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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师无双》


第一章 古怪的马小毛

“马小毛,你怎么又不说话了?”一个瘦骨嶙峋的小丫头,坐在一堆干草上,睁大清澈的双眼望问对面的男孩。

男孩十二、三岁的样子,同样坐在干草堆上,正抬头望着碧蓝的天空出神,闻声收回目光,看了看眼前这个面黄肌瘦、顶着一头营养不良黄发的女孩,沉默了几秒钟,回了一句“黄毛,你有理想没?”

“理想是什么?”被称作黄毛的丫头歪了歪头,觉得这个问题好奇怪。

“呃,就是长大了要做什么……”

“我……我现在就长大了啊,”说着站起身来使劲挺了挺瘦弱的身躯,可惜个头实在不高,该凸的该翘的地方也都没任何迹象,“我现在可以帮大娘洗衣服,还能刷粪桶了,就是挑不动,我就想……能自己做活换钱,去老包那里吃饭的时候不用再花大娘的钱。”

小丫头就叫黄毛,原因自然是因为那一头黄发,她是大娘在路边捡回来养大的,黄毛知道这个事儿,觉得大娘养大了自己,自己应该报答她,不是父母子女那种报答,虽然她也很想管大娘叫娘。

这个地方似乎很容易捡到人,特别是小孩,比如马小毛也是别人捡回来的,捡他的人叫马二毛,是给人养马的贱民,三十多岁的单身汉,右边脸上长了个黑痣,黑痣上长着两根长长的黑毛。

这里的人都没有正儿八经的名字,因为他们都是贱民。马二毛因为是养马的,有二根毛,得了这么个名字。其他人的名字也都简单,比如供大家伙食的老包,因为他做的最好吃的就是包子。

马小毛因为是马二毛捡回来的,于是就被起了这么个名字。

“那你长大难道不是养马?养马也可以挣到钱啊,你看马二毛,经常到镇子上买酒,他都有多余的钱可以买酒哎!”

马小毛摸了摸额头,有些无语。

“怎么了,是不是你的伤还没有?对了,你的心真的是被黑狼掏出来过吗?大娘说心脏被掏出来就会死掉啊。你真的记不起以前的事情么?”黄毛的想法很简单,思维跳跃性却很大。

马小毛没有回答,但是下意识用手背碰了碰左胸口位置,那里有一道很整齐的伤口,显然不是被野兽撕咬的痕迹。

半年前马二毛去山脚放马,遇到了在路边奄奄一息的马小毛,当时有一头黑狼在不远处虎视眈眈正要下口。

像马二毛这样一个惫懒的家伙,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看马小毛没死,居然给捡了回来,或许是看大娘捡了个黄毛丫头来帮自己洗衣,他也有些眼热,于是一时心热,做了这么个决定。

马小毛半死不活地在干草堆里躺了半个月,居然挺了过来,能爬起来之后就这样每天四处溜达,在这个小的根本算不上村子的贱民聚居点转悠,他很奇怪自己没有任何半年之前的记忆,却能无障碍地跟这里的人沟通。

这里住着六户人家一共八口人,大娘和黄毛算是一家,马二毛和马小毛算是一家,虽然他们的家其实就是个马圈而已,虽然他们的床就是干草堆而已,虽然他们家里没有一件家具,但这并不妨碍这是个家。

瘸腿的老包一个人住着相对像样点的木屋,有着这个居住点仅有的几件铁器,包括一口铁锅,一把铁刀,以及一根铁棍。

一个猎人干脆就住在树上,小玩意倒是不少,木弓木箭,藤索,藤篮,还有各种小巧的用于布置陷阱的东西,其他人只是喊他猎人,他没有名字。

一个农夫,在他那块侍弄了好几个年头的贫瘠田地里种了几垄土豆,别人就叫他土豆,住的是自己动手搭建的一个茅草屋。

另外还剩下一个瞎子,整天同样的无所事事。马小毛对这里的了解更多还是从瞎子这里得来。

比如离这里大概四五里远的地方有个小镇子,就住着一户人家,自然是大户人家,贱民居住点倒是有五六个,分散在镇子周围,都是靠为这个镇上的大户人家做活,换得一点生存的资源。

贱民应该算是这里最底层的存在,大户人家家里还有一些仆役,身份却是比贱民高了许多,他们可以结婚,有自己的名字,可以四处走动,可以使用铁器,甚至可以识字!

说到铁器,大家都挺好奇老包,因为他说自己也是贱民,可是他居然可以使用铁器,铁锅铁刀让他可以煮菜煮饭,至于铁棍,倒是不知道有什么用。

老包负责了这个居住点的所有人的伙食,不过不是免费,需要用东西换,或者用钱买,农夫家的土豆,猎人家的兽皮,大娘和马二毛他们就用钱,钱自然是给大户人家洗衣喂马得来的。

而瞎子,什么也不用付出,就可以在老包那里免费吃喝,大家也都不会妒忌,谁让他瞎呢,这有啥好妒忌的。

“我得回去了,大娘又带回来很多衣服要洗。”黄毛站起身来望着远处背着大包袱的身影对马小毛道别。

马小毛盯着离去的消瘦身影没有说话。

“你又在盯着我偷看!”黄毛回过身笑着说道。

马小毛也只是笑,别人总是能感觉到他的目光,这里的每个人都能感觉到,就连那几匹马同样能感觉到。

用马二毛的话说,这小子看得人发毛,身上起鸡皮疙瘩。马二毛有时候会困惑自己捡这家伙回来是不是个好事,因为这家伙浑身上下都透着奇怪。

捡到他的时候躺在沟里被人开胸破膛,看上去跟死人没什么区别了,弄回来扔在干草堆上半个月时间也不管,其实不知道怎么管,只是黄毛天天过来捧点水管道马克嘴里,也没有敷任何药,居然活过来了。

要不是看他一天天脸色越来越好,身子始终是暖的,脉搏跳动越来越强,马二毛有好几次都差点忍不住又把他扔掉。

而且在那昏迷的半个月里,这家伙嘴里时不时会嘟囔着一些奇怪的发音,似乎根本就不是这里的人。

马小毛也知道自己浑身透着古怪,其中就包括背后看人会让人觉察这种病,如果这算是一种病的话,他的病已经有几个月了,因为在成为马小毛之前他就存在这个问题,那时候他还在另外一个世界。

第二章 往事不堪回首,今生依旧艰难

在另外一个世界,马小毛自然不叫这个名字,叫什么已经无所谓了,往事不堪回首。马小毛有印象的记忆也不过最后那几个月的时间。

这段记忆开始于一场车祸,飞驰而来的红色跑车,将他与一个女人一起撞飞,女人当场就死了,他在剧烈的撞击中身体翻滚摔在路边花坛,头部受创,身上却无大碍,在那一瞬间,他睁着血红的眼睛试图记住快速远去的跑车车牌,可惜那个画面在脑子里似乎被什么东西搅乱了,如同一幅画上泼了油漆,变得模糊不清。

接下来,有人从他怀里带走了女人的尸体,似乎有人带他去了几个地方,似乎不断有人跟他讲话,问他问题,给他包扎,他却始终木然无语,只是在脑海里拼命回想那个画面,试图从模糊不清的图案里看清楚那个车牌号。外界的一切,似乎都从眼前消失。

然后他就开始头疼,不知是碰撞的原因还是拼命回想画面的原因,疼得抱头在地上打滚,哀嚎不断。于是,有人又把他送到了医院,等他再次清醒过来时,是在自己家里,床头放着一瓶药。

再然后,头疼就吃药,吃完就不疼,不疼了他就出去满大街茫然地转悠,脑子里仍旧在辨别那个始终看不清的画面,同时在街上找那辆车。

吃过几天药之后,他突然发现脑子里的画面似乎越来越模糊,于是他停了吃药,疼痛来的时候他照样满地打滚,却再也没吃过那种药。

煎熬,痛苦的煎熬,熬过艰难的半小时,头痛会减轻,他会继续站起身来满大街找车。

就这样折腾了两个月的时间,他转遍了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很多人也都知道了这个天天蓬头垢面满街转悠,时不时在路上打滚的人刚经历过一段怎样的悲伤故事,所以他饿的时候站在路边小吃摊边,总会有好心的摊主递上一点吃的一点喝的。

再后面他开始幻视幻听,他觉得脑袋里似乎被人用铁条搅过,他无论望向谁,都必须使劲盯着看,才能确保不是看到幻象。于是,无论对方是不是在看着他,似乎都能感觉到他的目光,然后会奇怪地回过头或者扭过头或者抬起头来看他。

他哪里会在乎别人的好奇,只是继续游荡着,有时候甚至好几天不回家,深夜里随便在哪个角落就躺下,反正在不在家在不在床上他脑子里都是那一副红色跑车疾驰而去的画面。

不时地在地上打滚,让他的头发粘成一绺绺,脸上灰尘一层层,身上衣服破成一块块,身上伤口一道道,更不必说经常的大小便失禁造成的满身恶臭。人们不再关心他,甚至不能再认得出他,只以为是一个破烂乞丐。

头痛频次越来越高,身体也越来越差,就在有些人认为他马上活不了几天的时候,一次偶然的触电让他脑子居然恢复了些清明。

他趁着清醒,回了自己的家,把身上清洗干净,换了衣服,坐在家里想了很久,还不能死,还要继续找,直到找到那辆车。

电流不会根治头疼,只会缓解症状,却也会让他的幻视幻听似乎更加严重,好在那个画面却慢慢清晰起来。

于是,为了看清画面,他一次次把手伸向电源,直到有一次忍不住把手触到了高压电,终于死了。记忆到这里结束。

然后,他来到了这里成为了马小毛。

头痛的毛病没了,那幅画面终于在脑海里完全清晰起来,可是有什么用呢?物是人非事事休。

躺在干草堆上半个月,清醒过来之后,以及最初能爬起来四处走的那段时间,他纠结了无数次,才让自己从那无尽的悲伤中抽离出来。

清晰地感官体验,加上时不时有活生生的人过来,好奇地试图跟他交流,阳光、新鲜的空气、马儿的嘶叫、土豆的味道……,一点点唤起他活下来的勇气,身体内也似乎有一种支撑他坚持下去的力量,于是,他开始主动去适应现在这个身体,现在这个环境。

黄毛几乎雷打不动每天过来找他聊天,他也习惯了跟她瞎聊几句,主要还是试图在交流中寻找活下去的理由。

……

随着黄毛身影远去,马小毛目光转向了马圈里那几匹马,他很喜欢那匹浑身雪白的家伙,并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大白。大白感觉到了马小毛的目光,回过头来用鼻子喷气,不知道表达什么意思。

肚子又有些饿了,真是个x蛋的世界。马小毛心里嘟囔,慢慢站起身摘了摘破麻衣上的杂草,往老包的木屋走去。

“老包,有什么吃的?”马小毛手里掂着一枚铜板,这是他的饭钱,够一顿。

“土豆。”木屋里传来瓮声瓮气的回应。

“又是土豆?能不能换点花样?”马小毛觉得胃里有些发酸。

老包一瘸一拐走出屋将手里的两个煮熟的土豆直接扔给马小毛,然后一点都不客气地把那枚铜板捏过去,“土豆种的土豆收获了,而且是丰收。猎人没打到猎物,你想吃肉多拿些钱来我想办法。”

“我要有那么多钱用得着到你这里找吃的?”马小毛没有多费唇舌,转身往回走,同时想着,或许眼下的目标是看能不能挣点钱?要活下去,总得有肉吃吧。

这时候正好瞎子戳着个拐棍一步步过来,于是随口问道:“瞎子,猎人明天能不能猎到野味?”

瞎子住下脚步听声辩位,“你问我我问谁去?”

“问上天啊,瞎子不是都挺能掐会算的嘛,你不是泄露天机遭了天谴才瞎的么?”马小毛觉得活着应该有趣一点。

“胡说八道,哪儿听来的,毫无根据!”瞎子说得激动了拿拐棍直戳地。

“这个瞎子可不会算命,他的眼睛是偷看蒙家小媳妇洗澡被发现,让蒙家人给戳瞎的。”老包毫不留情地揭了瞎子的老底。

“老包,你个死瘸子!”

马小毛呵呵着走了,他打算去猎人那里,继续学如何利用手边材料简单设置陷阱,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再这样下去,恐怕真要再死一次,不过这次是饿死。

因为缺少有力的武器,猎人的收获总是不多,隔三差五地弄只兔子回来就算是不错的收获了,偶尔极幸运的情况下会猎到小鹿。他尝试过拿鹿皮去镇上卖给那个大户,但是发现还不如直接给老包划算,作为贱民,确实是人见人欺的存在,指望公平是不可能了。

好在居住点的几户贱民之间相处还是比较融洽,世道艰难,相濡以沫,勉强活下去。

天快黑了,猎人还没回来,马小毛百无聊赖回到马圈,正好遇到醉醺醺打着酒嗝回来的马二毛,看他脸上的喜色,应该是今天遇上比较高兴的事情。

这是个机会。马小毛殷勤地帮忙把干草堆铺成最适合躺坐的形状,伺候马二毛像个大爷一般躺下,开始套话。

天黑下来,月亮升上来,秋的凉意浸透了大地,虫鸣少了许多,马小毛的眼睛却亮了许多。两人絮絮叨叨叽叽咕咕半晚上,马小毛从马二毛嘴里抠出不少干货!

第三章 贱民也要生存

原来贱民并非永远是贱民,只是无身份无技能无本领的人的统称!遇到好的机会贱民的身份是可以改变的!至少可以变成仆役。

原来老包曾是蒙家的仆役,不止识字,还当过兵,只是因为战场上负了伤又做了逃兵,才成了贱民。

原来马二毛的最大理想是成为蒙家的仆役,那样就可以结婚生娃,“人这一辈子要不能在死后留下名声,就必须留下传承的血脉,否则就毫无价值”,没想到马二毛这样的夯货居然能说出这么富含大道理的话!

原来马二毛的理想终于有了实现的可能性,今天请蒙家一个相熟的仆役吃酒,对方喝到尽兴处指了条路给他,只要能做出点额外的贡献,以他养马的能耐,勉强可以成为仆役!

难怪满面红光,身上光光,估计这段时间的饭钱都拿去买酒了。

马小毛似乎找到了接下来自己要走的路!

些许的兴奋和秋凉让马小毛有些难以入眠,睁大眼睛望着天上的月亮,琢磨着明天开始有计划地生活。

闭上眼睛,周围又冒出五颜六色的光点,这是来到这个世界后发现的一个奇怪的现象,曾悄悄问过黄毛,黄毛说感觉不到这些,所以他以为还是类似于原来幻视幻听的毛病。

充斥在每一个角落的七彩光点其实很漂亮,红色的,绿色的,蓝色的,金色的,黄色的……,像无数的萤火虫,想象一下,闭上眼,周围就像童话的世界,多美!可惜不能与外人道。他已经够怪异,如果再多一些奇怪的地方,保不准这里的人会当他是怪物而弄死他,既然打算活着,还是先低调点吧。

当马小毛终于睡去,不少光点围绕在他身边,似乎受了什么东西的吸引,慢慢聚到胸口的位置,然后诡异地从有疤痕的地方钻入体内消失不见!

这一切,马小毛并不知道,自然也不会留意到他的那道可怖的疤痕似乎变淡了一些。

早上醒来,马二毛冻得缩成一条狗的样子,钻在干草堆里,若不是马站着睡觉,他肯定会搂着马取暖。

而马小毛似乎没觉得有那么冷,只是感到浑身轻松舒畅,这一觉睡得真好。他把这个归咎于自己年轻火力旺。

找老包学习这个世界的文字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走到半路上马小毛又改变了主意,就这么空手过去,估计是够呛。所以他拐道儿去了猎人的树屋。

猎人已经睡醒,正站在树下扭腰动腿,显然睡在树杈上并不舒服。

“猎人大叔,今天不去打猎么?”马小毛难得用了个敬称,让猎人有些奇怪。

“无事献殷勤,没听你喊过大叔,今天是要做啥?”猎人活动着脖子说道。

“没啥,你要是去打猎,带上我吧,我打下手,顺便学点东西,两人总比一个人好些,路上也有个伴儿。”马小毛尽量让自己语气平缓,似乎在说一点微不足道的事情。

猎人打量了一下马小毛,“脸色又好了一些,你这身体恢复的倒是快。打猎很危险的,我已经教了你两种陷阱的制作了,还想学啥?弯弓射箭?”

“技多不压身啊,听说您以前曾经猎到过熊?”马二毛明明说的是头熊崽子,马小毛故意装作不知情。

“嗯哼,哈,我不吃这一套,带你出去,万一惹来了黑狼,我吃不了兜着走。”猎人眉毛一挑,旋即又不为所动。

马小毛挠了挠头,“那我还是去跟老包学做饭吧,你这一身本领留给自己子孙学吧,学了好给你传承。”说完做了个转身欲走的姿势。

“哎哎哎,回来!你个小兔崽子,学做饭有个屁用,那是娘们才学的事情,有点出息吧!算了,明知道我这辈子只能孤单一人,还拿这话怼我,不过倒是有点道理,没人传承,我琢磨的这点本事过不了几年也就废了。今天你跟我去。”

马小毛嘴角勾出点笑意,“我需要准备什么?”

最终两人什么都没带,空着手往荒原走去。

居住点东边是一片荒原,大约四五里远,穿过荒原是伏牛山,形状像一头趴着的牛,高近千米,宽七八里,长数十里,山石嶙峋地势险峻,树木葱郁茂密。伏牛山后是连绵不断的群山,不知有多辽阔。

“我们的活动范围不能超过伏牛山,深入群山会有极大的危险。但是把伏牛山转一圈也得十几天时间,所以首先要掌握的是野外生存技能,万一在山里迷了路,几天出不来,如何活下来,野兽只是危险之一。”猎人边走边抬手指着远处的伏牛山给马小毛及传授经验。

“首先是水的问题,山里找水不难,山谷一般都有溪流。若是隔得太远没法去山谷取水,那就要学会就地取水,比如这种草,草茎脆嫩,放嘴里嚼一嚼,会有点水分,虽然不多,还略有点苦,但是不至于让你渴死。只要不是冬天,都能找到这种草。”

马小毛好奇地拔了一根放在嘴里咬着,确实有点水分。

“其实你放马的时候注意观察,只要是马吃的草,一般人都可以吃,口味不见得好,但是毒不死。这种草也算多汁,而且不苦……”猎人一路走一路教他分辨各种有价值的植物。

“这种石头叫火石,两块放在手里撞击,你看,会有火花冒出来!你再找这种绒草,要干的,放在火石底下垫着,像这样敲击,多敲一会,呐,有烟冒出来了,小心吹一吹,火点着了。”

马小毛看着这神奇的一幕,很细心地观摩着动作要领,并且亲自动手操作了一番。

两人熄灭了火,继续往前走,穿过了荒原,认识了几种能吃的浆果,开始进入伏牛山。

“这种树叫水袋树,树杈地方有个瘤子一样的东西,用石头砸开就有水流出来,可以喝。旁边这种树的树枝最适合用来做弓箭,弓弦就用这种树皮,韧性好,干了也不会断,看好了,我现场做一个。不光是做弓弦,拿来搓绳索也好使。”

……

翻过一道矮的山梁,穿过一片有点幽暗的密林,转弯的地方出现了一个山洞,猎人走上前在洞口外面的泥地上仔细查看了一番,“没有野兽进去,我们可以进去了。这是我用来中途休息的地方之一,偶尔也会在这里过夜。”

山洞一人多高,深十几米,看样子是天然形成。洞内还可见燃尽的灰堆,靠近洞口内侧位置有一些干树枝,最里面则是干草铺的可供人休息的简易地铺。

借助昏暗的光线,马小毛将里面打量了一遍,说道“这地方不比你的树屋强多了啊,没有风吹雨淋,为何你还要住在那里?”

“我是人,又不是野兽,干嘛要一个人住这荒山野岭的,连个说话的都没有。”边说着猎人从某个缝隙里居然抽出一把铁刀!

马小毛呆了呆,“不是说……不能用铁器的么?!”

“说不让用就不用啊?那还活个屁!只要别被执法者看到就行,进山打猎连把刀都没,那是找死呢!”猎人满不在乎。

执法者马小毛见过,是属于城主的武装力量,会在城主领地内四处巡察,又被称作巡逻者,所到之处真称得上鸡飞狗跳,特别是偏远地方的镇子以及周围的贱民居住点,这些人跑这穷乡僻壤的偏远地区,劳心劳力,心里不爽,加上身份上的居高临下,行为上就有些肆无忌惮,有时候说砍人就砍人,没道理的。

第四章 贱民也有追求

至于镇上的大户,反倒对这些贱民有所包容,毕竟贱民为他们做事,等于廉价劳动力,都折腾死了那才是划不来。想到这里,马小毛也只是摇摇头。

猎人从那堆干树枝中间捡了几根直的,用铁刀熟练地去皮修理,再把一头削尖,“这才是能用的箭枝,真让你随便折根树枝,钝头连只鸡也射不死。”

不一会儿功夫,做出了二十几支箭,又给马小毛示范了一下如何制作猎弓,以及如何搓制绳索,忙活了大半天,都收拾妥当了,这才把铁刀别在腰间,弓箭背在背上出了山洞继续往山里进发。

秋季山里不缺吃的,一路上一边辨识各种野果,顺便把肚子填饱,马小毛开始跟着猎人学习辨识野兽的脚印、粪便,以及通过树干上的剐蹭痕迹和留下的毛发判断野兽类型和活动范围。

不知道算不算是穿越的福利,虽然记忆缺失,马小毛觉得自己的记忆力倒是变得很好,猎人往往只需要讲一遍,他就能牢牢记住,而且能把最细微的差别都分辨出来。

山里植被众多,不只是能吃的能喝的,有些种类属于草药,各有功效,猎人顺带着也讲了不少,主要是治疗外伤的,以及具备毒性的。

比如马小毛就看到猎人将一株紫色茎秆的植物汁液涂抹在箭尖上,还小心翼翼不碰到自己的手。

“这种紫萝草的毒性很强,见血封喉,不过毒进入血液后就发生了变化,与血液混合后反而就没有毒性了,打猎用这个最好。”

……

一路上因为要教马小毛,两人走的不快,这么走走停停,不知不觉天色暗下来,本来就是在山林深处了,猎人瞅了瞅天,“得加快脚步,赶往下一个休息点,不然天一旦黑下来,那就是野兽的天下了。”

其实这将近一天的时间,两人并没有遇到什么大型野兽,只是有山鼠野兔偶尔会被惊起,飞鸟也不算少。

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前,两人终于到达另外一个山洞,这个山洞就要小很多了,最初似乎是野兽挖出来的洞穴,后来被猎人占了,并且把空间扩大了,里面同样堆放了大量干树枝,这时候猎人才讲解这些树枝的用途。

一方面可以在晚上堵住洞口,防止野兽轻易进入,另一方面晚上生火需要,再就是可作为制作弓箭以及制造陷阱的材料。

猎人再次教了如何利用弓箭和干木头钻木取火,给马小毛安排了生一堆火的任务,自己带着铁刀和一些树枝绳索出去布置陷阱。

马小毛费了好大劲儿才把火点起来,还是太小了,力气小,身体瘦弱,虽然原理简单,做起来确实难度很大。

然后就是等,外面不时传来一些奇怪的鸟叫或者野兽的声音,在深山的黑夜里让人很有些毛骨悚然,等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在马小毛以为猎人是不是被野兽叼走了的时候,猎人终于回来了。

“今晚吃鸡,运气不错。”猎人扔下手里的一只野鸡,又去洞角落里翻出用一块破麻布包着的一些盐巴,马小毛这时候已经相当佩服猎人了。

两人享用了一顿美味晚餐,马小毛把鸡骨头都嚼着吃了,这比老包煮的土豆强了千百倍。晚上树枝堵住洞口,猎人又搬了两块大石头抵住,就这么在铺了薄薄一层干草的洞内睡了一夜,对两人来说,一个是睡树屋的,一个是睡马圈的,丝毫没有觉得难受。

第二天钻出洞来,两人继续打猎教学。遇到猎物主要还是猎人动手,马小毛力气小,射出去的箭没力气,只会惊走猎物,倒是陷阱做的有模有样,只可惜运气差,一直没抓住猎物。

两人在山里就这样转了四五天的时间,对伏牛山的大体方位了解的差不多,虽然马小毛一直很好奇,猎人终究还是没有带他往深处走,野兔野鸡捉了五六只,算得上大丰收了。伏牛山只能算是莽莽群山的最边缘,所以,两人始终没遇到大型野兽。

回到居住点以后,无论老包、农夫还是马二毛,都很诧异猎人会带马小毛进山打猎,对于带回来的猎物也由衷地开心,可以改善伙食了,最近土豆被抱怨的次数太多了,因为他就只知道种土豆,害得大家吃土豆吃到胃里发酸。

其实又怎么怨得了土豆,这贫瘠的荒原开垦出来的那点地,别的作物根本就长不起来。

拎着两只山鸡到老包的木屋,马小毛开门见山地道明了来意,想学识字。

老包犹豫了一下,提了个要求,“你必须做到能单独猎杀一头黑狼,我才可以教你识字。”

“为什么是黑狼?难道因为我当初差点被黑狼吃掉?”马小毛表示不能理解。

“黑狼是攻击性野兽里最低级的存在,你要想杀头熊回来也行啊。”

“那还是黑狼吧,我不喜欢熊,太丑。”得到老包的承诺,马小毛放下心来,生活应该是这样,有目标,才有意思。

看着马小毛离去,老包有些出神,猎人的心思他明白,马小毛出现之前,这几户贱民这辈子估计也就这样子,可是,年轻真好啊!什么都有可能,而且这孩子虽然沉默寡言了些,但是心性似乎不坏,而且也聪明!

马二毛变得有些神神叨叨,为了实现做仆役的梦想,他必须想办法做出一些贡献,当然是喂马之外的贡献,可是能做什么呢?这几天马小毛消失他都没放在心上,一门心思琢磨他的梦想。

马小毛也变了样,不再是懒洋洋的样子,不再整天逛来逛去,每天天刚亮就牵着马出去,快到中午的时候满身大汗回来,拴好马又不知所踪,直到天摸黑才回到马圈,这么凉的天气了,也不知道去忙活些啥。

猎人知道马小毛干了些啥,每天上午跟着马屁股后面在荒原上疯跑撒欢,顺便设陷阱抓兔子,下午则是进山做箭枝练习射箭!

一开始猎人很诧异一个人会突然间发生这么大的变化,以为他是一时发热,没想到一个月过去了,已经是深秋,马小毛仍然坚持着,哪怕下雨都没有间断,他无法理解这个奇怪的孩子为什么会这么自律,他到底要做什么?

马小毛有自己的打算,但是这个打算也是有些茫然的。想要单独猎杀黑狼,难度太大。黑狼往往群体活动,极重团队配合,而且狡猾凶残,普通陷阱根本不管用,就自己现在的水平,弓箭完全威胁不到对方,甚至都无法接近对方。

每天的跑步开弓,固然可以锻炼身体,而且效果似乎很明显,可是就这速度要想能单独猎狼,也要不知道何年何月。

黑狼的活动范围会到达荒原,这段时间,每天在荒原上放马锻炼,他遇到过两次黑狼,都是三四只一起出现,每次都是远远相望,对方并不会试图来攻击他,毕竟他骑在马上。又一次遇到时,马小毛曾壮着胆子试图走近一些,可狼群也会慢慢后退一点,没有短兵相接的意思。

马小毛也只有按耐住性子,就自己这小身板,怎么也要锻炼个一年半载再说。就算有那个机会接近,自己的箭术也是远远不达标的。

第五章 命贱不会更好活

于是,马小毛加强了对射箭的训练,说是练习箭术,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更多是在做力量训练,因为他连一次满弓都拉不开,每次只能拉开一小半,射出去的箭支轻飘飘没有力气,准头也太差。但是十天之后他已经能勉强拉至满弓,十五天之后已经可以控满弓坚持一分钟。一个月过去了,每天左右手各自开弓三十次,每次半分钟已经没问题。

他不知道这个速度算快还是慢,但是眼瞅着胳膊上的肌肉是鼓了起来,效果还是不错的。然后就开始跟猎人请教如何射的准。

这时候猎人才发现这孩子的成长是有多恐怖,即便是他就力量而言也就跟马小毛差不多,可这孩子看上去只有十二、三岁吧?!

猎人先是在树干上画了个圈,让马小毛瞄准试射,结果自然是差着老远,然而猎人又不指导具体的技巧,只是对马小毛的站位、握弓姿势给予调整,然后就让马小毛自己试着寻找感觉。

其实猎人作为一个贱民,这技术也不过是自己摸索出来的,根本就没什么系统的经验技巧可教,所以只有让马小毛多练习。

马小毛试了一阵子就觉得不能这么着,实在是太不稳定,偶尔瞎猫碰着死耗子才会射中一两次,于是他就开始动脑子,先是四处搜集羽毛,然后借用猎人的铁刀在箭杆尾部开槽,三面插入羽毛,然后再试的时候,箭枝就稳定多了。

再然后他又尝试了多种勾弦手法,食指拇指捏住箭尾与弓弦,食指中指夹住箭杆勾放弓弦,或者用大拇指勾弦放箭,包括搭箭方位,都做了多次尝试,慢慢真找到了一点感觉,准头一点点好起来。

猎人指点了那一次就没再管他,任由他自己琢磨,就这么过了三五天,准头已经比较不错了,十步远的地方,十次倒是有八次能射在圆圈内。

然后马小毛开始调整距离,十五步、二十步……冬天的第一场雪落下来的时候,他已经能做到在五十步远的地方保证命中率在一半左右了。

这段时间,他不光是在锻炼体能和提高箭术,顺便在猎人的山洞内储存了大量的改良过的箭枝,都是带羽毛的。

一开始猎人见到这个的时候是有些诧异的,因为他知道只有军中的制式弓箭才会做得这么精致,问到马小毛的时候这家伙只是说自己灵机一动想到的,让他觉得特别奇怪。

等马小毛开始尝试实战的时候,问题又出来了,不管是野兔还是山鸡,只要他一瞄准,对方就立刻能感觉到,然后就仓皇逃跑,根本不给他射箭的机会!

这时候马小毛才想起来自己还有这个不知道有什么用的属性,这下一时又不知道怎么好了。

在他几乎要放弃弓箭,转而研究改良陷阱的时候,猎人的一次指导让他发现了转机。

涉及到射箭瞄准问题,猎人建议侧身站立要用一只眼睛瞄准,但是不需要闭着另外一只眼,于是真正瞄准的时候其实只有主眼是瞄准目标的,也就是说两只眼睛并不聚焦。

这个微小的调整不仅让马小毛的准星有了比较明显的提升,最重要的是,当他用这种方式瞄准猎物的时候,或许是因为不聚焦的缘故,猎物居然不再感应到马小毛的目光!

马小毛欣喜异常,开始正式投入到打猎的实战中去,于是居住点的几户人家开始有口福了,两人打猎效率就提高了不少,几乎天天都有肉吃了。

只是,伙食虽然有所改善,寒冬一到,贱民们的生存条件才真正显露出恶劣来,不管是木屋、茅草屋,还是树屋,在寒风里基本上起不到多少的御寒作用。

猎人就不再住在树上,而是钻进老包的木屋扎堆取暖,瞎子以往是靠在黄毛大娘家的草屋外面角落过夜的,如今也待不住了,干脆钻到马圈干草堆里,跟马二毛挤在一起。

马小毛无所谓,他也很奇怪自己似乎有较强的御寒能力,即便再冷,冻得缩成一团,第二天起来也不会手脚冰凉,连感冒咳嗽都没有过。

这个地方的冬天雪似乎格外的多,入冬开始下雪以来一直没有化过,而且越积越厚,离春天还早呢,已经快没到膝盖深了。

马小毛一直在头疼猎杀黑狼的事情,因为大雪太厚,他已经没办法进山打猎,而这时候,事情出现了变化!

这个夜晚月亮挺圆,照在雪地上简直跟白天有点像了,贱民居住点没有灯,没有任何的夜间娱乐活动,天一擦黑,大家就钻进窝里准备熬过一个漫长的寒冬之夜。

马小毛一边琢磨着一些不着边际的事情,慢慢也沉入梦乡。半夜时分,一声声的狼嚎将马小毛惊醒,他已经习惯了每天晚上听狼嚎。只是最近声音格外嘹亮了一些,或许是严冬大雪覆盖了大地,黑狼寻找食物的难度增加,所以活动范围慢慢靠近了贱民居住点。

跟前几天一样,马小毛起来哆嗦着撒了个尿,准备再次入眠的时候,听到马圈里的几匹马变得焦躁不安,摇晃着脑袋喷着鼻息,不断地踢踏脚步,似乎想挣脱绳索。

事出反常必有妖,马圈在这个居住点东侧,最靠近荒原的一侧,动物往往有着远超常人的警觉性,这异常的动作,让马小毛一下子清醒过来,一骨碌爬起来,就摸索身边的弓箭。

探起头目光越过一人高的干草垛,远远望去,就见数点蓝幽幽的光点闪烁在不远处,并且晃动着往这边飘来,远处已经清晰地出现了四五个黑色的身影,果然是黑狼来袭!

或许是感知到了马小毛的目光,黑狼放缓了脚步,一点点接近。

“快起来!快!黑狼来了!”马小毛狠狠踢了几脚正缩成一团沉睡的马二毛和瞎子,扒拉开草堆,找到几支用破布包裹着箭头的箭支,小心又快速地抽出一支,弯弓搭箭,瞄准远处中间一个身影。

这几支箭是涂抹过紫萝草汁液的毒箭,已经放置了一段时间,不知道是否还有效,生死时刻,必须拿出最强的手段才能获得活下去的机会。

马小毛的手一直在抖,所以一直没有射出去这支箭,浑身的汗毛在冷风和惊恐中一根根直竖起来,头皮一阵阵发麻,不光手在抖,腿也在抖!一旦这几只黑狼冲过来,难逃一死!

顾不上后悔没把铁刀放在身边,马小毛狠狠地咬了一下自己的舌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效果并不理想,但是手勉强稳了一些。

正在这时,身后传来铁器敲击的声音,伴随着人的呼喊声,明显的带着恐惧的压抑感,是猎人和老包!

两人一个拿着铁棍,一个拎着铁刀,老包还一边用铁刀猛烈敲击着铁锅,往这边奔过来。

马小毛浑身一震,如溺水的人看到了抛来的救命绳索,在一瞬间的镇定中略一瞄准,凭感觉撒放紧紧捏住箭尾和弓弦的左手手指,箭枝在月光中瞬间穿过五六十步的距离,噗地一下插在中间一头黑狼的颈部!

一声哀嚎传来,仿佛是进攻的号角,几只黑狼同时朝马圈狂奔而至,几十步的距离,几个呼吸的时间就蹿到了眼前。

马小毛只来得及搭上另外一支箭,身后的一匹青马受了惊吓暴烈地两腿直立,马头猛然一甩,挣断绳索,跳出马圈往外逃去。

马二毛哇哇叫着,翻过另一侧的干草堆,朝老包的方向逃窜,杀猪似的惊叫声在这恐怖的雪夜,格外的瘆得慌。

瞎子缩成一团躲在角落里,大气不敢出一口,嘴里小声地嘟哝着什么,不知道是在跟哪个天神祈祷。

黑狼速度极快,两只狼一转身朝逃窜的青马追去,另外两只直扑马小毛!

第六章 挣扎求活

马小毛在这一刻反倒突然平静下来,或许是死过一次的原因吧,眼见这次在劫难逃,弓箭瞄准其中一头黑狼嗖地射出,然后立刻双手持弓身半举,身子半蹲,朝着飞奔过来的黑狼,打算拼死一搏。

这仓促射出去的第二箭居然幸运地命中了一头黑狼,又是一声哀嚎,奔走了几步然后倒地不起,紫萝草的毒性果然是见血封喉,而且过了这好几天仍然有效。于是,除了追着青马远去的两只黑狼,只剩下最后一头,一跃而过一人高的草垛,当头扑向马小毛。

说时迟那时快,马小毛双臂舞动弓身,猛烈地抽向迎头扑来的黑狼,啪地一声脆响,弓身鞭打在狼首位置,生死间爆发出来的巨大力量将整个黑狼抽倒在一边。

黑狼惨叫一声,在地上一个翻滚,敏捷地站起来,黑狼号称作铜头铁骨,这么一下还无法伤到它。等黑狼再次扑来,马小毛已经来不及调整姿势,正欲抬手抵挡,嗡地一声响,猎人的铁棍在千钧一发的时刻挥过来,猛烈地抽打在黑狼脖子位置,咔嚓一声脆响,黑狼已经扑在地上身体直抽抽!

这时候,土豆也举着火把奔过来。

话说逃出去的青马在直没人膝盖深的雪中,跑的速度根本快不起来,两头黑狼,紧追身后,其中一只快跑几步猛然一跃,张开大嘴一口咬住青马腹部位置,强大的咬合力让黑狼吊在青马身侧,随着吃痛的奔马,被甩来甩去。

几十斤重的黑狼几次甩动,就撕开了青马脆弱的肚皮,马的内脏在奔跑甩动中流出体外,垂在身下,被后蹄踩住,随着马身前窜中,内脏被猛然扯出,可怜的青马发狂一般奔跑着,后腿却一次次踩在自己拖在地上的内脏,终于,一大坨内脏被扯了下来,留在雪地上。

整个儿腹腔都空了的青马没能跑出去多远,就踉跄着倒在地上,四肢抽搐着死去。两头黑狼冲上来,叼着地上的青马内脏,往荒原深处拖去,在雪地上留下长长的拖痕和淡淡的血迹。

几支燃起的火把,照亮了马圈及周围的战场,三具黑狼尸体,有两只是被马小毛的毒箭射杀,一只是被猎人的铁棍击杀。

这时候,保得性命的马二毛知道自己的生命危险还没解除,一旦那匹青马被黑狼杀死,自己这条贱命死几次都不够抵偿的。

于是几个人举着火把,循着地上的痕迹走了老远一段,终于找到了倒毙在雪地里的青马。马二毛一下子跌坐在地,又一次哭嚎起来。

老包的意思是,将马肉割下来腌制起来,是很好的过冬干粮,只是看马二毛一副生不如死的模样,联想事后他可能会发生的惨剧,也就不好再提。几个人拖着几乎瘫在地上走不动的马二毛,回到居住点,还有大半夜要熬。

马二毛是彻底睡不着了,蒙家的仆役把马送到他这里来让他喂养,固然从自己这里省了不少钱,但是绝对不会因为这个就可以放自己一马,自己这条贱命怎么才能保下来?马二毛苦苦煎熬了半夜,天还没亮就起来了,找老包商量了一番,带着两头狼的尸体,往镇子上赶去。

其实这下半夜基本上都没睡着,大家不过是些混吃求存的贱民而已,刚经历过的这惊心动魄生死一线的场面,惊吓也好刺激也好,总之,烙饼一样在寒风中翻来覆去,折腾到天亮,大伙都凑齐到老包的木屋前,希望对昨夜的事情来个总结,对未来的日子来个展望。

除了黄毛穿着兽皮粗制的袄子鞋子,其他人都是麻布衣服,尽管天晴日朗,照样冻得浑身发抖。

老包似乎是这几户人家中最有威望的,他最先开口:“昨晚经历的大家都知道了,差点把命搭上,这种情况还会有,一直持续到春天到来。马小毛表现很好,等于是救了大家。我不管你的来历,现在作为一个贱民,你也看到了大家的生存状态,若不是人贱命硬,不被狼吃掉,也会被冻死。

从今天开始,你跟着我学点东西,不求你对我回报,只愿能早一点有个身份,过得稍微有点安全感,稍微有点人样,若是还能有余力,尽量帮大家一把。

咱们凑齐在这里,苟延残喘地活着,说来也算是缘分,只有抱团才能度过寒冬,所以,今天晚上开始,土豆、我、猎人、小毛,四个人轮流值夜,上半夜一人下半夜一人,守住自己的岗就是守住大家的命。”

几个人都没说话,但是都点了点头,黄毛吸溜着鼻涕,似懂非懂,也跟着点头。

大娘忍不住开口抱怨:“其实咱们完全可以建所像样的房子,这样确实太不安全了。”

“建房子简单,有资格住么?被执法者发现了,只会一把火烧了,人命贱如狗说的就是我们这些人。”猎人无奈道。

“马二毛也不知道能不能度过这一劫,猎人还是去把马肉带回来,顺便把马皮剥了,好歹能做个垫子。小毛留下,其他人散了。”老包简短结束会议,马小毛也正式开始学认字。

在离镇子大约一里远的地方,马二毛跌坐在雪地里,抱着一个蒙家仆人的腿涕泗横流,“兄弟,你一定要救救我啊!”

仆人试图抽出腿来,却被带了一个趔趄,同样跌坐地上,“滚开你个贱货,你害死我,害死我了,我救你,谁他娘救我啊!”

“哇啊啊~”马二毛嚎哭着,“你一定有办法,这真是黑狼作孽啊,我哪里想得到啊!你救救我,想想办法啊,我给你做牛做马,我……呜呜”马二毛语无伦次,精神几近崩溃。

仆人趁马二毛擦鼻涕一脚将他踢开,爬起身来,“好,我有个主意,你若能办到,你的命就还是你的,我也不会有事。”

“什么主意!快说!”马二毛又扑上来保抱住仆人的脚,抬着头望着仆人的脸,就像望着他心中最仁慈最伟大的天神。

“你在这等着!”仆人说完踢开马二毛的手返回了镇子,当然,顺便把两只狼的尸体带走了,毕竟黑狼皮还是比较不错的东西,狼肉也可以打打牙祭。

过得片刻,仆人出现在马二毛面前,带着一张纸,“蒙家家主现在四处寻找这几样草药,其中有一样叫蓝雪莲,据说就在这片大山里就有,运气好的话应该能找到,只要你找到,我拿来献给家主,死马的事情就不是事情,而且我帮你推荐一下,你也可以成为蒙家的仆役。”

“现在冬天,采药?”

“这种蓝雪莲就是冬天生长,大雪封山的时候才有。”

“我,我不识字。”

“不用你识字,这不有图么,这个图就是,其他几样你不用管,这里没有。你只需要去找这个蓝雪莲就行,记得一定要在春天来临前找到,我先设法把死马的事情瞒上一段时间。但是时间不会太久,春天这些马就会被送去做军马,蒙家似乎也是在春天来的时候需要这几样草药。”

马二毛小心翼翼把纸折好,揣进怀里,生怕被雪弄湿,生怕被风吹走,怀着生的希望,回到了马圈。

没有教材,没有字典,没有笔,没有纸,马小毛跟着老包在雪地上学写字,老包想到哪个字就写哪个字,然后就解释什么意思,马小毛照着写一遍,再教下一个字。黄毛好奇地在一边看,可是总是记不住。

猎人带着闲着没事做的农夫去雪地里下套子,大娘帮着老包做点吃的,马二毛转来转去也不知道忙活啥,瞎子还是只有靠在背风的地方晒太阳的份儿。

对马小毛来说时间过得很快,对其他人来讲那就是度日如年了,特别是晚上,熬一个晚上跟坐几年牢一样。

没用几天,老包已经教无可教了,实在是马小毛学习的速度太快,什么字写一遍就能记住,一开始单个的字,后来是词语,再后来是句子,再后来就是老包说马小毛写,遇到没讲过的再教,只要是讲过的,没有马小毛记不住的。

等马小毛想在马二毛面前炫耀一下的时候,马二毛不见了,他进山了!

第七章 命贱如草

伏牛山一千多米看似不高,大雪一封山,就要了命了,不熟悉这里的人根本找不到路,一不小心就掉进几米深的雪窝,马二毛常年在这一片活动,虽然不如猎人这么熟悉山里,好歹还是记得路。

即便全副武装,也不过是多裹了点兽皮,寒风凛冽,雪沫钻进脖子,滋味酸爽得很,深一脚浅一脚艰难地行走在山路上,马二毛起初还是劲头十足的。

饿了啃两口冻得梆硬的土豆,渴了就只能抓把雪含在嘴里化掉,一天的时间,也不过才刚刚进山没多远,天黑下来,这才后怕起来。

他不知道猎人的休息点山洞,只有随便找了个背风的崖底,直接在深深地积雪上挖了一个洞将里面夯实,洞口位置用雪团简单堵了一下,黑暗阴冷的夜里,狼嚎声不断,马二毛满心的悲凉。

不进山是个死,进来了估计也是个死,不过冻死可能会舒服一点,至少不怎么疼,想是这么想,他哪里舍得死。在瑟缩恐惧半睡半醒中度过了这个难熬的夜晚。上天保佑,黑狼没有找上来,马二毛又见到了太阳。

或许真是上辈子做过不少好事,上天至少在这个时候很眷顾他,第二天的寻找并没有花太多时间,当马二毛在一片刺眼的白色中看到那朵蓝色的雪莲时,几乎以为自己还是在做梦,他扑通一下跪在雪地里,胳膊脖子浸在雪中,冰凉刺激告诉他这不是做梦,真的找到了蓝雪莲!

马二毛一点点爬过去,似乎生怕它会跑掉一般,然后哆嗦着从怀里掏出带着体温的纸张,小心地展开来,对照图片与雪地里这棵宝贝,很像!应该是的吧!一定是的!

马二毛欣喜若狂,放声狂笑,笑声在山谷里阵阵回荡。梦想终于有实现的一天了!马二毛小心地将蓝雪莲挖出来,捧在手心里一蹦一跳地往回赶,一路上想象着自己成为蒙家仆役之后的生活:

找个婆娘,要大屁股大胸脯的那种,晚上搂着睡觉不冷,还能生孩子,黄毛他大娘那种就算了,有点老了,身上有股臭味。对了,要怎样才能生孩子呢?回头问问老包,他肯定知道!

这几个家伙还算不坏,有空给他们带点新鲜玩意什么的,马小毛么,管不了那么多了,看他自己造化,救他一命就可以了,反正他又不喊我做爹。不过倒是可以让他继续帮着放马,但是冬天之前一定要牵回镇上,不然万一又出现这个情况……

一路上幻想了许多,艰难的路程就变得容易得很,太阳还没完全落山,马二毛回到了马圈,正好碰上从老包那里学习回来的马小毛,“小毛,过来,看看,是不是,这个是不是纸上这个?”一边说着一边笑得嘴角都快咧到耳朵上去了。

马小毛纳闷地接过来纸来,待要伸手去拿那株蓝色的草时,马二毛像是被蛇咬了一样闪电般缩回手,“这个你别碰,你看就行。”

纸上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八幅图,图下面标注着文字,除了老包写在雪地上那些,这是马小毛第一次看有文字的东西。

第六幅图就是马二毛手里拿着的东西,标着蓝雪莲三个字。第一幅图是一株红色的小草,叫赤炎草,第二幅则像是一个蘑菇,叫枯荣菌,第三幅是黄岩藓,第四幅是金丝藤,第五幅是五彩珊瑚,第七副则是风信草,最后一幅叫雷灵木。

看过一遍,马小毛已经将这些图画和文字深深印入脑海,把纸张递回给马二毛,顺便说道:“确实是这个,这是做什么用的?”

“我就说不会错!真是天神保佑!这下发达了!是什么你不用管,过几天你就知道它的神奇!”马二毛笑意更浓了。

第二天,天气转阴,黑云压下来,让人有些喘不动气,眼看着就要飘雪,马二毛怀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骑着白马,挎着藤篮,藤篮里是他的救命草和敲门砖,毅然踏上了前往伏牛镇的道路。

蒙家所在的镇子就叫伏牛镇,镇子不远,骑马半小时能到,顶着风,踏着雪,路不好走。但是在马二毛眼里,雪是美的,风是暖的,路是顺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就像他的心情一样。

走出二三里去,迎面来了两位骑马的大人,之所以叫大人,从衣着就能看出来,马二毛虽然也骑着马,但是衣衫褴褛,几块破麻布、破兽皮凑起来的衣服实在算不上衣服,而对面不仅衣衫整齐,外面还套着光亮的铠甲,很明显的执法者打扮。

马二毛立刻翻身下马,跪在道旁,低着头不敢看对方。

等两人近前来。一名执法者打量了一下马二毛的装扮,鼻孔里哼了一声,轻蔑地说道“什么时候贱民也可以骑马?”

马二毛不敢接话,只是低着头,盼着两人赶紧过去,把自己当个屁放掉就行了。

另外一个执法者眼尖,看到马二毛护在身侧的藤篮,问道:“你那篮子里是什么?”

“没什么,一点土产,孝敬镇上大人的。”马二毛浑身一颤,机智地回到。

执法者催马上前几步,拔出剑来,探身挑开盖在藤篮上的干草,看到里面那抹蓝色,眉毛一挑,显然是认出了藤篮里面的东西。

“这土产不如孝敬给我好了,省的你走这么远的路。”

“大人,贱民已经告知了蒙家的大人,这算是蒙家的东西了。”

另外一个执法者有些不耐烦,“一个贱民而已,杀了,东西自然到手,这么啰嗦。”说着已经抽出剑来。

马二毛感觉头皮一炸,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弹跳起身,一个翻身就上了马,一拨马头就往回赶,上马的时候还不忘捞着身边的篮子,这是命呐!

可惜隔得那么近,执法者虽然被马二毛的动作一惊,但是随即就反应过来,长剑照着马二毛的背上就劈下来了。

麻布兽皮可抵挡不住锋利的长剑,马二毛只觉得背上一阵火辣辣的疼,连衣服带皮肉已经被剑劈开,血瞬时就流下来了,而这时白马已经在他的催动下迈开了四蹄,往居住点狂奔。

二三里的路程,本来用不了多久,只是积雪颇深,一前一后也是费了些劲才赶回居住点,马二毛在马上扯开嗓子大喊“大家快跑!执法者杀人了,快跑!”

老包首先看到了策马狂奔的马二毛,以及背后追着的两名铠甲光亮的执法者,他只是一愣神的功夫,马二毛已经从他身侧冲过,这时候他才发现马二毛背上那恐怖的伤口,正欲回头说什么,一道剑光闪来,老包眼前一黑,头颅已经骨碌碌滚在地上。

猎人肩上背着猎弓,正打算与马小毛进荒原狩猎,见此情景,几乎是下意识的摘弓搭箭,两名执法者没想到会有贱民敢反抗,直到其中一名执法者脖子上插着一支箭,栽倒在雪地上,然后再看猎人和马小毛都已经弯弓搭箭,这才慌了神,掉转头落荒而逃。

马二毛骑着马冲到马圈,一下子栽下马来,背上的伤口太深,这一路折腾,早已是在强撑,眼见是活不成了,只是最后一口气吊着,看马小毛和猎人过来,强撑着说道:“这个,给到蒙家大人,能换个身份,我不行了,我,咳咳,我害了老包,你们……”

话到这里,终于还是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怎么会这样?到底是怎么回事?!”猎人并不是一个多么有主心骨的人,瞎子闻声过来,“怎么了?我听着出什么事了?”

马小毛一时间没说话,定定地看着死去的马二毛,一种叫悲伤的东西涌上心头,他本以为自己已经忘却了悲伤,现在才发现,只是埋在心底而已。

第八章 残酷而漫长的一天

大娘在马蹄声远去之后才敢钻出草屋,然后一眼就看到了无头的老包尸体,脸色大变的同时,立马发出了直上云霄的尖叫。黄毛出来瞄了一眼又惊恐万分地钻回草屋,躲在昏暗的角落瑟瑟发抖。

尖叫声惊醒了马小毛,他从马二毛手里拽出死了也抓得紧紧的藤篮,把里面那株蓝雪莲拿在手里。变故来得太快、太剧烈,活生生的人瞬间身首异处,哪怕经历过一次生死,眼前一幕也惨烈得让他有些无法承受。

瞎子嘴里碎碎地嘟囔着什么,大娘的尖叫仍然在继续,猎人还是手足无措状态,马小毛不得不站出来。

“执法者跟蒙家关系如何?”马小毛首先问猎人。

“呃,啊!他们,一伙的,蒙家是城主大人治下的子民,供养着城主,执法者代表了城主的耳目,他们自然是一伙。”

“刚才执法者离去的方向是伏牛镇的方向,他一定会去蒙家,接下来,我们恐怕一个都跑不了。”马小毛声音都有些走样了。

猎人猛然站起来,“对!伏牛镇往返得一个小时,即便是骑马,在这雪地也跑不快,我们要想保命,必须现在就走,进山!”

瞎子听到了两人的对话,用哀伤的语调说道:“我不走了,你们走吧,我一个瞎子,走也是死,让他们弄死我好了。”

马小毛也没勉强,现在就两匹马,带上瞎子根本走不快,一定是大家一起死。想到这里,他起身跑到大娘身边,把蓝雪莲塞进大娘手里,“把这个献给蒙家的人,说不准可以活命。黄毛!要不要跟我们走?”

黄毛躲在屋里,小声地说:“我跟大娘一起。”

马小毛不再坚持,跑进老包的木屋,找到铁刀和铁棍,把铁锅也背上,喊着猎人两人各骑一匹马往伏牛山奔去。

马小毛是咬着牙离去的,对三个人能不能活下来他不抱多大希望,但是这时候若不决断,谁都活不了,希望有一天能为他们报仇吧!

雪很厚,路难行,骑着马并没有快多少,只是省了点力气。一路上猎人比马小毛还纠结,“如果我不动手,瞎子三个人或许能有条活路。”

“那老包呢?你动手之前就被人砍了脑袋,否则你也不会动手,所以这事无需自责,这就是命。”

两人深一脚浅一脚,还没等走到山脚下,就看到了居住点冲天而起的火光。

大娘虽然是一听到马蹄声就乖乖趴在地上,连脑袋也几乎埋进了雪里,可仍没能等来一丝宽恕,她的结局跟老包一样,实在是跪伏在地的姿势很适合砍头。

瞎子端坐在路边,一脸深沉的样子,被从右肩到左腰斜劈成两半。

然后就是放火,他们甚至懒得下马去草屋查找是否还有其他人,将能点燃的全都点了,然后就看到了远处仍然朝着伏牛山进发的马小毛和猎人。

蒙家的武装壮丁来了十个,加上那个逃跑的执法者,十一人拍马追赶马小毛二人。

荒原上的雪格外的厚,两人死命抽打着马屁股,保持着双方之间三公里远的距离。

拐过山梁,冲下山坡,赶到第一个休息点山洞前,两人将马拴在洞口树干上,猎人窜进洞内抱出一捆树枝开始就地布设陷阱,马小毛协助在洞内靠里一点也设了个陷阱,完事后拿雪盖好,掩去痕迹,留下进洞的脚印,后退着边扫脚印边往下一个休息点赶去。

马不需要了,在山里积雪更深,要马没用,留在洞口只当是迷惑他们。两个陷阱顶多能伤到一两个人,留在洞内绝对是等死。

那个执法者气急败坏,一路上将马屁股抽得鲜血淋漓,赶到山洞前的时候出于谨慎没有往前冲,而是派蒙家的壮丁前面探路。

果然,还没靠近洞口,一个悲催的家伙就陷进雪坑被尖利的树枝扎穿了小腿,惨叫之后众人越发谨慎行动,用树枝在地上试探着前行,到了洞口一不小心触发了马小毛的陷阱,一支箭飞出来戳在另外一个倒霉家伙的眼窝里。

这下又没人肯进去了,只好找来了大量枯树枝点燃了往洞里扔,折腾了一个多小时,众人确认里面似乎没有反抗之后,小心摸进去才发现人根本不在里面。

这时候才有人发现了被掩盖掉的脚印,执法者骂骂咧咧领着一众人继续往山里追,这种天气,人饥马乏的,实在不想动弹,但是众人不敢反抗,唯有拖着两个伤员跟着往前赶。

到第二个山洞前的时候,猎人犹豫了,天已经不早,如果住进洞里不知道对方能不能赶过来,如果继续前行,这种夜晚实在是虎狼出没的时候,运气稍差一点估计就没命了。

猎人难以抉择的时候干脆把选择权交给马小毛,马小毛略一思索,咬牙道:“继续赶路!”两人进洞里收拾出几根适合做火把的松木枝,塞了些干草在身上,又揣了两块火石,特意掩盖了进洞的脚印,并且用积雪把洞口掩埋大半,只留一个小小的口子,仿佛是为了通气,不仔细看倒也不会太在意。

对离开时的脚印反而没有任何的掩盖,两行清晰的脚印直通往大山深处。

进洞是个死,不进洞就看老天是否眷顾了。

执法者一帮人耽误了一个多小时,等追到第二个休息点的时候天已经黑下来,有人燃起了火把,他们的准备要比猎人和马小毛充足很多。

“停下!又想玩儿声东击西,谅你们也不敢这时候钻进大山,大家小心点,藏在这里了,准备干柴,今天不烧死他们我也要吃了他们!”

顺着没掩盖仔细的脚印,来到半掩的洞口前,几个胆大的试过没有陷阱后捅开洞口的积雪,将点燃的树枝一股脑扔进去,,引燃了里面存储的树枝,大火很是烧了一会儿才熄灭,执法者似乎有种不祥的预感,因为整个过程中又没有听到里面传来喊叫声,甚至连咳嗽声都没有。

这时候他才想起来,“你们几个跟着脚印往山里走走,看脚印有多远,超过一里地就回来。”他还是不放心,觉得洞可能比较深,他们的声音可能传不出来。

等火熄灭了,前去探路的也回来了,“脚印一直往前,看不到头”。执法者铁青着脸,命令一个人钻进洞里看了看果然没有任何人被烧死的痕迹。

“该死!啊~~”

蒙家的壮丁平日里耀武扬威不可一世,但是在执法者面前还是大气不敢出,这个时候哪里有人敢上前触霉头,哪怕大家都不想再往深山里去,但是还是默不作声,等执法者下命令,反正只要你敢赌命进山,大不了跟着往里走一走。

大家赌对了,执法者不敢进山,众人暗自庆幸的同时牵着马忍着饥饿和疲乏原路返回。

等这些人走出伏牛山的时候,马小毛和猎人又偷偷返回了第二个休息点的山洞。他们的运气很不好,从第二休息点往里几里地远的时候就被黑狼群给盯上了,因为怕点了火把太招摇,他们一直摸黑前进,等看到远处一盏盏绿油油的灯火一般的眼睛,就知道没法再往里走了,不然真的要喂狼了。

两人浑身发麻,顾不上许多,点燃火把,慢慢后退,选了个两面背靠山崖的角落,与狼群对峙了一阵子,猎人凭借精湛的射术和瞎猫碰着死耗子般的运气,放了几箭,居然给他射中了一头。

趁着狼群一阵骚动,两人估摸着执法者他们应该退却了,要实在还敢有胆量追进来,正好引他们与狼群对上。在这样的打算之下,二人两股战战返回休息点,果然除了烧过的山洞,已经没有人在。

山洞口积雪被大火烤化,复又与泥水冰冻在一起,但是里面却颇为温暖,两人拿积雪将洞口掩盖住,在里面将就了一夜。这一天发生的事情,仿佛一个世纪般的漫长。

第九章 逃命

天亮以后两人再次面临抉择,接下来怎么办?去哪里?

猎人比马小毛熟悉这个世界,虽然也没有去过多遥远的地方,好歹也知道方圆百里的情形,“往南百里范围都是定边城范围,我们其实属于定边城,死的执法者是定边城城主申屠的人,往南估计是去不了。往北大约十几里有个镇子,叫山北镇,却不属于定边城管辖,而是归靖边城管,城主据说叫云尧,我从没去过那里。”

马小毛一边整理身上的东西,拿绳索捆绑着铁锅,往腰里别铁刀,一边问道,“城与城之间关系如何?”

猎人挠了挠头皮,似乎这个问题也超出了他的认知,“反正两个城之间是没有战争的。”

“那还是不安全,我们得走得远一些,比城更大的是国?国都在哪?”马小毛眺望着远方,问道。

“这我哪里知道。如果要走得远一些,我建议沿着山脚往北,像我们这种身份和形象,一般人也不会在意,反正贱民多的是,走远了以后随便找个贱民居住点就可以安顿下来。”

“那就走吧。”马小毛下定了决心,毕竟来了这方世界活动范围只是在那个小小的居住点附近,连伏牛镇都没去过,眼下的抉择,倒像是开地图了,自然是有些期待的。

接下来是充分运用野外生存技能的一段时间,猎人的本领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展现,马小毛在这方面的技巧也越发娴熟,若不是两个男人,这段旅程其实也算得上浪漫了。

马小毛再次让猎人吃惊了一回,因为他把两块长长的木条绑在鞋底,居然就不会陷入积雪,两人的行动速度快了很多,也省了很多气力。待猎人问起来这是跟谁学的时候,马小毛只是含糊地说自己琢磨出来的。于是猎人越发觉得马小毛很了不得,遇事也习惯了让马小毛拿主意。

因为害怕蒙家的人还会追赶,两人没敢出山,只是沿着靠近大山外围的地带翻山越岭,一路前行。饿了打猎,困了要么上树要么钻洞,因为是外围的缘故猛兽也不多见,一路上倒是有惊无险。

他们带着的铁锅起了很大的作用,能够保证有热水可以喝,猎人总能找到可以跟肉煮在一起的东西,不管是积雪下冻土里的块茎还是树上的叶子或树皮,甚至有时候能找到冻得晶莹的熟透野果,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营养的全面性,只是缺少盐巴,也是没办法了。

猎人在这样的恶劣环境中,还是受了不轻的伤,全是冻伤,手、脚、脸、耳朵,青肿溃烂,看上去惨不忍睹。

反观马小毛倒是奇了怪了,一点冻疮也没有,虽然也是冻得哆哆嗦嗦,可就是没冻坏,或许是生汉子火力壮吧,猎人只能这么想。

其实无论是睡在雪窝里还是树杈上,每晚当马小毛入眠后,周围五彩缤纷的光点总是慢慢地汇聚在他的胸口,然后一点点渗进去,消失不见。只是这些光点猎人是看不到的,而马小毛又已经入睡,这一切只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发生。

时光在每天停停走走中过去,走出大山来到平原地带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一个月的时间,直线距离行走的并不算远,毕竟要在山里绕来绕去,每天还要想着如何填肚子,如何躲野兽,如何睡觉。

路上已经过了好几个离山区不远的镇子,但是都是远远望一下,选择偏僻荒凉的无人区行走。贱民居住点也路过了好多个,大家的处境都难得很,遇到了好几个冻饿而死的贱民,尸体都没人处理,只是扔在路边雪地,有的已经被野兽啃食大半。

冬天最冷的时候已经过去,再过一个月即将迎来春天,两人却发现一个要命的问题,离开了山区,反而无法生存!

无论哪个贱民居住点,能存在下来基本上是依靠常年来与镇子上的大户之间的关系,通过付出大量的劳动换来活着的机会。

可是马小毛和猎人在山里的时候,无论多么艰难总能猎取点野味充饥,可是来到平原地带却断了粮!

别的贱民不会允许他们抢夺自己的饭碗,他们一时之间也难以找到讨生活的路子,哪怕马小毛能识字,又怎样,没有身份,照样贱民一个。而且这时候如果贸然前往镇上大户那里讨生活,谁能保证不会被出卖?毕竟这里离伏牛镇也不过百十里地而已。

两人一合计,居然只能再次进山!

这次进山就不是为了逃命了,而是为了讨生活,要猎取尽可能多的猎物,拿兽皮和肉换取食物换取铜钱,换取生活需要的东西,比如好一点的麻布衣服。

进山后的第五天两人发现了一个岩羊群,岩羊很难抓,但是可以用弓箭远处偷袭,岩羊皮很受欢迎,肉质鲜美,头上的角不止能入药,还可以作为大户人家的装饰物,比较受欢迎,于是两人决定跟上去碰碰运气。

一路兜兜转转,不知不觉就走得有些远了,已经跟着羊群翻过了两座比较高的山梁,几次追得比较紧的时候,马小毛试着用弓箭留下了一具岩羊尸体,这也是他们决定继续追踪的原因,似乎并不难猎取。

就在两人准备大下杀手的时候,岩羊不知为何突然加快了脚步,不久就到了一片几乎垂直的峭壁前,然后在两人面前充分展现了它们的绝活,一个个跟脚上有吸盘一般,在悬崖峭壁上居然如履平地,不一会儿就攀上崖顶,远远地把两人甩开。

猎人看了看天色,准备原路返回,实在是这次进山有些深,他感觉有些不对劲。

然而走了没多远,来的路口位置就出现了几个黑色的身影,是黑狼群!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黑狼群不知道啥时候也盯上了岩羊群,但是岩羊已逃,黑狼群的目标自然就转到了两人身上。

“怎么办?”马小毛对于山里的事情还是觉得应该参考老手的意见。

“天不早了,这里有些不对劲,你发现没有,这是个死地,只有来时那一个路口,要是被堵在这里,今晚危险,附近连烧火的干柴都没有,我们试试看能不能冲过去。”猎人神情严肃。

“好!”马小毛毫不拖泥带水,这段时间的山里生活让他养成了极其干脆的做事风格,实在是危险来临的时候根本容不得犹豫。

将铁刀握在右手,用兽皮和麻绳牢牢捆住,一会儿说不定是一场恶战,因为眼瞅着黑色身影越来越多,这一会儿功夫已经有不下十只的黑狼群聚在一起。

猎人和马小毛缓慢又坚定地向着狼群走去,马小毛一边用铁刀敲击着左手里的铁棍,清脆的声音传出去老远,猎人却舍得不去敲马小毛背上的铁锅,实在是怕一不小心敲破了,后面连口热水都喝不了。

狼群有些躁动,中间个头大一些的那只显然是头狼,对狼群的躁动似乎有些不满,发出一声低沉的嚎叫,狼群的躁动立刻安静下来,虎视眈眈盯着慢慢靠近的二人。

别看两人气势似乎很足,其实心里虚得很,但是没得选择,不硬着头皮上又能怎样。马小毛觉得自己的肾上腺激素分泌很多,浑身似乎都兴奋起来,他将右手在屁股上蹭着,试图安抚自己颤抖的右手。

狼群开始了动作,非常娴熟地四散开,两边包抄,想形成合围之势,头狼始终盯住马小毛,原地不动,只是偶尔呲一下嘴,露出尖利的牙齿。

第十章 搏命

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已经进入弓箭的射程之内,但是马小毛和猎人都没有使用弓箭的打算,远了黑狼能躲开,近了一旦黑狼展开攻击来不及切换可能就没命了。

距离在三十米的时候黑狼开始了试探性的攻击,正面两只狼往前猛冲,马小毛弯腰探刀,遥指黑狼奔过来的方向,猎人侧身靠在马小毛身边,转头巡视着身侧及身后。

黑狼冲到大约五米的距离,马小毛的刀已经扬起,两只黑狼却一左一右往两边分开,从两人两侧奔过。

初次进攻黑狼试图惊吓对方,使两人惊慌失措,失去防御姿态,好寻找真正致命一击的机会。

两人都没有上当,毕竟不是第一次面对黑狼,知道这帮家伙的狡猾狠辣,手中的刀若不砍在狼身上,贸然出击只会被狼群抓住破绽。

身后三五只黑狼围了上来,其中一只瞅准马小毛的后腿猛扑过来,身侧的猎人挥刀横切,堪堪击中黑狼头部,在黑狼鼻子位置留下一道口子。

这只黑狼的行动带动了其他几只狼的动作,正面侧面后面同时三只狼扑过来,一时间危机重重!

马小毛左手铁棍往雪地里一杵,右手铁刀自上而下一个力劈华山,咄地一声闷响,紧接着是黑狼的哀嚎,正面扑过来的黑狼被铁刀嵌入头骨,大力砸在马小毛身前的雪地里,陷入半尺深,一时爬不起来。

身侧扑过来的黑狼则被猎人铁刀掼入脖子,一刀毙命。

马小毛正要抬脚踢开卡在铁刀上的狼头,身后一股大力传来,一只黑狼猛地扑在他背上,当地一声响,狼嘴啃在铁锅上,发出让人牙齿发酸的声音。

铁锅固然是挡了一招,然而马小毛也站立不稳,左手铁棍松开,顺势往前一个翻滚,在前面的狼群扑过来之前迅速起身。

只这一瞬间,猎人就险象环生,两人身形一分开,猎人就顾不到身后,两只黑狼不顾同伴的死活,凶残地扑过去,势要一击制敌。

马小毛来不及多想,再一个翻滚回到原来位置,铁刀在还没起身的时候就撩向黑狼的前腿,这一刀借着扭腰旋转的力道,一下子砍断了黑狼的两只前爪,鲜血瞬间就在雪地上留下殷红的印记。

猎人也及时矮身避过前面扑击的黑狼,同时挥刀反击,在狼腹上开了一个大口子!

积雪很深,两人虽然脚踩简易雪橇,没有陷进去,但是也行动不便,不能灵敏地躲闪移动。相反狼的体重略轻,虽然也没平时灵活,但是总要好过两人,在四周腾挪周转,随时瞅机会下口。如不是马小毛及时杀到,恐怕猎人这次就凶多吉少了。

前后五只黑狼的进攻没能奏效,反而毙命两头,重伤两头,这一下让狼群攻势暂缓,一时间又对峙起来。

马小毛和猎人呼呼地大口喘气,这短短不到一分钟的交手,两人均是全力而为,立刻就感觉到体力的极大消耗。

“我看~呼~今天~呵~危险~”马小毛有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

“没事,它们,只是找吃的,不会拼死太多,我们,再干死几只,它们就退了!”猎人也气喘吁吁,信心有点足,但更像是给自己壮胆。

没想到真被猎人说中,双方对峙了片刻,头狼发现这俩家伙跟刺猬一样不好下口,鸣金收兵,实在是一会儿功夫战损三分之一,狼群可消耗不起啊。

在头狼的嚎叫声中,众狼缓缓退去,却并未走远,一字排开堵在马小毛他们撤退的路线上,姿态坚决。

这时候远处又传来了黑狼的叫声,显然头狼刚刚召唤的援军就快到了。

“这是什么意思?”马小毛觉得其中应该有诈。

“这帮家伙不想让我们从这条路走,我不知道它们要堵着我们去哪里,反正不能留在这里,我们往北,看那边的山口能不能过去,先离开这里再说。”猎人指着右侧方向说道。

两个人一边警戒一遍往北撤,狼群终于又汇聚了一些生力军,数量达到了二十多只,它们也慢慢跟在两人后面,却始终保持两百米左右的距离。

马小毛站住,狼群也站住,马小毛继续走,狼群也继续跟着,就这样一前一后,走了大约一个小时,两人攀上山口顶处,猎人回头看了看,狼群又停了下来,但是数量似乎又有增加。

猎人皱着眉头道:“这样下去不行,早晚被围死,先吃点东西,合计合计。”说着掏出两块肉干,一块给马小毛,一块塞到嘴里胡乱地嚼着。

马小毛抓了把雪往嘴里放,冻得牙疼,忍着透心的凉意化成水吞下去,看了看另一侧坡下的地形,前面是一片几乎没有树的高坡,角度比较陡,大约五十度角,想了想说:“我们滚下去,看能不能拉开点距离。”

其实若不是鞋上绑的树枝太简陋,只要稍微给他一点时间完全可以做出简易点的雪橇,滑下去可比滚下去速度快多了,但是眼下也只有滚了。

难保雪底下不会是尖锐的石头,现在也顾不上了,只有赌一把试试,在面临生死的时候有些人胆子会更大一些,马小毛就是这种。

“恩。然后只有往那个方向去,再翻过那道山梁……我已经绕迷糊了,不管前面是哪个方向,先度过眼下这个关口再说。前面那一片树林,最好还是不要进去,我们得绕一下,狼群应该不会知道我们的意图,穿林抄近路堵我们吧?”猎人忽然想到了什么,因为这条路线是个半圆,若是被两头堵,除了进林子,只有爬更高的那道坡,但是太难了。

“就算它们堵在前面,我们也得闯过去,不然会被耗死在这里。”马小毛越来越觉得危险来临。

猎人站起身,回望了一下狼群,整理整理身上,然后站在高处往另一侧的坡下抱头曲腿,跟个球一样骨碌碌滚下去,马小毛有样学样,也把自己滚成了一个大雪球。

等狼群攀上山口的时候,两人已经飞奔到林子右侧,拼命往前赶去。

头狼嚎叫了几声,狼群自动分成两股,一股衔尾追去,另一股果然窜进林子试图截弯取直,抄近路堵截。

猎人疯狂迈动着双腿,在雪地上拖出一条长长的痕迹,这一段急行军似乎已经榨干了全身的力气,呼哧呼哧大口喘着气也补充不上身体的消耗,胸口好似有块正旺的火炭,在这严寒的雪地里,他却感觉身体已经在燃烧。

马小毛已经赶到了他前面,也不知这家伙哪里来这么足的力气。“快!跟上!快点!”马小毛在前面边跑边喊,在山口高处看距离似乎并不远,然而跑起来才发现这是段要命的距离,两人已经狂奔了二十分钟,只是跑过了一半的距离,而接下来基本都是上坡路!

狼群也加快了速度,双方之间的距离在慢慢拉近,从一开始的大约五百米,现在已经追到只有三百米的距离,而这个距离仍然在拉近。

黑狼体能的消耗也不小,但是狼的耐力要好很多,紧紧缀在两人身后,慢慢缩短。

弯过林子,距离山梁也只有三百米的样子了,身后的狼群在一百米开外的地方,猎人呼哧呼哧喘着气,稍稍有点放松的时候,林子里忽然窜出一群黑狼,正好堵在前面。

“完了!这下死了!”猎人心里一凉。

“冲过去,别停!”马小毛挥着铁刀恶狠狠地扑向堵在前面的狼群,一副不死不休的架势,指望虚张声势的气势能吓退它们。

然而黑狼群似乎也打算拼命,丝毫没有后退的样子,而身后的另一群狼也发了疯一般赶过来。

第十一章 才脱狼口,又入

“杀!!!”

猎人大吼一声,把马小毛也吓了一跳,气势什么的没起来多少,更多是壮胆子,可惜狼群仍然不为所动,随着两人并肩往前,狼群稍稍后撤散开阵型,呈半圆堵在往坡上去的路上。

狼群不像狗,不会一边狂吠着壮声势,但是一个个低着头瞪着眼,呲着牙咧着嘴,在两人周围跳来跳去,一步步往前逼,偶尔会有瞅空子往前扑的,见着挥过来的刀,又敏捷地退闪开去。

一只黑狼趁猎人挥刀间的重心不稳,背后偷袭,一口咬住了他的脚踝,猎人几乎本能般扭腰一劈,没等狼使上力气把他拖倒,铁刀就已经在狼肚子上开了一道口子,随着哀嚎一声,狼松了口。

狼群围着两人转来转去,不断压缩两人活动范围,就像越拧越紧的螺丝,马小毛感觉到越来越强的压力,心渐渐沉下去,这次恐怕要葬身于此了,脑海里闪过一丝不甘。

虽二世为人,面临这种绝境的时候,还是免不了涌出悲凉的情绪,只是这时候也由不得他过多消沉,活下去的欲望还是支配着他继续反抗。

双方在深深的积雪中行动都有些艰难,猎人顾不上马小毛的心思,尽管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还是奋力冲杀着,迈着灌铅似的双腿,利用无规律的移动,撕扯着狼群的包围圈。

效果还是有一些的,起码马小毛能立刻明白猎人的想法,默契地配合起来,两人或一前一后或一左一右,兜兜转转间,带着身边的群狼,缓缓挪到了坡顶的位置。

在攀上坡顶的一刹那,猎人脚下一个踉跄,跌坐在雪地上,放佛一口气没能坚持到最后,浑身立刻似散了架一样,挣扎了几下没能起来。

马小毛往身后抡了一刀,上前两步试图拉起猎人,却被猎人带倒在地,同样精疲力竭。狼群立刻就扑了过来,猎人本能地拉着马小毛就地翻滚,两人就这么抱成一团,往前滚了大约十几圈,遇到了一块突出的地方,受阻停了下来。

就在两人都以为必死无疑时,本该趁势攻击的狼群居然停下了行动,头狼低伏着身子,呲着牙望着两人,然后……缓缓退去了!

当他以为自己死了的时候,老天却让他在另一个世界活了过来;

当他重燃起活着的想法时,却发现处境之艰难,随时都有活不下去的危险;

当他努力争取艰难求生的时候,却被逼入九死一生的绝境;

当他以为必死无疑的时候,又莫名其妙逃过了这一劫。

还能说什么?造化弄人也好,命不该绝也好,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也好,总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

两人瘫坐在雪地上,背靠着背,只顾喘粗气,半天无语。

狼群已经退去,不知去了哪里。剧烈到要爆炸的情绪缓慢平复。吊到嗓子眼的心也落了下来,就像落入山后的太阳。

无尽的疲惫让两人实在不想动弹,直到天快黑下去,手都冻麻木了,这才相互搀扶着站起身。

马小毛用铁刀在临崖壁的雪上默默地挖洞,就像这段时间一直做的那样。猎人默默地四处寻找干树枝,架起一个小小的柴堆。

火焰燃起之后,马小毛终于开口说话了,“你知道刚才是怎么回事么?”

猎人摇了摇头,“黑狼群若不是遇到比自己更强大的存在,一般是不可能退去的。”

马小毛转头四望,除了雪就是孤零零几棵树,这个小小的半山平台哪里有什么更强大的存在,于是再次沉默下来。

“好歹说点什么,感觉这四周安静得瘆人。”猎人在晚风中打了个哆嗦。

“没力气说话了。”马小毛费力解下捆在身上那已经冻得跟石头一般的肉条,扔在锅里。

这一场惊心动魄的经历让本来就话不多的两人一直处于冷场局面,肉煮好了,味道不好,两人却都吃完了,连汤也喝了个干净。

缩在雪洞里,猎人自言自语道:“明天,出太阳了,辨清方向,我们得出山去,不管怎么样,比死在狼嘴里强。”

马小毛没接话,虽然闭着眼睛,但是没睡着。黑暗狭窄的雪洞看似相对安全,他却始终觉得哪里有些不对。这会儿静下来连风声都没有了,感觉也越发清晰。

只要闭上眼睛,就会出现七彩缤纷的光点,这里也不例外,只是这里似乎不太一样?为什么感觉蓝色的光点更多一些?

不对啊!为什么闭着眼睛也能看到不同的颜色?这不科学!马小毛的思维跳跃着,借此摆脱越发清晰的压迫感和恐惧感。

不对!确实是不对!以往这些光点都是毫无规律地飘在四周,今天怎么感觉是在朝着一个方向飘去?

它们不受雪的阻碍,消失在自己右侧不远的地方。

咦?似乎有几点没过去,而是停在了自己的胸口位置,然后……消失了!进入自己身体里去了?!

马小毛睁开了眼睛,周围黑漆漆一片,这些光点是看不到的,只能感觉到。闭上眼睛,诡异画面再次出现。

这到底是什么?它们哪里来的?它们去哪里了?它们有什么用?马小毛摸索着自己胸口的伤疤位置,一时间忘记了那恐惧的感觉。

胡思乱想了一通,实在琢磨不出个道理来,马小毛忍不住还是起身,摸索着用双手在光点消失的地方掏挖起来。

“怎么了?”猎人没睡着,听到点动静,小声地问道。

“没事。”嘴里回应着,手上没停,扒下来的雪用膝盖压实,继续往前挖掘。

猎人以为他是嫌睡觉的地方太狭窄,也就没再吱声。

这么一点点抠过去,约莫二十几分钟,摸索着前进了两米的样子,突然一下子挖通了!这个方向明显不是洞口的方向。睁开眼睛,眼前仍然是一片黑暗,挖通的位置也没有一丝风的感觉,难道这里有个山洞?

马小毛不敢贸然摸进去,正要回头叫醒猎人,冷不防猎人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嘘,别出声,快堵起来!”刻意压低的声音中透着恐慌。

“怎么了?”这次轮到马小毛问了。

“你个笨蛋!没闻出味道么?是棕熊!他娘的,真是才出狼口,又入熊窝。隔着这么厚的雪你怎么就能找到熊洞?你闻到味儿了?”猎人手忙脚乱地帮忙用雪堵挖开的洞口,一边小声地表达着内心的恐慌与不解。

马小毛无法回答,却知道事情不简单,也快速地忙活。

猎人自顾自地嘀咕着“幸好在冬眠,不然我们俩骨头渣都不剩。难道白天狼群退去是因为这是棕熊的领地?不对啊,冬眠着的棕熊,就算两边干起来,也是相互谁也奈何不了谁的结果,没理由给吓跑了……除非……除非……”

马小毛忽然听到了猎人牙齿打颤的声音。

第十二章 魔熊?

马小毛不笨,哪里会听不出来猎人要说事情的肯定惊心动魄,尽管满满的好奇,也不急着催,只是默默地等着下文。

黑暗中,两个人互相什么都看不见,但是氛围明显被渲染的极度紧张压抑,甚至比那种恐惧的压抑还难受。

“可能是……魔熊!”猎人终于还是压低了声音,说出了这么一句。

“啊?”马小毛头一回听说熊前面加一个魔字,“啥东西?比棕熊厉害?”

“这个……说来话长……我听说,这世界上存在一种动物,因为能吸收天气精华,化为自身实力,被称作魔兽,也不是一种,有很多种,我也只是听说,这大山深处会有,但是从没有见过。”猎人有点断断续续,身体被紧张惊惧支配,不由自主地往远离熊窝的方向挪着。

马小毛脑子里劈开一道闪电!这下好玩了,原来这还是个如此充满神奇色彩的地方!“你以前怎么不跟我讲?”

“你也没问啊,再说这东西我也只是听说而已,都没见过,哪里知道真假。”

“那你怎么断定这里这头熊是什么魔……熊?”

“我……”猎人停顿了一下,“我猜的,魔兽据说能散发出让人害怕的气势,也会让黑狼群害怕吧,不然呢?为什么它们会退走?”

马小毛陷入沉思,他之前确实感觉到了一种无形的压力,无形的恐惧感,现在仔细感受,还是能感觉得到。吸收天气精华?那些七彩的光点?为什么自己也能吸收?这胸口的伤口到底发生什么?

猎人听马小毛半天没动静,悄悄碰了碰他,吓得马小毛一哆嗦,猎人压低声音,“怎么办?我们俩住这里,会不会被当成早饭?”

“应该……不会吧?你都说了它在冬眠的,再说,白天的时候我们在外面那么大动静,都没吵醒它,对了,它什么时候醒?”

“应该是雪化的时候吧,或许还要更早一些,谁知道这家伙跟普通棕熊是不是一样,按说冬天过去还得一个月的时间,可是,我也说不准。”猎人边说着还是不断地往刚挖开的地方堆着雪。

马小毛也帮忙,但是还是不放心,“你都能问道它的味道,它会闻不到我们的味道?动物的鼻子可比我们灵敏啊,这要是睡饿了想起来吃个宵夜啥的,我们不正好送上来?”

“宵夜是什么?”对猎人来说,一天能吃饱两顿饭估计就不错了,哪里还有宵夜的说法。

马小毛没回答,他想到了一些别的东西,小声地问猎人,“喂,你说魔兽是不是好东西?”

“什么好东西?”

“我是说他的皮毛啊,肉啊,骨头啊,会不会很值钱?”

“这,听说好像是比较值钱……你咋会往这方面想?难道你想朝它下手?!疯了吧你!”

想想是有点不现实,马小毛提心吊胆地躺在兽皮上,却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不断冒出各种问题:既然动物能吸收天地精华,那人行不行?这七彩光点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天地精华?自己算不算是在吸收天地精华?自己身体恢复这么快,穿这么单薄也不会冻伤,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吸收了能怎样?修道成仙?……

若是能修道,这岂不是很爽啊!为什么其他人看不到这些光点?自己这算是穿越带来的福利?是唯一的还是稀有的?

翻来覆去的动作还是让猎人忍不住问了一句,“你也睡不着?”

“废话,躺在这家伙旁边,你能睡着啊,对了,你说这人能不能吸收天地精华?”

猎人沉默了一会儿才回答道:“我听老包说过,这世上好像是有一种人,被称作魔师。据说可以挥手间点燃火苗,有的还能变出水团,还有的能变出一股风来,很厉害的样子,反正我是没见过。毕竟老包出去打过仗,见过大世面。不过我不相信有这种人,肯定是变戏法的。你说呢?”

“只是能变出火苗,变出水团?”马小毛有些失望。

“你还想怎样,这么厉害了都,假如老包会这些,你想啊,他做饭的时候,手一指,柴火就点着了,再一指,锅里就添上水了,再一指,风吹过来,火就烧旺了,多牛逼啊!想想我就觉得厉害。

再说万一他要整我,伸手一指,我头上就着火了;往我裤裆里一指,裤子湿了,别人就以为我吓尿了裤子!这要是在路上遇到个穿裙子的女人,暗中一指,风就吹过去,裙子都给掀起来,哇,不得了!”猎人说着说着似乎忘记了这是什么情形,声音都不自觉提高了。

马小毛都听到猎人吞咽口水的声音了,给他翻了一个黑暗中看不见的白眼。

不过这样的聊天显然有助于缓解紧张恐惧的氛围。马小毛还在纠结于猎人对魔师的描述,这也太菜了点吧。应该是魔法师,而不是魔术师啊!

见马小毛消了声,猎人也发觉自己有点忘形,不太符合当前的氛围,哼哼了两下也不做声了。

正要打算趁着没那么害怕睡一会的时候,马小毛又冒出一句来,“你说我们把它宰了怎么样?”

猎人惊得差点呛住,“咳……你不要命了,就算是普通的棕熊,我们俩也绝对干不过,更别说可能是一头魔熊。”

“它不是睡着了吗,悄悄过去,捅死它?”

“鬼扯,它那熊皮我们根本捅不进去,弓箭更拿它没招,别妄想了!”

“可以去捅它**啊!”

“那你去吧,我都不用帮你收尸。”

猎人认为不可能的事情,马小毛有自己的思量。为何非要冒生命危险,躲着走不行么?作为死过一次的人,有些东西自然比猎人看得远的多。人生重来一次,哪能自甘沉沦。在这样的环境中,不拼哪有机会?

看似危机的可能就蕴含着机遇,每一个点上都要更拼一些,才有厚积薄发的可能。否则还是会跟上一世一样,生活在最底层,连性命都无法掌握在自己手里。

终究还是劳累了一天,一边胡思乱想着,迷迷糊糊还是睡着了,还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成了一名魔师,然后在跟别人打斗中,刚放出一朵小火苗,就被人一刀劈死了。

早上起来钻出雪洞,猎人伸伸懒腰,撒了泡尿就准备走,转头见马小毛盯着他看,脸色就变了,“你不是吧!还真想动手?”

“反正我这条命是捡来的,太惜命了,这辈子恐怕也不会比你强多少,我得试试富贵险中求。”

“你这么说我会尴尬的,唉,算了,陪你疯一把,不然我也不知道赖活着为了个啥。”

两人商量了一番,最终达成共识:关键还是得用毒,所以,寻找紫萝草的任务交给了猎人,马小毛负责整个猎杀过程的安排。

枯树枝被一点点收集过来,堆成了一座小山。魔熊洞前面,不到十米的平台,然后就是很长很陡的斜下坡,上面一截大约三十米的距离,被马小毛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清理干净了。

这段斜坡两侧都是向上的峭壁,截面是个v字形,其中靠右一侧稀稀疏疏有几棵大树,整体看着就是个死胡同,如果把熊惊出来,两人只能沿着v字底部往下逃,它也一定会顺着这条沟追下去。

这是个险地,同时也非常适合设置陷阱,就看什么样的陷阱能对魔熊产生伤害了。

天气不错,没下雪,但是风大了点,特别这个v字口,风尤其狂烈。积雪不厚,这是风的功劳,所以马小毛清理这块地方没费太多时间。

积雪下面是岩石,这就更好了。铁锅装满雪,不断被燃烧的木柴融化烧开,然后泼在岩石上,瞬间就凝成一层冰。

一路冰冻下去,三十米的距离,宽四米左右,变成一段根本没法站人的滑冰道,这个工程就有些费劲,足足花了两天的时间才完成。

猎人回来了,不负所望,带来了紫萝草的根,冰天雪地的也不知道怎么找到的,这是他的生存技能,但是显然这一趟并不那么顺利,身上的冻伤更厉害了,虽然涂了动物脂肪,但看上去仍然很恐怖的样子,腿一瘸一拐的,是新伤,只是不知是摔得还是被野兽攻击的。

马小毛没问,招呼猎人吃了顿热乎的东西,继续埋头折腾他的陷阱。

第十三章 猎魔熊

十根坚韧笔直的树枝,一头被削成尖角,像差不多一米长的短矛,尖角上均涂抹了紫萝草的毒液,然后另一头斜斜地固定在滑冰道上,与上坡成三十度夹角,雪一堆,用开水一浇,一会儿就牢固无比。

总共固定了两排,间隔五米左右。若是有人从坡顶来个滑冰,指定会被串在短矛上,然后立刻就是见血封喉。

如果这人足够厉害能跳过第一排,那么迎接他的是绝对跳不过的第二排,因为这个坡度,这么滑的地面,根本无法受力起跳。

换做是一只熊,结果会怎样呢?

陷阱设置好了,然后是诱饵。

右侧稍往下一点一棵树上横着伸出一根树枝,正适合拴绳子吊东西,树后的峭壁上也经过几次测试后固定了两根树枝。

陷阱准备的差不多了,两人开始挖洞,把魔熊洞几乎挖通,只留薄薄一层雪,然后洞口前堆了一大堆干木柴,点燃,马上各就各位。

猎人上了树,马小毛站在滑冰道顶端位置,手执弓箭,腰里别着铁刀,腰上绑了绳索,另一端栓在选定的树上。诱饵就是马小毛!

马小毛手里全是汗,他站在这里是跟猎人争执之后的结果,猎人不同意他的选择,因为猎人已经把自己绑在了马小毛身上,可是马小毛的理由很充分:猎人受伤了,一些动作肯定没法做好,会影响大局。

他心里还有一个理由:猎人出去找紫萝草已经是拿命搏了一回,这回,该轮到自己搏命了。

火很快就融化了洞口那薄薄的一层雪,融化的雪水打湿了木柴,浓烟冒起,在风的作用下一部分灌入魔熊洞内。

约两分钟的时间,除了风声,没有任何动静。马小毛紧了紧腰间的绳子,嘴唇有些发干,脑子胡乱闪过很多念头:它嗅觉不是很敏感么?是不是不怕烟火?难道还有别的出口?或者里面根本就没有所谓的魔熊?

时间一秒秒过去,马小毛眼睛死死盯住洞口,生怕一眨眼就会错过生死间的机会。心跳不争气地越发强烈,咚咚咚地似乎都盖过了呼啸的风声,压抑得几乎要崩溃。

马小毛深吸一口气,再长舒一口气,试图以此缓解巨大的压力,就在这时,暴烈的熊吼声骤然传来,飞溅的雪沫似炸裂般从洞内喷出,压得火势一低,然后更多的雪沫喷出来,火灭了。紧接着,一个巨大的黑影从洞内缓缓走出。

突发的变化让马小毛头皮发麻,几乎站立不住。即便是已经杀死过多只黑狼,甚至还射杀了一个人,但此时此刻,这庞大的人立而起高达四米的身影,还是让他感觉到巨大的威压。

隔着十几米远的距离,这巨大身形几乎占满了马小毛的视野,这当然是错觉,但是一种让人无法反抗的恐惧感是在之前从未体验过的。

马小毛站在那里,腰间栓了绳子,在黑熊看来像极了一块肉,很香的那种。几个月的冬眠,它饿了。加上刚才这么一折腾,腹中的饥饿感越发清晰,它急切地想把肉抓到面前,吃进嘴里,于是,它冲了过来。

在马小毛眼中,冲过来的简直是一列火车。黑熊冲到一半的距离,马小毛已经忍不住了,脚下一点,身子往后一倒,就准备荡出去。

这时候黑熊骤然发出一声短促的吼叫,吼叫带起的狂风扑面而来,接着马小毛就发现自己硬了,全身都硬了,被冰冻了似的僵硬,唯一就只剩个脖子,还可以勉强转动。

好在他之前就做出了后倒的动作,重力作用下,僵硬的跟个冰坨子一样的马小毛还是像钟摆一样荡了出去。

黑熊的速度超出了他的预想,吼声还在扩散,就已经高高跃起,然后猛然朝马小毛挥出一爪,几乎是贴着他的脚底划过。

僵硬只持续了一秒的时间,马小毛就恢复了手脚的灵活,当他借势冲向崖壁,紧紧抓住事先固定住的树枝时,黑熊的巨大身躯也重重地落向地面,然后顺着光滑的冰道,冲向那一排尖刺!

黑熊既不傻也不笨,虽然之前并没有觉得这样一个蝼蚁会对自己有威胁,但是眼下的危险处境还是能反应过来。利爪在冰道上划出深深的痕迹,也只是稍稍缓和了一下下滑的速度,眼瞅着尖木刺就要扎入身体,在那一瞬间,黑熊前爪猛力一挥,几根牢牢固定在冰道上的木刺已经被拍飞!

挥爪的动作使它彻底失去了平衡,在冰面上向下翻滚了两圈才稳住,但是这两圈的距离已经直接让它屁股向下怼上了第二排木刺!

有两根木刺直接崩飞,根本刺不进魔熊的皮肤,但是好巧不巧的一根直接爆了它的菊花!魔熊刹那间爆发出来的怒吼让整个山谷都似乎震荡起来。

马小毛还没来得及开心,在更高处树杈上的猎人已经狂叫起来:“快上树!雪崩!”

顾不得一路血迹滚到坡底的魔熊,马小毛一生平最快的速度攀到大树上,只来得及背对雪流冲下来的方向,用腰间的绳子勉强固定了一下,就被一股巨力拍在背后,脑袋砰地撞在树干上,昏了过去。

马小毛感觉自己在一个四面八方都是漆黑的空间里漂浮着,无处着力的感觉很难受,很恐惧,他想喊喊不出来,想跑也踩不到地。

他拼命回想是怎么来到这里,想找到来时的路,然后就发现远远的周围开始出现一些亮光点。

亮光像疾驰而来的列车,瞬间放大,变成一幅幅画面,从他身旁闪过,无数的画面汇成一段段熟悉的记忆。

这些本来他已遗忘的记忆,只是深深封印在脑海深处,如今机缘巧合,被重新唤醒。他初来这个世界时,只有几个月的前世记忆,充斥的都是悲伤与仇恨。现在终于多了童年的欢笑,少年的蓬勃,青年的青春,学校、工作、恋爱、生活,快了千百倍的播放速度,把前世重来了一遍。

当他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能够回忆起一切本该在他脑子里的东西,见过的人,读过的书,看过的电影,听过的故事,吹过的风,走过的路……

泪流满面。

猎人有些不知道怎么安慰他,这是疼哭了啊。

“那熊呢?”马小毛平复了心情之后,把思绪从记忆里抽出来,回到现实。

疼痛的感觉开始接管身体,额头痛,背上痛,腿也痛,浑身跟散了架一样,这一撞受创不轻。

猎人指了指山下,“被雪埋了,不知道被冲到什么地方,可能到树林里了,估计是死了吧。”

马小毛还有些不适应大脑里的变化,有点迷糊地说道:“我们去把它弄出来?”

“现在?不可能的,除非等雪化了,这么深的积雪,就算你能小心保证不再次弄出雪崩,也很难找到它,更不用说把它拖出来。”

“那就这么算了?差点连命都搭上,你甘心?”马小毛站起身来,用脚狠狠地跺了跺脚底下的积雪,他用极短的时间想通了一些事情。上天帮忙重活一回,其实是让自己重新选择活法。

用深刻的记忆告诉自己,生活不止眼前的困难和悲伤,还有过往的幸福、少时的梦想,是被仇恨赶着草草结束生命,还是活得更有意义,更有价值。

马小毛的选择很简单,不轻言放弃,踏着艰难险阻前行,搏一回就要搏大一些!

猎人一边帮他拍打身上的雪沫子,一边说:“我们没损失什么,黑狼也经常狩猎失败,失败了没关系,下次再继续,但是如果不量力而行,我们就连黑狼也不如了。”

马小毛没有再试图说服,他的想法已有些不同。就在他远眺山谷,寻思未来时,树林边缘的积雪中挣扎出一个黑影,正是那头被雪流冲下去的魔熊。

猎人也发现了失而复得的猎物,兴奋地大叫起来,“天神还是眷顾我们的,哈哈哈。”

马小毛揉着身上的酸痛的地方,脸上挂着笑,上天确实喜欢开玩笑。他没着急下去,而是远远望着黑影在雪地上蠕动着,留下点点红色,看来伤得不轻!

岂止是伤得不轻,一米长的木棍戳进菊花里,一捅到底,不知刺穿了多少处内脏;狂涌而下的雪流将它摔了无数个跟头,纵然再厚的皮囊,也要被撞断骨头,损伤筋肉;更不用说木刺上都是涂了见血封喉的毒药,而今仍然能挣扎着爬出来,难怪能冠个魔字在前面。

两人都没说话,遥望着黑影艰难地挪出雪窝,蹒跚着爬向东侧的高坡。

猎人打量了一番整个东侧的地势,“我们跟上,从这边上去,看看它去哪里。”

马小毛二话没说,收拾好家伙事儿,在身上绑结实,揉揉腿上仍然发痛的部位,朝陡峭的山坡攀去。

第十四章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一时脑热做的决定往往会让人后悔,现实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心思坚定就少给一点障碍。

马小毛在攀登了不到一个小时之后就后悔了,这次或许不是老天考验,可能老天是想说有些情况下需要知难而退?

这段路之艰难远超他和猎人的想象,看上去顶多三百米的距离,但是实在太陡了。猎人身上很多伤,尤其手指的冻伤和腿上去寻紫萝草受的伤,非常不利于攀爬。

马小毛同样腿脚有些不利索。

两人没有任何攀登工具,而且可以算得上衣不蔽体。越往高处,风越大,几乎是每往上爬几米就要把手塞到裤裆里暖和一会儿,否则不是冻得失去知觉那么简单,时间久了就废掉了。

更痛苦的是两人今天没吃东西,他们的干粮在昨天就已经吃完了!

冷!

饿!

累!

痛!

缺氧!

脚下随时有各种危险!

攀登到一半,马小毛就精神有些恍惚了,他有些怀疑这根本就不是穿越,而是来到了地狱,这是死后的世界,不然不该这么折磨人!

若不是远处黑熊的身影还在艰难地往上挪,若不是身边的猎人一瘸一拐在寒风中挣扎,他早就放弃了,甚至他有冒出这样的念头:干脆一头扎下去死了算了,正好可以试试这是个真实的世界还是虚妄的世界。

再往上,已经不是靠体力在支持,而纯粹是精神意志在战斗。

在他又一次打算放弃的时候,猎人先一步顶不住了,似乎是灌了一口寒风,猛地狂咳几声,猎人斜靠在陡峭的崖壁上,脸上一阵潮红,然后一头栽倒!

马小毛条件反射一般伸手一扯,千钧一发的关头,总算没有让猎人滚下山崖。

“醒醒!醒醒!”马小毛用巴掌抽打着猎人的脸颊,用力晃着他的身体,大声地呼喊着,呼喊声快速地消失在寒风呼啸声中,显得那么无力。

马小毛不懂急救,手忙脚乱瞎操作,甚至还把嘴巴堵上去给人工呼吸了几下,总算天神开眼,猎人也不知是被他嘴里的臭味熏醒的还是被巴掌打醒的,总归是醒了过来。

“挺住啊,我们就快到山顶了!”马小毛哪里会安慰人。

“……你一个人……上去吧,我……好像……不行了,我……没力气了……”猎人摇摇欲坠。

“一定要撑住,就算是死,也得把那个王八蛋大卸八块,都是它害得,来,起来试试……”

猎人挣扎了一下,没能站起来,一副气力全无的样子。

马小毛拽着他的胳膊,试图把猎人拖起来,努力了几次,还是不行。

猎人摇了摇头,目光也有些呆滞,似是放弃了希望。

不甘心啊,特么的难道真的要交代在这里?马小毛狠狠擦了一把眼角涌出的泪水,忽然抽出腰后绑着的铁刀。

猎人露出了一个自以为很睿智的微笑,“痛快……着点,别让我……受罪。”然后闭上了双眼,等着铁刀落下。

忽然觉得嘴角有温热的液体,然后浓重的血腥味传来,猎人睁开眼,看到的是一只胳膊,流血的胳膊,硬塞在自己嘴边,鲜血涌到自己唇间。

“你!……你……干什么!”

“喝!喝几口!先别死,要死一起死!”马小毛几乎是在嘶吼。

没有人告诉他这么做会有用,马小毛自己也不知有没有用,纯粹是下意识的,在绝望中的胡乱行事,但是这么做了以后,反而有些放松,感觉放开了一些什么,大不了就是个死吧。

事实上血灌进猎人嘴里的时候,确实没什么大用,但是这个行为本身却狠狠地刺激了猎人,让他清醒了许多。

“喝!别浪费啊!喝啊!”

猎人眼角的泪水在寒风中瞬间就结成了冰花,嘴角的热血也只热乎了几秒,就变成了红色的冰渣。

但是血腥味直冲脑门,仿佛冲开了如山的重压,他挣扎着,站了起来!扯下腰间的一块兽皮,颤抖着系在马小毛的胳膊上,聚齐全身的力气,喊了一声“走!”

或许耗尽全部力气之后真的可以获得莫名的力量,不管是人体的奥秘还是天神的支援,能够继续在人生的道路上往前走,哪怕只是多走几步,终归是让人欣慰的事情。

到山顶的距离其实已经很近,趁着这股劲儿,两人一鼓作气,成功登顶!不远处,魔熊几乎是同时到达山顶,然后毫不停留地往另一侧下去。

到达山顶,眼前豁然开朗,一副震撼人心的景色展现在眼前。

湛蓝的天空下,巨山呈环形首尾相接,如同一个巨大的锅,只在首尾衔接处有一个极狭窄的口子,锅沿上端被皑皑白雪覆盖,在夕阳的照射下,如同洒落了一层金辉。

目测“锅”的直径得有二三十里,平铺开来的云雾在“锅”里翻滚着,像煮了一锅乳白色的汤。从“汤”的位置到“锅沿”顶端差不多还有三百米高,“白汤”之下就是一片神秘,魔熊已经迫不及待地进入“汤”中。

“还行么?”马小毛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喘着气。

“行,……那边……”猎人上气不接下气。

马小毛顺着猎人指的方向望过去,自然知道什么意思,“好,我们从这里过去,跟在它后面下去。”山顶相对平缓,倒是不难行走。

两人循着黑熊的脚印,一路跟下去,又不敢跟快了,生怕对方停下来反咬一口。

下山的路要好走很多了,坡度相对缓和,也不太费气力,但是一进入云雾,立刻变得困难重重!

白云近距离看其实就是浓雾,能见度也就是五米左右,若是在平地上也就罢了,关键是这是在山上,一旦踏错几步,小命可就交代在这里了。

进入云雾中下行了约一百米,积雪已经没有,山体表层的碎石,一脚踩下去就是哗啦作响。

再往下,开始出现了些微的绿色,仔细查看,是类似苔藓类的绒草,空气中的温度也在慢慢升高。

猎人的体力在慢慢恢复,仿佛之前那濒临死亡般的感觉只是错觉,又或者那确实是个鬼门关的门槛,只要没迈进去,遇到适合的环境,人体又慢慢调整过来。

魔熊的脚印已经开始变得不好辨识,又下行了百十米的高度,云雾陡然消失,视野豁然开朗,猎人和马小毛放眼一望,呆立当场,瞠目结舌!

出现在视线内的是一大片森林!

从近处的绿油油草地到远一点的灌木丛,再远一些是低矮的树林,然后是高大的巨树,此时已是傍晚,光线本就不足,又被厚厚的云雾层遮挡,放眼望去色调幽暗,显得有些阴森。

森林边缘地带一股股白色的炊烟升腾而起,空气是湿润又温和的,远远的已经可以听闻到鸟鸣,叽叽喳喳的,和炊烟一起给整幅画面增添了一些生机和活力。

“这里……你见过这样的地方没?”马小毛问同样目瞪口呆的猎人。

“没,简直是……”猎人说不出话来。

“世外桃源?还是暗黑森林?”马小毛喃喃自语,一时忘了来这里的干什么的。

猎人俯下身子,仔细观察地表的植物和土质,一声不吭地往前检查了一小段距离,“很多草是跟外面一样的,奇怪了,冬天还没过去啊?”

“走,我们去那边看看,是不是有人住。”马小毛指着最近的炊烟升起的地方,“不要显露出任何的敌意,不然就我们俩这状态,实在不经折腾。”

“先不跟踪魔熊了?”

“不着急,先弄清楚情况再说。”

其实远远望去看不到房屋一类的有人居住的痕迹,但是也不敢保证是不是有人树居或者穴居,看这感觉就像个与世隔绝的地方,鬼知道会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万一有什么食人族呢。

一路缓缓走过去,地形也越发平缓,从上面的山崖,到山坡,到丘包,到平地,地面的植物也越发茂盛,猎人一边走一边找寻着能吃的东西,倒是找到几种可以勉强果腹的浆果,另外也发现了几样常见的药草。

温度越发高了,马小毛已经开始去掉身上裹缠的兽皮,等到了近前,才发现所谓的炊烟只是蒸腾的水汽,是地热泉散发出来的蒸汽!

没有人,没有人活动的痕迹,没有狗叫鸡鸣,这很可能是一块未开发的地方。

“难怪这里这么暖和,原来是热泉!”猎人显然知道这东西,“这泉水好像不错,没有刺鼻的味道。”

马小毛蹲下用手试了试水温,刚涌出的水温度得有七八十度的样子,很烫,那边猎人已经捧起水来送到嘴里,“很好喝,感觉还有点甜味儿。”

“天快黑了,今晚就住这附近吧。我先去探查一下周围的环境看有没危险,顺便看有没有吃的。”马小毛迈过温泉形成的小溪,往树林里走去。

猎人很默契地收拾枯枝搭篝火,架铁锅烧水,然后去草地上找一些能吃的野菜和调味品。

转了一小块区域,没找到任何大型猎物,连兔子之类的都没有,树林里温暖潮湿,倒是很适合菌类生长,马小毛采了一些认识的野蘑菇,掏了两个鸟窝,得了七八个鸟蛋,还抓了两只野鼠。

没有盐,清水煮,味道还是比较鲜的,只是没法补充盐分这是个大问题,两人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吃盐了,感觉身体也乏劲得很。

等煮熟的这段时间里,两人合力搭了个简易帐篷,地上铺了松软的干草。吃饱喝足,马小毛带头找了个水温四五十度的池子,脱光光泡了进去,这可是顶级的享受啊!

地热泉对去除疲劳,回复伤势有奇效,加上猎人弄了一些草药辅助,两人躺在水里舒坦得直哼哼。

可以感受到一些极小的鱼儿在围着啃食身上的死皮,痒痒的,难怪猎人敢直接去喝水,也不是傻子,估计是看到水里的小鱼了。

躺在水里,望着眼前的黑夜,没有星辰没有月亮,只有淙淙的水流声,唧唧的虫鸣声,连风的声音都没有,思绪真正沉静下来,回顾这一天的生死经历,在攀上山顶前的地狱般的绝望,到眼下天堂的享受,好不真实!

第十五章 枯荣菌

一夜无话,一个好觉。

早上的色彩要鲜活太多,看一切都是那么喜人。

两人决定先去找昨天那头熊。

猎人在跟踪方面还是要比马小毛老道,在湿润的地面还是能找到些微踪迹,一路顺着这些踪迹,从矮树林进到茂密的高大丛林,枯枝腐叶铺了厚厚一层,时不时一些有毒的虫蛇出没,两人时时警惕,步步小心。

丛林其实不算大,估计也就直径七八里的样子,进去没半天时间,就找到了那头熊,已经变成了死熊。

猎人小心翼翼观察确认死了才敢上前,翻开嘴巴眼睛一通检查,最终认定是紫萝草的毒素导致了死亡,就算是魔熊,还是逃不过一死啊。

马小毛却很纳闷,有些事情解释不通啊,为什么要费尽力气跑这里死?魔熊显然是知道这里的,这么好的地方魔熊干脆生活在这里不好么?

他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四周都是几人合抱的巨树,树干上挂满了藤蔓,还有些蕨类植物也附着在树干上,长得挺旺盛;一棵不知道死于什么时候的巨树,只剩一段粗大的树干,也腐烂呈中空的样子,一边长满了绿色的苔藓,一边有一些不知名的菌类。

咦?不对!

马小毛凑近枯树干,有两株菌类他有点眼熟,略一回想就记起来了,马二毛拿回来那张纸上有几幅图,其中有一副图标注的名字叫枯荣菌,就是眼前这个样子!

想起马二毛对那个什么蓝雪莲的宝贝样子,就知道图上的应该都是有用的东西,那么这两株枯荣菌算是意外之喜了。

“好了,现在大仇得报了,熊也算是猎到了,想想还真是够疯狂的,差点把命搭上。”猎人的语气中满是轻松。“今晚吃熊肉!特酿的!”

马小毛坚决自己来解剖这头熊,实在是那晚蓝色光点被魔熊吸收的情景太过诡异,必须得好好研究一下。

为了保证价值,整张皮连带熊爪被完整剥离,熊肉切成一块块,码放在一边;所有的肉全部被剔干净,骨架也都拆了个七零八落,甚至头骨都被马小毛砸开,可惜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东西。

一整天的时间,基本上都是在处理这一头熊。个头太大了,怕不得有半吨重。

两人美美地饱食一顿,然后费尽气力,把熊肉用猎人弄好的几种香料简易处理,然后就架在火上慢慢熏烤。

这是未来一段时间的口粮!

泡在热泉里,两人感慨万千,不同于昨天累得什么都不想说,这天两人一直聊到深夜,各种的感慨,忆苦思甜,其实马小毛也没啥可思忆的,多半是猎人在说,一路从记事起这么多年磕磕绊绊居然活到今天,相当不容易。

聊到这几天的疯狂,语气中多是对马小毛的不可思议;然后聊到了以后,“对我来说,今天这样的生活就是我最大的追求了,吃得饱,穿得暖,舒舒坦坦,没人欺负。因为我无法想象更好的生活是什么。”

“贫穷限制了我们的想象力。”马小毛来了一句。

“哎,对!对!对!就是这个意思。以前老包会跟我讲他当兵打仗外出的见闻,我也只能听他说,哪里知道外面是啥样子。你说……接下来我们该去哪里?”

马小毛沉思了一下,这种问题是需要深度思考的,“这里确实是个好地方,只是太冷清了,没有人,再适合居住又有什么意思。等我老了,或许会选择到这里养老,但是眼下么,世界那么大,总要去看看的。”

猎人表情纠结,内心似乎有些挣扎,过了一会才说道:“是要出去走走,我是没想法的人,跟着你就好。”

然后谈到了接下来几天的事情安排,包括对这个地方细致的探索,以及再次上路需要的准备工作。

等猎人沉沉睡去,马小毛却失眠了,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世界?之前想不通的很多问题,越发迷糊了,闭上眼,七彩光点仍然四处飘着,只是,怎么好像红色绿色的比较多?其他颜色的少?

“眼看”这些光点仍然在悄悄地往自己胸口钻,胸口?!马小毛突然想到了什么,抄起火把一个人来到白天宰熊的地方,找到那一大堆被丢弃的内脏,蹲下来仔细的翻找。

终于,在心脏位置,发现了一颗硬硬的拇指肚大小的东西,似乎还有点温热,可以确定这东西肯定蕴藏着一些奥秘,因为闭上眼睛就可以感知到这圆球散发的蓝色光晕。

将这怪异的东西特贴身装了,想了想又把熊胆取了,这才返回住处。

一想到自己胸口渗入的光点,马小毛就觉得别扭,难道自己的心脏部位也有这么个东西?胸口这道疤是怎么回事?难道有人把这样的东西塞进自己体内了?还是有人发现自己的异处把自己解剖过?

魔师到底是什么?自己这算不算跟魔师沾边?可是也没发现自己有什么特异功能啊?变火变水这些戏法自己也不会啊?

体内有些发热,好像魔熊肉吃了大补一样,燥热得越发睡不着。

再回想起魔熊攻击自己那一刹那似乎被冰封了一样,那又是怎么回事?马小毛感觉脑子里乱得像一团浆糊。

第三天,猎人和马小毛把方圆二三十里转了个遍,发现了很多种药草,也有不少野果,在平坦的地段,马小毛特地扒拉开植被,用铁刀掘了个坑,土壤很肥沃,适合生长庄稼。

地热泉有很多,沿着一侧的山脚,几里地远的距离上大大小小都是,一条条小溪汇聚成四条小河,最后又合成一条河,最终从一道峡谷流出去。

出谷口就是一道瀑布,高三十米左右,地势险峻,难怪这里面没有什么野兽,基本上进不来,可以称得上绝险之地,真正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瀑布往下游看上去水流也急,但是应该可以行舟。

没找到盐巴,没找到谷物,没找到猎物,但是找到了鱼,河里的小鱼不少。

一天吃了两顿熊肉,有鱼汤点缀,猎人越发觉得日子是在太舒坦。晚上继续泡热泉,因为两人发现这热泉确实对缓解疲劳甚至伤口愈合有大好处。

两人腿部的不适已经没问题,猎人身上的各处冻疮好了个七七八八,这才过去两天多!

“你是不是又长高了一些?”猎人打量着光着身子的马小毛,感觉有点奇怪。“不光长高了,好像也更壮了!”

然后两个人就这么光溜溜站在一起,屁股顶着屁股比身高!

马小毛确实长高了,也确实长壮了,生死之间的磨练或许是有点作用,主要恐怕还是那七彩光点的催化作用。如今已经跟猎人差不多高,面皮有些发黑,正显得成熟,看上去不再像是十三四岁的样子,倒有点像十七八岁。

“照这样下去,一两年就长成魁梧汉子啊。”猎人脸上表情有怪异,有欣慰,甚至有点羡慕?

马小毛满不在乎道:“长得快一点不好?有力气才好找吃的,等我们出去时这些熊肉要背出去可相当不容易。”

……

第四天。

两人开始做筏子,材料好找,只是制作过程非常不容易,树皮一点点撕下来,搓成绳索;铁刀质量一般,这一路对付黑狼,刀刃也早有些卷曲,砍起树来很是费劲;在小河里反复实验,总算成型,还不知道从瀑布上丢下去会不会散架,只能尽量绑的结实一些。

第十六章 出谷遇冤家

第五天。

猎人负责用藤条编筐子,马小毛去采集草药。草药现在用不上,但是等出去了可以拿来换钱。这里的草药长得是真好啊,猎人是一个劲儿夸赞,他其实只认识少数的几种,而且多是治跌打损伤和毒虫叮咬的,但是抵不住数量多,半天功夫就采了一大包。

本来马小毛想把熊皮裁一下做两件皮袄,猎人舍不得,觉得应该可以卖个好价钱,再说虽然外面还是冬天,既然来的时候能撑得住,出去的时候应该也能撑得住。

不过还是用细绳索及裁成条的皮子把原来身上破烂不堪的兽皮重新加工了一番,至少看上去像衣服的样子,也更保暖一些。

修整了两把弓,补充了箭支,习惯性地在箭支上涂抹了紫萝草的汁液,铁刀也磨得锋利。

马小毛则找了块剩下的兽皮,又取了树枝烧成的炭条做笔,凭着记忆绘制大体的地图。

第六天。

两人开始探索出去的路。

按原路返回就别想了,太危险,根本就没有路。

唯一的出口就是那道狭窄的山谷,之前他们就观察过,出峡谷走水路最省事,只是有个瀑布是个难关;走岸边难度很大,需要一点点固定绳索,实在是太陡峭湿滑。

只能先把筏子放到水里让它自己冲下瀑布,两人从岸边出到瀑布口然后顺着藤蔓树枝和崖壁攀下去,然后乘筏子顺流而下。

到第七天,两人完全恢复,而且这几天的肉鱼敞开来吃,补得很足,应该说身体从来没有这么棒过。

一人背了一筐熊肉,上面塞得结结实实的草药,用绳索扎捆好,牢牢固定在背上,一筐子恐怕得有一百多斤!

就这样,还是有不少肉装不下,没办法,再多就走不了了,何况是攀岩下去。硕大的熊皮只能单独捆成一团,铁刀铁锅当然也是舍不得扔的,照样绑好,一切收拾就绪,两人踏上了出山的路。

眼瞅着木筏从三十米的高处摔下去,在水里翻腾了两下,完好地被冲到水潭边,两人放下心来,顺着绳索下去。

一下瀑布,就感觉出气温的骤然变化,谷口两三里长,两人坐在木筏上,越往外越冷,两岸已经看不到绿色,白雪照旧覆盖在岸边陡坡上端。

河水开始冒出蒸汽,这是水温和气温的温差带来的现象。峡谷水流有点急,坐在木筏上像极了漂流,溅起的水花扑在脸上,初时有些温热,被风一吹瞬间又冰冷刺骨,那酸爽,岂是一般漂流可以体验的。

没了云雾遮挡,峰峦间时隐时现的太阳勉强指示了方向,马小毛大略地补充着地图。

猎人抱着熊皮瑟瑟发抖,“好想回去啊,冻死我了。”

马小毛倒是神情乐观:“这点痛苦算的了什么,坚持住,等我们出去你就会发现,还有更大的痛苦等着我们。”

“哈哈哈。”峡谷里回荡着猎人的笑声。

其实一路上风景是很不错的,两人也不知道顺流而下会到哪里,反正本来他们就没有目的地,所以一路上除了冷,也算是悠哉。

到了傍晚,两人便会找稍微平缓的地方靠岸,升起篝火,吃烤肉,露宿一夜,第二清晨再继续顺流出发。

一旦到了有支流汇入进来或者河流被更宽的河兼并时,马小毛就重点标注,包括一路上特殊的地形也做了注明。

就这样,到第三天,两岸的山势已经越来越低矮,河流也愈来愈平缓,坡上的积雪已经几乎不可见,春天快要来了!

弃舟登岸,两人忍不住放声狂啸,这两个月的时间,真是过的非人的生活。总算,回到人间了,前方,会有什么等着自己呢?

好好活动了一下腿脚,背起背篓,顺着出现的一条宽路,向着阳光的方向进发。

没有死亡的威胁,身上足够的干粮,可以换得铜钱的草药,心情已是截然不同,仿佛前方就是充满希望的金光大道。

金光大道上闪烁着金色的光点,驰骋着高大的骏马,还有宽阔华丽的马车!两人视线里出现这些的时候,一时间有些恍惚,甚至没明白过来那代表着有人来了,有富贵的人来了!

金色的光点是来人身上的铠甲反光,华丽的马车上出现了一个“蒙”字,这是蒙家的人!真是阴魂不散啊!真是冤家路窄啊!真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啊!怎么就好死不死在这里遇上了!

都躲了两个月了好不好!

骑着高头大马的勇士,远远看到了背着背篓的贱民,看到了他们背上的铁锅,破破烂烂的兽皮,这不正是杀人的逃犯嘛,于是两人脚后跟一磕马腹,抽出闪着亮光的长剑,就追了上来。

马小毛心头万匹草泥马还没跑完,就已经弯弓搭箭,跟猎人喊了一声,“你左我右。”然后就射出了手中箭。

待骏马冲到眼前,马上的勇士已经成了尸体。痛快!杀敌的感觉,报仇的感觉,相当痛快!

两人拽下尸体,翻身上马冲向远处的马车。

马车由两匹马拉着,前面坐了一个车夫,穿得朴素没着铠甲,早见到了前面发生的变故,这会儿正试图拉马掉头,可是路太窄,一边是斜坡一边是沟,一时间无法掉头。

马车里传来呼喝声,是在询问外面发生了什么。

车夫见无法掉头,一咬牙,抽出刀来,只是还没跳下马车就被猎人的弓箭射穿了喉咙。

这时候,马车帘子掀开了,一个帅小伙子满脸怒容跳下来。“你们干什么!你们这些混蛋强盗!”

马小毛楞了一下,见对方赤手空拳,一时没下手,但是弯弓搭箭已经指向了那个发怒的帅哥。

“问你话呢,为什么杀我的人!为什么!”帅哥一手叉腰一手指着马小毛。

猎人转头跟马小毛对望了一眼,觉得好怪异的场景。

“你不怕死?”马小毛松了松绷紧的胳膊,避免失手,问了一句。

“你们还想杀我?你们知不知道我是谁!我是蒙家长子,我叫蒙毅,你们敢杀我?”帅哥脸上是不可思议的表情。

马小毛也觉得好不可思议,是谁给他这么强的自信,还是说这人脑子本来就有问题?

“你们杀了他们,我怎么走?嗯?难道你们帮我赶车?你们帮我护路?”帅哥继续咆哮着,一副天大的委屈样子。

猎人瞅了瞅帅哥的帅脸,又看了看马小毛的脸,莫名其妙的问了一句:“你要去哪里?”

“我要去靖边城,要去见尊贵的魔师大人,若是耽误了我的行程,你们也别想活了!”帅哥蒙毅的声音很洪亮,很理直气壮,但是看到猎人弓弦上也搭上了箭,又更换了让人哭笑不得的语气。

“不过看你们两个还有点能耐,你们就做我的护卫吧,我就不追究了。”

“哈哈哈。”马小毛实在忍不住了。

“怎么,难道你们还不同意?那……算我雇佣你们,反正我一个人也驾不了车。”帅哥蒙毅一脸不情愿让步又一副高看你们的样子,逗比气息十足。

第十七章 耍聪明的逗比

“你拿什么雇佣我们?”马小毛觉得反正没事,挑逗一下这家伙也蛮有意思。

“我有钱啊!哈,这袋子银币够不够?”帅哥说着从身上拽下一个小布袋,上下晃了晃,里面发出哗啦啦的响声。

这时候的帅哥脸上是有些得意神色的,看猎人和马小毛盯着他的小布袋,突然想起了什么,一巴掌就呼自己嘴上了,脸色也变得懊悔起来。

这下猎人也哈哈哈忍不住了。

“算了,给你们!”小布袋被抛了过来,落到猎人身前,“你们护送我去靖边城,我跟魔师学得本事,也成了魔师,那时你们就可以做我的侍卫,到时候身份地位都有,不愁没好日子过,怎么样?”

马小毛在琢磨是什么让这家伙觉得土匪是可以这样被收买的?瞅瞅自己身上的破烂兽皮,还有背篓铁锅什么的,似乎确实不像是歹人,再说刚才他们先动的手,这样想来倒是也解释得过去?

“跟我讲讲魔师的事情。”马小毛命令道。

帅哥没犹豫,反而脸上重现自豪的神气,滔滔不绝讲起来:“魔师项大人此次在靖边城停留一年时间,是受靖边城主邀请,前往做客,顺便有偿为有潜力的年轻人启蒙。这次我要去试试,我肯定能成为魔师!”

“怎么启蒙?”

“哼,这次我准备了蓝雪莲,告诉你也不懂,只要我能感受到魔法能量,我一定可以成功!更何况,我们家准备了整整一百枚金币,就算……”话没说完,帅哥又一巴掌呼自己嘴上了。

猎人都笑着伸出手来了。

帅哥从怀里掏出带着体温的丝绸口袋的时候是一副生无可恋的姿态的,金币扔到马小毛面前,他就趴在马车扶手位置嚎啕大哭起来。

若不是远处传来哒哒哒的马蹄声,马小毛可能会选择放过他,只是瞬间的惊疑不定,猎人已经抽出铁刀,一刀就砍在帅哥的脖子上。

血溅了马小毛一脸!

马小毛当时就懵了,这家伙啥时候变得这么杀伐果决了!

然后就看到马车前进的方向上来了一匹马,一个穿着不比自己强的家伙在马背上,离着还有五六十米远就刹住了,然后掉头就往回跑。

马小毛下意识还是去看猎人,猎人脸上表情有些讪讪,“我还以为来了他们的同伙呢,一时手快了。”

“来了同伙不更得留着这个家伙当人质么?你没听他说是蒙家的长子啊。”马小毛也是有些无语,这方面的默契还是不够,不像面对黑狼的时候,直接动手就是了。

“那怎么办?”

“算了,杀了就杀了,反正已经仇恨深了,而且也没杀错,这家伙没看上去这么傻,精着呢。”马小毛安慰猎人,心里却还是有些遗憾,没问出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猎人满脸不解,就这还不傻?

“他一开始就做出不抵抗的姿态,虽然装疯卖傻一样,其实是首先告诉我们他没有威胁,为自己赢得一点说话的时间;然后估计是看我们不像职业打劫的,试图想收买我们;但是看我们无动于衷,又假装说错话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掏出来,希望我们得了财放他一条生路,我差一点就这么打算了。”

“……”

“至于说魔师什么的,则是看出我对这个感兴趣,想利用这点给自己保命。我估计他的手段不止这些,搜搜车上。”

猎人把死帅哥拖到一边,正要往沟里一推,马小毛拦住了,“我搜搜他身上。”

猎人到马车上仔细搜,不一会掏出两把手弩来,满脸不可思议。马小毛则是搜出一个小木盒,里面放着的正是让马二毛丧命的蓝雪莲,然后又搜出一张羊皮做的类似身份说明的东西。最后从靴子里又抠出几个金币,还真是狡兔三窟。

“这是什么?”马小毛把羊皮递给猎人。

猎人接过去看看,他不识字,但是对这东西却不陌生,“这是路引,也就是身份的证明,贱民是没有的,只要有身份的都可以去办一张,城主签批,其实每个镇上大户人家都有大批空白的路引,成为他们的仆役,就可以给填上名字,算是有正式身份了,不然在外面行走时很不便的。”

“那我们之前,你怎么没提?”

“我们之前跟丧家犬一样,仓惶逃窜,说不说的有关系么,反正我们那时候也不敢到城里去。不过现在,我倒是有个主意。”

马小毛看着猎人等他的下文。

“接下来反正也不知道去哪里,我看这个蒙毅跟你长得倒是有三分像,你拿了他的路引,冒充他去靖边城,你不是一直对魔师感兴趣么,说不准可以打听到一些你感兴趣的东西。”

“这就是你杀他的真正原因?”马小毛倒是觉得这个思路虽然有些清奇,但不妨试一试。

猎人摇摇头,“杀是要杀的,杀他三个人跟杀四个人没区别的,冒充这种事我觉得可以试一下,特别是去了城里以后,没身份很难立足的。”

“那走吧,马车虽好,用不上,万一遇到相熟的人更麻烦,推到沟里去,马收了,正好帮我们驼东西。”

两人忙活一通,把身上的背篓什么都捆在两匹没人骑的马上,值钱的东西贴身收了,把车夫身上也搜了个遍,得了几枚银币和一张路引,又回到先前杀死的两人身边,身上搜了个干净,把铠甲都剥了下来,连同两把长剑放在马背上,这也是好东西。

马小毛摩挲着长剑,很有些爱不释手,材质应该是钢的,亮闪闪的,一看就特别锋利。

箭支也都捡了回来,刚刚对方打马冲过来,两人各射出了三支箭,马小毛运气好一点,最后一支射中了对方的脖子。

猎人其实射中了两支,一支中了手臂,一支从胸口铠甲缝隙钻进去,戳到了皮肉。

真正致命的是箭支上的毒药,就凭木头箭头根本射不动铠甲,也难怪对方会有恃无恐一个劲儿往前冲,估计也是想的近身开杀。

处理完尸体,两人略一商量,还是决定往马车前进的方向走,离定边城远一些总归是更安全。

就在他们前方一公里远的地方,拐过一道坡,坡上趴了一群人,其中有一个人正是刚刚在马小毛他们面前露了一面又快速跑掉的家伙。此刻,这家伙正在跟身边一个身穿皮甲的家伙细声汇报。

“……被杀的有四个人,两个人动的手,用的是弓箭,现在他们有四匹马,都是好马,要使用滚石滚木,我怕会伤了马吧?”

“这俩人你看是什么来路?”

“头领,看打扮倒像是贱民,可是也配了铁刀在身上,还背着背篓,怪模怪样的,说不上来,感觉……好想跟我们是一路的?”

第十八章 失心疯的山贼

“你的意思,这俩也是拦路打劫?我们在这方圆几十里也算熟门熟路,怎么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两个抢饭碗的?”

“这……我也不清楚。”

“算了,先埋伏好,一会儿别乱扔东西,我一发喊,大家一起冲出来,前后路线堵了,再见机行事。”首领定了战术,传达下去。

猎人皱着眉头,“真不用穿上盔甲?我觉得有点不大对劲。”

马小毛望着前面视线难及的拐角处,摇了摇头,“你的预感应该没错,刚才那人一露面就溜了,应该是有问题,我来诈他们一诈。”

两人又前进了百十米,眼看抵达拐角处,马小毛突然放声喊:“前面的朋友,出门在外行个方便,我等没恶意!”

头领全身绷着,正准备大喝一声,忽闻声音,噗通就趴那儿了,啃了一嘴土,恼羞之下,大喝一声上,就带头爬起来往下冲。

呜呜啊啊的一群人,一个个瘦得尖嘴猴腮的模样,穿得破破烂烂,跟一帮叫花子一样,手里拿着木棒就冲下来了,但是没有人直接冲到跟前,都是隔了十几二十米就停住了,包围了个半圆,只闪着朝深沟的一面,算是围三阙一的战术?

两匹驼东西的马被惊到了,挣扎着要跑,猎人赶紧死死拽住。

被喊作头领的家伙,手持一把长剑,身穿皮甲,在人群中格外显眼。

马小毛快速摘弓搭箭,死死瞄准了头领。

头领立刻就感觉自己被锁定了,这感觉好真实,真实到让他一动都不敢动,他毫不怀疑,只要这边一动手,那只没装铁箭头的箭就会钉到自己额头上。

所以,他立刻就见机行事了。

“慢着,都不要动,放下东西!说你们呢!”一边说着一边用脚狠狠踢了身边的人。

大家你望我我望你,感觉剧本哪里不对,可是看头领的意思好像确实是让自家人放下武器,不再犹豫,纷纷把长短粗细不一的木棒扔了个稀里哗啦。

这时候头领小心地站出来,收起长剑,脸上挤出笑来:“不好意思,是个误会,两位贵客路过,能否请两位赏脸到寨子里喝杯水,认识一下两位朋友?”

一圈人就懵了,我们是劫道的好不好,这唱的是哪一出啊?

马小毛也懵了,猎人更懵,除了看马小毛,他也没法提供经验参考,实在是从没遇到过这种事儿啊。

围着的那些人眼睛直勾勾看着四匹马,看着绑在马背上的背篓,猜测这里面有什么好东西,马小毛注意到有个家伙口水都出来了。

“我们只是路过,如果有打扰的地方,请多包涵,我们还有事要赶路。”马小毛不想多事。

“啊哈,我们是有诚意的,我们不是劫道的。”头领有些焦急地解释。

一圈人开始捂脸,头领今天这是怎么了,失心疯了么?说些什么胡话!

马小毛把弓箭也放低了,但是隐隐还是指着前面,两只手都没有松开。“有什么话不妨在这里说,喝水就算了,确实有事。”

“嗯哼……我看两位马背上驼了些草药是不是?寨子里有几人生病了,正需要草药,我看能否……交换一些。这实在是……”

马小毛再次巡视了一圈这些瘦了吧唧的叫花子,眼光询问猎人的意见,却见猎人似乎有些意动,想起猎人的身世,以及之前跟老包、马二毛在一起的日子,估计是动了同情心,于是鬼使神差地应了一句,“那就去喝杯水吧。”

若是真干那种伤人性命的劫道买卖,最好的办法不是从上面一股脑儿扔石头滚木下来最省事么?若真是血心狠手辣之徒,不应该混到这么惨吧?

马小毛心里安慰着自己,跟猎人点了点头。

头领大喜过望,跟刚才探路的人吩咐道:“赶紧先回去,烧水泡茶,看有什么吃的,煮一些,我那床底下好像还有点酒……”

“头领,我们……”得了吩咐的人一脸为难。

“就这么着,赶紧,别忘了告诉二头领,就说有贵客到!”吩咐完手下打马回去,又对围在一旁的众人挥了挥手,“都回去吧,今天歇着。”看了一眼猎人手上牵的几匹马,本想叫人帮忙的,忽然又觉得不合适,只把笑脸迎向马小毛,一手做了个请的动作,连腰都有点弯了。

马小毛将一切看在眼里,脑子里琢磨半天也没有个头绪,干脆收了弓箭,硬着头皮随着所谓的头领往前走。

众人顺着一条岔路往坡上走一段距离,路就没了,然后七转八拐的在丘陵地带行进了几里地,然后顺着一条山沟进了山。

一路走来,山是石头山,丘是石头丘,光秃秃的岩石裸露出地表,缝隙里胡乱夹着些枯草,偶尔矮矮的灌木丛点缀一下,春天还没宣示它的到来,一点绿色都没有,入眼的只有荒凉和孤寂。整体的风格倒是跟这帮衣衫褴褛的人很契合。

远远有两根枯树,充当了门柱,门柱之间接近三米高的位置上架了根横梁,上面绑了一块木板,刻着三个歪七扭八的字“清风寨”。

马小毛差点笑出声来,终究还是忍住了,可这个场景实在是有些搞笑。

“到了,里面请。”头领脸上的笑容是有些尴尬的。

刚来,又是客人,有些问题也不好问,马小毛除了保持沉默之外,确实没法说什么,猎人的表情除了警惕之外,明显也是懵着的状态。

一进寨子,场地宽阔了一些,首先是一个个低矮的茅草屋,胡乱排列着,几个小孩子在茅草屋之间的空地上嘻哈追逐,小的四五岁,大的八九岁,都是营养不良的模样,见了来人一哄而散躲进各自的茅草屋。

屋里陆续出来一些大人,带着好奇和警惕的目光打量着马小毛和猎人,视线很快就集中在几匹马和马背上的背篓。

有个大胆一点的孩子跑到猎人旁边试图看看背篓里是什么,被大人喝了一声,连忙跑回去。

穿过十来个茅草屋,后面有一个稍微大一点的茅草屋,门口站着个身形消瘦但是目光锐利的汉子,三十来岁的样子,不同于其他人披头散发,他的头发扎得挺仔细,在后脑勺上窝了个发髻。身上背了一张弓,同样的破兽皮胡乱做的衣服,麻绳扎在腰间,略显精神;个头跟猎人差不多,但是那双眼睛盯得人有点紧张。

“这是我的兄弟,张,是寨里的二头领。这两位是……路过咱们这里,我请他们上来喝杯水,嗯,换点草药。”头领先介绍了背弓的汉子,又介绍了马小毛二人,这才请两人进了屋。

屋里有一个土炕,一张由木板搭起来的简易桌子,几个木墩字就是凳子,别无他物。背弓汉子跟着进来,站在门口位置,有些警惕。

猎人也站在门口位置,同样警惕,四匹马都在门口呢,几乎所有的家当都在马上,这会儿他有点后悔来这里了。

马小毛也想赶紧完事赶紧走,这气氛有些尴尬,于是开口道:“需要什么草药,拿什么换?”

第十九章 如此山贼

背弓的汉子看了头领一眼,出门扒拉了一下背篓里的草药,又返回来,开口道:“这几种都能用得上。”

大头领哦了一声,从身上摸出一个菱形的金属牌,递给马小毛:“这是铜的,可能换不到几个钱,但是我手头也就这个了,这把剑还有用,不然就拿剑跟你换了,你看能不能……”

马小毛下意识接过来,也看不明白是什么东西,倒是趁机近距离仔细打量了眼前这个大头领。

大头领眼睛里看不出任何的凶悍之气,反而有些和善与……慈悲?一个土匪头子眼睛里有慈悲的眼神,如果不是演技太好就是个假土匪?

虽然披头散发脏兮兮的样子,但是眼神明亮,前额宽阔,鼻梁挺拔,嘴唇宽厚,坐在那里背身挺直,倒不像个一般人。

“我要这个也没用,草药如果需要,我留下一些就是,至于你的剑,我这里有了,就不用了。”马小毛递还铜牌,起身要去解背篓,这时候门口进来一个妇女,端着个木板做菜盘,上面放了一盆土豆,一盆类似白菜的东西。

“这位……,先不急,先吃点东西,还没请教怎么称呼,先坐先坐。”大头领连忙起身相让。

马小毛肚子还真饿了,闻着土豆和菜的香味,居然吞了一大口口水,真是好久没吃菜了!

妇女把菜放在桌子上,低声说了一句,“大头领,就只有这个了。”

然后马小毛一不小心发现大头领居然也吞了一口口水!

“坐,坐,都坐。叫我牧就可以了。”大头领让马小毛和猎人坐下,也招呼了二头领坐下,转身从床底下掏出个坛子,晃了晃,又喊人拿碗。一连贯操作倒是娴熟,脸上的笑也没停下。

“牧?张?”马小毛也没谦逊客气,跟大头领确认了一下,又转头跟二头领确认。

“对。”“嗯。”两人分别回应。

“牧头领,张头领,今天有点突然,这个,我们路过,承蒙两位款待,哦,对了,我们也带着些吃的。”说着起身去外面马背上拿熊肉。

一出门,吓一跳,外面围了里三层外三层,都盯着两匹马,马小毛硬着头皮在众人围观下从背篓里掏出几块熏制的熊肉,然后就听到咕咚咕咚的咽口水的声音。

“肉!肉!”有几个孩子已经流着口水喊了出来。

看他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可能出于对头领门的尊重,没有扑上来抢,但是马小毛真担心这些人会忍不住。

肉块挺大,为了方面挂着熏烤,一块都有一两斤重,拿进屋里往桌子上一放,二头领咽口水的声音也清晰地传到马小毛耳朵里。

“我来帮忙切一下。”猎人抽出铁刀来,二头领明显僵了一下,手有个下意识摸弓的动作,看猎人一手抓肉在那里切,硬生生止住了手上的动作。

马小毛这时候才开始自我介绍:“我叫马克,这是我叔,叫马~~烈。”纯粹是急中生智,临时想出俩名字。

猎人切肉的手一哆嗦,差点切到手指头,连忙掩饰:“熏肉有点硬,不好切,哦,也没放盐。”大片大片切好就这么堆在桌子上,收起刀用胳膊揉了一下眼睛,试图遮住发红的眼圈。

马小毛没多想,但是猎人心里的激动他不懂,有名字了,而且是带姓的名字,这可是不一样的!

“奥?原来兄弟姓马?真是,哎呀,幸会幸会!来,喝酒!”大头领已经把坛子里仅剩半坛酒都倒了出来,匀给四人。

马小毛端了端碗,没喝,猎人也没喝。大头领看到了假装没看到,自己喝了一大口;二头领也自己喝了一大口。

马小毛没等大头领动手,自己先抓了一片肉塞嘴里,一边嚼一边讲:“这是熊肉,前段时间猎杀的,味道很好。”

大头领也拿起一块,塞嘴里,然后跟二头领说道:“你去叫几个毛孩子过来,一人给他们一片,那两个受伤的还有生病的也都给一片。”

二头领出去了,马小毛端起酒喝了一小口,酒很难喝,度数不高,一股子怪味,而且是浑浊的,跟黄泥汤一样。

“大头领,有句话不知该不该问,外面这些人?”马小毛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大头领组织了一下语言,“……大伙儿已经饿了好几顿了,说来话长。都是苦命的人,一个冬天冻死饿死的不少人,我和张有心帮大家,可是没那个能力。”大头领头都低下了,声音很轻,可是说得很沉重,

“我和张算是逃兵,那仗打得太憋屈,我们那一队死伤大半,大家呼啦啦全散了,都是贱民出身,去也没地方去,只好跟其他人凑活着先混一混。”大头领抬起头用下巴示意‘其他人’指的是外面那些人,待二头领把肉分出去一些,听外面孩子兴奋得嗷嗷叫,他继续讲。

“同命相怜,又得了大伙儿的照顾,天灾面前总要守望相助,没想到还有人祸,贱民命不值钱,可我们不想坐以待毙,就从居住点逃出来,一路上遇到的苦命人眼看没法活命的,也就跟着了。

我们没法拒绝,这一路走来,收拢了百十号人,可是能怎样呢?都是没饭吃的,我们俩也不会变出粮食出来,有中途走掉的,有得病死掉的,前几天还有几个饿死的。

我们身上能换钱买食物的基本上用光了,逼到份儿上,也只能下去抢点……”

断断续续的,说了很多,马小毛没想到这个山寨居然是这么回事。

正说着,外面忽然传来大嗓门,“呦嘿,两位头领,今天收获不错啊!这马要是想办法卖掉,够我们吃一阵子的啦。”

话音未落,有人迈进来。来人一只手塞衣服里面暖着,另一只手揉着眼睛,头顶一窝乱草,一副刚睡醒的样子。

“要不是小崽子拿块肉回去,我都不知道两位头领在这里吃香的喝辣的,这两位是?”来人也不客气,大咧咧坐下,伸手就抓桌子上的肉。

“外面的东西都是两位贵客的,哪有什么好买卖,两位朋友仗义相助,送了些草药给寨里兄弟治伤治病,就连这肉也是二位朋友带来。给二位介绍一下,这是我们三头领,亏得他有些门路,才能买到些粮食。”大头领脸色有些不悦,但是很平静地解释着,还捧了一下来人。

三头领嘴里的肉还没咽下去,又伸手捏了两片,嘴里的声音都不太清楚了“好肉,赶上了,头领不厚道,贵客来了也不叫我,酒还有没?没有就算了,我吃肉就行,真是好些天都没吃到了。”

等嘴里的肉咽下去了,伸了伸脖子,继续说道:“叫我布就行了。两位朋友不会是劫道的吧?”

马小毛手里捏着一个煮熟的土豆,正要往嘴里送,闻言手停在半空,歪头看向叫布的家伙,猎人已经把手摸到腰间的刀把上。

“怎么说话的呢!”大头领冲着三头领怒喝。

“别慌。看两位的打扮,不应该是执法者,执法者也不可能坐在这里与我们这些贱民交朋友。但是外面的马匹、铠甲、长剑,可是执法者标配的,总不能是那些残暴的执法者善心大发送给二位的吧?”三头领斜着眼看了看猎人,毫不在意地继续抓肉吃。

第二十章 见不得穷苦人挨饿

“没别的意思,前几天我偷摸去镇上的时候,各个路口可是查得严。两位恐怕不方便赶路啊。”说完又把手揣怀里暖着,一副我是为你好的神情。

大头领又露出尴尬的笑,“前阵子实在撑不下去了,到路边去打劫,第一次没成功,第二次不小心失手砸死了一名行商,同路的跑掉了,估计是附近镇子上知道了我们的事情,所以设卡检查。

刚才在下面,我们的人也看到了一些,本以为两位也是跟执法者一般,后来碰头了才觉得或许我们都是一路人,一时又不知该如何解释,所以就找了个牵强的借口邀请两位进山来。”

马小毛就在琢磨这话是真是假,无论真假,都得亲自验证一下,总不能真落草为寇吧,这不是自己的计划啊。

“如果只是打劫了普通商人,问题不会太大,我们躲在这里也不会引来什么祸害;可是如果杀了执法者,那就是挑战城主了,到时候一定会派兵围剿的。”三头领的话说的越发严重。

马小毛表情不变,脑子闪过多个场景,他没接三头领的话,反而问起了大头领,“你们确实是劫道的时候杀了人?”

大头领点点头,拿手捏了捏额头,似乎有些为此头痛。

马小毛又转而问三头领:“路上确实是设了卡?一般都几个人守在关卡?”

却见三头领抬头眼珠往右上方偏着,一副思考的样子,一边说道:“一个关卡四五个人吧,都是全副武装,我哪里敢靠近了瞅,翻山越岭的净躲着走,不然哪能到镇上去。在镇上也发现氛围不大对,得亏之前曾给镇上的大户帮过工,认识他们家几个仆役,这才能换点吃的回来,而且还狠狠宰了我一顿,不然可以换得更多的。我这是拿命折腾呢。”说完摸了摸鼻子,顺势开始挖鼻孔。

猎人脸上明显露出忧虑的表情,时不时就往门外瞟。

“刚在山下的时候,你们的伙计骑着马打了个照面就回了,是探子还是?”

大头领直了直腰,“在军队里习惯了,要先派个人出去侦查一下,为能提前准备,就让他骑着马去,也亏得先探查一番,不然误会就更大了。”

“可是你们有没想过,这斥候的行为是不是太反常可疑了点?要是真遇上执法者,他这么打马一跑,你说执法者是追啊还是不追?”

“这……”大头领一时说不出话来。

二头领一捶桌子,“对,我先前就觉得在哪里不太合适,这样做真会引来祸患!”

话题到了这里有了一会的停顿,毕竟不好这时候商量如何改进打劫技能。

大头领招呼着继续吃喝,话题又转移到这段时间的艰难困苦上来:“……这么多人凑在一起,我们几个也没办法做到绝对公平,分下去的东西,私下里也有人抢着别人的吃了,顾不上啊,快要饿死的时候,哪里讲什么规矩……现在,还有五十七个人吧?”

见二头领点头,大头领继续说:“不知道前路在哪里,把人拢起来的时候,也说过一些承诺的话,可是眼下连我自己都吃不上东西了。

盼着天赶紧暖起来,到时候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总会多一些,我跟张也能多出些力。地里长出来的,也能采摘一些哄肚子。然后看看那些大户地里忙起来总需要人的,到时候大家散了去也是好事。”

“大头领说的哪里话,咱们这帮苦命人能熬过这个冬天,不多亏了你们两位,哪能说散就散,再困难总能过去,对不对?”三头领接上话,最后一句问话是对着马小毛说的,他看得出来猎人基本上不发表意见。

“我托大喊一声马兄弟,不知道马兄弟您二位此行目的地是哪里?”

本来几乎确定下来的冒充蒙毅的法子看样子不可行了,路上若果真查的严,很容易露出马脚。但是三当家话中多有不实之处,一些小动作都是典型的说谎掩饰的行为,也不知马小毛从哪里学来的看人,似乎本来就在马小毛脑子里,在观察人的时候就下意识去注意这些了。

其实马小毛和猎人杀的并不是执法者,而是蒙家的人,包括那两名看似执法者的标准配置,也是蒙家花钱购置的,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儿子的安全。这一点却是马小毛不清楚的。

不管怎样,只能另作打算,听了大头领的问话,马小毛也坦白了一些事情:“我们也是过不下去出来讨生活,前阵子在山里打猎为生,现在就想看能不能找个容身之所,没想到半路上有人想谋财害命,为了存活才下了杀手。

马背上的东西都是从山里背出来的,至于铠甲和长剑,确实是从死人身上扒的,如此情形下,估计也没法带了,干脆留在寨里,两匹马也送与两位头领,三头领有些本事,拿铠甲长剑去换些吃的给大伙儿渡过难关,算是感谢几位的招待。”

“哎呀,这哪里受得起,这……”大头领想拒绝又没底气。

三头领哈哈笑着就站起来,“兄弟果然仗义,大头领就不要推辞了,两位兄弟朋友的一番心意,我们收下就是,以后总要相互关照的,我们度过这个阶段,自当厚报。”

二头领欲言又止,场面上始终是惜字如金,倒是和猎人差不多。

“这两日我们就要打扰一下了,暂时住在山寨,明后日出去探探路,若是没危险了,再启程。”

“好啊!我也喊你马兄弟,你就尽管住下来!要我说啊,既然二位也没有明确的去处。干脆,在寨子里得了,我把头领之位让出来便是,以后同甘苦共富贵,多好!”三头领直接抢了大头领的风头,说得慷慨激昂。

这时候的大头领和二头领也都表露出期待的眼神。

马小毛可没想过落草为寇,虽然这不失为一种体验,但是苦哈哈的日子还没个头,而且显然三头领是想拉了入伙好均分了吃的用的,强行给自己肩膀上压担子。

可是一杯浊酒下去,马小毛脑海里冒出老包之前的话‘从今天开始,你跟着我学点东西,不求你对我回报,只愿能早一点有个身份,过得稍微有点安全感,稍微有点人样,若是还能有余力,尽量帮大家一把。咱们凑齐在这里,苟延残喘地活着,说来也算是缘分,只有抱团才能度过寒冬……’

其实他也看不得穷苦人挨饿的样子,马小毛尝着熊肉有点要变味了,干脆了做顺水人情,“好意心领,我们还是想走走看看,不能再给大家增添负担。背篓里还有些肉,我拿来切一切,大头领给外面的人分下去吧,好歹先吃顿,能多顶一天半天的。”

三头领顾不得大头领的反对,已经屁颠颠出去帮忙拿肉了,一边拿一边对仍旧围在不远处的众人高声喊:“大伙儿一会儿都有肉吃,现在都回屋里等着,我一会给大家送去,大家要心存感激,知道不!”

原本一帮饿的没力气的人此时轰然叫好,作鸟兽散。

天下果然没有免费的午餐,马小毛现在对这句话感触颇深。

有肉吃,就等于过年了,整个寨子里到处洋溢着笑语欢声,孩子们跑跳得更欢了。草药分出来一部分给到兼职医生二头领;三头领已经迫不及待牵了一匹马带着两个人出去。相比铠甲和长剑,马是最容易变现的,还是得靠三头领的人脉关系。

大头领跟几个人沟通了一下,空出一间茅草屋,还多给加了些干草垫床铺,劳累了几天,又可以睡个好觉了。

第二十一章 变强会上瘾

天刚亮,马小毛就起来了。

寨子里的人除了几个孩子还在睡懒觉,其他人早已经各司其职,有去取水的,有去拾柴的,有平整地面的,有修补篱笆的,有几个人不知从哪里用土筐担来一些沙土,似乎是想整出一块可以种庄稼的地。

不像昨天下午,好像吃了一顿饭,都有力气做活了,整个寨子也显得有秩序了一些。

靠近东北角的角落,二头领正在教几个年轻人射箭,包括两个半大小子,大家手里的弓箭基本都很简陋,但是学得很用心。

见马小毛过来,二头领迎了几步,笑着解释:“等这几个人能练出准头来,进山打猎就能多一点收获。”

“我可以试试么?”马小毛看到只有二头领手上的弓很精致,手有点痒。

马小毛真实年龄跟在场的半大小子差不多,可是个子高,肌肉也明显,加上说话老成,又有主见,虽然跟二头领差着辈,但是显然已经得到二头领的足够尊重。

接过张的弓,马小毛仔细摩挲着,先是问了一个问题,“二头领就叫张?”

“是的,张开的张。”

“就是张弓的张?”

二头领笑了,挺开心。

“就一个字么?为什么不叫张弓?”

“……贱民哪里有姓,能有个名字就不错了。”

马小毛不说了,望望靶子,弯弓射箭一气呵成,箭支同样是木头削尖,尾部插了羽毛,‘咄’的一声传来,二十步外固定草靶子的木桩子上箭支尾部颤抖不止。

张眯了眯眼睛,其他人已经哇喔声一片。

“不好意思,本来瞄的是靶子,射歪了。”马小毛尬笑道。

“再试一次?”张恢复正常表情。

“那就再试一次。”第二次还好,几乎中靶心。马小毛心中略有得意。

张咳嗽了一声,问道:“马兄弟,之前那熊也是用弓箭射杀的?”

“不是,用的毒,哪里有那个能耐。”

“哦,难怪。我看兄弟的射箭手法有些野,是自学成材?”

“算是吧,我叔叔教的,他纯自学成材。”

“嗯,看得出来,力度还可以的,手法上不大准确,好好练一下应该能提高不少。我来几次你看一下。”说着就接过弓,也是瞄都不瞄,直接射出去。

脱靶了?马小毛没见靶子上有箭,抬头张望箭支去向,周围却已是欢呼喝彩声。视线往远处移,才看到五十米开外还有一个靶子,上面正穿着一支箭。

马小毛正惊叹呢,张已经射出第二箭,却是换了一个方向。然后射中的是一百米开外的一个靶子,更大的欢呼声响起。

接着第三次弯弓已经是搭了两支箭在上面,这次张突然一膝半跪,一腿半弓,上半身后仰,瞄向天空,‘嗖’地一声响,马小毛这才看到空中正飞过一群大雁,张的目标就是雁群!

随着嘎嘎两声惨叫,两只大雁已经各自肚子上插着一支箭落到地上!

马小毛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原来真有这样的神射手!

小伙子们已经兴高采烈捡了大雁过来,一边跟马小毛炫耀,“我们师父最厉害了,以前射了好多猎物给我们吃。”

扬了扬手,张示意他们拿去给负责做饭的人,一边跟马小毛讲:“我做逃兵之前就是弓箭手,在兵营练了六年,本以为学了一身取敌人首级百步开外的本领,没想到却只能用来打野味儿,填肚子。只可惜了这附近山里已经射杀的差不多了,要打猎还得跑老远,不然也不至于让大家饿成这样。”

“要不,您教教我?”马小毛放低姿态。

张打量了一番,“嗯,你这一副好身板,不学点本领是浪费了,我就指点你几天,射箭技巧不多,主要还是靠多练。来,你站好,两腿自然分开一点,手这样拿,上半身挺直,转头……”

能有提升技能的机会,这是马小毛最在意的,任何社会形态都是强者为尊,饱受折磨之后,变强就成了会上瘾的事情。

猎人跟着大头领下去路上守着了。吃饭是个大问题,三头领这一来一回得一天时间,还指不定能不能换到吃的,二头领也没出去打猎,几十口子人张着嘴嗷嗷等着,这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真不好过。

正午时分,马小毛揉着发酸的胳膊回到茅屋,昨晚已经把自己的东西都搬进屋里,猎人还没回来。自己加上锅,点了火,煮点肉吃。

没一会儿,屋门口就开始出现小孩子转来转去的身影,闻着肉味儿了。

有个小孩儿挺会来事儿,抱着一捆干柴过来的,于是得了一块肉。其他孩子有样学样,也去抱柴火,不一会门口堆了一堆,弄得马小毛哭笑不得。

还是那个孩子聪明,别人都去拿柴火,他却不知从哪里找来一小把盐!于是又得了一大块肉!

