘,看你们也是路过胡苏姆,如果能办到,还是早点离开这地方吧。”

刘慈奇道:“难道胡苏姆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古怪吗?”

行商只是摇头:“我遇见的不少商人都说这里邪气的很。”

刘慈再追问吧,行商却怎么都不肯提这话题了。酒馆的气氛因他的感叹,再次陷入低潮,大家都一副知道些什么,偏偏又十分避讳忌惮的模样。

刘慈还想再套出点话,忽然心生警觉,抓起桑曼像一阵风消失在了原地。

隔了几条街,她从屋顶凌空飞回,只需要短短几个呼吸时间。将桑曼放在教堂门口,刘慈迅速跑回自己的房间,发现原本紧闭的窗户已经打开一线,在夜风中轻微晃动。

而她的墨竹,已然连盆带竹摔在地上。陶盆被摔得四分五裂,露出了墨竹发达的根系,和散落的泥土。

“估计被吓死了一跳吧,呵呵。”

墨竹的坚韧程度,根本不怕摔,来人刚拿起陶盆想动墨竹,就碰触到了刘慈埋下的符箓。

她为了人赃并获,已经准备了许久,本已渐渐不抱希望,今晚心思一动准备主动离开给破坏者一个机会,没想到还有傻鱼能被直钩钓起来。

刘慈将墨竹拾起,推开窗户往外望去。

为了方便凡勃伦祭司看顾,几个重要人物的房间都安排在同一楼,从她的窗户望去,刘慈的房间正好与斯特莱夫侯爵的房间窗窗相对。

侯爵的窗户没有关严实,从缝隙往里望,他人却不在房间。

而刘慈却能用神识感应到,被引动的追踪符,那丝神识种子,居然就在隔壁房间……隔壁,是维斯的房间。

刘慈正沉思,桑曼气喘喘嘘嘘爬上楼。

自家小姐忽然又抓着她飞翔,回来后又把她丢楼下,桑曼小姑娘简直是一头雾水。

“咦,小姐,这盆竹被人打碎了!”

桑曼掩口轻呼,她可知道刘慈有多么宝贝这盆栽。

刘慈一摆手,“没事。只是花盆打碎了,竹子还是完好无缺的,我看教堂外面也种了不少花,你去问问,还有多余的花盆,就选个大小合适的带上来。”

桑曼飞快下楼,取了花盆上来,刘慈亲自将墨竹重新载好。

桑曼站在旁边欲言又止,最终鼓起勇气道:“刚才酒馆的人都说胡苏姆很邪气,我们都住在教堂里了,该不会也这样吧小姐?”

刘慈失笑,“你想到哪里去了,这和邪气扯不上关系,是人祸!”

“啊——是盗贼?!”

桑曼双眼大张,刘慈示意她不要声张。

“恩,睡觉吧。等明天早上,我就知道,是谁一路都在惦记我的宝贝了。”

盗贼?别说什么盗贼敢在教堂里动手,一般的盗贼,谁会注意到一盆根本不认识的盆栽?要知道教堂内的许多宗教艺术品本身就价值不菲,而在外面停放的马车中,甚至装有一整车金币盗贼都没有翻动。

这盗贼显然也抓住了刘慈的七寸,要是墨竹被毁掉或者丢失,绝对比掉几车金币都让她挖肉般心痛!

对于这种一再挑衅她底线的人,刘慈觉得忍无可忍,那就无需再忍——她将墨竹依旧摆在床头,随手贴了一张符箓在窗户缝隙处。

光明神保佑,那笨贼今晚不要来第二次,不然她可不能保证他的生命安全……

大概是凡勃伦祭司结束了与牧师们的谈话,回到了同一楼层的房间,这一夜很平静,再也没发生其他动静。

刘慈早早起来,在教堂前的空地里练了一阵剑,一招一式都是封喉见血的杀招,吓得几个城中为数不多,来教堂做布撒的居民掉头就跑。

胡苏姆的本地牧师从窗户里看见这一幕,表情十分忧伤,同时又带着庆幸。幸好凡勃伦祭司有教务在身,不会在胡苏姆多做停留,不然他们辛苦发展的几个信徒,都要被吓得再也不敢上门了。

刘慈练完剑,长剑未放,背着剑就去吃早餐。

刚好瞧见斯特莱夫侯爵从楼上下来,他看上去精神不振,迷人的眼下一片青黑,似乎整夜没能安眠。

刘慈在他身上发现了自己追踪符的痕迹。

然而她仍有疑虑没有想明白。等光明骑士和凡勃伦祭司们陆续出现,而维斯依旧不见踪影时,刘慈觉得这件事中说不通的疑点,豁然开朗——终于抓住你了!

第一百八十七章 索性摊牌

斯特莱夫侯爵昨晚不知经历了什么,一反之前阴郁,一脸心虚的表情偷偷打量刘慈。

刘慈却根本没理会侯爵先生。

吃过早餐,各人梳洗整理,连马匹都被胡苏姆教堂的人喂得饱饱的,凡勃伦祭司就宣布车队可以启程。

大家都骑马,坐上了车,才看见维斯先生在教堂牧师的搀扶下姗姗来迟。

对于自己的迟到,维斯毫无愧疚之情。而牧师搀扶,是因为维斯满身酒气,走路还在摇摇晃晃。

维斯重重打了个哈欠,眼角泪水都憋出来了。

凡勃伦祭司皱眉到:“谁给他酒喝了?”

牧师呐呐无言,凡勃伦祭司就明白,胡苏姆教堂的人不知道维斯是暗黑法师,将他当成了车队中的贵宾对待,满足维斯的要求也不奇怪。

凡勃伦祭司不是迁怒的性格,虽然很不满维斯一点都不见外醉鬼样的状态,还是忍着怒气让光明骑士将维斯丢到马车中。

作别牧师,车队行驶在胡苏姆城冷清的街道中。在路过木屋酒馆时刘慈还特意打量了一下,酒馆大门紧闭,丝毫看不出昨晚人声鼎沸的热闹样。

这种酒馆都是通宵达旦营业,车队出发的时间很早,按理说酒馆此时没有开门才是正常,刘慈却莫名想起昨晚喝酒时那个商人说过,胡苏姆城很邪。

她忍不住回头张望,昨晚休息过的教堂,隔了几条街都能看见那宏伟圣洁的屋顶,不禁把那行商的说法抛在了脑后。胡苏姆邪不邪,连凡勃伦祭司都没有异常,她只是个过客,没必要多管闲事。

一直到出了冷清的胡苏姆城,走上郊外小道,并没有什么异常情况发生,刘慈也彻底将商人的话忘记。

她现在想的是,有关维斯的异常,是继续当做不知道好呢,还是通知凡勃伦祭司好。

对于维斯提出的假身份,不可否认,刘慈曾有那么一点动心。可一想到这个假身份是由海外大陆的暗黑法师提供,不管维斯表现的再有善意,刘慈也不信世上有这种好人。

好人时常有,但好人肯定没办法在教廷的黑狱中挺过来。能让辛普森主教给他颇好的待遇,把他送去圣地港,维斯可不是什么简单角色。

刘慈没想明白的是,如果他想要墨竹,一开始又为何想要毁掉它?追踪符里的神识种子,又怎么会跑到了斯特莱夫侯爵身上?

所以,维斯的精神力并没有被真正禁锢么。

也不对啊,能不惊动她,转移追踪符,精神力肯定在她神识之上,维斯既然如此厉害,干嘛还要被凡勃伦祭司押送去圣地港呢。一路上,他明明有不少机会,可以逃之夭夭……

刘慈的性格也挺固执,既然没弄懂,她就决心要弄明白。就如同维斯之前观察斯特莱夫侯爵般,刘慈开始观察这个暗黑法师。

他的宿醉肯定是装的。

哪怕维斯在马车上睡了一整天,连最爱的美食都舍弃了没吃午饭和晚餐,刘慈依然坚信他是装的。

让她鉴定别的可能出错,吃喝玩乐嘛,刘慈就是个中高手,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刘慈曾亲自体会过那种泡在酒精中糜烂的状态,鉴定个人是不是装醉,那真是太容易不过。

那么,维斯装醉是为了干什么?

刘慈一直没有放松警惕,在晚上宿营时,她终于守到了维斯的异动。

今晚月色暗淡,荒郊野外到处都是参差摇晃的树影,就在这种瘆人的深夜,一整天都躲在马车中的维斯,穿着黑色衣服,悄悄摸了出来。

他的行动十分灵巧,行动间并没有使用任何魔法迹象,也就找不到元素波动。只见他轻轻一勾,就从马车落到地面,野外的春天草甸将他脚下的声音吸纳,几个守在篝火旁值夜的光明骑士打着哈欠,并没有发现维斯的离开。

刘慈等他走后不久,没有惊动桑曼,也紧跟其后。

此时的刘慈不得不庆幸,自己在来到异界后,修行之余从未放弃过在地球联邦学习的体术。维斯不动用魔法,她也不使用符箓,大家拼的都是身体素质,拼的是脚力。

因修行缘故,刘慈还拥有一双可以在极黑环境中视物的眼睛,所以维斯的动作不慢,刘慈也一直没有跟丢。

很快,刘慈就发现了维斯的目的。

他竟然想趁着晚上,独自返回胡苏姆城!

刘慈既觉得不解,又很怀疑。车队已经行驶了一天,在不动用魔法的情况下,维斯要怎么在一晚上内往返胡苏姆和营地呢?还是他本就决意逃跑,所以能不能赶回,根本没有关系吧……

刘慈正腹议,前方维斯的身影陡然下蹲,随后消失在了她的视线中。

刘慈担心有诈,等了好一会儿不见维斯出现,才跟上去。扒开被人踩过的荒草和乱石,刘慈发现了可供一人通过的洞口。

她用神识探查了一番,洞口往下倾斜,直接通向一条地下暗河。

这里是耶丹河水域,地下暗河有可能与胡苏姆想通,这就能解释维斯靠着什么方法往返。可地下暗河若不是通向胡苏姆呢?

刘慈想来想去,还是没有跟着跳下去。

离开营地已经好长一段路,她也不怕再被发现,刘慈直接用上了神行符,往胡苏姆城方向碰运气。

神行符的加持下,刘慈在野外健步如飞,不出两个小时,空荡荡的胡苏姆城就近在眼前。

让她吃惊的是,昨夜才住宿过的胡苏姆城,今夜却十分热闹。那些不知道躲藏在哪里的居民,成群结队走上大街。

街面的店铺都开着,售卖着天南地北的货物。人们成群结队走上大街,热切讨论着生活琐事,例如某某店的面包又涨价,某某水果店耶丹橙堆压,不得不低价销售。

刘慈悄悄摸进城,就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

街上的一切都是如此真实,一点也看不出是幻觉迹象。

想起商人说胡苏姆城很邪气,她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刘慈挪动脚步,尽量不与街上的人潮接触,辨明了方向,往她昨晚去过的木屋酒馆走去。

远远的,她就看见了酒馆亮起的灯光,刘慈心中稍微放松。

走进酒馆,她的到来没有引起其他人注意。

让刘慈皱眉的是,不管是酒客还是伙计,每一张面孔都是如此陌生——修真让她的记忆力更出众,虽然只是见过一面,经过短短一天她是不会忘记那些人长相的。

酒馆中没有人来招呼刘慈,他们都沉浸在各自的话题中。刘慈仔细观察,大家好像并没有看见她。

怎么回事?不过一晚上,附近的熟客,居然没有一个人来喝酒吗?

刘慈满心诧异,正准备招呼酒馆的人,一只手忽然从旁边伸出来,按住了她。

刘慈吓了一跳,扭头一看,按住她的人居然是从地下暗河逃跑的暗黑法师维斯!

维斯一只手按住她,另一只手紧紧捂住了她的嘴巴。

刘慈想给这家伙来个狠狠的过肩摔,维斯眼中流露出哀求和示弱,示意刘慈不要在这里动手。

刘慈被他拉着出了木屋酒馆。

维斯拉着她七弯八拐,好不容易来到一个没有人的僻静巷子,这才压低声音道:“小丫头胆子不小,敢跟踪我,你不要命了?”

刘慈摔开他的手:“你偷偷摸摸潜回胡苏姆,我没向凡勃伦祭司举报,你就该偷笑了,还有脸指责他人。”

维斯翻了个白眼:“说吧,你跟上来干什么。”

刘慈怒道,“你装了一路,怎么不继续装下去了?我不知道你是用什么手段,让斯特莱夫侯爵成了替罪羊,但昨晚潜进我房间,准备偷我墨竹盆栽的人肯定是你吧!你说说,我该不该跟上来。”

维斯也挺怒,“你是不是没脑子啊,就为了这个,你跟了我一路?你知道这是什么样的地方吗?”

维斯是真怒,大家同行了这么久,他一直觉得刘慈这姑娘胆大心细,若是能学习魔法,他肯定会拉拢她加入暗黑议会。

是个聪明人啊,怎么分不清轻重呢?

维斯暗暗皱眉,刘慈也怒不可遏。说到底,这些土著哪里能体会她想好好修炼,赶紧回家的心思?

或许在维斯等人眼中,墨竹只是一盆生机盎然的魔植,但刘慈用了几年时间浇灌,在这个不属于她的世界中,她不仅要自己种出“灵气”修炼,筑基中期修士,还收拾不了类似上次的亡灵骑士……没有趁手武器,可想而知她有多么憋屈!

两人说不到一块儿去,眼看着刘慈要闹起来,维斯似乎十分忌惮她把胡苏姆的居民惊动,连忙投降:

“好吧,我向你道歉。昨晚我是碰过你的魔植,原因我稍后向你解释。不过我也很奇怪,你是怎么发现我嫁祸给斯特莱夫侯爵的,你放在花盆里的卷轴虽然挺特别,但在精神力运用上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手段,我既然转嫁到了侯爵身上,你不该会察觉的呀?”

刘慈避而不答,“第一次弄坏我魔植根系的,不是你?”

维斯摇头:“昨晚我也是一时念起,之前估计真是斯特莱夫侯爵捣乱,要不然他昨晚也不会仅仅受到精神暗示,就做了一夜噩梦。”

刘慈双手抱胸:“这事情先不谈,你现在不如说说,昨晚动我墨竹的原因,以及你现在返回胡苏姆,却不逃跑的原因吧。别编造谎话,我总觉得教廷禁锢你的精神力没真正起到作用,你要是想逃,随时都能行动,偏偏一路上装的很像……胡苏姆城到底有什么在吸引你,让你冒险返回?”

第一百八十八章 死人活城 (100红加更)

刘慈目光灼灼,一副要打破沙锅问到底的表现。维斯若不打算杀掉她,也只能选择告诉她一部分真相。

说实话,教廷的禁锢并不是对他一点作用都没有,以他现在的状态,并没有一击拿下刘慈的把握——这个佣兵少女明明不会魔法,身上确有层出不穷的卷轴,偏偏她的剑术,似乎还对暗黑生物有克制,就算自己的能力没有被禁锢,想要一举拿下她,也要费很大手脚。

维斯还没打定主意,天亮前要不要返回营地,现在的时间就特别宝贵,不能再浪费在僵持上。

“先说禁锢吧。辛普森主教等人的确禁锢了我的精神力和体内的魔源力,这种手法在海外大陆,被我们称作精神锁。几千年来,光明魔法和自然魔法蓬勃发展,几乎已经发展到了巅峰,近几百年,两种魔法基本已经没有创新,包括教廷对付暗黑法师惯用的手段。

但你该明白,我们暗黑议会一直在研究魔法的新方向,并举得了不错的成果。这世上,再牢固的锁,既然能被人设计出来,当然也有打开的钥匙。这就是为什么,辛普森主教等人明明禁锢了我的精神力和魔源力,我依然能动用些小手段……”

刘慈沉思片刻,道:“也就是说,你的确是随时都可以离开的,那你为什么不逃走呢?”

维斯挑眉,“我为什么要逃走?做一个逃犯,被教廷在光明大陆天罗地网追捕,还是做一个有价值的,教廷不能随意杀害,还要好好对待我的犯人好呢?我似乎和你提过,去了圣地港,一切都会发生变化。

刘慈,你脚下所站立的光明大陆,或许早在许多年前,就已经开始酝酿某种不为人知的变革,只是你没有办法接触到这种变革罢了……当有一天,时机成熟时,忽然爆发的变化会震惊整个光明大陆。那些已经消失在光明大陆的种族,传说中的精灵、地精、巨龙、消失的空间魔法,谁能保证,他们不会再次出现在世间呢?”

维斯一脸认真看着刘慈,他在讲述这些事情时,整个人眼睛都在放光。看得出他不仅期待自己所说的,甚至是十分坚信他所描述的场景会变成现实。

刘慈无动于衷,冷冷道:“世界不是一层不变的,每个物种的繁盛和消失,都有它的定律。你描述的精灵、地精、巨龙……暗黑议会就算想要它们再出现,也是违反自然规律的吧,你们这样做,真的好吗?”

维斯叹息:“如果他们不是被自然淘汰,是有人实力强横,又蛮横不讲理,将这些曾活跃在大陆的种族打压消失呢?”

刘慈一头雾水,她不知道光明大陆的绝顶强者实力究竟有厉害,超越了魔导师和顶级大剑师的存在,也只有“贤者”吧。

贤者会拥有毁天灭地的力量吗?

她再追问,维斯却很谨慎转移了话题。

“至于我昨晚会动你的魔植,和我返回胡苏姆的原因是一样的,你过来,仔细瞧瞧街上那些人,看出什么异常了吗?”

维斯买了个关子。

刘慈不解,有了商人的警告,和前后不一的见闻,她的确觉得胡苏姆城很怪异。她怕自己是被幻觉迷惑,还特意用神识查看过街上的居民们。

他们呼吸、谈笑、抱怨、走动,神志清醒着购买百货,的的确确是有血有肉的活人。

此时维斯一提醒,刘慈再次凝神观察。

过了一会儿,她不禁摇头:“我看不出有什么异常。”

维斯笑了,也不说话,示意刘慈跟着他继续走。

两人小心避过街上的行人,在晃如白昼的胡苏姆城中四处穿行。维斯带着刘慈来到了昨晚住过的地方。

位于城市中心的教堂。

与其他地方的光亮不同,整个教堂都是黑漆漆的。

雕刻着精致花纹的木门半开着,上面落了厚厚一层灰尘。门板龟裂,镀金的门把手也掉了半边。

那种满了类紫萱植物的花圃,杂草丛生,枯枝腐败,哪里有昨日欣欣向荣打理整齐的模样。

刘慈还没反应过来,维斯上前几步,已经推开了教堂的大门。

咯吱——

木门转动的声音在夜里穿得挺远,几条街外的热闹被完全隔绝在教堂之外。听这声音就知道门轴生锈,教堂的门已经很久没人使用了。

一阵夜风涌入,吹坏了门扉上纵横交错的蛛网。被惊动的蜘蛛们顺着残网迅速消失在角落。

刘慈以极好的目力望去,教堂中桌椅都十分破败,彩绘的穹顶脏的看不出原貌,白色大理石雕刻的光明神雕像缺了一只脚……她实在很难想象,就在一天前,她和车队中的所有人,居然在这样的鬼地方住了一晚。

想到她还吃了不知道什么东西做成的食物下肚,刘慈就觉得胃里一阵翻滚,强忍了片刻,还是忍不住弯腰大吐特吐。

感觉自己快讲胆汁吐出了,刘慈一脸惨白扶着腿站起来。

“你早看出来不对劲,所以什么也没吃吗?”

她忽然想起来,维斯借口晕船,不仅没有用晚餐,连早上也没有出现在餐桌上。

维斯奇道:“我到现在都没确定这里的情况,怎么会一早就故意不吃饭?你想的太多了,车队住在这里时,教堂的一切都是真的,当然包括食物。否则凡勃伦祭司怎么会没丝毫察觉?”

听见维斯这样说,刘慈并没有觉得胃里好受多少。她忽然发了维斯话里的漏洞:

“你是在我们离开后,或者说是到达胡苏姆城时才察觉到不对劲的?”

维斯点头。

刘慈冷笑道:“那就奇怪了,维斯先生敢跳下地下暗河,利用水流的助力返回胡苏姆,我觉得您应该对附近是很熟悉的。”

被刘慈揭穿,维斯讪笑:“好吧,我也不骗你了。胡苏姆城的古怪,我早就有所听闻,算上这次,这已经是我第四次来到这地方探查了。”

他说着,指了指教堂外供人休息的长椅,率先走了过去。

刘慈随即跟着过去,两人分别坐下来,占据了长椅的两端。

“胡苏姆的怪异,实际上在我刚到光明大陆的时,就听说了。因为有别的任务在身,我不能老是停留在一处,前后三次,关于胡苏姆的怪异处,也只是探查出点皮毛。”

刘慈要强迫自己忘掉胃里的恶心感,就得转移注意力,她奇道:“你研究这地方做什么?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感觉到胡苏姆有任何暗黑气息,一位暗黑法师却对这城市感兴趣,看来我的感觉出了错。”

哪知维斯却摇头,“不,你的感觉是对的。街上的行人,胡苏姆的居民,他们虽然有问题,却也不是什么暗黑生物,当然不会感觉到暗黑气息。”

刘慈皱眉:“可你也承认,他们有问题……”

维斯想了想,带着种迟疑语气道:“也说不上有没有问题,毕竟他们此时的状态,在史料文献中没有记载,我也不能随意给出结论。”

没等刘慈追问,他将双手十指交叉合拢在一起,扭头问道:“你应该知道,在几年前,因为耶丹河百年难遇的洪水,整个胡苏姆城都被洪水淹没,城中居民几乎死伤殆尽的事儿吧?”

刘慈点头,还没过河时她在港口就有听闻,迎接车队的两个牧师也讲过。正是因为几年过去,胡苏姆城都没有恢复生机,两个牧师对凡勃伦祭司很恭敬,大概希望有贵人能帮忙将他们调走吧。

“距离洪水灾难发生,也有好几年时间,不管教廷和马刺帝国派出的新城主怎么努力,胡苏姆就是人丁稀少,恢复不了生机。我初来光明大陆时,偶然听过某个商人提起过这里的怪异,才起了来探查的心思……或许是暗黑法师与教廷不同的思考视角,第一次来时,我就发现了胡苏姆恢复不了人丁的真相。”

维斯顿了顿,指着几条街外,热闹非凡的灯火通明处:“乍一看,那些人没有什么异常,可你若与他们交谈,就会知道在他们的记忆中,胡苏姆城从来没有被洪水淹没过。”

刘慈觉得自己隐隐触碰到了某个真相,偏偏又雾里看花般,不能彻底明白。

好在维斯这次没有卖关子,他俨然有些情绪激动,“你看看四周,看看这废弃的教堂,看看那些倒塌后没有被修复的房屋,看看城墙上尚存的痕迹……一切都表明,在几年前,这里曾被洪水淹没的很彻底!可那些人为什么不记得?因为他们的记忆永远停留在洪水来临前一刻!……他们早在几年前,就死在洪水中,却一致认定,他们还活着!”

维斯挥舞着手臂,述说着让人惊悚的真相。然而他的神情却没有丝毫恐惧,反而迷醉,又惊喜:“这里的人,都是死人!可整座胡苏姆城,它在洪水过后,有了生命!一部分稀少的真正活人,生活在胡苏姆城的白天,更多的,在几年前就已经死去的居民,生活在胡苏姆城的黑夜。两者就像两条平行线,永远不会相互干扰,也不会产生交集……属于夜晚的居民们,不知道有洪水,他们喜怒如常人,甚至有呼吸,有心跳,一直认为自己还活着,又怎么会有暗黑气息呢?

你看看,这里的一切,以暗黑议会最前沿的知识体系都没办法解释。那些人死了,可又和胡苏姆城一起,获得了永生!这是多么让人迷醉的一切,穷其一生,我个人可能都无法解答出原因。

腐朽的教廷什么都不知道,这里应该属于暗黑议会!属于我们这群孜孜不倦,在追求魔法新领域的暗黑法师!”

“啪!啪!啪!”

刘慈也站起来鼓掌,“你讲得故事很精彩,可是维斯先生,你还没说明,胡苏姆的一切,和你动我的魔植有什么关系?”

情绪激昂的维斯被刘慈打断畅想,十分不满,面对刘慈的提问也明显缺乏耐心:

“你错了,不是我对你的魔植动了贪念,是胡苏姆,这座有生命的城市,它想要!”

第一百八十九章 与光争速 (100红加更)

维斯说着天方夜谭,刘慈望着他的目光让其恼怒,似乎对方在看一个傻瓜。

刘慈此时的确觉得维斯精神不太正常。

事实上,一个人不管对什么东西太痴迷,都会产生精神上的臆想。维斯的疯狂不在于他对权利地位的渴求,而是他对学术的追求。

如果真如他所说,整个胡苏姆的居民,早在几年前耶丹河洪灾时就死了,现在她所看见的都是“活着的”死人。

整整一个城市的死人。

他们相互交谈着,思维敏捷清晰,为了明天的餐点在选购食物,他们砍价,为商品打折而欣喜。这群人如此鲜活,一点都看不出早已死去……任何一个人,包括刘慈在得知真相,就算不哀伤,大概心里都会有不舒服,甚至是恐惧。

但维斯不同。

他狂热的沉迷于胡苏姆城的怪异处,甚至在心里将那些活着的死人看成可以使暗黑议会的研究取得重大突破的宝库。

他对黑魔法的狂热,已经完全压抑了一个正常人类会有的各种情绪。刘慈一直觉得自己三观挺不正常,缺乏女性特有的柔顺善良,可是看到维斯的状态,她觉得对方似乎根本就没有过“三观”。

一个人的意识中,没有对错之分,没有人类或多或少会有的怜悯……难道这就是暗黑法师的可怕处,就是千年前,教廷和魔法协会合力,不惜损失也要将他们驱逐出光明大陆的原因吗?

刘慈以前一直认为教廷很黑暗,在经过凡勃伦祭司和暗黑法师维斯的对比后,她都不知该不该相信自己最初的判断了。

“你是说,胡苏姆城,这座有了生命的城市,想要我的魔植……而你潜入我的房间,该不会是想要保护我的财产吧?”

刘慈唇边挂着的淡淡讥讽,让维斯避开了她的视线,不自然笑笑:

“我就是好奇,从来没有动静的胡苏姆城都有异动,所以想研究下你的魔植……哪知道你在花盆中藏了卷轴,我以为是精神力攻击,这才失手打破了花盆。”

刘慈的追踪符,对付一般人还行,以维斯在精神力上的造诣,当时就发现了刘慈神识种子的存在。他小心翼翼将这粒精神种子剥离,放到了斯特莱夫侯爵身上。

为了让斯特莱夫侯爵坐实嫌疑,维斯还以精神暗示,让侯爵做了一夜噩梦。

说实话,他也不明白,刘慈怎么就认定了“盗贼”是他,明明侯爵有前科,也更有动机呀!

刘慈显然不打算告诉他真相,维斯无奈,刘慈的冷静使他的狂热清醒了些,维斯忽然往四周张望,然后眉头紧紧皱起。

“你该不会在出来时,愚蠢地通知了凡勃伦祭司吧?”

刘慈耸肩:“怎么会?!”

当然,她也没刻意隐藏行踪之类,不然倒霉被发现了,凡勃伦祭司误会她和暗黑法师是一伙的,要搞什么阴谋,那也太坑爹了。

刘慈在心中默默补充,维斯没有再搭理她,而是看向了街角的阴暗处。

“凡勃伦祭司,你既然来了,为何不光明正大站出来呢。”

刘慈觉得维斯的冷静不太动静,她一开始还不明白维斯返回胡苏姆的原因,现在知道他如此痴迷,刘慈还真怕自己不小心触怒对方。

刚不动神色悄悄往旁边退几步,街角就响起了哒哒的马蹄声。

不仅有光明祭司凡勃伦,还有严阵以待的二十四光明骑士。

“维斯先生,辛普森主教一直觉得您的温顺很违背暗黑法师的常态,一路上您都十分老实,原来您是为了胡苏姆城……虽然跟踪您的举动很不符合我过去的行事,不过还是要谢谢你为教廷解开了一个迷局。”

老祭司说得很郑重。

胡苏姆城的异常,耶世丹教区怎么可能没有丝毫察觉呢?在路过鲁昂城时,瓦奥莱特祭司就提醒过凡勃伦,如果他们要经过胡苏姆城,最好小心点。

凡勃伦祭司本来打算改道,可是他想到一直看不透的暗黑法师,还是决定冒险走这条路。

果然,在最复杂的港口,维斯没有丝毫外逃迹象。却在到了胡苏姆后,开始反常。

刘慈都能发现的事儿,这个老人怎么会毫无防备呢?在维斯和刘慈相继离开营地后,凡勃伦祭司就带着光明骑士远远跟随。

不同于刘慈前往胡苏姆是赌运气,凡勃伦祭司是真的能掌握维斯的行踪。顺着地下暗流方向,一路返回了胡苏姆城。没想到,不仅见到了瓦奥莱特祭司口中胡苏姆城的怪异,还从维斯口中听到了有关胡苏姆城的隐秘。

维斯一脸郁闷盯着凡勃伦祭司:“我一直没有发现你们,你们动用了隐藏结界吧?”

凡勃伦祭司点头。

维斯叹息:“这里是不能使用魔法的。凡勃伦祭司,你的冒失,惊动了它……很有可能,我们都会被困在胡苏姆了。”

维斯的话,让众人都一愣。

就在大家一晃神时,维斯打了个响指,一道黑烟凭空出现。

凡勃伦祭司暗叫一声“糟了”,光明骑士们迅速散开将黑烟包围。可等凡勃伦祭司驱散黑烟时,维斯已经不见踪影。

圈子里只剩下满脸无辜的刘慈。

凡勃伦闭着眼感觉一会儿,对骑士们说道:“他没有走远,就在附近,你们仔细搜搜。”

诸骑士正要领命离去,凡勃伦祭司又叫住了他们嘱咐道,“小心一点,不要惊动城中那些人。”

虽然对维斯的话半信半疑,出于谨慎,凡勃伦祭司还是刻意提醒了光明骑士们。

光明骑士们走了,凡勃伦祭司还留在原地。

老祭司打量着破败的教堂,一时心中感慨万千。他正迟疑要不要进去看看,一旁的刘慈忽然出声道:

“祭司大人,您带着光明骑士跟着出来,把我的侍女独自留在营地,和斯特莱夫侯爵一起,这会不会……”

气氛如此凝重的时刻,凡勃伦祭司都被刘慈的小心眼搞得哭笑不得。

“斯特莱夫侯爵是一位有风度的贵族。”

说完这句,凡勃伦祭司就闭口不言。言下之意,和侯爵有仇的是刘慈本人,女仆桑曼对侯爵来说只是无关的小虾米,一位大贵族怎么会有失身份亲自对一个小姑娘出手?

刘慈不置可否,一个大贵族还想偷偷弄死他她的墨竹呢,心理扭曲的男人,谁知道他的底线在哪儿,早就没有节操了吧!

不过现在也不是提这个的时候,维斯消失前的话,让刘慈心里也怪瘆人的,还是紧跟着凡勃伦祭司比较有安全感。

凡勃伦祭司也没有出言制止。

两人一起进入了破败的教堂,逛了许久,终于确信这里的确是荒废了好几年的样子。

“难道维斯说的是真,什么胡苏姆城有了生命?不过到处都有行人,怎么教堂反而如此冷清……”

刘慈喃喃自语。

凡勃伦祭司摩挲着自己胸前断裂过的橄榄木权杖,不知道在低声念着什么。

这晦涩不名的经文好像带给了凡勃伦祭司力量,再睁开眼时,老人饱经沧桑的眼神又变得坚定无比。

他正要开口说什么,教堂外传来哒哒的马蹄声。

二十四名光明骑士居然很快回来了。

凡勃伦祭司快步走出,刘慈紧跟其后。

“怎么回事?”

一名光明骑士从马上跃下,脸上带着茫然:“祭司大人,那些之前在街上行走的人,忽然就消失了……”

凡勃伦祭司皱眉:“什么叫忽然消失?”

刘慈也跟着那名骑士望向远方,灯火通明的街道离这里并不远,她还能看见那白昼样的灯光。

不过,再仔细一听,整个胡苏姆城的确从热闹,陷入了忽来的安静。

“会不会,他们都……回家了?”说起活死人回家,刘慈都觉得自己汗毛竖了起来。

“不,他们没有回家,就是那样,在一眨眼的时间里,忽然就从街上消失了!”光明骑士摇头,试图讲明白两种情况的差别。

凡勃伦祭司握着胸前的橄榄木权杖,沉声道:“暂时别去找维斯了,我们在城里四处看看。”

老祭司步行,骑士们也纷纷牵着马,刘慈就跟在凡勃伦身边。

他们穿过一条条街道,那些商铺并没有关门,货架上还摆着琳琅满目的商品。甚至烤架上的肉串还兹兹往火炭上滴着油脂,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可是如光明骑士所说,人则全部消失了。

凡勃伦祭司甚至去了城主的民居,房门虚掩着,铜盆里的水尚温热,一条毛巾搭在盆沿上,本该准备洗脸睡觉的主人却消失不见。

没有人的声音,也没有家禽动物的嘶叫。维斯说那些人是死人,胡苏姆是一座活着的城市。可现在的情况是,一大群有血有肉的“死人”就在刘慈等人的眼皮子消失了,而据说有生命的胡苏姆,除了通明的灯火,一点额外的声音都没有,反而像极了一座真正的鬼城。

“我们还在胡苏姆吗?”

刘慈甚至怀疑大家在极短的时间内,被魔法阵之类的东西转移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不,我们仍然在原地。”

凡勃伦以一种异常确定的口吻反驳。虽然他也觉得眼前的一切荒诞如梦,但老祭司坚信,一切魔法手段都会留下或多或少的痕迹。以他的实力和眼力,可能看不出哪里有魔法阵,可这种魔法阵一旦发动,他还是看不出的话……那就是真的的荒谬了。

凡勃伦祭司带着众人在城里穿行,没有找到任何人不说。

情况更不妙的是,一家店铺的蜡烛,毫无征兆忽然就熄灭。就像陷入了某种传染病,他们身边的店铺,一家接着一家,一直燃烧着的蜡烛,忽然就跟着熄灭。

周围根本没有一点风!

只是几个呼吸时间,刘慈和凡勃伦祭司众人,就站在了一条完全没有光亮的漆黑街道上。

光明骑士牵着的马儿开始不安嘶鸣。

不仅是众人所处的那条街,附近的灯光也在渐次熄灭。

刘慈忽然想起了维斯对于胡苏姆城的解释。

他说白天生活在胡苏姆城中的人,和夜晚生活在胡苏姆城中的人,是两种不同状态的活人。他们犹如两条平行的直线,永远不会产生交集……

“快走,我们去灯光还没有熄灭的地方!”

刘慈忽然大喝,率先往灯火尚未熄灭的方向跑去。

凡勃伦祭司也没有迟疑,一声令下,光明骑士们就纷纷上马。

刘慈发动了神行符的符力,在全速奔跑。她的速度和光明骑士所乘,最好的良种名马不相上下。众人在城中街道上奔驰,犹如一阵旋风。

饶是这样快的速度,他们也不过堪堪追上灯光熄灭的速度。

刘慈拼命前进,很快就发现她正在跑向的方向,是胡苏姆城的城门。灯光是由内城,渐次往城门方向熄灭的!

她有个很不好的预感,要是在灯光全部熄灭时,他们都没有离开胡苏姆城,将会有很不好的事情降临在他们身上……快了,快了,城门就在前方了!

刘慈远远瞧见了城门。

城门的墙壁上插着无数火把,那些正在燃烧的火把,给了她希望……刘慈向着那余下光亮处,全速跑去——

第一百九十章 谁的危机

五十米,只有短短的五十米。

这个距离,不管是对光明骑士所骑得骏马,还是神行符加持下的刘慈而言,在平时都是不会放在心上的距离。

刘慈和众人,此刻距离城门就只有五十米距离!

只要再一步,她就能出城,光明骑士和凡勃伦祭司也能出城……就只差短短的五十米,城墙上最后的火把,忽然一起熄灭!

刘慈鼓起最后的余力往前一跃,终是没有来得及。

城门处传来一声钝响,胡苏姆城一片漆黑,刘慈和所有人一样,都没能在灯光熄灭前离开胡苏姆城。

熄灯后的胡苏姆城,没有月光,也看不见头顶的星空,它的上方没有星辰转动,城里四通八达的街道也没有风吹过,整个城市除了刘慈等人是活人,真正陷入了一片死寂。

“晚了……”

刘慈不甘心,试着上前推推门,城门稳如磐石般不动不移,没有一丝撼动。

凡勃伦祭司被一道白光包裹着,往城墙上飞去,他本人越往上攀升,城墙仿佛在无限升高,怎么也无法越过。而落在刘慈诸人眼中,只觉得凡勃伦祭司被一股无形之力束缚,身体停留在半空,竟怎么也无法到达城墙顶端。

“我们来试试!”

几个光明骑士上前,拔出了自己的佩剑。

由矮人打造的附魔长剑,闪烁着兵器的寒锋。大陆每一座大城在修筑时都会在城墙四周布下魔法阵,以抵御攻击。

所以光明骑士并没有拿附魔长剑去砍石砖,他们试图用剑尖插进城门的缝隙中,想要以杠杆原理撬开城门。

当然,几位骑士的举动很徒劳,城门与城墙严丝合缝,根本不留丝毫空隙。

“不用再试了。已经察觉不到暗黑法师的踪影,这里与我们真实的世界,的确相隔甚远。”

凡勃伦祭司落到地面上。

老人一生经历过无数惊险,刘慈认识他以来,除了在暗黑魔法师冲击鄂尔多伦峰那次,凡勃伦祭司从来没有真正失态过。

“祭司大人,您觉得维斯的话可信吗?”

大家现在都挺茫然,刘慈主动打破了寂静。

凡勃伦祭司侧头,“你说的是哪一点。”

“胡苏姆的白天和黑衣是两条平行线,两个世界永远不会产生交集……”

刘慈把维斯的话又复述了一遍。鉴于大家现在的状态,为了稳定军心,她不能把话说透。

不过凡勃伦祭司显然听明白了刘慈的潜台词。老人摇摇头,在无法给出答案时,他从来不会胡乱开口。

凡勃伦祭司在城门上画出一个范围,二十四骑士一起发力,祭司大人念动咒语,出现了白色的暴击波……连刘慈都丢了一张土系“陨石符”,天降巨石,一下砸在城门上。

齐聚众人之力的攻击,连胡苏姆的城墙都晃了晃,可惜城门就死死闭着,一点也无推开的迹象。

刘慈看着铺满石板的街道,心里犹豫,要不要画一张土遁符。五行遁符她从来没试过,先不说随意发动之下会遁向哪里和她绘制成功的几率,只要当着凡勃伦祭司的面亲手绘制,一直以来她误导众人将“符箓”当成魔法卷轴的事儿就藏不住了——刘慈虽然没有见过魔法卷轴制作的现场,但绝对和画符的动静不同。

再次失败,凡勃伦祭司也没有让及继续浪费力气让大家攻击城墙。

“先回市中心的教堂去吧。”

凡勃伦祭司最终决定不在城门处死守,要返回教堂寻找机会。

此时稍稍冷静下来,刘慈也觉得在怪异的胡苏姆,市中心那座破败的教堂反而是最正常的。

起码在教堂里,没有那些以为还活着的“人”,教堂的破败也在情理之中。

刘慈随着大部队小心撤离。

大概这座古怪城池的本意就是困住他们,一路上光明骑士满心警惕,然而被没有出现漆黑的街道忽然涌现出暗黑生物攻击他们的情节。

撤离城门的行动很安全。

刘慈跟着凡勃伦祭司等人,复又回到了破败的教堂。

几个光明骑士动手,大家将教堂中的蛛网大致扫了一下,塞下了二十多人和二十四多匹马,教堂也恢复了几分生机。

“也不知道天亮没有。”

刚才渐次熄灭的灯光太诡异,教堂烛台上虽然还有燃烧剩半的蜡烛,可谁也没有提出要点燃它。

胡苏姆市中心的教堂安装有菱花形的玻璃窗,可就算它没有蒙上厚厚的灰尘,外面的天色永远是那灰蒙蒙不见星月的亮度,教堂里的光线也够呛。

听见刘慈感叹,凡勃伦祭司摩挲着橄榄木权杖,不知在想什么。

显然,他们此时算是被困在黑夜的胡苏姆城中。按照维斯总结的规律,不管外面天色亮不亮,被困的诸人在短时间内是无法见证太阳升起了。

“如果我们所看见的城中居民,真的是死在几年前的洪灾中,那就能解释夜里的胡苏姆,只有教堂破败下来……信仰虔诚的神职人员不会欺骗自己还活着,他们面对死亡很坦然,因为死亡即是回来了光明神的怀抱。神指引着我们出生,在我们死亡后就能回到神的身边,死亡并不是让人恐惧的存在,真正让人陷入迷途的,是死了之后,犹不知自己死了,还坦然的活着。这些不是人,也不是亡灵的存在,只是一群活着的尸体……尸体不肯放弃执着,这座城里的所有活尸,它们是一群渎神者!所以教堂破败了,它们不敢前往教堂,光明神放弃了它们……”

凡勃伦祭司面对教堂中破碎的光明神雕像说了一大通话,不知是讲给众人听,还是在自言自语。

就像暗黑法师攻破鄂尔多伦峰结界时,老祭司痛哭流涕。此时的老祭司面对胡苏姆城的情况,下定语时也斩钉截铁。

渎神者!

凡勃伦祭司将不久前还鲜活存在的“人们”,定论为渎神者。

见四周的光明骑士一脸认同,且表情刚硬坚毅,在听了凡勃伦祭司的话后,显然下定了什么决心。

虽不知道凡勃伦“渎神者”一词代表的具体意义,刘慈心里还是升起一股不妙的预感。

“神放弃了此城,教堂又不受影响,话句话说,唯一与现实世界接近相连的地方,或许不是已经关闭的城门,而是教堂本身呢?如果仔细找找,我们说不定能找到离开的办法。”

刘慈积极建议着,一边还四处打量这破败的教堂,试图如她自己所说,找到类似两个空间“裂缝”的存在。

哪知凡勃伦祭司听了却摇头,“不,我们暂时不会离开。比起逃走的暗黑法师,这个怪异的胡苏姆,和数量庞大的活尸更重要。如果任由这样的渎神行为发生在眼前,我们却毫无举动,甚至因稀少而好奇,而引为惊喜,那我们和暗黑法师又有什么差别?”

光明骑士的头领小队一脸坚毅,率先抽出佩剑,单膝跪地:“神的圣洁不容亵渎,我们为此不惜献出生命。”

“不惜献出生命!”

剩下的骑士跟随着头领的动作,纷纷拔剑跪地。

他们不是在向凡勃伦祭司宣誓,他们面对的是教堂重要,那碎裂的光明神塑像!

刘慈嘴巴微张,简直久久无法合拢。

她和这群狂热信徒的思维波永远不在一个频道啊——信仰是让人有寄托,有勇气的存在,教廷则认为异端都该被清除!

刘慈最近对教廷的好印象又没了。到底是什么样的洗脑教育,才让凡勃伦祭司这样的好人,会义正言辞说出刚才的话?

“您所谓的举动……”心理明明有了认识,刘慈还是决意问问清楚。

凡勃伦祭司低垂着眼睛,嘴里不知在低声念着什么。

他将胸前挂着的橄榄木权杖握在手中,根本没理会刘慈的问题。在他眼里,会如此发问的刘慈,事实上也不能算光明神的虔诚信徒,所以他才没有分神理会。

“祭司大人,请允许我们对渎神者执行清除吧。”

骑士队长请命。

凡勃伦祭司微微张开眼睛,“我的孩子,神一定会感觉到你的虔诚。我们先不要心急,让我在神的指引下,先将渎神者们找出来吧。”

“是的,祭司大人。”

光明骑士们全部站立起来,整齐划分成两排,拱卫在凡勃伦祭司身侧。

随着老祭司不断低声吟唱,他胸前的橄榄木权杖发出温和的白光。白光越来越盛,逐渐像一个小灯泡般刺目。

凡勃伦老祭司表情肃穆,捧着发光的权杖,一步步上前,踩着桌子,将它亲手挂在了神案上原本已破碎的光明神塑像上。

橄榄木权杖源源不断散发出白光。

在刘慈惊讶的目光下,白光竟将破碎的大理石雕像逐渐修复!

碎掉的石头被黏合,裂纹消失。

光明神的雕像又完好无缺出现在胡苏姆城的教堂中。

啪——

一声裂响,橄榄木权杖耗尽神力,彻底碎成了木渣,洋洋洒洒飘落在地上。

凡勃伦祭司毫不可惜,他甚至没有多看一眼陪伴了他几十年的老伙计。

他只是向完好如初的光明神塑像祷告。

光明骑士也在祷告。

纯粹的信仰力源源不断涌入光明神塑像,直到“神”头顶升起光柱,白如实质的光柱向上升起,穿透教堂屋顶菱花玻璃窗户,在尖尖的教堂屋顶似烟花炸开,照亮了漆黑的胡苏姆城。

沐浴着信仰之光,刘慈抬头仰望。

这一刻的胡苏姆城秋毫必现,美得惊人。刘慈却不知,他们被困在此,到底是自己的危机,还是那些原本安然“活着”居民们的末日……

第一百九十一章 窥见现实

整个胡苏姆被白色信仰之光照亮。

凡勃伦祭司甚至将自己双手按着供桌,光魔源不断往塑像上输送。白光越来越亮,被教堂屋顶四处的菱花玻璃镜折射出去,光线流转时,尖顶教堂像个巨大的光影摩天轮。

由不规则石砖垒成房屋,高大漂亮的圆顶大楼,整个胡苏姆美得让人迷醉。

神说要有光,这世界就有了光。

凡火可以被熄灭,唯有信仰之光是亘古不变的。只要一个人的信仰还在,信仰之光就能永远燃烧。刘家就是信仰家族,刘慈虽然没有被选为“信女”,从小到大也不知看过多少次信女调用信仰力的手段。

诸多神通术,说起来也不比凡勃伦祭司所展示的要差。但在这种让人惊惶的情况下,凡勃伦祭司发起的信仰之光,还是让刘慈为止震撼。

美是另一回事,老祭司带领着二十四骑士,要和一座古怪的城市作对。他们的身躯不比普通人更高大,当教堂屋顶的菱花玻璃将白光折射到胡苏姆城各个角落时,老祭司和二十四光明骑士的身影在宏伟大城背景下,显得更微不足道。

这种微不足道,如同劲风中摇摆的火苗,任风吹雨打,它就是坚韧地燃烧着,不容熄灭!

刘慈心情十分复杂,她觉得来异界越久,她就越无法再用局外人的视角来观察身边发生的一切。不说与她自身的安危有关,她真正已经无法完全漠视这个世界——但她现在帮不上忙。

就算能帮忙,刘慈也不确定自己会不会上前帮忙。

她不是光明神的信徒,地球联邦的绝大部分居民信仰“尘心仙子”,但是他们的信仰是轻松散漫的。除了要占领自己家园的外星域敌人,没有人会因信仰不同而大开杀戒。

是文明照成了截然不同的差异。

刘慈在心中默默比对。

信仰之光照亮了胡苏姆城的每个角落。这些乳白的白点根本不会被墙壁和铁门阻隔,它们随着凡勃伦祭司的心意,飘向胡苏姆城的任意一个地方。

一开始胡苏姆城并没有什么变化。

直到凡勃伦脸色发白,光明骑士们摇摇欲坠,那些忽然消失的居民,就如同他们消失时一样快的速度又忽然出现在城中。

胡苏姆城的居民好似刚从睡梦中被唤醒。

他们打量着家人和邻居,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忽然又出现杂街上。

那些乳白色,落在身上暖洋洋的光点又是什么呢?在意识到大家都站在街上后,众人开始往光源方向望去。

信仰之光下,胡苏姆市中心教廷圣洁而美丽。

这是许多人终其一生都没见过的美景。

“是什么在发光?”

“是啊,发生什么事了。”

“咦,那栋建筑好眼熟,平时怎么没发现呢?”

“……那到底是什么地方,太熟悉了。”

大家在街上低声交谈,渐渐就有人挪动脚步,往教堂方向走来。

教堂占地不小,高大的建筑外唯有半人高的木栏杆。

铺了石板的院子并没有门,神从来不阻止别人靠近他。但涌向市中心教堂的人仍然在靠近教堂十几米的街上停了下来。涌向市中心教堂的人越来越多,大家的议论也停止。

没有人在维持次序,也没有阻止他们交谈。

他们自动安静下来,却也不再迈动脚步前进。信仰之光是暖暖的,除了暗黑生物,教廷的光魔法很少有对人有攻击性,所以他们止步的原因并不是信仰之光的威胁。

只是心里有种胆怯,让众人无法靠近。

教堂内,凡勃伦祭司已经将手从供桌上收回来。

人群的议论声,走动声,整个胡苏姆城的人聚集在一起,就算他们不说话,衣料间的摩擦都是不小动静。

“凡勃伦祭司,您真的要清除他们吗?”

见老祭司要往外走,刘慈忍不住开口说道。说实话她现在都没看出来,他们到底哪里不是活人了。

凡勃伦祭司没说话,魔源力的大量输出,是他看上去越发苍老,咋一看整张脸真的是沟壑丛生,连皱纹都鲜明无比。

老祭司沉默着,带领着二十四光明骑士走出教堂。

在看见他们的打扮时,围在街角,爬上房顶围墙的人群有了骚动。

“他们是什么人?”

“不知道,城里还有这样的地方呀。”

“那些是骑士吧?”

“你们不觉得眼熟吗?”

低声的讨论,汇聚成声音的河流。浪潮一波一波袭向凡勃伦祭司,老人的心思也变来变去。

这些人,说是渎神也不全是,他们好像已经完全忘记自己曾经的信仰。

认知出现了缺失,没有“光明神”,没有教堂,不认识光明骑士,也不认识光明祭司。所有的一切,只在他们的意识深处有熟悉感,却没办法真正想起来。

凡勃伦祭司为难了。

渎神的定义,并不是这样的。这些居民,到底该算什么呢?

没有命令,光明骑士们也不会擅自行动。

年轻的骑士们也在心中尝试着自己判断。街角,围墙,屋顶的人,他们不是丑陋的暗黑生物,不是怨灵,不是暗黑法师,也不是异端,不是刻意要亵渎神明。他们只是一群忘了过往,手无寸铁的平民。

骑士精神里没有任何一条表示,他们可以屠杀平民。就算是罪犯,也要接受过审判,确认其有罪后,才能得到他应有的惩罚。

凡勃伦祭司迷茫了。光明骑士们何尝不迷茫?

刘慈最后出来,一看这阵仗,得,凡勃伦祭司是没办法下令清除了。

一方面刘慈觉得这群居民并没有带给光明大陆任何威胁,他们活在自己的世界中,既不作乱也不为恶,真没有啥好清除的。

二来,这座城如此怪异,杀了里面的居民,刘慈真担忧会被留下了当替补居民困住一辈子。

“现在怎么办?”刘慈看上去问的挺真诚,凡勃伦祭司偏偏认定她不怀好意。

刘慈耸肩,只能自己溜回教堂,把这难办的场面留给祭司和诸位英俊的骑士。

教堂还是那个教堂。

除了光明神的塑像被修复,其他东西依旧破破烂烂。刘慈按照格局,又重新找到了她住宿过的房间。高床软被是想都别想,精美的烛台锈迹斑斑。

刘慈仔细查看一番,房间里的摆设和她居住过的地方大相径庭,看得出在现实世界,胡苏姆教堂的牧神们精心摆设过一行人住宿时的房间。

刘慈没查出有用的线索,最后将视线落在了书桌上。

这张靠着窗户的书桌,一如教堂的其他摆设。刘慈曾见过它低调大方带着内敛美的模样。一模一样的书桌,一模一样的摆放位置。

维斯曾说过,他会潜入自己房间,是因为胡苏姆城对墨竹有了异动,被他所察觉——如果暗黑法师的话可信,一定是在这间屋子内,“夜晚的胡苏姆”察觉到了墨竹。

刘慈现在还不确定胡苏姆到底为何对墨竹感兴趣。如果是为了墨竹里面的木灵气,她随时都能释放些——释放后呢,胡苏姆所谓的感兴趣,是不是要把她抓起来“吸收”啥的?

一想到会是类似可能,刘慈还挺后怕。

她虽然发动过神行符和五行攻击符箓,索性那两种符箓都不是木系。

是书桌的存在,搭起了现实世界和黑夜世界的桥梁,还是墨竹不论放在哪里都会出现同样的结果?

刘慈开始仔细琢磨靠窗的书桌。

它和教廷的家具摆设,风格同出一源,都是那种不会让人感到轻浮的庄重奢华。

书桌四个脚底部包有一层银,与木材的材质完美融合在一起,此外并无其他装饰。抽屉的拉环也掉了,只能看见一个圆顶的银质底座。刘慈甚至艰难拉开了抽屉,却什么也没发现。

凡勃伦祭司在教堂外,不知是否会向迷茫的居民们再次传教。

刘慈不死心,在没有挪动书桌的前提下,甚至整个人爬到书桌下进行检查。

没辜负她的不雅造型,刘慈在书桌底面发现一行烫金小字。

字迹潦草,就像有人信手用希夷语写下一句随笔心情:我活在真实与虚妄之间。

真实与虚妄之间?!

刘慈眼睛一亮,这行小字,恰到好处形容了她此时的处境——活在真实与虚妄之间!

她觉得小字肯定是某种提示,没有谁会做如此恶作剧,说是巧合也几率太小。刘慈试图找出更多的异常,她爬起来打量房间,到处都脏兮兮的,干脆私下一大块裙摆,努力将书桌擦拭干净。

刘慈越擦越觉得不对劲。

随着灰尘一起擦去的,似乎还有书桌的原色?诡异的是她停下来了擦拭的动作,却发现书桌桌面渐渐变得透明。

一张原本平凡无奇,此时却显得硕大扭曲的脸出现在镜子的那一面——维斯抬起头,五官和脸型终于恢复到正常。

然后刘慈就看见了许多人。

维斯,斯特莱夫侯爵,曾热情招待过他们的两位牧师,以及她的小女仆桑曼。小姑娘紧紧抱着花盆,不肯将手中的墨竹交给维斯。

几个人全部身处一室,刘慈在玻璃镜子的这面,窥见了现实中的同一个房间!

她看见维斯试图说服桑曼,也看见了斯特莱夫侯爵幸灾乐祸的目光,看了牧师们的担忧。一切就像在放无声电影,她能看见大家的嘴开合,和他们的肢体动作,却不能听见另一端的声音。

终于,桑曼似乎被维斯说服了,抱着花盆将墨竹安放在了那晚的同一位置。

在花盆接触到桌面的瞬间,能窥见现实的镜子消失了。刘慈心跳加速,赶紧上前两步推开窗户,冲着楼下的凡勃伦祭司和光明骑士们大喊:“快上来,这里有异动!”

第一百九十二章 甘愿留下

刘慈不是随便咋咋呼呼的人。她说有异动,那大概的确是挺大的情况,凡勃伦祭司不得不暂时放弃和居民中一位甚有威望的老贵族交谈,亲自前往二楼。

刘慈隐隐觉得,他们能不能离开这地方,机会就在接下来的一瞬,不顾凡勃伦祭司的感受,又再次招呼所有光明骑士们上楼。

见刘慈表情特别焦急,凡勃伦祭司也没有出言反对,二十四名骑士和光明祭司一起涌入房间,屋子显得特别拥挤。

但大家都没有口出怨言,因为此时书桌又有异动:它并没有像刚才一样,变成透明的玻璃镜子,而是桌面上光线一阵扭曲,很快就多了一盆盆栽。

刘慈的墨竹忽然由现实,来到了虚妄。

“它是怎么穿过的?”老祭司忍不住发问。

刘慈摇摇头,她的确是不知道维斯怎么让墨竹穿过两个界,从白天到达黑夜,从现实来到虚妄。

随即,桌面又有一阵光线扭曲,刘慈扭头道:“或许您可以亲自问问维斯先生。”

没错,当光线恢复正常后,维斯出现在了桌面上!他就蹲在刘慈的墨竹旁边,样子看起来很狼狈,状态十分不好。

凡勃伦祭司都没想到,已经逃走的维斯,怎么又主动回到了黑夜的胡苏姆。光明骑士们更是横剑在胸前,提防着维斯会忽然暴起干坏事儿。

可是维斯压根儿没理他们,眼眶下一片漆黑的暗黑法师只是对刘慈点头道:“快走吧,你的魔植撑不了太久。”

不用他多言,刘慈能感觉到墨竹体内的灵气在飞快消失。不过才一会儿,墨竹的颜色已经变浅许多。

“祭司大人,您带着光明骑士先离开吧。”

刘慈很肉痛,要不是这位老祭司品行还值得她敬重,这种让别人先跑的事,打死刘慈也不会干好吗?

见凡勃伦祭司望向窗外,刘慈一下就弄清楚了老祭司的心思,赶紧劝道:“胡苏姆城的存在太特殊了,您总要禀报给圣地港才能处理呀。”

潜台词就是是杀是放,要如何处理一群“活死人”,凡勃伦祭司本人还承担不了这么大的责任。话说白了就不太中听,但事实如此,老祭司也无从辩解。

刘慈将自己的肉痛明白着摆在脸上,老人也不好意思继续耽搁,他上前两步,用手握住墨竹,随即就消失在众人视线中。

二十四光明骑士依次如此,很快房间中就只剩下刘慈和维斯两人。

“你不想走。”

刘慈眼珠一转,用很肯定的语气说道。

维斯点头,“是的,这里太美了。不把胡苏姆的现象弄清楚,我没有办法放任自己离开……这是属于学术的宝库,教廷此次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我不确定下次还能自由进入,所以必须留下来。”

刘慈叹气,“我相信你返回的目的,并不仅仅为了进入胡苏姆。谢谢您的帮忙,维斯先生。”

维斯笑笑,眼神落在了墨竹身上。它体内的木灵气在飞快消失,严格来说它现在的颜色已经不能再被称作墨竹。

刘慈也不再迟疑,用手握住了竹身。下一刻,她就感觉到天旋地转,虽然只用了极短的时间她就重返现实,可同时也伴有头痛欲裂的恶心感。

怪不得维斯的脸色那么差!

刘慈睁开眼睛,就看见桑曼那张双目含泪的小脸。房间拥挤得不像样,人数最多的光明骑士见她平安出来,有好几个人早就忍不住,大步冲出房间,蹲在地上大吐特吐起来。

刘慈又等了会儿,见维斯果然没有出来,才很果断搬离了书桌上的盆栽。

将花盆搬离书桌,现实与虚妄的联系就彻底被切断,她有一个预感,正如维斯所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都不会再见到那个只属于黑夜的胡苏姆城。

暗黑法师维斯,如他自己所愿,被滞留在了黑夜的胡苏姆。比起圣地港的监狱,他大概很乐意留在那么一个充满未解之谜的城市。

见维斯没出来,凡勃伦祭司的表情很是郁结。

不知道老祭司是纠结于弄丢了押送的犯人,还是担心暗黑法师在教廷到达前,在黑夜的胡苏姆早有收获呢?

不过刘慈已经没有太多心思去想这些问题,因为小女仆桑曼眼中的泪水哗哗地流,上面拖住她的袖子不放了。

“呜呜,小姐您吓死桑曼了……”

要是把刘慈弄丢了,她都不敢回埃姆斯特的庄园了!

刘慈忙着安慰自己的小女仆,只当看不见房间中斯特莱夫侯爵对于她平安归来一脸惋惜的表情。

她现在看侯爵那张讨厌的万人迷脸,都能心平气和,果真是红尘最历练心境呀。

凡勃伦祭司带着众人,不得不在胡苏姆城多滞留了几天。

在归来后好半天,刘慈才从桑曼口中得知,众人在虚妄胡苏姆耽搁的不长时间里,现实中已经过去了好几天。当时维斯从胡苏姆逃出,又回到了营地。

他告诉了桑曼几人,刘慈等面临的困境,凡勃伦祭司的随从和桑曼都强烈要求救人,侯爵也只能虚伪附和。

在几人回到胡苏姆城后,为了说服牧师们相信自己的经历,维斯就花了不小功夫。然后他几乎将刘慈睡过的卧室拆除,才在书桌下发现了那行小字。

维斯苦思两天,才尝试着利用吸引黑夜胡苏姆的墨竹来建立两个地方的链接。

这位极具研究精神的暗黑法师成功了,刘慈和众人得以平安归来。

凡勃伦祭司在胡苏姆多停留几天,当然不是因为舍不得维斯。事实上祭司大人曾试图再征用刘慈的盆栽建立连接,可惜墨竹摆在书桌后毫无反应。

看着颜色重新变得青翠,无精打采的盆栽,凡勃伦祭司不太确定是他自己搞出的信仰之光造成了影响,还是魔植功效不够,甚至是维斯在另一端认为阻止两地连接的建立……只能说哪种可能都有,他必须将这事儿尽快上报到圣地港。

当然,在这之前,胡苏姆市中心教堂,至少刘慈睡过的这间房间,里面所有的器具重点是那张奇怪的书桌,包括整个房间都需要封存。

刘慈等人虽然离开了那地方,光明骑士们所骑乘的马匹却被落下,滞留在胡苏姆的几天,两位牧师帮忙张罗,也不过是从商人手里勉强凑够二十几匹马,品相不好,脚力也不够好。

关于胡苏姆的消息,老祭司早让人快马前往圣地港,将消息上报了。原本凡勃伦祭司是为了押送暗黑法师才要前往圣地港,现在维斯就在黑夜胡苏姆,刘慈的位置就变得挺尴尬,由不重要的嫌疑犯变成了骑士团押送的主要对象。

幸好她内心够二够强大,不然瞧见斯特莱夫侯爵那意味深长的笑容,就足够人憋屈了。

二十四骑士留下一半,负责驻守胡苏姆市中心教堂。凡勃伦祭司也通知了当地教区,在刘慈众人离开胡苏姆前,耶世丹教区的大主教来过,与凡勃伦祭司有过密谈,至于耶世丹教区要在圣地港作出决断前如何处理,刘慈就不得而知,反正胡苏姆市中心教堂的守卫不动神色间不知道严密了多少倍。

在处理好一切事情后,凡勃伦祭司协同剩下的十二名骑士,再次和刘慈等人启程前往圣地港。

坐在了自己的马车,刘慈支走了桑曼,才有空查看自己的盆栽。

经过巨大的灵气消耗,竹子的墨色褪去,现在又重回了青色。青而无神,再也没有几天前的品貌和灵韵。

刘慈不解的是,若单单只是因为墨竹体内的木灵气,她就是木属性道基,筑基中期修为,体内的木灵气早就炼化成了更高层的木灵力。

没道理墨竹的木灵气吸引着胡苏姆,却放过了身怀更高级木灵力的自己呀?

这点是刘慈始终不解的地方。

她开始比对自己和墨竹的不同。人与植物这点先不说,墨竹也是最近才被她连续浇灌泉水……想到这里,刘慈灵光一闪。

她神识进入了莲池空间,对着池中的青莲左瞧右看,直瞧得青莲微微发抖。

“是你的缘故吧?话说,自从你在鄂尔多伦峰吸收了神秘的力量,改变的不仅是外表呀。”

青莲有自己的意识,刘慈一早就知道,不然也不会在还是莲子时就懂得偷听尘仙子的练气口诀。

只是一株莲花没办法和自己交流,刘慈真的很想知道,那使青莲外表变化的神秘力量到底属于什么……会是空间力量吗?所以使墨竹有了稳定现实和虚妄两界的能力?

刘慈也不太确定,不过青莲脉络中染上的那抹金色,的确给人的感觉很玄妙。明明它就在那里,以奢华的金色呈现,你却抓不住它的来历。

刘慈第一次挺遗憾,如果她是刘家当代信女,就能借用尘仙子的神通术。其中有一术法名“聆听”,能听到世间万物的心音,那就能和青莲交流了。

刘慈试图和青莲以精神力交流,对方没有回应她。她只得退出了莲池空间。

马车驶在郊外小道上,离胡苏姆城距离越来越远。不知为何,刘慈不禁转头回望了胡苏姆城一眼。

严格来说这次并没有什么危险,刘慈却有一种直觉,她和胡苏姆城将来还会有接触。

第一百九十三章 终抵圣都 (一)

二月从埃姆斯特城出发,穿越耶世丹的时间稍有耽搁,等到了五月,人数减半的车队才姗姗来到普林西教区。

此教区已经属于希夷帝国的领土,以富饶多产而闻名,是大陆最强帝国的经济心脏。给刘慈印象特别深的是普林西教区的水果。

便宜而品种丰富,反正有段时间,桑曼小女仆基本就不吃饭,靠水果度日了。刘慈也喜欢丰富的口味,想到自己庄园中可怜巴巴数种果树,刘慈就留意让桑曼将水果的种子留下。

车队的人见她连去圣地港都要随身携带魔植,只当她特别爱好植物,对她收集各种种子的事儿也没多留意。

普林西教区除了水果,还有各种茶叶。小茶苗不能携带,刘慈买了茶,再问人买茶果就有门路,让她收集到不少品种。

普林西教区在大陆地图上是一个斜长的带形,前往圣地港的方向就是穿过它的横面,相比在耶世丹前行的两个月,普林西教区的路程就显得特别短了。

不到半月,车队就告别了普林西教。

五月中旬,车队来到卡萨布卡教区。这个教区位于普林西和圣地港之间,不仅囊括了希夷帝国的领土,还有好几个小国被划分在教区中。

希夷帝国也不知出于哪种考虑,没有将帝国首都建在经济最繁华的普林西,反而选了卡萨布卡教区的赫罗纳城。

赫罗纳城人口密集,常年居住在城中的居民就有好几十万,更有来自大陆各处的人暂居,总人口数达到了惊人的百万——在农耕技术落后的异界,这数字代表着十分庞大的人口。

可惜的是,凡勃伦祭司并没有带众人去赫罗纳逛逛的打算,车队隔着城外宽大的护城河,沿着宽阔的大路前行,与游历赫罗纳城的机会失之交臂。

遗憾的不仅是刘慈和桑曼,看得出光明骑士中不少人对赫罗纳城也十分向往,以帝国实力来算,它是当之无愧的大陆第一城!

斯特莱夫侯爵望向高大城门时,目光中的野心勃勃毫不掩饰,大家都能看出,侯爵对赫罗纳城有多么向往。

“听说赫罗纳的历任城主,都由希夷王兼任,可惜了……”

刘慈对着女仆桑曼叹气,以桑曼的脑袋想不明白哪里可惜,侯爵先生却脸都气绿了——可惜的是,斯特莱夫侯爵不是希夷王室,以希夷帝国目前的统治实力来看,斯特莱夫家族远远不够资格产生推翻希夷帝国现任王室统治。

所以野心勃勃的斯特莱夫侯爵面对大陆第一城“赫罗纳”只能干瞪眼,有时候这种求而不得对人的折磨程度会超出预期,刘慈当然要幸灾乐祸。

卡萨布卡教区囊括了几个民俗不一的小国.它们中面积最小的国家领土只相当于“赫罗纳城”那么大,面积最大的,和大陆鼎立的三大帝国比起来也不算什么,能靠近希夷帝国的首都赫罗纳城而未被吞并,刘慈觉得和它们毗邻圣地港教区有关。

圣地港教区并不大,但它独立于大陆各国,是真正属于教廷完全统治的地域。在它的四周有不少小国,靠着圣地港的支持在三大帝国的领土扩张中顽强的生存了下来。圣地港应该是很乐意与三个强邻之间存在着缓冲带吧,小国们就充当着缓冲带的角色。

圣地港所在的位置特别严寒,冬季的漫长甚至超过了埃姆斯特山区。靠近它四周的小国在这样的气候条件下当然不可能有多富裕——事实上,在极其寒冷的地带也有不少特殊矿藏。正是靠着这些矿藏和教廷的支持,小国们才能正常运作自己的国家。

这日,刘慈众人来到了“杜阿拉”,这就是卡萨布卡教区离圣地港教区距离最近的国家。

它的气候已经完全和圣地港教区没什么两样,因为腹背是圣地港,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它在几个小国中经济发展还不错。杜阿拉国由三个大城池,几个小城,和若干小镇组成,最繁华的当然是杜阿拉城,它的王都。

这也是车队要进入圣地港的必经之路。

杜阿拉城的防御说不上严密,比起一路上所见的其他大城,它的城墙甚至只是有半人高的低矮土墙。时值七月,在其他地方是一年四季最炎热的月份,杜阿拉却温暖如春,迎来了十二个月份中最舒适的时节。

城里人在土墙上洒满了草籽,此时半尺高的青草覆盖了城墙的轮廓,远远看去城墙像是用篾条编织的篱笆墙。城门的士兵盘查得一点都不严格,以凡勃伦的光明祭司身份,在杜阿拉城受到了规格不低的礼遇。车队进城时,街上的杜阿拉少女热情围观,眼神大胆向骑在马上的光明骑士们表达着欣悦之意,看得刘慈很羡慕嫉妒恨——以前地球联邦有句话,我空有一身泡妞的本事,可惜自己就是个妞……挺符合刘慈现在的心情。

刘慈藏书阁中的话本小说里,华夏古时的纨绔们都是手持着折扇,大摇大摆走在街上,看见有喜欢的大姑娘小媳妇,“哗”一声合拢折扇,轻佻地挑起美女的下巴,那是一种什么样的风流不羁呀!

“桑曼,你说咱们是不是要去买几件男装……”

小女仆好迷茫,小姐脑子里在想啥她真的搞不懂,贴身女仆是不是当得太不称职了?

杜阿拉城的气氛不错,刘慈正想找个借口逛逛,但瞧着天色尚早,马上要踏上圣地港教区土地,凡勃伦祭司应该会不停歇赶路,一鼓作气到达目的地吧?

