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自传:戏谑人生 - xp1024.com
《马克·吐温自传:戏谑人生》


第一篇 故乡与成长 第一章 密苏里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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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5年11月30日,我出生在密苏里州门罗县的一个名叫佛罗里达的非常偏僻的小镇。然而,佛罗里达镇并不算是我的家乡,因为我的父母们是在三十年代初才迁到那儿的。究竟是在哪一年我的父母迁到那儿的,我记不太清楚了,因为那发生在我出生之前,并且对于这些事。我一向不感兴趣。在那个迁徙的岁月里,千里迢迢的迁居旅程,一准是吃够了苦头的。在我出生时,镇子里正好有一百个人,我的出生使镇里的人口增加了百分之一。这百分之一点增长对于镇子的意义超过了历史长河中那些有才干的人对一个城市所能作出的贡献。也许我这样说有些不太谦虚,然而事实就是这样。一个人的贡献能达到这样的高度,在历史上是前所未见的——就算是莎士比亚也达不到这样的高度。然而我对佛罗里达小镇却做到了。这说明,我可以为任何地方做到这一点——也许像伦敦这样的国际大都市也包括在这个“任何地方”里。

最近,我收到一张来自密苏里的照片,照片上清楚地显现着那间我出生的屋子。在收到照片以前,我一直用“王宫一般的地方”来描述那间屋子,但如今我得保守一些、谨慎一些了。

佛罗里达小镇拥有两条几百码长的街道,除此之外就只剩些巷子了,栅栏和麦田包围着巷子与街道。街和巷子如果只从路面上看,是没有什么分别的——雨天一片泥泞,晴天则灰尘蔽日。

镇里的房子除了两三家是用木料搭建的,其他的大都一个样子,都是用整段整段的原木搭建而成的,通常意义上的用砖石建筑的房子在镇里是不存在的。人们用整段的原木在镇里搭建了一座教堂。在教堂内短木料铺成的地板上安放着长条凳,这些做地板的短木料也同样是用原木制成的——将原木表面上用锛子削平,地板也就有了。虽然原木的表面被削平了,然而原木之间的缝隙却没有填平,在原木地板之上也没有铺地毯,因而就算是桃子大小的东西,一旦掉到地板上,你就很容易失去它,因为它很可能从原木之间的缝中掉下去。教堂的地板距离地面两三英尺高,这两三英尺高的空间是猪的世界,它就生活在那儿。当大家做礼拜时,如果有狗闯进那属于猪的世界捣乱,牧师就得暂时中止礼拜。在冬天,呼啸的冷风透过地板上的缝隙狠狠地吹进教堂,冷飕飕的;夏天,则满是跳蚤,令人烦不胜烦。

地板上的长条凳是用锯成片的原木做的——树皮粗糙的一面朝下,然后在木片的两头凿了洞装上四条腿。这样的长条凳,没有靠背,也没有垫子。挂在墙上的锡质的龛灯里,点着照明用的黄色牛油蜡烛。这座原木搭建的教堂虽名为教堂,但它也只有在周末才能发挥它教堂的职能,因为周一到周六它兼职作着教室。

镇子里有两家杂货铺。其中一家属于我的伯父约翰·阿夸尔斯。这家店的店面很小,屋子的一头摆放紧凑的五六个架子上安放着几捆零头印花布,幽暗的柜台后面是几桶咸鲭鱼,一些咖啡和产自新奥尔良的糖,扫把、铲子、斧子、锹、耙子之类的东西零零散散地摆放在店面里。各式各样的便宜的男式、女式帽子和马口铁器皿挂在四周的墙上。在屋子另一头同样安放着一张柜台,几袋子弹与一两块干酪、一桶火药静静地躺在柜台上。柜台前面摆放的是成桶成桶的钉子、铅块,后边则是几桶新奥尔良糖蜜和本地酿造的散装威士忌酒。如果孩子们花五分钱或者一角钱买店里东西,那么他们可以额外得到一把糖;妇女们要是在店里买几码印花布,就会额外获赠一杯添加了糖和乳酪的茶以及一团线;如果来光顾的是男人的话,他可以额外得到一大杯本地产的威士忌。

店里的东西价钱都很公道、实惠:一蒲式耳的苹果、桃子、甜薯、马铃薯、玉米只需花费一角钱。小鸡一角钱可以买到一只;奶油六分钱就能买到一磅;咖啡和奶油则更便宜,五分钱就能买到一磅;鸡蛋三分钱能买一打;威士忌一角钱可以买一加仑。至于现在密苏里家乡的物价如何,我是不太清楚的,不过对于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的物价,我倒是一清二楚:一蒲式耳的苹果需要花费三元钱;桃子则是五元钱;上等的百慕大马铃薯一蒲式耳五元钱;一只小鸡的价钱根据大小的不同在一元到一元五角之间;一磅上等的奶油需要花费六角,最差的一磅也要四角五;鸡蛋五角到六角钱一打;一磅咖啡值四角五;至于威士忌,我平常是喝一种产自苏格兰的威士忌,十块可以买两加仑,买得少的话可能会贵一些,至于本地酿造的威士忌,恐怕一加仑也得五元。

三四十年前的密苏里州,三毛钱就能买一百支普通的雪茄烟,然而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出那个钱,因为密苏里那里盛产烟叶,买个烟斗直接抽烟叶是件方便而又实惠的事。今天,虽然康涅狄格种植烟叶了,但是一百支雪茄仍需要十元钱,要是进口货价钱就得涨到十五元到二十五元。

起初,我们家拥有几个奴隶,可是不久就都被父亲卖掉了,改为按年雇人劳动。十二块钱外加两件棉毛混织的上衣和一双粗皮制作的皮鞋就能雇佣一个十五岁的女孩为自己劳动一年,这对于农场主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花费不了几个钱。其他条件不变,只要将钱再增加十三元,就能雇佣一个二十五岁的黑人妇女到家里做一年的女佣。如果把钱再增加到四十元,就能够雇佣一个四十岁左右、身体结实的黑人妇女到家里做一年烧饭洗衣之类的粗活。至于雇佣体格强健的男子,每年需要支付七十五到一百元不等的钱以及两套斜纹布制作的工作服和两双粗皮皮鞋——成年男子的这样一套装束,花费不超过三元钱。

我的小弟弟亨利在出生刚刚一星期时闯进门外一堆柴火里的情形时常在我脑海里显现,这可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三十年的时间并没有让这个影像模糊多少,我一直坚信这种幻觉,认为这件事确实发生过,那就更加的了不起了——因为,按常理这件事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一个刚出生一周的孩子是那样的小,连走路是何事恐怕都不是太明白,又怎么会走路呢。如果我哪怕是认真思考过一次这件事,便不会让这样荒唐的事情在我的记忆里留得如此之久。在一般人看来,孩子两岁以前所记忆的印象,最长不超过五年就会被忘得一干二净,但事实证明这并不正确。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雕刻家西利尼与火蛇的事,应该说的确是存在过的。还有美国著名的盲人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传奇经历。有一点是不容否认的,多少年来,我一直坚信,我深刻地记得在我出生六周以后,曾伺候过祖父喝过一些加了柠檬的威士忌甜酒,只是现在我已经很少提起这些了。

我老了,记忆力再也不像年轻时那么强了。年轻时,无论发生什么事,无论一件事是发生过还是没有发生过,我都能记得一清二楚。不过现在我的机能正在一天天衰退,用不了多久,可能我就什么都不记得了,能记得的很可能是那些以前从未发生过的事。衰退成这样,真令人伤心,然而自然的规律是谁也逃脱不了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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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的伯父约翰·阿夸尔斯在镇里的街道上开了一家小店,然而他的家却不在镇上,而是在距离佛罗里达四英里的乡下。他育有八个孩子,拥有十五个或者二十个黑人奴隶。伯父在各方面都算得上称心如意,他的脾气也很好,是我所见过的脾气最好的人。从我们家搬到汉尼巴尔四年以后起,我每年有两到三个月时间是在他家度过的,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我十一二岁时才停止。在我的作品里,我从未刻意提到他或者他的妻子——我的婶婶,只是他的农庄,却不止一次地在我的作品里被提到。在《赫克贝里·芬历险记》和<span class="" data-note="《赫克贝里·芬历险记》和为马克·吐温作品当中最受欢迎的两部,至今仍受到美国少年儿童的喜爱。"></span>、《侦探》等作品里,我将它移到了六百英里外的阿肯色州。农庄的规模并不是很大——满打满算也许有五百英亩——不过就算农场再大一倍我也可以轻松地将其移走。至于这样做是不是有必要,我才不会去考虑哩;如果写作上需要的话,就算是一个州我也照移不误。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伯父的农庄是那样美妙的一个地方。屋子都是用双层的原木搭建的,厨房位于屋外,有带屋顶的走廊将厨房与屋子连接起来,走廊里铺着跟屋内一样的原木地板。夏天,我和叔叔一家通常都在这片阴凉的走廊里享受丰盛的菜肴——啊,一想到这些,真有点垂涎欲滴了。美味的油炸子鸡、烤猪肉、野火鸡、家养火鸡、鸭子、鹅;新鲜的鹿肉、松鼠肉、兔子肉、野鸡肉;可口的饼干、热气腾腾的奶油酱饼子、荞麦饼子、小麦面包、玉米面包、煮熟的鲜嫩的玉米、豆煮玉米、奶油煮豆;菜豆、西红柿、豌豆、马铃薯;乳酪、甜奶、酸牛奶;西瓜、甜瓜、香瓜之类的时令瓜果,全都是自己农场出产的,现吃现摘;还有什么苹果饼、桃子饼、南瓜饼、桃子柠檬水等的东西,我都记不太清楚了。

做这些东西,对厨师的烹调技术是有很高的要求的——尤其是其中几种花色。比方说,玉米面包、现烤的饼干、小麦面包和油炸子鸡。北方人一般都做不好这些东西——实际上,北方人也很难掌握这套本领,至少我所见到的情况都是这样的。北方人自以为很懂得玉米面包的做法,然而这实在是个大迷信。南方制作的玉米面包是世界上最好的,而北方人制作的面包则是世界上最糟的。北方几乎没有油炸子鸡这道菜是很有些缘故的,因为在作为美国蓄奴州与自由州分界线的梅森——狄克逊线以北,或是欧洲任何地方,都没有人会这套厨艺。

这不是我信口开河地随便说说的,而是经验之谈。在欧洲,人们以为美国人都喜欢热腾腾的各色面包,其实这是大错特错了,仅只是美国南方人喜欢而已,而美国北方的人则对面包不是太喜好。在北方,甚或是在欧洲,人们普遍认为热腾腾的面包是不卫生的。这可能又是一种庸人自扰的迷信吧,这跟欧洲人认为冰水不卫生的迷信没什么两样。欧洲人从不喝冰水,甚至排斥冰水。然而虽然他们不喜欢冰水,但他们赋予冰水的名字却比我们赋予的要好得多,因为他们的名字“冰镇”水包含了对冰水的很贴切的描述,而我们的描述则有些差劲了。我们的文字所描述的是冰化成的水——一种很平常的、毫无特色的饮料,对之我们还不大习惯。

世界上有很多原本很好的东西,都因为不卫生被人们一票否决,扔掉了,这是多么的可惜啊。我很怀疑,除了细菌以外,上帝是不会把不卫生的饮食品赐给我们的,只要不贪吃,适量就行了。然而有一些人,对于那些明明可以吃的东西,只要听到一点儿关于它们的可疑说法,便坚决抛弃这些东西了。为了健康,他们付出的代价是多么大啊。他们除了健康一无所获。这多奇怪!这好像花费了所有家当买了一头早已干瘪了的不能产奶的奶牛一样。

伯父农场的院子很大,农舍就位于院子的中心,正对面是储藏熏肉的屋子。院子的三面都有栅栏围绕,最后一面则用高高的围篱代替了栅栏。高高的围篱外边是果园。果园的外边是那些黑人奴隶居住的地方,种植烟草的土地也在那儿。院子正前方的栅栏是用锯断了的原木建起来的,原木高高低低参差不齐的。我不太记得院子有什么大门。在院子前面的一个角落里,种植着十来棵高高的胡桃树和黑胡桃树,每当秋天时,树上果实累累,煞是好看。

在离正屋不远的地方有一间小小的木屋,位置与正屋并排,稍稍偏下一点,正对着栅栏。草木繁茂的山坡到了那里,坡度突然变得平缓起来,然后经过谷仓、玉米仓、马棚、烟叶仓,一直延伸到那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溪水顺着一片细石的河底欢快地流淌,流过两岸垂着的一簇簇的树叶的倒影;穿过两岸浓密的葡萄藤的倒影,欢笑着蜿蜒流去——这是我们玩水的天堂,除了小溪,还有池塘可以游泳。虽然大人们不允许我们游泳,但是我们却经常来这儿游泳。因为我们是小基督徒,很早我们就从亚当与夏娃的故事里知道了禁果的价值。

小木屋里居住着一位常年卧床不起的女奴,我们几乎每天都要去看望她,并且对她很敬畏,因为白发苍苍的她在我们看来怎么也得有一千多岁了,是和摩西说过话的。这些都是年轻一些的黑人讲给我们听的,他们对此坚信不疑。对于那些他们讲给我们的有关她的细节,我们全部深信不疑,因此我们确信,她是在摩西带领着犹太人逃离埃及的漫漫旅途中把健康毁了,再也回不去了。在她的头顶上有一小块圆圆的秃顶,我们总是悄悄地、默默地围着她,带着无比敬畏的心情仔细地观察着她,认为当法老被淹死的时候,她一定在旁边,不然是不会被吓成这副样子的。按照南方的习俗,我们管她叫汉纳“姑姑”。她与大多数黑人一样,信教很虔诚,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祈祷,然而如果遇到的事情紧急或者结果已经没有什么悬念的时候是例外。如果遇到巫婆,她就会把所剩不多的苍苍白发用白线扎成一簇一簇的,认为这样可以破除巫婆的任何妖法。

农场的黑人都对我很友善,那些年龄相仿的,实际上是我的伙伴,然而又不是伙伴。因为肤色和其他条件在我们之间划下了一条难以捉摸的界限,对于这些我们双方心中都很清楚,只是心照不宣罢了。这样无形的界限也使得我们之间根本不可能达到亲密无间。我们有一个好朋友,他忠诚、老实、有爱心,无论何时都会站在我们一边,又时不时地给予我们忠告,他就是丹尼尔叔叔,一位中年黑人奴隶。在黑人里,他算是很有才能的。他极富同情心,为人真诚,从不知道玩花样是怎么回事。许多年以来,他一直照应着我。现在我们已经分开半个多世纪了,但在精神上,他一直在我身边,从未离开过。在作品里,我经常写到他,要么用他的真名,要么用“吉姆”这个名字。我一会儿送他到各地游历——到汉尼巴尔,一会儿让他乘着木筏顺着密西西比河漂流而下,一会儿又让他坐在大气球里,飞跃撒哈拉大沙漠——在这些传奇般的经历里,他都凭着自己的坚忍、亲切与真诚,顺利地熬过来了。农庄上的这段生活,使我深深地喜欢上了他的种族精神,并且打心底里欣赏他们的一些优良品质。这样的感情与欣赏六十年来从未变过,从未受到过哪怕一丝的损害。那张真诚的黑脸,无论在何时见到,对我来说,都是受欢迎的。

在我读小学的时候,对于残酷的黑奴制度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我并不知道那有什么错。在我身边也没有什么人对黑奴制度发出过责难,当地的报纸对它不闻不问。当地的牧师教导我们说那是经过上帝许可的,那是一件神圣的事,如果对此有任何的疑惑,翻一翻《圣经》就行了——然后高声向我们诵读《圣经》的经文,作为确证。就算黑奴们对黑奴制如何如何的不满,他们也得放聪明点,管住自己的嘴。在汉尼巴尔,我们很少看到人们虐待黑奴,至于在农庄上,压根儿就没见过。

不过,当我还小的时候发生过与此有关的小事,这件事深深地触动了我,尽管经过了如此漫长的岁月,我仍然记得清清楚楚,历历在目。我们有一个从汉尼巴尔什么人那儿雇佣来的黑奴小孩,他来自马里兰东海岸,几乎跨越半个美洲大陆来到这儿,远离亲人朋友,卖给了人家。他性格活泼而又天真文雅,喜欢吵吵闹闹。整天地唱啊,叫啊,疯啊,笑啊,吹口哨——真是疯疯癫癫。那样的吵吵闹闹叫人受不了。有一天,我终于受不住了,就告诉了妈妈,说桑迪整整唱了一个小时,一刻也不停,我实在受不了了,问她是不是要惩罚他,把他关起来。妈妈的眼里流出了泪水,嘴唇颤抖地说了下面这些话:“他是一个可怜的人,他唱歌,说明他没在想心事,我就可以宽心一些了;如果他默不作声,那就是他在想心事了,那样我会难受的。他再也见不到他妈妈了。如果他还能唱,就不要阻挡他,这是一件好事,我们该谢天谢地了。等你再大一些,你就会明白,这样一个孤苦伶仃的孩子的吵吵闹闹的声音是那样的悦耳了。”

这样平凡的话语,平凡的字眼,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坎。从那以后,桑迪的吵闹声再也不能让我烦恼了。妈妈从来没有用过华丽的字眼,她天生善于用朴实的话语讲述深刻的道理。她活到了近九十岁的高龄,一直到死她犀利而又温情的口才也从未衰退过——特别是遇到那些下流、不平的事令她愤慨的时候。我有好几次顺手将她写进了我的书里,比方让她扮演汤姆·索亚的波利姑姑。我特意为她配好了方言,还曾想尽办法把她写得好一点,然而没有成功。桑迪也曾出现在我的书里,那是在里。我本打算让他把栅栏粉刷一遍,可是不成。至于在书里我究竟给他取了一个什么样的名字,我就记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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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庄的一切至今仍时常在我的眼前浮现,所有的家什,以至于细枝末节,我都能记得一清二楚。那张矮轮卧床静静地躺在卧室的角落里,另一个角落里是那张纺车——当纺车开动时,纺轮上下翻飞,发出呜咽的声音,仿佛是世界上最忧伤的曲子,不经意间触动人思乡的念头,使人精神为之沮丧。当我在旁边走过时,那声音就像幽灵一样在我周围倏忽飘荡。卧室里还有一个大火炉,在冬夜里,塞满了胡桃木块的大火炉熊熊燃烧,烧得咝咝作响的木块里时不时地渗出甜甜的汁液。这甜甜的汁液并没有给糟蹋掉,我们小心翼翼地把它刮下来,吃掉了。这时,那只懒猫一定一动不动地躺在炉边,旁边是靠着火炉打着盹儿的狗,时不时地眨一眨眼睛。姑妈坐在炉边全神贯注地织着东西,伯父坐在另一边悠然地抽着烟斗。没有铺地毯的橡木地板在我们每天的走动中被打磨得滑溜溜的,以至于都能模模糊糊地映出跳动着的火焰的倒影。火炉里的木材噼噼啪啪地燃烧着,时不时地迸出点火星到地板上,在留下一些凹下去的黑斑后,火星慢慢熄灭了。我们六七个孩子就在火光明灭里嬉戏。“薄板”椅面的椅子胡乱摆放着,这其中有一张是摇椅。一只摇篮闲在那里,不过它的闲也只是暂时的,只是没有到它该发挥作用的时候而已。在寒冷的冬日的早晨,我们一群孩子穿着衬衫紧紧地挤在炉边,慢慢腾腾地,谁也不愿意离开这个舒适的地方,而到屋外风雪交加的走廊中间的洋铁水池那里去洗漱。

在正屋前面栅栏外就是那条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不堪的乡间大道,那儿是蛇的天堂——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它们喜欢躺在那里晒太阳。不过,如果我们在那儿与蛇相遇的话,响尾蛇、鼓身蛇便立马弄死;黑蛇或是传说中“箍形”的那一类蛇,便立马逃走;最有意思的遇上“家蛇”或是“花纹蛇”,我们会想办法捉住它带回家,用来捉弄我母亲的姐姐帕翠阿姨,她是最讨厌蛇的了。我们将蛇放在帕翠阿姨的针线篮里,等她将针线篮往膝上一放开始做针线活的时候,蛇就会慢悠悠地从篮子里爬出来,她便会吓一大跳。她总是害怕蛇,虽试过几次去克服这种害怕,但终究还是不成。她对蝙蝠也同样不喜欢,而我却觉得蝙蝠与蛇一样都是很很好玩的。蝙蝠的性情是那样的温和,皮肤是那样的光洁,只要玩弄得法,它是非常惹人喜欢、怜爱的。这类翼手类的东西,我全都熟悉,因为在离汉尼巴尔三英里远的一个岩洞<span class="" data-note="指密西西比河岸边一个石灰岩溶洞,被老人称为“麦克道尔洞”。马克·吐温在中曾描写过这个岩洞。"></span>里,生活着许许多多这类东西,我经常去捉一些带回家给妈妈玩。如果是上学的日子,这件事很简单,因为按常理我得上学,没有什么时间去搞蝙蝠。母亲也不是个疑心重的人,总是相信人家。当我对她说“我衣袋里有样东西送给你”时,她就会毫不犹豫地把手伸进我的口袋里一探究竟。不过她总是在我揭开谜底前就自己把手抽了出来。她那样地讨厌蝙蝠,真是很稀奇。她年岁越长,经历越多,但老观念越是永远也改不了。

我估计她可能从来都没有去过那个岩洞,可是附近的其他人几乎个个都去过,就连很远地方的人都组成旅行团体乘船到这儿来参观岩洞。那个岩洞长达几英里,洞内高高低低蜿蜒曲折,很容易进去了就迷路再也出不来了。谁进去都存在这个危险,蝙蝠也不例外。我在跟一位太太进去参观时就曾迷过路,在我们带的蜡烛快要燃光时,才好不容易遇上找寻我们的人,这才脱离了险境。

“英京·乔”是个混血儿,有一次进岩洞玩就差点出不来。如果洞里没有那样多的蝙蝠作为食物的话,也许他就饿死在里面了。不过洞里的蝙蝠数量不少,起码得有上万只。出来后他把他的经历毫无隐瞒地告诉了我。他的这段经历后来出现在我的里,只是结局不一样,在我的笔下他活活饿死在岩洞里了,不过这只是艺术的虚构而已,实际上他安然无恙。

盖恩斯“将军”是镇上最早的酒鬼,他曾在那岩洞里迷路,一个星期之后,人们才在离洞口几英里远的萨佛顿附近的一个小山顶的缝隙里发现了他的手帕,然后他才被人们挖了出来。数字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有意义的是他的手帕。我和他相识很多年了,他孑然一身,没有什么家产。也许他之所以得救他的鼻子是出了大力的——他的鼻子是那样的有特色,很容易引起人家的注意。

岩洞里安放着一具尸体,一个十四岁小姑娘的尸体,这使这个岩洞更加令人毛骨悚然。尸体安放在洞里充当便桥桥面的玻璃圆柱体内,柱内注满了酒精,尸体就浸在酒精里。据说镇上的无赖、泼皮曾打算拉住小姑娘的头发将她拖出来,看一看她的脸,不过这一想法始终也只停留在想法的层面。据说这位姑娘的父亲是圣路易一位著名的外科医生,在别人眼里,她的这位父亲是个怪人,曾做过不少荒诞不稽的事情。她就是被自己的这位父亲亲自安放在这儿的。

那位圣路易的著名医生叫麦克道尔,他既是内科医生,又是外科医生。有时候他会觉得行医并不能赚几个钱,那时他就会另辟财路。有一次,他与他的主顾产生了纠纷,自那以后,再也没人请他治病了。不过后来有一次意外。当有一家的主妇得了重病,其他医生都无能为力的时候,他默默地走进了那家的屋子,环视了一下现场,然后停下来,静静地待在那儿。他戴着一顶大号的垂边帽,腋下夹着一大片姜饼。他一边全神贯注地对着病人张望,一边不时掰下一大块姜饼,大口大口地嚼着,姜饼的碎末掉了一地。病人的脸色惨白,闭着眼躺在那里。家人们或站,或跪,或哭,或悲地围在床边,死亡的寂静笼罩着他们。看了一会儿,医生突然很轻蔑地拿起药瓶闻了一下,随手就扔出了窗外。人们都对他这一举动感到很吃惊,不由自主地让开一条道,让他走到了床边。只见他将姜饼往病人的胸口一放,厉声地对旁边的人说:“你们这群白痴,除了哭哭啼啼还能干什么?床上这个女骗子压根儿什么病都没有。”

然后回头对床上的“女骗子”说:“把你的舌头伸出来!”

亲友们的神情立马变了,停止了哭泣,愤怒起来,纷纷谴责他对病人的残酷行径。可是他粗鲁地打断了他们的指责:“一群只会哭哭啼啼的蠢货!你们有什么资格来教训我这个医生,我跟你们说,躺在床上的这个女人一点事没有——就只是懒而已。一块牛排,洗一个舒适的澡就能解决她的所有问题。不过。就她的这点教养,她这人……”

这时,那个似乎已经病入膏肓的妇人突然从床上坐了起来,狠狠地盯着医生把他一顿臭骂,简直就是火山爆发,天昏地转,飞沙走石。不过,这正是麦克道尔医生希望看到的结果,而她的病也就好了。麦克道尔医生就是这样一个可怜而又可敬的人。在南北战争爆发以前的十年,他在密西西比河流域家喻户晓,众人敬仰。

沿着门口的那条大路往前,是一片还未成形的丛林。穿过丛林的小道大约有四分之一英里长,虽然丛林还没成形,但已经使得小道在白天都微微有些昏暗了。穿过那片丛林突然呈现在眼前的是一片大草原,星星点点的野草莓到处都是,点缀得草原更加动人,草原的四周是茂密的树林。在草莓花儿盛开的时节,我们一大清早就去到那里,在清新而令人沉醉的空气里,闪闪发亮的露珠挂在草叶上,依依不舍地与草叶道别,树林里早起的鸟歌声婉转。

走下树林茂盛的山坡,左边便是一个用胡桃树树皮制成的秋千。树皮一干,秋千就成了一件危险的物件。当孩子们欢快地玩着秋千,荡上四十英尺高的时候,干燥了的树皮往往会不堪重负而断裂,每年有不少的孩子因此而摔伤,需要接骨。不过,上帝似乎对我很垂青,我一次都没摔过,而我的八个堂兄、堂弟、堂妹们却没有一个幸免的,前前后后,一共摔了十四次。不过这花不了几个钱,因为那时的医生通常是按年付给固定的报酬的——一家人每年二十五元。乔宁和梅雷迪思是当时佛罗里达的两位医生,我至今仍对他们记忆犹新。他们所收的报酬同样是每年二十五元,但他们不但给全家看病,还会免费提供一些病人所需的药物,并且剂量还不小,就算是身体最壮实的成年人也不能把一副药全吃下去。在那个时代,蓖麻油是最平常的药,一剂的量大约是半勺。在服食时一般会配上半勺的新奥尔良糖蜜,以使病人在服药时好受一点,但病人从未感觉到加不加糖蜜有什么分别。甘汞、大黄、干药刺巴根也是当时常用的药物。如果药物都不奏效的话,那就只有给病人放血了,然后将芥末膏均匀地涂抹在他身上。这一套救命的方法听起来虽然很可怕,但还是很管用的,经过放血的人的死亡率倒不高。甘汞是有副作用的,它能让病人大量地流口水,坏掉几颗牙。当时根本就没有牙科医生这个行当,牙科医学基本为零,要是有人牙齿腐烂或者牙痛,除了拔掉牙齿别无选择。

通常每个家庭的老妇人都是医生,普通的疼痛交给她们就能解决了。她们在树林子里采些药草,搭配搭配,将剂量配得让最凶猛的狗服下后都能躁动起来。还有“印第安医生”,那是一个庄重而严肃的野蛮人。他们部落的幸存者,精通自然的奥秘和草药的药性。居住在森林地带的人们都很信服他的本领,那儿有许多关于他妙手回春的传说。在遥远的西南印度洋上的毛里求斯,有一个人与我们的“印第安医生”相似,那是一个黑人,没有受过医生的专门训练,可他却能治一种小孩害的古怪而致命的病,并且手到病除,而一般医生却对此病束手无策,毫无办法。要是有孩子害了这种病,人们就去请他,孩子们服了他配制的草药,很快就会痊愈。这草药的配方是他的祖父传给他的父亲,他的父亲再传给他的,对于配方的成分他严守秘密,谁也不告诉,恐怕他会把秘密带到坟墓里去。到那时,毛里求斯的人们将不免恐慌了。这是我在1896年听那里的人提到的。

在很早以前我们那儿还有一个“信神医生”,那是一个专长是牙科的农家老太婆,住在距离汉尼巴尔五英里远的地方。当病人找她治病时,只见她将手按在病人的下颌上,然后说:“信!”病人就马上痊愈了。这位名叫厄特巴克太太的“信神医生”,我记得很清楚。因为我曾亲眼见到她两次治好了我母亲的病。

我们家的家庭医生梅雷迪思医生不久就举家搬迁到汉尼巴尔去了。他是个老好人,心地好,曾好几次救过我的命。不过这事就说到这儿吧。

在我成年后,家乡的老人们看见我总会说,你这孩子七岁前就是个药罐子,整天病恹恹的,似乎离开药就活不了。在我母亲八十八岁的时候,我专门问过她这件事:“那时候恐怕你为我是操碎了心吧?”

“是的,非常担心。”

“生怕我活不了?”

她想了一想——好像是为了梳理梳理思绪想想清楚实际情况——然后回答说:“不,是怕你活下来。”

这听起来好像是借用别人的一句话,但也可能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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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的小学建在距离伯父家的农庄三英里远的一片树林中,这是一所很小的学校,最多只能容纳二十五个孩子上学。夏天,我们一般一周上两次课。早上,太阳还没出来就趁着阴凉的天气,沿着林中的小路上学去。傍晚,太阳西沉时,在暮色苍茫中回家。学校是不提供午饭的,这需要大家早上就将午饭带上,有的带的是玉米饼,有的是乳酪,有的带的是其他什么好东西。上午最后一节课下课后,大家就会拿出午饭,聚在树荫下享受这些好东西。这是我小时候所受教育的一部分,现在回想起来感觉非常有意义。我是在七岁那年开始上学的。当我第一天上学时,一位大约十五岁,头戴当时风行一时的太阳帽,身穿印花布衣裳,高大而壮实的姑娘,问我“需不需要来一点烟草”——意思是问我要不要嚼一嚼烟草。我拒绝了。她大为生气,蔑视地对众人说:“这个孩子都七岁了还不会嚼烟草呢。”

自从她的这句话传开以后,人们对我的神色与议论看起来就不那么友善了,这让我意识到我是个不受欢迎的人,真是万分羞愧。我下定决心改变这种状况,然而结果却令人恶心。我学不来嚼烟草,不过抽烟学得还可以,然而他们对我的看法没有因此而有一丝改变。我还是被他们看不起,是个平庸的人。我一心想得到他们的尊重,可是无论我怎么去努力都没有成功过。孩子们对于别人的缺点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宽大为怀。

正如我前面提到过的,在十二三岁以前,我每年都要到伯父的农庄上待几个月。那儿是我的天堂,一切的生活都是那样的迷人,至今还令我十分神往。我至今都还记得在树林深处看日出的情形,黎明时分庄严而肃穆的色彩与神秘的气氛笼罩着树林;泥土的芬芳,野花的清香,交织在一起令人心旷神怡。雨水滋润过的一簇簇树叶光泽耀眼,一阵微风吹过,残留在树叶间的雨滴滴滴答答地任意飘零。树林深处早起的啄木鸟勤奋地啄着树木,野鸡也低沉地叫起来,受到惊吓的野物霎时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些深藏的记忆我全都想起来了,它们一如当年一样值得回味。

我还记得在那宁静的大草原上,苍鹰张开双翅在天空中翱翔,衬出了一片蓝天。我能看到草原周围的树林都披上了秋装,紫色的橡树、金色的胡桃树、血红的枫树和黄栌,闪着耀眼的光泽,一片片落叶沙沙地与树枝作别。在落叶飘飞的小树丛中时常可以看见一串串蓝色的野葡萄,它是我们时常去小树林玩的动力之一。鲜美的野葡萄至今想起来仍唇齿留香。野生的黑莓、柿子、万寿果、榛子我都吃过。我还依稀记得我们在一个严寒的早晨与小猪争着找胡桃的事,一阵阵寒风吹过,树上的胡桃纷纷掉落,我们努力地捡着。那时候,我已经知道黑葡萄是怎样从青色变成黑色的,色泽又是怎样变得鲜艳的。我明白胡桃壳是怎么着色的,那样的颜色用肥皂和水是没有办法洗干净的,为这个我吃尽了苦头。我懂得枫树的汁液滋味如何,什么时候收最好,如何调整钵和管子的位置,怎样把汁液煮开制成糖,怎样偷糖,以及怎么样才能让偷来的糖比千恩万谢从别人那儿讨来的糖更为鲜美。至于那些对偷糖持反对态度的道德家们,爱怎么说就让他们去说吧。

我知道如何才能挑选到最好的西瓜,一般来说最好的西瓜外表看起来胖乎乎的,在太阳的暴晒下它的颜色也与众不同。我一眼就能看出西瓜熟透没有,而不需要像别人那样对着西瓜敲敲打打。我知道冰镇的西瓜更有风味。我知道当一个西瓜被放在屋外的走廊上,孩子们流着口水将其团团围住的情形。我知道,切西瓜时,一刀下去,一下子变成两半,那声音是多么的清脆悦耳。我仿佛看到西瓜被一刀劈成两半,红的是瓤,黑的是子,色彩鲜明,那真是人间美味啊!我知道,当一个孩子分到一片西瓜时的神情、感觉,因为那时候的我时常经历这个。我知道用正当手段得到的西瓜与耍弄手段弄到的西瓜那味道是完全不一样的。虽然这两种西瓜都好吃,但任谁都知道究竟哪一种最好吃。

我知道树上还没成熟的苹果、桃子、梨是个什么样子,也知道吃进肚子里会是个什么滋味。我知道当果子熟透后,摘下来金字塔般堆在树下的情形,那是多么的漂亮、多么的鲜艳。我知道,冬天里放在地窖里的冻苹果是个什么滋味,又冷又硬,不过,我们仍然吃得很开心,苹果的诱惑是多么的大啊。我知道,年老的人总喜欢挑选那些带些斑点的苹果给孩子们吃,而我总能轻松地应付这一手。我知道,在冬天里,将冻得又冷又硬的苹果放在壁炉上烤热的样子。热乎乎的苹果,加点糖,加点奶油,真是美味无比。至于吃胡桃,我有一套独家秘诀,将胡桃放在熨斗上,用锤子轻轻一敲,胡桃壳破裂,而肉仍然保持完整。我知道如何合理运用胡桃、冻苹果、苹果酒、油炸饼,以让老年人们讲出那些令人入迷的古老的传说和陈旧的笑话,然后在不知不觉中度过一个无聊的黄昏。我知道,在那样的夜晚丹尼尔叔叔的灶房是什么景象,白种人与黑种人的小孩欢快地围在灶边,闪闪的火光在他们脸上流动,然后在后边的墙上留下朦朦胧胧的影子。丹尼尔叔叔讲着那些不朽的故事——后来雷缪斯·哈里斯叔叔收在他的作品里的那些故事,那些故事使全世界都为之着迷。我至今还记得,当我们听他讲《金手臂》那个鬼故事时,惊恐与喜悦在我的身上交替出现。我全身颤抖,同时也深感烦恼,因为讲完了这个故事我们就不得不上床睡觉了——这是我们今晚的最后一个故事了。

走完朴质无华的木楼梯再左转就到了我的房间,在我那张床的上方是屋椽和倾斜的屋顶,柔和的月色透过屋顶一块一块地映照在地板上。透过那没有窗帘的窗户往外眺望,大地一片苍茫。我还记得,在暴风雨来袭的夜晚,狂风震动着房屋,我一个人躲在毯子下面,倾耳聆听着这一切,那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还记得下雪时,雪花常常能透过屋顶渗进来,飘落在地板上、窗子上,使得本来就很冷的房间更加寒气逼人,早晨就算你想起床,也畏缩起来了。我还记得,在有月亮的夜晚,这间房间里的暗处是多么阴森可怕。当我半夜从梦中惊醒时,又是多么地让人恐惧。在那时,早已淹没在记忆长河里的罪孽,又重新涌上了心头,要求给它一个了断。可是它们的出现是多么的不合时宜啊。在那个屋外猫头鹰怪异地鸣叫,野狼凄凉地哀号,夜风轻轻地悲鸣的时候,一切是多么的惨淡啊!

我记得,在夏天有雨的夜晚,瓢泼的大雨无情地敲打屋顶,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床上聆听雨声,看窗外电闪雷鸣,这是多么的惬意。这是一间很安适的房间,屋顶上装有避雷针,透过窗户就可以看到并且摸到避雷针的接地线。在夏天的夜晚,我们可以沿着这可爱的接地线爬上爬下,以便发生什么事时可以随时隐蔽。

我记得,在某些天气晴好的夜晚,我会和黑人一起去森林里玩捕捉野兽的游戏。我们一行人行走在光线昏暗的树林里,突然,一只训练有素的猎狗在前面欢快地叫起来,这预示着猎物已经被它赶上树了。这时候,大家的兴致就被点燃了,一个接一个争先恐后地冲过荆棘和树丛,争着第一个赶到现场。赶到后。大家点起火来,将树放倒。狗也好,白人也好,黑人也好,全都兴奋得发狂。随风跳跃的火光,掩映出一片奇异景象。这些我都记得非常清楚,大家玩得非常尽兴,非常快乐,除了那个扮演猎物的黑人。

我记得,在那个鸽子、鸟儿成群的季节,数以百万计的鸟儿从四面八方飞来,黑压压的,遮蔽了树林,遮蔽了天空。因为数量太多,好些枝条都被压断了。只用棍子就能将鸟儿打死,根本不必用枪,因而也就没人用。

我还记得我们一起去森林里捕捉松鼠、松鸡、野火鸡以及其他东西的游戏。早晨天还没亮,我们就出发了,开始了远征。那时候,天气是多么的寒冷而又阴暗。我曾有好多次因为自己没能去成而懊恼不已。在这些远征中,只要一吹牛角,就能召唤来成群的狗,远超出我们实际的需要,这些狗拼命地奔啊,跑啊,劲头十足,有的小孩因此被撞倒了,便吵个不停。一声令下,所有的狗就又消失在树林里了,而我们就一声不响地跟着它们行进在昏暗的树林里。没过多久,清晨便降临了,阳光普照大地,大地一片光明,鸟儿婉转啼鸣,一切显得那样的新鲜与芬芳,草叶间、树叶间未干的露珠在阳光下晶莹剔透,好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经过长达三个钟头的远征,大家满载而归,已经饥肠辘辘,筋疲力尽的人们回到家时,正好是吃早饭的时候了。

第一篇 故乡与成长 第二章 我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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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约翰·马歇尔·克莱门斯来自弗吉尼亚州,我母亲简·兰普顿来自肯塔基州。弗吉尼亚州的克莱门斯家族历史悠久,其祖先可以追溯到诺亚方舟的时代,传说建造方舟的诺亚就是他们的祖先。依照传统说法,家族中有几个人曾在伊丽莎白女皇时代做过海盗和奴隶。不过他们并不认为这是什么丢脸的事,因为率领英国舰队为英国建立海上霸权的德雷克和霍金斯以及其他一些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在那时,海盗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职业,君主们也乐意做他们的后台坐地分赃。就当时的我来说,对于海盗的生活也是心驰神往的。读者如果仔细地探寻一下自己的心灵深处,也会发现自己对于海盗的生活是多么的向往。不过无论读者在自己的心灵深处发现什么,都没多大关系,因为我正在写的是传记而不是其他的。

据祖上的说法,后来又有一个祖先曾在詹姆士一世或是查理一世时代任英国驻西班牙大使,并在那儿娶了一个西班牙姑娘,这使我们家带有了一点西班牙血统,为我们家族的性格增添了一些似火的热情。此外还传说,正是这一位,或者是另一位名叫杰弗里·克莱门特的祖先与别人一起将查理一世判处了死刑。

对于以上这些关于祖先的传说我没有去调查确认,一方面是因为我生性懒散,另一方面是因为为了将我们这一支的情况尽量搞得出色些,我几乎投入了我的全部精力,再也没有精力去调查其他的了。不过,其他支系的人曾表示,经过他们的调查以上那些说法全都是确定无误的。因此,我一直认为,我确实在查尔斯超度方面助过他一臂之力,不过那是通过祖先的行动来实现的而已。我本能地相信这个说法。无论何时,只要我的心里本能地萌发起一种强烈、坚韧而又根深蒂固的观念时,我们都可以将其归结于祖先们从很久很久以前传下来的,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完整了,同时也僵化了。

对于我来说,我一向都讨厌查理一世,我相信,这种感情是从那位参与审判查理一世的祖先那儿传下来的。因为,就我个人的脾性,我不会因为我个人的什么原因而去对什么人表示反对。就像对英国历史上那位著名的酷吏司法大臣杰弗里,按常理我应该反对他,然而我并不反对他。这说明生活在詹姆士二世时代的祖先们对他也不反对。对于这些事,除了上面提到的这个原因,没有任何合理的解释可讲,不过这事所能说明的也恰好就是这些吧。我对撒旦所抱有的友好态度,也只能用这个原因来解释了,因为如果说这来自我的独创,那是不太可能的。

因此,出于本能,以及我对祖先们的调查,我总是认为,杰弗里·克莱门特,这个酷吏也是我的一位祖先,并对他抱有好感,以他为骄傲。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这很可能是出于我的虚荣心,而这是一个缺点。这让我对于那些祖先都是普通人的人怀有优越感,在这种心理下我有时会不给人面子,弄得别人当众下不了台。

几年前,我在柏林就曾这样做过。那时,威廉·沃尔特·费尔普斯是美利坚合众国派驻德意志王国的公使。有一次,为了结识王国的内政部长S伯爵,他邀请我参加晚宴。这位伯爵出身于一个显赫的世家,因而我也就有了想透露一下我那些显赫祖先的事实的想法。不过我不想生拉硬扯地将他们从坟墓里拉出来,扯进我们的谈话中。然而,我好像也没什么好的由头可以顺势而为地将他们拉进来。在我看来,费尔普斯先生也同样为这件事儿烦恼。事实上,有时候他都显得有些心不在焉了——很想找个合适的机会将显赫的祖先们介绍给大家,让祖先们露一露脸,然而机会却从未光顾他。不过,在宴会结束以后,他还是打算试一下。他将我们领进了他的客厅,一幅一幅地为我们介绍他收藏的画,最后在一幅粗糙而古朴的版画前停住了脚步。画上画的是法庭审判查理一世的情形。画面上的法官们呈金字塔形状分布,上面是头戴清教徒垂边帽的法官,法官的下边是三位没有戴帽的书记官。这时,费尔普斯伯爵指着三位书记员中的一位,以兴高采烈而又漫不经心的神气说:“他是我的一位祖先。”

在他说完后,我指着头戴清教徒垂边帽的这一法官,以辛辣而漫不经心的口气说:“我的祖先。不过这没什么值得炫耀的,我的祖先里像这样的还多着呢。”我这样做并不算什么光彩的事,也一直以此为憾。然而,我虽然这样敲了他一下,却也不知道他的感受究竟如何,但这对于我们的友谊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反而证明了他的优雅、高贵,虽然他的出身并不高贵。这在我也并不是没有值得称道的地方,至少我并没有因为他出身的不高贵而看不起他,而是始终如一的予以平等相待。

在我的祖先中,还有两位值得一提,分别是杰勒和谢拉德。杰勒·克莱门斯是远近闻名的神枪手。有一次,在他参加竞选准备进行竞选演说时,反对派雇来了几个吹鼓手,让他们聚集在演讲台的前面,等他发表演讲时吹吹打打干扰他。他的支持者客客气气地劝说吹鼓手离开,但他们根本不理睬,他就打算好好地教训他们一下。在他开始演讲的时候,首先将自己的手枪往面前一放,声调柔和地说:“我是个爱好和平的人,今天不打算伤人,也力求不伤人,不过我正好有六颗子弹,六个鼓每个鼓一颗,如果你们打算敲鼓的话,那就最好不要站在鼓的后面。”

谢拉德·克莱门斯在内战时期是西弗吉尼亚州的共和党众议员。后来,他居家搬迁到了圣路易,到现在还有詹姆斯·克莱门斯这一支生活在那里。内战结束后,他在圣路易成了一个激进的异党分子。当他是共和党党员时,我是个异党分子;等他成为异党分子的时候,我却成了一位共和党党员。克莱门斯家族的人总是试图在政治上保持均衡的状态,尽管这有时会使人感到很不方便。谢拉德·克莱门斯后来的情况怎么样,我就不太清楚了。我只是在新英格兰的一次共和党群众大会上将参议员霍利介绍给大家时,收到过他从圣路易寄过来的信,他在信中对议员霍利表示了坚决的反对。他在信中说,北方的共和党人——不,应该是“北方的低贱的家伙们”用火与剑将南方的豪门大家全部清除了,而我这样一个贵族出身的人竟然和那些贱人混在一起,实在是太不成体统了。难道我忘了我是一个兰顿吗?

所谓的兰顿是从我母亲的家族来说的。我的母亲是个兰顿(Lambton)——带个字母P的兰顿,在早年,有些美国人对于兰普顿(Lambton)家族的拼音拼写得不很准,渐渐地兰普顿变成了兰顿。我的父亲和母亲是1823年在列克星敦结的婚,那一年我的父亲二十四岁,母亲二十岁。当他们都不富裕,母亲带来了两个黑人奴隶作为嫁妆,此外我想他们一无所有了。结婚后,他们在田纳西州东部山区一个名叫詹姆斯敦的偏僻村子定居了下来。他们最早的几个孩子都是在那里出生的,不过那是在我出生很多年前的事了,我已经几乎没有什么印象了。我是在他们搬到密苏里州以后出生的。那时的密苏里州成立不到二十年,是一个全新的地方,需要大量移民去那儿生活。

从时间上推算,我的大哥奥里昂、姐姐帕梅拉和玛格丽特以及另外一个哥哥本杰明都出生在詹姆斯敦,可能还有其他人,不过我记不太清楚了。我的父母搬到哪里去居住,对哪里来说就是一种荣耀。当地的人们都希望他们能留下来长期居住,好让这地方能发展成一座城市。当人们认为他们会长期居住在那里时,人群便大量地涌入,市镇繁荣起来。然而,不久之后他们就离开了,物价跌了下来,市镇变得萧条,詹姆斯敦也是在他们离开后的好多年以后才又重新繁荣起来的。在我的《镀金时代》里我曾提到过詹姆斯敦,不过那只是根据传闻写的,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去过詹姆斯敦,以自己亲见的第一手材料写也就无从谈起了。

我的父亲在詹姆斯敦附近留下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大约七万五千英亩土地。在他1847年去世的时候,这笔可观的财产已经伴随他二十年了。这些土地虽然数量达到了好几万英亩,但它的税赋却几乎等于零——每年五块钱,他每年都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缴纳税赋,以保证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他在世时常对我们说,在他生前,这片地也许不会值什么钱,但将来总有一天它会给他的孩子们带来超乎想象的收益。

这里拥有丰富的煤、铜、铁资源和木材。他还说,等交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铁路会延伸到这个地区,到那个时候,这上万英亩的土地就成了名副其实的财产了。这儿还生长着一种野葡萄,我父亲对它寄予了深切的希望。他曾把它带到辛辛那提去,让著名的葡萄酒生产商尼古拉斯·朗沃斯进行鉴定鉴定。据朗沃斯先生说,那是一种上好的葡萄酒原料,能酿出跟他的卡托巴酒一样好的酒。那片土地的物产还不止这些,还有一种重要的资源,那就是石油,不过当时我的父亲是不知道的。当然,他就算知道了,也没什么意义,那时候内燃机的时代还没来临呢,更何况石油要到1895年才发现。

如今我倒希望自己能有几英亩的土地,这样,我也不至于为了养家糊口而写什么自传了。我父亲临终时告诫我们,要守住这片地,等待它的升值,不能让别人给骗走了。我母亲最亲近的堂兄弟詹姆斯·兰普顿——我在《镀金时代》中提到过的塞勒斯上校的原型,每次提到这片地时都会兴奋地说“这可值好几百万啊——几百万啊!不错,不错!”这是他一贯的语调,说到任何事情时都是这样,并且老是说错,不过这次他说得一点也没错。这表明,对于那些喜欢四处预言说大话的人,绝不应该给他们泼冷水,让他们泄气,只要他们不灰心,愚者千虑终有一得,总会有所应验的。

很多人在看《镀金时代》时,总以为塞勒斯上校是我杜撰的人物,现实中根本不可能存在这样夸张的人物,并且说我这个“创造”堪称经典。可是他们错了,那是一个实实在在存在的人物,我只是按照实际情况将他用笔表现出来而已,一点夸张也没有。书上和舞台上那些关于他的那些细节描写,在常人看来可能是非常夸张的,但它的的确确不是我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他的生活中真实发生过的事实,并且是我亲眼所见的。

如果有人看过约翰·特·雷蒙德的演出,那一定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每当他吃大头菜这场戏开演的时候,观众们通常都会笑痛肚子,这样的表演尽管非常夸张,但它的每一个细节都是事实的忠实再现。这件事就发生在兰普顿叔叔自己家里,事情发生时我也正好在场。事实上,我就是故事里那个吃大头菜的客人。如此凄惨的场景在一个伟大演员的手里被演绎得多么的完美啊,让众多观众在泪眼模糊的同时又大笑不已。不过雷蒙德也只有进行幽默表演时才称得上是一个伟大的演员,在这方面他确实是高手,达到了别人所无法企及的高度。总而言之,伟大一词他当之无愧。至于别的事情,他连勉强完成都有些困难,简直是侏儒中的侏儒。

塞勒斯上校的原型,就是我的叔叔詹姆斯·兰普顿,他是一个心灵美丽而又带着些忧伤的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一个心胸宽广、可敬可佩的人,一个脑子不太灵光但却无私的人,一个人见人爱的人。他的所有朋友都对他爱护有加,所有的家人都宠着他。以上都是对他的确切的描述,不带一丝夸张。在他们的眼里,他的地位也就仅比上帝低一点点而已。这位现实中的塞勒斯上校从来没有上过舞台,舞台所能表现的也只是半个他,另外的半个,雷蒙德是无论如何也演不出的,那已经超过了他的水平所能达到的程度。那半个具有雷蒙德所不具有的素质。因为雷蒙德不能被称为男子汉大丈夫,他不是个可敬、正直的人,他空虚而又自私,粗俗而又愚蠢。他身上那些本该是心所在的地方,反而全是空空的。只有弗兰克·梅奥一个人能将塞勒斯上校完整地演出来。

这个天地充满了意外,越是没有预料,越是容易发生。在我将塞勒斯写进书中时,这个作品的合作伙伴查尔斯·达德利·沃纳建议换一下塞勒斯的教名。十年之前,他曾在西部的一个遥远的角落里邂逅过一位名叫艾旭尔·塞勒斯的人。他觉得最适合我们的塞勒斯的名字便是艾旭尔了,因为这个名字可笑、古怪,如此等等。我认为他这个想法很好,不过我想那个艾旭尔可能会露面,并且提出异议。不过沃纳说这不可能,因为他确信那时候艾旭尔已经死了。更何况不管死活,我们是一定要用这个名字的,因为这个名字恰恰是最合适的,我们必须要用。因此便换了名字。沃纳所描绘的艾旭尔是一个微贱而自卑的农民。在书出版一个星期之后,一位受过高等教育,彬彬有礼并且衣着阔绰的绅士愤怒地来到哈特福德,眼里带着要告状的神色,因为他的名字也是艾旭尔·塞勒斯!他从不知道还有其他人叫这个名字,方圆一千英里内都没有。这位受伤的贵人的计划是很明确的:美国出版公司有义务停止发行已经印好的版本,并将版子上的名字改掉,否则就要起诉,并赔偿自己一万元。公司再三向他道歉并且承诺,将版子上的名字改成马尔贝里·塞勒斯上校。很显然,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是一定不会发生的。两个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同时都顶着一般人不会起的名字——艾旭尔·塞勒斯,这种事情竟然也有可能发生。

虽然詹姆斯·兰普顿整天沉溺在他那堂皇的美梦之中,但直到临死也没有亲眼见到哪一项实现过。我在1884年最后一次见到他,这距离我在他家用一桶水清洗大头菜,又将一盆生大头菜吃光,已有二十六年了。他年纪大了,头发也白了,不过他仍旧按照他年轻时候那种有说有笑的样子来款待我,风度不减当年——丝毫不差。他那兴高采烈的眼神,他那顾盼之间由心中流露出的希望,那生花的妙舌,那驰骋的想象——依然如故。在我还没来得及转身的时候,他便擦起他那阿拉丁的神灯,将世界上神秘的财富在我面前展现。我自顾自地说:“我写得没有一点夸张,我将他如实地刻画了出来。到今天,他依旧如此。凯布尔是能够认出他的。”我请他稍等片刻,就冲进了隔壁——凯布尔的房间。当时凯布尔正和我一起在全国各地进行旅行演讲。我说:“我希望你敞开你的门,让你听到那边那个很有意思的人发出的声音。”

接下来,我走了回来,问兰普顿目前正在忙着做些什么,他跟我说起他通过自己的儿子在新墨西哥进行着的“小小冒险”:“只是小事——小玩意儿罢了——部分是为了闲来玩玩,部分是为了不至于让自己的资金闲着,最主要的还是为了能使小孩得到发展。命运的轮子转个不停,可能会有那么一天,他必须要靠工作来维持生活——世上的怪事可真是不少啊。但是那只不过是小事一桩——如同我说的那样,不过是小玩意儿。”

事情就是这个样子——开头是这样说的。可是却在他巧妙的口才之下,越来越膨胀了——哦,简直膨胀到无法想象的程度。一直用了半个小时,他才把话讲完。然后以轻描淡写的口吻说道:“是啊,只不过是小事。现今的事情都是这样——小事一桩——但是很有意思。能够用来消磨时间。孩子总是将事情想得很了不起,这你知道,他小嘛,具有丰富的想象力,没有干大事的经验,缺少能够令幻想得到锤炼、判断力趋向完美的那种经验。这样看来其中有两三百万,至多三百万块钱的好处。不过,你应该知道,这对一个刚踏入生活的小孩来说已经不错了。我不能让他发财——那是后话。在他人生的起步阶段就让他发了大财,会冲昏他的头脑的,长远来看,对他无益。”

接下来,他说到自己将皮夹子放到家里客厅的桌子上,现在银行营业时间过了,并且……

我打断他的话,并且求他给凯布尔和我个面子,能作为我们的客人出席演讲——跟我们不少朋友那样,给我们这个光荣。他同意了,并且对我略微表示了感谢,就仿佛一位国王开恩赏赐那样。我阻止了他关于票子的话题,是因为我看出他正想向我要票,并允许他明天付钱。我明白,他欠了账是会还的,即便当掉身上的衣服也是要还的。又聊了一段时间后,他热情地握着我们的手同我们告别。凯布尔从门口伸进头来说:“这肯定是塞勒斯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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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一次性购买了十万英亩左右的一块地方。全部土地的价格约为四百元。在那个时候,一次付这么多钱已经非常不少了——至少在东田纳西的芬屈雷斯县坎伯兰山的松林和圆丘这一带是这样的。我爸爸付了一大笔钱后,在詹姆斯敦法院门前掉转过身,站着望向他那一大片地,欣慰地说:“不管今后我自己的遭遇怎样,我的子孙们是保险的了。我不能亲自看到我这些地皮成为银子、金子,可是我的孩子们是能够见到的。”就这样,虽然他对我们满怀好心,但是却在我们身上安上了将来会发财这种沉重的诅咒。他直到死都以为对我们做了好事。但是,这却是一场可悲的错误,幸亏他并不知情。接下来,他又说道:“这片地里,除了富含铁矿之外,还具有别的矿藏。在美国,只要拥有几千英亩上好的黄松木材,我们就可以用这些木材编成筏子,顺着奥勃兹河放下去,等到了坎伯兰,再从坎伯兰放下去,到了俄亥俄,再从俄亥俄放下去,一直放到密西西比河,然后放到所有需要这些木材的地方。这大片的松林,能够产出要多少有多少的焦油、松脂和松节油。这里还是天然的酒产区。美国那些无论是种植的还是作为他用的土地,没有一处能像这里那样盛产葡萄。这里的葡萄全是野生的。这里有牧场、玉米地、小麦地和土豆地,还有各式各样的木材——在这广袤的土地上,从地下到地上,应有尽有,使这片地变成了无价之宝。美国共有一千四百万人口,其中有一千一百万人是最近四十年增加的,以后的增加速度还会更快。我的孩子们会亲眼见到移民一直向着田纳西州芬屈雷斯县冲来,到那时,他们手里拥有的这十万英亩好地,会令他们变成巨富。”

我爸爸对于那片地的种种发展前途的预测是完全确实的——不过,他可以对这里有无穷无尽的煤进行预测也同样是确实的,不过可能因为田纳西的老实人们并不习惯对燃料进行挖掘,所以他并不太懂煤这个东西。其实我爸爸还可以在发展前途的清单上补充一点,那就是从辛辛那提南行的铁路线将来肯定会通过这片地,因为这片地距离诺克斯维尔仅有一百英里。不过他没来得及见到任何一条铁路,甚至都没听说过这类事情。更加不可思议的是,有些居住在詹姆斯敦附近的人,到了1860年左右,甚至还从来都没有听说过铁路,也从不相信有轮船。在芬屈雷斯,人们投华盛顿的票,而并不投杰克逊。住在这一带的一位受人尊重的老太太提起自己的儿子时说道:“吉姆从凯因塔克回来了,还带回了一个当地的姑娘,那个姑娘非常自以为是,天知道,他们怎么会有那么多新奇的念头,啊呀——按照他们的说法,木屋子已经不合意了——是啊,不合意啦——他们把屋子用脏东西统统粉刷了一遍。他们说,凯因塔克贪心的上等人们都这么干,据说这叫做‘上泥灰’。”

我爸爸成功地完成这笔大交易的时候,我大哥四五岁,大姐更小,还只是个被抱在怀里的婴儿。至于在我们一家人中占大多数的其他那些人,都是后来十年中才生的。1834年的金融大危机在买田四年后爆发了。我爸爸的好运道毁在了这场风暴中。本来他备受尊敬与羡慕,还被认为是芬屈雷斯县最富有的公民,因为大家都认为他除了大批田地以外,至少还拥有不少于三千五百元的财产。可是一觉醒来,却猛然发现他的财产只有原来的四分之一了。爸爸是个沉默、严肃而又骄傲的人,对他来讲,逝去了光荣,转而成为众人怜悯对象的境地并不容易应对。他召集了全家人,向当时所说的“西部”——那片荒凉的地区艰难跋涉,最后,在位于密苏里州的佛罗里达小镇搭起了帐篷。他在那里“开店”好几年,可惜除了我的出生是件喜事之外,其他的事运气一直不佳。不久后,他迁移到了汉尼巴尔,此后运气有了一些好转,他拥有了治安法官这样的身份,并在塞罗格特法院做起了书记官,当时没有任何人敢不理睬他发出的传票。在汉尼巴尔的头几年里,他干得很好,可是命运再一次捉弄了他。他为艾拉·斯托特做了担保人,可是艾拉故意钻了新破产法的空子,溜走了——这样做,他就可以舒舒服服地一直过到死去。可是这一下我爸爸却被毁了,他因此穷了一辈子,直到他进入坟墓,他的子女依然不得不长期为了生计而在世上挣扎。但是,每当我爸爸想到田纳西的田地,甚至是病危时躺在病床上,也会变得兴奋起来。他说,过不了多久,这块地皮就能够让大家发财,从此过上幸福的日子。抱着这个信念,他安然地死去。

于是,我们立刻将充满期待的眼睛转向了田纳西。不管是在我们流浪迁移的途中还是在那些沉浮不定的岁月,那个方向永远是我们的希望,我们的眼睛总是盯住了它,越过大陆,穿过海洋,带着古老的希望,带着时而高涨,时而消退但却永远不灭的信念这么盯着。

我们在爸爸死后将家业临时性地整顿了一下,因为我们一心想卖掉田地以后再做长远的安排。我哥哥用借来的五百元钱盘下了一家没有任何价值的周报。当时我们全都认为,在卖掉田地,大家能够凭借聪明才智做些什么以前,其他事情用不着干得太认真。我们最初租了一座大房子,不过我们寄予无限希望的那次交易非常令人失望,那个人只要了我们的部分田地,我们商量了一下,最后决定如果不是全部卖出,那就一英亩也不卖,结果没有交易成功,所以我们被迫换了一个开销小一些的房子。

像我所说的那样,我爸爸买下田纳西那一大片地产已经有二十年了,在这期间田产一直是完好的。在1847年他去世以后,我们便开始自己经营。四十年以后,大部分田产都被我们处理掉了,只剩下了一万英亩,也没有卖出什么好价钱。在1887年,或者更早一些,最后的一万英亩也被卖掉了。借此,我哥哥买下了位于宾夕法尼亚州油区科里镇上的一座房子和一块地皮。到了1897年左右,他卖掉了这座房子,得到了二百五十元钱。关于田纳西州田地的美梦就这样破灭了。

除了这笔钱外,我爸爸很具有远见卓识的那一回投资,似乎没有一分钱的赢利,反正在我的记忆中没有其他的了。不,我还忽略了一个细节。那就是它还为我提供了塞勒斯以及一本书的背景。而凭借那半部书,我赚了一万五千元钱,也有可能是两万。正好是一块钱左右一英亩。好奇怪啊。在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我爸爸便开始进行投资,因此他不是有意偏心于我的,但是我是我家里唯一一个受惠于这项投资的人。下面我时不时还会再讲到这片田地,那是因为在不止一代的岁月里,它曾这样或是那样地影响了我的一生。每当境况变得黑暗无望令我不知所措的时候,它就会浮现出来,并将塞勒斯那充满希望的手伸出来,对我们进行鼓舞:“不要怕——相信我——再等等!”在这四十年中,它鼓舞着我们的期盼——盼啊,啊盼,最后却将我们抛弃了。它抑制了我们的能力,令我们成为梦想家、懒汉那样专爱幻想的人。我们总是以为明年我们会发财,就不用干活了。生是穷人是好事,生是富人也是好事,这些于人生都有益。然而,生来就是穷人却总梦想着一夜之间变富,这其实是一个巨大的灾难,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想象不出这是多大的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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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是在1890年10月的时候去世的,那年她八十八岁,真是高龄。她的一生,可真是艰苦奋斗的一生,因为四十岁的时候,她的身体便已经很虚弱了,被认为患上了不治之症,不久于人世了。二十五岁以前,我对她很了解,不过二十五岁以后,我要好久才能见她一面,因为我们母子住的地方相距很远,有好几天的行程。我只是谈到她,并不是给她写正式的传记,专门对她进行描述。在此我只是从中引几段事例,来对她的性格做出探照灯式的一瞥,不打算对她的生平经历进行系统的展示。严格地说,她并不具备什么特别的经历,但是她充满着个性,并且是优美、突出、可爱的个性。

每个人的心灵摄下的有关于人们的成千上万张视像,都会有不同的效果。我用心灵摄下了我这个最早、最亲密的朋友的千千万万张视像,但是只有早年那张最清晰、轮廓最分明地留了下来。那是在四十七年前,她当时已经四十岁了,而我是八岁。她挽着我的手,和我一起跪在我哥哥的床前,哥哥大我两岁,他的尸体躺在那里。她涕泪横流,并且还在呜咽。也许对我来说,这种无声的哀痛还是新鲜的事,所以它给了我异常强烈的印象——这个印象以及那个情景至今还留在我的脑海,这就令那个情景显得更加强烈,更加值得纪念。

妈妈的形体瘦小,但心地宽宏——宽宏到能够装得下每个人的痛苦和幸福。我发现她同其他我所认识的人的最大的并且是明显的区别在于:别人只对少数几件事富有兴趣,而她则会将这种兴趣一直保持到死的那一天,并且是对整个世界,世界上的每一件事、每一个人都具有强烈的兴趣。纵观她的一生,她从来不懂得对事对人半心半意,划清界限,或者对有些事或人漠不关心。假如一个病人,不论对什么事或人都怀有热烈且又永不熄灭的兴趣(对他自己除外),并且对自己来说,一刻也不能够安静,这样的病人是难以征服的,是疾病的最大敌人。我可以确定,我妈妈的这种性格,是她活到将近九十岁的主要原因。

她无论对人还是对动物的兴趣都是热烈、亲切而又善意的。她总是有原谅人家、爱人家的理由,哪怕是其中最凶恶的,哪怕她自己为此而受到牵连,她也不会在乎。天生的,她就是无依无靠的人的贴心朋友。人家说,虽然她是长老会教友,却可以被人哄骗得替魔鬼说好话。我们曾经做过试验,大家串通好开始骂撒旦,一个接一个恶毒地咒骂,无情地鞭挞,在这精心策划的戏法中,我那个丝毫不存戒备心理的妈妈就掉进了圈套。她承认撒旦坏透了,是堕落的,因此大家说的都有道理,那些控诉都是对的。但是,有谁能说他所受到的待遇是公正的呢?一个有罪孽的人也只不过是一个有罪孽的人,撒旦也是,就像其他类似的人一样。其他类似的人如何才能得救?光靠他们自身的奋斗吗?不是的,否则谁也得不到拯救。除去他们自身微弱的努力以外,还需要加上基督徒国家全部教堂里无数颗怜悯的心在每天发出的那种打动人心的恳求与祈祷。可是谁为撒旦祈祷呢?在整整十八个世纪中,什么人能有那种很平凡的人道思想,肯为那个唯一最需要祈祷的人进行祈祷呢?我们这唯一的同伴和兄弟,这个最需要朋友的人,却偏偏一个愿意帮助他的人都没有。我们中唯一的一个罪人,按照常理,正是最应该享有那最崇高和最明白不过的权利,得到每一个基督徒日夜的祈祷,这是因为理由朴素而又无可厚非:他在罪人之中是罪过最大的,他的需要最强烈,是第一位的。

我的妈妈,撒旦的这位朋友是最温柔的,她朴实无华的语言,很自然的就能感人肺腑。只要是没有能力进行防御的人或者动物受到了伤害或者羞辱,将她的怜悯与愤慨激起,她的话语便开始变得最雄辩起来。她的雄辩很少是很尖锐、很激烈的,而是文静且又充满怜悯的,很有说服力的动人雄辩。用词如此真诚、高尚而又朴素,说得又如此动人,我曾不止一次看到她赢得了那些原本不轻易受感动的人的眼泪,那些眼泪是表示赞许的。只要是发现有什么人或动物受到欺压,她那属于女性和纤弱体型的恐惧心理就都退往后方了,而她那战士的品德便会第一时间冲到前方来。有一天,我在我们的村子里看到一个邪恶的科西嘉人,这个人是我们镇上的人都害怕的,只见他追赶着他家的姑娘,从一些小心谨慎的男公民身边冲了过去,他的手里还拿着一根粗绳子,据说是用来捆那个姑娘的。我妈妈将门开得大大的来迎接那个姑娘,接着不仅没有在她身后把门关起来上锁,反而站在门口,张开两手,阻挡着跟在后面冲过来的男人。那个男人不停地咒骂,用他手中的绳子吓唬我妈妈,可她丝毫也没有退缩,也丝毫没有害怕,只是站在那里对他进行咒骂、讽刺和嘲弄,在街中央根本听不到她说话的声音,但是,对于这个男人的良心,对于他那尚在沉睡中的男子汉的人性来说,她的声音却是振聋发聩的。于是,这个男人便请求我妈妈的原谅,并把绳子交给了她,对天发誓说,她在他所见过的女人当中是最勇敢的,说完便离开了,从此再没有给她找什么麻烦。从此以后,他们两人成了好朋友,因为妈妈身上有他一直寻找的东西——对他并不惧怕。

有一天,她在圣路易的街上走,看到一个赶车的汉子正在挥动鞭子抽打马头,她一把夺下了鞭子,这一举动吓了那个汉子一跳。接着,她便替那匹无意中闯了祸的马说好话。马夫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且主动承诺说从此不会再虐待马匹了,虽然他根本不可能信守诺言。

这种替受虐待的动物说情的事,在她一生中是很普遍的。我认为肯定是她的态度没有冲撞到别人,肯定是她的好心肠路人皆知,所以她才总能达到目的,并且最终对方总是对她礼貌有加,还经常对她进行善意的夸奖。对不会说话的那些种类繁多的动物来说,她是它们忠实的朋友。凭着一些微妙的迹象,那些无家可归、被人追赶、身上肮脏、惹人讨厌的猫,一眼就认定了她天生就是来庇护它们的——跟着她走进了她的家。它们的这种本能并没有搞错,它们像浪子那样受到了宠爱。那是在1845年,我们家曾经一度有过十九只猫。其中任何一只都没有什么优良的品性,或是长处,就只像通常的那样,运气不好罢了。对于我们大家来说,这些猫都是相当大的负担——这其中也包括我的妈妈——不过,它们运气不好,这就足够了,凭借这一点就得让它们待下去。这总比家里连一只得宠的动物都没有要强一点。孩子们总是需要有些什么动物玩玩才行。但是,把动物放在笼子里,在我们家是不被允许的。动物被囚禁起来,那是绝对不行的——我妈妈甚至连一只老鼠的自由都不允许妨碍。

我小的时候,密苏里州的小镇汉尼巴尔的人还都很穷,但却体会不到穷,反而人人都能体会到愉快。自然,社会上也有等级——上等人,没有地位的人和根本没有家的人。彼此都认识,彼此都和气,没有人故意摆架子,可是等级界限还是清清楚楚。每个等级的社交活动总是与它同等的等级进行。这样一个小小的民主社会,充满自由、平等和“七月四日”精神,并且十分真诚,但是你也觉察得到,那些贵族式的病毒还是存在的。这是有的,并且没有谁出来责难,或者认真思考一下这种东西的存在是多么不合理。

在我看来,环境是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因为镇上的居民来自奴隶州,并且他们的新家中还留存有奴隶制度。我的妈妈,生来性格慈悲又富于同情心,她自己无意做什么贵族,不过凭借她的教养,她毕竟还是一个贵族。也许很少有人认识到这一点,因为在我看来,与其说这是一种原则,不如说是一种本能。所以它的外在表现往往显现出偶然性,而不是故意的,也不是经常性的。不过我认识到了这个弱点所在。我心中明白,她引以为自豪的是:现今的德拉姆伯爵们,即兰顿家的人,他们拥有他们家的土地的时间长达九百年。当年英格兰血统被诺曼征服者改变的时刻,他们的身份为兰顿古堡的封建领主。那个时候,她的祖先们地位显赫。我对此事进行了争辩——自然我说得比较委婉,因为对待这种庄重的事,人们必须谨慎,千万不可以性急——由于世袭而对一片土地的拥有权长达九百年,这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不管聪明还是愚蠢,这谁都做得到。也只有世袭值得骄傲罢了,如此而已。所以,不过是世袭传下来的东西让她引以为傲罢了,这同典押传下来的东西是相同的。而我们自己的祖先则不然,他确实是高人一等的,因为那个叫做克莱门斯的祖先,他曾经干过对他来说极有声誉而对我来说则足以引以为傲的事。那就是,他为审判查尔斯第一,并将他交与刽子手的那个法院的一员。

表面上看来,我这是开玩笑,但骨子里却不是的。我非常尊敬那个祖先,并且这种尊敬的心理日渐增加,而不是在衰退。在消灭他那个年代头戴皇冠的骗子这件事情上,他是出过力的。不过我该为我的妈妈说句公道话,只要没有家里的人在场,我是从没有听到她提起过她那个光荣的祖先的。因为在她身上,毕竟还是有着美国人的那种优良精神的。不过我认识的兰普顿家的其他人就不同了。塞勒斯上校和我妈妈是近亲,也是兰普顿人。这个喜欢装阔的可怜老人活着时,陌生人很容易就能从他嘴里听到一件原来的事,如“我们这一支最早的祖先”,并且总是装作不值得一提,在无意中说出来的样子。这样自然就引起了追问,这也正好投其所好。接着就要讲那段不幸历史的全部过程了,兰普顿的后嗣是如何对那种愚蠢的欺骗——世袭的贵族制,深恶痛绝的,差不多一百五十年前来到了这个国家,结了婚,并与世隔绝,住在了荒漠的偏僻之处,生下了成为后来一代美国继承者的祖先。而在英国国内,人家以为他已经死了,爵位与财产也便转让给了他的兄弟,也就是今天那些非法篡夺行为的始作俑者。然后上校一般都是故意以谦恭的口气提起当时能够要求成为继承人的——他的那个远房的堂兄——还一本正经地将他称为“伯爵”。

“伯爵”是个有才能的人,要不是活着的时候遭到了不幸,是完全可能有所作为的。他是一个肯塔基人,心肠很好,但是他没有钱,也没有用来赚钱的时间,因为他的所有时间都用在让我以及我们一族其他的部分人给他提供经费,好使他为他的继承申请能够在上议院里通过而斗争。他拥有所有该有的文件和证明,他确信自己能够赢得胜利。就这样,他在梦想中度过了一生,一生都贫困潦倒,有时候简直无以为生,最终死在了远离家乡的地方,由一些陌生人把他抬出医院下了葬。这些陌生人并不清楚死者是个伯爵,因为他的模样不像。那个不幸的人经常自己签名为“德拉姆”,并且为此而责备我投那个非贵族化,也就是非兰普顿式的共和党的票。而与此同时,还会有我们这一族的其他一支子弟,也就是其他的激烈的弗吉尼亚州人,为了这同一次的投票事件来信责怪我——理由是共和党是贵族政党,我作为一个将国王处死者的子孙,同这些野兽勾结在一起,很不合适。因此我经常但愿自己从没有过什么祖先才好,因为这些人实在带给我太多的麻烦了。

正像我所说的那样,我们生活所处的社会是一个蓄奴的社会。黑奴制消亡的时候,我妈妈同它天天接触已经将近六十个年头了。不过,即使像她那样仁慈和富于同情心,恐怕也没有意识到,奴隶制是赤裸裸的,离奇怪诞的,不正当的抢劫。她从来没有在教堂里听到过有人对它进行攻击,反而倒是无数次地听到人家为它进行辩护,把它神圣化的话。她听惯了的是《圣经》上对它进行肯定的话,至于《圣经》上对它进行反对的话,她是从没有听说过。按照她的经验来说,全部聪明的人、善良的人和有圣职的人,都会深信,奴隶制是正确的、神圣的,是受上帝宠爱的,也是奴隶们应该日日夜夜感恩的。很显然,这个奇迹是教育与社会环境共同完成的。我们的奴隶依旧信服的、满足的,专制政体下聪明程度超过他们的奴隶主很多的奴隶们显然也认为是这样的。他们崇敬自己的主人——君王与贵族,并不因为自己是奴隶而感到耻辱——对于奴隶制的本质,他们视而不见,比较起来,他们的低贱程度要远远高于我们的黑奴,因为如果这么说的话,那么由于顺从而成为奴隶,要比被逼迫为奴隶更加卑鄙——事实也确实如此。

不过,汉尼巴尔的奴隶制度中,并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激起人们那种处在瞌睡状态中的本能。因为那是一种温和的家务劳动式的奴隶制度,而不是种植园残暴的那一套。虐待的事情很少见,也极不得人心。将一家奴隶拆开,卖给几家主人,也是人们不喜欢的,所以也并不常有,除了结算家产时可以算是例外。我不记得我在镇上看到过奴隶拍卖。不过我疑心,因为这样的事非常常见,所以反而不会使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我清楚地记得我曾经见到有十来个男女黑人被铁链拴在一起,在水泥地上躺成一堆,等着被运往南部的奴隶市场。我见到了世界上最悲惨的脸。奴隶被铁链拴在一起,不太可能是常见的景象,否则,它留给我的印象不会这么强烈,这么持久。

人人都厌恶“做黑人买卖的人”。他们被认为是一种徒有人形的恶魔,买下一些无依无靠的可怜虫,再将他们赶进地狱里去——因为不管是我们白人还是黑人,都把南方的种植园当做地狱。实在没有办法用更温和的词来对它进行形容。如果威胁说要将他卖给“大河下游”,还不能令一个倔强的黑奴服从的话,那就不可能具有其他方法能叫他听话了——这样,他就无可救药了。可是我也记得,有一次,一个白人,只是为了一件小小的罪过,就将一个男性黑人杀死了,而似乎谁都没有把这当做一回事——这是站在那个被害的奴隶的角度说的——人们反倒对那个奴隶的主人不无同情,认为他的一项值钱的财产被夺走了。而当事人只是一个不足道的人,根本无力赔偿这项损失。

人们的普遍看法是,在奴隶制度下生活的人会变成冷酷的人是奴隶制度必然的影响。在我看来,这样的影响是并不存在的——一般来说并没有。根据我的看法,对待奴隶制度这件事足以令每个人的人性变得麻木,不过事情到这里就可以止住了。我们的镇上,没有什么冷酷的人——我的意思是,和其他国家差不多的市镇相比,不见得会更多。根据我的经验,冷酷的心在所有地方都是稀少的。

第一篇 故乡与成长 第三章 学生时代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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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四岁半的时候开始上学。在那个时候,密苏里只有两所私立学校,公立学校根本没有——学费为每人每周二角五分,至于是否能够收到,那就要看老师们的本领了。在大街南头的一间小小的圆木屋里,霍尔太太在教学生。山坡上木板房的校舍里,萨姆·克罗斯先生在教年纪大点的人。我被送到距今已有六十五年多的霍尔太太办的学校里去了。可是我还将那间小小的圆木屋中最初的一些日子记得清清楚楚——至少我还记得第一天的一个插曲。我破坏了一条校规,并得到了不得再犯的警告,再犯是要挨鞭子的。不久,我再次触犯了校规,于是霍尔太太告诉我出去找一根枝条回来。她这样做我很高兴,因为我认为自己能比别人找到一根更适宜于这个场合的枝条回来。

在烂泥浆里,我终于找到了一个箍桶匠刨出来的那种旧式的橡木木块,宽有两英寸,厚有四分之一英寸,在它一头弯曲的地方有点儿鼓起来。它的附近其实还有些新刨的木块,不过仔细比较之后我还是取了这一块,虽然它已经有点儿烂了。我将它拿到了霍尔太太那里,递了上去,然后恭顺地站在她面前,就像要存心争取她的好感与同情那样。可是我的希望并没有实现。她特别不以为然地一边看我,一边望望那刨下来的木块,然后大喊我的全名——塞缪尔·兰霍恩·克莱门斯。这可能是我头一次听到人家将我的名字串成一行后一起叫出来——并且还说,她真替我害臊。后来,我明白了,当一个小孩被老师叫全名的时候,就意味着要出事了。她说,以后类似于选枝条这种事,她得指派一个判断力强过我的人去干。当时曾有多少张渴望的面孔焕发出光彩,都希望能去干这件事,直到今天想起来,还是令人感到伤心。吉姆·邓拉普被指派到了,一会儿他拿着拣的枝条回来了。我必须承认,他确实内行。

霍尔太太是一位来自新英格兰的中年太太。她一直以祈祷和读第一章《新约》开始开学的第一课,她还会简要地解释一下这一章。有一次进行解释,她讲到原书所说的“祈求,你就会得到”的时候说,不管是谁,只要在祈祷的时候真心实意,就不用怀疑你的祈祷肯定会得到允准。

我对这个说法具有极深的印象,对祈祷能提供如此好的运气感到非常高兴,也许是因为我平生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所以我就想试一下。对于霍尔太太,我是深信不疑的,我对祈祷的结果也没有任何怀疑。我祈祷可以得到一块姜饼。玛格丽特·库纳曼,一位面包师傅的女儿,每天都会带一块姜饼到学校。过去的时候,她总是不让人见到她那块姜饼,可是当我祈祷完一看,便见到了这块姜饼,并且一伸手就可以拿到,她却正张望着别处。在我这一生中,祈祷后就能够灵验,是绝对没有过的。我的欲望实在没有止境,到那个时候为止,总是感觉满足不了。不过我一直希望能够满足欲望,扩大欲望,特别是现在已经找到了诀窍。

只不过这种梦想,和生活中所迷恋的其他梦想一样,根本就是虚妄的。接下来的两三天内,虽然我的祈祷同镇上其他人一样虔诚,但是却毫无结果。我发现,即便祈祷再灵验,也不能再次举起那块姜饼,于是我得出结论:假如某人一心想着姜饼,那就用眼睛盯着姜饼就行了,不必在祷告上浪费什么工夫。

肯定是我的行为举止有些什么东西令我妈妈不安,她将我叫到一边,忧心忡忡地盘问我。我不太愿意向她透露在我身上所发生的变化,因为假如告诉她,而使她慈祥的心感到难过,我也会很痛心的。但是到了后来,我终于一面流泪,一面向她承认说,我已经不是基督徒了。她非常难过,问我为什么会这样。

我说,我认识到自己不过是为了得到好处才去做基督徒的,想到这一点,我就不好过,感觉自己实在是太卑鄙了。

她把我抱在怀里,安慰我。从她的话语里,我听出这样的意思:只要我能继续保持这个样子,就不会孤独。

我妈妈老是替我操心。不过据我看,她也愿意这样做。以比我小两岁的弟弟亨利为例,她根本用不着操心。依我看,如果不是我在另一个方面为她提供一些调剂和变化,只凭亨利那副老实、听话的德行,也太单调了,那样只会成为她的负担。而我则是一剂对她大有益处的补药。过去,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一点,现在我终于意识到了。我从没有见过亨利对我或是任何人做过什么坏事——但他经常做些正当的却给我造成了很大损害的事。他有责任对我的所作所为进行汇报,而当我理应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汇报而没有这样做时,他却忠实地对那个义务进行了履行。他就是中的那个锡德。不过锡德却不就是亨利。亨利要比锡德高尚得多,好得多。

正是亨利提醒我妈妈要注意,她为了不许我去游泳而缝到衣领上的线已经变颜色了。没有亨利这样的提醒,我妈妈是发现不了的。她发现,证据是如此的确凿,而以她犀利的眼光却没有能够注意到,这令她很生气。大概因为这个原因,她将对我的惩罚也加重了一分。这是非常合乎人情的。人们总是在有借口的时候,将自己的短处推给别人——不过,那并没有什么,我会在亨利身上进行报复。有的时候,事情还没开始,我便先预知了它,这种预知经常是在事情的诱惑力非常强的时候产生的。这个做法我不用从我妈妈那里去学,并且很可能是我自己发明的。可是,我肯定是受过她经常性的影响才会信奉这条原则的。

我已经不记得打破糖钵的事件是否被我写在里了,如果是的话,那就是一个例子。亨利总是公开从钵子里取糖吃,因此他是从来不偷的。妈妈知道,只要没有她在旁边看着,亨利是不会拿糖吃的。但是她对我有点疑心,确切地说,也不能算是疑心——她很清楚我是会偷糖吃的。有一天,趁着她不在,亨利从她那珍贵的老英国式的糖钵里偷拿了糖,这糖钵是传家之宝——并且他还把糖钵打破了。这是我第一次有机会告他一状,我心里真是有着说不出的高兴。我对他说我要告他的状了,但是他却一点都不着急。等到妈妈回来,看见掉在地上,已经碎成一片一片的钵子,竟然一时说不出话来。我故作沉默,因为我知道这样会增强效果。我等她问:“这是谁干的?”——这样,我就能够把“新闻”端出来了。可是我想错了。她沉默过后,并没有问什么——只是用她那个针箍猛击了一下我的脑袋,我只觉得那痛一直延至脚跟。因为受了冤枉,我发作起来,我以为她会因为错怪了人而感到十分难过。我盼望着她会懊悔、难过。我对她说,那不是我,而是亨利干的。可是并没有什么重大的变化发生。她无动于衷地说:“这算不了什么。反正你总是会做些什么事以为我听不到。这是你应得的。”

在我们的屋外有一个扶梯通过二楼的后面。有一天,亨利受妈妈的指派去做一件事。于是他拿了一只铁桶去了。我明白他要爬这个楼梯,就走了上去,将门从里面反锁了起来,然后下楼进到园子里。园子刚被犁过,遍地都是乌黑、结实的泥土块,可供我进行挑拣。我收集了许多,埋伏在那里。我等着他上了楼梯,靠近楼梯口,逃不了的时候,就将泥块儿扔向他,他用铁桶使劲儿地抵挡,可是挡不住我这个神枪手。泥块打到屋檐板上,将妈妈也引出来了,她想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我解释说,我是在逗亨利玩儿。听到这话他们两人都开始追我,不过我能够爬过高高的木板栅栏,就这样逃掉了。过了一两个钟头,我鼓起勇气往回转,朝四下看了看,见没有人,就以为这件事算完了。结果却没有完,亨利正埋伏在那里等着我。跟往常不同的是,他这一回瞄得很准,他扔出来的石子打在我的脑袋上,被打的地方立刻肿起了一个像阿尔卑斯山的马特霍恩峰那样的包来,我径直带着它去找妈妈了,想要寻求些同情,可是她却没有太大的反应。我想,她的想法是,这种倒霉事,我应该多遇到一些,那会使我改好的。因此,这件事主要是具有教育上的意义。至于疼痛什么的,是我看得太严重了。

我现在才懂得不应该给猫吃“止痛药”,如今我是不会再干这种蠢事了。不过,在创作的那些日子里,看着彼得受药性的影响进行表演,是我的一大乐趣——如果动作真的能够像字眼那样大声说话的话,那么我能够说,他同我一样,对之有着非常大的兴趣。佩里·戴维斯的止痛药是世界上最可恶的。帕维先生的黑人,他的判断力很强并且好奇心很重,他要用它作为样品,我也同意了。按照他的想法,这是地狱之火做成的。

在1849年霍乱流行的日子,居住在密西西比河流域的老百姓被吓得惊慌失措,能逃的人全逃了。很多人是在逃亡的途中被惊吓致死。如果由于霍乱而死的有一个人,因惊吓而死的就有三个人。那些不能逃的人就只能吃预防霍乱的药,我妈妈为我挑了佩里·戴维斯的止痛药。对于自己她倒没操什么心,她没有服用预防药物。她要求我必须每天喝一调羹止痛药。原本我想照她说的去做,不过那时候我还不了解止痛药,不像我头一次试过后那么清楚。她并没有对亨利的瓶子留意——她信得过亨利。但是她每天在我的瓶子标签上做个铅笔记号,还要每天进行检查,看我有没有吃一调羹。当时地板上有裂缝,并且没有铺地毯,于是我就把止痛药顺着裂缝倒下去,结果非常好——下面没有发生霍乱。

有一次,我正在做这个事情,来了一只善意的猫,它摇着尾巴去吃止痛药——吃完之后就歇斯底里起来,满屋子乱撞,开始是撞到家具上,后来终于从开着的窗口冲了出去,花盆也被带了下去,碰巧我妈妈走过来,透过眼镜一看,她简直吓呆了,说:“彼得,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样进行解释的了,假如在那本书()上有记载的话,那可能是写得不正确的。

每当我的行为如此荒唐,而我妈妈的当场惩罚还不够时,她总是将事情留到星期天再处理,叫我星期天晚上去教堂——作为一种惩罚,我有的时候能够禁受得住。不过一般来说我是受不了的。我按照自己的脾气,总是设法躲掉。在进行考察以前,我妈妈绝不相信我已经去过教堂了。她在我回来后,肯定会要求我说说讲的是《圣经》里的哪一段。这很简单——不用我费事,我不需到教堂里去弄清楚今天讲的哪一段经文,只需要自己直接挑一段告诉她就行了。本来这一直很灵,直到有一次,我所说的经文和当天去过教堂的邻居说的对不上。这之后,我妈妈就开始采取别的方法了。至于那些方法是什么,我现在记不得了。

那些年月里,男人、男孩冬天穿的是黑色的长袍。带有华丽的闪闪发亮的苏格兰格子花呢衬里。有一个冬夜,我出发到教堂去给本周犯的一项罪恶定时结账。我将袍子藏在大门附近,然后就出去和别的孩子们玩了,一直玩儿到礼拜结束后我就回家去了。不过黑暗中,我将袍子穿反了。我进到屋里,把袍子一甩,然后开始接受照例要进行的盘问。一切都进行得非常顺利,直到提起了教堂里的温度。我妈妈说:“像这样的晚上,那里要暖暖和和的肯定不可能。”

我并不理解妈妈这句话的“艺术”所在,于是傻头傻脑地回答说,在教堂里,我一直穿着袍子。她又问道,从教堂到家里这一路上是不是一直都穿在身上。我仍旧没有领会她所说的这句话的含义。我说,是这样的。她说:“这苏格兰格子花呢红得发亮,你穿上它在外边招摇过市?难道不引人注意吗?”

当然,这样的对话,如果继续下去肯定是沉闷且又无益的,于是我就随它而去,并且只好自作自受。

那大概是1849年的事。汤姆·纳什是个与我同龄的男孩——那个邮政局长的儿子。那个时候密西西比河上结满了冰,有一个晚上,我们两人约好在河上滑冰。可能是事前没有得到许可,我不懂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在夜晚去滑冰,除非是因为没有得到许可,如果没人反对的话,半夜去滑冰是没有什么趣味的。将近半夜的时候,我们已经滑出了半英里多,都到伊利诺斯岸边了。突然我们听到在我们所在的和家那边的这段河上,发出了很不吉利的隆隆声,咔咔的挤压声和破裂声。我们意识到情况不妙——河开冻了,我们赶紧往家滑,当时实在是吓坏了。尽可能的,我们借着透过云层的月光,来分辨哪是冰、哪是水,急急忙忙地向前飞速滑行。有时候,我们停下来等一会儿,一旦发现能够用来摆渡的冰块就立马起步;如果遇到的全是水,便又停下来,心急如焚地等着一片大冰块漂浮过来,好渡过去。我们总共走了一个小时——一路上担惊受怕。不过,我们最终离河岸很近了。这时我们又停了下来,因为又到了必须摆渡的地方了。四周的冰在猛冲、碎裂,在岸上堆得像山一样,危险越来越多了,一点都没有减少。我们急着要到结实的岸上去,心里很焦躁,所以便过早地从一块冰块往另一块冰块上跳去。汤姆算计错了,掉下去成了个落汤鸡。不过他已经靠近河岸了,只要游那么一两下——这样,脚就能够触到结实的河底,他趁机爬了出来。我到的略微迟了一些,没出什么事情。我们全身都是汗淋淋的,对于汤姆来说,他的那次落水对他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他浑身不适,回家后就昏昏沉沉地倒在床上,后来还接连生出一连串的疾病,最后一个是猩红热,等他病愈后,便完全丧失了听力。就这样,一两年后,他的说话能力自然也就丧失了。不过一些年后,人家又教他略微学着说说话——人们经常辨不清他到底在说些什么。自然地,因为他听不到自己说话的声音,不可能对他自己的声音进行调节。当他自以为是在低声说些秘密的时候,声音却大得让人在伊利诺斯州都能听到。

密苏里大学在四年以前邀请我到那里去接受法学博士的名誉学位,借这个机会,我在汉尼巴尔停留了一个星期——汉尼巴尔现在是一个城市了,那时候却是一个村子。自从汤姆·纳什和我的那次冒险到现在,已经有五十五年了。当我站在火车站上,就要离开汉尼巴尔的时候,一大群公民聚在了那里。我看见汤姆·纳什穿过一段空地向我走来,便迎了过去,因为我立刻就认出了他。他老了,头发都白了,但是我依旧能够在他身上看出那个十五岁孩子的身影。他向我走过来,将双手拢成喇叭状朝我的耳朵叫唤,向公民们点点头,很机密地说——像雾里的喇叭那样吼叫——“你还是当年那副傻乎乎的老样子,萨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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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9年时,我十四岁,那时我们还住在位于密西西比河畔的汉尼巴尔,那所我爸爸在五年前所造的新结构的房子里。这就是说,我们有部分人住在新屋里,其他的则住在后边连在一起的老屋里。秋天时,我姐姐举办了一场邀请村子里全部达到结婚年龄的年轻人参加的晚会。对于我来说,参加这样的交际活动还很显稚嫩,并且我也怕羞,不善于同年轻的姑娘们打交道,所以姐姐没有邀请我——至少没有请我参加一个晚的活动。我总共只参加了十分钟。我要在一出有关神仙的小戏中扮演一头熊。我要被装扮成熊,全身上下都被贴身裹着像棕毛那样的东西。十点半左右,我被要求到我的房间里去,将演出的服装穿上,准备半小时内出场。我去了,但是我又改变了主意,因为我希望先试演一下,而这个房间却显得太小。我进入了大街角落那间没有被占用的大屋子,根本就不知道十来个年轻人此时也正在那里化装。我叫上了黑孩子桑迪同我一起去,我们选中了位于二楼的那间平时无人使用的宽敞房间。我们一边讲着话一边走了进去,这就有足够的时间让两位没有完全穿好衣服的姑娘躲到帷幕后边而不至于被发现了。她们的长上衣同什物等都挂在门后的钩子上,不过没有被我看到。是桑迪关的门,但他一心放在戏上,所以和我一样,没有留意到这些东西。

那幅帷幕歪歪斜斜的,上面还有不少洞眼,不过我不知道姑娘们在它的后面,所以也就没有留意这些细枝末节。如果我知道的话,是不会在透过没有窗帘的窗户射进来的,白晃晃的月光的照射下脱掉衣服的。不然的话,我肯定是要羞死了。因为没有什么好担心的,所以我就脱得一丝不挂,开始了我的练习。我的野心特别大,想要借此机会一鸣惊人,一心盼望着能够凭借扮演熊来出出名,这样我就可以得到新的请柬了。因此我就放开自己,大演特演起来,照我那个劲头,将来是很有可能有大出息的。我手脚并用,伏到地上,从房间的这头跳到那头,桑迪见状兴奋得大拍其手。接着我又笔直地站了起来,连吼带咬,并且咆哮着。接下来我又头顶着地倒立,翻跟斗。我将双手弯曲,笨拙地跳起了舞,大鼻子朝左右四周闻啊闻的。我做着熊所能做的所有动作,还做着熊所不能和不屑于做的许多动作。当然我根本不可能想到,除了桑迪,我还在演给别的什么人看。最后,我头顶着地,并且用这个姿势休息了一会儿。这时便出现了片刻的沉默,接下来,桑迪兴致勃勃地问道:“你见过鲱鱼干吗,萨姆少爷?”