其他孩子抱柴火来只分了一丁点肉,有些不解,看他用盐巴换了一大块肉,纷纷跑回去找盐巴,然后被负责炒菜做饭的妇女吼叫着追打出来。

等那孩子第三趟来的时候,居然带了个破旧但是擦干净的陶碗,还有两根树枝做成的筷子!这是找来给马小毛用的!

马小毛已经惊讶无比了,真聪明!

于是马小毛摸着他的头说道:“你是个很有悟性的孩子,我看好你,用不了多久,你会成为一名合格的——厨子。”

等马小毛准备开吃的时候,猎人他们回来了,空手而归。众人怀着希望到寨子门口迎接,换来的只是脸上的失望,很多人就不自觉把目光转向了马小毛所在的茅屋,那里有肉啊!

马小毛吃饱喝足,出来晃了半圈就回去了,实在是无法镇定地面对这些人的目光,犹豫了一下,还是把剩下的肉块分出来三分之一,拿给大头领,让他安排去煮些肉汤分一分,好歹能管点用。

大头领除了感动就只有羞愧了。马小毛却趁机问起了有关魔师的事情。

“你怎么会对这个感兴趣?”大头领牧反问道。

“不可以么?毕竟这是个魔师的世界。”

“谁告诉你这是魔师的世界?这是武师的世界!”

“……没有魔师?”马小毛很奇怪牧的反应。

“有,可是魔师那种鸡肋,有什么好关注的。”

“为什么?你见过魔师?”

“见过一次,在城里,像耍杂耍的一样,喷个火吐个水什么的,没见过觉得好玩,见了也就那样,能干啥?”牧一脸的不屑。

这下轮到马小毛郁闷了,难道真是个魔术师的世界?而不是魔法师的世界?那为什么蒙毅会那么兴奋?“就没有……厉害一点的?”

“厉害点的……也有吧,不过没见过,魔师太少了,厉害的更少,据说花钱如流水,一辈子不见得能出头,真没意思的。”

第二十二章 习武

不是吧!

马小毛不甘!重活一世,既然上天有安排,不应该让自己如此憋屈啊。可是到现在都半年多了,没有发现自己天赋异禀的地方啊,除了那莫名其妙的光点,难道是自己眼花?

魔师,魔兽,总有相似的地方,这也是马小毛对魔师这么执着的原因。既然唯一与众不同的就在这里,那就往这个方向努力吧,可现在得到的信息居然是这样的?

以后做个玩魔术的?街头杂耍第一人?

“那武师是怎么回事?”

“武师就是武师啊,习武之人。”

“就这样?”

“啊,就这样,你想怎样?”

“武师的世界?是说习武的人多?”

“嗯,多,当然多!习武是没有门槛的,理论上说谁都可以的,打熬筋骨,修习发力技巧,学习技击招法……当然了,下限很低,上限能达到多高则要看很多因素了。根骨资质、心性、悟性、外物支持、名师教授……”

“那你……是不是武师?”马小毛的兴趣又来了。

“呃……算是吧,等级比较低。”牧有点尴尬。

“哦?怎么分级的?”

“据说分六个境界:初入、纯熟、融通、如意、超凡、宗师。但是我也不很清楚具体的划分标准,世道乱,大家习武防身也好,杀人也罢,终究看的是一个结果,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情形很多,没办法事先确认谁高谁低,谁强谁弱,确认了对方比自己强了,可能命也没了。

那时候我们是奔着有饭吃,从了军,在军营里学一些战场上的厮杀手段,简单有效。一对一碰上习武的高手,根本不够看;但是高手再高,碰上军队,也是只有逃窜的份儿。

从你开始习武这一天起,你就可以宣称自己是初入境;不管学的是拳法还是兵器,不管学的是什么招法,你能把它运用熟练,形成有效的战斗力,那就可以称作纯熟境了。

怎么,又对习武感兴趣了?你这身材倒是练武好材料,要是早几年开始就好了,十二三岁正合适。不过现在也行,学些简单的厮杀技巧对年龄倒是没太多限制。”

“我们这种出身贱民,命贱如土的人,若有机会自然要学些本领的,不然一辈子没出头机会,大头领可不可以教我?”

大头领没有犹豫就答应下来,“我的本事有限,只能教你些皮毛,其实你可以跟张去学习射术,他的射术造诣算是很高了。”

“上午有跟二头领学习一些东西。多学一点总是有好处的。”

马小毛拉了牧到自己屋里,又添了一块肉在锅里,邀请他跟猎人一起吃。自己有些迫不及待地找出捡回来的长剑准备尽快开始学习。

牧有感于马小毛的无私分享,也在吃完之后立刻就开始了指导工作。

“我学的东西来自军营,都是最基本的搏杀招式。战场上一般配置都是铠甲、长剑、盾牌,厮杀起来只有展示出有去无回的气势,才有可能击溃对方,所以用的招法非常简单,大力劈砍、刺击为主。

面对着甲持盾的敌人,劈砍有时候都不容易见效,快狠准的刺击往往更有效果。讲究一个力字。为达到最大的杀伤力,刺击的发力一般是由腰部带动肩部,肩部带动手臂,手臂带动长剑刺出,这样才可能刺穿对方的铠甲。

但是遇敌搏杀时,如果对方没有盾甲之类,那么讲究的则是一个快字,越少的多余动作越快,手腕抖动间就已经刺出,我示范一下你看看……”牧演示得极认真,马小毛学得更认真。

“对战中有来有往,不光我们攻击,对方也要攻击,所以,面对敌人的攻击我们要做出正确的应对,因为一旦应对不当就死了。

劈砍则是攻守兼备的招式,劈砍的发力技巧是这样的……。除了劈砍之外,我们的盾击也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我的盾牌已经卖掉了,我就不给你讲了。

如果没有盾牌,那就只有以下几个反应:格挡、闪避、换伤。它们之间还可以组合成更连贯流畅的套路,比如格挡后撤、闪避反击、格挡反击。

再把前面的刺击组合进来就有更多的变化,其实算下来也就是十来个动作组合。你要做的是把每一个动作练熟,然后配合脚步的移动,试着做连贯动作,两连动作熟练之后就做三连动作,最后就是把十几个动作全部串联起来不断重复练习。

今天你先练三个基础动作,注意一定要在状态最佳的时候练习,每次练习都要当成是真正面对敌人,一定要全力以赴。招法使用时不要用老,留一点余力,便于衔接后续动作,不然一击不中被反杀的情况太多了。

我先给你做一遍,你再做一遍,然后我给你指正……”

马小毛的进度很快,这就算得上是悟性高吧,动作要领掌握很到位,但是力度、速度、气势都需要长期练习。

牧转悠了一圈,可能也是没别的重要事情,回到马小毛茅屋前,见几个小孩子也在那里跟着瞎比划,呵呵笑笑,也不说什么。

只是在马小毛中途休息的时候给了些建议,不要一个劲儿练招,大部分时间还是要练身体的基本素质,力量、灵活性、柔韧性、平衡性、耐性,给出了一些锻炼的土办法,拉伸、跑步、搬石头之类。

这时候见三头领跟两人各自扛一麻袋东西回来,连忙迎过去。

马卖掉了。

布很神气。

能给大伙儿带回来吃的,他有神气的资格。驱散了上来围观的众人,布指挥人把三袋粮食搬到牧的屋里去,然后把其他人都赶了出去。

欢呼声已经在寨子里传开,又有吃的了,又能多活几天了。

“一袋子土豆,两袋子粗粮,只能换这些了,要不是我有些关系,恐怕不止换不到,连马都会被人墨了去。”布一边说一边端起牧的碗咕咚咕咚灌几大口水。

“路上没什么意外吧?”牧并不在意布的这些小细节。

布往屋外瞅了瞅,压低了声音:“你在教那个马克习武?”

“是的,他中午把肉又拿出来一些给大伙儿煮汤吃,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拿出真本事来教,多拖他几天在这里,这次买的粮食也只能够吃两天而已,别忘了我们大几十口子。”

“我自然是想留住他,你指的是?”

“昨天我去他们杀人的地方看了,那三具尸体也就罢了,关键是第四具尸体的衣服很华丽,那衣服料子,摸起来真舒服,啧啧,要不是我这身份穿那衣服容易让人生疑,我都想给扒下来,看见这双靴子没?穿着这叫一个舒服!绝对大户人家的重要人物。

这双靴子被脱下来扔一边了,靴子垫子都掏了干净,身上搜了一遍什么都没了。

另外那辆马车,被扔到深沟里,上面带着蒙家的标记,这种人乘坐豪华马车出来,身上怎么可能不带钱?而且肯定有大钱,银币是少不了,我怀疑甚至可能有金币。

那这钱肯定是进了那马克的口袋,我们……”

第二十三章 我,就是马克

“这不行!”牧严词拒绝。

“我还没说完呢,又不是说杀人劫财。我看得出来,他那个叔叔是不做主的,这事只有在马克身上使劲儿。这小伙子呢,心还是正,也不是那种死抠的人,关键是出身跟我们一样,也有些善心,不是见死不救那种。

粮食吃完了,他总不能看大伙儿饿死。我们两方面努力,既然他喜欢习武,你跟二头领就用些心,出于回报,他也要有所表示。

另一方面,我来想办法,动之以情。到时候拿些钱出来照顾大家总是没问题的。”

牧似乎对这种做法有些感觉上的不舒服,但是也没再反对,抱团取暖的道理他是懂的。只是补充道:“也不能把希望都压到马兄弟身上,该打猎的还是要打猎,这次换的粮食留出一部分来做种子,我……也多去下面看看,没活路要找活路。”

“我觉得杀人这事儿迟早要爆发出来。劫道这种事情咱们根本不专业,你跟二头领都狠不下心来去做,再说这穷山僻壤的地方哪有几个人可以劫?这出路还真有可能得在那姓马的身上找。”

……

下午练得很辛苦。马小毛不怕辛苦,但是身体是明明白白做出了疲劳的反应,甚至有点过度。

猎人跟着张进山了,带了两个体力相对好一些、射术稍有点成效的跟班,上午没抢到,下午就去打猎,不能坐吃山空。

张的射术高明,猎人的野外生存技巧高明,两人倒是配合完美,都是不太爱说话的人,但是行动上得到对方的认可以后,就特别珍惜这种感觉。

马小毛在休息的时候又看到了那个送柴火送盐巴的聪明孩子。闲来无聊也就随便聊起来,这才知道这孩子无父无母,是这群人中唯一一个孤儿,其他孩子都是有家人顾着的,这就很难得了。

都说穷**计、富长良心,这个世道,马小毛目前还没看到富长良心的;穷**计的也不明显,但是真实存在的。之前牧曾经随口提了一句,饭吃不上的时候从别人嘴里夺食是很常见的现象,为此导致的饿死人的情况也有。

一个毛孩子无依无靠的能在抢食吃的环境下活下来,足见他的头脑或者情商。

“……马大哥要在这里住多久?”

“几天吧,怎么了?”

“那马大哥要是走了会去哪里?”

“不一定的,哪里有路就去哪里,只要允许去的地方,……不停地找,找到一个能开心轻松过活的地方吧。”马小毛一时有些出神。

“那……能不能带上我?”毛孩子声音很轻,似乎怕别人听到一样。

“为什么?”马小毛来了兴趣。

“因为……我能扛东西,我能帮你牵马,我能帮你烧水煮菜,我早学会煮菜了,我能……给你捶背,我给三头领捶背,他都说不错。”

马小毛很意外他的回答,这孩子没有说因为自己饿,自己想吃饱之类的话,反而是说了自己能做什么。不说要什么,而说能做什么,这是有担当的表现,也难怪能活下来。

“你叫什么?”

“我没有名字,别人叫我乞儿,可我不喜欢这个名字,因为我不乞讨,我不吃白食。”孩子站得直了些,显得很有底气。

一时间,马小毛是起了爱才之心的,他沉思了一会儿,说道:“我现在还不能说带不带你走的事情,先给你起个名字吧。嗯~~你就叫长生吧。”说着用长剑在地上写了‘长生’两个字。

毛孩子噗通一下就跪在那里了,额头触着地,呜呜地哭起来,带着哭腔的一连串‘感谢马大哥’。

这反应吓了马小毛一跳,他只是想给起个名字方便称呼,可没想过对大部分贱民来说,能有名字是多么了不得的事情,就相当于证明了自己在这世上存在过一样。

“赶紧起来,这是做啥?”

“马大哥,您教我认字可以么?我天天给您烧水捶背!”长生不起来,跪在那里恳求。

“起来吧,我答应了,又不是什么大事。”

长生一跳而起,嗷一嗓子就窜出去了,“我有名字啦!我有名字啦!”寨子里又是一番鸡飞狗跳般的吵闹。

这一嗓子喊来不少孩子,这下不是一个长生的事情了,听说马小毛这边可以教人识字,所有的孩子都来了,甚至有几个年轻人也跟了过来。

马小毛无所谓,一头猪是赶,一群猪也是赶,正好练完身体也需要休整,就在屋外的地上开始教孩子们识字。

牧远远望着,听着孩子们不太准确但是响亮的念字声,表情复杂,这到底是来了个什么人?

他是识字的,虽然认识得不算多;张和布两位头领也是识字的,但是都没有想过教这些人识字。如果说把这帮人拢在一起,想办法给找饭吃是给他们活的机会,那么教他们识字则是给他们未来改变自己的希望。

眼下两者谁重要不好评说,但是活着只能继续做贱民,生养贱民,这是个死循环。唯有识字才有可能打破循环,变成另外一种局面。

于是,除了熙熙攘攘杂乱的声音,寨子里多了念字的声音;除了来来往往晃悠的身影,多了练射术、练剑的身影。整个寨子似乎一天的时间,发生了些变化,更有生气,更有条理,更有希望。

深山里,凭借猎人敏锐的观察力,张一伙四人成功缀上了一群黄羊,然后张大展神威,超远距离狙击,居然射杀了四头成年黄羊。

等四人满载而归的时候,寨子里简直跟过节一样,沸腾了!

晚上的时候,马小毛讲起给长生起名字的事情,猎人很郑重其事地说现在开始正式启用新的名字,就叫马烈,然后也开始喊马小毛为‘马克’。

“度过前段时间的生存危机,希望这是新的开始,就用新的名字,去走一走这个世界。”马烈的话说得甚至有点诗意。

马小毛被马烈的状态影响,回想起来,才发现其实自己的心境一直在发生变化。

从一开始的半死不活状态,浸泡在无尽的悲伤中;到后来重新站起来后的迷茫与浑噩;再到后来试着珍惜这再来一次的机会,所以又努力活下去活得稍好一点;然后是为了生存被迫爆发出最大的潜能,挣扎在死亡边缘;后来到了世外桃源的地方,感叹天不亡我的际遇,开始有新的追求;到了这里,看到了更多的人,似乎无形中有更多的东西落在了肩上。

我应该开启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了吧!

从现在起,我,就是马克!

第二十四章 出事了

春天不知不觉就来了。

坡上的枯草根部开始钻出丝丝绿意,北风变成了南风,风里带着些微的暖意和湿意。

马克把每天的事情排得满满当当:上午练习射术,下午练习技击,穿插着基本身体素质的锻炼,闲暇就教孩子们识字。

三个头领各司其职,牧更多的是做一些决策性的事情,张默默地做着自己认为该做的事,只有布满寨子里晃悠,似乎什么也管。

中午的时候布来到马克的茅屋,还没进门就开始吆喝:“两位马兄弟好,中午统一吃羊肉炖土豆,你们就不用忙活生火了。”

马克拿了剩下的熊肉出来:“这些还是要早些吃掉,天暖了,放不住。”

“哎呀,兄弟真客气。昨天听二头领一个劲儿夸马烈兄弟的水平高,真是多亏了两位,这几天净吃肉了。若是再出去狩猎,想办法抓两只小羊羔,得养起来。若是不好办,我看能不能去镇子上换两头羊羔,就是有些吃亏。”

“这是个好主意。”马克对布高看了几眼。

“马兄弟,中午分肉的时候,你跟我一起吧,到各个茅屋里转一转,大伙儿对你还是很感激的,这羊肉也好,熊肉也好,多是你们的功劳。再者,多聊聊,这里的人其实来自不同的地方,一点点凑到一起,都是缘分呢。”

马克没拒绝,等饭菜好了,布拎着个大木桶,一路走过去。每间茅屋里住了有差不多十号人,也不分什么一家一户了,能有个住的地方就不错,茅草和木头还在准备,只有扩建出足够多的房屋,才能缓解屋里拥堵的情况。

大家都有自己的陶碗或者木碗,分食的时候,都结束了手头的劳作在屋里等着,见布进来,纷纷问好,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布则表示都是大头领二头领的功劳,然后单独跟大伙儿强调要感谢马兄弟。

马克跟在一边维持着脸上的微笑,听到小孩子喊师父的时候,就笑得更好一些,点点头或者招招手。

遇到话多的,会主动跟马克攀谈,问些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问题,马克也会简单聊几句,然后到下一间屋。

走一圈下来,居然不知不觉过去很长时间,拎着空桶往回走的时候,布说道:“只有多关心,才能让大家怀有希望,这种希望不只是这顿饭有得吃这么简单。有希望的人才会更尊重规矩,更愿意奉献,更主动互助。他们,不是只会张口等饭的累赘。”

马克若有所思,回想一张张真诚的笑脸,每一个人都有独有的容貌,都有鲜活的灵魂,都有独有的性格,每一个人都是人,哪怕他们面临的是朝不保夕的生活境地。

布不同于牧和张,他是牧在收拢活不下去的贱民时收拢来的,但是凭他的本事为这个寨子做出了足够的贡献,所以被牧举荐为三头领。

布没在军队里待过,身上没有明显的组织纪律性,想事做事没有束缚,而且对利益的追求是写在脸上的,说不好听叫没底线,但实际上他自己心里有明确的三观,在如此残酷的世界里,这种更灵活的人往往能活得久一些。

马克在初来寨子的时候是没想过久待的,他认为自己是过客,所以对头领也好,众人也罢,没想着去深入接触。

可是这两天时间下来,似乎自己受了些影响。原本计划着今天该去外面探探路,为离开做准备的,但是不知觉的就形成了一时离不开的局面。

或许是看马克二人开始慢慢融入寨子,又或许是看两人总不缺吃的,甚至觉得两人神秘,晚上的时候居然有女性摸到茅屋里,两人还是尴尬的不行,拒绝了送上门来的好意。

时间又这么过去了三天。

昨天布去了一趟镇上,用一只黄羊换回来一些蔬菜和谷物的种子。今天牵了另一匹马带了两个人去镇上再换些粮食,结果出事了。

三个人刚来到山下的大道上,就遇到了从南面方向上过来的两名全幅武装的骑士,隔了几十米远的距离上,其中有个家伙吹了声口哨,布手里牵的马就开始蹦跳,然后居然挣脱了,朝骑士跑去!

这下布知道出大事了,大喊一声跑,三人就往山上逃。

最终只逃回来布一个人,另外两个人一个被杀,一个被抓。

骑士打马追到寨子门口,见里面听到布的喊声涌出来一帮人,知道事不可为,连忙掉头,与同伙带着俘虏下了山。

这两人正是蒙家之人,蒙家的长子前往靖边城逾期未至,自有人回报,然后他们沿路搜找,发现了沟里的马车,知道出了事,结果正好遇到牵了马去镇上的布三人,其中一个骑士认出了马,于是发生了上面的事。

布火急火燎找到两位头领,连马克马烈也都叫到了牧的茅屋,把事情一五一十说清,接着忧心忡忡地分析道:“两人必然是回去喊人,蒙家所在的镇子我有点印象,离这里快马也有两天路程,就算是靖边城,也差不多。

咱们有人被抓去,寨子里的情况自然就被摸得一清二楚,我们只有一条路,就是跑。三天之内,跑到他们找不到的地方,不然,大家都得死!”

往哪里跑?牧站起来又坐下,没地方去了啊!

“我们进山!”张咬咬牙道。

“恐怕够呛,如果只是我们这几个人,应该没问题,但是,我们有将近六十人,进了山可就真饿死人了。更何况这山里可不安全。”布摇了摇头。

马烈当然也知道进山的艰辛,胡乱往里走是行不通的,只有一个机会,所以他把视线望向了马克。

马克知道马烈的意思,这时候也不再犹豫,站出来说道:“几位头领,此事因我们而起,若是大伙儿信得过我,我倒是有个去处,可让大家过上吃饱肚子的生活……”

牧几乎是扑过来“马兄弟,你说,我们信得过你。”当然信得过,现在是一条线上的蚂蚱呢。

“还是要进山,这十万大山里,我们发现了一处可供居住的地方,只是这路上会非常艰难。”马克把困难先摆出来。

“再难,总比没命强!三头领去通知大家收拾东西!二头领去山口外面守着,若有情况快速回报!”牧果断决定。

没想到,才出来没几天,又要回去,人生路,总是这么坎坷!

所有的东西都舍不得扔下,但是为了路上的安全,马克还是说服众人除了衣物、粮食和铁质工具,别的都统统扔掉。

临走的时候,马烈还忍不住在通往寨子的路上设下了不少陷阱!

众人刚高兴了没几天又在担心惶恐中踏上了未知的路途。

出山的时候是漂流,速度挺快,也用了两天多,这进山可就要了老命了,马到了进山口就进不去了,一群人沿着陡峭的几乎没有路的峡谷江边,马克马烈带头,一路拿铁刀劈砍开路,有些地方甚至需要一点点凿出踏脚的位置!

只有到了稍微缓和的地段才有机会坐下来休息,吃点东西,然后换人一路带头开过去。

幸好有地图。

第二十五章 守卫家园

到了分岔口的位置,马克指示了方向就留在队伍后面清理痕迹,这条进山的路还是有些太清晰了,虽然难走,但是处处留痕,这要是一路被追踪进来,麻烦也是不少。

晚上留宿的地方尽可能远离河边,又做了周全的岗哨守夜,次日启程的时候再掩盖痕迹。

如此一路慢慢腾腾,到了第七天的时候,总算到了进世外桃源的深峡口。

这时候,路上带的食物除了一些种子,已经全部吃光!

一路上队伍中多次有人落水,众人奋力搭救,还是折损了两个人。

众人的情绪低落到极点,三头领一直做着大家的心态调整的工作,马克也不断描绘着目的地的美好,好在总算看到了曙光!

到了瀑布底下,上次离开时的绳索还挂在那里,马克试了试结实情况,一鼓作气攀上去,然后是三个头领逐一上去。马烈留在下面帮助其他人固定绳索,上面的几人合力一个个往上拉。

上来瀑布就可以看到谷口内部的美丽风光!

等所有人进到山谷内,全部目瞪口呆!

这是哪里?!

这是什么季节?!

是天神显灵了么?!

掐掐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片刻后,

有抱着树哭泣的。

有跪地上流泪的。

有疯跑着大喊大叫的。

牧拉着马克的胳膊,“你一定是上天派来拯救我们的是不是?”

张扔了弓箭,布脱了上衣,狂欢吧,这才是真的狂欢!

狂欢不要太久,天色已经擦黑,收拾收拾,怀着久久难平的激动心情,大家开始安营扎寨。出去找野菜的,采蘑菇的,在马克讲了一些注意事项以后,就兴奋地忙碌起来。

没有人觉得累,因为马克说了,以后这里就是大家的家园,没有人欺负,没有寒冷,没有野兽,有的是肥沃的土地,是一路走来同生共死的家人!

……

休整一夜,第二天就开始了分工。天上依旧云雾遮挡,但是比上次来要淡了一些。

上次马克两人在探查这里时就大概做了些规划,哪里是居住区,哪里是耕种区,哪里是养殖区;中间的树林不去破坏,哪些泉水供引用,哪些河段洗刷……

按照众人的手艺分建设家园的工作:伐木建房子,翻地种庄稼,挖泥烧陶器……几个人人被分出来制作武器,主要是箭支和木头长矛;牧带了几个人在谷口位置做防御工事,剩下的人就被马烈带着去寻找野菜以及下河抓鱼,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大家只能靠这里现有的出产维持生活,带来的种子是绝对不可以吃的。

马克在几人协助下安排得差不多以后,开始爬山!

穿过云雾层,山顶的积雪仍在,这里的海拔不低,只是不知道夏天来的时候山巅积雪会不会化尽。

再往上就开始呼吸困难,刺骨的寒冷开始让人有些招架不住,陡峭的崖壁也让攀爬变得艰难无比,但是这次良好的体力帮了忙,最终还是成功登顶‘锅沿’。

上次他数次想要放弃,被逼到死亡边缘,怨天尤人;这次,他主动挑战,除了感谢上天的安排,还有点挑战的意味在里面。

顺着山巅把能去到的地方走了一遭,望着另一侧更加难以攀爬的地形,马克舒了一口气,他绝对不允许这里变成被人攻占的地方,以后,这里是他的一个根据地。无论还要走多远,这里是他的港湾。

从山上下来,心情舒畅了很多,心思坚定了很多,所有人望向他的时候,都是带着崇敬的眼神,这让马克很欣慰。

投入到建设工作中,时间就过得飞快。

而这时候,山谷外,有一队人,正向着这里进发!

时间回到五天前,蒙家的武装力量几乎全部出动,五十人的队伍,全副武装,杀向寨子,然后在路上被马烈的陷阱放翻了三个。

四十七人杀进寨子发现早已人去寨空,一把火烧了能烧的一切,他们顺着蛛丝马迹,找到了另外一个进山口,然后发现了拴在谷口已经被狼群吃得只剩骨架的三匹马。

傻瓜都知道进山了,可是进山的路容不下马匹,于是,四十人继续前进,七人赶着马群回伏牛镇。

这些人的速度要比寨子里的人快很多,但是因为不熟悉路线,几次在支流出现的地方被误导,整体的追赶进度也不得不耽误。

因为求快,也出现了几次落水的情况,身着铠甲的武师在湍急的江水里挣扎不起来,居然损失了三个人。

三十七人快被气疯的时候终于赶到了瀑布下面,然后就被马克安排在瀑布位置的岗哨发现了。

随着尖锐的口哨声传过去,马克、张、马烈、牧,以及几个射术略有小成的年轻人火速赶到了瀑布上面。

战斗立刻就爆发,一边倒的屠杀!

马克、马烈、张三人的弓箭点射瀑布下方根本无所藏身的众人,就算有铠甲防护,总有运气不好的会被射中脖子小腿之类的位置,然后就毒发身亡!

马烈够歹毒,准备了不少涂了毒药的箭支!

短短十来分钟,减员十二人!

二十五人狼狈后撤,退出弓箭射程,气得哇哇大叫!

然而没辙,这些武师全是铠甲长剑的配置,只有少数几个人额外带了弓箭。这怪不得他们,射术是比较难以练出成绩的,得看天赋,所以大部分还是长剑。可是这种地形下,几乎是全无还手之力。

下面几人用弓箭还手,仗着带铁箭头的箭支射得更远,胡乱发了几箭,到了瀑布上方已经是强弩之末,除了给马克他们贡献了一些更精良的箭支外,不起任何作用!

怎么办?

花了七天时间好不容易追上来,就这样了?丢盔弃甲回去?

不甘心啊!

可是就这易守难攻的地形,能怎样?就算再来几百号人也不好使啊!

绕道!

这是他们商量之下的决策,就不信只有这一条路进去,费点气力从旁边山上绕过去!

他们没有俯瞰过整体地形,不然绝对不会想这样的蠢主意。

爬到半山腰位置就出现减员了,江水劈开的山谷两侧的陡峭程度制造了远超一般的登山难度。天气变暖积雪融化,使得坡上湿漉漉的,一个不小心,就只有下饺子的结局。

下了两只饺子之后,剩下的一看不是事儿,也冷静下来了,图个啥,不值当把命搭上,乖乖回去吧,咽不下这口气也得强咽下去。

这时候,只剩下二十三人了。

第二十六章 无耻的战术

也真难为这帮人,爬到百十米高的地方,这真是不试一下不知道自己的能耐。

结果就在这二十来个悲催家伙慢慢往下下的时候,远远就发现,马克这边几个人顺着绳索出溜下来了,然后沿着河边已经来到了他们正下方的对岸!

这下双方的地形高低倒了个个儿,可是特么更郁闷了。在半山腰手脚并用才能保持不掉下去,完全成了活靶子!

往上上不去,往下下不来啊。手脚都忙活着稳住身子不掉下去,就算带了弓箭的几个人也根本做不到腾出手来射!

该张大发神威了,捡了人家十来根带铁箭头的箭,用得这叫一个顺手,百步穿杨的水平,用来百步穿羊,那还不一射一个准儿。

有的家伙仗着甲厚,中了箭也能撑着,可是张专门射没有甲的大腿部位,这就有些恶毒了,继续下饺子吧。

啊!啊~~~~啪!落水的声音接二连三。

等铁箭用完了,木头箭就不好使了,这个高度上去,就算射中大腿也不至于让人掉下来。

可是这一波下来已经又干掉了十个人!

你们十三人真是十三太保啊!

高处开始有人喊投降了:“我们无冤无仇,不要赶尽杀绝啊,我等愿意投降,只求放一条生路!”

“你们杀了我们寨子里的人,怎么会没仇,放过你们?做梦去吧!”牧可是从来没有这么爽杀敌过,虽然他弓箭使得不行,基本是其他几个人在射杀,可是不妨碍他在一边看得热血沸腾的。

“那也是你们的人先杀了我们家少爷在先啊!我们是给蒙家卖力,可是也不能这样卖命,放了我们,定有厚报!”实在是这十三人被吓破了胆,进退两难,挂在半山腰当活靶子,这辈子都没做过这么愚蠢的事情。

马克做了个手势,让大伙收了弓箭,然后对着靶子喊:“放过你们也行,把你们身上的武器都扔下来,铠甲扔下来,下来以后把身上的钱全交出来,出了山不准再回蒙家!”

山上的人也不是傻子,扔剑卸甲,那才真是没活路了,等下去真是任杀任刮了。可是能有别的选择么?大部分人在犹豫,有两个家伙腿受了伤,眼瞅着就要掉下去,怎么也是一死的情况下,把剑一扔,但是铠甲没脱,硬着头皮往下挪。

看下面真没反应,继续挪,一直挪到河岸边,才听到马克喊,“卸甲,把财物放在脚边,然后可以离开了。”

隔着河,也就六七米远,一步一个窝的路,跑也跑不掉,可还是不甘心“要是我卸了甲,你们乱箭射过来,还不是一个死?”

“你可以赌我们不会杀你,就算你不脱,我们要杀你,也可以乱箭射死你。”

上面还剩十一个人,瞪眼瞅着底下,就见两人刚脱完甲,就被射成了刺猬!然后跌落河中冲走。

“我曹,你们这帮畜生!”上面的人哪里还会相信,这下去铁定是死了,上面再危险也得爬,万一爬上去了呢。

这下马克他们没辙了,哄不下来,只能用箭去干扰一下,没想到还真干扰到两个人,啊啊声传来,又有两人从高处跌落摔死。

剩下九个人,居然险之又险地攀上峡谷一侧的山顶。

这处山顶略低于‘锅沿’,但是山巅位置还是有些积雪未化。从这里攀到‘锅沿’有极高难度,可是万一呢。

所以马克几人又迅速沿着绳索攀上瀑布,回到谷内,并守在对方有可能下来的位置。

云雾遮住了视线,没法看到峰顶的情况,其实这九个人哪里还有胆子杀个回马枪,四十个人只剩下九个,赶紧逃离这里才是正事!

接下来几天时间,谷内的人还是有些紧张的,日夜设岗,却不知道这九个人一个没剩,全死在山里。

说起来这就是命,没有野外生存技巧,好死不死的每人只带了几天的干粮,实际上追到瀑布口的时候就早已经吃完了。

冰天雪地的没有远程武器,又不是专业的猎人,不会追踪,不会设陷阱,不懂辨识植物,甚至连野外生火都做不到!根本打不到猎物,除了吞点雪水,只能在泥土里翻找虫子,或者拔一些不认识的草茎草根吞下去果腹。

大山里不知道路,又冷又饿,又累又困,他们可是把马克马烈两人当时的痛苦都品尝了个遍,几乎起了人吃人的念头,最后又碰上了黑狼群。

然后可以想象那个场景,一群走路都没力气的人,被这些凶残的黑狼活活拖累死,成了黑狼的食物。

至此,除了赶着马群返回伏牛镇的那七个人,其余全军覆没!真真是赔了儿子又折兵!

……

谷内守了几日没发现动静,众人算是放下心来,又把谷口的防御工事加强了一番,在瀑布上方搭了两个简易的哨塔。

谷内的建设一直没停,建设自己家园的热情是可以想象的,一座座排列整齐又美观的木屋简直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还专门建了几座公厕,挖了沤粪池!

划定的种庄稼的区域已经开垦出来几亩大小,实在是工具不给力,好在土壤确实肥沃,种子都已经种下,有的已经开始抽芽。谷内的气候都不分季节,大家除了担心夏天会不会特别热之外,简直爱死这个地方了。

方圆几十里大小的地方,出产的野菜还真不少,基本满足了这段时间的日常所需。有人在丛林里抓来了山鸡养着,算是开始了养殖业。

大建设进行中还是展现出了众人的本领,有一个木匠活比较好,有一个稍微会一点打铁手艺,于是这两人被专门组织起来,从无到有地造风箱和打铁炉。收缴来的长剑和铠甲有好十几套,他们要把这些打造成农具,化剑为犁。

谷口叮叮当当一阵忙活,树了一个简易的牌坊,上面是马克的手笔:无忧谷!两边也仿对联一样分别刻了四个字:一生无忧,永世太平。目前大家集中居住的区域被称作‘太平村’。

这段时间,几乎每天马克都要组织几个头领一起‘开会’,每天都聊些在他们看来不可思议的东西。

马克深知打江山和守江山的道理,这个地方算是占据了,但是能不能经营好建设好,讲究的事情就多了,好在他恢复了前世的记忆,有些东西就能总结出来些思路。

首先是村子的管理问题,简单的十条规矩,涉及到土地开发分配、余粮统一存储、卫生、邻里纠纷处理、外来户的安置、环境保护、义务劳动、教育、抵御外敌、外出等项目。

一句话概括就是得听头领的。但是十项内容里面的细则和规划就多了。

第二十七章 建设家园

“……无忧谷可开发的面积不小,容纳千把号人是很轻松的,大头领做的事情我很敬佩,后续还是要陆陆续续把外面生活困难的贱民带进来。但是要有选择,品行方面要注意,还要注意男女比例问题,有手艺技术的优先。咱们这里不应该仅仅是个收容站。这三点目的是先把这里建设好,发展好,才有更多的力量去帮助更多的人……”

“……真正要改变我们的命运,还是靠本事,住在这里只能保证活着,总要走出去的,毕竟这里的很多物资是匮乏的,人越多越要与外界往来。怎么办?识字是必须的,这就是一项本事,保证全员识字。然后习武,所有男的只要身体允许,都必须习武。有手艺的就要带徒弟,快速转化成建设的力量……”

“……草药种植,牲畜养殖,不仅要满足自己人的需要,还要能拿到外面换钱,换工具换盐巴,换衣服……”

“……修路,不光是谷内的路,我已经根据地形简单规划了三纵三横,还有围着周边居住区域的内外两个半圆,铺石头石子……谷外的路也得修,每天都组织人去修,哪怕一天凿几步出来,靠木筏子毕竟不安全,而且出去虽然快,进来就得七八天时间,也基本上没法携带东西……”

“……等稳定下来了,组织人到周围探查环境,无忧谷外围二十里以内都要摸清楚,但是一定要注意安全。若是能找到更多资源自然是好,至少也要把地图丰富起来……”

“……要让所有的人都有事情做,除了学习就是做事,几年之内,都没有时间闲着,这里可不是安逸窝。每一天每个人的工作都要记录,现在是物资紧缺,大家均分,后面等条件更好了,大家都会有私心,基本还是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

……

这样的讨论每天都有,一段时间下来林林总总很多,这些内容不断震撼着三个头领,马列有些见怪不怪,因为本身马克的出现和成长就够奇怪的了。

马克肯定是要出去的,这里只适合养老而已。马列肯定是要跟着的,其实马克还起了拐走张和牧的念头。

根据马克的规划,牧和张丰富了一些细节,包括一系列的训练流程和项目,甚至还为此制定了一些激励的政策,在军营待过的,还是有些相通的地方。

布有些汗颜,原本他觉得自己是有些计谋有点头脑的,现在看来,实在可笑。由此对马克的态度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不敢再想什么利用之类的,光是把这些思路吃透都够考验他智商了。

时间飞逝,山花开满谷外的世界,春天开始展现出最富丽堂皇的一面。转眼来这里已经一个月的时间,是时候该出去了。

其实在马克和马列准备木筏子的时候,牧和张就知道了,所以马克约他们谈一谈的时候,牧和张毫不犹豫就答应跟着出去。另一个要跟着的是长生,这孩子够聪明,马克需要这样一个人。

布留了下来,这里还是需要有个头领。

全部五十口子在谷口牌坊下送他们,场景相当感人,感恩涕零可以恰当地描述当时的情形。

五个人乘坐一个大木筏,顺流而下,要去闯荡更广阔的世界了!但是外面,已经织了一张大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一头撞上去。

视线回到伏牛镇。

一个月多前。

被抓回去的那个贱民,根本不用严刑拷打,只想活命的情况下,随便一吓唬就把知道的都说了出来:寨子的由来、位置、人员构成,头领的身份背景、武力值,两个外来户的姓名、相貌,寨子做过的一些事情……

基于这些信息,蒙家才派出了那样的队伍,本来是想靠着人多直接攻山寨,结果扑了个空,由强攻战转入陌生环境下的追杀。

待几日后七人赶着马群回到伏牛镇,把情况一讲,蒙家家主蒙章立刻就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头,明显不是自己熟悉的节奏,但是他对四十人的战斗力还是很自信的,毕竟对方只有三五个人有点战力,还装备不齐全。

蒙家没有更多武装力量可以再派出来了,只是安排了两个人在进山口位置等待,好做一些传讯联络的工作,结果百无聊赖地等了几天等来的是江水冲出来的尸体!

陆陆续续的,冲下来十几具尸体!

一下子死了十几个人,这战损率也太高了,匆忙禀报回去,接到信息的蒙章心里越发的不安起来,一边派了几个人沿着江往山里找,一边试图将信息封锁起来!

一个在镇子上占据了绝大部分资源的家族,突然失去了保护,相当于把一块肉暴露在狼群面前。所以,他只能封锁信息,不让一直以来觊觎自家资源的对手和挑战者们有机可趁。

又过十天左右传回了搜寻结果:发现了更多的尸体!搜寻的人甚至都没敢继续往里走,慌慌张张就撤了回去。

考虑到整支队伍携带的口粮,再考虑到大山深处随时可能遇到的野兽甚至魔兽,蒙章心彻底凉了。

这下算是栽了大跟头,踢铁板上了!他想不通这么几个贱民怎么就有这么大本事,到底是何方神圣?

蒙章临危不乱,先是花钱继续招募武装,补充镇子上空虚的防御力量;其次花钱送大礼给城主申屠,联络感情,以防万一时可跟城里借兵;再是花钱买了一些耳目,在定边城和靖边城以及周边十几个镇子上,留意名叫牧、张、布、马克、马烈的人,随时飞鸽传书,有赏。最后放出消息要购买蓝雪莲,算是引鱼上钩,暗地里也派人关注蓝雪莲的消息。

钱多好办事,但也不一定能办成所有的事儿。

……

木筏在湍急的江水中打着转往下冲,不同于牧他们,马克稳稳坐着,一脸淡定。这段时间他可是没闲着,一个多月时间天天练基本功,射术和技击都有提升,重点还是身体素质的提高。个头又窜高了一截,现在比马烈高出一个拳头,已经像个十八九岁左右的大汉了。

江水打湿了身上的粗麻布衣,结实匀称的肌肉一看就是充满爆炸般的力量,就连这几人中最强壮的牧都艳羡不已。

因为嫌打理起来麻烦,马克用铁刀把长发割断,然后让马列胡乱修理一番,整得跟狗啃的一样,但是配上他帅气的面庞和完美的身材,在五人中简直鹤立鸡群一般的感觉。

马克站起身来,迎着扑面而来的温暖春风,和岸边沁人的花香,心中一片愉快,若非没那个诗才,不然早就吟诗一首了。

就在此时,剧变陡生!

一股莫名强烈的、凶残的、恶毒的、恐怖的感觉如冰水浇头,瞬间覆盖全身!

马克胸口一热,然后身体一僵,只来得及扭头打量了一下四周,先前的感觉就像电流一样冲进了他的大脑。

啊!一声急促的痛呼声发出,马克身体一倒,一头栽进江水里!

第二十八章 莫名的猛兽

坐他身边的马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捞住马克的脚踝,用力往上一扯;筏子另一侧的牧也下意识扑过来帮忙,结果木筏立刻失去平衡,呼啦啦,四个人全都落水。

好在此处水流不算很急,岸边有十几米相对平缓的坡,几个人一边挣扎一边把马克拖上去,又追了百十米远把筏子和携带的几个背篓也拖上岸。

这个过程中马克一直没醒。张试了试他的鼻息,又摸了摸心口,“有呼吸,有心跳,而且呼吸均匀深沉,心跳有力……之前有过这样的情况么?”

“没啊,这……会不会是呛水了?”马烈焦急地问。

“不是,落水之前就不对了。我也不是医生啊,我只懂一点外伤治疗,他这哪里有什么外伤。”

“要不先弄点什么草药给他喂下去?”牧提了个很不靠谱的建议。

“不行,是药三分毒,都不知道什么情况,瞎喂药,喂出事儿来怎么办。”张对这不靠谱的建议直接拒绝。

“泼点凉水在他头上试试?”马烈着急啊。

“刚从冰凉的水里捞出来呢,整个人泡进去都没管用,泼一点在头上能管用么。”

“先去生点火,给他烤一烤衣服,等等看,正好天色也不早了,我们不着急赶路,今晚就在这里露宿。”牧做了决断。

而这时候,马克的身体内正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

心口部位的那个球状物,表面光晕飞速变化,七彩光点快速地涌入马克体内,被圆球吸收!当然,这一切没人看到。

而在马克的意识里,一头灰白色的猛兽,正与他对峙!

猛兽牛犊大小,肩宽体阔,四肢粗壮发达,利爪锋锐,细眼睛宽嘴巴,獠牙外翻,面容凶残丑恶,头顶独角,全身光滑无毛,移动速度极快!

马克伸手抓剑,剑就出现在他手里,这时他才留意到自己身处一片灰蒙蒙空间,脚下平整却无边无垠,除了猛兽,再无他物。

顾不得思考太多,猛兽已经猛扑过来。

马克脚步平移,快速闪避的同时,拿剑直捅,却被利爪格开。

一击不中,猛兽兜了个圈,马克伸手捞弓,弓箭就出现在手中,弯弓射箭,箭支如流星赶月,嗖地命中猛兽颈部。

猛兽一声嘶吼,身体一阵虚化,复又凝实,却见绿光闪动,被箭支射中的地方在绿光包裹下瞬间恢复如初!然后又是狂奔猛扑过来!

剑来!长剑在手,左闪身,当头斜劈!

猛兽一摆头,独角磕开长剑,巨齿顺势咬向马克!

后撤步,长剑直刺,戳中猛兽眼睛部位,猛兽吃痛嘶吼着跳开,兜个圈,绿光升腾,眼睛恢复,再次猛攻!

……

长生去捡木柴,张去四周探查情况,马烈解开马克的衣服,往下脱的时候,哗啦啦抖出不少东西。

两个木盒滚在地上撞开,一兜子钱币也散了一地。

场面有些尴尬,金币银币不少,地上还散落着两株蘑菇,一颗蓝色的草,一个黑色带着蓝色纹路的圆珠子。

除了金币,别的都不认识,牧动手帮忙把金币银币一起装到木盒里,“赶紧收起来,到了外面,就指望这些钱了。”

火堆架起来,铁锅里煮的是小鱼干,这是他们的干粮。衣服烤上,张也回来了。

“周围没危险,也没什么野味,只采到一点蘑菇。马兄弟怎么样了?”说着随手把野蘑菇放在马克身边,跟那两根蘑菇堆在一起。

“没反应,等等看吧。”马烈见水开了,把蘑菇丢进锅里,看到地上的那株蓝色的草,问张认不认识,张拿起来端详了一下,摇摇头递还回去,马烈用另一只木盒装了,又把圆珠子也放木盒里,放到马克身边。

牧这会儿脑子想的是,当初布猜测的马克身上肯定有钱,还试图想办法让他拿出来给大伙改善生活,再想想这段时间大家的际遇,真比多少钱都有用,不禁暗自感叹。

……

马克面前的猛兽似乎永远打不死,这让他很恼火,然后很愤怒,恐惧之情早已被怒火取代。

随着被刺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猛兽恢复的速度似乎也越来越慢,但是仍然在不屈不挠地攻击。

十次、二十次、五十次、一百次、一千次、两千次……

马克咬牙瞪眼坚持,实在是不想死的这么不明不白。“老天想灭我我都挺过来了,我管你是什么东西,非要弄死你不可!”

然而也不知道被击伤了多少次以后,猛兽居然不再扑过来攻击,而是玩起了大招!

随着它一挥利爪,一道闪电隔空就射过来,直把毫无防备的马克雷得外焦里嫩,七窍冒烟!

马克在地上抽搐了一会儿,勉强站起来,对面忽地又飞过来一个大火球!

狼狈地驴打滚一样躲过去,然后就发现滚到泥沼里,直往下陷!

手脚并用往外爬,差点爬出来的时候一股寒气吹过来,连手带脚一起被冰冻在泥地里!

奇怪的是猛兽并未有趁机下杀手,而是瞪着马克,神情像是在挑衅:“你服不服!”

马克自然是不服,破口大骂着,死命挣扎着,把冰封的泥潭一点点挣破!

若是有人在旁边观看,肯定觉得马克马上就要爆炸了,因为他的眼珠子几乎就要从眼眶里跳出来!身上的青筋暴起,血管突出,脸上涨得紫红,额上汗如雨下!

然而,终究还是从冰封里面挣扎了出来。几个前滚翻,然后一跃而起。

弓来!马克双臂全力爆发,挽弓如满月,铁箭飞射而出!

剑来!箭支贯穿猛兽的身躯,马克手持长剑步步逼近,猛兽身前浮现点点绿光,越来越多,像一团雾气一样,然后慢慢地凝聚,形成一棵树的形状,像极了树无数个分枝里的脉络;又像是一棵树的树根,绿光就如同树根在吸收水分养分,慢慢汇聚到伤口位置!

这个绿色主体分支的造型实在太完美,太漂亮,蕴含着无法形容的奥秘,这一刹那,马克想到了生命的奥秘这个词。

马克实在不想继续这么没头没脑打下去,所以没等它恢复,剑起剑落,一剑斩断猛兽头颅,猛兽彻底虚化消失。

完美树造型的绿色光团定格了一会儿,才慢慢消散。

马克借这一会儿工夫,把它深深印在自己脑海里。

然后,马克醒来了。

第二十九章 发生了什么?

鱼干和蘑菇刚刚煮好,距离他‘发病’落水,过去了约半个小时。

“这是在哪里?我怎么了?”马克睁开眼问了两句话。

马烈对上马克视线的时候,感觉像被强光刺到了一样,下意识后撤,一屁股坐在地上,然而这种感觉只持续了一瞬便消失。

“你没事吧?刚刚你落水了!然后昏迷到现在,我们把你拖上来,也不知怎么办,好在你醒了。”牧还是有些担心。

长生已经盛了一碗汤端过来,“师父,喝点汤。”

马克坐起来,感觉头里面还是有些隐隐作痛,接过汤碗,没急着喝,扭头打量了一下四周,抬头望了望天色,“刚刚?我昏迷了多久?”

“得有一顿饭功夫吧,把你拉上岸,我们就生火做饭,这不才做好。”马烈把烤好的衣服给披上。

“一顿饭工夫?”马克觉得他被困在那里至少得有三天时间,因为他击退击伤了猛兽有好几千次!

“嗯。你自己也不清楚怎么回事?比如哪里不舒服?”张很奇怪。

“……我说不上来。”马克不知道该怎么描述刚才这诡异的经历,摸摸胸口也没事,晕倒之前似乎胸口位置有些发烫的,摸摸脑袋,这会儿也不怎么疼了,想不明白,于是就端起碗来喝了两口热汤。

其他人也松了口气,准备拿木碗盛汤,却听马克惊呼一声,“等会儿!汤里放了什么?”

说完整个人已经捂着肚子在地上翻滚了,胃里好像插了一把刀,疼痛快速扩散到四肢,然后往头里涌!

针扎一般的疼痛,此时马克觉得似乎有无数根钢针密密麻麻插在他的头上,而且不断地插进拔出,尖锐的痛感连成一片,本来抱着肚子的手已经捂住了头,然后呻吟声变成了哀嚎声。

几个人全都慌了神,马烈想把他拉起来,却被带了个趔趄,然后马克几个翻滚一头扎进江里。

又进去了!再捞吧,四个人慌手慌脚又把他拽上来。这次似乎冰冷的江水起到了缓解疼痛的作用,哀嚎声降低了,变成哼哼声。马克也挣扎着站了起来。

闭着眼的他‘看’到周边的七彩光点中绿色光点围着他快速游动,被痛苦困扰的他感觉自己又出现了幻觉,所以对这无头苍蝇般乱窜的光点很讨厌,想赶走它们,于是它们就走了!

真走了,似乎‘听’到了他的指令一样,飘到了一边去!

其他颜色的光点仍然缓慢漂浮着,唯独绿色就像被吹了一口气的蒲公英,飘到了远处。

这是?我赶走了它们?我再叫他们过来?

然后,周围几米范围内的绿色光色又回来了!聚在马克身前。

变成个……球?于是它们在一阵混乱碰撞之后慢慢凝成了球状!

马克放下了手,睁开了眼,眼前什么都没有,“你们有看到不寻常的事情么?”头痛来得快,消失得也快,似乎钢针戳了一会儿没戳开他的脑壳,所以他没事了?

大家你望我我望你,张有些语无伦次道:“……你啊,刚才,你喝了汤,所以……中毒了?”他也纳闷,锅里鱼干是没问题的,采的蘑菇也是他认识的,以前常吃的,也没问题,难道是水的问题?不应该啊?一边琢磨这一边就想喝口汤尝尝。

“别喝!”几个人同时喊,马克声音最大,这时候他终于发现地上的木盒,打开来一看,一个盒子里装了蓝雪莲和魔熊体内取出的珠子,另一个本来装了两株枯荣菌的,现在装满了钱币。

“这里面的蘑菇呢?”

马烈扒拉地上找了找,“刚才在的,啊?不会是放锅里了吧?那是什么蘑菇?有毒?”

“不清楚是不是有毒,但是刚才差点要了我的命。”马克暗中可惜,在锅里搅和搅和,翻找一通,早看不出哪棵是哪棵。这苦荣菌到底有什么用,能换多少钱,还没搞清楚处就这么废了。

“师父,对不起!”长生过来,一脸懊悔。

“没你的事,我要是不先喝,大家一起喝了可就麻烦了。”这锅汤是不能要了,出去的路上还得用锅煮菜,虽然马克很想打包带走,可实在无法操作。

“怪我,没看清楚就放锅里了。”张也站出来承担责任。

“是我的问题,刚刚没及时收起来。”马烈也开口。

“……”

还没等牧张口,马克赶紧叫停,“好了,又是什么大功劳,有啥好抢的。赶紧把锅刷了,重新煮东西吃。”

氛围有些尴尬,马克转移注意力,讨论起出山后的去向,“蒙家具体多大实力我没了解过,想来在一个镇子上混的,应该影响力也不会扩散太远吧。靖边城和定边城是离伏牛镇最近的,我的意思是尽量不去这两个地方。”

“嗯,出去以后,尽量走无人的地带。我们身上的路引是蒙家开具出来的,要是对方有心查,恐怕没法糊弄过去。”张首先表达了担忧。

“这两个城要绕过去是不可能的,只能穿过去,不进城,走外围乡镇。我们没有马,最近的盛安城得有两百里远,靠步行得一段时间。”牧对这一带算得上熟。“其实不用太担心,城与城之间都是独立的,城主就是本地的王,他们只需要做好本城的防守和管理,不去攻击其他地方,每年上缴定额的税就可以,逍遥得很。”

“那就按照这个计划,路过镇子补充路上所需就可以了,尽量不多逗留,我们五人的队伍还是比较显眼。若是镇子外面遇上拦路设卡的也不怕,五个人以内的直接冲卡,若是有阻拦杀了就是。”

……

聊到天黑,吃了东西,露宿一夜。

马克好好消化了一番今天的遭遇,一开始的晕厥,应该是胸口那颗珠子在作怪,难道珠子也是某种魔兽体内的东西,被人放到了自己心脏旁边?看那猛兽的样子,而且还能施展出一些类似魔师的手段,又是吐雷又是喷火的,应该是某种魔兽。

而后吃的枯荣菌似乎让自己有了调动光点的能力,只是分颜色的,看来这七色光点是有属性之分。当初魔熊是吸收蓝色光点,放出了能让人冻僵的大招,算是冰属性吧?

无忧谷内红色绿色光点居多,有地热的地方,可能是火属性,按照常规冰火是相克,这是否可以用来解释魔熊不愿在无忧谷居住?

而与自己打斗几千回合的猛兽每次恢复伤势时都是调用绿色光点,又是呈现树木的造型结构,应该算是木属性?

这样一来帮自己获得了调动木属性光点的枯荣菌应该是也木属性的。不然魔熊不会拼死跑到自己不喜欢的地方,或许是想吞吃掉枯荣菌,好为自己疗伤!

这是不是说如果自己能把绿色光点完整复制出那个完美的树形结构,也可以用来恢复伤势?

然后当天晚上他就开始了尝试。

艰难的尝试!

第三十章 暴殄天物

如果说一团光点是一堆绿豆,要把这堆绿豆摆出一棵树的形状,每一颗绿豆都要在指定的位置上,不乱滚动。

马克想到了两种方法:一种是一颗一颗摆,这样摆完一个造型或许要一天时间;第二种情况,很多只手一起来,这样或许一个小时就可以摆好,甚至半个小时就够了。可是他没有好多只手。

他试过,自己控制绿光点的移动只能像一只大手赶绿豆一样,可以同时把他们堆到一边,也可以把它们同时划拉过来,但是想摆形状出来,根本做不到。

累到脑壳疼都做不到!

这真是个熟能生巧的事情么?恐怕再怎么练也没办法几秒钟之内完成吧?

除非……用模型!

做出树形状的容器,直接把绿豆倒进去;可是他脑海里那个画面很清晰,绿光点是直接凝聚在一起,而不是像浇筑而成的样子。也不是像三d打印机一样一层层组成,而是整个儿一体形成。

马克脑海里闪过另一种可能:用具有吸附能力的模型!就像糖葫芦上撒芝麻一样,糖葫芦本身是有粘性的,只要在芝麻堆里一蘸,打个滚儿就行了。

自己只要事先做好能吸附绿色光点的树形模型,要用的时候,把绿光拢过来,它门自动就吸附成树的样子!

可是模型怎么做?用什么做?毫无头绪。

这是非常费脑的事情,马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第二天早上是马烈叫醒的,其实已经快中午了。发生了前一天那档子事儿,他们几个都觉得应该让他多休息一会儿,实在是到饭点儿了还不醒,怕他饿着才叫醒。

一觉醒来,神清气爽。马克从来没有感觉这么爽过,精气神达到了最佳状态,甚至不止是最佳这么简单,有点像是突破了一层桎梏,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感觉,一草一木都格外亲切。

马烈也觉得哪里不太对,好像马克身上散发着一种气场,让人有点抑制不住要膜拜的感觉。

牧和张也有同样的感觉,长生本来就对他师父很膜拜,这会儿更是发自内心的想五体投地。

马克收回思绪,揉了揉咕咕叫的肚子,尬笑着表示睡得太死,众人的奇怪感觉这才消失,觉得这会儿的马克才是正常的,刚才那有点玄乎了。

两天之后。

五人团伙出现在距离最近的一个镇子边上。

长生被派去买一些吃的,顺便看能不能买几套衣服换一换,几个人的行头实在没法看,有裹破兽皮的,有穿破麻布的,脚上倒是穿的好看的靴子,都是死人身上扒下来的。一个个像乞丐一样,偏偏身上还背着弓带着剑,另外几个背篓也让画风非常杂乱。

结果镇上没有成衣店,只能定做。倒是买回来的一摞肉饼可是让几人解了馋。多少天了,菜里基本就没有盐,当初带去无忧谷那点盐没吃几天就光了,除了野菜就是野果,鱼干鸟蛋也吃不到多少,这面香味儿简直让人差点连舌头都咬掉。

听长生描述,貌似镇子上没有查验路引的,也没有设卡,没有悬赏之类张贴出来,五个人还是决定进去镇子上,把草药处理掉,背着挺不得劲儿,顺便再补充点干粮。

其实主要还是马克想进去看看镇子到底啥样,从来这个世界,除了贱民居住点,就是住山里,或者山寨里,根本就没接触过稍微繁华点的地方,这是好奇心作祟,正好也有合适的理由。

镇子不大,一条主街也就一公里长,两边除了大户人家的庭院,就是各种店铺,基本生活需要的大部分都有,米粮店、菜市场、布店、裁缝店、车马行、饭馆、旅社、药铺、杂货铺,也有打铁的卖酒的杀猪的等等都是小滩子。

一行人来到药铺,发现里面也有六七号人围着,正商量着什么事儿,见马克等人进来,止住了声音。有个伙计迎出来,“几位是买药还是?”他显然看到了背篓,这个镇子不远的山里也是产草药的。

“你们这里收草药么?”出面的是张,他对草药的了解算是五人中最深的了。

“收,收。都是什么草药,我可以先看看不?”伙计深谙和气生财的道理,一脸笑容,很客气。

几人解下背篓,把草药一股脑儿倒在地上。有干的有鲜的,张挑了几样比较值钱的,太多了拿不过来。

草药刚倒出来,适才围在一起聊天的人就咦的一声凑上来,掌柜的更是一连串啊呀呀地从柜台里出来。

“简直是暴殄天物啊!这么好的药材,你们就这么……就这么……快!快来几个人整理整理!”掌柜的一脸肉疼地蹲在地上,一棵棵轻轻顺出来。

“天呢,我有多少年没见这么好的草药了,六片叶子!这茎秆都有小指粗了!这都是野生的!你们,从哪里采来的?”

“山里,大山深处。”

“哦?!”旁边一个穿着绸缎衣服的眉毛一挑,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刚才围在一起商量事的时候就明显是他为中心。“大山深处你们也敢进去?”

“为什么不敢?我们人多,黑狼群什么的都不是事儿。要不然能有这么好的收获。”这次是马烈回答。

“那你们没遇到更厉害的?”那人明显来了兴趣。

马克想起来还有一个背篓里塞着那张魔熊皮,想着估计也只能拿去换钱,就回应道:“倒是有遇到一头熊,差点把命丢在那里,好歹给杀了,您是?”

“啊哈,这是我们东家。”掌柜的看东家感兴趣,在眼神询问得到肯定后就上前介绍。

“我姓商。那熊杀了,皮呢?”东家问马克。

马克琢磨着应该不会在这里杀人越货吧,就反问道,“你们不是药铺么,还收皮子?”

“一般皮子我们是不感兴趣的,好的话,也是可以用作它用。”

“那您看看这好不好,好的话卖给你们也行,省得再找地方。”马克把背篓里的熊皮掏出来,摊开在地上。

东家眼睛立刻就瞪大了,显然是个识货的。“果然是!你们怎么杀它的?肉呢?就只剩张皮子?”

“下毒,紫萝草。所以皮子一点都没损伤,你看,我连熊爪子都给留着。肉当然是吃了,还挺好吃的。怎么样,收不收?什么价?”

“收收收收收收收”东家一口气说了七个收,蹲下来摩挲着熊皮,那眼神恨不能把熊皮直接看进眼睛里去。

过了一会儿,才恋恋不舍站起来,打量着的五个人,点了点头,“这熊肉可是好东西,难怪几位这么强壮威武,不过熊皮才是最贵重的。对了,你们没从它体内找到一颗珠子?”

“没有。”马克回答得挺干脆,他认定这珠子肯定有大用,就假装不懂。

“哎呀!太可惜了。啊,没事。这熊皮你们打算怎么卖?”

第三十一章 多个朋友多条路

“店是你开的,你们应该会有公平合理的收购价,对不?老板先说个价,合适我就卖。”马克可是不懂价。

“你的东西,你开价。”东家看出来马克不懂行,故意让他说价。

“你要这东西做什么?要不你就光收草药得了,看你挺为难的,开个价都费劲。”

“哈,东西我是喜欢的,我留着给家里老爷子冬天当褥子,或者做件皮衣,大寿的时候送这个合适。”

“既然喜欢,就赶紧的,还得赶路呢。这还一大堆草药得算价格。”

“那既然如此,我也不推辞了,十枚银币怎么样?”

张和长生冒出激动的神色,马烈和牧不为所动,他俩是见过马克口袋里的钱的,别说银币,金币都一堆。

马克也不说行不行,只是呵呵。

东家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了,“二十枚银币,刚才是开玩笑。”

长生有点流口水,一枚银币可是买几十个肉饼啊!张是见过点世面的,但是对这种稀罕物的价格真没了解过,他只当是一张普通的熊皮,再说,二十枚银币可是能换两枚金币的,都够他们五个人吃一个冬天了。

马克摇摇头,“老爷子过大寿,您就打算二十枚银币打发了?”

咳咳,东家尴尬地咳嗽了一下,“三十枚银币,我叫商行舟,算交个朋友,如何?”

“商老板应该知道,这是魔熊皮,既然商老板希望交朋友,我也表示诚意,就按商老板的意思办,既然是朋友了,以后买卖草药,您可得给个朋友价啊。”

马克也不知道这玩意值多少钱,现在出来最缺的实际上是人脉关系,不管对方是不是客气话,一回生二回熟。再说无忧谷以后出来卖草药的机会多的是,这里又是距离山谷最近的镇子。

“这没得说,掌柜,给这位朋友最好的价格,收购价比正常价上浮一成,您要是有需要来这里买草药,购买价让一成,您看如何?还没问您怎么称呼?”商行舟这是不知道无忧谷草药产量,不然不会这么讲。

“我是马克,多谢商老板照顾。”马克没多想,报上名字。

“马克?……您是不是跟伏牛镇蒙家有什么过节?”商行舟突然想起了什么。

随着这问话一出,气氛立刻紧张起来,马烈都不由自主要去摸腰间的刀。

“啊,几位不要误会,我们跟蒙家并无往来,只是我们在伏牛镇上也有间药铺,所以有所耳闻,外面的传闻确实是对几位不太有利。”商行舟连忙解释。

“对,对,咱们镇上也听说有人在打听您的名字。”掌柜的也凑口道。

“不好意思,我们不打扰了,走。”马克决定立刻离开是非之地。

几个人立刻手握剑柄,要往外走,甚至连草药都不打算要了。

“哎哎,马兄弟,留步,留步。不用急,既然我们是朋友,在我们这里绝对不会出问题,我们这么大家业,怎能做那等事儿,再说了,若是我要通风报信,也不会将这个事儿在几位面前说出来,对不对?放心吧。

掌柜的,把门关上,今天先不营业了,伙计们都留下,晚上一起去酒楼你请大家吃个饭。这事儿都烂到肚子里,听到没?”

“放心吧,东家。”掌柜忙不迭答应。

商行舟怕马克等人误会,解释说闭门是防止有其他客人来,发现什么情况;留下伙计们不让走也是避免有人抵不住诱惑去领赏。

马克觉得有道理,但还是觉得此地不宜久留,免得夜长梦多,执意要快速清算,好离开。

商行舟没再挽留,让掌柜的把账结了,没想到草药卖的钱比熊皮卖的钱还多。然后又给了马克一块深紫色的木牌,上面一个商字,下面一个药字,再下面是一个丙字,背后是繁杂的花纹。

“这是我们的贵宾牌,如有卖买,出示此牌,可享受贵宾待遇。我们家有几样产业,这个是限于药铺使用,整个赵国,基本每个城每个镇都有我们的店,可以通用。”

商行舟还是放了个大招,因为发现马克的身份之后,他觉得这帮人不简单,他是知道伏牛镇蒙家这次损失有多大。

一来对方确实提供了品质极好的草药,二来自己确实从这张魔熊皮里赚到不少钱,三来万一闹得不愉快,这帮人可都是狠角色,自己的店在明,人家在暗,搞破坏可容易得很。

最后还有一点,商行舟在商家并不怎么受重视,所以才被派到最偏远的地方,跑行商,这可是最辛苦的活儿。

多认识个朋友,多一条路,他商行舟并不甘于现在的位置。

一切都结算清楚了,这一笔收入了八十多银币。商行舟见马克等人着急走,随口就问了一句,“不知道马兄弟准备去往哪里?”

“怎么?”

“哦,没什么,我最近就是在不同城市镇子之间走动,下一步要去往盛安城,若是顺路,可以一起走,也算有个照应。”

马克这下就真的有些感激了。

商行舟讲得客气,一句照应可就帮马克解决很多问题,作为‘店铺遍布各地的大家族’,商家在外行走,自然是不会遭到什么盘查卡扣,相当于商家护送他们到盛安城。

马克爽快地答应了,这不是客气的时候。

说走就走,商行舟一行居然有十多个人,聚在一起,东西早装好了箱,去车马行雇了马车,自己人也都人手一匹马。

不得已,马克也花钱租了四匹马,都是以商家的名义一起租,不然还真不好办,只是要马克自己掏钱。

长生不会骑马,被安排在马车上,倒是舒服得很。

商行舟很健谈,一路上各种话题,马克他们的底子能透的基本都透出来了。说到牧和张的逃兵经历,商行舟居然找到了知己一般高兴。

“哈哈,我也是逃兵啊。家里不待见我,打发我去当兵,虽然不是你们这种送死性质的,但是也不爽啊,我们家就没有在这方面使过力,去军营里就相当于发配了。

只混了一年,我就逃兵了。说起来,跟经商相比,现在这种募兵制度简直就是儿戏,招些不能打仗的,还偏偏想打胜仗,要不是那些贱民吃不上饭,哦,我不是说你们……”

“没事,我们确实是吃不上饭才去的。这没啥,都快饿死了,怎么也是个死,说不准运气好一点能活下来呢,反正至少不是饿死鬼。

去了才知道以打起仗来大家基本都是各自逃命,监军跑得比谁都快,我们也就跟着跑了。好在前几年时间都是小打小闹,在里面混了几年也算是有了点保命的手段。”牧倒是很坦然。

马克很用心地听着,世间万条路,能选择的其实不多,就贱民来说,从军有时候也是个选择。

不同于他们对战争的认知,马克深知战场从来都是出强者的地方。

第三十二章 说有抢劫就有抢劫

有个话唠陪伴旅程有时候是挺幸福的事情,特别是你对外界很陌生,想要了解更多信息的时候。

从军队的战斗力如此之弱,讲到战争的规模,战争的性质,到国家势力的分布,马克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也是多国分立。

“……赵国、卫国、代国、晋国,分割了人类居住的区域。中间是晋国,我们赵国处在最北边,东南是代国,卫国在西南。

原本都是统一在秦国之下,秦皇族越来越弱,分封的诸侯越来越强,皇族不甘心,想削弱诸侯势力,结果诸侯直接造了反,加上皇族身边也有不安分者,里应外合,整个秦国分崩离析。

诸侯混战了多年,最终四方势均力敌,瓜分了秦国,形成了眼下局面。目前最强的是晋国,占了中央地带,资源最是丰厚,无论人口还是经济都是最强,又没有边境麻烦,隐隐有些试图一统的味道。

赵国算得上条件最艰苦的吧,大半地区土地贫瘠,山多田少,人口也少,好在军队战力还是可以。

代国比较富,因为有海上贸易,但是地域面积小,军队战斗力也弱一些。卫国比较特殊,地理位置好,与赵国、晋国接壤的地界全是高山,国内是平原,独居一隅,稳稳当当。

……这些年主要是赵国与晋国、代国与晋国,还有赵国与代国之间摩擦不断,大的战争倒是没有,小规模的则是时时有,基本上覆盖到几个城,几百里长的战线……”

“只有代国沿海?”马克的思维是与其他人不同的。

“是的。赵国和卫国外边界都是莽莽大山和莽莽沙海。”

“那海的另一边呢?山的另一侧呢?”他是按照地圆说在脑海里画地图。

“这……我也不知道,你问这个干吗?”商行舟好像并不愿意在这方面讲太多。

“好奇呗。有两个问题,一个是你前面提到的人类居住的区域,是不是还有非人类居住的区域?第二个是既然只有代国临海,那代国海上贸易是和谁做?怎么富起来的?”

“你好奇,我也好奇!你的思维怎么跟常人不一样?你真的是之前从未接触过外面的世界?”

马克摇摇头笑笑,等着答案。

“非人类居住,那就是无人区啊,无人区很正常啊,很多地方不适合人居住。”

“那第二个问题怎么解释?”马克是真好奇。

“呃……你想多了,海上贸易不一定是对外啊,本国内贸易经海上运输,省不少时间和成本的,加上海里产出运往内地,比如盐、海鱼,光海盐一项就够富了。”

“好吧,你继续。”

“你这个人好奇心太重。会吃亏的。”商行舟哈哈一笑。

“国与国之间经常打仗,他们之间有贸易往来么?”

“当然有。说起来这跟国内的诸侯分封有关。之前秦国分封诸侯,导致了四分五裂,现在的四国采用的还是分封制,国君之下各个城主都是一方诸侯,国家虽然在打仗,对诸侯来说,管它呢,自己能赚到钱才是最重要的,除非有人来打自己的城,不然基本都是自己顾自己的。”

“那你们家的生意有做到其他国去么?”

“有。四国本来就是同文同俗,在他国做生意无非多缴税罢了,竞争当然也会大一些,但是还是有钱赚的。”

两人聊,其他人一边赶路一边竖着耳朵听。其实商行舟有些奇怪为什么这五人组合会是以马克为首,他无论年龄还是阅历显然都不突出,除了个子高一点,显得壮一点,难道武力值最高?

每次马克一开口,其他人就立刻闭嘴听他讲,目光中还不时流露出尊敬的神色,要知道他道听途说了一些东西,刚刚聊的过程中也知道了五个人的名字,知道这里面牧才是山寨的大头领,张是二头领,那马克到底是什么身份?

还有一点奇怪的是,贱民能有名字就不错,马克却不光有名字,还有姓,虽然马姓在这里一般都是先人从事于放马养马驯马之类的才会有,算不上高贵的姓氏,可是对贱民来说能有名有姓已经是很了不得了。

“我看马兄弟一副孔武有力的模样,显然是习武之人,不知到了什么境界?”

“我刚学了几个月时间,初入境。哦,对了,你们这么多货物,路上不请护送的么?”

除了马克五人外,其他人都哈哈笑起来。

这下明白了,原来队伍里的都是习武之人,得亏自己没提帮忙护送之类的话。

一路走一路聊,聊魔师,聊武师,聊战争,聊经商,马克固然是收获不少信息,商行舟也觉得对方无心之语中似乎总有些大道理,特别是有关经商方面。

路过镇子就去草药铺走动一趟,饿了吃,困了睡,一直行进得挺顺利。只是晚上商行舟的人都是进旅店,马克他们却随便在镇子外面找个地方就露营了。

每天晚上,马克都在琢磨如何把脑海里那棵树的模型成功塑造出来,只可惜并无头绪,只是会累得昏昏欲睡,似乎很耗脑力。

如此一伙人行进到快到盛安城的时候,路过了一段山谷。

山谷不长,两边山也不高,严格来说像是个两个丘夹了个沟,但是这路却只能从沟里过。商行舟还在开玩笑说这里适合埋伏抢劫,然后就真出现抢劫的了。

是不是抢劫的还不确定,但是远远地可以看到山谷对面出口地方堵了一队人马,这边才刚进谷口,立刻停了下来。

马克几乎是下意识就摘下弓抽出箭,其余四人除了长生,也都武器在手,一副大敌当前的样子。

商行舟皱着眉头,吩咐道:“升起商字旗,去个人到前面问问,有不对劲立刻回来。”

商队里有个人主动出来,“我去看看”,说着一夹马腹,哒哒哒前去查问。

远远看到那人到了谷口那边,与对面说了些什么,对面的人往道旁让了让,前去问话的人也没回来,站在那边朝这里招手。

商行舟吩咐继续前行,马克觉得哪里有些不对,但一时没想起来,待行进到一半,突然道:“他怎么不回来跟你跟你汇报什么情况?”

商行舟反应很快,立刻喊停,全体戒备,此时哒哒哒身后响起马蹄声,进口已经被另一队人马堵起来,关门打狗的架势。

四辆马车,前后左右各一辆,立刻就摆出防御阵势,所有人都下了马,进到防御圈内,这时候山谷两侧坡顶也各出现一队人马,弯弓搭箭往谷里人扎堆的地方集火。

只一瞬间,就造成了三分之一的伤亡,张也不幸被流矢射中肩部,闷哼一声躲到马车底下。

第三十三章 狭路相逢勇者胜

商行舟的随行护卫在突袭之下也展现出了训练有素的一面,马车上抽出盾牌,呼啦啦把商行舟围在中间。

两侧山上的箭支还在飞落,马克马烈也快速钻进马车底,保命要紧,顾不得狼狈不狼狈。牧一把拉住抱着头哇哇叫的长生,也躲在角落。

根本没有还手之力,箭雨密集,两头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开始了冲锋。

“都躲起来,等他们过来再战!”牧大声招呼商行舟一伙人。

于是所有人都钻车底。

马克郁闷了,前不久才唱过一出关门打狗的好戏,马上就报应回来,这回自己成了被关起来的狗,任人宰割。

从高处看,战场的中心似乎已经是尸体一片,死人、死马横七竖八。本来山谷就不宽,四辆马车一摆,加上两边死马一堵,基本上从中隔断。

山谷两头的骑兵靠近马车,两侧的弓箭手也已经收了弓箭,擎出长剑下来,呼啦啦围上来得有五十人的样子,对方是碾压的姿态。

牧大喝一声,“朝前突围!”带头钻出马车底,一个跃步窜上马车,双手握剑,高高跳起,力劈华山,当头照最前方一名骑士劈下去。

同一时间,马克从车底滚出去,人未起身,长剑已经贴地划了个半圆,削马腿!

马烈已经出现在马克左侧,挥刀格挡了劈向马克的长剑。论配合的默契,这两人才是生死磨练出来的。

牧的长剑与骑士的长剑撞击发出刺耳的摩擦声,去势不减,将马上的骑士带了个趔趄,然后剑尖划过马的脖子,鲜血立刻就飙出来。

发狂的马似乎摄于牧的气势,往一侧一跳撞开并排的另一匹马,牧落地。噗通,面前也掉落一具尸体,张强忍肩头的疼痛,射箭救了牧一命。

马克起身,长剑直刺摔落下来的敌人,马烈在左侧跟上,牧在右侧跟上,最简单直接的动作,劈、砍、刺,三个人织出一片刀光剑影,步步往前推进。

没了弓箭的威胁,商家的护卫才真正体现出实力来,一边护着商行舟,八九个人且战且退,跟在马克等人身后,把三面都守了个滴水不漏。

甚至在感受到马克等人推进的艰难后,又分出两人,加入前推的攻击阵型,形成了三排锥子阵型。

狭路相逢,勇者胜!

在狭窄的山谷地形内,五个人爆发出悍不畏死的气势,牧、马克、马烈要么是用的战场上的厮杀之法,要么是心有灵犀的默契。

貌似大开大合,一往无前,偏偏又攻守兼备,合作无间,团队发挥了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对方则是有苦说不出。本来是个很完美的伏击,天时地利人和,内应帮忙,地形占优,而且一上来就造成了可观的杀伤,本来势如破竹,却随着合拢之势的形成,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去掉了远程攻击这一大杀器,一旦近身,谷内的狭窄空间反倒制约了发挥,双方加起来得有六十来号人,挤在只能并排五六匹马的宽度上,等于很大一部分人只能在外围,参与不进来。

战马原本也是一大助力,可是现在冲不起来,掉头转身也十分不便,一手挽缰绳,一手拿长剑,对上马克这种打法,反倒成了掣肘。

前进的方向上打得激烈,两侧冲下来的人一时找不到节奏,冲不进去,又不敢堵在路上,怕被己方的马踩了。有心想弓箭助攻,可是现场乱得鸡飞狗跳,又怕失手伤了自己人,变成了无效战力。

而另一端冲过来的人马,被马车死马一堵路,要么过不来,要么过来了就被铁盾阵挡得严严实实,一时间在战术上犹豫了。

战场上战机往往都是稍纵即逝的,若是这帮伏击者围而不攻,放冷箭招呼,或者丢丢石头,扔扔火把什么的,轻轻松松就可以搞定,可偏偏仗着战力悬殊,想来碾压式的正面怼,结果就成了这么个局面。

这种情形下,除非双方参战的武力值能有真正碾压的优势,否则胜败就看气势了。

一个是猎狗,一个是猎物,一个是为了吃的,一个是为了活命,本身就有投入度上的差别;一旦气势上又打出差异来,胜负的天平就越发往一方倾斜。

牧好歹也打了几年仗,战场上厮杀过许多回,但是从未杀得这么过瘾。或许过去的打仗顺风仗是追,逆风仗是逃,纵然剑法练了几年,也没像现在这样为了渺茫的生机搏命过。

在宽阔的平地上,冲起来的骑兵绝对是步兵的噩梦;但是在当下的情形下,步兵才是骑兵的克星。

杀马的招法是最管用的,战马摔倒,往往马上武士也栽下来,不是被马压住,就是被趁机杀掉。

厮杀的位置已经慢慢接近谷口,双方的伤亡情况掉了个个儿,原本马克这一方已经减员三分之一,可后来一路杀过去,居然暂时没出现新的伤亡人员,反倒是对方一堆马挤在一起被杀了个措手不及,片刻已经损失了十几号人。

眼下是个选择题,要不要出谷口。出去貌似就出了包围圈,貌似就不是处在不利的地形下,而且离盛安城也不远了。可是出去也可能直接导致现在的战局发生变化,战马能跑得起来,弓箭能用得上。

危急关头往往很难理智地思考,特别是貌似看到希望的时候。

商行舟已经在喊,“冲出去,冲出去!”

马克却直接拒绝“杀回去!不能出谷!”

商行舟是被包在保护圈内的,虽然也当过一年兵,但是从未在前线拼杀过,对外面厮杀的有利不利因素的分析是不懂的;但是身处战局中的人可是十分清楚,随着马克的喊声起来,一圈人边杀边转动,瞬间后阵变前阵,掉头往回杀去。

护卫的作用是保护商行舟的安全,无所谓采用什么法子,战场上则要听正确的指挥官的指令。所以,商行舟喊出来要大家冲出去,在场的包括商家的人也没有盲从,而是选择了杀回去。

然后轮到另一侧的人马承受压力。

长生是在场人中唯一没见过这种场面的,一开始就脸色发青,两股战战,看到同伴的倒地,被热血溅一身洒一脸的时候,抱着头啊啊叫着停都停不住。

斩断的马腿,斩掉的人头,喷洒的鲜血,丢落的武器,哀嚎声,呐喊声……绷紧的神经似乎无视了这一切,其实什么都没有忽视,一点点冲击着即将崩溃的承受力。

马克他们的体能受到了严重的考验,每一刀每一剑都全力以赴的时候,非常消耗体力,这边终于又有人受伤,稍微有点跟不上节奏就被飞舞的刀剑伤到。

然而终究还是对面先一步崩溃,伏击者总体伤亡到一半的时候,再也无法拼下去,随着一声撤退,呼啦啦四散而逃!

第三十四章 怕和喜欢

商行舟花了一刻钟时间才从惊魂未定的状态中挣扎出来。这期间,牧、张,还有商行舟的护卫们分头行动,寻找幸存者,查看敌情,检查一切有助于推断敌方情况的蛛丝马迹……

马没有幸存者,双方受伤的人除了守卫圈以内的,也没有幸存者,对方在撤走之前,逐一补刀。

商行舟暂时放弃了四马车的货物,在大家休整过来之后,只携带了一些随身物品,朝盛安城进发。

一路上氛围很沉重,沉默成了主旋律。

或许是为了不这么压抑,又或许是为了显示自己逢大事有静气,商行舟主动找话题聊着。

“马兄弟真的是习武只有几个月时间?”商行舟年龄在三十岁左右,称呼马克为兄弟也算是合适。其他人听到此问话也纷纷转头看向马克,大家有同样的疑问,包括牧和张。

“嗯,会的这几招都是牧教的,这段时间也是有天天练。”

牧插话道:“你这练得速度也太快了点吧?这才几个月时间,明显已经是纯熟境了。刚才这长剑挥起来,简简单单的几个招式,凛冽狠辣、刚猛迅疾,我自叹不如。”

“我没感觉出来什么不同啊?”马克不懂这些境界之间的划分标准。

“纯熟境,字面意思就很清楚,熟练而已。熟能生巧,讲究的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它确实不会让你在感觉上有‘恍然大悟’般的体会。”牧斟酌着语言,其实他也跟马克差不多境界,无非是听得多了,想的也就多了。

“是不是所有纯熟境战力都差不多?”

马克这句话问出来,不光是牧,在场的大部分人都笑起来,压抑的气氛略有放松。还是由牧来解释:“纯熟境其实指的是习武之人在任一招法上达到熟练无比,可是招法有高低,每个人的身体素质同样有高低之分,一力降十会的情况是非常正常的。

虽然有人说‘没有最厉害的武功,只有最厉害的人’但是毕竟招法还是分普通、精奇、绝妙,同样基础水平的人,用不同的招法,威力自然是不同的。

就像你现在会的这几招,只是战场上适用,因为你的战友袍泽会帮你守着破绽,配合你的发挥,可是一对一的时候,攻防漏洞一大把,一个不小心就输了。”

马克若有所思,继续问道:“那怎样才能进入下一个境界‘融通境’?”

“这我就不清楚了,毕竟我也没到这一步,不过听说是要将三门以上的武功都练到纯熟境,并且融会贯通,真正明白招法精妙所在,应该是重在理解吧……”

“好了,不谈这个了。马兄弟接下来怎么打算的?”商行舟转移了话题。

“走一步看一步,去盛安城先找个地方落脚,再找份事情养活自己,然后……提升自己吧。”

“我看马兄弟定非常人,也就不说拉你入伙的事情,毕竟我现在也没法子给到你多远大的前程。但是这一路,没有你们兄弟几个,我可能就交代在这里了。大恩不言谢,有任何事,只要我商行舟能帮得上的,没二话。”

马克脸上露出真诚的笑:“商老板太客气,彼此照应,没有你们,我也难逃一死啊,再说你怎么确定这伙人不是针对我来的?”

商行舟哈哈一笑,“马兄弟开什么玩笑,内奸在我的人里面,我能没数么?虽说我没什么仇人,向来和气生财,但是总有人觉得我挡了道,我大概能猜个差不多,只差下一步去证实一些细节和推理。

哦,对了,这几张路引给你们,随便填上名字,代表是我们商家的人,只是方便你们行事。如果有事找我,任何一家商氏药铺,报我的名字,我再给你一个信物,到时候出示信物他们就会通知我。”说着掏出五份空白路引,然后又拿出一块玉佩,交到马克手上。

“进城之后我还有些事情得去处理,马兄弟你们先找地方安置,明晚在城内聚福楼,我摆宴大家好好吃喝一番,一定要来!”

……

一行人一边聊着进了盛安城,然后兵分两路各自行动。

一进城就各种别扭。五个人衣衫褴褛,血迹斑斑,满脸的杀气仍在,怎么看怎么像歹人,跟城内繁华热闹祥和的景象形成鲜明对比。

行人见了连忙绕道,带孩子赶紧把孩子搂在怀里,好像生怕孩子不懂事冲撞了立刻就会被砍杀一般;站在店门口招呼客人的伙计、掌柜的也小心地往屋里退了退,就连楼上花枝招展咯咯笑着挑逗路人的风尘女子,也都闭了嘴,只拿眼睛远远瞟着,倒是对马克的英俊雄伟多看几眼。

路过一家面馆,马克建议吃点东西,于是一起进去,就听稀里哗啦,里面客人胆小的慌忙丢下饭钱往外逃,桌椅碗筷乒乒乓乓,好一阵鸡飞狗跳。

面馆老板哭丧着脸,“几位爷,我们是小本生意……”

“我们是来吃饭的。一人一碗面,做你最拿手的。”马克丢出一枚银币。

店老板有点不敢拿,又眼馋这一枚银币,他可是做几天才赚到一枚银币。哆嗦着手摸了银币,看马克等人没发飙,点头哈腰陪着笑脸往回退:“几位爷放心,我一定给您足量足份,多肉多面。”

“城里的面这么贵!”长生小声嘟囔了一句。

面馆老板脚下一个踉跄,立马又回来,“用不了这么多”脸上笑得比哭还难看。

“不用了,有多的都归你了,一会儿还要麻烦你。”马克大手一挥。

“爷,您还有什么吩咐。”面馆老板已经带着哭腔了。

“你先做煮面,等吃好了再说。”

面馆老板忙不迭退到后面煮面。面馆不大,也就七八张桌子,五人一进来其他桌子就空了,这会儿显得有些空荡荡,连伙计都不敢在外面晃悠。

“为什么他们那么怕我们?”长生是有些不理解的,从怕别人转换到被别人怕,不过才一两个月时间,他很不适应。

“你比别人厉害,他们就怕你。”马克解释道。

“那……他们怕我好不好?”

“怕你自然就不敢欺负你。至于好不好,看情况吧。你之前做的也挺好,让别人喜欢你,别人可能也不欺负你。有时候需要让别人怕,有时候需要让别人喜欢;或者说有些人你需要他们怕你,有些人你需要他们喜欢你。”

长生陷入了对这段绕口令式结论的沉思。片刻后,面端上来。

前段时间在镇上吃肉饼,长生觉得那是他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今天吃面,长生觉得刷新了他对最好的概念认知。世间居然还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看长生吃得狼吞虎咽,马克若有所思。

第三十五章 领导意味着责任

正吃得香,哐啷一声,门开了,“谁在撒野闹事?”随着声音闯进来五六个全副武装的的士兵,一进门就盯紧了马克一桌人。

面馆老板闻声赶紧出来,“军爷,军爷,没事,没有人闹事,客人在吃饭呢。”

“嗯?没人闹事怎么有人传话说这里有人闹事赶跑客人?”为首的一人面带不善,可是看马克等人身上的‘战绩’,怒火转向了面馆老板。

“哪有的事情,定是有人谣传,军爷您费心了,害您白跑一趟,这个拿去喝茶,有空到小店来吃面,我请客。”面馆老板掏出一把铜板,塞到为首之人手中,陪着笑脸把他们送出去。

插曲过后,马克把店老板叫过来:“我们要找个地方住,不是旅店,想买个院子,要找谁?有没有专门做这个的?”马克也不知道这城里买房是什么价,不过按照大概的推算,身上一百多枚金币,总该够了。

“哎呀,几位爷要买个院子?!那您可是找对人了。小老儿在这盛安城里住了也有几十年了,熟得很!您要找牙人也行,但是肯定贵,他们要拿一成的介绍费,我要半成就行,保管给您安顿好了!不知道您几位是想要个好的还是一般的?”

“你说说看。”

“这盛安城分东西南北中五部分,四个角是四个市场,中间是城主府,又叫内城。其余四片区域,东城被称为达官贵人住的地方,肯定也有空院子,不过价格就很贵。

西城是军营,不用考虑。南城是普通老百姓住的地方,也大多是独门独院;北城是棚户区,我觉得您也甭考虑了,那里太脏太臭太乱。

东城区的院子没有几百金币拿不下来,南城区的几金币到几十金币都有,一来看大小,二来看修得怎么样。

您若是信得过我,我今天就去给您打听打听,您几位在我小店里喝点茶休息一会,等我来给您回话?”

马克点了点头,“找个安静的、干净的、低调的,价位不超过五十金币。”

面馆老板吩咐伙计泡茶伺候着,自己屁颠颠往外跑。这一笔抽成下来可不止一个银币,无本的买卖最是舒服。

喝了杯茶,从伙计那里打听到附近的医馆,先去把张的伤势处理了一下,好在不算太严重,休养十天左右就差不多能好,只是弯弓射箭还得再多等些日子才行。

然后去成衣店,每个人都换了身行头。听说有澡堂,几人又去好好搓洗了一番,把人家清水池子都给染成黑黄色,搓了个神清气爽出来,一边感慨着这才是生活,一边回到面馆,正好面馆老板回来。

听面馆老板说有三个选择目标,马克直接让他带着去第一选择,然后就一眼相中了。

院子说大不大,也有七八间屋子,一口水井,一圈花坛,上任住家还是个挺讲究生活品味的,而且搬走的时候一切拾掇得妥妥帖帖的。

位置靠近城墙边,对其他人来说可能太偏了点,但是马克正喜欢,够安静,够低调。

四十枚金币,让大伙儿好是一阵心疼,给了面馆老板两个金币,把他欢喜得眼睛都快睁不开了,很自觉地去帮马克购买了一些生活必需品,床上铺的盖的也都置办齐全。

到了傍晚,面馆老板又跑来一趟,用食盒装了五碗面,还有两碟小菜,“想着各位应该没吃晚饭,这院子里锅碗瓢勺的还没置办,我先给送点吃的,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随时到店里招呼一声。”

马克给钱对方坚决不收,做生意到这份儿上,也算是服务到家了。

晚上秉烛夜谈,马克召集大伙儿开了个会。

“我们算是有家了,虽然算不上富贵人家,至少比以前强,穿得体面,有正儿八经身份。

从明天起,得找谋生的路子,一人一枚银币,各位分头行动,转转这个盛安城,看看到底能干啥养活我们自己。张就在家里养伤吧。

我目前也没有成熟的想法,大家集思广益,一定要在这盛安城落下脚,扎稳根……

记得傍晚前回来,一起去聚福楼。”

四个人围着马克,唯他马首是瞻,这个角色转换的过渡很自然。马烈不用多说,本来就是生死交情,说是亲人一点不为过;长生则是对自己的师父崇拜得有些盲目。

牧和张两个人在马克初到山寨的时候还是以主人自居的,待到去了无忧谷,就变成了大家商量着来。

再到后来,一路上吃的住的都是马克出,行事决定也都是马克拿主意,而且基本上没有歪主意。

加上遇险后马克一马当先,带大家杀出生路,现在又斥巨资买房,更不用说不知不觉中赢得商行舟友谊,妥妥的领袖本色。

大部分人都是选择困难症患者,面对抉择的时候往往更希望有人能提出方案,自己顶多挑挑毛病,提提意见。

其实还有一层原因,领袖往往代表着责任,不是谁都能把责任主动扛到自己肩上,那得有些本事才行。所以马克主导就变成了马克安排。

大家都没意见,早早地回到自己的房屋,体验这从没体验过的睡眠方式。

太舒服,以至于怎么都睡不安稳;太幸福,以至于始终保持兴奋。就连白天厮杀造成的疲劳都没有让他们呼呼大睡,辗转法测折腾到凌晨才一个个睡过去。

天刚蒙蒙亮,所有人都出去了,除了马克。他睡了个懒觉,直到日上三竿才起来。活动了一番筋骨,就着井水洗了把脸,头发又有点长了,拿剪刀自己随便修了修,这才施施然出去。

想了一下还是去了小面馆,叫了面馆老板出来:“我今天打算转一转整个盛安城,初来乍到,也只认识你,你就给我做一天向导,带我走一圈,我有什么疑问你也帮忙解答一下。”

“成!您看我该怎么称呼您?”马克没提钱,小老板也没犹豫,一口答应下来。

“我姓马,马克。老板贵姓?”

“哪里敢哪里敢,我姓何,何成,您叫我老何就成。咱们现在就出发?”见马克点头,何成朝面馆喊了一嗓子,“小丁,今天不营业,关门歇着吧,工钱照算。”

走在路上,何成充分展示了他对这里的熟悉,一条条街,一个个店,如数家珍,娓娓道来。

“……您进来的时候走的是东城门,四个城门呈十字交叉,交叉地方自然就是内城,十字街的其余部分就是最繁华的地段。东西方向叫东西大街,南北方向叫南北大街……

……这聚福楼是盛安城酒楼第一家,不管历史还是规模,唯一与他竞争的叫荟萃阁,是聚福楼里面掌勺的第一师傅跳出来与人合伙开的,口味差不多,但是毕竟是后起之秀,熟客少了些……

……酒楼、妓院、车马行、钱庄、当铺这些都是大门面的,都在最繁华地段,再次一点的地段基本就被各种武馆填满了。其他各种铺子基本都是每个市场的外围,市场里面就是各种小摊位……

……兵营里面每天是有操练的,分两个营,隔一天操练一天,不打仗的时候,他们就分散到城里各处去,每条街都有人看管,解决纠纷,赶赶地痞流氓,收的费用也不老少,像昨天,不给钱是不走的……”

因为昨天的事情,马克先对兵营及军队做了进一步了解,问得细了一些。

第三十六章 生活不容易

何成也详细介绍,“城的安全自然是由这些当兵的负责,都是城里老百姓家的孩子,真打起仗来,全靠他们,临时招募的军队除了运输物资,基本上起不到什么作用,只能是送死,有时候还会坏大事……”

没想到这城中军队起这么至关重要的作用,难怪一路上马克没见到什么行政机关,可以说城里的治安、整洁规范检查、抓贼、处理纠纷、断案,城外商队护卫、日常巡逻、城与城之间的公务往来等等全都归这些军爷来管!

“那岂不是当兵很吃香?!”

“那可不是!很有保障也很体面,不光拿城主给的那一份军饷,在外头哪怕是负责半条街的安全,也是油水大把。我家孩子现在在一家武馆习武,我对他的期望就是学点本事来,被城主招进军队里去,那可就跟当官差不多了。

不过这里面好多人做得过头了,乱来乱收钱,逼死人的情况也有,咱小老百姓除了能盼着进入里面,哪里有能耐去对抗啊。

唯一好的一点,当兵的大多来自平头百姓,对着自家亲戚邻居,总有情分在里面,倒是不好做得过分。

只是机会好难得,不光要三户人家作保,上查三代都是良民才行,还得等有人退了,或者城主打算扩招了,才有机会。”

马克暗自琢磨,能自主征兵,这城主不是一般的权力大,难怪国家这么容易分裂,碰到有雄才大略的,不想办法扩大自己的势力才怪。

沿着垂直于东西大街的巷子,进入宽度仅次于东西大街的街道,人流量立刻比主街道少了许多,甚至有些冷清,但是果然是各种武馆林立。

街头这一家门口就特别气派,朱红色大门,两个狮子头衔环,各种说不出名堂的装饰,怎么看都挺像回事,光那一人高石狮子一边一个就够唬人的了,门匾上‘盛武门’三个字,门外站了两个精壮汉子,一见马克两人走过来,立马抱拳招呼:“两位可是要找武馆习武?来我们盛武门就对了!我们……”

叽里呱啦一通说,比市场上小商贩口才还好。配合着院子里传来的‘哼哼哈嘿’之类整齐的声音,还是有一定说服力。

第二家叫铁拳门,门口同样是业务员在喊街,快步走过,光听名字马克就没什么兴趣了。

第三家叫罗家武馆。

……

马克尽量把状态调整到仅仅是路过的状态,免得不断被骚扰,边走边跟何成小声聊话。

“这么多武馆?他们又不事生产,靠什么维持?”

“收学费啊!费用可不低,我那孩子当初选的时候特地找了家价格低一些的,就这都把我这些年的老本掏得差不多了。虽说不事生产,也算是培养人才吧,要向城主交税的,据说还不低呢,不然能满大街都是。”

“能学到真本事?”

“那我就不知道了,总能学到些的吧。三年时间,估计也难成大材。反正我那儿子别的也没兴趣,如果不能被征兵,到时候就让他回来学学我的这点手艺,好歹能有份营生。”

“三年时间?”

“是啊,这城里的武馆,基本都是招弟子进去学三年,除非特殊情况,三年一到就算完事儿,师傅领进门,修行看个人,学得好不好人家也不打包票的。

城外呢,就还有一些大的门派,什么宗,什么派的,那又不一样,人家不是靠收学费,免费收徒,但是挑人,进去了就是里面的人了,一辈子的事情,当然也有被赶出来。”

“哦?那他们靠什么生存?”

“那就多了,成门成派的,人数都少不了,基本都做很多生意,而且是需要大量人手保护的那种生意。那里据说厉害的人物,本事要比城里这武馆的馆长什么的要厉害,但是我也不懂,也不敢去凑这热闹,谁知道呢。”

……

转遍了武馆,绕过住宅区域,到了菜市场,这里生活气息就很浓厚了,熙熙攘攘的,各种吆喝叫卖声,讨价还价声,各种粗口混杂着鸡鸣鸭叫。

再逛一逛市场外围的各种小杂货店,时间差不多也到正午,马克问道:“怎么没看到学校?”

“学校?什么学校?”

“就是识字、学习各种知识,比如算账……”

“这可跟一般老百姓沾不到边了,那是达官贵人才能享有的特权,家里有人想学,会出高价钱请专门的先生到家里去教,价格那么贵,学了有什么用?又不能当官。”

“学了总是有些用处的吧?”

“能认识字就不错了,认字呢,可以自己教,别的就学不到了,就连书都买不到的。”

“也就是说一般百姓基本没有改变命运的机会?”

“习武啊,这可能是唯一的机会吧。或者经商,但是那个太难了。”何成叹着气。

马克心想怪不得习武之风这么盛行,原来是有这样的原因在里面。他还想进个学校学习一番呢,这下没了指望,只能另作他想。

何成极力邀请马克去他面馆吃午饭,马克拒绝了,他要尝一尝这里的各种小吃,所以选择一个人行动。

各种吃食都想办法尝了一点,然后整个城逛得差不多,回到住处,等了没一会儿,所有人都回来了。

几个人状态明显大不相同,长生一脸的兴奋劲儿;牧脸上有些淤青,不像是昨天造成的,张跟着牧一起;马烈直接就是垂头丧气的样子。

开始汇报这一天的收获。

这一次是从长生开始的。

“我今天挣了十六个铜板!”说着从衣兜里掏出来一小把铜板,一个个数一遍,认认真真地摞起来,又把马克给的那枚银币拿出来还给马克。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明显脸上是带着兴奋神色的,那眼神那表情,除了自己激动,还蕴含着‘快来夸我’的意思在里面。

“哈哈,不错不错。说说看,你是怎么挣到的。”马克还是有点意外的,十六个铜板已经足够他一个人吃三天的饭。但是这时候牧和张的神色略有尴尬,而马烈干脆就低着头。

“我去了菜市场,因为那边人最多,机会也多。我专门找那种穿着很体面的人,帮忙拎拎东西砍砍价什么的,想混个赏钱。

遇到了一个自称是朱家管家的人,帮他拎了好几趟东西,快到正午的时候他似乎有点急事,让我帮他跑一趟药铺。

我去的是商氏药铺,正好碰到昨天跟咱们同路的人,就算了最低价,这样,就省下来十枚铜板。后来全都忙活完了,这个朱家的管家赏了我五个铜板。

帮别人搬东西也挣了三个铜板,但是中午吃饭花了两个,所以剩下十六个。”

第三十七章 买个手帕

轮到牧了,他也掏出来一把铜子,也是十六枚,倒是巧了。连同张的银币拿出来放到了一边,然后介绍他这一天的经历。

“我们先去了车马行,发现那里没什么机会,护送的活儿都给那些当兵的包了。打听到西城外河边有个码头,天天很忙,我们就去那里凑运气。

去了发现大都是贱民在做体力活,而且是有组织的,想要干活就得加入他们,拿了工钱还要分出一半来给他们,不爽,可是他们人多。

只做了一个上午,就累得不行。而且那些贱民看我们的眼神都充满了幽怨,我觉得跟他们抢饭吃有些不落忍,下午就没干了。

吃了饭转悠的时候见有人家招习武陪练,我就自己进去了,原来是给他们家孩子做人肉沙袋,结果就成这样子了。”说着边揉了揉身上,看样子沙袋不好当。

马克听了强忍着没笑出来,然后看向马烈。

马烈扭捏了一下,从兜里掏出一方手帕,放在桌子上,低头不语。

“你今天挣了个手帕?”马克觉得好奇。

“是买的。”马烈的声音有点小。

“挣的钱买手帕做什么?看到喜欢的姑娘了?”马克猜测着。

“没挣到钱,我拿银币……买的。”马烈头更低了,快要钻到桌子底下去。

所有人都好奇了,等着他讲故事。

“我上午路过一个巷子,遇到一个姑娘,招呼我过去帮忙,我就过去了,到屋里,她让我帮她脱衣服……”

“哈哈哈”牧和张忍不住了,笑得捶桌子,长生一头雾水。

马克愣了,这猎人不是这个风格啊。

“……我没忍住……看她哭得很可怜,又说家里穷,母亲生了病,哥哥也受了伤没钱买药,我就……拿银币给了她,她就给了我这个,还说以后可以常去看她……”

牧连鼻涕泡都笑出来了,长生还是一脸懵逼。

“我靠,刚来一天你就去逛窑子,还说得这么纯情动人?你难道不知道她是职业的?”马克哭笑不得。

“什么职业的?我看她不像个坏人,她也没问我要钱,说话又好听……”猎人在这方面绝对是个雏儿,毕竟是头一回进城。

“然后呢?你就在人家床上呆了一天?”马克继续打趣道。

“那怎么可能,很快就完事了,不到一顿饭时间我就走了。”

“那你可真是够快的。”

“那是!她也夸我好快呢。”马烈居然脸上带点得意之色。

张的鼻涕也笑出来了,捂着肚子直哼哼。长生继续懵逼中。

“我本想多呆一会帮点什么忙,或者陪她说说话,可是她说要给哥哥买药,还要伺候老娘,让我先回来了。我身上没钱,中午就没吃。”

“废话!你身上都没钱了,留你在那里做什么,服了你了。牧,你回头好好给他普及一下这方面的道道,免得又上当。但是不准带坏长生。”

牧和张继续哈哈,还问马烈爽不爽,长生严重懵逼中。

“明天牧和长生还是继续,各人的钱都拿着,不用给我。马烈明天不用出去了,张也留下,我要采买些东西,你们俩在家里帮忙。”

简单总结之后,五人动身前往聚福楼,赴商行舟的宴席。

早有人在楼下候着了,恭敬地在前面领路。踩着咯吱咯吱作响的木头楼梯,来到三楼包间,商行舟正跟酒楼老板吩咐着什么,看马克等人过来,哈哈笑着迎出来:“马兄弟这身打扮好,就是这头发割得怪怪的,不过倒是精神,来,里面坐。”

众人就坐之后,商行舟指着身边一个劲装打扮的中年人介绍道:“这是洪师父,洪跃。实在是昨天的事情太危险,所以才把洪师父带在身边,我可是怕死得很,哈哈。怎么样?都安顿好了吧?”

马克简单描述了一下,伙计已经端菜上来,每上一道菜,就介绍一番其中的典故,马克听得很认真,也证实了自己的猜测:这里做菜的方法很简单,可以说很落后,基本上是煮、蒸、烤,而且佐料种类少得可怜。

长生继续刷新着最好吃的概念,但是大鱼大肉的做法无论色、香、味,没有一样算得上有档次,什么蔬菜都是煮得烂烂的。

从昨天尝遍城内小吃开始,马克基本就定下来赚钱的方向:做炒菜。

有酒就不怕氛围火不起来,更不用说还有商行舟这个样一个话痨,马克适时提问一些,尽量主导着话题方向帮助自己长见识,更好地了解这个世界。

“……城主的军队权利那么大,不会容易乱套?”聊到昨天军爷收保护费的问题,马克表达了自己的疑惑。

“没那么简单。城主能当土皇帝就是因为手里有兵,这可是他自己的部队,哪里会容忍出问题,里面很复杂的制衡存在,一级一级严格得很。

每个城的管理方式都是不一样的,盛安城算是用了比较省事的方法,除了税收之外,其他要么顺其自然,要么交给军队。

碰上国家打仗要各城出兵,就临时招募一些贱民去充数,自己的部队是舍不得派出去的,除非打到自家跟前了。”

“那城主是世袭的?”

“可以说是。但还是要经过皇帝的允许才行。城主三十五的时候就必须要向上报继承人,然后派继承人到皇城待三年,主要是为了培养对皇族的忠诚度,知道城是国家的城,其实也是流于形式了。

这继承人一般就是城主最得意的后代,跟皇帝立太子差不多的意思。没有合适的继承人就由城主提供举荐人,没有举荐人则由皇帝来任命。一般是轮不到皇帝的,这可以说是最重的一项好处,哪里有人肯让出去。

说到继承人,就会有各种各样的龌龊事,争权夺利嘛,就跟我昨天……,算了,不提恶心事儿。

我看你好像对军队很感兴趣啊,想进去的话我倒是可以帮忙引荐一下,不过引荐进去的没什么实权,当做是锻炼一样,放在后勤或者无关紧要的闲职。”

马克谢绝了商行舟的好意,转而问起洪师父的武学境界,得知是融通境后,兴奋地请教起这方面的内容。

洪跃先是思考了一下,组织了一下语言:“融通境和纯熟境相似的地方在于,也是个水到渠成的过程,在实力上或战斗方式上并没有太明显的变化。

但是不同的地方,融通境需要领悟。所谓融会贯通,讲的是规律,不管什么功法招数,要融通,必然要找出其中的规律。

一旦领悟这其中的道理,有三个好处,一是以后修习武学的速度会加快不少,甚至可以不借助武学口诀,只观察招法变化就能揣摩个八九不离十,也就是可以偷师。

第二个好处是,对战过程中会由寻找对方破绽变成主动制造对方的破绽,这算是一个比较大的提升。

当然了,有些天资聪颖之人即便达不到融通境,也能琢磨出道理来,也能做到引导对手犯错,但是毕竟极少。

第三个是能够自我进行改造,对一些低级别的武功,可以根据自己的领悟进行改良,甚至把几套武功进行融合,变成最适合自己的。”

第三十八章 炒菜

马克秒懂。心里也热切起来,或许,要加入个武馆才好学新的东西?

对此,洪跃也做了讲解:“没有融通境自然没那个实力开个武馆,所以,进武馆学东西也是可以的。还是那句话,三年时间看个人领悟力,不然,还是要找名师的好,免得浪费时间,毕竟武馆是以赚钱为目的的。”

名师什么的,马克并不很感冒,那意味着他必须要付出更多,不是努力,而是自由。

更高的进入门槛,更难的退出机制,这不符合马克的想法。能用钱解决的最好,公平交易。马克不希望安居一地太久,这世界很大,要四处走,所以一定要自由。

讲到武学方面的东西不光马克兴奋,其余四人同样心热,特别是长生。几乎每个男孩子都有成为高手的梦想。

宾主尽欢,宴席散去,各回各家,又是一天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马克起来热身,所有人都在院子里跟着折腾,马克干脆就宣布这个当成每日的固定训练,总是有好处的。

等长生和牧出去找活,马克留了张在家,带着马烈先去了杂货店,锅碗瓢勺一大堆买回来,又去市场……柴米油盐酱醋菜,肥肉瘦肉各一块……还去了药铺和香料店,买回来一堆莫名其妙的东西,灯具店里买回来一桶灯油。

没有炒菜的原因之一是没有油,确切点讲没有人想过用油炒菜,油很贵,植物油只拿来点灯用。动物脂肪都煮着吃了。草药铺和香料店里找回来的是各种可以用来炒菜的佐料,同样没有人用到菜里。

张和马烈两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看着马克忙里忙外,当当当当一通操作,除了洗菜摘菜的时候搭把手,其余只能干瞪眼。

肥肉熬油,猪油炒菜更香。爆油的香味,混合各种佐料的香味,这是煮菜所没有的,张和马烈两人直抽鼻子,唾沫一口一口往下咽,一人搬一凳子坐在厨房门口等着。

一道道色香味俱全的炒菜摆好,马克让两人尝尝怎么样。

然后,狼吞虎咽,风卷残云,两人根本顾不上说话,只是低头往嘴里塞,没一会五道菜吃了个精光!

马克等到的评价就是,好吃。怎么个好吃法?说不出来。比昨天聚福楼的菜怎么样?一样好吃。

马克直拍额头,忘记了。让这两个没吃过好东西的人来对比,自然是比不出哪个好来,白折腾了。

正好自己也没吃好,干脆再做两个菜,让马烈去面馆叫何成过来。

何成隔着好几米就直了眼:“这……这是怎么做的?菜为什么还是这么绿?这太好看了!”首先是视觉上的冲击,没有大鱼大肉那种富足感,但是一个词‘雅致’。

“而且这香味……好特别!”嗅觉上的冲击其实来得更早,远在大门口就闻得到,但是那时候就没往菜上面想。“我能尝尝不?”何成擦了擦口水。

马克摆了个请的手势,率先拿起筷子夹菜。

“这是土豆!?怎么做到的?!”何成只吃了第一口酸辣土豆丝,就惊呼起来,土豆除了煮着吃,就没有别的做法,顶多是和不同的肉一起煮。像这么清脆爽口的,天呐!以前吃的简直是猪食!

“何老板,你说要是在这盛安城里开个小饭馆卖这种菜,受不受欢迎?”马克很满意何成的反应,这才对得起自己忙活一上午的成果嘛,哪里像那两个夯货,简直是猪八戒吃人参果,好东西都糟蹋了还说不出个名堂来。

何成强忍着要把菜都吃光的欲望放下筷子:“不行!”

马克愣了。

“这么好的东西怎么能在小饭馆!要放在聚福楼这样的大酒楼才行!”

对于这样的大喘气,马克也哭笑不得:“大酒楼咱可开不起,要是合作的话,恐怕也不合适,我总不能去当个厨子吧。我有个想法……”

何成正襟危坐,做好迎接惊天消息的准备。

“咱俩合伙,做炒菜馆,你看如何。”

何成瞬间心跳频率就快了两倍多,脑袋上仿佛浇了一壶热水,瞬间就滚烫了。手哆嗦着不知道放哪里,强压着激动:“您这是……秘技,我……怎么合作?”

“这炒菜法说难也不算难,我会做的也有几十种花样吧,只要你觉得这口味是受欢迎的,那就好办。

我不想在这些事上浪费太多时间,所以找个熟悉的实诚的人合作,回头我花点时间把这法子教给你。然后再出点钱,两家一起的生意,我等着分钱就是了。”

何成一下子就站起来:“这哪里使得,您这法子可是能卖大价钱的,我小老儿何德何能……”

“坐坐坐,怎么使不得,大不了我多占份子就是了。把你那馆子两旁的门面都拿下,打通,连同二楼也租下来。重新装一装,搞个开业,正式把炒菜推出来。

让长生也跟着学学炒菜,之后等你们学会了,生意若是还不错,就想办法开分店,开到别的城,开到镇上去……”

“行,一切按您的吩咐!”何成也没问份子怎么分,光是能学到炒菜之法,就是把自己的小面馆送给马克都不算多。

这下张明白了,昨天他还在想,城里赚钱不容易,不知道马克会怎么做,今天马克就做给他看了,一出手就是开店,只是,这么好吃的菜,他是怎么会做的呢?

转头望望马烈,马烈也是迷糊,刚刚只顾着回味饭菜之香,这会儿听了两人的对话,想起来这才是赚钱啊,可是马克什么时候学会的做菜?难道当初马二毛捡他回来之前,他是个厨子?哪有那么瘦小的厨子?

……

接下来几天的时间,全部精力都忙在这件事情上。马克的金币哗哗地往外流,眼瞅着租门面、施工、购置桌椅碗筷、店内的装饰、搜购各种佐料菜油,五六天时间,消耗得只剩下二十枚金币!

马克最终是占了八成的分子,何成还是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想降到一成,马克没同意。装修的时间,他们插不上手,除了每天去查看进度,讲解要求,剩余的时间主要两件事。

一是去城外招募人手。招的是贱民,对此何成表达了自己的担忧,觉得贱民迎来送往伺候客人的事情恐怕做不好,因为不识字,沟通也不灵活,而且卫生情况差,也没法查底细,理由一大堆。

道理是有,但是考虑的还是浅了些,所谓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马克想的不仅仅是帮助他们这么简单,更不是图便宜这么短视,主要是这些人容易收服。

培训可以解决技能的问题,管理可以解决效率的问题,帮助他们识字和给予正式的身份则可以获得他们的忠诚,不可否认肯定会有白眼狼,但是十个人有七八个忠诚的那就够了,至于个别的,能让他过好日子自然也能把他打回原形。坏人不值得帮助,马克不是天神。

第二件事自然就是每天在院子里学炒菜。

如此又过了七八天,所有的都准备周全,名叫‘何香楼’的菜馆迎来了正式开业。

第三十九章 开张大吉

江老大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带着一帮子兄弟一路往城里走,一边走一边琢磨牧到底想干什么。

牧最近天天在码头上做活儿,虽然每天只待半天,但是跟江老大已经很熟了。

江老大也是贱民出身,靠着义气,又学了点粗浅功夫,敢杀敢打,所以有一帮子兄弟跟着,慢慢就控制了码头上的搬运活儿,靠着收苦力的钱,日子过得也还行,至少在贱民中间那算好日子了。

因为在江边混,也没个正儿八经的名字,别人喊他江老大,他倒觉得挺威风,也就认了。

前不久,牧找到码头上想做活儿,他其实一眼就看出来牧不简单,战场上厮杀过的,精气神都不同。虽然还是按照规矩收了他的钱,却也一直留意着,戒备着。

平日里牧一有空便找他聊几句,算得上认识。昨天牧来找他,说请他吃饭,他起初还有些顾忌,牧却说他可以带十个人,然后说了地点。那地方江老大熟,也认识在那一片负责的军头,所以就一口应了下来。

心里却不停琢磨,是不是牧想加入自己的团伙?这倒也不是不可以,反正他一个外人应该也翻不起浪来。

牧可没那么多心思,纯粹是为了完成马克安排的任务,拉人去捧场,尽量档次提高。所以既然不能拉贱民,认识的人又不多,就喊上了江老大他们。

另外,牧还叫了常公子。常公子叫常远,就是找牧去他家做人肉沙包的家伙。牧上午去码头上搬运,下午就去常远家挨揍,后面倒是也找到了窍门,不至于每次被揍得鼻青脸肿。

常远的狐朋狗友就多了,这种请客吃饭的事情自然是欢喜得很,叫了一帮子都是熟识的富家公子。为了怕掉档,还特意提前去‘何香楼’踩了点,虽然还没营业,但是看内外拾掇得倒也像模像样,即便赶不上聚福楼,也算是个中等的场子。

长生抽空去请了朱家的管家,这朱家管家跟着主家姓朱,叫朱顺。这段时间没少安排长生去跑腿,每天也都会赏几个铜子过去,看长生那勤快劲儿,颇有些当年自己的风采。

不过对于让自己带十个人去免费吃喝,还是想不明白。长生也不瞒着,实话实说,告诉朱顺是酒楼老板新开张推出整套全新菜品,免费请人品尝,自己算是帮忙拉人头,仅限开业当天。

朱顺半信半疑也提前去看了看,确实是有酒楼开业,问了问伙计,确实是有请人前来免费品尝,这才兴冲冲喊了些交往比较好的人,前来赴宴。

马克有去请商行舟,可惜对方已经离开盛安城,于是就把机会让给了草药铺的掌柜,麻烦他带一帮人去吃喝。

何成则是去请了负责这条街治安的军爷们。

五帮人差不多同时到达何香楼,一眼就看得出来区别:江老大一帮人一身土布衣服,腰上绑了布带,比泥腿子打扮强不了太多。

常远一帮人则是锦衣玉带,一个个怎么看都像纨绔。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朱顺喊的这些人基本就是各个富贵人家的管家,穿得也都很得体,典型的细布长袍,一个个在下人面前养成的气势,但是遇到公子哥儿的队伍立刻就弯下腰来。

商家掌柜的那群人脸上永远都是笑容,职业的和气生财模样,却要比朱顺等人气质上稍好,穿着也是另一番风格。

军爷们就不用说了,当兵的打扮倒是也整齐,而且氛围很奇妙,除了那帮子少爷,其他人马江老大就不说了,掌柜的和各个管家也都对这些大头兵很客气。

何香楼的名字取自何成,主要是因为马克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跟和香楼有关联,这关乎以后。

楼分上下两层,租下两边的铺面以后,面积扩大了不少,一楼放了四人桌十桌,二人桌六桌;楼上设了三个包间,分别叫天字间、地字间、人字间,马克懒得动脑想名字,纯粹恶搞。

因为定位不低,也就没折腾太多花样,就简单地用口碑相传的方式来打开局面。

在征询了几拨人的意见以后,把常远一伙人带到了二楼天字间,军爷们去了地字间,商家掌柜一群人则去了人字间包间;另两拨人就只能在一楼大厅了。

一开始就有些与众不同,别家酒楼是报菜名,让客官自己点选,这里没有,上什么就吃什么。因为菜谱拿过来根本就看不懂这一个个的菜名代表什么意思,干脆也就听伙计的吧。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基本是马克第一次请何成品尝时发生的情形,只是现场的反应无论是声音还是动作还是表情,都数十倍放大了,人多了嘛,自然就效果恐怖。

没有酒。纯粹就是为了吃个过瘾,所以即便那帮公子哥还有军爷们喊了几次,也没上酒,不过因为确实好吃,又是免费,所以也不好发飙,好一个劲儿吃。

伙计们在一边负责讲解每一道菜,然后报了每道菜的价格。价格算是中等,比聚福楼便宜一些,比普通菜馆子自然是贵,但是因为食材普通,成本其实挺低。如果按照原价消费,能有八成的毛利。这在餐饮行业里算是很厉害了。

整个过程中马克、何成和长生都在后厨忙活,只在最后的时候,何成出来,一桌桌表达了感谢,询问了大家的感受,又每人发了价值一金币的代金券。

这东西还是马克弄出来的,找人刻了个章子,咄咄咄盖了一大摞,又亲笔签了名,但是签的是何成的名字,也没怎么弄什么防伪,反正上面都写有条件说明:最多抵用每次消费额度的一半。相当于打半价,即便半价也有一半以上的毛利。

那些军爷们领的券比别人多一些,而且还额外领了点小礼物,算是交保护费了。

众人纷纷夸何老板够意思,表示一定多来赏光。这些简单的套路,这里是从来没有人用过的,自然有着非常棒的效果。

没等到第二天,当天晚饭就人满了,中午时免费吃,晚上可就不是了。这次来的都是上午来免费吃过一顿的,上午其实有控制上菜量,为的是每一道菜能都吃完。明显有人食髓知味,手上又有券,当天就领朋友来过瘾。

何成本来还看不懂这样操作的意义何在,但是晚上忙到胳膊都酸了,这才明白生意原来不是自己想的那样。

到了半夜算出账来,居然还盈利几个金币!

接下来连续三天爆满。

各个餐馆酒楼的老板开始坐不住了,纷纷亲自过来点上一桌,吃过后个个无语,这怎么比,道道菜好吃,色香味俱全,自家做的那些煮菜,比起来真是要倒进阴沟里去。

可这样不行啊,生意还做不做了?谈吧。

怎么谈?这是人家保密的东西,总不能免费公布出来炒菜的法子吧?

买!花钱买!这是最简单的办法了,可是,人家卖么?这可是不传之秘,下金蛋的母鸡,会拿来卖?

后来一商量,逼着和香楼涨价,这是没办法的办法,明着来的只能是这样。

至于歪主意,也在一项项施展出来,一时间,马克有些焦头烂额,还是想得简单了。没辙,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吧。

第四十章 武馆开放日

找人闹事的招使出来没用,收保护费的兵哥哥们展现了可爱的一面,一出马,那些在菜里发现头发和死虫子、吃完闹肚子的混混们屁都不敢放一个,自己打几个嘴巴就乖乖溜了。

涨价是不可能涨价的,何成在马克的授意下很坚决。

买炒菜秘法的人也是碰了钉子,何成的底子大家都知道,就是个开小面馆的老实人,有人了解到何成是跟人合伙,所以也前来想用合伙的方法,同样遭到了拒绝。

同行的厨子们天天都会出现在何香居,每天点不同的菜,然后试图分析出来做法,从点菜到上菜的时间,到菜里各种材料一点点扒拉。

酒楼也纷纷派了人暗暗盯着何香居的采购,看他们都到哪里买菜,买什么东西。

表面看最核心的是材料,实际上材料除了菜油猪油和各种佐料是秘密储备好的,其它的都是菜市场上常见的东西。

至于火候和材料投放先后顺序,不用马克交代,何成和长生也是保护得比自己的蛋蛋还严密。

后来何成的儿子何唐回来了,跟自己老爹说有人愿意举荐自己进入军营,前提是能入股何香居。

人家没说要拿炒菜法子换,算是很厚道了,何成很是心动,问清楚原来是聚福楼的东家,忙去问马克的意见。

马克略一琢磨就答应了,主动让出三成的份子,但是也提了些条件,比如不得干预经营,不得试图了解炒菜秘法,合作仅限于这一个店,再开分店则无关联,可派人常驻何香居,必须协助处理竞争对手的各种针对行为。

现在的马克没有任何可倚仗的,找个地头蛇罩着是必须的,只是盘子还是太小,不可能去联系城主的力量,那样主动投献不见得能保护好自己,甚至不见得入得了对方的法眼。

紧锣密鼓忙活了半个月吧,饭店生意上了正轨。聚福楼的老板确实起了地头蛇应有的作用,烦心事基本上没了。

老何本就是厨子,学炒菜上手很快,长生头脑灵活、手脚灵便、口齿伶俐,学得也是很快,甚至有几样菜做得比老何还好。

有了两人在厨房里忙活,马克总算从临时厨子的岗位上抽身出来。正好何唐被他老爹叫回来帮忙,马克就特地问了问选武馆的事情。

“……等两天就是月初了,会有三天开放日,每个武馆都可以随便进去参观的,我也说不上来哪个好,反正我只是去学了一家,就这还没学利索呢,您可以自己看看,比较比较……”何唐说得很客气,也知道马克对自家来说算是贵人,谨慎地给了个建议。

这样就好了,能自己参观比较是最好的。

……

初一这天,马克一大早活动完身体,就溜达着去了武馆一条街。刚到街口就惊了一下,这人山人海的,比主街热闹多了,跟菜市场有的一比,熙熙攘攘的像逛庙会一样。

学武的人有这么多?

好不容易挤进去,街头这家盛武门院子里已经人满为患,大门口门槛儿上都站满了人,甚至有些人踩了高凳攀上墙头,似乎武馆的人也不管。

里面还是哼哼哈嘿的练武声,围观的人群不时爆发出一阵阵喝彩声。

马克个子虽高,还是高不过院墙,踮着脚也没能看个究竟,只好放弃,去下一家。

铁拳门门前同样塞得满满当当,几个不知是少女还是妇女被人挤得呀呀叫,仍然舍不得退出来,还在拼命往里挤,这个世界在这方面倒是开放得多,院子里喝彩声中明显也有女子的兴奋叫好。

马克瞅瞅院墙上蹲着的几个观众,终于忍不住攀上墙头,却见院子中间,一帮子少壮小伙儿,清一色赤着上身,露出一身腱子肉,正虎虎生风地打拳,那身材倒确实吸引异性。

看了一会儿,发现其实是表演性质的套路演示,马克也就没了兴趣,翻下墙头去到下一家。

罗家武馆门前人就少了一些,里面武馆弟子们不是在耍拳,而是耍刀,大刀片子甩来甩去,卡卡嚓嚓地响,刀面的反光晃来晃去,看得人心惊肉跳,围观者生怕武士们一不留神刀脱了手,都闪得有点远。

加上这些表演者也没有露肉,也没有呐喊,耍起刀来个顶个一脸凶相,明显一副生人勿近的表情,也难怪会少了很多观众。

马克倒是看得兴起,毕竟他最开始用的武器就是一把铁刀,毫不成章法的劈砍也是练了一段时间的,到后来跟着牧学剑,其实也是以大力劈砍为主,所以眼前这看着华丽,但也杀气腾腾的刀法展示对他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正琢磨着偷偷学几招呢,这边展示就结束了,一群人倒提刀把,齐刷刷行礼撤场。马克暗道可惜,也在琢磨是不是可以考虑这一家的时候,又有人出场了!

居然是个女人!

挺漂亮的一个女人!关键是身材真是好!

一身红装,贴身缠扎,把妙曼的身材显露无疑,该凸的凸,该翘的翘。后脑勺扎了个短辫,走起路来随着身子扭动轻轻甩着,这可比甩大刀片子好看多了。

脸上也没涂脂抹粉,但是细眉大眼、高鼻朱唇,白净清爽,看着真叫一个赏心悦目,女子手持长剑,走到演武场中间,环视一周,抱拳行礼,开始了她的表演。

马克在女子视线扫过的瞬间似乎觉得有在他身上停留了片刻,顿时就挪不开脚,有点儿发痴地盯着场内的红衣女子。

说起来自从来到这个世界,还真是基本上都在跟一堆爷们儿打交道,除了黄毛、大娘,还有山寨里那两个曾经想钻他被窝的乞丐般的女子,哪里有见到如此美貌的女子,异性相吸,也怪不得他会一时间有些痴。

周围轰然的叫好声惊醒了他的痴迷,这才发现周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围满了人,再看场内,女子把自己舞成了一朵红色的花,或者一团红色的火焰,跳动的火焰。

马克再次惊呆,这次是被对方的武技惊呆,长剑在女子周身四处游走,仿佛在画一幅立体的图画,剑光点点如绽放的烟花,洒遍了女子周围的四面八方!

还有这样的剑法!

好快!

女子把自己的身姿舒展到极限,很多动作简直跟瑜伽差不多,速度偏偏又快得惊人,看那折叠程度,屈伸幅度,这真比跳舞难多了。

但是一点都不妖娆,相反很凌厉,作为内行人,能看得出来招法的威力,若要挑刺地说,招法之间为了追求连贯好看,确实是有些多余动作,但若少了这些多余动作,又哪里会好看,听听周围这疯狂的叫好声,一水的散发着荷尔蒙的汉子,不少人叫好叫得口水都流下来了。

这才是招生的大招吧,刚才那群汉子耍刀只是暖场而已吧。

看着很多人已经去询问报名事宜,马克还是理智控制了一下自己,后面还有不少家没看呢,看完了再决定不迟。

等女子一套剑法耍完,轻盈地施礼撤场,马克挤出汹涌的围观汉子,强行抹去脑海那个红色的影子,继续往前去。

下一家叫流水刀。

第四十一章 奇葩招生

门口没人,院子里有人,但是没有表演的,里面展示的是多个武器架子,上面整整齐齐挂满了各种刀,长的短的,宽的窄的,弯的直的,厚的薄的,带穗的带环的,柄长过人的,短小如镖的,银光闪闪的,黑不溜秋的……

只让看不让动,多名弟子在一边盯着,若有参观者问,便上前讲解,马克一路浏览过去算是开了眼了,啧啧称奇,逮着一个弟子就问,“这些刀你都会用么?”

那弟子脸一红,“我师父会,我只会一部分。”

“一部分?”

“……一种。”弟子脸更红了。

“加油。”马克调皮了一句。

那弟子涨红了脸不知如何应答,这对话怎么就这么别扭呢。

出了流水刀,来到洪家拳。

里面同样没人表演,这回连武器架子都没有,倒是有不少宣传画。画工很一般,画上的人物看着似乎都差不多的样子,不过下面的文字挺惊人。

“洪武。洪家拳创始人,如意境。”

“洪范。洪家拳二代掌门,如意境。”

“统厥。洪家拳一代弟子,如意境。”

“关元。洪家拳二代弟子,融通境。”

……

介绍的全部是融通境及以上,足足十五人,这就厉害了。真是家家有绝招啊,显然对于真想学本事的人来讲,这家的招生策略显然又强过前面几家。

再往里走,已经有些偏了,门庭若市变成了门可罗雀。

极剑道三个字是竖在门口旁边的,没有恢弘大气的门匾,整个门口都窄**仄,跟普通人家的庭院没啥两样。

马克怀疑这可能已经不是武馆了,只是听到里面有年轻人的呼喝声,就探头瞅了一眼。

院子里两个赤膊小伙子正在拧衣服,边拧边叫唤,不是什么练武的,马克准备退回去的时候,其中一个小伙子瞄见一露头的马克,扔下衣服一个跳步就窜了出来。

“兄弟是想拜师么,你来对啦,快进来!”

马克一愣神的功夫,对方就已经捏住了他的胳膊,然后立刻就换了说辞对里面喊:“大圆,快来,有来学武的,快!”

“你先放开,你抓我做什么?”马克挣了一下居然没挣开。

被喊做大圆的也扔下衣服跳将出来,于是马克两只胳膊都被抓牢了,两人拖着他一边往院子里拽,一边喊:“师父,有人来拜师学武,您快出来,他力气大,我们快捉不住了!”

马克一脸黑线,他确实觉得自己力气大,可是在这两个比自己矮的小伙子手里,马克觉得自己像个小鸡,被老鹰的铁钳般的鹰爪抓牢了,哪里挣脱得开。

“喂,你们这是,放开我先。”

“小兄弟,既来之则安之,别想跑,不是,别拒绝缘分。我师父可厉害了,不信一会儿你就明白了。”大圆温和地亲切地解释着,手上的力道一分都没减。

要不是看两人面上不带一点凶色,马克真觉得自己是遇到匪人了,哪有这样玩儿的,难道这也是招生策略?

“放肆!你们两个,还不快放开客人!”一个身材清瘦、面白无须、四十来岁的中年人背着手从屋里出来,喝止了两人。

俩半果男还是没放手,只是停止了拖拽,齐声喊:“师父。”

“我叫小方,他是大圆。兄弟,我一眼就看出来咱们有缘。刚才不好意思哈,实在是太高兴了,兄弟怎么称呼?”个子更矮一点的青年,抬头望着马克说道。他身高只到马克的肩膀,方形脸,或许是小方名字的由来?

再看看另一侧叫大圆的年轻人那张圆脸,马克觉得自己猜的八九不离十。

没等马克开口,中年人说道:“放开客人。”

两人终于悻悻放手,大圆却是快跑两步,去把院门关上了!

“你们……”马克听着哐啷啷的关门声一时无语。

“看得出来你也是爱武之人,而且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想学武,来这里就对了,其他家不去也无所谓。”

呵,这口气!马克想反驳来着,一想到刚才这俩伙计铁钳一般的手臂,又接不上话。

“我师父叫周化,他的本事绝对的这个,在武馆一条街上,现在没人敢来踢馆!”小方竖着大拇指夸他师父。

周化没吭声,在旁边顺手捞起根铁棍,在地上画了个圈,勉强能站进去双脚的小圈,铁棒在石灰堆里沾了一下,然后手持铁棒站进圈里,“来吧,你来攻我试试,用你的剑,用你最厉害的招式,如果我出圈,放你离开。哪怕半只脚踩到圈上,也算我输。”

大圆小方已经在嗷嗷地鼓掌了,马克还是没跟上节奏,怎么着就成了赌局,谁答应了?

“我只是路过,没打算学武,你们这样……”

“那我们不赌,无论输赢,你都可以离开,如何?我不会伤到你分毫,反正你也不可能伤到我半点儿。你若是不敢,那算我看错人,你走就是。”周化用充满傲气的语气激将马克。

这就刺激到马克了,本来他就是来学本事的,若是这家伙真有能耐,跟他学也无妨。心里这样想着,手上已经抽出长剑。

小方转头对着大圆眨了一下眼,小声笑道“成了,有饭吃了!”

马克看圈里笔直站着的周化,明明周身都是破绽,他却一时犹豫不知如何下手,听到身后大圆嘿嘿地笑声,这才毅然前踏两步,简单地自右上到左下,斜劈下来,用的是刀法。

这一下攻守兼备,力道也没有用老,小心谨慎的一招。

长剑挥至半截给拦了下来,当地一声,长剑荡开,是被周化手上的铁棒敲开的。

慢动作看,周化后发先至,铁棒往上一撩,顶端部位就等在身侧,然后马克的长剑主动凑上去,剑身中间位置正撞在铁棒上,受力部位很巧妙,马克想连招没连上,后退一步。

“好!”大圆大喝一声,掌声响起来。

马克踏前一步,双手持剑,自上而下,力劈华山!

长剑比铁棒长一点,马克想长克短,欺负对方不能出圈,也就不能躲闪,只能格挡,双手持剑加大力道,试图一力降十会。

当!又被挡住了!

还是同样的部位,长剑荡开,自周化身侧滑落,又是很难受的一击,没法组织连击,马克再次退步。

小方的掌声响起来。

马克欺身上前,长剑一捅,对着周化的小腹,迅疾而有力,他已经放弃了半守半攻的保守态度,全力进攻。

铁棒敲在剑尖右侧,把这雷霆一击拨向另一侧。

马克也顾不上退步防守,直接长剑回拉,扭身斜撩。

当!

当!当!当!

第四十二章 极剑道

瞬间斩出十多剑,结果是十多声的当!

没有一剑能奏效,马克已经把自己会的招式反复施展了两遍。

周化不动如山,上半身甚至都没有摇摆过,全靠一根铁棒挡住了所有的进攻,而且脸不红气不喘。

小方和大圆嗷嗷叫着,巴掌都拍得通红。

周化扬着下巴向马克示意,马克低头一看,自己胸腹位置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点了七八个白点,全是要害!

这还怎么打,服了!

“想不想学?”周化扔了铁棒,负手站立,气势如虹。

“什么价格?”马克还没忘记关键的事情。

“来来来,坐下来聊!”听到问价,周化走出圈,用了个请的动作,指向一旁的小石桌,脸上已经挂了笑。

小方已经跑去屋里捧茶壶,大圆直接拿袖子蹭石凳。

“我们呢,跟其他家一样,三年学习期,收您一百金币。”这都用上尊称了,哪里还有个师父的样子。

马克也觉得这转折来得太突然了点,可这本领做不了假,接着问:“包教包会?”

“哈,哪里有这等事,师父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找坨烂泥来,再厉害的老师也不敢保证能敷上墙。”

“我没那么有钱。”这是实话,虽然炒菜事业走上正轨,每天有可观的收入,但是还没有日进斗金的速度。

“可以分期付款啊,一年三十六金币。”这账算得没毛病。

“按月支付行不?”马克想把风险降低,这也算是买卖了,做买卖有做买卖的套路。

“……也行。不过习武一事,终究还是要有恒心才能有成效,你该不会想一个月学成吧?要是学不会就打退堂鼓?”周化直了直身子。

“我的钱也得一点点赚来。其实,主要是我看咱们这里似乎冷清了些,别家可都是热闹得很,咱怎么收不到学生么?”

“咳咳。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大部分习武之人,也就是学个热闹罢了。你是要学真本事,所以我才留你。若是想学花架子,赚点女人的眼球,那我也不留你。”

“哎,师弟!花拳绣腿没啥用的,咱师父这叫真本领,听我的没错。”小方插话道。

“一个月学费多少?”

“三个……半金币。”

“多出来这半个是……”

“饭钱。”

“我不在这里吃饭。”

“是我们的饭钱,不是你的。”大圆笑得一点都不憨厚。

这样也行?“难怪你们招不到学生,算数没学好。”

“那是他们没毅力,学真本事哪里这么容易,以为交了钱就会了,不肯下力气,不肯吃苦,不敢挑战压力,活该学不成!”小方说话都带着怒气了。

“你学成了?”马克问小方。

“……半个金币的事情,其实也可以商量。要不你先把三个金币交了,我们好马上开始训练。”小方在收钱这方面的积极性要远高于周化,或许作为师父还是要有点矜持吧。

马克掏出三枚金币,他身上正好带了三枚金币。

大圆握住了马克的手,从他手里抠出这三枚金币,窜进屋里。

周化有点看不下去,扭着头四十五度角望天空。

小方追着大圆去了,嘴里喊着,“有肉吃啦,有肉吃啦……”

马克很想问,你们这是什么组合。

周化起身:“今天下午开始训练,正常情况下,每天训练半天。我会给你安排训练项目和进度,不要问为什么,我这门功夫是练出来的,不是悟出来的。”说完也进了屋。

马克一个人呆在院子里,感觉这一切有点不真实,怎么莫名其妙就答应了,莫名其妙就把钱拿出来了。

还剩下两家没法去看了,回家。

马克不能不去想这到底是亏的还是赚的,哪怕还没入学呢,这般神奇的本事能不能学到手?说起来三年时间对马克来说太久了点,他是希望越早学会越好。

一路上琢磨着周化到底会怎样训练自己,回去一趟吃了个中饭,再次回到极剑道,大圆小方搬出来的训练道具直接把他整蒙了。

一个只能钻进去一人的铁笼子,里面全是铁刺,朝里的!铁笼子一人来高,马克比划了一下,自己进去正好,但是进去基本上就动不了。

除了面向前方的这一面是敞开着,其余几个方向都是铁刺。

周化站在一边解释:“这门功夫表面看练的是格挡,其实练的是意志!真正的本事是生死之间磨练出来的,不然就算练得再厉害,面对死亡时照样会因为恐惧而产生失误。

训练场上无生死,但我可以模拟出面对生死时的大恐惧,你站进去,我安排大圆小方配合你的训练。没有退路,只有激发你最大的潜能才能面对一次次进攻。”

“我?进这里面?你们打我?”马克觉得自己明白了为什么他们招不到学生。

“是。放心,不会一开始就拿剑戳你,会循序渐进的。你的手臂是可以在小范围内动弹,用你自己的剑,格挡一切进攻。”周化摆明了‘已经收了你的钱,只能任由我折腾’的样子。

马克没得选,毕竟钱都交了,他们总不会把自己往死里整吧。

等他小心翼翼进笼子,单手提剑,面向外面,小方也拿出了其他的道具。

沙包。

丢沙包的游戏,勾起了马克另一世界的回忆。很简单的游戏。大约八米开外,小方拿沙包往马克身上砸,马克只需要用剑挡住就可以了。

一开始不长记性,下意识的反应让马克被铁刺戳了几下,然后就老实了,乖乖地用剑挡,甚至有时候挡不住宁可被沙包丢到脸上,也不敢随便晃动。

难度真不大,只练习了十几次,后面小方就再也没法打中马克了。

然后大圆加入进来,两个人一人一个沙包,若是一前一后还好,有时候两人几乎同时扔,基本就只能躲过去一个。

不一会儿,马克满脸尘土,嘴里也蹦进去不少沙子。

周化背着手悠哉悠哉,新入门的,总要吃点苦头才行。看马克被一沙包砸在眼睛上,眼泪流下来把脸上的尘土冲出一道沟,喊了个暂停。

“我说过的话你没长耳朵么?练的不是格挡,是意志,是精神!懂不懂全神贯注?知不知道什么叫专注?用你的精神力量锁住沙包!笨的跟猪一样!”

然后马克就明白了,他最强的不就是精神力嘛。

接下来,师徒三人傻眼了。

第四十三章 训练

原来,上天给自己的真是有用的,这时候,马克总算了解到了自己穿越来带着的那点属性到底有什么用。

全神贯注,沙包一出手就被他锁定了,用眼神锁定,很有意思吧,于是,沙包就变慢了,不是真变慢了,只是在马克的眼睛里变慢了。

连续几次,大圆小方的沙包被击飞之后,马克熟悉了这个感觉,无论两人玩儿什么花样,在那个距离上,再也没办法砸中马克。

于是两人调整了距离,从大约八米远调整至大约五米远。

对于这种调整,马克没有感觉,大圆小方可是有感觉,两人当初也是这么走过来的,仅仅是这一段距离的调整,也是过了十天以后吧。

周化神情微动,没想到还收了个好苗子。

乍一调整,马克又找不到感觉了,连续被击中几次不说,有两次因为想躲避奔着眼睛来的沙包,忘了周身的铁刺,肩膀头被狠狠刺了两下。

这呲牙咧嘴的叫一个酸爽。

周化马上又叫了个暂停,“要长脑子!谁让你弄把长剑挥来挥去的浑身晃悠?这半天了还不明白么,要靠手腕的力量!不是整个胳膊的力量,更不是腰部的力量!

在最小范围内抖动手腕,精准拦截,距离最短,速度才最快,这时候追求的不是力大,只要能避开,哪怕贴着你身体过去,目的就达到了。你这大幅度晃悠,还哪有机会进行反击?”

劈头盖脸一通教训,周化觉得好爽,很久没有这么爽过了。大圆小方两个家伙越来越滑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在他们身上发飙,再说还得依靠他俩做饭洗衣服打扫院子,不好说重了。

马克深吸一口气,调整一下,继续专注于训练。

然后,两人没欢乐一会儿,发现又打不中马克了。

师父说的真是至理啊,一下子就能说到点子上,马克很感激,很投入。

再调整距离吧,大约五米,调整至大约三米。

本该一个月才能完成的进步,马克用了半个时辰就完成了?

这样下去,还能不能收到下个月的学费啊!小方很担心这个。

周化可不担心,练一下午,这手腕可就得休息几天才能缓过来,哪有那么容易,越是有进步,越是舍不得离开,越是得贡献黄澄澄的金币。

三步远一点的距离,沙包丢过来就很难反应过来了,无论多专注,终究还是反应慢半拍,能发现沙包的运动轨迹,可惜手上的动作跟不上,预判也会有失误的时候。

马克固然是累到胳膊酸痛,大圆小方两人同样是累得不行,甚至比马克还要辛苦。

半天的训练结束,三个人坐在一起,总算可以胡侃瞎吹了。

“哎呀,累死我了,这到底是训练你还是训练我。我说师弟,到现在还不知道你名字呢。”小方还是要健谈一些。

“叫我马克就行。是够累的,有没有什么诀窍?”

“你这进步够快的了,还要诀窍啊,没了,师父都说了,就是多练。想当年我可是练了三个多月才过了沙包这一关,我看你啊,肯定用不了一个月。”

“马克是吧,哈,以后要叫我大师兄。”大圆伸过他那个圆脑袋。

“一边去!我才是大师兄。”小方拨拉开大圆的脑袋,宣示自己的地位。

“嘿!你让马师弟评评理,你说你是脑袋大,还是个头大?还是你名字里有大?你浑身上下就没一处比我大,还想当大师兄?”大圆瞪着俩圆眼嚷嚷。

“我先来的,师父先捡到我,后来才捡到你,这你得承认吧?”小方发起反击,一击命中要害。

“哈,那又怎样,早来一会儿很了不起啊,谁厉害谁是大师兄,咱俩比划比划?”大圆自信满满。

这里没有西游记的故事,所以二师兄这个梗不存在,但是两人还是为了大和二争个不亦乐乎。

“你们俩是师父捡来的?”马克问道。

“……是,我们原本是贱民,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自打记事起,就跟着一帮子比自己大的孩子到处找吃的,也不知道怎么就能活到这么大。

前几年征兵,那些大孩子们为了吃饱饭都去当兵了,我太小,人家看不上,流落街头乞讨,碰着师父,就把我带回来这里。

我来了没多久,师父又把大圆捡回来,我们俩的名字也是师父给起的。”小方说起这段往事,并没有带什么感情色彩,只是像陈述一件小事一样。

“那你们是不是没交学费?”马克选择了一个很偏的角度解读这段往事。

“我们……”大圆对马克的脑回路之清奇,感觉颇为费解。

“我们是苦力啊,一入此门深似海,想要自由难上难。你该不会羡慕我们吧?洗衣做饭铺床叠被,啥活儿都要干,最近连吃饭都困难了,你还羡慕我们?”小方脑子转得就很快。

马克笑出声来,“我没说羡慕你们,再说了,洗衣做饭这些活儿,要是一个月能挣三金币,貌似大把人抢着做啊。”

“呵呵~~”小方脸色尴尬,也接不上话了。

“你们之后就没有人来学武?”马克换了个不怎么尴尬的话题。

“别提了,没一个人熬得住三个月,主要是咱们这虽然是真本事,可是要取得成就不容易,别人学几个月就可以在他人面前漂漂亮亮地耍一通套路,咱们这个呢,回去站那里,跟他老爹说,你来捅我啊,我花了钱就学了这个。”

“嗯,确实是,这要是捅不着还好说,就怕他爹会点三脚猫,捅过去没挡住。”

“对对对,马师弟说得特别形象,毕竟三个月时间根本还没练出头绪来。”大圆貌似深有感触,好不容易接上话。

“别说三个月了,很多人一进笼子就后悔,被打得鼻青脸肿的,身上刺出好多伤口来,这是花钱习武还是花钱找罪受,一般人连这一关都过不去,甚至有的练了半天就吵着退钱的。”

“那能给退?”

“想啥呢,到手的怎么能让人拿回去,反正又打不过师父,爱学学,不学拉到,没那份毅力,就别显摆着要习武,这是教他做人做事的道理呢,交点学费也是应该的。”小方这会儿理直气壮了。

……

胡聊了一会儿,马克回到家,到了晚间才觉察出手腕不对劲,琢磨着第二天得去看一下,敷点药什么的,先睡下去。

不想夜间睡着的时候,胸口那个神秘的珠子却释放出丝丝绿意,游走到受损伤的手腕部位,然后,皮肉内部,微不可察的细小损伤就迅速复原,甚至状态比受损之前更佳。就好比健身之人拉伤了肌肉,有助于肌肉更加强壮一样。

第四十四章 报名

一大早醒来,马克就对自己的手腕感到奇怪,明明昨夜已经觉得有些不适,现在又莫名恢复。

想到曾经在深山里那段时间的艰难,自己的伤势也是莫名奇妙地快速康复,他觉得可能这具身体还是有自己不知道的一些秘密。

牧、张、马烈、长生也都已经起来,在院子里默默地晨练。

马克召集大伙儿一起开了个晨会。

“接下来一段时间我要去武馆学东西,你们有什么打算?想去的可以一起。”

大家你看我我看你,这问题还是有点突然,马烈先站出来:“我也去,我现在没什么事做。”

牧沉思了一下道:“我也想去,但是码头那边每天还是要去转一转,江老大那帮子人……”

“嗯,我明白。跟他们处好关系,半天去码头,半天去学武,武馆里也是每天只教半天的。张,你的胳膊怎么样了?”马克目光转向张。

“好了,已经基本不影响拉弓。我也跟着牧去码头转转吧,我学的是射术,武馆里恐怕是没有这方面。我就每天在院子里练练,抽空也能拾掇打扫。”

“……这些家务事不用担心,长生今天去外面找两个人来专门做这个,我们的时间不要浪费在这些小事上。虽说武馆里没有教授射术的,但是就算在战场上,也会遇到短兵相接的时候,学一点近身搏斗没坏处。”

“可是我听说武馆收费不低啊!”

“不用担心钱的事情,现在何香居每天的营收还是很可观,武馆学费咱们分期付,不是多大的问题。回头你了解一下看哪家武馆教的东西适合你,然后来领钱去学就行。同样是半天学武,半天去码头。”

一帮子吃饭的官员嫌弃何香楼名字有点俗,给改成了何香居,对此马克并无异议,总要卖他们一些面子,才好赚更多钱。

“师父,您说外面找人,是说找那些贱民么?”长生一直喊马克做师父。

“对,就像牧和张过去做的那样,咱们能帮一点是一点,但是一定要找人品没问题的,嘴巴紧手脚勤快的。这事交给你,给多少钱工钱你说了算,账记清就好,人找来了,过几天用着没问题,也可以教他们识字。”

“这……”长生对于让自己决定一些事情还是有点惶恐。

“没什么担心的,你安排好来人,什么时间做、哪些内容、要什么标准……你的精力还是主要在何香居那边。不要只是炒菜,去那里吃饭的人,多结识一些,你有这个条件,也有这方面的机灵劲儿。”

马克又安排了一些琐事,包括午饭解决和日常有事要去哪里联络等,然后分头行动。

昨天在极剑道学了一下午,其实对马克的触动还是很大的。系统的、循序渐进的训练方法和有效的训练道具,以及周化精准的点拨,对习武实在有莫大帮助。

但是明显这门功夫是在走极端,如果几个月甚至一两年下来只是在练反应,练手腕,那只是学了些杀人本事。真正要境界的提升毕竟还是要三门武学都达到纯熟才行。

正好极剑道这边只有下午教学,那完全可以找一家上午教学的,这样两边同步,一来节省时间,二来或许对领悟融通境有帮助。

首先想到的就是那一团舞成火焰般的红色身影。

今天是开放日的第二天,武馆街上还是人头攒动,招生活动还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哼哼哈嘿的声音还在撩拨着围观者,壮小伙大姑娘还在分泌着各种的气息……

马克直奔罗家武馆,直奔招生桌那里。

妙曼女子的剑舞刚结束,一脸汗水在一边休息,一群师兄弟围在旁边嘘寒问暖,报名的人特别的多。

“哎!别挤!”招生办负责人大声吼叫。

不起效果,该挤的照样挤,挤挤更健康嘛,又不怕挤怀孕。

马克怕身上的金币被挤没了,等在一边看热闹,总有挤完的时候吧。

“五金币一个月,准备好钱再来!”招生办负责人放大招了。

人潮立马少了一半。

“哎?三个月前不还是三金币一个月嘛?涨价这么快!?”旁边有人不乐意了,看样子凑齐三个金币也是不容易。

“三个月前哪有这么热?”有人给他解答疑惑。

“跟热有什么关系?”懵逼人继续懵逼。

“热了穿的就少啊,蠢猪!”说着还拿下巴点了点不远处被围着的红衣姑娘,果然是穿的少,一身单衣哪里包裹得住玲珑身材。

“喂!一边去,把鼻血擦干净再过来!先交钱!”

“哈,钱给你,可以告诉我小师妹叫什么名字了吧?”流着口水的青年眼睛里泛着桃花。

“……钱拿回去,没有武学基础的就不要浪费时间了,不收!”

“我靠,怎么又改条件了!?”

“招生数量有限,场地有限,来这么多人,哪有时间教,要是一点底子都没有,三年也出不了师,不是白浪费钱?我是为你们好!”

……

屋门口罗右搓了搓手,自言自语:“得和后面这家好好聊聊,这院子还是有点小了,要是能打通了,多收十个八个的学生,付了租金还能剩不少啊。”

罗右是罗家武馆的现任掌门,其实也是首任掌门,能有这样火爆的生意,他很开心,对门口负责招收学生的大弟子,也是由衷的喜欢,能灵活变通的人谁不喜欢。

当然了,更喜欢的是这唯一的女弟子,这才是摇钱树呐。说起来幸亏这帮徒弟苦苦求自己收下她,本来他是不打算破例的,毕竟哪里有女孩子舞刀弄枪的,再说了,又交不起学费。

现在看来,这个决定真是明智之举。

招生条件一改再改,总算劝退了大批吃瓜群众,马克也终于走到了桌前。

“五个金币。”马克掏出金币放桌上,“我是纯熟境,可以报名吧?”

大师兄抬起头,看着马克轩昂的身材,帅气的面庞,突然觉得危机感十足,但是又不动声色问:“你是纯熟境?在哪家武馆学的?”

“自己练的,现在在……极剑道。”

大师兄讶异地挑眉,转头望了望罗右。

罗右耳朵好使,也听到了极剑道,迈着八字步就过来了,“你在极剑道?”

“啊。”

“跟周化那个疯子习武?”

“他是疯子?没看出来啊?”马克有些奇怪眼前这位的说辞。

“这是我们掌门,罗掌门,要有礼貌!”大师兄及时提醒。

“还不是疯子!那家伙就是个疯子!是个赌徒!就他那法子,根本练不出名堂,把人练死了也练不出!活该招不到人。哼!”

“可是我在他那里交钱了。”马克低声说了一句。

“那你还来我这里做什么?跟着他学去吧!”罗右语气不爽。

“这不是听说你这边比他厉害嘛,不然哪里会来。”

“奥?听谁说的?”看罗右脸上立刻浮上了笑意,马克也挺开心。

“我师父啊,周化。他说他教的东西剑走偏锋,比较极端,若要境界提升,还需跟您学本领,融汇贯通才行。”

第四十五章 听师父的

“哈,他真这么说的?”罗右心里爽得跟大热天喝了冰镇酸梅汁一样舒服,但是又有点疑惑。

“不然我哪里会拜师两家,罗师父肯不肯教我呢?”

“这说的什么话,来了这里我自然会教,我就要让周化好好瞧瞧,同一个人,看在谁那里能学到真本事!”

看到罗右意气风发的样子,马克估计这罗右跟周化应该是有不小的矛盾,不然不至于都做了掌门了还这么喜怒形于色。

“明天就不用开放了,今天就招满了,回头等我把后面院子租下来,再扩大规模。所有人站好,新来的几位,跟大伙儿自我介绍一下,大家相互认识认识。”

稀里哗啦一通乱,总算新来的站整齐了一排,学长们早排成了两排等着。马克个头最高,站在排头,新人老人面对面互相打量。

新人们视线总是忍不住往那个红色身影上瞟,老人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心里暗下决定,等开始训练的时候好好修理修理他们,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家伙,居然想打小师妹的注意!

罗右做了开场致辞:“罗家武馆迎来了新弟子入馆的高峰,一直以来,我们秉着严格谨慎的原则,优中选优。可以说在场的都是好苗子,为大家的到来,鼓掌。”

哗啦啦鼓掌声之后,罗右继续发挥:“大家是交了钱来的,为的是什么,自己心里都清楚,能不能实现你的梦想,就看你们的努力了!”