不由刘慈惋惜,凡勃伦祭司偏偏让车队停了下来。

老祭司没有去杜阿拉城的教堂休息,反而让光明骑士们停留在了旅店。

“我们会在杜阿拉停留半天,在这期间,大家可以自由活动。不过下午前大家要全部返回旅店,知道吗?”

凡勃伦祭司对着光明骑士们说道,骑士们纷纷点头,面有喜色带着自己的钱袋出门逛街去了。

刘慈瞠目结舌,老祭司一脸奇怪看着她,好像不屑她的大惊小怪:“我们大多数人在圣地港也有朋友,到了杜阿拉城,当然要用心准备点礼物送给许久不见朋友、亲人,这有什么好奇怪呢?难道在你眼中,教廷的神职人员全是不通人情的怪人吗?”

刘慈连忙摇头。

“祭司大人不介意的话,能不能让我跟着去,您知道我有个妹妹在圣地港修道院,我也要替她准备些礼物。”

凡勃伦祭司望了望旅店院子中,属于刘慈的三辆四轮马车,眼神真的特别复杂。

刘慈一点都不脸红,反正认准了凡勃伦祭司的老好人性格,就准备赖着老人家了。

“好吧,跟我来。”

刘慈没皮没脸,老祭司只能妥协。

二货一点也不脸红,吩咐小女仆桑曼将自己的钱袋拿上,跟在老祭司身后,前往杜阿拉城某处僻静的街道。说这里僻静,并不是因为它人烟稀少,相反,这条街上有不少穿着教廷神职人员服饰的人进出。不过他们相互间动作都很优雅,也不会高声交谈,才在闹市中显得此条街特别安静。

这里的店铺出售各种“圣器”,只适合光明法师穿戴的法师袍,附魔的靴子、腰带,样式简洁大方的魔法首饰,光明法师能在这里找到他想要的任何东西。

当然,也有一些店铺出售的是普通却精致的生活用品。

在这条街,你能买到整个大陆最好的羽毛笔,它由生活在杜阿拉雪山湖泊中的白天鹅羽毛做成,那地方不仅海拔高,还气候恶劣,捕捉一只雪山天鹅有时甚至会让猎人付出生命。而一只天鹅,身上能做成羽毛笔的硬毛,不会超过十根。

还有冒险者从摩洛克山脉中带出的水系冰蚕,给它们喂食“水晶”,冰蚕就会突出一种银丝,这种银丝做成的法师袍在大陆十分罕有,而在杜阿拉城的这条街上,你却能在某个店铺不经意就见到那银丝法袍。

货物们从天南地北汇聚到杜阿拉,在进入圣地港教区之前,教廷的神职人员总会在这条街上消费大量的金币。教廷会给每个神职人员派发薪资,像凡勃伦老祭司的工资,就足以让一个小贵族羡慕到眼红。所以神职人员们是不差钱的,教廷也负责解决他们的衣食住行,通行整个大陆都能在各地找到教堂,他们平时用到金币的机会十分稀少,到了杜阿拉城当然不差钱。

“这里还是没变呀!”

凡勃伦祭司带着刘慈几人停在一家店铺前,面对安静的老店,发出感叹。

“您以前来过吗?”

刘慈好奇张望,这店铺面不大,打扫的十分干净,看它里面也没两个顾客,在整条街中不算起眼。

老祭司点头,“最后一次来,已经是十几年前了。在我们年前的时候,在圣地港修道院学习时,时常来这里挑选生活用品,那时候用金币都要算了又算,满意的东西太多,手里的钱币却太少……”

第一百九十四章 终抵圣都(二)

凡勃伦祭司目光在小小的店铺中流连,语气中都是对在圣地港求学时期的怀念。

人到了暮年,总是习惯追忆往昔。凡勃伦祭司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如果在光魔法上没有突破,他的寿命就不会得到延长……对这个老祭司而言,这很有可能是他最后一次前往圣地港,最后一次来到留有老人许多回忆的小店。

刘慈没有插嘴,静静听着老祭司追忆:“……现在生活不再为金币发愁,可买东西时却再也没有年轻时的激动了。属于我们的时代正在过去,最近几年大陆涌现出很多年轻的天才,未来的几十年,是属于你们的时代。

你是我见过最神秘的年轻武者,有时我甚至会有种错觉,在武技之外,你似乎也会魔法。不过魔武双修在大陆一直是个美好的传说,却没有人两者兼修还能顺利突破的……贪心的人都死在了前进的路上,那些被吟游诗人所传唱的强者,没有魔武双修的先例。”

老祭司的声音不大,然而一言一行都是人生的智慧。同行半年,加上刘慈之前在鄂尔多伦峰展示的实力,他早隐隐有疑刘慈那使不尽的卷轴正是由她自己制作。观察了半年,刘慈虽然对神的信仰没有普通人那么虔诚,也不是啥大奸大恶之人,老人这才借机提点她。

刘慈虽然横了点二了些,谁对她是真心,谁对她假意她心里明白着呢。哪能不分好歹呢,只是她的情况太特殊,真要是魔武双修她觉得还靠谱点,异界独一份的修真……还真没法儿对凡勃伦祭司言明。

刘慈只得转移话题:“大陆最近几年人才辈出,您知道那些比较有名的吗?”

老祭司还没说话,店里忽然走出一个微微佝偻着背的老头儿。

老头儿还没说话,就是一阵惊天动地的咳嗽。一边咳嗽,他一边从货架堆中翻出一本羊皮书卷扔到了柜台上。

“上个月最新版本的光明高手榜,三十岁以下,能上榜的年青高手,他们的资料都在上面。只要一百金币,欲购从速,售完近期不会加印!”

刘慈满脸黑线。

凡勃伦老祭司则一脸高兴道:“康尼先生,见到您还健在,真的太让人高兴了!”

被称作康尼先生的老人睁着浑浊的双眼,打量了凡勃伦祭司很久,才恍然大悟道:“是你呀,小亚力士?你有十几年没来杜阿拉城了吧,时间过得可真快,一眨眼当年的小伙子都老了……不过你别以为拉关系我就会给你打折,一百金币,恕不讲价。”

康尼先生一脸笃定的表情,刘慈偷偷翻着白眼,一百金币一本高手谱,价钱真是太坑爹了,难道杜阿拉城以及别的地方,都不会出现盗版吗?

老祭司像是猜出了刘慈的想法,老人郑重对她说道:“不也不差一百金币,我劝你可以将书买下来,康尼先生一直只卖精品,他要价一百金币的高手榜,绝对是物超所值。”

刘慈不置可否,她还真的不差钱。

示意桑曼支付了一百金币,刘慈拿起柜台上那不薄不厚的书,没有交给女仆,反而自己拿着,这动作让两个老人家表情都舒缓了许多。

“康尼先生,我要看望几个老朋友,您有什么好礼物推荐吗?”

凡勃伦祭司被店里的东西迷花了眼睛,干脆询问起康尼先生,希望老店主能给出好的建议。

康尼先生浑浊的双眼在货架上扫视,一边回忆道:“还在圣地港的,又和你是朋友……大概是西泽和查尔斯他们吧?查尔斯那个小家伙很久不来杜阿拉城了,我可不能给你胡乱建议,至于西泽,他最近迷上了古魔法文字,你可以送给他一种其他教区生产的花笺,这种彩纸最近在圣地港教区颇受欢迎,西泽应该也会喜欢。”

康尼先生咳嗽几声,从货架上抽出一叠彩色花笺。

看见那熟悉的花样和质地,刘慈的脸色变得挺古怪。凡勃伦祭司也有点尴尬。

刘氏花笺啊!

在埃姆斯特城还造成了抢购,斯图尔·加兰一开始营销时,就送给了埃姆斯特教区的重要人物们不少呢。凡伯伦祭司上了年纪,不太在意这些外物,但他知道刘慈的马车中装了不少新品随同她前来圣地港。

没想到,刘慈所售卖的花笺不仅在埃姆斯特受欢迎,能被杜阿拉城的康尼先生推荐,在整个圣地港都会很受欢迎的。

“康尼先生,还有其他新品吗?”

见凡勃伦祭司摇头,老康尼浑浊的眼睛一瞪:“小亚力士,十几年不见,你是不是在埃姆斯特那个偏僻的地方呆久了,忘了我的规矩了?在杜阿拉城,没人能质疑康尼的眼光,我挑出来的东西,收到礼物的人就没有不满意的!”

凡勃伦祭司苦笑,“不,您误会了我。康尼先生,刚才我忘了向你介绍,站在我身边的这位年轻姑娘,她不仅拥有不俗的实力,神还额外赐予了她擅长经营的头脑。您所推荐的花笺,正是由我们偏远的埃姆斯特教区流出,而它的所有人,正是我身边的这位慈小姐。”

刘慈也笑了,“花笺能被康尼先生赏识,这真是半年漫长旅途后,听到的第一个好消息。”

康尼先生浑浊的老眼闪过一道精光:“这些特殊的纸笺,是由你制作售卖的?”

康尼先生的目光太锐利,刘慈趋利避害的第六感让她下意识否认:“凡勃伦祭司的赞誉太过了,这是我和朋友合作经营的产品,花笺的点子以及制作销售,都全靠了朋友,我就只是提供下原料。”

康尼先生也就点点头,不再询问。

他看上去身体很不好,每歇一会儿就会咳嗽一阵,在这期间,他为凡勃伦祭司选出了几件货品。

一袋瑞兰帝国海域出产的,功效还暂且未知深海宝石,一张由地精打造的弓。

等刘慈说她要给在修道院的妹妹带去礼物,康尼先生却并没有推荐:“修道院里的学生,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呢,只要将你手里的花笺送给妹妹,对她在修道院中的人际交往就很有用了。”

宝石和弓,康尼先生收了凡勃伦祭司一千三百金币。

桑曼在旁边都被镇住了。对于一个还没有接触到刘慈庄园账簿的小女仆,她的薪酬是每月一个金币,一袋宝石和一张看上去挺普通的弓所需要的金币,桑曼花一百个大陆年都赚不到。

刘慈在凡勃伦祭司的推荐下,挑选了几只据说大陆最顶尖的羽毛笔……轻飘飘的的羽毛握在手中,质地不如毛笔,除了送给瑞秋,刘慈想不出它还有其他用途。

当然,几只羽毛笔也没比其他东西便宜多少。桑曼给钱时一脸肉痛,小姑娘觉得之前一本书要价一百金币,反而是厚道了。

凡勃伦祭司又询问了康尼先生圣地港一些近况,老康尼一脸不乐意,咳得十分剧烈,就差没有直接赶客了。

凡勃伦祭司无奈,只得告辞:“康尼先生,那我们下次再见吧,感谢您的推荐,让我不用再为礼物困扰。”

“快走快走,看见你们我就觉得自己更没有多少日子好活了,还提什么下次见面……这说不定就是最后一次!”

康尼先生嘟囔着,凡勃伦祭司只得和刘慈赶紧离开。

等走出了那条教廷人员爱出没的街,刘慈才试探着问道:“这位康尼先生是什么人呢,看样子不像一个简单的商人。”

凡勃伦祭司笑了:“他当然不是普通的商人。不过康尼先生的真实身份,杜阿拉城和圣地港教区都从来没有人知道。他的店铺开张已经超过一百年,却从来没有换过老板……有人说康尼先生有两百多岁了,也有人说他是隐居在杜阿拉城的大贤者,真相是什么,我也不能确定。”

大贤者?!

那可是魔导师和大剑师以上的存在。刘慈垂下眼沉思,虽然大家都说“贤者”就是大陆的最强者,可面对康尼先生,刘慈觉得他比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的院长还深不可测。

他询问花笺时的语气,总让她有股不舒服。

或许是自己想多了?

刘慈很快跟着凡勃伦祭司回到了旅店,她未曾料到自己之后在圣地港教区的日子会那么精彩,以至于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压根儿没有想起这位神秘的康尼先生——这给她以后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崎岖和困扰。

在刘慈和凡勃伦祭司离开后,老康尼忍住咳嗽,从一堆花笺的最底层抽出一张图案别致的成品。

雍容牡丹,倾国倾城。

老康尼用手拂过牡丹花的纹路,想起刘慈黑发黑瞳的特征,浑浊的老眼盯着某个方向若有所思。

“今天提早关门。”

康尼先生指挥着伙计关了铺子,他自己则上了一辆青漆马车,离开了杜阿拉城,抢在刘慈一行人之前,进入了大陆最神圣的圣地港教区。

与此同时,在旅店的房间内,刘慈抱着漫不经心的态度,独自坐着,翻开了书桌上花了她一百金币买来的羊皮书卷。

第一百九十五章 第一公主

趁着光明骑士们还没全部回到旅店的间隙,刘慈翻开了花了她一百金币买来的羊皮书卷。

凡伯伦祭司不说假话,她倒要看看,这本什么高手谱是不是物有所值。

这书由大陆最通用的希夷文写成,第一页是留白,上面画了一个十分复杂的图案,刘慈盯着看了会儿,觉得有些头昏脑涨。

这是个魔法阵!

怪不得一本羊皮卷能值上百金币,果然是大手笔。刘慈很快将第一页翻过去,进入了正文。

正文即光明大陆最新高手排名。资料上并无那些成名已久的魔法师或者剑师,上榜者都是年龄不足三十岁的新秀。

每一年这个资料都在更新,一旦有上榜者年龄超过,就会自动跌出榜单。而在每一位年轻高手的资料中,还备注了他自从上榜那年开始,实力排名的升降。

有点出乎刘慈意料,排名第一的是位女性。

“海柔尔·西德尼,女,现年25岁。出身希夷王室,大剑师,擅长军事,人称铁血公主。”

描述不多,无疑都很精炼。重要的是,这位铁血公主,牢牢占据榜单第一,已经足足三年。而她第一次上榜年龄,也只有十八岁。

二十五岁,是一个武者刚刚开始厚积薄发的年纪,还远远没有达到武者的巅峰年纪。在异界生活了几年,已经不那么小白的刘慈深知,在一个以魔法师为尊的大陆,年轻的3女武者竟然能挫败一众同样出色的魔法天才们,是多么不容易。

排名第二的,是一位二十八岁魔法师。

“戈登·米切尔森,男,现年28岁。出身希夷魔法家族,大魔法师,精通数理,擅长卷轴近战。”

第三名,恰巧又是一名王室成员,不过出身于瑞兰帝国,是王室的偏支。

刘慈的记忆力惊人,一百位年轻高手的榜单,她很快就翻完了,也记得七七八八。

大部分新一代的高手,都有着不俗的出身,强如三大帝国中的贵族世家和王室,几乎将榜单中的百分之八十名额占据。

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名额,由大陆的诸多小国瓜分,真正出身于平民毫无背景的年轻高手,只有一个排名二十八,现年21岁的法师。

他是纯粹的火元素法师,资质被发现后,就由他所在的马刺帝国贵族世家培养,现在就读埃姆斯特魔法学院,在控火上具有旁人难以企及的天赋。在魔法学院三年前的一次历练中一战成名,一跃上榜,并逐年上升着排名。

当然,这位平民出身的年轻小伙,在晋升大魔法师后,也由马刺帝国封赏了爵位,成为一名新兴贵族。

平民难出英才!

虽然大家族世代联姻,更容易生出资质优秀的后代。但刘慈不相信在整个大陆,基数最大的平民阶级,不会出现具有法师和武者天赋的孩子。

这些孩子,为什么不能登上高手榜?因为他们可能在某个小地方租种着贵族的田地,从来没发现过自己的天赋,吃着黑面包和煮豆子,被埋没一生!

有幸走上魔法师和武者这两条路的平民孩子,如果不是天赋杰出如那位火系法师,哪个大贵族会资助他们呢?就像乔治·赫拉,虽然姐姐莉迪亚组建着一个冒险队常年在摩洛克山脉进出,一遇到波折,也几乎让乔治不能再继续自己的学业。

再好的天赋,没有被人发现,或者在被发现前耽搁了几年,要如何追上那些只因出生不同,从小就受到精英教育的天才们?

光明大陆的平民基数再大,奴隶制再落后,只要大家族人才不断流,整个大陆的话语权就牢牢被控制在少数人手中。

在刘慈合上羊皮书卷时,书页上的所有资料神奇消失了。刘慈看着忽然变得老旧的羊皮,终于明白为啥康尼先生能把一本书卖这么贵,这完全不容易盗版山寨嘛!

当然,面对一个传说活了两百多岁的杂货店店主,在实力为尊的光明大陆,也很少有人敢去抢他生意吧。

刘慈看完书,光明骑士们也陆续到达了旅店。斯特莱夫侯爵是最后回来的,他买了什么谁也不知道,侯爵先生乘坐的马车是装的很满,刘慈拿不准他到了圣地港,是不是准备遍地撒网到处送礼——如果只为了收拾她,要想满足眼光不低的教廷人员胃口,侯爵把整个家业都赔上值得吗?刘慈觉得对方其实算计的挺好,辛普森主教让他也一同前往圣地港,斯特莱夫侯爵正好抓住了这个机会。

这个时时刻刻不忘记往上爬的男人,又怎么会浪费在圣地港教区结识教廷高层人物的机遇呢。

不过,圣地港一行现在还看不出胜负,刘慈觉得要么是她安然离开圣地港,那就代表自己整死了斯特莱夫侯爵;要么是她狼狈出逃,那就代表侯爵胜出。

离圣地港教区很近的杜阿拉城,刘慈等人收拾好了礼物,开始往圣地港教区步入。

黄昏的阳光撒在每个人的身上,本该炎热的七月,此时恰是圣地港一年中气温最宜人之时。

刘慈没有再乘坐马车,而是选择了骑马。

沐浴在阳光下,刘慈远远瞧见了整个大陆真正的中心“圣地港”。

它是教廷的中心,不是国家,却胜似国家的国中国。

不同于一路所见的大城,圣地港的面前一片坦途,没有城墙,它就是这样坦坦荡荡出现在刘慈面前。

七月无雪,但圣地港的建筑群呈现着自然的剔透纯白。采自深海的白色石料构建了这座神圣地域,宏美的建筑集中了光明大陆的顶级技术和审美。

神学肯定不是美学,但在这样的建筑群下,美学能将神学烘托至巅峰!

凡勃伦祭司和光明骑士们都一脸虔诚,在进入圣地港后,他们甚至放弃了坐骑,改为步行。走在宽广干净的街道上,微微弥漫的橄榄香,时不时飞过头顶的洁白鸽群,四周圣洁大气的高楼屋舍。人会察觉到自己的渺小,进而变得越发虔诚,好像神真的在这座城的上空俯瞰着自己的信徒。

街道上的一切都是那么井然有序。

刘慈不得不承认,就算在科技高度发达的大宇宙时代,在地球联邦,在其他星球,她也没有感受过这种气氛。

很安宁,没有一丝争斗。

入目所见,都是袒露在阳光下的光明。这里或许也藏污纳垢,但绝对不是一个初入圣地港的信徒会想到的问题。

就算是刘慈,也只是在脑子里一闪而过这些略显得刻意挑刺儿的念头。

圣地港的气氛,让她想起了家族在君山岛上,每任信女交替时的画面。那时候所有刘家人都是齐心协力的,因为大家知道,源自君山岛,源自先祖的信仰,是刘家能繁盛三千年的根本。

根本不动摇,任世事变迁,政权交替,刘家都不会垮塌,只会在时光中亘古延续,直到在未知的将来,人们或许推翻自己一手建立起来的信仰。

圣地港也是如此。

它是传说中,光明神最初莅临人间的源地。是光明大陆的中心,是教廷的根本。不管大陆上的国家们如何战争,如何分裂,又如何更替,它都亘古屹立在这个地方,指引着信徒们,让他们的精神世界不是一片迷惘。

“每次回到这里,都会感觉自己离神如此近……就算在靠近天空最近的埃姆斯特,也不会体会这种感觉。”

凡勃伦祭司小声感叹。

这里的宗教氛围,这里的一切,都是他在离开圣地港几十年后,一直在怀念的。

年轻的光明骑士们来自大陆各地,他们中也只有少数的人曾跟着父辈来过圣地港,初次到达的骑士们都会被圣城震撼。

走进这样的地方,会让人相信,他们所坚持的骑士精神,是真正有净土能容纳的。

圣地港就是这样的净土。

刘慈身边的小女仆桑曼就更不用说了,桑曼不仅感激刘慈,还感激让她前来的娜娜和艾美,如果不是她们将机会让出,桑曼相信自己一辈子都不会有机会踏入圣地港。

它圣洁而神圣,让人有一种匍匐在它身前,向神述说自己虔诚,向神忏悔自己过错的魔力。

前方传来,车轮在石板街面转动的声音惊醒了众人。

刘慈举目望去,只见一辆金顶黑底的四轮马车从内城里驶出。赶车的车夫是一位年轻有朝气的女战士。

虽然她并没有穿着打仗时的盔甲,那种经历过战争洗礼的气质,就算是普通佣兵都没有办法冒充,让刘慈第一眼就注意到。

马车的金顶在黑底的承托下尤其瞩目,上面篆刻着似凤非凤,华丽非凡的神鸟图案。

“是希夷王室的马车。”

凡勃伦祭司辨认了一会儿,接着道:“应该是一名王室公主的车架。”

刘慈眼皮一跳,看着赶车的女战士,忽然想起自己不久前翻越的羊皮书卷。

她有种直觉,马车中的人,就是大陆年轻一代的第一高手,“铁血公主”海柔尔·西德尼。

不知是否因为刘慈凝视马车的目光太直觉,玻璃窗垂下的窗帘被掀开,车里的人露出一小半张脸看了众人一眼。

那目光似无锋之剑,不咄咄逼人,却又是那么凛然不可侵犯!

只一瞬间,刘慈就确定,此女正是羊皮卷所提及的,那位擅长军事的女武者,希夷公主海柔尔·西德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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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猎人天青”的角色,“海柔尔·西德尼”算是侧面出场下吧~

第一百九十六章 诡秘时局

“神啊,是海柔尔公主……”

惊鸿一瞥,车中人很快放下的窗帘,金顶马车从众人身边飞快驶过后,一名光明骑士才后知后觉低呼。

这位显然见过第一公主的年轻人,此时俊脸微红,满脸毫不掩饰的激动。

“真的吗,那就是海柔尔公主?”

低呼的骑士马上成为众人中心,骑士们都围着他询问确认。不用刻意言明,刘慈就能体会到第一公主在众骑士心中的地位,崇拜中带着倾慕,二十五岁的单身公主,显然是大家的梦中情人。

“是的,我能肯定那就是海柔尔公主殿下。虽然不知殿下如何会出现在圣地港,自从三大帝国发生战争后,海柔尔公主一直肩负着巡查戒备的军务,常年在边境上奔波……但刚才经过我们身边的,肯定是公主殿下本人。”

该骑士满脸红晕,刘慈则听得一脸黑线。虽然因为信女的缘故,刘家女在家族内部也掌握着挺大的话语权,可在科技发达的大宇宙时代,大部分智慧生命还是认定女性属于弱者,毕竟自然进化下,女性不仅肩负着孕育后代的责任,体力和身体素质也普遍不如同种族的男性。所以文明的智慧种族,大部分都认为女性是要接受保护的——刘慈就是个大女人,不认同女性是弱者的观念,但也挺享受大家因性别不同而对她的宽容。

可眼前是肿么回事,在男性为尊的光明大陆,一个公主因为实力强横,肩负了保家卫国的责任,大家还觉得挺正常吗?刘慈有些迷茫了,这时代有落后的奴隶制,可女性地位又挺高……实力,一切都是因为实力,只要实力够强,不管男女,不论身份,谁都可以站上权利巅峰!

刘慈不由自主握拳又松开。

看着光明骑士们激励讨论,甚至猜测海柔尔公主出现在圣地港的原因,凡勃伦祭司无奈道,“海柔尔公主是由教皇陛下亲自洗礼的,她出现在圣地港,又有什么奇怪的。”

第一高手,强国公主,教皇的教女,海柔尔·西德尼才是大陆真正的天之骄女!

刘慈低头不语,想起那惊鸿一瞥,犹如无锋之剑的凛然眼神,她心中升起一股战意。当然不是因为嫉妒,那是种难以具体言述,两个实力和性格都同样强横的女性相遇,自然会产生的反应……如果不使用符箓车轮战,自己有和海柔尔一战的实力吗?刘慈扪心自问,除非她有一柄趁手的兵器。

墨竹做剑,不知何时才能锤炼成功呢?

关于海柔尔·西德尼公主的讨论,一路伴随着刘慈,直到众人来到了埃姆斯特教区在圣地港的办事处。这座临街的独栋小楼在一众建筑中不算突出,当然也不拖后腿,只是旁边就是普林西教区的办事处,让小楼在对比下显得有点寒酸。

“凡勃伦祭司,我们在两个月前就接到了辛普森主教的来信,一直在等待您的到来。”

七大教区,以圣地港为中心,其他六个教区在圣地港都有落脚的地方,有一部分神职人员长期驻守在圣地港,这些人在教廷内部都是颇有能力背景的人,他们的存在,不仅能让自己的教区与圣地港的联系紧密,还能及时将圣地港的各种消息反馈回去。

像这位埃姆斯特教区的牧师,从他任职期,就一直居住在圣地港,压根儿没去过埃姆斯特。年纪轻轻已经是名牧师,放在圣地港肯定不起眼,但到了其他地方,也能让他代表教廷驻守教区中一座稍小的城市了。

“你是夏佐·兰伯特牧师吧,我们要多长时间,才能觐见教皇陛下?”

光明骑士们带着自己的行李去房间了,刘慈几人也不在现场,凡勃伦祭司不免言简意赅询问到。

年纪不大的兰伯特牧师挺为难:“或许只能见到西泽祭司吧,教皇陛下那里……”

不是每一位外教区来的光明祭司,都能觐见教皇。兰伯特话说的吞吞吐吐,显然他也没有把握,凡勃伦祭司能不能有机会面见教皇。

凡勃伦祭司脸色不太好,“西泽祭司?他是肯定要见的,不过是出于私人友谊。我早将胡苏姆城的异样和暗黑法师维斯逃脱的消息送来,教皇陛下没有什么举措吗?”

兰伯特牧师小心笑道:“祭司大人,教皇陛下如何想,我们这些人怎么能知道呢?不过胡苏姆城的消息现在圣地港知道的人不少,几个和我们熟悉的大祭司也不知道教皇陛下的心思,以我的浅见,祭司大人还是不要太着急了。”

凡勃伦祭司无奈点头。

“那斯特莱夫侯爵检举刘慈的事情呢?”

在凡勃伦祭司看来,比起胡苏姆城和暗黑法师维斯,刘慈被斯特莱夫侯爵检举的事儿,还真的是小道不能小的事。

哪知兰伯特牧师忽然一脸严肃道:“这件事由教皇亲自批示,交由路德·摩西大祭司审查,一定要将她的来历身份查证清楚。您或许还不知道,她那个在修道院就读的妹妹也被严密监控着,摩西祭司怀疑她妹妹和一个异端组织来往密切……反正两姐妹都有了麻烦,愿神保佑她们吧。”

刚一见面,大家都忽略了他一个小牧师,刘慈却送给了他最近在圣地港颇有档次的纸笺,说实话兰伯特牧师对刘慈印象挺好,这时候也不介意多透露点消息。

能说得,凡勃伦祭司一定会转告刘慈,他也看出来了,这位以公正和虔诚扬名,性格又执拗的老祭司其实并不讨厌刘慈。

凡勃伦祭司果然面色一暗。

路德·摩西,是圣地港教区的十二光明祭司之一。圣地港教区本身就是个特别宏伟的大城,它只有一座中心城市“圣地港”,并十二重镇,将整个区域划分成十二小区。

路德·摩西祭司,就管理着圣地港最中心的区域,也就是他们此时所踩着的脚下土地。同样是光明祭司,圣地港的光明祭司,当然和外教区,尤其是凡勃伦这种由偏远的埃姆斯特来的祭司地位不同。

这位路德·摩西祭司,岁数比凡勃伦要小,在此之前,他和对方也压根儿没有任何交情。

难道那位爱德华主教的事情,真的很严重?凡勃伦祭司只能这样猜测。

带着满腹不解,凡勃伦祭司第二天一早就动身拜访了两位老友。

他有两个少年求学时期就交好的朋友,西泽和查尔斯。前者已经当上了圣地港十二光明祭司之一,后者则在圣地港修道院中担任着要职。

凡勃伦很顺利见到了老友西泽,却在查尔斯那里碰壁。

西泽把玩着凡勃伦送的深海宝石,对着老友摇头道:“请不要责怪查尔斯,修道院最近出了点乱子,他实在不太适合与你见面。”

凡勃伦祭司想起教女唯依的托付,皱眉道:“那和我的事没太大关系吧?”

西泽祭司失笑:“老伙计,偏远的埃姆斯特依旧没有磨去你的脾气……现在整个圣地港气氛都很凝重,你以为教皇陛下为何不处理胡苏姆城的异常?海外大陆的暗黑议会虎视眈眈,摩洛克山脉深处也异动连连,圣地港现在就像是一锅正在不断添加柴火的水,火在噼里啪啦燃烧,说不定哪天就沸腾起来,彻底引爆整个圣地港。在这样的气氛下,以查尔斯小心谨慎的性格。他不见你,正是在使你远离这些麻烦,我亲爱的老伙计。”

凡勃伦祭司闻言,不喜反怒,直斥西泽祭司和查尔斯已经忘了自己加入教廷的最初目的。

他们少年时曾在修道院因为志同道合交好,现在大概只有他还在坚持所谓的热血梦想吧!

西泽认识了凡勃伦几十年,对他的执拗了解的一清二楚,大家虽然做事的手段不同,但凡勃伦对于朋友一直如同他执拗的脾气般,从心里认定你是朋友,就不会放弃你、背叛你,和这样的凡勃伦做朋友,让人很安心,不用担心被捅刀子。

这也是他和查尔斯,为何在圣地港权利中心浮沉几十年后,依然将凡勃伦当成挚友,并一次次替他解决危机的原因——笼罩在神之信仰下的勾心斗角,权利倾轧让人疲惫,他们不愿意失去一个性格纯粹的朋友!

等老固执的凡勃伦发完脾气,西泽才继续说道,“有个消息你应该还不知道,教皇陛下似乎有像希夷帝国倾斜的迹象……”

凡勃伦祭司今天注定了要眉头不舒展,他惊疑反问:“怎么会?!我们教廷能存在,除了光明神的凝聚力把信徒们召集到一起,不一直是因为对诸多国家不偏不倚中立吗?一旦像希夷国倾斜,王权强大,注定会和神权发生冲突!”

未等老友西泽详细解释,凡勃伦祭司忽然想起进城时瞧见的海柔尔公主。连光明骑士都知道,这位铁血公主一直在边境游走,怎么会忽然出现在圣地港呢?

看得出来,她虽不高调,也没有可以掩饰自己的行踪,公然乘坐着王室标识的马车。

凡勃伦祭司只是固执,并不是愚蠢。他立刻想到,是什么促使一位掌握着希夷帝国三分之一兵权的第一公主,作出如此举动?而且,她除了是希夷王室的公主,也是教皇亲自洗礼的教女……在众多贵族和王室中,这也是十分罕见的殊荣。

时局诡秘,让凡勃伦祭司明白,老友西泽为何会说话含糊,查尔斯则干脆拒而不见。

第一百九十七章 隔离审查(一)(100红加...

教皇陛下近来隐隐有向希夷帝国倾斜的迹象。发现这一秘密的人,无不是对教皇很了解的身边人,或者能在一团乱麻的时局中整理出有用消息的聪明人。

来自偏远教区的执拗老祭司得益于自己的至交好友,在几十年的职业生涯中虽然时不时犯二,严重影响了个人前途。但凡勃伦还真没有顶风作案,犯下过什么不可饶恕的错误。

相反,他的思想根正苗红,其实在教皇陛下的心中对他印象还不错。教皇虽然号称最接近光明神,但他本质上也是人,还是一个类似站在权利巅峰,高处不胜寒的孤家寡人。

不是所有的神职人员都禁止婚姻。修道院中苦行僧侣,各大教区的光明祭司,大主教,包括教皇本人,唯有信仰虔诚,他们才能担任这样的职务。

教廷是因为光明神的凝聚力而形成的组织机构,如水滴一样,渗透在光明大陆每个角落。王朝会兴盛衰败,但人们的信仰存在,教廷就会一直存在。可如是手握重权的祭司、主教们,乃至于教皇本人,当他们有了直系的血亲,教廷内部也就慢慢如同帝国一样,会有家族操纵,会腐朽,会更替,甚至会没落。

所以早在教廷成立之初,就有了共识,哪些神职人员是禁止婚姻的。这样代代以来,教廷内部的要职永远不变,但担任要职的人却在流动。在他们任职期间,或许能替自己出身的家族谋取些福利,可一旦卸任,又没有直系血亲来接替自己位置的可能,谁也不会那么无私,只为家族的利益考虑。

正因如此,祭司们喜欢自己的教子教女,连教皇陛下也不免俗。他对待自己的教女海柔尔·西德尼也是与众不同的,特别是当自己的教女十分优秀,能被整个大陆认同时,这种喜爱无疑会更上一层楼。

正是出于这种喜爱和纵容,教皇没有在海柔尔提出那个胆大包天的提议时,立刻将她赶走。等她说完后,教皇虽然严厉斥责了海柔尔,却不得不承认,海柔尔说提出的建议,真的有几分可行度。

凡勃伦祭司都能想明白的严重后果,教皇陛下当然不会如此短视。支持希夷帝国,将光明大陆的势力整合,当然能不怕海外大陆和摩洛克山脉的蠢蠢欲动。

但是之后呢?

就算彻底将暗黑议会打垮,让他们几百年都恢复不了生机,将摩洛克山脉的魔兽们继续压制,得利最大的,会是谁呢?没有信仰基础,教廷不会选择横渡大海,前往海外大陆接收地盘。

希夷帝国倒是多了一片大得超出想象的领土。然后神权和王权就冲突,王权实力暴涨,教廷稳如擎天大柱的地位将不复存在。

至于基数最大的平民阶级,他们能信仰光明神,自然能在有心人的引导性,去信仰自然神、暗黑之神……怎么看,海柔尔的建议,都会导致教廷灰暗的未来。

但是将她建议改改,不是全力支持希夷帝国,有一部提议还是可以利用的。高处不胜寒的教皇还没有琢磨出具体的措施,下面整天在揣度教皇心思的人们,自然患得患失,使圣地港的气氛显得诡秘难言。

正在教皇陛下考虑,要不要抽空接见一下老实执拗的凡勃伦祭司,借此放松下紧绷的精神时。一辆涂了青漆的马车,趁着夜色的掩护,悄悄停在了光明神宫的后门。

居住在神宫中的教皇陛下,单独接见了马车主人,一番恳谈,身边的近侍都不在场,没人知道马车主人和教皇说了什么。

只是等马车主人如来时般悄悄离开后,教皇陛下就打消了面见凡勃伦祭司的打算,

他连夜让摩西祭司进入神宫,询问被看管着的爱德华主教的近况。

“爱德华主教一直很配合我们的调查,苦行僧侣也没有在他体内发现暗黑气息,整件事或许只是魔法协会为了转移鄂尔多伦峰结界破裂的注意力……”

路德·摩西和爱德华没有私交,他的态度还算公正。虽然有传言爱德华主教如果倒下,他很有可能会接任斯尔蒙教区主教一职,但摩西知道,越是有这种消息在流传,教皇肯定越不愿意听到他中伤爱德华主教。

谁知爱德华主教却不置可否,“自从两百多年前,暗黑议会出现一个天才后,暗黑法师身上的气息,越来越难以察觉。爱德华·雷恩在之前的几十年中,虽然以言行展现了对神的虔诚,但我们也不能松懈,这或许是暗黑议会埋在教廷最深的一枚钉子。”

路德·摩西一脸肃然。

“是的陛下,我一定会继续查证,决不允许任何人亵渎神的信徒。”

教皇唇边露出一丝微笑,点头道:“我听说爱德华主教事件中的关键证人,已经从埃姆斯特来到了圣地港。接下来要怎么处理,就交给你吧摩西祭司,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也要对得起自己的信仰,在神的见证下,不存私心,以公正的态度去查询这件事的真相。”

教皇言谈显得别有深味,摩西大祭司显然另有领会。但摩西祭司有一点是猜对了,关于刘慈,教皇想要谨慎处理。

虽然明面上刘慈到圣地港是为了爱德华主教的事,摩西却恰巧是少数了解真相的那部分。有关几年前教廷为什么会展开“驱魔”行动,这场行动又带来什么后果,摩西都一清二楚。

马刺帝国莱茵城的洛伦兹家族,本也是兴盛数百年的魔法家族,却因教廷的“驱魔”行动毁于一旦。“驱魔”行动波及越来越大,在洛伦兹家族事件后引起了魔法协会的剧烈反弹,不得不被迫中止。

摩西不知教皇为何不提斯特莱夫侯爵检举刘慈是洛伦兹家族遗孤的事——如果此事是真,那刘慈就该是几年前“驱魔”行动中应该被清除,却幸存下来的“魔”。

教皇陛下没提,说明他对几年前的“驱魔”行动态度在转变。摩西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促使教皇处理一件事时判若两人,可能当上光明祭司,摩西深知哪些不该问。

摩西祭司离开光明神宫后,才开始着手调查刘慈的事。对方有一个在圣地港修道院的妹妹,还因为天资不俗,受到过教皇陛下的接见。

在和修道院查尔斯理事交谈后,摩西决定见见这个恰巧叫瑞秋,却不姓洛伦兹的小姑娘。

在圣地港第一修道院呆了一年的瑞秋,几乎可以算是脱胎换骨。

她依然不爱与陌生人交际,与刘慈在法师塔中第一次见她相比,瑞秋不仅身高猛然窜高,整个人的气质也显得明媚起来。

她已经有了少女玲珑的曲线,除了知道真相的刘慈,她所展现的一切,都像是一个真正的十四岁应有的模样。

比如摩西祭司看见瑞秋的第一眼,就在心中否认了她是瑞秋·洛伦兹的可能。驱魔行动的档案中有记载,当年失踪的瑞秋·洛伦兹正是十二岁,八年多时间,对方现在应该是个二十出头的大姑娘。

十四岁和二十岁,人的容貌会骗人,身高会骗人,眼神中所蕴含的人生经历却不会骗人,起码骗不过摩西祭司的眼睛。

“你叫瑞秋对吗?不要紧张,把这当成一次普通的见面吧,请坐。”

摩西祭司面见瑞秋,是在修道院的一个图书馆前。原木的长椅就安放在紫藤花架下,因为圣地港特殊的天气,七月的紫藤还留恋着花期,开满了整个走廊。

图书馆的环境让瑞秋感觉到安心。

摩西祭司也不是一个特别严厉的人,他就如同修道院中一板一眼的神师,循序着教廷的守则办事,有时不近人情,但显然让大部分感觉到公正公平。

所以瑞秋并不害怕,她落落大方坐下来,暗暗猜测摩西祭司的目的。

摩西祭司仔细打量这个女孩儿。她的动作端庄,体态轻盈,一看就接受过良好的教育。这不是在修道院短短一年能培养出来的,一定和她从小的生长环境有关。

摩西祭司由此断定,眼前的小姑娘应该是出生在一个比较富裕,家教良好的家庭。

“听查尔斯理事说,你来自马刺帝国帝国对吗?”

瑞秋闻言,并没有惊慌失措,相反,她那种悬挂在半空的担心,终于落到了实处。有关身世来历,早在前往圣地港,甚至前往埃姆斯特之前,居住在莱茵城的时,刘慈就与她一起编造了一个几乎毫无破绽的背景。

因为是瑞秋亲自参与背景设定,她再讲述出来,就有一种身临其境的真实感。

“是的,摩西祭司。我来自马刺帝国一个边陲小镇,那里与摩洛克山脉相邻,最近的其他人类聚居地是加塞镇……在几年前,我们居住的小镇遭受兽潮袭击,除了我和姐姐,其他家人都在兽潮中遇难。之后我和姐姐两人就在大陆流浪,直到我们遇到了加塞镇的冒险小队,结伴前往了埃姆斯特城,才决定在埃姆斯特定居。”

摩西祭司点头,“除了你与你姐姐,小镇上还有其他居民幸存吗?”

第一百九十八章 隔离审查(二)

“除了你与你姐姐,小镇还有其他居民幸存吗?”

瑞秋偏着头作出努力回想的姿态,最终摇摇头:“那个时候太小了,只记得好多魔兽,镇上到处都是叫声,大火和兽吼包围了我们,姐姐抱着我躲在地窖里……兽潮后我生了场大病,等意识清醒时,姐姐已经带着我到了离小镇很远的地方。小镇上还有没有幸存的人,我也不知道,我们再也没有回去过。”

摩西祭司又和瑞秋聊了几句,瑞秋的说辞基本上毫无破绽。如果瑞秋的身份是暗黑法师,摩西祭司肯定不会忌惮地使用精神手段,可瑞秋是个体内只有光源力,根正苗红的修道院学生。

拥有这种资质的孩子,天生就是神的宠儿,他还真想不到有人愿意舍弃能在教廷轻易得到的一切,选择投身异端组织。

心中这样想着,摩西祭司的态度就变得更随意了:“孩子,能和我聊聊克丽丝町·特恩吗?”

提到克丽丝町,瑞秋的表情就放松了。虽然心中觉得奇怪,她仍然照实说道:“祭司大人也知道她吗?她真是个博学的姑娘,在修道院的一年中带给我很大帮助,她的优秀,促使我更加渴望进步,让我不知疲倦,如饥似渴地阅读着修道院图书馆的知识……”

瑞秋以愉悦的语气谈论起克丽丝町,摩西祭司也仔细倾听。当中又特别询问了克丽丝町介绍瑞秋加入的那个社团组织,瑞秋也毫不隐瞒,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出来。

谈话结束后,摩西祭司态度很温和地感谢了瑞秋的配合。

瑞秋带着一脸后知后觉的羞涩:“我是不是讲得太多了,耽误了您宝贵的时间。”

摩西祭司摇头:“不,孩子,和你谈话让人心情愉快,希望你在修道院求学的日子能继续如此充实快乐……你要明白,当你离开修道院后几十年再回忆起现在的生活,那真是让人难忘的时光,希望你好好珍惜。”

“是的,大人。”瑞秋站起来微微欠身,和摩西祭司礼貌告别。

摩西祭司离开了。

瑞秋在原地站了许久,直到一阵风将头顶的紫藤花吹得扑簌抖动,瑞秋才感觉到湿衣贴身的凉意。

不管她现在看上去如何端庄大方,本质上她还是那个孤身生活在法师塔里,只能与森林中小动物作伴的小姑娘。她抗拒人群,她胆怯羞涩……可是刘慈曾告诉她,要想用假话骗过那些精明的人,那自己就首先得相信从自己嘴里说出的每一句话。

自从决定前往圣地港,在教廷的眼皮子下寻找亲生母亲的下落,瑞秋每天都会反复想几遍她和刘慈共同编织的身份背景。

那个被兽潮袭击的小镇的确存在,不仅如此,它的最后一个幸存者,就是躲避在酒窖木桶中才逃过一劫。那是莉迪亚冒险队中的一个成员,这位幸存者死在了摩洛克山脉的魔兽爪下——也就是说不论教廷怎么查证,不会有小镇幸存者出来揭穿她和刘慈的假话。

瑞秋湿透的衣衫渐渐被吹干,她立在紫藤花树下,任紫色的花瓣落满自己的肩头。

刚才和摩西祭司讨论的挺高兴,不过瑞秋明白,自己的朋友克丽丝町大概遇到了什么了不得的麻烦。

这个麻烦,或许比她是瑞秋·洛伦兹,却用新的身份进入了圣地港修道院更严重。

那会是什么呢?

瑞秋忽然意思到,她也有近一个月没有见到朋友克丽丝町了。

这座修道院里,有她这样的人,还有比她更神秘的克丽丝町……说出去,谁又相信,在整个大陆最顶级的修道院,也会有这么多诡秘呢?

修道院封闭的管理,让瑞秋没有得到刘慈已经到达圣地港的消息。但是一个光明祭司忽然找自己谈话,瑞秋认为肯定有大事发生了。

会是什么呢?

…………

圣地港修道院,查尔斯理事的办公室,正在进行着一场谈话。

查尔斯理事与摩西祭司的谈话。

两个人在教廷内部的身份也说不上谁高谁低,不同于凡勃伦祭司对摩西的陌生,一直留在权力中枢圣地港的查尔斯,和摩西祭司也打过不少交道。

两人甚至曾经有过一年短暂的共事,所以他们间的谈话气氛十分轻松。

“会是她吗?”查尔斯理事手指搭在杯沿询问道。

摩西祭司摇头道:“年纪对不上,修道院里的这个瑞秋,不可能是瑞秋·洛伦兹,她的发色也不是黑色,完全没有使用过魔药的迹象。不过听说她那个被贵族检举的姐姐,倒真是黑发黑眸,年龄等各方面反而更能和档案中的瑞秋·洛伦兹资料对应……查尔斯理事,我认为教皇陛下的重心似乎不是放在洛伦兹家族的幸存者身上。

相比起谁是瑞秋·洛伦兹,教皇陛下更关心那个叫克丽丝町的年轻女孩,是怎么混入修道院的,你身为修道院的理事,应该比任何人清楚,修道院不仅没有交克丽丝町·特恩的学生,甚至连在此服役的神职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都没有叫这个名字的。

大概修道院的管理,需要一番大整顿了吧。如果查不出克丽丝町的下落,我想您需要给教皇陛下一个解释了。”

查尔斯闻言,脸上的表情看上去没有太大压力。他凝视着墙上挂着的弓,甚至有短暂的失神。

听见摩西祭司轻声咳嗽,查尔斯理事回过神来,举出一份文件。

“摩西祭司,我个人完全赞同你的观点,有关克丽丝町·特恩的事情,性质要严重许多。”

摩西祭司飞快翻看着查尔斯给出的文件,这下他也感觉到了事情的棘手。

“异端组织一直屡禁不止,我现在知道你为何这么重视,甚至拒绝与多年的好友凡勃伦祭司见面了……克丽丝町除了宣传渎神言论,她的行踪才是最大的问题。前年她曾经在埃姆斯特教区出现,去年五月有人在瑞兰帝国的沿海城市见过她,同一时间,她居然也在圣地港修道院里频繁活动……”

摩西祭司合上文件,脸色不渝:“如果消息来源已经确定是真,那么她是如何短时间在大陆自由穿行?你我都知道,自从空间魔法衰落,所有的魔法传送阵因为无人修缮都被封存,不论是魔法协会还是教廷,都达成了共同协定,除了有关大陆安危的大事,任何势力都不得动用传送阵。”

查尔斯也点头:“是的,摩西祭司。我怀疑,要么是魔法协会,要么是我们教廷内部,有一股极大的势力在帮助克丽丝町。她或许只是这股势力的代言人,这股势力还能动用魔法传送阵,或者说他们掌握着一批没有被封存的秘密传送阵——更可怕的是,如果这股势力既不属于教廷,也不在魔法协会,掌握了许多魔法传送阵的是远走海外的暗黑议会,整个光明大陆都时刻处在极端的危险中!”

摩西祭司握住文件的双手不禁用力合拢,他一字一句说道:“一定要抓住这个克丽丝町,查尔斯理事,为此我们应该不惜一切代价!”

查尔斯点头。

有人在圣地港修道院,在他的眼皮下来去自如,于公于私他都面上无光。查尔斯明白,自己在担任修道院理事后的真正挑战,已经来临。

两个大人物在办公室谈论着自己,正在修道院某个图书馆角落一边翻阅文献,一边摇头的少女,忽然打了个喷嚏。

如果刘慈在场,一定能一眼认出,这个依然那么瘦高,外表几乎毫无变化的姑娘,正是克丽丝町。

她看起来真是一个除了瘦高,就特别普通,一点都不会引起他人更多注意力的少女。两年的时间,没有让克里斯町有丝毫变化,她依旧瘦,却神采奕奕。

每当面对浩瀚如大海的书籍时,她瘦瘦的身板中就能迸发无穷的精力。她喜欢阅读,却同时在质疑书籍内容的真假。

将手上的书放回原处,克丽丝町的耳朵动了动。虽然对方脚步很轻,克丽丝町还是听见了动静。

这么偏僻的角落,也有其他来吗?克丽丝町将自己藏在了阴影中。

片刻后,来人站到了书架前停下。

原木的书架,上面塞满了各式书籍,书架两端的人并不能看见彼此。

克丽丝町听见另一端传来一个女音,似在喃喃自语:“……真是奇怪,摩西祭司怎么会关心起克丽丝町呢?一定是我想多了吧……”

克丽丝町身体一僵,她已经从声音认出了声音的主人。

果然,无论自己再怎么小心,还是引起了教廷的注意吗?克丽丝町在心中暗想,大部分时候都是她忍不住有人在自己面前“胡言乱语”才爆发的呀。

“瑞秋,你选好书了吗?快点,要到上课时间了!”

“已经选好了,等等我!”

瑞秋随意从书架上抽下一本书抱在怀里,离开时并没有说什么。她根本找不到克丽丝町在哪里,只知道对方习惯出没在图书馆不引人注意的角落。

瑞秋在一天内跑偏了修道院中的所有图书馆,若是克丽丝町没办法收到她的示警,瑞秋也无可奈何。

等瑞秋抱着书和同伴离开,图书馆又重归于安静许久,克丽丝町才从阴影中走出。

望着瑞秋消失的方向,少女叹息:“真是个善良的孩子……我要不要告诉她,奎林·卡帕拉的下落呢。算了,我还是先避避吧……”

克丽丝町的声音低似风喃,在日光从图书馆玻璃窗因光线倾斜变化的瞬间,少女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图书馆角落。

这里因为僻静,是卫生打扫时的盲角,此时万籁寂静,只有地上几个浅浅的脚印,证明之前这里真的有人来过。

第一百九十九章 刘大忽悠

“什么,要隔离审查?”

埃姆斯特教区办事处小楼,刘慈一脸为难盯着凡勃伦祭司。

老祭司也觉得挺诡异,真相是什么,以教廷的询问手段,很快就能水落石出。“隔离审查”,能被这么温和对待的,大概就是爱德华主教那种地位才行吧。

所以老祭司看刘慈的目光也很诡异。

两人对视了一会儿,刘慈干咳两声,“祭司大人,您知道我是小地方来的人,没见过什么世面,都隔离审查了,是不是情况特别严重?”

凡勃伦祭司白了她一眼,面无表情离开了房间。

等房间里只剩下刘慈和女仆桑曼,她才收起了自己的嬉皮笑脸。

“桑曼,你去翻翻,詹姆士老管家还给我们装了什么礼物,如果没有合适的,就把那几只死贵的羽毛笔装好。”

桑曼在学着打点礼物,刘慈一路上也教了她不少人情来往的要点,她下意识就出口问道:“我们需要去拜访谁?凡勃伦祭司大人说的隔离……慈小姐,我们是不是不被允许出门了?”

不能出门,要去给谁送礼呢,桑曼很疑惑。

刘慈只让她去看,并没有多做解释。等桑曼将几只昂贵的羽毛笔装入礼盒回来时,刘慈脸色已经重新挂上了笑容。

桑曼特别佩服自家小姐那张能自如变换表情的脸,看着她那发自内心的微笑,谁会相信,在凡勃伦祭司离开后,刘慈的心情特别差呢?

“走吧,我们去看望一下兰伯特牧师,感谢他给我们安排了如此舒适的房间,食物也特别可口。”

刘慈一脸轻松。

就如同她曾对桑曼说过的,又要求人办事,还觉得自己赔笑脸是受了委屈,世上哪能啥便宜都被你一个人占尽?华夏有古话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刘家可没有教过她能随意看轻任何小人物——那种行为不是骨气,是傻叉!

下了楼,刘慈正好瞧见了外出归来的斯特莱夫侯爵。不同于她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待遇,侯爵先生自从到了圣地港就十分活跃,每天早出晚归,教廷的权力中枢圣地港,对侯爵来说似乎混得如鱼得水。

这个男人,为了向上爬,还是很舍得付出的。

刘慈和他对视一眼,用眼神迅速相互鄙视一番,才各走各的路。

巧的是,她还没到兰伯特牧师的房间,就先瞧见了对方。

年轻的牧师在小露台喝茶,视线正好能瞧见供人进出的办事处小楼大门。他将刘慈与侯爵之间的势同水火看在眼底,等刘慈找到他时,牧师带着略有矜持的笑意道:

“斯特莱夫侯爵很忙碌呀。”

这话说得,可真有水平。刘慈都想捉侯爵来听听,大概是一路同行的光明骑士们都不太搭理侯爵,侯爵也懒得在办事处演戏,不再搞亲民路线,这就让他忽略了兰伯特牧师。

这不,兰伯特牧师瞧着侯爵整天出门送礼,心里还是有点意见的。

“斯特莱夫侯爵有他自己的交际网,牧师也知道我和他基本处于敌对,对侯爵的行为实在不好公正评价,我们就不聊他了吧?我是来感谢兰伯特牧师对我们的照顾,小小礼物,请您一定要收下。”

兰伯特牧师没有当场打开礼盒,也没有过多推辞,他邀请刘慈坐下,刘慈则吩咐桑曼为自己去沏一杯新茶。

四下无人,牧师才道:“凡勃伦祭司应该告诉了刘慈小姐,有关摩西祭司的指示了吧?祭司大人有言,您除了不能随意离开我们办事处,在这栋小楼中,您仍然是贵宾。”

刘慈点头,“摩西祭司的指示让人惶恐,我只是个普通的平民,哪里有资格得到这样的待遇呢?不过我也不是前来为难牧师的,毕竟那是祭司大人的命令,我们不能质疑。您知道,我有个妹妹在修道院,埃姆斯特教区离圣地港的距离,一来一回就要花掉一年的时间,我不奢求能见到妹妹,如果能给她带个消息,报一声平安那就太好了!”

兰伯特牧师诧异道:“只是报个平安,不需要见面,不需要送什么东西进去?”

刘慈十分肯定点头。

牧师微微紧绷的表情也彻底松懈:“那真是一件不太难办的事情了,您虽然不被允许随意外出,但是向亲妹妹报声平安,不管是摩西祭司,还是修道院的查尔斯理事,他们都是通情达理的大人物,不会刻意为难的。”

兰伯特牧师说得信誓旦旦,刘慈姑且听之信之。事实上她对教廷的观感虽然在凡勃伦祭司身上得到刷新——可像凡勃伦祭司这样的存在,不也被排挤到了最偏远贫瘠的埃姆斯特教区了吗?

等桑曼端着茶回来,两人也谈论的差不多了,话题转到了圣地港的天气和饮食上,兰伯特牧师年纪不大,基本是也是个享受精致生活,热爱美食的吃货,刘慈在这点上和对方很有共同语言,牧师聊得兴致大发,还给她普及了不少圣地港的情况。

这下午茶喝得是宾主尽欢。

回到房间,桑曼挺高兴,刘慈脸上的笑却有点淡。能在权利中枢混日子的人,果然不能小看,年纪轻轻的兰伯特牧师说话就滴水不漏,和他交谈让人如沐春风,却基本没有得到任何她想要的消息。

比如教廷为什么对她是这种态度?

是啊,摩西祭司为什么会对一个来自偏远郊区的平民少女,态度如此好呢?

兰伯特牧师也在考虑这个问题。哪怕当他站在摩西祭司面前时,内心的八卦因子还是忍不住让他试图找出些端倪。

可惜他若是小怪,摩西祭司肯定属于精英boss,一个需要经常面见教皇的光明祭司,若是能被兰伯特牧师抓住外露的情绪,那两人的位置几乎可以打个调换了。

兰伯特当然不是经常能见到摩西祭司,事实上,摩西祭司每天要处理大量公务,他一个小小的牧师,还是因为刘慈的缘故才能与摩西祭司单独见面。

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兰伯特集中精神汇报道:“祭司大人,根据我留心观察,她举手投足间可以看出受到过良好的教育,知识面也渊博,听起来似乎到过大陆不少地方,随意提起一个话题,有关当地的衣食住行她都能接上话题……平民中出现这样气质的很少,特别是在这个年纪。”

摩西祭司沉吟道:“那就是说,你至少能判断,她是一位贵族千金对吗?”

兰伯特牧师点头:“是的,祭司大人,我能向神发誓,我所说的一切,都是出于公正的立场。这位小姐很擅长与人交际,我曾单独受到过两次礼物,并不会因此就违背自己对神的忠诚。”

摩西祭司放下手中的文件,揉了揉眼角,以期望赶走忙碌一天的疲惫。

“先这样吧,我会抽空亲自见见她。”

要想忙碌的摩西祭司抽出空闲时间,让刘慈等了足足七天。

刘慈甚至觉得这是对方在打心理战。有时候越是漫不经心晾着你,人反而会产生一种慌乱的情绪,等待的过程本身就是种煎熬。

幸而,在这七天中,兰伯特牧师不负所望,将自己到达圣地港的消息传到了瑞秋手中。为此刘慈又送出了一份价值两千金币的礼物,但她觉得很值。

“平安。”瑞秋的回复很简单,就如同她所说“报一声平安”,越是简单的消息,旁人越无法从中看出有用的线索。

她说自己平安,不仅是告诉瑞秋,两人有了很大麻烦,所以刘慈来到了圣地港。另有一层深意,这种麻烦只要两人不自乱阵脚,是能“平安”的。

瑞秋同样回复“平安”,显然她也被调查了,但暂时没出乱子。

等到了第七天时,教务繁重的摩西祭司忽然来到埃姆斯特教区的办事处。

说明来意,刘慈表示很乐意配合教廷的调查。

牵涉到爱德华主教和“噬魂怪”事件的证词,摩西祭司首先得确定刘慈身份,她说的话才能被教廷取信。

“哦,您是询问我们居住的小镇吗?那里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邻居们都很善良。它在马刺地图上基本找不到,不过到了加塞镇,就能找到通往小镇的路……您对我们的家族有疑问?我们家已经在那里居住了许多代,之前是不是贵族,又是为什么搬偏远的小镇,几年前兽潮来的太突然,我和妹妹年龄又小,家族的历史并不太了解……后来四处游历,察觉到自己和妹妹所受的教育,我们家应该是个没落贵族吧!可怜家族在这个世界只剩下两个人,我和妹妹两个女儿不知要到哪天才能重整家族……”

刘大忽悠开始发功。

她的述说情真意切,比起瑞秋的内敛,刘慈是个感情充沛外露的演技派。她说的也不算假话,在异界,刘家确实只剩下两个人嘛,一个瑞秋还是暂时借用“刘”姓——

摩西祭司刚开口,刘慈就竹筒倒豆子把自己所谓的游历经过讲了。她基本上刻意模糊了事件发生地的背景,一段故事讲得高潮迭起,有冒险有热血有基友,摩西祭司都完全听愣了。

在这个娱乐基本靠吟游诗人,书籍大部分是文献资料,音乐还是为了宴会和教廷主题而诞生的大陆,刘慈所讲述的冒险故事,拥有地球联邦累积前人智慧,集中了各种受欢迎元素的“连载体”式小说……精彩程度胜于古华夏茶楼评书。

摩西祭司开始还挺清醒,在刘大忽悠的言语轰炸下,没过半小时,摩西祭司就听得入了迷,暂时忘记了自己的最初目的。

一直密切关注着两人谈话动静的凡勃伦祭司和兰伯特牧师,直等到日近黄昏,才看见刘慈笑着送摩西祭司出门。

“这是一次令人愉快的谈话!你是一位勇敢的女战士,也是一位让人称赞的姐姐。”

摩西祭司同刘慈告别,后者微笑着目送祭司离开。

兰伯特睁圆了眼睛,凡勃伦祭司眼里都是迷茫。两个人都不太能想通,在很短的时间内到底发生了什么……

第两百章 谁在下饵

埃姆斯特教区办事处,上至凡勃伦祭司,下到兰伯特牧师,乃至刘慈的大敌人斯特莱夫侯爵他们都一致认为,刘慈不知用哪种方法,讨得了摩西祭司的欢心,她的“隔离审查”在摩西祭司到来的第二天就解除了。

摩西祭司认为刘慈的身份是毫无问题的。

这让侯爵十分愤怒。

这个万人迷中年贵族此时就像一只暴怒的狮子,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一刻也不停歇,似乎这样就能让他挣脱看不见的牢笼。

他愤怒!

至于侯爵愤怒的原因,不知是刘慈轻易打败他这些天来的交际,赢得摩西祭司的欢心,还是愤怒所谓“斯特莱夫家族”的声誉,不过是一个笑话——他用家族声誉做担保,检举刘慈,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她就是瑞秋?洛伦兹。

可摩西祭司说她不是……被摩西祭司下了定论,大概只有教皇才能亲自推翻这一说法。可是摩西祭司会蠢到与教皇作对吗?认定刘慈不是瑞秋?洛伦兹,显然已经得到了教皇陛下的默许。

可为什么会这样呢?

斯特莱夫侯爵想不明白。

作为在几年前,洛伦兹家族获罪过程中的重要推手,侯爵所做的一切,甚至要比其独自克劳德想象中更多。从结识洛伦兹伯爵,刻意交好,再到双方儿女订下婚约……他做了很多努力,最终也到了他想要的东西,成为莱茵城的掌权者,拥有了侯爵身份!

正是因为如此,斯特莱夫侯爵才想不通,当年洛伦兹家族的罪名明明很严重,为什么刘慈和它扯上关系,还能安然无恙呢?

是教廷忽然觉得要遵循神的指引,要公平公正去对待旧事?别搞笑了,侯爵深知,权利诞生的地方,同时也会诞生腐朽,教廷是一个权利机构,它又怎会甘心将一切交给神。

是什么,是什么原因,让教廷对刘慈如此优待?!侯爵睁着通红的双目,愤怒握紧拳头:如果不搞清楚原因,那他陷害刘慈的事,并将带来反面效果,摧毁他辛苦多年经营的家族声誉形象,甚至包括他最看重的独子克劳德的前途!

愤怒的侯爵保留有最后一丝清醒,他意识到,被动等待刘慈犯错,可能是最不理想的选择,对方很可能慢慢将人心拉拢,最后情况对斯特莱夫家族会更不利。

那么,他能主动给刘慈下个套,用她无法拒绝的诱饵,来逼对方犯下教廷无法忍受的错误吗……

刘慈呢?

她虽然时常犯二,也时常看不起异界的土著,可她知道,摩西祭司找她谈话的事儿没这么简单。对教廷来说,她就是个小人物,被斯特莱夫侯爵在背后阴了一把,又遇上个不怎么坏的辛普森主教,这才被凡勃伦祭司顺便带来了圣地港。

谁知到了圣地港后,完全不是刘慈想象中那么一回事。

不是对她不好,相反,教廷对她简直是太客气了!刘慈坐在桌子前,盯着最近又开始回转颜色的墨竹,她从来没把自己当聪明人,就算比眼界比普通人高,那也是家庭赋予她的良好教育,智商这东西是老天给的,唯有情商是后天修炼的。

慈小姐将自己的智商和情商加到一块儿想不明白的事,让她觉得继续发呆也不是办法。于事无补,不管是谁别有用心,总有一天会暴露真正的目的。

再说她现在有啥?虽然心存纨绔,现实来看,她与庞大的教廷相比,就是个小屁民,教廷都不急,她有啥好着急的。

如此一想,刘慈又淡定了。

她的“限制令”在和摩西祭司谈话后解除了,一淡定下来,刘慈就带着女仆桑曼,没心没肺开始逛起了圣地港。

这座由十二个区组成的信仰之城真的十分美。

能自由活动的第三天,刘慈带着桑曼去了圣地港修道院。如瑞秋所言,那是一所隐藏在绿林间的庞大建筑群。七月的圣地港有着令人舒适的气温,半掩在绿林间的圣地港修道院远远看去,优美得如同一幅油画。

当然,刘慈没能如愿随意进入。

圣地港修道院不仅内部管理严格,对于访客也要严格审查。刘慈作为一个埃姆斯特教区的外来人员,没有本地神职人员做担保,她连靠近修道院方圆一尤里都会被盘查,想要一路坦途见到瑞秋,那才真是痴人说梦了。

刘慈无奈,只得带着桑曼返回办事处。

她心中琢磨着,一事不烦二主,担保人要么就找兰伯特牧师算了,刘慈并不介意再多送一份礼物。

然而向来有求必应的兰伯特牧师却很为难拒绝了刘慈的请求:“圣地港修道院最近在整顿内部,查尔斯理事已经决定拒绝一切访客的探访,很抱歉,这次没办法帮助您了。”

刘慈若有所思,依旧将礼物留下。

修道院会出什么事情呢?瑞秋会不会被牵连其中,而自己呢,教廷温和的态度会因此而改变吗?

…………

兰伯特牧师收起礼物来绝不手软,但年轻人办事还是挺有原则,他说圣地港修道院出了点乱子,倒不是推脱之词。

如果刘慈有幸得知真相,一定会深感自己是个乌鸦嘴。

这乱子啊,和瑞秋还真有点说不明道不白的关系……查尔斯理事和摩西祭司对于克丽丝町的事情很重视,摩西祭司负责将事情汇报给教皇,查尔斯理事则开始处理这件事。

他的想法也挺直接粗暴,但从结果来看,还是挺有效。

修道院真正的学生少的可怜,神仆倒是有许多,查尔斯理事根本不缺人手。理事在送走了摩西祭司,便开始排查修道院中的每个人背景。

克丽丝町虽然行迹神秘,但她也不是真正的幽灵。一个大活人,只要在某个地方出现过,必然会留下痕迹。

克丽丝町留下的痕迹,就是她在修道院中认识的人。

大多时候,这个神秘姑娘只爱静静在图书馆中看书。修道院所拥有的资源是那些神职人员自愿成为神仆也要混进来的地方,修道院的图书馆一直不缺人气。

看书看得久了,克丽丝町和修道院中的人就有了交集。

瑞秋只是相比之下,与她特别投缘的一个学生,事实上整个修道院,与克丽丝町打过交道的人可真不少。查尔斯理事一开始排查,很快就将这部分人名单整理了出来。

他也没有大张旗鼓,只是安排可信的人开始监视名单上的人。

与克丽丝町有过接触的人们,他们习惯去哪里,爱好什么,到底有什么共同点。查尔斯理事默默将所有资料收集了分析,最后圈定了三个克丽丝町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

介于这姑娘似乎能自如出入修道院任何地方,查尔斯理事也不敢大意,动用了不少高等级的圣器,在三个地方都布下了天罗地网。

在刘慈被摩西祭司冷处理的七天,事实上查尔斯理事也在顶着巨大的压力。教皇对克丽丝町的重视犹在他和摩西祭司的猜测上,查尔斯理事能动用的圣器,距离上一次使用,已经足足有八九年时间!没错,它们最近一次,只在教皇主持的“驱魔”行动中使用过。

“驱魔”行动波及到了整个大陆,连许多老牌家族都因此而毁掉,当时教廷内部的苦行僧侣几乎倾巢而出,他们就是佩戴着如此高等级的圣器,毫无怜悯收割着鲜活的生命。

查尔斯理事也隐有所闻,所以对教皇慷慨拨下圣器所代表的意义心知肚明——起码在教皇心中,克丽丝町的重要性,是可以和那场“驱魔”行动比拟的。

克丽丝町出现频率最高的几个地方,已经布下天罗地网,这些陷阱就算是查尔斯本人误闯,也休想平安脱身。但一连几天,查尔斯理事都没等来想要的消息。

这让他开始怀疑,是不是有人走漏了消息。

修道院虽然大,所有人加起来也不个小数目,查尔斯理事不可能监视每个人的一言一行,他只得按捺中心中的着急,告诉自己继续等下去。

在没有抓到克丽丝町前,查尔斯理事已经决定暂时关闭修道院与外界的任何联系。现在除非是教皇亲临,就连摩西祭司也别想轻易自由出入修道院。

但在这期间,兰伯特牧师却帮助刘慈报了平安信。

这当然不是年轻的牧师神通广大,兰伯特只是收了礼物,按照摩西祭司的指示办事罢了。刘慈报平安,瑞秋回应,俩人还真没有什么出格的行为,让查尔斯理事对瑞秋的怀疑减轻了些。

事实上,摩西祭司认为瑞秋不可能是洛伦兹家族的幸存者,查尔斯理事也挺赞成——但这并不代表,她能在克丽丝町事件上完全摘清自己。

克丽丝町和不少人有来往,可偏偏和瑞秋联系最密切,瑞秋是否真如自己所展示那样,对克丽丝町的一切毫不知情呢?在没有抓获克丽丝町前,瑞秋理所当然受到了最严密的监视。

查尔斯理事派出的人,很快带来了利好消息。

瑞秋在修道院中常常出没的地方,与克丽丝町的常常出现的地方,不仅有交集,还重叠得十分厉害。查尔斯理事意识到两人交好的共同点:她们都十分喜爱阅读!