“没有。那是什么样子的?”

“是一种鱼。”

“哦,那又怎么样呢?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是的先生,就是很特别。人家是带着肚肠一起一口吞下去的。”

从帷幕后边传出一阵女性捂着嘴发出的哧哧的笑声!听到之后,我立刻泄了气,变得像一座往下倒的塔那样摇摇晃晃的,我身体的重量将帷幕弄得掉了下来,将姑娘们压在了下面。她们异常惊慌,吓得尖声叫了起来——也许不止是两个人——不过我根本来不及数了。我拿起了衣服就跑,逃进了楼下黑洞洞的大厅里,我在前面,桑迪跟在我的身后。我急忙穿好了衣服,从后边跑了出去。我要求桑迪赌咒发誓,绝不将这件事声张出去,然后我们便躲在了一个地方,直到晚会结束。刹那间,我的野心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因为在这之后,我没有办法再去从容面对那些轻浮的伙伴,那是因为有两位演出者知道了我的秘密,私下里,她们肯定一直在偷偷地笑话我。人家找过我,可是找不到,熊的角色只好由一个穿着文明衣服的年轻绅士去扮演。最后,当我回到家时,屋子里异常安静,家人都睡着了。我的心情沉重,为丢了脸而感到难受。我发现一张纸片被放在了我的枕头上面,上面有一句话,纸条上的话不仅没有令我宽心,反而让我脸上发烧。笔迹潦草,显然是故意想叫人认不出来,那句话是用嘲笑的口气说的:也许你的扮相不像熊,但是扮裸体却是扮得很好的——哦,实在是太好了!

我们一直以为男孩子是粗心且不敏感的动物,不过事实却并非都是如此。每个男孩都有一两处敏感的地方,只要你能找到这种敏感究竟在哪里,然后碰一碰,就能像火烤一样令他受不了。我因为那个插曲而感到十分难受。原本我以为事实真相在第二天一早便会在全村传遍,但事情却没有这样发展。这秘密的知情者只有那两个女孩、桑迪和我。这就将我的一些痛苦减轻了,不过这还远远不够——主要的烦恼还没被消除:我感觉有四只嘲弄的眼睛在我背后望着我,并且这四只眼睛的威力也许可以等同于一千只眼睛。这是因为我疑心,也许任何女孩的眼睛都可能是我害怕的那四只眼睛。接下来的几星期里,我不敢看任何一个姑娘。有的姑娘对我笑笑,和我打招呼,我便会慌忙地将眼睛低垂下来。我告诉自己说:“她就是其中的一个姑娘。”便急忙忙走开了。当然,我在任何地方都有可能会遇见她们本人,不过即便她们在纸上留下了很明显的笔迹,我也抓不住她们。直到四年过去,我离开汉尼巴尔时,那个秘密仍旧是一个谜团。我始终猜不出那究竟是哪两个姑娘,后来也就不再抱有希望去存心进行猜想了。

当我遭遇到那个不幸的时候,全村最可爱、最美丽的姑娘是一个被我叫做玛丽·威尔逊的,这其实并不是她的名字。她芳龄二十,生得清秀美丽,笑起来如桃花般甜美、和蔼,并且她生性可爱。在我的眼里她简直就是天使下凡,所以我对她充满敬畏之情,我一直认为像我这样普通而又世俗的男孩子是没有资格与她接近的。也许我从来都没有想到会是她。可是……

场景移到了四十七年后的加尔各答,那是1896年。我因为讲演顺便旅行到那里。当我进入旅馆时,看到有一个身影晃了一下便走出去了,身着华丽的服装的她在印度灿烂的阳光下显得异常美丽——正是我那逝去的玛丽·威尔逊!这件事情简直是太激动人心了。我还没有从惊喜中清醒过来同她说话,她已飘然走远了。我想可能自己见到的是幻影,可事实并不是。她是另一个玛丽的孙女儿,是血肉之躯。而另一个玛丽,目前是个寡妇,她正在楼上,没多久就派人叫我过去。她老了,头发已经灰白,不过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显得年轻,并且漂亮。我们坐了下来,热切地进行了攀谈。我们那早已干涸了的灵魂此刻都沉浸在复苏的关于往昔的醇美的酒里——那悲哀的、美丽的、可爱而又可悲的往昔。我们说起了五十年来我们都没有提到过的名字,就像这些名字是用音乐谱成的那样。我们用恭敬的双手请出了死者、我们少年时候的那些伴侣们,用我们的话语轻轻爱抚他们。我们从满是灰尘的记忆宝库里翻箱倒柜,捡出了以往那些一件又一件的乐事,一个又一个的插曲,一桩又一桩的傻事,痛快地开怀大笑,又继之以热泪横流。到了最后,玛丽突然说出了一句话来,事先一点也没有把话题引到这里。

“对我说!鲱鱼干有什么与众不同的滋味?”

在如此庄严的时刻,这个问题真的显得很怪异,并且前言不搭后语。听后我愣住了,不过我还是感觉到,自己的记忆深处某个地方在微微颤动。我沉思、默想、搜寻。鲱鱼干?鲱鱼干的特别滋味?我看了她一眼。她的脸色非常庄重,不过眼神之间闪过了那影子般的朦胧的光芒——突然地,我明白了,我想起那已经遥远的古老年代里,我曾经听到过的一个低低的声音:“人家是带着肚肠一起一口吞下去的。”

“啊!我终于找到两个姑娘中的一个啦!另外一个是谁?”

可是她却不肯告诉我,到此为止了。

不过一个男孩子的生活也并不全都是喜剧的,其中也插入了许多悲剧。那个喝醉后被烧死在村子牢房里的游民,在事发后的上百个夜晚里,都沉重地压着我的良心,使我不断做着噩梦——梦中的情景,活像我在不幸的现实中所见到的那样,我见到他那苦苦哀求、哭诉的脸,紧紧贴到铁窗的栏杆上,身后是熊熊燃烧着的火光——这张脸似乎在对我说:“如果不是你给我火柴,所有这一切就不会发生。我是你害死的。”但我并没有害他。因为我给他火柴的时候没有恶意,纯粹是为了他好。不过,无论怎么说,我的良心是像那种受过训练的长老会教徒的良心那样的,只知道一种责任——无论在什么场合,都以一切借口,来对它的努力进行追逐、糟蹋。那位造成灾难的游民,只痛苦了十分钟,我这个不该受责怪的人,却痛苦了三个月。

正午的大街上,可怜的老斯玛尔中弹倒下,这害得我又新添了噩梦。在梦里,我老是见到那本大部头家用《圣经》中那最后的异怪图画,竟然被哪一个独出心裁的白痴摊在渎神的老头的胸膛上,它随着老人那费力的呼吸不断起伏,它的重量令那生命垂危的老人又受了更多的痛苦。我们生就是些怪人,如此多的人张大嘴巴同情地望着他,可就是没有任何人意识到一个铁砧不至于像那本《圣经》那样具有讽刺性,并且更雅致些,残忍的效果也更大。好多晚上,在数不清的噩梦中,我都在那本大书的重压之下喘不过气来,不断地挣扎。

几年中,我们遭遇了两三回悲剧,倒霉的是每次我都在近旁。有一个黑奴,因为一件小事触犯了他人,于是被用铁渣饼活活打死。整个过程我是一直看着的。那个加利福尼亚州的年轻移民,被一个喝醉了的同伙一猎刀刺了进去。我亲眼看见血自他胸中涌了出来。此外还有那些年轻粗暴的兄弟们同他们那个上了年纪又没有坏心眼的叔叔的事。他们兄弟中的一个把老人按倒在地,用自己的膝盖抵住他的胸膛,另一个兄弟则一再想用艾伦式左轮手枪将他打死,可是手枪并没有响。当然,碰巧我又在近边。

再有就是那个加利福尼亚州的年轻移民的事。他喝醉了酒,想要在一个黑漆漆的、大雨欲来的夜晚,独自一人去袭击“威尔士人的住宅”。那个房子位于霍里岱山的半山腰,只住着一个相当有身份的可怜寡妇和她那个没有任何过错的女儿。那闯进去的恶汉带着满嘴下流的吼叫和淫秽的胡话,他那粗俗的寻衅吵醒了整个村子。我和另外一个伙伴——可能是约翰·布里格斯——上去看了看,听了听。还隐约能够看到那个人的身影。两个女人在门廊里,由于屋顶投下了浓黑的阴影,所以看不到她们,但是能够听到那个年龄大的女人的声音。她将旧式的滑膛枪上好弹丸,警告那个胡言乱语的人说,要是她数到十,他还待在原地不动的话,就要了他的命。于是,她开始慢慢地数,他却大声笑。数到“六”,他不笑了。在接下来的一片寂静当中,一个坚定的声音继续数下去,“七……八……九”——接下来是一阵时间很长的停顿,我们紧张得连气都不敢透——“十!”一道火光出现在黑夜里,带着满胸膛的窟窿,那个男的倒下了。接下来,大雨倾盆,雷声隆隆,全镇的那些正在等候着的人们在电闪雷鸣中像一群群蚂蚁那样爬上了山坡。这些人看到了后来的情景,而我却看到了整个过程,于是我心满意足地转身回家,准备做梦去了。我的设想实现了。

我所受过的教育与训练,令我相对于一个无知的人来说,能够对这些悲剧看得更加深些。我明白这些到底说明了什么。我曾经试着找过种种托词,可是在我充满困扰的心底深处,是懂得的——并且我明白自己是懂得的。这些都是上苍为了诱骗我,使我过上一种更好的日子而创造出来的。在今天看来,这仿佛过于天真、自负,不过对于我,这一点都不奇怪,这和我所知道的上苍细心而又贤明的安排是完全一致的。如果上苍为了保全我这样的一个人,而去将整个人类都杀光,我也不会感到惊奇,或是受宠若惊,认为过分。按照我所受的教育,我肯定会觉得,事情必然会是这样,也是完全应该付出如此的代价的。至于上苍为什么非要关心像我这样的一种人,我倒从没有想过。在这种小村落里也没有谁会好好考虑一下这个问题。因为谁都没有这种天赋。

不错,这些悲剧我都归因于自己,每发生一桩悲剧,我便会依次数一数,一边叹着气,一边对自己说:“又死了一个——并且是因为我。这该令我悔改,上帝的忍耐一直都是有限度的。”不过,私底下,我相信它是会接着忍耐的。在白天我是这样相信的,不过到了夜晚,我的信念就不一样了。伴随着太阳下山,我的信心也就消失了,那种黏糊糊的恐惧便会涌上心头。那个时候,我的心里便充满了悔恨。于是那些夜晚变得可怕、令人感到绝望,并且充满着死亡的阴影。每次悲剧发生后,我就意识到这是警告,并且懊悔、乞求,像个懦夫,像只狗。祈求不是因为那些因为我而消亡的可怜虫,而只是为了我自己。如今我回顾起来,感觉真是够自私的。

我的懊悔是特别真诚的。在每一次悲剧发生过后的好长时间里,我每晚都会懊悔。不过,一到白天,这悔懊的心理便照例会消失了。欢乐且又灿烂的阳光下,懊悔心理消退了,撕碎了,不见踪影了。那些是恐惧与黑暗的产物,离开了这些环境,便不复存在了。白天给了我欢乐与宁静,但是到了夜晚,我便会再一次懊悔起来。在我全部的童年时代的生活中,白天的生活都是非常满意的,似乎从来没有过更高的企求和向往。在我这个年龄,不该再想去做这类事情了。不过我这个年龄正和年轻的时候一样,夜晚总是带给我深深的悔恨。我体会到,自从在摇篮里的时候起,我一直和人类中其他的人一样——夜晚的时候,神志从来都不是很健全的。当“英京·乔”去世的时候——不过别去管他。在其他的地方,我已经对当时我所经历的那场无比沉痛的悔恨描写过了。我相信,我在天黑以后像飘着的白雪那般纯洁的状况持续了好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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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十五岁左右在汉尼巴尔的时候,有一段很短的时间,我是节制队队员。在当时几乎一年那么长(甚至更长)的时间里,节制队这个组织几乎遍及全美国。按照节制队的规定,只要是队员就都要发誓不吸烟叶。所谓队员,有一部分指誓约;另一部分则指红色的美利诺绶带,其中红色的美利诺绶带是主要的。为了能够挂上绶带,男孩子们踊跃参加——那些誓约是无关宏旨的,同绶带相比,它是如此的无足轻重,甚至可以忽略不计。这个组织非常薄弱,又是临时性的,这是因为没有足够的假日来开展活动。五月节这一天,我们能够同主日学校的师生共同出动,去游行,顺便露露这红绶带。到了七月四日,就可以同主日学校、独立消防队和民兵队一起游行。不过,对于一个少年道德组织来说,仅靠一年露两次绶带,那是无法维持下去的。我身为一名列兵,不可以超出列队,哪怕是一次。不过因为我是“显赫的秘书以及皇家内卫的哨兵”,有权编制口令,并在红绶带上佩上玫瑰花饰。我在这种情况下坚持了下来,一直到后来得以在五月节和七月四日享受参加两次列队的光荣。然后我立刻就辞了职,并离队了。

整整三个月,我都没有吸烟,那种犯烟瘾的难受劲儿不是言语所能形容的。九岁的时候我就开始抽烟了——头两年只是偷偷地抽,两年以后,便公开地抽——换句话说,我在爸爸死后便开始公开抽烟了。离开队门口才三十步的距离我就抽起烟来,并且感到非常快活。我现在已经记不起那雪茄是什么牌子的了,或许不是什么上等烟,否则的话,先抽的人不会这么迅速便把它扔掉的,不过我感觉这雪茄烟已经是做得最好的了。如果那先抽它的人,有三个月没有抽一口烟,那么他的想法就会跟我的一样了。我抽那个烟屁股,并且一点羞愧的感觉都没有。如果在今天,我会引以为羞的,因为现在比那时候要文雅些。不过我还是同样会抽。我了解自己,也非常了解人类,因而知道自己会这么干的。

那个年代里,本地雪茄特别便宜,任何人都买得起。加思先生开办了一家大的烟厂,为了零售自己的产品,还在村子里开了一个小店。这些产品中有一种牌子的雪茄非常便宜,甚至最穷的人也都买得起。他将这种牌子的烟积存起来,放了好多年,虽然外表看起来不错,内里却腐烂成灰,如果把它掰开,便会像一股烟雾那样飞出来了。因为这个牌子的烟特别便宜,所以便非常流行。除此之外,加思先生还有一些其他牌子的便宜烟,其中有些烟很不好,里面最糟的牌子可以通过它的名字看出来。它的名字叫做“加思的讨厌货”。我们老用旧报纸来换这种烟。

村子里还有另外一个小店,它的条件对于身无分文的孩子来说,是很友好的。那是一个孤单且又愁眉苦脸的驼背小个子开的。不管他是不是需要,只要我们从村子里为他提一桶水,就总能得到一些雪茄烟。一天,我们发现他按照他的老习惯坐在椅子上睡着了,便也按照我们的习惯耐着性子等他醒来。不过我们没有想到这一回他睡得太久了,以至于到最后我们也失去了耐性,于是我们试图弄醒他——可是他却死了。我至今还记得当时我们那惊恐的样子。

在我刚成年以及中年的时候,我经常由于改过自新而自寻烦恼,不过却从没有因为这个而懊悔过。因为,不管因此而剥夺享受的时间长还是短,每次在我恢复恶习后所获得的快感,总要多于我为此而付出的整个代价。

正是在那已经遥远的往昔,吉姆·沃尔夫来到了我们那里。他来自谢尔比维尔。那是个距离这里三四十英里的乡下小村子。他将那里的人的温柔、文雅与朴素全都带了过来。这个庄重、文弱的少年快十七岁了,为人可靠、诚实而又高尚,实在是惹人喜爱。他又非常害羞,即便跟我们一起生活了好久,也克服不了这个缺点。无论面对哪个妇女,他总是显得局促不安,哪怕是在我那善良、文静的妈妈面前也是这样。至于和任何哪个女孩说话,那是根本就不可能的。

在这样的一个人身上,却也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一个冬天的晚上,我姐姐举办了一次糖果会。因为我太小,吉姆太腼腆,所以我们都没有参加这个会。我很早就不得不上床了,吉姆也自愿跟着上床去了。他的房间位于屋子新造的那边,而他的窗口则对着添筑房屋的L形屋顶。在那个时候,屋顶上有着六英寸深的积雪。雪已经冻了起来,像玻璃一样滑。屋脊上边耸着一个矮矮的烟囱。月夜里,叫春的猫都喜欢在那里逗留——那天晚上,正是一片月色。烟囱下边的屋檐下有一片干枯的葡萄藤。那是一个舒适的去处,一两个小时后,那些爱闹爱玩的年轻男女便围到了葡萄藤顶棚下,将一些装饮料以及滚烫的糖食的托盘放到了冰冻的地上使它凉一凉。大家热热闹闹地开着玩笑,能够听得到笑声响成一片。

这时候,一对不怎么守规矩的老雄猫爬上了烟囱不停地吵叫,也就在这时候,我实在是无法入睡了,只能到吉姆的房间里去看看。他醒着,正在因为那讨厌的猫叫而生气。我嘲笑他说,为什么不爬到屋顶把猫赶走呢。他被我激怒了,鲁莽地说只要有人出两毛钱他就干。

这真是句轻率的话,可能一出口他就后悔的。但已经迟了——既然说了就得算数。我了解他,对于他,我知道,只要将激将法搞好,哪怕是折断颈骨他都不会反悔。

“哦,你当然会干!谁会怀疑啊?”

这话将他惹恼了,他发作起来,非常生气地说:“也许就是你在怀疑。”

“我?哦,不!我怎么可能有这念头。你总是干得出色,在口头上。”

他真的发作起来了,将他的棉纱袜子一把抓起,动手想把窗子打开,满怀怒气地颤抖着说:“你以为我不能……是你!请你琢磨一下自己在责怪些什么。我根本不在乎你怎么想。我要给你点颜色看看!”

窗子老是往下掉,不太容易打开,真把他给气坏了。

“这没什么,我可以帮你托住。”

说实话,那个时候,我为了帮他一把,什么事都愿意干。我只是个孩子,一心想着要看好戏。他小心地爬了出去,贴着窗口,将脚放稳,然后顺着发亮的屋脊,在两边各放一只手,一只脚,冒着非常大的危险,四脚着地地爬着前进。即便是在今天,也许我还是会像当年那样赞赏吉姆的勇气的。不过从那件事到现在,五十年已经过去了。他细腿上的短衬衫被寒风拍打着,在月光的照射下,那水晶似的屋顶像大理石一样熠熠生辉。那些猫却依然笔直地坐在烟囱上,机灵地彼此打量,它们摇晃着尾巴,发出呜呜声。吉姆蹑手蹑脚小心谨慎地爬过去,随着他的爬动,那短衬衫也在一直拍打着,而葡萄藤顶棚下那些爱闹爱笑的年轻人却对此全不知情,他们那不适时宜的笑声显然将这庄严的气氛破坏了。每当吉姆滑倒一次,希望就会在我脑海中闪现一次,不过他总是还能再往前爬一步,叫我大失所望。最后,他可以够得着了。他稍微歇了一会儿,小心地站起来,仔细地估了估距离,然后用力一抓,想抓住那只比较靠近他的猫——却没有抓住。很自然,他的身子失去了平衡,他掉了下来。只见他四脚朝天,背着地,火箭一般地,先从屋顶冲了下来,然后穿过枯藤,一屁股坐进了四周围满是客人的那十四只装满滚烫糖食的托盘堆里面——他又是如此的穿戴——这个穿着整齐时还不敢朝姑娘看的小伙子。顿时,人们乱了起来,只听见四周发出一片尖叫声。吉姆慌忙冲上楼梯,一路上只见从他身上不断往下滴那些从破碎了的陶器中沾上的汁水。

事情结束了,不过对我来说还没有结束,虽然当时我以为是结束了。十八年,或许是二十年后,我自加利福尼亚出发到纽约去。那时候,我一事无成,在无意间进入了文艺界。这是在1867年年初。有人出一大笔钱请我为《星期日信使》周刊写点东西,于是我写了《吉姆·沃尔夫和猫》的故事。为此,我还赚到了二十五块钱。也许太多了些,但是我没有吱声,那时候我还不像现在这么细心。

一两年过后,《吉姆·沃尔夫和猫》经过修改后被发表在田纳西一家报纸上——修改主要集中在拼音上。是假托用南部土话写的。在西部,这个故事的剽窃者享有盛名,具有很高的声望。我看这是理该如此。他曾写了一些非常妙并且非常滑稽的东西,写得特别流畅。但是我却没有记住他的名字。

几年以后,原来的故事又突然间出现了,以原来的拼音四处流行,上面署的是我的名字。立刻,先后有两家报纸竭力对我进行攻击,说我从那个田纳西人那里对《吉姆·沃尔夫和猫》进行了剽窃。自然地,我遭到了一顿痛骂,但是我不在乎。反正都是那一套。再说,在这之前,我就懂了这个道理:受到了诽谤还四处张扬,那是很愚蠢的,除非张扬起来可以得到什么重大的好处。诽谤很少能够经得住沉默的磨损。

如果雷缪斯叔叔还活着的话,一定有一千多岁了。我知道,肯定是这样的。因为大概是上个月,在公开刊物上,我看到了他新拍的照片。这张照片上,他的模样很明显地带有地质学的特色。并且人们看得清清楚楚,他正想着在他年轻的时候经常同他一起玩耍的产于第三纪的乳齿象以及蛇颈龙。

我看见雷缪斯叔叔时正好有四分之一个世纪了。他到我们位于哈特福德的家来看望我们。苏西同克拉拉满怀憧憬地睁着大眼睛盯着他看,因为我留给小家伙们一个深刻且又怕人的印象——每晚将故事读给她们听,她们都能把这本书背出来了——我悄悄告诉她们,他是真的雷缪斯叔叔,只不过化了妆,这样他才能从大门进入人家的屋子。

他是我所见到过的最害羞的成年人。有其他人在场的时候,他就不作声,仿佛很受罪似的,直到人家离开。不过他真的很可爱,因为在不朽的雷缪斯的眼睛中流露出了温柔、宽厚,脸上也透露出了他性格中的仁慈和诚恳。

也许吉姆·沃尔夫也像哈里斯那样害羞。这仿佛不太可能,可是如果对五十六年前的事进行回顾并思量一下吉姆·沃尔夫,我却只能认为他是这样的。虽然那个时候他十七岁,我只有十四岁,可是他却比我害羞四倍。他住在我家,可是在面对我姐姐的时候,他总是默不作声,甚至当我那温柔的妈妈同他说话时,他也只是在惊恐之余,用单音节语言进行结结巴巴地回话。只要是有姑娘在房间里,那他就没有胆量进去,怎么劝说都不行。

有一次,仅他一个人待在我们家的小客厅里。这时有两位庄重的老太太走进了屋子并坐了下来。吉姆想要逃出去,但必须要走过她们身边。他当时的感觉,就像要走过哈里斯那九丈长的蛇颈龙一般。没过多久,我走了进去,感觉这局面很好玩,就坐在了一个角落里,看着吉姆那受罪的样子来寻开心。一会儿,我妈妈也进来了,坐在客人们身边说起话来。吉姆僵硬地坐在椅子里一动不动,这种状态持续了有一刻钟之久——不管格兰特将军还是一具青铜像,恐怕都很难保持这种纹丝不动的姿势。我说的是身子和四肢,对于脸部来说,就不一样了。从他脸部瞬间所产生的表情看来,似乎发生了什么事——也许是什么不同寻常的事。突然间,他脸上的肌肉开始抽动,歪扭了一下,不过马上又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抽动在后来又慢慢增加了,不过他脸部外边的肌肉并没有丧失硬度,所以也没有透露出在吉姆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的意思是,如果在他身上真有什么事的话。不过后来我也清楚了,确实是出了事。后来,两行眼泪从他那抽动着的两颊慢慢流了下来。不过,吉姆坐着没有动,任他的眼泪往下流。接着,我看见他的右手悄悄从大腿移近膝盖然后用力抓住了衣服。

他抓住的是一只黄蜂。一大群黄蜂正沿着他的腿边往上爬,边四处眺望。每当他往后躲闪一次,它们便狠狠地蜇一次——这样,一堆又一堆“旅游者”在一刻钟之内爬上了吉姆的大腿,对于他在不幸之中的稍微一点闪缩和扭动都颇为不满。后来他觉得实在无法忍受了,才想到可以用手指捏紧来让它们没法蜇起来。有好几次,他成功地对付了它们,不过也因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因为他见不到黄蜂,便很可能认为自己已经抓准了,事实上却抓错了。这样,那些垂死的黄蜂便狠命地蜇他一口,以便让他好好记住这个教训。

即便是老太太待在那里一整天,即便是密苏里州全部的黄蜂都来了,都爬到吉姆的腿上,除去吉姆、黄蜂和我之外,任何人都不会知道。他一定会一直坐着,直到太太们告辞。后来她们到底是走了,我们上了楼,吉姆脱下了衣服。他腿的状况可真是壮观。仿佛一个个的衬衫纽扣都嵌入了一大片白布,而那些纽扣中央是一个个透着红色的洞眼。这痛苦是很难忍受的——不,应该早就无法忍受了,但是太太们的在场带给他的痛苦却更加难挨,比较而言,由黄蜂叮咬所引发的疼痛,反而是愉快、有趣的。

吉姆从来就无法忍受黄蜂,有一件事完全能够证明我这个说法。我还记得这事发生在前面所说的事件以前。很小的时候,我并不明白,恶作剧不仅极其愚蠢,而且还很下流、不光彩。年少无知的年代,我只是感觉好玩儿,并没有想到这些,根本没有从道德方面好好进行思考。在一生的四分之三的时光里,我一直无比蔑视与厌恶恶作剧者。我像瞧不起罪犯一样瞧不起他们。每当我想着自己也是个恶作剧者,还对恶作剧者作评论的时候,心中的痛苦似乎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

有一天下午,我发现在吉姆卧室的窗上厚厚地爬满了整整半扇的黄蜂。吉姆一直都是对着窗户的另一头睡的。我顿时心生一计。将被子翻了过来,忍着被咬了几口的疼痛将黄蜂刷了下来,在床单的一头积聚了几百只,然后将它们盖着囚禁了起来。在床中央的位置,我深深地划下了一道界线,以便朝外的一面不致于受到侵犯。到了晚上,我便提议和吉姆一起睡,他自然非常乐意。

我特意先于吉姆躺下一会儿,以便弄明白我这一边是否安全。很显然,我这边是安全的,没有任何黄蜂闯过界线。在吉姆准备上床时,我吹熄了蜡烛,让他在一片黑暗中爬上了床。他像平常一样同我聊天,不过我由于预想到将要发生的一切而笑不成声。尽管我用被单堵住了嘴巴,还是差点没有忍住。吉姆舒服地躺下来,开始还是高兴地谈笑。然后谈话便开始时断时续,前言不搭后语了。他说说停停,停住的时候,身子便会突然猛烈地抽动一次。我明白这是“移民”在进攻了。我知道这个时候我应该表示出一点儿同情心,问他这是怎么回事,不过我做不出来,因为要是这么做的话,我一定会笑出声来。一会儿,就根本听不到他的声音了——换句话说,他正在考虑话题。他说:“有些什么东西在床上。”

我知道,可是没有出声。

他又说:“成千上万的。”

接下来,他便开始要搞清楚究竟是什么了。他朝下摸了摸,开始了探索。对于这样的打搅,黄蜂们大为不满,于是他便全身都开始挨咬。接着,他让我点灯,说是捉到了一只。我照着他说的做了。他从床上爬出来的时候,在他的衬衫上有黑乌乌一片被压得半死的黄蜂,其中一只黄蜂还吊着一根后腿。他的双手里抓着十来只黄蜂,正在起劲儿地咬他。不过他非常有勇气,将它们紧紧地抓着。在烛光底下一看,说:“黄蜂!”

这是他那个晚上所说的最后一句话,在那之后他没有再出声。他不声不响地掀开他那一边的被子,将黄蜂成打成打地扔到了地板上,并用脱靴器狠狠地将它们打得稀烂,直到气出足了为止,而我却在闷声地笑,直到笑得床都震动了——这笑声,对于我来说自然不是高兴的事,因为我能感觉到他的沉默,这不是一个好的预兆。在完成了消灭工作以后,他将蜡烛熄灭,上了床,似乎很安心地睡了——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谁能像他那样安安静静地躺着。

我尽可能地醒着,竭尽全力不让笑震动床铺,因为那样会引起他的怀疑。不过,即便是这种担心害怕的心理也无法叫我一直醒着。后来我终于睡着了,不过很快又醒了——这是形势所迫。吉姆跪到我的胸膛上,将双拳打到我的脸上,打得痛极了——不过他打开了我忍住笑的栅栏,我不需要再忍,也忍不住了,我放声大笑,直笑得筋疲力尽,而我的脸恐怕也被打烂了。

从此以后,吉姆再也没有提起过这件事。而我自己也挺知趣,没有再提它,因为虽然他的身材不比我宽,但却比我高三分之一。

我对他搞了多次残酷且又愚蠢的恶作剧,所有没有头脑的骗子都会将这些恶作剧发明出来。我想如果一个成年人还搞恶作剧的话,这便是证明他脑袋迟钝又不知好歹的充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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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搞催眠术的人到我们村子里来了,这可真是一件激动人心的事件。记得那是1850年,年份我不太敢肯定,不过月份我很清楚——那是五月。五十年的考验都没有令这件事的细节在我脑海里退色。这个月里发生了两件有关联的小事,令我这一段记忆直到今日还很清晰。这些事件并没有什么重大意义,不至于令人永世不忘,不过在我的记忆中,还是被小心地保留了下来,而那些真正有价值的事却被从我脑海里赶走,空间被留给那些小事,让它们舒服地留在那里。这其中的真相是:人的记忆的判断力,并不比他良心的判断力更强,也不能判断它的价值大小。不过,暂且不去管这些小事,目前我的题目是进行催眠术的人。

他为自己的表演大做广告,说是保证会出现奇迹。按照惯例,门票是两角五,儿童和黑人半价。一般地,村里人都听说过催眠术,不过却从来没有见识过。头天晚上去看的人不多,不过第二天人们所讲的那么多奇异的事,将大家的好奇心全部激发起来了。在这之后,整整两周,表演的生意很兴隆。那一年我十四五岁,处于这种年龄段的人,只要能当着大家的面露一手,出出风头,除了在火里被活活烧死之外,是什么都可以忍受,什么苦都可以吃的。所以,当我看到那些“被催眠者”在舞台上表演种种滑稽的傻事,逗得大家哈哈大笑、高声大叫的时候,我内心实在是羡慕不已,于是便急切地想做一回被催眠者。

接下来的三个晚上,我每晚都会坐到舞台候选人所坐的那一排位子上,将魔术盘托在手掌心里,眼睛盯着它看,设法让自己睡着,可每次都失败。我全然没有睡意,只好像大多数人那样承认失败。并且,我还要带着对我们雇工希克斯的妒忌坐在那里。我还得坐在那儿,盯着魔术师西蒙斯看,并且听他叫唤说:“看那条蛇!快看那条蛇!”希克斯便奔啊,跳啊的。催眠术师对他进行提示说,他正在观赏壮丽的落日,于是希克斯便说:“天啊,太美丽啦!”如此等等——全是些疯癫的事情。我笑不起来,也欢呼不起来。眼看别人把希克斯捧成英雄,我的心里非常难受。表演结束后,人们将他团团围住,问他许多在幻影中他所亲眼见到的奇景,并且通过各种方式来表示很荣幸能认识他。希克斯——老是不由自主地想着他!我受不了,快被气死了。

第四个晚上,诱惑来了,而我又没有拒绝的能耐。我盯着盘子,一会儿后,我装着困得不行的样子,开始打起了瞌睡。马上,催眠术师就走到了我的身边,开始按擦我的头、身子、腿和手臂,每次按擦结束后,就在空中把“啪”的一声将手指捻响,放掉摩擦所产生的电。然后,他用盘子将我“拉住”,用手指捏着盘子,对我说,即使我不想再看着盘子,也做不到了。于是我慢慢站起来,弓下身子,眼睛盯着盘子的后面到处转,就像我以前看见别人做的那样。之后他让我表演其他的本领:因为以前见过别人表演,我表演起来竟然是驾轻就熟的。见到蛇我就躲开,见到火就用水桶浇,看见轮船在激烈的比赛就异常兴奋,见到想象中的姑娘就吻她们,调情。除此之外,我还在舞台上钓起了比我还要重的土鲇鱼——如此等等,都是那些俗套的奇迹。不过我的表演方法可不俗套。开始我非常小心,生怕催眠术师会发现我是假装出来的,并把我赶下舞台,那将会是多么的丢人啊。不过,当我发现自己的做法没有什么危险的时候,我便用尽了自身的招数,将原本属于希克斯的,本领高强的被催眠者的地位取代了。

其实,这做起来非常容易。希克斯生来老实,我却没有这个负担——有些人这么说。希克斯见到了他所见到的东西,并且将这些东西进行了报告。我不仅看到了能够看到的东西,还尽量对其添枝加叶。希克斯没有什么想象力,而我的想象力却比他的丰富一倍。他生性安静,而我却爱激动。没有任何幻想能够激起他的狂喜,反正他不怎么喜欢说话。不过假如我看到了一个幻象,便会掏空字典上的字眼来对它进行形容,对此,有时甚至连自己也会发狂。

当我的表演进行了半个小时以后,希克斯便成了一个一去不返的人物、一个战败的英雄和一个垮了的偶像了。对此,我很清楚,也挺高兴。我在心里自语道:“庆祝我捣蛋成功!”希克斯绝不可能被催眠到可以在大家面前对一个想象中的或是真正的姑娘进行亲吻的程度,可这些我都能办到。所有希克斯不能做到的事,我都下定决心非要做到不可,哪怕要在生理上或是道德上要付出相当高的代价。我注意到了他所暴露出的一些糟糕的缺点。比如说,催眠术师问他:“你看到了什么?”这就是让他自己发明幻景,而那个时候,希克斯却又盲又哑,看不到一件东西,说不出一个字。与他相反,只要催眠术师认为我该看到一种令人惊喜而又很受观众欢迎的幻景时,不需要他的帮助,我都能搞得比有他的帮助还要出色。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希克斯丝毫也不善于领会催眠术师在心理上所做的那种无声的提示。每次当西蒙斯站到他的后边,盯着他的后脑壳,试着将自己心理上的提示传递给他时,希克斯总是坐在那里,面无表情,从来都不会多一个心眼儿。如果他用心的话,完全可以通过观众那种全神贯注的表情,推想到在他背后正在发生些什么,而他需要做出何种反应。因为我是伪装出来的,所以我生怕催眠术师对我也用这一套把戏,因为我知道催眠术师一定会“要”我做什么事,而我却并不知道,这样,我就有可能败露并且受到责怪。不过,当真的轮到我时,我就决定无论怎样都要试一试。从人们那紧张而又充满期待的脸上,我感觉到西蒙斯正在我的身后,竭尽全力要我干些什么。我尽量将思维放开,对他要我干些什么进行想象,可就是捉摸不透。那时候,我很惭愧,也很难过。我想,自己丢脸的时刻到了,一会儿我就要被赶走,颜面尽失,我应该为承认这一点感到羞耻。可是我转念一想,映入脑海的倒不是想应该怎样屈辱地走开,并对自己所干的坏事表示难过,借此来赢得善良人们的同情,而是我应该怎样才能做到一鸣惊人、大出风头,然后再走开。

这时候,桌子上正放着一个表演道具——一把没有装子弹,已经生了锈的老款左轮手枪。我猛然间记起,在两三周以前,五一节那天,学校里曾经举行过一次庆祝会。就是那天,我同一个男生吵了一架,并且没有占到便宜,因为他是学校里的霸王。此时,那孩子正坐在屋子中央的过道中间。在众人的目光之下,我蹑手蹑脚地爬到桌子那边,装出怒容满面、杀气腾腾的样子,按照那时候很流行的一个传奇中说的那样,突然之间,跃过去一把抓住了手枪,挥舞着,大声喊着那个霸王的名字,然后一下便从舞台上跃了下去,向他冲了过去,将他赶出了屋子。动作敏捷到都没给吓呆了的观众留出进行劝阻的时间。接下来便是一片叫好声,催眠术师开始对观众说话了,说得十分动人。

“为了能让你们大家都明白,我们是如何将这个小孩儿成功地培养成了一个被催眠者,我们所做的这一切是多么的了不起,我要对大家说的是:我没有说一个字来对他进行引导,他却将我从心灵上命令他干的事执行了,包括那些细节上的东西。只要我将我的意志运用起来,就可以立即将他的报复行为终止。所以,刚逃走的那个可怜的家伙,是不会有任何危险的。”

就这样,我不但没有丢脸,还以一位英雄的身份,回到了舞台上,感受到了有生以来从没有过的幸福。至于我的有关心理上的提示的顾虑也消除了。我还判断出,假如我没有猜准催眠术师要我做什么,就不妨自己搞点什么名堂出来,照样能够应付过去。我的想法是正确的。观众们非常欢迎无声的心理提示这种表演。当我领会到西蒙斯想要我干什么事的时候,我就开始干——想到什么就去干什么——那位催眠术师也不是傻瓜,每次都对我的行为表示认可。人们问我:“你是怎么知道他要干什么的?”我说:“这很容易。”听完我的话后,人家总是佩服地说:“你怎么会有如此大的本领啊,我彻底服了!”

在另一个细微的方面,希克斯也是做得不够好的。当催眠术师边在他头部按擦边说道:“现在,他的全身已经没有感觉了——女士们,先生们,过来试一试吧!”女士们和先生们往往都乐于遵命,去干用针刺希克斯这件事,如果他们刺得深,希克斯就总是会畏缩。每当这个时候,那个可怜的催眠术师就不得不解释道,希克斯“还没有被完全催眠”。不过我却丝毫不畏缩,只是心底里在流泪。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那个逞能的小孩,竟然愿意受这么大的罪!逞能的男子汉也是同样的。这既是我自身的感受,也是我自十万人身上所看到的。当测验非常严峻时,原本催眠术师是应该保护我的,我也经常希望他能够保护我,可是他却没有。也许和别人一样,他也受了骗,虽说我不相信,并认为这样是不可能的。这些人都很好,不过他们肯定是单纯、老实到了极限。他们用针刺我的手臂时,往往都不遗余力,直到刺进了三分之一,然后便开始惊叹催眠术师仅仅运用意志的力量,竟能将我的手臂变成铁,令它全无痛感,实在是了不起。实际上怎么可能没有痛感?我是痛得不能再痛了啊!

在第四个夜晚过后,在这个令人骄傲的、胜利的夜晚过后,我成为了西蒙斯唯一的被催眠者。他不会再邀请别的候选人上台了。在接下来的两周里,每晚都由我单独进行表演。到那个时候为止,镇上那些差不多够一打的知识贵族,那些聪明的老家伙,始终对催眠术抱有怀疑的态度。我觉得受到了委屈,就像我是在干着什么不诚实的职业那样。这也不奇怪。在人类社会中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按照道理,本来就应该受到的对待,却恰恰是他们感到最丢人的。在第一周中,这些聪明过人的老绅士们始终在摇头,说我们所表演的那些奇异事迹,全部都是经过事前串通的。他们还以自己的这份怀疑为荣,并且喜欢将它说出来并吹嘘一通,从而显示他们要比那些愚蠢的、容易上当受骗的人强很多。特别是那个年老的皮克博士,他是那些表示怀疑者的头目,他很难对付,因为他出身于名门世家,非常有学问并且德高望重,他有着一头白发,穿着早年才有的那种富丽堂皇的宫廷式的装束,显得魁伟而庄严,他不仅看起来富有智慧,实际上也的确如此。他对事情的见解比社会上任何人的见解都有价值得多。他的影响很大。当我最终将他征服的时候,我知道自己已经所向无敌。在五十多年之后的今天,我凭借几滴老泪承认,我曾经毫不羞愧地感到高兴。

1847年的时候,我们住在位于希尔街和梅因街的拐角处的一座较大的白房子里——如今,这座房子还在。虽说连一块儿板子都没有少,却没有原来那么大了。一年前我还见过它,并且注意到了这一情况。那一年的三月,我爸爸在那座房子里去世了,不过几个月后我们家才迁出。这座房子里不只住了我们这一家,还住了格兰特博士一家。有一次,格兰特博士在街上同雷伯恩博士就一件事吵了起来,他们用内藏刀剑的手杖互相打,在格兰特被送回家时全身都被刺伤了。皮克老博士将他的伤处敷好了,并且每天都会来照料他一会儿。

格兰特家和皮克家都来自弗吉尼亚。一天,格兰特的伤好了一些,能下地了,他在客厅里坐着聊天,话语中谈到了弗吉尼亚和那些古老的年代。当时我也在场,不过这些人很可能并没有注意到我,因为那时我还是个小孩子,微不足道。其中皮克博士和格兰特太太的妈妈克劳福德太太两个人,是三十六年前里士满剧场失火烧毁时的目击观众,她们提到了这场难忘的悲剧中那些可怕的细节。通过她们的眼睛,我也将那场灾难看得很鲜明、生动:只见那浓烟滚滚,直上云霄;只见那火焰往上冒,化作赤色;我听到了那些饱含绝望的厉声惨叫;透过烟幕,我瞥见了窗口那一张张的脸孔;我看到他们中有些跳向死亡,有些则跳向生不如死的残废惨境。直到今天,这幅画面还浮现在我眼前,永难消失。

接下来他们谈到了殖民时代皮克家的大厦,描述那一根根庄严的柱子,宽阔的场地。通过他们的话,我凭借想象力东拼西凑,终于对这个地方有了确切的印象。因为过去我没有亲眼见过,或是从旁人嘴里听说过如此富丽堂皇的去处,所以对于这一切,我抱有很大的兴趣。他们偶然提到的一个细节,将我的想象强烈地激发起来。他们那大门边的墙上有一个茶盘那么大的圆洞——那是独立战争时期的一发英国炮弹所留下的痕迹。那段历史是真实的,惊心动魄的,是我以前从未感受过的。

就这样,在三四年以后,按照上面的说法,我成了催眠术表演中最出风头的人物和唯一的被催眠者。大概是在第二周的开始,表演已经进行了一半,这时,那个非常威风的皮克博士进来了,他穿着一件胸部和袖口都是褶边的衬衫,握着一根杖头镶金的手杖。一位十分恭敬的公民将他原来在格兰特一家人旁边的座位,让给了这位尊贵的大人物。这时候,我正在考虑要发明一些什么新鲜的幻景来应对催眠术师的话。

“注意,注意看。看那边。那边……看到有东西了吧?注意!好的……说说看吧。”

皮克博士没有料到,他这一进来,令我回想起了三年以前的那次谈话。他为我提供了材料,间接地就成了我的同党和我欺诈行径的同谋。我开始见到一个不大清楚、朦朦胧胧的幻景了。(幻景刚开始时,显得很老套。开头没必要看得太清楚,因为这样看起来似乎你是事先有准备的。)幻景逐步展开,并且越来越活跃,越来越带劲。这是发生在里士满的一场大火。开始,皮克博士还是比较冷静的,他那高雅的脸上流露出了一丝有教养的嘲讽。不过,当他认出了这场火的时候,他的表情顿异,眼睛开始闪亮了。一见到这情况,我便马上打开了记忆的闸门,将所了解的情景和盘托出,让观众饱餐了一顿关于火与恐怖的描绘,我的描绘足以让他们好一阵子不会忘记了。当我讲完的时候,他们甚至连气都透不过来了——他们被吓呆了。皮克博士早已站了起来——他呼吸急促,嗓门儿很高地说:“我的怀疑被全部扫空了。这样的奇迹不可能由串通制造而成。他根本不会知道那些细节,但是他描述得就像亲身经历过一般——而且具有无懈可击的真实性。天知道,这情形只有我清楚!”

我将殖民大厦的事进行保留,直到最后一个晚上才进行表演,利用炮弹洞的细节来进一步对皮克博士的转变进行巩固。他对全场的观众说,我不可能对这个极小的细节有所耳闻,而就是这个细节将这大厦同其他所有的弗吉尼亚大厦区别开来,并且我所说的是与其完全相符的。这样,事实证明了我于幻景中确实看到了。天啊!

这世上的事情也真是奇怪。当催眠术师所订的合同结束时,全村仅剩下一个人不信任催眠术,这个人就是我,其他的人全都由不信变为相信了。近五十年来,对于催眠术,只有我才保持着坚决、彻底的不信任态度。这是因为我不可能在晚年,去再一次对其进行检验了。我不会这么做。因为这令我反感。也许这是因为它会将我一生中的某个片段重新唤醒,而这个片段却正是我为了自尊心而希望忘掉的。虽然我内心想的,抑或是力促自己去想的,是我绝对不会碰巧找到一项有分量的“证据”,来证明背后还有和我一样的人在进行欺诈的可能。

当时的情况是,没过多久,我便开始厌倦自己的胜利了。在我看来,还不到三十天,我那靠撒谎得来的光荣很快便成了最不愉快的负担。毋庸置疑,有一阵子,我喜欢人家在我的面前将我的光荣事迹多次重复,带着既赞赏又惊叹的语气。可是我也非常清楚地记得,没过多久,对于这件事我便开始感觉到厌倦和不耐烦,我再也无法忍受由此而引发的令人作呕的懊恼心理了。于是我深切地了解到,原来世界上那些建立了显赫功勋的人,具有和我一样的经历。我知道,他们曾经也非常爱听别人讲述自己的功勋,这种状态大约会持续三四个星期,在这之后,便很快就会怕人家再次提起。过不了多久,他就会但愿自己根本就没有打算这么干过。我记得,每当谢尔曼将军听到像“我们行军横穿乔治亚的时候”这样的曲调时,便经常会火冒三丈,而不管他到哪里,都要为他演奏并且唱响这支歌子。再说,和那些合法的英雄们比起来,我差的不只是一点点,他们只要一想到自己本来那金光灿灿、不可非议的功绩,心中的痛苦便会减少一些。而这样的特权我却没有,不管怎样,我的事迹也不值得人家尊敬。

经验告诉我,叫人家受骗上当非常容易,但要纠正过来却异常艰难!在我做了这些事情的三十五年之后,我去看望已十年未见的老母亲。出于自认为是相当高尚,甚至是那种英雄般的冲动,当时的我曾想,我应该低下头来,承认我那古老的错误,下定这个决心,可费了我很大的气力。我非常害怕见到她脸上浮起悲哀,眼睛里透出羞愧。不过,苦恼地思量了一番以后,我认为那样的牺牲还是理当如此的,于是我鼓起了勇气,向母亲作了坦白。

令我吃惊的是,并没有什么感伤性的场面发生,也没有任何戏剧性的事件,更没有产生乔治·华盛顿式的效果。母亲听后根本就无动于衷,并且压根就不相信我的话。她自己也这样说了。至此,我就不仅是失望那么简单了。我原本认为,将这个自己视为无价之宝的秘密抛出来,会得到一笔收益,可谁知却被认为没有什么价值,这真的是令我烦恼。我一次又一次地声明,并且说得越来越激昂,说我在那些早已逝去的夜晚里所干的事,每一桩,每一件,都是扯谎、骗人的。她平静地摇摇头,说自己了解得更清楚。听到她的话,我便举起手来“发誓”——接下来便得意地说:“现在你怎么说?”

可是对于她来说,这些话似乎根本没有产生什么影响,她丝毫都没有动摇自己先前的立场,这真叫我受不了,可是,叫我更加无法忍受的是她根本不顾我的誓言。为了对我进行驳斥,她提出了一些论据,来证明我掉进了幻影,以至于都不清楚自己在说什么。这些论据只是表明人们能够从一个人的外表来懂得他的内心,并且比他本人还要清楚。过去我就有些蔑视这些论据,在这之后也没有变得更加尊敬些。她不肯相信这些幻境是由我自己捏造出来的,她说这是傻话,那时的我还是个孩子,不可能做这种事情。她拿里士满大火和殖民大厦作为例子,说我没有捏造它们的本领。后来,我又有了一个主意!我说,她说得完全正确——这些不是我捏造的,而是我听皮克博士说的。甚至如此狠的一炮也打动不了她。她说,皮克博士的证据要强于我的,而他也明白地说过,我没有听说过这类事情的可能。天啊,这是多么可笑并且不可想象的局面啊:因为受骗人所提供的证据,便使一个自首的骗子被判诚实,并且无罪开释了!

我满怀羞愧,非常懊恼且又无可奈何地意识到,我这是全线崩溃,败下来了。我手中仅剩下了最后一张不可轻视的牌了。我打了出来,并且寸步不让。既然她如此英勇地对自己的堡垒进行捍卫,我便应该再次摧毁它,虽然那似乎有点不体面,不过败军之将是不懂得怜悯的。我的最后这张王牌便是用针刺肉的事,我打出了它。我郑重其事地说:“我能够用我的名誉进行担保,当针刺进我肉里的时候我总是疼得无以复加。”

她却只是说:“这件事都过去三十五年了,现在你确实这么想,不过当时我也在场,我知道得更加清楚。你丝毫也没有畏缩。”

她还是那样一如既往的安详!而我却相反,都快要发疯了。

我说:“啊,天啊!让我来做给你看吧,我说的全是事实。现在我的胳膊在这里,用针戳——把整根针全戳进去——我丝毫不会畏缩。”

她却只是摇了摇她那长满白发的头,简单明了并且确信不疑地说:“现在你是大人了,当然可以假装不疼。不过那时候还是个小孩,是不可能装出来的。”

这样,一直到她死去,她都始终认为我年轻时候对她撒的谎是不可动摇的真理。卡莱尔曾经说过“谎言不可能持久”。这说明他还不清楚怎样来表达。假如我对这个谎言投了保险的话,那么许多年前,保险费就会把我搞得破了产啦。

第一篇 故乡与成长 第四章 少年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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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比利·赖斯如今去了哪里。他是我爱看的人中的一个,同时我还爱看黑人表演会中其他的一些名角。比利·伯奇、戴维·万博尔德、巴克斯以及另外十几个讨人喜欢的家伙们,是他们在四十年前和后来的一段时间里给了我无比的快乐。伯奇·万博尔德以及巴克斯已经于好多年前去世了,恐怕纯粹的黑人表演也就此随他们一去不返了——那地道且又让人酣畅淋漓的黑人表演会——这种表演对我来说绝对是举世无双的。从我的经验来看,还没有什么能够与之媲美。我们有大歌剧。我欣赏过由瓦格纳创作的剧本中的第一幕里那种种美妙之处,不过,大歌剧总是对我产生那样的效果,以致让我感觉看了第一幕就足够了。每次当我看完两幕出来时,总是被搞得精疲力竭。如果看完全部歌剧,那就几乎等同于自杀。如果能将保存着原来那种纯净与完美的黑人表演会找回来,那么对于歌剧,我则是连看都不要看了。据我看来,对于心灵高尚和敏感的人的欣赏水平来说,像手风琴和黑人表演会那样的水平与高峰,别的形式的音乐艺术是非常难以达到的。

对于我平生头一次看到的黑人音乐会,我至今还记忆犹新。那是在四十年代早期。那个时候,黑人音乐会还是一种新鲜的事物,过去还从来没有在我们汉尼巴尔村出现过,而如今却突然来到了我们面前,真是让人又惊又喜。

演出持续进行了一周,每天一场。教会的人是不会来观看这种演出的,但是,那些庸碌的俗人都纷纷前往观看,并且非常迷恋这种表演。艺人团出场时,手和脸像煤一样漆黑,穿的衣服也是当时大庄园里的黑奴所穿的那种,显得花里胡哨,极端滑稽可笑。这种可笑倒不是穷黑奴的破烂衣服造成的,因为这完全不可能。黑奴那一身全是破破烂烂的打扮,非但不让人想笑,反而叫人伤心落泪。令人感觉滑稽可笑的倒是那衣服的式样和颜色,那时流行高领子,艺人团出场时,他们的半个脑袋都被高领子遮住了,并且那脑袋老远地突出来,简直就不能往旁边看一眼。有的大衣是用印花布做的,它的燕尾差点就垂到脚跟了,扣子就像黑鞋油盒子那样大。鞋子又旧又粗陋不堪,并且还很笨重,大他们本人的尺寸达五六号之多。服装的式样具有很多变化,全都很别致,让大家觉得可笑。艺人团使用了不少黑人的土话进行表演,说得很熟练、很流利,而且很可笑——可笑得令人感到兴奋。然而在早年的那个时期,艺人团中有一个人并不穿得这么别致,也不像其他人那样说黑人的土话。他身穿白人绅士们所穿的那种毫无缺憾的晚礼服,并且说着卖弄的、彬彬有礼且又装腔作势的话语。乡巴佬信以为真,认为他所说的话是上流社会、城里人说的话,所以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认为这人不假思索便能出口成章,并且说得是这样的轻松和流利,是非常值得羡慕的。“博恩斯”坐在艺人团的一头,另一头坐着“班乔”,而前面说到的那位绅士则坐在中间。他是演出的发言人。只见这个发言人衣着整洁而漂亮,言谈举止文雅而又富有教养,姿态美好到无可挑剔,他和其他艺人团的人,尤其是“博恩斯”和“班乔”成了鲜明的对照。主要的丑角就是“博恩斯”和“班乔”。他们充分利用化妆以及奇装异服来搞噱头。嘴唇上涂满了鲜红的颜色,显得又厚又长,看起来就像是一片片熟透了的西瓜。

这么多年来,黑人表演会原来设计的一套程序没有什么改变,还是保持着原来的样子。舞台上并没有布幕。观众等待时只可以见到脚灯后的一排空椅子,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了。随后艺人团的成员一个个走出来,伴随他们上台的便是观众们那热烈的欢呼声。他们每个人手中都拿着一种乐器,并且坐了下来。接着,坐在中间的那位绅士便开始讲这类的开场白:“先生们,上一次有幸同诸位相见,我感到无比荣幸。这次故地重游,见诸位身体健康,诸事顺利,我衷心地感到高兴。”

“博恩斯”便作答,还向大家说了一些他最近交的好运。可是“班乔”却在他话还没有说完的时候就打断了他。对于他的说法,“班乔”表示有点儿怀疑。接下来便一个说是,一个说否,两人开始了一场有意思的争吵。他们争吵得越来越激烈,嗓门儿也越来越大,并且都气势汹汹的,争论到激烈之处,两人会站立起来,晃着拳头和乐器互相对峙,说些不怕流血之类的威胁话。这个时候,那位坐在中间、彬彬有礼的人便开始好言相劝,让他们互相理解,冷静下来——当然他的劝说是无效的。有时候,这场争吵会达到五分钟,两个吵架的人互相虚声恫吓着,相距最多六英寸,甚至鼻子都碰到了一起。这样对黑人间平常进行的争吵模样进行模仿,学得惟妙惟肖,不断引发场上的哄笑。慢慢地,这两个恶语相向的人便会逐渐后退,一边退还一边互相大声恐吓对方,说着万一“下次”遇到便不再客气等,接着便各自坐到了自己的椅子上,同时还隔着座位互相咆哮对骂,直到场子里的狂笑声逐渐平息下来为止。

这时候,坐在中间位子上的那位绅士便会说句话,言外之意是要暗示一下最后那个座位上的人,将他一件幽默的遭遇点出,从而逗他讲出来——最终总是可以如愿以偿。这类遭遇总是像美国那样古老,陈旧得发霉。当时的观众一般都爱听这些故事,后来便成了艺人团的老生常谈。其中一个故事是“博恩斯”讲的,故事的内容是有一次他怎样在海上风暴中遇险。当时风暴十分强烈而且无休无止,船上的储备又都没有了……讲到这里,中间那个人便急切地询问船上的人是如何活下去的。

“博恩斯”答道:“我们靠蛋活命。”

“蛋是哪儿来的?”

“每天,在风暴猛烈的时候,船长就下两个。”

在开头的五年里,这个笑话总会引起哄堂大笑。不过之后,由于听得多了,美国人便不再欢迎它了,取而代之的是意味着责怪以及恼怒的沉默。就像其他类似的故事那样,听久了,必然就厌烦了。

艺人团的演员都具有很好的嗓子,独唱、合唱我都很爱听,黑人演出团的表演都是这样。开始,歌曲是粗俗且又滑稽的,比如说《布法罗姑娘》、《坎普顿赛马》、《老家伙丹·塔克》等。一段时间以后,便开始流行抒情的歌曲,比如《忧郁的裘尼阿达》、《内利·布莱》、《海上的生活》、《甜蜜的埃伦·贝恩》和《左舷值班》等。

艺人团诞生在四十年代初,并且流行了差不多有三十五年,后来便演变成为杂耍内容,几乎在所有的杂耍中都要附带地插进一出到两出黑人戏。纯粹的黑人表演会已经有二十年不见了。对于我来说,它是真的叫人喜爱,也是最能逗得人不得不笑的表演。我总觉得它这样消失了太可惜。

像我所说的那样,在汉尼巴尔,最早去看黑人表演会的都是一些世俗之徒。过了十年或十二年之后,黑人表演会就像七月四日那样开始在美国变得家喻户晓了。但我妈妈却从来没有看过。当时她六十岁,同一位可爱的跟她年龄相仿的老太太去圣路易了,那个老太太就是贝特西·史密斯姑姑,她是汉尼巴尔的老住户。实际上,她并不是谁的姑姑,而是所有汉尼巴尔镇人的姑姑。这是因为她生性温柔、慷慨、慈悲为怀,并且为人朴素得可爱。

像我妈妈一样,贝特西·史密斯姑姑从来没看过黑人表演会。她同我妈妈的性格都非常活跃,高龄对于她们来说算不上什么。她们喜爱兴奋、新奇,喜爱那些为信教的人所沉迷的宗教仪式上的东西。她们总是老早跑去看马戏团的队伍进镇,并因为恪守信念而不能跟他们走进帐篷里去参观而感到遗憾。只要是七月四日和主日学校的游行、演讲会、野营布道会、常年大会以及教堂里的福音布道会等,她们随时都喜欢参加……事实上,不管是什么解闷的事,只要能够被证明不违反教规,她们就都爱参加——并且,她们甚至都没有漏掉过一次葬礼。

在圣路易,她们急切地想要看看新鲜事物,于是让我给她们出谋划策。她们要的是既叫人兴奋,又合乎规矩的东西。我告诉她们,对于这种事物我一无所知,不过有一个以十四位刚从非洲回国的传教士介绍非洲土人们的音乐为内容的常年大会,将在商会图书馆大厅举行。我说,如果她们真想看一些具有启发性的高尚东西,我便建议她们参加那个常年大会。不过,假如她们心底里想的是那些花哨的玩意儿,那么我可以再替她们找找看,但她们对常年大会表现出很大的兴趣。我并没有完全告诉她们真相,当时我的心中是清楚的,不过这没有多大关系。有些人习惯上就会将人家对他说的话打折扣,不管所说的是真还是假。对这些人,不必一股脑就将真相说给他们听,否则就是自寻烦恼。

上面提到的传教士就是基督教的黑人艺人团。那个时候,这个艺人团在所有艺人团中最出名,也最好。因为去得早,我们买到了前排座位。后来,宽敞的大厅里的全部座位都被坐满了,多达一千六百人。当衣着怪异黑人一个接一个走上舞台的时候,老太太们惊诧到几乎说不出话来。我向她们进行了解释,说传教士在非洲时都是穿成这个样子的。

可是,贝特西姑姑仍旧责怪地说:“但是他们是黑人啊。”

我说:“这没什么。也可以说他们是美国人,因为他们受美国教会所的雇用。”

接下来,两个老太太开始了她们的询问,她们怎样才能赞助一家黑人事业,无论他们是什么行业,像这样做是否合乎规矩。我说,她们不妨看一看四周,圣路易那些有身份的人全都来了,如果表演不正当,这些人肯定是不会来的。

听完我的话,她们放心了,并且对于能够来到这里感到很高兴,丝毫也不觉得难为情了。这样,她们的兴致便被调动了起来,被新颖的场面给迷住了。我知道,看这个演出的关键就是要找出一个借口,令她们的良心平静下来,现在她们的良心相当平静了。很贪婪地,她们睁着大眼紧盯着那一长列排得弯弯曲曲的江湖艺人。中间的人开始表演了,一会儿,他就将话题引到我前面提到的那个笑话上去了。除了那两位和我在一起的新信徒之外,场子里的每个人都将这个笑话听过上百遍了。一千六百个人都对之抱以一片饱含着不满的冰冷的沉默,在这种沉闷的尴尬气氛里,那个可怜的“博恩斯”坐在那里,硬着头皮讲完了那个笑话,不过对于我那两位可敬的新信徒来说,这些可是很新鲜的。当他最后讲到“我们靠蛋活命”,并接着进行解释,说每天当风暴猛烈时船长就会“下两个”时,她们往后一仰,开始大笑起来,全场的人都觉得既诧异又好玩,甚至都一下子站了起来,想要看看到底是哪一个竟然没听过这个笑话。我的新信徒们一直在不停地笑,后来竟将这笑传给了那全体的一千六百人,大家全都笑了起来!会场里顿时充满了一片哄笑声。

贝特西姑姑同我的妈妈那晚帮了基督教艺人团一个大忙,因为全部这些笑话对于全场的观众来说都是过分陈旧的了,但对她们来讲却是新的。她们听后尖声大笑,并将这份快乐传播开了。虽然观众们出场时已经笑得够累了,但却对这两位天真的人非常感激,因为这种难得的珍贵的欢乐正是被她们赐给那些早已疲乏不堪的心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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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接到一位先生自英国寄来的一封信。他特别相信骨相学,所以他对我竟然从没有对骨相学产生过兴趣,也没有为此写点什么感到奇怪。对此我进行了下面的解释:

亲爱的先生:

我从没有对骨相学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因此我既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利发表意见。

三十三四年前,在伦敦,为了增加一点知识,我曾经做了一次关于骨相学的小试验。我去找了福勒,用的是假名字。他对我身上凸出来与凹下去的部位进行了检查,然后便给我一张图表。我把它带回了兰厄姆旅馆,带着非常大的兴致与乐趣研究了它——我的这种兴致和乐趣,就好像在观察一个冒名顶替者的图表,他冒充我,但跟我却一丁点儿都不像。三个月后,我又去找了福勒先生,这次我先将一张名片递了进去,上面有我的真名,也有我的假名。我再次带回了一张写有我性格中的一些具体、细微特点的精细图表。但是这张图表和前一张没有任何吻合。

这些经历令我对骨相学产生了偏见,并且这种偏见一直持续到今天。我也明白,偏见不应该针对这门学问,只应该针对福勒。不过毕竟我只是人,我的成见不可能很准确地反应真相。

四五十年前,福勒和韦尔斯是美国骨相学这一行里的头牌,大家都很熟悉这家字号,他们出版的东西非常流行,整个国家的真理寻求者与改变信仰者都阅读、研究并且讨论过。在我们的汉尼巴尔村,经常来的是一位周游四方的骨相师,他非常受大家欢迎。他招呼人们聚到一起,免费对骨相学的神奇妙用进行了讲解,然后摸摸头盖骨的隆起部位,对它的作用进行一下估量,他摸一次的要价是两角五分。据我看,人们几乎对骨相师为他们的性格所做出的翻译总是满意的——如果“翻译”用得确切的话。事实证明这个词是非常正确的,因为这些估量的确就是翻译。原来这些估量不过是从简单明了的事实中找出一部分似乎真实的东西,并把它转换成复杂些的专业术语,尽管在演变过程中其真实含义已含糊不清了。按照骨相学的说法,一个人的脑袋上有很多隆起来的地方。骨相学给每一处都起了一个非常可怕而又古怪的名字,骨相师喜欢对这些了不起的名字进行大声讲述。这些复杂的名字很轻易、很流畅地自他嘴里汩汩流出,人们对于这种饱含素养的表演既妒忌又羡慕。人们后来开始慢慢对这些古怪的名词熟悉了,并且热衷于使用它们,在谈话中反复地运用,并且非常得意——如果他们真的了解这些名词的准确含义的话,可能就不会如此得意了。

我觉得,这些周游的专家根本没有将村里每个人的性格都摸准的能力。不过,我们大致不妨说,他还是有这份聪明的,知道给顾客一张性格图表,这就使得顾客们即便是与乔治·华盛顿相比,也并无愧色。这事已经很久远了,不过到了今天我还记得,骨相师从来都没有在我们镇上遇见过一个逊色于华盛顿的头盖骨。可能这样普遍接近完美的程度,是理应引起人们怀疑的吧,不过在我的印象中并没有什么人怀疑过。在我的记忆中,人们都为骨相学所倾倒,非常相信它,在国内没有听到过任何质疑的声音。

就是在这种深信不疑的气氛中,我成长了起来。多年后,我在伦敦见到福勒的广告时,当年所受的影响恐怕还保留在身上。看到他的名字,真令人高兴;能有一个机会去亲自尝试他的本领,也叫人高兴。不过去找他的时候我是化了名的,这就说明我儿时的那种信仰并没有都一成不变地保留下来。这仿佛是一种旁证,证明这么多年中,当年的那份信仰不无损伤。我见到福勒时,他正在当班,四周摆放着醒目的、给人深刻印象的他那个行业的象征物。在屋子里的灯架、桌子和架子上,矗立着无数大理石的胸像,那些头像的头光秃秃的,头盖骨的每一寸都有着浅浅隆起的部位,在那些隆起的部位上都用黑体字标示着堂而皇之的名词。

福勒接待了我,他的态度很冷淡,漠不关心地摸了摸我的头部,用一种令人烦躁的单调而又沉闷的调子讲了几句话,估计了一下我的品性。他说,我的勇气很惊人,敢作敢为,胆子很大,意志坚强,没有什么能够让我畏惧。我听了感到骇然,又很高兴。对于这些,我过去从来没有怀疑过。接下来他又摸了摸我头盖骨的另一边,找到那里的一处隆起的部位,并管它叫做“谨慎”。这个隆起的部位像座大山那么高,同它相比,那勇敢的部位只能算是一个小山丘。虽说本来那个勇气的部位似乎很突出——这是按照他的说法——似乎都能挂得住帽子,可是如今,面对他所说的这个玛特霍恩高峰“谨慎”,那就不算什么了。他解释道,如果这个玛特霍恩高峰不被算在我性格图解之内,我就将是那些最勇敢的人中的一个——或许就是最勇敢的人——不过相比的话,我的谨慎心理要更加强烈,它把我的勇气全部抵消掉了,令我变得异常的胆小。就是这样,他将自己的种种发现一个接一个地说了下去,结果我最终平安无事地归来了,据说具有上百种出众的品性,只是这些品性原有的价值都丧失掉了,因为这上百种品性中的每一种,都有与之相反的缺点同它伴随,这样就把原有的优点完全抵消掉了。

不过,后来他又于一处发现了一个窝。在其他人的头盖骨上,这里本来是一个隆起的部位。按照他的说法,这个窝毫无依傍,是孤孤零零的,没有任何一个隆起部位与之相对,哪怕仅是稍微有一点高的也可以对这种一边倒的孤立境况进行一下弥补和改善。他说这个窝表明我没有一点幽默感!这话真吓了我一大跳。说到这里,他来了劲头,本来漠然的神气也消失了不少。对于这个新发现,他几乎是滔滔不绝。他说,他经会发现一些象征着幽默的隆起部位一直都是很小的,但这一点很难让人注意到。这是在他多年的经历中第一次发现在本应该隆起的部位上存在着一个窝。

我对他的话很反感,因为我感到自己受到了伤害和侮辱。不过我将自己控制住了,没有流露出这些感受,在心底里,我感觉他的诊断错了,但是我还不敢肯定。为了做到确切无误,我想等他已经将我脸型和头盖骨的特点忘掉以后再来试试看,看他是真的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还是只是随便猜测而已。三个月后,我再次去见了他,不过这次我使用了真名。他再次有了惊人的发现——上次他所说的那个窝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珠穆朗玛峰——那个说法很形象——高有三万一千英尺,他平生头一次见到这么高高隆起的代表幽默的部位!在我离开的时候,便对骨相学越发地不相信了。不过也许正像我对那位英国绅士所说的那样,原本我应该将偏见针对福勒,而不是被他运用的那套技艺。

十一年前,威廉·特·斯特德在一条开往欧洲的船上,为我的右手拍了一张照。后来在伦敦,他将照片分发给了十二位手相术师。他并没有将我的名字告诉他们,而只是要他们估量一下这只手的主人的性格,并告诉他结果。估量出来后,斯特德将其中的六七份发表在他办的杂志上。从这些估量中,我发现自己的性格同任何人的都差不多,似乎我和别人并没有多大不同,当然,绝对没有特别明显的,只不过在一些细小的方面例外。在全部估量中,没有任何一个提到过“幽默”这个词——假如我没有被自己的记忆坑害的话——除了那里面的一个。做出这个估量的那位手相术师说,这只手的主人一点幽默感都没有。

两年前,哈维上校将我的两只手做成了手印,并把它寄给了纽约最有名的六位职业手相术师。他同样也没有说出我的名字,只是让他们进行估量。历史重演了。在这六个估量当中,只出现了一次“幽默”这个词,而这次还明确断定,这双手的主人没有一点幽默感。这样来说,福勒给我进行过估量,斯特德的那六七个手相术师和哈维的半打人也估量过:说我不具备幽默感的证据是充分且又具有压倒性优势的,非常令人信服,无可争辩——到最后,我自己也只好相信了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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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来,平均每年我都会接到一打来信,这都是从一些陌生人那里寄来的,这些人或者他们的父辈,对我童年和少年时代的生活具有深刻的印象。不过一般情况下,这些信总是令人失望的。我不认识这些陌生人和他们的父辈。对于他们提起的名字,我也没有听说过。他们提醒我注意的那些往事也和我的经历没有任何关联。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这些陌生人搞错了,他们把我当成另外一个人了。不过今天一早,我终于自一个人手里接到了一封署有我童年时候所熟悉的姓名的信,这令我精神上感觉到了些许爽快。来信还附了一份剪报,这份剪报已经在报社里周转了四五周了。寄信人想知道,他的兄弟汤克雷上尉到底是不是“赫克贝里·芬”的真正原型。

我回答说,汤姆·布莱肯希普是“赫克贝里·芬”的原型。显然这位寄信人对四十年代的汉尼巴尔是很了解的,所以他一定很容易想起汤姆·布莱肯希普。曾经,汤姆的爸爸是“镇上的醉汉”,当年,这是十分确切的非正式称呼。他将醉汉“将军”的头衔继承了下来——(我已经不记得这个“将军”的名字了)。一段时期以内,在镇上,他是独一无二的拥有这个头衔的人。不过后来,杰米·芬恩表现得也很能干,企图跟他争夺那个醉汉的位置,因此在我们镇上一度出现了两个醉汉——这样,村子里便有了不少麻烦,就像在十四世纪同时出现了两个教皇那样

在《赫克贝里·芬》中,我完全照着汤姆·布莱肯希普的原样,进行了丝毫不差的描绘。他生性愚笨,懒于梳洗并且经常吃不饱,不过他的心肠却跟其他的孩子一样好。他自由放任到丝毫不受限制的程度。在那个村社里,他是唯一一个真正独立不羁的人——不管是和小孩还是和大人进行比较——结果,他自始至终都很幸福,所有人都羡慕他。我们喜欢他,也喜欢同他进行来往。而当我们被父母禁止同他来往的时候,这项禁令便更提高了我们同他来往的价值,因此,我们便总是想方设法尽可能多地和他来往,而与其他的那些小孩来往则比较少。据说四年前,他是位于蒙大拿州的一个偏僻村子里的治安法官,是个好公民,非常受人尊敬。

杰米·芬恩在任的时候非常民主,他不傲慢,不过分讲究,也不吹毛求疵——在废弃的制革厂里,他和猪睡在一起。一度,我爸爸曾想把他拉回正道,但却没有成功。在这方面,我爸爸不是一个专家。对于他来说,帮助人家改邪归正的热情也超不过五分钟。并且这种热情发作一回很难得,两次发作之间的间歇也很长。有一次,他想让英京·乔改过。最终还是失败了。对于他的失败,我们这些孩子们感到很高兴。这是因为喝醉了的英京·乔非常有趣,对于我们来说这是天福。不过英京·乔在清醒的时候却是一副阴郁的样子。带着焦急的心情,我们看着我爸爸对他进行试验。不过几乎没有任何效果,对此我们很满意。英京·乔喝醉的次数越来越多了,也就显得更加有趣了。

中,英京·乔被我饿死在岩洞里了。但那只是为了适应文学上的浪漫主义的需要。现在我无法记起那真正的英京·乔到底是死在岩洞里边还是岩洞外边。不过我能记起的是,他的死讯是在一个异常不幸的时刻被我听到的——那是一个夏天的晚上,正是上床睡觉的时候。那时候大雨倾盆,雷电交加,无论大街小巷都变成了一条条河流。见到这些景象,我不禁开始忏悔,并且决心改过自新。至今我还记得当时那可怕的情景,雷声隆隆,电光闪闪,大雨瓢泼一般倾泻在窗户上。我所受的教养令我特别明白这些狂风暴雨意味着什么——英京·乔被撒旦带走了。这我一点儿也不怀疑。地狱里需要英京·乔这样一个人是理所当然的。撒旦如果不这么气势汹汹地前来找他,才奇怪哩,才莫名其妙哩。随着电光不停地闪,我吓得一直后退。在那黑沉沉的间隙中,我悲叹自己过去错过了不少乞求上苍给我一个改悔的机会。当时我的那个劲头,事实上,那种强烈的感情以及真诚的态度,和我的本性丝毫都不相干。

可是当到了早上的时候,我发现那不过是一场虚惊,结果,我又成了老样子,并且要等到下一次警告再说。

在此我引一小段汤克雷先生在给我的信里说的话。他说:

你自然不知道我是谁。那么我来告诉你。我年轻时,居住在密苏里州汉尼巴尔,和你一样,我和萨姆、安第·富卡、威尔·鲍恩以及一些我记不起名字的同学都在道森先生的学校上学。按照我的年龄,那时,我是学校里最小的,人家都称呼我为小亚勒克·汤克雷。

我已经不记得汤克雷了,不过另外一些人我倒是很清楚地记得的,就如同我知道镇上的醉汉一样。道森的校舍我还记得很清楚。如果要我进行描写,我可以以中的那些描写为例,这样我就可以省去不少麻烦。至今我还记得,透过窗户,从远处传来卡狄夫山儿童乐园那夏季特有的诱人且又催眠的声音,以及那些融在一起的学生们嗡嗡的读书声,相比之下,后者便越发显得沉闷。我记得那个年纪最大,名叫安第·富卡的学生——那个二十五岁的男子汉;我也记得那个年纪最小,名叫尼南·奥斯利的,当时他不过是个七岁的孩子;我还记得乔治·罗巴兹,那个十八岁或者是二十岁,我们班里唯一学习拉丁文的学生。除此之外,我还模糊地记得那二十五个男女学生中的其他一些人。至于道森先生,我则是记得很清楚。我记得他那个名叫西奥多的孩子。那个小孩很好,事实上,他好得也许有点过分,有点过头,有点让人讨厌了,甚至好得叫人感觉可恶了——他的眼睛非常鼓——如果能有机会的话,我真想将他淹死才好。在那个学校里,我们相处得都很平等,据我所知,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妒忌心,除了那个阿奇·富卡的事——他是另外一个富卡的弟兄。夏天里,当然我们都是赤脚走路的。阿奇·富卡年龄跟我差不多——十岁或者十一岁的样子。冬天里,我们还能容忍他,因为冬天我们都穿鞋子,他那了不起的本领都遮在鞋子的里面了,我们看不见,因此也就忘了。不过到了夏天,他可就将我们害苦了。他能将自己的大拇脚趾折叠起来,然后再猛地放开,令人在三十码以外便可以听到脚趾弹动的声音。全校没有第二个男孩可以来他这一手。在这项身体的特异功能方面,他不存在一个对手——但除了西奥多·埃迪。西奥多·埃迪能像马那样转动耳朵。不过他算不上是阿奇·富卡真正意义上的对手,因为毕竟人们无法听到他耳朵转动的声音。所以,阿奇·富卡依旧是全校第一。

我所说的是六十多年前的事。我还能够记起一些同学的名字。当我偶然想起时,眼前甚至还能朦胧地出现他们的面庞和身影——不过那只在一瞬间依稀可辨,随后便又消失了。那个刹那间,我突然记起了那个学拉丁文的乔治·罗巴兹——他细长个子,脸色苍白,老是伏着头专心致志地看书,一副非常好学的样子。他有一头长长的黑发,一直垂到了他的下颏,仿佛面部两侧挂起的布帘。至今我还记得当时他脑袋一甩,“忽”的一下便把一侧的头发甩到脑后去了——表面上看来是要把它甩到一旁,实际上是为了露一手。在那个时候,男孩子的头发能柔软到头一摆,便被那样甩到后边去的程度,是很了不起的。我们大家都对乔治·罗巴兹很妒忌。因为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的头发能够像他那样进行这么一番表演——不过除了约翰·罗巴兹和威尔·鲍恩的黄色卷发。我和我兄弟亨利的头发都是又短又卷,乱七八糟的。我们绞尽脑汁,将这些卷发弄直,好可以随意甩动,不过从来都没有取得过成功。有时候,我们将脑袋浸到水里,然后又梳又刷,将头发梳得平平整整地紧紧贴住脑壳,这样就可以把头发暂时梳直,这令我们感到大为欣慰。不过只要用力一甩,我们的头发便又全都恢复成了卷发,原本的那种兴高采烈,顿时便都烟消云散了。

不管从哪方面来说,乔治都应该算是一个好小伙子。他同玛丽·莫斯是一对情人,两人从小便山盟海誓。不过现在莱克南先生来了,并且定居在这里。很快,他便在这个小镇上取得并且保住了重要的地位。他是个有些名气的律师,受过教育,有教养。在他身上,无论说话还是举动,都透着一股庄严的气派。他是个年龄稍大些的单身汉——按照那个时候的标准,他算是年龄稍大些的。他正在崛起。当地各界人士都对他非常敬畏。他是市场上挂了头牌的红人。那位风华正茂且又非常漂亮的玛丽·莫斯给了他很好的感觉。他对她展开了追求,并取得了胜利。人们都说,她之所以接受他,是为了让自己的父母高兴,而不是为了自己。他们结婚了。人们又作证说,他一个人在供她继续上学,想要让她达到能够与他般配的标准。所有的这些可能是真的,也有可能不是真的,不过作为一个供人闲聊的话题总是有趣的。在我们那样的村子里,有趣是最主要的。不久,乔治去了某个遥远的地区,并且死在了那里——所有人都说他是死于心脏病。这有可能是真的。因为他有充足的原因。他要找另一个玛丽·莫斯可不太容易。

这个小悲剧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如今除了头发花白的人以外,任何人都不知道这件事。莱克南已经死去这么多年了,但是玛丽还活着,并且很美丽,尽管她都有孙子了。

约翰·罗巴兹这个小家伙是乔治的小兄弟。他那金丝般的头发像帷幕那样将脸庞盖住,一直披到了肩膀以下,并且还能被优美地甩向后方。在十二岁的时候,他随他的爸爸横跨大平原,加入了1849年的淘金热潮。我至今仍记得当时马队出发西进的情景。当时我们都在场观看,并且心里很羡慕。至今我还仿佛看着这个骄傲的小家伙,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随着队伍前进,他那长长的头发飘在身后。两年后,他载誉凯旋,当时在场的我们都盯住他看,心里充满了羡慕——因为他出门见过世面啦!我们呢?甚至谁都没有离开家四十英里远过,但他却横跨了大陆。他去过金矿——那是我们脑海中的仙境。并且还有更加了不起的事。他坐过船——在真正的大洋上乘过船,穿越过三大洋。他驶过太平洋,越过冰山,经历过暴风雪,绕过了合恩角,之后便继续行进,转过海角,乘着信风向北行驶,往上经过灼人的赤道海面——他的棕色面孔便是他经历的见证。要是能跟他互换位置,哪怕是要我们将灵魂卖给撒旦,我们也是愿意的。

在四年前去密苏里的那一回,我便见到了他。那时候他已经老了——虽说还是比我年轻——生活的重担压在他的身上。他说,他十二岁的孙女读过我的书,并且希望能够同我见面。那个时刻很悲惨,因为她就像被囚禁在她的房间里一样,马上就要死了。约翰知道她的时间不多了。十二岁——正是她祖父骑马远行,出尽风头的年龄。在她身上,我似乎又见到了那个男孩子。似乎是他从遥远的昨日回到了我的面前,还是当初那副青春年少的样子。她患的病是心脏病,几天之后便告别了她的短暂一生。

另一位男同学叫做约翰·加思。最漂亮的女生则是海伦·克切弗尔。他们成年后结了婚。他成为了富有的银行家,是显贵的公民。几年前他去世了,富有且荣耀。他去世了。对于如此多的男孩和女孩,我要说的,就只有这句话。寡妇还活着,并且有了孙子、孙女。在她穿女式短裤,我打赤脚的时候,她和我是同学。在访问密苏里那一次,我曾去看过约翰的墓。

早年间,在我九岁的时候,她的爸爸克切弗尔先生有一个学徒。还有一个女奴,她拥有无数的美德。不过,不管是对那两个善良的人中的哪一个,我都不可能有什么好感或是体谅,虽然他们救过我的命。一天,我在一根早已松散开的原木上玩耍,我还以为它是被绑在木排上的呢——可事实上不是这样——那根原木一歪,我便掉进了熊河中。我两次都没入了水里,当我再次露出水面,马上要第三次有生命危险地没入水中时,女奴一把抓住了我那露出水面的手指,将我拖了上来。这件事过后不到一周,我又掉进了河里,那位学徒恰好在这错误的时候走了过来,他向水中一跃,便潜了下去,双手在河底里四处摸,终于找到了我,将我拖出了水面,并挤出了我肚子里的水,这样我再一次获救了。在这之后,我学会游泳之前,我共掉进水里七次——一次在熊河,其他六次在密西西比河。那些对比他们聪明睿智得多的上帝的意志进行干扰的人是谁,我都不知道,不过直到今天为止,我对他们还是有些抱怨。一次,我将这些不一般的遭遇告诉了哈特福德的牧师伯顿博士,他说他不相信。不过在第二年,他就在冰上滑了一跤,将脚脖子扭伤了。

另一位同学名叫约翰·梅雷迪思,是一个特别温文尔雅的男孩子。他成年后,内战一爆发,他便成了南军方面游击队的头头。别人告诉我说,他在对门罗县乡间北军的家属进行袭击时(早些时候,他们曾经是他父亲的朋友和熟人)抢劫杀戮,嗜血成性。如果按照我们求学时代对这个文静孩子的印象,他干出这种事来似乎是不可信的。可是这却是可能发生的事。那是因为罗伯斯比尔小时也这样。约翰已经在好多年前死去了。

威尔·鲍恩是我的另一个同学,他有一个比他小一两岁的兄弟萨姆。他们两人在内战爆发前都成了圣路易以及新奥尔良的领港。他们两人死了很久了。萨姆年轻的时候,曾有过一段奇异的经历。他喜欢上了一位十六岁的富有姑娘,她是一位德国啤酒商的独生女。他们想要结婚,不过他们两个都认为,她爸爸不光会不同意,还会将萨姆拒之门外。其实老人不会这样做,但他们却不了解。他盯着他们,但并没有恶意。这对欠缺稳重的年轻情侣便偷偷摸摸地住到了一起。没过多久,老人便死了。一看遗嘱,他们发现上面写着将所有财产都留给塞缪尔·阿·鲍恩夫人。接着,这两个可怜的家伙又犯了一个错误。他们匆忙赶到法兰西近郊的卡隆德雷,找了个地方长官为他们主持婚礼,还将结婚日期写提前了几个月。老啤酒商还有多种多样的财产。他的侄女、侄子和表兄妹查出了这一欺诈行为,证明属实,就这样争夺到了财产。这样,最后萨姆得到的就仅有一个年轻的妻子,他还需要靠掌舵来维持她的生活。过了几年,萨姆和另一位领港共同开了一条船自新奥尔良出发北上,其中几个乘客和水手得了黄热病。这两位领港也都被传染了,没有人能替他们掌舵。船停靠在八十二号岛的滩头,等待营救。两个领港很快便死去了——他们就被葬在那里,除非河水冲掉了坟墓,将尸骨带到河里。这种事可能是在很早以前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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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了玛丽·米勒。她不是我的第一个爱人,但是,她是第一个令我心碎的人。我发现自己爱上她的时候只有九岁,而她已经十八岁了——但是她却看不上我,从那时我体会到,这个世界可真是冷酷啊!以前,我还没有注意到冷酷到如此程度哩。我认为自己当时甚至像成年人那样感到痛苦。不过,我的那次悲哀,持续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在我的记忆中,很快,我就又对阿蒂米西娅·布里格斯产生了崇拜。她大玛丽·米勒一岁。当我向她流露真情的时候,她并没有就这件事进行嘲弄,也没有取笑我,她表现得很厚道,也很温和。不过同时她也很坚决,说自己不愿意给孩子们缠住。

除此之外,还有我的同学玛丽·莱西。不过她因为年龄稍大的原因也在后来离开了我们班。她的性格中充满野性,很果断,习惯独来独往。她不愿意受别人管制,人们都认为她改不了。不过人们的想法都错了。结婚后,她便马上安下心来,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都可以称得上是个模范主妇。同镇上其他的主妇一样受到别人的尊重。四年前,她还活着,那时她结婚已经有五十年了。

吉米·麦克丹尼尔是我的另一位同学。他和我年龄相仿。他父亲经营着一家糖果店,因此他便成了镇上最令人羡慕的小家伙——被人羡慕的程度仅次于汤姆·布莱肯希普——因为,虽然我们从来都没有见到过他吃糖果,但在心里我们还是认为吃糖是他的家常便饭。他装成从不吃糖并且对它无所谓的样子,因为他并不被禁止吃糖果——反正糖果有的是,他想吃多少都有。不过还是有旁证说明他不过是当着大家的面表示看不上糖果,因为全镇就数他的牙齿最坏。在我的记忆中,他是第一个听我讲《吉姆·沃尔夫和猫》这个幽默故事的人。在那次值得纪念的插曲过后,一个早上,我给他讲了这个故事。他一直在大笑,甚至连牙都快被他笑掉了。之前,我从来没有如此得意,如此快乐过。在这之后,我也很少如此得意,如此快乐。四年前,在我回那里去时再次见到了他。他在一家生产雪茄烟的铺子里做事。他身上的围腰一直拖到膝盖处,胡子也几乎有这一半长了。要我认出他来并不难。他结婚已经有五十四年了。他有很多儿女、孙子和重孙子,人们都说——他的后裔数以千计——可是,在这个快乐的小老头儿身上,我还是很容易就找到了他孩童时代的影子。那时我们都还乳臭未干,我第一次给他讲那个猫的故事。

阿蒂米西娅·布里格斯在拒绝我后不久就出嫁了,嫁给了石匠里奇蒙。早年他在卫理公会主日学校里,是我的老师。他的一个特点最令我羡慕:有一回,他被锤子打伤了大拇指,结果他的指甲变得弯弯的,尖尖的,永远歪扭变形了,那形状活像鹦鹉嘴。今天,我肯定不会再将它看成是什么好看的装饰了,但是在当时,对我来说,它却是很有吸引力的,我认为这很不简单,因为在镇上是独一无二的。他挺和气,也挺体谅人,对人有耐心和同情心,因而我们这些小东西非常欢迎他。那个学校里,备有细长形、蓝颜色的纸板票签,每张上面都印有一首《圣经》中的诗。如果你能背出两首诗,就能够得到一张蓝色的票签。如果背五首,就可以得到三张。这些票签可以用来到小书摊上去借书,每星期借一本。在两三年里,我会经常地受到里奇蒙的关照,他从没有凶过我。每到星期天的时候,我总是背诵和上个星期相同的五首诗。对此,他总是感到很满意。似乎他从来都没有注意到——接连几个月,他每个星期天听到的都是同样的,关于那五个蠢笨的童贞女的诗。我总是能够拿到票签,去换一本书看。这些书都特别沉闷,因为那些小书摊上的书里,尽是些好男孩、好姑娘,连一个坏孩子的影子都没有。那些书内容枯燥无趣,不过总好于没有,有他们作伴,我高兴的同时也感到不满足。

二十年前,里奇蒙先生对离镇三英里远的那个小山上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岩洞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经常去那里远足。在1849年,淘金者们涌过汉尼巴尔小镇时,许多成年人都染上了黄金热。据我了解,孩子们也没有逃脱掉这一厄运。夏季的星期六假日里,我们经常趁船主人不在的时候,借了他的小艇下行三英里,到岩洞凹去(密苏里人管山谷叫做“凹”)。在那里,我们立桩为界,装着挖金子的样子。开始淘一天金挣半块钱,后来便增加两三倍。再后来,随着想象力更加适应淘金热,便发了不少财。多么愚蠢、没有预见性的孩子们啊!我们从来都没有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这个岩洞凹和附近全部的小山上到处都是黄金啊!——但我们就是不知道,并且当这些是尘土。我们让那些秘密的宝藏白白地浪费在这里,而自己却身陷贫困,为了面包而向世界各地漂流,苦苦挣扎——这都因为我们不具备预见的才能。在我们眼里,这个地区都是尘土与石块,可事实上只要我们能将这些东西碾碎,并按照科学方法进行处理,这些就是金子。换句话说,整个地区全是水泥矿——如今这里是最优质的波特兰水泥的出产地,每天五千桶,拥有价值二百万元的水泥厂。

我在几个月前接到了那边发来的电报,说那个汤姆·索亚历险记的岩洞被碾成了水泥,问我有没有什么话想就此对公众说。我没有任何要说的。只是觉得可惜,我们丢掉了自己的水泥矿,不过到了今天,还在到处对这个问题进行谈论已经毫无价值,反正肯定是令人心痛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岩洞长七英里——也就是说,将岩洞隐藏起来的高高山脊,朝着密西西比河岸边伸去,足有七英里,直达萨弗顿镇。

鲁伊尔·格里德利有一小段时间里曾在我们学校读过书。那时他显得年龄大一些,差不多十二三岁的样子。后来爆发了墨西哥战争,他做了志愿军,并在我们镇组织了一个步兵连。由二十五岁的希克曼先生担任连长。他个子很高,身子笔直,是个长得很漂亮的运动员。他穿着两侧贴有黄色宽带的灰军裤,身边挂着一把刀。每当这个穿着漂亮军装的连队在街上开步走时——这是他们的训练项目,一天要搞几次——只要不上课,孩子们便会全体出动参观。至今我还记得连队行进时的情景。我几乎还能感觉到当时我那一定要加入其中的热切心情。但是,人家要十二三岁的孩子没有什么用处。而当我有幸参加另一次战争之前,自己那种想要杀害没见过的人的愿望已经早就消失了。

我见过那个上了年纪还神采奕奕的希克曼。他似乎是我所见到过的最老的人了——许多许多年前,我曾经看到他训练一班勇士进行残杀。当时他还年轻,是个非常神气的连长。同当年相比,让人感到既惊异又伤感。希克曼早已死了——这已经是老话了。正像苏西所说:“有什么意思吗?”

