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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王的奋斗》


第001章 首领的自白书

我叫李顿,小时候的梦想是当一个科学家,我的名字和著名科学家牛顿就差一个字,而且牛顿会的我基本上都会,牛顿不会的……好像我也会不少,当然牛逼还是他老人家牛逼。身为一个熟读《十万个为什么》的有志青年,在踏上社会之后开始了碰壁之旅,用脸,用膝盖,用身体的各个部位,反正各种姿势都有经验,挫折中练就了一颗生生不息的强大心脏。当我正准备发力,为人生崛起做最后的冲刺的时候,发生了让我想不到的一次意外。

过程嘛……反正都是一把泪……可喜可贺的是我竟然当官了,不是在现代,而是天降上古时期不知名的小部落的最高领导,应该是穿了。不过我现在还沉浸在走上人生巅峰的巨大喜悦之中,一度无法自拔。在大首领杳无音讯的日子里(也就是我那个便宜老爹),整个部落的最高领导人就是我。

可算是咸鱼翻身了,平头老百姓唯唯诺诺的日子一去不返了,爷们作威作福的好日子……哎……主要是给了我为百姓谋福利,为人民做牛做马的机会,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带领贫困百姓走出困境拥抱美好的新生活。

当然也有不好的一面,首领竟然也要劳动,而且还是部落最危险的工作——狩猎。实际上,我能来到这里,受益于一次狩猎中的意外,这次狩猎直接让原来的那个小首领挂了,而我却取代了他的身份和身体。可见意外频发的狩猎有多么可怕。

被老虎咬了。

被牛顶了。

被野猪拱了。

被狼围了……这是野兽篇死法。

还有掉沟里了

掉水里了

从树上掉下来

掉山崖下啦……这是失足篇死法。

蛮荒时代,处处是危险,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浪漫。总的来说,时间紧,责任重,困难如山,却挡不住一个自信的领导决心!我还是有信心在未来的若干年(这个词很好用,给了领导很大的周旋余地)内,带领部落走出愚昧的懵懂时代,走向文明的发展的道路。

当然,因为时差几千年的问题,本首领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比如说让我先思考几天,做一个周详的计划之类的。毕竟在原始社会有一百种死法,狩猎过程中的伤亡至少要占据九十以上。在如此高危工作环境下,小命的安全一直得不到保障。尤其现在我的身体一看就是未成年人,想去混采果子的工作都被部落全体成员否决了,因为这关系到部落的脸面。在蛮荒时代,领导吃白食,这不是应该的吗?竟然能够联系到部落脸面上面,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东方人那么重面子了,根子在几千年前就已经扎下了根。

痛定思痛,我决定将这些混蛋的嘴脸都记录下来,以后……等到爷们雄起了,哼哼!一个一个找你们算账。

这是一张全家福,画面很抽象,只停留在我的脑子里,烟云缭绕的原始森林在朝阳下渐渐扯开神秘的面纱,挺拔高耸的山峦层层叠嶂,森林里此起彼伏的是鸟鸣,夹杂着突兀的野兽的低吼。在一个不太显眼的平缓的山坡上,散落着数十个圆顶金黄色茅草的草垛子,几乎看不到墙的存在,在清晨第一缕阳光的抚慰下,宁静的如同一张尘封的水彩画,一个不起眼的小村落,大概是上古时期,至于究竟那个年代……好吧,我已经认命了,我也不知道。没有一个人能够说清楚到底是什么时代,但是我还是得到了一些有用的消息。

比如:我们的部落是因为和另外一个部落联盟互怼,据说参战的战士总数超过两千人。手中武器以石头,棍子,夹杂少量的金属武器,战斗模式如同流氓混混抢地盘,但是战斗强度却让古今中外任何一场战争都黯然失色,据说只有不到300人活着走出战场。作为失败的一方,失去肥美的土地,丰饶的猎场……要问故乡在哪里,用巫的话来说,祖先们为了摆脱卑鄙的敌人的追杀,足足走(逃)了五年才来到现在居住的地方,我终于知道任何一个种族延续下来,必然有其一定的道理。打不过就跑,很让人泄气,可是不得不承认,能跑也是一种本事。

村子里的大知识分子,至少认识几十个字的‘巫’很气愤的说:“当初祖先是被对手用阴谋诡计陷害了,根本就没有战败这一说法,先祖是不可战神的巫神在人间的使者,怎么可能被一群凡人给打败了呢?……战败的时间大概是在他爷爷的、爷爷的小时候听说的……”用这种方法来推断,显然是无法得到准确的时间判断的,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作为我们这个部落的精神领袖,他至今还幻想着获得巫神的启示,让部落的荣光重新照耀到故土之上。

我很想对‘巫’说上一句:盲目崇拜要不得!

另外还要补充一句:封建迷信害死人!

当然,这样的结果是面对巫无穷无尽的咆哮和质问,尤其是,整个部落连小孩子都要采集野果,只有‘巫’是唯一的脱产干部,似乎比我这个最高领导人活的还要舒坦。当然‘巫’有他的理由,他随时随地等待巫神的恩宠,期待巫神的真灵降临到他的身上,带着部落走出困境,走向辉煌……(典型的狂热分子,根本就惹不起)

‘巫’是巫神在人间的使者,他的身份自然是超脱我们这些凡人的,自然霸占了这张全家福中间的位置。

在没有获得巫神恩宠的时候(其实从来就没有发生过巫神降临的神迹),‘巫’会发狂一般穿梭在森林里寻找各种他认为可以让巫神注意的东西,捣成泥浆往身上抹,植物的液体,野兽的鲜血,污泥……除了便便,这个家伙把所有臭的,腥的,刺鼻的东西往身上抹,然后如同狂躁症患者在火塘周围疯狂地跳着他自认为霸气十足的祈神舞蹈,向上天祷告,肆虐的吼叫,然后在耗尽最后一丝力气之后扑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宛如死去。有趣的是这老家伙总是能够在族人惊恐的眼神中晃晃悠悠的活过来……如果要我是巫神,打死也不会降临到‘巫’的身上,这家伙就像是烈日下暴晒了三天的腐肉,几乎能够隔绝所有生灵,奇怪的是‘巫’这么臭,但是从来没有苍蝇来找他的麻烦。

站在我边上的据说是我的兄弟,叫‘造’。亲的。可是当我带着他去河边洗脸的时候,总是感觉很违和,似乎上一辈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因为明明是兄弟,他是胖子,可我却长着一张清瘦的脸,这个秘密打死我不会说出来,这关系到我那个便宜老爹的尊严。

说起‘造’他是在部落里仅次于‘巫’的神人,心大,且宽,还有一副好牙口,在部落食物短缺的时期,愣是越来越胖……而且作为兄长,我一直教导他要尊敬兄长,把有限的食物让给我这个混迹在战士队伍里的累赘。可‘造’依然胖了,而且还是一发不可收拾的胖了!

这家伙几乎什么都吃,树皮,草根,果子,肉,昆虫,甚至野兽遗弃的骨头,他都要敲碎了嘬上两口。现如今,他已经胖到两只眼睛成了两条缝隙,但并不妨碍他寻找食物的敏捷身手。谢天谢地,他和‘巫’一样嫌弃便便,在‘造’的食谱里,没有便便,要不然作为部落的最高领导人,说不定我一怒之下会将这个混蛋逐出部落。

直到有一天‘巫’惊恐地的告诉我‘造’可能已经百毒不侵了。他亲眼看到‘造’很优雅的闷了一口用来给狩猎的矛增加杀伤力的毒药,然后一张胖脸皱成了菊花,除了拉了一天稀之外。第二天,依旧活蹦乱跳的出现在大家的眼前。因为这次意外,‘造’的才能被我这个哥哥终于发现了,然后受到了提拔,委以重任。主要工作就是品尝不明植物是否有毒,为此‘造’获得了双份口粮,重要性堪比战士。并且在吃货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毒药,是‘巫’为部落做出的为数不多的贡献,可惜,战士们从来都不用,这可能关乎那帮混蛋的狗屁勇气和尊严。

站在我前面的几个小女孩,是部落的未来,好吧,她们的未来就是快点长大,然后为部落的繁衍做出贡献。让这些才六七岁的小女孩肩负如此重大的责任,就算是已经走到山穷水尽的我都有些不忍。当然我会补偿她们的,如果运气好,巫神庇佑,在下一次狩猎中能猎捕到几头麂子的话,本首领做主个她们几个做上一套麂子皮的短裙,算是部落的补偿。当然,在此之前是该给自己做一套,总不能我这个大领导腰上围着一团茅草出门吧!这关乎整个部落的形象。

不过我对此并不指望太多,主要是站在我身后的几个家伙,强壮的根本就不像是人类,这群脑仁比核桃大不了多少的二货,在狩猎中往往乱作一团,看到巨大的猎物眼睛就发亮,放光,在他们的猎物名单上根本就没有麂子这种比兔子大不了多少的猎物。他们最喜欢的做的狩猎活动就是用一段几百斤重的原木,一个人怼一头处在狂怒之中横冲直撞的野猪,然后将猎物砸晕,个人英雄主义在这个快吃不上饭的部落还是如此盛行,这让我对未来充满了担忧。至于说本首领是伟大的,睿智的,处处都显露出智慧光芒的先知……当然,现在我还没有能力抓捕任何野兽,森林的兔子跑的都比我快。当然我首要的任务是解决纪律问题……这很难。

至于采果子的妇女老人和孩子,这些在部落里根本就没有地位,不做一一赘述了。

这就是我所处的环境,需要带领这群暴虐,迷信,狂躁,整天在作死边缘玩杂技的原始人走出困境,奔向小康,对此作为一个优秀的领导,我责无旁贷,并已走在路上……

之所以义无反顾的带着这帮二货,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这群‘二货’的帮衬,我会在这个暗无天日的是时代里,一天都活不下去,甚至成为野兽的口粮……不多说了,明天还要领导这群‘二货’去较远的山区狩猎肉食,冬天快来了,需要玩命的囤积粮食。

刚醒来的那一刻,我就发现了周围的异样,一张张刀耕火种的脸,几乎让人崩溃;简陋的工具,几乎聪明一点的类人猿也会使用;还有野兽般魔性的嚎叫声……于是我把所处这个时代定义为蛮荒时代。

这是我来到蛮荒时代的第三天,我给自己做了一个决定,看似草率,实际是完全没有办法。

第一天,在昏迷中度过。

第二天,养伤。

第三天,领导狩猎工作中再次英雄负伤,因此,我对我的未来充满了担忧。

继续过这样的生活,我怕用不了多久,我该交代后事了……蛮荒的日常生活对于我来说,就像是一只老鼠掉在了猫笼子里,结果只有两个,惨死,虐死。无论哪一个结果,我都不想选的,唯一能做的就是改变,改变整个部落。让部落的改变来适应我的喜好。在此之前,我需要掌握部落的权力,至高无上的权力。

这段话总结起来就是,血腥的政变将要开始了。

第002章 一切为了生存

很不幸的是,昨天的狩猎在结局相对美满的情况下,首领大人再一次英雄负伤。

好在伤的不重,只是崴了脚而已,身体多处擦伤,这在近乎原始人类的范畴内,基本上不能算是受伤。这不是关键,关键是在昨天的狩猎过程中,李顿以最大程度的恶意揣摩自己在部落中的威望,受伤后没有滑竿抬他回来也就算了,连个担架都没有,他差点被当成猎物一样绑在一根碗口粗的木棍上抬回来,要不是他坚持不允许这种糟蹋首领的举动,那么昨天他丢脸丢大发了。

好吧,李顿也是想多了,他在部落根本就没有威望!

要是他那个便宜老爹,或许部落中的战士都会服从,毕竟积威多年,要是连这帮没脑子的货色都吃不住,他还当什么首领?

可是李顿,呵呵……

昨天的狩猎其实和平常一样,他受伤完全是因为阻碍了部下的进攻路线,然后被不知道尊卑的无脑部落战士撞了一下,一头栽进了灌木丛里,怒气暴涨的李蒙从地上爬起来,准备呵斥部下的时候,还很不幸的滑了一跤,脚当时就肿起来了。

在囤积过冬食物的关键时期,轻伤不下火线的备荒关节眼上,李顿却无法有效地领导部落的生产。

而放任部落的这帮混球乱搞,天知道他的部落最终会在这个冬天饿死多少人。

因为,在矮子里拔高个,需要提拔能够在关键时刻代替他领导男性部落成员狩猎,并获得丰收的领导人才,对李蒙来说已经是迫在眉睫的问题。在部落紧急防御工事——其实就是一个天然溶洞里,火塘跳跃着死气沉沉的橘黄色火焰,部落最为重要的成员都悉数到场。一张和妖魔鬼怪没什么区别的‘巫’更是装出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眼神凶巴巴地盯着部落仅有的七个战士。当然也可能是八个,如果‘造’能够担任狩猎任务的话,算他一个。

晚饭过后,照常是部落战士们的休闲时间,剔牙,这个被李顿深恶痛绝的坏毛病,却在战士中颇为流行。

这帮家伙是分到肉食最多的一个群体。

吃烤肉,塞牙缝也很正常。

似乎在部落之中,流传着一个没有明文的规则,剔牙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只有吃肉的成员才会塞牙,优越感几乎等同于后世土豪穿金戴银的场面。而李顿已经三天没有刷牙了,他开始浑身难受,可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他去哪儿淘换牙刷去?

再说了,就算是有了牙刷,牙膏呢?

没有牙膏,来一把青盐也不错。

可这还是蛮荒世界吗?

还有没有原始社会的朴素作风了?

带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心态,李顿开始了他来到部落的第一次全体会议。

实际上也不算全体会议,妇女地位地下,根本就没有决定部落未来的权力。而老人和孩子,都属于累赘。尤其是老人,基本上也都是以妇女为主,因为需要外出狩猎的战士,能活过壮年的都很少见,更不要说老人了。狩猎,尤其是在森林里,无处不在的危险之下,每一次狩猎行动都承载着部落的希望和眼泪。

李顿正是因为看到部落长此以往带来的危害,成年男子的数量一直无法增长,部落的实力越来越弱小,他才着急了。

改变部落现有的劳作方式,对李顿来说是迫在眉睫的关键。也是部落能够壮大的关键。

而在此之前,他需要说服在部落之中拥有表决权的成员。七个战士,巫,加起来一通八个人。

虽说部落成员一个个脑子都不好使,但在性格上……很轴。属于绕不过弯来的死脑筋,好在他已经找到了办法,他选择先吓住这帮混蛋再说。

李顿带着莫名的优越感,他可是能够背圆周率小数点后七位的牛人,在落后的原始部落,他的身份将是科学家,还是那种在历史上添加了浓厚色彩的科学巨匠……好吧,就李顿失败的人生经历来说,他的心脏要是不二一点,活着会很艰难:“就在昨天,‘巫’告诉我,在距离我们部落不到十天的路程之外,有一个部落,人的数量是我们的三倍,战士更是比我们多四倍。兄弟们,难道你们还在散漫地为捕获一两头野猪而傻乐,说不定明天的太阳出现在地平线上的时候,迎接我们的是石斧和长矛。”

实际上,蛮荒时代的路程,根本就不能按照李顿的说法来计算。

因为食物的保存问题,加上缺乏驮运食物的牲口,十天的路,一个月都没走完也有可能。

可李顿的话,一下子引起了部落成员的紧张和慌乱,慌乱之后,部落战士几乎异口同声地开口大吼:“他们要战,我们就战。”

“蛮牛部落从来不怕挑衅,每一个战士的一生只有两条路,在战斗,或是在战斗的路上……”

李顿气地差点没翻白眼,这帮混蛋,难道你们刚才坐在火塘边上悠闲地剔牙也算‘在战斗的路上’?撂嘴就忘,也算是这帮家伙的另一个特点。当然,肯定不是优点。

唯独只有‘巫’并没有开口,他看了一眼领头的‘巨’,这是一个大块头,属于在人海中都鹤立鸡群的一类。要不是头发乱的像是一个鸟窝,卖相应该能更好一些。

‘巫’是知道战争给部落带来的危害的。

当然这有一个先决条件,部落的对手很强。‘巫’这样的老狐狸是不介意欺负一下比蛮牛部落弱小的对手,抢走他们年轻的女人,抢走他们的粮食……部落和部落之间的战争更本就不存在正义。

也有一些部落比较和善,但一般情况下,一个部落的周围出现另外一个部落,战争的号角就已经吹响了。

“一只手能够打败另外一只手,但是一只手怎么可能打得过四只手,五只手?”

‘巫’有点看不下去了,他终于开口呵斥‘巨’脑袋一热的豪言壮语。听着很提气,可要是就蛮牛部落现在的状况,根本就没有胜利的希望。而在这场注定要失败的战争之中,与会的九个人,包括李顿在内,都是会在对手斩首的目标之内的。而‘巫’也无法避免这种结局,因为一个部落只需要一个‘巫’,信仰不同的‘巫’是异类,是被首先关注和消灭的对象。

‘巨’气鼓鼓地想要反驳,可面对‘巫’如同死鱼一般的眼神,只能低着脑袋暗自生气。李顿甚至听到了牙齿咬地咯咯作响的声音。

看到预想的效果达到了,李顿嘴角涌上一丝笑意,战争?

蛮牛部落的战士虽说才七个,对方就算是四倍于蛮牛部落的人口,能够出战的战士又有多少?而且还不能将战士全部派出,营地需要有战士驻守,狩猎食物要保障,最多也就是派出蛮牛部落两倍的战士,也十几个战士。表面上看,是二大一的局面,蛮牛部落处于绝对的劣势。可不要忘记了,这是一场灭族战。而且战争的主场在蛮牛部落这边,老人、孩子、女人虽然在平时狩猎的时候派不上用,可问题是三个人拖住一个总不会有大问题吧,甚至隔开对方的阵型,来一个各个击破,这场战争的结局是很难预料的。

当然,李顿是不会说的,‘巫’的眉头微皱,似乎也察觉到自己好像被李顿绕进坑里了,可就不知道哪儿不对劲。

“对手人多也没有什么可怕的,我认为我们蛮牛部落完全不是没有反手之力了。但是战争一旦打起来,我们就没有办法继续囤积过冬的食物,就算是在大家的同心协力之下,战争最后胜利了,赶走了侵略者,但是在这个冬天,部落还是无法挨过这个严寒的冬天。你们想过没有,在外面下着雪的天气里,大家饿着肚子,只能喝着凉水过日子……”

“会死人的!”

‘巨’底气不足地小声提醒道,他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当然部落的战士基本上都是这种性格,但唯独怕的就是饿肚子。

李顿笑道:“没错,会死人的,这个冬天是蛮牛部落内忧外患的冬天,我们没有足够的食物,外面还有一个强劲的对手,部落以往祥和恬静的生活被打破了,是要做出改变的时候了。”

“改变?”

‘巫’有点不解,撇了李顿一眼,心中不满:“这臭小子,怎么事前没有和他说过这个事呢?”

“没错,改变。”李顿的语气一次比一次重:“如果部落不改变,将无法渡过冬天的严寒,也无法抵御外敌的入侵,覆灭不过是时间问题。或许是明天,或许是一个月之后。”

“那么改变什么呢?”‘巨’瞪着牛铃般的眼珠子,迷茫地看着李顿,让他狩猎战斗,他能够演绎出数十种热血沸腾的画面出来,可要是让他想主意,基本就不用指望了。

李顿伸出三个手指头:“我们需要从三个方面做出改变,第一:组织结构的变化,让部落更有效率;第二:生产方式的变化,让部落再也不缺乏粮食;第三:武器工具的变化,让部落更加能战斗!”

……

李顿的会议还在继续,在很多年以后的《神元大陆通史》开篇第一段就是:《大帝本纪》。第一句话就是:神元初年,大帝召开御前会议,确立了帝国崛起的根基,迈出了他辉煌征服道路上的第一步。

第003章 神不在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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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的族人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鲜血,却无法获得足够的肉食?”

“为什么勇气和血腥在狩猎中屡次出现变故?”

“为什么妇女和孩子天不亮出去采摘,累死累活,却连一顿饱饭都成了奢望?”

……

李顿蛊惑的声音在耳畔萦绕,有些话听着让拥有部落最高地位的战士都脸红。妇女和孩子吃不饱饭,归根到底,部落的食物是优先供应给战士们。等于这些孔武有力的家伙,消耗了大部分的部落食物,却依旧让部落的成员吃不饱饭。可战士也是从孩子们成长起来的,谁都有一个挨饿和不堪回首的童年,李顿的话触动了他们仅有的童年记忆。这并不是能力问题,而不是体制的问题。

作为一个领导者,李顿也不会一味打压部落高级成员的积极性,真要把他们说的一文不值,说不定连最后的一点勇气都要没了。真要这样的话,李顿还不如找一个大一点的部落投靠对方。说不定还能混一顿饱饭。

当然,结果可能并不如预期的那么好。因为,李顿离开了蛮牛部落,他的身份就彻底变了。

投靠的战士,除非是那种勇气和武力能够获得所有人敬佩的野兽级战士,不然只能成为部落的底层。运气差一点的话,很有可能会变成仆从,混迹在孩子和妇女中间,做一个快乐的采集工作者。

但这不是李顿想要的结果。

在蛮牛部落彻底覆灭之前,他唯一想要做的就是摆脱这种局面,用最快的速度恢复蛮牛部落的实力,不停的吞并周围的势力。只有这样,他这个部落首领才不会沦落为底层部落成员。朝不保夕不说,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那还活个什么劲啊!作为一个现代人,这样的结果他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你们想过没有,造成如今局面的最终原因到底是什么?”

‘巫’有点紧张,他在部落中的任务是和神灵沟通。当然,他肯定说每次沟通都非常美满,作为普通成员自然无法反驳他。可首领却有这个权力,如果部落被神遗弃了,遭遇最大非议的不是首领,而是‘巫’。再说了,‘巫’心里难道还没有一点数吗?就他跳大神的招数,还能招来神灵附身?

最怕的就是引起部落成员的不满,对他开始怀疑。

一个被神遗弃的‘巫’,结局肯定会很凄惨。

按照蛮荒世界的法则,他很有可能被烧死。

过程有可能会不一样,基本上分为两种,自己举着火把走上柴火垛,然后点火,在后世这叫自焚;还有一种过程就是他被捆绑在柴火垛上,然后部落首领点火烧死,这在后世叫火刑;甭管是自杀也好,火刑也罢,‘巫’都不愿意尝试一下。不想死,自然要编一个可靠一点的故事糊弄过去,蛮荒人也不容易,脑子不大灵光的大有人在,可‘巫’是什么职业?他可是神棍啊!

当神棍的脑子还不灵,这不是等着被人拆穿吗?

‘巫’挣扎地开口道:“神……神最近不在洞里。”

一开始,李顿还有点发愣,什么叫‘神不在洞里’?

神仙住山洞?

好像神话故事里真不少。

可是在李顿听来,这神的身价也太低了,太掉价,你丫确定说的是神的家?总感觉是神和兔子似的,整天猫在洞里,窥探周围的敌情!土地爷都活的比‘巫’口里的神阔气。

不过很快他就想到了,部落之中最理想的生活环境就是山洞,冬暖夏凉不说,而且只要在洞口稍微布置一些措施,安全性就能得到很大的保证。

而山洞是部落地位的两个人所共有的,只有李顿和‘巫’有资格生活在山洞里。而且山洞中的火塘也从来不熄灭,这在寒冷的冬天简直就是天堂一般的享受。而部落的其他成员的住处就比较寒酸了,平地上挖一个洞,然后盖上茅草,不挡风,不遮雨,憋屈地和活在地下的老鼠一个待遇。

山洞,是蛮荒时代原始人眼中最为高大的存在,比别墅的地位都要高,什么上下六百平米,送游泳池,送庭院,地下室……这些都挡不住野兽的袭击。而山洞就可以,这是一个领地的防御中心工事,是保存部落的最后一道放线。同时也是地位的象征,在蛮荒人眼中,一个宽敞,隐蔽,拥有清洁水源的山洞,其地位不比后世人眼中的皇宫差一星半点。当然神住的山洞自然不能普通,至少有十个火塘,燃烧的烟雾却能够很快从山洞的顶部消散出去……

‘巫’卖力地吹嘘他脑补神灵的优越生活……而李顿越听越觉得不对劲,这个场面好像后世的一部经典小说里描绘的场景。杨子龙面不改色舌战群匪,八大金刚轮番上阵……这尼玛怎么这么像是座山雕的老巢——威虎厅呢?

那可是一个积年老土匪的老巢啊!

神住在这样的地方,不膈应吗?

好吧,这些梗也就现代人懂得,还是现代的华国人。在蛮荒时代,神还停留在住在山洞里,铺着金黄色的稻草当床铺,浑身上下穿戴着金光闪闪的金属装饰,以青铜(青铜刚铸造出来的颜色和黄铜差不多,要是打磨之后,更是堪比18K黄金)为主,在太阳底下全身上下都反射着金光闪闪地光芒,堪比后世伪土豪,眼神犀利地为蛮荒时代的穷苦百姓排忧解难。

‘巫’飘忽的眼神,高深莫测的表情之下,是一颗忐忑的心,李顿在三天前昏迷醒来之后,就告诉过他,神召唤他带领部落走向光明。不过,李顿的身上迟迟没有出现神迹的光环,让他大概已经开始遗忘李顿带来的神谕。当然,‘巫’知道自己是假的,他根本就召唤不到神灵。他也很想当然地认为李顿说的话也是假的。

偷偷打量了几次李顿的表情,一次比一次不屑。

‘巫’心里也有点打鼓,好在‘巫’在部落多年的威望还在,部落成员听他的多过听首领的。事实上,在部落面对重大抉择的时候,首领也需要向‘巫’寻求答案。比如说逃跑的时候,往左走?还是往右走?

“首领,你似乎有话要说。”

‘巫’终于觉得自己再也编不下去了,他已经将神灵描绘到无以复加的完美。他不相信李顿能够比他强。

眼神和‘巫’对视,李顿心中哀叹,可怜的蛮荒人啊!你们的想象力实在让人着急啊!

重重地咳嗽一声,平静一下心情,李顿开口道:“神灵已经不住在山洞了。”

“啊!怎么可能?”

“神灵要是不住在山洞里,他住哪儿?”

战士们惊诧之后,反而是愤怒,朴素的性格让他们特别容易被激怒。当他们信奉的神灵没有山洞住的时候,这种愤怒尤为激烈。

“一群傻子,你们以为神真的和我们一样,住在山洞里,每天就为了吃上一口热气腾腾的烤肉而满足?”

‘巨’是一个憨厚的汉子,他的人生信条之中烤肉永远是第一位的,当他听说神灵都不吃烤肉了,内心反而为神灵的生活质量担忧起来:“神都不吃烤肉了,会不会饿死?”

“就和你们说的,神不住在山洞,就好像无家可归似的。神灵当然不稀罕烤肉这种平常的食物,他们是主宰,是拥有无上法力的存在,只要他们愿意,手指头动一动,就可以让麋鹿死去。当然他们也能让死去的生灵复活。”说这些话的时候,李顿是小心翼翼的,他担心部落的成员会无法理解而和他决裂。万一他被当成异类,被部落驱赶出去,那他就死定了。好在部落的几个战士反应都还算平静,他们似乎也觉察出神为了一口吃的就满足,太过低级。

“你们想一想,神是无处不在的,神拥有无上的法力,他怎么可能会为了一口吃的而担忧?”

“你又不是神,你怎么可能知道他们的存在?”

终于,‘巫’怒气冲冲地对李顿咆哮道,他终于发现了李顿的意图,他正在颠覆一代代传承下来的‘巫’给部落成员灌输的理论。

一旦这些理论不存在了,‘巫’在部落中将彻底失去至高无上的地位,沦落成为普通部落成员,甚至比普通成员还不如。很少有人会容忍一个欺骗他们一辈子的骗子,也很少有人会戳破骗子的伎俩之后选择原谅。

蛮荒时代的人是不聪明,但更多是质朴和纯真,这些人的眼里最容不得正是沙子。

李顿神秘一笑,不屑地冷哼道:“我在三天前那次狩猎中昏迷,记得我醒来的时候,你们说我已经死了。”

‘巫’尴尬道:“当时我们都没有预料到你能够活过来。”

手脚冰凉,失去体温,心脏也停止了跳动。这样的人要说还能活过来,不是说没有,肯定不多。

而李顿正好经历过了这么一次。李顿舒醒过来的时候不仅‘巫’在场,还有不少部落其他成员在场,不少人都听到李顿说过一句话:“神不让我死!”

没有人真的以为李顿受到了神的眷顾,都认为是‘巫’的请神仪式达到了效果。可被李顿再一次提的时候,有人心里就开始怀疑了,这难道是真的?

第004章 神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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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首领见过神?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一发不可收拾。

在懵懂的蛮荒时代,神灵的是一个弱小的部落成员最大的心灵依靠。信仰就是这么奇妙,越是弱小的人,就越需要。谁都想知道神长什么样子,好奇心这种东西,是个人都会有。尤其是在娱乐匮乏的蛮荒时代的,部落成员连吹牛的想象力都匮乏,更不要说对于神的定义了。

当然,有一个人是不想听的,也不是说不想,而是他不想神的信息从李顿的嘴里说出来,这个人就是‘巫’。

‘巫’尖叫道:“这不可能,你怎么可能见过神?”

李顿的内心并不想和‘巫’撕破脸皮,这几天的观察中,他发现‘巫’是真心为了部落的一个人,更谈不上自私。可‘巫’已经成了拦在他面前的一道坎,一块石头,不搬开,他只能按照原始人的生活轨迹生活,这样还不如让他死了算了。

李顿见‘巫’的情绪快要濒临失控,心中暗暗松了一口气,不怕‘巫’紧张,就怕他不紧张,甚至完全不关心,那才麻烦了:“怎么就不可能?如果没有神的护佑,我怎么可能活过来?这都是神的旨意,难道神没有告诉你吗?”

“这个……”‘巫’顿时有些瞠目结舌,他头上挂着一个沟通神和凡人的重任。可是自从他担任部落的‘巫’之后,他压根就没有看到过所谓的神。更不要说神灵附体,也就是所谓的‘请神’,大多数时候他请神之后开口说神的旨意,不过是他自我欺骗的把戏而已。

脸上浓重油彩,打扮地像是一个上台的京剧演员的‘巫’,气地哆嗦不已,他惊恐地发现周围人的眼神带着狂热的向往,部落其他成员的好奇心完全被李顿勾起来了,顿感不妙,可要是让他反驳,他却说不出些什么来,他也想知道神到底长成什么样,神是否真的存在?无计可施之下,‘巫’只能硬着头皮让李顿继续说,等待李顿话中的漏洞,然后他再戳破这小子的诡计:“你说你见过神,那么好吧,你说说看,神到底长成什么样?神要是不住在山洞里,他住在哪里?”

李顿傲气地点头道:“我当然见过神,但是神明是如此的耀眼,我怎么可能冒着亵渎神明的威仪亵渎他老人家的容貌。”

“呵呵,你说你见过神,却又不知道神明的容貌?”‘巫’有种胜券在握的欣喜,李顿这小子还是嫩了一点。在他这贴老膏药的面前,很快就会被打成原形。

李顿仰起脖子,摆出一副向往无比的表情出来,仿佛是在回忆,却更像是在敬仰:“神他老人家的容貌我不敢详说,因为我见到他老人家的时候,整个人都被幸福所笼罩,那一刻我记起来我们部落所遭受的苦难,在最艰难的时候,我们都不曾怀疑过神的存在,因为我们坚信,神无所处不在,他就在我们的身边。看着我们经历了无数的苦难之后,是否还是依然对他敬畏……”

“他需要磨砺我们坚韧的性格,让我们的体魄更加的强大,却从来没有出手帮过我们,哪怕只有一次。他想知道,我们对他的敬畏是否出自内心深处,是否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改变?”