修道院的其他学生当然同样努力,他们时常出没于图书馆,在浩瀚如海的文献中能一天天埋首。但有目的性的学习,与真正爱好阅读是两回事,查尔斯理事终于抓住了事情的重点。

经过深思熟虑后,查尔斯理事决定做一个饵。

静静等候克丽丝町出现,简直太困难了,不如让她忍不住,主动出现在自己的视野。

查尔斯理事将目光放在了圣地港附近不久前发掘的一个遗迹上。

第两百零一章 大鱼浮现

圣地港附近,不久前发掘了一个遗迹。

那是一个五千多年前的法师塔遗址。五千多年前,教廷在光明大陆并不是最强盛的组织,古魔法师们与大陆的传奇种族们分庭抗礼,那是个法师塔遍地开花,空间魔法师们最辉煌的年代。

自从空间魔法师消失,大陆再也没有新建的法师塔出现。一个五千年多年的法师塔遗址,它遗留的魔法阵痕迹若还算不上重要,那里面可能存在的,有关空间魔法的资料笔记,在任何势力眼中,都是十分重要的文献了。

查尔斯理事将视线瞄准了法师塔遗迹。

在和教皇汇报后,他成功举得了遗迹中文献资料包括法师塔主人私人笔记的处理权。在不算特别保密的状态下,圣地港教区一部分人都知道这个消息。

尚在圣地港教区滞留的克丽丝町很快就得知了这一消息。

如查尔斯理事所料,克丽丝町几乎算上是心痒难耐,坐立不安想要一览文献。

可是遗迹所有出土的文献资料都被运进了圣地港修道院。

已经从里面离开的克丽丝町很挣扎……要不要冒险,再潜进修道院一次呢?一眼,她只要看一眼就成。

克丽丝町站在山坡上,居高临下看着修道院。修道院看上去和往日没什么两样,克丽丝町却敏锐察觉到了隐藏在平静下的危机。

那是属于女性的直觉。

克丽丝町无奈叹气,心中已然决定了要放弃返回修道院。

恰在这时,她看见了在修道院外面徘徊的刘慈主仆。良好的视力,让她认出了刘慈。

刘慈眼中,克丽丝町很神秘。

在克丽丝町眼中,仅有数面之缘的刘慈,何尝不是如此呢?她能感觉到刘慈体内磅礴的生机……有时候克丽丝町会怀疑,刘慈或许是掩饰得很好的精灵族?

看见刘慈在圣地港修道院徘徊,却没有门径进入,克丽丝町嘴角扬起微笑。

或许她还是有机会瞧一瞧法师塔遗迹中出土的文献资料?

…………

刘慈带着桑曼回到城里时,也听见兰伯特牧师几人在议论法师塔遗迹的事情。

“听说这次被发现的法师塔,里面有许多保存完好的空间魔法笔记……”兰伯特牧师带着些许憧憬。

另一位牧师也感叹道:“五千多年前的遗迹,那是光明大陆传奇种族最辉煌的年代,空间魔法师地位崇高,甚至连教廷的祭司都比不上。这么强大的魔法分支,不知为何说败落就败落了!”

“是啊,不过这个新的法师塔遗迹,不知能不能替教廷找到空间魔法的秘密。”

“恩,能远距离传送的魔法阵,现在都只存在吟游诗人的传唱中了,想起来真是一种遗憾!”

几人讨论得很热切,刘慈驻足听了一会儿,总觉得哪里挺怪异。不过让几个神职人员激动的法师塔遗迹,刘慈在摩洛克山脉中就进入过一座法师塔,虽然不知洛伦兹家族的法师塔是什么时候遗留下来的,她也没觉得有多特别……要是一座法师塔,能打开时空隧道,送她回地球联邦的话,刘慈或许就十分感兴趣了!

刘慈不太感兴趣,径自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斯特莱夫侯爵又不在,看来城主先生还没有放弃收拾她呀!刘慈坐在椅子上沉思:她要做什么,才能一举将斯特莱夫家族打落云端呢?

虽然瑞秋的前未婚夫克劳德?斯特莱夫,貌似是个不错的小伙,可谁叫他摊上一个和自己作对的爹。

斩草不除根这种蠢事,刘慈不会允许自己干的。

夜幕如期降临。

斯特莱夫侯爵的房间中依然没有动静,看样子侯爵大人今夜要彻夜不归了。

桑曼将洗脸水和牛奶放在屋里,默默退了出去,没有打搅在沉思中的刘慈。

刘慈没有翻身起床洗脸,她一直静静盯着屋角某个方向,眼神中有着疑惑。

半掩的窗户忽然涌入一阵风,让烛台上的火光顿时熄灭。

强烈的明暗对比,以刘慈的目力都有短暂的不适应,有那么一瞬间她眼前是真正一片漆黑。她躺在床上看似没有动静,但在魔兽森林养成的警觉,还是让刘慈的符箓瞬间握住了手中。

刘慈的符箓没有来得及扔出去。因为她发现黑漆漆的屋子里忽然在她之外,多了一个大活人。

那人端坐在窗前,纤瘦的侧影投射在玻璃窗上。窗外的月光照进屋内,刘慈已经适应了屋内的光线。

于是她认出了坐在椅子上的人。

“……克丽丝町?特恩,我们挺久不见了吧。最近过的愉快吗?”

认出来人是克丽丝町,刘慈反而心中一松。在埃姆斯特,瑞秋给她写信提到这姑娘时,她就预感到两人会有再见面的机会。就算克丽丝町不见她,刘慈也要主动找找对方的。

现在嘛,克丽丝町主动找上门,也算是解决了刘慈的一桩心事。

高挑少女端坐在窗前,奇异道:“你一点都不吃惊我会来找你吗?”

刘慈慢慢从床上坐起:“我不知道你出于什么原因,会在圣地港修道院里主动接近瑞秋,她是个特别单纯的姑娘,我不希望自己的妹妹被所谓的朋友伤害,就算你不来见我,我也是要找你的……”

她就在床沿上坐着,凝视着克丽丝町。

然而刘慈的义正言辞,却换来高挑少女的噗呲轻笑:“妹妹?洛伦兹家族只有一个独女,她什么时候有姐姐啦?不过你的来历也很神秘,从摩洛克山脉走出来的剑师……据我所知,在数年前,有个叫薇安的小姑娘曾在家族剑师的庇护下逃往摩洛克山脉,从这点来看,你和瑞秋还真能做姐妹吧!”

克丽丝町颇有兴致打量着刘慈,在她想来,揭破对方最大的秘密,再稳重的人都会有片刻惊慌。

但让克丽丝町惊讶的是,刘慈听完,就那么静静看着她,并无其他表态!

慢慢,克丽丝町的眉头微微皱起,内心也不如一开始那么镇定了。

——她的消息怎么会出错呢?坐在她对面的少女,根本不应该姓“刘”,最符合她身份来历的,就是数年前在驱魔行动中同样幸存下来的薇安才对!

是哪里出了错?

第两百零二章 精灵之羽

刘慈急吗?

她肯定是不急、不慌乱的。因为她就是刘慈,不是薇安,不是瑞秋那样被教廷追杀过的对象。严格来说,她和教廷至今是没有什么本质冲突的。

刘慈好奇的是,教廷的摩西祭司虽然不可能随意相信她为自己编造的身份,可眼前的克里丝町·特恩,到底是什么来历,对于自己的了解,竟然比教廷还要详细……

“好吧,你不承认自己是薇安也行,反正你的家族不像洛伦兹家族一样还有幸存者。喂,想不想知道奎林·卡帕拉的下落,你和瑞秋·洛伦兹不是姐妹吗?”

在刘慈平静的表情下,克丽丝町也没那么有把握了。后者眼珠微转,又换了个口气。

听到奎林·卡帕拉的名字,刘慈平静的眼神略起波澜,这微妙的变化立刻被六感不比她低的克丽丝町察觉到。

克丽丝町扬起嘴角,“看来你们感情真的挺不错,不是亲姐妹,和亲姐妹差别也不大呀。”

刘慈不急不怒,反而笑了。

她甚至从床上站起来,绕着克丽丝町打量几圈,把对方看得心里发毛,嘴角变僵,才啧啧道:“现在这个屋子里肯定有魔法结界吧?要是我把结界打破你说会发生什么呢……克丽丝町·特恩,你太不了解我,在这个大陆上,唯一能威胁到我的,能让我在意甘愿忍受辖制的,除了我自己,还会有其他人吗?”

刘慈说完,从手里认出几张符箓,接连的爆音在窗口响起,或蓝或红的光芒中,窗口的光线扭曲,一道看不见的墙在摇晃,已有坍塌的迹象!

克丽丝町大惊,刘慈那是说出手就出手,一点也没留下余地。

须臾间,魔法结界在刘慈的符箓强攻下彻底坍塌。克丽丝町眼见情况不对劲,正要故技重施化作一阵轻风消失,刘慈已经御出了“缚灵符”。

她觉得这姑娘实在有些邪门儿,下意识就发动了缚灵符。

缚灵符本是用来对付灵智不低魔物的符箓,除了上次在鄂尔多伦峰威慑亡灵骑士,这还是刘慈真正第一次使用该符。

符纸燃烧后,一道光色的光圈降下,将克丽丝町圈了起来。后者诧异不解,那逐渐缩小的光圈,明明很像教廷的圣光手段……刘慈到底是什么人呢?难道她真的不是幸存的薇安,反而还是教廷安排的卧底?!

一瞬间,克丽丝町又惊又疑,她双手相合,快速结了一个古怪复杂的魔法手印,与刘慈发动的缚灵符相抵抗。

刘慈唇边含着一丝冷笑,几张符箓又再次扔出,在克丽丝町旁边布下另一层攻击。

屋中的结界既然已破,刘慈的符箓声势惊人,她所居住的办事处中并不乏高手。

凡勃伦祭司首先发现了动静,以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在凡勃伦祭司之后,办事处的几位牧师,以年轻的兰伯特为首,他们也在往刘慈的房间飞奔。

大家都说不上惊慌,可也绝对不平静。

因为在圣地港教区,光明神曾经莅临人间的地方,宁静是永恒的主旋律,没有势力会试图渗透到圣地港,也没有人会在圣地港教区挑起争斗。

事情罕见,那肯定是大事!

凡勃伦祭司放弃了房间大门,直奔窗户方向,兰伯特牧师几人则将整个房间都团团围住。

房间内,刘慈也在紧紧收缩着缚灵符,克丽丝町感觉到了不同的波动。现在的情形下,她似乎无路可逃?

不过,她的“路”,从来也和其他人不一样呀!克丽丝町古怪的魔法手势终于完成,她紧紧盯着身外不断收缩的白色光圈,终于伸出一只手指,在光圈的某处一点。

有那么一瞬,刘慈觉得自己与符箓之间的联系被切断了!她唇边的笑意稍凝,下一秒,缚灵符一紧,被符力束缚的克丽丝町冲刘慈一笑,房间中就弥漫起了绿色的薄雾。

薄雾一起,凡勃伦祭司几人立刻出手。

数道白光由不同方向汇聚,白色大网笼罩在刘慈的房间。绿色的薄雾与白光相互消融,等雾气散尽,凡勃伦祭司由窗户跃进,沉声道:

“怎么回事?”

刘慈正低头看着自己手中的一片羽毛。

华如凤尾的翠羽,在月光下闪烁着淡淡的光泽。绿雾消失,克丽丝町也消失了,刘慈的缚灵符捕捉到的,就是这一根华丽的翠绿尾羽。

兰伯特牧师等人从房门涌入,刘慈手中的翠羽她也没看出什么名堂,就顺手交给了凡勃伦祭司:

“这也是我想问的,祭司大人。我以为神迹莅临的圣地港,会庇护神的每一个信徒,我却在此遭遇到了恶意的袭击。”

凡勃伦祭司接过翠羽,失声道:“怎么可能?!”

刘慈深以为然,“是啊,怎么可能呢?”

老祭司对她翻了个白眼,将翠羽收了起来,很干脆道,“你看清楚袭击你的人外貌了吗?”

刘慈点头,“我不仅看清她样子,在埃姆斯特城我还见过她,叫克丽丝町,行踪很神秘,一看就不是什么虔诚的信徒!”

刘慈不仅爆料,还将克丽丝町的外貌特征详细描述,做得事儿完全是虔诚信徒才干的。

凡伯伦祭司低喃几句,刘慈没有听清,不过她觉得自己该干的事儿也办完了,凡勃伦祭司要怎么处理,刘慈一点都不关心。

凡勃伦祭司仔细询问了刘慈争斗细节,能说的刘慈都不隐瞒,反正符箓就说成了卷轴,她就是睁着眼说瞎话,谁也拿她没办法。

幸而凡勃伦祭司在意的重点不是这些,懒得和她计较,还好言敷衍了刘慈几句,才带着众人离开了她的房间。

不提刘慈这夜注定好梦被搅,凡勃伦祭司也没有回房歇息,反而连夜去找了老朋友泽西祭司。

在泽西的引荐下,他来到了摩西祭司的寓所。作为同僚,泽西祭司与摩西祭司还有几分交情,一般人要想半夜敲响摩西祭司的住所大门,那还真不亚于天方夜谭。

等凡勃伦从怀中取出翠羽,摩西祭司被人半夜吵醒的不渝也消失了,他难掩惊讶:“精灵之羽?您从哪里得到了!”

第两百零三章 空间魔法

精灵之羽。

精灵之羽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但是精灵却不同。它代表大陆那个曾经美丽自负,却拥有最佳魔法天赋的种族,再次出现在人前!

精灵们虽然数量不多,却拥有极高的魔法天赋,木元素魔法是他们生而知之的天赋,他们中的一部分人甚至可以学习光明魔法、暗黑魔法和最罕见的……空间魔法。

“凡勃伦祭司您认为,克丽丝町·特恩,不仅是精灵,还是背生双翅的强大精灵族吗?”

摩西祭司用手指摸索着翠羽,这根羽毛光泽亮丽又富有未散去的生机,的的确确是刚从一位强大精灵族身上掉落不久无疑。

面对摩西祭司的询问,凡勃伦祭司只能表述自己的意见。得到精灵之羽的过程不用再复述,他当场从刘慈手中取走,看那样子刘慈本人似乎并不认识它,“精灵之羽”的来历是经得起查证的。

“光明大陆已经有很多年没有精灵族出现了,这件事我会尽快汇报给教皇陛下,凡勃伦祭司对教廷的忠心,没有任何人能抹灭。”

摩西祭司取出一个精美的木盒,将精灵之羽放置在其中,对凡勃伦郑重承诺。

凡伯伦苍老的面容上闪过一丝不解,他的老友泽西祭司却面含喜色。等摩西祭司送两人出们,泽西才拍拍老友的肩膀,意味深长说道:“时光匆匆,我们能在年老时再次相聚,真的要感谢神对我们的垂怜。”

见老友尚有迷惑不解,泽西也不多言,将凡勃伦送回了埃姆斯特教区办事处,他就径自离去了。

摩西祭司身为十二区之首的光明祭司,不论是手中权力之大还是被教皇陛下看重的程度,远非他能比拟的。斯尔蒙教区的爱德华主教迟迟未被审理,斯尔蒙教区现在仍然没有任命新的主教。

摩西祭司是可能最大的接任者——从圣地港权利中枢的第一祭司,调任到外教区担任主教,如果不是这种非常时机那可真不是一件好事。可现在嘛,大家都心中海外大陆的暗黑议会蠢蠢欲动,圣地港教区平静的表面下暗潮涌动。

精灵族再次在人前显露踪迹……形式如此复杂,谁能替教皇安稳局势,哪怕现在吃一点小亏,教皇又怎会忘记他的牺牲呢。

如果摩西祭司调任斯尔蒙教区主教,圣地港十二区的光明祭司就会留出一个空位。圣地港的许多人,包括泽西祭司之前都在猜测,谁会接任摩西祭司现在的位置,谁又会替补进入圣地港十二光明祭司当中。

泽西之前根本没考虑过凡勃伦会有机会,可今晚摩西祭司话中有话,泽西仔细一想,老友还真的是个上好人选。凡勃伦的固执在整个教廷都赫赫有名,你可以不喜他,却绝对不会质疑他的品行。

这样一位老祭司加入教廷中枢,对现有的势力分布冲击力无疑是最小的。泽西有八成把握,摩西祭司在调任前,会向教皇陛下推荐凡伯伦。

作为教皇陛下真正信任的少数人,摩西祭司的话一向受到教皇的重视。他只要提出合理建议,教皇陛下一般不会反驳。

老友一身坎坷,少年时在圣地港求学,生性固执不知变通,几十年中不知得罪了多少人,然而面临暮年,他又有了重返教廷中枢的机会……泽西不得不感叹,命运是多么奇妙无常的存在呀。

他相信在各大教区辗转任职几十年的凡勃伦,不仅有足够的智慧,人生经历也一定教会了他更多本领。老友有足够的心境来面对得失,在没有确切消息前,泽西将自己的猜测压在心中,不愿让凡勃伦空欢喜一场。

毕竟,就算无关权利,对于每一位神职人员来说,能留在圣地港教区,始终是与众不同的。

精灵之羽的出现,让一生兢兢业业的老祭司凡勃伦进入到权利人物的视线。

第一个发现它的刘慈根本没有意识到其重要性,也没有预料到,在今后许多年中,她和克丽丝町的牵连将会一直斩不断。

那么,从刘慈手下逃走的克丽丝町,此时又在哪里呢?

事实上,克丽丝町此时离圣地港教区距离并不太远。

一个普通的,空无一人的平民小院。

荒草丛生,足以漫过人类膝盖高度的废弃小院中,忽然空气有了细微的波动。好像平静的湖面有飞虫略过,空气以某个点为中心,产生了阵阵涟漪。

涟漪不断扩大,一个纤细高挑的身影凭空出现,脚踩在了荒草密布的地面。

她外貌普通,身材高挑,此时面带疲惫,正是从刘慈缚灵符下逃走的克丽丝町·特恩!

少女以精灵之羽替代己身,又通过空间魔法离开,在凡勃伦祭司等人的包围下轻松逃离,实则做这一切,又哪里像表面那样简单了?

空间魔法有个无法规避的法则,空间坐标。魔法传送阵就是将空间节点固定下来,是最安全稳定的空间传送方法之一。

而空间系的魔法师,在使用短距离传送时,如何才能不在茫茫空间中迷失,则是他们要学习的重点。克丽丝町出现在荒草丛生的民居,推开虚掩的房门,倒床就睡。

这地方显然是让她放心的安全之地,肯定不是她第一次传送到此,虽然没有魔法阵,也算个半固定的私人坐标点。

这一觉,足足睡了一天一夜,克丽丝町消除了疲惫醒来。

少女在院子里活动着手脚,伸了伸懒腰,最终扛不住咕咕叫的肚子。忍着腹中饥饿,克丽丝町像只小猫,溜出了半废弃的院子。

荒草丛生的民居外面,隔了不远就有一条商业街道,各种小店开设其中,穿戴考究的教廷人士行走其间,繁华却不喧嚣,真是不错的居住环境。

如果刘慈在此,一眼就能认出这地方……杜阿拉城,专营高端货物,深受教廷人士喜爱的商业街。

康尼先生的商店,离克丽丝町的落脚点就不远。

但小院只是少女一年半载都难得来一次的落脚点,她对刘慈二人的身份来历知道得清楚,又了解奎林·卡帕拉的下落,对于离自己很近,类似于传说人物的康尼先生却一无所知。

一开始克丽丝町还挺好奇,然而无论怎么查证,康尼先生的确是风烛残年的普通老人——老人不知掌握了什么延长寿命的方法,年复一年日渐苍老,老病缠身,却一直顽强活着。

小凡勃伦成为了凡勃伦老祭司,而康尼先生依旧是那个康尼先生。

克丽丝町像头灵敏的小鹿,在教廷人士出没的街道里自由穿梭,很快消失在杜阿拉城纵横交错的街道中。

直到她离开远了,在自家院子躺椅上晒太阳的康尼先生才睁开浑浊的双眼,盯着克丽丝町消失的方向自语道:“空间的秘密呀……总是让人难以抓住,就像头顶亘古长存的星辰。”

康尼先生低声絮叨,傍晚的阳光照在他布面褐色老年斑的脸上,他和他的小院都被笼罩在将要走到尽头的死气沉沉暮色中。

“时间不多了,你会是我最后的希望吗……”

老人靠在躺椅上,重新闭上了眼睛。

寿命似乎比其他人更漫长的康尼先生,也是如此惧怕死亡。

万物枯荣,天地循环有道,任何意义上的长生,都是在与天斗争。

智慧生命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的体质更强,寿命更长,这是一种进化的本能。所以在另一个文明,有和刘慈一类的修行者。而在魔法大陆,则有各系法师,有修炼斗气的武者。

殊途,却是为了同归。

不论是最常见的自然元素法师,还是暗黑法师,光明法师,甚至稀少如克丽丝町这样的空间法师……在各自的领域都有精彩,任何一系的魔法掌握到极致,都能跨入大陆顶级稀少的贤者行列,魔法还真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空间魔法就像其他系别的魔法一样,在光明大陆出现魔法师时就有了。无数年来也说不上多么与众不同,直到一千多年前光明大陆忽然有了推崇空间魔法的热潮。

这一系的魔法几乎被推上了神坛,若不是教廷有盘踞在光明大陆几千年的底蕴,光明魔法的地位大概也和自然元素魔法一样了。

在被热烈追捧中,空间魔法在一千余年前达到了巅峰。新的血液不断加入,年轻人想要学习,想要打开“空间”的大门,没有魔法体质的狂热者成为数理学者,有空间魔法潜质的年轻人喜极而泣,奔跑着加入了空间法师的队伍。

这种繁荣犹如一根绷紧到极致的琴弦,有一天人们醒来,发现所有的空间魔法师都在大陆消失了。

法师塔遁走,文献资料被毁,空间法师失踪。

它曾经那样繁华,又凋零得如此迅速!

一千年来,不管是教廷,还是其他势力,都一直想找到空间魔法的踪迹,他们发现了许多遗迹,却一直找不到真正的空间法师。

直到克丽丝町·特恩出现在教廷的视野中。

这个身材高挑,外貌普通的少女,不仅仅是一位空间法师,她或许还有另一个身份:与空间法师一般,在大陆失去踪迹的精灵族!

克丽丝町似乎并不太在意自己引发的波澜,在杜阿拉城的美食街从头吃到尾后,她整个人又恢复到了满血状态。

“一点也不友好嘛,没有你,难道我就进不去圣地港修道院吗,哼!”

克丽丝町望着圣地港方向,略带幽怨地叹气。

那里现在肯定更危险了,可她真的好舍不得那些出土的文献资料呀,改怎么办才好呢?

第两百零四章 证人刘慈

克丽丝町正在绞尽脑汁想要潜入圣地港修道院时,刘慈也接到了凡勃伦祭司的通知:她因为斯特莱夫侯爵的检举信来到圣地港教区,现在教廷终于传唤她这个“证人”。

侯爵不知发生了何事,教廷现在对他检举的内容中最重要的部分,有关刘慈事实上是洛伦兹家族遗孤的真相视而不见,任由他上蹿下跳,也不见刘慈被收押起来。

这结果让侯爵先生很不能接受,并且长时间处于暴躁中。最辛苦的是在如此压抑的心情下,侯爵还要在圣地港自由交际,保持着贵族的优雅风度——他觉得每天在外面紧绷着精神奉承归来,再看见刘慈那张如花笑靥,整个人真的是抑郁了。

侯爵没那么风度翩翩了。

刘慈和他打了照面,一眼就注意到了万人迷眼角的皱纹。她毫不掩饰自己的讶异,似笑非笑多看了侯爵先生两眼,带着十分愉悦的心情上了马车。

马车是兰伯特牧师安排的,它会载着刘慈几人前往爱德华主教暂时关押的地方。摩西祭司只传唤了三个当事人,刘慈、凡勃伦、侯爵,就连兰伯特牧师也只是向导,刘慈自然不能带上桑曼。

和斯特莱夫侯爵坐同一辆马车,不算特别宽敞的车内空间,侯爵就和她面对面坐着,让刘慈失去了谈话的兴致,她干脆将头扭向一边,去欣赏圣地港中心区的街景。

凡勃伦祭司自然是闭目养神,唯有斯特莱夫侯爵稍有些坐立不安。侯爵这几天也不是没有半点收获,无论爱德华主教在暗黑生物事件中涉及程度有多深,他大概都无法再返回斯尔蒙教区担任大主教一职。

如果爱德华主教受到的影响再重些,他的神职生涯大约就此结束,就算不被“异端”的罪名处理,终其一生教皇都不会放任他离开圣地港。这意味着斯特莱夫家族之前许多年一直在做的投资就此失败……刘慈会怎么作证?会不会因为检举信的缘故,干脆将爱德华主教扯入暗黑生物的漩涡不能脱身?

侯爵越琢磨,越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很不明智的事情。他写检举信,本意是想要趁着爱德华主教被调查的事情,将刘慈牵扯进去,等教廷查出她和洛伦兹家族有关系,她的证词就变得无足轻重,侯爵轻轻松松就解决了自己的大敌人。

然而到达圣地港后,一切都脱离了侯爵设想的轨道。

教廷对刘慈和洛伦兹家族的关系视而不见,反而郑重其事让刘慈发挥自己的证人身份,不仅没有达到自己的本来目的,斯特莱夫家族多年来支持的对象反而可能会被刘慈拖下水……车厢内,侯爵患得患失,他现在唯一庆幸的就是,他与爱德华主教的交往一直十分低调,就连独子克劳德都不知道,刘慈更无法得知。

所以,现在的自己,必须要确保与爱德华主教的关系不被刘慈看出来吧?

在侯爵异常纠结忐忑的心情中,马车在某栋建筑前停了下来。

这是一座掩藏在圣地港中心区,林立高楼中的普通小楼。通体洁白的建筑,除了屋檐处有漆黑的石砌,真的看不出它和周围环境有异。

刘慈跟在凡勃伦祭司后下车,年轻的牧师先行,轻轻叩响了门扉。门没有当即打开,过了一会儿门上才有一个方形窗口被打开,一只手探出来,兰伯特赶紧递上了拿在手中的几份文件。

羊皮纸中不仅能证明刘慈几人的身份,还有他们前来此地的原因,哪怕凡勃伦身为光明祭司,在圣地港教区他还真没什么特权。

老祭司也不在意,他只是静静看着这栋隐藏在圣地港中心区,外表普通,实际戒备森严的建筑,刘慈也猜不到老人平静的表情下到底在想什么。

过了半晌,兰伯特提交的证明得到了确认,厚重的木门才从里面被打开只有两人宽的通道。被获准进入的,只有刘慈三人,兰伯特牧师只能在外面等候。

凡勃伦祭司在前,刘慈其次,侯爵先生紧跟在后。三人走进了半开的大门,刚刚站定,身后的大门“咯吱”一声又被关闭了。

刘慈眼角余光瞥见,木门开合间有白光微闪,别看这只是一道木门,上面的魔法阵让其有不亚于厚重城墙的功能。

为三人带路的是一个身穿黑衣的僧侣。

他年纪大概与凡勃伦祭司相仿,却没有半点刘慈所见过的神职人员特有的悲悯感,抬起眼皮轻轻扫了刘慈一眼,就让她有种被刀子割脸的感觉。

一种恶心想吐的眩晕感袭来,过了片刻,刘慈才意识到自己被精神力袭击了!

刘慈心里很不爽,脸立刻就黑了下来。

凡勃伦祭司也注意到了黑衣僧侣的动静,老祭司左手虚抬,作出一个安抚的手势:“苦行僧侣从不与外界接触,他是想探查你的情况,却不知道普通人的交际礼节,愿神原谅他的无礼冒失。”

老祭司如此解释,刘慈也不好再说什么。

她脸色微白,让斯特莱夫侯爵忍不住幸灾乐祸。而走在前面的黑衣僧侣,对于凡勃伦祭司的解释和评价也充耳不闻。

整栋建筑窗户稀少,且透光口开得很小,玻璃虽然纤尘不染,并不足以照亮厚厚石墙内的房间。不时有其他黑衣僧侣穿行,没有人交谈,他们大概也不擅长和人打招呼,僧侣相互之间都很冷漠,从大门关闭后,留给刘慈的感觉只剩下压抑。

就在这种气氛中,刘慈见到了和她有过交谈的摩西祭司。

那是间不算特别明亮,更谈不上奢华的屋子。黑色的窗帘被人用绳子细心卷起,一张四四方方的桌子,两把木椅,一个看上去比摩西祭司稍显年轻的朴素男人坐着其中一把椅子,侧耳与摩西祭司交谈。

摩西祭司穿着衣料式样都极其考究的光明祭司长袍,别看款式相同,刘慈敢用家族名声发誓,他的衣服肯定比表面级别相同的凡勃伦祭司所穿更好更贵。

摩西祭司带着礼帽,胸前挂着圣器,手中还拿着一本黑底红脊的羊皮书,身上更是散发着当权者特有的威压。这种气势与性格心性无关,而是一个人所处的环境位置所自然形成的,寒门无贵子,身处高位久了,整个人的气质都会发生巨大改变。

摩西祭司就有这种气质。

但同一房间内,穿戴考究的摩西祭司,在另一个衣着朴素的男人面前,却处于气势被压制的一方。起码刘慈进屋后第一眼注意到的就是对方,然后才看见了摩西祭司。

这人乍看上去似乎比凡勃伦、摩西年龄小,再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他整个人虽然衣着朴素,又身处如此压抑的环境,整个人却显得精神熠熠。

没有礼冠,没有华服,与他之前所受到的待遇相比,这里的环境简陋而压抑,但是对方不仅泰然处之,摩西祭司身在房间中,与他相比却像个来做客的。

人在哪里,就能主宰哪里……这是无形的掌控力。

这个人一定就是教廷的传奇,爱德华·雷恩!

刘慈想到对方先学魔法,又转修神学,再担任教廷大主教的经历,的确是很主角模式的成功男人呀。如果这个男人没有因为学习黑魔法,而残忍杀害了爱人,刘慈说不定都会很欣赏他。

当然,现在爱德华主教只是“涉嫌”,教廷还没给他定罪,刘慈就算心里怒骂一百遍也是枉然。不过她这次,肯定会遵循光明神的旨意,作证时绝不弄虚作假,当一个在神面前虔诚的信徒。

“你们来了。”

三人已经进门一会儿,先打招呼的并不是摩西祭司,反而是已经不再担任斯尔蒙教区主教的爱德华·雷恩。

他不紧不慢站起来,向三人打着招呼,在摩西祭司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又道:“房间狭窄,无法招待这么多人,请恕我失礼了。”

摩西祭司嘴角一抿,这是他情绪不喜时特有的微表情。已经多少次了,只要和爱德华谈话,不知不觉间话题和气氛就被对方牵引着走,这让摩西祭司很挫败。

这不,爱德华又掌握了主动权,摩西祭司不得不紧跟着站起来说道:“在这里谈话的确不方便,你们跟着我来吧。”

他带着三人,去了另一间房。在这个过程中,爱德华·雷恩又怡然自得坐了下去。他显然知道刘慈几人的来历,但却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担心。

那种从骨子里散发的坦荡,让刘慈都忍不住想要膜拜对方的演技。她要是没和詹妮交谈过,看着爱德华·雷恩所展现的面貌,肯定没办法把他和残忍杀人凶手联系起来。以这位坦荡而磊落,怀疑他学习暗黑魔法,真的是种亵渎。

饶是她此前一直坚信着詹妮的话,现在都有种想法疑虑,或许是埃姆斯特魔法学院当年有人冒用爱德华·雷恩的名字行事?!

刘慈一路思索,她对爱德华的第一印象,哪怕在先入为主的情况下,居然也没差到哪里去。

等跟着摩西祭司到了另一个类似办公室的地方,看见早已等候在其中的人后,刘慈的心也轻微一跳。

她忽然意识到,不远万里来圣地港当什么证人,是来走过场的吗?!

——冷若冰霜的女性,正是许久不见的伯莎·韦尔林,噬魂怪事件中的另一“当事人”。

第两百零五章 伯莎坦白

房间内现在共有六人。

刘慈、斯特莱夫侯爵、凡勃伦祭司、摩西祭司、伯莎女祭司,以及一个面无表情的中年黑衣僧侣。

摩西祭司大概是审理人,苦行僧或许充当着监督公正的角色,凡勃伦祭司是见证,侯爵是检举人,那么剩下的伯莎女祭司,显然和刘慈一样,充当着“证人”角色。

伯莎女祭司虽然因为噬魂怪事件得到了教廷的嘉奖,事实上她根本不了解一点真相。

而刘慈呢?她和詹妮的交谈,在教廷的认知里,肯定会被判定成被暗黑生物迷惑了,如何能作为证词。瑞秋写信说伯莎女祭司被派往了其他教区任职,现在因为噬魂怪事件中的疑点被翻出来,连她都被教廷召回圣地港作证,可见教皇对此事的重视。

当然,也可以视作,这是对爱德华·雷恩的重视。七大教区的主教,在教廷权力构建中,也是仅次于教皇的存在呀。

“现在当事人都到齐了,事关教廷和一位大主教的声誉,诸位能否像光明神发誓,自己所说的一切都是完全真实的呢?”

谈话的气氛不算特别严肃,摩西祭司态度和蔼,只是让刘慈几人依例宣誓。黑衣僧侣一直用警惕的视线锁定着几人,在刘慈照着其他人的台词宣誓后,表情严肃的黑衣僧终于收回了自己的警惕。

誓音方落,刘慈觉得自己的识海中多了个说不出的东西。无形无迹,却如果一道锁压在识海,让她心中一震。

怪不得黑衣僧侣的态度立刻转好,刘慈觉得这屋子里,或者说是在场的摩西祭司和黑衣僧侣起了一定作用,她所说的“誓言”,已经类似修行人的心魔誓,上应与天,如果违反,大概会产生难以预计的效果。

奇怪的是,教廷在审问她来历时,却没有用到这一招呀?压下心中的怪异,刘慈开始倾听摩西祭司的谈话。

他没有先问刘慈,也没有询问伯莎女祭司,先询问的对象是斯特莱夫侯爵。

“侯爵先生,你曾经以家族声誉做担保,向埃姆斯特教区的辛普森主教阁下实名检举,质疑平民刘慈的身份来历,并言明她和两年前埃姆斯特魔法学院发生的噬魂怪作乱事件有密切关系,在神圣的圣地港,在今时今日,你依旧坚持自己的言论吗?”

在摩西祭司的目光下,斯特莱夫侯爵很坦然点头:“是的,祭司大人,我现在任然坚持自己的一切言论,就我掌握的消息来说,刘慈的身份来历的确是……”

摩西祭司抬手打断了侯爵,“先生,你得明白,我们现在是在谈论爱德华·雷恩主教是否和暗黑生物有牵连,在神的面前,贵族和平民没有身份地位的不平等,刘慈小姐能被允许走进这栋建筑,那就是教廷认可了她的身份,认为她所说的证词能被信任!”

侯爵一滞,飞快掩去眼中的阴郁,很自然随着摩西祭司转了口风:“如您所愿,祭司大人。我在写给辛普森主教的检举信中提到,这位刘慈小姐曾以雇佣兵身份,接受了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的任务,参与了噬魂怪事件的调查,这是埃姆斯特魔法学院中人能证实的。作为直面噬魂怪后,能安全清醒走出来的当事人,我认为她应该知道一部分真相,而她在噬魂怪事件中的所见所闻,直接关系着爱德华·雷恩主教的清白,所以我从莱茵城来到了圣地港,刘慈小姐也由埃姆斯特出发,一起站在了您的面前。”

侯爵说的义正言辞,刘慈挺想甩了白眼给他。

不知摩西祭司是不是看侯爵不顺眼,对于他的消息来源,并不打算含糊带过,反而追问得很清楚。

在气候温暖,甚至有些偏阴冷的房间内,刘慈能清楚看见,侯爵先生的额角有细密的汗珠沁出。

“大人,我的独子克劳德·斯特莱夫,正是在斯尔蒙教区光明骑士团任职,他曾受爱德华主教的派遣,前往埃姆斯特调查噬魂怪事件,出于对克劳德的关心,我也开始留意这件事,在爱德华主教被指证和暗黑生物有牵连时,作为一名神的信徒,我个人觉得不能漠视一位主教被随意污蔑,所以决定站出来为教廷提供线索。”

完美的出发点,言谈中即撇清了克劳德,避免独子给教廷留下公务需要求助父亲,不堪大用的印象。也不忘表表忠心,身为一个贵族,他将城主的要职放在一边,为教廷的事情奔走万里神马的……刘慈那个白眼忍了又忍,终于还是翻了。

“那么刘慈小姐,你愿意在神面前,如实讲述自己在噬魂怪事件中的经历吗?不论暗黑生物涉及到哪位,都不会因此影响你提供证词的真实性。”

刘慈想不通斯特莱夫侯爵为何会汗满额角,等摩西祭司将注意力转移到她身上,刘慈才切身体会到那种威压。

和上次在办事处轻松的谈话氛围完全不同,刘慈能感受到摩西祭司的严肃。

这是修士的六觉,靠着敏锐的六觉,刘慈在摩洛克山脉中已经躲过了许多次生死危机,她很相信自己的六觉。

有了如此前提,刘慈不得不对自己想要说的话作出一定调整。虽然有誓言的制约,刘慈也没有打算全盘交代,什么叫“避重就轻”,她不仅懂,对这门谈话的艺术掌握的还挺纯熟。

“那时候我刚从莱茵城搬去埃姆斯特,看见魔法学院发布的佣兵任务,并不知道是暗黑生物,只是调查图书馆的怪异情况……和受制于噬魂怪的人一样,调查后不仅,我就走入了噬魂怪编织的梦中城,那里的一切都栩栩如生,我没有看出破绽。直到埃姆斯特的两位光明祭司,带领着骑士们打破了噬魂怪的梦境,我才清醒过来。”

刘慈一边做出努力回忆的表情,一边观察着识海中“锁”。她说的话不尽不实,算是和誓言打擦边球,有好几次“锁”都在异动,却被白玉池中的青莲压制下来。

这倒是刘慈没有预料到的惊喜,她谈话间就更无顾忌了。

“醒来时,就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宽阔破旧的地下洞穴,地面上有人类的骸骨,还有看上去就很血腥的祭台。祭台上有人类女性的遗骨,皮肤表面布满诡异的图案……很像是传闻中研究暗黑魔法的场面。”

刘慈略做停顿,摩西祭司沉吟道:“那你是否见到了什么证据,表明地下洞穴,是爱德华·雷恩在研究学习暗黑魔法?作乱的噬魂怪,又和他是什么关系呢?”

刘慈组织了下语言,才继续讲到:“是的,在调查噬魂怪事件时,我曾经在魔法学院的图书馆发现一个废弃的旧阁楼。旧阁楼是通往噬魂怪梦中城的入口,在阁楼中有人类少女的肖像,画像的作者被证实是几十年前,魔法学院一位叫爱德华·雷恩的学生。噬魂怪曾用人类少女的形象出现,我觉得那就是她成为暗黑生物前的原身。”

摩西祭司点头,“你所说的少女肖像,埃姆斯特魔法学院已经提交给了教廷,请你确认下,是不是这一幅。”

摩西祭司略一侧目,黑衣僧侣就从宽大的袖袍中取出一幅画卷。摩西祭司亲自打开,刘慈看了两眼,很肯定道:“没错,就是这幅画,不过我看见时画卷保存的还不错,能清晰看见人类少女的面容……的确和噬魂怪一模一样。”

显然不是,当时肖像就很污浊了,只能依稀看出轮廓。可是不这样讲,又和自己的证词对不上。刘慈一睁眼说瞎话,识海中的“锁”就剧烈抖动,全靠青莲不辞辛苦,散发出一阵阵柔和的波动,在安抚和压制。

“这上面的签名是爱德华,却没有姓氏。我们和爱德华主教的笔迹对比,也不是完全一样,你是怎么肯定这幅肖像是爱德华·雷恩主教年轻时创作的?”

摩西祭司收好画卷,又提出新的疑问。

刘慈眨着眼睛,“魔法学院的伊兹·凯西老师对我说的。”

摩西祭司皱眉,而站在一旁的黑衣僧侣则首次开口道:“伊兹·凯西也是关键的证人,可是他在鄂尔多伦峰之乱时,坠下山崖失踪了。”

大概久不与人交流,黑衣僧侣的声音像一片裂帛,听在耳中让人很难受。

整个埃姆斯特都在传伊兹·凯西是叛变去了海外大陆,黑衣僧侣却说他是失踪,涉及海外大陆暗黑议会的敏感话题,在场的人都很聪明没有刨根究底。

不过这样一来,刘慈所说的证词,也是她一面之词,没有了伊兹做旁证。起码斯特莱夫侯爵狠狠松口了气,这样不切中要害的所谓“证据”,对于一位大主教来说不算致命伤。

摩西祭司显然也不太满意。

于是祭司大人将视线又投向了一直沉默不言的伯莎。

伯莎是消灭噬魂怪的主力,她的证词,可以说是最重要的。爱德华·雷恩的罪名是否确认,很大程度上要看伯莎的说辞。

在众人的目光审视下,伯莎女祭司的表情发生着无法掩饰的变化。

刘慈有识海青莲帮忙对付“锁”,伯莎女祭司却没有。

要想把事情将清楚,伯莎女祭司就得把当时的真相说出来。在直面噬魂怪后,她的记忆有微小缺失,这是件看似不严重,放在此时又特别重要的因素。

伯莎女祭司心情剧烈起伏,最终握住了手腕的金属环,那是属于她的圣器,能带给她精神力量。

“摩西祭司,在噬魂怪事件中,我曾经言辞未尽,在此请求您的原谅,希望神能宽恕我的虚荣……和噬魂怪有关的经历,我的记忆有过缺失,我现在觉得,那是与事情真相密切相关的部分!”

一段话说话,伯莎女祭司虽然满头大汗,不知道教廷会如何处理她,但一直压在心里的包袱也同时消失了。这让她的心情既忐忑又轻松。

刘慈挑眉。

在发现识海中的“锁”后,她就猜到伯莎女祭司会坦白了。

第两百零六章 无垢主教(一)

在摩西祭司和黑衣僧侣的注视下,伯莎·韦尔林无法再欺骗自己以光明神名义宣读的誓言,没有顶住压力选择了坦白。

凡勃伦祭司颇为诧异盯着她,对于这个年纪比他小,前景和发展却比他好的旧同事,凡勃伦祭司从没介意过她的孤高。相比那些汲汲追求权力的神职人员,老祭司倒宁愿他们都如伯莎女祭司那样冷若冰霜。

可现在,冷若冰霜的伯莎·韦尔林一脸灰败和忐忑,当着众人袒露了自己因为虚荣,在噬魂怪事件中隐藏了一部分事实。

“凡勃伦祭司,我认为现在需要给伯莎祭司一点私人空间,您认为如何呢?”

还是摩西最快反应过来,立刻控制了局势。

凡勃伦点头,意味着今天的问询不得不被迫暂停。凡勃伦祭司带着刘慈和斯特莱夫侯爵主动退出了房间,为了避嫌,三人在远离房间的走廊出口等待。

这栋建筑布满了九曲八通的走廊,不时有黑衣僧侣从不同的拐角出现,冷漠得经过刘慈三人身边。他们是教廷执法的苦行僧,不是埃姆斯特小酒馆中的伙计,不会殷勤端上烤肉和面包,更没有可口的热茶。

刘慈站在原地,圣地港的风经过狭窄走廊的挤压,威力变得颇为惊人。若她是个体质羸弱的魔法师,此时没准儿已经被冻得瑟瑟发抖了。

索性,她是个筑基中期修士,普通的寒暑已能抵御,只是没有交谈的静默等待很折磨人,又有黑衣僧侣出没,刘慈干脆闭目养神起来。

过了大概有两个小时,紧闭的房门才再次打开。

黑衣僧侣率先走出,他不苟言笑的脸庞看上去更加严厉。摩西祭司心事重重,跟在最后的伯莎女祭司却脸色惨白。

从尚未干透的衣领处还能看见清晰水迹,可见伯莎女祭司一定有场汗流浃背的经历。

“缺失的记忆有些麻烦,今天可能解决不了,不过在伯莎女祭司恢复记忆,证实刘慈小姐所说的一切前,我建议刘慈小姐和侯爵先生能暂时留下来。”

摩西祭司说道,他看向凡勃伦老祭司,看似商量,语气却是毋庸置疑的肯定。

刘慈不置可否,摩洛克山脉荒山野岭她都睡过,一座苦行僧侣集中的屋子,也不是不能接受。

呆在这样压抑的屋子中,不,整个圣地港教区于她而言都是很压抑的气氛。刘慈真的很想把这糟心事处理完,赶快返回自由自在的埃姆斯特。

她想自己那正在建的庄园,想念兢兢业业的詹姆士老管家,想念庄园中那些唧唧喳喳的年轻女仆……麻烦的圣地港之行,就是身边这个万人迷贵族引起的祸事,刘慈忍不住狠狠剐了斯特莱夫侯爵一眼。

“那你们两人就暂时住在这里吧。事情是怎么样的,你们就怎么说,既然以神的名义发下誓言,就不能欺骗……教廷不会为难无罪的人,不管他是贵族还是平民!”

凡勃伦祭司对着两人交待,刘慈觉得老人的话是在安慰她。对这位正直的老祭司一路以来的照顾,刘慈还是很感激的。

“谢谢您的关心。”

黑衣僧侣送凡勃伦祭司出去,刘慈冲摩西祭司挤出一个无可奈何的微笑。凡勃伦老祭司的脾气,谈话间分明是不太信任摩西祭司会公正,刘慈也不愿一个正直的老头儿张口就得罪人。

摩西对老祭司的脾气显然也挺了解,他不太在意摆手,示意刘慈也不要放在心上。

摩西祭司和返回的黑衣僧侣低声交谈数句,同样离开了,走廊中只剩下刘慈四人。

黑衣僧侣永远都是面无表情,刘慈是忍耐,伯莎女祭司面白如纸精神恍惚,斯特莱夫侯爵则是眼神闪烁,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

在黑衣僧侣的引导下,三人分别被安置在了三个小房间。不知是否刻意,三人的房间都离爱德华·雷恩所住的地方特别近。

透过狭小的窗户,就能看见对面房间,中间只隔了一个不到十米见方,种满了暮铃花的天井。

这种花卉只在寒冷的平原生长,在晶莹雪原的夜晚悄悄绽放,花瓣洁白美丽,花朵的形状类似铃铛有风口,包裹着小弹珠一样的花种。风吹过,种子们在铃铛内部相互撞击,发出悦耳的自然乐声。

教廷认为暮铃花的习性高洁,美丽而低调从不向世人炫耀,所以教廷很推崇这种长得圣地港教区的花卉,它和橄榄木一同出现在教廷的各种文献记载和建筑绘画中,是光明大陆信徒们很熟悉的形象。

这种花原本遍布圣地港辽阔的地界,在一千多年前却开始毫无原因大范围枯萎。教廷认为这是神的谕旨,最终借此发起了驱逐消灭暗黑生物的行动。

暗黑法师也被划分在暗黑生物范畴,教廷联合大陆其他势力,将暗黑法师逼得远遁海外,经过千年的休养生息,暗黑议会才再次在光明大陆显露痕迹。

光明与黑暗的史诗之战,教廷取得了胜利,大范围枯萎的暮铃花却成了濒危物种。在今时今日的圣地港,只有极少数的地方才能看见它,而此时,它们正葱葱郁郁,长在刘慈房间的窗外。

推开窗就能看见这种在彩绘壁画中随处可见的植物,但刘慈并没有那样做。

她的房间在三人中居中,与爱德华·雷恩的窗对着窗。那个气势极强的大主教此时正开着房间窗户,望着院子里的暮铃花沉思。

他既不焦,也不躁。

隔着十米远,就有三个证人,其中两个最关键的,和他的前途以及性命息息相关。爱德华·雷恩却没有一点异常。

这种人要么就是真的大善,问心无愧。要么就是大恶之徒,不论自己处于何等危险的境地都能镇定自若。

刘慈拿不准他是哪种人,隔着雾蒙蒙的窗户,她忍不住偷偷观察对面的大主教。

从骨子里散发的自信和优雅笼罩着这个男人。脸色虽有了皱纹,轮廓尤在,一双眼睛在五官中是画龙点睛之笔,它不仅有生机,更有岁月沉淀后的沉稳大气。爱德华·雷恩的身上也没有高位神职人员所具有的“悲天悯人”气质,他背着手站在窗前,不仅不像一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嫌犯,反而像是一位手握重权的国主,在繁忙的公务中偷得片刻空闲,通过欣赏庭院美景来放松自己的身心。

闲适,从容……难道他真的一点都不担心吗?

刘慈想不明白。起码她自己现在也有些许忐忑。忐忑隔壁房间的伯莎女祭司,会在教廷的努力下,想起被詹妮夺走的那部分记忆。

对爱德华·雷恩而言,那可能是个挺致命的打击,对刘慈而言何尝不是个挺大的麻烦?

她在作证时,多多少少也说了不少假话。等伯莎女祭司想起在魔法学院人工湖下,地下洞穴发生的一切后,刘慈本人的信誉也会受到质疑。和暗黑生物以及黑魔法有关,连大主教都能关押几个月,刘慈不觉得自己会是例外。

不过她尽了自己的力帮詹妮一把,心境就不会有缺失,不管是因利于修行,还是刘慈的心性,她都不后悔在面对摩西祭司时,将詹妮是噬魂怪的前身点出来,并将爱德华·雷恩的罪名不动声色落实。

这世间已经有太多不平事,她没有那个精力去管辖正义。她不是嫡姐刘紫苑,比照着刘家信女的标准成长,乐善好施已经刻入其骨子里……她只是不成器的刘慈,看见了詹妮的悲惨,又耳闻爱德华·雷恩的风光,这份“不公平”的落差让她有吞苍蝇的感觉,不得不随手管一管。

刘慈想得太出神,或许是她灼热的视线隔着玻璃窗也被爱德华·雷恩感受到,对面的人忽然抬头,将视线投了过来。

刘慈屏住呼吸。

隔壁窗户却接连传来两声轻微的异响。

原来斯特莱夫侯爵和伯莎女祭司也在偷偷观察对面,那位吟游诗人口中经历传奇的主教大人,不仅是刘慈对他很好奇。主教一抬头,三人俱都以为对方是在看自己,所以侯爵和女祭司匆忙关闭了窗户的缝隙。

刘慈没有开窗,但她有种直觉,对方的视线尽管如浮光掠影,但有那么一瞬间,的的确确是落在了她身上,并且透过朦胧的玻璃窗,锁定了她。

刘慈皱眉,随手拉拢了窗帘。

厚厚的黑色布料马上将光线遮蔽,将一切光与窥视都挡在了外面。

苦行僧居住的地方,物质要求就不能太高,晚餐是清水和面包,硬邦邦粗糙的口感,让刘慈胡乱塞下点食物了事。不能随意进出莲池空间,也不能放着胆子修炼,刘慈睡在硬木床上辗转难眠。

夜深时,她以绝佳耳力,听见了隔壁窗户轻轻的响动。

刘慈一下来了精神。

夜深人静,正是适合偷偷摸摸行动的好时间呀,她的两位邻居,究竟是谁耐不住寂寞离开了自己的房间呢?

第两百零七章 无垢主教(二)

万籁寂静。

吃不好睡不好,又不能炼气修炼的刘慈,躺在硬木床铺上,只能盯着天花板发呆。

这极静的夜里,就连翻身都会使床铺咯吱作响,以刘慈绝佳的耳力,能听见风吹过走廊和屋角的动静,以及躲藏在窗外暮铃花叶子下昆虫振翅的细微响动。

这种环境下,隔壁房间的主人忽然轻轻推开了窗户,尽管动作轻易,甚至比一般的盗贼更精细,还是被刘慈听了个正着。

刘慈忍不住乐了。看她翻个身都觉得“咯吱”声让人厌烦,在这座黑衣僧侣遍布的建筑内还敢有异动,倒是胆子很大嘛。

刘慈凝神细听,先是隔壁窗户被轻轻推开,又有衣料与窗台摩擦的响动。她也辨认出了音源……原来是万人迷侯爵。

刘慈心中一动,斯特莱夫侯爵竟会半夜溜出房间,他脑子是不是被驴踢过?!

侯爵修习斗气,也有不亚于大剑师的实力,区区十米的距离,对他来说只是一个起纵,甚至没有碰掉暮铃花的一片叶子。

夜行的侯爵做了个刘慈意料之外的举动。

他竟然在叩爱德华主教房间的窗户,并且毫不加掩饰!声音虽轻,但这栋建筑中居住的是什么样的人?这下惊动的肯定不止是刘慈了。

“侯爵先生,品德良好的人是不会趁着夜色冒昧来访的。如今我身上背着嫌疑,你又是证人之一,神在高空俯瞰着我们每一个人,这种时候,你还是不要做出什么让人误会的举动吧。”

爱德华·雷恩的声音淡淡的,语气和蔼,对待侯爵的说辞恍若安抚一个不懂事的晚辈。

侯爵不过年近五十,因修习斗气的缘故看上去四十岁都不到,魔法师的身体素质比不过武者,但他们却拥有比武者更长的寿命。爱德华主教看上去五十多岁,比侯爵年长不了多少,事实上他已年近六十,现在不明显,等旁人过十年过二十年再看,万人迷侯爵肯定不如现在英俊,而看着苍老的爱德华主教大抵还是这模样,连皱纹都不会多长两条。

刘慈想起书中有关魔法师和武者的描述,忍不住又开始走神。

直到爱德华·雷恩用不严厉却同样绝不含糊的语气轻斥侯爵,刘慈才回过神来。

止不住的笑意涌上她嘴角,想来侯爵先生在夜风床下,身畔的暮铃花叶子随风摇曳,他却脸色变来换去像调色盘一样,真让人喜闻乐见。

刘慈正可乐,窗外又传来咯吱的开门声。

难道是爱德华·雷恩还是打开窗户迎客了?刘慈忍不住轻轻从床上跃起,将脸贴在了窗帘的缝隙,往外看去。

眼睛很快适应了光线明暗变化,才看清了窗外的情景。

原来不是爱德华·雷恩被侯爵打动,而是一个举着玻璃罩烛台的黑衣僧侣拉开了走廊的小门。

逼仄的小院被烛光照亮,黑衣僧侣的脸半掩在黑色的连衫兜帽下,看不出什么表情。然而借着烛光却能看见侯爵身穿白色里衣,一脸尴尬站在爱德华·雷恩的窗下。

“斯特莱夫侯爵,这里是圣地港,不是马刺帝国,更不是莱茵城,希望你能自重。”

黑衣僧侣毫不留情面说道,他的语气虽然平缓无波,然而此时侯爵穿着睡衣手足无措的衬托下,黑衣僧侣的话就显得很讥讽了。

“呵——”

刘慈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

她敢用老刘家的名誉发誓,英俊的侯爵此时气血倒流的脸色,让他像极了一个长得鼓鼓的紫茄子。

“哎。”

刘慈一笑出声,不仅引来了侯爵仇恨的目光,隔壁也传出了低低的叹息。

忐忑的伯莎女祭司是没办法安然入睡的,如此急动静,自然早就惊动了她。她虽觉得斯特莱夫侯爵可笑,同时又觉得刘慈心胸狭隘,而她自己也处于困境,伯莎女祭司复杂的心情最终化为一声叹息。

在黑衣僧侣的干预下,侯爵被“请”回了自己的房间。

经过这一出闹剧,刘慈有些烦躁的心情反而平复下来。她的脑子飞速转动,开始思考侯爵的目的。

斯特莱夫侯爵并不是一个蠢笨的人。

一个笨蛋是没办法乱中掌权,当上莱茵城城主的。一个笨蛋也不会在洛伦兹家族倾覆后,顺利接管了人家的地盘和势力。

那么一个有野心,也有脑子的侯爵,他在想要做什么前,难道不会考虑到建筑中的黑衣僧侣们吗?

这些教廷的苦行僧是,执掌刑法,是光明教廷中的黑暗面,在整个光明大陆都让人避讳不已,侯爵是抱着什么样的目的才有胆子撞上去?

还有爱德华·雷恩,让人一见就心生好感的磊落主教。他的气度和外表,都让刘慈没办法将他和地下洞穴中残忍的暗黑魔法手段联系起来。

教廷是一个很大很大的权力机构,在这个机构中,有人以神的名义压迫平民,有人诵读着神圣经文却藏污纳垢,但刘慈不能否认,教廷的神职人员中,也有一些人真正是抱着传播神学善待他人为目的奋斗了终生,凡勃伦老祭司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老祭司扭转了刘慈对教廷的整体印象,让她开始尝试不要用太偏激的心态去看“教廷”这个在光明大陆上存在了无数年的宗教组织。

眼睛看见的东西不一定是真的,耳朵也会欺骗你,整个世界在不停转动,没有什么事物会永远不变。轻率的下决定,好心也能办坏事……如果说在前往圣地港的几月路途中,刘慈有什么收获,那一定是她心境的改变。

她收起了从前的“俯瞰”眼光,开始以大陆的本土目光来看待身边的人和事,学会了辩证,甚至在学会包容她并不理解和喜欢的一切。

既然教廷中也有不让她讨厌的人,那么爱德华·雷恩,这位传奇主教,是否真的表里如一,内心像他表面那样无垢呢?

他拒绝了私下与侯爵会面,是顾忌着黑衣僧侣,还是爱德华本人心中真的坦荡?

刘慈思绪畅飞。

她觉得今晚发生的一切看上去是那么可笑,然而这浮于表面的荒诞似乎是为了掩饰某种真相……侯爵可笑又冒失的探访,到底是为了做什么呢。

刘慈觉得想通了这点,她也就知道了真相。

更深露重,消耗了脑力的刘慈合衣躺在床上,忍不住打了个哈欠。然而她觉得身下的硬木床也不是那么让人难以接受了,再然后她就觉得眼皮微沉,试了几次想要睁开,却又闭上。

不一会会儿,刘慈呼吸变得均匀,竟然在如此陌生又压抑的环境下睡着了。

不仅是她,隔壁房间中心情忐忑的伯莎女祭司,竟也忍不住睡意来袭,带着复杂的心情的进入梦乡。哪怕睡着了,她的眉头依旧紧紧皱着,很能体会女祭司的心境。

如果刘慈此时能有片刻清醒,她一定会十分惊讶:不仅是她和伯莎女祭司抵御不了睡意的侵袭,就连所有的黑衣僧侣,那些终日冥想,精神力强悍又意志坚定的苦行僧们,也全都在极短的时间内进入了梦乡。

这栋阴沉压抑的建筑中,似乎被某种神秘气氛感染,不过片刻,人们就集体陷入了昏睡。

刘慈识海中的青莲,在她刚入睡时有过一阵波动,以它微弱的意识,在久未察觉到“寄体”有危机时,就变得安静下来。

也不是所有人都睡着了。

刚才出了大丑的斯特莱夫侯爵就得意洋洋推开了窗户,最先望向了刘慈的房间方向,眼神闪烁。

“你想杀了她吗,侯爵?”

穿戴整齐的爱德华·雷恩主教不知何时出现在了院子中,淡淡问道。

侯爵急忙收敛了怨毒的眼神:“大人,您一出手,真的让人大为惊讶,教廷的苦行僧都能被解决,我真的没办法想象,在光明大陆还有什么能阻挡您的脚步……”

侯爵的马屁情真意切,没有了以往的虚浮,他现在真的难掩激动——有没有比发现自己的靠山比想象中更厉害还让人惊喜呢?

哪知爱德华主教听了,却无半点得意:“侯爵,你太小看了那些意志坚定的僧侣,他们是神最虔诚的信徒,如果不是自从我踏进这栋建筑,就从来没有异常举动,逐步一点一滴消融他们的戒心,今晚又有你的掩护……就算是我,也没有把握让他们全部陷入沉睡。尽管如此,我也没有把握让他们一直睡下去,可能是片刻,可能是很久,他们随时都会挣脱睡意的束缚,清醒过来。”

侯爵一愣,“那我要趁着此时,赶紧为您解决后患才对!”

说着他就要向刘慈的房间走去,爱德华主教却皱眉阻止:“侯爵,你的私心,现在为我带来了困扰……”

“大人,只要没有了证人,摩西祭司就没办法为您定罪呀!”侯爵急道,他的确是有趁机杀了刘慈的私心,可有一部分,还真是为爱德华·雷恩在打算。

爱德华主教摇头制止,随即嘴角微翘:“不,你错了。我正需要她们来替我证明清白!”

他说完,不顾侯爵的不解,率先走向了伯莎女祭司的房间。

第两百零八章 翻阅记忆

斯特莱夫侯爵有私心,他与刘慈是相互看不顺眼,二人互相别苗头,已势如水火,不是自己死就是刘慈亡,侯爵当然希望能将刘慈当机立断解决掉。

然而爱德华主教眼光犀利,看出了侯爵的私心,却并不同意采取粗暴手段将两个证人直接杀死。

因不知黑衣僧侣们何时会清醒,爱德华主教也顾不上继续敲打心存私念的侯爵,率先走进了伯莎女祭司的房间。

伯莎·韦尔林,看上去只有三十出头的女祭司,平时神色高傲,拥有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淡即视感。当她睡着时,许是冰冷的双眸紧闭,使她整个人没有了那种冷傲,微皱的眉心反为她平添了女性的柔美。

不仅如此,她还拥有一副傲人的身材。此时静躺在床上,宽大的祭司袍向下垂坠,薄薄的衣料贴紧了身体,显露出成熟动人的曲线美……起码随后跟进来的斯特莱夫侯爵,乍然见了眼前情景,也被伯莎女祭司与平日里判若两人的观感扰乱了心神。

爱德华静立在床前,就这样凝视着睡梦中的女祭司,目光却没有半点淫邪。直到察觉侯爵站在了他身后,爱德华主教才道:“伯莎女祭司亲口对摩西说,自己丢失了一部分记忆吗?”

侯爵点头,虽不知在他和刘慈、凡勃伦祭司离开房间后,伯莎与摩西祭司又谈论了什么,显然摩西祭司与黑衣僧侣对于伯莎丢失的记忆都暂时没有办法。

“那应该是很关键的一部分记忆,与噬魂怪事件的真相有关系吧。”侯爵忍不住说道,暗示爱德华主教,如果他真的和暗黑生物有牵连,让伯莎女祭司想起来什么,那可就很不妙了。

爱德华主教闻言不语,因背对着侯爵,后者并不能看见他在听到“噬魂怪”时眼神微妙的变化。

噬魂怪,本是暗黑生物的一种。与其他暗黑生物可能出自亡灵界不同,噬魂怪的前身一定是人类。人类在报着极大的痛苦、恨意、不甘死去,就有一定几率死而复生,成为暗黑属性的“怪物”。这种怪物靠吞噬智慧生命的记忆为生,被称作噬魂怪,其智力程度与其原身的资质紧密相连。

“一段与噬魂怪有关的记忆……”爱德华主教喃喃自语,他能走到今天这一步,由魔法学院中一个籍籍无名的学生,成为教廷首屈一指的大主教,爱德华·雷恩的确不是那种爱回顾过去的人。

他能目光坦然,并不是伪装,而是他生性如此。

爱德华是个永远只会向前看,不允许自己被过往所累的人。在一步步走向成功的过程中,总要做一些大部分平庸的人所无法接受的事,大家给这种事一个统一的名称:坏事。

爱德华·雷恩从来不觉得自己做了过坏事,他能走到今天,甚至比教廷中的许多人都要干净。那些必要的手段,在爱德华看来是无伤大雅的——只除了一件事,他将其尘封在记忆深处,给自己下了极深的精神暗示,让自己避开了那部分回忆。

而现在,他又要亲手祛除精神暗示,揭开几十年前的往事……

时间不容爱德华·雷恩过多迟疑,他伸出一指,点在了伯莎微皱的眉心。

游离的白光从爱德华指尖溢出,化作缠绕的丝线,挤进了伯莎的眉心深处。

“啊。”

沉睡中的伯莎忍不住闷哼,不正常的困倦让她没有在钝痛中醒来,只是眉心皱得更紧了。

斯特莱夫侯爵看着爱德华的动作,心中猜测爱德华大概是在搜索伯莎女祭司所缺失的那部分记忆,可摩西祭司和黑衣僧侣都无法办到的事……爱德华主教的实力,已经恐怖如斯了么?这个认知让侯爵屏住了呼吸,不敢打搅爱德华的行动。

却说爱德华·雷恩,使用秘术,入侵了伯莎的精神意识。人脑是一个很很妙的存在,它不仅支配着我们的行为举动,还存储我们的所见所闻。我们眼睛所看见的一切,耳朵所听见的事情,都被划分成不同的类别,储存在脑中。

任何精神手段,都只能暂时蒙蔽人的某部分记忆,除非是使用物理攻击彻底摧毁了储存区域,任何狗血的失忆,在真正的精神力强者面前,都注定了是浮云。

爱德华·雷恩就是这样的强者。

摩西祭司和苦行僧不是不强,他们掌握的手段却和爱德华差了许多。准确来说,一个由元素法师跨度到教廷主教的人,本身就是一个传奇,自然有普通神职人员无法想象的手段。

爱德华·雷恩开始翻越伯莎的记忆。

在他“眼中”,伯莎的记忆是浩如繁星的光点,越是璀璨的光点,代表着伯莎女祭司身上越重要的记忆。爱德华飞快略过这些地方,他要找的是,原本该光亮,却被人蒙蔽的记忆点。

当他试了几次,终于找到自己的目标时,似乎过了很久,现实中的时间实则并没有流逝太久。

爱德华·雷恩的精神力擦去了光点灰蒙蒙的表层,“轰”一声轻响,他就进入了伯莎女祭司的记忆。

一个拥有海藻般美丽长发的少女身影闯进他眼底,纵然他如今垂垂老矣,那少女却停留在了最美的年纪。

“……詹妮?”爱德华忍不住低喃。

然而画面中的少女听不见他的声音,她只是惊呼一声,奔向了另一个行迹狼狈的男人。

“我曾经想过,把你留下来陪我,这里好冷,也好黑。我独自呆在这里太久,詹妮好害怕……”少女对男人说道。

——“爱德华,你毕业后会回到自己的家乡吗?如果你要离开我,请悄悄地走,不要让我知道。”

许多年前,她也曾仰着头对自己说过类似的话。那时候少女总是喋喋不休追问,反复确认“爱不爱”的问题,时光过了太久,爱德华几乎快要忘记少女仰起头时,灿若星辰的双眸。

他试图将那样浓烈而真挚的美留住,最后所有的画却都毁于一场大火。

再见詹妮,爱德华·雷恩只有短暂的失神,很快他的心神又放在了伯莎的记忆中。

他看见了刘慈与伯莎翻脸相斗,然后所有人都被詹妮扔出了梦境。

熟悉而又陌生的地下洞穴,白骨、祭台,以及作为祭品,饱受折磨的詹妮——她空洞洞的眼眶望着天,却永远走不出漆黑的洞穴。

——“詹妮,你真的爱我吗?”

——“是我,我爱你,哪怕到了我生命的尽头。”

爱德华·雷恩忽然想起来许多年的对话,记忆被尘封许久的少女忽然变得鲜活起来。

她的一言一笑,一举一动,都清晰得恍如昨日。爱德华心中忽然升起了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他略作迟疑,最终没有做任何篡改,直接退出了伯莎的精神海。

“她的记忆中并没有什么要点,不过另一位由埃姆斯特来的平民姑娘,可能就掌握着了不得的记忆呢。”

爱德华低声说道。

他既然从伯莎的记忆中看见了刘慈和詹妮交好,那刘慈所看见的,一定不会像伯莎那样浅薄。

詹妮虽然只是个牧民姑娘,不识字,也没有高贵的出身和魔法天赋,可她却十分聪明。否则年轻时心高气傲的爱德华·雷恩,也不会与这个牧民少女来往——最初的最初,他是真的被这个聪明美丽的少女吸引的。

詹妮变成了噬魂怪,会对曾经的爱人,最后的仇人一点都没有怨恨吗?聪明的詹妮,一定在那个平民少女身上留了后手。

她们是那么相像,詹妮肯定很喜欢那个叫刘慈的姑娘。

她“拿走”伯莎等人的记忆,并不是为了遮掩什么,而是为了引起教廷的重视!光明正大摆出来的证据,人们总是不那么容易相信,然而自己千辛万苦挖掘出来的东西,就多了很多可信度。

一旦伯莎蒙蔽的记忆被发现,最终就会查到刘慈身上。而刘慈的脑海中,才是能让他万劫不复,名誉近毁的证据!

“真是个聪明的姑娘。”爱德华想通了一切,低声赞美到。

“走吧,侯爵先生,趁着我们让人尊重的僧侣们还未醒来,我们必须抓紧行动,去见见那个让你头疼的小姑娘了。”

侯爵忍住眼底浮现的喜色,重重点了点头。

两人很快又出现在了刘慈的房间内。

刘慈自然也在沉睡。

爱德华不愿意浪费时间,直接故技重施,将手指贴在了刘慈的眉心。白色的光线从他指尖溢出,又照着旧例,拼命往刘慈的识海钻去。

但是这次,刘慈的记忆大门,并没有向爱德华轻松打开。

他的精神力刚入侵刘慈识海,她尚未挣脱倦意从钝痛中醒来,爱德华的精神力就已经惊动了白玉泉池中的青莲。

外来的精神力,还是让人感觉不适,散发着恶意的精神力……以青莲微弱的意识,它也只能做出如此判断。

如果它再聪明一点,一定会选择反过来欺骗爱德华主教,让他误以为“看见”了自己想要的。如果它再强势一点,说不定会逆行入侵爱德华的识海,给主教大人来一击绝杀!

可它只是一缕刚萌生的意识。在刘慈的识海中尚能作威作福,离开识海,它并不算强大。

青莲懵懵懂懂,它似乎生来只会吃。喜欢的元素要吃掉,遇见不喜欢的……也能吃掉吧?

于是它毫不犹豫吃掉了爱德华主教入侵的精神力——

“咦,她并不是一个剑师!”

爱德华·雷恩指尖溢出的白光有去无回,这让他十分惊诧。

第两百零九章 公主领路

斯特莱夫侯爵上蹦下跳想借刀杀人,却被爱德华大主教视而不见。

杀掉证人?不,这在爱德华?雷恩看来简直是最愚蠢的做法。不同的智商带来显而易见的结局,所以他能成为教廷手握重权的大主教,斯特莱夫却只能当偏远教区的城主。

夜晚来临,大主教顺利潜入伯莎女祭司的房间,视若无人入侵女祭司的识海,“阅读”了那段被蒙蔽的记忆……却原来也没什么要紧之处。

不过那个平民少女倒是个麻烦。大主教复又进入刘慈房间,再次使用同样的手段,侵入刘慈的识海。

出乎大主教的意料,他并没有看见那些代表着识海主人意识的小光点。

刘慈的意识笼罩在一片白雾中,朦朦胧胧,让人无法靠近辨别。主教大人有些疑惑,迟疑间刘慈的识海又生异变——随着他的试探,浓雾中忽然生出一股巨大的拉力,将他的精神力紧紧拽住,拖入了浓雾深处!