鲁伊尔·格里德利参战去了,十五六年了,我们都没有听到他的消息。有一天,卡森城里,我正在人行道上和一位编辑争吵时——那个编辑的身体强于我的,更适于打仗——我听到一个声音传来:“我来做你的后盾,给他两下,萨姆。”说话的人是鲁伊尔·格里德利。他说,他不是凭我的脸型,而是凭借我说话时慢慢吞吞的样子将我认出的。

那个时候,他到了里斯河矿,不久便在他所在的矿区竞选打赌中输了。按照事先的规定,他需要买一袋五十磅的面粉,在乐队的引领下,扛着走过镇上,然后把它交给胜利者。当然矿场上的人全都来了,热闹异常。胜利者拍卖了这袋面粉,并将所得的钱捐给了美国环境卫生基金会。见此大家开始变得越来越兴奋。买下面粉的人为了捐款基金会,就再将这袋面粉卖出去。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转卖。这个消息被电报传到了弗吉尼亚市,引起了轰动,人家纷纷给鲁伊尔·格里德利打电报,要他带上这袋面粉到弗吉尼亚市拍卖。他带着面粉来了,并且事前准备好了一辆四轮敞篷马车和一个铜管乐队。在金山,这袋面粉被一再转手,最终在傍晚时分被送到了弗吉尼亚市,在那儿卖了出去——然后又被多次转手,为环境卫生基金会赚得了两三万元。格里德利带着这袋面粉又穿越了加利福尼亚州,将它先后带到各个市镇拍卖。这袋面粉在萨克拉门托和旧金山卖出了大价钱。他又带着它向东走,在纽约和其他几个城市进行拍卖,后来又到了圣路易,接着在规模宏大的博览会上拍卖,最后将它做成小饼,以每个饼子一块钱的价格卖出。这袋面粉的最初价值十块钱,到了最后也许净赚都有二十万元,这些钱都被捐给了环境卫生基金会。这件事情也是老话了,因为鲁伊尔·格里德利早已死了很多年。

我这一生中第一次遇见犹太人就是在那个学校里。过了好久,我才摆脱了对犹太人的那种畏惧心理。按照我的想象,他们身穿沉闷的、蛛网状的古老服装,像影子一样将我带回埃及;按照我的想象,我就同那古代的法老们以及所有阴影般的知名人物共同生活。这些男孩子们被我们取了个集体的名字叫做莱文。那在议会区里成了唯一一个真正漂亮的大俏皮话。我们叫他们“二十二”——甚至在这个笑话早已过时了的时候,我们照样这么说,并且附上说明,好让别人都明白它的意思:“双莱文——二十二。”

我还记得其他一些男孩子的名字。欧文·艾尔斯——不过他死了,所以也就无关紧要了。还有乔治·巴特勒,我记得他七岁,是个小孩子,系了一根带有铜扣子的蓝皮带,因为这个,所有男孩子都恨他并且妒忌他。本·巴特勒将军是他的叔叔,他曾在巴尔斯高地以及内战中的另外几次战役中表现得很勇敢。他很早以前便死了。

早已经死去的威尔·鲍恩、埃德·史蒂文斯以及约翰·布里格斯都是我特别亲密的伙伴。这里面只有约翰还活着。

在1845年,我十岁的时候,麻疹开始在镇上流行,死掉的孩子们的数量非常惊人,几乎每天都要出殡,镇上的母亲们都被吓疯了。我的妈妈也非常发愁。为了帕梅拉·亨利和我,她整天担惊受怕,想尽一切办法防止我们同传染源接触。不过仔细想想,我认为她判断有误。照我看来,如果当初依照我的想法去办,情况会好一些。我已经记不清当时自己是不是害怕麻疹,但有一点我很清楚,由于那个时候我在精神上总是受到死亡的威胁,于是便越来越厌恶那种焦虑不安的心情。我记得,当时我实在感到太腻烦了,一心盼着事情不管好坏,能有个结局,并且越快越好。我的心情被这份急切搅得日夜不宁。我下定决心要将这种不安的心情结束,不管怎样将事情了结掉算了。

威尔·鲍恩得了麻疹,病得很严重。我心想,不妨去他那里,将病传染上。我从前门进到屋子里面,偷偷溜过房间和客厅,注意着不让别人发现。后来终于到了威尔卧室所在的二楼后边,人不知鬼不觉地偷溜了进去。不过,我的胜利也只能到此为止了。没过一会儿,他妈妈就当场抓住了我,并将我拽出了屋子,还臭骂了我一顿,将我赶走了。她吓成那样,几乎说不出话来,脸都白了。我意识到,下一次必须干得更好些。后来我真的干得不错。开始,我先在屋子后面的巷子里转悠,透过栅栏的缝眼张望。后来我确信情况有利,便从后院溜进去,走后门上楼进入了卧室,躺到了威尔·鲍恩的床上,倒是没有被旁人发觉。我已经不记得在床上睡了多久。只是记得,对于玩耍来说,威尔·鲍恩对我几乎没有任何价值。因为他病得非常厉害,甚至连我正睡在他床上都没有注意到。当听到他妈妈走过来时,我就蒙起了脑袋。不过,这个办法最终还是失败了。当时正是盛夏时节——那条被单非常薄,任何人都看得清下面躺着两个人。这样过了没多久,鲍恩太太就将我从床上拽了起来,并且亲自送我回了家,她一只手将我的衣领子紧紧抓住,毫不放松,直到她将我交到我妈妈的手中为止,同时免不了要将她对这样一个孩子的看法诉说一番。

结果便是我染上了一场严重的麻疹病,它把我带到了鬼门关。令我对任何事都不再有兴趣,并且是全然没有什么兴趣——这真是个最最平静、最最安宁、最最甜美、最最可爱、最最迷人的境界啊!这种滋味,是我生平再也没有享受过的。那个时候,我确实快死了,人家已经下过这个结论,而且已经通知全家来见我最后一面。我将全家每一个人都看得很清楚,视觉上一点误差都没有。他们都在哭泣,倒是我无动于衷。我只是隐隐约约地感到一点儿兴趣,这不过是因为我成了当时倾诉感情的对象,所以我感到高兴而又得意。

后来坎宁安医生断言,对于我的病情,他已经无能为力。于是他在我的全身撒满一袋袋发烫的灰。那些灰被撒在我的胸膛上、手腕上、膝盖上。就这样,令他大吃一惊却令我无比遗憾的事发生了——我又回过来了,他把我又拖回到了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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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天偶然讲起的一件事让我想起了早年自己的一位心上人。现在我就讲讲她。我都已经四十八年没有见到她了,不过这没什么。我发现,每当回忆起来的时候,她给我的印象还是非常鲜明,对于她,我还是很感兴趣,虽说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之间都没有什么来往。我在她还不到十五岁的时候便认识她了。当时是夏天,她从圣路易出发,沿着密西西比河下行前往新奥尔良,去一个亲戚家做客。这个人就是“约翰·杰·罗号”轮船的领港。我对这条船上的职员都很熟悉,因为我在这条船的驾驶室里做过一个时期舵手。那是条没有获准载客的货船,但是船上也总是有差不多一打的人。他们有搭乘那条船的特权,他们既不用登记,也不用付船钱。因为他们是船长的客人。如果遇到灾难的话,也没有人需要对他们负任何责任。

这条可爱的拖轮的下甲板非常宽敞——是进行月夜舞蹈、白天狂欢的最理想场所,事实上,在甲板上也经常进行这类活动。这是条懒洋洋且又迷人的一条船,它的速度也是这个星球上最慢的。当它上水的时候,甚至都无法停靠到一个小岛上去;下水的时候,它根本无法超过流水的速度。不过这条轮船毕竟可爱。船长马克·利文沃思是个为人殷勤、和气的巨人,他身上所具有的气派都是巨人所应有的。他的兄弟泽布同时也是一个巨人,具有和他一样的秉性,笑起来他的声音会从维克斯堡一直传到内布拉斯加。他和贝克·乔利都是领港。

乔利非常漂亮、优雅,并且还很聪明,喜爱交友——他的性格很好——气派像个公爵。如果这种说法不妥,那么可以说他像个子爵。总而言之,贝克·乔利看起来确实很美。不过如今却不同了。四年前我曾见过他,他头发已经变得花白,并且稀稀拉拉的,再加上那面颊和瀑布一样的下巴颏,看起来像极了一只储气桶。

船上的办事员、大副、事务长以及其他所有的职员都心肠质朴,心中充满友情与仁爱。他们都在印第安那州的内地农庄上长大,将农庄上朴素的习惯以及品质带上了这条轮船,并形成了一种风气。这条船航行时,简直不像一条轮船。人们似乎根本不是在轮船而是在农庄上转悠。再也想象不出,世界上哪里还有比这里更加快乐的地方了。

我提到的那个年月,正是我从“约翰·杰·罗号”的天堂里掉下来的时候,那时我正在“宾夕法尼亚号”快班客轮上给布朗掌舵。不久后,这条船就爆炸了,我的兄弟亨利也丢了性命。“宾夕法尼亚号”在一次值得纪念的航行中抵达新奥尔良。抛锚的时候,我发现船尾碰上了“约翰·杰·罗号”的前甲板。我走到船尾,爬上了船舱的栏杆,并从这里跳到了“罗号”上,落在了它宽敞的下甲板上。这就好似阔别多年又回到了农庄老家一样。跟利文沃思兄弟和水上垦区乡巴佬那些可爱的大家庭中的其他人见面、握手,所有这一切对于我来说还都是那么令人感到高兴,仿佛他们全都是我的血浓于水的亲人那样。照例,船上有一打旅客,男女老少都有,他们受到“约翰·杰·罗号”上那些农民们的影响,也都非常热诚可爱。在这群人当中映入我眼帘而令人销魂的,就是我前面所提到的那一位姑娘——来自于密苏里州内地遥远的地方,我那一见钟情的心上人——一位坦诚、单纯而又活泼迷人的女郎。以前她还从没有出过门,现在却已把属于他们那个大草原的芳香带到这遥远的地方来了。

按照我的想法,其他的事情我是几句话就能够说完的。在那之后的三天里,只要是我们醒着,我距离这个女孩的胳膊肘就不会超过四英寸。后来,事情突然就中断了,泽布·利文沃思飞奔向船尾,边跑边高声吼着:“‘宾夕法尼亚号’往后开啦!”我用尽全身力气,飞奔到那个宽敞的下甲板,只见“宾夕法尼亚号”正滑向船尾那边。我纵身一跳,正好搭上,再迟一会儿就不行了。我用手指头钩住挡板栏杆,舵手见状一把将我拽上了船。

那个名叫劳拉·姆·赖特的秀丽、可爱的姑娘,我将她如花似玉般的青春看得非常清楚,她的辫子在脑后摇晃,夏天穿在身上的白色上衣被古老的密西西比河上的风吹鼓了起来——直到上个星期六我讲到这件事时,还能将所有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那天,最后我是这样说的:“后来我就再没有见过她。那次一别,至今已有四十八年一个月又零二十七天了,在那之后,我们从没有通过信息。”

上个星期三,我从费尔黑文回家,见到劳拉·赖特寄给我的一封信。我感到非常诧异。她的辫子和桃花般的面容都没有了,轻飘飘的短上衣也消失了。原本四十八年前那个无忧无虑的小姑娘的形象,同现在出现在我的想象之中的那个六十二岁,历尽风霜、饱尝忧患的寡妇形象真是有着天壤之别。劳拉来信为的是对我进行呼吁,让我在钱财上对她和她那残废的儿子进行帮助。顺便她还提到,她的儿子今年三十七岁,她自己是小学教师。目前她需要一千块钱。于是我便寄了一千块钱给他。

这真是个恶魔般可怕的世界。我和这个小姑娘初相识的时候,她父亲按照当时当地的标准来说是一个富翁,是密苏里州中部的一个高级法院的法官阁下。这个姑娘究竟做了什么事,犯了什么罪,以至于到了晚年非得受到贫困和苦役的惩罚?不过,还是让我抛开这件事吧,省得我一激动,说出难听的话来——上帝啊!

本来因为她在密苏里州的老朋友那里行踪不定,所以我仿佛又一次失去了关于她的信息,但后来我终于又听说了这位将近五十年前长期不为人所知的十四岁小情人的消息。我们原本以为她已经回到了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那个她教书的地方。我们将支票寄到那里。那张支票走了共两个月,后来终于在三四天前,把她找到了——在密苏里州的哥伦比亚。她给我们写来了一封媚人的信,那信写得很有个性。信中表现出来的个性,令我在这个六十二岁的老太太身上,再一次看到了很久以前那个十四岁小姑娘的影子。

她当初搭乘“约翰·杰·罗号”逆流而上时,在夜里那条船触了暗礁,几分钟内就深深陷入密西西比河河底的危险之中。这条船直往岸边冲,立即引发了惊扰。大家被告知立即离船,并,都照办了。至少当时好像没发现什么人失踪。不过后来领港中一位名叫杨布拉德的,发现他的小侄女儿不在被救出的人中。他和他的同伴老戴维斯冲到那条正在沉没的船上,猛敲劳拉所住的船舱那锁着的舱门,大声地呼唤她出来——一会儿也拖延不得啦。

她却十分镇静地说,她的裙子没有搞好,还出不来。他们说:“不用穿裙子就出来罢!别管裙子啦!没有时间用来在琐碎的小事上浪费啦!”

可她依旧镇静地说,裙子不补好,不穿好,她是不会出来的。最终她还是照自己的话办了,将衣服全部穿戴好,才从容地出门上了岸。

我在今天早晨读她的来信时,便想起了上面所说的这件事,不禁思绪万千,仿佛又回到了古老的昨日。刹那间,我重拾旧梦,仿佛自己又变成了愣小子,眼前消逝的是那漫长的岁月——连同当前我的情况和一头白发,都一起消逝了。所以当我接下来看到她信上有这么一段话时,便感觉大为诧异,这似乎是暗指什么人说的吧:

不过,我肯定不会这样闲话家常,令你生厌,浪费你的宝贵时间。我真记不得了,我的信是写给世界上的一位名人、一位忙人的,

这表明了我还在亚顿森林里漫游啊。

这么一说,在劳拉·赖特心目中,我还是英雄哩!这完全不可思议。没错,一个人很有可能变成别人心目中的英雄,自己也隐约理解这一点,或者至少是相信这一点。不过我确信,一个人能够在关系亲密的朋友心目中真正成为英雄,我可以确信,那是无论哪位英雄都无法做到的。

收到我的信时,她正在对杨布拉德一家进行拜访。这事又将我古老而又悲惨的回忆唤醒了。杨布拉德是我所结识的人中的一个好人。当年,他和妻子都很年轻,有两个孩子——真是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他充分认识到领港这个职位责任的重大,他是个好领港。有一次,他所在的那条客轮在密西西比河上着火了,他让船靠了岸,自己一直坚守在岗位上掌舵,直到船上的所有人都上了岸,而此时这条船的整个后半部分,包括驾驶室的后面,都已经成了一团火球,他这才从船上爬出来,捡了一条命,身上几乎被大火烧焦了,弄得浑身是泡。过了一两年的一天晚上,他在新奥尔良出门替家里人办事,从此却没有了音信。人们猜想他是被暗杀了。显然事情是这样的。不过到如今这都是个谜。

那位老伙计戴维斯很有趣。他已年过六十,如果按照自然规律,他的头发和络腮胡早该是雪白的了。可他不想听其自然,而是染了色。但他一年只染四次,所以总是显得怪模怪样。如果染得好,有时他的头发和络腮胡子就显得年轻而有光泽,非常引人注目;有时也呈现出柔和的深紫色;还有时,头发、络腮胡子长得露出了半英寸灰白色的部分,那模样就非常显眼。特别他是那络腮胡子,因为有的时候被光线一照,面庞下边的那一圈白色胡子几乎变成了透明的,于是,那一大把胡子就好像是整个儿同他的面孔分了家,好像并非和面孔连在一起,孤零零的。作为大副,他最喜欢,也最善于骂人,因为这是职务上的需要。但他那些辅助性的词汇,是其他大副们所不用的。这招对付懒惰的码头工人极为有效,同行业的其他大副可赶不上他。因为虽然他的咒骂并不亵渎神灵,但却如此神秘和可怕,甚至如此吓人,比跟前甲板水手舱里的语言的威力要大五六倍。

戴维斯只是读过点儿东西,没有受过什么教育。他的字写得歪歪斜斜,难怪人家经常会认错。他是读书的,并且读得很多、很勤奋,不过他只有一本图书,那就是莱尔的《地质学》。他努力对这本书进行钻研,到了后来,竟然能够出口成章,满嘴都是些佶屈聱牙的科学术语,虽然他自己一点儿都不清楚也不管这些词到底是什么意思。他用这些大字眼的目的就只是为了能鼓起他手下的码头工人的劲头。紧急关头,他甚至会将一些传统的不敬之语破口骂出,再加进一些地质学术语作为作料,然后再冠冕堂皇地责怪他所指挥的码头工人是上新世末期的老志留纪无脊椎动物,诅咒说要将他们一股脑儿打进地狱。

第一篇 故乡与成长 第五章 家族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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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教育的地点不仅局限于汉尼巴尔的公立小学,还包括我哥哥奥里昂办的报馆。在报馆的时候,我干过包括编辑工作的任何工作。我的文笔吸引了镇上的人,“但他们对我不是钦佩”(我哥哥说)。

奥里昂·克莱门斯,我的哥哥,1825年生于位于田纳西州的詹姆斯敦。他是父母的长子。姐姐玛格丽特生于他和我之间——在1839年,她九岁时死在了位于密苏里州的佛罗里达村。我也出生在那里。同样在那里出生的还有我的另一个姐姐帕梅拉,她是塞缪尔·伊·莫菲特的妈妈。一辈子她都是病歪歪的,一年前,也就是七十五岁时,她死于纽约近郊。我还有一个死于1842年的弟弟本杰明。

奥里昂在被人们称为“东田纳西的丘陵”的詹姆斯敦的小木屋中度过了他的童年。那个地方人烟稀少,那里的原始人对外部世界一无所知,简直可以说是无知得就像附近森林里的野兽那样。后来我们全家迁到了佛罗里达,再后来又到了汉尼巴尔,奥里昂那时十岁。在十五六岁时,他被送到了圣路易,在那里学印刷。他有一个显著特点是做事热心。每天早晨醒来,总是为了这样或那样的事干得非常热心,这样就能消耗掉一整天的精力。到了晚上,那股火才算是熄灭了。可到了第二天早上,他的热情又会因为某项新的兴趣燃起,甚至在他连衣服都没有穿好的时候。在他的一生中,每年的三百六十五天,都是像这样轰轰烈烈地热情度过的——一直到后来的一个早上,也就是他临死前,他手里还拿着一支笔,坐在桌边,潦草地将那一天即将燃烧的熊熊大火写了下来,并准备对这场火焰进行欣赏,一直到它晚上熄灭为止。那时候他七十二岁。不过我忘记了他另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那就是他的忧郁、消沉和绝望的心情。这个特点与他的热心做事的特点一起,日日月月地并存着。所以,它们每天一分为二——不,是融合在一起——从日出直到午夜,忽而阳光灿烂,忽而黑云密布。他确实是世界上每天都最快乐、最有希望的人;不过我想,他也是世界上每天都最悲哀的人。

在圣路易做学徒的时候,他和爱德华·贝茨交情很好,后来,此人成了林肯先生首任内阁里的人物。贝茨人非常好,他是一个著名的律师,为人非常光明磊落。他很有耐心地任凭奥里昂将每一项新的计划说给他听,他们两个共同讨论。在讨论中,他们凭借雄辩以及不可抗拒的逻辑力量取消掉计划——开始是这样办的。可是过了几个星期后,他发现根本就不需下这么大工夫,他完全可以将新计划放在一边,等到当晚它便会自生自灭。奥里昂认为自己该当个律师,于是贝茨先生就鼓励他学习法律。在学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时,法律便理所当然地被他搁在了一边,他又干起其他新玩意儿来了。他希望自己成为演说家,贝茨先生便给他进行补习。在屋子里,贝茨先生边走边对一本英文书进行高声朗读,同时还迅速地将英文翻译成法文,他还建议奥里昂也这样练习。不过奥里昂不懂法文,所以他便开始学了起来,不过这种学习的热情只持续了两三天,就被抛在了一边。

在圣路易做学徒的时候,他先后加入了不少教会,还曾在主日学校教书——教会总是随着主日学校更换。政治上,他同样也是反复无常——今天辉格党,下星期换成民主党,再下一星期又变成了政治市场上他可以找到的什么新鲜玩意儿。在此,我不妨提一下,他这漫长的一生,总是在搞宗教交易,以换景色为乐。我还可以进行解释的是,他的诚实和诚意从来都是不容怀疑的。在生意和金钱方面,他的诚实也是从来不容置疑的。虽然他经常反复、变化,但他的原则是并且始终是高尚,不可动摇。他的气质是人类气质中非常少有的混合物,特别奇特。这样的人生来办事便是凭借冲动而不是深思熟虑,这就是奥里昂的作风。无论做什么事,他的根据总是信念以及热情,做了还非常自以为是——而且不管做了什么事,好也罢,坏也罢,不好不坏也罢,二十四小时之内,他便会深陷入懊悔之中,每次都是这样。悲观主义者先天生成,而不是后天变成;乐观主义者也是先天生成,而不是后天变成。不过,我认为他是我唯一见过的悲观主义和乐观主义成分恰好相等的人。除了一些基本原则之外,他就像流水那样不稳定,一句话就能令他精神沮丧,另一句话又能令他飘飘然直升空中;一句表示异议的话,就能叫他感到伤心,一句表示赞成的话,又能叫他快乐得像个天使。这种奇迹般的现象,你几乎不能用理性或者哪一种心理状态来对它进行解释。反正不管怎么说,你都能够解释得通。

另外,他还有个显著的特点,上面我所说的那些,都是由这个特点产生的,那就是一种强烈想要得到人家赞成的欲望。他如此热切地要人家说好,那么如同少女般急切地要每人都称赞一声,甚至对这些称赞都不加区别,以致为了得到任何一位和他持不同意见的人的赞许,他通常都可以立刻放弃自己原来的主张、意见和信念。我要在这里清楚地进行表白的是:不论在什么时候,他总是恪守自己那些基本原则的,他从没有为了讨得谁的欢心而将这些原则放弃。像他这样在黑奴与奴隶主的环境中出生,又在这样的环境里被抚养成人的人,却从儿童时代一直到死,都始终是废奴主义的拥护者。他为人真诚、实在,磊落,表里如一。不过对于那些小的事情——像宗教、政治这一类影响不大的事——他的信念便从来不是固定的,只要有人稍表异议,他便无法继续坚持了。

他老是喜欢梦想,是一个天生的梦想家。经常性的,这个特点会叫他吃点儿苦头。在他二十三四岁时,他是个工匠。有一次,他忽然产生一个非常罗曼蒂克的念头,他想要事前不让我们知道便前往汉尼巴尔,以便给我们全家一个惊喜。要是事前通知我们的话,我们会告诉他说:我们早已搬家了,过去我们住的地方,现在住着我们的家庭医生梅雷迪思,也就是那个脾气暴躁、低嗓子的老水手,而奥里昂过去居住的那间卧室,则住着梅雷迪思医生的两个老处女姐姐。奥里昂所搭的船于半夜时分抵达了汉尼巴尔。像往常一样,他满怀着罗曼蒂克的设想,事前就急匆匆地享受了他那虚构的惊喜,心里感觉热乎乎的。对于这些,他总是事前进行享受,这是他天生的脾气。他从来都是不等事情实现,便非要对其进行梦幻般的虚构,事前进行一番享受——结果,有时他会发现事实并不如他所想象的那么完美,而且因为事与愿违,还常常吃亏。

他到家的时候,绕到后门,先脱掉了靴子,悄悄上了楼梯,到了睡着两个老处女的那个房间,一路上倒是没有吵醒睡着的人。他在黑暗中脱掉衣服,爬上了床,碰着了个什么人。他也觉得有点儿怪,可也并没有十分在意,因为他想可能是我们那个叫本的兄弟。当时正是冬天,床上非常舒服,那所谓的本令床上更舒适了——这样,他便放心地睡了起来,所有的事情都很顺利,他很满意。想到明天早晨的情景,他就从心里感到高兴。不过有些事情比他想的要来得快,并且即刻就发生了。被挤的老太开始扭动、挣扎起来,一会儿就开始半睡半醒,被挤得嘟囔起来了。奥里昂被这声音吓得半死。他既不敢起身也不敢出气。被挤的人开始了她的摸索,当她摸到奥里昂新蓄的络腮胡时,便尖声叫了起来:“妈呀,是个男人!”奥里昂一下清醒了,他快速下了床,在黑暗中急急忙忙地到处摸着他的衣服,两位老太开始尖声叫喊,等不得把全套衣服都拿到手,奥里昂便赶紧飞奔到楼梯口,朝下奔去。这个节骨眼儿上,他又被吓瘫了,因为他望见了来自楼梯下面的微弱的淡黄色烛光,他判断梅雷迪思医生就在蜡烛后面。事实证明,真的是他。他身上几乎没穿任何衣服,不过这没有关系。对于应付这类事情,他是有经验的,因为在他手里握着一把屠刀。奥里昂朝他高声大喊,这下解救了他,因为医生分辨出了他的声音。之后,他用我自小就非常仰慕的那种十分深沉的航海男低音,将住房的变化向奥里昂进行了解释,告诉他去哪里才能找到克莱门斯家,最后还说了一些非常不必要的忠告,说以后他再这么干之前,先捎个信给他本人——只要奥里昂活着,这样的忠告,他似乎再也不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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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847年我爸爸去世的时候,灾难发生了——这种事情通常都是如此——正好在我们开始走运时开始发生。经过了若干年穷困的折磨,我们刚开始要好过一些。那个折磨是由一个叫做艾拉·斯托特的人的欺骗行为坑害造成的。我爸爸借了几千块钱给他——在当时当地,这几千块钱可算是一笔不小的财产啊!那时我爸爸刚成功当选为地方法院的书记员。虽然这个成功不大,但对我们来说,关系重大,并且可以看出他是多么受人尊重——对他的这种尊重遍及全县。大家都认为,只要他活着,这个庄严的职位就只能是他的了。二月底,他到县政府所在地巴尔米拉宣誓就职。在回家的路上,他骑马走了十二英里,还遇到了一场雨雪,等回到家时差不多都冻僵了。接着他便得了胸膜炎,三月二十四日便逝世了。

这样,我们才出现的辉煌的好运气便被夺走了,我们又一次深深陷入了穷困之中。这种事往往都是如此。克莱门斯家开始再一次穷困潦倒了。

我爸爸去世后,有两三年,奥里昂没回汉尼巴尔,而是一直留在圣路易。他是个靠工资生活的排字工人。他用这个工资来赡养妈妈,抚养比小我两岁的弟弟亨利。我的姐姐帕梅拉用带几个学钢琴的学生所挣得的钱,来给家里一点补贴。就这样,我们对付过着艰苦的日子。在家里,我算不上负担,因为爸爸死后,我就停了学,去汉尼巴尔的《信使报》报馆里做印刷学徒工了。报馆的编辑和老板阿门特先生给我同其他学徒一样的待遇——换句话说,也就是供吃、供穿,但是不给钱。衣服每年两套,但是其中一套却经常无法实现,而另一套只要阿门特先生的旧衣服还可以穿就不会去买的。我的身材只有阿门特的一半,所以穿上他的衬衫我感到很不舒服,就好像生活在马戏团的帐篷中一般。他的裤子,我要提到耳朵边才行。

除我之外还有两个学徒。其中一个叫做韦尔斯·麦考密克,他十七八岁的样子,是个巨人。对于他来说,阿门特先生的衣服非常合身,就像蜡烛模子搭配蜡烛那样——也就是说,他憋在衣服里面,尤其是在夏天。他整天莽莽撞撞、欢天喜地。同时又很了不起。他是个可爱的伙伴,不讲究什么原则。开头,我们三个学徒还必须要同老黑奴厨子和她那个漂亮又很有规矩的黑白混血女儿一块儿在厨房里吃饭。韦尔斯为了自己高兴——通常情况下他从不为了让别人高兴去做什么事——他总是没有止境、费尽心机地公然向那个混血姑娘调情,令她非常痛苦,她的老妈妈担心得要命。她总是说:“啊,韦尔斯少爷,可不可以规矩点!”其实这就是一种默许,受到了这样的鼓励,韦尔斯自然又假装殷勤地干得更欢了。拉尔夫和我倒感觉这真是好玩极了。说实在的,老妈妈的痛苦只是装出来的。她非常清楚,按照蓄奴社会所固有的风俗习惯,只要韦尔斯高兴,他完全有同这个姑娘调情的权利。但是这个姑娘倒是真的很痛苦。她生性优雅,将韦尔斯放肆的求爱全部当成真的了。

厨房桌子上那些吃的东西的花样很少,而且不管怎么说也都是不够吃的。因此,我们这些学徒,便经常自己找生活下去的路子——我们几乎每晚都会爬入新发现的秘密入口,进入地窖去偷山芋、洋葱之类的东西,再将它们拿到我们晚上所睡的印刷间去。我们将食物放到炉子上煮熟,美美地吃了一顿。韦尔斯有一个非常了不起的煮山芋的秘诀,并且这个秘诀是他自己发明的。自从和韦尔斯相识以来,像他那种煮山芋的方法,我还只见过一次。那是1891年年底,我受德国皇帝威廉二世的命令参加一次私人宴会。当山芋被端上桌子时,我感到非常诧异,以至于特别冒失,无意间便犯下了不可原谅的罪过——也就是说,由于我对山芋大为赞赏,所以没有等到他先尝一尝,便开始向我边上的皇帝陛下发表了一通议论。在我看来,他是很真诚地要做出一副既不诧异也不生气的样子,事实上他明明已经很生气了。那些在场的,半打左右的大人物也是一样。他们都吓呆了,谁都不敢出声。这种可怕的沉默大约持续了有半分钟左右。要不是皇帝陛下自己打破了它,这沉默自然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现在,因为其他任何人都不敢将这个僵局打破。当时正是傍晚的六点半,直到将近半夜的时候,这场霜冻般的冰冷气氛才彻底融化掉了,或是说被啤酒的洪流冲刷掉了。

像我前面所提到的那样,阿门特先生是非常吝啬的,他总是将钱抠得很紧。不久后,我们这些学徒得到准许,得以从地下室上到底楼,坐到家里的桌子上,同一位名叫佩特·麦克默里的工匠一块儿吃饭。这个时候阿门特先生的理财之道还和过去相同。阿门特太太刚过门儿,她等了大半辈子,直到不久前才登上了这个高贵的位置。按照美国人的说法,她这个妇女举止得体,因为她不是把糖钵子交到我们手里,而是自己亲自为我们的咖啡加糖。但她只是做个样子出来,并不是真正要把咖啡搞甜。她似乎是将一大调羹装得满满的红糖放在每个杯子里的。不过韦尔斯对我说,她是哄人的。他说,她总是先将调羹放到咖啡里浸一浸,以便让糖能够粘到上面,然后让调羹底朝上,再将糖从钵子里舀出来,这样似乎就是满满一调羹了,而实际上调羹上面粘着的糖只有薄薄一层。我看也是这样,不过想要掌握这套本领,难度倒是挺大。所以我又想,事实可能不是这样,这只是韦尔斯在撒谎。

我说过,韦尔斯非常莽撞,事实上他也是这样。这个年轻人精神饱满,充满欢乐,似乎老有用不完的劲儿。在我看来,这个大小孩为了能让自己获得五分钟的欢乐,是任何事都做得出来的。没有人知道他下一次闯祸会是在哪里。什么都不在乎成为他性格中最光彩照人的特点。似乎对他来说,生活中根本就没有什么严肃的,值得他崇敬的事。

有一次,一名当时众人皆知的叫做坎贝里特斯的新教派的创始人自肯塔基来到了我们村。这件事引发了很大的轰动,那些方圆数英里之内的农民家的男女老少都纷纷赶车或者步行来到了村子里,目的就是一睹赫赫有名的亚历山大·坎贝尔的风采,听他讲讲道。当他要在教堂里布道时,却没有哪个教堂能容得下所有那些聆听的人,很多人不禁大失所望。为了能够让所有人都可以听到讲道,他就改在广场上进行露天布道。这也是我今生第一次意识到,当这个星球上的人口聚拢起来时,真是多得吓人啊。

坎贝尔事先专门将步道内容写了下来。那些坎贝里特斯教派的信徒们都希望精义可以印出来,以便进行保存,反复阅读,牢记在心。所以他们募集了十六块钱。在当时这已经是很大的一笔钱了。而为了这一笔钱,阿门特先生承印了五百份布道时的讲稿,还给它加了个黄封面。即便它只有十六页,只是个十二开的小册子,但在我们报馆里,这便已经是件大事了。在我们眼里,这就是一本书,而我们这些工人的地位也提升为印刷书籍的人了。并且,过去从来都没有像十六块这么大的一笔现金一次就进入我们报馆。人们不会愿意为了报纸或是广告付现钱,他们只为织物、咖啡、糖、胡桃水、橡树木、南瓜、洋葱、大头菜和西瓜付现钱。对于报馆,付现钱是非常稀罕的,遇到那些付现钱的人的时候,我们就会认为他出了什么问题。

我们将这个伟大的著作逐页排起来——每八页排成一版——照着印刷工操作手册所说的,我们把它们表面上无规律但实际上很正确地摆放在拼版石台上。这一版是在一个星期四印出来的。然后我们再排其余的八页,将它排成一版,并打出了个校样,由韦尔斯进行校对。他立刻呆住了,因为他遇见了难题。那是个星期六,快到中午的时候。时间真是很不凑巧。下午我们放假,约好要出去钓鱼。而正在这个时候,韦尔斯却遇见了难题,他将问题指给我们看,在被排得非常紧凑的一页上,他漏掉了两个字,而下面的两三页上又无法空出一行来。天啊,这该怎么办呢?为了塞进这两个被漏掉的字而将所有各页都重排一次?显然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办法了。但这要花一个钟头。最后还得将校订稿拿给大牧师看。如果他看过校订稿后还发现有什么错误,我们就还需要改正。看来,没有半个下午,我们是不能脱身了。

后来韦尔斯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在漏字的那一行写有耶稣·基督(Jesus C)的名字,按照法文方式,韦尔斯将其缩写成J·C。这样的话,漏掉的字是排进去了,但是,这句原本特别庄严的句子也便失去了它百分之九十九的庄严味道。我们将校订稿送出去了等着,但我们并没有打算久等。这种情况下,我们原本打算在校订稿被送回来前就出门钓鱼,但是动作得不太迅速。伟大的亚历山大·坎贝尔立刻就出现在长六十英尺的排字房的一端,他的面容令这块地方整个儿都处在阴影的笼罩之下。他大步地走到了我们这头。他的话很简要,但也很严厉,句句切中要害。他将韦尔斯训了一顿,说:“以后,你这一辈子都再也不要缩写救世主的名字了,要写全称。”为了进行强调,他说了好几遍才离开。

那个年代里,那个地区的人进行咒骂的时候,自有他们对救世主的名字进行强调的方法。韦尔斯那个无可救药的脑袋想到了这一招。这令他高兴了那么一会儿。他甚至认为这种乐趣比钓鱼以及游泳还要珍贵。这样,他便不辞辛劳,重新排了那三页东西,以便对工作进行改进,并且在有意无意地依照那个伟大布道者的训诫再加以改进。他将冒犯人的J·C扩大成了Jesus·(耶稣·赫·基督)。他知道这样做的话会闯大祸,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但他可不是能够克制住自己的人,他做事必须遵循自己性格的法则。我已经不记得他受到了什么惩罚,不过他才不会在乎呢。反正自己已经痛快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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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使报》当学徒的头一年,我做了一件令我五十五年来都始终感到懊悔的事。那是一个夏天的下午,正是孩子们喜欢去河里戏水或是进行一些其他的游戏的天气。可是我是个囚徒,别人全都放假出去了,就剩下我一个人,我情绪非常低落,这是因为我犯了一件罪过,结果招来了这样的惩罚。所以,我只得失去假期,孤单地度过整个下午。在三层整个儿排字房里,就只剩我一个人。不过我还有一个暂时可以算是非常慷慨的安慰,那就是半个长又大的新鲜西瓜,那个西瓜红瓤,已经熟透了。我用小刀将它挖出来,全都填到了肚子里——最后吃得饱饱的,几乎西瓜汁都要从耳朵里流出来了。后来只留下了一个空壳一般的瓜皮。它的个头真大,大到几乎可以用来当做摇篮使用。我不想将它浪费掉,一时又无法想出怎样来摆弄它来解解闷儿。坐在打开的窗口前,我能够望到三层楼下大街上的人行横道,突然冒出了不妨将它扔到什么人的头上去的念头。这样做合适不合适,我也怀疑过,并且在内心深处还有点儿自责。因为这样做虽然自己非常开心,但别人肯定不开心了。不过我还是要试一试。

我向窗外张望着,看是否有什么合适的人过来——一定要适当的人——不过没有。每当“候选人”出现的时候,我都会认为不大合适,因此不得不对自己进行克制。最后终于看到一个合适的人走了过来。那便是我的兄弟亨利。在整个这个地区,他是最好的孩子,他从不对任何人进行伤害与冒犯,好得能把人气死。他善良得有点过分——但这一回他却无法保护自己了。我急切地等着他走近。他闲逛着走了过来,正做着那美妙的夏天之梦,对于上帝会庇护他丝毫都不怀疑。如果他知道我在哪里,这种迷信心理可能就会少一点了。随着他的走近,他的身子缩得越来越短。当他差不多走到我下面的时候,我自高处看,看不到任何东西,只能隐约见到他的鼻子尖和两只正在一前一后跨过来的脚。然后,我便拿好西瓜,估算了一下距离,让空的一头朝下扔了下去。

我瞄得是如此之准,以至于自己都没有什么话好说。我在扔那个小船似的瓜皮的时候,他距离目标位置还有六步远。得以看到这两个物体逐渐贴近,真是令人感到快乐的事。如果他走了七步或者五步的话,那我就扔不准了。但他恰好走了六步,所以西瓜壳恰好就掉在了他的头顶上,他跌倒在地,下巴颏碰到了地上,西瓜皮像水花一样一块块儿地四散飞开。我想走下去,对他进行安慰。但这样做不安全。他立刻就会怀疑到我身上。不过,我预料他也会怀疑我的。但是,事后两三天中,他没有说任何话——与此同时,我时刻都对他保持着警惕,以免遭到意外——我可真是上当了,还以为这一次他并没有怀疑到是我哩。

我实在是错了。他只不过是在等一个万无一失的机会出现。接下来,他冲着我的脑袋投了一块鹅卵石,把我脑袋的一边砸起了一个大包,害得我一度要戴两顶帽子。我将这个罪行给妈妈看,因为一直以来,我都想让亨利挨妈妈的骂,不过从来都没有成功过。要是她看到鼓得如此厉害的这个大包,我想,这次亨利肯定惨了。我给妈妈看了,可是她说这没有什么,她根本不想对当时的情况进行追问,因为她知道我肯定是罪有应得,我最好还是将它作为难得的教训接受下来,并且从中受到教益。

那大约是在1849年或者1850年,奥里昂告别了圣路易的印刷所,到了汉尼巴尔,他盘下了一家叫做汉尼巴尔《新闻报》的周报,将工厂和它的牌子共同收购了,总共花费了五百元现款。这笔现款他是从一个老农那里借来的,利息是一分。那个老农的名字叫做约翰逊,他家距离镇子有五英里。接下来,奥里昂将订报费由二元减到一元,广告费也按照相同的比例进行了削减。这样,只能有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那就是奥里昂连一分钱都赚不到。他让我离开《信使报》到他那里去,每周给我三块五。在当时,这已经是很高的工资了,不过除了对他自己之外,奥里昂一直都是大方的,他对任何人都非常慷慨。就我自身的情况来看,他没有花什么钱,因为他从来都没有能力给我钱。到了第一年的年底,他发现必须要节省了。报馆的房租是便宜的,不过也并不是特别便宜。他付不起任何房租。因此就将全部机器都搬到了我们住的地方。搞得我们的住处异常拥挤。他一直将报纸维持了四年,不过一直到现在我也搞不明白究竟他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每到年底,他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将欠约翰逊先生的五十块钱利息凑满。在我看来,这五十块钱,在他做这家报馆的主人期间,是除了墨水以及印刷纸张之外唯一一笔现款收支了。这份报纸彻底垮台了。或许这是一开始就注定的。

后来他终于将报纸转让给了约翰逊先生,自己去了衣阿华州的马斯卡廷,取得了一家周报的少许股份。仅仅依靠这点财产他还结不成婚——不过没有关系。他结识了一位迷人而又漂亮的姑娘,她住在位于伊利诺斯州的昆西,那个地方在基厄卡克下面,距离基厄卡克有几英里。他俩订了婚。他爱上姑娘们总是非常容易,不过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过去还从来没有到过要订婚的程度。到如今除了不幸,他什么都没有得到,因为立刻他又爱上了另外一位基厄卡克姑娘——至少在他自己的想象中是这样的。在我看来,是那个姑娘让他产生了这种想象的。不过他第一件想到的,就是他已经订过婚了,这便让人为难了。他不知道到底该和哪一个姑娘结婚。不过,很快那个基厄卡克姑娘就将这个难题替他解决了。她非常能干,她让他写信给昆西的那个姑娘,将婚约解除,他也照办了。接下来,他同基厄卡克的那个姑娘结了婚。就这样,他们开始在生活道路上进行斗争,结果这场斗争异常艰难,前途非常不容乐观。

在马斯卡廷谋生肯定是做不到的。所以奥里昂和他的新娘子便住到了基厄卡克,因为她想离她的亲属近一些。他买下了一点用来承印零星印件的印刷机器——自然是借钱买的——并且立刻降低了印刷价格,低到连学徒也养不起。事情就被这样拖了下去。

他们从马斯卡廷搬走的时候我不在。在这件事发生(大概是1853年)前的一个晚上,我失踪了,逃到了圣路易。我曾在那里的《新闻晚报》排字房干活,接下来便开始旅行,以便满足自己想要见识这个世界的愿望。对于我来说,那个世界是纽约,一个小规模的世界博览会正在那里举行。博览会刚刚开幕,地点就是后来成为大蓄水池的地方,目前,豪华壮观的公共图书馆正在那里兴建——那个位置是第五条街同第四十二条街。当我到达纽约的时候,身边的零用钱只有两三块,还有十块钱的银行支票被我藏在上衣里子里。我在位于克里夫街的约翰·阿·格雷以及格林的店里干活,工资简直低得可恶。我住在同样坏到了可恶程度的位于杜安街的工匠寄宿宿舍中。店里支付工资时,给的都是跌价的钞票,但却按票面付。我一星期所赚的工资仅够支付我的食宿。不久,我又到了费城,在《问询报》和《公报》担任“补充排字工人”,就这样干了几个月后,我匆匆忙忙地去了一趟华盛顿,在那里进行了观光。1854年,在吸烟车里坐了说不清到底是两天两晚还是三天三晚之后,我回到了密西西比河流域。等到达圣路易时,我真的是已经筋疲力尽了。我搭乘了开向马斯卡廷的轮船,一上船就马上睡着了,连衣服都没有脱,整整睡了三十六个小时都没有醒。

在基厄卡克很小的以印刷零星印件为业务的印刷厂做了两年工,我可以说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工资,因为奥里昂一直都是什么也付不起——不过,我和迪克·海厄姆的日子过得却特别快活。我不清楚迪克得到了什么,可能只是张空头支票吧。

那是在1856年或者1857年——我记得是1856年——某一个冬天的上午,我走在基厄卡克的大街上。天寒地冻——街上几乎看不到什么人影。地上、人行道上,四处都是小雪片在随风飞舞,它们确实姿态万千,可就是在观赏时感觉很冷。一张纸片被风吹着飘过我身边,撞到一户人家的墙上。这纸片的样子吸引了我,我将它捡了起来。那是一张五十元面值的钞票。这种钞票我是平生第一次看到,在艰难时刻看见这么大数目的钱,在我也是平生第一回。于是我在报上刊登了广告。接下来的几天中,我由于担心害怕而受的罪所付出的代价远在一千元以上。我非常担心失主见到了广告,来认领这笔钱。整整过去了四天,还没有人认领,我再也不想受这个罪了。因为我确信,接下来的四天肯定不会这么太平地过去,我觉得自己必须让这笔钱脱离险境,于是我买了一张到辛辛那提去的车票,准备到那个城市去。到那儿之后,我在赖特森公司的印刷所工作了几个月。

和我寄宿在同一家公寓的伙伴们都是普通老百姓,男女老少均有。他们总是唧唧喳喳,爱开玩笑,也爱享受生活。他们心地善良、性情温和,但都委实没有趣味——只有一个苏格兰人麦克法兰是例外。他四十岁了——年龄刚好大我一倍——在各个方面我们的脾气都截然相反,但是一开始我俩就成为了好伙伴。晚上我总爱闲坐在他房间的炉火旁,舒舒服服地听他一直讲个不停,听冬季风暴发出的沉闷的呻吟声,就这样待着,直到钟鸣十下。每到这个时候他就会动手烤一条熏鱼,这是他在费城时和早先一位英国朋友萨姆纳学来的。他的熏鱼便是他的睡前酒,也是我该走了的信号。

他是个细高个儿,身高有六英尺,为人严肃而又诚恳。他不仅自己没有幽默感,也欣赏不了幽默。他的微笑看起来很别致,其作用不过是借以将他的好脾气表示一下,我已经不记得是否听过他大笑了。除我之外,他跟同住的其他人都不亲近,尽管他对谁都非常有礼貌,非常和气。大部头的书他有两三本——包括哲学、历史和科学著作——其中最主要的是《圣经》以及他的辞典。在吃完熏鱼以后,他总要靠在床上看书,一直看两三个钟头。

虽然他很健谈,但很少谈到他自己。虽然向他问个人的事不会惹他生气——但也得不到任何东西。他总是巧妙地岔开话题。有一次,他告诉我说,他几乎没怎么上过学,现在学到的这一点东西,都是他自己捡来的,这就是他唯一的自传性的说明了。到底他是个光棍、鳏夫还是与妻子分居的男子,那就只有他自己清楚了。他的衣服是些便宜货,但却整齐清洁,并被保管得非常好。我们住的宿舍是最便宜的。他每天早上六点出门,到傍晚六点回来。并且他的双手并不白嫩,由此我推想,他做的是工匠手艺,每天工作十小时,工钱很少——不过具体情形我并不清楚。照规矩,像一些术语和隐喻的那些能够表明一个人职业和身份的内容,总是能够在谈话中流露出来的。不过,如果麦克法兰曾经也这么流露过的话,我却一点都没有开窍,虽然这半年中我一直警觉着,看他会不会露出点儿口风来。这一切都只不过是因为好奇罢了,事实上我并不关心他的行业,但是我希望严格按照侦探的方式侦查出这一点,可就是不成,因此我非常懊恼。在我看来,能在谈话中始终不涉及到自己本行的职业,这种人可实在是了不起。

他还有另外一个特点:他的那本字典,似乎从头至尾都已经被他背得滚瓜烂熟了。他声称自己能够做到。他坦率地承认这是他的骄傲,他说我随便说的一个英文字,他都能立刻拼出来,并将它的意思解释清楚,不会出现答不出来的现象。我用了好多时间想找出一个单词来把他难倒,可是一连几个星期都没有成功,最后只得作罢。这样,他便更骄傲,更高兴了。所以我想,如果知道是这个结果,我还不如早些认输的好。

对于《圣经》,他也非常熟悉,就像对字典那样。很容易便能看得出,他以哲学家、思想家自居。他的谈话总是涉及严肃的大问题。公平地说,他在谈话的时候思想是高度集中的,并没有出现仅是为了吹嘘自我而同人争辩的情况。

不过自然,他的思路、推理和哲理化,都是属于那些只受过部分教育而并没有受过多少专门训练的人那一类的。可是偶尔他也能突然发现某种奇异和惊人的东西。比如说,1856年的年初——达尔文的震惊世界的前十四五年——在辛辛那提的宿舍里,却有麦克法兰这样一个人跟我谈同样的预见性想法。

概括地来说是同样的想法,但这两种想法又有所不同。麦克法兰的观点是,世界上那些动物的生命是由少数细微胚种历经无数纪发展得来的,这种胚种可能是造物主在开天辟地时安放在地球上的。这种发展是在进化的,是在朝着最后的完美而努力的,一直到人的出现;在那之后这逐步进化的进程便会不幸中断,并且走向毁灭!

他说,人的心在动物界里是唯一坏的,而人是唯一会有恶意、报复、妒忌、憎恨和自私心理的动物;也是唯一喜欢酗酒的动物;似乎是唯一能够忍受身上肮脏与住处污秽,能够令被叫做爱国主义的这种无耻本能得到充分发展,会对自己的近亲部族进行抢劫、压迫与杀戮,会对全部部族成员进行偷窃与奴役的动物。

他说,人的智力是一种野蛮的东西,是被外加给他的,这种东西能够令他堕落,导致他的水平远远低于其他动物。他还说,没有谁在一生中的每一天不是用尽心计,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去牺牲别人的。那些神人中的神人,凭着自己高人一等的智力,令低下的人沦为自己的奴仆,这些奴仆回过头来,又凭了强于别人一点的脑袋,而高踞于其他众人之上。

第一篇 故乡与成长 第六章 舵手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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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恩登中尉那些有关于亚马孙河探险的记载我都读过,并被他那些有关古柯叶的记载所迷住了。我下定决心要去亚马孙河的源头收集古柯叶,用它来做生意,好发笔财。抱着这样的雄心壮志,我乘坐“保罗·琼斯”号汽轮向着新奥尔良出发了。船上有一个叫做霍勒斯·比克斯比的领港,我同他慢慢熟了起来。在那之后,我们很快便成了朋友,白天他值班时,我经常替他掌舵。到达新奥尔良后,我便四处打听开往帕拉的船,最后发现根本没有开往那里的船,并且本世纪内也根本不会有船去那里。动身前往辛辛那提之前,我从没有想过要将这些情况弄清楚,结果搞得如今进退两难。我没有去亚马孙河的办法了。在新奥尔良,我没有朋友,身上又没有钱。我只能去找霍勒斯·比克斯比,请求他将我培养成为领港。他说,只要我付五百块钱,这他完全能够办到,在付全款之前我需要先付一百块钱现金。这样,船航行去圣路易的时候我就又替他掌舵。我从姐夫那里借钱交了现款。我的这个姐夫是几年前才有的。他被人叫做威廉·阿·莫菲特先生,是弗吉尼亚人,一个成功的商人——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是个好人。他同我姐姐帕梅拉结了婚。我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就成了一个称职的领港。在那之后直到内战爆发,我就一直在干这个差事,一直到密西西比河的航运停顿为止。

1858年,我是往返于新奥尔良与圣路易之间的客运快艇“宾夕法尼亚”号上的舵手,克兰费尔特是这艘船上的船长。在这之前,我被主人比克斯比先生借给了“宾夕法尼亚”号上的一个领港布朗先生。我为布朗先生做掌舵大概有一年半之久。后来发生了1858年5月初的那次不幸的旅行——这是这条著名快艇的最后一次航行。我在自己的一本名叫《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的书中讲过这一切。不过似乎还没有在那本书里提过那场梦。在当时,要我将这件事情公开出来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我肯定不愿意让我妈妈知道这场梦,她一直活到了我出版这本书之后的几年。

那个时候,我给我的兄弟亨利也在“宾夕法尼亚”号上谋了个职位,当然这个职位并不怎么能赚钱,只是多少还有些发展前途。他就是那种所谓的“蹩脚”伙计,“蹩脚”伙计挣不了多少薪水,不过却有可能得到升迁,也可能马上变成三等伙计或者二等伙计,然后再升为一等伙计——换句话说,就是事务长。成为事务长是亨利在担任了三个月左右的蹩脚伙计后开始拥有的梦想。我们的船在圣路易港内停靠。船只在圣路易和新奥尔良港内停靠的两三天内,领港和舵手都无事可做。不过,那些蹩脚伙计们却在清早就得干活,夜晚还要点着松明火把继续干。亨利和我都没有薪水,所以身无分文,当船在码头停泊的时候,我们晚上便到姐夫莫菲特先生家借宿。我们的饭是在船上吃的。不,事实上应该说是我借住在姐夫家里,而不是亨利。他是在前半夜,也就是九点到十一点待在家里,在那之后便到船上去,为自己的早班做好准备。

我做梦的那个晚上,他是十一点钟动身的。还照老规矩,跟家里人握了手,说了声再见。我要顺便提一下,用握手来表示再见,不仅是这家人家,也是这个地区的习惯——甚至能够说是密苏里州的习惯。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见过我们克莱门斯家的人吻过别人——只有一次例外。在汉尼巴尔家里,我爸爸病危的时候,他搂着我姐姐的脖子,将她拉过来,吻着她说:“让我死吧。”这我记得非常清楚。我还记得爸爸说了这些话后,紧接着喉咙里便发出了呼噜呼噜的声音,这些话也便成了他的临终遗言了。按照我们家的习惯,人们总是在位于二楼的起居室说再见。从这间屋子下楼后,亨利便没有再做出什么其他的礼节性表示。不过这一次,我妈妈陪他到了楼梯口,又一次说了声再见。我认为,肯定是亨利神情中的某些东西感动了她,她在他下楼的时候一直站在楼梯口。当他走到门口时,先迟疑了一下,接着又爬上了楼梯,和妈妈再一次握了握手。

在早晨醒来之前,我一直在做梦,那梦境非常逼真,好长一段时间,我都认为那确实就是真的。我在梦中见到了亨利的尸体,尸体被放在一具金属棺材里面,他身上穿的是一套我的衣服,胸前摆着一大束鲜花,那束花除了中间是一朵红玫瑰外,周围都是白玫瑰花,棺材被搁在两张椅子上。我将衣服穿好,朝门口走去,想进去看一下,不过我改了主意,因为我怕在那儿遇见妈妈会很难过。我想,不如等一会儿,在心理上为即将到来的考验做些准备。房子位于洛卡斯特街,穿过第十三条街再走一点儿路就到了。我穿过第十四条街,走到那个街区一半的时候,突然想到这件事其实一点儿都不真实——只不过是一个梦罢了。迄今为止,我还记得当时那种一刹那的欢乐与欣慰。我还记得当时自己仍然疑疑惑惑的,还是怕这一切是真的。我几乎是小跑着回到了家的,两三级一跳便上了楼,冲入了起居室。到那儿之后才又高兴起来,因为在那儿并没有什么棺材。

我们依旧像从前那样,太平地开向新奥尔良——不,并不是特别太平。因为在下水的时候我同布朗先生吵起来了,结果,他要求我在新奥尔良上岸。反正我在新奥尔良总能找到活儿干。非常幸运地,我找到了看守货栈的活儿,时间是晚上七点到第二天早上七点,每次可以拿到三块钱。这个活儿总是一连看三个晚上,每三十五天算一次。晚上九点下班后,亨利总是跟我一起看守。我们向来都是一起转悠瞎聊,直到半夜时分。这一次,我们要分开了,所以开船的前一天晚上,我对他进行了一些劝告。我说:“如果船出了什么事,不要惊慌——就让乘客们犯蠢吧——他们会有办法的——他们会留意的。不过你要冲到最上层甲板上面去,抓住位于左舷舵手室后的那唯一一条救生船,等候大副下达命令——这样,你就能够派上点用处。船被放下水后,尽量协助那些收容妇女和小孩上船,至于你自己则要注意没有必要混在里边。目前是夏天,按照惯例,河面只有一英里宽,你可以毫不费劲就游上岸了。”过了两三天的一个清早,当船到了孟菲斯下面的船岛时,锅炉发生了爆炸——后来发生的事情,在我的《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里都有记录。像我在那本书上写的那样,一天后,我乘坐在另一条船上跟在“宾夕法尼亚”号后面。每当靠一次岸,我们都要对有关那次不幸事件的消息进行打听,所以当我们到达孟菲斯的时候,就已经掌握了全部情况。

在一座大楼里,我见到了亨利,他正躺在铺在地板上的草垫子上。和他在一起的,还有三四十个被烫伤的人。一个没有头脑的人立刻告诉我说,亨利的肺里面有大量蒸汽,身上也被烫得很厉害,活不了太久了。人家还对我说,医生、护士正在全力抢救那些还有一线希望的人。因为医生和护士人手紧缺。所以对亨利和其他那些受了致命伤的人,只能在全力抢救那些需要急救的伤号的同时尽可能地捎带医治。但是,当地一位名叫佩顿的有名望且又心地慈悲的老医生对我表示了同情,他开始对亨利进行很得力的医治,一周左右便把亨利抢救了过来。他从没开过什么到后来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但是有一天到了晚上十一点钟,他告诉我说,亨利已经度过了危险期,会逐渐好起来的。接着他又说:“这里四处都躺着的这种可怜虫,他们半夜里会呻吟、喊叫,如果这种乱糟糟的吵闹声影响到亨利的话,对他是很不好的。因此可以让值班医生给他服八分之一厘的吗啡,不过必须是在有迹象显示亨利的确受到了吵闹后才能服用。”

唉,后来的事就不用提了。值班医生是年轻人,还没有从医学院毕业,他们搞出了错误——他们弄不清楚多少才是八分之一厘,就凭着自己的想象干了起来,用刀刃一头堆着一大块让他服了下去,结果立刻便产生了致命的效果,我想他应该是清早的时候死的,这我记不太清了。他被送往了太平间,我离开了一会儿,去一家人家那里睡了一下,以便解除自己极度的困乏——恰好是在这个时候出了一些事。本来为死者准备的棺材都是没有上漆的白松木棺材,但这一次,孟菲斯的一些太太们凑了六十块钱,买回了一具金属棺材。等我回来,走进太平间时,亨利已经躺在敞着口的棺材里了,他身上穿着一套我的衣服。我马上注意到,这里正一丝不差地再现着几个星期之前我做的那场梦——我想,只有一个细节我没有能够看到。不过马上这个细节就得到了弥补,因为这个时候,一位老太太带着一大束花走了进来,那束花中大多是白玫瑰,而中间是一朵红玫瑰。她将这束鲜花放到了他的胸口上。

我认为自己从来都没有怀疑过这场梦的那些要点,因为这些都带有图画性质,而当图画生动的时候,那是容易被记住的,比所说的话和抽象的事实更容易被记住。自从我对那场梦进行讲述以来,这么多年过去了,可至今我似乎还能够清楚地看到,这一幅幅图画又在这同样的房间里展现在我的眼前。我还没有完全将梦的情况讲述出来。好多东西还没有讲。换句话说,我还没有将关于梦实现的所有经过讲完全。我可以提一下在太平间那件事过后的一个细节。事情是这样的:棺材被我送到圣路易时,正是早上八点钟,我希望能够找到姐夫,所以奔到了他做生意的地方,但还是没有找到。因为当我走在去他店里的路上时,他却从家里去船上了。等我回到船上,那个棺材已经不见了,姐夫把它运回自己家了,我马上向家里赶去。等我到家,人家正将棺材从车上抬到楼上。我叫他们停了下来,我不想让妈妈看到死者那由于服用吗啡而一侧扭曲的面容。我到了楼上,见到了梦中所见到的那两张椅子。如果我晚来两三分钟,棺材便会被安置在这两张椅子上,那情景和我几星期前所梦见的丝毫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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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年1月26日,当路易斯安那从北美合众国脱离出来时,我正在新奥尔良。第二天我便开始北上。一路上,每天都要通过由小船所组成的封锁线。全程的最后一个晚上,圣路易下面的杰弗逊兵营里的炮台打了两炮,将烟囱打穿了。六月份,在位于密苏里州的拉尔斯县,我参加了南军,跟从汤姆·哈里斯将军做陆军少尉,差一点有幸被俘虏于尤利塞斯·斯·格兰特上校。服役两周之后,我便辞职了,理由是不断的后退搞得我“筋疲力尽从而无法继续下去了”。

此时,奥里昂还在他位于基厄卡克的那个承印零星印件的小印厂里苦干。他以及他的妻子同他妻子的家人住在一起——表面上是在这一家寄宿,但奥里昂从来都付不起食宿费。他的那个零星印件印刷所也几乎不需要人家付什么费,所以他在那里几乎是无所事事的。在他的脑子里,从来都弄不明白这个道理:只要是不获取利润的印刷的活都是越干越差,很快人们便将它看得一钱不值,顾客也会另找活做得好的人家,哪怕是价钱贵一些也没有关系。他的空余时间很多,于是便又将布莱克斯通捡起来了。甚至他还挂了块律师牌子,愿意为公众服务。那些日子里,他没能承办到一项业务,甚至一个主顾都没有捞到,虽然他很愿意免费代办法律业务,甚至连纸张笔墨都愿意奉送。

他一直都是这么大方。

不久后,他迁到一个距离河下游两三英里的名叫亚历山德里亚的小村庄。在那里,他再次挂了招牌。可仍旧还是没有人上门。这时候,他的生活遭遇了瓶颈,日子过得非常艰难。不过此时我已经成为领港了,开始的每个月赚两百五十块钱,从那时候起我便开始接济他,直到1861年。当时还是林肯先生的首任内阁成员的爱德华·贝茨是他的老朋友,将他推荐到内华达准州做秘书。我和奥里昂搭乘横贯大陆的公共马车向这个州进发,那笔相当可观的旅费由我支付,我还将自己过去的积蓄随身带着——差不多是八百块钱——都是银元,分量很重,很累赘。除了这个,还有另外一件累赘,那便是一部重有一千磅左右的《大字典全书》,费用真够戗,因为对于那些超重的行李,马车公司是按两计价的。为超重的字典所花的钱足够我们一家人用好长一段时间了——并且这本字典也不是一本好字典——上面没有一个新字——尽是那些诺阿·韦伯斯特幼年时候所使用的老掉牙的词汇。

内华达准州的州政府简直是个有意思的动物园。州长奈是一位老练的政客,来自纽约——他是政客,但不是政治家。他长着一头白发。身体非常好。表情永远是和和气气的,非常讨人喜欢。他的眼睛嵌得很深,是棕色的,看上去炯炯有神,像当地人所说的那样,他的眼睛能够起到舌头的作用,将每一种感受、热情与情绪都表露无遗。在讲话的方面,他的眼睛要比舌头还厉害,而这就足以能够将问题说明了。因为本来他就善于说话,不管是私人谈话还是政治演讲。他人很机灵,一般都能透过事物表面来察觉到内部酝酿着的东西,而且还不至于让别人怀疑到他正在做什么。

当那些成年人还在热衷于搞恶作剧时,实际上,他们的真实水平已经被反映出来了。他们未成年时那种狭隘、偏僻和愚昧的生活的影子被一直保留到了成年。那些像残羹剩饭一样的准则与理想仍旧被他们保留和热爱着。如果他们得以早日来到这个广阔天地的话,这些东西早就会被连同他们已逝的童年一起给抛掉了。这个准州里有很多爱恶作剧的人。本来我不想揭露这一点,因为我非常喜欢这些人。不过我所说的倒确实是实话。但愿我能够将他们说得好听一些。假如我真能将他们说成是些夜间活动的盗贼或者偷马贼之类,倒也好了。我倒是宁愿这样说,但是我不能啊,这样说是与事实不符的。这些人爱搞恶作剧,我不想就这一点替他们打掩护。除了这些,他们都是些诚实的好人,值得尊敬,讨人喜欢。他们互相搞恶作剧,并且搞得很成功,也获得了喝彩,赢得了一些社会上的人的羡慕。很自然,他们热衷于玩大的,而州长正可以满足他们的要求。但他们老是赢不了。他们试了几次,但是他们的这些企图被州长毫不费力地一一挫败了,并且还能像原来那样露出讨人喜欢的微笑,似乎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情似的。最后,那些卡森城和弗吉尼亚城的恶作剧头头们串通在一起,想试试他们的才能加在一起能否战胜州长。因为这些人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人们笑话的是他们,而不是他们恶作剧的对象。共有十个人凑在了一起,邀请州长去参加一个在那个年代极为稀罕的活动——醉蚝香槟酒会——在那个地区,这是少见的豪举,只是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实际上却非常少见。

州长带我一起去参加了。他轻蔑地说:“这件事做得不高明。我才不会上他们的当哩。他们想将我灌醉,让我醉倒在桌子下面,供他们取乐。可惜他们不知道。我同香槟酒打了很多交道,一点儿都不讨厌它。”

一直闹到清晨两点,这场恶作剧还没有见分晓。这个时候,州长依然从容不迫,他舒坦、高兴且又神清气爽,虽说早已喝足,以至于每次大笑,都不免笑出带有香槟酒味的眼泪来。而对于另外一方来说,那最后一个硬撑着的恶作剧者,也像其他伙伴一样,醉得像泥一样,滚到桌子底下去了。州长说:“萨姆,看起来这里不是个喝酒的地方。走,去别的地方,咱们再喝一点,然后上床睡觉。”

州长手下有一个从他老家选区中的基层精挑细选出来的官方班子——一些曾在选举中为他出过力的老好人。目前这些人的报酬是微薄的薪水,付给他们的是根本不怎么值钱的绿背钞票。要想做到收支相抵,这些伙计们的生活可真是够艰难的了。奥里昂的薪水为每年一千八百块,这些钱甚至都不够用在他的辞典上。可是对州长手下这个班子进行照料的爱尔兰妇女,却每周只收每人十块钱的食宿费。奥里昂和我食宿都在她那里。由于花费并不多,所以我并没有动用从家里带来的银子。

开始的时候,我在州里四处转悠,设法想要找到银矿。不过,从1862年年底或者是1863年年初起,我便前往弗吉尼亚城的《企业报》工作,那时候,我的新闻记者生活便开始了。不久即被派往卡森城对立法议会的开会情况进行报道。每周我都要给报社写一篇通讯,在星期天见报。可实际上,星期一的立法议程总是因为议员对通讯的抱怨而受到影响。他们提及了议员特权的高度,并大大地责难了通讯记者的批评,在对他进行指责时经常使用一些不太礼貌但经过他们精心挑选的词句,因为他们无法找到更简洁的说法。为了帮他们节省时间。不久,我便开始在通讯上使用密西西比河上测深员们使用的呼号“马克·吐温”这个名字。

很快,奥里昂便博得了立法议会议员们的好感,这是因为他们发现,他们彼此之间很难互相信任,或者信任其他的什么人,但是他们可以信任他。在那一带,他以诚实著称,可是这并没有带给他什么金钱上的好处,因为他没有去劝说或是吓唬议员们的本领。不过我的境遇与他不同。每天在议会里面,我都会根据经过仔细斟酌的是非标准,分别进行赞许与指责,而这些赞许或指责则每天早上都会被登在《企业报》的半个版面上。这样,无意中,我便成了有影响的人物。曾经,我还设法令议会通过了一项法律,让本州里每个营业的公司都详尽登记自己的执照,不许有丝毫遗漏,这个记录应该交给准州秘书——也就是我的哥哥——保管。所有的执照措辞都一模一样。规定他有为了登记执照,每一百字收费四角,每一个证书收费五块的权利。任何人都可以进行公路通行的特许申请,不过却没有所有权。不过这个特许的权利也必须登记付款。任何人都是一个开矿公司,所以必须因此而登记付款。这样,我们的生意就兴隆了。平均每个月的登记费高达一千块。

奈州长经常性地不在州里。每隔一阵,他就喜欢去一趟旧金山,将准州里的那套生活摆脱掉,好好休息一下。因为他很得人心,所以没有任何人抱怨他。早年他在纽约或是新英格兰赶过公共马车,养成了记住人家的姓名、相貌和对旅客们进行迎合的习惯,这些都对他的政治生活很有帮助。在实践中,他将这套本领运用得特别好。等到州长任职满一年的时候,他早已同全州的任何人都握过手了。一年后,他再见到人家,也总是能够立刻认出来,并且还能将人家的名字叫出。全州总共两万人,全部都是他的私人朋友。他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完全有叫他们都满意的把握。他不在州里的时候——他常常不在——奥里昂便会作为代理州长代行他的职务。很快,这个称号便被缩成了“州长”。克莱门斯州长的夫人便享有州长夫人的地位。在这个星球上,没有其他人同她一样享受这种称号。她很直率地想要成为社交界的领袖,以致人们干脆对她既不批评,也不妒忌了。身为州长夫人和社交界领袖,她希望拥有一座适合自己的住宅——一座和她地位相称的屋子——毫不费力地,她就说服了奥里昂为她造了这样一座房子。奥里昂非常听话,是个人家怎么说他就怎么干的人。他将这座房子造好,并将房子里的设备搞好后,总花费一共是一万两千块钱。在这个首府里,没有任何一家在式样和费用上能和他们相比。

在奈州长的四年任期将要结束的时候,他肯离开纽约那个大州,来帮助对这个杂草丛生的贫瘠之地进行开发的秘密终于被发现了。他之所以出来去那里,就是为了可以做个参议员。目前的关键就是要将准州变成正式的州,他很容易地就将这点做到了。这么一片沙漠,再加上稀少的人口,本来是用不着搞一个州政府的,不过这些都不是问题,老百姓愿意,州长的把戏也就得逞了。

显然,奥里昂的把戏也搞成功了,因为他凭借诚实,做到了像州长那样深得人心,并且有更充分的理由。但是紧急关头中,他与生俱来的反复无常的个性在不知不觉中冒了出来,结果引发了一场灾难。

内华达这个新州中,每一个可以奉送的官职都各有一些候选人,除了两个职务之外——美国的参议员,即奈州长和州秘书奥里昂·克莱门斯。奈州长一定会将参议员的职位捞到手,奥里昂捞取州秘书的职位也会是稳稳当当的,因为除了他没有任何人被提名来充任这项公职。不过,在共和党召开代表大会进行提名的那天,他的道德观却突然发作了。奥里昂不肯向代表大会靠拢。不管人家怎样纷纷敦促他,对他进行劝说都没有用。按照他的说法,如果他到场,那将是向大家施加一种不公正也不适当的影响,只有这个提名是作为一种毫无污点、纯然自由的礼物来向他表示敬意,他才肯接受。本来他的这种态度,就足以令他没有什么指望了。并且在同一天,他的道德观还再一次突然发作起来,这样一来,结局就更加变得可想而知了。这么多年来,他习惯于将他的宗教信仰以及对戒酒的看法随便进行改变。一会儿他开始戒酒,并担任戒酒的宣传者,可是过了一会儿,他便又倒向了另外一边。在进行提名的这一天,突然间,他便又从对威士忌采取友好的态度——这种主张,在当时的社会上是流行的——转变为力主戒酒,并且自己也戒了起来。任凭朋友们如何劝说都不行。人家想劝他走进一家沙龙,但却劝不动。第二天早上的报纸刊载了入选提名人的名单。上面却没有他的名字。他没有得到哪怕是一票。

在州政府成立时,他便没有了阔绰的收入。没有了职业,他总得想点法子出来呀。于是他便挂起了律师的牌子,但却没有主顾上门。这可真是奇怪。我真是解释不出来——但是,如果真是要我进行解释的话,我认为这是因为,按照他的天性,他会非常勤奋并且真诚地对案子的双方进行透彻的考察,以致当他讲完自己的论点论据时,不管是他自己,还是陪审员们,都会搞不懂他到底是站在哪一边。照我看来,在向他陈述案情的过程中,他的诉讼委托人会清楚他的为人,并会接受他的劝告,及时撤回诉讼,以避免将要遭到的灾祸。

第一篇 故乡与成长 第七章 获得工作的“高招”和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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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今天早上收到了老伙计卡尔文·赫·希格比的一封信,在那些古老的日子里,我们曾经一起找过银矿。已经有四十四年了,我和这个人既没有见过面也没有通过信。希格比曾经出现在我的《艰苦生涯》的一章里。那一章里,记叙了我们是如何在奥罗拉——或者是当时我们给那个地区起的叫做埃斯梅拉尔达的名字——西部矿区发现了一座蕴藏量十分丰富的铅矿;还记叙了我们是如何没有按照开矿法的规定,在那里违规操作了十天,从而获取了对巨额财富的永久拥有权;后来,他离开了那里,开始了他那徒劳无益的寻找神秘水泥矿的行程。我也离开了那里,前往九英里路外的沃尔克河照看约翰·奈船长,因为他患上了严重的风湿症,也许是晕倒症,或是什么类似的病;也描写了我们两个是如何在一个晚上游荡归来迟了一步回到埃斯梅拉尔达,而没有能够及时对那些非法侵占我们采矿权的家伙进行阻止。

我将那封信附在这里。既然这封信在我和希格比进入坟墓以前不会见到天日,那就让我将他的标点符号以及拼写复制,因为在我看来,这些部分都属于他的为人特点。他为人诚实,这点就如同日升月落,人人皆知。他极端单纯、直爽,他的那些标点符号和拼写也同他本人一样单纯与诚实。他没有也无须为此而道歉。他没受过教育,这些很清楚地说明了;他也没有装作受过教育,这些也很清楚地说明了。

<small>有两三批人老是要求我回忆一下六十年代初我们在内华达州的情谊给写下来。我决定按照他们说的做,在近几年把心里想到的事摘记下来。</small>

<small>让我有点怀疑的,是你来内华达州奥罗拉的日期,还有你到达内华达后头一回经过塞拉斯到加利福尼亚去的日期,还有我们的矿被人家占了去时,你在沃尔克河上看护病人的准确点儿的日期。千万别以为我存心套你,我不过是举出几个在我所看过的你的那些文章以及书里从没提过的例子。我准备将文章寄给你,好让你看看哪些地方写得不妥当。有的话,你不妨替我改掉它,改成你认为恰当的样子。</small>

<small>几年前,我家遭了一场火灾,所有的材料都烧成了灰,我问你上面那些日期就是因为这个。最近两三年,我病了,几乎赚不到什么钱,经济非常困难。我承认,自己主要就是为了赚点儿钱,猜想试着写点儿什么的——我希望你有什么就说什么,给我提点意见。这些文章有什么优点,对于这类事你有什么高见,它有什么出版价值。我曾经给《先驱报》写过信,问他们是不是需要这类文章。现在我把《先驱报》给我的回信抄件附在后面。</small>

<small>希望能够尽快得到您的答复,顺便致上我崇高的敬意。</small>

<small class="right">一九○六年三月十五日于加利福尼亚州普卢马斯县格林维尔</small>

<small>〔抄件〕加利福尼亚州格林维尔克·赫·希格比尊敬的先生:</small>

<small>如果你能够将你和马克·吐温在一起时的那些经历记载寄给我,我会非常高兴。如果内容能够像我想象的那么有意思,《先驱报》将很乐意地付给你优厚的报酬,当然,在你的来稿被审阅之前,我还不能确定给你的数目。如果你可以将稿件寄过来,并且通过了克莱门斯先生的审定,我会更加高兴,并很快会对此做出决定,根据稿件的价值付给你相应的报酬。如果你心中已有了自己认为应得的数目的话,请你告诉我们。</small>

<small class="right">您的忠诚的《纽约先驱报》星期日主编乔·勒·迈因纳</small>

为了让希格比放手允许我来为他经办这个文艺买卖,我给他写了信。在铲沙方面,他强于我,不过在刮出版商皮的方面,我的本领要比他高出好多倍。

我让希格比帮忙将《先驱报》的人的拼写搞得同他自己的拼写一致起来。他很好地完成了这项任务,没有带什么偏见,很大方。在我看来,他的修改提高了原稿的水平,因为六十多年来,我向来都对那种对强调要正确拼写的观点反感。原因是我小时候除了按照书本拼写之外其他什么事情都做不好。那种荣誉真是可怜而又无聊,我从小就不以此为荣。在我看来,能够正确拼写只是一种天赋,这种天赋不是后天可以获得的。如果是后天获得的才能才会有点儿威风,因为那是靠你自己辛勤劳动得来的,那是挣来的工资,而如果只靠上帝恩赐,而不是靠自己努力就能做好的事情,就只能将荣誉归于上天——也许这是值得骄傲并且令人满意的,但你自己,却只能什么都没有,赤条条的。

希格比是我那个为失业者谋求职业的伟大而又不会落空的计划的首个受益者。四十四年来,不时地我在将这个计划付诸实施。据我所知,这个计划总是非常成功的。我能够将这个计划创造出来,并且将它建立在我心目中的人格之上,借此准确地对人格做出了估价,这些都足以令我感到自豪。

当时,希格比和我共同住在山脚下植棉佣人所住的一间屋里。那个住处很糟糕,屋子里只有我们两人和一个炉子——实在是非常糟糕,因为有的时候,温度表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会相差五十度。我们在半英里外的一个小山边上,有一处银矿申请地,这是我和鲍勃·豪兰以及霍雷肖·菲利普斯共同经营的。我们经常带着午饭在早上到那里去,在那儿的矿井里又是挖掘,又是爆破。经历了绝望与希望,我们慢慢地并且也是确定无疑地将资金全部花光了。直到腰包都空了,也还是没有找到任何东西。我们意识到,必须要找到另外一条谋生的路子不可。在附近的一家石英厂,我找到了用长把子铁铲筛矿砂的工作。我恨那个长把子铁铲,因为无论如何我都学不会怎样筛才得法。往往矿砂根本到不了筛子上,而是弄得我满头都是,有些还撒到我的背上,掉进我的衣服里。这个活儿是我所做过的活计中最令人讨厌的了,不过每周能有十块钱收入,还供膳食——并且伙食还不差,因为不仅有熏肉、豆子、面包、咖啡以及糖蜜,每天还都有炖苹果干,似乎天天都在过星期天。不过这等身在王宫中似的生活,这种粗俗但却奢侈的生活,还必须结束不可。这有两条特别充分的理由。对于我来说,自己实在受不了这样辛苦的劳动;对于公司来说,他们认为,为了将矿砂筛到我的脊背上而支付给我工资,有点没有必要。就这样,正当我准备辞职的时候,我也被解雇了。

假如希格比干这个活的话,那一切便都会顺顺当当的,因为他那魁伟的体格一定能够担当重任。他肌肉非常发达,看起来像个巨人,他拿着那长把子的铁铲就像皇帝握着玉玺那样轻而易举。他干活的时候很有耐力,可以一班连续干上十二个钟头,并且干得稳稳当当,气不喘,心不跳,自己还心满意足。当时他还没有工作,有点心灰意冷。他悲怆地叹了口气说:“要是能去先锋矿找个工作该多好!”

我问:“你要在先锋矿找什么样的工作?”

他说:“工人就很不错。人家一天能挣五块钱呢。”

我说:“如果你就是盼望这个,那我能够帮你安排。”

希格比非常吃惊。他说:“你的意思是说,你认识那边的工头,能够帮我找个工作?可是从来都没有听你说起过嘛。”

“不,”我说,“我并不认识工头。”

“喔。”他说,“那你认识谁?你为什么能帮我找工作呢?”

“唔。”我说,“这非常简单。只要你不自作主张,按照我的说法去做,那么,在天黑前,你就可以找到一份工作。”

他急忙说:“我听你的,你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那好啊。”我说,“你自己去那儿,就说你想要做个工人。说你不习惯过闲散生活,闲得发慌。说你只干干工作来振作一下精神,不要任何报酬。”

他说:“不要任何报酬?”

我说:“是的,不要任何报酬。”

“连工资都不要?”

“是的,连工资都不要。”

“连饭都不要吃?”

“不要。甚至连饭都不要吃,你是去白干活儿。要让人家明白这一点——明白你特别愿意白干。只要他们见到你这样的体型,工头便会明白,他中了头奖了。你就会得到工作了。”

希格非常生气地说:“是啊,一分钱都得不到,工作有个鬼用。”

我说:“刚才你还说要去干活儿,可是现在你却已经批评开了。你说过听我的话。你可是向来说话算数的。现在立刻就去,肯定能够找到工作。”

他说按照我说的去做。

我非常急切地想知道结果是怎样的——比我劝他去尝试的时候还要心急。我希望自己能够做出一副对我那套办法胸有成竹的样子,并且装得很成功。但在骨子里,我却很焦急。可是我又确定自己深谙人性,拥有希格比这样一副好筋骨的人心甘情愿豁出来白干,人家是一定不会随便撵走他的。时间终于慢吞吞地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了,可他还是没有回来。我越来越放心并且越来越有信心了。他在日落的时候终于回来了,我非常喜悦地了解到,自己的那套发明简直是妙不可言,马到成功的。

他说,开始的时候,工头大为诧异,不明白他那个要求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很快便清醒过来了,能收容希格比这样一个人,能够给他一个一直都渴望的振作精神的机会他显然很高兴。

希格比说:“目前这种状况要持续多久?”

我说:“你不要担心,但是你必须要待在那里做自己的活,就像你挣到了应得的工钱那样。你千万不要说任何抱怨的话,也不要说你想要得到工钱或是伙食。就这样干它一到六天,具体几天要看那个工头的脾性。有些工头两三天就会沉不住气了。而有些则能顶一个星期。很少有人能够坚持满两周还不感到难为情,继续不发给你工资。就算工头能坚持两周,那种情况下,你在那边也待不满两周。因为人们会四处宣扬,说这个矿场里有一个非常能干的工人,他特别热爱干活,并且宁愿白干而不要钱。你会被看做是新出现的怪人,别的工厂的人们会涌过来看你。你可以卖门票收入一笔钱,不过你千万不要这么做,你要保持自己的本色。其他工厂的工头见到你这魁伟的身躯,见到你一人能够抵得上两个一般的工人时,他们会建议给你半份工钱。你别答应,而是将这件事情报告给你的工头。这是给他一个机会,让他也提出同样的建议。假如他不开口,那你就听凭自己高兴,去接受别人的建议。不出三个星期,希格比,你就会成为一个矿场或是工厂的工头,挣如今市面上最高的工钱。”

结果正如我所料——在这以后,我的生活非常舒坦,几乎没什么事干,因为我没有必要按照自己开的药方去做。希格比有工作,我就不需要干活儿。如此小的一个家庭,一个人干活儿就足够了——这样,接下来的许多个星期里,我变成了悠闲的绅士,每天过的都像星期天,只是读读书报,炖炖苹果干当做饭菜,这一辈子我也不想要什么更好的前途了。希格比从来都没有怨言并且大力支持我,也从来都没有要求我出去尝试着找个不拿工资,能够维持自己生活就可以的工作。

在1862年的年底——也有可能是1863年的年初——我同希格比分手了。我被请到了弗吉尼亚市,接替威廉·赫·赖特的工作,担任州《企业报》的唯一一名记者,共做了三个月。这是因为赖特将要横跨大平原到衣阿华州探望亲戚。不过,这些我都在《艰难生涯》中写过了。

在这之后的四十四年中,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希格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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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的时候,不知道跟了哪里的风,突然间,决斗便在内华达新州流行起来了。到了1864年,每个人都很急切地盼望着能有个机会在这种新游戏中露一手。因为那时大家都认为,除非他能在一场决斗中将什么人搞死或搞伤,或者在决斗中他自己被搞死或搞伤,否则,他就不是真正的男人,完全不尊重自己。

那时,我是乔·古德曼先生所有的弗吉尼亚市《企业报》的本市栏编辑,前后共干了两年。那个时候我二十九岁,在很多方面我还有点抱负的,不过,我一点都没有受到过这个特殊爱好的诱惑。我既无意决斗,也不想去挑起决斗。我不去思考自己应该如何去赢得别人的尊敬,但是,对于自己的平安无事,却感到非常满意。不光我自己,连同事们也都为我羞愧——不过这一切我都应付过来了。我向来都习惯于为了这件事或是那件事而让自己羞愧。这种情况,对于我来说也没有什么好新鲜的。很容易的,我便对付过去了。

我的同事中有两个,分别叫普龙克特和勒·姆·达格特。这两个人想要进行决斗,不过暂时还没有成功,还在等机会。我们之中,只有古德曼为报纸增加了信誉。弗吉尼亚的《工会报》是我们报纸的竞争对手。被称做威斯康星州的雄辩演说家汤姆·菲奇曾一度是该报的编辑——他正是威斯康星人。在《工会报》的社论中,他发挥了自己的雄辩才能。古德曼先生将他邀请出去,并赏给了他一颗子弹。我还记得在菲奇接受古德曼挑战的时候,所有的编辑人员是多么的快活。那一晚,我们很晚才离开,对乔·古德曼进行大事吹捧。当时他只有二十四岁。并没有二十九岁的人才具有的那种智慧。对于自己能够进行决斗他感到很高兴,正像我因为自己不进行决斗而感到高兴一样。

他选定格雷夫斯少校为决斗的副手(这样说这个名字似乎不准,但也差不太多,少校的名字我不记得了)。格雷夫斯走过来向乔交代决斗的技巧。曾经,他在那个有着“灰色眼睛的天之骄子”之称的沃尔克手底下当过少校,并在这个不平凡的人所领导的中美洲海盗式战役中受到过考验。这本身就是对少校进行衡量的一把尺子。一个曾经在沃尔克手下当过少校,还在战斗中胜利归来,并且得到过沃尔克的夸奖的人,就不仅是个勇敢的人,并且还是一个绝顶勇敢的人。沃尔克的部下全都是这样的。

我非常了解吉利斯一家。他的父亲是沃尔克的部下,并且参加了战斗,他的一个儿子同他在一起。他们共同参加了非常有纪念意义的普拉查战役,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胜利归来。沃尔克的部下都是这样的。他的儿子却牺牲在了父亲身旁。父亲的一只眼睛中弹了。那老头子——当时他已是个老头子——是戴眼镜的,子弹连同一块眼镜的碎片打进了他的头盖骨,子弹没能被取出来。老头子还有其他的几个儿子——他们是史蒂夫、乔治和吉姆,都是些年轻小伙子——纯纯粹粹的小家伙——都想加入沃尔克的远征,因为他们都同他们的父亲一样英勇无畏。但沃尔克却不肯收留他们,他说这次远征是郑重其事的,不是小孩子们可以干的。

少校长得非常魁伟,显得特别威武,一副军人的气派。由于天赋以及后天的教养,他总是显得文质彬彬,并且很讲礼貌,举止优雅而又迷人。他还有一种素质,我仅在另外的一个人——鲍勃·豪兰——身上见到过,那就是那种眼睛里流露出的神秘的素质。他只需要向某个人或是某个班看一下,表示一下警告的意思,就足够了。长着这种眼睛的人不用带什么武器。他用不着说一句话,就能将一个武装暴徒制伏,并将他俘虏过来。曾经,我亲眼看到鲍勃·豪兰这样做过一次——这人很清瘦,待人和气,他文雅、厚道,长着一副小骨架。他那甜蜜的蓝眼睛,含笑朝你一瞥,就会将你的心征服,而他的面色一冷,你的心立刻就会冰冻起来,总而言之视情况而定。

少校告诉乔站直,又让史蒂夫·吉利斯站到十五步开外,然后命令乔向右转,朝向史蒂夫,举起了他那支海军六子枪——那是不容小觑的武器——用枪托把腿顶住,将枪拿直。对他说,这才是正确的拿枪的姿势,说一般的在弗吉尼亚市所流行的姿势是不对的(也就是说,先拿直枪,让枪口朝天,然后再慢慢放下来瞄准你的对手)。听到说“一”,就一定要将枪慢慢地举起,然后稳稳地对准对方身体的那个部位。然后停顿一下,喊“二、三……放……停!”当听到“停”时,便可以放枪——不过不能提前放。当听到这个字后,随便你停多久放都可以。放枪的时候,你可以向前走,只要你高兴并且有时间,你可以接连放枪。与此同时,另外的那个人,如果被指导得得法,自己也灵活,就会朝你逼近,然后开枪——结果总是会或多或少地出点事情。

乔举起枪的时候,肯定是对准了史蒂夫胸口的。但是少校说:“不,这样做不明智。宁愿冒着自己被杀死的危险,也不能去冒杀死别人的危险。如果你经过了一场决斗还能活下来的话,那就必须要在一生中都做到不因为想起这段往事而不能安睡。要对准人家的腿,而不是膝盖,要对准膝盖以下,而不是上面的部位,因为那些部位很危险。膝盖以下,会叫他残废,至于他以后的事还是留给他的妈妈去管吧。”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的确高明的教导,乔一枪便将对方的下肢打穿了,将他打倒在地上,令他的腿终身瘸了。但乔却没有什么损伤,只是伤到了一绺头发。对此,他在当时要比在如今更加的不在乎。因为一年以前,我在纽约见到他时,他的短发已经不见了,头上光秃秃的,除了一道边之外只能看见圆顶高高耸起。

差不多一年后,我也拥有了一个机会。不过我是被动地接受了这个机会而不是自找的。古德曼准备到旧金山去休假一个星期,在这期间由我来代为行使总编辑的职务。我本以为这件事很容易对付,除了每天写一篇社论之外,就再没有什么其他事了。不过我的这种一相情愿的想法是错误的。第一天,我写社论的时候就找不到任何资料。我记得当时是1864年的4月22日,第二天便是莎士比亚诞辰三百周年纪念日——这个题目难道不是再好不过吗?我找来百科全书,仔细进行了一下查阅,看莎士比亚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做过什么事。我将这些都借来,并向当地社会进行介绍,就像对艺术的知识那样,这个社会对于莎士比亚的知识很少。有关莎士比亚做过什么的材料不多,还不够用来写一篇社论。我便补充了所有他所没做过的事——在很多方面,这些事都比他真正做过的事要更主要、更突出、更吸引人。

不过,到了第二天,我又开始发愁了。再也没有能凑合的关于莎士比亚的材料了。不论是过去的历史,抑或是世界未来的前途,我都找不出什么材料用来写一篇对于当地社会来说很适合的社论。这样,就只剩下了一个主题,这便是弗吉尼亚《工会报》目前的主人莱尔德先生。由于他的主编也去了旧金山,编辑方面由莱尔德来负责。我向莱尔德先生进行了一些流行在那个地区报纸编辑们中间的礼貌表示,似乎是对他有所触犯。第二天,他便回敬了我,很是尖酸刻薄。这样,我们便盼望着莱尔德先生向我们挑战,因为按照规矩——按照那个地区被决斗者们加工改进过的决斗礼节——如果你讲到了别人所不喜欢的一件事,他仅以相同的冲劲在口头上对人家进行回敬是不够的,按照礼节,他应该发出挑战书。所以,我们就等着他来向我们挑战——不过等了整整一天都没有等到。这一天中,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了,可挑战书还没有来,伙计们感觉越来越没劲,他们的兴致已经丧失殆尽了。但是我却很高兴,我自始至终都是越来越高兴的。对此,他们感到无法理解,但是我能理解。我的性格就是这样,人们懊丧时,我却很高兴。

因此,我们不得不将礼节抛开,由我们来向莱尔德先生挑战。当这个决定被我们作出时,他们开始变得开心,但我却丧失了一些生气。不过碰到这类事,你总是掌握在朋友们的手中的。你没有别的路可走,只能听从朋友的摆布。达格特帮我写了一份挑战书,因为达格特会使用那个语言——恰当的语言——有说服力的语言——但我却写不出。达格特向莱尔德先生的头上倒了一连串发臭的绰号,这些绰号饱含着毒汁,具有很强的激将效力。我的助手史蒂夫·吉利斯送出了挑战书,然后回来等着回音。但是回音没有来。伙计们的情绪都很激愤,但我却不动声色。史蒂夫又代表我们送出了一份挑战书,措辞更加激烈。我们便又开始等,可还是毫无消息。我感觉很舒坦,自己开始对挑战书产生了兴趣。这种兴趣在过去是没有过的。不过对于我来说,挑战一次又一次地遭到谢绝,我的荣誉也就不费力气地持续增长,兴趣也便越来越高。到了半夜的时候,我似乎觉得,世界上没有任何事物比来一次决斗更加有趣了。我便开始催促达格特,让他将挑战书一个一个地发了出去。哦,显然我的做法有些过头啦。莱尔德接受了。我早该猜到会这样的——莱尔德这个人靠不住。

伙计们有难以说出的高兴。他们帮我将遗嘱立好,而这件事情又很叫人不快——我早就受够了。他们将我送回家。我丝毫都没有睡着——也没有睡意。我有太多的事情要想,但时间却只有不到四小时——因为按照规定,悲剧的时间是五点钟,而我却要匀出一个钟头来,从四点开始——练习枪法,看应该怎样向对方瞄准。四点钟,我们到了距离镇子一英里的小峡谷,借了一扇仓库的门板来做靶子——它的主人是一个去加利福尼亚州做客的人——我们竖起了门板,在门板中央弄了一个围栏代表莱尔德先生。不过用围栏来代表他还有些不足,因为和围栏相比,他要长些,身子要瘦些。要将他打中是很难的,除非是横向射击,而按照这样的打法,他会被漏过去——可以想象,这种办法在决斗中是最糟的了。我先瞄准围栏的横木打,但却打不中。接下来,我对准门板打,也没有打中。除了那些偶然经过靶子边上的人,谁都不会有被打中的危险。我真是心灰意冷。当我们听到旁边的一个山谷中传来手枪射击的声音时,我却丝毫鼓不起劲来。我知道那边的响声是怎么回事——那是莱尔德那一帮人在对他进行训练。他们能够听到我的枪声,自然也会翻过山梁来查看我的纪录——看看他们对付我的把握有几成。哎呀,我还从没有命中过哩。我知道,如果莱尔德从山的那边过来,看到门板没有任何变化,他一定会像我一样着急去打——也可以说,就像我的挑战不幸地被接受之前,我在半夜时候的心情那样。

正在这时,一只像麻雀那么大的小鸟飞了过来,并且停在了三十码外的一棵山艾树上。猛然间,史蒂夫抽出了手枪,打掉了小鸟的脑袋。啊!他才是真正的神枪手,比我强很多。我们奔向前去捡起了小鸟。而恰恰在这时,真是太巧了,莱尔德先生带着他们那一伙人朝着我们这里走过来了。莱尔德的助手一见小鸟的脑袋被打掉了,马上就变得垂头丧气了,你一看就会清楚对此他很感兴趣。

他说:“这是谁打的?”