“当然不会变,神是我们的依靠。”‘巫’不屑地提醒李顿,这些口水话糊弄一下不明真相的部落成员可以,但是想要用这些话来糊弄他,还差得远呢!

李顿也不指望这种空洞无比的献媚之词,会让‘巫’甘愿交出手中的权力,他不过是在铺垫而已:“我在神的住所聆听了他老人家三个月的教诲,我甚至想一直追随他老人家的身边……可是……”

“三个月,可是你晕倒不过半天。”‘巫’终于开始准备反击了,他觉得李顿已经是黔驴技穷,这样的对手根本就不值得他重视。原先的担心太过可笑。

李顿脸上的憧憬猛然一收,阴沉地看着‘巫’,语气严厉道:“难道你不知道神境之内,一天等于凡间的一年吗?”

明明觉得是假的,有千万句反驳的话堵在胸口,可是他就是没办法反驳。‘巫’顿时瞪大眼珠子:“你……”

很想戳破李顿的谎言,可对于‘巫’来说,甭管怎么说,他都不可能将李顿话中神的定义推高到更高的层次,如果无法达到,那么就等于他输了。神境不会真的是一天等于地上的一年吧?他如果说李顿说的话是假的,那么他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一切都是假的。神境是否存在?在哪里?然后才是神境中一天是否能够当成地上一年过。

他能证明吗?

显然不能。

‘巫’只能沉默以对。

神的存在是人把不可能事强加于上的结果,如果是正常情况,一天当然不会等于一年。可问题是神啊!他老人家生活的地方,难道也不可能吗?

神,一切都有可能。

‘巫’发现原本才智笨拙的李顿,一下子变得牙尖嘴利起来,连他整个老江湖都有点吃不消。

可李顿还在继续说:“要说神住的地方……”

他故意买了一个关子,发现部落层元一个个竖起耳朵,屏气凝神的样子,顿时满意的点点头,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神住在神境,那是在天上的深山之巅,那座深山的名字叫昆仑。”

虽说‘巫’对李顿的说法颇为不屑,可他已经懒得去反驳了。真要忍不住嘴,到时候难堪的指不定就是他。

“神境之大,比陆地不知道大多少倍,而神住在神境的中央,他的宫殿门口有两只神兽看门,进入天门之后是一座由青色的石头垒成的高台,从高台上洒落的阶梯足足有一万阶,而高台上铺了白色的玉石还有砌着白色玉石的栏杆,栏杆上是一头头栩栩如生的神兽。神的宫殿拥有金色的屋顶,如同一片巨大的云彩一样,盖在高大的金色的柱子上,神的声音从大殿内传来,可以到天空的任何一个角落,如同打雷一般。”

“原本我是不敢去看神的容貌的,但是在离开的时候,实在忍不住,偷偷看了一眼。”

“快说,快说,神到底长什么样子!”

“神高大如同山峦一般,端坐在黄金的神台上,他穿着麒麟战靴,身上披着流彩的战袍,散发着夺目的光芒,面如红日,就像是初升的太阳,双目如同夜晚最明亮的星星,脸上的胡须如同瀑布般散落下来,一直到胸口以下的部位……”

‘巨’不止一次在‘巫’的口中探知神明的长相,他觉得李顿口中的神很有说服力,可是和‘巫’的说法好像有出入啊!

“神的脸不是黑的吗?”

李顿一通咳嗽,瞪眼道:“谁说的?”黑脸的神,亏你想得出来,这不是给神抹黑吗?脸黑的神灵,好像门神的脸不太白,可问题是在神界,门神有个毛地位?

‘巨’是一个实在人,他将‘巫’出卖的干干净净:“‘巫’说的。”

“对啊,对啊,‘巫’说过,神的脸是黑的。”

李顿被‘巨’无心的一句话,将他‘巫’的立场一下子摆到了对立面,就他们的说法,谁的也不见得能说服谁。一个说是红脸的,一个说是黑脸的。

不过李顿有的是办法,根本就不给‘巫’反驳的机会:“听我说,我说的是至高神,‘巫’说的是哪个神?”

“神不是一个啊!”

“多稀罕呢?你以为每一个部落信奉的神都是一个吗?”

这话根本就不用验证,李顿甚至可以闭着眼睛胡说八道也不用担心被戳穿。

‘巫’虽说很想戳破李顿的阴谋,可是在神的问题上,他不可能和李顿来一个两败俱伤,到时候李顿完蛋,他也差不多了。‘巫’沉声道:“战神的脸是黑的。”

不过李顿没有反驳‘巫’的话,反而继续说起来:“你们不会以为神境就一个神吧,哪里不仅仅有地位最高的神明,还有他的下属,和部落一样,地位高的神才有资格住最大的宫殿,而地位低的神只能成为属下或附庸。”

在力量为尊的蛮荒,这种解释是很有市场的。

脑子不太好使的‘巨’很迷茫的点头,他觉得这样的解释很附和他的预期,一下子他的智商也提高了不少。

“在至高神身边站着的是战神,他的脸是黑的,不过我不知道是否真的是‘巫’所说的战神。他的装扮就平常了一些,穿着火红色的战袍,豹子眼,横眉,一张大口满嘴白牙,不怒却带着无尽的威严……”

李顿也是词穷了,没得办法,他把老家的老爷庙的关二爷给搬出来,当神糊弄一下族人,至于那个黑脸的……这货不就是周仓吗?

当然他描绘的场景还有紫禁城的三大殿,还把三大殿的规模夸张了无数倍,结果就描绘成了老爷庙和紫禁城双拼之后,放大数百上千倍之后的神殿——林霄宝殿。

李顿感觉自己的脑子有点烧,怎么就胡说八道到这种境地了,不能再说下去了,再胡说估计要露相了。

于是他一脸郑重地停下来,装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开口道:“我在神境学习了三个月,回到人间的时候至高神他老人家给我下达了一道神谕——”

第005章 夺权

《神谕》开篇:神说,你们要从山洞里走出来,才能摆脱昏暗,找到光明。

可以说,李顿已经立于不败之地,反正他已经把神都拉出来说话了,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神,还是至高神。顾名思义,李顿所代言的神,是最牛逼的。两个新老神棍,大眼瞪小眼地看着,在一刹那的时间里,仿佛要吃人的样子。

‘巫’心头气愤不已,他自信能够瞬间戳穿李顿的鬼把戏,当然也有可能失手,但这种概率几乎不存在。因为他在多年的实践过程之中发现,原来压根就没有神。神迹的出现多半是出于偶然,然后被他加工成神的故意行为。好吧,神棍的道路是艰难的,曲折的,充满艰辛和失败的。可问题是他戳穿了李顿之后,自己该怎么办?

李顿的行为就像是第一次行骗的骗子,在他这个老骗子眼里,漏洞百出。

可‘巫’要是被人知道他多年享受的崇高地位都是用欺骗族人得来的,这样的结果他能够承受的起吗?

就朴素的蛮荒人的性格,他会被活撕了的。

内心挣扎了片刻,时间很短,可对‘巫’来说,仿佛经历了一生那么漫长。他知道,一旦李顿的神在人间的代言人被族人接收,那么部族之中就没有他什么事了。至少在糊弄人,享受最高待遇上肯定会大打折扣。他开始担心起来自己在部落的未来。

是孤注一掷?可万一是真的呢?这不是和找死没两样吗?

或是,选择臣服?这是一个两难的抉择。临了,‘巫’还是选择退让,他在和李顿的对视之中,渐渐地底下了脑袋,耷拉着眼皮,很不情愿的开口道:“神是不会错的。”

这话出口,心头是带着无尽的哀怨。

神就从来没有选过他!

这让‘巫’这个生下来就等于拥有和神沟通资格的人非常沮丧,他每一次都很卖力的表现,可是……神连一次都没有搭理他。没有贡献,就没有饭吃,或者是没有吃饱饭的权力,‘巫’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遇到朝不保夕的境地。

而相反,李顿却是在心头松了一口气,他一直担心‘巫’会为了在部落中的地位和他死磕。这是最坏的结果,也是最难掌控的结果。好在‘巫’并没有这么做,反而在他最紧张的时候认输了。投桃报李,李顿也不是一个赶尽杀绝的人,何况‘巫’在部落中也并非是毫无用处。至少作为蛮荒时代的精英,‘巫’的整套学识传承是其他成员无法相比的。

“作为神在人间的使者,我们的部落也受到了神的眷顾。但是神是不会干预凡人的世界,最终一切都需要我们来完成。好在我从神哪里学到了不少知识,可以帮助部落强大起来。部落是大家的部落,不是我一个人,靠我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让部落强大,需要大家的努力。我的作用是先知,带领部落永远走在正确的道路之上……”

战士们傻乎乎的互相看着,恐怕他们很难理解李顿的话,按照他们的标准,李顿连一个合格的战士都算不上。

不过,‘巫’表现出了一个精英该有的素养,嚎叫道:“噢……罗罗罗……”

部落战士也跟着呼喊起来:噢……罗罗罗……

虽说心里已经有了准备,部落成员的嚎叫声属于欢呼的范畴。可问题是,听在耳朵里,李顿总觉得像是在哄猪似的,不得劲。

欢呼过后,李顿终于心中大定,他清楚自己还没办法在部落成员眼中获得至高无上的威望,他们支持最多是因为对未知的恐惧。

神,是一个不错的威慑。

但要是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李顿都无法做出收服部落成员的大动作的话,也就是给部落带来巨大的变化和实惠,他很可能被耐心并不好的部落成员给抛弃。他不是‘巫’,‘巫’是部落代代相传的精神依靠。就算不靠谱,部落的战士也不会去羞辱‘巫’,而李顿就不一样了,他所带着的光环是一个外来者,是新事物,要想要部落成员在短时间内接受,就必须要有巨大的好处。蛮荒人虽然傻,但他们好占便宜的心思,是植根于灵魂深处的基石。这也是对李顿接下来领导能力的最大考验。

至于,作为一个首领必须具备的勇气和胆略……

李顿已经放弃了,他既没有和蛮荒人决斗的战斗力,也没有指挥狩猎,对猎物发出致命一击的本事。

他有的是眼界,来自于后世的几千年科技发展带来的福利。

至于神和神使的身份?

当然是真的!

就算是假的,李顿也让人相信神真的存在,他见过神,他是被神眷顾的部落首领。

他将不再是那个瘦弱的,缺乏勇气的小首领。

而是带着神谕而来,拥有无上智慧的神在人间的使者……

说这么多,毛用都没有。什么神在人间行走的使者,什么带领部落成员走向光明的大道。这些都是没影子的事,李顿也不会自认为自己的学识能够带领一群原始部落成员走上幸福美满的新生活。这都是没谱的事。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夺权。老首领离开之后,部落的实际权力大部分都掌握在‘巫’手中。

按照传统‘巫’是没有办法担任首领的,可拥有巨大权力的‘巫’说不定哪一天看李顿不顺眼了,废除他整个首领,那可就悲剧了。

还有一个原因,李顿很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他发现如果自己不夺权成功的话,他将面临自无法掌控的局面。论在蛮荒时代求生的能力,他一个现代人的灵魂,就算是融合了现在的身体,反应和力量有了很大的提高,可问题是,他还是一个干嘛嘛不行的累赘。

远的不说,采摘工作已经够简单了吧?

他能分得清楚哪些果实有毒,哪些果实没有毒吗?这已经是部落的女人和孩子才能参加的工作,李顿已经成年,或许他不承认,他在河边洗漱的时候,对着河面上那个青涩的面庞说什么也不敢相信自己会和成年搭嘎。可他是首领,他要是不身先士卒,还能指望部落里其他成员对他拥戴吗?一个正常的蛮荒部落男人,都无法忍受自己要混在女人和孩子中间劳作,才能获得一份活命的口粮。因为他丢不起这个人!

更让他深深忧虑的是,作为首领有更重要的工作要做。

大部落的首领负责打仗,基本上首领单挑最为热血。其次就是狩猎。别看李顿在没穿越之前,是野外求生的忠实观众。贝爷的节目他几乎一集不落,键盘嘴炮玩的熟练异常。实际上,贝爷在野外生猛非人是一回事,可要是一个普通观众,自以为在电视机面前学全了贝爷的招数,想要玩一次野外心跳的经历,能活下来的几率几乎为零。游泳淹死一半,走路累死一半,就差不多了,更不要说历尽千辛万苦,求生成功了。更要命的是,贝爷根本就没有在电视里教授多少狩猎的技能,他的电视节目最关注的一点是求生。

除了仅有的几次抓鱼,欺负小动物的行径之外,李顿连一个学习的模板都找不到,这如何能让他不忧心?

好在夺权成功,他不用为自己不擅长的事而去和命运较劲。

对于很识趣的‘巫’他也没有弃之不用的打算,毕竟‘巫’在部落中的地位也不低,疯狂打压‘巫’的威信在根基在不稳定的李顿看来是不明智的。想了想,还是决定给‘巫’一个体面的身份。

那就是封官。

给个什么好呢?

李顿还真没有想过要给‘巫’一个什么样的官职,毕竟部落就这么点人,真要照着眼下的班底建立国家,部落成员有一个算一个,至少能混上二品大员的官身。这也太儿戏了,所以李顿不得不开始精简。

‘巫’的心里也在打鼓,他最担心的是李顿到时候会怎么处理他。他暗暗嘀咕李顿这小子这几天突然好学了起来,问他部落的历史,还学了不少他的看家本领,不如说文字。他会写的字也就几十个,其实说几十个都已经是给他脸上贴金了,王打了算,三十个字也就顶天了。李顿虽说没当过学霸,可要是几天时间连几十个字都学不会,他还当什么神棍?

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的‘巫’心头惴惴不安,而李顿呢?也难办,部落中有地位的身份也就那么几个,战士就不用说了,这是一个走在死亡边缘的工作。而且战士中间,也就武力第一的人才会获得部落其他成员的认可。因为部落的勇士只有第一,没有第二。

第二的结局只有两个,面对第一勇士,服了。

另外一个结局就是,不服,部落第一的勇士把第二勇士暴打一顿……

如果将‘巫’放在狩猎队伍中,充当部落的战士,就他这小胳膊小腿的,会被那帮混球欺负出心理出阴影的。

而‘巫’的威望还在,如果稍微提拔一下,作为李顿的副手,还是能够帮到他的不少忙的。至少,李顿不要出现太明显的决策失误,他不相信自己一个现代人会被一个蛮荒人给卖了……权衡妥当之后,李顿开口道:“‘巫’多年以来一直为部落服务,深受部落成员的爱戴……”

这话在李顿口里说出来,自然没有任何违和感,可‘巫’的老脸多少有点挂不住。

他这辈子治疗失败的案例数不胜数,可以说部落人口,尤其是战士数量逐年减少,和他有着莫大的关系,经过他手的治疗的战士,小病变大病,最后几乎只剩下一条路,到神那边去告状。就医疗水平来评判,‘巫’也就勉强可以算是兽医。

当医生是不可能了。

继续当神棍,更不成。

只能给‘巫’找一个能够发挥他特长的工作:“本首领决定任命‘巫’为部落的总管,掌管部落的财产。”

听到李顿的安排,‘巫’顿时松了一口气,李顿总算没有落井下石。

第006章 好大喜功的雷巨

翌日,朝阳出升,雾气未散尽。

‘巨’洪钟一般的声音在整个部落的驻地鬼哭狼嚎起来:“都给我起来。”

“小兔崽子,还想不想吃肉了?”

“混球,我让你还睡,还睡!”说话间夹杂着拳头和肉的碰撞声,此起彼伏,带有节奏感强烈的韵律。

……

睡眼朦胧的战士们哀怨地醒过来,打着哈欠,稀里糊涂地钻出干草堆,然后对着太阳光傻呼呼地发呆,口气大的能够冒充生化武器,在阳光下,眼屎更是如同米粒一般耀眼。

虽说很不愿意承认,但李顿还是在心里给部落的战士下了一个定义——乌合之众。

这是一个让人沮丧的现实。

而精神奕奕的‘巨’,或者应该说雷巨,粗暴地开始了他一天的领导生涯。这是昨天李顿在退出狩猎队伍之后,提拔的一个领导,官职很胡闹,就叫雷霆小队长。而‘巨’也是继续李顿和‘巫’之后,整个部落拥有第三个姓的族人。表面上看,名字而已,多一个字,少一个字有什么关系?

可实际上,‘巨’发现他有了姓氏之后,仿佛身体被神灵祝福过了似的,拥有无穷无尽的力量。

这股力量在沉浸了一个晚上之后,有种要喷涌而出的迹象。他迫切地想要面对一头壮年的野牛,然后用拳头告诉这种看似笨重的生物,信仰的力量……

李顿是不知道雷巨的内心变化的,就算是他知道了,也并不看好这场人类和野兽之间的战斗。雷巨,还是那个雷巨,只不过自信了一点,难不成他还能突破天际不成?

至于雷巨的官职,绝对是李顿的恶趣味。他总不至于给一个只有7个人的军队敕封雷巨为神勇无敌大将军、抚远大将军之类的名号。

小队长?顾名思义,之后还有中队长,大队长……他可没有心情给雷巨封个光芒四射的官职,比如说:郎中令,光禄勋,这两个官位其实是一个官职,基本上是皇帝身边的守卫力量,同时也会参加帝王每年都举办的秋狩。可部落才只有七个战士,要什么郎中令?给个小队长就很不错了,再说李顿也不觉得自己能有命当皇帝,他不过是一个小地不能在小的部落首领,就眼前的部落实力,在他有生之年能够建立一座城市就已经是功德无量了。

再说就雷巨的脑子,他能分得出来小队长和九卿的差距吗?

在他的脑子里,小队长也好,中队长也罢,都是掌管部落武力的第二长官。第一是部落的首领,李顿。

他只要明白一个现实,今后部落的这帮‘懒骨头’将归他管,就能乐呵地一天晚上睡不着觉。因为,他能够名正言顺地欺负部落的其他的战士,名之曰:管教。他还不见得明白‘管教’这个词的真正含义,可是就一晚上的功夫,雷巨已经从一个冲锋陷阵的愣头青,成为暴虐军阀的身份转变,而且相当成功。

雷巨一脸愤恨地看着他的六个部下,他很奇怪,以前这帮家伙做地再过分,他也不会生气。可今天早上起来,他就气不打一处来,他甚至不明白为什么要生气?

原来不过是战士中的一员,他的存在感并不强烈,可一旦当上了领导之后,也就是走上了领导岗位之后,他迫切的希望自己在战士中间拥有足够的威望。这不同于他用拳头让同伴畏惧,而是对他领导能力的信服。

这样的身份变动而造成的心理转变,李顿是说什么也不会告诉雷巨,反正他想不明白对于李顿来说更好一些。

可能是开会对雷巨来说拥有一次深刻的印象,他内心的改变确实震撼了他,他迫切地想要复制这种神迹。而狩猎之前的动员,成了他获得尊重的一条捷径。当然,就雷巨的脑子,他是想不明白首领李顿层出不穷的新词汇,很多词汇他并不理解,甚至从来没有听说过。但并不妨碍他模仿李顿的口气开始了他领导狩猎小队后第一次的站前动员:

“兄弟们,我们是部落最强大的战士,森林里所有的动物都是我们狩猎的目标:老虎、豹子、犀牛……”

雷巨兴奋地开始了他人生第一次演讲,大概也是吹牛皮,他的部下开始怀疑起来自己的人生?

老虎?

豹子?

犀牛?

大象?

最不济的也得是野牛……

这些大家伙是否真的可能会加入部落的菜单上去?反而在大部分情况下,部落的战士会成为老虎、豹子、熊等生猛野兽的食谱之一。

为什么,只不过睡了一觉,就发现自己的人生好像全然改变了?

这种感觉好奇妙,太不真实了吧!

连在边上旁听的‘巫’都听不下去了,偷偷地扭头询问部落的当家人李顿:“雷巨是不是脑子瓦特了?”

‘巫’是一个接受能力很强的人,在部落中他绝对是排名第一的,至少在李顿的灵魂来到蛮荒之前是这样。而他很快就学会了李顿的部分口头禅,比如说:脑子瓦特了。这句方言的真正含义估计‘巫’是无法体会的,但他知道这句话并不是一句好话,这就足够了。而雷巨的表现也很附和这句话的精髓,这家伙脑子瓦特了。

“兄弟们,我们是受神灵眷顾的族人,我们要舍弃以前的低级狩猎方式,将目标放到更大强大的猎物上去。而肮脏不堪、丑陋、肉质粗糙的野猪是最低级的猎物……”

好吧,李顿也认为雷巨魔障了,这家伙连野猪都看不起了,这座偌大的山林还能困得住他,迟早要上天的人呐!

“雷巨,你过来一下。”

雷巨用他威胁的眼神从每一个部下的面前扫过,得意地点点头,好吧,他昔日的战友,现在的部下都被他脑洞大开的念头惊呆了。

李顿抬头看了一眼雷巨,这家伙的高度用后世的计算方式应该在两米左右,而且块头也大,整个人像是一块肉山似的笼罩过来,尤其是当雷巨站在李顿面前的时候,这种压力尤为明显:“坐下说。”

“刚才你说的哪些话都是和部落战士们商量的结果?”

雷巨有点傻眼,当干部了还要和手下商量?这算什么干部,当即摇头道:“当然不是,我们已经收到了神的眷顾,当然要获得足够匹配我们身份的猎物才行。”

“所以你认为野猪这种凶猛的野兽已经无法满足你的身份了?”李顿没好气地冷哼道。

雷巨傻笑道:“野猪没难度。这种猎物傻得很,而且族群也不大,只有其中的公猪才会好战,母猪相对胆小一些。只要运气好一点,一次就能捕获好几只。”

李顿捂着额头不住头痛,他的谎言给了雷巨无穷的自信,好吧,这家伙已经都忘记自己能够吃几两干饭了。如果七个战士都像雷巨这么壮硕的话,或许还有这份可能,毕竟蛮荒人拥有狩猎的基因是在身体每一个细胞之中的,其反应力和丛林观察力都是现代人无法企及的。但是也要有一个限度。

“你看看你的手下,有几个能够单独对付一头野猪的?”

雷巨顺着李顿手指的方向看去,一群被雷巨的疯狂念头吓傻的无知野人,脸色灰白的如同写了两个大字,丧气。

微微皱眉之后,雷巨的内心也产生了一丝的无力感,心中暗骂:“一群废物。”

就他一个能打三五个的部下们,那种无阻的小眼神下,雷巨的信心也开始动摇起来,可是他还有点不甘心:“可是神会……”

“神是无所不在的,但神只护佑聪明的信徒。”

李顿打断了雷巨的反驳,粗暴地摆手道:“我们的部落一共只有七个战士了,至少还需要三五年的时间才会有新的战士加入,在这期间里,任何一个战士都是部落的希望。而你……而你这个混蛋竟然开始将捕猎的对象放在野牛、犀牛、甚至熊和老虎的身上,你会害死他们的。你以为只靠着你一个人就能养活整个部落吗?”

“这怎么可能……捕猎是靠运气的……”

雷巨似乎也意识到他大步奔向光明的方式过于粗暴,可能会扯到蛋。不过,随后李顿给他下达了捕猎任务让他大吃一惊,甚至有忤逆首领的旨意,因为这是对战士的羞辱!

“不,我不同意,这是羞辱,对战士的羞辱!”

第007章 大总管

“野猪是肉。”

“野牛也是肉!”

“难道兔子就不是肉了吗?”

……

面对李顿的质问,雷巨喘着粗气,脸涨得通红,仿佛面对了人生中最大的羞辱。兔子,这种胆小,傻乎乎的生物也能算是猎物吗?关键是这种生物太渺小了,巴掌大点的玩意,他一顿饭就能吃掉五只烤兔子。

兔子没什么肉,这是一个思维的盲区。

在李顿所处的世界,有一个叫澳大利亚的国家。这个国家有三害,兔子、蛙、仙人掌。这三害之中,其中两害是小动物,排名第一的就是兔子。一对兔子,一年可以繁殖12次,这是一个月就生一堆小兔子的节奏。而且买一胎生六到八只兔子,加上兔子成年时间段,4个月就能进入成熟期。可以想象,在没有天敌的情况下,一对兔子在一年的时间里,可以组建一个过1000只兔子的庞大家族……要是放任不管的话,兔子大军们可以将一个个草场变成沙漠。

至于蛙,也不知道神奇的澳大利亚人是怎么想的,连烟头都吃的蛙能是善类吗?

就因为这两种小东西,澳大利亚的狗、猫、羊、牛……都开始倒霉了。这绝对是小动物逆袭的典范。

当李顿用一堆数字告诉雷巨,兔子的庞大潜力的时候,雷巨的眼珠子都直了,他的脑壳里的脑仁飞快地转动,然后就是针扎般地疼痛。就他的智商是绝对想不出来兔子会如此牛逼,看似傻乎乎的外表下,竟然如此残暴,好吧,他还是不想抓兔子,这是一种神奇的生物,但绝对不是一个战士应该做的:“首领,难道我们的战士将来只要保护兔子就能让部落不再出现食物短缺?”

心里的猜想让雷巨有种不寒而栗的恐惧,部落最优秀的战士,真要沦落成为给兔子这种只会卖萌的傻玩意做保镖,还不如死了算了。

这当然是绝对不可能的,李顿摇头道:“怎么可能?”

“战士的身份是高贵的,是为了保护部落的安全而存在的。怎么会让你们专门给兔子做保镖?”李顿想的是兔子这种生物,只要有一个坚固的笼子,能够投食和清理,连小孩子都能做好,让一个成年男子去养兔子,他的部落还没有奢侈到这个地步。

男人,是应该累死在田里的……

作为一个上位者,剥削阶级最顶层的一小撮人,李顿怎么舍得让部落战士去养兔子混日子。

他还准备在山坡上开垦一点农田,找一些合适播种的种子让这帮家伙种地去。这才符合他部落首领的用人标准。至于养兔子,让孩子们去就可以了。而且还要在采集果子的空余时间,不彻底压榨部落的剩余价值,怎么能让他这个首领的财富得到增长?

听到李顿肯定的答复,雷巨这才稍微放心了些。好在他最担心的情况没有发生,当然他的心头还是没底。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兔子不好抓,这玩意虽然看着傻乎乎的,可跑起来快。一不留神就钻洞里去了,就算是最敏捷的战士也无法在毫无损伤的情况下,抓住一只有所警觉的兔子。

带着前途未扑的担忧,雷巨带着他的部下开始了新一天的狩猎征途。

‘巫’呵呵笑起来,然后蔫坏地道:“他们抓不到兔子。”

“你怎么判断他们一定抓不到?”李顿有点好奇,‘巫’是一个很神奇的家伙,据说他出身之后不久,就被部落上一任的‘巫’指定为接班人。属于一出生就走上人生巅峰的典范,成为享受部落最高待遇成员之一。

唯独让人遗憾的是曾经的蛮牛部落实在太穷了,以至于‘巫’从来没有胖过。

没有参加过劳作,对狩猎也是一无所知的‘巫’,却用肯定的语气说雷巨他们注定会空手而归。这就够奇怪的了。好在‘巫’也不是那种说话喜欢说半句话的人,他说出了自己的理由:“作为部落的‘巫’,曾经的……”

‘巫’有点担心地撇了一眼李顿,发现后者并没有任何不悦的情绪,才继续说起来:“部落这几年一直处在覆灭的边缘,我也很着急,每当夜晚降临,沉重的压力让我喘不过气来,这时候在营地周围走一走,是我放松的方式。”

李顿微微皱眉,这老家伙不会是想要表功吧?

当然这种表功的手段实在太拙劣了,夜不能寐,这不就是失眠吗?要不是太闲了,加上白天偷懒打盹,在环境如此恶劣的蛮荒时代他怎么可能会失眠?

‘巫’继续说,似乎并不太在意李顿的想法:“我说雷巨注定会空手而归,是因为我在夜里经常能够看到外出觅食的兔子,而在白天很少看到。”

说完,‘巫’就笑盈盈地看着李顿,李顿心中警觉,随后暗骂一句:“老混蛋,刚才怎么不说?”

兔子的生活习性,李顿也不清楚。他就是从乱七八糟的杂志,科普读物,甚至是电视上看到过兔子是比老鼠更能繁殖的哺乳动物。而且个头比老鼠大,肉可以吃,皮可以做衣服。至少兔子皮的大衣是皮草家族中的一员,谁听说过老鼠皮的大衣?

远远还能看到雷巨的背影,这家伙在踏上狩猎的道路上之后,就再一次变得意气风发……连李顿都感觉,这时候的雷巨好傻,好天真。当然最主要的根子还是出在他整个领导的身上。谁让他连兔子是白天外出,还是野外外出觅食的习性都不知道的。

李顿幽怨地看着‘巫’,后者尴尬地躲过了李顿犀利的眼神。

‘巫’似乎也为自己刚才的敝帚自珍而感到了羞愧,部落的处境已经很艰难了,他还藏着掖着,显然这让他龌蹉的内心暴露在阳光之下,这种被戳穿,还是属于自找的结局,让‘巫’有点无言以对,什么时候他的智商也开始下降了?

“要不我追上去告诉雷巨,兔子的习性?”

‘巫’小心翼翼地试探,李顿咧嘴不屑,心说:“你真想告诉雷巨,为什么不现在追上去?”

当然,李顿也没有心思和‘巫’去生气,就雷巨傻乎乎的样子,多吃点亏没什么:“让他自己摸索,别告诉他。作为狩猎小队的队长,他要是连动物的习性都摸不透,部落还能指望他们给部落带来丰厚的猎物?”

“这家伙是该要好好磨砺一番。”‘巫’点头表示认可。

李顿有点好奇地问‘巫’:“你为什么拒绝选择姓?”

‘巫’张嘴欲言,随即有点哑然,过了一会儿才开口:“我的老师,也就是上一代的‘巫’告诉我,‘巫’是一个符号,是部落的明灯,他不需要任何修饰的语言描述。所以……”想到他已经不是部落的巫了,‘巫’的情绪有点低沉,自嘲道:“可能我真的需要一个姓来区别我现在的身份。”

隐藏在花花绿绿的鬼画符的脸谱之下,‘巫’的表情虽很难辨别,但李顿多少能够感受到对方内心的挣扎。他已经不再是部落高高在上的巫了,是巫神在人间的使者。让李顿没法想到的是,其实‘巫’的内心并不怨恨,他不会怨恨李顿的夺权,剥夺了他作为部落巫高高在上的地位。实际上,从来没有能够和神灵沟通已经让‘巫’身心俱惫,失去巫的身份的那一刻,他并没有过多的愤怒,反而是如释重负地轻松,他终于可以把架在肩膀上,他根本就无法做到的责任给卸下来了。

可真要永远和‘巫’这个身份告别的时候,他的内心却非常不舍。

就像是继承了祖宗的基业,毁在了他的手里一样。情绪上的失落,仿佛是一道撕裂的伤口,蔓延开来,霎那间让他陷入无限的痛苦之中。可是他也清楚自己是没有办法和神灵沟通,他在部落担任巫师一来,每一天都是在行骗。

直到李顿让他选择一个姓氏,他才意识到,他必须要和过去有一个割裂。至于李顿是否能够带领部落走出困境,他已经别无选择。部落就算不折腾,随着成年男人的逐年减少,部落的覆灭不过是时间问题。

而李顿口口声声说几天前他昏迷半天,是被神灵召唤的事,‘巫’是不太相信的,做神棍这么多年,他这点眼力还是有的。哎……随着一声长长的叹息,‘巫’下了一个决定:“好吧,选一个姓氏也好。”

“听说大部落里,有人用部落身份当成姓氏的。”

这一点,李顿倒是听说过,不过他是从后世的电视上看到的,比如说:岳姓,这个姓氏就是来源于部落联盟时期的官职,是专门对违反部落盟约,或者对宗主部落有二心的诸侯判罚的官员。而在繁体字里,‘岳’姓的上半部分是一个‘山’字头,下半部分是‘狱’,意思就是执法如山。

不过‘巫’的选择还是让李顿大吃惊一惊,就见‘巫’咧开嘴笑了起来,笑起来很生硬,也很难看,大概这辈子‘巫’就没有学过如何去笑,发现李顿诧异的眼神,‘巫’有些尴尬道:“是不是……笑起来很难看?”