新人们眼中的火热更盛了,恨不得眼珠子直接飞到小师妹身上。

大部分人还是为了练武来的,但是练武的同时顺便讨个老婆不算是什么犯法的事情吧,师父都鼓励了呢。

罗右讲完,新人们开始自我介绍。

马克是第一个,“我叫马克。”

其他人等了一会,没了?就一个名字?

到第二个,“师父好,师兄师姐好,我叫木奈,家住城东,家里经营粮店和布匹生意,我哥在城主府效力。很高兴跟大家伙儿认识,请多多关照。”说了好几句,视线就没离开红衣女子。

好嘛,这是来相亲的吧。

……

一个个介绍下来,师兄们也都做了自我介绍,马克记住了大师兄叫万良,小师姐叫青玉。

接下来还是罗右出来做开学指导:“罗家武馆,有一门拳法、一门剑法、一门刀法,一门枪法,你们想学什么可以自己选,选好之后,我会安排相应的师兄带你们。”

“不是您亲自教?”有新人提问。

“等你们达到师兄们的水准我再亲自教,前期我只会简单指点。”

在场的人都不知道怎么选,罗右似乎也预料到会出现冷场情况,安排几个师兄轮流出来,四门武学分别演示一遍。

有了对比,也有了思考时间,部分人做出了决定,另有部分人还是想先跟着练练看,不合适的时候再改。

马克一时也拿不定主意,他是拿剑当刀使比较顺手,虽然前面学的是两门剑法,但是还是想学一学刀法。

罗右单独把马克叫出来,“按说你这体格条件,学枪法最好,一杆亮银枪,一匹高头马,配上你这魁梧身材,想想都是万人迷,不是,万人敌的样子。

但是学枪太慢了,月棍年刀一辈子枪,三年时间你怕是刚入门。

如果针对周化传授你的极剑道,我倒是建议你继续练剑,我这门剑法叫做繁星剑,取繁星满天之意,讲究的是无所不攻,你师兄和青玉都有演示过,应该能看出名堂来吧?”

“……我看,好像对身体柔韧有极高要求?而且……速度极快?”马克斟酌着语言。

“对了一半。确实对柔韧度有很高要求,速度则不一定。这是一门适合群战的剑法,速度快了自然有快的好处,但其实剑法是次要的,身法才是主要的。

极剑道讲究一个静字,以静制动,后发先至,借力打力,防守反击,本质上练的是精气神。

但是周化说的也没错,人的境界提升,不只是精气神,还是要把精气神的载体强化到极致才行。

所以繁星剑就是要把你周身所有的肌肉骨骼争取都能锻炼到,别看这套剑法耍起来好看,就觉得是花架子,要是能把它练到圆转如意,你甚至都不用再练别的,基本就能进入融通境。

因为基本上肢体发力技巧全都能明白个差不多,自然也就能到融汇贯通的境界。这是我的建议,你交了钱,有选择权,看你自己决定。”

马克没有再犹豫:“那就听师父的。”

“不用喊师父,或者要喊就喊罗师父,你就跟着青玉练吧,她是繁星剑练得最好的。”说完把青玉喊了过来,在一帮子师兄弟要吃人的眼神中,马克成了青玉的跟班。

院子里一团嘈杂,人太多了,见罗右直皱眉,马克上前建议:开始的基础训练可以放到城外进行,跑跑跳跳压腿拉筋之类的又没有什么可保密的。

罗右略一思考,同意了马克的建议,然后呼啦啦,一帮子人就被赶往城外去,留下青玉和马克,还有几个没带新人的师兄留在院子里训练,感觉立刻舒服了很多。

马克才不管路上那帮子人如何评论他阴险无耻,训练是正事。

青玉并没有对马克青眼有加,整天被一群精力旺盛的师兄弟们围着,她倒是淡然得很,“每天上午两个时辰,先练身法,我把整套剑法拆分为六十四个动作,你循序渐进地学,从今天开始,我演示三个动作,然后安排你一系列的锻体动作。

你什么时候练好了,什么时候找我演示,我觉得过了,再教你下面的动作。”

“下午没有安排吧?”马克追问。

“没有,下午不用过来。记得拉伸肌肉别太过了,不然拉伤了要好几天才能恢复,浪费时间。好了,有什么训练方面的问题可以问我,别的问题问师兄或者师父。”

马克点了点头,没节外生枝。

青玉也干净利索,一句开始了,就开始示范动作,简单讲解了一下动作要领和标准,然后安排了十几组锻体动作,看上去很难,实际上更难。

完事看马克没问题就直接离开,马克笑着摇摇头就开始尝试训练。

马克在这方面是有优势的,他实际年龄并不大,今年也就是十四岁的样子,只是长得个子高而已。

弯腰劈叉啥的上手挺快,没一会儿,前三个剑术动作很快就掌握要领,只是锻体动作还没做到位,也就没有贸然再去打扰青玉。

马克老老实实训练,低调到角落里,不想制造任何麻烦,麻烦却来找他了。

大师兄万良把师弟苏拔叫到茅厕里:“苏师弟,我看你对青玉最是用心,而且青玉应该也是对你有意的,现在师父这样安排,小心那个小白脸近水楼台啊,新人进来按惯例都要探探底子的嘛,失手弄个骨折什么的,就没法训练了。”

第四十六章 当枪使

苏拔知道大师兄拿自己当枪使,但是大师兄说的话好中听啊,我们郎有情妾有意的一对,怎容得你一个新来的插足?

反正师兄弟切磋本来就是师父允许的,就算一不小心打断他的胳膊,大不了赔一个金币,算下来一个金币就可以消除掉一个对手,这个买卖很划算啊。

于是他来到正在努力拉伸训练的马克身边,他想拍拍马克的肩膀,无奈个子矮了点,只好拍了一下马克的腰。

马克觉得好诡异,你一个半果男过来摸我的腰做什么?

“小师弟,你叫马……什么来着?”

“马克。”

“对对,马克。我听你报名的时候说你是纯熟境?”苏拔看马克直起身来,突然又有点心里没底,可别一会打不赢他。

“会一点,算不上纯熟境,这不是为了能加入咱们武馆嘛,以前学的是军中的剑术,简单的几招而已。”

苏拔轻舒一口气,“哦,那就好。”

“怎么好?”

“我是说……有学过就好,不然,上手慢。”

“是啊,还请师兄多多教导。”马克客气两句,反正不费力气。

“哎,这就对了,我来呢,就是要跟你切磋一下的,也好看看你底子怎么样,看看哪些方面需要重点提升。”苏拔正愁不知道怎么开口提,马克居然就把话头扔到面前了,美得苏拔心里直乐呵。

“可是,我会的就是军中那点搏杀术,拿刀劈来劈去,或者拿剑捅来捅去的,粗糙得很,不放手一点威力都没有,放手又容易伤着人,这……不好吧?”

苏拔犹豫了一下,如果是比刀剑,还真不好控制,毕竟他也只是纯属镜而已,还到不了收放自如、说伤就伤说不伤就不伤的地步,这要一不小心戳死怎么办?

“你会不会拳脚功夫?”苏拔不放弃。

“不会。”马可回答得很坚决。

“这……要不我们拿木棍做刀剑,这样就不怕伤到了?”苏拔灵机一动。

“要不,改天吧,今天师姐交代的任务还没完成呢。再说,我才来第一天,以后有的是机会啊。”马克开始怀疑苏拔的意图了,毕竟大师兄一直往这里瞟着呢。

“哎呀,择日不如撞日,等到啥时候是个头?新入门弟子第一天都要过过招,这是规矩。”苏拔语气中有点不耐烦了。

“是么?那我去问问师父。”马克作势要往屋里走。

“哎!你回来!你傻啊你?这是潜规矩,懂不懂!还去问师父?这本就是师父定的,难道你要让师父跟你打?”

“对哦,师父好像对我有点特殊待遇……”马克做沉思状。

苏拔立刻就被吸引了,“什么特殊待遇?”

“我不是说我是跟极剑道的周师父习武嘛,然后师父就勃然大怒一样,早上那会儿你没注意?师兄啊,你来得早,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典故啊?”马克低下声音凑到苏拔跟前问。

苏拔眼睛一亮,意味深长地低声回答:“当然啦,哈,你是不知道,想当年,那个周化来城里开武馆,按惯例其他武馆的师父都要上门祝贺,其实就是踢馆!”

“哦?!那一定很精彩,对不对?”马克眼睛也亮了。

“那可不是!周化也算是有点本事的,就站在那里,一个人一柄剑,任你进攻,咱师父换了好几种武器硬是没伤到周化分毫。

师父就骂周化是个老乌龟,激他放手对攻,反正最后谁也奈何不了谁。话说你跟着周化学武,他那武学可不好学呐,咱这里有几个师兄都是曾经在他那边待过个把月,据说纯粹折腾人。”

“原来还有这样一段往事啊,多谢师兄解惑。那到底是咱们罗师父厉害,还是那周化厉害?”马克引着话题走。

“客气啥。要我看呐,还是咱们师父厉害,你想啊,那周化有剑在手跟师父打个平局,若是没有武器,咱师父还会拳法呢,对不对?”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这么回事。看来我来这里是来对了啊!”

“那是!师弟好好练,在这里肯定比极剑道好!”说完转身离开,走了两三步感觉哪里不对,一个巴掌拍自己头顶,我特么……是来干啥来着。

有心回来继续纠缠,又觉得太不要脸了点,等明天吧,苏拔一脸纠结地去找青玉师妹了。

吃中饭的时候,几个人凑在何香居,牧和张各自找了一家武馆报名,马烈决定还是跟着马克走,长生也找了两个小姑娘安排到院子里洒扫整理。

“……找女孩子是因为男的好歹能在码头上找些事情做,女孩子没力气就要饿肚子。本来她们不要钱,只要管饭就行,不过我还是一天给五个铜板,也允许他们在家里用厨房自己做饭。”

“五个铜板?少不少?城里可不是镇子外面,什么都贵一些吧。”马克问道。

“不能多了,多了她们也留不住,会被抢走的。家里也有米面,她们饿不着就行,能有五个铜板,就可以让她们给家里人一点支援,大户人家的仆役一开始也就这个价。”牧有发言权。

到了下午,马烈跟着马克到了极剑道,大圆小方早在门口等着了,见了马克,又是跳将出来,大圆哈哈大笑,“我赢啦,我赢啦。小方晚上你给师父洗袜子内衣!”

“赌什么呢,你们?”马克好奇。

“我们在赌你今天会不会来。”大圆一脸得意,脸越发圆了。

小方有些沮丧:“你的手腕没有不舒服?要是不舒服可得养好了才能继续啊,不然手腕就废了!”

马克抖抖手腕道:“还好,没问题。对了,我带了个人来,也跟着一起学。这是马烈,我叔叔。”

“哦?!欢迎欢迎!热烈欢迎!”小方又要上去施展铁钳功。

“跑不了,不用抓,走吧,去见见师父,话说这学费可得减免一些才行啊。”马克拍着小方的肩膀。

大圆想过去搂着马烈的肩膀,感觉年龄上差距蛮大,有些不好意思上手。

几人进了院子,周化已经站在门口,大门外的吵吵声早传到他耳朵里,能有人来学武,自然是最好的事情。

马克把情况简单介绍了一下,跟师父讨价还价:“一只羊也是赶,两只羊也是赶,本来我叔他不想来,我看他在家闲着,就过来打发时间,顺便能学点东西最好。所以这学费是不是低一些?”

“唔,你觉得多少合适?”周化赞同马克的观点。

“一个月两个金币吧?”马克也不知道多少合适,毕竟去罗家武馆那边可是一个月五金币。

“行,小方收钱。马烈是吧,你来展示一下你会什么,我好决定教你什么。”周化答应的超痛快,好像生怕马克反悔。

马烈就是跟着牧学了些军中的剑术,其余都是自己瞎打,虽然实战经验还不错,但是不成章法。老老实实拿长剑比划了一番,然后束手站在一边等候发落。

第四十七章 今天可以了吧?

“军中搏杀术讲究的是一往无前,重攻不重守,你的年龄在这里,不像马克这样的年轻人,可以从头练。所以我就顺着你的风格,教你一门刀法。

这门刀法叫做狂风刀法,其实叫什么无所谓,其精髓就是以攻代守、招招抢攻、以快打慢,气势上压倒敌人。”周化又开始走极端。

马烈还在琢磨,马克插话道:“我学的这个算是防守的极致,我叔学的算是进攻的极致?”

“算不上极致,但是一个偏攻一个偏守是没错。适合战场厮杀,你们俩的所学,只要练到纯熟,同境界基本没人是对手。”

“这么厉害?”马烈乍舌。

“无论极剑道还是狂风刀,要么是在生死间磨炼,要么是置生死于度外,不只是招法的问题,主要是你们的意志力会比对手强大。生死之间,一个犹豫可能就要了命。”

马克想起上午的事情,问道:“师父,这武馆一条街,哪个武馆掌门最厉害?你们相互之间不踢馆的么?”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融通境只要不生死相搏都差不多,能开武馆的基本至少都是融通境,这种切磋意义不大。”

“那是不是同境界生死相搏师父肯定能赢?”

“那是肯定的啊!”大圆凑过来恭维师父。

周化犹豫了一下,“……不好说,胜算大一点吧,不过这个胜负基本就要分出生死了。”

马克也觉得这话题有点沉重,换了个方向:“狂风刀和极剑道哪个厉害?最强的攻击和最强的防守打起来的话。”

“没有最厉害的武功,只有最厉害的人,这句话难道你没听说过?任何武功练到极致都厉害。如果对于两个境界相仿的人来说,极剑道是立自己于不败之地,狂风刀是不怕死而已,但是不怕死不代表不会死。你说哪个厉害?”

小方也凑过来:“对啊,当然是极剑道厉害,要不然我们干嘛不起名叫狂风刀武馆。”

周化看了一眼马烈,“本身这种对比就不合理,狂风刀法练到极致水泼不进,若是配上厉害的武器,基本也能横着走。毕竟,进攻才是最厉害的防守。”

马克心想怎么说都是你有理。

“好了,讨论这些就更没多少意义,练好了再说。对了,你的手伸过来我瞧瞧。”后面这句是对着马克说的。

马克伸手,周化抓住看了看捏了捏,对于他能这么快恢复有些不满,毕竟涉及到金币的问题。想了想说道:“今天练左手。”

“啊?”

“啊什么,要两手准备,懂不懂?万一你这右手被人砍了去,你咋办?从头开始练左手?还有没有那个命都两说。”

马克顿时觉得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然无言以对。

练左手就练左手啊,不是坏事,只是时间就要拖久一些了。

两人分别投入训练,请出训练道具的时候,马烈也是吓了一跳,眼睁睁看着马克钻进刺猬笼子,然后被两个家伙用沙包狠命往脸上砸,他暗自庆幸好在自己学的是狂风刀法,而不是这个什么极剑道。

一下午的时间,马克的左手剑也将沙包距离缩小到了三米左右,其实他左右手比较均衡,练习射术的时候就在有意识地训练左右开弓,所以这个难度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大。

半天下来,马克固然是手腕酸痛无比,马烈也是累得像条狗,回到住处,除了长生还在酒楼忙活没回来,他们四个人一个个东倒西歪,当真是苟延残喘。

长生叫伙计送过来晚饭,几人吃了,冲洗一番早早去睡,马克坚持着又把青玉教的十几组锻体动作来了两遍,甚至不惜冒着拉伤的危险,狠狠蹂躏了自己一番。

第二天起来,证实了马克的猜测没错。手腕、大腿等一切不适的地方全都恢复,又是一条生龙活虎的汉子。

有了这项老天爷的恩赐,马克尽可放开手脚加快进度,时间就是生命啊。

早上,牧和张还有马烈三人揉着发酸的胳膊呲牙咧嘴。马克一声招呼,拉着几个人往城外跑,“跑步也是一种锻炼,每天二十里地,跑完吃点东西正好休息的差不多,然后该忙啥忙啥。”

长生虽然没去武馆,但是早上酒楼里是没什么活儿的,正好可以跟着锻炼一会儿,也跟在队伍后面。

出了城,跑不远就是河,沿着河岸的林间小道,空气清新凉爽,自有比他们更早的劳工们为了吃饱肚子已经在忙碌,他们几人的行为就有些扎眼。

不过一路跑过去不少人见了牧都会打招呼,看来他这段时间混得确实不错。

等马克到了罗家武馆,师兄弟们早就到齐,大师兄简单训话后,各组又被撵出去外面训练,马克美滋滋留下来。其他师兄弟们看到他那张面带微笑的帅脸,就有一种想把它撕烂的冲动。

青玉过来检查马克的训练成果,马克毫无保留。

三个起手动作标准规范,十几组锻体动作也能有模有样,除了两三组还有些没到位,其余基本能到标准,就是还略微有点生硬,看得出来有点勉强。

青玉是真的大吃一惊:“你以前训练过?”

“没啊。”

“不可能啊,我当初可是吃尽了苦头,你怎么这么快?肌肉真没拉伤?”

“还好吧,要不咱们开始今天的训练?”马克不纠结这个问题。

“……还是要注意一下的,别硬撑。”青玉说完,就演示了后面五个动作,并解释说以他现在的情况可以多几个动作。

马克看得很仔细,就动作细节问了几个问题,青玉亲自过来扶着马克的手臂,纠正动作上的变形,从特殊角度看,两人的身体似乎是接触到一起。

大师兄和苏拔一干人眼里直喷火,怒火。

好不容易等青玉讲解完离开,苏拔跟兔子一样窜过来,几乎是咬着牙说:“马师弟,今天可以切磋了吧!”

“今天怕是不行啊。”

“又怎么了?”苏拔捏了捏拳头。

“我今天肌肉拉伤了,刚师姐嘱咐我不要运动过大,我在试探着活动呢。”

“拉伤了?我怎么没听到?”

“不信你去问青玉师姐。”马克一脸认真。

“我……你拉伤哪里了?”

“右胳膊。”

“……要不,你用左胳膊跟我打?”说完苏拔自己脸都红了。

“师兄开玩笑呢,我又不会拳脚功夫,使剑用的是右手,现在右手不方便,您那意思我让您一只手啊。那您还不轻易就把我两条胳膊都打折了啊。”

“咳咳,那……我说你怎么就这么多事呢,我……”

马克看着苏拔的脸觉得好搞笑,就逗着他玩:“其实要说比试也不是不行,咱们换一种方式。”

“哦?什么方式?”苏拔来劲了。

第四十八章 坑

马克看师父没在,拉着苏拔到木桌旁,自己主动坐下,伸出左手,手肘放桌面上。

“这是干啥?”苏拔一头雾水。

“掰手腕儿啊,没玩过?”

苏拔摇摇头。

“来,这样。”马克右手拽过苏拔的左手,跟自己的左手拇指交叉架在一起,“我们同时用力,看谁能把对方的手压在桌面上,谁就赢了,记得手肘不能离开桌面,试一试。”说着手上开始用力。

很简单,苏拔瞬间就明白了规则,争强好胜的心思立马就支配着他投入战斗。

看两人剑拔弩张、青筋暴起、咬牙切齿的样子,其他师兄们立刻就被吸引,呼啦啦围过来,嘴里一边发出惊奇的嘿嘿声,对这种玩法相当好奇。

马克占了人高手长的优势,力气也大,又懂得技巧,所以要赢了苏拔很简单,但是他故意放水,两人势均力敌得有一分钟,然后马克慢慢收力,慢慢地输给苏拔,也没有给他猛然使力撞伤自己手臂的机会。

“还是师兄您厉害,我比试输了。”马克很谦逊,坦然认输。

其他师兄手痒难耐,见马克起身,立刻就挤开他坐下,“我来,我来。”

马克趁机抽身出来,继续他的训练。

苏拔赢了马克,一时兴奋,一鼓作气又赢了两人,终于还是输了,一群人嗷嗷叫唤,忘了这是训练时间,等发现师父站在旁边的时候已经晚了。

“干什么!都能耐了?你们几个去城外围着城墙跑五圈。万良,你身为大师兄,不知道督促练功,还带头玩闹?一起去跑!”

众人哭丧着脸跑出去,苏拔成了靶子,其余人等对着他狂喷,万良也忍不住,“让你去找茬,你干啥去了?”

苏拔巴掌直抽自己脑袋,我特么……

等马克熟练掌握了五个新的动作,又把锻体动作来了两遍,并且在青玉面前演示了一遍,师兄们才吐着舌头摇摇晃晃地跑回来。

马克不想再节外生枝,跟师父和师姐打了个招呼,提前一会儿放学。罗右是看到马克的演示了,能提前完成训练,他倒不会强留到点下课。

苏拔觉得自己的怒气值一直在积累,所以第三天的时候,马克一来就被他堵在门口。

“苏师兄早啊,今天有个好消息。”马克一脸笑容。

抬手不打笑脸人,苏拔要憋出内伤来了,冷着脸问:“啥好消息?”

“我想办法弄了一些何香居的优惠券,去吃饭可以半价!”说着掏出三张马克亲自设计的优惠券出来。

这个世界造纸术倒是出来了,印刷术没出来,整张券基本全是手绘,除了萝卜章。

“哎!这个好!我早就听说何香居的炒菜那是一绝,一直想去吃,就是觉得贵,这下好了,今天咱们就去吃他一顿!”说话的是二师兄,叫楚才。

“好!二师兄请客!”众人齐呼。

“为啥是我请?有券也要半价呢,这该苏拔来请,昨天他带着大家围着城跑了五圈,早就承诺好的要请顿饭,正好有券了,对不对?”

苏拔又想巴掌抽自己脑袋,我特么得罪谁了,手却不由自主接过了优惠券,何香居半价可比聚福楼强多了。用一张,剩下两张说不准能卖点钱。

大师兄摇摇头,指望苏拔是没戏了,这傻子被耍的团团转。

人都有犯倔脾气的时候,一些小事越是达不成越是犯拧,苏拔钻牛角尖,万良更钻牛角尖。

不就是切磋么,你有各种理由拒绝,我就想办法让你无法拒绝。万良可不像苏拔那么鲁莽,毕竟能做大师兄,也是有些智慧的,连罗右都夸他灵活变通。

找了个单独与师父对话的机会,万良开始献言献策:“师父,我觉得师弟们最近练武是有些懒散了,虽然咱们是收学费,学完了事,但是到时候教出一帮子不成器的弟子,也会不好看的。”

罗右反应很快,“你又想做什么?”

万良挠挠头说道:“我是想看有没有法子能让大家更积极主动训练。”

“有什么想法直接说就是,在我面前无需弯弯绕。”

万良干咳了一声,“竞争最容易促进学习,昨天您罚我们是对的,我之所以当时没管教好师弟们,主要还是我被那个小小的掰手腕吸引住了,甚至我都想亲自下场一试。

这说明胜负心最容易激发人上进。既然这样,咱们是不是可以武馆内部师兄弟之间搞搞比武切磋,有胜负有奖励,我相信所有人都会憋足劲儿训练的。”

“怎么奖励?”罗右抓着重点。

“比如可以……减免学费,或者发放奖金?”万良试探着问。

“呵,好不容易收上来的学费,你一句话就减免了?我开武馆的目的是干啥?是挣钱!这法子行不通。”师父就是师父,一言否决。

“那……不发钱也行,我们搞个排名,根据比武结果确定师兄弟排名,后来的人也可以当师兄,先到的人也有可能成为师弟,他们对于谁是师兄谁是师弟可是很在意的。”万良不愧是灵活变通。

“嗯,这倒是个法子,怎么比武?”

“内部比试自然是不能伤了和气,无需真刀真枪,就拿木棍代替刀剑,沾上白石灰,穿深色衣服,打在身上就会留下印记,到时候师父您亲自点评,谁胜谁负,然后再出面勉励一番,肯定好使。”

“你这个主意不错。”罗右对于自己做裁判还是挺感兴趣的。

“师父要是觉得不错,我就根据师弟们的实力排一排对战次序。”

罗右沉思了一下,“嗯,是要好好排一排,不能二师兄一上来就被你这大师兄给淘汰了,新来的跟新来的比,一年的跟一年的比,新来的最终获胜的可以挑战师兄,大概照着这样的思路去安排。

等安排好了,那给我看看,我觉得没问题了再公布,最后的胜负排名到时候张贴出来。奖励这一块也要有点,你再考虑下,能花最少的钱最好。”

万良得令,高兴地去忙活了。

马克每天四点一线的生活,早上跑二十里,到罗家武馆练繁星剑,下午到极剑道受折磨,其余时间在家吃饭睡觉养伤。

唯一可调剂的,便是青玉指导剑术动作的时候,会有一些交流,偶尔会扯到训练之外的话题,但是也短短两句就结束,马克也会故作严肃地抖个包袱、讲个段子,引得青玉哈哈笑。

看得师兄们直冒火。

日子平谈而充实,痛并快乐着。

这样过了五六日,马克发现这段时间苏拔没有再来纠缠他切磋,大师兄却突然宣布了内部比武的事情,浓浓的阴谋味道立刻就弥漫出来。

别人怎么想怎么看无所谓,马克可是知道自己因为跟师姐有说有笑,早成了众师兄们口诛笔伐的对象,这次比武,八成是个坑。

第四十九章 比武

比武放在三天后举行,所有人都摩拳擦掌,万良也做了周密布局,跟好几个人都单独谈了话,马克按部就班,不受影响。

这几天下来,他已经左右手都过了三米沙包的关口,开始了大圆小方轮流喂招的训练,虽然是木棍代替剑,但是木棍上画了区域,格挡的时候只能点在固定的区域,这是训练真正的指哪里打哪儿。

难度自然是很大,小方和大圆的水平不低,两人可是跟了周化多年,都是当亲传弟子教的,从他们那铁钳般的手部力量就知道。

所以过了沙包关没有任何的轻松感,实在是这两人的出招速度太快了,稍不留神就被捅得生疼。

五月初十,比武日。

马克的策略很简单,在了解到所谓的奖励和排名之后,他就决定,上场就认输。反正没定淘汰和处罚机制,有个毛线争头?

然而事情总是不能遂人意,比赛开始前,青玉过来找马克谈话:“不准给我丢脸,拿出你的本事来。”

原来新人们之间的较量代表的是教导新人的师兄师姐,若是个师兄,可能马克就随便找个由头糊弄过去,可是师姐长得好看啊,再说还指望她后面好好教自己呢。

总之,新人之间的战斗得想办法赢下来,后面挑战师兄什么的就不掺和了。

武馆大门紧闭,院子中间画了个白圈,比试的两人站在圈内,一人一根木棒,计时一炷香,出圈者输,中要害者输,时间到被击中次数多者输,点数获胜和ko都有了,看上去相对比较公平。

罗右坐在桌子前,视野最开阔,师兄们围着白圈坐了一圈,新人在后面站了一圈。

结果第一场,就有马克的比试。

对手是个富二代,也或许是富三代,反正来这里主要是为了小师姐,各种拙劣的泡妞手法虽然不会被师兄们视为威胁,但终究很恶心。所以,不管谁输谁赢,总有一方会让师兄们开心就是了。

马克一上来就强攻,军中的剑术确实讲究一往无前,虽然是木剑,但是气势上两人有着天壤之别。

马克是死里逃生多次的,无论面对黑狼,还是蒙家壮丁,又或者是此前埋伏在城外针对商行舟的刺客,真正是生死之间磨练出来的意志,一出手就杀气满满。

死在马克手上的连人带狼不下三十条命了,对面的纨绔子弟哪里受得住这种压力,一开始就往后退。

同样是简单的一记斜劈,本来可以轻易格挡的,结果摄于马克的气势,直接后退两步,马克得势不饶人,跟进两步双手握木剑,力劈华山。

这是他最熟悉的招法,最得心应手。对手又是后撤,不敢硬接。

马克再进,对手再退。

马克站定了,收剑行礼,对方才发现自己已经站在白圈之外,这就败了?这算啥?双方不止肢体没有接触,连武器都没有接触,然后就败了?

在场的人除了罗右没人看得出马克获胜的原因,只当是这个对手实在太弱,换谁上都可以赢的那种弱。

万良嘴角直抽抽,强行扯出一点微笑来。

马克下场,其他人轮番捉对厮杀,新人间的对决其实没什么可看的,要么套路痕迹太重,没有实战技巧;要么根本就忘了所学的一切,上来就瞎抡瞎砍。

师兄们之间的比试还有点意思,但是也是畏手畏脚,哪怕争强好胜的心思摆在脸上了,也难以做到豁出命来那种气势。

一轮结束,已经有一半的人沮丧着脸到一边观战,第二轮,又是马克打头。

这一轮居然是对战一名师兄!

马克用无辜的眼神看着大师兄,等他的解释。

“马师弟,这位肖师弟也是今年来的,只比你早来两个月而已,再说你报名的时候说是纯熟境,肖师弟和你差不多,既然你赢下了一场,那就可以跟肖师弟较量一番。”万良镇定解释。

万良早就知道第一轮马克会赢,毕竟放在第一轮就出现打骨折的情况,那后面就没法进行了。

马克看罗右没吱声,又看青玉在朝自己点头,只有硬着头皮上了。

马克和肖虎抱手行礼,摆开个防守的姿势,等着肖虎进攻。

肖虎是得了万良暗中叮嘱的,下手狠一点,但是看第一局马克赢得那么轻松,又有点犹豫,两人在白圈内兜圈子,谁都不主动,就这么兜了十几圈吧,罗右看不下去了,轻咳了一声。

马克脸上露出莫名的微笑,肖虎本来想主动一点的,看着那笑容又觉得有诈,继续兜圈子。

又兜了五六圈,万良也咳嗽了。

马克也不好意思了,把手中木棍往前探了有一只手的距离,又收回来,这算是试探进攻了吧,脸上继续笑。

肖虎脸都红了,大喝一声,木棒往左虚点,并不停歇,棒尖一个转折,向右刺去,直奔马克心脏部位。

还知道声东击西!马克木棒守住中门,轻而易举荡开肖虎的进攻,同样不停歇转守为攻,朝肖虎脸上戳。

肖虎收棒上撩,在身前划了个半圆,这距离远了就影响速度了,没想到马克戳脸还是虚招,棒尖没递到底就拐了个小弯改戳肖虎肩头。

哎吆一声,肖虎肩头中招,他身前这半个大圆还没画完呢,马克这么刁钻的进攻就已经到了。

肖虎脸更红了,这次是气的,不怪自己,怪敌人太狡猾!

马克趁肖虎精神有刹那的恍惚,快速抢攻,繁星点点,目前只会一半,但是足够他像葵花点穴手一般把棒尖在肖虎面前抖出花来。

等肖虎调整过来跟上马克的节奏,马克已经退步改为防守。

再看肖虎身上,锁骨下面一点已经又出现了两个白点。

算不上要害,罗右没有叫停。

肖虎恼羞成怒,拼着左臂挨了一下,木棒抡圆了就朝马克胳膊上抽去!

说起来肖虎还是实战太少了些,马克战术上明显使得更纯熟,战场上搏杀出来的纯熟境和武馆里练出来纯熟境还是有点区别的。

其实肖虎的力量速度都不错,招法用得也漂亮,只是对手也强啊。

马克电光火石间,用出极剑道的技巧,手腕扭动间,木棒抖过来,配合身形摆动,勉强卸开肖虎势大力沉的一击,被震得虎口发麻。

肖虎开始抢攻,双手持棒招招用尽全力,专门招呼比较脆弱的部位。嘴里啊啊叫着,状若疯虎,棒子舞得呼呼生风。

马克瞬间落入下风。

第五十章 思路不对

咄咄当当声连成一片,两人的木棒在短时间内碰撞了数十次。

马克守得辛苦,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击,极剑道的痕迹越来越重,数次堪堪格开肖虎的进攻,罗右在一边开始皱眉头。

这会儿围观者惊呼声不断,肖虎攻得精彩,马克防得出色,但是水平高一点的都能看出来,表面看马克落下风,其实肖虎更被动。

他在攻击势头上,已经没法自如转换到攻守兼备的状态,一旦攻不破马克,力泄势消,马克轻而易举就能击败他。

肖虎不能退,马克也不退,狂轰滥炸的攻击成功激发马克的斗志,专注!精神集中!又一次格开肖虎势在必中的一击。

肖虎恍惚间感觉自己对上的是比师父还强大的对手,感觉自己似乎永远都攻不破对方的防守,内心一惊,攻势一缓。

马克终于抓住机会,木棒前递,对着要害轻轻一点。

肖虎绝不甘心自己落败,既不闪避也不格挡,最后一击还是对着马克胳膊招呼。

马克看肖虎已经不讲道理、不顾规则,又来不及撤退和格挡,只有稍稍偏一偏身体,用屈起的左臂和后背生生受了一棒。

“停!”罗右看不下去了。

两人分开,周围人的惊呼声才停下来。

马克扔了木棒,右手扶着左胳膊,这一下不轻,但是应该没有骨裂。

反观肖虎,身上五处白点,其中一处正在心脏部位,一处肩头,一处胳膊,两处脖子下方。

青玉跑过来扶着马克,“你没事吧?”

马克立刻觉得疼痛缓解了不少,露出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微笑,轻轻摇了摇头。

“后面的你就别比了,我带你去医馆看看胳膊。”毕竟当初有叮嘱马克全力以赴,所以青玉觉得这算自己的责任,不然也不会受伤,于是表现出足够的关心。

肖虎脸色难看地望着万良,仿佛在说:“我照着你说的做了,效果如何我也没法子了。”

其他人恨不得受伤的那个是自己,心里被猫抓一样难受。

万良脸上阴晴不定,偷鸡不成蚀把米,这怎么还让小师妹关心上了。这会儿也在脸上挤出个关心的表情来,“我让其他师弟带着马师弟去看看就行,师妹一会儿还有比试呢。”

青玉纠结了一下,答应了。

万良长舒一口气,继续开导马克:“比武受点小伤也是正常的情况,实战中比这还要惊险得多。你若是不适,在家多休息几日也无妨,我自会跟师父讲。”

马克到罗右跟前请假:“师父,接下来我就没办法参加了,如果没大碍我明天准时来,若是有不适我便在家休息一下。”

“好,你去吧,医药费……回头找我报。”罗右有点心疼。

接下来的比武,马克不再关心,也谢绝了别人陪同去医馆,自己先回了趟家,好好思考了一番此次比武,没白挨一棍,很有点心得体会。

到的中午,感觉没什么大碍,反正右胳膊没事,就继续去极剑道接受改造。

五月十一日上午,马克准时出现在罗家武馆,青玉又是主动上前问候关心,万良、苏拔以及一干师兄弟一阵哀嚎,你特么怎么就这么经打!

苏拔有点魔怔了,颇有点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感觉。万良一次次帮他,让他觉得自己退也不好退,不然不是白浪费大师兄一番心意?

小师妹现在变成了二师姐,比武最大的排名调整便是这个,没有哪个师兄愿意对师妹下重手,于是一路让过去,除了最后一场青玉不愿意跟大师兄打干脆直接认输,其余各场,只要青玉有参与的,均获胜,于是就荣升为二师姐。

人与人的追求是不一样的,对苏拔这样的人来说,成功俘获美人的芳心可能就是最大的事情,面对终极目标,该投入就投入。

其实万良本来都不打算再生是非了,没想到苏拔咬牙拿出几个金币,请大师兄再帮他出出主意。

万良跟苏拔不一样,见了金币就忘了姑娘。反正以苏拔这种调性,估计是不可能成功的,一些压箱底的手段不妨拿出来试试,他搞砸了也没关系,大师兄就该这时候出面安抚师妹嘛。

“我们一开始关注点不对,其实你发现没有,马克这小子并不缠着青玉,他们之间我估计也够呛。

毕竟你的目的是跟青玉在一起,而不是阻止马克接近青玉,就算你成功把马克淘汰出局,其他师兄趁虚而入,难道你又要一个个清理?”

苏拔当然知道这个道理,只是他并没有思路啊,“师兄,你就说该怎么做吧。”

“你的注意力应该是在青玉身上,但是不要像其他人那样庸俗地往前凑,觉得能说两句话就兴奋得不得了,要真正得到她的心,你可以试着从她家人入手。”

“家人!”苏拔恍然。

“对啊,我记得青玉师妹父母是住在北城区棚户区,若你能有恩于她们家,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小女子无以为报,只好以身相许?”

“哈!师兄,果然有一套,那我该怎么做?去他家里帮忙?”

“除非你能让她们家境况脱胎换骨,那成本可是大了,光是买个院子安置一家人恐怕就得五十金币以上。

你若家里有钱,用钱砸也行,但是太露骨了点,感情像是买卖了,我看小师妹不会乐意。

所以啊,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如果能发生一些事情,使得她们家陷入绝境,这时候你再仗义出手,哪怕只是让他们恢复到现状,也会收获他们的感激不尽。

至于再细节的东西,我就没法教你了,看在你这么大方的份上,我可以告诉小师妹家住哪里,父母情况,你自己琢磨着来吧。”

“这……会不会不太好?”苏拔有些犹豫。

“瞧你那出息,到底想不想追小师妹?”

“我……好吧,我回去想想,多谢大师兄。”

马克很高兴没有人再来骚扰他,心无旁骛,专心训练,进度神速!

极剑道那边,他开始练习防守反击。

小方一手持剑一手持盾,马克需要在格开小方进攻后,立刻反击,而且必须刺中盾牌上指定的区域。

叮叮当当的声音一响就是一下午。

周化给出的要求高的离谱,格挡长剑的声音必须要跟反击刺中盾牌的声音联成一体!

也就是说速度要极快,快到声音都连成一块儿。

繁星剑法马克也已经全部掌握,十多组锻体动作已经能够轻松完成。

接下来是将所有的动作连成一体,在保证动作标准的前提下尽快提高速度,快到无法看清单独的一个招式动作。

如此疯狂!如此变态!

马克咬牙投入在变态疯狂中的时候,何成又上门来找他,说聚福楼想和他谈谈合伙在其他城市开店的事情。

第五十一章 为马克做嫁衣

这是个难题。

到现在为止,马克仍旧是很弱,实力弱,势力弱。合作虽好,怕是自己难以掌控啊,要是人家来个鸠占鹊巢,找谁说理去?

核心的技术虽然在自己手里,但是掌握这技术的人才两三个,再开新店,谁去做厨师?聚福楼当然愿意出人,可那是人家的人,自己这边连个监控财务的人手都没有。

选择无条件信任聚福楼的老板?马克脑子被驴踢了才会这样做。

如果能从无忧谷那边调人过来是最好,可这一来一回得多久?一两个月的时间是要的。也不知道无忧谷那边怎么样了。

临时招人培训,没有一点忠诚度,马克也是不放心。

咦,培训?

对啊,可以一直培训啊!开个新东方厨师学校!一个人一个月五金币,大酒楼肯定舍得花钱让人来学,只是开在这盛安城就不太合适了,若是开在赵国国都去,那最合适不过!

或者只能收技术转让费用?可是只要一泄露出去,根本没有什么律令能保障技术不被扩散,只能收个天价,做个一锤子买卖。

怎么着都不太保险,关键还是自己太弱了,自己的权益没法保障。

只有先往后推一推。

让何成去回复聚福楼那边,原则上同意继续合作,但是合作的细节问题还需进一步考虑,有了周详的方案再找那边谈。

被马克惦记的无忧谷那边,其实在一个月前就已经派人出来过一次。

布带着几个人收集了足够的草药,到了山外的小镇上,正好去的是商家的草药铺。一说无忧谷,居然掌柜的知道,这多亏马克和他们之前有过一次交易,草药的质量确实给他们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

换得了钱买了盐巴、粮食、铁器和布匹,加上零零碎碎的生活用品,给无忧谷太平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地改善。

返程的时候布还特地搜罗了一些女性贱民,带回山谷,来调整谷内男女比例。

没敢带多,因为这个时候第一茬庄稼还没收,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人多了吃饭成问题。

当布在组织第二次出山的时候,盛安城接二连三出了几桩大事!

先是北城区突然失火,一大片棚户区,被烧了个精光,现场相当惨烈。

起火时间是上午,大部分住民都在外忙碌,火势本来很小,可惜当时在家的人不多,没能组织起有效的救火。

然后在风的作用下,火势迅速蔓延。

盛安城并没有完善的消防系统,军队被紧急调过来灭火。可是这片棚户区基本全是木质结构,一家挨着一家,连个像样的宽敞街道都没有,狭窄的巷子根本隔离不开大火。

越来越多的人听闻之后疯跑回来,可惜无济于事,几户孩子还在屋里的住户悲惨欲绝地哭喊着要往火里钻,被众人死死拉住。

军队能做的就是拆屋,把还没蔓延到的地方沿着巷子拆掉一片区域,让空白地段成为防火的隔离带。

在呼喊奔走的人群中,有个青年呆呆望着尚未熄灭的大火,惊恐失神。这人就是苏拔。

火是他点的,点之前有专门考察过,他以为顶多能烧掉前面一排七八户木棚,结果起风了。

他放火的那一排中间就是青玉的家,他不可能只点一家,那样太明显,反正木棚不值钱,自己大方点出点钱就能重建起来,可是,哪里想到蔓延成这个规模,整个北城区烧掉了一半!

这是多大面积!

火正旺的时候,有人就跑武馆报信,青玉乍闻信息脸色瞬间惨白,猛冲出门去,往北城狂奔!

师兄弟们一起出动,到了现场其实也帮不上忙。万良一眼就瞅见了发愣的苏拔,趁他人不注意,拉他到一旁,“卧槽,不会是你放的吧?!”

“我……不,不是,不是我,我没……没放火。”苏拔双眼无神,喃喃道。

万良哪里看不出来,可他不敢讲,这里还有他怂恿的功劳呢。

青玉的父母也从城外赶回来,好在人没事,一家人凑在一起抹了一会儿眼泪,脸上一副愁容。虽然家徒四壁,没值钱的东西,可好歹有地方住啊,这接下来怎么办?

住棚户区的人其实算不上贱民了,有身份,要么是仆役,要么是自己做点小生意,总之还算是自由,而且关键有住房。

可现在,看涌过来这些哭啼哀嚎的人群,起码得有两三百人,这下真的从平地跌进泥坑了。

城主派出了人手处理这突发的灾祸,主要还是维持秩序。没有理赔,没有救助,甚至连基本的安置都没有,只要别在城里闹事,其余自生自灭吧。

这个时候,苏拔也没那个胆量去提帮助青玉的事情,倒是马克主动站出来:“师姐,先离开这里吧,有事情要跟你说一下。”

青玉没想到马克会站在自己面前,看周围乱七八糟,似乎确实不是谈话的地方,拉着自己爹娘跟着马克往大街上走。其他师兄弟们一看师姐走了,也不看热闹了,赶紧跟上。

到稍清静的地方,马克看了看青玉老实巴交的父母,也顾不得其他师兄弟在一边,“当务之急,还是要找地方安顿下来。我认识何香居的老板,前几日还托我找两个人到店里帮忙,管吃住的,还能有点工钱,如果大叔大婶觉得没问题,可以去那边做事,以后再慢慢打算。”

“这恐怕是不方便吧?”青玉的父亲已是满脸皱纹,佝偻着身子,不过四十岁的年纪,已经老得像六十多岁的人,看来日子一直过得艰难。

这样的条件都没有把自己女儿卖个好价钱,改善自己的生活,可见是非常疼爱自己女儿,说这话的时候一直望着自己女儿。

他们是过来人,肯定也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自己女儿长得好看,一直以来不少人围着转悠,生怕马克是别有用心,所以哪怕心动也不能表现出来。

大师兄睁大了眼睛,觉得怎么苏拔造这么大的孽,好像又是给马克做了嫁衣?

收了人家的钱得帮人办事才行,于是万良也站出来:“师妹不用担心,有我们这帮师兄弟在,什么困难都能过去,我们每人凑一点,就够你们租个房住了。”

“是啊,是啊,师妹,不,师姐,我们家也有空闲的房屋,你尽管去住就是,至于你爹娘,我想办法安排,回头再重新给盖个木屋就可以了。”

本来万良的话就让青玉觉得不舒服,自立自强的女孩子,哪里会这样白白受别人好处?

当初师父免收学费纳她进武馆,她是做了以后十倍报答的心思,所以无论是训练,还是招生时的配合,还是那些烦人的师兄们围着骚扰,她都尽量做得最好。

而苏拔的话就更不像话了,什么叫我尽管住?父母另安排?这想法也太露骨了吧!

什么叫猪一样的队友?这就是。

其实这也怪不得他们,年轻考虑事情终究欠缺了些,在他们看来这是帮了天大的忙了好不好?哪里像那个马克说的,居然还要卖身做事才肯提供住所?

青玉没纠结,直接跟马克说:“马师弟,你带我们去何香居跟老板谈谈可以么?爹、娘,如果何香居这边的事情可以做,原来的事情便辞了吧,没事,会过去的。”

然后万良、苏拔还有其他人就傻眼了,这特么是怎么回事?

第五十二章 谎话连篇

到了何香居,快到中午,正是忙碌的时候,正好何唐在帮忙,见了马克,急忙跑过来招呼。

“来了先吃点东西,等吃完了叫老板出来见见。”这话是跟青玉一家人说的,然后又嘱咐何唐:“随便整点吃的,一会叫何老板出来一下,就说他托我帮他找的帮工,我找到了,来看看合不合适。”

何唐忙不迭应着,把给其他桌客人的菜先挪了几个过来,又沏了一壶茶,这才跑到后厨去跟他爹汇报。

何成听自己儿子一说,大概琢磨出个意思来,把炒菜的活儿先交给长生,小碎步跑出来。

“何老板,这么着急,我这还没吃完呢。来,坐下来一起吃点。”马克先打招呼。

何成脸上笑出一朵花儿来,“够不够,我再让加两个菜?”

“不用,你坐。我来介绍一下,这是何香居的老板,跟我算是老相识。这是我师姐,这两位是师姐的家人。前阵子你不是托我帮你找两个帮工?还说了管吃管住来着,你这生意这么好,我当然会给你介绍合适的人。”

何成一看青玉这张精致的脸,还有一身练功服包裹的绝妙身材,基本明白啥意思了,连忙回道:“哎呀,多谢多谢。是这样的,最近生意有点忙不过来,确实需要帮手,也在城外找了几个年轻人,但是迎来送往的活做的还是不利索。

端茶上菜洗碗洒扫的事情,交给这帮毛手毛脚的小子,也做不太好。

这边是这样的,吃住都管,工钱呢,一人一天十个铜板,等做的好了再加。你们觉得怎么样?”

青玉的父亲已经满意的不得了,毕竟之前的工作,没有包吃住,也才一天十个铜板,这老板真是大方的好人。

不过心里满意却没表达出来,仍旧只是看着女儿。

青玉先是道了谢,然后问道:“我们一家三口住会不会给您添麻烦?住哪里我们能去看看么?”

“啊哈,住的话……嗯……”何成没敢瞄马克,毕竟几个人都盯着他看呢。

“何老板,城南那个院子不是还有两间房?你这厨师不是住那里嘛,若是不放心,我也过去跟厨师住一间房。”

“对,你们先过去看合不合适,缺什么被褥我下午叫人送去,不合适的话我再安排。我还得去厨房忙活,你们先吃,有事就喊我。”说完半弯着腰退下去。

“这……你是老板还是他是老板?”青玉觉得很奇怪。

“何香居啊,老板当然是何老板,怎么了?”

“我看他对你也太恭敬了些吧?”

“生意人嘛,讲究和气生财,我曾经帮过他的忙,又常来捧场吃饭,上次不还拿了几张优惠券去武馆么,所以,他对我比较客气,其实他对谁都挺客气,很和气的一个老板。大叔大婶若是在这做事,肯定不会受欺负。”

青玉的老爹又挤着一脸皱纹笑,她老妈埋头对付桌子上的菜,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

马克怕几人吃得尴尬,借口去找何老板讨点茶叶,去二楼逛了逛,三个包间满的,楼下也没剩几张空桌,这么多人吃饭,真难为老何和长生。

过了一会儿,三人已经将桌上的菜清空,他才下来,然后喝口茶带三人前往自己住的院子。

城南院子里总共住了五个人,有八间房,一间做了厨房,一间摆了些杂物,但是长生和马烈是住一间房的。倒是正好剩下两间房。

牧、张、马烈都在家,十二十三也在。十二十三是长生找来的那俩小丫头,一个十二岁,一个十三岁,都没名字,所以长生就给起了这俩名字,挺有意思。

几个人见马克带了三个陌生人进来,都愣了愣,特别是看到青玉,三个老爷们面色不变,心里都在狂叫,马兄弟果然是厉害。

马克不得已又开始编瞎话:“这位是我师姐,这两位是师姐的家人,他们现在在何老板那边帮工,也安排在这边吃饭住宿。

你们就跟送饭的人讲,中午晚上多三个人,让多送两个菜,多添点饭。

晚上那两间空房就留给他们一家,下午谁闲着先去帮忙把床和铺盖还有细碎的东西都置办齐全,没问题的话今晚上就搬进来,我先带他们看看房间。”

哪里还能挑出毛病,对于一家子最好也只是住窝棚的人来说,能住这独院,简直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了。

“十二、十三两个小丫头平时会帮着收拾院子打扫屋子,这都是何老板安排的,你们白天该忙就去忙,有值钱的东西就贴身收好。

一起住的几个伙计都相熟,人都不错的,我也会搬过来,大家算有个照应。师姐你看还有什么问题没?”

青玉满脑子不可思议,什么样的老板会包吃包住,发着工钱,还雇了下人伺候自己的员工?

马克大概能明白他们的疑惑,解释道:“炒菜好吃,但是这手艺是绝活儿,何老板能有这样的生意,全靠他的厨子和员工忠诚,所以他得好吃好喝伺候着,供奉着,我这是跟着沾光。”

“那你之前住哪里?”青玉好奇地问。

一个谎话需要无数的谎话来圆,幸好马克脑子转得快,“之前我是住何香居那边,后院有房间,反正我就一个人,所以搬来搬去方便得很。”

“那先让我爹娘去何香居那边试一下午,若是做得了便留下来,只是怕给你们添麻烦。”青玉略一思考,替自己父母做了决定。

“麻烦是不麻烦,即便不在那里做事,来这边先将就一段时间也问题不大,反正院子这两间屋空着也是空着。”

……

这事情暂时告一段落,接着又一件大事发生。

城外贴出了征兵告示!

又要打仗了!

上次盛安城大规模征兵还是五年前,那次是赵国与晋国的战争,全国各个城市均要出兵。最终谁也没能奈何谁,双方都损失了大量人力物力,还是回到原先对峙的局面。

何唐进了军营,消息也灵通了许多,回来讲给他老爹,马克也就顺便知道了。

这次战争发生在赵国与卫国,远在千里之外,皇帝全国范围征兵,除了皇帝自己控制的六个城,其余每个城均要出兵两千。

按说这都打起来了才临时征兵,能征到什么样的就可以想而知了,只是作为一城之主,从来就是先考虑自己再考虑国家的,城主自然知道最好是日常保持一定数量的预备役部队。

问题是征了兵就得养,不然谁会来?就算抓壮丁也得管饱不是?再说了,那些贱民可是负责整个城市运转中最苦最累最脏的活,拉他们去训练了,谁来干活?若是给练出本事来,闹事怎么办?

临时征兵进展不顺利,若是冬天肯定好办,这个时节活儿多,需要的人也多,对于贱民来说只要能活下去就不会去当兵,因为这个当兵可不是城主的亲兵,是要去做苦力当炮灰的。

征兵进行中的时候,发生了第三件大事:魔师项大人从靖边城来了盛安城!

第五十三章 魔师测试

项大人很郁闷。

这次出来一年多,一个有潜力的人都没发现,除了收点测试费用,也没发到财,若不是这些城主招待还算周全,真不该出来浪费时间。

从靖边城前来盛安城足足走了一个月,项大人是不骑马的,雇了辆马车,摇摇晃晃了一路。

到了盛安城去拜访城主,就拜托城主张贴了自己前来的消息,并注明有偿检测魔能感应、有偿启蒙魔师学徒等。

消息一公布出来,满城轰动。最近大事比较多,一个接一个,但是对富贵人家来说,前两个事也就是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后面这个事才是真正关乎自身的大事。

几乎家家都把自家孩子送到城主府,从七八岁到二十岁左右。甚至一些平民家庭也想去碰运气。

马克收到这消息自然是欣喜若狂,自从魔师这个名字被马烈说出来,马克就跟着了魔一样,虽然没表现出来多么疯狂,但是心里一直跟有个怪兽在抓挠自己一样。

从来到这个世界,他的‘幻视’毛病、视线集中会被人觉察的毛病、胸口的神秘伤口,到后来接触到魔熊,意外得到魔熊体内的珠子,再到后来得到蓝雪莲、枯荣菌,然后在他体内莫名发生的那场跟奇异怪兽之间的生死搏斗,以及误食枯荣菌之后与绿色光点之间的关联……

这一系列神秘的事物或者事件,都遥遥指向魔师。

哪怕他现在在武学的路上走得算比较顺,甚至可以说比绝大部分人都顺,然而,论神秘莫测,自然还是魔师对他有更大的吸引力。

在得到消息的第二天马克就请了假,前往城主府,而且是把所有的金币都带在了身上,二十个金币,也不知道能不能得到他想要的结果。

城主府被称作内城,不仅修得巍峨壮观,也是高耸坚固,戒备森严。大门厚重结实,两排全副武装的士兵守在两侧,不同于军中制式长剑,手中拿的是明晃晃的长枪。

城门上方门楼上同样是守卫密布,大门两旁二十米远的地方是两个突出来的箭塔,可以看到大型的弩箭正对着门口位置。

马克先前转悠城区的时候有远远看过内城的样子,如今近处仔细打量,感觉很是不同。

到了大门附近,守卫大声喝止,马克指了指右侧的告示栏:“我是前来拜会项大师的,还请方便放行。”

守卫不说话,伸出手来,马克连忙掏出路引递上。

守卫看了看手里的东西,直翻白眼,把路引扔还给马克,手仍旧伸着。

马克这才明白自己会错意了,一脸尴尬地收起路引,改从兜里掏钱。

数了数门口两排十个人,马克掏出一个银币,小心地放到对方手里,守卫白眼翻得都快看不见黑眼珠了,还是没收回去手。

这胃口不小啊,马克腹诽着,心疼地掏出一个金币,放过去,又小心地把那枚银币捏回来。

“瞧你那小气样儿,还非要拿回去?你是哪家的?”

这下马克不好乱说了,还是把那银币又掏出来送过去。“不好意思,头一次来,不懂规矩,请问这位军爷,进去我得往哪里找项大师?”

守卫收好钱,仰着头用鼻孔对着马克:“进门右拐,前行两百步左拐,松鹤堂。不要四处乱走,小心走错了抓你起来砍脑袋。”

马克拱手道谢,进城主府,按照指示来到松鹤堂。

门开着,一群年轻人包括未成年人恭敬地站在门口,马克伸头望了望,里面光线暗外面大太阳,看不清楚情况。于是转头问排在最外面一个年轻人。

“你们都是来找项大师的?”

“嘘,小声点,别吵着大师!”年轻人转头看了一眼马克,略带兴奋地低声说道。

年轻人群中有人听到马克的声音浑身就是一哆嗦,没有回头看,却是捏紧了拳头,正是苏拔。

苏拔闯了大祸以后安分老实得很,连得知师姐住到马克院子里的消息都没生事。但是得知魔师大人前来,也是从家里讨了钱来碰运气。

马克其实心里很奇怪,牧和张当初对魔师是很看不起的,从马烈描述的来看,貌似魔师确实不算什么厉害职业。可是从这么多富家子弟前来赶着送钱,似乎魔师又是什么了不起的存在。

正琢磨着,出来两个年轻人,一脸沮丧往外走。屋里传来一个浑厚的声音:“再进来两个。”

别人的神色马克看不到,旁边这个年轻人可是脸色复杂,有同情、高兴、担忧,说不出来的怪异感。

马克无聊打量着四周,这松鹤堂比自家院子漂亮多了,青松如盖,翠竹似舞,雕梁画栋,神兽盘踞,感觉就雅得很,啥时候自己能有个城主府。

速度比想象中快,进去的两个人,很快也沮丧着脸出来,又有两个接着进去。马克看他们的脸色像是一群小猪崽轮流被拖进去阉割了一样。

排在前面的一堆人很快就没剩几个,等看到苏拔也沮丧着脸出来时,马克也不知道该露出什么样的神色了。

苏拔看都没看马克,低头往外走,恐怕也是尴尬到不知道怎么打招呼。

等轮到马克的时候,马克身后又已经排了一些人。

马克进屋,快速适应屋里的光线以后,看到的是一个端坐在太师椅上的中年胖子。胖子面白无须,身上穿得一丝不苟,头发盘起来用银簪子固定,双手五指交叉放在腹部,正闭目养神。

在马克想象中,魔师应该是甘道夫那个样子,清瘦白须白发;或者邋里邋遢,胡子大把,衣服又脏又旧;又或者黑袍加身,头脸藏在兜帽里,手持法杖?

可眼前这个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胖子,哪里半点魔师的模样?

白净胖子旁边茶几上摆满了银币,已经有一堆。

白胖的项大人开口说话了:“测试魔能感应,每人五银币,放案几上便可。”

跟马克一同进去的青年很痛快掏钱放上,马克拿出一金币,很自觉换回来五银币。

“往前面来一点,闭上眼睛。”

两人乖乖照做。

“不要睁眼,感受一下你们面前有什么,感受到了就告诉我。”

马克差一点就立刻睁开眼睛,因为他‘看’到了周围本来杂乱无章存在的彩色光点似乎被搅动了一样,其中的红色光点就像沙粒中的铁屑,受磁铁的吸引,汇聚到一起,然后摆出来一个很标准的圆圈!

马克率先睁开眼,却见原本闭目养神的项大师此刻正看着自己。

马克看了看旁边这人,还是闭着眼皱着眉,于是悄悄在项大师面前用手比划了一个圆圈。

项大师忽地就站起来了。

第五十四章 一个问题半金币

马克分明看到了项大师脸上白肉在乱颤。

“好了,睁开眼吧。”项大师尽可能平静地说道。

另外那个年轻人睁开眼,一脸茫然。

“你感受到了什么?”

“……”

马克看他那茫然的表情,像是在说‘我感受个毛线。’

“出去吧,叫五个人进来。你先在一边等着。”后面这句是跟马克说的。

年轻人诧异地瞪大了眼睛,看了看马克,等了两秒见大师没做任何解释,心情复杂地回去换人。

后面的人五人一组进来测试,速度加快了不少,但是再没有第二个能说出来感应到圆形。

今天前来的人都测完了,项大师收获了一大堆银币,除了马克,其他人无不遗憾离去,但是后面的人带出去了一个消息:有人被项大师留下来,意味着有人检测出能感应到魔能!

“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总算找到一个能感应魔能的家伙。我很欣慰。”

项大师脸上的笑容不像是发现骨骼清奇的传人那种激动,倒像是饿肚子的人看到了烤肉一样,虽然怎么看他都不可能饿肚子。

马克不知道这时候该说什么,闭口等大师下面的话,顺便在心里计算桌子上大概有多少钱。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能感知到那些美丽的魔能的?”

“您是说那些七彩的光点?”

大师点了点头。

“……一年前吧。”

“这之前发生了什么?”项大师似乎关注点不一样。

“嗯……我好像受了重伤,差点死了……活过来之后就出现了这种情况。具体发生了什么,我自己都记不得了。”马克组织了一下语言,大概把自己刚来这个世界时的情形说了一下。

“果然如此!”大师似乎验证了自己的一些猜想,右手拳头砸了一下自己的左手掌。

“请问大师,有什么不妥么?”马克好奇。

大师没有回答,换了个话题:“你对魔师了解多少?”

这个问题好难回答,马克思考了一下,回答道:“了解很少,只是看这么多人都来,觉得魔师很厉害的样子,所以就来了。”

白胖子大人显然没想到会得到这样一个答案,哈哈笑了一下,“你什么都不了解就来花钱测试,你家里条件不错?”

“没有啊,自己攒了点钱,生活不容易。就是想出人头地,所以才来碰运气。”马克可不充胖子。

“你怎么就知道魔师能出人头地?”项大师似乎谈兴不错。

马克看了看桌子上的那堆银币和金币,又看了看大师,大师又哈哈大笑起来。

笑个毛线,马克腹诽。

项大师的思路也被马克带歪了,稍微捋了捋,继续主导沟通过程。“还是回到你对魔师的了解上来,告诉我你知道的所有有关魔师的内容。”

马克很老实地把从马烈那里了解到的魔师情况说了一下,但是并没有定性的评论。

项大师一脸不屑的表情:“字都不识几个的人,能有什么见识,真当魔师是耍杂耍的了,无知的白痴。你难道也是这样认为?”

马克当然不会说自己是白痴,“我看来这里的人家里非富即贵,想来富贵家庭的见识总要高一些,跟着蜜蜂吃蜜,跟着苍蝇吃屎,我虽然不了解,跟着了解的人做选择总不会错。”

“嗯,这个思路也算机智。那如果我告诉你即便成为魔师也不见得能出人头地,你还会不会费心思?”

马克又看了看桌上的那一堆银币金币,意思很明显,能赚到钱也算出人头地了。但是嘴里冒出来的话还是斟酌过的:“既然来了,又能被大师您留下来,说明还是有些机缘。即便要退,也要自己退得甘心,所以还请大师指点。”

“要我指点,可是要花钱的,一个问题一金币。”

“太贵了,我付不起,因为我问题很多。”

“哦?那就给你打个……五折,五银币一个问题,我的时间宝贵,现在可以开始了。”大师进入状态。

马克张了张嘴,为大师的无耻感到震惊,略做思考,也说了个比较无耻的问题:“请问魔师的由来、发展和现状是怎样的?”

项大师一脸白肉都变成横肉了,右手伸出,虚空一抓,掌心处凭空出现一团火焰,还滴溜溜转着,“你信不信我一个火球就把你烧死?”

马克坐那里动都不敢动,倒是强装镇定,“那我换个问题,你这火球会不会烧的自己手疼?”

大师脸上一抽,火球自动消失,手掌在屁股上搓了搓,算是回答了马克的问题,“我见过的像你这么厚脸皮的人,年龄至少都得在四十岁以上。你先前的问题,我收你三个金币,想不想听?”

马克乖乖掏出三金币,放桌子上。

“我讲魔师的三个代表人物,三个被称为魔导师的人物。从魔师出现到现在,只有三个魔导师。

第一个魔师,也是最具影响力的魔师,叫洛雪。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也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就好像凭空出现的一样。

五百年前,诸侯混战的年代,小小的秦国突然大杀四方,用了短短的十年间就统一了人类世界,原因就是洛雪的出现。

从文字记载中可以想象得到洛雪那惊天动地的手段:天火焚地、夏日冰封、狂风暴雨……洛雪就像真正的天神一样,在每一场关键的战役中都发挥了扭转乾坤的作用。”

马克听得认真,嘴巴张大了都没觉察,但是明显注意到了‘人类世界’四个字,似乎商行舟的描述中也有这方面的不清不楚。

“……洛雪是个人不是神,他在秦都生活了多年,无数人见过他,他自称魔师,并且提到这一身神通般的本事乃是修炼而来,就像武士修炼一个道理。

他寻找并收了几个徒弟,教授他毕生所学,然而终究受自身条件限制,没人能达到他的水平,甚至距离他甚远。

不过好在他的徒弟中出现了一个聪明绝顶之人,也就是被称为第二魔导师的夏炎。

夏炎运用洛雪所教,结合自己的理解思考,揭开了魔师的神秘面纱,让更多人有希望成为魔师。他创立了第一所魔师学校,创建了魔师修炼体系。”

马克有很多的问题,但是都忍住没有打断项大师的讲解,毕竟问问题是要花钱的。

“可惜不管是夏炎,还是他收的数量极少的学生,都只是入门之后就举步维艰,哪怕理论再正确,终究都是没有成器。

人们因洛雪的强大而对魔师产生的无限向往,终于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淡去,就像你听到的那样,魔师变成了街头杂耍一样的角色。

直到一百年前,第三个魔导师出现。他叫庄默。”

第五十五章 如何成为魔师

“庄大师从另外一个角度解读了魔师,他几乎是提出了一个新的理论体系:魔能作为无处不在的能量,可以转化出多种形态,这些不同形态的能量如果能利用起来,将会完全改变人类世界。

魔师作为能直接沟通并调动能量的群体,担负着改变世界的责任,他带领几个学员做了无数的尝试,终于做出了一点成果。

这一点点的成果就让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于是,魔法学院又重新兴旺起来,内部设置的研究方向也更加丰富完善,更成体系。

三个魔导师,都是能改变大势的人物。魔师,起于洛雪,发展于夏炎,到现在则是庄默的理论起决定性的指导。”

马克脑子里飞速转动着,这些信息固然惊人,但是太简洁了,他仍然从现实功利的角度思考着,所以,又掏出一枚金币放在桌上,问道:“这跟富贵人家挤破头前来测试有什么必然联系?”

“庄默研究的一点点成果中,包括设法在大船风帆上做了一些创新,使得帆船始终能借助风力航行,这算得上一门技术,没有人能掌握的技术。

他利用这项技术在代国赚了几十万金币。他的学生也运用自己发明的一点技术赚了数万金币,谁能有所创造,谁就能享受技术带来的财源滚滚。”

马克明白了。他见到的这个世界是科技极不发达的世界。他以为这个世界是以开发个人自身潜能为发展方向,可实际上,因为庄大师的理论,这里也开始了自己的科技树成长。

只是,这种成长带着点黑科技的意思,而且是跟个人潜能发挥相关联的。

这就说得通了,毕竟科技的进步,技术的垄断,确实代表着大量的财富。难怪这些富贵家庭会对项大师的到来这么感兴趣。

“那如何成为魔师?”马克终于把话题拉到了项大师感兴趣的方向上。

“首先自然是能感受到魔能,然后要能调动支配魔能。”讲到这儿,项大师停住了,他知道马克肯定会问如何调动。

马克心里却在想自己误食枯荣菌后似乎确实可以调动绿色的光点能量。

“你不想知道接下来你该怎么办才能成为魔师?”项大师看马克在沉思,忍不住了。

“想。”

“那你怎么不问?”

“问不是要钱嘛,我等等说不准大师您就主动说了呢。”

“休想!”

“您赚钱真容易。”马克感慨。

我特么怎么就遇到这么个奇葩,项大师憋得慌。

“你若是不想,那便回去吧,不要在这里浪费我的时间。”

马克乖乖地又掏出一个金币。

“理论上来讲只要能感知到魔能,便有机会做到调动魔能。无论感知还是调动都是运用精神力,精神力不够强大的人是没有成为魔师的可能的。

根据夏炎的理论,自然中的魔能分为金、木、水、火、土、风、雷、冰八种,后来有人补充进去一种光之魔能,这样就存在九种。

要做到调动魔能,需要两个条件,一是找到对应的灵草,二是需要已经启蒙的魔师,用自己的精神力做引导,完成融合。”

马克回想起自己的经历,又问了一句,“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有没有可能直接吃了灵草就能完成第二步?”

“缺一不可,据前辈们研究,天地间的魔能看似温顺而美丽,实则暴虐无常,人的精神力其实是非常脆弱的,贸然引入天地间的能量是自寻死路。

灵草自有它的能耐,它们可以把这些暴虐的能量通过吸收进行了加工,变得柔和,但即便如此,对人来说也是难以承受的。

每一种灵草既是珍贵无比的材料,也是剧烈无比的毒药,魔师的精神力引导可以做到循序渐进和精神安抚,相当于对毒药进行中和。

自魔师出现到现在,没有一例记载证明可以直接吞食灵草而完成对魔能的支配。”

“那洛雪是谁引导的?”马克找到了一个破绽。

“……你问我我问谁去!洛雪是特例,他从哪里来的都没有人知道,他也没有讲过自己成为魔师的具体过程。”

“如果直接吞食了呢?会出现什么结果?”马克还是觉得要弄清楚自己的状况。

“中毒而死。”

“那……您的意思是我需要找到灵草?”

“是的,目前经过几百年的研究,魔师们发现,有以下八种灵草是可以作为成为魔师的合理材料。”说着从身上掏出一张纸来,跟马克从马二毛那里看到的那张纸基本一样,同样是八幅图,勾画出灵草模样,标注了灵草的名字。

马克不自觉地在蓝雪莲上多停留了一会儿,虽然只是一会儿,却被白胖子大师看在眼里。

“如果你手头上有灵草,我可以帮你启蒙,只需要五十金币就可以。”

“不好意思,项大师,我身上可没那么多钱,我还是多问您几个问题吧。我听说这世界上有魔兽?跟魔师有什么关联?”马克没说自己没有灵草,只是说自己没有钱,这是个明显的漏洞。

项大师很精准地把握到了这一点,仍然控制着表情做出一些变化,之前看马克像是看鸡腿,现在看像是看鸡肋骨。

大师用一种‘鸡肋骨上也能剔点肉’的表情,也不拒绝马克的问题,比较通快地回答道:“魔兽能吸收天地间的魔能,存在身体内,一方面可以改变身体强度,变得更加强大凶悍,另一方面甚至可以领悟一些神通。

说起来倒是真跟魔师有点相似,都是运用了魔能。不同之处在于魔师只能用精神力调动外界的能量,而魔兽却可以吸收到体内,用以强化肉身。

曾经有魔师研究过这方面的问题,但是没有进展,若是真能像魔兽那样,那魔师真是要无敌了。”

“如果做到了可以随意调动魔能,怎么把它转化成战斗力?比如说像您那样释放出一个火球来?”

“你这还不会走呢,就想着跑了。魔能原始形态是没有威力的,必须要用精神力调动排列组合成特定的形状,然后加以引导,才能产生你想要的效果。这个说了你也不懂的。”

其实马克懂,这很好理解啊,就像物理变化或者化学变化一样的道理嘛,有什么难的,只是要用精神力构建出如此复杂的形状,才是真正难处所在,因为他在路上已经试了无数次。

“这些特定的形状是谁发明的?会不会是从魔兽那里学会的?”

“你倒是真会想,没有人能从魔兽那里学到神通,现在所有的魔师学习的技能形态都是洛雪和夏炎传下来的。”

马克很想再问一句,洛雪是跟谁学的,但是问出来肯定又要惹火白胖子。

身上的金币不多了,马克想了想还是又掏出来一枚,问道:“如果得到了您说的特定的形状,怎么把它做出来?”

“这正是魔师最痛苦的地方,调动精神力虚空作画一般绘制出精确的图形非常难,而且没有捷径,只有不断地练习,熟能生巧。所以大部分魔师一辈子也只会一招半式,比如放个火球出来。”

第五十六章 找上门

马克在金币用完前结束了这次会面。

将近二十个金币,没有得到太多有价值的信息,除了验证了之前自己的一些猜测。

如果说收获,倒是对马克以后的选择起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这个时候,有点像玩网络游戏选主职业,到底是成为一个武士,还是成为一个魔师,又或者做一名商人,如果之前还是很迷茫,走一步看一步的情况,现在则基本确定了方向,毫无疑问,魔师是主方向。

原因有多个方面。

一来,马克有成为魔师的先天条件。无论是穿越带来的,还是莫名其妙具备的,如果按照项大师的讲解,理论上说马克已经成为了一名魔师。

二来,他似乎比别人在魔师成长的道路上更有优势。比如说启蒙这个事情,其他人似乎必须要借助魔师的引导,他显然跳过了这个程序。再者,无论是蓝雪莲、魔熊的珠子、枯荣菌等等,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准备了很多。

三来,魔师太稀少了,如果说练武是要在百万人中出人头地,那么成为魔师或许只需要在百人中出人头地,难度不可同日而语。

另外,还有一个很关键的点,根据庄默的理论,这个世界开始了一个崭新的科技树点亮过程,而且完全是由魔师来主导的过程,只要能在这个过程中稍稍有所成就,就意味着光明远大的前程。

拿定了主意,马克对自己的每日计划做了些许调整,增加了每天晚上精神力构建模型的练习。

其余内容不变,眼下还是以习武为主,毕竟在这个没什么法治约束的世界,随时都有可能遇到生死考验,魔师的战斗力啥时候能发挥出来还遥遥无期,所以习武是必须的。

……

生活恢复到之前的模样,早上青玉也会跟着一起到河边跑步,一天超过十个小时的锻炼,剑法日益精进,身体也越发强健。

晚上的精神力建模工作似乎也比之前有所进步,这要得益于极剑道的练习,这门剑法确实有益于精神力的提升。

习武促进了魔师的进步,精神力的强大反过来又让习武变得更加轻松。这是个相辅相成的过程,形成了良性的循环。马克乐此不疲,加上同居一院,可以跟青玉时时联络感情,日子倒是充实而有趣。

如此过了几日,远在定边城伏牛镇的蒙家,蒙章手上捏了张纸条,是从盛安城传来的消息,那里疑似有人手里有蓝雪莲!

信息其实是项大师传出来的。

早在靖边城的时候,蒙章就派人联络上了大师,在付出一定金币的情况下,大师答应如果遇到蓝雪莲的消息,会帮助传达。

马克没有明确说自己手上有蓝雪莲,项大师是猜的,所以他传递的消息也是模糊的,疑似有人,不确定有没有,不确定是谁,但是对有心人来说,这个好查。

再过了十日,蒙章主带着他的护卫们来到了盛安城。当真是此仇不报誓不为人,他几乎掏空了所有家当,收拢起相对庞大的一支武装力量,这次是真正的孤注一掷。

城主府内,地板上隐隐约约可见奇怪的纹路,散发着淡淡凉意,在这炎热的夏天使得室内凉爽宜人。

城主韩征坐在一张铺着虎皮的椅子上,手里摩挲着一匹白玉雕刻的骏马,玉质细腻莹润,一看就不是凡品。

“这蒙家是什么来头?”韩征头都没抬,仿佛自言自语。

旁边不远处的幕僚汤先生半弯着腰,立刻回答道:“蒙家在定边城伏牛镇,以往没跟咱们这边有过往来,我查了查,没见其他大城有出名的蒙氏家族,应该只是个小地主。”

“一个小地主,花上几百金币来这里抓人,他要抓的是什么人?”

“五个人,是他的仇家。是这么回事……”汤先生将打听来的消息一五一十讲故事一般说给韩征,然后又着重介绍马克。

“这五个人是以马克为首,说起来有点意思,这个马克虽然只是贱民出身,但是一路走来,不光是弄得蒙家鸡飞蛋打,来这里的路上还曾帮助商家的一个家族子弟解决了必死的杀局。所以他们的路引是商家协助开出来的。另外,马克是何香居的幕后大老板。”

“哦?何香居?你是说炒菜是他带来的?”

“对,不仅如此,他同时在两个武馆习武,据说习武天赋不错,另外前些日子项大师在这里找到了一名具备成为魔师潜质的年轻人,就是这个马克。”

汤先生在向城主汇报前就已经花了气力将有关信息查了个清楚。别看一个城这么大,鱼龙混杂人多事多,其实一切都在城主的势力监控下。

“呵,确实有意思,我都要起爱才之心了。回去跟姓蒙的讲,看在这对玉马的份上,我可以允许他行动,但是不得扰乱城内秩序,不能在城内杀人,不能伤及无辜,否则他就不要回去了,正好入了军营补充征兵缺口。”

“是。”汤先生弯腰拱手,准备出去。

“等一下,你派人关注一下,若是蒙家未能在城内抓住这个马克,到了城外,必要的时候阻拦一下,怎么说也是我盛安城的人,若真成了魔师,能贡献的可不止这几百金币。

既然他有点本事,这次算他的一个考验,若是过了,我帮他一把或者吸纳他为我做事也未尝不可。”

……

城里一家不起眼的客栈内,蒙章正焦急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来这里几天时间,他可是做了不少准备工作,不止查清楚了手上有蓝雪莲的正是马克,也弄清楚了他的住处,甚至派人盯了两天,将马克等人的行踪规律摸得清清楚楚。

唯一的障碍还是来自于城主府,毕竟在别人城里动刀枪,若不经允许,事情可就大条了,自己这点身家哪够一个城主折腾。

托人找关系,将价值几百金币的一对玉马送过去,然后就窝在这小客栈等消息,为免打草惊蛇,带来的人马几乎全都在城外,自己也不好入住太豪华的客栈,生怕走路了风声,惊走了猎物。

这一日,终于等到了回音。

虽然条件限制挺多,但是只要能抓住这小子,回头千刀万剐,总能解心头之恨。

不能扰乱秩序,白天就没法动手;不能伤及别人这一条够烦人,大不了一院子的人一起抓了,无辜的回头再放掉便是。

蒙章与几个头目商量了行动计划,乌云慢慢遮住了晴空。

第五十七章 什么情况?

夏天的傍晚,热气仍然蒸腾,乌云压下来,格外闷热难受。

以往这时候,马烈他们一定会在院子里打了井水冲个痛快。自从青玉一家子搬进来,就不便如此。

马克没办法像往常那样光着上身,即便是短袖短裤,稍微运动了两下,满身的汗就跟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院子里安静是安静,一点儿风都没有,热得难受。牧他们几人吃完饭这会儿只有拿个大蒲扇呼呼扇风。

青玉没搬来之前,半天时间在武馆,半天时间在家,收拾屋子,洗衣做饭,做点针线活。搬过来这里之后没啥家务了,见长生在教十三、十四认字,也乖巧地搬个凳子过去学习。

别看长生脑子灵活,但是毕竟年轻,在美女面前很难藏得住话,加上他心里已经把青玉看成师娘,没啥防备心,所以三两下就被青玉套出不少信息。

前几天,青玉每天晚上都会到何香居帮着父母做些事情,不计报酬的帮忙,纯粹是为了感谢老板能给自家这样的机会。

经过几日的观察,加上从长生那里间接了解,青玉就发现了点问题。

所以,吃过晚饭,青玉没去帮忙,找上马克说事。

马克正汗流浃背,从井里打水出来往身上胡乱浇,瞅见青玉站在一旁,抹了把脸,露出个笑容来,“天太热了,你有事?”

牧一看,赶紧拉着张、马烈几人跑去河边洗澡乘凉,留给两人独处的空间。

青玉见院子里就剩下俩人,也不扭捏,直接开口道:“何香居的大老板是你吧?”

马克假装拿毛巾擦头,掩盖一时的尴尬,狠狠揉了一会儿,这才笑道:“你咋看出来的?”

“我一不瞎,二不傻,长生和何老板见了你太尊敬了点。再说长生喊你师父,你又不教他武功,只能是教他做菜。为什么不直接说?”

“我是怕麻烦。你也知道,炒菜很多人都盯着呢,我哪有那么多时间去处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让何老板出面就好了。

再说了,是不是老板都无所谓,你爹娘在那里做得挺好啊,勤快本份,这就可以了。对了,正好我有个想法。”

青玉一时无言,她倒不是来兴师问罪,马克的表现她是看在眼里的,虽然住在一个院儿里,但是从来不主动没话找话来搭讪。

她也知道马克上午在罗家武馆,下午在极剑道,晚上还自己加量训练,算得上积极上进的有为青年,长得帅,有本事,有钱,又善良而且不花心。

爹娘也不止一次在她面前谈起马克,倒不是非要让她选择,只是会给出一些正面的评价,算是供参考或者提醒吧。

这会儿听到马克说有个想法,心里扑通扑通极速跳了几下,面上佯装镇定侧着脸等着马克说话。

“炒菜这么受欢迎,我是打算多开一些店,开到别的地方去。但是我认识的人没几个,教给外人我是不放心的。我打算让你爹娘学一学做炒菜,回头把何老板替出来,让何老板去别的城开分店,你怎么看?”

青玉张了张嘴,脸上的表情十分精彩,有惊喜、有诧异、有怀疑、也有点失落,挣扎了好一会儿才说道:“这……怎么好,我们……”

“先让他们试试看吧,毕竟炒菜也是个技术活儿,若是学的来,总比现在好。”

“……你为什么……对我们这么好?”青玉鼓起勇气问了一句,后面半句的声音小的自己都差点听不到。

马克抓过一把蒲扇使劲摇着,“这天气真是热得要命,这几天你去菜馆那边帮忙,里面热不热?天气影不影响生意?”

青玉干咳了一下,似乎也觉得刚才问的有点不太合适,但仍然觉得有点不乐意马克的转移话题,这会儿被马克一说热,顿时也觉得身上粘呼呼的难受,随口应付道:“二楼还好,打开窗有些风,一楼就有不行,几个伙计满场子帮客户扇扇子,还是有人受不了。”

马克望望天色,说:“出去走走吧,到河边有风,也有些水汽,能凉快些,边走边聊,好过在这里蒸包子。”

青玉没反对,走在马克一侧,两人溜达着出了南门,往江边去。

江边这会儿正忙碌。中午太热,许多活儿就放在傍晚来做,加上天阴沉沉的要下雨的样子,码头上许多人手忙脚乱收拾着,格外热闹。

岸边一排排简易木棚主要是仓库,也有些住了人,一眼望过去足有几里长,更远处已经靠近山坡位置是征兵的地方,围了个简陋的军营。

每天马克等人会沿着河边一直跑到军营然后再跑回来,绕城再跑两圈,一路上地形建筑倒是了然于心。

快到码头的时候,马克轻声对青玉说:“你不要回头,我感觉有人在盯梢我们。一会到前面拐角处我拦着他们问问。”

青玉身子一僵,忍不住要回头看,马克胳膊一伸,也不顾身上的臭汗,搂住青玉的肩膀,明显感觉到青玉浑身都僵硬,几乎就要给马克一肘子。

马克快两步几乎是拉着青玉拐过转弯,立刻放手,“事急从权,抱歉,先藏好。”

两人搂在一起的动作其实只维持了几个呼吸,偏偏河边马烈三人好巧不巧往这里瞧,这下子全瞪大了眼。牧拖长了声音:“厉~~害~~啊!”

“喂,你说他俩躲在那个角落准备干啥?”马烈扬扬下巴对着拐角处的马克和青玉。

“行了,别看了,你不都试过了嘛。”

“哎,不行,我看看,得学一学,上次的事情我知道了你们是笑话我呢。”

三人眼巴巴望着马克这边,远远地见拐弯处轻手轻脚过来一个人,马克没对青玉做什么,却一个手刀撩在对方咽喉上,那家伙就捂着喉咙转身准备跑。

马克一把薅住对方后衣领,使劲往回一甩,这伙计一个趔趄到了青玉跟前,就见青玉抬腿往他裆里猛踹,当场就跪在那里起不来。

远处三个偷窥的家伙觉得自己要害都疼,忍不住就夹紧了腿。

“咋回事?怎么打起来了?过去看看?”

……

蒙家的人计划是晚上动手,趁着雨夜下院子,甚至连迷香都准备了,结果几个人都出了城,于是就派人盯梢,等回来后一窝端,可惜没想到盯梢的居然被发现了。

这会儿看着马克揍人的可不止牧、张和马烈,还有几个人,本来是盯梢牧他们的,这会儿从另外一个角度也目睹了这个过程。

一时间局面复杂了。

无论是马克还是牧,他们五个人没有一个携带武器,全是空手。而盯梢的人虽然带了武器,人却不多,现在这种情形下,是上去帮忙还是回去报信,一时无法抉择。

那边马克已经麻利地摘下盯梢者的长剑抵在他脖子上。

马克并不知道这是什么人,他首先是往苏拔身上想了,以为还是争风吃醋的性质,夺了武器纯粹是为了吓唬他,没想到这家伙一点都不经吓,立刻大声求饶:“我说我说!别杀我!”

这人本来就是为了钱来的,不是蒙家的忠实家丁,只是个拿钱办事的角色,哪里舍得把命都搭上,快速把情况一讲,连晚上的计划都说得清清楚楚。

青玉愣了,马克也愣了,这特么什么情况!

第五十八章 你管我

牧三个人赶过来的时候,被抓的盯梢者已经基本把情况说清楚,几个关键要素:动手时间是今天晚上,地点是城里住处,目前动手的人都藏身在城外码头五号仓库,人数一百人以上!

了解到盯梢的不止一个人后,马克就知道坏事了,果然。

远远的已经看到一群人手持刀剑往这边冲过来,乌压压一片,可不是一百多人怎么着。

赶紧跑吧!

这次是牧带头,他对这里路径最熟,七拐八拐,到了江老大的地方,“江老大,借一些武器一用!”

江老大不知情啊,正跟一帮小弟吹牛打屁,贸然听到牧的话愣住了:“啥武器,干啥用?”

“哎!算了!来不及了!一会儿帮我们拦拦,有人追杀。”说完带着几个人拔腿就跑。

五号仓库在马克现在的位置跟盛安城之间,一群人涌出来就堵住了回城的路,他们只能往相反方向逃窜。

“卧槽,谁敢追杀你,这是不把我们放眼里,交给我!”江老大豪气冲天了一把,带着一帮子小弟人手一根木棒就准备干架。

转头看见一群全副武装的杀手冲过来,顿时泄了气,“卧槽,你这是惹了什么人,我拦不住啊。”但是说着还是把路边堆着的木头竹筐什么的都拽倒了堵在路上,然后跟小弟们做鸟兽散。

马克在前面边跑边喊:“去征兵处,娘的,这些人不是城主的人,绝对不敢冲击兵营,先假装应征入伍,过了眼前困境再说。”

“好,大不了再做一次逃兵!”牧没有任何心理压力。

青玉别看是个姑娘,可一点都不娇气,跑起来速度一点都不慢。

马克还有心思琢磨幸好长生没跟着,不然可就拖后腿了,想到长生,心又悬起来,大喘着气跟青玉吩咐:“一会儿到了军营,我会安排人护送你回城,你直接去何香居,告诉你爹娘还有长生,千万先别回住处。”

青玉顾不上回答,马克又继续喊:“记得跟何老板的儿子说一下,他现在做了城主的亲兵,也认识负责那一块的军爷,编个由头,让他们出面保护你们。

让何老板重新给你们安排住的地方,把我的意见告诉她,就说安排你爹娘跟着学炒菜。”

青玉一边呼呼喘着气,一边勉强回了一句,“那你们怎么办?真的要去当兵?”

“再说,先过了眼前这一关!”

一行人目标明确,又是熟悉道路,加上江老大临时堵路起了一定延缓作用,马克他们跟追杀者的距离越拉越远,终于冲到了征兵处的临时军营。

“军营重地,禁止乱闯,违者格杀勿论!”门口两个手持长枪的卫兵大喊着,枪头已经对准了马克他们。

“我们是来应征当兵的!”马克喊了一句。

“哦?你们都要去当兵?这个女的也去?”卫兵怀疑的表情挂在脸上。

这段时间征兵很不顺畅,离出发的最后期限只剩三天了,还差不少人,负责这方面事情的每个人都头大,他们为了完成自己的任务,有的甚至直接去抓贱民。

“这是我妹妹,来送我们,一会还要麻烦你找个人帮忙送回去。”马克说着掏出身上最后一枚金币,塞到卫兵手里。

接过金币,卫兵脸都笑成菊花了,“好说好说,我先带你们去那边登记,一会儿我亲自送她回去。”

眼瞅着送上门来的几个壮丁,哪里有放过的道理,连忙带着几人进了军营,生怕他们反悔一般。

蒙章的人马追到军营门口犹豫了,再人多势众也比不过军队啊。门口卫兵早吹起了哨子,不一会就冲出来一队兵马。

领头的叫郑全,听了紧急哨声跑出来,也没弄清楚怎么回事,一看门口手持刀剑的众人,锵地拔出长剑,大喝一声:“尔等何人!”

这种砍砍杀杀的事情蒙章自然不可能跟着,更别说他不会武功,这会儿带队的人只好硬着头皮出来解释:“我们是一路追拿逃犯才跟到这里,并非有意冒犯。”

“追拿逃犯?盛安城负责追拿逃犯的人我都认识,怎么没见过你们这些?”

“我们……是定边城那边的,一路追踪到这里,还请军爷行个方便,将刚逃入军营的几名逃犯交出来。”

“定边城的人跑我们盛安城来抓人?你脑子有问题吧?若有我们城主的命令就拿出来我看看,没有就赶紧走,否则便是乱闯军营,杀无赦!”郑全好歹是韩征的亲信,底气很足。

怎么办?没办法,先回去吧,一行人气势冲冲过来,只能垂头丧气回去,先禀报蒙章,让家主拿主意吧。

外面吵吵闹闹的声音自然也传到军营里面,马克他们心都悬到嗓子眼儿里,得知郑全喝退了追杀者,这才放下心来。

青玉几次张口欲言,都不知说什么好,看他们四个轮着填报了名字,做了登记领了编号,心莫名慌起来。

马克转脸过来,“回去了,拜托你照应一下长生,他毕竟还小。”

听到这话,青玉越发心里不对劲,憋了几秒,忍不住问道:“我们来的时候一起的,他们都看到了,你让我回去,万一被抓了做人质,你打算怎么办?”

“对啊!我还是跟他们沟通一下,看那个不能多派几个人,或者你先在这里待几日……不行,你一个女孩子家在这军营里确实也不是事儿,那……让我想想。”

青玉牙齿咬着嘴唇,皱着眉头,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我跟你们一起去!”

“去哪里?”马克愣了。

“去当兵啊,我剑法不比你差,能照顾好自己。”

“……谁跟你比剑法了!当兵是女孩子做的事情吗?你看看这军营里一帮子大老爷们,哪有一个女的?你想什么呢你!”马克提高了分贝,几乎是喊起来。

马克这么一吼,青玉更加下定决心,“我就要去!不然你走了我怎么办?”

“你怎么办?不是……你说清楚啊,你要照顾你父母,你要照顾你自己,你要……,你问我你怎么办,我知道你怎么办?”

马克不是不明白青玉的心思,这会儿就算是个瞎子,看不到青玉的眼神表情,也能从语音语调里听出点意思来。

问题是女人这种生物不是这么好伺候的,他现在是分秒必争,恨不能全部时间都拿来提升自己,有太多事情要做。哪有时间来哄女人?

而女人若是不哄开心了,她一路上带来的烦恼可是会让人发狂的。

马克不是个不愿承担责任的人,虽然他也对青玉有好感,但是正是这种责任,是他做出这样的反对。让她跟着去当兵打仗?这特么又不是旅游。

女人的思维总是跟男人不一样的,这会儿青玉也不急了,你找理由我也找理由,“我爹娘年级都不算大,现在也能照顾了自己,他们也希望我能过我自己想过的生活,我现在就想跟着你……们去,你管我!”

第五十九章 随夫出征

周围的人早都嗷嗷叫好了,谁还信这是妹妹啊,肯定是相好的呗,这种随夫出征的戏码还没见过呢!好新鲜啊!好刺激啊!好过瘾啊!连牧和张几人也似乎忘了现在的处境,笑嘻嘻看热闹。

“这真不是闹着玩儿,听话,你先回去,有重要的任务安排给你。”马克放低了声音。

青玉不上当,“我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跟着你们去。”

“你打算怎么做?”马克见青玉是铁了心要跟着,只能先缓一缓,说不准过几日军营的生活,她就会受不了呢。

“我会写信回去给我爹娘,现在我也会写字了。你也写一封给何老板,让兵大哥给带回去,你安排的事情就信里讲清楚。”

“你爹娘哪里知道信是你写的,万一以为你出了什么大事,你就放心得下他们?”

“他们虽然不识字,但是可以找人读给他们听,我会写上几件只有我跟他们知道的事情,另外再把我身上的信物一起带过去,我就说跟你去外面走走,反正他们也……反正只要你别泄露现在我们的情况就好。”

马克摸了摸额头,觉得好头疼,心道我也没怎么撩你啊,怎么就跟定我了呢。

青玉已经计谋得逞一样,带着笑容去登记。

征兵的人可不管,多一个人就早一点完成任务,麻溜的就给办了手续。

马克指一指青玉一身的红衣服,“你这样子……”

“我们有统一的军装发放,不会让她穿成这样的。”征兵的人已经欢快地替青玉回答。

真把手续办完,青玉还是心里堵得慌,这么大的决定,这么突然的决定,没跟父母商量,自己就这么做了,到底是对是错,她忍不住偷偷瞄马克。

马克无奈地找人借了纸笔,开始写信,两人各自写好了信件,青玉从身上摘下一个小香包放在信里,马克摸了摸身上,什么都没带,唯一装的一枚金币已经交出去了。

将信交给送信的人,跟着兵头去领衣服安排住处,青玉紧紧跟着马克,寸步不离。

……

盛安城里,蒙章听到头目的汇报,也是傻了眼,怎么就成了这样的局面?全部家底都打包花出去了,说好的围猎呢!说好的碾压呢!说好的报仇呢!我特么已经快没钱了啊!

没办法,在别人的地头上,身上凑吧凑吧还有几十金币,“买通他们!我知道这种征兵什么情况,这些金币够他们买很多贱民来充数,交几个人出来应该不是问题。赶紧去办!”

何香居这会儿正是最忙的时候,收到信件,何成很是纳闷,拆开来一看,大惊失色!

这何老头这么大把年纪,看人看得很准,一直以来他可不仅把马克当成他的恩人,还当成他的主心骨,要不然哪里有底气跟聚福楼合作。

眼见出了这样的事情,连忙叫了儿子来商量,何唐在军营带了这段时间也是有长进,给出了处理意见:“花钱吧,凑点钱送过去,就当让他们在里面躲一躲,过几日等外面安宁了再出来就是。”

说到这里忽然又想起了期限的事情,“还有三天就要出发了,大不了让他们跟着走几天,可惜我这次不在出征之列,不然我就可以帮忙搞定,现在只能送钱过去给那边负责的人。”

“那得要多少钱?我不是怕花钱,是担心钱不够一时凑不齐误了大事。”

何唐琢磨了一下,“五个人的话,一个人恐怕得十金币。”

何成脸色一变,却没思量多久,“我这里还有些,你那里有没有,凑一凑,不够我再找聚福楼老板借一点。”

何唐带着钱去了兵营,城外那个。

蒙家也派人带着钱去了那里。

两伙人几乎同时到达。

郑全两边的钱都收了,只说跟上边汇报,就进去军营不再理会他们。

两边人等了会儿,天已经完全黑下来,里面再没有人出来回话,只好先回来等消息。

没多一会儿,汤先生带着消息弯腰站在韩征面前做汇报。

韩征听完,露出感兴趣的表情,“钱他们收了就收了,一路上辛苦,当酒钱了。人不能放,送上战场。想得倒是美,利用我的军营脱身,既然这么有头脑,去战场上试试吧。

你跟郑全吩咐一下,让他看好这几个人,别让他们溜了,也别随便派他们去送死,天天闲的无聊,好容易来点有趣的事情,我们看看戏。”

……

当天夜里,青玉就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

营地里一个帐篷要住三十号人,都是地上随便铺点干草就睡,一排男人挤在一起,大夏天的,热得跟蒸笼一般,一个个赤裸着上身,就裆里拿布头胡乱兜着。

这种情形青玉哪里受得了,问题是外面也没地方睡,入夜没多久就下起了酝酿了半天的大雨。

马克看换了一身土布军服的青玉站在门口进也不是,出也不是,一开始还期待她受不了能改变主意,后来也不忍心了,拉她进去找了个靠边的位置拿衣服简单铺一下,用自己将青玉和其他人隔开。

“将就睡一会儿,这里根本不是你能呆得住的地方。”满帐子的汗臭味、狐臭味、脚臭味,呼噜声、磨牙声、窃窃私语的议论声,证明着马克的说法是多么正确。

几个人出来的时候都没带钱,也没带武器,本来就是出来乘凉的,结果遇上这档子事。若是身上有钱,马克自会想办法拿钱买个独立的帐篷住,可现在,他也没招。

马克其实也没睡好,他总要留意青玉别被其他人占了便宜,一夜过去,第二天蒙蒙亮两人就顶着黑眼圈爬起来。

“现在后悔了吧?你总不能天天熬夜不睡觉吧,一会儿我去找人,问问看让你回去。”这下子青玉没有反对,实在是昨夜太痛苦了。

结果找到征兵负责人,好说歹说对方就是不同意,“登记过就是这里的兵,就要守这里的规矩,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此事休要再提,否则军法处置。”

郑全得了城主命令,特地吩咐过守好这几个人,所以负责人回绝得相当痛快,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这下傻眼了。

蒙家和何香居这边都急得火烧火燎的,马克他们却在里面无奈接受现实。

离赶赴前线还有两天时间,郑全带了一百号人守着军营,他们要负责把队伍带到指定作战区域,然后返回。

这期间,将近一千号人的新兵蛋子必须要做好编制。

郑全很头疼。除了城主吩咐看好的昨天来的这几人,其他人实在不像能上战场的样子,一个个瘦骨嶙峋,一看就是吃不上饭成天饿肚子的家伙。

常规编制十人一小队,百人一大队,什长、百长都要从这里面选出预备人员来。路上自然可以由他们这些人带队,可等他们返回以后,这帮子人还是要保持建制的。

没办法,只能用最简单的法子,先挑习过武的,再选识字的,然后不够的找身强力壮或头脑灵活的充数。

即便这简单的条件,能满足其一的也屈指可数。

马克五人倒是基本都满足条件,一人担任一个副百长,这也是临时安排的职位,百长不在时可暂代百长,带领十个小队。

马克本想让其他几人在自己队伍里,彼此有个照应,结果又被上面驳回。

到了第三天,一千号人左右的队伍终于出发了,除了城主的人,其余身穿布衣,手持木棍,也就是他们的武器,朝着遥远的前线开拔。

第六十章 行军

人生路上总是充满意外。

马克来盛安城不过三个月的时间,好不容易有点稳定的生活,现在又身不由己踏上陌生的征程。

郑全安排人挨个儿小队里传话,此次前去多为劳作,例如运送粮草等,不会直接参与战斗,算是给大伙儿定心丸吃,免得路上受不了压力有逃兵出现。

长途行军不是简简单单的轻装上阵。骡车二十辆,拖着营帐、路上的军粮等物资,押送队伍的百来号人都是人人有马骑,可这些新兵们就只能一步步走过去。

烈日暴晒的情况下,行军速度想快也快不了,行军装备都不齐全,连水囊都做不到人手一个。

走一会儿就满身大汗,口干舌燥,原计划是大部队走到水源处停下来喝水稍作休整再继续出发,然而一路几个小时下来还没遇到有水的地方,队伍里已经有体弱的人脱水中暑。

要知道到了目的地如果有缺员,那是要拿钱补的,原本就人数不够,哪里还舍得这样折损,连忙找片林地休息,然后派人出去找水,生火造饭。

一路走来,马克越发确定一个事实,这里地广人稀,最缺的是人。

要说土地,多得是,虽然多是荒地,但是开垦一下种庄稼总能有点收成。越往南走,地势越平缓,丘陵地貌为主,偶尔出现一座孤零零小山。

几个小时下来,难见人烟,也不知是战争消耗人口过快,还是人口自然增速过慢。

路也算不上路,早都长满了野草,勉强能辨认出有行走过的痕迹。

这次征兵时间仓促,临时拉来的这些人根本未经训练,郑全打算的是路上一边走一边训练一下队列,不指望能上阵杀敌,好歹做到令行禁止。

然而理想总是丰满的,现实却总会打耳光。

队伍要在规定期限内到达指定的集合地,这本身就已经有困难了,若还拖拖拉拉半路上边训边走实在难上加难。

走出盛安城的地界已是五天之后,这期间,只要路过镇子或者贱民聚集点,他们就要连哄带骗,软硬兼施拉几个人,好歹凑得差不多满一千。

自从安排了职务后,马克五个人就被彻底打散,各人在自己的百人队内,马克想与其他人商量对策也做不到,真是计划不如变化快。

这一日中午休息吃饭的时候,郑全将百长副百长们纠集在一起说事,五人总算凑到一起,彼此关切地互望,相互点头示意一切安好。

青玉看马克的眼神充满了幽怨,让马克很有点不知所措。

郑全坐在大树底下,面前临时搭了个台子,上面放的午饭,木碗里黑乎乎跟浆糊一样,是面粉和酱油之类的随便熬制,看得人一点胃口都没有。

“特么的,天天吃这玩意儿,老子即便吃不死也会被恶心死。我们这行军速度太慢,大家都谈谈自己的想法,不然误期的后果你我都负担不起。”

到场的人个个精神萎靡,连日行军早心里烦得很,哪有什么好法子。

马克知道这是个机会,等了一会儿见没人说话,站出来行了个捶胸军礼,“我有点想法……”

“我什么我!一点规矩都没有!在上官面前就这么说话?!”郑全先是宣示了一番威风。

“那……下官?”

周围一阵低声哄笑,这倒怨不得马克,确实这方面没教。

马克还在纠结应该自称草民还是什么,郑全旁边的一个人开口道:“以后若要发言,要说‘禀告长官,副百长马克有话说’,别再胡乱称呼。其他人也要记住,军营一切都要讲规矩。”

马克有样学样,表达了自己有话说,郑全安排身边人将细致的规矩传下去,这才点头示意马克讲。

“白天太热,不如晚上行军,白天择阴凉处休息。晚间燃起火把还能多走些路程。

另外,到集镇上采买些水囊,兄弟们每人身上都带着水,也能多行一段时间。还有,水烧开了再喝会减少生病减员。

最后,本人粗通厨艺,休息时可以协助军中伙夫,改善一下长官们的伙食。”

郑全听完点点头,“可以试一下。传令下去白天休息,晚上行军,每晚必须行军五十里以上。水囊也可以采买一些。至于喝开水的事情,你是听谁所说?”

马克不紧张,“以前听一位郎中讲,水中多得是眼睛看不见得细小毒虫,一不小心就会中招,轻者腹痛发热,重者可能丧命。”

在场的有些人也有过外出行军打仗的经历,知道确实有类似的喝生水大面积生病的情况,都恍然惊觉,这几天他们可是基本都喝的河里的水。

“那就按你所说,至于你的厨艺,今天中午你就试试。”

下午无需行军,树林里一片欢呼。

马烈自告奋勇前去弄点野味,张也要跟着,郑全担心他们有想法,安排了五六个人一起。

人烟稀少也有稀少的好处,树林里飞禽走兽挺多,甚至都不怎么怕人。简易的陷阱就在众人面前布置,眼瞅着不一会儿功夫马烈就地取材做好了两把弓!

递给张一把,自己留了一把,然后在树林里转悠。

他们没打算这时候当逃兵,所以不到一小时的功夫,收获了几窝鸟蛋,两只兔子,三条蛇,还有不少野菜。

没有油,马克将就着做了一锅蛇兔汤,野葱调味,还丢了点山菌进去,加上野菜,色香味算是全了。

郑全和一帮小头目吃得稀里哗啦直哼哼,这特娘的才叫饭菜。

有了午饭做示范,下午马克建议去林子深处找大一点的野味就被轻易批准了。

其他人都在树荫下呼呼睡,青玉背靠着大树乘凉,牧和张被限制在自己队伍里,马克叫上马烈,以及郑全的人,到深林里打猎。

运气不错,傍晚的时候一头大野猪被众人七手八脚抬回来,郑全乐得呵呵笑。

于是晚饭马克等人也跟着沾了光,大快朵颐一番。

野猪身上没什么肥肉,搜搜刮刮一点点被马克拿来炼了油,后面可以试着弄点炒菜了。

白天休息正好解决了青玉很大的问题,总算能好好休息一番。就这样昼伏夜出,紧赶慢赶行军。路上马克就变着法子哄郑全开心,好歹让他吃好喝好。

好处是有的,马克得到了一顶单独的营帐,给到青玉使用。他自己也从郑全那里得了一把不错的匕首。

此次长途行军几乎穿了整个赵国,从盛安城一路往西南方向,途径中州、大新、上禹、临河,到达西康。

战事发生在赵国的西康与卫国的景泰接壤处。

大新是赵国国都,即便路过也是从城外匆匆经过;倘若不走国都,则要走西边一点的平河,然后进入临河,再到西康。

一路上,马克借着打猎和给上官改善伙食的机会,保证了自己人伙食的情况下,也让手底下十个小队长跟着沾了光,上下关系处得都还算不错。有空便锻炼自己的精神力,脑海里那棵树已经快要成型,总算没有白浪费心力。

经过将近一个月的行军,终于抵达目的地:西康城。

第六十一章 高调

一路上奇迹般只损失了四个人!

这四个人都是因病撑不住,被留在了途中经过的镇子上。其余人全须全尾到达,没有一个逃兵。因为路上偶有补充,总人数还超了几十个人!

郑全圆满完成任务,将队伍交接给早等在此处的负责人,然后带着百来号人打马返程。

负责接收的将官属于赵国国君的亲兵,一名千夫长,名叫谢威。

谢威早已见怪不怪,知道这些人不过是临时拉来的,连壮丁都算不上,不存在管理交接中的难题。

但是看眼前一个个虽然还算精神,却穿得如此寒酸,也是有些无奈。

下面的独立城主一个个都是铁公鸡,能给人就不错,别想让他们再多花钱。

谢威将所有临时什长、百长叫出来,挨个儿询问军中的各项规矩,行军扎营注意事项等等,除了马克五个人全过关外,其余只有四分之一能答上来。

于是马克、马烈、牧、张、青玉五人连同二十来个回答还不错的人都当上了正式的什长。十个百长全部由谢威带来的人担任,不足的什长也由谢威的人担任。

若不是人手不够用,谢威宁可都用自己的人。

编制重新梳理之后,谢威站在所有人面前,大声喝问,“你们谁还有想法,尽早提出。”这时候传来一个洪亮的声音:“禀告将军,什长马克有事询问!”

谢威一眼就看见了,马克在人群中是颇为显眼的,个子高嘛,又强壮,又帅气,鹤立鸡群一样。

“说。”

“请问什长能否自行挑选小队成员!”

谢威略一停顿,喊道:“夏川出列!。”

队伍中有人应声而出,笔直站在队伍前面。

“你打赢他就有挑选手下的权利。”

马克毫不犹豫出列,双手一抱拳,“请指教!”

有人递过来军中制式长剑和盾牌给马克,马克接过长剑,却没接盾牌,长剑斜上前指,做了个起手式,表示做好了准备。

都是军中搏杀术,但马克不止会这一种,在练了两个月的极剑道和繁星剑法之后,招法刚猛之余,多了几分变化。速度更快,攻守之间的转换更迅捷自然,偶有破绽也会被他以极剑道之法应付过去。

夏川算是军中好手,却越打越吃力,不一会就满头大汗,不知是天气的原因还是体力消耗,或者是马克给他的越来越重的压力。

看来军中技击与习武之人所学确实有差距,单打独斗的时候,还是要攻守之间更严谨。

夏川发出一股子狠劲,试图用杀气和悍不畏死的换招反压制马克,不想马克在这方面比他还强,本身他的极剑道就是在生死间觅得机会,更不用说马克杀的人可真不少。

谢威及时喝止了打斗,他看得出来夏川已是欲罢不能,有心认输也没办法抽身而出,因为一不留心就是血溅当场,这可是真刀真枪的干啊。

马克先一步停手,后退抱拳:“承让。”

一番比试可是让在场的大开眼界,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与马克同吃同住的人,只知道他曾习过武,却不想有这样的实力,实在想不通怎么会沦落到要来当兵。

谢威宣布马克有挑选手下的权利,然后问还有谁想试一试,这下马烈、青玉、牧、张同时出列。

谢威眼前一亮,真没想到一群叫花子兵里面会有这么多人才,这时候方觉得今天不虚此行了。

一个个来吧。马烈施展的是狂风刀法,也是脱胎于军中搏杀术,但是速度更快,一往无前的冲劲更足,这一局对战的人水平还没有夏川强,所以马烈比马克更快结束了战斗。

青玉一出来就被谢威认出了女儿身,虽然这段时间没怎么洗漱,身上脸上灰扑扑的,不怎么起眼,问题是夏天穿得太少了,再怎么裹束,也盖不住那两块胸肌啊。更不用说没胡子,没喉结,长的又是眉清目秀。

谢伟没说什么,直接安排一人跟她对打。青玉的身法比之马克还快,繁星剑法施展出来超级好看,主要是她柔和的身段和各种匪夷所思的动作,给她添色不少。

若说不足,主要还是实战经验差了些,所以两个人你来我往很是斗了一会儿都没分出胜负来。

还是谢威终止了比试,“你一个女子,又身怀武艺,为何要来从军?”

“禀告将军,我未婚夫来了,我不放心他,所以跟着。”说着指了指马克。

队伍里又是一阵嗡嗡的低语。马烈他们三个张大嘴巴,知道他俩好上了,没想到这么直接,都认未婚夫了。

马克苦笑不得,心里有些感动这个女子一路不畏艰难跟来,光这份执着就值得自己用心对待了,此刻也不再说什么。

话说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啥的确实有,但是两口子一起上战场的,谢威至少是没遇到过,“你也可以自己挑选手下,下一个。”

牧的对决也赢了,赢在老练。他是老兵了,虽然也是贱民出身,但是战场上磨砺过,又亲自教马克,加上在武馆也待了有个把月,所以用的是标准的军中技击,长剑和盾牌一手一个,施展出来简洁有效,动作简直是标准教科书一般。

谢威对牧的表现很满意,几次轻轻点头,只是自己手下连续四场没赢,面子上有些过不去了,选的四个人都是被安排做百长的,输给什长,而且是新兵,确实有点尴尬。

张出场后很坦率地说自己学的是弓箭,然后就开始了他震撼全军的表演。

如果说剑法练个一年半载就能有模有样,那箭术就非要天分不可了,军中一百人中能成为合格弓箭手的也就一两个人,能有张这样箭法的更是弓箭手里百里挑一。

百步穿杨的箭法,让谢威心里直呼捡到宝了。

五个人都获得了挑选手下的权利,其余人再没有能站出来的,于是开始选人。

五人都精得很,一路走来,自己所在的百人队里谁强谁弱,谁听话认真,谁偷奸耍滑,基本上都摸得差不多。

马克就先把自己认识的那十个什长给挑出来,其他几人也差不多的指导思想,专挑好的下手,有已经在职的就选个差不多的代替。

挑人的高兴,被挑中的更高兴,谁不想跟着个厉害点的老大,战场上活命的机会都高一点。

所有的重新分队完成之后,谢威命令所有人原地休息,将马克五人带到自己营帐单独问话。

这年头烂兵多得是,好兵就稀奇,要知道这种兵是没有军饷的,只是管饭而已,只有立了功才有赏赐下来,有本事的人是绝对不会选择这样当兵的。

每个城都有常规征兵的时候,以这几人的本事,做城主的亲兵才是常理。

马克也不编瞎话,直接把自己的经历说一说,反正就是遇到仇家追杀,逼不得已的情况下躲入军营,然后就只能跟着前来。

其他人就更简单了,跟马克一起被追杀。

谢威心下了然,也没多废话,大概表达了既来之则安之的意思,然后就安排了新的任务。

第六十二章 奇葩的战争

这场战争的起因很简单,初始规模也不大,但是就像小孩子打架出来家长一样,慢慢就有些不可收拾了。

赵国与卫国接壤的地界本就不清楚,四国分立之后,边界摩擦就不断,有的镇子就在边界附近,今天西康城的人来宣示一下主权,明天可能景泰城的人又来宣示主权。

有灾荒的时候两边似乎又都忘了这几个镇子的存在,不管不问。

对当地的居民来说,这没什么,反正给谁交钱都是交钱只要别多交了就好,更不用说百年前西康和景泰原本就是一个国家的邻居。

但是自从望山镇发现了铁矿,情况就不一样了。

景泰城首先获知了这个消息,仓促间出兵,想先下手为强,占住了地盘再说。

问题是铁矿可是好东西啊,纸包不住火,这边刚出兵,西康那边就顺藤摸瓜知道了发现大铁矿的事情。

你出兵我也出兵吧,这时候不能认怂。

由几百号人争夺矿场发展成几千人的战斗。

按说国与国之间再小的的战斗都是国际大问题,但是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葩,原本就同宗同俗,像隔壁两村子为了争水打架一个道理,没人当成是国际争端。

可是争斗升级以后,两个城本来就是半斤八两,打不过对方又不甘心放弃,只好叫老大了。

两国国君一看,得罩着自己小弟啊,不然小弟投敌了。派人吧,自家的兵派一点出来,其实不是非要战争升级,主要是给小弟撑场子的。

两边都有撑场子的,那就比谁的人多。于是全国范围内征兵,往这边拉。因为这种情况下其实不好触动嫡系精锐。

哪有可能小流氓约架,找关系出动武警和特警的道理。所以明知道全国征兵只会征来些吃瓜群众,还是把事情搞起,至少要争个面子。

于是就跟和面的时候水多了就放点面,面放多了就加点水一样,本来是摊张饼够顿早餐就可以的,结果一来二去蒸了一大锅馒头。

兵多了事就多了,两帮子人隔街对骂的时候总有人使坏,偷偷在后面丢块石头,于是本来的骂战就成了对砍。

于是一队队从全国各个城征来的兵不断被投入战场,乱象横生。

战争从来不是简单的斗智斗勇,要考虑的因素太多,可以说是一项大规模的综合性的工程。

这么多人马,加上后勤一边得有三四万人,而且来自各地,早超出了城主个人的掌控能力。在双方兵力差不多,兵员素质差不多的情况下,指挥官的能力高低就成为战争胜负的关键。

天时地利人和这些要素自然也重要,但是能不能利用好这些要素,甚至营造出对自己有利的要素,则要看指挥官的本事。

赵国派出的将军叫李岩,将军世家,父亲是将军,祖父是将军,曾祖父也是将军,甚至再往上数也是将领出身……国内没有军事学院之类的,李岩属于家传。

即便这些年没有什么大的战争,李岩也很容易就混到了将军,年仅三十岁出头的李岩,终于有在战场上证明自己的机会,他需要赢下这场战争,延续家族的荣光,也让自己走出父亲和祖父的光环。

李岩的对手是顾凉,年纪就大得多了,五十多岁的半老头子,顾凉也没什么显赫战绩。两人都是战事扩大之后临时过来的,从当前的局面看,李岩略胜一筹,战场已经从西康境内转移到景泰境内。

短短一个月时间,李岩占据了原本属于景泰城范围内的十八个镇子,纵深达到了两百里,已经兵临景泰城下。

虽然李岩出征前国君有吩咐,等待时机促成谈判,但是李岩认为时机不是等出来的,谈判要有筹码,所以还是要打。

顾凉这边且战且退,没组织起有效的进攻,好像原本挑起战争的不是他们那一方似的,只是一味防守。守不住就撤退,退之前坚壁清野,把所有平民和粮食财物全部带走,给李岩占领了不少空荡荡的镇子。

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马克他们这一千人被投入了战场,任务是押运粮草和兵器到最前线。

从西康城到边境线有差不多百里,但是到李岩打到的最前线,要将近三百里。一大半的路程在敌境内。

出发之前还是发放了武器装备的,所有的什长、百长,均人手一把长剑、一个铁皮包边的圆木盾,一件半身皮甲。其余人等仍然只有木棍。

马克多领了两张弓和几壶箭,一份是给马烈的,一份自己用。

队伍开拔之后,马克就紧张得不得了。之前的行军只是辛苦,这会儿行军就不一样了,这是真的上了战场了,就算从没打过仗也知道烧粮草截运粮队伍是最常见的战争手段,保不准哪一刻就会敌军当前啊。

谢威也是有些谨慎,对面这种局面总感觉哪里不对,都说人老成妖,顾凉这老家伙这么好说话?丢国土一点都不心疼?不应该是寸土必争的么?这里面有什么阴谋吧?

至于是不是有阴谋,谢威是搞不清楚的,唯有谨慎再谨慎,所以,针对行军路线,很民主地询问了众人的看法。

“目前可通马车的有四条路可选,中间两条路况最好,距离最短,理论上说时间也最短的;

两边各有一条,西边这条靠近山区,路不好走,也远;

东边这条好走,但是临近卫国的另外一个城:德立城。

大家觉得,走哪条路合适,说说看法和理由。”

大部分没看法,因为根本不清楚路上什么情况,万一说错了可是要背锅的。

少数几个选择走中间,因为中间是李将军的大军一路打过去的,省事省时,免得夜长梦多,听上去很有道理。

马克本来打算装哑巴,谢威点名让他说,只好站出来:“我个人喜欢走山路,原因的话,我出身贱民,在山里待过很长时间,感觉靠近大山更安全,不怕将军笑话,遇到危险进山里活命的可能性更大。”

有人吃吃地笑,谢威也咧了咧嘴,没人在意马克的乌鸦嘴,未虑胜先虑败,兵法的常识。

马克心里其实还有一句话:当逃兵也方便。

“好了,既然大部分同意走中线,那我们就走西线。”

谢威来了个神转折,然后在大家愣神的时候解释道:“敌人可能也觉得我们走中线。反正运粮队伍不止我们一支,我们不必这么着急,只要不晚于期限到达就好。”

马克他们出发在路上,李岩带着两万兵马在景泰城下纠结,接下来怎么走?打下景泰城这是最理想的,开疆拓土啊,攻城掠地啊,坐到谈判桌上也可以趾高气扬了。

可是就凭手头上这两万人,没有攻城器械,三分之二以上还是些新兵蛋子,怎么可能攻得下这坚固大城?

要知道,作为边界城,城主投入最大的除了自己的军队就是修建城墙。高达三丈的城墙,就算再给自己两万人,也是想都别想,顾凉老匹夫一路上撤退,还不都把兵放城里了。

能怎么办?难不成退回去?这不白来了?占了这些镇子有啥用?又不能驻兵,就算能驻兵,这点兵往差不多二十个镇上一分,等自己一走,对方还不轻轻松松又出来拿回去?

绕过景泰城再往前走?那更不行,现在的战线就拉得够长了,再往前,顾凉就可以随时出城截断粮道,自己就陷于被包围状态了。

继续留在这里围点打援?估计人家根本不会来援!这么大的城,里面的粮草支撑个三五个月没问题,倒是自己这边会撑不住这么久的消耗。

正在他进退两难的时候,后方传来不好的消息。

第六十三章 斥候

西康有三个镇被偷袭,袭击者抢走了财物的同时,带走了除孤儿老弱之外的所有人口!袭击者是卫国的人。

李岩盯着地图看,三个镇子位于西康东侧,靠近边界的位置。

这老匹夫没有把所有人马藏进城里,留了一些在外面打游击!

现在截过去?消息在路上要两天时间,不知道有多少人,不知人已经到了哪里,分兵少了怕被吃了;分兵多了,留在这里的不足,会被城里的出来反攻。

佯装撤退吧,娘的,这老东西太狡猾!城外空荡荡的,连个人都没有,城门紧闭,间谍进不去,消息出不来。

偏偏西康那边鱼龙混杂的要藏、个密谍太容易,两边的人根本没法分,特别是那些四处游荡的贱民,连个可查的身份都没有,总不能把这些人都当做间谍抓了吧。

李岩留下斥候在城外观察动静,同时派人送出谈判邀请,约定在边界处谈判。然后大部队大张旗鼓撤退,退到十几里远的地方,将兵分两路藏在空无一人的镇子上,李岩打算守株待兔。

可惜等了几日没动静,却再次传来西康那边被抢掠的消息,不止是平民,连一支运粮队都被袭击,粮食辎重被抢走,人也都被俘虏带走。

一支运粮队伍基本上是一千人,哪怕多是些没战力的,好歹也混杂百来号老兵,要能毫不费力收拾了,恐怕得两千人的强兵。

这还守不守兔子了?兔子都特么去咬人了,为什么不按套路来呢!老东西!李岩心里大骂顾凉,可又没招。

视线回到谢威这边。

谢威的队伍走的是西边山路,说起来这山绵延几千里长,从东北边定边城、北边靖边城、宁边城、北安城、西北永安城,再到西边西康城,然后继续往南,进入卫国,延伸到景泰城、历山城。

这道气势磅礴的的巨山,构成了一个半圆形,把赵国和卫国包起来。

这里的山势与定边城相似,外围尚可进入狩猎采药,入里不知深几百里,巍峨高绝,处处危险,人迹罕至。

谢威他们行走在山脚,速度放得比较慢。因为缺人,张、马烈、马克,还有其他几名老兵组成了斥候队伍,滚动向前探路。

马克在钻入树林,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他没有斥候的经验,只是跟着马烈学了些野外生存技能。所以他没有选择走正道,而是攀坡向上,走半山腰羊肠小道。

进入树林马克便拔出了郑全给他的匕首,青草树叶揉碎了挤出汁水,将灰白色衣服涂得花里胡哨,脸上也胡乱抹了些,然后用细枝草茎编成个头环,点缀了不规则的树叶,戴在头顶。

西康这边的山间植被与定边城那边有很大不同,因为更靠南,气温更湿热,草木更茂盛,隐藏其间的虫蛇也格外多。

马克顾不上天热难耐,胳膊脚踝脖子都用衣服包得严严实实,又寻了点有驱虫效果的野草揉碎了往身上脸上涂抹。

做好了准备,马克进发。树林里,他敏捷得像头花豹,腾挪跳跃,穿林越石,快速往前探路。

遇到藤蔓灌木阻拦,直接挥舞匕首开路,时间就是生命在这时候是很正确的,或许前路上并没有敌人,但也许敌人就在前面。

早一点发现,早一点回去禀报,早一点应对,就早一点胜算。

对于这一趟任务,马克是不看好的,若非青玉、牧等人在队伍中,他可能选择半路逃离。

脑子里胡乱地闪过各种念头,身体丝毫不受影响地前奔。大约行了一个小时,估计距离后面的队伍已经有五六里远,就在他试图迈过一道水沟的时候,头顶突然落下一坨黑色东西砸在跟前!

马克条件反射一般拉住身形,一坨黑色已经陡然变形,竖起半截树枝般的身子,马克定睛一看,冷汗一下子就冒出来。

毒蛇!

能轻易致人死亡的毒蛇!

马克稍稍动了一下身子,将握着匕首的右手护在身前,毒蛇就已经发出了嘶嘶的警告声。

僵持了。马克不敢动,此处地形不利于他,身后是向上的小坡,阻当了他极速后退的可能;左右树枝阻挡,横移也很难操作。

往前?看着眼前张大嘴巴,露出弯弯的毒牙,身子有自己手腕粗的毒蛇,他没信心能正面杀死。

对峙着的马克弯着腰一动不动,他的头距离蛇头不过半米远的距离,这种近距离的对视很带给马克极大的压力。

或许是他双眼聚焦带给毒蛇的压力也不小,两边就这么僵持着。马克慢慢放松,希望毒蛇失去耐心后自行离去,可这家伙仿佛跟马克杠上了,你不动我也不动!

时间一秒秒过去,马克很焦急,若是因为这个家伙耽误了大事,那才是搞笑了。在马克一筹莫展苦思脱身之计时,前方几十米远的地方忽然一阵骚动!

林中野鸟不知被何物所惊,扑棱棱乱飞。

马克一惊,敌人来袭?脑子里刚一盘旋,眼前黑影一闪!

毒蛇受了惊动,悍然发起了攻击!

蛇头闪电般前探,直对马克的眼睛,毒牙瞬间在马克眼中放大!

唰!

寒光闪过!

毒牙在距离马克眼睛只有一公分左右的距离上偏离了方向,马克快了大约零点零一秒。

手中的匕首精准切中毒蛇的颈部,在武馆里学了两个月极剑道,此刻终于发挥了救命的作用。

幸好蛇皮足够坚韧,匕首又不够锋利,所以这一击更像是格挡,而不是直接切断。若是直接切断,蛇头或许会在惯性下仍旧往前,马克难逃被咬。

毒蛇颈部要害受了强力一击,已经瘫在地上爬不起来。

马克也瘫坐在地,浑身力气似乎都被抽干,大口喘气。

还没等他完全平息剧烈的心跳,前方的骚动已经越来越近!

透过树叶的缝隙,远远可以看到两个灰色的身影在慢慢靠近,是敌方的斥候!

第六十四章 切了他的蛋蛋

几十米远的距离,要过来也快。

马克左右巡视,然后轻轻挪动脚步,小心地钻入右侧一丛浓密灌木后藏起。

密林中枝杈横生,两个人穿行其间的簌簌声越来越清晰。

马克凝神屏息,保持身形不动,身上的伪装色很成功,二十米、十米、五米,人已经走在马克藏身灌木的旁边。

忽然,其中一人发出嘶的吸气声,然后扑棱棱稀里哗啦一团杂乱的声音。

“被蛇咬了!”有人低声急呼。

撕布条的声音,捆扎、吸毒血,同伴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急救操作,坐倒在地的家伙嘴里轻声哼哼,已经有点眩晕。

这种蛇毒发作极快,毒蛇咬伤的位置被长剑开了个十字切口,加快血液流出。

马克轻轻拨动树枝,从细小的缝隙观察近在咫尺的敌人一举一动,见被咬的人已经瘫倒,没有什么战斗力,实施急救的人又背对自己,注意力全在同伴身上,缓缓抽身出来。

这个角度最快的击杀方式是匕首直接划过对方颈部,不过马克犹豫了一下,一个跃步扑过去。

迅疾的动作带起枝叶哗啦声,立刻就惊到背对马克正在操作急救的敌人,危急时刻,准备来个就地打滚躲过背后未知的袭击。

但是速度慢了,马克的扑击仅需要一秒就能完成,对方从听到声音做出应对,大脑下达命令,肢体作出反应,已经不足以避开。

马克的手刀砍在对方后颈部位,噗通,昏过去的身体砸在地上。

中了毒的家伙神智有些不清,但是半昏半醒中仍然判断出遇到了敌袭,挣扎着试图坐起。

马克上去三下五除二解除对方武装,扶着他起来,顺势把他靠在旁边树干上,然后……捆了个结实。

两人都捆好,嘴里塞了鞋子后,马克用尿浇醒了被自己打晕的家伙。

“你们有多少人?现在何处?准备做什么?”

对方不回答,死命咬鞋子。

马克拍拍脑袋,觉得自己好白痴。

“我把鞋子拿出来,你不准喊,一喊我就切了他的蛋蛋。”

面部狰狞的家伙转头一看,自己同伴裤子被扒了,蛋蛋正被长剑指着。

他想做出更狰狞的表情,可是被脸上的尿骚味影响,有些变形,加上鞋子在嘴里的感觉着实不舒服,干呕了几次。

“算了,不在你们身上浪费时间,我自己去看。”检查过两人身上的捆绑之后,马克顺着两人来的方向摸过去。

这段路就快得多,两人行走过的痕迹很明显,马克跟猎人学到不少痕迹跟踪技巧。不到半小时,在一个山坳处,马克听到了说话的声音,放慢脚步挪动至跟前。

由于位置不佳,无法看清全部,大概判断有三四千人,没有马,但都是全副武装,一看就是精锐正规军。

全体人员都在休息状态,估计是等待斥候的消息。

马克以最快的速度往回赶,一个小时之后,气喘吁吁来到谢威面前。

将情况一汇报,谢威压力陡然剧增。怎么办?这是脑子里第一反应。

自己这边粮草辎重几十车,带着跑肯定是跑不了;丢了跑,回去怎么交差?打是打不过了,别说人数上的差距,就说自己这边有战斗力的不过百十号人,剩下这些拖油瓶,一旦打起来一定只能起负面作用。

算起来估计有一个多小时,顶多两个小时,敌方就会到达战场。

召开紧急会议,商量对策。千夫长谢威并没有太多战场指挥经验,为数不多的几次参战,是作为听令方,而不是发令者。

如今要独断专行,立刻露了怯。民主决定吧,三个臭皮匠的典故这里没有,但是人多方法多总没错。

怎么击败来犯的敌人,这是一开始的议题。没人能拿出合理的办法。

后来马克建议将议题调整为怎么让来敌退去,为此他讲了一个这个世界所没有的空城计,利用对方不知己方虚实的情况,想办法吓退敌人。

于是众人七嘴八舌,快速整理出粮车做饵,林间埋伏的作战计划。计划的目标不是为了借助埋伏打个措手不及,而是故意让敌人看出来已经有埋伏,不敢入林搏杀。

马烈提出补充:树林外围设陷阱,用未知危险和部分杀伤吓退敌人,使对方不敢入林作战。谢威赞同。

牧提出威吓不生效时,林中作战计划:纵深上多设两道陷阱防线和远程狙击,且战且退。

马克补充对方不入林,不上当,直接硬抢辎重时的作战计划:小股精英一路骚扰,敌来我走,敌退我追,敌驻我扰,敌疲我打。

谢威这时候也没时间详细分析这些临时想出来的策略是否奏效,佯装镇定地安排人员跟着马烈和马克学习并协助制作各种陷阱,在树林最外围布置了一圈,然后深入百米的样子更密集的一圈陷阱。

接着让精通射术的人员组成狙击分队,由张带领,隐藏在树林深处。

再接下来安排百十号人守着粮车辎重,任务就是一旦发现敌人到来,立刻撒腿就跑,能跑多快就跑多快。

剩下的人全部躲到山里,约定联络方式以及集合时间和地点。

勉强布置完,敌人已经到来。

卫国这边这支队伍肩负着与东线作战的游击队伍一样的任务:破坏赵国的后勤补给线,绕道偷袭西康这边的村镇,掠夺人口和财物。

只是没想到,马克选择的看似最安全的路线恰好与对方来了一场邂逅。

这支部队的指挥官是一名偏将,叫曼陀,经验显然要多于谢威。在超过时间未等到斥候回报时,立刻派出第二批斥候,一个小时后带回了被绑在树上奄奄一息的第一批斥候。

知道遭遇了敌人之后,其实曼陀也犹豫了好大一会儿。不清楚对方的虚实,但是对方知道自己的虚实,若是敌方强,自己扑过去就是送死,若是己方强,扑过去就是收获。

根据出发前探子传回的消息,西康最近并没有大股作战部队补充,只是零星的地方散兵游勇补充,由此推测,来的应该不是强军,十有八九是押运粮草的队伍。

这就是军情的重要性了,曼陀赌了,一边让斥候继续在前探路,一边让部队快速前进。

待斥候回报说前方路上发现赵国运粮队,只有百来号人原地休息的时候,命令队伍全速前进,杀向运粮队。

然后刚出现在对方的视线中,守在粮车旁边那些士兵就变成兔子一样,飞速逃窜。

两边都没有马,这是谢威同意如此安排战术的前提。逃命的人总比杀敌的人跑得更快,追不上了,接下来呢?

曼陀知道对方运粮队伍一般是一千人左右,就凭这百十号人不可能押送几十辆车往前线,那其他人呢?

道路一侧是空地,另一侧是山坡,坡上树木葱荣,林深叶茂,一直蔓延进山里。

埋伏了?

逢林莫入,这是军事基本常识,可如果对方真的只有不到一千人,而且战力低下,入还是不入?

第六十五章 林中战

总要试一下,派个百人队,往林子里探查。

从踩踏的痕迹上看是肯定有不少人进了树林,曼陀站在远离树林的地方,防止里面射出冷箭。

看着百人队进去,没一会儿,惊呼声传来,痛呼声也传来,呀呀啊啊,有人跑出来过来汇报,有几人踩中陷阱,受了轻伤,正在解救。

曼陀听闻,脸上反而露出笑容:“欲盖弥彰,若真是埋伏众多,应该是盼着我等进去林中,何至于再设陷阱。传令下去,千人队进林,我就不信这么短时间能整出什么花样来。”

“这些粮车辎重怎么处理?”有手下问道。

“注意力应该在敌人身上而不是粮车身上。胜了,想怎么处理都行;败了,想怎么处理都难,这时候费什么脑筋!”

失去战斗力的七八个人被送出林子,一千来号人继续往里走。

在经过百米左右没有陷阱的区域后,所有人都放松了对脚下绊索之类的警惕。然后,第二道陷阱防线被纷纷触发,队伍过于密集,导致这一次受伤人数较多。

曼陀看着再次送出来的几十号伤员,只是轻蔑地说了一句,雕虫小技。

然后,千人队碰上了第三道陷阱防线。

这次又是几十号人中招,曼陀眼角直抽抽,恨得牙根痒。

非战斗减员已经达到将近一百人,虽然都没有性命之忧,但是看着木签子戳穿大腿,戳进腹部,那血淋淋场面已经在其余人脑子里留下了阴影。

众人越发谨慎起来,小心地扫描这地上每一寸可疑之处,却冷不防前方灌木丛后弓箭齐发,瞬间又是十几人中箭,这下可就不是受伤这么简单了,当场就死了四五个。

其余人赶紧就地躲藏,大树后面,石头后面,土坡下面,能藏多严实就多严实。

偷袭的自然是张带领的精英小队,总共其实才二十来个人。

第一波袭击得手,小队立刻悄悄后撤,拉开距离。

躲藏的人等了一会儿没动静,慢慢起身,领头的打着手势示意包抄,围到刚刚埋伏处,早已不见人影。

稍一留意地上的箭支数量就能知道,狙击的人不过二十个人左右,而己方却有近千人,简直是耻辱!怒火中烧的众人,不再小心翼翼,快速追赶。

然后在一道山沟处再次遭到偷袭,又有十人左右中箭,死三人!

追击者手上有弓箭的也连忙胡乱朝前放箭回击,可惜人又逃了。

曼陀眼看着一批批伤员出来,后面还有死尸也抬出来,了解到情况后,怒喝一声:“传令!再进一个千人队!”这是打算用人海战术,堆也堆死他们。

情况对谢威这边非常不利。他们临行前连武器都没配齐,除了什长、百长之外,绝大部分人手里只是根木棍,就算神箭手百发百中,也得三千支箭,可实际上他们手上只有每人两壶箭,一共二十五个人。一壶箭不过三十枝,打游击也是远远不够的。

车队里其实有几车是武器,可惜一来这个是不能随便动的,二来撤得匆忙,还真没想过多带点在身上。

就算一路放风筝一路跑,等箭支用完了怎么办?

马克也有点后悔出这馊主意,早知道管他去球,反正打不过,直接扔了辎重撒丫子跑路,好歹能保着性命。

现在呢?对方要是真不死不休地追逐,到时候能逃出去几个还真不好说了。

还有个问题,说是进山活命几率大,问题是这边的山里地形路径根本就不熟,万一逃到悬崖边峭壁旁,那才是自找死路了。

马克已经顾不得这么多,跑一步算一步,遇到地形有利的时候,就抓紧来一轮齐射,好在坡度挺陡,对方想要合围也一时难以办到。

加上不断有人伤亡,追击者总会有心惊肉跳的感觉,生怕自己跑得快了成为靶子,就这样不近不远缀着。

战场上一般的军队是有战损率底线一说的,一旦伤亡人数比例超过某条线,这支部队的斗志就会崩溃。马克在等这个线的到来。

谢威早一个来小时带着队伍进的山,此刻已经七拐八拐躲进一片人迹罕至的密林里,大气都不敢出。

他也在后悔装镇定,早知道直接下令撤退,放弃物资,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现如今陷入这样的境地,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可到了这一步,只能继续装下去,若是自己都慌张了,手底下这帮子人只会做鸟兽散,到时候自己难逃一死。

来到又一个可以反杀一波的埋伏地点,张凑到马克的身边,低声道:“帮我一把,我要上到这棵树上。”

“做什么?”上树是自寻死路的行为。

“我发现了中间有一个着装不一样的家伙,每次似乎都是他在发号施令。灭了他,群龙无首,说不定追兵会退去。”

“不行,如果你射不中呢?如果他不是首领呢?如果他死了其他人继续追呢?你能飞?”

“我们这样坚持不了多久的,箭支很快就用完了,我们都会死在这里。”

“告诉我是哪一个,我来!”

“不行,你箭法没我准。”张的理由很充分。

远距离狙击目前只有弓箭一种手段,而弓箭不同于狙击步枪,它的射程有限,而且操作起来必须要足够的空间,也就是说射箭的人基本上是要暴露在敌人的视野内的,如果在树上实施狙击,即便完成了狙杀,也难以脱身。

马克烦躁地用手挥开眼前飞过的一只野蜂,快速思考着接下来活命之法。

选择在这个地方再做一次狙击是因为前面有一片洼地,踩进去后泥泞不堪,速度快不起来,而它又在必经之路上,深深的脚印一定会吸引追击者过来。

“你们先埋伏好,不准上树!我有个法子。”

……

曼陀在外面看不到追杀的情形,但是可以从送伤员出来的人口中大概能想象得出,伤亡是在所难免的,打仗就是这样子。

就算三千损失一千,能把对方全吃掉,还能赚一批物资回去,这趟就不算失败。

只是很郁闷的是到现在也没有给对方造成哪怕一人的损失,而且据回报称只见到了大约二十人,剩下的到底去了哪里?

要猜很容易猜到,九成以上的概率是进山了,可是进了山搜寻的范围就太大了,所谓‘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很难快速找到这些人并吃下去。

……

谢威固然要做出沉静的模样,可有人不乐意就这样被动等下去。

青玉和牧因为不会射箭,没能加入游击小队,现在心急难耐,数次提出要前去接应,都被谢威制止。

同样的其他一些没参与狙击的什长,也无法做到置袍泽生死于不顾,多有请战之举。谢威也都一一否决,并且祭出军规,再有异议军法处理。

这时候,林中的追击者抵达了埋伏地点,战事终于出现了一些新奇的变化。

第六十六章 游击战术

两轮齐射之后,张带着其余人等快速撤退,马克却没跟上。

追击者留下人手处理伤员,其余一千多人乌压压碾过洼地,奔着不足百米外的敌人疯狂追击,这时候,异变陡生。

追在最前面的一名士兵,忽然见前方大树后面闪出一个泥人!

全身泥巴,头上还戴着个不伦不类的草环,手里抱着巨大的树叶包着的一个包裹?

这名士兵一停顿的瞬间,就见泥人将手中包裹奋力扔过来。

几乎是下意识挥刀格挡,刀锋切开了包裹,树叶散开,掉落在地的一团像腐烂的木头?

不对!嗡嗡声响起,几个呼吸间就连成一大片,而这时候,身后的战友们乌压压撵到了跟前,正好跟这个士兵眼前乌压压的一片阴影当头撞上。

阴影是野蜂群!

毒性很大的野蜂,被三只叮蛰就能致死。

最让人受不了的是这种毒性注入体内后带来的是让人无法忍受的疼痛,比割肉敲骨还疼!

马克循着路过的野蜂轻易找到挂在树上的巨大蜂巢,将自身涂上泥巴以后,上树砍下蜂巢,用树叶包裹,然后将被激怒的蜂群释放到了追击者们面前。

这是生化武器。

只是一会功夫,鬼哭狼嚎般的哀嚎声就响彻了树林,甚至连外面的曼陀和山里的谢威都听到了这惨绝人寰的嚎叫声。

这种惨叫太瘆人,以至于中招者虽然只有几十人,但涌过来的大部队却呼啦啦全都往回躲。

愤怒的蜂群发起了追击,哀嚎声持续了得有五分钟。

很不幸的是,张给马克指认的那个着装不一样的也中招了,被叮了五六次,而他正是一名千夫长,这会儿已经面色发紫,躺在地上抽搐,眼见就没了气息。

这下群龙无首了,追不追?

后面的千人队也已经赶过来,两个队的指挥权就暂时交给了另外一名千夫长,可是这家伙的着装也是有所不同。

正当他下令处理伤员,其他人继续追击的时候,一支冷箭嗖地穿透了这名千夫长的颈部,当场毙命!

马克抽冷子偷袭了一把,也不知道射中的家伙什么头衔,只知道不宜久留,撒腿就跑。

这下真没法追了。虽然外面没有下令停止追击,可是实在是追得憋屈。

又是几十具尸体被抬出去,曼陀看到了自己手底下两名千夫长的尸体时,面色铁青,牙根都咬出血来。但最终还是下令停止追击,所有人撤回。

马克对杀人没有太大的心理负担,但实际上他并不是嗜杀之人。

追逃双方只是立场不同而已,说起来算不上什么国仇家恨,只不过为了活命不得不做出反击。前面两个斥候他都没忍心杀死。

与狙击小队会合之后,马克他们也没有急于进山找大部队,而是悄悄绕道摸到树林外围,必须要收集到最新情报,才知道下一步怎么做。

曼陀重新任命了两名千夫长,安排一个千人队护送捡来的车队返回,就地掩埋死去的同伴,然后率领其余将近两千人继续往西康方向进发。

不能就这么算了,他想按照既定计划,跑过去再打劫一波,有更大的收获也好抵消自己以众敌寡造成的损失。

马克当仁不让地接过了指挥权,本来这个精英小队的指挥官是张,但是张跟马克是穿一条裤子的,毫无异议让出权限。

经过刚刚一个多小时的狙杀战斗,其他人对马克的战术和个人本事,以及对整体局势的贡献全都非常认可,也没有任何意见。就连谢威的心腹也都默认马克的指挥。

马克首先安排一人进山联络大部队,将情况详细汇报,包括双方战损情况,当前的地方动向,和接下来狙击小队的任务。

接下来的任务其实就是马克最开始提出来的游击战术,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现在双方角色发生了转换,轮着马克带领狙击小队骚扰对方的运粮队。

不得不说马克艺高人胆大,二十来个人就想去骚扰一千号人,这是平头哥骚扰狮子的节奏。

或许是刚刚的战绩太过精彩,小队成员居然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领头的是狮子,跟随的绵羊也相信自己是狮子;领头的是绵羊,一群狮子最后也觉得自己是绵羊。

这边有了新的作战计划,李岩那边也有了新的计划。

后方接二连三的被偷袭之后,李岩决定不再守株待兔。兵分两路,一路往东,一路往西,趟地图。

斥候四面八方放出去寻找蛛丝马迹,顾凉你想玩捉迷藏,我李岩奉陪。

你偷袭我后方村镇,掠夺我方人口和财物,我就破坏你的村镇;你抢我粮草,我烧你庄稼;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路过的镇子村落、地里未收割的庄稼,能烧的全部都烧掉。

这招太损了,顾凉和景泰城主都无法坐视不理。

战况时时传递回京城,赵国卫国两边高层都意识到这是一场愚蠢的战争,没有赢家,除非再投入更大,非要打下城池来才行,可那样全国都拖入战争的泥潭,晋国和代国可不会放过机会。

于是两边高层在互通消息后,决定坐上谈判桌。

两边军队也都得到消息该撤兵撤兵,但是这个通讯落后的世界,要把消息传递到,总要有时间。

散落在战场各处的小股作战部队更是行踪不定,仍然处于各自为战状态,比如谢威这种还藏在山里的,哪里知道可以回去了。

谢威收到马克他们的消息后,决定出山协助作战。

不是他突然有了自信,而是没吃的了,匆忙进山带的那点口粮都吃完了。

马克带着小队走丛林,盯着外面路上的车队,但是狗咬刺猬不好下口。人少在林里找些吃的不难,只是弓箭不足很是个问题。

偶尔遇到合适的机会,远远放几箭伤几个人,其实也无法伤筋动骨,千人队根本理都不理,继续前进。

弓箭都用快完了,也不过伤了对方几十人而已。

谢威一开始还不敢随便进平原地带,怕被包了饺子。后来饿得紧了这才去找镇子,可惜早人去屋空,里面什么吃的都没有,连头牲畜都不给留下。

会做陷阱的人和会弓箭打猎的人都在马克小队里,他们只能挖点野菜摘个野果什么的,这仗打得是贼憋屈。

后来饿得眼睛都要发绿了,胆子也大了,他们开始加快脚步,跟上卫国这边的运粮千人队。宁做饱死鬼,不做饿死鬼。

卫国这边千人队千夫长尤宇是这趟出征的三个千夫长中唯一活下来的,那俩被马克弄死了。

他不敢进树林,但是不代表就怕了这帮子叫花子兵,一看谢威在后面尾行,立刻掉头就上去怼!

第六十七章 执着的鬣狗

手持木棍的新兵们被饥饿催发出来的那点胆量,在敌人的冲锋面前屁一样泄掉了,敌人还没到跟前早已经腿肚子打转,靠几十号人拉都拉不住,撒开腿狂奔。

尤宇留了一个百人队看车,率领其余人跟在谢威队伍后面狂撵。

别看这些叫花子兵打仗不行,跑路还是很快的,尤宇追了五六里地,硬是没追上。

马克一看机会来了啊,擎出长剑带着二十来号人上去砍对方的百人队。

尤宇犯了个错误,一是高估了谢威的那千把人的战斗力,所以带走的人有点多;二是低估了树林里这二十来人的战斗力,所以留下的人有点少。

马克一马当先,赶在对方使用弓箭之前冲到跟前。

这二十来人算是精锐中的精锐,有几个纯粹的弓箭手收拢了仅剩的两壶箭,在张的带领下外围压阵。

只要敌人密集没有自己人的地方就来上几发,有人冲过来他们就跑,跟着马克充分领悟了这种无赖打法的精髓。

小规模的战斗中,个人武力高低就变得极为重要。马克这会儿不再有仁慈之心了,右手长剑左手匕首,极剑道的杀伤力展露无遗。

极剑道配合上繁星剑法的脚步移动,身陷五六人的围攻也夷然不惧,简单精准的杀伤,强大的精神抗压带给厮杀中的他冷静与理智。

不同于其他人大开大合的劈砍,马克多用刺击,体力消耗少,杀伤更大。

一入混乱的战团,马烈自动补位,与马克背对背,多次的联手,早已经无比默契。

其他人能称得上精锐自然也是实力不俗,快速或三人一组或四人一组组成攻守组合,马克有了马烈在背后协助,博杀起来更加肆无忌惮。

战斗持续了五分钟的样子,近身作战的人除了马克,其余人都未造成杀伤,但是显然马克这一方处在下风。

百人围着二十几人,已经形成了合围,张也没办法再施冷箭,这会儿极度后悔光练箭法没练刀法,眼睁睁看队友在搏杀,自己却没法上场帮个忙。

马克就是个搅局的,仗着攻击凌厉,在人群中横冲直撞,看上去毫无章法,实际上他是看哪里自己人被围的厉害就往哪里冲。

又几分钟过去,本已成势的合围又被马克冲得七零八落。

伤亡在一点点扩大,时不时有人倒下,鲜血喷得到处是,这时候计谋起不了作用,比的是真正的实力。

双方都出现了减员,卫国一方显然死得更多。

马克长剑格开一名敌人的挥砍,顺势切开了对方的咽喉,爆喝一声,长剑疾刺,如寒光点点,瞬间又重伤两人。

卫国一方伤亡超过三十人之后,士气崩塌,开始有人逃离战圈。

胜利的天平开始向马克一方倾斜。

然后,不一会儿,剩下的五六十人整体溃败,朝向尤宇前进的方向逃窜。

尤宇追不上谢威的叫花子军,往回赶的时候,半路上遇到了他留下的只剩一半人数的百人队。

再看看百人队后面追着的二十人,怒不可遏,带着大部队就冲过来。

马克一看捅马蜂窝了,赶紧掉头跑,追的变逃的,逃的变追的,战事就这么戏剧般发生着变化。

谢威一看敌人追不上,肚子里有个饿鬼又给他们制造出少许胆量,于是队伍又跟非洲草原上的鬣狗一样,跟在狮子后面等着抢食吃。

马克等人飞速赶到马车那里,几名伤员很会见机行事,早已经打开了马车上的兵器箱,一人抢了几个箭袋,飞也似地窜入树林。

尤宇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挑战,如果是势均力敌也就罢了,偏偏这些苍蝇一样的家伙弱得很,还把自己整得这么狼狈。心里大喊‘今天不弄死你们,决不罢休!!!’

大手一挥就撵着进了树林。

于是之前的一幕再次上演,马克的小分队且战且退,引着尤宇进了深山。这次就不是为了杀伤击退,而是为了给谢威制造机会。

‘鬣狗们’的执着终于有了回报,马克引走了尤宇,谢威得到了粮食,赶紧带着粮草辎重车辆改道。

尤宇一直追到夜晚,已经根本没法追,终究是没能追上,带着一腔怒火,以及一路上新产生的伤员,回到主道上,发现自己的粮车也没了,差点没把肺气炸。

队伍只能原地宿营一夜,第二天再循着踪迹追踪。

马克带着二十五人小队围在一大片相对平缓的岩石顶部,四周被高树围挡,像围了帐子的大床。

先前为了逃命,伤员的伤口只是胡乱包缠一下止血,然后不停地奔逃,没顾上仔细处理,现在一个个检查,也颇触目惊心。

一共七人受伤,轻伤五人,重伤二人。

轻伤基本是劈砍造成,重伤是穿刺造成。全部在正面,没有一处在后背。

有个家伙运气不好,脸上被开了口子,眼角一直到下巴,血淋淋的伤口,由于不好包扎,一直裸露着,看着像恶鬼。

篝火燃起来,众人围坐,言语极少,气氛低沉。

没有杀敌倍于自己的兴奋,没有逃脱追杀的开心。伤口和黑夜,以及脱离大部队后的狼狈与孤独,多种因素聚合成眼前的氛围。

马克作为小头目,必须站出来给大家信心,“兄弟们!我们二十六人击败了对手一百人,杀了他们四十多人,我们所有人都活着!

是什么让我们取得如此的战绩?是团结,也是信心,我们坚信自己能做到,我们就一定能做到。”

马克扫视着众人,肆无忌惮地释放自己目光里的精神压力,本来他个子就高,这会儿站着其他人坐着,又是站在岩石最高点,加上莫名的精神压力,恍惚间给众人一种他是天神一般的感觉。

“我们创造了奇迹,我们引开了敌人,长官和我们的兄弟们可以抢到本来就属于我们的粮草,我们拯救了大家。

我们不抛弃每个人,患难与共,以后也要富贵同享!”

或许是这个世界太少鸡汤鸡血,或许是马克这会儿给到大家的视觉错觉,或许是在场的人太需要有人出来安慰,短短的几句话,铿锵有力,点燃了大家内心的热火,低沉的氛围也随之一改。

马克换了柔和的语气道:“晚上先弄些能找到的药草简单处理一下伤口,咱们应该庆幸在大山里,这里不缺食物,不缺草药。

明天,大家可以用旅游的姿态面对接下来一段时间的山区生活,外面还有危险,咱们朝着北方行进,目的地西康城,我们回家!”

第六十八章 给我砍了这棵树!!!

接下来几天,马烈和张成了大家的导师,野外生存技巧包含的内容真不少。

如何制作各种陷阱,如何分辨食物,如何生火,识别草药,如何找水,寻找猎物,如何避开危险,制作弓箭武器……

所有的事项全都就地取材,整个过程新奇好玩,大家倒是真的放轻松下来。

在深山过了三天,开始下雨。

每次下雨似乎都会有不好的消息。

他们迷路了。

没有太阳星辰辨识方向,大山里荒无人迹,转着转着就分不清东西南北。他们本想登高望远,辨别方向,却转到了一处奇怪的地方。

这里的草药长得太好,比无忧谷里的还好。这里的树木太茂盛,却不见鸟兽,以至于在这处山谷他们只能采集果子和菌类果腹。

马克一进到这里就感觉哪里有些不对劲,但是又说不出来,随着众人坐在一棵大树下歇息。

这棵树真是高大,像榕树一样冠盖如伞,垂下来许多须根,但是须根没到泥土里,而是垂在半空。

整棵树树冠覆盖了得有两三亩地大小,树干有四人合抱粗,树下再无其他植被,光溜溜又平整干净,连蚂蚁虫子都不见一只,很适合避雨休息。

众人吃着收集来的野果,开着玩笑,听着雨打树叶噗噗哒哒,内心宁静祥和。

“晚上就在这里睡一觉吧,我怎么感觉现在就有些困了。”马烈建议道。

其他人也纷纷点头,都有同样的感觉。

马克越发觉得有些怪异,仔细打量着四周,不对劲的感觉越发明显,就好像……被人盯着看的感觉?

可周围连一只野兽都见不到,难道有人?不像啊,这里一点人待过的踪迹也没有。

大家闭上眼睛休息,马克也闭目养神。

一闭上眼睛,就会不自觉释放出精神力,这已经是他的习惯,无论多艰难的环境,锻炼精神力,模拟树的模型始终在意识中进行。

这一次以释放出精神力,马克立刻发现了不同的所在:这里几乎只有绿色的魔能光点!

不正常!在森林里最常见的是绿色、蓝色、黄色,代表的三种属性,木、水、土,可是这里绿色浓郁得超乎寻常!

然后,隐隐约约的,马克被窥视的感觉指向了身后的大树!

就在这时,突然发出的叫喊声惊醒了在场的人,睁眼一看,有个家伙被垂下的根须牢牢困住,正被缓缓往树上吊!

众人连忙起身,刹那间,所有的根须全部疯狂舞动,变成蟒蛇一般,纷纷缠向树下的人!

马克拔剑挥砍,斩断伸向自己的根须,跳起来解救其他人。

被斩断的根须掉在地上扭曲蜿蜒,仿佛活着的虫蛇,诡异之极。

只一个呼吸的功夫,在场的人就剩下五六人,其余全部被束缚!

马克高高跃起,剑光激闪,将一个个面带惊恐、死命挣扎的同伴救下。

剩下的根须更加疯狂,扭动着往人身体有孔的地方钻去!

有个家伙正张大嘴叫喊,冷不防根须直接插入,顿时间他脖子上青筋暴起,眼珠子都要凸出来,呜呜呜发不出喊声,下一刻,根须已经从他身体后部戳出,竟然将这人从上到下扎了个对穿!

这一幅场景吓呆了所有人,连马克都一时失神,哪里见过这等怪物!

仍被吊在半空的四个人,立马闭上嘴巴,夹紧了双腿,因为惊吓,浑身都跟筛糠一样!再也顾不上喊叫!

马克飞身而起,砍断被缚的四人,又将明显没了生命特征的家伙弄下来。然后对着剩下了垂在半空的根须疯狂劈砍。

没想到对阵三千敌人都没死一个人,现在却被这棵树杀死了同伴,这怎能忍!