还没等我来得及回答,史蒂夫便开了腔,还将话说得很坦然,似乎是理所当然似的,“克莱门斯打的。”

助手说:“啊,真了不起!当时小鸟距他有多远?”

史蒂夫说:“啊,不怎么远——大概有三十码。”

助手说:“啊,这枪法太了不起了。命中率如何?”

史蒂夫不屑地说:“哦,大致五发四中吧。”

我清楚这个小流氓是在撒谎,不过我没出声。

副手说:“啊,他的枪法太惊人了!我本以为他连个教堂都打不到哩!”

他的猜测很准确,但我却什么都没说。就这样,他们说了声再会,助手带着莱尔德回家了,莱尔德的两条腿在发抖。随后他便亲自写了一封信过来,不管条件怎样,他都不会和我决斗。

好,这样的话我这条命就算保住了——由于这样一个偶然的机会才保住的。我不知道关于上苍的干预,小鸟是如何想的,不过对于这件事,我感到特别、特别、特别的舒服——简直是心满意足。后来我们发现,曾经,莱尔德先生有过六发四中的记录。假如那次决斗进行了的话,他肯定会让我身上布满了子弹窟窿,这肯定就和我的原则相悖了。

吃早饭的时候,一个新闻开始在全镇传遍了,说是我下了挑战书,由史蒂夫带去。这样的话,根据最新出台的法律,我们每个人都要蹲两年监牢。诺思州长自己并没有传什么口信给我们,只不过他的一个密友倒是提供给了我们一个信息。他说,最好我们还是搭首班公共马车离开这个州。第二天清早四点钟就会有车出发。与此同时,也会有人马出动对我们进行搜寻,不过不会那么认真就是了。如果那班公共马车出发之后,我们还在本州境内的话,我们就会变成新法律的首批牺牲品。诺思法官急于为新法律找到牺牲品,所以他肯定会将我们整整关上两年。他是决不会为了向什么人讨好而宽大我们的。

这样,内华达这个地方对我来说就不再理想了。所以,我们便待在住处不出去,整天提心吊胆的——除了有一次史蒂夫去旅馆对我的另一个主顾进行了一下照料。那个主顾就是卡特勒先生。看,在我代理主编执行职务期间,莱尔德先生并不是我企图进行改造的唯一的人。我看了看四周,还选中了另外几个人,并且通过热切的批评与非难,将他们新生活的情趣都激发起来了——所以,当我将主编这支笔放下的时候,他们欠我的债务包括:该用马鞭进行抽打的四次,该同我进行决斗的两次。对于用马鞭进行的抽打,我不怎么在意。这不怎么光彩,这个债也不值得让人家还。不过为了荣誉,我应该去认真对待另一次决斗。卡特勒先生是卡森城人,他自旅馆派人送来了挑战书。史蒂夫前去对他进行了一番安慰。史蒂夫的体重只有九十五磅,但是在全州他都很闻名,都知道不管体重以及拳法如何,总之,只要是两条腿走路的就都不是他的对手。史蒂夫属于吉利斯家,而且吉利斯家的任何一个人都不是好惹的。一见由史蒂夫担任我的副手,卡特勒的心立刻就凉了半截。他慢慢地平静了下来,开始变得讲道理又能听得进别人的话了。史蒂夫限他在十五分钟内离开旅馆,半个钟头内离开本镇,否则的话,后果自负。所以,这一场决斗顺利结束了,因为卡特勒先生立刻离开了本镇,去了卡森城,改邪归正后成了一个好人。

从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同决斗打过任何交道了。我坚决地对决斗表示反对。我认为那非常愚蠢,也很危险,并且还是作孽的。如果今天有人来向我挑战,我会去找那个人,和气地将他引到僻静的地方,然后杀掉他。不过,对于别人的决斗,我一直是抱有很大兴趣的。人们一直都对自己所经历过的英勇事迹抱有经久不衰的兴趣。

第二篇 步入文坛 第一章 从记者到演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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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内华达之后,我便到了旧金山,在《晨访报》担任记者。并且——我还是唯一的记者。没有其他人了。工作一个人干不完,但又不需要两个人——报纸的主人巴恩斯先生是这么想的,他自然比别人更清楚这一点。

每天上午的九点钟,我便需要花费一个钟头在警庭,对头天晚上发生的争吵事件进行简短的记录。一般争吵是发生在爱尔兰人同爱尔兰人之间,中国人同中国人之间。偶尔会变化一下,也有发生在两个种族之间的。往往每天的证据都是前一天证据的翻版,所以每天的工作异常单调、沉闷。据我所知,警庭的译员是对它唯一有点兴趣的人。他是英国人,但对五十六种中国方言都非常熟悉。每过十分钟,他便会换一种方言。这种锻炼令他充满了精力,并且拥有非常清醒的脑子,与记者不同。然后我们就要去高等法院,将前一天做的判决记录下来。所有的这些法院都会被列入“日常新闻”栏内,这些都是新闻的可靠来源。在一天中的其他时间里,我们就会在全市各处尽情寻找,尽自己所能地搜集一些资料,用来填充各栏——假如没有什么火警能够用来报道的话,我们就会编造一些出来。

晚上,我们就依次前往六家戏院,去了这家再去那家:每周七晚,每年三百六十五个晚上,天天如此。我们在每处停留五分钟,看上一两眼戏剧或是歌剧,然后凭借了这一点印象就对那些戏和歌剧进行“详细报道”。并且,像人们所说的那样,一年到头,每个晚上都绞尽脑汁,力争在进行了几百次的努力之后,能对这些演出说出些新鲜的话来。自那一天起,直到今天,四十年了,每次我在剧院外边张望时,就不免会像“雷缪斯叔叔”所说的那样,感觉不快——至于里边怎样,我可以说差不多是一无所知,因为这么长的时间里,我几乎很少去看,也不想去看,不管人家怎么劝我,这个习惯都改不了。

每天早上九十点钟直到晚上十一点钟,在为了搜集材料而经历了辛辛苦苦的一天之后,我便会拿起笔来,将词句凑成拙劣的作品,其报道范围越广越好。这实在是可怕的费力活儿,它没有灵魂,甚至可以说是没有任何趣味。对于一个懒人来说,这相当于在服可怕的苦役,并且我生来就懒惰。虽然今天我并不比四十年前更懒,但那是因为四十年前我便已经到达了懒惰的顶峰,所以就再也无法超越了。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见到几个恶棍在对一个中国人进行追逐,他们对着他扔石子,这个中国人的身上正沉重地背着那些信奉基督教的主顾们每周要换洗的东西。我留意到,一个警察在颇有兴趣地站在一旁观看这场表演——仅此而已。他没有对此进行干涉。我满腔义愤地将这个事件写了下来。一般来说,每天早上,我不喜欢重新再看自己头一天晚上所写的东西。因为在写这些东西的时候,我的心是麻木的。不过写这一篇的时候我的心是生气勃勃的,其中蕴藏着火,我认为这是文学——所以第二天我便开始热切地在报上到处寻找——报上没有——一直到了第三天早上还没有,再后来也没有。等我到了排字房的时候,发现这篇稿子已经像其他被判了死刑的稿子那样被塞进了活字盘。我问这是为什么。工头说,巴恩斯先生于校样中发现了这篇东西,他下令将它销毁。巴恩斯先生还说出了理由——我已经记不清是对我还是对工头说的了,不过从商业观点来说,他的理由是充分的。他说,《晨访报》就像当时纽约的《太阳报》,是属于洗衣妇的报纸——换句话说,这个报纸是属于穷人的,是唯一一张廉价报纸。它是靠了穷人才得以生存的,所以必须要尊重他们的偏见,否则的话就要夭折。爱尔兰人是《晨访报》的支柱,因为他们是穷人。如果他们不支持,《晨访报》甚至连一个月都生存不下去——而他们非常憎恨中国人。我所试图进行的攻击会惹恼爱尔兰人,令报纸受到严重的损害。《晨访报》是不会刊登批评朝中国人扔石头的恶棍的文章的。

那时候,我是个高尚的人,如今我总算是活过来了;那时候,我不大明智。

现在我算是能够赶得上时代的潮流了。前天的时候,纽约《太阳报》上刊登了该报驻伦敦通讯员的一两段新闻,让我弄清了自己所处的地位。

通讯员提到了在过去的十二个月中有关于我们美国人的几件事情,比如说我们一些规模很大的保险公司简直腐败到了不能再腐败的地步,我们一些身份显赫的商人将在保险公司里进行偷盗作为自己的职业。还有那些像费城、圣路易以及其他一些大城市中,揭发出的一些人昧着良心所作的贪污案,那可是真正的大规模的贪污案。最近,宾夕法尼亚铁路系统中的百万元的贪污案也被揭发出来——还有美国全国范围内的规模小一些的商业舞弊案。最后,还有今天被厄普顿·辛克莱揭发出来的最骇人听闻、最贻害大众的牛肉托拉斯案件。这项揭发令总统被迫要求那个持反对意见的国会通过了一项法律,以防止美洲和欧洲全部落入医生以及掘墓人的手中。

这位通讯员说,目前欧洲人正在纷纷怀疑,不知道在美国还有没有一个真正诚实的男子汉。一年以前,我觉得除了自己,美洲的土地上已经不具备这样的人了。不过,这个例外到后来也被抹掉了。现在我的信念是,美国已经没有任何诚实的男子汉了。过去,我能够将我那个救生圈抓住,一直到今年一月。在今年一月后,我便开始沉下去了,和卡内基、洛克菲勒以及范德比尔特们、古尔德们和其他职业行贿者们共同沉下去了。就像那帮最没有良心的人一样,我发誓要逃避税收。对于美国来说,这是一项重大的损失,因为我不可代替。我深信,要五十年才能有能够接替我的人产生。我也深信,从美元方面来说,整个美国的人——除去妇女之外——已经完全腐烂了。请你们注意的是,我是以死人的身份说这些话的。假如那些还活着的人有谁公开地这么说的话,我会说他太轻率了。

不过,正像我刚才所说的那样,四十年前的我要比今天高尚一些,当时我对于自己的处境——身为《晨访报》这样一份报纸的奴隶——感到非常羞愧。如果我更高尚些的话,早就会像其他那些英雄好汉一样将那个职业抛弃,走出去,活活地挨饿。但是我还真就从来没有过这种经验。我同其他人一样,总是在梦想着英雄主义,但却没有实践经验,不知道该怎样开始。如果从饿肚子开始的话,我是吃不消的。我的一生当中,已经有过一两次相当接近这种地步了,回想起来心里可真不是滋味。我明白,如果我辞职不干的,还想要得到另一个职业是很困难的。所以,我吞下了受到的屈辱,还留在原来的职位上。但是,先前我对工作的兴趣就已经很少了,如今根本没有任何兴趣了。我还是像原来那样继续我的工作,可是却没有一点儿兴趣,照这样下去,肯定不会有好的后果。我强顶着不去理睬它。正如我前面提到的,这么多的事情一个人来干是困难的,按照我现在的干法,非常明显,需要两三个人。甚至连巴恩斯也发现了这一点,他提出要我找个助手,付给他一半的工资。

下面的会计室里有一个呆头呆脑的彪形大汉——好脾气,为人亲切,脑子不太好使——每周几乎都挣不到什么钱,住宿还必须自理。会计室里的办事员中有一个很不道德的小伙子,他非常不知天高地厚,老是爱捉弄这个高大的傻小子,还给他取了个外号——不知为什么——总感觉那外号起得很贴切。他叫他斯密基·麦克格罗勒尔。我提议让斯密基来担任助手,很快他便高兴地接受了。他做事时所花费的精力是我的十倍。他不是很精明,但是做《晨访报》的记者也不需要动什么脑子,所以他做得很好。慢慢地,我习惯于让麦克格罗勒尔做更多的工作。我却越来越懒了,不出三十天,他便挑起了差不多所有的工作。很显然,所有工作都可以由他一个人做,甚至他还可以做得更多,所以实际上已经并不需要我了。

就在这个关键的时候,我上面的说法再次被验证了。因为已经并不需要我,巴恩斯先生将我辞退了。这是在我的一生当中唯一的一次被人辞退,直到今天,这还令我伤心——哪怕是我已经到了坟墓中。他并没有粗暴地将我辞退。按照他的脾性是不会这么做的。他是个魁梧的美男子,具有和善的面容,待人接物很有礼貌,穿着也极为考究。对任何人他都不会说什么粗鲁的话。他悄悄地将我叫到一旁,劝我辞职。就像一位父亲启示儿子那样,是为了他好,所以我也就服从了。

如今的我面前又是一幅广阔天地,我再次无处可去了。凭了自己在长老会所受的教养,我明白,这样做下去,《晨访报》会给它自己惹来灾难的,我是知道上苍的那一套的。我深知,《晨访报》的这一次冒犯会得到报应的。惩罚具体会以什么形式出现,在什么时候降临,都是我无从预测的,但是我可以肯定,报应是迟早会有的。至于是报在巴恩斯还是他的报纸身上,我就不能肯定了。不过,巴恩斯是有罪之人,根据自己受到的教养,我知道,惩罚通常都会落到那些无辜的人的身上。所以,我蛮有把握地感觉到,巴恩斯的罪孽,迟早会让他的报纸倒霉。

确实如此!四月份的第四周寄过来的首批画片中——只见《晨访报》大楼就像华盛顿纪念碑那样矗立在被毁的城市之中。那些楼房建筑全都不见了,只留下了钢铁骨架!这时,我说:“上苍的做法太神奇了!”我早就知道会有报应的。这个想法在我脑海里已经有四十年了。在整个这四十年的时间当中,我从未对上苍丧失过信心。这个报应比我预期的推迟了一些,不过却被弥补得非常充分。也许有些人会感到奇怪,上苍怎么会仅是为了清算一笔四十年的旧账,一个被辞的小记者同一家报馆之间的旧账,就将一个拥有四十万居民的城市全部摧毁了呢。对于我来说,这并不奇怪,因为我是长老会教徒,我受过教育,受过训练,清楚这些报应是怎样的。我明白,在《圣经》的年代里,如果一个人犯了罪,那么他附近的整个民族——甚至连同牲口以及其他的一切——遭到灭绝的事都非常可能发生。我知道对于别的人,上苍不会特别优待,所以“他”就将别人和“他”要找的人联系在一起。我还记得,在《基督神迹》里,一个人在晚上参加完祈祷会后回家,一路上都在高声咒骂,结果九个月后便遭到了报应。他的妻子以及七个孩子,都突然得了重病,一个个异常痛苦地死去。等到那个周末,家里便只剩下他一个人了。我知道,上苍的用意是要对这个人尽兴惩罚。我还知道,如果他聪明点儿的话,就一定会明白,这样的用意实现了,虽然主要是靠牺牲别人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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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古老的年代里,楼下是《晨访报》的会计室;二楼是美国造币厂的监督处,布雷特·哈特是监督的专属秘书;四楼是编辑部和记者的住处;五楼,也就是顶楼则是排字房。斯密基·麦克格罗勒尔到来之后,而不是这之前,我同布雷特·哈特一起在他的办公室里待过不少时候。当时哈特给《加利福尼亚报》写了很多东西——包括“缩节本小说”和后附的小品文,并且还担任编辑。我记得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和查尔斯·赫·韦布都是投稿人,还有普伦蒂斯·马尔福德和那个名叫黑斯廷斯的年轻律师。估计有一天他肯定会在文坛大显身手的。那时候,查尔斯·沃伦·斯托达德也是投稿人。现在还深受各家杂志欢迎的安布罗斯·比尔斯,那个时候在旧金山的某家报馆任职——大概是。我们相处得不错——一起很高兴地搞了不少社交活动。不过这是有了斯密基·麦克格罗勒尔的协助之后。在这以前都没有这个闲空。斯密基曾经给予过我很大的帮助——共三十天。后来他便陷入了一场灾难之中。

造币厂的监督斯韦因先生慧眼识才,发现了布雷特·哈特。他是五十年代到加利福尼亚来的。那个时候他二十三四岁,浪游到了位于怀里卡的露天矿营地。怀里卡这个怪名字的由来是因为这个地方发生了一件小意外——开头,那个地方急需一个名字。当时有个面包房,它做好了一个招牌,已经油漆过了,但还没有挂出去,正被摊开来吹干,那个招牌上的BAKERY这个词,除去B外,其他的几个字母都看得清,只是被倒过来了。有一个人将它读颠倒了,念成了YREKA,并认为这就是这个营地的名字。对于这个名字,营地上的人都很满意,所以就采用了。

哈特在营地里教了几个月书,还编辑了用来替代报纸的一份蹩脚的周刊。除此之外,他还在位于杰卡斯·古尔奇的小煤窑那里待过一段时间(几年后,我也在同样的地方待过三个月)。哈特就是在怀里卡和杰卡斯·古尔奇,对加利福尼亚州那些丛林地带的景物以及一般的乡间景象进行准确的观察的——公共马车、马车夫、乘客和露天矿工的衣着以及一般生活,赌徒以及他们的女人等,并像照相那样如实地进行了记录。也正是在这些地方,他将以前自己所不懂的关于开矿的知识都学到了,这些观察起来都不困难,他也学会了怎样才使文章读起来让人感觉是出自行家之手;也正是在这些地方他学会了如何才能使用矿工们那些古怪的方言来迷住欧洲人以及美国人——这种方言可以说自天上到地下从来都没有被人用过,只被哈特发明。在哈特之后,这种方言也就失去了生命力,而这并没有造成什么损失。不久后,他便到了旧金山。他在那里的做排字工,每周的工钱为十元。

哈特是专门排字的,不过他总是想办法将活干得轻快些,有时还自愿为报纸写稿子进行消遣。主编兼发行人乔·劳伦斯从来都没有见过哈特的手稿,因为压根儿就没有手稿。哈特在活字盘旁干活的同时就在脑子里对他的文学作品进行编写,一边编就一边排了出来。在表面上以文学报纸自居,不过它所登的文学作品都马马虎虎,徒具文学的形式,深究起来算不上文学。造币厂的监督斯韦因先生留意到了在的交响乐中出现了一个新的音调——在乐队的嘈杂声中浮出了一个清新有力的音调,能够听得出那是音乐。他问乔·劳伦斯,那个演出者是谁,于是劳伦斯就告诉了他。斯韦因先生觉得,让哈特在这样的地方浪费青春,所得的薪水又是如此微薄,那简直是个耻辱。于是他就带走了他,让他做了自己的私人秘书,这份工作平时并没有多少事可做,还可以拿到一份高薪。斯韦因先生还告诉哈特说不妨按照自己的爱好去干,发挥自己的才能。哈特非常乐意,于是就开始了他的发展。

布雷特·哈特是我所见过的最有趣的人之一,也是我所见过的最无聊的人之一。他装腔作势,既不踏实,也不真诚,在衣着上也经常表现出这些素质。他特别漂亮,虽然脸上满是麻子。不管他的经济状况支付得起还是支付不起——他的衣着打扮总是比当时流行的样式还要更先进一些。他总是比当地社会上那些最讲究的人还要明显地更加讲究一些。他对衣着非常讲究。虽说他的衣服都穿得很显眼,但却没有丝毫俗气,或是让人看了感到不舒服的东西。他的衣着总是带有那么一丁点微妙的特征,这些特征微妙得恰到好处,就那么一点儿,就将哈特同那些极端追求时髦的人区分开来了。这往往从他的领带上就能看出来。他的领带往往是单一的颜色,但色彩很鲜艳。往往是深红色的——在他的颚下一片火红;再不就是靛蓝色的,又是那么的鲜艳,仿佛一只鲜艳的巴西蝴蝶停留在那里。哈特对自我陶醉的喜爱到了如此程度,甚至都表现在神情举止以及走路的步法上。那神情举止是优雅且又从容的,他的步法甚至是有点儿做作的,不过对他来说还是恰到好处,因为一点儿也不做作的话,就会同他本人以及他的衣着不相协调了。

他这个人非常缺乏诚实的气质。在我看来,他根本激动不起来。因为他给人一种对一切都很漠然的感觉。我看他的心只不过是个水泵,没有其他的功能。我几乎不由自主地要说,我的确知道它没有其他的功能。那些日子里,他在三楼上做私人秘书,而我则是四楼上那憔悴困顿的记者,除此之外,还有斯密基·麦克格罗勒尔在附近幽灵般地晃来晃去,对于他,我非常熟悉。五年过后,1870年,他接受了人家的聘请来到了东部,到芝加哥《湖边月刊》担任主编。在他横跨大陆时,可真是风光无限,引发了全国的热潮,就像印度总督上任一样,或者说像是哈利彗星在不幸逝去七十五年之后又重新出现一般。这些我也都了解得很清楚。

后来他横渡大洋去做了领事,先是在德国的克雷菲尔德,后来则到了格拉斯哥,在这之前有关他的情况我都非常了解。他再也没有回美国。当他在伦敦逝世时,已经离开美国、离开妻子和女儿整整二十六年了。

这就是我所了解的布雷特·哈特其人。他自狄更斯<span class="" data-note="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英国十九世纪重要小说家。代表作品有《奥列弗·特维斯特》、以及等。马克·吐温的创作深受其影响。"></span>那儿学到的感伤文笔,能够让别人情不自禁地流泪,因而他的作品在两个半球的农民中间受到了普遍的欢迎。有一次,他自我解嘲似的笑嘻嘻地告诉我,说他已经掌握了令敏感的人流泪的技巧。意思就是,敏感人的眼泪非常宝贵,但是他的运气很好,给发掘到了。

有一次哈特为了接洽业务,在哈特福德我的家里住了两周,在这期间,有一次他对我说,他是因为一次偶然事件才出名的——一次曾一度令他非常懊恼的偶然事件。他说,他曾经写过《异教徒的中国人》,当时是写着玩玩的,写完之后便将稿子扔进了废纸篓。没过多久,《横贯大陆月刊》为了排满付印而急需稿子。他没有能采用的东西,于是就从字纸篓里找出了《异教徒的中国人》来充数,寄了过去。我们大家都还记得,文章在当时引起了轰动,它的影响遍及基督教国家的每个角落,一周之前,哈特的名字还默默无闻,一周之后便开始声名卓著,仿佛他的名字被用巨笔写到了天际。他将这名声看做一场灾难,因为那时他已经在着手进行《咆哮营的幸运儿》的创作。那可是一部高级的文学作品。一直以来,他都热切希望,能够凭借这部作品在世人中间出人头地。

《异教徒的中国人》确实妨碍了这个梦想的实现,但是这种状况没有持续多久。不久之后,《田纳西州的伙计》、《咆哮营的幸运儿》以及其他那些巧妙地模仿狄更斯的作品,都为他带来了更加高雅的荣誉。在旧金山时代,当别人赞美他是成功地对狄更斯进行模仿的作家时,他是绝对没有引以为羞而是以此为自豪的。我曾亲耳听他说过,他是全部美国作家中对狄更斯模仿得最成功的一个。这句话就表明了这样的事实,那就是,当时的美国,有许多人在野心勃勃地、不加掩饰地对狄更斯进行模仿。他的一部长篇小说《加布里埃尔·康罗伊》就带有很明显的狄更斯风格,简直就是狄更斯亲笔写出来的。

在我们年轻的时候,我们不能够逃避人生,这真是非常不幸的。在三十六年前,布雷特·哈特成了举世瞩目的人物,在他满载着荣誉动身前往东部的时候,他一生中那些最美好的时光早已过去了,他一生中最值得尊重的时光已经过去了,他一生中最值得自己尊重的时光也已经过去了。他正在进入一个非常悲惨的阶段,那个阶段满是贫困、债务、羞耻、屈辱、辛酸和所谓的誉满全球,这样的名望势必会经常引发他的厌恶,因为这令他的贫困和性格中那些不体面的方面更加突出,采用任何艺术的力量也无法掩盖。

他是快乐的布雷特·哈特,他是心满意足的布雷特·哈特,他是雄心勃勃的布雷特·哈特,他是满怀希望的布雷特·哈特,他开朗活泼,满面笑容,风华正茂,生气勃勃。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布雷特·哈特却客死在旧金山。那是曾经横跨大陆,声名显赫的布雷特·哈特的尸体,我们都看到了。因为主办者没有派马车去接他,他拒绝前往芝加哥出席一次宴会。在《湖边月刊》不幸垮台之后,他便丢下了自己那宏伟的计划,选择踏上了东去的旅程。为了每年一万元的收入,他同意了为《大西洋月刊》而绞尽脑汁——在那时候这便是一笔巨款了——却没能为这笔巨额收入提供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而是在不到一年的时候,便将这笔钱收下,然后花了个精光,之后便开始了他向男人借债,靠女人活命的生活。日子过得惨淡而又窘困,虽生犹死,直到最后走进坟墓才算得以了结。

当他还很年轻,刚来到太平洋沿岸,四处转悠着找黄油面包吃时,曾经有过一次奇异的经历。他和我讲过他早年的一些遭遇。在怀里卡充满激情地挖掘金矿营地,他教过一阵子书,同时还在一对排字工匠所办的小小周报做编辑,以便来搞点儿外快。

作为编辑,他需要看校样。有一次,校样中出现了一处错误,错误出现在过去年代里的讣告那一栏内。当我们的民族还是软心肠,多愁善感的时候,这个讣告栏的形式在美国曾经是普遍流行于各地的风尚。讣告占据了半栏的位置,是按照格式写的。换句话说,用的是最高级的词汇——笔者想要用最高级的词汇,来对死者汤普森太太进行歌颂,并对她的美德进行高度赞美,所以写下了溢美之词,在最后又按照老套的格式,说了一句:“我们的损失成为她永恒的收益。”

在校样上,哈特发现了这样的评价:“即便是在怀里卡,她的贞节(City)也非常突出。”当然,这是因为“仁慈”(Cy)这个字被排错了。不过,这点哈特没有想到。他明白是排字工人将字排错了。他也知道只要一查原稿,便会搞清楚。所以,他按照校稿的规矩,依照惯例用笔写明了必须查对原稿。这件事情非常简单,不会浪费他多少时间。他将一道黑线画在了“贞节”这个字的下面,还在边上加了一个用括号括起来的问号。意思不过就是说:“这个词有问题,请核对一下原稿,改正过来。”可是他却疏忽了另有一条校稿规则。这条规则便是:如果一个字强调不够,那就必须在这个字底下画一条线,这样一来,排字工人就要用斜体字排这个字。

第二天早上,哈特拿起报纸,随便地看了一眼讣告栏,然后他牵上一只无人照看的骡子,骑着它跑出了镇子。他心里非常清楚,用不了多久,那位鳏夫肯定会带着枪找来的。那个讣告栏里,因为玩忽职守而令那段评价的话变为这样:“即便是在怀里卡,她的贞节也非常突出?”——这样一来,讣告就变成了挖苦。这有多么糟,并且时机又是多么的不合适!

近些日子,我收到了汤姆·菲奇的来信,信中的一句话令我想起了哈特的另外一次遭遇。那个在决斗中被乔·古德曼打坏了腿的汤姆·菲奇——虽然住在亚利桑那,但他还活着。在地球上的各个地方逛荡了许多年以后,菲奇仍旧回到了自己早年所钟爱的地方:那里有沙漠、山艾树和长耳兔,这些都是他所深爱的。这些东西和当地土著居民那古老的风尚,令他精神振奋,青春勃发。那些友好的人拍着他的肩膀,直接称呼他的名字——是啊,暂且不管别人叫他什么,也许你听起来会不顺耳,但菲奇却觉得心里非常舒服。他明白它的深刻含意,他明白名字背后的一片深情,所以这对于他的精神来说是音乐,他心里充满了感激。

《咆哮营的幸运儿》问世时,哈特立刻出了名。人人在提到他的时候,都是在夸他。有一次,他前往萨克拉门托。在他上岸时,忘掉了预订返程的铺位。下午的晚些时候,他来到码头时,才发现自己太疏忽了。很显然,几乎全部萨克拉门托镇的人都想要去旧金山:那长长的队伍从票房沿着跳板和堤岸,一直排到街上,一眼望不到尽头。

哈特只剩下了一个希望。在那些戏院、剧场、汽艇以及轮船上,经常会有五六个比较好的位置被留给那些迟到的著名人士。如果他得以将他的名片悄悄塞给卖票员的话,或许靠他的名字就能得到一个预留的铺位。所以,他就顺着长长的行列一步一步地向前移动,最后同一个来自山里的彪形大汉矿工挨上了肩。此人腰间佩着手枪,头上戴着垂边帽,那帽子将他这位冒险家满是络腮胡子的脸遮住了。他身上穿着的衣服,自下巴颏直到靴子尖,都满是星星点点的泥巴。队伍在售票窗口处慢慢地移动,每个人都听到了这样似乎早已注定了的回答:“没有铺位了,连统舱都被挤满了。”哈特将名片递进去时,售票员正对着那个魁梧的大汉,也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个矿工说这句话。一见到名片,售票员便叫了起来,还一边将钥匙递给他:“啊,见到您可真高兴,布雷特·哈特先生!整个儿特等舱全部给您一个人用,先生。”

那个没有得到床位的矿工瞪了哈特一眼,他这一眼令周围的气氛顿时阴沉了下来,吓得这位作家的手直发抖,抖得手中的钥匙以及系在钥匙上的木牌都嗒嗒作响。接下来,他就消失在矿工的眼前了。他想藏到救生艇或者是上层甲板上这类东西后,来避开矿工,保个平安。不过,他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很快矿工便出现在那里,并到处张望,等到他一逼近,哈特便立刻转移到另一个地方躲藏。就这样持续了半个钟头没有出现差错,可是最后终于出了事。哈特的估计错了,当他从一只救生艇后小心翼翼地爬出来,却没料到和矿工撞了个正着!他知道情况不妙,不过已经来不及再逃了,所以只好直挺挺地站在那里,等着末日的到来。那位矿工严肃地问:“你真是布雷特·哈特吗?”

哈特承认了,有气无力地。

“你是写了《咆哮营的幸运儿》吗?”

哈特再一次供认了。

“真的吗?”

“是的。”——声音细的简直像蚊子叫。

突然,矿工既热烈又深情地喊了起来。

“妈的!伸出手来!”他的巨掌将哈特的手紧紧握住了,并且使劲地用力。

汤姆·菲奇自然懂得这个表示欢迎和爱慕之情的话的意思。如果那双手上没有那么多尘土,这话简直是妙不可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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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上帝会对小孩和白痴进行保佑。”我知道这是千真万确的,因为我进行过试验。

有几次,我都明显地遭到很极端的危险,却都因为这个神秘力量进行干预而免除了大的灾难。在我的一生中,曾经有很多聪明人能够看得出来我这个人非常容易上当,经常没有什么戒心,以至于落入人家为我设计好的圈套,可我却总是能够出人意料地安然脱险。四十多年以前的旧金山,凌晨两点钟,工作刚结束,工作人员便纷纷前往滚球场去。那里共有十二个场子。我也被邀请了。对我进行邀请是很勉强的,只是出于礼貌罢了——我的意思是说,尽管人家很客气地邀请了我,不过我也不是非去不可。不过当我腼腆地进行推辞,说我不会玩这个东西的时候,这些爱凑热闹的年轻人立马便非要我参加不可了。对此我感到很得意,因为我没有看出这其中有什么圈套,于是就天真地、充满感激地接受了他们的邀请。他们将一个滚球场分配给了我。那些年轻人还教我该怎么玩。还告诉我说可以玩一个钟头,在这个钟头里,那个成绩最差的人要请大伙吃蚝肉,喝啤酒。听了这话,我内心很不安,因为这等于在预告我要破产了。我非常懊恼开始的时候我没有想到这一点。不过自尊心不允许我在中途退场,于是我便留了下来,尽可能装出高兴的样子,仿佛能来参加便感到很荣幸的样子。要我装得像自己希望的那样看起来很满意是不可能的,但是人家却显得很起劲,因为他们那种幸灾乐祸的心理是无法遮掩的。他们教我如何站位,如何弯腰,如何对准球,怎么滚,游戏就这样开始了。

结果却是意料之外的。我完全是个外行,发出的球都是不正确的,不过这没有关系——半个小时中,我发的球全都在场的那一头中了。其他的人早就泄气了,也不那么开心了。偶尔会有人全中,不过那非常难得,同我的高分相比,根本算不上什么。半个钟头结束以后,那些伙计们终于认输了,他们披上了上衣,围在我的周围,用很有礼貌但含意十分明确的语言表示,有的人明明是位老手,却要撒谎欺骗,以便掠夺那些好心的朋友们,而这些朋友们却还真心地相信他,认为他老实可敬。我没有能够叫人家相信我的本领,我并没有像他们说的那样撒谎。既然认为我的品德已经丧失,他们对我所说的话肯定是听不进去的。当时,场地的主人就站在一边,没有出声,不过到了后来倒是替我说了话。他说道:“先生们,这似乎是很神秘,不过经过解释,也就没什么了。这个球场是凹槽形的,你可以随心所欲地发球,只要你将球发出去,其他的事情,凹糟自会办理,每次球都能击中靶子的东北曲线,球就一定会全中。”

这是真话。伙计们对此进行了试验,结果发现任何人都没有本领令发出去的球击不中目标。当我跟伙计们说我一点儿都不懂这东西时,我说的是实话。不过在我的一生当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只要我稍微偏离一点普通的习惯和规矩,说了实话,听话的人就总是听不进去。这成了规律。

二十五年前,我到了伦敦,作了几周演讲,这次演讲是由五六年前于美国主办过狄更斯作品朗诵会的乔治·多尔比主办的。他将我带到阿尔班玛尔,供给我吃喝。宴会上,他兴致勃勃地大讲特讲自己怎样是个打弹子球的高手。当他听到我说,自己从没有见过这个玩意儿,也不懂得如何才能把球打进球囊时,他便一点一点地教我,并且教个不停。到了后来,我觉得自己似乎是正在面对着弹子球的发明人,或者是他的嫡系子孙那样。宴会一结束,多尔比就急于以实践教导我如何玩这个玩意儿,并且将他高超的技术表演给我看。我们到了弹子房,他将球摆成了平面的金字塔,告诉我先打位于塔尖的那个球,随后一个接一个地打,尽量将十五个球都打到球囊里面去。然后他就会拿起球杆,来表现老手打球的本事。按照他的吩咐,我打了起来。开始时,我由于外行,有点胆怯,等到打完几盘,球全部被打进了球囊后,多尔比就开始大肆对我进行挖苦。

在多尔比眼中,我是个撒谎的人。他感觉自己上了当,并且这么轻易地便上了当。不过他还是较公道地将他和我都同样地挖苦了一番。一方面,他尽情地对自己的幼稚与天真进行了嘲笑,说自己竟然上了一个没有品德、臭名远扬而又悠闲浪荡的美国人的当,并且令他上当的事又是如此的明白,哪怕是那种终生都不出门的老实家伙,也是不会受这种骗的;另一方面,他对我的斥责非常严厉,说我是故弄玄虚,逗引他面对着一个故意撒谎做假的专家还大吹牛皮,而这个专家在一刻钟打进的球,比他一天之内打进的还多。

在打弹子球这件事上,我始终都没有能够重获多尔比的全部信任,虽然在其他方面他信任我,并且还将这个信任保持了下去,一直到他逝世。从那以后,我又玩过几次弹子球,不过却再也没有能够做到一盘打进十五个球。

有好几次我这个不善于进行怀疑的天性令我必须依靠上帝的保护,才能免于落入圈套。三十年以前,埃尔迈拉的几位银行家邀请我和他们一起玩“木炮”这种东西。对于这种东西,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于是便说,如果这项活动需要聪明的话,我是无法奉陪了。不过他们说,这游戏只不过是碰运气,不需要动脑筋——于是我便同意试一下。他们指定在下午四点钟对牺牲品进行宰割,地点就在底楼有大窗户的地方。接下来,他们开始狡猾地四处宣传他们准备用来“捉弄”我的方法。

我准时到场,于是我们便开始玩了起来——由那一大批免费参观的人来对我们进行监督。那些监督者们待在房子的外面,他们的鼻子抵住了窗户玻璃。银行家们将这游戏解释给我听。按照我的记忆大概是这样一套格式:他们将一大堆墨西哥银元放到了桌子上,其中有十二个上面的年代是双数的,五十个是单数的。银行家们从那堆银元中取出了一块,放到了手心下面,叫我猜上面的数字是单数还是双数。假如我猜准了,那块银元便属于我了。假如猜错了,我便输掉了一块钱。第一回我猜的是双数,猜对了。接下来,我猜还是“双”数,就将钱赢到了手。他们又让我猜,我又猜了是“双”数,再次赢了。到了第四次,还是猜“双”数,又拿到了钱。在我看来,这“双”数非常走运,我可以坚持猜“双”数,我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了。我猜“双”数有十二次,拿到了十二块钱。这种状况正是他们私底下所希望的。凭借他们对人性的体会,他们深深地相信,从我的脸上就能看出,我是个天真的人,而那些天真的人,只要第一回猜准了,并且接下来不断猜赢了,就会一直坚持第一次所猜的。他们还坚信,一个天真的人差不多可以断定开始猜的是“双”数,不是“单”数,一个天真的人假如连续十二次都猜“双”数,并且每次都猜赢了,那么,他肯定会将“双”数一直猜到最后——因此他们打算让我赢得这十二次的“双”数,然后才开始将单数的拿出来,一个接着一个,直到我输完五十块钱,这样,那些监督的人一个星期内的笑料就都有了。

可是事实却并没有如他们所预料的那样。因为当我赢得了第十二块钱,等到最后的“双”数过去后,我便退出游戏了,因为我感觉老是单方面赢太单调了,令我提不起兴趣来。当我走出来时,窗口的监督们放声大笑,但我却不懂他们在笑些什么,也不知道在笑谁,反正我也没有什么兴趣。这次意外事件,让我获得了机灵,有眼力这种令人羡慕的好名声。但这可不是我努力的结果,因为我的眼力比母牛强不到哪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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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佩因先生那里得知,吉姆·吉利斯去世了。他是久病之后,在两周前于加利福尼亚逝世的,终年七十有七。佩因先生同古德曼先生一起去看过他,但是吉姆病得太严重了,无法见人。史蒂夫·吉利斯最后的日子也非常近了,他高兴且又平静地躺在那里,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他属于杰卡斯·古尔奇森林地带,还有很多吉利斯家的人在那里,四十年前,我对这些人都非常熟悉——乔治以及比利,也就是史蒂夫同吉姆的兄弟。史蒂夫、乔治和比利他们,有一大群的儿孙,而吉姆打了一辈子光棍。

在我看来,吉姆·吉利斯实际上要比家属亲友心目中的他优秀得多。他的想象力非常强。这个人拥有那样的一种气质,就是能够即兴去做一项工作,而且做得很好,能做得轻松愉快,而在事前根本就不需要做准备。他能一边讲,一边就编好一个故事。不管故事被讲到了哪里,只要他脑子一闪,便能出现许多新奇的幻想。不必担心这个故事是否结束得令人满意,或是根本无法结束。吉姆天生就是一个幽默家,而且是个很有能力的幽默家。每当想起他虽然没有经过什么训练就已经有了这么大的才能,我便开始坚信,如果他能够早点被人发现,并进行几年的笔头训练,那他一定会成为明星表演者。往往天才都难于发现自己,也难于被亲友发现。甚至我能够说得更加严重些,一个天才——至少文学上的天才,是根本没有被熟人发现的可能的,因为他们同他太熟悉了,以至于他处在朋友所注意的焦点之外,不可能被看出他的才能到底多大,他们体会不到他和他们之间那种很大的差异,也不可能对他做出正确的透视。事实上,他和他周围有数的那些人之间的差异只有通过透视才能看出来。

那些经常于近处见到圣·彼得大教堂又从没有离开过罗马的人,不可能对圣·彼得大教堂的规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只有从老远的坎帕纳过来的陌生人,才会认为罗马只不过是一片朦胧和污糟,唯独这巍峨的寺院孤独地矗立在那里,显示出无与伦比的庄严。成千上万的天才生下来,便又死去了,都没有被人们发现——既没有被他们自己发现,也没有被其他人发现。如果不是那场南北战争,人们就不会发现林肯、格兰特、谢里登和谢尔曼,他们也就不会上升到显赫的位置。我将这件事记录在一代人以前所写的一本到如今还没有发表的小册子《斯托姆菲尔德船长访问天国》里:到了天堂之后,斯托姆菲尔德急切地想要对无与伦比的军事天才恺撒进行瞻仰。天堂里一个老住户对他说,亚历山大和拿破仑不能算是军事天才,他们只能被称做无名的班长。这是同一位不同寻常的军事天才相比较来说的,这个人的职业是制鞋匠,他在新英格兰一个农村里出生,后来死掉了,一生都默默无闻,在人世的时候没有参加过任何战役。他在世上时,没有被别人发现,可是当他到了天堂的时候,就被天堂所知了,天堂赐他以各种荣誉。如果地球上的人早就知道他是这个星球上最为超凡的军事天才的话,那么这些荣誉原本是他还在地球上时就应该享有的。

我在吉姆·吉利斯以及他的“伙伴”迪克·斯托克在杰卡斯·古尔奇的木屋子家里待过三个月。那个杰卡斯·古尔奇是我在前面讲到过的那个安宁、美妙、梦境一般的位于森林地区的天堂。有时候,吉姆会突发灵感,背对着燃着大块大块木柴的炉火,将双手背到身后,即兴编造出一套谎话——一则神仙故事,或者说是一则被他着力渲染过的传奇——迪克·斯托克往往被作为故事的主人翁。吉姆经常假装一本正经地说,他讲的全部都是历史事实,确实的历史事实,而不是什么传奇。头发斑白、生性善良的迪克·斯托克就坐在他的旁边,吸着烟斗,安静地对这些大胆编造的故事进行倾听,从不说任何不以为然的话。

我曾经在自己的一本书里——我想应该是《赫克贝里·芬》吧——采用了一次吉姆即兴讲出来的故事,也就是被他称为“极端可耻的悲剧”的那个。为了使其适宜印刷,我得对它大加修改,不过这样一来,原来的故事就受到了很大的损害。如果按照吉姆所讲的和他边讲边编的那样,恐怕这个故事是我所听到过的最为有趣的了,可是被印成书后,那个故事便逊色不少,没有丝毫趣味。而它原来被讲得是多么酣畅淋漓啊!在我的另一本名叫《海外流浪记》的书里,我则采用了吉姆即兴所讲的另外一个故事,那个故事讲的是一只可怜、天真而又愚蠢的啄木鸟想将屋子里堆满橡子。这则故事是逗人喜爱而又有趣的,里边满是快乐的幻想。在炉火前面,吉姆讲得滔滔不绝而又从从容容,他一边讲一边进行编造,还按照他一贯的说法说这完全是事实,是无懈可击的,是纯粹的历史,一点都没有篡改。我在另一本书里则采用了吉姆另外一篇编造的东西,那就是关于吉姆·贝克的猫的故事,那个了不起的汤姆·夸兹的故事。吉姆·贝克自然就是迪克·斯托克,汤姆·夸兹则是虚构的。并没有过这样的猫,最起码并不是像吉姆·吉利斯所想象的那样。

吉姆那丰富的想象力曾经有一两次给他带来了麻烦。一天,一个印第安女人想向我们兜售一种像大青梅那样的野果。因为在这木屋里住了有十八年之久了,迪克·斯托克知道这种东西没有任何价值,也不能吃。不过他没有留心,也没有任何坏心眼地说,从前他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对于吉姆来说,有这么一句话就足够了。他大大地赞颂了这种鬼果子一番,说得越来越天花乱坠。他说这东西他已经吃过千八百次了,要吃的时候只要放点儿糖煮一煮,整个美洲大陆上都没有什么东西比它更鲜美了。其实这些他不过是讲给自己听的。迪克将他的话打断了,说既然这个果子如此鲜美,那为什么没在当地种一些呢。这一问,将他问得只能直挺挺地站在那儿,张口结舌地愣了好大一会儿。吉姆被人家抓住了,但他却不肯停下来。他窘住了,但他不是那种甘心屈服或是能够承认错误的人。他假装说,能有这个机会来再一次欣赏上帝所赠送的珍品,那可真是太好了。啊,他说到就能做到。在我看来,即便是他知道吃了这个果子会将他害死,他也还是会吃的。他将这种果子买了下来,还笑呵呵,自得其乐地说,他非常高兴能有这个口福,如果迪克和我不想同他一起尝尝的话,那就随便——他不会在意。

接下来的几个钟头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几个钟头了。吉姆拿来了一只能装得下三加仑的煤油桶,装了半桶水后放到火上,然后倒进了十来只鬼果子,等到水开了,他便又放入了一把红糖。水还在开着,他不时地尝一尝这非常糟糕的食物。那邪恶的果子被越烧越烂,越烧越软。他拿起调羹,舀起了一调羹,送到嘴边尝尝,咂咂嘴,装出很满意的样子,边吃边说着,最好再来点儿糖——就又倒进去一把糖——让它再开一会儿。一把又一把的糖被放了进去,他左一次右一次地尝了足有两个钟头,我和斯托克两个一直在笑他,骂他,嘲弄他,而他却仍旧不动声色。

最后,他说果子已经烧好了,并且被烧得恰到好处,非常完美。他舀出了一调羹,尝了尝味道,咂咂嘴唇,高兴得几乎忘乎所以。接下来,他分给了我们每人一份。我们发现,加进去的那几吨糖丝毫没有将果子可怕的味道改变。味道仍旧是酸的,并且酸得特别厉害,叫人受不了,那些加进去的糖丝毫也没有将它的酸味改变,如果不是产自地狱的话,它的酸味本来是应该能被这么多糖改变的。我们尝了一下,便放了下来,可是这位英勇的吉姆,这位一往无前的壮士,还在一点点地喝,一边喝还一边赞不绝口,到了后来,他甚至喝到牙齿和舌头都开始发痛了,斯托克和我则是乐得不得了。在接下来的两天当中,吉姆没有吃任何东西。他的牙齿和舌头非常疼痛,甚至到了一点儿都不能碰的程度,他连气都不敢透一下。不过他仍旧在吹捧着那无比糟糕的食物,还在称颂上帝哩。这实在是表现出了惊人的勇敢。吉姆像其他所有吉利斯家的人一样,浑身都是胆量。

他每年都会到旧金山来一次,将他矿工的粗布衣服脱掉,买十五块钱一套的现成衣服,他戴着歪到耳朵边的帽子,从容地走在蒙哥马利大街上,心满意足得简直像个国王。他身旁那些时髦的人流不时地向他投来嘲讽的一瞥,他丝毫都不在意,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些。其中有一次,乔·古德曼和我以及其他一两个旧相识将吉姆带往交换银行的弹子房。那是旧金山那些有钱而又时髦的年轻人们消遣的地方。每当夜晚十点的时候,二十张桌子会同时开放,全被占满。我们在那里漫步,好让吉姆能够有充分的机会进行参观,欣赏一下这都市的著名风光。

不时会有年轻的花花公子对着吉姆以及他的服装说上一两句挖苦的话。这些话被我们听到了,不过我们希望,吉姆可以因为自我陶醉,而不至于发现这些话是用来说他的。不过我们的希望落空了。吉姆立刻警觉起来。接下来,他想在别人说这种话的时候将他当场抓住。很快他就抓住了,那个被抓的说话人是一个衣着讲究、身形魁梧的年轻人。吉姆向他走去,站稳了,下颏朝上,神情举止现出了一副傲慢的架势。他严肃地说:“你这话是在说我。你要向我道歉,要不咱俩就打一架。”

旁边有五六个正在玩弹子的人听到他的话都回过头来,将球杆放到地板上,饶有兴味地等着看接下来会如何。吉姆的对手冷笑一声,说:“哦,真的吗?如果我拒绝,会怎么样?”

“那你就要挨一顿打,让你好好长一下记性。”

“哦,这样啊,那我倒是要看一看。”

吉姆的神情仍旧严肃而又沉着。他说:“我向你发出挑战。你必须跟我打一架。”

“哦,是吗?那你定个时间吧。”

“就是现在。”

“这么急!那么地点呢?”

“就在这儿。”

“真有意思。用什么武器?”

“双管猎枪,将子弹上好。距离为三十英尺。”

现在是急需出面进行干预的时候了。古德曼将小傻瓜拉到了一边,对他说:“你不了解你的对手,这么做太危险了。你似乎以为他是在开玩笑,但是他并没有开玩笑。他不是那种人。他是认真的。如果你拒绝决斗的话,他会将你当场打死。所以你必须接受他提出的条件,并且要马上接受,否则就来不及了。要不接受决斗,要不就道歉。如果你要道歉,需要注意两点:一是他并没有惹你,而是你侮辱了他;再有就是你肯定不愿意将一个没有对你进行冒犯的人杀死,也不愿意自己死。你进行道歉,还要让他来决定该怎样措辞。这要比你所能想象到的道歉话更加强烈才可以。”

这个人道了歉,将吉姆说的话复述了一遍——在他俩的周围围着一大群听着的人——那道歉的话的措辞同古德曼所预料的完全一致。

我为吉姆感到悲痛。他是个善良而又坚定的朋友,是个男子汉,是个慷慨的人,他诚实而又可敬,生来就拥有一副可爱的脾性。他自己从来不主动跟别人吵架,不过一旦有人吵到他的头上,他便会坚决奉陪。

<er h3">5</h3>

我离开“矿穴”,回到了旧金山,曾经一度为弗吉尼亚《企业报》写了些通讯,然后被萨克拉门托《工会报》派到夏威夷群岛去写些和糖业有关的东西。我在檀香山时,“大黄蜂”号快轮(中途着火)上的幸存者们到了。他们在一条小船上过了四十三天,但船上的食品却只够用十天的。经过这番折腾,那些人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了。我没日没夜地干,终于写出了一份完整详尽的报道,并将它扔上了一条刚解缆的双桅纵帆船。这是被发往加利福尼亚的唯一的详情报道。《工会报》付给我一份高出一般报酬十倍的钱。

过了四五个月,我回到加利福尼亚之后,发现自己已经成为太平洋沿岸最负盛名的老实人。拥有几家戏院的老板托马斯·麦圭尔说,现在是我发迹的大好机会——一定要趁热打铁——冲向演讲的阵地!于是我这样干了。我对外宣布要就夏威夷群岛的事情作一次报告。广告的最后一句话是:“票价一元,七点半开门,八点开始势必会出现麻烦。”多么灵验的预言。八点的时候确实出现了麻烦。我发现在我面前只有一个听众,所以被吓得几乎从头到脚都瘫软了。这种状态持续了两分钟,我真的感觉比死去还要难受。关于这件事的记忆是永远不会磨灭的,但是这事也有它积极的一面,因为从那以后,面对听众,我再也不会怯场了。

重复在幽默的领域里的威力是非常大的。几乎任何一个用词准确,一成不变的习惯用语,只要在每隔一段时间后被郑重其事地重复五六次,那么到最后就总是会将人家逗得忍不住笑起来。四十年以前,我在旧金山试图作第二次讲演时,曾经有意识地想要证实这个道理。我首次这样的讲演成功了,我非常满意。然后我开始准备第二次讲演,不过又有点儿害怕,因为开始的十五分钟并不幽默。我觉得在开头就让全场笑一下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这样,在起初就能同全场听众的感情变得融洽起来,而不是听任一种吹毛求疵的情绪在场上逐渐凝聚起来,如果那样的话,结果就会变得很糟糕。我在心里有了这个谱,就定下了一个方案,那个方案的大胆程度,直到今天我回忆起来,还是觉得稀奇——当初自己怎么竟有勇气坚持下来。五六年来,旧金山被一件非常无聊、索然无味但又不能刹住的趣闻害苦了,因为大家已经听腻了——腻烦透顶了。当时,就好像不同人家讲讲这个发霉的趣闻,做人就没有意义一般。我就下定决心在演讲的时候由这里开始讲起,并且一再地进行重复,直到仅重复一下,就能够征服全场,令他们发笑为止。这段趣闻被我写在了自己的一本书上。

当时有一千五百人在场。因为我在一家报社做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记者,所以我认识他们之中的几百人。他们喜欢我,所以不得不这样。我知道他们佩服我。如果我将这件叫人讨厌的趣闻捡起来,并且那神气似乎还将那当成什么新奇的好事的话,他们是一定会难过,会失望,会打心底里感到难受的。开头,我描绘了一段自己在横贯大陆的公共马车上时第一天的遭遇,然后便说:“第二天,在大草原上的一家小驿站上,走进来一个人,高兴地随便同我们闲聊了一会儿。他说:‘如果你爱听的话,我来给你讲一件最为好笑的事情。霍勒斯·格里利有一次经过这条路。在他离开卡森城时,对马车夫汉克·蒙克说,他已经约好了要在普拉塞维尔作演讲,所以急着赶路。汉克·蒙克便挥起鞭子,车子开始走得飞快。马车蹦跳着朝前猛赶,颠掉了霍勒斯上衣的全部纽扣。到了后来,他的脑袋将马车的顶棚穿透了。于是,他向汉克·蒙克大声叫唤,让他将车赶得稳当些——说他没有刚才所说的那么急了。不过汉克·蒙克说,请坐好,霍勒斯,我会按时把你送到的!——你们可能也敢打赌,他自然是及时赶到了,可是他啊,被搞成了什么样子啊!’”

我讲得无声无色,并且声音非常单调,没有对任何一个字进行强调,讲得非常枯燥与无聊。之后我停顿了一下,显得自己特别得意,似乎正在期待着能够激起一阵笑声。当然了,笑声是肯定没有的。甚至连类似笑声的迹象都没有。有的只不过是一片沉寂。放眼望去,只能见到那一片脸的海洋,这看上去心里实在不是滋味。有些人的神色看起来就像受到了侮辱;有的则显得非常反感;而我的朋友和熟人们,则似乎是在替我害羞。全场就像一个整体,看上去都好像服了呕吐剂。

我装成很窘的样子,并且装得非常像。有一阵子,我没有说任何话,只是站在那里抚弄双手,像是在无声地在祈求听众们可怜我。有很多人的确可怜我——这我能够看得出来。但是我能够看出来另外一些人显然是要闹事。于是我马上又开始讲了起来,结结巴巴地补充了一些在横贯大陆的过程中的一些琐事。然后又将话题引向那段趣闻,当时我那表情似乎是自己认识到了第一次没有讲好,在第二次时要讲究点演讲的艺术,全场肯定会爱听似的。听众们看出了我正将话题引向那段趣闻,他们那种愤懑的情绪是十分明显的。这个时候,我说:“我们刚刚离开位于普拉特河上的朱勒斯堡,我同马车夫坐在一起,他对我说:‘你要是爱听,我就给你讲一件最为可爱的事。有一次,霍勒斯·格里利经过这条路。在他离开卡森城时,对马车夫汉克·蒙克说,自己约好了要在普拉塞维尔作演讲,所以急着赶路。汉克·蒙克挥动鞭子,马车开始走得飞快,马车蹦跳着往前猛赶,颠掉了霍勒斯全部的上衣纽扣。到了后来,霍勒斯的脑袋将马车的顶棚都穿透了,他就大声叫着汉克·蒙克说,请他将车赶稳当些——自己不像刚才所说的那么急了。不过汉克·蒙克却说,霍勒斯,你坐好了,我会按时将你送到的!——可能你们也敢打赌,自然,他及时赶到了,可是他却被搞成什么样子了啊!’”

我再次停了下来,踌躇满志地进行张望,不过还是连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全场死一般的寂静,就像是一座坟墓。我再一次显得很窘,又一次开始抚弄双手,装成快要哭出来的样子。在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我再次将横贯大陆之行捡起,再次结结巴巴地讲了下去——接着又逐渐将话题引向那段趣闻。场子里的人明显已经非常不耐烦了。不过我还是要讲下去,并始终装成非常确信似乎有点儿什么神秘的理由,令人们看不出这个趣闻有多滑稽,而如果我能想方设法将故事讲好,人们就一定能够看出来,所以我非要再讲一次不可的样子。我说:“一两天后,我们在叉路口的地方搭了一个丹佛人,他特别高兴地谈了一会儿。接着就说:‘如果你爱听的话,我就给你讲一件最为可笑的事。有一次霍勒斯·格里利经过这条路。当他离开卡森城时,对马车夫汉克·蒙克说道,他约好了要在普拉塞维尔作演讲,所以急着赶路。汉克·蒙克挥动鞭子,马车开始走得飞快。马车跳蹦着往前猛赶,颠掉了霍勒斯全部的上衣纽扣。到了后来,他的脑袋将马车的顶棚穿透了。他开始大声呼唤汉克·蒙克,让他把车赶得稳当一些——说自己不像刚才所说的那么着急了。可是汉克·蒙克却说,霍勒斯,你坐好。我会按时将你送到的!——你们肯定也敢打赌,自然,他是及时赶到了,可是他却被搞成什么样子了啊!’”

突然间,前排的人看出了门道,就开始哄笑起来。这笑声一直向后传,向后传,一直传遍了每一个角落。然后又向前传,然后又向后传。一分钟后,全场开始笑声雷动,像暴风雨一般。

对于我来说,这笑声可真是福音,因为我实在是快筋疲力尽了。我很累,还很担心,差点儿以为自己要整个晚上都站在那里,不断地将这个趣事讲下去,才能令这些人明白我在讲的是一段很巧妙的讽刺小品。我相信,自己应该坚持下去,继续将这段趣闻讲给他们,直到压倒他们为止。我抱着这样一个坚强不屈的信念,一而再,再而三地沉闷地重复着这段话,相信最终一定能够将他们打动。

好多年后,纽约的奇克林大厦里要举办一次作家朗诵会。我想,倒是可以再试一试这段趣闻,看看对于那些完全没有听过这个故事的听众,重复讲几次有没有效果。如果有效的话,那只能是他们于重复之中发现了一些好玩儿之处。因为这个故事本身没有一点儿能够将人们的幽默感激发起来的地方,除了他是个白痴。我坐到主席台上,在我身边的是詹姆斯·拉塞尔·洛厄尔,他问我想要谈些什么。我说,我预备用沉闷、单调的声音去讲一段简短,丝毫不着边际的趣闻,并且我的所有表演都在这里面了。他说:“这真是个很怪的想法。你想要通过它达到什么目的呢?”

我说:“不过是一笑罢了。我只要听众笑一笑。”

他说:“自然是这样的……因为那是你的本行嘛。他们想要你令他们发笑。不过一个用沉闷、单调的声音讲出的无聊且又不着边际的趣闻,能令他们发笑吗?”

“能的,”我答道,“他们会笑的。”

洛厄尔说:“我看你这个伙伴很危险。我要移到主席台的另一面去,躲开那些好汉们。”

轮到我讲时,我站了起来,将多少年前在旧金山的表演丝毫不差地重复了一遍——并且讲得极为严肃和沉闷。这次考验是我饱经沧桑的一生中很要命的一次。场上没有任何反应,直到我将这个乏味的趣闻原封不动地讲了有五遍之久,场上似乎才领会到了妙处,用热烈欢迎的轰鸣声,将那令人心碎的沉默打碎了。我又活了过来,这正符合我的需要。因为再让我讲四遍的话,恐怕我就没命了——不过,如果有人扶着我,我是还能再讲四遍的。全场那轰动的掌声持续了有一两分钟之久。听到这些声音,真让人感到欣慰、幸福。

洛厄尔先生激动地握住我的手,说:“马克,这真是技巧的胜利啊!也是勇气的胜利!如果换作我,则会抱着必死的希望,像个军人那样宁愿冒着血战而死的可能,也不愿重复进行这样的表演。”

他说,在前四次的重复讲演时,场子里一片沉默、恍惚与庄重,他简直替我急得要死。他说,以前他从来没有这么替别人难受过,简直难受到全身发冷,冷透脊梁。等到第五次的重复轰动全场时,他才谢天谢地长舒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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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加利福尼亚州那些主要城市和内华达都作过演讲,在旧金山也曾经演讲过一两次,之后便退出这一门,积攒了一大笔钱——对于我来说是这样的——并且还制订了一个计划,我要从旧金山乘船向西,去周游世界。《阿尔塔加州日报》的所有者和我联系,要我为这家报社写篇旅行通讯——那些通讯一共有五十封,每封占一栏半,也就是每封信有两千字左右,写一封信付给我稿酬二十元。

我先向东走,到了圣路易,同我妈妈告别,然后我就被一个计划书迷住了,并且终于加入进去了。这个计划书是“教友会市号”旅行团的船长邓肯做的。这次旅行中,我写并且发出了的通讯共有五十封之多。其中有六封没有被收到,所以又补了六封来履行合同的约定。然后我又编了一个同此行有关的演讲稿,在旧金山进行了演讲,赚了一大笔钱,对此我感到很满意。后来,我又到乡村中去讲,结果将我吓呆了。我早已被人家忘得一干二净,听众从来都没有多过,就像一批验尸陪审员过来对我已失去的名声进行一次鉴定似的。我了解了这种奇异的情况,发现那家非常富有的《阿尔塔》报馆的异常节俭的主人已经将那可怜的每封二十元的通讯全都注册为版权所有,还威胁说,不管哪家报刊对其中的一段进行转载,都要对之进行起诉!

我已经落到了如此的田地!我签过合约,要就这次旅行给哈特福德的美国出版公司写一本大部头的书。本来计划在书中收入所有的这些信。不过就目前看来我的处境就有些不妙了——假如那个悄悄窃取了版权的主人不允许我使用这些信的话。而他们需要的正是这些信。麦克先生——什么的——我记不住他的全名了——说,他们公司预备将这些信印成一本书,借此来收回付出的一千块钱。我说,如果他们办事公道,让乡下的报纸采用这些信或是其中的一部分,那么我在太平洋沿岸的旅行演讲就可以收入一万元,《阿尔塔》令我损失了这笔收入。不过后来,他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由他来出版这本书,我抽取其中百分之十的版税。对于这个折中的办法我并不中意,我也清清楚楚地告诉了他。这本书只在旧金山销售,我所得的版税还不够自己三个月的伙食费。如果东部的合同能够实现的话,对我则更为有利,因为在大西洋沿岸我还是有点声誉的,那些声誉来自纽约《论坛报》所刊登的我的六篇旅行通讯以及《先驱报》刊登的一两篇。

结果便是麦克先生同意了对他的书进行停发,条件就是:我必须在序言中对《阿尔塔》放弃自己的“权刊”而赐给我特许表示感谢。对于这个感谢之说,我表示反对。《阿尔塔》如此破坏我的旅行演讲,对于它,我不可能进行诚心诚意的感谢。我的观点经过一番争论之后被接受了,终于不用对他们进行什么感谢了。

那个时候诺阿·布鲁克斯是《阿尔塔》的编辑,他品德纯正,富有同情心,并且当事实无关宏旨的时候还是个非常好的历史学家。很多年之后(1902年)在写到我生平的时候,他很能言善辩地对《阿尔塔》的慷慨大方进行了称颂,说它能够不计报酬地送一本书给我,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本书是一笔巨额的财产。经历了这一段庸人自扰之后,我并没有大量地使用发表在《阿尔塔》上的那些信。我发现那些材料都是供报上使用,而不是供写书使用的。那些东西不过是这里写一点,那里写一点,都是我在匆忙周游欧洲或是在“教友会市号”那热得灼人的头等舱里面抽空记录下来的。所以其中水分不少,结构松懈,需要进行整理。我只采用了其中的几封——可能是十封,或者是十二封。六十天内,我将《傻子国外旅行记》的剩余部分写好了。本来我可以再苦干两周,不使用那些信件就将任务完成的。那个时候我还非常年轻,年轻得有些了不起,比今天,比将来都要年轻几百岁。每天晚上,我从十一二点开始干起,一直干到大天亮。六十天内我共写了二十万字,平均每天写三千字以上,——对于沃尔特·斯科特爵士和路易斯·史蒂文森以及很多人来说,这算不得什么,不过对于我自己来说,就非常可观了。1897年,当我们住在位于伦敦的特德沃思广场时,我开始了《赤道环游记》的写作,每天平均写一千八百字。在佛罗伦萨的时候(1904年),我几乎每天要坐四五个钟头,平均要写一千四百字。

根据上面的情况,我可以推算得出来,这三十六年中,我的写作速度在逐步慢下来。但是我认识到,自己这个统计数字有个缺点。1868年的春天我每天写三千字,那时候我要一口气干七八或九个钟头。这同今天花费一半时间出一半产品比起来,也强不到哪儿去。数字经常欺骗我,特别是这些数字由我自己亲自处理的时候。这种情况下,那个迪斯雷利说的话往往就是能够适用的,那些话说得公正并且有力:“谎话分为三类:谎话、该死的谎话以及统计数字。”

1868年三四月间,我于旧金山写出了《傻子国外旅行记》。书在1869年八月出版了。三年后,古德曼先生从弗吉尼亚市(这之前的十年里,我曾在他的报馆里工作过。在《艰苦生涯》那本书里,我在不少地方写到过他——也许我写得有些夸张,我愿意为此道歉)来到了东部。一天,我们走在百老汇大街上,他说:“你为什么在你的书里对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的献词进行剽窃?”

我不经意地作了一个含糊的回答,因为我认为他是在开玩笑。但是他强调自己是认真的。他说:“我并不是要对你到底有没有进行剽窃的问题进行讨论——因为这个问题只要我们到前面的第一家书店去就可以解决。我所要问的是你是如何剽窃的,令我好奇的是这个。”

我没有办法回答他的问题,因为我没有什么可以用来回答的。我可以赌咒说自己没有剽窃过什么,所以,我的虚荣心没有受到什么损伤,精神上也没有感到烦恼。心底里,我认为他将另一本书错当成我的书了,所以他令自己陷入了狼狈的境地,不得不自己吃苦,却看着我得胜。我俩走进了一家书店,他要了一本《傻子国外旅行记》以及一本非常讲究的诗集。那本诗集蓝底金字,作者是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博士。他将书打开,找出了献词。说:“读读看。非常明显,第二个作者将第一个作者的话剽窃了,是不是?”

我特别羞愧,惊讶得说不出话来。我俩继续朝前走,不过对于他先前提出的问题,我无法进行任何解释。我实在是记不起自己曾看到过霍姆斯博士的献词。他的诗我知道,不过献词我还只是在刚才才见到的。

我一直都没有掌握将这个秘密揭开的钥匙,直到几个月后,它以奇特的方式出现了,并且那种方式非常自然。因为按照自然以及人类心理提供出来的自然方式,要发现一件已被忘掉的往事,总是要依靠另一件已被忘掉了的往事,这样它才会得到复活。

我收到了一封信,是牧师赖辛博士写来的。在我那个时代,他曾经是弗吉尼亚市主教派教堂里的牧师。在这封信中,赖辛博士提起了六年前我们曾在夏威夷群岛遇到的一些事情。在谈到其他的事情时,他随便提起了檀香山旅馆里的文学书籍特别缺乏的情况。开始的时候,我不明白这句话究竟有什么用意,心里没有想起任何事情。可是,忽然间我却理解了——似乎电光一闪似的。柯克霍夫先生开设的旅馆里仅有一本书,那就是霍姆斯那本蓝底金字丛书的首卷。我有两周的机会对书中的内容进行熟悉,因为我骑在马背上游遍了大岛(夏威夷),马骑得太久,就带回了不少鞍疮。假如每个疮都需要付税的话,那我就要破产了。我被迫待在房间里,连衣服都不能穿,只觉得伤处一阵阵地疼痛,这种疼痛前后共持续了有两周之久。那个时候除了雪茄以及那一卷诗集之外,我没有其他的伙伴。很自然地,我便经常会读这些诗集。开始我从头读到尾,后来又从中间读往两头。总的来说,我将诗集读得烂熟,自然也就对作者非常感激。

这也是重复是怎样起作用的一个实例。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每天每个小时都这样做,仅仅是因为消遣而读书,读的过程中既不思考,也没有存心要记住读的东西。整个过程就像对待《圣经》上一段非常熟悉的诗篇那样。多少年来,你挤干了诗篇里的汁水,剩下的仅是个干瘪的壳壳。但是至少你是知道壳壳的来龙去脉的吧。不过如今这件事,显然我是仅将壳壳保留了下来却很快就将壳壳是哪里来的忘记了。一两年来,它被保存在朦胧的记忆中,等到后来需要献词时,它就跑了出来,可我却认为那是自己美妙幻想的产物哩。

我还是新手,还什么都不懂得,人类心理的奥秘对我来说还是一本未打开的书。我愚蠢地将自己看成一个顽固而又不可原谅的罪人。我给霍姆斯博士写了封信,将这丢人的事和盘托出,并用饱含热情的语言让他相信我是无意犯下这个罪孽的,并且自己还一直不知道,直到如山的铁证放到了我的面前。我将他的回信给弄丢了。我宁愿丢掉一个叔叔或是伯伯,这我多的是,他们中的不少人都并没有对我提供什么真正的帮助,但是这封信啊,可真是无价之宝。它是不可缺少的,千金难买。那封信上,霍姆斯博士善意地对这件事的整个经过大笑了一番,并用令人高兴的语句对我说了很多,他说,无意识的剽窃没有任何罪过。说我天天这样干,他也天天这样干,世界上每一个写字的或是说话的活着的人都在天天这样干,而且不只是一两回,只要一张嘴就是这样的。我们的用词,从精神层面来说,可以说是我们所阅读的东西通过各种渠道投射下的影子。我们自己所用的那些得意的词汇,其实绝对不是来自于我们自己,也不是属于我们自己的,无非是按照我们自己的脾气、性格、环境、所受的教育以及社会关系所做出的些微修改罢了。只是这些微小的修改,令它同别人的表达方式区别开来,并打下了我们所特有风格的烙印,暂时算是我们自己的东西。其他的全部都是些陈年宿货,不过是千万年来世世代代的人们所说过的陈词滥调罢了!

从这以后,已有三十多年了,我自己能够体会得到,霍姆斯的话是真实的。

第二篇 步入文坛 第二章 作家和演讲家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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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追溯到稍远一点的年代。1867年初我开始成为作家。这一年的头一个月,我自旧金山来到了纽约。不久后,我在旧金山所认识的,曾经任《新闻公报》记者,后来任《加利福尼亚人》编辑的查尔斯·赫·韦布建议我出一本小品文集。我的名声还没有大到能出这样的书的程度,不过我倒是很喜欢这个主意,我很兴奋,非常愿意试一试,只要有哪位勤勉的人愿意帮我收集小品文。我自己不愿意干这个,因为自一开始来到这个世界起,我就缺乏勤勉这个应有的品性。(也许说是“当时便应有的”更合适,尽管对此大部分权威人士都有不同意见。)

韦布说,在大西洋沿岸各州我都有些名望。但是我非常了解,这些名望是非常有限的。就那仅有的一点,也不过是因为《跳蛙》这篇故事而已。阿蒂默斯·沃德在1865年或是1866年旅行演讲的途中路经加利福尼亚州时,在旧金山我将《跳蛙》的故事给他讲了一下。他要我记下来交给他的出版商,也就是那个纽约的卡尔顿,以便能够将这些内容塞到一本小书当中去。那本书阿蒂默斯是准备用来出版的,还需要加入一些东西,以便增加点分量,使它能和定价相称。

文章被及时寄到了卡尔顿手里,不过他认为不怎么样,不愿意将它加进书里,因为那样只会突然多花些排字的费用。不过他并没有把它扔进纸篓里,而是送到了亨利·克拉普那里,克拉普让它为快要倒闭的刊物《星期六新闻》送了葬。《跳蛙》被发表在该报的末一期,成为葬礼中最为愉快的小品文。美国以及英国的报纸立刻对它加以转载,文章自然赢得了非常广的名声,一直到我谈到的那个时候,还非常有名气——不过我明白,被称道的只有青蛙,不包括我。我还是个没有名气的人物。

韦布将整理小品文的任务承担了下来。他将这项任务完成后交给了我,我将它拿到了卡尔顿的公司。在那里,我找到了一个办事员,他将身体俯在柜台上,热心地问我想要什么。不过,当他发现我来是卖书,而不是买书的时候,他的热情立刻就降低了六十度,我上颚上的旧金牙则冷缩掉了四分之三英寸,牙齿也掉出来了。我非常恭敬地要求同卡尔顿先生讲话。他冷冷地说,卡尔顿先生在他的私人办公室里。接下来,阻挠、责难的事都跟着来了,不过隔了一阵,我便勉强通过了界线,进到了至圣所。啊,至今我还记得自己是怎样对付过来的!韦布替我同卡尔顿约定了要见一面,否则的话,我还是无法越过那个界线。卡尔顿站起身来,很冲地问道:“啊,有什么能够效劳的吗?”

我提醒他,自己是按照约定送书来出版的。他便开始非常自大地不断自我吹嘘,简直将自己吹成了二三流的天神。接下来,他那如滔滔江水一般的自我陶醉便开始往下直冲,前后共持续了两三分钟之久,我被这股水流冲得睁不开眼睛,看不清他的身影。尽管都是些空话,也只有是空话,不过来得还是非常密集,将整个天空都弄得黑沉沉的。最后,他气派地一挥右手,指着整个房间说:“书嘛……你看这些书架!每个架子都被等待出版的书堆满了。我还要书吗?请原谅,我不再需要了,再见!”

二十一年后,我才得以再次见到卡尔顿。当时我同家里人在卢塞恩的施魏策尔霍夫。他过来看我,同我友好地握了握手,没有进行什么客套,直接就说开了:“我这一辈子都是个无名之辈,但是我还是有一些荣誉令我有资格不朽的——也就是说:我曾经拒绝了你的书,就因为这一点,我成为了十九世纪的头号蠢驴,没有什么人能同我竞争。”

这已经是非常真诚的道歉了。我也按照他的样子对他讲了同样的话。还说,这不过是推迟了很久的一次报复,不过对于我来说,可以说是比任何能够设想到的来得都更甜蜜一些。过去的二十一年中,每年我都曾在幻想中几次将他杀死,并且方式一次比一次残酷。不过,目前我的怒气平息了、缓和了,我高兴了,甚至是兴高采烈了,从此以后,我要将他当做真正的、有价值的朋友,并且肯定不会再杀死他。

当年,我将我的遭遇报告给了韦布。他果断地说,世界上全部的卡尔顿们也无法阻挠这本书的出版。如果他要亲自将这本书出版,那么版税是百分之三十。他这么做了。他将它的封面印成蓝底金字的样式,使它成了一本非常好看的小书。我记得是他给书取了书名叫做:《卡拉维拉斯县著名的跳蛙和其他小品文》。定价为一元二角五分。书是他制版并且印刷的,也是他在一家承印零星印件的印刷厂进行装订,并且通过美国新闻公司发行的。

在六月份,我加入了“教友市号”轮的旅行。十一月我回来的时候,在华盛顿收到了伊莱沙·布利斯的一封信,他在哈特福德的美国出版公司工作,他在信中要求我写一本记述那次旅行经历的书,付给我百分之五的版税。如果不抽版税的话,就在交稿时酬谢我一万元。我同阿·德·理查森进行商量,他说:“收版税。”我接受了他的劝告,同布利斯成交了。

我没有钱了,于是便到华盛顿去,看能否在那里挣些钱,以供我写书的时候黄油面包的开销。我遇到了威廉·斯温登,他是历史学家的兄弟。我们共同想出了一个互相支持以对生活进行维持的计划,我们成为如今报界非常流行的辛迪加之父以及创始人;我们成为这个星球上首家报纸辛迪加的开山鼻祖。规模不大,但从未试过的新事业经常是这样的。我们的名单上共有十二家报刊,全都是无名且又穷的周报,这些报刊又都分散在偏远落后的地区。如果这些小报能够有个驻华盛顿的通讯员,那则是非常值得骄傲。对于我们来说,能被别人这样看待已经不错了。这十二家中的每家每周都会收到来自我们那里的两封通讯,每封通讯一块钱。我们两个,每人每周写一封信,再复写六次,寄给这些施主。这样我们每周就可以得到二十四块钱,用以维持生活。对于我们那贫贱的住处来说,这些钱也就够了。

斯温登是我所认识的人中最为亲爱和可爱的一个了。我们在一起生活得非常幸福,也非常心满意足。无论是从天性还是从教养来讲,斯温登都很高尚。他是个绅士。他特别有教养,还具有高尚的情操。从内心到谈吐,他都是一个非常纯粹的人。他是苏格兰人,是长老会教友,是老式且又正统的长老会教友。对于宗教,他真诚热爱,皈依宗教令他感觉心里踏实。他没有丝毫恶习,除了对于苏格兰威士忌的喜爱。我并不认为这是恶习,因为他是苏格兰人,而对于苏格兰人来讲,苏格兰威士忌就像牛奶之于人类那样是无害的。对于斯温登来说,那是德行,只是在经济上不划算罢了。如果不是我们需要照顾酒壶的话,每周二十四块钱,可真是阔气了。我们总是为了这个酒壶变得很拮据,只要我们收入中的一笔到迟了,就会引发一些麻烦。

我还记得有一次钱不够用的情景。当时我们需要三块钱,而且天黑之前就要用。现在我记不起当时我们是如何急需这笔钱的,只记得我们必须要有这笔钱不可。斯温登让我出去搞钱,他说自己也要出去,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办法。对于我们会搞到钱这一点他丝毫没有怀疑,不过我心里清楚,那不过是他的宗教信仰在产生作用。我自己可没有这种信心。我丝毫也不知道该到哪里去弄这么些硬邦邦的钱。我按照自己的想法说了。我想,他在私底下一定在为我的信念过于薄弱而羞愧。他要我不要着急,他用简单、坚定、不加怀疑的口气说:“上帝会给的。”在我看来,他确实充分相信上帝是会给的。但是拿我来说,如果他也有过我的经历——不过,暂且不管这个吧。经过他的一番劝说,他那坚定的信念也影响了我,我们出门的时候,我也几乎对上帝确实会给深信不疑了。

我在街上逛了有一个钟头,一边逛一边在考虑怎样才能设法弄到这笔钱,可是却实在是想不出办法来。到了后来,我逛进了那个时候的一家名叫埃比特大厦的新旅馆的大厅里,在那儿坐了下来。过了一会儿,一只狗闯了进来,慢吞吞地。它停了下来,向我张望,那眼神似乎在说:“你友好吗?”我用眼睛回答它说:“我很友好。”他摇摇尾巴,向我表示感谢,一边靠过来,用下巴靠着我的膝盖,将棕色的眼睛抬起来,惹人怜爱地望着我的脸。它非常可爱,像个姑娘那样美,它身上披着绸和绒的外套。我敲了敲它那棕褐色的光滑的脑袋,摸了摸它那下垂的耳朵,就像我们是一对情人似的那样。不一会儿我们那一带的英雄,迈尔斯准将逛了进来。他一身蓝制服,戴着金肩章,神气十足,每个人都用敬佩的眼光盯着他看。他见到了狗,便收住了脚步。他的眼神一闪,这便透露出了他对这种动物那份发自心底的喜欢。然后,他走上前来,拍了拍狗,对我说道:“它真好——非常稀罕,你愿意卖吗?”

我特别感动。因为这正中我下怀,斯温登的预言应验了。

我说:“愿意。”

将军说:“你出价多少?”

“三块钱。”

将军非常诧异。他说:“三块钱?就要三块?这只狗可不是一般的狗。至少需要五十块钱才能买下的。如果换作我,一百块钱也不会卖的。我怕你对这只狗的好处不了解。如果你愿意,价钱可以再考虑一下,我不想做对不起你的事。”

可是,如果他认识我的话,就一定会明白,我无所谓对不起他,正像他无所谓对不起我那样。我仍像刚才那样安详地说:“不,就三块钱。这就是它的价钱。”

“好的,既然你坚持这样做。”将军说着,给了我三块钱,然后牵着狗上了楼就不见了。

差不多过了十分钟后,一个装扮文雅的中年绅士走了过来,并朝四下里张望,还在桌子下边以及各个角落里寻找。我对他说:“你是在找狗吧?”

他本来看起来很烦恼,现在便立刻高兴起来。他回答说:“是啊——你见到了?”

“是的,”我回答说。“一分钟之前还在这里的。我见它跟着一位绅士离开了。我想,如果你让我找的话,我可以替你找到他。”

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人是如此感激涕零的。他说他想让我找一找,说这话时,他的声调里满含了感激之情。我说,我非常乐意干,不过既然要花费我的一点儿时间,就需要他付点儿钱,还请他不要见怪。他说自己非常乐意——并且一再强调“非常乐意”这句话——还问我想要多少。

我说:“三块钱。”

他异常诧异,说:“天啊,这真得算不了什么!我会给你十块,我很愿意。”

不过我说:“不,我开的价钱是三块。”我不容分辩,就朝楼上走去。因为斯温登说过,上帝是会给我这个数目的。在我看来,如果自己拿的钱比上帝所允许的多一分钱那便是对神明的亵渎。

我走过了旅馆办事员的窗口,问到了将军的房间号码。我找到了他的房间,只见将军正在抚弄他的狗,显出非常高兴的样子。我说:“十分抱歉,我要将狗要回来。”

他似乎很诧异。说:“要回?为什么呀,这是我的狗,你已经将它卖给我了。还是你出的价嘛!”

我说:“是的。没错——不过现在我必须要回它,因为那个人又想要它了。”

“那个人是谁?”

“狗的主人。这只狗的主人不是我。”

将军比刚才更为诧异了,一时间竟然说不出话来。然后他说:“你是说,你卖了别人的狗——而且是在明明知情的情况下?”

“是的,我知道这只狗不是我的。”

“那你为什么要卖?”

我说:“是啊,你的这个问题可真奇怪。因为你要我才卖的。你要求买这只狗,这是你不能否认的。而我并不急于卖——甚至连想都没有想到过要卖——不过在我看来,如果这能为你提供方便的话……”

他将我的话打断了,说:“为我提供方便?这可真是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的最特别的‘方便’——将不属于你的狗卖了出去,这念头——”

我将他的话打断,说:“这样的辩论没有任何意思。你自己也说过,这条狗可能会值一百块钱。而我只要你三块,这难道还不公道吗?你愿意多给些钱,这你知道。而我只要了三块,这你是不能否认的。”

“哦,这又有什么关系呢!问题的核心是狗不归你所有……难道这你还不明白吗?你似乎认为,尽管这不是你的财产,但是只要你便宜地卖出,就没有什么不合适的了。那么现在……”

我说:“请你不要再辩论了。你不能不承认这个事实,价钱是完全公道的,完全合理的——既然狗不归我所有——这么辩论也不过是白费口舌。我得将它要回,因为人家想要它。我没有余地进行选择,这你还不清楚吗?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吧,如果你把一只不归你所有的狗卖了,如果你……”

“哦,”他说,“别用那白痴般的理论将我的脑袋弄得稀里糊涂的啦!拿去,让我清闲一会儿。”

就这样,我将三块钱还给了他,牵着狗下了楼,将它交给了主人。为了这点麻烦,收下了三块钱。

我走开了,感到心安理得,因为我做得光明正大。我卖狗得到的三块钱是绝不肯花的,因为那并不真正属于我。不过,将这条狗还给原主所得到的那三块钱,则是我该得的,因为那是我挣来的。如果没有我的话,那个人就非常有可能根本不能要回这条狗哩。我至今还信守着当年的那套原则,我向来是诚实做人的。我知道自己是绝对不会变成另外一个样子的。就像我一开始所说的——我永远都不肯使用靠可疑的方式得到的钱。

嗯,这是个故事,其中有些内容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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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我必须要在1868年的七月份将《傻子国外旅行记》的稿子交出去。正像我说过的那样,我是在旧金山写的这部书。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我交了稿,布利斯为这本书准备了不少插图,后来又将工作停了下来。合同规定的出版时间已经过去了,可他并没有进行过任何解释。又过了一段时间,还是什么解释都没有。我在国内四处作演讲。平均下来每天三十回,于是我试着猜这个谜:“书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出?”