“以后你就会习惯的。”李顿调侃道。

‘巫’并不在意李顿的态度,试着对李顿开口道:“要不,我以后就叫‘大总管’?”

“姓大,叫总管?”

“是啊,听着还不错吧?”‘巫’沾沾自喜的样子,让人还以为得了什么大便宜似的。

这下,反倒是李顿整个人都不好了,有姓‘大’的吗?

还大总管?

这不是玩闹吗?

第008章 认了个祖宗

姓‘大’,单名一个‘哥’,就是‘大哥’,年纪大一点的也就罢了,可要是还在腿肚子转悠的毛孩子呢?难道是个人也叫大哥?

还有:大爷、大叔……

这个‘姓’一出来就是那种到处拉仇恨值的存在。这也是李顿孤弱寡闻,姓‘大’的怎么了,不就是人少一点,姓氏怪一点吗?历史上还真有姓‘大’的人,比如说:大武艺,就是一个历史名人。几千年的文明孕育之下,出几个怪癖一点的姓氏一点都不奇怪。汉代名臣‘第五伦’,要是不明真相的读者,肯定会诧异,这能是人名吗?书该不会是印错了吧!

“要不干脆你就姓巫吧!”

李顿实在无语,‘巫’的脑回路有点让他不知所措,哪里有姓‘大’的,还大总管,真要姓这个姓,你丫知道要给自己的后人带来多大的麻烦吗?

‘巫’眼前突然一亮,仿佛在夜里有一道光线刺破黑暗。虽说,他准备和过去彻底割裂,可真要走到这一步,却有点不舍起来。随即又担忧起来,他想要和‘巫’这个身份彻底撇开,而李顿却让他选姓‘巫’,不会是一种试探吧?不禁犹豫道:“这不太合适吧!毕竟我的身份已经不是部落的‘巫’了,会不会引起部落成员不好的想法?”

李顿心中好笑不已,‘巫’还以为他将来真的要代替他成为部落的神棍,他战战兢兢的样子,似乎担心会影响到李顿在部落中神的使者的唯一性身份。当‘巫’有什么好,整天疯疯癫癫的不成样子,还真以为有天神的存在?他只要确保首领的地位不可动摇,部落中没有人撼动他至高无上的身份就足够了。没必要去兼任部落的巫师这个职业。“部落需要改变,让部落成员拥戴的首领并不需要太多的神秘感,至少以后还是少去和天神沟通……神也很忙的,我们当凡人的能不去打搅他老人家,最好还是不要去打搅他。”

“那么你姓李,可是以前部落首领……”姓氏在蛮荒世界虽说比较随意,最简单的例子就是霓虹国,明治维新之后,普通人有获得姓氏的权力了。于是多了一些很奇葩的姓氏,父母在井边啪啪啪生的孩子,长大了就叫井下……父母在林中啪啪啪生的孩子,就姓小林……这是真的是一个非常奇葩的国家。

而华夏的姓氏,显得严禁的多。

很多姓氏都是来源于地名,官职,或者有特殊含义的字。至于李顿,他哪里说的上来他姓李有什么特殊含义?可既然‘巫’问了,就不得不说:“天神他老人家就姓李,叫李耳……法号太上老君……”

一滴冷汗从额头挂落,李顿心头不住的叫苦,怎么把太上老君给扯出来了:“主要是他老人家让我做人间的使者,算是他的弟子,所以才能跟他老人家的姓,并且赐名为顿……那个……你懂了吗?”

‘巫’迷茫地看着李顿,心中不住吐槽,这家伙太能编了,输给他也不算冤。天神姓‘李’,你咋不说天神姓‘巫’呢?

不仅‘巫’迷茫,连李顿都很迷茫,心中暗道:“我去,怎么把老子都给扯进来了,是不是到时候还要闹个天地大劫才好,元始天尊要不要跳出来……稳住,一定要稳住。以后要管住自己的嘴。再也不能胡说八道了。”

纯粹是胡说八道的说辞,李顿也明白一个事实,神棍很不好当。

故弄玄虚倒是容易,可要是碰到求雨,洪水泛滥的时候,求水退下去;地震了,让他去平事呢?

真要碰到这样的事,他也只能是干瞪眼了。

当然,神棍还是一个高危职业,如果神不灵,这肯定不是神的问题,而是神棍的问题。结局自然是很悲惨的成为神的祭品,死了,还要用灵魂去乞求神灵。

李顿虽说对蛮荒世界处处不适应,可他还没有打算去死的地步。所以,他最多也就是在初期地时候糊弄一下蛮荒人,真要稳固了地位之后,他是绝对不会再去碰神棍,这个高贵,又充满冒险精神的职业了。

至于‘巫’的姓氏是否和巫师这个职业有联系,李顿是浑然不在意的,在今后他只会去做弱化神灵的作用,反而不会一味地去塑造一个凌驾于他头上的神灵。

看着‘巫’喜滋滋离开的背影,李顿若有所思。

一个人坐在山洞口的大石头上,想要去跟着采集小组收集可以使用的种子和果实,又怕受到部落成员的鄙视。

“纠结啊!怎么就无所事事起来了呢?”

李顿百无聊赖地在石头上晒太阳,这时代没有暖气,更没有空调,晒太阳可要比在烟熏火燎的火塘边上坐着取暖要舒服的多。温和的阳光,带来一丝丝的暖意,让整个人都慵懒起来。

“哎呀……”打了个哈欠,李顿开始在心底里盘算自己在蛮荒立足的资本。

他会什么?

能够给部落带来什么样的转变?

冶金炼钢就算了,这玩意附加值太高,主要是李顿不懂,他连下手的地方都没有,更不要说让部落成员获得金属武器了。

不过,这个时代也不算是太落后,已经出现了金属,也曾经制作过武器。李顿还有一把铜质的小刀,这是整个部落最值钱的宝贝。可他也看不出来,这把铜小刀的金属成分,纯铜肯定不是,颜色有点像是黄铜。再说了,就算是他会冶炼金属的话,他能找到金属矿吗?

这些都是问题。

解决食物问题?

这似乎他也插不上手,他到是会下套子,这还是得益于他喜欢折腾的性格。属于多事,但不惹事的范畴。

难不成他的重生生涯真要从抓兔子,养兔子开始?

这是不是太低端了一些?

至于种植粮食,选种这些技术活……算了,这连稻子和小麦都傻傻分不清楚,还想着冒充农业专家?就算是蛮荒人脑子不太好使,也能分分钟拆穿他的无知。事实是他连到蛮荒这几天吃的食物是什么都分不清楚,一团泡水的植物种子,连脱壳的程序都没有,直接用石头砸烂放在烧热的石板上,大概算是烙饼吧!可要问李顿这些都是什么食材做的,他不知道。他就知道蛮荒的食物很难吃,一点都不滑溜。

加上被蛮荒人推崇的烤肉也是一股子膻味,还有发苦的矿盐,让他胃口大减。

短期内似乎从食物上入手,恐怕有点困难,李顿也是一筹莫展。有种浑身的力气,没地方用出去的憋屈。

在工具上恐怕他也没资格说三道四的资格,蛮荒人已经开发了一套非常完善的石器制造工艺,很多打出来的工具,完全可以用精美来形容。至于金属工具,并不是李顿不想,而是他做不到。

思来想去,李顿发现他在部落之中还是闲人一个。

无聊之际,他开始盘点这几天他来蛮荒之后的所作所为。

第一天,晕了。

第二天,养伤。

第三天,带伤参与狩猎,然后很不幸的是伤上加伤。

之后,他演绎了神棍是崛起这幕戏剧,让他意外的是竟然成功了。这算是他在蛮荒世界第一次的胜利。

第四天,他成为部落中人人敬仰的神在人间的使者,巫除外。然后莫名其妙的认了一个祖宗。当然,李顿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丢脸的,认祖宗这种事,名人都干。甚至连古代的皇帝都做过不少,比如说李二李世民,就修过李家家谱,把老子李耳供成李家的祖宗,这算是皇帝之中胡认祖宗的开山鼻祖;明朝的朱元璋也修过家谱,把朱熹供成朱家的先祖,和李二认老子为祖宗是一个意思。其实朱元璋是有苦衷的,元朝玩的是愚民政策,普通老百姓连名字都不准有,只能用数字代替,朱元璋的父亲就叫朱五四,爷爷叫朱初一,都是记的日子,听着像是小名。这要是供在太庙里,让以后的明朝皇帝的脸往哪儿搁?明朝皇帝的祖宗必须在宋朝,而不在元朝,这也算是无奈之举吧!至于李二李世民,他就更委屈了,据说长的就不像是中原人,认一个先秦时期的中原牛人当祖宗,那是形势所逼。不然他怎么统领中原的李家王朝?

不过李顿心里还是有点担心,他在蛮荒……老子是先秦时代的人……好像自己比老子要早千八百年……唯一庆幸的是他算是和唐朝皇帝一个祖宗,吹起牛来也响亮不少。

“我去,连认个祖宗都认错?尴尬了——”

发现这个错误,李顿也是一阵恶寒,心里恶心地不行,别人家认祖宗,都是找一个死了千八百年的名人,换到自己却认了一个千八百年后出生的人当祖宗,这合适吗?

好在细细想来李顿觉得这不算个事,老子是有可能没有出生,但他也是后世的灵魂,不算太丢脸。唯一让他心里有点膈应的是,他发现自己竟然变坏了。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可他没钱。心头忍不住发颤:“在蛮荒这样朴素的社会阶段,他都能学坏,难不成爷们本质上就是坏痞子,只不过隐藏地比较深,没被发现?”

第009章 施恩

作为蛮牛部落的王族,‘造’却一直处于整个部落的边缘。

别说上一任部落首领了,就连部落普通成员都对他没有太多的好感。后世仇富心理大有人在,而在蛮荒时代,普通人对财富没有太多的概念,但是对于胖……好吧,这个时代的人对胖子有着普遍的仇视。尤其是在吃不饱饭的部落里,胖子,还是没有多高部落地位的胖子,是人人唾弃的对象。

‘造’,现在他拥有了姓氏,叫李造。他对部落成员对他的怨恨不屑一顾,依旧我行我素。

但他对李顿这个大哥有种油然而生的亲近感,这种亲近原先也没有多么强烈,但自从李顿允许他和他一样姓李之后,李造的内心深处有种士为知己者死的觉悟。他想要掏心窝子地让他的大哥李顿知道,自己不是废物。更不是偷吃部落存粮的偷盗者,而是一个有着丰富寻找食物经验的冒险者。

“大哥,你吃吗?”

李造笨手笨脚地爬上李顿打盹的大石头,从腰间不知道用什么皮子做成的袋子里摸出一团东西来。在阳光下,这团东西似乎有着通透的光泽,咋一看,还觉得不错。哎……不对,这玩意怎么还不听话地扭动起来,一头还有一个黑点……我去……这不是虫子吗?

“拿走,快拿走。”

看清楚在眼前蠕动的是一只巴掌大的虫子的那一刻,李顿被吓得够呛,好像后背的毛都竖起来了。随后引入眼帘的是李造那张讨好的脸,因为在部落中没有什么地位,李造对谁都是一副讨好的样子,脸上带着献媚的笑容,很诧异的是,李顿竟然从李造的眼神中看到了真诚。

“真尼玛见鬼了。”李顿在心里暗骂一句,他想不明白,才认识几天的人,就会产生莫名其妙的信任感。

信任,在后世是很奢侈的好不好。

不是最亲近的人,相互之间怎么会有信任感?

他其实是一个安全感很低的人,主要是被骗的次数实在太多了。走出校门之后,到处都布满了等待他的套路。好在当时他一没有积蓄,而没有恒产,长相中等偏下,他连被劫色都是女方吃亏。虽说这个过程很短暂,但确实给他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不轻信人的想法植根于他内心深处。李造的出现,名义上是他弟弟。可对李顿来说,李造无疑是一个闯入他周围生活的陌生人。

因为那个李造的亲哥,已经走了,去了另外一个世界。取代那个人的变成了李顿,一个后世的灵魂而已。

就算李造的亲哥对他说不上好,可毕竟对于李造来说,名义上的父亲失联……在蛮荒时代等于和死没有区别。而他的哥哥又被偷梁换柱,李造成了在这个世界孤苦伶仃的一个。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受,让李顿在惊恐之后,缓和了心情,轻声道:“大哥不吃。”

就算是献殷勤被拒绝了,李造也没有显得特别的失落。他的人生仿佛和整个部落的人都截然不同,就像是他的胖,胖得那么另类,胖得那么出类拔萃。李顿完全无法相信,会有人在吃一只活虫子的时候会表现出飘到天堂般的满足和痴迷。这到底是什么鬼?和后世的贝尔大神相比,李造的表情更生动,更奇妙。于贝尔几乎如出一辙的皱眉,吐舌,如同吃翔的痛苦相比,李造吃同样的东西,却有种享受发光料理般的灵魂升华。

又是一个生错了时代的牛人,要是在后世,李造完全有资格成为收入过千万的网红,他什么也不用做,只要拿着一盆活的虫子,吃给人看就能赚钱的人生,绝对会让普通人失常到怀疑人生的地步。

这一刻,连李顿都开始怀疑,这个世界的人是否都喜欢吃虫子?将这种富含有高蛋白质的生物,作为补充营养的最好食物?

有那么一小会儿,李顿的内心是有点小纠结的。

原始社会的资源是匮乏的,根本就没有多余的食物。更不要说补充高质量蛋白质的机会少之又少,虫子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更要命的是,李顿还胡思乱想地瞎琢磨,别人都在吃,如果自己不吃会不会营养不良?

好在这份纠结并没有持续多久,他发现了一种似曾相识的甲虫,大摇大摆地从兄弟俩面前爬过。

贱兮兮的模样,似乎在嘲笑整个世界:“来踩我呀!”

“这好像是臭虫。”李顿有种无力吐槽的错觉,他来到蛮荒,第一次碰到熟悉的动物竟然是臭虫。

那次狩猎的野猪不算,在后世,不是山区哪里会有野猪,而且还是偏远的山区。他一个活在城市里的颓废青年哪里有机会接触得到。再说了,遭遇野猪,如果手里没有一把猎枪,心里能有底吗?

可是后世连仿真枪都要没收,还免费赠送警察叔叔的教育的时代,搞得到猎枪吗?

面对森林里三大危险野兽之一的野猪,手里提溜着一把弓箭,能有安全感吗?

再说了,野猪还是保护动物,猎杀犯法。

正当李顿对着臭虫失神的时候,李造胖乎乎的小手已经按住了嚣张的臭虫,熟练地用小石刀挑掉臭虫的臭囊。可是已经晚了,一股小的不能再小的白雾喷涌而出,这一刻李顿连阻止的机会都没有。空气中弥漫着腐烂的气息,让他呛地差点连话都说不出来。

“别过来!”

“走远点!”

……

张开嘴,连咀嚼都仿佛忘记了,李顿甚至能够看到那只不甘心的臭虫死不瞑目的蹬腿动作。这一刻,他惊呆了。他终于找到了原因,为什么李造作为首领的儿子,却在部落中没人缘的处境,甚至当爹都不待见他。他这个当大哥的,也被吓着了。就算是蛮荒人的口味重一点,李顿也敢拍着胸脯保证,还真没有人敢对臭虫下嘴的,这玩意似乎没什么毒,可架不住口感比毒药都要恐怖。李造迟疑地看着李顿的表现,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垮下来了,就在刚才他仿佛看到了大哥对他亲近的景象,可一转眼,他似乎又成了整个部落最不受待见的人。在转身的一刹那,脑袋低沉地耷拉下去,看着就像是被整个世界都抛弃的凄凉。

这些都收在李顿的眼里,李造其实还是一个孩子,稚气未脱的脸上,还带着青涩的表情。要是在后世,他这样的年纪,估计在上小学,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学生,也可能是个熊孩子。

可毕竟是一个孩子,李顿似乎也意识到刚才的反应可能伤害了李造。再说,李造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塞的习惯,估计也是和吃不饱饭有关。

于是,他决定给予一定的补救:“那个,小造啊!刚才大哥……不是讨厌你。”

雾气朦胧的视线中,李造的内心有一股子暖意升腾上来,他发现自己的大哥好像真的不一样那个了:“大哥!”

“晚上的食物你吃双份。”

对于一个吃货来说,还是一个不挑食的大肚子吃货来说,双份的晚饭绝对这个世界上最好的褒奖。

“大哥,我……”

“你别过来!”

想要表达感激之情的李造被自己的亲哥拒绝在三米之外,此时他的脸上毫无失望,反而焕发出了异样的光芒。他似乎不再是部落里没有人关心的野小子,而是有了亲人照顾的成员,而且这个亲人还是部落地位最高的首领。

据部落小道消息传言,大哥已经获得了神的认可,将代表神执掌整个大陆。

要是李顿知道部落成员对他的期望如此之高,真不知道他是该哭还是该笑,或是哭笑不得。人生之中第一次被人寄予厚望,可是面对部落成员殷切的期望,他只能在心底默默的说上一句:“爷们办不到啊!”

作为边缘人,李造依然游离在整个部落的边缘。

没有人会关心他是否在其周围,而是突然消失不见。

他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

可从今天开始,他发现周围完全都不一样了,仿佛置身于充满了鲜花的海洋,新的生活招手即来。

下午,外出采集食物的老人和孩子陆续回来,他们就在附近的林子里采集食物。秋天的果实多糖而甘甜,颜色诱人的成熟色,让人充满了食欲。他们恪守着部落的传统,在采集过程之中绝对不会自己先吃。

所以,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都显得异常疲惫,饥肠辘辘地疲倦,拖着沉重的步伐,走进部落的营地。

“你们为什么没有在采集果实的时候吃饱了再来?”

李顿的疑惑让带队的老人惊慌不已,连连摇头道:“不敢,不敢。首领大人,我们根本就没有偷吃!”

老人的反应让李顿微微皱眉,他想到可能是部落的制度使然,不允许部落成员在收集食物的过程中偷吃。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采集的工作很依赖经验,但同时在有些季节里采集工作并不累,尤其是在果实异常丰富的秋天。

没有运输工具,甚至连牲口都没有的采集小队,只能用肩扛手拿将食物搬营地。这个过程很耗费体力,肚子里空荡荡的时候,要将食物搬回营地非常困难。尤其是在食物充足的季节,一边采集,一边吃饱,对于部落来说其实是好事。因为采集小队可以获得更多的食物,一部分在他们的肚子里;另外,采集小队吃饱之后,也能带着更多的食物回到营地。

当然,水果等一些无法长期存放的食物,是很难保存的。采集越多,也没有用。

“这是部落的决议,一切食物要在营地分配。”老人提醒李顿这个首领,约束他们不得在采集过程中吃独食的正是部落首领下达的决定。

“看来这个时代还处在原始社会的中级阶段,部落财产公有的概念深入部落每一个成员的身体。”李顿若有所思地想到,私有财产的出现才是社会进步的源泉。

“首领大人……”

老人战战兢兢地偷偷打量李顿,见李顿不说话,还以为首领看穿了他们的猫腻,腿肚子都开始打颤起来。

“嗯!”李顿猛地从思绪中回来,想了想,开口道:“在某些季节,翻遍深林也找不到多少可吃的食物,可是在某些季节森林里的食物却多地只能在树上烂掉。眼下正是果实最多的季节,我允许你们在之后的采集工作中吃饱了回来。”

“首领,这是真的!”

老人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睁大眼珠子看向李顿,眼神期待地注视着,显然是希望李顿重复刚才他说出的决定。

李顿哑然失笑,随即点头道:“没错,你们可以在果实充沛的季节,吃饱了再将采集的果实带回部落。”

“首领,您的仁慈如同太阳的光芒照耀大地……”老人说话间哽咽着附身下去,一边还低头喃喃道:“老家伙已经是快死的人,不在乎多一口少一口,可是参加采集工作的都是孩子和妇女,他们都是部落的未来。我代替他们感谢您的仁慈。”

李顿连忙扶住对方,眼神从每一个参与采集的部落成员的脸上划过,心头忍不住狂喜,暗道:“这还真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不过改掉了一个部落不合理的制度,却没想到收服了部落一半多的人口的心。”

他对掌管整个部落的未来的信心又增加了几分。

咦——

突然李顿看到远处还有一队人走来,心中诧异,暗道:“他们怎么也回来了?”

第010章 血脉

人生确实很奇妙,大多数的情况是,人自以为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却已经在一条岔路上渐行渐远……

可有些人呢?

明明是走在了岔路上,可一转眼,一脸迷茫地已经走上了人生志强的康庄大道上,都没办法去说理。

雷巨和他的狩猎小队就是如此,他的人生是迷茫的,昏暗的,得过且过的,也不只是他,蛮荒时代的部落战士,有几个会有深谋远虑?他们连自己嘴巴里有几颗牙齿都掰扯不清楚。李顿之所以给狩猎小队的任务是抓兔子,是因为这种毫无危险性的工作是最适合现阶段雷巨的了。可一转眼,雷巨带着六个部落战士扛着五头羊出现在李顿的面前,这是蛮荒式的打脸啊!

“赞美神灵,首领大人,神真的在保佑我们。”雷巨扛着一头黄羊,目测至少有一百五十多斤,可这家伙就是牲口体质,气不喘,脸不红,仿佛肩膀上扛着不是一百斤的重物,而是一条黄羊皮的坎肩。

语无伦次的述说着他们今天的狩猎经历,运气好到爆。

本来雷巨被抓兔子的任务折磨地都快灵魂出窍了,可在森林边上兜了一圈之后,五头羊到手。按照雷巨的说法,这样的狩猎经历,绝对是有神灵保佑才有的福佑,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顺利的狩猎。

可李顿不是蛮荒人,他可是受过教育多年的现代人,从雷巨前后的话中就听出不对劲来了。

神灵保佑,怎么会只有抓到五头羊?

在他印象中,五头羊的收获,绝对称不上丰盛。当然,那时候部落的规模要比现在大的多。参与狩猎的人也多,收获自然会更多一些。

可在雷巨的反应中,似乎是他人生中最闪光的一次狩猎行动,足以用撞大运来解释他今天遇到的一切:“……首领大人,我有罪,不该不相信你是神灵的使者,带着不信任的情绪出去狩猎……”

呃儿~

好奇怪啊!李顿闻到了烤肉的味道,还有羊肉的膻味。随后他的眼神在雷巨和其他几个部落战士的肚子上瞄了一眼,心中顿时了然。这帮混蛋,竟然还偷吃了。雷巨也有点惊恐地看着李顿。就算是脑袋再迟钝,他也知道自己已经露相了。

“首领!”

李顿的脸突然沉了下去,阴沉地脸色,如同刺刀般的眼神看着这些部落中的主要战力。‘巫’也看到了雷巨等人的收获,欣喜地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喊:“今天的猎物是什么?黄羊啊!这个好吃。咦……还是活的。”

咩——

雷巨肩膀上扛着的羊,被藤条捆绑地严严实实的,加上雷巨这家伙根本就不知道下手轻重,困的死死的。徒劳地挣扎了几下,黄羊放弃了用它那无辜的眼神看着一群围上来的人,像是在部落中地位高的还算好,比如像是李顿,他就没有咽口水。‘巫’,现在要叫吴总管了,他也没有。不就是黄羊嘛!他又不是没有吃过?在部落中当‘巫’不仅不用劳作,而且部落最好的食物都是他和首领先分的。

呃儿~

雷巨这下可是犯众怒了,当着饥肠辘辘的部落所有成员的面,骄傲地打了个饱嗝。显然他偷吃猎物的事情隐瞒不下去了。

巫总管拉着李顿到一边,表情严肃地问:“他偷吃了?”

“不仅仅是雷巨,连带所有的战士都偷吃了,要是在平时也就算了,可眼下部落的食物距离过冬食物短缺的数量还远远不够,这样下去,会引起部落其他成员不满的。”李顿按照他现代人的思维去想事情,不患寡而患不均,雷巨多吃多占的行为会让部落其他成员怎么想?

巫总管呵呵笑起来:“这倒不用担心,这家伙要是用话说不通的时候,就用拳头。在部落里,没有老首领的时候,他的拳头是最大的。”

“我……爹?”

“没错,就是老首领。”

巫总管很肯定的点头,随即道:“是血脉,蛮牛部落的首领拥有的血脉,在成年之后会慢慢地觉醒。但是没有圣地的情况下,这种觉醒是不完全的,但就算是这样首领就是首领,他一定是部落里面最强的。”

消息冲击太大,李顿原本还以为他所在世界,不过是一个未被文明覆盖的原始区域。金属武器已经出现,但还属于非常稀少的奢侈品。整个世界的科技水平属于刚刚走出原始社会,快要进入奴隶社会的阶段。如果按照历史的划分,应该可以算到中古时代和奴隶时代的交界处,没有明显的界限。

可是当他听到还有血脉觉醒的时候,整个人都不好了。这算是怎么一回事?

他明明是在中古时代的末期,突然多了一个血脉的消息,而且这个消息还很可能是真的。李顿忍不住胡思乱想起来:“这还是地球吗?”

估计……大概其……不是了。

“最恨连副本介绍都没有的游戏了!”李顿恶狠狠地抱怨了一句,就像是他在穿越前打游戏一样,明明刚出新手村,误入BOSS副本,然后……死回去了。

雷巨磨磨蹭蹭地挪动着脚底板,一点点的靠近李顿的身后,被巫总管瞪眼吓回去了。这家伙现在也知道怕了,可羊吃了,错犯了,接下来就是等待处罚的出现。他还以为巫总管和李顿在商量对他的惩处。哪里会想得到,李顿根本就没有心情去和他掰扯这些事。

“首领,雷巨的处罚?”

刚才还一脸怒气,一转眼的功夫,李顿给人的感觉似乎有点精神恍惚。他还无法接受这个世界怎么可能会有血脉觉醒的事发生?

这还是正常的人类社会吗?

还能愉快的玩耍吗?

不会这个世界真有神灵吧?

他可是客串了一把神棍,还伪造了一个自己原本世界的神灵——关二爷。万一被拆穿,当然不可能是人,而是神灵。这可是和神作对啊!

作死都没有他这么玩的啊!

无神论者李顿,陷入了对未知神灵真假难辨的痛苦之中……这样的意外将直接让他的扶贫计划受到史无前例的考验。因为既然有无所不能的神存在,要什么种地,养殖,还有冶炼金属……变出来不就可以了吗?

李顿压根就没有听巫总管的话,喃喃道:“太坑了,这尼玛太坑了,还让人好好活吗?”

第011章 传承

“巫总管,要不……你干脆干回老本行吧?”

巫总管愣神地看着李顿,嘴张开老大,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开口道:“是让我还是做‘巫’?”

知道的越多,胆子就越小。人多半会这样,就像是一个法盲,就知道杀人犯法,惹毛了他,真要遇到下杀手的时候,他就会迟疑,甚至停下来。可要是一个受过普法宣传的人,他就会知道顺东西也犯法,破坏公物也犯法,打人也犯法,达到一定的程度的时候就要坐牢。那么他在冲动的时候,脑子里就会有警觉,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李顿之所以胆怯了,不淡定了,开始患得患失了,还不是因为他知道的太多了。

现在连血脉觉醒都有了,要说没有没有神灵,李顿也不敢保证了。万一,真要惹到了蛮牛部落后台神灵,这可是神堵门啊!

还有活路吗?

原本以为‘巫’这种神棍肯定是没有后台的。蛮荒社会,他就不信神棍这个职业还有组织不成?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李顿也算是蛮牛部落的成员,还是高贵的首领血统,部落继承人,神灵会不会到时候网开一面?

可脑子里还有一个声音不停地袭扰他:宗教的兴起,还是在封建制度确立之后,可蛮荒世界的制度还在奴隶社会晃荡。哪里有什么宗教?没有后台,巫师这个职业也就是一个象征而已,就像是部落的图腾。蛮牛如果不好用,就用白鹿嘛,都是一样的。

失去的身份和地位失而复得,并没有让巫总管欣喜若狂,他真不相干巫师这份前途渺茫的活。他二十多年部落主祭巫师的经验告诉他,或许这个世界真的有神,但是他不受神的待见。这让李顿很奇怪,没理由不高兴啊!反而像是碰到了为难的抉择,理智告诉他,很不对劲。果然,巫总管开口就是拒绝:“这不合适。别……打断我,你听我说。在漫长的时间里,部落的未来一直落在两个人的肩上,一个是部落的‘巫’,另外一个就是部落的首领。”

“这没有什么奇怪的。”这是理所当然的事,部落的成员需要信仰来对抗未知的恐惧,那么‘巫’必然是部落中地位最高的人之一。而另外一个人就是部落的首领,或许部落最早的首领有着高人一等的眼光,孔武有力的身体。甚至还有巫总管刚才说的血脉的加成,可是在李顿看来,这种血脉的加成应该是有一定上限的。

总不至于一个首领的力量就能吊打整个部落的战士吧?

脸上的油彩依旧很重,但并不妨碍巫总管向往部落的上一任首领的丰功伟绩:“你错了,你以为‘巫’真的是一个糊弄人的职业吗?”

“难道还有隐秘?”李顿认为巫总管有点小题大做,他之所以准备让出神使的身份,更多的是因为他发现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有未知的可能。

并担心这种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会给他带来麻烦,甚至是大麻烦。

而让出这份权力,对李顿来说并不会损失太多。他只要能够在这个冬天解决部落过冬的食物问题,就足以让部落的成员信任。只要他在首领的位置上不下来,他并不担心缺少部落成员的敬畏。这需要时间的积累。

可巫总管的表现,在李顿看来过于凝重了一些,如同每一次正式请神仪式开始之前,那种压抑的气息笼罩在巫总管的周围:“如果我猜测没错的话,我的老师,也就是上一任巫,他并没有获得巫神的祝福。”

李顿撇撇嘴,心说:“说的和真的一样,还巫神祝福。”

可接下来巫总管的话让他顿时哑口无言起来:“不仅我的老师没有获得巫神的祝福,甚至更早的部落的‘巫’都没有。离开祖地之后,‘巫’的能力一代不如一代。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恐怕就是因为我们远离了和祖神之地,只要部落迁移回到原来的祖神之地,找到丢失传承的原因,应该能够找到解决的办法。”巫总管瞪了一眼李顿,说到:“你别不信,巫的能力并不是一下子就消失的,每一代的巫都会削弱一些能力。直到我……”

“你怎么了?”李顿觉得挺奇怪的,因为‘巫’的话根本就没法考证,上一代巫的能力?部落有多少人知晓?