“给我砍了这棵树!”马克怒喝着冲上去,拿长剑对着树干猛劈!

魔兽也就罢了,居然还有魔树?你这是成精了啊!

所有人一拥而上,轮流对着树干狂劈猛砍。

马克似乎接收到了一点非人类的情绪,好像混杂了害怕与愤怒。马克估计是这棵奇怪的树发出来的,但是如论如何先砍了再说,马克不打算放过它。

长剑砍树很不给力,但是抵不过人多啊,一会儿树皮扒光了一大截,碎木屑一点点从树身上被削下来。

也不知道是什么树,木质坚硬异常,在场的均是练武的人,力气不小,长剑也是精钢打造,普通的树木即便如松树之类,马克一剑过去也能入木十公分左右,可是面对这棵树,钢剑斜向下削在上面只能削掉一点点。

树上被斩断的须根疯狂扭动着,一点点变长,再次向树下的人群发起攻击。这次自然不会再让它得手,分出几个人一通砍瓜切菜,其余人继续伐木。

要是有个光头强的电锯就好了,马克郁闷地想。

这棵怪树终究还是藏了大招,当众人注意力在树干和头顶的须根时,地面的突然一阵颤动,出现无数裂缝!

裂缝中钻出粗大的树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缠住人的双腿就往裂隙里拉!

所有人大惊之下,将砍伐的目标对准了突然袭击的树根,树根终究是树根,趁人不备突施偷袭,即便得手,也不是钢铁武器的对手。

如果是野兽,或者手无寸铁的人,恐怕没有能幸免。

但是即便占了武器的便宜,还是有一人不幸被拉入裂缝,无数的细小树根死死缠住他的头颈,甚至钻入他的七窍,等众人七手八脚把他拉出来时,惨状比上一个贯穿菊花的还可怖。

死亡的阴影又一次笼罩了在场众人,复仇的怒火再次加快了大家的砍树速度。

大量树根被斩断,满树的叶子无风自动,筛糠一般颤抖着,似乎在发出哀鸣,原先的繁茂旺盛变成了萎靡萧条。

时间一点点过去,大树终于轰然倒地。

所有人揉着发酸的胳膊,默然无语。曾经,面对四倍于自己的敌军,都没有这样艰苦过,现在被一棵树杀死了两名同伴!

倒地后的大树快速枯萎,只是一会儿工夫,所有树叶枯黄脱落,树干也老化腐朽,原本坚硬的树干,用手都能搓下碎屑来。

马克心有所感,在众人疑惑的注视下,匕首不断在树干上切削,不一会儿功夫,将几人合抱的巨树树干,削掉了一半,当的一声,匕首刺中了硬物。

将树心部分最后的腐朽层去掉,露出一截通体碧绿的东西。

在场的所有人都围上来,看着马克小心翼翼一点点剥离腐朽层,取出这个长一米左右,粗若儿臂的绿玉杖。

莹润透亮的绿色,像极了老坑玻璃种的翡翠,绿色鲜亮沁人,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欣喜。材质非金非玉非木,坚硬无比,匕首切在上面连一点印记都留不下。

“这……是什么东西?”马烈忍不住问道。

马克只能摇头。

叫绿玉杖倒是很符合这东西的外部特征。

马克有种奇怪的感觉,这东西是有生命的,或者是有意识的。

他想到了当初猎杀魔熊后收获的那颗珠子,继而又想到了自己心口的珠子。

感受到绿玉杖传来的暖意和旺盛的生命力,马克鬼使神差地用自己的精神力去碰触了一下绿玉杖。

然后意外发生了。

第六十九章 终成魔师

如同触到了高压电一样,马克身体一僵,双眼一黑,径直往后倒,晕厥过去。

大家又懵了,马烈和张出来,掐人中没反应,泼凉水没反应。

“先把他放好,躺一会儿看看。”马烈见过马克上次发作掉水里的情形,以为是间歇性羊癫疯之类的,示意大家不要惊慌,该打猎打猎,该生火生火。

树枝搭起个简易帐篷,盖上几件衣服遮着细雨,马烈聊起他们从贱民居住点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

马克躺在那里呼吸均匀,心跳正常,意识里面却面临着巨大的危机。

如同上次一样,莫名其妙冲进意识里面一只凶兽,两者大战三天三夜不停歇,总算战胜之后醒来。

这次,进来的居然是一棵树。

这次马克毫无还手之力,数不清的树根瞬间就将马克逼入死地。

就在这九死一生的时候,上次出现的莫名凶兽再次出现,而这一次,是站在了马克一方。

灰白色的凶兽牛犊大小,肩宽体阔,四肢粗壮发达,利爪锋锐,细眼睛宽嘴巴,獠牙外翻,面容凶残丑恶,头顶独角,全身光滑无毛。

一出现就将马克护在了身后。然后张口就是一团火焰,将乱舞的树根烧得卷曲着往回缩。

吐完了火,又开始从嘴里发出闪着银光的利刃,利刃激射而出,只一下便斩断几十根树根,去势不减,又在树干上留下深深的创口。

接着又是雷霆电闪,噼里啪啦烧焦半截树头。

怪树同样拥有自我恢复的能力,而且速度很快。

但是它没法对凶手造成伤害,感觉有点属性上的克制,面对马克的时候威力无比,面对凶兽却斗得非常挣扎,基本占不到便宜。

其实,马克的猜测是对的。

魔兽有魔珠,魔树也有魔心,作用就等同于魔珠。不但能储存魔能,也能储存魔兽的精神印记。

与魔兽和魔树这类东西比起来,人的精神其实是非常脆弱的,上一次,马克体内那颗不知名的魔珠,同样蕴含着强大的魔兽精神印记。

不知是谁将它植入马克这具身体的体内,导致了这具身体的前主人直接脑死亡,这才有了马克借尸穿越的可能性。上一世悲剧打击加上电击等多种因素导致了马克的精神力比较强大。

他侥幸活下来。但这不是上次能在意识里战胜魔兽的原因。魔珠植入马克体内后其实在生理上讲是存活了,两者血肉相连,魔兽的攻击更多是一种认主的过程。

马克的绝不服输相当于得到了魔兽的认可,所以最后那个魔兽影子彻底消失其实并不是死亡,而是回到马克体内那个珠子内部。

此刻魔树的魔心巧合之下接触到马克的精神力,相当于找到了一个渠道进入马克意识里,应该类似于试图夺舍,或者试图复仇。

然后才有了魔兽出来护地盘的这样一场战斗。

大战不知进行了多久。既然有了帮手,马克权当是练武了。用极剑道对付群攻而来的树根还真是锻炼反应速度。

战场杀法、极剑道、繁星剑法,不断换招,慢慢体会招式之间的差别。

不同招法之间的随意切换和连贯,这在平时可是根本找不到这样合适的陪练对象。

反正一旦出现险情,魔兽助手就会立刻过来解救,可以让他放开了手脚去试验和体会。

当他把繁星剑法六十四招颠来倒去,打散了随意组合,真正练到了信手拈来的地步。

又把极剑道练至身随意走,心动意动身动,终于如乌云散开,阳光普照般开悟了。

力量、速度、平衡,三者之间的关系,三者内部各自的窍门,像是解开了一道繁杂无比的数学题,再回首一看,这叫一个舒坦。

心意一动,手中出现长刀,居然施展起狂风刀法。

此刀法他只在马烈练习时见过几次。如今施展出来居然有模有样,而且只用了几遍就已经纯熟无比,好像多年的老手一般。

这就是融通境。

这时候,根须再多也难以给马克制造危险,独自守一半区域已经能顶住压力做出反击。

魔兽助手似乎也感觉到了马克的变化,加强了攻势,大招频出。

又过了不久,魔树终于崩溃。

先是从根须开始,寸寸断开,爆成粉尘一般的绿色光点,然后是树枝、树根也不断碎散,最后整棵树干轰然爆开,无数绿色光尘,在无尽的虚无空间,壮观美丽。

魔兽见没了危险,也消失不见,不知去了哪里。

马克呆立原地,却见数不清的绿色光点缓缓靠近过来,附在自己身上,然后消失,似是进了自己体内。

顿时,一股充沛的能量散布周身,马克似乎觉得自己强大了无数倍。可是在这里面,这种强大有没有用?该怎么出去呢?

这样想着,于是他就出去了。

现实中昏迷的马克睁眼醒来。

马烈正坐在马克身边,马克稍一动弹他便注意到了,连忙望过去,正好跟马克刚睁开的眼睛对视上,然后哎呀一声,往后跌去。

其他人正在吃饭,闻声望过来,就见马烈扭着腰爬起来,马克也正弯腰坐起。

“你终于醒来!”“怎么回事?”“怎么了?”“你没事啦!”众人七嘴八舌喊着围过来,言语中尽是关心。

这感觉很不错,不只是被人关心的感觉,还有醒过来的感觉,身体的感觉,头脑似乎更加清醒,反应似乎更快,一瞬间众人的表情尽收眼底。

“你的眼睛好吓人!刚刚看了一眼,就跟被火烫了一样。到底发生了什么?”马烈这会儿见马克的眼睛似乎恢复了正常。

“说不清楚,不过我现在没事了,这次我昏迷了多久?”

“昨天天没黑你就昏过去,现在都第二天了。把大伙儿担心得不行,正商量着是抬着你走还是怎么着。”张递过来一串烤熟的肉,也不知道是什么肉。

马克接过来,大口吃着,好饿。

“其实我们准备把你扔在这里,自己走的。”马烈开着玩笑,其他人也跟着哈哈。

马克这会儿终于清晰感觉到自己的变化在哪里了,自己的精神力变得强大了很多!这种感觉就像原来是站在平地上看人,现在是站在屋顶看人,这种俯视众生的感觉,还是很不同的。

马克心思一动,对脸上被划了一刀的家伙说:“你过来一下。”

这家伙叫明雨,明显也感受到了马克带来的比之前更强大的压力,起身过来不明所以。

马克伸出手来,靠近他的脸部,然后这一刻所有能看到明雨脸的人,全部啊啊大叫,在混杂着惊讶甚至惊恐的叫声中,明雨脸上的伤口缓缓愈合,然后快速结疤,脱落,整个脸部光滑如初,再看不出任何受伤的痕迹!

第七十章 魔师大人

明雨看不到自己脸上的变化,但是可以感受到似乎是发生了什么,伤口部位奇痒无比,肌肉的蠕动似乎扯动嘴角,然后脸上掉下来什么东西。

马克‘看’得最真切。

意识中一直未能成型的那棵树的模型,现在心意一动即能成型,然后模型随精神力来到手边,立刻疯狂吸附了四周数不清的绿色魔能,接着被送到伤口里。

接下来明雨的伤口里面的肉芽蠕动,被破坏的组织细胞以快了几千倍的速度再生修复,于是就出现了上面众人看到的场景。

明雨在马克的手掌离开自己的脸部时,才扯了扯嘴角,发现没了之前那扯动伤口的疼痛,手缓慢摸上去,却只是摸到了自己光滑的脸蛋,整只手都抖起来。

难以置信地四周转悠,找水洼照镜子。

这时候已经有人大呼起来:“魔师大人!”

马克很享受这时候被人膜拜的感觉,“其他受伤的人都过来吧。”

五个人,怀着激动的心情,过来,不自觉弯腰低头,有的人直接单膝跪地,传说中的魔师手段,真正的神迹,不是街头那种变个火球出来。

马克逐个儿施展手段治疗,样子像极了天神抚顶赐福。

每一次治疗都几乎抽空以马克为中心半径五米内的木系魔能,好在这里最浓郁的就是木系魔能,若是换一个环境,还真不好办。

马烈几次张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众人瞪大了眼睛,默默地看着战友们一个个伤口消失,沉浸在震惊中无法自拔。

技能的释放不只是消耗周围的魔能,还消耗释放者的精神力,马克缓和了一下治疗之后的疲惫感,主动打破了局面:“接下来往那里走,你们商量好了没?”

大家从震惊中醒来,你看我我看你,心思都没在马克的问题上。有人终于忍不住站出来,“魔师大人……马大师……马队长……”

“还是喊我的名字吧,你是百长,我是什长。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好了,别见怪。”马克笑着缓和气氛。

“我……能不能成为您的侍卫?”

“侍卫?为什么?”马克好奇怪。

“魔师大人都是有侍卫的,贴身保护。”

“为什么?”

“因为……”说话的人突然发现自己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一直以来魔师再强也是远程打击强,无论放火球,还是放雷电,都是远程攻击,而且需要释放时间,一旦敌人近身,魔师基本毫无还手之力。

更何况还有弓箭手这样的魔师杀手存在。

说白了魔师就是个脆皮,需要侍卫贴身保护。做厉害魔师的侍卫不光跟着沾光,收入一般也很高,到了这个层面的魔师,敛财能力绝对是响当当。

马烈和张受限于见识,不知道魔师的能耐,这些从京城来的可是见多识广,一个人站出来,其他人也都纷纷出来表示。倒是把马克的嫡系马烈和张挤到外面不知所措。

可问题是马克近身能力不弱,弓箭射术也越来越强,倒是魔师的远程攻击能力他一点都没有。

马克是真不想上战场了,有了这治疗术,乖乖待在城里赚钱多好。开个医馆,坐着收钱,这回真由体力劳动这变脑力劳动者了。

“侍卫不侍卫的,目前我还不需要,不过咱们在一起出生入死,不是亲兄弟胜过亲兄弟,若是大家不嫌弃,以后都是一家人。

我出身贱民,一直以来居无定所,眼下身处战场,我们先脱身再说,如今,算是多了一些保命手段,我相信一定能带着大家安全回去!”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现在的处境,齐声叫好,气势如虹。

马克这才有时间打量着手边的绿玉杖,长得确实是漂亮,之前那一时冲动差点万劫不复,好在福大命大,因祸得福,成功晋级魔师。

成为魔师之后,马克发现他盯着人看就会被发现的毛病也没了,其实是他自己能控制精神力的缘故。

对于为什么只是用精神力探测一下,对方就能顺着进入自己意识里,马克也搞不明白。现在再次用精神力探测,已经没有了魔树的精神印记。

绿玉杖里有的只是浓郁的海量的木属性魔能,仔细打量杖身,可以感受到细微的纹路,常人看不见,马克能看见。

想起树的模型带给自己治愈之术,真不知道这纹路跟技能模型是否有关,所以,他就一边走,一遍摸索,试图将复杂的纹路完整复制出来,看是否有用。

得益于现在比较强大的精神力,只用了三天时间,马克就成功‘破解’了这个整体呈圆柱状,中间交织了数百道错综复杂弯曲线条的模型。

然后在行军过程中偷偷施展了一下,发现除了能让周围的人昏昏欲睡,别无它用。

相比能救死扶伤的技能,这个技能简直是鸡肋到不能再鸡肋。不过好歹也算是多了一项辅助技能,聊胜于无吧。

在一行人往西康城方向进发的时候,谢威这边也踏上了归途。

谢威带着粮草辎重就没敢往既定的目的地进发,一路躲避着可能遇到的卫国军队,小心翼翼边探路边行军。

天神保佑,没有遇到敌军,反而遇到了四处通知撤兵的小股自家斥候队,这才知道战争算是打完了,该回家了。

青玉一听到可以回家了,立刻就提出来要求前去接应马克他们的小队。

谢威这时候可不会因为儿女情长的故事打乱自己计划,好不容易可以回去了,还不用受罚,哪里会答应她的要求。

各种理由各种命令,差点就管不住这个看上去娇柔,实际上倔强的妞儿。

若非马克那个二十几人的队伍,自己这帮子人可能早成了俘虏,甚至性命不保。所以青玉再怎么闹,他也不至于直接军法处置,否则那才是寒了属下的心。

还是牧站出来说服了青玉,“若是有谁能在丛林中生存下来,一定会是马克他们。说不准他们已经早我们一步回到了西康,若是这时候找过去,回头在西康城他见不到我们,可能又返回来,那不仅折腾,还更多危险,所以,你要相信他。”

……

五天之后,马克跟谢威他们终于在西康城碰面。所有人完好无损归来,他们创造了一个奇迹。

一千人绝大部分是乌合之众,遭遇敌方三千精锐,不损一兵一卒(死在魔树下的两个没算),不丢一车粮草,还干死了对方将近两百人,干掉两个千夫长。

敌方在这场遭遇战中的损失已经由密探核实确认,这是立了大功。

碰面的时候,其实还出现了一幕颇有意思的场景。当时马克的小队与谢威的千人队面对面,马克没急着归队,因为青玉和牧第一时间不顾军纪跑出来,跟马克拥抱在一起。

然后马克的小队成员没有一个归队,似乎都在等马克的命令。而千人队这边不知是谁带头,呼啦啦对着这边二十来人行起军礼。

谢威当时挺尴尬,本来还想呵斥一句,命令所有人立刻归队,一看这架势,这时候也知道不好如此。

而且他也能看出点端倪,不只是马克给人的感觉更加强大和威武,其他那二十来人无一不是对马克充满尊敬,简直比对自己这个最高长官还要尊敬。

毕竟战事结束,这帮子临时拼凑起来的乞丐兵,是要返回原籍的,虽然还没宣布解散,但是青玉也好,牧也好,都持了无所谓的态度。

等马克这边短暂的倾诉结束,还了军礼,谢威命令归队,然后下了原地待命的命令,前去李岩那里汇报。

马克本以为马上就可以返回盛安城,事情又有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第七十一章 机会

临时军营的角落里,田峰、姜林、巴东、陆集四个人围在一起悄悄商量事情。

这四个人都是马克小队里的成员,而且都是受了伤经过马克治疗痊愈。

田峰先道:“我决定了,回了京城,我便退了兵籍,追随马大师。”

巴东接着道:“我也想这样,可是退兵籍没这么容易吧?”

“自然是要花点钱,找个由头。咱们这职位不过是因为要带领那些未经训练的兵,临时授予的,回到原来军营,估计还是当回自己的大头兵,没多大意思了。”田峰感慨道。

姜林赞同:“估计是如此了,我也退籍。对了,明雨和吕素怎么没过来?”明雨是脸上受伤的家伙,吕素也是受了马克救治之恩的。

“他们不用过来,早就定下决心要追随马大师,态度比我还坚决呢,这会儿正在跟牧他们套近乎。”田峰解释道。

陆集考虑的比较谨慎:“有几个问题,我们这是一厢情愿,如果队长没打算收下咱们,岂不是闹笑话?

另外,我们跟了队长,能做什么?

再有,你们的家人,准备怎么处理?”

田峰似早有考虑,“牧、马烈、张、青玉,这都是马大师的亲信,他们能一路走来不离不弃,马大师的人品绝对没问题,我观察大师一定是做大事的人,少不了要扩充人手,这一点肯本不用担心。

至于能做什么,只要能做的,都可以做啊,管它是跑腿打杂还是看家护院,又或者其他什么的,我们尽心就好。

我反正除了一个老娘,没什么亲人,这几年攒的钱都留给她,再托付远一点的亲戚照顾一二,大丈夫要做点事出来,没办法,只能少尽孝道了。

你们怎么打算的?我估计解散的命令快要下达了,到时候马大师回了盛安城,咱们还没定下来,错失了机会。”

还是姜林首先下了决心,“好!我决定了。就现在这样子我一没关系,二没本事,估计这辈子都出不了头,到时候打仗都打不了了,回家啥都不成,反正要跟个老大混,与其跟着谢长官,不如跟着马大师。”

他们几人有人喊马大师,有人喊队长,可以看出心里的差异。

有了田峰和姜林的表态,巴东和陆集也都决定追随。

到了回来的第三天,马克接到了命令,前往京城,接受奖赏!

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但是对内自然不能这样宣传。赵国上层定了基调,这是一场保家卫国的战争,是一场胜利的战争。

自卫反击,攻到敌方城下,逼得对方谈判,并且挣到了铁矿所有权,和附近村镇的管辖权,明确划定国界线,国土面积有增长,算的上是开疆拓土一般的辉煌胜利。

至于因这场战争造成的消耗、损失,自然是避而不谈,为转移民众注意力,需要制造一些其他的关注点,比如战争中涌现出的英雄。

谢威跟李岩一汇报,李岩作为将门世家,深谙军事与政治之间的关联,立刻就觉得这是很好的亮点,于是一边向上面汇报,一边通知马克进京。

为此,临行前还专门召见了马克一次,进一步梳理了思绪:特战部队的理念和作战模式,游击战的战术理念,配合上这次实战中的惊人表现,足以担得起重点奖赏。

其实游击战战术本来就有,但是没总结得这么精髓;特战部队有点类似于斥候部队,但是单兵素养和职能,以及在战场上的作用都没马克他们表现出来的这么亮眼。

既然要把他作为奖赏点,宣传点,自然要有更全面的东西支撑。

李岩有问起马克从哪里学来的这些东西,语气中带着疑惑。

马克为了不被怀疑,就用了比较俗套的解释:梦中遇到一老者,授予天书一部。为了证明事情的可信度,还专门把这个世界没有的《孙子兵法》用这个世界的文字给默写出来。

李岩看了一遍《孙子兵法》,然后问这本书上的内容有没有传到其他人那里,得到没有的答复后,跟马克说不要在传给任何人,然后让马克回去,自己在营帐里疯狂蹦跳!

这简直是一本神书!确实,冷兵器时代,《孙子兵法》的作用非常之大。李岩绝对不会把这本书献出去的,他会当做家传。

甚至某一瞬间,李岩起了要把马克灭掉的心思,独享这一神书。后来觉得暂时不好实施,决定回到京城,想办法把马克收编了,成为自家的人。

前往受赏的不包括青玉他们,所以,这时候又需要做决定了。

跑出来这么多天,也不知道父母怎样了,是该回盛安城还是跟着马克进京?

牧和马烈他们是无所谓的,四海为家,去哪里都行,因为没什么牵挂,青玉不同。

马克建议青玉先回盛安城,并承诺进京办完事一定尽早回去,可是这个尽早是什么时候,办完一件事会不会再有第二件事?京城花花世界,到时候还会不会记得自己?

所以咬咬牙,也跟着进京!

毕竟,父母不能陪一辈子,自己的男人才是要守一辈子的。

就地解散的队伍,也面临着抉择,当初在盛安城附近,吃不上饭了才来当兵,现在兵都没机会当了,再回去能干啥?

就这个世道,连落草为寇都极不容易,抢都不知道去哪里抢,太穷,人太少。

西康城因为这场战争被掠夺了上万人口,本来就地广人稀,这会儿城主也干着急,被掠夺的人口多是下边的镇子上的,自己留下这些乞丐兵能给他们什么?

可是不想办法增加人口,下面的营收少了,自己的营收也就少了,这点道理他还是能懂,问题是该怎么办?

发放路引是一个办法,让这些人不再做贱民,成为有正当身份的人,但是还是得让镇上的人出面,终究得由他们提供生存的机会,毕竟,庄稼快要收了。

极少数的人凭借在这场战争中的表现,被谢威招揽;大部分人选择留下来,因为回去的路上都没有免费的粮食吃。

再有部分人则是因为盛安城那边还有牵挂,只能想办法踏上回程。

一路上,谢威在试图招揽张、牧、马克三人,他们的表现很亮眼。青玉是不用想了,人家是随夫出征。

至于特战小队中的其他人,谢威不担心,本就是他队伍里的兵,可实际上,别说牧他们几个,就这些人,谢威都快要留不住了。

马克是魔师这个事情,谢威没有知晓,知情的人不知道出于什么想法,没有泄露这个消息。李岩自然也不知道这个消息。

看到那么多人为了吃饭选择留在西康城,再回想顾凉不抢地盘只抢人和财物,马克略有所思。

第七十二章 李家的招揽

前往京城的路上,氛围轻松愉悦很多。

得胜归来,又能领赏,百来人的队伍并没有再编入其他千人队,而是由谢威亲自率领,跟着李岩的部队,往京城进发。

这次领赏,也有谢威的份儿。

青玉整天粘着马克,除了上厕所寸步不离。这让马克觉得生活总算恢复了正常,自己也回到正常人的状态。

只是在队伍里,实在没办法再进一步,能偶尔拉拉手就已经是很破格了。

马烈也跟在马克身边,“不知道长生他们怎么样,想吃炒菜了,要不到了京城,想办法再开一家炒菜馆?京城有钱人多,价格卖贵一点,肯定火!”

马克笑笑:“拿什么开菜馆?手头一个铜板都没有,京城里肯定是寸土寸金的,没钱怎么办?总不能我去做厨子吧。也不知道领的是什么赏,最好是赏一些金币下来。”

“对啊,没有金币,马烈想去帮助人家有困难的姑娘都不好办呐!”张打趣道。

马克和牧哈哈大笑,青玉莫名其妙,其他人自然也不知道这个梗,只是羡慕这几人关系真融洽。

田峰他们几个更是羡慕得不得了,于是瞅了个机会找马克表白,不是,表态。

“……我们六个人商量过了,决定追随您,马……队长,您看……”田峰将情况跟马克讲清楚。

马克自然是双手赞同:“没问题啊!我都说过的,以后我们是一家人。不过我这初到京城,什么情况都说不准,你们也别冒这么大风险,等我稳定了,你们再想办法出来找我便是。”

“那怎么成!正是因为您对京城不熟,既然我们决定了追随大人,自然要早点出来,也好能帮得上忙。您放心,京城我们虽然没什么能量,但是总算熟悉一些人和事。”田峰也知道雪中送炭才是正确的投靠方式。

于是这一路上,田峰就充当了导游,给马克讲一些京城的情况。

二十天后,终于抵达了京城:中州城。

中州城地处平原,外围辖区内多丘陵,但是基本上没有山。离着城还有十里远的地方就已经进入繁华地带。

似乎全国的缺人情况是因为人都集中到京城一样,中州城俨然成了城中城。

但是不同于盛安城的城内城,中州城长宽分别是三十里和二十里。城内已经人满为患,所以,在城外,慢慢形成了一个环形的外城,光城外人口就有大几十万人,而城内,同样有近百万人。

在这个没有高楼大厦的世界,一百万人挤到一座城内,想象一下就知道,城里是多么的寸土寸金。

更不用说还有皇宫,还有各个贵族王公大臣们宽大的庭院豪宅。

估计想在城内开个炒菜馆还真的没法做。除非投入几千金币,或者给人家打工。

到了城外的大营,接下来就是等候消息,所有人不得外出,也就没机会进城逛逛看看,就连外城区也没法了解。

马克首先等来的,不是领赏的消息,而是李家的人前来招揽。

来的人不是李岩,李岩觉得自己亲自出马级别不对,所以派了手下一个千夫长。

这个千夫长叫李猛,年少时入李家,跟着李家姓。

李猛向来以李家人自居,以李家人自傲,但是懂分寸,不会做任何败坏李家名声的事情,所以颇得李岩器重,年纪轻轻就当上千夫长。

马克面对看上去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李猛,一脸淡定。

李猛却很有点不舒服,你一个贱民出身的,不过是什长的乞丐兵,如此放肆。在他眼里,没有毕恭毕敬就是放肆了。

更不用说李岩曾说,可以许诺给马克一个千夫长的职位,凭什么啊?

“……李将军派我来,是通知你一下,以后,你就要为李将军效力了。”这语气已经不是招揽,而是命令了。

马克忍不住笑起来,这下李猛更加不爽,“你笑什么?”

“我只是临时入伍,现在战事结束,应该算是自由身了吧?”

“怎么?你不愿意为李将军效力?!你知不知道将军家是什么背景?五代将军!在京城是可以横着走的,为将军效力,以后少说衣食无忧,若能立功荣华富贵不在话下!”

马克咧着嘴:“我并不喜欢打仗,从军只是一时逼不得已。将军的好意我心领。无功不受禄,我一来很懒,做不了跑腿打杂的事情;二来很笨,做不来出谋划策的事情。实在不知道能为将军做什么。”

李猛翻着白眼道:“跑腿打杂的事情不需要你,出谋划策的事情轮不到你,只要你同意为将军效命,自然会有合适的安排。”

马克收起笑容,很认真地说道:“我还是要辜负将军美意,实在抱歉。”

开玩笑,若是一年前,说不准不用考虑,为了有饭吃马克就会同意,关键现在,我是魔师了啊!我是融通境武士了啊!我有自己的班底了啊!我有美女媳妇了啊!我膨胀了啊!

李猛瞪大了眼睛,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这么美好的事情,居然有人拒绝!本以为十拿九稳的美差事,居然办砸了?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你先不着急拒绝,将军承诺过,只要你答应,一个千夫长的位置立刻就给你安排妥。”看来不得不放大招了。

马克心想千夫长我都弄死两个了,这职位很了不起么?

“实在抱歉,还需要您去跟将军回一声,就说马克德能不足,感谢将军青睐,本人志向不大,又颇多牵连,难为将军效力,请将军海涵。”

李猛真想吐他一脸狗屎,可是他不能。他要把将军安排的事情办好,所以他调整了一会儿自己的心情和情绪,放缓了语气。

“马兄弟如此让我好难做,我不知道马兄弟是对将军有意见,还是李某刚才说的有不恰当的地方,还请告知一二,我也好回去交差。”

“没有。”

“你要知道,你这次的奖赏还要多亏将军帮你,你这样拒绝将军,是不是有点不合适?”

马克稍一犹豫,还是开口道:“本来就是将军的领导有方,这奖赏拿不拿我也没关系。”嘴上这么讲,心里是心疼得很。

李猛快要抓狂了:“你知不知道拒绝将军的后果?!你连在京城生存的机会都没有!”已经是赤裸裸威胁了。

马克最终还是敬酒罚酒都不吃,李猛只能憋了一身内伤回去禀报。

李猛走了,马克开始反思。

首先拒绝李岩的招揽是没错的,毕竟现在情况不同,他的追求也不一样了。

至于奖赏,没有便没有吧,本来就没期待过这个事情,就算做了个梦好了。

可是拒绝李家的后果会不会很严重?会不会伤害到自己身边的人?出现这样的局面是不是自己贸然拿出《孙子兵法》有些欠考虑?

接下来该如何避免可能的危机?

第七十三章 魔师学院的消息

其实马克想多了。

虽说是李岩把马克推出来作为宣传点,但毕竟是经国君肯定了的,现在内城外城各有十几处公告栏早已经在开始宣传他的英雄事迹了。

别说伤害马克,眼下奖赏少给了都会是个问题。毕竟军队里做将军的可不止李家一家。至于过了这段风头,李岩还会不会拾掇马克,就看到时候马克的造化了。

又过了两天,奖赏下来了。

与马克想象的不同,他以为会有机会面见国君什么的,结果并没有。

甚至连像样的仪式都没有,感觉偷偷摸摸一样就下发下来,好在奖赏没被克扣,足足的一百金币。

特战小队成员每人都有二十金币,马克例外,因为作战计划和实际领导者都是他。谢威也拿了一百金币,这算是领导有方了。

这样低调的发奖,就是李岩的建议了,他的理由比较充分:要保护好马克,免得被卫国密探得知,对马克不利。

实际上是李岩对马克不爽了,你得利还想得名?没那么容易,我不收拾你算你命好。

又有好几个人分别代表着其他将门,前来试图招揽马克,既然连李家都拒绝了,自然不可能再答应其他家,马克一一拒绝。

然后马克出了军营,这里已经没他什么事了。

一起出来的除了马烈四个人,还有田峰等六人。这六人效率倒是高,为此他们把发到手的二十金币也都花了出去。

接下来去哪里?十一个人,其中十个人等着马克做决定。

马克望望前面的外城区,再眺望更远处的内城城墙,十几口子,连吃带住,得有地方。

“我们得先在这里安顿下来,花个几个月时间,打开点局面,然后再回盛安城。”马克这话看似是说给所有人听,其实是说给青玉听。

之所以这样冒着被李家收拾的危险留下来,主要还是因为,京城里有魔师学院。

青玉不做声,算是默认。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之前下决心跟着来就是考虑到马克可能会留在京城,现在不管他作何想,只有紧跟不放。

“田峰、牧,你二人负责今天就在外城租个院子,租半年,要我们所有人能住得下,至少五六间房。

姜林、张,你二人负责前往内城,寻找合适的铺面。越小越好,越便宜越好,不要位置多好,了解一下什么价格。我准备开一个小医馆。

另外,你们谁认识京城内开酒楼的老板,我要跟他谈笔生意,如果没有人认识,陆集,你负责这件事,想办法联系上,回来告诉我。

巴东、马烈,你二人负责给大伙儿找份工,接下来一段时间,尽量能自给自足,等我这边走上正轨。

明雨,你负责咨询魔师学院的进入条件,回来报告。

吕素负责找两个身家清白的贱民,到院子里每日洒扫收拾。

青玉跟着我,其余做好我安排的事情,顺便熟悉京城环境,现在分头行动。天黑之前在……就那里集合。”马克指着不远处一家饭馆。

将身上的一百金币留了两个,其余全部交给牧,各自分头行动。

终于能跟青玉单独相处了。

马克知道女人喜欢逛街,所以趁着现在没人打扰,牵着她的手,在街上溜达。

这个世界在男女方面相对开放,四处是两人牵手的情形,所以也不显眼,只是马克个子太高了,还是有不低的回头率。

不愧是京城,即便是外城,也比盛安城内要繁华热闹。

买了两支糖葫芦,一人一根啃着,马克问道:“想家了吧?”

青玉不回答,专心吃糖葫芦。

马克琢磨这要是会冰系的魔师技能,做些雪糕卖,这个季节肯定吃香。然后思绪又拉回来,继续说道:“咱们好不容易来一趟,怎么也要让你好好感受一下京城的生活。

如果这边更好,咱们立住脚跟了,回头把你爹娘接过来,让他们也享福。

如果你不喜欢这地方,我们就当来游玩一番,过段时间就回去盛安城,毕竟我在那边也是有产业的。

长生也不知道怎么样了,只要不是刻意刁难他,以他的聪明灵活,定能照顾好你爹娘,这点你放心。”

青玉看似东张西望对周围充满了好奇,其实一直在认真听马克说话,这会儿回过头来望着马克的眼睛:“他们都有事情做,我能为你做什么?”

马克没想到青玉思维跳跃这么远,小声道:“你可以照顾我的生活。”

“怎么照顾?”

“我们两个要住一间屋子的。”马克声音更小了。

青玉唰地脸就红成糖葫芦的颜色。

……

傍晚时分,所有人集合。轮流汇报各自的工作进展。

田峰的事情最紧急,关系到今晚的栖身之所,所以先发言:“已经租好,离这里不远,价格划算,面积也够大,也不吵闹,只是离内城有些远,差不多十里地,每天往返得一段时间。”

“往返不是问题,早上跑跑步,正好。那一会吃过饭,大家过去休息。”马克松了一口气。

姜林第二个报告:“内城铺面不好找,要么价格太高,要么不适合做医馆,要么未到期,明天我们继续找找看。”

马克点点头,“外城有合适的也行”。然后示意陆集。

“酒楼内城很多,最高档的有七家,我们挨家儿去问了,有两家根本找不到老板;有三家看不起我们,直接不跟我们谈;有两家想了解谈什么,态度还好。”

马克想起个事情,“这几家酒楼有没有炒菜?”

“炒菜?是什么?”

“哦,我知道了。你明天接着跟这两家接触一下,就说我这里有全新的做菜之法,要借用他们厨房,由他们提供食材,由他们提供打下手的厨子,我做几个菜给他们尝尝。”马克心里有底。

接下来是巴东,这家伙有点犹豫,“除了一些体力活,没找到太合适的,倒是可以跟随车马行一路做护卫。不过有个路子,不知该不该做。”

马克点头示意继续说。

“不管是内城还是外城,都有混黑的存在,收保护费,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他们耳目灵通,三教九流都有结交,但是小帮会实力算不得多强,我们可以混进去。”

马克眼睛一亮,“这个事情可以做,不过要小心保护好自己,别干出格的事情,要有底线。你跟马烈可以先找个机会进去。”

吕素已经找到合适的人,就在门外候着。

最后,轮到明雨讲:“魔师学院要进入必须是达到魔师,然后如果是进去学习,每月学费一百金币,如果是进去做老师,不收费,还发薪水。会有专门的人来测试。”

马克最关心的消息,是十足的好消息,马克心中大定,京城居,也不难!

第七十四章 喷你一脸

翡翠楼是中州七大楼之一,这七大楼专指酒楼。

曾经,翡翠楼乃是七大楼之首,一道翡翠汤就享誉全中州,更不提各色菜肴。

然而,人无百日好,花无百日红。老厨子没了以后,新厨子就做不出那个味儿来,慢慢地,翡翠楼也就走了下坡路。

到现在,还能位居七大楼之一,靠的不过是余韵,以及老板周祥福在服务上面的提升。

来这里的客人,吃的是个乐子,而不是味道。

周祥福作为周家人,在中州说话很有底气,毕竟不止是赵国,无论代国卫国还是晋国,最大的家族,除了国君,总要把夏、商、周三家排在前面。

可是客人吃饭终究吃的是味道,不是大家族的名气。周祥福没少花心思,奈何菜品要创新实在是难。

昨天听闻有人要合作,他放下架子,亲自咨询,换来的是这么个要求,但是为了不堕周家名声,不堕翡翠楼名声,他答应下来。

这也是马克今天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望着厨房里马克忙来忙去的高大身影,周祥福很难把他跟厨师联系起来。

不过人不可貌相,所以他派了五个后厨伙计在里面帮忙。

马克同时操作五个灶台,一来是因为厨房里就五口锅,二来虽然现在还没入秋,但是一个一个炒出来,凉了还是要影响口感的。

翡翠楼的大厨们一字排开候在厨房门口。里面那年轻后生会不会抢他们饭碗他们不担心,反而觉得老板这是对他们的不信任,脸上心里都不是好感觉。

所有的食材都处理好了以后,马克才动手炒菜,又是五锅同时进行,速度很快。

没让周祥福和大厨们久等,里面一开火,各种奇异的香味儿就开始往外飘。从来没闻过这样的菜香。周祥福满脸镇定,大厨们紧蹙眉头,一个个抓心挠肺猜不出来是放了什么调味品,急得恨不能冲进去一看究竟。

不可能的,马克早就说了,这是买卖,不能坏了规矩。

等五盘菜端上桌,马克进厨房将随身带来的各种秘方佐料小心地装好,收起递给陆集,出来随意在身上擦了擦手,示意周老板品尝。

色是没得说,各种食材的颜色搭配不说完美也是精美;形方面很有待提升,摆盘不应该这样摆;味儿闻起来绝对吞口水;至于尝起来如何,周祥福整了整衣袖,认真坐下。

尝第一道菜,吃了一口,在嘴里细嚼慢咽,那感觉好像扁桃体发炎,不敢多吃一样。

马克一直盯着周祥福的脸,想看到他面色的变化。没有变化,周老板跟面瘫一样,哪怕一个扬眉一个皱眉的细微表情都没有。

吃完一口,没有吃第二口,接过身边伙计递过来的碗,喝一口水漱漱口,吐掉!

马克懵了。难道自己做的失败了?当着翡翠楼伙计的面,马克没有在厨房里尝。可是也不至于难吃到要漱口啊?

第二道菜,也吃了一口,细嚼慢咽,扁桃体刚被切除,还是不敢吞咽的样子,吃完照旧漱口吐掉。

马克心里越发不得劲儿,难道这个周老板吃过炒菜?或者说人家本来就有炒菜?不应该啊?

第三道菜,同样是吃一口然后漱口,马克心都悬起来了,这下自己摆这么大谱儿,别最后遭人耻笑一番,丢人不说,自己的计划可就全乱了。

马克的炒菜水准其实只能说新东方毕业的水准,肯定算不上什么大师,只是个新鲜,这里的人没见过。越是这样,越是让他心里没底儿。

等到周祥福要吃最后一道菜的时候,马克心都快到嗓子眼儿了。因为这道菜里有辣椒!

上午的时候马克就一直忙活着到处找材料,就跟在盛安城一样,药铺、香料铺、菜市场、甚至花卉市场。

辣椒就是在花卉市场找到的,灯笼椒的样子很漂亮,但是辣味还不错,而且属于炒出来很香的那种辣味。

这个世界没有辣菜,因为还没有人把辣椒开发成食物,只是拿来观赏。

马克看周祥福脸上两行浊泪都下来了,心道完了,这次没希望了,先前的随意样子早已没影,强装镇定等对方的决断。

然而说到演戏,周老板要好过马克太多,面瘫脸漱口水全都是演出来的,面上稳如老狗,实际上心里惊得一批。

这是天神派来拯救自己的,一定是的,发达了!

拿手帕擦了擦眼泪,脸上绽放出一些笑容,对马克说:“我们去楼上聊。”然后对一直喉头耸动吞咽口水的大厨们说:“你们也尝尝。”

在三楼的大包间内,周祥福安排伙计上了茶水还有些零食,客气地请马克坐下。跟马克一起来的陆集也被请到了贵宾位置上。

马克忍不住了,还是嫩了点,先一步开口问道:“周老板觉得炒菜的味道如何?”

“哦?这种做法叫炒菜?”

“是的。”

“这是你发明的?”周脸上仍然看不出喜怒表情。

“是的。”

“其他人有会的么?”

马克琢磨出点味道来,原来你这老东西一直在装。

稍稍放松了一下情绪后,马克笑着回答:“在中州,只有我会。在盛安城,有我一家菜馆专做这种炒菜”

“我尝过以后,觉得味道还是可以的,有些创意。请问马兄弟准备怎么个合作法?”周祥福终于还是露出了尾巴,但是仍然装得淡定淡然。

“分成吧,我要二成。”

“呵呵,这恐怕不行。我们翡翠楼一个月的营业额几千金币,您这几道菜贵得离谱啊。”

马克想了一下,“那就一锤子买卖,我会三十道菜,但是我只能教你们十道菜,一道菜二百金币。”

陆集一口茶喷在周祥福脸上。

周老板懵了,马克懵了,陆集连忙站起,拿袖子往周老板脸上蹭。

周祥福制止了陆集的动作,叫伙计拿来毛巾自己擦。

陆集一个劲儿道歉,他哪里听说过一道菜卖两百金币的事情,觉得马克可能是疯了。

“我没太多时间,所以就干脆点。卖给周老板自然就不会再卖给其他人,也不会自己在中州开酒楼菜馆做炒菜。”马克解释道

周祥福看了一眼陆集,仿佛在确定他是不是故意的,害自己装镇定这么久,一下子被破了功,既然谈到这里,他也顾不上继续装了。

问道:“那剩余的二十道菜会不会卖给其他家?”

马克心道,总算主动权到我这里了。笑着回答:“这要看周老板的诚意了。”

周祥福陷入沉思,这机会是绝对不能错过的,做酒楼这么多年,什么菜没吃过,知道举一反三的道理,学了十道菜,他有信心让厨师摸索出其他食材的炒菜做法。所以他并不想多付更多的金钱。

问题是马克要是真把二十道菜再卖与其他家,这种优势瞬间就没了,花这么多钱也不过是能保持不落后,想要恢复翡翠楼的荣耀,又成了问题。

所以,他说了一句话,陆集又把茶水喷他脸上了。

第七十五章 这思路没毛病

“我一道菜出三百金币。”

噗~~

又是一通手忙脚乱,马克这才笑道:“周老板大气,炒菜之法不会再从我这里流出去,这一点尽管放心。接下来您需要安排您信得过的厨师跟着我学,我一天教一道菜,学不学得会,看他们的练习。”

“炒菜用的佐料?”

“自然知无不言,其实说穿了不值钱,所以,后面的保密工作就只能周老板自己想办法了。”

“没问题。每教一道菜,我付三百金币。还需要签一份契约,由中州府背书作证。”

……

回到住处,陆集感觉脚还在发飘,是这个世界太疯狂,还是贫穷限制了自己的想象?我不过是想追随一位魔师,怎么跟了一个下金蛋的厨子?

接下来马克一边每天去教炒菜,一边跟青玉逛街。偶尔跟着去看门面。

到了第四天,终于相中了一处地方,城外的河边,有一大片杏树林,一个安静的小院子。这里已经是外城的边缘,说起来很不适合做医馆。

可是马克看中这里的环境,周围的树林提供了丰富的木系魔能,他的手段也不过是依靠魔师技能来修复身体损伤,一天其实也施展不了几次,毕竟受限于精神力,所以也不需要在多么热闹地段。

更何况这个小院子环境优美,跟青玉两人住总好过跟那帮子老爷们挤。早上跑跑步练练剑也方便得很。

找人做了个牌匾,叫做‘杏林妙手’,挂在院子门口上方,旁边又立了个牌子,写着:

专治跌打损伤、刀枪棒伤。

当日痊愈,一个金币。

如果无效,分文不取。

也算得上整齐好懂,只是包括青玉在内,各有各的不理解。牧和青玉还不知道马克有神奇的治愈技能,怎么就敢说此大话;陆集是觉得卖个菜都能赚三百金币,为什么在这里赚这点辛苦钱;其他人则是觉得一个金币好贵啊,真有人来治病么?

马克不解释,就连青玉问起来,也只是一句‘为夫自有手段’,惹得青玉一个大红脸。

……

城边上有个小饭馆,饭菜口味一般,卫生也不好,冷冷清清没人吃。这会儿还不到正午,里面就一桌上有客人。

一个赤裸着上身,胳膊上纹了个虎头的中年汉子,正跟人喝酒聊天。

坐在他对面的正是巴东。

“……代柱,咱们说起来得有七八年没见了吧?”巴东喝了口酒,跟纹身汉子拉交情。

“可不是,整八年了,你去当了兵,我做了混混。我当年不知多么羡慕你,可惜人家不要我,你现在怎么出来干嘛,到年纪了?”被唤作代柱的家伙是个直爽性子。

“别提了,亏得你没去,就咱俩这种直性子,去了你保不准也跟我一样。不知哪句话就得罪人了,我受不了那个腌臜气,所以才出来。到头来,什么也没混到。”巴东长叹一口气。

代柱哈哈一笑,举杯又是一口干,“叹个鸟气,出来好,咱要过就过个自在。接下来,你打算做什么?”

巴东捏捏眉心,“我这不是没处去了,找你喝酒嘛。”

“你要是不嫌弃,干脆我们一起做。”代柱讲义气。

“我不光一个人,还有八九个兄弟呢。”

“那更好啊!大家一起来,有你们帮忙,我有信心吃下附近十条街!”代柱拍着胸口。

巴东似在犹豫,“这事你不能告诉我家人知道。”

“这算什么……行,我不说就是。你的兄弟在哪里?我们见一见,没问题的话我们今天就去隔壁街,我忍他们很久了!”

……

巴东带着九个人,加入了这个原本就只有六个人的小帮派:虎头帮。

第二天打散了隔壁一条街的青狼帮,收编了他们七名小弟。

第三天火拼了另一条街上的青红帮,继续收编对方的人手。

第五天,迎来了更大规模的一场厮杀,对手是沙河帮。帮主实力不俗,纯熟境,手下个个能打善斗,原本代柱都是要仰视的存在,现在要面对面斗一场。

沙河帮的帮主叫野,也是贱民出身,连个姓名都没,当过几年兵出来,水平比之前什么青狼帮青红帮高不少,所以才有他今天百来号人的规模。

在东外城,基本就是他实力最强。

野不光有悍勇的一面,也有谨慎的一面,他不急于把自己的规模扩到多大,而是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可是没想到他不去打别人,别人却要来打他。

经手下一说,才知道这个所谓的虎头帮三天前还只有六个人,现在则有三十几个人。这几天频繁的火拼,始作俑者就是这个虎头帮。

稍一对比两场火拼的损伤情况,就知道这个虎头帮现在不简单。不过他还是有自信的,人数上多了两倍,自己的小弟都是忠诚可靠,不像虎头帮两天时间收编杂鱼一二十条,哪里能掀起风浪。

结果一照面,野就知道坏事了。

牧、张等九人一字排开,立于代柱身后,光看气势和杀气,就知道这些人都是久经沙场的,这相当于来了个十人队,而且全是军中好手。

阵势已经拉开,现在退缩不行,硬着头皮上吧。

结局都不用想,打仗真不是靠人多,明显对手都留手了,自己这边还是被砍瓜切菜一般揍得屁滚尿流。

九个人结成最简单的战阵,好在手上拿的都不是军中制式长剑,而是一些木棒铁刀,所以没死人。

野知道大势已去,血性上来,试图擒贼首拿下代柱,被马烈一刀劈在大腿上。

代柱也打得性起,连下几次重手,野倒地不起,肋骨臂骨断了几处,昏倒大街上。

沙河帮众人做鸟兽散。

代柱还愣在当场,对这么快结束战斗感觉不可思议,也对巴东带来的八人战斗力之强深感不安。

而田峰和姜林已经找了块门板抬起野奔向杏林小院。

代柱对‘俘获’了对方头目之后的处理结果感兴趣,所以一路跟着要看个究竟。

马克和青玉在屋里双修,听见院门外喊大夫,连忙收功穿衣,出来营业。

这是诊所开业以来第一单生意,马克吩咐过的,让这些人帮忙拉患者过来,有提成。

今天就送来了一个,没有患者可以制造患者,这思路没毛病。

第七十六章 名声在外

“怎么下手这么重?一个金币不够啊。”马克心里琢磨。

代柱觉得事情处处透露着诡异,这是谁?这是在哪里,这是要做什么?

野在路上就被门板颠簸醒了,疼得直哆嗦,这会儿被抬到莫名其妙的地方,这是要上刑还是咋地?

能不能先问我招不招,我肯定直接招,别沉默不说话,这样好吓人啊。

没让大家等多久,马克就开始了‘发功’。

野只觉得受伤处奇痒难忍,动又动不得,他怕痒,痒得直哼哼,骨头断了都没呻吟一声,这会儿却忍不住呻吟开了。

问题是这呻吟声能不能换个腔调?太销魂了吧?

青玉躲在屋里脸上的红润还没褪去呢,这会儿听到外面有男人的呻吟声,也是懵了,怎么比我叫得还大声?干什么了!?

顾不上了,穿戴好衣物,出来看个究竟,到底自家男人所谓的‘手段’是什么。

如果说治疗骨折内损伤之类的看不出来,那么最后治疗大腿上的刀伤时,可把代柱看傻了,这是天神呐!

青玉也是惊为天人,从未见过如此手段!这时候不禁回想起来,自己似乎对马克了解并不多,他到底是什么人?

连续释放了好几次技能,总算把他全身大大小小的伤处都治好,饶是现在精神力强大,也有点头发晕。看来真是不能拉太多患者,提成的方式得改一改。

野呻吟完了,自己都被臊得老脸发红,感觉身上似乎发生了变化,躺在门板上抬脖子一瞅,腿上伤口没了!?

然后,胳膊敢动了!?

试着坐起来,站起来,捏巴捏巴手臂,摸摸肚子,揉揉腿,又挠挠头,刚才是幻觉么?我其实没受伤?是被人下了幻药?

可明明裤子上的斑斑血迹还在,自己也确实是躺在门板上被抬来的啊。

马克站起身来,伸个懒腰,对野说:“你这伤有点严重,本来我是收一个金币的,但是我得收你五个金币,不然不够本。”

野仍在呆痴状态,木木地点头。

代柱怀着一肚子的疑惑,和一脑子的震惊,去找巴东了解情况。

田峰和姜林一左一右挟着野往外走:“伤给你治好了,不打不相识,现在找地方谈谈帮派合并的事情吧。”

人走了个干净,只剩下风吹树林的沙沙声,仿佛刚才并没有人来过。

“要不咱们继续?”马克看着青玉打趣道。两人昨天破了戒,马克就仗着体力好没日没夜折腾。

青玉翻了个白眼,揉揉自己的腰,把话题转到正事上,“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体力好啊。”马克故意歪曲理解。

青玉轻啐了一口,“说正事呢。”

“魔师知道不?……”

马克费了不少唇舌,才把有关魔师的东西讲个大概,因为他自己也对魔师知之甚少。然后解释了在这里开这个医馆的目的并不是赚钱,而是将自己的名声传播出去。

名声是可以保护人的,同时也可以为他赢得进入魔师学院的机会,虽然这只是他自己的设想而已。

田峰和野的谈判进行得很顺利,收拢散掉的小弟们,集体加入虎头帮。

胜者为王,更不用说人家留了自己一条命,还救了自己一条命,能保住自己的团队,保住自己的势力范围,只是上面多了更大的头目而已,野能接受。

当天野就拿了二十金币亲自上门拜谢马克。

代柱听巴东把情况讲清楚以后,也是干净利索地让权出来。巴东也不矫情,把现有势力进行整合,制定新的议事规矩,划定各自管辖范围,同时定了新的帮规。

新的帮规包括非常细致的规定,简直跟法律条文差不多了,什么三十六誓,七十二例,除了强调内部兄弟的团结一心互帮互助之外,多了很多普世道德观的内容。

无论代柱还是野,都觉得这哪是帮派啊,这比官府管的还多,比军营要求还严,而且,一旦按照新的帮规来,以后钱从哪里挣?

不用想,帮规一定是马克帮着整出来的,人少了乱来行,人多了还乱搞,那可撑不了几天就铁定散伙,再说毕竟是天子脚下,闹得影响不好人家出动军队,还玩个球啊。

早一步洗白是对的,保留着帮派的组织形式,生意嘛,做正当的就好。

为了让他们接受这个帮规,马克也是动了点心思。

一是找人打造了人力车,就是仿黄包车。没有橡胶轮胎,只能用木头的,座位上垫厚一点,靠背垫软一点,即便有点颠簸,也能接受。

这个产业就不算小,出租也好,自己跑也好,外加兼职导游和导购的生意,马克亲自指点了几招,帮派兄弟一个个乐呵呵去拉车去了。

你别说,一天下来赚的还真不少,嘴巴甜一些,服务好一些,给赏钱的多得是,有人能一天就拿到一个金币以上。

二是提供同城快递服务,同样是改装的人力车,不拉人,只拉货。上门取货上门送货,也能养活一部分人。

至于这些头目们,继续兼并小的帮会,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

如此每天治疗个一两个患者,马克的神奇手段终于传播到魔师学院。

魔师学院在内城,离皇宫不远,外观修得挺普通,但是名气很大,大到京城人人皆知的地步。

这一任院长是冷大师。姓冷但为人并不冷,天天笑眯眯的,一脸和气的样子。

冷大师听到马克的传闻之后很重视,在办公室笑眯眯自言自语:“这是待价而沽啊。”用马克的话说就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冷大师的办公室内地板上隐隐的纹路交错,散发出丝丝凉气,这是冷大师的杰作,他靠这个发了大财,能坐上院长的位子也跟他的财富量不无关系。

魔师算是黑科技的推动者,用自己的精神力开发自然界中的魔能,转化为社会发展的动力,所以但凡有眼光的领导者,自然会格外重视。

作为冰系魔师,冷大师将冰冻技能魔纹研究后简化,利用特种金属对冰系魔能的吸附及转化作用,开发了室内制冷魔纹地板。

价格昂贵,但是效果挺好,炎炎夏日可以享受凉爽舒适的生活,每个城的城主都会采购,豪商大族家里也都有,就连皇宫内也是多个房间都有布置。

享受着丰富物质生活的同时,冷大师将眼光放在了精神荣誉方面。他的办公室内有三幅画,分别是洛雪、夏炎、庄默,三大魔导师的画像。

冷大师希望自己能成为第四个。在魔师技能方面或许他不敢保证自己能达到多高的高度,但是如果能推动魔师学院的繁荣昌盛,甚至盖过武师学院,那他一定会可以成为新的一位魔导师。

这就是他重视马克的原因。

治疗系魔师到现在魔师学院也只有一位,但是根本做不到马克这样能瞬间治愈如此严重的伤势,如能拉马克进学院,这个冬季的大事就很可期待。

第七十七章的征程

被冷大师派来见马克的是个女人。

也是魔师学院唯一的一名木系魔师,也就是所谓的治疗系。其实木系魔师的技能应该有很多,但是治疗最出名,攻击一般般,所以木系又被称作治疗系。

这个女人来到杏林小院的时候,马克正在帮一名打架断了胳膊的人治疗。青玉在一忙帮忙。

女人的出现像是给初秋的燥热注入了一股清凉,这是马克的感觉。

马克很少关注一个人的着装,因为这个世界的服装颜色太不丰富,土黄色土灰色为主,可是这个女人穿了一身鹅黄绿色的纱裙!

嫩绿娇绿,一眼看过去就特别的清凉舒服。

女人美目传情,灵动的眸子像是会说话,见马克在忙,满面的惊喜,笑容像绽开的花朵,轻移脚步到跟前,注意力全在马克的操作上。

也只有她能‘看’到马克的操作意义,那棵完美到极致的绿树模型吸附了周遭的木系魔能,在精神力的感知下,散发着幽幽绿意,神秘而又美丽。

绿意流入伤者的身体,肉眼可见的治疗效果立刻呈现,太完美了。

青玉双眸如电,盯着来人,像护食的母狗。

“马大师您好,我是魔师学院见习讲师,我叫美叶。”一身嫩绿的美叶轻轻弯腰行了个礼,动作恰到好处,透着柔美和温馨。

美叶人如其名,很美!感觉单纯的像一片树叶。

青玉盯着马克的眼睛,拳头都握紧了,仿佛下一刻,砂钵大的拳头就会出现在马克的眼睛上。

马克感觉到了身边快要凝结的空气,收回视线,讨要了治疗费,打发走了一脸呆痴状看着美叶流口水的患者,指着藤椅示意美叶请坐。

美叶柔身坐下,用般的声音表达着自己的惊喜:“没想到马大师已经是四级魔师,真是了不起!”

马克很想问四级是什么意思,但是觉得身边有危险,强大的生存欲望让他换了个问题:“你是来看病的么?哪里断了?”

美叶扑哧一笑,花儿开得更娇艳了。

“美叶很好奇,马大师如此年纪轻轻,是怎样达到四级魔师的?魔师学院的三级魔师可都是老头子了。”语气真的是在问问题,充满好奇心那种,没有蛊惑魅惑。

可是本身长成这样就是魅惑了好不好,况且说话还这么好听,还穿成这样!

马克只是扫视了两眼,对方那娇嫩的白皙的吹弹可破的雪白肌肤,那双大大的眼睛,娇小但是笔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充满弹性和诱惑的嘴唇。修长的颈部,精致的锁骨。

没敢再往下看,旁边已经传来手指关节咔咔作响的声音。

这会儿马克脑海里出现一幅鲜明的对比画面:游戏里的女战士和女牧师。

“马大师还没回答美叶的问题呢。”

马克很想皮一句:我天赋异柄。但是不能,他只能中规中矩地回答:“机缘巧合。”然后反问一句:“请问有什么事情么?”

美叶继续笑一下,花儿继续开。“我是奉了院长之命前来邀请马大师加入魔师学院,原谅美叶太好奇,马大师达者为先,美叶崇拜不已。”

那动作和眼神真的是崇拜,就像一心想赚钱的吊丝遇到了马云叔叔。

“魔师技能的熟练度要么靠超级强大的精神力,要么只能靠时间一点点磨练,可是您也太年轻了,是不是有什么秘诀?”

对魔师来说,如果能找到快速提升的秘诀,那就是一步登天了,就等于有个发财点子突然得到了两个亿美金的风投啊。

马克哪里有心思跟她讲太多秘诀不秘诀的,他关心的是你来叫我去有什么条件?

是要交钱还是要发钱?

交钱的话交多少?发钱的话又发多少?

我是不是矜持一下,你们也来个三顾茅庐啥的,还是痛快地就答应了?

两个人的思路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上。

美叶觉得这是个逍遥世外的大师,马克觉得自己就是奔着钱来的。

就像老板跟员工说不要只看钱要看理想,员工说理想是赚钱一样。

青玉不爽很久了,你们鸡同鸭讲一样的交流是故意的吧,就是为了多聊一会儿吧?

所以她直截了当开口问:“你找我男人做什么,能不能直接说清楚?”

美叶似乎一点没闻出来空气中的醋味儿,还一脸单纯地解释。

“我们魔师学院真的需要马大师这样的人才。”然后又开始问有关魔师技能方面的问题。

马克也觉得不能再这么下去,不然战士和牧师要玩火拼,所以他直奔主题。

“你们是请我去做讲师还是做学生?有什么条件?”

美叶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轻轻拍了一下自己额头,一副傻白甜的模样。

青玉差点暴起来一句:我帮你拍!然后施展大力金刚掌灭了这妖孽。

美叶似乎对醋味和火药味有着天然的免疫力,根本没一点反应。继续傻白甜地笑,让花儿开得更娇艳动人。

然后才轻声笑语地解释:“您去了自然是做讲师的,从初级做起,初级讲师的薪资是一百金币一个月,然后会根据级别上调。”

听到有这么多钱,青玉的气也消了不少,但是脸色还是不好。

马克可没那自信做一个好讲师,他进学院主要还是为了学东西。所以还是先把事情弄清楚更好一些:“我自己摸索的东西,很多理论还需要在学院学习,能一边做讲师一边做学生么?”

“这……应该可以吧,我也不太清楚。”说个话还撅着嘴,这是天然萌还是演技好?你真的不怕老虎发威么?

马克心里一盘算,做讲师一个月一百金币,学生的学费一个月也是一百金币,这是不进不出啊。算了,好歹比项大师那种一个问题一金币要省钱多了。

“既然院长这么热情,我也盛情难却,去便去吧,什么时候去?”

傻白甜美叶很开心地约了明天前往学院报到,然后青玉叫了辆人力车把她赶紧送走,还特地找了个比较帅的车夫,希望能路上就把妖精收了。

总算送走了傻白甜,青玉长出一口气,为什么她突然有这么强烈的危机感,放任自己的男人加入魔师学院真的行么?那学院里该不会都是妖精吧?

事情敲定了,马克留在京城最重要的事情算是往前推进了一大步。虽然明白青玉的心思,但是他可不会因此放过这个机会。

翡翠楼的培训已经结束,三千金币已经到手。巴东的地下势力一直在稳步扩张,先前众人担心的没有收入、没事可做的情况并不存在。

人力车受欢迎程度超乎众人想象,经过一些努力,比如上缴相应的税款后,终于也可以在内城跑人力车;其中一部分收益是要上交到马克这里,如今统一由青玉暂管财务。

同城快递业务遇到很多问题,不过总算坚持了下来,这一块虽然收入不多,但是在慢慢积累诚信,而且对于人脉的扩张那是没得说。

第一场秋雨落下来的时候,马克进入了魔师学院,开启了新的征程。

第七十八章 保持人性

美叶自告奋勇负责接待,马克对这种服务水准表示肯定。

大门普普通通,就在主干道旁边,魔师学院四个字也不大气,也不神秘,人来人往,似乎也没多少人对这里表现出多少憧憬和向往。

若非门口站了几个全副武装的‘门卫’,简直路过都会忽略它的存在。

其实这是错觉,马克来得太早了点,还不是旅游人士们逛街的时间点。

如果问问拉人力车的师傅就知道,外地来京城的,很喜欢雇个人力车满城转悠,必去的几个点就包括魔师学院,当然也包括不远处的皇家武师学院。

进了魔师学院,里面的绿化搞得不错,参天大树一棵棵遮天蔽日的,凉爽的同时也增加了点幽静神秘色彩。

进大门右侧一排砖石结构的平房,据美叶介绍是各个系的研究室,门口同样站着武装人员;隔着院子相对的另一排平房,是各讲师的办公室。正对着大门的两间二层小楼是院长办公室和副院长办公室。

地方不大,甚至可以说相当的小,简直称不上学院一说。

美叶边走边介绍:“咱们学院目前人不多,所以地方也不需要多大。”

“有多少人?”

“嗯……二十七人。”

马克一愣,二十七人的学院?“是讲师有二十七人?”

“不,讲师七人,学生二十人。”

“怎么这么少人?”要不是承诺的一百金币,马克都觉得这是个骗子机构了。

“魔师是很稀少的,非常稀少。”

马克无语,再怎么稀少,整个赵国就这么一个魔师学院,集全国之力,就凑了二十来号人?而且还不是一年凑齐,这里不分年级,好多年就凑了这么点人?

美叶一副习以为常的表情,继续她的介绍:“魔师学院一共分五个系,分别是魔技系、魔药系、魔纹系、魔金系、魔兽系,原本还有个魔能系,后来撤销了。

除了魔技系,其他系并没有讲师,只有研究员,由魔技系的讲师兼职。魔技系又分九个分支,金系、木系、水系、火系、土系、雷系、冰系、风系、光系。

木系只有我一个讲师,还是见习讲师,金系有一个,火系有一个,水系一个,土系一个;冰系一个,由冷院长兼职,雷系一个,由肖副院长兼任,风系和光系没有。

另外还有一个项大师外出游历了。

学生根据自己启蒙的魔能属性分到各个系别。目前木系没有学生,您来了,我可以做您的学生;金系有四名学生,火系有五名学生,冰系有四名学生,雷系有四名学生,水系两名,土系一名,另两个系没有学生。

讲师兼职研究员,学生就兼职助手。目前就是这样子。”

马克注意到不同系别学生数量是不一样的,就问道:“为什么木系没有学生?金系却有四名学生?启蒙属性的时候有难易之分么?”

美叶扑闪着大眼睛,认真回答道:“主要是因为不同系别的价值有高低,比如金系、火系、雷系,如果练到三级魔师以上,战斗力很强大;而冰系是院长亲自教授。

真正有条件启蒙的家族,在给族人启蒙之前也会了解学院情况,哪个系别有讲师,才会寻找相应的魔药来启蒙,要不然靠学生自己摸索那太不现实了。”

马克点点头表示可以理解,然后继续问:“咱们木系连学生都没有,我们做什么?”

“主要是选择一个系去做研究工作,我目前是在魔药系,主要研究魔药的种类、药性,启蒙服用魔药的注意事项等等。

不过目前做受欢迎的还是魔金系和魔纹系,有的讲师同时研究这两方面,因为这两个方向如果出了成果是可能直接转化成收益的。

比如曾经有位讲师是火系的,他已经研究出了一种火系魔纹的应用,利用火系魔金在地板上、墙壁上甚至床榻衣服上勾画特定魔纹,可以产生制热的效果,在赵国冬天非常受欢迎。”

马克恍然大悟,这才是赚钱的王道啊!

陆陆续续开始有人来到学院,一个穿着大红色袍子的家伙满脸胡子,从身边路过的时候跟美叶打了个招呼,然后看了一眼比他高一头的马克,径直进入研究室。

接下来黄袍子、蓝袍子、紫袍子、白袍子……色彩好丰富啊。

美叶发现了马克的关注点,及时解释:“这是副院长的主意,魔师的院服,跟自己的属性有关,比如黄色的是土系,蓝色的是水系,白色是冰系……”

马克打断美叶的话,盯着她身上的绿纱裙问:“我们木系要穿成这样?浑身发绿?”

美叶天真地回答:“对呀,绿色象征着生命、和平、希望,我挺喜欢这个颜色的。夏天就是这种,冬天的不一样,颜色差不多,冬天是有头巾的。男士的就是兜帽。”

去特么的绿兜帽。

“可以不穿么?”

“可以吧,并没有强制,只是方便识别。魔师在做研究的时候对自己穿什么并不关注,学院发了服装大家也就穿上了。”

美叶一路解释着各种细节,带着马克前往木系办公室。

推门进去,首先是凉意袭来,地板上也免费铺设了‘地凉’,冬天就可以换成‘地暖’,算得上奢侈了。

正对着门口是两张办公桌,靠左边是书架,从上面放了几本书能看出来。

右边也有个架子,放了几个模型。

马克一眼就认出来那个最大最复杂的模型是自己脑海里那个树的模型,一模一样。

“这个是?”

“您应该知道的呀,这模型是洛雪魔导师留下来的,可惜到现在也没有人能成功用精神里复制出来。不对,您应该是复制出来了,是吗?”

马克点点头,看着美叶。清晨的阳光从窗户射进来,从侧面照在美叶的脸上,形成一圈光晕。有种神圣不可亵渎的感觉。

她那大眼睛里流露出率真的崇拜,见马克望着自己,歪歪头目光中显露出一点好奇,这细小的动作显得那么可爱,一时间马克觉得自己有点酥了。

马克差点心神失守,手都抬起一半要往美叶的脸上抚去,好在及时刹住车,拐了个弯儿挠了挠自己的头皮。

借着打量屋子里的陈设,将目光坚难地挪开,然后故作轻松地问道:“那这旁边的模型是什么?”

美叶对马克的尴尬动作并没有反应,只是依旧笑着,大眼睛扑闪着,用那美妙的嗓音解释着:“这三个模型是从最大的模型中简化出来。因为它太复杂了,夏炎导师传下来的资料中说简化的模型也有一定的治疗作用,复杂的难学就先学简单的。”

马克想到了一点,问道:“是不是所谓的魔师分级,就是根据复制到哪个模型来界定?”

“对啊,马大师您真有智慧。”

马克听得心里痒痒的,这女孩子咋这么会说话呢,我会把持不住的啊!不行,我要保持理性!保持人性!

第七十九章 高效的婆娘

青玉一个人在杏林小院,无聊又担心,莫名地有些烦躁。

练了一会儿剑法,仍然无法静下心来。有跌伤了的患者慕名找过来,又被她打发走。

实在待不住了,叫了辆人力车满城里转,不知不觉就转到了内城魔师学院门口,进是进不去的,越发觉得烦躁了。

然后就望见了不远处的皇家武师学院,正好武师学院门口正在招生,鬼使神差地就过去报名。

招生的人一看来了个大美女,自然是欢迎,只是条件要求比较高,身份必须要明明白白,最好是有京城的身帖。

问明白了才知道,身贴比之路引要正规且复杂,相当于京城户口。

而外地人要办理京城身贴要么必须在京城置业,要么必须担任官职。

于是青玉想到了买房。

先前马克就想找合适铺面,内城没找到,其实主要是钱不够,现在钱够了,几千金币在家里放着呢,青玉既然管财务,又已经跟马克滚过床单了,就理直气壮找田峰他们帮忙物色地方。

田峰他们早把马克当老大,既然大嫂有吩咐,自然不能怠慢,加上有钱好办事,只半天时间便完成了内城一处小院的交易,足足花了青玉两千多金币。

到了官府那边登记造册的时候,居然要询问居住人是谁,青玉很直接地说自己和自家男人,可对方又要求提供两人的婚配文书。

这下没招了,把自己情况详细说了一下,对方一问,目前住在杏林妙手,居然知道。

“原来是马大师,失敬失敬。如果马大师方便,可否请他来一趟,我们自会帮忙把文书制作好。”

“他现在在魔师学院,我也不知道几时有时间。”

等马克中午时分出来吃饭的时候,就遇到了候在门口的青玉。“你怎么来了?”

“我不能来么?”青玉故意一副不爽的样子。

“能,当然能,走,一起去吃东西。”马克还是知道怎么哄女孩子的。

“先别,跟我去一个地方。”青玉拉着马克往刚刚办事情的衙门去。

马克一头雾水,跟个道具一样,在对方满是恭敬的服务中配合着,折腾了几趟,青玉将办好的文书和两份精致的身贴递给马克。

马克这才知道,这个婆娘用了半天的时间,买了房,落了户,还领了结婚证!

除了苦笑不得,剩下的就是感动了。出了衙门,马克拉住青玉捧着她的头,在她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这可是在大街上,周围立刻就响起一片起哄的叫好声。

青玉恨不得把头藏进马克胸膛里,脸滚烫滚烫的。

也不知道这个世界婚嫁讲究什么习俗,马克打算找他们几个问问,回头好好操办一下,毕竟这算是来到这个世界后人生第一件大事。

青玉制止了马克的打算,“爹娘都不在身边,就不要折腾了。等啥时候回了盛安城,或者接了他们过来,再走走过场就行。”

人逢喜事精神爽。虽然是稀里糊涂结的婚,但终究算是结婚了。无论青玉还是马克,两人心情状态都好,每天乐呵呵的怎么都笑不够。

事业也不能耽误,每天马克还是准时出现在魔师学院。

青玉心里踏实多了,也轻轻松松加入了武师学院。

马克其实也想上午在魔师学院学习,下午在武师学院习武,可是分身乏术。虽然从外城搬进内城,可杏林妙手的招牌他还是不打算丢,所以又在新院子门口挂起,并且加了一条备注:诊治时间为下午。

上午除了一大早起来跑步练剑,基本都在魔师学院里不出来。

按说木系连个学生都没有,在里面似乎没啥事做,但实际上马克求知若渴,每当有讲师讲课,他就在一边蹭着听,要么就在研究室学习各种知识。

马克进学院第三天,冷院长就召他去办公室单聊。

“这两天还习惯吧?”冷大师一脸笑眯眯。

马克也客气:“很好,多谢院长安排周到。”

“我忝为院长,目前也只是魔师三级而已,照达者为先的规矩,我得喊你一声马大师才行。”冷院长说道。

“不敢不敢,您是院长,我只是走运罢了。”马克可不敢受。

“那我就先喊你的名字吧。你今年多大了?”冷大师借坡下驴,娴熟得很。

马克稍一犹豫,回道:“十八岁。”其实他才十四五岁的样子,只是不知怎回事,这一年的时间发育得太快了些,个子直接长高了四五十公分,看着就像二十来岁。

“啊!那可真是年轻啊。我还从没听说过有三十岁之前能到达魔师四级的,你是如何做到的?”冷大师提出了跟美叶同样的疑问。

“其实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忘记在哪里见过的这样的模型,于是就天天想,白天想,晚上想,过了很久,终于有一天它在我脑子里成型了,然后就发现我可以把它放出来,并且能恢复伤口。”马克瞎编乱造。

“你是说你之前成为魔师并没有人给你启蒙?”

“我有跟项大师交流过,不过好像确实是自己完成了成为魔师的过程。当时误食了一种蘑菇,差点死掉,后来侥幸活下来,然后就发现自己有了变化。”

冷院长顾不上笑了,一阵无语中。暗中决定等项大师回来,跟他印证一下。

马克的描述打破了一些常识,比如一定要有魔师帮助才能启蒙,直接服食魔药会中毒而死,魔师升级需要十年如一日不断磨炼才能实现……

如果说真的有一个人不受这些常识约束,那就只有洛雪魔导师。他也是年纪轻轻就升到四级,而且横跨多个属性,在每一系都达到顶峰。

这个马克到底是什么来头?

片刻的沉默后,冷院长恢复了笑眯眯的样子,“不管怎么说,我们魔师学院算是实力进了一大步。

目前木系这边没有学生,不过美叶也只是刚刚迈入魔师一级,你倒是可以做她的老师。

魔技的理解与施展离不开强大的精神力,看来你的精神力应该是比一般魔师都要强,这方面如果你有什么心得,也可以与其他讲师以及学生共享,这方面就不限哪个系了,对吧。

既然你来到这里,是以讲师的身份领取薪水,那还是要适当发挥一下讲师的职责,至于你也想作为学生听其他讲师的课程,也无所谓,就不必缴纳学费了,这点事情我还是能做主的。”

马克连忙表示感谢,发自肺腑的感谢。一个月一百金币轻轻松松就省出来了,必须发自肺腑。

冷院长笑着点点头,“另外,如果对修习魔技或者任何一方面你有所得,不管是对是错,都可以拿出来与大家分享,或者与我沟通。

冬季的时候,还有件事情需要你配合。这段时间尽快熟悉起来,想做研究也行,那些材料费我就不方便帮你省了。”

马克再次表达了真诚的感谢,离开了冷院长的办公室,脑子里在琢磨冬天的事情是什么?

第八十章 魔纹

美叶每天照常跟可爱的小宠物一样围着马克打转。

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流研究,马克弄清楚了很多事情,也确定了研究的方向。

每个系目前可学习的模型都不多,而且这些模型全是洛雪留下来的,其他人再没有补充新的模型。

但是实际上魔师技能是非常多的,比如马克会的就有两种,一种是治疗,一种是催眠。一种来自于神秘魔兽展示,一种来自于魔树的树心魔纹。

如果有人能补充新的魔师技能模型,学院会给予奖励,而且还不菲。不过马克有点敝帚自珍,不舍得分享出去。

魔纹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个是将立体的魔纹简化并且平面化,设计绘制到平面上。

二是绘制必须用与魔纹属性相亲和的特殊金属,也就是魔金来进行,并且需要用精神力进行引导,完成整个绘制过程。

三是设置关键节点开关,控制魔纹发挥作用。比如魔纹‘地暖’有一个节点,联通起来才能产生作用,否则只是装饰。

空气中的魔能必须按照魔纹构造,加上精神力引导才能发生功能上的变化。

马克需要找到与木属性魔能亲和的魔金,同时要能把魔技模型平面化。

魔金在研究室里存了上百种,可以一种一种进行试验,只是需要花点时间。最难的还是魔纹平面化,这要比模型简化难了许多倍。

每天研究室的那些各色袍子们,主要就是在研究这方面。

马克有心掺和进去,可惜他只有木属性一种,而现在做木属性研究的没有,想打下手都没办法。

无奈之下,马克挨个儿研究室流窜,与人沟通交流,漫无边际的沟通,以期能碰撞出一些新鲜的东西。

美叶在研究魔药,马克就魔药相关问题与美叶有过一次细致的交流。

“我见过一个清单,列了八种魔药,这世上是不是只有这八种?”

美叶双手抱在胸前,把胸部托得好凶的样子,一只手的手指缠绕着自己的秀发,一边组织语言回答马克的问题:“应该不止吧,世间万物太多太多,我们了解的才有几样?我觉得肯定还有更多的魔药存在。

目前九个系的启蒙魔药只有光系没找到,光系据说是最近两年才提出来的一个属性方向,我研究魔药主要就是集中在找到光系启蒙魔药,可惜,太难了,毫无头绪。”

“是不是魔药直接服食就会中毒而死?”

“按说会这样,目前这几种魔药似乎都存在这样的情况。但是既然存在更多种魔药的可能,或许也能找到没有毒性的呢!”讲到这里,美叶的眼睛里突然绽放出更多的光彩来。

“对啊!如果能找到没有毒性的魔药,那我的研究就算有了很大的突破啊!”

“魔药在哪里有卖的呢?”马克继续问。

“好像……也没有固定的出售地点,大部分都是发出收购请求,然后如果找到了就会联系买主交易。对了,偶尔有时候会在拍卖会上见到。

我想想啊……拍卖会……下一次应该是……还有三个月左右吧。反正每半年就会有一次,我记得上次好像是三个月前。就在京城,到时候我带你去看看。”

“如果自己去采的话要去哪里采?”

“呀,那可危险了。一般魔药生长的地方都是深山里,而且会有魔兽出没,他们武师学院倒是常组织人手进大山深处采魔药,咱们魔师就别提了,顶多是跟着辨认一下,单独行动可是不行啊。”

马克想起马二毛来,他曾经在冰天雪地里找到一株蓝雪莲,那株蓝雪莲目前还在盛安城马克的房间里放着,也不知道还在不在。

自己误食的枯荣菌也是在大山深处找到的,而且还多亏了魔熊带路。

……

在魔纹研究室,马克遇到了第一天来时碰到的那个满脸胡子的红袍子。

红袍子正聚精会神盯着面前一张纸,纸上是一副复杂的图案,看形状隐隐约约像几朵火焰交织在一起,但是又多了几条横竖交叉的线段,显得很乱。

眼睛通红的红袍子大胡子一翘一翘的,胡子上粘了一些食物残渣和不明液体,不知多久没洗脸了。

马克站在他面前好大一会他都没注意到,整个人陷入沉思状。直到马克好奇地拿起桌子上的一个模型,这才惊动了他,从呆滞中清醒过来。

“你是?”大胡子似乎已经忘记了马克是谁。

马克露出了和平的微笑,“我是新来的木系讲师,马克。”

“哦!马大师你好,我是晏紫东。对,我见过你。啊!我也听说过你,正好,你帮我治疗一下,美叶小丫头等级太低,治疗不管用。”

“治疗?治疗什么?”马克没看出来这个晏紫东哪里有毛病。

“最近浑身不舒服,腰也疼,腿也疼,眼也花,脖子也不舒服,胳膊也不舒服,总之就是不舒服。”

马克看红袍子脸上的皱纹,心说你这是长期伏案不运动的结果,自己的法子怕是不好使。不过今天来有事情请教,所以也不好一点都不帮忙,只得说,“要不我帮你推拿一下吧。”

让晏紫东在桌子上趴好,按照前世记忆里粗浅的按摩手法,顺便释放了一个治疗魔技。捏得晏紫东各种哼哼,实在是又酥又麻又痒的感觉实在太酸爽了。

从头到脚胡乱捏了一番,晏紫东居然睡着了!

马克估计这家伙也是经常熬夜,一时没打扰他,随便翻着书架上几本书,等了有半小时,晏紫东才醒过来。

“哎呀~~真是舒坦”!晏紫东从桌子上翻身下来,扭扭脖子,晃晃腰,踢踢腿,甩甩手,感觉浑身说不出的轻松。

“没想到真有用啊,你这本事好!唉,可惜我没法再转木系了,这么多年全耗在火系,到现在也没出什么成就,不知这辈子还有没有希望突破一下。”

“晏大师还年轻,肯定能更上一层楼的。”

“马大师真会安慰人,我早听说你那杏林妙手能现场治愈严重的外伤,今天算是亲身体会了一把,真好。对了,马大师现在研究哪一块?”

“我也还没完全确定方向,只想什么都多了解一些,然后看看自己对哪方面更有感觉吧,今天来就是想请教晏大师的。”

“请教不敢当,你问就是,我知无不言。”晏紫东礼尚往来。

马克想了想,问道:“学院这些魔纹都是从哪里得来的?”

“自然是来自于魔导师留下来的技能模型。就像你看到的这些。我们从模型中分离出一部分形状,称之为魔纹。

对于魔师技能来说,模型越是复杂威力自然越强大,但是如果用于日常生活,那就不一定了。比如我现在研究的这种模型,如果能完全精神力复制出来,释放出来是一片火海,够厉害吧?

只是我做不到,我只能研究已经简化了的模型,就像这个二级技能模型,我需要把它平面化,放在墙上或者地上,如果能实现,或许可以做出长明灯来,夜间照明就方便了。

可惜立体模型的平面化很难做,线条的重叠太多,本来是不交叉的,放在一个面上就交叉了,如果用魔金勾画出来,根本没法实现魔能的转化。”

第八十一章 龌龊事

马克想了一下,说到,“如果说做地暖地凉之类的,需要平面化到地板上。可你这个又不担心占据空间的问题。只接用魔金做出立体模型就可以吧?只要别太大,放桌子上,嵌墙壁上都可以啊。为什么非要平面化?”

“咦?你说的好像有道理啊!不过立体的图形怎么用魔金勾画?怎么固定?要把这个模型分毫不差复制出来,难度太大了。”

马克知道怎么做,但是以这个世界的科技水平要实现也很难,不过可以试一试。

只能选择最简单的模型,找最好的雕刻师傅,从当中剖开的两块半圆木头内部镂雕出模型形状。

确保分毫不差的情况下,两块木头拼起来,从留出来的口往里灌融化的蜡,等蜡冷却,把木头小心分开,就会出现蜡模。

如果模型太过精巧复杂可能需要把木头分成更多块,以免分开的时候破坏了蜡模。

蜡模做好,放入石膏水搅拌的桶里,等风干,然后加热,蜡模融化渗入石膏,留下的内部空间就是模型的形状,这时候把融化的金属液体灌进去,冷却后洗掉外层石膏就可以了。

过程也复杂,但是因为蜡模可以重复做,不用担心做出来不一样,就相当于可以量产。

可是想到这里突然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这又是蜡模又是石膏模又是金属模,最后还要在金属模型上再镀魔金,成本要多少?能达到的效果如果只是能照明,那买这个的钱能买多少蜡烛和油灯?

纯粹白折腾!

马克将自己的担心说出来,晏紫东顿时面如死灰,仿佛被抽去了全身的力气,瘫坐在椅子上,喃喃自语,“你说得对,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个问题,花这么长时间,白费了功夫,我真是个蠢猪……”说到后面居然趴到桌子上嚎啕大哭起来。

外面的守卫和隔壁的研究员就奇怪了,两个男人在一个屋里一会呻吟不断,一会儿嚎啕大哭,这是做什么?

马克发现事情的进展怎么出乎自己的预料,我来是做什么的?

这时候只好兼职人生导师,开导大胡子:“这没什么,换个方向研究就是了,早一步停下来不是更省时间嘛。”

为了改变现场的尴尬局面,马克继续问问题,“晏大师,我还有个问题,有没有可能从魔珠里面得到新的技能模型?”

晏紫东总算被转移了注意力,拿袖子蹭了蹭脸上,平复了一下心情,回道:“有人提出过这个思路,而且魔珠里面确实存在魔纹,可是魔纹变幻不定,用眼睛观察是不可能的,只能用精神力去探查观察,然后就会遇到致命的问题。

魔珠里面存有魔兽的意志,人的精神力一接触就会发生危险,之前有魔师试过,无一幸免,全死了。

咱们学院人少,不只是魔师难找,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动不动就出现送命的操作。所有的研究基本都在摸索着进行,有时候不得不用生命来证明有些方法行不通。”

“没有例外么?那这些模型洛雪魔导师又是从哪里得来?”

“这就不清楚了,落雪可是神一般的存在,他的一切都是那么神秘。”

“晏大师,你说这些模型可否人为改动或者创造?”

“不知道,反正没见人创造出来新的模型,魔纹的平面化倒是勉强算的上人为改造吧。”

……

出了魔纹研究室,马克心里其实挺高兴,这一次交流收获挺多,最重要的是发现了治疗技能不止对外伤有用。

其实木系魔能经过转化以后产生了对人体有益的作用,这种作用主要是激发细胞再生,促进新陈代谢,梳理身体暗疾,有点像弱化版的洗经伐髓。

中午时候照旧在门口等着青玉,一起吃饭。下午没啥事情,青玉建议在城里四处转转,逛街是女人的天性,马克没得拒绝。

一直以来马克都是步行或者跑步,今天青玉说要一人一辆人力车坐着逛,马克也只有答应着。

目前的人力车自然是马克这边的人控制着,最大地下帮派京城帮的人有想染指,但是插不上手。

帮里的兄弟们有的还在拉车赚辛苦钱,聪明点儿的承包之后转租,或者买下来转租,钱来的更轻松。

今天拉车的人看着好瘦弱,一看就不像帮里的人,马克稍微一攀扯,果然不是。

马克个子高,又壮,坐在车上看这小个子拉得吃力有心下来走,又觉得青玉在一边的另一辆车上,难得有这闲情逸致,总要陪一陪,大不了一会多给点赏钱便是。

结果拉到半路,拉车的瘦子一头栽倒在地上,马克也差点从车上摔下来,连忙下来看,也不知是犯了啥病,施展了一下治疗术,没起作用。

情急之下把晕倒的拉车师傅扔到车上,马克拉着他往医馆跑。

青玉也叫车夫一起赶往医馆。

经过大夫的诊治,车夫悠悠醒转。马克也知道自己的治疗术终究适用情况有限,车夫一个劲儿表示感谢,马克给了钱也不要。

大夫在一边倒是挺负责任,“你这病不该出来做体力活啊,不是跟你讲过么!”原来还是旧病复发,连大夫都知道他,也算是巧了。

车夫眼泪就下来了,“我也没办法,家里老小,卧床的卧床,全指望我一人,也只有拉车还能赚得快一点。”

青玉马上就被感染了情绪,毕竟出身相似,很能理解这种无奈感,眼巴巴看着马克。

马克知道今天不帮一下估计青玉心里很长时间都不会好受。但是他也不确定这人说的是否属实,于是问道:“你住哪里啊,我也算是个大夫,虽然治不了你的病,但是你家里人的情况或许我可以帮忙看看。”

“他家里啊,你去看也没用,我也去看了,又没钱,只能用点便宜药,靠自己养吧。被打成那样,骨头断成好几截,没个半年别想好,估计好了也会落个残疾。”大夫说道。

这样马克就更要去看看了。

在马克的强烈要求下,车夫也抱着一点点希望,边走边说着家的位置,那块地方马克有点印象,现在也是属于自家的地盘了,前段时间刚从别人手里抢过来。

一路上马克死活不再坐车,就这么一边走一边聊,青玉也陪着走路。

“我听说城里的杏林妙手有个马大师可以治疗我娘的伤,可是需要一金币,我只有多拉车,希望能快点凑齐。”

马克与青玉对视一眼,这还真是巧。

“怎么会被人打?”马克没话找话。

车夫立刻换了一副愤恨之极的表情:“还不是那帮杂碎,看中我家娘子,想行恶事,我娘出来阻拦,他们便动了手。我娘子也被他们……

幸好我回来的早,才把我娘子从房梁上救下来,不然我也没法活了。”

青玉圆瞪双眼,杀气弥漫,立刻就想找到那帮家伙剁了他们。

马克拉住青玉,心里也暗自奇怪,自家的地盘,有人做这等龌龊事,谁负责这一块,得问一问,不只是服务不到位,简直是被人踩到头上了,难道只顾着赚钱把正事忘了?

第八十二章 骨碌碌滚出去的头颅

路上拦了一个胳膊上系了红布条的车夫,这是自家帮会成员的标志,让他以最快的速度找自己的老大到车夫家,就说马克找。

被叫住的家伙本来觉得莫名其妙,你谁啊,说找我老大就找我老大,我是这么好指使的么?但是看马克一双要杀人的眼睛,顿时就虚了,屁颠颠去找自己老大。

等马克跟车夫到了家,来的人居然是巴东。

马克先给车夫的老娘治好了身上的伤,不顾车夫的千恩万谢,出了巷子就吩咐巴东:“这事情是谁做的,查清楚,跟我说一下,我在杏林小院等着你。”

自从搬进内城住,杏林小院就留给马烈和牧、张三人住。其余六人仍住当初租的院子。其实他们手上都有钱,要自己租地方住也不难,但是还是选择了住在一起。

如果说马烈、牧、张是马克的第一批心腹,那么田峰他们六人就自称为第二批心腹,帮派的其余人绝大部分都不知道马克的存在。

说起来这些人能扩张这么快,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心齐。九名纯熟境,又是战场上配合默契的,出入一起,面对再小的帮派也是狮子搏兔的姿态,杀伐果决,中小帮派基本撑不住。

二是策略得当。从最小的入手,慢慢蚕食,又让吞并的小帮派大部分能保证原有利益,就像贪吃蛇一样,不但没什么减员,反而越来越大。他们可是把这个过程当成是一场战争来对待,不像对手,大部分只是混个一时爽。

三是帮内严格的纪律性。马克协助整出来的帮规很细致,保证了规矩的存在,这已经有媲美军队的规矩了,只是执行力还弱于军队。

四是对手弱。真正有实力有本事的人并不屑于来争夺混混的地盘,或许他们也是没意识到这里面的利润有多么丰厚。

再加上有一个强有力的首脑,所有知道马克存在的人都对他抱着极度的崇敬和信任,有了主心骨,做事自然也一往直前。更不用说马克真正给他们带来了可观的收益。

没用多久,巴东来到杏林小院跟马克汇报:“动手的是我们的一个小头目,叫癞子。原来在那附近带领一个小团伙,后来主动投靠我们,所以就保留了他的原有人马。

原本看他主动投效,想立他做样子,也就没动他,但是这家伙死性不改,原来的时候便多有不良行为,没想到会做出这等事来。我现在就去拿了他过来!”

“稍等,帮规有跟他讲到吧?”

“有,这是一定的。”

“那行,去吧,顺便把所有三级以上的头目叫到这里来,我有事情。”马克吩咐道。

巴东行了个军礼,安排人去喊人,又亲自带了几人去抓癞子。

现在帮会内部组织相对严密,分级严格,一共分五级,马克和青玉算是第一级,第一批和第二批心腹九人算是第二级,合并帮派之后规模在百人以上的原有头目,只要留下来的基本安排了第三级;再往下的小头目便是四级,其余帮众就是五级。

约莫一个小时以后,众人来齐。马克早让青玉先回内城住处,有些时候不方便让她在现场。

除了九人外,知道马克才是真正老大的只有代柱和野,这两人见过马克,知道他是马大师,也知道他是巴东这些人的老大。

不一会儿,癞子被绑来,口中兀自喊着要个说法,他的小弟们有两人也一起被带来。这两人是在之前的事情里动过手的,算是帮凶,而且在抓癞子的时候也出手抵抗过。

巴东将癞子扔在地上,剑鞘一抽,癞子嘴里吐出几颗牙,血流了一下巴,这下安稳了。

马克让巴东念帮规里癞子触犯的条例,第七条欺压良善,鞭三十。

巴东拿了沾过水的皮鞭也不管前身后背,没头没脸地猛抽三十下,惨叫哀嚎声传出去几里地远。

在场的人虽然也多是打打杀杀的,但是这一鞭就是一道血痕的惩罚还是少见,不少人强自镇定,身上却控制不住有点哆嗦。

抽完了,癞子已经身上血湖淋淋没一块完整地方,别说嘴硬,连哀嚎声都变成了无力地哼哼。

场中也有一些人怀着与癞子同样的想法,本来混帮派不就是图个自在嘛,除了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生活,就算调戏个女子,殴打个百姓,这能有什么,以前不是常做么。

对于这繁琐复杂的帮规,很多人是不屑一顾的,只是形势比人强,不得不低头。可能觉得过段时间还是要回到自己说了算的舒服日子的。

巴东已经在读下一条了:奸**女,死。

听到这条,除了马克所有人都愣了,大家不是不是知道七十二例中多有触犯者死这样的规定,可是,真要杀人么?

癞子本以为打完了,自己回头养好了伤,干脆退了帮,到别的地方找食吃,现在听到这个死字,顾不上呻吟,跪在地上抬头望向马克。

巴东也转头望马克,其他人同样望着马克。

马克从藤椅上站起来,慢吞吞走到跟前,从巴东腰间抽出长剑,那手指弹了弹剑身,走到癞子身后。

在场的人心都揪起来,是真要动手么?

癞子浑身跟筛糠一样抖着,嘴里呜啊呜啊的含混不清,不知是讨饶还是解释。

马克扫视了一圈,一句话都没说,嘴角挂着笑,这笑容落到众人眼中给了大家一些缓和,觉得既然笑了,应该就没什么事了。

然后剑光一闪。

癞子的头颅突然被腔子里的血冲得弹起一尺多高,然后掉落地上,骨碌碌滚出去好远,落到一个头目脚边,眼珠还转了两转。吓得这个头目直接晕厥过去。

接着就见没头的癞子脖子里喷出高达半丈的血柱,洒向四周。

一部分人当场就吐了,一部分人腿脚发软,一部分人以手遮眼不敢再看,一部分人啊啊惊呼。

这些帮会头目,别看平时也动刀动剑喊打喊杀,其实没几个人杀过人,就算砍过人,那也只是砍在身上留下道伤口,像这样直接斩首的,只有在战场上厮杀过的这九人。

喷完了血的无头尸体一歪倒在地上,地上一片血迹斑斑,比杀完猪的现场还要乱。

马烈和牧主动出来把尸体抬走处理,然后把地面清理掩盖。

马克技术掌握的不错,砍完头便闪到一边,身上没沾上一滴血。

处理现场的过程一直是沉默,死一般的沉默,沉默了有半刻钟,在场大部分人觉得这半刻钟是人生中最漫长的一段时间。

马克终于开口了:“巴东,你们六个人分片区,时时巡查,如有违反条例者,按规矩处理,该杀就杀,不可留情。

对于帮规,十天检查一次,第一次没背出来,鞭三十。第二次还背不出来,逐出帮会。

马烈、牧、张三人留下,其余人解散。”

帮会发展得太快了,盘子大了就不好掌控,这时候需要杀鸡儆猴,癞子撞枪口上了。

等其他人怀着无比复杂的心情离开,马克对三人说:“还记得我们的出身吧?现在我们算是出头了,但是还有太多跟我们之前一样的人需要人去帮,所以我需要你们去城外,贱民居住点,传教!”

第八十三章 郭建鲁

马克很奇怪到现在都没有发现宗教的存在,虽然老百姓一直把天神挂在嘴边,可是人间似乎没有天神的代言人。

有的只是简单的一些神话故事,不成体系。他的虎头帮虽然有细致的帮规,可终究还是务实,务实没法拯救一切,特别是精神层面、心灵层面的。

两者需要结合,能提供物质支持的,就给物质支持,提供得太少无法满足真正需要的,就必须辅以精神支持。

佛教的许多理论就很好,劝人向善,讲究轮回。

马克闲余时间有考虑过一些,随便整理了一些基本的理论,很不完善,但是事情总要先去做。

马烈他们也不知道传教是什么意思,马克做了简单解释,把三个人说懵了,还可以这样?是真的这样么?

因为马克说的虽然不完善,但是基本的逻辑故事是完整的,把现有的神话故事结合他自己编造的一些故事,加上天地异象、历史沿革、人类进步等等,反正胡诌八扯,但是偏偏都说得通,仿佛本来就是这样子一般,以至于他们一时陷入进去。

当说到天神在人间的代言人时,马烈下意识就把马克代入进去了,因为马克身上有太多的不可思议。

武学天赋、魔师手段、丰富的知识、天马行空的思维、对苦难人的态度,这不是天神下凡是什么?

所以说着说着,马克就发现三个人的眼神不太对,眼睛里似乎要燃出火焰来。

“你们干嘛?”马克打住话题。

“没什么,你继续。”马烈三人互相对望了一眼,掩饰内心的震惊。

“先去做吧,帮人之前一定要先把我们的教会宣传放在前面,咱们就叫天地教。目前暂不拉人入会,只是宣传。”

马克纯粹就是瞎鼓捣,他也不知道放出宗教这样一个路子到底是好是坏,目前只是借助这个名头拉拢最底层的民众。

虎头帮的帮规他是参考的天地会的规矩,而天地教他又是胡乱填充的一些佛教的理论,不伦不类,不过反正没人出来跟他抬杠,等后面有在这方面比较热衷的聪明人时再去补充完善吧。

几人又商量了一下定期出去显露一下神迹之类的事情,又给了三人较大的财务支配权,三人便分头行动。

今天车夫受了马克的帮助之后那种千恩万谢的姿态,让他决定把这个事情提前布局。

忙完这档子事,马克回到自家住处,发现院子里有个陌生人,四五十岁的样子,正闭着眼睛品茶。

发现马克回来,笑着站起来拱手:“马大师,总算等到你回来了。”

马克发现对方虽然喊的是大师,但是用的是‘你’,似乎并没有发自内心的尊重。

“这位是?”

青玉从屋里出来,解释道:“来看病的,说了你不在,他也不走,就在这一直等着。你再不回来我都要赶他出去了。”

来客也不气恼,知道自己硬赖在院子里已经是不顾礼节,这时候唯有顺着话道歉:“实在不好意思,知道大师忙,我也很难抽出时间来,所以趁着有空便多等一会,打扰之处还请二位见谅。”

人家话说到这份儿伤了,马克自然不好说什么,再说了患者为大嘛。

马克打量着对方,发现这人精气神俱佳,看不出像是有毛病的样子,问道:“您是哪里有问题?”

来人答道:“我还是先自我介绍一番,我姓郭,郭建鲁。这毛病啊,不是一时半会儿了,早些年练武的时候就落下的毛病,那时候不注意调整,筋骨方面有些变形的厉害。

年轻那时候还不觉得,上了点年纪,就觉得多处不适。所以麻烦马大师给调理一下。”

马克笑着说:“我这只能治一些外伤,跌打损伤之类,您这个情况,我怕是无能为力啊。”

郭建鲁不着急,说道,“我听晏大师说他一身的毛病经你调理之后好了很多,我是慕名而来。”

“原来您认识晏大师”,马克恍然。

“嗯,晏大师是我郭家的供奉。”郭建鲁说得云淡风轻。

马克讶然,能让魔师做自己供奉,这郭家……马克忽然想起来,他刚来京城那会儿,除了李家,也有几家将门曾派人来招揽,其中就有郭家,原来如此。

“原来是那个郭家,失敬。要不我给您推拿一下试试?”马克也客气了一下。

“求之不得,先谢了。”

马克从屋里搬出来一张长桌,铺了软垫在上面,让郭建鲁趴好,开始推拿。

经过上一次的试手,马克的推拿技术倒是有所长进,算是从假医生往真郎中迈出了一小步。

只是这郭建鲁浑身的肌肉可不是晏大师那种病秧子能比的,捏上去简直跟捏木头一样,所以他不得不加大了力度,然后顺手释放了一个治疗技能。

郭建鲁倒是放心得很,一点都不在意,趴在那里享受着半专业的大保健。

马克能感觉得出来,长期的习武,使得郭建鲁的筋骨确实有些变形,想要恢复是很难了,但是可以消除其中的一些小顽疾,至少感觉上会舒坦很多。

果然,经过半个小时的推拿,从头顶到脚底算是捏了个遍,就差捏蛋蛋了。完事以后郭建鲁舒服了,起来感受了一下变化,随意耍了几手散手。

就这么简单的几个动作,把马克看呆了。

说不出的轻盈随意,说不出的行云流水,似慢实快,极动若静,感觉境界一定不低。

耍完几手,只觉浑身畅快,郭建鲁仰天大笑,“果然是青年俊杰,不错不错。上次派了个家丁来邀请马大师,实在是太没给面子,今天老夫亲自来请,不知马大师是否赏脸?”

马克愣了一下,没有回答郭建鲁的问题,而是问了另外一个问题:“郭先生武学造诣非凡,不知是什么境界?”

这下轮到郭建鲁发愣了,我们不是在聊这个好不好。可既然招揽的话都说出来了,怎么也要诚意示人,很认真地回答道:“如意境。只是我到这一境界的时间太晚,这两年才悟通,前面走了不少弯路,不然也不至于浑身毛病。”

马克接着问:“郭先生能不能给我讲讲如意境和融通境的区别?”

“怎么,马大师也习武?哦!对对,忘记了,之前是听说过,你已经到了融通境?你多大年龄?”

“十八岁。”马克不在意地回答道。

“十八岁!融通境!你是如何做到的?你还是魔师?四级魔师!就算从娘胎里开始练,也没这么快吧?!”

郭建鲁一时忘记了自己的招揽任务,惊叹了好一会儿,这才仔细讲起如意境的区别。

第八十四章 有关境界

“如意境指的是对身体的运用达到随心所欲的地步,如果说前面几个境界更看重对武器的运用,那么这个境界则需要你抛去武器,回归自身。

要能完全掌握力量的分寸,说使一分力就使一分力。

要能完全掌握力量的变化,说打出去就打出去,说收回就收回,哪怕打到一半。

要能完全运用力量的规则,可以十力打一力,也能一力扛十力。

总结来说,就是随心所欲,收放自如,刚柔相济……”

马克听到这里,脑海里突然冒出个词来,于是脱口道:“太极?”

“什么?”郭建鲁反问。

马克用的是前世的语言,中文的太极没办法用这个世界的语言表达出来,所以郭建鲁没听明白什么意思。

马克摆了个起手式,然后照着记忆里中学体育老师教的杨氏太极拳二十四式,现场演示了一番。

郭建鲁看得很迷茫,搞不懂这慢吞吞的是做什么。

看老郭的样子,马克知道自己想多了,但是还不甘心,他又将中年时在广场上学的杨氏太极八十五式细细演示一遍。

郭建鲁这回看得很仔细,眉头也皱起来,有时候眼睛会亮一下,似有所得。

等马克练完,郭建鲁迫不及待说道:“你再来一遍,速度稍快一些。”

马克在演到第三遍的时候,其实自己也在调整,本身他就是融通境,对各种武学很容易融会贯通,但是他从来没把太极拳当作一门武学,只看作是修身养性或老年锻炼身体的东西。

郭建鲁看完两遍,嘴里嘟囔着:“有点意思,有点意思。你说这是什么?”

“太极,好像是一种武术吧,记得在一个很偏远的小山村,见一帮老头在练这种拳,打得可慢了,他们管它叫太极。那时候老想学本领嘛,就跟着学了一些时日,后来发现根本没用。”

“嗯,确实没用,没到融通境学这个确实没用。不过一旦到了融通境,身体机能达到最佳,速度力道身法都能跟上的时候,这套拳确实有它的门道。”郭建鲁肯定道。

马克趁机发问:“那如何从融通境到达如意境?”

“这就不好说了,得靠悟的。不过你每日坚持练这个‘太极’,或许能快一点领悟。”

马克很满意他的回答,总算找到了往下走的路。

双方沉默了半分钟,郭建鲁才想起来正事:“马大师的问题我都回答完了,不知道我的问题,大师能否给个回复?”

“为什么要找我?”

这个问题突然把郭建鲁问住了,答案自然是年轻有为可投资啊,可是不能这么讲啊。好在老家伙老谋深算,转得也快。

“因为马大师身为四级魔师,一定知道魔师前进的道路上要花费的资金量太大,无论是磨炼精神力还是要在研究上出成果,几千上万金币可能一年就花进去了。

郭家虽然算不上一流家族,但是些许积蓄还是有的,我相信一定能帮助马大师更进一步,省事省时省心,不用像您现在这样,费一身力气不过赚个一金币。

马大师觉得呢?”

马克没回答,看看天色,说道:“时候不早了,郭先生来了是客,我得感谢您帮我解答有关武学方面的疑惑,所以晚饭在我们家吃吧,咱们边吃边聊,尝尝我的手艺。我不只是武师,也不只是魔师,其实我的正式职业是厨子。”

把郭建鲁说懵逼了,有这样的人么?男人在家下厨?还正式职业?不过既然说了边吃边聊,再忙吃顿饭的时间还是有的。

马克在家里备了各种佐料,下午一般在家自己做菜吃,实在外面的菜吃着不对胃口。

出门附近就是菜市场,青玉按照吩咐采购了些食材,马克钻进厨房一通捣鼓。

其实第一个菜一出来,郭建鲁就愣了。他是去翡翠楼吃过炒菜的,确实好吃,翡翠楼的生意因此火翻了天,也赚翻了天。

所以他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个马大师不会真是翡翠楼的厨子吧?

马克炒了五个菜做了一个汤,算是比较丰盛了。郭建鲁一个菜都没见过,去过翡翠楼吃过两次,所有的新菜品都点过啊,这是怎么回事?

“郭先生,来来,尝尝。”马克招呼着吃菜,一遍介绍每道菜的特色,甚至其中的典故,没有典故的也临时编一个,不过基本都是据说据传,反正就是听个好奇。

郭建鲁没有再问答不答应的事情,他已经觉察到这顿饭的目的了,果然,马克开口说道:“翡翠楼我教了他们十道菜,周家还是挺大方的。”

“原来马大师是与周家合作,难怪怎么都不肯答应,怪我怪我。前面的话当我没说,我得好好尝尝这几道菜,确实好吃。

马大师不简单啊,武学精通,魔师精通,又有钱,还长这么高大帅气,要不是你已经有了家庭,说不得我要将我女儿选一个好的嫁给你……”

……

送走了郭建鲁,马克觉得这一天实在折腾,下午刚砍了个人头,然后就炒菜做饭,也不知道郭建鲁这家伙有没有吃出血腥味儿来。

可能是白天经历的事情太多,晚上有些兴奋,跟青玉大战了三百回合,最后还是没斗过青玉,缴枪投降,第二天起来腰都有点酸。

试了一下治疗术,居然管用,跟发现新大陆一样,高兴得不得了,这下连肾虚都不怕了。

到了魔师学院,傻白甜美叶已经早早等在办公室里。

办公室就是教室,没有学生,两个老师没事做。往常一般打个招呼,闲聊几句,就各自去研究室待着。今天傻白甜似乎有话说。

“马大师,我发现自己进度太慢了,魔技升级慢,魔药研究也没头绪,一切的源头都指向了精神力,所以我想请教一下,您的精神力为何如此强大?有没有办法?”

马克看着美叶就觉得精神越发好,养眼啊。看着吹弹可破的娇嫩肌肤,就想上去捏一把,好奇怪。

跟美女聊天是件美差事,马克也觉得能帮点就帮点,毕竟美叶说过没学生她就是学生。所以,马克就很认真地在想。

想自己为什么能有如此快的进展。从一开始,还是在另一个世界的时候,他的精神力就因为车祸和后来的电击发生了异变,这让他有机会来到这里并活下来。

后来的几次提升,第一次是体内珠子里的奇异魔兽与自己的战斗,第二次是极剑道的练习,第三次是魔树的精神印记闯入自己体内,被打散后化作某种能量补充了自己的精神力。

仔细回想起来,第一次魔兽的印记其实对自己也是一种补充,相比之下,第二次是最缓慢的过程。

也就是说,精神力提升是有走捷径的可能。

想到这里,马克问道:“你当初为什么能感应魔能?”

美叶似是在回忆往事,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小时候家里出了变故,或许是受了刺激吧,那时候总是头疼,总是有幻觉,后来遇到了魔师大人,才走上这条路。”

马克忽然想起项大师见自己的时候说的一番话,好像人的精神力确实需要强烈的刺激才发生变化,不过这种变化不见得一定是好的变化。

换一句话说,强烈刺激很可能导致精神病,精神病患者中有一部分能成为魔师?

“那你知道魔师启蒙是如何做的么?”

第八十五章 我要进去了,啊

马克是没经过启蒙直接迈入魔师行列,所以对于启蒙有些好奇,毕竟他现在也应该能够给其他人启蒙才行,可他不会操作,这就尴尬了。

“启蒙过程很简单。我们从魔药说起,魔药里面含有一种成分,这种成分可以让人的精神力沾染一定的属性,从而使精神力具备能够调动相同属性魔能的功能。

这个过程我们称之为侵染,但是侵染的过程是很痛苦的,这种成分会对精神力造成很大的伤害,所谓的毒性其实指的是对精神力的毒害。

成功晋级魔师的人精神力一来比较强大,二来已经经过了侵染,仿佛有了抗体一般,再接触魔药中的这种成分时就不再有损伤。

于是,魔师可以通过控制精神力先行对魔药进行改造。但是这个改造需要在人体内进行,没办法把药改造好之后再吞服。

准备成为魔师的人将魔药吞服后,启蒙魔师在一旁用精神力包裹魔药,等散发出来的毒性被精神力中和之后,再接触受启蒙者,就不再有危险。

说起来复杂,其实很简单,我当初启蒙的时候,没什么感觉,一会儿工夫就结束了。”

马克在脑子里模拟着整个过程,差不多能明白整个过程,不过还是有点疑问:“你的意思,魔师一旦启蒙成功之后,如果再吞服其他属性的魔药也不再受影响?”

“是啊,一生只需要启蒙一次就可以了。启蒙者的属性并不重要,一个木系的魔师可以给一个吞服水属性魔药的人启蒙。”

“那有没有人吞服多种属性魔药,多学几种技能?”

“有啊,只是不多,主要原因还是时间不够,用毕生时间来提升其中一个方向都未必能到多高的成就,更不用说分散精力了。”

马克却从另外一个思路理解:“学习技能和提升技能最大的限制是精神力对吧?”

“嗯”,美叶不明所以。

“那只要一个人的精神力足够强大,他是完全可以短时间参悟多种技能的对不对?”

“……应该是。”

“那么实际上的限制并不是时间不够,而是精神力不够。如果精神力足够强大,完全可以金木水火土一起修炼。所以当初洛雪达到那么高的高度,并不是他多用功或者多有天赋,而是他有足够强大的精神力。”

马克越说越兴奋,因为这其实正是符合他自己的路线!

“是啊,可是话题回到原点,我想请教马大师的,正是如何提升精神力呢。”美叶大眼睛有些迷茫。

回到前面马克的推测,精神力的提升是有捷径可走的,捷径就是主动用精神力探测魔珠,引魔兽精神印记到体内,然后把它干死,剩下的就是能被自己精神力吞噬的精纯能量。

问题是一般人根本没法实施,试过的人除了马克,其余都死了。

马克之所以没事,是体内有个珠子,里面的魔兽似乎认主了一般,守护自己。

那如何才能让体内有一个自己的守护兽呢?是谁拿自己做实验了?看来实验是不成功的,因为如果不是穿越,显然马克的前身已经死了。

既然从魔兽或者魔树那里掠夺吞噬精神力不可行,那换一个角度,人与人之间呢?能不能掠夺或者赠予?

人的精神力能进入别人体内,能不能进入别人脑子里,这样会产生什么后果?

一旦这个念头产生,马克就不可遏制地想试验一下,这关乎着整个魔师职业的未来。

但是这里面风险极大,万一精神力的接触带来的是你死我活的争斗,或者两败俱伤的损失,怎么办?

见马克陷入沉思,美叶也不催促,扑闪着大眼睛,双手托着下巴盯着马克看,也不只是欣赏马克的绝世容颜,还是欣赏马克的惊天才华。

精神力其实带着意志,从那两次打斗可以感觉得出来。如果两个人之间都带着清醒的思维,或许你死我活的场面并不会出现。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魔树也好,魔兽也好,他们在自己意识内的打斗似乎是没有退路的,也就是说可能面临一种情况,自己的精神力带着一是进入别人脑子里,或许就出不来了。

想想就头疼,这要是进入一个女人的意识内,就算成功占领了,醒来发现变成女的,这简直~~~太刺激了。

不过也许不会,因为当初体内的魔珠也好,魔树的树心也罢,都是本体不存在了,着急想鸠占鹊巢,所以才有你死我活的结果。

如果保证本体没问题,也许两人之间进行精神力的交流并不会有大问题。

可是交流归交流,怎样做到精神力的赠送?在意识里,精神力的呈现是本体的模样,总不能扯下一条胳膊来说:送给你了。

这一切都是猜测,谁也说不准,因为没有前人的实验证明,甚至连理论都没有。

想了这么多,发现还是没法回答美叶的问题。

“我也没有太好的办法,感觉这很难。”马克不好保证什么,他不是个称职的讲师。

美叶却眼睛一亮:“没有太好的办法,那就是有办法了,不好的办法也行,我都能接受。”

“或许有生命危险呢?”

“没关系,我现在必须要搏一把了,不然……”

“咋了?”马克发现有些不正常的情况。

美叶皱起了眉头,这是马克头一回见美叶皱眉头,虽然也很好看,但终究是代表不好的心情。

“我……我没多少时间了。”美叶摇摇头。

“啊?!你得了什么病?”马克震惊了。

“马大师想哪里去了,我没得病,但是……我如果还不能取得突破,或者研究方面取得成就,我可能就没有机会再待在魔师学院了。”

马克着急地问道:“怎么回事?讲一讲,看我能不能帮上忙。”

“……我出身不好,家里变故之后就剩我一个,在我还小的时候就被薛家收留了。薛家待我很好,给我测试魔能反应的机会,花钱让我成为魔师,送我进魔师学院。

不过我知道他们不可能一直花钱在我身上的,毕竟我不是薛家人,他们花在我身上的钱,肯定是希望我能帮他们赚回来,可惜我不争气。

薛家两个儿子,均已到婚配年纪,我如果不能在魔师这个道路上证明自己的价值,恐怕只能用自己的身体证明价值。

按说薛家人于我有大恩,我理该报答。可是我又不情愿嫁给他们一个纨绔一个痴呆,我没有时间了。

希望马大师能帮我,就算再大的危险,既然马大师您能成功,我也应该冒险一试。”

马克明白了,感情这傻白甜是装的,真是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这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啊。

马克还在犹豫,不是纠结该不该帮,说实话,美叶对马克不错,没有坏心。他纠结的是自己要不要冒这个风险。

这不只是拿别人做试验品,根本就是拿自己做试验品,还不能签生死文书什么的。

“让我想一想。”马克思考了大约五分钟,“试一下吧,你听我安排,闭上眼睛,放松,敞开你的一切,不要有任何的抵触,我要进来了。”

第八十六章 灵体双修

马克的精神力如流水般洒出去,笼罩了四周,笼罩了美叶,可是却无法探测到美叶脑海中去。

就像兵临城下,遇到的是金城汤池,徒呼奈何?

美叶乍听马克的话,明显是误解了,心里慌得如兔子乱跳,以为马克要做什么羞于见人的事情,可是等了半天没感觉有动静。

因为不能睁眼,下意识就释放出精神力,然后与马克的精神力碰触在一起,马克就发现好像城门开了,有人出来迎接一样。

瞬间景象大变,马克只觉一个恍惚,来到了一片虚无之中,这里什么都没有,除了一个发光的人形体。

马克试着传递信息过去,发光人体立刻传递过来喜悦的情绪,并主动接近过来。

靠得进了,两人的容貌渐渐显露出来,虽然还是有些虚幻,但是明显能看得清楚是谁。

没有遭到抗拒,没有产生争斗,这是个好的开始,马克的心情通过虚拟的人物表情清晰地表达出来,在这里,没有谎言,没有面具,一切的情绪都是发自内心。

很好,马克很开心见到美叶的真情流露。

美叶主动牵着马克的手,这是她的心思,于是她就这样做了,非常自然。

两人站在虚无中,美叶觉得这太美好了,要是能有漫天的星空就好了,于是,星空出现了!繁星点点,银河烂漫。

这里是美叶的主场,她想到什么,就会有什么。

就算这是一场梦,那就在梦里坦诚一切吧。

马克没有矜持,非常入戏。

这时候需要更浪漫,所以马克揽着身边人,传递了前世的一个故事,牛郎与织女,在星河两岸,每年借鹊桥相会。

太美的故事,美叶继续装饰着周围的环境,柔软的草地,翩然飞舞的蝴蝶,流云,清风,这是诗一样的画面,梦一样的场景,比梦真实,比诗浪漫。

此处应有诗,所以马克传递了一首应景的词过去:

纤云弄巧,飞星传情,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美叶要醉了,这个时候,我应该吻他,于是,两人吻在一起,拥在一起。

然后,情不可遏,水到渠成。金风玉露终相逢,热情似火,柔情似水。

美叶只觉自己飘于九霄之上,在云间跳舞,在雨中漫步,这一切感觉都在这片空间中真实模拟出来。

马克也要醉了,从没有过如此的激爽,终于,在两人攀上巅峰的那一刻,能量的传递最终完成。

相拥在草地上,想看大海,大海便出现,想看花海,花海就取代了大海,真想就这样地老天荒,真想让时光停止在这一刻,直到永恒。

马克沉醉了,不知归路。

突然,当当当的声音传来,两人一惊,万象俱灭,精神力如退潮海水,回归本体,马克睁开眼来。美叶也睁开了眼睛。

两人对视,脸上还残余着潮红。

当当当,敲门声继续。

马克起身,开门。

“冷院长召集开会,敲半天不开门,研究什么呢?”红袍大胡子在门口很纳闷。

“没事,讨论个魔纹,有点迷了,马上来。”

马克感觉有些不同,感觉精神力越发凝练,并没有损失什么。

而美叶在站起来的一刹那,马克就感觉到不同了,诧异地望过去,美叶绽放出比花儿美百倍的笑容,“谢谢马大师,我晋级了。”

似乎是脑海里还存留着那毕生难忘的场景,美叶脸上一直红得像大胡子的红袍子。

真没想到,若不是这敲门声,马克还真不知道能不能回来。这感觉太令人沉醉。

这不是肉*身双*修,这是灵体双*修,是更高一级别的双*修法。显然,马克的猜想是正确的,精神力的确因此得以锻炼和提升。

关键是这不是零和交换,不是一个人付出一个人收获,而是双双都有收获!这就厉害了。

这法子对魔师来说乃无价之宝,不过仅限于男女之间,而且是情投意合的男女之间,否则,俩男的,光想想那情景就觉得太恐怖。

……

来到冷院长的办公室,其他人早已到齐,都是讲师,学生还没资格参加。

冷院长开门见山:“一个月后,又是一年一度的比试。皇家武师学院和咱们魔师学院。

这比试很无聊,很没道理,但是两者总要证明自己更有价值,争的是个面子。武师学院觉得自己为国家输送了大量的人才,咱们呢,实实在在为国家贡献了大量的金币。

也不知道谁提出来的,就定了这么个无聊的每年一比。

按规矩,轮流出题,去年他们武师学院居然提出来比武。就咱们这几个人,根本没法比,所以输了,今年轮到咱们出题了,大家想一想,怎么出题让对方没法反驳,我们还能有机会不那么丢面子。”

马克也觉得这比试好无厘头,有什么意义么?

总共八个人,每个人都说了自己的主意,有人提议比上缴税额,可惜前些年就提过这道题目,现在不能再提,就算提了武师学院肯定也不赞同,他们只花钱不挣钱。

有人提议比魔师技能,明显睁眼说瞎话,对方连一个能感应魔能的都没有。

有人提议比颜值,于是大家视线不自觉往马克和美叶身上瞄,然后又觉得这纯粹扯淡开玩笑。

大胡子晏大师提议说,比武也行,但是得带着自己的侍卫。这样有一定道理,魔师如果能有三名侍卫在前面顶着,然后在后面放技能,不管放雷电还是放火墙,都胜算不小。

冷院长给否决了,“以前也这样比过,我们还是输了,因为对方用了弓箭手。我们的等级都不高,他们拿着盾牌,基本能扛得住咱们的技能。”

马克本不想掺和,但是冷大师说了“如果公平比试赢了国君会下发三千金币的奖励。以往这奖励全都给武师学院领走了。另外三个月后的魔师交流大会,我也可以多争取一些资源。”

看在金币的份上,马克问了一句:“是所有人都参加,还是派个代表就行?”

“这也是出题者可以决定的,可以一对一,也可以多对多,只要双方觉得公平就行。”冷院长解释道。

马克有主意了:“要不这样吧,还是比武,不比兵器,只比拳脚,可以使用对方的手段。魔师可以用武技,武师可以用魔技。限定参赛年龄,二十岁以下。”

冷大师疑惑道:“咱们学院就俩二十岁以下的,你的意思是你上?”

“是的。”

“你确定不是开玩笑?你一个治疗系,就算个子长得高一点,壮一点,你确定你能打得过他们?

还是打算等他们把你打伤了你就治疗,对方打你就治,你打算把他们累到没力气,然后上去揍他们?”冷院长也很会讲笑话,而且讲的是冷笑话。

“试试嘛,不然呢?谁有必胜把握?”

“你的意思是你也习过武?”冷院长感觉自己今天撞邪了。

“会一些。我还有个问题,如果我赢了,奖金是不是给我一个人?”

第八十七章 魔武之争

冷院长哈哈一笑,“这没问题,小事。”那表情十足的‘魔师学院不差钱’。

就这么点事情,开完会各自回自己岗位,该学习的学习,该研究的研究,仿佛没什么事情发生一样。

但是冷院长将今年的比试规则提交给武师学院以后,那边炸了锅。

“这是赤裸裸的藐视我们……”

“肯定是明知比不过,破罐子破摔了……”

“这样连赌局都没法设,谁会押他们赢……”

“一对一啊,连侍卫都不带,还限定二十岁以下的,他们魔师学院有二十岁以下的人没?可惜我过了二十,不然我都想去虐菜鸟……”

“虐菜鸟有啥意思,一点追求都没有。”

“那奖金怎么分?三千金币啊,谁出战谁岂不是占了大便宜?一定要商量个章程出来,不然我可有意见……”

还没开始比,那边已经在商量着怎么分奖金了。

然后重点变成了谁出战的问题,无论怎么分,出战的人肯定能多拿一点。有背景的无所谓,根本不屑于争这点奖金;没背景又争不到。

习武要从娃娃抓起,武师学院二十岁以下的可是大有人在。

僧多粥少怎么办?议来议去呼声最高的居然是青玉!

这就搞笑了。

可实际上就是这么回事,青玉进了武师学院之后受欢迎程度之高远超马克想象。

女子习武的少之又少,在一帮荷尔蒙旺盛的年轻人中间,青玉虽然相貌不是美若天仙,但也是眉清目秀,更别说身材之好能让人直吞口水。

所以哪怕青玉明确表示自己有丈夫了,这帮精力过剩的家伙还是天天围着团团转,不少人本着‘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的精神,锲而不舍。

武师学院对比武一事的重视程度不够,原因是过去他们一直赢,赢得太轻松,几千人的大学院跟二十来人的小学校比,还需要怎么重视?

所以说见识有高有低,大家族的领导者们早已经盯准了魔师学院,该挖的人该请的人,都瓜分完毕。

至于武师学院一帮子人,则连魔师学院参赛者是谁都没去了解。

马克对事情的重视度还是很高的,三千金币足够他非常重视了。想起昨天忘了问郭建鲁收取那一个金币的治疗费,他还有点不爽呢。

之前全是练的剑法,拳脚功夫基本没有,一个月的时间,要学精一套拳或者练精一套腿法,是该早点行动起来。

一方面让陆集去收集京城的武馆信息,看哪些是以拳法腿法出名的,另一方面就让青玉提前留意武师学院的参赛者是谁,擅长什么功夫,好有针对性训练。

结果青玉告诉他参赛者可能是自己,把马克搞得懵了好一会。

“咱俩要是上去打,你得输给我啊。”马克笑道。

“凭什么是我谁给你,为什么不是你输给我!”青玉不干,话说在床上三百回合之后缴械投降的还不是你,居然要让我输给你。

马克解释道:“你们武师学院如果赢了,你能拿多少奖金?”

青玉不太确定:“好像还没商定,按惯例,参赛者能拿一成吧,剩下的作为全院经费。”

“这不就是了,我要是赢了,魔师学院获得的三千金币全归我一个人所有,你说咱俩谁赢了划算?”

“可是我不爽。”青玉故意耍小脾气,寻求安慰呢。

马克走近了拍拍她的头,“这场比试你如果能退出的话是最好的。”

“为什么?”

“你想啊,你赢了,咱家损失大了;你输了,背黑锅啊,武师学院损失大了,你那些兄弟们不有意见?”

“那我说退出就退出?”

“随便找个理由就行,比如身体不适啊,比如……要回趟老家啊。”

马克只是随口一说,青玉却沉默下来,这是想家了。

“等忙完这几个月,我们一起去盛安城。”

青玉不说话,紧紧抱着马克。

……

陆集收集了五家武馆信息,都还不错。能在京城开武馆并且立足下来,都不简单,毕竟他们的竞争对手不只是同行,还有武师学院。

相比武师学院按部就班、全天候的教学方式,武馆的优势在于自由、灵活。

有事可以不去,反正交了学费就行。师父领进门,修行看个人。

武馆师父往往比较傲气,对拳法的教授很简单,演示一遍,讲讲口诀,自己琢磨。

用心点儿的,会指正动作的错误,不用心的,全靠自己悟吧。

会来事的,多跟师兄们学;不会来事的,闷着头练一段时间,白浪费。

马克倒是对这种方式适应得很。跟他的境界有关,融通境对武学的理解要比低境界的人深刻很多,也快很多。

但是练拳跟练剑还是有不小的差别。

练剑上手慢,因为需要有个熟悉兵器的过程,正如对用剑高手的描述那样:如臂使指、人剑合一,将剑练至就像身体的一部分,可这太难。

练拳上手快,因为拳本身就是身体的一部分,但是练拳至巅峰同样需要时间。用科学的解释就是,不光是要能使出招式,还要能最快的反应速度,这就需要十年如一日练习,为的是形成肌肉记忆,条件反射。

马克没那么多时间,只能取巧。

金庸的小说里张无忌学太极拳只用短短的时间,然后就大显神威,其实也是取巧。这其中固然有张无忌天资聪明的缘故,但更多的是对手对这种崭新的对抗方式极度不适应,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马克决定了,学拳的目的还是了解拳脚的攻击方式,然后能有针对性练习,融入太极的一些思维。

马克不觉得武师学院二十岁以下的人能达到如意境,顶多与自己境界相同,以年轻人的性子,如意境前能踏踏实实练拳脚的不多,肯定是以兵器为主。

所以他提的几项条件并非随口一说。这样一来双方其实半斤八两,然后看临场的发挥。

于是他的时间再次被安排得满满当当。

上午在魔师学院研究魔金,各种金属挨个儿测试与魔能的属性契合度。

下午在武馆练拳两个小时,然后在家坐诊,坐诊期间也不闲着,有患者就诊治,没患者就拉着青玉切磋。

有时候也会拉着田峰等人来切磋,都是比拳脚。

晚上除了另一种形式的切磋之外,就是强化精神力的训练。

这一天,医馆来了个熟人,昏迷状态被抬来的。

第八十八章 要开源了

马克正在跟青玉切磋拳法,洪跃被抬进来了。

洪跃是商行舟的贴身保镖,抬进来的时候手脚都断了,状况惨烈,这是出事了啊。

马克一边问怎么回事,一遍施展治疗,等商行舟赶过来的时候,洪跃已经醒来,身上的伤也好得差不多,除了些许内淤血什么的没法清理,基本上跟没伤之前差不多。

看商行舟火急火燎的模样,马克觉得这人挺可爱的。商行舟可不觉得自己可爱,他觉得自己可怜。

“怎么是你?!”一看马克在现场,商行舟愣住了。

“商老板,好久不见啊。”马克笑着招呼。

“你啥时候来的京城?你怎么在这里,你也受伤了?”一连串的疑问从商行舟嘴里冒出来。

“我都来了一个多月了,前阵子……,哦,对,你们家似乎并不在乎从军打仗,难怪。”

商行舟仔细问了问洪跃的状况,见确实没大碍了,长出一口气的同时,也将心思都放在马克身上。

“还没说你在这里是怎么回事?”

马克笑笑不语。

商行舟纳闷,转头看除了一个女孩子,别无他人,“大夫呢,咦?难道你就是马大师?”

马克哈哈大笑,“是啊,就是我啊,想不到吧。”

“这……这……这怎么可能!你啥时候成了魔师?我记得……你上次有问过我有关魔师的一些事情,可是这才几个月时间?怎么会……”

马克挑重点把事情讲了一下,商行舟一阵感叹,这经历实在是够跌宕起伏的。

然后轮到马克询问商行舟。

商行舟一脸的消沉,“这个家我是呆不下去了,为了赶我走这些人也是费尽了心思,问题是现在我那便宜老爹也不支持我,今天又借口切磋将洪师父打成这样……”

“你们这种大家族事情就是多。你打算怎么办?”

商行舟沉默了片刻,“还能怎么办?我就是躲到在偏远的地方他们也会安排人收拾我,上次差点连命都没了,还好有你相助。这次我不仅不能走远,还只能在京城待着。

我打算自立门户,可这只是美好的理想而已,拿什么自立门户,这些年到现在我就身上百来枚金币,他们盯着我比盯着外人还严格。”

马克略一思考,“自立门户倒是也不错,你算是商家子弟,应该有些人脉吧?”

“嗐!人脉有啥用,你强的时候人脉是人脉,你被踩在脚下的时候,人脉什么都不是了。”

“我这里倒是可以找点营生,就是不知道你乐不乐意折腾。”

“折腾啥?医馆?”商行舟好奇。

“不是,医馆不赚钱。还有一个月,赵国就差不多进入冬季了,冰天雪地的,青菜多不多?”

“青菜?除了白菜……萝卜,没别的吧?”商行舟越发奇怪。

“如果有各种新鲜蔬菜,像你们这种大户人家愿不愿意多花些钱采买?”

“那是自然,别说我们,光皇宫里的需求就大了去了。”

“事情其实不难,说出来一文不值,所以你要保密,找个安全隐蔽的地方来做这个事情。”

商行舟急得不行,“到底啥事,你说。”

“蔬菜只要温度够了,即使再大冬天也照样可以生长。你们家应该有铺了‘地暖’吧,屋里就没摆盆花什么的?”

“对啊!不过地暖可不便宜啊,种那点菜卖的钱哪里够地暖成本。”

“这个我来想办法,你到城外偏僻地方租个庄园,建房子,那种最简单的,只要不被大雪压塌,不被大风吹倒就行,房子建到田地里,我们在房子里种菜。”

蔬菜大棚在这个世界反而是很容易的事情,因为黑科技正好点亮了这一环。

“我这点钱租庄园恐怕不够,更不用说建房子了。”商行舟实话实说。

“没事,我们一起出钱,到时候你负责售卖就行,专门卖给达官贵人。”

马克只是很短时间就想清楚了这个买卖的关键点。

首先是规模,没有规模就没办法均摊成本。规模带来的是高投入的,按照市面上购买成品‘地暖’的成本,这个投入会很疯狂,疯狂到几乎没有人会跟风。

那样就保证了独家经营,也就是垄断。垄断才能有定价权,才能保证利润最大化。

市场需求有了,利润空间保证了,现在就看成本控制了。

购买成品‘地暖’是不可能的,那样得不偿失,马克准备自己搞!他早就想开拓自己第二属性了,这是个引子而已。

城外庄园租的价格并不高,百十亩大小的庄园,百来金币就能租一年,如果买就难了,无所谓,这也只是个权宜之计,指望这个发不了大财。

甚至马克之前并没有把它提上计划,只是商行舟出现了,算是有人来操作这个事情,于是顺手就做了。

如今卖车、租车、收上来的份子钱一个月也只有千把金币,越往后越少,以后估计能稳在一个月三百金币的样子,这是净收益。

医馆就不提了,一个月不超过一百金币;同城快递,不赔钱就不错,忽略不计。这样除了偶尔出现的比如比武的奖金,其实也没有太多的收入来源。

必须要开源了,开源就得投资,马克先发布了收购赤炎草的消息,然后从红袍子那里得到了火系技能的几个模型,这模型是可以随意研究的,只要不带出学院外面就行。

接着又跟商行舟去了一趟他家里,细致观摩了一下‘地暖’魔纹。

单独看魔纹不好理解,结合模型就能看个八九不离十。

再然后,去到魔金研究室,查看火属性亲和的魔金。很好的消息,这种魔金属于大众货,价格不贵。

好消息一个接一个,因为火系魔师比较受欢迎,所以武师学院组团进山搜集魔药时特意多找了几株,有存货。

马克以三百金币的价格买下来,跟他一个菜的价格一样,好便宜啊,这是马克的感觉,实际上,三百金币够三十个普通人生活一年的费用。

接着,周祥福找上门来送钱!

不是一锤子买卖么?怎么还送钱?

马克看着黄澄澄的一车金币,有点晕。

“前日,郭将军来翡翠楼吃饭,专门点了五道菜,说是用炒菜的做法,五道菜我连名字都没听过,想来是马大师这边传出来的吧?”

“噢,前阵子郭先生是有来我这里做客,就亲自下厨招待了几个菜,这不算破坏规矩吧?我可是在自己家里吃的。”

周祥福连忙摆手:“没有没有,我不是来兴师问罪,说来惭愧,本以为我的那些厨师能很快研发出新菜品,可是一来我高估了我的厨师们,二来我低估了开发新菜的难度。

另外自从得了马大师相助,翡翠楼生意蒸蒸日上,也确实没太多时间放在研发新菜品上。所以这次来,是想拜托您把那五道菜再教给我家厨师。

还是按照之前的价格,这是一千五百金币,请大师点一点?”

第八十九章 火系

这没有拒绝的道理啊,马克欣然接受,无非每天挤出一点时间来罢了,还是这样来钱比较快。

事情多头并进,‘温室大棚’的建设如火如荼,马克让商行舟帮忙采购火铜,就是火属性亲和的魔金。

他已经偷偷服用了赤炎草,没有任何危险,连头疼都没有了,非常顺利。

而后开始在意识里复制火属性魔技模型。这算是比较花时间的一项工程了,马克准备用半个月攻克下来。

计划在紧锣密鼓进行,商行舟每日忙完事情下午总会来马克家坐坐,然后也知道了马克会炒菜,这下来得更频繁了。

过了十天的样子,到了月初,这一天对马克来说是个很平常的日子,但是京都的文武百官来说是个大日子,一个月一次的大朝会。

文武百官一同觐见皇帝,也就是赵国国君。

皇帝姓宗,宗晋中。四国分立后,赵国第三代皇帝。

宗晋中是个合格的皇帝,勤勤恳恳,眼光也不错,一心想做得更好,可惜有心无力,目前赵国的情况,看似良好,实则隐患重重。

诸多城主各自为政,无法集全国之力做事,这种感觉是很不爽的。

前两代皇帝一直奋发努力,总算控制了六座城,到了宗晋中手里,目前一座城都没增加,前阵子与卫国之间的战争,并没有讨到好处,只是闹了个笑话。

越发让他感觉到这种松散的统治实在弊端重重。为此,他日思夜想,却始终没有太好的办法,说起来还是脸皮太薄了,不够无耻。

最近,明显精力有些不济,夜夜失眠,白天还要批复奏章,身体越发吃不消。

今日大朝会,强打起精神,坐在高高的宝座上,装出一副威严肃穆的神情,听群臣各自上奏。

有大臣上奏,秋收已结束,各地均丰收,这是好事,但是收到国库的粮食并不多,毕竟只有六个城直辖,其他十三个城粮食都自己收着,只是上缴少量的金币了事,想到这个,皇帝心里更加不爽。

有大臣上奏,内城外城新兴的人力车行业比较火爆,建议征收更合理的税,以补充国库所需,准了,虽然皇帝也不知道人力车是个啥玩意。

有大臣上奏,城外有人打着天地教的旗号施舍民众,这是大事,恩出于上才行,这样背着皇帝笼络人心是大大的忌讳。

皇帝开口了:“天地教是什么?”

“……宣扬行善积德,来世登极乐,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清心寡欲,慈悲为怀……”

“是个帮派?”皇帝心想这听上去没毛病啊,只要不鼓动民众闹事,这种思想其实是有利于统治的,拿来愚民倒是挺合适啊。

“不是帮派,抛头露面的只有三个人,虽然打着这个旗号,但是没有吸纳教众。”

“暂且不去管它,留意着点就行,如果有扩大规模再上报。”

马克纯粹是不知道吸收民众入教之后怎么管理,所以暂时吩咐不收人,没想到歪打正着,没把自己暴露在枪口下。

如果是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或者兵荒马乱人人自危的地方,传教拉人头没问题,但是目前赵国算是和平盛世,敢拉帮结派聚众传教那真是没事找事了。

相反城里的那些帮派反而不放在统治者眼里,说灭就灭了。

有大臣上奏,……

勉强撑了一会儿,皇帝觉得眼前一黑,差点栽下宝座,好在及时稳住,但是体内的虚弱感更加明显,众大臣大惊失色,立马传太医。

这时候皇帝制止了:“不用,昨夜没睡好,先前看了太医,也只是让朕多休息,没大碍。今日不适,有什么要说的上奏章吧,先退朝。”

众人纷纷离去,代表李家郭家薛家的李永先(李岩之父)、郭建鲁、薛廷昌留下来,这三家不同一般,跟着先皇打天下,打下了江山,却没有要求分封,而是忠诚地做皇帝的手中剑,所以,地位尊崇,这时候留下来,就是要看看皇帝的安排。

“我没事,你们三个要是没事先回吧,我休息一下便好。”皇帝这时候连‘朕’的自称都没用,足见对这三家的信任。

相比之下,夏、商、周三家是很古老的家族,大一统时代就是大家族,更多的控制着经济命脉;而李、郭、薛则控制着军队,不能算是控制,只能说世代为将,军中地位和话语权绝对厉害。

郭建鲁站出来说:“皇上,臣前些时日也是身体不适,找魔师学院的马大师治疗之后好转很多,不如请他来给皇上看看?”

若非皇帝对郭家绝对信任,有人敢这样说,皇上极有可能直接把他弄死。

魔师是什么?那手段可是能杀人的,你就是搜身都没用,就是围着一圈侍卫也没用,让他近了皇帝身边,若是金系、雷系、火系之类的,随便一挥手,就会出人命的,谁能确保他不会害皇帝?

所以皇帝皱了皱眉:“恐怕诸多不便。”

郭建鲁也知道自己的主意有些唐突,三人告退离开。皇帝身边的一个中年太监俯身过来,小声说了几句,皇帝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来。

……

马克在院子里玩火球。

从火系一级到三级,他只用了十二天时间。身前的火球从乒乓球大小到西瓜大小,威力数十倍增加。

每施展一次,要调动周身十米半径的火系能量。他的精神力已经比上一次吞噬树心能量时又增加不少,可调度范围翻了一倍。

精神力的强大不仅仅是建模的速度变快,更是调动周身能量的范围更广,然后就是释放技能的次数更多。。

单位体积空间中的能量是有限的,能调动的范围越广,技能效果越好,威力也越大。

以马克目前的精神力强度,大的技能可以连续释放五次,小的技能,比如小火球,可以释放二十次,再多就不行,脑袋疼得要命。

一次把精神力消耗都差不多需要一晚上的时间来恢复,精神力的恢复可不能用治疗术,只能自身慢慢养。

四级模型还是有些复杂,一时半会儿复制不出来。不过没关系,已经可以开始研究‘地暖’魔纹了。

马克这一系列的研究完全是偷偷摸摸进行,除了青玉,谁都不知道。不同于治疗术,那是治病救人,而火球术火墙术甚至火龙术可是杀人的手段。

他决定以后就算是采购魔药也得偷偷摸摸进行,不能随便让人掌握了底细。

又过了几日,一场秋雨过后,天一下子冷得让人难受,赵国秋天短,看样子马上进入初冬,这一天下午,院子里来了两个奇怪的人。

第九十章 奇怪的患者

来人打扮很朴素,很平民,但是言行举止间又透着上位者的习惯,所以看上去很别扭。

一人背着手挺胸抬头,一人笼着手弯腰屈膝。仿佛是故意制造这样的喜剧效果,可偏偏两人做出来又是那么自然,应该是长久的习惯动作。

马克猜测着这是当官的和家里的仆人,也不点破,也不逢迎,一个金币的买卖没啥服务讲究。

“两位谁要治病?”

背着手的家伙有点不习惯马克的说话方式,清了清嗓子也觉得不知道怎么表达,回头看看后面笼着手的人。

笼手家伙赶紧近前两步,“我们家老爷身体不太舒服,听说你这边还有点水平,过来看看。”连大师的称呼都没有。

马克也不在意,望闻问切他只会一种,就是问,“你哪里不舒服?”

还是弯腰的人替他回答,“失眠,身体乏力,精神……欠佳。”说这话还不忘侧目看看自己老爷,生怕说错话一样。

“能不能具体一点,你自己说说看,哪里不得劲儿?”马克觉得这对搭档好奇怪,难道患者舌头不舒服还是喉咙不舒服,说不出话来?

“……浑身……都不舒服。”憋了好一会儿才挤出这么一句。

马克觉得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我这里会治跌打损伤,刀枪棒伤,劳累损伤也能有点效果,你这……”

“就算劳累损伤啊,你给看看。”

“那行吧,一个金币啊,先交钱。”马克说着进屋搬桌子。

还是推拿吧,除了放技能,就会这一招。

弯腰的连忙掏出金币,马克已经摆好了木桌,铺了厚毯子,天冷了,是不是得搬到屋里去?这样想着,看今天太阳还不错,算了,先将就吧。

“你趴在这上面,我给你捏一捏。”马克制着桌子对患者讲。

患者愣了,弯腰的也愣了,不是把脉开药么,怎么还整这个?两人对视了一小会儿,患者咬咬牙,趴上去了。

弯腰的立刻过来到跟前瞅着。

马克先从脖子开始,他两只手捏向患者脖子的时候,弯腰的家伙一把就捏住了马克的手腕,马克动都动不得。

“你干嘛?!”

“你干嘛?!”

两人几乎同时开口,马克不爽了,“还治不治了,不治拿了金币走。”

趴桌上的人挥了挥手,弯腰的退开一步,还是紧紧盯着。

马克捏了两下,感觉患者状态不对,“你别紧绷着,要放松,松开身上的肉,我又不打你。”

桌上的人试了试,调整了一下,还是没调整过来,马克干脆停下来,“你这人这么大戒备心干啥,你是来治病的,要听我的,不然怎么治?”

弯腰的又掏出十个金币放一边,“我家老爷是压力大,你好歹将就一下他。”

看在金币的份儿上,马克很干脆,“行。”

悄悄释放了一个催眠技能,这是得自魔树树心的技能,现在效果还不错,不一会儿趴桌上的已经响起了轻轻的呼噜声。

弯腰的眼泪都下来了,“大师,要不让我家爷先睡一会儿,等他醒了再给他治?他都很久没睡这么安稳了。”

“没事,我轻着点,弄不醒他,不然等他醒来都天黑了,那还治不治了。”说完又放了一个治疗术。然后这才慢慢捏吧。

患者体质一般,虚不受力。马克只有多释放两个治疗技能,笼罩了患者全身,手上轻轻推捏,给患者放松。

完事之后,准备叫醒患者,弯腰的又掏出二十金币,轻声道:“再让老爷睡一会儿吧。”

嘿,这生意做的,没问题。

马克进屋拿了厚毛毯给盖上,指指旁边的藤椅示意弯腰的坐下,不然腰会疼。

商行舟照例来找马克,离院子门口还百多米远就被人拦住了,不让靠近,说是有贵人在里面。

商行舟就郁闷了,什么贵人看个病还得封锁医馆,心里猛地一跳,面上装作若无其事走开。

马克本着不浪费的理念,对弯腰的说,“你功夫不错啊,能不能教我两手?”

弯腰的摆摆手,注意力一直在自家老爷身上,听着均匀平和的呼噜声,他那高兴劲儿全写在脸上。

马克觉得无趣,等了一个小时,这家伙也不知啥时候醒,是不是自己的催眠术用得有点过?连放三四个技能,又是长达一个小时的推拿,饿了。

“你在这等着,我去弄点吃的。”说着进厨房炒菜。

青玉就出来端了壶茶,然后一直在屋里没出来,这会儿在给马克打下手做饭。

等马克炒好了菜,桌子上睡觉的患者居然醒了,也不知道是闻到了菜香还是睡足了,一个翻身坐起,弯腰的连忙上前搀扶。

“啊,舒坦,阵……真是好久没睡这么舒服了,浑身舒服,不错不错。什么菜这么香!?”仿佛睡了一觉恢复了说话功能一样。

“爷,您觉得怎么样?好些了?”弯腰的脸上都笑出菊花来。

“好多了,感觉年轻了十多岁,这医生不错,赏……该好好谢谢。”

弯腰的又掏出来二十枚金币,仿佛他的衣兜是机器猫的衣兜,有掏不完的金币一样。

马克自然高兴,“有效果就好,您都给这么多钱了,要是不嫌弃坐下来吃点吧,我的手艺不错的。”

患者真的坐下来,弯腰的连忙也坐在一边,“我先尝尝。”

马克一边摆盘,一边说:“您这毛病啊,其实不算大问题,主要还是操心多,运动少。依我看啊,每天跑跑步,活动活动身体,保持一个小时的运动量,别老绷着,得放松。”

等弯腰的尝完了点头了,患者这才拿起筷子吃,边吃边称赞,脸上的笑容就没断过。

旁边弯腰的又泪流满面了。

“咋了这是,辣椒吃不惯?我只放了一点点啊?还是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感动的?”马克哈哈开着玩笑。

“我家老爷很久没吃这么多菜了,他胃口不好。”

“那是他不懂享受生活,对了,还没问两位尊姓大名啊,这都一桌吃饭了,算是朋友了吧,我最喜欢跟土豪交朋友。”

“哈哈哈,你这个人有意思,我姓钟,钟晋,这是我家的管家,老胡。你这菜怎么做的,这么香?工……我们家厨子可做不出这个味儿来。”

“想学啊,学费可贵了。我教给翡翠楼的厨子,一个菜收三百金币,而且我也答应了人家,不能再外传,在我家里吃可以,传出去我可就坏规矩了,你想吃可以去翡翠楼。”

第九十一章 小觑天下英雄

钟晋转头问老胡:“翡翠楼是周家的吧?”老胡点点头。马克假装没看见,猜他们估计是想找周家合作。

主仆二人天黑了才离开。马克数着金币觉得这笔生意真的不错。

第二天开始,京城大街小巷酒楼茶馆开始流传着本年魔师学院和武师学院比武的事情。信息相当丰富,不只有奖励和比赛规则,还有参赛双方的信息。

传播消息的人明显分成了两派,一派支持马克,将马克的所长一一列举,连马克就是马大师的消息也传出来,这下支持马克的人多了不少,一方面部分人接受过马克的治疗,最主要的还是虎头帮的人在支持。

茶楼里几个人边喝茶边讨论这事。

“我觉得还是马克的胜算大一些,据说马克在前段时间与卫国的战争中立了大功,一身本事不是虚的。连李家郭家薛家都去招揽过他,好像至少都是纯熟境的实力。”一人说道。

“纯熟境算不得什么吧,我听说武师学院的泉山可是到了融通境了,长拳短拳加上二十四式追风腿,在同年龄中算得上顶尖了。”另一人反驳。

前面那人继续驳斥:“学院里练出来的哪里有战场上杀出来的厉害,何况马大师还是魔师呢。”

“可是我听说马大师只会治疗技能啊,那比武中有啥用?”

“怎么没用,两人两败俱伤的时候,马大师一个治疗术出来,立刻生龙活虎了,那泉山会么?”

“怎么就两败俱伤了,实力摆在那里,差了一个级别呢。而且我听说那马克擅长的是剑,这次比试可是不能用兵器的,铁定得完。”

“那不会,你想啊,今年的规则是魔师学院这边定的,各种限制条件都是魔师学院这边提的,如果对自己不利,干嘛要加这些条件?肯定马大师有什么杀手锏。”

“反正我还是觉得武师学院会赢,要是不信咱俩打个赌。”

……

散布消息的就是巴东他们,几人在一边合计:“你说咱老大一直是比较低调的,这次为什么要让我们传得沸沸扬扬的?”

“你要明白你就做老大了,照做就是。”姜林不多想。

这消息越传越广,越传越远,越传两派的对立越明显。几乎小半的人认定今年魔师学院要打个翻身仗。

各大赌场本来根本没打算开盘口,可是一看这架势,这么热的话题不赌简直浪费机会啊。派了专业的人做调研,对参赛双方的情况都想办法摸底搞清楚。

然后几个赌场几乎同时开盘,马克赔率一赔二点五到一赔三之间,泉山赔率一赔一点二到一点三之间。赌场很谨慎,赔率都不夸张。

这下欢腾了,武师学院的人基本全都押了泉山赢。因为比试规则一出,武师学院就知道魔师学院这边应该是有擅长近身搏斗的人,所以青玉宣布退赛之后,武师学院就有针对性选择了一个常年练拳脚功夫的人参赛。

马烈他们九人肯定是对自家老大看好,顺带着鼓动自己手下也去买马克赢,本来赌场还担心一边倒押泉山,一看两边都有人下注,而且因为炒作得很厉害,两边下注金额都很大,顿时高兴得不行。

这一切自然是马克主导的,说起赚钱速度,自然是赌最快,可惜赌场太谨慎,没弄个一赔十之类。就这样,马克也是凑了三千金币,分三处买自己赢。

一千金币对总的投注额来说不大,但是单笔来说就惊人了。不过因为是买的马克赢,赌场很高兴,目前的两边投注额比例正好需要再合理一点。

剩下的时间马克连魔师学院都懒得去了,每天强化训练,不断找人切磋,下午也不再接患者,一直要把自己精神力榨干,然后恢复一晚上。

这种方式对于精神力的增长并没好处,一不小心还会伤及根本,不过对于锻炼技能熟练度帮助很大,周身七个拳头大的火球滴溜溜转着,煞是好看。

马克收了火球,倒头睡去,明天,正式比赛!

比武场设在武师学院,人家是主场,没办法,谁叫人家地盘大,魔师学院连个小操场都没有。

本来呢,就一场比赛,估计几分钟就结束了,所以学院也没安排放假,可问题是现在下注的这么多,关注度上来了,围观的人也就多了。

裁判找的中立的,十米见方的小台子,跑都跑不开,对魔师相当不利。魔师学院就来了一个冷院长,其他人该干嘛干嘛,为啥?赢了没好处,输了也无所谓。

青玉占了个好地方,可是又没办法给马克加油,自己还是武师学院的人呢。

马克一看对方就觉得这场仗不好打,为啥,泉山除了没拿兵器,全副武装,头盔、护腕、护膝、轻便皮甲……连盾牌都绑在了左边手臂上,一个小皮盾,足以抵挡大部分等级不高的魔技攻击,即便是雷、火也不怕。

相比马克这边为了追求移动速度和动作发挥,全身布衣,除了个子高,长得帅以外,怎么看都没有胜算。

还没开始比呢,四周的呼喊声已经震耳欲聋,武师学院也没想到一场本来根本没悬念、没什么人重视的比赛会变成这样的一局场面,因为他们不懂什么叫炒作。

裁判宣布了比武开始,两人相对行礼,退开至三米远距离。

泉山根本没客气,脚下一个垫步直冲过来,右手直拳带着前冲的动能,直奔马克面部,这一拳有名头,叫冲天炮,直奔面门,只是马克个子比较高,只能奔着下巴来。

马克后仰躲过一拳,泉山后手已经跟上,同样是冲拳对上的是马克的胸口。这是冲拳三连招,第一拳奔面门打不中也能起干扰作用,让对手看不到第二拳。

马克了解这一招的后手,所以本来就封在胸前的双手,左手一挥,拦下第二拳,右手已经放在下巴位置拦下冲拳第三招的横摆。

这一拦顿时觉得手火辣辣疼,泉山虽然没带兵器,但是他的护腕乃精钢打造,既重且坚硬,挥起拳来力道格外大,即便挡得住也要吃点暗亏。

果然是都有准备,马克觉得自己准备还挺充分得了,没想到对方一上来就给了自己一个下马威。

勉强挡得住第三拳,却不想泉山直接换了招,一脚蹬在马克小腹位置。

这叫声东击西,连续三招攻上盘,一招快过一招,却都是掩饰,这一脚马克真没反应过来,噔噔噔连退三步,差一点就到了线外。

看台上顿时想起震天呼喊声,全是买了泉山赢的家伙。

马克稳住身形,反冲锋!前窜几步,同样一个冲拳过去,两人拳头毫无花哨地一碰,啪的一声脆响,各自后退半步。

马克只觉得手腕剧痛,指关节也跟断了一样,连忙施展一个治疗术。

泉山也不好受,使劲捏着拳头。

若不是马克有治疗术,这场比武马克就算输了。马克先前练的全是剑法,对身体打熬的方向主要集中在力量速度和柔韧平衡,泉山不同,他除了练上面这些,还练抗击打。

拳面上两排老茧,都是打木桩甚至打青砖打出来的。马克骨裂了,对方却只是疼,高低差距已经出来了。

第九十二章 魔师手段

马克半举着右手,屈张了一下手指,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话说:“我不怕受伤,你呢?”