爱德华主教眼底掠过惊讶之色,浓雾中的未知力量不仅牵扯着他的精神力,还大口吞噬着精神力。顾不得深究,爱德华主教当机立断切断了这丝精神力,从刘慈的识海中飞快退出。

“她不是一个剑师!”

爱德华主教豁然睁眼,十分肯定说道,视线随即看向了斯特莱夫侯爵。

侯爵先生难掩诧异:“她不是剑师?!”

怎么可能,他和刘慈不仅交过手,对于自己的敌人,侯爵先生可是暗中调查了许久,刘慈在埃姆斯特也是以剑师身份出现,并没有证据表明她是法师……魔武双修,那不是吟游诗人胡吹的吗?

爱德华主教略迟疑,很果断摇头道:“她的情况的确很怪异,这样也好,我没办法查看她的记忆,教廷其他人也不一定有办法,留着她吸引下注意力吧。”

主教大人难得说了许多话,却是在自言自语,根本没理会身旁欲言又止的斯特莱夫侯爵。

夜风如情人双手,温柔拂过圣地港的每一片屋顶,在光滑的洁白石柱间穿梭嬉戏。它们的世界人类无法理解,这里是光明神曾经莅临的圣地,圣地港的居民们厌恶黑夜,只有光明普照的白日,才能使祭司和僧侣们感到愉悦。

正如夜风悄然而过,爱德华大主教夜半的行动也没人察觉,建筑中的苦行僧侣们似乎只是打了个盹儿,再睁眼就是天明。

刘慈一夜无梦,睡得格外酣畅,按理说她应该精神百倍,早晨推开窗户时却有些恍惚……在这样的环境下,她怎么会睡得这么熟?刘慈不得不自我怀疑,自己的缺心眼程度或许又变强了。

若有似无的小疑惑很快被抛到一边,因为摩西祭司一大早就带着人来了。

“爱德华主教,遵从教皇陛下的旨意,今天我们需要带您前往另一个地方……请您不要介怀,我们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世人证明您的清白。”

爱德华?雷恩现在已经不是斯尔蒙教区的大主教了,准确来说他是个涉嫌勾结暗黑议会,制造暗黑生物的待罪之人,但祭司依然对他礼遇有加。

这无疑是种很聪明大的举动,不到最后一刻,谁都无法肯定爱德华主教能不能翻身,现在又何必大呼小喝态度恶劣将他得罪死了。

刘慈暗暗感叹摩西祭司做人通透,面色却毫无异样。她与爱德华、伯莎三人在摩西祭司的带领下走出了黑衣僧侣遍布的建筑。

清晨的圣地港沐浴在初升的日光中,洁白而高大的石柱,整洁的街道,鳞次栉比的屋顶,一切是那么圣洁和谐。不过只在黑衣僧侣遍布的建筑中睡了一晚,刘慈却觉得过了很久。走出大门时,迎着晨风,她不禁肩膀微颤,下意识往左边斜跨了一步,拉开了与爱德华?雷恩的距离。

“圣地港的清晨是寒冷的,这种冷让我们神智清醒,拥有敏捷的思维,才能更好解读神意。一旦最初的不适感过去,你就会爱上圣地港特有的天气。”

爱德华?雷恩仿佛没有意识到刘慈的“躲避”,晨风吹动他额前几缕头发,与仪容一丝不苟的摩西祭司相比,已经暂时卸去主教职务的爱德华言谈间更显得宽容和蔼,他对畏冷的刘慈解说,却不会让人感受被说教的反感,反而引起了其他同行人员的共鸣。

摩西祭司听完变微不可见颔首,连内心对神明几乎没有敬畏心的侯爵先生也若有所思。

神色疲倦的伯莎女祭司更是低声直言道:“圣地港是神临世的地方,寒冷并不能浇灭炽热的信仰,我们信奉着光明神,信奉神谕前往大陆各地传播,但我们最向往的地方……还是圣地港啊。”

拥有共同的信仰,总是能让人们在不知不觉间变得亲密,离开黑衣僧侣遍布的建筑不过才一会儿,几人间不动声色又暗潮涌动的剑拔弩张就消弭了大半。

刘慈冷眼旁观几个神职人员间的气氛越来越融洽,随着一路交谈,最后几乎要摒弃“审判者”、“嫌疑犯”和“证人”这三种完全不同的身份带来的屏障。又有职业捧臭脚斯特莱夫侯爵助兴,除了刘慈,其他人谈性大浓,几位高级神职人员在马车中言笑晏晏。

眼前的情景不仅刘慈诧异,连赶车的马夫都面带讶色。

一直到马车到达目的地,妙语如珠的爱德华?雷恩才收敛了嘴边的笑意。马车门被拉开,爱德华讲视线投向前方:那一片坐落在山岚间,被树荫半遮半掩的建筑群正是圣地港修道院。

“时间如沙,一眨眼几十年过去,没想到还能再次进入圣地港修道院。”

爱德华?雷恩不由感慨道。

从修道院毕业的神学生,除非成为修道院任职的教师,还真的罕有人能再次回到修道院里。爱德华?雷恩由自然法师转向神学,虽然他体内没有光明魔元素,他依然在教皇的特许下曾进入圣地港修道院学习。

刘慈一下马车就看见了等在修道院大门处的凡勃伦祭司,老祭司理了理耳边花白的发丝,丢给刘慈一个安抚意味的眼神。

刘慈顿时觉得心里一暖。

她再次来到圣地港修道院,此番没有人上前组织她进入。想起花了昂贵礼物通过兰伯特牧师换来的平安口讯,刘慈心中带上了些许期望。或许她还能趁机见见瑞秋?

进入风景如画的圣地港修道院,瑞秋自然不可能等在大门的另一端,事实上,除了事先知情的摩西祭司,所有人发现路口站了一位年轻而美貌的女性时,都十分惊讶。

那是一位身材高挑,拥有小麦色皮肤,双眉修长,深目高鼻,丰唇微抿,浑身散发着逼人气势的靓丽女性。

她穿着与本身肤色不太相衬的宝蓝色长裙,亮丽的蓝色在晨光下耀眼异常,又与她本人的气质形成了奇妙的统一。

佩戴在胸口处的家族徽章向人彰显了她高贵的出身,几乎在看见她的一瞬间,刘慈脑中就涌现除了她的名字:海柔尔?西德尼!

“公主殿下,两年前一别再见,您的实力又增加了许多,教皇陛下一定很乐意看见您的进步吧。”

爱德华率先出声赞叹。

他不疾不徐的嗓音打破了海柔尔静立中所蕴含的仿若面对千军万马的气势,名满大陆的第一公主海柔尔?西德尼眸光一柔,长年挂霜的丽颜露出罕有的笑意,冰雪初融的美让人目眩神迷。

更令人吃惊的是,公主殿下提着裙摆上前两步,毫不避讳拥抱了教廷头号“涉黑”嫌犯:

“爱德华叔叔,摩西祭司大人对您不好吗,您看上去要比上次见面瘦了不少。”

身为教皇最喜爱的教女,铁血公主一撒娇,连摩西祭司都只能捏着鼻子苦笑。

当事人爱德华?雷恩却不见欣喜,反而一脸不赞同摇头道:“领兵作战,巡视边境威慑敌国……殿下,您已经肩负了太多责任,为何还要主动来接近一个被怀疑对神不忠的人呢。”

海柔尔松开爱德华时,她身上的娇柔与软弱已然不见,她又变成了千军万马立于阵前依旧岿然不动的女将军。

“摩西祭司,教廷对于爱德华叔叔的怀疑我没办法消除,对于教廷决定审判爱德华叔叔的决定我也没有权力质疑,但我深信爱德华叔叔对光明神的虔诚,所以恳求教皇陛下允许我以其教女的身份旁观这场审判。我名海柔尔?西德尼,此时的立场只与自己的名誉信仰关联,请勿将我与希夷帝国的立场一致看待。”

海柔尔公主一说完,就做出了“请”的手势,示意众人跟随她的脚步前行。

摩西祭司大概早被教皇交待过,海柔尔?西德尼不仅是大陆最大帝国王室重要成员之一,又身兼教皇陛下教女身份,就算她以私人名义来旁观对爱德华的审查,其掷地有声的鲜明立场也让摩西祭司隐隐头疼。

有高调的海柔尔公主吸引住众人注意力,刘慈很自觉当着隐形人。说实话,比起海柔尔公主和爱德华?雷恩之间的八卦,刘慈更关心凡勃伦老祭司是通过什么途径加入到这特殊的“队伍”中的。

老人一路上对刘慈散发的善意,已然撬动刘慈视异界土著如游戏NPC般冷然的心,她实在很不愿一个真正的虔诚善良的老祭司被卷入这场是非中。

在如此心情中,哪怕是之前很有与之一战欲望的海柔尔?西德尼正在她身前为几人领路,也不能让刘慈觉得有更多兴趣了。

——虽然她仍记得初入圣地港时,惊鸿一瞥下被海柔尔?西德尼的凛然目光诱发的战意。

第两百一十章 审判之路

海柔尔公主引领着刘慈诸人横穿风景如画的圣地港修道院,来到某堵不起眼的旧墙前。海柔尔手腕的手镯白光一闪,破旧的墙面即被剥去了斑驳的墙皮,出现了一道半月形拱门。

凡勃伦老祭司一脸惊讶,显然在修道院求学时,他从不知道这里还暗藏玄机。

“进去吧。”海柔尔环顾众人神色,又补充道:“我们要去的地方是教廷的禁地,不允许使用一切魔法,希望你们有心理准备。”

她说完,率先踏入了拱门。

摩西祭司接近其后,刘慈属于倒数第二,最后一个进门的是凡勃伦老祭司。

半月拱门内的天地,怎么说呢,刘慈认为教廷的禁地理应比圣地港城更显得神圣,事实上出现在几人面前的只有一条黑漆漆的通道。

联想到圣地港修道院坐落在半山腰,这条通道显然就在山腹中。

海柔尔似乎不是第一次来,她熟门熟路从墙上取下一盏铜灯,轻轻一吹,比萤光略强的烛光亮起来,使黑漆漆的通道有了光亮。

以刘慈的目力其实早将通道的样子尽收眼底,只是通道无限延伸进山腹中,海柔尔的警告犹然在耳,她不敢冒然用神识扫描前方情景。

“嘶……”

当铜灯亮起时,在场诸人中实力最差的斯特莱夫侯爵不禁倒吸一口气。

黑漆漆的通道,全部由珍贵的魔曜石打磨铺成,包括他们踩在脚下的地面。魔曜石是修筑法师塔的主要材料,它是所有魔矿中对各系魔法元素感应最敏感的,甚至连空间魔法师都离不开它。过多的依赖自然造成了过度的开采,光明大陆的魔曜石早就供不应求,在许多法师塔陆续消失或崩塌后,魔曜石更难寻觅踪迹了。

如此珍贵的魔矿,在这里仅仅是最普通的建筑材料。

如明珠蒙尘,它们没有被用来刻画魔法阵。

当然,让侯爵倒吸凉气的原因不仅是教廷财大气粗的奢侈。由魔曜石铺成的通道墙面上,密密麻麻全是红色釉料绘制的壁画。

来自深渊的恶魔,教廷的审判,异端被火烧死,暗黑法师被光明骑士砍下脑袋……黑底做衬,红釉绘制的壁画格外刺目,森严惨厉又凝重的壁画内容似乎能直直射入人的内心深处!

内心坦荡的人,如凡勃伦老祭司,面对壁画内容是敬意,他的心灵是无风的湖面,不起波澜。

或如刘慈,内心有神,却并不信奉光明神,对教廷也无多少敬畏之心,她心智坚毅,信仰坚定,壁画也无法撼动她的想法,让她露出惶恐和忏悔的表情。

伯莎女祭司说出了心中秘密,面对壁画她也仅有淡淡不安,虽愧疚,更兼有放松。

摩西祭司和海柔尔走在最前面,刘慈看不到他们的表情,当然,两个人或许都不是第一次来,相对来说受到壁画的冲击最小。

冲击最大的就属斯特莱夫侯爵,诸人中,他实力最弱,所做过的坏事大概堆起来大概能和莱茵城城墙的高度媲美,他在轻呼后,就低头紧盯自己的脚尖,不敢再看一眼壁画。

刘慈最感兴趣的还是爱德华?雷恩的反应。在亲手对爱人做出那么残忍的事后,眼前的场景对他又有什么影响呢?

她还来不及去窥视爱德华·雷恩的表情,自从海柔尔公主出现后就颇为沉默的摩西祭司便开口道:“你们面前的这条路,通往教廷禁地,是经由历任教皇和大祭司加持过的“审判之路”!所有的异端和渎神者在审判之路面前都无法遁形,它能唤醒每个人内心深处的阴暗面,能窥见每个人犯下的罪行……任何掩饰的手段,在审判之路面前都是无效的。所以,谁能安然走完审判之路,在神的见证下,你就是清白无辜的!”

摩西祭司语音方落,刘慈便清咳两声:“有罪的人,走在审判之路上会发生什么呢,祭司大人?”

摩西祭司沉默,海柔尔公主便冷然笑道:“有罪的人……当然走不完审判之路!”她用手指着四周血淋淋的壁画,“你们以为那是壁画吗?不,这些故事发生的地方,正是在审判之路中。极恶的人在死去后他们的灵魂无法回归神的怀抱,会被永远困在这条路中,以壁画的形式重现旧时的情景,以警示后来者……”

海柔尔公主的声音并无多少起伏,却诡异带来更多压力,随着她描述,壁画中的人物表情显得更生动,他们的痛苦愈发栩栩如生,似乎随时都要挣脱壁画的束缚,从魔曜石墙面中伸出手,将所有要走审判之路的后来者紧紧抓住,拽入无法轮回的痛苦深渊中!

“不管多小的罪行,都是同样的结果吗?祭司大人,希望您还记得,在下紧紧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身为莱茵城的城主,我不敢说为了庇护我的城民,一生中从未做过一件违背良心和教义的事。可是眼前的审判之路……”斯特莱夫侯爵鼓着勇气开口,豆大的冷汗顺着其脸颊滴落,审判之路的威力,让他无法再保持自己风度翩翩的真善美形象,为了拒绝,甚至不惜开口自贬。

侯爵的自我剖析却换来海柔尔公主的嗤笑:

“无知!你以为谁都有资格走过这条审判之路吗?”

她说着,将目光投向一直沉默的爱德华·雷恩:“爱德华叔叔,教皇陛下愿意相信您的清白,海柔尔也相信,您会安然通过。”

海柔尔公主看向爱德华的目光,是年轻人对长辈的敬慕,那满满的信任不言而喻,旁观的刘慈却听得额冒黑线——让爱德华·雷恩走审判之路,如果这是教皇的提议,那爱德华在教廷的前途大概真的走到了尽头;如果是海柔尔的提议,此女不是心机深沉演技高超,就是看似聪明实着拖后腿的猪队友了!

爱德华·雷恩或许有不为人知的掩饰手段,但这些手段在历任教皇和大祭司加持的“审判之路”面前依然有效的话,以他的实力,直接上位当教皇也不是没可能呀。刘慈暗暗腹议,认为爱德华·雷恩此时肯定在想尽办法拒绝让自己陷入眼前的绝境,哪知在海柔尔公主敬慕的目光下,爱德华·雷恩竟微笑着点头道:

“殿下,如您所愿,爱德华愿意走过审判之路,让神来鉴别我的清白。”

什么?!

刘慈眼角微挑,爱德华不按牌理出牌让她措手不及,她甚至来不及猜想爱德华到底有什么凭借,还是他竟真的清白无辜。爱德华本人已然衣袍微掀,大步上前,走入了海柔尔公主口下恐怖无比的审判之路——

第两百一十一章 小路难过(一)

爱德华到底有什么底气?!

见他面不改色神情自若大步上前,刘慈忍不住脸上的惊讶之色。

摩西祭司则神色松动,圣地港虽然权利倾轧,作为教廷高层,摩西祭司的确打从心里不愿意见到爱德华主教被爆出如此丑闻,说起来,斯尔蒙教区的大主教职务,如果不是为了替教皇分忧,他已经身为圣地港十二光明祭司之首,哪里会看得上远离教廷中枢的主教职务呢。若是爱德华·雷恩被证明清白无辜,摩西祭司现有的生活环境就不会有变动,他自然很满意……事实上,了解“审判之路”的意义,还能主动站上去,爱德华·雷恩不是自寻死路,那就真是心中无惧了。

爱德华此人经历颇为传奇,一个蠢货当然成不了人们口中的传奇,他是一个聪明的人。聪明人都很爱惜生命,就算走到了不得不死的绝路,也一定会选择一个让对手不那么舒畅的死法,当中肯定不包括“自杀”。

在光明大陆,自杀被看成是严重的渎神行为,不管是光明神,还是暗黑法师们信奉的黑暗之神,神祗们唾弃胆小懦弱的生命,自杀的人永远不能回到神的身边,他们的灵魂只能在大陆的荒野游荡,成为弱小又卑微的魂灵。

摩西祭司已然如此想,海柔尔公主更是脸带欢喜。伯莎女祭司是敬佩爱德华的果敢,侯爵擦干刚才流得冷汗喜上眉梢,不时用得意的眼神看刘慈:爱德华主教一旦被确认清白,刘慈作为反方证人,会有什么好下场用脚趾头都能想到。

刘慈压根儿懒得搭理他,见爱德华·雷恩背对着众人站在审判之路的入口静静立着,她忍不住问凡勃伦祭司:“教廷的审判之路真的很出名吗?有没有人用特殊方法走过了审判之路,事后又被证实他的确犯了不可宽恕罪行呢?”

凡勃伦祭司脸色凝重反问:“你认为呢。”

刘慈了然,心情立刻没有了开始的轻松。如果爱德华无罪,她的立场还真的挺尴尬呀。她能发誓自己所说的是真话,可是教廷愿意相信她吗?作为一个异界来客,刘慈的识海中藏着她最大的仰仗和秘密,她可没办法任由教廷的祭司检查。

“壁画中的第一个人物,被骑士砍下头颅的法师,是一千多年前名震大陆的大祭司,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甚至被看作是教皇的继任者,享受着教廷不遗余力的培养,但就在他将要接任教皇的前夕,被来自暗黑议会的魔女引诱,将教廷的机密出卖给了暗黑议会,使教廷在消灭暗黑法师的战役中蒙受了巨大损失……他当时的实力已经仅此于教皇陛下,选择走上审判之路后,他没有立刻死去,但被神授予的光魔法却被完全剥夺,一位年轻的光明骑士在教皇指示下,轻松砍下了他的头颅。”

摩西祭司指着爱德华右边的壁画解说道,随着他的讲述,大祭司被魔女引诱,“审判之路”剥夺他体内魔源力的情形就像发生在昨天,透过壁画内容,在场诸人还能看见大祭司被砍掉的头颅上,双眼大睁,像是在望着天空,又像是看着每一个要走“审判之路”的后来者。

摩西祭司以此为例,刘慈自然不能再公开质疑“审判之路”的力量。毕竟连教皇的继任者犯了错在审判之路面前都没有好下场,爱德华主教再厉害,估计也比不上那位千年前文闻名大陆的情痴大祭司吧。一念至此,刘慈眼尾不由染上一丝阴郁。

看着斯特莱夫侯爵毫不掩饰的喜意,刘慈觉得此时的心情像不小心吞了只苍蝇般难受!说实话,除了鄙视厌恶下对方的为人,她和爱德华·雷恩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纯粹是脑残的斯特莱夫侯爵逼着她走上了与爱德华·雷恩立场相反的路。

骑马难下,她现在还真的想向尘仙子祈祷下,爱德华主教最好当场死在审判之路上——教廷一直声称,作为光明神的信徒,神职人员与普通的民众,甚至与信奉神的奴隶们在精神上都是平等的。出卖教廷机密致使教廷损失惨重,在审判之路上即被剥夺了使他能在大陆立足的魔源力,那么,用极其残忍的手法杀害无辜少女的爱德华主教,又会遭遇什么?

审判之路会剥夺他的力量,精神,仰或是……生命?

刘慈眯着眼紧盯着爱德华的一举一动,看上去,对方还游刃有余么。

……

爱德华此时的感觉,怎么说呢,虽然早就从教廷的机密文献中得知有这么一条“审判之路”,甚至在苦行僧侣出现在斯尔蒙教区时,他已经预感到自己有这么一天。但当他真正站上这条路时,依然被出乎意料的情景所震惊了。

魔曜石特有的朴光暗淡,四周的血红壁画也消失不见。当他面前出现一个开满鲜花的庄园时,爱德华马上明白自己陷入了某种幻觉中。

为何这样确定?

因为这座庄园本属于雷恩家族的私产,后来,后来为了让他能前往埃姆斯特魔法学院求学,玛丽莲姨妈将庄园卖给了一位暴发户。自从他十五岁离开雷恩庄园,就再也没有回去过,哪怕是后来成为教廷大主教,爱德华·雷恩也从未想过将曾经属于雷恩家族的庄园购回。

一切外物,包括回忆,都是阻碍人前进的荆棘,爱德从不缅怀过去。

审判之路为何会将自己带回这座记忆中几乎模糊不清的旧居呢?爱德华一直清醒的双目中出现罕有的疑惑,直到一阵笑声传来,他“看见”缤纷的花丛被拨开,一个五六岁的金发小男孩儿从其中跑了出来。

爱德华肩膀一震,一段尘封已久的记忆忽然涌现,像雷雨前天空的云层般翻滚不定,让他的心情起了波澜。

“哦,我可爱的天使,小安东尼,快到玛丽莲姨妈这里来,淘气的小子你藏在那里?”

玛丽莲姨妈,年轻的玛丽莲姨妈从大门处出来,走向躲在花丛中的金发男孩儿——安东尼·雷恩,他同父异母的弟弟,这就是审判之路带给他的第一个拷问么?

第两百一十二章 小路难过(二)

“小安东尼,姨妈抓住你啦!”

玛丽莲姨妈一把抱起安东尼,小男孩儿抱着玛丽莲姨妈的脖子咯咯笑,玛丽莲则一脸慈爱的看着安东尼……神明在上,不了解真相的人一定会以为玛丽莲十分疼爱侄子,事实上两人根本没有血缘关系。

“看,玛丽莲对安东尼多么疼爱,你就不要小心眼了。雷恩家族的小姐,不居住在雷恩家的庄园中,你让她搬去别的地方,城里的贵族会怎么看我呢?”

雕刻着精美花纹的小圆石柱装饰着美丽的雷恩庄园,二楼有一个小露台,每到下午,女仆们就会摆上精致的茶具和美味甜品,庄园新的女主人喜欢在小露台享受她的下午茶。

此刻,穿着蕾丝睡袍的新女主人正被男主人拥在怀里温言安慰,她虽然与男主人同岁,且是一个五岁男孩儿的母亲,此时眼波流转却有一丝少女的韵味,与她成熟美艳的外表搭配,形成了致命的吸引力。

“我才不管你对玛丽莲安得什么居心,可是安东尼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改姓?他是我的儿子,是你的儿子,他的母亲不是阿曼达?雷恩,那个女人已经死了,却还要影响我们吗……”

女主人的声音渐渐拔高,男主人赶紧捂住因情绪激动而口不择言的红唇。

“你疯了,不要提起她,这里还是雷恩庄园!安东尼不姓雷恩,那跟着我姓还是跟着你姓?雷恩家族的财富永远不会属于一个外姓人,你愿意看见十年之后,当爱德华成年时,安东尼一无所有被赶出雷恩庄园吗,不要傻了,你等了这么久,我忍耐了阿曼达那个女人这么多年,为了享受最终的胜利和荣耀,难道不能等得再久一点?”

男主人的话像是带有魔力的咒语,让情绪激动的女主人逐渐平静下来。

她歪在英俊的男主人怀里,美艳的红唇微张,似美女蛇吞吐着芯子,给出阴毒的建议:“一想到要把雷恩家族的财产分给爱德华,甚至是玛丽莲,我就……你要明白,我不是贪心,一切都是为了我们的安东尼呀,他那么可爱,不是该享受这世上最好的一切吗?”

男主人用手轻轻抚摸着女人顺滑的长发,嗅着她发间的香味,他的神智有些迷离,下意识回应女人:“玛丽莲你不用担心,雷恩家的财产,有八成属于她的姐姐,她又不懂经营,这几年玛丽莲名下的两成产业几乎成了空壳,就算她此时离开雷恩庄园,也没办法带走多少财产了。爱德华……他始终也是我的儿子,只要我们不让他学习武技,他喜欢画画就让他学画。一个画家,成年后也没有多少威胁,不会影响到安东尼继承雷恩庄园。”

放弃培养与前任妻子所生的儿子,要让与雷恩家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儿子继承家业,男主人的承诺想要实现也是一件很困难必须周密计划的事。但这样的保证,依旧不能换来女主人的满意。

她嘟囔着红唇,低声道:“他最好乖乖的,不要和我的安东尼抢什么,不然,只有让他和他母亲……”

“嘘——”男主人以吻封住了女人娇艳的红唇,阻止了她太露骨的说辞。女人便抱住了他脖子,像蛇一样缠到了男人身上。不消片刻,小露台就响起了让人浮想联翩的喘息声。

庄园的女仆们离小露台远远的,和前任女主人阿曼达·雷恩的端庄完全不同,新女主人举止轻佻,她们做女仆的时不时都要目睹一些“激烈”场面让人面红耳赤。可是这栋庄园,属于“阿曼达”的时代已经过去,她们不得不接受现实,在这个吝啬而刻薄的女人手下做活。

连阿曼达夫人的妹妹玛丽莲,现在都要讨好新女主人了,那可是高高在上的贵族小姐呢,她都能接受,做女仆的有什么不能忍呢。

几个女仆眼神交汇,做着无声的交流。

最可怜的就是爱德华少爷了。阿曼达夫人当他是心中珍宝,他的出生让男丁凋零的雷恩家族看见了希望,阿曼达夫人喜极而泣,甚至因此给庄园所有的仆人在当月发了三倍薪酬。但是,好景不长,阿曼达夫人在生产时落下了难以医治的病根,身体满满虚弱,男主人请来的祭司也没能挽救她的生命,三年前的一个雷雨夜晚,她抛下了爱子,丈夫,妹妹,以及整个雷恩家,永远闭上了眼睛。

阿曼达夫人去世一个月,男主人就带回了现任的妻子,以及两人共同的儿子,安东尼。

安东尼开始并不姓雷恩,他虽然可爱无比,但连女仆们看他时都带着复杂的鄙视和怜悯:他的年龄说明这是男主人婚外情的产物,他只是一个私生子。

男主人在雷恩家族前来问责的旁支长辈面前,拿出了阿曼达夫人对于他有私生子的“谅解书”,几经周折,长达一年的反复刁难,一直到阿曼达夫人的妹妹玛丽莲站出来,此事才一锤定音决定下来——男主人的私生子安东尼,此后既不属于他,也不属于他的旧情人新夫人,而是成为玛丽莲的养子,冠上了“雷恩”的姓氏。

安东尼·雷恩,雷恩家族继爱德华,玛丽莲之后排名第三的顺位继承人。

他是这么的讨人喜欢,所以父亲深深爱着他,连本该站在自己一边的玛丽莲姨妈,也喜欢他,不惜帮他争取到了雷恩家族的姓氏。那么自己呢?爱德华·雷恩,难道真的要如父亲所愿,将来成为一个手拿画笔,毫无威慑力的画家,为同父异母的弟弟继承雷恩家族主动让路吗?

十岁的爱德华蜷缩在离二楼小露台不远的角落。

落地的帷幔将他遮挡得严严实实,陷入情欲的男女当然不会注意到帷幔后瘦小的身影,但他却能将两人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正如那些女仆所言,他的出生被视为男丁凋零的雷恩家族希望,母亲曾为之喜极而泣。

那个自从生下他后总是生病,连丈夫都无法看好的女人,曾撑着病体牵着他的手走过庄园的每一个角落。有些秘密,永远只属于雷恩家族的真正继承人。在他母亲那一代,阿曼达·雷恩知道的事情,玛丽莲·雷恩不会允许获知,到了他这一代,有些事,当然只有“爱德华·雷恩”才有资格知道了。

再过两年,他就十二岁了,怎么样才能在随时想要杀掉他的继母,以及对他视而不见又暗暗防备他的父亲眼皮子下,变得强大呢?

十岁的爱德华望着花园中欢笑的安东尼和玛丽莲姨妈,眼神阴郁。

……

虽然拥有远比同龄人聪明的头脑,爱德华不得不承认,十岁时的自己时常自作聪明。

他那时候就懂得拉下面子讨好女仆,让她们更关心他,时常为他带来庄园以外的消息,也保证着外面的舆论没有忘记雷恩家还有一个失去母亲的幼子。他也懂得在父亲面前装天真,扮演不谙世事毫无威胁的乖儿子,甚至在继母面前变成一个爱护弟弟,行为笨拙的孩子。

但他仇视着玛丽莲姨妈,丝毫没有考虑到玛丽莲姨妈的妥协会不会有什么苦衷。

这种仇视,后来直接导致了玛丽莲姨妈的死亡。

——所以,审判之路,是在审判我的愚蠢吗?

爱德华面前的幻觉闪回,让他有一瞬间的清醒,想到自己昔日的愚蠢,他不禁懊恼得皱起眉头。

第两百一十三章 小路难过(三)

玛丽莲姨妈死的那年,爱德华十五岁,已经获取了前往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的资格。

玛丽莲姨妈死于一种叫“美梦”的毒剂。它由几十种魔植和矿物提炼,正属于雷恩家族私藏,只有继承人才能知道的“秘密”之一。与名字相反,美梦毒性潜伏期长,在中毒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它都会让中毒者陷入一种美梦成真的虚幻快感中。当这种快感累积到了顶点,美梦就转换成噩梦,中毒者的皮肤从胸前开始溃烂,血管爆裂,肉蹦血喷痛到感官的极致,偏偏又极其虚弱,连选择自杀的力气都没有。

美梦一醒,只能痛苦到死。

十岁到十五岁这几年,到底发生了多少让他心生怨恨的事,这些事又是如何点点累积,最终让他亲手给雷恩庄园里的“亲人们”下毒,爱德华已经想不起来那些事的详细经过,但做出下毒的决定,却是在十四岁那年的夏季。

那年的夏天特别闷热。

十四岁的爱德华·雷恩,虽然依旧瘦弱,但开始拔高的身高和沙哑的嗓音都证明他已是少年,长年在画室绘画不见阳光让他皮肤特别苍白,瘦弱和苍白以及艺术赋予爱德华贵族的文质彬彬,他待人亲戚和蔼,是雷恩庄园中最受女仆和管家们欢迎的大少爷。

继母看他的目光越来越怨毒,爱德华一边小心提防,同时又很享受这种被仇人重视的感觉。

他那时想,再过一年,他就要离开雷恩庄园,到时候继母发现他身具魔源力,有机会成为一个强大的魔法师,一定会痛苦到想死掉吧?

她会整日活在后悔和惶恐中,后悔没有早点杀掉他,惶恐他成为魔法师后变得强大夺走继母想替安东尼谋夺的一切……在她痛苦的时候,他正愉快的在埃姆斯特求学,那是多么让人愉悦的对比啊。

十四岁的爱德华,仇恨的对象只是貌美刻薄的继母。对于玛丽莲姨妈他是埋怨,对于父亲他则既厌恶又渴求父爱温暖,对于异母弟弟安东尼——

“爱德华哥哥,你整天呆在画室里不出门锻炼,身体怎么能好起来呢?”

金发的小安东尼推开画室的门,手里端着小盘饼干和牛奶。

在弟弟关切的目光下,爱德华低下头掩去眼中的复杂。他对安东尼,几年前是羡慕和鄙视,同时深深厌恶,这几年随着安东尼长大,爱德华对他的观感也越来越复杂。

他们留着同一个男人的血液,五官颇为肖似,他长成了类似父亲般薄情的少年,小安东尼却既不像他刻薄放荡的母亲,也不像无情自私的父亲,而是一个品行端正,人见人爱的天使……爱护弟弟的好哥哥,这个剧本爱德华演了好几年,当弟弟回报给予他更真挚的情感时,爱德华发现自己也有点入戏了。

默默吃掉安东尼端来的饼干,喝着牛奶时,爱德华暗暗决定:等到了清算那天,给安东尼一笔财产,让他远远离开雷恩庄园不要再出现在他面前好了。

少年做出这个决定,胸口的沉重都扫去大半。

再看安东尼时,他也能直视对方水晶般透澈的眼睛了。

变故发生在半个月后。

闷热了大半个月,天空终于积蓄了足够的云层。闷雷一个接着一个,银质烛台上的烛火被风吹得摇晃,爱德华起身关掉窗户,眼角余光发现斜对面安东尼的房间窗户没关。女仆们在照顾安东尼时,从来不像照顾他那样用心,偶尔忘记关窗户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可是安东尼特别怕打雷。

爱德华几乎没有迟疑,披上外袍就出门往安东尼的房间走去。今夜不知为何,走廊上格外安静,连值夜的女仆都没有。

爱德华感觉到了不寻常的气氛,不由屏住了呼吸放轻了脚步。

然后他发现玛丽莲姨妈房门虚掩着,里面传来压抑而痛苦的喘息声。

这种声音早熟的爱德华并不陌生。

他只是略一迟疑,本想不在意继续前行,却听见屋内喘息一顿,在短暂的沉默后,屋内人开始交谈。

“……你当年,爱上的人真的是我,不是我姐姐吗?”

“哦,那是自然。玛丽莲,你这么柔弱,无时无刻不需要人保护,你的姐姐阿曼达,拥有着贵族的素养,却是一个沉闷而无趣的女人。”

“可是,你只有娶姐姐,才能得到属于雷恩家族的财富,不是吗?”

“我的玛丽莲,以前的事情都过去了,重要的是现在我们在一起,你也是雷恩家族的小姐,雷恩家族阿曼达能继承,你为什么不能继承?我们会孕育一个后代,他拥有我的智慧,拥有雷恩家族的血脉,是外人不能质疑的继承人……”

“金钱啊,它的魅力多么大,它让你娶了姐姐,又杀死了她……她是你的妻子,还替你生下了爱德华!”

“嘘,你和她不一样,你替我生的子嗣,不管是爱德华还是安东尼都比不上……”

男人的喘息再次急促,屋内的交谈声弱了下去,很快再次陷入迷乱。

爱德华的双脚却像被黏在了地板上。

一记闪电划过窗外,照亮了少年惨白的脸。

他忘了自己怎么走回房间,又是如何熬到天亮。那一整天,他脑子嗡嗡作响。

许多从前不明白的事,忽然就串联了起来。

英俊父亲,为何会在众多贵族小姐中选择了貌不惊人的母亲。母亲在生下自己后,身体越来越虚弱,不到几年就过世……他以为那个被称作“父亲”的男人,只是薄情,只是出轨,只是爱财。

原来他还杀害了母亲!

而玛丽莲姨妈,母亲生前那么疼爱的妹妹,不仅与姐夫苟合,甚至一直都知道姐姐死亡的真相。

愤怒的情绪烧得爱德华双目模糊,他浑浑噩噩打开庄园的密室,从雷恩家族几百年的收藏品中,选出了最恶毒最强大的毒剂。

“美梦”,任何解毒剂都无法解除的,包括教廷祭司都束手无策的秘药。

——如果注定不能被光明神眷顾,那我们就一起去亡灵的深渊吧。

第两百一十四章 光明顿失(一)

刘慈一眼不眨望着爱德华·雷恩。

一开始爱德华停留在审判之路的起点,脸上的表情毫无变化,甚至与“围观群众”比起来更显得轻松。

在良久静默后,爱德华终于抬脚往前走。

魔曜石铺就的小路一时红光大作,所有的壁画开始发光扭曲,小路尽头隐隐有怨灵咆哮的嘶吼传来,再盯着审判之路方向看,刘慈就觉得头昏眼花神识隐隐刺痛了。

而审判之路随着爱德华的走动,剧变也越发明显,爱德华脚步越快,审判之路越是剧烈抖动,就像是被一股无形智力撕扯着即将变形坍塌。

红光刺目,刘慈已经别过头闭上眼,眼角忍不住沁出水光。

……

“美梦”毒剂被放在了爱德华父亲和继母的饭菜里。

看着两人毫不知情食用那些拥有致命毒素的美味,爱德华甚至觉得厨娘那他吃了许多年的厨艺进步飞跃,他在享受食物时心情格外愉快。因为这种愉快,他最近越发卖力扮演着懦弱乖儿子的形象,父亲很满意,继母被他眼神看得却有点慎得慌。

爱德华不禁将眼神投向了长餐桌上另一个安安静静的人,玛丽莲姨妈。

玛丽莲姨妈近半月来容光焕发,引得父亲在继母面前都频频走神,继母看向玛丽莲姨妈的眼神就像猝了毒的利刃。爱德华无所谓笑笑,长辈们再混乱的关系也只是最后的疯狂了呀,“美梦”的作用已经在显露,身为武者的父亲这些年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体能状态,最近眼底却开始出现青黑色。

距离“美梦”彻底发作,只剩下一个月时间了。

眼前的两个人,不过是两个只剩下半条命的活死人。爱德华望着玛丽莲姨妈发呆,父亲和继母都很好处理,可是玛丽莲姨妈呢?作为背叛雷恩家族的姨妈,是不是该受到比父亲和继母更严重的惩罚呢。毕竟,母亲是那么疼爱这个唯一的妹妹。

爱德华陷入了自己的精神世界,在他矛盾纠结时,从未注意到,玛丽莲姨妈停留在他身上的目光在最近变得越来长,几乎可以说是眷恋不舍了。

十四岁的少年只当玛丽莲姨妈与父亲勾搭在一起,所以打扮得越来越艳丽,他从未换个角度想,一个真正容光焕发的幸福女人是不需要化妆品来锦上添花的,厚厚的白粉或许正是为了掩饰女人的憔悴。

玛丽莲姨妈会憔悴,是因为她也中了毒,正是雷恩家族的秘药“美梦”。

在半个月后,玛丽莲姨妈眼底的青黑连粉都盖不住了,爱德华终于发现了真相。

“为什么。”

望着笑得一脸温和的女人,爱德华理解不了她的平静,也不知道这当中是哪里出了错。

“傻小子,你以为你父亲是什么样的人呢?一个为了得到雷恩家族财富,不惜苦心计划两三年,只为了与你母亲“浪漫相遇”;一个说服当时的未婚妻心甘情愿转入暗处当情人,并为他抹去不好过去;一个很少显露实力,其实在两年前就已经有大剑师实力的武者……他对自己的身体情况和生命安危有多注重,如果不是我将你放了毒剂的食物含在嘴里,一点点喂给他,他怎么会轻易就吃下呢?就算如此,没有我的刻意误导,他也不会将自己的身体异常当做是夜晚放纵的缘故。亲爱的侄子,你还是太年轻,太心急了!”

玛丽莲姨妈用涂着殷红花汁的掐断了花瓶中的绣球花,“从我无意中得知你母亲的死亡真相,已经有六年零五个月了,可是我一直忍到现在……”

爱德华难以置信盯着她,玛丽莲似看穿了他的想法:“你是不是想问,我为什么要忍?你太天真了爱德华,现在的雷恩庄园,已经被你父亲牢牢控制在了手中,如果没有我的忍耐,你早就死在了他的新任妻子手中。孩子,不要这样看着我,就算你检查出了魔源力,被有机会去埃姆斯特上学,现在的你仍然太小了,经不起成人世界的风浪。你的父亲,处心积虑谋夺雷恩家族的财产和势力,他是不会眼睁睁看着你变强大……在你的羽翼还没有丰满时,他一定会出手折断你的翅膀!我亲爱的侄子,你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在离开前,给你父亲和继母下了毒。否则,在你前去埃姆斯特的路上,两人派出的佣兵就足够你死一百次了。”

知道自己时日无多,玛丽莲和爱德华谈了许多。爱德华从未想过真相会是如此,他以为背叛了雷恩家族的玛丽莲姨妈,居然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保护着自己。一个不会魔法,也没有武技,甚至没有学习过权谋的贵族小姐,一开始能想到的方法只有装傻了。借着女人的天赋,和男人对她的觊觎心,她将懵懵懂懂的血亲侄子保护在自己并不丰满的羽翼下。

为了保护他,她甚至要远离他,从不亲近他。

爱德华没有她的暗中帮助,是没有办法偷偷离开庄园检查出身具魔源力的。没有她的帮助,庄园中的女仆们怎么会对爱德华如此上心呢,这些话从前都不能说,而现在再不说,以后就不会再有机会了。

“爱德华,我偷到了你父亲的印章。雷恩庄园,包括大部分值钱的物品和田地,在这两年都被我陆续出售。你母亲曾经说过,一个只会守着祖产的男人是没办法成为真正的强者,你带着雷恩家族几百年累积的财富,整个大陆哪里都能去,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你不必为钱财等琐事操心,一定能在魔法领域中举得比别人更大的成就!雷恩家族期盼男丁,只是因为历代以来,只有男丁才能拥有魔源力,你体内的魔源力还有更神秘的变化,一切都要等你成为强者时才能自己亲自探索,很遗憾姨妈不能告诉你更多了……孩子,你聪明,沉稳,并且没有那些无所谓的同情心,这些都是会成功的特质。但你心中还存有善良……姨妈很高兴,希望你能永远保持这一点。”

由于受到的冲击太大,爱德华当时并没有细想玛丽莲最后的一句话。

直到“美梦”毒剂发作,中毒最深的父亲和继母被折磨得不成人形,而中毒最轻的玛丽莲姨妈却趁着手脚还有力,将对她毫无防备的安东尼骗到身边,用尽全身力气把匕首插进了他胸口。

痛苦哀嚎的继母看到这一幕肝胆欲碎,却丝毫没有办法去拯救爱子的生命。

“姨妈,是不是我不乖了……我好疼,父亲,母亲,哥哥,好疼……”

安东尼缓缓闭上了他清澈的双眼,这个可爱单纯的金发男孩,大概到死也没想明白一切是怎么发生的。

“对不起雷恩家族的两个人死有余辜,可是安东尼毕竟没有错,姨妈不愿意看见他在今后的一生中视你为仇敌,所以替你解决了这个潜在的威胁。孩子,从此之后,世上再没有与你血脉相连的亲人了,你可能会孤单,但也会因此没有牵绊!”

玛丽莲姨妈慈祥地望着他,远比从前看着安东尼时更真挚。

耳边听到父亲不甘愿又痛苦的嘶吼,不知道为什么,爱德华眼角却流下了眼泪。

这是他人生中最后一次哭泣。

在他从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的一名普通学生,到逐渐展露头角,最后被教廷看中,转而担当起神职人员,到成为斯尔蒙教区大主教的许多年中,他甚至经历过比玛丽莲姨妈亲手杀死安东尼更震撼惨烈,更黑暗的事,他却再也没有流过一滴泪。

正如玛丽莲姨妈所言,她和安东尼的死亡,不仅抹杀掉了爱德华在世上仅剩的血亲,也让他不再有牵绊。

至于玛丽莲姨妈所希望的善良……其实在亲自毒杀父亲时,就没有了吧?

爱德华离开了空旷的雷恩庄园,带着一笔惊人的财富,离开了故乡。

大大的城堡渐渐在少年背后变成一个小黑点,直到他再也看不见它。爱恨交织的父亲,刻薄的继母,玛丽莲姨妈,弟弟安东尼,甚至包括记忆中慈爱的母亲,这些人的面容在他前进的脚步中日渐模糊不清。

有一天他发现自己再也想不起母亲的样子,有关雷恩庄园的记忆,只剩下安东尼缓缓闭上的双眼。

“哥哥,好疼……”

弟弟痛苦的呻吟声,就像是来自恶魔的诅咒。

玛丽莲姨妈其实并不知道,她亲手了解的隐患,才是爱德华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那个金发男孩儿,在他被继母薄待时,会偷偷安慰他,给他送食物的男孩儿。笑得天真又阳光,让他又厌恶又嫉妒的对象……他那么善良正直,一定不会随着父亲和继母去往黑暗的亡灵世界,而是回到了光明神的怀抱。

毫无疑问,是自己害死了他。

走在审判之路中的爱德华忽然开始狂奔,审判之路如果判定他有罪,他的灵魂就要被永远困在这里。

如果不能前往光明神所在的地方,此生他就再也看不见那双清澈的眼睛了。

——如果我只配活在黑暗中,能摸索着前进,找到世上最光明圣洁的你吗?

第两百一十五章 光明顿失(二)

有所敬,有所畏,才有所惧,有所拒。

审判之路再怎么厉害,它也只是一个没有自主思维的死物。它判断一个人有没有罪,主要手段是引发被审判者的回忆,在这片讲究信仰的大陆,不管是心理素质再强大的变态,内心总有敬畏的人或者物,有畏惧,这人的精神世界就算打开了缺口,审判之路就能找到你为之愧疚或不安的过往。

就像那个千年前闻名大陆的大祭司,他受教廷的培养,脑子里对世界的认知已经定型。就算被暗黑议会派出的女法师引诱,继而犯下难以挽回的错误,他表面再怎么淡定,从小到大所接受的教育却告诉他这是错误的。所以站在审判之路上的大祭司矛盾而愧疚,心神有隙,自然被审判之路由内到外击溃。

那么爱德华·雷恩呢?

和蔼可亲,无垢无错,从外表看,这是一位接近于完美的大主教。事实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确称得上是“无垢”。他的无垢,不是善良正直到完美无缺,而是心中没有是非观,在旁人看来很罪恶血腥的事情,只要对爱德华达到目标有利,他都看做是正确选择。所以一开始他的神情轻松并不是假装,因为“审判之路”拿此时的爱德华是毫无办法的。

直到他陷入审判之路制造的幻觉,被审判之路发现了“安东尼·雷恩”这一精神缺口。

审判之路所制造的幻觉被未欺骗爱德华多久,看似绵长的幻境,不过只是短短的时间,所以刘慈等人很快见识到了爱德华在审判之路上发足狂奔。那是爱德华在努力摆脱审判之路对他的桎梏。

审判之路遇到过许多强大的对手,他们中的一些人比爱德华实力更强悍,但他们在精神上却不如爱德华坚韧。

就像刘慈在面对爱德华时偶尔会迷惑,审判之路也很迷惑,爱德华那一瞬而过的愧疚,到底是不是它的错觉呢。或许,它所面对的,真的是一个毫无污点的信徒?

“爱德华叔叔,加油……”

海柔尔公主轻轻咬着丰润的唇,露出铁血公主罕见的柔弱。

摩西祭司和反勃伦祭司、伯莎女祭司三人自从爱德华进入审判之路后就一直聚精会神不肯松懈,对他们来说,审判之路是教廷庄严而神圣的存在,而爱德华能不能安然通过审判之路,对其自身和三人而言都有重要意义。

侯爵先生则随着爱德华的表现,心情起伏不定,就像七八只小鼓在同时敲打,让他心里“咚咚咚”不能落到实处。

刘慈闭上眼好半天,刺痛才得以缓解,再睁开眼时,爱德华依旧在审判之路上狂奔着。

小路的尽头黑乎乎似没有尽头,不管爱德华跑得多快,他的背影一点也没缩小,看上去他的发足狂奔类似于原地踏步。

他被困住了。

刘慈心想,却没有再紧紧盯着审判之路——修士敏锐的六感让她觉得,在那漆黑无边的尽头,就像有一双眼睛在无声盯着她,让人不寒而栗。

……

大块水晶矿打磨成的圆镜子不依靠外力,悬浮在半空。

它的下方跳动着熊熊燃烧的火焰,火不知从何处来,并无燃料,却不熄不灭。

水晶圆镜表面雾气朦胧,使用镜子的人努力想看清,镜子里依旧是影影绰绰的虚影,并无具体影像。

“真是一个奇特的人呀,竟然看不见她的过往。”

安静的房间里,教皇轻轻挥动了手中的权杖,雾蒙蒙的镜面似水波涟漪荡开,镜中出现了刘慈几人在审判之路前的画面。对于正在经历审判之路考验的爱德华,教皇陛下显然不太关注,他的视线放在了镜中黑发黑眸的刘慈身上。

除了黑发黑眸,也看不出有什么特别。

可是“那个人”特别关注她,总是有原因的。教皇陛下并不是第一次听见“刘慈”的名字,但这是他第一次“看见”她本人。

“难道真的要使用禁术……”教皇喃喃低语,紧盯着镜子里的刘慈,似乎想穿过重重障碍,看透其本质。

恰此时,镜子里的刘慈抬起来,似乎在镜子那一面看见了镜子前的教皇陛下,两人的视线一撞,镜子里的刘慈固然寒毛乍竖,教皇陛下用来窥视的水晶镜片也再次模糊不清起来。

银狼王交给刘慈的蓝水晶石一反常态微微发热,一股封印在其中的未知力量切断了水晶镜窥视刘慈的进程。

感受着空气中残留的水元素波动,教皇陛下握着权杖的手指微微用力,“来自摩洛克山脉的力量……那些不安分的魔兽,搅进这件事来,真的是自寻死路了,呵呵。”

他宽大的衣袖一挥,水晶镜底座的大火随即燃高,将镜子包裹吞噬不间断锤炼起来。

……

遥远的摩洛克山脉深处,银狼王波塞冬忽然心头一跳,不禁从石头上站了起来。

“银狼,你怎么了?”

他的对面,坐着一个红发红衣的女孩儿。连少女都称不上,因为看上去她只有七八岁,只是说话的语气和神态都十分成熟,和幼稚的外表不搭调,看上去挺诡异。

波塞冬不喜,纠正道:“你可以叫我波塞冬。你们的事情到底要谈到什么时候,我想要离开摩洛克山脉几天。”

红衣女孩儿皱着眉头:“我们的事情进行到了最关键的时刻,你要离开摩洛克去哪儿?”

“圣地港。”波塞冬冷冷吐出三个字,就像往油锅中泼了一盆水,引发轩然大波。

“小狼,你发什么疯!”一个浑厚的嗓音从地底传出,震得山峰都在晃动。

波塞冬抿着嘴不说话,由于化形最晚,他一直被称作小狼,一向也不太爱管事,都是它们说什么他就做什么。可是,刘慈远在圣地港,却有力量对她不怀好意以至于惊动了他送的水晶石。

波塞冬不知道要像同伴如何解释,他只知,在刘慈有危险时,不管那是哪里,他都要毫不迟疑赶去!

第两百一十六章 光明顿失(三)

遥远的摩洛克所发生的一切刘慈一无所知。

伴随着被人窥视的不舒服感,胸前的水晶石散发炙热的温度,然后刘慈发现从审判之路尽头传来的探究和窥视消失了。

与此同时,她也无法再感应到水晶石的温润。那么有灵性的一块石头,似乎在一瞬间被耗尽了能量。尽管现在的气氛紧张压抑,刘慈却心中一暖:她就知道狼神不会无缘无故送她一块水晶石,它是护身符,刚才帮助了她一次。

刘慈身上忽然迸发的水元素波动引得摩西祭司瞥了她一眼,可水元素波动只是一瞬而过,精神紧张的摩西祭司不禁怀疑是不是自己产生了错觉。很快,他的注意力又回到了审判之路。

在审判之路上发足狂奔的爱德华忽然停了下来。

似乎意识到自己的疯狂无济于事,爱德华像初入审判之路般静立不动了。他不动,审判之路好像很着急,壁画加速扭曲,甚至到了肉眼难辨的模糊不清程度,刺目的红光将爱德华整个人包裹成了一个红茧。

红茧不断收缩又膨胀,处在它中心的爱德华就像处在爆炸物中心,随时都有被炸得身死魂飞的危险。

“仁慈的神啊……”海柔尔公主神情紧张,看着红茧,甚至忍不住开始低声祈祷。她的祈祷优美而富有节奏,却又带着难以掩饰的颤音。这位铁血公主虽然坚信着“爱德华叔叔”的无辜,内心深处又忍不住深深担忧。无所不知的光明神,真的能眷顾爱德华叔叔吗?海柔尔公主并不确定,就像她生来就是王室公主般,有的人一出生就是奴隶,俩人的身份永远不可能对等,神的光辉照耀着大陆每个角落,却无法实现着真正的公平。

如果刘慈此时能窥探到公主殿下的心声,一定会十分赞同。可此时的她,却无法分出一缕心神来关注其他。

实则是红茧中爱德华·雷恩,已经走到了最关键的一步!

在历经了发足狂奔也无法到达审判之路尽头后的爱德华,选择了停下脚步。这并不代表着爱德华选择了放弃,恰恰相反,他的思维在狂奔中已经渐渐冷静。当冷静,甚至说是他心性中的冷漠重回,审判之路就没办法再诱惑爱德华了。

模糊的壁画,闪烁的红光,审判之路恐怖的表象下,掩饰着它对爱德华的无能为力。审判之路试图再次引诱他陷入回忆,爱德华也的确回忆起了许多“特殊回忆”,包括他人生拥有过的一段短暂恋情。亲手将爱人折磨致死以获得怨恨力量之类的事,爱德华没觉得有什么可以愧疚。有些事做了就做了,如果他还懊悔愧疚,当年十五岁的少年就不会有勇气离开雷恩庄园。

是的,只有雷恩庄园曾发生过的往事,才是爱德华记忆中唯一不可碰触的弱点。

那个冷漠无垢的爱德华主教正在渐渐清醒,手段耗尽的审判之路下意识发动了最后一击。

“哥哥,好疼……”

柔软的金发贴着男孩儿的耳朵,水晶般剔透的双眼中积蓄着痛苦。

安东尼从开满鲜花的园子里走来,风吹过绣球花的叶子,吹动男孩儿柔软服帖的金发。

爱德华忍不住屏住呼吸,内心深处一遍遍鼓励他自己:伸出手去,为弟弟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这个动作在他年少时,无数次想做,却总是碍于对继母的仇视而放弃。

就理一次。

爱德华默默对自己说道,伸出颤巍巍的手臂,他的手指抚上了男孩儿的金发。

那么软的头发,就像内心柔软的安东尼呀。爱德华将男孩儿头发理好,却发现男孩儿的身影在逐渐模糊。

那双水晶版剔透的双眼缓缓闭上,稚嫩的脸庞带着痛苦和对亲人的眷恋。

大陆这么美,他却从来没有机会离开雷恩庄园。极西的山岚,极北的圣地,南边的海域,东方的神秘……所有的一起,死在幼年的安东尼都无法再看见,眼见安东尼的身影就要消失在自己面前,爱德华冷漠的心涌起一丝不甘。

他努力睁开眼,想要看清安东尼模糊的面容,陡然,红光一闪,剧烈的疼痛射入了爱德华双眼。

“啊……”

爱德华忍不住单膝跪地仰天长啸。

与他的痛苦相对,剧烈抖动变化着的审判之路却渐渐趋于平静,红光退散,魔曜石铺就的墙壁重新变得正常。

爱德华闭着眼,口中发出犹如野兽的嘶鸣。

“爱德华叔叔!”海柔尔公主低呼,试图唤醒帮助处在痛苦中的爱德华。

摩西祭司轻轻一叹。审判之路从来没有一个生还者,看来爱德华也不会例外了。真是太可惜了,一个优秀的主教,他本来可以为教廷做出巨大贡献,现在不得不成为审判之路上一只新生的怨灵!

在场诸人心情各有各的复杂,海柔尔公主难掩沉痛,美目甚至为此流下了泪水。

侯爵先生扼腕叹息的同时,又忍不住偷看刘慈……刘慈一脸寒霜,正紧紧盯着似乎已经获罪失败的爱德华。

“神啊——他站起来了!”

伯莎女祭司不禁低呼。

众人的视线本就没有离开过爱德华,在审判之路上俨然已经倒下的爱德华,却在伯莎女祭司的惊呼下,重新站了起来。

爱德华挺直着脊背,丝毫看不出先前的痛苦难耐,就这么一步步,缓慢而坚定地往前走。

这次,审判之路并没有阻止他。

众人眼睁睁看着爱德华的背影消失在黑漆漆的小路尽头。

海柔尔公主喜极而泣,三位祭司却相顾无言。

侯爵又露出小人得志的表情,唯有刘慈想起爱德华之前的惨叫,心中若有所思。

接下来的事情,以刘慈的身份也没办法再接触到,摩西祭司带着众人匆匆离去。在修道院门口,有等候他们的黑衣僧侣……僧侣们蒙蔽了几人有关审判之路的记忆,这段记忆虽然还在众人脑中,他们却再也没办法对其他人仔细描述出来。

心里明白一切真实发生过,又好似做了一场梦。

唯有刘慈,借着识海青莲之力,还保持着清醒的思维。

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几天之后,高高在上的摩西祭司再次来到埃姆斯特教区接待处。

“爱德华主教……失明了。”

刘慈的猜想成了真,从审判之路上活下来的爱德华主教,不知被判定为何罪,竟被神夺取了双目的光明——

第两百一十七章 忐忑难安

爱德华·雷恩……从此教廷再也没有一个叫爱德华的主教了。

通过了审判之路的爱德华,留下了他的视力。当然,据摩西祭司隐晦透露,爱德华·雷恩现在还活着,教廷并没有秘密处决他,而是将他关押了起来。毕竟,除了失去视力,他的外表毫无损坏,体内的魔源依旧充足。

“如果经过治疗他的视力不能恢复,教廷会很快处决他。”

离开埃姆斯特教区办事处时,摩西祭司留下了这句话。刘慈心中奇怪,也不知教廷高层是发了什么疯,居然主动告诉她这种辛秘,她后来试探过凡勃伦祭司,连他都没得的消息却被自己提前得知了——这节奏不太对劲呀?!

从摩西祭司离开后的夜晚,刘慈开始失眠。

小女仆桑曼是第一个发现刘慈异常的人,因为连续两天她为刘慈准备的食物基本都没动过,这让桑曼暗暗着急。从埃姆斯特一路跟到圣地港,桑曼对年轻的女主人也算得上了解,虽然“慈小姐”是衣食住行无不要求精致完美的贵族做派,但不知出于何种经历,让慈小姐在面对她不喜欢的食物时也很有忍耐度……她会十分明显表现出对某种食物的不喜,但在那之前,她不会以“不吃”来抗议。浪费食物在慈小姐看来是很不应该的事。

那么,慈小姐是怎么了呢?

忧愁担心的桑曼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关心刘慈:“小姐,您有什么不开心吗?您说爱德华主教的事情已经暂时解决了,那还有什么事情在困扰着您呢?”

看着小女仆眼中的担忧,刘慈也不好继续沉默,反问道:“你觉得呢,是什么在困挠着我?”

桑曼咬咬嘴唇,“是没能见到瑞秋小姐吗?”

刚来圣地港初期,桑曼也曾跟着刘慈去过几次修道院,但都被拒之门外,桑曼认为刘慈是想念自己的妹妹瑞秋。

刘慈揉了揉桑曼的脑袋,“不是这个……你这个年龄不应该想太多,这是圣地港呢,有空多出去逛逛,我们返回埃姆斯特时,你不准备给娜娜她们带礼物?”

“娜娜姐,厨娘大婶,还有詹姆士管家——”桑曼毕竟是个心思粗浅的小姑娘,嘴里念叨着要准备礼物的人名,很快被刘慈带转了注意力。听刘慈提返回埃姆斯特,桑曼也止不住兴奋之情,和庄严圣洁的圣地港比起来,小姑娘还是更喜欢那个山高天蓝的埃姆斯特。

支走了桑曼,刘慈眼中故作的轻松也不见了。

是的,爱德华·雷恩的关押,并没有让刘慈心情有多么愉快。审判之路带来的震撼很大,她也瞧见了大陆年轻一辈中排名第一的高手海柔尔公主,一连串的突发事故让她应接不暇,但当一切尘埃落定,刘慈的思维就逐渐清醒了。

她之所以和凡勃伦祭司不远万里,从遥远的埃姆斯特前往圣地港教区,起因是斯特莱夫侯爵的实名举报。埃姆斯特教区的辛普森主教出于公正,便让刘慈在凡勃伦祭司的陪同下来接受圣地港接受查证。

来到圣地港后,没有想象中收到教廷的严刑逼供,怎么说呢,教廷的人对她还挺礼遇,让刘慈在一段时间内大大改变了对教廷的固有印象。

而她的身份,也随即从嫌疑犯,变成了指正爱德华罪行的证人。

与她同样的是伯莎女祭司。

英明的教皇将查证爱德华清白的权利交给了摩西祭司,不可否认,这是一位公允而善意的高级神职人员。

可真的能将自己所遭遇的一切礼遇,都归纳到摩西祭司的善意和公允吗?当紧张的心情一松懈,刘慈便逐渐从一种被礼遇的虚幻中清醒。

她虽然将自己看得很重要,又拥有着识海青莲这个逆天外挂,从内心深处也不太看得上光明大陆的土著们,但刘慈清楚知道,离开了地球联邦,离开了君山刘家的“慈小姐”,只是个在异界努力奋斗的普通人。在这个法师遍地走,剑师贱如土的光明大陆,尽管她拥有比大部分贵族更无虚假的出身和渊博见识,也拥有了埃姆斯特一块不小的土地,事实上刘慈只是一个平民。

是的,如假包换的平民。

并不是说大陆的贵族教廷又如何看得上眼,可对比下斯特莱夫侯爵,莱茵城的城主,“公、侯、伯、子、男”,王室以下,斯特莱夫侯爵已经达到了贵族爵位的第二高度,可到了圣地港,在诸多神职人员眼中,他得到的待遇颇像一个滑稽小丑。别看埃姆斯特教区办事处年轻的兰伯特牧师对摩西祭司如何跪舔,要刘慈说,连兰伯特牧师都没将侯爵太看做一回事儿。

等被摩西祭司带着,去往黑衣僧侣遍布的建筑后,这点感触更清晰。

虽然事后想起来,摩西祭司对她和伯莎女祭司的询问也颇为儿戏过场,那么对斯特莱夫侯爵更算得上无视了。

如果一位侯爵在摩西祭司眼中不算什么,教皇更是不会为他分出半分心思,那自己呢?身为一个平民,教廷看中了自己哪里,她为何会得到远胜斯特莱夫侯爵的待遇?

刘慈辗转难眠,并不仅仅于此。

摩西祭司屈尊纡贵亲自来通知她爱德华被秘密关押,是变相宣布她的证词为真。

可在刘慈想来,教廷能控制光明大陆上千年,肯定有无数的手段鉴别一个人是否在说真话。伯莎女祭司的地位,大概还没有高到摩西祭司不敢使用“手段”的地步,可教廷对她和伯莎女祭司的问询,还真是让人清风拂面的谈话啊!

明明有简单粗暴的方法,摩西祭司非但没使用,还将算得上教廷机密的“审判之路”暴露在几人面前。杀鸡用牛刀,肯定事出有因。刘慈睡不着,就是在想那个“因”。

出于直觉,刘慈怀疑教廷发现了自己的异常。

审判之路尽头,那一瞥而过的窥视感……他们到底发现了什么呢,是识海中的青莲,还是体内和土著们迥异的灵力,甚至是,自己身为异界人的身份?

虽然狼神送得水晶石切断了阴影中的窥视,刘慈在清醒后却更觉得头疼。

一个平民,怎么会身怀宝物,连高级神职人员的窥视都能切断?真是越想,越想买块豆腐一头撞死,满身秘密的刘慈深感在圣地港停留越久,她的人身安全就越得不到保障。

该死的是,摩西祭司说了那么多,却根本没有一句明示,哪怕是一句“你已经没作用了,可以圆润滚了”,她真的会当做圣旨,圆润地滚回埃姆斯特。

桌上的墨竹颜色越发沉淀,心情烦躁的刘慈下意识又给它滴了几滴泉水。

墨竹将自己的根系紧紧扎在花盆肥沃的土层中,贪婪地吸收着来着主人的馈赠。

忐忑不安的刘慈不由得想起了那个从她房间中消失,在诸位神职人员眼皮下逃走的克丽丝町。如果她有克丽丝町的本领,现在就不用愁了吧。看对方的路数,很像是传说中失踪很久的空间系法师呀——话又说回来,她倒是想要低调,但从她踏上异界的土地起,会说话的魔兽,森林中法师塔,暗黑生物,大主教大祭司,寻常人难得遇见一样的存在,她都遭遇了遍,还真的不差失踪的空间系法师了。

不过,在自己的好基友狼神不在的情况下,她真的很需要克丽丝町从虚空中逃跑的技能啊!

刘慈觉得自己是不是要再翻翻《符箓大全》,寻找下有没有功能类似而她又有实力画出的符箓了。

………………

“阿嚏!”

穿着兜帽长袍的高挑少女忽然重重打了个喷嚏,让她不由嘀咕:“奇怪,天凉的这么快。”

克丽丝町没有留在自己的秘密基地,那个出土的法师塔遗迹在没有亲眼看见前,足以让少女念念不忘寝食难安了。没错,克丽丝町现在和刘慈有着类似的心情,吃东西不香,睡觉也不踏实。

在刘慈羡慕克丽丝町可以远距离遁走的同时,克丽丝町也在羡慕刘慈。

如果她是刘慈就好了,教廷高层不知为何对她另眼相看,如果刘慈提出来要看一下法师塔遗迹,说不定特别容易就办到了呢?

克丽丝町穿行在圣地港的小巷小道,圣地港不仅居住着神职人员,也有普通人。只要是人类,就有生活需求,就需要贸易,圣地港当然也有类似菜市场一样的地方,就算比大陆其他城市的市场来得干净,它本质上也是个买卖东西的场所,那就代表着它很热闹,且居住着城市中三教九流的人物。

克丽丝町默不作声在角落的摊位上挑选着橙子,付了钱,穿行过热闹的集市,她来到一个安静的小巷拐角。

慢慢剥开橙子,一瓣瓣吃掉酸甜的果肉,克丽丝町用灵巧的双手在橙皮和果肉的间隙中理出一张小纸条。看了纸条上如三岁幼儿写出的杂乱字迹后,克丽丝町的嘴角渐渐有了狡黠的笑容。

“咦,爱德华主教被秘密关押……教廷现在挺混乱呀,想要看法师塔遗迹也不是没有机会喽?”

第两百一十八章 精灵大胆

克丽丝町嘀咕完,指尖窜出黄豆大小的绿芯火焰,小小的纸条顷刻间化为灰烬,被圣地港温柔的清风吹上了天空。

拢了拢身上的兜帽长袍,克丽丝町纤细的双手结了个古怪的手印,绿色的雾气凭空腾起将她包裹住。等风将小巷的雾气吹散时,原地已经失去了克丽丝町的身影。

不过是片刻功夫,克丽丝町已由圣地港回到了杜阿拉城的院子中。

虽说两城毗邻,但空间魔法的便利可见一斑,也怨不得刘慈既羡慕又嫉妒。

只是,空间魔法虽然强大,魔法师却大多拥有羸弱的体质,哪怕克丽丝町身为精灵族,在使用过空间穿梭的魔法后,此时也难免心慌气短手脚发软——她的体质其实比起人类法师已经要强悍太多,穿梭空间感觉透支疲惫,是因为空间魔法的传承曾经中断过。若非如此,以精灵族的体质尚且不能适应空间穿梭,那数千年前,空间魔法又是如何在体质羸弱的人类法师手中发扬光大的呢。

空间魔法的关键核心千年前已然缺失,若是找不到最关键的传承,她所掌握的空间魔法就永远不会进步。

所以克丽丝町渴求一切新的知识,哪怕明知到教廷会利用法师塔遗迹来对付她,少女也难以掩下心中蠢蠢欲动的渴望。

她需要更多有关空间魔法的文献,才能从浩如烟海的文字记载中剔除无关紧要的内容,找到真的需要的精魄。当然,要是有一座真正的法师塔在她面前供她研究那就更好了。

可惜,大陆保留下来的法师塔都被教廷牢牢控制在手中,精灵族想要隐藏行迹保存族群已经十分不易,更别说明目张胆去打教廷手中法师塔的主意了……空间魔法也不是每一个精灵都能学,克丽丝町不会允许自己的自私连累族群。

“自然之神庇佑,希望能顺利见到出土的法师塔遗迹吧!”

少女握着拳头,向天挥动着手臂,仿佛如此便能赶走使用空间魔法后的疲惫。

“咕咕咕……”

克丽丝町鼓舞着自己,正觉得精气神圆满,肚子却不给面子发出阵阵响声。少女脸色发窘,暗自算了算,她好像因为心情不好,已经有三、四天没好好吃东西了?

精灵也无法只靠空气活下去,克丽丝町揉揉自己可怜的肚子,庆幸小院偏僻,四下无人,也没人能看见她刚才的窘态。

捂着肚子,她推开了院门。

院子外面就是杜阿拉城的街道,可惜这条街只供应神职人员们喜欢的物品,用来藏身是不错,对于想要觅食的克丽丝町来说就显得很荒凉了。

克丽丝町正想飞快离开,鼻翼轻轻耸动,却闻见了一阵清甜的气味。

“瑞兰帝国的绿皮香瓜?这时候还没到成熟的时刻吧。”

带着疑惑和馋意,克丽丝町向着香气传来的地方寻去,不过只转了一条巷子,克丽丝町就看见了香气传来的地方。居然是杜阿拉城那家百年老店!