“‘巫’的身份在口口相传的传承之中,最重要的职能并非是沟通神和凡人,而是布雨,在部落还没有迁移之前的祖地,‘巫’还有另外一个叫法——雨师。”

“雨师?”

“没错,就是雨师。呼风唤雨的巫师,这也是巫在部落中拥有崇高地位的原因。沟通神灵并非‘巫’的能力,呼唤自然之力才是‘巫’真正的力量。在我之前,也就是我的老师,部落上一任的‘巫’,就算是失去了呼唤暴雨和狂风的能力,但是他至少能够在很小的范围内聚集水汽和微风。”面对李顿不可思议的眼神,巫总管视而不见,继续说道:“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神灵,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的老师还是能够掌控自然之力的,虽然微弱,但没有彻底丧失。直到我继承了部落的‘巫’的身份。”

“你是说你失去了控制自然之力的能力?”

巫总管沮丧道:“没错,这也是我为什么愿意放弃巫的身份的最大原因。因为部落的‘巫’不能是凡人,而我……”

巫总管豁开嘴,苦笑着摇头道:“已经是一个凡人了。”

“你说的凡人,也包括我?”夺权成功才不过一天时间,连高兴都来不及,李顿就被泼了一头的冷水,还是一个他看不起的神棍。就这么一个神棍,挖了个坑,他还真往下跳了。

“你不算。”巫总管笑道:“你是部落的首领,成为蛮牛部落的首领有一个基本的要求,就是血脉。你的血脉没有问题。”

“血脉,到底是什么?”巫总管越是神神叨叨的样子,李顿的心头就越没底。

“是一种力量,在你体内,当你的身体能够承受这种力量的时候,自然会觉醒。”巫的解释并没有让李顿满意。

巫总管指了指天上,故弄玄虚道:“天上的云多了,就会下雨,力量也是这样,觉醒并不是过程,过程一直在你体内变化,觉醒不过是一种表现。”

“这也是上任‘巫’告诉你的?”李顿的内心还是不愿意相信这么不靠谱的现象,无神论者……好吧,见鬼的无神论者。他的世界早就支离破碎了。唯一让他紧张不已的是,他可不是一个土生土长的蛮荒人,至少他的灵魂不是。对于力量,李顿当然会渴望,在蛮荒,拳头还是很好用的武器,同时和领导能力,部落的威望都会挂钩:“那么还有多久我才会觉醒。”

“三年!”巫总管很肯定道,这肯定不是一时起意才会说出的一个期限。

直到此时,李顿才真正意识到了蛮荒世界的不简单。现状恐怕和他当初估计的有很大的出入。至于巫总管说的上一任‘巫’的神奇,整个部落也就巫总管和担任采集食物头领的那个老人有所了解。其他部落成员别说对前任部落‘巫’有印象了,恐怕连见都没有见过,更不要说见识过‘巫’的超越自然的力量了,直到现在李顿才明白他来的这个世界恐怕真不简单。表面上如同蛮荒原始社会,可实际上有很多根本就不是科学能够解释的东西存在。

而这些东西,是让他最紧张的。

未知!

对他来说,就代表着危险。

内心开始反复的思量之后,李顿的眼神清澈了起来,他需要知道更多的消息,对于这个世界的,哪怕说出自己的秘密也在所不惜。当然,这些秘密不包括他穿越的事,这也是他内心最大的秘密,是这辈子都不会说出来的秘密。可除此之外,对他来说保留的意义并不大:“我并没有获得神的召唤。可我有足够的理由需要部落的最高权力,而这个理由,现在还不能和你说。”

巫总管对这样的结果并不意外,淡然道:“我知道。”

“你知道,为什么不说?”李顿惊诧道,他绝对无法相信一个人对部落中至高无上的地位,拱手相让。这不符合李顿对人性的认识。

巫总管仰起头,眼神飘忽道:“这关乎尊严。”

好吧,李顿就算是再傻,他也大概猜到了,巫总管这家伙是在甩锅啊!可惜的是自己这么单纯,却让他给骗了。除了心中哀叹一句:“蛮荒没好人!”他什么也做不了。

第012章 三年之期

巫总管走了,又回来了。

原来他从李顿不信任的眼神中看到了怀疑,去找证据了。幸运的是,被巫总管寄予厚望的证据还真的让他找到了。可惜的是,证据很重,也很杂乱。恐怕他没办法一个人拿到李顿的面前。于是就拉着李顿去了山洞中堆放杂物的地方。

蛮荒人很有意思,说他们懵懂无知吧!还真的如此,将所有自己不知道的事,无法解释的恐惧,都归结到神的高度。然后很天真地等待神告诉他们真相。

可蛮荒人又贼认真,他们会将自己掰扯得清楚的事情一件件记录下来,然后在某一个清理破烂的时候对着一团堆在角落里七八糟的绳子发呆。巫总管作为以前部落中的文化人,拥有对部落大事件记录的任务。而他记录大事件的手段,肯定还没有到记笔记的地步,而是用绳子记录,最高级的才会有兽皮绘画。而李顿虽贵为部落少首领,但还没有奢侈到值当用一张兽皮来记录他年纪的地步。用绳子一年打一个结,既好用,又容易。没错,这就是结绳记事。不过现实状况是巫总管有点吃不准,那团绳子是记录李顿年龄的绳子。如同一个地下工作者,记性还不怎么样,很想当然地到处用暗号来躲避敌人的盘查,最后他傻眼地发现,这些暗号似曾相识,可蕴含的意义他怎么也想不起来。

遇到了眼前这等糟心的事,他先是对着一大堆绳子神神叨叨地琢磨:“好像没有这么多的绳子,哪儿来的?”

当然是他一个人整出来的,谁没事敢动部落巫师的私人物品?

随后,李顿就惊恐地看着巫在一堆绳子里扒拉,拿起一条,定睛良久,叹气道:“不像啊!”

连肯定的话都不敢说,这时候的巫总管的脸上就是三个大字‘不靠谱’。

当巫总管拿出一团打结的绳子放在李顿面前,试图用这堆和破烂没什么两样的东西来验证他的每一句话都是权威的那一刻,李顿的内心是绝望的,是崩溃的。那一刻,他下定决心,巫总管说的每一句话,他都不相信。再说了,巫总管也就是一个半文盲,说他是个半文盲可不算是贬低他,更像是夸耀他。李顿甚至绝望的想到一个可能,他要是相信了巫总管的话,是否预示着新时代的素质教育已经彻底失败了呢?

五、六、七……

十二、十四

……

李顿很怀疑,巫总管的自信是从哪里来的?这家伙连数都数不明白,还敢冒充权威?要是在后世,他遇到巫总管这样的,分分钟让对方明白糊弄人首先要有脑子。他感觉自己很荒诞,自己所处的这个世界,是原来世界的时空呢?还是平行世界?或者干脆,是一个扭曲的世界?

在没有搞清楚这些之前,李顿都不知道要做什么。

“三年,没错就是三年!”

巫总管豪放地大喊大叫,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家伙发现了宇宙的秘密,至少是填补了人类空白的探索发现。而李顿清楚,这个苦闷的蛮荒人不过是将数量不过十几的数字搞清楚了,仅此而已。

更让他难受的是,他根本就搞不明白蛮荒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是武侠世界?肯定不是。仙侠世界?恐怕他有点想当然了……很多年以后,李顿还会想起这一次让他彻底改变的思考,而时间很无情地告诉他,他想多了。蛮荒什么也不是,蛮荒就是蛮荒。

李顿怀着忐忑,期待,或许还有莫名的激动问道:“巫总管,三年后,如果觉醒了血脉,会有什么变化。力气变大,还是和你的老师一样,拥有控制自然的力量?”

“这个……”巫总管茫然地看着李顿,赫颜道:“这个我也说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力量会增加很多。”

见李顿要和他起急,一张脸上满是怒气,连忙补救道:“不是说我不知道,而是血脉是秘密,只有觉醒的首领自己才清楚觉醒后的变化。我不过是巫,就算是有传承,也是巫的传承。”

巫总管的解释也算是合情合理,可李顿对此并不满意,站起来在原地兜圈子,心急的情绪一览无遗。巫总管继续说:“当然我可以说一下上一代首领的实力,也就是你的父亲。”

“哦。”

李顿脸色稍霁,至少他任命的部落大总管还不算糊涂,总算能告诉他一点有用的消息。

巫师的职业习惯神秘,却带着一种仪式般的肃穆,显然巫总管已经陷入了这种仪式之中,他还没有适应从一个部落至高无上的巫师转变成为部落后勤最高长官的过程,好在李顿并没有计较:“大首领当初在部落的时候,部落的战士在狩猎过程中很少会有损失,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李顿翻着白眼口是心非道:“是血脉的力量吧!他保护了部落的战士免于受伤。”

“没错,就是血脉力量。”巫总管赞许的眼神在李顿的身上停留了片刻,随后又陷入臆想之中不能自拔:“因为这片区域根本就没有能够威胁到大首领的猛兽出现。所以,每次狩猎都能获得足够的猎物。而狩猎过程中的损失也降低到了最低点。”

无敌?

蛮荒的世界,是充满了危险的,尤其是在森林里。

无敌的意义不仅仅是生存无忧,还是实力的象征。

老虎、豹子,狗熊……这些食肉生物在李顿的潜意识里,还是属于森林的主宰。他们的食谱中或许还真有人这一项。可从巫总管的口中李顿得到的消息却是无敌,难道他的便宜老爹已经能够无视这些顶级猎食者的存在了吗?

由不得李顿不信,雷巨的狩猎方式,在他看来已经够激情四射了,可他还需要去激怒野猪之后,找到一个适合自己一击必中的环境才能将一头中等个头的野猪拿下。至于野猪王,根本就是惹不起的存在。

“你似乎不相信?”

面对巫总管的反问,李顿根本就没有思索就开口:“很难相信,森林草原上的野兽,大部分是不能力敌的。”

“那是你没有感受过血脉力量给人带来的巨大变化。”巫总管的口气完全是一个过来人的口吻,他只要对照李顿老爹,也就是部落前任首领的力量就足够了,唯一让他担忧的是,血脉觉醒之后,并非只有好处,而这些他不准备对李顿说明:“你知道这片区域内力量最大的野兽是什么吗?”

“老虎?”

李顿脱口而出,随即否定道:“是熊?”

“也不对……”

“成年的野牛,尤其是公牛的力量似乎要更大一些。”

巫总管摇头道:“不,这些都不能算是力量最大的野兽,在这片区域内力量最大的野兽是白犀。”

一开始,李顿还有点迷糊,白犀?等他反应过来之后才诧异起来:“这地方有白犀吗?”

“有,但是不多,它们是高傲的生灵,只有母犀带着孩子的时候,才会在同一时间出现两只白犀的情况。”巫总管顿了顿,他可不是为了介绍一种不被李顿熟悉的野兽而展开这个话题的,他的目的就是:“而蛮牛部落血脉觉醒的战士,在力量巅峰时期,可以凭借力量上压制一头成年的,被激怒的白犀。”

如果巫总管口中的白犀是周围区域最强大的野兽,至少力量上是最强的野兽的话,那么至少比体重一吨多的成年野牛要强大,成年的白犀的体重在两吨以上。这样一比的话,李顿发现他的未来绝对可以期待。

能打到白犀这种生物没有脾气,这还是人吗?

夸张,肯定是夸张。

可就算是夸张的描述,对于李顿来说也是一个无比巨大的好消息。至少血脉觉醒时期的他,在蛮荒时代拥有了自保能力。而有了自保的能力,对他来说才拥有探索这个蛮荒世界的基础。不太甘心的想要获得更多的信息,李顿问:“是不是觉醒之后要比雷巨强大很多。”

在李顿的眼里,蛮牛部落的战士都是好小伙,拥有禽兽战斗力的妖孽。而在此之间,雷巨的表现绝对是最耀眼的。

巫总管不屑一顾道:“大首领一个人至少能够打倒一百个雷巨,在觉醒战士的眼中,雷巨不过是蝼蚁……”

说完,巫总管表示出适当的怀疑,雷巨的表现在他眼里和最强是有绝对差距的,但也算不上不堪。至少雷巨比普通战士更加高大,力量敏捷都是超越普通人的存在。巫总管略带怀疑的语气道:“他可能也带有稀薄的血脉,不过……部落中的女人,没有听说过和大首领有过……”

好家伙,巫总管像是一个小道消息的传播者,无时无刻不再散播着部落曾经部落最高领导的黑历史。

连李顿都是一阵心悸:“难道说雷巨是我的……?”

他真的不敢想下去了,长成雷巨那副鬼样子?死了算了。

可要说让雷巨给他当哥?

部落以后的决定谁说了算?

反倒是巫总管很看得开,完全不当回事:“他可能有大首领的血脉,但是稀薄成那个样子,首领是不会认他这个儿子的。再说,雷巨的母亲已经死了。而大首领的女人是部落其他男人不能碰的,但是大首领……”言下之意就是大首领,也就是李顿和李造的便宜老爹,睡了雷巨的娘,然后提起裤衩就不认了……好无耻的男人,李顿的脑子里划过这么一个奇怪的念头。

巫总管遮遮掩掩的语气之下,在李顿的面前诠释了一个荒淫无道的昏君形象,而这个昏君的身份是他的便宜老爹。

当然,李顿也有不解的地方,比如说雷巨的身份是一个谜。但李造呢?

如果血脉稀薄的雷巨无法得到首领的认可,但是血脉同样不算凸显的李造却为何被首领认可了呢?

按照巫总管对蛮荒残酷的描述,李造如果血脉稀薄到让他爹无法容忍的地步,可能出生就被遗弃,可现状是李造被部落养育了下来,虽不受待见,可首领次子的身份并没有改变。这些问题,折腾地李顿无比头痛。

三年之期!

三年之期!

李顿无法想象三年之后,他觉醒血脉之后的变化。还有担心三年后无法觉醒血脉,这都是有可能的。毕竟他比不算真正意义上的蛮荒世界的人。那么在这三年之内,他就需要用后世的见识来改变部落的生存状态。一个人的强大,也是有限的。再强大的野兽,面对团队合作的人类,也只有低头的份。非洲部落人,用铁矛把大象都耗死的画面他也看到过。而现在,部落拥有了几头野生的黄羊,如果发展妥当的话,说不定能够一跃改变现状,彻底放弃狩猎的食物补给状态,转而进入更高层次的社会。

不过在此之前,雷巨这家伙的罪孽不可轻恕,这帮混蛋竟然在部落食物匮乏时期在外吃独食,更可气的是,还不带他这个首领。

如此行径,要是不严惩,连李顿自己都觉得说不过去。

“狩猎小队丧失食物优先权。看以后的表现再做决定。”

“七天之内,狩猎小队的食物和采集小队互换。”

“雷巨失去正式小队长的官职,变成临时小队长。”

……

哀嚎是没用的,尤其是在李顿看到一头奄奄一息的黄羊的时候,决定当天宰杀,部落改善伙食的时候,七个人的狩猎小队更本就没有叫嚣的资本。

而李顿也从雷巨的口中获得了这次巨大收货的原因,听完之后,李顿笑骂了一句:“这帮走狗屎运的家伙。”

第013章 吃出来的优越感

撞大运!

这是一个内涵很丰富的词语。

李顿之所以笑骂狩猎小队走了狗屎运,其实一点也没错,还真的是狗屎运。因为这几头黄羊,加上被雷巨等人吃掉的,都不能算是狩猎获得的猎物。而是从另外一群竞争者手中抢来的。

“死敌!”李顿挑眉不屑,狼不过是一群野兽,能算是人类的敌人吗?这不是弄错了对象吗?

很多时候,死敌的含义是同类,互相仇恨,恨不得对方出门撞死……

好吧,这算是仇家。死敌的含义更多的在生存空间的争夺上,雷巨所说的死敌,还真不是人,而是一群狼。这群狼也算是蛮牛部落的邻居了,论单打独斗,雷巨倒是能够对付两三只,可是群起而攻,他也只能避其锋芒地撒丫子跑了。而且普通的逃跑对付狼这种牲口来说还真不管用,别看狼个头不大,可是在奔跑能力上在野兽中绝对是出类拔萃的。

在没有绝对武力威慑的情况下,狼群是要比人类强势一些的生物。

自从蛮牛部落的前首领离开部落一段时间后,原先根本就不敢涉足蛮牛部落领地周围的这群狼一点点地渗透了过来。

不得不说,狼是一群很有智慧的野兽。

这群披着毛皮的生灵,在傻呼呼地奔跑之中,竟然学会了战争学的精髓,迂回战术。

将一招,‘敌进我退,敌退我扰’运用到了如火纯青的地步。

在得悉蛮牛部落的那个‘大魔王’不在家之后……狼群才用了蚕食战术,一点点的压缩蛮牛部落的生存空间。最近几个月之内,已经有两个部落成员神秘失踪,在李顿看来,罪魁祸首很可能是这群住在附近的狼。

当然,就算是顶级掠食者,在面对人的时候,也难免会出现纰漏。而雷巨带领的狩猎小队正好神奇地捡漏成功。

原来清晨,狼群围困一群来喝水的黄羊进入河滩的死角,狼群再一次显露出高于其他野兽的智慧,完成了战术上经典的‘口袋阵’。在此危机的情况下,黄羊群慌不择路,选择从河面上逃跑。别以为狼和羊都是陆地生物,对水有着的天然畏惧。其实狼和羊都是会游泳的。在羊下水不就之后,狼群也跟着下水了……

虽然两种动物都会游泳,但是相比之下,狼更胜一筹。它们大概也是打算在河面上追上羊群,然后最大限度地实行猎杀。

完美的计划。

周密的行动。

然后意外出现了,雷巨带着狩猎小队刚刚转过一片林子,准备在河滩上取水。就遇到了这场追逐战。战况很激烈,而且狼群获得了明显的优势。可是当雷巨等人弯腰,从河滩上捡起石头的那一刻,形式陡然直转。蛮荒时代,没有弓箭,更没有多少金属武器,人类狩猎对于石头的运用,已经到了极致。部落不少小孩子,都能用石头打中停在树梢上的飞鸟。而一个合格战士,可以将手中的石头指哪儿打哪儿,在石头落点之内,就准星来说比弓箭都要强。

一块拳头大的石头,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在头狼的脑袋上砸开一团血花。那一刻,狼群也好,羊群也罢,在水里可就大难临头了,全部成了这群幸运的家伙的活靶子。

最后的结局就是,狼群丢下了数个惨死溺水的同伴,而羊群也有不少落入了雷巨等人的手中。

这场狩猎自始至终,吃苦受累的是狼,慌不择路的是羊,平白捡好处的就是人了,还顺带着让狼付出了血的代价。既消灭了对手的嚣张气焰,又落到了实惠。

……

然后,这群家伙就在河滩上架起篝火,从上午开始吃,一直吃到下午才回来。

李顿很难想象,雷巨几个怎么就没有撑死?

再追究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

李顿打算不去搭理雷巨这个家伙,一想起这个满脑袋都是肌肉的家伙竟然和自己也有血缘关系,心里就腻味地不行。他从山洞里挑选了一块不大的石板,在溪流边清理干净之后,玩起了泥巴。当然这是部落其他成员的看法,可李顿认真的样子,仿佛是在进行一场仪式般慎重。

巫总管也很好奇李顿的行为,觉得他举止不太对劲。在李顿周围转了一圈又一圈,发现李顿弄了一个很难看的土台。却一点都看不透李顿的用意。他当然看不出来了,李顿垒的可是一个简易的灶台。巫总管就算是学究天人,也不可能一眼就看出这不是这个时代的物品。

点火,干烧……

虽然这样做会让灶台因为水分蒸发过快而开裂,走烟。但李顿已经等不及了,他总不至于用几天时间等灶台的泥巴干透之后再吃晚饭吧?再说了,他挑选的那条羊腿肉都让他腌制起来了,就算是天气转凉了,羊肉也不能久放。

大概是实在忍不住了,巫总管贼兮兮地溜到李顿的跟前,悄悄地对李顿提醒道:“小首领,刚才忘了说,雷巨如果真的是你哥哥的话,那么他是在你父亲没有血脉觉醒之前……”

“滚蛋……”

这倒不是李顿脾气暴躁,而是巫总管的口气大到让他窒息。这家伙还死贱死贱地凑到他跟前咬耳朵。这能忍?

再说了,巫总管说的内容也太不堪入目了。要是李顿重生在一个王爷家里的世子,或者是官员家的二代,再不济是土鳖地主二代,他都有可能把持不住和年轻貌美的丫鬟之间来一场游龙戏凤的游戏。

可是在蛮荒……

部落的女人有一个算一个,都是蓬头垢面,如同山林中的山魈,这幅鬼样子还等着他这个首领去临幸?忘了说,山魈就是山林里的鬼,这玩意据说是长着野猪一样的牙齿,额骨如同板砖一样显眼,色彩斑斓且有狭长的面部,如同鬼魅一般让人心悸。和这样的女人……李顿真的办不到啊!会出心理疾病的啊!最不济也是个忧郁症……至少是中度起……

当然部落的女人也没有李顿说的那么不堪,就是比古代荒年逃难的……稍微再此一点,要是看脸,基本上分不出男女来。

巫总管臊眉耷眼地走开,可也不走远,李顿发现这家伙卸任部落的巫师的职位之后,仿佛贱了很多。尤其是表情,更是猥琐不堪。连李顿都发现好几次,这家伙的眼神挺溜在部落女人的身上,偷偷咽口水。每当此时,李顿的内心崩溃的怒吼:“巫都开始思春了,蛮牛部落还有崛起的希望吗?”

一个人闷声不响地忙碌着,反倒是分到了肉食的部落成员开始围在火堆边上,用树枝穿着肉烤了起来。

焦香的肉味在山洞中弥漫开来,李造也迫不及待地想要加入却被李顿喊了回来。

巫总管是最淡定的,他好奇地打量李顿忙活几个小时垒的灶台,灶膛已经烧了一阵,周围都开始升腾起白色的烟雾,而当作锅具的石板也发出清脆的响声。李顿觉得准备地差不多了,将腌制好的羊肉片用两根树枝做成的筷子一片片夹在石板上。

刺啦……

肉片在高温的石板上瞬间变化,水分快速流失,开始隆起来,不同于烤肉的焦香味,腌制的肉片在石板上的烹饪过程锁住了大部分的汁水,吃起来更加的鲜嫩。李顿忙活几个小时,就是为了这铁板烤肉,错了,是石板烤肉。

在后世,这几乎是烤肉店很平常的烹饪手段,可是在蛮荒……对不起了,这是贵族的吃法。要是有一段西洋乐器拉出来的东方韵味的背景音乐,档次就更高了。在蛮荒这哪里是吃饭啊!这简直就是从填饱肚子的水准,一下子上升到了灵魂享受的高度。莫名其妙的优越感油然而生的感觉,有没有!

李顿飞快地用筷子夹了一块已经烤熟的肉,放在嘴里,舌尖的味蕾告诉他,盐放多了。不过至少比前几天吃的要顺口多了。尤其是李顿让李造去找的带有鲜香口味的植物立了大功,味道还成。当然和烤肉店的没法比,可是在蛮荒,这已经是现有条件下最奢侈的组合了。

巫总管试着也夹了一块放在嘴里,干柴一般口感的烤肉没有了,一口下去,肉的汁水瞬间在口中炸开……奇妙的感觉让他仿佛置身于天国之中……好吧,这已经到了发光料理的程度,眼角的泪花已经说明了一切。

李造更是迫不及待,不过他的表情倒是简单了很多,就是眼珠子看上去大了一点,有种单眼皮拉出了双眼皮的错觉。

作为部落最高级别的餐桌,也就是李顿、巫总管和李造有资格就餐。

其他人只有另起炉灶的份,可是李顿的怪异举动早就被部落其他成员收入眼底。没多久,灶台的周围聚集了部落大部分的成员,雷巨更是流着哈喇子,想要浑水摸鱼,被李顿一巴掌打开,破坏了他的阴谋。

让李顿没有想到的是,他只是想要给自己改善一下伙食而已,却没有想到的是他在部落中的地位一下子提高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哪里是吃饭啊!

这是优越感,知道不。

李顿后来才想明白,为什么古罗马的大贵族们穿着一件在东方土鳖地主都看不上的丝绸坎肩,在罗马城里瞎得瑟……中世纪的王公大臣们将东方运来的瓷器放在柜子里,根本舍不得用,当成宝贝一样瞻仰,吃饭的时候干看两眼,就能多吃两口。拿破仑在他的皇宫里,拿着后世两块钱一个的铝制汤勺,眉飞色舞地享受大厨的蘑菇汤,仿佛用了铝制的餐具,汤更加鲜美了似的(他也不怕得老年痴呆)。

这哪里是吃饭穿衣啊!

这是赤果果的炫耀啊!

丫的,你们没有,就我有,服不服!

第014章 无耻的首领

没有复杂香料的厚重口感。

也没有料酒的去腥。

更没有精致的酱料丰富层次……

但这些都不妨碍蛮牛部落的所有成员对于石板烤肉的青睐,汁水在口腔中爆发的回味,烤到恰当好处的肉质,鲜嫩的让人在忽略咀嚼的时候就已经吞咽了下去。

除了巫总管,李顿,还有被李顿提拔了地位,可以享受部落最高待遇的李造之外……

蛮牛部落的其他成员,都沉浸在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味蕾享受过程之中,且深深不能自拔。这还包括了被惩罚的部落战士们。

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的激动感觉,几乎是每一个部落成员内心的真实写照。烤肉……能和石板烤肉相比吗?

就焦糊糊的味道,如同树皮煮熟的口感,怎么比?

“首领,我们再杀一只羊吧!”雷巨激动地无法克制浑身的暴力基因,眼神杀气腾腾地面对几头被拴在一边的黄羊。

李顿心说:“败家玩意,都杀了吃肉,以后部落还能发展养殖业吗?牛羊成群的小目标什么时候能够实现?”虽说心里不耐烦地紧,可李顿也不能一直对雷巨等人批评,过多的压制和奚落,会引起人的逆反心理的,一个成功的首领,需要的不仅仅是宽和的性格,还要公平公正地对待部落的每一个人:“就算是杀羊,你和部落战士都分不到肉,吃什么不一样!”

“我……”雷巨脑袋晕沉沉地发现,自己好像是一个罪人,然后又稀里糊涂的想到了惩罚,至于几天,要多少顿饭,他都忘记了,气短地小声问:“那个先不要杀羊,等我们也能分肉的时候再杀好不好?”

容貌比野兽好看不到哪里去,长相凶恶的如同恶鬼一般的大汉,尖声细语的冒充公公,在李顿的跟前撒娇……就算是见过大场面的李顿也被恶心地不要不要的,差点饭碗都给吐出来。

“打住!”

李顿正色道,铁面无私的态度是无法改变的:“是否杀羊,视部落全体成员的需要而定。不是你说的就按照你的想法来办。”

雷巨腾地一下跳起来,眼神不善地对一个一个地对部落成员关照,后者几乎在第一时间就吓地一哆嗦,低下脑袋不敢和雷巨直视。雷巨很快就开始威胁起来部落其他成员,他面对巫总管和李顿的时候,是心虚的,可是对部落其他成员,那种与生俱来的强者气息让他颇为自信:“谁别想吃羊肉,没有我的允许……”

啪嗒——

一块小石头从雷巨的脑袋上弹落石壁,最后掉在了地上,山洞里荡起石子和石壁发出清脆的回声。雷巨牛眼一瞪大怒道:“那个不开眼的暗算老子?”

“是我!”

巫总管看不下去了,雷巨这脑子属于毫无挽救价值的存在。首领,前任巫师都在情况下,还敢威胁整个部落成员。这家伙是想要造反啊!可实际上,巫总管虽说在武力上无法和雷巨相比,可在威望和手段上,能够轻而易举地将雷巨玩死。

这家伙也是属于作死的类型,偷吃猎物,当着部落首领和二号大人物打饱嗝,还在对方饥肠辘辘地时候。

现在更是变本加厉,威胁起部落其他成员,这把部落的首领李顿放在什么位置?

在巫总管的心目中也好,部落其他成员心中也罢,雷巨永远不是部落的领导者。因为这家伙根本就没有觉醒血脉的可能。他已经过了觉醒的时间。他不过是长地壮了一些,比普通部落战士力气大一些,除此之外,一无用处。

脑子不好。

脾气也不好。

外加喜欢多吃多占,欺负比他弱小的部落成员……可以说雷巨在部落中并不得人心。相比之下李顿的处境要好很多,他是部落天然的首领,是上一任首领认定的继承人,拥有血脉觉醒的无限可能。不仅如此,在部落其他成员的认知之中,李顿还受到了神灵的眷顾,是神的宠儿。在骗局没有被戳穿之前,李顿是部落唯一的希望。而这份寄托永远也不会降临在雷巨的头上。

雷巨暴躁地样子就像是一只被搓破的气球,一下子憋了下去。憨笑道:“巫总管,我是说着玩的,说着玩的。”

既然巫总管唱了白脸,李顿这个首领就该出来唱红脸了。他一开口,就引起了部落成员的强烈支持:“部落的兄弟姐妹们,之前我们一直处于食物匮乏的时期,这从大首领离开部落之后就一直存在,已经延续了快三年了。但是我坚信以后的部落会越来越好,部落的困境是暂时的,是短暂的。就算在食物不太充足的情况下,部落也应该尽量满足每一个成员的营养需求。所以,我决定在每一个部落的重要节日,杀羊,烤肉!”

万岁!

万岁!

欢呼声如同风暴一样席卷了整个山洞。

作为一名时代的领导者,要懂得雨露均沾……哎,好像画风不太对(李顿脑补了一会儿,发现社会还没有进步到这个层次),心中哀叹,只能改口,应该是——共甘共苦。

他如是想到。

上位者要适当的表示和其他成员分享,不能独吞好东西,要懂得分享。当然这种分享是有选择的,比如说权力,他是不会下放太多,蛮牛部落才多少人,他要是当撒手掌柜,等着被部落成员们抛弃吧!要是在不定某一天的夜晚,部落的成员静悄悄地爬起来,乘着夜色看了一眼李顿熟睡的黑影,默默离开……

估计第二天,留给李顿的选择只有两个:被野兽吃掉,或者是找一棵歪脖子上吊,过程比煤山上崇祯皇帝的凄凉程度相当。

所以,必要的拉拢人心也是他需要学习的。好吧,李顿表示当群众多年,突然把他提拔到领导的位置,还真有点不太习惯。

在食物匮乏时代,美味的食物,是能够让一个普通人期待很久的愿望。而蛮荒正是如此,他要是能够做出一个奶油蛋糕出来,或许就算他不是部落的首领,也能被追捧,活得很好。当然,作为首领用这种手段来拉拢人心,过于平常了一些。可问题是,他也想大踏步的前进,带领部落走出蛮荒的黑暗,跨过奴隶时代的血腥,渡过封建时代的僵硬思维,走向新时代,过上新生活……可是,同志啊!不行呐。

资源,还是资源!

每一个时代的进步,伴随的并非是人口的增加,也不是武力的强大。而是资源,人类对资源的利用程度。

将这个过程说的最清楚的就是伟人曾经说过的一句话: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或许有人就要问了,我们的非洲兄弟,在几十年前还过着刀耕火种的生活,拿着长矛和盾牌在草原上……在森林里……浪地飞起。出门基本靠脚,联络基本靠吼。可现如今,不是很多都已经过上了城市生活,出门有汽车,通信有手机,非洲解放军的步坦协同,简直就是一个时代的神话……对此,水鬼竟然无言以对。

好吧,这只能说明我们的非洲兄弟在梦中的祈祷奏效了。

而李顿则不同,他向谁去祈祷。

神灵吗?