泉山不受影响,轻蔑地回了一句:“雕虫小技。”

第二轮进攻仍由泉山发起,前脚虚点,后脚猛蹬,身体前蹿,前脚落地后脚一个踹踏的动作,奔着马克的膝盖。

马克收腿躲闪,泉山侧身,蹬踏变侧踹,取马克胸口。

然后等马克闪避后,泉山完成了转身,支撑腿变换,后腿如鞭,随着转身,啪地一个旋踢,动作如风驰电掣,难怪称之为追风腿。

马克看到泉山转身就意识到有第三招,连忙后仰,仍然没能完全躲过,鞋底抽在脸上,瞬间就肿起来,一个鞋印清晰地印在右脸上。

震天的呼声又响起来。马克全方位落在下风。

冷院长皱着眉头,青玉捂着嘴巴,马克捂着脸。

是可忍孰不可忍,马克再次前冲,又是一个冲拳,完全是硬怼。突击学得那些招法实战中用得本就不顺,如今碰上高手,简直施展不出半分来。

砰!其实没那么大声音,但是现场的对撞就是给人很剧烈的感觉。

马克的拳头砸在泉山的脚上,两人各退一步。

泉山略一调整身形,又是一脚,然后脚就落在马克手里。对于极剑道练到纯熟的马克来说,这比接剑的难度低多了。

马克转身,借力将泉山往自己这边扯,然后右肩往前一顶,泉山就飞了出去。

咦?

看台上一片寂静。刚才发生了什么?

有个别老师看出点门道,这是借力打力!如意境?不像啊,如意境先前哪里会这么狼狈?

泉山也懵了,刚才怎么回事?自己的脚被抓住了,为了稳住身形不得不往前冲,然后马克的肩部撞在自己后背上,这算什么招法?没有一点伤害,可是好狼狈啊!

青玉紧捏着拳头,又不好大声呼喝,冷大师稍稍放下悬着的心。

泉山翻身而起,冲将过来,身子一矮挤入马克防守范围,短促而迅疾的短拳雨点般落向马克胸腹位置。

马克边挡边退,几乎要到边线以外了,才一个转身避过狂风暴雨般的攻击。

到了这个境界,随便一拳的力量都极大,胸腹位置最是薄弱,稍不注意中招带来的就是不间断的连击。

马克没法在这时候不顾防守以招换招,只能边打边躲。整个场面呈现的是马克被打得节节败退,狼狈逃窜,实际上除了精钢护腕给马克的手部造成巨大的疼痛外,并没有造成真正的伤害。

但是观众不知情,纷纷为泉山叫好,喝彩声震耳欲聋。

马克不断调整自己的步伐,发现压力越来越小。其实之前马克因为练极剑道,有些思维僵化,面对攻击总想着拦截格挡。

实际上,闪避和格挡一样重要,甚至就反击机会来讲,闪避更好。

狂风骤雨般的进攻反而让马克在脚步移动上越发有心得,穿花蝴蝶般闪来闪去,已经不是正经的武技比拼,更像是拳击里的游斗。

感受到马克只有防守和闪避,没有进攻机会,泉山更加肆无忌惮的进攻,试图通过攻击压力逼迫马克出现纰漏。

马克却趁机一把抓住泉山的手腕,左脚已经抵住了泉山的双腿,然后右手往后一扯左手一送,泉山就扑了出去。

这个动作像极了前一个被摔出去的动作,泉山仍然发懵,怎么就这样了?

好在双手撑地急刹车,其实一只脚已经到了线外,但是裁判没表示,所以比试继续。

这一刹那,看台上观众又一次沉默无语,看不懂了啊,怎么占尽上风的时候摔个狗啃泥,没看清动作,只以为泉山全力扑上去,结果扑了个空。

马克缓了缓压力,主动靠近过来,泉山来了个鲤鱼打挺,就这还赢得了喝彩声,主场作战就是不一样。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过去,这种高强度的战斗,双方能撑这么久已经是非常不简单,而且看上去两人都没出现体力不支的状态。

马克想来个防守反击,可惜技术不到家,拼招式显然落了下风,正中泉山下怀,被一拳捣在嘴角,一下子就撕开一个口子,鲜血飙出来,嘴角下巴脸上都是,模样挺恐怖。

观众席上一阵惊呼,许多人被刺激到了,越发兴奋起来,终于出血了,这样的比试才有看头嘛。

马克又回到全力防守状态,这时候也顾不上治疗,头脑倒是越发冷静。

观众们根本来不及分辨一招一式及其精妙之处,只觉得拳光腿影,砰砰啪啪,冲撞厮杀,拳拳杀意,脚脚无情。

地上的尘埃被奔突中踏起,随身形拳影而动,碰撞间尘土四射,显示着两人对抗之剧烈。

又游斗了十几圈,马克丝毫讨不到便宜,卖了个破绽,拼着让对方一脚踢在胳膊上,双臂一揽,拽着泉山的腿抡起来往地上一抛!

泉山骨碌碌滚了几圈,又一次差点出线,刚站起来,一团火焰扑面而来!仓促间抬手一档,小圆盾起了作用,还没来得及高兴,裤子上已经着火,马克瞬间放出了三个火球!

泉山背部和腿部被火球引燃,顺势在地上打滚灭火,被马克一把抓住后背衣服,直接扔到台下!

观众席炸锅了,就这样结束了?

这就是魔师的手段?

我的金币啊!!!

马克用行动证明了,魔师学院的人照样可以用武师学院的手段,而且立于不败;但是用出魔师学院的手段,武师就是这个下场。

用了一个治疗术,将嘴角的伤势和脸上的瘀肿消掉,随便拿袖子蹭蹭脸上的鞋印和血迹,青玉已经顾不得影响,冲上台来检查马克的伤势。

马克拥了她一下,在耳边讲:“你忘了我会治疗?先下去吧,不然他们要恨你了。”

青玉也发现自己的行为有些欠缺考虑,不过哪里顾得那么多,大不了这武师学院不待了就是。

冷院长已经笑眯眯站起来鼓掌,丝毫不顾周围恨不得杀了他的眼神。

裁判宣布了结果,马克获胜。

马克走到泉山旁边,拍拍他的肩膀,“你比我厉害,要不是我火球偷袭,你赢定了。”虽然是客气话,但是说得泉山心里舒坦了不少。

赢了,自然是要盘点胜利果实。

三千金币的奖金,五千多金币的赌博收益,算上本钱,资产已经过万,马克晋升为京城小财主。

魔师学院获胜的消息快速传遍整个京城,连皇宫里的皇帝都知晓了。皇帝宗晋中最近心情很好,主要是身体好,精力好,处理政事也好,照顾后宫也罢,往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现在都能给出个自己觉得满意的结果。

下面人汇报这次比武的结果,魔师学院获胜,参赛者是马克,皇帝来兴趣了,“哦?他怎么胜的?”

当下面人说出来马克会火系魔技时,皇帝表情一僵,旁边大太监浑身一哆嗦就跪地上。

“做什么?起来,这是好事啊,魔师学院总算赢了一会,对了,派去翡翠楼的厨子回来了没?今天朕想吃炒菜。”

第九十三章 治疗魔纹

金币太多,马克只能换成金钞,这是有皇帝亲自盖印的流通钞,马克感慨着这个世界科技不发达,但是货币这方面做得倒是有点超前。

有了足够的金币,庄园建设快马加鞭;马克也在快速领悟了地暖魔纹之后,开始进入试验阶段。

火铜敞开了供应,只两天时间,便试制成功,不存在专利侵权一说,谁研制出来谁本事。

没有玻璃,没有透明塑料纸,只能找薄的半透明的轻纱将就,阳光还是要有的,不然不利于蔬菜生长。

四面墙全都绘满了魔纹,怕制热效果不佳,还特地加了几个炉子在里面,各种蔬菜种下去,商行舟亲自在庄园盯着,在冬天第一场雪降临的时候,蔬菜发芽了。

马克让巴东安排帮派兄弟将庄园守得严严实实。商行舟亲自动手操作,晚上盖棉毯,上午给菜晒太阳。

魔纹效果出奇地好,室内温度得有二十多度,水肥供应充足,半个月的时间,第一批新鲜蔬菜上市了。

因为没有专门的蔬菜门市,又不可能放到菜市场上卖,商行舟的人脉发挥了作用,一开始量不大,限量供应,每家送一筐,一个金币一筐,不二价。

一筐菜在正常季节卖三个铜板,但是在冬季翻了三百倍。

同城快递终于开始发挥作用,城外不远处租了个仓库,每天新鲜蔬菜半夜拉到仓库,天蒙蒙亮就开始,熙熙攘攘的人力车运货车奔波于仓库与各大家族豪门府宅之间。

因为是送货上门,城内老百姓并不知道冬季新鲜蔬菜的事情,反倒是豪门大族纷纷打听这个事情,这可是不得了的产业啊!可惜马克的保密工作做得太好,根本插不上手。

自然有人献殷勤送些去皇宫,于是,皇家的采买又贡献了不少的份额。

好在随着时间推移,更多品种进入成熟期,黄瓜、番茄、油菜、茄子、豆角……

再多的菜也不够分,因为七大楼也加入了采购行列。

一个月回本,这就是马克的手段。商行舟握拳大吼要自立门户。当然这个自立门户不是脱离马克,而是脱离商家。

马克没功夫陪他玩大家族争权夺利的游戏,自顾自埋头做研究,最近他在玩泥巴。

美叶终止了对魔药的研究,出成果太慢了,转而开始研究魔金,这里面有马克的怂恿。因为马克需要找到木系属性亲和的魔金,可前段时间他实在太忙了,而整个赵国,除了他只有美叶可以做这方面的研究。

于是在他的怂恿下,美叶毫不犹豫转专业。

两人的关系挺微妙,表面上看肢体都没接触过,可实际上,灵体的交合带来的刻骨铭心的记忆能让他们回味一辈子。

彼此敞开心扉的交流,得到的是前所未有的信任。

精神力的提升,加上马克的指点,美叶在魔金研究方面进展挺快。现有金属测试过一遍之后,马克建议将有一定亲和的几样金属进行融合,做合金!

合金的比例严格做好记录,找了专门的冶炼大师配合一点点实验,终于在昨日找到了目前最佳亲和程度的合金,马克称之为绿金。

然后一方面大肆采购,大批量生产,另一方面,自己用泥巴一点点复制催眠魔技的模型。

催眠魔技本来马克是当做鸡肋的,但是上次那土豪患者给他一点启示,总有失眠患者需要治疗,如果能做出平面魔纹,制成毛毯或者床垫,或者干脆铺在地上,只要在卧室里,就能产生提升睡眠质量的疗效,这算是独立完成的新发明了,总能带来一些收入的吧。

想来那个土豪应该愿意花钱来买一份回去,至于能不能再推销出去一些,不是还有商行舟嘛,他的人脉总能起些作用,这家伙现在卖菜上瘾,得把他拉出来忙点儿别的。

对马克来说这其中的意义更多是锻炼从魔技模型中抽取魔纹,然后平面化,一旦有了第一件作品,后面才是大招:治疗术的产品化!

能缓慢治病疗伤的魔纹事物!那可比‘地暖’之类的赚钱多多了!

魔纹研究中最大的问题在平面化,立体模型虽然效果更好,但是制作难度之大、成本之高根本没办法量产销售。

而平面化的最大难题在于纵横交错的线条会导致魔纹失效,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当前的研究更多倾向于简化。

将复杂的模型投影在平面上,然后想办法去掉交错部分,保留主线条。这样做的结果是魔纹效果大打折扣,然后到底去除哪条线需要无数次的尝试,费心费神费时费力费钱。

马克有着其他人所没有的见识,所以他快速地推进到这个环节,目的就是验证他的猜想。

空气中的魔能,作为一种能量的存在,与特定魔金的亲和使它能在魔金线条中传导,这个过程像极了电线导电。

而交错的电线要防止短路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包上绝缘体,但是魔金不仅是传导,还是吸附,所以不能全包,只需要在交错的地方上下之间垫上绝缘物体应该就能起作用。

这是马克的猜想,他现在需要先把模型做出来,把所有的线条画出来。

催眠模型整体呈柱状,主线条螺旋上升,无数支线条像祥云图案里的线条,又像藤蔓植物的须,弯曲呈半圆或螺旋一至两圈。

从侧面看毫无规律,层层叠叠,得有几十层,而这个还不能随便变更位置,所以空间的利用非常不合理,看上去仿佛根本做不了平面。

然后马克在不经意间从圆柱形上方往下看的时候发现了思路。

从上往下看,整个模型的主线条投影就像一盘蚊香!一圈圈绕起来,但是没有交叉。存在交叉的是支线条。

如果按比例放大,扩大蚊香环与环之间的空隙,支线条的布局就更加好处理。

为此白天就借助太阳,将模型上方对准太阳,投影在地上,然后在地上画出草图;晚上就借助灯光,在墙壁上投影。

多次的对照、修正、调整,终于完成了一副圆形的、极其复杂又非常完美、看上去非常漂亮的画面。

这画面线条之多是地暖、地凉之类魔纹所无法比拟的,两者的差距就如同画一只猫:地暖魔纹是三五笔完成的简笔画,大概能看出这是只猫就行;催眠魔纹是将猫的毛发、胡须、身上的纹路等每一个细节都体现出来。

这幅画面上密密麻麻标注了线条重叠部位的上下结构,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出来属于第几层,保证在添加绝缘层的时候不至于上下颠倒。

整个工程图完成就花了马克半个月时间!这半个月除了吃饭睡觉,马克哪里都没去,青玉知道自己男人在忙大事情,也不打扰,帮派的事情能商量处理就处理,患者来了也都一一推掉。

完成整个图画的时候,马克心情无比畅快,在院子里兴奋地打了一套拳,这时候才发现自己胡子老长,头发乱糟糟,简直跟怪物科学家差不多。

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马克不止比别人多了百分之一的灵感,也比别人多了前世的见识,这种见识是马克成功的关键之一。

终于到了试制阶段,会成功么?

第九十四章 开卖

对于做成什么产品,有些纠结。

做成地板是一种做法,画在墙上是一种做法,做成床垫又是一种做法,难度不同,耗材不同,工艺也不同,成本自然更不同。

地板耗材多,踩踏容易产生破坏。墙上估计不好看,最省钱的方式应该是做成垫子或者毯子,可是这要求工艺比较高。

好在绿金这种合金柔韧性很好,延展性不错,可以拉成细丝锤成扁片。

还是商行舟帮忙找来的绣工,马克跟她讲了很多遍才讲清楚,要把绿金编制进毛毯里,还要严格按照图案进行,不能有丝毫改动,而且一定要做好交叉节点的隔层。

费了十多天时间才弄了个八九不离十,这还是马克用金钱刺激的情况下。马克发现这成本还是太高了,材料费、人工费,还不算自己的耗时,不算设计费,一张毛毯卖个十金币能回本就不错。

能卖出几张去?还有没有这样的土豪患者前来?

管不了太多,先试试效果再说。

马克将毛毯铺在床上,用精神力引导木系魔能在绿金制就的催眠魔纹里走了一圈,算是开通了,精神力观测下,绿色光点已经在渗入毛毯。

为防止别人抄袭,加了外层。其实抄袭的难度非常大,首先是魔纹的复杂程度,其次是交叉点的处理方法,再次是绿金的成分,然后必须是木系魔师,任何一条都够困难的。

加上外层之后已经感应不到魔能在绿金内部的传导,那到底有没有效果呢?马克坐床上好一会儿,怎么还没产生困意?

青玉走进来,“又发什么呆?遇到什么困难了?”

马克不说话,看着她。

青玉回看马克,两人大眼瞪小眼,青玉打了个哈欠,“不跟你在这耗了,我出去走走。”

一会儿,商行舟来了,笼着手缩着肩,“这天冷得也太快了,还是你屋里暖和,我都想一直待在蔬菜暖房不出来。”

“你不困么?”马克盯着商行舟看。

“哈切,你这一说我还真的困了,这么暖和的房间就适合睡觉。”

特么到底是房间暖和的原因还是我这毛毯的原因,马克郁闷到不行,别整了一个月最后啥都不成啊!

前阵子拒绝了太多患者,这几天干脆就没人来了,马克百无聊赖,这事不能确定就没心思做别的。

正烦躁中,土豪患者来了!

马克精神百倍,笑脸相迎。“哎呦,朋友,你们总算来了,可把我盼得不行。”

钟晋纳闷,老胡纳闷,怎么了这是?上次那风骨呢?那大师范儿呢?怎么就成朋友了?

“上次我就说过,我最喜欢土豪朋友了,朋友身体可好?”马克把人让到屋里,天冷没办法在院子里聊天。

还是老胡充当话筒:“我家爷最近这几天又有些失眠,又有些疲劳乏力,上次治疗顶了个把月吧,这次还是希望马大师给好好调理一下。”

“好说,好说。最近啊,我研究出一样新东西,就这个。”马克指着铺床上的毛毯,“专门治疗失眠,保证每晚睡得香,早上最好有人叫起床,不然睡过头,哈哈。”

“哦?这么神奇?”钟晋拿手摩挲着毛毯,“做工有些粗糙啊,图案也太丑了点。”

“哎呀,不要在意这些细节,重点能治失眠,这是重点。我这也没什么好的绣工,将就着吧。按惯例,我给您捏吧捏吧,完事您带这个毯子回去试一晚,觉得有效再付款。”马克不忘推销毛毯。

“行。”钟晋简单直接,连价格都不问,马克最喜欢这种土豪了,回头得问问商行舟钟家什么来头,真有钱。

老胡在马克实施治疗前问了一句:“听说马大师代表魔师学院赢了武士学院?”

“那是小事,不值一提。”马克思维还集中在推销毛毯上。

“听说马大师是用了火系魔技?”

“是啊,雕虫小技而已,等级不高。”

“噢,可是上次我们来的时候不知道马大师还会火系技能啊,不是只会治疗系么?”老胡打破砂锅问到底。

“上次……上次我还不会火系魔技啊,才学的。再说治疗哪里需要用到火系?又不是拔火罐。”

“拔火罐?”老胡的好奇心实在太重了,马克已经成功被他将注意力转移。

“一种治疗手法,去体内湿气用的。咱不说这个,先给朋友治疗吧?你们不会故意耗时间待会儿还想在我这里吃饭吧?”

钟晋哈哈大笑,然后说道:“你一口一个朋友叫着,朋友来了不应该请吃饭么?”

“这……也行,那你得买我的毛毯啊。”马克是一个合格的销售员,句句不离推销毛毯。

治疗结束,马克真管了顿饭,客客气气送人家走,毛毯总算带走了。

第二天又送回来了,马克心说坏了,这是退货呢,结果老胡直接说,“换一个图案,我家爷说了,挺好,但是做得太难看。”

这会儿老胡腰也不弯背也不驼了,这架势跟他家爷有几分像。

马克关注点在图案上,“换什么图?我是个医生啊,不是绣工。”

老胡拍拍手,进来一排女的,把马克吓一跳,这是做啥?

“绣工给你带过来了,你教她们怎么绣,做什么图案她们知道。我们要十张,限十天完成。”

“我这价格可不便宜啊,她们的工钱……”

“她们不用给钱,你说个价,我带着钱。”老胡底气十足。

马克咬咬牙“一张毛毯二十金币。你放心,肯定能用很长时间,绝对划算……”

话还没说完呢,老胡已经拿出两张百元金钞,“我先回去了,十天后来取,你家菜做得真不错,比翡翠楼的好吃。”

马克看着一排女子,只能叫青玉出来安排,这小院子可安排不下啊。

商行舟没一会儿来了,用一种怪异的眼光看着马克。

马克正要找他呢,“来得正好,最近接了个大活儿,我的毛毯总算开卖了。对了,你认不认识京城钟家?”

“钟家?什么钟家?”

“我的一个大客户,不,一个患者,家里有钱得很,花钱就跟玩儿似的,在京城应该很出名才是啊,你这么孤陋寡闻!”

“钟……?你是说……昨天来的那位?”商行舟瞪大了眼睛。

“啊,怎么了?你认识?”

“认识,最好不认识。”

“啥意思?”

商行舟不说话了,拿手指指天上,马克迷茫了一会儿,猛然醒悟,“你是说……”

“嘘!”商行舟一把就堵住了马克的嘴巴,点点头,又摇摇头。

我的天呐,捏了两次龙体,龙头龙背龙屁股蛋都摸了个遍,就差龙根没捏了,原来……

马克觉得这个皇帝还不错,看病买东西该给钱就给钱,还特大方,真是挺好的皇帝。

第九十五章 前往晋州

马克本来想一鼓作气再开发个新产品出来,可是没鼓起气来,美叶又来了。

还是奉院长之命来叫马克。马克已经一个月没去魔师学院了,这么长时间的旷工,哪个老板都不会高兴。

看得出来今天美叶的情绪不高,所以一路上马克就试探着问怎么回事。

美叶也没瞒着,将情况一说,马克立刻觉得这是个好机会。

原来薛家终究还是等不及了,其实主要是薛廷昌的大儿子等不及。作为一个标准的纨绔,对美叶的美色早垂涎三尺,只是一直被他爹压着没强行动手。

现在美叶虽然进阶为三级魔师,可是仍然没有任何能赚到钱的迹象。

研究出来的绿金马克一分钱都没给,直接拿了成果去用了。

薛利仁一哭二闹三上吊,逼着自己老子把美叶嫁给他,他老子也没招,毕竟儿子也到了娶妻生子的年龄,天天这样混着也不行,美叶性子好,或许能让自己儿子成家后收心。

于是薛廷昌就没再反对。本来美叶就是被当成童养媳养的,按说没有选择的余地,可美叶心里早有另外一个人了,哪里还能看得上薛利仁,所以就表达了拒绝的意思。

这下把薛利仁气坏了,开口巴拉巴拉一通薛家养她花多少钱之类的话,美叶对于挟恩图报这种事心里不爽,所以难得硬着口气回了一句,多少钱,还给你。

薛利仁气乐了,张口就一句:“一万金币,拿来你就自由。”

这就是美叶情绪低落的原因。薛利仁给了两个月的期限,两个月后,要么成亲,要么上缴一万金币。

马克手上倒是有过万的金币了,可惜在青玉那里放着呢,这要是问她要了来买美叶,那才是活腻歪了。

不过马克底气足,“不用担心,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两人来到冷院长办公室,冷院长开口就抱怨:“马大师这么忙啊,一个月不来学院,你说你这工资还发不发?”

“那肯定不能发,不然我以后来得更少了。院长找我什么吩咐?”马克嬉笑。

“还有不到一个月就是魔师交流大会了,路途遥远,这两天就该出发,你得准备准备。对了,上次比试我看你火球术用的挺娴熟的,什么时候开发的第二属性?”

“就比武之前没几天,主要是为了偷袭,临时学的。”

“临时学的?你掌握得怎么这么快?”

“我精神力比较强一些吧,也天天练。”

冷院长沏了一壶茶,给两人各自倒了一杯,“美叶最近也进展挺快,我很好奇,你是不是有什么秘法?”

马克看了美叶一眼,美叶脸上已经泛起红晕,估计是想到了秘法内容。“也没什么秘法,美叶很勤奋,也该进步了。院长,魔师交流大会主要是干什么?我该准备什么?”马克一带而过转移了话题。

“……院里其他讲师之前都去过,就你们两人没去,说起来话长。秦国还没分裂的时候,就一个魔师学院,后来四国分立,各自国家的魔师在自己国内重新建立魔师学院,包括我们这个学院。

魔师太稀少,即便四个学院集中在一起,发展都比较缓慢,更不用说像现在这样一个学院二十来号人。

为了共同推进魔师这个职业的发展,以及相关技术的进步,魔师学院以民间交流的形式每年组织一次魔师大会。

大会有三项内容:一是分享技术进步,涵盖现在学院各个研究室的内容,比如新的技能模型、新魔纹、新魔金、新魔药等。

二是交易。新的技术和产品都可以沟通交易,只要供需双方达成一致即可。

三是魔技比试。毕竟魔师最早出现就是偏战斗的,只是后来进步缓慢才转向了民用技术研发。

这次去,你首先要准备的就是你觉得可以拿出手的技术、产品,然后就是准备足够多的金币,购买你觉得对你有帮助的技术或物品。金钞也行,晋国那边也可以流通。

然后魔技比试环节,你需要参加,因为我们学院能拿得出手的恐怕也就是你了,你的治疗魔技应该能在这次比试上获胜。”

马克准确地抓住了重点:“获胜有什么好处?”

“首先就是荣誉,咱们赵国魔师学院的名声扩大;其次是物质奖励,一般情况下有十金币的奖励,当然了,更多的是象征意义。然后,你有机会认识各国的名门望族。”

好少的奖励,这是马克的最大感觉。

不知道技术能卖多少钱。现在手上掌握的,一个催眠技能模型,一个是催眠毛毯成品,一个绿金,马克很自觉地把绿金当成自己的成果。

路上将近一个月时间,如果能将治疗技能产品化,那才是大头。

拍卖会好像也快到了,这下要错过了,不然马克很想再增加一个属性。然后又可以进行其他属性的研究。

“都有哪些人去?”

“所有讲师都去,反正也不过八个人,算上侍卫,我们组成一个三十人的团,过关文书都准备好了,你回去好好准备一下自己的东西。”

“可以带家属么?”马克想到了青玉。

“带家属?怎么带?”

“扮成我的侍卫,跟在队伍里。”

……

两天的时间准备,马克先是将这段时间制作的绿金全部集中起来,足有三十几公斤,就算价格不高,也能走量赚点。

然后将制作好的两张毛毯带上,找个借口说里面有瑕疵,吩咐绣工重新做两张。算是带着样品,看能不能有人要。金钞全都带身上,剩下两千多金币放商行舟那边由他支配。

接下来又一一交代了商行舟、马烈、巴东等人,各自需要做的事情都安排妥当,这才跟青玉讲接下来的行程。

“……往返要将近两个月吧,一路往南,前往晋州。你考虑一下,是继续留在京都照顾现有产业,还是跟我去晋州,或者趁机回一趟盛安城,接你爹娘过来?”

青玉犹豫了,三个选择都有充分的理由,这时候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你们几个人去?”

“三十来号人,包括魔师学院的所有讲师,还有一些侍卫。”

青玉脑海里立刻浮现一个妖精的身影,于是她很干脆地做出了决定:“我跟你一起去。”

马克哈哈大笑:“我就知道你会做这样的决定,所以都准备好了,你可以作为我的侍卫,加入队伍。”

八辆马车,讲师们一人一辆,马克很奢侈地用火铜把马车内壁布置了一下,车内温暖舒适。青玉受邀进入车内,其余侍卫们只能骑在马上走在冰天雪地里。

一行人踏着雪,迎着风,往晋州进发。

第九十六章 现实

在京城这将近四个月的时间,是马克快速发展的一段时间,不管是情感、财富、个人实力还是人手。

所以说有能耐的人,平台越大,成长越迅速。

当然,这种成长也得益于良好的外部环境。

因为马克的低调和合理的发展策略,即便在鱼龙混杂、豪门遍地的京城,也没有惹到惹不起的势力。

李岩可能是为数不多的对马克不爽的人,但是一开始的轻视,使马克迅速站稳脚跟,并且与不少势力搭上关系。

魔师学院是护身符,皇家才是大靠山。不需要四处宣扬,李家作为皇帝最信任的家族,要是这点信息都打探不到,那也不配有这样的地位。

于是,京城给马克的印象是平和友好,繁荣富贵。这种印象一度影响了他对整个赵国的评价。

但是一出京城,现实扑面而来。人口不足、土地荒芜、贫穷落后、阶级矛盾,贱民几无生存空间,富豪还要榨油剔骨。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在冬季特别的明显。种种凄惨现状,让马克迅速回归正常思维。

当年老包那番话,又回响在耳边,“……现在作为一个贱民,你也看到了大家的生存状态,若不是人贱命硬,不被狼吃掉,也会被冻死……你跟着我学点东西,不求你对我回报,只愿能早一点有个身份,过得稍微有点安全感,稍微有点人样,若是还能有余力,尽量帮大家一把……”

为这些群体做些什么,真正改变他们的人生,任重道远。

马克干脆躲在马车内不出来,将所有的心思都用在治疗模型平面化的工程中去。

其他魔师也都差不多的选择,一来外面实在冷,二来,每一个魔师都肩负着巨大的压力,繁荣这个职业,重现洛雪时的至高无上,能进一步快一步提升自己,比什么都重要。

正如马克感受的,现实的悲惨与无奈随处可见。

前些年与晋国也曾有过一段时间的战事,也曾有像马克这样被征集过来参战,完事后却不合理安排的乞丐兵。

他们没能得到参战城主的招募,战事结束后没有钱没有粮没法回乡,就算回去也是没生存空间,为了活下去,这些兵就做了土匪,落草为寇。就像牧和张那样。

有一伙匪贼占了杨林城境内黑熊山,拦路抢劫,打家劫舍,无恶不作。

匪首叫曾,不同于牧和张,曾没底线,残暴异常,拦路抢劫后往往将人悉数杀死。劫富不济贫,甚至损人不利己,已经有严重的心理扭曲。

杨林城主曾经发兵围剿,但是黑熊山虽然并不高峻挺拔,却绵延极广,谷深林茂,折损了一些人手无功而返后干脆放弃。

另有一个原因,杨林城属于赵国国君直辖,城主乃是皇帝派遣任命,打工者和创业者的心态不同,不是自家地盘,也就没那么上心。

于是曾慢慢坐大,成了当地一害。

马克他们的队伍从中州出发,穿过杨林就可以到达晋国,这是最快速的路线,这条路线,正好要从黑熊山边缘的官道走。

队伍行进得并不快,从中州穿过杨林,进入晋国后穿过津池,就能到达晋州,行程距离比上次从盛安城到西康近了不少,而且一路官道,又是提前将近一个月出发,所以路上就比较轻松。

到点就停下来做饭吃饭,能到镇上就到镇上,实在赶不巧才会在外过夜。

无论中午吃饭,还是晚上住宿,只要机会合适,马克就拿了模型在光底下鼓捣。

树形的模型被他分成五六截,从上往下一层层叠加,一点点绘制完整的魔纹。其实说起来这也是他的一项专利,别人只能简化再简化,就算做出来效果也差太多。但是这个是不能拿出来交易的,这是最核心的技术。他可以凭这个技术改进其他人的魔纹产品。

入冬之后,曾的日子也不太好过,先前抢得太狠了,走这边的商队越来越少,随着天冷路难行,路过的更少。即便有也是大队人马护送,近的村镇早就没什么可抢。

就在他发愁怎么养活越来越大的队伍时,山下守路的喽啰来报,说山下官道上路过了一支队伍,八辆马车,还有几辆驴车,驮了不少东西。连同驾车的只有二十来人的护卫。看样子是肥羊,因为马车作工精良,护卫全副武装。

曾大喜,立刻点了人手下山。山上留了三百人,他带了两百人,对面就算马车里还有人也不过三十人,自己这边装备也不赖,都是军中制式装备,两百对三十,绝对没问题。

这五百人就是当年的一个千人队,战争中减员一部分,逃兵一部分,后来又有没跟随他的,有生病死了的,有在围剿中丢命的,中间偶尔补充一点,构成了现在的人马。

冷院长他们并没有行军的经验,也从没想过路上可能会有危险,包括马克在内,即便到了山脚,仍然抱着看风景的态度,没往埋伏方面想。

此时正值中午,前面带路的侍卫建议停下来做饭吃饭,于是车队靠路边停住,开始拾掇家伙下来。

埋伏在前面的曾本来要就准备一声大喊跳出来厮杀的,结果车队一停,给他唬了一下,以为自己暴露了。

马克下了马车,手里还拿着模型,现在这模型是马克复制的,所以看他拿着到处去冷院长也不说什么。

只是习惯性的看看头顶的太阳,瞅瞅披了银装的山岭,马克突然发现点异常。

谁让他眼睛好视力佳呢,远远看到曾埋伏的那片地方的后面,有很多脚印,在雪地上格外显眼,而且明显是刚刚踩“你去那边看看,怎么那么多脚印,是不是还有条路。”

侍卫顺着马克指的方向走过去,才有到一半大约五十米的样子,突然转身往回跑,边跑边喊,有埋伏!

曾郁闷了,本来他想等这些人坐下吃饭的时候突然袭击,这下又被打乱计划,要不是他的手下没有弓手,他早让人百箭齐发了。

被发现了,只有带头一声大喊,“随我杀,抢粮抢钱抢马。”

马克在侍卫往回跑的一刹那就知道有状况,立刻大喊,“敌袭,准备!”

所有的侍卫包括青玉立刻丢下手头的事情,左手提盾右手持剑,弯腰列阵,成半圆形将所有魔师拱卫在中间。

这些侍卫都是军中好手,平时每日都要训练,他们的任务就是保护好魔师,做最强的盾,进攻的事情,交给魔师来做。

做魔师大人的侍卫还是很威风的,赚的也多,可总是派不上用场,他们也经常被其他人笑话说就是花架子,没想到,今天终于发挥了作用。

马克以及冷院长等八人靠在马车后面,防止对方放箭。弓箭手是魔师的克星。

曾一马当先,在看清下面的肥羊没有弓箭手之后,带着手下以碾压的姿态冲下来。

第九十七章 惊险之旅

魔师们除了在台上比试过,基本都没上过战场,只有马克一人有过战场厮杀经验,还不是以魔师的身份和手段参与。

但是大家都不笨,红袍子晏大师甚至有些兴奋,已经在凝结火球准备了。

山贼见识短浅,看见各色袍子也不知道是代表什么意思,还以为穿得颜色鲜艳的都是身份尊贵的有钱人,不知道越漂亮的蛇毒性越大。

曾冲到距离五十米的时候,这边就完成了列阵;冲到距离三十米的时候发现这边一点动静都没有;冲到距离十米的时候,突然发现为什么这些人一点害怕的情绪都没有?

然后,再前冲了三五步以后,突然脚下一个踉跄,雪下坚硬的地面瞬间泥泞不堪,猝不及防下,冲在前面的六七人摔了个滚地葫芦,后面的人受阻,冲不起来。

然后他们的开始了临死前的绝望。

西瓜大的火球不知道从哪里出来的,砸在身上就引发全身的燃烧。

曾从地上爬起来,马克的火球已经迎面砸过去。

速度不快,完全可以躲过去,但是就在曾准备躲闪的时候,一道闪电劈头砸下,顿时头发爆炸如枯草,浑身麻痹动不了。

于是火球不偏不倚砸在他脸上。头发烧了,衣服也烧了,身体还没从麻痹中恢复过来,哀嚎都没发出来,人已经倒在雪地里打滚。

后面的人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继续往前冲着,前面的人已经感受到了地狱般的恐惧与绝望。

风起了,迎面吹向奔过来的人群,嘴里仍然大喊的人突然捂着脸捂着喉咙倒下。

风中,似有利刃隐藏,轻易割开裸露的肌肤,割断喉管和血管。

论起杀伤力,金系才是厉害。虽然金系讲师不过三级,虽然这个金系魔技需要较长时间释放,虽然释放的金刃无法奈何铠甲和皮盾,但是对人没有防护部位的伤害,仍然是致命的。

冷大师也终于发出了他酝酿已久的大招,上百道冰锥,从天而降,给没有铠甲头盔的敌人造成了最大的一波打击。

有人喊着天神跪地求饶,有人喊着魔鬼转身逃跑,有人躺在地上死不瞑目,有人捂着伤口惨叫哀嚎。

焦黑的皮肤,四洒的鲜血,痛苦的喊声,绝望的表情,这一切给了一直保持半圆形拱卫姿态的侍卫们太深刻的印象。

原来,自己要护卫的魔师大人们,是如此的恐怖,如此的强大。

只是他们没见过洛雪在战场上的神威,不然也不会如此震撼惊讶。

其实在场的魔师们也没想到面对没有防备的敌人,自己可以制造如此巨大的杀伤。

美叶没发挥作用,但是用呕吐来肯定同伴们的作战成果。青玉回头不屑地看一眼美叶:除了长的好看一点,真没用。

两百人其实死掉的不过二十来人,重伤的几十人,但剩下的已经没有任何战能力,被吓破了胆,吓丢了魂。

马克这边也没有任何打扫战场的想法,逃跑的就任其逃跑,求饶的随他求饶,死了的当做肥料,重伤的也不会给他们治疗。吩咐收队上马出发。

这个情况下没法吃饭了,只能离开现场,找个镇上再说。

接下来路上众人心思都发生了变化,马克对魔师的手段有了新的认知,或许,有自己的魔师战斗队伍会更好?

其他讲师注意力都转移到刚才的战斗上,一时间把交流大会的事情也放到了一边,有几个讲师一路上一直叽叽喳喳讨论战斗中的配合问题。

接下来的路程,再没有意外。一过晋国边界线,那边就派了军队护送,估计也是避免出现外交大事。只是想起来,赵国自己做得还不如别国到位,就稍微有点讽刺了。

晋国国土面积在四国中最小,城的数量也最少,但是最强大。毕竟晋州本来就是秦一统时期的都城,而且晋国这些城全在国君掌控一下,不像赵国那样弄了些诸侯城,税收不上来,人指挥不动。

中央集权晋国可以集全国之力做事,所以哪怕它最小,又三面临敌,照样越来越强大。这也是赵国国君宗晋中一直头疼的事情。

有一些民间所谓的隐世高人都有意无意发表言论,认为大一统还是会出现,而且是由晋国实现。

越靠近晋州,马克越能感受到晋国的领先,一路上走不远就有村落,人口密集度高,土地开垦程度高,道路修得好,官道上来来往往的商队,就像一个国家强壮的动脉。

青玉在车里愣神,这是出国啊,虽然不存在人种的外貌差异,连语言都是一样,可毕竟是他国,享受他国军队保护,人生真是充满不确定,可说起来,这梦幻般的变化目前基本都来自于身边自家的男人。

马克感受着青玉挨得自己更近,也用力搂了搂她,脸上露出惬意的笑容。就在昨天,他终于完成了治疗技能魔纹的绘制。

两天后,队伍抵达晋州城内。

晋州比中州还要繁华,城的面积更大,人口更多,虽然是严冬,街上照样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摩肩接踵。

晋州的魔师学院也气派多了,无论占地面积,房屋校舍,怎么着都透着一股大气和底蕴。

马克他们一行被安排在离学院不远的新晋客栈。一层及后院安排侍卫们入住,二层一整层正好八间房,一个讲师一间。

美叶在最东边一间房,紧挨着就是马克的房间。青玉自然是要跟马克住在一起,免得妖精晚上害人。

晋国这边不仅提供住宿,连伙食都安排好,相当重视,菜品很精致,味道也不错,应该是大酒楼送来。

这些日子在路上辛苦,马克和青玉也没出房间,吃过东西天色不早就早早休息,反正还有几天才是交流大会,明后天有时间再出去逛。

马克还稍微有点兴奋,不断研究他刚画出来的图画,琢磨着怎么想办法先做出个样品来试试,可惜青玉不会绣,美叶不知道会不会。

躺在床上又回想起路上的那场摧枯拉朽般的战斗,怎么才能批量制造魔师呢?

时间一点点过去,夜深了,青玉已经睡着,马克习惯性放出精神力感应周围的魔能,却不想有个人型光影倏地出现在探测中,然后直冲自己而来!

若不是从中感受到的是喜悦和善意,马克一定会赶紧收回精神力,拒之门外。只是在一刹那间,他想到了一个人,所以就放开了自己的意识,接纳其进入。

果然,来访的是美叶。

这小妮子知道隔壁住的是马克,估计睡不着胡思乱想,就一直用精神力探测这边,可是就像马克上次一开始探测美叶一样,被拒之城外。

正准备放弃的时候,马克打开了城门,迎接她进来。

几乎是一进来,美叶就扑入了马克的怀抱!

第九十八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上一次,美叶幻化出了很多东西,星空、银河、草地、蝴蝶,这一次马克也幻化出了很多:大大的床,软软的垫子,还有纱帐!

青玉睡在旁边,马克却在偷情!

好在灵体的沟通并不会带动肉身的动作,否则那就完了。

过程不必详述,总之很过瘾就是了。

天亮了,青玉起床的声音唤醒了马克,他躺在床上闭着眼睛一夜没睡!罪过罪过!

这个会上瘾的!马克没觉得累,更没觉得困,反而觉得自己的精神力有了极大的提升,探测范围从十米提升到十五米!

能调动更广范围内的魔能,代表着同样的技能释放出来的威力也会增大很多。

他搞不懂,明明是自己送出去东西,为什么受益的是自己?难道说将欲取之必先予之?这样更加会上瘾的好不好!

根据能量守恒定律,有多的自然就会有少的,如果两个人都增加了精神力,那是消耗了什么东西产生的增加呢?

马克想不明白,头有点大,因为不知道这会不会有后遗症什么的。

青玉起来洗漱完毕,喊着马克出去逛街,絮絮叨叨说着要买什么,一出门,就发现美叶也在门口。

废话,木结构的房子根本就不隔音好不好,两人聊什么都被美叶听到了,也幸好青玉昨晚没想着做些什么,不然就尴尬了。

美叶收敛了一下她的媚功,头发乱糟糟没梳,脸上也没洗,不知是故意不给青玉压力,还是昨晚折腾的今早没来得及收拾,反正看在青玉眼里,好像没那么多仇视了。

“我准备去街上逛一逛,但是一个人人生地不熟的,不如一起?”

青玉看看马克,把炸弹扔过去,马克不敢说行还是不行,挠挠头:“要不你们俩去转转,别走远就行,我还有点东西没想明白。”

“一起去吧,万一我有危险呢。”青玉狠狠剜了马克一眼,做了决定。

马克没得选择,三人往街上去。一开始马克站中间,两边一边一个美女,青玉发现自己吃大亏了,连忙把马克拽到一边,自己站中间。

美叶脸上始终挂着满足的微笑,也不计较这些小动作。

马克忍不住,还是想知道耕耘的结果:“最近,你的精神力有没有提升?”

“好像没有明显提升,不过更凝练了一些。”

马克皱眉,难道……主场作战的人才有收获?来窜门的带不走东西?

青玉严防死守,对于这种打哑谜一样的聊天照旧盯得紧紧地。马克只能将注意力放在街上。

晋州与中州比起来,大气中透着细腻,无论建筑还是着装,在细节上非常重视装饰,中州显得粗旷不修边幅。

看着街上的人流,马克开玩笑道:“要是把人力车生意和冬菜生意做到这里,肯定很赚钱。就算卖炒菜都不会少赚。”

“应该不行吧?”青玉疑惑地问。

“现在当然不行了,只是这边市场确实大。感觉晋州虽然离了中州这么远,冬天也还是这么冷,不知道卫国和代国那边的冬天会不会暖和一些?”马克始终觉得这个世界小了一些。

“你还想去那里看看?”

“如果有机会,为什么不呢?”马克心里想着无论商家还是周家,都在四国有同族之人,找他们合作,或许比较容易能拓展开其他国的生意,只是让出去的钱就会是大头,自己只能拿少量一点。

三个人一边逛着,一边买些中州没有的小玩意,这时候街上一阵骚动,行人纷纷让到路边,马克抬头望去,前边三匹高头大马,嗒嗒嗒踏着碎步走过来,倒是没有策马狂奔。

中间一人是个女孩子,穿一身大红色披风,白色貂裘围巾,骑一枣红色骏马,长得非常俊美,至于多美,马克没敢细看。

女子两侧一匹黄骠马,一匹白马,略微靠后两步,让红衣女子突出在前,马上坐了两位中年男子,架势像是女子的护卫之类。

路人对他们在街上骑马似乎也没有什么怨言,看来要么是极贵之家,要么是为人不坏。

街面其实挺宽,马克三人本就沿边行走,这会儿也没有刻意躲避,倒是其他人一让,把他们三人显露出来。

女子自然而然就注意到这边,马克很奇怪她为什么老盯着自己看,所以也就回敬过去,青玉已经在使劲拧他的胳膊了。

直到两帮人交过而过,女子才收回视线。

她右侧的骑白马男子主动问道:“二小姐,你认识他?”

红衣女子嘴角一翘,“不认识,不过,我想认识。爹不是想把我许配给宁家么,我偏要自己找个,我看刚刚那个就不错,高大帅气,就是不知是不是银样镴枪头。”

“我去帮你问问。”

“不急,别吓着他,私下里了解一下告诉我就行。后天魔师交流大会,这两天还有些事情要准备,先不生事。”

“二小姐也打算参加魔师交流大会?”

“当然要去,这么好玩的事情,不去怎么行,难道不是魔师就不能参加?”

“那倒不至于,咱家哪里去不得,就算是皇宫,也是经常去的。”

……

到了下午,冷大师才来找马克,问他有没有什么需要分享的内容,马克仔细了解了一下才知道原来就相当于路演,顿时觉得冷大师做事不靠谱,到这时候才来通知他准备上台。

好在马克有这方面的经验,一路上对自己要拿出来分享的东西也有所准备。

冷大师一再强调,分享只需要讲结果就行,不需要把有关技术细节拿出来,马克翻个白眼表示自己不是白痴。

先前制作绿金以及催眠毛毯并没有告知学院,马克也不想把一半的收益交出去,但是这个交易大会是公开的,没办法保密了。

一想到金灿灿的钱要交给学院,还要给国家上税,就心疼的要命。

绿金的所有权他准备还给美叶,毕竟她那里有一万金币的缺口,其他的钱再想办法吧,看能不能偷偷的让商行舟先支援一下,然后看差多大的口子,实在不行,找翡翠楼借点。

两天之后,魔师交流大会正式开始。

大会分三天,第一天就是各个魔师学院上台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

第二天则是交易为主,第三天是比试。从已经确定下来的大会流程中可以看到,马克是第一个上台,真是够坑的。

这一天,晋州魔师学院礼堂座无虚席,不仅是各个魔师学院的讲师们在场,还来了很多达官贵人,豪门望族,他们才是大金主,才是有毒辣投资眼光的群体。

人群中,马克看到了那个身穿红色披风的女子,而女子也瞪大了眼睛看到了马克!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第九十九章 梦想与发财

“没想到真是个魔师。”红衣女子小声嘀咕着,魔师都坐在前排安排好的座位上。昨天下面人跟她汇报她还有些不相信,这下证实了。

晋州魔师学院院长首先上台致辞,宣布交流大会开始,然后就轮到马克出场,倒是痛快的很。

马克在另外一个世界有过类似的经历,不知道形式会不会有所差别,反正没有投影展示,只能靠一张嘴忽悠。

“……众所周知,魔能属性有九个,经过研发目前在日常生活中运用比较广泛的有三个,分别是火系、冰系、风系,这些运用极大便利了生活,提高了效率,改善了环境,也创造了财富。

但是我认为,我们最需要早一步取得应用成果的,应该是木系才对。因为,木系又叫治疗系。

我们最大的追求首先应该是健康、长寿,然后才是身外之物。

我是个四级木系魔师,在战场上救过不少人的命,在生活中也治过不少人的伤,甚至对因工作生活造成的劳损类各种身体不适、衰老,都有很好的疗效。

但是,我今天要说的是,魔师太少的,木系魔师更少。我们需要更多的木系魔师拯救更多的人,怎么办?”

马克停顿了一下,下面嗡嗡嗡一片低声议论,除了赵国的人,其他均感到非常惊讶,这么年轻的四级魔师?

红衣女子眼睛放亮,居然还是有些本事的,不是小白脸,这就更棒了。

“如果能将治疗技能产品化,让每一个需要的家庭,都能生活在时时保护你的身体、调整你健康状况的环境,这是不是整个人类的福祉?

不过,在场的木系魔师们应该知道,目前首先面临的一个问题便是,尚未找到合适的与木系魔能亲和的金属,这极大阻碍了木系魔能生活化的进程。

今天,我正式宣布一个事情:经过长时间的研究,我们终于研发出具有最佳亲和效果的木系魔金,我称之为‘绿金’。

我带来了一点样品,请在场的木系魔师做一些测试,以确定我所说是否属实。”

美叶将一小段的绿金分发到举手的人那里,不一会,拿到样品的人纷纷点头。

马克接着讲:“这种魔金是由五种金属按照特定的比例,在特定的炉温下融合形成,我们实验了数千次,花了两年多的时间,终于研制成功。”

冷院长嘴角抽抽,对马克在这方面的厚脸皮表示佩服,美叶也瞪大了眼睛,做出惊讶的表情。

“绿金有几个特点:延展性很好,柔韧性很好,稳定性很好。用绿金勾画魔纹产品更加轻松容易,可以将其拉成丝,锤扁,可以编织进床垫、地毯、甚至衣物,这是可以随身携带的魔能产品!

这样的产品打破了以往必须要在宽大的地面上进行勾画的限制,成本降低、效果提升,这是一个革命性的进步。

为此,我拿木系魔技进行测试,用催眠魔技模型制作了相应的魔纹,并请人做出了可以改善睡眠质量的产品,我们的一个大主顾一次定购了十张,就是这个。”

马克将带过来的两张催眠毛毯展开来展示给在场的人。下面的人立刻跟炸了锅一样喧闹开来。

大家喧闹震惊的原因不是毛毯的功能,而是毛毯上的图案,这是赵国皇室独家使用的图案,这代表着皇室的背书,比什么都好使。

马克孤陋寡闻,对这图案并不清楚,可在场的都是见多识广,特别是那些豪门世家,最是清除这些东西。

立刻就有人站起来问:“请问这两张毛毯您出售么?”

马克不知道下面的人对这毛毯的态度是怎样的,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价格,只是解释道:“这是帮贵人所制作,只因颜色方面略有点不足,所以我才能拿出来给大家看一看,当做样品,如果确实需要,价格也合适,也可以出售。”

“我愿意出一千金币买下这两张毛毯。”提问的人突然抛出来这样一个价格,把马克吓蒙了。

这一千金币主要买的是稀缺和身份,而不是功能。赵国国君才能用的东西,家里收藏两件,那绝对奇货可居。反正又不是在赵国,也不会遭人来查没。

马克在犹豫的时候,晋国魔师学院院长站起来解了围:“交易放在明天进行,请马大师继续分享你的成果。”

“……我所擅长的仍旧是治疗术,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我终于将治疗术的魔纹确定下来,用不了多久,就可以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产品。

大家想一想:

一家之主是不是需要更好的身体来为家人保驾护航?

一族之长是不是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让家族壮大成长?

一城之守是不是需要更多的精力来让城市兴旺富裕?

一国之君是不是需要更久的统治来让国家繁荣富强?

我们都有梦想,都有许多想做却没时间去做的事情,我们都想活得更久,想去更多的地方,看更好的风景,交更多的朋友,学更多的知识。

就算是魔师,也想有更好的身体和更多的时间来做研究,来重现洛雪魔导师曾经的辉煌,那么治疗术产品将有希望实现上面的一切。

而这一切,首先就要有绿金的广泛运用!这就是我的分享,谢谢。”

下面爆发出更强烈的喧嚣,大家都注意到了治疗术的实物产品化,这才是比点石成金术还要恐怖的东西,真正掌握了这门技术,意味着无尽的财富!

在场的人没有平庸之辈,都是见识卓绝的豪门望族,怎能不动心,怎能不热情?

冷院长郁闷得不得了,他虽然有问马克的成果,但是绝对没有想到马克会抛出来这么大一个重磅炸弹啊。

其他国的魔师们早已经坐不住了,有人站起来问:“请问马大师能不能分享一下治疗术魔纹?”

这个问题问得有点无耻,马克自然不会说,冷大师一直使眼色呢,这也是核心技术。

“对不起,不能。”

发问者也知道是这么个结果,还是有些不甘心:“那我们怎么能确定你是否已经研究到了这一步?”

马克乐了:“这不是重点,如果我没研究到这一步更好,那样你就可以先一步进行研究,但是要研究,就必须要有绿金,这才是重点。今天我分享的是绿金这一成果,其他的只是顺带提一下。”

红衣女子对身边的人低语:“咱们家不是也有个供奉是木系魔师?那这绿金是不是也得拿到手?或者看能不能想办法把这个马克也弄咱家去,真是个不错的人儿。”

只是第一个分享,就掀起如此沸腾的场面,这场交流会算是成功了。后面的分享其实也都是挺重要的成果,关键他们不会跟马克这样包装、铺垫、诡辩。

明明只是一种魔金的发现,却被说成改变人类社会一样的举世无双。偏偏很多人都被他绕进去出不来。

第一百章 大卖

当天晚上,马克被冷大师叫到自己屋里。

“……你怎么不提前跟我讲你要分享的内容?”冷大师抱怨道。

“先前还没准备好,这一路上一直琢磨这个事情。”

“那绿金是早就做出来的啊。”

“如果我只是告诉你我找到一种木属性亲和的金属,你会什么反应?”

“这……”冷大师无语,如果是那样他确实不会有今天听完分享以后的激动,也就是说马克借助了演讲的技巧,把看上去并不重要的一项发明,转变成一项看上去特别重要的发明。

“你说的治疗术的魔纹化,真的已经实现了?”

“嗯。”马克并不隐藏。

“这才是更重要的发明,今天在场的人最关心的其实是这个。你打算怎么处理?”

马克想了一下,“治疗魔纹我是不会拿来卖的,一来还没经过实物验证效果,二来卖技术哪里有卖产品好,不能把下金蛋的母鸡卖了。”

“还有个事情,绿金既然是你这段时间研发的,那么明天如果能交易成功,是要分成的,你知道吧?”冷大师先给马克打个预防针。

“知道,个人保留一半,剩余的给学院和上交国库。这项发明其实是美叶主持完成的,她正好需要钱,回头就由学院出面完成金额的分配,就不经我手了。”

“为什么?”冷院长觉得好奇怪,“难道你觉得这东西卖不上价?”

“不是,反正我也不解释了。明天的交易价格我打算定在两百金币一斤,冷院长觉得怎样?”马克算过制造一张毛毯的消耗,大约在一两左右,就随口一定。

“贵倒是不算贵。你带了多少?”

“大约七十斤?反正就差不多这个数量。”

“这么多!你这是有备而来啊!”冷院长倒吸一口凉气。

马克望了冷院长一眼:“是您让我准备充足的啊,我本来还觉得应该卖不上价,但是今天发现关注度还挺高,反正不能卖低了,就算没人买我再拿回去自己用。”

马克的担心是多余的。

第二天的交易会很火爆,马克的绿金交易甚至被放在了压轴。马克上午花了一千金币,买了黄岩藓、五彩珊瑚、雷灵木、金丝藤、风信草五种魔药。蓝雪莲他有了。

至于光系,昨天分享的时候还有人质疑这个属性到底存不存在,当初洛雪设定八系,可不包括光系。

对于别人研究出来的魔纹产品,马克都不看在眼里,简化过的效果不好,他还要从新做呢,所以他采购的就只有原材料。

下午有人兜售魔珠,关注者寥寥无几,马克却一口气全给收了过来,五枚魔珠,有三枚是同属性的,都是水系,代国那边有人出售。

一枚金属性,一枚雷属性,都是稀罕物,只是其他人没办法使用而已,所以便宜了马克,两百金币一枚,又一千金币没了。

这趟交易会值了,估计赵国的拍卖会上也不会出现这么多自己想要的东西。

等马克的绿金摆上拍交易桌时,终于达到了高峰。

两百金币一斤的价格,居然抢!七十二斤,全部售出!

马克没搞懂,怎么了这是?

出手的一部分是魔师学院,他们买回去主要是想做研究!研究其中的成分和比例,想学习!就像海底捞火锅每天都有其它公司其他行业甚至同行业的人去吃饭,为的就是感受学习他们的服务一样。

对魔师学院来说一两千金币并不算多,当初马克赢了三千金币,冷院长连眼睛都不眨就让出来了。

花个两千金币买十斤回去分析研究一下,能研究出来最好,研究不出来也没关系,就当研究治疗系魔纹的耗材了,反正学院里常年都要配置各种魔金以做研究,量少了还不行。

然后那个红衣女子一下子买了三十斤!这特娘的是个大金主啊,她买回去倒是得了家族首肯的,家里木系魔师也需要加快这方面的研究,谁先完成治疗魔纹的研究,谁就等于开了滚滚的财源。

剩下的十来斤被其余几家分了,有人还没抢到!算一算一万四千多金币,就算上交一半,还能有七千多,再随便凑点,美叶就算自由了。

两张毛毯卖出去一千金币,连催眠魔纹都有人想买,马克考虑到里面一些核心技术,就忍着没卖。但是把催眠魔技的模型给卖了。

这个倒是无所谓,算是为魔师职业发展做贡献了吧,反正回去也是要复制一个给冷院长的。这个模型居然卖了三千金币,一家卖一次,三个学院都买了。马克很想现在就研究一下那几个魔珠,分析几个模型出来卖。

这次来不光买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还赚了几千金币,一次收获不错的交易大会。

到了晚上,冷院长说的接触各国名望的机会果然出现。

先是客栈伙计送来请柬,是晋国魔师学院院长安大师的邀请。

去吧,人家包吃包住伺候得挺周到,得给面子。

会面的地方在安大师办公室,没想到安大师也在办公室挂了三个魔导师的画像,马克怀疑冷院长是不是跟着安大师学的?

“马大师了不得,年轻有为,这次交流大会,马大师收获应该是最大的,恭喜恭喜。”

马克连声表示客气。

安大师却是来招揽马克的,“我听说马大师在赵国的魔师学院任教,月薪一百金币,不知道有没有兴趣也来我们晋国魔师学院任教?待遇肯定比那边高,一个月两百金币如何?”

“我哪里能两头跑啊,这又不是一个地方,来回一趟一两个月,恐怕多有不便。”马克算是拒绝了。一个月多一百金币有啥用啊,他本来就没把任教当主业。

“马大师能得到的好处可不止是多一百金币这么简单。晋国魔师学院毕竟是所有魔师学院的前身,其实也相当于总部,存在时间已经超过三百年,所积累的资源很多。

各个系的模型魔纹研究成果大部分算是走在前面的,另外,我相信马大师一定会对某样东西感兴趣,那就是洛雪魔导师的传记。

如果让我来评价马大师,我会说你是这么多年来第一个有可能达到洛雪魔导师成就的人,我们根据落雪前辈的传记中提到的线索,发现了一些秘密……”

说到这里,安大师不说话了,看着马克,等马克的反应。

马克是有点心动,但是他只用了三分钟就决定了,没必要答应,因为他现在已经找到了快速提升精神力的方法,他相信凭自己的努力,完全有希望追得上洛雪。

所以,马克反问道:“安大师付出这么大代价留下我,我又能给安大师带来什么?”

“就像在赵国一样,研究,提升,成果共享。”

马克采用拖字诀:“这个事情我没办法现在回复你,我的家人亲人朋友全在中州,我的行为也不止代表我个人,会不会被当成叛国都不好说,所以,此事以后再说吧。”

安大师表示理解,又说了一些客套话,马克告辞离开。

刚出魔师学院门口没几步,被人拦住了。

第101章 你这是缺德啊

大街之上,十来个骑士,将马克团团围住,为首的是那个身披火红色披风的女子。女子骑在枣红色骏马上,居高临下。

“你是马克?”

马克转头看看四周,确实没有其他人,这才回答:“我是。”

“你是就是,四处看什么?我找的就是你。”

“姑娘找我什么事?”马克琢磨着自己没惹到她啊,难道那天看了她几眼,她记仇了?

“我是夏无雪。”

“夏无雪?这名字,怎么不叫夏无冰。”马克低声嘟囔了一句。没想到女子耳朵挺尖,“夏无冰是我大姐,我是夏无雪,你给我记住。”

“我为什么要记住?”马克好奇怪。

“你知不知道夏家?”夏无雪忍着自己的暴脾气。

“夏家?夏商周的夏?”

“对,就是那个夏家。这下知道了吧?”

“然后呢?”马克很迷茫啊。

“我看你一表人才,也算有些本事,不如来我们家做个供奉,定然好吃好喝伺候着你,如何?”

“做你们家供奉有什么好处?”马克走不脱,只好陪着瞎侃。

“你想要多少钱,都可以商量。”

“可是我不缺钱啊。”

“哈,那就给本姑娘做郎君,干脆入赘到我家,也不会亏待你。”夏无雪还真敢说,这风格够直接。

“可是我也不缺女人啊。”马克笑了笑。

正说着呢,前面来人了,直闯进包围圈,是青玉和美叶,果真是不缺女人。

两人本来在客栈呢,冷院长过去找他们,让到魔师学院找找马克。

冷院长刚刚才回过神来,马克现在可是香饽饽啊,打他主意的人肯定不少,他觉察到危机感了,生怕被这边的魔师学院给请走了,或者成了某个大户人家的供奉。

没想到还真让他才猜着了,青玉两人老远就看到这边兵马围着个人,稍一靠近就听到马克声音,立刻奋不顾身冲过来。

话说人家也没怎么着马克,见了她们俩女子也没拦着。

夏无雪在马上仍旧居高临下:“哟,这是来寻情郎啊,怕我给抢走了?我还真打算抢呢。”

青玉脾气也不怎么好,立刻就反驳了,“你还有这爱好,抢多少个了?”

“你管得着么,我就打算抢他了,怎么着吧。”

“你就一点羞耻心都没有么?”两个女人吵起来如同上百只麻雀开演唱会。

夏无雪战斗力不弱,“我看重的东西得不到那才叫羞耻,抢个男人怎么能叫羞耻呢,你不要让给我啊。”

马克震惊了,还可以这样?“这位大小姐,您看上我哪一点了,我改还不行么?”这时候马克必须坚定自己的立场。

倒是美叶虽然急匆匆跟着过来,却一言不发,脸上还带着笑呢,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

“我是二小姐,不是大小姐。我看中你英俊潇洒,高大威猛,怎么着,你改一改我看看,变成个娘们儿的样子,我就放过你。”

美叶干脆噗嗤笑出声来。

青玉窝了一肚子火,谁都跟我抢!好不容易防住一个妖精,现在又来了个疯子,好在自己下手快,“我们是正儿八经夫妻,你想抢也不行。”

“正经不正经的,你说了不算。他有两个了,难道就不能多一个?”夏无雪继续胡搅蛮缠,她的侍卫们尴尬癌都犯了,走也不是,不走就只能像木头桩子一样杵在这里,一脸便秘的表情。

“这位姑娘不要乱说,我只是马大师的同事。”美叶不得不解释一句。

“哎呦,还同事,你以为我看不出来你那眼睛恨不能眼珠子都飞出来贴到马……马克脸上?不就是二女共侍一夫嘛,有什么不好意思讲呢?”

青玉已经快要化身暴龙,转眼死盯着美叶,瞬间就转移了仇恨。

马克一看这架势,今天没好果子吃,赶忙出来吸引火力:“我说这位姑娘,我们还有事情,还请高抬贵手,放我们离开。”

“嘁,我这就不是正事儿?这可关系到我的终身大事,你居然一点儿都不配合!”

马克是一点招都没有了,总不能动手吧,人家又没打算动手,只是讲道理而已,可是讲道理根本讲不通啊。

“你到底想要怎样才肯放我们走?”马克着急了。

夏无雪也急了:“那你到底想让我怎样才肯嫁给我?”

周围一阵哄笑,她的侍卫们实在憋不住了。远远的一些吃瓜群众也哄堂大笑,实在这姑娘的声音太大了点。

“嫁给你是不可能的了,娶你的话……更不可能的。”马克差点忍不住想贫个嘴。

“那就换个条件,做我家的供奉。如何做你才肯?”

马克又要说不行的时候青玉开口了:“那我们就提三个条件,等什么时候做到了,可以考虑让他做你家供奉。”

“好,尽管提。你们一人提一个!你先来!”夏无雪指着马克说道,还不忘折腾三个人一把。

马克挠挠头,一时想不出来什么,急切之下说了一句:“你需要帮助一千个贱民,让他们过上温饱的生活。”

夏无雪想了一会,露出惊讶的表情,回应道:“你不缺钱,不缺女人,你这是缺德啊!”

“我怎么缺……德……”马克想了一下还真没法反驳,自己坑了自己一把。

“我也要说么?”美叶看夏无雪手指过来,有些无辜地低声道。

“别废话,赶紧着,不是赶时间么,怎么又磨磨蹭蹭,没句实话是吧!”夏无雪这性子真够急的。

“那……你需要……在两个月内凭自己的本事赚够一万金币。”美叶想到了薛家给自己出的难题。

“行,这个可以答应你。还有什么?”视线转向青玉。

青玉咬咬牙,“你要能做一城之主!什么时候做到了,什么时候来请我们家马克。”

“你……”夏无雪郁闷了,这特么可是一点头绪都没有啊。她只是性子直,又不是傻。

“既然做不到就别在这里说大话,还想抢谁就抢谁,我们走。”

这下夏无雪没拦着了,愁眉苦脸琢磨怎么才能做到第三点。

马克三人总算脱身,遇到这样一个奇葩,也是没谁了。

三人一回到客栈,冷大师就把马克霸占住,没再给其他势力可乘之机,安稳地来到了魔师交流大会的第三天,比试环节。

第102章 救人

相比前面两天的内容,今天纯粹就是表演性质,更多是给外行看的,胜负并不是特别重要,只要让其他人知道魔师是有本事的就行了。

不过还是要走走过场。

整个比试就按照属性分成八组,每一组先比等级,四个魔师学院,哪家的魔师等级高就获胜,只要出来第一名,后面剩下的就不用比了。

如果等级上分不出高下,往往就是比技能效果。比如都是火系三级,那就在同样时间内比释放技能的速度或者比造成的伤害高低。

过程还是有些热闹的,大部分参赛的魔师是卡在三级了,于是台上不一会儿就火球乱飞,水球乱撒,外行看着是挺热闹的。

只有木系这一组,同时存在两个四级,一个是马克,另一个是代国魔师学院的老者,老得都不像样子了,白发苍苍,也不知道学了多少年。

木系比的不是攻击技能,而是治疗。

现场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两名伤者,一个年轻人估计是刚刚受伤没多久,被分给了老魔师。

马克分到的是一个乞丐?被人抬着来的,躺在那里奄奄一息。头发乱糟糟像一窝乱草,身上散发着臭味也不知道多久没洗了,有几处伤口发炎化脓,散发着更让人窒息的味道。整个人虚弱得不成样子,倒是挺安稳,似乎已经接受了即将死亡的现实,既不哼哼,也不抽抽。

这场比试明显有猫腻,马克这边显然难度要大得多。所以他请求给点时间做准备。

裁判无所谓,准许了马克的要求。

马克准备了一盆开水一盆炭火,一把小刀。这种伤口是没办法通过表面愈合实现治愈的。就像缝伤口一样,里面腐烂了外面缝起来根本不管用。

等准备好了,计时开始,马克拿着开水煮过的小刀,直接在化脓的伤口上开割,切开伤口,剜除坏掉的部分,直到露出新鲜的肉和鲜血,这才施展治疗术。

这家伙被刀子切着浑身颤抖,但是一声不吭,头上冒出汗水来,将脏脏的脸上弄得更加难看。

光几处外伤就让马克施展了五次治疗术,完事以后马克想扶他起来,这家伙摇摇头,终于说话了,“骨头断了,动不了,不用费劲了,我没几天活头了。”

马克哪里肯认输,看对手还在治疗,老魔师似乎精神力不如马克强,也有些勉强,马克就更不会放弃了。

问清楚哪几处骨头有伤,用手捏了捏,腿骨和臂骨两处,看样子受伤有一段时间,骨头已经长死,但是变形的厉害,难怪站不起来。

马克笑着对脏乞丐说:“你有没有名字?叫什么?”

乞丐居然笑了笑,“不用转移我的注意力,你想折腾就随便折腾,死就死了吧。”

马克还是怕他撑不住,又换了个话题:“你这一生最辉煌的时候是什么时候?”

脏乞丐眼神一刹那有些迷茫,似在回忆什么,马克一脚跺下去,将变形的腿骨直接跺断!

啊!!!惨呼声顿时响彻全场,吃瓜群众们惊呆了,这是干什么,是救人还是杀人?

而这时候马克已经再次施展治疗术。精神力有些跟不上,也顾不得了,强行坚持,一阵眩晕感传来,马克咬牙硬挺,还是将整个治疗模型缓慢释放出来,笼罩了乞丐的腿部。

片刻之后,乞丐的腿部伤势已经恢复。

还剩下手臂上一处伤,另外因为长时间卧躺,身体暗疾颇多,马克紧皱着眉头,作为医生,看到病人身上的疾病不去治疗,会觉得很不爽。就像强迫症患者看到杯子摆在桌沿上不去挪一下就会很难受一样。

可是现在不光精神力有些不济,就连周边的木系魔能都稀少了很多,马克心有余而力不足,内心迸发出非常不甘的情绪。

这时候,心口的珠子突然加快旋转,释放出丰富的木系魔能,并且一股神秘力量冲入马克大脑,像灌入干涸土地的清泉。

马克精神一振,趁着乞丐还在回味刚刚痛彻心扉的感觉,咔嚓一脚又把变形的臂骨跺断,乞丐惨呼一声直接晕厥过去!

治疗术开始将断掉的骨头一点点催生长合,马克用手摸索着给骨头定位,臂骨复原之后,马克继续施放治疗术,将乞丐全身上下暗疾全都清理了一遍。

然后才拿水泼醒了乞丐。

这时候,老魔师也结束了治疗。对面年轻人爬起来连声感谢魔师的救治。

这边,乞丐也慢慢起身,双手颤抖着摸索着腿和胳膊,原本毫无生机的眼神,似乎也恢复了光彩。

然后就这样脱掉衣服,光着身子,就着马克的水盆直接洗起澡来,丝毫不顾及周围那么多观众,还有不少女性在场。

马克看着他骨瘦如柴的身体,莫名的有些伤感,看到他在费力想洗干净身上的污垢,这是代表已经有了活下去的勇气和生机。

又觉得有很欣慰,凭自己的力量不仅治疗一个人的身体还给了他新的希望。

洗完澡,有人临时找来了一身干净衣服,估计是不愿这幅场景延续太久。脏乞丐拿过马克的‘手术刀’,将自己肮脏无比的头发一缕缕割掉,胡乱洗了洗头洗了把脸。

穿戴好衣服之后,脏乞丐站得笔直,双手交叠,弯腰九十度行了一个庄重而标准的大礼!

然后直起身来,扫视一周,姿势颇有点气势。从他的礼节和对疼痛的忍耐,以及此时的神情举止,马克猜测这是个有故事的乞丐。

周围有人发出了惊呼声,然后窃窃私语声连成一片,似是认出了这个乞丐的真实身份。

裁判宣布两人平局,冷院长不干了,一通据理力争,总算让马克拿到了胜利,十金币的奖励无所谓,但是荣誉得拿到。

其它系别赵国这边一个都没赢下来,要是再放弃马克这个点,冷院长不用混了。

结果宣布以后,马克才下场,乞丐跟在马克后面亦步亦趋。

“你跟着我干什么?”

老乞丐仍旧行礼道:“马公子救命之恩无以为报,我愿意追随公子,以效犬马之劳。”

“这只是比试而已,你只是道具,没听说过比完了要带走道具的啊?”

“对您来说我是个道具,可对我来说,是您给了我活下去的理由,我不跟着您,跟着谁?”

“你从哪里来就到哪里去啊,我是赵国人,哪能带着你啊?”

“我是他们从街上阴沟里拖出来抬过来的,您的意思希望我再去沟里躺着?不冻死也饿死,那您费这么大力气救我有什么意义呢?”

马克无言了,这没法反驳啊。“那你能做什么?”

“铺床叠被,洗衣做饭……我都不会。”

“不会你说个什么劲啊,难不成我得请个丫环伺候着你?你叫什么?”

“我叫毕呈。得看看公子现在有哪些产业,才能确定我能做什么,实在不行,让我做个管家也可以将就。”

想到刚刚场上有人看清他的容貌后的惊讶,怀着好奇的心理,马克暂时没赶他走,打算抽空问问知情人,这家伙到底是谁。

三天的交流大会圆满结束,为免节外生枝,冷院长决定尽早回去。马克随口问了一下这个毕呈怎么办,冷院长确定马克准备带着这个人,随便开了份文书,就带走了!

马克心说国与国之间不是检查严格么?这签证也太好办了吧?

第103章 你坑我呀我坑你

没有军队护送,怕再出事,回程速度加快了许多。

先前没来得及问毕呈底细,这会儿路上无聊问起来,才知道这家伙还真不简单。

前面讲过晋国的强大来自于它的中央集权。但是中央集权也是一步步实现的,五年前最后三个诸侯城让出控制权给晋国国君,这才有了晋国的真正意义上的一统。

最后的这三个城由一个家族控制,那就是陈家。而毕呈曾经是陈家首席智囊,做的事情非常广非常杂,非常重要。

他几乎相当于一个国家的宰相,支撑着陈家与晋国国君对抗,还不落下风!

后来堡垒从内部攻破,陈家家主病逝,三个儿子有些扶不起,晋国国君趁机软硬兼施,多管齐下,终于收了他们的权。

毕呈被晋国国君招揽但是抗拒不从,再也没机会为别人效力,生存空间就被挤压,众人以为早不知什么时候被皇帝秘密处死了,没想到沦为乞丐苟活着。

其实也只是苟活而已,抱着尽忠的态度拒绝皇帝,最后是什么都没了,想到家人因他从富贵到贫穷甚至死亡,他当然也有不甘,但是他再也没机会。

作为智囊,必须依托于平台才能发挥才智,平台越大,施展的空间才越大。

他从马克身上看到了为人主的一些特质,唤醒了他内心深处的渴望,所以才铁了心跟随。

马克面上云淡风轻,心里兴奋异常。虽然此人还需多次考察能力和忠诚,但是马克正需要这样一个综合型管理人才。他的手底下全是没什么文化的人,独当一面尚且有些困难,更不用说通盘把控了。

半个月后,一行人返回中州。然后就是各种不顺的事情纷纷来汇报。

毕呈被他扔到外城的杏林小院,从他的虎头帮开始了解现有产业和团队。

商行舟暴跳如雷地讲了商家他的哥哥得知他在做冬菜的事情后百般捣乱的事情,花钱让京城帮的人打砸抢,下手对象是同城快递。

甚至连送往皇宫的快递都不放过,砸了就闪人,制造帮派之间矛盾的表象,问题是他们只毁东西不打人。

衙门派人去也找不到人,可损失就大了去了,连带着同城快递业务受影响很大,马克就怒了。

你们家内斗我就没打算插手,可是你欺负到我头上来了,这绝对不行!

像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马克最是看不过去,太低级了。跟商行舟了解了他这个大哥商盈通的情况,包括负责的事情、性格特点、行动规律,然后让他盯着了解最近的行程安排,随时汇报。

商行舟怕马克来硬的,告诫马克他大哥身边的护卫力量很强,最好不要轻易动手。

马克表示知道了,就一头扎进治疗毛毯的制作中。

上次皇帝送来的绣工忙完事情就走了,马克只好又到处找人来帮忙。

巴东组织了一次针对京城帮的袭击,夺取了三条街的控制权。然后经马克同意后开始加快对帮众的吸纳速度,主要从退役兵着手。

毕呈在观察了几天虎头帮的情况后,给出了一系列的建议。

一是对帮内等级分级和称呼的变更。二是对帮众等级提升的相关考核项,流程和标准。三是帮内职责划分,黑白分开,单独成立商会,以商会方法管理人力车、快递和冬菜业务。四是建议人力车生意可以试着往别的地方扩张。

这四条建议足以体现出毕呈的能力,马克基本同意,只是在帮众等级称呼方面他直接省事,用班长,排长,连长,营长,团长,师长,军长,司令来划分。

毕呈在马克讲完之后觉得有些道理,直接采用,满足了马克喜欢瞎搞的心理。

等毕呈配合巴东完成以上整改后,又马不停蹄投入到对冬菜生意的了解与思考中。顺便接过了马克交代的任务,梳理一整套有关天地教运作的章程。

马克成功制造出第一张治疗毛毯后把它命名为保健毯。正琢磨着如何推广这个产品,然后商行舟过来汇报他哥的新动向。

商盈通计划本月去一趟晋州,马克想了一会,叫来陆集和姜林,吩咐了一系列的事情,又让美叶加快绿金的生产。

商盈通觉得很幸福,他老爹终于把很多事情交到他手里。这次代表赵国商家去晋州与晋国商家谈事情,这是头一次有这样的机会,当然是满满的幸福。他希望借助这样的机会证明自己,也希望借机会赚到大钱。

一路快马加鞭,意气风发。

这次他没带什么东西,国与国之间的贸易他还不熟,不清楚哪些产品在晋国受欢迎,这个世界又没有电话互联网,通讯和交通的极度不发达,让这趟晋国之行只能是一种试探。

经过十多天的路程,商盈通站在晋州城内的大街上,胸中满是豪迈之情。然后接下来就是四处转悠,寻找商机。

这一日,商盈通带手下在酒楼吃饭,边吃边对饭菜颇有些不满:“哪里有中州的炒菜好吃,若是能把翡翠楼生意做到这里,肯定赚钱。”

这时候旁边一桌聊着聊着说起了赵国的事情:“……魔师大会最发财的还是那个赵国的马克,光那个什么绿金就卖了一万多金币。”

“是啊,夏家上次一次就买了三十斤,现在他们家里的魔师供奉配合冶炼师在研究呢,据说快出成果了,手头上绿金不够了,正四处求购。”

“这哪里能买的到,能做这个的只有赵国魔师学院的马克,上次其他几家买的数量又少,还有很多家没抢到,哪里可能卖给他们。”

“可不是嘛,现在他们提价到三百金币一斤都没人肯卖,这买卖真是,我一年都进账不了不到三百金币。要是我能做出绿金来,那可就发达了……”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商盈通当然知道夏家的实力,所以在跟晋州商家沟通时,有意无意聊到魔师交流大会以及夏家的大手笔,也知道了夏家确实有木系魔师的供奉。

之后连夏家的冶金铺他都专门去看了看,确定了听到的信息属实,便匆匆结束了此次洽谈,借口有事急忙忙返回中州。

又过了十来天之后,商盈通出现在赵国魔师学院内,跟冷院长谈了一大笔生意,一次性购买大量的绿金,有多少要多少。

冷院长还有些不乐意,说学院自己还要用,商盈通好说歹说,每斤加价十金币,总算买了八十斤走,两百一十金币一斤,这几乎是这一个月来的全部产量了。

买到了绿金,又收购了一些皮货,商盈通再次踏上南下的旅程。

账早就算过了,一斤赚九十金币,八十斤能赚七千多,加上皮货赚点够路上开销,这抵得上家族几个月的收益了。

等商盈通抵达晋州登门拜访夏家,提出交易的时候,夏家是懵的,“我们现在不需要啊,之前购买的量足够用,而且你这价格也太高了。”

因为是第一次合作,夏家也不好把话说死,只说便宜点的话可以考虑买一点。

多便宜?

夏家给出的收购价是一百五一斤,购买五斤,再便宜的话愿意再买点。

这下轮到商盈通懵逼了,“你们不是之前说三百金币一斤收购么?”

“谁说的?我们怎么不知道?”

第104章 三嫂子

商盈通这才晓得自己傻逼了,被人坑了,还能有谁,这事最得利的当然是魔师学院,可是有什么证据?一个愿买一个愿卖,人家不想卖,自己还贱着个脸主动要求加价,这特么是搞什么?

商盈通表示考虑一下,然后出了夏家开始去其他家兜售,结果是耗了好几天,以一百五一斤勉强卖出去五斤,这还怎么卖,卖一斤亏六十。剩下的实在舍不得,失魂落魄带着剩下的绿金回到中州。

魔师学院当然不会回购,人家说了,这个把月又生产了不少,自己够用了。

当场商盈通就吐了一口老血。

美叶有了足够多的金币,换来了自由身,对马克感激不尽略过不提。

当初在酒楼透露消息的自然就是陆集和姜林,两人一路跟着商盈通,把这傻子给糊弄了以后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忙。

这次来是带着人力车来的。

经过几个月的上路不断改进,现在人力车已经比较完善,而且有几个零部件还挺有点技术含量,让仿制变得困难。

毕呈给两人提供了一个地址和姓名,建议把人力车生意跟这个人谈。

两人找到人之后说明来意,把带来的人力车部件组装起来,现场演示了一番。这人表示让他们稍等,这事需要主家同意才行,然后陆集两人就见到了一个身披红色披风的女子,夏无雪。

毕呈介绍的这个人原是他老相识,诚信、能力、头脑都不错,只是毕呈失踪之后,两人就没再联络,没想到这人被夏家招揽,成为夏家生意场上大掌柜的,统管好几个产业。

前些时日,夏无雪来找这个大掌柜,问他有没有什么生意两个月赚一万金币的,大掌柜笑着说这种事可遇不可求,但是有机会可以跟她说说。

陆集的人力车产业倒是给了大掌柜一个惊喜,反正这个产业要做也是得经过主家点头的,所以大掌柜就先通知了夏无雪,让她来听听陆集的讲解。

陆集可不认识这个女子,一上来就想把这个产业的情况说清楚,可夏无雪直接打断了他,问了个看似不想干的问题。

“你们也是从赵国来,认不认识魔师学院的马克?”

陆集很谨慎啊,反问道:“怎么了,您跟他有仇?”

“没有,上次魔师大会我们认识的,可惜没几天就走了,关心一下。”

哦!陆集和姜林一对眼,老大就是老大,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妞,难怪让咱们来找这个人,原来是给三嫂子留的产业!

大嫂自然是青玉,二嫂是美叶。一个掌控京都生意,一个掌控绿金生意,一个现在要掌控晋州的人力车生意,厉害厉害!

要是马克知道肯定会疯掉,是谁给你们这么富有想象力的脑子!

“马克是我们老大,他掌控着中州的人力车市场。”

夏无雪顿时兴奋起来:“真的!那你们这次来是他安排的么?”

“是啊。”

“果然心里有我,嘿,真好,肯定是怕我完不成第二题,所以才来帮我。我真是太幸福了!”夏无雪心里美开了花。

大掌柜发现节奏不对,把话题拉回来,“能不能仔细说说这个市场的利润在哪里。”

“制作一辆车成本大约十个金币,如果大批量生产,零件标准化,还要更便宜。

车可以出租也可以出售,出售的话可以卖四十金币,出租的话一天上交两个银币。

根据我们在中州的统计,一天赚三个银币不难,作为京城这个需求量很大,特别是外地来的,带他们去看景点购物,还能从商家那里拿一点分成,运气再差只要勤快也能有三五个银币。能说会道的、服务到位的,光小费就不得了,经常一天拿到一金币以上。

晋州比中州还大,容纳三百辆人力车一点问题没有。稍微有点实力的都会买了车然后转租出去,根本不愁卖不出去。

如果出售,一辆车赚三十金币,三百来辆车就是一万金币。”

果然是一万金币。夏无雪兴奋得要跳起来。

“另外还不算车身广告钱。可以在车后面张贴商家广告,比如什么酒楼、什么特产,一个月再轻轻松松收个几百金币……”

怎么个合作法?大掌柜问到关键问题了。

分成吧,长久买卖,卖专利一锤子买卖,哪里有分成来的长久,都是一家人嘛,这是关键。

陆集就这么自以为是地把合作定下来了。

这边马上找师傅开始加工生产,陆集也不掖着藏着,把运营了几个月的经验都毫无保留传递过去。

大掌柜感慨,这人真实在,难怪毕呈会介绍到这边来,只是二小姐跟那个马克到底咋回事?是真有一腿还是怎地?

问起了毕呈的情况,陆集也早得了马克的吩咐,将情况简单说了一下,报平安呗,换来一阵唏嘘,看来原来两人关系还真不错。

毕呈很敏感,看到天地教的教义和做的事情,立刻就心里一惊,眼睛一亮,这个马克所图不小啊!所以他带着内心的兴奋来找马克聊事。

“相比人力车生意,冬菜更有赚头,更不可复制,利润也更丰厚。但是今年恐怕来不及推广到其他城市了,只能明年早布局。

至于天地教,我想问一下公子,您到底想做什么?”

马克似乎早知道毕呈会有此一问,简单地解释道:“我出身贱民,受了他们很大的救助,才活下来,才有今天。当初,也曾受他们所托,希望我有一天日子好了能帮助这些人一把。

你也知道,我手底下的人除了当兵时认识的几个外,大部分都是出身贱民,我希望能帮助更多的人,这不只需要财富,还需要信仰。”

毕呈心想哪这么简单,光看马烈、牧、张三个人谈起马克时眼睛里冒星星的样子,就知道这个天地教是个了不得的东西。

他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却知道作为统治者怎么防范这个东西,怎么利用这个东西。

“这里是京城,不能轻易传教,否则容易引来杀身之祸。但是教会这种形式确实可以做起,建议派人到周边城市去传播,去城外不引人注意的地方传播。去秘密建立组织,定期聚在一起做一些形式方面的东西,加深彼此的感情。”

马克想了一下:“你说的形式方面的东西类似于忆苦思甜?传播故事?”

“……忆苦……思甜……故事……对!对!就是这样,贫穷的人是最感性的,最简单的,他们需要互相安慰,他们需要互相温暖,他们需要互相鼓励,他们需要故事坚定信念……”

毕呈陷入了对天地教的一些沉思,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如果公子想帮助更多的人,一是需要大量的财富,二是需要至高的地位。有权、有钱,才能做成这事,否则,只是杯水车薪。”

而在晋州城,夏无雪他老爹也正在跟夏无雪讲着几乎完全相同的话。

第105章 你胆子真肥

“你想要帮助一千名贱民,我没意见。多做善事总不是坏事。但是不能像你这样的,今天安排一个到这个店里做事,明天安排一个到那个店里做事。

想要做成这个事情,你需要两个条件,要么大量的财富,比如一万金币以上。要么有极高的地位权利,比如一城之主。”

夏无雪瞪大了眼睛,居然是这样!

原来他们说的是一件事!难道他们也在做同样的事情?原来这个马克不是缺德,而是德行很高!

不知为何,夏无雪心里很高兴,或许本来她就是个心善的人,也或许这种不常见的善行给了她许多感动。总之,本来玩笑一般的行为,现在居然在她心里深深扎了根,我一定要完成这三件事,然后去找他!

……

马克现在正在为保健毯的营销问题发愁。什么价格,做什么广告,走什么渠道,找谁来代言,怎么把它包装的更好更有档次……

要是能请皇帝代言,我的天呐!可惜又不能主动去找皇帝,这家伙是这两个来月睡得太舒服了,身体没毛病了?

眼瞅着还有一个月春天就要到了,马克除了每天不间断的习武之外,也已经利用上次交易会买到的几种魔药激活了水系、土系、雷系、金系、风系属性。初步掌握了这五个系的一级技能。

这些技能目前看似乎并没有什么强大的战斗力或者商业开发价值。比如风系,初级技能释放出来只是在身前形成一股强风,但是并不能将人吹倒。

利用技能释放的方位倒是可以做成风扇一样的东西,但问题是冰系做出来的东西更制冷更凉快,还不会把东西吹的到处乱飞。

而风帆上的魔纹开发已经有人做了,马克倒是有想过能不能做成降落伞一类的,想想罢了,感觉没什么市场。

下一步就要做两个事情,一是通过买到的魔珠提升自己精神力,二是从魔珠里面领悟技能模型。

学院里的模型他都已经复制下来,只是需要时间慢慢就可以到达四级。

可是眼下保健毯一天没推出去,他就一天沉不下心来做别的事情。

终于,在一个温暖的早春下午,马克等来了期盼已久的土豪朋友,皇帝宗晋中。

老胡跟着冒充为钟晋的皇帝,颇有点悠哉地晃过来。

马克身体一僵,激动而又无措,该不该表现出来自己识破了对方身份?那是不是得下跪啊,这可就不好,还是假装不认识吧,那样自由点。

“土豪朋友,你终于来了!”

“你胆子真不小啊,我让你绣的东西,你居然拿到晋国去卖?”老胡吹胡子瞪眼。看来皇帝眼线不少。

马克装作迷茫的样子:“怎么了?那两件我看有点瑕疵,我知道您是追求完美的人,哪里会把有瑕疵的东西给您,所以才拿了那两件当样品,也是想着如果能在那边卖开了,不是可以多给学院赚点金币回来嘛。”

老胡一斜眼:“你是真不知情还是装不知情?”

“什么知不知情?”

“算了,我们家爷今天高兴。听说你这里做出新玩意儿来了?”

马克连忙以最快的速度拿出保健毯:“可不是,就等您来了。可惜您上次派来的绣工都走了,我找不到水平高的,就没按照您那图案来绣。您先带回去试试效果,如果好使,再派人过来帮我做好的。”

“你还是再给我按一按。”钟晋很自觉在软垫上趴好。

马克再下手就不一样了,知道对方的身份以后怎么都放不开,一会怕力道轻了,一会担心使劲大了,有心想聊点什么缓和一下,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话题。

青玉在屋里也觉得气氛压抑,出来客气两句,跑去找美叶,这段时间倒是跟美叶往来次数较多,女人总是这么难琢磨,先前还跟仇人一样,说好就好到穿一条裤子。

“听说魔师大会你赚了不少啊。”院子里就剩三老爷们,老胡在一边找话题。

“该上交的一个铜板没落下,我是守法公民。”马克回应很及时。

“守法公民?那你说说虎头帮是怎么回事?”

马克心道麻烦了,什么都暴露了。但是他还想继续装傻,实在是不想行跪礼。

“虎头帮这种帮派原先多做一些欺压良善的事情,骚扰社会安定,我就跟他们谈了谈,建议他们多做善事。现在他们专门跑人力车,帮人运送东西,比之前好多了。”

“我怎么听说前几天虎头帮还跟人火拼,杀得街上鸡飞狗跳,这又是怎么回事?”

“人力车生意很多人眼红,包括京城帮的,他们破坏冬菜生意,打砸抢,无恶不作,报了官府也处理不了,所以……”

“所以你就替官府来管?替我来治理京城?”趴在垫子上的皇帝开口问了一句。

“原来你是……”马克想说原来你是京城守,故意继续制造误会,旁边老胡大喝,“大胆,知道身份还如此不敬!还不跪下!”

马克郁闷了,还是逃不过这个礼节啊。

“算了,你继续按。你胆子真够肥的。……跟我说说上次去晋国有什么感想。”

这个题目很大啊,马克斟酌着角度,“感觉咱们魔师学院还是有些落后了。”

皇帝沉默了一会儿:“其他方面呢,整个国家给你的感觉。说得好给你赏赐,说不好治你大不敬之罪。”

这么无耻的皇帝,马克想糊弄都不行,“晋国国小但实力不弱,应该跟他们的集权统治有关吧?”

“为什么会有这种看法?”

马克发现自己又犯错了。按照自己的出身,不可能考虑到这个层面。

“我来自定边城一个小镇边的贱民居住点。后来为了生存去了盛安城。能来京城,还是因为上次与卫国的战争。

皇上全国征兵,我们这种吃不上饭的人就被拉去打仗,当时就想,我们这些人能打什么仗,去不是送死么。

但事情就是这样。城主有强大的亲兵,但是不听皇上的调令,城主有庞大的财富,但是不会上交给皇上。”

“我怎么记得你在那时候表现很不错,还领了赏赐不是?”

“那只是为了活下去不得不搏命,一点小聪明还有比较强烈的求生欲望,另外还有运气的成分,有别人的帮忙,总之我们那样的队伍并不是战斗力强的队伍,用这样的队伍是打不过晋国的,根本原因就是能打仗的队伍没有听皇上您的调遣,不知我讲的对不对?”

“我看你不是小聪明,李岩跟我汇报的那游击战术总结就不是小聪明的人能想出来的,短短一年的时间从一个贱民做到现在,绝对不是小聪明,你控制了京城地下势力的一半,控制了大量的财富,你的聪明来自于哪里?”

马克冷汗唰就下来了。

“这……我曾在落魄时遇到一个老师,他传给我一本兵书,我把他献给了李将军。”

马克明显感觉到皇帝浑身一僵,“什么书?”

“我回头默写出来给您看看。”

“现在就写吧,正好写完,晚上在你这吃饭。”皇帝翻身坐起,“给朕倒壶茶来。”

马克没招了,铺开纸开始默写,内容不少,花了几个小时天都黑了才写完。整个过程皇帝也不着急,在一边一会儿研究毛毯,一会儿院子里乱逛,一会儿到屋里乱翻,还让他找到了马克前几日做的一副象棋。

等写完递给皇帝看着,自己去厨房收拾饭菜,皇帝看着《孙子兵法》内容,表情变幻不定。

第106章 这哪是赏赐?

皇帝吃饭的时候都没放下孙子兵法,时不时合上书深思一会儿,又接着看,有时候连饭都忘了吃,夹了一口菜就这么悬着一直看书。

等看完了,让老胡收起来,“书是好书,怎么没献给我?”

“皇上,我那时候人微言轻,只是个什长,哪里能接触到您啊。”马克不知道该成小民还是草民还是什么,干脆就放肆地自称我,好在皇帝也不在意。

“为什么叫《孙子兵法》?”

“这我就不知道了,拿到手的时候就是这个名字。我看战场跟商场还是有些相似之处,所以试着变通着用。”

“那人力车这种东西总不是书上的吧?”皇帝好奇心太重了。

马克倒是还算镇定,“人力车是从马车改过来的,花了些心思,试验了很久。”

“你跟我说说这是什么。”皇帝吃完了又把注意力放到象棋上。这确实是个敏感的东西,上面什么兵卒、车马炮、士相,怎么看都有阴谋。

老胡弯了弯腰,“皇上,不早了,宫门要关了。”

“你跟我回宫里,今天把这个东西讲一下。”皇帝还是不放心呐。

马克头一回进宫,还是偷偷摸摸的,从侧门被人引着进去的,一路上前面不少人一直在清街,保证皇帝路过的地方没一个行人。

马克琢磨这不是欲盖弥彰么,这哪里还有微服私访的感觉啊。

进了宫,先是到了书房,马克把象棋的规则讲了一遍,亲自演示了一番。马克臭棋篓子一个,皇帝确实聪明得很,没一个小时,就琢磨出其中的道道来,只是对上面的各个棋子颇有疑问。

“炮是什么?”这个问题差点把马克难住了,这个世界是没有炮的,灵机一动才想着用抛石机来代替,倒也形象。

“抛石机能打这么远?”皇帝纳闷。

马克不厌其烦,小心地解释道:“只是为了方便游戏,这样设置规则而已。”

“为什么将和帅不能离开这个框框?”

“这……也是游戏规定啊,战场上,将帅肯定不能随便乱走,不然被人知道了,擒去了,这仗还怎么打。我觉得就像皇上您一样,不也是要待在宫里么。”

皇帝沉默了一会儿,似乎深有感触,然后又望向棋盘,这楚河汉界又是怎么回事?

“只是杜撰出来的两个国家,河界就是国界。”

又是沉默了一会儿,皇帝突然问道:“你说集权统治,你觉得应该如何实现?”

这已经是在问政了,马克哪里敢胡说八道,“这军国大事,小民哪里懂得。”

“你这个滑头,这时候知道自称小民了,那换一个问题,你想要什么赏赐?”

“赏赐?”马克倒是想起皇帝先前说过‘说得好给赏赐,说不好治大不敬之罪’,看样子是不用治罪了。

“你治疗有功,该赏。”

“皇上不是给过赏赐了么,我都收了金币了的。”

“你觉得朕的身体性命就值那点儿金币?”皇帝板着脸。

靠,马克郁闷了,说什么都是你,你有理,我不跟你争,你愿多给我自不会拒绝。

“全凭皇上做主,小民不敢乱提。”

老胡在一边直摇头,一点都不懂宫里的规矩,哪有这样跟皇上说话的,不过不知者不怪,毕竟皇上心情不错。

“行了,你回去吧,朕想想该赏什么给你。”说完挥挥手示意老胡带人走。

书房里,送走马克的老胡陪着皇帝,到深夜。

“老胡啊,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三番两次出宫去见这个马克?”

“皇上您是在这宫里闷得慌了,想出去走走?”老胡弯着腰。

“这只是一个小的方面,看病啥的也只是一个小方面,最主要的是,你知不知道我看这个小子想到了谁?”

“老奴不知。”

“我想到了洛雪,几百年前帮着秦王一统天下的洛雪。”

老胡一惊,没说话。

“他俩很像,都是在魔师一途上天资绝伦,有些神秘,有些不惧皇权的淡定,我希望他能做我身边的洛雪。”

“那真要恭喜皇上遇到此人才啊。”

“可他还年轻,好像还不到二十岁吧?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年轻人,创下现在的家业,这个帝国,有谁能做得到?朕记得这个年龄的时候还在耍性子呢。”

“他哪能跟皇上比,他不过是占了魔师方面天赋的光而已,哪里有皇上的雄才大略。”

“他要是有雄才大略心怀天下,那还真出事了。毕竟他从那个偏远的小镇走出来到今天这一步才一年多时间而已。换做是朕,即便接受了全赵国最好的教育,在他这个年纪,在他那个条件下恐怕是做不出这等成就来的。……你说我应该怎么对待他?”

“老奴不懂这些。”

“叫你说你就说,我是你看着长大的,我不信你还信谁?就咱俩的时候别这么拘谨。”

老胡踌躇了一会,小心地说道:“要不把他留在身边看着点儿他?”

皇上怔怔地望着前方,过了好一会,仿佛下了很大决心一般:“我想把他放出去,让他去做一个搅局的人。给他封地,让他自己选,我想看看他能在苦寒之地做出什么来。”

“皇上的意思是把他发配边远山区?”

“我要让他自己选地方,给他大大的一块地方,不能选错了,你觉得百里之地如何?”

“这么大地方!会不会太厚待这小子了?!”老胡何止是震惊,简直无法理解。

“朕本来已经明显感觉的力不从心,这种感觉很不好,先皇传位到朕二十年时间,朕自认一直在前行,可是也担心时间不够。

马克的治疗让朕觉得至少还可以再奋斗三十年,甚至更久,之前不敢想的一些事,现在就可以想一下。”说这话的时候,皇帝又把自称从我变成了朕,他是站在一国之君的重要立场考虑马克的价值。

老胡当然明白,继续担忧道:“封到哪里都会有人不乐意吧?”

“就是让他们不乐意,我倒要看看这个小子能不能生存下来。”

马克觉得这次进宫之行比较轻松,并没有想象中压得喘不动气的感觉,或许这个皇帝性格好吧,又或许自己对皇帝来说并没有什么威胁,反正他没往心里去。

然后等了几天,有人来传话,说皇上召他进宫。

又是单独见面,然后等皇帝让老胡摊开地图,说给他方圆百里的封地时,马克傻了,我是谁?这是哪里?发生了什么?

这里的方圆百里可不是一百个里那种人口单位,而是真正的长宽达到一百里的面积,这个面积相当于小半个城的封地那么大了。

马克震惊了很久才缓过神来,然后弄不明白皇帝到底想要干什么,因为他很容易就想到了一个要命的问题。

让他自己选地方,一定是不可能选皇帝直辖的城,选了别的城主的地盘,自己一无人二无兵,能做什么?别人会容许自己活着拿走他们的封地?

皇帝这是嫌自己活得命长了,这哪里是赏赐,这是治大不敬之罪啊!

第107章 人事安排

当得知不选不行的时候,马克咬着牙,在地图上画了一个扁平的椭圆,包括了一大半的山区,和一小半的山外区域。

这一小半的区域覆盖了从定边城到靖边城的狭长地带,这里面有他曾经待过的贱民居住点,有他曾待过的山寨,包括了无忧谷外出的河谷,也包括了伏牛镇!

皇帝看了马克画的圈很是出乎意料,赵国北边山区其实并没有明确的国界线,但是下面的城主往往把城的边界画到山脚位置,他们可不会在地图上显得自己的辖域有多广大。

这样一来,从地图上看马克画的地方基本占不了别人多大地盘,即便是占到的,也是荒岭丘壑。

皇帝心里暗赞这是个聪明小子的同时,又怕他在穷山僻壤搞不起事来,特意问了句,“你还有什么需要朕帮忙的,可以提一下。”

马克心里暗喜,正不知道怎么开口呢,连忙应道:“小民倒是真有几件事麻烦皇上。”

皇帝很和蔼的样子:“你已经是朕的城主,还自称小民就不合适了,要称臣。你说吧。”

“是。第一件事是臣恳请皇上给臣提个字。臣做的保健毯不知皇上用了可有效果?”

“哦,你不说朕都忘了,不错,很不错,你得重新绣几张图案好的,老胡,你安排。你接着说。”

“臣想在京都开个店,专售保健毯,请皇上给提个店名,再说句好话,臣把它供在店里。”马克总算找到代言人了。

“这个可以,毕竟卖得好了,也有税交上来,朕准了。你打算卖什么价格,朕还是不能欺你,得给你钱。”

马克连忙拒绝:“臣不敢受,皇上已经给了太丰厚的赏赐,只是臣想卖稍贵一点,好对得起皇上的题字。”

“行,还有什么事?”皇帝对贵一点的概念似乎不深。

“臣此去边远,无人手可用,希望皇上允许臣在您的军队里挑些人手。”

皇帝眯了一下眼,似乎射出光来,脸色微不可查地变了变,但语气不改,“你想选什么人,选多少?”

“二十人,职位不高于什长。臣是魔师,还没有专职的侍卫,出去走在路上也要顾个面子。”马克做了合理的解释。

老胡都在一边大喘气了,听到前面的要求时,他吓坏了,怎么什么都敢说啊。还好后面的人数和职位以及理由让他舒了口气。

皇上身体也松了松,感觉仍旧语气轻松,“这个也没问题。还有没有?”

“最后一个要求,臣打算请皇上给新城命个名,并免除前三年的税收。”

皇帝明显心情大好,这才是正常的请求嘛,沉吟了一下,“此城在赵国最北,可以带个北字,希望它平安富足,就叫北平吧。”

马克一头黑线,心说您不是穿越的吧。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皇帝这边开始安排起草诏书,在更详尽的地图上划分城界,准备一系列手续文书,这个事情不是一拍脑袋就可以了的,要做一系列的工作,包括提前通知涉及到城域变动的城主。还指派了一名官员前去指导马克的工作,也算是明着安插人手。

马克则赶紧回去准备,皇上给了两个月时间。

事情来得有些突然,马克坐在桌前,拿着笔在纸上写写画画,脑子里大概有点思路,才叫了毕呈过来,将情况跟他讲。

毕呈眼睛里流露出巨大的惊喜。

上次与马克聊有句话没说出口,就是马克现在的一切产业都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说没可能就没了,他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平台,没想到瞌睡来了就有人送枕头。

两人商量了半下午,开始行动。

首先是与青玉讲清楚,想安排她负责何香居在赵国范围内的快速扩张事宜,为了省事方便,肯定是绑上聚福楼或者翡翠楼。

青玉没意见,反而很高兴,这一直以来她似乎就没有什么事,有些苦恼有些烦闷,这时候顾不上盯着自己男人了,能为自家男人分担是她最高兴的。

其次是与商行舟商量,让他尽快组建商队,因为他对商队的运作形式很熟悉,商队主要做两件事,一是四处买粮食,运往新城;二是负责各处产业之间的联络,保证畅通的通讯和交通。

为此马克建议他开始训练信鸽,这是这个世界没有的通信方式。

再次是招了九个人前来,自然是马烈、牧、张、田峰、巴东、姜林、陆集、明雨、吕素。将皇帝的任命说清楚以后,众人皆是欢喜异常,终于有自己的地盘了。

这九个人目前马烈、牧、张是团长,能管差不多一千人,其余六人还是营长,每人管三百来人。

安排了牧带着最近招募的教众骨干,前往定边城、靖边城、宁边、安远等几个城附近去传教,顺便在那边建立联络点。

经过这段时间的发展,天地教已经有数千人的成员,速度如此之快,正反映出在这饥寒交迫的冬季,贱民们生活之艰辛。

这些教众忠诚异常,已经将所有生的希望寄托到天神身上,因为除了马烈他们,没有人来帮过他们,即便相濡以沫,也无法生存。

田峰升团长,留在京城负责京城的冬菜生意。

冬菜还有一个月的时间,等天暖和起来,就必须转做其他,马克之前已经与田峰沟通过,让他到市场上调查,之后决定农庄在春夏秋季养蘑菇。

现在市集上的蘑菇全是野生,从五月份开始一直到秋季,其他季节只能是晒干的,量不大,但是需求量不小,所以价格不低。比不上其他生意,但是总比种庄稼或者种普通蔬菜强。

另外还计划开展养殖业,主要是养鹿,农庄够大,圈出一片地来养鹿,附加值高,鹿角鹿血都可以入药,鹿皮也是不错的皮货,鹿肉更是大酒楼的抢手货。

总之要用有限的资源养活更多的人或者赚取更大的利润。

巴东升团长,留京城负责人力车生意。

人力车生意仍旧红火,即便没有马克的指点,只靠他们摸索就已经发展出很多元的业务,比如包月业务,每天固定时间接送上下朝的官员。

比如旅游业务,固定几个景点,固定几处酒楼饭馆,固定几处旅游商店,连提成带打赏带车费,赚得飞起。

吕素升团长,留京城负责同城快递生意。

同城快递是准备与商行舟正在筹备的商队展开合作的,发展异地快递业务,目前是打算尝试在京都附近几个城之间开展,就不能用人力车了,只能用马车或者快马。

陆集升团长,暂时负责找门面装修,推动佑康泰店的开业。后续负责佑康泰的生意。

佑康泰是皇帝给题的字,还留了一句:保健毯祛病强身保健康宁,落款宗晋中。接下来很长时间这恐怕是主要收入来源了,必须得重视。

明雨升团长,负责去联络先前特战小队成员,拉二十人来。后续一同前往北平另有安排。

姜林升团长,前往晋州,负责那边的人力车生意。

另根据毕呈制定的考核标准,提拔了十几名虎头帮头目,将他们由连长升为营长,连带着下面一系列的提拔也产生。

团长只是代表了一定的级别,并不代表真的统管如此多的人,就比如一个小公司的总监和一个世界五百强的总监是不一样的。

第108章 开业

一系列的安排下去,所有人动起来。等老胡将绣工送来,马克马不停蹄开始制作保健毯。租门面的事情办好之后,皇帝亲笔题字的门匾也已经做好,亲笔写的广告语也已经裱好。

选了个吉日,佑康泰隆重开业。又是商行舟前往各大家族派送请帖,前来参加开业盛典。喊了美叶过来在店里充当营业员,主要负责讲解保健毯功效,以她的美貌和三级魔师的身份,效果再好不过。

老胡找来的绣工,被马克花钱买了下来,这本都是些无家之人,专为皇室服务,老胡也大方了一把。有这些绣工,保健毯的图案设计在不犯忌讳的前提下做得要多华贵有多华贵。马克给每张毯子的定价是一千金币!并且接受预定。

马克退出了魔师学院,牵扯到后续的产品分成问题,不能再这么亏。但这次保健毯的销售仍然要分钱出去,说好了给皇帝分成的,这么贵的东西不分钱出去会出大问题。

不只是李家、薛家、郭家,也不止是夏家、商家、周家,皇室宗亲的宗家、朝廷大臣、豪门巨富,只要是派了请帖,无一不到。

为啥?因为皇帝赏赐马克做城主的事情已经传出来,甚至连没派请帖的也主动上门来道贺。马克包下了翡翠楼整整一个三层。

吃过饭喝过酒,开始了采购。店里那十件样品直接被皇室宗亲给买走六件,其他家优先三个将门一家暂时先买一件,最后一张卖给宰相家,其他家只能定做,订单多达四十张!

这才是抢钱好不好!皇帝老儿的背书,比什么都好使,皇帝的身体情况他们天天看在眼里,如此神奇的疗效,哪里会在乎这千把金币!

开业当日连售卖带预定金,足足五万金币,光这些预定的交货期就排到三个月以后。

目前是每家买了一张,一旦试着效果明显,男主人有了女主人不会要?家里老父母不得有?对于豪门巨富来说,总不能一张毯子全家人轮着来吧?

到时候,大量的订单仍然持续不断,以现在一个月仅能生产十几张的速度,真的是一年都未必满足一个京城的需求。

全国有多少个城?即便普通城比不上京都这么多豪门,一个城三五张的需求少不了吧?全国又得百十张的量,然后其他三个国呢?

从这一刻起,这些绣工就要当成宝贝,万万不可被人绑走。马克是打算一路带这些人去北平的,到时候把他们藏进无忧谷里。

一张毯子真能延年益寿?其实,有一定的治疗效果是没错,但是最主要的还是心理作用,另外攀比心理也推动了购买行为。

明雨拉来了当时特战队所有成员,这些人上次立功领了赏赐,但是并没有升职,仍然是什长,甚至有几个连什长都不是。

他们这半年可是听得太多有关马克的传说,对于当初没有下定决心出来跟随后悔得不得了,现在有这机会自然求之不得,更不用说明雨已经将马克出任城主的事情说出来。

这代表着马克要组建自己的亲兵,他们这些人到时候至少都是百长!五千人的亲兵规模,至少需要五十人的百长,甚至有机会成为千夫长。

又过个把月,到时间了,该出发了,一支相对庞大的队伍踏上了旅程。马克明着只是从军队里招了二十个人,实际上从前段时间巴东决定扩大虎头帮实力,招退伍兵开始,到后面有意加快招募速度,最终出发时,打扮成普通劳力的退伍兵就有差不多一百人。

加上摆在明面上的二十来人,再加上临时雇的一些人护送人员,以及马克、毕呈和这些绣工们,另外还有一个人,美叶。

也不知这家伙怎么想的,居然也离开了魔师学院,追随马克前往还未建成的北平城。

绣工们待遇很好,一路上有马车坐,她们在车里也不停歇地赶工,虽有些颠簸,但总算在往前赶进度,毕竟此去路途遥远,又不似行军打仗,东西多人也多,慢慢悠悠得将近一个月才能到地方。

要知道一个月生产十几张保健毯那可就是一万多的金币啊!时间耽误不起。

这趟路上要路过盛安城,马克准备单独在盛安城停留一两日,到时候再快马加鞭追赶。

话说马克他们启程的这一天,定边城的城主申屠宏正和蒙章说事。

蒙章赔了儿子又折兵,在马克身上吃尽了苦头,孤注一掷的追杀也没能成功,把钱都花得差不多了,最终还是让马克逃掉,而且马克因祸得福一般不到一年的时间在京都混得风生水起,成了魔师不说,还得了皇帝极大地赏赐,成了一城之主。

最要命的是这座城的管辖范围正好就把自家的伏牛镇给包括进去,前些日子京都来的人不光宣示了旨意传递了消息,还清楚地划定了城界。

蒙章之前为了能存活下去,把女儿送给了申屠宏做小妾,所以才有两人坐在一起说事的机会。

“……这一定是阴谋,我跟马克已经是不死不休之局,这是明摆着要吃掉我。”

“你希望我做什么?”申屠对这个蒙章很看不起,实在是先前做的那些事太失败,让几个贱民折腾的倾家荡产,还好意思在这里叫嚣。

不过蒙章的女儿确实不错,倒也不能直接赶了他出去。

“他们没多少人,天高皇帝远的地方,遇个匪遭个贼很正常,运气不好把命丧了,这怪不得别人吧?”

“你想的倒是轻松,他遇的匪贼还少了?到现在还不是活动乱跳,而且越跳越高。一般的飞贼哪里能收拾的了他。我虽然有五千军马,但是皇帝有五万。

他早就对我们这些当初投诚的城主虎视眈眈,我就算灭了马克,回头皇帝会高兴得睡觉都笑出声来,然后立刻就会出兵收了我的城。

你真当皇帝是好心,给这姓马的如此大一个好处?他根本就是弄了个搅屎棍扔过来。”

蒙章见识毕竟比不过城主,这样一听,再仔细一琢磨才明白其中道道,连忙改口:“那是不能明着打,可以找人去刺杀了他!”

申屠宏沉思片刻,“刺杀倒是可行,只是要徐徐图之,这个马克据说已是融通境,又是魔师四级,身边侍卫也不少,派个一般的杀手去只会打草惊蛇,要合适的机会才行。”

“可是等半个月他们就要到了,我那镇子肯定保不住了,我该怎么办?”蒙章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你先收拾东西带了人手来城里,暂时放弃镇子吧,报仇的事不急于一时。如果他也想报仇,来城里找你麻烦,那倒是给了我出兵的理由。”

蒙章狠狠锤了一下大腿,满心的不甘。

……

马克进入盛安城正是春暖花开之时,去年来盛安城也是这个时节,一年时间,城里并无多大变化。

他没有第一时间去何香居,而是先去了曾经住过的那个院子。院里没人,马克进了自己的屋,他的东西都在,暂时没动,在院子里静坐了一会儿,转而前往极剑道馆。

“……你说小师弟会不会回来?”院子里传出来大圆的声音。

“你都问了我一千多遍了,你说呢?”小方颇为无奈。

“唉!可惜师父他老人家……”

“师父怎么了?”马克边说边走进院子。

第109章 还乡

“师弟!真是你回来啦!太好了!”大圆小方两人跳将过来,施展铁钳功一左一右死死钳住马克。

“哈哈,是我的念叨神功起作用了吧。”大圆拽着马克的胳膊得意地邀功。

“你们刚刚说师父怎么了?”马克问。

大圆收敛了一下表情,做出沮丧的样子,“师父不在了。”

“不在了?!怎么回事?他不是一直身体很好吗?出什么意外了?”

“不是,看你会不会说话”,小方抱怨了大圆一句,接着解释道,“师父他走了。”

“走了?走哪里去了?为什么走?”

“说来话长,师弟你先坐,还没吃饭吧,我去给你弄吃的。”小方拉马克坐下。

“我去我去,你陪师弟聊一聊,我做饭比你好吃。”大圆抢着进屋忙活。

“原来师父一直在骗我们,他不叫周化,而是叫周兴化。家里好像是大家族,前段时间有人来找他,报的是京城周家。

师父没说,我们听他们对话好像是之前家族乱七八糟的事情,他就离开了家自己出来,还改了名字。

现在应该是家里出了什么问题,总之是把他叫回去了。”小方简单地解释了一下。

马克心想,京城周家?那岂不是周祥福那个周家?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故事。

“那你们怎么办?”

“我们没办法啊,师父走的时候说如果你回来了,就让我们听你的;如果你没回来,就让我们找个别的武馆先呆着,再慢慢找出路。

我们又不想去别的武馆,就一直在等你。大圆天天念叨,一天念好多遍,真把你给念回来了。”

马克心里非常感动,一种在这里从未体会过的,被人想念的幸福感油然而生。

“师父走了多久了?”

“刚入冬的时候走的,现在,有五六个月了吧。”

“那这段时间你们怎么生活?”

“师父走的时候什么都没带,钱也留了下来,虽然不多,但是够我们吃饭,现在你回来了,这钱也交给你管,还有两个金币。”

马克摆摆手,“没有再招学员么?”

“哪里能招得到,师父在的时候都不好招,我们俩去教别人,真会让人笑话的。”

“那接下来你们打算怎么办?”

“你回来了,这个问题我们就不用想了,跟着你就是了,哈哈。”

马克沉思了一下,“你们真的愿意跟着我?”

“那当然,师父就跟我们的父亲一样,他说的话我们一定会听。”

“我过两天要去靖边城那边,不是进城,而是去荒凉的山区,日子很艰苦的。”

“进山好啊,哈哈我在这城里都快憋死了,就想出去转转,大圆肯定也想去,你啥时候走,一定要带着我们。对了,你还没地方住吧,今晚住这里,师父的床给你睡。”

“吃的来喽,尝尝我的手艺。师父在的时候就喜欢吃我做的饭不喜欢吃小方做的,可惜没钱了,不然一定带你去何香居尝尝炒菜,可好吃了!”

“你吃过?”小方鄙视地看着大圆。

“我没吃过但是听人说过啊,每次走何香居门口,里面传出来的香味儿,都让我挪不动脚步。”

马克笑着说,“你们要吃我倒是可以带你们去吃。”

大圆连连摆手,“那怎么行,那可不行。”

马克故意板着脸,“那怎么不行,师父怎么说的,让你们听我的,我让你们去吃你们就得去,不然就叫不遵师命。”

“这……你这……不是这么说的啊……”大圆结巴了,小方在一旁哈哈笑。

马克看了看大圆端出来的东西,确实简单了点,就道:“走吧,正好我要去何香居那边办点事,一起去,别磨蹭。”

“好嘞。”大圆跳将起来,兴冲冲去锁门。

人生四大铁,一起扛枪一起同窗排前二,战友之交情自是没得说,师兄弟之间的同窗之谊,同样让人珍惜。

大圆小方两人年纪都不大,比较单纯,又无依无靠,每天乐呵呵,待马克也很好,所以,马克有责任带他们成长,给他们归属感。

到了何香居,马克让两人先坐,自己径直进入后厨,长生果然在里面忙活,就自己动手炒菜。

长生一转头看到马克,锅铲都扔了,扑过来抱着马克的腰哭起来:“师父!”

“呦,干啥呢,都大男子汉了,哭哭啼啼的,外面客人等着呢,赶紧忙起来,一会聊。”

“哎!”长生抹抹眼泪,开怀地笑着,继续收拾忙活。

大圆小方挺奇怪,大圆皱着眉头:“师弟哪里去了?不会是把我们放这,他自己从后门溜了吧!坏了,我们没钱啊,会不会被讹?”

“瞎想什么呢,猪头猪脑子啊。”小方嘲笑完大圆,故作轻松地喝着免费茶水,眼睛却四处瞟着,满是紧张的样子。

不一会儿,马克端了两盘菜出来,“你们俩好运气,我亲自给你们炒菜,赶紧吃。”说完又进去盛饭,把大圆小方看愣了。

等饭菜吃完,长生也忙完,这才叫了三人上二楼聊。

大圆小方早憋了一肚子话,这会儿噼里啪啦一串问题,马克哈哈笑着,也不急着回答,而是问长生:“何老板他们呢?”

“何老板和他儿子都去了别的城了,咱们这生意越做越大,都已经开了七家店了,根本忙不过来,连十三十四都让他们带了出去。

前些日子师娘回来过一趟,我才知道师父你去了中州,那时候你一声不吭就走了,可把我们急坏了。”

“哈,你喊他师父?那岂不是喊我师伯?哈哈!来,喊一声师伯我听听。”大圆发现了有趣的东西。

长生一脸懵逼,没来得及问这两人是谁呢,怎么冒出个师伯来。

“这是我在极剑道学习时的师兄,你们不能这么论,长生喊我师父是因为我教他认字,不一个体系的,不过你们称兄道弟没问题。”

“还没问两位哥哥,该怎么称呼?”长生这方面做得挺好。

“你得喊我……圆哥,喊他方哥,对,是这么喊。”

“青玉的父母呢?”马克想起来这个事情。

“他们也去了别的城,他们二位学炒菜倒是挺好,比我炒的还好,何老板也信不过外人,于是就让他们去了别的店里掌厨。

师娘回来的时候他们已经走了,没碰上面,现在应该见到了吧。”

“……你也别耗在炒菜上了,让聚福楼的派个人过来负责炒菜,你抽身出来,以后有重要的事情要交给你做。”

第110章 一城八堡一要塞

之前防着聚福楼的人,是因为自己实力太弱,现在不一样了,地位高低对调,就不怕对方瞎搞,全国范围的连锁店计划该实施了。

盛安城这边除了何香居规模有所扩大,马克并没有在这边扩张任何力量,这段时间所有力量全部集中到了中州,长生毕竟还没法独当一面。

马克只在盛安城待了一天,晚上住在小院里,回想起那时侯早起跑步,一天到晚习武,还要抽时间磨炼精神力,颇有感概。

大概跟长生讲了一下现在的情况,吩咐了一些事情,第二天就收拾了东西带着大圆小方前往靖边城方向。

在靖边城外,马克追上了大部队,带领大家直奔无忧谷所在。这时候,毕呈才知道,马克早就准备好了一窟。

从无忧谷到山口的路已经修好,勉强可以行马车,现在进谷的时间由原来的七天缩短到两天。

一路上遇到地势平缓之地,就有石屋出现,开垦了菜地,留守了村民。险峻之处还修了几处件简易的堡垒,真正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留守在这的人是最早一批村民,自然是认得马克,兴奋地前去报信。

等这百来号人到达瀑布,从木梯攀援而上,进到谷内,所有村民都已经集合在村口牌坊那里,见到马克,齐刷刷行跪拜大礼,这是布的主意,也是所有村民心甘情愿的行为。对于给了他们活路的人,他们愿意献出自己的忠诚和膜拜。

谷内人口已经达到五百多人,一年的时间翻了十倍!

马克胸中似有沸腾的热血,连忙招呼大家起来,这些人都是他建城的基础。

布走上前,狠狠地抱了一下马克,“你终于回来了,我以为你会沉迷在外面的花花世界,忘记了我们当初的艰辛。”

“你怎么不以为我死在了外面?”马克开了个玩笑。

“谁死你都不会死,说到死,这个刚刚过去的冬天,死了不少人,我在拼命往谷里带人,实在不忍心看他们在冰天雪地挣扎。

整个谷内除了种粮区域,剩下已开发的全部成了草药基地。正是有了这些草药,才换得足够的钱撑得住这么多人的粮食消耗。

……

这次回来,还走吗?”

“走不走以后再说,我们要在这里建属于自己的城!”

布握着的拳有些哆嗦,“大头领二头领呢?跟我讲讲你们外面的事情吧。”

“不急,我先来介绍一下大家…”

有人引领着新来的人们安置,马克和布聊着外面发生的事情,毕呈在一边静静听着,听布将这一年以来进行的各项努力,习武识字、修路修堡、种粮种药……

之后几个人将谷内已开发区域大致转了一下,毕呈眼睛一直闪亮着。有对布的赞赏,有对马克的惊讶,有对这方净土的惊奇,有对未来的期待……

“你跟着我吧,我可以教你一些东西。”毕呈看中了布在内政和建设方面做的努力,经过马克的介绍,布也知道眼前这人曾是自己仰望都望不到的存在,自然心中百分的愿意。

整个过程中贺举升一直跟着。贺举升是皇帝派来协助马克建设治理的官员,算是皇帝的眼线。

为了此人,马克与毕呈有过一次深入的交流讨论,到底该怎么对待他。毕呈已经用自己的能力和态度赢得了马克的信任,因此毫不避讳地问马克对皇帝的态度,以后是对着干还是合着来。

马克表示不会对着干,至于是不是合着来得看皇帝的态度。

于是毕呈给马克分析皇帝现在最担心的是什么,最希望看到的是什么,他把马克塞到这里带来的目的是什么。得出的结论是,皇帝不担心马克,担心其他城主;皇帝希望马克做大,希望马克当皇帝的枪,希望马克夺了其他城主的财富和权力——献给皇帝,或者叫还给皇帝。

对此,两人达成一致的观点:不去在意贺举升,给他安排个虚职,同时负责与京城那边的官方往来。相当于明着告诉皇帝:我们很老实,我们很清白,我们很坦诚,你尽管放心。

说是不在意指的是贺举升能看到的就看,看不到的也不会告诉她,有些事情知道的外人越少越好,比如真正的军事力量、谍报系统、技术、谋划等。

……

贺举升拿着新划定的官方地图,给马克和毕呈等人讲解现在的城域界线,这是已经确定好的,并且公告各城的。

从地图上看,马克的势力范围包括了定边城四个镇,靖边城四个镇。登记在册的人口数量是四千人。贱民是不在此列的,至于是不是还有这么些人,马克不知道,他估计镇上的人早走得差不多了。

贺举升讲地图的目的在于,接下来要将城建在哪里?建多大?怎么建?

问题多多。

马克随手一画,圈定的地域并没有适合建城的所在,非要说有,那也就是围着镇子建。

建多大取决于有多大能力建,现在要人没人,要钱没钱。虽然马克身上有五六万金币,但远远不够。他连该分给魔师学院和该上税的部分都带来了,那部分只能往后拖一拖再交,谁让现在用钱缺口大呢。

怎么建更是头痛,根本没有这方面的人才。

所以,马克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不建城!只建堡!

将八个镇建成小型的城堡,再将无忧谷出来那条河的出山口位置,建成更大的要塞!

这一决定在地图上标注出来,毕呈陷入沉思,贺举升一脸茫然,其他人能参与到此时的也是不知如何评价。

不建城那还叫城么?没有城在哪里办公?在哪里生活?怎么应对危险?最关键的是,人不集中,怎么发展经济?怎么聚集财富?甚至怎么聚集人心?

这有些颠覆毕呈的认知,以至于他陷入长考,一天的时间一直没挣扎出来。

马克也没有太具创意的计划,他的出发点很简单,这样能最短时间完成第一轮建设,最低成本完成第一轮建设。

他打算通过其他的渠道聚拢财富,甚至他不准备从本地攫取财富,完全靠外面来养这里。

毕呈盯着地图上一城八堡一要塞。

城是无忧谷,毕呈称之为最稳固的城,除了交通不便一个弱点,这个城永远不会被困死,断不了水,断不了粮,自给自足,而且面积够大,全部来发出来的话,比京都也小不了多少,比之盛安城还大了不少。

一要塞守住谷口,是第二道防线,更让无忧谷高枕无忧。

八个城堡练成一条线,是外围第一道防线,城堡之间相互呼应。

毕呈硬生生把它脑补成一副立体防御系统。

现在建成什么样已经被马克一言决定,加下来怎么个建法就交给毕呈了,哪里找人,用什么材料,设计成什么样子,多大面积,毕呈面临的挑战让他很兴奋。

第111章 人比地重要

先从谷口要塞开始建起,所有人都动员起来。

图纸是马克设计的,只是城墙依地势而建,然后两边箭塔,从靖边城不难找到有建设经验的人。

商行舟的商队初步成型,开始从附近城采购粮食运往要塞。

谷内的劳动力都被发动起来,又派人到附近的镇子和居住点招募人手,一天十个铜板就有大批贱民愿意来干活。

一天工钱只需要十个金币就可以找来上千人,算上伙食也没多少钱。

材料费比较贵。砖窑瓦窑已经在建,自己烧砖烧瓦。

随着人手慢慢增加,第一批砖出来,先建临时住处,安置所有人员,包括建筑工人。

整个工程需要非常复杂的统筹安排,一开始是毕呈在负责,布在协助;后来商行舟也一起参与讨论完善,再后来项目开展越来越多,参与讨论的人也越来越多,要考虑的事项也越来越复杂。

从靖边城招来的一个老师傅时不时提出很关键的问题,和很到位的建议,引起了毕呈的注意,问起来知道名字叫冯向均,毕呈很诧异,看上去落魄穷困的半老头,居然是贵族出身。

马克很奇怪,怎么看出来贵族出身的,难道听说过这个名字?

毕呈解释道:“最低级的贱民是没有姓名的,顶多有一个字的名字;一般平民有名字也只能起两个字的名字;而贵族则可以起三个字的名字。”

马克回想起来,好像确实如此,牧、张、布这是一个字的名字,至于最初的马二毛、黄毛、猎人、老包,根本就不是名字,只是代号。

商行舟、夏无雪、周祥福确实是三个字的名字,这样看来自己这个名字也是很平民的。

毕呈又解释了从姓氏上看出身贵贱,比如姓马基本上出身也就是养马的或者马夫之类,主人赐姓,一直沿用下去,不是高贵的姓氏,懂的人都懂,不懂的人自然就莫名其妙被人歧视。

马克想了想还是没打算改名换姓,洛雪不也是两个字嘛,人家都成为传奇的存在了,谁会歧视?不过出身贵族,应该是受教育挺好,难怪能在工程统筹方面这么厉害。

于是在马克的授意下,将这个叫冯向均的老人提拔为副总工程师。

马克现在真是一个头两个大,大方向好定,具体操作的细节焦头烂额,除了在保健毯上他必须投入的时间,其他的一切都停下来,每天投入到复杂糟乱的局面中。

好在理越辩越明,事越理越顺,各方面捉襟见肘的人手短缺,只能硬着头皮安排新人顶上,虽然各种的不尽如人意,但是新人的成长之快也是出乎意料。这就是平台的意义。

有了冯向均这个工程方面的总负责人,毕呈从技术环节抽身出来,投入到常规事务中,才真正展现出他的统筹管理能力。

马克慢慢发现自己终于可以闲下来,各种事务都能找到相应负责人,事情算是进入正轨。

随着投入的人手越来越多,诸多方面理顺之后,工程总算进入快速推进环节,一片蒸蒸日上,一片欣欣向荣。

马克开始着手新的大事。

从上次与卫国的战争,马克就意识到一点,人比地盘重要,当初顾凉让李岩在自己地盘上为所欲为,却偷偷绕道西康城抢粮抢钱抢人口,这启发了马克。

到后面前往京城的路上,地广人稀的景象,加上晋国人口众多带来的繁荣,都在提醒马克一句话:人多力量大。

但是到哪里去找人口最快?当然是贱民居住点啊!

马烈、张两人已经整合了特战队成员和新进入的退伍老兵,组成特战连,在原山寨地方日夜操练,按照马克瞎写的特种兵训练方法。这是目前马克唯一的武装力量。

牧将传教的工作进一步往下压,自己带着大约两千生活艰难又异常忠诚的教众,赶往要塞。因为马克给出了非常优厚的条件。

首先是只要来投的人,没有身份的首先发放身份,也就是说贱民不再是贱民。

其次是发放土地,五年免税,余粮城主包收购!要塞及八个城堡之间的土地虽然贫瘠荒凉,但是开荒出来总能有所收获。要让这些贱民有事情做,有土地。

正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有了财产他们才会为了财产而保护家园,后续的兵源才有保障。

再次是提供住处。目前没法保证所有人都能住上房子,但是这不是难事,到时候八个城堡建起,总要人口填充进去。

最后是提供工作,这是关键。有活干,就有收入,就有维持日常生存的可能。种地可不是今天种了明天就有饭吃的。

数千人口迁来以后,无忧谷里的劳动力解放出来,择优组建新军,成立第二个连,叫猛虎连。在建的要塞被命名为虎口。

特战连里挑出十个人调入猛虎连,负责训练新兵,大圆小方两人也在猛虎连里担任武师教练。

北平之名因城未建,所以只能是一片地域的称呼而不是一座城池的称呼。要塞起了虎口之名,贺举升固执地将虎口称之为北平,以遵皇帝之命名。

于是要塞便有了两个名字,要塞修好后,一定时间内肯定是作为办公所在。

时间一天天过去,以前,似乎每一天都有新鲜事发生。但是这段时间,再新鲜的事情也无法影响马克的工作,他必须窝在无忧谷内,配合绣工完成积压已久的订单。

等马克加班加点完成最后一批保健毯,安排特战连护送商行舟的商队南下京都交货,已经是炎炎夏日。让马克惊讶的是无忧谷内并没有想象的那般炎热,反而有些凉爽。这真是块宝地,冬暖夏凉,四季如春。

谷内的草药品类越来越多,人们学会了更科学的种植、收获、储存之法,因为品相好、药效佳,非常受各大药店欢迎,换回来大量的粮食和其他物资。

现在无忧谷不仅能自给自足,还能借助产出支持着外面的建设。

经过两个多月的建设,要塞已经初具规模,估计再有一个月就可以完工。

牧带来的前两批教众基本上一天在要塞做工,一天在地里忙活。早已分批完成每人十亩地的荒地开垦任务,并且种植了适合丘陵薄地生长的作物,这都将是他们的私人财产。

目前已经有四千人按照规划的片区定居下来,居住区的民宅、街道以及相关的公共设施差不多已经完成。目前这四千多人分成了八个村,围着要塞分散分布。

毕呈参考太平村内的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完整的村规,但是这些村规更多是针对村庄建设、发展、日常维护等方面。对于村民的行为还有一套东西,那就是毕呈参考虎头帮帮规制定的天地教教规。

所以由信众组成的新村村民要受到两层规矩的约束。

但是村民们并没有任何意见,能活下来是现在的首要需求,能有安全感是次要需求,至于思想自/由什么的,还到不了那个需求层次。

马克又吩咐牧从这八个村中每村选一百人组建民兵连,一共八个连,实行半天训练、半天做工的模式,快速壮大武装力量。

若不是有体质、性别、年龄等条件限制,每个村民都想参加民兵连,因为牧早跟他们讲清楚,这民兵连的宗旨有一条就是为了保护自家的土地财产。

当然,还有一条,奉天神之意,守卫天神之子民,执行天神之惩罚。天地教的教义虽然多是教人向善,但是专门成立的这民兵连却增加了更多的杀伐职责。

第112章 阴谋

完成了保健毯订单生产之后,马克稍微有了些空闲,留美叶继续在无忧谷内做研究,他溜达着到工地上视察。

要塞依地势而建,河水出谷穿过要塞,在穿过的位置设置了铁栅栏,可以升降的那种,便于筏子直接从上游下来。遇到敌袭放下栅栏,平日里升起栅栏。

要塞门口建在了河边,高达三丈的砖墙,拐了个弯,沿着河岸延伸了约百米距离。在这百米距离上建门口,目的是让门口有河做天然屏障。

然后门口位置建桥,也是可以升降的桥,平时放下来,有敌情升起,构思还是不错的,只是建设难度有点大。

马克站在门口,看搭建升桥的民工,没安全绳,没头盔,皱着眉头正要提醒,上面有个家伙手一滑,从六七米高的地方直摔下来!

啪一声响,哀嚎声立刻传遍四周,一条腿明显不正常的扭曲变形,脚踝部位断开的骨头刺穿皮肉,白惨惨地裸露出来,看得人头皮发麻。

不少人往这边跑,马克制止了他们,径直走过去,蹲下来,不顾伤者惨呼,把他的腿强行掰正,施展了一个治疗术。

神迹降临。

这是一天以后,整个工地上所有天地教教徒口口相传的一句话。

马克不经意间做了曾经很想做后来一直没机会做的事情:散布神迹。

以这些教众的见识,很多人甚至不知道魔师的存在,所以,他们称之为神迹。

有人带马克去了一间屋子,里面躺了两个人,屋里重重的药味弥漫,这两人是前几日不小心被石块砸伤的。

马克再次让神迹降临。伤愈的人跪地感谢,马克开玩笑一样说了一句:天神保佑。于是这两人加入了天地教,成了死忠。

毕呈看到这些,略有所思,私下建议马克往八个村子里转一转,露露脸,有需要帮的就帮一把。

马克照做了,能治的伤病就给治一下。整个过程马克一言不发,只是嘴角挂着笑,他高大的身形,英俊的面孔,灿烂的微笑,还有莫名深邃的眼神,给所有人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

牧借机有意无意地暗示马克的神秘身份,于是,没几日,马克有了一个新的称呼:天使。意思是天神的使者。

天地教的故事中有天神派了在人间行走的使者,他高大英俊,救苦救难,这不就是马克的形象么?

所有教众看向马克的眼神都是火热异常,恨不能俯下身子亲吻他的脚趾。

毕呈越发觉得天地教这个事物的出现实在太恐怖,好在他们站在自己这边。

……

孙通和孙毅加入工程队已经一个多月了,之前哪里做过如此久的辛苦工作,这简直是要了命了。但是看在钱的份上,必须坚持下去,直到等到机会,看到结果。

这个钱不是工地上的工钱,是一份大钱,一千金币!

这种活不好找,一旦完成,够两兄弟逍遥很久。

他们拿了定金,一百金币。然后一直在找机会。要塞招工,这是个好机会。但是加入进来以后,马克就一直在无忧谷里折腾他的保健毯,根本见不到人。

有心放弃但是主顾是给了时间限制的,只好在工地上耗着,总算这几天,目标出现了。马克施展治疗术救人的情景他们也看到了,鄙视这些没见识的泥腿子,连魔师都不知道。

但是心里越发觉得事情的艰难。他们是刺客,不是死士。他们为的是钱,讲究的是一击必中,若是一击不中,必然远遁千里。

两人担心的不是马克的战斗力,越境界刺杀的事情他们也做过几次,都成功了。毕竟刺客的能耐并不是正面硬刚,他们担心的是这个现场根本做不到一击不中就能逃走。

所以只能在不暴露自己的情况下出手,刺杀不见得要用武力,比如还可以下毒,比如还可以制造意外。

饭菜下毒不现实,马克行踪不规律。但是马克救人的行为却给了他们一个大胆的想法。

六米高的墙头,一大堆砖摞在墙沿上,砖底插了一根撬棍。这有些奇怪的堆放引起了一个监工的注意,走过来询问这是做什么。

孙通已经看到马克溜达着往这边来,脸上挤出笑跟监工解释,又站上墙头指着墙沿位置和墙外讲垒砖的事情。

监工不是很懂具体的施工细节,但是对这人的做法还是有些怀疑,也踏上墙头,顺着孙通指的方向瞅。

然后突然脚下的灰砖一松动,身子一个趔趄,正当他努力试图稳住身形的时候,孙通冲过来大喊一声小心。

监工手臂上传来一股推力,顿时身子跌出墙外。而这时候孙通已经抓住了他的胳膊,“撑住啊!”

如果这时候孙通松手,一点问题没有。因为墙头本来也就六米高,监工是脚朝下,就算掉下去,顶多崴一下脚脖子,甚至很有可能一点伤都没有。

但是人在这种情形下是会惊慌失措的,所以监工努力蹬着墙,试图借着孙通的拉力攀上墙头。四周的人已经将视线集中过来。

夏日炎炎都是赤膊上阵,或许是手臂上的汗水起了润滑作用,就在监工即将登上墙头时,手臂上的扯力似乎都被汗水的润滑卸了去。

于是监工以一种近乎平躺的姿态往下跌落,过程很短,短到没人来得及到下面接一把。如果下面是平地也不会有多大问题,但是墙根下是散落的灰砖。

随着尖叫声和哀嚎声,监工成功地把自己摔成骨折。

马克自然当仁不让冲过来,这时候没法去移动他,现场就地治疗是最好的。于是在墙根下,马克释放治疗术。

城墙上一些人奔过来想近距离看一下马克的神通,乱糟糟的走动间,有人踩到了撬棍上,哗啦啦,一大摞青砖顿时被掀翻,劈头盖脸朝下面的马克砸下去。

惊呼声已经来不及让马克反应过来,躺在地上哀嚎的监工因为是面朝上,看到了上面掉落下来的砖石,仓促间扯着马克的胳膊将他往一侧一拉。

马克半蹲的姿势并不稳当,受了拉力,身体自然摔倒一侧,然后就见几十块砖倾泻到监工身上,连惨呼都没有,整个人昏死过去。

马克抬头扫视一圈,看到的只有惊恐惊吓的神色,似乎确实是个意外,孙通已经离了现场几十米远,装作惊慌地往这边看。

孙毅在墙下暗道可惜,快速而又隐蔽地找孙通汇合。不知道事情会不会败露,要做好跑路的准备了。

马克试探了一下监工的心跳还在,立刻扒拉开砖头,接连几个治疗术放过去,一点点修复着他受损的骨骼和脏器。

被抬进屋里的监工醒过来,发现自己并没有死,这是最好的结果了。监工先是表达了由衷的感谢,然后沉思了一下对马克说了自己发现的蹊跷。

尽管孙通是有救自己的行动,而且自己最开始的跌落也确实不是孙通造成,可是他清楚地记得当时手臂上传来的推力,也记得自己是因为质问他灰砖的蹊跷堆放才跌落。

后面从墙头洒落下来那堆砖头自然就是蹊跷堆放的那些,这一切都指向了阴谋。

第113章 这一定很好玩

马克听后嘱咐监工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也别刻意关注这个家伙的动静,只在偶遇的时候表达谢意就行,避免打草惊蛇。

然后安排负责招工的人,查找这家伙的底细,暗处留意他与谁来往。

马克的冷处理让孙通和孙毅略微放下点心,因为白天人多,他们没法立刻逃跑,那就成了畏罪潜逃了,肯定会被抓回去。

有人站出来承认不小心踩到了撬棍,导致了砖石跌落。

有人站出来承认垒得不够结实,导致监工脚滑跌落。

也有人出来解释灰砖的堆放方式是为了便于垒砌。

这一系列动作让孙通觉得似乎没了问题,一切都指向了合理,一切都是意外,于是侥幸心理战胜了恐惧,对一千金币的追求破坏了他们一击不中远遁千里的原则。

当天夜里,两人没跑路,反而留下来,再寻机会。

从招工登记的信息上很难看出名堂。这些人不同于牧带回来的天地教教众,他们都是附近村镇上的人,前来做工只是临时,等工程结束后领钱走人,并不在新村居住。

只能看得出来这个孙通来自定边城,当初与他一同报名的还有个孙毅。

暗中观察的人也发现两人往来较频繁,但是这并不能说明什么,所以马克决定试他一试。

孙通和孙毅每日正常上工,这一天,在城墙上正忙活,一队人马喊着口号齐步从远处走过来,到了孙通所在的城墙位置不远处集结,开始站军姿。

这种情况每天都有,民兵连的训练加入了马克的一些建议,站队列和简单的令行禁止。孙通并未在意。

不一会儿又一队百人民兵连同样喊着口号过来,两队人正好呈犄角守在了孙通所在位置的下方两侧。孙通有些疑惑,孙毅也想过来问问,但是看队列是背对自己,也没太当回事。

紧接着,城墙上出现了两队全副武装的的人员,一边约二十人,从两边围过来。这是猛虎连的成员。

这时候孙通要还看不出来有问题那就是瞎子了,与孙毅使了个眼色,直接从六米多高的墙头一跃而下,迅速穿过两边民兵连闪出的空白地段,打算绝地突围。

然后,他们就看到了马克从一个土包后面站起身来,“两位,还没下工呢,准备去哪里?”

两人伪装成工人自然不可能带兵器在身上,一左一右挥拳冲过来,马克张着手在身体两侧,做出要拥抱的动作。

等两人已经冲进身前五米远的时候,马克的两只手掌间突然闪现出一点电光,在接近正午的太阳下并不显眼,甚至没引起两人的注意。

因为他们只知道马克是木系魔师,是融通境武师,所以仍旧一往无前冲过去,然后,噼里啪啦,两道雷电突然从马克手掌前方窜出,精准地劈在两人头顶。

孙通和孙毅身子一麻,被惯性带着往前倒去,正好趴在马克面前,开始抽搐。

马克掏出腰间准备好的绳索,跟捆猪一样将两人手脚捆住,招呼民兵连的人过来抬回去。

这些人过来的时候姿势怪异,一个个军姿白站了,几乎要弯腰趴在地上。见识了马克不仅能救人,还能召唤神雷劈人,简直是再没有合适的语言来形容他们内心的狂热。

一招制敌,两人也是接近融通境的存在,却连碰触到马克身体的机会都没有,魔师的威力再一次颠覆了周围人的认知。

这也是马克艺高人胆大,加上双方信息不对称,两人又连一点防护都没有,所以才有此惊人战果。但凡两人手持个木盾,过来近身之后,说不得要打一阵子,以两人刺客的阴损招式,输赢都不好说。

两人被绑在木屋里,沾了水的绳子捆得结结实实,双手从背后吊起挂在横梁上。

被雷劈一下只是麻痹,不是昏死,很快就清醒,所以整个过程捆绑、被抬走以及吊起的过程中是有意识的。

两人一言不发,直到被倒吊起来以后,才放出硬气话来,“我两兄弟落在你手上,算我们认栽,但是我自认并没有对不起你的地方。”

这是开始害怕了。

马克懒得跟他争辩,“把指使者是谁说出来吧。”

“行有行规,我……啊~~~~~”半句话都没说完,马克就用刀子切开了他的大腿,然后又释放了一个治疗术给他愈合。

“……有本事你就……弄死……啊~~~~~”又是半句话,这次切开的是小腿,马克顺便撒了一小把盐在上面,所以叫声比较持久响亮。

“你不用这么硬气,你们有两个人,我可以先弄死一个再慢慢问另外一个。”马克从救人的天使化身为杀人的魔鬼。

这下两人都闭嘴了,连伤痛都不再喊。

“你们是刺客,还是间谍?刺客的话不应该这么硬气啊?”

马克拿过来一个小木盆,里面装满了各种各样的虫子,有树上的红红绿绿的毛毛虫,有地里的弯弯曲曲的粘粘的虫,有长着角的甲虫,有蚂蟥一样滑溜溜的虫……夏天山林里虫子最多了。

“我把这些虫子塞进你的嘴里,卸了你的下巴,让虫子顺着你的咽喉爬下去,不知道它们会怎么样,然后我等两天看看,你能不能把这些虫子拉出来,这一定很好玩。”

孙通浑身都哆嗦了,马克刚捏住他的下巴,他就尿了裤子,硬气早没了,连声求饶,“我说我说我说……”

指使者是申屠宏。这出乎马克的意料,本来他以为是蒙家。申屠宏是定边城城主,这他知道,要说起来倒也有害自己的作案动机。毕竟自己抢了他一点地盘。

再问细致一些,总算知道,原来蒙家与申屠宏有姻亲,这样就解释通了。

马克知道自己实力不够,所以来这里以后一直缩在要塞附近,连八个镇子都没去转悠,其中也有安全问题的考虑。

现在人家欺负上门来了,怎么办?将情况与毕呈商量,毕呈的意思是忍一忍,示敌以弱嘛。这个建议马克采纳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若是孤身一人也可以前去骚扰,若是实力相当也可以怼上一波,偏偏这时候不上不下,最是不能冲动。

弄死了孙通两兄弟,青玉回来了。

在外面奔波了三四个月时间,皮肤都晒黑了不少。

马克先是跟她滚了一通床单,这才细聊起这些日子的事情。

翡翠楼是买断马克的菜品,所以,青玉找上去谈的时候,对方即便考虑到马克身份的变化,仍旧没答应合作开店。

于是合作的对象就变成了聚福楼。聚福楼有些实力,虽然比不上翡翠楼,但是开连锁店还是没问题。毕竟何香居的规模算不上太大。

这几个月,开了六个连锁店,主要是城与城之间距离不近,而且厨师培训有点慢,不然速度还能快一些。

目前已经覆盖了昌盛、宁边、靖边、定边、安远、同和,算上盛安的话,已经有七个城有分店。

这六个新店是围绕着盛安城扩散开,整个赵国十九座大城,占了三分之一以上。

听到定边城也有店,马克让牧安排了几个机灵的人前去定边城,进入何香居负责收集和传送情报。

青玉是头一回来这一片地方,马克带着她绕着要塞周边转了一圈,又带她前往无忧谷。女人的关注点总是不同,在无忧谷,她对里面太平世界的惊讶远远没有看到美叶时惊讶那么明显。

两人一见面,马克就自顾自拍脑袋,真愁人。

话说这段时间两人连灵体双修都没做过,光顾着赶工期制作保健毯了。

看青玉和美叶聊在一起,马克只好孤身出谷,然后又遇到了风尘仆仆从京城赶回来的商行舟。商行舟带来很多好消息。

第114章 你们在玩什么呢?

首先是新的订单。第一批十张保健毯的功效经过这几个月的体验,早已经传开,所以上一批订单刚交货,这边新的订单就接踵而至。

足足六十张新订单,这验证了那句话,对富人来说,命最重要。

第二个好消息是信鸽系统试验成功,目前已经在盛安城、京都还有要塞三处设了相互往来的信鸽传送点。

马克立刻让他安排人在定边城也放上与虎口要塞之间的往来传送点。

第三个好消息是商队在虎头帮的协助下成功地在杨林、大新、平河、盛安、昌盛五个城与京都之间开始了跨城快递业务。

虎头帮这几个月也是扩张迅速,疯狂吸纳退役老兵加入,在严格的帮规约束和可观的营收刺激下,当真是众志成城,目前已经蚕食了京城帮大半地盘,将他们赶到外城西北角一片区域。

大量的人手抽调出来,加上招募的贱民,组成了规模庞大的快递队伍,抢了很多原来车马行的生意,后来干脆兼并了七八个小规模的车马行,盈利能力渐渐显露。

另外庄园的蘑菇种植非常顺利,虽然不像其他行业那样日进斗金,但是盈利是一点问题没有,细水长流嘛。

人力车比较稳定,也是源源不断吸纳财富。

特战队护送商队纯粹大材小用,不过这一路上还真发挥了作用。有两处山贼有些不开眼,仗着人多想来杀人越货,被特战连杀了个落花流水,还顺着追到老巢,连人家家底都给掏来。

商队并没有闲着,仍旧在四处搜购粮食,源源不断往要塞这边运来。

目前的存粮已经够一万人吃一年,按照这个速度,今年能储备到供应五万人一年的口粮都没问题。不要忘了要塞周边开垦出来的荒地可都种上粮食了,今年收了以后也是不少的量。

有粮食,就可以继续招人。

于是牧又被派出去,继续到周边吸纳教众,同时集合合适的人带来虎口要塞。周围的荒地还多着呢。

毕呈这段时间是真的焦头烂额。一旦要塞建成,将临时作为一个城的办公所在,一个城的运作需要多少个部门,多少名官吏,每个部门负责什么,谁来负责,怎么运作,这里是什么都没有!

贺举升、布协助毕呈搭框架,又在特战连中找了几名识字而且头脑还不错的人,临时分配一些建设性工作。

毕呈当爹又当妈,一方面不厌其烦地传授基本管理知识,一方面埋首苦干,没日没夜地操劳,马克来看过几次,帮他按摩治疗了一下颈椎腰椎,又专门给他做了一张保健毯。

毕呈眼眶发红,马克拍着他的胳膊:“别太拼了,慢慢来。”

“我老了,想早一点看到这座城的崛起,看到你走到更高的位置上,创造更大的奇迹,不拼一把,接下来的时间难道混吃等吃?那跟当乞丐的时候有什么不同。”

马克想了想,“若是以前的朋友有能联系上的,你觉得可靠的,可以拉来帮你。”

毕呈摇摇头:“不成,那些人多少年没联系,我信不过他们。虽然这样比较累,但是稳当,其实速度已经很快,我从未见过如此快的发展速度。”

“这方面的人才实在太少了,根本不知道去哪里找。”马克觉得是哪里不对。

“是教育问题,所谓的有文化绝大部分只是识字而已,你在京都难道没发现?除了魔师学院、武师学院,别的学院就没有。

将军几乎是世袭,领兵打仗的本事一代代往下传,基本不外传。

其他的也是一样,比如财政大臣,也差不多是世袭,一代代财务管理的知识也基本家传。

有钱人有权人会请专职讲师到家授课,大家对自己的本事都敝帚自珍,到哪里去培养治理国家的人才?

所以说大家族一直保持兴盛,根本原因是对文化的垄断。除非全民识字,全民接受教育,否则很难改变现状。

你以为皇帝能对下面的城主忍这么久不动手是什么原因?就算皇帝拿下城,也得有人帮着管。当初晋国花了那么久才实现中央集权,也差不多情况。”

“那我们就早一步行动起来,建立学校,广泛培养人才!”马克虽然如此说,心里也有点迷茫了,自己的主业到底是什么?

如果做一名武师,那就得在习武一途上奋勇前行;如果做一名魔师,那就要在这方面永不止步;可现在怎么感觉自己在从政?

毕呈点点头道:“虽然培养人才很慢,但是早一天起步,就早一天见效,哪怕花上十年时间,若是能培养出一批年轻人才,那也不错。毕竟你还年轻,你今年也就是二十来岁吧?”

马克心说要按实际年龄我今年大概十六岁,但是也只能点点头。

“对啊,等你三十来岁,手上大把可用人才,怕什么,就凭你现在玩的这一手,十年的时间足够你建成百万人口的超大城。周围的城你想灭了谁,尽管去就是了。”

毕呈说的这一手指的是借助教会,和发身份、发土地、免税收、发房子、包分配等疯狂招募人手。作为一个老江湖,毕呈很清楚人口的重要性,更清楚马克这套连环拳的威力。

所以他才没黑没白的疯狂加班,主要是在马克身上看到更大的希望和未来。

当然他也很担心,解放贱民阶层,这是跟所有的权贵阶层作对。这很疯狂,越是疯狂越是刺激,毕呈决定了跟着疯狂下去,即便疯狂而死,也不虚此生。

建学校的事情最终也只能落到毕呈的头上。

无忧谷里的年轻人这一年的时间一直在学习识字,算是有点基础,又忠诚可靠,毕呈挑选了三十来人,开始更加系统的讲学。

这种讲学类似于职业中专,毕业就可以直接上岗那种。毕呈半天讲学,半天带着布他们几个人忙活其他,贺举升一直被毕呈当廉价劳动力使唤。

折腾了一段时间,贺举升也扛不住了,借口回京都探亲,回去跟皇帝报信去了。马克也不在意,任由他回去。

送走了贺举升,迎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夏无雪来了!浩浩荡荡大队伍,上百号人,姜林也跟着。

夏无雪仍旧骑着马,仍旧是那匹枣红色高头大马,但是穿的不一样了,浅蓝色的一身不只是绸子还是什么材质,看着就清爽。

上次她的一身火红色给人感觉热情火爆,这身浅蓝色给人理智稳重的感觉,这是换性子了么?

实际上马克想多了,因为他迎过去问了一句:“你怎么来了”的时候,夏无雪的回答还是老风格:“我怎么不能来?”

“能来,欢迎来,来这里看看这边不一样的风景。”马克做出欢迎的姿态。

夏无雪从马上翻身下来,往前走两步,靠近了马克才说道:“我来是谈生意的。”

“什么生意?”马克有点懵。

“人力车生意啊,你交给我,我赚到钱了。一万金币早已经完成,两个月以内。帮助一千人的任务我也完成了。”

“人力车生意?”马克迷茫了,转头望着旁边的姜林。

姜林也迷茫了,不是你安排我们去接触三嫂子谈合作的么,但是这话可不能说出来。

夏无雪也愣了,你们在玩儿什么呢?