对于年龄成迷的康尼老先生,克丽丝町出于精灵族敏锐的直觉很是忌惮,而且据她所知,老康尼能在杜阿拉城扎根也不是什么简单人物。当然,在许多人眼中,他活得很久很神秘,却因不是教廷抑或帝国手掌重权的人物,被人好奇,却未必重视。

老康尼的店铺前多了一堆绿皮瓜。

绿色的瓜蒂上还带着叶子,在阳光下看起来新鲜可爱,散发着诱人的果香。

克丽丝町对美食说不上多有讲究,只是看得书多,去的地方也多,脑海里自然比别人了解更多。像眼前这种绿皮香瓜,只有瑞兰帝国靠海的红沙壤中才能种植,现在也不是香瓜成熟的时期,她却在远离瑞兰帝国海域的杜阿拉城看见了。

老康尼果然是个很神秘的人。

克丽丝町鼻翼微动,努力克服着绿皮香瓜传来的果香诱惑。精灵族是自然德鲁伊之子,她们从不食用荤腥,渴了就饮用花露,饿了便吃鲜果……新鲜而罕见的绿皮香瓜,对克丽丝町来说正是无上美味。少女勉强将眼睛从瓜堆里抬起,看向撑着伞躺在长椅上打盹儿的老康尼。

明亮的阳光让香瓜的外皮翠绿喜人,也将老康尼照得清清楚楚。

这个年龄成迷的老人脸上爬满了褐色的老年斑,眼皮搭怂,帽檐下头发稀疏银白,脸上的肉松垮垮,都是纵横交错的皱纹。

从外表看,沉重的暮色将老康尼笼罩着,这位以长寿著称的老人似乎真的走到了人生尽头。

然而短短一瞥,克丽丝町却心中一跳。

——虽然还是没看出来老康尼究竟有什么实力,但精灵族天生对万物的生命力无比敏锐,躺在长椅上打着盹儿,看上去随时要蒙光明神召见的老人其实内里并不如外表那样虚弱。怎么说呢,似乎多窥视一眼,都是对他的不敬……类似这样的威压感啊。

克丽丝町心里发毛,让她垂涎的香瓜也没兴趣吃了,收回目光,若无其事从老康尼的店铺前走过,很快消失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

直到少女的背影消失不见,打盹儿的老人才睁开双眼。

那是怎样一双眼睛呀!

古井无波的沉静并不足以形容,更像是不将身边万物看在眼里的漠然。仿佛双眼的主人因已活得太久,世上的一切事物都不能再引起他的兴趣般,是彻彻底底,了无波澜。

“心智坚毅,天赋出众,真是一个好苗子,可惜呀……她出现的太迟了。”

老康尼收回了自己的目光,他嘴里说着可惜,其实心里并不是真的很可惜。只需要一眼,他就能看出克丽丝町那出众的天赋,她对空间魔法如饥似渴的学习,这样的苗子,如果早一百年出现在他面前,他一定会尽心尽力培养。

可惜她出现的太晚了!

因为,他已经找到了更好的人。

老康尼暮气沉沉的苍老身躯中,一颗心滚烫无比。以他毒辣的目光,能一眼发现克丽丝町的出众天赋,自然也能发现刘慈的不同。他等这样一个人,等了太久,久到自己都要绝望了。

终归是天不亡他!

刘慈,她比光明大陆所有的空间法师加起来都要重要……老康尼眯着望着天际,刺目的阳光和遥远的距离仿佛都不能阻挡他的目光,他的视线犹如实质,一直穿透过厚厚云层,仿佛看见了宇宙中不住自转的星辰。

……

屋里呆着烦闷,刘慈忍不住站起身来推开窗户。

圣地港处于严寒地带,窗户一开,扑面而来的风让刘慈脖颈都起了鸡皮疙瘩。冷风袭面,刘慈不禁结结实实打了个寒颤。

被人觊觎的颤栗感一晃而过,她没由来眼皮直跳。

“连心境都乱了,看来圣地港真的不能再呆了。”任由阵阵冷风吹来,诸如这样才能让她更清醒。刘慈迎着风自言自语,心中暗自衡量着得失。

到底要怎样,才能从圣地港全身而退呢?如果不能光明正大离开,她又能靠什么办法保障自身安全?从圣地港逃跑,不,她一旦选择自己离开,就像是将刀递给了敌人,这不明摆着心虚吗。

刘慈想来想去,还是忍不住想叹气。

从圣地港逃跑,就算逃得掉,她在埃姆斯特经营的一切就不得不放弃。虽然一开始只是为了自己吃穿住行过得舒服,可投入了颇多精力,她对正在建设中的庄园也很是不舍……灰溜溜跑了,被狼神知道了绝壁要笑话她啊!狼神虽然没说,但刘慈知道它是很想自己留着摩洛克山脉的,起码水晶矿山附件都是银狼王的地盘,她在那里生活得可说是如鱼得水。

但她生来就有一颗不愿依赖别人的心。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只有自己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不历练红尘,靠着埋头苦修,她要何时才能突破心境的桎梏,一路由筑基到结丹,再到元婴,甚至更高的境界呢。得到修行传承,是穿越异界后,她最大的福缘。正因为修行,才能支撑她在最初的艰难日子中努力求生。光明大陆带给刘慈的好感,大概只有狼神和它手下可爱的魔兽,以及那些少数能走近她身边的人。刘慈不喜光明大陆这不能质疑教廷,神权至高的气氛,她从未有丝毫的迟疑和放弃,始终坚信着自己早晚有一天要穿过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回到地球联邦。

回到她出生长大的地球。那里有洞庭湖,有君山岛,有刘家人,有嫡姐呀……

刘慈正放空着思维,却陡然感觉到空气一凝。

心念一动,她已经扣住了藏在袖口的符箓。缓缓回头,刘慈忍不住讶异:“你可真是大胆呀……”

拥有青莲,刘慈很熟悉元素波动,当然更熟悉带来同样波动的人。在她身后,克丽丝町嘴角上扬,尽量使自己显得笑容可掬。

“你太夸奖我啦,教廷虽然在监视你,可他们也想不到我敢再出现在你面前呀。我该叫你薇薇安呢,算了,还是按照你的心意,称呼你为刘慈吧。”

没感觉到敌意,刘慈心中略松。话异理同,克丽丝町说得没错,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谁也想不到在经历过围捕后克丽丝町还敢出现在她面前吧。

再说,一心想离开圣地港的刘慈,并不是特别排斥眼前的少女。

不管克丽丝町是什么人怀着什么目的,单说她会空间魔法,已经让刘慈没办法拒绝了。

克丽丝町此刻仿佛与刘慈心有灵犀般,少女抬起头,平凡的面容因她格外亮的双眸显出了丽色,她语带蛊惑道:“其实,我们可以合作的吧,刘慈?”

刘慈听着,也忍不住微笑起来,真是有意思的姑娘呀,甚和她胃口。

第两百一十九章 达成协议

这姑娘十分笃定自己是被教廷追杀死在摩洛克山脉的薇薇安,对于克丽丝町的误会刘慈也无法反驳。

看教廷对克丽丝町围剿,不能说和刘慈一个战壕吧,起码不是教廷派出来坑她的卧底吧。她在爱慕斯特看了那么多书也不是白读,上次克丽丝町从她符箓下逃走,却留下了一根翠绿的华翎。身上长羽毛又会说话的,除了咕咕鸟那样的飞行魔兽,就只有传说中的精灵族了。书上说精灵族是自然德鲁伊的宠儿,他们美丽自负,又拥有极高的魔法天赋,除了种族繁衍不易外,这还真是个优点慢慢的族群了。

克丽丝町么,刘慈仔细打量,少女的身材高挑,可惜瘦成了纸片人称不上前凸后翘,样貌么,说实话小女仆桑曼五官长开了都要比她漂亮不少,实在是太平凡普通,让刘慈又不确定自己的怀疑。

“你说说,我们可以在哪些方面合作。”

随手关掉窗户,刘慈坐到了克丽丝町身边,还给对方倒了一杯奶茶。不久前的争斗,对于不知节操是何物的刘慈而言已经全然抛到了脑后。

克丽丝町显然在这点上和刘慈很像,她也态度大方,丝毫不提不久前的事,听见刘慈问,她也挺认真的答道:“你自己没察觉吗,虽然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圣地港的这些教廷高层对你还不赖,说实话这让我太嫉妒了,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点,我们才有了合作的可能呢。”

刘慈挑眉:“哦,说说看,你想我帮什么忙。”

克丽丝町端起奶茶小饮一口,也不拖沓,直言道:“听说圣地港发掘了一处法师塔遗迹,我想看看他们带回的文献资料。”

刘慈有些难以置信,“就这个?”

克丽丝町一脸看白痴的表情,“就这个,你能办到吗?”教廷既不杀她,又不放她,克丽丝町也没想明白原因,可此刻她有一点是明白的,刘慈对于大陆的认知,其实是十分匮乏的……连空间魔法的重要性都不明白呀魂淡!

刘慈没有读心术,自然不知道克丽丝町的腹议,不过看对方表情,这似乎是个很难达到的要求。

“我先确认下,你说的法师塔遗迹,是不久前发现的那座有五千年历史的吗?”刘慈迟疑着问道,直到瞧见克丽丝町点头,她又松了口气。

“听说出土的文献都被送进了圣地港修道院,克丽丝町,你得明白圣地港修道院是个什么地方,那里是不允许外人探访的,我可没办法帮你拿到出土文献。”

刘慈能了解这么多,还多亏了她对兰伯特牧师的大方!年轻的牧师虽然在圣地港身份地位不算高,却有着自己的消息渠道,刘慈对他大方,他也乐意没事透露点不太重要的消息给刘慈。

克丽丝町却笑了:“没错,文献不仅被送入了圣地港修道院,还在修道院的管理者查尔斯理事书中。我来找你,当然是因为你能帮上忙,你肯定不知道,那位来自偏远教区的凡勃伦老祭司,拥有两位好朋友,一位是圣地港十二光明祭司之一的西泽祭司,另一位是……”

刘慈很没礼貌打断了克丽丝町,她眼神冷冰冰望着克丽丝町,“另一位就是查尔斯理事。”

路经杜阿拉城时,凡勃伦老祭司曾带着刘慈去过老康尼的店铺,老康尼给凡勃伦提供了送礼物的建议,其中就曾提到“西泽”和“查尔斯”两个名字。刘慈忽然明白了那日摩西祭司带着她们几人去修道院,为何凡勃伦祭司也在当中。这位耿直的老祭司,或许正是走了查尔斯理事的路子。

“如果你是想让我利用凡勃伦老祭司来帮助你,那恐怕我们就不能达成合作了。”

带着淡淡的反感,刘慈很果断拒绝。

克丽丝町眨眨眼睛:“你还不知道我可以帮你办到什么吧?比如帮你找到奎林·卡帕拉的下落,还可以告诉你为什么教廷会追杀薇薇安和瑞秋·洛伦茨……”

刘慈的眼睛动了动,冷哼道:“一切的前提是利用凡勃伦祭司。”

克丽丝町看了她好久,忽然收敛了笑意,表情变得严肃:“不管如何,你的品德并不低劣,着对你的合作对象来说真是个好消息。”

刘慈微愣:“你在试探我?”

克丽丝町笑笑:“算是,也不算是。想要帮助我,你的确需要用到凡勃伦祭司的关系,但并不需要那位正直的祭司大人承担任何风险。不依靠凡勃伦和查尔斯的关系,你连圣地港修道院的大门都进不去吧!”

刘慈沉吟片刻,“你让我想想。”

如果凡勃伦祭司不用承担风险,克丽丝町的要求,刘慈倒是可以尝试下。她真正觊觎的当然不是瑞秋母亲的下落……这种忙,能顺手帮最好,但并不值得刘慈冒险去换。她想要的,是克丽丝町随时可以空间传送的能力。

教廷为什么追杀瑞秋和薇薇安,刘慈不关心。她关心的是,教廷对她的态度为什么……这么奇怪。如果借由此事,能和克丽丝町换取交易,又能试试教廷的底线从而发现点端倪,刘慈觉得也挺划算。

“说说,进入圣地港修道院之后,你需要我帮什么。”

克丽丝町的眼神立刻亮起来。

“你答应了?!其实不是特别困难,只要你找到查尔斯理事存放出土文献的地点,并将这块石头偷偷仍在那里,我们的交易就算完成一半了。”

克丽丝町说着,将手掌摊开放到了桌上。

一块鸡蛋大小的黑石头静静躺在她掌心,散发着微弱的朴光。

“魔曜石?”

刘慈接过石头,发现鸡蛋大小的魔曜石表面刻着许多奇怪的线条,微光就从线条中透出,使这块石头看上去充满了神秘气息。

克丽丝町点头:“没错,就是一块魔曜石,只要将它留在出土文献存放的地方,剩下的事你就不用管了。”

刘慈掂了掂手中的石头,皱眉道:“它太引人注目了,你不会以为修道院里的人都是傻子吧。”

虽然教廷奢侈到用魔曜石铺路,刘慈却深知此物对法师们的意义。修道院中几乎是教廷年轻一辈中的精英,她带着这石头,就算能进入修道院,也和怀揣着亮闪闪的大灯泡没差别。

克丽丝町略加思索,也表示赞同:“你说的也对。”

只见少女低声吟唱了一段咒语,绿色的雾气从她指尖溢出将魔曜石包裹住,不过片刻,雾气散去时,黑黝黝的魔曜石已经变成了一块碧绿的吊坠。它不再圆润,而呈棱形,光泽形同绿宝石,看上去和刘慈气质还挺搭配。

见刘慈眼中闪过好奇,克丽丝町也有些自得:“只是简单的变幻术,不过流传的范围很小,修道院中的人大部分擅长光明魔法,他们应该看不穿这个把戏。”

克丽丝町自得是有原因的,变幻术虽然简单,却只有精灵族能学会,她口中谦虚,其实笃信修道院中无人能识破。

刘慈也不质疑,很干脆将魔曜石变成的绿宝石吊坠挂在了脖子上。

她正要和克丽丝町讲清楚真正的交易,喝光了奶茶的少女却仿佛来了兴致:

“你这个人做事很干脆,我又欠瑞秋一个人情,不如讲个故事给你听吧。你呢,听听就好,也不用太放在心上,毕竟故事只是个故事,你说对吗?”

刘慈不假思索又给克丽丝町续了一杯奶茶,并做出了一个请的动作。

少女很满意刘慈的礼貌,清了清嗓子,还真讲了个让刘慈心砰砰直跳的“故事”。

第两百二十章 与神借寿

克丽丝町在“讲故事”之前,先给房间布下了魔法结界。

然后她就真的开始讲故事了。

“八年前,教廷在圣地港教皇宫举行了一场祭祀活动。七大教区的大主教从大陆各地被召回,圣地港十二光明祭司全力以赴,向光明神献上自己的源力,拱卫着教皇陛下登上祭祀的高台……”

八年前,圣地港。

掌控着整个光明大陆的教皇陛下已然老态龙钟了。

他早已进阶“大贤者”,活了三百多百年,却还是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死亡是回归神的怀抱,可无数人仍然想活着,教皇当然也不例外。这场祭祀,是教皇陛下翻阅教廷秘典后,为自己所举行的祭祀——就算是教皇陛下的心腹也不知道,这场盛大祭祀的真正目的,是教皇陛下想向光明神“借寿”。

没有人类能永生不死,在整个光明大陆,人类占据着最多基数,拥有大陆绝大部分资源,是大陆最强大繁盛的种族。相应的,人类也拥有最短暂的生命。精灵族作为自然神的宠儿,虽然繁衍困难,却能活近千年。矮人族被人类大军赶到地底生活,卑微低贱,但他们的平均寿命却有一百多年……最长寿的,当然是开启了灵智懂得修炼的魔兽,如果不被外力杀死,它们可以轻松活过一千岁。

而人类中最强大的“大贤者”,也不过只有四百岁的生命。

虽然比不上其他族类,但人类拥有最聪慧的头脑,比如,向神“借寿”。

光明神作为大陆最高神祗,拥有着让教皇陛下歆慕的漫长生命。神的世界中,几百年上千年都是眨眼而过,信仰不灭,他们就拥有不死之身。教皇陛下现在要打的主意,就是以光明祭司们的魔源力为贡品,向光明神献祭,以求得生命的延续。

人寿天定,想要突破桎梏从神那里借命,也唯有历任的教皇才资源办到。

他不是第一个干这事儿的教皇,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这是历任教皇权利交接时,老教皇会屏退左右,只与继任者一人细说的秘密。

向神借寿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像他的前前任,就以失败告终,从祭祀高台下来后,在短短两年内就医治无效重病去世了。当然,成功者更多,像他的上任,老教皇就成功借的寿命五十年,足足活了四百五十岁。

可惜的是,这种仪式,每一任教皇只能举行一次,所以老教皇纵然心有不甘,在多活了五十年后还是将权利交接给了自己。

虽然还有几十年才到生命尽头,最近几年教皇却感觉到身体在日益衰老。一个日薄西山的老人,是无法掌控庞大教廷的,黑暗议会隔着海域蠢蠢欲动,各国王室想要更多的权利……唯有重回巅峰,他才能压制来自教廷内外的各种反对势力。

借寿,就成了教皇陛下当下的首要选择。

如果可以,教皇当然愿意多借些寿命,毕竟这种机会连教皇也是一生只有一次。但太贪心的前例也有,妄图与神共享长生,在进行祭祀时,遭到了剧烈的反噬,最后的下场,要比那位祭祀失败的前前任惨许多。

能借到多少寿命,与献祭的祭品有关,也与教皇本人的虔诚有关。教皇陛下自认自己一生信奉光明神,担任教皇一职也矜矜业业,对于明天的祭祀,他还是有几分信心的。

话虽如此,这一夜,教皇陛下几乎一夜未眠。他的心情犹如继任教皇的前夕,兴奋中带着忐忑,其中不可抑止的狂热又占据了最重要的地位。

天明,衣着优美的神侍们为教皇准备了沐浴的清水。这些水全部采自暮铃花的花蕊中,唯有不染尘埃,从暮铃花花蕊中采集到的露水,才能洗涤污秽,使人拥有最好的精神状态和体魄。暮铃花高洁,但若没有这种极少数知道的功效,它也不会随着橄榄木一起成为教廷壁画雕塑图案的象征……要知道橄榄木中的精髓,是光明法师最好的法杖材料。

暮铃花花瓣上的露水想要产生令人期待的效果,只有靠人力采集,使用魔法,那就是普通的露水罢了。

所以这一桶水,在前一夜,有上百个人为了收集它而奔波一整夜,这是教皇陛下才能享受的特权。

教皇吸收完露水中的精华从浴桶中起身,神侍们为他擦干水珠,一层层穿上祭祀的法袍。神侍纤细干净的手指不经意扫到教皇的胳膊,年轻人的皮肤肌肉都充满弹性,而他的手臂,身上其他地方,对比下都衰老的厉害,这是暮铃花露珠都没办法再改变的自然规律了。

教皇穿衣的动作一滞,心中对于借寿的祭祀活动变得十分期待。

戴上礼冠,再拿上传承了无数代的权杖,教皇在一群神侍的簇拥下,前往祭台。

祭台就建在光明神宫里,甚至一踏入圣地港,第一眼望见的必然就是它。祭台之下,是黑压压的人头,神侍们将祭台四周围住,以确保教皇陛下没踏上高塔前,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当然,整个圣地港都罕见苍蝇这种肮脏讨厌的小虫子,光明神宫里更是一只都别想看见。

“教皇陛下。”

入口处,他最得力的手下,第一大祭司正在静候着教皇。

作为教廷内仅次于教皇的存在,大祭司最精通的是光明魔法中的“预言术”。这场祭祀,教皇在召集主教们时,就是以“预言福祸”的名义传讯的,所以大祭司会陪同他走上高塔祭台。

黑色的魔曜石铸就了高高的祭台,它是一座传承数千年却崭新如故的法师塔,站在塔顶,能俯瞰整个圣地港,是教廷的“光之塔”。

“走吧,大祭司。”

教皇此刻的心情复杂,也顾不上多说,偕同大祭司走上了高塔。

神侍和其他光明祭司,包括大主教们,全部被留在了塔下。他们拱卫着高塔,并将在教皇一声令下后,全力以赴,使光之塔快速运转起来。

教皇和大祭司很快走上了塔顶,大祭司肃穆站在一侧,教皇独自走上了祭台。

今日万里无云,天高气爽,整个圣地港沐浴在一片圣洁中,起伏的屋顶一直绵延到远方,这是属于教皇的直隶之城。教皇俯瞰着圣地港,激动的心情慢慢平静,很快他的心湖静如止水。

“可以开始了。”

他的声音不大,却传入了塔下众人耳中。主教和祭司们首先开始念动咒语,随后上千神侍也以奇妙的声韵相合。在一片诵唱声中,晴朗的天空高处,天际的未知点忽然撒下一片金光,将祭台中央的教皇笼罩其中。

“神迹啊——”城中,人们也瞧见了金光,都不约而同开始祷告。

信仰之力,加上诸多光明源力,构成了催动光之塔的能源。光之塔开始发光,那些光线又最终聚集到教皇一人身上。唯有站在祭台一侧的大祭司,才能收到一些溢出的金光。这些“光”,正是他施展预言术的基础。

当金光大盛,信仰力达到了最强时,教皇举起了手中权杖。

受到权杖牵引,蓬勃的金光聚成细细一束,快速涌入教皇体内。这些纯粹的信仰力,本该属于光明神,此刻却被神在人间的代言人“借用”。一借,无还。它们会洗涤教皇衰老的身体组织,让他从灵魂到身体都焕发新的生机,从而延续生命。

金光从内到外滋养着教皇衰老的身体,近几年来力不从心的疲倦感在消失,他贪婪地吸收着金光。

一旁的大祭司则在进行着真正的祭祀。

与教皇的借寿相反,他的预言术,需要向神献祭生命……这是身为大祭司的责任,历代如此。

预言与观星长久得被联系在一起,此时虽非黑夜,然而全城信仰集中在光之塔,这本身就是施展预言术的最佳时间。在光之塔的祭台周围,镌刻了无数星辰,大祭司念动咒语,星辰一颗颗被点亮,最终形成璀璨星图。星光一片,与涌入教皇体内的金光相映生辉。

生命力从大祭司体内涌出,他的身体开始颤抖。

晴朗的天空中,开始出现一些模糊的画面,这些闪烁的片段,只有大祭司一人能看见。

他能看见一个个关键点,将它们联系到一起,就能预料光明大陆未来几十年的形势。只有大祭司才能学习的“预言术”,历任教皇都很信任依赖,所以千年前教廷与黑暗议会的战争中,叛变的大祭司能带给教廷巨大损失,正是因为他对预言给出了错误的解读。

模糊的画面跳跃不停,有时是一个地方,有时是某个素不相识的人,有时甚至是最普通的的野兽。

大祭司努力通过这些关键点,看到未来的本质。当他的心渐渐和四周融为一体,大祭司看到的画面也越来越清晰。

日光倾城,大祭司却看见了漫天星辰。

拖着长长尾巴的彗星坠落,他看见了一个晃动的人影。

邪意飞扬的黑色双瞳,面目模糊的少女,和在她身后……崩塌的光之塔!

“噗噗——”

一口黑血喷出,血将祭台所污,教皇陛下惊愕而愤怒终止了借寿。

然后他看见自己的心腹大祭司大口吐血,脚步踉跄跌跌撞撞扑向了塔边缘,一头栽下了高塔——

第两百二十一章 驱魔行动

克丽丝町的学识十分渊博,热爱阅读让她积累了大量词汇并拥有严密的逻辑,这使她讲起故事来叙述清晰,准确的语言描述更带给人身临其境的画面感。

以刘慈筑基中期的心境,心情都难免随着克丽丝町讲述的“故事”起伏。

教皇向光明神借用寿命并不让她惊讶,刘家本就是信仰家族,历代信女不仅长寿,还能直接被尘仙子赐下神通术法。可听到大祭司施展预言术,看见了黑眸的少女和破碎的光之塔,吐了黑血从塔顶栽下……刘慈的心再难以平静!

不,拖着长尾巴的发光体并不是彗星。狼神说她穿越到此界时,一团金光砸向了水晶矿石,所以大祭司在预言画面中看见不是彗星……而是她。

克丽丝町似乎并未察觉到刘慈的异常,继续沉浸在自己的讲述中。

……

大祭司吐出一口黑血,一头从高塔栽下。

教皇陛下惊愕万分,下意识挥动权杖,一股柔和的风将大祭司托着,轻轻落到了地面。

他的借寿,这场祭祀,并没有百分百完成便被打乱,塔下的众人被掉下的大祭司一惊,诵唱破碎不成调,咒语既断,祭台也被黑血所污,自天际撒下的金光在片刻间就消失不见了。只剩下懵懵懂懂的信徒们还不知所措,飘散的信仰力没有归宿,很快就消散在天地间。

算不上完美,但也不算失败,教皇很快从短暂的愤怒中回过神来走下高塔。

高塔之下,大祭司被几位主教围着,昏迷不醒。

支撑光之塔高速运转,几位主教和光明祭司们都疲惫不堪,教皇看了看大祭司,胸襟上还沾有黑血,他马上安排人将大祭司抬到了光明神宫的房间中。高层力疲,教皇亲自替大祭司疗伤,发现他体内的魔源虚空一片,竟是完全破碎不成形了。

因祭祀出了差错,从各地赶来的大主教们并没有马上离开。一直等了足足三天,昏迷的大祭司才在教皇的亲自治疗下苏醒。

三日时光,教皇已经消化了一部分信仰力,他的样貌开始逐渐恢复年轻,并在接下来的一年中持续这个进程,最终效果,则要看他向神借了多少寿命。

而上高塔前,不过是刚到中年,精神奕奕的大祭司,在短短三天内,已经头发全白皱纹满脸了。

三天的深度昏迷,以消耗自己生命为代价,大祭司看见了许多“未来”。

“长尾巴的彗星坠落,黑发黑眼的魔星降世,光与暗的壁垒被打破,光之塔塌毁,异教徒充满整个大陆……魔星,魔星即将降临到世间,她是教廷最大的敌人!!!”

大祭司声嘶力竭,教皇按住他肩膀,“情绪不要激动,你慢慢说。”

大祭司大口大口喘着气,费力睁大眼睛,努力平缓着自己的呼吸:“我看见了未来,几年后,有一个魔星降世,她黑发黑眸,和身边人迥异……会带给教廷,很大的灾难。”

光之塔在光明神宫的中心,光明神宫又在圣地港中心,在大祭司看来,光之塔都塌了,教廷必定到了形势十分危急的时候。

大祭司的几句话,在几位主教心中掀起了渲染大波。几句预言并不长,但施展预言术却耗尽了大祭司的生命力。醒来后的大祭司越来越虚弱,,尽管有诸多祭司为他治疗,半个月后,正值英年的大祭司还是回归到了光明神怀抱。

教皇带着沉痛,开始和几位大主教商议大祭司的“预言”。

“大祭司说魔星会在几年后出现,在她出现前,我们如果可以阻止……”首先说话的人,正是教皇一手提拔的爱德华·雷恩。此时的爱德华还未调任斯尔蒙教区主教,他管理的是另一个教区。

辛普森主教皱眉道:“黑发黑眸的少女虽然少见,但整个大陆的人口如此多,要想找到大祭司所说的魔星也很不容易吧。”

其他主教也纷纷加入了讨论,教皇等他们将各种可能说了,才叹息道:“大祭司醒来后,以剩下的生命为代价再次预言,他虽然仍不知魔星的具体下落,却也得到了更具体的信息。今年夏天,它就会出现,并以一个人类十二岁左右少女的伪装现世。”

诸位主教面面相觑,唯有爱德华嘴角带着微微笑意接道:“那我们将七大教区中,黑发黑眸的少女都找出来,符合十二岁的……相信她们的家人也不会反对她们为神做出牺牲。”

宁可错杀一百,也不放过一人。

如此残忍的提议,被爱德华说来,口气却显得大义无私。

几位主教却都没有立刻赞同,辛普森主教甚至出言反对,“我们每一个信徒,在神的面前都是平等的,大祭司的预言只是未来的可能,而我们却要在所谓魔星没出现前就屠杀信徒……神真的会愿意看见这一切吗?这样做,教廷和邪恶的暗黑议会又有什么差别了。”

爱德华反驳道:“辛普森主教,为了神的圣洁不被亵渎,您愿意献出自己的生命吗?”

“当然,自从加入教廷,我早已做好了随时献祭一切的准备,包括我自己的生命!”

辛普森主教下意识回答,然后他看见爱德华嘴角的微笑放大,立刻意识到自己似乎掉入了对方的语言陷阱。

“既然您愿意为神献祭一切,又怎能否认其他信徒对神的虔诚呢!”

这些话,爱德华主教能说,教皇却不能首先提出,见爱德华为自己解决了大难题,此时的教皇陛下心中是高兴的。

“好了,争论如何处置疑似魔星的少女,前提是要将她们先找出来。这件事我会交给苦行僧们处理,各大教区都要配合僧侣们做事,有关魔星和大祭司的预言真相,我希望只有在场诸位知道!”

教皇的权威无可置疑,辛普森主教虽心中不同意,还是得随同僚们同声道:“如您如愿,陛下!”

在主教们返回各大教区前,又接到教皇的新旨意:大祭司职位不能空缺,暂时由摩西祭司代任,直到圣地港修道院培养出下一位修习光明预言术的祭司。

…………

“就这样,你认识的摩西祭司,捡了个大便宜,由普通的光明祭司,变成了十二祭司中排名第一的大祭司。而你,显然正是教廷驱魔行中,本该背抹杀的一名幸存者。”

克丽丝町将一壶奶茶消耗一空,教廷惊心动魄的权利交接在她口中娓娓道来,刘慈平复了下自己的心情,忍不住质疑道:“你讲得故事很真,奇怪的,你说教皇向神借寿命的秘密只有历任教皇才知道,你又怎么知道?”

克丽丝町眼里带着得意:“如果你像我一样喜爱阅读,甚至视书籍为生命,那你也有可能从某个图书馆的角落发现一些言语含糊的前人笔记,将所有的细节拼凑到一起,想要拼凑出完整真相,显然也并不难。起码八年前,教廷那个短命的大祭司,就是一个喜欢写日记的大人物。”

好吧,刘慈不得不服了,除了克丽丝町,大概连图书馆管理员,也不会有那么好的耐心细致,将夹杂在书籍中的笔记都整理出来。

克丽丝町似笑非笑望着刘慈,“看样子你就不像个笨蛋所以你应该明白,这世上的大部分事,参与的人越多,越会偏离原本的轨迹,就像是教廷的驱魔计划。”

克丽丝町说着,低头将视线黏在了见底的茶杯上。

“八年前,在广阔的光明大陆上,还有许许多多十二岁的小姑娘,死在了教廷黑衣僧侣手中。她们中的一些,出身平民,贫穷的家庭要养许多孩子,所以父母心甘情愿毫无抵抗将她们献给了神。黑衣僧侣带走了她们,而她们的亲人却认为,少女们已经成为神的侍者,在远离贫瘠故乡的圣地港享受着富贵舒适的生活。她们的另一些,出身贵族,或许从小也过着丰衣足食的富足生活,却在家主的衡量下,成为家族向教廷示好的牺牲品。而她们中极为罕见少数人,比如瑞秋,比如薇薇安,出身于某地显赫的家族,真真正正享尽亲人疼爱的天之骄女,骄傲而有良心的大贵族不会让女儿不明不白被带走,最后与黑衣僧侣们发生激励冲突……有的家族,在教廷打压下,被人阴谋算计,背上了永远洗不起的罪名。有的家族,则被黑衣僧侣亲手抹杀,连家族那闪闪发光的徽章都成了蒙灰的历史。神嘛,高高在上,他最虔诚的信徒们手掌重权,掌握了权利的人们,将另一些判定为异端,除了死亡,他们不会再留给异端们第二条路。

这就是驱魔行动的真相,不管你是刘慈也好,还是曾叫薇薇安,不管教廷现在是怎样对你,刘慈你永远不能相信一群狂热的疯子!”

刘慈不明白克丽丝町为何会告诉她这么多,想起自己还带着身上的铭牌,她忍不住问道:“你所认识的那个薇薇安,她的家族怎么了?”

克丽丝町抬头一笑,屋子里的气氛一瞬间降低了许多:

“洛伦兹家族,大概只剩下瑞秋和奎林·卡帕拉,薇薇安的家里……连一条宠物狗都不剩了。”

第两百二十二章 积极应对

天色刚黑,克丽丝町就离开了,一如她来时那般悄然,埃姆斯特教区办事处里没人发现异常。

随后,刘慈让桑曼去准备了一顿大餐。

一个人慢条斯理,将桑曼准备的烤肉、面包和鲜奶、水果吃得差不多了,刘慈才走出房间,主动拜访了凡勃伦老祭司。

刘慈将自己关在房间内足不出户好几天,老祭司显然也有所耳闻,见刘慈重新变得精神奕奕,老人眼中也闪过一丝欣慰。

人的情感从来都是相互的,虽然一开始是受到教女请求,才会对刘慈加以照顾,然而一路相处,刘慈对他又是真心真意的尊敬,凡勃伦此时对刘慈也是真正另眼相看了。

他将刘慈看成了一个较亲近的小辈,自然不喜欢在年轻人眼中看到焦虑。所以见刘慈又恢复了活力,老人也挺高兴:

“我问过摩西祭司了,你被迫前来圣地港的隐患随着爱德华·雷恩被关押也算是解决了。那位侯爵先生实名检举你,现在也面临着要被摩西祭司深入调查的局面。伯莎女祭司之前想要独自揽下消灭噬魂怪的功劳,摩西祭司认为她是一时被权利迷惑,建议她暂时停任祭司一职,留在圣地港潜心学习一段时间,听说有几位祭司担保她进入圣地港修道院,这对她而言,根本不算惩罚,简直是另一种形式的嘉奖了。”

刘慈凝神听老祭司说完,再三表达了对方的关切,才恳切道:“说到圣地港修道院……您也知道,我的妹妹正在修道院中求学,埃姆斯特距离圣地港如此遥远,我们不一定哪天就要返回,此次来圣地港,我还没有见过瑞秋一面,下次再见还不知道是哪一年……所以您能帮我向摩西祭司申请下吗?只要见见瑞秋,哪怕只有一小时也好!”

克丽丝町再三保证,她的计划不会牵连到凡勃伦祭司,然而要利用眼前耿直的老人,刘慈还是略有心虚。

说着说着,她不由低下头,将视线放在了脚尖上,好像桑曼缝制的羊皮小靴子在短时间内又变出了新花样。

凡勃伦祭司却将刘慈的表现想左了。他本人就是一位很重视感情的人,所以教女唯依的恳求才会被他放在心上。在他看来,刘慈难过,正是因为她看重和妹妹的感情。一个重视亲情的人,很大可能来说不可能是个坏人,类似这样的忙,凡勃伦祭司还是很愿意帮的。

不过,他不会去找摩西祭司。

“我试试再回答你。”

相交了几十年,查尔斯也不是完全不看重朋友情谊的人,凡勃伦认为查尔斯答应通融的可能很大,但在事情落实前,他也不想在刘慈面前打包票。

刘慈谢了又谢,才离开凡勃伦祭司的房间。

巧合的是,她在楼梯的拐角瞧见了从外面归来的侯爵先生。

此时天色已黑,圣地港的人们入夜而眠,街上早已没有了行人,侯爵肩染着夜露,也不知道去了哪里,赶在宵禁前才匆匆归来。

看见刘慈,侯爵的表情有一瞬间狼狈,很快又转换为滔天恨意。

刘慈丢给对方一个不屑的笑意,见侯爵还想上前垂死挣扎嚣张一番,她以手做刀,做了一个砍杀的狠辣动作,成功阻止了侯爵上前的脚步。

这个讨人厌的虚伪贵族,让自己从风平浪静自由自在的埃姆斯特,被迫陷入了圣地港的汹涌暗潮中,刘慈早就没准备放过他……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侯爵先生要怪,就怪爱德华主教没能抵御住审判之路的威力,现在正处于无暇自顾的失势时期吧!

刘慈当然不能在众目睽睽下,于圣地港城斩杀侯爵,但她相信,对方已然感觉到了她必杀之的决心。

瞧着刘慈脚步轻快回了自己房间,斯特莱夫侯爵站在原地克制了好久,才将自己想冲上去杀死对方的冲动压制下去。

啊,洛伦兹家族那个可恶的孤女,她居然毫不不心虚在圣地港行走!你以为欺骗教廷的眼睛,就能骗得过我吗?斯特莱夫家族和洛伦兹家族的死仇,早就不死不休了……侯爵握了握拳头,大步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侯爵的房间位置算不上上佳,里面的装饰也几乎没有,这其实是大部分神职人员严格要求自己的日常,转了牛角尖的侯爵却认为这是办事处对他的轻慢。

所以他特别讨厌负责接待一行人的兰伯特牧师,那个年轻的神职人员,明明在大祭司面前卑微得像狗,在他面前却骄傲得仰着头,仿佛只会用鼻孔看人呢!

侯爵现在正处于看谁都不爽的暴怒状态,兰伯特牧师躺枪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可当他从狂躁的情绪中缓和下来后,支撑他的精神气仿佛一瞬间被抽走了。

侯爵坐在了书桌前。

窗外是夜色下灯火阑珊的圣地港,这是大陆的权力中枢,一个侯爵,放在这圣地港,真的是犹如米粒般毫不起眼。

想到自己这几日花了无数金币打听出来的消息,一种无力感就袭上心头。侯爵想了想,从抽屉中翻出信纸,羽毛笔沾了浓浓墨水,开始给独子克劳德写信:

“亲爱的克劳德,我抱着哀痛的心情,不得不亲自告诉你这个令人痛心的消息:你所尊敬的爱德华主教,在你前任未婚妻的陷害下,被认定成有罪……说到这里,我必须要郑重地说明,这个名叫刘慈的女孩,正是几年前,洛伦兹家族的唯一幸存者,你的未婚妻,瑞秋·洛伦兹。

她似乎坚信不疑认为,洛伦兹家族的遭遇,与斯特莱夫家密不可分,所以当她回归,就对我们展开了残酷的报复。

克劳德,我深知,就连你也对父亲的行为心存疑虑,所以几年来不愿意留在斯特莱夫庄园中,就连入选光明骑士团,也申请去了远离莱茵城的斯尔蒙教区。

孩子,瑞秋的报复来势凶猛,我希望你能做好将要面临一个大敌人的准备。

她仿佛来自深渊的恶魔,一切你所熟知的美好品德都从她身上消失了,如果我能活着从圣地港返回,自然会详细告诉你当年洛伦兹家族被认定成叛国罪的原因。如果你接到我的死讯,孩子,请勿太过伤心,斯特莱夫家不会出现懦夫和胆小鬼,面对死亡,我虽心有不甘,但到了局势真正恶化的那一刻,我必用从容的心去面对它。

如果我不幸死亡,我的孩子,请不要冒失为我报仇。你并不是瑞秋的对手,斯特莱夫家从落魄到如今,想要更大的兴盛,你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所以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肩负起家族兴盛的责任!

当你有能力的那天,你会发现,斯特莱夫家族源久的历史,我们的先祖强大且强势,这世上没有能阻挡我们走向更强的荆棘……”

抱着和刘慈必有一场搏杀的决心,厚厚的几页信纸似乎也不能写完他想对克劳德说的话。侯爵此时也有一丝隐隐的后悔,克劳德的品质是他能被光明骑士团认可,并在教廷走得更高更远的仰仗,可是……如果能再懂得变通一点就更好了!

侯爵将信封用红漆密封,交给了随着自己前来圣地港的私兵。用教廷的邮寄渠道虽然安全稳定,可以他的身份,并不能加快信件在路上的速度。唯有交给自己的私人骑兵,不顾惜马匹,才能在短时间内将信送往斯尔蒙教区。

放下鹅毛笔,侯爵不禁揉了揉眉心,在圣地港短短时日,他的眉头好像多了几条皱纹,这也说明他所受到的压力。

不管如何,一定要将刘慈是瑞秋·洛伦兹的身份证实,才能抓住对方的短处。

对方虽然隐藏的好,侯爵却深知其诡异的卷轴和剑术,她是一个很不好对付的敌人……除非,他能像开始计划的那般,利用教廷的力量!

…………

刘慈自然不知道自己的威胁,竟将斯特莱夫侯爵逼到了要写遗言的地步。就算知道了,估计她也不太在意。

必杀侯爵是她早已打定的主意,然而在这之前,最重要的肯定是保护自己的小命。

焦急得等待了两天,凡勃伦祭司才让人来通知她,刘慈带着期待去了老祭司房间,老人一见面就交给了刘慈一块金属打造的铭牌。

“带着铭牌,你就能进入圣地港修道院,不过你要抓紧时间,当牌子上的光变得暗淡时,你必须马上离开修道院,否则将会被视为异端入侵者抓起来,到时候就算是修道院的查尔斯理事也不方便替你说话了!”

凡勃伦祭司又示意刘慈将手指放到铭牌凹槽中,尖锐的小突起立刻刺破了她的指尖。

刘慈拿到手中的铭牌,以一种不知名金属锻造,表面镌刻了无数纹路,接触到她的鲜血,铭牌表面的纹路立刻亮了起来,很快,整个表面都蒙罩上了一层稳定的金属光圈。

既然以血触发,显然如凡勃伦所言,这是一个只能提供她独自使用的通行证。

想到自己脖子上还挂着克丽丝町伪装过的魔曜石,刘慈心情挺复杂。很快,她就将无谓的情绪抛开,脸上涌出了感激的笑脸:

“谢谢您和摩西祭司的帮助,真不知道该如何感激你们了……”

凡勃伦欲言又止,他并没有找过摩西祭司,担心刘慈去找摩西祭司道谢让查尔斯陷入两难,他不得不澄清道:

“不,这件事是修道院的查尔斯理事帮忙,他是我的旧友,你如果想致谢,进了修道院,就替我去看望下这位老朋友吧!”

第两百二十三章 有信五封

铭牌的光芒代表着刘慈进入修道院后的时间限制,所幸它除了认证鲜血,还需要手持铭牌的人踏入修道院的大门才会被真正激活,刘慈倒是不用火急火燎立刻行动。

侯爵面对刘慈带来的压力,因为清醒认识到俩人之间必有一场死战,所以提笔给肚子克劳德写下类似遗书的信件。

刘慈也有这个意识。

在拿到凡勃伦祭司给的“通行证”后,刘慈也开始写信。

第一封信,收件人是斯图尔·加兰。

并不是说斯图尔在刘慈心目中地位最重要,刘慈虽然不太有三观做事又经常掉节操,可是刘家耳濡目染的教育让她又很有责任感。选择了斯图尔合作,现在有可能出现变故,刘慈肯定要给合作伙伴一个交待。

在信中,刘慈也没特别说明什么,只说自己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返回埃姆斯特,甚至不能确定能否保持通信,如果他觉得俩人的合作需要终止,那就选择终止。如果他愿意等待合作伙伴回归,她在安定下来后,会用另外的方法联系他。

第二封信,收件人是老管家詹姆士。

刘慈在信中,详谈了庄园未来几年的规划。她不在埃姆斯特,埋下的催生符箓虽然在走之前更换过,可显然也不能支撑几年。当符力耗尽,庄园就不能再种植反季节蔬菜,那就意味着庄园失去了目前来钱最快的财路。修筑刘慈心目中的庄园以及保护庄园不被其他人觊觎,前者需要一笔天文数字的金币,后者也不例外。

那么,在刘慈不能返回的时间里,庄园显然需要新的财路。刘慈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斯图尔抛下了自己这个前途未知的合作伙伴单干,詹姆士老管家是一位严苛的执行者,无疑却不是一个很好的开拓者。此时,庄园需要的不时冒进,而是守成。所以刘慈心中纵有无数的点子,她也不能一股脑倾销给老管家,小孩儿子怀抱着重金招摇过市,这不是引人来抢劫吗?詹姆士管家不像斯图尔·加兰,后者长袖善舞,懂得借用外力侵轧时寻找夹缝来保全自己的产业,并抓住一切契机去发展壮大。

所以刘慈希望在失去了反季节蔬菜的财路后,老管家能稳打稳扎,看护好山麓上的葡萄园和茶园,在未来的几年里,葡萄和茶叶将为庄园带来稳定的收入。

快要收笔时,刘慈想了想,又在信尾附上了炒茶法和几种用其他材料制纸的方法。她原本还想让窑工们由制陶变成烧瓷,那才是正在的敛财致富的康庄大道……算了,做人不要太贪心,烧瓷,就算她仍然坐镇埃姆斯特,都是不能轻易触碰的利益点。

第三封信,收件人是莉迪亚。

对于已经向自己献上忠诚的武者,刘慈并不需要多说矫情的废话。黑骑兵必须要继续发展下去,并且是全力发展。假如自己在几年内无法返回埃姆斯特,那么莉迪亚和阿诺德所领导的黑骑兵,则成了保护庄园所有人和物的全部武力。

“不要松懈对小孩子们的训练,你要坚信,只需要再等几年,他们就会成为黑骑兵的新生力量!莉迪亚,在我离开的时间里,你们需要保护实力低调行事,但低调,并不代表软弱。这个世界一向以强者为尊,该有血性时,黑骑兵就需要站出来震慑那些暗含歹心的小人!”

第四封信,刘慈是写给唯依的。

说起来,她和小姑娘也不是特别熟,但谁叫对方是她认识的来头最大的魔N代呢?在自由的埃姆斯特,教廷的力量被压缩到了最小,真正主导埃姆斯特的,无疑是魔法学院。唯依的爷爷是魔法学院的总院长,刘慈的庄园只要和他扯上若有似无的关系,无疑就多了一层保护。

事实上,一向无耻的刘慈这次还真没有哄骗小姑娘,她在信里附上了一份“香露”配方,言明这只是送给唯依的小礼物。如果唯依愿意偶尔照看下主人不在的刘慈庄园,等刘慈回到埃姆斯特,一定会带给唯依她真正感兴趣的“炼金秘术”。

刘慈将四封信件仔细读了又读,确认毫无疏漏后,她才红漆封口,把小女仆桑曼叫到了房间内。

“慈小姐,今天阳光特别好,您愿意去小露台享用下午茶吗?”

桑曼的心情是愉快的,她敏感察觉到,刘慈的心情最近两天很松弛,和前几日的焦虑不同,作为刘慈的侍女,桑曼自然就心情颇好了。

面对小姑娘真诚的期待,刘慈忍不住点头。

桑曼便像只蝴蝶一样飞出房间,不一会儿,能晒到阳光的小露台就被桑曼摆上了精致的下午茶。

晒着暖暖的阳光,喝着桑曼亲手泡冲的奶茶,刘慈心中的打算也越发坚定了。

“你在圣地港中,为大家挑选礼物挑选得如何了?”

听见刘慈询问,桑曼眼神一亮,满是期待问道:“慈小姐,我们要返回埃姆斯特了吗?天啊,哪一天出发呢,桑曼还没有整理收拾行李呢!”

小女仆说着,咬着唇一阵懊恼,她果然不是称职的女仆啊,娜娜姐教了她许多,怎么还是没有变的更聪明呢?

犹自咬唇,却见刘慈摇头笑了:“不,不用着急收拾行李,相反,我大概要在圣地港耽搁一段时日了。短期内,我不能返回埃姆斯特,而大家肯定也在担心我们的境况,所以桑曼,你有胆子自己带着我要给人的信件回去吗?”

小女仆欲言又止,刘慈又补了一针强心剂:“你知道,这里的有些人对我态度可不算友好,我在信里写的事,又不能让其他人看见,所以必须要有一个值得我信任的人,替我将信送回埃姆斯特……你能办到吗,小桑曼。”

刘慈的目光中充满期待,桑曼自然知道慈小姐是有敌人的,特别是和她们一同住在办事处的斯特莱夫侯爵,每次看慈小姐的眼神中都充满了杀意。

面对刘慈期待而信任的目光,桑曼挺了挺胸,很坚定答应了下来:

“如您所愿,桑曼一定会拼命保护信件的!”

看小女仆顷刻间变得杀气腾腾,刘慈不禁一笑:“不要担心,只是送信,哪里就扯上生命了呢,桑曼你要知道,生命是我们每一个最珍贵的东西,你要好好珍惜它呢。”

刘慈安排了桑曼第二天就离开,小女仆孤身一人,还带着送回埃姆斯特的大量礼物,刘慈肯定不能放心。

所幸,这里是教廷中枢,每天都有大量的商旅从大陆各地涌来,为圣地港送来大陆各地最好的物产。这些商队往返于圣地港和各地之间,就连偏远的埃姆斯特教区也不例外。

听说刘慈让女仆孤身离开,收到刘慈不少礼物的兰伯特牧师还主动提出帮忙:“啊,有两位我认识的牧师,正要去紧邻埃姆斯特教区的耶世丹任职,对了,就是耶世丹的鲁昂城,或许你的女仆能随同他们上路……在远离圣地港的地方,遥远的旅程对一个孤身的少女来说真的很不安全呢。”

这提议,要比跟着商队上路要安全得多,毕竟护送两位牧师的是圣地港的光明骑士。教廷在鲁昂城和埃姆斯特教区之间也有不少公务要处理,桑曼在到达鲁昂城后,也可以跟着教廷走,不怕陷入险境。

鲁昂城的瓦奥莱特祭司为人风趣,虽然和凡勃伦祭司因性格原因相互看不上眼,但凡勃伦祭司和他却有同学之情。

“瓦奥莱特喜欢说话风趣的人,上次你留给他的印象就很好,如果你写一封信恳求他关照下你的女仆,我相信他不会拒绝的。”

凡勃伦祭司出言指点,刘慈也想起了那个送给她不少礼物的祭司。做一个让人喜欢的人,看来还真的有不少遗泽呢。虱子多了也不怕痒,刘慈从善如流给又让桑曼多带了一封信上路。

看着小姑娘坐着马车,眼里包着泪水对她挥手靠别,刘慈从心里感觉到轻松。

没三观的慈小姐,骨子里又是一个护短的人,她的人嘛,自己喊打喊杀那是家常便饭,但别人就不能动——支走了桑曼,她也不用担心自己和教廷发生冲突时,小女仆做了躺枪的炮灰。

斯特莱夫侯爵从窗户往下看,发现刘慈的贴身女仆居然和教廷的牧师一起上路,他不由心底暗恨。

教廷的牧师,他就是能对付,也不能动。一位侯爵是承受不起教廷问责的,就像是当年的洛伦兹家族,根深蒂固的魔法世家,不也同样在短时间内烟消云散吗。

……

是夜,桑曼跟随着护送牧师就任的队伍,离开了圣地港,又经过了杜阿拉城,在郊外的一处山坳中扎营。

托兰伯特牧师的福,两位牧师虽然对一个女仆没有更多看顾,可也没有随意欺压,第一天扎营,桑曼也分到了仅此于护送骑士的食物和帐篷。

帐篷外燃烧着熊熊篝火,离开了肃穆庄严的圣地港,骑士们也能放开性情说笑。

他们围着篝火低声谈笑,体质不如骑士的两位牧师则在侍者服侍下进入梦乡。

桑曼将刘慈交给她的五封信都放在怀里,摩挲着脖子上折起来的纸条久久未眠……慈小姐说那是魔法卷轴,关键时刻,能为她抵挡来自敌人的攻击。

不管如何,她一定要带着信件安全回到埃姆斯特!桑曼暗暗下着决心,没有来涌上一阵睡意,她觉得眼皮越来越重,帐篷外的谈笑声也渐渐消失,随后就陷入了梦乡。

篝火犹自在燃烧,不久前还在谈笑的骑士们却开始打起了瞌睡,整个营地静悄悄只能听见柴火燃烧和小虫子们躲在草丛下鸣叫的声音。

一个黑影,悄无声息出现在了桑曼的帐篷内。

被选为刘慈的贴身女仆后,营养跟得上,小丫头也出落的颇为清秀,胸脯也在发育,随着她的呼吸微微起伏——然而黑影并不觊觎桑曼这小小姿色,他只是在看桑曼捂在怀中的信件。

精神力的运用千变万化,“透视”并不是特别了不起的衍生,黑影之所以花费时间,是因为信纸被折叠装入信封,有些字是端正的,有些字则成了倒立。

未知的陌生精神力探查,因为没有杀意,并没有使桑曼脖子上挂着的符箓有所反应。黑影看完了信,目光停留在刘慈给的符箓上稍有不舍,很快离开了营地。

夜风沁人,打盹儿的骑士们相继醒来,暗暗懊恼自己的大意……怎么会睡着了呢?

第两百二十四章 别后经年

小女仆桑曼带着刘慈的五封信,搭着教廷的“顺风车”返回埃姆斯特,第一日回头还能瞧见光明神宫内高耸入云的光之塔,第二日再回头,起伏的山头已经模糊了桑曼的视线,她恋恋不舍收回目光,再次紧捂住胸前的信件。

此时的刘慈呢?

第二日大清早,她已经再次站到了圣地港修道院门口。

建在半山腰的修道院被美景被围绕,树梢绿草上犹带着新鲜的露水,她早已在翠鸟争先鸣叫的啼声中爬上了半山腰。

“又是你……不是已经告诉你,修道院不允许私人探访吗?”

刘慈曾带着桑曼来骚扰过守门人几次,对方显然记住了她。

“我要进入修道院,这是我的身份凭据。”

对方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刘慈没兴致搞什么装逼打脸的举动,直接落落大方将铭牌交给守门人。

对方警惕的态度稍有软化,在仔细检查过铭牌后,才将铭牌还给你。

“你要见瑞秋·刘?”

刘慈点头,“除此之外,如果不太打搅,请为我向查尔斯理事请示下,他的一位老朋友让我替他问候查尔斯理事。”

“你等等,我询问过再说。”

守门人说完,随手画出一个光圈,对着呈现波纹涟漪的光圈低语几句,过了一会儿他就收到了回复:

“好了,你可以进去了,会有人带你去见妹妹……查尔斯理事也没有拒绝,如果他忙完了公事,可以抽出一杯茶的时间来见你。”

刘慈点头,也不多言,跟着守门人指派的人进去了修道院。

上次进来,摩西祭司作陪,第一公主带路,端是奢华阵容。此次刘慈孤身一人,领路的人一句话都没和她多言,直接将她带到了一个紫藤花架下。

“你就在这里等,在修道院里不要随意乱走。”

将刘慈仍在原地,领路的人就脚下生风般走了。紫藤花架子下有一张原木的长椅,木色斑驳,椅子脚还有虫蛀的小洞,看得出长椅已经上了年头。其实不止如此,花期已谢的紫藤盘根错节,小臂粗的藤蔓有些已深深勒入了柱子里,和周围的环境融成一体,看上去充满了古朴的历史气息。

管中窥豹,随便一处角落,都能看得出圣地港修道院的厚重历史。

克丽丝町让她进入修道院寻找出土文献,巧合的是离紫藤花架不远处就有一座图书馆……刘慈正胡思乱想,身后忽然传来一个惊喜的女音:“慈姐……真的是您吗?”

刘慈转身,亭亭玉立的瑞秋穿着修道院统一的法袍,一脸惊喜望着自己。

小姑娘顶着一头红色的长发,怀中还抱着两本书,眼眶发红。

别后经年,刘慈不喜欢这种柔弱的见面画风,忍住揉揉瑞秋毛茸茸脑袋的冲动,干咳两声:“两年没见,小丫头,你过得怎么样?”

瑞秋使劲点头,一来她在修道院过得如鱼得水,二来就算真有不好,她又怎会此时说出来让刘慈担心呢,想必慈姐为了进入修道院看望她,不知道费了多少精力吧!

“恩,变得懂事了……”刘慈感叹,虽然四周无人,她却不敢在修道院里随心所欲说话,便将克丽丝町所说的教廷“驱魔计划”隐晦告之瑞秋,虽然刘慈已经认定自己才是大祭司预言中的“魔星”,可架不住人家教廷还没有确认啊,洛伦兹家族在几年前所遭受的无妄之灾,瑞秋有资格知道真相。

“就是如此吗……”

瑞秋喃喃自语,几年前的她被家人保护的太好,十二岁的小丫头能懂什么,一场突来的大难将洛伦兹家族笼罩得不留缝隙,她被家人舍命逃了出来,可是洛伦兹家族的其他人都死了。

叛国罪。

洛伦兹家族根本没有罪,只因为教廷要将未来可能的威胁扼杀在摇篮中,她的家族就要背上这让先祖蒙羞的罪名全部被杀死吗?瑞秋觉得很可笑,心性单纯的她此时也不免充满了恨意,在这一瞬间,瑞秋觉得眼前这神圣高尚的修道院,肮脏得让她一刻都不想多呆了!

“情绪不要激动,瑞秋!你能在古塔中一个人生活几年,食物的匮乏和孤独都不能打败你,难道一个真相就会将你击垮吗?不,我认识的瑞秋比这要坚强。”

刘慈的声音徐徐传来,并不大,却如定海神针,稳住了瑞秋的情绪。

瑞秋眼中充血,用布满红血丝的双眼看向刘慈,刘慈忍不住叹息:“克……哦,就是你那位特殊的朋友,她告诉我,你的母亲确实还活着,甚至她还知道你母亲的下落。瑞秋,你并不是一个人在奋斗,我想,不管你母亲身在何方,她的隐忍,一定也是为了你家族的清白在默默努力。”

特殊的朋友,是指克丽丝町,瑞秋曾在信里向刘慈提过。虽然刘慈早就说过她母亲奎林·卡帕拉可能还活着,瑞秋也饱含期待,可那毕竟是没有确定的传言。

刘慈从不说假话,现在她很肯定告诉自己,母亲真的还活着,瑞秋被巨大的惊喜砸中,张了张嘴,差点不顾场合就要追问。

刘慈做了一个嘘声的动作,示意她安静,飞快转移了话题:“听说修道院最近接管了一批法师塔的出土文献,你有听到这个消息吗?”

瑞秋努力平复着激动的心情,将声音克制到正常范围,疑惑道:“慈姐,这很重要吗?”

刘慈点头,“或许,我能用它去换取一个重要消息。”

瑞秋呼吸一顿,慈姐是要用出土文献的消息,去向克丽丝町换取母亲的具体下落吗?瑞秋很了解克丽丝町对书籍的痴迷,这样的交换条件,也只有克丽丝町才能想得出来吧。

瑞秋仔细回想了许久,修道院里大家的关系都比较淡漠,她与同学也来往不多,每个学生都有单独的用餐处,想在食堂收集点消息也不行。她最终摇了摇头:“没听说过,不过既然要被修道院接管的文献,那一定很重要,而修道院中最重要的书籍和资料都是由查尔斯理事亲自看顾的。他有一个独立的私人藏书室,与他的办公室相通,想要进入藏书室,只有通过查尔斯理事的办公室……慈姐,那里虽然没有一个守卫,但查尔斯理事实力深不可测,他的办公室绝对算是整个修道院戒备最森严的地方,你不要冒险……她的消息,我自己慢慢再找!”

刘慈颇为欣慰,说实话她和瑞秋非亲非故,她对瑞秋不错,可也不希望对方将她的好心看成是理所当然。瑞秋担心她的安全,甚至愿意放弃打听母亲下落的消息,让刘慈觉得自己没有帮错人。

“教廷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从我来到圣地港后,对我宽容大方,你看,我不仅能来到旁人不能进的修道院看望你,我请求面见查尔斯理事,也没有被完全拒绝……瑞秋,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忽然离开圣地港,很长时间内,我们大概没办法再见面,甚至无法保持联络。情况紧急时,我也无法再兼顾你的安全,将来的危急如何度过,都要靠你的智慧了。”

瑞秋急了,想要追问刘慈发生了什么事,一位神侍匆匆走来打断了二人的谈话。

“你是刘慈?跟我走吧,查尔斯理事有时间见你了!”

刘慈便笑着向瑞秋告别,少女只能红着眼,目送刘慈跟随着侍者绕过紫藤花架,往查尔斯理事的办公楼走去——那里气氛肃穆,并不是瑞秋这类普通学生能靠近的地方。

瑞秋已经猜到了刘慈要做什么,此时她顾不上短暂见面就要分别的感伤,她只怨自己刚才为什么要多嘴告诉慈姐……查尔斯理事的私人藏书室,她又怎能预料到,刘慈还真有机会靠近呢!

刘慈被带到了查尔斯理事的小楼。

侍者将她带上楼就自行离去,办公室的门虚掩着,里面没有个动静。

刘慈在门外站了会儿,忍不住将铭牌拿出了看,罩在上面的光晕暗淡了许多,显然她能呆在修道院的时间没剩下多久。

“查尔斯理事,我能进来吗?”

刘慈轻声询问,门内半晌都没有动静,她抬手抠门,哪知轻轻一碰,虚掩的门就往后滑开,露出空荡荡的房间。

宽大的办公桌后,椅子上没有人,看来查尔斯理事有急事外出,匆忙中连门都忘记关了。按刘慈的家教,此时正该避嫌……可刘慈是来做卧底的,她除了怀疑是陷阱,压根儿没有避嫌的想法。

到底要不要进去,这还用说吗?!

眼看铭牌的光晕越来越淡,刘慈知道这是最后的机会。克丽丝町只要求把魔曜石丢在出土文献存放的地方,那查尔斯理事的办公室也算吧?

刘慈迟疑,是想着,直接将石头扔办公室里,容易被查尔斯发现不说,要是克丽丝町循着石头踪迹找来,倒霉催的正好碰上查尔斯理事正在办公……天啊,那不还劈头盖脸一堆光明魔法扔过来,克丽丝町要是死了,她虽然不会难过,可想要靠着对方的特殊能力离开圣地港的打算也彻底泡汤了。

刘慈摸了摸脖子上的项链,眼睛飞快滤过房间内的环境,办公室的主人显然是个办事有条理的大人物,房间内整理的井井有条,刘慈一眼望去都看不见可以私藏石头的阴暗角落。

最后她的视线停留在了书桌上摆放的雕像上,那是个石刻的半尺小像,一般人肯定会忽略,刘慈却觉得它的存在显得很突兀。

查尔斯的房间简洁明了,尽管是匆忙离开,他的书桌上连一张废纸都没有,这样的人,在书桌上放置一个华而不实的雕像干什么?

鬼使神差,刘慈走进了房间。

她正想试试去扭动下雕像,门口传来一个威严的声音:

“你是谁,在干什么?!”

第两百二十五章 落叶之变

穿着朴素的男人,看上去要比凡勃伦祭司年轻至少十岁,正是中年刚过暮年未知的大好年龄,一双眼睛平静有神,虽然衣着朴素,浑身上下无不散发着长年身居高位的气势。这是一个不靠外表年龄,气势都充满魅力的男人——当然,如果没有被他抓住刘慈的小动作就更好了。

“对不起,我看门被风吹开了,这屋子又干净,不自禁想把落叶捡走。”

多尴尬,刘慈的手都伸出去了,查尔斯理事偏偏此时回来了。刘慈一边说着,手腕一翻,掌心果然沾着一片梧桐叶。

这种桐树遍山遍野都是,修道院位于山岚中,自然也多有种植,就连查尔斯理事的小楼前也有好几棵,刘慈的解释虽然牵强,任谁也不能否认风不会将楼前的梧桐叶从窗户里吹进来。

起码查尔斯理事听完虽然眉头一皱,忙碌的他很快也将此类小节丢开。

“是凡勃伦让你来得?”

刘慈垂首肃立,“不,是我自己想亲自向您致谢,我知道能进入修道院看望妹妹,是您的特批……真的是太感谢您了。”

言语的感谢难免干巴巴不生动,可是圣地港修道院连探访都殊为不易,怎么会允许刘慈带礼物进来呢,她此时也唯有让自己的言语显得恳切些。

查尔斯理事闻言,眉头越发舒展了些。

说实话,以他的权利让凡勃伦祭司上次跟随着摩西祭司进入修道院自是没问题,但前去“审判之路”其实已经超过了他的权限……只是教皇似乎格外关注眼前的平民少女,隐隐为她开了许多方便之门,所以老友请求随同,竟被批准了。

查尔斯理事也是后来才想通,这当中有他的面子,也有教皇对凡勃伦的欣赏,不言而喻的是其实对刘慈的看中……特别是在爱德华被关押后,摩西祭司还特意去通知刘慈这个本该绝密的消息。

此次凡勃伦又请求他通融,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查尔斯将这消息报给了摩西祭司。为了抓获那个懂得空间魔法的精灵异端,要知道修道院已然戒严一段日子了,谁知摩西祭司也暗示他同意刘慈进入修道院探望妹妹……摩西祭司自从暂代大祭司一职的几年来,因为被任命的时机怪异,他也不是专习“预言术”的正统出身,所以代职的几年里一直行事谨慎,说话行事都是揣摩着教皇陛下心思。

摩西祭司一暗示,查尔斯立刻明白了,这事儿其实就是教皇陛下同意了。

此时他就忍不住暗暗打量刘慈,几年前教皇陛下对“魔星”的态度是除之而后快的,这个决策甚至波及到了整个大陆,一些老牌家族都被清洗。这几年里,教皇陛下也不知是出于哪种考虑,现在一个疑似“魔星”的少女出现在圣地港,他却为她大开方便之门——或许他身为修道院理事,与教皇陛下的眼界差距就是这样吧,反正查尔斯理事想不明白的事,他就不会允许自己浪费时间,圣地港的权利交替,一般不会波及到远离世俗的圣地港修道院中。

刘慈身上既没有魔法波动,也不是武者那样斗气流转体内,除了黑发黑眸,他还真看不出一个如此平凡的少女有能力颠覆教廷……大祭司耗费了自身生命力的预言,仅仅如此吗?不,等等,一个毫无修为的普通少女,怎么会在自己的气势威压下落落大方?!

没有异常,本身就是最大的异常了。圣地港当然不止自己一个会思考,查尔斯理事不动声色收回打量刘慈的目光:

“你不用特意致谢,凡勃伦似乎挺看重你,你在圣地港做什么事前都要替我这位老友考虑下立场,不要让一位性情耿直的祭司失望!”

眼前的少女既有异常,查尔斯不得不为凡勃伦考虑下,他觉得老友太看重刘慈,指不定会被她牵连。

刘慈略有苦笑,以她嫡姐的品行,遇到相同的境况,说不定打死都不利用那位善良的老祭司……可她却没办法向查尔斯保证不牵连凡勃伦老祭司。

“凡勃伦老祭司对待普通人都是宽容而慈善的,他并不只是为我一个人破例……他所做的一切对他自己而言虽然是举手之劳,我却不敢忘记他的恩惠。”

查尔斯言语中的暗示已经足够明显,刘慈也算侧面表态——如果有事,她保证尽量不牵连凡勃伦老祭司。

两人打着机锋,都很满意对方说话干脆,查尔斯理事刚坐上椅子,一名侍者就匆匆而来:

“理事,教授神学历史的神师想向您借阅一本古书,您看?”

侍者将一张字条恭敬放在桌上,刘慈余光一瞥,发现上面写得书名她都没听过。不过她的心脏却骤然一紧,如果想要完成和克丽丝町的交易,眼前似乎是唯一的机会。

“理事,我先告辞了,再次万分感谢您的慷慨。”

刘慈主动提出了告辞,查尔斯也挺满意她的识趣,虽然表情严肃,还尽量做出和善的样子对她点了点头。

刘慈退出去,站到了门外。

这个位置,门里的人以为她看不清,其实刚好能瞧见书桌上的石头雕像。

有神师要向查尔斯理事借阅私人书籍,他一定会打开自己的私人藏书室,瑞秋说那个只闻其名不见其形的私人藏书室和查尔斯的办公室相通——必须要抓住一瞬间的机会!

从刘慈的角度看去,查尔斯修剪的很清爽的指尖搭在了石像上,他并没有扭动它,一阵刘慈说不明的魔法波动闪过,让刘慈庆幸她之前没有冒然将石像扭动……落后的机关术怎么能适应以魔法为尊的世界呢,真是鱼唇的自己!

刘慈听见稳重的脚步声往房子的下面走,应该是查尔斯理事亲自进入了藏书室。咦,藏书室并没有在某堵墙壁的后面,它居然是藏在那张宽大的办公桌下面,查尔斯理事的脚步声是往下走得!

脚步声越来越小,刘慈将手心的落叶紧紧握住,她在摩洛克山脉狩猎的几年,不知道练了多少次听音辨位,在无法使用修士神识的场合,世俗的功夫技巧是多么重要啊……陷入地面的入口,空气会往里面涌入,就是这一瞬间,刘慈确认了细微的气流走向从而确定了入口,她将自己掌心的桐叶用一个奇异的角度旋了出去。

轻飘飘的桐叶在桌角打了个璇儿,飘进了微光闪烁的洞口。侍者在查尔斯的办公室里恭敬万分,连眼珠子都没有乱瞟,自然没有瞧见一片被风卷入的落叶。

刘慈以远超常人的耳力,确认它顺着气流往里涌,直到落在了某一个台阶上。

很快,查尔斯理事取了书出来又关上了藏书室,侍者捧着书出来,见刘慈还站在门外走廊上,奇道:

“你怎么还在?”

刘慈带着苦笑,“这里是圣地港修道院,我一个外人怎么能随意走动呢。”

侍者深以为然,见查尔斯理事也没追究,便对刘慈点头道:“如此,你跟随我下去吧,我会让人送你出去的。”

刘慈跟在捧书的侍者后面,心情愉快离开了查尔斯理事的小楼。查尔斯出来时,脚步是连贯无停顿的,台阶的光亮幽暗,他果然没有注意到一片小小的落叶。

就算他把叶子捡了出来,也不过是自己的计划失败了,这样的叶子遍山遍野都是,谁也不能说她别有用心。

刘慈被另一个侍者带到了修道院门口,修道院中的侍者们当然不耐烦和刘慈这样的人多打交道,专心赶路,刘慈终于在铭牌光圈快要耗尽的前一刻看见了守门人。瑞秋就在门口恋恋不舍目送她,刘慈挥一挥手,天边云彩炫目,她连一片落叶都不会带走呢。

眼泪汪汪的离别场面神马的,刘慈最讨厌了。一踏出修道院大门,刘慈手中的铭牌光晕彻底暗淡,这个通行证显然就作废了。不过用她鲜血开启的东西,她也没有随处乱仍,反而随手揣在了口袋中。

连最关注她的瑞秋都没发现,刘慈进出了修道院一次,她脖子上挂着的绿宝石项链就不见了。

刘慈慢慢走下山,心情轻松起来她也能更好欣赏山岚间优美的风景。走到山脚,刘慈雇的马车仍然在原地等她。

上了车,发现马车上多了一个戴着兜帽身影她没做声,当车夫驾着车上路,“哒哒哒”的马蹄声传来,兜帽下的克丽丝町才忍不住再次用绿雾笼罩了车厢。

“事情办成了?”