他已经披上了神棍的道袍,可是和神联系的频段,他一直找不到啊!

所以,李顿想要管理部落,只能用最有效的管理办法。帝王心术肯定用不上,就是最普通的拉拢部下的做法。给点甜头,让这帮部落的成员记住李顿的好,就足够了。

这属于小恩小惠,只要条件允许,每一个部落成员都应该获得一点恩赐。哪怕很小的一点点,也是拉拢人心的好手段。别的不说,羊肉……在蛮荒并不属于奢侈品,只不过狩猎的过程中,获得猎物的随机性让蛮荒的人难以选择而已。

蛮荒人的食谱,运气爆棚的时候,可能吃上野牛肉,甚至熊掌。

可是第二天,他们的餐桌上可能就是一只长相丑陋,甚至没有多少肉的老鼠。

偶然的因素太多,让蛮荒人对平稳生活的期待更大强烈。这才是李顿需要考虑的因素。好在部落有了羊,至少四只健康的羊就是部落未来的希望。要是运气好一点,隔一段时间就捕捉几头羊,并且圈养起来的话,只要几年时间的积累,部落就能走上游牧民族的路线,从而走上扩张的快车道。

李顿的许诺让部落成员有了一个盼头,节日。

可是作为部落的文化人,蛮牛部落曾经最大的忽悠,巫总管。他老人家却面带疑惑,心头一阵嘀咕:“部落有节日吗?”

肯定没有。

节假日啊!

多么高级的社会福利,在蛮荒时代,怎么可能有?

甚至有些部落成员还叫嚣着:“我们有节日了,我们有节日了!”

“妈蛋,爷怎么不知道?”巫总管捂着腮帮子,不是牙疼,甚是牙疼。心头难受地想要骂人,可大家都在欢呼雀跃的时候,自己好像不应该去扫兴。心头悲哀地看着一群傻乐的部落成员,巫总管有种莫名的伤感,比起无耻来,他似乎这辈子都赶不上李顿的水平了。

在李顿不遗余力的畅想未来和不靠谱的规划之下,蛮牛部落似乎距离探索太空仅差一步之遥……觉得情绪鼓舞差不多了,李顿才将重心回到了部落发展的道路上,搞养殖业,优先发展有潜力的养殖业,说白了就是养羊。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现实就像是一张嘲讽的脸,让他触不及防。

蛮牛部落的成员们惊恐地发现他们伟大的首领,风轻云淡地吹牛比,脸上惠风和畅地温和,可不到半个小时,就见李顿在羊圈边上喜悦地自言自语:“母的。”

“母的。”

“又是母的,要发达了!”

……

当李顿站在最后一支黄羊的面前,他傻眼了,随后暴怒道:“为毛还是母的!”

第015章 幻灭的复兴梦(求推荐,求收藏)

用一句电影里的反派常说的话来形容李顿的心情就是——天要亡我啊!

五只羊,吃了一只眼看活不了的,还剩下四只。顺利的话,第二年将会有小羊羔出生,随着种群的数量越来越大,若干年后,蛮牛部落将迎来羊群满山的富足场面。

这是一道很简单的数学题。

可结果是,这剩下的四只羊都是母羊。

当然这也不是问题的关键,杀羊吃肉的话,母羊公羊都差不多。可问题是要驯养建立种群的话,靠一群母羊是绝对无法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的。

他需要一头公羊,一头连吃饭都顾不上,脑子就知道啪啪啪的公羊……

通俗一点讲就是:外表是一头公羊,灵魂是一只泰迪。这就靠谱了。

李顿傻眼也是必然的结果,母羊,母羊……他差点一口气到不上来,晕死在羊圈边上。这老天爷都不帮他啊!蛮牛部落的伟大复兴计划就少了一只精壮的公羊,后宫已经建好,就等公羊大爷来临幸……真要有一头公羊,以大无畏的精神落户蛮牛部落,将它的亿万子孙供蛮牛部落的成员食用,李顿作为首领,甚至可能改变蛮牛部落图腾信仰,叫公羊部落怎么了?不都长了两个角吗?

可惜,就算是他去求也求不来啊!

羊这种生物但是很胆小的,就算是让它来蛮牛部落当羊皇帝,估计也没有敢来的。

好吧,这样的春秋大梦是不用做了。事实上,在李顿发现问题的那一刻,巫总管也感觉到了问题的棘手,蛮牛部落距离拥有一个巨大的羊群,就缺一只公羊的距离。在后世,这根本就不是个事,买一头,换一头,甚至关系好的周边邻居,免费配种都行。可是在蛮荒,要捕捉一头健壮的,发育良好的,拿来就能用的公羊……真不容易。

为此,李顿甚至连夜召开了部落扩大会议,商讨蛮牛部落的复兴计划中最重要的一环,一只尽力旺盛的,有志于在繁衍子孙道路上走上光芒大道的——公羊。

“要不把母羊拴在林子边上,等它们叫起来就能吸引公羊了,我们只要等它们办事的时候,捉住不就行了嘛!”

雷巨难得想到了一个自认为很靠谱的方案,智商回到了高地的感觉,让他有种飘飘然的不明所以。

李顿捂着脸,心说这家伙的自信怎么来的,蛮荒的野兽比后世动物园的都不见得少,把羊栓在林子边上,这和给老虎喂食有什么区别?没等李顿指出雷巨方案的漏洞,就有人表示反对:“要是没有招来羊,反倒是招来了狼呢?”

雷巨被噎地都差翻白眼了,扭头一看,更生气了,说话的这位是他的手下,当然和得力手下根本就不搭边。

岩石,一个混在战士中的失败的阴谋家,这是雷巨对岩石的定义,因为这家伙一直喜欢说的就是蛮力狩猎,是狩猎的误区,真正的狩猎应该是陷阱的运用,战士们只要布置好陷阱,然后过一段时间去收获猎物就可以了。对此,雷巨是不屑一顾的,如此简单,部落还要战士干什么?让女人孩子去狩猎不是更好吗?

而且雷巨鄙视岩石还有一个理由,这家伙的陷阱从来没有成功过。每当他看到岩石这混蛋挖坑累地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就能让他开心一整天。

或许还有一个句潜台词,这傻子,就知道刨坑。

人如其名,岩石的脾气又臭又硬,个子不高,身体也不强壮,之所以能够被收入部落战士中间,只是因为他成年了,还是一个男人。当然强壮是相对于雷巨这样的人的标准,在李顿看来岩石虽称不上高大威猛,但至少还能算是敦实。

在旁人看来,岩石不仅傻,而且固执,对于任何人的劝解他都听不进去,只认可自己认为对的。

和李顿一样,他也是战士队伍里的累赘。不过在李顿看来,岩石是一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奇人。当然,他也有让人讨厌的时候,比如此时此刻他丝毫不顾部落三把手,狩猎小队长雷巨涨地通红,依然是要恼羞成怒的脸色,自顾自地说:“也许你会说,将羊分开栓,说不定还真的能够引来羊群。可你想过没有,狼的鼻子太灵敏了,他能顺着你的味道找到所有的羊,然后就像是我们送给他们的祭品一样,全部享受……”

“够了!你这个混蛋!”雷巨的暴脾气可是不说说的,西瓜大的拳头,已然举在半空中。

岩石脸色微变,他后知后觉地发现了自己好像说的太痛快,以至于让雷巨下下不来台。他不过是喜欢在别看看来的傻事,又不是真的傻,一个喜欢专研用陷阱捕猎的战士,会是一个傻子吗?

眼瞅着拳头距离自己的脸越来越近,岩石冷不丁地喊了一句:“动手是懦弱的表现。”

“哈!”雷巨愣住了,懦弱?这个词怎么可能和强大无比的雷巨大爷有关系?无处发泄的他根本就不管场合,准备先揍一顿岩石,让这个不开眼的家伙明白一个道理,乱说话的后果。

“住手。”巫总管气地发抖,雷巨这家伙越来越难以管束了。他开始担心在李顿觉醒之前的这三年时间里,雷巨这家伙的火爆脾气可能将部落带入无法摆脱的泥潭之中。

雷巨虽然恼怒,但是面对巫总管,他还是有一份与生俱来的敬畏和恐惧。

不仅是他,部落其他人都对巫总管有着天生的敬畏和恐惧。这份恐惧植根于内心深处,是不可能挥去的存在。雷巨喋喋不休地收回了拳头,气鼓鼓地坐下,而岩石也是一副惊吓过度的样子。他和雷巨坐得很近,已经一句不落地听到雷巨对他报复的赌咒,比如说,锤成泥饼之类的。

李顿也是皱眉不已,雷巨确实过于随意了一些,甚至在他眼里根本就没有首领权威这回事:“雷巨,你是不是不想当狩猎小队长了?那好,我让你去采集小队……你的狩猎小队长的身份还是临时的,别以为我不敢开除你。”

“采集?那是一个男人该干的活吗?”开除的意义雷巨当然不懂,可他就算是再傻也听出来了,这不是一句好话。后果,可能会很严重。

雷巨大为惊恐地看着李顿,随后心头对岩石的怨恨就更重了。不过他也转过弯来了,部落的首领,曾经的巫都对他很不满,这让他升腾起来怒火一下子被浇灭了,随之而来的是紧张,急忙解释道:“首领,狩猎小队需要我,请相信我一定会给部落带来源源不断地猎物的。”

和雷巨这样的但脑细胞动物生气,根本就不值当。李顿直接了当地询问:“现在你们也看到了,四只黄羊都是母羊,需要公羊才能繁衍种群。狩猎小队的任务就是在近期内,尽可能地捕获活的公羊,要完整的,不受伤的。”

“这个恐怕……”雷巨硬着头皮说道:“黄羊对人很谨慎,根本就靠近不了,而且跑起来也快,我们人少也不可能埋伏下来打伏击,只能碰运气。”

碰运气。

这才是蛮荒世界狩猎的最终奥义。

事实上,李顿也清楚黄羊不好抓。但他别无选择,部落必须要有目标的进入制定狩猎计划,一旦驯养猎物成功,部落将彻底摆脱靠运气吃饭的窘境,直接步入丰衣足食的阶段。而短期的困难,不是推脱的理由:“我不管抓羊的困难程度,我只要结果。部落狩猎小队今后狩猎的第一目标就是黄羊,今后活动的区域就在黄羊的主要活动区域狩猎。”

雷巨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没有反驳李顿的命令。

蛮牛部落的会议很高端,考虑的都是蛮牛部落复兴的大问题,可结果却……毫无结果。

也不是说毫无结果,这需要狩猎小队的运气爆棚的情况下,活捉一头健壮的,发育良好的,有强壮基因的公羊。

而在蛮牛部落的狩猎法则里,这等于是不可能。

天上掉馅饼的事一次也就罢了,接二连三的发生,恐怕连蛮牛部落的成员也会觉得不真实。

会议结束后第二天,李顿再次出现在部落新一天工作的出发地点,狩猎小队在雷巨的带领下出发,迎着朝阳;采集小队也扶持着走向森林;部落驻地留下的无非是老弱病残,哎……怎么多了一个人。

“岩石,你为什么没有去参加狩猎?”

部落成员都是非常自觉地参加工作,根本就没有偷奸耍滑的存在。可是李顿却意外地发现岩石正在用草绳扎着一团羊下水。他的边上的泥地上插着一根小树杆做的长枪,一个人,一杆枪,就是形影孤单地让人以为这家伙要离家出走。

岩石回过头来,委屈地看着李顿,沮丧道:“首领,我被雷巨开除了!”

“开除,他又什么权力开除你离开部落?”李顿怒道。雷巨这家伙绝对是部落的搅屎棍,越来越不像话了。

岩石却愣神了一下,随后解释道:“不是被他开除出部落。”开除一个成员离开部落,需要巫,首领,甚至部落全体成员的通过,雷巨不过是部落的一份子,哪里有资格开除部落的一个战士?“那个混蛋是把我开除出了狩猎小队。”

李顿气结,真不知道该怎么说雷巨。这家伙学起来倒是快,李顿昨天说要开除他的狩猎小队长的官职,估计当时雷巨也琢磨不透‘开除’的真正意义。可一转眼,就过了一夜的功夫,这家伙就学地有模有样的玩起了裁员。

要说雷巨这家伙傻,李顿第一个不信。

第016章 部落工科男

(合同耽搁了几天,下周继续要在一月的寒风中,光着飞奔……好心酸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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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闲着也是闲着的心态,李顿和岩石有一句没一句地聊了起来。

原本李顿并不注意岩石的存在,蛮牛部落,他也是刚来。原本想着抱大腿来着,至少找一个像样的保镖,可以保障他的人生安全。可雷巨这家伙的脑子,哪里是当保镖的料?

至于抱大腿……

就更不要说了,来到蛮荒第五天,他清楚地认识到,蛮荒可能没有大腿让他抱。唯一对他来说是大腿的便宜老爹音信全无,这让他很没有安全感。

而岩石?

这个部落战士中最弱的成员并没有出现在李顿的视线之中,或许有过,但立顿很快就忽略了这么一个人。岩石,这家伙给自己取这个名字的时候,估计也有所准备,他的人生经历可能会很坎坷。

坎坷的原因更多的是因为他坚持一套自己的理论,狩猎是一项技术和谋略并存的工作,而不是一项胆略和力量并重的体力活。

他将蛮牛部落的优良传统丢弃在了茅坑里,想要受到部落主事者的重视,难之又难。

首领不看重他。

巫也对他的坚持可有可无。

部落首领之下的第一勇士雷巨,对他更是不屑一顾。

而他坚持的技术和谋略并存的狩猎手段,一直是他被部落其他成员奚落的源泉。也是部落其他成员的乐子之一。刨个坑就想获得猎物,亏他想得出来。往往伴着这样一句轻蔑的话之后,就是一阵疯癫般地笑声。

人都是有用的,这是李顿一贯的想法。

之所以人的境遇不同,是因为那些还没有走上人生坦途的人缺少一个发现他们闪光点的伯乐。

对于岩石来说,他的伯乐就站在了他的眼前。李顿和岩石的交谈之中,感觉到了岩石是一个善于动脑筋的人,当然很多想法非常幼稚。但作为首领,李顿也不会去笑话他,而是应该引导他,鼓励他,相信只要给予岩石充足的时间,他会给部落带来惊喜的。再说了,李顿也迫切需要一个在部落之中能够聊得来的人,这个人最好有着姣好的面容,婀娜的身姿,没有蛮荒女人的随便性格,内心保守却对他热情似火……事实告诉他,每每臆想到这样的场景,百分百是在梦里,而且还是可耻的春梦。

好吧,回到李顿和岩石的对话中来:

“陷阱的路数是对的,但是陷阱的布置区域要在野兽经常路过的地方。”

“首领你说的太对了,我也是这么想的。”

“还有,陷阱,尤其是深坑陷阱表面的伪装要做好。我听说你用荆棘盖在陷阱上面,多傻的野兽会一头王荆棘里头扎?”

“那该用什么?”

“树枝,然后干草,最后是浮土……”

两个像是老朋友一样互相验证着狩猎的大工程,李顿是嘴炮党,他基本上是再说,指出岩石计划中的不足点。而岩石在获得了理论基础之后,已经开始准备事实计划了。

“我准备去森林里挖一个陷阱试一试。”说完,岩石带着一团腥臭的下水准备实施他的狩猎工程。基本上就是挖坑。而岩石说话的意思也很简单,等于是邀请李顿同去。可李顿看了一眼白森森的骨铲,用这玩意去刨坑要累死爹了,不去!

从骨子里,李顿是那种很懒的人。他哪里舍得费这份力气?

“你去吧,我要跟着采集小队,查看一下山林果实的收获情况。”李顿胡乱说了一个理由,正准备拍拍屁股走人,可一股子冲鼻的腥臭味,还是让他随口问了一句:“这羊下水扔掉吗?”

“不,这是诱饵。”

李顿一脸狐疑地看着岩石,羊下水是被部落遗弃的废物,别以为蛮荒食物不足,可蛮荒人固执的让人惊叹。他们不吃任何动物的下水,羊杂,牛杂,这等美味竟然没人吃,直接扔掉。他整个大首领自然不好带头破戒。

缘由嘛……估计也很简单,下水不干净。

在缺医无药的时代里,病毒和秽物对于蛮荒人的威胁几乎是无穷的。

“诱饵?”森林里对于腐败肉质感兴趣的动物并不多,食草动物就不说了,就算是食肉动物大部分也不喜欢腐败的气味,只有那种天生食腐的动物才会趋之若鹜:“你准备抓狼吗?不是说狼只有在食物匮乏的时候才会选择吃腐肉。”

李顿提出这样的疑问,并非是无的放矢,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听说过刨坑的陷阱要放诱饵的。

倒是捕兽笼倒是需要投放诱饵,可捕兽笼多难做啊!就蛮荒的手段,将一个部落的财富都投入进去,都不见得能成功。普通的陷阱制作,都是尽量避开人为的迹象,甚至连生人的气味都要遮掩。毕竟野兽的鼻子是非常灵敏的。

“不需要诱饵吗?”岩石有点怀疑,在他的印象里。李顿,这位首领对于狩猎并不热衷。

果真如此,李顿已经了解过蛮荒时代的捕猎方式,团队协作已经普遍出现在狩猎过程之中,只不过缺少长距离的攻击手段,合作狩猎的成功率并不算太高。可要说利用环境,布置陷阱等手段,在蛮荒还是高科技。

想到高科技,李顿心头就乐开了花,他是谁啊!一个拥有几千年眼光的后世人,玩蛮力本来就不被他所喜。

高科技好啊!哥们就是要玩高科技。

好吧,能够把布置陷阱也和高科技联系到一起,也是没准了。后世世界上的贫苦地区,有一个算一个,都是高新区。

而且,这些只是表象,他跟看重的是岩石这个人。好吧,他对岩石没有特殊想法。他只是固执地认为岩石是一个人才,是一个被蛮荒荒诞的制度埋没的人才。这家伙拥有一颗探索的心脏,而李顿正需要这么一个人才辅助他完成构想。他们两个人,一个眼光超前,思路涌泉;而另外一个,动手能力强大。

这样的组合,连李顿都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在他的眼里,岩石就是蛮荒版的部落工科男,还是属于土木那疙瘩的搬砖狗。而李顿要做的就是把这家伙的属性掰过来,让他转变成为机械狗,就算是个木工狗也将就着能用了。用自以为祥和,关怀,甚至是交心的目光打量着岩石,后者没来由地打了个哆嗦,这种眼神好犀利,好熟悉。好像雷巨那傻子看到野猪的目光也是如此……岩石的小心脏不争气地开始挣扎起来。

得罪雷巨他不怕,最多挨一顿打。在部落,这算是个事?

反正皮糙肉厚的,又打不坏。

可是让李顿惦记上了,他心里实在没底啊!

“为什么不试着在河里下鱼笼?”

李顿突然想到,在陆地上的陷阱似乎无法用到诱饵,可是在水里?好像用得到吧。他是抱着试探的心思问的。

可在岩石的眼里,仿佛黑暗中劈开一道闪电,一个念头在心头落下种子,然后发芽,疯狂地滋长起来:“是在水里下陷阱吗?可是水里挖坑不管用啊!”

李顿被岩石的猪脑子气的冷哼一声,这家伙是自己选种的‘科研人才’吗?问出来的问题如此幼稚,在水里挖坑能逮住鱼。多稀罕呢?没好气地开口道:“用藤条编制一个陷阱,鱼只能进去,不能出来,然后用诱饵诱使鱼进入陷阱,一两天的功夫就去看一下收货。”

“鱼是很美味的……”岩石向往道。

心里突然跳出一头怪兽,李顿快要被岩石的脑回路给气晕了,语气颇为不善道:“你会设置这样的陷阱吗?”

“这个……”

后世很常见的鱼笼,虾笼的造型,对于蛮荒人来说比相对论的难度一点都不小。又黑又白的眼珠子在眼眶里转悠一圈,再转悠一圈,继续转……都快把自己转晕了,岩石也没有想出来水里的陷阱该怎么做:“首领,五天……不,只要三天,我一定给你一个解决的办法。”

滚蛋,李顿只是不好打消部下的积极性,才没有发火,问道:“会编框吗?”

编框这门技术,在蛮荒已经算是普及的技术。蛮牛部落也做的不错,结实耐用……至于美观……算了,这问题不是蛮荒人考虑的。

“会。”岩石急忙点头答复下来。

蹲在地上,拿着一根树枝在地上画了起来,外形像是一个网的形状,但是要做成圆筒形。鱼在水下进出的口子需要用外大内小的口子,最好需要很大的弹性。要是在后世,这样的鱼笼十年也卖不出去一个,不过在蛮荒,李顿还是颇为担心这项工程的完工程度。

“能做好吗?”

“三天。”岩石试探道。

“不行,一天。”李顿真不是难为岩石,时间紧迫,他可不想一直耗在这种小问题上。只有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部落的吃饭和穿衣问题,整个冬季,李顿才有机会带着部落的战士去探索周围的环境。

他不会采矿,也不会探矿,但是分辨一些最简单的石头还是有可能的。

岩石想了想,撒腿就跑,不多一会儿的功夫,找来了部落中的一个年迈的老头,别看长地老,但李顿知道眼前的老人最多也就是四十来岁而已。

老头低头看着李顿画在地上的图纸,低声询问了岩石几句,然后再琢磨了一会儿,抬起头讨好地对李顿答复道:“半天就能完工,但是我需要两个帮手。”

李顿大手一挥,让岩石跟着你,另外……部落之中除了本首领和巫总管之外,你选谁都可以,我需要看到结果,太阳落山之前,我要看到这个鱼笼放在河湾里。

发号施令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虽说是建造一个鱼笼的小工程,可是李顿硬是做出了建造一座宫殿的气势来,并且任命这项工程为——‘蛮牛一号’。

第017章 我爱发明

(没有加入书架的朋友,帮忙收藏一下,有推荐的话,随便给水鬼两张,在此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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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牛部落,洪荒元年,第一号酋长令:大力发展渔业,为部落百姓提供源源不断的优质蛋白质,实现食物的充足为目标而奋斗。诏令一处,四方响应……

上面这段话,是官面上的文字。

可实际上,李顿刚开始让部落的岩石,还有一个叫季老爹的老人编制鱼笼的时候,部落的其他成员都是看西洋镜的眼神对视那个在他们眼里一无所用的物件。

“这是做什么用的啊!”

“不知道。”搭话的这位脑补了一阵之后,说:“看着像是一个筐。”

“这筐可大了,不好背吧!”

“谁知道呢?据说是首领亲自让人岩石和季老爹编的,所不定首领能够背得起来。”

……

看热闹的很多,随着鱼笼在季老爹的手中一点点的成型,看热闹的人中不时发出啧啧的嫌弃声,这个筐看着漏洞太多,根本就不能放东西。

反而是李顿在边上一边看一边指导:“口子差不多了,现在要做一个漏斗形的进鱼口,这个口子需要用绳子绑在鱼笼上,方便摘下来取渔获。就是说鱼能够进去,却出不来,口子的藤条需要有很大的弹性,需要将藤条劈开之后扎。”

岩石和季老爹都不明白‘漏斗’是什么意思,好在李顿在边上的地上画了一个大致的图像,技法上不值一提,但至少能让人看懂。

下午的阳光渐渐地西下,大地的余温在空气中弥散开来,风中带着一丝的凉意。很快,气温就会降低。狩猎小队在外出之后,并没有走远,今天他们的任务不是去抓捕猎物,而是去采集矿盐。李顿原本是想跟着去看一下,改进一下盐的口感,毕竟矿盐有很多卤盐,对人体并不好。他也感觉到了吃盐稍微多一些,第二天起床就会有轻微的头痛。

这说明,蛮牛部落采集的食盐是含有重卤的食盐,需要将其中大部分矿物盐出去掉。

可部落的事千头万绪,食物的问题都还没有解决,他还有什么心思去改善盐的口味?

差不多能吃就可以了。

将近傍晚,季老爹和岩石的工作终于告一段落,几个人扛着第一个做好的鱼笼往河滩的方向而去。

鱼笼的整体大概有两米长,直径的话有半米多的样子,看着挺大,可实际上份量很轻。做起来也简单,会编框的手艺,就能编制鱼笼。而边框在蛮荒部落并不算是很高端的技术,大部分都会。通体是藤条编制的鱼笼,在没有压条石的情况下,就算是部落的女人也能轻松的扛起来。也就是说,一旦鱼笼试验成功,部落将不再依赖狩猎小队的战士,就能补充动物蛋白质。

一旦成功,肯定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场面,唯一可能会被波及的就是狩猎小队了,他们的地位将受到很大的挑战。

可惜,带着狩猎小队回来的雷巨,看到岩石和季老爹之后,就乐了。

“哎呀,岩石你又发明了什么陷阱,这会又要大丰收了!”

“哈哈……傻子又做梦喽。”

打猎采盐归来的部落战士,虽说没有大收获,但至少两只肥硕的山鸡不能算是空手而归。面对岩石这个在战士中的‘败类’,他们的笑意多半是幸灾乐祸,甚至带着一种鄙夷的神态。

岩石脸色不变,一言不发地抬着鱼笼往河滩上走,反倒是巫总管从后面跟上来,对着雷巨冷哼一声:“就打了两只山鸡?”

“还有盐,我们运气好,挖到了一大块白盐,您看这颜色多好看啊,白地和霜一样。”

巫总管表现出适当的满意,他知道盐谷那边的情况,白盐确实少见,而且相比和泥土混杂在一起的矿盐,白盐的味道要好很多。

他也就没有继续对雷巨发火,而是示意让几个战士跟着去河滩边上。反动是雷巨很纳闷,季老爹在部落里没有什么存在感,可是看走在队伍最前的他抬头挺胸,像是做了一件了不起的大事似的:“叔,这季老爹怎么回事?”

“看到那个东西没有?”巫总管一努嘴,眼神看向了在岩石肩膀上鱼笼。

雷巨满脑子疑惑,不解道:“这是个什么东西?”

“鱼笼,抓鱼的。据说放在水里鱼自己会往里头钻……”其实巫总管也对鱼笼的功能不太了解,只是听李顿说过,这玩意是用来抓鱼的。可是他又看不出来这鱼笼的神奇之处,反而觉得鱼要是往这鱼笼里钻,简直就是傻到家了。

蛮牛部落周围有很多水源,山上的山泉,甚至山洞里都有一汪水潭,长年不枯竭。但要是想要抓鱼的话,只能去之五里外林子边上的河湾。因为山泉水太清澈,根本就没有鱼。也不是说没鱼,只是有一些小鱼虾,个头小到让人提不起劲来捕捞。而河湾那边的河流虽然宽阔,河中心水位也很深,淌水是无论如何也过不去的。

可是那边的河水浑浊,只会用鱼叉的蛮荒人根本就没有渔网这种工具,在看不清水底的鱼的情况下基本只能望水兴叹。

真要是河水很浅,淌水就能过的话,昨天雷巨等人也不可能从狼群嘴里捞便宜了。

雷巨睁大了眼珠子,懵懂地眨巴了几下,唏嘘道:“巫神在上,岩石这个傻蛋也被神灵眷顾了?”

对他来说,鱼自己钻进笼子里,这等傻事只有神灵眷顾才可能发生啊!

再说了,他说的口气哪里像是在羡慕神灵眷顾岩石等人的意思,分明是奚落。巫总管跳起来给雷巨的后脑勺一巴掌:“小兔崽子,少拿神灵来说事。”

“叔,你老是打我脑袋会傻的。”雷巨委屈地讪笑道。可脸上没有丝毫的歉意,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吃饱了,基本上就倒头睡,平日里吃饭最大之外,唯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力气。

巫总管气呼呼地加快了脚步,他懒得去搭理雷巨这个憨货,可他本来身材就不高,相比雷巨这样的两米大个,就算是小跑起来,也不见得比对方走路快多少。甩又甩不掉,又不想继续听雷巨的唠叨。他只好妥协地说出了真相:“是首领让他们做出来的,据说能够捕捞河中的鱼虾。”

“是首领啊!”雷巨刚刚生出的万丈豪气顿时消散地干干净净:“那说不定真能成。”

雷巨天不怕地不怕,他就怕有人和他讲道理,上升到理论的高度,然后用道德来谴责他。在全部落的面前剥夺他吃肉的权力……不得不说,李顿在现蛮牛第一勇士的内心深处埋下了阴影。

当然,这家伙还是带着侥幸的心思问道:“叔,你说要是抓不到鱼,首领会不会赦免对我们的惩罚。”

说起惩罚,巫总管的眼神顿时犀利起来。千不该万不该,雷巨这家伙拿部落新的狩猎手段说笑。虽说他也不大相信鱼笼就真的能够捕到鱼。巫总管冷不丁地站住,就像是钉在了地上,眼神不善地看着雷巨,后者紧张地退了一小步,就见巫总管冷冷一笑,开口道:“张开嘴,让我闻一闻。”

雷巨委屈道:“叔,我真没偷吃,真的。”

“嗯!”巫总管的鼻音带着怀疑,显然不相信。

两米来高的汉子,一下子苦着脸,肩膀都耷拉了下来,沮丧道:“就吃了几个野果果腹……”

“好吧,战士们在林子里分了一只山鸡,我就分到了这么一小块。”说话间,雷巨还用他的大拇指和食指之间比划他分到的肉有多小,多不顶事:“叔你知道肚子里空着,根本就没力气……”

“没吃还好,吃了之后就更恶了。”雷巨委屈地嘟哝着。

看雷巨委屈的样子,巫总管微微叹了一口气。他从上一代的巫中获得了传承,也知道部落辉煌的时候,根本就不缺少大型猎物,战士们只吃最好的肉。现如今部落最强的战士只能靠偷吃猎物保持体力,这种窘境之下,蛮牛部落还有希望吗?

远处的河湾边上,李顿诧异地看到了这一幕,心头嫌弃地不行,心说:“这老头口味真重。”

不过他的重心还是放在鱼笼上,在下水之前,他查看了鱼笼中的诱饵是否被绑紧,是否会散开。检查鱼笼的各个部件是否牢固。而季老爹和岩石的工作确实无可挑剔,唯一的缺陷对李顿来说眼前的鱼笼太丑了……

可就算是这个长相难看的鱼笼,也承载了他对未来的期待。

作为李顿在蛮荒时代第一件发明作品,他恨不得带着全体部落的成员来到河湾,给鱼笼下水举办一个隆重的仪式。

“岩石,检查鱼笼各部件是否牢固?”

岩石大喊道:“首领,各部件都很牢固。”

“放入压笼石。”

“准备下水!”

……

被巫总管训地如同灰孙子的雷巨赶到河湾边上的时候,就看到了鱼笼下水的一阵泡沫,失望道:“这就完了?”