第115章 萍水相逢,你却逼我那么多

马克脑子飞速转动,瞬间明白过来,毕呈推荐的人估计就是夏家的人。立马换了恍然的表情在脸上:“原来你亲自负责这块生意啊,那可是很辛苦的啊。”

夏无雪这才收了怀疑的眼神,有些发嗔道:“你还知道辛苦!连封信都不给我写。”

马克在心里翻个白眼,真想说,大姐咱俩很熟么?还是换了句话:“你这是赚了钱来送钱?这种事情派个人来就行了,这大热天的,舟车劳顿……”

“你就这么不待见我?大热天怎么了?舟车劳顿怎么了?我想来见你一面不行啊?这不更显示出我的情意吗?”夏无雪说得理直气壮,她的随从和姜林又开始犯尴尬,站在这里好别扭啊。

马克以手扶额,心道咱俩啥时候有情意了,你是青春期幻想症犯了吧?

“这一路上还好?你这算跨国旅行了,可得注意安全啊。”说客气话马克还是会的。

夏无雪做出生气的样子:“我为了你长途跋涉,你却一声不吭跑这里当城主,害我白跑一趟中州,你心里到底有没有我?”

马克快疯了,怎么就谈到这一步了,咱俩只见过一面好吧,咱俩见面的时候不愉快好吧,我啥时候说过我心里有你了?

其实马克对夏无雪并无坏的印象,长得不错,心也不坏,问题是根本不熟啊,根本没想过做朋友啊。萍水相逢,你却逼我那么多?

马克只有转移话题:“你来得正好,我这还真有别的生意打算继续跟你合作。”

夏无雪马上就不生气了,演技也算不错,眼睛里神采连连。

“这次前往中州,你有没有注意到一家叫‘佑康泰’的店?”马克带着夏无雪往要塞里走,边走边问道。

“怎么没有,赵国皇帝亲笔题字,只接受预定,天价销售,太贵了,跟抢钱一样。”夏无雪这半年时间为了完成帮助贱民的任务,以及赚钱的任务,对花钱有了新的认识,知道省钱了,这倒是个不坏的变化。

“我们合作卖这个怎么样?”马克冷不丁问道。

“我们?你是说……对啊!你瞧我这猪脑子,保健毯本就是治疗系魔师的杰作,我居然忘记了,你居然不告诉我!”最后这半句是转头对着姜林说的。

姜林一脸无辜,他去晋州那会儿佑康泰还没开业呢,他哪里知道。

“这东西真有传得那么神奇?”夏无雪好奇地问。

“你这是信不过我啊。”马克打趣道。

“不是,做买卖肯定要看质量啊,不然店开起来我卖不出去,你不是要怪我?”

马克哈哈一笑:“放心吧。晋州的代理你来做。我生产,你销售。”

夏无雪有些雀跃了,“好啊,我肯定能让生意红火!”

马克捏着下巴,“不过不能叫那个店名了,也不能叫保健毯了。店里的皇帝题字也不能用了,不然,晋国的店里挂赵国皇帝的宣传语那可就闹笑话了,说不准还会被抓,说你通敌卖国。

我记得你家也是有木系魔师供奉的,可以放出风声就说你们已经破解了最复杂治疗模型的魔纹化问题,试制出了比保健毯效果更好的产品,不如叫——养生毯?

而且你们家也算有门路,可以献给晋国皇帝一张让他体验一下,顺便也帮你那个店题个字啥的。”

“你满脑子都是主意,难怪跑这么快!”夏无雪眼睛里都冒星星了。“那该卖多少钱合适?咱们怎么分钱?”

马克想了想说道:“既然宣称比赵国的产品效果还好,那就卖一千五金币一件好了,我一千一件卖给你,你赚五百。”

“这么贵!!!疯了吧!能卖出去么?”夏无雪张大了嘴巴,姜林也张大了嘴巴,老大就是老大,真敢吹牛逼。

“试试呗,对有钱人来说一千金币和一千五百金币相差不大,毕竟是为了命。”讲到生意,马克就滔滔不绝了。

夏无雪并不十分在意这些,但是看到自己中意的男人意气风发的样子真的好迷恋啊。夏无雪一双眼睛就没离开马克的脸。

“赚的钱先不着急给我,帮我全部购买成衣和布匹,还有鞋袜帽子,秋装冬装要至少五万套,如果能买到铁锭就更好。”马克早就思考过过冬的问题。

夏无雪点点头:“衣物布匹什么的都没问题,铁肯定不行,我家里做生意好歹我也了解一些,卖铁器给其他国就等同于资敌卖国。”

说完这个夏无雪忽然想到了什么,脸色都垮下来,说道:“你现在是一城之主,肯定没法做我家的供奉了,也没办法入赘我们家了。我就算完成了这三项任务又有什么意思呢。”

马克想了一下,谆谆教诲:“你想一想,在帮助人和赚钱的过程中,你感觉怎样?是不是觉得自己做的事很好,很有成就感?”

夏无雪点了点头,似有所悟。

马克开始了灌鸡汤:“人生有时候结果并不重要,过程才重要。”

夏无雪喝了鸡汤只是迷茫了一会儿就清醒过来,她不笨,明白马克这是忽悠自己,反而有种识破奸计的兴奋,立刻斗志昂扬起来。

“话说你那两个相好的呢?怎么没见着?”

马克又要拍脑袋,怎么就是绕不过去呢!

在夏无雪死缠滥打胡搅蛮缠扬言取消合作等一系列取闹下,马克实在没招只得带着她前往无忧谷。

所有随从均被拦在谷外,夏无雪也不管手下的劝阻,就这么大大咧咧跟着进了谷。两人骑着马,一路上不太好走,但是风景很不错,特别是到了瀑布下方的时候,景色美得让夏无雪尖叫连连。

等攀上瀑布,进入谷内,里面别有洞天的景色又招来夏无雪的呼声不断。

这呼声很快引来了两个女人的注意,青玉和美叶。

于是三个人又一次跟斗鸡一样凑在一起,青玉一身粉红,美叶一身嫩绿,夏无雪一身浅蓝,站在一起的时候,争奇斗艳,美得盖过了周围的风景,马克一时看呆了!

这段时间青玉跟美叶学绣毯子,心绪平和不少。马克担心的两虎相争的局面没出现,美叶是个处处包容的性子,青玉也不刁蛮,两人能走到一块去,可现在三头老虎在一起……

青玉最先发飙了,看到这个夏无雪和自家男人优哉游哉游山玩水一般,无名业火陡然爆发,“你怎么来这里!”

夏无雪才不怕,“我是来抢男人的,怎么,怕了吧,怕了就赶紧让给我!”

马克觉得前面聊天白聊了,自己瞬间受到三万点伤害。

“马克,你是不是一直跟她保持联系?让我出去跑就是为了方便与其他女人往来?是不是?”青玉释放了大招。

这下不光马克觉得自己受伤害,美叶也觉得膝盖中了两箭。

夏无雪哈哈大笑:“恼羞成怒了啊,脾气这么暴躁啊,不懂男人的心,你啊,肯定输给我。哪个有本事的男人没有三妻四妾?你居然想独占!”

第116章 你们三个人会不会一起睡?

马克知道再袖手旁观下去真就没法收拾了,走上前去,搂着青玉的肩膀,把她拉到自己怀里,小声说道:“她是来谈生意的,我也不知道她怎么找到这里来。你是我妻子啊,别受他人影响,不然你就上当了。”

青玉虽然敢跟其他女人对撕,却不会对马克发脾气,乖乖地靠在马克怀里也不挣扎,但是轻声问了一句:“你想要三妻四妾么?”

马克连忙哄:“哪里会,别多想。”

“你想要我也不拦你,你收了美叶可以,但是这个女人不行!”

美叶瞬间瞪大了眼睛,手都僵住了,不知道该表现出什么情绪来,干脆装作木偶。

马克后悔死了,怎么就答应了带她进来呢,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这比仇人见面还激烈啊!

夏无雪快步过去,青玉都要挣开准备干架了,却见夏无雪拉着美叶的手笑嘻嘻道:“姐姐,你是怎么做到的,教教我如何搞定这头母老虎。”

美叶脸红得都要滴出西瓜汁来,更加手足无措,无辜的眼神望着青玉。

青玉气的浑身哆嗦,马克差点忍不住笑场,快要憋出内伤来,好好调整了一下才拉着青玉往外走。

这个时候只能拉青玉,总不能拉着夏无雪往外走或者拉着美叶走吧,那才是活腻了。

“我带你去爬山,你来这边之后还没带你四处走走呢,看到没,那边山头上还有积雪,大夏天都不会融化。”

夏无雪听到了,这是说我呢?夏天有雪又怎样,哼。

马克带着青玉离开战场,往后面山坡上走,夏无雪和美叶愉快地聊起来。夏无雪是吃软不吃硬的性子,越是对着干她越来劲,美叶倒是合了她的胃口。只是聊的内容实在有些少儿不宜。

“你跟他睡过没?”

“……!”

“你们会不会三个人一起睡?”

“……!!”

“你们俩睡的时候,她会不会在一边偷看?”

“……!!!”

真不知道夏无雪家里他老爹的三妻四妾是怎么调教的,让这孩子有这么多神奇的问题。

夏天山区的风景非常美,最顶端有一点点未融化的积雪呈白色,往下一大截灰色的岩石,再往下是墨绿色的树林,然后是翠绿色的草地,草地上各色的小花如繁星点缀了夜空,美得不像样。

两人走到开满小花的花海,这像极了美叶幻化出来的风景,怎么想到那里去了,马克赶紧甩甩头,还嫌不够麻烦啊。

揽着青玉坐在花海里,身边蝴蝶翩然,蜜蜂自在;淡淡的花香弥漫,柔柔的清风环绕;白云轻盈,蓝天高远……

在大自然的洗涤下,青玉平缓了心绪,偎依在马克身上:“我真怕她抢走了你。”

“不会的,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马克必须承诺。

“我是不是太自私,想独占你?可我真的不想和别人分享你。”

这特么怎么回答,到底是承诺不分享,还是说身不由已?这该不是个陷阱吧?

马克不作死,引导转移话题:“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么?”

青玉不说话,等着马克讲。

“那时候罗家武馆在招生,你出来表演,我是观众。你把自己舞成一团红色的火焰。我能听到周围男人吞咽口水的声音,能听到他们喘粗气的声音,我在那时候就被你迷住了。”

“可他们都围着我转,你却不?”青玉开口了,或许早就想问。

“我那是怕你不高兴,我看得出来你对围着你转的那些师兄们并不是很喜欢。但是你是个忍让的性子,并不显露出厌烦的神情,因为你心地善良。”

青玉坐直身子,回过头来看马克:“你觉得我现在不够忍让了是么?”

“哪里会,你不要多想,你要对自己有信心,你是我的最爱啊。”马克发挥最强大脑,避免翻车。

“可是如果我不追着你上战场,如果我不瞒着你去办文书,恐怕我就不是你的最爱了。”

“这正说明我就该是你的啊,我一直为你的作为感动不已,你我都是彼此最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们都想把对方牢牢抓住。就像这把沙子,抓得很紧,它却从指缝中溜走。”

“你的意思是我把你抓得太紧了?”

马克一巴掌就呼自己脸上了,让你抓沙子,让你灌鸡汤,让你找死。

“干什么?”

“这草地上蚊子还挺大的,大白天都出来咬人。对了,你爹娘他们怎么样了?”

话题成功转移,哄女人好累,马克心力交瘁,感觉精神力都被榨干了。

……

夏无雪在无忧谷待了半个月,为了等这一批的养生毯完成。

宫里的绣工水平确实高,马克只是提了一下晋国对富贵图案的追求可能与赵国不同,她们就快速拿出了样图。

熟能生巧,如今加工速度提升了一些,只是因为这是纯手工制作,也无法拆分成流水线作业,所以单人完成一件仍然需要半个月左右。

有个好消息,这些绣女都是单身,有人牵线搭桥为她们安排了相亲,居然都成了,这倒是便宜了谷里小伙子们。

有了亲人,有了家庭,为家而工作的心态就完全不同。只是人手还不够,所以马克抽空跟夏无雪提了要求,让她找一批技术好的绣女送过来,加快生产进度,考虑到长期稳定性,要求最好是单身。

终于送走了夏无雪,姜林也跟着去了晋州,然后要塞终于彻底完工。

毕呈等人从临时办公室搬进要塞内的办公场所,民兵连也正式入驻要塞,开始发挥作用。

马克站在要塞前仰望着亲自建起来的雄关,自豪之情油然而生;又站在要塞上眺望远处,更是感觉豪气干云。

针对接下来的工程安排,众人开了个会,与会者除了马克,还有毕呈、布、均、商行舟、牧等人。

毕呈建议马上开始城堡的建设,现在是七月底,还有差不多三个月,全力以赴的话,应该能在入冬的时候完工。

马克却持不同意见:“最近仍旧在拉人过来,以目前的进度入冬之前能增加一万人的样子,但是一旦天冷下来,大量的贱民直接面临的活下去的挑战,那时候,才是大批来人的时候。

如果把所有精力放在建城堡上,这些人来了也没法生存,所以,我觉得还是先建住所。要先完成至少两万间房屋的建设。

然后垦荒的工作也要在入冬前完成,明年开春直接可以耕种。

粮食基本没问题,棉衣应该也没问题,我已经安排人采购。伐木砍柴的事情需要做好,锅碗瓢勺什么的都得储备足够数量。最重要的事情是,各种工匠,尤其是铁匠。”

第117章 皇帝的看法

“如果新增两万人,意味着二十万亩荒地需要开垦,开荒需要铁器,我们的士兵也需要武器和铠甲,更不用说各种的生活器具。

我们不是在建设城堡,我们是在建设家园,所以民生第一。有了足够多的、能生存下来的人,其他的一切才有意义。

对于如何快速聚集各种工匠,并完成眼下工作,满足我们的需要,大家都想一想,制定完整的计划。”

商行舟应承下来各种生活器具的大采购任务。

均则保证两个月的时间完成两万所民居的建设,其实就是十平米左右的小屋,浅浅地挖地基,灰砖垒砌,仅一个简易木门,连窗户都没有。屋顶用捆好的干草盖好,糊上泥巴,然后盖上灰瓦。

所有的材料都是分开制作好,十个人一天就可以完成一间房屋的建设,屋内平整的事情放到有居住者的时候再做。

但这项事情很复杂,有人伐木,有人造梁;有人烧砖,有人垒墙;有人扎草,有人搭床……不光是人员的分工要合理,还有各项工作的时间先后安排……

两万人要分布到四十个村,这还需要事先将四十个村的布局规划好,这样一来,村与村之间道路的铺设,以及材料的运输,这样又会产生大量的劳动量。

两万间房可不是堆在一起的,是分散在方圆几十里的范围内。所以马克对两个月完成也不抱多大希望,能在入冬前完成就很不错了。

牧负责了人员的招揽工作,明年天暖之前再拉两万人过来。

布负责从现有居民中召集出来所有有一技之长的工匠,并制定相应的工匠招揽机制,然后规划好各种工匠加工产业的布局。

比如烧陶烧瓷、裁剪制衣、冶炼打铁、畜牧兽医、修灶工、泥瓦工、木工……等等,到底是集中还是分散,是在城堡内还是在村落里……

除此之外,牧还有一项任务,就是新来的教众中再抽取十分之一组建民的民兵连,到明年开春,要让民兵数量达到三千人,够组建三个团。

这边在紧锣密鼓发展的时候,贺举升也回到了京都,汇报了他的所见所闻。

贺举升先是提交了一份奏章,列举了他认为需要汇报的重要事项,皇帝也觉得这几项事情很重要,于是找他问话。

第一个事情是无忧谷的存在。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有这样的地方存在不稀奇,稀奇的是马克找到了并把它发展成自己的一个老巢。

从贺举升描述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以及自给自足的特殊环境,还有谷里的人全体向马克下跪,这就比较敏感了,简直是独立的小王国。

联系起马克之前说的想为这些贱民做些事情,倒也解释得通。

关键问题是马克并没有打算瞒着贺举升,仔细一考虑,这个地方的存在只有守的优势,没有攻的优势,远不至于成为立国之本,立城之本倒是勉强。

难怪马克会画这样一个偏僻苦寒之地作为自己领地,原来是有撑下去的倚仗。这个事情就且不去管它,毕竟这个北平城实在有些儿戏,无中生有,给的支援基本没有,不容易。

第二个事情是马克的建设规划,一城八堡一要塞,倒是谨慎。只是从没听说过这样开放式的城。要塞作为城的存在明显不合适,八个堡也不合适,那个山谷更不合适,光交通一项就限制死了。那他准备怎么发展?皇帝的兴趣很高。

第三个事情是马克对贱民的态度。皇帝与毕呈的看法类似,把贱民地位提升,就相当于打破了现有的利益和资源分配方式,贱民数量太庞大了,若是让这些人有身份有地位有财富,意味着其它阶层的大量财富资源被削弱甚至被剥夺。

这是与所有的中层以上的阶级对着干!皇帝一开始是觉得马克这是为了改变这些人的命运出的昏招。

可是听到贺举升说的利用这些贱民短时间内完成的建设工作,垦荒工作,以及对这些人的严格管理,又让皇帝眉头紧皱。

如果马克的见识足够高,意识到人口的价值,那么这项短期的、小范围内的政策,倒是可以很快打下一座城的基础。

可是,这家伙是这样想的么?如果这不是个短期政策呢?如果这不是小范围呢?当所有贱民都想争自己的地位和利益的时候,恐怕就是全国范围内的动荡了。

现在的种种政策比如贱民不得拥有铁器、不能识字、不能有姓名、不能住正式的房子等等都是为了限制他们,让他们没有反抗命运的可能。

马克这样一来可就把规矩全都推翻了。但是换位思考一下,只从一座城的发展来看,除了此招还真没有什么可以快速吸纳人口推进建设的法子。

还是得持续观察,皇帝心想,我允许你现在胡来,但是得有个度。

第四个事情是天地教的发展。皇帝看着细致的教规直皱眉头,先前在京都周边发现传教的时候有人上奏,皇帝也有关注,可那时候只是简单的一些教义,教人向善。

可现在这教规可就是比较细致的管理章程了,如果这一套东西推下去,那么这样一个团体的凝聚力肯定很强,甚至比军队还强!

教众能不能转成有战斗力的军队?皇帝问了贺举升马克的武装力量。

这方面在马克刻意隐瞒下,贺举升并不清楚,只知道有个特战队,百十号人。

皇帝心里是有些不舒服,可是一想到其他城主至少五千亲兵的情况,又觉得自己是不是对马克太敏感了,还指望他当搅局的的呢,没有自己的武装,别被其他人给搅死了。

至于毕呈这个人物,皇帝倒是不怎么担心,目前贺举升说到的这些事情,基本都是马克的主意,那么这个毕呈反而不用在意,只是一个幕僚而已。

贺举升是没注意到天地教众对马克的膜拜,没听到别人称呼他天使,不然,皇帝真坐不住了。

不光皇帝在观望,还有很多人也在观望,比如这八个划到马克治下的镇子。

镇上的居民不管是实际的掌权者还是普通民众,不论是商人小贩还是工匠地主,在接到公告,得知自己从原来的城管辖换到了新的城管辖下,都是很不适应的。

有钱有势的之前所有的努力都在往城里发展,比如说离虎口要塞最近的刘家镇,实际掌控者就是刘家。

刘阀作为刘家家主早已经在靖边城购置了房产,发展了产业,月月要向靖边城主辛智高上供。

你说现在归北平城管辖了,要不要停了给辛智高的月供?如果停了自家产业受影响咋办?

要不要向北平城上供?供多少?什么时候供?他老早就有派人前去打听,可是除了那个在建的要塞,这个所谓的城连影子都没有。

作为镇子掌控者向上面月供是因为城主罩着,算是保护费一样,另外就是行政上下级之间的管理之需。可是北平城能给自己什么?这个城能不能建起来都两说,他可是听闻无论辛智高还是申屠宏都对分了他们地盘的北平城很不爽呢。

左右为难啊,只能这边钱继续交,虎口那边观望着吧。

申屠宏早着人四处散布流言,说北平城主打算收了所有下辖民众的财富,包括土地房产等,重新分配。说要把这些分给贱民,说要提高税收标准和各种摊派用来建城……

第118章 大的计划

各种版本的谣言满天飞,搞得大部分人心慌慌,方便搬家的就变卖了一些不动产,早些搬到定边城里。不方便搬家的提心吊胆过活,准备着一有风吹草动就逃离。

毕竟这些人的路引信息仍旧属于定边城,还没有进行变更。

马克也顾不上整这些东西,他当然希望把原来的人口都留下来,可是这些人不同于贱民,不是说留就留得住的。

倒是谣言给他启发,于是也发出公告,要求下辖民众及时前往虎口办理身份更改,并补交这几个月的相关税费,标准毕呈都已经订好,比原来还低些。拒不上交者没收财产。

有了这公告,更加快了人们的选择,决定离开的纷纷离开,决定留下的前往虎口交钱,登记,变更户口信息。

这样一来倒也有些好处,通过沟通有手艺的都被筛选出来,这边大量的需求更加坚定了他们的决定。

作为一个行政机构,事务开展起来以后,毕呈培训的那些新人们终于有了练手的机会。

马克推出的各项优惠利民政策也通过这些人传播开来,有了这些人的背书,很多百姓才真正相信北平城的宣传,侧面加快了人口招揽的速度以及建设速度。

原本只是一天领十个铜板做工的人也都纷纷申请加入新村,有免费房屋和土地,又有这么多的优惠政策,反正已经有大几千人申请成功,不怕上当受骗。

八个镇,留下来的人口不过一半,而且多是没财力没实力的人。有钱人将能带走的都带走了,带不走的土地和房屋,能变卖的变卖,不能变卖的只能忍痛丢弃。

商行舟高兴坏了,组织人手大肆低价收购,土地都是耕种多年的熟地,房产也都价格低得要命。

这一切都在按照计划往前推进,马克抽出身来开始了他另一项绝密计划。

所有二十岁以下的教众,被分批叫到马克面前,说是接受天神之祝福。

马克站在一个空置大厅里,神情肃穆。一排十个年轻人,有些还只有十岁左右,站在马克面前,用好奇和崇敬的眼光看着马克。

马克扫视一圈,所有人都觉得天使的眼睛似乎在自己心里留下了什么,其实只是错觉。

“你们闭上眼睛,细细感受天神的祝福。”

所有人听话地闭眼,马克用精神力控制周遭的魔能组成最简单的图形,然后让所有人睁开眼,询问他们各自感受到了什么形状。

没错,马克在进行魔能感应测试,免费为所有年轻教众测试。

无论项大师还是美叶,还是冷院长,都曾经说过,魔师的产生源自于精神力突变,而精神力突变一般来自于强烈的精神刺激。

对一个人来说,最强烈的精神刺激估计就是家破人亡的打击。按照这个逻辑,富贵人家很少出现这种刺激与突变。

反倒是现在的贱民,谁也不知道在成为贱民之前经历了怎样的剧变,成为贱民之后经历了怎样的苦难。或许他出生就是贱民身份,也有可能他曾是富家子。

马克也是想验证自己的猜测,或许最贫贱的群体中,隐藏着最大数量的潜在魔师!

十个人很迷茫,为自己没能感受到天神的祝福而丧气,马克安慰了一句,说祝福已经降临,只要心诚即可,天神自可感受得到。临了送一句口号,‘天神与你同在’,换下一批进来。

一百人过去了,没有人能感应到,即便有人说感应到了也只是为了表达心诚,胡乱讲个形状。马克也不怪罪,只是嘱咐要心诚,天神能知道真假,把说谎的家伙吓得够呛。

两百人测试完了,没有。三百人,仍然没有。

半天下来,马克精神力消耗挺大,不得不休养,等第二天再接着进行。

三百个年轻人找不出一个能感应的,这是很打击信心的情况,马克也要怀疑自己的猜想是否准确。好在第二天,终于出现了让他兴奋的结果。

有一个瘦弱的女孩子准确地说出了马克画的图形,为了防止她是猜的,马克又换了个图形,还是能准确地说出来。

于是她被留下来,其他人不知道她为什么被留下,所以除了奇怪和猜测,倒是没有羡慕。而这个女孩子也没有表现出高兴或者怎样,只是有些忐忑不安。

“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看上去十五六岁的样子,眼神里满是怯怯,“我叫宣宣,不,我叫聂紫萱。”或许是听说过天神不喜说谎,连忙将真名说出来。

马克一听惊奇了,居然还是个贵族出身!

“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家里发生了什么变故?”

聂紫萱摇摇头,一言不发,似是不愿提起故人往事。

马克知道定是悲剧,也不多问,只是慢慢说道:“天神知道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所以给了你机会,让你能感应到他的存在。”

聂紫萱听了这话,一脸愕然,从痛苦的挣扎中出来,眼睛里露出疑惑与惊喜。

“天神无处不在,以各种能量遍布天地间,每一颗光点都是他的眼睛,都是他的力量。

普通的人没法感觉到,但是受天神眷顾的人则可以。你只需要天使的引导,便可以借用天神的力量,无论救人还是杀人。”

“就像这样!”马克的左手上出现一团火焰,“或者这样,”右手上出现一团水球。

聂紫萱瞪大了眼睛,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天神的力量如风雷水火,变化莫测。只要你能借用天神的力量,你就可以化身神徒,你愿意么?”

聂紫萱用力点着头,生怕马克反悔。

马克让她坐在一旁等待,继续查验剩下的人,居然又找到了一名能感应魔能的叫包复的小伙子。

包复倒是很清晰地记着当年的惨剧,因为他亲眼所见,亲身体验,只是讲述回忆的时候浑身都遏制不住的颤抖,连带着聂紫萱也捂着眼睛抓头发。

马克感慨着命运捉弄、世道不公,要改变这些,实在太难。但是自己的努力或许能推动这改变的开始。之后同样一番说教洗脑之后,将二人带到了无忧谷里。

先是跟美叶沟通了自己的计划,嘱咐她不要向任何人透露这个消息,并且讲了自己跟两名有潜力的年轻人之间的沟通内容,让美叶按照的马克自己的思路沟通。

马克相当于把魔师的一切重新进行了包装,将无法解释的能量的存在原因,推给了天神,将天赋的存在原因也说成了天神眷顾,听上去倒是更加合理。

然后,信鸽通知商行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收购魔药,不论属性,发现了就买下来。

美叶不知是不是受了前段时间青玉话的影响,还是受了夏无雪的教唆,总之这几日见了马克眼睛就挪不开,马克哪里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可是他怕上瘾,内心也有些负罪感。

终于,美叶开门见山提出让马克帮她提升精神力,这下不好躲了,二人又来了一次灵体双修。

可是奇怪的是这一次并没有精神力明显的提升。也不知是边际效益递减还是只能来回一个回合,总之,这个路子做捷径已经不行。

这半年时间马克不光没有磨练精神力,连习武都放下了,必须得拾起来。

好在他还有另外一个绝招,马克拿出魔熊体内发现的那颗珠子,他打算使用魔珠!

第119章 陪练

如果说灵体双修是爽而快乐,那么利用魔珠就是痛并快乐。爽而快乐的事情不常有,痛并快乐则可以常常用。

除了可能产生的危险,魔珠不仅可以提升精神力,还可以练习武技。

马克的魔师技能最近这半年多提升非常快,得益于上次中州的魔师大会,采购了几种魔药,加上复制了魔师学院的所有技能,即便最近花的时间少,但是相比其他魔师仍算是进步挺快。

可武学方面就停滞不前很久了,从与武师学院比武结束后几乎就没有进步。

精神力接触魔珠可以让自己被动与魔兽的意志进行战斗,最好的地方在于,只要自己不输,这种战斗并不耗费多少现实时间。

体内的神秘珠子又基本保证了自己能立于不败之地。

当精神力碰触蓝色魔珠的瞬间,冰冷彻骨的感觉瞬间临身,仿佛要把意识都冻僵!

魔熊出现在马克意识中,这一次,没有陷阱,没有毒药,只能硬拼!

神秘魔兽并没有出现,这有些出乎马克意料。马克不知道的是,上次为了施展更多次数的治疗魔技,透支了精神力和体内的木系魔能,这魔能以及精神力就是来自于胸口的珠子。

那神秘魔兽靠马克身体的蕴养而存活,然后时不时冒出来刷刷存在感,可是这一透支,就让它没法现形出来帮忙,这次马克是真正的独立作战!

魔熊首先发动了攻击。

它似是认出了害自己丢命的家伙,狂奔过来,抬手就是一巴掌。比马克脑袋大不少的熊掌带起风,照着马克头顶砸下去。

马克后退闪过,魔熊身子前探,巨大的嘴巴,呲着比手指长一截的獠牙,猛啃过来。

马克再退,然后一个转身飘向左侧,手中长剑亮出,斜着抹过魔熊颈部。

熊皮坚韧厚实,长剑没能对它造成伤害。

马克有些失算,这家伙太大个儿,拿它来练拳太不现实,魔熊攻了六七回,马克只有躲闪得份儿。

魔熊不断转动身躯,不给偷袭菊花的机会,或许上一次那个感觉太酸爽,魔熊记忆里印象太深,对这个弱点保护得很好。

马克长剑也伤不到魔熊,但是速度快,身体灵活。双方你来我往气势如虹,但是互相奈何不得对方。

马克一发狠,猛然跃起跳到魔熊背上,一手死死抓住魔熊颈部毛发,一手幻化出匕首照着魔熊脖子猛戳。

很奇怪,按说马克的主场什么都能变出来,可是马克想变把枪出来却不行!甚至三棱军刺都不行,对此无奈的同时,也只能接受现实。

魔熊狂跳了几次,甩动脖子也不能把马克甩下来,猛地一个翻滚,顿时将猝不及防的马克压在身下!

奇怪的是没有痛感,只有一阵眩晕,似乎身体有些虚弱。

马克趁着熊翻身的机会,慌忙从熊身下钻出来,幻化出一身铠甲穿上,没用!黑熊一巴掌打过来,整个胳膊都打快打烂了!

还是没有痛感,赶紧施展一个治疗术,胳膊是恢复了,头晕目眩的感觉更久!这里的攻击造成的伤害应该是精神力!

好在这里似乎并不消耗自己的体力,即便是速度力量发挥到极致,半天下来仍旧力气满满。这时候马克顾不上练拳脚了,重新长剑在手,围着魔熊游斗。

长剑在魔熊身上刺了不下一百次,头部刺不中,所以明显弱点的眼睛没法攻击。除了菊花部位之外,总算让马克找到了另外一个弱点所在,那边是魔熊胸口有一簇白色的毛,毛下皮肤能被长剑所伤。

马克精神一振,只要有弱点,那就比耐心、比招法吧,什么声东击西,指上打下,虚招假招,只要想办法击中要害,总有弄死它的那一刻。

如意境练拳脚只是相对,力量的分寸、变化、规则,不仅用拳脚可以控制,用长剑其实也可以控制啊,只是难度加大了而已。

随心所欲、收放自如、刚柔并济,这三点马克准备用武器好好体验一番。

马克可以用技能,但是不敢用,因为技能是消耗精神力的,第一次第二次能击败闯入者,主要原因是对方不断施展技能,精神力消耗很大,让马克有机可乘。

所以他很谨慎,这次没有帮手,千万别搞得在自家地盘上被干掉,结果他都不敢想,变成熊估计不可能,从以往的案例来看,死亡是肯定的。

马克不用技能,魔熊却开始用技能!看魔熊低头似乎在休息,没想到猛一抬头张大嘴巴吼出来的,不仅仅是震耳欲聋的吼叫,还伴随着一阵冰冷,马克整个身体都僵硬了。

就在这时,魔熊猛然跃起,如山一般压过来!

僵硬的时间很短,大概只有一秒,但是这一秒魔熊也基本能越过这段距离。

马克身体动不了,意识没问题,动念之间,技能成型,魔熊刚到跟前,一道闪电当头劈下,这下轮到魔熊麻痹动弹不得。

而马克已经从僵直中恢复过来,一剑戳进魔熊的嘴巴,然后在魔熊恢复机能发起反击前,急退躲开!

感谢上天,幸好马克学到了雷属性技能,不然这下就挂了。

魔熊受此一击,似乎没受什么影响,反倒发起狂来,速度更快,力道更吓人,马克左闪右避,差点躲不过去,一段时间内几乎毫无还手之力。

本以为无论武学还是魔师技能都进步挺快,应该手到擒来,结果几乎陷自己于绝境。

马克无法判断自己释放一个技能给魔熊带来的伤害能否抵消自己消耗的精神力,如果这种以损换损对马克有利还好,就怕没等把魔熊干趴下,自己先耗得撑不住。

所以没有绝佳的机会,或者不是必须的关头,都不能轻易尝试。

其实魔熊的速度提升了以后,马克根本没机会释放技能,能在躲闪中偶尔刺中一下要害已经是万份艰难。

魔熊类似狂化一样的状态持续了大约一个小时,速度慢下来,甚至比狂化之前还要慢一点,看来副作用挺明显。

马克抓住转瞬即逝的机会,闪身绕到魔熊身后,一个技能放出来,魔熊正欲转身,浑身一麻,动不了,马克长剑一捅!菊花残,满腚伤!

然后接下来又是发狂,马克又狼狈逃窜,发狂结束后马克再接着偷袭!

菊部、胸口、嘴巴、眼睛,每一次都能给它带来导致发疯的伤害。

魔熊也发动了几次技能攻击,但是这家伙只会一个冰封术,而且只能冰封一秒。每一次冰封,马克都能用雷电术为自己赢得脱身的机会。

这场战斗比的不仅是武力,还有智商。

就像先前一样,这里的伤再严重都不会直接毙命,但每次的伤都会导致精神力的削弱,这是消耗战,就看谁先被消耗掉。

马克制造的伤其实挺重,魔熊的损伤远超过马克自身的精神力消耗,魔熊本身的狂化也是一种消耗,这样此消彼长之下,马克终于渐渐占据了上风。

不知过了多久,马克只觉得自己的剑术似乎都更上一个台阶,魔熊的速度和力度终于开始明显下降,马克放弃了长剑,改用拳法腿法与其游斗,完全把它当成了陪练的靶子。

第120章 杨大师

马克觉得胜利不是问题,问题是自己能不能借这个机会真正悟透如意境,所以马克有点戏耍的意思。

拳脚对魔熊造不成伤害,马克大着胆子玩儿四两拨千斤,甚至还想来个抱摔什么的,越来越无顾忌,于是把自己玩坏了。

魔熊藏了致命的招式,一直没施展过,这家伙太阴,前面受这么多次的重击都没有暴露。

趁着马克大意的时候,两只熊爪疯狂舞动,庞大的身躯瞬间缩小了三分之一,接着熊爪往前一挥。

上百道尖利的冰锥陡然出现在面前,激射而至。

根本来不及躲闪,冰锥透体而过!

马克失去意识之前的想法是,为什么我重伤它这么多次它都没事,我重伤一次就挂了?

美叶学的是绣图案,但是对魔纹线条叠加的处理方法马克并没有告诉她。

又一批完成了几个步骤的毯子需要马克来做核心处理,所以她四处找马克。

找到马克的时候,马克躺在地上,跟死人一样,手边一颗魔珠。美叶大惊,扑过去试探马克鼻息,尚有呼吸,但是接触到皮肤发现冰凉,情况危急!

美叶瞬间想到了一个可能,所以她立刻释放出精神力,毫无阻拦地进入马克意识中。

入眼的首先是马克破烂不堪的身体,再然后是魔熊萎靡不振的模样。

为了施展这一招,魔熊也是损伤极重,一时间没有再次发起攻击的能力。

美叶来得太及时了,她跑过去,立刻施展治疗术,连续放了几个,将马克的身体修复。马克终于醒来。

“你怎么在这里?”

美叶顾不得解释,指一指魔熊还在那里呢,美叶可是一点攻击手段都没有。

马克翻身而起,身体仍旧虚弱,但是够了,长剑在手,对着一时无抵抗的魔熊疯狂进攻,特么的,差点丧命,是可忍孰不可忍!

招招奔着要害去,把美叶看的直捂眼睛,实在太残暴了,特别是捅菊花的招法,不堪入目。而且马克一边捅一边骂,各种难听的涉及到生殖器官的,美叶以前哪里见过马克这个样子,人设都要崩了。

最后的结果是魔熊爆成一团蓝色的光点,飘散在四周。马克弃了长剑,走过来与美叶紧紧拥在一起,“谢谢你,你救了我一命。”

“你没事吧?”

马克摇摇头,他不清楚美叶如何进来自己的意识中,总之这一刻他就想一直抱着她,死而复生的感觉,太珍惜。

四散在周围的蓝色光点一部分慢慢被马克吸收,一部分进入到美叶的体内,一部分进入马克胸口的珠子,最终完全消失。

“马克,你怎么了!”惊呼声将相拥的二人唤醒。马克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地上,美叶盘膝坐在自己旁边。青玉抱着自己,一脸的紧张焦急。

“我没事,刚刚修习魔技出了状况,多亏了美叶,不然命都没了。”

青玉看着睁开眼的美叶,发现这妮子脸上怎么红彤彤的?要不是马克头脸冰冷,确实像情况不太好,她都以为是两人演了一场戏,来个美女救英雄,然后英雄不得不迎娶美女?

青玉越想越有可能,眼睛在两人脸上扫来扫去,想看出破绽来。

马克摇摇头,“我大意了,只是想不通为什么魔兽会这么强?”

“每一只魔兽都是经过数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才觉醒,它们能直接吸收空气中的魔能,而且一旦觉醒就领悟天赋技能。

这么多年的时间足够它将精神力强化到很高,你成为魔师才多久,就算你的精神力比一般魔师强大,也不是魔兽的对手。

以后万万不可再冒险,光赵国魔师学院就已经因此丧命好几个了,就算慢一些,也不能老想着速成。”

美叶与马克严肃而认真的讨论,打消了青玉的怀疑。

马克爬起身来,“接下来我得加强训练,养生毯的制作方法我教给你,以后就你来负责。”

虽然差点丧命,虽然这次是马克到这个世界以来最危险的一次,但终究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精神力突飞猛进,连带着美叶也得了很大好处,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可以突破到四级魔师。

魔师的等级目前只到四级,往上是怎样马克不知道,美叶也不知道。不过马克的精神力延伸范围已经扩展到半径四十米左右。

在美叶和青玉面前,马克强装镇定,等往谷外走的时候,整个人都有点神不守舍,实在是这次几乎没命的经历太过恐怖。

从来到这个世界,马克就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就算冒险也是诸多准备,不说十足把握至少是心里有底。偶尔的几次意外均逢凶化吉,让马克有点飘。

如果说意外是不可抗,那这次的行为就完全是作死。什么都比不过自身的强大,或许自己真的要重新认识自己,重新让自己沉静下来。

于是他不再过问外面一切,每日专心习武,专心研究魔技。

天刚刚亮马克就站在瀑布前的巨石上,一遍遍打着太极,一点点体悟其中的感觉,时快时慢时刚时柔,不断调整动作,越来越没有了太极的样子,马克打得越来越顺手。

每天都会有一点新的领悟,但是始终好像隔了一层东西,没办法做到拨云见日。一个月时间过去,山间的野果开始发黄,层层秋雨层层凉,气温一点点降。

马克心里有点燥,冥冥之中似乎有个声音在提醒他该出去走走。于是他安排了一些事情,让美叶担负起魔能测试和启蒙工作,启蒙之后的精神力锻炼则交给了大圆小方。

两人一直在做习武教头,现在要重拾本行,负责聂紫萱和包复的极剑道练习。倒不是想让他们魔武双修,而是用这种训练方法提升精神力。

青玉负责了保健毯和养生谈的生意。保健毯慢慢压缩了产量,订单也不再多接,原因是产能不足,优先供应养生毯的生产。毕竟保健毯一千金币要分出去百分之五十,而养生毯净赚一千金币。

大概安排了这些事情,马克悄悄出了谷,出了要塞,踏上了往东南去的旅途,只给青玉留了一封信,说自己出去走走。

往南的路他走过了,往北是绵绵深山,往西也差不多的地形环境,而往东南过了定边、安远,就是海阳。

海阳是代国的城,马克还没去过代国,另外海阳临海,东边就是大海,他想去海边看看。

要去海阳就需要经过定边城。定边城是申屠宏的城,申屠宏曾找了刺客想干掉马克,结果失手,但是申屠宏没放弃。

马克出了要塞没几天,申屠宏就收到了情报。申屠宏早就安排了人手混入北平城建设队伍中,时时关注并传回信息。

所以他找来了一个人。

“……杨大师,我多年前曾跟你讲过,你需要为我做一件事,完成这件事你就不再是我家供奉,天高地远任你去。当初我没想好,现在想好了,我需要你去帮我杀一个人。”

杨大师个子很高,跟马克差不多高,但是精瘦精瘦,站在那里像根竹竿,背着手也不看申屠宏,“你该不会是让我杀皇帝吧?我做不到。”

申屠宏笑了一下,“不,让你杀的人,叫马克,四级木系魔师,融通境武师。现为北平城城主。”

“原来是抢了你地盘的小子。我答应了,此事一了,你我再无关系。”说完径自走出去,看都不看申屠宏,背影中都带着傲气。

第121章 你又不赶时间

深秋的季节,地里的庄稼已经收割,搬来的村民们脸上洋溢着笑容,见了马克深深地弯腰行礼,目视远去。

走出一日的路程之后,路上的景色已经大变样。

远处山坡上的常绿树,敌不过季节的变更带来的冲击,变得低调了许多,像收敛了精气神的高手,不再有春天的兴奋、夏天的沸腾,初秋的风韵。

悲观的人看过去定然觉得树叶像极了患抑郁症的人,风采全无;乐观的人则会觉得那是用低姿态积蓄力量,期待来年的喷发。

中间夹杂这一些落叶树,在严冬到来之前用无比绚丽的色彩高调地做最后的表演,仿佛舍不得暂时离开争奇斗艳的舞台,又好比是向坚守者表达鼓舞与赞扬。

近处荒地主色调是灰黄色,只在土坡上仍然可见一些青的草、黄的花点缀着画面,低矮的灌木丛里点缀着不知名的野果,小小的,红红的,像黄皮肤上起了一些青春痘。

稍远一些,山坡上的苇草顶着絮状的种子在风中摇曳,给画面增加了动感。

更远一些隐隐显出轮廓的群山,在阴沉的天色中,用明暗的色调标注距离的远近,如同层次分明的山水画。

偶尔路过贱民居住点,只剩下空荡荡的破茅屋,人或许去了要塞那边住进了新村,或许去了镇上做活,也或许已经死了。

这种荒凉一直持续了几天,远远的可以看到定边城的轮廓,才有所改观,开始出现了来来往往的人。

马克没打算进城,老远就绕了一大圈,从北边荒凉的地方穿过去。

而城里,申屠宏又在和蒙章聊着。“……哪有那么容易,一个城主你真觉得一千金币就能干掉?那我花个几万金币岂不是能把整个赵国的城主都灭了。那两个家伙不过是去试试水,失败了就失败了,我已经安排了另外的人去做。”

“有把握么?”

“这次去的人是杨大师,超凡境,当年他还只是如意境的时候我救过他一命,才答应做我家供奉。

这次也是以解除供奉为条件才换得他出手。若是那马克乖乖待在他那要塞里,倒也没事,偏偏他出来瞎晃悠,这次,肯定在劫难逃了。”

“超凡境很厉害么?”蒙章在这方面显然并没有多少见识。

申屠宏不给老丈人面子,“无知。整个赵国超凡境不超过十人。到了这个境界已经超出凡人身体的极限,所以才叫超凡。”

……

马克饿了就随便在草丛里打点野味充饥,渴了也只能到河边喝水。仿佛又回到了与马烈逃难那时候的生活,但这种感觉很好,让他很宁静。

或许是前几个境界的实现太轻松了,以至于让马克觉得习武并不难,甚至觉得他自己是个天才。实际上越是往上每一个境界的提升难度都会增加十倍甚至百倍。

到了融通境再往上走,已经不是靠努力就能实现的了。郭建鲁指点的太过简单,太极拳马克也练了一段时间,每天的跑步锤炼身体也只是保持一个状态。

这最后的一层障碍,马克始终不得头绪。这一路走来,看山看水,听风观云,想从大自然中窥得一点奥妙,事实证明,没那么简单。

马克正在烧烤,烤两只兔子,只撒了一点盐,快熟的时候,有人过来了。

离着几十米远,马克便发现了来人,所以他就扬声喊了一句,“朋友,过来一起吃,这荒郊野外的,有烤肉吃很不错的。”

高瘦如竹竿的家伙走过来,“你是马克?”

“你认识我?”马克愕然。

“不认识。”

“那你怎么知道我是马克?”

“我有你的画像。”对方扬了扬手里的画像。

“来抓我?”

“不。”

“哦,那就好。”

“我来杀你!”

马克愣了一下,“赶时间么?”

竹竿也愣了一下,“不赶时间。”

“那就先吃点。”马克挑了一只兔子。

竹竿真的坐下来,接过马克递过来的兔子。“你似乎不害怕?”

“怕,怕的站不起来,佯装镇定。”

“怎么不逃走?也不反抗?”

“没把握,你没有破绽。”

“所以你请我吃东西是等我的破绽?”竹竿咬了一口兔肉。

“你想多了,我是想贿赂你。”

“那你也想多了,你的命不可能就值一只兔子。”

“你嫌少我两只都给你。”

“你这人有点意思。”

“所以你打算放过我了是么?”

“你别想那么多。”

“那就先吃吧,前辈是什么境界?”

“超凡境。”竹竿并不隐瞒。

“难怪我感觉一点希望都没有,我连如意境都没到。”

“那你到处跑什么?自寻死路?”

“我卡在瓶颈上好久了,感觉需要出来走走才能有所悟,看来感觉不能信。”

“习武有时候是要信感觉。”

“是么,前辈可不可以给我讲讲如意境的真谛?”

“……我是来杀你的。”

“你又不赶时间,兔子都还没吃完呢,另外我烤羊的本事更好。”

“羊在哪里?”

“我可以去抓。”

“哈哈哈。”

“还没问前辈尊姓大名?”

“杨修”

“杨前辈为什么来杀我?”

“这是我的承诺。”

“信守承诺的人值得交朋友。”

“……你很有趣。”

“有趣的人也值得交朋友。”

“也许吧。”

“所以我们算是忘年交的朋友,对吧?”

“你想表达什么?”

“我只是问一下,承诺重要还是朋友重要,为了承诺杀死自己的朋友对不对?”

“没用的,年轻人。”

“那朋友可以分享一下成为如意境的方法么?我听一位朋友说过如意境是对力的运用……”

“每个人的领悟都不同,到了这个境界不能只听别人的,要有自己的感悟。”

“那您对如意境的感悟是什么?”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咱们是朋友嘛,对不对?再说了反正我都要死了,死之前明明白白的不是更好?难道您怕我听了学会了,您杀不了我了?”

“生死之间可领悟。”

“什么意思?”马克茫然。

“……只要活着,就有机会领悟。啰里啰嗦死得快。”杨修胡诌八扯。

马克顿了一下,“能请动前辈这等境界的,应该至少是个城主吧,所以,应该是申屠派你来的?”

“不要用‘派’这个字。”

“可你就是他派来的啊,他一句话你就屁颠屁颠来了。”

“承诺。”

“承诺什么的只是借口,你就算不守承诺他能怎样?他连我都不能怎样,您这等高手却被他使唤的四处跑。”

“你在激怒我?”

“我在想你所说的承诺可能是个借口,你就是想虐菜,你没什么对手了,同境界的你打不过,你找软柿子捏着玩,你杀我寻找快感。”

“我在想你激怒我的目的是什么,求速死?让我露出破绽?激将我放过你?”

“前辈还有牵绊,此生估计也就这样了,再难更进一步。”

杨修一怔,有瞬间的恍惚。

剑光闪起,马克出手。

第123章 现在可以去死了

杨修看着马克入水,等了一会,又看到马克浮出水面,仰躺着,飘到水潭边,正要找路下去,却发现到了水边的马克居然翻身站了起来,似乎还向自己伸出了胳膊。

砸入水中的马克放松身体,感受着水的力量,让身体平躺,慢慢浮出水面,然后施展了治疗术,修复了体内受水面冲击的创伤,远远地看到瀑布上方的杨修,马克朝对方竖了个中指,沿着深深的河谷离去。

杨修爆了句粗口,只能再次绕道下去。

经过河水的冲洗,杨修已经无法嗅到马克的气味,然而他不打算放弃,他无法接受这种失败,他必须要追上这小子,好好教他做人!

马克在河道转弯的地方就改变了方向,转而顺着陡坡往山上爬。

这条河谷太陡峭,若是一直沿着下去,迟早会被追上,还是得进山。马克不相信这超凡境的家伙会跟自己一样能在山里过苦行僧一般的生活。

进山没几天冬天用一场雪宣告它的正式降临。

马克立刻发现不妙,脚印太清晰了。

所以他趁着雪未下大,拼命往深山里钻,

马克想错了,杨修出身贫寒,他能有今天正是因为苦修。并且他对目标的执着达到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地步,所以他才能跻身最顶尖的行列。

杨修的野外生存技能或许一般,但凭借他超凡境的感官,在追踪技巧方面还算不错,并没浪费太多时间就确定了马克的正确方向,为此杨修也很惊讶。

一个人可以如此顽强,这份毅力,这份头脑,让他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

马克过得比杨修舒服,他可以让火球绕着身体,快速烘干衣服以免着凉。

他可以凭借箭术,轻易猎到野味,他可以很轻松地生火烤肉,可以很轻松地凝水,不需要吞冰冷的雪团。

但这些并不能让马克逃离杨修的追踪。两人在大山里越走越深,杨修距离马克也越来越近。

马克又一次停下来,不是因为有悬崖,而是他再次感觉到了强大的压力。

就像当初遇到魔熊那次一样,这得益于马克强大的精神力。

马克感受到火系魔能的有规律移动,找到了一个被积雪半掩的洞口。洞口有一人多高,形状不规则,洞壁没有明显加工挖掘的痕迹,像是天然形成。

从洞口望进去,深不可测。

他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所以他开始破开洞口半掩的积雪。没等他进洞,杨修追了上来,身姿仍旧那么闲庭信步,那么自信超然。

杨修走到近处,脸上没有笑容,皱着眉头。他的感官发达,自然也能感觉到这里的异样。

“你还真是不怕死,怎么,你想把它弄醒?”

马克背对着洞口,身子往里挪了挪,制造出一夫当关的形势,笑着回应:“我还有的选择么?要不您回去复命,就说我已经被魔兽吃了?”

“自欺欺人才真的无法更进一步。你的话我一路上一直在思索,也算有点道理,超凡由内而外,宗师由外而内,你有瓶颈,我也有瓶颈,不是我要杀你,是我不能让外因影响了内心。”

马克哈哈一笑:“瞧瞧,你找这么多借口做什么。我跑了这么远你还能追上来,你真的是狗鼻子么?”

杨修也不生气,“还有没有吃的?我几天没吃东西了。”

马克一怔,“这里有它的存在,基本就找不到其他野兽,不如你进去把它杀了,我们分而食之?我倒是觉你或许会因此有所突破呢。”

杨修有些好笑:“你当我白痴啊。”

“怎么,你对自己这么没自信?那你还真是难以寸进了。知道什么叫突破么?突破自己的限制,想自己所不敢想,做自己所不敢做,置之死地而后生。”

杨修哈哈:“你一个如意境都没到的小子来指点我?你先突破个如意境我瞧瞧。”

“所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没突破不过是积累太少,可我才二十岁。你呢,还有多少年好活?”

“所以我更要杀了你,免得你骄傲。”

“你这个人顽固不化,这样吧,我们交换,你告诉我如何由内而外,我告诉你如何由外而内。”马克很好学。

“你先活下去再说。”话说完杨修已经出手,仍旧是一根树枝,看似轻飘无力,实则雷霆万钧,马克手中的匕首一横,隔开了树枝,身体后退半步。

杨修轻咦一声,树枝画了半圈仍旧指向马克胸口,马克再次格开,再次退了半步。

杨修再进,连续三击,就像拿了拂尘帮马克扫身上的尘土,马克匕首挥舞,连当三招,连退三步。

超凡境的速度并没有比马克快太多,主要原因是马克练的极剑道,在小范围内的格挡极其有效。

但是杨修的力道很大,每一次树枝一点,都像一记重拳击打在马克的匕首上。

他不得不后退卸力,甚至在退了五次之后不得不暗中放一个治疗术,以修复巨大的冲击对内脏造成的损伤。

“你这是极剑道?你与周家有什么关系?”杨修暂停攻击。

“有什么关系你会放过我,我就说有什么关系。”马克玩绕口令。

杨修还真听懂了,“追了你这么多天我还真不想一下子弄死你,你确实是个有趣的人。告诉你也无妨,内劲乃是燃烧体内能量产生的力量。”

“这就是你这么瘦的原因?”马克的脑回路很曲折。

“对。”杨修居然认同马克的话。

“怎么燃烧?”

“意念,想象你体内有无尽的能量,直到你真的能感应到它吗,并把它释放出来。”

“就像精神力感应外部的能量?”马克很诧异,这岂不就是气功冥想?

“或许吧,我不懂魔师的东西。现在说说你的想法。”

马克并没有放松警惕,盯着杨修的眼睛,“由外而内就是将外部的能量引入体内,形成强大的攻击力。”

“你怎么知道?”这下轮到杨修诧异了。

“魔师就是这样啊,既然武师能调动身体的能量,那魔师能调动外部的能量有什么稀奇?”

“据我所知,魔师只是用精神力调动外部的能量,并不能引之入体吧?”

“那魔兽呢?不就是直接吸收天地间的魔能,储存在魔珠中,同时强化了自身,形成了强大的战斗力么?武师也是锤炼肉身,为什么不能?”

杨修陷入沉思。马克也陷入沉思。

按说如果冥想能燃烧体内能量,岂不是不必遵循这样的升级步骤,完全可以直接从纯熟境就开始用意念冥想?如果成功直接在早期就拥有超凡境的力量?

马克问出了自己的疑惑,杨修答道:“燃烧体内能量产生的力量根本不是一般人能掌控,如果达不到对力量运用随心所欲的如意境,提前尝试等于送死。”

马克恍然。

“回答完了你的问题,现在可以去死了。”杨修发动攻击!

第124章 火蟒

手指粗的树枝受了数次重击内部结构早已破碎不堪,此刻瞬间爆炸成碎片,向马克激射而至!

马克只来得及横起匕首挡在心口位置,抬起左臂遮住眼睛。

数十片碎片刺破衣物,深深入体!撞击在匕首刀面上的碎片传递了巨大的力量。

马克脚下一点,整个身体似被风吹的纸片,径直向后飘去。

杨修眯起了眼睛,“如意境?!”

时间回到马克跳瀑布的时刻,在空中受强风托浮,入水后受水的浮力挤压,马克闭着眼睛只用了几个瞬间就体会到了先前从未体会到的细节。

阻隔他已久的窗户纸刹那间被捅破,马克对力量的掌控一下子豁然开朗。

置之死地而后生!生死置之度外!杨修说的生死之间可领悟并没有错。

杨修正欲追击,极度危险的感觉传来,让他直接跃出洞外。

隐形不可见的金刃将洞口的积雪切割得沸沸扬扬!

马克在关键时刻释放了一个金系二级技能,数枚金刃直接堵死了杨修进击的路线,洞口狭窄,他只有后退。

马克连滚带爬,钻入洞内一个分岔,已经顾不得里面是否有危险,径直往里奔跑。

火球照亮了前面的路,不知深入多少米,全身的伤口血流不止,再跑就死了,马克才停下来,拿匕首切肉挑刺,忍受着无比的痛苦,一点点治疗修复。

杨修错过了最佳的追击时机,再次进洞已经被多个岔路迷惑,里面的魔兽气息过于浓烈,以至于马克的气息都被遮掩。

没有火把,杨修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洞内只觉得危机四伏,不得已只好暂时退出。

这次受伤极重,马克感觉身体虚弱异常,休息了一刻钟稍稍有点恢复,仍旧感觉状态极差。

此地不宜久留,马克留意着火系魔能移动的方向,选择相反的方向前进,避免与这里的‘主人’相遇。

……

虎口要塞外,迁来的天地教教众们密密麻麻挤在一起,望着要塞上的牧。

天上飘着小雪,温度很低,所有人瑟缩着身子,即便是宗教的信念燃烧也难掩对寒冷的畏惧,今冬不知能否熬过去。

牧拿了一个简易的铁皮喇叭,大声喊着:“家人们,神的子民们。冬天是我们的敌人,但是我们不用怕!

我们的城主马大人,已经为大家准备了过冬的棉衣!厚实温暖的棉裤!温暖的棉鞋!温暖的棉帽!为大家准了房屋!为大家准备了粮食!为大家准备了干柴!”

下面顿时如滚开的水,瞬间沸腾。

牧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大家都是神的子民,天神不会放弃每一个人。我们拥有了自己的土地,自己的房屋,自己的家。我们要感谢天神!”

“感谢天神!”在有人带领下,呼声从稀稀拉拉到密密麻麻,到齐声震天。

“我们要感谢城主马大人!”牧继续洗脑。

“感谢城主马大人!”吼声继续。

“我们要感谢天使!”

“感谢天使!”

漫天的雪花似乎被震天的吼声击碎,寒冷也被热血驱走,在牧的安排下,所有人回到自己分好的村子里等待发放棉衣,发放粮食,发放木柴。

人数仍然不断再增加,特别是入冬以后,靖边城周边一下子涌出来几万人,都是入了天地教,得了教众指引,奔着虎口要塞而来。

幸好马克制定了先建房子的计划,使得这些人能有住处。

夏无雪不负众望,派商队分批运送来了足量的衣物。这场合作夏无雪赚翻了,这才是真正的赚钱。

美叶和几十名绣女源源不断供应养生毯到晋国,夏家的势力在这一项生意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金币如涌泉,作为回报,夏无雪对马克的支持不遗余力。甚至想办法偷偷运送了大量铁锭过来!

青玉每日站在要塞城墙上张望,马克只留下一张纸就消失不见,一个月过去了,至今音讯全无。

没办法不多想,青玉甚至有些懊悔,是不是自己把马克栓得太死?以至于他选择这样的方式逃避?

要不要等他回来就安排场婚礼,让美叶也跟他成亲?

……

视线回到马克藏身的山洞。

杨修不甘心追了一路就这么个结果,到嘴边的熟鸭子还飞走了?

他持了火把再次入洞,却没有马克这等辩安全方位的能耐,运气很差地直接钻进了魔兽的居所。

杨修感应到对方的时候,魔兽也被惊醒。

直径一米的腰身,长达三十米以上,浑身的鳞甲如钢铁般坚硬,两只拳头大的眼睛散发着火红的光芒。

这是一条火蟒。一条巨大的、凶残的火蟒!

火蟒一张嘴就喷出熊熊的火焰,强大的火焰冲击瞬间将杨修抛出去七八米远!相比这条火蟒,马克当初遇见的那只魔熊简直就是温顺的小猫。

杨修狼狈地往洞外逃窜,面对马克时的自信与潇洒早已无影踪。火蟒往外追了一段距离,感受到洞外吹进去的寒风,似乎极为不爽又喷了一口火,返回洞里。

马克留下的血的味道似乎刺激到了火蟒,一边吐着手臂长的信子,一遍往马克藏身的岔道游进去。

马克在洞里感受到喷涌的火热,吓了一跳。这是惊醒了魔兽啊!

洞中氧气若是被燃尽,自己可就只有憋死这一个结果,治疗术都不管用。

瞬间升起的温度让马克有些难以承受,于是他释放了一个冰系初级技能,这股冰冷的气息快速传到游进来的火蟒信子处,让火蟒生出极度反感的情绪。

于是火蟒猛地一个翻滚,巨大的身躯撞击在山洞洞壁上,将此处的山洞震塌,彻底堵死了马克所在的岔洞,然后满意地游回自己的老巢。

听到洞内传来的轰鸣声,杨修心有余悸,估计马克应该死在里面了吧?这下是真没办法进去一探究竟,只能暂且作罢。

马克同样被轰隆隆的洞穴坍塌声所震惊,慌忙地往洞深处逃窜,即便没见到魔兽的真身,也知道这家伙绝对不好惹。

不知道跑了多久,感觉行进了可能有几公里远,狭窄的山洞突然豁然开朗,一个宽敞的大厅出现在面前!

马克控制着火球绕着大厅内部转了一圈,就看到了中间石桌上趴了一个人!

马克吓了一跳,下意识就摆出了防御姿态,雷系技能都准备好了,然而那人在火球照耀下并无反应。

马克小心翼翼走近,换了个角度才发现这是一具骷髅!

黑袍子连着兜帽遮住了头和身子,骷髅保持这样的动作居然没有散架。

骷髅所在的的石桌上有一本书。马克没敢去碰,再次细致打量周边,发现了两处应该是油灯,连忙引着火球将其点燃,总算不用费劲维持着火球。

再继续搜索,终于在一面洞壁上发现了一扇石门,紧紧关闭,似乎也没有开关。

马克想的是赶紧离开这里,先能找到出口再去拿书看看。

可是仔细搜索了一通,出不去!石门似乎需要从另一面打开。

这家伙难道是被困在这里出不去饿死的?

马克撕了衣服包着手防止有毒啥的,轻轻打开书。

这是一本羊皮卷,保存得挺好,原来是一本日记。

第125章 试验日记

第一页上就有马克很关心的内容:“魔师一途太过缓慢,按照这样的进度,此生怕是再难以提升,我必须找到更快的方法,所以我准备试一下我的一个设想。”

第二页:“第一次实验,冰系魔珠,无魔师潜力的年轻人。结果:失败。精神被摧毁,昏迷不醒,身体冰冷,应该是冰系属性太霸道,普通人受不了。”

第三页:“第二次实验,木系魔珠,无魔师潜力少年,结果:失败。身体木质化,存活一天,昏迷不醒。”

第四页:“第三次实验,混沌魔珠,无魔师潜力的少年,结果:失败。身体无不良反应,存活十天,昏迷不醒。”

第五页:“第四次实验。精神力不够强大或许是失败的原因。有魔师潜力的少年,混沌魔珠,结果:失败。精神紊乱,神志有时清醒有时昏迷,发狂,存活一个月,昏迷不醒。”

第六页:“最后一枚混沌魔珠,时日无多,准备拿自己做实验,留下遗言:如果我失败,后人切记,魔珠移植入人体并不可行。”

第七页:“魔珠植入完成,魔兽反噬,侥幸胜之,痛苦万分。”

第八页:“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再次出现反噬,身体虚弱,如果再来一次,怕是撑不过去了。控制不住的狂躁,我已经为了实验杀了不少人,不想成为杀人狂魔,把自己关在这里,若是最终失败,就让这畜牲吃了我罢了。”

后面没了,看来是失败了。

没有落款,不知道这是谁,但是马克却陷入巨大的震惊中,是这家伙创造了自己!

世间事居然如此巧合,马克不确定自己是第三个实验体还是第四个实验体,这家伙管杀不管埋,也没说明这些实验体的由来。

身世仍然是个迷,虽然马克并不在意这具躯体之前的身世,但是看到日记还是有些好奇。

可以脑补出当时的大概情形:自己被抓来强行开膛破肚,植入魔珠,然后观察,一段时间后昏迷不醒,被当做失败的实验品,扔到了荒郊野外。

本来应该成为黑狼的食物,却被马二毛捡了回去。

却不知是捡回去之前还是捡回去之后,被自己穿过来占据了这具躯体。

或许是相对强大的精神力,也或许是别的什么原因,总之自己侥幸活下来。

奇怪的是这混沌魔珠似乎认了主,后来不但未再次反噬,还数次在危险时刻守护帮助自己,不然就不是现在的情况了。

哗啦一阵响动,马克忽地跳到一旁,却是骷髅散架变成一堆白骨。

身体腐烂得很彻底,甚至连怪味儿都没有,感觉不像是两年时间能发生的事情。

马克实在不想跟这堆白骨继续待在一起,所以他继续找出路。整个大厅已经被检查了好几遍,没办法打开大门。马克只能原路返回看一路上是否有其他出路。

没有。回到魔兽震塌山洞的位置,根本出不去,坍塌的面积很大,且不说能不能活到挖开洞口这一天,就算挖开了,会不会遇到那凶狠的家伙都不一样。

沿路再仔细搜寻了一遍,确实没有其他出口。回到大厅的马克已经饿得两眼发昏。若不是他可以凝出水球来解渴,恐怕早已经死了。

不断地凝出火球照明,即便是一级技能,也让马克的精神力消耗严重。若不是大厅有油灯,马克真要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环境中摸索了。

马克可以感觉到火系能量从石门缝隙进入,确定如果打开石门应该能出去。空气是流通的,不然憋也憋死了。

用手敲击着石门,马克苦苦思索,忽然眼睛一亮,有了一个主意。

将土系技能泥沼术施展出来释放到石门上,连石门带石壁顿时簌簌往下落石屑,果然有用!

不知道原理是什么,马克猜测应该是空气中的土系能量在技能控制下发生了某种作用,类似于在石头或者土壤内部发生细微但是密集的爆炸,破坏土壤以及岩石的结构,形成泥沼化的效果。

正在马克欣喜的时候,石门缝隙里突然窜出两条巨大的蜈蚣!

蜈蚣有成人胳膊那么长,通体漆黑,两只触角不停摆动着,对着马克就发起了进攻!

这种虫类最是让人难以忍受,哪怕遇到虎狼感觉都会好一些。蜈蚣速度不算快,但是毒牙一张一合,二十多对毒爪每一只都可以刺入人体注入毒素。

马克能治外伤,但是没法解毒,掏出匕首严阵以待。

匕首太短,考虑了几种进攻方式,似乎都不保险,只好再次释放火球,有效!蜈蚣对火球有天然的畏惧,两三个火球丢过去,前一刻还威风凛凛张牙舞爪的蜈蚣就成了美味。

马克实在太饿了,上去随便收拾了一下就将两只蜈蚣雪白的肉吃进肚里。

蜈蚣喜欢阴暗潮湿的环境,这里怎么看都不像适合蜈蚣生存的环境,况且这洞里哪有什么吃的,想到这里,马克扭头看看那一堆白骨,脸都白了,顿时有种想呕的感觉。

或许是蜈蚣从门缝爬出去吃东西呢,马克这样安慰着自己,尽量不去想某些画面。

吃饱喝足,继续破门大业,一个泥沼术之后,再用匕首上前将松软化的岩石刮下来,然后继续泥沼术。

如此重复循环,进度倒也不慢。只是精神力消耗有些大,不得不跟死人骨头将就着睡一个地方,通过睡眠恢复精神力。

饿了就四处释放泥沼术,还真能轰出来更多的蜈蚣,有了希望,有了口粮,整个人心情就不一样。

山洞里没有时间概念,马克估计自己已经被困在里面四五天了,工夫不负有心人,厚达一米的石门终于被马克挖通,这一刻的心情那是相当的得意啊。

石门后面是长长的通道,仍旧一片漆黑,也不知道是谁在这里设计安装这样一道石门,按说如果只是做实验还真没必要如此大费周章。

可找来找去也不像是有宝藏的样子,难道是拿来当坟墓的?这么讲究的坟墓应该有不少陪葬品才是啊,马克想不通。

打算出去的时候,马克回头看了看那一堆白骨,相当感慨,又折回来用袍子将白骨收拢收拢包起来,然后才发现白骨压着一个机关。

马克顿时惊喜,该不会是宝藏开关吧!,小心地拿手扭了一圈,咔啦啦响声之后,居然是石门的控制开关!

马克有一种日了狗的感觉!

特么的,要不要这么玩儿我?!

即将出去的喜悦被这样捉弄一下之后也淡下来,墙上的油灯取不下来,马克燃起火球顺着洞口往外走。

约么行了一里路,终于走到了出口。破开洞口的积雪,马克钻出山洞,发现外面正是黑夜,只好又钻回洞内,勉强睡了一会。

天又开始下雪,也分辨不出东西南北,只能顺着往地势低的方向行进。

横贯整座山脉的山洞长达十多公里,山脉两侧几乎是两个世界!

第126章 魔狼

虎口要塞周围一片热火朝天。

目前已经聚集了超过三万人,自然村的数量也已经达到了六十个以上。

自从发放了棉衣棉鞋之后,涌来的人数就飞速增加。不得不安排部分人暂时挤一个屋。

毕呈再次改革了相关的政策,迁移来的人不会直接发放正式户口,而是先给临时身份,并制定了积分制度,通过劳作和贡献获取积分。

积分不仅能完成正式落户,还能有更多的权限,比如后代的读书问题,参加民兵连问题,土地配额问题,每一项都需要不少积分。

为了让这些人冬天不会无聊,并且开始累计积分,一些在寒冬里也可以推进的工程比如水利、道路,已经在往前推进。

包括虎口要塞与无忧谷之间的山路也已经拓宽了很多,直接打马过去不用一天就能到达。

武器和铠甲的锻造已经在秘密进行,农具也在大量打造中。

其它的城外这时候难得见到有人,都缩在家里熬冬,只有北平城就像一个巨大的工地,到处都是欢声笑语,连寒风和飞雪似乎也成了欢呼与点缀。

民兵数量其实已经超过了五千,这是允许城主私人拥有的军队数量上限。

但是这些民兵表面身份仍旧是村民、农民,所以贺举升回来以后也没把这些人当回事,倒是希望这些人能有些战斗力,不然万一有些山贼强盗什么的来打秋风,总要有人能抵挡抵挡。

贺举升对外面的热火朝天的工程场面并不知情。他躲在无忧谷里可舒服了,在京城也没有这么舒服,冻不着饿不着,天天可以泡温泉,现在整个人都感觉年轻了好几岁。

一开始他还觉得这是个苦差事,现在看来简直是美差啊。

青玉和美叶聊着天,脸上都凝聚了愁容。

“……也不知道去了哪里,这么久了,一点音讯都没有,这大冷天的,要是在城里还好,在外面的话怎么过啊。”青玉说的自然是马克。

美叶轻拍青玉的肩膀:“多想无益,他应该是有很重要的事情去做,他是做大事的人,我们也不可能把他拴在家里,我们能做的就是帮助他把该做的事情做好,让他能省些心……”

“可他应该常回来看看啊,难道不知道我们在想他,在担心他么?”青玉跟美叶真成了无话不谈的好伙伴。

美叶一边继续手上的活计,一边安慰道:“放在心里就好,马克的为人你最清楚,定是不得已才不回来,毕竟这里是他的家,是他的大本营,就算走,他也会带你走,所以不用担心。”

“要不是那个小妮子来了两趟四处找马克,我真以为马克去找她了。”

美叶扑哧一笑,“这个夏无雪倒是挺上心的,这个冬天的物资多亏了她给筹措。”

“哼!也不看看让她赚了多少钱去,咱们这段时间总共卖给她超过两百张养生毯,一张她就赚五百金币。本该结算给我们的那部分她拿来买这些物资,中间又能赚一些,想起来就觉得不爽……”

“不是坏事,咱自家的商队根本忙不过来,商行舟那边全力购粮运粮,很多人都加入了谍报系统,确实人手不够。”美叶总是喜欢为别人着想。

青玉翻了个白眼给她:“你啊,就是心善,对谁都这样。对了,你那个使徒小组现在也有六个人了,到底是做什么的?”

“马克想找更多的魔师,这些都是初级魔师了,至于他是想做什么,我也不清楚,但是他给这些人灌输的思想还是天地教的东西,应该是让他们在传教方面发挥作用吧。”

马烈也被青玉喊过来问话,说起来与马克相处时间最久的最知根知底的应该是马烈。

“马克不会有事,谁有事他都不会有事,这家伙想当初还不是魔师也不是武师的时候就带着我横跨几百里雪山,连魔熊都干死了。

现在他不仅是融通境高手,又是四级魔师,只要不致命的伤都能恢复,攻击手段更多样。近战、远程弓箭,现在还时不时放个雷电,丢个火球什么的。

攻防兼备,哪里那么好对付。你们不用担心,他只会给你们带来惊喜。”

……

马克根据树木的形态大致分辨出南北,一路翻山越岭往南赶。

只是钻洞穿过来这座山太高了,绵延太长了,他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却始终找不到合适的路线,反而有越走越远的趋势。

他数次想掉头回去钻洞,冒险从另一头打通看能不能找到返程的路线,可是又不甘心已经走了这么远,总觉得前面或许就有路。

于是就这样纠结着前行,一路上遇到好几处明显潜伏着魔兽的所在,马克眉头就没怎么舒展开过,怎么这里的魔兽这么密集!

好歹大部分魔兽都是冬眠状态,不然自己能不能活着还不好说。

这一日他迈着沉重的步伐继续前行的时候,又一次遇到了魔兽,这次是两只!而且是战斗中!

对于黑狼,马克已经足够熟悉,这种阴险狡猾凶狠的动物,当初给他们制造了极大的麻烦,现在的马克当然不会再害怕这种动物,即便一次来几十头他都不会在意。

可是眼前这头黑狼太大了点,个头比得上一匹马了!可是比起对面这家伙,它的个头还是小了些。

通体银白色的豹子别说见过,马克听都没听过。这豹子身长怕是得有五米,身形矫健,黑狼纵然凶狠,却丝毫碰不到它,反倒被银豹抓得满身是伤。

黑狼的嚎叫传出去极远,若非如此,马克也不会跑过来一看究竟。

至于取魔珠什么的,马克并无太大兴致,主要是不抱什么希望,只是纯粹好奇。

马克是趴在山岭转角地方,怕惹火上身,远远观战。

这一战打得异常激烈,银豹占据上风,自然是一鼓作气,一副不拿下对方不罢休的姿态。黑狼已经遍体鳞伤,可仍旧在苦苦支撑,根本没有退走的意思。

战事因何而起不清楚,马克坐山观虎斗,看得目瞪口呆。双方之间不止是爪和牙的较量,时不时释放的技能更加精彩。

银豹应该是雷属性,黑狼则是风属性。风刃面对速度极快的银豹并未发生作用;但是银豹的雷击则常常给黑狼带来麻痹效果。

银豹又一次进攻得手,一爪子将黑狼腹部撕开,过于严重的伤势让黑狼倒地不起,接受了失败的现实。

不过奇怪的是银豹似乎并没有吃黑狼的意思,只是想击败它?看着银豹昂首挺胸离去,马克也是呆了。

等银豹离去许久,马克估摸着黑狼已经死去,这才慢慢靠近。

令马克意想不到的是,黑狼居然还没死!不过他看向马克的眼神中已经没有凶戾,只有悲伤,很不可思议,马克似乎读懂了这种悲伤的眼神。

马克觉得很荒谬,可仍旧试着传递过去并无恶意而且带着关切的眼神。黑狼也不在意,只是伏在地上,任由鲜血染红了身下的雪地。

马克开口说话了:“我或许可以帮你,但是你不会攻击我的对吧?”

黑狼抬起头,看了看马克,低声呜咽了一下,不知要表达什么意思,然后马克就看见黑狼身后的树丛里居然钻出三只小狼!

其实身子也不小了,有成年狼差不多大,可是全身毛茸茸的,萌萌的眼睛和动作,真的只是刚出生不多久的小狼!

小狼咿咿呀呀地走都走不稳,晃着身子来都黑狼身边,用头拱着她们的母亲。这一幕看得马克有些受不了。

所以他再次往前凑近几步,说道:“我可以帮你治伤,你放轻松。”

第127章 申屠宏的对策

马克释放了一个治疗术,落在黑狼受伤的腹部。

治疗术既然能治人那就应该能治动物,反正都是外伤。

确实如马克所料,黑狼腹部的伤口在慢慢愈合。它自然感受到了伤口的变化,抬头望着马克,眼神中是惊讶与感激。

黑狼的个头太大,马克几乎要把精神力耗干,才将其全身大大小小的伤都治好,然后一阵虚脱的感觉传来,马克一屁股跌坐在雪地上。

黑狼直起身子,赶走围在身边的小狼,慢慢走过来,没有呲牙咧嘴,低下头用脑袋蹭蹭马克,这家伙智商不低!

马克这会儿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他在赌,赌黑狼不会伤害他,总算赌对了。

黑狼趴下来,看看马克,再扭头看看自己的背,居然是让马克爬到自己背上去!

这下好玩儿了,还没骑过狼呢,马克压抑着欣喜,勉力爬上狼背,高如骏马的黑狼缓缓站起,连一点颠簸都没有,回头招呼了几只小狼,往前行去。

马克没有方向,黑狼自作主张选了一个方向。

其实银豹是来抢地盘的,黑狼是为了护自己的孩子,所以双方才打得你死我活。现在地盘被抢走,黑狼只能离开,它选的这个方向倒是真能走出群山。

论起对环境的熟悉,黑狼自然是比马克强太多,黑狼用简单的思维作出决定,那就是前往有人的地方。

白天一人四狼踏雪而行,晚上便找个背风的地方将就。一般的野兽肯定不敢来骚扰,有魔兽黑狼也会凭借比马克敏锐百倍的感知绕道而行。

经过一夜的休息,其实马克的精神力就已经恢复,体力也好了很多,所以他想自己行走,毕竟老骑在狼身上感觉还是有些占便宜。

可是马克不上狼背,黑狼就一直盯着他看,马克只好继续在狼背上。只是在需要狩猎的时候,黑狼才会留了马克照看小狼崽,独自行动。

狩猎对黑狼来说太简单,往往不用多久就能衔回来大个头的猎物,野猪、野鹿、黄羊……像是刻意变着花样,又像是证明自己的能耐。

马克也投桃报李,生火烤肉,小狼对火焰有很大的好奇,似乎不像其他动物那样害怕火,而且大冬天的靠近火堆也更暖和。

所以几只小狼挤在马克身边拱来拱去,也不知是把马克当成自己的父亲还是当成自己的兄弟了。

烤肉确实更香,黑狼似乎也挺喜欢吃烤熟的食物,更不用说马克还能放一点盐在上面,味道就更妙了。

马克不光生火,还能变出水来,估计黑狼也觉得有这样一个家伙跟着也是挺幸福的事情。

……

定边城内,杨修向申屠宏说明了情况:马克被赶紧魔兽的洞内,且破坏了洞口,无法出来,可以听到里面的惊天动地的战斗动静。

怀疑马克已经被魔兽吃掉,但是无法确定。

汇报完结果,杨修就离开了定边城,他自由了。只是一路上心里都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其实他自己总是有种感觉,马克应该没死。

不管如何,结果已经这样,申屠宏召集了不少人在城主府内商谈事情。是针对北平城的。

“……如今马克应该已死,但是他折腾的这些事情大家也都感受到了,把贱民都拉过去,现在咱们大家的生活都受到影响,很多事情变得极不方便,大家都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个张姓大户站出来:“这个家伙是要跟咱们对着干,他这发土地发棉衣发房子让贱民觉得有了翻身的机会,一旦传到我们城内,不光人心不稳,咱们大伙儿的利益可是实实在在的受损。我觉得一定要想办法阻止他们这么干。”

申屠宏对这种没营养的话表示不感兴趣,但是也只是点点头。

“我们可不可以直接出兵平了那个狗屁要塞?”有人站出来建议。

申屠宏摇摇头:“这是在赵国内部,名义上都是皇上的城,我们出兵恐怕不妥,皇上就等着我们不安分,好有借口发兵过来。”

又有人站出来:“要不要我们大肆宣传马克已死,让北平城群龙无首,自己就乱了。”

不用申屠宏反驳就有人质疑道:“这事怎么宣传?难道说马克被我们杀死了?那不还是跟上面这种情况一样了?再说了,皇帝要是再派个人过来呢?我们接着杀?”

申屠宏也点头:“城主是谁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们要把北平城这些胡闹的政策给破坏掉。换一个城主来,在这样的艰难环境下,估计也会同意继续沿用这种做法。”

有个审图宏的幕僚捏着胡子出来:“我觉得可以这样捋一捋:他之所以能把这些贱民拉拢过去,是因为他免费发身份,发房子,发土地,发粮食等等。

但是目前北平城并不产出多少粮食,现在两三万人要吃要喝,这么多的消耗全部是从别的地方运过去。

如果断了这方面的供给,他们没东西可发,甚至吃不上饭要饿死了,自然就不会再有人去投靠。

据目前的情报分析,北平城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在京都和晋州的魔纹制品生意,如果能破坏了这些生意,他们没了收入,也就没了钱买粮,那么一切都会回到原来的样子。”

申屠宏站起来:“对,现在我们的问题就变成了如何破坏他的生意。”

“常规手段肯定是不行,现在不知多少人在盯着他们的生意,都一筹莫展,这里面的技术问题没法解决,只能走偏门。”幕僚继续发言。

“我认为可以有几步,第一步:想办法让山贼强盗袭击马克的商队,断了他们给京都的商品供应,也断掉他们往北平城运粮的商路。

第二步,联络周边城,联合起来,不卖给北平城任何东西,特别是粮食。

第三步,据说晋国的夏家与北平城商队往来频繁,混进北平城的探子探知到夏家有运送铁锭等战略物资过去。这意味着他们无视国与国之间的商贸约定,对晋国国君来说,这可是大忌讳。

我们需要将这情报想办法传递给晋国国君,如此一来,晋国的夏家自身难保,这条商路自然也就断了。

第四步,目前北平城的商队主要是一个叫商行舟的家伙掌控,这个商行舟是赵国商家的人,但是是家主的私生子,很不受待见。

商家的正式继承人叫商盈通,据说跟商行舟很不对付,双方矛盾已久,我们可以想办法让他们之间斗起来,破坏掉这一点。”

申屠宏连声叫好,有人提出疑问:“哪里有这样的山贼和强盗?”

申屠宏哈哈大笑,周围人也都跟着大笑,搞得提问的人一脸莫名其妙,半天才琢磨出味道来。

……

商行舟现在已经基本不会亲自跟商队,他的重心都转移到谍报系统的建设与完善上。跟商队的是张。

马烈把猛虎连的成员分批换进特战连,护送商队,路上也怼怼山贼,见见血,增加点实战技能。

特战连不用说,本身都是精英,又是按照马克的特种作战部队的训练方法训练,不仅单兵作战能力强,相互之间的配合也是非常默契。

补充进去的人员都是从京城跟来的虎头帮帮众,全是退役老兵。他们不光在不出行的时候严格训练,即便在护送商队的行程中也始终保持训练强度,严格按照作战行军的标准来。

出征几次以后,沿路经过的大小山头原本数量很多的山贼强盗都被拾掇得差不多了,即便是有也都知道北平城的商队动不得。

本来张以为这次出行又是拉练一趟,不会再有作战的好事发生,没想到还真有不开眼的送上门来。

第128章 特战连

朱聪是申屠宏亲兵里五个千夫长之一,对于这次行动他很不以为然,城主居然要他带领一千人冒充山贼来对付一个商队。

要知道一千人的正规军可以硬怼五千人甚至一万人的山贼军,对方有多少人?据说只有一百人的护送人员,其余还有百来人的民夫!

杀鸡焉用宰牛刀!这就是朱聪的感觉。

面对一个刚组建的百人队,给朱聪五十人他就敢往上冲。虽然做山贼没法用军中制式装备,只能穿便装,拿不怎么顺手的钢刀钢叉,可这也太兴师动众了吧。

至于什么埋伏、包抄、分割,还用得着这些战术?人数上十倍的悬殊,自己这边全是跟随城主多年的精兵,直接上就是了。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所以,眼瞅着商队停下来休息的时候,他们直接冲出来就上。

隔着几百米呢,张在行军方面经验越发老道,根本不给敌人突袭的机会,一看有人大老远呼喊着往这边跑,特战连成员顿时来劲儿了,总算又有仗可以打。

等稍近一点,发现对方人数有些多啊,不过特战连的人不但没有惊慌,反而越发兴奋,这才有意思!

民夫早都得了命令躲到马车后面,张大喝一声,所有人弓箭在手!

什么叫特战连?远程近战都要精通!平地山地林地各种地形作战都要精通!比起对面千人队里弓箭手不过十余人的比例,他们这边可是一百张弓。

距离还有一百米远的时候,这边就来了两轮抛射,朱聪这边猝不及防,顿时有几十号人中箭。

一百米顶多二十秒就能跑过来,但是张已经调整了阵型,前面三排盾牌卡在一起形成了盾墙,弓箭手在后面改平射。

三段射法还是源自马克的建议,他们已经玩儿得炉火纯青。

千人队还没推进到近战距离就已经折损近一成!

冲到近前撞上的是坚固的盾墙,以及盾墙后面伸出的长矛!

特战连是武器装备最精良的作战单位,全身皮甲,配了弓箭、盾牌、长剑、长矛,以应对不同情形下的战斗。

朱聪纵然战斗勇猛,可是见了对方这种阵势也是懵了,狗啃刺猬无从下嘴啊!稍一近身就是长矛穿刺,离得远一点就根本攻击不到。

一千人看上去很多,其实也不多,只能包抄。可道路两侧地形不平坦,对方守紧了上坡一侧,留着下坡一侧,包抄过去更加吃力,居高临下,只需要十几根长矛就让人无法登坡。

“刺!”,齐刷刷一声喊,数十根长矛就整齐地刺出来。根本不讲究什么武力值高低,眼瞅着对方的喊声越来越整齐,越来越高涨,自己这边战损率越来越高,士气一落千丈。

朱聪发起狠来,钢刀猛劈,劈断了几根长矛,招呼了手下猛攻一个点。

人数上的绝对优势让朱聪终于用伤亡换来了一个突破口。然而,前排盾墙散掉之后,特战连一手持盾一手长剑,瞬间就掀起了反扑!

朱聪立刻就感觉到压力倍增,什么才是精兵,原来自己不是精兵!

张带领特战队员发起冲锋!用一百人冲击千人队!而且速度极快,如热刀切黄油,几十个呼吸就凿了个对穿!

然后掉头再次冲过来!

仔细看就会发现,特战连其实并不是各自为战,而是每三人一组,三组互为犄角,中间一人随时查遗补缺,组成了非常结实的战斗结构。

从上面看就像是一朵三个花瓣的花朵,中间一人像是花蕊,其实是班长!真正的攻守兼备!

朱聪的队伍也是十人一组,但是十人之间的配合并无章法,只是保持了作战单位的数量,并没有产生更大的战斗力加成。

张大喝一声‘斩首’!三朵花朝着朱聪所在的位置挤过去。

朱聪没有意识到这次作战的艰难,根本没把自己放到合理的作战位置上,而是带头冲锋,过程中的指挥也毫无遮掩,立刻把自己暴露出来。

经过大圆小方训练过后,特战队员的厮杀技巧提升了一大截,不再仅仅是大开大合一往无前,更多了些明快狠辣。

朱聪还没反应过来斩首的意思,已经被围在中间。朱聪是个好手,也有融通境实力,但问题是,蚂蚁堆死象。

一旦他被断开了与其他人的联系,围杀起来正验证了那句话:再高的高手也怕遇上军队。

他没底气喊出来我要打十个这种话,因为他面对的是三十个。

三朵花像绞肉机,挤压过去,只是一会儿工夫,朱聪就体无完肤,倒在战场上。

有人割下了他的头,挑在长矛上大呼,“贼首已死,投降者不杀!”

这话喊出来其实是很诡异的,一百人对着一千人喊投降者不杀,怎么都像是在搞笑,可实际上此话一出,千人队就做鸟兽散,不一会儿除了地上的尸体,再无一人,全部溜掉。

清点了一下伤员,二十六人受伤,四人伤势严重,就地包扎治疗,众人脸上没有悲伤低沉,只有仍未退尽的兴奋。

“痛快!真特娘痛快!”有人喊着。

……

申屠宏派出的人来到京城,找上了商盈通。

商盈通这段时间表面低调,实际上心里跟猫挠着一样。其实以商家这么多年的一点点布局和积累,他不需要多大的开创,只要不犯错误,整个商业帝国自然会正常运转。

去年整了那一出亏了一万多金币,对魔师学院纵然是恨之入骨,可惜没辙,魔师学院给皇帝创造财富,他还不敢得罪。

但是那个私生子弟弟就实在让他火大,按说商行舟已经公开声明退出家族自立门户,商盈通已经没必要再视他为威胁。

可有些人就是这样,见不得别人的好。这个冬季,京城的冬菜生意规模扩大了好几倍,虽然一部分盈利要分给魔师学院,但是赚钱那是真轻松啊!

以往这部分生意就是商行舟负责,现在换了人,商盈通想用歪门邪道不好使了,整个京城的地下势力已经完全统一起来,全部由虎头帮控制。

正在他心痒难耐的时候,申屠宏派人来找他说合作。

仔细一了解,双方顿时一拍即合,至于怎么给商行舟使绊子还没想好,使者得了合作的消息返回定边城汇报。

商盈通就在那里自己琢磨:目前与北平城有往来的生意只有一个,那就是药材。

以前是商行舟跑全国药铺,现在商行舟撤出去,草药铺的生意就由商盈通负责,他知道无忧谷供应的草药品质好,价格也合适。

现在只有断掉与无忧谷的合作,让他们的产出变现不了,虽然可能影响不了大局,但好歹算是响应申屠宏。只要能打击商行舟的,商盈通就乐意去做。

只靠单纯的商业手段见效太慢,也很难有实质的作用,还得给他们下点猛药。商盈通以前就这么做过,差点弄死商行舟,这次还打算继续。

但是商盈通自己没有足够的武装力量,还是要靠金钱。

他派人找上盛安城城主韩征。韩征早已收到了申屠宏的请求,对于马克,韩征感慨很多。一年半以前,马克在自家地盘上被人追杀,惶惶如丧家之犬。

那时候他还曾起了一点爱才之心,想收他到自己麾下效力,只是想再考验一下,加上看在钱的份上,于是就放任蒙章对马克的围杀。

可没想到马克借机躲入军营,并出征西康,然后有机会去京城,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再次听闻他的消息,是皇帝的诏书,任命马克作为新的城主!

而现在,这个家伙居然在偏僻的角落里胡折腾,以至于堂堂一个定边城主都要发请求联合自己对付他。

要不要帮?怎么帮?

第129章 计战

至于帮谁,自不必说,肯定不是帮马克。

要不要帮商盈通?要不要帮申屠宏?

还是要看利益的。

申屠宏在书信中分析得很透彻,马克是在与所有的权贵阶层对抗,而且隐隐代表的是皇帝,皇帝心里怎么想这些城主们心里门儿清。

从这个角度来讲,申屠宏和韩征以及其余十三个独立的城主是站在一条线上的。不能让皇帝得逞,也就是不能让马克得逞,这是最终结论。

帮商盈通就是帮申屠宏,就是帮自己。至于怎么帮,不能随便被人当枪使,还是得看利益。

所以韩征给商盈通提了很苛刻的要求。要自己出人马可以,拿钱来。一人一天十金币,要多少人自己决定。出现伤亡按更高的标准支付。

申屠宏派人截杀商队的消息还没传到商盈通这里,他目前对情报的了解只在于,商行舟的商队一般有一百人的武装护卫。

按照他理解的正常的战力对比,至少要两百人才能有胜券。

考虑到伤亡产生的数十倍的赔付,最好是能多一些人更稳妥。租借两百人的话,就算情报掌握得足够精准,也得耗费两天时间,总要提前一天布置埋伏。

这样算下来需要四千金币,为确保万无一失,还需要调动自家的护卫大约需要一百人以上。这个买卖做得。

其实找一些杂牌武装价格要低得多,可是上次他安排了五十人的队伍,硬是让商行舟死里逃生,这让他耿耿于怀,要做就做成,别赔了金币还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作为赵国商家名义上的一家之主,他做得了这个主,就算只是为了自己出口气花几千金币也没什么。

于是,商盈通一方面答应了韩征的要求,另一方面传令下去,让所有草药店立刻终止与无忧谷的合作,不再收购他们的任何草药,不管什么价格。

……

这时候,被特战连杀散的千人队仅剩下不到八百人狼狈地逃回了定边城。

申屠宏连续摔了八个花瓶才从暴怒中冷静下来,然后召集开会!

“……是不是我太保守了?顾虑太多了?是不是应该直接将那五千人马全副武装都派出去,才能对付得了那区区百人的护卫队?”

在场的无论是他的千夫长,还是他的幕僚,都一声不吭,这确实没法接话,一千人对付一百人,被干掉了首领,然后一败涂地,战损过两成。

重要的是当他问起对方的伤亡时,这些人居然说不知道!七百多人,有杀死敌方人员的站出来,一个都没有站出来!

这特么的算什么?自家死了两百多人,对方一个都没死?对方都是超凡境的高手么?这是在搞笑么?你们是长时间不打仗变成猪了么?

怎么办?

问题抛给了申屠宏养着的那些幕僚。看他吃人一般的目光,似乎拿不出个主意,这些幕僚就要被剁了拿去喂狗一样。

总算还是有人站出来:“城主息怒,这事可徐徐图之。一方面咱们的密探需加强情报收集,对于他们这护卫武装的训练方式要重点关注,最好是能借鉴到我们军营中去。

其他的几个计划还是要推进,即便暂时不去动他们的商队,只要保证咱们联络的周围城联手起来不卖给他们一粒粮食,他们撑不了多久。

就算这个冬天能熬过去,来年的粮食要到秋上才能收,那段时间才是最难熬的。我们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把动手的事情交给商盈通他们,借刀杀人。”

……

商队回到虎口要塞,将这次路遇的情况一汇报,毕呈立马觉察出问题的严重性,暂时停了商队外出的计划。并做出了一系列的应对安排。

首先是排查对方的情报人员。自然村的分布,天地教的管理方式,对那些贱民控制很严格,基本断了从这些人中出间谍的可能。

剩下的能接触到商队行动信息的,只有可能是那些临时工。

现在冬季,除了水利和道路工程仍在推进,其他工程基本停了。这两项工程的参与人员全都是为了挣积分的贱民,不去管他们。

其余人员仍留在要塞的基本是负责各种手工小作坊,从这些人员中间排查就很简单了。只要做出大规模人员调动的举动出来,再留意观察那些人着急忙慌去报信,基本就能抓个差不离。

与此同时,几个城的谍报系统全力运转,信鸽在冰天雪地里飞来飞去,这是个新鲜玩意,无论申屠宏还是韩征都没料到,自家的一举一动其实也在别人的监视之下。

商盈通的草药铺刚宣布不再与无忧谷合作,这边就已经通过信鸽了解到,而且也得知了商盈通与韩征之间的租兵计划。

这要感谢何成的儿子何唐,他在盛安城军营关系还不错,军营里传播的愿意出去接活的一人一天五金币,他怎能不知道,稍一打听就知道什么情况。

现在何唐可分得很清楚,他们家的利益是与马克绑在一起的,而不是与韩征绑在一起的,虽然先前是在韩征治下,可现在生意做的到处是,根本不依靠城主。

所以他立刻就把信息通过长生传回到虎口这边。

毕呈安排人接触商家草药铺的竞争对手,想合作的人不缺,商盈通这一招根本没用。凭无忧谷产出草药的质量和数量,市场上受欢迎得很。

既然自家商队暂时不出动,那对方下手的只有可能是别处往这里跑的商队,于是最可能面临危险的就是夏家的商队!

毕呈立刻安排张和马烈拉上特战连和猛虎连,又编入一部分民兵连中的佼佼者,以拉练为名,大张旗鼓出动。

一方面借机试探对方的密探,另一方面直奔商队先前固定的路线,前去迎接,避免猝不及防之下遭受巨大损失。

……

范大锤看上去老实巴交,其实一点都不笨,不然也不会学得一手打铁的好手艺。

他原本在定边城内讨生活,日子紧巴巴,眼瞅着都快支撑不下去。北平城招铁匠,他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的。

来这里以后,每天有忙不完的活儿,虽然很辛苦,可赚得确实多,这时候却有人来告诉他自家的妻儿老小在定边城北人抓起来,这还了得!

一番惊吓之后算是明白了,自己需要帮别人打探消息,传递消息。做了有好处,不做,自己家人难保命。

尽管他很喜欢北平城这边的氛围、这份工作,但是家人性命要紧,于是经常偷偷往定边城传递情报。

虽然他没有参与到打造兵器铠甲,只是以打造农具为主,但是人来人往的能打听到的信息也不少。

要塞就这么大,每次武装队伍进出人人都能看到,无非是要问清楚去哪里。所以他像往常一样,很和善很随意地问队伍中的一个人。

“又要出去护送商队采购粮食啊?”

那人看了一眼范大锤,也露出笑容来回答道:“是啊,上次遭了匪,好歹没大事,这次换条路线。”

“哦?现在还有匪啊?真是造孽。路上可要小心呐,这城啊,就靠你们守护者呢。这次去哪里采购粮食?”范大锤用了很多铺垫,但是最后这一句还是不得不问。

被问话的人似乎挺开心别人的重视,反问了一句:“你叫什么来着?”

范大锤表情微僵,瞬间恢复:“我叫范大锤,你喊我大锤就行。”

“哦,对。大锤啊,你之前是在定边城那边打铁对吧?你会不会打兵器?我的长剑上次砍出了一个缺口,你要是会的话帮我修理一下。”

范大锤点头称是,对于修剑的活连忙应下来。对方才回答他道:“这次我们要往西边去,到靖边城和宁边城采购粮食。好了,我得走了,等我回来找你修长剑,别忘了。”

第130章 一个不留!

疑似间谍名单很快摆到毕呈的桌子上,他叫了人进来,“立刻将名单送往定边城那边,让人摸清楚这些人的底细,注意别打草惊蛇。

同时派人盯着这名单上的人,看他们有什么动静,也关注一下他们之间是否经常互通往来。如果他们有人试图传递消息出去,尽管让他们去,不要拦截,不要抓捕。

查清楚他们的情况之后尽快回报,也暂时不要碰触他们的家人。”

……

夏无雪这是第四次前往北平城。

从晋州到北平城往返要将近三个月,也就是说这一年她基本就是在路上了,除了第一次见到了马克,后面两次都没见着。

这小姑娘陷入情网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远在异国他乡,思念之情不比青玉美叶她们少,每次商队长途跋涉,她都跟着,对此她老爹都没法子,不过也私底下做了很多的准备工作。

这一次冒雪前往北平,路上很艰难,夏无雪在马车里不断地嘟囔,“我为了你这么辛苦,你知不知道,你这个没良心的。”

陪在路上照顾她的丫鬟还有马车外的护卫其实都能听到,除了强忍着不笑出声来,也没有别的办法。

商队运送了大量的铁锭,重量很大,骡马几百匹。花了不少心思偷偷运送过境,之后又采购粮食布匹进行遮掩。

护卫也不少,大雪封山的日子,山贼尤其猖狂,吃不上饭的贱民为了活下去什么事也做得出来。

两百人的护卫武装,都是家里的好手,按说没什么问题,可偏偏就遇到了问题。

商盈通本来是计划拦截商行舟的商队,可是申屠宏出手之后,那支商队就没往这个方向上来,他租的人马只能埋伏在盛安城附近。

若是根据得到的情报往西边宁边城方向上去拦截,那光路上就得十多天,花的钱可就玩不起了。

正当他准备放弃行动的时候,传来新的情报,有一支商队途径盛安城赶往北平,就你了!商盈通打算对这个目标下手。

这个目标当然就是夏无雪所在的商队。

这是一场惨烈的战斗。

夏家的商队护卫本不需要如此拼命,无奈家里小姐在场,他们得拼命保护,不然有点差池自己肯定没命。

商盈通自己拉了将近两百人的队伍,又租了两百人,人数上占优,又是有心打无心,准备充分,一开始就在局面上占据了压倒性优势。

商队护卫的打算也没错,哪怕货物丢了,人别有事就行,护着自家小姐边打边撤。怎奈这些拦路抢劫的目标不仅在货物上,还想杀人。

一个是为了钱,一个是为了命,为了钱的战斗气势上稍弱,但是实力占优;为了命的,人少势单,可是拼死作战爆发出来的气势很足。

慢慢的双方开始势均力敌。

双方杀了个血流成河。夏无雪这时候可不敢耍大小姐脾气,乖乖躲在马车里被众人拱卫,心里却莫名想起马克来。

张和马烈带了五百人的队伍,特战连全员出动,猛虎连全员出动,民兵连十中选一,挑了些精英,一路急行军,前去迎接商队。

盛安城军队一出动,信鸽就将消息传递到虎口要塞。可那时候马烈带着队伍已经出发,毕呈再担心也只能看来不来得及营救。

“大小姐,你骑上快马先走,我们断后!”夏无雪的护卫眼看有些撑不住,准备行险一搏。

“不行,要走一起!”

就在这时,一支冷箭射过来,精准命中夏无雪的枣红马,红马哀鸣一声,摇晃着倒地不起。

护卫立刻脱了护甲递给夏无雪,示意她躲好,别当靶子,一群人形成半个圆圈,边打边撤,紧紧护住小姐。

民夫能跑的都跑了,来不及跑的有被杀了的,有躲在车底下不敢出来的。护卫两百人打的只剩下不到一百,人数还在减少。

对面也损失不轻,将近四百人死的还剩下三百左右。这时候眼看胜利在望,已经顾不上这么大的战损,双方都打出火气,造成了现在了不死不休的局面。

两百打四百是一比二,一百打三百是一比三,双方基本是一比一换人头,可是越换越对夏家商队不力,眼瞅着五十人打二百五,已经是一比五,再下去只能全军覆没了。

护卫们人人脸上流露着悲壮与绝望,哪怕拼到最后一人,也要撑下去!

五十人剩下十人,然后剩下五人!

最后时刻,夏无雪站出来,大喝一声:“我夏家与你们不死不休!”

她做好了死的准备,抽出长剑,横在自己脖子上,只要一用力就可以抹过去。

“嗒嗒嗒”,远处想起了马蹄声!

密集的马蹄声几乎连成一片,踏起的雪沫飘洒飞扬。

夏无雪停了手,袭击者也停了手,只是一愣神的功夫,马蹄声已经到了近前。

护卫拉着夏无雪一个翻滚,趴在雪里,漫天的箭支自头顶飞过!

“一个不留!”马烈大喝一声。

“一个不留!!”所有人一齐大喝。

这边商盈通的人马还在犹豫是拼还是撤,对方已经纵马冲进来,想撤都来不及了!

一边倒的屠杀!所有人,没有一个俘虏,没有一个逃掉,全部当场格杀!

夏无雪从雪地里爬出来,满场找那个熟悉的身影,“马克呢?马克没来?”

“城主大人还没回来。”马烈站过来,拉起夏无雪,扶她上马。“对不起,我们来晚了。”

夏无雪脸上闪过失落,看着满地的尸体,悲从中来,放声嚎哭。

仅剩的三个护卫也泪流满面,为自己袍泽之死流泪,为自家小姐无恙流泪,为保住了自己的性命流泪。

将所有人的尸体就地掩埋,马烈押着货物往虎口要塞赶去。

与此同时,另外一个人也终于返回了自己的地盘,这个人就是马克!

这一趟出去花费了超过半年时间,走之前仍旧是秋天,回来时,春天都快要到了。北国漫长的五个月冬季,马克全在路上。

好在后来有黑狼相伴,有它狩猎,有它带路,有它当坐骑,有它陪着过夜,躲过魔兽,熬过孤独,扛过风雪,顶过严寒。

这一路上,马克与黑狼之间慢慢建立了更加信任更加依赖的关系。

之前黑狼驮着马克是报恩,后来就是喜欢这样做,它们之间既不是认主的关系,也不是相互利用的关系,倒像是极好的伙伴。

他们走的是山区,到了松林镇附近才从山里出来,一出来就是要塞覆盖的范围,所以他们一出场就亮瞎了无数的眼睛。

当时那附近正在修道路,虽白雪遍地,大家仍然干得起劲,然后就有人发现了远远来了一只狼。一只驮着人的狼。

所有人看呆了,愣愣站在那里,震惊了好一会儿,才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走近了一看,原来是天使大人!

不知是谁起了个头,所有在场的人呼啦啦全跪下了。

这下马克也愣了,这是做啥?发生什么事了?

三只小狼似乎对这么多人感觉很好玩,蹦跳着想过来凑热闹,被黑狼制止。

马克也没从狼背上下来,而是一路穿过跪地的人群,径直往要塞方向去,本来他是想打招呼问候一下的,可是所有人都低着头,他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干脆装神秘得了。

等马克骑着狼走远了,地上的人才纷纷起身。

“我的天神啊,这太吓人了。”有人捂着心口惊魂未定。

“怕什么,天使大人是好人,又不是恶人。”有人回应。

“我不是怕天使大人,我是害怕那只狼!你见过跟马一样大的狼吗?!”

“那肯定不是一般的狼,我觉得一定是天上下来的,没准是天狼!”

“肯定是天神送给天使大人的坐骑!”

“有天神保佑,有天使保护,有天狼保护,我这辈子卖命给天使大人,这是我毕生的荣耀啊。”

“卖命哪里轮得到你,我们的命本来就是天使大人救的,没有大人,我们早冻饿而死了。”

“那你说天使大人这段时间去哪里了?会不会……”说话的人指了指天上。

“……不好说……”

“快干活!别傻站着,跟着天使大人总不会错。赶紧挣积分,以后争取加入民兵连,孩子也能学习识字,就有机会受到天使大人的接见。”监工的过来吼了一嗓子。

整个工地上洋溢着一种抑制不住的激动。

马克骑着狼到了要塞口,正好遇到了马烈的队伍返回,夏无雪从马车里跳出来就呆立当场。

第131章 回来真好

“马克!你,你,你给我下来!”夏无雪被巨狼吓到了。

马克心中苦笑,怎么又是这妮子。从狼背上下来,马克拍拍狼的脖子,也不管它听不听得懂,低声说了一句“这些人都是朋友,不要伤害他们。”说着用手圈了一圈周围的人。

巨狼似乎能明白什么意思,低头逗弄它三个孩子。

“这,这是怎么回事?”夏无雪悄悄抬手指了指巨狼,还不敢太明显,怕它误会。

马克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反问了一句:“怎么大冷天的过来了?”

夏无雪一听这话憋了一肚子的委屈立刻就爆发出来,眼泪哗哗地往下淌。

马克顿时束手无策了,“我只是问一下,怎么了这是?”

“我为了见你,差点连命都没了,你个没良心的……”又是这句。跟在她身边的护卫已经没有当初的笑意,一脸的沉重。

马烈走上前,一边盯着巨狼一边简短解释了过程,马克才知道小丫头这次遭受了怎样的打击。

马克只好表示安慰,“别难过,你没事就好,那些兄弟,我会帮你报仇的!”

夏无雪哇地哭出声来,一下子扑到马克怀里,马克顾不得她是演的还是真的,这个时候可不能乱说话,可是又不好拿手拍她肩膀,只是杵在那里当大树。

马烈眼珠子就没转过,一直放在巨狼身上,小声问:“怎么回事?这是哪里来的?”

“这趟出去不怎么顺利,半路上遇到它,一起度过了一段时间,就像当初我们俩在山里那样,互相帮助着才活下来,所以就算是朋友了。”

马烈恍然,他感同身受。看向巨狼的眼神都带着热情了,兄弟的兄弟就是兄弟,恨不能上去抱一下以示亲近,可是看巨狼一副高冷的样子,又没胆量靠近。

马克感觉胸口的衣服都湿透了,夏无雪才停止了抽泣,“我要你帮我报仇!”

“那必须的!知道是谁做的么?”后面半句问的是马烈。

“商盈通安排的,大部分用的是盛安城的人手,韩征知情,他们之间有交易。”马烈言简意赅。

“这么着急就动手?”

“还有比他们更着急的,定边城那边申屠宏派了一个千人队袭击我们的商队,被我们击退,干死了两百来人。一个月前的事情。”

“我们的兄弟伤亡如何?”

“还好,没有死亡,有一部分轻伤,几个人伤得比较重,现在也基本无大碍。”

“那就好。娘的,看来不反击不行了,欺负到头上来了。走,回无忧谷商议对策。”

马克转身走向巨狼,巨狼俯下身子等马克上背,马克揉了揉它的头,“一起走吧,兄弟。”

巨狼站起来,跟在马克身边。

马克怀疑巨狼能听懂自己说的话,其实他们一路上这么多天一直不停地在交流,虽然一直是马克在说,但是马克说了很多,说到了人类世界的凶险,也说到了人类的复杂……

来到人类居住的区域之前,马克一直担心。一是担心巨狼对其他人类的态度,二是担心人类对它的态度,三是担心它会送自己出山后掉头返回。说实话,马克是真舍不得。

好在马克担心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巨狼似乎真的能明白马克讲的那些事情一样。

毕呈等人听到动静也都出来,自然是少不了震惊,然后才是嘘寒问暖,马克不一一解释,只说召集重要人员到无忧谷开会。

然后率先往无忧谷里去。

一路上夏无雪紧紧抱着马克的胳膊不松手,三只小狼一会儿跑前一会儿跑后,似乎永远不知疲倦。

马克也很好奇,看样子三个小家伙似乎只是刚会跑没多久,可是这一路上,每天都走那么远,三小狼一点都没有落下,只能说基因的强大不能以常理推之。

有一只小狼似乎对夏无雪很感兴趣,追在后面一会儿拿爪子扒拉扒拉她的腿,一会儿拿头蹭蹭她的腿,一会儿绕着她打转,把夏无雪惹得心痒痒。

她一直想伸手摸摸小家伙的头,实在是这家伙太可爱了,可是又担心身后的大家伙生气,只好嘟着嘴看马克。

马克搞不懂啥意思,歪着头看她。

“我的红马被他们射杀了,我现在连个坐骑都没有。”夏无雪说这话却偷偷看身后的巨狼。

“我赔你一匹就是,这里所有的马随你挑,挑中哪匹要哪匹,只要马同意,马的主人我想办法让他同意。”马克很大气地说。

夏无雪似乎犹豫了很久,才小声地问道:“你真的一路上都骑着它?它怎么这么大个儿?会不会吃人?”

“当然会啊,这是魔兽,厉害的很,我打不过,不过我们是兄弟。”马克怕巨狼误会,一直把兄弟挂嘴边,反正不管听不听的懂,不犯话语上的错误就是了。

“那……这小的长大了也这么高大么?”

“那是自然,怎么了?”

夏无雪嗫嚅了半天用更小声的话问道:“我能不能领养一只,长大了做我的坐骑?”

马克想了一下,回答道:“恐怕得问它亲娘答不答应,我说了不算。”

早有关卡的值守前往谷内报信,青玉和美叶就站在瀑布上方迎接。

两个人同样憋了一肚子话,可是看到下面怪异的组合也是被震惊到不知说什么。

几个人带着巨狼和三只幼狼通过简易的升降梯上到瀑布上方。

马克先跟青玉抱了一下,又在额头亲了亲,轻声道:“你瘦了!知道你有很多话想问,一会儿回谷内说。”

美叶也走过来,马克只好也抱一下,青玉没任何不爽的反应,看来这段时间是真的接受了美叶这位第三者,只是看夏无雪的眼神还是有些没那么友好。

一众人顺着河岸入山谷,谷内等待迎接的村民差一点吓到四散而逃!

一进山谷,巨狼就被谷内奇特的气候环境所吸引,有些兴奋地四处跑动,这下真把村民吓傻了,躲进屋的,瘫倒在地不敢动弹的,尿裤子的,哇哇大哭的,好一阵鸡飞狗跳不得安宁。

谷内山坡上圈出来一块区域用作养殖,里面养了一些牛羊,巨狼跑过来,牛羊纷纷伏倒在地不敢动弹。

巨狼跃进栅栏,随口叼了一只羊跳出来跑到马克面前给到马克,示意他赶紧烤,然后又跑去抓第二只。

负责喂养的人哪里敢动弹,马克也哭笑不得。巨狼知道人不可以攻击,却分不清这些牲畜有什么不能吃的,一路上不就这样走过来的嘛,只是这些羊太好抓了点。

马克也不纠结,立刻叫人将羊放血剥皮,架了柴火,又找来了几种佐料,算是庆祝归来吧,顺便吃着烤肉讲故事。

杀了五只羊,烤好了一些先给巨狼和三只狼崽子吃,毕呈等人也陆续到达,大家伙儿围在一起,早脱了身上厚厚的衣服,只穿了单衣,吃着烤肉,听马克讲述这半年来的惊险历程。

贺举升也在与会之列,马克不打算瞒着他,他需要这家伙向皇帝汇报一些事情。

听完马克很玄幻的故事,接下来由大家一个个介绍各自负责的各项事务的进展情况。

毕呈第一个进行发言,“目前我们登记在册的人口数量是四万多人,其中差不多一万人是原有镇子上的居民,其余均是外地迁来的。

已经开发虎口要塞周围王家镇、刘家镇、高岗镇三个镇子周边的荒地。按照这样的密度安排,还需要七八万人,能完成全部管辖范围内的荒地开发。

现有熟地也需要差不多两万人来耕种管理。另外山脚山坡不适合垦荒的可以用来养殖放牧,这大概也需要一万人的缺口。

我们的八个城堡设计时可容纳正常生活的人口是一万人。这样算来,我们还需要吸纳十五到二十万人口。

我针对户籍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具体内容我会给你相关文件。等一个月后,天开始转暖,马上就要大兴土木。”

第132章 是你先开玩笑的

马烈更详细汇报了两次遇袭的情形,主要是说给贺举升听的。

马克等马烈说完,对贺举升道:“贺大人也看到了,我能不能完成皇上的任务,有时候不在我,实在是太多意外的危险。

我不求皇上给我多大支持,只希望您能给皇上说一说这边的情形,好歹对定边城那边训斥几句,咱日子可能会好过一点,您认为呢?”

贺举升立刻表态:“没问题,我一定如实禀报皇上。我现在就写封信,只是路途遥远,等皇上知道恐怕也是两个月后了。”

“这您不用担心,信写好了您封好,我帮您快速送到京都。”

陆集此次没有跟着夏无雪前来,而是留在晋州,那边入冬后也开展了冬菜生意,需要有人照料。

张汇报了一下特战连的训练情况,讲到半截被马克打断,马克改口问了一下目前自然村数量,是不是还是按照以前的比例训练。

张秒懂,点头称是,马克心里知道民兵数量一直在增加,但是他暂时不希望贺举升知道自家武装力量的构成和数目。

“抽调一些好苗子,组建特战连二连、三连,一连调出三分之二,分配到二连三连,要保证战斗力不减,你们加强训练。人手不够啊,容易被人欺负。”

青玉汇报了养生毯保健毯方面的生意,产量稳定,但是基本没有金币收入,几乎全部都换成了物资。现在的现金来源反而是靠虎头帮那边的人力车和快递业务以及冬菜业务。

如今储备的粮食按照现在的人口增加速度也能维持到下一个冬季到来,这是出乎申屠宏他们意料的,对北平这边来说,粮食是最根本的,怎么可能不重点储备。

美叶则汇报了使徒小组的情况,因为这期间采购了一些魔药,六人都已经成功启蒙,因魔药限制,他们也没太大选择空间,有什么就先觉醒什么。

两人选择了火系,一人选择了雷系,一人选择金系,一人选择风系,一人选择土系,目前都是一级状态。

大圆小方对这六个人进行重点强化训练,刺激他们的精神力略有提升。

布汇报了识字教育推行情况。目前只针对没太大劳动能力的小孩子进行,覆盖率还不错。另外管理培训班也已经毕业了两批人,虽然是简短培训,好歹先将就着用。

冯向均则汇报了各村镇道路建设情况和水利工程推进情况,基本上马路网已经覆盖了辖区一半的面积,现有的村落村村通路是能保证了,各镇子之间也道路也都有所拓宽,未来一年规划的未开垦区也都先将道路初步贯通。

……

还有部分人在京都,马克安排人通知巴东、吕素、田丰提名提拔三人做团长,代替他们接管京都的冬菜、快递和人力车生意,三人尽快赶往北平。

明雨自从跟着马克来到北平这边,什么都掺和一下,谍报系统、特战训练、猛虎连训练、甚至民兵连也会去指导,也跟着毕呈学习了一些行政管理方面的知识。但是一直没有独立负责一块内容。

马克安排他做王家镇的镇长,自己组建团队,将整个镇包括外围的差不多二十个新村全部管理起来。

虽然围着镇子要修建的城堡还没开始动工,但是管辖范围和人口都已经差不多确定下来,很多事情需要先动起来。

“牧,你加大传教力度,将定边城二十几个镇子周边所有贱民尽量都吸纳过来,咱们陪他玩儿。

另外,毕先生,优化一下手艺人入户条件,对真正有手艺的人承诺免费提供镇上的铺面一间,给我狠狠地挖人。”

……

一系列的安排之后,马克留下了毕呈,单独与他商量事情。

“如果我们武力反击,怎么做合适?”马克问道。

毕呈思考了一下:“你是想打疼他,还是想灭了他?”

马克哦了一声问道:“还可以灭了他?”

“我研究过赵国这边的独立城城主继任规则,一般是现任城主的后代接管,但是需要在城主四十岁的时候提前送到京都待三年。

这种机制是存在很大漏洞的,所以才会出现很多继任者半路出意外的情形。

我们跟定边城硬打肯定不行,搞破坏什么的没多大意义,说不准还会暴露我们的一些部署,我建议直接来个绝的。

先将城主的继承人干掉,再将城主干掉,按规定这时候就需要皇帝来任命城主,整个城就易主了。”

马克愣了,有这样的计划么?说得这么简单?“这不是在开玩笑吧?”

毕呈哈哈大笑,“是你先开玩笑的,我们现在所有精力都应该放在建设上,别去想这些不现实的,只有实力足够强大,才能有机会去做你想做的事情。

不要觉得太漫长太遥远,按照咱们现在的发展速度,顶多再有三年,我们绝对可以跟定边城硬刚。”

……

千里之外的晋州,晋国皇帝收到了密报,知道了夏家在往赵国运送铁锭,一个人在书房陷入长考。

自从收了城主的权,整个晋国集权中央之后,皇帝下一个目标就盯上了大家族。

夏家、商家、周家,还有很多新兴的大家族,这些家族把控经济命脉,多少代人的发展,盘根错节,现在商税收的少得可怜,肥了这些大家族,是该宰杀一两个了。

只是夏家势力太大,牵连太广,朝中耳目众多,牵一发而动全身。

但是不动是不行的,就光一个养生毯,他们就赚了几十万金币!晋国全国的税收才多少?更不用提还卖冬菜,还控制人力车市场,金灿灿的金币全都流入你们夏家口袋,我这个皇帝吃什么!

你夏家富可敌国了,居然连铁锭这等战略物资都敢卖给敌国,下一步是不是就考虑把整个晋国都卖掉?

怎么动?以什么理由?控制在什么范围?皇帝一个人都没叫,就自己琢磨,他担心消息泄露出去。

但实际上消息在传到皇帝手里之前,夏家就知道了。这就是大家族的恐怖之处。

夏启源早在几年前就开始准备,半年前女儿偷偷运送铁锭前往赵国的时候他加快了准备的速度。

作为拥有这么多财富的家族,有钱本身就是一种罪。他知道皇帝的决心,也知道皇帝的手段,权利收到手上之后下一步就开始收财富了。

对于女儿的大胆行为,他没有阻拦,因为就算他们不做这个,皇帝也会找到别的理由。更不用说这个利润是在太惊人。

铁锭运往北平城,利润翻了十倍!因为他们家有自己的冶炼场。反正用的是马克的钱,这边说什么价就是什么价。

对于自家女儿的变化,夏启源其实很高兴,总算有一个能在魄力和胆识方面跟自己比较像的儿女。

夏家明面上的资产都没动,但是很多产业根本看不出来是夏家的,这些产业如果皇帝用心去查,可以查得到。夏启源在几年前就不动声色将这些产业慢慢转手变现,大量的财富悄无声息地转移到国外。

即便是明面上的产业也没有任何的发展,全都在悄悄抽离资金往外走。

皇帝还在琢磨着别打草惊蛇,可惜蛇早已经溜了。等皇帝派人召夏启源入宫时,人早就不在晋国。

皇帝大发雷霆,不再遮遮掩掩,以叛国罪之名逮捕夏家所有人,查封所有产业,没收所有家产。

结果抓到的要么是外人,要么是远得不能再远的一些旁系,九族以内早就悄无声息搬走。皇帝也不是没收获。

第133章 夏家的抉择

首先是大量的不动产,原属夏家的门面商铺庭院土地都收上来了。其次是冬菜生意和人力车生意皇家接手了。

然后是朝堂上也来了一轮大换血。既充盈了国库,又杀鸡给猴看,皇帝的统治更加稳固,地位更加尊崇。

对夏启源来说,这点损失不算什么,因为比起家族破灭什么都没有了来说,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这样的大家族在这样的时代,很重要的靠山还是政治依附。没了晋国的庇护,找大树到哪里找?马克的北平城只是小树苗,皇帝才是大树!

所以,夏启源现在在宗晋中的书房里聊天!

能有这样的机会,是因为夏启源献给了赵国皇帝一百万金币!抵上赵国一年税收!世家的底蕴恐怖如斯!

而这不过是夏启源这几年转移出来的资产的五分之一!

宗晋中丝毫没有皇帝的架子,这两年多亏马克调理,以及保健毯的作用,宗晋中也信了马克的话,时不时在皇宫里活动活动,身体状况越发好。

“……夏先生有没有听说过象棋?我们正好一边研究一边聊聊。”宗晋中把夏启源捧得很高。

“小民未曾听说。”夏启源把自己放得很低。

“夏先生别再自称小民了,你就自称我,我也不自称朕,你我就这样轻松省事。说起来夏先生愿意来赵国发展,我是很欢迎的。

赵国需要你这样的有本事的人。对了,说起有本事的人,这象棋还是一个年轻人送给我的,我看那年轻人也是跟夏先生一样,是个有本事的人。”

夏启源笑着回应:“为皇上祝贺,赵国人才辈出,有朝一日定可恢复秦之一统。”

“哈哈,这话我爱听,只是没那么容易。”

正在这时,老胡送来了贺举升的信。

宗晋中拆了信,一声不吭看完,对着夏启源道:“这里倒是有你关心的事情。”

“哦?不知皇上说的是什么事情?”夏启源心里有点发紧,面对帝王这反应实属太正常不过。俗话说最是无情帝王家,可别是自家有什么犯忌讳的地方被皇帝抓住了把柄,要翻脸吧?

“你们家的一个商队,在前往北平城的途中遇到劫匪,损失很大,只剩四个人活下来。”

夏启源蹭地就站起来,“皇上!不知活下来的人中,有没有小女?”

皇帝示意不要激动,“令嫒没事,很安全,现在在北平城。”

“皇上,我想尽快赶过去看一看,还请皇上恩准。”夏启源在一刹那似乎浑身的力量都被抽干了,差点瘫在地上。

“不急,这事情发生在赵国确实有些令人失望,你放心,我会给你一个交代。夏先生既然来了赵国,不知道有什么打算?”

“能过些安稳的生活即可,暂时没什么打算。”

“看样子以后是有打算的吧,天下夏姓是一家,赵国这边的夏家也算是大家族,你们有没有打算认祖归宗?”皇帝很为人着想的样子。

夏启源则陪着小心,“很多代过去了,其实已经算是两家人了,各过各的就好,我这边带这一帮子人过来,也不想麻烦其他人。”

“夏先生不需要太过担心,我不会像晋国的那个家伙一样害怕治下的臣民富裕。我这边有几个想法,一呢,夏先生可以选择继续做生意;二呢,可以选择为我治一座城;三呢,也可以选择帮我打理一些事情,朝堂上还是很缺有能耐的人。”

“多谢皇上厚爱,此事重大,一时难以决断,请容我思考一下,也与家人商量商量。”

“不急,你回去考虑一下,老胡替我送送夏先生。”皇帝自始至终都很客气,谁给皇帝一百万金币,皇帝都可以对他客气。

夏启源离了皇宫之后,直接组织了队伍赶往北平城。

在夏家,夏启源是真正说一不二的人物,一家子数百口子,全靠他一个人掌着大方向。虽然这一次全族老少背井离乡,但是没有人敢有意见,至少明面上不敢。

夏无雪是他最疼爱的小女儿,也是他最看重的。

他现在很想见见这个叫马克的家伙,对他充满了好奇,能把自家眼光高于顶的女儿哄得魂儿都快没了,这是本事。

另外无论冬菜生意、人力车生意,还是养生毯生意,都是自己闻所未闻的,这家伙哪里来这么多奇思妙想?

年纪轻轻能成为一城之主,从什么都没有搞起,看样子还做得风生水起,惹得别人想通过这样黑暗的手段来对付,简直太有本事了。

马克日子恢复到有规律状态,每天花时间带着巨狼出去溜达,一开始是在要塞周边转悠,发现太过扰民,不过倒是得知现在这只狼有了个称号,叫天狼。

想想这名字也不错,挺霸气的,就跟巨浪商量,以后就叫这个名字吧,天狼没意见。

后来天狼主动带着马克往深山里钻,不管是狩猎也好,溜达着玩儿也好,有天狼当坐骑,倒是省事很多,基本都能当天返回。

运气很好,天狼居然带着马克寻到了一株蓝雪莲。原来魔兽对魔药有天生的敏感性,这让马克萌生了以后带着天狼多出去转转的念头。

三只小狼崽子不可能老跟着,就一直留在无忧谷里,反正每天少不了吃喝,天狼似乎也挺放心。

没有天狼在一边虎视眈眈,青玉、美叶、夏无雪直接将三只小狼瓜分了,一人一只,每天逗弄着玩儿,比自己孩子还亲。

天狼有时候回来看三个人类抱着自己的孩子,似乎也没有不高兴,这就等于默许了,可把三女人兴奋坏了,各自给自己领养的小狼起了名字。

青玉的小狼起名叫小青,美叶的小狼起名叫小叶,夏无雪的起了个小雪,这起名的水平也是够低的。

马克有跟美叶沟通过魔兽出现的原因,到底是自行修炼出来的,还是有机遇比如吃了魔药觉醒的,还是说像人一样产生了变异被动形成的。

魔兽后代是不是也是魔兽?魔兽能不能与普通野**配?这一系列的问题美叶也没有答案,这方面的研究太匮乏。

从天狼带着的三只狼崽子看,应该魔兽的后代能继承魔兽的天赋,至少在个头上已经显露出来。

弄不清楚的事情只能放到一边,马克还记得自己的天使身份,其实现在他完全已经没有必要再去显露神迹,天狼的陪伴已经是超级大的神迹。

他有去跟使徒小组的六名年轻人进行沟通,给他们鼓励,给他们信念;也有跟大圆小方沟通训练方法的改进问题。

还跟张和马烈单独沟通民兵连的问题。民兵连基础薄弱,也基本没打过仗见过血,马克问道可否让商队多带些人出去,比如一个商队带五百民兵连的成员,算是拉练。

张给否了,原因一是五百人人吃马嚼的,太费粮食;再者太招摇,不带兵器没用,带了兵器相当于明着告诉皇帝自己的兵力已经有几千人。

马克想象也就作罢,还是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思路去训练吧,细节的事情也没法子事事关心,该放权就得放权。

商行舟听说马克回来也跑回来凑热闹,顺便沟通了目前的谍报系统成员人数以及运转情况,马克建议他从猛虎连里抽调人手扩充谍报部门,并且建议他们研发一套密码,以免出问题。

商行舟走前马克专门吩咐了他去收集定边城和盛安城城主相关信息,包括现在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其他继承人,有无进京住过三年,他们的住处、习惯、实力……

上次毕呈说的话是当笑话说的,可马克回头一想,有些事情也不是不能尝试,所有人都觉得那是笑话,是不可能的时候,其实就是机会。

马克的日子悠哉,有人的日子难过。

最难过的首先要数商盈通。

第134章 大出血

租借了两百人,一人一天十金币,死亡是二十倍,结果两百人没一个活着回去!自家的一百多号护卫也无一幸免,这些也需要大量的金币抚恤。

他不敢不给,韩征是一城之主,而且是土皇帝那种城主。这一趟损失了五六万金币,这还没完!

皇帝直接调动了两万兵马,兵临盛安城下,然后让宦官前去质问韩征,为什么境内会有如此猖獗的匪贼,导致他国商队数百人死亡,这已经引起了外交纷争,韩征必须要给个交代。

一是给异国商队的赔偿,每人两百金币!二是责令必须全城搜捕匪贼,再有此等事情发生,皇帝不介意派人替代韩征来管理这座城!

后面一句只是威胁,还办不到,毕竟在建国之时就有协定,没有十足的理由,皇帝不敢做到那一步。但是这两万人的阵势可是不假!

能怎么办?只有赔钱呗,但是韩征能出这个钱么?当然不会出,应该谁出?还是商盈通!

所以四万金币赔偿金,加上两万人马的行军消耗也要两万金币!

商盈通差点就吐血死掉,前前后后一点好处没捞着,出了差不多十二万金币!

上次被马克坑一把不过是万把金币,这次直接翻了十倍,估计他这个家主也难当了。

韩征自然也不爽,虽然没太大损失,但是被皇帝惦记上了,不得已到城外随便抓了些贱民冒充搜捕来的匪贼。

结果这一随便,导致外面传开了很多谣言,说城主先是派军队冒充匪贼抢劫商队,又抓良民杀掉冒充抓到了匪贼,说城主不给平民活命的机会……

牧的工作更好开展了,城外的贱民本就生活不易,这下更加人心惶惶,直接大批大批跟着牧到北平城讨活路。

申屠宏也没捞着好,前面死了两百来人之后还有些不甘心,指望凭借情报找回场子,结果被将计就计,传递了虚假情报。

还是千人队出动,本以为这次准备充足,全副武装能吃下北平的百人队,结果情报有误,其实北平这边三个特战连加上部分猛虎连成员,差不多五百人,同样是全副武装!

这下子怼上,申屠宏又损失了将近三百人,剩余的还是狼狈逃回去!

折腾了这两三次,两个城主总算知道马克这边的真实实力,再也不敢轻举妄动,实在是损失不起了。

就在这样的局面下,北平城迎来了一个新的春天!

王家镇、刘家镇、高岗镇同时开工!三座城堡同时起建!

准备了一个冬天,所有的设计全都非常细致,所有的工程项目分工和流程都经过了多次推演,将近五万人的劳动力,瞬间就爆发出惊人的建设速度和热情。

一片热火朝天中,夏启源带着队伍来到了北平城!

马克一听说晋国夏家前来,这是目前最大的民间合作单位,自然是热情出迎。不过他出场的方式有些震撼,骑着天狼出来的,可着实把夏启源震惊了。

夏启源设想了很多种见马克时的情形,但是从没想过他是这样的出场方式。

马克当然不至于骑在狼背上跟长辈说话,见到来人立刻翻身下来,让天狼自行回谷,自己走上前见礼。

“马克见过夏先生。”

夏启源看这马克一表人才的样子,心里满意得很。其实在见到马克之前,夏启源就已经被北平城的‘盛况’所震惊。

不管是已经完工的虎口要塞,还是正在火热建设中的城堡,甚至是远处一排排崭新的砖瓦房,一条条宽敞的马路,一片片开垦出来的梯田……

所有的这些场景在其他地方很难见到,一般的城镇基本是城里热闹,城外荒凉,要么就是围着城周边大量的不成样子的棚户区,再远就是些连屋子都算不上的贱民居住点。

可这里的一切都是新的,他觉得很不可思议,如何能在这么短短一两年时间完成这么大量的工作?

“后生可畏,后生可畏,果然是皇上口中说的有本事的人,佩服。”能让夏启源说个佩服的人还真不多,所以夏启源身后的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这个帅气高大的年轻人。

眼界不同,他们不懂眼前这一切代表的意义,也不知道马克在这里建设时的背景,所以无法理解这句佩服的深意。

“夏先生谬赞,我不过是得道者多助而已。”

这时候毕呈也出来了,老远就跟夏启源打招呼,走到近前还拥抱了一下,这下轮到马克惊奇了,这两人还有一腿?

“我们是老相识了,当初我还在为陈家效力,那时候能撑那么多年,其实也有夏先生的支持,本以为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再见面,没想到我们会在这样一个地方重逢。”

“是啊,世间之事总是这么奇妙,这样很好。有你在这边,我就能理解马城主为什么能把事情做得这么漂亮。”

“你啊,别夸我,都是城主有本事,不然我这个糟老头,能做得了什么。”

“两位不用谦虚,说起来多有对不住二位的地方,毕先生就不说了,日夜操劳什么重担都压在身上。夏先生这边我也照顾不周,前阵子您家的商队路上出了状况,真是很惭愧。”

夏启源摆摆手:“本来呢我是来跟你兴师问罪的,但是在你地盘上,我也打不过你,还不赶紧叫我女儿出来我看看!”

“她在谷里,离这边有些远,得有一天的路程,我已经派人去喊,路上辛苦,我们先进去坐坐,吃些东西,您两位老朋友也趁机好好聊聊。”

马克领着众人进了要塞,跟着夏启源的人被领着先安顿下来。到了会客厅,安排人准备饭菜,三人继续聊。

“这次怎么有时间这么老远跑来?”毕呈觉得好奇。

“以后我就要在赵国生活了,树大招风,这些年夏家在我手上发展得太快了,钱赚得太多,皇帝也会眼红的。”

“夏先生的意思是全家都搬来了赵国?”马克很诧异,还指望晋国那边有个照应呢。

“是的,这一把年纪了又不得不长途跋涉拖家带口背井离乡,没办法的,有些事情是身不由己。”夏启源语气中显露出一些无奈。

但是马克看眼前这个差不多五十岁的人并不显老,一双眼睛闪着睿智的光芒,表情上是从容淡定,并没有语言中那种无奈,反而一种智珠在握的感觉。

“你在晋国觉得树大招风,难道在赵国就不会?”毕呈好奇地问。

“在赵国我多花一些钱,皇帝是欢迎的态度;但是在晋国,我花钱再多,皇帝也会不爽,因为他想要全部。”

马克做出欢迎的姿态:“来这里吧,有的是地方,别看现在还没建好,等过两年肯定不一样。”

“这里确实是好地方,不过我家里人比较多,这一次数百口子大部分留在了京都,他们都是要在繁华人多的地方才能找到机会发展,因为他们会的就是那些东西。拉来这边反而可能做不好。”

“如果有一些懂内政方面的人,不嫌我这庙小的话,可以到这里做事,现在百业待举,急缺人才啊。”马克还是伸出橄榄枝。

“马城主成家了没?”夏启源很突兀地问了一句。

“呃,有妻子了。”

“几个?”

“……一个。”

“一个太少了,你觉得我们家无雪怎么样?”

“啊?”马克懵了,夏无雪直接,她爹比她还直接。

“啊什么,要不是这么重要的事情,我至于亲自跑一趟么?你要看得中我女儿,就这几天把婚事办了。”

第135章 嫁妆

夏启源打的好算盘,自家女儿嫁给一城之主不算下嫁吧?更别说这一城之主还特别受皇帝青睐!

如果说来这里之前他是把马克看成小树苗,但是来之后他发现这棵树苗长势良好,而且几年就能长成参天大树。

不说马克的势力,就单说他的个人实力,能征服魔兽当自己的坐骑,这还不够牛逼的!

今天接触一下,完全没有年轻人的浮躁,待人接物有礼有节,有思想有条理,怎么看都是女婿的上佳人选。

“你是看不上小女?小女长得难看?还是品行不端?”夏启源问道。

这老家伙最会挖坑,长得好品行好与看不看得上没有必然联系吧?马克也不能跟他辩论对错真假。

“不是,这事情比较复杂,这不是我一个人能决定的,不光要看夏无雪的态度,你让我现在的妻子怎么办?人生大事哪能这么草草决定?”马克解释道。

“我家女儿我最了解,她若不是看上你了,也不会不顾性命往这边跑。我们不会这么简单就糊弄过去,我是带了诚意的。”

说完喊了手底下人拿过来一个木盒,当着马克和毕呈的面打开,从里面掏出一摞金钞。

“一万金币一张,这是一百张,算是小女的嫁妆,我的诚意还够吧?我老头子亲自跑过来,骨头都快散架了,这也是诚意吧?难道你还不知足?”

毕呈脸上笑出花儿来,“青玉那边我去说,夏先生的诚意够足,城主还是不要辜负老人家的心意了。”

你们两个老家伙,这么快就串通一气!我们聊的是诚意足不足的问题么?怎么就把我这根瓜给强扭了,就不怕强扭的不甜么?

“这样吧,等夏无雪来了,看她的想法。我不是在乎诚意的问题,只是这样怕对她不公平。”

“哦,对,还有个叫美叶的丫头,你们也是没有办事。我听青玉说过,你们办了手续但是没有举行正式的婚礼,我看呐,不如你一下娶三个,放在一起热闹。”

“我看行!小女的工作我去做,人老了就喜欢热闹,这个主意很好嘛。”夏启源大声嚷嚷。

马克傻了,两个老东西真是不怕事多,“你们难道不知道三个女人一台戏,以后一起过日子很要命的。”

哈哈哈,两老头同时大笑,夏启源一点都不在意:“没想到你年纪轻轻这方面感受还挺深,不怕,我教你方法。我也是五个老婆,还不是管教的她们服服贴贴。”

马克不知道夏无雪曾经问美叶的那些问题,否则他就会很有兴趣了解一下这些管教方法。

……

到了第二天,夏无雪见到了自己老爹,已经平静很久的委屈又一下子爆发出来,抱着她爹哭得稀里哗啦。

从小到大都没受过如此的惊吓,这次差点就自己抹了脖子,这段日子看似已经恢复,其实还是有些惊魂未定,这段经历留下的阴影恐怕是要伴随很久了,说不准时时会做恶梦。

老爹才是最好的撒娇诉委屈的对象,夏无雪一直哭了好半晌才停住泪珠。

夏启源各种的哄,总算把女儿哄安稳,连忙祭出大招,“无雪,这次爹过来其实是为了你的婚事来的。”

“啊!?爹!你又要把我嫁给谁?我不嫁!”

“你这孩子,我都没说是谁你就拒绝?昨天我跟马克谈了谈,我觉得这孩子不错,可以当我女婿,你觉得呢?”

“啊!”夏无雪难得地红了脸,不过略一思考,又摇头,“现在还不行,我答应的事情还没完成呢。”

“你答应了什么事情?”

“帮助一千名贱民过上好日子,两个月赚到一万金币,成为一城之主。前两项我做到了,第三项……”

“这小子提这么高要求?!这特娘的看着老实,胃口居然这么大?!他亲口说的只有这样才能娶你?”

“也不是,那还是两年前……”夏无雪将当时的情形复述一遍,了解到当时马克的身份地位,夏启源眼中精光闪闪,心道老夫果然没看错。

“咱夏家是大家族,说话得算话,既然你有答应,我们想办法做到就是。不怕,有爹在,只要你不是想当皇帝,我们都可以努力。”

“可当时马克只是说完成这三条他就答应做我们家供奉,没答应娶我啊,这……”

“哈哈,这一点不用担心,我来搞定那小子。”

……

夏启源在琢磨宗晋中给他提的三个选择,要么继续经商,要么做一城之主,要么入朝为官。

其实他本来是有意继续经商的,毕竟那是他本行,入手快。现在嘛,就要好好考虑第二种选择了。

这个城主肯定不可能像独立城主那样,应该是有任期,而且各种限制。军队是不可能想,甚至下面部分官员的任免权都受限,另外,每年的税收肯定少不了。

不过这都不是事儿,本身夏家就不是靠武力维系家族,钱不是问题,权也不是问题,就算当个名誉城主也没问题,既然这样,自己来当和自己女儿来做都一样啊。

夏启源陷入思考,城主之位没那么容易拿,即便皇帝承诺,现在一个萝卜一个坑,只能等任期满。

如果是在这附近就好一些,不然隔着一个月的路程,两人见面都麻烦,就算是名誉城主,总不能天天不在自己城里吧。

近处的话,定边城,靖边城,宁边城,都是独立城主,更不可能把位置让出来。

想想马克怎么就突然得了个城主做?夏启源猛然醒悟!其实宗晋中也在做晋国皇帝做过的事情!他在收权!

马克这个位置就等于钉了个钉子在这里,不用想,马克是跟皇帝一伙儿的。那宗晋中承诺给自己的要么就是划一片荒凉之地,就像马克这样,在别的城身上切块肉下来交给自己。

要么就是拿某个独立城开刀,干掉城主,收回到皇帝手里,然后任命自己去替他管理!

真是打的好算盘!那这样一来,第二选项应该没那么快能落实,或者如果自己选了第二项,很有可能就必须先帮皇帝做到某些事情!

有些事情一时看不太清楚,夏启源就去找毕呈,两人天天就城的管理方面随意聊,夏启源也不隐瞒,将皇帝的话都说出来。

毕呈对夏启源的判断伸大拇指,然后在地图上指了指,毕呈一看,是定边城。

“马克准备拿这里开刀了,虽然我极力劝阻,建议他先发展,但是他有主见,而且申屠宏确实惹到他了。

从这段时间手下收集情报的方向就能看出来,本来这事没什么胜算,但是马克这个人,我到现在都看不透,他总是创造一些不可思议的局面出来。”

“那我能配合做什么?”

“你拿出那百万金币就是对他最大的支持和配合。有钱就有人,有人就有力量,他总能把人变得充满激情。

你来的时候也看到了,两年前这里一片荒芜,现在呢,已经居住了几万人,开垦了几十万亩荒地,修了几百里的道路……

对了,你们家的冶炼一直比较厉害,马克站在倒是特别缺这方面的人。另外,最近山里发现了疑似大型的铁矿,老夏你可以在这方面发力。

钢铁意味着武器,意味着效率,意味着太多,不然马克也不会想办法让你们家给他倒腾铁锭过来。

你有马克做后盾,他总能有一些奇思妙想让你发大财;马克有你做后盾,也能把一些设想变成现实,你们真的是很好的组合。”

第136章 京城来的酒商

马克看着手里的情报,在盘算。申屠宏今年四十五岁,第一顺位继承人是他大儿子,申屠苏。已经去京城待满三年,现生活在定边城,跟着申屠宏熟悉管理城市的经验。

申屠宏还有两个儿子,一个申屠峰,十八岁。一个申屠海,十四岁。

不同于盛安城,申屠宏的管理相对细致,靠幕僚供奉替他出谋划策,城内各个衙门挺齐全,不过都是他自己的人。

而盛安城韩征主要靠军队管理,相对粗放,但实际上两者对城的控制力都很强。

但是问题也都很多。一个是文官贪污严重,一个是武官贪污厉害。申屠苏在胡作非为方面就比他爹有天赋。申屠峰也没展露出天赋异禀,准备做个纨绔到老的架势。

情报里详细列了申屠家父子们的生活习惯、兴趣、住处等,马克准备行动了。

马克找了个铁匠打造了一些奇怪的器具,又安排人采购了几车水酒。这里的水酒很淡,很混浊,很难喝。

马克准备提纯。本来他并不喜欢这东西,马克不好酒,另外酿酒会浪费大量粮食,至于盈利,他有很多点子,不需要靠提纯酒,但是他现在这么做了,原因只有一个:申屠苏好酒。

申屠苏是马克第一个目标,但是他住在内城,城主府里,很难有机会接触到,但是只要有爱好,就有机会,申屠苏喜欢酒,就拿酒来诱惑他出来。

把高纯度的烈酒从水酒里蒸馏出来难度并不大,多试几次就能掌握窍门,主要是温度,另外需要借助马克新做出来的器具。

几车水酒最后只蒸馏出一坛高度酒,马克尝了一口大概在六十度左右,太烈,又掺了一些度数低的配出来大约五十来度的口感。

这种酒还是太辣,于是马克找来各种水果,尝试挤出汁水,再过滤、澄清,调入酒中,尝起来味道还不错,比较好入口。

不是每一种水果汁都适合调入酒中,马克最后选择了三种,每种调了大半坛,调后酒精度应该在四十五度左右,因为有点甜味,尝起来比四十五度的酒好喝。

这里没有化学香精,没法子才用果汁这种天然香料。至于能放多久马克也不管,反正一锤子买卖,以后也懒得再折腾。

找了一些瓷瓶,把几种口味的酒分开来各装了三瓶。找人在瓶身上提了字,诱饵算是准备好了。

接下来跟着天狼进了两次山,采了一些紫萝草,挤出汁液保存起来,这才是他的武器。

马克进城是藏在何香居外出采购的马车上混进去的。进去之后就躲在楼上不出来,自有谍报处的人配合他完成一系列的事情。

谍报处惯会各种小伎俩,比如易容。其实就是通过贴胡子、修眉毛、变发型、换服装、改变走路姿势等改变原来形体容貌,然后改声音让人辨认不出来。

马克指定了一个叫油子的来做主演,油子平时不抛头露面,算是陌生面孔,再让人给他易容,基本就没人认出来。

油子出城带着马克拿来的酒,扮做京都来的酒商。经城门验路引进城,然后在精心设计的时间和地点‘偶遇’一个叫陈双的家伙。

陈双是申屠苏的狗腿子,天天围着申屠苏转悠,甚至能直接出入城主府。

油子假装不小心出现碰撞,将其中一瓶酒摔在地上,顿时酒香四溢。

然后借机拉住陈双,用带有京都口味的腔调理论。“你是怎么走路的!你知不知道我这酒多少钱一瓶!你赔我钱!五十金币!”

陈双大喊:“你特么谁啊,想钱想疯了吧!”

这么一吆喝,人就围上来了,哪里都有喜欢看热闹的,这个时间点是下午四点左右,街上人正多,再过一会就是晚饭时间。

酒香很浓烈,久久不散,围了一群人中不少都是喜欢喝酒的,有一个大肚子的富态男子像狗一样伸着鼻子就挤进包围圈,“这什么酒?怎么这样香!”

陈双一看,认识,是城里的富户,刘员外。

“刘员外,正好,你说说看,这家伙想讹人!摔了一瓶酒居然想让我出五十金币!”

“五十金币?打开一瓶我尝尝!”刘员外不光是喜欢酒,也比较懂酒,因为他家就是开酒坊的。

油子不情愿地开了一瓶,拿了一个小酒杯倒出小半杯,刘员外一看酒的颜色眼都直了,小口抿了一口,也不说好不好,直接问:“你这酒有多少?”

“我花了三年时间才酿出两坛,主要是窖藏费劲,我自己喝了一些现在就剩下这九瓶了,要不是没钱了我才舍不得拿来卖,还让这家伙给摔碎了一瓶,只剩下八瓶,这世上再无这等美酒!五十金币一瓶我只卖给识货人,不识货的多给钱我也不卖!”油子很会演戏。

刘员外二话不说,现场就掏出钱来要将剩余八瓶全买下来。

油子任务还没完成呢,哪里会把酒卖给他,只得找借口拖延,“你识货么?你说我这酒好不好?值不值五十金币?”

“酒是好酒,我本身就是开酒坊的,这酒值五十金币。可以卖给我了吧?”刘员外只好说实话。

“听到没!识货的说了,值五十金币!你赶紧赔我钱!”油子继续纠缠陈双。

陈双眼珠子一转,“你等一等,我也认识个懂酒的人,我让他来品品,确实值这个价我才赔,不然,给你几个铜板都嫌多。”

“嘿,你说走就走?你走了我到哪里找你?”

陈双不得已,找刘员外借了五十金币,又说道:“你不能把酒都卖给他,得给我留一瓶!在这里等着我,不能溜了!”说完往城主府狂奔。

申屠苏打算吃饭了都,陈双及时赶到,“大公子,今天遇上个破事,我让人给讹了,碰翻了一瓶酒,别人要我五十金币。”

“这等小事也来烦我,直接报我名号,难道还有人不长眼?”申屠苏有些提不起精神。

“不是这意思,我听刘员外说酒是好酒,值这个价,他还把酒都买走了。我知他也是个懂酒的,如果真是好酒,想来大公子应该喜欢,所以这不让你去看看。”

“真有你说这么好?”

“我也不清楚,所以让大公子亲自去尝一尝,我押了钱在那,让那个京都来的酒商留了一瓶。”

“走,去看看。你先出去,在后门那等我,我找个空偷偷出去,让我爹知道又要收拾我。”

陈双在后门等到申屠苏一路带着他到地方,酒商还没走,申屠苏也不说什么,径直过去拿起瓶打开,深深一嗅,顿时满腔浓郁的酒香。

申屠苏不顾油子阻拦,迫不及待喝了一口,酒在口腔里转一圈,让舌头不同部位感受酒的刺激,然后吞咽下去。

整张脸瞬间涨红,从喉到胃一路火辣辣,感觉全身的毛孔都张开了,冲口而出一句,“好酒!”

直接把陈双喊傻眼了,这特娘的真的要出五十金币?“不行,就算你这酒值这个价,刚才到底是谁碰的谁,咱得说道说道。”

“多少钱,我要了!就这一瓶了?”

“呃……剩下的都让刘员外买回去了。”

“你这酒商,怎么不多拉一些来,就拿这么点酒糊弄?”

“我也是没办法,三年时间才酿的这么些,已经身无分文,卖低了根本不够本,走了这么多地方都没人肯买,一路流浪到这边。若是这位公子喜欢喝,我回去再酿,只是又要等三年。”油子假装无奈。

“谁等得了三年,走,咱们去刘员外家把酒买过来,这等好东西怎轮得到他来喝。这次你总算有些用处,不然真要错过这等好东西。钱我替你付了,这是一百金币。”

狗腿子陈双后槽牙都笑出来,就差伸着舌头摇尾巴。

第137章 死亡不可避免

两人走几步,申屠苏就忍不住小咪一口,带点清甜的辛辣格外过瘾。

到了刘员外家,申屠苏威逼利诱,总算从刘员外那里强买来三瓶,每种一瓶,立刻就跑到馆子里点菜来喝。

酒倒出来在碗里那才叫一个好看,以前哪里见过如此清澈透明的酒液,“靠,之前喝的简直就是尿,这特么才叫酒!”

三个瓶子全打开,瓶子其实不大,一瓶酒也就半斤,倒一碗就剩不了多少。

三碗酒一溜儿摆开,绿的像翠,红的像火,黄的像金,怎么看都好看,怎么闻都好闻。满馆子的人都闻着酒味,伸长脖子往这边看,只是认出来这是申屠家大公子,知道这家伙的名声,不敢凑过来。

申屠苏越发兴奋,要的就是这种你们喝不起还眼馋的感觉。

高度酒一旦好入喉,最容易醉人。申屠苏没有喝高度酒的经验,没喝到一半就有些醉眼迷离,但是又深深沉迷在这种味道中。

陈双有幸也分到了小半碗,他不会品酒,酒量也有限,只是被辣的直喝茶水,也有点轻飘飘。

眼瞅着申屠苏越喝越兴奋,身体却已经有些控制不住,坐都坐不稳了,陈双劝道:“大公子,咱得回去了,不然城主大人怪罪下来,我怕是要被打死啊。”

“回……回去,就……回去。”申屠苏摇晃着将碗里剩下的酒小心地倒回瓶里,问店里要了包袱包好,这才摇摇晃晃往外走。

这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下来。

初春的夜晚仍旧很冷,大街上已经没什么人,两人互相扶着,摇摇晃晃走。陈双还稍好,能控制着脚步,申屠苏被凉风一吹,顿时酒精上头,眼睛都睁不开,陈双立刻就觉得扶都扶不住。

这时候一个人影从后面接近两人,似乎伸了一下手,然后又飘然离去。

陈双驮着申屠苏走了几步,发觉越来越重,几乎要拖不动,“公子,您先等会儿,我扶您坐下,我得喊几个人来抬您回去,我是扛不动您了。”

申屠苏一点动静都没有,陈双有些害怕,睡着了?“公子?大公子?”又喊了两遍,还是没动静。

陈双鬼使神差地拉他的手,发现似乎摸不到脉搏?拿手往鼻孔底下一试,啊地一声瘫坐地上,酒都吓醒了。

“大公子!大公子!来人呐!快来人呐!”

……

申屠宏看着自己儿子的尸体,手上青筋暴起,要不是还要问详情,他早一刀剁了眼前屎尿齐下的狗东西。

等陈双将事情的经过完整而又详细地说了一遍,申屠宏立刻派人前去捉拿酒商,又将刘员外和饭馆老板全部抓来。

刘员外难得遇上如此美酒,在家喝得迷迷糊糊被人强行拖到城主府。饭馆老板也是申屠宏的亲戚,同样惊魂不定望着脸上阴得快要滴出墨水的城主,大气都不敢出。

下人来报,酒商在天黑之前出了城,已派人前去追赶。实际上油子出城之后立刻换了妆容路引,又返回城内,哪里能寻的到什么酒商。

这个事情怎么看都透露着阴谋的味道,可是又搞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

府里的大夫将申屠苏全身都检查了个遍,没有任何伤口,看样子也不太像中毒,更不像犯病,倒是真有点像是喝酒过量的结果。

马克下手很隐蔽,针上涂了紫萝草的毒液,刺入皮肤之后,马克立刻释放了一个治疗术,将刺中部位的针孔修复。治疗术不能解毒,只能修复损伤。

当时申屠苏醉得迷迷糊糊,酒精麻醉之下,也没什么痛感。

已经排除了酒的问题,喝酒的人不止一个,大家都没事。

也排除了菜的问题,本身饭馆就是自家亲戚开的,一同吃菜的人就更多了。

难道是病?

可是申屠苏以前喝酒再多也不过是醉而已,从没有过喝酒犯病的情况。

路上遇袭这种情况就更不可能了吧?陈双一路扶着回来,没遇到其他人靠近,再说了,身上没有任何的伤口啊。

可是怎么都想不通,一个大活人,只是喝了点酒,也没过量,就死了?!到哪里说理去?