刘慈点头,“不管你打算做什么,一定要小心,如果丢了小命,我们的交易谁来完成呢。”

克丽丝町轻笑:“奎林·卡帕拉的下落我立刻就能告诉你……”

“嘘——”刘慈将食指放在了嘴唇中间,“我什么时候说过帮助你之后,想要知道奎林·卡帕拉的下落。等你活着拿到那些文献,我再告诉你我需要什么吧。”

呲,真是鱼唇的精灵啊,你再见到知道真相的瑞秋时,好意思继续隐瞒她母亲的消息吗,还特殊朋友呢。所以说她干嘛要浪费一个交易机会去换奎林·卡帕拉的消息,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嘛。

“你怎么想的,把魔曜石伪装成梧桐树的叶子?这种渐变的二次伪装术,连我施展起来都十分费力,你耽搁的时间再久点,它就自己露出真面目了。”

刘慈白了克丽丝町一眼,“想要把一件东西埋进沙子里不让别人找的,最简单的当然是把它变成沙子呀。”

漫山遍野都是梧桐树,她又不是对此地环境一无所知,脑残了才会带着一块绿宝石做卧底吧,比起女士首饰,随处可见的落叶才更寻常不引人注目。

如果没有这二次伪装术,在那一瞬间,她被查尔斯发现试图扭动石像时就暴露了。当吊坠被她从脖子上扯下,克丽丝町布下的二次伪装术也就发动,绿宝石吊坠变成了普通的落叶。

“想把东西藏进沙子里,就要把它变成沙子吗……”克丽丝町叹气道,“法师塔遗迹的消息竟然迷惑了我的眼睛,让我连如此简单的道理都没发现。”

马车快要驶入内城时,克丽丝町交给刘慈一片翠绿的翎羽。

“烧掉它,我就会出现在你身边哟,再见!”

绿雾如退潮般瞬间消失,克丽丝町自然也不见了身影。

刘慈将精灵之羽收好,靠在垫子上闭目养神起来。

第两百二十六章 私人藏书

为自己找了条后路,又送走了桑曼,刘慈在圣地港的生活过得就相当写意了。

睡觉睡到自然醒,出门品尝下北地风情的美食,下午和风趣的兰伯特牧师喝喝下午茶,冷眼旁观下情绪越来越紧绷的侯爵先生,没有了牵绊,敌人的不痛快更是带给她巨大的满足感,刘慈如何能不高兴呢。

克丽丝町能从修道院平安出来,她就更满意了。想来,那个刻满了纹路的魔曜石应该就是克丽丝町在使用空间魔法时的定位坐标一类吧。

……

修道院,理事办公楼。

查尔斯将所有的资料放到了抽屉中锁住,揉了揉眼角,这举动似乎能赶走些许疲惫。然后他拿出了茶具,给自己泡了一杯价值百金的茶水。

外人只会揣测修道院的理事职务在整个圣地港修道院是多么说一不二位高权重,很少有人能直面他每日巨大的工作量。

修道院中每一位学生都是教廷重要的财富,修道院不收学费,甚至为学生们提供舒适的学习生活,只是为了让他们在神学上走得更远。查尔斯理事不仅要注意每个学生的动态,他还要留心是学生人数几倍的侍者们有没有异常。

修道院里不允许私斗,更不允许外力下的流血事件,每一个侍者的来历是否清白,都是查尔斯理事要关心的事。琐碎的小事也要他亲力亲为,只要这样,圣地港修道院才能成为戒备森严与世隔绝的圣地。

就算在教廷内部,也没有其他势力能渗透入修道院,这就是查尔斯治理下的圣地港修道院。保持学生们不被任何势力沾染,成为最纯粹的神职人员,是他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想比起来,处理一些其他教区推荐的入学申请之类的事,在查尔斯看来简直算得上轻松无比。

他习惯在结束一天工作室享用一杯好茶,这会赶走他心理上的疲倦,高品质的茶水顺着咽喉滚入胃里,查尔斯会觉得全身都暖和。

这个习惯连他身边的人知道的都少,静静喝完茶,查尔斯理事才会收拾好茶具熄灭办公室的灯火,然后关上那扇代表着修道院最高权力的大门,独自离开了办公小楼。

屋檐下的牛油吊灯罩着玻璃罩可以燃烧一夜,理事办公楼连瑞秋都不能轻易靠近,侍者们也只能隔得远远巡夜。

查尔斯理事一离开,整栋小楼都陷入了安静。修道院的学生们作息规律,此时几乎都进入了梦乡。

查尔斯的私人藏书室中,一个身影忽然出现,大概未料到刘慈将魔曜石扔在了台阶上,克丽丝町脚步踉跄差点一头滚下去。

“该死!”

还没站稳身形,地下室中的灯光忽然亮起,克丽丝町差点认为自己中了埋伏,好险没有立刻又发动魔法逃离。

等她站稳了,发现地下室空无一人,原来是自动感应的魔法灯亮了。

查尔斯的私人藏书室真的是太奢华了!

魔法灯吊在头顶,一排排不会腐烂的橄榄木书架靠着墙边,堆放整齐的羊皮书数目众多几乎抵到了天花板……克丽丝町良好的目力一瞥,连随手放在最外面的几本书,都是她只闻其名的精品呀,这对精灵少女而言简直是梦想中的天堂。

她警惕的打量了四周环境,发现并没有什么魔法阵痕迹,除了头顶的魔法灯,这真的是一个简单却又藏品惊人的普通阅读室。

克丽丝町快步上前,纤细的手指一本本拨弄过书脊,指尖跃动间仿佛在弹奏美妙的音乐,如果可以这里所有的藏品搬走该有多好呀!

好不容易抑制住贪念,克丽丝町想起自己的目的,目光如梭,开始飞快扫视起书架上的书名。那些与空间魔法无关的,哪怕是光明禁术也不能让她的目光多流连片刻。

查尔斯的个人私藏书籍,大部分都与光明魔法和神学有关,其余能被他看中的莫不是各系魔法应用的经典。

“不愧是圣地港修道院呀,教廷始终是光明大陆头顶的天,有些书籍连各大魔法学院的院长看了都会心动吧!”

克丽丝町忍不住自语,她利用空间魔法的特殊能力去过几大魔法学院,图书馆的门禁对她形同虚设,自然有资格做出如此评价。

克丽丝町很快浏览过几个书架,她还真发现了少量关于空间魔法的魔法书,可惜匆匆翻阅内容都只是大路货,浅显的空间魔法理论并不足以让她多看。

“难道出土文献没有放在这里?”克丽丝町暗自疑惑,又觉得不太应该。连瑞秋都知道查尔斯理事有一个私人藏书室,克丽丝町在修道院里混迹了许久自然也听说过。

但是除了查尔斯本人,没人能打开藏书室,那是与他密切相关的光魔法禁制,在刘慈将魔曜石丢进地下室之前她曾数次探查过理事楼,根本发现不了地下室的位置……没有魔曜石做坐标牵引,克丽丝町就像被人用无形的布条蒙着眼睛,藏书室在她“眼中”是不存在的。

一个对旁人来说不存在的地下室,肯定是整个修道院最安全的地方之一。如果出土文献不在这里,那会在哪里呢?

“糟了!”

电光火石间,一道灵光划过她脑海,克丽丝町一下抓住了这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想法。

她几乎下意识就念动了离开的咒语,然而绿雾涌现又消散后,克丽丝町仍然站在原地。

冷汗顺着克丽丝町耳侧滑落,在绿雾消散后,她非但没有离开,藏书室里反而多了一个人,一个衣着朴素却气势压人的男人。

他就坐在椅子上,随手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翻阅着,头也不抬随意问道:“怎么,你没有找到遗迹的文献资料,是不是很失落?”

男人的声音很温和,克丽丝町却满头大汗,连脚步都虚弱无力。

“查尔斯……”

没错,忽然出现在藏书室的男人,正是早该离开的查尔斯理事。

查尔斯合上膝盖上摊开的书,抬头瞥了一眼几乎在瑟瑟发抖的精灵少女。

“怎么不说话了呢。你是不是以为我已经睡着了,对于我的生活规律你应该调查了很久,修道院里的学生甚至我身边的侍者都不知道我有饮茶的习惯,但我猜你肯定知道对不对?所以半个月前送来的新茶,就用药剂泡过,喝了之后让人立刻想上床睡觉。”

克丽丝町一脸惊慌,嘴巴蠕动了几下却又没说出什么。

查尔斯也不理会,自顾自说道:“你看,你能再修道院来去自如,自然便不会将我再看在眼中,啊,不过是一个腐朽的神职人员,你肯定是这样想……克丽丝町·特恩,你的长辈有没有教过你,随意进出别人的领地是一种很没有礼貌的行为呢。既然他们没有尽到教导你的职责,我只有替他们教教你了。”

查尔斯站了起来。

眼前这个精灵族的空间法师,让他在教皇面前丢尽了脸面。从在圣地港求学的学生,成为执掌修道院的理事,查尔斯对修道院的感情比两位好友要深厚的多,正如他所言,这里已经被他经营成了自己的私人地盘,现在就连教皇想要撤换他的理事职位,都不得不考虑到严重后果。

可恶的精灵则让他的努力差点化为泡影,教皇甚至有了借口让人插手修道院的内务。查尔斯怎么会放过差点害他职务动荡的克丽丝町……

“啧,你的眼神中带着不甘,反正你也跑不掉了,我也可以告诉你真相。虽然你现在被抓住了,可那个五千年前的法师塔遗迹的确是真的,出土的文献中的确罕有空间魔法重要资料,我也的确向教皇陛下申请把资料放到了修道院中。不过并不是这里,而是你经常去的图书馆……

你看,只要有点能力,不管是人类还是精灵都喜欢自作聪明。特别是你,年轻的精灵族,学习的又是空间魔法,你很自傲对不对克丽丝町,明明知道教廷想用法师塔遗迹引你出现,你还是上钩了。”

查尔斯一步步逼近,克丽丝町双腿微颤,步步后退,终于后背贴到了墙壁,再无处可退。

查尔斯却没有对克丽丝町做什么,他只是从她身边走过,弯腰捡起来了台阶上的魔曜石。

“如此粗浅的空间魔法,你也敢闯入圣地港修道院,空间法师们果然消失的太久,滋长了年轻一辈的盲目自信。”

说完,查尔斯理事手掌一握,再摊开时,可以用作法师塔建材的魔曜石已然在他一握之下碎成粉末,轻轻一吹,石粉就落满了克丽丝町一身。

如此轻慢不屑的姿态,就算是性情温和的精灵族也无法忍受,可克丽丝町仍然不见反抗。此时的精灵少女被查尔斯所散发的危险气势笼罩,竟是连根手指都无法动弹。

“没有了空间坐标,你该老实一点了吧……不过听说你已经拥有了精灵羽翼,看来我还是不能大意。”

查尔斯盯着克丽丝町若有所思,少女紧贴着墙角,恨不得将自己整个埋进墙壁中。

然而危险的查尔斯理事已向她伸出手,克丽丝町无处可逃。当威压进一步加强,克丽丝町隐藏的精灵之翼再无处遁形。

一道绿芒从她体内暴发,精灵少女对自己施展的伪装术被破除——一双绿色的羽翼在她肋下展开,少女平凡的样貌也在发生着惊人变化。她的头发变成了最美丽的绿叶色,耳朵变尖,面部的五官褪去伪装露出真正的绝色。

皮肤白如高山之巅终年不化的冰雪,睫毛卷翘,嘴唇殷红而滋润,鼻头小巧精致,鼻梁却又直又挺……其貌不扬的兜帽长袍下,曲线也有了起伏,虽然不是前凸后翘的喷火身材,但长腿笔直,纤腰细的令人发指。

“怪不得你这么自大,原来是罕见的绿精灵。捉住你,或许会引来你的族人营救你?精灵族也躲了太久,该走出密林了!”

羸弱而绝美的风姿,并不能引起查尔斯的怜惜,当然他的眼中也不含淫|秽,他看待克丽丝町的目光很冷静而清明。

面无表情的查尔斯理事手指微动,一道光就紧紧缠绕住了克丽丝町的双翼,他手指合拢,一声轻微的刺响,克丽丝町的双翼已然被折断!

“不——”

剧痛让克丽丝町在查尔斯的压制下睁开了犹如绿洲般美丽的眼睛。她盯着查尔斯,眼中的震惊和痛楚像化不开的雾气:

“……怎么可能……你居然是空间法师!”

第两百二十七章 精灵折翼

没错,聪明又大胆的克丽丝町怎么也没想到,身居修道院理事职位的查尔斯,居然是一个隐藏极深的空间法师!

空间法师是所有法师中最特殊的存在,如果说十几个自然法师想要越级围攻一位大法师,在精妙的各系魔法配合下其实并不难。但空间系魔法,越级挑战就是一场噩梦。

自然法师靠吸收自然元素进阶,光明法师和暗黑法师对立,不仅吸收着光元素和暗元素,还要供奉各自的神明。而这世间并没有“空间元素”的存在,空间法师进阶,全靠其自身对空间的领悟。

高明的空间法师对空间的理解是初学者无法启迪的,查尔斯不仅是一位隐藏的空间法师,他对空间的理解更远在克丽丝町之上……所以克丽丝町在他面前,只能被彻彻底底压制,查尔斯如果不愿意让她眨眼,那她就只能大睁着眼睛流泪也休想合上眼皮!

克丽丝町知道教廷的驱魔计划,知道历任教皇向神借寿的秘密,也知道瑞秋的来历,就算最神圣的圣地港对她而言能被称为秘密的隐秘都不多,但是查尔斯是空间法师这一事实,他隐藏的太好了。克丽丝町甚至怀疑连高高在上的教皇也不了解自己这位助手!

所以她一步算错,就真的输了……

精灵折翼,这种剧痛不亚于对人类剥皮抽筋,克丽丝町根本没有硬撑多久就脑袋一歪,陷入到无边黑暗中。

难以忍受的剧痛让她将嘴角咬破,美丽的绿色长发也被汗水打湿,歪着脑袋昏迷后,整个人显得那么狼狈不堪。

查尔斯理事冷哼一声,提着她的衣领,慢慢爬上了台阶。

他的办公桌里,不知何时再次灯火通明。摩西祭司正背着手观赏着窗外修道院的朦胧夜色,查尔斯理事已经提着克丽丝町从地下室走出,将她随手扔到了地上。

摩西祭司转过头皱眉:“查尔斯,你连基本的绅士风度都没有了吗?”

查尔斯则冷笑,“等这个异端用空间魔法在光明神宫里来去自如时,你再来说绅士风度吧!”

摩西祭司顿时无言。

他发现和凡勃伦交好的人,不管对外表现如何,本质上都有一种外人无法理解的固执。凡勃伦的固执在于他追求神学的真谛,查尔斯的固执则是他管理下的圣地港修道院。

“绿精灵就交给你了摩西祭司,你答应我的事情不要忘记。”

摩西祭司点头,“异端很狡猾,找到你的私人藏书室失手被擒,我会如实向教皇陛下回禀的。”

查尔斯想到被自己毁掉的空间坐标。

他本人既精通空间魔法,克丽丝町将坐标伪装的再好,空间的独特气息又怎么能瞒过他的精神力,可恨的是为了不波及老友凡勃伦识人不清,连刘慈将魔曜石扔到修道院的事他都不得不代为隐瞒。

该死的,为此他还要欠摩西祭司一个人情!

心情不愉快,查尔斯严肃的表情更不见软化,摩西祭司也觉得呆不下去,将昏迷的克丽丝町交给了在外等候的黑衣僧侣,几人悄然离开了圣地港修道院。

夜色中的修道院宁静美丽,一如刘慈白日里来时一般祥和,学生们如何会知道,在这个夜晚,他们的理事亲自出手,轻易抓捕了一个精灵异端呢。

……

“今天看到你妹妹了?”

白日里刘慈前往修道院时,凡勃伦老祭司受到摩西祭司的邀请并不在办事处,夜晚来临,凡勃伦祭司才从摩西祭司处回来。老人洗漱整理了一番,才叫刘慈过来。

刘慈正和兰伯特牧师在小露台处谈天,忽然感觉到胸口一阵微热一闪而过,待要仔细感觉又消失无踪了。办事处的房间也不是什么安全之所,对于可能救命的精灵之羽,刘慈贴身带着才放心。

热量传来的位置,正是她放精灵之羽的地方。克丽丝町的信物无故发热,刘慈望着圣地港的夜色有些担忧。然而不等她告辞回房细看,外出的凡勃伦祭司就回来了。

老人关切她是否见到了妹妹,刘慈便将白日里在修道院的经历详细讲给他听。

凡勃伦颇为感概,“听着你讲,我仿佛又回到了过去的日子,你的妹妹能在圣地港修道院求学,这是她一生中弥足珍贵的日子,姐妹俩以后许多机会相处,但离开了修道院,却想回去也没办法了。”

他说着,第一次有些羡慕起好友查尔斯。并不是羡慕他身为理事的权利,而是觉得对方能一直呆在圣地港修道院内,是一种幸运。

怀中的精灵之羽一阵热一阵凉,刘慈心里也随之七上八下,她不禁问道:“您去摩西祭司那里,可曾听到什么消息吗,比如我们何时可以离开圣地港返回埃姆斯特。”

刘慈提起这个话题,凡勃伦祭司竟有一些不好意思。

“……本来在没决定前不该随处说,你提出来了,我也不能欺骗你。今天拜访摩西祭司,他问我愿不愿意留在圣地港任职。”

刘慈一惊,随后又很为老人高兴。伯莎女祭司从埃姆斯特教区调离都算升职,摩西祭司不会没有把握就找老人谈话,或许这是教皇的意思,一生在偏远教区放逐的凡勃伦祭司似乎在暮年受到了教廷的重视,一举从埃姆斯特教区被调往圣地港,这是高升了好几个台阶呀!

“留在圣地港还是担任光明祭司吗?真为您感到高兴!”

老祭司越发尴尬,“我还没有答应,但也没拒绝,告诉摩西祭司需要回来考虑下。”

刘慈微笑,这正是老祭司难能可贵的地方吧,谁不想升职呢,但她相信凡勃伦祭司所说的考虑并不是虚伪的谦让,他大概是真的舍不得离开埃姆斯特。

“那我不打搅您了,不管您在哪里任职,我相信您都是最好的光明祭司。”

刘慈把空间留给了需要安静的老祭司,自己返回到房间。仔细关好门窗,她才将怀中的精灵之羽取出查看。

翠绿的翎羽在她手中,依然保持着冷热交替的状态,刘慈对精灵族不算了解,但她认为这绝对不算是个好现象。

“或许,连克丽丝町都没办法依靠了……”

刘慈喃喃自语,顺手给花盆中的墨竹灌注了灵泉水,也第一次顾不得这是诸多神职人员的眼皮子下,从莲池空间中取出了许久不见天日的符纸和朱砂。

如果无法避免在教廷眼皮下暴露自己,刘慈希望撕破脸的那一天,她有尽可能多的底牌仰仗。

所以她开始不避讳在圣地港画符。

不仅如此,今天开始,她还要将空间中储存的灵气食材取出食用,并从今夜开始恢复打坐修炼的习惯。

顾忌太多难免缩手缩脚,从离开埃姆斯特开始,刘慈已然觉得自己的心境被压抑了太久,竟无半点进步——此时心境一宽,一片小天地自将刘慈所包围,从她提起符笔成功画好了第一张符开始,灵台竟是久违的清明。

一动,一破,再立。

刘慈的神识在识海中压缩到极致,而后忽然爆发,向冲破枷锁的自由勇士,无所顾忌穿过了墙壁,穿过了走廊,穿行在圣地港的夜色中。

“咦,好强的精神力!”

在思考中的凡勃伦祭司被惊醒,修为较差的年轻牧师也被惊动。圣地港一个砖头扔下去或许就能砸到一位神职人员,埃姆斯特办事处附件的居民,凡是身具有精神力的法师,不分系别,全部感受到了刘慈无拘无束的精神力。

他们今夜注定无眠!

…………

无边的黑暗中,寂静得吓人。腥臭和潮湿笼罩着整片黑暗,人类想要在此存活,真的需要很强大的意志力。

精神意志,是法师耐以生存的根本,特别是一个出身精灵族的法师,拥有比普通人类法师强悍许多的体质。

一个身影趴在潮湿的地面,肩膀微微抖动,当她从黑暗中苏醒,迎接她的仍然是一片漆黑。这种黑,以她的目力都无法视物,勉强想燃起绿烟,肋下折断的精灵之羽却剧痛无比。

她连一点元素都感应不到,在羽翼未愈之前,估计是别想动用顶点魔法了。

可是,这是哪里呢?

克丽丝町勉强支持着自己想要起身,羽翼沉重无比,又有锁链拖地的响声,让她不禁痛呼。教廷不仅将她扔到了这种地方,还用特殊锁链锁住了她的精灵之翼……那是绿精灵储存源力的地方,真是狠啊。

克丽丝町忍着痛从身后拔下一片羽毛,费力一吹,一口气落在羽毛上,羽毛无火自燃,绿幽幽的光线仅能照亮她身边两米的距离。

一双没有焦距的眼睛就在她前方不远,隔着牢笼的栏杆和她木然相望,克丽丝町打了个寒颤,连声音都在抖:

“……爱,爱德华?”

腥臭潮湿的牢笼中,双目失明的前任主教衣袍上沾染了污秽,虽然知道对方看不见自己,克丽丝町还是不禁移开了视线。

对方身处这样的落魄依然散发着一种无垢无欲的味道,克丽丝町觉得很讽刺,她想利用爱德华被关押的混乱,没想到很快和爱德华·雷恩当起了狱友!

第两百二十八章 黑狱生活

克丽丝町手中的翠羽很快燃尽,时间短暂,只够她看清身侧的狱友,连自己身处一个怎样的环境也没办法摸清。

不过她猜测自己是在教廷的黑狱中。她见识渊博,本也以为自己足够了解教廷了,然而真正被折断羽翼关在了暗不见天的黑狱中,她才能直观感受到教廷的底蕴。

这里不知是哪里,克丽丝町甚至无法确认自己是否依旧在圣地港地界。只知这里与外界隔绝,无法动用一切魔法,一日里光线最明亮时只有看守者送餐时手持一盏烛火,所照亮的范围不过方圆一米,还抵不过她燃烧羽翼时的光亮。

能看清自己身旁的狱友,就已经算是幸福了,在这样的孤寂和黑暗中,足以将一个毅力稍弱的正常人类逼疯。

幸而克丽丝町不是正常人类,她是一个生来就心境平和的精灵族。

她的狱友,教廷的前任主教爱德华先生自然也不是个普通人。

黑狱里的囚犯们都是教廷的对立着,暂时没有杀掉他们,不过是想从囚犯的身上得到更多秘密或好处。既不是贵客,又是被认定的异端或者渎神者,囚犯们也就没有了在光明神治下人人平等的资格……一日三餐牛奶和白面包待遇是不用想了,克丽丝町身受重伤,在短暂的清醒后整个人整个人都烧得迷迷糊糊,也无心计算时间。

迷糊中,只能感觉到每隔一段时间就有的短暂的光亮,由远而近的脚步声,将一碗什么东西放在她前方,那脚步声又慢慢远了,直到消失不见,整个牢房又陷入黑暗和寂静中。

也不知道到那光亮反复了几次,烧得迷迷糊糊的克丽丝町终于凭借着精灵族比人类法师强悍的体质,熬过了外伤恶化的前期,真正苏醒了过来。

被锁链锁住的双翼自然还十分疼痛,如果得不到有效医治,精灵之翼的伤势还会恶化,就算以后有上好的魔药也说不定会留下无法根治的后遗症。

克丽丝町明白了身体的状态,不由暗恨。没错,正如查尔斯所说,她不仅是空间魔法师,更是精灵族中罕见的绿精灵,不必像其他精灵一样要靠着后天修炼,生来即拥有一对羽翼,是精灵族血脉最尊贵的一支……所以族人对她多有包容,从小到大,克丽丝町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就算是违反精灵族的规矩喜欢混迹在人类社会,族中长老在屡劝不止后也睁只眼闭只眼默许了她。

不仅如此,她还可以调用族人辛苦经营千年的资源,一度以为自己无所不能,现在居然栽了一个这么大的跟头!

“咳咳……”

一想起查尔斯当时对她的不屑,克丽丝町就怒火攻心,心中气不顺变化作剧烈的咳。咳了半晌吐出一口带着血丝的干痰,克丽丝町才后知后觉喉咙干渴难耐就像是有人拿着火把在炙烤。

她匍匐着摸索,在身前不远处摸到了几个圆圆的东西。拿过来一闻,居然是几个已经发硬了的黑面包。

她带着愤怒将黑面包扔了,黑暗中不能辨物,却又不慎打翻了一旁的陶罐。

“汩汩”的水流声传入耳中,克丽丝町本还觉得惋惜,可敏锐的嗅觉又闻见那水因不知放置了多久已经发出臭味。

她觉得自己的喉咙简直像要着火了!

“你不珍惜食物,想要再吃到那黑面包,想要再喝到那不洁的水却要多等一天了。一天不吃不喝饿不死人,两天呢……等半个月就会死在这里,老鼠和小虫们就从角落里钻出来,吃掉你瘦的干瘪的尸体,哦,那些可爱的小东西不会嫌弃你的肉太少,它们咬破人的皮肤,先吃掉肉,一直啃到骨头,最后再钻进你的骨头缝里吸干你的骨髓……”

平静无波的男音陈诉着事实,他的声音毫无起伏,如此恶心的场景被他讲来,甚至带有一种无法忽视的怜悯意味。

就是不知,他在怜悯克丽丝町会在半个月后饿死,还是怜悯那些生活在黑狱中的老鼠和臭虫们,要再等半个月才能饱餐一顿。

克丽丝町还没听完就伏地干呕,可惜她胃里空空如也,没吐出半点东西。干呕完了半撑起身子,她对着栏杆那头讥笑道:

“您也是闻名大陆的无垢主教,现在身处污秽之地,还能过的如此坦然,果然了不起!”

黑暗中不能辨物,但爱德华双目已盲,光明和黑暗于他而言都没有分别。听见克丽丝町的讥讽,他侧了侧耳朵,一双没有焦点的双眼眨了眨,居然笑了起来:

“哦,原来你认识我呀。我自然是了不起的,所以我才能活得好好,就算你有一天死了,说不定我还活着。”

说完了这句话,爱德华就不出声了。过了片刻,克丽丝町听见隔壁传来咀嚼声,大概是前主教先生在慢条斯理吃着硬如石块的黑面包。

爱德华吃得很慢,黑面包硬如石块,如果不咀嚼得细细的,失去了魔法的法师,羸弱的体质下的肠胃可消化不了它。

吃掉了黑面包,爱德华又将陶罐中的不洁之水饮尽没有半点浪费。

听着隔壁传来悉悉索索的进食声音,克丽丝町不仅口干舌燥,空荡荡的胃也开始疼起来。她此时有些后悔刚才出言讥讽,只想着爱德华吃完了东西还能与她说说话,有人交谈,总能转移下又饿又渴的难受劲。

可偏偏她的狱友吃完了黑面包就陷入了安静,竟是惜字如金,再也不开口了。

克丽丝町双翅被从后面锁住,她只能保持着趴在地面的姿势,地面的湿气侵蚀着她的身体,不要一会儿她就开始打哆嗦,寒冷像刀一样割着她四肢和身躯,她很快就觉得和现在比起来,饥饿和干渴也算不上什么难捱了。

“喂,你怎么不说话了?听说你没能在审判之路上全身而退才被关了起来,你觉得教廷还会放你出去吗……或者,你是不是真的如传闻中那样投靠了黑暗议会,他们会不会派人来救你。”

寒气让克丽丝町哆嗦着,口齿不清说完一段话,几乎耗尽了全身力气。

然而她的话显然带给了爱德华触动,对方也有几分诧异:“……你知道的不少,怪不得要被教廷关起来。一听你的口气就是一名异端,还很有来头,路德·摩西把你关在这里也算是个正确决策了。”

爱德华虽然搭理了她,所说的话却差点将克丽丝町气得吐血。

她怀疑爱德华是不是受了重大刺激疯掉了,他此时的处境又比自己好多少呢?偏偏还一副教廷主教的口吻,赞同教廷将自己关进黑狱。

克丽丝町正想反唇相讥,黑暗中爱德华凉悠悠的声音又响起:“看守再发放食物的时候还有一天,如果我是你,一定会少说话多睡觉保存体力……绿精灵的体质虽然强悍,死在这黑狱中的精灵却也不少,你安静点吧小精灵。”

“你不是已经瞎……”

她能借着光看见隔壁,可隔壁的爱德华却目不能视物,如何知道自己是精灵呢?法师的魔源被禁,六感就急剧下降,他不可能知道隔壁情况。

“眼睛只会蒙蔽欺骗你,我现在并不用它看东西,这个世界反而更清晰。”

爱德华丢下这句话,任由克丽丝町如何挑衅,他果然都不再开口。

克丽丝町也无法,急剧耗损的体力也让她无法再继续套爱德华的口风,她也学着对方那样,安静地趴在地面上养神。

寒气侵蚀,克丽丝町痛苦难言。她此时也隐隐有些后悔,若是没有离开族人,她肯定在人极罕见的森林中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

最洁净的山泉水不过只配给她净手,最新鲜美味的水果她只吃最甜的那小口。蜜蜂会酿造甜津津的蜂蜜,花蕊上的露水才能让一口饮尽……那样的日子无忧无虑,可是凭什么呢?明明精灵是那么平和的种族,不要说与人类为敌,就算森林中的动物他们都不忍心伤害。就是因为他们个体实力不俗,族群又有着人类无法比拟的团结心,教廷要统治这片大陆,他们就要被屠杀,被驱赶!

喜爱自然,与被迫躲进森林深处,那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克丽丝町一念至此,那些后悔就不见了。不接触人类社会,她永远也没办法知道人类的弱点。查尔斯的确很强大,栽在他手里自己也不算丢脸,可这也正说明了空间魔法的强大,说明她选的路并没有错。

性格里的倔强和不服输,在饥寒交迫重伤缠身的现在,成了支撑克丽丝町的信念。

她不能死在这里,如果死了,这些年的坚持就成了可笑的失败,她想要精灵族……能光明正大,无拘无束,行走在大陆,不被追杀,不被觊觎。

“小精灵,快醒来……”

是谁在喊她呢,是姆妈吗?不,明明是男人的声音,是不是大长老?

克丽丝町费力睁开眼睛。

幽暗的烛火在闪耀,一点一点,好像飞舞在森林中的萤火虫。这里不是森林,没有姆妈,也没有大长老,叫她的人,是那个虚伪至极的“无垢主教”。

闪烁的也不是萤火虫的尾巴,是看守人手拿着烛台,提着桶和篮子,来发食物了。

无悲无喜的脸,脚步拖沓,沉默无言将黑面包扔进了牢房,又用长长的木勺子给每一间牢房添水。

木勺上有黑乎乎的陈年老垢他也不管,怪不得陶罐里的水稍稍放置就会发臭。

等木勺伸进了栏杆,克丽丝町拼了体内聚集的力气抓住了长长的勺柄:

“……把我关注这里算什么呢,叫人来见我,如果摩西祭司没有空,随便哪一位也行!”

克丽丝町费力说完,却发现看守人依旧面无表情,手腕不过一使劲,就从她手中抽离了勺子。

他拖着沉重的脚步又走向下一个牢房,克丽丝町急红了眼睛。

“他听不见,也不能说话,你不要浪费精力了。”

主教大人好心提醒指点,克丽丝町一下摊到在了地上,真的连一丝力气都提不起来了。

看守者的脚步声远去,那盏烛火像只萤火虫一样飞远了,克丽丝町的世界很快又陷入了无边的黑暗

第两百二十九章 祭司高升

同一时间,光明神宫内。

教皇有一面无所不知的神镜,据说持有它的人心念想到哪里,想起何人,它就能照到哪里。事实上呢,哪怕是神器,也与持有人的修为能力是息息相关的。

就像当今教皇陛下,虽早已是传闻中的“大贤者”境界,可是他手中的神镜所能照射的范围,不过也只是圣地港教区。教皇能将圣地港教区牢牢掌控在手中,与他手持神镜不无关系,毕竟有了这么镜子,整个圣地港在他眼下几乎没有丝毫秘密可言。

其实就算在圣地港,神镜也有少数力所不及的地方,圣地港修道院绝对算是其一。

当然,圣地港黑狱显然不存在这个问题。此时教皇陛下正在摩西祭司的陪同下,用神镜观察着黑狱中的情景。

克丽丝町被丢进黑狱,恰好成为了爱德华·雷恩的邻居,这种小概率事件当然不是巧合。事实上,从克丽丝町被扔进黑狱起,教皇和摩西祭司就在观察着她的一言一行。

她瞧见狱友时的惊诧,以及爱德华与她的交谈,声音和画面,都一点不落被两人看在眼中。

看守者无动于衷从克丽丝町手中抽走长勺,绿精灵看样子终于对自己身处黑狱的现实认命,教皇挥了挥宽大的衣袖,镜子里的影像告一段落。

“摩西祭司,你觉得爱德华·雷恩和这个克丽丝町·特恩之间,有没有其他联系呢?”

教皇低声相询,也不知是真的想得到摩西祭司的答案,还是在自言自语。

教皇陛下漫不经心,摩西祭司却不得不慎重回答。爱德华与克丽丝町交谈的每一个字句他都反复推敲过,没有发现丝毫可疑。

“看不出来有什么异常。”

摩西祭司如实回答,教皇陛下也没有生气。几年前大祭司身亡,圣地港还有十一光明祭司,他唯独提拔了路德·摩西,自然是有道理的。

摩西并不是最能干的,但他无疑对教皇最忠心。外教区的主教们可能会对教皇的旨意质疑拖延,摩西祭司却只会一丝不苟执行。

“没有关系吗……你注意到了么,爱德华进了黑狱从不其他囚犯交谈,却提醒那个绿精灵不要随意死去,激发她的求生意志。”

摩西祭司沉吟不语,爱德华与克丽丝町的谈话虽然充满了讥讽和火药味,但仔细品味,的确是在激励克丽丝町求生。

爱德华先向克丽丝町描述在黑狱里死去后的惨状,又提醒对方一日仅有一餐不要随意浪费体力,当看守人发放食物时,他甚至出言唤醒昏迷的绿精灵……两人的确是陌生人,爱德华却又对克丽丝町带着善意,怪不得教皇会多想。

摩西祭司迟疑道:“爱德华主……爱德华·雷恩几十年来都已无垢著称,在审判之路后他虽然失去了视力,但眼瞳清亮,双目无损,看上去并不像永久性的失明。”

爱德华有没有罪,摩西祭司其实不太确定。审判之路造成的任何伤害都是永久性的,然而爱德华的视力,身为光明祭司的自己也无法断言是不是无法医治了。

教皇自然听出了摩西祭司迟疑的原因,他也不太相信爱德华是黑暗议会的卧底,爱德华的出身来历都有迹可循,在教廷备受重用,不喜爱美色,不贪恋金钱,教皇陛下实在想不通黑暗议会能拿出什么条件收买他。

但是,教皇不能冒这个险。

哪怕有有一丁点可能,他也不能放任有嫌疑的人窃据教廷的重要高位。庞大的教廷就像是一个大湖,他在湖面居高临下,湖水看似澄清,但他永远不能掉以轻心。那些积蓄在湖面下的暗流,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交汇在一起掀起滔天巨浪将他这个教皇打翻。

看上去爱德华和克丽丝町毫无关联,谁又能保证,他们真的没有关系呢!

教皇也不能一意孤行,摩西祭司显然不太赞同,他就将此事暂且放到了一边:“先把那个绿精灵关着,把消息悄悄透露给佣兵协会,看看我们能通过这个绿精灵发现些什么吧……对了,从埃姆斯特教区来的凡勃伦祭司,你如何看他?”

摩西祭司知道自己的回话可能就关系着一位光明祭司的虔诚,他很慎重想了想,结合以往的闻言以及和凡勃伦打交道时的相处,给出了一句很中肯的评价:

“凡勃伦祭司对神的虔诚是毋庸置疑的。”

教皇陛下微微颔首。

果然,诚如摩西祭司所料,在他和教皇交谈的第二天,教皇陛下就在光明神宫召见了凡勃伦祭司。

“神的福音与您同在,见过陛下。”

凡勃伦已经远离教廷中枢许久了,这十来年更是窝在偏远的埃姆斯特教区蹉跎年岁,距离他上次觐见教皇似乎也是很久远的往事了。

教皇坐在高高的台阶上,居高临下打量下面对他很恭敬的老人。

只需要短暂一瞥,教皇就能确信,凡勃伦正如摩西祭司所言——对神的虔诚是毋庸置疑的。虽然年龄不小,这人还是没什么心机,心思都写在脸上。教皇很满意,对神虔诚,其实便是对自己虔诚,谁让“教皇”就是光明神在大陆的代言人呢。

“埃姆斯特的风光自由自在,那里的高山距离蓝天最近,冰雪皑皑,正是传播信仰的好地方啊……凡勃伦祭司,对于四处调任的生活,你是否心中有怨呢,在神宫里,在光之塔下,在神的面前,你不妨敞开心扉讲一讲。”

凡勃伦抬起头,他花白的头发和脸上的沟壑,无比说明他这个光明祭司所过得日子不会养尊处优。他的双眼虽然略有沧桑,那不过是老人的人生经历,最坚定的信仰一直不曾动摇,心既安,又何来苦?

“陛下,无论我去往何地,当我祈祷时,能感觉到神从未离开过我。当我们选择加入教廷,就决定了终生传播神的信仰,一个有信仰内心安宁的信徒,世间一切对他来说都是美,都是满足,又怎会有怨呢?当我走在埃姆斯特教区的高山间,亲眼看见没有教堂的草原上,牧民们也懂得供奉神信仰神,不起贪恋,不走邪路,靠着自己的双手踏实生存,我就知道神就在我们身边,与每一个信徒同在。”

他讲述时,眼里也有着回忆。辛苦爬山涉水后,发现荒芜的贫瘠地界也有人在信奉着光明神,那是一种巨大的满足感。

凡勃伦说得真诚,教皇也颇有触动。

“凡勃伦祭司,你的虔诚连神都看在眼中。圣地港或许并不是最适合你的地方,但如今,黑暗议会隔着海域蠢蠢欲动,各国王庭想要脱离神治,整个大陆的压力都集中到了圣地港……你愿意带着对神不变的虔诚,留在圣地港任职吗?十二光明祭司,必然有你的一席之位。”

摩西祭司找他谈话后,凡勃伦就早有准备。

如教皇所言,平静的圣地港很快就会成为一场风暴的中心,凡勃伦深知此刻卷入其中的人很有可能被风浪打翻……但他愿意留下。

真正的信徒,就要坚定不移守住神曾降临的地方。

“是的,我愿意,陛下。”

凡勃伦双手在胸前交叉,向教皇鞠躬,表示自己愿意献上忠诚。

…………

“您留在圣地港任职了?”

凡勃伦从光明神宫离开,小道消息就散播到了圣地港的各个角落,在他还没有返回埃姆斯特办事处时,兰伯特牧师就等在大门处要向他道喜。

整个办事处的人都被惊动了,刘慈自也不例外。

等凡勃伦被光明神宫的车驾送回,守在门口的人都涌了上去。他们毕竟是神职人员,不如刘慈穿越前所见的官员们谄媚,矜持地向凡勃伦祭司道了喜也就各自散去。

年轻的牧师也很感慨,当初凡勃伦祭司从埃姆斯特来圣地港,根本没在圣地港掀起什么动静,谁曾想一转眼,老祭司就被教皇钦点。同样是光明祭司,偏远教区几年见不到教皇面的光明祭司,与圣地港的十二祭司真是差别太远了。

刘慈也随众人送上自己的贺喜,不管如何,凡勃伦祭司能升职,那就证明教廷很认可他的工作嘛。教廷的高层多几位像老祭司人品的高层,对大家都是喜事。

贺喜的人散去,凡勃伦祭司也只留下了刘慈和兰伯特。

“过两日我就要搬离办事处了,这些日子以来多谢兰伯特牧师的照顾。”

年轻牧师脸颊发红,“您生活简朴,办事处除了提供您休息的房间,并没有多付出什么。”

凡勃伦祭司只是笑,并不同他争论。

刘慈忍不住问道,“斯尔蒙主教一职有了空缺,您即调任了圣地港光明祭司,十二祭司就多出一位,有哪位阁下会担任斯尔蒙主教的职务呢?”

凡勃伦见兰伯特也竖着耳朵倾听,这消息稍晚就会公布,他认为不用刻意隐瞒,便很自然说道:“是西泽祭司。与我做完工作交接,他就要前往斯尔蒙教区上任了。”

咦,居然不是传闻中的摩西祭司吗?兰伯特难掩惊讶,倒是刘慈很快明白过来。

凡勃伦、查尔斯、西泽……三个人有着历经时光考验的坚固友谊。查尔斯身为修道院的理事,西泽本身也是圣地港十二光明祭司之一,假如凡勃伦再担任圣地港光明祭司,恐怕连教皇都会暗暗担心三人的权利叠加起来吧。

教皇教皇,既是“皇”,以帝王心术驭下原就很常见,这就是势力平衡。凡勃伦祭司调来,要么就动查尔斯,要么就是西泽,怎么也不可能是传闻中的路德·摩西。

兰伯特还满脸疑惑,刘慈却神色平静,凡勃伦立刻知道她已经想明白了其中关键。

老人暗暗叹气,少年聪慧,大多不是什么好事。

第两百三十章 坦诚相告

“刘慈,你留下,我有话要同你说。”

凡勃伦心中暗暗觉得人太聪明不见得是好事,忽想起前几晚的异常,他又让刘慈单独留下。

等房间里只剩下两人,凡勃伦祭司便直言道:“这几天夜晚都有精神力从办事处往外辐射,是你吧?”

刘慈没料到凡勃伦祭司会问这个,或者说她没料到凡勃伦祭司会忍了几天,等到现在才问。不过她早就受够了遮遮掩掩提心吊胆的日子,既然不再隐藏,被凡勃伦祭司盯着,她也不必再撒谎:

“是的,那正是我的精神力。”

凡勃伦皱眉:“我记得在埃姆斯特你似乎当过佣兵,鄂尔多伦峰顶,你也持剑对敌,这说明你是一名货真价实的武者,实力不弱的剑师……可是大贤者以下,武者是无法做到精神力外放的,你别告诉我,以你的年纪已经有了大贤者的实力!”

刘慈忍俊不禁摇头,“您觉得可能吗?大人,您想问的是,我是不是会魔法吧?没错,到了如今,我也不忍心再欺骗您,我不仅会魔法,尤其擅长卷轴之术。可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我体质与普通法师不同,外人大概无法察觉到我体内的魔法元素,这件事吧说大不大,一开始我挺怕被教廷认定成修炼暗黑魔法的异端,所以才刻意隐瞒。”

刘慈所说,已经是八成真相,所以她看凡勃伦的目光也格外坦诚。

然而老人眉头未舒,甚至因为她的坦诚而皱成了个“川”字。

“我曾经警告过你,魔武双休在大陆是行不通的,你大概没听在耳中吧。这并不是我在恐吓你,在许多年前,就有人尝试着魔武双休,想要将武者强悍的体质与魔法师的劣势互补。可是武者是练体,将身体锻炼到极致由外到内产生斗气;而魔法师则是练神,冥想产生精神力,精神力去沟通魔法元素,并通过魔法物品和咒语将元素变成最强的攻击武器,走得是由内御外的路子。贪心的人想把两者相结合,最后却内外冲突爆体而亡……”

老祭司一脸不赞同,刘慈还是第一次听见有人这样总结大陆的两种修炼之路,直白详细,这是发自内心为她考虑,才会把话说得如此透彻。

老祭司对她那可真是没话说,但刘慈不能告诉他自己穿越者的身份,也不能告诉她,她的修炼与整个大陆都截然不同,这就注定了她要辜负老祭司的好心劝告。

刘慈虽在用心听,老祭司见她眼神就知道,以对方的聪慧和倔强,大概不遇到重大挫折,她是不会认同他的话。

凡勃伦一时也有些意兴阑珊,刘慈动了动嘴唇,还是没有多言。

“我不知道你从哪里学来的魔法,或许你的老师没有教导过你,魔法师从不会轻易散放自己的精神力,像前几天夜里你的行为可以说是严重挑衅,特别是身处圣地港……很不妥,以后多加注意吧。”

刘慈沉默点头,一时两人都失了谈性,这真是她和老祭司最话不投机的夜晚了。

刘慈回到房间,用心浇灌着墨竹。

虽然她很想耗费漫长时间,将这根竹子养成真正的天材地宝,但如今的形势,大概不允许它继续自由生长了。

这几天,刘慈已经试了几次想将墨竹拔掉,又暂时放弃此念头。再忍忍,能多吸收一些灵泉,想必用作武器时会更趁手吧。

一夕恢复打坐,她体内的灵力一开始很有艰涩感,画符时失败率也比从前要高,用了十张符纸,往往只有一、二成品,看着随身携带的符纸日渐减少,刘慈的心都在滴血。

幸而她修炼的无名练气决来历不凡,连续打坐几个晚上,刘慈往昔的气感又回来了。

找兰伯特要了小炉子和陶罐,刘慈已经从莲池空间中取出灵气食材自己开火了。她将储藏的腊肉切成小丁,与红薯和山药同煮,陶罐吊在小炉上不熄炭火,两个小时后整个办事处都飘着山药红薯羹的香味。

办事处的人只觉得贵族小姐无事瞎折腾,刘慈却也心安理得吃着独食。守着小炉不断搅动羹汤时,刘慈能看见木灵气食材中游荡,当她保持某种频率不变时,它们甚至会围绕在汤勺的四周,汇聚成一团。

可惜火力和器具都无法使灵气团更上一层楼,否则刘慈都怀疑自己会煮着煮着,就炼出传说中的丹药来。

如果此时身在埃姆斯特或者摩洛克山脉,她肯定就顺着那一瞬而过的感觉研究下去了。靠食用灵气食材修炼,和将灵气提纯成丹药吞服,那可是天差地别的修炼效果呢。

除了炼丹,其实也还有比较朴素的灵气提纯。比如她用红薯酿酒时,如果反复蒸馏,酒液越来越醇,所蕴含的灵气就越多。再烈的酒对刘慈而言,只要运转灵力,就能将酒精带水都蒸发掉。

这个快速收敛灵气的办法她从前不是没想到,只是答应过阿姐再也不会变成醉生梦死的酒鬼,刘慈下意识就挺排斥这方法。她想的是慢慢修炼,慢慢积累,争取修为和心境一同进步。

现在被教廷一紧压,刘慈也顾不上节操了。

在感觉到灵力艰涩时,刘慈便想起了此法。她自己脱光了坐到木桶中,从空间中取出装酒的竹桶,去掉泥封就直接往嘴巴里灌。

烈酒入肚,她体内的木灵力首先护住了胃和咽喉,默默运转着无名练气决,酒内的灵气被她吸收,已然无味的液体就顺着毛孔排出体外。

一时房间内蒸汽腾腾,到处都是白雾,刘慈喝光了几桶酒连个嗝儿都没打,木桶内全是水,她权当是洗了个桑拿!

等她炼化了体内灵气,水也亮了,刘慈却一点都不觉得冷。和享用食物吸取灵气相比,这个方法一次能吸收的灵气真的是太快了。如龙入海,刘慈得意大笑,只觉得畅快无比。

——之前她以为自己念头通达了,决意不在教廷眼皮下掩盖自己,所以神识外放。此时忽而又生出一念,既然都不需顾忌教廷的压力,她又何必再乖乖呆在圣地港呢?

她既不是光明神的信徒,也不是领教廷工资的五毛党,甚至连在埃姆斯特的基业都能抛下,早晚都是翻脸,与其等教廷出手,她何不主动出击。

砰-砰-砰,念头一通达,围绕在她识海的几道无形壁垒被瞬间击破,刘慈此时只觉天大地大,甚至有种感觉,如果有足够的灵气,她此时的心境足以让她顺利进阶!

筑基后期,甚至是一举结丹!

画符时的感觉也回来了,不再浪费符纸,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转变。

刘慈更加坚信自己之前走入了误区,她骨子里因贪生怕死导致的瞻前顾后,使她的心境固守不前,修士敢于天争命,她却在面对教廷时当起了缩头乌龟。

教廷容不下她,她就回摩洛克山脉去,就算魔兽们都不欢迎她时,她还可以造船渡海,去传说中大海的另一端呀。

心中打定了主意,刘慈睡了个好觉。

过了两日,凡勃伦祭司与好友西泽做好了工作交接,斯尔蒙没有主教镇守时间不短,西泽当即启程赴任。

他的两位好友,凡勃伦和查尔斯一直将他送到了圣地港以外,杜阿拉城边界。

刘慈也厚着脸皮搭乘着顺风车,当凡勃伦与查尔斯想要返回时,刘慈笑着对他们挥手:

“祭司大人,我久离埃姆斯特,心中对自己的土地很挂念。既然爱德华主教的事情已经查清,我来圣地港的任务也完成了。一个平民在圣地港呆久了总觉得不自在,感谢您这些日子以来的照顾,我要返程啦,再见!”

她骑着高头大马,对凡勃伦祭司挥手致意,马蹄哒哒,很快就走进了杜阿拉城。

凡勃伦老祭司还没反应过来,查尔斯黑着脸,看刘慈背影的表情好像看着亡灵法师在裸奔般奇怪:

“……她难道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嫌疑还没洗清,她怎么敢……怎么敢就这样走了?!”

西泽祭司也觉得刘慈疯了!

这人到底是傻啊,还是傻啊……居然连趁夜逃走都不会?神啊,快来拯救您的信徒吧,这个世界越来越鱼唇了!

唯有凡勃伦祭司,震怒迷茫后涌现出一丝清明:“她是心里坦荡,所以能无视教廷的威压。”

他的精神,还是不够豁达啊。两位好友也是,教廷的高位和权利已经让大家的思维固化了。在神的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既然没有证据表明刘慈是个渎神者,是个异端,她为什么非要留在圣地港被限制自由?

查尔斯却大怒:“她心里坦荡,却利用我们三人出城,凡勃伦你这个蠢货,比在修道院里钻研神学时还蠢!”

查尔斯气得半死。

教皇真想抓人,刘慈骑着马再快,一两日就会被追上。他气的是凡勃伦对刘慈多有看顾,她却不想此举会给凡勃伦带来麻烦--

凡勃伦抿着唇面无表情,西泽连忙苦笑着劝架:“查尔斯,以我们现在的地位,这点小事或许能带来影响,却也不是什么值得动怒的大难,你就不要生气了。”

查尔斯的怒火就像个皮球,被西泽一戳,瞬间就泄了气。

“赶紧滚吧,斯尔蒙大主教阁下!”

匆匆将西泽送走,查尔斯不理会脑子少根筋的凡勃伦,让身边的侍者快马返回通知摩西祭司,刘慈已经擅自离开了圣地港。

……

刘慈骑着马走在杜阿拉城中,她自然想象不到在自己恶作剧一般的洒脱离去后,三个年龄加起来超过三百岁的强者犹如小孩置气般争吵。

杜阿拉城很繁华,街上也有不少游手好闲的人溜达,只需要一两个银币,他们就很乐意告诉你杜阿拉城的情况。如果再加两个银币,他们甚至愿意变得勤快起来,亲自领你去城中最好的旅店。

与三教九流打交道也是种修行,刘慈还没有阳春白雪到对这些人不屑一顾。她给了银币,被人领到了城中最高档的旅店。

反正马背上还有一口袋金币,刘慈短时间内并不缺钱花,也无所谓这点小钱。

等她在旅店洗了个澡出来,发现大堂里坐着一个曾见过的老人。

第两百三十一章 不过一剑

“康尼先生,又见到您了。”

老康尼坐在旅店的大堂中喝酒,刘慈很自然打着招呼:“我没记错的话,您的店铺离这家旅店有不短的距离,能在这里见到您,还真是好巧。”

老康尼努力睁开浑浊的双眼,看着刘慈一脸不赞同:“如果我是你,一定不会选择以这样的方式离开圣地港。”

刘慈脸上的笑意顿冷,“您和教廷有关系吧。”

老康尼垂下眼,往嘴里夹了几块煮的烂软的蚕豆,“整个光明大陆都和教廷有关系,几千年来教廷已经将自己的根系深深扎入了地底,谁想要将它拔起,谁就要承受着光明大陆翻天覆地的压力……我一个苟延残喘的老不死,既然活在光明大陆,自然和教廷有关系。”

老康尼将话说得直白,刘慈也不愿再伪装,她将神识飞快探去,然而被精神力包围住的老康尼依旧不紧不慢喝着酒夹着蚕豆。

他的周围并没有精神力防线,刘慈的神识可以自由进出他的身体。然而刘慈眼中所“见”,皮肤骨骼血液,那真的是一个毫无作假的老人。

没有抵抗,也不见反攻。

刘慈的神识化针化剑,对他而言都没有差别,任刘慈疾如狂风,老康尼不动如山,刘慈的神识转了一圈,还没有探出他半分底气。

“我不是你的对手。”

刘慈很光棍认输,挑高的眉梢却有描绘不出的傲意:“但我不会听你的吩咐返回圣地港,你想要带走我,最多只能带走我的尸体。”

虽然贪生怕死,刘慈却不能输掉面子。

与其束手就擒,她宁愿选择和敌人同归于尽……老康尼实力深不可测,至少也和唯依她爷爷是一个阶层,纵然刘慈耗尽所有符箓伤不了他,这间旅店所在的平民街道大概就会损失惨重。

除非,对方能一举制住她不让自己的符箓有机会出手。

刘慈整个人紧绷犹如弓弦,老康尼却将整盘煮蚕豆吃完,才抬首笑了:“我虽然和教廷有关系,但教廷还请不动我出手,或者说,现在的你还没办法让教廷来惊动我。如果说教廷像湖,此时的你不过是一滴小水滴,你没有自己想象中重要,我只是经过这里,就顺便来提醒你一声——不要和教廷作对,如果你想要自由自在活着,你首先得要有能挺直腰背的实力!”

老康尼说完,慢慢站起来,往门口走去。刘慈被他的态度搞得糊涂,对方脚步刚要踏出又忽然一顿。

刘慈觉得自己袖子里的符箓在嗡嗡颤动,一股无形的压力让她想不顾一切将符箓扔出去。

“不用紧张,我只是想问你,是否能请我吃这盘蚕豆,还有两杯酒……人上了年纪,出门总是忘记带钱。”

刘慈眼神呆滞点头,老康尼很满意抬脚走了。他的脚步不疾不徐,落地无声,甚至还有点驼背,然而直到看不见他的背影,刘慈的警戒都不敢解除。

这算什么,善意的提醒?

她想不明白老康尼的立场,隐隐是在为她好?别逗了,这个世界上哪有无缘无故的喜爱,虽然没有节操,她也没有厚脸皮认为自己长着一张人见人爱的脸蛋。

想不明白的事,刘慈就不会浪费精力。她也承认老康尼说得有理,但有些事情,谁也不是她,每个人的性格不同,做出的决定就会不同。

按照常理,她此时应该快马加鞭离开杜阿拉城才对,但她偏偏找了个旅店歇脚。

她骑着高头大马在杜阿拉城不掩饰行踪,并且找最大的旅店下榻,当然不是故意想要打教廷的脸。

事实上刘慈只是在等人,等一个非到不可的故人。

老康尼吃了一盘蚕豆,喝了两杯普通的白葡萄酒,加起来也不超出一个银币。刘慈点了旅店最贵的风味大餐,银盘装着最鲜嫩的羊羔小排,喝雪水啃苔藓长大的冰山野牛奶,茶汤里放了肉桂和胡椒,据说这是一千年前最古老的饮茶法。

她还开了一瓶价值上百金币的名酒,红色的葡萄酒倒在高脚杯中,口感很是不错,可惜效果不如不值钱的番薯酿出的烧酒。

有胜于无吧,起码羊羔小排烤得恰到好处,迷迭香和柠檬汁让它的口感富有层次,在圣地港时吃喝都由埃姆斯特教区办事处买单,显然不会如此奢侈。

吃口羊排,再小抿一口酒水,刘慈的用餐礼仪挑不出差错,她举手投足间所特有的风姿甚至引得邻桌的客人频频侧目。

“虽然这样说不太礼貌,但我真的建议你们加快用餐的速度……这里很快就会变得不安全,希望你们能谅解我的苦心劝告。”

她搁下刀叉,一本正经对着其他客人说道。虽然在笑,却笑得让人毛骨悚然。果然有胆小的客人三两口吃完食物回去了自己房间,当然也有人在心中嘲笑刘慈故弄玄虚,根本没有搭理她。

刘慈也不勉强,继续拿起刀叉用餐。

等她将盘中中的蘑菇浓汤喝了一半时,旅店大门处走进一个高大的身影。

他本有着英俊的样貌和风度翩翩的举止,此时却脸色沉郁,让人望之生畏。来人腰佩大剑,径直向刘慈走去,之前认为刘慈故弄玄虚的客人,也有几个心里发毛。

出门在外,谁都不愿意招惹是非。除了个别胆子极大的,食客们在很短时间里陆续离去。偌大的餐厅只剩下三两只小猫,刘慈直到喝完最后一勺汤,才放下了勺子。

望着杀气腾腾的男人,刘慈嘴角甚至带上了笑意:“侯爵先生,你来的太晚了,大厨大概已经回去休息了。不过我吩咐他们做了宵夜,如果你足够幸运,还可以吃到美味的夜宵。”

侯爵将腰侧大剑放到了桌上,“是的,今晚的夜宵,在你和我之间,只会有一个人才能品尝到,我相信那个人一定是本爵。”

刘慈摊手耸肩,“这种事情,全靠运气也不行吧,希望光明神能庇护你。”

侯爵看了对面那张笑语言言的年轻脸庞好一会儿,忽而冷笑道:“瑞秋,你真的不想知道你母亲的消息吗?假如一会儿你不幸死在我的剑下,这将成为你永远的遗憾。”

刘慈噗嗤一笑,“你是不是上了年纪,我明明强调过好几次自己不是瑞秋·洛伦兹……还是你真的做了太多坏事,对于任何可能是洛伦兹家族遗孤的人都特别害怕?如果你还是不信,那我也没办法,或许只有你自己死后亲自去问洛伦兹先生我是否为他的女儿吧……哦,差点忘了,洛伦兹一家大概都回到了光明神怀抱,而你死去,却不一定能见到光明神。”

斯特莱夫侯爵霍然起身,瞬间抽出了长剑:“刘慈,你的剑在那里,拔剑吧,我愿与你进行一场武者之间的生死决斗!”

刘慈推开手边的餐具,缓缓站直了身体,看向侯爵的眼神中充满讥讽。

如果他认为言语相激就能让自己不使用“魔法卷轴”,不得不说侯爵先生太天真了。不过也算他歪打正着,对于此时的刘慈来说每一张符箓都无比珍贵,她犯不着在斯特莱夫侯爵身上浪费。

“对付你,哪里用得上剑呢。”刘慈悄然叹息,从空间中取出了墨竹。

足有四尺长的竹节,侯爵没发现刘慈从哪里拿出来的。然而一根细细的竹棍,并不能给侯爵造成惊慌。

刘慈同样用墨竹指着对方,最普通的植物,在她手里是最不平凡的武器——侯爵能死在墨竹剑下是他的荣幸,刘慈甚至怕他的血污染了这灵竹!

“琤——”

侯爵的长剑一动,锋利的剑刃甚至能划破空气,此剑气势如虹,是身为大剑师最全力的暴击。

残辈剩盏,偌大餐厅,甚至没走的几个胆大食客,此时都不存在侯爵眼中。

他和刘慈的中间犹隔着长长的餐桌,但他眼中却只剩下刘慈一人——那当然不是爱,也不全然是恨,那是大剑师的忘我之境。

只一剑,刘慈就能体会到侯爵的进步。与两年前在斯特莱夫庄园的夜战相比,侯爵进步了不仅是一小步。

然而刘慈也非是当时的她,筑基初期与筑基中期的差别,每日清晨翻山越岭训练体术的差别……气势如虹的剑术,在她眼中全是破绽!

顷刻间侯爵长剑已至,刘慈并不后退,也不抗敌,她的腰以诡异的直角往后仰去,上半身几乎与地表成了平行线。

一剑落空,侯爵嘴角微翘,手腕顺势一沉,仿佛已然看见刘慈被长剑拦腰砍成两段。

剑刃破空,刘慈却扭到了一边。

侯爵的第二招还处于起始,刘慈手腕一抖,灌注了灵力的墨竹隐隐有光泽流动。侯爵终于觉得有必要重视这节黝黑的竹子,无锋的竹尖却已向他当胸刺来。

刘慈这一剑,说慢,他偏偏来不及回剑抵挡;说快,它又以他肉眼可视的速度直直刺来。

既无花销,也不复杂,就那么当胸直刺——侯爵听见有什么刺破了胸前衣料,半点没有迟疑,刺入了他胸口,冷冰冰的竹端捅入了循环着沸腾热血的心脏!

痛?也说不上,刘慈手腕微动,黝黑的竹子就在他心脏里搅动。

侯爵弓着腰,嘴角滴出几滴血。

他少年落魄,得了一点机缘追随一位大剑师学习武技。青年时娶得一位小贵族家的独女,又逢斯特莱夫家嫡支夭折,使得他以旁支身份继承了斯特莱夫家的爵位。

虽然继承了人家的爵位,嫡支还留有的麻烦他却不愿意接手,所以才举家搬到了莱茵城。那时的莱茵城几乎是洛伦兹家族的天下,他与洛伦兹家主一见如故,两家便时常有些往来……后来莱茵城里忽然来了许多黑衣僧侣,开口便要带走洛伦兹家主的女儿。更有传说洛伦兹家族还掌握着先祖留下的法师塔没有上缴,有王室的使者私下来找他,让他指证洛伦兹家……后来啊,莱茵城的城主就姓了斯特莱夫。

侯爵的一生如浮光掠影般在眼前闪过,他双目大睁,难以置信盯着刘慈——他的一生何其不凡,但却只要简单一剑就死了,让他怎么能接受呢!

刘慈抽回墨竹,顺手拿起餐桌上的餐巾将竹端擦拭干净。

杀区区一个斯特莱夫,一剑也就行了,再多了,岂不是抬举对方?!

这不是刘慈穿越后第一次杀人,也不会是她余生最后一次杀人,所以刘慈很镇定。

然而餐厅中那三两只留下观战的食客可不像她那么淡定,几人惊慌四顾,踉跄而走,且走且呼:

“死人了!……有人被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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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编辑沟通了下,花生大人告诉我31号上架,所以周末一更,等周一爆发吧。

第两百三十二章 教义至高

刘慈砍瓜切菜般解决了最讨厌的侯爵,心情实有说不出的畅快。若说稍有遗憾,也只是遗憾她真的忍不住了……按说该让瑞秋来亲自解决掉侯爵先生的!

但光明神宫内,在光明大陆至高无上的教皇陛下显然不这么想。刘慈走得高调张扬,查尔斯理事不敢装作没看见,他让人通知了摩西祭司,以摩西祭司对教皇的忠心,教皇陛下自然很快得到了消息。

手掌大权的教皇陛下当即大怒,他没有立刻将刘慈杀死已经是看在某人面子上,如今不过是将她半圈在圣地港,那个小小的平民女子也忍耐不住,这是要公然挑衅教廷的权威?——可笑,教廷能将她从埃姆斯特召来,还没发话示意她可以离去,刘慈的行为真的太胆大包天了。

“派一队骑士去将她带回来!如果她肯乖乖听话,依旧将她送回埃姆斯特教区的办事处;如果她胆敢反抗,打断手脚,送去和那个异端绿精灵作伴吧。”

光明骑士二十四位方为“一队”,要知道西泽前往斯尔蒙赴任,随行的光明骑士也不过才一队,教皇陛下吩咐一队骑士捉拿刘慈,已然是很看得起她实力了。

教皇语音既落,很快就有神躬身退下去传达教皇的旨意:光明神宫内当然不仅住了教皇和神侍们,事实上人数众多的圣地港光明骑士团就驻扎在神宫紧要位置。

摩西祭司沉默不语,事实上对刘慈的举动他也很是不赞同……他以为少女足够聪慧,应该能看出教廷高层对她颇多照拂,哪知道也是一个任意妄为的性格。

太年轻了,还是经不住压力呀!摩西祭司默默感叹,暗暗祈祷刘慈在光明骑士们出现在她面前时不要顽抗。就算侥幸赢了一队光明骑士,圣地港可有无数的牧师和祭司,拱卫着圣地港的光明骑士团更是人数众多,可有媲美王室的军队。

刘慈只是一个人,哪里躲得过教皇的怒火?何况她的妹妹还在修道院中……自作聪明,只会连累亲人。希望她能乖乖被带回吧,顶多被软禁在埃姆斯特办事处中,也不算什么难堪。

冬虫不与夏雨,刘慈的心思摩西祭司体会不了,教皇对刘慈的忌惮,摩西祭司也体会不了。

可摩西祭司能看出教皇此时心情很不好,于是他很有眼色提出告退。教皇挥了挥手,“西泽祭司调走,凡勃伦祭司毕竟是从埃姆斯特教区前来,圣地港的许多教务他可能不太了解,这几天你多多提点下凡勃伦祭司,务必使他尽快将西泽祭司留下的教务真正接手。”

偌大个圣地港被划分为十二区,由圣地港十二光明祭司领驭,西泽祭司留下的教务说多也不算,但要想找出点琐事将凡勃伦祭司拖住,也不是太难。

摩西祭司心领会神,知道教皇陛下是不希望接下来的事凡勃伦参合其中,所以想将其用琐事绊住。

摩西祭司一时也有些羡慕,这固然是担心凡勃伦搅合进刘慈的事情中让教皇为难,然而上位者会对手下生出此类担忧,也说明了教皇对那耿直老祭司的看重!

摩西祭司离开了,教皇陛下才屏退了左右神侍,自己独自呆在了寝宫里。

那面只会悬浮在烈火上的神镜又被教皇派上了用场。当教皇挥动权杖时,神镜表面腾起一阵白雾,然后一个模糊不清的黑影便出现在镜中。

白雾一阵晃荡,过了半晌晃荡的波纹才稳定下来。一张衰老的面孔直视着教皇,张口即道:“听说陛下已派出一队骑士捉拿刘慈?这与我们之前所商议的结果,好像并不太相同。”

教皇听出话中指责,他也语气不喜:“哦,老先生和我商议的,是暂时不要惊动那平民少女吧?可她现在如此挑衅教廷权威,我任由她离去,今后在圣地港还有什么威信可言!哼,若不是老先生有言在先,只看她年龄和样貌,出现在圣地港的第一时间就会被抓入黑狱,哪里有此后许多麻烦!”

神镜的画面一阵晃动,那苍老的声音更是不耐:“原本只是让您不要轻易杀死她,教皇陛下却有意无意暗示摩西祭司厚待,摩西祭司行事有了顾忌,在审问爱德华时也没见有多为难她……说来说去,她只是平民少女,被这样摆明了放水,能不疑心教廷的用意吗?教皇陛下既不放心放她离去,就该光明正大将她留在圣地港,您拖着不表态,她疑神疑鬼,自然要自寻生路了。”

教皇心中隐隐升起一种猜测,因知道镜中的身影是个多么老而精明的人物,他也不必隐瞒自己的心思:

“先生一力为她担保,竟不顾你我之间多年相交的情谊,我本不愿意胡乱猜测先生的用意,此时也忍不住问一句,难道那平民女子是先生亲友?所以你明知她黑发黑眸,可能正是大祭司预言中将会带给教廷大难的魔星,也想要保住她性命?”

教皇越想,越是觉得所猜测可能是真。镜子里的人,这些年来困于寿数将至,已经越来越懒得搭理琐事,更别说为一个平民少女来插手教廷的内务了。

教皇的神色,自然落在了镜子中人眼里,对方皱眉道:“谁说我想……罢了,我与你多说这些有什么作用,几年前大祭司以生命献祭做出了预言,我知道你心中是有恐慌的。神权在大陆盘固了几千年,一旦在你手中有个好歹,就算死后见到光明神你也难辞其咎。但你有没有想过,任何魔法都是人所创造的,其本质是为了人自身服务,既然本是无中生有的法术,难道就能保证它永远没有错吗?大祭司的预言到底准不准,或者说他对预言的解读是否准确,差了一点,都有完全不同的结果!

几年前你兴师动众,草率决定的驱魔计划不仅没有解除预言的隐患,甚至搞得大陆各地骚动不安……如今黑暗议会隔着海域蠢蠢欲动,你敢说,不是你的草率,留给了敌人机会?教廷能盘古几千年的根本就是拥有整个大陆的民心,胡乱行事,让各方对教廷有了意见,暗黑议会正是察觉到了光明大陆内部的不稳定,这才坚定了打回大陆的决心!”

镜子之人侃侃而谈,说得教皇哑口无言。

这些话虽然不中听,但的确不是胡扯,驱魔行动让教廷在几年前很是丢失了部分民心。虽然普通的平民永远不会得知真相,但因家中有着黑发黑眸的少女,大陆却有不少贵族成为驱魔计划的牺牲品。

各国王室虽然配合教廷行事,但心中何尝没有惊疑呢。像洛伦兹家族,也是拥有许多年历史的魔法家族,只被教廷一句“魔星”,就要让人家献上家族的小姐性命……呵呵,哪天教廷指着某国王室说他们对神不敬,是不是王国也要改朝换代了?