第018章 芋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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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其他人心里没底,就算是一直主张用陷阱来狩猎的岩石都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可对于李顿来说,他是非常自信的。

从他带着人在河滩边上走了一段之后就几乎认定,鱼笼的收获一定会会让其他人大吃一惊,甚至毫不夸张的说,足够解决蛮牛部落整个冬天的食物问题,主要是蛮牛部落的成员是否愿意一个冬天都吃烤鱼。走在河堤边上,时不时从河面上传来大鱼在水面拍打的声音,还能看到鱼跃出水面的场景,这样的河湾要是还不能抓到鱼,这肯定不是他的原因,也不是鱼笼的原因。而是鱼笼没下水。

按照李顿的估计,就算没有饵料的投放,鱼笼的收获也是非常可观的。

面对雷巨不屑一顾的反应,李顿心说:“小子,有你大吃一惊的时候。”

不过他看到雷巨别在腰间的两只肥鸡,注意力马上被吸引了过去。和他看到过的老母鸡差别还是很大的,主要是羽毛,太艳丽了,和老母鸡土得掉渣地泥土风相比,野生山鸡绝对是时尚圈的翘楚。而且尾巴上的羽毛也很长,说明这种鸡是会飞的,饲养的话恐怕不太可能了,都已经半死不活的样子,恐怕也养不活。再说,会飞的鸡,连李顿都觉得没有多少饲养的价值,太麻烦。

“这是你们今天的收获?”

用手拨弄了一下鸡头,发现两只鸡都焉了,养起来吃鸡蛋的希望彻底破灭。但用来改善伙食也不错,要是有一锅用文火熬了几个小时的鸡汤,还是非常美妙的。

可想到部落竟然连一只像样的砂锅都没有,这鸡汤怎么熬?

只能放弃。

说起来,蛮牛部落还真的穷地让李顿唏嘘不已。也不知道之前的哪位首领大人是怎么当家的,部落竟然仅有的几个陶器都是储水的瓦罐,连吃饭做饭的家伙都没有。还没有一个是完整的,要不就是缺口,要不干脆就碎了了事。

原本李顿是想要烧一批陶的,高端的他弄不出来,可要说普通的陶器,真难不住他。甭管是黎族的原始陶具,还是香格里拉的黑陶,制作过程非常简单,选好粘土,然后做成容器,晾干,堆起柴堆和稻草堆,或者是木屑闷。时间可能需要一到三天。连窑口都不需要,放在空地上就能完成。

他之前想在部落中召集一次制作泥胚的过程,然后统一烧制。可惜,部落里没有一个人会做。而他手比较潮,还有一个原因让他望而却步,难不成他需要给整个部落都制作一套餐具和炊具?

要累死人的好不好?

雷巨挺起胸膛傲娇道:“这两只鸡在我们采盐的路上发现的,被我们顺手抓住了。首领你看能养得活吗?”

“养不活了,都蔫了。”拨弄完了鸡头之后,李顿也没有继续查看下去的必要。再说了,他能看出羊的公母来,因为那是简单,都在羊肚子上摆着呢?可鸡鸭这种生物,他怎么分辨公母?还是他从来没有看到过的品种。要是来一只大公鸡,老母鸡,用他曾经在菜市场买菜的经验就能一语道破。

可眼下……算了,吃了吧!

可怎么吃呢?

雷巨献宝似的将一个兽皮口袋递到了李顿的面前,指着一团团灰白色的盐块笑道:“首领,你看这是我们采到的盐,是最好的盐,你看这颜色,简直和冬天的白雪一样纯净。”

手指在盐块上捏了一小撮,然后放在舌尖,苦涩的味道,还有盐独有的咸味让人精神一振。苦涩,并不是太咸的缘故,而是盐中间有很重的其他矿物质。吃多了的话,会中毒的。李顿也有除去的办法,最好的选择就是用蛋白质,普通的蛋白质不行,要流质的植物蛋白质,比如说豆浆。可他哪里淘换大豆去?

“不错。”将口中的盐吐掉,李顿口头表扬了一次。

他随后的心思放在了如何料理两只山鸡上,到了蛮荒之后,李顿似乎一下子变得勤快起来。连他自己都为这种念头有点奇怪,难不成因为没有手机,没有电脑,没有电视,更没有网络之后,他灵魂深处的特级厨师属性被唤醒了?

在以前,李顿喜欢吃,但不喜欢做。偶尔也能做一些,但更多的是看电视里的美食节目,然后找店里去吃。

到了蛮荒之后,他不得不自己动手,部落最好的厨师是……雷巨,这有点尴尬了。这家伙的厨艺完全是多吃多占,靠着熟能生巧而来。就算是雷巨最拿手的烤肉,在李顿面前也是不值一提,和茹毛饮血有什么区别,吃一口下去,还能吃到生肉。

脑子里跳跃出来的都是锅碗瓢盆,让人的面色自然不会太精神,而李顿恰恰是如此的状态,让部落对他抱有期待的几个人开始紧张起来。首领需要在每时每刻都表现出足够的自信,饱满的精神状态,这才是一个合格首领的必修课。而李顿,在这方面要走的路还很长。

路过一处低洼地的时候,李顿眼前一亮。

得益于后世农家乐的兴起,他认出低洼地里长出来的大叶子,底下的根茎可是口感非常好的食材——芋艿。

“都停下!”

作为首领,他的话至少还是有人会听的。比如现在,部落的成员抬头不解地看向李顿,后者指着那片洼地开口道:“等我一会儿。”

说话间,他一脚深一脚浅地进入洼地之中,手上拿着一根木棍,试探着下面的泥土。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李顿了泥塘之后,李造也跟着下去了。甚至连岩石等人也跟着准备下泥塘。一开始大家都以为李顿是要摸泥鳅,这种肉质肥美的小鱼非常受到部落的青睐,可惜想要抓泥鳅也不容易,尤其是这片泥塘的泥鳅被部落的人抓地差不多了,更何况,泥塘的水位已经全部干枯,只是黏糊糊的淤泥还非常软糯。

这种情况下,是没有泥鳅可抓的。

可李顿并没有对泥鳅感兴趣,也不是为了抓泥鳅而下泥塘,而是顺着一片片大叶子摸地下的根茎。

很快一个拳头大小的芋艿从泥地里被挖出来,带着那片大叶子被扔上了塘边。

在有水的地方清洗了一下,那个熟悉的植物终于出现在了眼前:“李造。”

胖乎乎的李造抖着身上的肥肉,斑斑点点的淤泥散落在身上,可是他毫不在乎地跑到李顿面前。

“张嘴。”

“喀嚓,喀嚓。”

“好吃吗?”

“有点涩。”

“有毒吗?”

“吃不出来。”

在塘边的众人差点扑倒在地,这才是亲兄弟啊!往死里坑,让亲弟弟试毒,也就李顿这个首领做得出来了。

巫总管看不下去了,走到李顿边上,用骨刀剜了一片放在嘴里……他可是部落正儿八经的巫师,就算是无法沟通神灵,但是对于鉴别植物是否有毒,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积累。部落每一次发现新的植物都会让他鉴别。

闭着眼睛体会了一会儿之后,巫总管猛然睁开眼睛,惊道:“没毒,可以吃。”

听到没有毒,部落其他成员也开始忙碌起来。食物的诱惑,对于蛮牛部落来说是无法抵挡的。而芋艿作为一种高淀粉的食物,对于维持人一天活动所需要的能量,有着不错的表现。具体说起来,就两个字,扛饿。

相比高甜度的水果,淀粉食物给人带来的饱腹感,是水果怎么也比不上的。

李顿见天色渐晚,让大家只采摘部落当晚需要的数量,就不准继续采挖。毕竟周围就一个蛮牛部落,没人打这片野生芋艿地的主意。

回到部落之后,破碎的陶罐里已经慢慢地放满了芋艿,透着一股子泥土的芬芳。而李顿却躲在一边将杀好的山鸡,抹上盐,还有一些他采的香料,佐料是不太足,但他还是对这道美食充满了期待。小心的包裹在芋艿的叶子里。然后用拌好的湿乎乎的泥巴糊起来,做成了一个球,然后干脆将泥球放在了火塘里。

水渐渐开了,空气中弥漫着芋艿的清香,嘟嘟的沸水带着水汽,迎来了又一个夜晚。而蛮牛部落的成员围坐在几个破罐子前面,一开始充满好奇,当食物特有的清香从瓦罐里弥散开来之后,咕咚,咕咚,吞咽口水的声音就没有断过……

第019章 叫化鸡

芋头并不是什么新奇的食材,至少对李顿来说就是如此。

可在蛮荒人眼里充满了新奇,因为煮食对他们来说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相比精细的陶罐来说,烤着吃简直太环保了。

以至于在蛮牛部落,很少有人吃过煮食。

一开始,大家对于芋头能够作为食物的认可度是很低的,大部分部落成员在采挖的时候,不信邪地都试着吃了一些生的芋头,结果都很难受。黏糊糊的汁水让人反胃,吃下去喉咙瘙痒,舌头也有些麻木。没有理由不去怀疑芋头的口感到底如何?

生芋头的口感,实在让人不敢恭维。滑腻的粘液能够让人难受好一阵,就算是没有什么毒素,也不是蛮荒人食谱中的一员。可没想到在沸水中煮的芋头却能散发出如此香味,让人匪夷所思。似乎煮熟之后,很多不堪入口的食物,都有不错的利用价值。这种念头自然只有部落少数人会想到,而想到这个思路之后,部落将增加大量的食物来源。蛮牛部落还会因为食物匮乏,而担心这个冬天会饥寒交迫吗?

就连巫总管看向李顿的眼神也变了,难不成李顿真的是神恩之子?

反倒是李顿,闻着空气中弥漫的热气,还有热气中带着的香味,表情很是满足。

熟悉的味道啊!

久违了。

唯独美中不足的是,他好像料理错了芋头的方法。小的芋头当然简单,可是他采集的芋头个头都不小。这么大的芋头,在水里煮熟耗费的时间可是成倍地增长。可李顿也不会傻呼呼地去承认自己弄错了,这等糗事还是不要说出来的好。

再说了,多煮一会儿,也没有什么坏处。蛮荒人普遍都是急性子,甚至可以称得上性格暴躁,用这样的办法来熬一熬这帮家伙的性子,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李顿给自己找了一个天衣无缝的理由,心情顿时海阔天空般地舒坦起来。

至少要给叫化鸡成熟预留了足够的时间,外头包裹了一层厚厚的泥巴,就算是在火塘中央的位置,想要成熟也需要时间的等待。运气好到爆炸,竟然让他瞎猫碰到死耗子,歪打正着给部落在食谱上增加了一种非常重要的食物。就算是他认不出芋头的品种,但只要最后的口感尚可,就能大部分解决部落冬季粮食不足的问题。

别的不敢说,芋头这种东西,还是非常耐于贮藏的食物之一。

“好了吗?”

在发现芋头之后不久,李顿忽然发现自己在部落之中的地位有所增加。尤其是在陶罐里冒出了诱人的香味之后,他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威望在部落中已经达到了顶点。至少他在穿越过来之后是如此。

李顿皱眉道:“再等等!”

咕噜噜,他的肚子也不争气地叫唤了起来。没办法,部落的早餐和午餐合在一起,就吃一顿,现在早就饥肠辘辘了,尤其是不少食物都是水果的情况下,更是饿地快。在后世一个个都是混世魔王的小孩子却意外的乖巧,他们是在部落食物分配的最底端,除非大人的身份足够给他们遮风挡雨。只能带着期待的眼神,从大人们背后,怔怔地看着发出咕咚咕咚声响的陶罐。眼神中从充满了渴求。

实际上,连李顿都只能算是小孩子。

按照巫总管对他年龄的计算,他才十五岁。

可他却要担负一个首领的重责,确实让他喘不过气来。好在一切都在慢慢改变,而改变这一切的是他超越这个时代的眼光。

后世,就连有毒的生物不少都是人类餐桌上的美食,只要处理得当,华夏人敢于拍着胸脯,豪放道:“什么不能吃?”

当此起彼伏的饿肚子的咕噜声快要盖过瓦罐里的咕嘟声的时候,李顿终于点头道:“应该可以了。”

作为首领,有分发食物的权力。以前李顿没有执行这样的权力,一来食物太少,分来分去都不够。二来,水果这种傻泡尿就能让肚子里空荡荡的食物为主食,虽说这类食物很多,部落成员可以敞开了吃,可吃多了,肚子难受。也提供不了多少热量。在没有发现香蕉这等神奇的水果和主食呼唤的果实之前,蛮牛部落的食物来源还是非常短缺的。再说,水果保存也不容易,部落只是采集最近一两天需要的水果就不会多采集。

至于肉食,更是要看老天是否帮忙,狩猎队空手而归的时候也不少,根本指望不上。

可芋头就不一样了,河湾边上的那片淤地里到处都是,不敢说可以将芋头当为主食,至少几个月的食物供给是足够的。如果捕鱼顺利的话,蛮牛部落将彻底告别食物短缺的困境,一跃从贫困人口,跳跃式发展进入温饱人群。

“小孩子,每个人三个小一点的。”

“女人和老人也是每个人三个。”

“战士每个人五个。”

“母亲可以领取孩子的份额。”

……

实际上,很多孩子还很小,还在襁褓之中的就更不用说了,不少都骨瘦如柴,眼珠子倒是很大,可这样一来,看起来更瘆人。给哺乳期的妇女更多的食物,至少可以让幼儿少挨饿一点。

至于战士,五个够不够吃,那就不在李顿的考虑之中了。在他看来,自己吃三个都吃不完。也不知道这种芋头是什么品种,一个个都快一斤多了,他一开始挖起来的那个,只能算是小的,也有半斤多的样子。一顿饭吃五斤,在李顿看来简直就是饭桶,这样的饭桶,蛮牛部落还真养不起。

一大堆热气腾腾的芋头从水里捞起来,然后对方在山洞边上的一块干净的石头上,李顿和巫总管等人开始分发食物。

就连雷巨这等喜欢多吃多占的人,在分发食物的时候脸上都带着一种神圣的光环。并没有克扣妇女和老人的食物。

“哦豁,烫烫……”这是一个心急的家伙,听声音像是雷巨的兄弟,叫雷虎。

“轰轰轰……”这动静,李顿甚至不用回头去看,就知道是雷巨这家伙用拳头击打胸口的惨状。肯定是被烫惨了。

李顿马后炮似的嘱咐道:“用骨刀把食物切开,晾一会儿,就不烫了。”

煮食就是这样,尤其是那种个头大的,就算是外表已经不太烫了,可是咬一口,还是能让人烫出一嘴泡。

反倒是李顿经验很足,他虽然饿,但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那种一口像是含了一口开水的感觉,简直身不如死。

这种事想要避免,都是需要惨痛教训的。不同猜就知道,第二天部落成员中说话不利索的就有不少。而他用木棍将两个已经烧地干巴巴的泥球拨了开来,用芋艿叶子包裹着带到了他和巫吃饭的地方。

李造也已经等着了,这家伙的体质让李顿和巫总管惊为天人,地位蹭蹭往上涨,已经隐隐有部落第三把手的影子了。

当然也是李顿的刻意使然,要不然李造这辈子都不可能坐在巫总管的对面吃饭。

“去把有小孩子要抚育的妇女叫来。”李造应声而去。

随后来了六七个蓬头垢面的女人,神情惶恐,有几个甚至嘴角还留着芋头白乎乎的淀粉,眼神惶恐地看向李顿。当然,也有不怕地还搔首弄姿地给李顿抛媚眼。按照部落的习俗,大首领召唤部落的女人,傻子都知道要发生什么了。被宠幸的女人,将面临母子分离的惨景,这也是女人惊恐的原因罢了。

以雷巨为首的一群战士,在不远处愣住,随后发出一阵意味深长地笑声,伴随着:“小首领长大了的话。”让李顿气地想要杀人。

就部落的女人,有一个算一个……李顿甚至担心多看几眼,他会对人生产生怀疑,从此对女人毫无兴趣。

当然,也可能是没有洗白过的原因……总之很复杂,李顿也不想去深究。

他叫来抚育孩童的女人是因为他深刻地意识到孩子对于部落的重要性,是给这帮女人补充营养的。

当机立断,手起棍落,他将干巴巴的泥团敲开,包裹着以整只鸡的热气炸开,瞬间充斥到山洞的各个角落。

混合着香料的鸡肉,仿佛是一道闪电打在所有人的灵魂上,留下一道深刻的痕迹。揭开被烤地软乎乎的芋头大叶子,金黄色的鸡皮散发着如同琥珀般的光泽,一看就有食欲,让人垂涎欲滴。

吧嗒——

有人手中一个不稳,不小心将芋头掉落在地上,刚才还被当成至尊美味的芋头,一下子黯然失色。

李顿也是够坏的,开始了蓄谋已久的立规矩:“蛮牛部落的人口一直无法获得增长,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孩子没有足够的食物,年轻的母亲缺乏抚育孩子的奶水,这让部落一直处于毁灭的边缘。而今天本首领宣布部落的第一条规矩:今后的蛮牛部落最好的食物将供给年轻母亲和幼儿。今天的最好的食物是叫化鸡,感谢狩猎小队的贡献,当然,你们也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和部落的未来做出了贡献。只有母亲和孩子才是部落的未来。”

雷巨已经冲了上来,准备分一杯羹的身体突然定住了。

抢女人,孩子的食物……

作为部落第一勇士,有点为难啊!

尤其是这些女人之中也有和他好过的,幼儿之中也有可能是他的儿子。当然,他是不清楚那个是自己的亲儿子,抢这帮妇孺,他还有脸活?

可是那个叫化鸡,他也想吃啊!

好纠结,怎么办?

第020章 赌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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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母亲和孩子,才是部落的未来!

这句震耳发聩的话,不仅仅让蛮牛部落的女人和孩子(举手投票的话,能够瞬间灭了战士群体)感激涕零。甚至在蛮荒大陆的历史上也留下了浓厚的一笔。

起初,大陆以强为尊,妇弱孺危,难以为继。大帝振臂高呼,始有仁政泽被天下——《大帝醒世录》

被召来的母亲们,眼眶里饱含着泪水,一口又一口,将分到的鸡肉吃完,污迹斑斑的脸上,似乎也多了一层圣洁的光芒。好吧,也有可能她们是吃到了人生中第一口真正的美食,而感动地难以克制自己的情绪。

唯独美中不足的是,几个女人白森森的牙齿,喀嚓,喀嚓,竟然将鸡骨头都咬地粉碎,吞了下去。这一幕,让李顿终于见识到了蛮荒人惊人的牙口。

晚餐基本上结束,分到食物的人也不会一口将食物都吃完。会留下一部分等到明天早上再吃。毕竟要应付一天的劳作,肚子空落落的,难以为继。

等到女人们离开,老人也带着孩子们离开山洞,到外面的土窝子里休息。

岩石和季老爹被李造叫到了李顿的边上,雷巨张了张嘴,心说:“有多了几个吃白食的。”

李顿的意思很明白,季老爹和岩石立功了,可对于其他人来说,这两个在部落本就是边缘人,根本就毫无存在感。再说,鱼笼只不过是小水,还没有任何收货。这样的情况下,两人想要获得首领的奖赏是不妥当的。

第二个泥球被砸开之后,留在山洞里的几个战士都有种跃跃欲试的冲动。可是李顿的一句话让他们如同腊月里被泼了一盆冰水,心窝都是冰凉的:“按理说战士应该有优待,不过……”李顿朝着战士们围坐的火塘看了一眼,冷冷道:“你们可都在惩罚期。要不是今天芋头有多余的,你们几个只能吃瓜果果腹。”

瓜果?

别看水果在后世并不廉价,尤其是蛮荒的水果质量都不错,部落采集小队个个都挑剔的很,长地不好看的,个头不够大的,颜色不够鲜艳的水果都不拿正眼瞧一眼。

无公害,成熟度高,个大,在后世要卖什么价?

比普通牛肉贵一点都不稀奇。

可在蛮荒,要不是人采集去,或者森林里的猴子等野兽吃掉,挂满枝头的野果最后只有一个结果,挂在枝头烂掉。

当然,战士们害怕倒不是因为瓜果口感不好,主要是这玩意凉,吃了浑身不暖和,天气稍微冷一点,手脚都是冷冰冰的。另外还有一个坏处,千万别撒尿,一泡尿出去,肚子立马造反,和没吃一个样。

可芋艿就不一样了,口感软糯,赶不上瓜果甜,可吃了之后就有饱腹感,浑身的力气也能恢复。这是吃水果很难比得上的。谢天谢地,首领终于给部落做了一件大好事,发现了芋艿这种植物的根茎。以后冬天至少有一个软糯的食物,顶饱,还能提供不错的能量。不用再吃那些干巴巴拉喉咙的砸碎的草籽饼。

蛮荒,人是容易满足的。部落的战士们也不觉得吃不上肉,是一件无法容忍的事。再说了,他们今天还偷吃了一只鸡,也不算吃亏。

可雷巨不甘心啊!他傲娇的认为自己也应该有份……

他凑到了李造的边上,想要夺李造的那份,鸡壳,就是鸡架子,除去了大腿,翅膀之后的部分。鸡大腿巫总管和李顿分了,季老爹和岩石也分到了一个鸡翅膀和部分的鸡胸肉,留给李造的就是一个近乎完整的鸡壳。看着蛮大,其实没有什么肉。

不过李造很满足,小嘴吃地满是金灿灿的鸡油,一摆手,将雷巨的手拨开,不满道:“我的。”

小嘴还不停,嘎巴,嘎巴地咬着骨头。

“兄弟……”

原先的李造胆子小,也不太合群,至少很少说话。可现如今,他可是有后台的,正牌大哥在边上,哪里容得雷巨在边上造次,嘟哝道:“我和你可不是兄弟,我可听说了,我爹当年和你妈滚过草甸子,可是我们不是一个爹,更不能是一个妈。”

这话说的,恨不得告诉雷巨,你不能仗着自己老娘和他老爹有过一笔风流帐,腆着脸过来占他的便宜。你娘连二奶,小三都不是。

这话在后世可扎心,但在蛮荒,是正常现象。

李顿一听,不对劲啊!故事的版本好像错了,不解地看向了巫总管,后者老脸一红,解释了几句:“那个有几天晚上睡不着,听人说的,听人说的……”

“好你个老不羞,晚上睡不着觉就去听墙根啊!对的起你部落巫师身份吗?你给巫师界丢多大的人知道不?”李顿心头暗恨道。原先他还真的以为雷巨和他有血缘关系呢?没想到巫总管还是听墙根听来的,根本就是小消息里的歪门邪道。

雷巨就算是脸皮厚,也忍不住了,他可不敢和李造翻脸。其实雷巨也不生气,他也没办法生气,部落就是这样。男人,女人,反正没有夫妻,关系都很乱。他不知道自己的爹,就如同他分不清部落的幼童之中哪个是他的孩子一样。他算是看出来,李顿很看重他的这个弟弟。当然还有一点李造毕竟是部落前首领的儿子,首领光环在部落之中还是非常强大的。尤其是他是见识过大首领威风凛凛的场面。而首领的儿子拥有蛮牛血脉,说不定那天就发达了起来。到时候他可吃罪不起。

这也是李造以前在部落不受待见,可也没有人欺负他的原因。李造就算不参加部落采集食物的工作,部落也不会少他一口吃的。

没办法对付李造。

而巫总管的身份特殊。

李顿……算了,毕竟是首领。而且,李顿在给部落带来了一顿饱饭之后,雷巨也觉察到了部落的成员对李顿的看法改变了,甚至是多了一丝的敬畏。

这三个人得罪不起,可还有他不怕得罪的人。

比如季老爹。

这是一个部落边缘人。

外加一个岩石。

连在狩猎小队里都混不下去的家伙,有什么资格享受部落首领的犒赏?

连他部落第一勇士都没有获得犒赏的荣誉,一个失败的战士,我呸。雷巨怒起大吼道:“我不服。”

李顿吃着叫化鸡,这玩意要趁热吃,凉了就没办法入口了。因为缺乏料酒,鸡肉就算是热的时候还有点腥,好在鸡本来就不是腥味很重的食材,勉强入口。不过鸡肉确实很嫩,叫化鸡的精髓就是将鸡肉中所有的水分都锁住了,原汁原味的封存起来,比起其他做法,更加鲜美。类似的做法还有盐焗鸡,泥焗鸡等。在蛮荒人的心中,这是做梦都吃不到的美味。周围有一个算一个,要是知道李顿心里头竟然对极品珍馐——叫化鸡,还抱怨味道不好的李顿。估计一个个要暴起反叛了,至少他这个大首领败家到了已经不适合蛮荒的朴素生活了。

吃完鸡腿上最后一根肉丝,李顿将手中堪堪一口的芋头放在口中,细嚼慢咽起来,喝下一口温水,才抬眼看向了雷巨:“你有什么不服?”

不知不觉之间,李顿的威严已经竖立起来,整个过程雷巨甚至没有对李顿的反应有丝毫的不满。

“他们两个……”雷巨蒲扇大的巴掌在季老爹和岩石的头顶划过,前者吓地猛然缩脖子,后者脸色不变,但是嘴唇抿着,牙根咬紧,显然也有怒气。不过雷巨可不管岩石心头不爽,他更在意的是地位,岩石的被器重,让他深深感到了危机感。他必须要给对方一点颜色看看:“有什么资格获得部落首领的犒赏?在部落里,他们是最没用的人。甚至连女人都不如。”

季老爹脸色微变,随后苦笑道:“老家伙腿脚不太灵便,是比不上能够外出采集的女人。”

季老爹的话道尽了一个残疾人,在部落里生存的处境。当然,造成他的残疾,最可能是为了部落。

李顿的脸色一下子阴沉了下来:“部落中每一个人都是有用的,你别以为季老爹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就好欺负。你想要持强凌弱,首先要过了本首领这一关。”

“我不是说季老爹,他至少还能自食其力。”雷巨没有和老头过不去,他心里头最鄙夷的是岩石,一个失败者,一个狂言要改变部落狩猎方式的失败者:“岩石在狩猎队都呆不下去,首领却放纵他让他去造什么鱼笼。而且还没有任何收获的时候就犒赏他,我不服!”

雷巨的话理直气壮地像是站住了理由,事实也正是如此。

李顿也发现自己看中岩石的迹象太明显了,这还是他领导能力不足的原因。要是他是一个由丰富领导经验的人,就不会在对方毫无成绩的时候就肆意妄为地提拔,这会造成其他人的不满。当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李顿才明白自己办错事了,如果等到明天鱼笼收货之后,再犒赏,一点问题都没有。

可是现在……

似乎会造成不少人心中不满。

“你说的对!”李顿不是那种高高在上不容的任何诋毁的人,他曾经也是小人物,现在……

应该还是小人物。一个只有五十多人的部落首领,敢嚣张地说自己是大人物吗?

岩石已经浑身发抖,拳头攥紧了又放开,愤怒已将将他双眼都染红:“那么就赌斗!”

“好啊!怎么赌。”

“你来说。”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争分相对起来,根本就没有给他人插话的机会。

雷巨冷笑道:“鱼笼要是能够抓到够一个人够一天吃的鱼,就算你赢。”

“好,一言为定。”岩石伸出手掌,沉声道:“击掌为誓。”

“要是你输了怎么办?”雷巨笑的很阴险,这家伙根本就不在乎输赢,尤其是不在乎赢取岩石的赌注,在他看来岩石除了口粮之外,还有什么?可就算是口粮,他也不稀罕。他是谁?雷巨啊!部落现在的第一勇士,是最强战士,口粮也是最好的。他还会稀罕岩石的那口吃的?

岩石愣住了,蛮荒部落成员都很穷,除了裤衩,他发现自己没什么可输的了。不过还有一个选择,他咬牙道:“我要是输了,我给你们引野兽。”

岩石的话一出,众人都愣住了,这哪里是赌斗啊!

简直就是赌命。

第021章 起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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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我多稀罕似的!”

“不行。”

前一句是雷巨说的,后一句是巫总管和李顿异口同声。引野兽是部落最危险狩猎方式,不到山穷水尽绝对不会这么做。就是派一个人去引起带着小兽的母兽的注意力,比如说犀牛,然后尽量分开它和小兽的距离。这时候部落其他成员用最快的办法将小兽杀死,母兽发狂之下,很难有人能够活着回来。蛮牛部落人丁稀薄,每一个成年男子都是部落最珍贵的财富,绝对不能消耗在内斗之上。

雷巨不屑一顾的表情确实让岩石很难堪,不过这家伙贼兮兮地看向李顿,后者见状,大致猜到了对方的想法,笑道:“你要什么样的赌注?”

“部落战士每人一只叫化鸡。”让李顿大跌眼镜的是,雷巨这家伙竟然学会了收买人心,当然多吃多占的本性也没有丢:“我三……至少要五只叫化鸡。”

李顿松了一口气,点头道:“可以。”他心头也是不住地犯嘀咕,别人穿越古代,称王称霸,最不济也是当上了贵族,出门有骏马,穿衣有侍女,厨子至少是一流水准,还有貌美如花的恋爱对象(基本上都是多个)搞暧昧……为什么到自己,不仅没有如此待遇,还要伺候一帮粗鲁的野蛮人吃饭?

难道自己点亮的不是大王属性?

而是厨神属性?

在来到蛮荒世界不到一周的时间里,李顿敢很自豪的说,他是各个部落首领之中,做饭最有天赋的首领;同时他是各个部落厨师之中,部落地位最高的。

这样的结果是他想要的吗?

现代,蛮荒。

这绝对是两个对立的环境,李顿庸庸碌碌地活了这么久(其实是窝囊),来到蛮荒后,从不信到认命,他内心最迫切地的念头是创造一个奇迹,一个属于他的奇迹。在现代社会里,恐怕他这辈子都无法完成这样的奇迹,可是在蛮荒,拥有了那么多的储备知识,他不相信自己会被埋没。

至于雷巨的要求,李顿也觉得不是个事,点头应允了。但他也没有说,没有山鸡,雷巨想要吃叫化鸡的希望就会幻灭。再说了,狩猎小队的目标一直很分散,属于见着机会就上,看到便宜就占。根本就不可能指定一种猎物去抓。

按照雷巨风风火火的脾气,他当天晚上就下达了狩猎队的猎物目标,只有一个——山鸡。

在他看来,岩石不过是个傻蛋,失败者而已,就算是有首领的启发,他就不相信这货就能飞上天?

一夜无话,在此起彼伏的呼噜声中,李顿终于在天快亮的时候睡着了。雷巨认定岩石会失败,这是他骄傲的一面,对看不起的人永远不会给予一个过高的评价。可对于李顿来说,第二天的起笼行动,关系到他这个首领在部落之中的威望。

不仅仅是威望,还有另外的原因。

李顿总不能在蛮牛部落控制的这片活动区域内终老,他既然来了蛮荒,对于这个世界的开拓是有着很大的期待的。可是连食物问题都没有解决,他们怎么去开拓未知世界?

可解决不了食物的问题,他就算是雄心万丈,还只能为一口吃的奔波。

其实不管是否在蛮荒,都是这样。理想就像是高不可攀的月亮,人还是需要脚踏实地地去活。生活二字,拆开来都容易,放在一起也不难,无非就是吃喝。只有吃饱了喝足了,才能想一想自己的人生到底是为了妹子?还是为了一点别的东西。

李顿面临的困境也无非是这样,家有余粮,才不会慌。

当然最理想的方式不是通过采集获得食物,因为采集不管从效率和品种上,都很分散。只能按照季节来选择食物的来源。理想的方法当然是发展农业,选用优良的种子,不断改造,从而解决部落的食物问题。或者干脆选择畜牧业,将部落彻头彻尾改造成一个游牧民族,不过要是游牧民族的话,森林是不太适合生存的环境,他需要考虑部落的迁移。相比森林中层出不穷的掠食者,草原要相对平静很多,人类的敌人也从老虎、熊瞎子、豹子等变成一种群居生物——狼。而且保护羊群也好,牛群也罢,都会容易很多。

可惜,不管是发展传统农业也好,还是促进畜牧业,都需要几代人,甚至十几代人的努力。并不适合李顿眼下的窘境。

就一个人口不到60的部落,做什么都战战兢兢,唯一的期望就是和外界联系,甚至通过交易将人口基数提上去,或者是战争。后者李顿基本不想,一共就七个战士,还想要玩打仗,玩闹呢?