老是要为这个问题寻求新的答案,将我搞得腻极了。后来,甚至这个问题本身,也令我感到特别厌烦了。如果有谁要问这个问题,他就立刻会变成我的对头。我总是迫不及待地将这个样子摆出来。

一从演讲这个领域脱身,我便急忙去往哈特福德对这件事进行打算。布利斯说,这并不是他的错,他是想要出版这本书的,不过公司的董事们却是坚定的守旧派,对于这本书,他们很害怕。他们对这本书进行了审定,大多数人认为其中有些东西很是幽默。布利斯说,公司里从来都没有出过这种具有嫌疑的书。董事们都担心出版这类书会严重损害到公司的名誉。所以他自己的手脚被捆住了,人家不许他履行这个合同。

董事中有一位德雷克先生——至少也是一位叫德雷克先生的遗骸——请我和他一起去坐他的两轮马车,我便去了。他是个挺可怜的老古董,他那套章法,他的谈话,也怪可怜的。他有一个颇费脑筋的心思,他犹豫了一会儿,才鼓起勇气摆出了这个心思。最后他终于摆出来了。他对他们公司处境的困难进行了一番解释,就像早先布利斯已经说过的那样。接下来,他干脆为自己、为公司来请求我帮助。他恳求我收回《傻子国外旅行记》,让公司将有关的合同解除。我说那可不行——这次谈话以及马车之行,就都这样结束了。

后来我警告过布利斯,对他说他必须干起来才行,否则的话我就要找麻烦了。他照警告行事,将书付排,由我来校清样。接下来便是再一次长久的拖延,也没有人对此做什么解释。当最后到了七月底(我记得是1869年)的时候,我再也无法忍耐了。于是我打电报给布利斯,说这本书如果不能在二十四小时内被出售的话,我就要起诉并且要求赔偿损失了。

就这样,纠纷结束了。在规定的时间内,有五六本书被装订好了并且出售。随后,兜售活动便开始了,并被搞得非常起劲。九个月间,公司的所有欠债都被还清,股票自二十五涨到了两百,纯获利达七万元之多。告诉我这些的正是布利斯——不过,如果事实确实是这样的话,那是他在六十五年中头一次讲了真话。他生于1804年。

不过我必须回过头来讲讲韦布的事情。1867年十一月,我结束“教友市号”之行回来的时候,韦布对我说《跳蛙》一书得到了出版界的好评。据他估计,销路是非常不错的,不过他弄不到美国新闻公司所出具的账单。他说,对于他来说,这本书是场灾难,因为这是他动用了自己私人的款子印制的,可如今,由于新闻公司不老实,一味进行搪塞,所以一点钱都收不回来。

我真的为韦布感到难过,难过的是虽然他对我友好但却丢了钱。我还有些难受的是他没有办法付给我版税。

我同美国的出版公司签订了有关《傻子国外旅行记》的合同。过了两三个月,我突然间想起,也许自己违反合同了,因为合同里面有一条,不允许我在一年左右的这段时间内和另一家公司合作出书。当然,这一条不包含合同订立之前就已经出版的书。这是所有人都明白的。不过我就不懂,因为所有有价值的事,我都不懂,加上我又不习惯和别人打听消息。

按照我那愚蠢的想法,我是已经违反布利斯的合同了,我有将《跳蛙》一书扣住的责任,并且从此之后永远都不再出版。因此,为了这事,我去找了韦布。他愿意按照下述规定对我进行照顾:我应将有可能会归我所有的版税交给了他;新闻公司全部的已装订或是未装订的书,全部应该由我交给他,并且免除版税;我还应该给他八百块钱现款;拆掉书的版子的事应该由他进行监督,既然拆散的版子应被作为旧的活字金,而由铸字厂的老板付钱,那么,由他来负责拆版子,也便应该给他一笔钱。每磅活字金九分钱,版子总重量为四十磅。这笔细账能够说明韦布还是有些做生意的才能的。

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韦布便在我的视野中消失了。不过,有一次,我碰巧遇到了美国新闻公司的经理。我问他韦布与公司之间在经济方面的纠葛和后来的结果如何。他说他不清楚有什么纠葛。我便解释说,韦布从来都没有收到过公司欠下的钱。接下来便轮到他对我进行解释了。他说,我的解释站不住脚。他说,隔一段时间,公司便会将借贷对照表通知韦布,同时还会附去公司的支票。通过他的邀请,我便和他一起去了办公室。他将书和账本拿了出来,向我证明了他所说的都是实在的。自一开始,韦布就按照期限将付给我的钱以及付给他自己的钱收了下来,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在韦布和我进行结算的时候,他拖欠我的版税共有六百元。那个时候从我那里拿过去的装订好的以及没有装订好的《跳蛙》到了后来也都被卖掉了,卖的钱同样也被装进了他的腰包——其中的六百多元,本应该是属于我的版税。

总而言之,目前,我是个作家,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我出过一本书。并且是个没能因为出书变得有钱的作家。作为一个作家,我的第一本书就损失了版税一千二百块,八百块血腥的钱,三块六角的旧活字金。从那时起,我便决心不在韦布那里出书了——除非自己可以借到足够用来白白给人家花的钱。

因为《傻子国外旅行记》,我逐渐变得有名了。韦布可以首先向公众吹嘘说我是被他发现了的。然后又可以向公众吹牛说我是由他创造的。一般的人都认为我对美国和文坛是有价值的,也认为为了得到这有价值的东西,韦布是国家以及文坛所应该感谢的人。

到了后来,韦布和他的贡献逐渐被忘掉了。然后布利斯以及美国出版公司都站出来说,是他们发现了我。后来还说是他们创造了我。所以更应该对他们进行感谢。随着时间的推移,还有其他的一些人出来争功劳。他们自加利福尼亚、内华达和附近一带跳了出来。后来,我不得不认为,同上帝手中跳出来的任何一种动物相比,为了发现并且创造我,所牵动的人力,要多好多倍。

韦布认为自己是个文学人才。如果他没有出版过属于自己的东西的话,他的这番类似于迷信的说法倒是有可能被人们接受。可是他曾经出版过的这些东西揭穿了他的话。他的散文写得似乎迷人但实则无聊。他的诗也好不到哪儿去。不过他总是隔一段时间,便拼命挤出他那些平庸的东西,直到两年前因为脑溢血逝世。他属于那类可怜的生物,因为他无论是从天性还是教养来讲都是个骗子。作为说谎的人,他有点儿成就,做得还不错,不过并不出色,因为他和伊莱沙·布利斯是同时代的人。讲到撒谎,布利斯的本领就像日全食遮盖大陆那样,令韦布之流大为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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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在1866年,在加利福尼亚的内华达,我成为一个四处演讲的人。我于1867年在纽约进行了一次演讲,除此之外,在密西西比河流域也作了几次。还在1868年在整个儿西部进行了巡回演讲。这之后的两三个季度中,东部这条线又被加到了我作演讲的路线图上。

那个年代里,讲演会正在盛行。位于波士顿学校街上的詹姆斯·雷德帕思办事处正在北部各州和加拿大各地对这件事进行经办。雷德帕思承办全国各地讲座的演讲会进,每组六次或者八次,每个晚上一次,每次平均一百块钱。他得到的回扣则是百分之十。在那个季节里,每个课题的演讲,都可以先后讲上一百个晚上。在他的名单上写有很多吸引人的名字:亨利·沃德·比彻、约翰·勃·高夫、安娜·迪金森、霍勒斯·格里利、佩特罗廉·维·纳斯比、温德尔·菲利普斯、乔希·比林斯,此外还有北极探险家海斯,爱尔兰演说家帕森斯,英国天文学家文森特,还有阿加西斯,等等。他的名单上面还有二三十个名声较差的男女,支付给他们的演讲费是二十五元至五十元不等。如今,他们的名字早已消失。他们不过是靠了巧妙安排才得以登上讲台。雷德帕思便为他们提供了这样巧妙的安排。所有的演讲会都在非常迫切地要名人。雷德帕思同意了他们的祈求——不过有一个条件是:每为他们分配一次满座的,则必须有几个可能会令场内座位稀稀拉拉的相搭配。如此的安排令各地的演讲会在几年以内得以维持生机,不过最终还是垮了,这样,演讲的生意也便做不成了。

雷德帕思组织安排的主要特点便是诚实、善意、诚恳和勇气。他是无所畏惧的。堪萨斯州那些流血的时日里,他曾经是奥萨瓦托米·布朗的一个得力助手。他自始至终奋斗到底。他将命提到手上,夜以继日地干,还挣不到一晚上的住宿费用。他手下有一群胆子大的人,经常会受到支持蓄奴制的密苏里人、游击队以及现代自由骑士的追捕。至于那个冒失的游击队长,我已经想不起他的名字来了,正是他领导着游击队,四处追逐雷德帕思,不过雷德帕思回过来也对他们进行追逐。幸亏凭借战争中的机运,两个人在战场上从未见过面,尽管很多次都近在咫尺。

十年或者十二年之后,作为美国演讲业的头头,雷德帕思在波士顿谋生。距他在堪萨斯那段经历有十五六年之后,我成为作演讲的人,而他恰好是我的经纪人。有一次,11月的一个晚上,我参加了在波士顿的特雷蒙旅馆所举行的一次记者聚餐会。当时我坐在首席,而雷德帕思坐在我与主席的中间,另外一个陌生人则坐在我的另一边。好几次,我都想同这位陌生人说话,但是他似乎无话可说,我也就不再去麻烦他了。显然,他是个特别害羞的人,或许他头天晚上失眠了吧。

第一个被叫到的是雷德帕思。每提到这个名字,陌生人都会为之一震,似乎很注意。他的眼睛盯住了雷德帕思,将他的演讲丝毫不漏地听了进去。雷德帕思提到了他在堪萨斯的那些经历中的一些动人的事件。除了提到其他的一些事之外,他还说:“我前后三次都几乎抓到游击队那强悍的头目,不过有一次他的确是逮住了我,但他并不认识我,将我放走了,因为他说,他正在紧紧地对雷德帕思进行跟踪和追击,没有时间将精力浪费在微不足道的小鱼小虾上。”

接下来开始轮到那位陌生人讲话。当雷德帕思听到他的姓名时,就开始轮到他为之一震并特别注意起来了。陌生人一面不无情义地瞥了雷德帕思一眼,一面文雅地——甚至能够称是甜蜜地说:“你清楚,我就是你说的那个游击队头目。现在我能认识你,并将你放在心上,将你称为朋友,我非常高兴。”——接下来以感伤的口气说,“如果当时我便认识你,能够和你进行交往——只要友谊能够被保住——那该是多么幸福啊!”

比彻·高夫·纳斯比以及安娜·迪金森是众多演讲人中少数能够真正了解自己的身价,并且正确确定自己的价钱的人。他们在镇上的价钱是二百到二百五十元,在城里是四百元。演讲会一直是靠这四个人来捞到一些利润的(只要天气肯帮忙)。不过一般只要碰到叫座率非常低的演讲人,就会将捞到的利润又全部折掉了。

有两个女人应该被归于叫座率低的演讲者那一类——奥利夫·洛根以及凯特·菲尔德——但是有一两个季节,情况却不是这样的。她们索价一百元,结果在两年中都被公认为是能够满座的演讲人。在这之后,她们变成了叫座率特别低的人,很快便被搁在一边了。1867年,凯特·菲尔德在全国各地曾断断续续地有过那么一阵名声,这是因为在狄更斯那次非常成功的美国之行开始之初的时候,她在波士顿为《论坛报》写了几封有关狄更斯朗诵会的信——是以电报的形式发出的。这些信受到了非常狂热的赞扬——几乎都到了崇拜的地步——这就将恰当的欢迎基调给定下了,因为当时举国上下都对狄更斯非常狂热。加上用“电报”写信给报纸是个新奇得令人诧异的事,所以各界人士们议论纷纷。凯特·菲尔德立刻成了著名的人物。到后来她走上了讲台。不过过了两三年之后,她的题目——狄更斯——就不再新鲜有趣了。人们曾经去看她是仰慕其名,不过她的讲演非常蹩脚,表达得也很矫揉造作,令人生厌。所以,等到国内人们那种想要看她的心情有所松弛的时候,讲台也就将她抛弃了。

她是个好人,不过对于她的一生来说,取得浮华的名声,都是一场灾难。这对她来说是无价之宝。二十五年中,她自己曾经千方百计地令生活过得像个样子。不过她的努力没有多大成效。她在夏威夷群岛逝世,她的朋友们都非常难过,但是世人则忘掉了她。

奥利夫·洛根的名声是因为——只有引荐她的人才清楚是怎样一回事,非常明显,她的名声不是赢得的,而是制造出来的。她的确在报上以及不著名的杂志上写过并且发表过一些小东西,不过那些东西却没有蕴涵着才华或是什么类似于才华的东西。靠着这些东西,她一个世纪都出不了名。她的名声是因为她的丈夫——一个拿低薪的小报记者——在小报上散播小道新闻才得以树立的。一两年之间,这类简讯不停出现,人们一拿起报纸就能碰见:

据说,在纳汉特,奥利夫·洛根租了一间小别墅,预备在那儿避暑;

奥利夫·洛根坚决抵制在午后穿短裙;

奥利夫·洛根还没有下定决心将在巴黎过冬,和这有关的报道为之过早;

奥利夫·洛根周六晚上参加了在沃拉克所举行的晚会,直率地对新作表示了赞赏;

奥利夫·洛根本来患有重病,现在已经康复。如果病情持续好转,从明日起,医生将不再发表公报;

……

这样每天都做广告带来了非常奇特的结果。奥利夫·洛根的名字为公众们所熟悉,就像当时其他的名人那样。人们往往饶有兴趣地对她的所作所为进行讨论,并对她的主张进行认真讨论。偶尔,那些来自偏僻地区的孤陋寡闻的人非常想要增加一点见闻,这就引发了一些令人感到诧异的事:

“奥利夫·洛根是谁?”

听的人答不出来,弄得自己也很莫名其妙。他们从来都没有想到要对这件事进行追问。

“她做过些什么?”

听的人再次呆住了。他们没有问过,也不知道。

“哦,那么她为什么会出名呢?”

“哦,是因为什么事吧。我也不清楚。因为从来都没有问过,不过我想大家应该都知道。”

我自己为了好玩起见,也经常向那些对她的言行名望谈论个不停的人提出这些问题。那些被问的人也为此感到惊讶,发现自己只不过是听信了人家的话,感觉她有名望罢了,其实却并不知道奥利夫·洛根是个什么样的人,做过什么样的事——如果她做过的话。

奥利夫·洛根凭借如此奇怪地建立起来的名声,登上了讲台。至少曾经有过两个季节,美国人都拥到演讲大厅去想要见她。但她只不过是衣着华贵,徒有其名。这些东西都是不能持久的,尽管她一时间能够凭借这些东西每晚收入一百块钱。不过二十五年前,她便消失在人们的记忆当中了。

在我自波士顿到各地进行旅行演讲时,经常会遇到一些有意思的伙伴。在委员会的人将我送到旅馆,并道声“晚安”以前,我经常会有机会同他们愉快地聊聊天,在一起抽抽烟。各地都会有个委员,他们的身上别有绸布的符号。他们来车站接我,并派车将我送到演讲大厅。他们坐到讲台上我后面的那一排椅子上,很是有点儿乐师的味道。开始的时候,他们的头头经常将我介绍给观众。但是,他们的介绍总是非常粗俗地进行一番吹捧,叫我很难为情,使我在刚开讲时就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这种风气是很蠢的,没有必要非得介绍不可。作介绍的人似乎总是头蠢驴,他所讲的话都是一些客套话,并且总是杂乱无章,非常粗俗的,他还徒劳地想要将它说得有趣些。所以,在头个季度之后,我便总是进行自我介绍——当然也是很老套的介绍词。委员会主席是不欢迎我所作的这种改变的。在本地大众前神气活现地一站,再发表一个简短且又可怕的演说,这便是他生活的乐趣。如果不让他享受这个乐趣,他是受不了的。

开头由我自己作自我介绍的效果一度很好,但到后来却失败了。必须要将话说得非常当心,措辞要经过周密的考虑,说得真心实意,好让到场的陌生人误认为我只不过是致介绍词的人而并不是进行演讲的人,也防止对演讲人赞美得过分而可能令陌生人讨厌。然后话将要说完的时候,才装作漫不经心地露出一两句,来表明我就是作演讲的人,刚才所讲的是有关于我自己的事,这样,效果一直都很令人满意。但是,正像我所说的那样,这样的做法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报纸上会进行刊登,这个办法在这以后就不灵了。因为到场的听众心里都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他们会控制自己的情绪。

后来我开始采用在加利福尼亚时所遇到的一种介绍方法进行介绍。那是在红狗村里,一个既懒散又尴尬,体格魁梧的矿工非常郑重地创造出来的。听众将他的意愿违反了,非要坚持让他上台对我进行介绍不可。他站在那里,思考了片刻,说:“我不太了解这个人。不过,我倒是知道至少两件关于他的事。一是他从未蹲过监狱;二是(说到这里他停了一会儿,然后用差不多是沮丧的口气说)我不理解这是为什么。”

这么个办法曾经一度很灵,后来报纸将它刊登了出来,就变得没有味道了。以后,我干脆将作介绍这一套给统统取消了。

我经常会遇到一些不大的冒险,不过这其中没有一次是令人难忘的。有一次我到了一个镇上,但却到得迟了,没有发现有委员会在那里等候,也没有见到雪橇。乘着月光,我逛到了一条街上,发现人们都在向前涌去。我断定,那是人们正在前往演讲大厅——我没猜错——便走进了人流之中。到大厅时,我想要挤进去,但却被收票的给挡住了。

“请拿出您的票来。”

我躬下身子,小声地说:“没事,我就是要作演讲的人。”

他很郑重地将一只眼睛眯了起来,用周围的人都可以听得到的很大的声音说:“不,你不是。到目前为止,你们已有三个人这样混进去了。今天晚上下一个演讲者想要进去的话就要付门票。”

当然我付了。因为这是免除麻烦的最直接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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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季节,我们都要带着一次新的演讲节目(指的是纳斯比以及其他的一些人),到位于波士顿的“明星场”上露一露,以便经受首次评定。地点是在老的音乐厅内,听众共有两千五百人。正是依据这次评定,全国全部的演讲会可以对每个演讲人的商业价值进行判断。其实这个举动并不是首先在波士顿而是在附近的市镇开始的。我们要在这些市镇上反复进行演习,时间达一个月之久,对演讲进行一切必要的修改和订正,最后再到波士顿露面。

按照这套办法,十月初就将全体同行集中在本市,这样的话,大家就可以有几个星期过懒散的日子,彼此之间进行一下社交活动。我们的住所是杨氏旅馆。我们在白天的时候就待在雷德帕思的办事处,抽着烟,聊聊本行的事。傍晚时分,我们便分散到附近的市镇里去,看看人家认为那些新的演讲节目中哪些是好的,哪些是不好的。乡下的听众非常难对付。如果有一段话他们听后发出了轻微的嘟囔声,那么这句话拿到城市里去便会垮台;如果在乡下非常成功,那意味着在城市里能够宣告凯旋。这样,在最后走上音乐厅的大讲台前,我们的口袋里就已经有了评语了。

不过,有的时候,那些身为“新手”的演讲人,并不明白“先要在狗身上进行一下试验”的道理。他们来音乐厅时,带来的是没有经受过试验过的产品。有一次我们碰到了这样的事,害得有些人看到广告的时候急得要死。有个幽默家名叫德科多瓦的——我们担心的就是他。似乎他还有另外一个名字,不过我忘掉了。他靠在一些杂志上写过的一些阴郁而又幽默的东西来赢得了部分人的好感,所以有了一点名声。现在他却突然偷偷地侵袭我们的禁区,可实在是出乎我们的意料。我们中的有些人感到非常不痛快——实在是太不痛快了,所以就不想演讲了。我们推迟了附近市镇的约定,大家赖在市里不走。我们就坐在楼内的前几排——纳斯比、比林斯以及我——都在等着看。场子满了。当德科多瓦上台的时候,受到了可以说是热烈得过分,简直是不适当的欢迎。我们倒是并不妒忌,也不羡慕,只是觉得非常厌恶。我发现,他正在想要读一篇幽默故事——照着稿子念——我们感到好受了些,感到有了希望,不过还是非常心急。人们替他搞了一套排场,是狄更斯式的。他站在张着布幔的高架子后面,灯光自上面照射了下来。整个儿的这一套被搞得颇为时髦,留给人很深的印象。听众认为,他一定会讲得非常有趣。因此当他开头讲了五六句的时候,人们都对他抱以信任,非常友好地笑了——笑得非常友好,搞得我们都挺难受的——我们感到非常灰心。不过我仍旧相信他会失败,这是因为我看明白了他并不明白该怎样去读。

笑声很快便松了劲,之后场内部分区域的笑声便低落下去了,再后来,那些自发性的笑声便消失了,之后笑声就出现了间隙,这种间隙被拉得越来越长,越发长了。在那之后就几乎老是间隙和沉默了,只剩下那个未经训练且又没有活力的声音还在嗡嗡作响。后来全场都死气沉沉地坐在那里,就这样坐着有十分钟之久。我们嘘出了一口长气。这口气本应是对一个失败的同行表示同情的,不过事实却并非如此——因为我们卑鄙而又自私,同全人类一样。这里我们所呼出的一口气,是对这个于我们无害的兄弟的失败所表示的满意。他正在卖力气,不过很扫兴。不时地,他在用手帕擦脸。他那声调和神情,似乎在对怜悯、慈悲和对救援进行哀求。看到这景象也真是挺惨。不过全场仍旧冷冰冰地、怪异地盯着他看。

墙上的高处挂着一只大钟。很快地,大众的眼睛就开始盯向钟面,而不再盯着读稿子的人了。我们凭着过去那些惨淡的经验,知道这种变化意味着什么。我们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了。但是,很明显的是,读稿子的人还并没有得到警告,还被蒙在鼓里。这个时候已经接近九点钟了——全场人中有一半都在望着那只钟,而那个读稿子的人还在拼命地讲。差五分九点的时候,一千二百个人共同站了起来,像一阵风那样冲过走道,奔向大门!读讲稿的人被吓呆了,那种目瞪口呆的状态持续了有好几分钟,他惊恐地望着这正在退出去的队伍,然后黯然地从讲台上走了下来,一路上表现得失魂落魄。

那些经办的人应该受到责怪。他们应该告诉他,近郊的最后一趟班车在九点钟开车,到时候会有一半的听众要走。不管谁在台上讲,他们都必须走。据我料想,从此,德科多瓦就再也没有在公众面前露过脸。

对于佩特罗廉·维苏威·纳斯比(洛克)我记得非常清楚。内战刚开始时,他是在托莱多的《刀刃》工作。那家周报历史悠久,生意兴隆,非常受大众的欢迎。他抛出了一封调子被写得很合时宜的信,于是他立刻出了名。他坚持自己所倡导的东西,每周都会给那些同情南方的北方人以及民主党人以鞭策。他所写的那些信被到处转载,自大西洋到太平洋,几乎每个人都会看,每个人看后都会笑——至少除去沉闷的、有成见的民主党人以及那些对南方抱有同情态度的北方人外,每个人都是如此。纳斯比是突然间成名的。对于大家来说,这似乎像触电似的。很快,人家就开始请他对一个连进行领导。他接受了,并准备直接开向前线。不过州长要比科纳以及裴多菲这些政治上的能手聪明一些。他拒绝了为委派纳斯比签字,而是命他待在家里。他说,纳斯比在战场上只不过是一个握着一把刀的战士,仅此而已,而在家里,他拿起笔便成为一支队伍——并且配备重炮!纳斯比屈服了,继续写着他那惊人的信。

我到哈特福德进行访问时,才第一次同他见面。我记得那似乎是内战结束后的三四年,歌剧院里到处是人,都是来听他讲《诅咒卡南》的。两三年以来,他在台上一直都是在讲这个同样的题目——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在他嘴里过了足有几百遍。可是即便是如此,现在如果不是看着手稿,他还是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除去开头那一句。当他出现在台上时,只听见一片欢呼声。不过他没有停下来鞠躬,或者是凭借其他的什么方式来对大家的欢迎进行感谢,而是径直走到宣读手稿的桌子边,打开了书夹子,他的神态立刻僵化起来,在一个半小时里,除了翻书之外,他几乎一动都没动——身子微微向桌子倾斜,左胳膊似乎是一根被牢牢撑着的树桩,右膀子则横放到桌子上。每隔两分钟,他的右胳膊便要朝前挥动一次,翻一页书,然后再次放到背后去——整个动作令人联想到一架机器,一架有规律地进行循环往复,敏捷而又准时的机器。你简直都能够想象得到你听见了它所发出的叮当声。他是个彪形大汉,身形魁伟,穿得土里土气,所以看起来笨头笨脑的,像个朴实的老农。

我充满好奇地听他开始讲话,他并没有让我等太久。他将左胳膊一撑,右胳膊放到背后,然后便俯下身来照着讲稿,将脸稍微扬起,看了听众一眼,像牛叫那样吼道:“我们都是祖父传下来的。”

在那之后,便一直吼到底。在不断的欢呼、大笑声中,一味地讲下去,对那些欢呼和大笑丝毫没有在意。他的演讲,就像一发发对准了目标的子弹,朝着蓄奴势力和北部为蓄奴进行辩护的人展开了猛攻。他的成功在于讲话的内容,而不是讲话的方式。因为他的讲话没有任何技巧,除非他那极端鼓舞人心的真诚也可以被称为技巧。他刚讲完便转身走下讲台,就像对背后所爆发的欢呼声无动于衷那样。

他的身子结实得简直像头牛,体力和耐力都像个角斗选手。当时的快车不多,有一次,他转车脱了班。为了不至于将哈特福德约定的讲演耽误了,他坐“牛车”走了一整天外加大半个夜晚——而当时又正值隆冬季节。下了牛车,他便直接赶到讲台上,都没有吃中饭,不过一上讲台,他便声若洪钟,丝毫没有倦意。他坐下来同我聊天,吃晚饭,直到半夜,到了最后还是我认输了,而不是他。他和我说,在第一个季度里,他每个月要有二十五个晚上朗读他的《诅咒卡南》,这种状态持续了九个月。在我看来,没有任何一个演讲人将这纪录打破过。

他说,自己连续二百二十五个晚上重复地进行演讲,结果是开始讲的话他根本不用看着稿子便能背出来。有时候,如果胆子大一点,甚至可以这样一干到底,而且还会引发另一种情况。长期在外演讲后回到家里,傍晚靠着壁炉边坐着边默默地想,突然间钟鸣八下,将他的沉思打破了,他习惯成自然,不自觉地便大声喊了起来:“我们都是祖父传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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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年夏天,奥里昂和我乘坐搭客马车横贯大陆,并在大盐湖城停留了两三天。我已经记不清那时候谁是犹他准州的州长了,不过我记得当时他不在那里——准州州长经常会有这样的习惯。他们只不过是些政客,来边远的地方吃苦头的目的是为了将州建起来,然后自己以参议员的身份回来。不过当时州长的职务是被准州秘书弗兰克·富勒代理的——当然他也被称为州长,就像奥里昂在得意时因为奈州长不在职就得到这种临时的称号那样。在民主国家里,人们得到的荣誉称号,哪怕是由于偶然机会得到的,并且仅能够使用48个小时,那也是永久的,就像是天堂里所具有的永久性一般。从此,你就再也去不掉这些称号了。只要你做了一周的治安法官,那便永远是“法官”。在7月4日爆发的某次战役中做过民团少校,那便永远是个少校。纯粹是因为误会,而在无意中被称为“上校”,那么这个人便终身都会顶着这个称号。我们对称号与门第的崇拜是发自内心的,但口头上都对它加以嘲笑。这就是属于我们的民主权利。

是的,富勒是代理州长,他让我们在大盐湖城休息的那两三天过得很快乐。他精明能干,积极进取,并且对当前的所有事情都感兴趣——不仅是感兴趣,并且如果值得的话,他的兴趣还要比一般人的大五倍,甚至是十倍——真是个充满生气的人。

在这以后的五六年,我一直生活在太平洋沿岸。1867年1月间,我取道地峡回到美国。到达纽约后,我见富勒正在忙什么事。见到我他很高兴,想将我介绍给他的妻子认识。过去,我没有听说他已经娶了妻子,也并不知道他已经有了一个妻子。好吧,在他的介绍下,我认识了他那甜蜜且又文静的妻子,她特别殷勤、可爱而又厚道。然后,令我更加大吃一惊的是他又介绍我认识了他的几个女儿。她们真是他的女儿,落落大方,还结过婚了——他并没有说结了多久。喔,富勒可真能吓人。要是他给我看的是几个小孩,那还差不多,比较合情合理。但他看上去特别年轻,不像有那么大孩子的人。我猜不透其中的秘密,也便随他去了。很显然,这是一个能够用来说明如果境遇顺利,得天独厚,那就看不出已经上了年纪的很好的例子。

富勒州长——很自然地,他在纽约的朋友们都这么称呼他——那时候他正热衷于一项爱好。他每天都有一样爱好,而且总是对其非常热衷。他说我必须挑选一个在全纽约都是最大的大厅,在那里就夏威夷群岛来作一次演讲——还说人们肯定会爱听我讲话,甚至会听得如痴如醉。这个人精力充沛,非常有魅力。他曾经一度差点将我说服,以为整个纽约都会如痴如醉地听我演讲。可是我毕竟有点自知之明,并且我深知,纽约人从来都没有听我讲过话,也从来都没有想要听我讲话,也不愿意听我讲话——但是这个人却差一点儿将我说服了。我反对他的主张,一旦他在我心中所鼓起的那种热情冷落一点时,我便会表示反对,并且是不停地反对,不过这样还是没用。富勒确定我立刻就能成名,并且不用费吹灰之力。他说,所有的一切都交给他来办——所有事都交给他来办好了——只要我去旅馆,坐下来,舒服地待着——十天之内,他便会将名声以及财富都放到我的脚下。

我无可奈何并且有点儿动心了,但是还没有完全的神志不清。我请求他找一个小礼堂,将票价降到小节目的水平。可是没有用,他一点儿都没有听进去——说是要订一家全纽约最大的大厅。他想要订库珀学院底楼的大厅——共有三千个座位,还能够站一千五百人。他说,大厅将会被挤得爆满,门票一块钱一张;人会特别多,直到挤得透不过气来,所以他不妨要价两块钱一张。喔,他热衷自己的计划到如此程度。他便这么干起来了。他还说,这用不着我花什么钱。我说,这样恐怕赚不到什么钱吧。他说:“没事。如果赚不到钱,那就是我的事。如果赚到钱,那就是你的。如果赔本,损失就由我来承担,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他将库珀学院租了下来。并按照惯例为这次演讲做了广告——在报上的广告栏里写了一小段。如此这样连续三天之后,我没有听过哪个人或是哪家报纸说过关于演讲的话,我有些局促不安了。他说:“喔,这个在私底下酝酿着。表面上你是看不出来的。”他说,“随便它吧,会起作用的。”

好吧,我同意让它产生作用——大约直到第六天和第七天。再过三四天,演讲就将开始了——不过我仍旧不清楚私底下产生作用的情况,所以心里面满是疑虑和不安。我去找了富勒,让他务必更加努力弄广告才好。

他说他是要弄的。他弄了一桶印好的小东西,那种能挂在绳子上的,每一扎有五十份。是准备用在公共马车上的。每一节车上都能够看到这些东西在飘荡。我心里很着急,不由得尾随着这些车子转了一圈。我有一两天什么事情都没有做,只坐在车子上,从纽约的一头到纽约的另一头,看着这些东西晃过来又晃过去的,等着看有什么人将它拉下来读一读。可没有人动手——至多只有一个人。有个人将它拉了下来,对他的朋友说:“那个有关夏威夷群岛的演讲的演讲人马克·吐温是谁啊,我一点儿都不清楚。”他随手将它一扔,转换了话题。

我不能再跟车到处转了,我腻味了。我找到富勒,和他说:“富勒,那天晚上的库珀学院除了你和我不会有其他人。这下全都损失啦,我们只能将票子免费送人。必须要想些办法出来才好。我简直要自杀了。如果有胆量,有工具的话,我就自杀算了。”我说,“富勒,一定要客人免票将大厅挤满不可了。你非得弄成送票不可。非要如此不可。要是进去后场子空空的,人家对我既不熟悉,也没听说过,也没坐过车子,没有见过车上那些晃来晃去的东西,那我肯定得死。”

“嗯,”他还是热衷于自己的那一套,“让我来办吧,肯定能办好。我来让客人免票将大厅挤满。你登上讲台时,一定会发现全场都是那些上等的听众,他们的文化水平最高,以前无论是谁演讲时都没见到过他们。”

他说到便能做到。他将一篮子一篮子的免费票送给纽约四周方圆三十英里以内的全部公立学院的老师——他像洪水那样将免费票泼给他们——到了那个晚上,那些人都来了。库珀学校连那些人的三分之一都容纳不下。七点半时,演讲开始了。我心急的不行,七点便去了。我一定要去。我真想在死之前去看一眼那空荡荡的“大钟乳洞”。不过等我走近那个大楼时,便发现距离它差不多四分之一英里的所有街道上都挤满了人,交通也被堵塞了。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些人都想要挤进库珀学院。不过事实上正是如此。我绕到了大楼的北面,从舞台后门走了进去。千真万确,座位上、过道上以及舞台上,到处都被神采奕奕的人们挤满了,都是从文化中心搜罗而来的——从学校来的。我费了好大力气才穿过了舞台上的人群。等我走了过去,并在听众面前站好时,舞台上已经被挤得满满的,甚至连一个小孩子的位子都没有留下。

我非常高兴,兴奋得简直无法形容。我酣畅淋漓地将夏威夷群岛给这些人讲了一遍。对我讲的所有内容,他们都报以大笑以及欢呼。一个小时又十五分钟,我真的就像是身处天堂。每看听众一眼,我便流露出一些神赐的欢乐——最后结算确定,全场共收入三十五元钱。

富勒还是那么兴致勃勃,似乎他所预言的名声以及财富都实现了。他实在是高兴,实在是陶醉。几天以来,他的嘴就没有停过。“啊!”他说道,“财富并没有进来——这个并没有进来——没有什么,以后会来的。名声早已有了,马克。啊!在一个星期之内,你就要变成整个美国最著名的人物啦。这是莫大的成功,不是失败。”

这个插曲花了他至少四五百块钱,但他从来都不提一个字,还是那么快乐和得意,那么骄傲和愉快,似乎他将传说中的金蛋生下来并孵化成功了。

关于名声他倒说对了。借助于这次演讲,我的确得到了一些名声。纽约的报纸对这次演说进行了称赞。地方报纸便将这些赞美之词转载了。乡下的演讲会——这时候,当年的演讲制度正处于全盛时期——便开始对我发出邀请了。我听任雷德帕思的安排。演讲季节的尾声被我赶上了。我到了西部,每晚讲一次,每次一百块钱这种状态持续了六个星期到八个星期——于是我认为,先前的预言在如今都得以实现了。我得到了名声,也得到了财富。我并不认为这些细枝末节都表述得正确,不过这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实就是那样。我是说,我已经记不清是在那一年还是在第二年作的旅行演讲。不过关键的问题是我开始这样做了,而且能有这样做的机会,恰好是这个莽撞的弗兰克·富勒与他那个疯狂但不朽的计划所创造出来的。

这些事情都发生在38年或者39年前了。自这之后,我曾有两三次遇到过弗兰克·富勒,每次的间隔总是若干年,碰到一起的时间非常短——只有一会儿,仅此而已。不过他却一直都是那么年轻,从来都没有一根白发,也没有丝毫老相。一直是那样热情,总是活得非常高兴。去年秋天,他的小舅子惨遭暗杀。很明显强盗是躲在汤普森先生的屋子里面,然后在晚上用棍子将他打死的。两个月后,我在街上遇见富勒,他看起来很老,非常老,特别憔悴,一副倒霉相,我简直认不出他了。他说自己的妻子因为兄弟的惨死几乎被吓死,神经脆弱得简直活不了几天了——于是我和他一块儿去看望她。

她坐在沙发上,直挺挺的,四周用枕头垫着,每过了一会儿,就将脑袋在枕头上靠靠。呼吸也很困难。我见了很难过,因为我已经看到过很多次这副模样啦。克莱门斯夫人这样坐着有两三个月之久,日夜如此,挣扎着进行呼吸。服了鸦片后,困了,或是实在太累了,便将脑袋靠在枕头上,同富勒太太一样,然后打打瞌睡,每次差不多有两三分钟。

从此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富勒太太。三天后,她便永远安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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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众的一种娱乐形式,所谓的“朗诵会”,在我看来是由查尔斯·狄更斯首创的。他于1867年将这个念头自英国带到这里。他在本国将这个弄得非常流行,又将它在美国弄得为大家所接受,所欢迎。他在什么地方讲,那个地方便被挤得满满的。仅仅一个季节,他就赚了二十万块钱。那一季里,我听过一次他的朗诵会。那是十二月份,在斯坦韦大厦,那是我一生中最为走运的一次——不是说钱的方面,我并没有想到钱。这次在我的一生中是真正的走运,它令我的一辈子都得到了幸福。这天,我去圣尼古拉斯旅馆看望我那“教友市号”之行的朋友查利·兰登,经人介绍,我认识了他那腼腆、甜蜜且又可爱的妹妹。我陪着他们家的全部成员去参加狄更斯的朗诵会。那是在四十年前了。从那一天起,他的妹妹就从来都没离开过我的心房。

狄更斯先生对他已经出版的作品中的一些场面进行朗诵。我在自己的座位上远远看去,发现他个子矮小,衣着有些古怪,相貌不凡。他身穿天鹅绒的黑色上衣,纽扣上还别着一朵红艳的大花。他站在那里,在他的上面是红色的布幔,布幔后是一溜强烈的灯光——通常,艺术家们是这样安排的,将强烈的光集中到一个目标上。狄更斯的听众们坐在非常舒适的微明灯光下,而那些隐蔽着的灯则强烈地投射到他的身上。于是他便在这明亮的灯光中进行表演。他对那些生动的段落进行朗诵,读得有力并且动人,产生了激动人心的效果。这是因为,他不仅是读,而且还在表演。读到斯蒂尔福思丧命的暴风雨那场,他读得是那么活灵活现,动作又是那么有力,当时的境况可以说是全场一片狂热。

狄更斯开创了先例,别人便也跟着来了。不过在我的记忆中,别的人至多也只不过是一度有所成就罢了。过了一阵之后,公开朗诵便过时了,直到狄更斯开创先例的二十多年之后,才又恢复起来。在这之后,又一度兴起,支撑了一段时间。这奇异且又拙劣的行业,被称为作家朗诵会。上苍看够了这类造孽的事之后,作家朗诵会也便不再兴风作浪,而是让世人过太平日子了。

演讲和朗诵非常不同。演讲的人只是凭借记忆发表演讲,而不用笔记、手稿或是书本。在冬天四个月的整个演讲季节中,每个晚上都在重复讲相同的内容。当1868年我加入演讲行列时,演讲风已经在全国各地流行了许多年了。那个时候正值演讲的极盛时期。每年的闲季,每个市镇都会有公民组织为即将到来的冬季演讲进行安排。他们自波士顿演讲办事处的名单中来挑选演讲人,并根据市镇大小以及付费能力来挑选。每组通常要讲八场或者十场,唯一的条件便是能够付得起费用,并且不要求在季末收支平衡。特别小的市镇只能邀请那些五十块钱一级的男女演讲人来对付一下,再加一两个每位出场费一百的二流明星来吸引听众。大的市镇雇用的全是出场费一百的男女演讲人,外加约翰·勃·高夫、安娜·迪金森、温德尔·菲利普斯、亨利·沃德·比彻来吸引听众。大城市雇用的则全是这些名牌人物。安娜·迪金森的出场费是一晚四百,亨利·沃德·比彻以及高夫同安娜·迪金森一样,不索价五六百就不错了。温德尔·菲利普斯的出场费我已经记不清了,总之是高的。

我前后共三个季节都参加了演讲——时间持续得相当久,久到足够让我学会这一行了。然后颠沛流离了半生,我为了自己的新婚生活,在家住了十四五年。同时,投机商以及孜孜求利的人则将雇用演讲人的这个行当捡起,企图借此发财。短短的五年间,他们便扼杀了这个行业。1884年,我重新回到了演讲台有一个季节之久。在这之前那份愉快而又庄严的沉默已持续了十年之久。这十年间已经有一代新人出现了,他们对演讲以及朗诵一无所知,既不明白该怎样去对待,也不知道是怎样一回事。这些没有经受过训练的新兵是些很难对付的听众。凯布尔和我同他们打过交道,都感觉非常棘手。

凯布尔孤身一人在全国各地对他自己写的小说进行巡回朗诵,前后已有三年之久。开头朗诵得非常成功,因为他是这方面的天才。不过不幸的是后来他为此而向一位雄辩术教师求教,等到他能够登台进行演讲时,他所受的教育已经很好、很彻底了,以致他剩下的只有戏剧性和做作,同他早先那种无知而又光彩的年代相比,他受听众欢迎的程度,已经连一半都没有了。过去,我从来都没有将朗诵当成行当,很想试一试。我雇了庞德少校带领我走向全国,付给他一定数量的手续费。我还聘请了凯布尔作我的助手,每周六百块钱。就这样,我们出发了,开始了我们的冒险行动。

这件事是多么的可怕啊!至少开始是这样的。朗诵的材料我挑得非常好,不过却没有认真研究过。我认为只要像狄更斯那样去干就可以了——在讲台上照本宣科。我这样干了,弄得笨头笨脑的。书面的东西是生硬而又刻板的文学形式,不适宜于用来口头演讲——口头演讲的目的只在于娱乐,而不是为了教训。这些文字必须要被加以调整、拆散以及通俗化、日常口语化——否则全场便都会感到厌烦,而得不到娱乐。一个星期后,我干脆将书本扔到了一边,再也不带它上讲台了。不过同时,我记熟了这些东西,这样我在讲台上讲时就变成了流利的讲话,原先那些拗口而又程式化的东西全部没有了。

有一次朗诵,所用的材料是《艰苦生涯》中一章中的一段,那一段被写得非常夸张。我为这段文章起了个“他祖父的老公羊”的题目。我在心里将所讲的内容事先记住了,到讲台上又改变了一些,后来又连续几夜继续进行修订。这样,从开始害怕面对听众讲,到喜欢讲、乐意讲。在干完这个季节的工作后,我从来都没有想到变化会有多大。我一直都没有想到,直到十年或是十一年以后,有一个晚上,我在纽约的一家客厅里将这本书捡起,读给提出这个要求的十几个男女朋友们听。不过读不下去,也就是说,如果大声地读是无法读下去的。我磕磕巴巴地读了五分钟,最后终于放弃了努力。我说,不妨就我自己的记忆所及,讲一下这个故事罢。结果是幸亏靠了记忆才得以过了这一关。虽然已经过去了多年,我所讲的还是特别忠实于讲台上所讲的那个本子。在我看来,我至今还记得这个本子,在这里,我愿意再讲一遍,如果读者愿意的话,好让他们将它和《艰苦生涯》中讲到的那段故事进行一下比较,看一下口头讲的本子同书面印出来的本子之间的出入有多大。

在这里讲这件事的目的,就是为了表明:记忆力好会带来多坏的影响。如果记忆力太好,就什么都能记住,什么都忘不了,这就失掉了比例感,辨别不出重要的事与不重要的事之间的区别,将一切都一股脑儿记住了,并且一股脑儿讲出来,结果情节的开展就延缓了,同时将事情弄得糊里糊涂的一团糟,听的人也就厌烦了,听不下去。《他祖父的老公羊》中的一个历史学家的记忆就属于此类。他总想将这段历史为他的同伴,也就是其他的露天矿工们讲一下,不过怎么讲都讲不完。因为他的那套记忆,令他不能够一讲到底。在他记忆中的那些和这个故事丝毫没有关系的细节,老是打断他的思路。这些丝毫没有关系的细节会吸引他,把他引向岔道。如果遇到一个名字,或者一个家庭,或者是其他同故事无关的事,他便会从原来的道上岔开,讲这个人是怎样,或是这户人家是怎样——结果是尽管他在费力地朝前走,但同他祖父有关的老公羊的那些有趣的遭遇却跑得越来越远。终于,最后故事还没有讲完,他便去睡觉了,他的伙伴也去睡觉了。有一次,他的确是快讲完了,伙伴们心中充满了希望,认为终于能够将祖父冒险的全部经过和情况弄清楚了。在照例的开场白后,这位历史学家说:“嗨,我说过了,他在锡斯基尤县的一个老乡手里买了一只老公羊,将它带到了家里,并在草地上放养。到了第二天,他去看公羊的时候,恰巧掉了一个一角钱的银币在草丛里,于是便俯下身子——在草丛里到处找。而那个公羊呢,却正站在小山坡上望着。但是我爷爷并没注意到,因为他是背对着公羊的,那时候他正一心一意地想着那枚银币。嗨,我说过了,他正在山坡脚下俯着身子——像这样——在草丛里到处找,但公羊却在小山坡上。除去公羊之外还有史密斯——史密斯站在那里——不,不是那里,而是过去一点的路上——也许有十五步远吧——嗯,我爷爷正俯着身子——就像这样——而公羊却在上边看着,你明白吧,而史密斯他——(默想了一会儿)——公羊它低着脑袋,就像——那个卡拉维拉斯的史密斯——不,不是卡拉维拉斯的史密斯——喔,我想起来了,他一定是图莱里县的史密斯——一定是的,现在我记得清清楚楚了。

“嗯,史密斯站在那儿,我爷爷站在这儿,你知道吗,他正在草丛里,俯着身子四处寻找。山羊见了他的这个姿势,还以为是在招呼它过来——于是它就过来了!以每小时三十英里的飞快速度,从山坡上奔了下来,眼睛盯着他。你知道,我爷爷正像这样俯着身子,背对着它,而他呢,当然……哎哟我记起来了!根本不是什么图莱里县的史密斯,而是萨克拉门托的史密斯……哎呀,我怎么将这些史密斯们弄混了——啊,那个图莱里县的史密斯一点都不值得提起,但是那个萨克拉门托的史密斯……啊,他却出自美国南方最为高贵的血统。分界线以南,没有比萨克拉门托的史密斯家更加高贵的血统了。要清楚,他们有一家是和惠特克家结了亲的!我看,这样你就能够知道是些什么人在和萨克拉门托的史密斯家往来了,没有其他家能够比惠特克家的血统更加高贵的了。依我看,一定没人能够说其他谁家比他们家更加高贵。

“你看一下玛丽亚·惠特克吧——多么好的姑娘!小吗?没错,她是有点小,可那又怎么样呢?可要看看她的心胸——心胸大得像公牛——又善良,又甜蜜,又慷慨,又可爱,这是非常明白的。要是你要她有的什么东西的话,你总是能够得到——能得到,而且还是非常高兴地给你。是啊,如果玛丽亚·惠特克有一样什么别人需要的东西的话,那她则一定会给他——总是会给,并且是非常高兴地给的。她有一只玻璃的假眼,她总是将它借给弗洛拉·安·巴克斯特,她并没有给她配上。嗯,她有些大,假眼不合适。她的眼眶应该配十四号的假眼,而那个假眼是七号的。这样,假眼就放不稳。她的眼睛一眨,它便翻一下。这个玻璃眼睛好漂亮,配她实在是太好了,因为向外看的那一面是淡蓝色的,非常好看。后面是镀了金的,这就和另外一只眼睛不相配,那只是褐黄色的,显得非常文静。你清楚吧,眼睛都是这样子的。不过,这并不碍事——他们配到一起,还挺像那么回事的。只要弗洛拉·安的眼睛一眨,那只蓝色镀金的眼睛便会转起来,而另外一只眼睛则停着不动。她一兴奋,那个假眼睛就会转动,不停地转呀转,越来越快,一会儿蓝,一会儿黄的,就这样一闪一闪滴溜溜地转,哪怕是世上年纪最大的人也无法跟上。无法将她那脸上的表情看清。弗洛拉·安·巴克斯特和霍加多恩豪结了婚。我想,这样你就会明白了,她的血统是什么样的——是马里兰东岸世家的。在美国,霍加多恩家最高贵了。

“萨利——我是指萨利·霍加多恩——萨利和一个传教士结了婚。他们出了国,去了大洋那边遥远的岛上,将好消息带给了食人族。他们吃掉了他们两个。这不正常,因为按照惯例,他们是不吃传教士,而只吃他的家人的。一旦他们发现自己做了什么,便会非常难过。在派亲属前去取东西时,他们便这样表示过了——说得非常清楚——说他们非常不安,还就此道了歉,说下不为例,说这不过是一次意外。

“意外!这实在是愚蠢。哪有这样的意外。不管世界上发生什么事,都是由一个比我们更加智能的力量所安排好的,并且一直都是出于善意。有时候,我们不懂得善意是什么——就好像他们这两家少了那个传教士与他的妻子一样。不过这倒没有什么,因为这不是我们应该管的事。同我们有关的是,那是出自好心的天意。不,先生,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意外。只要是一件在你看来似乎是一件意外的什么事发生了,你就应该断定,那根本就不是什么意外——而是天意。

“你就看一下我的勒姆大叔吧——这事你有什么说的呀?我要求你的,不过是——你看一下我的勒姆大叔,同我谈一下意外的事!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我的勒姆大叔带着他的那条狗上街,他因为病了,或是醉了,或是其他原因靠在脚手架上——这个时候有一个爱尔兰人,手里拿着搬运泥灰砖瓦用的泥桶,正站在三层楼的梯子上。他的脚一滑,便掉了下去,连同砖头什么的一起,不偏不斜地砸到一个陌生人的头上,立刻就将陌生人的命断送了。仅仅两分钟,就得请验尸官到场。大家都说,这是一场意外。

“意外!没有意外。这是天意。在它背后含有神秘而又崇高的用意。目的就是对那个爱尔兰人进行拯救。如果那个陌生人不在场。那个爱尔兰人就会丧命。人们说,这是天意——这当然是!那里当时还有狗啊——为什么爱尔兰人不掉到狗身上呢?为什么不注定是那条狗呢?理由非常充分——那条狗能够看见他冲着它砸下来。你不能靠狗来对天意进行执行啊。爱尔兰人不会掉到狗身上,那是因为——让我想一下,这条狗的名字是什么来着——(默想了一会儿)——哦,想起来了,叫贾斯珀——并且它是一条非常好的狗。而不是普普通通的那种,也不是杂种狗。它是一条混成狗。混成狗是具有狗种属中全部优良素质的那种狗——同一种狗的辛迪加类似。至于那种杂种狗,则是由杂七杂八的渣滓拼凑成的。贾斯珀是勒姆大叔从惠勒家弄来的名种。你应该听说过惠勒家吧。分界线之南,没有比惠勒家更高贵的血统了。

“嗯,有一天,惠勒正出神地在毯子工厂里想着心事,突然被机器一把抓了进去。要知道,当时他正在工厂里四处逛,从顶楼到地下室,四处逛,就是用的这种步法——啊,简直连个人影都还没有看到,只听见在走过时,他嘘地一声。啊,你肯定知道,按照他这样的步法,如果想要逃过这一关,得以平平安安回家,可是办不到的。惠勒被卷进三十九码的三股头毯子里去了。他的寡妇妻子很悲伤,她特别悲伤,因为她爱他,所以她想尽一切办法替他料理后事,不过那可实在是不容易。她拿出了整整一段足有三十九码的毯子——她要体面地将他安葬。不过她不忍心将他卷起来,于是就让他平躺着。还说她不赞成别的方法。她本想买一个坑道给他,但却没有卖的。所以她就将他装入一只很好看的盒子里,并将盒子直立着放到山坡那边那二十一英尺高的石基上面。这样,它既是纪念碑,也是坟墓,两者兼得,经济而又实惠——盒子足有六十英尺高——无论在哪里都能望得见——她将一行字粉到了上面:‘此处埋有三十九码的三股头毯子,里面包裹着米林顿·格·惠勒的遗体,安息吧。’”

讲到这里的时候,这位历史学家的嗓子开始变得含糊不清了,眼皮也直往下耷拉,他睡着了。所以,自这一天起直到今天,我们都还是稀里糊涂的。我们搞不清楚老祖父到底有没有从草地里将那一角钱找到。我们丝毫都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甚至到底有没有发生什么事。

将上面这段故事同《艰苦生涯》中的原本一对,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一个能够在听众面前背诵得非常有效果,但另一个却不行。其中一定是有原因的,不过道理却很深,不是粗陋的语言就能够说得清的。我感觉到了,但却表达不出来。它非常难以捉摸,就好像是一股气味,刺人且又无所不在,不过又很难将它分析清楚。我放弃了将它分析清楚的尝试,只知道一个本子能够背诵,而另一个却不行。

所有背诵,自然是凭了记忆讲的。不管哪一个本子,都不能单单照本宣读。为什么会这样?有很多理由,不过其中的一个理由也许最明显不过了。照本宣读,是在讲述别人家的故事,做的是二手的事情,你只是在对人家进行模仿,并不是当事人。你是被人为地编造出来的,并不是真实的人。反过来,离开本子讲,你进入了角色,你变成了他的那个人,这就同演员的道理一样了。

最伟大的演员,不太可能仅靠手中的一本书就将观众迷住。按照书本去读,便无法将最精彩的味道表现出来。我所指的是那些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巧妙安排,乍一看,似乎是即兴式的,但却具有很强烈的效果的那种。比如说,故意为挑选准确的字眼而显得迟疑,故意在无意中感到窘迫,将字眼强调错了,但实际上却是具有深意的——这些和其他各种技巧,能令背诵故事的人具有能够即兴进行讲述的那种自然的魅力。而对于凭借书本进行朗读的人来说,固然也能够一一效仿,却非常容易露出马脚。虽然听众可能会钦佩朗诵者的手段高明、灵巧,但是这种朗诵只能将听众的理智满足,而不能满足他们的心灵,即便是有所成功,这种成功也是不完美的。

当一个人在讲台上进行朗诵时,便很快就会意识到,技巧中有一种最为强大的武器,它的效果是难以估量的,那便是停顿——这个令人难忘而又雄辩的沉默,这个带着几何级数性质的沉默,往往可以收到预期的效果,为任何即便是善于措辞的语言所不能达到的。对于那些照本宣读的人来讲,停顿没有太大的用处,因为他不知道该停多久,他无从去对间歇的长短进行判断——这必须是让听众来帮他决定的。他必须要从他们的脸上去觉察停顿是否适度,可是现在他的眼睛并没有停留在听众的脸上,而是停到了书本上。所以,他只好想当然地来对其间歇的长短进行决定。这样就没有猜得很准的可能,而这里的关键却是一定要准确、绝对要准确才行。

不需要书本就能背诵的人拥有各种优越性。当他碰到故事中一句特别熟悉的话,也就是他在那一百个晚上中的每个晚上都讲过的话——在一次停顿前或是停顿后的那句话——听众的表情会告诉他应该停顿多久。对于某些听众来讲,停顿应该相对较短;对于另外一些听众来讲,停顿应该相对较长;对其余的一些听众来讲,停顿应该更长一些。进行表演的人一定要根据听众的各种差异来对停顿时间的长短进行决定。这些变化特别细微,特别微妙,简直可以将它比喻为用来对五百万分之一英寸进行衡量的普拉特以及惠特尼的精密仪器。而听众,则是这架仪器的双胞胎,能够将停顿测定到最细微的程度。

经常性的,我会玩停顿这个把戏,就像孩子们经常玩儿他们的玩具那样。当我在世界范围内作环球演讲用来偿还韦帕斯特先生所欠下的债务时,曾有三四次演讲中,停顿起了重大的作用。我将它拉长或者缩短,全部都根据当时的需要。每当能够正确地进行估量的时候,我就会从停顿中享受到非常大的快乐,如果情况相反的话,就会令人非常不安。在讲黑人的一个鬼怪故事《金手臂》的时候,有一次的停顿刚好是在最后结束之前。只要我能够恰当地掌握停顿,在停顿之后所说的话就一定会产生惊人的效果。不过,如果哪怕将其中的五百万分之一英寸掌握错了,那么听众就能够从这无限小的时间间隙中,从倾听这个可怕故事时的紧张心理中清醒过来,从而能够将高潮预见出来,并在高潮突然到来之前便做好心理准备——那样就很没意思了。

《他祖父的老公羊》中有个该停顿的地方,那个地方在某一句话的后面。当我们周游世界时,克莱门斯夫人同克拉拉总是喜欢为我每晚的演讲担心。其实没有必要这样。她们想在停顿时看看全场听众的反应如何。她们认为,自己可以由停顿的效果精确地将听众水平的高低判断出来。这我懂得更多,只不过我不便这么说。只要停顿恰当,效果就有把握。如果停顿的间歇错了,哪怕只有五百万分之一英寸错了,笑声便会变得平平淡淡,肯定不会是哄堂大笑。《他祖父的老公羊》中,这段是在那个问题被提出之后,即那个爱尔兰人到底是因为偶然还是因为天意而栽倒在陌生人的身上。假如这是天意,假如唯一的目的只不过是为了对那个爱尔兰人进行搭救,那为什么一定要牺牲那个陌生人呢?“在那里还有狗啊!为什么不是掉在狗身上呢?为什么没有注定是那条狗呢?这是因为那条狗会看见他正冲着它掉下来。”最后的这句话,是我们全家都在等候着的。说了这句话后,停顿对于任何听众来说,都是绝对必要的,因为对于任何一个人,不管他怎么聪明,都没有办法在刹那间就能够将一个新的陌生的逻辑领会,可是过了一会儿之后,便又会认为那件事是情理之中的,那便是承认对于虔诚的心理狗是无动于衷的。狗一直都很机灵,机灵到只关心它本身的利益,一旦发生什么紧急的意外,肯定不会为了别人的利益而去做什么自我牺牲,哪怕是上天的旨意也不会。

第三篇 我的婚姻生活 第一章 克莱门斯夫人与小苏西的天赋

在我的印象中也曾经有过一个字的失误,那是当比赛即将结束时,所以那次我没有拿到奖牌。我还记得是“二月”(February)这个字,在拼写时我丢掉了第一个“r”——但是那一次我是为了对一位意中人进行照顾才那么做的。当时我的心是如此之热,宁愿将一个字的全部字母都丢个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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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她独自一人摸索着走过了另外一处黑沉沉、没有阳光的沼泽,不过这次她找到了一处歇脚的地方。一个星期里,她妈妈没有能够在傍晚孩子祈祷时去育儿室。她妈妈说到了这一点,说因此而感到很不安,说今天晚上要来,还希望每个晚上都能来,能够像从前那样听苏西祈祷。她察觉出孩子希望能够答话,可就是不懂得应该怎样用词,于是就问她有什么困难。苏西解释道,富特小姐(保姆)正在教她有关于印第安人的事情以及他们的宗教信仰,这样看来,似乎不只有一个上帝,而是有数个上帝。这就令苏西不能不进行思索了。而她思考的结果,就是她停止了祈祷。她将这句话修饰成——也就是,修改成——她现在不像“从前那样”进行祈祷了。她妈妈说:“将这对我讲讲,亲爱的。”

身为给孩子们虚构故事的人,有些时刻,我确实有过一些为难,甚至一开始就有这样的感觉。有时她们拿给我一幅杂志上的画,便要我讲一个有关于它的故事,但是她们总是用短胖的小手,遮住那张纸上其他的地方,不让我从中得到启发,所讲的故事必须全部是独创的、新鲜的;又有时候,孩子们只为我提供一两个,或是五六个人,就立刻要我在微弱的基础上讲一段故事出来,让他们经历一下那种惊心动魄以及引人入胜的犯罪生活。

我对那些讲故事的日子记得很清楚。在我们位于哈特福德的家里那个书房的一边,书架挨着壁炉台——实际上,壁炉台的两边都是书架。在书架以及壁炉台上放着一部分装饰品,一头是一个油画镜框,里面画着猫头,另一头则是一个漂亮的少女的头像,大小同真人的头差不多——她叫做埃米林,因为她长得很像——一幅印象派水彩画。这两样东西的中间,则放着刚才提到过的各样的装饰品,差不多有十二种到十五种之多,这其中就有伊莱休·维德的画作《年轻的梅杜萨》。

医生无法掌握这个警句,他总是口吃得严重,所以便一直边讲边吹着口哨,结果说得就如法官对一个犯人进行死刑宣判那样严肃。

“妈妈,假如你忘记戴手表,那是件小事吗?”

很自然地,老师立刻就会出来主持正义,将奖牌从我们那里取走——但是每次我们都又会在星期五晚上之前夺回奖牌。如果我们在星期一早上丢掉奖牌,那么,到了星期五下午,老师对一周的纪录进行结算时,约翰的和气总是会排在前列。而星期五下午的课,最后一般是举行拼读比赛,一旦失掉了面子,我就必须从我们班拼写者的倒数第一名重新开始,不过我总是将两个班都杀得片甲不留。所以,比赛结束时,总是我一个人站在那里,在我的颈子上挂着拼写好的奖牌。

不知自哪一天起,突然间,她自己就有了一个主意,这个主意也出于她对我的爱:她悄悄地将自己的任务增加了一项——为我写传记。她经常趁晚上在卧室里面写,还将她所写的稿子藏了起来,但是没过多久,她的行为就被她妈妈发现了,她妈妈偷偷地将稿子取出来给我看,然后又告诉苏西,她在做的是一件什么事,还说,当我知道她所做的事后是多么的高兴和引以为豪。

“喔,”她们说,“你在大厅里向乔治解释什么事的时候,我们经常倚着栏杆听。”

“是的,”我说,“难道是主日学校的监督不成?”“自然不是,你看他要做什么?”

我们清楚爸爸老是逃学。他随时都准备装死,因为那样就可以不用上学去了,他准备得多好啊。

一段时间之后,答复来了。他便找我,再一次进行了单独的谈话。我将六个著名人物介绍给了他,其中有两个传教士(都来自旧金山)。他自己给一个银行会计写信,早年这个人曾经做过埃尔迈拉主日学校的监督,与兰登先生非常熟悉。结果便是前景不妙。所有的这些人都过分老实。他们不但提起来的时候不赞成,并且还热心得非常过头,没有必要。有一位教斯特宾斯教士和前主日学校监督(但愿我能记得住他的名字)还添了一笔到他们作证的黑信上,说将来我会对醉鬼的坟墓进行填补。这正是人们经常可以见到的预卜终身的一个例子。填补的时限也没被规定。该等多久也没有说。我一直等到了如今,不过这填补之说似乎还是非常渺茫哩。

在都柏林、伦敦或是其他的一些地方,牛顿总是不时地遭到群众起哄。在欧洲和美国也经常这样。可是兰登家和克莱门斯家因为感谢他的恩情,从来都没有对他起过哄。过了好多年之后,我见过一次牛顿,还问过他,他的秘密何在。他说自己也不知道,不过可能是他身上发出什么电来,治好了病。

三月里的一个凌晨,天色漆黑而又阴沉。两点钟时,警报器响了。我立刻从床上跳下来,因为我知道这次它不是在骗人。浴室的门就在我的床边,我走进去,拧亮了煤气灯,看了一眼信号器,将警报器关掉了——按照提示的那扇门关的——这样就将喧闹止住了,然后便又回到了床边。之后我和克莱门斯夫人便开始了一场讨论:

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可爱的人——当然这其余的人中没有他那年老的妹妹,她跟他一样,是那种大好人。六个星期里,我们都在陪着他乘车子出去一家家地行医,他一直带着一篮子葡萄,我们则总是带着书。在第一次访问病家时我们所决定的规划,后来一直都被我们坚持了下来——那便是他在头一家下车时说的话:“我下去看一下,设法缩减一下人口。你们玩你们的。”

值得引起注意的是,在夸奖我时,苏西并没有言过其实,在对我进行揭露时也是实事求是,有什么说什么的,她一直都保持着一种公平、传记式的冷静。另外还有一点值得引起注意的是,也是苏西作为传记家,值得称道的是,她一直都将称颂和批评分配得非常公正而又匀称。

“我就是因为这个才打开窗子的啊,我刚才是下去听听警报器响没响。”

再回到一年前——苏西7岁时。她妈妈有几次曾经对她说:“好了,好了。苏西,不能因为小事哭啊。”

正像我前面说到的,对于拼写好这项本领,我并无多大敬意,至今还是如此。在规范的拼写书籍出版之前,人们拼写时所表露出的一些失误或是习惯,总能在无意之中将他们各种各样的性格表露出来,并且增添各式各样的精彩写法。可以看出拼写规范对于我们到底有多少好处,着实是一件可疑的事情。

我就说:“看来他是失望了,他拿着蔬菜、装饰品走了,我看出他是彻彻底底地失望了。”

“刚才是怎么回事啊?”“是地下室的门。”

现在回到刚才我打了岔的事情上来。正像我已经说过的那样,苏西自小就喜欢考察事情,进行独立思考。这倒不是训练出来的,而是天性使然。遇到事情被处理得公正或是不公正的时候,她总是能够特别耐心地对一项项细节进行回顾,最后肯定能够得出正确而又合乎逻辑的结论来。当她六岁在慕尼黑的时候,总是梦见一只凶猛的熊。每当她梦醒被吓得叫起来时,她都会认真地对这个梦进行分析。为什么会做这个梦呢?做这个梦的目的是什么呢?起源又是什么呢?不——应当有的教训是什么。通过直率且又深入的研究,她得出了自己的判断,虽然可能有些片面或是不公正:因为(用她的话来说)她“从不吃人,而总是被吃”。

她总是很高兴,并且总是能够将高兴的心情感染给别人。在我们那九年贫困、负债的日子里,她总是能够将我说服,让我不要绝望,要能够于茫茫迷雾中见到光明的一面,并且她的确设法让我见到了光明。那些日子里,我从来都没有见到过她对我们的处境变化有一句怨言。孩子们也从未见过。她对她们进行了教育,并且她们也从她身上学到了她那坚韧不拔的品格。对于她所热爱的人,她的那种爱简直就成了崇拜,而人家也以同样的崇拜来回报她——亲戚、朋友以及家里的佣人们都是这样的。

这一件件的琐事,都足以将她那纤细的感受显示出来,都是她那正在成长的性格的重要部分,每当回忆起这些琐事的时候,我都感到非常高兴。

他的这句话吓坏了全家人,他们想要阻止他,不过他不动声色地将她扶了起来。她坐了几分钟,没有作呕,也没有任何的不舒服。然后牛顿说:“孩子,现在我们来走几步。”他将她扶下床,搀着她走了几步。然后他便说:“我只有这么多本领了。她的病还没有被完全治好。她的样子似乎是治不好了。她永远也不可能走得太远,不过每天练习一下,她能走一两百码,并且终生都能保持这样。”

“那也没什么:他一开一楼的门,警报器就会响的,我们就会知道了。”

她说:“可是如果他来一楼偷东西,那该怎么办呢?”

在意大利,死亡令她甜蜜的脸上那份早已逝去的青春又恢复了。她躺在那里,美丽而安详,就像当年当姑娘做新娘时的样子那样。人家想将她的戒指从手指上取下来,交给孩子们保存。但是我将这样亵渎的事阻止了。戒指便随她一起下葬了。

在首次单独谈话中,兰登先生便提醒我要注意一件我自己早已留心的事情——这便是我简直是默默无闻,除了查利之外,周边的人谁都不认识我,而他又太年轻,看人还不是很准。兰登先生对我说,我来自大陆那边,只有那边的人才能够对我为人的品性进行证明,这是说假如我还能找到证明人的话——因此他让我提供查询的人。我提供了。于是他说,现在,我们可以暂时到此为止了,我可以离开,等他去信给那些人,收到答复后再说。

我见到妻子靠在床头,漆黑的头发如绸缎般散落在雪白的枕头上——我看到了那张年轻而又美丽的脸,我看到了她那双和蔼的眼睛里面有些我从未见过的东西,那是愤怒、怨恨而又失望的目光。我感觉自己垮了下来,在她那种目光的注视之下,我感觉自己无地自容。在她那哀怨的怒视之中,我一声不响地站在那里,足有一分钟之久——我应该说,那段时间似乎很长很长,直到之后我的妻子张开了嘴巴,将我在浴室里说过的最后那些话重复了一遍。

“啊,苏西,我看你还是自己决定吧,你自己选。”

在那之后我穿上了衬衫。我的衬衫是由我自己发明的,襟开在背后,扣子也开在后边——如果还算有扣子的话。这次,当我看到纽扣掉了时,我的脾气一下便上来了,话音也随之高了起来,开始声大气粗,脏话不断。但我并不用担什么心,因为浴室的门还是挺结实的,我满心以为门是关得挺严实的。

还有一次发生的事情,虽然也说明她心地善良,但另一个方面也说明她在字词使用方面存在一些缺陷。那时候她十一岁,在圣诞节前后,她妈妈买了些东西,并将买给帕特里克家小孩的礼物给苏西看了看。其中有买给吉米的漂亮的小雪橇,那上边画有一只鹿,还有用金色的大写字母写的“鹿”字。看到任何一件东西,苏西都高兴得不得了,在后来看到雪橇的时候,她冷静了下来,一声都不吭——那个小雪橇是全部礼物中最精致的。她妈妈开始变得诧异起来,也有些失望,她说:“苏西,你怎么了,你不喜欢这个小雪橇吗?这礼物难道不是非常漂亮吗?”

“医生对我说,遇见口(口哨)口(口哨)口(口哨)吃,就要吹口哨,我照他说的做了,结果彻底治(口哨)治(口哨)治(口哨)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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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出去,我准备追踪小偷。我穿过树林沿着山坡往下走,追踪他走过的路,丝毫没有困难,因为在他所走过的路上有很多我的旧伞、仿银器的揩嘴布环和其他他不太赏识的东西。就这样,我胜利地走回了家,向妻子证明了他的确失望而回了,这一点我自开始便看出来了,因为他没有继续上到我们这层楼来对我们这几个活生生的人进行偷窃。

当时我走到屋子中央的时候,不得不停了下来,我已经没有继续朝前走的勇气了。我感觉,有一双责怪的眼睛正在盯着我——甚至连那些雕刻的天使们也都在不怀好意地对我进行着观察:你应该知道,当自己心里明白有人从背后盯着你时,那是什么样的滋味!你肯定会转过脸来——这是连你自己都无法控制的,当时我就转过了脸。那时候,床还是像现在这样放着,只不过床脚应该是在床头那边就是了,如果床放得正,床头那高高的板子就能遮住我,不过床脚的板子没能遮住,从上面就能看到我。我终于露出了原形,没有任何遮拦。

是爱丁堡的一位太太提供了这个小插曲,在她十二岁时,约翰医生经常叫她搭他的顺风车去学校,或是从学校回家。她说,一天,他们正在进行平静的谈话,他的话说了一半突然就停了下来,急忙将头伸向了车窗外——然后流露出失望的神色,坐回到原来的位子上。姑娘问他:“谁啊?是你的熟人吗?”

于是我们就睡了。一直睡到早上差一刻八点的时候,我急匆匆地出了门,因为我要搭乘八点二十九分的火车去纽约。这时候我发现煤气灯在很亮的照着——被拧到了最亮——将一楼照得通明。我的新外套、我的旧伞以及我从没穿过的新漆皮鞋都不见了,屋子后面通往遮阴的那扇大窗被开得大大的。

每当我对这段光阴进行回忆时,那份喜悦与欣慰之情便真像是从心底里洋溢出来的。在这之前,也曾有人对我进行过真诚的表扬和称赞,但从来都没有哪个像这次这样打动我的心。在我心目中,就价值而言,没有任何一次的赞扬能同这一次相比。从那时起,这件事就如同一件珍贵的宝贝那样自始至终都留在我的心底,所有称赞、颂扬、欣赏,不管是从哪个方面而言,都不如这次这么珍贵,自过去到现在始终都是这样。

我说:“我想,他所需要的蔬菜已经都到手了,现在是想为他的老婆、孩子弄些揩嘴布环以及零星玩意儿。他们都非常顾家——小偷也有家——他们总是想着全家,总要为家人拿几件生活必需品和值得纪念的东西。拿到这些东西之后,他们便不会忘记我们了:这些东西是他和我们相互纪念的象征。恐怕这些东西我们再也拿不回来了,但是人家经常会想念它们原来的主人,这样我们就会被别人永远记在心上。”

有一天爸爸说:“我是一个大人物,而大人物纯粹是由精华化成的。”(爸爸清楚我在为他写传记,他就是为了这个才说这句话的)他一点儿都不喜欢上教堂,至于原因是什么,之前我一直都不清楚。到了现在我才知道。有一天他对我说,他最无法忍受别人一直讲自己,但他自己讲自己却能持续好几个钟头,丝毫都不厌烦。当然,他是在说笑话,不过我倒是相信,这说的是实在话。

我是在见到她的象牙雕像时和她首次见面的。那是1867年的夏天,在停泊在斯米尔纳海湾的“教友市号”上属于她哥哥查利的特等舱里。那个时候她二十二岁。首次见到她的本人,是于当年的十二月,地点是纽约。她是个苗条而又美丽的少女。她既是少女,又是妇女。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她始终都既是少女,又是妇女。她的外表庄重而又文静,但却燃烧着同情、忠诚、精干、热忱以及浩瀚的爱的火焰,这火焰永不熄灭。她的身子骨一直都是虚弱的,依靠她的精神力量在支撑着,她那颗满怀希望以及勇气的心是没有什么能够摧毁的。

一些家庭里面,由于亲友们主要分布在知识界——律师、法官、教授或是传教士——所以孩子们习惯于听到各种各样的丰富词汇。很自然地,他们便将听到过的词汇全部捡起来,自然而然地将大小词汇兼收并蓄并且使用起来,不管它具有多么严重的含意,使用得毫无顾忌。结果便是他们的谈话成为了小字眼奇妙而又好玩的步枪射击,偶尔又插入了一些很大的,不合时宜的字眼,就好像重炮轰鸣,引发大地雷动,窗户颤抖。有的时候,孩子们将自己偶尔捡到的字眼的原意搞错了,又为它加上了新的含意,将原来的意思都搞糟了——不过这种情况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多。实际上,正是因为出现这种情况的次数比较少,所以也就显得非常突出。

在这一点上,苏西和克拉拉讲得是很对的。

“是贼吗?”

他向前走,试过了,当然我被停在了他所说的那边的门口,这事情我不仅在当时弄不懂,直到如今还是没有想清楚。

我在这里要提几句苏西17岁时的情况。她写了一个剧本,模仿希腊台词,由她、克拉拉、玛格丽特、沃纳和其他几个年轻的伙伴在我们位于哈特福德的家里为一屋子可爱的朋友们进行演出。当时查尔斯·达德利·沃纳以及他的兄弟乔治都在场。他们都是我们附近的邻居与好朋友。对于这个剧本的技巧,他们特别赞赏。第二天乔治·沃纳来同苏西谈了很久。最后下了这样一个结论:“她是我认识的所有人中最有趣味的,不管是男还是女。”

那时在我们客厅的角落里放着一张沙发,沙发后面有一扇门,通向苏西的住处。她总是躺在沙发后面等待医生——不是躺着,而是站着等,因为即便是她站直时,你也只能瞥见她的一点黄头顶。按照游戏的规则,别人是无法看见她的,因此这一瞥不能算数。据我推测,那只熊肯定是她扮演的,因为我记得有两三次她都从沙发后面跳出来,将医生吓了一大跳,尽管他已经知道那里有只“熊”,正在走过来。

连佣人们都很喜欢他的脸——那是我所见过的长得最为完美的脸之一,安详、文静、亲切——一张与世无争的圣徒的脸,那温和的微笑以及沉思的神态将他内心充满着的爱的光芒展示无疑。在苏格兰,约翰医生人见人爱,在我看来,他的名声由此向南,传遍每个地方。

她有些不安地说:“那样的话,对于我们来说,防盗警报器还有什么用处呢?”

他说:“不是,是一条我不认识的狗。”

“不是,妈妈,哭得有气无力,很寂寞。”

我说:“那倒没有什么,他会向我们打招呼的。”

如果他们在哪里听说了某个新的行业,某种过去他们不熟悉的动物,或者像此类的东西,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在要我讲下一个罗曼史的时候,肯定要讲这些东西,逃不了的。有一次,克拉拉让我凭空编一个有关于一个铅管匠以及一条蟒蛇的故事,没有办法,我只得讲了起来,因为她不明白大蟒蛇是怎么回事,要等到我顺便在故事里面将它讲清楚了才知道——这时她就会非常满意。

爸爸的样子已经被别人写过好多次了,但是写得都非常不正确。他有着美丽的灰白头发,那头发长得既不太厚、也不太长,正好合适。他那罗马式的鼻子,将他外形的美大大增加了。他那和善的蓝眼睛,还有他那小胡子,都非常有风度。他的头和侧面都长得非常好看。他的体形也特别好——总而言之他是非常好看的一个男子。他脸上的所有部位都是完美的,只是牙齿不是特别美观。他的肤色特别好看,也没有留大胡子。他人很好,也很有趣。他有脾气,但我们全家人都有脾气。在我遇见过的或是希望遇见的人中,他是最可爱的——还有,哦,他一直都是那么心不在焉。他特别能讲有趣的故事。克拉拉和我总是坐到他椅子两边的扶手上面,听他讲那墙上图画中的故事。

床还是这张床,如今我就睡在这里,一个又一个早上,十分郑重地对这些历史陈迹进行口授。正是这张古老的雕刻精致的黑色威尼斯床架子——令人感到舒适的床架子,宽敞得足以让一家人都睡得很好。在螺旋形的柱子,床头的板子以及床脚的板子上,刻着一个个的天使,令睡觉的人能够感到安宁,可以做个好梦。

她对其他人非常体贴——毫无疑问,这不是天生而是后天培养的。有一天,天气非常热,那时候她还是个小孩子,在哈特福德的家里,她妈妈借用了她的扇子好几次(五分钱一把的日本扇子)来凉快一会儿,然后再还给她,并且向她表示了感谢。苏西清楚如果不是怕妨碍这把扇子的主人,妈妈原本是希望扇下去的,她也清楚,要说服妈妈一直扇这把扇子根本就不可能。

我们订婚后不久,我的头本书《傻子国外旅行记》的校样便陆续寄到了。她同我一起校,她还对校样加以编辑。这一天开始,她便成了我忠实的、贤明的而又不辞劳苦的编辑,直到死前的三四个月——前后共达一个世纪的三分之一以上。

她十六岁时在冰上摔了跤,引发了局部瘫痪,便成了个病人。从那之后,她便一辈子都没有再次强壮起来。这次摔跤之后,她有两年都不能下床。除了脸向上躺着之外,也不能用别的姿势睡觉。那段时间,几乎所有名医都被请到埃尔迈拉来了,不过都没有什么效果。当时,牛顿医生的名字在左右两个半球都为人们所熟知,两个半球的人都认为他是吹牛大王。他非常神气地遍历美国各地,那整个就是君王气派,当然更像个玩马戏的。经常是人到之前的几个星期,原本呆板沉闷的墙上就出现了大幅的彩色招贴和他那令人生畏的画像,宣告着他即将来临。

这就引发了苏西的思索。因为那个时候她正为了自己心目中的大灾大难而难过,心都碎了——一个玩具被打碎了;本来计划好的一次野餐,却因为狂风暴雨、电闪雷鸣而被取消了;育儿室里养的一只老鼠,越来越驯服,越来越亲近人了,却被猫咬死了——而正在这个时候却听到了这个奇怪的启示。因为某种说不清楚的原因,这些事情并不是什么大的灾难。为什么呢?应该怎样去衡量灾难的大小呢?规律是什么呢?总应该有个能辨别大灾难与小灾难的办法啊,而这其间的比例法则是什么样的呢?她久久地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思考。两三天来,她不时地对这个问题进行思考,专心致志地——可是感到困惑——最终失败了。最后,她放弃了,找她妈妈去请求指点。

苏西在小的时候就很有幸学到了许多,也使用了许多大字眼,当然,她将这些大字眼用错的次数并没有将应有的比例超过。有一次,她预料到一件特别可笑的事情将要发生(不过后来没有发生),一想到这件事她便笑得全身摇晃,以至于连眼泪都流了出来。但是,显然她还是认为自己的料想是正确的,因为她说:“如果事情发生的话,我肯定早会高兴得‘变形’了。”

我们都非常喜欢爸爸走路的样子,因为很特别,他就是这个样子,但是大多数人都不喜欢。他总是在屋子里面边走边想,甚至连吃饭时上菜的间隙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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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西想了一下,有些畏缩地问道:“妈妈,你看呢?”

爸爸非常爱好打弹子球。每当他累了,想要休息一下的时候,便会站一个晚上,打打弹子球,似乎这样能让脑袋得到休息。他简直是在不停地抽烟。他的心真的是一个作家的心,有些最最简单的事情他却偏偏不懂得。比如说我们的防盗警报器一直不灵,爸爸就想干脆将它从放餐桌的房间里取走,因为即便是这间屋子的窗子关着,防盗警报器也还会响。后来,他想,也许防盗警报器并没有坏,所以就决定试试看。所以,他打开了警报器,然后下去,打开了窗子,结果警报器便响了起来,就像好的一样。爸爸没有任何办法,走上楼去对妈妈说:“莉薇,我刚才开窗试过了,警报器放在放餐桌的那间房是不行的。”

这些装饰品在我所讲的这些故事当中,丝毫都得不到什么太平日子,它们不能休息也不能安息。它们的生活中,是没有安息日的;它们的生活中,是没有太平的;它们的生活中,只有暴行以及流血这样单调的经历。伴随着时光的流逝,后来这些装饰以及图画也慢慢陈旧了,这是因为它们在自己浪漫的一生当中已经经历了如此多的惊险的事迹。

我预备离开这里去纽约了。一辆双马敞篷马车停在了大门外,我的箱子已被装到了车上,车夫巴尼手握马鞭坐到了前座。那是晚上的八九点钟,天已经黑了。我在门廊上同他们一家人告别,查利同我走了出来,爬到了马车上。我们坐到了马车夫后边靠近车尾的座位上。这个座位是临时替我们张罗的,扣得不是很结实。对于我来说,这可真是个好运气啊!对于这种情况当时我们毫不知情。查利正抽烟。巴尼用马鞭子轻轻碰了马一下,马突然向前一跳。查利和我被从车子后边甩了出去。一片黑暗当中,他雪茄头上的那点红光在空中划出了一条曲线,这我看得非常清楚。在一片朦胧当中,唯一能看清的也就是这个了。我的头顶刚巧碰到了石头上,开始我只是直挺挺地站了一会儿,不久便倒在地上,昏了过去。对于一个从来都没有对这一手进行过演习的人来说,那个昏迷简直太像了,那是一个圆石砌成的小沟,正在修理当中。我的脑袋碰到的是四块圆石连结成的凹槽。凹下去的地方被新沙填满,恰好成了个垫子。我的脑袋没有碰到其中的任何一块圆石。我没有受伤,甚至根本就没有被碰到,一点事都没有。

拼音经常会令她感到左右为难,但是这是苏西式的拼音,至今我还保留了当年她拼写的样子,不想改动。我爱它,所以我不能亵渎它,对于我来说,它是金子。假如我擅自改正了它,那就是朝金子里面掺假,而不是将它提炼出来,那只能是将它糟蹋了,取消了它的自由和灵活,令它变得僵硬而又死板。即便她写得十分夸张,我也不会感到奇怪,因为它是苏西拼写的,而苏西则是尽了心的——对我而言,那都是不容改动的。

如今当我再次读到它,读到我的女儿为我写的传记,即便是事情已经隔了这么多年,那种感觉对我来说,仍旧像宣读国王的圣旨那样神圣、庄严而又满含欢乐。它所给我的惊喜与爱,还像当年那样深——只是我目前的这份凄苦之情同当时有所不同。因为我知道,苏西那双饱含热情、急匆匆地对这个稿子进行涂写的小手,再也不会摸到我的手上了——我读完这些东西之后的感受,就像一个地位卑微的人,意料之外地看到了一张要将他升成贵族的文告。

苏西对于我的描绘,我实在是连一行或是一个字都改动不得,只能在需要时对她的一些原话进行引用,这些话将她那诚实的心中所孕育着的古怪而又有趣的质朴显露无遗,而这颗心的的确确是一个孩子的心,是美丽而又单纯无邪的心,由此派生出的一切,都自有其独特的魅力,虽然它超越了全部公认的文学法则,但恰好它就是文学,仍然值得人们欢迎。

我说:“惠特莫尔,这只不过是碰巧罢了,我敢肯定第二次就不会成功了。”他说肯定会成功的——他将车赶到街上去,绕了一圈,又赶了回来,的确又成功了。当看到这莫名其妙的结果时,我发呆了,吓瘫了,变傻了,但是我还是不信服。我不能相信他会第二次成功,但他却成功了。他说他可以像这样走下去,一直走上一整天。这时候我犯脾气了,我要他回家申请到疯人院去,我来负担费用,我那一个星期都不愿意再见他了。

我怒气冲冲地走到了楼上,将这件事情说给了莉薇听,希望她能够对我表示出一些同情和支持,同时对惠特莫尔表示出反感和驳斥。但是我一边讲,她却在一边笑个不停,因为她的脑袋同苏西的脑袋一样,什么数学啊、谜语啊、复杂的情况啊,都能够弄得非常清楚,一切都不在话下。她和苏西一样,对什么事情都能够进行分析,我的愚钝则一再地显示出似乎我的头脑和她们的不同。

我说:“很显然没有。”于是他说,“我来做你的朋友。姑娘给你。同他们相比,我更懂得你。”

约翰医生非常喜欢动物,尤其是狗。我想只要是阅读过那部凄美而又动人的《拉布和他的朋友们》的人都应该能够感受到这一点。在他去世之后,他的儿子乔克出版了一篇在朋友中间非正式散发的回忆录,很简短,其中就提及了一个小插曲,讲的是约翰医生同动物的关系。

爸爸的话说得很重,我有个想法,在他刚和妈妈结婚时他说话应该是不那么重的。一位同他认识的太太,很喜欢打断别人的讲话,但是爸爸对妈妈说,他认为他应该对这位太太的丈夫说:“当上帝让大地有光时,多亏你的夫人不在边上,简直是谢天谢地。”

看他那样子,真是怪可怜的,但我仍旧不得不说:“我没有弄懂,阿什克罗夫特。我真的希望自己能懂,但是我不懂,你还是给我那只猫吧。”

在她们那个年龄,这是她们最喜欢做的事情了,并且这种有些危险的优待,在过去可是从来都没有被准许过的啊。她们那份激动和兴奋劲儿,简直是无以言表的,她们不张嘴则已,一张嘴就是在描述这个划时代的惊险事情,而且将那过程想象得五彩斑斓,讲起来没完没了。

半夜的时候,客人告辞了。将我们留在了新居。厨师埃伦进来问我们明天早上要买些什么菜——但是我们两个人谁都不知道牛排按桶卖还是按码卖。我们的愚昧无知一下便暴露了出来,而埃伦则充分地将爱尔兰人的那种高兴劲儿表现了出来。那个年轻的、很精神的爱尔兰人帕特里克·麦卡勒走进来问我们第二天的安排——这是我首次见到他。

话是被重复得丝毫不差的,但是那语音语调却软声软气,被说得懒懒的,一点都不顺畅,似乎她刚开始学着讲话似的,似乎一个小孩在学说大人的话,但对于这话的原意却根本就不懂得,说得既不熟练,也不得法,所以显得有些可笑。将这些伟大的语言说得是那么软弱无力,那么的不协调、不熟练,这是在我的一生中从来都没有过的。我从来都没有听过谁能够将那些话说得那么不入调、不和谐、不适当,搭配得是那么的糟糕,就像强有力的语言却和软弱无力的音乐配在了一起。我强忍着没有笑出声来,因为那时候我是犯罪的人,负疚的人,非常需要仁慈与怜悯。我尽量忍着不要爆发,并且总算做到了——但只听到她严肃地说:“听,现在你知道那些话有多难听了吧?”

不过,亏得我们的运气好,这个计划没有实现,很快,克莱门斯夫人便需要请医生,于是我便去了拉特兰大街二十三号,看看那个创作出《拉布和他的朋友们》的人是否还在行医。感谢上帝,他还在。他来了,在这之后的六周里,每天我们都在一起,或是在他家里,或是在我们居住的旅馆里。

苏西出生在1872年3月19日。在幼年时期,她总是到纽约的夸里农庄上过夏天,那个农庄位于埃尔迈拉以东的山上。其他季节则住在哈特福德家里(1871年10月,我们搬到了哈特福德,不久后在那里造了一座房子)。像其他的孩子那样,她活泼、快乐,并且爱玩儿。与一般的孩子们所不同的是她时时喜欢在内心思考那些困扰人生的事以及自古以来令那些好问的人们同样迷惑不解的事,想要找出其中深藏的意义。一个七岁的小孩子,就能够对人世那短暂的逗留中所不停遭受不幸和被逼得发狂的情况表示感到压抑以及困惑不解,正像开天辟地以来,那些比较成熟的心灵也曾经为此而感到压抑以及困惑不解一样。成千上万的人生下来后,辛勤劳苦,流血流汗,为了面包而进行奋斗、争吵、责骂和打架,为了那些细小的利益而相互争个不停。他们一年年长大起来,接下来的便是衰老。凌辱和羞耻将他们的傲慢和虚荣挫伤了。他们被和所爱的人拆散了,人生的快乐变成了惨痛。那些痛苦、忧患与不幸,一年比一年深重。到了最后,野心、傲慢和虚荣都死了,剩下的只有渴望解脱。最后也终究解脱了——这是泥土所留给他们的唯一一份无害的礼物——他们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在这个世界上,他们本来就无足轻重,没有任何成就,有的只是错误、失败以及愚蠢,也没有留下丝毫他们存在过的迹象——这个世界会用一天来对他们进行哀悼,然后便永远将他们忘掉。另一批芸芸众生将替代他们,他们所干过的事进行重演,走着一条同样的无益道路,然后像他们一样消失——让路给另一批,又一批,千百万批芸芸众生,让他们穿过同样的沙漠,走向同样不毛的道路,来将那第一批芸芸众生以及后来所有的芸芸众生所未完成的事情完成——虚无!

这件事令我待在他家的时间整整延长了三天。这可帮了我大忙。我的求爱计划得以向前推进了好几步。等到下次来这儿做客时,事情便大功告成了,我们有条件地订了婚。这个条件便是必须得到父母的同意。

小孩子坦率地羡慕年长一些的人的特权以及地位,这往往会让人很得意,而并不是不受欢迎,不过有的时候,羡慕的原因同对方所希望的不是那么一致。苏西7岁的时候,有一次,她看着一位正在化妆准备参加舞会的客人,看得非常入神,这位太太很得意,因为苏西的崇拜、敬意以及她那文静的仰慕。当她打扮完毕之后,已经没有任何可以挑剔的地方了,她穿得非常豪华艳丽,就像所罗门王那样。她站在那里歇口气,非常期待能够从苏西嘴里说出在她眼睛里面洋溢着的那些赞美之词。苏西轻叹了一口气,非常羡慕地说:“真希望我也能够像您那样长着歪牙,戴上眼镜!”

在前面苏西提到的那些日子里,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件为难的事。我在营业方面的代理人弗·格·惠特莫尔,有一次带我坐着他的敞篷双轮马车走出了本市。我们先穿过了马车的出入口,向马房走去。这条路是单行路,外形就像是一只调羹,调羹的把子自大门口一直伸展到马房附近的圆形大花床。路在靠近花床时分开了,分开的路绕着转,成了一个圆圈的形状,我将它比作调羹的底部。那时候我坐在车的右侧,我们走近了圆圈那里,正像我所说的那样,我坐在靠近房子那边的右侧,我发现惠特莫尔正在将车向左边赶,正准备沿着左手边的调羹底部走。我对他说:“惠特莫尔,别这么走,向右边走,这样当我们走到门口时,我就靠近那所房子了。”

对早已逝去的岁月进行回顾,我免不了要无限深情地提及,在她那短短的一生当中,那些我们看来能为她的一生增添光辉的好事,实在是令人永难忘怀。而至于她所做过的那些非常少数的令人生气的事,我不想多说,也不想过多地责怪,那些事情的发生是很自然的,也是可以谅解的。

我们是在1869年2月4日订的婚。订婚戒指非常普通,不过金子的分量还是很重,里边刻着订婚日期。一年后,我将戒指从她手上取了下来,准备改成结婚戒指,将结婚日期刻到里边——1870.2.2。从那以后,这枚戒指便时刻都戴在她的手指上。

可是到了后来,终于有件事情让我原形毕露了。那是某一天早上,我在浴室里盥洗时,一不小心将门留了一个两三英寸的缝隙,这可是我头一次没有关紧门。我本来知道非要关紧不可,因为对于我来说,刮胡子是很烦人的工作,也是一桩不容易顺利通过的考验,每次非要靠嘴上说点话帮忙才能坚持到底。可是这次,我没有进行防备,也没有注意到。这次,我在使用刮胡刀的时候没有遇到任何特殊的困难,所以我只是嘟囔了一些不雅的话,就算应付过去了,还没有像平常我有时候生气那样大声吵吵——既没有谩骂和怒斥,也没有狂吼和号叫。

“一次,我同苏西谈话之后记下了这样的话:她对人生及其意义非常了解。哪怕是历尽沧桑,也不一定能比她了解得更深。她的直觉、思索以及分析似乎让她学会了我在60年中所学到的东西。”

我曾经让爸爸写一本书,将他那富于同情心的天性展示出来,在某些方面来说,正是这样一本书。有很多可爱的想法充满了全书,还有那些语言,非常好,简直是十全十美。在我看来,书中最为动人的场面之一,就是贫儿坐在马背上,而他的一些贵族则在“登基朝拜的行列”里面簇拥着他,这个时候他见到了自己的妈妈,和后面种种美妙的下文。接着下文便写到了他的妈妈是如何冲到他身边去,却只见他伸出手,将手掌朝外,被国王的一个部下粗鲁地推到了一边。接下来又写,当她被从他那里推开去时,他说的那些可耻的话:“这个女人我不认识。”说完后,这个小贫儿想起了自己刚刚说过的话,良心上是多么不安啊。又写了后来他的权势是如何变得毫不足道,威风是如何化为灰烬的。这个小小的场面是多么了不起,多么美丽动人啊!爸爸写得实在是太好了。

结婚可以说是令一种奇异的结合凝聚到一个人身上——她的脾气、品性和我的脾气、品性。她在接吻中、拥抱中,以及慕恋的话语中,倾注了热恋的心情,她那无比丰富的语言往往令我大吃一惊。在慕恋的语言以及爱抚方面,我天生保守,而她向我身上倾注这些的时候,却像是夏天海上的波涛那样冲击着直布罗陀海峡。我的成长环境是保守的。这一点我在前面提到过,我从来都没有见过我的家人们彼此接吻,只有一次除外,并且那还是在垂死的病床上。我们村子里也没有接吻的习惯。接吻和爱抚在求婚的时候宣告结束——那一天那要命的钢琴声也是一样。

读过这些信后,谈话有了片刻的停顿,气氛悲凉而又肃穆。我找不到任何话题,很显然,兰登先生的情况也是如此。后来,他抬起了他那漂亮的头,用他那明亮而又坦率的眼睛将我盯住,说:“这些人是什么样的?在这世界上你有一个朋友吗?”