三大帝国就是被驱魔行动搞得精神紧张,近几年来越发行事尖锐,甚至前两年还发动了国战。没事谁乐意打仗呢,可若不对外侵略,等哪天教廷看不顺眼自己了,弱小的国力哪里能对抗神权。

教皇心里其实也有几分悔意……当然不是对那些无辜死去的少女忏悔,他只是觉得驱魔行动应该进行得再秘密,再周全一点。

但想起从光之塔上吐血跌下的大祭司,教皇又觉得有一股血气在心头翻滚,“先生在教廷中地位特殊,我犹记得年轻时受先生教导,能被老教皇看中,也多亏先生替我周旋。可私人的恩情,和教廷的教义谁轻谁重我还是能分得清……驱魔计划可能并不完美,但它既然开始了,就不能停下。圣地港近来暗潮涌动,各大教区都有不和谐的声音,可这不正是说明,大祭司预言中的魔星还没有除去吗?魔星不死,教廷不稳,不管那平民少女和先生有何种关系,她只能有一天路,那就是为神献祭!”

教皇大义凛然说完,很干脆切断了神镜。

镜子那端,老康尼坐在凳子上发了会儿呆,忽然桀桀笑了:“——谁说她不能死呢,可是亲爱的教皇陛下,你的心思现在也大了呀。”

羽翼既丰的教皇,并不是昔年他教导过的人了。老康尼心知对方觉得自己寿数将至,所以不再言听计从。

教义至上?真是可笑之极,这些整日将教廷教义挂在嘴边的掌权者,如果真的诚心供奉光明神,何必去偷取神的信仰力,来维系自己的生命……不过,他能庆幸的额,是自己从来没有打算真正依靠过谁,永远留有后手。

第两百三十三章 波澜伊始

老康尼与教皇的争执无人得知,若是刘慈有幸知道了,她估计也不会太惊讶,反正她也从未将一个寿数成谜的“人瑞”当成普通老人。

在旅店餐厅内将她甚是讨厌的斯特莱夫侯爵一剑斩杀,刘慈也没留在旅店里继续装逼。她留下一小袋金币,在杜阿拉城里的巡查士兵来到现场前就离开了旅店。

一根木棍捅死剑师的狠人旅店自然不敢拦,侍者甚至还很谄媚替她牵来了马,刘慈便也骑马往城外走去。

杜阿拉说小不小,比起圣地港来自然大大不如。但它又依托圣地港,商贸繁华,街上的行人和小贩络绎不绝。刘慈马术出众,很能见缝插针,虽然没有策马狂奔,速度也着实不慢。但她身后的跟踪者们也不是那么好打发,教廷的人马还未至,紧跟着刘慈一脸仇视的几人都是侯爵的私兵。

侯爵死了,手下的人心一时也没有涣散。有人要留在旅店为侯爵收尸,还剩下的几人便这样不紧不慢跟在了刘慈身后。

看其手下私兵的素质,纵然敌人已经死翘翘,刘慈也不得不说斯特莱夫侯爵的确算是个人物。如果不是身在侯爵势力鞭长莫及的圣地港,不是她实力为尊,两人之间的争斗,到底说输谁赢也说不清。

她懒得杀几个小虾米,也不愿意在杜阿拉城中闹出太大动静,也没去管跟在她身后的几个鬼魅,径直往城门方向而去。

在旅店中吃了奢侈一餐,皆因刘慈心中明白,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她大概就要陷入摆脱不掉的逃亡日子里。

身下的骏马大概也不能光明正大再骑多久,幸而她还有神行符,任何荒郊野外崇山峻岭,刘慈都有信心在险恶的自然环境下活下去——论起险恶,人烟罕至的地方不过是生活上苦一些,哪里能抵得上摩洛克山脉中魔兽环绕的危险?

刘慈绕过一条繁华大街,翻身下马,走入了一家生意大好的裁缝铺。她随手指了两套男装就要去换,等侯爵的几个私兵摆脱街上的小贩纠缠追上来,只见刘慈的坐骑在裁缝店门口打着喷嚏,马鼻子里喷出粗气,似乎很不满主人将它抛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

“去问问,有没有后门,我们不要惊动那个恶魔,先将裁缝店围起来……她在杜阿拉城公然杀死了侯爵,本地城主不会让一个贵族这样悄无声息死去,就是驻守此城的光明祭司也不会放过她!我们只要不把她跟丢,就一定能为侯爵报仇!”

私兵们团团围住,那个为首的人颇有几分见识。他没想到的是,刘慈的魔星身份让她杀了贵族罪行还在其次,事实上与此同时,教皇派出的一队光明骑士,已经到达了刘慈之前呆过的旅店。谁让刘慈杀侯爵,杀得一点也不低调?

“骑士大人,那个恶魔杀掉了侯爵后就大摇大摆离去,我们还有几个兄弟跟着,沿途留下踪迹,她此时应该还没有出城,我们愿意带路,抓住凶手为侯爵报仇!”

留在旅店中的私兵刚想方设法购置了一副上好的棺材,还没将侯爵的尸体放置好,一队光明骑士就来到了旅店前。

私兵带着悲痛痛诉侯爵的恶行,当然,起初是侯爵带着剑来找刘慈私斗这种事,他觉得就不比细说了。

虽然不太看得上一个贵族,骑士队长对刘慈当街杀人的行迹也皱上了眉头。等私兵絮絮叨叨说明,侯爵的肚子克劳德·斯特莱夫也是斯尔蒙教区一名骑士队长后,骑士队的小头领已经有几分恻然了。

光明骑士是团结的,他们忠于神,忠于教皇,忠于正义的骑士精神,事实上他们也十分护短。神侍传达的旨意是将那个平民少女带回圣地港,死伤不论。如果说之前还有骑士暗自不忍,此刻听闻刘慈的“暴行”,骑士们纷纷打消了同情心。

这样的暴徒,现在可能还混迹在杜阿拉城中,无知的民众信徒们还不知道自己身边潜伏了一个危险人物——他们必须尽快将其抓获!

“走,你们带路!”

骑士队长翻身上马,留下的几个私兵恨不得背上长出翅膀,将光明骑士们引去刘慈面前。在城中找到同伴留下的线索,光明骑士们很快来到了裁缝店前。

“那个恶徒进去了就没再出来,我们问过邻居,这家店并没有后门,她肯定还在店里。”

私兵们都喜光明骑士前来相助,他们也的确将裁缝店看得仔细,连只陌生苍蝇都没飞出来过。进出的客人中不论是身形样貌,都无一人像刘慈。

“封店,抓入!”

队长下令,骑士们纷纷下马,将整个裁缝店团团围住。光明骑士的地位自然和这些来路不明的私兵不同,裁缝店的老板战战兢兢不知自己惹上了什么麻烦,只陪着小心。

任其说尽好话,队长只一句“不准放走一人”,根本就没搭理战战兢兢的裁缝店老板。

“不要放过每一个角落,也不准放过每一个人,在裁缝店中的人,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身份,通通不准离去!”

队长雷厉风行,老板摸着额头的上的汗珠,不住向客人们道歉:“大家不要担心,等大人们抓住歹徒,我们自然就安全了。给大家造成了不便小店深感抱歉,大家手里挑选好的物品今日全部免费领走,就当做小店补偿给大家耽搁的时间。”

老板把话说得好听,再说教廷为尊的现况,也没有几个愣头青能不顾一切和公务在身的光明骑士顶着干。

听了老板说的话,一个个都老实站在了原地。队长让人先搜屋,裁缝店不过是小小两间店面,矮矮两层楼,后面有个院子却是挂满了布匹,哪里能藏人自然一目了然。

两名骑士将老板一家大小全叫到一起,先问有没有密室,再问可曾有放置物品的地窖。老板的小儿子说后院有个放麦子的地窖,他和伙伴们还捉过迷藏,老板在队长犹如实质的眼光中大汗淋漓,赶紧开了地窖。

地窖里还有大半袋麦子,因存储不当已开始发芽,但的确没有人。

两外几个光明骑士们早盘问了男女客人,都是店里的熟客,又住得不远,谁不认识谁呢,倒也能相互做担保。只有两名中年客商是外地来的,也提出城中有牧师和他们多有往来,也是能作证的。

那么刘慈哪里去了?

“你把那恶徒进店后的言行仔细说说,一个字都不要遗漏!”

老板冷汗不停得淌,刘慈长得漂亮他才多看了两眼,不如这么多客人他哪里知道骑士大人所说的恶徒是谁。

可裁缝店多有女客,老板肯定不能只盯着长得漂亮的客人不眨眼,不然还怎么做生意呢。所以他擦着汗,也只能回忆起一句:

“那个恶徒进门就买了两件男装,店里人多,她自去试衣服了,然后就不知所踪……紧接着大人们就来了。小人真的不知道她怎么离开的!”

队长将视线移到客人中唯一两个不明身份的外地客商上,两个男人脸都绿了。

“先把他们扣住!这里的人依旧不准离开,等我回禀了祭司再行处置。”

裁缝店老板双脚发软,当即往地上倒去。完了完了,被骑士大人们这样一搞,他这个店的人气可算是散了大半啊——这种时候想这些干什么,先把眼前的难关度过吧,哎,真是倒霉!

欲哭无泪的老板还得打起精神,客人们却纷纷嘟嚷起来,队长不为所动,派另一光明快马返回圣地港,回禀了眼下的境况。又派一人,通知了杜阿拉城的城主和驻守的光明祭司,请他们允许将城门暂封!

一个大活人不可能消失不见,队长心中暗暗担忧,深觉这场风波不会太容易平息。

第两百三十四章 追击落空

“她在一个裁缝店失去了踪影?”

对于摩西祭司的回禀,教皇好似一时没有听清般反问。或者说教皇陛下曾想过如那魔星实力非同一般,光明骑士小队无功而返,那他就是派遣光明祭司前去都要将其抓获……但光明骑士小队根本没有找到刘慈,教皇此刻顿觉蓄满力量的拳头击打在了棉花堆中,很是失落。

“光明骑士已经查证过,那只是杜阿拉城中一个很普通的裁缝店,店主一家已经在杜阿拉城生活了几代人,家中既没有一个武者,也没出过魔法师,都是普通的平民……骑士小队的队长暂时还没有查清,刘慈为什么会选择裁缝店逃走,以及她逃去了哪里。”

教皇情绪不喜,摩西祭司说话也带上了两分小心。然教皇陛下帝王心术何其精通,怎会因为一点小事就迁怒心腹手下,教皇转而既想通了:“先让光明骑士撤出裁缝店,转入暗处侦查,同时封锁杜阿拉城,让黑衣僧侣们前往城中。再派五队骑士出发,以圣地港为中心,往四周排查。不要局限于埃姆斯特教区方向,她说不定还会特意避开埃姆斯特教区……从前我的一位长辈曾教导我,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她如果又潜回圣地港,那就陪她玩玩捉迷藏吧。”

摩西祭司领命而去,五队光明骑士很快从圣地港出发,至于黑衣僧侣们,只有领了教皇旨意的摩西祭司亲自出动才能指挥他们。

黑衣僧侣一被惊动,整个圣地港就颇有些风声鹤唳。新上任的圣地港光明祭司凡勃伦,坐在奢华低调的新办室中,高耸的楼层不仅让办公室光线明朗,虽然临街却有远离喧嚣,同时视野开阔。

此时凡勃伦临窗而站,看着黑衣僧侣们从终年潜修的建筑中走出,白日煌煌,他们身穿一袭黑色长袍行走在洁白的圣地港,衣袂飘飘,长袍如墨,却昭示了将要有很严重的事情发生。

“希望大家都能在神的光泽下平安顺利吧。”不能明说,凡勃伦却直觉黑衣僧侣的出动是因刘慈的“不告而别”。他无法说教廷对刘慈的态度有错,然凡勃伦坚持认为刘慈并不是个坏人……作恶的人,不会有一双明如星辰的眼睛。

黑衣僧侣们生活清苦,任何困难对他们而言都是修行,光明骑士们骑马疾行,他们却全靠着一双脚快走。马有四蹄,他们仅靠自己双脚却也不会慢上太多,当疾行的速度过快,他们的黑袍衣角都被卷到了半空,看上去黑压压一片特别森严。

很快,十几名黑衣僧侣就到达了杜阿拉城。

不管还在暗中监视的光明骑士么,两名黑衣僧侣径直走进了裁缝店。看见光明骑士犹有勇气周旋的裁缝店老板,看见了黑衣僧侣却真正腿肚子发软。

老板全靠家人的搀扶才没有倒下,然而黑衣僧侣并没有理会他,两位苦行僧视若无睹走入后院,停在了地窖边。

跟进来的骑士队长看着地窖解释道:“大人,我们之前已经查过,地窖并没有可以藏人的地方……”

一僧人余光瞥来,队长只觉得遍体生寒,余下的话就堵在喉咙说不出口了。

另一僧人只伸出两根手指就轻轻提起了地窖入口的整块青石板。发芽的陈麦子味道扑面而来,僧人却恍若未闻直接跳入了地窖。一脚将那袋发芽的陈麦踢到一边,地窖地步的青石板也露了出来。石板与石板之间原本干净的缝隙中却有几处新的泥斑,骑士队长的脸色当即变了。

仿佛为了印证他的不详猜测,僧人依旧用两根手指将有泥印的石板起初,露出石板下黄褐色的湿土。

“有土元素波动,她是使用土系魔法离开的。”僧人冲着同伴轻轻点头,声音像生锈的锯子断断续续在锯木头,以骑士队长此时的心情来说尤其难以入耳。

站在地窖边上的僧人闻言则嘴角微动,“哦,她果然隐瞒了不少事情。”

刘慈曾在黑衣僧侣们的地盘呆过一夜,说实话他们那时的注意力都放到了爱德华身上,对刘慈的关注少得可怜。

世事难料,不过半个月时间,爱德华·雷恩已束手就擒,他们却要离开自己的地盘出来追捕那个看似普通的平民少女。

不过他们中曾有人一路追击,横跨大半个大陆直到摩洛克山脉深处才将一个魔星嫌疑人击杀,那个魔星嫌疑人尚有家族庇护和大剑师护送,刘慈只是一个没有后援的平民少女,黑衣僧侣们并不担心无法完成任务。

“走。”

僧人从地窖中跳出,带着同伴沿着土元素留下的余波方向前去,直到出了杜阿拉城,在今年刚清理过淤泥的护城河边上停了脚步。

“就是这里。”

土元素波动从裁缝店的后院一直延续到护城河边上,其中一个黑衣僧侣静静感受了四周环境,难得赞到:“很聪明。”

其余僧侣皆顺着他目光望去,那是杜阿拉城已经封锁的城门。

城主大人已然亲临城楼,驻守杜阿拉城的光明祭司也被惊动,城中连一只苍蝇都很难飞出,想要出城的商队全部在接受严密的盘查。

谁能想到,那个平民少女不惜使用土系魔法离开杜阿拉城,却又从城门光明正大返回?

余下的僧侣也不得不赞成同伴的评价,她的确很聪明。

只是,埃姆斯特教区办事处中,刘慈既然在那里住过一段时间,那必然连一只她常用的水杯都沾染上了她本人特有的气息。

那是一种蓄力满满的生机勃勃,特别像精灵,却又和精灵族迥异。但在吃面包和牛奶,会生病会衰老的芸芸众生中,这种蓄力满满的勃勃生机,是漆黑中的萤火虫光亮,在黑衣僧侣眼中显眼到无法忽视。

他们只要沿着这股气息寻找,再聪明的敌人也无法躲藏。

黑衣僧侣们又返回到了城中。

戒备森严的杜阿拉城里,十几个黑衣僧侣走到那里,不论那里之前有多嘈杂,几乎能在一瞬间安静下来。

他们甚至又路过了裁缝店。

那股气息绵而不绝,连苦修的僧人们都有些嫉妒——生机绵长,自然说明了刘慈的体质和身体状态都特别出众。

他们走过了人群稀疏的街道,最终在嘈杂的集市上停住脚步。看这眼前的情景,却连情绪难得有波动的黑衣僧侣们都难掩惊讶。

因为气息所指引的终点,赫然是杜阿拉城中一个最脏最乱的农贸集市。这里有人贩卖着大麦,有人的摊位上是蔬菜,有褪了毛的火鸡,有分割成小块的羊肉,有从大陆各地运来的水果……还有活着的牲畜,成堆的牲畜粪便和成群结对到处飞舞的苍蝇。

任何生机勃勃的气息,都抵挡不住农贸集市复杂的混合臭味。洁白的鞋底踩在发黄流水的烂菜叶子上,一僧人目光森然:“她特别了解我们的追踪方式?”

众僧默然,线索就此中断,他们却不会放弃任务。就算刘慈的气息一时被农贸集市中的臭味掩盖,当她出现在城中其他地方时,那股气息终会再现,他们只需要静静等待。

默然的原因也挺简单,黑衣僧侣们初战落空,颇有些折损颜面。

杜阿拉城中的情景,很快上报到了教皇陛下耳中。

教皇听说刘慈先是凭借土系魔法遁走城外,又由城门返回,并不意外,反而有种猜测成真的理所当然。

当然,黑衣僧侣们没有一举擒获刘慈,教皇陛下也绝对算不上欣喜。光明神宫的寝殿内,教皇又祭起了那面神镜。

心中默想着刘慈的样貌身形,教皇念动咒语,镜子表面就有了波动。那些水波一样的纹路一圈圈荡开,波动了许久,镜子中依旧没有出现刘慈的踪迹。

教皇也不知该不该高兴,这代表刘慈并不在圣地港。她被困在了戒严之后的杜阿拉城……这或许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杜阿拉城是少数拥有法师塔的大城,一旦戒严,刘慈就再不会有机会使用魔法离开。

在空间守则下,一切元素魔法手段都被限定到了很狭隘的范围。比如说她之前可以直接用土系魔法出城,现在同样的手段,她只能止步在杜阿拉的内城墙边上。

等黑衣僧侣们在城中一一排查,教皇相信刘慈便逃无可逃。

然而他心中还是有压抑不住的怒火,却不知是因刘慈将光明骑士们耍的团团转,还是身为教皇却无法事事顺心的原因了。

教皇陛下此时仅有一个念头,黑衣僧侣们在抓捕刘慈时最好能将她一举击毙。活着带回来,老康尼先生并不愿意让她死,毕竟是曾经教导过自己的人,教皇陛下也不愿意和对方彻底翻脸。

带刘慈的尸体返回圣地港,事已至此,老康尼也不会为了一个死去的“魔星嫌疑人”同他争执,真正再完美不过的结局。

教皇对刘慈的态度,已由希望对方乖乖顺从,到武力抓捕的生死不论,再到置之死地的决绝,那么教皇陛下的目标人物刘慈,却又藏到了杜阿拉城中哪里呢?

——嘘,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

第两百三十五章 混沌化形

在广阔无边的摩洛克山脉深处,有一个连魔兽都禁制靠近的环形山谷。山脉中有五座矿产最丰富的五元素山,分别有五位修为到达了极致的五系魔兽镇守。

五座矿山遥遥拱卫着环形山谷,任何试图踏入禁地一步的生物,不论是人类还是魔兽,都会丧命在五魔兽的手上。

银狼王所驻守的正是水晶矿山,另有四座矿山分别是火晶、土晶、木晶、金晶矿山,由与之对应的四系魔兽所占据。

它们并不是生来既有资格占领魔兽乐园中最纯粹的修炼场所,而是靠自己的实力,踩过无数魔兽的尸体才得以上位……与人类法师能同时感应到几系自然元素不同,天生地养的魔兽,体内只会有一种魔源。

银狼王是山脉中最强最纯粹的水系王者,但在五系王者中,它的实力却也不是最强。有一位本体为穿山兽的土系王者,早在三千多年前就能化成人形,是五系王者中实力和资格都居首的存在。银狼王则是五系王者中最晚化形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的实力最差,相反,它积蓄了足够的魔源才得以化形,实力在五兽中仅次于穿山兽。

冒险者们口口相传的最大威胁,就是能化作人形的九阶魔兽。然而只有大陆实力顶端的绝少数人知道,在大约万年以前,摩洛克山脉的最中心,聚集了整个山脉的元素精华,孕育出了一只身具有五种自然元素平衡完美的“混沌兽”,它是兽族传言中天生的王者,自混沌池将它孕育出生,五系王者就自动担任起了守卫之责。

刚出生的混沌兽极其弱小,哪怕是一个人类稚童都能将它举起摔死,没有五系魔兽的庇佑,它活不过最脆弱的幼儿期。

那时有实力强悍的贤者们从变化的天机中得知混沌兽出世,蜂拥至摩洛克山脉中想要捡便宜,却被五系魔兽联合起来一一打退……大贤者们多有死伤,魔兽们也是损失惨重元气打伤。那时候还没有银狼王,五系王者也不是今日的五兽,最后大贤者们陆续陨落,五系王者却也换了好几批。

这是魔兽与人类结仇的最初原因,才有了后来每隔几年魔兽都要攻略人类城池的“兽潮”。这种兽潮从千年前开始发生变化,近百年摩洛克山脉更是特别低调,除了小规律兽潮会在摩洛克山脉外围发生,整个山脉已然显得特别祥和。

这一切当然不是因为随着时间推移魔兽们已然忘记当初的血仇,而是千年前大陆发生了巨大变故,让魔兽们也不得不低调行事……同时,五系王者一直拱卫保护的混沌兽,已迫近了化形期。

近百年来,混沌兽传来的元素波动越发强烈,五兽丝毫不敢擅自离开自己的山头,齐心协力苦苦镇压着那些剧烈的元素波动,才没有让山脉中央的异常引起人类强者的注意。

虽然现在的人类强者,早就不像万年前那样实力强悍人数众多,吃过了苦头的魔兽们也不愿意多一事。

十年前,混沌兽终于开始化形,就在两年多前,混沌池狂躁的波动终于开始渐渐平息。五系魔兽每年都会因为压制不住的狂躁而失去理智,所以混沌池的状态与它们息息相关,最能直观感受。

如此最关键的时刻,银狼王却要为了一个小小的人类前往危险重重的圣地港,在同伴们看来这是极其不理智的行为。

这日,四兽齐聚在混沌池外。

穿山兽腰部披着兽皮,一身古铜色皮肤,肌肉精壮,化形看上去是个壮年猎人。而火兽则是一个扎着小辫喜穿红衣的女孩儿,她神情孤傲,却又拥有着和孤傲表象完全不符的火爆脾气。

金兽则化形为一个胖胖的年轻人,身上的袍子金灿灿耀眼,整个人笑呵呵好似一尊大肚弥勒,然而容易令人小看的眯眯眼开合间,却任有不容置疑的锐金之气溢出。

他喜爱一切贵重的金属,贪财却不好色,是五兽中实力排名第三的存在。

第四是一个纤腰长腿的年轻女子,她是木之王者,本体是木系的碧眼短尾狐,幼年时侥幸食用过精灵一族的至宝,所以虽然不爱修炼,在五兽中实力依旧比火兽烧强。

四个外形迥异,性格更无半点相同的兽族王者静静站在混沌池外,脾气最火爆的火兽最先皱眉:“银狼王呢?你说看住他,怎么还不见他到来。”

金兽笑眯眯驳斥:“小火,你对大哥太不礼貌了。”

土兽为尊,他的性格也是五系魔兽中最温和敦厚的,对其余四兽来说都是一个合格的长辈,所以皆心甘情愿称呼他为大哥。

此时火兽质问,金兽首先就不高兴了。

眼见两兽剑拔弩张就要吵起来,土兽还未调解,混沌池中传来一个男女不辨的声音:“波塞冬已与本王商议过,他要营救的人类对他特别重要,诸位也不愿让银狼痛失所爱吧?这世间有许多事都可以迟点在做,但有些遗憾一旦发生,却终生都无法再弥补,本王能理解银狼,诸位也不要怪罪他才好……这时候,他可能刚离开山脉地域吧。”

鲜花围绕,藤蔓遮天,雾气翻滚中又带有五色霞光,说实话四兽都没有见过混沌兽化形后的面貌,但他却从不以兽族至尊的身份强迫他们听从命令。

这种娓娓道来的解释,反而更让四兽心服口服。

火兽乍闻银狼王已不告而别,心中实在惊怒,但听得混沌兽解释,好像也不是那么无可接受……在山脉中开启了灵智的魔兽,的确都深知银狼很看重他养的那个“小人儿”。

小姑娘是理解不了什么是“爱情”,但她也有自己的担忧:“可是圣地港,那里是教廷的权力中心,银狼王孤身前去,会不会有危险?”

混沌兽宽和而笑:“无妨,大家都在摩洛克山脉呆了太久,银狼此行,正好能探查下圣地港的虚实。”

火兽即刻不语,混沌兽既然同意了银狼王外出,那必然有着他的考虑——混沌兽虽然在两年前刚化形,但在刚孕育出世时就开启了灵智,他的实力如何火兽还没有直观感受过,但大家都深知他比五兽加起来要聪明得多。

密林深深,混沌兽与四兽又交流了什么无从得知,银发如月的狼王波塞冬却正如混沌兽所言已经到达了摩洛克山脉的边界。

与刘慈离开摩洛克山脉的出口不同,波塞冬选择的出口是瑞兰帝国的领土,从这里离开森林,距离圣地港教区直线距离最短,他能够最快到达刘慈身边。

一想到那个小人儿会陷入危险中,他胸腔的起伏就不禁加快,时间越是耽搁,他心脏越是紧缩成一团,猛然爆发时几乎要脱离胸膛的限制飞出体外。

波塞冬不了解人类的爱情,他所知道的一切不过从吟游诗人嘴里故事提取。咕咕鸟说葵花有自己的“花语”,叫“沉默的爱”……波塞冬一开始认为这是刘慈在对他表白,后来细想,以刘慈的性格,如果爱上他,又怎么会沉默呢?

所以这只能是个美妙的误会。但波塞冬却无法忘记,从咕咕鸟口中得知葵花花语时内心的激动,也是从那一刻起,他想自己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内心。魔兽修炼是为了化形,而变成人,自然要拥有人类的情感,这样想来或许爱情也不是特别可怕的东西?

不,鄂尔多伦峰顶,刘慈一头栽下,那种刻骨铭心的担忧和焦虑让波塞冬明白,人类的爱情除了甜蜜和相思,大概也时时充满着会失去对方的担忧。

没错,波塞冬害怕失去刘慈。

虽然此时的刘慈还不能以相同的情感回应他,但波塞冬坚信,在整个大陆上,她不会再遇见比他还要契合的精神伴侣。

他懂她,她易懂他,如果这都不是爱,难道人类那种只为了肉体愉悦的交合才算?!

哼,人类短短百来年的一生中,可能会遇见无数一见钟情的对象,而魔兽长达万年的寿命中只会有一个命定的伴侣。就算刘慈的寿命很短,他也要和她在一起,哪怕余下的几千年里他只能独自一人……人族的城郭远远出现在波塞冬的视野中,他不得不停下了飞行的举动降落到树林中。

混沌兽说得对,大张旗鼓向教廷宣战并不能帮助他找到刘慈,或许还没有赶到圣地港他就会在各方强者的围攻下力竭而死。

波塞冬当然不怕死,魔兽是好战的种族,最高荣誉正是不畏惧战死。但他害怕自己死后,刘慈会孤立无援……她那么高傲的性格,带短短的两年中,又会认识多少愿意为她去死的朋友呢。

波塞冬徒步走出森林,在山脉边缘,他甚至遇到了好几波人类冒险者。此时离冬天还久,正是冒险者们眼中进入摩洛克山脉的黄金季节,波塞冬忍住将这些人一一杀死的想法,在他们诧异的目光下飞快往森林外走去。

每一个进入山脉的入口处,必然有应运而生的市集,波塞冬一头长发衣服干净从摩洛克山脉走出,小镇上的人们都对他侧目。僵化的思维导致没有人能猜到这是九阶化形的魔兽,见波塞冬能在森林中保持衣饰清爽,他们也知道这是一个强者。

强者就会得到尊重,再加上强者出手很大方,一株罕见的魔药,足以从集市商贩手中换取不菲金币,何况波塞冬只需要一匹脚力出众的骏马。

“先生,这匹马运到大城中价值上千金币,它是……”商贩手指着马群中的一匹头马,竭力鼓吹自己马匹的价值,望着波塞冬拿出的魔药,他双眼中有极力掩饰的贪婪。

“行了,我们都知道这株魔药的价值,此时我急需要好马才用来交换,你不要再用这些马敷衍我,我需要真正的好马。”

波塞冬的声音如流淌的清泉,虽然悦耳,却也充满冷意。商贩尴尬而笑,知道自己遇见了行家,也不在卖弄他的“头马”,而将波塞冬领到了一间马棚中。

偌大的马棚中,孤零零关着一匹四蹄乌黑,身白如雪的骏马。单看外表它已然是不凡,商贩将它留在马棚,一是等待真正能出得起金币的买主,二来次马桀骜不驯,若将它与其他普通马关在一起它定然会弄伤它们。

“这是血统纯正的母马和魔兽森林中的天马所孕育的后代,它……”

“好了,魔药归你,它归我。”

打断了商贩的卖弄吹嘘,波塞冬已经上前解开了马绳。是不是与天马杂交的后代他自然能看出,此马体内拥有淡淡的元素波动,就算不是天马的后代也相去不远,的确是他此时能找到的最佳代步对象。

波塞冬骑着白马离开了小镇,性格乖僻暴躁的白马在他身下乖如小羊,让留在原地的商贩嗔目结舌。

……刘慈,你要等我来救你。

第两百三十六章 安全之所

波塞冬一骑绝尘千里奔袭,从瑞兰帝国的边界赶往圣地港准备营救他的心上人,那么在教廷布下了天罗地网想要抓捕的刘慈,此时又在何方呢。

她此时正重游故地。

在老康尼经营奢侈礼品的店铺后,有一个整理的很清雅的小院。这里是老康尼平日里休息的场所,他在院子里移植了葡萄,木头搭成的葡萄架下自成一片阴凉,有一张木头躺椅。顺着墙角又种了一丛月季,花期久经不衰,此时正深深浅浅怒放成一片。

不亲眼看见,肯定无法将小院和暮气沉沉的老康尼联系起来。但刘慈偏偏就看见了,只能很快接受老康尼先生的品味,并在心中调整对老康尼的看法。

她和凡勃伦老祭司能相处融洽不是没有原因,老祭司很单纯相信双眸清澈的人大多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刘慈也潜意识觉得一个人的生活环境与他的心境有关。

老康尼的内心显然不如他暮气沉沉的外表般苍老,不仅如此,他性格中还带有一种无法用言语来描述的柔软。这种“软”藏得很深,很多时候连老康尼本人都会忽略,但的的确确又真是存在着。

“说吧,你怎么会想到,躲在我这里来。难道我说的还不够清楚吗,我和教廷有很深的牵连。”

老康尼出声询问,将刘慈从怒发的月季花中扯回神智,她下意识回到:“没错,您说过自己和教廷有很深的牵扯,可您也说过教廷并不足以指挥您的行动……您对我的态度虽然算不上友好,但似乎也不想让我就此死去……在旅店里我请您吃了蚕豆喝了酒,难道这些理由加起来还不够?”

没错,教廷在追捕她,刘慈利用土遁符消失在裁缝店后院,引着追兵们到城外绕了一圈,她又从城门光明正大返回杜阿拉城。她进程后不久,杜阿拉城方才戒严,然后她去了气味最糟糕的农贸集市——这种环境就算是警犬来了,都只能跪地认输,她早在埃姆斯特城和斯图尔合伙开店时就亲自体验过——从农贸集市沾染上了一身奇奇怪怪的味道,刘慈就径直来到了神职人员整日出没的小街,找到了老康尼先生请求收留。

老康尼黑着脸将她领到后院,追问她哪来的狗胆自投罗网,不得不说刘慈给出的理由足够无耻,请他吃过蚕豆喝过酒,能和她的一条命相比吗?

震惊于刘慈的无耻,老康尼压根儿不愿意再搭理刘慈,他开始专心烹煮起自己面前的茶汤。

捣碎的茶叶被水煮沸,色若金汤。茶香四溢时,老康尼开始依次加入肉桂,花椒,橘皮,干姜片以及少许食盐。

这下换做刘慈若有所悟,“怪不得您会出现在城里那家旅店,您和旅店的煮茶方法真是如出一辙。”

老康尼停下搅动的茶棍,搭怂的眼皮费力睁开,面无表情盯着刘慈:“那家旅店也有我的份额,你想表达什么?难道你不知道,在千多年前,茶刚在大陆流行起来就是这种煮茶法吗,后来才发展成不知所谓的冲泡法!简直是暴遣天物!”

刘慈瞠目结舌,完全没有抓到老康尼语气中的重点,“您是旅店的股东,还让我给您出钱吃盘蚕豆?不要嫌弃我无耻,咱们不分上下啊!”

老康尼瞥了她一眼,深感自己在胡搅蛮缠上不是刘慈的对手,很干脆不再搭理刘慈。

他开始专注与手下的茶汤。

无人搭理自己,然老康尼也没将忽然上门的自己赶出去,刘慈也心安理得呆在了院子中。想到此时杜阿拉城中不知道有多少教廷人马在搜查自己的下落,刘慈难免有些心浮气躁。

她的视线从墙角怒放的月季花丛,转移到凉风习习的葡萄架上,葡萄青涩,颗粒又小,进入了果熟期也不过是青紫交加,不用品尝就知道一定很酸,种植它的人显然也不是为了口腹之欲。

最后还是老康尼煮茶的动作,让刘慈浮躁的心慢慢静下。

茶汤开始沸腾,老康尼用茶具盛出一盏递给刘慈。隔着陶杯,茶汤的热度温暖了开始秋凉的季节。

等茶汤凉了一会儿,刘慈轻轻抿了一口,小口的茶汤中有淡淡的咸味,那是食盐;有淡淡的辛辣,那是姜片;有淡淡的麻辣,那是放了花椒粒;有淡淡的甜直冲气管,那是因为汤中有肉桂;也有淡淡的酸,那是橘皮所特有的果酸;最后才有淡淡的苦味,又涩口,却又香气扑鼻,这方是茶叶的原味。

一盏茶汤中,竟蕴含了“酸甜苦辣咸”的人生五味,刘慈此刻终于能理解一部人为何对煮茶有执念,这种复杂的五味不是冲泡法能体现出来的。明白归明白,刘慈喝了一口茶汤还是放下了陶杯:“不好喝。”

她的性格就是这样,喜恶分明,永远不会随大流而妥协。

老康尼低声嘟囔了一句“浅薄”,倒也没有勉强刘慈将他的劳动成果喝光。

不过一起静静等待过茶水三沸,两人之间似乎变得熟谙些许。直到茶汤喝完,老康尼也没将自动上门的刘慈赶出去。

当然,他也没有将刘慈留在自己的小院,而是为刘慈指引了出路:“我的店铺后面不远处有一个半荒废的小院子,在哪里使用魔法并不会被人发现,如果教廷派出的人查到小院,我不介意你临时来我这里躲躲,但你不能一直呆在我的院子里……我可不喜欢与人同住,特别是生机勃勃的年轻人!”

生机勃勃的年轻人只会让老康尼感受到时光的恶意,刘慈很体贴表示理解,又追问了一句:“那也是您名下的院子?”

老康尼没好气回到:“你真以为整个杜阿拉城都在我名下?那个院子虽然不是我的,可它的主人一时半会儿估计不会突然返回,你可以安心躲上几天!”

老康尼没说几天之后怎么办,刘慈前来也只是寻求个过度期限,几天之后教廷早将杜阿拉城翻了个底朝天,她若有幸躲过天罗地网,几天之后自然转移到了其他地方。

“诺,这顶假发,收你一百个金币不贵吧?”不是每一个贵族小姐或是女魔法都拥有浓密的秀发,为了佩戴华丽的珠宝,假发也应运而生。老康尼将一顶褐色的假发塞给刘慈,从她手中夺过一百金币,才将她扫地出门。

转过街角,刘慈很快找到了老康尼所说的荒废小院。

院门虚掩着,院子里长满了膝盖深的杂草,奇怪的是这样的地段,这样的小院,主人竟然外出时也不关门,不仅房主心大,他的邻居们也挺自觉,街上的流浪汉更是眼瞎,居然没有趁机占据这一窝点。

手握着门扉上生锈的门环轻轻叩响,刘慈确认了院子无人,才推开们走了进去。

她所不知道的是,在她一脚踏入大门时,放在胸口的翠羽曾微微一闪。不过就算她发现了大概也不会引起重视,谁让克丽丝町的精灵之羽最近几天就没有正常过呢。

这院子闹中取静,院子中栽了樟树,树旁就是一口水井。厨房中炊具齐全,只是蒙了厚厚一层灰能看出主人离开的时间不短。一间房门被铁锁锁住,另有一间卧室没有被褥,刘慈也丝毫不觉得条件艰苦。

随手将老康尼推销给她的假发套扯下,她从厨房里摸出一个木盆,端到井边将木盆洗净,就着冰凉的井水刘慈好好洗了个脸。

使用过土遁符,刘慈总有一股灰头土脸的感觉。洗过脸她并不忙着整理卧室,她发现那些没过膝盖深的杂草还挺有韧性,刘慈便扯了许多草去掉根部开始编东西。

洗净的青草在她指尖穿梭,按照她的意愿交叉成形,不到一个小时,她就将一个蒲团编好了大半……在摩洛克山脉中刘慈还要自己织布做衣服,区区一个草编蒲团又怎会难住她?只是这两年都有人服侍,让她手上的技艺生疏不少。

编好了蒲团,刘慈挺满意自己的手艺。她看小院中杂草还剩下许多,干脆将它们全部清理掉,又用剩下的材料编了草席。

将犹散发着青草余香的草席铺到房间中,又将蒲团扔在上面,刘慈觉得晚上不管是睡觉还是打坐修炼都有了着落。

解决了住所,她终于开始操心自己的伙食。

清洗了炊具,刘慈将陶罐吊起,樟树下有不少枯枝落叶,这就是她的柴火。陶罐里煮的仍旧是山芋红薯肉粒羹,这东西虽然营养不错,吃起来口感还是单一。

空间中不缺面粉,刘慈干脆借用主人的厨房揉面蒸了酸笋馅儿的包子。食物的香气很快充盈在小院子里,刘慈正要开动,就有敲门声传来。

她从门缝里望去,发现老康尼站在门前,便开门让他进来。

老康尼见她将桌子摆在了樟树下,浑浊的眼神微动,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刘慈恍若未见,招呼着对方:“康尼先生还没有吃晚餐吧,不妨尝尝我的手艺。”

老康尼眼皮一掀,“吃了你的东西,我怕用老命都还不清。”

刘慈嘿嘿笑了两声,脸皮厚得无知无觉。虽然这样说着,老康尼却依言坐下,刘慈给他盛了一碗山芋羹。简陋的餐具并没有让老康尼动容,但第一口山芋羹下肚,却让老康尼肩头一僵。

他沉着冷静,又尝了一小口面包。面包松软蓬松,口感决绝,老康尼的注意力却不在味道上。

他神色复杂看了刘慈一眼,对方正埋头用餐,根本没有察觉到他的异常。

吃到一半,刘慈猛然一顿,“晚餐是挺简陋的,为了感谢您替我找这么一个安全之所,我怎能不请您喝一杯呢?”

刘慈回到屋里假装搬酒,老康尼也忍不住期待,吃了山芋羹和面包后,刘慈又会拿出什么样的酒水。

——就算难喝得像马尿他都认了,刘慈这里的食物,味道还在其次,重要的是其中所蕴含的……

第两百三十七章 他不好惹!

刘慈借口回屋搬酒,其实不过从空间中取出存在竹筒中的酒。她恐烈酒老康尼喝不惯,还忍痛取出了在摩洛克山脉中酿的山葡萄酒。

唯有被灵泉浇灌长大的植物才能被收入莲池空间,刘慈曾用老竹做了许多大小不同的桶用来储物,她出山时将大部分存货都留给了狼神,随身携带的山葡萄酒实在不多了,此时又被教廷追捕,她若找不到一处地方定居无法种植就得不到酿酒的原料,补充存货的日子看起来也遥遥无期。

选了最小的一个竹筒,去掉木塞子,满满的一筒酒挥发了三分之一,虽然总量变少,颜色和香味却更加纯正。

琥珀色的酒液,山葡萄的微酸酒味,老康尼仔细品尝完面前的一杯酒,味道出乎他意料,就算是大陆那些有名酒庄所酿造的葡萄酒也不过如此了。非要挑出点缺点,和名酒庄的珍品比起来也是年头不足而已。

再说,味道也不是最重要的一点,而是……老康尼酒水下肚,忍不住赞了句“不错”。

刘慈顿时很有成就感。她再要为老康尼续杯,对方却摆手制止,“再好的东西也不能一次喝完,人总要给自己留点余地,才会有更大的福气。”

特别简单的一句话,出自老康尼口中就别有意味,刘慈不过一走神,等她醒味过来对方已经离开了小院。

老康尼神出鬼没,刘慈也不是很忸怩的人,任他来去随心,自己收拾了餐具见天色已暗,她连蜡烛都懒得去寻,自去房间中打坐修炼。

这一夜,杜阿拉城气氛严肃,城主不知道教廷要抓什么样的凶犯,但那恶徒在杜阿拉城中光天化日不加掩饰就杀了个大贵族,兔死狐悲,虽因靠近圣地港教区杜阿拉城城主的权利被压制得极低,城主仍旧和副官们商议了许久。

驻守在杜阿拉城中的光明祭司也没能睡着,光明骑士和黑衣僧侣都出动了,若是在城里抓不到刘慈,杜阿拉城的光明祭司也很难向教皇交待。让祭司睡不着的原因还有,来自圣地港的光明骑士们和黑衣僧侣们,显然不会接受他这个杜阿拉城光明祭司的指挥,双方现在不能及时交流信息,祭司认为这对抓捕行动很不利——不管如何,明日清晨,他一定要解决这个首要问题。

除了这些人,睡不着的还有许多人……光明骑士们,裁缝店老板,部分胆小的城市居民,还有几乎就不睡觉的黑衣僧侣们。

十几个黑衣僧侣盘席地而坐,这是杜阿拉城中最大的教堂。夜半无人,不会有信徒前来做祷告,黑衣僧侣们暂时占据了这一地方。冰凉的大理石地面让他们能保持清醒的思维,他们是苦行僧,却不是神,到了特定的时刻每个人同样会产生睡意,但他们的修炼要旨就是克服人的本能欲望。

只有在夜半无人时,城中大部分都进入梦乡,街上没有行人也不会有牲畜。那种白日里复杂的混合气息也渐渐消散于天地间,刘慈那种不同于常人的勃勃生机就会显露,他们很快就能找到她。

教堂的钟声敲了三下,夜半三点,露水打湿了黑衣僧侣们的袍子,当钟声骤停,他们一起睁开了眼睛:“找到了。”

十几个僧侣一起站了起来,没错,虽然断断续续,然而他们的确是察觉到了刘慈留下的痕迹。

与农贸集市隔了一条街开始,那让人难以忽视的气息终于重现。断断续续,十几个僧人落脚无音,飞快穿过杜阿拉城的大街小巷。

他们最终来到了一条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街前。换了其他神职人员,一眼就能认出这地方,但黑衣僧侣们常年将自己幽闭,这条在教廷内部都颇有名气的街道他们却毫无印象。

就算有印象,大概也不会让他们有所顾忌,毕竟刘慈的气息的的确确止步于这条街的入口。长达几百米的街道两旁林立了无数商铺,某一间或许不起眼的店铺中就藏着他们狡猾的对手。

黑衣僧侣们行事直接,他们守住了街头和街尾,剩下的僧侣便开始敲门。从睡眠中被吵醒,没有人能愉快笑对,店主们带着睡意抱怨,大部分却在看清黑压压的来人后痛快闭嘴。

黑衣僧侣也不多言,径直进入店铺搜查,他们不谙俗事,时不时引得那些脱衣而睡的女眷们惊叫连连。

店主们无不叫苦连天,却要安抚受惊的女眷,替她们向神僧们致歉。当然,也有丝毫不给黑衣僧侣们面子的店主,这种态度强悍的店主很少很少,老康尼绝对是其中罕见的特例。

“滚!”

黑衣僧侣敲门,只得到了这个字。

两个僧人对视一眼,双拳如铁锤,并排砸下,用上好楠木制成的木板门就碎出个大窟窿。两个黑衣僧侣再用力一推,整个门板都往里倒去。

他们迈开腿往里走去,没有点灯相迎的店铺黑乎乎一片,两位僧人走进去,最里面就传来一阵惊天动地的咳嗽。

然后他们就被一股看不见的巨力砸中胸口,摔出了店铺。

几个僧人迅速围了上来,他们的两名同伴面朝着地面俯卧,黑袍下甚至没有半点外伤,但内脏却已经被震碎,躺在地上出气多进气少,眼看就要不行了。

“让城里的光明祭司前来医治,你们守在这里,我会迅速返回圣地港。”

杜阿拉城里还隐居着一个绝世强者,一拳能将苦行僧打得半死,这样的人物不是他们以人多围攻就能取胜的。

这僧人已经认定刘慈定藏在这店中,看来她的仰仗就是那位不知名的强者了。

黑衣僧侣走了,光明祭司才匆匆赶来。祭司顾不上说话,一串长长的咒语,他胸前的橄榄木圣器发出柔和的白光。白光笼罩了地上受伤的僧侣,将他们震碎的内脏粘合在一起。直到严重的内伤不再继续出血,祭司才停了下来。从来修复都要比破坏难,这么严重的伤势让祭司消耗了不少法力,他脸色有点发白,在微微的晨曦中并不明显。

“咦,这里是老康尼先生的店铺,神僧们怎么会和他产生冲突?”

光明魔法中的治疗术并不是无所不能,这样严重的肉体损伤最起码要治疗两三次才会彻底痊愈,将两位僧人的伤势控制住,光明祭司才有余力开始关注事件发生的原因。

“你认识他?陛下追捕的对象可能被他藏匿,拒绝我们进入,又,伤人。”

黑衣僧侣们不习惯与人交流,光明祭司还是听懂,他的神情也不禁严肃起来。

“老康尼先生在杜阿拉城很有名,虽然没人见过他出手,也不知道他从哪年开始定居在这里,但他的确活得够久……”

人类的寿命很短,只有强者才会获得够久。光明祭司是说老康尼是个强者,黑衣僧侣们也赞同——不赞同的人躺在地上尚未苏醒,由不得他们不相信。

橘红色的朝阳在远处的地平线露出端倪,微亮的天色带着暖暖的橙黄,清晨的寒气会慢慢褪去,很快杜阿拉又会迎来热闹的清晨。

光明祭司和黑衣僧侣们谁也没有动弹,整条街各种店铺也没有动静。

刘慈藏身的小院只与他们隔了一条街,但所有人的目光都被老康尼那门板碎成一块块的店铺吸引了,反而没有人发现刘慈。

她所藏身的小院,本身也不是一点作用都没有的荒芜场所。

光明神宫内,教皇被吵醒。

黑衣僧侣言语简洁将老康尼店铺中的异样说完,教皇不禁神色古怪道:“你们怎么会到哪里去。”

去就去,又怎么会和老康尼对抗呢?

教皇本想让黑衣僧侣们赶紧撤走,他脑中灵光一闪,却又想起了老康尼对待刘慈格外看中的态度。他说出口的话就变成了:“你们先退到街外,不要再惊动老康尼,但要盯紧了从那条街出来的每个人。”

教皇知道自己的决定代表了什么。

就算只是远远监视,老康尼也绝对知道黑衣僧侣们的目的,没有人比他更了解那位老人的实力。可正如他之前拒绝老康尼所说,于公,那是教义至高,他必须以教廷的利益为自身利益;于私,他已经不是当年需要老康尼教导的青年,老康尼已垂垂暮年,而他执掌教廷却最少还有近百年,是到了该自己做决定的时候。

黑衣僧侣再返回杜阿拉城时,天色终于大明。僧人和祭司静静离开,几个店主探头探脑查看一番,在金币的驱使下还是没有歇业。

老康尼没有开店。

他请的店员来到店里也吓了一跳,老康尼说自己要修店门赶走了伙计,自己又窝在了后院。

就算不动用精神力,他都能知道哪些黑衣僧侣们没有走远,他们一向直接听从教皇命令,显然,那位手握至高权利的教皇陛下已经不打算再为他这个老家伙妥协……如何成为一个成功的领导者,早些年他是如此教导教皇,现在看来教皇陛下学习成果很卓越。

但老康尼却不太满意,今时不同往日,从前觉得寿元将至,现在似乎又有了生机。将死之人总会看淡权利,但他现在或许又不会死了。

在老康尼消失在自己房间的同一时间,不敢耽搁片刻,日夜赶路的波塞冬在策马奔腾三天三夜后,终于满脸尘土来到了戒严的杜阿拉城城门前。

他并不知道刘慈就在一墙之隔的城中,但前往圣地港,杜阿拉城是必经之塞。

见城门一派森严,波塞冬皱起了俊眉。

第两百三十八章 你若为王

波塞冬在想办法进入杜阿拉城。法师塔是大城的终极防御,他虽然不怕这没有空间法师操控的死物,却不愿意在未找到刘慈前引起太大注意。

而那一边,老康尼从自己的房间内消失,等他再出现时,已身处在圣地港的教廷黑狱入口。

“您来了。”

一张无悲无喜的脸,在面对老康尼时尽量想让自己挤出愉悦的笑容,却又因僵硬的笑肌而滑稽无比。

老康尼拍拍他肩膀,对方更是激动得难以自持。他是教皇陛下绝对信任的人,否则不会安排他来看守黑狱,但看样子他似乎更愿意成为老康尼先生的人。

如果眼盲的爱德华能看见此幕一定也会惊讶,他告诉克丽丝町那看守人又聋又哑,事实上人家听觉和嗓子都完好无比。这并不是爱德华眼盲心盲,事实上就连教皇陛下在内所有有资格接触到圣地港黑狱的高级神职人员都是如此认为。

看守者解下从不离身的钥匙,为老康尼打开了圣地港黑狱。

这里漆黑无光,更有能吞毕光线的魔法阵,牢房与牢房之间虽是隔着栏杆,栏杆内部却同样有吸音的魔法阵,除非教皇通融,否则犯人们不仅看不清黑狱的情景,就连隔壁狱友的声音都别想听到。

这些让犯人们胆寒的手段对老康尼来说并不陌生,他手持着特制的烛台,缓缓走向黑狱深处。脚步声响起,犯人们还以为今日会发两次伙食,手脚无力,也难免心中暗暗激动……犯人中不乏曾经惊动一方的大人物,可身处黑狱之后被禁制了全身能力,每日只有一块粗劣的黑面包一瓦罐清水,勉强饿不死人,却整日脚软手软,属于强者的尊严在常年饿肚子下坚持不了太久。

可惜,老康尼的脚步声渐渐走过他们的牢房,竟不是来发放食物的看守——神明在上,那就只有第二种情况,教廷要提审或是解决掉某个犯人了,犯人们既幸灾乐祸出事的不是自己,又隐隐有兔死狐悲之感。

老康尼走到了黑狱深处,在爱德华的牢房前停下了脚步。他的到来,不仅惊动了爱德华,也惊动了他的邻居克丽丝町。

克丽丝町眼睛还未瞎,她的耳朵也比常人灵敏,听着脚步声不对劲,她勉强自己费力抬头:咦,怎么会是他?!她既觉得惊讶,又有一种果然如此的预感成真。

老康尼瞥了她一眼:“绿精灵,如果你愿意保持安静不打搅我和爱德华先生谈话,过一会儿我有一个好处给你。”

艰苦的黑狱生活不仅让克丽丝町打消了傲气,还让她学会了妥协。老康尼不太好惹,她也有些心动对方说的好处……多发几块面包给她也好啊,她都快成了第一只被饿死的绿精灵了。

爱德华嘴角微扬,“让我来猜猜看,您杜阿拉城的老康尼先生对不对?”

若不是知道爱德华不仅瞎了,更有可能一辈子继续瞎下去,老康尼都要怀疑对方是不是能看见自己,不过恰是因此,他对爱德华的认知又上了一层楼。

别的不说,爱德华的记忆力很惊人,老康尼和他只在几年前见过一面,那是爱德华离开圣地港到斯尔蒙任职前,有光明祭司将他领到了自己店中。

短短的一面之缘,他还能听出自己的声音,这记忆力绝非常人可比。

不过越是这样,老康尼越满意。

“你想不想,当下一任教皇?”

他一满意,就径直说明了来意。爱德华闻言一愣,克丽丝町却忍不住掩嘴惊呼。

“啊——”

老康尼带着警告瞥了她一眼,克丽丝町赶紧低下头,然那双精灵的耳朵尖尖竖起,不愿意错过接下来的任何一个字。

爱德华似乎在仔细考虑老康尼不着调的提议,等了很久,他才抬头问道:“为什么是我?”

老康尼露出满意的赞赏之色。对方既没有当他是发疯,也没有出言嘲讽自己不自量力,爱德华只是问为何是他……在爱德华看来,圣地港有十二光明祭司,光明大陆有六大主教,再不济圣地港修道院还有无数根正苗红的神学生,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比现在的自己更值得培养。

那为什么会是爱德华呢?老康尼笑得很亲切,“爱德华·雷恩,我知道你的秘密。其他人加入教廷,或许是为了飘渺虚无的神学,或许是为了至高无上的权利,只有你无欲无求,既不是为了学习光明魔法,当然更不可能是什么黑暗议会的卧底……自然魔法也好,暗黑魔法也罢,你在教廷越爬越高,只是想得到传说中的转生术对吗?你想要找到一个人的灵魂,然后用转生术复活他……”

神色冷淡的爱德华第一次激动起来,“不许再说!”

老康尼却没理他,自顾自说道:“这个念头真不符合你聪明的头脑和冷血的性格,不过我很喜欢,因为这样的你当了教皇,只会去专研转生术,不会对教廷的权利感兴趣。我们各取所需,这不是很好吗?”

可怜的克丽丝町都惊呆了。她虽然博览群书,连教皇能向神借寿的秘密都知道,但她愿以自然德鲁伊发誓,什么“转生术”,她连听都没听过!克丽丝町顿时有种“不明觉厉”之感,更不愿意遗漏掉任何一句话,连这些天来困扰她的伤痛、寒气和饥饿都被暂且抛开。

爱德华沉默了许久,才哑着嗓子道:“我以为那只是一个传说。”

是的,早在几十年前,他得到过一个亡灵法师所遗留的笔记。笔记上不仅记载了一些极为罕见的暗黑魔法,还语焉不详说教廷有一种名为“转生术”的禁术,它可以不限死者离开世间的年数,只要死者的灵魂依旧完整,就可以将其复活。

爱德华验证了笔记上的暗黑魔法,它们的确都是真的。可是有关“转生术”,他已经加入教廷好几十年,甚至成为了一方主教,却再也没听说过它的消息。有时连心智坚毅远超常人百倍的爱德华都忍不住怀疑,这只是那亡灵法师的臆想。

可现在,却有人一语道破自己的心思,爱德华其实不太反感这点,他只是很好奇,看样子老康尼知道些什么。

“那当然不是传说,有人曾经成功过,所以你才会得知这个法术名字。好了,我们先不谈转生术,来说说正事吧,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愿意成为教廷的下一任教皇吗,爱德华·雷恩。”

这一次,爱德华没有考虑太久,他只反问了一句:“怎么做?”

克丽丝町也很好奇,爱德华现在身陷教廷黑狱,是铁板钉钉的“涉黑主教”,老康尼却要让他当下一任教皇。别说现任的教皇陛下会不会同意老康你的异想天开,以爱德华此时的状况,教廷掌握大陆的好几千年,她可从来没听说过有哪位教皇是瞎子呢!

老康尼却笑了,他真是太满意爱德华的性格,不贪权力,又不拖泥带水。

“这点你不用担心,我会再联系你。你只要知道,我曾经教导过五任教皇,他们在自己的职位上做得挺成功,你也一定会成为合格的教皇。”

老康尼在“合格”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情商和智商都比旁人高一山的爱德华立刻表态:“我只要转生术。”

老康尼桀桀笑道:“我会给你转生术的。”

两人的交谈当即告一段落,克丽丝町忍不住插嘴问道:“如果教廷的人拥有转生术,那么历任教皇为何不使用它,反而冒着风险向神借寿呢?”

老康尼斥道:“多嘴的精灵,我只说过这世上的确有转生术,并有人成功使用过它,何时说过那成功者是教廷的人?”克丽丝町来不及细想,老康尼又转了口风,“你还想不想要好处了?”

克丽丝町立刻乖乖闭嘴。老康尼也并未食言,他用手虚指两下,那道锁住克丽丝町精灵之翼让她生不如死的铁链竟自行脱落了。

她摔到了地上,和牢房的地表做了一个亲密接触。但她却丝毫不讨厌这潮湿阴寒的地面,因为让她身陷黑狱的最大束缚被解开了。

“没有找到办法出去前,你最好还是假装被链子锁住翅膀吧,教皇陛下拥有一面神镜能看到圣地港任何一个角落。他要是一个念头想到你,那真是太不幸了!”

老康尼说完,没有继续和爱德华交谈,手持着烛台又慢慢晃出了黑狱。

见看守者又关好了牢门,老康尼难得动了恻隐之心:“你再等等,过两年这圣地港的天象说不定就变了。”

看守者脸部肌肉僵硬,唯有眼含着感动:“不,您不必为我担心,康尼先生,能认识您一定是光明神特别善待小人。”

老康尼不再多言,他以为现任教皇会是他最后一个学生,他放开手里的权力太久了,久到当年跟在他身边的手下大部分都成了边缘人物。

直到老康尼在黑狱中离开了很久,解开铁链后缓过生息来的克丽丝町脑子也随即清醒过来:“他说自己教导过五任教皇?吹牛吧那老家伙,虽然他很强,可谁不知道人类的寿命很短,教皇都是大贤者拥有四百年寿命,算上向神借寿,每一任教皇大概能掌权近两百年。就算他只是在新教皇上任之前教导,那五任加起来也有有一千年啊,人类怎会有如此长的寿命?!除非不是人吧……”

“不,除非他懂得……转生术。”爱德华淡淡补充道,一双没有焦距的双眼想到这点也变得炙热无比。

第两百三十九章 狼王进城

不提老康尼如何在教皇陛下的眼皮下去蛊惑了被他关押的犯人,单说在小院里藏身的刘慈,这整整一天,那心里就如七八只水桶一起在晃荡。

那些黑衣僧侣被老康尼惊退,教皇示意他们避开,可行事不会变通的苦行僧们避得并不远。十几个黑衣僧侣将老康尼店铺所在的街远远围住,恰巧,刘慈藏身的小院就在他们包围的范围内。

这些鼻子比狗还灵敏的苦行僧们虽然暂时还未发现她,可离得最近一个僧人正在她大门斜对面站着,让刘慈想忽视都不行。

心里落不到实处,刘慈也没心情做美食,自然更无法静心修炼。她将贴身收藏的精灵之羽几次拿出来,很想烧掉这羽毛看看克丽丝町是否真的会出现在她面前……对方大概早已身陷麻烦,若是得到了出土文献,早就来找她兑现承诺了吧。

所以刘慈很为难,既想让克丽丝町现身,带着她远远遁走,又觉得还不到冒险的时刻。昨日老康尼曾状似无意告诉她,法师塔戒严下的杜阿拉城,若想不惊动他人逃离,除非有空间法师相助——只有同出一源的空间系法师才最了解法师塔。

再等等,起码要等那些黑衣僧侣离开附近,刘慈没把握在她烧掉精灵之羽时那些狗鼻子僧人会不会发现。

陷入了挣扎的刘慈并不知,与此同时,耗费了巨大心力和源力,她的狼神波塞冬终于通过了城门处的盘查……多亏了戒严主要对内,否则波塞冬魔兽的本尊说不定就要暴露。

银发在光明大陆并不是没有,只是很少有人类同时具有一张能压住银发的脸。波塞冬无疑是俊美的,从他进城起,就不断有当地妇女眼神火辣辣看他。

他的坐骑白雪盖乌蹄,他整个人就是一个让人无法忽视的光源体。光明大陆民风开放,连未婚少女都大胆盯着那张俊脸看。

波塞冬略感烦躁,那些视线比他和咕咕鸟呆在一起时还要闷热。不过,也并非全然没有作用,波塞冬走向一个裹在法袍内的年轻女牧师。

“请问,杜阿拉城是否发生了变故,我看城里的气氛很森严。”

年轻的女牧师长得并不美,鼻翼两端甚至点着不少雀斑。光明神太高大上,神也不能阻止她欣赏波塞冬无可挑剔的美色。

声音也好听,女牧师脸红扑扑发烫。

直到波塞冬又问了一遍,女牧师才从花痴中找回神智:“哦,是的先生,有一个恶徒昨日在城里杀死了一位侯爵,圣地港认为放任她在城中行走是对信徒们的不负责,所以派出了光明骑士和神僧们抓捕她……现在连杜阿拉城都戒严了,大概神僧们还没有抓到她吧!”

波塞冬心中一跳,脸上却若无其事继续问道:“是吗,这可真是个坏消息,你知道那恶徒的具体情况吗?”

女牧师正要说话,她的同伴却扯了扯她衣袖,女牧师看着波塞冬也略带了警惕。

波塞冬勉强释放了笑意,女牧师的心扑通扑通快要跳出来,“是这样的,我还要在杜阿拉城滞留一段时间,这里有恶徒行凶,若不问清楚情况,总觉得不安全。”

女牧师已经被波塞冬笑得发晕,她红着脸低声道:“听说那恶徒是个年轻女子,黑发黑眸,并不难辨认,您看见了一定要赶紧远离,通知最近的教堂她的行踪就好了。”

波塞冬心中大动,黑发黑眸,还和教廷作对,那一定是刘慈了。他就说,水晶不会无缘无故预警,刘慈果然遇到了麻烦!

波塞冬得到确切消息,哪还能对发花痴的女牧师继续周旋,立刻甩了坐骑一鞭子快马走了。女牧师在原地站了会儿,还没从绝世美男的杀伤力中痊愈,她的同伴很是担忧:“一个陌生人你和他说那么多,小心祭司大人怪罪下来!”

女牧师不以为然,“我说的消息他随便问一个人都知道,祭司大人又怎么会怪罪呢?”

随便问一个人……其实远没有教廷的人了解内情,更不能保证消息的准确性。波塞冬也不是灵光一闪,咕咕鸟见过他化形后,就曾说过他的样子很符合人类女性的审美,美女对男人无事献殷勤那是美人计,美男对女人笑,则是“美男计”……波塞冬忽然很庆幸自己没有领着咕咕鸟上路,那只多嘴的扁毛兽一定会暗暗笑死他。

既然黑衣僧侣都出动了,波塞冬很快想到了该如何寻找刘慈的下落。教廷的最高爪牙们拥有堪比兽类的嗅觉,他们擅长循着气息追踪,只要跟着黑衣僧侣,他就能找到刘慈。

不知道变通的黑衣僧侣,想要打听他们的消息,可比满城寻找刘慈要容易。波塞冬为自己的急智沾沾自喜,果然和狡猾的人类呆久了,他也沾染上了人类的狡猾。

黑衣僧侣出现在杜阿拉城,凡是没有智硬的人都会躲着他们走。这些人可以几天不吃不喝不睡,只为完成任务,他们一旦站定了某个地方,简直可以一整天不动弹半下。

所以黑衣僧侣的存在那是比黑夜中的萤火虫亮上数倍,是有人在漆黑中高举着火把,让人想忽视都不行。

波塞冬很快得知了黑衣僧侣们的下落。

他远远观察,发现黑衣僧人们形成了一个包围圈,将几条街道都看管监视了起来。他们肯定不会无事瞎作,波塞冬想来,对方就算没有找到刘慈,也已经发现了她踪迹。

所以刘慈就在那几条街中藏着?——我的女神不可能这么傻,居然被教廷瓮中捉鳖了!兽神在上,“瓮中捉鳖”这么个有华夏高大上气息的成语,还是刘慈教给他的呢。

波塞冬并没立刻冒失行动,非带如此,他还离黑衣僧侣们颇远。银狼王并不想在还未找到刘慈时就被狗鼻子僧人们识破身份,这些人加起来围攻他波塞冬也不怕,但刘慈肯定不是他们对手。

魔兽情愿自己受伤,都不会把伴侣陷入危险境地。

于是摩洛克山脉中大名鼎鼎的银狼王也入乡随俗,先在城里找了一家旅店落脚。他要了一个最高楼层的房间,从这里能俯瞰黑衣僧侣们所合围的大部分区域。

当他打开窗户一个个小院毫无遗漏查看时,他发现了意外之喜。有一个不起眼的小院,居然拥有空间魔法的禁制,那真是再好不过的藏身之所了吧?波塞冬安安欣喜,和刘慈相处了几年他挺了解刘慈,如果要她躲藏,她一定会小命至上,有八成可能,刘慈就藏身在那荒废的院子里。

也不知是谁替刘慈转移了黑衣僧侣们的注意力,他一眼就能看出的空间魔法禁制,其实那些苦行僧们仔细查看几遍,未必也不能发现……可小院斜对面就站在一个黑衣僧人,僧人的视线却望向另一条街的某个方向。

沿着他们的视线汇聚,他发现了另一个小院。那院子里搭着葡萄架,种满了红红粉粉的月季,咋一看还挺像刘慈的品味。

波塞冬正奇怪,却见房间里出来一个老人。行动迟缓的老人抬头往他的方向望来,两人的视线在半空交汇,犹如火花碰撞。

骄傲如银狼王不肯先低头避让,虽然耳后已起了细密的汗珠,他却仍然死死盯着那老人。

老康尼浑浊的双眼一闪,若无其事低下了头拍了拍鞋上的灰。圣地港黑狱真是一个环境糟糕的地方,等爱德华当了教皇他一定要建议他稍微优待下里面的囚犯们,至少,不要把牢房搞得那么臭。

不过,刚才那道视线,是好久没有离开过摩洛克山脉的九阶魔兽?哦,那道气息可真是陌生,看来是刚化形的九阶魔兽了。怪不得现任教皇要死盯着刘慈,她还和摩洛克山脉有牵扯,被教廷视为灾星魔星,也理所当然。

老康尼撇撇嘴,正要例行平常的习惯煮一壶好茶,却忽然灵光一闪。他再抬头望去,那个九阶魔兽已不在窗边。可这并不妨碍老康尼做出判断……摩洛克山脉那只混沌兽,大概已经化形成功了吧,否则它的护卫怎么会出现在杜阿拉城?

混沌池中孕育的灵兽,天生地养,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只五系魔,而且,它体内的五种元素平衡到了完美境界。看来,他有必要前往摩洛克山脉走一遭了。

老康尼的心理活动波塞冬不得而知,他关上窗户后心中一松。真正的强者,绝对能突破身体素质限制,能发现他的窥视并不奇怪。他现在很庆幸自己没有冒失行事,杜阿拉城中还有这样的强者,就连他,也没有能取胜的信心。

不过,黑衣僧人们的注意力被那个老人吸引,这更加有利于自己的行动。只要不惊动黑衣僧人,偷偷潜入院子里,将刘慈“偷出”,亲眼见到刘慈平安无事,波塞冬就有信心能带她远离杜阿拉城。

或许,刘慈会答应和他一起返回摩洛克山脉的水晶矿山吧。他的小人儿那么讨人喜欢,不讨兽喜欢,他的同伴,他们的王者混沌兽应该都会很喜欢她。

波塞冬一念至此,常年冻结如冰的表情不禁柔和起来,嘴角甚至微微上扬……

第两百四十章 真正相见

波塞冬想着悄悄潜入刘慈藏身的小院带走她,仿佛是兽神冥冥中听到他的心音决定给自己实力不凡的小弟点面子,那个被十几个黑衣僧侣一起监视的小院主人,竟在半晌后独自出门了。

老康尼去做什么呢?说来也简单,他就是去找人来修门。可是黑衣僧人们不知道啊,老康尼的举动让他们如临大敌。老家伙也存了作怪的心思,明明能悄悄来去,非要慢悠悠走出门,引得十几个黑衣僧侣起码跟着他走了三分之二。

剩下的僧侣,不过五人之数。

刘慈啊刘慈,你欠了我这个大情,日后叫你回报,可不要太吝啬才是。老康尼既然一动,他就使劲折腾。老家伙虽然看上去要死不死,双脚还利索,他拖着一群明晃晃的跟踪者在城里四处瞎晃,一会儿去城东找木材商人,一会儿去城西找做门的手艺人。

波塞冬居高临下将一切看得清楚,他觉得老康尼是故意的,可又想不通这是不是因为刘慈。但无论如何,眼前的情况对他最有利,波塞冬立刻明白机会来了。

因老康尼带走了大部分黑衣僧侣,剩下的僧人依旧监视整条街,他们的人数很少,不得不调整了监视点。小院斜对面那个黑衣僧人就离开站到了街尾去。

刘慈从门缝里瞧见僧人离开也挺高兴,毕竟谁愿意抓自己的人整天在眼前晃荡呢。她本来也甚少产生烦恼,或者说大部分烦恼对她而言都是过眼云烟,能拿起放下,所以才能活得恣意。像现在,离她真正安全时还早得很呢,刘慈却能从中对比出满足,从而放松自己的心情。

没等她高兴太久,紧闭的门扉却被轻轻叩响了。刘慈心中微紧,这敲门的节奏不像老康尼啊。再说老康尼现在才是黑衣僧侣的靶子,他不会将注意力转移到小院,否则之前帮她的作为岂不是做了白工?

那会是谁呢?刘慈从门缝里偷偷往外看,几缕银色的发丝挡住了来人的小半张脸,对方很高,刘慈不得不仰起脖子。

头发阻挡了刘慈的视线,她的眼神落在了对方那双露出来的眼睛上。

那真是一双漂亮的眼睛,琥珀银的瞳仁中好似藏了绵延起伏的山岚,既岿然不动,又暗含说不尽的写意风流。

最重要的,那眼神,刘慈真是太熟悉了!