渔业,显然是一个解决食物很好的补充。

他没办法拒绝优质蛋白质的吸引。

翌日,太阳初升。

阳光透过薄雾,驱赶着昏暗的田地。

蛮牛部落的驻地,部落成员在猿啼鸟鸣声中醒来。随后营地周围就开始喧闹起来,最先醒来的不是男人,更不是战士,而是部落的女人。叽叽喳喳地开始了一天的忙碌。不过这一天有点特别,部落不管老人孩子,男人女人,都听到了一个消息,太阳挂在树梢之上的时候,也就是第二天中午,蛮牛部落的首领李顿将带着部落所有人去河湾起鱼笼。

鱼笼并不神秘,部落成员大部分在昨天都已经见识过了。

可要说鱼笼能够给蛮牛部落带来何等的丰收场景,就连岩石心里也没底。

他神情凝重地站在营地,眺望河湾的方向,像一座雕塑一样一站就是一个多小时。就算是部落不少成员都听到了关于岩石的传言,什么获得了首领的祝福啊!

首领将从神哪儿学到的机关术教授给了岩石啦。

可没有人会觉得鱼笼有多大的用处,他们之所以愿意放下忙碌的采集食物的时间,跟着李顿和岩石去看他们瞎胡闹,纯粹是为了好奇。别以为只有后世才有人会看热闹,其实……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精神,来源于我们的祖先。

曾经有一位学者在谈论国人的性格的时候,写到人们喜欢看热闹,就举过一个真实的例子,高大上的帝都百姓,一群路人捂着鼻子,一言不语,引来路人好奇加入……

“哎呀,兄弟什么事?撞人了?”

对方不言语。

这位闻着味道不对劲,也闭嘴了,可是他的脚像是在地上生根了一般,就是不走。

人越聚越多,警察也来了,看的人更多了。

大家都很沉默,仿佛是在目睹很严肃的事情。

……

等到清理车来了,警察开始疏导人群,人群散开之后……一辆手拉的粪车翻到在路上……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才能支撑一群人对着一辆翻到在路上的粪车,围观三五层?

蛮荒也一样,除了今天的主角,岩石之外,其他人几乎都可以划归为看热闹的一类。感受着临近结果揭晓之前的紧张,岩石深呼一口气,强做镇定地迈开步子走进了山洞之中。从明媚的阳光下,进入昏暗的山洞之中,岩石的眼睛有点不太适应。停顿了一两秒之后,径直走向了李顿休息的位置。凭借着山洞里微弱的亮光,岩石发现被他寄予厚望的首领,张着嘴,正躺在干草铺成的垫子上,呼呼大睡。

这一刻,连岩石都开始怀疑,相信李顿是否是他人生中最大的错误?

岩石嘀咕了一句:“首领不是该在天不亮就起来,整日为部落奔走的人吗?”

可是李顿的做派,让他无法和首领光辉的形象联系起来。

得亏李顿睡地死沉死沉的,要是他醒着听到岩石在他面前这么说话,还不把他给气死?他来蛮荒你丫以为是主动的?可就算是哥来了,也不是给你们做牛做马的。理想懂不懂?哥是来实现人生理想的,不是来当老妈子的。

“谁!”

虽说陷入熟睡之中,但蛮荒人长期生存在恶劣的环境下培养起来的警觉没有丢,就算是在睡梦中,当一个人出现在他床榻边上的时候,李顿还是醒了,不仅醒了随手还拽着一块锋利的石头,要是对方不言语,或者是个生脸,李顿说不定就抄家伙上了。

“首领,是我,岩石。”

“岩石啊!你怎么不去睡觉?”

“首领,天亮了,太阳都快到树梢了!”岩石哭丧着脸,这和他在洞外表情坚毅自信满满的神态判若两人。

松开手中的石头,李顿撑着坐起来,打了个哈欠,低着头找鞋子。这在后世很寻常的生活动作,却让他一愣,回不去了,恐怕真的回不去了。

没有拖鞋。

连草鞋都没有。

其实每一个蛮荒人都有一双媲美牛筋底的脚底板,李顿沮丧不过一刹那,看着山洞口亮堂的光鲜,心情顿时好了起来。他记得昨天是说过太阳挂到树梢上的时候,去河滩取鱼笼,既然时间到了,就别拖延了,干脆去吧!

出了山洞,李顿一看部落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围在营地周围,都等着看起鱼笼呢?心情不错的李顿招呼道:“大家准备绳子,我们去河滩。”

河滩还是那个河滩,唯一不同的是,河滩的边上有两根编织的绳子栓在相邻的两颗树的根部。伸手试着拉了一下绳子,浸透水的麻绳重了很多。就他的小胳膊小腿,恐怕要出丑。眼神招呼岩石,然后叫来了部落另外一个战士,准备妥当,便高声大喊:“起笼!”

第022章 有门

麻绳从水底被捞起来,湿漉漉的,滴着水。随着麻绳渐渐地绷直,岩石还没等发力,就听见李顿高喊:“小心,别太用力。”

一口气都憋在胸口,正是力量从双臂喷涌而出的时候,连手臂的肌肉都已经虬起来,可这当口主持仪式的李顿却喊了一句:“小心,别太用力!”

岩石就差扑倒在河滩边上,一头撞上眼前的那块石头,死了算了。

“首领到底是什么意思?”岩石心头闪过一缕不好的预兆,心说:“首领说小心点,别太用力。小心点倒是可以理解,蛮荒人对自然之力都有很明显的敬畏之情。宽广的河水,自然也是让人敬畏的理由。可是别太用力就不一样了,是担心没有什么收获,还是别有想法?”

岩石还真的想岔了,李顿的提醒更多的用意并非是对于失败的紧张。他是首领,就算是一次失败,两次失败,部落的成员最多是不太支持他的决定而已。他还是蛮牛部落的首领,身份不会改变。如果他继续一意孤行要做鱼笼,他还是能够叫到人帮他改进。一两次的失败,不会让他受到太大的打击。哪怕只要一次成功之后,他丧失的威信就能成倍的回来。

可岩石不敢这样想啊!自从雷巨这混蛋将他开除出狩猎小队之后,他知道自己在部落遭受的容忍度已经很低了。如果继续以前的失败,等待他的处境会很不妙。甚至会有被驱逐的可能。最好的结果也是混在采集小队中。当然,眼下还有一个活可以让他,还有部落中其他成员忙活很久,就是挖芋头。连雷巨等人都放弃了去森林狩猎,而是拿着骨铲,准备鉴证到岩石的失败之后,加入到挖芋头的大军之中。到时候,岩石也要加入其中。可部落中其他人经不会再容忍他荒废时间,在部落其他成员为食物忙碌的时候,而他一个人捣鼓一些对他们来说毫无用处的东西。也就是说,岩石已经回不去了,回不到他在部落以前的生活轨迹之中。成功,他将是另外一个雷巨,获得部落的礼遇;失败,他将彻底失去改变的命运。成败就在一瞬间,回头对李顿开口道:“首领,笼子不会出问题的,你放心。另外,这次一定会收获惊人的,我有预感。”

“预感,拉起来不就知道了吗?要什么预感?”雷虎在边上说风凉话,这家伙是雷巨一奶同胞的兄弟。蛮荒部落,当爹的不知道谁是自己儿子的比比皆是,可要是当妈的不知道自己的孩子,还真的很少见。他俩是同一个妈带大的,兄弟的身份自然不用怀疑。

要是眼神能杀人的话,估计雷虎早就被岩石饱含怒火的眼神杀死好机会了。这家伙还浑然不知地用挑衅的眼神去气岩石。

当然,双方这种赌气的做法一点用都没有。雷虎其实个头不高,力气也一般。要不是有一个哥哥给他撑腰,他的命运几乎和岩石差不多。

发现眼前乱哄哄的,部落内部互相争斗的痕迹越来越重。李顿的内心开始第一次对雷巨不满了起来,就算是雷巨对他首领身份表现出轻慢的态度,也没有让李顿愠怒。可是如果因为雷巨膨胀起来,从而影响到蛮牛部落的团结,这是李顿绝对不能忍受的。

好在雷巨并没有这个意思,瞪了一眼自己缺心眼的弟弟,瓮声瓮气道:“多什么嘴,要么上去帮忙,要么干脆给我闭嘴。”

雷虎蔫吧了下来,他的气势不就是雷巨给的吗?

没有他的哥,在部落里他也嚣张不起来。

众人的视线终于落到了河面上,鱼笼是否有效,就看出水的那一刻。

李顿担心的是河中的状况,藤条编织的鱼笼哪里有钢筋和尼龙网做的结实,加上绑鱼笼的绳子他也担心会在水里泡了一晚上之后会变松,甚至泡烂。一方面紧张河床底部是否有异物勾住鱼笼,另外还要担心鱼笼的坚固状况,处于这个目的,他才喊的。

岩石愣了一会儿,回头对边上来帮忙的另个战士道:“青木,听我的口令——”

“好。”

青木不善于言辞,性格比较冷。但只要有人请他帮忙,从来不会推辞。在李顿看来,这个人或许是外冷内热,或许是根本就不懂得说‘不’,人生的字典里根本就没有‘拒绝’这两个字。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岩石这个部落战士圈人缘极差的家伙,才会选择邀请青木帮忙。

而青木也没有推辞,真的手动帮上了忙。

当然岩石也可以叫李顿出手,这家伙虽然脑子一根筋,可眼力还是有一点的。发现李顿不过是从河滩上拴住鱼笼的麻绳甩了一甩,就放手了,认定首领对于鉴证这一伟大的奇迹时刻没有任何兴趣。

好吧,岩石虽说坚持陷阱是改变狩猎的终极武器。

这家伙还是太年轻,要是李顿就会说,改变狩猎的终极武器可不是陷阱,而是武器。

可岩石之前研究的方向是陆地狩猎,目标也不过是林子里,草地上跑的野兽。根本就不是合里的鱼。别看鱼笼对于李顿来说挺简单的,因为他见过,看过真正的实物,而且更加的轻巧,更加的发杂。他唯一差的就是动手能力,就连搓麻绳在蛮荒并不复杂的工作,对于李顿来说也是要他的命了。可对于蛮荒土著岩石来说,这个装置已经是复杂之极了。

他的大脑根本就无法想象出如此复杂的结构,进鱼口,防逃装置,加上饵料……这样的装置对于岩石来说,已经复杂到要烧脑的地步了。

“拉!”

“拉!”

……

在短暂的意外之后,岩石终于开始喊着口号,青木一言不发,跟着拉动绳索。

手中的份量怎么很轻啊!

岩石虽说口号喊地震天响,可心头已经越来越虚了。他恐怕还理解不了,为什么鱼提在手里有重量的感觉,可是在水里……不仅鱼没有什么重量,连藤条做的鱼笼也没有重量,甚至会产生一些浮力。

岩石手中感受到的力量,并非来源于鱼笼,或者是渔获的,而是来源于和鱼笼绑在一起的压条石。

这块石头是为了帮助鱼笼沉入水中而故意绑在鱼笼底部,要不然,仅藤条给予的浮力,鱼笼就能一直飘在水面上,别想要抓鱼了。

随着抓在手里的绳子越来越长,岩石却感觉不到水下的任何动静。

提着的心又紧张了几分。

难不成失败了?

和作为一个对失败有着丰富经验的‘科研’人员,岩石在部落之中被嘲笑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之前每次都是一笑而过,反正他们笑他们的,自己做自己的。可这一次,他赌上了所有,紧张也是必然的。

“拉不动了。”

青木的开口让岩石顿时一惊,将脑子里胡思乱想的思绪赶走,看了一眼浑浊的水面,有点不甘心道:“可能是卡住了。”

毕竟河水比较浑,看不到河床的环境。

可要是一眼就看得清楚河里游鱼的地方,李顿也不会下鱼笼。水至清则无鱼,越是干净的水域,渔获越少。

浑才好呢!因为浑的水才肥,没错,水也有瘦和肥之分。越是肥的水,鱼长地就越快,也越多。

岩石稍微挣扎了一下,伸长脖子大概想要看一下鱼笼的位置,再次开口道:“可能是河底有东西卡住了,我……下去捞。绳子都快要到头了,应该离河岸挺近的。”

下过网的都知道,网在河里被树杈勾住的结果,要么放弃渔网,要么就下水。硬扯的结果就是网一下子被扯烂了。

他别无选择,率先下水,一脚深一脚浅,淌水朝着绳子指示的方向走过去。反倒是李顿,昨天下鱼笼就是他定的位置,这片河水并不深,没过鱼笼没问题,但最多也就是到人腰部的位置。他没有多想,也下水走了过去。

岩石的举动没有引起部落其他人的注意,反正在几乎所有人眼中,岩石就是一个怪人。

可李顿不一样,他是部落的首领,生来就高贵。他一下水,部落其他人都开始紧张起来。尤其是巫总管,他对于李顿寄予厚望,自然要紧张一番。扭头大喊:“雷巨,死哪儿去了,还不快下水帮忙?”

雷巨也看到了李顿下水的过程,他一开始没在意,以为首领纯粹是闲得慌。等到巫总管喊话了,他才猛然惊醒,连忙答应道:“哎,哎,哎,知道了。”

哗啦啦

不同于岩石和李顿,就算是下水,也是试探着往前走,可是雷巨毛毛躁躁的性格,就恨不得把自个扔在水里似的,稀里哗啦地扑腾。

本来是最后一个下水的,可却比其他两个先靠近了鱼笼的位置。

伸手一模,还真让他摸到了鱼笼,双臂一晃,大吼一声:“起!”

鱼笼被雷巨还真的提出了水面,可不是全部,就是一小部分。两米多的鱼笼,直径有半米多,在他的印象中不该太沉的物件。可是刚过腰,他就感受到了下沉的力量。

哗啦啦

鱼笼冒出水面的部分,毫无征兆地到处激荡起水花,扑腾到了雷巨的脸上。

“哎呀!”

冷不丁地被冰冷的河水一激,雷巨往后退了两步,一屁股坐在了水里。反倒是李顿开心的笑起来:“哈哈哈!”

第023章 保鲜

部落最优秀的战士,雷巨在蛮牛部落哪里受过人的嘲笑?

他不过只是一时不查,吓地跌坐在水里,而且水很浅,也只是到他胸口的位置。就这会儿功夫,雷巨听到了有人嘲笑声,顺着声音看过去,涌起的火气顿时下去了一般。

好吧,首领是有特权的。

就算雷巨不愿意承认,他也不得不接收这样的结果。

“愣着干嘛,还不过来帮忙。”

鱼笼很重,凭借李顿和岩石确实抬起来不太稳当,随着出水的部分越来也多,鱼笼内的鱼顿时弹跳起来,似乎也意识到了要大难临头。水花,浪花,加上河床平不平整,水底很滑,李顿的脚步有些踉跄,最近能够搭把手的人也就是雷巨了。

感觉心口的心都快要碎了,雷巨委屈地看了一眼李顿,心头哀叹着开始干苦力。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傻乎乎地跑过来看热闹,最后被抓壮丁,还要做苦力。要是早知道是这么一个结果,他说什么也不会跟着部落其他成员过来。帮忙的人越来越多,等到整个鱼笼被抬到岸上的时候,几乎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兴奋的表情,除了雷巨和少数的战士。

作为‘蛮牛一号’计划的设计者,李顿主持揭开了鱼笼的放鱼口,银白色的鱼群如同白色的瀑布一样从鱼笼里倾泻而出,活蹦乱跳地在地上做催死挣扎。而相反,众人的脸上却兴奋的扑向渔获。

“大家注意一下,不要被鱼咬了。”

李顿绝对不是危言耸听,从鱼落下鱼笼的那一刻,他就发现蛮荒的鱼和他认识的不太一样的,有几种叫不上名字的鱼却有一副如同锯子一样的牙口,张开嘴巴,撕咬着空气。而且鱼笼中的鱼也有不少被咬死的。

丝——李顿倒吸一口冷气,心说:“好难看的鱼。”

蛮荒的鱼彻底颠覆了他对鱼这种生物的认识,有的头很大,嘴巴占据头三分之二的区域,长满了獠牙,简直像是从地狱逃出来的恶鬼。而有的鱼,脑袋奇小,身体却很大,如果在水底看着像是一大块游动的鱼排……好在这些鱼都能吃。甚至李顿不用问,光听周围部落成员不停咽口水的声音就应该知道,鱼肉的味道肯定不差。

反倒是雷巨傻傻分不清地看着满地的鱼,他歪着脑袋想着,这大概是一头野猪的肉量,相比野猪肉的干老,鱼肉的味道对于蛮荒人来说绝对称得上是鲜美香嫩。长地再大的鱼也不会因为年纪大,肉变得如同绞碎的藤皮一样绵老。反而包含脂肪之后,添加了顺滑的口感,是蛮荒人难得一见的美味。

“这不可能!”

雷巨自言自语地开口说了一句,他简直无法相信,一无是处的战士(岩石),部落里混吃等死的老头(季老爹),只不过在首领李顿的指导下,就用一个半天的功夫,就做出了一个能够一晚上就捕获一头野猪的肉量的肉食。

这哪里是打猎啊!

这就像是在战士在森林里狩猎,却发现地上到处都是晕过去的猎物。雷巨说不出太应景的感受,要是李顿的话,就会很傲娇的告诉雷巨:“这叫躺着就把钱挣了,贼轻松。”

当然,李顿也肯定不会说,在后世有一个神奇的职业,还是一个古老的职业,也能躺着把钱挣了。

蛮荒人是很随性的性格,高兴了就要嚎,不开心了也要嚎,反正挺闹腾,李顿的耳畔都是乱造的场面。听着像是要打架,可实际上的场景是到处都是在周围就地取材捡木柴的,甚至李造这个家伙找到根易燃的木头片,然后端坐在河岸边,深吸一口气,手中的木棍飞快的旋转起来的,李顿简直就看傻了,这家伙竟然准备要生火。

这是要多么败家的属性啊!

部落好不容易有一点继续的食物,就没想过要多囤积一些,以备不时之需?

可李顿却发现周围部落的人似乎都是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这让李顿有点不解。你们就没有想过晒鱼干?

“首领,我们成功了,成功了!”

岩石仿佛还游离在部落之外且格格不入,这也正常,这家伙是因为人生敞开了一扇大门,这种兴奋怎么能和饱餐一顿相提并论?这是理想实现和打土豪成功之间的差别,享受到的喜悦也是截然不同的。

李顿看了一眼忙碌的人群,问了一句:“这是要干什么?”

“当然是吃鱼。”岩石理所当然地回答,似乎害怕李顿不明白似的,解释道:“首领,鱼肉不容易保存,大家这是准备把这些鱼肉都吃了。”

“都吃了?”

李顿心头暗骂一句:“败家玩意,有点好东西都不知道要藏着。”他这么说也没错,鱼肉在蛮荒,至少对于蛮牛部落来说确实是好东西。肉质肥美的大鱼,鲜美异常的小鱼,烤地香脆的鱼骨,都是难得一见的美食。可鱼肉好吃的同时,也有一个致命的缺陷,不容易保存。

春秋时节,只要一天,就能臭掉。

夏季的话,保存时间更短。

岩石苦笑道:“首领,鱼是保存不长时间的,这东西一出水就容易坏。而且养起来也麻烦,只能捞多少,吃多少。”

冬天还好一点,可现在虽说临近冬天,距离真正的冬天还有一些日子。根本就不可能靠自然之力将鱼肉冰冻起来。这样一来,蛮牛部落的人就不得不将新鲜的鱼肉尽快料理,而在河边直接将这些鱼吃掉,是最好的选择。反正点起了火堆之后,野兽也不敢来。

李顿很奇怪,发现整个部落的成员都心安理得地准备聚餐。苏总管的位置自然是在首领的边上,间李顿若有所思,没有被部落其他成员热烈的情绪所感染,也颇为不解。毕竟李顿不是雷巨,那家伙需要突出自己在部落中的重要性,是部落肉食的唯一提供者,突然间冒出来一个岩石,心情自然不会好。至少雷巨已经感受到了他在部落中狩猎第一人的地位已经岌岌可危了。

可李顿不同,他是首领。岩石的成功也是他的成功,甚至李顿的贡献甚至要比岩石更多一些。从昨天发现芋头,到今天捕鱼丰收,李顿已经用事实证明,他是一个合格的首领,甚至是一个优秀的首领。

“你好像情绪不高?”

李顿抬眼环顾了周围,发现除了自己之外,似乎只有雷巨的心情不太好,不过按照这家伙的习性,只要鱼烤熟了,什么烦恼都能忘地干干净净。摇了摇头,道:“不是情绪不高,我是准备将鱼肉制作成为可以长期保存的食物,而不是作为只能捕捞多少吃多少的临时食物。”

“噢,你有办法了吗?”巫总管心头一凛,对李顿的尊重更多了一些。心底似乎有一个声音在喊:看看,看看,这才是首领,无时无刻都装着部落的困难。

保存食物很不容易,蛮牛部落也不是没有想过办法,都失败了。他哪里知道李顿其实有了办法,可是很快,他发现自己的办法不靠谱。他的想法就是把捕捞起来的新鲜鱼肉做成咸鱼。可是这个想法很快就被他否决了。

咸鱼?

要死人的好不好。

他来蛮牛部落这些天,还没有真正见识过主食。蛮牛部落,甚至乃至整个蛮荒都喜欢吃同一类食物,直到吃饱。

咸鱼?

那是一块就能过一碗饭的神物啊!

谁能消受得了吃饭只吃咸鱼,不吃饭的?

要死人的,好不好。

“咦——”

突然,心头一动,他想起来保存鱼肉好像还有一种办法,当然没有咸鱼制作起来简单,但也能延长鱼肉的保存时间。想到了这个办法之后,心头不由狂喜起来。

第024章 荒兽

和咸鱼有类似效果的鱼肉加工方法就是——烟熏。

熏、腌和腊,作为三种最常见的加工肉类的办法,相比之下,腌和熏最简单,而腊味的制作过于麻烦,尤其是过多的香料和配比的食材,对李顿来说简直就是天书一般无法逾越的技术壁垒。

没有计量工具。

没有计重工具。

更没有增加风味和口感的特殊香料……

好吧,最后李顿不得不承认,没有肉,什么都是虚妄。而鱼肉恐怕……不太适合做腊味,李顿都没听说过有人用鱼肉做腊味的。当然,可能是地方饮食习惯。言归正传,李顿想到了用熏制品来替代腌制品,从而获得肉质食物的保存创造条件,可问题是怎么熏?

脱水能够延长食物的保质期,对于这个常识,李顿当然明白。理论上,熏鱼和晒鱼干差不多,就是把鱼肉中的水分一点点地挤出来,最后达到保存食物的目的。可实际操作上,两者简直有着天差地别的差别,晒鱼干的话就近找一块石头晒……这个是简单,可问题是臭掉的可能性很大。而熏鱼就不一样了,找潮湿的树枝点燃之后冒烟,将肉类抹上盐之后,挂在烟熏的火堆上面等待……

有的地方的熏味,更加特别,就挂在老式的火灶上,这个灶台还要每天用,到处漏烟的那种。将简单腌制过的肉类挂在灶台上,一两个月下来之后,一块鲜肉在不经意间,慢慢地开始变化,最后成为一块黑不溜秋,干巴巴的东西。看着不起眼,可是在水里清洗之后,用刀刮掉肉质表面的烟灰,切成薄片,几乎可以和所有的蔬菜搭配,成为一道人间美味。

李顿在后世,并非是厨师,他能够想到这些,用一句话来说就是:这是被逼的。

人在困境之中所爆发出来的潜力,简直让他吃惊。他甚至有时候能够晒太阳发呆的时候(首领福利,这是李顿自圆其说的借口),脑袋昏昏沉沉的时候,突然之间会冒出一些让他诧异不已的知识,比如说:想起初中化学……蛮神在上,他都初中毕业快十年了啊!早忘干净了,连初中时期的校花都已经忘记了,这等触不及防的灵机一闪,除了让他傻傻地激动几分钟。之后,再次陷入无尽地失望之中。

这种片段的知识记忆,在近乎原始的社会蛮荒,毛用都没有。

在发现蛮荒新物种——芋头之后。

接连发明了蛮荒第一款捕鱼神器——鱼笼。

李顿多少有点飘飘然,在后世,搞植物学研究的科学家,这辈子要是有一款自己命名的物种,这辈子也就值了。

而发明家的话,需要一款能够颠覆人类生活习惯的超级发明。

可他也自认为,鱼笼能够彻底改变蛮荒狩猎方式,多少也算是颠覆了蛮荒人的生活习惯,甚至饮食习惯,鱼肉将成为蛮荒人一道很寻常的食物。

“丫的,原来爷们已经可以躺在功劳簿上等着无知的愚民朝拜的地步,一不小心混成这样,让他也有点小得意。”李顿咳嗽一声,准备在餐后训话。党领导的说祝酒辞,而在蛮荒不兴开动前说话,而是在餐后,一般情况是用来安排第二天的工作。

部落成员们一个个也吃地饫甘餍肥,看上去有点慵懒。这是蛮牛部落这几年最奢侈的一顿饭,都是肉,没有一点杂七杂八的野草,草籽,水果等,要么是口感让人绝望,要么是根本就吃不饱的食物。

巫总管打了一个嗝,扭头对李顿说到:“首领,这简直就是神迹!”

神迹?

李顿一下子懵了,什么情况,明明是自己劳心劳力地替部落寻找过冬的食物,可等到十食物充足的时候,他什么功劳都没有了,全部归于神灵。这……太打击了人吧?

仿佛被人突然之间抽了一棍子似的,李顿脑袋都是晕沉沉的,这才是蛮荒,一个愚昧,未开化的蛮荒。

自始至终,李顿都不认为蛮荒是一个科技无法改变的世界。他甚至在知晓血脉之后,还是坚持这一点,还单纯地理解为,这不过是一种安慰剂。说好听了,就是当首领的一种御下的手段。而且这种手段很卑劣。

李顿认为恐怕是一种类似于武林秘籍的东西,可以让学习者能够突破极限。至于蛮荒人为什么会这么大力气,一方面是夸大,而另外一方面,就是环境使然。

“哎呜呜……”

作为一名巫师,巫总管就算是已经从部落的巫师的岗位上离开了,但是神神叨叨的习惯还是保留了下来。

低沉地声音,给人一种恐怖压抑的深沉感,而巫总管完全陷入了忘我的境地,他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似的,开始吟唱一段生僻的歌谣。歌谣的歌词李顿无法辨别,只是能够稍微听懂几个吐字清晰的字,比如说河神之类的。

噗通。

不得不说,蛮荒人实在,连匍匐倒地都是用最重,最疼的方式。突兀的祭拜神灵的仪式让李顿有点不知所措。现场只有他一个人还站着,可是周围的人都一个个扑倒在地上,仿佛是对大地倾诉自己的感激之情。

李顿傻乎乎地站着,拉也不是,扑倒在地也不是,正当他尴尬不已的时候,河面上出现了一个脑袋。别误会,不是妹子。

李顿痴痴地盯着对方看,感觉很怪异,这种生物就像是蛮荒的鱼一样,再一次颠覆了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看着像是狮子,可长角了,关键是这家伙还竟然在水里游,李顿差点破口大骂:“你丫长成这样,好意思称自己是水生动物?你丫不该是安安分分地在地上跑吗?”李顿甚至看到了对方踏水过河滩的四只脚。

奇。

怪。

估计就是这个意外来客给李顿最深刻的印象。

对方似乎并不怕人,当然李顿也不怕对方,别看长了一个狮子的脑袋,威慑力十足。可实际上,这家伙的个头很小。比猫大点,就和中型狗差不多,长成狮子模样有个毛用啊?猫还和老虎很像呢?一样被狗欺负?要不是丑到天际,是个人也不会怕这样的生物。李顿甚至有信心一脚把这个意外来客踹到河里去。

尤其是,初看起来,这家伙还有点萌。

也许是因为好奇,李顿从地上火塘边上拿一条烤鱼,他今天的胃口并不好,至少不是蛮荒级别的。

他刚才就看到有一个孩子,都快饱地翻白眼了,还一个劲地往嘴巴里塞鱼肉。这等胃口,他想这辈子都不会有了。

烤鱼划过一道抛物线,精准地奔意外来客而去,眼瞅着要砸中对方的脑袋的时候。突然,对方周围的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空气也开始扭曲起来,一张足以吞下一头中等个头野猪的大嘴突然出现在李顿的视线里。

李顿差点被吓尿。

什么情况?

仅仅是一刹那的时间,烤鱼竟然全部落入大嘴,而一根带着鱼头,带着惨白光芒的鱼骨头飞向蛮荒部落正在做仪式的人群之中。

雷巨感觉这两天的眼皮跳个不停,感觉要出事。不曾想,鱼骨头直不愣登地冲向雷巨。连给他反应的时间都没有,锋利的鱼骨头划过他的眼角,差点伤到了眼睛。就像是一个被点着的炮仗,雷巨腾地一下跳起来,眼神恶狠狠地打量周围大吼道:“那个不怕死的暗算老子?”

说话间,雷巨的眼神仿佛盯住。

其实李顿也被盯住了,他的脑子就一句话,这世界太不可理喻了,好危险,想回去。

哪有萌宠一转眼变饿鬼的?

这不是吓人玩吗?

更何况,李顿估量了一下,被他刚才小看的意外来客,似乎根本无法给他造成任何威胁的小家伙,似乎好像能够一口吃掉他!

什么情况?

还能让人类好好发展农牧业,奔向蛮荒时代的小康吗?

雷巨的怒吼不仅喊醒了李顿,也惹怒了巫总管。这位……有点玻璃心,李顿就是这样腹诽巫总管的,似乎从巫师的职业上下来之后,整个人都变得暴躁起来。哪里还有巫高高在上的神秘感,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的淡定气场。

“雷巨,你小子是不是觉得我不是部落的巫了,就可以随便打断神圣的仪式了是吧,信不信老头子一拳打死你这个混球……”

巫总管气势无敌地对雷巨暴跳如雷,可是雷巨却根本就没有看他,让他更加愤怒,正当他准备动手的时候,就听到雷巨喊道:“叔,是荒兽,是荒来了!”

巫总管怒气未退,顺着雷巨手指的方向看去,他还以为是雷巨故意哄骗他,可是当他扭动脖子之后,就再也转不过来了。

嘴唇唏嘘地喃喃道:“荒兽,是荒来了!”

“天神啊!您终于开眼了!”

巫总管凄厉的喊声如同炸雷一般,效果等同于泼妇在绝望的时候,双手慢慢扬起,身体成杨柳般微微摆动,在一个恰当好的角度,突然仿佛时间停止,就像是一张飘在空中的纸片,失去了风的承载之后,跌落下来,随后一道惊雷般的喊声凄厉地如同山魈的尖叫:“老天爷啊!你开开眼吧!还给不给人活路啦!”把李顿吓出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这家伙,荒,荒兽,到底是什么东西?

李顿茫然无知……眼神充满了死寂,唏嘘道:“一言不合就改设定,这好吗?”

第025章 来一祖宗

这才是真正的蛮荒,对李顿来说,一言不合就开副本,这简直……太不把他当主角了,还能愉快地一起玩耍吗?