申屠苏是申屠宏指定的继承人,虽然混了点,但是算是三个儿子中相对能撑得起场面的,居然就这么死了!白发人送黑发人!

为什么这么不公平!申屠宏强行压制心中的悲恸,这段时间为何如此不顺!杨修去杀马克,现在传回来的情报看根本没杀死!

派出去破坏对方的商队,结果是自家接二连三大量的损失!

现在连自己的继承人都死了!

想到这里,申屠宏猛然觉醒!似乎就是自己决定对付马克开始,这一系列的糟心事情才出现,要是说这里面没有关联,打死他都不信。

可是整个事件掰碎了细细分析,唯一的疑点就在酒商身上,从京城来的?难道是皇帝的手笔?

怎么办?申屠宏第一次感觉到有些无力,自家那些幕僚,他也觉得有些靠不上,先前定的针对马克的一系列举措没一项奏效的。现在貌似又让皇帝给盯上了?

强行挥去脑海中的脆弱感,压下悲伤,压下愤怒,对瘫坐在地的陈双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手下就把屎尿一裤裆的陈双拖下去。

当夜,申屠宏把自己二儿子叫到书房,谈到深夜。第二天安排了护卫护送二儿子进京,顺便带着一封说明情况的信件,给皇帝的。

纸包不住火,申屠宏死了儿子的消息很快传到其他地方,包括北平城,毕呈和夏启源就惊呆了,这么快!怎么做到的?

马克当然是不承认,倒是拿出了半坛好酒来给他们喝,还反复叮嘱千万别透露出去有好酒喝。

靠,这不是炫耀是什么,据说申屠苏就是喝了好酒喝死的!

马克很快又失踪了。

他骑着马直杀向盛安城附近,那里是定边城前往京都的必经之路。信鸽已经传递了申屠峰前往京都的消息。

马克并不关心申屠峰人品好坏。立场不同,死亡不可避免。

为怕引人耳目,护卫跟申屠峰都打扮成普通商贩的模样,只可惜,这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马克拦在十一人面前的时候,对方觉得这家伙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己方十名融通境,还怕你单枪匹马?

马克不动,对方发起了冲锋,双方之间不过五十米的距离,当他们冲到还有十米远的时候忽然感觉有什么东西从身体内穿过去。

于是这十人都死了!面对没有铠甲和护盾的普通人,金系魔技是最好的群攻方法。

马克摇摇头,幼稚的人啊,打架不是这样打的。你们老是记不住我是个魔师!

申屠峰没跟着发起冲锋,他看到自家护卫一个个突然栽倒马下,哪里会不知道出问题了,立刻调转马头就逃。

马克不给他逃跑的机会,今天主要杀的就是你!

弯弓搭箭,箭支如流星赶月,跨过一百米远的距离,穿透申屠峰的胸口,带出一蓬鲜血。

马克一一补刀,不给敌人装死的机会,这个习惯必须养成。

然后马克觉得有些无聊,就蘸着申屠峰的血在他衣服上写道:“杀人者盛安城韩征,申屠小儿,有种来杀我。”

他没考虑过这是阴谋,这有多么拙劣,他只是觉得好玩而已。

然后这血书就被韩征的人马率先发现了,毕竟在人家地盘上。

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没什么好解释的,韩征派人将申屠峰和护卫的尸体给申屠宏送回去,讲了发现时的现场情况,只是隐藏了血书这一环节。

申屠宏连杀了三名幕僚!觉得还不过瘾,将监牢里的犯人押出来站成一排,他一刀一个砍过去,杀得城主府大院子里血流满地。

花了极大的毅力才让自己冷静下来,申屠宏咬牙切齿:“血债血偿!”

第138章 阿木和根儿

找谁血债血偿?

找不到人,马克给他造了个人出来。

定边城内各处公告栏一夜之间贴上了同样的一张公告,告申屠宏书:

申屠老贼,你扮兵为匪,又杀民冒匪,我父亲兄长为你所杀,此不共戴天之仇,若是不报,誓不为人。

今杀你儿子,抵我兄长之命;改天,必取你狗命,偿我父亲之命。

我现在就在盛安城内,有本事来抓我,我赌你这狗东西,连定边城都不敢迈出一步!

署名是荆轲。马克随便写的一个名字。

一时间,整个定边城传得沸沸扬扬,一个个不同版本的故事被市民们脑补出来,越传越离谱,越传越远。

连韩征都听闻了公告的内容,还专门写了封信给申屠宏,说已经在全城搜捕这个叫荆轲的家伙。

民众不知道真相是什么,也不在乎真相是什么,他们喜欢传自己想传的内容,一时间荆轲被描述成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的大汉,武艺超群,以一敌百……

申屠宏气得把城里负责巡逻的卫兵都扔进大牢,还亲自剁了一个敢与自己争辩的手下。整个人都陷入疯魔的边缘。

血债血偿,怎么偿?这是明着戏弄自己。

马克是管杀不管埋,砸烂了场子就不管了,自己恢复到正常的生活规律,每天练练拳,体悟所谓的内劲;然后练习魔师技能。

他越发觉得魔师战斗力之强大,只要运用得好,总能创造更多的惊人战绩。

毕呈和夏启源又联袂前来讨酒喝。

夏启源开口就喊荆轲,毕呈在一边哈哈大笑。

“你这酒真是不错,怎么做的,拿这东西赚钱肯定发大财!”夏启源不改经商的本色。

“申屠宏的儿子就死在这种酒上,现在拿它出来不是等于对着他喊,你儿子是我杀的,快来找我报仇?”

“那你先多酿一点够我们俩喝的,上次那半坛子,几天就没了。”

“酒有什么好的,喝多了会误事。我是不打算靠这个赚钱,您要不嫌麻烦,找几个信得过的人来,我教给他们怎么做,等申屠那边清净了,您拿去挣钱就是了。”

“我走的时候,晋国那边冶炼师傅都遣散了,既然你需要,我已经安排了人偷偷回去接他们过来。山里那处铁矿我去看了,规模很大,含铁量也高,正好为你所用。”

马克大喜:“山里发现了铁矿?我怎么不知道?”

毕呈嘲笑道:“你这段时间只知道酿酒和冒充荆轲,还动不动就玩失踪。”

马克挠挠头,“要不是有两位如此辛苦,我真不知会把这里弄成怎样一个烂摊子。”

夏启源回应道:“辛苦的是老毕,我就是来玩儿的。不过你接下来要做什么能不能跟我们两个家伙商量一下,我可不希望我女儿好不容易看中个人,却是个短命鬼。”

“我还真有事情要跟您二位商量。申屠宏还有一个儿子,肯定不会轻易让他露面。如果这家子人就做缩头乌龟,我们还有什么办法?”马克问出了他的问题。

“按说要让这个儿子继承城主之位,就必须要派他去京都待三年,这个规矩是没办法破坏的,除非特殊情况,比如城主暴毙,来不及。

我看申屠宏自然暴毙的可能性不大。他还算年轻,三儿子只有十四岁,他完全可以等儿子到了十八岁再送他去京都。四年以后,谁知道什么情况。

即便皇帝下令,他也可以以申屠海年纪尚幼为由拒绝。”毕呈给出了解释。

马克接着问:“城主在什么情况下会出城?如果皇帝召见呢?”

毕呈还是泼冷水:“皇帝召见他也可以用各种理由拒绝,骗他出城来有些难。”

马克用简单的思维:“既然他不出来,那就想办法进去。到城主府里去杀他。”

“这难度就更大了。”毕呈一点都不看好。

“那还是按照我自己的计划来吧。”马克下定了决心。

……

城主府周边都是最繁华的位置,隔着主街与城主府相邻的院子也不少,价格贵得要死。最近有一座贵得要死的院子易主了。原主人生意失败需要卖院子周转。

接手的是聚福楼的老板,这是盛安城的大富人家,申屠宏也有所耳闻。这种房产变更是常有的事。

聚福楼老板觉得很奇怪,何香居的老何怎么就突然有这样的想法,让出一成的何香居份额给自己,就为了让自己帮他买个院子?

看不出来这何老头还有什么投资房产的头脑啊,再说这院子价格实在高了些。

城主府每日需要不少人忙活以维持诺大府院的运转,有府内的仆役,有府外的劳作。很多人都要靠为城主府效力维持生计,包括这个叫阿木的哑巴。

阿木不是天生哑巴,是有次生病,胡乱吃药,把嗓子弄坏了。只能发出啊、木之类的声音,别人就喊他阿木。

他不聋,甚至还识字。只是出身贱民,加上不能说话,身体也一般,所以只能做最脏的活儿。

阿木负责收集城主府内的便溺脏污,每天挨个儿房间收集,然后运出城主府,运到城外。

这个活儿他已经做了超过十年。府里的人并不苛责他,谁会跟一个收集大粪的过不去呢。

他收入不多,但是节俭,因此也存了点钱。并且讨了一个丑婆娘一起过日子,反正都是苦难人,他能管饱,丑婆娘就不嫌弃他,一起过日子。

丑婆娘没给他生个孩子,他也不在意,孩子多的是,城外太多生了孩子养不起的。太多孤儿。他跟丑婆娘领养了两个。

大的是个男孩,从十岁左右就养着,叫根儿。现在十六七岁吧,已经能自力更生,后来去了北平城那边做事,就没再回来。

阿木也不在意,能把孩子养大活下去他就挺开心,只是有些遗憾这个孩子一直不肯喊他爹。

小的十二三岁,一个女孩,如今也能帮着丑婆娘做些事情,他的心愿是这个女孩也能健康长大,到时候他若是还有力气便再领养一个。

今天像往常一样,阿木去城主府忙完一天的工作,回家的时候,在他那个破烂的木屋门口遇到了根儿。

阿木咧着嘴,啊啊地比划着,脸上是高兴的笑。

根儿走过来,扶着阿木的胳膊喊了一声,“爹”。

阿木愣了一下,以为自己听错了,转头望着根儿。

根儿又喊了一声“爹”。

阿木想笑,眼泪却哗哗地流下来,嘴里啊呜啊地发些别人听不懂的话。

根儿扶着阿木进屋,跟阿木说道,“我在北平城那边分到一间房子,是砖瓦房。我还在攒积分,等积分够了,可以接你和娘过去那边住。”

阿木不知道有没有在听,一个劲儿抹眼泪,一边抹眼泪一边笑。

根儿继续说:“城主也打算修建城主府,说谁可以提供城主府的设计图就能给很多积分。

设计图爹知道么?不知道也没关系,就是城主府怎么建,里面有哪些房子,爹您在这边的城主府里做事,能不能帮忙画一张图。

等积分够了,我带你们两个去北平城那边养老,以后我们都是正式居民,可以有路引,有自己的房子,可以有自己的像样的名字,可以让妹妹去认字……”

阿木眼泪止不住,越听越想哭,感觉这辈子做得最正确的事情就是领养了两个孩子。

过了好久他才擦干眼泪,在屋里找纸笔,根儿拿出准备好的纸笔递给阿木。

阿木立刻就开始画图。城主府他每天走一遍,已经走了十年,走了几千遍,每一个房间每一条路,甚至每一棵树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他要帮自己的孩子,要尽可能画得仔细,不为以后过什么日子,只为这一声爹娘。

第139章 申屠宏死

马克看着每一间房屋都标注的清清楚楚的图纸,对照另一张更大的图纸,在上面划了一条线。然后叫了人过来,将一些事情吩咐下去。

之后把根儿叫到跟前,“你做得很好,孝敬爹娘是人之根本。以后你就叫马根,跟着我姓。

回头把你爹娘接过来,还有你妹妹,安顿到镇上,我给准备了房屋,让他们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马根跪在地上磕头,口里喊着“感谢天使。”他是天地教的教徒。

……

皇帝宗晋中心情很舒畅,老胡在一边弯着腰陪他下象棋。

“老胡啊,你说有没有荆轲这个人?”

“应该有的吧,不然这申屠峰怎么会被人杀了呢。”

“哈哈,我看呐,八成是马克这小子搞的鬼。定边城,还有盛安城,这两个城打通,中州就跟北平真正连接起来。我也得帮着他做些什么。”宗晋中似在自言自语。

于是,不久之后,申屠宏收到了皇帝的旨意,首先是对他连丧二子表示关心(高兴),然后命他尽快遣指定继承人前往京都学习。如果没有合适的继承人,愿意替他找一个。

皇帝的旨意无疑给申屠宏伤口上撒了一把盐,还浇了一些辣椒水。申屠宏又摔了几样茶碗茶盘,然后回信拒绝,理由正是毕呈讲得那样。

……

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

天气已经开始炎热,申屠宏穿了单衣在书房看书,哪里看得进去,尽管屋内很清凉舒适,但是他心情很烦躁,总觉得有些事情要发生。

于是他叫了个丫鬟过来,在书桌上泄了一通火。

感觉身体有些乏力,挥挥手让衣衫破烂的丫鬟出去,申屠宏感觉更加烦躁不安。

于是他打开门,来到院子里,周围的侍卫们都打起十二分精神,因为城主随时有可能会杀人,不问缘由。

申屠宏最近特别疑神疑鬼,他觉得这些侍卫在偷偷瞅他,是不是这其中有皇帝暗插进来的钉子,难道要在今晚动手?

皇帝为什么会传来那样的旨意?当他无比烦躁的时候,就做出了一个决定,“你们今晚不必守在这里,都撤下去吧,守住外面院子就行。”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守卫们撤走,申屠宏觉得反而安全了很多,于是他返回书房,准备再看会儿书熬点睡意出来。

然后他就听到了窗户的响动。申屠宏几乎下意识地往书桌底下藏。

从桌子底下望出去,窗子并没有打开,并没有人进来,可能只是风吹动了一下,他抹了把汗,从桌子底下钻出来,就看到了一个人站在他面前!

“你……”他只来得及说出一个字,一道雷就劈在他头上,申屠宏浑身一麻翻倒在地。那人走过去,用一把匕首轻轻割开了申屠宏的咽喉和动脉,然后悄然退去。

申屠宏从麻痹中恢复过来,用双手捂住咽喉,发出荷荷荷地声音,想说话说不出来,狂涌而出的血堵都堵不住,他想跑出去,可是身体失去了力量。

还没爬到门口,整个人就已经动弹不得,满地的鲜血被他拖得老长,申屠宏死都没闭眼。

侍卫发现了死在门口的申屠宏,不一会儿,整个城主府都沸腾了,慌乱的尖叫声持续了好久,这种情形下,连个能镇定下来主持局面的人都没有。

当天中午,才有人在书房不远处的一间闲置房间内发现了掘开的地道。

顺着地道来到了前不久聚福楼老板买下来的那座院子。

院子里有六间房,全都堆满了泥土沙石,是从地道中挖掘出来的。院子中间空地上有一行字:“今日荆轲杀申屠宏,为父报仇。”

总算有幕僚能冷静下来指挥着申屠海安排一系列的事情,可惜这么半大孩子哪里能镇得住城主府里这些人。

城主一死,再想到前不久连续死去的两个公子,这里哪里还能待,一个个供奉、幕僚纷纷借口有事离去,军队里有人想趁机出头,可惜申屠宏一直在平衡方面做得不错。

几个千夫长为了争夺军队控制权,立刻就翻脸哄闹起来,就差没有现场厮杀了。

城中富户也好,平民也吧,感觉人心惶惶,不知该怎么办。

各个衙门也都停了运转,那些泼皮无赖地痞恶霸顿时感觉达到了人生的巅峰,街上打砸抢的到处都是,整个城在很短时间内就失去了秩序。

军队只顾着内讧,其他的力量又根本没法控制局面。

……

时节已接近盛夏,几万人的大会战,又有合理的计划与分工,三个城堡提前完工。

毕呈召集了人手针对接下来的工程开会。其实计划已经有,只是通知分工安排,建村落与建城堡齐头并进。

开会中场休息的时候,有人递过来最新的情报,申屠宏被刺杀!

会议因此被中断一小时。这一小时内,毕呈与夏启源紧急碰头,敲定内容,上书给皇帝。

申屠海也在幕僚帮助下拟订了上书给皇帝的内容。所以不久之后宗晋中案头同时摆了这两份上书。

申屠宏遇刺身亡的消息早几天就到了,所以这会儿皇帝已经没了惊讶,只是觉得有趣,因为这两份上书的内容。

夏启源表达的内容是,愿意做第二项选择,为皇帝牧守一方。但因自己年事已高,推自己女儿夏无雪担任城主,愿举全族之力协助夏无雪治理好一城。

而申屠海的内容则在正式汇报了自己老爹之死后,提出因城一日不可无主,无法遵守前往京都学习三年的规定,希望皇帝同意。当然少不了过往旧情之类的回忆,希望皇帝看了别毁约。

皇帝的处理果断痛快,直接同意了夏启源的上书,任命夏无雪为定边城城主。定边城改为京都直辖。任命中自然规定了任期,税额,军队指挥官的委派等一系列规定。

然后以申屠海尚年幼,且无三年学习期,无法胜任治城之责。按约定既然无合法继承人,由皇帝任命城主,与诏书同时出发的还有两万精兵。

军队跟着是去收权的,这里面涉及到的利益太大,事务太复杂,军队跟着确保顺利交接。

韩征得知了申屠宏被刺杀的消息之后,一开始只是震惊,在得知皇帝的处理手段后,直接慌了神,定边城收了,下一个就是盛安城了。

一方面做出全城搜捕的样子,然后从牢里找个死刑犯,让他咬死了自己就是荆轲,直接砍了头,上报皇帝。

另一方面着人严查,顺着聚福楼买院子这个线索,找到何香居这个点,很快与马克联系在一起。

虽然明白人都知道与马克脱不了干系,但这毕竟只是推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马克动的手。

韩征在加强戒备的同时,处心积虑思索应对之法。

从种种迹象表明,这一切是马克一个人的手段,他的武力值应该是达到了如意境,这种不按常理的刺杀最是难防。

韩征在想,说不准马克已经在制定针对自己的刺杀计划。所以他必须找到应对之法。

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知道谁是贼其实就好办很多,想办法让贼陷入麻烦,无暇他顾是个好主意。

何香居的分店里有两名厨子,是一对老夫妻,他们有一个女儿叫青玉,青玉与马克关系密切,这个消息很快被查到,韩征也很快想到了青玉这个点的利用。

于是,青玉的爹娘失踪了,有人留了信息:让青玉带三千金币前去赎人,不得告知马克,否则撕票。

很拙劣的伎俩,偏偏直击人心。

第140章 定边城易主

青玉得到了情报,隐瞒下来,没有告知马克,选择了自己带着钱去赎人。有时候女人的想法就是这样奇怪。

于是青玉失踪了。

对方自然不是为了那三千金币,而是为了青玉。

青玉爹娘被释放,同时带回来消息,是给马克的。要求马克只身前往白江城,到望海楼找人。马克得知消息的时候已经是十天之后。

白江城在赵国东南,紧邻代国的商河、海阳,海阳就在海边。

马克没得选,他知道这是陷阱,也知道有可能青玉根本没去那里,但是他只能去。

给毕呈他们交代了一些事情,有现在这套班底,加上夏启源的人协助,北平城的发展不会出什么问题。

马克没带天狼,因为这路上都是人口比较密集的地带,骑着天狼多有不便。

从要塞出发,一路往东南,穿过定边城、安远城,再往南就是白江。这路线比去京都要远。

马克骑着快马,花了二十多天才到达白江,进城找到望海楼,是一个旅店。

报上名字,旅店老板拿出两张纸来,一张纸上写着交人地点改为江口城白沙岛。另一张纸是青玉的笔迹,上书:我很安全,勿担心。

与老板沟通,得知纸条是五天前留的。留纸条的是两个人,一男一女。通过描述可以确定女的就是青玉,至于男的,马克没法判定。

但是可以猜出来男的武力值很高。因为青玉也算是融通境身手,对方至少也是如意境,甚至有可能也像杨修那样达到了超凡境。

不然凭青玉的性子,拼起命来,对方若只是高一个境界,恐怕没这么轻松带着她跑这么快。

旅店老板描述的时候,马克注意到两人同行,并没有束缚。

江口也很远。从白江一路往南,穿过海阳、平波两个大城才能到。处在代国最东端,有大江从这里入海,故名江口。

白沙岛在大江入海处,是个荒岛。

一路上马克就在琢磨,对方到底想干什么,很明显不是领着自己来旅游。他想要什么?不是钱。也不是青玉的性命。

谁最有动机?从目前的局面看,八成是韩征。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如果从想要的结果看,马克的死亡是韩征最期望的。

那这次绑架与灭掉马克之间有什么联系?跟动手地点有关?还是对方在前方某处布置了埋伏?

十五天后,马克来到了江口。

一路上换了好几匹马,就为了能缩短双方之间的距离。

这次出来,除了长剑和匕首,马克就只带了些金钞。等他赶到江边,江水浩浩荡荡,浑黄一片,与远处的蓝色海水搅在一起,形成怪异的图形。

马克雇了个小船,来到白沙岛。白沙岛很小,只有几亩地大小,岛上从生了些树木,没有人的踪影。

转了一圈,发现一棵树被剥了树皮,光溜的树干上刻了几个字:“前往大孤岛。”

船夫死活不去:“从这里到大孤岛有几十里远,我这小破船走一天都走不到,而且一旦出了江口,风浪大起来,这种只在江中行的小船根本没法走。”

马克给再多钱他也不要,“你还是回码头找艘大点的海船吧,速度还快一些,又稳当。”

“大孤岛上有人居住么?”

“没有。也是个野岛,基本没人去那里,你们这是要做什么,怎么约着到那里碰头?”

马克没心情跟他掰扯,乘着小舟回到码头,租大船出海。

这是马克第一次在这个世界看海,去年他还曾想到海边看看,没想到会是在这样的情形下达成目标。

不知道青玉怎么样了。如果对方是想把自己约到无人的地带好搏杀,那现在来到这样的岛上,对对方来说,青玉的价值没了,她的生命就会出现危险。

马克强压下心中的担忧,不断催促船家加快速度,帆船实在快不到哪里去,马克心急如焚。

申屠家分崩离析。

皇帝的两万人马兵临城下,城里的五千城主兵还在勾心斗角,拉帮结派。

皇帝的旨意一到达,城门的守兵都不敢阻拦,大队人马冲进城内,直奔军营,干净利落地收缴了武器。

这将近五千兵马被强行打散,派遣到各地驻防,两万人马中留下了五千人驻守这里,定边城正式易主。

皇帝不会这么大方就让夏家接手,还没抄家呢。当然不是明目张胆抄家,混乱之中,有人发现申屠海挂在了自己客厅横梁上。

谁知道是自杀,还是别人把他挂上去的,反正据传舌头是没伸出老长。

当兵的进进出出,从城主府抬出大量的箱子,足足装了八十辆车,浩浩荡荡回京都。

幕僚们散了个精光,连城主府里的下人们也都被遣散,一些申屠家的近亲唯恐受牵连,纷纷变卖家产逃离定边城,另一些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蒙章本来还想分点家产什么的,一看架势不对,带着自家女儿,收拾了一点值钱的首饰仓皇逃离。

公告栏张贴了最新的公告,夏无雪成为下一任城主,任期五年。一时间满城议论纷纷。

茶馆里,酒楼里,大街上,再没有比这个更热烈的话题。

“申屠家就这么完了,传了好几代的城主,短短时间内被人整成这样,是谁这么厉害?”

“管他是谁,我觉得换个城主也不错,你没瞧见从城主府里运出来那些财物,怕不得有百十辆车!”

两个人在茶馆里议论着,声音很大,根本不怕人听到,现在申屠家都没了,谁还在乎他们议论。

很快旁边也有人参与进来,“这个新来的城主是个女娃子,好像才二十岁的样子,长得倒是俊俏得很,不知道会不会整什么幺蛾子。”

“总比申屠宏强吧,不然不会得皇帝青睐,来这里做城主啊。”

“你说要是谁娶了这个新城主,岂不是飞黄腾达了?”

“嗯,有道理,我觉得老黄你可以去试试,万一人家看中你了呢。”

“哈哈哈……”

很快,他们就发现,新城主确实比申屠宏强,因为夏无雪发布了一系列的新政。

所有商户,一年内免税。

所有贱民,从今日起,到城主府登记发放身贴路引。

鼓励开荒,开荒二十亩归私人所有,五年免税,开荒多出二十亩的部分,每年只上缴十分之一的粮食税。

……

夏家有钱,至少还有三百万呢。先前定边城每年需上交一万金币,现在这个金额翻了十倍,每年十万。

即便如此,对夏家来说也是个小数目,免一年税,收拢人心,十万金币划得来。

目前的税收政策极度不合理,皇帝并没有在城内委派税官,各个行业到底要缴多少税,皇帝还是不清楚,即便是现在翻了十倍,以夏家的商业本事,借助城主的权限,任期内赚个百来万一点问题都没有。

这些政策都是夏启源与毕呈讨论后制定的。

夏无雪积极配合将大量工匠迁至北平城,定边城这边没有自己的武装力量,但是北平城那边有。

夏家现在虽然名义上拥有了比北平城更大更牢固的城,但实际上反而要依附于北平城,因为那边才真正是自己的力量。

在夏无雪的号召下,大量劳力前往北平城投入建设大潮中去,原本就已经非常快的建设进度,陡然提升了一倍有余,眼看今年过冬前不止能完成村落建设,还能将剩余五个城堡全部建设完毕!

而马克这边,终于见到了绑架青玉的人。

第141章 被困海岛

沈思踏入超凡境不过一年时间。之前在如意境停留了超过十年,一朝翻过大山,正是志得意满之时。

若非韩征出的价码够高,他是不会来接这等活儿的。韩征的要求够古怪,居然不是杀人,而是困人,困得越久越好。

把人杀了不就是困得最久的办法么?

但是韩征有自己的苦衷。申屠宏死后,因各种原因,不少人选择离开定边城,其中有一部分人进入盛安城。

这部分人有的只是寻找新的安身之所,有的则是任务完成。

韩征也有在申屠宏身边埋下钉子。这种行为是很常见的,甚至是彼此心照不宣的。

钉子回来后给韩征透露了一个消息,申屠宏曾让杨修去杀马克,结果看来并不成功。杨修之名韩征大有耳闻。

申屠宏能有稳定的统治,跟暗中有一个超凡境的杨修护卫有很大关系。

韩征很自然把申屠宏之死与杨修去杀马克挂起钩来,认为申屠宏的行为惹怒了马克,所以被他反其道而行之,刺杀身亡。

所以韩征就算很想弄死马克,可也担心,如果不成功,马克是不是也会不顾一切来刺杀自己?

即便他知道自己不去杀马克,马克也可能会刺杀自己,可问题是人的思想有时候就是这样奇怪,所以鬼使神差地,他在请沈思动手的时候,要求他不要取马克性命。

一方面是因为他怕事情失败,自己面临灭顶之灾;另一方面,其实他也有点担心沈思能不能置马克于死地。

于是沈思用了这样一个费时费力的方法,带着马克放风筝,把他引到这样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

沈思同样个子很高,比之马克也不矮多少,但是很瘦,感觉就像杨修差不多。进入超凡境之后的自信与气势让沈思正处在最佳的状态。

哪怕经过了一个月多的长途跋涉,哪怕瘦如竹竿,此刻站在海边巨石之上,仍旧显得气势如虹。

马克下了船,登上岸,离着沈思有三十米远的距离,两人一个站得很高,一个站得很低。

沈思看上去心情不错,跟马克聊天还带着微笑,“你终于来了。”

马克有些不爽对方这种故作淡然的姿态,跟杨修一样,一个个特别能装,他回应道:“让你久等了?”

“去后面看看你的心上人吧。”沈思没有要动手的意思。

马克一边戒备着沈思,一边绕到后面。

青玉被倒吊在树上,树生在陡崖边,所以如果割断绳子,青玉就会头朝下摔在下方的石头上。

“先别管我,你小心!”青玉还能喊出声来,应该暂时没问题。

马克很想跟这个家伙理论一下,但是救人要紧,所以他跳过去,爬上树。

沈思借这个机会已经登上载马克来的海船,驶离了岸边,两人就这样只是各自说了一两句话,连一招都没过。

将青玉放下来,沈思的船已经走远,马克帮青玉拢了拢头发,抱在怀里,关切地问道:“你没事吧,我来晚了。”

青玉紧紧抱着马克,“我没事,不怪你,是我自作主张。”

“没事就好,天快黑了,饿了吧,我先去找吃的。”

马克绕小岛一周,没有别的船只,岛上盘旋着海鸟,不愁没得吃。

马克用了几次雷系技能,轰下一只鸟来,有点高射炮打蚊子的感觉,飞行中的海鸟很难击中,马克怀疑这只鸟纯属倒霉自己撞上的。

青玉找了些干树枝,一边支着柴堆,一边说:“我以为你不会来。”

马克娴熟地生火,问道:“怎么会这样想?”

“你不是应该留在那边与夏无雪成亲?”

马克苦笑了一下,递过一个用树叶做成的水杯,释放了一个水球,“喝点水吧,肯定口渴了吧。”

青玉接过去喝了两口,“你又转移话题,我知道我无法阻拦你,也不该阻拦你。毕呈说得对,夏无雪对你的贡献更大,一百万金币,够你做很多事情。”

“唉,你就当我出卖肉体赚钱吧,我爱的是你。”

青玉已经将去了毛的海鸟架在火上,“恐怕出卖的不只是肉体,还有灵魂吧。而且,你这一出卖可就是一辈子啊。

说来也奇怪,当初咱们三个人每人说了一条,似乎都是随口说的,而且难度都很大,没想到她居然都做到了,我倒是信了他对你的情分,只是还是有些难以释怀。”

马克觉得不能再继续下去这个话题,所以再次转移话题道:“你们是怎么来这个岛上的?怎么没看到其他的船?”

青玉从情绪中回过神来,“你是笨啊,当然是早回去了。昨天我们到了这里,那人就让船返回了。”

“那个人厉不厉害?你一路上有没有被欺负?”

青玉摇摇头,“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别说伤到他,连伤到自己都难。一路上倒是没有为难我,他说他叫沈思,也说了是韩征让他这么做。”

马克皱了皱眉,“这家伙似乎并不怕我们知道他的底细,他没说为什么这样做?”

青玉继续摇头,氛围还是有些低沉。晚风吹来,带着海上的咸腥味。海浪发出哗哗地声音,伴随着海鸟的鸣叫。落日消失在远处,分不清是地平线还是海平面。

另一侧的月亮已经升起,在海面上投射一连串的光影,随着海波荡漾,像明亮的珍珠。

“爹娘都没事,你不用担心,我已经让人接了他们回谷内,先前是有些考虑不周,早该接他们回去的,再让他们抛头露面辛苦确实不应该。”马克找话题聊着。

“……如果我们两个被困在这里回不去,怎么办?”青玉仍旧摇头,然后换了个问题。

“那就一起生活在这个小岛,这也曾是我的理想。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只有我们两个,岂不是很好?”

青玉抬头望着马克被火光照耀的脸庞,似乎想从他双目中观察内心。

马克也回望过去,没有任何的的遮掩,他确实有过这样的理想。

“那你现在的理想呢?”

马克想了好一会儿才回答道:“我醒来的时候,身受重伤差点死掉,记不得自己是谁,记不得发生了什么,是马二毛带我回了马棚。

老包、瞎子、农夫、猎人、黄毛、马二毛、大娘,我们八个人生活在一个贱民居住点,大冬天的,只能钻到草堆里……后来,镇上的蒙家冲过来杀人,只有我和猎人逃到深山。

猎人后来改名叫马烈,我给起的名字。那时候,我们想能活下来,能有立身之所;后来我们想能帮一帮像曾经的我们一样的贱民。

再后来,遇到你,遇到更多像家人一样的人,一起努力,生活得更好,帮助更多的人。

我习武,又成了魔师,想法很多,希望在习武的路上不断前行;希望在魔师的路上不断进步;希望我们这些家人越过越好……

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理想,最近这一两年,很多精力都放在了要塞、北平城的建设,确实没有再想太多。

现在,仇家似乎越来越多,他们不愿意我们过得好,因为我们抢夺了他们的资源,我们分走了本该属于他们的东西,他们想杀了我们。

我们能做的只有防御、挺过去、反击,如果真要说理想,让更多的人过上像人一样的生活,应该就是目前的理想吧。”

青玉静静地听马克讲,有些东西是马克第一次提起,这时候,青玉有些惭愧,比起来,或许自己的小心眼确实跟马克的抱负相距甚远。

看来毕呈说的确实在理,夏无雪在帮助马克实现自己理想方面能比自己提供更大的助力。

女人,要依附男人,就必须能帮助男人不断成长。想到这里,青玉起身,走过来,靠在马克身边,将头倚在马克的肩膀上,不再说话。

第142章 快乐的海岛生活

俗话说男人靠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女人靠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

马克或许并不想征服世界,也不想征服全世界的女人;或许青玉也不想通过征服马克来征服世界,但是男人在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时刻,真的很迷人的。

所以,马克描绘着他那算不上理想,却足够宏大、足够伟大的努力方向时,青玉几乎要沉醉了。这也跟青玉的贫民出身有关。

于是话题总算回到了正常的思维范围。

被困海岛,正常的思维应该是怎么离开这里。

“……我们还能回去么?”青玉靠在马克肩头,不无担心地问道。

“放心好了”,马克轻轻拍一拍青玉的肩膀,“有我在,不用担心。”

“这个岛上连树木都没有几棵,光秃秃到处是大石头,要么就是沙子,离着岸边又那么远,怎么回?”

马克安慰道:“自己造船是不可能了,但是这里离陆地说近不近,说远也不远。每天都有出海的船只,总有经过这里的时候,咱们只要保证在这里饿不着,总能等到机会的。”

两人坐在篝火旁,小声地谈论着,天空繁星点点,海浪轻轻拍打着海岸的礁石,夏季的夜晚很迷人。

海边不知什么时候泛起星星蓝光,仿佛天上的星星掉进水里,蓝光越来越多,连成一片,将两个人都看呆了。

青玉正要起身去看个究竟,身边响起了沙沙声,马克一把拉住青玉,示意她不要动。

青玉转头一看,顿时浑身鸡皮疙瘩,一下子捂住嘴,整个身体似乎都抖起来。

数不清的蛇,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密密麻麻,扭动着身躯,穿过岸边的沙地,直奔海边。

马克与青玉坐的位置在一片沙滩上,看蛇群蜂拥而来,马克也差点跳起来逃窜,只是看如洪流般的蛇群在经过他们的位置时,或许是因为害怕火,自动分开,从他们两侧经过。

马克才佯装镇定,紧紧搂了青玉,给她一些安全感。

蛇群涌到海边,钻入海水里,那一片蓝光顿时像被惊扰了的萤火虫群,失去了平静,一下子沸腾起来。

不一会儿,蛇群陆陆续续从水中钻出来,嘴里叼着一点点蓝光,原路返回。

经过马克身边时,马克悄悄释放了一个火球术,砸在比较靠近的一条蛇身上,将它砸翻在地,然后用树枝将它拨拉过来。

蛇不大,顶多一米长,拇指粗细。口中衔着的是一条小鱼,犹自发着蓝光。

原来每到夏季夜晚这个时刻,这种鱼就会成群来到海边,不知是产卵还是觅食,蛇群也会准时出现享受一顿大餐。

马克用树枝挑着蛇问青玉,“这个你敢不敢吃?”

青玉慌忙摇头,实在太瘆得慌。

似乎有蛇发现了自己的同类受到攻击,随着越来越多的蛇返回,在经过两人的位置时,有一些停下来,吞食了口中的小鱼,然后抬起头对着马克。

马克和青玉不敢动,蛇一会儿就围了一圈,估计得有上百条,距离他们只有两米远,形成一个圆圈,这要是一下子涌过来,再快的极剑道也抵挡不住这么密集的攻击。

最主要是怕蛇有毒,如果是无毒,这都好说,即便让它咬一口,也不过留下一点小伤,这么小的蛇又没有多大的缠绕力,杀起来也快。

但是一旦有毒,马克的治疗术不起作用,那就玩儿完了。

青玉浑身抖得厉害,几乎要抑制不住喊出声来,可是又怕一喊招来更多蛇。马克在身前释放出五个火球,慢慢转动,绕着两个人旋转。

蛇群畏惧火球,纷纷后撤。马克将被自己砸晕的蛇扔出去老远,维持着火球转圈。

过了大约十分钟,蛇群终于褪去,青玉几乎瘫软在马克怀里,实在太恐怖了。哪怕来一群狼,也不会有这种感觉。

“这个沈思难道是想让这些蛇吃了我们?以他的本事不需要如此大费周折吧?”马克胡乱联想着。

到了夜间马克根本不敢睡,把衣服脱了垫在沙滩上,让青玉早点睡,他一边守夜,一边练习魔技。

岛很小,上面也没什么大型野兽,更不会有人,主要是担心这些蛇,还有不知道会不会有其他的虫子什么的,另外,海里会不会爬上来一些东西也不好说。

一夜过去,风平浪静,没有危险。天亮起来,太阳从海面升起,霞光万丈。

青玉嗅着身上的汗味,说道:“我得洗洗衣服,有一个多月没洗了。”

“洗吧,这里又没人,你还怕我看啊?”马克打趣道。

“万一洗了还没干,来船了怎么办?”青玉还是担心。

“没事,这么热的天,湿衣服铺岩石上一会儿就干了。”

“不行,就算没人,连个遮挡的地方都没有,我还是做不到。”

马克只好去砍了几根树枝,在沙滩上搭了个简易的棚子,上面盖上树枝树叶,又在三面堵上枝叶,青玉在里面换了衣服下来,递给马克。

海水没法洗衣服,小岛上没有淡水,只能靠马克帮忙。

一个个水球凝结出来,放到岩石上面的凹陷处,形成一个小水池,马克干脆脱了个精光,将两人衣服全都洗干净,拿火球烘了烘,晾一会儿就干了。

马克自嘲学了这些魔师技能,结果成了合格的家庭妇男。

忙完家务活,又要负责打鸟准备伙食。昨天纯粹是瞎猫碰着死耗子,飞行中的鸟儿真的很难击中。马克不得不做了一把弓箭,才有了午饭。

伺候青玉吃完饭,马克才捞着空睡一觉,青玉是觉得很幸福,马克就郁闷了,心里默念船啊,快点来吧。

下午醒过来,又得准备晚饭了。鸟不知道都飞去了哪里,马克于是下海抓鱼。

弓箭在水中射鱼很不靠谱,光线有折射,水有浮力,极难命中。

海水很清澈,马克会游泳,也会潜水。钻入水中抓鱼,更难。在水底马克灵机一动,试着在水中释放魔技。

火系是放不出来了,土系也没用,水系没意义,他脑袋一抽对着一条鱼放了一个雷电术。

魔能在水面之上有,被精神力调动还真能进入水中,但是释放出来的一刹那,马克就被麻翻了,好在青玉在岸边看着,不然就自己把自己淹死了。

与马克一同被电翻的还有一条大个儿的石斑鱼,算是脑抽的补偿。只是这补偿的代价有点大,有点痛苦。

晚上有饭了,马克又在胡思乱想,刚刚测试雷系不太妥当,要是换成金系呢?忍不住就要去水里试一试。

效果还行,为啥?因为很多鱼在马克不接近的时候是游得很慢的,不像海鸟那样不好瞄准。

就像小孩子找到了一个新鲜的玩具,马克在水里玩儿得乐此不疲。岛上太热,还是水里舒服,能抓鱼,能抓螃蟹,很多稀奇古怪的生物。

自己玩儿总有乏味的时候,马克怂恿青玉下水,青玉不会游泳,这就更好玩儿了,马克教她游泳,乐趣多多。两人在水里腻歪着,到了天快黑了,怕蛇出来,这才赶紧上岸。

有了这样的乐趣,日子就快乐多了。晚上轮流值夜,白天海里嬉戏,不愁吃不愁喝,青玉很快学会了游泳,两人几乎成了鱼,天天泡在水里,胆子也越来越大,潜得越来越深。

马克教她在水里感受力的变化,感悟如意境,他自己也在尝试着感应体内的所谓内劲,只是始终不得寸进。

两人在不知不觉中被太阳晒得像黑人!然后在岛上停留的第十天,强台风突然来临!

第143章 痛苦煎熬中成长

当时两人正在戏水,黑云先起,只一会就占据了半个天空。

然后风起,从微风到轻风到大风,只是几分钟时间。

两人从水里慌忙窜出来,马克一看远处那堪比神仙渡劫的乌云,制止了青玉钻简易木棚的行为,带着她转到岩石背面。

找了个稍微凹进去的地方,还抱了一大块石头过来,“一会儿你抱着这个石头,我抱着你,或者你抱着我也行。”

青玉没经历过强台风,不明所以,但是看马克一脸严肃的样子,知道不是在开玩笑,顺从地抱住马克的胳膊。

接着雨开始落下来。大雨点砸在身前沙滩上,一个雨点就是一个小坑。由稀稀拉拉到密密麻麻,也不过几分钟时间,被狂风卷动的雨幕就遮挡了视线。

木棚被烈风卷起,立刻支离破碎,粗大的树枝也像树叶一般,被带离地面,飞上半空,看得青玉花容失色。

风力还在加大,暴雨砸在脸上像有人在抽耳光。两人待的位置并不能遮雨,只是能挡一点风。

青玉用她那融通境实力的力量,死死锁住马克的身体。马克则牢牢抱住石头,就像抱着一块一百斤的金砖。

即便如此,暴风仍然不断蹂躏着两人,试图将他们送上天空。

或许这才是沈思把自己关在这里的目的吧?比起那些蛇来说,这风暴才是真正致命的东西,什么如意境、超凡境,稍微不防备,一旦飞上天,能不能活下来就只能看命运。

事实正如马克所料,沈思天天守在码头一带,直到暴风来临也没见到两人登陆,这才离开代国,前去赵国给韩征回复。

在他看来,两人基本是活不成的。因为,风暴不是只有一场,也不是只有一天。未来的一个月,这里是风暴季。从风暴海过来的连绵不断的狂风,将摧毁海面上的一切!

马克在苦苦坚持,与大自然的力量抗争,而且是生死关头的抗争,逼着他竭尽全力,不敢有丝毫放松。

天色黑下来,在马克觉得自己快要撑不住的时候,风停了,雨休了。马克看看天,这是风暴眼,只是短暂平稳,估计顶多半小时,然后将是同样强烈的暴风。

青玉以为灾难已去,马克却告诉她晚上还会继续。两人趁着短暂的平静,捡拾一点被狂风带到海滩上的鱼虾,烤着吃下去,补充消耗殆尽的体力。

夜幕降临,蛇群也不再出动,似乎知道接下来的危险。果然,没让两人多等,狂风暴雨再次袭来,似乎比之前还猛烈!

马克胳膊已经酸麻无力,到底能不能过得去这一关?他没底气,甚至有些悲观。与心态无关,实在是人力有限,在大自然面前太渺小。

晚上的时间比白天更难熬,黑夜与降温更增添了恐惧与无助。青玉用低沉的声音颤抖着问马克,“我们是不是要死在这里?”

马克回答,“不会的,坚持住,很快就会过去的。”

可实际上马克已经精疲力竭,狂风仍旧在试图把他的双臂从石头上吹开,送他们上半空,然后撕裂他们。

“我需要力量!!!”马克在心底狂喊。“我需要力量!!!”

求生的欲望,保护自己心爱的人的欲望,各种的不甘,马克干脆放开自己的精神力,他试图调动魔能抗衡风暴的力量。

事实证明这种想法太可笑,这力量对比太过悬殊,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面对死亡,马克对力量的无声呐喊像一道道惊雷,炸响在马克的体内。这雷声传到了一处神秘所在。

通天的巨柱撑起恢宏的宫殿,满天星斗似宫殿的穹顶;翻涌的黑雾,如死亡的深渊,构成宫殿的地面。

星空与深渊之间,漂浮着一只巨兽,巨兽周身围绕了两团云气。一团成七彩色,亮丽璀璨,一团成灰白色,暗淡幽静。

两团云气首尾相衔,围绕巨兽缓缓转动,璀璨七彩云最浓郁的地方生出一点灰白色,灰白云气最浓的位置同样化出一点七彩色。

如果从上方望下去,两团云气组成的形状像极了阴阳太极图案!两种云气达到了完美的平衡。

完美平衡下的两团云气发生了奇妙的变化,两者之间形成了一丝极细的闪着紫色火花的雷电,然后被巨兽一口吞下。同时,巨兽的身躯似乎也因此涨大了一点!

就在这时,惊雷响起,宫殿为之一震,本已平衡的云气仿佛受了惊扰,瞬间被扰乱。灰白云气受了惊雷震动,翻滚不已,其中一部分脱离云体,冲出宫殿,消失不见!

巨兽猛然睁眼,发出愤怒的吼声,只能等待两团云气自行调整,只是不知要多久才能重新达到平衡。

马克在力竭之际,几乎就要脱手,被狂风卷走,突然一股力量莫名出现,支撑他牢牢抱住石头。

青玉双臂环绕马克身体,十指紧扣,反而不需要消耗太多力量。她并不知道,刚刚躲过了一劫,只是心里抱了信念,死也要在一起。

马克不知道这莫名的力量从哪里来,但是他想到了当初杨修跟他说过的情况,感应内劲,难道,这就是超凡境?

风暴终于退去,雨过天晴,劫后余生,没有比这个更让人高兴的了。如果非要说有,马克感觉自己似乎在武师的道路上又前进了一点。

因为在多次尝试以后发现,他现在确实能调动体内的力量,他不知道这是不是内劲,但是感觉确实很过瘾。

当调动体内的力量时,他可以轻松单手举起之前需要双手才能抱起的大石头。

几乎一天一夜的疲劳,让两人躺在沙滩上呼呼睡了一觉,快到中午的时候醒了,是被鸟叫声惊醒的。

大量的海鸟唧唧喳喳叫着,在岛上捉蛇吃!大量的蛇满沙滩上乱窜,甚至有些都躲到马克身子底下!

青玉啊啊啊叫着,从几条蛇身上滚起来,马克抽出长剑驱赶四周的蛇,看着这些之前不知藏在哪里的蛇,再想想自己跟它们亲密接触,浑身都不自在起来。

也不知是什么原因让它们白天跑出来闹腾。随手拍死了几条蛇,又拍下来几只鸟,这是一会儿的午餐!

闹腾的局面没持续多久,海鸟似乎得了命令一样,扑棱棱飞走。蛇群也一会儿就消失不见。

如果不是马克留下了几条蛇的尸体和鸟的尸体,几乎看不出发生过什么。

等他们吃完午餐,终于知道要发生的是什么!风暴再次来临!

又是长达五六个小时左右的挣扎!然后短暂的平静之后,风暴继续!

每天一次,足足持续了一个月时间!

从一开始要死一般的痛苦煎熬,到后面慢慢习惯,再到后面,马克已经在适应,甚至抱着大石头在狂风暴雨中磨练自己。

从第三个风暴结束之后,马克就趁着短暂平稳时,推动巨石在靠近崖壁底部位置垒了一个石窟,专门给青玉躲风雨用。

本来这是做不到的事情,但是马克突然感应到内劲之后,力量大增,居然将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给完成了。

石窟经历了两次风暴的考验岿然不动,马克才放心让青玉躲进去。

所有的磨难都有两面,撑过去了,因此而成长,撑不过去,因此而灭亡。

马克每一次快速的提升都伴随着死亡的威胁,伴随着别人无法想象的凶险与痛苦。包括这次,一个月的时间,在狂风暴雨中挣扎,一次次在力竭的关头,才调动体内的力量。

而那个星空做顶深渊做底的宫殿中,巨兽一次次暴怒,一次次不得不用自身吸收的云气补充外部的平衡。

第144章 苗长空

这段时间,它的体型直接缩小了一半,而马克的身形也显瘦了很多,之前是壮实,现在是精瘦,跟杨修、老胡、沈思的体型越来越像。

即便天天跟马克在一起,青玉也能看得出来马克的身形变化,无不关切,马克只说是武师修炼的原因。

青玉自是不信,马克找了块石头,一掌劈下去,石头裂成几块,“如果我的感觉没错,这应该是超凡境。”在青玉的目瞪口呆中,马克讲解了从杨修那里听来的有关超凡境的解释。

“反正闲来无事,你也可以多练一练太极,有助于你快一步到达如意境。”说着将太极演练了一番,感觉与融通境时完全不同。

到了这个境界,似乎很缓慢的动作中也蕴藏着巨大的力量,本来慢吞吞的太极拳,硬是被他演出惊心动魄的杀意出来!

……

这一个月的时间,不光马克在遭罪,还有一个人也在遭罪,甚至比马克还痛苦。

苗长空浑身湿漉漉,在滔天巨浪中像一只蚂蚁,仿佛下一刻就会被压入水底再也出不来。

但是身下的巨鲸劈风斩浪,总是能控制着身躯,不让苗长空翻入水中。

鲸背很滑,一支短矛横穿过背鳍,两端形成两个把手,可以抓握以固身形。

苗长空指节发白,跟脸色一样白。他已经在风暴海中坚持了半个月。临行时准备的坚船进入风暴海只一天的时间就被摧毁,还好有巨鲸。

巨鲸是他当年离开代国时认识的朋友,因为有它,苗长空才能前去魔幻大陆,这次冒死回来,是因为寿元已尽,执念支撑他临死前能帮自己后代一把。

马克和青玉度过了艰难的一个月风暴季,每天在海滩上升起烟火,释放求救信号。他们实在不想再过这样非人的生活。

风暴季过后,天气晴朗,苗长空乘着巨鲸进入风平浪静的海域,看到了冲天而起的烟柱。

“老伙计,我们过去看看,快一个月了,终于看到人影。”苗长空拍一拍巨鲸的右侧。

巨鲸似是能听懂意思,往烟柱冒起的方向冲过去。

马克看到了远远的海面上似乎飘来一个人,而且这个人似乎是站在海面上的,顿时既惊且喜,连忙爬上岩石高处,远远眺望。

果然是一个人,速度很快!隐约能看到那人似乎是站在鱼身上!

“有人来了!我们应该可以回陆地了!”马克有些兴奋低跟青玉讲。

“万一是坏人呢?像沈思那样的。”青玉不无担心。

巨鲸载着苗长空来到浅海水域,苗长空脚下一点,凌空而起,横跨十多丈的距离,飘落到马克面前不远处,这一手直接把马克震住了。

马克几乎是下意识就做出了防御姿态。

“不用紧张,我没有恶意。”说得很随意,但是姿态很高。作为到魔幻大陆混过的人,回到这里就像回到新手村。

苗长空看马克的眼神,既有居高临下的感觉,又有一种亲切感。

“怎么称呼?”苗长空开口问道。

马克与青玉对视了一眼,又瞄了一眼远处正在喷水柱的巨鲸,略一犹豫回答道:“马克。”

“苗长空。”苗长空点了一下头也报上了自己的名字。

马克有很多疑问,但是不知道怎么开口,还是苗长空先问:“你们这是?”

青玉和马克的装扮其实挺整齐,看着不像是落难荒岛,倒像是隐居于此的人。这得益于青玉的强迫症,非要帮马克把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身上的衣服也洗得干干净净。

马克现在还分不出是敌是友,但是能感觉出来,即便自己初入超凡境,应该也远远不是眼前人的对手,所以还是选择如实相告。

“我们是在海上遇到风浪,被冲到此岛,正愁无法返回大陆去。不知这位……前辈是从何而来?”

苗长空没有回答,而是摆摆手说道:“有吃的没有?”

马克再次与青玉对视一眼,回答道:“我去找吃的。”

弓箭射了几只海鸟,交给青玉打理,自己下海去抓了一些鱼出来,苗长空很自觉地帮忙找柴火,然后看马克很娴熟地用魔技生火,眼睛都亮了许多。

“你是魔师?”

马克点头。

“你的武师境界也不低?”

马克摇头,“与前辈比差得远。”

“有意思!这些年难道这里发生了大变化?随便遇到个人居然就是魔武双修,而且还这么年轻就到了超凡境界!”

马克心中很急切,手上的速度也就加快了许多,烤鱼烤鸟很快做好,看着苗长空毫不客气地大口吃着,这才重复先前的问题:“前辈是从哪里来?”

苗长空还是不回答,自顾自地说着:“不错不错,味道很好。我吃了十几天的生鱼,胃里都要馊了,看在你提供这么好吃的食物的份上,告诉你一些事情也无妨。只是,你不要再说与别人听。”

看马克点头了,苗长空才接着说:“三十年前,我从这里出去的,去了魔幻大陆。现在又回来了。”

“魔幻大陆!?”马克胃口瞬间被吊起来。

苗长空很满意马克的反应,接着道:“你能有这样的境界实力,应该走过不少地方,那么你应该会有这样的疑惑:为什么这个世界这么小?海的那边是什么?山的那边是什么?沙漠的那边是什么?对不对?”

马克点点头。

“其实这个世界大得很,大得超出你的想象。这四个国家的面积加起来,与整个世界相比,就像一个村与一个国家相比一样。

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沙漠的那边,就是魔幻大陆。你很年轻,又是魔武双修,所以宗师境对你来说不难,到时候你自然会想办法去魔幻大陆。

那么你一定会问如何去魔幻大陆,对不对?我直接告诉你,找到你的魔兽伙伴,它会带着你穿过最恶劣的环境。

我当初选择了从海上走,是因为我认识了我的伙伴,那头鲸鱼。不到宗师境基本无法在极端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的。

到了宗师境肯定又会忍不住想探索更广阔的天地,所以其实我不告诉你,你早晚会去到那里,只是在去之前,你并不知道那里叫魔幻大陆。

或许有人猜测到天外有天,山外有山,但是敢去探索的,除了宗师境恐怕大都已经葬身于途中了。”

苗长空看着马克张大嘴巴的样子越发满意了,能装逼对任何境界的人都是一种乐趣。

“去了那边,还能回来?”马克问到关键。

“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想不想的问题。当你成年了,你还会去跟小孩子一起玩泥巴么?见识了魔幻大陆的精彩,哪里还会回来这里?”

马克疑惑地看了看苗长空:“可是,您回来了?”

苗长空为之一滞,“我恐怕是唯一一个回来的吧。有原因的,这就不方便告知你了,我们俩不熟。”

青玉噗嗤笑出声来。

马克觉得这人挺有趣,笑着继续问:“魔幻大陆具体是怎样的?”

苗长空一边啃着烤鱼,一边回答:“等你去了,自然就会知道,一个那么大的地方,你让我说怎样,我无法回答你。一会儿吃完,我带你们回陆地。你们是代国的?”

马克摇摇头,回答说是赵国。

“那你们为赵国国君效力?”

马克继续摇头。

苗长空点点头,“以你的实力完全可以效力国君啊,如果……算了,看你们俩也是面善之人,走吧。”

苗长空没头没脑的一句话,马克听了直发愣。

好在总算可以回陆地了,苗长空一手抓一个,带着两人轻松跳过十多丈远,站上巨鲸背部,朝着陆地进发。

第145章 通天志向怎敌得过岁月

苗长空站在巨鲸背上身形伟岸挺拔,丝毫不受巨鲸游动的影响。马克和青玉却只能狼狈地骑在巨鲸背上,一人抓一截短矛,避免滑落水中。

巨鲸的背鳍生的有些靠后,两人在后面,仰望着前面的苗长空,感觉这实力的差距非常大,大到仰望都只能望个背影的程度。

巨鲸速度很快,不过一个小时的样子,就已经靠近了陆地。

苗长空示意巨鲸停下来,转身对马克说道:“为避免引起恐慌,只能从这里游过去了,你们最好会游泳。”

见马克和青玉点头,苗长空不客气地将两人驱离鲸背,小心地抽出插在巨鲸背鳍上的短矛,伤口慢慢愈合。

苗长空拍拍巨鲸背部,说道:“老伙计,是时候说离开了,恐怕咱们再没有相见的机会,希望你以后过得好。”

说完一跃入水,头也不回往岸边游去。巨鲸发出有些悲伤的长吟,喷出高大的水柱,久久不愿离去。

苗长空选择的位置靠近海边一片滩涂,而且岸边生满了树木,倒是无人发现他们的登岸。马克与青玉游了大约一里远,到岸边已经不见苗长空的踪影。

总算从该死的岛上逃回来,两人坐在岸边一时不想动弹,马克在想苗长空说的魔幻大陆,青玉能猜到马克此刻的心思,也不去打扰他。

等隐隐约约有人来的声音,马克才起身,与青玉离开岸边,往城市行去。

大难不死的心情在到达陆地后仍然持续了一段时间,不用这么着急往回赶,两人一路走一路逛,看风景也看风情。

苗长空则是一路快马疾行,赶往代国国都夏宁。

夏宁自然也是大城,雄伟气派,城门口守卫森严,已经到了傍晚,该关城门了,各个城门均已不许一般人进出。

一队守卫远远看着一个人下了马疾奔过来,刚要大声喝止,眼前已经失去了人的踪影,众守卫面面相觑,纷纷揉眼,均是一脸不可思议。

若不是远处那匹马还在,他们一定是认为自己看花了眼。

内城皇宫门口的人同样是感觉自己眼花了,好像有人闯进皇宫了?

顿时警声大作,整个皇宫的警备系统全力运转,五步一哨十步一岗,巡逻的精锐来来往往,处处灯火辉煌,连一点阴影都难留下,看那架势,一只老鼠恐怕都难逃掉。

身在皇宫最森严的深处,代国皇帝苗双龙紧皱眉头,正在听侍卫报告发生的事情,然后有人施施然走进殿内!

宫殿阴影处瞬间扑出十来人,将苗长空围起来。

“住手!”苗双龙大喝一声,从龙椅上扑下来,快步来到苗长空跟前,双膝一跪,叩首在地上,“孙儿拜见皇爷爷。”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所有侍卫愣住了。

苗长空扶起现任皇帝,拍拍他的肩膀,“我已经不是皇帝了,你是皇帝,我就是个糟老头,哈哈。让他们都退下去吧。”

皇帝挥手示意所有人退下,连影子侍卫也都离开了宫殿,实在是有这等身手能在皇城内来去自如的人,有没有影子侍卫都差不多。

“爷爷,您这些年都去了哪里?我们派了那么多人去找您都找不到。”苗双龙让苗长空做了龙椅,自己在一旁找了个软凳陪坐。

“说来话长。你父亲呢?”苗长空问道。

苗双龙面上露出黯然神色,“父亲已经去世了……两年前的事情。”

苗长空望着皇帝脸上的皱纹,自己也皱起了眉头,“一晃三十年,世事如云烟。没想到啊!我记得你是你父亲最小的儿子,怎么脸上都有皱纹了?”

“孙儿今年也四十五了。您离开的时候,我记得,我还在皇家书院读书。没想到……父亲在位二十多年,最后临终前把位置传给我。爷爷,您回来了,皇帝的位子还是您来坐!”

“胡说什么呢!当初教你们的武学还有在练么?”苗长空语气严厉。

苗双龙低下头,“早停了。……实在是事务繁多,顾不上习武。”

“你这理由牵强得很,我当初照样顾着两样。若不习武,不突破自身,寿命有限,纵有通天志向,又怎能敌得过岁月?”

苗双龙眼睛里有神采闪过,“爷爷今年一百一十多岁了吧!”

“一百一十五岁。”

“我安排给您过百岁寿宴,普天同庆!”苗双龙想起了这样一件重要的事情。

“不用。我寿元已尽,活不了多久了。”

“啊!?我看爷爷身体健康,手段了得,怎么会……?”

苗长空摇摇头,“你不懂。这次回来,就是希望能在死之前帮咱们苗家一把。这个世界不该这样四分五裂,应该统一起来,真正举国之力来做一些事情,才能有未来。

在你未达到超凡境之前,跟你讲太多也没有用。苗家不能断了习武之道。你这个年纪再拾起来也无意义了,那就让后人牢记这一条。

现在,你跟我讲一讲晋国、赵国、卫国的情况,我要真实的客观的描述,不要因为跟你相比,你就瞎说。你认为是劲敌的,或者说能力志向均很突出的给我讲,不管是现任国君,还是潜在继任者。”

苗双龙并不理解苗长空的意图,但仍旧一五一十将几个国家的国君情况,及目前所采取的国策,大体说了一下。

“也就是说,目前最大的敌人是晋国?然后是赵国?卫国不足惧?”

“基本是这样子,晋国现任国君赢伊夫、赵国国君宗晋中,两人其实已经……走在代国前面。

不过我们这些年也不停发展,财税收入远高于其他几国,皇权逐步集中,城池数量与国土面积更大,我相信一定有机会一统天下!”苗双龙当着老爷子的面表决心。

“一统天下?呵呵。这天下可不是你想像的样子,能击败其他几个国家,恢复到秦时统一就不错了。

赢伊夫和宗晋中是吧?我知道了。你不要跟任何人提起我回来了,你那些侍卫可靠吧?若是担心他们露了风声,清理掉也行。

好了,我先走了,不用找我,有事情我会找你,记得我说的话,另外,魔师学院也要大力发展。”说完就消失在大殿之外。

苗双龙望着殿门口怔怔出神,刚才苗双龙的话中信息量太大,他一时有些震惊。

作为皇帝,自然是头脑不笨,首先,这天下之说,就让他这个皇帝思虑很多。就像其他人猜测这个世界外面是更大的世界一样,他也会这样想,但是只是想而已。

现在自己的爷爷明显是去过外面的世界,又回来了,他哪里可能不上心?只是苗长空自始至终都没有回答他。

甚至还说了不到超凡境多说无益的话,看来外面的世界既精彩也危险。

其次,他问这几个国家的国君做什么?怎么帮苗家?以他进出皇宫如入无人之境的身手,难道他要……?!

还有,为什么要大力发展魔师学院?以老爷子的眼界格局,考虑事情已经是面向未来,面向整个天下,难道是与外面的未知世界有关?

一个月后的晋州,皇宫。

赢伊夫正在看赵国那边传回来的情报分析,宗晋中的一系列举措快刀斩乱麻,两年的时间在独立城后方定下钉子,并成功收回来一个城。

这个速度或许算不上快,手段或许算不上高明,但是一旦开始,劲敌啊!尤其是夏家,居然跑去投了赵国!

他这样想着,然后就发现身前地上多了道影子?

第146章 这是怎样的一个疯子!

没等赢伊夫喊人,殿内四个影子侍卫已经将皇帝护在身后。

来人自然是苗长空。

“你是谁!?”赢伊夫既惊且怒,皇宫成了大街了?随便就可以进来?

苗长空根本不跟他啰嗦,他再厉害,也担心被军队重重包围,唯有快速解决战斗。

背后抽出两根短矛,一手一根身前一错,脚下猛然发力,厚重的地砖瞬间碎裂,苗长空已经如离弦之箭,射向赢伊夫。

四个影子侍卫反应神速,一人滑步挡在皇帝身前,长剑在手,抖出一片剑花,笼罩身前。左侧影子舞动长枪,如疾风骤雨,预判方向,戳向苗长空头部。

右侧影子使双刀,挥动起来刀面反射着灯光,像是殿内亮起了一盏明灯,这盏明灯快速砸向苗长空。

最后一人手无兵器,身形却迅疾如电,早一步来到皇帝跟前,欲带赢伊夫离开。

苗长空根本不在意四人的动作,手中的短矛一左一右看似随意往两边一点,速度不减,撞向手持长剑的人。

一根短矛精准点在长枪枪尖,顿时风停雨住,长枪回退,枪尾顶到持枪之人的胸口,口中鲜血暴喷而出,竟然已身受重伤!

另一根短矛击碎了双刀舞成的明灯,就像真的打碎了一盏灯一样,发出哗啦脆响。双刀坠地,影子跪地!

然后挡在前面的影子长剑的剑花也变成了鲜花一样脆弱,在棍棒的敲击下枯萎衰败。

接着,苗长空手中短矛相继离手,飞向被侍卫带着奔离现场的赢伊夫。

短矛似乎走了捷径,瞬间穿越十多米的距离,来到赢伊夫身后。

最后一名影子侍卫一手抓着皇帝,一手往后猛拍,短矛与他手掌一接触,居然发出惊雷一般的炸响。

影子借势带着皇帝往前飘飞,一支短矛落地,换到的是影子的手臂已经变形,无力垂于身侧。

另一支短矛跟上他们飘飞的速度,从背后贯穿影子侍卫,然后又贯穿了赢伊夫,咄地一声钉在殿内龙柱上,震落了龙柱顶部的些许灰尘。

影子与皇帝又往前扑了几步,才摔倒在地。

另三个人眼睁睁自己保护的人被敌人举手间杀死,却连起身的力量都没有,那看似轻松写意的一击,直接导致他们毫无还手之力。

苗长空并无半句废话,捡了短矛过来一人一下送他们归西,然后拿着赢伊夫的手,蘸着赢伊夫的血,在大殿地上写了几个字,这才悄然身退。

专门伺候皇帝的太监先发现了案发现场的惨状,扯着鸭嗓子放声嚎叫,于是大半夜的,整个皇宫的就像鸡窝里进了黄鼠狼一样。

皇后在短暂的巨大慌乱与惊恐之后,被推出来临时主持大局,朝中重臣连夜被叫入宫。

宰相李霖芝当场就被控制起来,因为大殿上的血字是:“传位给李霖芝”!

“这是陷害。”李霖芝只说了这样一句话,就闭口不言,有什么好解释的,现在重点根本不是追究这个的时候。

国不可一日无君,然而尴尬的地方在于,赢伊夫虽然励精图治是个很能干的皇帝,但是在生儿子方面似乎太节制了点。

或许是觉得自己能活很久,对繁殖后代并不太上心,目前只有两个儿子,一个才四岁,一个十二岁。

十二岁的儿子赢真道虽然接受了系统的皇室教育,但是对于做皇帝根本不感兴趣,醉心于乐器,根本无法处理朝政,四岁的那个更不用说。

皇后亲政?这里不流行!

宰相辅政?现在宰相裤裆里刚粘上泥巴,正没法解释是不是屎。

大权独揽有好处,也有坏处,现在就是坏处最明显的时候。不得不说,苗长空这一击是很要命的。

说起李霖芝,确实是人才,皇帝的雄图大略基本是靠他安排下去执行到位,他是真正的国之主梁。明白人都知道李霖芝是被陷害,苗长空写的那几个字也不是皇帝的笔迹。

但是在这等情况下,万万不可草率决定一个人的青白与否。临死之前谁还能写字顾着字体?李霖芝冤不冤的先放一边,好几个人早就想取代李霖芝的位置,宰相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啊!

所以,即便皇后相信李宰相的忠诚,要依赖他的老成持重,要依靠他支撑大局,但总有其他人会站出来各种反对,理由都是很堂皇正派的。

苗长空这一击带来的不止是混乱,还有恐惧。皇宫大内重兵把守戒备森严,人家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四个影子侍卫都是超凡境高手,过不了对方一招!

用膝盖想也知道这是敌国的行动,可问题是知道又能怎样?你能去质问两句?无凭无据不说,生怕别国不知道自己内乱已生?

这边事情还没传多远,苗长空已经到达了宗晋中的书房外面。

宗晋中喜欢在书房里想事谈事,害苗长空在皇宫里转悠了好几圈才找到他。

苗长空隐藏在阴影中,没人发现他。宗晋中的护卫力量更森严,所以他也更放松。支使了老胡去休息,宗晋中在书房外面打算活动一下。

这还是马克教他的,让他多运动,对健康有好处,他打算睡前稍微舒展一下身体,没想到刚到院子里,不知从哪里飞过来一根短矛。

宗晋中呆呆地看着身上的窟窿,愣了几秒钟才倒地。或许他在想,原来夜间运动并不利于长寿。

隐藏在暗处的护卫发现皇帝遇刺冲出来后,早已经没了苗长空的踪影。

赢伊夫好歹还撑了一会儿,宗晋中直接连照面都没有,就丢了性命。

贵为一国之君,在绝对的实力面前,还是如此的脆弱不堪!苗双龙如果在场,应该能理解自己爷爷的叮嘱到底是何意。

然后赵国也热闹了。

宗晋中的儿子也不多,两儿两女,大儿子宗朝东,二儿子宗朝南,两个女儿宗朝西和宗朝北。或许是东西南北齐全了,所以就不再努力了。

最有意思的是,这是两对双胞胎,一对男的,一对女的。宗朝南和宗朝东同岁,宗朝东早出来了可能有半小时。

这也是个麻烦。虽然宗朝东是长子,但是宗朝南却更受宗晋中的喜爱。

然而皇帝死得太突然,没有遗诏,按惯例自然是立长子。

可是宗朝南不甘心啊,私底下也早笼络了一大群门客幕僚,可惜如果宗晋中在世,或许有机会争一争,现在么,没点狠手段,很难了。

于是他的幕僚们祭出了一些狠手段,暗杀宗朝东,甚至在朝堂上隐隐将皇帝之死推向了欲早日继承王位的宗朝东身上。

这时候,晋国国君遇刺的消息也传来,然后过不几日,代国那边也穿出来消息,苗双龙在皇宫内遇刺,幸而侍卫保护得力,只受了点轻伤!

当然,这些机密的信息只在少数最上层人口中传播,无论赵国还是晋国,都将皇帝驾崩说成是得病忽然去世,总不能让国内老百姓觉得,皇宫大内随随便便都可以进去刺杀皇帝吧。

倒是代国这边,并不避讳此事,反而大肆宣传遇刺过程,生怕天下人不知道似的,吸引了很多老百姓的注意力。

不管怎样,这一下子,卫国那边成了所有人猜想的对象。苗双龙诈伤是神来之笔,老东西动手能力强,苗双龙耍阴谋诡计信手拈来。

关键是虽然简单,可总能切中要害,至少也能让局势混乱很久。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马克与青玉回到了北平城,然后听到了这让他们震惊良久的消息,马克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苗长空。

这是怎样的一个疯子!

第147章 这哪叫议事

疯子死了。

甚至没来得及回去跟苗双龙道个别,他死在海里,自己跳下去的。或许对他来说,这里的芸芸众生低若蝼蚁,而他,是高高在上的龙。

本来回到这里杀两个皇帝对他来说就已经是低三下四的行为,他不允许这蝼蚁看到自己的死亡,死之前他保持了自己的高傲。

其实这不过是他的自我感觉而已,即便是蝼蚁,也能让他付出代价。

在晋国皇宫,看似轻松写意的击杀五人,实际上已经透支了他的身体。到了赵国,之所以没选择像在晋国那样嚣张,是因为他并没有把握能再轻松杀死多名超凡境高手,然后全身而退。

短暂地出现,快速地死亡。他不是主角,但是却是改变历史的人物。

苗双龙猜对了,老爷子真的是去杀皇帝了,而且一次杀了两个,晋国赵国确实是陷入了慌乱。

先说晋国,赢真道终究是坐上了皇位,他没得选择。

李霖芝辞去宰相职位,上位的是他的老部下尚直容,一个一直想取代他,却只能一直被他压在身下的家伙。

关键是,这个人与夏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赢伊夫活着的时候没有清掉他,是因为想用尚直容制衡李霖芝,这是帝王的手段。可是没想到,被他翻起了浪。

人亡政息,很多政令因为皇帝死去、宰相下台而不得不中断,纵然有皇后在全力支持,纵然有诸多大臣在推动着帝国继续前行,但是终究不一样了。

人心散了,这是最麻烦的事情。有时候作为一个个体,可能会想,我一个人自私一点考虑一点我自己的打算,比如站好队,比如谋好利,应该不会影响大局。

问题是这个时候不是某个个体有这样的想法,是几乎所有个人都有这样的想法,带来的是整体效率断崖式的下滑。

军队内部的争权夺利,朝堂上表面和气,私底下也是一片鸡飞狗跳,诸多城主顿时就生起了很多心思,一时间摁下葫芦浮起瓢,举国蠢蠢欲动。

赵国这边反倒好一些,宗朝东上台之后,没安稳几天,就死了!又被人刺杀!

兄弟相残,外人欢笑。

老胡腰岣嵝得更厉害了,对宗晋中之死,他百口莫辩,很想一死了之,去陪自己的主子。然而终究是一片忠心,让他决定留下来,把主子的后人辅佐成长。

虽然他大约能看得出来小主子之死乃是家事,可是他有的选择吗?现在就剩下唯一的继承人了,难道再把宗朝南干下去?

于是宗朝南顺利获得了满朝文武的支持,稳住阵脚,开始了他的皇帝日常生活。

宗朝南这人与他爹比起来还是差一些,几件小事可以看出他的水平。

其一,有算命的在多年前就给他说,坐北朝南乃是帝王之姿,他命中注定是下一位皇帝。他口头嗤之以鼻,内心欢喜雀跃。

其二,马克提供了保健毯,改善了宗晋中的身体状况,为此,宗朝南背后不知道诅咒了多少次马克。

另外,夏启源给宗晋中一百万的献金,宗朝南曾私下派人联络夏启源,希望能拉拢这一新来势力,但是夏启源考虑到影响,没赴约。于是宗朝南也将夏启源列入黑名单。

这一日,宗朝南在他自己选择的别殿内议事,参与者有老胡,有常保,还有新任宰辅。

老胡不必介绍,常保是从小陪宗朝南的伙伴,皇室自小就为他安排的,不出意外要伴随一生,身份相当于宗晋中身边的老胡。

新任宰辅也是很久以前就亲宗朝南一派的人,叫赵式征。

议事内容就是有关宗晋中收回独立城管辖权的计划推进。宰辅没什么意见,对此事自然是大力支持。但是推进顺序和操作手法上皇帝有了自己的看法。

“……最近这一系列的事情不光皇室悲痛,民间也有些动荡不安。父皇墓葬花费颇多,朕的登基大典也不少花钱,先前的推进速度有些慢了。

朕是这样想的,首先北平城那边,从明年开始收重税。原因一是马克终止了与魔师学院的合作,他的魔毯生意转移到其他地方,这是来钱的大项,可他却蒙蔽父皇,得了五年不交税的好处。

另外,我听说那边的城池建设并没花太多钱,倒是建了些军事要塞,这让我很不安。北平城位于最北端,没有与他国接壤,为何要修此要塞?而且据说要塞之内还别有福地?

再者,他何德何能,比我还年轻,先前从未担任任何官职,却突然间成为一城之主,这不合常理,即便暂时不动他的位子,至少税收这一块不能落下。

朕不能看着他赚了老百姓的钱,肥了他自己的口袋,养了他自己的军队。”

老胡抬抬头,欲言又止。

“老胡,你说说看,朕讲的在不在理?”宗朝南看到了老胡的细微动作。

老胡习惯性弯了弯腰,“皇上说的自然是对的,先皇那时或许有他的考虑,老奴不敢妄议政事。”

“哦,常保,你说说看?”皇帝又将视线转到常保身上。

不同于老胡的谦卑姿态,常保腰杆挺直,特别是在老胡面前,听到皇帝问话,这才微微弯腰,回答道:“皇上说得句句在理。”

问完了两人,皇帝才问赵式征:“赵相,你怎么看?”

赵式征则是习惯性看了一眼老胡,才回答道:“国库确实有些紧,是该在税收方面调整一下,毕竟登基大典之后还要大赦天下,封赏群臣,开支不菲。”

宗朝南很满意几人的回答,继续说道:“定边城税收定为十万金币我认为低了些,夏家有钱。听说嫁女就打算给一百万彩礼,这么大一座城,以他们家世代经商的本事,赚钱多了去。

也不知父皇是怎么想的,一年十万就由着他去了?听说夏启源女儿夏无雪长得也漂亮,不如,入宫里来给朕做个妃子,朕也不要多了,两百万金币吧。”

老胡越听越觉得不对劲,不得不站出来:“皇上,老奴觉得这样恐怕有些欠妥当,毕竟夏家是先皇树的一面旗帜,暂时优待他们是希望有更多有钱有能力的人来投咱们赵国。如果这样,会不会有些急了点?要不要再等两年?”

“再等两年?等那夏无雪跟别人成了亲,生了孩子?等他夏家将金币送与别人做嫁妆?”宗朝南突然就发了火,拍着身前的案几大叫。

老胡普通就跪在地上,“老奴该死,皇上请息怒。”

赵式征连忙上前,“皇上息怒,皇上说的在理,我回去就安排起草圣旨。”

“不急,还有一事。北平、定边,往南就是盛安城,要将这两座城与京城连起来就必须拿下盛安城!

传朕旨意,让郭建鲁、薛廷昌、李岩,各率一万兵马,直接去将盛安城攻下来。我要将这一片连起来。

我要比父皇做得更好,早一日让赵国真正实现大一统。”

这下不光老胡呆愣,连赵式征和常保也懵了,这皇帝想一出是一出啊,这哪叫议事?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嘛!

“北平城一年交税二十万金币,定边城三十万。老胡啊,你与那马克相识,这圣旨就由你来传达吧,有没有问题?”

“老奴听命。”老胡下跪回答。

“你先下去吧,这里有常保陪着我就行。赵相,你也去吧,尽快,我要在明年春天到来之前看到盛安城的真正归属,朕手底下不少人等着安排地方呢。”

赵式征与老胡几乎同时往外走,宗朝南对常保说道:“这老家伙,倚老卖老,要不是看他陪了先皇这么多年,早让他滚蛋。”

常保这会儿不再挺直腰杆,也学着老胡弯腰答话:“皇上,老胡留在身边还是有用的,他毕竟是超凡境修为,在皇上身边有个照应总是没错的。”

“就他!哼!朕想到这个就来气,他连父皇都保护不好,怎么保护朕?”

宗朝南声音很大,似乎有意让老胡听到;常保声音也不小,估计也想让老胡听到。老胡又不聋,相反他听力比绝大部分人都好。所以,他自然是听到了。

赵式征其实也听到了,但是假装听不到,走在前面连转头看老胡都没有,伴君如伴虎,这时候听不到比听到好。

老胡脸上抽了抽,也是假装听不到,仍旧一副恭敬的样子往外走,至于心里怎么想,谁知道。

第148章 战略养成

马克跟青玉回到北平时,八个城堡已经完工!

与众人互诉衷肠之后,立刻就投入政事中去。

夏启源和毕呈被马克拉着开了个三人会议,针对的是两国国君之死可能发生的变动,以及应对之法。

“……是代国那边动的手,代国国君遇刺一事应该是掩人耳目,混淆视听。没想到这家伙这么强大!……”马克将自己在海岛上的遭遇叙述一番。

两人震惊无语,没想到真的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个人武力值可以高到这样的地步?那常规的国与国之间的纷争就失去了意义。

一时间两人都非常失落,他们玩的这些策略,在绝对实力面前不堪一击,即便存了金币,攒了人,很有可能也是为他人做嫁衣。

“这方面暂时不去想它,多想无益,乱有乱的好,我们不被盯着,正好趁乱发展自己势力。现在要关注的是新的皇帝上位,对我们这边有没有影响。以及我们下一步的发展计划。”

毕呈先发表看法:“目前在位的宗朝南据传有些不靠谱,你当初能有这块地盘,靠得宗晋中的信任,可现在,你与宗朝南没有任何交情,不知会不会有变。”

夏启源也开口道:“如果这人真不靠谱,那我们可能会有麻烦。不只是没交情那么简单,当初我曾拒绝过他的招揽,若此人怀恨在心,后面有的折腾。

我有个要求,现在你马上与夏无雪成亲,我希望咱们是真正的一家人,我才能不惜血本与你一起谋划未来。”

马克点头,“可以。”

毕呈凑热闹:“一起把三个人都娶了,你说要什么场面,我来安排。”

马克头大,摆摆手道:“可别整大动静,我最愁这个。不是不重视,而是我们现在还没办法狂欢。我们之间不需要通过这样的仪式来证明什么。”

“我没意见,只要你们结婚就行。”夏启源脸上笑得灿烂。

马克捏着下巴道:“离定边城最近的是半山镇和伏牛镇,但是这两个镇与定边城之间仍然有几十里路程,隔了三个镇子。

我觉得要把这三个镇子也修起来。但是这三个镇在定边城范围,只能由您牵头来做。原因很简单,北平城并无城墙,如果有事,我们需要与其他大的势力对抗,除了要塞,就只能能定边城。

十一连堡连接要塞与定边城,一旦战事起来,互相呼应,没有个五万人马想攻下定边城是不可能的。

只是要想办法先解决城里那五千兵马!咱们这边现在有多少战斗人员了?必须要重新编组训练,保证战斗力……”

倒不是马克有什么预感,而是他深知枪杆子里出政权的道理。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知道有更广阔的天地,他是一定要去闯一闯的。

但是现在他诸多牵绊,要带她们去,就必须让她们实力达到或者接近宗师境。实力的提升需要大量的资源,自己的势力越大,资源就越容易集中。

即便没法带她们走,自己临走前也要给她们最稳当的生活,这同样需要势力的扩大!

毕呈开始筹办婚礼,夏启源回到定边城制定城堡建设计划,冯向均被借调过去做工程总指挥。

定边城情况不同于北平,建城堡如果是围着镇子,势必涉及到拆迁,现在已经入秋,拆了重建不合适,只能在镇子旁边择地形交通合适的位置另建。

马克开始逐一了解北平城各方面建设情况。

北平常驻人口已经超过十万人,这是给马克最大的惊喜。

荒地开发工作有条不紊,目前已经开发超过一半的荒地,四分之一的土地上今年就有收成。牧场也已经划定范围,牛羊养起来了,但是距离成规模还有些久远。

京都那边回来的人已经各司其职,又一批团长级的头目产生,接手了各个项目的管理运作。

明雨在马克离开之前就已经担任王家镇镇长,田丰、吕素、巴东回来后分别担任红河镇、青竹镇、刘家镇镇长。

姜林、陆集担任了高岗镇、松林镇镇长,布担任了伏牛镇镇长,半山镇镇长则由何唐担任。何唐是何香居老何的儿子,军营里磨练了一段时日,后来退出来在何香居帮忙,再后来参与到情报事务中去。

他表现出来的成熟和思维缜密很受商行舟称赞,所以被推举参加了第三期行政速成班培训,考核表现很好,毕呈又推举他做镇长。

马克拿了纸写写画画,把现有的人用几条线串起来,军事、宗教、商业、情报、行政、魔师组织、社团,目前暂时七条线。

军事排第一,由马烈、张负责,大圆小方协助;宗教第二,由牧负责;商业第三,由商行舟负责;情报第四,也是由商行舟负责,何成、长生协助;行政第五,陆集、田丰、姜林、明雨、巴东、吕素、布、何唐等人目前是骨干。

魔师组织其实就是使徒组织,它本来是从属于宗教部分,马克单独列出来,暂时由美叶负责,后面要亲自抓。

社团方面,新一批团级头目马克都不熟,不过这一块并不是最核心的,虽然他们的作用也很大。

至于毕呈,他是大总管,统管各项事务,冯向均归他调遣;夏启源同样地位超卓。但目前看夏启源与马克还是合作关系,而毕呈与马克是从属关系。

至于青玉、夏无雪,虽然也有各自负责的事情,但是女人嘛,就不需要全身心投入到具体事务中去,更多心思放在提升修为上才是正事。

人明显还是不够用,不过短短四五年的时间,能有这一批忠实的追随者,马克已经很满意了。

社团和天地教还能通过自身的选拔晋升机制提供更多的人手。而且都是忠诚度、能力都可以的人才。

马烈、张跟马克汇报了目前的武装力量:特战连、猛虎连等精锐作战人员数量已经达到五百人。这些人的战力,团队作战的时候以一敌五是没问题的。

民兵连人数就更疯狂了,目前已经超过一万人!主要是因为这两年招募的贱民基本是以青壮年为主,马烈是按照五比一的比例来组建民兵连。

十万人能抽出将近两万人,为保证质量,又进行了筛选,还是留有一万二千人的样子。这些人基本都是天地教成员,对参军的积极性之高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或许也跟毕呈的积分落户制度有关。

民兵连也为特战连不断输送优秀兵员,一万人中,十选一,每个班的班长拉出来就能凑出一个千人队。

这一年再忙他们也保持了半天做工半天训练的模式,就算是最正规的皇家军队也做不到如此严格的训练强度。

马克到训练场看过,毫不夸张地说,这些民兵连的战斗力已经超过了正规军队的战力,主要原因是组织纪律性。

军事人才是个很大的缺口。马烈和张指挥小规模的作战没问题,涉及到过千人的作战就非常吃力,要是超过五千人,他们根本玩不转。

马克也玩不转,即便他能背诵孙子兵法。

没办法,马克又找上毕呈,让他想办法招个军事人才过来。马克没报什么希望,好在事情还没那么急迫。

另外一个让马克很惊喜的是大铁矿的开发和冶炼的发展!

源源不断的铁锭生产出来,美叶把马克之前制作绿金时的方法传给冶炼工匠们,严格记录多种金属配比,不断尝试各种合金,短短几个月时间,研制出几种合金材料。

其中一种硬度极高,适合用于打造武器;有一种延展性不错,韧性好,则适合用来加工铠甲。其实工匠们主要是奔着这两个用途来研究,所以才这么快有成效。

要不是受限于技术工艺和设备,或许他们能研发出更多用途的特殊材料,目前先能把武器装备自给自足是最重要的。

第149章 老胡来了

美叶给他介绍了使徒团的成员,目前已经有九人。随着人口基数的增加,测试魔能感应的覆盖率很高,总算又找到了三人。

想想就知道美叶这段时间会有多累,每天几百人测试,连续上百天不间断,让马克自己来都未必能坚持下来。

好处不只是发现了更多苗子,美叶自己的精神力也因此大大提升,她领悟了四级木系治疗魔技的同时,已经新开了水系和火系两个属性。

马克与使徒小组的成员逐一会谈,除了聂紫萱、包复之外,其余七人居然连名字都没有,只用一个字来代替。

马克干脆给起了名字,“……按照从大到小,除了已有名字的两人,其余人就姓平,因为我们所在的城叫北平,最大的叫平一,然后是平二,平三,一直到平七。

以后你们就是真正的一家人,包括聂紫萱和包复。永远互爱互助,在天神的眷顾下,提升自己。我作为天使,将带你们走向光明。”

“天使大人。”聂紫萱站出来。

“怎么了?”马克问道。

“我也想改名字,您给我起个名字吧。”小姑娘一脸倔强,早已没有当时的怯懦表情,看马克的眼神充满崇拜。

“为什么?你的名字很好听啊!”马克问道。

聂紫萱低下头,又坚决地抬起头:“我家里已经没有人了,我想忘掉过去,一心为天使效命,所以我想改个名字,像他们一样。”

“我也想让天使大人帮我改个名字!”包复也站出来。

马克笑了笑,“既然这样,那你就叫……平轩,你叫……平安。其实过去可以遗忘,也可以记住,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怎么做,未来做什么。

过去有仇的,记得要报仇;过去有恩的,记得要报恩;过去如果只给你痛苦,那忘记也无所谓。

咱们这个使徒小组肩负着神圣的职责,同时也要忍受平常人无法忍受的磨炼,这都是天神对我们的考验。过去的苦难只是考验的一部分;未来,还有更多的考验等着大家。

我会与大家一同前行,去散播神的光辉,天神与你们同在。”马克说完还做了个手势,装得非常神圣庄严。

……

在要塞待了一天,第二天回无忧谷,才见到离别几月的天狼。

没有想象中的热情欢迎,天狼只是轻轻走过来,用鼻尖蹭蹭马克的身体,倒是三只小狼闹腾得很,围着马克团团转。

美叶在谷内,先前青玉不在,夏无雪也去了定边城,这段时间三只小狼基本由她来照料。

不过小狼并没有对青玉表现出生疏感,虽然只是相处了个把月,然后分开了四个月,但是它们之间倒是真像认主了一般。

小青一个劲儿舔青玉的手,似乎在表达自己的想念之情。马克转头望望天狼,这家伙立刻扭头故意望向远方,傲娇得很,惹得马克哈哈大笑。

青玉借着带小青出去玩耍的由头,给马克和美叶留出独处的空间。其实两人在一起是话最少的,有点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感觉。

互相寒暄了几句,询问了魔师进度,马克对美叶能进阶四级很高兴。青玉正在往如意境迈进,美叶也稳步提升,就是夏无雪似乎没怎么习武,也不是魔师,这就有些难处理。

若是真如苗长空所说没有达到宗师境很难出去,这还真是个需要提前考虑的事情。

其实马克有想到洛雪,此人神秘失踪应该是去了魔幻大陆,只是不知道魔师要到什么境界方可穿越屏障。

如果只是自然条件恶劣倒是可以想办法。

风暴海、沙漠雷池、极高雪山,相比之下雪山应该容易一点。

马克与美叶还是偷偷来了一发,不过是灵体形式的,毕竟万一有人闯进来可就不好收拾了。天昏地暗差点迷失,多亏了小叶闯进来,惊醒了两人。

这种灵体的交合弊端很大,一定要有个闹钟才行,不然很容易迷失醒不过来。

没有了最开始两次那种精神力的提升,毕竟好事不常有,一边爽一边升级的事情不能太期待,踏踏实实吃苦耐劳地提升才是正道。

等青玉回来,夏无雪也赶来了无忧谷,三个女人又凑齐了。

夏无雪还是话多,不过一开口风格有些不同:“青玉回来了,没事吧?可把大伙儿担心坏了。你怎么瘦了这么多?这一路上吃了很多苦吧?”后面这半句是对马克说的。

青玉愣了好一会儿才回道:“没事,谢谢关心。”

马克也见鬼一样,怎么就转性子了呢?感觉相当不习惯啊。

“小雪呢?小雪!”夏无雪没等马克回答,就开始召唤她的宠物。

小雪闻声跑来,扑倒夏无雪身上猛舔。

人狗叙完旧,才开始人与人叙旧,夏无雪瞬间就回归本性:“你个没良心的,回来了也不去看我!”

马克心说这才是地道的正宗的原味儿的夏无雪嘛。

“哈哈哈,怎么样?做城主的感觉不错吧?”马克打趣道。

“哼!还不是为了你,一点意思都没有。对了,现在三项任务都达成了,你可不能再耍赖!”夏无雪指着马克义正言辞。

美叶笑着不说话,还是青玉有大妇的气派,“毕呈跟我说了,过两天就举办婚礼,你如愿以偿了。”

青玉这么一说,夏无雪反倒不好意思起来:“青玉姐姐,我……”

“好了,反正婚礼又不是只有你们俩人,是我们……四个人。”青玉总是觉得有些别扭。

“哈,太好了!以后我们是一伙的,一起对付马克!”夏无雪立刻欢笑起来。

马克一头黑线,你们开心就好。

……

夏无雪缠着青玉让她讲这一路上的惊险,美叶也在一旁听,马克独自去视察山里的铁矿。

铁矿所在距离要塞不是很远,走河谷另一条岔路不过一小时左右的路程。矿是好矿,绝对的富铁矿,而且是露天矿。含铁量估计在六成以上!

几座炼铁炉高耸在河谷边,利用水力的鼓风设备做得很精巧,马克之前还真没见过这东西。

没有煤炭!居然是在用木柴冶铁,马克算是大开眼界了。等了解了一下才知道,又是魔能的一种利用。

炉外壁上层层叠叠刻满了魔纹,使得炉内聚集了海量的火系魔能,木柴到底起了什么作用马克也搞不清楚,然后鼓风设备进一步提升了炉温,将铁矿石融化成铁水。

所有的工匠都是夏家招募来的,马克再一次对夏家的能量感到震撼。

短短几个月时间能建成投产,这其中的艰难马克完全可以想象,而夏家居然轻松做到!马克怀疑夏启源应该是有借助赵国夏家的力量。

工地上人来人往,大家不认识马克,也没有人过来打招呼,马克又跑去看刀剑铠甲的加工。

其实中间还有一个类似于研究室的存在,专门用于研究合金。马克就更看不懂了,所以干脆没去,直接去了最终端的加工作坊。

没有冲压和浇铸技术,所有的兵器铠甲打造全都是纯手工,不过合金材料够给力,过程也不算太慢。一箱箱的成品堆放在角落,等待运输出去分配到民兵连手中。

一直以来马克的兵器都是随手拿,匕首一般般,长剑也是军中制式,对他武力加成没什么用,到了这里,顿时有些心痒。

翻了翻已打造好的,也都是制式长剑,一时也没什么主意,只好暂时作罢。

出了谷,马克准备骑着天狼到各个镇上去巡视一番,就像雄狮巡视自己的领地一样,然而,没等他出发,京城就有圣旨到了,马克出来一看传旨的人居然是老胡!

第150章 还没准备好啊

老胡只带了两个人来,以他的实力自己一个人来也没问题。

马克很夸张地张开双臂做了个拥抱的姿态,老胡立刻退避三舍,“你这是对皇上的不尊敬。”

吓得马克赶紧收敛起来,“得有个什么规矩?不用下跪吧?”

老胡咳嗽了一下,“算了,心诚就行了。”然后展开圣旨开始宣读。

马克大概能听懂啥意思,这是开始跟自己收钱了,而且还不少,一年二十万金币。新皇帝果然不靠谱。

整个仪式结束,马克赶紧把老胡往会客厅里请,“大老远跑来,辛苦辛苦,一定要多留几天。正好我后天娶亲,一起热闹热闹。”

“哦?这么巧?娶夏城主?”老胡笑眯眯衣服看热闹的表情。

“您怎么知道?没记得往皇宫里派喜帖啊?”

“正好,我这儿还有一份圣旨是给夏城主的,等她过来一起给好了。”

马克好奇了,“什么意思?皇上给她封赏?”

老胡斜着眼,“皇上看上你家娘子了,准备召她入宫做妃子呢,你开心吧?跟着沾光了。”

“我去……”马克一口脏话差点喷出来。

“马城主,安排一下两位上官去休息一下,吃点东西,一路上确实辛苦。”老胡向马克示意跟着来的两个人。

马克哪里会不明白什么意思,连忙请了他们去吃喝,还偷偷塞了两张金钞,这可是好东西,两个小太监脸都笑成菊花了,哪里会管老胡他们聊什么,其实也不敢管。

“你小子厉害啊,这才两年不见,就到了超凡境!”老胡没了刚才那副架子,说话都是特熟的感觉。

“您怎么看出来的?”马克惊讶。

“废话,瞧你瘦的这个样子,要不是超凡境燃烧内劲,除非你是病入膏肓。”

“唉,真是没想到,怎么会出这样一些事情,没了皇上的支持,我一个小卒子能干啥。别说一年二十万,就算一年两万都难啊。

您也看到了,我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要拉人来就得管吃管住,要大兴土木,要开垦荒地,就没一项赚钱的营生,每年在外面赚点钱全都补贴进去,哪里还有钱孝敬皇上。

说句大不敬的话您也别发火,这新皇帝怎么会这样做,这是逼着我们跟其他城主站一起啊,好歹把注意力盯着其他城不好?比如盛安城,皇上要是有想法,去折腾韩征去。”

马克一顿牢骚。

“已经在折腾了,三万大军,比我晚出发半个月,估计一个月后能到盛安城下,皇上志向远大,想快速见成效。”老胡语气里对宗朝南多有鄙夷,马克都听得出来。

一朝天子一朝臣,老胡留下来只是想为老皇上尽忠,照顾后代。可惜新皇帝看自己不顺眼,想快点弄走自己,这还有什么好尽忠的?

“你这里建设得倒是真不错,我这一路走来,你这算是最有秩序的地方了。听说有个山谷叫无忧谷,一年四季如春?带我去看看。”

马克拦住老胡,“别着急啊,重要的事情还没说完呢,留您在这里养老都没问题,说说看,那三万大军的事情,是怎么回事?”

“皇上想直接武力收回盛安城的管辖权,打通定边城到京都这一条线,这样就把剩下的独立城分割为两半。

以赵国皇家军队二十万人的规模,这样一个个打下去,难度倒也不算大。只是这种连借口都不找,直接撕毁盟约的方式,恐怕会让剩下的独立城联合起来。

那样就不是几万对五千了,各个城主凭着高墙大城,加上左右逢源,皇帝想要统一集权,很难!”

马克跳起来,“你先别急着回去,我让人带你去谷内转悠转悠,我还有事!”说完安排了人带老胡进山,然后火速通知毕呈和夏启源开会。

这特么可是生死关头。皇帝一旦吃下盛安城,大军直接压到定边城下,北平想守都守不住,只能任人宰割。

毕呈和夏启源急匆匆赶来,马克开门见山,将老胡传递的情报一讲,“现在我们必须做决定了,关系到生死存亡。”

“没想到这么快!我早料到会有这样一天,可是太早了,我们还没准备好啊!”毕呈紧皱眉头。

夏启源也有些慌,“现在定边城是皇上的,里面驻扎了五千精兵,我们刚接手,根本没什么号召力和影响力,这下难办了。”

马克脑袋飞速思考,不一会儿,想出来一些思路:“首先,我们得想办法支援韩征!特娘的,虽然这家伙想要我的命,但是,这时候保他就是保自己!”

毕呈和夏启源对望一眼,满是惊讶,能在这种情况下做出这种决定,厉害!

“不能出人,但是可以出武器,出粮食,卖给他,让他有底气守城。同时传递点消息,让他不敢投降。”

毕呈已经进入状态:“传递什么消息?”

“比如……皇帝想抓了他暗地里杀掉;比如申屠宏就是皇帝派人动的手……反正让他没退路,只能硬扛。”马克随便发挥着。

毕呈点点头,“这只是小花招,虽有点用处,但不是关键。我相信以韩征的本事,肯定会想办法联络其他城支援。所以如果只是三万人马,他能撑下去。关键是不能再有更多的军队投入进来。”

马克眼睛一亮,道“你的意思是调虎离山?”

毕呈其实还没想好,反问道:“什么调虎离山?”

“赵国可是与三个国家接壤,如果卫国、代国、晋国知道赵国皇帝大肆调兵发起内战,你说他们会怎么应对?”

夏启源一拍大腿,“这是好主意!我来想办法把详细情报传递到其他几个国家皇帝那里。”

马克沉思了一下:“一旦宗朝南不敢再调更多兵马过来,那么,他一定会调动定边城内的五千兵马。到时候,等他们出去,我们派兵进驻,真正意义上占领定边城!”

毕呈眼睛里已经闪着火花,这才是他希望出现的局面,这才叫过瘾!

“集中所有工匠,用一个月时间完成一个城堡的建设!要在八个城堡与定边城之间再设一堡,真正连成一线,从今天起,进入战时状态!

粮食储备加快!武器铠甲制作加快!另外,派人去联络各个独立城城主,游说他们断了向京都的钱粮供应。并拒绝提供军事援助,最好连一个乞丐兵都不派出去!如果能影响到朝中的官员,也可以一试。”

马克在纸上记录下每一条思路,突然又想到了什么:“通知商行舟,安排京都的虎头帮,私下开始屯粮,市面上能买到的粮食全部抢购到手,能运过来的就运过来,运不过来的全部藏好。”

“看来情报系统还是不够,这么重要的信息,居然要等传旨的人过来我们才知道,军队那边没渗透进去啊。”

马克其实并不希望内耗,但是这是一场不对等的战争,因为换了皇帝,导致马克立场发生变化。本来韩征绝无胜算,不过现在看来,胜负未定。

第151章 只要你不离,他们就不弃

韩征比马克更早知道皇帝派大军的事情。毕竟作为一城之主多年,在京城耳目众多,不用马克提醒,早已经派人四处去联络其他城主。

投降是不可能的,那就等于送死。哪里还需要马克传递消息,韩征自己心里比谁都清楚。

靠自己硬抗基本也是没什么活路,关键就看其他人的反应,若是有人响应,尚有一线生机,不然,只能提早跑路。

可是这样跑路还不如去死,惶惶如丧家之犬,后半生西躲东藏活得不自由有什么意义?思来想去,只能拼一把了。

马克回来的消息还没传到韩征这里,他只是听沈思汇报说基本已经死在孤岛上,眼下是顾不上打听北平城那边的消息了。

这会儿韩征来到军营给手底下将士们讲话:“……诸位兄弟们,跟着我韩某这些年辛苦了!一直以来我把整座城的管理都交给大家,因为我知道咱们都是城中百姓子弟,都是一家人!

可是现在,有人想把咱们手中的权利收回去,把咱们发配到偏远的地方,抢了咱们的家园,夺了咱们的生存之路!

有人眼馋咱们辛辛苦苦努力来的成果,有人想让我们抛家离口,想让我们骨肉分离,甚至想要我们的命,大家说,能不能忍!”

“不能忍!”

“干他娘的!”

“打!”

……

韩征调动了手下将士的气势,他说的在理,军队管理城市虽然弊病多多,但是让他们尝到好处之后,有人想夺取这些好处,那这些人一定会拼命。

“皇帝派了三万大军过来,我们不怕,我们有坚固的城墙,我们有援军,我们有大家,但是我希望尽可能少一些伤亡。

所以,我需要兄弟们回去动员家里,运送物资,守城,守护我们的家园!”

……

马克的婚礼如期举行。

青玉的父母到场了,夏无雪的父母也到场了,美叶没有家长,毕呈代她的家长,算是占马克便宜。其他能到场的都到场了,老胡也在现场凑热闹。

其实场景布置很仓促,现场显得有些乱,三个地方的婚礼习俗有些不同,马克需要一个个按照不同的习俗与不同的新娘行礼走程序。

到了某些环节又必须四个人同时在场,三个新娘子乱成一团,闹出不少笑话,氛围倒是相当热烈。

走完流程就是吃喝,大量的水酒敞开了供应,毕呈夏启源老胡等人喝的是自酿的果酒,马克之前就把蒸酒技术传授给了夏启源。

宴会大厅里坐了三大桌,其余人没资格进来,在外面喝。

有酒有肉,气氛很快达到了高潮。

马克先去敬酒,借着喝酒的机会除了祝福之外,都会简单聊几句,兴奋与感慨并存。

第一杯先敬的青玉父母,“前阵子没照顾好您二位,让您二老受惊了,以后就在无忧谷里安心养老吧。”

青玉的老爹憨憨地直点头,她老妈倒是添了一句让马克不知怎么回答的话:“啥时候要个孩子,我们俩在这里给你们带孩子。”

马克呃啊胡乱答应着糊弄过去,接着去敬夏启源两口子。

这是第一次见夏启源的太太,夏启源有五个老婆,这次坐在他身边的是夏无雪的亲娘,其他四个没跟着掺和,果然是管理有方。

“岳父大人,以后咱就真的是一家人了,小子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您尽管说,敬你们一杯,祝您二老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夏启源笑得后槽牙都露出来了,“贤婿啊,客套话不多说,你在前面冲锋陷阵,我们在后面全力支持,大胆往前走吧。这酒你得喝两杯。”

“两杯就两杯,酒还不错吧?”

夏启源看着马克两杯酒下肚,凑近了一点小声说道:“知道我们现在最赚钱的生意是什么吗?”

马克摇摇头,猜着估计是养生毯。

“是酒!是你发明的这种高度酒。从四处收购低度酒水,蒸酒调和,现在卖到各个地方去,我一瓶卖十个金币,这三个月的时间,我卖出去了一万瓶!

要不是受产量限制,要不是怕浪费粮食,我一年就能赚他一百万!所以说啊,夏家靠着你,你就是棵大树,你要立起来,站直站稳,大家都能过好日子!”

马克郑重地点点头。

接下来敬毕呈。

“马克,你别怪我占你便宜,美叶是个好孩子。我现在无亲无故,你就当是我一个老头子临死前享受一下家人的欢乐。”

马克与毕呈碰了一下杯,回道:“咱俩早就是一家人了,没有你我不会来做这个城主,你可得多活些时间,我现在就指望你呢。”

毕呈喝了杯中酒,打了个嗝,“你呀,不要妄自菲薄,你手底下其实都是可用之才,关键是心齐,足够忠诚。今天好好开心一下,明天开始,让这个世界为我们颤抖!”

然后马克又去敬老胡。

“本该先来敬您的,但是他们三个是我媳妇的家长,您不打算当众宣布圣旨了?”马克打趣道。

“你个臭小子,以后我就吃你的喝你的!你这酒不错,早该拿一些去给我的。我躲在你这里,你不怕我给你引火上身吧?”老胡腰也不弯了,满面红光,再没有在皇上面前那种战战兢兢的样子。

马克拍胸脯道:“您放心,在这里就算皇上举国来攻,我也保您周全!”

“哈哈,这才是人过的日子,舒坦。来,喝了!”

冯向均还在工地上没过来,其余人就没有能让马克主动去敬酒的了,本来他想跟马烈、牧、张几个人喝杯酒,大圆小方也不讲顺序,第一个跑过来敬酒。

大圆大嗓门,说话也直:“师弟啊,你把我俩带到这里就不管我们了,我都多久没见到你了。你得跟我多喝一杯,我也要喝那个红色的酒。”

毕呈哈哈笑着,递了一瓶过去,马克拍着两人的肩膀,说道:“当教官的感觉应该不错吧?没有人给你们介绍媳妇?”

听到前面那句,大圆很兴奋,然后听到第二句就萎了。

随便聊了两句,接着是山寨三人组以及马烈,四个人过来敬酒。

当初他们五人可是吃尽了苦头,属于共患难的亲人。马克每个人都单独喝了一杯,四十几度的烈酒,杯子还不小,跟喝茶的小盏差不多,这一下子立刻就有些头晕了。

接下来轮到各个镇长,又是每人一杯,马克一个个叫着他们的名字,一杯杯灌下去,酒意上涌,借上厕所的由头出了大厅。

毕呈跟在马克身后,轻轻扶着他。外面更热闹,大都是马克不认识的人,不知是谁带头喊了一句,满场的呼声:“敬天使大人!”

马克跟大家摆摆手,摇摇晃晃往外走。毕呈扶着他,像是自言自语:“今天是个好日子,又是收获的季节。以后啊,干脆定下来,北平城最隆重的节日就定在今天,就叫丰收节。”

马克笑笑,继续摇摇晃晃走,外面天气很好,秋风送爽,云淡风轻,阳光柔和。

登上要塞城楼,极目远眺,漫山遍野彩旗飘摇!只要能看到的房屋,全都挂了一盏红灯笼!当真是千旗招展,万家喜庆!

“这……是你安排的?”马克回头望毕呈。

“不是,是大家自发的行为,不过一两天的时间,白天还要做工训练,也不知道他们怎么完成的这么庞大的工程!”

“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了,虽然我很高兴,但是……有些劳民伤财啊。”马克被风一吹,酒意上头,说话都有些不利索。

毕呈眼中神采飞扬:“这就是民心!只要你不离,他们就不弃!就算是皇帝亲征,也夺不走你的城主之位!”

第152章 四处烽火

三万大军开拔之前有许多准备工作要做,粮草辎重、招募民夫等等。京都本来就与盛安城相邻,到城下也不过半个月时间。

皇帝的这个决定并没有错,京都周边的城居然还是独立城,这确实说不过去,从战略位置上来说,拿下它非常正确。甚至连说辞都准备好了:盛安城派刺客刺杀定边城原城主申屠宏!

申屠宏死都死了,还被人拿来消费一回,不管皇帝是不是睁眼说瞎话,也不管理由是不是真实,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反正师出有名了。

只是出师之前的将帅安排有点问题。郭家、薛家、李家各带一万兵马,然后皇帝又安排了一个无论名气还是水平均弱于这三人的家伙做统帅。

统帅叫宗仁行,很明显是皇室宗亲,皇帝的想法倒也有道理,三个人出去互相制衡,毕竟谁也不敢保证这三家有没有跟韩征暗通往来的。

皇室宗亲虽然带兵打仗经验没那么丰富,但是能压得住这三家。

宗仁行也不是不懂打仗,先前也带过兵,上过战场,只是这些年并无大仗,那点经验也基本是书本上得来。

眼瞅着大军一天天临近盛安城,韩征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就在这时候,有商人上门谈生意!

韩征亲自邀请到会客室洽谈,因为这笔生意谈的是兵器铠甲!

出面的是陆集。

陆集在韩征眼里是个无名之辈,他不清楚陆集来自于哪里,陆集得了马克的命令,也不表明身份,只是谈生意。

“韩先生,我家主人说了,眼下大家是统一战线,但是不能直接出兵协助,只能提供军需物资,希望韩先生打赢这场仗。”

韩征左思右想猜不出来他的主人到底是谁,难道是靖边城?或者安远城?还是宁边城?这三个城市离自家最近的。

陆集将带来的样品摆出来,长剑质量很好,比普通的军中制式长剑要更锋利,铠甲也非常精良,不但结实,而且轻便。甚至还有大量的箭支。

“我家主人说,如果韩先生撑不住,可能下一个就是我们,所以,目前提供的物资数量有限,而且价格可能要比平时稍贵一些。”

韩征摩挲着一把长剑,叫侍卫拿来自家军中的制式长剑,两把剑猛然一击,呛啷一声,自家长剑断为两截,另一把只是出现一点点缺口。

韩征眼睛一亮,问道:“什么价格?你们能提供多少?”

陆集回答:“长剑铠甲一千套,箭支两万。一套的价格是三百金币,箭支算送的。合计三十万金币。”

韩征点头,价格是稍贵了点,但是质量挺不错,纯钢长剑,纯钢铠甲,这不是那种皮甲,装备起来以后战斗力绝对可以提升一个档次。值这个价,不算借机抬价。

“我可以接受这个价格,你们家主人没有别的条件?”

“没有。”

……

这一个月看似平常,实际上暗流涌动,极不平静。不断的人来人往,京城与盛安城之间,盛安城与其他城之间,赵国与他国之间。

有皇帝的人,有韩征人,有马克的人,有夏启源的人,也有他国的间谍。

他们有的在传递消息,有的在达成交易,有的在传达命令……

三万大军选择在距离盛安城五里远的地方安营扎寨,宗仁行召集郭建鲁、李岩、薛廷昌三人商量作战计划。

“皇上的意思是尽快拿下盛安城,诸位都是宿将,打仗比我在行,谈一谈各自的看法,这仗到底怎么打?”宗仁行摆出来民主的姿态。

三人互望一下,郭建鲁年纪最大,所以先站出来,说道:“盛安城墙高门厚,咱们这三万人若是强攻根本不够用。即便准备了攻城器械,死伤恐怕大半以上才有希望攻下来。”

薛廷昌赞同道:“确实如此。咱们这是内战,若是伤亡惨重,得不偿失啊。”

李岩接上话茬:“所以我认为还是围而不攻,攻心为上。让城内人自动瓦解斗志。”

宗仁行点头道:“这法子是没错,只是跟皇上的意愿相违背了。眼看再有一个月就入冬,若是一个月内拿不下来,大雪下来,我们更无机会。你的攻心为上,能不能一个月内奏效?”

李岩沉思了一下,回道:“战争从来都是充满不确定性。分几步试试,首先每天派人喊话,承诺不没收百姓一点财产,只针对城主。如果帮助城主,待攻破城池后,必定秋后算账。弃暗投明者,大大有赏。

其次,到京城以及周边城区,搜找有亲人在盛安城内的百姓,驱赶他们到城门前,来一出苦情戏。

再次,围三阙一,断了城内粮食供应,同时安排内应在里面活动,看有没有机会占据城门。”

郭建鲁表示赞同:“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我们总要替皇上着想,不能滥伤无辜。一个月也好,两个月也罢,能把城拿下来就行。”

“对,我们要保证交给皇上的是能供奉金币的完整的城,而不是交上去一座废墟。”

宗仁行知道这三人说的都有理,也知道他们其实是不想伤及羽毛,这是骨块难啃的骨头,真这么容易一个月干下来一座城,先皇早就动手了。

可是没办法,谁让自己是主帅,压力全在自己身上啊,“先围三面,留朝南的那一面,派人喊话试试。”

战役打响了,以嘴仗的形式开始。城下的兵大声数着韩征的罪行,胡萝卜大棒一起下,确实有小部分人动摇,但是大部分都很坚决。

韩征也不闲着,同样派人喊话:“皇上背信弃义,胡乱网罗罪名,毫无诚信可言,只会欺骗百姓……”

这样你来我往打嘴仗,里面的士兵士气没怎么降,外面的人反而觉得无聊透顶。

这边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赵国内斗的情报也都传到了几个敌国皇帝手中。

代国苗双龙最是开心:“果然内乱起来,这是机会!”连忙召集群臣议事,决定悍然出兵,攻打白江!

晋国虽然有些乱,但是朝臣也都不傻,这时候即便不开战,也得去捣乱。若是任由赵国统一了各城,那压力就大了。

所以顾不得国内还有些闹哄哄,就陈兵津池边境,遥望赵国杨林。

卫国也开心得很,上次与赵国开战实际上是吃了亏的,这次一定要占足便宜!所以卫国也派出了两万人,杀入西康城管辖范围。

一时间四处烽火狼烟,坏消息一个接一个传到宗朝南面前。

听到两个小太监说老胡留在了北平城,并未给夏无雪宣旨,宗朝南连飚了三句脏话,并且摔了一个茶碗,这脾气跟申屠宏有点像。

“去几个人,务必把这个老东西给我抓回来!”

常保及时刹车:“皇上三思,那老胡也是超凡境修为,要想拿他恐怕得两名超凡境修为的高手才行,可眼下皇宫里的安全还指望他们守卫……”

“难道就让他背叛朕?还能逍遥法外?这是视皇权如儿戏!我早就看他不顺眼,早就应该刮了他!我怀疑先皇之死也跟他有关!”

“皇上息怒,何必为了这样一个老不死的气坏了身子,皇上的安危要紧。”

“不行!我不能忍!……”

终究还是有两名超凡境内卫被派去北平城。

宗朝南还没来得及缓口气,盛安城前线传来战事不利的战报。

两边对骂了几日,谁也奈何不得谁,拉来了几百号与城里人有亲戚关系的平民,在城下嚎哭恳求,城防无动于衷,这招还是不好使。

宗仁行不得不命令强行攻城,但是攻城器械准备的不足,三丈高的城墙如天堑一般,强攻一天损失了一千多人,城墙下尸体堆积如山,宗仁行立马喊停。

只能先跟皇帝汇报情况,希望能采用围困的方式。

第153章 要有规矩

“窝囊废!花钱养着这帮子人,三万人打不下一座城?是不是得让朕派出十万大军才行?!”

宗朝南正在气头上呢,更让他窝火的消息传来:代国、卫国悍然发动了侵略战争!晋国也陈兵边境蠢蠢欲动!

这下子宗朝南慌神了,立刻召集满朝文武研究怎么应对。

朝堂上像一窝蜜蜂被放出来一样,嗡嗡嗡嗡,大家七嘴八舌,但是根本拿不出一个周详的方案,宗朝南气得直拍桌子,“够了!安静!赵相,你说说看,现在如何做好?”

赵式征站出来恭敬行礼,“启禀皇上,臣以为,无论代国还是卫国,均是试探攻击,定是看到我们对内用武,试图来骚扰我们的计划。

他们不愿意我们完成真正的统一。应派遣将领各带两万兵马分别赶赴白江与西康,杨林那边责令城主顶住压力,同时发动全国征兵令,以应付可能的战事。

对盛安城,无需再增兵,可放缓攻城进度,调动定边城以及北平城兵马协助攻打盛安城。”

大战略定下来,开始讨论细节,有了周详的计划,宗朝南总算心里踏实下来。

然而计划相关的工作还在筹备中,情报已经经由信鸽传到了北平。

马克大婚之后待在无忧谷四五天没出来。三个人呐,都喂饱是个很辛苦的事情。夏无雪果然把她的家学带过来,三女共侍一夫,这可真要了马克老命了。

即便有超凡的体力,但是纯输出总有空蓝的时候,马克施展了好几次治疗术来保养自己的肾,总算坚持下来。

老胡天天在无忧谷里晃悠,看到马克从房间里出来,不无担心地提醒:“年轻人,要注意身体啊。”

马克老脸一红,哈哈一下一带而过。老胡不是太监,虽然他常伴皇帝身边,却是个真男人。就像常保一样,属于皇家从小培养的皇上的伙伴。

所以面对入洞房这种事情,他也不尴尬,还能开个玩笑。

尝过几天的新鲜以后,众女也知道得慢慢来,一下子把他榨干,以后没得吃了。马克逃出魔掌,把注意力转移到眼下的局面上。

计划已经定好分工并执行下去,要出结果得一段时间。马克难得忙里偷闲,每天打熬身体,或者巡视自己领地。

夏无雪单独找马克郑重地商量事情,关乎到以后能不能一同前往魔幻大陆。从青玉口中,得知了魔幻大陆的存在,以及马克的想法,夏无雪就再也无法沉心下来做事情。

马克思考了一下,才回答说:“……我也不知道苗长空所说是真是假,到时候我自然希望大家一起去,但是就像你担心的那样,如果真有境界限制,恐怕也不好处理。”

“你说,我该怎么做,我听你的!”夏无雪很坚决。

“我也不知道,你没有成为魔师的天赋,习武一途又落后很多,目前只能先多练习武艺,走一步看一步。”马克实话实说。

“我现在也是纯熟境,从今天起,我每天勤学苦练,政务交给老爹去打理,我一定要跟着你!”

马克点点头,“我会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不用担心,如果你去不成,我也不去就是。”

其实马克一点头绪都没有,无论习武还是修魔,都不是一蹴而就,没有长年累月的积累很难成长。习武需要领悟,除非天资惊人,否则花时间肯定少不了。

至于走魔师的路线,更是要有天赋才行。精神力不发生变异,想成为魔师都不可能。

马克走在要塞通往无忧谷的路上,现在这边的路越修越像样,为方便通往炼铁场,道路再次拓宽,同时多了多条岔路,都是为了探索大山深处而修。

一群半大孩子在两个成人带领下,一人挎一个大篮子从山间小路走过来,与马克迎面遇上。

两个走在前面的成年人弯腰行礼,“见过城主大人。”

后面的孩子也是弯腰行礼,喊的却是:“天使大人好。”

马克点头微笑:“你们这是去哪里了?”

“回大人,我们带这帮孩子去山里采野果子,大人您尝一尝?很好吃。”领头的一个成年人回答道。

后面的孩子已经纷纷把篮子放到马克面前,里面装满了各种果子。深秋了,果子熟得很好看,也很香,倒是让马克想起当初与马烈逃难时采摘被大雪覆盖的果子吃,那段时光真的很难忘。

马克随手拿起一个,在衣服上蹭一蹭,咔嚓一口咬下去,甜美的汁水四溅,非常可口。

“唔,很好吃啊,你们采了是拿去卖的么?”

孩子们齐点头,前面的大人解释道:“这些孩子都是孤儿,牧大人带回来,年级还是小了些,大的也不过十二三岁,没办法上工地做事,就想着带他们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哦?那吃住方面都有安排吧?”马克听说是孤儿,知道生活艰难不易,不由多关心了一下。

“没问题的,四个人住一间屋,粮食是限量供应,差不多够吃,能每天采些果子换钱,或者帮着洗洗衣服什么的,有了铜板自然就可以吃饱。”

“这些果子怎么卖的?”

“一个铜板一斤,反正只是费些力气,不值得什么钱。”

“这么好吃的东西买便宜了,应该很好卖吧?”

“是的大人,很抢手,拿到要塞去,很快就被买光。”

马克哈哈一笑,看着这些孩子的笑脸心情非常不错,“这些果子我买了,你们给我送到我的住处,这是一个金币,拿去分,剩下的是送货上门的辛苦费。”

“哎呀!这可使不得,大人,您要吃我们给您送过去就是了,哪能收您的钱!”

“公平交易,这是规则,大家都要守规则,谁买东西不给钱你告诉我,我去收拾他,拿着。”马克强行把金币塞到成年人手中。

“快谢谢大人!”拿着金币的人招呼后面的孩子们。

“谢谢天使大人!”略有些稚嫩的童声,听上去很动听。

马克又想到了什么,“你们两个跟着他们是为了保护安全?”

带头的人回答说:“是的,山里毕竟常有野兽出没,虽然我们进山不深,但还是要注意安全。另外,我们俩比较熟悉山里的路,也防止他们走失方向。”

“那很好,是谁安排你们做这个事情的?”

“是牧大人。我们一人负责照顾十人,平时不上工,就是专门照顾这些孩子,这些孩子算是有福气了,遇上您这样的好人。”

马克摆摆手,“你们一天能有几个来回?”

“来回两次,他们一人能赚三十个铜板左右。”

“看来大山的馈赠还是很丰富的。现在才正午时分,还能再跑一趟,你们不如找几辆车,一次多运一些出来,也能提高效率。剩下来回跑,挎着这么重的篮子,孩子都累得长不高了。”

“大人说的是,只是山路难行,车子不方便进出。”

马克想了一下,对领头的成年人说道:“你明天到我住处,有东西给到你。我们现在孤儿有多少?”

“回大人,现在有四百来人。”

“好的,知道了,你们去忙。”

马克思量着这个事情,却有些拿不定主意。

回到无忧谷内,美叶又找上门来。“我们这段时间一直没停地收购魔药和魔珠,现在库存已经不少,是不是还要继续收购下去?”

“哦?我看看。”

美叶带他来到专门储存魔药魔珠的仓库,一个个木盒摆得整整齐齐,分门别类放好了各种属性的魔药和魔珠。

美叶介绍道:“现在基本每种属性的魔药都有十份以上。魔珠更多,这东西出了有人拿去做研究,基本没别的用处,好像也就你用过。”

马克挨个儿打开盒子,里面装的各色魔珠大小不一,形状也不完全是圆形,能清晰感受到里面散发出来的各种精纯属性的魔能。

其中一个盒子里的魔珠引起了马克的注意,“这是什么魔珠?”

第154章 混沌魔珠

马克拿着的木盒内魔珠呈七彩色,似乎流动着活的光晕在表面。

“这是混沌魔兽的魔珠。”

“混沌魔兽?”马克突然想起在那个山洞里看到的日记,看到的实验记录,自己似乎体内就被移植了一颗混沌魔珠进去!

“嗯,混沌魔兽据记载是一种很特殊的魔兽,可以释放不同属性的魔技,但是它身体并不强大,据说只要能应付得了它释放的各种技能,猎杀起来并不难。只是这种魔兽很神秘,书上说它们来自一个叫混沌深渊的地方,但是混沌深渊在哪里也没人知道。”

美叶给马克做了解释。

“那这一颗混沌魔珠是从哪里买来的?”马克对这个很感兴趣。

“我问一下,这事我也没了解。”

负责采购的人被叫过来,向马克汇报道:“回城主大人,魔珠是在靖边城收购到的,那边专门有一个猎魔队,经常进深山猎杀低级魔兽,同时搜寻魔药。”

“哦?还有这样的组织?很赚钱?”

“不怎么赚钱,风险太大,一旦遇上厉害的魔兽如果躲避不及可能丧命。我了解过那个小队基本都是融通境高手,对猎杀魔兽也有比较丰富的经验。这次据说他们发现了混沌深渊的入口,才有机会猎杀到混沌魔兽。”

马克立刻就来劲了,“混沌深渊?是怎样的存在?”

“不清楚。”

“你能联系上那个猎魔小队么?”

“可以,他们有一个专门的售卖店。”

“你告诉我详情,我去了解一下。”

马克对未知世界的探索欲望非常强,主要原因是他的实力在不断增长,换做刚到这个世界那会儿,怎么能活下去才是大事,现在饱暖之后想得就多了。

说走就走,马克稍一准备,骑着天狼就往靖边城方向去,结果在要塞门口遇到了夏无雪。

“马克,你去哪里?”夏无雪大嗓门喊住马克。

马克停下来,“我去外边转转。”

“去哪里转?穿戴这么整齐,是去远地方?”夏无雪眼尖得很。

“呃,去一趟靖边城,有点事。”

“我也去!”

马克头大,“你得待在定变成那边,现在这局势,你这个城主还乱跑?”

夏无雪才不上当:“你不也是城主么?你就能到处跑,我怎么就不能?”

“我这边没什么问题,有毕先生在,我在不在都一样的。”

夏无雪轻蔑地一笑:“有我爹在定边城,我去不去也都一样,反正我也只是个挂名而已,你这次必须带上我!”

“我这次去是正事,而且有危险的,你去了我担心照顾不好你。”

“哼!你是嫌弃我是个累赘!你说了要教我习武的,现在又想跑!”

马克从天狼背上下来,走到夏无雪身边,拉着她的手说:“我怎么会嫌弃你呢,只是这次真的有危险,而且一点都不好玩,等我回来再陪你游山玩水。”

夏无雪打开他的手,“难道我就只是个会游山玩水的?难道我就不能与你共患难?还说你不嫌弃我,你娶我干什么用的?就是为了当个摆设么?”

“我……”马克无言以对,跟女人讲道理简直就是太难了。

“说吧,带底带不带我去?”

“好吧,不过天狼背上只能驮一个人,你怎么办?”马克抛出来一个难题。

“你这个混蛋,这不是你该考虑解决的问题么?居然丢给我?我管你怎么办,反正你答应了要我跟着。”

马克无奈,只能放弃骑天狼,改为一人一匹马。

夏无雪一脸诡计得逞的兴奋表情,简单收拾了一下,一起出发。

靖边城很近,北平城的刘家镇王家镇等四个镇原本就属于靖边城,快马两天就能到城内。

按照提示很快找到那个魔师物品专卖店,很简陋的一个小店,门口随便用木牌写了几个字竖在一边,位置比较偏,基本上没有什么客人会溜达到这里,除非专门找相关物品的魔师。

马克与夏无雪栓好马,走进小店,里面很狭窄,两人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一个精壮汉子趴在木桌上打瞌睡,发现有人进来,爬起来揉揉眼睛问:“两位有什么事?”

马克直截了当:“我来买混沌魔珠。”

“混沌魔珠?没有。”

“前段时间有在这里买过一颗,怎么会没有?”

精壮汉子有些不耐烦,“就那一颗,卖掉了。”

马克接着问:“那什么时候有货?”

“这谁说得准?你是魔师?”见马克点头精壮汉子接着说:“那你应该知道混沌魔兽踪迹难寻,要是找不到混沌深渊入口,到哪里找混沌魔兽?”

马克并不着急:“我听说最近发现了混沌深渊的入口?”

“你听谁说的?”

“上次来买混沌魔珠的朋友说的,这应该不算是什么机密吧?为什么还要掖着藏着?”

“怎么,你们还想去猎杀混沌魔兽?哈哈,我劝你们还是省省吧,没听说过出去杀魔兽还带着姑娘的,你当这是去游山玩水啊?”

夏无雪顿时就怒了:“怎么,看不起人?”

精壮汉子连忙收敛了笑容,“没有,只是提醒一下,这是危险的活儿。告诉你们也无妨,但是我奉劝一句,最好还是三思而行。”

“多谢提醒,这不用你管,告诉我地方就行。”马克还是表达了谢意。

“其实混沌深渊我们也没找到,只是因为找到了混沌兽,所以猜测混沌深渊应该在附近。顺着桃园镇径直往北走,有一道山谷,沿山谷往里走二十里左右,你们好自为之。”

马克再次表示感谢,想到夏无雪实力有些弱,又放低姿态问道:“这位大哥,我们要去找混沌兽的话需要注意什么?”

精壮汉子挥挥手不愿意搭理,夏无雪正要发飙,马克连忙制止,说道:“你们这里还有什么魔珠魔药卖么?我买一些。”

汉子这才摆正姿态,“还有三样魔药,一样一百金币。”

马克掏出三张面值一百金币的金钞,递上去。

对方终于换上了笑容:“我不是对你们有意见,是真的为你们好。你们执意要去的话,我这里还有两套皮甲,两层硬皮中间夹层铁片。穿着可能不那么好看,但是肯定管用。

混沌兽会几乎所有属性的魔技,特别是雷系和金系,一不留神着了道,小命就交代了。皮甲防雷,一般金系技能也能防下来,火系也不用担心,其他技能就无所谓了。

连护腿皮盔皮靴,一套收你一百金币。”

马克毫不犹豫又掏出两张金钞,土豪之气弥漫,精壮汉子也高兴得很,还起身送两人出门。

在城内买了些吃的做干粮,两人打马往桃园镇奔去。

其实这个山谷距离要塞并不是很远,也就是几十里的距离,两人相当于饶了很远的路。如果从要塞直接过来不过半天就到了。但是没办法,谁让信息不对称呢。

一进山谷,秋的气息就格外的明显,漫山遍野的色调都展现出秋的成熟,马克不由想起去年自己一时冲动想出来走走,路遇杨修的场景。那时候也差不多是这个时节,转眼一年就过去了。

其实若是有天狼跟着就好了,马克这样想着,将皮甲套装与夏无雪套上,样子确实有些难看,马克个子高,皮甲尺寸不太合适,露出半截腰,惹得夏无雪哈哈笑。

马无法骑了,山谷内连路都没有。两人跋山涉水,往既定目的地走去。快要靠近的时候,雾气渐渐升起,笼罩了大山,马克心中升起不安。

第155章 猛兽界的耻辱

山间本来就没有路,深入二十里之后地势已经很陡峭,坡上杂草丛生,灌木茂盛,脚下乱石突兀,现在又浓雾突起,根本已经没法前行。这时候别说魔兽,随便出来个大型野兽,就够两人狼狈的。

怎么办?原路返回吧,等雾气消退,好歹能勘察地形了再进来转转,不然指不定哪个方向上有悬崖峭壁,一不小心可就悔恨终生。

夏无雪也没有跟着出来时的兴奋了,灌木丛草丛中经常窜出来老鼠、兔子、蛇之类,这就够吓人了,树枝上还动不动来张蜘蛛网,或者其它看上去就恐怖的毒虫。

不用马克提议,夏无雪已经拉着马克往回走。山间忽然起了风,雾气像水一样流动起来。风势瞬间加大,两人站立不稳,连忙往低处转移。

兜兜转转一会儿,迷路了!

马克带着夏无雪往谷底走,低处风小,雾气也淡,沿着山谷往外走基本错不了。

到了谷底是密林,参天大树夹杂着灌木藤蔓的原始丛林!看来那精壮汉子确实是一片好心,这特娘根本不是人来的地方!

马克根据地势高低判断方向,紧紧拉着夏无雪的手,用长剑一边开路一边前行。

林中已经没有雾气,但是天色很暗,本来就已近黄昏,谷内上方被密林和雾气遮挡了大部分光线,看样子黑夜马上到来。

夏无雪心中越发忐忑不安,“我们还能出去吧?”

马克安慰道,“别怕,有我呢,肯定能出去。不过现在我们得找地方过夜。”

“在这里过夜?!”夏无雪紧张得手都抖起来,掌心的汗水直冒。

马克摇摇头头,用力握了握夏无雪的手,示意她不要紧张。

这里当然不行,脚下是厚厚的枯枝败叶,根本没法生火不说,腐叶层下还不知藏了什么虫子,两人只能再往地势高一些的地方走。

要找有光滑岩石的地方,再生起火堆,不然就算是上树也不安全。

又转了一会儿,终于找到一片未生草木的岩石地带,虽然石头上长满了苔藓,踩上去有些湿滑,但总比在密林深处给人安全。

马克拉着夏无雪登上岩石,脚下还没站稳,一阵恶风扑来,却是一只猛虎从岩石一侧扑过来!

夏无雪尖叫声立刻响起,马克一扯夏无雪,两人一个翻滚,低身躲过猛虎。

猛虎扑了个空,稍一调整,又扑上来。

马克已经调整好姿势,哪里还任由这畜牲嚣张,侧身躲闪的同时长剑一撩,一边格挡虎爪的攻击,顺势已经在猛虎前腿上拉开一大道口子。

猛虎吃痛,狂吼一声,却仍不死心,继续扑击。

马克也发了狠,剑都不用,仗着身上皮甲套装护身,不惧虎爪攻击,欺身上前,拳头带着爆燃的内劲,砰地一下击打在猛虎下颚部位。

猛虎体重估计得有四五百斤,居然被马克一拳打得往后翻去。

马克得势不饶,趁猛虎翻身之际,扑过去一手摁住猛虎颈部,模仿武松打虎招式,砰砰几拳,打得猛虎头昏眼花,哀嚎不断。

岩石上的苔藓被虎爪挠的稀碎,利爪划拉岩石发出嗤嗤的声响,可惜再怎么用力都无法挣脱马克的强力。

马克听着虎口的呜呜声,似是告饶,起了猫抓老鼠时的玩心,停下拳头,只是死死摁住老虎,看它反应。

猛虎似是知道自己惹了不该惹的家伙,爪子也停了乱扒挠,只是口中不住哇呜呜地叫。

马克试着松开摁住猛虎颈部的手,猛虎晃晃脑袋抬起头来,反手就是一抓,利爪切开马克护腿的外层皮甲,却被中间的铁皮挡住。

这畜生居然偷袭!马克一脚踢过去,将试图起身的猛虎踹翻了跟头,再跟过去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又摁住虎头,劈头盖脸就是几拳狠的,老虎的口中鼻孔都流出血来。

马克再松开手,猛虎又想翻身,马克再摁住暴揍。这下老虎消停了,马克松了手它也不敢动弹,是不是被打死了?

马克拽着老虎尾巴,猛地一掀,老虎哀嚎不断,却再也不敢反抗,嘴脸上血迹斑斑,前爪也废了一个,模样极惨。

“你一个小小的野兽,也来找事,我还没吃过老虎肉呢,要不干脆剁了你尝尝!”

夏无雪一开始吓得要命,后面看马克大显神威,就当起了吃瓜群众,现在听马克冒狠话,又觉得老虎可怜,出来劝阻。“要不……放了它吧?”

“为什么?这畜牲刚才差点伤到你。”

“我听说老虎肉是酸的,不好吃。”

“哈,你是觉得它可怜吧?放了它估计也活不久,前腿废了,脑袋受伤也不轻,不能狩猎不说,遇到强一点的猛兽,跑都跑不掉。”

“那怎么办,不去管它好了,现在天都要黑了,我们还是先生火,带的干粮还有一些。”

马克想了下还是释放了两个治疗术,将老虎的伤治好,然后拿脚踢了踢老虎屁股,“便宜你个畜生,要不是你姑奶奶可怜你,我就剥了你的皮!”

老虎估计很惊诧自己受伤的脚居然好了?虽然听不懂人话,但是它应该明白眼前这个人对自己无恶意,所以起身之后一步一回头,慢吞吞往岩石下走。

马克也不看它,自顾自在周围捡树枝,顺便教育夏无雪:“你啊,太心软,跟一个野兽讲可怜,它可不是魔兽,又不懂人话,只会一些本能行为。难道你还指望它来报恩啊?”

说着架起柴堆,扬手一个火球术生起火,又扬手一个水球,给夏无雪洗手洗脸。

夏无雪本来听了马克的话嘟着嘴不乐意,看到马克的表演立刻就开心起来,惊奇于马克的神奇手段。

路上带的干饼,已经生硬难啃,马克放到火上烤了烤,顿时香味散发,然后岩石后面传来老虎的哇呜声,这家伙居然没走!

马克准备起来再揍它一顿的,却发现猛虎这会儿温顺得像只小猫,一点点挪过来,似乎有些怕火不敢靠太近,但是俯身在地上,看不出一点凶恶的样子。

“你也想吃?老子放你走你还赖上我了?滚蛋,老子没那么多东西给你吃!”

夏无雪哈哈大笑,再也没有对老虎的惧意,反而觉得特别有趣。所以她扔了一个烤好的饼过去。

马克说,“你真浪费,老虎是吃肉的,不吃饼。”

一边说着转头看老虎,没想到那家伙真把饼叼起来吃了,这特么的,简直就是不给自己面子!

“咱们带的干粮也不多,给这家伙吃了,咱们不够了。”

夏无雪继续哈哈大笑,但是舍不得再丢一个。

老虎歪着头看看两人,见夏无雪摊摊手,表示没有更多的给它,于是起身离开。

“现在这野兽都太不要脸,打不过还不走,赖着要吃的,真没见过。”马克打趣道。

“原来你这么厉害啊,连老虎都怕你。本来我还想说对不起,不该这么任性跟来的,现在看看,也蛮有趣的。”

马克心说真碰到魔兽那就不是有趣了,还是赶紧等天亮找出路回去,这趟出来确实有欠考虑。

天色完全黑下来,从这一小片没有树木的位置,正好可以看到天空,雾气不知什么时候散去,星星很亮。

两人随便聊着过往的一些事情,没多久老虎去而复返,口中叼着一头小野猪!

“哎呀,你看!老虎也知道报恩呐!”

野猪个头不大,三四十斤的样子,倒是好东西。

马克起身过去接过野猪,拿匕首三下五除二开膛破肚,扒皮去脏,然后削根木棍从嘴巴到尾部贯穿起来,又搭了个木架,整只挂在上面烤。

老虎乖乖趴在一旁,马克经过的时候故意拿手摸了一把老虎的顶花皮,没想到这家伙还挺享受,闭上眼睛让马克摸!

简直是猛兽界的耻辱!

第156章 混沌魔兽

马克掏出盐巴洒在切开多道口子的野猪身上。

“这是什么?”夏无雪好奇地问。

“盐,没有盐烤出来不好吃。”

“你居然随身带着盐?!”

“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能变出水,能变出火,能变出风,能变出雷,就是不能变出盐。想当年我们有几个月没吃到盐,那个滋味我印象太深,所以现在养成习惯了,出门去野外的时候都会带一些。”

烤肉的香味越来越浓,猪身上烤出来的油脂滴到火堆里,发出噼啪的声响,马克觉得口水都要流下来。

夏无雪指指老虎,对马克说,“我可不可以去摸它一下?”她刚才可是看到马克摸老虎头,老虎并没有反感。

女人似乎对毛茸茸的东西天生缺少抵抗力,养猫养狗穿皮草。这个世界养宠物的不多,但是夏无雪挺喜欢,养马,养狼,现在又想把魔爪伸向老虎!

“你不怕它吃了你?”马克笑着说。

夏无雪翻了个白眼,“不是有你在嘛,不然我一个人哪里敢。”

马克不断转动树枝,估计着烤得差不多了,用长剑劈下一条腿,递向老虎,“算了,看你去抓野猪的份儿上,给你尝尝我的手艺。”

早没有尊严的老虎连忙爬起过来,一口咬过去,有些烫,可是又舍不得吐出来,趴在那里拿爪子摁住,仿佛怕美味跑掉一样,用带钩的舌头舔着烤猪腿。

“过会儿你再摸,吃东西的野兽往往会护食。我们先吃。”

两人一人一条猪前腿,啃得不亦乐乎。

“真香啊!原来你还有这手艺!”

“废话,炒菜都是我发明的,烤个肉算什么,小菜一碟。”

两条前腿被两人分吃,剩下的全都给了老虎。等它吃完,马克过去摸摸它的头,老虎照样做出享受的眯眼模样,夏无雪得了马克示意,小心地过来,伸手摸过去。

马克都做好了一旦老虎不乐意瞬间将它制服的预备动作,结果是老虎很老实,任由夏无雪在它身上乱摸,它早就不要自尊了。

夏无雪玩够了,马克说,“休息吧,走了一天的路,肯定累坏了。”

夏无雪打了个哈欠,就这么趴在老虎身上,马克眼皮一跳,你可真是心大。

老虎并没有发威,仍然老老实实趴在那里当毯子。

马克一点都不放心,坐在那里假寐,眼睛却始终留着一条缝盯着老虎。

到了下半夜,马克实在困得不行,坐在那里睡着了,老虎不管,自顾自呼呼大睡,一直到天亮。

夏无雪是被老虎舔醒的,带着倒刺的舌头舔在脸上像被石头蹭。夏无雪一睁眼看到有自己脑袋大的虎口,啊地一声叫起来。

马克一哆嗦,老虎也一哆嗦。夏无雪才记起来昨晚是躺老虎怀里睡的,顿时不好意思起来,连忙伸手捋一捋老虎的背,然后对着马克吐舌头。

看着一人一虎和谐相处,马克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难道是动物的想法比较单纯?还是说真老虎与母老虎觉得有共同语言?

早饭是一人一张饼,老虎没得吃。

“我们该出去了。喂!你知不知道出去的路?”马克问老虎。

老虎没有昨天那猛兽劲儿,竖着耳朵听,但是根本听不懂,马克连比划带解释,手舞足蹈,夏无雪在一旁哈哈笑。

两个家伙鸡同鸭讲,最后老虎见马克不动,自己先走,马克一看有门儿,连忙示意跟上。

老虎在前面带路,两人在后面尾行。

这走的哪叫路,马克苦不堪言,夏无雪更是举步难行,老虎倒是很替他们着想,时不时停下来等他们。

如此走了有很长一段山路,可能直线距离很短,但是耗费时间很多,马克本以为终于可以找到出去的路,没想到老虎带他们来到了昨晚捕食的地方:野猪窝!

马克很想把老虎日翻,我特么是找猪么?你不懂瞎带个毛路啊!

夏无雪累瘫了,坐在地上哈哈大笑。

老虎邀功似的走过来趴在夏无雪旁边伸着头等着人抚摸。

“畜生就是畜生,不懂人话就知道吃,现在更不知道该去哪里了。”马克望望周围的环境,高处又弥漫起云雾,根本没法看太阳辨识方向,山南山北植被也看不出什么不同来。

正一筹莫展之际,老虎突然抬起头,继而伏在地上直抖!

马克也在瞬间感觉到了压力,有魔兽!

一头牛犊大小通体灰白色的魔兽出现在不远处,肩宽体阔,四肢粗壮发达,利爪锋锐,细眼睛宽嘴巴,獠牙外翻,面容凶残丑恶,头顶独角,全身光滑无毛。

马克对这个形象已经极为熟悉!因为几次闯入他的意识中,第一次是与马克殊死搏斗,第二次则是帮助马克打败魔树。

其实在马克体内某一处神秘的地方,正有这样一头魔兽,在吞云吐雾,那处神秘的大殿中有形似阴阳鱼的奇怪云团。

这就是混沌魔兽!

魔兽的体型比老虎还小一点,但是老虎这会儿变得跟见了猫的老鼠一样,魔兽果然强大。

马克打量了一下四周,发现就这么一头魔兽,心下稍安,长剑在手,手上已经缠了布条。

混沌兽打量着一虎二人的组合,最终将目光锁定了马克,它应该能感觉到马克是最强的。

自从马克尝试与天狼沟通成功后,就意识到魔兽的智商应该很高,他甚至怀疑是不是所有魔兽都能听懂人言。

所以战斗开始前,马克先开嘲讽:“丑猪!你长这个贼样,还出来吓人,还不赶紧滚蛋,小心一会儿爷爷割了你的魔珠,再把你卵蛋挤出来捏爆!”

混沌兽呲着牙,不知是不是真听懂了,怒气值明显是提升了不少。

“说你两句还生气,怎么,难道你是母的?没有卵蛋?快过来给爷爷我跪下认主,不然现在就取你……”

话没说完,咔嚓一道雷劈在马克头顶!

幸好有皮盔!

马克脚下一用力,直窜出去,他知道混沌兽最强的是魔技,身体力量速度反而不强,所以他打算近身作战。

混沌兽一见马克扑过来,大嘴一张,怒吼一声,伴随着吼声过来的还有密密麻麻的金刺!

金系魔能应该是仅次于雷系的强大攻击手段,马克立刻中招,裸露在外的手脚、甚至腹部都遭受了刀割一样的创伤,瞬间就鲜血四洒!

马克立刻施放治疗技能,同时大喝“快躲起来!”

技能的释放有一定时间,不是瞬发,这给了马克生存的机会,不然再接着来几发,马克就挂了。

腹部的伤势比较重,果然是尺寸不对危害大。

夏无雪抽出长剑却只能躲在岩石后面,实在是这个级别的战斗不是她能掺和的。

老虎也匍匐着跟夏无雪多在一起,浑身筛糠一般颤抖,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说起狼狈马克现在更狼狈,虽然治愈术起效很快,可是满手满脚满身的血迹斑斑,怎么看都是身受重伤的样子。

混沌兽见马克蹲坐在地,上前走了两步。

马克采取这样的姿势纯粹是为了缩小受打击面,护住柔软的腹部,觉察到混沌兽的靠近,扬手一个雷电劈回去,紧接着腾身而起,直扑混沌兽。

这一连招马克用的比较娴熟,雷电术偷袭,一旦中招必定麻痹,然后就是一轮物理攻击。即便不中招,也会被雷电所干扰。

当初马克用这一招对付杨修,只可惜没奏效,现在用出来,居然又没奏效!

混沌兽用它那光滑无毛的身躯硬受了雷击,却没出现麻痹,反而直接发起了反击。

而这时,马克已经身在空中,无处躲闪!

第157章 混沌深渊

巨大的火球已经出现在混沌兽上方,眼瞅着就要砸向空中躲无可躲的马克。

马克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爆吼一声!

伴随着吼声,混沌兽身体一僵,马克已经落地,长剑一扫,混沌兽刚恢复动弹,两只前爪已经被削断!

火球瞬间破灭消失。

这是马克的第二个控制技能,学自魔熊,冰系魔技,能控制对方一秒时间像被冰封一样。

混沌兽一声痛吼,摔倒在地,伸着半截前爪接触到断爪位置,试图释放木系魔法来续接!

马克哪里会给它机会,这种伤势可不同于一般的割伤,而是截断,不是几秒钟能恢复的。马克不能立刻释放别的魔技,但是他有物理攻击啊。所以,长剑猛挥,混沌兽的头颅被直接斩下!

来回不过五个回合的战斗,但是这种战斗攻击力太强,稍不注意就是重伤,还不像比武那样你来我往打上三百回合。

这才五回合就让马克伤成这样,要是再来几个回合,要是现场有两头这样的混沌兽,要是马克没穿皮甲,总之太危险了。

马克不由佩服起那些猎魔小队的人,真是拿着命出来挣钱。

但是仔细分析就发现,混沌魔兽确实物理攻击不强,长得虽然十分凶悍,可是个头小,防御也不行,强在魔技攻击上。只要能免疫对方的魔技攻击,基本上就能立于不败之地。

“好了,出来吧,安全了。”马克对着岩石后面喊。

夏无雪伸头出来看,发现了魔兽的尸体,这才小心地出来。

老虎也跟着跑出来,见到混沌兽尸体,欢快地跑过去开始撕咬吞食。

“这个也能吃?看上去好恶心啊!”马克吃过魔熊肉,可是看混沌兽的样子实在丑陋。

“周围会不会还有其他的魔兽啊?”夏无雪无不担心地问道。

马克正准备回答,只听身边嗡地一声响,陡然一阵狂风袭来,一股巨力扯着马克往身后倒去。

夏无雪伸手一捞,抓住马克的衣服,同样被带着往前飞。

马克根本没反应过来,眼前就是一亮,然后又陡然一黑,再然后马克就觉得自己似乎掉入一个深洞,自由落体那种失重的感觉很难受。

夏无雪疯狂地喊叫,却发不出一点声音来,只是死死抓住马克的衣服,两人抱作一团往深渊里跌落。

马克睁大眼睛努力想看清楚往哪里掉落,却只能看到光怪陆离的映像,周围像是北极光在闪耀,只是闪耀的速度极快。

好在这种难受的失重感很快消失,两人跌落在地面,头晕脑胀,五脏六腑似乎都移位,胸中闷得难受,几欲作呕。

夏无雪已经先一步呕吐起来。

马克试图站起来,却发现天旋地转根本站不住,终于他也狂吐不止。

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马克下意识肯定是观察周围,看是否有危险存在,可是这会儿是根本顾不上了,就算有危险也没有任何的抵抗力。

两人吐完了躺在地上缓了半天才缓过来。

话说老虎正在吃混沌兽的尸体呢,响声惊动了它,扭头看过去正好看到了马克和夏无雪被一个光洞吸进去的场景,顿时忘记吃肉,吓得落荒而逃。

夏无雪先爬起来,四处打量了一下,周围空空旷旷,到处弥漫着灰色的雾气,能见度不高,没有花草树木,没有人影动物,没有太阳云朵,甚至连风都没有。

马克终于也缓过劲来,翻身起来,同样对这个地方充满疑惑。

“我们刚刚是不是从高处跌落下来的?”马克满脑子疑问。

“好像是,我感觉像是一直往下掉落。”夏无雪感受与马克差不多。

“我们是不是跌落了很久?”

“嗯……应该是。”

“可是,我们掉在地上没摔死?”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这就奇怪了,马克头一回感觉无法接受,即便是魔师、武师、魔兽这些,他都可以用不是很科学的科学来解释,包括空气中的各种能量的存在。但是刚刚这种情况简直完全破掉了他的世界观。

脚下的土地很硬,真要是从高处跌落怎么可能只是头晕?况且跌落的过程中那光怪陆离的景象实在是从未听说过啊。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现在我们怎么办?”夏无雪觉得自己可能是个扫把星,这一趟出来就没一点顺利的,那老虎怎么没一起跟着掉下来?

“我也不知道,先转转看看。现在方向根本辨识不清,我先在这里做个记号。”说着拿长剑在地上画了个圈,算是起点,然后在圈上画了个十字。

“先顺着这一个方向走走看。”在十字的一个方向上画了个箭头,马克领着夏无雪小心翼翼往前探索。

灰色的雾气似乎只是遮挡视线,吸入体内并没有吸雾的湿润感。走过的地方会再次被灰色掩盖。两个人担心惊扰到未知区域内的未知事物,不约而同地保持了沉默,只是坚决地手拉着手。

这里没有空间参照,也没有时间参照,虽然行进小心缓慢,但是确实是一直在往前走,不停地走。感觉过了很久,感觉走了很远,可是什么都没有。

夏无雪这时候才慢慢放开声音,“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怎么感觉永远走不到头?我们是不是回不去了?我饿了。”

干粮不多了,当初打的算盘是在山里随便打点猎物就可以够吃,可是这里别说猎物,连草都见不到一根。

吃饼的时候马克才发现,这里居然没法生火!也没法凝水!这里没有五行属性的魔能!

马克的心都沉下去了,没有水是致命的,任你武功再高,两天三天就渴死!

“我们得加快速度,赶紧找到出口。”

这是死地,好在能呼吸,不然更要命。

又走了不知多远,马克感觉得有几个小时时间,终于发现了变化!

前方的灰雾似乎被什么搅动,不断翻滚着,像生火冒起的浓烟,又想滚沸的开水。翻滚的灰雾中时不时传来咔嚓声,像是……打雷?

进去看看!马克没别的选择。

刚一进去就感觉到不同,呼吸起来里面有点湿润的感觉,这里有水汽!

用精神力感知,果然,各种属性魔能都存在,七彩光点是这么的美丽动人!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各种属性的魔能被束缚在这里飘散不出去。这里灰雾仍然遮挡了视线,但是脚下的土地上生长了各色的小草,有的还在开着小花。

马克蹲下来,仔细查看土壤和小草,他不认识,似乎与外面的植物有些不同,最大的不同在于颜色,草叶草茎以红色紫色为主,也有蓝色棕色,反倒是绿色较少。

掐了根草茎挤出汁水涂在手背上,没有什么不适。用舌头添了一下,没什么感觉。放一根草在嘴里嚼一嚼吞下去,也没什么不对的地方。

这里一切都是陌生的,马克必须确认能找到吃的。他敢尝着吃,是因为在他看来有毒的草跟魔药一样,应该都属于稀少的。

那种满地都是、生命力旺盛的草往往是不怕啃食、以量取胜的品种,只有越稀有的品种才会进化出毒性来保护自己的生存与传承。

“如果实在找不到吃的,我们就先吃这种草,没味道,比较难下咽,但是没有毒,至少饿不死。”马克试着凝出水球给两人补充水分,然后继续前行。

身边翻滚的灰雾中突然出来轻微的咔嚓声,一道紫色的电光凭空闪现,然后跟活物一般蜿蜒游动,忽然之间受到什么吸引,直射马克!

第158章 紫色的能量?

马克刚做出个防御动作,紫色电光已经消失在他的胸口位置!

马克摸摸自己的胸口,没有痛感,只是觉得有点温热,就在当初有疤痕的位置。

“你有没有看到有东西钻进我的身体里去了?”马克问夏无雪。

“看到了,好像是紫色的,是什么东西?”夏无雪也瞪大了眼睛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

“你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

马克摇头,继续摸自己的胸,摸了一会确实没问题,才说道,“走吧,不管它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在马克身体某处,有一个神秘宫殿,殿内有一只混沌兽,混沌魔兽头顶是灰白雾气和七彩雾气组成的阴阳鱼图案。

两种雾气形成一种完美的平衡,然后两者之间发生了奇妙的反应,生出一丝紫色的电光。混沌魔兽在吞食电光,蕴养自己。

这个过程异常缓慢,但是混沌兽别无选择。就在它小心翼翼等待紫光出现时,突然一道庞大的紫光冲入宫殿!

混沌兽暮然一惊,然后狂喜,跳跃而起一口吞下紫光,身形瞬间膨胀了一圈!

……

马克对体内的情形毫无所知,他一边前行一边琢磨,之前胸口的珠子能够吸收空气中的魔能,难道这紫色的电光也是一种能量?是雷属性魔能?可是一般的能量是以光点的形式存在,可跟这种闪电一样的东西不一样啊。

再说这种紫色的色调也不一样,似乎更深幽,更神秘。关键是魔能并不能被普通人看到,可这种紫光可以直接肉眼观测到。

如果是一种魔能,按说就可以用精神力去感应,马克想到了这一点。

毕竟马克是觉醒了除了光系以外的所有属性,不管如何,一会再有紫色电光出现时,试一下便知道。

又走了很久,这会儿已经搞不清楚是往哪个方向了,先前他还经常在地上画一道往前的线段,确保是往一个方向走。进入翻滚着灰雾的区域后,地面上的草不再方便做记号,另外被紫色电光一打扰,干脆就忘记了。

随便找了个方向继续前进,又不知走了多久,除了小草,再无其他的生物,这很奇怪,按说有植物应该也有动物才对啊,但是没有任何足迹,也没有粪便之类的痕迹。

就在马克再次饿了准备跟夏无雪吃草的时候,又发现了新的动静。

终于又发现了一道紫色电光在云雾中若隐若现。马克正准备过去一试,一声狂吼传来,灰雾中窜出一道身影,正是混沌兽!