“你,你……你是狼神?!!!”

刘慈磕磕巴巴差点没咬住自己的舌头,她心中有一万头草泥马在奔腾,其中五千头叫嚣着你的狼神变成了真正的男神,另外五千头嗤笑,敢不敢不要这样扯。

自己还没有开口,刘慈就认出了自己的身份。波塞冬觉得自己原本冷冰冰的心脏都要化成一滩水了——

“不让我进去再说?”

泥煤,声音也这么好听,让人怎么把持的住节操?!

手忙脚乱拉开门,门外的波塞冬闪身进门,刘慈将门又关上,却没有细看他,反而盯着院里的樟树不放,似乎那上面开满了花。

“只是化形而已。这是很正常的,阿慈。”

泉水流淌过山涧,叮咚叮咚的清澈撞击,又有男人嗓音所特有的磁性,刘慈被他一声“阿慈”叫得忍不住偷偷看他……眼睛完美,鼻子完美,五官更是挑不出一点缺憾,炫目到让人无法直视太久,否则总有一种亵渎圣洁的罪恶感。她现在大概有一米七几,他比她还高了大半个脑袋,连身高也是她的本命啊!

刘慈胡思乱想,心里再三唾弃自己,这是怎么了?在地球联邦时她身边围绕的美男可多了,一代代基因改良,联邦的帅哥美女成了最普及的标配,想找个丑的反而不容易。

她也是见过世面的人阿!

“阿慈,你是不是害怕我?”波塞冬的语气带着低落,他心中也挺忐忑,早知道不搞什么惊喜,上次在鄂尔多伦峰底就该让刘慈有点心理准备。

刘慈听出他话中的失落和忐忑,连连摆手。她好歹也是筑基修士,心境近来又有大跃进,不过是乍然惊喜太大,此时理智一回笼,刘慈就从胡思乱想中的清醒了:

“不,我只是没有想到你会突然出现,更没有想到你的化形……咳咳,太过俊美。一时不太习惯啊,并不是怕你。”

说着刘慈还翻了个小白眼,似乎在嫌弃银狼化个形却把自己搞得这么招蜂引蝶的样貌,害她失态!

看见刘慈熟悉的神态动作,波塞冬也发自内心笑了。

他笑起来时犹如额尔多伦峰顶终年不化的积雪忽然就化开,灰扑扑的荒废小院被他笑得蓬荜生辉:“即以化形,我也替自己取了个人类名字,波塞冬,你喜欢吗?”

刘慈耳朵忽然无可抑制爆红,明明已是秋天,她觉得自己简直是春心荡漾……在地球联邦不仅流传有尘心仙子的故事,在尘仙子之前还有许多更久远的神话人物。华夏神话且不说,古希腊就有掌管着辽阔海域的海神名叫波塞冬。在水晶矿山时,刘慈身为贴心的小厨娘,没少给狼神讲地球联邦的故事。

波塞冬不仅是海神,有关他的故事中还饱含了痴情元素。刘慈还戏言,波塞冬掌管海域,就是掌管着最大的水源,而狼神身为水系王者,和那位痴情海王简直是同出一源。

谁曾想,当初的戏言,却被狼神很郑重对待?刘慈一时心情挺复杂,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幸而,波塞冬不忍心叫她尴尬,主动转移了话题,“你不低调在埃姆斯特种地,怎么还搅得教廷出动了许多黑衣僧人来抓你?庆幸他们被一个实力深不可测的老人引走大半,否则我也没有这么容易接近你。”

刘慈却忽然灵光一闪,“狼……波塞冬,你怎么忽然来了杜阿拉城?”

见她一时难以改口,波塞冬并不建议,不管被刘慈称呼为“狼神”还是波塞冬,那都是他,不会变成其他人。

“我送给你的水晶石碎掉了吧?你既然可能陷入了危险,我在摩洛克山脉怎么呆的下去。对不起,最近光明大陆很不平静,我应该早点丢下手中的事出来找你的。”

波塞冬一脸歉意,他如果一直陪在刘慈身边,她又怎会有惊慌逃命的时刻?

刘慈摇头,咕咕鸟来为他送过礼物,那多嘴的鸟儿早说过狼神有要事在身。刘慈猜除了狼神面临着化形关键,他肯定还有其他不得不做的大事。

“就算你在也不能改变什么。对了,你还记得那个在我出现之前,被教廷派黑衣僧人一路追杀到水晶矿山的人类小姑娘吗?”

刘慈说着,还取出了随身携带的铭牌。因为衣料的摩擦,“薇薇安”的名字甚至开始字迹模糊,但波塞冬显然也没有忘记发生在那个秋季的“琐事”。

“当然记得,在你离开水晶矿山时,我还以此为例告诫你要远离教廷……现在看来,你似乎没有把我的告诫听在心中。”

刘慈撇过头,不忍直视波塞冬那张绝世倾城的脸上写满“我很桑心”的控诉。

“黑衣僧人杀掉薇薇安时,曾说过一句魔星已坠,当时我就有点怀疑这个魔星的指向。直到因缘巧合来到了圣地港,我近来很是确信,几年前教廷要杀死的魔星大概……只有我。”

不管是活着的瑞秋,还是死去的薇安,甚至更多不幸长了黑发黑眸的十二岁稚女,她们都是被她所牵连。

刘慈低头说着,又将克丽丝町讲述给自己听的一切,都转述给了波塞冬。

她将草席铺在樟树阴凉下,两人席地而坐。波塞冬静静听完她的讲述,又仔细思索了片刻才开口:“阿慈,那个精灵的话不一定能全信,教廷的大祭司都死了,他当年真正看到了什么除了他自己没人能说清。就算精灵说得全部是真,教廷说你是魔星,你就是魔星吗?预言未来的是大祭司,下令驱魔的是教皇,执行杀戮的是苦行僧,那时候你还在摩洛克山脉辛苦生存吧,教廷为了一个可能发生的未来,杀了许多无辜的女童,还有更多女童的亲友,这又和你有什么关系。难道要你把命陪上,那些死去的人就能活过来了?”

刘慈瞪大眼驳斥道:“怎么可能,我又没杀人干嘛要偿命,我可不是脑残的圣母!”

波塞冬低笑,虽然以前没听过“圣母”一词,按照刘慈的语境他也能体会到大概含义。

“那你为何还会因此内疚?”

刘慈顿时沉默,她真的因此内疚了吗?不,她只是心中挺不舒服,不舒服教廷借着她的名头杀了人,还要让她背负个“魔星”的名声。

该夜夜睡不着觉,等着死后前去暗黑深渊报道的明明该是决定驱魔的教皇陛下,她跟着瞎操心。

嘴硬的刘慈其实明白,在确信自己就是教廷口中的“魔星”后,起码她在面对瑞秋时就有一丝说不明道不清的心虚。

而狼神的反问,一下让刘慈从莫名其妙的心态中清醒。算起来她也是需要时刻谨防教廷迫害的“受害人”,那些杀孽可不能自己往自己身上揽。

“狼神,谢啦!”

刘慈习惯性想抱大腿,可惜化形后的狼神没有了绝世软毛,它成了个绝世美男,让她真下不了手糟蹋。

“你能想通就好。这个地方虽然被空间法师的禁制笼罩,等那些苦行僧回过神来,其实很容易发现破绽,我们要尽快离开城里。”

十几个黑衣僧侣波塞冬自然不怕,杜阿拉城虽不属于圣地港,可它离圣地港真的太近了。像他这样的强者,只需要很短的时间就能从圣地港奔袭至此,他和刘慈一旦陷入教廷包围,还真的挺难脱身。

刘慈也深以为然,她一个人目标不大,再加个绝世倾城的狼神,真的是自带个发光体,想让人不注意都难。她正要开口,忽然又抓住波塞冬话中一个重点:

“等等,你说这小院是被空间法师的禁制所笼罩?!”

第两百四十一章 成功越狱

刘慈从波塞冬的话中抓到了一个被她忽略的重点。为什么老康尼会知道这个院子的主人不会忽然回来?之前黑衣僧侣就站在小院斜对面,却没有发现自己,显然不合情理。

狼神说院子被空间法师的禁制所笼罩,刘慈忍不住取出那片精灵之羽。翠绿的绿毛光泽动人,好像从中午起,它就不再冷热交替了呢。如果把小院和失踪的克丽丝町扯上关系,那许多疑虑之处就明白无疑。

“绿精灵的羽毛?”

波塞冬也挺惊讶,刘慈不仅搅得杜阿拉城不得安宁,原来又和精灵族扯上了关系?这精灵之羽鲜翠如故,并不是被人用外力拔下,而是精灵心甘情愿赠送给刘慈。

刘慈点点头,“或许它可以帮助我们离开杜阿拉城。”

克丽丝町怎么说得,当她想要兑换承诺时,只要烧掉羽毛即刻,是这样的吧?

刘慈盯着手中翠羽,那表情好似捡了一大坨金锭。

……

圣地港黑狱。

克丽丝町舔了舔嘴唇,不同于依旧淡定的爱德华·雷恩,自从老康尼来了又走,她就心浮气躁的。

锁住她双翼的锁链被解开,这让克丽丝町恢复了不少精神。但老康尼说教皇的神镜随时能看见圣地港任意的角落,克丽丝町虽觉得自己没那么重要,保不齐教皇就是有偷窥癖,喜欢是不是看上黑狱一眼?所以她依旧将链子搭在自己翅膀上,身体趴在寒气冰冰的地上。

“圣地港黑狱啊,不知道关了多少有实力的犯人,教廷将这里打造成了一个进来就别想出去的监狱,让人连一点源力都使不出来,真是有通天彻地的手段也别想逃出去。”

克里斯蒂低声嘟囔,武者被饿得脚软手软,法师被禁锢魔力,在这与世隔绝的黑狱,连空间魔法都没办法施展,她又往哪里逃呢。

精灵虽然拥有比人类法师强悍的体质,能更好适应空间传送时的气流撕裂,可她压根儿不知道自己被关押的具体位置……没有空间坐标冒然传送,很容易死在某个空间裂缝的绞杀下。

“既然把锁链解开了,干嘛不再帮我一下,将我放出去算了……”

克丽丝町还是挺感激老康尼的,虽然对方的举动更像是用好处封她的口,可这样的好处,让她心甘情愿被封口。

此时小声抱怨,不过是克丽丝町发现自己被折断的双翼已不能自如挥动,如果再不接受治疗,这双翅膀真是彻底废了。

就算最后活了下来,没有了翅膀的她,又如何还能算是“绿精灵”呢?

“小精灵,你太贪心了。”

狱友是个话痨,爱德华也很无奈。两人之间就隔了一道围栏,让他没办法假装听不到克丽丝町的唠叨。

在爱德华看来吃穿住行只是人要活下去的手段,喝牛奶和和清水,吃烤肉还是吃黑面包,住城堡还是睡在干草脏乱的牢房并没有本质区别。所以他理解不了克丽丝町在有关黑狱伙食待遇的问题上反复纠结,现在连老康尼都抱怨上,真是只贪心的精灵……对于别人给予的帮助,怎么能强求更多呢。

克丽丝町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下就炸毛了:“爱德华先生,您现在还是黑狱犯人,离当教皇还早着呢,现在就不能听别人说您老师一句不好吗。”

她在“老师”一词上加重了语气,老康尼别的不说,洗脑能力还真是超一流,克丽丝町觉得爱德华显然将老康尼让他当“教皇继任者”的说法动了心。

或者说,爱德华是被老康尼掌握的“转生术”所吸引。

“看在咱们当了几天狱友的份上,克丽丝町要提醒您一句,转生术一听就很不靠谱,他说他会,他说他教导过五任教皇您就信了?谁也没有亲眼见到吧,您不要被他骗了。”

爱德华闻言不怒反笑,“小精灵,现在的我,还有什么值得人来骗吗?”

不管教廷是不是在做圈套,爱德华根本不在乎。他的确也不曾和海那端的暗黑议会有什么勾结,任教皇查来查去,最后也查不出什么。

相信老康尼,对他而言并没有什么损失。就算有,爱德华觉得自己也损失得起。

克丽丝町顿时语塞,她干脆扭过头不再理爱德华。

正要在这湿气寒寒的地面趴着睡去,克丽丝町忽然感觉到背部一阵灼热。

“咦?!”

顾不上再假装被束缚双翼,克丽丝町犹如自然德鲁伊附身,一瞬间竟然双腿蓄力站了起来。

并不是她的错觉,双翼真的有地方在发热。那个点,曾有一片羽毛,被她拔下来送人了。这一刻,觉得自己将要腐烂在黑狱中的绿精灵恨不得泪流满面。

是刘慈!刘慈烧掉羽毛的时机选得太好了!早上那么几小时,她都没办法自由行动,只能眼睁睁看着羽毛烧光,她也失去了最后一次机会。

“我觉得我能出去了……神啊,一定是自然德鲁伊在庇护它的子民!喂,前任大主教阁下,未来的教皇陛下,不要说我不知道感恩,你从栏杆里将手伸过来,我拉着你,带你一起出去!快,快点!”

羽翼的灼热在加剧,在翠羽燃烧完前,她必须要离开黑狱,与自身细细相关的精灵之羽,是空间传送时最好的坐标!她可以耗尽刚刚产生的这点魔力传送到刘慈身边,虽然带上爱德华或许会力竭,但谁让她是有恩必报的绿精灵呢。

克丽丝町心情急迫,向栏杆那头的爱德华伸出手。

哪知道爱德华却轻轻摇头:“你自己走吧。”除非教皇下令释放他,不然他永远是名不正言不顺的“逃犯”,一个逃犯,是无法成为老康尼所需要的人。

克丽丝町气急,她一时半晌也把被洗脑的爱德华敲不醒,双翼越来越热,再不走她就来不及了。

一阵绿雾从克丽丝町体内涌出,被折断的双翼也暂时能勉强动一动。绿雾渐渐笼罩了牢房,当它触碰到栏杆时,不知触动了什么阵法,黑狱门口的挂着的一串铜铃铛哐哐哐响起。

绿雾再散开时,克丽丝町已经消失在了原地。此次传送显然不如她想象中轻松,有坐标牵引,牢房的地面不仅留有一小滩血,还掉了好几根凌乱的羽毛。翠羽颜色暗淡抖落在地上,失去了精灵之羽所特有的光泽。

无悲无喜的看守者任由铜铃铛哐哐哐响了好半晌,才触发了胸前挂着的圣器。

它能直接传讯给教皇:圣地港黑狱,有人越狱了。

不提教皇陛下的震怒,只说付出重大代价进行空间传送的克丽丝町,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再出现的地点,竟然会是自己的小院。

克丽丝町一头从虚空中跌出,只看清了比她还震惊的刘慈一眼就昏迷了过去。

刘慈将燃烧到尽头的精灵之羽扔掉。

她对波塞冬说这根羽毛能让他们多一个帮手,其实点燃羽毛时刘慈心里没底,谁让克丽丝町已经久无消息了呢。翠羽燃烧了好一会儿,就在她要向波塞冬说明自己过早乐观时,樟树一半高的虚空忽然掉下个长翅膀的人来。

那人重重砸在了地上,刘慈赶紧将没有烧尽的翠羽扔掉。

“克丽丝町?!”

虽然来人脸趴在地面又被头发挡住,也和刘慈印象中克丽丝町差别太大了。绿色的长发虽暗淡无光,稍微护养下就是一匹绿色的绸缎啊。玲珑有致的身材根本不是破旧的袍子能完全遮掩的,这还是那个搓衣板一样的异端少女?

“这应该是她绿精灵的本相了。不过看样子她受了很重的伤,似乎自身难保,你确定她能帮助我们?”

刘慈向波塞冬描述过克丽丝町此人,他一眼看穿刘慈的迟疑,便向她解释了精灵的特征。

刘慈也顿悟,克丽丝町的伪装术能将魔曜石先变成绿宝石再变成树叶,伪装下自己也很自然……嘶,精灵族都长得这么逆天,怪不得需要伪装!

刘慈将昏迷的绿精灵翻转,克丽丝町那张带着血污的绝美小脸蛋又狠狠刺激了她。

“受伤啊,不怕,我能给她治。”流血的伤口用“刀符”,缺少精气神用“回春符”,符箓在手,祭司不用愁。

刘慈筑基女修又练习体术的优势显而易见,都不用波塞冬帮忙,她单手就能将昏迷的克丽丝町提到屋里去。

不知道为何,看见克丽丝町的真面目,刘慈下意识不想让波塞冬和克丽丝町有过度接触……难道朋友之间也有占有欲?刘慈一时觉得风中凌乱了。

她急冲冲将克丽丝町拎回房,并没有看清波塞冬脸上一闪而过的凝重。

这个绿精灵空间传送的动静搞得太大,小院的异常波动或许已经引起了街尾那黑衣僧侣的注意。

他虽然立刻将波动压下,但这个小院显然已经真正不安全了。

刘慈一无所知,她还挺高兴又能向克丽丝町施恩。绿精灵还挺知恩图报的,等她将克丽丝町救醒,不愁对方拒绝她的要去。

心情愉悦的刘慈翻出了“刀符”和“回春符”,化成符水灌给克丽丝町喝下。见精灵的翅膀软绵绵垂在身后,刘慈还好心替她接了骨,又扯了克丽丝町身上本来就破烂的袍子当绑带,用四片木板将克丽丝町的断翅紧紧固定。

大概是刘慈是木系女修,精灵族有亲近自然,两种符箓在克丽丝町身上使用的效果都特别好。

在喝下符水后两个多小时,克丽丝町长而卷翘的睫毛就在颤动。又过了一会儿,她终于真正睁开了沉重的眼皮。

翅膀被折断的伤口正在消肿,骨头对接后精灵族自身的强悍体质也在修复着她受伤的双翼。重要的是空间传送时被震伤的内腑不再出血,黑狱带给她刻骨的阴寒也在消退……身体暖洋洋的,正在焕发着重伤后的活力。

“是你救了我吧,刘慈,谢谢你。”

克丽丝町说得挺真切,她把精灵之羽交给刘慈是想兑换俩人的交易,哪知道到头来还要靠这未完成的交易救她一命。

见克丽丝町挣扎着要起床致谢,刘慈急忙按住她肩头:

“别,虚礼不用太多,我还指望着你带着传送出杜阿拉城呢。”

刘慈便将二人分别后的情况大概讲了讲。听说教廷也在追捕刘慈,克丽丝町神色微变:

“这里不能再呆了,我从黑狱逃走,教廷一定会派人追捕……如果是查尔斯理事前来,我也没办法带你传送走,他是个空间法师!”

第两百四十二章 精灵王储

不是说空间魔法师和精灵族一样消声灭迹了?现在不单有个会空间魔法的绿精灵,连教廷的查尔斯理事也是个隐藏极深的空间法师,刘慈觉得自己头像被上百只马蜂刺过般胀痛。

“听说杜阿拉城的城主和光明祭司一同开启了法师塔,你有办法在法师塔的守则下带我们传送离开吗?”

查尔斯理事再厉害,毕竟还没来,刘慈赶紧问了个最重要的问题。

克丽丝町点点头,“法师塔要和它的空间法师主人同存时,在它的领域内简直是无敌的。但现在存世的法师塔,哪里还能找到当年修建它的主人呢?所以如果我们能潜入塔内,我不仅能带你们离开,咱们还能借助法师塔的力量传送到更远更安全的地方。”

这下换刘慈讶异了,“城里可没有什么建筑看起来像法师塔,你能找到它?”

这是被教廷掌握的终极武器,肯定会隐藏得挺好。

克丽丝町苦笑道:“我早知道杜阿拉城里有法师塔,也试着找了好几次都没有发现它的踪迹。但它现在被人启动了,我再找它就会很容易……这还要感谢你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教廷为了抓住你,居然要开启法师塔来确保你被困在杜阿拉城中。”

同样是异端,莫非刘慈等级果然更高?教廷抓她,只出动了一个查尔斯理事她就乖乖跳入了陷阱,而抓刘慈却要动用到平日里隐藏极深的法师塔,克丽丝町心中竟有一股怪异的不平。

两个异端都不知道,事实上在教皇陛下眼中谁也比不谁厉害。教皇对异端们总是一视同仁,他让人开启法师塔,总的来说还是忌惮老康尼先生。老康尼对刘慈态度非比寻常,教皇陛下总有一种老人会吃里爬帮助刘慈的怀疑。

所以法师塔是为了防备老康尼悄无声息将刘慈送走,不得不说教皇拥有让人咋舌的准确第六感。

“砰砰砰——”

波塞冬敲门,得到了许可口才进入房间。

“阿慈,我们不能再呆下去了,这里已经不再安全。”

街尾的苦行僧已有了异样,也不知道他们相互之间靠什么远程联系,波塞冬已经察觉到有十来个黑衣僧侣放弃了追踪老康尼,正全力往小院方向奔来。

他们的速度极快,只怕不过片刻之间就会将小院包围。

克丽丝町也脸色一变,她用奇怪怀疑的眼神看了波塞冬一眼,有些怀疑他的身份。克丽丝町随即又觉得自己想多了,最近进出过摩洛克山也很容易沾上一丝魔兽气息,能够化形的九阶魔兽又不是农民果腹的土豆一样随处可见。

再说,九阶魔兽化形在大陆游历,除非是脑袋坏掉了才会来杜阿拉城这种地方吧。

“我们先离开,我在城里还有地方能躲一躲。”

克丽丝町说着就要去抓两人的手,短距离传送,她还是能勉强带上两人的,刘慈也不知道用什么手段给她进行治疗,克丽丝町觉得伤势恢复的还不错。

刘慈很顺从被她捉住手臂,波塞冬却往右一侧。他很镇定牵住了刘慈另一只手,若无其事道:“走吧。”

克丽丝町神色古怪盯着刘慈,把刘慈看得耳根爆红。绿精灵挺愤慨,刘慈的这个朋友虽然长得挺不错,她在精灵族也见过和他长相不相上下的男精灵,至于吗,搞得像她克丽丝町会觊觎其美色一般。

此时也不是能胡思乱想的时刻,克丽丝町体内涌现出绿雾将三人包裹住,当雾气收缩时,“砰”一声巨响,十几个黑衣僧人一起发力,一招就将小院轰塌。

尘土飞扬呛鼻,黑衣僧人恍若不受半点影响。没有了围墙和空间禁制遮掩,孤零零的房间一目了然。

没有人。

“她逃了,有人在帮她。”

能在他们破墙而入的瞬间将人救走,除了空间法师,没有谁能办到。黑衣僧人十分恼怒,他们此时已认定老康尼是刘慈的同伙,那老家伙带着他们在城里转了一天,有人趁机潜入小院救走了他们真正要抓捕的对象。

……

光明神宫内,教皇陛下此刻的震怒不言而喻。

在圣地港黑狱修建成的几千年里,还是第一次有人能越狱逃走,这种事情就发生在他执掌教廷的任期内,教皇陛下完全可以想象书记官们会如何在羊皮卷上记载着他的无能。

“是不是爱德华帮她?”

摩西祭司苦笑,在他看来连爱德华都自身难保,怎么会有余力去帮助绿精灵逃走。黑狱又不是什么好地方,有这能力,他干嘛不自己越狱。

摩西祭司还未替爱德华分辨两句,神侍又带来一个让教皇更不愉快的消息。

“苦行僧们说,有人使用空间魔法,救走了刘慈?”教皇握紧手中的权杖,豁然从王座上起身:“很好,很好,这两个异端果然是一伙的……不,她们不止两个人,她们一定还有其他同伙,这个人先救走了绿精灵,绿精灵再去救魔星,一环接着一环,这是有计划的阴谋!”

摩西祭司一怔,却听得教皇陛下忽然问道:“上次是查尔斯理事将绿精灵抓住的?让人去修道院通知查尔斯,再派二十名黑衣僧人同去,此次务必要将藏在杜阿拉城和圣地港的异端们一网打尽,一个活口都不留,全部让他们去神面前接受审判!”

“是的,陛下。”

摩西祭司听完也觉得情况严峻。克丽丝町被关在圣地港黑狱,知道这消息的人不会超过五人,教皇曾打算用克丽丝町被抓的消息将精灵族引出来,可为了查证爱德华的秘密这一计划还没付诸行动。

那么,是谁得到了消息,将绿精灵救走?摩西祭司觉得其中涌动的暗流,足以带给圣地港不小的震荡。

很快,二十名黑衣僧侣协同查尔斯理事都到达了杜阿拉城的事发现场。

三十多位黑衣僧人齐聚,查尔斯理事眉头紧皱。这情景让驻守杜阿拉城的光明祭司都心里发颤,被轰塌的小院附件更是看不见一个教廷神职人员以外的行人。

“没错,看留下的痕迹,正是那个绿精灵……呵呵,就算由教皇亲自治疗,她所受的重伤也不会立刻痊愈,重伤的空间法师,还试图额外带着人空间传送,她不仅走不远,恐怕连伤势都加重了。”

此城祭司小心问道:“理事大人认为她们还在城里?”

查尔斯冷哼,“你以为法师塔是一个魔曜石堆砌而成的废物吗,绿精灵全胜之时都不见得能穿破法师塔的领域逃离杜阿拉城,更别说现在了,她们自然还在城内。”

“空间传送以后,此地气息紊乱,我们找不到她们。”一个黑衣僧人开口。

查尔斯却笑了,“不,我们要等她们自己找上门。”

……

“哇——”

仿佛为了印证查尔斯的批语,携带着两个人传送离开的克丽丝町还没站稳,就再次喷出一大口鲜血。

见她喷血像喷水玩,刘慈也吓了一跳,顾不得对方体内符力还未完全消化,感觉又弄了一杯刀符和回春符混合的符水给克丽丝町喝下。

克丽丝町脸白如纸,喝下符水后好一会儿才有力气说话。

“你这个卷轴很特殊,治疗效果也很惊人,怪不得教廷忌惮你……等你完全成长,估计教廷会更头疼。”

教廷让克丽丝町吃了个大亏,现在她对整个教廷都恨之若骨,想到以后刘慈会带给教廷无数码放,克丽丝町就忍不住笑起来。

她一笑,就是一阵惊天动地的咳嗽,看来是牵动了内伤。

“哎,你先别笑了,这是哪里?”

克丽丝町带两人传动所至的地方是个低矮的阁楼,地板上没有灰,看上去经常有人打扫并不是废弃之地。可克丽丝町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也没有人说上楼来看看。

克丽丝町勉强笑了,“这里啊,是可以放心睡觉养伤的安全地方。”

刘慈狐疑道:“比你之前的那小院还安全?”

克丽丝町点头,脸色有着得色。

一直沉默不语的波塞冬已经站到了窗前,传送时他紧紧握住刘慈的手,心里恨不得这次传送能无限延时,谁知道距离不长,传送时间也短的很,让他心中惋惜。

等刘慈急匆匆借着给绿精灵喝符水挣脱他的手,波塞冬就更失望了。于是他将视线投向了阁楼之外,在两个女人叽叽喳喳时,他已经弄清了周围的大概环境。

“阿慈,你来看。”

刘慈把半个身子趴在阁楼矮矮的窗户前,她就看见了对面那白色的尖尖屋顶。

“杜阿拉城的中心教堂?……这里果然够安全啊。”

克丽丝町胆子不比她小,竟带着她和狼神传送到了杜阿拉城中心教堂的对街。

“蹭蹭蹭”

有人刻意加重了爬楼梯的脚步,以提醒阁楼上的人自己的到来。

一个面貌慈祥的小老头穿着立领的贵族长衣爬上阁楼,看见克丽丝町苍白的脸色和翅膀上绑着的木板绑带,慈祥的小老儿出乎意料匍地大哭:

“呜呜呜……殿下,您怎么受伤了……呜呜呜,这下小老头如何向大长老交待,殿下啊,你拥有森林中最慈悲的心怀,您就看在小老儿腿脚都不利索的情况下也要保重自己啊……呜——”

这小老头儿匍在地上哭成小小一团,明明是感人的劝诫,刘慈不知为何总想要笑。

倒是波塞冬若有所思。

精灵族由许多小部落组成了松散的国家制度,他们天性平和,并不喜欢权力之争,也不是由前任精灵王的直系血脉继承王位,而是共通推选血脉纯正前途远大的年轻精灵成为精灵族的储君。

一旦选定王储,他就会成为精灵们下一个全力效忠的对象,是精灵们独一无二的“殿下”。

这个绿精灵,竟然是这样的身份?!

无知者无畏,波塞冬已然沉默,不知真相的刘慈却憋着笑憋得像个二傻子,让波塞冬十分无语。

克丽丝町被小老头声泪俱下的表演搞得颜面大失,看见刘慈那副忍着笑的傻样,克丽丝町忍不住尖叫:“闭嘴,你再哭,我现在就回圣地港黑狱继续蹲牢房去!”

什么,圣地港黑狱?!小老头一脸泪痕抬起头,被吓得忘记了哭泣。

第两百四十三章 冲击法塔

小老头不哭了,克丽丝町终于能和对方好好交流。精灵族在选着遁世时,有一部族人并未完全撤离人类社会。这些精灵为了在光明大陆更好的生活下去,大部分都于人类伴侣相结合……他们的后代,拥有人类的血统,也拥有精灵的血统,自称为半精灵。

强悍的精灵基因并不会随便被人类的遗传基因中和,半精灵虽然在外表上有所改变,比如无法再长出翅膀,也没有了精灵的标志性尖耳朵,但他们大多继承了精灵与众不同的美貌和强悍的体质,也拥有学习魔法的天赋——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这些半精灵从父母那里继承到了人类的短寿。

除了寿命和人类一样,他们内里还是不折不扣的精灵。精灵族从不背叛爱人,他们的族群一直以来都是一夫一妻,就算是精灵王也不例外,这也是精灵族繁衍困难的原因之一,并不是每一个女精灵都适合孕育后代的……这样的专情,是人类社会中很罕见的,所以这么多年来,并没有伴侣背叛他们的精灵爱人,半精灵的秘密被很好掩饰。

就连比较了解精灵族的波塞冬也是第一次听说,刘慈的啧啧两声,注意力就放到了克丽丝町是精灵王储的消息上。

“看不出来啊……”

公主她也见过,像第一公主海柔尔·西德尼,王室的气势能在大祭司面前毫不逊色。可克丽丝町呢,每天穿得普普通通,把自己伪装成不起眼的搓衣板少女,整天往旧书堆里钻,差别也太大了。谁能想到她会是精灵族新一代的王储?

“如果教皇陛下得知你的身份,现在说不定要气得吐血吧?”刘慈不怀好意揣测。

克丽丝町也有傲然和庆幸,她用伪装术将自己变化成人类少女,就连族人也不是个个见过她真面目,要是教皇知道她是王储,估计就不会把她随随便便扔到黑狱中……他一定会选万无一失的办法,将她严密囚禁起来。

“殿下,杜阿拉城现在太危险了,您还是尽早离开吧。”

这个半精灵小老头儿虽然哭起来滑稽,但他能住在杜阿拉城中心教堂对面,在城中也有几分地位的。事实上他连任过两任城主的首席副官,继承了来自母亲家族的贵族爵位和财富,这整条街都是他名下的产业,想要将克丽丝町偷运出城,也并非完全办不到。

克丽丝町却摇头,一来她答应了刘慈要送她和波塞冬传送离开,二来,这是克丽丝町能真正接触到法师塔的难得机会,她怎么肯轻易放弃?

这次被教廷设圈套捉住,大概会到精灵族后,大长老有好几年都不会放她出来了。

“不行,你帮我出城,不说会不会成功,就算成功了,你自己也难免暴露痕迹。精灵族多年精心的布局不能因为我而提前暴露,那我还有资格担任王储吗?”

克丽丝町所说的也是真话,若是愿意暴露精灵族在暗中的经营,她也不会乖乖被查尔斯抓住,甚至在黑狱中也没想过要传讯族人前来营救。

精灵族潜伏在圣地港暗处的势力,说掀翻教廷那是痴人说梦,可全力以赴,攻破圣地港黑狱并不是梦中呓语……她却不会那么自私,给族人带去灾难!

小老头表情复杂看了刘慈和波塞冬一眼,倒也没再劝克丽丝町出城。

想要把三个人都送出城,他还没那么大的本事,而要劝王储将她的两位朋友丢下,就是半精灵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如果克丽丝町真的那样做了,他反而会从心里失望,一位品行有缺的绿精灵,是没有资格成为精灵王的继承者的。

“陛下,让小老儿去为您和您的朋友准备些可口的食物吧。”

过了不久,小老头果然亲自端上了一大盘食物,大部分都是新鲜的水果,还特意为刘慈和波塞冬准备了烤肉,办事真的很贴心。

“吃吧,不要客气,看样子我们要在这里住上几天了。”

刘慈点点头,魔兽不像人类,特别是像他这样的超越九阶的化形魔兽十天半月不吃东西也没什么,但刘慈亲自递给他一块烤肉,挑食的波塞冬还是乖乖把它吃下肚子。

阁楼不大,却也不算小。一只精灵,一个人类,外加一只大魔兽,住在阁楼里的三个生物都不拘小节,几天的时间很快过去,大家也没觉得不方便。

这一日,克丽丝町扇了扇羽翼,断骨处还不敢用力,但骨头的确是接上了正在加速愈合中,双翼的血脉经络也都痛了,克丽丝町觉得自己起码恢复了七八分实力。

“再拖下去只会更危险,今晚我们就行动吧。”

克丽丝町的提议,刘慈和波塞冬都无意见赞同。不仅是因为克丽丝町的伤势转好,这几日教廷挨家逐户排查,先是最没有身份的平民,然后是商户,现在已经查到了贵族。

小老头虽然担任过两任副官,可在教廷眼中显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听说连城主在城里的寓所都要清查,以半精灵的能力真的无力庇护三人更久了。

刘慈他们还没被发现,也和身处的特殊位置有关,大概驻守杜阿拉城的光明祭司也没想到,刘慈三人会藏在中心教堂的对面,清查由杜阿拉城四周往中央缩小范围,中心教堂这片区域本来就要留到清查收网时最后排查。

三人已决定今晚行动,顿时觉得时间过得格外慢。眼见天色终于暗下,克丽丝町还让半精灵准备了格外丰盛的晚餐。

“吃饱了,才有力气和教廷的人打架啊。”

刘慈深以为然,她和克丽丝町这次也算生死患难的交情了,她也没有再遮遮掩掩,大方从莲池空间中取出山葡萄酒,三人就着美食小酌了一番。

阁楼对面教廷的钟声敲了九下,夜晚九点整,克丽丝町动了动翅膀。

刘慈翻了翻空间,金光符大概还剩下十几张,她干脆每个人发了五六张:“来来来,都挂到脖子上,这符……这卷轴在遇到攻击时能撑起防护光照,大剑师全力一击肯定能挡,至于苦行僧的攻击能挡几下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有生于无,说不定还能靠它保命呢!”

金光符属于被动防御型,只要受到攻击时就会自动护主,而其他大部分符箓都需要配合手决或由灵力发动,刘慈就是给他们也无用。

克丽丝町乖乖取了五张金光符贴身存放,刘慈忽然又想到了神行符。她手法迅速,给克丽丝町脚上派了两张,又给波塞冬拍了两张,一口气还给自己额外贴了御风符……谁叫克丽丝町和波塞冬,一个有翅膀,一个还没化形时就能飞呢,她也不能拖两人后退。

波塞冬却没有拿刘慈的金光符,刘慈还想劝两句让狼神不要自高自大保不齐就有不要脸的人会偷袭,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之类的话她还没说出口,看着波塞冬的眼神,刘慈忽然就读懂了。

——他并不是自大,而是想把所有能保命的手段都留给刘慈自己呀。

刘慈揉了揉鼻子,将剩下的金光符都收好了。

“走吧。”

波塞冬也眼神柔软,仿佛他和刘慈接下来并不是要和教廷战斗,而是要牵手去逛街。

“克丽丝町,你找到法师塔了吗?”刘慈忽然想起这一重大前提。

克丽丝町点头,“我们先去那个地方,再想想怎么进入吧。”

夜色朦胧,克丽丝町推开阁楼窗户,双翼一扇首先飞了出去,刘慈发动御风符紧跟其后,波塞冬则跟在刘慈身后以保护者的姿态自居。

克丽丝町循着法师塔运转的气息,一路往杜阿拉城东面飞去。

杜阿拉城最东面,有一个废弃的城门出口。杜阿拉城并不算高耸的城墙上,还残留有一个瞭望塔。

塔尖已经半塌,废弃的城门黑灯瞎火,谁也想不到伪装成瞭望塔的破旧塔身,就是大名鼎鼎的法师塔。

刘慈看过瑞秋家的法师塔,比这破塔看上去要顺眼多了。克丽丝町却很激动,恨不得立刻钻到里面研究研究。

波塞冬也有几分神情恍惚,穿山兽说过,在魔兽和人类频繁交战的时期里,那些强大的空间法师靠着法师塔的防御,死死守住了人类的城池……魔兽大军,并没有讨好。

现在么,没有空间法师,孤零零的法师塔,已经构不成威胁。波塞冬觉得自己全力一击,或许能让眼前的法师塔成功倒下,当然,他们此刻还要依靠这法师塔传送呢。

波塞冬眼神幽暗,可惜,有人不会放任他们顺利传送。

星星点点的光忽然在四周亮起。

包括破败的瞭望塔内,也亮起了烛光。表情严肃的查尔斯手持着烛台出现在塔上,那些星星点点的火光是一个渐渐缩小的包围圈。

有光明骑士,有黑衣僧侣,有城里大大小小的神职人员们,加起来人数恐怕有一两百人。

“理事大人,您说得太对了,只要我们守住了法师塔,根本不用费心去找,她们就会自投罗网。”

光明祭司现在是真佩服查尔斯理事,他力排众议,只让人守住法师塔。这几天的排查不过是敷衍了事,教廷真正的人马一直没有离开过法师塔。

怪不得人家能当修道院的理事,他却被排挤出圣地港,只能担任杜阿拉城的光明祭司呢,这就是差距!

被光明祭司盛赞的查尔斯却不见得有多开心。

至从教廷人马现身后,查尔斯甚至没有多去看克丽丝町一眼。的确,绿精灵虽然是空间法师,却是他手下败将,查尔斯并不知克丽丝町精灵王储的身份,所以没有分给她更多注意力。

让查尔斯忌惮的人是站在刘慈身后的波塞冬。这人外貌当然不会让查尔斯心绪波动,他所忌惮的是,波塞冬站在原地,不言不语不动,却自然散发的无形压力。

查尔斯已经很久没有这个感觉了,除了在面对教皇时。难道这也是一位大贤者?这么年轻的大贤者……他强迫自己将视线转移到了刘慈身上,盯着她道:

“刘慈,你这样和教廷作对,难道不管你那个在圣地港修道院求学的妹妹了吗?”

第两百四十三章 冲击法塔

小老头不哭了,克丽丝町终于能和对方好好交流。精灵族在选着遁世时,有一部族人并未完全撤离人类社会。这些精灵为了在光明大陆更好的生活下去,大部分都于人类伴侣相结合……他们的后代,拥有人类的血统,也拥有精灵的血统,自称为半精灵。

强悍的精灵基因并不会随便被人类的遗传基因中和,半精灵虽然在外表上有所改变,比如无法再长出翅膀,也没有了精灵的标志性尖耳朵,但他们大多继承了精灵与众不同的美貌和强悍的体质,也拥有学习魔法的天赋——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这些半精灵从父母那里继承到了人类的短寿。

除了寿命和人类一样,他们内里还是不折不扣的精灵。精灵族从不背叛爱人,他们的族群一直以来都是一夫一妻,就算是精灵王也不例外,这也是精灵族繁衍困难的原因之一,并不是每一个女精灵都适合孕育后代的……这样的专情,是人类社会中很罕见的,所以这么多年来,并没有伴侣背叛他们的精灵爱人,半精灵的秘密被很好掩饰。

就连比较了解精灵族的波塞冬也是第一次听说,刘慈的啧啧两声,注意力就放到了克丽丝町是精灵王储的消息上。

“看不出来啊……”

公主她也见过,像第一公主海柔尔?西德尼,王室的气势能在大祭司面前毫不逊色。可克丽丝町呢,每天穿得普普通通,把自己伪装成不起眼的搓衣板少女,整天往旧书堆里钻,差别也太大了。谁能想到她会是精灵族新一代的王储?

“如果教皇陛下得知你的身份,现在说不定要气得吐血吧?”刘慈不怀好意揣测。

克丽丝町也有傲然和庆幸,她用伪装术将自己变化成人类少女,就连族人也不是个个见过她真面目,要是教皇知道她是王储,估计就不会把她随随便便扔到黑狱中……他一定会选万无一失的办法,将她严密囚禁起来。

“殿下,杜阿拉城现在太危险了,您还是尽早离开吧。”

这个半精灵小老头儿虽然哭起来滑稽,但他能住在杜阿拉城中心教堂对面,在城中也有几分地位的。事实上他连任过两任城主的首席副官,继承了来自母亲家族的贵族爵位和财富,这整条街都是他名下的产业,想要将克丽丝町偷运出城,也并非完全办不到。

克丽丝町却摇头,一来她答应了刘慈要送她和波塞冬传送离开,二来,这是克丽丝町能真正接触到法师塔的难得机会,她怎么肯轻易放弃?

这次被教廷设圈套捉住,大概会到精灵族后,大长老有好几年都不会放她出来了。

“不行,你帮我出城,不说会不会成功,就算成功了,你自己也难免暴露痕迹。精灵族多年精心的布局不能因为我而提前暴露,那我还有资格担任王储吗?”

克丽丝町所说的也是真话,若是愿意暴露精灵族在暗中的经营,她也不会乖乖被查尔斯抓住,甚至在黑狱中也没想过要传讯族人前来营救。

精灵族潜伏在圣地港暗处的势力,说掀翻教廷那是痴人说梦,可全力以赴,攻破圣地港黑狱并不是梦中呓语……她却不会那么自私,给族人带去灾难!

小老头表情复杂看了刘慈和波塞冬一眼,倒也没再劝克丽丝町出城。

想要把三个人都送出城,他还没那么大的本事,而要劝王储将她的两位朋友丢下,就是半精灵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如果克丽丝町真的那样做了,他反而会从心里失望,一位品行有缺的绿精灵,是没有资格成为精灵王的继承者的。

“陛下,让小老儿去为您和您的朋友准备些可口的食物吧。”

过了不久,小老头果然亲自端上了一大盘食物,大部分都是新鲜的水果,还特意为刘慈和波塞冬准备了烤肉,办事真的很贴心。

“吃吧,不要客气,看样子我们要在这里住上几天了。”

刘慈点点头,魔兽不像人类,特别是像他这样的超越九阶的化形魔兽十天半月不吃东西也没什么,但刘慈亲自递给他一块烤肉,挑食的波塞冬还是乖乖把它吃下肚子。

阁楼不大,却也不算小。一只精灵,一个人类,外加一只大魔兽,住在阁楼里的三个生物都不拘小节,几天的时间很快过去,大家也没觉得不方便。

这一日,克丽丝町扇了扇羽翼,断骨处还不敢用力,但骨头的确是接上了正在加速愈合中,双翼的血脉经络也都痛了,克丽丝町觉得自己起码恢复了七八分实力。

“再拖下去只会更危险,今晚我们就行动吧。”

克丽丝町的提议,刘慈和波塞冬都无意见赞同。不仅是因为克丽丝町的伤势转好,这几日教廷挨家逐户排查,先是最没有身份的平民,然后是商户,现在已经查到了贵族。

小老头虽然担任过两任副官,可在教廷眼中显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听说连城主在城里的寓所都要清查,以半精灵的能力真的无力庇护三人更久了。

刘慈他们还没被发现,也和身处的特殊位置有关,大概驻守杜阿拉城的光明祭司也没想到,刘慈三人会藏在中心教堂的对面,清查由杜阿拉城四周往中央缩小范围,中心教堂这片区域本来就要留到清查收网时最后排查。

三人已决定今晚行动,顿时觉得时间过得格外慢。眼见天色终于暗下,克丽丝町还让半精灵准备了格外丰盛的晚餐。

“吃饱了,才有力气和教廷的人打架啊。”

刘慈深以为然,她和克丽丝町这次也算生死患难的交情了,她也没有再遮遮掩掩,大方从莲池空间中取出山葡萄酒,三人就着美食小酌了一番。

阁楼对面教廷的钟声敲了九下,夜晚九点整,克丽丝町动了动翅膀。

刘慈翻了翻空间,金光符大概还剩下十几张,她干脆每个人发了五六张:“来来来,都挂到脖子上,这符……这卷轴在遇到攻击时能撑起防护光照,大剑师全力一击肯定能挡,至于苦行僧的攻击能挡几下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有生于无,说不定还能靠它保命呢!”

金光符属于被动防御型,只要受到攻击时就会自动护主,而其他大部分符箓都需要配合手决或由灵力发动,刘慈就是给他们也无用。

克丽丝町乖乖取了五张金光符贴身存放,刘慈忽然又想到了神行符。她手法迅速,给克丽丝町脚上派了两张,又给波塞冬拍了两张,一口气还给自己额外贴了御风符……谁叫克丽丝町和波塞冬,一个有翅膀,一个还没化形时就能飞呢,她也不能拖两人后退。

波塞冬却没有拿刘慈的金光符,刘慈还想劝两句让狼神不要自高自大保不齐就有不要脸的人会偷袭,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之类的话她还没说出口,看着波塞冬的眼神,刘慈忽然就读懂了。

——他并不是自大,而是想把所有能保命的手段都留给刘慈自己呀。

刘慈揉了揉鼻子,将剩下的金光符都收好了。

“走吧。”

波塞冬也眼神柔软,仿佛他和刘慈接下来并不是要和教廷战斗,而是要牵手去逛街。

“克丽丝町,你找到法师塔了吗?”刘慈忽然想起这一重大前提。

克丽丝町点头,“我们先去那个地方,再想想怎么进入吧。”

夜色朦胧,克丽丝町推开阁楼窗户,双翼一扇首先飞了出去,刘慈发动御风符紧跟其后,波塞冬则跟在刘慈身后以保护者的姿态自居。

克丽丝町循着法师塔运转的气息,一路往杜阿拉城东面飞去。

杜阿拉城最东面,有一个废弃的城门出口。杜阿拉城并不算高耸的城墙上,还残留有一个瞭望塔。

塔尖已经半塌,废弃的城门黑灯瞎火,谁也想不到伪装成瞭望塔的破旧塔身,就是大名鼎鼎的法师塔。

刘慈看过瑞秋家的法师塔,比这破塔看上去要顺眼多了。克丽丝町却很激动,恨不得立刻钻到里面研究研究。

波塞冬也有几分神情恍惚,穿山兽说过,在魔兽和人类频繁交战的时期里,那些强大的空间法师靠着法师塔的防御,死死守住了人类的城池……魔兽大军,并没有讨好。

现在么,没有空间法师,孤零零的法师塔,已经构不成威胁。波塞冬觉得自己全力一击,或许能让眼前的法师塔成功倒下,当然,他们此刻还要依靠这法师塔传送呢。

波塞冬眼神幽暗,可惜,有人不会放任他们顺利传送。

星星点点的光忽然在四周亮起。

包括破败的瞭望塔内,也亮起了烛光。表情严肃的查尔斯手持着烛台出现在塔上,那些星星点点的火光是一个渐渐缩小的包围圈。

有光明骑士,有黑衣僧侣,有城里大大小小的神职人员们,加起来人数恐怕有一两百人。

“理事大人,您说得太对了,只要我们守住了法师塔,根本不用费心去找,她们就会自投罗网。”

光明祭司现在是真佩服查尔斯理事,他力排众议,只让人守住法师塔。这几天的排查不过是敷衍了事,教廷真正的人马一直没有离开过法师塔。

怪不得人家能当修道院的理事,他却被排挤出圣地港,只能担任杜阿拉城的光明祭司呢,这就是差距!

被光明祭司盛赞的查尔斯却不见得有多开心。

至从教廷人马现身后,查尔斯甚至没有多去看克丽丝町一眼。的确,绿精灵虽然是空间法师,却是他手下败将,查尔斯并不知克丽丝町精灵王储的身份,所以没有分给她更多注意力。

让查尔斯忌惮的人是站在刘慈身后的波塞冬。这人外貌当然不会让查尔斯心绪波动,他所忌惮的是,波塞冬站在原地,不言不语不动,却自然散发的无形压力。

查尔斯已经很久没有这个感觉了,除了在面对教皇时。难道这也是一位大贤者?这么年轻的大贤者……他强迫自己将视线转移到了刘慈身上,盯着她道:

“刘慈,你这样和教廷作对,难道不管你那个在圣地港修道院求学的妹妹了吗?”

第两百四十四章 魔兽来了

面对查尔斯的质问,刘慈并不显得慌张。

“这个啊,我听说进入了圣地港修道院的学生,只要本身不违背神的旨意,他的家人不管是犯了什么罪,都和他无关吧?再说了,我和瑞秋虽然是姐妹相称,算起来我们真没有血缘关系,不过是在她很小的时候我出于好心收养了她,难道真要负责她一辈子吗?鸟儿大了都会离开巢穴,孩子长大了自然也要离开家庭,从此以后,她只是你圣地港修道院中的一个学生,和我再无关系。光明大陆有许多姓氏和家族,我相信以瑞秋的天赋,许多大姓贵族都愿意收留她……她可以冠上任何一个姓氏,除了刘姓。”

刘慈说得甚是光棍,她声音不小,在场每个教廷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查尔斯却没有生气,他想来严肃的表情甚至有隐隐的笑意,努力收回自己外泄的情绪,查尔斯忽然将视线投向了别处:

“瑞秋,你全部听见了吧,你为之求情的姐姐已经不打算再认你,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呢?”

刘慈三人顺着他视线望去,包围圈中自动让出了一条通道,穿着修道院学生袍的瑞秋从通道中走来。夜色迷离,少女纤细的身影在绮靡夜色下显得单薄抖瑟。在场的诸多光明骑士,甚至不约而同起了怜悯之心……真的是太可怜了,听说她不惜触犯修道院的禁律为姐姐求情,虽说查尔斯理事没有同意,大概也没有资格做主同意,但这份为情人的心是多么宝贵啊!可惜,她的姐姐不仅要和教廷顽抗到底,此时竟然说出两人再无关系的话,这么狠毒的女子,怪不得能干出当街杀人的坏事。

“慈姐,我最后一次叫您姐姐,谢谢您收养了我。您说得没错,光明大陆有无数的贵族大姓,刘姓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姓,从此以后,我只有名,没有姓……我们再无姐妹关系!”

瑞秋含着泪控诉完毕,提着裙摆飞奔离去。

她转身时甚至没有多给刘慈一个眼神,仿佛两人真的恩断义绝。

刘慈也没看她,说真的,她现在反而挺感激查尔斯了,虽然对方故意安排瑞秋听见她的狠话,试图斩断瑞秋和她的亲情,这是为了圣地港修道院的名誉考虑,却同时也是为了瑞秋本人考虑……不管怎么说,查尔斯身为修道院的理事,在他的本质工作上很合格的。

“不要浪费时间,克丽丝町去法师塔内,我和刘慈帮你拖住这些人。”波塞冬直接用精神力和二人交流,他和刘慈在摩洛克山脉这样交流惯了,倒是他的声音直接在脑海响起,让克丽丝町很不适应。

刘慈微不可查点头,她先撒出了数张初级离火符,符雨化成小火团落下,让包围她们的队伍稍显混乱。

“胆敢偷袭!”

离刘慈最近的光明骑士大怒,挥剑向刘慈砍来。他的配剑重逾二十斤,是由矮人部落打造的精品,看刘慈的小身板,骑士很有信心将她一剑腰斩。

她的身侧,波塞冬已经飞向瞭望塔,克丽丝町也在原地消失不见,似乎没有人能帮她抵挡骑士饱含怒气的一剑……毫无征兆,一根不太粗的竹竿出现,毫不费力架住了骑士的重剑!

刘慈的剑术,早就能媲美大剑师了,可光明骑士团,也不是每个人都拥有大剑师实力的。

刘慈手腕一转,反将对方的重剑压制,正要借力将骑士挑落下马,她的后背忽然袭来一拳。

这一拳悄无声息,看上去软绵绵的,但被它集中可能内脏都要震碎。

刘慈的后脑勺没长眼睛,可她有神识!

将挑落骑士的打算放弃,刘慈持着竹剑回防,竹剑也同样轻飘飘恍然无重,和偷袭的拳头相撞,却“砰——”的恍若金石相撞!

“苦行僧果然是教廷最不要脸的打手!”

剑拳相撞,对方固然被震退,刘慈也向后退了两步。方才骂刘慈偷袭的骑士脸微红,偷袭刘慈的黑衣僧人却仿佛没听见,另一僧人又扫来一腿,刘慈立刻腹背受敌。

她没有和两名僧人硬碰,电光火石间,刘慈持剑一扫,砍在了光明骑士的坐骑前蹄上。灌注了灵力的墨竹剑虽无锋,尤胜利器,轻轻就将马腿打断。

骏马发出悲鸣,前蹄踉跄,光明骑士一下就摔下了马。

他倒向的地方正是黑衣僧人单腿攻击的方向,那一脚实实踹中了骑士小腹。

“噗——”

骑士喷出一口血,被踹到了一旁。

刘慈不厚道哈哈大笑:“明明能收住腿势,却因担心我跑出包围圈,死命都要踢自己人一脚,哈哈哈!”

没错,刘慈依旧腹背受敌,甚至围攻她的人中有多加了两名僧人,若不是包围圈就这么大动作施展不开,刘慈相信有更多的僧人会凑上前来。

不过她可不是图嘴贱,被她一挑拨,有几个光明骑士本来拔剑的动作明显一缓,他们扶起了自己被误伤的同伴,脸色不太好看。

黑衣僧侣们认为对付刘慈一人,四个僧侣显然就足够了。两名僧人能合力收拾个大剑师,用四个人围攻刘慈,已经是很看得起她。

刘慈的符箓还准备留待关键时刻保命,她现在只靠一柄竹剑硬扛着,偏偏黑衣僧人皮糙肉厚,就连受伤了都仿佛感觉不到疼痛,刘慈一时也陷入了苦战。

大部分黑衣僧侣们都将目光投入了城墙。

杜阿拉城的城墙不算高耸,瞭望塔外,正对峙着两个人影。

查尔斯和波塞冬!

克丽丝町不知去了哪里,查尔斯也没有多关注她,现在他被波塞冬的气势压得不敢轻易冒进,哪里还有心思去管绿精灵。

查尔斯心中也很狐疑,这么年轻的高手,是大陆哪个势力培育出来的?如果这样的人再多点,对教廷造成的危险不言而喻。

“朋友,你年纪轻轻就有这样的实力,光明大陆何其壮丽,你可以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做你想做的事。真的有必要为了两个异端,要成为教廷的敌人吗?”

查尔斯说完,见对方那完美无缺的脸上出现了个很古怪的表情,他越发戒备。

波塞冬的确神色古怪,他居然被一个人类说成是“年轻人”,呵呵呵,他开启灵智的时候,大概对方爷爷的爷爷还在玩尿和泥巴的游戏吧。不过,若是看上去挺年轻,那和他家阿慈岂不是更相配了?

二缺的萌狼暗暗开心,觉得一会儿就留这个很有眼力的教廷人一命。

“哦,教廷的敌人?很可怕吗……”

魔兽和整个人类都是敌人啊,真是鱼唇的理事。波塞冬余光瞥见刘慈陷入了苦战,也不再耽搁时间,不见他念动任何咒语,他的面前就凭空出现一个水球。

就连最初级的一星魔法师都能勉强凝结出的水球,看上去并不大,却让查尔斯不由自主后退了半步。

“去——”

波塞冬手一指,水球炸开,又化成无数雨滴大小的水珠,这些水珠漫天飞舞,向查尔斯遁去。

查尔斯大惊,甚至来不及吟唱咒语发动光明魔法护身,不得不选择在众目睽睽下施展自己的空间魔法……他身形陡然在原地消失没入虚空,在一闪后,出现在了波塞冬身后。

“仁慈的神啊,请您从沉睡中醒来,带来光明的信仰,汇聚毁灭与希望的力量……光明之炎!”

白色的火光在波塞冬身后炸开,白火无焰无温,却可以直接烧毁敌人的灵魂。

飞舞的水珠将波塞冬包围在中央,光明之炎的白火在他身前三寸处停下。然后白光消失,小水珠也同时阵亡了大半。

“你的实力也很不错,真的要为教廷效力吗?要知道大陆天地宽广,以你的实力,也可以过得不错呢!”

查尔斯脸色难看,他用来分散对方注意力的劝慰之语,掉转头又被用在了他自己身上,没有人会心情舒畅。

“光明之炎”,同阶的自然系法师只要一被沾上,除非立刻由光明祭司进行治疗,否则不死一身魔源也会被废大半。

但年轻男人却如此轻松挡下了光明之炎……偷袭,不仅只有第一次有效。查尔斯一跺脚,再次消失在了原地。

这次,他仿佛刻意滞留在了虚空中,并没有马上出现。

波塞冬也不急,只要他全身毫无破绽,说实话他并不介意对方到底要从哪个方向偷袭。水珠们围绕着波塞冬上下飞舞,他站在墙头上衣袍翻飞,样貌和身姿,让他像极了降临人间的神祗。

就连无所畏惧的黑衣僧侣们,一时也升起了此人不可战胜的感觉。

“一手抓住烈日的余晖,一手指向邪恶的仆从……圣洁的光芒落在我指尖,那就是你要制裁的对象——烈日弹!”

查尔斯忽然闪现,却已不在城墙之上。

他的魔法也不是攻击波塞冬,而是往包围圈中的刘慈扔去!

眼见刘慈避无可避,被查尔斯的魔法击中飞出,波塞冬觉得每年冬季都会困扰自己的那种狂躁在一瞬间又回来了!

“找死!”

刘慈虽然被击飞,托她身上踹了十来张金光符的福,在消耗完整整五张金光符的符力后,她完好无损的爬起来。

拍了拍摔得生疼的后背,刘慈也难免一阵后怕。她从未与查尔斯一个实力层次的人交战过,一张金光符能抵御大剑师的物理攻击,却要五张符才能接下查尔斯的一个魔法攻击。

查尔斯的实力太强,意味着她还是太弱!

“你们,都去死吧……”波塞冬眯着眼,已经顾不得再掩饰本体,飞舞的水珠渐渐被固化,化成了晶莹可爱的雪花。

越是美丽的东西,越是有毒。可爱的雪花,却能杀人与无形。轻飘飘落在身上,挨着人的皮肤,转眼就是一个血淋淋的洞。

刘慈见情况不妙,情愿再硬挨了黑衣僧侣一拳,也往雪花最少的城墙脚下溜去。

众人都在抵御杀人之雪,刘慈趁机御风飞到了波塞冬身边。

在波塞冬身边是最安全的,能杀人的可爱雪花是他手中调皮的小孩子,温柔的拂过刘慈的脸颊。

趁着波塞冬气息全开,隐藏了太久的克丽丝町终于寻到了机会,她飞进了瞭望塔中,开始寻找传送的法阵。

查尔斯理事呆立在城墙下,雪花落在他的光明护罩上并不能马上杀死他,但他此刻是震惊的。

“魔兽……你是九阶化形的魔兽!”

波塞冬的气息冲天,连与杜阿拉城相隔的圣地港都感受到这股不善,光明神宫内的光之塔更是发出警戒之光。

整个圣地港的神职人员都被惊动了,光明神宫内,教皇手持权杖,只留下一句“魔兽袭城”,就率先飞出了寝宫。

——真是太嚣张了,就算魔兽与人类交战最频繁的那些年头,也没有魔兽能打到圣地港!

第两百四再十五章 教廷再见!

“狼神,不要。”

刘慈见波塞冬隐隐有失去神智的危险,她想起了水晶矿山的每年都会发生的杀戮。她不是怜悯这些教廷的人,只是不想波塞冬处在被狂躁操控理智,失去自我的状态!

波塞冬转头望向她,刘慈很肯定道:“杀光他们也不会帮助我们成功传送,不要忘记我们本来的目的。”

波塞冬觉得这样很违背他本心,可在刘慈期待的目光下,他无法说出拒绝的话。波塞冬点了点头,一旦软和下来,他那股无名的燥热就慢慢消散了。理智回归,波塞冬也觉得自己做的太过:“刚才我的气息没有控制,大概已经惊动了圣地港,很快就有大批的高手赶来,你不要再留在这里,去法师塔内,帮助绿精灵找到传送的阵法!”

刘慈点头,她连查尔斯都打不过,留在这里的确是拖累。只是进塔之前,她很认真说道:“你也一定要和我们一起传送走,如果你想当英雄让我和克丽丝町离开,你知道我的性格,是情愿死,也绝对不会走的!”

波塞冬将她推进了法师塔,他当然知道刘慈的性格,用她的话来说,“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他才舍不得死去挂了,把刘慈让给别人。

刘慈刚进入塔,一道白光袭来,被裹在光中飞行的教皇已经出现在现场。

“一个魔星,一个异端,一只九阶魔兽。你们是胆子太大呢,还是真的以为教廷没办法对付你们?”

白光散去,教皇落在了与城墙相对的屋顶上。

他是教廷的掌权人,自然不会落在地上抬头仰望那城墙上的九阶魔兽。教皇的自言自语中带着难以克制的愤怒,最近超出他想象的意外真是太多了……看中的主教居然涉黑,关在黑狱的绿精灵能越狱,想杀的魔星却受到老康尼的帮助,现在连摩洛克山脉中的九阶魔兽,都有胆子跑来杜阿拉城耀武扬威了。到底是他太久没发威,这些人忘了教廷的权威,还是异端们无知者无畏?

“神圣的光,从神明而来,终向神明而去,闪耀的光辉啊,请你化作无坚不摧的利剑……”

教皇将权杖高举,白光从他的权杖顶端散发,几乎照亮了大半个杜阿拉城。

小院内,老康尼一脸凝重。他肯定是没办法前去帮助刘慈三人的,否则他就光明正大站在了教廷的对立面。虽然很有信心让爱德华当上新的教皇,但现在的教皇陛下毕竟才是真正的掌权人。

至高权柄在谁的手中,谁就掌握了话语权。聪明的人可以算计至高权柄,甚至左右它的变迁,却不能公然反对它。他要的是改朝换代,并不是想要推翻教廷。

不过,他大概能将圣地港的十二光明祭司拖一拖。

一个教皇,那个九阶魔兽就很难对付了,还有查尔斯在场,再加上圣地港十二光明祭司出动,估计三人还没被传送走就要被教廷高层轰杀成肉泥。

老康尼心念一动,立刻消失在了小院。

东城,刘慈被波塞冬推入了法师塔内。

破旧的瞭望塔在外看来毫不起眼,一旦进入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这一个法师塔的修筑者显然和瑞秋的先祖拥有截然不同的审美,瑞秋家的法师塔充满了岁月沉淀的书香之气,伪装成破旧瞭望塔的法师塔里却金碧辉煌。

从外面看去,它比城墙不过高出两层。但刘慈一进来,才发现自己原来只是进入了塔底。塔身一共有九层,以金砖铺就,金灿灿的地面,金灿灿的墙体,除了地面和墙上都刻有刘慈看不到的深奥花纹,她真怀疑自己进入的是某个贵族王室的金库。

克丽丝町并不在第一层,刘慈不敢在耽搁,赶紧爬上楼梯。

她在第四层将克丽丝町找到,绿精灵正毫无形象趴在地上研究一个大型法阵。

刘慈也不敢出声打扰克丽丝町,只能警惕地打量着四周,生恐狡猾的查尔斯会在塔里也安排了埋伏。

克丽丝町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眼中时而闪现出迷惑,时而又恍然大悟,她显然已沉迷其中。克丽丝町或许巴不得这样的时间再长点,刘慈却觉得每一分每一秒都过的艰难。

她不是望向楼梯口,希望下一刻波塞冬的身影就会出现。

明明是片刻,刘慈觉得过了足足有一年那么长。克丽丝町还是没有解开传送法阵的关键点,她却忍不住望向窗外。

在法师塔内,是不会受到攻击的,可却能清晰看见外面的情景。

看清楚站在房顶的人,刘慈忍不住瞳孔一缩。

她并没有见过教皇,可是能认识教皇的礼服。和波塞冬交手的人,赫然是现任的教皇陛下……两人之间显然已经打了一会儿,一个个光明魔法从教皇手底飞出,波塞冬已经无余力再维持那杀人之雪。

雪花让包围圈中的光明骑士们基本失去了战斗力,但有那么一群人,他们是没有痛觉的,只要还有一口气在,他们就会爬起来杀死敌人。

看见黑衣僧侣们已经围到了城墙之下,刘慈不由心中大急。还有查尔斯,查尔斯怎么不见了?他是不是又要去偷袭波塞冬了?

她努力推开窗户,冷风灌了进来,吹得她脸颊冰凉。只要波塞冬有危险她会引爆所有的攻击符箓。就算杀不死教皇和查尔斯,那些像跗骨之蛆一样讨厌的黑衣僧侣肯定能死伤大半……两三百张攻击符箓,是她近年的全部积蓄。

为了狼神,也并不算什么,符箓可以再画,可波塞冬为了她从摩洛克山脉赶来的情谊……她无以回报!

“狼大,要小心啊……”刘慈低语,夜晚的风似乎将她的叮咛吹到了波塞冬耳边。一番苦战,已经略感疲惫的银狼精神一震,不由飞快看了刘慈一眼。

就是这一分神,查尔斯手捧着光球忽然出现。

光球砸在波塞冬胸前,虽然被保护他的水雾抵消大半,后续之力仍叫他不由闷哼一声。

魔兽强悍的身体素质展现,若是人类法师,在查尔斯的光球近距离偷袭下肯定已经被洞穿了心脏。

波塞冬不顾自己的伤势,抬手就是一道水箭激射。

查尔斯根本来不及躲避,更来不及吟唱魔法护身,只能亲身挨了这一箭。波塞冬是随手发招,这一箭没有当场射杀查尔斯,偏离了心脏两分,余力将查尔斯击下了城楼摔向了地面。

“还能救治!”光明祭司替查尔斯检查了身体。

刘慈在窗口看见一切,顿时大怒。她正要将所有符箓化成怒火倾泻,克丽丝町却跳了起来。

“找到了!”

教皇又开始吟唱咒语,见波塞冬被查尔斯偷袭成功,他决定乘胜追击。

刘慈大急:“你找到离开传送法阵了?还要多少时间?”

克丽丝町摇头,“不,我找到了法师塔的总枢纽。”她一下跳了起来,拉着刘慈往楼上跑。

刘慈边跑边大喊,“你现在还有心情研究什么总枢纽,波塞冬在外面已经顶不住了,你知道谁杀来了?是教皇!”

克丽丝町一口气拉着刘慈跑上第九层。

“找到总枢纽,我们可以关闭法师塔!”

刘慈一愣,随即大喜。现在法师塔谁都能进出,可是一旦可以关闭,以法师塔的防御,绝对能支撑一段时间。争取到的时间越多,她们的计划越有机会成功。从杜阿拉城直接逃跑,屁股后面跟一串追兵,显然没有通过法师塔将他们远远甩开一劳永逸。

能关闭法师塔,意味着波塞冬不用再当肉盾。

“你专心关塔,我去帮他!”

刘慈一把推开了克丽丝町,又从九层跑下。教皇和波塞冬大概又交了一轮手,整个东城房屋都塌陷大半,刘慈要冲出法师塔,被波塞冬已眼神制止。

她心中大急,只能用神识传音道:“快进来,克丽丝町说能关闭法师塔!”

波塞冬却摇头。

如果他现在和刘慈进入法师塔,一旦法师塔不能立刻关闭,追兵肯定都要涌入塔里。在城墙上他占据地势优势还能阻挡,等到了塔里,所有敌人一拥而上,难免不会波及到刘慈。

黑衣僧侣已有十余人跃上墙头,这些人不畏惧疼痛,若不是一击打死,就很让人头疼。刘慈不敢再打扰波塞冬,她现在随时注意着克丽丝町的动静,只要对方大喊一声,她就会把波塞冬拉进塔。

等了足足有一个世纪那么长,刘慈见波塞冬又被击中一次,终于,九层高塔上传来克丽丝町欣喜的叫声:“开进来,刘慈!”

刘慈不再犹豫,眼见教皇凝聚了许久的大招挥手既至,她将积攒的符箓一股脑倾泻出去。

一口气要引动几百张符箓,刘慈体内的灵力都几乎被耗空。顾不上欣赏教廷之人抱头鼠窜的丑态,刘慈上前拉了波塞冬就往塔里跑。

教皇发现事态不对劲,本要追击,可刘慈那几百张符箓一起发动的威力,几乎可以媲美禁咒!大贤者也不能靠肉体去硬抗禁咒,教皇脚步稍慢,法师塔的大门已经缓缓关上。

“一起攻击法师塔,宁愿毁了塔,也不要让异端和魔兽离开杜阿拉城!”

被老康尼拖了拖的光明祭司们纷纷赶到,众人一起出手,各种光明魔法攻击着塔身。已非全胜时期的法师塔如何能抵御这种攻击,眨眼睛就摇摇欲坠。

刘慈三人却不顾摇晃的塔身,齐聚在了第四层。

克丽丝町脸带有得色:“哼,第九层第八层的法阵虽然距离传送远,以我的能力简直是找死,还是第四层刚刚好。”

法师塔已扑簌扑簌剧烈摇晃起来,刘慈让她赶紧走别废话,克丽丝町照旧抓紧了刘慈的手臂,这一次刘慈主动握住了波塞冬的手。

“轰轰轰——”

法师塔终于倾塌,烟硝过后,只见杜阿拉东城一片残檐断壁,刘慈三人已经不知踪影。

——本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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