爸爸非常喜欢动物,尤其是猫。我们有一个很可爱的小灰猫,他叫它“懒鬼”(爸爸喜欢穿灰色的衣服,来同他的灰色头发和眼睛相搭配)。他将它放到肩膀上四处转,这情景特别好看:灰猫紧贴着爸爸的灰色大衣和头发,在他肩膀上呼呼大睡。他为我们那些猫所起的名字也很好玩,叫什么迷路的基特、小丑、艾布纳、德国小姐懒鬼、布法罗·比尔、克利夫兰、索尔·马什、索比·塞尔,和瘟疫以及饥荒什么的。

苏西提到的那只防盗报警器,时而响,时而不响,并不确定,警报器不是这里出毛病就是那里出毛病,机会多的是,因为房子的门窗,自地下室到顶楼,都与警报器联结到了一起。但是,在失灵的时节里,它并没有对我们产生多大妨碍,很快我们便发现,它经常只不过是在欺骗我们的,那吓人的警报器呜呜地叫着,其实它只不过是自己在叫着玩罢了。

“怎么啦,年轻人,”妈妈答道,“如果你将窗子打开,那警报器自然会响起来啊。”

我总是同孩子们共同请求宽大为怀,将一项又一项的理由提出来,并且装成非常认真的样子。她们总是很快便会上当,她们的妈妈也上了当。这是一场极不公平的二对一比赛,但这又是非常有趣的事情,我无法拒绝这样的逗笑取乐。我们时常取得胜利,皆大欢喜,然后我再自己偷偷地删掉那一段,这样我的目的就达到了,它让我们三个人都得到了非常大的乐趣。其实,由我来剔除掉这一段粗制滥造的词句,只不过是我本来就打算这么做的。

牛顿到了。他看到那个年轻的姑娘躺在那里。在她头顶上的天花板上,向下悬挂着一具辘轳。那具辘轳被挂在那里好长时间了,只是没被用过。将它挂在那里是希望能够靠这个设备,让她每过一会儿便坐起来休息一下。不过结果还是以失败告终。每次想让她坐起来的时候,总是引起她的呕吐,将她搞得筋疲力尽,最好只得作罢。牛顿将已经关了很久的窗户打了开来,作了一个简短而又热诚的祷告,然后将一只胳膊放到她的肩膀上说:“孩子,现在我们坐起来吧。”

这个世界上,真正的、严厉的、永久的惩罚一直都是落到那些本不该受惩罚的人头上。这话不是指我让克拉拉改错这件事,而是当想起可怜的苏西永远都不能坐干草车时,我一直都特别痛苦,直到二十六年后的今天。

然后她自己也忍不住大笑起来了。后来,我们两人都笑个不停,笑得肚子都疼了,直到最后实在是笑不动了,精神上也就和解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位太太说过一段话。话里她提到了苏西临终前的事:“最后的这些日子中,她走起路来似乎很得意。她那神气真切地表现出了她的精神焕发以及智力的旺盛。”

苏西迟疑了一下,很显然不愿意将她心里的话说出来。不过,在她妈妈反复的催促以后,她结结巴巴地说:“是的,妈妈,是非常漂亮,当然肯定也花了不少钱——但是——但是——你为什么要将这个写出来呢?”

苏西开始进行思想斗争了,她想得挺深,衡量得挺仔细——不过到了最后终于像所有了解她的人所预见的那样说道:“好的,妈妈,还是挑干草车吧。因为,其他的事情可能做不到让我永远记住不要再犯这种错误,这你是知道的。不过,如果我坐不了干草车的话,要记住这个教训就很容易了,并且永远忘不了。”

这些揭露既彻底又公正。如果我在其他人眼中也像在苏西眼中那样容易被识破,那在我这一生当中,就有很多事都是白费力气的了。

哪怕是最普通、最简单的合同,我也读不下去——例如“第一方面的当事人”“第二方面的当事人”“第三方面的当事人”这样的合同语——还没念多少的时候,我便失去了耐心。每天,阿什克罗夫特都会来,他可怜巴巴地想要弄清楚我们对哈罗德·惠勒、亨利·巴特斯和其他那些晋拉斯门海盗们进行起诉的要点,但是每天都不成功。他那双饱含恳求的眼睛焦急地望着我,经过一番努力之后,他说:“现在你将这一点真正弄懂了,是吗?”

故事所讲的是一个口吃的人在对自己怎样治好这个病进行讲述——办法就是,遇到自己因为口吃,而不能完全讲出哪一个字的时候,便将口哨塞到嘴里,这样来将病彻底治好。所以,它讲述的所有内容都是口吃同口哨这两者的可笑混合——只要讲演人进行适当引导,听众就会禁不住笑出来。约翰医生机械地学着讲清楚这段趣事的细枝末节,但就是学不会应该如何将这些细节讲得富有声色。因为他为人超出寻常地严肃认真,所以,每当他讲到最后将要推向高潮的警句时——我首先一定要将这句话引在这里,否则读者会看不明白。那个句子如下所示:

随后那位老家庭医生便赶到了。他开始老练地诊断起来——他开始到处寻找跌打损伤和肿块。最后宣布说,没有损伤。他说,我只需要睡上一觉,将这次遭遇忘掉,第二天早上便没有任何事了——不过事实却不是这样的。第二天早上,我并不是没有任何事。我不打算没有任何事,我离没有事还远着呢。但是我说,我只需要休息,用不着麻烦这位医生了。

教养决定一切。桃子从前本是一种苦味的扁桃;卷心菜只是受大学教育的黄芽罢了。

于是我的命运便这样戏剧性地、幸福地被决定了。后来,他有一次听到我友爱、钦佩而又热烈地提起了乔·古德曼,就问,古德曼住在什么地方。我告诉他说很远,在太平洋的沿岸。他说:“啊!他似乎是你的朋友!对吗?”

曾经,他为苏西起了两个名字——一个是“小维菲”,一个是“米加罗比斯”,为她起后面这个不好懂的希腊名字,是因为她长着一双大又黑的眼睛。苏西和医生总是在一起玩耍,在苏西面前,他总是放下架子,装成熊,每天都逗着她玩。我已经记不清他们两个哪个是熊了,不过我推测,应该是苏西。

孩子们总是帮她们的妈妈对我的手稿进行编辑:她总是握着笔,坐在田庄的走廊上,同时高声朗诵我的文稿。这个时候,孩子们就会带着怀疑的眼神,警惕地看着她,因为她们相信,只要读到特别满意的段落时,她总会将它划掉,这个想法是有依据的,非常有根据。只要是她们觉得满意的段落,往往就含有某种力量,非得加以修改或是删改不可;而她们的妈妈,也总是如此处理的。

至于道德方面的问题,苏西总是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判断的正确——即便有时她得做出点牺牲。在她六岁,她妹妹克拉拉四岁时,两人总是争吵。为了将争吵制止,她们的妈妈试着用惩罚的办法——但却失败了。然后试着用奖励的办法——如果一天不吵便会得到糖果。由孩子们自己来做自己的证人。这次是吵了还是没有吵,她们自己说了算。有一次,苏西拿了糖,但却踌躇起来,然后将糖交了出来,说这是自己不该得的。克拉拉则保留了她自己的那一份。这样就产生了矛盾:一个证明说有过争吵,另一个则说没有。肯定有争吵的证据更充足些,结果证明争吵过,两人谁都没有拿到糖。似乎克拉拉没有什么能够用来为自己辩护的——不,有,是苏西提出来的,于是克拉拉没有事了。苏西说:“我不清楚她心里是不是觉得错了,但在我的心里,我认为不对。”

“不,不用了,让他自己挑吧,我也不清楚东西放在哪里,所以帮不了他什么忙。”

她说:“如果他到这里来呢?”从她的口气中我能够感觉到她对这件事情非常关心和担心。

我将这段悲凉而又动人的祈祷,按照当时记录本上所记的,一字不差地写到这里。那个记录本是我专门用来记录孩子们说过的话的,而我对于这些话的敬仰,也伴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日渐增加。这句话,就它那种纯乎自然的优美和质朴来说,像是出自孩子的嘴巴。不过其中的智慧以及悲哀,却是那些生活过、渴望过、害怕过以及怀疑过的来去匆匆的世代人类所共有的。

明天就是我们结婚三十六周年的日子了。我们的婚礼是在纽约埃尔迈拉,她父亲的家里举行的。第二天我们便乘专车前往布法罗,与我们同行的有兰登全家,比彻家以及特威切尔家的人。他们过来参加了我们的婚礼。我们则要住到布法罗去,我要到那里去做布法罗《快报》的编辑,同时也成为这份报纸的一个主人。对于布法罗,我一无所知,不过我给一个朋友去了信,请他帮我们安排了一个家。我要他找一个既是编辑的低薪所能负担得起,又比较像样子的公寓。晚上九点钟,他们在布法罗车站接我们。我们分别坐到了几辆雪车上,然后,在我看来似乎是走遍了整个美国——很明显,我们简直走遍了全部的大街小巷——我很不客气地将我这位朋友责怪了一番,怪他找了一个没有准确地址的公寓。不过此中是有个计谋的哩——新娘是知情的,我却被蒙在鼓里,她的父亲杰维斯·兰登为我们买了一座新房子,房子就位于时髦的特拉华大街,并且将家里都布置好了,还安排了一位厨师、数名女仆,一个很精神的年轻爱尔兰车夫,他的名字是帕特里克·麦卡勒——而我们在全市到处转悠的目的就是为了能有充裕的时间让一雪车人先赶往新房点起煤气灶,将大伙儿的晚饭准备好。最后,我们终于到了,当走进这个仙境的时候,我不禁愤怒到了极点。我没有丝毫保留地对我那位朋友的蠢举进行了责备,因为他为我们安排了这样一个让我无力负担的公寓。这个时候,兰登先生取出了一只精致的盒子,并打开了它,将这座房子出让契约拿了出来。就这样,一场喜剧高兴地收了场,于是我们便坐下来吃晚饭了。

她所关心的其实不是手表,因为她清楚这不会被忘掉。她说这番话的目的是这个答案能够将那个谜解决,好让她受到困扰的小心灵得以安宁。

这个传记可真是直言不讳,同时也很忠实,对于我,她没有添加任何修饰。早在那个时候,苏西便发现对于某些难题以及一些疙瘩我总是表现得木头木脑的,直到如今还是这样。一旦事情稍微有些复杂,我就会恼火,实在是按捺不住,这种心理就会越增长越厉害,最后就非常容易发火。

1885年的时候,苏西开始帮我写传记,那时我五十岁,她十四岁。在开头她是这么写的:

我还记得在六十年前,当我还是小学生时,我们学校里共设有两个奖,其中一个是拼写正确奖,另一个则是对人和气奖,奖品是块又圆又薄的小银牌,就像一块银元那样大。其中的一块银牌上面印着意大利书写体的“拼写好”,非常流畅;另一块上面则刻着闪耀夺目的“对人和气”。那些得奖的人用带子将奖牌挂到颈子上——所以得奖人就成了全校最令人羡慕的人,没有谁不想争取挂上一个星期,但除了约翰·罗巴兹和我之外,其他人就是永远争取不到。

“不。”我说,“本来我就兴趣不大,现在兴趣还是不大。人家是有经验的——这些小偷。他们清楚自己要些什么,我帮不了他们任何的忙。在我看来,他是想要陶器和装饰品,如果他知道这间屋子里面的情形,他就应该知道只有在餐室这一层楼才可以拿到这些东西。”

克拉拉和我都相信,有关于鞭打的那一般,是爸爸在同祖母开玩笑。这段是指中所写的那一段。“给我鞭子。”姑妈用手将鞭子高高举起,并在空中挥舞着,情况非常紧急,“啊,姑妈,看一下你背后!”老太太转过身来,一把将裙子抓住,这才没有出什么危险。那小子立刻就溜走了,越过那非常高的木栅栏逃了,逃得无影无踪。

我从来都没有见到有谁能具有像爸爸那样多方面的感受。里面充满了动人的地方,但又总是到处都透露出一丝幽默。书中还对加冕典礼进行了描写——就在小国王将皇冠再一次找回之后,那令人感动的加冕典礼上,爸爸又对玉玺进行了描写,他写到了贫儿说的话,说玉玺是他用来“打核桃吃的”。喔,写得多好玩,多有趣啊!爸爸写的东西,简直没有一行不带点儿幽默的,在我看来,以后也将永远会是这样。

当更早一些的时候,她还只有五岁时,曾对一位客人说过,她只去过一次教堂,那就是克拉拉“上十字架”时。

苏西说我的话说得重,这令我非常不安。我还记得,在结婚后的头十年中,我经常因为这个毛病而在家里对我的舌头特别留心。有时候,一些人或事实在是太令人无法忍受,我就走出屋子,走得远一些,一定要出出气。我将妻子对我的尊重以及支持看得比全人类的还要重要得多,我唯恐有一天,她会发现我只不过是个伪君子,所以,在家里我总是将有些话说得特别克制。在这十年当中,我非常当心,也克制得特别成功,所以虽然我常常会有点儿内疚,但仍旧十分快乐,就像从来都没有过什么罪过那样。

“那么,”他说,“当初你究竟是想到了什么啊?为什么从没向我提起过他呢?”

每当我想到苏西,便会想起马乔里·弗莱明——这个对她宠爱有加,在她面前甘愿为奴的人。马乔里·弗莱明在这个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不可能有另外一个。每当想到苏西时我便会想到马乔里,这主要是约翰·布朗医生的原因,他有一颗高尚而又美丽的心灵,他是能够令了不起的马乔里不会默默无闻的人,他是苏西在婴儿时期的忠诚好友。

我曾经无数次地提到过马车这件事,一而再,再而三地希望有人能够站到我这一边来——不过这个人却从来都没有出现过。每次我讲到马车的走法时,总是讲得很不周全,总要停下来想一下,想那调羹的把子、底部、马车、马以及我在马车上所坐的位置,等等——而每当我讲到这里,想将马车赶到左边时,我就垮掉了。我实在是弄不明白,我们到达门口的时候,自己怎么会停在右手边。还是苏西的估计是正确的,我不明事理。

让约翰·罗巴兹装成拼写好的人——实际上他不是的——这令他非常高兴,而让我看起来似乎对人很和气,来点儿变化,也令我非常高兴。但是,这种变化不可能持续太久——因为总会有同学或是别人立刻发觉了这个调包计,如果他不立刻将这个大逆不道的事情报告给老师,那也太不合乎人情了。

她喜欢像少女那样天真无邪地大笑。这样大笑的次数不多,不过她这笑声简直就像音乐那样迷人。我最后一次听到她的笑声是在她卧床一年多的时候,当时我还将这件事记了下来——只可惜那是最后一次了。

“妈妈,这是为什么呢?”苏西问道。在育儿室寂静的地方,对这些事进行了长长的思索之后,她终于用自己那种不是十分连贯的语言,问出了这个问题。

于是我打开了窗子,将衬衫扔了出去。那件衬衫就掉在了灌木丛上,去教堂的人们,如果高兴的话,在路过时便可以对它进行一番瞻仰,衬衫和过路人之间只隔有五十英尺的草坪。我一面在远处雷鸣般地吼叫着,一面将另外一件衬衫披在了身上,结果又发现那件衬衫没有纽扣,于是我的话音就随着这令人恼怒的特殊情况增高了,并且我又一次将衬衫扔出了窗外。

我将这段满是惊险与惶恐的路的前半段走得非常成功,我看都没看她一眼,因为那会有危险。不过明明发生了如此严重的事,我却还要装的像没事人一样,可就不容易了,我一边向前走,一边一点点地失掉了对自己的表演的信心。我的目标是位于左手边的那扇门,因为那个位置距离我的妻子最远。要知道,自这座房子建成以来,就从没有开过那扇门,不过如今,这扇门似乎是老天赏赐给我的一个最佳的避难场所。

看起来这个问题很简单——乍一看是这样。不过,要用语言进行回答就会出现很多料想之外的,没有预见出来的困难。困难增加了,结果便是带来了再次的失败。解释遭遇了困难。然后就是苏西尝试着帮她妈妈一下——她举出了一个情况作为实例。妈妈准备上街,任务之一便是为苏西买一个好久前就答应买给她的玩具手表。

苏西和她妈妈就几种惩罚办法进行了讨论,不过似乎一样都不合适,这次的错误太严重了,需要在记忆中树立一个危险信号,不至于被岁月轻易地吹熄或是烧掉,而是可以固定地竖立在那里,警戒到永远。提到的惩罚办法中,有一个就是不允许苏西坐干草车,非常明显,这个方法将苏西刺得不轻。最后,她妈妈归纳了一下,将各种惩罚的方法都提了出来,问道:“苏西,你自己看应该用哪一种?”

苏西还说:

“从窗口爬出去。”

他们将我按到了客厅里的一张座椅上,然后就去请了家庭医生。这位上了年纪的可怜虫,真不应该将他从床上拽起来,但是这是正经事啊,更何况当时我实在是昏迷了,以致无法阻拦。克兰太太——喔,她三天前来到了这家,头发花白了,还很漂亮,为人是一贯富有同情心的——她拿来一瓶类似燃烧液体的东西,是专门治疗跌打损伤的。不过我心里清楚,我的伤处将会是对这个药物的嘲弄。她将药水倒到我的头上,还一边用手抚摩,这烈性的东西就沿着我的背脊骨向下淌,一英寸、一英寸地往下滴,叫人感觉就像森林失火了那样。不过我却很满意。当她累坏时,她丈夫(西奥多)便主张让她休息一会儿,让莉薇代替她来进行抚摩。这简直太好了。如果不是为了这个,我本会立刻就恢复过来的。但是,如果莉薇来抚摩的话——如果他们继续不停抚摩的话——我直到今天还会继续昏迷不醒哩。啊,那抚摩简直太令人高兴了,太舒服了,太迷人了,甚至连佩里·戴维斯的止痛药这种烈性的新药所引发的火气,也能够被消除得毫无踪迹啊!

“你不打算下去看一下吗?”

还有一次,那是在苏西八岁零六个月大时,她在客人的面前做了一件什么事,受到了批评和指责。等到后来,只剩下她和妈妈的时候,她按照惯例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她提出了辩解,这份辩解在我看来——彭斯在天之灵也持同样的看法——具有相当的哲学意味:“是的,妈妈,你是知道的,对于自己,我并不了解,所以我没有办法知道事情到底怎样。”

还有一位太太说的话——在我的记忆当中那是切尼太太。她为她的父亲牧师布什内尔博士写了传记。

自然,这样的希望落空了——这是因为是当事人而不是局外人才能对不幸的大小事进行衡量。如同失去的皇冠,对于国王来说是件大事,但对小孩来说则算不了什么;丢失的玩具,对于小孩来说是件大事,但在国王的心目中是不会为了这件事情心碎的。后来判断终于得出来了,不过这个判断是根据上面那个模式下的:苏西从此得到了许可,可以用自己的尺子来对不幸进行衡量。

听起来似乎一切都非常顺利、轻快,没有遇到任何不顺当的事,但是事实上却不是这样的。我求爱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阻力。有三四次求婚都被她拒绝了。我在旅行演讲中四处流浪,不过我每隔一阵就会设法到埃尔迈拉来进行围攻。有一次,我从查利·兰登手中搞到一份邀请书,能在她们家里待一周。这一周是愉快的一周,不过最终期满了。我没有办法将邀请延期。我能够设计出的花样看起来根本骗不了人,甚至连我自己都欺骗不了。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骗不了时,要想骗人家是非常困难的。不过运气终于到来了,而且来自于一个最为意料不到的地方。千百年来,总是有类似的情况,今天也是如此——天意从中插了一手。

啊,正像前面我说过的,我的女儿是一个忠诚的历史学家。她没有对人家的种种弱点进行掩饰,而是将缺点和优点同等对待。当然,我确实说过她所引的这一句话——甚至在今天,即便是过了这么久,我仍旧认为,要是上帝说“让大地有光”时,前面提到的那位太太如果在场的话,也一定会将他的话打断。这样,我们就会一直处于黑暗当中。

在孩子们还小的时候,我们家里有一只黑黑的母猫,我为它取名叫撒旦,撒旦有个很黑的小崽子,我为它取名叫罪恶。然而,对于孩子们来说,代名词是非常难以掌握的。有一天,小克拉拉进来了,它的黑眼睛里面流露出不满的神色,她说:“爸爸,我们应该惩罚撒旦一顿,因为它总是躲进温室里面,一直待着,它的小猫在楼下用力招呼它,它丝毫都不理睬。”

1870年的二月初,我同奥利维娅·勒·兰登小姐结婚了,于是,我便住到了纽约市的布法罗。明天我们便结婚三十六周年了。我妻子在连续害病长达二十二个月以后,于一年八个月前去世了,在意大利的佛罗伦萨。

“到那时候我们要怎么办?”

苏西在十三岁时,就已经是一个很苗条的小姑娘了,她的背上拖着一条棕色的小辫子,因为既要进行各项学习,又要锻炼身体,还要玩耍,所以那时她算是我们这个“蜂窝”里最为忙碌的小蜜蜂了。

看到她妈妈还没有将她的意思弄懂,她不太高兴地指着“鹿”(DEER)字。啊,这是她将字拼错了,而不是她心里有什么错。而这两方面恰好都是她妈妈传给她的。

自小苏西便冰雪聪明,学习语言对于她来说是轻而易举的,学习历史轻而易举,学习音乐轻而易举……她无论学习什么都是轻而易举,迅速而透彻的,只不过除了拼音。就拿拼音来说吧,没过多久她也学会了,只是,经常会出点错,不过即便是她拼音学得不是很好,我也不会难过——因为虽然拼写正确是我的一个长处,但我从来都不怎么看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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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位夫人来看我们,她是我们家的一位远房亲戚,她在我家住了一个星期。虽然我们尽力想让她高兴,但还是没有成功,我们不清楚是什么原因。第二个星期一早,她便起锚开船走了。我们做出种种的猜测,但就是无法将这个谜解开。后来我们搞明白了毛病出在什么地方,那就是我在上菜的间隙来回走动,她认为我这是跟她合不来。

我说:“因为他肯定会像别人那样彻底地撒谎。别人光说我邪恶,古德曼则会光说我的美德。你所要的自然是不带偏见的证明。我清楚,这个你从古德曼那里是无法搞到的。我的确相信,从别处你可能搞得到,甚至可能你已经搞到了。不过肯定不会像我所希望那样夸奖一番。”

祖母没有办法让爸爸上学,于是就让他到印刷所去学印刷。他去了,慢慢地接受了一些教育,令他能够干得像那些年轻时就开始勤奋学习的人那样出色。

当她还是个小孩子时,有时候她就常会用些古怪且又富有表现力的词语。在她九岁或是十岁,她的妹妹吉恩还是个婴儿的时候,有一次,她到妈妈的房间里对她说,吉恩在育儿室哭泣,并且还问她可不可以拉铃叫保姆。她妈妈问她:“哭得凶吗?”——是指脾气不好,吵闹般地哭闹。

“妈妈,什么是‘小事’?”

于是我们关掉了它,并将它拿到纽约去找电工修理——那个时候,整个哈特福德都没有一个电工。等到修好之后,我们就将它重新装好,重新又树立起了对它的信任。不过事实上它还是什么正经事都没有干,除了那么一次。这么多的花费,全都成了儿戏,只有那一次,它算是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尽到了自己全部的责任——并且做得严肃、认真而又漂亮。

更令人目瞪口呆的是,接下来,伦敦以及各个地方都有责怪抱怨的话寄来,埋怨没有为他们提供一个捐献的机会,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这种抱怨可是新鲜事——特别稀罕——所以我认为非常值得一提。

非常明显,苏西自出生起就对动物非常仁慈,非常同情它们的不幸,这就令她能够对老故事产生新观点——哪怕是年纪大一点的人,甚至是多少世纪来全部有些愚笨的人对这种观点都是忽略的。在她只有六岁时,她妈妈告诉她约瑟夫被自己的兄弟卖给别人、那被杀小羊的血沾到他的衣服上的动人故事,她讲那些兄弟们的不人道,对他们没有任何依靠的小弟弟的残忍以及背叛,因为她想借此为孩子们讲一下有关怜悯、仁慈的道理,以便让她永远记住。非常明显,她达到了自己的愿望,因为听了她的讲述,苏西开始变得眼泪汪汪的,看上去特别受感动。最后她说了句:“啊,可怜的小羊!”

我们的家庭非常幸福,家里有爸爸、妈妈、吉恩、克拉拉以及我。在此我要写的是爸爸。写他并不难,因为他的性格非常突出。

我的火实在是太大了——太疯狂了——情绪也失控了,我看也没看第三件衬衫,就怒气冲冲地将它披到了身上,可是它又没有纽扣,可想而知,这件衬衫也像它的兄弟们那样被我无情地扔到了窗外。然后我在进行了一番整顿之后,如同骑兵冲锋那样,用尽了自己全副的精力,将这万恶的纽扣、衬衫和世界全部骂了个够。在进行这样的大冲杀的过程中,我的目光突然落在了露出一道缝的门上,这下我可真是被吓呆了。

总要想个办法啊,苏西想出来了。她从自己的钱盒子里拿了五分钱出来,并把钱拿给帕特里克,请他上街(要走一英里半的路)去买一把日本扇子,并拿回家来。他去了——如此体贴入微,就是想让她妈妈能够更加舒适一些。她并没有去楼上拿一把更加贵重的下来,从而为自己省点钱,而是按照自己得到的印象,认为她妈妈喜欢日本式的扇子,于是便按照这个印象去做——这样来令妈妈的喜爱得以满足,至于自己做得该还是不该,值还是不值,则没有多想。

如果有谁说约翰医生想要讲一个怪诞而又好玩的趣闻,那可真是千载难逢并且令人难以置信的,因为这种事情同他那种文雅、安详的外表以及脾性不相符——但是这也没什么。我曾经试图教他一个趣闻,他也就真的花掉两三天工夫,尽力地想讲好趣闻——但却总不成功。这次表演是最难忘、最动人的一次。爱丁堡全部他所熟悉的人或者是狗,如果闯进门来,正好看到约翰医生如此想方设法想要将这段趣闻讲好的样子,一定会被吓呆的。这个趣闻是我在宣讲台上成百上千次讲过的,也是我一直喜欢讲的一个,因为它总是能够让听众特别激动,捧腹大笑。

苏西生来性格热情开朗。在她学会自控之前,她这样的性格难免会令她做出些傻事,之后又会勾起许多次后悔的情绪,并且也因此流下了很多眼泪。不过,在这之后,她所流的泪就是健康的了,她的品性也因此变得更加坚强、健康了。这样的经历令她变得端庄而又善良,不仅令她不至于单单为了爱虚荣而去装得和气,而且能令她从心底里根本就不爱做作。

妈妈努力地向爸爸解释说,如果窗子关着,他又想去看看警报器响没响时,千万不要打开它——但是没有用,爸爸就是不知道,并且对于妈妈想尽一切办法想让爸爸明白那不可能的事情其实真实并且简单时,他还显得非常不耐烦。

我走进浴室,想看看自己说得对不对。事实证明我是对的。于是我关起了餐室的门,把呜呜声弄停后,又回到了床上。我妻子说:“你看现在他正想找什么?”

也许读者早已猜到了,“年轻人”这个词,正是我妻子对我的爱称。这个称呼有点儿嘲讽,也有点儿亲热的意思,为我起这个称呼也是有原因的,因为莉薇认为,我在心理上以及生理上的某些特点和习惯,应该是属于那些比我年轻很多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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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对于这件事的公道看法。对于一个六岁的孩子来说,这个分析非常尖锐。现在就没有办法再说克拉拉错了,除非对她的“案件”再一次进行审理,对她的证明重新进行回顾。这样的程序公正与否是值得怀疑的,因为她先前的证据已被接受过了,当时没有提出过疑问。因此,经过对疑点的检查和讨论——最后的判决对她有利,她被无罪开释。结果怎样都是相同的,因为就在这时,糖反正早已被她吃掉了。

在爸爸最近出版的新书中,有一本叫。毋庸置疑,这是他所写过的书当中最好的一本了。有些人希望他能够保持自己原来的风格,有的先生写信对他说:“我特别喜欢《赫克贝里·芬》,我非常高兴地看到,现在你又回到了自己原来的风格。”这让我感到烦恼,非常烦恼,因为令我感到不安的是(苏西因为这个字而感到不安,但又拿不准。她在上面加上了一个“u”,不过重新考虑后便又删掉了),真正了解爸爸的人如此之少。在他们看来,马克·吐温是个对任何事情都开玩笑的幽默家,“他那一头蓬松的棕红色头发,该赶紧让理发师处理一下了,他还长着一管罗马式的鼻子,留有一撮短须,他的脸上布满了悲哀忧愁,眼梢满是皱纹”,类似的描述还有很多,人们就是这样描绘爸爸的。

苏西以及克拉拉都是喜欢挑剔的听众——这些讨人喜欢的小东西。孩子们经常让我编一段罗曼史——一般都是要我临时编,不留一点儿准备的时间——在这段罗曼史中,我要将所有这些装饰品与三幅画都编进去。所以每次我都必须要从那只猫开始,以埃米林结束,不准有半点变化,调换口味,将次序颠倒一次什么的。我在讲故事的过程中,不按先后次序,不将装饰品编进故事,是都不被许可的。

我转了个身,无论如何,这个动作我也没能忍住——可是我转过身后见到的那些情景,在历经了这么多年之后还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当中,异常清晰。

“好的,妈妈,印第安人认为自己是对的,不过现在我们知道他们错了。不过也有可能会是我们错了。所以现在我只是祈祷,但愿仅有一个上帝,一个天——或者其他更好的东西。”

我向他解释,他是个傻瓜,但是他坚持自己的主意。于是我便说:“好的,那让我们试试看。”

我们的头个孩子兰登·克莱门斯生于1870年11月7日,他只活了二十二个月。孩子得病的责任全在我。他妈妈让我照看孩子,我则带着他坐敞篷的四轮大马车出去透气,出游了好长时间。那是一个阴冷的早晨,但是他被用皮衣裹得很好,如果在细心人手里,他是不会有问题的。不过很快我便沉浸到了默想之中,将该管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皮衣掉了,孩子光着腿露在了外面。后来被马车夫发现了,我将孩子重新裹好,不过已经迟了,他已经几乎被冻僵了。我急忙赶回家,被自己所干的事吓呆了,对可能会产生的后果也感到非常害怕。我一直对那天早上自己所做的对不住人的事感到羞愧,能不想就不去想它。至今我还怀疑自己当时有没有勇气去承认这件事。在我看来,很有可能直到此刻之前,我都始终没有承认过。

这样说我是有根据的,因为几年后,当约翰医生被病痛折磨被迫中止行医时,出版商道格拉斯先生以及一些朋友们曾经下定决心募集几千块的款子,用来对他本人和他的老姑娘妹妹进行帮助。这笔款子不仅很快便被募集到了,并且在自此以南一百英里之外的朋友们还都没有来得及进行捐助时,募款簿便很快就被写满了。这笔款子从来都没有公开募集过,也没被在印刷品上提及过,道格拉斯先生以及其他的一些朋友们只不过是用口耳相传的方式进行的私人募捐。

这时候我的笑神经再也忍不住了,空中到处都是我的弹片,你能够听到那咝咝的响声。我说:“哦!莉薇,如果真的像你说的这么难听的话,但愿上帝能够对我进行宽恕,我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

不过就是在这个意义重大的一天,恰好是在早上,苏西遇到了不幸,她突然发起了脾气,非要让克拉拉改正一个什么错误,并且动用了手中的一把铲子或是棍子,或是其他的什么东西。总而言之,这令人生气的事情很自然便超过了育儿室内所允许的范围。按照家里的规矩,苏西走到妈妈面前去认错,并且同妈妈一起商量她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不用多说,惩罚的合理目的与作用只有一个——那就是对犯了错误的人进行提醒,让他们不要再犯——孩子们也清楚该怎样去选定能够记住并且有效的惩罚方法。

约翰·罗巴兹对人永远是和气的,他这一点是说什么都变不了的,我甚至要说他有点和气得要命,和气得吓人,和气得气人。对于他的品性,当时我们大家就是这么看的,所以,他一直挂着那个和气奖牌,我则老是挂着另外一个奖牌。“一直”这个词用得有点儿过分,曾经,我们也丢过几次奖,那是因为得奖这件事太单调了,我们需要有些变化——所以有几次我们将奖牌交换着戴。

“那你要下去看一下现在他想要些什么吗?”

他回答道:“其实无论我们怎么走都是能到的,不管你从哪边绕过花床,都是一样的。”

话说到这里,那个贼却再也没有触动过警报器了。

“我看他的目标是珠宝,不过我们家里的情况他不熟悉,还以为珠宝在地下室呢。一个没有害我们什么,我又不熟悉的贼,本来,我是不想让他失望的,但是,假如他还有些头脑,懂得事先问一问,我便可以告诉他,除了煤和蔬菜之外,那里什么都没有。不过也有可能他的确对这个地方很熟悉,他想要的就是煤和蔬菜,根据我的推断,他想要的就是蔬菜。”

一天,兰登家的亲戚安德鲁·兰登到她家里来说:“你们试过那么多人了,现在可以试试那个吹牛大王牛顿医生。他来了,住在拉思本大厦。他为有钱人看病要大价钱,给穷人看病则不要钱。我曾经亲眼看见他将手在杰克·布朗的脑袋上挥了挥,然后将他的拐杖拿走了,让他去做自己的事,就好像任何病都没有那样。我亲眼看见他将其他的一些跛子治好了。他们可能不是真正的跛子,而只是想临时冒充做做广告罢了。不过杰克的倒是真事。还是将牛顿请来吧!”

1880年夏天,苏西刚满八岁,我们全家都住在高山顶上的夸里农庄中,那个农庄距离纽约的埃尔迈拉有三英里路。那个时候每年夏天,我们都要到那里去度过。割草的时节已经临近了,苏西和克拉拉也正在一天天地计算着日子,这是因为对她们来说,那是件大事情。我早已答应过他们,说允许她们爬上车,坐到干草车的尖尖上,从地里转到家里。

就在这个时候,那吓人的呜呜声再次响了起来,于是我说:“他来了。我说过他会来的,小偷的那一套我都懂,他们做事讲究秩序、有条不紊。”

很显然,多少年来,我在吃早饭或是吃晚饭时,曾经多次对写传记这件事情进行过思量。事实上,我记得非常清楚,我经常有意或是无意地这么做。除此之外我还记得,苏西总是非常敏锐地觉察到这点。我记得有一次在早饭桌上,我讲了一句非常漂亮的话,并且说的时候非常神气,过了一会儿苏西便偷偷地对她妈妈说:“妈妈,爸爸这么说的目的是写传记。”

查利摔得不轻,不过他只关心我,对于自己的伤势如何一点都不清楚。全家都涌了出来。最前面的是西奥多·克兰,他手中拿了装着白兰地的曲颈瓶。他将酒倒进我的嘴里,呛得我非常难受,但是我仍旧装成昏迷不醒,症状不见减轻的样子。这些我很拿手。听到被人在我身边倾诉怜悯的话,是特别愉快的。这是在我的一生中那五六次最幸福的时刻之一。期间没有发生什么能够干扰以及破坏这一时刻的事情——除了我没有受伤,很怕迟早会被发现,缩短我作客的时间之外。我的身子很重,需得巴尼、西奥多、兰登先生和查利共同用力,才能将我拖到屋里去。不过最终还是拖了进去。到了屋里,我认识到这就取得了胜利。我在屋里了,可以稳稳地在一定的时间里成为她家的负担——至少是需要一段时间的,这是老天的安排。

吃早饭时,孩子们都在——6岁的克拉拉、8岁的苏西——她们的妈妈很小心地提到了话说得重的事。她说得非常小心,措辞非常注意,因为她不想让孩子们起疑心,不想在孩子们面前说我,她只是小心地对说话太重这种事情进行责怪,说这样不好。接着两个孩子异口同声地说道:“是啊,妈妈,爸爸就是说话很重。”我深深地骇然了!原本我以为这个秘密全天下仅我一人知道,肯定不会引发别人的任何疑心,我以为在她们的心目中,我还是挺文雅的。我问道:“你们这些淘气鬼,你们是怎么知道的?”

我用了好长的时间才将盥洗结束。我故意将时间拖得很长,以便进行一下思考,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我情愿克莱门斯夫人还没有醒,但是我心里明白,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但我又不能从窗口逃出去,因为窗口太小,只能扔出去一件衬衫。最后,我打定了主意,以不变应万变,毅然决然地逃过卧室,装出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的样子将日子过下去。

“亲爱的,到目前为止,它的用处,你都看到了。等会儿他来这里以后,这东西会怎样继续对我们有用处,我已经向你解释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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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的真诚、忠实和坦白,这些品性都是我妻子生来就有的。她对人、事的判断是可靠而又正确的。她的直觉从来都没有欺骗过她。对朋友以及陌生人的品性与行为进行判断的时候,她总是留有仁慈之心,并且这种仁慈之心从来都没有失误过。我曾将她同成百个人进行过比较和对照,认为她的品性是我遇到的所有人中最完美的,这种信念直到今天都没有改变。我还可以说,在我所认识的人中,她是最被人喜爱并且很庄重的人。她的品性与脾气是属于那种不仅被人崇拜,并且叫人家不得不崇拜。那些值得留下来的佣人,没有一个离开她的。因为她只要看一眼,就能将这些人挑选得非常妥帖,所以只要是她挑出来的佣人,就几乎都是值得留下来的,并且实际上她们也都留了下来。

我说:“对啊,他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他要价一千五百块,实际上的价值足有十万块。因为,自她十八岁的那天开始,直到五十六岁为止,她总能走几百码,并且中途不需要停下来休息。有好几次,我看见她走了四分之一英里还不怎么感到疲劳。

记得那是在1873年,苏西14个月的时候,我们从伦敦到了爱丁堡。那是在我经历了一次全新的生活之后——六个星期中,我每天的中饭、下午茶以及晚饭都不在家吃——逃往那里休息、躲避一下。我们没有带任何人的介绍信,而是直接躲进了位于乔治大街的维奇家庭旅馆内,打算一家人舒服地度过一季。

第三篇 我的婚姻生活 第二章 善变的奥里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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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是回过头来讲讲奥里昂吧。

在六十年代的一天,当时我在旧金山。我得到了一个秘密消息,这个消息来自坎普先生,他胆大包天,总是能够在投机事业中发大财,但是往往又会在接下来的六个月中迅速地将这些一瞬间赚来的财产一口气丢光。坎普让我买进一些黑尔以及诺克罗斯公司的股票,于是我便买了五十股,每股有三百块钱。我凭借保证金将股票买进,一下就用了百分之二十,因此我的钱也被花光了。于是我给奥里昂写信,说愿意让一半给他,并让他赶快将这一半的钱寄过来。

我等啊等,他来信说他肯定会将这件事办好。那时股票涨得非常起劲,越来越高,曾经涨到过一千块钱一股,后来又爬升到了两千块钱,接下来是三千块,然后又翻了一倍。钱还是没有来,但我并没有发愁。

后来慢慢地,股票市场开始下跌,于是我急忙给奥里昂写信。奥里昂回答说他早将钱寄出来了——寄到了西方旅馆。我到那里打听了一下,他们说没有。长话短说,接下来股票又开始持续下跌,跌到了当初我付的数目之下,然后又将保证金吃光,等到最后抛出的时候,我已经被弄得头破血流,大伤元气了。

等我将奥里昂这笔钱的状况弄清楚时,已经太迟了。如果是别人,肯定都会想到要寄张支票过来,但他寄过来的却是货真价实的金子。金子被旅馆的办事员放进了保险箱,从那之后便被忘却了,从此之后,金子也便一直躺在保险箱里面睡大觉,但这一切却将我害得很苦。如果换了其他的什么人,一定能够想到要告诉我一下,说是用邮包邮寄而不是用信的。但奥里昂是注定了想不到这一点的。

后来,坎普先生又给了我一个机会。他同意将那块被我们的父亲当成宝贝留下来的位于田纳西州的地收购,价格为二十万元,他先付部分现款,剩下的付长期期票。按照自己的计划,他打算从欧洲的葡萄生长地和酿酒的地方引进一些经验丰富的外国人,让他们到那片土地上定居,令这片土地成为酿酒之乡。当他了解了朗沃思先生对于这些田纳西葡萄的想法之后,心里非常高兴,也非常看好这块地的前景。一切都谈妥之后,我将合同等东西寄给了奥里昂,让他签字,因为他也属于三个继承人中的一个。

不过这些东西寄到的时机却刚好不巧——实际上,时机糟糕透了,他恰巧在那个时候正心血来潮地对禁酒表现出非常激烈的兴趣。他回信说,他不愿意参与让那个地区因为产酒而堕落下去的事情。他又说,他无法肯定坎普先生肯定能够公正地对待那些从欧洲来的可怜人——这样,在没有进行进一步的调查的情况下,他便将这笔买卖整个儿都毁了,并且再也没有挽救过来。

就这样,这片带有父亲殷切希望的地,曾在突然之间便涨到了二十万块钱,但因为奥里昂的一时头脑发热,神志不清,而在突然之间便又回复到像从前一样了——不仅不值一文钱,还需要付税。这税自然是由我来付的,除此之外,我还要担负其他的费用,并且先后付了好多年。但我已经将田纳西那片惹人心烦的地扔到了一边,不管是在金钱方面还是其他方面,都再也不管它了,直到昨天为止。

直到昨天为止,我始终都认为,是奥里昂将最后一亩地都糟蹋掉了,他确实也就是这么个想法。但是,昨天,一位绅士从田纳西州过来了,还带着一张地图,地图表明,将很久以前的那次测量进行修正之后,我们还有一千英亩地呢。那块地在一个煤矿区,是我爸爸在1847年临死时为我们留下的十万英亩地中的一部分。

这位绅士带给我们一个建议,还来拜访我们,陪同纽约一位很有名望的富有公民一起。他们建议我们让田纳西州的这位绅士将土地卖出去,全部费用都由纽约的那位绅士来负担,如果有人提出诉讼的话,也由他来对付,所得的利益则三分之一归田纳西的绅士,三分之一归纽约的绅士,另外的三分之一,则由萨姆·莫菲特,他的姐姐查尔斯·勒·韦伯斯特太太和我——我们是继承人,共同获得。

这一次,我只希望能够彻底地将田纳西州的这一片地处理掉,从此再也不用劳神了,这片地的创建本来就是因为一场误会,现在则到了消除这场误会的时候了。我爸爸因为一场误会背了这个包袱,又因为一场误会,将这个包袱、这片地丢给了我们。这次,我下定决心要将这一次次累积起来的所有误会和留下来的地全都尽快地处理掉。

我是1867年1月来到东部的。在卡森城,奥里昂比我多待了差不多一年,然后他便卖掉了他那个花费一万二千块钱买的房子和家具,换来了三千五百块钱的钞票,有百分之三十的折扣。他同他的妻子坐着头等舱到了纽约。在纽约,他们住在了一家非常豪华的旅馆里,非常阔绰地在市内四处游玩,然后又溜往基厄卡克。他们到那里时几乎身无分文,就像1861年7月刚刚迁到那里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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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在1871年或者1872年,他们到了纽约,然后又不得不去了别处。自从到了太平洋沿岸以来,奥里昂一直都想靠执行律师业务来谋生,不过他总共只接到了两起案子,他本来想免费替人家办这两起案子的——不过结局怎样,也是永远都无法知道的,因为有关当事人,在他还没有插手的时候就在私下里将案子结了。

在基厄卡克,我给我妈买了一所房子——每个月我会给她一笔钱,奥里昂也会给一笔,然后他们就共同住在这座房子里。本来奥里昂可以在《城门》(一家日报)的排字房做他自己想做的活,工资待遇也不错,不过他的妻子却因为做过州长夫人而抹不开这个面子,坚决不同意如此降低身份。她宁愿依靠救济生活。

不过,正像我所说过的,他们还是来到了东部,在纽约的《晚邮报》,奥里昂搞到了校对的工作,每周报酬为十块钱。他们租了个小单间,烧饭也在屋里面。他们就依靠这笔钱生活。

不久,奥里昂又来到了哈特福德,让我帮他在位于哈特福德的一家报馆里面找个记者的工作干干。这样,我就又有机会试试那个卓越伟大而又屡试不爽的办法了,我也真的试了。我要他不带任何介绍信就去了哈特福德的《晚邮报》,只要求做些擦擦扫扫的活,或是别的什么活,不要钱,就说他只需要工作,不需要钱,他满心想的就是工作。果然,还没到六个星期,他便调到了这家报纸的编辑部,薪水是每周二十块钱。他所做的那些工作是值这个价钱的,于是立刻就有其他家的报纸请他过去,给他更好的待遇,不过我建议他不要答应别人,而是先去《晚邮报》,将这件事告知他们。于是《晚邮报》为他加了薪,将他留住了。我想这是他一生之中做得最快活的一项工作了,这个职位非常适合他的个性,极其轻快,他在每个方面都过得非常舒服。

不过,该来的总是会来的,倒霉的时刻终于到了,那是无法阻挡的。

那段时间,一家共和党的日报要在佛蒙特的拉特兰开办,那是由一些有钱政客们开的股票公司开办的,他们将邀请奥里昂去担任主编,薪水是每年三千块钱。他非常想要接受,他的妻子也是——不,是更想接受,加倍地想,三倍地想要接受。我苦口婆心地百般进行劝告也没用,我说:“你的为人就像水那样软弱柔顺,人家很快便会发现这一点的,他们丝毫不用费力就会发现你为人没有什么骨气,他们能够像对付一个奴隶那样来对付你。你可能会待上六个月,但绝对不可能更久,然后,他们不会像请一位绅士那样请你走,而是会像对待一个游民那样将你扔出去。”

我的预言丝毫都不是危言耸听,后来的事实证明果真如此。

奥里昂同他的妻子又一次迁往那个被贬斥而又不得罪人的基厄卡克去了。到那儿之后,奥里昂写信来说,他并没有重操律师业务,为了他的健康起见,他认为自己需要绿色产业和新鲜空气,需要一种室外的工作。他说,他的岳父在距离基厄卡克一英里路程的界河边上有一小片地,还有一间小房子,他打算买下这块地来办个养鸡场,这样不但能够供应基厄卡克所需的小鸡和鸡蛋,还能够供应奶油——但我不知道养鸡场是否出产奶油。他告诉我说,这个地方只要三千元现金就能到手,于是我就将钱寄了过去。

奥里昂便开始养起了小鸡,他每个月都会寄给我一份详细的报告。从报告上来看,他能将小鸡按照每对儿一元两角五分的价钱顺利地销售给基厄卡克的老百姓们,但从报告上看,也知道他每对儿小鸡的本钱就要一元六角。但奥里昂似乎并没有因此而感到灰心丧气,我自然也就随他去了。

与此同时,每个月他都要定期从我手里借一百块钱,每个月都是这样。而最足以用来对奥里昂做生意那种严格刻板的作风进行说明的是——他可向来是以做生意本领高强来自夸的——每个月的月初他收到那一百块钱后,便会将这笔钱的借据寄来,除此之外还按每百元六分的年息,从那笔钱中,寄过来一个月的利息,这些借据则总是为期三个月的。当然我没有保留这些东西,我相信对于任何人来说,这些东西都不值一个钱。

正像我所说的,他一直都是按月将养鸡收益或赔本的细账寄过来——至少每个月养小鸡亏本多少的细账会寄过来,他的报告包含了各种开支项目——喂鸡所用的粮食支出,为妻子买一顶帽子的费用,为自己买一双靴子的开销,如此等等,甚至还包括车费,以及每月一角用来对那些想要坑害中国人的传教士进行帮助的捐款。后来我发现在开支项目中竟然还有二十五块钱的教堂座位费,我的火一下便上来了,立刻要他将自己的宗教信仰改变一下,卖掉座位。

奥里昂的家禽实验恐怕是只持续了一年或是两年,反正总共花掉了我六千块钱。在我的印象中,奥里昂没有卖掉他那个鸡场,他的岳父之所以将它收回是因为想要做一下自我牺牲的仁慈行为。

到了后来,奥里昂只有重操旧业,再次做起了律师,我想,后来的二十五年中,他应该是一直都在干这个吧。但是,据我所知,他只是自我号称为律师,实际上并没有任何主顾上门。

1890年夏天,我妈妈去世了。她留给了我一些钱,那是她省下来的,这些钱是过去我陆陆续续给她的,但她从来都舍不得用。后来我又将这个钱给了奥里昂,他对我表示感谢。他还说,我已经支持他很久了,现在要将我的这个负担解除,还希望能够将部分开支,也许是所有的开支都还给我。所以,他决定用这笔钱来添造一些房间,目的就是招揽一些前来寄宿的人,以此来寻求发财致富。

唉,在这里就不再对这个事情多讲了,只不过是再一次的失败罢了。而他的妻子则想尽一切办法促成这个计划,因为她天真而又固执地认为,如果别人能够成功,她也一定可以。她很善良,大家都很喜欢她,她的虚荣心非常大,麻烦也大,不过凭良心来说,她也是有务实的一面的。大概还是运气不好吧,如果不是运气不好,她是应该能够令寄宿计划盈利、赚大把的钱的。

奥里昂还有其他许多对我进行补偿的计划,不过在最开始时,这些计划总要投入一些资金,于是我就没有加入,这些计划也并没能实现。有一次他居然告诉我说他想要创办一家报纸,这个打算简直是糟糕透了,我立刻就顶回了这个计划,我的态度几乎可以说是特别粗鲁的了。

后来,他又发明出了一种锯木的机器,并亲自将它拼凑起来,还真用它锯过木头,这种玩意儿做得非常灵巧,也挺能出活。本来他是可以靠这个伟大的发明发笔小财的,可是,时机不巧,天意又一次弃他于不顾,当奥里昂去对专利权进行申请时,却发现早已经有人对同样的机器的专利权进行过了申请,并且生意已经做得非常兴隆。

不久,一项奖励措施又在纽约州出台了,奖金为五万元,征求能够让汽轮通行伊利运河的有效的方法。为此,奥里昂扎实地干了两三年,发明出了一项办法,这个办法在表面上确实搞得非常完善,而这一次也是眼看着钱财就要到手了。不过有人将这个办法的缺点提了出来,他所设计的运河汽轮在冬天里不能使用,而在夏天呢,它的水轮搅动水的时候,会冲刷掉两岸的纽约州。

奥里昂想对我的债务进行偿还的赚钱计划是日新月异,数不胜数的。这些计划,在后来的三十年中连续不断地出现,但每一次都失败了。

在这整整三十年中,因为诚实的名声为众人所知,所以不管谁家有钱需要照看的时候,都是信托给奥里昂,但却不给他薪水。他是所有慈善事业的司库,管理着寡妇、孤儿的钱财以及其他财产,他从来都没有少给过人家一分钱,也从来都没有借此替自己捞过一分钱。每次当他改换教派的时候,新换的教派总是很愿意接纳他,马上将司库的职位给他,而他也真的立刻就能堵塞上那个教会从前的财务漏洞。

他的政治面目产生变化的频繁以及轻易程度,令整个社会都感到震撼和惊叹。有一次就发生了这样的稀奇事,他亲自写信来告诉了我全部的经过。

一天早上,当时他还是个共和党,受人家邀请,他同意在当晚的共和党群众集会上进行竞选演说,甚至将演讲稿都备好了。可是没有人料到,吃完中饭之后,他就成为民主党了。他同意给他们写二十条激动人心的标语,准备在当晚民主党火炬游行时将它涂写到透明的物件上,下午,他就将这些欢呼的标语赶写了出来。写这些东西花费了他非常多的时间,写完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没有时间再去改变自己的政治主张了。所以,在众目睽暌之下,他作了共和党竞选演说,非常鼓舞人心。而与此同时,他为民主党游行队伍所写的,涂在透明物件上的标语,就在他面前通过。奥里昂这种不寻常而又朝秦暮楚的行为令在场的每个人都大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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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里昂这个人特别奇怪——不过虽然他的一生都是古古怪怪的,但不论他生活在哪里,人们都很喜欢他,他也非常受人尊敬,因为归根结底,他是个纯粹而又善良的人,对人非常热情。

奥里昂能够应付任何可笑的处境。他在哈特福德的《晚邮报》任职时,和他的妻子曾住在同样位于哈特福德的一家公寓中,和他们同住的是一些收入中等,为人不错的男女房客,那家公寓中的房客们公用一间浴室。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大家全都休息了,奥里昂却想洗个澡,于是就真的洗了起来,但是他忘了将门插上。夏天里,他总是习惯将冷水灌满长方形的澡盆,然后自己爬进去跪在里面,脸向水里,鼻子向底,这样一个快活的姿势每次要保持好几分钟。这个时候,突然走进了一个女仆,接着便冲了出去,满屋子地厉声大喊:“克莱门斯先生淹死了!”

人们都奔出了屋门,克莱门斯太太冲了出来,非常悲痛地说:“你是怎么知道这人是克莱门斯先生的?”

女仆说:“我不知道。”

这便令我想起了比利·奈,那个可怜的家伙——那个真正的幽默家,那个文静而又善良的灵魂。啊,他去世了,但愿他安息吧,他是我所见过的秃头人中秃得最厉害的,因此,他的整个儿脑壳都闪闪发光,就像沐浴在阳光中的一座圆屋顶,简直连一簇头发都没有。有一次,有人对他出众的秃头表示诧异,他却说:“哦,那算不了什么,你应该看看我哥哥。”

一天,他从渡船上掉进了水里,当他爬出来时,有个妇女又着急又害怕地大叫道:“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这里有女人,快点下去,换个姿势再出来。”

大概在二十五年前——大概是这样的——我给奥里昂写信,建议他写个自传,让他尝试着将实际情况原原本本地写出来,而不要自我标榜,要将毕生有趣的事情全部老老实实地写下来,其中包括那些因为羞耻而记忆犹新的事情。我说,过去还没有谁做过这样一件事情,如果他能够将这样一个自传写出来,那这个自传就将会成为非常有价值的文学作品。我说,我这样是让他做一件我自己无法照做的事,但我希望他可以做得成功。

不过现在我体会到了,自己是在让他做一件根本无法做到的事。到目前为止,我每天对我的自传进行口授已有三个月了,我想到了自己一生中的一千五百件到两千件引以为羞的事情,不过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将其中的任何一件写到纸上。依我看,等到我将这个自传完成(如果还能完成的话),前面这个数目不会有丝毫的减少;依我看,即便是我一时冲动,将全部这样的事件都写了出来,等到对这本书进行修改的时候,肯定还是会删掉这些东西的。

奥里昂最终将他的自传写了出来,并将它寄给了我。但是他却太令我失望了,也太令我懊恼了。在他的自传中,他总是将自己扮成英雄,简直同我过去以及如今所做的事情一模一样,他总是忘记写进自己那些不光彩的事件。比如说,我就明确地知道在他一生中有那么几件明显的,令人痛苦的不是很光彩的事,不过当我在他的自传中读到的时候,这些事情已经完全变了色调,这些曾经令他非常屈辱的事情被完全颠倒了过来,变成了特别值得骄傲的事情了。

1898年,我们在维也纳住的时候,一天,从基厄卡克发过来了一个电报,说奥里昂去世了,终年七十二岁。十二月里的一个严寒的清晨,他去厨房生起了火,然后坐在了桌子旁写了些什么。他就这样死去了,手里面捏着笔,按在纸上,还剩下一个字没有写完——这些迹象表明,他从自己那个长期而又苦闷、可怜而又无益的生命枷锁中解脱出来时,时间非常短促,甚至都没有感受到任何巨大的痛苦。

第四篇 出版业与商业投资 第二章 对创作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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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三十五年中,如果将我从事写作的这个行当比作船坞的话,那在这个船坞里,没有任何时候不是停靠着多于两条的没有完工,被我抛到一边晒太阳的船只的。一般来说,总有三四艘船在等待我去完工,以目前的情况来说,差不多是五艘。这似乎不是认真做事的样子,其实倒不是因为毫无目的,而是因为我存心如此。

实际上,只要一本书自己能够顺顺利利地写下去,我便是一个忠实而又饶有兴趣的书记员,干劲也不会衰退。但是一旦这本书试图将安排惊险场面,进行幽默对话,设想离奇事迹等苦差事全都推卸给我的脑袋时,我便会将它放到一边,忘得一干二净。然后,我会将自己没有完成的那些东西捡出来,看看其中有没有经过两年的搁置之后,还能重新活起来,让我为它做书记员的东西。

纯粹是一次偶然机会,我发现一部书写到中间就一定会令你感到厌倦,不愿再往下写了,非要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之后,才会将精力和兴趣重新激发起来;非要经过一段时间,才可以对已经损耗的原料重新进行补充。我是在将创作到一半时才有了这个珍贵的发现的。

那次,当我写到手稿的第四百页时,故事突然间便停了下来,坚决不肯再朝前迈一步了,连续许多天,都不肯前进。我感到失望难过并且大为诧异,因为我非常明白,故事还没被讲完,而我又不能理解,为什么我竟无法前进了。到了后来我知道了,理由非常简单——我的油箱里面所储存的原料已经用光了,空了。没有原料,故事是没有办法前进的,空空的大脑是无法写出什么作品来的。

手稿在架子上一搁便是两年。一天,我将手稿取了出来,读了读最后一章。也正是在这时,我有了这个伟大的发现,那便是,当油箱干枯时,就一定要放下,等它重新装满。而当你睡觉时——以及你在做其他的什么事情时,总之是在你没有在意的时候,上面所说的那些无意之中的特别有益的思维活动实际上仍旧在进行着,等原料充足了,故事便会继续前进,到那个时候,你用不着费什么事,便会大功告成。

在这之后,每当我写一本书时,只要是油箱干枯,我便会毫不犹豫、毅然决然地将它搁置到一边,深信两三年之内的某个时刻,用不着我费什么事,它就自然会充实起来,那时候,将这本书写完便轻而易举了。写到中间的时候便停下了,因为油箱干了,在接下来的两年间,我再也没有碰过它。再比如《亚瑟王宫廷里的康涅狄格美国佬》,我也搁置了两年。我的其他的一些书,写到中间的时候,也产生了类似的情况。

我曾经写过一个叫做《究竟是什么》的故事,中间发生了两次间歇。实际上,第二次间歇经历了很长的时间,因为自第二次干扰到如今已经整整有四年了。我能够肯定,如今我的油箱再次满了,我又能够捡起这本书写完后十部,并且中间不歇气,兴趣也不衰退——但我却不想这么做。

现在,笔已经令我厌烦,见到笔我便浑身难受。我生性懒惰,口授令我反胃,但我能够相当肯定,自己再也不会碰笔了。所以,那本书就永远都完成不了。这实在是太可惜了,因为整本书的主旨(事实上)是新鲜的,到结束处肯定会令读者们领略到一份美妙的惊诧。

另外还有一本没有完成的书,我也许将它叫做《破舟避难记》。书被写了一半,然后便这样不了了之了。另外一本书名叫《细菌历险记——一个细菌的三千年》,在写了一半时,我便就此搁笔,不动弹了。还有一本名叫《神秘的陌生人》,完成了一大半,我真的特别想写完它,一想到这一篇没能完成,我便感到十分难过。现在,这些油箱都已经灌满了,以上那些书便会自动前进、完成的,只要我愿意再次握起笔来,但我对笔却已非常厌倦了。

另外还有一篇进行到一半的故事,四年前便写了有三万八千字,之后我将它毁掉了,就怕哪一天自己会控制不住将它写完。赫克·芬来说故事,汤姆·索亚和吉姆也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但是,在我看来,在这个世界上,这三个伙伴所做的事情也够多了,应该永远休息了,是时候让他们停下来了。

1893年,在鲁昂时,我毁掉了价值一万五千元的手稿;1894年年初,在巴黎时,我再次毁掉了价值一万元的手稿——我是按照杂志上的文章进行的估价。我就怕这些手稿留在身边,说不定哪天我便会受到诱惑将它们卖出了,因为我深知这些东西不达标,不应该被流入市场。

按照通常的情况,目前不存在任何引诱之类的事情,我也不会想到要公开出版那些没有把握的东西——只是当时我正深陷于债务之中,具有非常强烈的摆脱困境的引诱。为了将这样的引诱赶走,我所能做的唯一的事情便是烧掉稿子。我的妻子英明而又贤惠,在当时那种经济状况下,她非但没有对我的这种行为进行阻挠,而且非常鼓励我的做法,因为她对我的声誉的关心胜过其他一切。

大概就在这时,她还帮我抵制住了另外一桩诱惑。这便是曾经有人向我谈过这样的一个买卖,说只要我允许人家用我的名字来做一家幽默刊物的主编,他们便愿意以五年为期限,每年付给我一万六千块钱作为酬劳。她能帮我将这场诱惑抵制住,我应该称颂她。事实上对于我来说,这事还算不上什么诱惑,但是,要是真的有些什么诱惑的话,她肯定会帮我抵制的。

当我的想象力不错时,我倒是挺能异想天开的,但是再异想天开,也肯定不会想到要通过去担任一家幽默刊物的主编来换取生活费用。我不能不觉得那是(对于我来说)最为不幸的职业了,因为一旦我担任了,我便还要兼任收尸的职务,才能令那个职业所带来的悲凉气氛或多或少减轻一些。我能够兴致勃勃地对一份严肃的杂志进行主编,但就是从来都不关心什么幽默,所以我想自己也没有什么资格来出任幽默杂志的主编或是随便发些什么议论。

我还有一些书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无论如何都不肯被写出来。它们待在原地不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说什么都不肯听从劝说。倒不是这样一本书不值得去写——而是因为还没有主动出现故事的恰当形式。一篇故事只具有一个恰当形式,如果你没有能够将这个形式找到,故事便讲不成。你或许尝试过十几种错误的形式,但是,每次都无法维持太久,你便会发现自己的确没有找到适当的形式——这样,故事便总会停下来,不肯再向前迈一步了。

在写《冉·达克》时,我开头六次都没有开好,每次我都会告诉克莱门斯夫人结果,每次她都会报以致命的批评——一片沉默。她不说一个字,但她的沉默却有如雷鸣。到了后来,当恰当的形式被我找出来时,我立刻便发现这才是最为恰当的形式,并且我还知道,她会如何去说。果然,她那么说了,说得丝毫都不含糊,丝毫都不犹豫。

曾经,我在十二年中前后共六次试图去讲一个简单的小故事,我清楚只要找出恰当的出发点,便能在四小时内将故事讲完。我共失败了六次。直到后来的一天,在伦敦,我将这个故事的本来面目说给罗伯特·麦克卢尔听,并建议他将这个故事刊登到杂志上,并且悬赏征求能将故事讲得最为理想的人。那一时刻,我的兴趣变得异常高涨,围绕着这个故事讲了足有半个钟头。然后他说:“你自己已经讲出了故事。只要你将你刚才所说的那些写到纸上就可以了,此外不用再费什么事。”

我承认,这话很对。我用了四个钟头,便将那个故事写好了,并且写得连我自己都很满意。就这样,这篇小故事,这篇被我称为“丧饼”的小故事,总共花费了我十二年零四个钟头才写好。

开头开得好,这自然至关重要,我无数次的经验教训将这一点证明了。二十五年前,也有可能是三十年前,我曾经写过一篇故事,是一篇关于心理电报学奇迹的故事。故事讲的是某人研究了一个发明,能使相隔千里的两个人的思想达到同步,并使他们通过天空通话,而无须电线的帮助。先后四次,我的开头都开得不对路,故事也就再也写不下去了。其中有三次,我都是在写了一百页以后才发现了自己的失误。甚至在第四次,我写了四百页后才发现——我最后放弃了,咬咬牙,把它们全都付之一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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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876年的一个夏天于夸里农庄的书房中给特威切尔写过一封信,那便是《一六○一》。现在细想起来,我当时真应该把事情搞得更好些才是。

这件事我至今还记得很清楚。那时我正在用功阅读着一些东西,以便写一篇一直以来都想写的一个故事,即后来的。我阅读着古代英国的文艺作品,想让自己浸泡在古代英语的环境里,让自己能够身临其境地体会到当时的社会与生活,以便可以不费劲地在自己的作品中加以模仿。在其中一本书中,我读到了一段简短的对话,而这段对话足以表明古代英国贵妇人与绅士之间能够说粗话说到何种程度,这一发现给了我非常深刻的印象,可以说是从没有过的心理冲击。

我的感受非常强烈,只是因为这段对话看起来是如此真实,绝不像是作者在造谣生事,哗众取宠。在此之前,每当我看到这类对话时总以为它们是不真实的。对于这类对话,我本以为只不过是拉伯雷式的——被夸张扩大了很多,矫揉造作了很多的,是作者为了应一时的需要、为了作品的感染力以及影响力而杜撰的。所以在我看来,莎士比亚笔下那些读了会使人脸红的话语,并不是他真正听人家说过的,而是信手拈来完全虚构的,是凭借着诗人的特权而对事实进行任意篡改得来的。

可是现在我又一次见到了如此可怕的对话,而且据我以往的经验推断,这些对话绝对是真实无误的,确实是古代英国贵族男女之间的日常对话,然而这样随意而又快乐的岁月已经是一去不复返了。于是我马上便急于想练习一下我所学到的古代语言,而我的练习方式就是在脑袋里编造出了一段激动人心的对话,而且要比我看到的那些更为激动人心。我打算对特威切尔试试看,其实早在二十九年前,我的各种文学尝试常常一开始便从特威切尔试起。

我设想出了一段精彩的故事,即是在伊丽莎白女王密室里的一些显要人物会面的一个场景以及一段极其生动而露骨的对话。女王的司酒官——那是一个其貌不扬、干瘪瘦弱的贵族老头,他当时有幸也在场,是他将这些谈话都记录下来的——这倒不是他自己乐意这么干,而是女王要他记下来,因为这是他的本职工作,所以非这么干不可。

事实上,他记录中的这些人,全都让他感到鄙视以及厌恶,因为他们每一个都出身低贱,除了脑子特别灵活、精力特别旺盛以外,没有任何可以值得称道的。即便如此他还是尽职尽责地把他们说的每一句话都记了下来,最后还对他们的言行进行了异常激愤的评论。

在这个故事中,我借女王以及其他那些人的嘴说出了除拉伯雷的作品以外再也无法找到的那些粗话。当我把那些道貌岸然而又冠冕堂皇的谈话和那些离经叛道、粗俗到不堪入耳的话掺和到一起时,让我觉得非常好玩——挺有趣、挺可爱的。相比而言,那位老司酒官刻薄尖酸的评论的语言魅力就远不及他所批评的对象了。事实上,其他无论多么精彩的话语同这段对话比较起来都难免相形见绌。

自我写下《一六○一》以来,已经过去了许多年。如果今天让我再次见到它的话,会不会还能像我写那个作品时,也就是我年轻时觉得那么好玩,这就有点难说了。我记得当时我将那封信弄得鼓鼓囊囊的,并且严严实实地封了起来,把它邮给了在哈特福德的特威切尔。

秋天,在哈特福德的家里,照多年来的老规矩,每到一个星期六,我和特威切尔都会步行十英里到塔尔科特塔去,然后再走回来,而我们在路上时总是带着那封信。在离哈特福德家六英里的地方,在路旁有一簇胡桃树丛,旁边就是这一带唯一种着龙胆树的地方。在从塔尔科特塔回来的路上,我们总是会选一些龙胆树,然后躺在龙胆树叶铺成的金色地毯上,掏出那封信,就在这充满诗情画意的地方大声朗诵起来。

我们总是会为了那个老司酒官尴尬不堪的狼狈相忍俊不禁。虽然我不知道我们现在看到那封信是否还会那么笑出来,但我只知道我们那阵子是如此的年轻!我现在觉得有可能那封信里并没有那么多好笑的东西了。

转眼间冬天就到了,迪安·塞奇又来看望特威切尔了。我了解特威切尔,当他认为一项秘密应该公开时,他就再也保守不住秘密了。果然,他最后还是忍不住将那封信给塞奇看了,塞奇离开时把信也带走了,因为他觉得这封信确实非常有趣,很想知道别人看了会有什么感觉。

塞奇可是保证过自己要替我保守秘密,不能将这封信给别人看的,但他很想看看别人读到这封信后的反应,所以他仍然打算演一出戏来试一试。他先是装作无意中把这封信丢到了吸烟车厢的过道上的样子,然后在附近座位坐下来,静观后效,等着看一场好戏。于是,这封信绕了车厢一周,从一伙人手里传到了另外一伙人的手里,不过最后,他总算是把信又要了回来。

这封信的际遇使他深信它大有文学价值,非常值得向人推荐。于是他就在布鲁克林私下里印了十来份,寄给了布法罗的戴维·格雷一份,寄给了他在日本的一个朋友一份,寄给了英国的霍顿勋爵一份,甚至还有一份寄给了奥尔巴的一位犹太教教士——一位博学之士,是一位对古代文学非常有研究的爱好者和评论家。

后来,《一六○一》在日本以及英国终于被私下里印刷出来,于是我们就开始慢慢地听到了许多有关它的议论了。那位非常博学的犹太教教士在给它的评论中说,这篇文章在运用语言习惯方面、反应社会生活的真实性方面、模仿伊丽莎白时代的英语习俗方面都堪称杰作。

诗人戴维·格雷给我的赞扬也很宝贵,他说:“标上你自己的名字吧。这是一篇伟大的文学杰作,理应在这世上流传下去,而且它也一定会传下去的。也许你的《傻子国外旅行记》很快就会被人们忘记,但是这一篇却会传下去,大家将永远也忘不了它!你完全不用为此害臊,更不用担心,你只需要在遗嘱里吩咐你的后人在你的墓碑上将这几个字刻下就可以了:他写出了不朽的《一六○一》。”

当我们在1891年搭船前往欧洲时,我就把这些珍贵的“西点抄本”藏在了我书室的抽屉里,自以为这样一来它们就安全了。然而我们这一去便将近十年,在这期间,如果有谁对我说他想要一份,我都会满口应承下来——说等我们一回到美国就寄给他。就像在柏林,我就答应了拿一份给外交部的鲁道夫·林道,他现在还健在,不过我至今还没有实现我的诺言。我还答应过给蒙森一份,给驻德公使威廉·沃尔特·费尔普斯一份,但是他们如今都过世了,假如他们还活着的话,也许他们也不会把《一六○一》挂在心上吧。在我作环球旅行演讲的时候,也曾经多次慷慨地答应过给人家一份《一六○一》,信誓旦旦地承诺说我一旦回国,这些承诺就都会兑现的,结果到现在恐怕他们大部分都忘记这件事了吧。

我曾于1890年在《哈泼斯月刊》上发表过一篇小品文,叫做《幸运》。一位来美访问的英国军中牧师把这篇文章的内容告诉了特威切尔。

1891年,我来到罗马后的一天,一位在路上偶遇的英国绅士向我自我介绍说:“你知道《幸运》这个小品文的主人公是谁吗?”我回答说:“哦,我不清楚。”他说:“啊,他就是沃尔斯利勋爵——如果你还爱惜自己的头皮的话,就不要去英国!”

之后在威尼斯,另外一位英国绅士竟然也对我说了同样的话。他说:“自从沃尔斯利勋爵自桑赫斯特英国皇家军官学校毕业之后,就一直飞黄腾达,吉星高照,这不能怪他。虽然他还没有认出这篇小品文说的就是他自己,但是别人却已经都注意到了。所以,如果你胆敢去英国的话,他一定会毁了你。”

后来我到了伦敦,在我去参加7月4日的庆祝会的那天,我到会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客人们正陆续地离开,会议由乔特主持,一位英国海军上将正在台上讲话,台下还有大概两三百人在场。只过了一会儿,就快轮到我讲话了,我就从座位的后边往乔特那边走去。

就在我走到离乔特还有三张椅子的距离的地方,一位英俊的男子突然站起来伸出手来对我说:“请停一下,来这儿坐一坐,我很希望跟您认识一下,我就是沃尔斯利勋爵。”我惊讶得几乎摔倒,还好他及时扶住了我。我忙解释说这是我的老毛病了。于是我们坐下来聊了起来,而且谈得很高兴,最后他也想让我给他一份《一六○一》。总算没有发生尴尬而又难堪的事情,看到自己竟然能够如此轻易地脱身,我自然是很高兴,我连忙承诺说到家之后便寄给他。

第二年我们终于回到了家,可是在房子里却到处都找不到那些杰作的影子,虽然我找了又找,但还是找不到,因此我曾经许下的所有诺言至今都还没有兑现过。直到两三天前,我发现这些东西又突然出现了,而且是那么完整无缺地存放于我们在纽约的家里。但是我还是没有准备去兑现过去的任何一个诺言,我想,这还是等我有机会再检查一遍这些杰作,看它到底是不是杰作后再说吧。我当然有我自己的顾虑,虽说在四分之一个世纪以前,我对它是没有任何怀疑的,甚至在当时我坚信《一六○一》是我得到了一种很神秘的灵感才写出来的。

《亚瑟王宫廷里的康涅狄格美国佬》是我的一个新尝试,我试图想象并描画出英国古代那些劳苦大众的苦难生活,并想顺便以此与当时世俗的、宗教的特权者与富人的生活相对照。我原意是想把英国古代人民的生活,这里并不单是指亚瑟王时期的英国生活,而是指整个中世纪时期的英国生活,同现代基督教国家以及现代文明国家的生活进行对照,对照的结果显然是后者胜过前者的。至今仍然如此,在基督教国家里到处都能令人信服地凸显出来——只是需要把俄罗斯和比利时的王宫排除在外。

十四年了,比利时皇宫仍然保持着老样子,它是野兽国王利奥波德二世的窝。他为了钱,每年都要残害、屠杀、饿死刚果孤苦伶仃的穷人多达五十万之巨,而他的这种恶劣行径,却得到了除英国外的所有基督教国家的默许。它们都不肯动手或是动嘴来将这些暴行制止,即使根据神圣条约它们中有十三个国家理应保护以及拯救这些受苦的土人的。

十四年间,被利奥波德残害的生命有几百万条,比这个星球一千年来所有战场上战死的人还要多。而我提出的这个庞大数字,绝对没有记过头。但奇怪的是,自开天辟地以来,在这个号称最进步最开明的时代里,竟然出了一个这样陈腐的、空谈虔诚的伪善者,一个这样嗜血成性的大怪物,这种现象在人类历史上任何时期任何地方都将是独一无二的。等到他下地狱时,地狱中的魔鬼也必然会自愧不如——他很快就会到那里去的,这是我们所希望的。中世纪穷人的生活虽然已经是足够苦的了,但是与这十四年以来刚果穷人的生活相比较而言,他们像生活在天堂中一样。

在这本书中,我刚才还提到了俄罗斯。虽然中世纪所有基督教国家的穷人的生活都很残酷、很可怜,但和俄罗斯穷人们今天的生活比起来,就不那么残酷,也不那么可怜了。三百年来,俄罗斯的广大人民在铁蹄下遭受着百般蹂躏,而这一切的根源都是因为有着一批戴着皇冠的暗杀者和强盗的存在,这些人每一个都是应该上绞架的。比起我们所哀怜的中世纪穷苦人的生活来,如今俄罗斯的一亿三千万苦难人民的生活就要糟得多了。现在我们已经习惯了将俄罗斯称为中世纪式的,说它仍在中世纪停滞不前,其实这完全是阿谀之词,因为事实上,中世纪还走在它前面一大段哩。对于这个事实,我们非常确信,而且还确信只要沙皇制度仍然存在,它就不可能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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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尼卡作为西方海盗是名副其实的,他确实是擅自将我亲自主持的书出版了,我的版权律师已经将我的一个样本寄给了我——那实在是一个粗俗而又臃肿不堪的本子,上面没有正式地将作为作恶者的我的名字印上去,而是在封底刊登了我的一张火红色的大幅照片。这样安排的原因,用这引人注目的海报般的大照片的原因,当然是为了表明,我是这项罪行的指使者。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本书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珍品。它于无意之中将一桩令人惊异的事实揭露了,这个事实令我深感作家这个行当具有很大的风险,也为自己仍旧活跃在这个圈子里而深感荣幸。我已经在公众面前充当了四十年的专业幽默作家了,这漫长而又曲折的四十年间,与我同行的美国幽默作家足有78位,这一段时间内,这78位作家中的每个都发了迹,成了名,之后又逐渐远离、消失了。

不少名字在他们那个年代,都非常有名气,就像今天乔治·艾德和杜利的名声那样——但是今天他们一个个全部消逝,淡出了文坛和公众的视野范围。在国内,只要是十五岁左右的少年,可能没有哪个人在听到这78人中任何一个的名字时,眼睛中会闪现出意味着熟悉或是认识的光芒。

这本书是座坟墓,是我们那个时期的幽默作家的坟墓,我仅是匆匆一瞥,便立刻联想到了四年前去密苏里的汉尼巴尔扫墓时的情景。在那里的每块墓碑上都记下了一个早已被遗忘了的名字,而五十年前,我还是儿童的时候,是非常熟悉并且喜欢这些名字的。

在这本同亡故者有关的书里,我发现了纳斯比、约柯布·斯特劳斯、阿蒂马斯·沃德、伯德特、德比、伊莱·珀金斯、奥非厄斯·克·克尔、“月伯里新闻界名人”、史密斯·奥布赖恩、乔希·比林斯,和其他的二十到四十来个人。他们的著作、名言,曾经挂在他们每个人的嘴巴上,是他们的标志和骄傲,而今我们却再也无法听到了,再也无人讲起了。在这四十年间,有一批著名的幽默作家产生,人数大概为七十八个,这似乎不可置信,但这本书还没有开列出全部人马——远远没有。

它没有提起艾克·帕廷顿,他一度曾经非常受欢迎,并且非常著名。也没有提起多伊斯蒂克斯、帕夫那一伙,阿蒂马斯·沃德的无数不久便会消失的模仿者和三位非常受欢迎的南部幽默作家,但这些人的名字我早已回忆不起来了。也没有提起其余的那一打曾经一度红得发紫的过客,他们在多少年前就永久地消逝了。

为什么他们会或迅速或逐渐地消失呢?因为他们只是幽默作家。那些属于这种纯粹的幽默的作家都不可能长久存在,对于文学而言,幽默应该只不过是一种香味,一种装饰,只是说话或是拼音时的一种花腔,就像沃德、比林斯和纳斯比,还有“散伙了的义勇队”那样。这在一时间流行的时髦东西很快就会过时,假如没有什么值得留下的东西,作家的名声也就会随之消失。

有人说,一本小说只是一种纯粹的艺术品,仅此而已,在小说里面,你一定不要企图布道,也一定不要妄想着说教。或许小说就是这样,但幽默却并非如此。幽默绝对不能以教训人者或是布道者自居,每个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假如它想要永远流传下去,则必须两者兼备。

我对所谓的永远的定义是三十年,三十年后的事情我们都管不了,也不愿意去管。因为,不管你布什么道,一般情况下都不太可能超出这个期限。在当时,你所布的道很新鲜,最前卫,并且也是最时尚的,新潮得遭受到了许多守旧派的镇压,但三十年之后它们就不新鲜了,不但不新鲜,并且可以说是变得极为平庸了。到那个时候,没有谁还会对这样的布道抱有兴趣,你便演变成为一个守旧派。

我一直在布道,这便是我能够在三十年后还没有被人彻底忘掉的原因。如果幽默来得自然,不请自到的话,我便允许它在我的布道当中占有一席之地,但我并不是因为幽默而将布道的讲稿写下的。不管幽默有没有申请要来,我却总是要写布道的讲稿的。

我在此讲这些有点儿自负的话,是很直率的,因为我是一个自坟墓里向世人说话的死者,我在世时自然不好意思这样直说。我看,除非我们死了,否则是永远不会真正彻底地忠诚老实的——只有在我们死了好多好多年之后才行。人应该在一开始就死去,然后他才能够这么早地同我现在这样彻底的诚实起来。

在我看来,文学、音乐以及戏剧评论这些个行当,是各个行业中最为下贱的行当,实在是不具备什么价值——肯定是没有多大价值的。当查尔斯·达德利·沃纳与我正要将《镀金时代》拿出去时,《每日写真报》的主编劝我让我先给他一本,并保证说,《大西洋月刊》的广告刊登出来之前,同我的作品有关的事肯定不会出现在他的报纸上。但是,在那之后三天,这条爬虫就登出了一篇书评,我又没有办法提出什么责怪,因为他只在口头上提了保证,当时我本该让他做出更加牢靠的保证的。

我以为,他的关注点以及侧重点主要不是在那本书的优劣,而是在我对于公众的道义问题。别人指责我利用自己的名声欺骗了公众——说沃纳先生写了整本书的一半之多,我却利用自己的名字作为招牌来增加销路,如果不是写上了我的名字,就不可能具有这样的销路——说我的这种行为实在是在欺诈民众。

在任何问题上《每日写真报》都算不上权威,它突出的特色是,是世界上首份也是唯一一份带有插图的日报。但它没有个性,编得十分蹩脚,对任何书籍或是艺术作品的评价都没什么分量,这是任何人都知道的事实,当然也包括那些整天进行批评工作的批评家们了。

但是,令人感到惊讶的是,整个美国的评论家,一个接一个的都将《每日写真报》的评论照抄了下来,只是换了些措辞而已,压根就没有进行过认真调查和仔细的思考,至于对批评对象负责就更谈不上了,结果令我落了个不老实的罪名。甚至中西部最重要的,大名鼎鼎的《芝加哥论坛报》,也只不过是对卑微的《每日写真报》的观点进行了沿用,说什么作者是如何的不老实等,此外就没有什么新东西了。这是上帝的意志,还是随它们去吧。既然上帝规定我们必须要有评论家、国会议员、传教士和幽默作家不可,那么我们就要将这包袱背起来。

在这里我说来说去只不过是为了说明一点:那个对我外貌进行描述的首个评论家实在是犯了愚蠢而又不可原谅的错误,他的描写一塌糊涂、乱七八糟。总而言之,在他笔下,我的外貌综合起来,便非常令人痛心的不雅观。这种描写在全国各地的报纸上面传来传去,流传在四分之一的世纪里。在我看来,非常奇怪的是,显然全国找不出一位评论家肯认真地看我一眼,并且具有提起笔将那个谎话戳穿的勇气。

1864年,这个谎话最早出现在太平洋沿岸,这篇文章当中,我们的评论家将我的外貌说成了特别像在那里讲演过的佩特罗廉·维·纳斯比。在这之后的二十五年当中,再也没有哪一位评论家在对我进行描绘时不是按照纳斯比来的。纳斯比我非常熟悉,在现实生活当中,他是个好人。但在我的一生当中,除去三个人之外,对于那些说我和纳斯比很像的人,我倒并不是那么满怀恶意地对他们进行责难。

这档子事最令我伤心,直到今天还很伤心。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全家都很懊恼——苏西也是——因为这明明没有根据,但评论家却年复一年地将这个老调弹奏着。甚至即便是存心对我表示友好以及赞赏的评论家,除了衣着之外,也不敢再写些什么,他不敢越雷池一步。等他写完了我的衣服,也就算将敢于写的好话全部写完了,接下来,他便又要返回纳斯比这套老调上面去了。

昨天,我在古老的笔记本里将这份日期是二十九年前的剪报找到了。当年我将它剪下来进行保存时,忧心忡忡,愁肠百结,如今报纸以及墨水都已随我当年的忧愤而变得发黄了。我不妨将它抄录如下,以兹证明:

一名《费城新闻报》的记者在对斯凯勒·科尔法克斯所举行的宴会盛况进行报道时,引用了本报驻华盛顿记者的一段话说:“今天,凭借妙手而驰名的幽默作家马克·吐温也出席了宴会。他的确是位名士,名不虚传:马克趣味高雅,至今未婚。他身穿雪白的背心,可以看出他同华盛顿的洗衣妇吵过很多架。但马克的英勇气概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如此的清洁光滑,是在过去没有见过的。他那副淡紫色的手套,或许是偷自土耳其后宫,因为尺寸是那么的纤巧,但是,更可能的是——总而言之还有其他的更大可能。他的体型以及外貌颇有些像不朽的纳斯比,但佩特罗廉是特别典型的浅黑型,而吐温却是金色的,琥珀色的,他是软软的,白面金发型的一个人。”

第四篇 出版业与商业投资 第三章 韦克曼船长的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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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年前,我首次认识了韦克曼船长。我曾有两次同他一起航行,我们特别投缘,就成为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他体格魁伟,强壮有力,英俊而又匀称,因为常年出海,他的面容显得饱经风霜且又充满威严,头发以及连鬓胡子都黑黑的,目光炯炯有神,是那种令别人只能服从、不敢反驳的类型。

他富于人性,并且是最为善良的那种人性。他待人接物热情且富有同情心,对待朋友忠诚而又仁慈,同我在别的地方所见到的其他很多船长那样,他发起脾气来,就像发生地震一样,只不过是没有那个声音罢了。

从头到脚他都是个很典型的水手,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生在海上。而在过去的六十五年时光当中,他将所有各个洲以及各个群岛的沿岸都走遍了,除了偶然或是心血来潮时,可以说他从来都没有在陆上停留过。在他的这一生中从来都没有正规地上过一天学,他所拥有的也只是东捡一些、西捡一些的无数的二手知识,但就是没有哪一点完全正确。他非常健谈,滔滔不绝并且妙趣无穷。他在世的时候,在对神明进行亵渎的方面,这个星球上都没有谁能够同他比肩,听听他这一行的绝技,简直是我人生中莫大的快乐。

他对《圣经》读得滚瓜烂熟,并且非常虔诚。轮到他去下边值班时,他总是对《圣经》进行阅读,并且往往会有新的发现和体会,总是能够感受到那种出乎意料的喜悦以及惊讶——他喜欢谈自己的新发现,并向不懂得的人进行仔细的解释。他认为自己是这个星球上的唯一一个懂得《圣经》的奇迹以及奥秘的人,能够一项项地作出自己认为健全而又合理的解释,还喜欢将自己的学问传授给那些不如他得天独厚、智慧过人的人。

在我的作品中,曾经有好多次我都忍不住对他进行了描写。有一次讲了他是如何在钦恰群岛将一个杀害了他的有色人种伙伴的杀人犯抓到港内的各位船长面前去听候审判,以及在审判后如何尽量地克制住自己的故事。他本想一个人捉拿并处死这个杀人犯。但他还是听了船长们的劝告,任由他们依照适当的程序进行了依法审判。

他让步到了如此的程度,虽然做得特别勉强。但是等到船长们主张让他们自己来对判决进行执行时,韦克曼却认为那太过分了,于是他便动起了手,他决定亲自吊死那个人。他将绳索套到杀人犯的颈子上,将绳子的另一头自树枝上抛了过去,在这个人如此年轻就被处死之前,还为他朗读了《圣经》上的一些随便挑选出来的章节,从而令死者在临死之前还吃尽了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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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个家伙非常可爱。在53岁的时候,他作为一艘快艇的船长,自新英格兰的一个港口出发,绕过了合恩角,前往旧金山。当时他并不知道在他的船上还有个乘客,但那是他自己弄错了。他从来都没有同爱人一起旅行过,但这次却正好是这样的旅行。

离开港口几个星期后,他为了进行例行的检查而逛到了船上的某处角落里,他在那里居然发现了一个漂亮的姑娘,她大概二十四五岁的样子,衣着漂亮,正在酣睡,一只丰满的手臂枕在她的颈子上。他停下脚步,忍不住盯着她看,被她那美丽的睡姿深深迷住了。后来他说:“她是个天使——简直是个天使,当时我便暗下决心,如果她睁开眼时,眼睛是蓝色的,我便和她结婚。”

她的眼睛睁开了,恰巧是蓝色的,于是一到旧金山这对情人就结了婚。那个姑娘原本是要去教书的,在她的口袋里装着聘书——但是船长为了同她长相厮守,便想方设法将这件事情破坏掉了。

后来,在奥克兰,他们造了一所小屋——在外面看来是一所屋子,但实际上却是一条船,里面都是船上的设备,像罗盘箱啊,船舷上的排水孔啊这些东西应有尽有,一应俱全——在这里,航行间歇的时间里,他同他的小妻子过着甜蜜而又理想的生活。他们相敬如宾,恩爱缠绵,后来又添了两个小女儿,于是海上的天堂就更加欢乐,简直可以说是非常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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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克曼的想象力特别丰富。有一次,他同我讲起了他的天堂之行,简直是奇思妙想,趣味昂然,我将这个故事记在了心间,一两个月后就写了下来——我想那是在1868年的头一个季度吧。到了后来,在此基础上,这次想象成了一本四万字的小册子,我叫它《斯托姆菲尔德船长天国访问记》,五六年后我拿手稿给豪厄尔斯看,他说:“出版。”

但我并没有出版,而是将它改成了一个叫做《大门半开》的滑稽戏。在这本书里面,我设想出一个大约相当于罗得岛的百分之十大小的小天堂——这样一个天堂仅能容纳已经过去的十九个世纪里面死去的亿万基督徒中的百分之一的十分之一。到了后来我又将限额提高了,我建立起了一座巨大的相应规模的天堂,将基督徒的人口增加到了现代坟地里的总数的百分之十。

除此之外,我还额外开恩,准许过去很多世代死去的异教徒中的百分之一的十分之一进来——像这样放宽限额其实是没有什么特殊理由的,因为这些人在那里实在是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但我出于怜悯和慈悲,还是允许他们待了下去。这本书写到后来时,天堂已经在我手里变得其大无比了。对于如此广袤无比的土地,我已经不能够用百万英里,而只能用光年来进行衡量了,并且不单如此,甚至连瞬间就要用百万光年来进行计算了呢。

转眼间,时间便过去了三十八年,曾有好多次我又将这份已经发霉的旧稿取了出来,重新看了一下,心里想着我能够将它发表出来,但每次到最后,我都决定将它搁置起来。但是,我现在存心要将它写进这个自传里面,因为也许那本书在五十年内还不能见到天日,而五十年后,我也已经长眠地下,这件事的结果怎样,我都不会在意了。

二十多年前,我在哈特福德的时候,经常向特威切尔提起韦克曼。后来有一段怪事发生。事情是这样的,特威切尔去度假,并且是按照他自己的度假习惯去的,也便是说,旅行的时候用了假名字,以便能够同那些名声不好的各色人混在一起,过快活的日子,不会因为有他在场而令别人不安,因为别人是不会知道他是个教士的。

他搭乘了一条开往南朝地峡的太平洋邮船。这条航线上的客运差不多完全停止了,特威切尔发现在船上仅有一个另外的旅客。同时他还注意到这另外的一个旅客可不是圣徒,当然,他立刻同他谈了起来。在听了这位旅客亵渎神明并且绘色绘声的六次议论之后,特威切尔(化名彼得斯)说:“难道你恰好便是旧金山的船长内德·韦克曼?”