混沌兽瞪了马克一眼,张开嘴迎向紫色电光。

马克立刻把夏无雪护在身后,抽出长剑严阵以待。

混沌兽大口一吸,将紫色电光吸入口中,发出满足的吼叫,这才转头对向马克。

马克含胸低头,手臂下沉,护住腹部弱点,魔技模型已经成型,随时可发出。

混沌兽似乎对马克和夏无雪很好奇,抱着研究的眼光看着两人,一点点靠近过来。

马克很焦急,施展魔技不能一心二用,否则他肯定会多准备几个技能一股脑轰过去。

随着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马克却忽然闭上了眼睛!

在这一瞬间,马克突然想到一种可能:魔技的施展有一定的流程。先在意识中构建模型,然后将精神力模型放出来,接着模型自动吸纳周围空气中的相应属性魔能,吸纳完成后魔技爆发。

如果混沌兽释放魔技的过程也是如此,那么马克闭眼的目的就是感应空气中魔能运动轨迹,提前预判对方释放的魔技类型和方向!

一来魔技并非瞬发,这就有了反应时间。

二来魔技模型爆发讲究朝向性,同样的模型放置的方向不同,攻击方向也就不同,不然一旦放出来炸向自己可就麻烦了。

唯一的问题在于对方释放的模型自己必须认识。关于这一点,马克心里有底。魔师学院存有的几种模型他都见过,也都熟悉。

更重要的是,混沌兽在他意识中无论是与他对打还是帮他御敌,都曾多次施展过各种魔技。

当初他并未在意,后来发现混沌兽释放的魔技模型都能在魔师学院找到!

所以他曾怀疑洛雪带来的那些魔技应该全部来自于混沌兽!

而来这里之前跟混沌兽的那场战斗更是说明了一些问题。马克用的雷电术是混沌兽本就掌握的技能,所以对它没用,但是自己学自魔熊的冰系技能它应该没见过,所以就着了道!

来了!一个雷系技能的模型出现在马克的感应中,马克睁眼,瞬间前冲!

啪啦一声,落雷劈在马克头顶。皮盔挡了下来,马克与混沌兽的距离只有五米左右。马克再次闭眼!

土系技能模型被感应到的刹那,马克睁眼往左一跳,身体一个前滚翻,再次拉近两米距离。原先站立的地方已经成了泥沼!

马克又一次闭上眼睛,感受到周围魔能的疯狂流动,作势往左一晃,身体却及时拉回,闪向右侧,然后猛然前窜,长剑精准刺入混沌兽的颈部。

这时候冰锥刚刚穿过马克虚晃的方向。

长剑一搅,猛然抽剑,混沌兽半个头颅耷拉下来。马克这才睁开眼睛。整个击杀过程,马克只是两次闭眼睁眼,特别是后面的杀招,他是闭着眼睛完成。

睁眼的目的很简单,释放技能模型的时候马克有个习惯,习惯把模型放出来在自己胸前位置,他两次闭眼两次睁眼是为了确定混沌兽是否也有这样的习惯习惯。

他发现眼前这只至少是这样,所以最后的击杀哪怕闭眼也能刺中,是因为他猜中了正确的位置。

自始至终,夏无雪都躲在后面,能保证不拖后腿已经是她能做的极限了。

“我是不是特没用?看你在前面冒死拼杀,我却一点忙都帮不上,我很想上去帮你,可是不知道会不会让你更加危险。”

马克拭着夏无雪的眼角,拥抱着她,“你做得很好,我带你来,就一定要保护你,这没什么自责的。你看,我不是很好么?打斗的时候看上去凶险,其实我是有把握的。”

夏无雪接受了马克的安慰,抱着他蹭脸上的眼泪,像一只乖巧的猫咪。

马克转移注意力,“我去尝尝这家伙的肉好不好吃,真的饿坏了。”

匕首切开混沌兽的外皮,看上去肉跟牛肉也没什么不同。

切了两块穿在长剑上,释放火球开始烤,还不忘撒点盐。

“咦!好好吃啊!比牛肉好吃多了!好鲜嫩,快,你来尝尝。”马克烤好之后吃了一块,味道极好,吃到肚里暖洋洋的,有种大补的感觉。

夏无雪尽量不去看地上的尸体,接过烤肉吃了一口,顿时猛点头,都顾不上回答了,直把嘴里塞得满满的。

两人确实是饿了,一边吃一边烤,夏无雪吃了估计得有两斤,马克更恐怖,怕不得有五六斤肉吃下去。

吃饱喝足,生存的问题看来不是问题了,接下来要继续找出路。马克在混沌兽的头部找到了混沌兽魔珠,拿给夏无雪看。

“就是这个东西,外面那只我还没来得及找,就被弄到这里来。”

“为什么会长这个东西?咱们要这个有什么用么?”

“我也不太清楚,感觉这个应该是混沌兽能使用魔技的原因,它能吸收在外的魔能,应该也是储存在这颗魔珠内。”

夏无雪思索着,“刚刚它吞吃了那紫色闪电一样的东西就是魔能?”

“我也不太清楚,魔能是肉眼看不到的,我猜应该那也是一种能量吧。”

“可是”,夏无雪指指马克的胸口,“它怎么会往你体内钻?”

第159章 我管他是皇帝还是谁

呃,马克停顿了一下,他本来并不想透露给其他人,这太惊世骇俗,担心别人会把他当怪物。不过现在他的实力已经很强,不必太担心这个,所以犹豫了一下,还是把事情说给夏无雪听。

“其实……我的胸口位置也有一颗这样的珠子。前段时间你也看到了我胸口的伤疤,不知是谁把这颗魔珠放入我体内,本来我应该死了的,天神保佑活了下来,也因祸得福,成为了魔师。”

夏无雪眼睛亮起来:“你是说把珠子放入人体会让人成为魔师?”

“没那么简单,九死一生,我属于例外。”

“那我能不能……”夏无雪终于问出了这句话。

马克知道夏无雪想说什么,直接打断她的话,“不行,至少现在还不行。以后再说吧,有风险就不能尝试。”

其实马克有这想法。他之所以这么关键的时候跑出来找什么混沌兽的魔珠,就是想做实验。

困难有好几个,一个就是外科手术问题,魔珠放入体内它是怎么存在的?跟肉长在一起的?会不会导致感染过敏,甚至导致组织坏死?

山洞里那位前辈的实验结果写得太简单,过程更是写都没写。所以不成功的原因到底是细菌感染致死还是魔珠反噬并不清楚。

另外,到底需不需要有魔师潜力也不确定。他很想多采购几颗,找几个孤儿做实验,但是这一点他很难下得去手。

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马克多烤了一些肉带着做干粮,继续前行。

这里没白天黑夜,也不知道已经过了多久,饿了就吃渴了就喝,困了就轮番休息一会。

好不容易又找到一条紫色的闪电,马克不给胸口珠子机会,直接尝试用精神力去捕捉,然后那条像游蛇一般的紫电果然倏地一下就钻进马克的脑袋!

这次夏无雪更呆了,“你……你……它……这……怎么回事?!”

马克没回答,正沉浸在吸收紫电的体验中。好东西!难怪混沌兽抢着吃!马克明显感觉到精神力的提升,卡了很久的精神力终于又找到了一个新的增长爆发点。

……

当马克和夏无雪被困在未知之地时,毕呈送过来情报,一起来的还有夏启源。结果到了无忧谷里一问,两人不在,出去不知去了哪里。

毕呈郁闷了:“你说这家伙,整天神出鬼没的,这么重要的节骨眼儿上,给咱玩儿失踪,还拐走小夏。两个城主一个都不在,这算啥事情。”

夏启源还是护着自家女儿和女婿,“不管他们了,咱们自己商量着办吧,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想法。或许咱们觉得重要的事情,在他们看来并不那么重要呢。”

毕呈点点头,“也是,正好让我们这老骨头有发挥余热的地方,我们自己拿主意。”

叫来了牧、张、马烈、商行舟几人,老胡也列席会议。将京都传回来的消息共享之后,一起商讨对策。

毕呈来定大方向:“首先,北平城这边要打心理战。现在的民众有了吃住保障,但是真的战事绵延过来,能不能团结起来拼死一战现在还不好说,毕竟,这场战争的敌对方是赵国皇帝!处于最下层的这些民众在心理上先天就处于劣势。

牧,你去做好宣传工作,找人将目前现状告知民众,并引导传播反抗皇帝的心理。我很同意马克曾经说过的话,有恒产者有恒心,就是要告诉他们,保护自己的家产,这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其次,现在皇帝的作战策略出来了。前期的努力开始生效,京城很长一段时间没办法再调更多兵马过来,所以他们开始打定边城那五千兵马的主意。

我们就是要把这股守在自己家里的势力给拔掉,现在正好是个机会。本来的计划是等兵马调离之后,我们自己的人混进去占领兵营,来个鸠占鹊巢。可是这五千人也是一股力量,最好是能收编了,所以难度就出来了。”

夏启源接着说:“我的想法是不动兵刀,先设法拿下首领,然后再收编队伍。但是那个谢威天天躲在兵营不出来,跟乌龟一样。他只听皇上的调令,不听我的指挥。”

老胡插话道:“这个谢威我倒是有印象,上次与卫国那边开战,他因为马克的功劳自己也跟着沾了不少光,皇帝的赏赐还是我送过去的。

这样的话,我倒是有个主意。我带来了皇帝给他的圣旨,他肯定会出来接旨的。”

“哦?你还带了皇帝给他的圣旨?”夏启源惊讶了。

老胡哈哈一笑,从身上掏出一卷圣旨,“圣旨当然有,至于内容,我怎么写怎么念就由着我了。反正只是需要将他引出来而已。

不过引他出来之后呢?是不是直接拿下?还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服他弃暗投明?”

毕呈很坚决地说道:“先拿下,能说服就说服,说服不了就囚禁起来。这细节我们单独讨论。张团长、马团长,驻守定边城需要我们自己的人,估计也是五千人,这就需要您二位来办。

另外,收编的原有五千兵马怎么处理,也要交给你们。这段时间就要不断派人混进定边城内准备好。这一战能成,您几位应该就是师长级别的了。”

夏启源摸摸胡子,说道:“看来我又要来一次举族搬迁了。这次事成与不成,消息一旦传回京城,皇帝真要对我们家下手了,折腾就折腾吧,全家人都搬过来这边也好,省得提心吊胆。”

商行舟说:“这方面我们的商队可以帮忙转运人员和东西,保证路上不会有事。”

马烈也开口说:“如果皇帝早就派人监视了您的族人,那么短时间内集体撤离就会比较复杂,我去一趟吧,好久没看看虎头帮那些人了,是该他们发挥能量的时候。

不过一来一回,人多路远,时间费得就多,所以我们必须保证收编兵马的时候不能搞出任何动静。能拖多久算多久,保证所有人撤回来再说。”

……

这两天,要塞周边各个村镇开始传播起很多小道消息,众人在做工之余热烈而又严肃地讨论着一些事情。

有人说:“盛安城已经打起来了,皇上派了三万大军,准备把城收回去,这下又要死不少人啊。”

另一人问:“盛安城不是皇上的吗?怎么自己打自己的城?”

先前那人鄙视道:“你懂啥,想当年赵国皇帝为了尽快统一赵国占据地盘,分封了很多城主,许诺了他们永世独立,每年仅向皇上进贡一点金币就可以。”

“那这跟我们有啥关系?”

“哈,说你目光短浅你还不乐意。先皇许诺的咱北平城五年内可以一个铜板都不用上缴,所以马大人才有钱给咱们盖房子,给咱们发粮食,给咱们发土地,发棉衣。现在新皇上看着眼红了,要马城主一年上交三十万金币!你知不知道三十万金币是多少?”

“啊?”

“咱们都是苦命人出身,知道在其他城的时候是怎样的生活,是活不下去了才来这里,现在过的人模人样,还想过回原来那今天过完不知道明天能不能活下去的生活?”

周围的人面色沉重,哪一个不是苦命人,哪一个没尝过当初的艰辛。

“说白了,不管是皇帝也好,其他城主也好,他们都没把我们当人看,谁管我们死活。他们才不愿意看到我们有房子住,有衣服穿。但是马城主不一样,他也是穷苦贱民出身,他真的是天使下凡,来拯救我们,所以,我的一切得自马城主,可以全部还给马城主,但是其他人就不行,我管他是皇帝还是谁!”

一番话说得周围的人热血沸腾,有人问:“那我们该怎么办?”

第160章 识时务的谢威

“皇帝派兵打盛安城,那就有可能派兵打北平城,我要去当兵,我要加入民兵连!”

“你想加入就能加入啊?我上次报名还被刷下来了呢。”

“那是你不行,我肯定行。”

“咱俩比试比试,就你这瘦猴子样,我一只手就干翻你。”

“我有劲儿也不使在你身上,你又不是女的。那时候没打仗,现在不一样了,我敢说张大人肯定会再次征兵,到时候我就有机会了。”

……

到处都是议论纷纷,都指向了一个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有人要夺走他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总有人会站出来表示跟他们干到底。

无论是宗教的力量,还是保护财产的力量,民心是统一起来了。

民兵连趁机再次招募人手,将数量扩大到接近两万人。

编制也随之完善。毕呈采用了马克原有的创意,与马烈、张商量之后,将民兵连组合更大的作战单位。每五个连组建成一个营,每三个营组建为一个团。每五个团为一个师。

这样特战连再一次扩编选拔精英,组成特战团,人数少了些,目前有一千人,但是个个都是精锐,一千人可以硬怼五千人。

近两百个民兵连总共组成了四个师,就简单地命名为第一师,第二师,第三师,第四师。

原特战连中的连长、排长都火速提拔,连长直接担任团长,排长担任营长,猛虎连已经取消,编入特战团,里面的精锐也提拔基本担任营长职务。

第一师师长由马烈担任,第二师师长是张,第三师师长是田丰,第四师师长是陆集。

其余明雨、吕素、姜林、巴东等人也都担任团长职务。这几人不止在军队里担任职务,也保留了行政官职,也就是说既是团长,也是镇长。

人才不足的弱点一下子爆发出来,最高一批跟随马克的这九人,除了牧在天地教内享有超然的地位,没有进入军队,其余人都身居要职。

虽然有人是师长,有人是团长,暂时有差别,但大家都知道随着军队规模的扩大,往上走是肯定的。

想当初他们连个什长都不是,跟着马克这短短几年,钱没少赚不说,地位升迁简直跟吃饭喝水一样容易。

当然了,马烈和张虽然是师长,实际上权限更大,能指挥另外两个师长。看上去很乱,实际上也没他法,权宜之计。

……

视线转移到定边城,老胡来传圣旨了,谢威屁颠屁颠从军营里跑出来跪地接旨,他认识老胡,知道这是皇帝身边的红人,比宰相还厉害,但是不知道新皇帝上位后对老胡的态度变化。

老胡装模作样念了一番胡诌的圣旨,把谢威听懵了,怎么回事?

老胡笑眯眯解释道:“皇上任命你为偏将,听令于北平城城主,协助攻克盛安城。”

听完解释,谢威更懵了,完全搞不懂发生了什么,怎么就听命于城主了?怎么就升职了?处处透着不合理啊!

老胡凑近一点小声说道:“你跟我去见一个人,你就知道为什么了。”

谢威哪里会知道老胡诳他,懵懵懂懂跟着走,走出军营范围,在无人观察到的街角,一巴掌就被扇晕在地上。

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被五花大绑,可把他急坏了:“胡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老胡不紧不慢地说:“给你个机会,带着你的队伍投效马克。你的家眷已经在来的路上,我会照顾好他们的。”

“胡爷,您是皇上的人,那马克也是皇上的人,这要是皇上的意思我能理解,可您把我绑在这里是做啥?”谢威还是没搞明白什么情况。

“皇上的有些做法会出问题的,你应该知道,皇上派了三万兵马攻打盛安城。我问你一句,如果是你带这三万人,你能不能攻下盛安城?”

这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让谢威犹豫了好大一会,他可没有将兵三万的经历,虽然他很想,但是自己也有数,未必有那本事。

所以先想了一会这个问题的用意,才谨慎地回答道:“强攻怕是不行,围困或许有机会吧?”

“如果盛安城不缺吃喝,围不死呢?”

“多调集兵马,再多三万,不,再多两万,应该能拿下。”

“如果不能调集呢?如果边境战事四起,如果各个独立城纷纷闹独立,甚至援助盛安城呢?”

谢威愣了,“胡爷的意思是?”

“事情已经像我说的这样了。其实皇上给你的旨意是去支援攻城作战。问题是无论薛家还是李家还是郭家,他们很爱惜羽毛的,你去了最可能做的事情就是做攻城先锋,你觉得呢?”

谢威根本不用多想,立刻就明白过来,冷汗都下来了。他可不是三大将门世家之人,在这样的情况下确实是如老胡所说。

老胡继续说道:“定边城、北平城本来都是与皇上一条心,但是可惜,现在的皇上可不这么想,他太心急了。烽烟四起,赵国即将大乱,北平在边远山区,联合了定边城之后,不仅能自保,还能趁势崛起。

你去北平城,带着你的兵马投效,高官厚禄荣华富贵少不了你,不然,只能去盛安城下送死,你自己决定。”

这还有的选么?别说去盛安盛送死,一旦选错了,老胡就一巴掌弄死他了,谢威很识时务,立刻表示听胡爷的。

谢威的家人果然被接到北平城,路过定边城的时候谢威出来见了一面,知道事情已经再无回转的可能,立刻下令尊皇上旨意,调兵前往北平城协助驻守城镇。

三千人马分别驻守虎口要塞和九个新镇。其实谢威这会儿还是有些小算盘的,一个镇子上有三百自己的人,凭着修得坚固的城堡,他觉得完全可以控制在自己手里。

然而随着进堡之后的了解,谢威的算盘落空了。

每个城堡已经驻守了一千五百名士兵,是民兵团!

谢威的三百人进去之后立刻被打散,编入民兵团。等谢威见到了民兵团的日常训练和精良的铠甲武器之后,知道没戏了。

自己被诳过来,手下被收编,成了光杆偏将。

好在定边城那边还留了两千人马,他这样想着,却不知,那两千兵马也已经被缴了械!

特战团带着两个民兵团,三千人早已分批潜入定边城,趁着军营内两千人不防备,直接全副武装冲进去,强行解除这两千人的武装,然后押送回定边城,分配到九堡一要塞内,编入民兵团。

这样一来,每个城堡内的驻守军队是一个超编的民兵团,人数达到两千。

定边城内仍然驻守了五千人,全是北平城的人马,北平与定边,真正合为一体!

谢威很尴尬,到了北平城这边,马烈将第一师的师长位置让给了他,还是带领差不多五千兵马,但是实际上用膝盖想都知道,第一师并不听他指挥。

对于谢威的安排,北平这边有过讨论,千金买马骨什么的此时并不适合。首先,谢威以及手下兵马算不上主动投效,更像是被俘投降,所以无须太过抬高。

其次,现在马克这边的力量与皇帝的力量对比太过悬殊,投降的这些人很难对这边抱有信心,不敢保证会不会再反水,所以必须打散收编。

再次,大战尚未完全爆发,目前暂不存在收编其他队伍的机会,即便把谢威捧得多高,也没几个人看。

至于谢威自己,只能接受现实,毕竟他的兵全都被收编了。

不过这些人接受收编的时候并没有多少怨言,首先是待遇的提升,包括武器、铠甲、兵饷等,其次是这些兵大部分都认识田丰、吕素等人。

当初他们都是小兵,结果田丰等人坚决跟了马克之后,现在居然混到了这么高的位置,常年得不到升迁机会的他们,顿时觉得有了希望。

只是接下来的日常训练强度让他们颇有些苦不堪言,每天训得跟死狗一样,本来还有些看不起北平城的兵,觉得他们都是乞丐兵,结果一对比才发现,自己才是乞丐兵。

……

贺举升是宗晋中的人,当初被安插在北平城起监视作用。宗晋中挂了以后,他的位置很尴尬,宗朝南似乎并不待见他。

哪怕他仍旧忠心耿耿地汇报自己的所见所闻,但是因为受了毕呈马克等人的影响,也收了他们的不少好处,言语中不自觉就带了些替他们辩解的味道。

对宗朝南来说,你替马克辩解,那就是跟我作对,谁知道你在那边这么久有没有被收买?

在无忧谷过惯了安逸舒适的日子,现在没了皇上的重视,在京都也没有了升官的希望,贺举升心灰意冷。毕呈看在眼里,趁虚而入,把他策反。

于是贺举升悄悄将家眷转移到北平城,自己甘心成了毕呈的助手,整个北平城严丝合缝,铁板一块。

谢威到北平城不久,又有两个人来到北平。是宗朝南派过来的,两个影子侍卫,超凡境!他们是来抓老胡的。

第161章 超凡境的对决

两人一个叫易智,一个叫司言。

武师选择投效朝廷或者为皇帝卖命有利有弊,利处自然是资源丰富,弊处则是没有自由。

到了超凡境这个层次需要更多的感悟,需要四处走动,接触更多的可能。可两人却只能轮流待在皇宫深处那个小房间里,为皇帝的安全负责。

如今居然有了这样一个任务,两人喜出望外,甚至都不急着赶到北平。

老胡并没有被他们放在眼里,他们之间相互知根知底。皇宫内总共有五名超凡境高手,老胡实力最弱。因为这家伙天天围在皇帝身边转悠,没太多时间修习武艺。

私下里五人之间的切磋是常有的事情,老胡每次都居于下风,如今两个人联手,不说一定能杀了老胡,抓他回去应该还是问题不大。

到了北平城,打听到管理核心是在要塞,两人赶到要塞,发现守卫森严,进出盘查极为严格,不得已只能等到夜间施展手段从偏僻处攀爬进入。

好在是超凡境,若是稍微低一些的实力,基本上没办法翻过如此高守卫又如此严密的城墙。

进去之后摸索了半晚上一点头绪都没有,还差点被巡逻者发现。

两个家伙常年在皇宫大内,战斗实力没的说,可是没有什么江湖经验,只以为凭身手就能手到擒来的事情,结果是很狼狈。

不得不打晕了一个起夜的家伙,逼问之下,才知道老胡在山谷内,问了大概方向,两人连夜往谷内赶。

没江湖经验的结果就是他们没有杀人灭口,被逼问的家伙看两人一走,立刻报告给巡逻守卫,然后看似平静的夜里,立刻就暗流涌动,各处守卫严阵以待。

易智跟司言进入山谷就走了岔路,先是闯进了铁矿场,这处的守卫更严密,发现进不去,又故技重施,抓人逼问。然后往无忧谷的方向摸黑前行。

越往里走越心惊,隔不远就有一处小关卡,半路上四处响起叮铃铃的声音也有些诡异。两人真是使了浑身解数,总算来到了无忧谷外的瀑布下方,天色已经大亮。一看傻眼了,根本上不去!

经过这几年的不断改造,到达瀑布上方的唯一方式就是通过升降机,其实还有一个备用的通道,藏在暗处以备不时之需,但是两人不知道啊。

瀑布奔流而下,气势恢宏,悬崖高达三十米,升降机只能由上面的人绞动转盘拉上去。倒是有一道绳索,连着上面的铜铃,方面下方来人通知上面启动绞盘。

可问题是,进出都有一套手势暗语,能进山谷都是绝对的自己人,用不用暗语上面的人其实都认识,这两个家伙就一时手足无措了。

对两位高手来说,如果攀着升降机连接的缆绳,也能轻松上去,困难在于瀑布上方的防御工事,手持弓箭的守卫能把两人射成刺猬。

易智郁闷了,大声喊起来,“胡泰,你给我滚出来!”

老胡的名字叫胡泰。

他这么一喊,老胡还真出来了。年纪大了就没那么嗜睡,老胡天不亮就起床在谷内溜达,要塞那边的警铃一路传过来,他早早就溜达着到瀑布口附近。

说起来老胡是真把自己当成山谷的人了,毕竟背叛皇帝的罪名太大,他有想过皇帝可能的反应,但是没想过这么快。

老胡探头出来大声喊:“原来是你们两个,那两个家伙呢?怎么没一起来?”瀑布的声音虽大,几个家伙都是中气十足,喊来喊去还能交流,换个普通人还真不行。

“收拾你我们两个就够了!赶紧下来!”司言喊道。

老胡哈哈一笑:“有本事你们上来啊!皇上是让你们来杀我还是来抓我回去?”

司言继续喊:“你背叛皇上,罪不可赦!杀了你岂不便宜你!与我回京都,待皇上处置!”

老胡挥挥手:“你们出去吧,这里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要打要杀咱们在外面动手。”

两人颇为无奈,倒是也学聪明了,路过关卡的时候,制住了两个人做人质,一路穿过严阵以待的要塞,在上千支弓箭的瞄准下安然脱身。

到了要塞外面,仍旧不放开人质,而是等着老胡出来。

老胡也不食言,很快来到两人面前。

“行了,放开他们吧,也不嫌丢人,用这种手段。”

易智不觉得丢人,将两人质放开,说道:“走吧,跟我们回京都,省得动手。”

老胡冷笑道:“有这么容易?大老远跑一趟,你们哪里来的这自信?”

“你不是我的对手,也不是司言的对手,我们俩联手,你有胜算么?你若是干脆躲在里面不出来,我们还真拿你没办法,但是你现在出来了。”

老胡继续冷笑:“出来了又怎样?看在你我相识多年的份上,放你们回去已是够意思,不然你以为你们能出得了要塞?”

易智一时语塞,事情确实如老胡所言,两个人质不过是普通守卫,拿来换两名超凡境高手,这买卖怎么看都合得来。

超凡境身体素质确实超出凡人,但是不代表不惧刀枪,万箭齐发之下,宗师境都无可幸免,更别说他们离着宗师境还远着呢。

“那就打一场!”易智脸皮厚得很,“习武之人就用武师的手段决定。”

“你们打算群殴?”老胡故意激将。

易智因为自信,所以上当,往前迈两步,“我先来领教,看你最近有没有进步。”

老胡呵呵一笑:“这么托大?真不一起上?”

“我一个人就够了。”说着右脚前探半步,双手手掌斜向上,一前一后,摆了个潇洒的起手式。

老胡比他还潇洒,八字步站立,左手背在身后,右手伸出来做了个请的动作。

两人相距三米远的距离,易智踏前一步,右手闪电般前探,直戳老胡面门!看似凶猛,实则是个试探的动作。

老胡不躲不挡,右手收回,右脚猛一个蹬踏,直取易智腹部。

腿比手长,老胡后发先至。易智左手下拍,连消带打,守护严密。

但是老胡的速度和力度出乎他的意料,手与腿一接触就感觉不对,立刻借着手上传来的强大力道,身体腾空后撤,退出三步远才飘然落地,动作潇洒至极。

司言皱了皱眉,这一次交手易智落了下风。

易智并未停留,落地之后微一屈膝,身体弹射而起,一个前扑,左脚在前一个踩踏的动作,居高临下,以牙还牙,以脚还脚!

老胡仍旧原来的站立姿势,仍旧出右腿,改蹬踏为前踢,脚尖如机簧弹射,啪地一声脆响,脚尖与脚底一触即分。

易智一个跟头向后翻去,撤出了五步远才落地,动作仍旧潇洒。但是落地后微微抬了抬左脚,有个转动脚踝的动作,似有不适。

司言眼睛眯了一下,易智受伤了!而这不过是两人的第二个回合而已!

“你比以前厉害了?”

“我一直就很厉害。”

“扮猪吃虎?”

“你也算得上老虎?”

“什么时候变得伶牙俐齿,呈口舌之利?”

老胡姿势不变,“是你先废话的,还打不打?”

易智脸上怒气一闪而逝,疾奔几步,双掌一上一下猛然推出,掌风吹动了老胡的头发和胡须,扑面而来的压力让老胡后撤半步,双手捏拳,以拳对掌,轰然撞上!

两人乍合即分,瞬间又合。易智掌法精妙,双掌翻飞,掌影如穿花蝴蝶,乱了人眼。

老胡拳法古朴,直来直去,速度和精准的极致统一,简简单单的一拳击出,破开蝶影,直轰易智胸口!

第162章 两兽相争

千钧一发之际,易智的手掌护住了心口位置,拳面击在掌心,没有声音,但是易智再次飞退。这次更远,落地之后潇洒不再,身形略一踉跄。

易智满脸凝重:“你何时变得这么强!”

老胡露出轻蔑的笑意:“习武是要靠脑子的,我每天只有你们四分之一的时间习武,仍旧境界不落下,是因为我比你们聪明。”

“一起上!”易智大喝一声,顾不上脸面了。

司言双手成爪,躬身前蹿,刚蹿前两步,猛然停住,一股强大的压力传来。

易智也瞬间觉察到,面上惊疑不定,四处张望。

这时,一声巨吼传来,要塞城头出现巨大的黑狼身影,是天狼!

司言下意识后撤两步,天狼自十米高的城头一跃而下,几步奔至老胡身旁。

老胡脸上笑出花来,“你这家伙,居然还跑来帮我,多谢啦。”

天狼在谷内这段时间,收敛了自己的气息,免得吓到人畜,所以,在谷口瀑布那里,易智和司言并未觉察到天狼的存在。

这些天老胡没少跟天狼在一块打闹嬉戏,实在是整个谷内只有老胡有这个胆量,有这个实力跟天狼过过招,所以它不用魔技,只凭肉身本事与老胡切磋,双方也都有所收获。

这个过程虽持续了没多久,一人一狼倒是混得熟了。天狼感应到易智和司言的杀机,于是跳出来助阵。

“难怪有恃无恐,原来是有帮手!”易智还在嘴硬。

“没有帮手你似乎也不是我对手。”老胡不紧不慢道。

司言面露狠色:“有这畜生帮忙又怎样,照样要拿下你!”

天狼能听懂人话,这一句畜生传到它耳朵里,立刻呲出獠牙,巨口一张。司言汗毛都立起来,双爪在身前疾挥,锵锵连响似金铁交击,同时身形急退。

待站定之后,已是形象大变,发髻被打散,披头散发模样狼狈;衣服多出数道口子,腰部腿部鲜血渗出。

天狼这一招风刃,打了司言一个措手不及,一照面就让他受伤。

说起来,天狼比马克当初猎杀的那头魔熊强大太多。首先体型上就不输魔熊,其次速度要快很多,魔技也强大很多。这要是近身打起来,强大的力量、速度和铜皮铁骨般的防御,再时不时魔技偷袭,司言更不是对手。

这仗没法打了,一对一打不过,现在二对二更打不过。

老胡摇摇头道:“看在同僚多年的份上,我也不留你们,走吧。回去跟皇上说,就说老胡我对不起先皇,不能为他伺候皇上,老来怕死,没胆量也没脸面再见皇上。躲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等死,希望不要挂念。”

终究是在皇宫从小长大,说没感情是假,要不是为了生存,他也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老胡可以对着易智他们说狠话,却不会对着皇上说半句难听的话,多少年的习惯了,哪里那么容易改。

司言心有不甘,易智却拉着他快速退去。回去再不好交代,皇上不会要了他们的命,但是在这里继续纠缠下去是一定会没命的。

自天狼从城头跃下,要塞就大门大开,全副武装的士兵手持弓箭严阵以待。

老胡可以有事,天狼绝对不可以有事,那可是天使大人的伙伴。

这是一趟狼狈不堪的行程,自信满满而来,灰头土脸而去。

视线转移到混沌深渊内。

马克与夏无雪的旅程更加艰难。遇到的混沌兽越来越强大。即便随着吸收的紫电增多,马克的精神力提升飞快,而且面对混沌魔兽的实战能力也不断增强,但是夏无雪在一旁承受的危险也越来越大。

这段时间,夏无雪已经被混沌兽魔技波及受伤六次,四次轻伤,两次重伤!

若不是马克速战速决之后及时治疗,她早已交代在这里。

再这样下去,一旦再次受伤,马克却被混沌兽缠住无法快速解决战斗,那将是灭顶之灾。

再一次险之又险击杀混沌魔兽之后,马克连续释放了三次治疗魔技才将夏无雪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

夏无雪盯着马克从将混沌兽体内取出的魔珠坚决地说道:“把它植入我体内吧。既然你能不死,我也有可能不死对不对?”

马克拒绝道:“不行,太危险,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

夏无雪发狂了,尖叫道:“还能多危险!比现在还危险!?你能保证每次都能救活我!?”

马克无言以对,他有太多顾虑,可是没法解释。

夏无雪抽出长剑架在自己脖子上,“我自己死了你就没累赘了。”

马克大惊,连忙答应,好歹哄着夏无雪把长剑放下,这才说道:“这里不行,手术需要准备的事情很多,时间很久,一旦出现混沌兽,我没有任何战斗力,那咱两人就真完了。”

“那怎么办?”

“你听我的,再等等。我发现混沌兽出现的地方一般是有紫色闪电的地方,而紫色闪电一定出现在灰色雾气最浓烈,翻滚最强烈的地方。

所以我们必须先找到一处雾气相对稀薄的地方,确定没有外部威胁时,我放手一试。”

其实这段时间不光马克收获很多,夏无雪也有所收获。混沌魔兽的肉似乎能增强人的体质。马克本来很消瘦的身形这段时间被补得再次强壮起来。

精神力更是突飞猛进一般,马克都不知道按照原来的分级他算几级,精神力探测的范围已经超过两百米,释放魔技可调动的周围魔能之多远非先前可比,威能也增大了数倍不止。

要不是这样,他也很难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下来,实在是混沌魔兽越来越强大,马克感觉就像在打通关游戏,从一层打到二层,再打到三层,遇到的怪的战力越来越高。

两人兜兜转转,毫无方向感,不过终于找到一片雾气相对稀薄的区域,精神力探测四周也没什么危险,马克终于下决心一试。

“一会儿无论我发生什么,你都不要惊慌,也不要管我。”

夏无雪对马克的叮嘱觉得纳闷,但也只能点点头。

马克手中托着一颗刚从混沌兽体内取出来的混沌魔珠,释放出精神力将魔珠包裹,混沌魔珠内的魔兽精神瞬间侵入马克意识内。

这是引狼入室,成了收获巨大,败了就完了。

马克也如前几次那样,立刻就晕厥过去。

夏无雪顿时就慌了,又不敢喊叫,记起马克的叮嘱,只好抱着马克的胳膊不松手,似乎怕他跑了一样。

混沌兽一进入马克意识内,另外一只已经在马克体内很久的混沌兽立刻觉察到,瞬间出现,双方一见面如世仇相见,立刻厮杀在一起。

而且不同于先前那样以马克为主,现在简直是无视了马克的存在,两只混沌兽厮杀在一起,马克根本分辨不出来哪只是自己这边的,哪只是后来的。

他只能坐山观虎斗。

混沌兽是一种很奇特的存在,从他的形态上找不到现实中的原形。其他魔兽如果按照正常野兽觉醒的路径,都能找到原型。

比如魔熊、天狼、银豹,对应的原型就是黑熊、黑狼、豹子。可是混沌兽就如同四不像。

对它的记载也很简单,很多未知之谜。比如它从哪里来?书上说是从混沌深渊来,但是没几个人见过。

是什么物种?搞不懂,吃什么?不知道,怎么繁衍?不清楚……

马克基本能确定现在所处的地方应该就是混沌深渊。在这里,他曾见过两只混沌魔兽之间的战斗,似乎他们之间不能相遇,一旦遇到就是殊死搏斗,即分胜负也决生死,非要一只杀死另一只才罢休。

这也是他想引一只混沌魔兽进入他意识的原因之一,看能不能两兽相斗!

163、开膛破肚

马克体内那只混沌魔兽除了一开始曾试图攻击马克,后来一直是帮着马克的态度,但是马克对一个陌生的活物存在于自己体内始终是有些不舒服的。

万一哪一天自己的精神力出了什么状况,被这家伙趁虚而入,会不会出现鸠占鹊巢的情况?自己会不会变成魔兽?

所以这次引入外部的威胁,让两者之间分个你死我活,算是一石二鸟之计。

事情确如马克猜想的那般,这是一场殊死的搏斗。

应该是本性如此,看当下的架势,绝对是不死不休的局面,马克的意识中冰锥飞石、金光火影、电闪雷鸣、天昏地暗……

两只混沌兽根本顾不上治愈自己,反正都是光影形态,打散了之后会重新凝聚,只是每一次凝聚都会虚弱一些。

这样你来我往,你死我亡,死而复生,生而复死……不断打散不断凝聚,不断虚弱,不知过了多久,输赢终于尘埃落定。

活下来的那家伙虚弱得不成样子,看了一眼一直在一边观战的马克,自顾自开始吸收飘散在四周的能量光点,补充自己虚弱的身躯。

马克连忙上前抢,这可是好东西,对精神力的提升有极大的好处,比吸收紫色闪电还过瘾。

眼看马克将大部分精神能量都吸收走,混沌兽发出不甘的怒吼,马克能从它眼睛中读出愤怒甚至凶残的味道。

马克心中一惊,正打算下杀手,混沌兽有所警觉,顿时放弃吸收消失不见。

可以断定,活下来的应该是早就存在于马克体内那只,因为它有藏身之所。马克猜测这家伙是藏在自己胸口处那颗珠子内部。

当马克将所有的能量吸收完,他的精神力强大了将近一倍!

夏无雪提心吊胆了很久,这里没有时间概念,担忧煎熬中时间过得尤其缓慢,可能有两天时间?也可能更久。要不是呼吸还在脉搏还在,夏无雪几乎以为马克已经死了。

所以等马克醒来以后,夏无雪眼泪止都止不住,抱着马克哭:“我以为你再也醒不过来了。”

“我说过很危险的。”马克笑笑。

“你说的不是对我有危险?”

“是我们俩都有危险。”

“那……要不要不试了?”经历了刚才漫长的孤独与无助,那种感觉比在战斗中受伤给她带来的恐惧还要大。

“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就继续走下去,放心吧,有我呢。你再等一会儿。”说完将已经抹去精神印记的魔珠单独放好,又取出一颗来放在手心,用精神力包裹。

那受伤颇重仍未恢复的家伙再次怒吼着冲出来,根本不顾自己虚弱的状态,与新出现在马克意识中的混沌兽死掐起来。

马克继续坐山观虎斗。

夏无雪继续无助地等待,这一次知道马克会醒来,没有先前那么恐惧,至少还能有心情自己吃点烤肉补充体力。

等入侵者将本就虚弱不堪的家伙打得烟消云散之后,马克出手了。

碾压虐杀!

马克是主场作战,对混沌兽的作战手段了如指掌,在现实中他需要闭眼才能感应到魔技模型,但是在这里不需要,混沌兽的每一次释放技能,马克都能提前反应。

每一个闪亮的模型就相当于在告诉马克它要出什么招,要打哪里。

马克根本不用魔技,幻化出来的长剑招招奔要害,也无需顾忌旁边会有个夏无雪需要照顾。

所以这一场战斗马克杀得是相当的嗨。

尽管混沌兽一次次重新凝聚身体,但终究是在不断衰弱,不知杀死了多少次,最后一击终于来临,混沌兽化做无数的精神能量,成为马克大补之物。

对于原来那只,马克总觉得这家伙应该还没死,精神力尝试笼罩了胸口那颗珠子,果然发现了它的踪迹!

马克再次醒来,收起手中的魔珠,第一件事是找吃的,“饿死我了,有没有吃的。”

夏无雪开心地笑了,递上烤肉。这里的空气很奇怪,似乎并没有乱七八糟的让食物腐败的细菌什么的。

“没有什么危险吧?”马克打量着四周。

夏无雪摇摇头问:“怎么样了?”

“还要准备一些事情……接下来的事情很吓人,你得忍着,并且必须要帮我。”

“我不怕,只要能帮上你。”

马克看看夏无雪,嘴角露出温柔的笑。吃完东西,休息了一会儿,开始准备。

皮甲脱下来,衣服脱下来,内部凹形的皮甲成了盛水的容器,马克凝出数个水团,装满皮甲;取出匕首用火烤了一下,又吩咐夏无雪洗干净手。

然后在夏无雪纳闷的注视下,拿起匕首对着自己胸口下方一点一刀切下去!

疼痛瞬间传来,然后是涌流的鲜血,夏无雪啊地一声捂上了眼睛,“你干什么!”

夏无雪见过许多受伤流血的场景,她自己就多次重伤;也见过很多死人的场景,就发生在她的眼前;可是像这样自己拿刀捅自己的,还是带给她太大的震惊。

匕首切开胸腹位置,将腹腔打开成一个敞开的状态,心脏的跳动、血管的颤动、脏腑的蠕动,夏无雪有些眩晕。

马克厉声喝道:“快!帮我取出那颗珠子!我看不见,伸手进去,快!”

血流得很多,马克的脸色有些发白,这时候无法使用治愈术。夏无雪叫喊:“我不敢!”

马克再次提高音量,“你不敢我就死了!”

珠子在胸骨和肋骨内侧位置,靠近心脏,很不好动手,需要伸手进去,而且无法切!只能用手拽下来!还不能拽错了,别把心脏给掏出来了,或者把血管给薅断了!

“快点啊!”马克大吼。

夏无雪流着泪伸手进去,抓住那颗珠子,颤抖着往外扯,珠子已经一部分和肌肉长在一起,马克咬紧牙关,整张脸都扭曲变形,冷汗湿了全身,鲜血也湿了全身!

夏无雪大哭着用力一扯,一把就给薅了下来。

马克一浑身一抽,差点晕厥过去。

夏无雪嚎哭着:“你别死啊!别死啊!快治啊!”

马克强撑着释放了一个治疗术,修复内里的血管,然后让夏无雪拿衣服清掉腹腔内积血,用水擦拭一下,这才再次释放治疗术关腹。

等切口位置完全愈合,失血过量和精神力透支让马克再也撑不住,昏睡过去。

其实这是身体的自我保护,让他进入休眠状态。

夏无雪吓坏了,以为马克死了,哇哇哭着猛晃马克。

马克又醒过来,也知道这不是该睡的时候,挣扎着起来,夏无雪捧了点水给他喝。缓了好一阵,才能慢慢说话。

“你到底在干什么!”夏无雪还在哭。

马克捏了捏她的手,缓缓解释道:“魔珠内部留有魔兽的精神印记,贸然植入体内,它就会侵入人的大脑,与人争夺身体控制权。

想象一下,假如你的精神力不够强大,你的意识被魔兽击败甚至吞掉,你保留了人的身体,思想意识却已经是一头魔兽,你怕不怕?

我身体内的魔珠就是这样,当初因为我的精神力还比较强大,所以它暂时认输潜伏起来,本来我以为它已经认我为主,但我发现,我无法命令它,而且这次我感觉到了它的不甘。

我这么做只是想去除掉体内这个隐患……你现在还想把魔珠植入体内么?”

夏无雪惊恐地摇头。

马克笑笑,“所以我必须先想办法抹掉魔珠内的魔兽印记,就像之前那样。这两颗魔珠已经没有了危险,不过我还要做更多的实验,证明确实有效而且无危险,才能在你身上动手。”

164、手术

接下来一段时间两人休养生息,等马克的身体状况恢复到最佳。

谢天谢地,没有细菌感染,在几乎没有消毒处理的情况下开腹手术,不得不说马克真是拿自己性命开玩笑。

好在他有治疗术,好在这里的环境特殊,好在他的身体棒,恢复得很快。

等完全康复之后,马克进行了后续的实验。

匕首在大腿上切开一个口子,将抹去魔兽精神印记的魔珠塞入切口,施展治疗术使切口愈合。相比之下这简直就不算手术,太简单,只要避开动脉,连血都不会流多少就已经结束。

植入的魔珠被血肉蕴养,过了得有半天时间,在马克的精神感应中终于开始自动吸收外界的魔能。

这下可以判定吸收魔能并非魔兽精神印记的作用,而是魔珠自带的功能,很好的实验结果。

马克裁切了一些混沌兽的兽皮,将夏无雪周身薄弱的部位再次包裹严实。先前多次的战斗中,铺天盖地的群攻技能,金刃、风刃、冰锥等等,总是猝不及防给夏无雪带来伤害。

即便她身穿皮甲皮盔,但总有一些部位比如腰部、手臂、腿部甚至颈部是防护不严密的,三次重伤就是因为腰部和颈部受创导致。

如今马克的精神力探测范围已经达到了惊人的五百米半径,有了这雷达一样的开图神器,哪怕灰雾仍旧弥漫遮挡视线,也不担心在毫无防避情况下邂逅混沌兽。

因为精神力可以探测到混沌兽的存在,也能探测到各种属性的魔能,包括那神秘的紫色电光。

可以趋利避害,马克就带领夏无雪继续踏上征途。

当他们幸运地遇到一团紫电时,马克并未用精神力去抓捕,而是选择慢慢靠近,紫电似乎感应到了马克腿部的魔珠,果然主动钻入进去。

然而这次并未消失,而是在马克体内游走,最终来到马克大脑部位。

整个过程中马克并未用精神力引导,或许这种能量本身的属性就是与精神力亲和,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反应。进入大脑意识,化为营养快速提升精神力强度的过程也很温和,并无不适感,马克才真正放下心来。

捏捏大腿肉里硬邦邦的东西,是有点奇怪,如果放在胸腔腹腔内确实是少一些感觉上的异样,但是那种风险太大。

当初山洞里那位前辈选择将魔珠植入实验者的心脏部位,或许是因为大部分魔兽的魔珠都是处在心脏部位,但是从现在的实验结果看,只要在身体内即可,在哪个位置并不影响。

确定了这一点,马克又动手切开大腿将魔珠取了出来,在切开的过程中可以发现魔珠与人的肌肉紧密生长在一起,基本可以推理出魔珠发挥作用必须有血肉蕴养。

这也就断了吞服的可能,塞屁股里肯定也是不行。

现在可以给夏无雪手术了,面临一个小小的问题:该植入身体哪个部位?

魔珠直径三公分左右,说大不大,但是塞入肌肉肯定有各种不适感,除了胸腔腹腔,其他部位植入进去就像长了肿瘤一样肯定不得劲。

最终权衡之下还是选择了大腿内侧,肉多嘛,影响不大,外观也看不出来。不然放在胳膊上可就难看了。

夏无雪目睹了马克先前的各种恐惧经历,曾经的坚决变成了犹豫,几乎要拒绝,不过想到接下来可能的危险,甚至以后,最终还是咬咬牙答应下来。

“它需要一直在么?”

马克想了一下说道:“如果能借助它帮你成为魔师,并提升精神力到一定程度,等出去之后可以取出来。

成为魔师以后提升精神力的办法很多,你若觉得它的存在很不好受,到时候取出来便是,只是在这里就要多指望它了。”

但是马克有句话没讲出来,‘到底还能不能出去?’

夏无雪调整了很久,才狠下心来接受手术。因为是大腿内侧,过程有些旖旎,但是很顺利,除了切肉的疼痛需要忍耐,别的并无不适感,甚至用手摸表面也并无明显的感觉。

感应到魔能开始慢慢进入夏无雪体内,马克的心其实还是悬着的。

不知道紫电在改造夏无雪的精神力时会不会出问题,毕竟马克觉得没问题是因为他的精神力已经非常强大。

“我现在还不能称之为魔师?”

“还早呢,哪里会这么容易。按说你应该知道成为魔师的流程啊?”

“我忘记了。这种事情我哪里会上心。你说说看嘛!”

马克不得已再次讲解一遍:“首先你的精神里必须提升到一定强度,强到什么程度呢,能感应到外界的魔能即可;其次得有魔药启蒙,再次,能领悟魔技并释放出来。”

夏无雪嘟着嘴:“这么麻烦啊。”

“你以为呢,这是上哪里有什么简单的事情,但凡想成为人上人都是要经过千辛万苦才行,你得有心理准备。”

“好吧,我一定努力!”夏无雪做了个握拳加油的动作,还蛮可爱的,马克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

“笑你可爱的样子。”

“我可爱吗?”

“可爱。”

“爱我么?”

又来了,马克还能怎样,标准答案他知道:“爱!”

“比爱青玉还爱?”

“一样爱。”

“哼!”

马克哈哈大笑。先前的紧张折磨感消失无踪,前方可能的危险也不去想,一时间氛围欢愉,连周围的雾气似乎也透着浪漫。

往前探索了一段距离之后,马克有所发现,惊喜地喊道:“有了!”前方不远处探测到紫色电光的存在。

“有没有魔兽在一旁?”夏无雪紧张地问道。

“没有,我们过去。”

行不远,灰雾中渐渐显出紫色电光的身影,在雾气中蜿蜒闪动,如灵蛇一般,似在玩闹嬉戏。

夏无雪慢慢靠近,距离五米远还没有反应,到了三米远仍旧没反应,再近一点,好紧张啊!两米远的距离上,紫色电光终于有了反应,似乎受了吸引,往夏无雪身边靠近。

夏无雪有些害怕,条件反射般往后撤了一点。让陌生的东西进入自己的身体确实是很让人紧张的事情。

马克安慰道:“没关系,你转过身来看我。”

在她转身的瞬间,紫电嗖地一下钻入体内消失不见。

夏无雪并未感觉到不适,看马克一脸疑惑的表情,转身发现紫色电光已经不见,“它不见了?”

“你有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适?”马克佯作镇定,心里其实紧张得很。

夏无雪摇摇头,忽然身体一僵,脸上的表情凝固,然后啊地一声往后跌倒,马克连忙伸手去拉,见她翻着白眼,嘴角吐着白沫,四肢也在不停地抽搐!

马克大惊,立刻释放精神力试图侵入夏无雪意识,看能否帮忙。

夏无雪却忽然停止抽搐,坐起来哈哈大笑。

马克愣了,坏了!变成神经病了!

一时间手足无措,心中也懊悔不已,却见夏无雪抹了抹嘴角的白沫,翻身起来,眼神清明,哪里有半点神经病的样子,口中仍旧大笑着,“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哈哈哈。”

“你!你装的?!”

“哈,谁让你一直吓我,我也吓你一番,咱俩扯平了。”

我去!马克浑身象散架一样,果然是人生如戏,你就是戏精转世!

“……好吧,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感觉……好极了!好像这世界都变了样,脑袋里豁然开朗!”

“闭上眼睛感受一下。”

“哇!好漂亮,这是?”夏无雪闭着眼睛,却伸出了手,似乎想抓住什么东西。

“对,那些七彩的光点就是魔能,不同颜色代表着不同的属性。”

“真是太美了!做魔师真好!”

马克撇撇嘴,自己当初被这些光点折磨的发疯,以为自己是出现幻觉,哪里有这样的美好感觉,女人看事物的角度果然不一样。

“咦?这七彩的小草是什么?”

第165章 天赋?天才?

“什么七彩的小草?”

马克见闭着眼睛的夏无雪蹲下身来,用手去触摸地上的一株圆叶草,闭上眼睛果然可以‘看’到小草叶子上‘流淌’着七彩的光晕。

自从精神力不断变强之后,马克的注意力基本都集中在大范围的搜索扫荡上,对于脚下反而没注意。

“不清楚,没见过这种草。”

夏无雪已经将小草拔起,睁开眼睛来仔细瞧,还放在鼻尖上闻,“看起来好想吃啊。”

马克笑着阻止,“你啥都想吃,这段时间光吃混沌兽肉,没吃素,看着草也当青菜了。还不知道有没有毒你就……”

话还没说完,夏无雪已经扯了两片叶子塞进嘴里。

马克连忙制止:“喂,别乱吃,快吐出来!”

夏无雪一脸陶醉地将嚼碎的草叶吞下去,“味道还不错啊,不信你尝……”

半句话未完,翻身便倒,嘴角白沫又出来了。

“不是吧,又来?”马克刚说完这句,夏无雪双手抱住头撕扯头发,脸上痛苦的神色不似作伪。

马克瞬间想到自己食用枯荣菌时的情形,立刻实施引导,难道这是一种魔药?

心急如焚又稳如泰山,他不是第一次给人启蒙,过程没出差错,结果更是让他惊讶不已。果然是启蒙魔药,而且是七个属性全部激活!

看着脱离险境的夏无雪,马克半晌无言,这到底是苦尽甘来还是洪福齐天?运气似乎太好了点?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夏无雪一脸疑惑,“没什么感觉啊?”

“你试一下看能不能调动这些魔能?”

夏无雪闭上眼睛,一会就发出惊喜的叫喊:“呀!好玩儿,哇!红色!绿色过来!嘿,蓝色过去!哈!太好玩了!”

马克一脸黑线,果然是不靠谱。

“我是魔师了?”玩开心了的夏无雪问马克。

“还不算是,你得学会技能模型,能够用精神力构建完成,并释放出来,吸引魔能凝聚,产生技能应有的效果,才真正算是魔师。”

“什么技能模型?怎么学?”

马克释放了一个最简单的水球模型在身前,“你闭上眼睛仔细感受,‘看’清楚这个模型的构造,然后用精神力去构建。”

这种教学方式对学生来说是比较难的,如果有实物模型会好很多,或者马克能进入夏无雪的意识中展示也会好很多,但是进入意识如果没有外界打断很可能沉迷在其间出不来,这里可不是适合的地方。

看着夏无雪闭着眼睛一本正经的样子,马克撤了水球,说道:“好了,这不是一下子就能学会的,慢慢练习。”

话刚说完,夏无雪的身前就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水球,然后越来越大,最终形成拳头大的一个水团!

“卧槽!”马克忍不住喷了一句脏话,这特么算什么?天赋?天才?

“你怎么做到的?!”

“很简单啊,你展示的那个模型很简单啊,我一想象,它就出现在我脑子里,然后就按照你说的,把它放出来,就这样……不对么?”

“……恭喜你,你是魔师了。”

“呀!太好了!”夏无雪欢呼雀跃,“以后我无论走到哪里,想洗脸就洗脸,想洗手就洗手……对,等我回去捉弄青玉,哈,肯定很好玩!你再教我几个好玩的,火球!”

“慢慢来吧,不着急,一边走一边学。我们该走了。”马克被打击了,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冬天来了,用一场大雪宣示它的强势来临。

盛安城外,营帐上都顶着积雪,有些搭建的不牢固的,已经被积雪压得变形几乎要倒塌。

冬天不适合打仗。其实任何时候都不适合打仗,因为打仗会死人,打仗很痛苦。

皇帝脑袋一抽发动的这场内战成了笑话,围城两个多月,死人不少,但是进展不大。

一方面各种利益纠结,城外的人打起来根本不会拼命,更多是应付;另一方面城里的人是真在拼命;再加上恶劣的环境和缺粮少饷,就成了这样的僵持局面。

要说进展也有,城里的粮食开始限量供应。

其实城外的粮食也早就不足了。大军仗着离京都近,只带了一个月的军粮,打的算盘是速战速决,或者临时运粮,可惜计划没有变化快。

晋国、代国、卫国商量好了似的一起发动了侵略战争,粮食立刻有些紧张了。

京都的大小粮店很快就没了生意,因为卖完了!没货了!

粮价立马就翻着跟头往上涨,这是会影响国家安全的,所以,皇帝下令开仓放粮平抑粮价。

没用!放出多少被吃掉多少,不是被百姓买去吃掉,是被人抢购掉。

所有人都在抢,因为打仗啊,而且是内战外战一起打啊,四处烽火啊,谁知道会出什么状况啊。

抢得最欢的是谁?虎头帮的人!

他们在京都的生意赚的钱大部分都拿来抢购粮食了,虎头帮人多啊,统一了京都地下势力以后,连黑带白总成员一两万人!天天拿着大把钱去抢粮食。

开仓两次都是一天就抢空!

然后地方上各个城都捂紧了粮袋子,价格低了根本买不到,等着地方支援京都没任何希望。

于是盛安城下那三万人就苦逼了,没饭吃,又冻又饿,紧急调拨周边城的粮草,没人听他们的。

定边城离得最近,但是里面军队换了人,夏启源各种推脱就是不给粮食,有本事你来打?连盛安城都还没打下来呢。

跟皇帝打小报告,皇帝除了摔东西没任何招。

北平城更是不会给粮食。他们就只有强征,跑到盛安城周边的镇上直接抢,都快饿晕了,还管给不给钱?

然后北平这边就出动了军队,扮作山贼,专门袭击征粮队。一方面训练军队的实战能力,另一方面打击敌人补充自己,只是苦了百姓。

结果就是生存艰难的贱民队伍越来越庞大,在有心人的引导下,这数万人的贱民队伍奔向北平城找活路。

所有的房屋都住满了人,仍然有不少居无定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

毕呈建议将他们全部纳入军队。当兵有饭吃,在死亡面前,他们没得选择,所以北平城的军队数量激增。但是这些人不能跟先前来投的那些人同等待遇了,必须要制定新的机制。

于是军功换土地、换身份、换房屋、换职务等新的激励机制建立起来。

这些新加入的也没有编入民兵团,而是新建了番号,叫民工团,主要不是打仗,而是为打仗服务的,修桥铺路、运送粮草辎重等。

不过也保持了比较严格的训练,和高强度的劳作。

民工团目前有十个,共计一万人多一点,不单独成师,而是分到现有的各个民兵团下,基本上保证了两个民兵团带着一个民工团。或者说一个民工团服务两个民兵团。

剩下的不愿意参军的也有去处,拉到山谷里从事开矿、冶炼等工作。辛苦是辛苦,但是有饭吃,还有工钱,这就很好了。

北平城这边已经形成了三个支柱产业,一是钢铁制品,二是高度酒,三是药材。

小作坊的师傅全部被集中起来,整个冶炼锻造被拆分为很多工序,流水线作业初见雏形。酿酒也是采用半流水线作业的方式。

效率提高了数倍,成本降低了数倍,加上品质工艺方面的保证,以及市场的需求扩大,简直供不应求!

打仗嘛,哪个城主不希望自己的队伍武装得好一些。冬天,高度酒不仅可以御寒,也有助于吹牛逼!

至于草药,整个忘忧谷绝大部分已开垦区域全都种植的是草药,这就要感谢老天了,给了这么块宝地,密植种植的情况下药草药效一点都不打折扣,市场上受欢迎得很。战争期间,药草也算是战略物资。

于是金币如流水般涌向北平城,甚至市面上都没有那么多金币,就搞以物易物,兵器铠甲草药烈酒换粮草牲畜布匹等。

半年的时间,北平城储备了供三十万人吃五年的粮食!

第166章 回来了!

马克带着夏无雪还在深渊里游荡。

自从夏无雪展露了在魔师一途上的天赋之后,两人的旅途就变得愉悦了很多。

一边走一边学,一边学一边练,一边练一边提升。

能预先用雷达一样的精神探测躲过绝大部分的混沌兽,躲不过的部分是为了猎杀吃肉。又能更好地找到提升精神力的紫色电光。

很有种大号带小号越级刷高等地图的快感。

夏无雪的精神力强度蹭蹭蹭就到达了魔师四级的水平,初级魔技都耍得贼溜,二级魔技也能比较快地成型,还需要更多时间练习。

马克一路上采集了不少他命名为彩虹草的魔药,用一张混沌兽兽皮兜着,很大一堆。

这种漫无期限的旅行在两人经过一处灰雾风暴的时候发生了转机。

灰雾一直在涌动不停,但是有些区域涌动得特别强烈,甚至像是强台风一样。

两人就遇到这样一处地方,本打算绕道而行,马克突然发现了风暴眼位置出现了一个黑洞!

夏无雪比他反应还快,几乎下意识就喊出来:“出口!”

当初两人被吸入深渊时,马克是背对着入口,没看到入口的模样,夏无雪可是印象深刻,所以一口就喊出来。

马克眼睁睁看到一头混沌兽被吸入黑洞,拉着夏无雪快速跑过去,在黑洞消失前钻进去,不知道会通向哪里,不管了,总比在这里面一辈子强。

又一次经历了头晕脑胀胸闷恶心等各种难受的漫长体验后,两人掉进了雪坑里。

感受着五彩的世界,皑皑的白雪,冰凉刺骨的触感,马克差点喜极而泣,总算出来了!

具体在里面有多久,看看马克的胡须就知道,他已经用匕首刮过多次了,现在又乌黑浓密起来。

夏无雪兴奋地在雪地里打滚,像第一次见雪的狗子。

“谢天谢地!”马克很想跪拜上天。

“你自己就是天使,感谢你自己就可以啦,走啦,我要吃大餐!要吃很多菜!不吃肉!”

“哈哈,走!”马克意气风发。

穿过了茫茫的雪原,找到了一个小镇,总算确定了方位,两人来到了宁边城地盘。

宁边城往东是靖边城,再往东是定边城。宁边城东南方向则与盛安城接壤,不算远。跟定边城到京都差不多远。前往北平的话,快点儿赶路估计十天时间能到。

镇上没啥好吃的,两人买了两匹马,前往宁边城内,在积雪没膝的道路上行走不快,但是好歹比步行强。

一路上数不清的贱民居住点基本上都空了,偶尔遇到个别快要冻死的贱民,岣嵝着身子,一路往东行,问起来说是前往北平城。

马克就把身上的零钱分一点给他们,希望他们能活着坚持到那里,以后或许都是自己治下的百姓。得到的回应是对方双手合十弯腰说一句“天使保佑”,基本都是天地教教徒。

夏无雪默默无语,世间太多的苦难,这时候才想起来自己也是一城之主,不知道自己的领地上是不是也很多这种活不下去的人。

没有游山玩水的兴致,两人除了吃饭住宿,一路都是紧赶慢赶,那么多关心自己的人,需要自己关心的人,这么久没音信,要尽快相聚。

进入北平城领域,一路上就不断遇到向他行礼口喊天使大人的民众。他的画像被千家万户挂进了自己家中,专门画他画像的画匠都因此发了一笔财。

“还是你厉害,在定边城不知道能有几个人认识我。”

“这些不重要,只要你对他们好,认不认识他们都记得你。”

到了要塞,一系列的久别重逢的场景不断上演,其实许多人对马克这种动不动就玩失踪,一失踪就几个月甚至半年的风格也有些习惯了。

马克每次都很珍惜这种感觉,因为每次他出去几乎都要经历多少次生死间的磨难,能活着回来,能看到老朋友们的笑脸,真验证了那句话:平安是福。

刚回来的前几天,马克自然是被青玉和美叶霸占着,大家都可以理解。夏无雪与众人见面叙旧之后,尽快赶回定边城那边。

女人们用完了马克,毕呈又把他霸占了。

“你不许再这样动不动就不见人,多少事情需要你主持大局,我不管你的事情多么重要,眼下的事情同样重要,你不能辜负北平城所有人的期望!”老毕说这话的语气像极了怨妇。

马克连忙道歉,一点脾气都没有,他知道老毕有多辛苦,知道老毕的话是绝对正确。

详细地了解了各个方面的现状,马克很感慨,整座城市的运作以很高的效率进行,但是也有大量的事关未来的决策需要商讨。

特别是定位、目标、计划等宏观的问题。

“赵国乱象已现,四处战事不断,没一处顺利,京都与地方的联系越来越弱。除了京都直辖的城,其他城都在储备物资、拥兵自重。

在这个节骨眼上,我们到底该怎么走,兵马粮草一直在储备,三万人的军事力量,超过五年的粮食储备,人心所向,你说吧。”

毕呈是希望马克说出来称王、立国等震惊天下的目标;但是又有诸多担忧,希望马克选择另一条更谨慎的路线,比如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

马克一时陷入沉思。

难度很大,这与民不聊生的乱世还不同,真正活不下去的只有贱民这一个阶层,而这个阶层除了人口,几乎没有任何资源。

虽然马克最初的想法就是为这个阶层代言和谋取生存空间,可是要来推翻一个国家,这种规模的战争,带来的是几乎所有阶层的灾难。

放弃初衷肯定是不行的。支持来自于贱民阶层,要想办法把这个阶层的力量充分调动起来;阻力来自于其他阶层,要想办法让他们改变认知。

提高贱民的地位真的就会对其他阶层的利益有多大的伤害么?

从北平城的运作来看,其实结果并不是人们想的那样。

这是一个地广人稀的世界,土地资源不存在不够分的情况,缺的不是土地,是人。所以,在几年的大开荒工程之后,北平城二十多万人每人分到一百亩地,才堪堪将荒地分完。

镇上的小手工业者、小商人,或者更富一些的人,并没有因为贱民的地位升高而失去什么,相反,这些取得正式身份有稳定收入的贱民爆发出了很大的消费热情。

日常生活需要,耕作需要,带来的是镇上的各个产业蓬勃发展,对于富贵人家来说,失去的不过是某种情形下对比产生的优越感而已,再就是一些又脏又累的活儿需要花稍多一点的钱才能找到人来做。

这有什么呢?收入是实打实提高了的,支出多一点也没任何问题啊。

马克可不打算取消阶级,这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他要做的是提高整个社会的效率,所以他必须要解放生产力,这是很重要的工作之一。

针对如何调动最低阶层的力量,马克绞尽脑汁。

面前的草纸上写了乱七八糟的一些东西,包括天赋人权,包括律法面前人人平等,包括按劳分配社会大同……

他想拼凑出一套思想,融合了宗教、律法、人权等多个方面,作为天地教的教义补充,目的是充分激发天地教教徒的狂热。

毕竟现在天地教的教众构成基本都是贱民阶层。

马克希望这些人不能在解决了吃穿住之后失去了斗志,他还要指望这些人帮他打仗,帮他去解放更多的贫苦大众!打下更多的城池,统一赵国!

第167章 来蹭饭的吧?

将自己杂乱无章的想法跟毕呈进行了详尽的沟通,针对天赋人权的解释费了很多唇舌,才让毕呈真正理解其中的深意。

这是颠覆式的思想,结合马克现在在天地教中的身份,这套思想倒是有极大的煽动力,毕呈越发搞不懂马克到底是个什么怪物。

不过二十岁出头,如果说在习武或者魔师一途上取得惊人的成就,可以归之为天赋,可是对政治、思想方面的思考角度,简直就是匪夷所思,可偏偏总是充满了道理。

难道,这家伙真是天使?天神派来的?这个世界真的有天神?

马克把事情交给毕呈,自己忙别的去了,让毕呈一个人在那里绞尽脑汁整理教义宣传内容,两天之后还真让他鼓捣出来一套思想理论,并且形成了简单易记的口号内容。

然后这些不伦不类又能自成一套的思想,开始在天地教内蔓延,在一级级头目的推动下,迅速传播到各个地方,包括传教刚刚触及的地域。

能有人为自己的权利做主,让各个城市地区的贱民仿佛找到了主心骨,找到了生存的意义和努力的方向。

越发完善的思想体系,无孔不入的宣传,混乱的社会状态,再加上严冬的无情,底层民众的信仰空白,多种要素综合之下,天地教的发展如火如荼,已经蔓延到大半个赵国。

……

赵国安远城,位于赵国最东端,有一部分临海,一部分靠山。海与山交接的地方壁立千仞,海中惊涛骇浪,山势峻峭挺拔,陡峰直插云端。

这里被称之为无人区,但其实也有人。

像北平城附近的山一样,外围尚能攀登,进去十几里就再无人烟。外围有一座山名曰丹云山,其实也险峻难登,但非常出名,山下的百姓都说山上住有隐世高人,不可前去打扰。

这一日,从丹云山上下来两个年轻人。

严冬犹在,春风未归。两人踏雪而行,一路说笑,从深入云中的山峰迤逦而下,好不逍遥。

一人身着光明甲,手持亮银枪,背着一把硬弓,剑眉朗目,英气逼人。另一人身披白狐裘,脚踏七星靴,手握一卷经书,温文尔雅,姿态翩然。

“小白,咱这身打扮是不是太招摇了点?”身穿白狐裘的年轻人问另一人。

“滚蛋,不许叫我小白。我说了多少遍了,你若再仗着比我早几日进山门胡乱喊叫,小心我一枪,给你捅个窟窿,记得不,大黄?”

“不叫便不叫吧,喊你白云龙,你觉得好听?”

“那怎么不好听了,人中之龙,师父起名的水平还是有的。难道你觉得黄丹鹤难听?那我就一直叫你大黄好了。”

“算了,跟你斗嘴实在无趣,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师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偏偏这时候让我们出山,两位师兄居然没捞着机会,看来他们俩要在山上终老一生了,咱们这门规实在有些不近人情。”白云龙扛着枪,大摇大摆。

黄丹鹤姿势就云淡风轻许多,脚步轻盈,身体平稳,回话道:“谁让他们俩不争气呢,到了这么一把年纪,还停留在魔师四级跟如意境,简直搞不懂师父怎么收这两个资质如此差的徒弟。”

“你说师父怎么就断定要天下大乱呢?咱们丹云山已经几代不入世了,师父真会天算?”

“师父是会算,不过没那么神奇,他老人家也经常下山走走转转,我曾经偷偷跟着他下来两回,师父对天下大势的了解,也都是下山打听的。”

“嘿,这老家伙,蒙我好深。”白云龙不满道。

黄丹鹤批评道:“没有这老家伙,咱们指不定早饿死了,口中积点德吧,来日上了战场,说不定有好报。”

“行了,你又不比我大,老是一副教训人的模样,你想日后继承师父衣钵啊?”

“你觉得呢?他已经百岁了,还有精力再带一对新人出来?二十年时间可是很熬人啊,咱们那一对师兄我感觉熬不住,估计等师父走了,两人就回跑下山来。所以啊,丹云山的传承,说不定还真会落到我这里,躲都躲不过。”

“你倒是考虑得够远的。不过乱世而治,不管是大一统,还是稳固的平衡,没有三十年的时间怕是实现不了,光这段时间就够磨人的,居然还想着这之后的事情。”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你我是要一起还是分头行动?你准备怎么做?”黄丹鹤停下了脚步,很认真地问道。

“边走边说,搞这么严肃干啥。师父也不说方向,只靠咱们自己寻明主,肯定要走些弯路。你我一文一武,后面肯定要分道行走,最后会不会聚在一起,还得看各自认主的眼光。

不过眼下一起行动也无妨啊,毕竟我身上一个铜板都没有,蹭吃蹭喝还是找个熟人好一些。所以我看好你,发挥你的才智,弄到钱咱们就不会饿肚子。”

黄丹鹤鄙视地望着白云龙:“瞧你那出息,还蹭吃蹭喝,丹云山门徒下山行走还担心饿肚子?天天喊着最年轻的如意境高手,难不成只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

白云龙不乐意了,“就你能耐,能蹭吃蹭喝不是本事啊?说白了咱这一行,不就是蹭吃蹭喝?丹云山门人不得为人主,再厉害也不过是投靠明主,不是蹭吃蹭喝是什么?”

黄丹鹤张了张嘴,一时没找到合适的反驳的话,想想确实是这么个理。

“说说看,你这最年轻的四级魔师,准备怎么去寻找明主?怎么让明主奉你为座上宾?”

黄丹鹤抬头望天,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师父讲现在乱的不过是赵国,后续可能搅动整个天下,我们自然是选择乱世为切入点。到卫国代国晋国那边,恐怕机会要少。

按说投靠最大的势力是一个选择,无论怎么乱,最大势力自然是皇帝,不过我觉得没这么简单,不然哪里需要我们下山?我打算先入魔师学院,有个更方便的身份,然后四处走走看看,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白云龙不满道:“你果然是不打算让我蹭吃蹭喝,大不了我去打家劫舍。”

“丢人,亏你想得出来。”

“有何不可?丹云山传授的不就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打家劫舍怎么了?做个山贼王,整合一些喽啰,拉起自己的队伍,实力越强大才越引起别人重视。

不然呢?难道让我去报名从军,从小卒子做起?还是说去别人那里做光杆小将?”

“你有理了。前面有间客栈,我去蹭吃蹭喝,你去打家劫舍吧。”

“哈哈,小心眼儿大黄,蹭吃蹭喝怎能少了我。”

两人来到客栈前,天色将近傍晚,天寒地冻,大雪封路,客栈里没有客人。老板坐在中间桌子旁手捧着炭盆烤火,见到有人在门口往里张望,连忙起身迎上去。

一打量二人的装扮,脸上都笑出褶子来:“二位贵客里面请,屋里暖和。请问是住店还是吃饭?”

“咳咳,”黄丹鹤调整了一下,“老板,你这生意不咋样啊。”

客栈老板笑容僵了一下,给提过来一壶茶,斟上茶水叹息道:“这天气不好,大雪封山,路上也没几个人,我先给二位做几个热菜?”

“不急不急,老板有没有想过为什么生意不好?”黄丹鹤一点点引导话题,白云龙在一边喝茶一边看热闹。

老板皱了皱眉头,“贵客有什么可以教我的?”

“老板,您这店名不合适,难以招揽客人,我倒是有个好名字,不知老板感不感兴趣?”

老板脸上肌肉抽了抽,似乎在压抑着什么,“你说说看。”

“您看啊,你这客栈名叫‘有间客栈’,太俗,哪里有这样起名的?不上档次啊,说实话我刚刚都犹豫要不要进来。我觉得吧,可以改成‘悦来客栈’!您听听,多大气,多合适!”

客栈老板脸色都有点发青了,哪里还有半丝笑容,几乎是咬着牙在讲:“我这店几年前就叫‘悦来客栈’!后来从丹云山上下来一老头,非说要帮我起个好名字,让我改成‘有间客栈’,还在我店里蹭了一顿饭!

……您二位也是来蹭饭的吧?”

第168章 你居然想独占老娘!

“……您二位也是来蹭饭的吧?”

噗!白云龙一口茶水喷在黄丹鹤身上,笑得捂着肚子蹲在地上起不来。

黄丹鹤干咳两声,嘴里嘟囔着,“这老家伙果然不干正事。”

“算了算了,听说丹云山上住着隐世高人,我请老人家吃顿饭也没啥,你们两个来了算是客,这大冷天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留你们吃顿饭,当做积德了。”

“哈哈,多谢老板,我一看老板就是要发大财的人。放心,丹云山上不出无赖,待我有钱了,定会加倍还你。”黄丹鹤脸皮厚得很。

老板炖了一锅菜,萝卜豆腐加了点肉片,卖相不好看,但是在这环境里倒也香气诱人,两人吃得稀里呼噜。

这时候,客栈外官道上又有一拨人踏雪而来。十来个人穿着破烂,身形消瘦,面带菜色,怎么看都像是乞丐。

为首一人大嗓门喊着,好像声音大一点就能暖和一点似的。“快点!前面有个客栈,咱们去大吃一顿!”

后面跟着的人中有人说道:“老大,咱们没有钱啊!”

被喊做老大的家伙大声回应:“我们是土匪!是山贼!吃饭还要钱?你傻了吧!”

“哦,我忘了。”

其他人想笑又笑不出来,拖着疲惫的身躯跟着老大走,管他呢,只要有饭吃,做山贼又怎样,总比饿死强。

“快点都跟上,瞧瞧你们这出息,做山贼都做不好,带着你们简直就是丢我的人!”

“老大,咱们连根木棍都没有,空手做山贼,万一别人打咱们怎么办?”又有人提出了很现实的疑问。

“怕什么!我们十二个人,一人撒泡尿都一大盆!客栈里才一两个伙计,要是敢为难咱们,抄起凳子一拥而上,锅碗瓢盆给他砸个稀巴烂!”

“老大威武。”马屁声稀稀拉拉。

到了客栈门口,老大一马当先,率先推门进去,一帮子乞丐喽啰犹犹豫豫地跟着进门。

“老板!有什么吃的赶紧端上来!嗯?这菜就很香,来一盆!不!来两……三盆!”老大看到白云龙桌上的萝卜炖豆腐,吞了一大口口水喊道。

客栈老板闻声过来,打量了一下这十来个叫花子模样的家伙,没说话。

老大被盯着心里有点发毛,嗓门更大了:“怎么!怕我们不给钱啊!尽管上菜,难道你们这里吃饭要先交钱?”

“嗯,要先交钱,一盆一个银币,麻烦几位先拿钱出来。”

“我……”

白云龙乐了,山上哪里有这样的热闹可看,不嫌事大在一边贱笑。

乞丐老大火气上来了,客栈老板笑话我也就罢了,你一个吃饭的也笑话我!你们都看不起山贼,那就让你们见识一下山贼的凶残!

“你给我听好了!爷今天就是要白吃白喝!赶紧把饭菜端上来,不然砸了你这破店!”老大的声音震得屋梁上尘土都落下来。

“阿花,有人要吃霸王餐。”客栈老板朝里屋喊了一嗓子。

“谁要吃霸王餐!”随着一声巨响,出来一个胖女人,得有三百斤吧,一手一把大菜刀,走一步屋子就颤一颤,身上的肉随着走动呈波浪型上下抖动,厚厚的衣服也盖不住。

出来扫视一周,见到白云龙立刻窜过来,脸上的肉笑得挤成一个大花卷,“呀,小哥哥好白净,我最喜欢了,你吃霸王餐我也不会怪你的,要是吃不饱,把我也给你吃了吧。”

白云龙吓得一哆嗦,连续往后缩了好几次,要不是被墙挡住,他就要夺路而逃了。

调戏完白云龙,又过来调戏黄丹鹤,“这个小哥哥更斯文,晚上住这里吧,我那床又大又暖和。”

乞丐老大和一帮小弟嘴巴张得能吞下一只茶碗,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人形魔兽么?

这边调戏完黄丹鹤,胖女人已经换上一脸的凶神恶煞样,转向了这帮子山贼,“他们两个这么帅,自然不是白吃,那打算白吃的白痴就是你们,是不是?”

说着双刀一劈,深入木桌半截,“哎!”客栈老板想阻止没来得及,看着桌子心疼得直咧嘴。

老大差点就尿了,但是还是想混口热饭,硬的不行只能来软的,“女英雄!可怜可怜我们吧,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您多行善,一定会有更多像他们两人一样的帅气郎君喜欢你的。”

白云龙一杆银枪一抖,枪尖就在山贼老大脸上画了个叉号,“你特娘的再乱说,我一枪就攮死你!”

“嘿!干嘛?我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啊,你想干啥?难不成你想独占老娘我?”

白云龙看着面前这一大坨抖来抖去的肥肉,腹中异常难受,特别是对方喷出来的带着奇特味道的口水和口气,喷洒到他的脸上,钻入他的鼻孔,顿时觉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刚吃下去的萝卜炖豆腐呜啦一下全呕出来。

黄丹鹤皱了皱眉,问道:“咋了?这菜不合你胃口?怎么都吐了?真是浪费!算了,我也吃饱了。店家,多谢款待,后会有期。”

白云龙拎起银枪,隔着‘肉山’朝客栈老板抱拳行礼,“白云龙白吃你一顿,日后定会十倍百倍偿还,再见!”

阿花急了,“哎!哎!两位小哥哥别走啊!我不跟你们要钱,也不让你们暖床了,住下来吧,外面冷!”

“我们,我们也走了,打扰了。”山贼老大一看不是个事儿,认怂了,此时不走那双刀可不留情面。

“站住!你当这是什么地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拿钱来!”阿花凶相毕露,难怪客栈老板敢在这野外开店,就这一个阿花就能吓退百万大军啊。

“我们没有白吃啊!”山贼快哭出来了。

“一人砍下一根手指,我就放过你们。”阿花是铁了心要收拾这帮家伙。

“你!你别欺人太甚!”山贼老大悲愤欲绝。

阿花抓住切入木桌半截的菜刀,猛一用力,抽出刀身二话不讲照着山贼老大手部斩去。

叮一声响,门外飞进来一块小石头,正巧撞在菜刀上,这一斩就歪了,劈到桌角上。

“得饶人处且饶人。我这杆银枪怎么也值个百来金币,押在你这里,给这些人上饭上菜,我请客。”

剧情反转得有些出乎所有人意料。

黄丹鹤在门外摇摇头自顾自离去,嘴里自言自语道:“你选择了可别后悔啊,师弟,希望我们早点相见。”

白云龙手持银枪返回店内,不去看阿花,只是招呼老板上饭菜。

山贼们一时愣神不知所措,老大上前一步行大礼,“感谢英雄援手,无以为报。”其他乞丐贼这才跟着七嘴八舌道谢。

白云龙接受了十二名山贼感恩涕零道谢,客栈老板先是做出无奈的表情,眼睛里却露出些神采来,转身笑着往后面去收拾做饭。

阿花又换上笑容,“小哥哥,你要为人出头我自是不会为难你,我怎能要你的银枪呢,你给我耍一套枪法看看,要是精彩,这枪还是归你,出门在外山贼横行,没有枪在身不安全的。”

白云龙挑了挑眉,沉默了片刻,说声好,便在屋子中间耍起枪来。

枪法很凌厉,不是大开大合的打法,枪尖在有限的空间内闪动,抖出银星漫天,红色的枪缨则如繁星中的一团火焰,众人看的眼花缭乱,肉跳心惊。

随便耍了一会儿,白云龙傲然收枪,姿势说不出的潇洒帅气。

阿花连声叫好,巴掌拍得震堂响。

“进来帮忙啦!”客栈老板喊了阿花到后面。山贼老大摸着脸上的伤口,心有余悸。见白云龙视线转过来,一脸尬笑,连忙也称赞好枪法。

白云龙用一种看盘子里的菜的目光看着贼老大和他的弟兄们,看得这些人心里直发毛。

客栈老板在后厨小声吩咐阿花:“收拾东西,明天回京都。”

阿花惊讶不已,“为什么回京都?怎么了?”

第169章 瞧你这点出息

“我们的任务完成了,可以回去了。”客栈老板似乎整个人的气质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任务?什么任务?”阿花更加茫然了。

“二十年前我带着你来这里开这个店,那时候你才几岁。这些年你多次问我为什么在这么个地方开店,冷清又孤单。我一直没回答你,现在可以回答你了。

这个地方是丹云山通往城镇的唯一通路,丹云山上的人下来,只会走这一条路,我在等山上的人下来。”

阿花瞪大了迷茫的双眼:“等他们干什么?难道是给我选夫婿?”

客栈老板哈哈一笑,端了一大盆饭菜出去,招呼外面的人开吃,回来接着说道:“丹云山是很奇特的存在,山上有高人,精通武学与治国之道。

每二十年收两名弟子,一人学文,一人习武。学文的兼修魔师,习武的兼学兵法。

他们似乎有独特的使命,每当乱世出现,丹云山就会派一文一武两个门徒下山行走,择明主,助其一统,平定乱世。”

阿花长大了嘴巴:“他们有那么厉害?”

客栈老板摇摇头:“我没有深入了解过,不过真本事是有一些的,至少在看人的眼光方面绝对不会错,历史上他们多次下山,每一次都成功了。”

“可是,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我们不就是个开客栈的么?”

客栈老板侧耳听停外面的动静,继续小声道:“开客栈不过是掩人耳目,任务是皇上下达的,我听命于赵国皇帝,准确地说是听命于先皇宗晋中,只可惜……

不管如何,回去京城复命,我们就可以过舒服一些的日子了。”

阿花对皇帝没什么概念,但是对过好日子还是充满了向往,“你要完成任务却把我拖在这里受苦,早知还可以有别的选择,我可不愿呆在这里受罪。”

“你是我捡来的,我要选择不捡你,你早在路边冻死了。看看你这体型,哪里有受苦的样子?行了,回到京城给寻门亲事,赶紧去折腾别人去,我算是养不起你了。”

“……”

一盆又一盆,客栈老板不断端饭菜出去,或许是明天就要走了,客栈里储备的食材除了留了路上吃的,其余全都供给了外面这帮子饿死鬼一般的乞丐山贼。

白云龙没忍住,也拿碗盛饭吃,之前吃的那些被阿花恶心得都吐掉,这会儿看这些人狼吞虎咽的,肚里也觉得饿到不行。

山贼老大殷勤地招呼白云龙,“这里面有肉!你吃肉!”

“我姓白,叫白云龙,叫我白将军!”

“白将军,吃肉,吃肉。”山贼老大连忙改口。

好多天没吃这么可口的饭菜了,一个个都吃的肚子滚圆,坐在凳子上抱着肚子直哼哼。

客栈老板出来撵人:“吃饱喝足了,你们该走了,天色已晚,你们又没钱住店,我可不会让你们免费留宿。”

众人连声道谢,客栈老板回应道:“要谢就谢这位白先生,是他请你们吃饭,白先生一路保重。”

再次七嘴八舌谢过白将军之后,十二个人出了客栈。

白云龙扛着长枪,环视了一圈:“跟我走吧。”

????众人一脸傻愣。

“吃了我的就要听我的,我说跟我走就跟我走,怎么,想把吃的都吐出来?”白云龙加大了声音。

“白,白将军,我们走去哪里?”

白云龙看看天色,“你们之前住哪里?”

山贼老大站出来:“我们哪里有住处,都是走到哪里随便找个避风雪的地方将就,昨天我们是在一处贱民居住点过夜,那里已经没人了,估计是冻死了。”

白云龙沉思了一下,问道:“附近有没有山贼?”

“山贼?我们……就是山贼啊。”

“狗屁山贼,你看你们这鸟样子,哪一个像山贼?我说的是真正的山贼!”白云龙一脸鄙视。

“白将军,要说山贼,我还真知道有个地方,离这里几十里路呢。”贼老大提供了一条线索。

“哦?他们有多少人?实力怎样?”

“几十号人吧,实力是比咱们强大一些,好歹他们有一些木棒,也有地方安身,比咱混得好一点。”

“走,我们去找他们!”白云龙眼睛更加明亮。

贼老大有些纳闷,“白将军,我们是去投靠他们?”

“投靠个屁!我白云龙需要投靠一个山贼?我们去火拼了他们,占了他们的老窝,好有地方睡觉!”

贼老大浑身一颤,让他虚张声势假扮山贼已经是很大的考验了,现在居然要去跟真正的山贼火拼,腿肚子都开始打颤。

“白将军,咱们……咱们能打得过他们么?”

“瞧你们这点出息,跟着我,看我去收编了他们。从现在起,我们就叫百胜军,你们是我手下第一批士兵,我们要百战百胜,闻名天下!

到时候吃香的喝辣的,荣华富贵不愁。但是!眼下,现在,你们每个人都要给我拼命!不拼命就没有活路,别人不杀你,老天不收你,我也要灭了你!

都给我打起精神来,从这一刻起,我一点点教你们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山贼,不对,是一名合格的百胜军士兵!”

没人响应,这十几个叫花子一样的家伙还处在迷茫中,莫名其妙被老大拉着做山贼,还没适应山贼的角色呢,怎么就当了兵?

白云龙回到客栈又出来,手上多了一把巨大的菜刀,就是阿花用的那两把菜刀之一。

山道两侧有一些寒竹,白云龙手起刀落,儿臂粗细的实心竹竿从根部被斩断,刀光翻飞,唰唰唰,一根竹矛已经做好。

做好十二根竹矛,人手一根发下去,然后吩咐道:“百胜军规第一条:军令如山!违令者斩!从现在开始,要绝对服从我的命令,让你们往东就必须往东,哪怕东边是熊狼虎豹,或者万丈深渊。

你们活下来的资格是自己争取来的,是拼命换来的,不是别人施舍来的。我能给你们一顿饭,让你们能继续活着,也能一枪要了你们的命。

服从命令,有活路;违抗军令,死路一条!

现在每个人报上你们的名字!”

或许是竹矛给了他们一点信心,或许是一顿饭给了他们力气,或许是一番言语激发了残余的希望,或许是出神入化的枪术给了他们压力……

山贼老大犹豫了几秒,第一个站了出来:“我叫铁台。”

后面的人一看有人带头,也按顺序出来报名:“我没名字,别人叫我傻蛋。”

“我也没名字,别人叫我驼子。”

……

白云龙摸着额头深深地无语,等他给每个没名字的人起好名字,天已经黑下来。一行人跟着白将军连夜往几十里外的山贼窝赶去。

黄丹鹤此刻正往西行,目标是京都,他打算按计划加入魔师学院。

行至半路,遇到了几个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贱民,正跟着一个棉衣棉帽全副武装的家伙赶路,一边行走一边聊着事情。

“……你们听我的没错,要不是咱们先前就认识,我哪里会大老远跑这里,来告诉你们这等好事。看到我这身打扮了没?全是免费发放,那可是天神派下来的大人,专门拯救咱这活不下去的人。”

“小黑啊,你说那什么天使大人,他跟咱有没亲没故,为啥要帮咱?你这棉帽子看着就暖和,能给我戴一会儿不?”

被称作小黑的人摘下帽子递过去:“你们轮着戴一会儿,等到了地方啊,都有。

还有,别再叫我小黑,我现在有名字,叫巫奇,还是天使大人帮我起的呢。

那天使大人可是说了,这世间人人都有活着的权利,说这是天神规定的,叫什么来着,好像是……天赋人权。”

第170章 不眠之夜

黄丹鹤心里装的是整个天下,对于几个乞丐一般的对话原本并不放在心上,只是在听到‘天赋人权’、‘天使大人’、‘免费发放’等字眼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开口询问。

“打扰一下,您刚才说的天使大人是谁啊?”

巫奇本来就对旁边跟着的这个白裘公子颇多警惕,这会儿听对方开口详询,更加小心谨慎:“这位公子一看就是富贵人家,怎么这么晚了独自一人走野路,不怕遇到危险?”

“呵呵,多谢关心,能有什么危险,我看几位都不像是有恶意的人。”

“有恶意的不仅是人,寒冷也能逼死人,野兽也能害死人。这条路往西行,几十里内都没有人烟,我们是没办法,连夜赶路。您大可不必如此辛苦,即便是雇辆马车也会好很多啊。”

黄丹鹤点点头,说道:“错过了,再回头恐怕也来不及。有几位同行,也能给我壮壮胆,所以就跟在几位后面,几位不介意吧?”

巫奇笑着摆手:“路又不是我们开的,大家都可以走,多一个人就多一份温暖嘛。”

“哈哈,说的也是。咱们相逢就是缘,我是黄丹鹤,准备前往京都。不知巫先生几位要去往哪里?”

“我们要往北平城去。”

“哦。刚才听先生提到天使大人,不知是何方高人?”

巫奇沉默了一会儿,或许是黄丹鹤表现出的善意让他放下了警惕,最终还是回答了黄丹鹤的问题。

“天使大人是北平城的城主,他从建城到现在,几年时间收拢了差不多三十万贱民,免费提供吃穿住。

我曾经也是一个贱民。但是我现在有正式的身份,有体面的工作,有满意的收入。我分到了新房,讨到了婆娘,生了娃,有了姓。

这都是天使大人的恩赐。天使大人是天神在人世间的使者。他骑着一头一丈长、一人多高的巨狼,我们叫它天狼。他高大英俊,威猛又和善。……”

即便天色已黄昏,黄丹鹤仍旧能从巫奇眼睛里看到崇拜的光芒,其他几个人也流露出渴望的神色。

“你说的都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敢对着天神发誓。”

“一个城要有多少房子多少土地才能够三十多万人分?”黄丹鹤似乎是在自言自语。

巫奇沉浸到对天使大人的无限崇拜中,早已没了防备之心,娓娓道来:“整个北平城能开垦的荒地全都开垦完,一人分一百亩。

漫山遍野到处都是崭新的村落,大概五百座房子组成一个村,现在有几百个村落,宽敞的道路通向各个村子,灌溉的水渠到处都是,我们家的粮食今年大丰收!”

黄丹鹤可以想象那种场景,但是想象出来的画面和山上师父讲给自己听的世间情形相差太大,难道世间变化如此之大?

“那我们去了就可以分房屋分粮食么?”先前那几人已经眼睛冒光。

“现在还不行。今年因为打仗,涌向那边的人太多,房子一时不够分。不过定边城那边也有这样的政策。只是要先当兵一段时间,靠军功换房子换婆娘。”

黄丹鹤似乎抓住了关键点:“其他城也有这样的政策?”

“没有,只有北平城和定边城。定边城的城主是天使大人的婆娘。哈哈,他们是一家人,自然是一条心。”巫奇有些得意忘形。

“军功换房子换婆娘?那去参军的人多不多?”黄丹鹤眼睛越发亮了。

“当然多,都要饿死了,当兵能吃饱穿暖,怎么会不去?当兵能保护自己的家园,要不是我体质弱了些,我也去,我都申请好几次了,可惜没被选上。”

“有一万人?”黄丹鹤试探着问,他知道城主的武装不得超过五千人。

“一万人算什么,三万人都不止……”说到这里突然觉得自己好像说错话了,但是再收回已经来不及,干脆闭口不言。

黄丹鹤心中剧震。

临下山前,师父曾给自己和白云龙讲过眼下的局面,提到过近几年新出现的这个北平城,只说这是皇帝的手笔,但是后面欲言又止,说下山后多走动多了解。

以他对师父的了解,这个北平城应该是个重要因素。可是从刚才的对话中得到的信息看,这是个很奇怪的地方,或者说城主是个很奇怪的人,他的所作所为与自己学习的治国之道大相径庭。

这个人到底代表的是什么阶层的利益?他准备干什么?

要不要先去北平城走走看看?反正去京都也是为了借助魔师学院好接触更高层次的力量。

“那边只接纳贱民么?像我这样的人去,城主欢不欢迎?”

巫奇正为自己的失言懊恼,听到黄丹鹤的话,注意力被吸引过来:“您要是有一技之长,肯定欢迎。对于有技术的工匠,北平城会提供更优厚的待遇,直接分配一个城内的铺面,那才叫人羡慕。”

黄丹鹤兴趣越发浓厚,“那我随你们一起去北平城吧,我本来去京都也是想找份事情做,倒不如去那边看看。北平城的位置在哪里?”

“从这往西就是定边城,挨着就是北平城,倒是比去中州近很多,那就一起走吧。”

巫奇是牧手下的人,已经是天地教的中层人物,此次倒不是公干,而是真的想带自己的老朋友们前去北平。

只是两年不回来,原先认识的那些人,目前只找得到这几个,其余也不知是抗不过饥寒死了还是搬去他地。

黄丹鹤有点明悟。

丹云山在赵国境内,一直以来,丹云山门徒辅佐的往往也是赵国境内的明主,真正辅佐明君一统天下似乎只有一次,但是那次更多人认为是洛雪的功劳。

这次真正乱起来的也只是赵国境内,从牌面上看,皇帝还是有着绝对的优势,可如果以皇帝的优势能轻易摆平,自己无需下山啊。

关于这一点,先前他就跟白云龙讨论过,当时并无结论,现在却有了一些苗头。

从巫奇描述的北平城情况看,城主胸怀大略,重视人口重视技术,似乎武力值也很高,从可以收服魔兽能推测出来,重点是军事力量强大。

而且下面的人对城主感恩戴德、忠心耿耿,这方面也能从巫奇的表情语气中看出来,这样的人物在乱世算得上是明主了,只是不知道实情是不是真如巫奇所说。

天色完全黑下来,巫奇有些经验,建议大家找背风地方过夜。

收集来了枯树枝,却怎么也打不着火,直到黄丹鹤从手心里变出一团火焰,巫奇才惊呼道:“使徒大人!”

然后轮到黄丹鹤懵逼了:“什么大人?”

“天使大人手底下有十几个人,会天使大人一样的神通,能快速治伤,能变火变水出来,甚至还能引来天雷,他们绝对忠于天使大人,被称为使徒。”

黄丹鹤被惊到半天说不出话来。

这些人没见识,自己却是清楚的很,这明显是魔师,一个城主手底下有十几名魔师?还绝对忠于城主?整个赵国恐怕也就十来个魔师吧?

巫奇终究是没有江湖经验,这机密的情报随口就说出来了。倒是怨不得他,这事终究是瞒不住,十二使徒经常在教众中行走,哪里能保守秘密。

巫奇的那几个相熟之人倒是没什么问题,他们像听故事一样听巫奇说,黄丹鹤却在不断追问,不断消化一个接一个令他震惊的消息。

对黄丹鹤来说,这是一个不眠之夜。

第171章 你怎么回事?

天刚蒙蒙亮,马克带着天狼和它的三个崽子到谷内跑步。

小狼长得特别快,目前已经有天狼的一半大小,一身缎子似的皮毛光滑油亮,眼睛炯炯有神,身体强健有力。

与人在一起待久了,少了几分兽性,多了几分人性,怎么看都惹人喜爱。

美叶和青玉每日里也基本很少再处理具体事务,更多时间用来修炼,他们都知道马克会离开这里,但是能追随他的条件是实力要足够强。

夏无雪回到定边城处理了几天事情就忍不住又跑来要塞这边。少不了要在两人面前炫耀她的魔师天赋,这更激起了美叶和青玉的修炼激情。

三人之间明里暗里仍然是竞争不断,好歹是良性竞争,没有那些狗屁倒灶的事情。

三只小狼每天早晨跟着马克跑步,其余时间多是守在三人身边。

从瀑布跑到铁矿场再折返跑回来,大几十里山路,马克用时一小时左右,比跑马拉松的速度快多了。

回到瀑布下,太阳刚刚露面,部分阳光从山谷空隙洒进来,射在飞流直下的瀑布上,水花色散出七彩光芒,形成一道美丽的彩虹。

在四处白雪皑皑的环境里,这道七彩光尤其的绚丽耀眼。

从暗道上去,进到无忧谷,温度骤然上升。

马克带着四只狼直奔温泉区。

经过这几年的开发,温泉区域已经焕然一新,一个个水池被布帘隔开,热气腾腾中,人声嘈杂。马克来到最后面最高处的温泉,这里的温度格外高,算是贵宾区了。

只有极少数人有资格到这片区域泡温泉。

一股浓重的药草味儿传来,马克脱得只剩下底裤,跳入六七十度高温的水中,烫得嗷嗷直叫,但是特别爽。

从零下二十多度到零上六七十度,这才叫冰火两重天。

天狼和三只小狼不喜欢这么高的温度,进了一个稍凉一点的池子泡着,这几个家伙也不知道是跟马克学的还是跟谁学的,也喜欢泡温泉。

马克和天狼鬼哭狼嚎般叫唤的时候,不远处同处于贵宾区的另外一个池子拉开了门帘,老胡探出头来喊道:“臭小子,一大早的瞎叫唤啥。”

马克帘子都没拉上,从水里站起身来,**着上身哈哈笑:“老胡啊,我说是谁呢,干嘛,还怕羞啊,遮得这么严实。”

“咦?你怎么回事?”老胡抬高了声音惊呼道。

马克迷茫:“什么怎么回事?”

老胡低头瞅瞅自己身上瘦骨嶙峋的样子,再看看马克一身充满爆炸般力量的强健肌肉。

马克懂了,指指自己的胸大肌,“你是说这个?”

老胡点点头:“上次我刚来那会儿记得你跟我一个样儿的,现在怎么……?”

“我也不清楚,可能是吃肉吃多了吧。前段时间出去没少吃魔兽肉,这有问题么?是不是羡慕了,哈哈。你年纪大了,不行了。”

老胡没在意马克的玩笑,神情严肃道:“有没有问题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每一个进入超凡境的都会因为燃烧内劲而变得骨瘦如柴。难道,你进入宗师境了?”

马克收起玩笑的表情,认真考虑了一下,回答道:“应该没有吧?没觉察出来有什么不同啊。不是说宗师境要由外而内么?”

“看来所谓形体特征的变化并不是境界划分的标准。唉,前路漫漫,不知道此生还有没有希望再上一层楼。”

马克干脆从水池里爬出来,跑到老胡的池子旁边坐着,“你身体这么棒,自然是没问题。听说前阵子以一敌二,击退了两名超凡境大内高手?”

老胡哈哈笑:“不过是借着天狼的威风吓跑了他们而已,皇上是真不留情面啊!倒是你,不知不觉境界猛升,每一次见面都给我惊吓,再这样下去,我都没信心了。”

“你见多识广,讲讲宗师境的事情吧?”

老胡摇头,“自从进了超凡境,前面每一步路都是迷茫的。我跟你了解的情况差不多,也只是知道由外而内,但是具体怎么做到,目前只是有一点方向。”

“哦?什么方向?”

老胡说道:“皇宫里面资源毕竟多一些,以前也曾有过一名到达宗师境的前辈,后来不知所踪,他留下来的只言片语中,提到了一种思路。”

见老胡停顿,马克有些着急:“什么思路?”

“锻体。”

“……”

“我猜测,引魔能入体应该是对人身体的强度有极大要求,所以才有锻体一说。

我也曾与其他超凡境中人交流过,大家在这方面没少动脑筋,围绕锻体倒是也有一些尝试,比如击打全身,比如魔药浸泡。”

马克听到魔药浸泡,狠狠嗅了嗅鼻子,“难怪我闻到很重的药草味,你是在用魔药锻体?”

“只是在尝试,有没有效果我也不清楚。魔药不多,我还是从美叶丫头那里讨来了几株。

就算是有效果,怎样引魔能入体也是毫无头绪。目前看,通过击打全身来锻体难度更大一些,毕竟对身体的改造应该是全方位的,靠击打很难实现。

所以我看到你这幅样子,真是惊到了。前两天回来的时候还真没留意你身体的变化。你说是吃魔兽的肉?这么说来……”

马克接上话茬:“魔兽肉也能产生锻体效果?”

老胡不回答,陷入沉思状。

过了一会儿,老胡才问道:“你吃了多少魔兽肉?是什么魔兽?”

“几个月的时间,一直吃,因为没别的吃的。混沌魔兽。”

“你到底去了哪里?”

马克回来之后并没有说自己去了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情,其他人也不好问,青玉美叶倒是有追问,马克也是含糊其辞,只说出去找魔珠。

夏无雪也没有透露到底是去的哪里。

这会儿,面对老胡的询问,他想了一下还是说了。“应该是混沌深渊吧,误打误撞进去了,里面除了混沌兽和一些草,就没见过其他东西。

那么长时间没得吃,只能猎杀混沌兽吃肉。”

老胡眼睛一亮:“里面混沌兽很多?”

“是很多,但是很危险,如果不是魔师级别很高,很难在里面活下来。它的入口是随机出现的,出口应该也是,不知道会什么时候出现,也不知道会出现在什么地方。”

“照这么说来,你倒是运气极好,想走你这条路怕是不行。现在找魔兽肉太难了,就天狼这个级别的,别说吃它的肉,能不被它吃了就不错。

看来,我只能继续尝试魔药这一途径了,你若是有收购到魔药,拿来跟我换。毕竟不是在皇宫里了,找什么东西都不方便。”

“魔药的话,我倒是可以提供一些给你。”马克从混沌深渊里带出来不少彩虹草,留一部分给使徒成员启蒙用,其余的马克也没发现什么用途。

不过若是真对锻体有用,倒是可以给青玉用。她现在处于如意境,只要悟性不太差,早晚要进超凡境。到时候如果锻体是进宗师境的必由之路,彩虹草就排上用场了。

马克感慨道:“习武之人一个个敝帚自珍,后来人多走太多弯路了,我觉得老胡你要是有时间倒是可以整理整理相关的资料心得,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得有传承啊。”

“这方面还用你讲,武师学院对于超凡境以下各个境界的培养已经很到位了,目前只是缺超凡入宗师的相关资料。

能到这个境界的人太少了,几乎都是摸索着前进,估计也是不敢轻易留下记录,生怕误了后人……”

老胡每天魔药锻体,马克每日大量运动,日子一天天过去,盛安城战况终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第172章 跑路的城主

晋国、卫国、代国不断骚扰边境,掠夺粮草人口,占领村镇。战线不断往赵国境内蔓延。

皇帝派出的十万大军疲于应付,四处救火。这三方都贼精,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撤,反正没什么损失。

围着盛安城的三万兵马一直没有进展,皇帝急了,下了死命令,一个月之内拿不下来撸了军职。他需要这三万人马去支援边境。

李岩、薛廷昌早已被调到国战前线,宗仁行一人统领三万兵马,郭建鲁配合,两人都感觉到了皇帝的怒火,没了退路,只能动真格的。

盛安城内粮食已经不多,大部分人已经一天只能吃一顿,而且还是很稀的粥。

城外一方面加强攻势,一方面不断进行攻心战。大量的招降书被投射进城。每天又安排人在攻城车上对着城内大喊。

内容无非是只针对城主,其他人的利益不会触及。甚至承诺保有现在的军队编制,保持现有的利益。

人在绝境中的时候总是会恐惧。

有些人就想,没必要陪着韩征去死,谁当城主都无所谓,先得保证自己的利益才行。

于是有与韩征利益捆绑不紧密的人就起了投降的心思,一户姓樊的大户密谋要打开城门,结果被察觉,全家人都砍了。头都挂在大街上,作为对其他有异心者的震慑。

但是这一行径起了反作用,越发让其他人恐惧和不安,毕竟这是拿一城之力对抗一国。眼瞅着粮食没得补充,恐怕顶多再撑一个月,大家就要都饿死。

北平城这边有了四万军队之后,底气足起来,也就没有再指望盛安城吸引火力,加上围城封锁严密,已经不可能再有任何粮食支援。

在这样的绝境下,坚固的堡垒终于从内部被攻破,军队里有人反了,趁着轮守城门的机会,开门迎敌。

城内坚守了这几个月,可战之力已经不多,一两千人面对蜂拥进来的过万人,唯有跪地投降。

等韩征听说了城陷的消息,立刻从早准备好的地道仓惶逃离,留下来只会死。

城陷之后的一系列恶心行径自不必说,除了没有屠城泄愤,其余的奸淫掳掠肯定少不了,所以无论投降与否,百姓都是受苦的一方。

三万大军在这几个月的攻城战中损失了差不多五千人,留了五千人善后,其余两万人立刻开往国战前线。

韩征从地道里出来,出现在城外一座小山头附近的树林里。

这个地道早在申屠宏被刺杀的时候他就受启发开始派人挖掘,为怕人多引人注意,韩征只带了六名亲卫,连家人都没带!

绕开了大部分视线,接下来往哪走是个问题。

往南是京都,不敢去。

往北是定边城和靖边城,那基本是马克的势力范围了,跟他有仇,也不敢去。

剩下的要么往东,要么往西。

往东过同和、安远就是海阳,海阳属于代国。

往西的话则要过昌盛,然后一路往西南,绕过京都走平河、临河、西康,然后入卫国。

肯定是要出国的,赵国境内是呆不下去了。这样一算往西的路途比往东要远一倍以上,于是他们决定往东去。

七个人,一人背着一个包袱,里面都是值钱的东西,若非是绝对可靠的心腹,韩征还真不敢这么做,毕竟人心经不起考验啊。

衣服都是普通平民穿的,又不敢走官道,也没有马骑,只能深一脚浅一脚踏着积雪,专挑人烟稀少的地方走。

不到半天时间,一行人就饿得受不了。

这辈子都没有过这样的待遇。韩征从出生,他爷爷就是城主,他爹继任之后没过多少年就让他做了城主。

记忆中只有前往京都学习的那段时间算是略有些辛苦,其余时候锦衣玉食,像今天这样又冻又饿的情况还是第一次。

众人走得匆忙,没带食物在身上,他们只能寻找村镇找吃的。

可惜这段时间的战争,别说盛安城附近,就是再远一些的村镇也早都被搜刮一空。

晚上就在破败的空无一人的房屋里将就一夜,第二天继续拖着疲惫饥饿的身体前行。

若是快马走管道,即便是有雪,两个月时间也能到边境。可现在这状态,走不了两天怕就要饿死了。

郭建鲁破城之后没找到韩征,但是已经从地道发现了他的踪迹,派出人马在后面追赶。

就在这前无出路,后有追兵的情形下,韩征运气极好地遇到了一支商队。

然后付出了一袋子财物,成功混入商队,吃了一顿热乎的饱饭。

商队人数在两百人左右,目的地是京都,现在韩征顾不上太多,打算到了京都附近就脱离商队,然而他没有发现商队在路上兜兜转转,早已换了方向,改往东北方向行去。

东北方向正是定边城。

一路上韩征基本上保持沉默,生怕别人认出自己身份,商队的人也不去问他底细,只是由着他们跟在队伍里。

奇怪的是,居然没有任何追兵和山贼来打扰这支商队。直到两天后,商队到达了一个岔路口,在一家破烂的客栈休息时,韩征听到了许多消息。

商队的人都在外面吃喝,韩征嫌商队里吃的东西不可口,带着六人进客栈吃顿好的。

一些赶路的行人占据了客栈几张桌子,韩征几人挤在一张桌子上,旁边一桌人大声议论着。

“……没想到盛安城比定边城还富,运往京城的财物不下一百辆大车,比当初定边城申屠家抄家规模还大。”有人说到。

韩征听了这第一句就差点暴起,好在身边的人死死按住他的胳膊。

有人接话:“这真是养肥了杀,皇帝把城主当猪养,先是定边城,再是盛安城,下一个不知道是哪里了。”

“不管是哪里,苦的都是百姓。战火烧起,多少人流离失所,要不是北平城和定边城不断收拢流民,光这一个冬天,估计就能死上十万人……”

“我觉得有可能是安远。你们看哈,原来皇帝控制着中州、同和、杨林、大新、平河、昌盛六座城,现在又多了北平、定边、盛安三个城。

往东就只剩下安远和白江,只要拿下这两座城,整个赵国中东部南部全都是皇帝的地盘,到时候剩下的都是西北边和西南边比较穷的城,真正一统赵国就不远了。”

最开始发言的那人反驳道:“北平、定边现在听不听皇帝的还两说呢,我可是听说他们阳奉阴违,有自己的打算。

再说了,现在四处开战,西康、新州、白江三处战场,皇帝哪里还有余力去收拾安远,倒是借机收回白江的机会更大一些。”

另一人则说道:“收白江不好做,定边盛安两座城城主可是没落个好,申屠宏一家子都死了,韩征据说跑掉了但是能跑到哪里去,他一家老小都被押到京都去,你们说白江城城主白日亮会怎么想?”

韩征再一次要暴起,又被手下死死按住。额头青筋突出,感觉脑袋要爆炸一样。

“怎么想?”有人问。

“如果是我,干脆投敌得了,献城给皇帝得不到好,还不如直接投降代国,说不准还能继续自己的荣华富贵。”

“话不能这么说,不管归哪个国家管,削弱城主力量一定是大势所趋。不过说起来咱们这帮子人瞎议论也没啥用,跟咱有啥关系?”

“怎么没关系,如果运气好,捉了那韩征,献给皇帝,怎么也能混一些赏赐吧。”

韩征听到这里,猛一拍桌子,哐啷!

第173章 你让我失望了

韩征身边的一个亲卫站起来大吼,“这什么破店,肉呢!上肉啊!难道爷爷们给不起钱!”一边吼一边按住韩征的肩膀,示意他不要冲动。

真是忠心耿耿的下属,这份反应也算是快速机灵。

韩征铁青着脸说了一句‘不吃了’,带头从店里出来。手下自然有人掏出钱结算。

商队中的头领本来就坐在店门口吃东西,见状也大声喊了一句:“大伙儿快点吃,马上赶路,不然耽误行程。”

再次踏上行程,韩征满心酸痛。

纵然知道自己的一切都要失去,可听别人说出来仍旧是难受,再听到有人居然还想捉了自己去领赏,连最后的活命机会都想剥夺,一时间几乎撑不住。

亲卫们围着韩征,用眼神和坚毅的表情给他活下去的勇气。

风雪格外冷人心。

又行走了两日,韩征的亲卫终于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这地形怎么有些熟悉?

等他跟韩征汇报,韩征心里一惊,强压着不安找到商队负责人说道:“这一路多谢你们照应,我们得分开了,后会有期。”

商队头领微微一笑,说道:“韩城主不急,到了北平城附近,总要去坐一坐喝喝茶,我们城主肯定很高兴见到你的到来。”

韩征还没下令,六名亲卫已经抽出长剑在手,将韩征护在中间。

商队的人呼啦啦长剑在手,一百多号人围上来。

“你认错人了吧?”韩征还在试图解救自己。

“没关系,错不错的,现在你们只能听我的,除非自杀。”

形势比人强,七个人又不是超凡境高手,面对的是护送商队的特战小队,毫无胜算,短兵相接只两三分钟就知道事不可为。

韩征下令手下弃械投降,商队的人倒是也没有为难,甚至连他们身上的东西都没有收缴,只是收了兵器,连绑都不绑,仍旧给他们自由行动,只是不允许脱离商队。

路上亲卫有尝试扣住几个人质,但是没成功,反被杀了二人,之后彻底老实了。

商队头领叫石原,是原特战连老成员,头脑不错,这次真正捡了头肥羊回来。

韩征暴露一开始是因为他的财物,在拿财物换加入商队机会的时候,被石原觉察出来有问题。

因为这些财物太过贵重,根本不是一般富裕人家能拥有的,看他们的模样,稍微一联想就能想到刚刚逃脱不见踪影的韩城主。

石原见识过上位者的威严,看得出来韩征的气质绝非一般富贵人家,奔着宁可抓错也不放过的心理,果断放弃了原本前往京都的路线,改道回北平。

路上在客栈门口,他可是将韩征在店里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所以更加断定这人就是韩征。

马克在谷内跟老胡探讨事情,听闻韩征被抓,来了兴趣,跑到要塞亲自会一会,其实主要是觉得好玩儿。

这是两人第一次见面。

韩征坐在椅子上见马克进来,认出来了。

主要是之前申屠宏曾经张贴过马克的画像,另外北平城几乎家家户户家里挂着马克的画像,韩征手下也曾拿着画像给他看过。

“马……城主,不知请我来有何贵干,难道看我还不够惨,准备拿了我的人头去找皇帝换点奖赏?”

马克愣了愣,没想到这个韩征会先开口,而且一上来就用激将法。

“我只是来看看你的样子,我向来喜欢看别人落魄的样子,特别是仇人的。”

“咱俩算不上有仇吧?而且说起来,当初你还在盛安城找饭吃的时候,我还救过你的命。”韩征脑筋飞速转动着,为自己寻找一线生机。

马克想了一刹那,“你说的是蒙章派人追杀我那次?”

“是的,我让军营的人收留了你,带你离开,不然你没办法从他们追杀中逃掉,我说的是不是?”

马克点点头:“是。不过后来你伙同商盈通派人截杀我的商队,造成两百人死亡,差点让我心爱的人也死去,这个怎么说?”

“那次不是我的主意,我也不知道姓商的动手的目标是你的人,而且最后我有赔偿。”

马克在韩征的对面坐下来,不急不慢地说道:“你知道目标是我就不会动手了么?赔偿能让死人复生么?要不要我先杀了你,再赔偿给你一些钱?”

韩征抬头望向天花板,似乎在调整状态,然后又正视着马克说:“你我都不是小孩子,没必要做口舌之争,说吧,要如何才会放过我。”

“那要看你还有没有价值,拿出有价值的东西来换你的命。”

“我带来的那些钱财,够不够?”

“那些已经是我的了,不用你拿来换,我自己能拿得到。”

“你……”韩征领教了马克的无耻。

马克示意给上杯水,接着说:“好好想想你还有什么价值是超过皇帝赏赐的,我好做决定。”

韩征眼睛一亮“我知道你跟皇帝不对付,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我也跟皇帝有深仇,所以我们可以联手。”

“联手的事情已经过去了,要不是我支援你那么多武器铠甲,甚至粮草,你根本支撑不了那么久,但是你让我失望了。”

韩征这才弄清楚原来那些铠甲兵器是北平这边支援的,连忙说道:“联手不存在过去不过去,你一天没推翻皇帝,就一天需要帮手。”

马克笑了,“我是需要帮手,可是你能帮我做什么呢?要钱没钱,要人没人。而且我现在跟皇帝面上还没撕破脸皮,若是他得知我和你联手,那可是绝对招仇恨。”

韩征想了很久,最后发现自己真的是没什么价值。因为他自己都不知道接下来的计划,能干什么,该干什么。

就算侥幸逃出赵国,然后呢?没有想法没有思路。

难道还能拉起队伍来跟皇帝硬碰硬?凭着盛安城都没撑得过半年,韩征是真没一点信心了。

看着韩征无语,马克也有些无趣,起身说道,“拿你去换那点赏赐显得我太低档了。我看你也是走投无路,你想活下来这没问题。

留在这里吧,管你吃,管你住,管你安全。你带来那点财物算是你的食宿费用和安全保护费用。

好好看看我是怎么做的,有什么合理的想法了可以找我谈。”

说罢转身离去。

其实马克也不知道怎么处理这家伙,软禁在这里跟毕呈等人商量商量,看看有没有利用价值再说。

于是韩征被迫留下来。每天在要塞里看着进进出出忙来忙去的所有人,似乎每个人都有事情做,似乎每个衙门都在连轴转。

在征得同意和派兵守卫的情况下,他还可以走出要塞到各个镇子上,到村子里去走动。

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新鲜的,无论社会规则,还是人心状态。

他从来没关注过最底层民众的生活状态,也一直对这个马克和北平城充满好奇,如今一点点看,一点点听,一点点想,有些问题得到了答案,但是收获了更多的疑问。

为什么可以这样?为什么要这样?他到底要干什么?

韩征对马克的认知还停留在与皇帝对着干,可是随着观察得越多,想得越多,慢慢地,他发现了一个让人恐慌的可能:马克不是想做一个相对独立的小城主,他想推翻皇帝!

与韩征一样被震撼到的还有黄丹鹤。

他跟着那个巫奇,来到北平城区域,仅仅是从一路上看到的景象,就已经让他大吃一惊,但是一踏入自然村的管辖范围,他就被拦下。

投奔者要走流程,像他这样打扮的怎么也不像来投奔的贱民,也不像有手艺的,于是那三个基本问题摆出来需要他回答:你是谁?从哪里来?要干什么?

第174章 收编

“我是黄丹鹤,来自丹云山,我想见你们城主。”这是黄丹鹤的回答。

可惜村里干部哪里知道什么丹云山,接着问:“你见城主大人做什么?”

黄丹鹤突然发现没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眼前这人的级别太低,明显不懂自己的身份,只好说道:“我有重要事情要跟你们城主商量,烦请一定报上去。”

本来黄丹鹤以为自己可能要吃闭门羹,没想到问话的人真的把情况一级级报上去了。

村里派人将情况报给镇上,镇长一听是找城主的,也不耽误,问了问大概状况,快速将情况报上去。

而黄丹鹤则被请到村里办公的地方,招待住下来,等消息。

到了第二天,接到了前往要塞的安排,命令是毕呈下的。

别人不知道丹云山代表什么,毕呈可是一清二楚。

经过半天多时间的路程,黄丹鹤坐在了毕呈对面。位置是前几天韩征坐过的那个位置。

“你真是丹云山上下来的?”这是毕呈的开口第一句话,没有客套,没有寒暄,直奔主题。

“是。”黄丹鹤的回答言简意赅。

“那还有一个人呢?”显然是个懂行的。

“您是马城主?”黄丹鹤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

毕呈摇摇头,“我是城主大人的……管家,但是我可以说了算。”这话不是吹牛。

黄丹鹤停了几秒,回道:“我师弟走另外一条路。”另外一条路的理解有很多。

“你来这里所为何事?”

黄丹鹤笑了一下,“我以为先生懂得丹云山的规矩呢。”

毕呈不生气,“规矩我懂,这么说来你是来投奔?”

“感觉这边好像不怎么欢迎?”

毕呈观察着黄丹鹤的表情动作,发现这家伙确实比较沉稳,面对上位者施展出来的压力也不受影响,基本能确定不是一般骗子。

“我称你为黄先生吧,我理解黄先生希望自己受重视的心情,最好是能倒履相迎,以最高礼节接待。只是我们这边比较务实,首先要能证明自己的价值,双方才能合得来,不知黄先生以为如何?”

“怎么证明自己的价值?”

“这样吧,黄先生若是不嫌弃,先从底层做起,三个月的时间在村里,三个月的时间在镇上,之后到要塞这边来。

这算是双方互相考察。一方面我希望看到黄先生能对我们的内政管理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黄先生也能对我们进行的事情有所理解。

到那时,若是我们觉得黄先生确实是人才,而黄先生又能认可我们的理念,那我们自会携手共事。

黄先生自然清楚,丹云山上之人不谋小事,而是放眼整个天下。放眼天下代表着非朝夕之功。所以,这半年时间,相信黄先生不会觉得是在浪费时间,对吧?”

说实话黄丹鹤是有点失望的,本以为丹云山的名头会为自己带来很大便利,但是面前这个老家伙真的很厉害,完全带着谈话节奏走。

黄丹鹤不知不觉中被影响了,受了激将,答应下来这个条件。只是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或许不用三个月,一个月我就可以拿出证明自己价值的东西,到时候……”

“没问题,我叫毕呈。你觉得时间合适可以来找我。”

毕呈知道黄丹鹤的身份后就纠结到底该怎么安排他,丹云山门徒那是有真本事的,但是一来就居高位肯定是不好办,那么多跟着马克多年的才做到镇长呢。

但是放在底下又会让姓黄的不舒服,权衡之下,临时想了这么个激将之法,好在奏效了。

安排妥了之后就是兴奋,从过往的经验看,但凡得到丹云山辅佐的人最后都成功了,只凭着一点,就值得兴奋。

虽然马克的超新思维即便没有这层保障毕呈也信心满满,问题出在现在这边人才奇缺,内政人才尤其缺,除了毕呈,就没有一个具备大局观的家伙。

跟着马克混的那些人目前能做个镇长已经算是不错了,这还是有完善的行政部门及明确的行政职责的情况下,真要靠个人来管,那太要命。

黄丹鹤带着相关的上任文书,来到指定的村子,从两套约束机制开始了解这个全新的行政组织。

黄丹鹤这边先暂且不表,我们将视线转移到白云龙这边。

从有间客栈收拢了十来个小弟那一刻,白云龙正式开始了自己百胜军的打造。

当天晚上,一帮人就拿着竹矛往山贼窝里进发。

山贼窝在鸡冠山,不高,也不险,山上有几件破木棚,木棚里住了三十来号山贼,大冬天的四处漏风,一帮子大老爷们也不管这些,搂着腿抱着腰挤在一起取暖。

白云龙举着火把走进木棚的时候,连个放哨的都没有,山贼们正在睡梦中哆嗦。

这特么的有什么好打的,打赢了难道连夜下山?

算了,先睡一会在说,等天明了再收编他们。于是白云龙带着那十几个冻得直抖得小弟也挤进一间木棚睡觉。

从没听说过这等奇葩事,今天众人算是见识了。

这些人也是心大,仗着有个老大身手了得,他们居然真睡得着。

白云龙半睡半醒,等着天亮。

半晚上的呼噜声让白云龙深深地怀疑人生,我这是在哪里,我这是在做什么?

等天放亮之后,白云龙将乱七八糟放在木棚外的山贼武器都划拉到一旁,这才上去喊人。

关键是他都不喊自己带来那些人,而是直接去喊山贼们,想法好简单:自己的人走了大半夜的路,能多睡一会算一会儿!

“起来了,天亮了!起来!码的,睡得跟猪一样!”白云龙拿着亮银枪拍打其中一个人的背部。

“……唔,再睡会儿,再……睡会儿……”然后翻了个身继续睡!

我去!这特么是在干什么?

白云龙发起狠来,长枪一抡,直接扫倒了几根支撑的木柱,茅草带着积雪扑啦啦压到众山贼身上,冰冷的雪沫子灌到脖子里,总算将这些人惊醒。

然后这些人扒拉开茅草,一脸茫然,这人是谁?他在干什么?

白云龙大喝一声,“都特么起来排队站好!谁动作慢了老子攮死他!”

这一嗓子倒是真喊起了一些人,原来的山贼头目也清醒过来,这是来挑自己老窝来了!

用手一摸,身边的兵器没在,随手抽了一根木棚上原来支撑用的树枝,迈着腿从人堆里出来。“你是谁?想干什么?”

这么一闹腾,铁台等人也都醒过来,拿了竹矛小心翼翼地站在白云龙身后。

白云龙脸皮子抽了抽,真是丢人。

“报上名来,不然杀了你。”白云龙一枪戳过去,将地上挨得近的一个家伙的裤子钉在地上。枪尖贴着鸟蛋过去,差一点就鸡飞蛋打。

“我,我,我叫小蛋……”裤裆挨了一枪的家伙差点话都说不出来。

“没问你,我问你老大叫什么!”

小蛋抬头望了一眼手拿树枝的老大,正犹豫着,感觉裆部有点凉,立刻就脱口而出,“老大叫卢忠。”

白云龙拔出长枪一指:“卢忠是吧?叫你的人起来列队站好,我数到十,没站好的就去死。”

“凭什么……”卢忠一句话还没说完,白云龙的银枪已经在他面前抖出一朵花,脸上留下两道交叉的血痕。

铁台看着感觉心里真是爽,这下自己不孤单了。

卢忠根本连反应都没来得及做,知道对方是高手,再不敢迟疑,踢打着手下列队站好。

“从现在这一刻起,你们就是百胜军的成员,跟着我白云龙混。铁台,你给他们读一读军规!”

175、打土豪

儿戏一般的收编过程,本来白云龙都做好了恶战一场的准备,毕竟铁台等人是指望不上的,能在他动手的时候不逃跑就算不错。

铁台等人也在恐惧中纠结,他们以为自己要么冲上去被真正的山贼们砍,要么被白云龙拿枪攮,结果是根本不用动手。

看着站成四排的衣衫褴褛的部下们,白云龙一阵头大。

“你们吃饭都是怎么解决的?”

大家你看我我看你,最终还是卢忠站出来说道:“到山下去抢,运气好抢到了就吃顿饱的,运气不好就饿着。”

“抢过路的?”

“不是,是到镇子上抢。”

白云龙眼睛亮了,“山下有镇子?”

“有,离这里十几里远。夹山镇。”

“说说镇上的情况。”

“镇子上人也不算多,我们去镇子外围抢了就跑,跑慢了就可能被杀。因为镇上有一户大户,文家。养了几十号壮丁,个个强壮有力,又有钢刀在手,咱不是对手。”

白云龙接着问,“文家平日里行事作风如何,有没有欺压良善的行为?”

“说欺压良善是美化他们,几乎无恶不作。”

“好!就他们了!我们去劫富济贫,替天行道!”

没一个人响应,大家都把脖子缩一缩,假装听不到。

白云龙知道这些人的想法,没有发火,只是循循诱导:“如此恶霸肯定收拢了不少钱财,不少粮食。一旦我们灭了他们,每个人身上都能穿上暖和得衣服。”

看着这些人的手不自觉地在摩挲胳膊,白云龙继续诱惑:“每个人都可以吃上热乎乎的饭菜,肯定有肉吃,还有香喷喷的饼多吃几个,再盛一大碗汤。”

下面人开始吞口水了,白云龙继续。

“他们的房子又结实又暖和,厚厚的棉被,钻进去那叫一个舒服,这些都是我们的了。”

“可是……,我们……打不过……”卢忠强忍着不让自己失去理智。

“放屁!谁说打不过?有我白云龙在怕什么!我们是百胜军,知不知道!我一个人收编四五十个山贼都不带动手的。”

这些人就郁闷了,您就说我们是窝囊废就行了。

“壮丁怎么了,钢刀怎么了,都是怕死的。只要你不怕死,他就怕你。我们这么多人,一股脑冲上去,一人一根长矛,敢反抗就攮死他!”

铁台等人手里攥着竹矛,不自觉就握紧了些,有人还拿长矛杵了杵地,发出噗噗的声音。

卢忠这帮子新加入的则是浑身一紧,仿佛长矛要戳进自己身体一样。

“你们想不想吃饱饭?”

“想。”稀稀拉拉有人回答。

“大点儿声!想不想?”

“想!”声音齐了好多,在这样的氛围中,跟着别人喊是比较容易壮胆子。

“再大点儿声!”

“想!”声音震得树上的雪簌簌往下掉。

“你们想不想穿暖和的衣服?”

“想!”

“你们想不想住暖和的房子?”

“想!”

白云龙暗自舒了口气,总算调动起一点积极性了。

“告诉你们,本将军自幼学武,兵法烂熟于心,用兵如神,以少胜多以弱胜强根本不在话下,为什么把军队名字叫做百胜军?就是因为我们一定可以百战百胜!

一个大户算什么,我们要一路胜过去,只要你们跟着本将军,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

但是!所有人都给我听着,想要这一切,必须服从指挥,谁给我掉链子,我一枪攮死他!”

白云龙特别喜欢说用枪攮人,好像带点方言的感觉,其实一般说用刀子攮,但是用枪攮说出来比较有气势,至少下面这些人是被震慑住了。

用吹牛的方式给手下们信心,再加上粗俗的威胁,以及前面的诱惑,总算让这些窝囊山贼生出了似乎可以去试试的念头。

“今晚行动,都准备好家伙,争取明天吃香的喝辣的!”

说是晚上行动,其实白天就赶到了目的地。

总要先踩点的,像白云龙这样自诩为智计百出的将军,怎么会鲁莽地硬刚呢。

文家大院墙不算高,也就两米的样子,攀爬起来并不费力。前面大门是木头的,虽然厚实但是也不是很难破。

后门通向后院,看不到里面的情形,但是从稍远一点的土坡上大概也看得出来里面房屋连片,确实是富裕之家。

正面对敌白云龙有信心能一对十,但是里面可是有三十名以上的护院,若是人手一根长枪,基本没法打。

一天没吃饭,就等晚上行动,一个个饿得前胸贴后背,别说这些山贼们盯着大院子就像盯着蒸着馒头的大锅,就连白云龙都幻想着进去先吃顿好的。

好不容易等到天黑,卢忠已经有些等不及了:“白将军,咱啥时候动手?”

“再等等,这会儿还没睡下,等到临近下半夜的时候再行动。这里不是军事要地,下半夜即便有守夜的,也不过一两个人。现在动手的话可不好办。”

“要是冲出来的人多,我们往哪个方向跑?”

“我弄死你得了,这特么还没打你就想着跑?”

“我说错话了,我是说咱们撤退的时候。”

“安排大伙儿先找个背风的地方休息一会儿,别睡着了,不然冻死了。”

……

到了午夜时分,白云龙开始行动。

白天一整天没听到院子里有狗叫,所以,他打算先进去摸岗。

两米的墙头助跑两步轻身一跃就上去了,山贼们低声惊呼厉害。

院子里并没有多少灯光,可惜没有迷香之类的,不然还能省不少事。

轻手轻脚摸到门口旁边的房间,里面果然有人醒着,正裹着厚厚的衣服不住点头,也是困到不行。

拿枪杆敲了一下木门,惊醒了昏昏欲睡的值夜人,待他走出门口查看时,一枪杆扫在后颈部位,顿时仆地不起。

进屋里找了根绳子捆住手脚,将人塞到房间角落,继续往深处探索。

白天远处观察加上房屋布局以及居住习惯,基本能判断出来哪些房间是下人们住的,哪些是主人们住的。

一路摸过去打晕了十几个人,有男有女,统统都绑起来塞住了嘴巴,终于在下一处房间遇到了起夜的人,被察觉。

白云龙身上穿得太亮了,晚上微弱的月光就能将他的明光铠暴露无遗,随着尖叫声响起,院子里四处都是被惊醒的人,四处都是亮起的灯火。

白云龙打晕了瞎叫唤的人夺门而出,跳出墙头,喊了一声‘行动’。

冻得半死的山贼们立刻按照白天安排的计划,将一捆捆干柴干草堆到外墙屋角,然后放火!

火势立刻就蔓延开来,点燃了后院的一处房屋。

原本以为进来了小毛贼的护院们立刻就觉得事情不对,连忙呼喊人前去救火。

后门被打开,有人拎着桶冲出来,白云龙躲在稍远的地方开弓射箭!

习武这么多年,他没怎么杀过人,但不代表他不敢杀人。在前面院子里绑起那些被他打晕的没有杀掉,是因为他有别的打算。

弓箭基本上往人腿部招呼,目的是让人失去战斗力。

一箭过去,惨叫声响起,他的箭术也很高明。

连续射翻了几人之后,里面的人知道这是有强敌了,再不出来,一部分护院拿了武器从前门往这边绕。

刚一出大门,两边刺出来二十多根竹矛,顿时就将跑在前面的五个倒霉蛋身上戳了不少窟窿。

铁台完全是闭着眼睛刺出去的竹矛,别看他咋咋呼呼的似乎本事不小,真要杀人的时候还是缺了一份胆量。

黑灯瞎火的,只是看几个人被放翻,没有太明显的血肉模糊的场景,这些人一看得手,觉得并不难,壮起胆子往院子里冲。

呼啦啦冲进去三十号人,人手一根长矛,见人就戳。

第176章 整顿队伍

完全组织不起有效的抵抗,主要是人太分散了,一部分在后院灭火,一部分甚至还没穿戴好,加上之前又被白云龙绑了一部分。

文家的人不会在这么乱的时候到处跑,这会儿除了文家家主站在堂屋门口含怒指挥外,其余人都躲在屋里。

前院被冲进来这些山贼一搅和,乱成一锅粥。

别看这些护院壮丁似乎很厉害,在这当口上也是保命要紧,哪里还能拼死相搏。

另外,白云龙这两天一路上可是传授了一些团队作战技巧的,几人一小队,排成一排,长矛一致对前。

一对一或许这些人没什么战斗力,但是每次刺敌基本都是多对一的场面。

就算对方有些手段,劈开几根长矛,总有一两根趁势在其身上扎窟窿,简直无往不利。

听到前院的闹哄哄,白云龙领着剩下十来个人放弃了蹲守后门,绕到前门也冲进院子加入战局。

本来目标就不是杀人,而是掠夺。

目前杀的人大部分是护院,至于那些下人们还有文家家人们,能藏得都藏起来了。四十多号人集结起来,一路扫荡过去。

现在已经不是见人就杀,而是见人就绑,镇子上的其他居民自然也都被吵醒,包括普通平民和缩在角落里的一些贱民。

但是没人来帮忙,他们震惊、恐惧,然后心里还有些兴奋,仇富心理并不稀罕。

有一部分趁机从后门逃走了,白云龙故意放他们逃走的。

最后抓起来的人基本都是下人仆役,忙活了大半夜,不可能真的在人家温暖的被窝里睡觉,一直兴奋到天亮。

开始搜刮东西,能带走的金银细软全部打包,然后敞开了吃喝一通。

外面躲躲闪闪不少围观的人,白云龙干脆站在大门口吆喝:“文家作恶多端,欺压良善,本将军替天行道,诸位乡亲百姓如有受过文家欺负的,尽管进来拿走东西抵偿。”

还有这等好事?很多人在观望,有个实在饿坏了的,估计确实是跟文家有大仇的,犹犹豫豫进去,一会儿搬了一口袋粮食出来,在众人的注视下躲躲闪闪往远处走。

其他人看好像真是可以搬东西,又有几个人进去,搬了些坛坛罐罐出来。

如此三波试探之后,所有人一涌而入,把所有能搬走的全都搬走了。

除了第一个人拿的是粮食,之后再有进入,白云龙已经不允许拿粮食,毕竟粮食是最重要的军事物资之一。

等到下午时候,偌大一个文家已经被清得差不多。白云龙安排人煮了几大锅肉粥,在院门口施粥。

“大家不要抢,都有的吃,吃完听将军说几句话,关系到生死存亡。”发粥的人重复吆喝着。

先前夜袭时被绑起来的那部分人没死,反而被松了绑自己逃命去。

贫民贱民们不明所以,抱着碗或者盆吃完粥在一边等着。

白云龙看聚拢了两三百人了,清了清嗓子大声说道:“文家自作自受,但是文家之人昨晚连夜逃跑,以他们这多年的经营,肯定在大城里也很多关系。

我们替天行道,有太多的事情要做,有太多恶人要除,明天,我们就要离开这里。

文家之人在城里有靠山,过几天定会卷土重来,大家拿了他们的东西,吃了他们的粮食,他们回来找不到我们,怕是会把气撒到大家身上。”

听到此话,下面立刻炸开了锅,有琢磨着赶紧回去把东西送回来的,有嚷嚷着能不能不走的,有完全手足无措不知怎么办好的……

白云龙接着说:“我们是百胜军,专门劫富济贫替天行道,为这个不公平的世道讨个说法,大家都是些吃了上顿没下顿,过了今天不知道能不能有明天的人。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跟着我们一起走南闯北,杀恶霸,诛土豪,分得吃穿给大家,人生当轰轰烈烈,死也无憾。

或者不跟着我们,在这里等文家归来,举起屠刀,一个个送各位去死。怎样选,你们自己说了算,我在这里等着,明天一早出发。”

知道夹山镇离最近的城也有两天路程,文家的人溜走的时候拖儿带女,又连匹马都没有,白云龙估计他们的反扑至少在四天之后。

所以当夜所有人在文家睡了一个好觉,第二天早上来报名的有一百来号人,最终还是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选择留下来,也有人得了点钱财自谋出路,其余人觉得真没前路的,才入了白云龙的百胜军。

统共差不多两百人,带走了文家的所有马匹,所有粮食,所有武器,所有金银财物,一路往西行去。

下一个目标是回望山。

吃了饱饭,穿了暖衣,又有这么多同路人,一时间大伙儿热情高涨。一路上的军事训练也断断续续进行,当真是以战养战,边打边成长。

回望山山势陡峭,上面同样住了一帮山贼,实力强过卢忠他们,但是也强得有限,也就是百来人的样子。

选择这里一方面是因为难度不大,另一方面则是考虑一定要有藏身之所。真的要是有人来剿匪,总要能有所依仗。

仍旧是连夜上山,快天亮的时候到达山腰处山贼聚集的地方,摸黑开了山门栅栏,然后就是两百人包围一百人,拿着长矛叫人起床!

这个过程很过瘾,铁台是这样的感觉,卢忠也是这样的感觉。

还是很轻松的收编,连白云龙都觉得自己是不是真的特厉害,这几战下来一个人都没损失,队伍才五天时间就拉到了三百人以上!

接下来,白云龙没有急着再立刻行动。文家的粮食够三百人过冬绰绰有余,现在是要整顿队伍了。

简单的十人一队,十队组成百人队,现在三个百长分别由铁台、卢忠、王大胆三个人担任。

王大胆是回望山的头领。

用了几日时间加固了山寨防御,又强化了日常训练。

按标准完成训练量的人有热饭吃,完不成的饿肚子。光这一条就基本保证了训练的积极性。

其实也没有太厉害的训练,无非就是令行禁止、进退有序、团队作战配合几个方面。但是就算这简单的几项,也是让白云龙头大。

这些兵员素质太低,基本上没基础,偶尔个别的曾当过兵后来做了逃兵的,都被提拔起来做什长。

训练了十天左右,白云龙带了几个人下山踩点,然后又发动了一场夜袭。

破了江边镇一户大户,杀了几十口人,抢了所有能抢走的财宝资源运到回望山,同时又带回来一百多号人。

这一招还真的挺好使,引诱这些贱民一同参与打土豪,断了他们的退路,再逼着一起上山入伙。

之后又陆陆续续端了几个山贼窝,加上也会有一些贱民前来投靠,短短一个月,人数突飞猛进到一千人以上。

通过复杂的人员安排,打散原来的组织,各个来路的人基本分开,再加上越来越大的训练量,让他们没时间没精力胡思乱想拉帮结派。

再增加一些内部的对抗竞争,用吃肉、好的床铺、升职等奖励刺激他们加强训练,加强团结。

慢慢地,原来的山贼组织都淡化了,意识里只留下百胜军的概念,这个过程进行中的时候,春天终于来临。

他们的不断壮大和一次次的抢掠行为,也终于引起了大人物们的重视,百胜军迎来了成军以来第一次大的挑战:来自安远城主的军队,两千正规军,前来剿匪!

第177章 金蝉脱壳

安远城在赵国最东边,部分边境挨着代国,但是幸运地没有卷入代国发起的侵略战争。

隔壁白江的战事如火如荼,上面下令安远出兵,安远城城主自然不会那么乖巧,顶多收拢些贱民组成新军派去当炮灰。

可是贱民大部分跑到定边和北平那边,少部分又被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百胜军给带走,以至于想凑个千人队出来都难。

于是安远这边就把目光盯向了白云龙的百胜军。既然你一路收拢贱民和山贼,已经凑出了千人队,那我直接收编了就是,还省事了。

所以才有这两千军队围山的事情。

安远城城主安凤英,名字比较女性化,但是十足纯爷们儿。亲自带军前来围剿,打的主意是直接招安,亲自出马显得有诚意。

另外,听说百胜军那个头头叫白云龙,来自丹云山,虽然安凤英不觉得自己有一统天下的能耐和雄心,但是这等人才招至麾下,总能给自己带来一些好处吧,面子上都有光彩。

安凤英先礼后兵,派了人将意思传递到白云龙那里,白云龙没答应。

原因很简单,我白云龙确实是打的这个主意,但是投靠的可不是你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主。就自己这点人马,派上战场很快就没了,有啥意思?

谈不拢就打吧,没啥好说的了,打疼了再谈。

一群乌合之众,面对两倍于己的正规军,先不说武器装备上的差距,就单从军事素养上就没法比,这场仗还用担心么?

事实证明安凤英想简单了。

白云龙之所以选择回望山做自己的老巢,是因为他的眼光。回望山地势险峻,只有一条路上山,山路陡峭,虽然没有怎么开发,防御工事也基本没建设,但是自然地形就决定了易守难攻。

安凤英望了望山势,没往上走,留在山下营寨,安排了一个千夫长带了千人队试探攻击。

千人队顺着山路行进了不到三百米就遇到了第一处关卡,说是关卡,其实就是一大堆石头。

这些石头是一天时间堆起来的,白云龙拒绝了安凤英的招安之后,等对方的人下山就立刻安排这个事情,这段时间的训练初见成效,执行力很不错。

石头堆后面躲了三十号人,见敌人攻上来,隔着还有五十米远的时候就往下滚了几块石头,距离有点远了,下面的人轻松躲过,但是也不敢再往上。

弓箭手试探着射了几轮,纯粹是浪费箭支,这些人怕死得很,躲在石堆后面不露面。

千夫长安排人在正面吸引注意力,派了百人队从侧面绕上去。

侧面地势更险峻,没路可走,需要手脚并用攀着树枝草丛一点点往上爬。

快到关卡位置的时候终究被发现,石头哗啦啦滚下去,三十人立刻后撤,退向第二个关卡。

第一轮交手双方都没伤亡,安凤英的千夫长组织了人手继续往上。

山路是越往上越难行,第二个关卡的时候已经出现伤亡了,滚落的石头势不可挡,狭窄的山路无处躲藏,有人滚落山坡,有人被飞石擦伤。

石堆滚完人就撤,下面的人继续往上追。

才到第五个关口,受伤的人就已经超过五分之一,再看看上面越辣越陡峭的地势,千夫长萌生退意。着人下山给安凤英汇报。

安凤英换了另外一个千人队上去,替换下来先前攻山队伍,继续攻。

一个小时以后,又有人下山来报,伤亡仍然不小,请求支援。安凤英脸都青了,特么的就这么一条道怎么支援?有心亲自上去看看,又怕石头不长眼。

连对方一个人都没伤到,自己这方就四五百人失去战力,这仗不能这么打。

留了一部分怼在正道上,安凤英令人四处打探消息,寻找上山小道。

山上的百胜军越打越自信,白云龙却发现了情况可能不对,对方堵在半道上不上不下,这一定是想别的法子了。

连忙派人将营寨四周所有可能上来人的地方全都守好,然后将这几次打土豪搜刮来的铠甲集中起来,分配给三个十人小队,组成敢死队。

白云龙亲自带队,往山下反攻。

有铠甲不怕弓箭,自上而下排成几排,长矛冲前,步步为营。

堵在半山腰的千人队一看居然主动近身,顿时兴奋起来,憋了一肚子的火,立刻就想爆发出来。

但是,山上下来这几十号人简直就是一头豪猪,全身都是长刺的豪猪,根本没法打啊,豪猪仗着一身刺慢慢往下拱,除了避让就只能撤退,稍微走得慢一点身上就被戳窟窿。

豪猪往下撵了两个关口的距离,伤了几十号人,自己这边只有一个人在撤退时被山石绊倒,仓促间队形一散,被趁势反击,两人轻伤。

白云龙大施神威,一人断后,确保众人重新组队型撤退着上山。

气得千夫长破口大骂:“有本事下来堂堂正正打。”

白云龙只是回了一个词:白痴。

回到山上,巡视四周,白云龙一点都不敢大意,只有顶住两天的进攻才有机会脱离险境。

安凤英作为一城之主,不可能长时间在外带兵打仗,坐在城里统筹全局才是对的。山上的粮食怎么也能够支撑十来天时间,所以他断定顶多到明天,如果还没有实质性进展,安凤英应该就会放弃。

事实上白云龙猜测的比较准,但不完全准。安凤英确实在第二天回了城,没找到别的上山路,他就放弃了,但是走之前却将那一千多人留在了山下,安营扎寨。

咽不下这口气,堵在这里等山上没吃的了自然就有机会。

白云龙一看这架势丝毫不纠结,非常干脆地另找出路,反应之快又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只有让所有人都想不到,才能出其不意。”白云龙对下面的人是这样解释的。他命令所有人将衣服裤子脱下来,绑成绳索,从后山高达五十米的断崖处一个个溜下去。

一共绑了五条布绳,即便这些人穿的大都是很结实的土布衣服,每条布绳也只能每次支持一个人下去。

一个人下去大约需要三分钟,所有人全部下到断崖底部花了差不多十个小时,最后一个人将绳索全部解开,丢下去四条,剩一条绑在不怎么结实的树枝上,顺着滑下去之后,众人齐发力将树枝扯断。

之所以如此麻烦,是因为虽然春天来了,但是气温仍旧不高,尤其夜里,不穿衣服可是会冻死人的。

白云龙命令所有人连夜下山,火把都不敢打,在山林里摸索着前行。

等天亮时,他们已经出现在回望山另一侧,然后并不休息,继续全速赶路,一口气走出几十里,来到另一个镇子附近,这才藏进树林修整。

山上的粮食没法全带下来,只能随身带了了一点,以及一些钱物,好歹能换些吃的。

好不容易过了几天宽裕日子,一下子又紧巴巴起来。

低调下来的百胜军在白云龙带领下一路往西北行去,因为西北那边战事多,山贼也多,接下来不好再明目张胆攻击城镇,还是拿山贼练手,找软柿子捏比较容易培养自信。

就这样,一路躲躲藏藏打打杀杀,大小山头碾过去,队伍越发强大起来。

其实这些山贼规模都不大,只是因为近期战争起来,少部分没活路了,又不想跑去北平那边做苦力,才冒险做了山贼。

原来那些势力比较大的早都被北平的特战队拿来练手了,白云龙能一路碾压过去,还真是因为只剩下些烂柿子了。

丹云山门徒下山的情报送到了京城,皇帝算是第一批知道的人。

对于丹云山,赵国皇帝觉得有些棘手。

宗家当初能打下江山还多亏了丹云山的辅佐。皇帝坐上宝座之后,一般会对这种所在采取卸磨杀驴的态度,以免他们再去辅佐其他人。

可丹云山上的人行事古怪,事成之后功成身退,并不迷恋权利。先皇也曾给了护身符,所以也就由得他们的存在。

第1降78章 喊投降我也会啊

现在丹云山派门徒下山了,皇帝就不爽了。只是眼下战火四起,若是这二人前来帮着灭火那自然没问题,但是据传来的情报看,两人并没有来京城报效皇室,反而在民间擅自行事,当然犯了皇帝的大忌!

外面战事再激烈,也得先派人把这两人捉回来或者灭了。

黄丹鹤跟白云龙都不傻,早想到了这一点,一个快速找了靠山,一个也躲躲藏藏地奔着目标去。

白云龙的目标也是北平城。只是对于用怎样的方式加入,白云龙还有点纠结。

按说折腾了这一路,不惜暴露身份打出旗号,就是希望北平城这边能主动前来招揽,他再半推半就借坡下驴是最好的,可是北平城这边始终没有主动派人来接洽,局面一时有些尴尬。

皇帝派了人来围剿的情报也辗转传到白云龙耳朵里,这就更尴尬了,感觉像是自己走投无路了找人庇护一般。

最终还是丹云山上的行事原则‘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让他最终决定放下自己的面子,厚着脸皮往北平城继续靠近。

到达定边城境内的时候,百胜军的规模已经达到了两千人,但是吃饭也成了问题,所以他们还是打算再搞一笔大的,攻击城镇。

然后就遇到了铁板!

自从定边城成了自家地盘,兵力部署就做了很大调整。北平这边已经成了后方,定边城变成了前线。原来驻扎在十连堡内的军队被调往定边城驻守。

一个城堡本来驻扎了有一千人,现在只剩下三百人。四万人马有五千人被布置在北平与靖边城接界的区域,北平城内留了五千,两万人分散驻扎在定边城的各个城镇。

定边城区域内的镇子并没有像北平那边一样修建城堡,差不多一个镇放了一千人。剩下的有一万多人作为机动,少部分随商队外出,大部分保持训练,随时待命。

双边镇在定边城与盛安城接界位置,本来算是个默默无闻的小镇,自从盛安城的战争爆发,这里就成了重镇。

定边城重兵把守此镇,不只是防止乱抢粮的军队入境,其实还有更重要的警戒作用,万一皇帝昏了头,收拾完盛安城想顺势派大军过来找麻烦,这里就是桥头堡。

百胜军人数急剧扩张,到了两千人的数量上,需要的中层军官很多,比如千夫长至少就得两名,这时候无论是铁台还是卢忠,又或是王大胆,或者后来手边的各路山贼小头目,都想往上爬过过瘾。

眼前明显是个立功的好机会。之前百胜军除了战略转移那一次,大大小小的收编战、打土豪战都是挺顺利,甚至可以说挺轻松。

这就给了铁台等人一种错觉:打仗并不难。

白云龙也想试探一下各个百长的水准,于是就以猜拳的形式确定了先锋头目,最终王大胆获胜。

王大胆欣喜无比,带着五百人直奔双边镇。

之前四十人就可以破庄园,现在有五百人,还需要踩点么,哪里需要这样浪费时间,直接拿下,还能赶上吃顿晚饭。

王大胆率领五百人还没接近双边镇,早有斥候将这两千人的行踪报予双边镇守卫头领。

刘双曾经与吕素巴东等人最早一批跟随马克作战过,当时的特战小队归京后解散,那六人跟了马克,刘双选择留在军营。

结果证明他的选择很失败,几年时间吕素等人都混到镇长兼职团长的层面,而他不过是个什长而已。

所幸后来有机会再次跟随马克,有那一层旧情在,加上他自己也努力,军队数量急剧扩张,大量中层军职空缺,很快就当上了营长。

最近的一次军队部署,他自己选择了最前沿的双边镇,理由一方面自然是有更多的立功机会,另一方面他觉得镇名和自己的名字都有这个‘双’字,自己应该会有好运。

好运果然来临。

从斥候汇报来犯部队的着装武器能大概判断出来战斗力,只是人数方面他有些疑惑。打扮像山贼,可是方面百里内的大股山贼早已经剿灭的差不多了,这些人从哪里来?

据斥候描述,行军颇有章法,纪律还不错,这也不是山贼的作风啊,难道是以往那种临时招募的乞丐兵?可为什么是奔着这个方向来?

一方面命令人再探,另一方面也做好作战准备。

刘双的这一千人包含了一个百人特战连,其余为训练超过两年的民兵团成员,有老兵带着,加上严格的训练和精神信仰,以及精良的武器装备,战力很强。

王大胆的五百人来到镇子外面,远远望见了一队武装到牙齿的精兵等在那里,人数不多,一百人的样子,但是头盔、铠甲、护腿、蒙了牛皮的木盾、闪着亮光的长剑,怎么看都是不好惹的样子。

当初与安凤英的人马对抗的时候,也没见这么精良的装备,现在几乎所有看见敌人模样的都在犹豫,手里的竹矛能伤得了对方么?

王大胆也犹豫了,怎么办?好不容易争取来的机会,上还是不上?能不能打得过?

挣扎了一会儿,山贼遇到官兵的天然恐惧心理战胜了拼杀的欲望,王大胆怂了,退了。

白云龙看着灰溜溜回来的王大胆,问道:“怎么回事?”

王大胆行了军礼,低头回答:“卑职无能,打不过他们。”

“你们五百人,打不过谁?”

“那边镇上有重兵把守,装备太好,我们不是对手,怕白白折损兄弟性命,所以才撤回来,请将军处置。”王大胆单膝跪地,低头认罚。

白云龙来了兴趣,脑子一转,想到这里已经是地处定边城与盛安城交界地段,再联想到这些日子一路了解到的情况,心里已经大概有数。

让王大胆起来归队,白云龙整合队伍,命人高举百胜军的旗帜,全体出发,目标指向双边镇。

赶到双边镇时,等在镇子外边的已经不是百人队,而是一个千人队!

每百人一个方阵,两排每排五个方阵正严阵以待。

百胜军还未到跟前,方阵中两排弓箭手出列弯弓搭箭指向百胜军的方向。

看上去很传统也很标准的战法,如果开战,弓箭手三轮齐射,后撤让长剑步兵往前推进。

白云龙一看这架势就知道打不过,两边保持不动,静静对峙了几分钟。

对面十个方阵纹丝不动,反观白云龙这边,虽然隔着百多米远,队伍中似乎受到对方的压力,隐隐有些躁动不安。

片刻之后,刘双派出了人前来交涉。

白云龙脑子里转过了许多念头,其实一路上已经对前路做了多种分析。

“丹云山白云龙率百胜军前来投效马城主,请速速去报。”白云龙直接喊出投降的声音。

王大胆也懵逼,原来是来投降的,那还让我出来丢这个脸干啥,喊投降我也会啊!

刘双小有点郁闷,居然是来投降的,不过事关重大,还是派人飞鸽传书给北平,同时派兵看住了这两千人马。

在表面平静内心焦躁的状态下等待了两天,白云龙接到了马克的邀请,前往北平城。

他以为要等十天半个月,结果这么快就来了回复,这让他很纳闷,难道马克就在附近?这么远的距离即便日夜不停、快马加鞭,往返也要十天吧?

按下心中疑惑,带着两千人马,在五百人的‘护送’下,一路前往北平。

而此时的京城,也因为丹云山门徒的行动,搅起一股股暗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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