他猜中了。在那之后的旅途中,这两人一直形影不离,相谈甚欢。有一天,韦克曼问彼得斯——也便是特威切尔,问他有没有读过《圣经》,特威切尔回答时说了一些其他的事,和一些含糊其辞的闲话,但总的来说给人家一个印象,那便是说特威切尔……好吧,不管留下了什么印象吧,总而言之,这令韦克曼听后下定决心劝特威切尔去读一下这本书。

他还下定决心要教特威切尔如何才能懂得神迹。除去神迹之外,他向他详细解释了有关艾萨克以及巴尔的先知们的冒险事迹。可能特威切尔会告诉他,那不是艾萨克,但那便不是特威切尔的本色了,他并没有进行纠正。这的确是个异常有趣的故事,能够听特威切尔讲这个故事,实在是令人高兴。我曾经将这件事从头至尾在自己的某本书上讲过了——只是记不清是哪本了。

第四篇 出版业与商业投资 第四章 对国家版权法的抨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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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天国之父之所以将人类创造出来,是由于他对猴子特别失望。我也相信,一个人,即使是很有智慧、很有文化,假如对一件不是自己的专长或者自己并不是非常熟悉的事发表意见的话,那么这种意见经常会是非常愚蠢、没有价值的,这种行为肯定会令天国之父感觉人类又令他失望了,人简直比猴子强不到哪儿去。

各国的国会以及议会都不是由作家以及出版商,而是由律师、商人、厂主、农业家、银行家,如此等等的各种人物组成的。当提出足以对这些大企业造成影响的法案时,他们立刻变得高度紧张、全神贯注起来,因为这些事的走向可能牵扯到很多立法机关中的人的切身利益,所以随时随地,他们都准备起来拼命斗争。那些对法案进行制定、修改、解释以及讨论的人,正是对其中利害所深知的人,同时一般民众也信任他们,公认他们有进行制定、修改、解释以及讨论等一系列的程序的权利,并且向那些不懂得的人提供权威的资料。

这样做的结果便是美国或英国的重要法规,也许多少还是有些智力含量的产品,还充分体现出了各方制衡的原则,还不是不可救药到像白痴一样的东西。但是,这两个国家的版权法例外。

直到如今,各国的国会以及议会仍旧很像七十五年、八十年前的英国议会的样子,注定将来也仍旧会是那个样子。当年,在英国国会开会对关于出版等事宜进行讨论时,这些事对于他们来说全都是陌生的,他们对此一无所知,就好像没有出生的婴儿对于神学以及版权一无所知那样。同时这些事情也不会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的,就好像远在月球上的事情那样和他们没有关联,所以对于出版,他们无知并且没有丝毫的求知欲望。

我记得,当时这些议会里面,并没有铁路上的人。那些议员们必须借助斯蒂芬森的说明才能够懂得一些有关于铁路交通的事情,而对于他,他们则认为他是一个又疯又傻的幻想家,甚至是一头蠢驴兼诗人。过去,他们对有关铁路上的事既没有知识又没有经验,自然不太可能对斯蒂芬森有什么了解。

所以,尴尬的局面不可阻挡地出现了,那些斯蒂芬森的说明,对他自己来说,是特别简单的道理,但对那些好心肠的议员来说,却是重重的迷雾。对于他们的知识储量以及理解水平来说,他所讲的是谜语,并且似乎毫无意义,似乎是梦境以及妄想般的谜语。虽然如此,既然是绅士,并且仁慈而又高尚,他们就耐着性子、慈悲为怀地对斯蒂芬森的话进行倾听。

可是后来,当斯蒂芬森见到他们那木讷的眼神以及冷漠的反应时,他的火气最终爆发了,说话也没有那么谨慎了,他竟然公然宣称自己能够向全世界证明,他能够在铁道上开动蒸汽火车头,每小时行驶的速度能够达到无法想象的十二英里之多。这下他便完蛋了。他这样一讲,那些制定法律的人们就再也不客气了,他们将虚伪的面纱撕了下来,干脆称呼他为一个专做白日梦的梦想家,一个稀奇古怪的人,一个十足的精神病。

斯蒂芬森在蒸汽火车头上遇到过的这种事情,也总是发生在版权问题上面。对于他们要制定法案的事,立法者们一窍不通,还不肯学,教也教不会,并且永远如此——不管是他们自己还是后继者。全部这一切的改变都必须一直要到他们自己成为出版公司的股东,能够感觉到作家以及出版业的事情同他们的切身利益有关的那一刻才行——但在当前这个年代,这一天是永远都不会到来的。

有时候,作家多少是懂得一些有关于这方面的问题的,不过被了解到的那些东西毕竟是极少的,没有一个作家能够真正完全、彻底地懂得有关出版商的事。一个人必须既是作家,也是出版商,这两种行当的苦头都吃过,才有资格去各国的国会或是议会的版权委员会,提出一些具有价值的意见。

在各个国家的国会或是议会里面,有关大公司利益的有价值的演讲,早已被成千上万次的发表过了,因为在这些重大问题方面,演讲的人总是历尽艰辛,说这些话,他们是有资格的。但是,据我所知,还从没有过出版界的权威人士去立法机关就他那个行当来发表过去或是现在值得记住的演讲。据我所知,只有一个作家曾在立法机关里就本行发表过值得记住的演讲——那便是麦考利。

也许,他那次演说,哪怕是放到今天进行考察,也还会被作家以及出版商称为伟大的演说。但实际上那次演说对于有关的题目是那么的无知,论证又是那么的肤浅和枯燥无味,这在那些既是作家又是出版商的人的眼中,只不过又是一个不幸的证明罢了。同时它也能够说是一个确证——它对当年天国之父抛掉猴子而用人类代之,是对猴子非常不公道的事进行了证明。

举一个简单的事例来看。如果你能证明下面的事实,即这个残酷的世界中,每个世纪都会生下二十个白痴,而每一个白痴,因为特殊的天才,都能够制造出任何其他人不能制造出来的商品,从而令这个白痴和他的子孙能够得到一些微薄的收入,用来维持五六个人的普通的生活。这样,基督教世界的任意两个国会或是议会,都不应该卑鄙到如此地步,竟然将那微薄的收益限制在若干年之内,以便令那些无权提出要求的人得以在这个期限后对这个权利进行享受。

我相信,各个国家的国会或是议会都会做这种事,因为鉴于个人的经历以及遗传的原因,他们全都对白痴怀有感情,向他们表示深切的同情。不管是英国还是美国,都不能在一个世纪当中产生二十个此类的作家,他们作品的生命力能够超过版权法所规定的四十二年的。

但是各国的国会以及议会却穷凶极恶地将四十二年这个期限抓住不肯松手,似乎出于一种疯癫的歪理,认为对一百年中所产生的这二十个作家家属稍微进行一下掠夺,就可以让什么人获得某种好处似的。即便最顽固、最愚蠢的人都不会做出如此愚蠢的事吧!即便是猴子,也不会堕落到如此程度吧!

一个世纪当中,我们出了二十二万本书,到今天还有生命力以及影响力的,到今天还有读者以及市场的,连一个澡盆都装不满。即使将版权的期限放宽至一千年,情况仍旧不会改变。假如将期限改为一千年,那是不会出任何危险的,而且这<dfn>ww</dfn>个做法是既体面又高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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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我在伦敦时,曾经被硬拉入上议院的版权委员会。当时,这个委员会正在审议一个法案,要将版权的期限增加八年,即增加为五十六年。主要由上议院里面一位最能干的人进行质询——也就是思林勋爵——但是对于我来说,他似乎是个突出的例子,足以说明假如一个人要对一件自己既没有经过专门训练并且还缺乏经验的事进行讨论,那会是多么的不明智。

那次讨论的时间持续了很久,但我只想在此提一下其中的一个细节。思林勋爵问我说,依我看,公正的版权期限应该是多少年。我说是一百万年——也就是说是永久的。这样的答复对他来讲似乎是极大的冒犯,很显然,我将他激怒了。他问我是否知道人们早已认定,观念上的东西不算是财产,既然书本只不过是观念的东西,那就没有资格来当做财产,或是享受到财产所应得到的保护。

我说,我知道在过去的某个时候,曾经有人搞出了如此荒唐的邪说,而在表面上似乎很理性的人类,居然很起劲地对这个邪说给予了承认,完全没有想到应该进行一下研究,证明一下那是虚妄的奇想,是不值得得到尊重的。我还说,虽然这被看成事实,并且还被认为其中含有智慧,但自从安妮女王以来,没有任何一个议会或是国会尊重过它。我还说,在她所处的那个时代,版权期限从无限期改成有期限的十四年,但是作为财产,那是获得了承认的。我还说,既然保留了一个期限——比如说,即便是十四年也罢——就是承认了书本所构成的那种观念同时也是一种财产的这样一种事实。

对于这些辩护之词,思林勋爵无动于衷,显然他没被说服。他说,事实仍旧是,书本只由一些观念组成,无论如何也算不得财产,所以也不能够作为财产而有永远存在的权利,绝不能够自掌握着国家福利的立法机构手中得到恩典。

我说,我不能不就这个说法进行辩论,理由便是永久的版权早已经在英国存在了,并且已经获得了将维护国家福利作为自己的任务的议会的承认。他要求拿出证据。我说,《新约》和《旧约》在英国被认可享有永久的版权,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几种宗教书籍也是这样,这种永久性的版权不是让穷作家的那些挨饿的孤儿寡妇去享受的,而是成了牛津大学出版社的财产,那个出版社是无需这样的恩宠就能够生存下去。这一击是无法驳倒的,我特别得意,但没有表现出来。

接下来,我以自己天生的谦逊态度对那种认为书算不上财产的假设进行了驳斥,因为书由观念组成,自始至终都是观念的东西。我说谁都说不出有哪些财产不是自始至终以同样的方式、同样的材料——也就是所谓的观念,为基础创造出来的。

思林勋爵以不动产为例。我说,这个地球上任何一尺的不动产,假如有价值的话,便都是观念的结果,并且除去观念没有其他。本来我还可以举一百万个事例给他。

本来我可以说,一个人如果找来一条愚而无用的狗,并花了非常多的力气将它训练成了一条猎狗,或是一条牧羊狗,那么这狗便成为了多少有些用处的财产,多少都能卖个价钱了。而按照这种方式所获得的价值,只是聪明而又实际地对观念进行应用所得到的结果罢了——应用了观念,令一条本来没有什么价值的狗开始有价值,仅此而已。

本来我还能够说,熨斗、澡盆、木瓦或者是屋顶石板瓦、衣服的发明和历朝历代的种种进步,全是人们的思维并将观念加以应用的结果。如果不是因为这些观念,便不会存在这些财产。所有这一切都要追溯到观念,这些东西全是这样变成财产,变得具有价值的。

本来我还可以说,如果不是由于那些被称为观念的奇妙想法,便不会有铁路、电报、电话、印刷机和留声机——整个世界上被称为财产的、有价值的东西,都不会有。当时我只是说,不动产那个神圣的东西,不管在哪里都在享受着永久版权,它同所有其他的财产一样——价值来源于观念。每次它的价值有所增长,都是因为进一步对观念进行运用的结果,此外没有其他的原因。

我说,如果逢巧有二十个一起的白人露营在非洲中部,那全体的二十个人便都有可能认识到,他们当时所见到的广漠地段里面,没有一寸土地能够抵得上一只被丢掉的蛇肉罐头。也有可能其中的一个有头脑、有远见的人可以预见到,一段铁路会于将来的一天经过那个地区,他们露营的地方则必然会成为一座非常繁荣的城市,各个行业都非常繁荣的城市。这个人非常可能具有这样的聪明,他将这一带各个部落的黑人酋长都召集到一起,用一打来复枪以及一桶威士忌酒就买下了整个地区,然后回到家,藏起了契约,以便日后让自己的儿女发大财。非常有可能这样的城市在后来建设起来了,土地简直值钱到了无法想象的地步,他的儿女也便富到了连做梦都无法想到的地步。而如此光辉灿烂的结局,全部都是由这个人的观念造成的,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原因。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真正的公道的话,那一本书中的观念,便应该同那些为不动产以及地球上其他全部价值由财产所创的观念平起平坐。这样,人们则会承认,作家的子女,对产自他的观念的东西,理应有享受的权利,同英国任意一个啤酒酿造商的子女,或是任何房子以及土地所有者的子女,或是享有永久性版权的《圣经》所有者的子女,完全是一个样。

第五篇 对往事的诚实回忆 第一章 口授自传的“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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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授自传有个非常大的麻烦,那便是当你坐下来,张开嘴,准备开始时,会有好多文章涌向你的面前,有时,二十处地方都会同时有文章涌过来,像这样的尼亚加拉大瀑布必定会将你压垮、淹没,令你透不过气来。

为难的是,每次你只能用一篇,又不清楚应该从二十篇中选出哪一篇——但你还得挑选,这是没有办法的。你挑选时,明明知道没有被挑中的那十九篇可能永远都用不上了,因为在这之后,可能你永远都无法将它们想起来了;你也明明清楚,那没被挑中的篇章,不一定就不值得写一下。所以,你便永远处在这种徘徊以及怅惋之中。

不过这一次,有篇文章逼得我非要想起,也是非写不可的。主要因为这是在一小时中的末一刻才出现的回忆,所以还是热乎乎的,还没来得及变凉。这是两个业余的文学爱好者所奉赠的东西。根据以往的经验,我清楚,业余作者的东西在表面上看来是奉赠以求得严正的指正与不容情的裁决,但在实际上却压根儿就不是出于这种精神,他们所真正希望的是恭维以及鼓励。而根据我的经验,业余作者的东西,几乎全都没有办法加以恭维和鼓励——如果能够直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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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我将今天早起一对奉赠的礼品读完了,感到非常烦恼与无奈。如果这是由陌生人寄过来的话,我根本就不用费神去对这些东西进行阅读了,只要根据自己的老习惯,将东西寄还给人家,说自己缺乏做主编的能力,所以除了对自己的文章之外没有资格对任何人的作品进行评价。

但是今天早上的这对礼品是自朋友那里送过来的,通过他们推荐来的东西情况就不同了。但结果还是同我料想的一样,我认真地读过了,还是这个结果:这些不是文学。其中是有些肉的,但却是半生不熟的。或者这样说更为确切,肉肯定是有的,如果能经著名厨师之手,就会做成一盘好菜。在今天早上的样品当中,有一份是非常接近文学的了,但是业余作者容易犯那些致命的差错,这样的话便将这个作品毁了。

作者的想法是,假如我认为不错的话,便可以将稿子寄到杂志社发表。这种天真无邪的勇气非常令人钦佩。这是一种高尚而又不顾一切的冒险精神,但是据我看,这只会在一个领域中表现出来,那便是文学领域。

战争当中也可以发现有些类似的情况,但也只不过是略微有些接近罢了。没有进行过专门训练的普通士兵,却往往可以无所畏惧、自告奋勇地去冒所有危险——但是,比喻只能到此为止。那些没有受过训练的士兵,即便是最有自信的,也不会有人自告奋勇地要去做陆军准将的候选人。

但是业余作者却偏偏是这样的。他将没有经过操练的一支笔挥动起来,将粗糙的东西拼凑一下,便一个接一个地寄往各家杂志。换句话说,他们是自告奋勇地想要担负起原本要专留给那些文艺界的将军们的职位,而这些将军们则是凭了多年,甚至几十年的艰苦而又扎实的磨炼,从最下层磨炼起,才得以晋升到那个位置的。

我能够确信,像这样公然对老兵进行侮辱的行径,除去在我们这个行当里面,其他的任何地方都见不到。一个没有接受过制鞋训练的人不会要求领班让自己去做鞋匠——即便是想要从事文学的新手,也不至于糊涂到如此程度。他必须清楚这有多么荒谬,必须明白这有多么不切实际,他会懂得这是最起码的常识,即假如要成为一个锡匠或是泥瓦匠、石匠、印刷工人、屠夫、兽医、售票员、接生员、大马车夫,以至人们用来谋生或是出名的任何职业,都必须先做学徒不可。

但是,一涉及文学,人们便开始犯糊涂了,突然间,人的聪明才智便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他认为做这一行是不需要学习、经验和训练的,只要凭着自认为具备了的才能以及狮子般的勇敢就可以了。

在我们对某一客观事物进行一番认真的审视并借以认识它之前,我们往往无法认识到这有多么奇怪。我们必须对一件类似的事例进行设想——比如说,一个人渴望在歌剧方面得到名望与薪金,他便向经理处提出申请,要求做一个第二男高音。经理处允许了,将条件讲好,将他的名字写到了薪金名单上。请注意,这只不过是个假设,并不是说真的发生过这样的事。现在让我们继续说下去。

第一幕演过之后,经理将第二个高音找出来问了个究竟。

他问道:“你学过音乐吗?”

“学过一些——嗯,但是是自学的,有时候学一下玩玩。”

“这样说来,你没有接受过名师的指导,没有受过正规、严格的歌剧训练了?”

“没有。”

“那你怎么能够想到可以在《洛亨格林》里担任第二男高音呢?”

“我认为自己行的。我想试一下,似乎我的嗓子还不错。”

“是啊,你的嗓子的确不错,或许在名师的指导下,经过五年的勤奋训练你能够成功。但我要忠告你,目前你还不能做第二男高音。虽然你的嗓子不错,仪表也不坏,具有高尚的、孩子般的自信心,除此之外,还有了不起的甚至超人般的勇气。这些全都是不可或缺的东西,对你都非常有利,但在这个伟大的行业里面,还有其他一些不可缺少的东西正好是你所缺乏的。如果你不付出必需的时间并通过锻炼来获取这些东西,就还是不要再想在歌剧方面有所发展了吧。不妨去试一下其他的那种不需要训练和经验的事吧。现在就去吧,你可以试试到外科门诊那儿去找个职业来做一下。”

第五篇 对往事的诚实回忆 第二章 回忆“老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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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拉特·霍尔斯特德死了,他是我的朋友。

他非常讨人喜欢。他共活了将近八十年,其中有差不多六十年的时间都献身于奴隶般的勤奋而又艰苦的编辑工作当中。我们的生活形成了强烈的对照。

我的父亲在1847年的3月24日离开了人世,那年我11岁。自那个时候起,到1856年的年底或者是1857年的年初为止,我也曾工作过,并且一直都在工作——虽然不是非常勤奋,非常乐意,而是非常烦躁,非常懒惰。对于工作以及生活,我既抱怨生气,又厌恶倦怠,并且在没有人进行监视时,总是想方设法偷懒。

统计数字表明我做了差不多十年的工人,现在我已将近到73岁了。在我看来,自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干过活——除了在太平洋沿岸做大名鼎鼎的记者的时候,如果我懒散干活的那两三年可以称之为劳动的话。所以我觉得,我完全能够有理由说,当五十年或是五十一年前我自印刷所逃出来时起,我便不再是工人了,并且永远不再是工人了。

至于在密西西比河上做领港,对我而言那并不算是干活,而是在玩,一种同以往那种混沌地玩所不同的新鲜玩法——快活地,精力充沛地,惊险刺激地玩——我打心底里喜爱这个差事。

在洪堡山银矿的时候也是玩,并且光是玩,因为我没有干什么活儿,都是我那些要好的朋友们干的,我只是坐在一边进行欣赏。在埃斯梅拉尔达银矿时我也不劳动,因为希格比与罗伯特·豪兰都在我身边,我仍旧只是坐在一边进行欣赏。在那边的石英厂里,我干铲矿渣的活儿,那是真正的活计,非要我亲自拿着铲子去干不可,但我是个地道的懒汉,第二个星期末就退出了,这不仅是我自己愿意,并且给我工资的人也是同意的。开矿这一经历整整历时十个月,在1862年的9月底便结束了。

之后我又去了位于内华达州的弗吉尼亚市做新闻记者,后来成为旧金山的新闻记者。这样碌碌无为地度过了两年多的领薪水的懒惰生活之后,我便从《晨报》的岗位上退了出来,那次退出是恳求的结果,自然是老板的恳求。但我却不愁找不到饭碗,在那之后我出任了弗吉尼亚市《企业报》的驻旧金山记者,前后共历时两三个月。

在此之后,我同吉利斯的伙计们在杰卡斯·古尔奇的矿洞里开了三个月的矿。接下来便去了夏威夷群岛,在那里做萨克拉门托《工会报》的通讯员,共做了五六个月。1866年的10月,一个偶然的机会令我突然变成了演说家。从那时起一直到今天,我向来都能够不做任何事也能将生活维持下去。因为写书和杂志上的文章,那始终都是玩,算不上干活。生活过得是如此合我心意,工作又是如此顺我脾气,所有这一切都让我感到非常得意,对于我来说,那只不过是类似于打弹子球之类的游戏而已。

至今我仍旧想不清楚,勤奋的穆拉特·霍尔斯特德为什么会被罚做六十年的编辑劳役,但懒惰的我却能够免受这个刑罚,一生都闲散得如此快活。看来这也实在是太不公平了——有些不公道。但是,人间的法规似乎有这么一条,应该得到的人得不到,而不应该得到的人却要什么便有什么。据我看来,这种安排简直是太滑稽了,但它却正符合我们一贯所见的人间法则。

三十多年以前的4月10日,我同我的小家庭搭乘“霍尔萨希亚号”预备去德国,至少准备好了要动身,但在最后要走的那一刻又临时决定在港湾里抛锚,看看天气如何再说。很多人都搭乘了拖轮来同乘客告别,一直到天黑决定起航时才告辞。

拖轮开走之后,我们却发现穆拉特·霍尔斯特德仍旧同我们在一起,本来他是来给他夫人以及女儿送行的,但却不得不留了下来,没有其他的办法。我们立刻出海。除去身上所穿的衣服之外,霍尔斯特德没有带其他的衣服,但旅途要持续十四天之久。幸亏船上有个人和霍尔斯特德一样魁梧,并且这样的人只有一个。他也只能穿得下这个人的衣服,其他人的都不行。这个有幸巧遇到的人叫做贝阿德·泰勒,他的体型超乎常人的高大,正好与霍尔斯特德相当,他有很多衣服,也愿意同霍尔斯特德分享,这是因为两人在邂逅之前便已经是多年的朋友了。

我与他们在吸烟室里玩儿,一直到半夜,才将这样一件古怪的事弄明白了。他们两人已经有十年没见面了,一见对方仍旧像自己这样魁梧、健康,这样心宽体胖,都大吃了一惊,禁不住感慨不已。因为这么多年以来,两人都认为会听到对方的死讯,要明白,在两人分手之前,医生是都对他们下了死刑判决书的。他们两个人都得了心脏病,医生说两年内必定要死去,医生曾经要求这两个人必须要过安静的生活,只可以走路,不可以跑步,非到万不得已,不要爬楼梯,尤其是要尽可能地不受惊吓或是刺激,不可以突然激动。

他们都清楚,对于他们来说,一次突然的过分激动就足以令他们立刻完蛋。因此这十年以来,两个人总是轻手轻脚地走路,从不快步疾行,也从不跑跑跳跳,上楼时就像蚂蚁爬山一样,同时他们也总是尽量避免过度兴奋。所以他们从来都是健康得像一对大象那样,虽然他们自始至终都搞不懂怎么还会一直活着。

后来发生了他们偶然相遇的事情。在此之前,两个人差不多是同时遇见了这样更加令人吃惊的事情,发生的事情令他们突然间便大吃一惊,心跳加速,热血沸腾,激动不已,接下来便又是一次大吃一惊——这次吃惊的是自己为什么没有当场死去。

这次惊讶大概是在“霍尔萨希亚号”轮起航之前的一个星期左右产生的。霍尔斯特德是辛辛那提的《商报》主编和老板。一天半夜里,他正坐在大楼楼上的主编办公桌旁慢条斯理地做什么事时,突然间听到了一声非常猛烈的爆炸声,大楼楼基整个摇晃起来,玻璃窗也都被震碎了。霍尔斯特德还没有来得及多想,还没有来得及叮嘱自己不要因此而过分紧张,便已在三十五秒钟内飞速地奔下了六层楼梯,在街上站着直喘气。等到他反应过来时心里想:“这下可完了!”最担心的那件事马上就要发生了!但实际上什么事都没发生。原来一切并不像医生所说得那么可怕,自己的心脏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脆弱!从这个时候起,他便一直做着一个自黑暗与恐惧中解放出的人,迄今为止一周以来,他正拼命地将过去十年间所损失的那些激动情绪追回来,寻求着兴奋,活像个饿慌的人在迫不及待地进行狼吞虎咽那样。

贝阿德·泰勒的经历同他的差不多。有一天他在乡下,正要转弯跨过铁路,正好一辆火车呼啸而来,将他的裤裆刮破了,火车风驰电掣,带起了一阵旋风,将他卷到了另外一个县。他边呻吟边哀叹着,心想这致命的一惊终于到来了。他将手放到心脏上,结果又令他大吃了一惊,他发现自己的心脏竟然还在跳动着。他站起了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高兴到忘乎所以,就同霍尔斯特德一样,此后他便开始对更多的兴奋进行追求,以便对过去那宝贵的十年间所无法计算的损失进行弥补。

贝阿德·泰勒正在前往柏林,他是我们新任的驻德公使。他非常和蔼可亲、天真烂漫,和有史以来担任过特命全权公使这一显要官职的人一样,他无比的轻松快乐。他是诗人,写过非常多的诗,他所翻译的《浮士德》,是英译本《浮士德》中翻译得最好的。

但是,他自己原创的诗歌,除去两首写得很好之外,其他的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因为到现在已经全被忽略和遗忘了。那两首写得很好的,一首是对苏格兰士兵于塞瓦斯托波尔的战壕内唱着《安妮·劳里》进行描写的;另一首则是一位阿拉伯人为他情人所唱的非常动人的情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谁收集到他零星的作品来弄个纪念馆,不过我想如果他还活着的话,肯定是很愿意人们这样做的。

他有着特别惊人的记忆力。一天晚上,当我们在甲板上散步时,他对我说,在他还是小孩时,曾在一次记忆竞赛当中,把一码长的纸上的一些他所学过的离奇古怪并且毫无关联的单字,读了两遍就能一字不错地背下来,从而轻易地取得了胜利。要清楚,其他的孩子就算是学了一个钟头之后再背,也没有谁能够做到不出一点儿错误。

这次,出于证明的必要以及记忆的习惯和对自身记忆力的自信,他再次从记忆深处对这一长串单字进行了回忆。泰勒说,自那一回以来,他就再也没有将这张单子想起来过,但是他相信,只要在心底深处进行半个小时的挖掘,他就一定能够背得出来。默默地,我们在甲板上走了半个小时,然后他便从第一个字开始背起,接下来他便自那里顺顺当当地背下来了,一刻都没有停顿,并且据他说,没有背错一点儿。

他随身带着个黑人男仆,这人的穿着非常时髦,看起来就像花蝴蝶或是彩虹一般,但后来却不见了,我们大约有十天或是十二天都没有见到他的影子。直到一天,我们看到他走上了甲板,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就像温室外或温室内的一朵枯萎了的花朵那样。

很快,他失踪的秘密便被揭晓了。原来就在他上船来的头一天,海洋生活便搞乱了他的身体机能,于是他就向船上的医生要了一服泻药。于是医生将十四颗大药丸给了他,并用德语告诉他说,每隔三小时服用一颗直到治愈。但他听不懂德语,也没有同别人确认一下,一次便将十四颗药丸全部服下了,结果就发生了前面所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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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的时候,我非常喜欢布雷特·哈特,我将他当成自己的朋友,其他人也同我一样,可是不久后我们便将这样的友情结束了,其他的人也同我一样。他是一个保不住朋友的人,他人不好,简直是太不好了,他既没有感情,也没有良心。他夫人是一位难得的好女人、好朋友、好妻子、好母亲,但当他去欧洲做领事时,却将她和他们的小孩扔在了家里,自此再也没回过家,直到二十六年后他死时为止。

他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同人借钱的行为,他向所有的朋友都借过钱,如果他偿还过借款的话,那便很可惜是历史没有将这一行为记载下来。他可以随时为人家开一张借据,但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了。

1878年的4月10日,我们搭船到欧洲去。在头天晚上,大家举行了宴会来欢送贝阿德·泰勒,他将要和我们搭同一艘轮船去出任美国驻德国的公使。在这个宴会上我遇见了一位先生,同他结识非常令人高兴,于是我们便成了朋友并攀谈起来。开始时,他谈起了布雷特·哈特,没过多久便显得对他颇有怨言,他曾经无比推崇哈特的作品,所以非常想了解一下哈特这个人。

哈特这人一旦同别人熟悉起来就要找人家借钱。这个人非常富裕,于是借得也非常爽快。哈特总是为人家开借据,并且是自己主动这么做的,因为人家并没有非要他如此不可。哈特在东部待了足有八年,其中有些年也曾经向他借了些钱,加起来总共有三千块钱之多。那个人对我说,哈特的借据令他非常苦恼,因为他认为,哈特肯定经常为了这些借据而感到非常苦恼。

然后,他便想出了一个自己心目中的好主意。他将那些借据捆了起来,捆得非常严实,于1877年的12月24日作为圣诞礼物一起邮寄还给了哈特,还附带了一个条子,说这种做法是出于兄弟般的热情,希望他允许。第二天,哈特立刻从邮局退回了这包借据,还附带了一封信,说他这种做法实在是有辱他的人格,所以大为愤慨,并正式宣布永远同他绝交,但却闭口不谈什么时候还钱。

1870年,在哈特志高意满地穿越了大陆之后,在罗得岛的纽波特这个贵族人家滋生之地——能够说成是种马场——住下来了。那是美国式的贵族人家,也能够说是拍卖的场所,英国贵族前来这里做交易,以换取美国姑娘以及现钞。十二个月里,他便花光了一万块钱,不久就狼狈地离开了纽波特,还拖欠着屠夫、面包师傅等人的钱没有还。

他只好去了纽约,住到他的夫人和小孩那里去了。在此,我还要提一句,哈特在住在纽波特以及科赫塞特的时候,经常参加一些时尚人物的宴会,在这些宴会中,他是唯一一个不带夫人单身出场的男客。我们的语言中,有一些是粗鲁的,但我还是不清楚用什么样的粗话才可以恰当地对具有这种行径的丈夫进行形容。

当哈特住在纽约有两三个月时,他曾经来过哈特福德,在我们那里短暂地住了一个晚上。他说自己没有钱,更没有前途,说自己欠纽约的屠夫以及面包师傅两百五十块钱,他们再也不愿意赊账给他了。他又说自己的房租也欠着,房东扬言要赶他的小家庭到街上去。于是他来找我,想要向我借两百五十块钱。

我说,我能够借两百五十块钱给你,但这样只能将屠夫以及面包师傅方面的问题解决掉,房东还是会赶你的,要不我还是借五百块钱给你吧。他便兴高采烈、理直气壮地将这笔钱借走了。除了如愿以偿地将钱拿到了手,在这次来访的剩余时间里,他又肆无忌惮地将我们的房子、家具以及内部的陈设尽情嘲弄了一番。

昨天,豪厄尔斯还在说,哈特是他所认识的人中最为可爱、机智、灵敏的,说他具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魅力,可以叫人家同他相处的刹那间将他的下贱、卑鄙和不老实全忘掉,甚至还几乎想要对他进行宽恕才好。豪厄尔斯所说的有关哈特聪明、机智、灵敏的话是对的,我也同意,但他可能从来都没有进一步对这聪明、机智、灵敏个性的性质进行过研究。

在我看来,正是它的性质将这些聪明、机智、灵敏等的美好素质给糟蹋、浪费掉了,假如说这些素质是上帝赐给他的礼物,那他便是在暴殄天物。他所有的不过是小聪明,并不具备多方面的才能,只知道讥刺和嘲讽,实在是没什么东西能被他拿来嘲笑时,哈特就显不出才华来了,所以那时他也并不比我们这些一般人更加风趣幽默。

一次,他写了一个剧本,是和一个可爱的中国人有关的——这个剧本,如果作者是其他的什么人,哪怕仅是个无名小卒,也肯定会获得很大成功的。但是,可怜的哈特已经同纽约的戏剧评论界结了怨,就是因为他经常随便对人家进行指责,从来不说些新剧本的好话,除非是事先有人塞钱给他。

评论家们正在等着对他进行报复,看他的笑话。他的剧本一搬上舞台,他们就兴高采烈地群起而攻之,对它进行无情的糟蹋、嘲笑和抨击。这样,戏便失败了。哈特自认为是评论家们的诽谤以及谩骂将这个戏搞垮了。所以没过多久,他便提议由他和我进行合作来写一个戏,我们每人对其中的几个角色进行介绍,将它们写好。

于是他来到了哈特福德,在我们那儿住了两个星期。他是个在信誉完全丧失、钱被用得一分不剩以及饿狼来到门口之前不肯认真地去做任何事的人。只有到了那个濒临死亡的时刻,他才肯坐下来好好干活——并且还是在暂时性救济到手以前——并且干得比我所见过的任何人都要刻苦努力。

姑且撇开正题不谈。我还记得有一次,快到圣诞节时,他来我们家住了一天,为的就是将纽约《太阳报》的一篇短篇小说完成,题目是《忠实的花丛》——假如我的记忆没有出错的话。将这篇小说写好之后哈特至少能够得到一百五十块钱,但达纳先生说过,假如文章能够及早写好,赶上圣诞节刊登,那哈特便可以得到二百五十块钱。哈特已经完成了一半,但是因为时限太紧迫,再也不能被打断了,所以跑到我们这儿来躲避他那些不断上门讨债的债主。

他是在快要吃晚饭时到的。他说,时间短促,非要晚饭后立刻动手不可。然后他便边吃晚饭边安详地闲聊,后来又坐在书房间的火炉边闲聊,一直聊到了晚上十点钟。再后来,克莱门斯夫人已经去睡觉了,我的那份暖过的威士忌混合饮料也被送来了,顺便也给哈特送了一份。他依旧继续闲聊下去。我仅喝了一份热的威士忌,喝到了十一点钟,但是哈特却喝啊喝,不停地在喝,直到凌晨一点钟。

我实在是无法再作陪了,于是便起身告辞,同哈特道了晚安。临走的时候他问我们能否再将一瓶威士忌送到他的房间去,我们将乔治叫了上来,他将威士忌送过去了。当时我认为,他喝了那么多威士忌,一定干不成活了,但事实却不是这样的,并且,没有什么现象能够表明他所喝的威士忌已经令他的脑袋迟钝起来了。

他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痛快地干了个通宵,边喝威士忌,边烤着用木柴烧得非常旺的炉火。一直到了清晨的五六点钟,他又将乔治叫了过去,说他的瓶子已经空了,又要了一瓶。从那时直到九点,哈特喝光了新添的一夸脱,然后便过来吃早饭,但他却并没有喝醉,甚至连丝毫的醉意都没有,简直可以说是非常的清醒,非常的机敏,非常的生气勃勃。

他的小说也最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不但得到了原本讲好的一百五十块的稿费,连那额外的一百块也到手了。我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所完成的小说是什么样子,但一个钟头之后,我便能够弄清楚了。

到了十点钟,那个属于姑娘们的,名叫“星期六早晨”的俱乐部,来到了我们的书房中集中。本来按照事先的安排要由我来为小姐们讲一讲,但我请哈特代劳了,请他读一下他新写的小说。他便开始读了起来,但很快我便了解到了一个问题,他同很多人一样——并不清楚怎样对自己的作品进行朗读。

因此我便从他那里接过了小说稿子,还是自己来读。这部小说的后半部分便是在我前面所提到的不利条件下写出来的,我从未见印刷品上提到过这篇小说。我想它可能不是特别著名,但我能够确信,它是哈特的最好的作品中的一个。

回过头来再说一说那次来我们家的事吧。第二天的早上,我们走到了弹子房里面,开始写那个剧本。我为我的人物起了一些名字,并对他们进行了一番基本描述,哈特则做着他自己的那部分。然后他便开始写剧情概要,一幕幕地写,一场场地写。他写得非常快,似乎老早便胸有成竹,丝毫没有犹豫不决的样子。要清楚,他一两个小时内便能完成的东西,我要认真地做上几个早上才能够完成,并且完成之后,又没有丝毫价值可言。但是哈特的工作做得非常好,做得非常有价值,对于我来说,他的创作所给予我的简直是一场奇妙的表演。

接下来,配台词的工作便开始了。很快哈特便为他的人物安好了对话,除去轮到我的角色应该说些什么之外,我没有其他的事情可做。这个时候,哈特便将我的那些人物大概该说些什么话,这些话该有些什么特点都告诉了我。之后我便提供台词,他写了下来。

就是按照这个样子,我们做了两个星期,每天做两三个小时或是四个小时,将一个我们都特别看好的、精彩的、预备上演的喜剧写了出来。他所写的那部分是最好的,但评论家们却不管这些。等到剧本上演时,他们只是拼命地对我所写的那部分进行赞扬,溢美之词过多,用心也有些可疑;对于哈特的那部分则是肆意谩骂,与我的形成了鲜明对比。所以,这个戏便被这样葬送掉了。

在这两周当中,在我们家里,不管早饭、中饭、晚饭或是在弹子房内,那是我们的工作地点。对于我们家的每样东西,哈特都尽情嘲笑,并且用语措辞都似乎说得非常漂亮、聪明,好令他自己得意、开心。我一直在忍耐,那是因为看了克莱门斯夫人的面子,直到最后的那天。

那天我俩在弹子房里面玩弹子球,他又开始了那一套自以为是的讽刺,将他在我家的最后一出丑剧表演了出来。话是针对克莱门斯夫人的,说得闪烁其词但又不无嘲讽。他可不会承认是针对她的,如果恰好当时我的心情还不错的话,也有可能将他这个虚伪的声明接受下来。但很不巧我当时的心情特别不好,我的情绪异常激动,不可能从容而又大方地听取他的辩解。于是我说出了以下这些话:

“哈特,老实说,你的妻子的确非常漂亮、可爱,还很贤惠,她简直能够同克莱门斯夫人相媲美了,这便是对她的最高赞美——但是,她命中遇见你便是她一辈子的霉运了。单凭你对她的种种情形来讲,你这个丈夫委实是既卑鄙猥琐又不称职的,每当你提到她的时候总是对她进行嘲笑挖苦,更不用说轻蔑鄙视了,在你的心目中,她完全没有应该有的尊严和地位。

“可能你对待其他的妇女也总是这个样子。但是,其他人我不想管,你想怎样说就怎样说,但我不许你这样说克莱门斯夫人,你说话要有一个限度。你压根就没有看不起这里一切的资格。

“你睡在这里是不付钱的,但你一直在对这里的所有进行挖苦,说一些可怜的俏皮话,其实在这些事上,你应该留些余地才好。你要清楚,这十年以来,你自己连一张床铺都没有。你却对我们卧室里面的陈设、桌子上的摆设,对车子、佣人、雪橇、车夫的服饰——总而言之,对这屋子里的所有一切以及主人,都竭尽挖苦之能事。你简直是太不知天高地厚了,你实在是太得意忘形了,为了表现一下自己的机智,你对任何事物都不屑一顾。

“但是这些嘲讽自你嘴里说出来还是不太合适吧。就凭你的境况,根本就没有资格发表什么议论。当然你有你的才能和声望,要不是生来便是一个懒虫和游民,你的天赋本来是足以维持你家的生活的,甚至能够搞得体面而又风光。但你就是一个懒骨头和无业游民,一天到晚穿得破破烂烂,除了那条血红色的旧领带之外,你穿得可是丝毫都不整齐。

“再者说,你边享受又边嘲讽的所有这些东西,都是你没有付过钱的。你的收入中的十成里有九成全是借来的——事实上是偷来的,因为你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偿还人家。你在你那勤劳的寡妇姐姐开的公寓里面白吃白住,做个人人都嫌弃的寄生虫,到了后来你甚至连到那附近露下面都不敢,因为债主们都在等着你。

“你过去住哪儿啊?没有任何人知道,连你自己的家人都不知道。但我却知道,在新泽西的森林和沼泽地带,你同其他的游民一样鬼混,这是你自己都承认的,并且还丝毫都不感到害臊。你看这间屋子里的任何东西都不顺眼,其实你真是应该更知趣、厚道一点,要知道这里的每件东西都是正正经经、规规矩矩付钱买来的!”

那个时候哈特正欠着我一千五百块钱,到后来他又欠了我三千块,他要为我写一张借据,但我不打算开博物馆,便没有收下来。

哈特这样一个对于契约、合同根本不上心的人,可以说是世间少有的。明明在他面前放着一张没有履行的合同,放着一张令人焦虑的借据,他却仍旧能够兴高采烈的,甚至能够拿这些来当笑话讲。如果说他曾为此感到烦恼的话,那是任何人都没有见到过的稀奇事。

有一年,他签了一个出版合同,要为我在哈特福德的出版商布利斯创作一本《大天使加布里埃尔·康罗伊》,并准备按订购的方法出版。拿钱的事哈特从来都不含糊,可是一旦轮到要履行合约,布利斯可就发愁了。那些宝贵的时间都被白白浪费掉了,哈特说过的许诺以及誓言倒真是不少,可就是无法见到真正的稿子——至少当哈特身上还有钱或是借得到钱时他是别想见到稿子的。只要哈特还能够活下去,他便不会碰一下笔杆子,除非饿狼已经将他的后腿咬住了,到了这时候,他便会猛地发狠做它两三天,将成果交给布利斯,以便预支版税。

每个月总会有一次,哈特会被搞到山穷水尽。到了那时,他就会急匆匆地赶出一些稿子,然后拿给布利斯,以便预支一下版税,好能够暂时将困境摆脱。透支款子的数目倒是从来都不很大,但对布利斯来说却不是这样的。在布利斯的望远镜般的眼里看起来,不清不楚地让人拿走两三万块钱可绝对是件了不得的大事。

很快,布利斯便开始对哈特这个无赖惊慌恐惧起来了。开始,他认为同哈特订个合同,让他写一本扎实而又精彩的小说,就等于将一个无价之宝拿到了手中,于是冒失地事先在国内进行了宣传。如果他遇到的人惯于信守合同,这样的宣传无论是对布利斯还是对哈特来说自然都是非常有利的。但是,他并不是在同这样的人打交道,所以,哈特还没有写到一半时,宣传的效果就早已烟消云散了,而对于精神产品书籍而言,人们的兴趣一旦失去了,便永远都不会再复活。

后来布利斯最终认识到了《大天使加布里埃尔·康罗伊》只是一只徒然累人的大白象,等书终于快要写完时,这本作为预先订购之后印刷的书,几乎早已失去了价值。到目前为止,他已经为哈特预支了——我想这个数目是没有错的——三千六百块钱。他自己也清楚,在他能够设法对这笔钱进行弥补之前,他是睡不好觉的,所以他将分期刊载的权利以非常少的几个钱便卖给了一家杂志——这真是一笔好生意,因为其实连载权根本不值这些钱,书的版权还没有底本值钱呢。

在我看来,哈特这个人已经没有任何羞耻感可言了。一次他曾经随便向我讲起——只是偶然地回忆起了——早年他在加利福尼亚的事。那个时候他还是个英俊的少年,才华横溢,前途无量,但却不得不为了挣黄油面包而辛苦地奔波,于是他养了一个年龄大他一倍的女人——不,是这个女人在养着他。二十五年或是三十年之后,他已经是驻英国的领事时,他再一次地故伎重演,前后曾将自己包给两个女人。这些事,以及这些女人的名字,都已经成为鲜为人知的历史了,人们唯一还有印象的,便是在他最后的那些日子里,他仍旧过着这样的生活,并且死在了其中一个女人的家里。

突然间,我回忆起了自己同哈特打交道的一件事,这事又令我联想到了我在太平洋沿岸旅居期间所发生的一件类似的事。事情是这样的,那个时候由于奥里昂的小心谨慎,令我所搞的黑尔以及诺克罗斯的股票投机都以失败告终了,仅剩下了三百块钱,甚至连个住处都没有。于是我便去了杰卡斯·古尔奇,寄住到我的几个露天矿工朋友的家里。在那里我待的时间不长,他们全都是些可爱的伙计,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是可爱的,为人正直可敬,无论买咸肉还是买豆子都可以赊账,因为他们的信用很好。

但这都是因为运气不错,因为他们所做的开矿这个行当是很危险的,叫做挖矿穴,据我所知,在这个星球上,挖矿的人仅限于非常小的一个地区,那便是杰卡斯·古尔奇的附近。

一个“矿穴”便是指山腰中的某块地方有一堆金沙。它距离地面非常近,雨水将一粒粒的东西向下冲,冲到了山腰里面,越来越大,形状就像扇子一般。挖矿工人将一盆沙子用水淘,便能够淘出一两粒金子。然后朝右边或左边跨一步,再淘另一盆沙子,又能够淘出一两粒金子,然后再朝右或是朝左,一直淘到根据情况判断,是到了扇形矿穴两侧尽头为止——也便是再也无法淘出金粒为止。

余下的活儿就很简单了——沿着山腰向上淘,一边淘一边找那个狭长的扇形,直到最后找到矿床的所在,非常有可能那里面的金子只值几百块,几铲子便能将它铲出来了;但也有可能那是矿藏的集中之处,淘到那里便能够发笔大财。他们所要找的就是这样一笔大财,只要人活着,便会不死心地想尽一切办法进行寻找。

我的那些朋友们,每天都在对这笔大财进行寻找,已经寻找了十八年了,但他们还从没有找到过,但绝不气馁,他们坚信终有一天是能够找到的。我同他们在一块儿的那三个月里,他们没有找到任何东西,但我们所过的是迷人而又快乐的生活。我走了之后没多久,一个墨西哥人便逛荡到了那里,找到了一个矿穴,地点就是我的那些伙计碰巧从未到过的一个山坡上,他寻找到的金子的价值有十二万五千元之多。啊,这就是运气!老实、善良而又坚韧不拔的人常常能够在这不公道而又邪恶的自然手中得到如此的款待。

我们的身上都穿得非常破烂,但这没什么,在当时流行的就是这样的装扮,这一带的人口不多,全是这样穿戴的。有几个月,伙计们连一分钱都没有,也没有必要有钱,因为他们具有很好的信用,咸肉、面粉、咖啡、糖蜜、豆子,能够随时随地随便赊取。

不过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差别的话,就应该是吉姆比较特别,在我们三个人中,他是穿得最糟糕的一个。如果说在耐穿方面有明显差异的话,也要算吉姆那烂糟糟的衣服穿得最为长久了,但他长得一表人才,英姿飒爽,就凭他天生的风度仪表,穿什么式样的服饰都是挺神气的。

一天,我们正在一个非常破败的小客栈里面吃饭,突然一对搞音乐的流浪者进来了,其中一个弹着五弦琴,另外一个则跳着木屐舞,唱起了滑稽的歌曲,让人听了哭笑不得。我一看便知道他们是业余的,肯定是实在吃不上饭了,只好将这个卖艺的行当捡起来撑日子。他们将帽子托在手里,总算是从在场的一打穷矿工那里凑起了三四角钱。当帽子被托到吉姆面前时,吉姆一反常态,用他那种百万富翁一般的优美神态对我说:“拿一块钱给我。”

我将两张半块的给了他。他接过去了,但没有将钱放进帽子里,而是自一码之外抛到了帽子里,就像古代小说里面写到的英国公爵爷赏赐乞丐东西时,不是递给他,而是“投”给他,将钱掷到他脚下时那样——而在古代小说里面,这东西往往是“一袋金子”。在小说里,旁边的观众也一直都是热泪盈眶,特别感动。

吉姆的气派正像古代小说里公爵的气派那样。对于他来说,这两张半块的钱也正是一袋金子,像公爵一样,他的行为也是表现出来给观众看的,但比喻只能到此为止。就拿公爵的事来说,四周的观众都清楚这袋金子是他能力所及的东西,同他那万贯家财相比,这袋金子简直是九牛一毛。他们羡慕的,主要是这个人能够这样的满不在乎,这样高雅随意地将一袋袋的金子挥霍施舍出来。自然,矿工们也羡慕向来贫穷而又节俭的吉姆能够大方得如此漂亮。但他们的心里都非常清楚,他这样做是超出自己能力的,但这一点就更令他们钦佩不已了。

论人品,吉姆自然抵得上一百个布雷特·哈特,这是因为他是大丈夫,是一个完美的人。在小小地对虚荣心以及矫揉造作进行表现的过程当中,他暴露出了一种和哈特类似的特点,但相似之处也仅此而已。

好的,现在我们终于能够再次返回哈特的事情上来了。等到我们所写的戏能够交给帕斯洛剧院时,我刚巧有事要去纽约,照例,我住在圣詹姆斯旅馆里面,而哈特也照例又误了事。这个戏本来应该在一两天之前便被交到帕斯洛手里的,但哈特没注意到这一点。

晚上七点左右,他跑到了旅馆的休息室里面,身上穿着一套古老的灰色衣服,裤子已经破得都不大能遮住屁股了。鞋子也破了,还混着雪水,糊着泥巴。在他的头上,略微向右斜戴着一顶皱皱巴巴的小呢帽。对于他来说,帽子小了一两号,但闪闪亮的小红领带还是像往常那样,比往常还显得得意而又显眼。

他的手里拿着剧本,只有三分钟的路便能够到帕斯洛剧院。原本我以为他会说:“来吧——让我们将剧本送到帕斯洛去。”但他没有这么说。他走到了柜台边上,将一包东西递给一个管事的,以男爵的口吻说:“这个是要给帕斯洛先生的——将它送到剧院去。”

那个管事的人满腹狐疑地瞅了他一眼,用极其为难的神情告诉他:“送力要一角钱。”

立刻,哈特大喝了一声:“让他来。”

管事的便叫了送东西的人过来,那个小男孩来了,接过了小包,等候着。

这个时候,我看到管事人的脸上不由自主地露出了一丝不怀好意的好奇心。哈特转身过来对我说:“去拿一块钱来。”

我将一块钱给了他,他又给了小男孩,说道:“去吧。”

管事的说:“等一等,我找给你钱。”

哈特则以公爵的气派,挥了一下大手,说道:“不用在意,就给小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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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爱德华·埃弗雷特·黑尔写过一本书,并在当时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同时也令人忧郁而感伤。在这本书刚刚出版时,正是内战前夕那些凄风苦雨的日子,而战争也正处于势不可当,一触即发的状态中。南北双方都蹲在那里,随时准备跳起来将对方的喉咙卡住。

这本书就叫做《没有祖国的人》。而哈特正是这样一个人,只不过不是那么明显那么有特色就是了——总之,他是一个没有祖国的人,甚至可以说他不属于人类——“人”是一个很重的字眼,而他则是个无祖国的无脊椎动物。他对祖国的感情,绝对不比牡蛎对河床的感情强烈多少,甚至更加不如,为此我想我还得向牡蛎道个歉。

在哈特身上的高尚的热情早已被奢侈糜烂的生活所侵蚀殆尽。他如今对这种感情的了解只是得自书本,当他将这些高尚的热情写进自己的作品时,就只不过是赝品而已,不过由于他的那点小聪明,他总是能模仿得很好,总是能欺骗一批对他不了解的人。他如同演员一般在舞台上硬挤出热情似的,尽管心中并无这种感受,但仍然遵照着一些严格制定的程式,将那些感情人为地再现一下用来博得观众的认同罢了。

我记得1876年11月7日那天——哈特突然来到了我在哈特福德的家里。第二天是选举的日子,他却仍然还留在我家里,像往常一样,他始终是那么镇定而安详,简直是全美国最镇定而安详的投票人了,而其他人——在我们国家就是这样——他们总是随着选举的进行而兴奋到极点。这是因为一场政治大火正燃烧到了白热化的程度,而不久后,这场大火便以对美国人民最为冷血的欺骗告终,即从已经被选出的蒂尔登先生那里把总统的宝座偷过来,进而令已经被击败的海斯先生得以加冕晋爵。

我本人是热烈支持海斯的,那是自然不过的事情,因为当年我还很年轻。然而这些年的人生经验让我深信,对于国家政局的评价,事实上根本没有什么意义,就算是对政局有那么一丁点儿作用的话,也只能从老年人的评论中找,而不是从年轻人中找。

当时,我跟其他选民一样都很兴奋,都很激动。所以当我听哈特说,他预备留在我们这里直到选举后的第二天才回去时,我感到有点诧异,也有点生气了。不过倒也不是十分诧异,也不是十分生气,因为我知道他是个随便惯了的人,很可能是他自己把选举的日子搞错了。不过好在我们还有充裕的时间可以进行补救,于是我建议他回纽约去,别耽误了他进行投票。但他说,他没有将选举放到心上,还说他走开是故意的,目的便是为了能够躲过投票,而同时仍旧能够有个正当的借口来对付人家的批评。

接下来便讲到了他为什么不愿意去投票。他说,通过那些有势力的朋友们的帮助,他已经自蒂尔登先生那儿得到了一个诺言,那就是任命他来做领事,并且还自海斯先生那儿得到了同样的诺言。所以不管胜负怎么样,反正他都会得到照顾,并且他对于选举的全部兴趣无非也便是如此而已。他说,自己可不敢随便投哪个候选人的票,因为其他的候选人有可能会调查出来,并且从而认为有理由将过去的诺言取消。

啊,对于我们的政治制度来说,这是多么大的一个嘲讽啊!为什么一个总统要对一个将要任命的领事是如何投票的进行关心?领事人员可并不是什么政治性官职。一个领事是否合格,照理应该仅看他是否适合这个职务,在政治制度健全的国家里面,一个人的政党色彩本应该是全然与此无关的。但是,也就是那个被全国选举击败了的人竟被安到了总统的宝座上,但是一个没有祖国的人,却凭借如此的手段将他梦寐以求的领事职位捞到了手。

哈特没有感情,这是因为他并不具有感受的机能。约翰·麦卡洛是一个悲剧家,他是一个品格高尚的人,慷慨大方的人,可爱可亲的人——是一个公认的好人,没有任何人对他为人的诚实进行怀疑。对于哈特的作品,他非常钦佩,早年在旧金山的时候,他便对哈特这个人特别喜欢。但是随着岁月的推移,他那种喜爱的感情便冷了一些,但这全该怪哈特自己。

但是,在哈特出任领事的这段时间里面,麦卡洛对于他的感情只是有些减退而已,绝对没有全部消失。但是,不久便发生了一些情况,令余下来的那些感情也全部丧失了。麦卡洛告诉了我全部的经过。

一天,一个年轻人来到了他纽约的住处,说自己是布雷特·哈特的儿子,刚刚从英国回来,随身带着他父亲的介绍信——接下来他将信给了麦卡洛。麦卡洛非常高兴地接待了他,说:“孩子,我正在盼着你来呢,我已经收到了一封你父亲的信,清楚了你此行的目的。正好我的地位能够将你的愿望满足,我已经为你安排好了一个职位,今天便立刻开始工作吧。”

小哈特对此表示感谢,将话说得非常得体:“我知道你在等我,因为我爸爸答应过我要事先给你写信的。”

麦卡洛的口袋里面确实装着他父亲的信,只不过他不想念给小伙子听,那样会令这个小家伙伤心欲绝的。内容是这样的:

“我这个孩子是个舞台迷。他要去你那里寻求帮助,因为他清楚我和你是老朋友了。为了将他的纠缠摆脱,我只得送他渡海而来,身边带着请你对他进行关照的一封信,请求你因为我的缘故去帮助他实现他自己的雄心。我只能写了这封信,因为我无法摆脱孩子的纠缠,但是,我的这封信是要于事先告诉你,不用认真看待另一封信。我的儿子确实是舞台迷,但他天赋浅薄、无足轻重,也不会有任何成就,所以请你不要为了他格外费神,为了他浪费时间以及心思是没有必要的。”

约翰·麦卡洛站在了一个真正父亲的角度,坚定地站到了那个孩子的一边,替他在舞台上谋求上进。他应该是这个孩子的最好的父亲。

我在上面几次都说过哈特没有良心,还说他卑鄙下流,也许还没有说有关他奸诈的事情。但是,如果我将这一点漏掉了,则愿意在这里补上。

我们全人类都不免有时会做错事,说错话,我也不会例外。我自己有过这种经验,这个经验恰好同哈特有关。那大约是在十二年前,一个晚上,我逛入了一个演员俱乐部,见到五六个年轻人正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面挤着,一边喝酒一边聊天,非常舒服的样子。我也忍不住加入进去。

不久便有人提起了布雷特·哈特的名字。这样一提,便正好将坐在我身边的一个年轻人触动了,其后的十分钟内,就只有他一个人在谈话,谈他心里面的话,没有人将他打断,大家都在非常有兴趣地听着。这个年轻人的话中洋溢着纯正的热情,主题就是对哈特一家进行赞颂——尤其是赞颂哈特夫人以及她的几个女儿们。他叙说了她们是如何住在位于新泽西的一个小镇里,为了维持生计而艰苦地工作着,同时,她们又是如何的诚实,如何的热情,如何的安分守己——哈特夫人靠教音乐课,女儿们则靠练习绘画、刺绣等手艺过活,一家人其乐融融,相处得非常和睦。我同其他的人一样在旁边认真听着,我知道他所讲的都是实情,并没有经过半点夸张。

但是一会儿他便岔开了话题,开始对这个被抛弃的家庭的名义家长布雷特·哈特进行赞颂。他说,这个家庭的幸福具有一个缺点,那便是布雷特·哈特不在。他又说,她们对他的爱以及崇拜,如果能够看到、能够听到的话,那确实是个非常美的故事,她们还因为他被迫离家而对他万分思念和怜惜;他还说,哈特自己由于被迫流亡而感到辛酸,这令人想起来就觉得是件非常美的故事;还讲到了哈特的忠于家庭,每次轮船开到美国,便总是不忘将一封信寄回来,这个故事也非常美。

更加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他还说哈特一直都渴望假期能够回家,但薪水实在太低,花不起这笔钱,但在信上,他总是许愿说自己能够乘下一班轮船回来,或是下下班。看着他所说的轮船先后到达了,但却看不到他回家,全家那失落的情景实在是令人难过;他又说了,哈特的自我牺牲精神是让人感奋的,每个月他正是想从薪水里将这笔旅费节省下来,供家里花用,不像那些自私的人,将钱用来横渡大西洋,来对自己的虚荣心进行满足,表现出所谓的男子汉大丈夫所应有的高尚气概。

在这之前,我一直都是像打扑克牌的人说的那样“跟进”。但是到了这里我便发作了,我让那个年轻人看牌了——就像打扑克牌的人们所说的那样,我实在是无法抑制自己了。我清楚他所听到的情况并不是事实,我感觉自己有责任对他进行纠正。

我说:“真是该死,这不是真实情况。布雷特·哈特极端没有良心,他将自己的家庭抛弃了,事实真相就是如此。也有可能他为他们写过信了,但我要看到信才敢相信,也有可能他急切地想回被他抛弃了的家中来,但只要是清楚他的人都不会相信。但有一点我看是不用怀疑的——那便是他从来都没有向家里寄过一块钱,也从来都没有寄钱的打算。布雷特·哈特在今天是我们这个星球上最为卑鄙的、最为没有灵魂的渺小的吹牛大王。”

当我将这些话说完的时候,我看到身边的这些人脸上出现了一些异样的表情,那时候我便朦胧地感觉到可能出了些什么事,是出了些状况,并且问题是出在我自己身上的,而我却不知道。

上面的这句话我才说了一半,便有人将我的手抓住了,并在我耳朵里轻言轻语并且语重心长地说:“请你闭嘴吧!看在老天爷的分上,这个年轻人名叫斯蒂尔,他和哈特家的一个姑娘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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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人的脾性是一项法则,铁的法则,你必须听从这项法则,无论你喜欢它还是不喜欢它。在我看来,脾性显然是上帝的一项法则,这法则胜过了人间全部的法则。同时我也相信,人间的每项法则之所以能够存在,都是因为每项法则都具有其明确而又彻底的目的,而它们唯一的共同目的,便是要对上帝的法则进行反对,要毫不留情地将它打压、摧毁,要嘲弄它,踩踏它。

蜘蛛是如此小心眼儿地织网设伏,等着飞虫到来,以便将它们粘住吃掉。我们并没有为此故意钻牛角尖儿,将这称为暗杀;恰恰相反,我们承认这个脾性和天性并不是由蜘蛛自己创造的,而是依照自然法则,它需要和命令做的事,是无可责备的。甚至我们还承认这样一点:不管人工多巧,也永远都无法将蜘蛛的脾性改变,无法将它杀戮的行径停止。

同样,我们也并不会对老虎凶猛残暴的脾性进行责备,因为那是上帝赐给它的,它必须要遵从;我们也并不对黄蜂残酷地将蜘蛛刺得半僵进行责怪,然后再将它塞进洞里,让它没有任何缘故便受很多天的罪,在黄蜂的育儿室内每天被供作口粮,最后死去。我们承认黄蜂是依照上帝给它的脾性,在严格地无可责怪地对上帝的法则进行遵从;我们并不对狐狸以及其他以偷窃来维持生活的动物们进行责怪,我们理解并且承认它们是按照上帝给它们规定的脾性,在听从上帝的法则行事;我们并没对公羊和山羊说“你不能奸淫”,因为我们清楚这种脾性是它们天生的,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的——我们相信,是上帝告诉它们说:“你应该奸淫。”

如果我们继续对动物界无数动物的千差万别的脾性进行研究,我们便会发现,每个类别的动物都由它的一项显著特性所决定。我们还会发现,全部的这些特性,全部的这些特性的影子,在人类身上也是有的。在每个人身上,一打或是一打以上的这类特性都存在着,而在很多人的身上,则是所有特性的痕迹以及影子全部附到了他们的身上。在我们所说的那些低级动物的身上,它们的脾性则只是由其中的一项、两项或是三项特性所构成,但是,人是复杂的动物,要用全部这些特性才能将一个完整的人拼凑成功。

在兔子的身上,我们经常会发现顺从、胆小的个性,而永远都不能发现勇敢、傲慢以及寻衅的特质。所以,一讲到兔子,我们便总是联想到顺从和胆小这样的字眼。假如说它还有什么其他特征的话——比如说生殖力非常旺盛——虽是事实,但我们总是难以在第一时间想起。一讲到家蝇以及跳蚤,我们总是会联想到那些束了腰带,英勇无畏的骑士,连老虎都赶不上它们。在厚颜无耻和横行霸道方面,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动物界,它们都要数第一了。如果它们还有什么其他特性的话,大都被前面所提到的那些特性冲淡了,所以我们根本就想不到。一提起孔雀,我们便想到虚荣,而不是其他的;一提起山羊,我们立刻想到的便是淫荡,也不是其他的;一提起有些种类的狗,我们所能想到的就是忠诚,而不是其他的;一提起猫,我们所能想到的便是它们一直都是独来独往——这是包括人类的上帝创造的全部动物中所没有的,而不是其他的。除非我们太过于愚蠢和无知,才会想到背信弃义,但这种特性事实上是非常多种的狗所具有的,但对猫来说则并不普遍。

我们能够被我们冒昧地称为低等动物的身上发现一到两种明显的特性,这些特性往往令这类低等动物归属到不同的族类。在每一族的动物身上都可以找到这样的一种或是两种特性,并且非常显著,从而决定了动物界中这一分支永久不变的性格。在全部这些事例中,我们应该承认,若干种脾性构成了上帝的一项法则,一项律令,那些按照这项法则做出的事全是理所当然、不可指责的。

人由动物演变而来,他的每项特性都遗传自动物,都能够自动物身上找到。他将这些遗传自动物身上的所有特性都集中到一体,每种特性都是上帝法则的组成部分。他与它们截然不同的地方就是:与他同类的成员相比,他没有哪一个单项的特性是完全同样突出的。

比如说,你能够说,家蝇特别勇敢,你这样说时,是在说世界上全部的家蝇;你能够说,兔子特别胆小,你这样说时,是在说世界上全部的兔子;你能够说,蜘蛛特别残酷,你这样说时,是在说世界上全部的蜘蛛;你能够说,羔羊特别天真、温柔、驯服,你这样说时,是在说世界上全部的羔羊;你能够说,山羊特别淫荡,你这样说时,也应该是在说世界上全部的山羊。

没有哪种动物,不能凭借一项单项的特性得以准确地描绘,但你无法凭借一项单项的特性来对人进行描绘。这是因为,人并不会像兔子那样全部是胆小鬼;也不会像家蝇那样全部是勇士;也不会像羔羊那样全部天真、温柔而又驯服;也不会像蜘蛛和黄蜂那样全部都凶狠残暴;也不会像狐狸那样全部都是盗窃的小偷;也不会像孔雀那样全部都爱虚荣;也不会像鲛鱼那样全部都是那么漂亮;也不会像猴子那样全部都喜欢跳来蹦去;同时也不会像山羊那样全部都是那么淫荡。

人类是无法用一个简单的词或是一句简单的话进行描述的。每个人都必须要分别对待,具体分析,一个个地加以描述才行。这个勇敢,而那个则胆小;一个文雅、和善,另一个则粗俗、凶恶;一个傲慢、虚荣,而另一个却谨慎、谦逊。

动物界中,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特性很分散,在同一时间内分别具有一到两种特性,这便是一般、平常的动物。对于人类来说,每个成员,无数的特性都强弱不同地集中而成为种种的本能。在某类人身上,凶恶的特性几乎小到无法觉察,而高尚的特性则总是特别的突出,对于这种人,我们便用这类美好的特性来对他进行描述,我们赞美他,因为他的人品德行而对他进行推崇与钦佩。其实这样说似乎非常可笑,因为其实这一切仅是他的特性罢了,而他的特性不是由自己创造培养的,而是与生俱来的,是他出生时便遗传得到的,是上帝赐给他的,上帝将这个法则赋予了他,即便他想违背,也违背不了。

有的时候,一个人生来便是个杀人犯,或是个恶棍——像斯坦福·特那样,人们便对他这类人大为谴责。而事实上他只不过遵从了自然的法则,自身脾性的法则。他压根就不可能想到要违背它,即便是想要违背,上帝的力量也令他无法违背。

这可真是一件奇怪而又好笑的事。我们对于地上爬的、天上飞的、四脚走的、水里游的动物所做的全部坏事都能加以原谅,理由也非常充足,认为它们只不过是对作为上帝法则的自然法则进行了遵照,所以它们是无辜的。然后我们转过身来看一下,认真地想一想,明显的事实便是,我们人类全部的坏品性都遗传自这些动物的身上,我们却道貌岸然、温文尔雅地说,我们不能因为遗传而像其他动物们那样获得免受惩罚的权利。并且还声称我们有责任对上帝的这些法律进行无视、取消或者破坏。在我看来,这样的议论必定站不住脚。这不仅是有些幽默,并且可以说实在是滑稽得过了头了。

自古老相传的教育以及遗传得到的习惯出发,我将种种抱怨和责难罩到布雷特·哈特的身上。自然,我也深知自己刚才所说的那些话有多重的分量。但是,当我冷静下来的时候,我也就不怪他了。我开始理解他,他的天性法则要强于人的法规,他必须要遵守它。同时我也坚信,人类不该变成各种苛刻议论的靶子,对于人类种种的劣迹,唯一的正当感情是表示怜悯。自然法则不是人类自己创造出的,品性的软弱以及愚蠢也绝对不是谁按照计划和步骤创造出来的。

第五篇 对往事的诚实回忆 第三章 亲人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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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年的8月18日,在哈特福德的家里,苏西离开了人世,临终时,吉恩、凯蒂·利里、约翰和埃伦(花匠以及他的妻子)四人都守候在她的身边。那个时候,克拉拉、她妈妈以及我都正在环球旅行当中,7月31日我们便到了英国,并且还在吉尔德斯找到了一所房子。按照我们先前的计划,一周之后,本来应该是苏西、凯蒂以及吉恩自美国来这儿同我们团聚的,但正当这时,我们接到了一封这样不祥的信。

信上说苏西得了小病——意思是没多大关系的病。但我们却不能安心,立刻拍去了电报,询问了最近的情况,我记得是星期五那天拍的电报。整整一天,都没能等到回信,而船在第二天正午便要离开索斯安普顿了。克拉拉同她妈妈已经开始整理行装了,以防有什么不好的消息会传来。后来等到了那边的一个电报,“请等明晨电。”啊,这种电报不能令人放心——令人很不放心。我们都非常不安,又去了电报,要求向索斯安普顿回电,因为那时候天已经快黑了。当天晚上,我就守在邮局里,直到夜半时分邮局打了烊,盼着能够来个好消息,但却仍旧没有。

回到家里,我们无法入睡,都默默地守到了凌晨一点,等候着——也不清楚在等着什么。后来我们便搭乘了最早的班车,赶往索斯安普顿时,电报已经传了过来,说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但肯定能够痊愈。于是我松了一口气,但我的妻子却不是这样,她感到非常惶恐和害怕,她预备立刻同克拉拉登上轮船去美国,以便照看苏西。我留了下来,以便能够在古尔福德找一个更大一些的房子。

那是在1896年的8月15日。三天后,我妻子同克拉拉已经走了一半的海路。我站在餐室里面,心里并没想什么特别的事,有人送了一封电报给我,上面说:“今日苏西病逝。”

这确实是人性的一个秘密:一个人没有丝毫的心理准备,突然间遇到这样的暴风骤雨,竟然还能够活下来。这仅有一个合理的解释,那时候我正常的情感已经因惊吓而崩溃了,只是在对字句的含义进行着摸索。幸亏当时没有能够充分理解字面的意义,仅是模糊地感觉到了损失很大——仅此而已。

要经过多少月、多少年,才能将细节搞清,从而领会到这损失有多么严重?一个人的房子被烧掉了,断壁残垣只能表明多年以来亲爱的,生息其间、人来客往的家已经成了一堆废墟。到了后来,一天天、一周周过去了,开始他想起了这个,之后又想起了那个,以后又是其他的什么。他四处寻找,却发现东西就在那间房子里面,这往往都是不可或缺的东西——只有这样一件是找不到替代品的。本来在那间房子里面的,如今却永久丢失了。东西在时倒并没有意识到它不可缺少,如今却发现没有了它就什么事都干不成,这才发现它是不可或缺的。要等多少年之后,这种缺失的感觉才能消逝,而在这之前,是不可能真正清楚灾难有多大的。

8月18日为我带来了噩耗,而母女两个在大西洋路途上走,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正在飞速前往着去对非同寻常的灾难进行迎接。只能依靠亲友之力才能对她们进行保护,使之将这晴天霹雳所带来的痛苦减轻。他们去了码头上,半夜才将轮船接到,他们到了清早才露面,也仅见了克拉拉一人。她返回头等舱时不发一言,事实上也不需要说什么了。她妈妈望了她一下,说:“苏西死了。”

当晚的十点半钟,克拉拉同她妈妈到了埃尔迈拉,结束了这次环球旅行。所搭的火车,所坐的马车正是一年零一个月又一个星期之前她们自这里西行时所坐过的。这一次,苏西还在这里——但不是像十三个月之前挥手告别时在晨光熹微中招手欢送那样,而是在她出生的家中,带着她那苍白而又美丽的容颜躺在棺材里面。

苏西一生中最后的十二天是在我们位于哈特福德的家中度过的。那是她幼年时的家,她最心爱的所在。她的身边,有些忠实可靠的朋友——她还在摇篮中便和她认识的,她的牧师特威切尔;这次特意远道而来陪伴她的,还有她的叔叔以及姑姑西奥多·克兰夫妇;车夫帕特里克;苏西8岁时起就给我们帮工的凯蒂;已经跟随我们多年的约翰和埃伦,除此之外,还有吉恩在那儿。

我妻子同克拉拉启程返回美国时,苏西还没有病危。三个钟头之后病情突然恶化,她的脑膜炎又发作了,立刻显出了致命的症状。那是一个星期六,8月15日。

“这天晚上,她吃了最后的一顿晚餐。”(吉恩在信上同我说)第二天,她便发起了高烧,她忍着疼痛和昏迷在地板上走了几步,感觉实在是虚弱,于是便回到了床上。在这之前,她见到小房间里有一件她曾见妈妈穿过的长外衣,她把那当成了自己已经死去的妈妈。她哭着吻了这件衣服。中午前后,她的眼睛瞎了(由疾病引起的),她哭着告诉了自己的叔叔。

我将吉恩信上的这句话抄到下面,评论是多余的:

“大概在下午的一点钟,苏西说出了最后一句话。”

她最后一句话只说了一个字,表达出了自己热切的希望。她用手摸索到了凯蒂,摸着她的脸,叫了一声“妈妈”。

当她遭到灭顶之灾的时刻,当死亡的阴影逼近的时刻,还可以被赐给美丽的幻觉——这最后的幻影,自她心底深处那蒙着云雾的镜子里面照出来的是她妈妈的幻影。在她一生当中最后一次激发出来的情绪,是因为这想象中的幻影的出现而激发了喜悦和安宁。这一切应该是上苍的多大恩惠啊!

差不多两点钟,她神态安详,似乎睡着了,从此便没有再动一下,她的知觉丧失了。接下来的两天零五个小时里一直都是这样,直到星期二晚上的七点零七分,她才最终解脱了。那个时候她二十四岁零五个月。

23日,她妈妈同她的姊妹们亲眼看着她入殓——她一直都是我们的宝贝,我们的心爱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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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6月5日,是我一生当中惨遭不幸的日子——我妻子去世的日子。这件悲惨的事情是在两年前发生的,地点是意大利的佛罗伦萨。我们将她带到那里,本来希望她可以好好休息,希望她的病体可以恢复健康。

本来对这本自传进行口授,是1904年年初在佛罗伦萨开始的,但后来因为失去了妻子,我日夜怅惘,愁肠百结,工作很快便被迫停了下来。一直到了1906年的1月之前,我都没有想过要将口授恢复,这段时间里我最为难熬,我无法将思念与哀悼停止,除此之外,我也没有办法进入状态去做其他的事情。因为这个让人感到哀痛的事件,和这段孤独时间中的不幸遭遇,以及在这之前的二十二个月中那种折磨人的痛苦,千万种情绪以及细节,我简直不知道该如何诉说。现在我希望能够勾画出一个轮廓,对这段缺漏之处进行一下弥补,我想目前自己只能够做到这样。

克莱门斯夫人向来身体都不是非常结实,应该说是特别孱弱的。以她那瘦弱的身体,能否将环球旅行那十三个月的奔波劳累顶下来,本身就很难说,但结果却出人意料的太平。

那是在1895年的7月15日,我们于埃尔迈拉搭乘火车西行的时候,正赶上夏日炎炎,热浪炙人,后来再加上夏季炽热的森林地带高温,如此情形持续有二十三天之久——而在这二十三天内,每晚我都要发表演讲。即便是这么艰苦,克莱门斯夫人抵达温哥华时,还是能够像启程时一样健康,也就是自这一天起,她的身体好了些,虽说连续五个月我们都过着夏季生活,在这中间没有歇过一口气。我们到达夏威夷群岛时已经是夏末了。

我们在10月里到达了位于赤道以南三十四度的澳大利亚的悉尼,那里正是澳大利亚的夏季。我们停留期间的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塔斯马尼亚时全都是夏天。1896年的1月1日,在墨尔本开船离开时,也还是夏天。

至于在锡兰的时候,那当然也是盛夏季节,从来都是如此。一月份,我们到达孟买的时候,孟买的英籍居民说他们正处于冬季,但对于我们来说,自从7月自埃尔迈拉启程以来,就一直都没见过气候有什么变化。对于我们来说,整个印度都是夏天,直到3月17日为止。那个时候杰普尔的一个英国医生让我们立刻飞往加尔各答,离开印度,因为热天随时有可能来临,将会对我们这些对亚热带气候不习惯的人造成非常大的危害。

于是,我们在他们所谓的“冷天”里,流着汗,自拉瓦尔品第赶到加尔各答,搭船前往南非——克莱门斯夫人的健康却仍旧在持续地改善。在南非旅行演讲的整个过程当中,她同克拉拉始终都陪着我,对我的饮食起居进行照顾,帮我排遣烦恼寂寞,除了到比勒陀利亚那天之外,她身体没有犯过一次毛病。

最后,在1896年的7月14日,我们的旅行演讲结束了,第二天我们便搭船前往英国,31日在索斯安普顿登陆。两周之后,因为知道苏西害病,克莱门斯夫人同克拉拉搭船回国去进行护理,结果发现她已经在外祖母家里躺进了棺材。

不久后,家里剩下的人便来到了英国同我碰面。我们先后在伦敦、瑞士、维也纳、瑞典住过,后来又住到了伦敦,直到1900年的10月。那个时候,我们才搭轮船回国了,此时,克莱门斯夫人的健康和体力是自她十六岁时遭到前面所提到的不幸以来最好的了。

我们住到了离第五条街不远的西第十条街的14号,在那里住了一年。在那里,克莱门斯夫人的身体由于过分操劳而负担过重,那是因为我们的屋子非常大,家务操持起来是非常辛苦的——在纽约的时候她也一直是这样——但是她又不愿意请帮工。自结婚的那天起,在这种事情上,她就从来都不听从我的劝说,非要按照她自己的意思去做不可。

社交应酬也对她的健康无益。在纽约最为繁忙的冬季社交季节,我的那些来往的书信多得令我和我的秘书都无法对付,克莱门斯夫人便分担了我们的部分任务。一天我亲自写了三十二封短信,后来却发现克莱门斯夫人同样写了这么多,这真是令人不安啊。本来她的负担就已经够重了,又加上这样的劳累,实在是令人担忧。

她在欧洲度过了九年半的安静生活之后,如今又过上了如此辛苦劳累的日子,以至于到了六月份时,由这些繁重的任务带给她的负面影响便能够看出来了。在阿迪隆达克斯进行休息的三个月的时光,对她来说是非常有好处的。后来我们住到了赫德森河谷街,但这又是一间大屋子,家务还是非常繁重。1902年年初,她也一度有过神经衰弱的危险,但似乎很快这种危险便过去了。

到了6月底的时候,我们在约克港的近郊找到了一个带家具的屋子,以便用来过夏。罗杰斯先生将他的“卡那华号”送过来了,将它停泊到我们所在的河边。那是全美国在水面上行驶最快的蒸汽发动机快艇。吉恩、克莱门斯夫人和我上了汽艇。也就是在那时,我才发现在克莱门斯夫人的身边并没有佣人,这是因为她不想给罗杰斯先生增添麻烦。

这可实在是太糟了!原本人家欢迎她,她能够对那条快艇进行全权支配,快快乐乐地玩个够,但吉恩的身体不好,非常需要人照料。于是这个任务又落到了克莱门斯夫人肩上,因为我一直都是笨手笨脚的,不大懂得应该怎样去照顾人,帮不上什么忙。总之,时间已经来不及了,她早已安排好要将全部家什以及行李用火车运往约克港。

当时的天气非常好,我们就像一只鸟儿掠过泛着片片金光的海面那样,追逐着眼前的一艘艘船只,并将它们一个个的抛到后边。但这样的乐趣可没有克莱门斯夫人的份儿,她要待在下边,照料吉恩。

到了夜晚,我们便避到了新伦敦港,以便将坏天气躲过。为了将吉恩照顾好,克莱门斯夫人的休息、睡眠都严重不足。第二天早上,我们开往了费尔黑文,本来对于克莱门斯夫人来说这是个好机会,能够在汽艇上躺两到三个小时,而我们其余的那些人则上岸前往罗杰斯的乡间住处对他的一家进行看望。但她却偏偏也要同我们上岸。她一直都是这样的,过分地考虑别人的感受但是到头来却将自己搞得很累,她还需要在前往约克港的途中对吉恩进行照料,搞得累上加累。

本来她又有了个机会能够好好休息一下,但她却不肯也不能休息,这是因为她从来都不愿意休息。她那血肉之躯具有蒸汽引擎般的精神,她一直都是用无穷的精力对自己的身体进行着折磨,劳累到了超出自己体力的承受极限,很快,她的心脏便为她敲起了警钟。

那是在十二年前,哈特福德的两位很有名望的医生曾安排她去埃克斯累班洗温泉浴,还告诉她说,如果谨慎小心一些,她还能够活两年。埃克斯累班的那两位医生则说只要足够谨慎小心,她还能够活得更长一些。罗马、柏林和佛罗伦萨的名医还是将两年这个期限提了出来——而在德国的瑙海姆,据温泉的官方医生名册上所记载的,名次最低的医生为克莱门斯夫人进行检查之后告诉我说,她没有得什么了不得的病,或许还能够活许多年哩。

我听了之后特别生气,他这样无知的学徒竟还信口开河,拿人的性命当儿戏,令我非常愤慨。我付了钱,当场便将他谢绝了,也没给他一封推荐证明书。但在那一打的医生当中,他是唯一一个作出了还有些价值的预言的医生。要清楚,当我们在约克港住下来时,克莱门斯夫人所活得时间已经要比其他全部的预言多了十一年啦。

但是,正像我前面所说的,七月初,在约克港,她开始不得不为自己的心脏担忧了,并且很快就越来越担心。不到两周的时间,她便开始对将汽艇开出去感到害怕,任何比较快速的动作都令她感到害怕。她害怕走下坡路,即便坡度非常小,小到在夏季的暮色当中似乎觉察不到的程度,因此她也就不得不请车夫在爬小山坡时勒着马一步一步地走。这样做还不止,她还要充满恐惧地看着他才会感到放心,如果马有片刻步子不稳,她就要边抓住我,边抓住车身,被吓得非同小可。整个七月份,她就是这样一个状况。

如今又有一件奇异的事发生了。豪厄尔斯住在基特里角,距离我的住处只有三刻钟的电车路程。有一天,在七月或是八月初,他第二次来看我们,那是个下午,克莱门斯夫人正在休息。她在楼上自己的卧室里面,豪厄尔斯和我则坐在能够对小河进行俯瞰的游艇上聊天。他聊到了自己有一个朋友一生当中的一个悲惨的插曲的前后经过,其中最为感人的一两点竟很快就在克莱门斯夫人的身上重现了。

那天下午,他坐在那里对那个奇异的故事进行讲说时,我们俩谁都没有想到那竟然是个预言,但实际上的确如此。我立刻以一个故事的形式写出来了——用化名将它寄给了《哈泼斯月刊》。

<er h3">3</h3>

约克港为一连串散落的独立小村落,它们分别被称为约克、约克港、约克村、约克中心以及西约克、东约克、南约克等——我记得大约是这些名字,但却不能肯定,反正这并不怎么重要。我只要将其中的一点记住就行了,那便是,它们合起来便成为了这个明了的名字:约克。在八月六日左右,这堆蜂窝内开始了庆祝活动——庆祝美洲大陆实行城市自治两百五十周年。庆祝活动展开的那两三天内,白天在边远的殖民区举行古老游行、群众大会、演讲等,夜晚便开始放焰火。

克莱门斯夫人一直都保持着一副年轻人的性格,她对这些事情的兴趣一直都是非常强烈的,对于我的演讲,她比我自己还有兴趣。那三天中,白天她跟在马的后面,晚上则坐到了船上,对于正在举行的一切,百听不烦,百看不厌,尽情地享受。但是这样却很劳神,超过了她的体力所能承受的极限,病症便开始显露了出来。我费尽口舌,终于将她劝阻住了,没让她去参加末晚的节目表演,但在两三英里之外的游廊上观看了焰火。但是我的劝阻却已为时过晚了,她的体力消耗已经远远超出了可承受的限度。

第二天下午是她一生当中最后一次参加人世间的活动,最后一次接见以及款待来访的客人了。这次来访,原本以为只是普普通通,很快便会忘掉的那种,但由于我天赋的某些才能,总能做出种种天真而又令人不快的蠢事来,以致这次来访成了另外一回事。

来访的是位夫人。她寄来一封介绍信,现在便是应我们的邀请,在下午过来作客,并且在我家吃晚饭。她是个美人儿,她说自己三十岁了,结婚已有十五年。凭她的神态和她的英语,肯定会令别人以为她的祖辈生活在外国,如果还需要证明的话,她的那个人们无法念出来的,任何一个不具备经验的基督徒都拼不出来的外国姓名,便是最好的证明。

但她却根本不是什么外国人,她出生在美国,父母都是英国人。她的舌头从来都没有念过英语之外的语言,直到十五岁时,她在巴黎嫁给了一个名字不好念的外国人。她的英语古怪而又好听,优美而又易懂,但却并不是英语。

她寄过来的介绍信属于王室所独有的那种被大型信封套起来的文书,那封信是罗马尼亚王后寄过来的。信上说,持信的人和她的丈夫——一个罗马尼亚的贵族,已经在罗马尼亚宫廷内待了十五年,她的丈夫在政府里面担任一个重要职务。来信热情地提到了他的妻子,还说她是音乐家,非常有素养,能够胜任音乐教师的职务,说她是重回故国,希望能够靠教学来维持生计。王后陛下希望我可以为她这位流亡中的朋友找份音乐课程供她教学。

卡曼·西尔伐的这封信是用英语写的,英语是她所精通的语言。信上将她这个十五年以来安居宫廷、久获宠信的人突然成为流亡者,举目无亲,被迫要靠一技之长,流下汗水,才能够生活的原因说明了。但是,正当我们想要了解什么事引发了这场灾难的时候——假如算是灾难的话——正当我的妻子和我急切要将这个秘密的核心找到时,王后用法语将这个核心表述了出来。那是个短语——有两三个字母——但合起来就成了我们过去所没有见过,并且猜不透含意的单词。

其后的话,实质便是——确切的词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她的丈夫被迫辞去职务,退出了宫廷,这是因为——然后就是那恶魔般的法国话。当时我气得宁愿自己过去从来都没有学过法语——非常明显,那是一种在紧要关头会误事的语言。

下午的三四点钟,我、克莱门斯夫人以及美丽的美籍外国人坐在游艇里面闲聊。我手里拿着崭新的《北美评论》,它的一页页书里还散发出印刷厂的油墨的香味,非常惹人喜欢,令我热切地想要将它打开看看内容。这位美人不愧受过长期的宫廷熏陶,她的观察力异常敏锐,已经习惯于自别人的体态、烦躁的神情等外表来将别人所隐藏着的感情以及愿望看出来。当然,她也看出了我的心境,她令人喜欢地恳求我将书打开并念读一下。我真是自心底里对她万分感谢。

我将杂志打开了,首先引起我注意的便是一位奥地利王子所写的《欧洲大陆各国王宫以及军方的决斗》,我非常感兴趣,于是起劲地读了起来。这位王子反对决斗风气,他提到了奥地利——我记得是着重讲到了奥地利的将军以及贵族如何采取措施,来将这个风气消灭掉的。他在对这个风气进行坚决谴责的时候提到,在欧洲大陆上,没有哪个重要的官员会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来谢绝一次挑战,从而令自己和全家蒙受耻辱,并且自此为社交场,甚至自己的亲友们所不齿。

这时候我正好抬起了头——只见这位可怜的妇女脸色白得就像大理石那样。那句法语翻译出来啦!我住了口,急忙转换了话题。

正像我前面所说的,这是克莱门斯夫人一生当中的最后一次社交活动——她这一生,自从做小姑娘起,便一直都是活跃的,一直都是全身心地对社交活动的欢乐进行领略的。这是最后一次了——用这般尴尬的境地将这最后的篇章结束了。并且自此开始了她在世上的后一个也是末一个篇章。我想,纵使这次会客是普通而又平淡的,但因为别具特色,我也会将它永远记住。更何况这次根本就不普通,根本就不平淡,在我的记忆里,这次经过非常鲜明,并将永远鲜明而又深刻。

第二天(8月11日)早上的七点钟,我被一声尖叫惊醒了。我突然发现克莱门斯夫人正在卧室的另外一边站着,靠在墙上,用墙支撑着身子,喘着气说:“我快死了。”

我将她扶回了床上,并请来了纽约的医生伦纳德博士。他说这是神经衰弱,除去绝对的休息、安静以及细心护理之外,便没有其他的办法了。而这还只不过是开始,在接下来的二十二个月中,狭义上说,就只剩下医生以及护士同她做伴了。

其后的六十天里我们最为焦急,进入了10月,我们还能否将她送回河谷那边成了问题,我们不敢用罗杰斯的汽艇,因为她受不了海上颠簸。后来我们便决心尝试一个可怜的办法,那便是搭乘送病人的专车。我之所以说这是个可怜的办法,就是因为虽然车子很宽敞,全部的亲友和必需的护士、医生都能够容得下,但就是有一个非常大的缺点——病人的床是被固定的,不能移动,因此它会随着火车的跳动而上下颠簸。如果对具有弹性的绳索进行利用,按照吊床的方法,自顶上挂下来,病人就丝毫不会颠簸或是颤动。我们搭上了一列开往波士顿的专车,并绕过了波士顿,之后搭上了一班普快,将我们按时送往了纽约总站。一个火车头在那里等候,十五分钟内便将我们送到了河谷那边的家。

身体魁梧的英国厨师将克莱门斯夫人送到了楼上,放在床上,交给了经过训练的护士去护理。当他关起卧室的房门时,也就将真实情况永久地关到了卧室的门外。莫法特医生每天来一到两次,每次会待几分钟,如果需要医疗方面的谎话的话,他是一定会忠实提供的。

当那位受过训练的护士值班时,她也会提供必要的谎话。每天,克拉拉会值班三四个小时,做的可真是苦差事,每天,她都要将十来个危险的真实情况锁到心头,并用神圣的谎话对她妈妈的生命进行抢救,给她以希望和幸福。在这之前,她平生都没有向妈妈说过一句谎话,我也能够说,从这之后,她几乎从来都没有向她妈妈说过一句真话,自然,那都是最为善意的谎言。

在她妈妈的心目当中,克拉拉的诚实已经成了她牢不可破的信念,这对于我们大家来说都是幸运的事,能构成天地让我们免于遭受到大的灾难。她妈妈从来都没有对克拉拉的话进行过怀疑,克拉拉能够将非常多的难以相信的事同她讲而不至于引起什么怀疑,但如果我要想推销哪怕只是其中一桩非常小的事,便会出问题。我从来都没有克拉拉那样的信誉。对于我来说,这本来是可以大有用处的,但现在才开始想方设法去取得这种信誉,那实在是为时太晚了。所以,在卧室里我不愿意讲任何消息。但幸亏每天我只能进卧室一次,每次也只有两分钟,在我进去时护士会站在门口,手里拿着表,一到时候就会将我赶出来。

克莱门斯夫人卧室边上便是我的卧室,中间隔了很大一间浴室。我不能同她讲话,但我能够写信同她联系。每个晚上,我会将一封信自浴室的门下塞进去,她的床就靠在门边——信上没有同当前情况相牵涉的消息,不会有任何害处。她用铅笔写回信,每天一到两次——开始的时候,写得比较长,但是,随着时光的流逝,她的体质变得更弱了,每天,她在小纸片上颤抖地写着字来表达自己的爱,这样一直到她去世的那天。

<er h3">4</h3>

在前面,我曾经提到过克拉拉所处地位的难处,事实上也正是如此。那些日子里,我曾经几次在给朋友的信里将克拉拉的为难之处进行了说明,从不懂得怎样说谎的她如今却无时无刻都要在她妈妈的面前编造假话,筹码便是她一贯的诚实以及妈妈对她的无比信任。在那当中有一封信是在1902年年底写给苏西·克兰的,那是我们回到约克港两个半月之后。

圣诞节的前几天,吉恩同年轻的道奇夫妇共同在雪地里面长时间地坐雪橇、滑雪,回来后他身上披着皮大衣,坐下的时候全身还是汗淋淋的,就这样突然受了寒。后来立刻请来了医生,等到圣诞节前天晚上就病得非常厉害了,医生说是双肺炎。从那时开始,一直到写这封信的时候,情况一直都是特别可怕的,但在整个儿的这段时间内,她妈妈从来都没有感觉到出了事。

每天,她都向克拉拉询问吉恩的健康情况、精神状况、衣着以及做些什么事情,如何消遣,玩得开心不开心等,而克拉拉就一项一项地仔细讲给她听——自然每个字都是假的。每天她要讲吉恩穿些什么,有时她讲吉恩原来的那些衣服讲厌倦了,便在老一套的编造之外,再搞些新的发明来换换口味,凭着自己的想象为吉恩的衣裳增加些什么。如果不是她妈妈对她进行提醒,说这样凭想象添置的那些衣服已经超出了家里的收入,也许克拉拉会将吉恩的衣服编造得超出两倍以至于三倍。

自然吉恩需要有个专门的护士,因此我们请来了一个名叫托宾的妇女对她进行护理。吉恩的卧室在房子的另外一头,同她妈妈的房间距离较远,这样,医生以及护士便可以自由来去而她妈妈却觉察不到。到了一月中旬或是一月底时,吉恩能够走动了,于是医生主张为她换个环境。他说,应该将她送到南方的老角疗养院去,我们照办了,凯蒂同托宾小姐在那边陪伴她。在老角疗养院她住了几个星期,医生规定她要待六个星期,但吉恩也好,凯蒂也好,任何人都受不了那个受过训练的护士,因此没有住满六个星期便回到了河谷镇。

在吉恩不在家的这段时间内,克莱门斯夫人还认为她在家呢,心里美滋滋的,还认为她身体很好,还认为她和这一带的年轻姑娘们一样,玩得非常快活。克拉拉负责令她妈妈每天都清楚吉恩的动向。某天,她会向妈妈报告说,吉恩正在忙于木刻;第二天她会再次报告说,吉恩正在刻苦地学习外语;过了一天,她又会报告说,吉恩正在忙着为我的作品打字。隔了一段时间,同先前厌倦了自己所说的吉恩的服饰一样,克拉拉同样厌倦了这些陈旧的舞台道具。

在这里我对一封写给苏西·克兰的信进行引用。

<small>亲爱的苏西,就在两个钟头之前,克拉拉将自己一天的情况都讲给我听了,对于这些,我自然还是搞不太清楚,因为具体细节太多了。但是,凭你在约克港的经验,对病房说谎的痛苦进行过领略,你应该多少能够了解到那个可怜的孩子每天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每</small>

<small>天她都要小心地在陷阱丛中走路,每小时都会有两三次险些要掉进去闯出大祸的危险。</small>

<small>(今天,吉恩的另外一个肺发炎了,在今晚之前可能会恶化——早上要去请詹韦医生过来,我们的医生需要整个对她进行照料才行。)</small>

<small>当然,因为吉恩的缘故,今天克拉拉没有去纽约上周一的课——但在她妈妈面前向来颇为机灵的她忘记了这件事。在火车开车之前,她走进妈妈的房间(其实她没有事,也不是非要进去不可),身上还披着睡衣。</small>

<small>莉薇:怎么了,克拉拉,今天你不去上课吗?</small>

<small>克拉拉:(差点露出破绽)要去的。</small>

<small>莉薇:喂,已经搭不上火车了,时间来不及了。</small>

<small>克拉拉:这我清楚,我准备搭乘下一班。</small>

<small>莉薇:怎么了,这一班不行吗?下一班上课就会太迟了。</small>

<small>克拉拉:不,上课的时间被推迟了一个小时。(原话就是这样)</small>

<small>莉薇:(消除了疑惑,突然又说)但是克拉拉,如果车子、上课全部推迟了,你便来不及去哈普古德太太家中吃中饭了啊。</small>

<small>克拉拉:不,火车要比平常早开十五分钟。(原话就是这样)</small>

跑那么远的路到纽约去,实在是过意不去。</small>

<small>克拉拉:哦?那没什么——我可以。(于是她立刻将她妈妈所要买的东西的单子拿了起来——这单子,她必须立刻交给莱昂小姐,让她去纽约买来。)</small>

<small>莉薇:(若有所思地)她的名字是什么来着?托宾——托比——不,还是托宾,托宾小姐。</small>

<small>克拉拉:(吓得浑身发冷,但没有表现出来——托宾小姐就是吉恩的护士)什么托宾——是谁啊?</small>

<small>莉薇:一位护士——训练有素的护士,他们说她非常好,不多话,你见过她吗?</small>

<small>克拉拉:(非常紧张——在这紧急而又变幻莫测的时刻,不清楚要说些什么才好),见过托宾小姐?没有啊。她是谁啊?</small>

<small>莉薇:哦,我不清楚,医生提到过她——还夸奖她。(克拉拉喘了口气)在我看来,医生也许是在暗示我们需要再增加一个护士,但我没有搭腔,他也就不再提了。在我看来,有谢里小姐就足够了,不需要再增加了。如果他同你提起,你可千万别支持他。亲爱的,到了该穿衣服的时候了——记住,将我同你讲的话告诉哈普古德太太。</small>

<small>(克拉拉出去了——还是非常机警地——见到谢里小姐正等在厅堂里面,她们将编造的谎话再次重演了一遍,以变相地对克拉拉前往吉恩的房间进行保护,走动了一会儿,按照惯例看望了她几分钟,但却不许她说话。直到下午的三四点钟,莱昂小姐自纽约带了东西回来,克拉拉接过来了,拿到手上,想想她应该说些什么,然后走进了妈妈的卧室。)</small>

<small>莉薇:亲爱的,你简直是太好了。当然,如果我早知道会下大雪,道路这么泥泞,就不会让你去买了。弄湿了吧?</small>

<small>克拉拉:自车站去上课,没坐——下课之前,天气非常好。</small>

<small>莉薇:好,那就同我讲讲和哈普古德太太说过的每句话。</small>

<small>(克拉拉将一长篇谎话讲了出来——避免讲到那些新鲜的令人诧异的事,和任何有可能引起疑问令人难以回答的话。到后来自然详细地讲了讲菜单,因为这可是事关五千人的饮食的大问题,莉薇坚持着要问吃的是什么样的面包,上的是什么样的鱼。后来便讲起了其他的事——)</small>

<small>莉薇:蛤——十二月底,你肯定真的是蛤吗?</small>

<small>莉薇:(开始平静下来)这事儿真是有些怪。吉恩在做些什么?</small>

<small>克拉拉:她说要打字。(肯定是谎话,吉恩差点儿送掉性命。)</small>

<small>克拉拉:只有一会儿,在刚吃完中饭之后。</small>

<small>莉薇:你是怎么知道她出去过的?</small>

<small>克拉拉:(及时说圆了谎话)凯蒂告诉我的,本来她还要冒着风雪出去,但被我给劝住了。</small>

<small>莉薇:(非常赞赏)——克拉拉,你实在是了不起,你将吉恩照顾得非常好,对她有很好的影响。你就是这样可爱,但是如今我拴在这里,不能亲自对她进行照看。(她便这样不停地对不该受夸奖的克拉拉进行夸奖,搞得克拉拉害羞不迭。)昨天,约翰·豪厄尔斯怎么样?</small>

<small>克拉拉:哦,他非常好,当然两个人确实是太孤单了些。</small>

<small>克拉拉:(有些傻了)嗯,嗯,爸爸不算数。</small>

<small>克拉拉:(几乎露出了破绽)啊,是的,她肯定算——但是她一直都没说什么——一句话都没有说。</small>

<small>克拉拉:散了一会儿,不过后来便遇到了道奇夫妇,于是她便同他们玩雪橇去了。</small>

<small>克拉拉:(为难了一会儿)是的。不是每个礼拜天都去,上个礼拜天他们就没有去。</small>

<small>(显然,莉薇问话问得特别满意了。几个星期前,吉恩说过,克拉拉是唯一能够将难以令人相信的谎话说给她妈妈并且她妈妈会相信的人。这是因为过去她从没对她说过谎话。)</small>

<small>莉薇:马克·杭柏格是什么时候来的?</small>

<small>莉薇:我一直在等着听钢琴的声音,但就是没听到,没有音乐他不感到沉闷吗?你为什么不让他弹弹钢琴呢?</small>

<small>克拉拉:我是提过,但他有些头痛。(她说了谎,钢琴距离吉恩那里太近,会妨碍到她。)</small>

<small>苏姑妈,这个轮廓非常粗略,全部微妙的地方都被略去了——我是指那些克拉拉经常碰到的事,即每次都逼近了陷阱,差一点便要掉进去,幸亏凭借种种托词和谎话才算幸免。如果整个儿这件事不是那么悲惨得令人心碎的话,倒是非常滑稽的。</small>

<small>我非常想要请你来,但就是医生不会让你同莉薇见面的。如果他让——但他是不会让的。</small>

<small>12月30日上午六时(将要拂晓了),我去了吉恩的房间,看到一切都很太平——吉恩正在睡着。托宾小姐低声对我说:“昨天晚上她睡得太熟了。”晚上,医生(还有克拉拉)去看过几次,见一切太平,就回去睡了。</small>

<small class="right">S.L.C.一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晚九时倚床书于河谷镇</small>

<er h3">5</h3>

只要想一下,克拉拉如此机灵地做了两个半月,并且还要继续一年半,每天都要如此,就可以或多或少地知道,这些她所做的差事有多么困难,多么棘手了。我再提供一个例子。

给约瑟夫·赫·特威切尔牧师的信亲爱的乔:

<small>现在是上午的十点钟,邮差刚刚将你昨天发来的祝贺信送过来了。昨天下午的三四点钟发生了一件非常值得纪念的插曲:在莉薇面前,我站了有两分多钟(那个训练有素的护士手里面拿着表),这是三个半月中的第一次。</small>

<small>当时莉薇容光焕发,神采奕奕。(当然我没有说“这七天以来,吉恩害了肺炎,一直卧床不起”,从而令她扫兴。)</small>

<small>(乔,一周中的其余生活情况,你能够在载于《哈珀斯》上的圣诞节故事《是天堂,还是地狱?》中看到。那主要内容便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是于八九月间在约克港写的。)</small>

<small>这个故事当中的母女都患了重病,说谎的事则由两个上了年纪的姑妈负责,当然还少不了医生的协助,但我为了写短一些,将他那部分省略掉了。目前在我们河谷镇的家中,主要是医生、克拉拉以及谢里小姐(给莉薇专请的那个训练有素的护士)在说谎,他们都是常备军。今天我要再见一下莉薇,时间是两三分钟。她有可能会说:“吃早饭时,你在同谁讲话——我听到的是个男人的声音。”(这样就将我搞得慌乱了。)(那个男人是个医生,他是晚上过来看吉恩的。要直到中午才会去看莉薇——他的住处距此有两三英里。)她在吃早饭的时候派谢里小姐到楼下来对这件事情进行了询问。我们几个人就在商量后回话说那是一个陌生人。以莉薇的性格,她会问我那个陌生人是什么样的,所以,我要准备一个足够应付得过去的人。</small>

<small>医生于昨天上午九点离开了这里,前往扬克斯进行巡回医疗。后来回转了过来,照例在中午去看望了莉薇。但是,今天上午,他在距离此地半英里的地点有一两个病人,为了避免多跑路,他想不妨吃过了早饭再径直去看一下莉薇。所以,他便让人上去先说一下,说自己刚经过这里,能否现在就上来看一下莉薇?她说当然可以,于是他便上去了。本来他应该以沉默为是的,但是,不知道是哪个魔鬼令他开始说了话——“克莱门斯先生说,同他上次在约克见到你时相比,你的身体好了很多。”</small>

<small>她立刻便将他的话头抓住了:“怎么啦?你见过他了?昨天下午之后你怎么又见过他了呢?”</small>

<small>亏得医生没有按照她的思路进行下去,而是说:“我正走进来的时候,在大厅上看到他了。”</small>

<small>这样,他就要将谢里小姐叫到外边,同她讲好,让她对我说,他是如何知道我对病人的气色有什么看法的。为了保险起见,他又想方设法将我找到,亲自对我又讲了一遍,然后又将克拉拉找到,对她进行了嘱咐。这是因为,即便她不是在上午值班,但是每天早上,谢里小姐下去同厨师商量莉薇当天的食谱时,她总是会帮谢里小姐值一小会儿班。</small>

<small>每天下午我都会去看望莉薇一刻儿工夫,除非是她前天晚上没有睡好。对于这件事,我一直都很害怕,因为即便是我操练过,自己也明白,一旦发生什么紧急情况,我也只不过是个笨拙的说谎人罢了,而在病房里面,唯一珍贵的便是在紧急时刻能够将谎话说得漂亮。</small>

<small>啊,乔,你看,信誉有多么重要啊。平生,克拉拉只同莉薇讲真话,现在可算是得到了酬报:每天,克拉拉对着莉薇说谎三个半小时,而莉薇每句都信以为真。如果要是我的话,即便向她讲的是真话,但没有确证的话,还是不值多少钱的。</small>

<small>即使是没有目前的新任务——吉恩的事情——本来克拉拉就已用脑过度了。当然,我们不希望吉恩清楚她的病情的危险,也不想让她清楚医生每晚距此仅有三十英尺。昨天清晨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克拉拉将医生的嘱咐捎给了看护,当时克拉拉实在是太疲倦了,脑筋不是特别灵,说时被吉恩听见了。吉恩立刻提高音调说:“医生怎么会在这里——是妈妈的病情恶化了吗?”</small>

<small>“不,昨天他后半夜打电话来嘱咐说,今天早上的六七点钟便这么办。”</small>

<small>今天早上,克拉拉再次疏忽了,当时她正在大厅里面,那是同吉恩的卧室相通的。为了一件事情,她对凯蒂大声说了话:“将这个拿到医生的房间里面去吧。”</small>

<small>说完她便发现自己的声音有些太大了,可能坏事了,于是便赶紧跑进吉恩的卧室里去,想向吉恩撒个谎,好将事情搪塞过去,幸亏发现吉恩是睡着的,并没有听见,所以感到非常高兴。</small>

,脉搏跳得特别快,脸涨得通红,全家人的脸都绷得非常紧,急得团团转。克拉拉内心非常痛苦地坐在那里,她的笑还表现在脸上,告诉她那非常高兴的妈妈,说吉恩是如何玩得非常快活,在这个很好的冬季里是怎样同道奇夫妇玩雪橇,在雪地里面向前冲的。</small>

<small>乔,莉薇应该算是你所见过的人中最为幸福的了,整整一周她的精神都非常好。但这是怎样的一周啊!这周充满了喜剧、悲怆以及悲剧啊!</small>

<small>昨天晚上,吉恩睡得非常好。她是在目前的情况下尽可能地逐渐好转起来的。</small>

<small>乔,别让那些人来对我进行邀请——我走不开。我已经取消了全部约会,并且在一年之内不会再接受其他的约会。关于那次的宴会,将会有一个比较详细的报告——是由哈维上校发表的,作为纪念,他自然会送给全部的客人。如果他忘了你——他应该不会忘——那就告诉我。</small>

<small>我该去看望她一会儿了。我刚刚上去,在莉薇门口倾听着,这是多少个月来我头一次听到她发出了好似昔日少女时代的笑声。但只要我一张嘴,便立刻能够将她的血液冻起来啊!</small>

<small>12月31日的下午五时。那是多么大的失望啊!我在莉薇卧室的门外坐着,等着。一分钟前,克拉拉出来了,说莉薇的身体不是太好,今天护士不允许我去看她了,除此之外,克拉拉还低声说了其他的一些事。她装成已经让吉恩下午去了纽约的一家白天演戏的剧院,好为吉恩找一个新的消遣。莉薇非常高兴,但是立刻要知道戏名,这可是让克拉拉为难了。她害怕讲戏名——实际上一时间她也想不起来。但迟疑是不行的。于是她就说吉恩没说戏名,但非常想再次看一看法伊·戴维斯罢了。</small>

<small>这样解释完了,事情便结束了。接下来——</small>

<small>“明天晚上,你爸爸愿意同你和吉恩一块儿去吗?”(到卡内基剧院。)</small>

<small>“啊,是啊。你病了之后,他改得可好啦。只要是他认为你让他做的事情,他从来都不抱怨。即便是最不称心的事情,他也做得非常干脆,如今你也可能认不出他了。他正在娇纵自己——变得如此自负——”</small>

<small>如此等等——为了赢得时间而去奋斗——为了能够有时间想出一些话来。她在一周前寄回了戏票,还附上了一张条子,对我们为什么不能去进行了说明。她已经忘记了这件事,现在却能够突然自陈年烂谷中跃上心头,这可是有些危险,需要谨慎对待。(莉薇喜欢听的是我的那个名叫《死亡的圣饼》的少年儿童小品,希望会有亲眼见过的人讲给她听。)</small>

<small>“玛丽·富特、伊丽莎白·道奇,还有——差不多就这些了。”</small>

<small>“为什么——伊丽莎白受到了邀请,但她姐姐没有吗?”</small>

<small>(克拉拉忘记了她还有个姐姐,所以不得不解释道,她确实记不清了,但是,似乎吉恩是说了要邀请她的姐姐的。)</small>

<small>“嗯,将事情弄得牢靠一些,同她讲一讲。但她请的就只是这些人吗?这个包厢非常大,别弄得稀稀拉拉的。”</small>

<small>这样,克拉拉便又要开始担心了。</small>

<small>“哦,妈妈,这还要你管吗?你放心吧,吉恩会弄成满座的。她说到过一些名字,但是当时我手头上正做着厨房里面的事,就没有仔细听。”</small>

<small>说到这里,很自然,便轮到我,成为我的差事了。这是因为克拉拉说道:“一到了后天,她便肯定会刨根问底,到时候我再也说不出细节来了,因为全忘了,明天你需要对我详细地讲一遍。”</small>

<small>她还要去莉薇的卧室——也许要说明一下为什么耽搁这么久了。</small>

<small>这真是个难题。莉薇还能够记得这个故事,我却记不得了,我还是三年多前写的。我想自己要提这样一个梗概——将它讲给克拉拉听:</small>

<small>1903年的1月1日,昨天晚上,医生没有待在这里。正在我穿衣服并准备吃晚饭的时候,莉薇的护士过来找我,我去看望了病人四分钟。她的精神非常好——就同二十五年前一样。</small>

<small>今天早上,她向我祝贺新年,并说她昨晚上睡得非常好。</small>

<small>昨晚上她确实睡得非常好,神色不像前些天那样委靡不振。她一直都睡着,今天早上,温度几乎下降到了正常。一切都非常顺利。</small>

<small class="right">马克 一九○二年——可真是多灾之年</small>

<small>昨天莉薇略微有所退步,所以刚才医生对我说,以后的几天当中不让我去看望她。开始这样做有可能会引发她的烦恼,于她的病体无利,但是从以后的效果来看,这样的决定很明显是明智的。</small>

<small>凯蒂不在这里,同吉恩一起到老角疗养院去了,这便引发了新的麻烦。每天,莉薇要克拉拉将她的主意传达给凯蒂,多少个月以来,凯蒂专门为莉薇准备菜肴,现在莉薇要她努把力——几天以来菜烧得越来越马虎,越来越不够标准了啊,但我们也实在是无法冒充凯蒂的烹调啊!</small>

在老角疗养院里,吉恩玩得非常快活。克拉拉已经让凯蒂上来,我们希望她会同意。

到了十月底,我们将克莱门斯夫人抬上船,让出色的护士谢里小姐陪伴我们,11月9日抵达了佛罗伦萨,我们将病人送到了令人生厌的夸托别墅。自一开始克莱门斯夫人便注定劫数难逃,只不过她自己从来都没有疑心过这一点——我们也从来都没有疑心过这一点。她在一生当中已经害过好几次重病了,但是因为神奇的复原能力——这一能力非常强,好几次都安然脱险了。

我们一直都满怀着恐惧、焦急而又担忧的心情,但依我看来,我们从来都没有真正丧失过信心,至少最近的两三周前是这样的。她也不是个轻易便丧失信心的人。我们从来都没有想到过她丧失信心——到了后来,她神色悲怆地看着我说:“你看我还能好吗?”这在过去是从没有过的事情,这句话将她的真情泄露了,我看出来了,她的信心正在消逝。

五个月以来,我一直都在寻找另外一座能够令人满意的别墅,我认为只要是能让克莱门斯夫人从夸托别墅中搬出来,摆脱同别墅有关的种种恶魔一般的纠缠,环境能够称心一些,她的身体以及精神便会好起来了。我发现非常多的别墅能够具备各种应有的特色,但只缺一两样,而这一两样却一直都是必不可少的——对于病人的健康来说是这样的。但是,在6月4日,星期六那天,我终于听说有处别墅能够满足全部的条件。星期天的上午,吉恩同我驱车前去察看,并且非常满意地回到家来——不仅是满意,而且特别高兴,卖价是三万元现款,马上便能够成交。

下午五点钟我们到了家,等到七点钟时,我去报告了消息。每天我能够去病房两三次,每次十五分钟——最后一次是在晚上的七点钟,我还能够在晚上九点的时候进去说声再见。晚上七点钟,我去了床边,对那座别墅进行了描述,将别墅的平面图展开了。我说,如果她愿意的话,我们明天便可以买下来了,只要她可以吃得消,立刻将她搬进去住。她非常高兴,非常满意,她的脸庞——这几周一直以来都是苍白的、大理石般的脸——如今终于又容光焕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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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年的6月5日,也就是星期日晚上的11时15分,我的妻子莉薇去世了,她已经去世整整两个小时了。对于我来说,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但任何话都已失去了意义。那全部都是事实。从形式上我明白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但从意义上我却还并不能够深刻领会。我只知道,她便是我的生命,是我的财富,现在她离去了,我便成了个乞丐。

这是多么的突然,多么的出乎意料啊!不过是今天下午,我和克拉拉还有吉恩还在走廊中快活地谈到她,克拉拉说“今天她可比三个月以来的任何一天都好!”接下来,她有些担心害怕,于是说:“罪过啊,罪过!”我们也便急忙迷信地跟着她这样说起来。

才只是四个小时之前,我坐在她床边,那时候,克拉拉和吉恩正在吃晚饭,她表现得非常高兴——在这不幸的几周里面,这可实在是件难得的事——并且她非常想要讲话,虽然这是不被允许的,因为讲话容易将她累垮。她对于吉恩以及我出去看望人家的事情特别感兴趣,那些被看望过的人都被她问到了。

这一切正同她的脾气相符,她的性格还是同以前一样。她还在笑哩!这正是她那无比自然的微笑啊,就像阳光透过了已经持续了好几周的层层云雾以及莫名的恐惧,令我的精神为之一振,就将不可能的事都当真了——我以为她在以后还能够再次走路,会再次同我们结伴同行!她谈起了乡间的那个屋子,似乎她能够身体强壮起来再去那里似的,这可吓了我一跳。一个月前,我们弄到那个房子的时候,她几乎当时就将这样的希望放弃了,这令我的精神再次一振,从而感觉前途光明,幸福无边。

接下来,她便感觉到了自己的身体很衰弱。她说,如果我们去不成的话,也不必放在心上,还是要安下心来住在这里,她相信在这里天气是不会热得受不了的。我鼓励她说,以后不会比今天更热了,她的卧室还会同今天一样凉爽的。

可怜的她,这个为疾病所累的孩子,她是多么热爱生命啊!在这被捆住了手脚、无比孤寂以及身体上吃尽了苦头的二十二个月中,她是多么热切,多么渴望地依恋生命啊!她那自我们的眼神里面寻求希望的情景,是多么的令人感到悲怆啊!在全部这些辛酸的岁月中,我们又是多么一本正经地将谎话同她说尽了啊!说她肯定会好起来的,但心底里却明明清楚她是永远都不会好起来的了。所有这一切只不过是在四个钟头之前——而如今她却非常苍白地、安静地在那里躺着了!

见她的精神非常好,我便上了当,所以时间便待得太久了。本来只能够说一句话,吻一下,但我却待了整整有半个小时。当时我便责怪自己,说自己做错了事情,但她说那没关系,还是像三十四年以来的老样子那样万般爱抚着我,除此之外,她还说:“你还会再来吧?”我说:“是,我会再来说声晚安的。”——这是指许多个月来每天晚上九点半都来道一次的晚安。

同往常一样,我在门口站了有一分钟,深情地凝视着她,身子向里面探了探,将一个飞吻给了他,她也回了我一个飞吻。她的脸上露出了最近才会出现的微笑,显得非常光彩照人——但我做梦都没想到,在我平生里是最后一次看着这张亲爱的脸。但事实却真的就是这样。

有一段时间,我坐在房间里面,细细地思量着,心里感到非常满足,奇怪的是在那一瞬间,我心上那份沉重的负担便突然间消失了。在那样艰难的岁月当中,我头一次感觉心里一片宁静,接下来,精神便又为之一振,甚至都昂扬起来了。

在如此的心境下,我做出了自从失去我们的无价之宝苏西之后的八年中从来都没有做过的一件事。苏西的意外之死,为她妈妈和我带来了永远都无法治愈的心灵创伤——八年来,我头一次走向了钢琴,唱起了那古老的歌曲,那黑人唱的那支古怪的圣歌。过去我在演唱的时候,除了苏西以及她妈妈之外,没有任何人注意,每当我唱起来时,苏西总是跑过来听。她死了之后,我便对唱歌丧失了兴趣,没有她在场进行鼓励,我唱得也没有力量和感情。

但是,现在这洋溢着的力量以及热情又回来了。我再次精神抖擞了,似乎又回到了八年以前,当我唱到了“我主召唤我,雷鸣般地召唤我”时,吉恩便轻手轻脚地进入了我房间内,坐了下来。这倒是叫我非常诧异——也非常尴尬,我停了下来,她要求我继续唱时,我那诧异的感觉还没有消失,但又觉得非常高兴,感觉受到了鼓舞。

我费了非常大的力气,才一点点地将早已忘掉的那非常多支曲子的歌词回忆了起来。吉恩一直都待在那里听着,直到一个佣人将她叫了出去。过了一会儿,我到自己的房间去,现在已经快到下楼说晚安的时间了,因为已经九点一刻了,我一定不能在九点半之后去。可就是这时,莉薇快要断气了。

我在楼梯口遇见了莱昂小姐,她是来叫我的,但在当时我却没有想到这层,我只是认为可能是因为我们的老凯蒂觉得莉薇累了,应该让她安静下来,好好睡一个晚上。下楼时,我在路上将一句话编好了:“莉薇,吉恩夸奖我所唱得自我们上次——”但是,不,我绝对不能这样说,苏西的名字会令她心碎,那样她便睡不安生了。我到她房门口看望她时,她已经睡着了——这我可是没有想到。

莉薇正坐在床上,头向前倾——她已经有七个月都不能躺下了——凯蒂坐在床的另外一侧,护士也在那一边,她们都在扶着她。克拉拉同吉恩站在床前,茫然地看着。我绕了过去,俯下了身体,望着莉薇的脸。我想自己同她讲了话,但我已经记不清了,但她并没有同我说话,这就奇怪了,我不明白。我盯着她,心里感觉非常奇怪——但做梦都没有想到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个时候,克拉拉说:“难道这是真的吗?凯蒂,是真的吗?不可能是真的啊!”凯蒂呜咽着,后来我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

那个时候是九点二十分。五分钟之前,她还在说话呢,她听到了我弹琴的声音,跟护士说:“他在为我唱那支祝晚安的颂歌。”大家都没有想到她已经逼近了死亡。那一刻,她非常快乐,还在说话呢——刹那间,她的一生便这样结束了。我是多么的感谢她能够免于自己一向恐惧的那种挣扎,那种痛苦的挣扎也便是我替她感到害怕的事。过去的四个月中,她曾经先后五次,每次都持续一个多小时地挣扎着维持呼吸,她非常害怕自己会因为窒息而死。仁慈的是她能够迅速而又平静地死去——因为心力衰竭死去——而这些她则根本就不知道,她永远都不会知道。

她是我所见过的人当中最为美丽、最为崇高的灵魂,但如今她却死了。

第六篇 我将随哈雷彗星离去 第一章 事业和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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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好事或是坏事,总而言之我们正在持续不断地对欧洲进行教育,可以说,我们担任这种教师已经有一个世纪又四分之一的时间了。我们不是被上帝挑中了来做这个的,我们只不过是顺其自然地将它担任了下来,我们属于盎格鲁——萨克森人种。去年的冬天,一个自称是天涯海角俱乐部的组织举办了一次宴会,一位已经退了休的陆军高级军官担任了主席,在宴会上,他热烈地大声宣告:“我们属于盎格鲁——萨克森人种,当我们要什么东西时,他拿便可以了。”

这话引发了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在场的或许有七十五个平民以及二十五个陆海军人,而这种伟大的感情所激发的暴风雨般的敬慕的欢呼声,至少持续了有两分钟才停了下来。与此同时,那位对这种感情进行表达的通灵的先知——是自肝里或是肠子里、食道里发出来的,或者不管是什么地方所发出的——站在那里,容光焕发,喜笑颜开,自每一个毛孔里都放射出了幸福的光芒。

那光芒是如此的强烈,他便活像月份牌那古老的画上的那个人像,向每个方向都放射出了黄道带,只见他沉浸在幸福之中、享受在幸福之中,笑啊,笑啊,很明显,压根儿就忘记了画将要自中间撕裂了,需要立刻补好。

那个军人的伟大声音,自他那种表情看来,假如变成平易的英语,那便是在说:“英国人、美国人全是小偷,全是拦路打劫的强盗,全是海盗,并且我们凭借三位一体而感到光荣。”

在场的英美人士当中,没有一个人愿意站起来,说自己以身为盎格鲁——萨克森人为耻辱,并且以身为人类的一员而感到耻辱,因为人类不得不将盎格鲁——萨克森人的污点印在了身上。我自己无法担当这个差事,我可不能够当场发火,吹嘘自己的道德高超,将礼法搬出来教训一下那个幼稚的上等人阶级,因为凭借他们那狭隘的心肠是不会理解这种情感的,他们无法懂得这份理智。

见到人们对那个军人先知的臭气熏天的议论发出的那份幼稚而又真诚的欢呼,真是令人大吃一惊。这似乎是一种启示,将某些国民心理的隐秘东西,某些不为人所知的秘密,突然间意外地抖落了出来。这是因为此次宴会颇具代表性,它是推动民族文明的机器,它所借以形成的主要部件,一个一个的都在场——律师、银行家、制造商、商人、记者、政客、水兵、士兵——他们全部在场。这似乎是合众国参与了这个宴会,从而便有资格代表整个民族说话,将那些私下里肮脏的道德法则,毫不隐讳地于大庭广众之下亮了出来。

对于那种怪异的言论如果表示如此强烈的认同以及欢迎,这并非是因为一时的冲动过后就会后悔的那类。这凭下面的事实能够证明:在这晚上之后的时间内,一旦演讲的人发现了自己的讲话已经无法引起听众的兴趣,疲沓了,他只要将那句同盎格鲁——萨克森人有关的格言翻出来,在整篇的陈词滥调中提一下,就能够再次掀起暴风雨来。说到底,这只不过是为人类心灵的两面性所举行的一个展览会。人类向来有这个独特之处:它将两套道德法则保留了,一套是私下的,一套是真正的;一套是公开的,一套是矫揉造作的。

我们所公开的格言是:“我们信仰上帝。”当我们看见一元面值的外贸钱币(实际上只值六角)上的这些箴言时,经常会出于一片虔诚便抽抽搭搭地啜泣起来,这便是我们公开的格言。私底下的格言则是:“盎格鲁——萨克森人需要什么东西,尽管拿了便是了。”我们所公开的道德法则堂而皇之,道貌岸然,将它说成了文雅而又仁慈的格言,借以来对我们是由千万亲的像兄弟一般的人结为了一体——是“精诚团结”的,但我们私底下的道德法则却将那个神圣的短语表达了出来:“快,赶快抢!”

我们自专制的欧洲迈进了帝国主义,还迈进了奇异的爱国主义观念。如果我们果真有那种有人能够用确切而又明白的语言表达出的爱国主义原则的话。那便毫无疑义,我们就应该为了这些我们获得的其他教益,转过头来,好好将欧洲教训一下。

大致一个世纪之前,我们头一次将欧洲从来没有过的自由观念给了它,从而将法兰西大革命大大地推动了,它那累累的硕果,我们是有着一份功劳的。自这之后,我们给了欧洲非常多的教训。

如果不是靠了我们,或许欧洲永远都不能清楚什么是进行采访的新闻记者;如果不是靠了我们,或许有些欧洲的国家永远都不能享受到重税的好处;如果不是靠了我们,或许欧洲的粮食托拉斯永远都不能找到那种艺术,能够为了现钞而令全世界都受到毒害;如果不是靠了我们,或许欧洲的保险业托拉斯永远都不能找到最高明的方法,能够自孤儿寡妇的身上榨取利润;如果不是靠了我们,或许欧洲的黄色新闻不仅一直迟迟无法出现,而且还要推迟到好几代人之后才会出现。我们正稳步、持续、坚定地让欧洲实现美国化,并且肯定能够按时将此任务完成得完美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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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周之前,自英国打来了一个电报,电报上面邀请我去牛津,于下个月的二十六日接受一个荣誉学位。我非常高兴地接受了,并且丝毫都不打算耽误。两年以来,我一直都在坚决地说,我外出旅行的日子永远结束了,不管什么事都不能够再次引诱我横跨大海了。但是这个令人高兴的邀请一到,我便欣然将那个决心撤到了一边,对于这点我一点都不觉得惊奇,伦敦并不远,更为重要的是,牛津对于我的吸引力超出了一般诱惑。

我完全能够谢绝前去接受伦敦市内的任何一块地,这不会有丝毫的困难,但是,接受大学的学位便是另外一回事了,这个奖励我是任何时候都乐意跑老远前去争取的。对于一个新学位,我就像孩子喜欢糖果那样,或者说,就像一个印第安人喜欢头皮那样。孩子们以及印第安人都不会对他们的喜悦进行掩饰,我也不会。

我仍记得,在我还是小孩子时,曾经在路上捡到过一枚被踩得扁扁的旧时代小钱币,当时我认为这个小钱币对于我具有特别大的价值,因为那是我不劳而获的。除此之外,我还记得,十年之后,我在基厄卡克的大街上捡了一张五十元的钞票,当时我想,这张钞票对于我的价值非常大,因为那也同样是不劳而获的。

我仍记得,在这八年之后,在旧金山,那个时候我有三个月都没有工作,没有钱,而我在商业街以及蒙哥马利街所交叉的十字街头捡到了一个一角钱的钱币,当时我感觉这个银角子比一百个赚取的银角子还令人愉快,因为那是不劳而获的。

在我的一生当中有过那么几次一次性便得到了几万块钱,但因为是我辛苦赚来的,并且是预先便知晓的成果,所以除去票面价值之外便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了,至于那些钱是何时到手的那些细节、日期之类的,在岁月流逝当中便慢慢变得非常模糊了,在非常多的情况下就会统统忘掉了。反之,上面我所说的那三次不劳而获,却在我的回忆当中永远占着一个位置,永远那样鲜明深刻,所有细节都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现在,对于我来说,大学学位正像头几次我捡到钱币那样,是不劳而获的珍品,能够带来不劳而获的财物所带来的那份欢乐。对于我来说,这种学位的珍品也正同我那钱财的珍品一样,到目前为止数目都是三个,两个是耶鲁大学的,一个是密苏里大学的。

耶鲁大学将文科硕士学位(Master of Arts)授予我,我异常高兴,因为对于文科(Arts)我实在是一窍不通。后来,耶鲁大学又授予我文学博士学位(Doctor of Literature),我再次喜不自胜,这是因为我没有能力去对任何人的文学作品进行医治(Doctor),除去我自己的,而我一个人也不能令我的作品保持健康,非要我妻子从旁进行帮助不可。

密苏里大学将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我时,我再次忍不住雀跃起来,因为那是无本生利,对于法律,我一无所知,只不过知道一些对法律进行回避的常识,所以到目前为止还从没被捉住过。如今要去牛津大学接受文学博士学位(Doctor of Letters)——便又是天降贵宝,因为只要是我对文学(Letters)所不明白的地方,如果都能够变成现钱的话,我就会成为百万富翁。

一直以来,我都有一处秘密的创伤,这么多年以来,这伤痛一年一度地令我疼痛难熬,而牛津恰好能够医治我的这个创伤。说实在话,我特别清楚,在一代人的时间内,我一直都被广泛地推崇为美国的文坛巨子。我在内心里也清楚,拿我这一行来说,这段时间内,数我是这行的头领了,没有谁能够同我争夺这个位置。所以,每年当我看到我们的大学将总数达两百五十个的名誉学位授给那些微不足道或是昙花一现的人物时——那些地区性的、正在逐渐消失中的所谓著名人物,那些十年间便会销声匿迹、永远不再为人所知的人物——但却没有一个学位是给我的,真是令人愤怒而又心痛!

过去的三十五年或是四十年中,我见到我们的大学将九千或是一万个哲学学位撒出去了,但每次都不理睬我。这成千上万的人当中,只有还不到五十个闻名于美国国外,而至今还在美国国内具有名望的,还不到一百个。这些大学这样小看人,绝对能够害死一个还不如我壮实的人,只是不能害死我便是了,顶多只能让我的命更短些,身子骨更弱些。

但是,如今我再次恢复了过来,那些曾被授予过学位,而如今却又被忘却的成千上万的人当中,被牛津授予学位的应该超不过十个人。我相信,美国的大多数人也这样看,其余的基督教国家的人也这样看——同大洋两边的任何大学的学位相比,牛津的学位都享有更高的荣誉,能够抵得上国内外其他大学的二十五个学位。

这三十五年以来郁积的恼怒以及屈辱,既然在现在都一扫而空了,我就姑且将这事搁到一边不去多谈吧。我打点好行装,准备带着万分快慰的心情,去谈一下别的事。

第六篇 我将随哈雷彗星离去 第二章 被“虐待”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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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前在德国的一次小型聚会上,我一见到玛丽·科雷利,便立刻就不喜欢她,每又上一道菜时,我对她的不喜欢就又加深了一层。等到分手的时候,我对她的感觉已经自开始时的不喜欢发展成为强烈的厌恶了。

后来我抵达英国的时候,刚到布朗旅馆便收到了她的一封信。那封信写得既热情洋溢,情意深长,又甜言蜜语,能言善辩。在这样的魅力下,我那已经持续了十五年的厌恶感就莫名其妙地消失掉了。我甚至怀疑自己当年的那种厌恶感可能是自己弄错了,我想,自己一定是将这个小女人错怪了,我为自己对她的冷漠以及鄙夷感到后悔。

于是,我立刻给她回信了——也可以说是,她写的情书——我也同样报之以热烈的情书。她的家在斯特拉特福,也就是莎士比亚的故乡。她立刻又来了回信,用哄骗的语言,督促我于二十九日前往伦敦途中,到她那里进行一下停留,吃个饭。看起来这似乎是件再自然不过的事了,我想,走段路也算不上什么,所以就回信接受了。

我如今——不是头一次,也不是第一千次——非常瞧不起自己那个传统的、包含有智慧并且严峻的格言,那便是:“设想是有益的,能够调查出个究竟则是更好。”设想早已设想过了,信也发了,现在要调查出个所以然了。阿什克罗夫特查了下时刻表,发现我要在二十九日上午的十一点钟自牛津动身,在下午的三四点钟离开斯特拉斯福,这样大概在六点半钟前还无法到达伦敦。也就是说,我要有七个半钟头是一直在外面马不停蹄的,接下来又要在伦敦市长那儿发表讲话,当然我便呆住了。我想自己大概要躺到灵车上前往伦敦市长那里赴宴吧。

接下来,阿什克罗夫特同我开始进行一件没有任何希望的事——对那位没有良心的傻瓜进行劝说,劝她能够慈悲为怀,将她那个非常得意的自我宣传计划取消。但她却抓住不放。只要是清楚她的为人的,都明白她肯定会这样做的,二十八日她便赶到了牛津,为了将自己捕获的猎物再落实一下。我求她放过我,我请求、恳求、哀求,凭了自己满头的白发以及七十二岁的高龄求她说,我要整天待在火车上,这班火车又是每隔三百码停十分钟,这样的话,我非要垮了不可,非要被送进医院不可。但这一切的对困难的陈述以及对后果的预想都没有任何作用。

天哪,我简直是在恳求夏洛克<span class="" data-note="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所创作的喜剧中的人物,他是个犹太富商、高利贷者,为人贪婪而又刻毒。后来西方人经常用“夏洛克”比喻那些狠毒无情、贪得无厌的放债者或是冷酷无情的人。"></span>。她说,她无法将我原来的约会取消,那是做不到的,并且还说:“你要稍微为我想一下嘛。我已经邀请了露西夫人,另外的两位夫人以及三位绅士了,如果取消了中饭的约会,会为他们带来多么大的不便啊。毫无疑问,为了将这个邀请接受,他们已经将其他的很多邀请都谢绝了,就拿我来说,为了这件事情,我便将三个重要约会都取消了。”

我说:“到底哪一件事的损害大些?是你们五六个客人的,还是伦敦市民的三百个客人的不方便?既然你已经将三个约会都取消了,从而带给三百位客人以不便,可见你们是非常容易取消约会的,为了对一个承受着痛苦的朋友表示出些慈悲,还是请你再将一个约会取消吧!”

但这话却没有丝毫的效果。她就像一颗钉子那样硬。在我看来,监狱里面的犯人都不会像玛丽·科雷利这样铁石心肠,这样冷酷而又顽固。在我看来,她这颗钉子啊,简直能够一锤子打下去,迸出火花来。

她大概五十岁的样子,但头发倒是还没有灰白。她胖胖的,几乎都没有什么曲线,她那张脸是粗俗的兽脸。她喜欢穿成十六岁的小姑娘那样,她对那最为甜蜜、最为迷人的年龄所特有的那份天真的文雅以及魅力进行模仿,可怜的是她的皱纹将她出卖了,不管她怎样努力都总是学不像。她的外形能够同内心媲美,浑然一体,结果便是——在我看来是这样——成了从里到外最令人讨厌的骗子。她的存在,恰好是对人类做出了黑白颠倒的描绘,对人类来说是嘲弄。本来我想对她多说几句,但这样做也无济于事,尤其是今天早上,所有形容词似乎都显得空洞无物而又苍白无力了。

这样,我们便坐上火车去了斯特拉斯福,在路上换了一两次车,当时我们不清楚原来走路能够节省时间,减少疲劳。她带着车去火车站接我们,准备将我们送往莎士比亚教堂,但我将这一安排取消掉了。她坚持要去,但我说日程已经排满了,不加就已经够累的了。

她说,教堂那边有一些群众正在准备欢迎我,如果我不去的话,他们会非常失望的。但是当时我正一肚子气,决心就像一个任性的孩子那样故意令她感到不快,所以我的态度便更加坚决了。尤其是因为事到如今,我已经非常清楚玛丽的为人了,知道如果自己去教堂的话,肯定会落入人家的圈套当中,非要在那里讲一席话不可。不断地讲话,已经令我的牙齿松动了,一想到还要唧唧喳喳地乱叫一通,我的心里便很不是滋味。再者说,玛丽是绝不会放弃这个自我宣传的机会的,而我则绝不放弃这个令她扫兴的机会,所以我便尽力将她的邀请顶住了。

她说自己买下了哈佛学院的创始人住过的房子,并准备将它赠送给美国——她又开始做广告了。她要求在这座房子那儿停一下,带领我参观一下,她说那里有些群众。我说我不愿意看那座该死的房子,我的话不是这样说的,但意思就是这个意思,她也清楚,就连她的那些马都明白,甚至是为之一惊,因为我见到马在发抖。

她辩解说,工夫不会太久,但是,如今我已经清楚玛丽那不会太久的工夫有多久了,尤其是做广告的场合,于是我便谢绝了。当我们走过时,我见到了那座房子,还见到了挤满人行道的人群——也就是说,玛丽早已将再次的讲话安排好了。但是,我们开了过去,向着欢呼声鞠躬致谢,所以很快便到了玛丽家的那座漂亮而又宽敞的英国式房子前面。

我说我可真是累坏了,希望能够立刻到卧室里躺一下,休息一会儿,哪怕是十五分钟也好。她在嘴巴上说得非常体贴,说我立刻便能如愿,却又非常巧妙地将我引到客厅去了,并介绍给了她的客人。在这之后,我恳求她准许我休息一会儿,但她让我看一下她的花园,说只要一会儿工夫,我们便又去看了花园,我边称赞花园,边咒骂着她——嘴上称赞,心里咒骂。

接下来,她说还有另外一个花园,又拉我过去看了一下。我累得简直要垮下来了,但还是像从前那样边称赞边骂。但愿这样便能够结束了,我便立即能够太平地死去了,但她又哄着我到一扇有格子的铁门那边去了,并将我拖进铁门,来到了一片荒地上。有五十个军事院校的学生站在那里,校长带队——这是为了再次做广告安排的。

她让我作一次简短的讲话,说是孩子们正盼着我。我看在孩子们的份上只好遵命,简单说了几句,同校长握了手,说了会儿话,之后——总算回到了房间里。我休息了十五分钟后便下来吃中饭。快吃完时,这个执拗的女人手里拿着一杯香槟酒再次站了起来,发表了一次演讲,自然是以我为主题的。

你看,又一次广告——以便能够登上报纸,进行大肆的宣扬。她讲过之后,我回应说:“我特别感谢你。”可就是坐着没动。我如此的举动是被逼的,一定要这么办不可,如果我作一次演讲的话,出于礼貌和习惯,我就要说一堆表示感谢以及恭维的话,但我全身都无法找到丝毫这样的东西,我不愿意违背自己的良心以及感觉。

晚上六点半,我们终于冒着倾盆大雨到达了伦敦。半小时之后,我便躺到了床上,成了一摊烂泥。不过这一天总算是过去了,并且我仍旧活着,没被累死,这是非常值得安慰的事。这一天是我一生七十二年中最为可恨的一天。

我已经进行了自我揭露,揭露自己能够随时对一个卑鄙而又丑陋不堪的灵魂进行伺候,陪着她煽风点火,招摇过市。我进行这样的揭露,是为了向自己和自己的读者履行一项责任——虽然如此,我还要说,除了同可恶而又难缠的玛丽·科雷利打交道之外,同其他的任何人相处的时候,我的性情都是我的祖先,也就是天使赋予这个星球上的最为美好的性情。

当晚,我在伦敦市长举办的宴会上讲了话,这次讲话是讲得最为拙劣的一次了,实在是有愧于我牛津大学的那个博士学位,我甚至都不想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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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三周前的某个下午,埃莉诺·格林突然间来访,那天,我们在图书室内作了一次很特别的长谈。当读者们读到我自传的这章时,她可能还没有眼下这么大的名气,所以我想我有在此提供一两点和她有关的基本情况的必要。她是个英国人,是个于最近新起的女作家。报纸上说她此次访美就是为了找出一个理想的英雄,来作为她预计创作的下部罗曼史里面主角的原型。她是在自己一夜成名之后找到我们这儿来的。

她如今在文坛中获得的那些所谓名声,主要是靠她的一本名叫《三个星期》的小说得来的。在这部小说里面,主人公是一个长相英俊,既有天赋又有教养,还出身富贵之家的英国青年绅士。原本他以为自己爱上了一个教区长的女儿,但那个女孩子并没有什么天分,极其普通平凡。

有一次,他去大陆上旅行时,机缘巧合地遇到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少女,她的长相和气质都特别具有异域风情,浑身上下也都笼罩着一种神秘的味道。后来他听说她是个国王或者是个小国国王的妻子,并没有生育过孩子。那个国王粗俗不堪、无情无义,她丝毫都不爱他。

这个年轻的英国人同她一见钟情,两个人都有那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主人公对那个教区长的女儿的爱情本来就苍白无力,虽然不能说完全没精打采,但确实经不起任何诱惑,更不用说这个女郎可不是个普通的诱惑了。面对着她那情欲的熔炉,很快地,他先前的那份空洞无趣的爱情就烧成了灰烬。在这里,“情欲”这个词非常贴切。一对陌生男女彼此间的感情,自然他们自认为是真正的爱情——唯一真正的爱情,值得用这样伟大的字眼来称呼的真正的爱情——但实际上就是情欲。至于先前对那个教区长的年轻女儿的感情,在后来这个青年的说法里面,则只是由于一时的冲动以及年幼无知而生出的错爱罢了。

英国人同那个小王后私奔到了山里面,租下了一座孤零零的,非常偏远的房子,但房间里面的陈设异常华美,应有尽有——然后,正戏便开场了。他们认为,他们两个才是天生的一对,所以他们的情欲也很神圣、不可玷污,是神的意旨将情欲作为他们的主宰,显然这样的律令是不能不遵从的。

自然,他们顺应天意便遵从了,而且一而再,再而三地遵从了,如此忠实的遵从,足够引起部分读者巨大的喜悦和另一部分读者强烈的不满了。作品仔细地对他俩遵从的过程进行了描写,前后有好几次,几乎泥沙俱下,巨细无遗。但也还有不是很充分的地方——每次到了遵从律令的末了,作者总是会留一些细微的事情让读者们自己去想象,那时候,读者的想象力能够得以自由地驰骋,尽情地将已由星号作出提示的那幅完整的图画勾勒出来。

我感觉,事实上,这本书想要表达的主张便是:自然的法则是至高无上而又不可逆转的,它理应优先于那些人间法规所强加给人类的无聊透顶的限制。

正像我前面所说的,格林夫人上门拜访了。她可实在是个美人,美得就像是从图画里面走出来的那样,年轻,苗条,美得无与伦比——是个标准的美女。她的衣服是用最上等的衣料做成的,款式是最高雅的,全身都流露出贵族的气息。她张着一双蓝色的大眼睛,还具有英国人的那种可爱的肤色,尤其是加上一头特别少见、特别稀罕、令人心醉的金灿灿的红头发,她那整个人都令人心醉。

一句话,她可真是个美丽的女性,但是,她已经有了一个女儿,都十四岁了。而且,她并不动人。

她不具有魅力,只有美丽、年轻、聪明、优美、活泼等这样的一些可能组成魅力的因素。她动作迷人并且能够做得恰到好处,实际上应该说是做得特别好,但不能给人感觉,不能令人脉搏加快,也不能深入其他人的心坎。虽然她是如此的优雅迷人,但站在她身旁的人的心,还是那样风平浪静,没有蠢蠢欲动,也没有波涛汹涌。可能,她的那个英雄,那个英国人会非常爱慕她,或是非常喜欢坐在那儿看着她,听她说话,但是,我能够确定,当他离开那所孤零零的房子时,他的心仍旧平静如水。

我们之间的谈话开门见山,一针见血,双方都将充分的信任以及诚实拿了出来,谈得直率而又大胆,往往不是拐弯抹角,而是直言不讳。这是我同这样一位漂亮的陌生女性所进行的一次最为糟糕的谈话,一不小心我便说了一些自己本不该说的话,特别是在她这样一个执著顽固而又自以为是的人面前,结果便是为我自己带来了麻烦。

她要我谈谈对于她的那本书的看法,我便谈了。我说,一方面看来,她的文字功夫以及文学技巧是非常高的;另一方面,在主题以及内容上,我也非常同意她的看法,在性关系这一问题上,人类所既有的这些法规是对那些更高的法规,即自然法规的非常明显的反叛以及干扰。

我还进一步说明,就我的印象而言,人类不管是哪代,也不管是哪本法典,或者是哪本《圣经》,只要是同人类行为有关的成文法,小到不信守安息日,大到故意杀人,没有哪个不是对于自然法规的严重破坏。这我认为是最高的自然法规,是所有法规中最具强制性的法规——我确定,非常明显的,自然法规便是上帝的法规,因为这由他制定。是他,而不是其他的任何人。

如此的法规,因为来自于神明,便理应超越人间全部的法令。我说,她的作品当中的那对看起来狼狈猥亵的情人,在其他人的眼里可能真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不过事实上,他们只不过是遵从了自己天性的法规罢了,也就是说,他们所遵从的是上帝明白地宣布了的法规。所以,在上帝眼里,很显然他们没有罪过。

显而易见,她所要的正是我的这份支持与辩护——这我是知道的。但我对她说,非常遗憾,我无法提供这样的支持。我还说,我们都是人,而人便是风俗的奴仆,不管是在野蛮社会,还是文明社会,如果不是有了风俗的约束以及规定,我们便活不下去,所以我们都必须要接受风俗,遵守风俗,即便自骨子里,我们并不对这些东西表示赞成。

至于所谓的那些自然法规,也便是上帝的法规,很显然它为人类的每个人都制定了针对自己的法规,对于这些法规,我们必须要坚决地拒绝服从。我们必须坚决遵守那些对这些法规无视的风俗,这是因为法典给了我们和平以及稳定,给了我们宁静以及幸福,所以它比上帝的法规要更好一些。如果我们采用了上帝的法规,便会陷入混乱的社会以及无政府状态。我说,她的作品给了某些古老的、牢固的、但也不失英明的风俗沉重的一击,这样的书应该没有很多朋友,实际上它也不值得去拥有很多朋友。

她称赞说我非常勇敢,说我是她所见到过的人当中最为勇敢的一个(这实在是个非常大的捧场,非常大的谎言,如果我非常、非常年轻的话,便肯定会上当受骗了),所以她央求我发表自己上面的这些见解。但我回答说:“不,那简直不可想象。”

我说,如果我,或是其他的任何一个有智慧、有经验、有能力的人,突然间自行将原来保护着、掩饰着他对于天下几乎所有问题的真实看法的那面墙给推倒了,那么他立刻就会被认为是丧失掉了能力、智慧和经验,应该立刻被送往疯人院。所以我说,我同她谈的只不过是我个人私下的一些感受,却绝不是我公开的感受。我同世界上全部其他的伪君子一样,暴露给世人的,只不过是那些经过了修剪,精心美容过的公开意见,至于私底下我的真知灼见,我会小心谨慎而又聪明巧妙地遮掩起来。

我解释说,我说的“公开的意见”这个短语,指的是在纸上印出来的意见,指的是那些通过印刷而被广为传播的意见。我说,我向来的习惯便是如此,当我同朋友私底下谈话时,对那些有关于宗教、政治和人类的任何话题我都畅所欲言,无所不谈。但我做梦都没有想到要将其中的任何一条印刷出来,因为这些意见不管是单一地还是总体地来说,虽然差不多同每个人私底下的意见都是愉快地保持一致的,但同时也差不多同每个人的公开意见都特别不愉快地相冲突。

我随便举出了一个例子,问她有没有遇见过一个有头脑的人在私底下相信“纯洁受胎说”?——当然她没遇到过;于是我又问她,那么她有没有遇见过一个有头脑的人敢公开地否认自己相信这个传说,并将这个否认印刷出来的?当然,这种人她也从没遇见过。

我说,关于这个光怪陆离的大千世界里面所发生的每件大事或是小事,我都有一轮船的最为有趣、最为勇敢、最为重要的私底下的意见,但那都不是为了公开印刷发表的。我对她提醒道,我们的一生中都曾经有两三次是破例过的,那是一时冲动或者情之所致,将自己私底下那部分不中听、不受人欢迎的意见印了出来。但是只要做得到,我们便永远都不会去做这样的事,除非想要那样做的心情确实是太强烈了,以致于将我们那些冷静、平稳而又明智的判断都被踩了下去,都被压倒了,令我们奋不顾身了。

于是她又提到了我曾几次公开站出来,替不受人欢迎的主张作辩护的事情,她说,刚才我那些有关自己的话,恐怕是同这些事实不符的吧。我说,这些事例恰好将我刚才所说的那些话阐明了。

当我公开地对那些在中国的美国传教士及其他恶人坏事进行攻击时,我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非干不可的心理远远地超出了我对外交手腕进行玩弄的本能,以至于我一定要服从,所有后果都在所不计。

但我又说,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感动到要替她的书作公开辩护,心理上还没有压倒一切、不顾一切、征服一切,所以还能够自如地运用外交手腕,静观其变,并且自己也认为应该这样做。

这位夫人还非常年轻,缺少经验,认为如果一个人的心里面有什么不畅快的意见,只要是它对于汤姆、迪克和哈里具有教育意义,他便有责任将这点意见印出来,并且为之斗争,我非常遗憾自己始终都没能够自她的脑袋里面将这个幼稚的想法扫除掉。我设法让她相信,我们从来没有做过为了责任而责任的事,我们做的只不过是那些能够令人满意的责任。

事实的真相便是,她同世界上的所有其他人一样,是在牢不可破的愚蠢迷信中成长起来的,认为这个世界上具有所谓的为责任而责任的事情,所以,我也只好将她继续留在黑暗之中。她相信,如果一个人在私下里有一项具有教育意义而又令人不愉快的意见,即使一旦这些意见公布出来便会有上绞架的危险,他还是应该公布出来,否则的话,他就是个十足的懦夫。

总体来说,这次谈话非常愉快,但也明显是不能公开印出来的,尤其是刚才已经在有关于这次谈话的回顾中含糊地暗示过,但不能直说的那相当的一部分内容。

几天之后,我再次同她会面了。她为我带过来一个惊人的消息,她对我说,她已经一个字、一个字地将我所说过的话都照原样记录下来了,绝对没看在上帝的份儿上,替我修饰得缓和一些、洁净一些。她还说“你的谈话简直是棒极了,真了不起”。

更令我吃惊的是,她说自己已经擅自将材料寄到英国她丈夫的手里去了。说句实话,我并不认为这个主意很好,但是我相信她丈夫是会感兴趣的。她恳求我同意她将我的那些大逆不道的言论印出来,她说,这将会大大于社会有益,于解放人们的思想禁锢有益。但我说,或许事实真像她说的那样,不过做这样一件傻事将会令我在生前就受到咒骂,我可不愿花如此大的代价来益于社会或是别人。

第六篇 我将随哈雷彗星离去 第三章 我自坟墓中的美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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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之前,我写了一封长信给约翰·豪厄尔斯,热情洋溢地、发自内心地夸奖他作为这所房子的建筑师所做的一切了不起的工作。我还非常清楚地记得童年时期的约翰,记得他成长过程中的那些情景和故事,而后我们便成了朋友,成了忘年之交。

有件事情令我觉得似乎非常奇怪、也非常不可思议甚至非常不可能,那便是我一直都是这样活着,活着,活着,并且一直是这样枯燥地、顽固地、毫无止境地活着,以至于在不知不觉间,我已经到了这样的一天,我能够让这个一直追随在我身后的孩子为我造一座房子,让我头上有片瓦。我至今还搞不明白这个孩子做的这件事。

我非常了解这个孩子。并且我认为这种了解开始的非常早,当这个孩子七岁时,我就自信对他非常了解。那个时候他同他的父亲曾经来过哈特福德,并在我们这儿住了一两天,就是在那一两天里我认识了他。

这应该是三十年前的旧事了,那个时候我们家那位目前早已逝世了的黑人厨师,我们的老朋友乔治到我们家还不久。豪厄尔斯同约翰来了之后被安顿到底楼我们称为桃花心木室的那个房间内。一天,约翰清早便起来了,在家里四处寻找,轻手轻脚而又小心翼翼地踮起了脚尖走路,似乎在急切地寻找着什么。

大概他还不习惯同黑种人相处,但既然已经七岁了,他对于《天方夜谭》肯定非常熟悉。他在找东西的路上,无意中朝饭厅瞥了一眼,不知看到了什么场景,于是快速地逃到了他的父亲那里,将他摇醒,吓得什么似的。他着急地说:“爸爸,快点起来,你看,那奴隶正在摆桌子哪!”

我对这个故事的本意进行了回忆,是想要自己将有关那位建筑师的话尽可能地说得生动、有力、周到一些,因为就在昨天晚上,我收到了他父亲的信。信上是这样说的:

“谢谢你给约翰写信,告诉他你在那座房子里面居住的时候的愉快心情。在我看来,收到这样一封美好的信,是比拥有一座最豪华的别墅还要令我高兴的。”

我还能够自豪厄尔斯的信中再次引用一段话:

“我一直都在想一个问题,那天,如果奥尔德里奇还活着的话,他应该会感觉多么得意,他肯定会自我们这些老态龙钟的人的身上开些什么玩笑。对了,究竟希金森上校有多大?有他在,你便会显得年轻了。我也有同样的感觉。”

提起有关年轻的话题,我便想起了那个时候人们经常同我说的一句话——如果你按照自己的年龄与别人同样秃了头的话,你就不会显得如此年轻,你用的是什么办法,将你那头蓬乱的头发保养得如此之好?你是怎样让它不往下掉的?

对于这样复杂的问题,我如果想给人满意的答复的话,就非要设法提出来一套理论才行,但我又偏偏缺少有关这方面的知识。所以我只好实话实说,告诉他们,按照我的看法,我的头发之所以至今还没掉多少,是因为我长期都注意保持它们的干净。

我的习惯便是,每天早上,使用肥皂水将头发彻彻底底地揉搓一遍,之后用水冲洗干净,接下来用肥皂沫将头顶涂得厚厚的,再拿一块粗毛巾将这些肥皂沫擦掉。这样一套程序下来,每根头发上都涂上了很薄的一层油——那便是肥皂上的油。接着,再将头发冲洗一遍,再上油,如此之后就令头发柔和、细软而又滑溜溜的,整天感觉潇潇洒洒、舒舒服服的,发型便也不会变样。

虽然不管是在乡下还是城里,空气中老是飘着无数各种各样的微尘,在经过十个小时之后头发免不了又变脏了,但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它却基本上是干净的,不至于摸起来感到粗糙或是不舒适。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头发真的经过了二十四个小时的污染,也便绝对会脏得厉害了,以至于洗时水上会漂着明显一层污垢。

我这里又有了一桩奇怪的事情:听了以上我有关头发保养的解释说明,人们一直都觉得难以置信,并都会对那句不变的傻话进行引用来作为回答,那便是我们的俗话——“清水伤头发,因为它会令发根变得腐败”。说到这句话时,那些人的口气都是十分肯定的——这个口气俨然是将说这话的人认真研究过这件事这一事实给显示出来了,对于它的各个方面都特别懂行,最后将这样的真知灼见得出来了。我便经常问他们:“你是怎样知道的呢?”

——那个非常自信的人便立刻现了原形。他的那些所谓结论并没有任何的实践基础,也没有料到我会这样问,当然并不怎么清楚该说些什么。如果我问他,他有没有由于将头发搞湿了而发现自己的头发被弄糟了呢,他没有办法回答,因为他平常深恐发根腐烂,并不怎么将头发搞湿,所以他讲的话,并不是根据自己的亲身经验所得出来的。如果我问他,他说的头发湿了会令发根腐烂的话,他有没有亲眼见到或是亲耳听到过,结果他连一件实例都举不出来。接下来当我一点都不客气地进一步追问时,他最后便不得不承认:“我只不过是听说过,并且人家都这样说,说水会令头发根腐烂。”

啊,这件事是多么的奇怪啊——对于水伤头发这个说法,人们的盲目信仰就如同他们对于宗教以及政治的态度一样。人们在宗教以及政治方面的信仰、理念和观点,几乎每项都是二手的,并没有谁亲身考察过,他们的消息都得之于那些所谓的权威人士。而这些权威人士说时也未必对自己所说的东西真正考察过,而是自其他的没有进行考察的人那里得来的,所以说,其实他们的意见连一个铜板都不值。

看,人类便是这样一群稀奇古怪而又滑稽有趣的笨驴。人们总是没有顾忌地、不断地洗刷着自己的身体,他们洗自己的脸、眼、耳、鼻、牙、嘴、手、身、脚、腿,等等。在这些过程当中,他们坚决认为清洁身体的重要性仅仅次于信奉神明,而水在保护健康方面则是最为干净、最为崇高、最为可靠的物质,完全没有危险,除了对头发不适用这个例外。

每个人都在想尽方法来保护他们的头发免于遭受洁净的祸害,他们真心诚意而又谨小慎微地令自己的头发保持肮脏,否则便会掉发。每个人都相信这句话,但就是找不到一个真正这么试过的人,找不到一个通过了亲身思考、经历、试验以及证明才得出这一结论的人。我们永远都找不出一个基督徒,能够拥有如此有价值、有帮助而又有意义的知识,并不是依靠那些永恒不变、不言自明的“大家都这样说”。在我漫长的七十二年半的人生岁月当中,我还从没有见过这样一个像人类一样的驴子哩。

实际上,我们越是对这件事进行研究,就越会发现这个结论实在是有些古怪、诡异而又没有什么道理。我们每人在吃饭之前都用水洗手,擦肥皂,洗干净,吃晚饭之前也洗,吃早饭之前也洗,吃中饭之前也洗。这个习惯,是通过老经验,而不是通过猜测养成的,我们知道在全部这些场合,当我们的手脏了的时候,需要洗一洗来保持身体健康。

头发也同样是身体的一部分,它们像我们的双手一样,成天暴露在外面、无法得到其他遮盖物的保护,它们难道就不会整天沾到脏东西吗?大家难道都认为,虽然周围空气很脏,身体其他那些暴露在外面的部分也是脏的,只有头发却能够自己一直保持清洁吗?

这些年来,不管是春夏秋冬、阴晴雪雨,一年四季我都穿着白颜色的衣服,于是人家便说我脾气古怪。按照他们这样的理解以及说法,我这样做是源自我在坚持在衣服方面保持干净——坚持在肮脏的世界里面保持干净,从而令自己成为赤道以北全部基督教国家里面唯一的一个衣服干净的人,这是因为我总的说来,就是个怪人。是的,我是这样的一个人。一天之中,衣服总是会被弄脏的——就像我们的双手那样。假如我每天只洗一次,经历这么长时间,自然会被弄脏,而这样马虎,肯定会遭受到每个夫人以及绅士的嘲笑。

在全部基督教的国家内,人们一直都是喜欢穿着黑色的衣服出席宴会或是其他重大的场合,这表明,这些人的衣服自第一天穿起来时便是脏的,以后则是日积月累,经年累月,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越来越脏,直到衣服被穿破为止。在宴会上,人们穿着黑色的衣服,似乎能够令自己显得庄重些、神气些。但是,这种参加宴会时穿的礼服,与其说是私人动产,还不如说成是公家的不动产,这是因为在它上面沾了这么多土,简直都肥沃到了能够在上面播下种子,日后收割庄稼的程度了。

一旦人类盲目地陷入了一项迷信,除非到他死去,否则永远都无法排除。多少年来,每年克莱门斯夫人都会得一种致命的疾病——赤痢。而她那救命的良药也总是一片熟透而又新鲜的西瓜,并且药到病除,经济实惠而又轻松愉快,用来代替医生通常所开的——并且往往是没有疗效的——那些等同于慢性自杀的烈性有毒的药品。

以克莱门斯夫人的实际情况来说,在她漫长而又频繁的病史当中,每次仅要吃一片西瓜便立即能够瓜到病除,痛苦全无,而且能够保证在一年之内不再犯。但我却从来都没能说服哪个医生或者其他的什么病人也进行一下这样的尝试,哪怕他们已病入膏肓,奄奄一息。在内战当中,南方部队的士兵们有很多都死于赤痢,只见他们一班班地倒了下来,场面非常惨烈,但是如果当时有人将一个西瓜带进兵营,是肯定会受到严厉惩罚的,因为没有谁会相信他的偏方的。毕竟,人们对于西瓜的偏见是建立在理论之上,而不是实际经验之上的,即使是我们最为英明的医务界,或许也需要经过几个世纪才得以发现这个真理:理论只是理论,它们是不具有实际经验来作为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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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年的圣诞节前夕,上午十一点,写于斯托姆菲尔德。吉恩去世了。

现在,我做的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所绝无仅有的事,哪个有血肉的人能够忍心这样做呢——将一位自己最为亲密、最为亲爱的人全部的那些小事情——在她忽然死去之前的二十四小时以内所发生的各种事情,一件件、一桩桩地都回忆出来,用笔都一点一滴地写下来。仅有一本书能够写完吗?两本书又能够写完吗?我看写不完,那种思念之情是永远都不会被写完的。

这些小事一幕幕地浮现在了我的脑海之中,就如同潮水一般涌上心头,难以磨灭。这都是些天天都会发生的小事,原本我们以为它们并不重要,我们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也一直都很容易将它们忘掉——但是如今啊,如今是多么不一样啊!现在,这些事对于我来说是多么难能可贵、多么可爱难忘、多么悲怆凄凉,又多么神圣庄严啊!

昨天晚上的时候,吉恩的身体还好好的,红光满面,神采奕奕。我同她一样,自百慕大度假回来后,身体状况有了明显的好转,可以看出这次度假对身体有很大的益处。我们手拉着手,自饭桌逛到了书斋,之后又坐下来闲聊着种种事情,一起进行计划和讨论,兴致勃勃,兴高采烈。(那时我们两个丝毫都没有疑心到会有什么意外的事。)

我们一直谈到九点钟,谈得特别开心——对于我们来说,这时已经非常不早了——之后我们便上了楼,吉恩的那条德国种狗还跟在她的后面。到了我的房间门口,吉恩同我说:“爸爸,今天晚上同你说晚安的时候我不能够再亲你了,因为我伤风了,害怕会传染给你。”于是我弯下了身子,亲了亲她的手。当时她非常感动——这我自她的眼睛里面看出来了——也非常激动,她回吻了我的手。之后我们两个人像平常一样,又都说了“亲爱的,好好睡”,才各自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今天早上,我在七点半钟的时候突然间醒来,听见了房门外的声音,当时我还在想,一定是吉恩照例骑马去车站寄信了。接下来凯蒂进来了,站到了我的床边,浑身都在颤抖,喘不上气来,好不容易缓过气来之后,她才说:“先生,吉恩小姐去世了。”

我在那一刻几乎领会到了,一颗子弹将战士的心脏打穿的时候,他是怎样的一个感觉。

如今,我那美丽而又年轻的姑娘躺在她的浴室里面那湿漉漉的地板上,身上盖着一床白被单,整个空间里都充满了抑郁的气息。看起来,她是那么的平静、自然,似乎只不过是睡着了一般。但事实上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清楚。她患有癫痫症,在洗澡的时候突然病发,心力衰竭而亡。医生自几英里之外赶了过来,但是他种种的努力,同在这之前我们的努力一样,都没能将她抢救回来。

现在正是正午时分。我的姑娘显得那样可爱,那样甜蜜又那样安详,她的脸是那样的端庄、神圣而又不可侵犯。我们都明白,静静地躺在那里的是一个善良的小姑娘。

记得十三年前,在英国的时候,有一天,妻子和我遭到了这样的突然袭击,那封电报就像一把匕首那样刺进了我们的心。电报上面说“苏西的灵魂在今天得到了解脱”。今天一早,我便又要将同样的噩耗发给正在柏林的克拉拉,而这噩耗同样也是一把匕首。只不过我肯定要加上如此一句必须坚决做到的话:“别回家来。”本月的十一日,克拉拉才同她的丈夫一起自这里搭轮船启程,她如何能够承受得住这样的打击呢?自小吉恩便最崇拜克拉拉,她们姐妹两个的关系最为亲密。

四天之前,我经历了在百慕大所度的一个月假之后,身体很健康地回来了。只不过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意外,记者们并没有注意到这件事情,所以,自前天起,我便陆续收到了许多自朋友以及不相识的人那里发过来的信和电报。这些表明,人家都认为我正病重着呢。

昨天,吉恩让我通过美联社对这件事情加以澄清。我说,这没有什么关系,还并没有重要到如此地步吧。但她却不以为然,还说我应该替克拉拉着想,从德国的报纸上面,克拉拉会看到有关的新闻报道。四个月来,她日夜护理着自己的丈夫,身体可真是累坏了,人又很虚弱,肯定是受不住如此的打击。我听着觉得这话有道理,所以便很幽默地给美联社打了个电话,对“我正在死去”的说法进行否认,还说:“在我死前,是肯定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来的。”

吉恩有些不安,她不喜欢我对于事情这样随随便便,毫不顾忌。不过我说,最好是这样做,因为确实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并不是什么严重的事。但是今天早上,我又不得不将今天所发生的这件无法进行弥补的不幸通知给了美联社。由此我想到,今天的晚报上会不会同时出现这两条消息呢——一件多么高兴、滑稽,另一件却又多么灰暗、惨痛啊!

我于十三年前失去了苏西,又于五年半前失去了她那无人可及的妈妈。前不久,克拉拉跟随她的夫君去欧洲定居了,现在我又失去了亲爱的吉恩。过去我是多么的幸福、多么的阔气,现在却又是多么的可怜、多么的贫穷!

罗杰斯先生在七个月前死了——他是我这一生中最亲切、最知己的一个朋友,作为一个人,一个标准的绅士,他简直就是完美无缺、无可挑剔的。过去的六个星期中,古尔德也逝世了,还有拉芬——我的一个很老的老朋友,我的亲人和朋友们就是这样一个个地离我而去了,留下我一个人在这世界上孤苦伶仃,形影相吊。

目前,吉恩躺在那边,我坐在这边,我们在同一个屋檐下面,却成了不同世界里面的陌路人。昨天晚上我们还在这个房间门口吻了手,道了晚安再会——而如今这一切的温馨早已经一去不返了,这是我们绝对没有想到的。她躺在那边,我坐在这边——忙着写东西,好让写作将我的整个心都占据,从而令自己不至于过分的伤心。

山上的阳光是多么的灿烂,多么的炫目啊,似乎是在嘲弄。

二十四天之前,我七十四岁,昨天也是七十四岁,但是今天呢?谁能够将我的年龄估计出来?

我再次看了她一眼,我真不清楚自己怎么能够受得了,我不清楚自己应该怎样来承受和面对如此的现实。现在她的样子,同好久之前她妈妈死在佛罗伦萨别墅里后躺在那里的样子是一模一样的。死亡带来的那份甜美的安静啊,甚至比睡眠还更美丽。

我曾经亲眼看见她妈妈是怎样被埋葬的,在那之后我便说,今生我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惨痛场景了,再也不愿意亲临所爱的人的墓穴了。我真的将这一条坚持住了。明天,他们将要将吉恩送往纽约埃尔迈拉去,我们家中的那些灵魂早已超脱了的人全都埋在那里,但我却坚决不去。

仅在四天之前,船驶进港口的时候,吉恩便已经早早地站到了码头上。第二天的傍晚,我到这座房子时,她也早早站到了门口,微笑着向我表示欢迎。后来,我们在一起玩了牌,她教了我一种全新的,叫做“马克·吐温”的玩法。昨天晚上,我们在书斋里面坐着,非常高兴地闲谈,她还反复对我进行叮嘱让我不许看游廊,这是因为她正在那里为了庆祝圣诞节做准备,如果我提前看过了,到时候就不会感到惊喜了。她说自己今天早上能够做好准备,然后她那个法国小朋友便会自纽约来到这里——到了那个时刻,我们大家便能够看到一些令人感到意外的东西了。

她已经为了这些令人感到意外的东西准备了好些日子了。趁着她出去的一会儿时候,我还是不很老实地偷偷进行了一下张望。在游廊里面,地上早已铺好了地毯,还放好了椅子以及沙发。那里还有一些没被彻底弄好预备用来让人感到意外的东西,那便是一棵圣诞树,有一层银色的玻璃纸包在它的上面,特别漂亮,特别惹人注目。桌子上面还有很多闪闪发亮的东西,可能是预备要在今天挂到圣诞树上去的。我并不清楚哪只亵渎神明的手,能够将吉恩这些没完工的、的确让人家吃惊的东西自这里移走,当然肯定不是我。要明白,全部这些小东西都是在过去的四天内赶工做出来的。

“小小的”,是的,在当时,这些东西确实是小小的,但现在却不是了,如今她说过的、想过的和做过的,不再有一件还是小小的了。这是多么的幽默啊——这样的结果会怎样呢?结果是到现在只有悲怆,是悲怆啊,想到这一切便让人落泪的悲怆啊!

全部的这些小事都不过发生在几个小时之前——但是现在她却已经躺在了那里,不需要再操心任何事了。这是多么的令人惊讶奇异并且不可思议的事啊,过去我也曾经有过相同的经历,但是即便经历过一千次,我仍然觉得这一切是不可思议的。

“吉恩小姐逝世了!”

这便是凯蒂那天对我说过的话。那个时候我没有听见敲门声,床边的门便被人推开了,我以为是吉恩早上来吻我,并说早安来了,因为她是唯一一个不用打招呼便能够进入我的房间的人。

但是——我去了吉恩的起坐间里一趟,那里乱糟糟地堆放着给仆人以及朋友们的圣诞礼物,四处都是,桌子上、椅子上、沙发上、地板上——四处都堆满了东西,四处都被塞得满满的。好多好多年以前,我曾见过同样的情景并且对它非常的熟悉。

在好多好多年前,每当圣诞节到来的时刻,克莱门斯夫人与我便经常半夜蹑手蹑脚地溜进婴儿室,看一下那些存放在那儿的礼物。那个时候,孩子们都还小。现在,吉恩的起坐间的样子似乎就是当年的婴儿室。礼物还没被贴好标签——本来今天是要贴的,如今却永远都贴不了了。吉恩的妈妈总是因为准备圣诞节而将身子累垮,她同她妈妈是一样的,在昨天以及前几天,吉恩做的正是同样的事。疲劳使她送了命,今天早上,是疲劳使她发生了痉挛,实际上,她已经有好几个月都没有发作了。

吉恩是如此的充满活力,但她总认为自己是永动机,总是将自己弄得过分劳累。每天早上六点半,她便要骑到马背上,前往火车站去办理自己的邮件,她需要先将信件检查一遍,然后让我来分:部分信交给她处理,部分留给佩因先生查阅,部分给速记员进行抄写,还有一部分则是我亲自来回复。

她料理自己的那一份,然后又骑到马上,在这一天余下的时间里面,她对农庄和养鸡场进行巡视。有时候吃了晚饭之后,她会同我一起打打弹子球,但往往她会因为太劳累了而玩不下去,所以早早便上床了。

昨天下午,我同她谈了我在百慕大度假的时候所设想出的一些计划,以便将她的负担减轻,我说我们应该请一个管家,而她的那份秘书的工作,完全可以交给佩因先生做。

但是不行——她不愿意,她有自己的想法和计划。最后结果便是以折中告终。所谓的折中,其实就是我让步,每次在这种时刻总是我来让步。她不愿意查账单,不愿意让佩因来填写支票——她要继续由自己来管,还有,她还要继续担任管家,再加上凯蒂来充当助手,除此之外,她还要继续帮我为朋友们回信。这些便是折中办法的全部内容,我们两个人都用这个名词,虽然在我看来,这样的结果大概同过去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然而吉恩却非常高兴,她很愿意。对于我来说,这样便够了。她因为担任我的秘书而感到自豪,我总是无法将她说服,让她将这种不可取的工作放弃一些。

昨天晚上进行谈话的时候,我说我发现一切都非常顺利,如果她愿意的话,我准备于二月份回百慕大去,从吵嚷的闹市中再次脱身一个月。她也竭力支持我这样做,还说,如果我能够将出行推迟到三月份的话,她愿意带着凯蒂陪我一块儿去。就这样,我们一言为定了。我本打算将信于明天的那班轮船寄到百慕大去,找几个佣人以及一个有家具的房子。我本想在今天早上写信的,但是这样一封信是再也不可能写的了。

因为我的吉恩正在这里躺着,在她面前所展示的是另外一种旅程。

夜幕降临,山尖的天际只见残阳的余晖。

我再次看着这张美丽的脸,是一天比一天更加爱怜它了。这几个月来,我对吉恩越来越了解了,对于她那可爱的性格也越来越喜欢了。她长期在外,九个月前才回到了我们这里,那些日子她在好多英里之外的疗养院里面,被关着。失去吉恩的日子可怎么度过啊,如果她能够再次跨进她爸爸的门槛,该有多好啊!

但是,如果我能够让她复活的话,我会这样做吗?我想是不会的。如果一个字便能够做到,我但愿自己能有足够的力量将这个字卡住,而我是肯定会有这样的力量的,我有信心。失去了她,我便几乎垮了下来,我的命可真苦,但是想到一点我还是非常满足的:她因为得到了所有礼物当中最为珍贵的一件而富裕了起来——这份礼物足以令其他全部的礼物相形见绌,显得微不足道——这便是死亡。

自从我长大成人之后,我就从来都没有希望我的那些灵魂早已解脱的朋友们复活。苏西去世时我的想法就是这样的,后来便是我的妻子,再后来又是罗杰斯先生。他们去世的时候我都是这样想的。那天,克拉拉来纽约火车站接我的时候,告诉我说那天早上罗杰斯先生突然去世了时,我所想到的便是,哦,命运的宠儿啊——终其漫长而又可爱的一生,他是多么的幸运啊——幸运直到最后一息!记者们说,当时我那悲痛的眼泪流了下来,这话是真的——但是,那泪是为我自己流的,不是为了他,这是因为他再也不需要受任何痛苦了,在这之前,他的一切幸运的事,与此相比,都简直不足为道。

为什么我要在两年前造这座房子呢?是为了令这无边的空虚能有个藏身之处吗?我是多么傻啊!但我还要继续住在这里。对于我来说,死者的亡灵令这个房子变得神圣,虽然对我家其他成员来说并不是这样。苏西是在我们在哈特福德所造的屋子里面死去的,克莱门斯夫人便再也没有走进过这座屋子。但对于我而言,这令这座屋子显得更为可爱,我曾进去过一次,那时没人租用,只见屋子里面一片沉寂,显得格外的凄凉。但对于我来说,这是个神圣而又美丽的地方,似乎死的幽灵就在我周围,如果可能的话,他们都想同我说话,向我表示欢迎:莉薇、苏西、鲁宾逊、乔治·亨利以及查尔斯·达德利·沃纳,他们都多么的善良,多么的仁慈,他们那一生又是多么的可爱啊!

在幻想中,我似乎见到了他们,似乎我还能够将孩子们叫回来,听见她们又在同乔治一块儿顽皮——他是一个无与伦比的黑奴与孩子们崇拜的对象啊。一天,他来到了我们家,那时候他是一个忽然走进来的陌生人,是来擦窗的,后来他便待在了我们家里,而他一待便是十八年,直到他死去为止。

克拉拉和吉恩怎么都不肯再走进她们的妈妈早年常去的那个纽约旅馆了,她们无法忍受那种物是人非、睹物思人的情绪和气氛。但我还要待在这间屋子里面。今天晚上,对于我而言,这间屋子比从前的任何一个时候都来得可贵,吉恩的精灵将令这间屋子永远显得美丽。她那寂寞而又悲惨的死亡啊——但是如今我却再也不想去想它了。

我记得从前吉恩的妈妈经常要花两三个星期来采买圣诞礼物,等到圣诞节来临的时候,她一直都是被这些琐事弄得很累。吉恩果然是她妈妈的女儿——最近的几天,她在纽约四处设法购买礼物,所以也将自己弄得精疲力竭。佩因刚刚在她的桌子上面找到了一长串的名单——恐怕要有五十个人之多——那是她昨晚上分发礼物的名单,显然她没有忘掉一个。凯蒂还发现,那里放着一卷钞票,是预备送给仆人们的。

今天,她那条德国狗在场地上晃悠游荡,显得很孤单、很凄凉,我自窗户里面望见了它。它是一条纯德国种的狗,有着长长的耳朵,活像一条狼。因为它是在德国受的训练,所以只可以听懂德国话,其他什么语言都无法听懂,所以吉恩也只能用德国话叫它。所以,两周之前的一个半夜里防盗器尖叫了起来,当那个不会说德语的法国厨师让狗注意有盗贼时,无论怎样说,它都不理会。吉恩写到百慕大来的信中,还特别提到了这件事呢,那也是我自她那聪明的头脑以及能干的手里面所接到的最后一封信,这条狗她都从来没有忘记过。

吉恩的心地再善良不过了。自童年时代开始,她便总是将大人们所给的津贴的大部分都用在了这样或是那样的慈善事业上了。后来她便担任了我的秘书,在收入增加了一倍之后,花在慈善方面的钱也更多了,对于我的钱也是一样,这一点我说起来感到非常高兴,非常感激。

她对待全部的动物都非常忠实,对于它们,她都很爱:什么鸟啊、兽啊、虫啊、鱼啊,如此等等——甚至是蛇——这则是我的爱好传给了她。她能够认清所有的鸟,能够明确地将它们的名字叫出,她这方面的知识非常丰富。她在做小姑娘时就加入了几个慈善团体——有国内的,也有国外的——并且直到最后她都一直是个活跃分子,在这里以及欧洲,她还曾经组织过两三个对动物进行保护的团体。

到了后来,她的钱用完了,又不愿意花我的钱,她便将自己能够省下来的衣服——非常可能还不止这些——全部寄给了纽约的一家专门对贫困姑娘进行救济的救济院去了。

其实她是个非常令人为难的秘书,因为她曾经专门自纸篓里将别人寄给我的信件找出,并且为人家写回信。她认为,理应对全部的来信都进行回复,这是她自小便被妈妈培养出来的为人厚道的错误。

她写信又好又快,只是耳朵对于音乐的反应比较差一些,但是她学外语却从来都是很轻松的,她从来都不让自己所学到的意大利语、法语以及德语荒废。

自四面八方,那些表示哀悼的电报雪片般地飞了过来,就好像五年半前她妈妈在意大利结束了她纯洁的一生时的情景。它们无法医治我的创伤,但多少代表了他们的心意,也多少能够减轻一些我的痛苦。昨天的晚上,吉恩和我互相吻着手在我房间门口分别时,我们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二十二小时之内,便会收到这种电报:

最亲爱的朋友,让我自心底深处向您志哀。

从今往后,不管我走到这间屋子里的什么地方,吉恩的各种遗物都会默默无言地向我讲起她的种种过往,而她的遗物,又有谁能够数得清楚呢?

她曾有两年之久都出门在外,原本希望能够将她的癫痫症医治好,我们也以为治得差不多了,这是因为她确实已有好长一段时间没再次发病了。

她并没有倒在陌生人的怀里,并没有葬身异国他乡,而是死在她自己的家中,在爱的氛围中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为此,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对主宰这全部的上帝的感激之情。

“吉恩小姐去世了!”

这便是事实,吉恩的确是死了。

一个月之前,我还在为将要出版的杂志写些非常热闹、令人发笑的故事,到了今天,我却在写这样的文章。

不知不觉间便到了圣诞节,这实在是个不能再悲惨了的圣诞节啊。昨天晚上,我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去吉恩的房间一趟,将被单掀起,看一下她那张平静的脸,亲一下她那冰凉的颧骨,对好久之前佛罗伦萨的那个沉寂的洞穴般的大别墅里的伤心之夜进行回忆。当时我曾经有多少次蹑手蹑脚地走下楼去,将被单掀开,看着那张和这一模一样的脸——吉恩妈妈的脸,亲着同这一模一样的颧骨。

昨天晚上,我再次见到了自己当时所见过的那种情景——这个神奇而又可爱的奇迹——属于死亡的仁慈之手,恢复了她昔日少女般的甜美而又温柔的外形。我记起吉恩妈妈死时,过去岁月中的全部忧虑烦恼以及不幸的痕迹,全部都在她的脸上消失了,我所见到的,也正是一代之前我所熟悉以及挚爱的那样写满青春和美的脸啊。

大约在今天早上的三点钟,一片寂静之中,我就像人们每每会在这种场合中表现出来的那样,在屋子中四处游荡,默默地感受着自己永久地失去了什么,再也无法找回来了。但我还是不甘心,虽然明明知道全部的努力都只不过是徒劳,但我还是要继续寻求。这个时候,在楼下的大厅里面,我遇见了吉恩的那条狗。我还注意到,它并没有像习惯的那样跳起来对我表示迎接,而是慢吞吞、悲伤地走过来了。

啊,我想起来了,自从这个不幸发生以后,它还没有进过吉恩的房间,这个可怜而又具有灵性的东西,难道它清楚发生什么事了吗?我看是这样的。过去吉恩在室外活动的时候,它总是跟在她的身边,欢快地跳来跳去,当她回到室内的时候,它也一刻都不离地同她在一起,夜晚、白天,全部都是这样的。她的起居室便是它的卧室,他们一直都是那么的亲密无间,形影不离。那个时候每次我在楼下遇见它时,它总要同我走一段,我上楼的时候,它也会跟我一起去——一路上都欢蹦乱跳的。

但现在却不同了,一切都变样了。我满怀悲伤地对它进行了一会儿抚摸,就走进了书房——它却并没有跟我进去。我上了楼,它也不再跟着我了,只是用它那沉思而又忧郁的眼睛瞪着我。这是一双多么神奇的眼睛啊——非常大,既厚道又富于表情,似乎会说话。它是纽约警犬的种,是只美丽的动物。平日里我不怎么喜欢狗,因为狗爱没来由地乱叫,但是这条狗,我却自开始便很喜欢,因为它是吉恩的宝贝,也因为它从来都不乱叫,除非有非叫不可的缘由——并且这种大叫每周都不会超过两次。

后来,我又逛进了吉恩的起居室。我在书架上面找到了自己的一堆书,我清楚这些书被放在这里的意图,那是因为前几天她正在等着我自百慕大回来,等着我的亲笔签名,然后她再寄出去。如果我能够清楚她想要寄给谁,该有多好啊!但我却永远都无法知道了。我准备将这些书好好保存下来,这些她亲手抚摸过的书——这就好像授予了武士爵位之礼那样——如今,这些书已经变得带有庄严色彩了。

她在壁橱里面藏了一样东西,是预备让我大吃一惊的——那便是我一直都想添置的一只很神气的大地球仪。见到它,我便泪如雨下。为此我感到高兴的心情,她永远都不会再知道。今天寄过来的信件更令我对她充满了怀念的深情:“吉恩,圣诞快乐!”这充满了她极为喜爱的古老而又仁慈的语言。如果她能够再多活一天,能够再多看一眼,那会是多么好啊!

今天下午,他们将她移出了自己的房间。我立刻走下楼来,走进了停灵的书房,在那里,她躺到了棺材里,身上所穿的恰好正是今年的十月六日在书房的一头站着充当克拉拉女傧相的时候所穿的那一套。那个时候她是多么快乐啊!因为快乐,她兴奋得满面春风。而在今天,她的脸是如此安详,同时也增加了死亡的庄严和上帝所赐予她的宁静。

他们对我说,头一个前来志哀的便是那条非常善解人意的狗。它是不请自到的,它一路站起来,将前爪搁到抬架上,久久地对它所挚爱的那张脸进行最后一次凝视,然后便像来时那样无声无息地走开了。它懂得这全部的变故。

到了下午的三四点钟,天便开始下雪。可惜的是——吉恩再也不能看到这美丽的鹅毛大雪了,从前她是非常喜欢看下雪的。

雪还在继续下着。到了六点钟时,灵车停到了门口,准备将不幸的人儿带走。他们将棺材抬了起来,佩因开始奏起舒伯特的管弦乐《即兴曲》,那支曲子是吉恩最喜爱的,然后又奏了《间奏曲》,那也是为了苏西而奏的!后来又奏了《缓慢曲》,那则是为了她们的妈妈而奏的。这些都是我请他演奏的。

我倚窗凭眺,亲眼见灵车沿着大路弯曲地前进,眼看着吉恩的灵魂越行越远,然后开始在雪花飘飘中变得模糊,最终消失了。从此之后,吉恩便在我的生活当中消失了,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她那和她自小玩到大的堂兄杰维斯——还有她亲爱的老凯蒂——正在护送她前往很远的童年时期的家,与苏西以及兰登一起,再次躺到她妈妈的身边。

十二月二十六日——今天早上八点,那条狗过来看望了我,它对我显出非常亲热的样子。喔,这个可怜的孤儿!自那一天之后,我的房间也便成为了它的卧室。

隆冬的暴风雪大肆侵略,整夜未停,又咆哮了整整的一个上午,雪花大片大片地飘过原野,壮丽又庄严,凄惨而悲凉——但是吉恩却已经不在这儿了,她再也无法看到了。

下午的二时三十分——这是我们提前约好的时刻,葬礼开始的时间。虽然说地点在四百英里之外,但我还是能够看得一清二楚,就如同我亲自在场那样感同身受。具体地点是兰登家的书房里面,而吉恩的棺材则停放在四十年前她的妈妈同我站在那里举行婚礼的地方,那是十三年前苏西的棺材所停放的地方,五年半前她的妈妈的棺材所停放的地方,同时也是稍迟一点我的棺材所要停放的地方。

到了五点钟——仪式整个儿全都结束了。

当两周前克拉拉前去欧洲定居时,我的心情一定是难受的,但我能够忍受得了,因为我感觉她离我并不远,更是因为我还有吉恩。我告诉吉恩说,我们两人也能够组成一个家庭。我们说,我们两个要成为亲密的伙伴,要快乐地生活在这个世上——仅有我们两个人。

星期一,在轮船上,吉恩接我时,我心里便是在做着这美妙的梦。星期二的晚上,她在门口接我时,我的心里同样做着这个美妙的梦。我确信,有我们父女两个在一起,我们就是一个家庭。美梦终于变成了现实——哦,这宝贵的现实啊,心满意足的现实啊!实现了整整两天。

而现在呢?现在吉恩已经躺到了墓穴之中!她已经躺到了墓穴之中,我怎么能够相信这一切呢?我没有其他的想法,但愿她那甜美的灵魂得以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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