李顿眼神呆滞,直勾勾地看着前方,荒兽很小,似乎一棍子就能打死的小家伙,却拥有超乎他想象的能力。他原本设想的是,先保证蛮牛部落的食物,在这个冬天,准备布置捕捉动物的陷阱,从而为蛮牛部落的畜牧业奠定基础。

然后李顿设想下一步的任务就是探索蛮牛部落周围领地。

通过他那点浅薄的科技知识和高出这个时代无数倍的眼光,将蛮牛部落发展成为一个繁荣的部落。

不管是农耕文明,还是游牧文明,都能够在短期内彻底提升蛮牛部落的实力。部落有了实力,就拥有吞并周围部落的底气……等到积攒到一定的层度,建造城市,建立国家……一个伟大的帝国就此诞生。

可现在还可能吗?

好吧,李顿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句话:现实就像是虚妄,在不经意间,折腾地人死去活来。

尤其是在荒兽再次跳入水中之后,李顿的心头就只有一句话要说:我艹,这江山还是朕的吗?

就见荒兽入水之后,河面立刻就分开了,仿佛无形之中有一股力量,将水从荒兽周围排开似的,面对这种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李顿除了一屁股坐在地上之外,估计什么也做不了。

“呵呵!”

很快,荒兽叼着一条比自己身体小不了多少的鱼来到了李顿的面前,交换了起来。意思很简单,就是让李顿给他做烤鱼吃。可‘呵呵’是什么叫声?长成这个鬼样子,狮子不是狮子,狗不是狗,还有一条看着只能是神兽麒麟的尾巴,这种描述只能是李顿去脑补了。反正麒麟作为地球神兽,也不是真实的存在。再看这小家伙,身上布满了亮晶晶的鳞片,如同水纹似的,给人一种流光溢彩的错觉。还很嚣张地在蛮牛部落的面前展现了它独有的能力。这让李顿很不满,这算是炫耀?

好吧,就是炫耀。

李顿觉得自己有这种能力的话,还和巫总管费什么口舌,直接展示神迹,不是更加干脆了当?

“这缺德玩意!”李顿心头暗骂。

连叫声就和自己过不去,充满了对他这个‘科学家’和部落最高领导无尽的嘲讽气息。李顿心头悲哀地想到,在此之前,他根本就不会怕什么荒兽,甚至他还认为自己已经熟悉了蛮荒,可以按照他的设定开始发展。可一头不起眼的荒兽,就将他所有的谋划都泡汤。这家伙吃鱼的动静,彻底颠覆了他对这种长相小巧,却无比凶残的生物有了一个很深入的了解,李顿哪里见识过张嘴能够把自己吞下去的生物?可荒兽,却可以。

看着蹲在他脚边,眼神痴痴地看着他的小动物,此时此刻,他的心情作画一句话:“去尼玛的小动物。”

有心不给它当苦力,李顿也不敢保证这家伙会不会发飙,发飙的结果是否他能承受。比武力,他丝毫没有信心能够全身而退……好吧,李顿承认,自己彻底蒙圈了,完全找不到方向。

“神兽大人,让我给你烤鱼吧,我烤鱼在部落绝对是最好的。”总是抬头挺胸,对人怎么搭理的雷巨,扑倒在双手的面前,洋溢出来的献媚表情,让居高临下的李顿想到一类人,当然不是现代人,是古人,叫‘公公’,或者是‘太监’都可以。

“滚一边去,哪有你的事。”

巫总管霸气地一脚踹在雷巨的后腚上,怒气冲天的样子,仿佛和雷巨是生死仇人似的。

雷巨委屈地仰起头,眼眶中带着期待:“叔,说不定我就能收服神兽大人了呢?”

“就你!”巫总管挑眉不屑,在蛮牛部落,雷巨的身份属于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他一个连血脉觉醒希望都没有的家伙,怎么可能获得神兽的认可?

这不糟蹋了吗?

不甘心地从地上爬起来,雷巨满是幽怨地小眼神,仿佛像是被摧残了无数次的花蕾,满满都是委屈。可巫总管看都没看他,直接对李顿开口道:“首领,荒兽好像对你很有亲近感,要不你去给它烤鱼。我带着人去挖芋头。”

部落今天最重要的工作还是挖芋头,当然突然出现的荒兽打断了这项工作的开始。

李顿感觉很失落,他还无法从蛮荒凶残的现实中醒过来。他忽然发现自己一切的努力,似乎对周围,对整个部落毫无意义。一个人,感觉自己做的努力是毫无意义的时候,可见他内心的阴影有多么的灰暗。

叹了口气,李顿弯腰从荒兽的嘴里拿过鱼,有点紧张地询问道:“他不会咬我吧!”心情大起大落,李顿忘记了害怕。这会儿缓过来一些了,他才想到,身上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低头瞄了一眼长相怪异,但还算是萌物的家伙,李顿心头的哀怨可想而知。这玩意好事不开心咬他一口,他受得了?受不了?

“应该不会。荒兽是灵物,是有灵性的,怎么可能会做出咬人这等普通野兽才会做的事?”巫总管解释了一句,想了想补充道:“当然了,就算是灵物,也有心情不好的时候,不开心了,到时候轻轻地咬一口也没什么吧?”

李顿瞬间石化,它就是一个畜生,我哪知道他开不开心?

再说,巫总管说话也是底气全无,什么叫轻轻的咬一口。刚才荒兽吃鱼的场面,他又不是没有看到,瞬间嘴巴变大,一口吞下一条手臂那样长的烤鱼,这架势,真要是咬了人,是个人都受不了。

“我……”李顿迟疑了一会儿,问:“就不能换一个人?”

巫总管微微惊愕之后,抬头看了一眼雷巨的方向,还有李造。雷巨是除去李顿和李造在部落中血脉最浓厚的一个成员,当然毛用都没有,还是稀薄地毫无觉醒血脉的希望。至于李造?这家伙倒是可以试一试,不过对于吃的东西,李造把食物当成比命都重要。会将烤好的鱼给荒兽大人吃吗?前者一个劲地对荒兽傻笑,就卖相来说,和村口的二傻子没有什么区别。后者……估计比荒兽都会吃,李造也是神一样的存在,给荒兽烤鱼,他想多了。

想了想,巫总管像是托付部落生死存亡的大事一样对李顿说到:“不行。”

“首领,对待荒兽你要表现出足够的尊敬,要用最大的敬畏,将它……”说到这里的时候,巫总管的声音突然小了起来,似乎害怕荒兽听到似的:“……留在蛮荒部落。”

李顿一听就炸了,他来蛮荒可不是当灰孙子的,对一只长的像狗一样的玩意……好吧,荒兽要比狗神奇多了。

可这也不是理由,还要表现出敬意,这不是埋汰人了吗?

从李顿的眼神中看出了对方心底的不耐烦,巫总管也是苦笑不已:“首领,你还不明白一头荒兽在部落的意义,它的存在,是蛮牛部落彻底摆脱困境的希望,这关系到整个大陆的隐秘。”

李顿心头不耐烦,心说:“难道爷们这两天帮着蛮牛部落解决了粮食问题,眼瞅着就要奔小康了,是瞎忙活不成?”

好吧,其实李顿听到了巫总管说关系到大陆的隐秘,稍微权衡之后,他决定先听巫总管的,就当养条宠物而已。

“敬意!”

“敬意!”

巫总管还不停嘱咐正在杀鱼的李顿,后者不悦地抬头问:“叔,你弄错了吧?他就是一个……”

“闭嘴!”

野兽。这两个字硬生生地被巫总管堵在李顿的嘴里,李顿撇了撇嘴,不在意道:“好吧,您老是部落的这个。您最大。”说完,李顿对荒兽比划着自己的大拇指,迎来荒兽的答复:“呵呵!”

听到这话,李顿脑门上青筋一跳,恨不得给这个家伙来上一拳。

“叔,你说我要对它哟敬意,可敬意的话总该有个程度吧!要是做过头了,或者做得不到位,这不是我失职吗?”李顿语气不善地说到。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家伙这副表情的时候,心头有火。

可巫总管却想了想,理所当然地点头道:“就比大首领稍微再恭敬一点!”

李顿歪着脑袋,蛮牛部落的组织结构是:他是小首领。在大首领不在部落的情况下,拥有部落的最高权力。其实这都没什么特殊的意义,等到李顿的便宜老爹回来之后,权力交接。他还是做蛮牛部落的二把手。

比拥有至高权力的大首领地位再高一点,似乎只有大首领的爹。已经死了好多年的老首领,你丫不怕老人家从墓地里爬起来,找你算账?

李顿心说:“我艹,巫总管一言不合就给老李家找了一个祖宗,这么做,就不怕大首领回来一拳头砸死你?”

不过,李顿也不用五十步笑百步,他这几天的首领经历似乎罪过比巫总管更大。

“呜呜呜,叔,你就给我一个机会吧。让我也烤一条鱼,给神兽大人尝尝,说不准会更符合它老人家的口味呢?”雷巨似乎还不死心。

巫总管的语气带着不耐烦,渐渐远去:“滚一边去,你要烤鱼,鱼都吃光了,你让神兽大人给你去抓鱼,怎么就这么大的脸。惹怒了神兽大人,部落上下都饶不了你。”

第026章 源

杀鱼,烤鱼。

然后再杀鱼,再烤鱼。

眺望正在淤地里忙碌的部落成员,这一刻,李顿还是觉得挺幸福的。天气已经转凉了,在没有任何保护的情况下闯入淤泥之中,还是需要一定的勇气的。至少现在的他不需要光着脚踩在冰冷的淤泥里,采芋头。

当然,蛮牛部落从来不缺乏勇气。用李顿的评价来说,他来到蛮牛部落之后发现整个部落除了勇气,也只有勇气了。







……

“都五条鱼了,差不多得了。”李顿瞪眼对荒兽说道,后者丝毫没有听懂的样子,一口吞下烤好的鱼肉,当一条带着鱼头,色泽纯白的鱼骨再一次被它吐出来之后,荒兽终于表现出适当的满意,打了一个饱嗝。

这一刻,让李顿感觉很奇怪,人会打嗝,那是人特殊的身体构造形成的。可荒兽打嗝,好吧,李顿承认这家伙再一次颠覆了自己对蛮荒世界的认知。好在这小家伙终于吃饱了,李顿稍微松了一口气,他都捡了两次柴火,都快要撂挑子了。可是下一刻……

“呵呵!”

就见荒兽站起声,前爪往前伸,屁股高高地撅起来,张开嘴巴打了个哈切。

李顿心说:“什么玩意,吃完了睡,不会睡完了再吃吧!”

而且嘴巴也很刁,基本上只选择河流中最肥美的鱼下手,那种饱含油脂,却不显一丝油腻的鱼肉,晶莹剔透,折射着自然的光芒,热气带着鱼肉的鲜香,让人忍不住想要一饱口腹之欲。连李顿都觉得,看着手中的鱼肉在火的热力下,一点点的变化,都有点饿了。

在蛮牛部落,属于饭桶级别的成员很多,比如说雷巨。可是这个家伙一顿饭要是以鱼肉为主食的话,一条十五斤的鱼怎么着也就够了。可雷巨是快两米的大汉,本来又是担负狩猎这等辛苦的工作,吃得多,才能保证体力的充沛。可荒兽?这位可是要当成祖宗一样供起来的恩物,可至少现在看来,李顿发现荒兽除了吃之外,没有任何奇特的地方。看来蛮牛部落要添加一个饭桶和祖宗了。李顿为部落的前途开始开始担忧起来。荒兽很奇特,这一点连他都不可否认,可问题是荒兽的作用有多大呢?

很难说清楚吧。

真要是征战八方,护佑一方的存在,当祖宗就当祖宗供着,李顿也捏着鼻子认了。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荒兽吃饱了睡觉,生活习性甚至和猫有点相似,而长相,也有点像,至少脑袋就很像。当然还有一点特殊的地方就是,荒兽有点像是李顿来的世界的上一种东方神兽麒麟,这家伙长了一条龙一样的尾巴,这和麒麟就很般配……李顿都不敢往下想,这要闹出多大的官司吗?这等绯闻,神仙也消受不起啊!

可荒兽?

看着个头也就比普通的狗大一点,拉布拉多的个头估计都有和它一拼的实力。唯一特殊一点的就是脑袋和狮子差不多,其实和猫咪也没有什么两样。尾巴很奇特,有点像是龙,身穿鳞甲,双目漆亮,如果要是变大五倍,或许才会和威风凛凛这个词语搭上边。如今的样子,就是一个长相奇特的野兽。

而且李顿鄙夷地看了一眼荒兽慵懒的动作,和猫一个德行,你还敢称自己是荒兽?

说好的高大上,伟光正呢?

一天的工作很快就结束,回去的路上,雷巨竟然在队伍里对岩石讨好地笑:“岩石兄弟,以前哥哥多有对不住,没有发现你高人一等的本事。这不,哥哥特地向你来谢罪,还请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别记恨哥哥。”

这也就是岩石,这家伙别看说话不多,性格还是很不错的。

亮堂堂的脸上多了一层光彩,不得不说人的奇特,在饱尝失败的时候,岩石的脸色是灰暗的,毫无光彩的。

虽说那时候脾气也不错,部落随便一个人都可以拿捏他,甚至脸部落的女人都不用正眼看他。据李顿发现,岩石是部落中唯一没有固定异性小伙伴的战士,好吧,他其实是连异性伙伴都没有。发现这个秘密的时候,李顿也觉得自己也挺无聊的,甚至一度还有点恶心地不行。至于为什么恶心?好吧,他承认自己是和岩石一样,是部落中两朵纯洁的百合花。李顿的想到此处,脑子里莫名其妙地冒出一句话,把他给恶心的不行——‘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一转眼,岩石的地位水涨船高,虽说无法和雷巨相比。可比起普通的战士,他的地位要高出太多了。凭借李顿的设计想法,岩石和季老爹在部落中的重要性一下子凸显了出来。表面上看,鱼笼的最终设计是掌握在李顿的手里。可李顿是首领,他也没有和部落成员争夺功劳的打算。这样一来,掌握实际制作流程的岩石的重要性就一下子凸显了起来。

好吧,不仅是岩石,连季老爹在部落之中也受到欢迎了不少。

这老家伙对部落中一个年纪可以做他女儿的妇女眉来眼去的,按照李顿的经验,最迟不过今晚,这两个人在晚上会避免所有人……可能是草甸子,也可能是小树林。李顿对此很不感冒,低声咒骂了一句:“不要脸的老头。”

当然,相比季老头来说,岩石的受欢迎程度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岩石年轻,身体好,体力……好吧,再说下去就有点下作了。

关键的一点就是,岩石能够做出满足部落食物短缺的工具,当然最大的功劳是李顿的,岩石对此没有任何疑问。可不得不说,岩石在此之后,将成为部落的红人。从首领对岩石的重视程度,也能看出来这一点。季老爹毕竟岁数大了,就算是李顿想要提携他,都怕老头子一个闪失夭折了。还是岩石更靠谱一点。

相比雷巨,不善言辞的岩石自然无法抵挡雷巨的死缠烂打,眼神躲闪道:“雷巨,我没有恨过你。真的……不过你想要‘棒子鱼’的话,巫总管已经嘱咐过我了,在荒兽摆明不吃捕猎获得的‘棒子鱼’的情况下,部落其他成员才拥有分这种鱼的资格。”

“别啊!给点活路好不好。”雷巨哀叫一声,他是一个合格的战士,眼神自然要比普通人更加犀利一些。别看他在淤泥里挖芋头,忙活地一刻不能停。可冷眼旁观之下,就发现一个现象,荒兽只吃河中最美味的‘棒子鱼’。这种鱼就像是一根粗大的树段,大的鱼足足有人的大腿那么粗,长相非常特别,脑袋很小,却有一张锋利的嘴,在水下异常凶猛。

当然如果是长相特别的话,还不足以让荒兽如此青睐,这种鱼唯一的特点就是没有多少鱼骨头,一根大骨穿过鱼身,骨头上包裹的是细腻滑润的鱼肉,而且鱼越大,肉质和口感越好。很不幸的是,巫总管也发现了荒兽只青睐‘棒子鱼’的情况,而且还特地还嘱咐岩石,特殊食材,部落监管。

雷巨从岩石这边弄到‘棒子鱼’无望之后,转而向巫总管哀怨道:“叔,我的烤鱼做起来也很好的。”

“滚一边去。”

巫总管眼神慈祥地看着呼呼大睡,连李顿抱着都没有丝毫反应的荒兽,脸上满是惊喜。情况很不错,看来荒兽并没有排斥李顿,说不定部落在失去荒兽多年之后,再次拥有守护荒兽。对蛮荒世界来说,荒兽其实就是蛮荒部落的‘大杀器’。

雷巨一脸的幽怨,又不敢发脾气,表情很委屈,似乎再说:“宝宝心里苦,再也不相信爱了。”

一天的辛劳之后,李顿坐在了火塘边,边上坐着的是巫总管,其他成员都被巫总管赶得远远的。

两人开始了蛮牛部落最隐秘的谈话:“首领,你知道蛮荒的本源力量吗?”

“本源?”

李顿连蛮荒世界都看不明白了,他能知道蛮荒世界的本源?只能摇头道:“叔,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蛮荒,蛮荒。蛮为地之血,荒为天之灵!这才是蛮荒的本源。”巫总管一脸向往的说到,反而是李顿所有所思,他似乎听明白了一些巫总管要说的意思。他是拥有血脉的部落首领,可以预见的是,在部落任何部落之中,血脉才是身份地位的真正依仗。

那么,结合自己,李顿可以猜到,蛮为地之血这句话,恐怕和自己有一定的联系。

至于荒为天之灵,根本就不用猜,就看巫总管对荒兽的态度,就能看出来,这家伙绝对是来历不凡。

喝着热腾腾的芋头水,巫总管脸上涌现出的向往,不免让人怀疑,这是初恋的感觉……好吧,面对巫总管,李顿也没有太好的办法,老派人,尤其是前职业还是巫师的老派人,对于部落昔日辉煌的向往之情,就算再离谱一点,也可以想象。

长叹之后,巫总管开口道:“荒兽,多少年了,蛮牛部落终于再次等到了荒兽的眷顾。”

巫总管瞥了一眼李顿之后,幽幽道:“现在你再说自己不是神佑之子,打死我都不信。”

李顿耷拉着脑袋,不知道再想些什么,可是嘴角却嘟弄着,就是不发生,也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再说什么:“这个老神棍!”

第027章 无题

“蛮为地之血,荒为天之灵!”

“真不知道会不会觉醒?”

“觉醒之后的血脉,总不至于容貌大变样吧?”

有点轻度臭美,也有对未知的迷茫,让他对于觉醒血脉既紧张又担忧,甚至还有点神经质的错乱。他可不要长成雷巨那样的丑汉,甚至比雷巨更加不堪。真变成第二个雷巨的话,还不如死了算了。

入夜,李顿却一直因为巫总管的这句话辗转反侧无法入睡,他有心反驳,郑重其事地告诉巫总管,一切迷信思想都是愚昧的后遗症,科学才是人类走向文明的基础。可实际情况是,巫总管的话更加贴近蛮荒的真相。蛮荒的血脉很强势,已经不是科学能够解释的范畴,这让李顿异常恐慌。

随着无法解释的现象越来越多,甚至现在出现了用常理根本就解释不通的生物——荒兽。

李顿开始怀疑自己当初认为蛮荒是一个落后的原始社会有多么的可笑,失去掌控的走向,让他无力再去想象接下来他会遇到什么?是否入乡随俗,成为一个彻底的蛮荒愚昧信徒更加妥当一些?

好吧,连他自己都开始糊涂了,怎么能判断蛮荒的真正面目?将后世,也就是他生活过的地球说成是一个超越普通生物圈的存在,还是说蛮荒才是生物圈的高级存在?这恐怕说不过去。

如果说地球是高级生物圈的话,蛮荒为低级生物圈,可地球上的人会拥有血脉这一神奇的终端力量吗?

答案是否定的,没有。地球上的人,从本质上来说,只有基因遗传正常和不正常的两种人,前者是正常人,后者是残疾人……

如果说地球是普通,甚至是低级生物圈,而蛮荒世界代表的是高级生物圈,至少血脉和荒兽的存在已经让所有科学都将黯然失色。

可让李顿很憋屈的是,一个连内裤都造不出来的世界,还有脸说自己是高级生物圈?

就像是一个死循环,让李顿不胜其扰。有心高看一眼蛮荒世界的生物等级,可生活条件让他只能皱眉。可要说蛮荒的生物等低,仅仅凭借荒兽,就能甩地球生物圈几个星系。作为一个深受科学熏陶的青年,当发现科学也帮不了他的时候,熏陶也就变成了毒害。反倒是一些毫无根据的,缺乏理论作证的‘迷信’思想,却成为解释蛮荒世界最好的方式。

神棍!

难道真的这么有前途?

左右不得其果地胡思乱想,让李顿也大干苦恼,最近的睡眠一直不理想,李顿自我安慰了一句:“哥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早睡早起,才能保持翩翩美少年的风度……”

至于十五岁?

这是巫总管计算的结果,李顿无法考证,也懒得去考证。

反正只要知道自己正年轻,就好。

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李顿感觉一个热乎乎的肉球正往他的卧榻上拱,好吧,应该不是部落的少女。在表现出对部落女子不假辞色的强硬态度之后,没有一个部落女子敢于对李顿做出诱惑的举动。他就算是和蛮牛部落任何一个女人没有身体上的欢愉,但并不妨碍他成为所有女人幻想的对象。首领,永远是部落怨妇们最为痴迷的对象。这一点,哪怕是雷巨这个猛男也无法弥补双方在出身上的巨大差距。

应该是荒兽。李顿迷迷糊糊地想到。说起来也奇怪,荒兽长了一身的鳞甲,看着冷冰冰的,可身体却异常的暖和。

双手胡乱一抓,感觉抓住那个小东西,人在半梦半醒的时候,反应是最迟钝的,他早就忘记了巫总管的话,要把荒兽当成祖宗一样看待。

感觉垫在脑袋下的石头很硬,李顿果断一巴掌拍开,将荒兽放在枕头的位置,一股久违的熟悉感让他仿佛四体百骸都有种放松的欢愉。

舒坦。

就这两个字,却能让人完全放松下来。

李顿的床铺……好吧,姑且用床铺来形容。实际就是一块高出地面的石头,下面垫了一层干燥的细树枝,上面是厚厚的相知草的干枯的草茎,这种草在蛮荒没有任何用处,开的花也其丑无比,可晒干的草茎却有一种淡淡的清香,而且柔软暖和。李顿用的相知草是蛮牛部落最好的相知草,其等级犹如皇帝路易十四的天鹅绒被子和巴黎贫民窟的霉烂棉絮之间的差距。

大自然是公平的,在让某种生物失去了一些的同时,又让他获得了补偿。让每一样自然创造的生物都不是无用的。

相知草别看没有似乎可利用的价值,可是就其淡雅,不失雅致的香味,就足以让它受到青睐。一般淡雅的香味是能够促使人进入梦想的臂助。相知草估计也有这种效果。

其实,蛮牛部落其他成员都不用床垫,也就李顿这个首领有这个臭毛病。

四仰八叉地躺在冰冷的石头上,呼噜打地震天响,才是部落成员的真实写照。

翌日。

天气依然晴好。

这个蛮牛部落争取秋收冬藏的大生产创造了一定的自然条件,可是蛮牛部落的成员一个个都没有离开营地的迹象,反而围在李顿的床铺周围,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同样的表情——惊恐。

似乎下一刻蛮牛部落就要大难临头似的,李顿依旧在熟睡之中,对于蛮牛部落的成员来说,自从首领那次意外昏迷之后,小首领在肉眼可见的速度下,越来越懒。和之前那个虽然做任何事情都做不好,但看在部落成员的眼里很努力的小首领截然不同。

要是李顿能够听到他的子民如此非议他的话,肯定会生气地咆哮:“我是你们的首领,不是你们的奴隶。想要吃得比猪差,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的首领,干脆去别的部落找,蛮牛部落不伺候。”或者干脆说李顿不伺候,这样的人伺候不起,什么毛病?凭什么首领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在蛮荒人的印象中,李顿的行径已经和昏君没有什么区别了。

好在昏君只知道糟蹋东西,而李顿却给部落带来了巨大的改变,甚至用重生来形容蛮牛部落的现状也不为过。

可这一次,李顿的行径仿佛要遭众怒了。

“叔,我就说首领哪里会照顾荒兽,你看,灵兽都被他垫在脑袋底下当枕头了,要是惹怒了灵兽跑了可咋办?”

雷巨酸溜溜的语气,更多的是幸灾乐祸,他做梦都想要获得灵兽的认可。拥有灵兽的战士,才是大陆最强大的战士。而现在的雷巨的实力,和强大还搭不上边。没错,别看雷巨在蛮牛部落实力强劲,可放眼大陆,谁知道他啊?

拥有血脉的战士都不计其数,更何况他这个连血脉都无法觉醒的普通人?

拥有血脉,还拥有灵兽也不少……

放眼大陆,雷巨这点浅薄的实力,卑微如尘土一样。而被李顿垫在脑袋下的荒兽,是他成为强者最后的希望。

巫总管越来越觉得雷巨有碍眼的潜质,总之是越来越看不顺眼:“一边去,就你也想收服灵兽?做梦去吧!”

“哥,俺觉得巫说的很对,像俺们这样的凡人,要认命!”

雷巨扬起蒲扇大的巴掌,一下比一下重地往雷虎脑袋上扇去,一边打,一边喊:“让你小子认命,让你小子认命。我就一凡人,想要变强,怎么了?”

“别打,别打,我错了!”

“哎,不对,我怎么感觉到你刚才说话的口气很不对劲。”

“没有啊!”

“我想起来了,你刚才说的话,好像是首领经常说的,混蛋小子,让你学首领说话,让你学!”

“哥,别打,别打了,我错了!”

……

雷家的二兄弟正闹腾地不可开交,而熟睡中的李顿终于感受感觉到了周围的喧闹。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你们一个个都围着我,干什么,不要上工啊?”

李顿一醒过来,就是一副地主老财的嘴脸,可是在朴素的蛮牛部落的成员眼中,这种做法是非常负责的,是一个有责任心的首领,时刻将部落装在心头的表现。面对李顿的质问,要是在往常,部落成员基本上都去忙活工作了,可今天有点特别,大家松松垮垮的围成一个大圈,可就是不走。

“叔,怎么了?”

无奈之下,李顿求助的眼神看向了巫总管。

巫总管咳嗽一声,表情怪异道:“首领啊!你昨晚睡得如何?”

“挺好啊!”

李顿不明所以,很自然地回答。他丝毫没有觉察到事情的严重性,当然就算是觉察到了,也不会在意。就荒兽这等生物来说,其身体内能量大得惊人,枕一晚上也不会坏。再说了,越是强大的生灵,就拥有一颗越强大的心脏。荒兽要是连这点都受不了,估计也不会像传奇故事里,帮着最强大的战士共同战斗了。

巫总管见李顿没有丝毫悔改的样子,忍不住拔高了声音:“我昨天怎么告诫你的?要比大首领更加尊敬的态度来对待灵兽。可是你呢?”

“我又怎么了?”李顿也有些不耐烦,一早上就有人来找茬,是个人都不会舒服。

一回头,他傻眼了,他发现荒兽正趴在他的床榻的头上,怪不得昨天睡得比其他几天都要香甜。原来把它当枕头了。

心虚倒是没有,主要是李顿一阵后怕,这玩意的凶残李顿是彻底见识过的,一口吞下一条十几斤的鱼,一点问题都没有。既然十几斤的鱼没有问题,那么他的脑袋呢?

想到这里,李顿的冷汗如雨而下。

第28章 兽名吞天

回头看了一眼睡眼朦胧的荒兽,李顿心头的担忧立刻烟消云散。

说起来也奇怪,他好像对荒兽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亲近感,看着眼前这个相貌清奇的小家伙,李顿甚至想到自己曾经养过的一只狗。怎么说呢?如果是别人家的狗,就算是个头再小,再温顺,在对方警惕的眼神下,也会有戒心。可如果是自己从小喂大的狗,就算是个头再大,再凶猛,自己也不会有任何的戒心。而荒兽给李顿的感觉就是后一种,认识才一天,可好像已经联系起来了某种信任的纽带,轻易不会破裂。

好吧,这个秘密说什么也不能让巫总管知道,把荒兽当成狗来看待,也就是李顿能这么想了。这可是对荒兽的大不敬,像巫总管这么死板的人,要是知道李顿的真实想法,不啻于天塌地陷一样绝望。

“叔,你放心,以后不会了。”

讲道理说不通的情况下,认错是最好的办法了。除非是吵架,这项技能对李顿来说非常薄弱,在后世,他甚至没有勇气骂街……

好吧,这并不是值得炫耀技能,没有更好。

巫总管适当地原谅了李顿的一时冒犯荒兽的错误举动,当然他也很关心荒兽大人在蛮牛部落的生活是否如意,谨慎地询问道:“首领,你觉得荒兽大人是否满意蛮牛部落的供养?”

供养?

听这话李顿的心头就没来由地来气,你们还真的把荒兽当成祖宗一样来看待了。再说了,李顿也看不出来荒兽的奇特之处,昨天临睡之前他就仔细研究过荒兽,好吧,他只是仔细地查看了一下外表,然后得到的结果是——

鳞片是真的——拔不下来。

尾巴也是真的——不是粘上去的。

脑袋也是真的——这个假不了

……

总之,特异功能没有再发现,而李顿可以确定的是荒兽是活生生的生物,至于是否是变异的种类,他不得而知。

一把抓住荒兽的后脖子,他完全是抓小狗一样的抓法,荒兽也不恼,昨天他就这么抓过。可巫总管差点吓地心脏都炸开,尖叫道:“李顿——”

“怎么了?”

“你……能不能给予荒兽大人足够的尊敬?”

巫总管捂着胸口,脸色苍白,好在部落其他成员都被各自的小组头领带走了,捕鱼的捕鱼,挖芋头的挖芋头,还有去采集野果的也出发了,留在营地的人就寥寥几人。而看到李顿冒失地对待荒兽的样子的人也就巫总管一个。

李顿不好意思地笑一笑,对巫总管说到:“其他方式不太好抓,再说了,它也挺习惯的,你看都不动弹。”

巫总管脸色苍白地,脚步悬浮地,打着晃离开了山洞。他甚至觉得自己要是再和李顿在一起,看着李顿对荒兽大人的不敬,李顿这个首领可能会没事,可他这个卸任的巫师可能会受到巫神大人的召唤。

“呵呵!”

“祸祸!”李顿很严肃地说:“你的读音不标准,跟我学……祸祸!”

“呵呵!”

李顿放弃了继续教授荒兽语言的打算:“又是一个好天气,该出去走动一下了。”

荒兽不明所以地看着巫总管的背影,感觉这家伙要发病。李顿低头看了一眼仿佛毫无威胁的萌宠,从床台上跳下来,快步冲向了山洞外。新鲜的空气,仿佛洗涤了一晚上沉淀在身体内的浊

物,简单做了几个伸展运动,李顿感觉整个人都精神奕奕起来,低头端详了一会儿蹲在他脚边的荒兽,爽朗道:“既然你有一张大嘴,还有一副好胃口,那么以后就叫你吞天兽,怎么样?”

荒兽迷糊地抬头看着李顿,随后竟然点了点头,仿佛认可了李顿给起的名字。

反倒是李顿哈哈大笑起来:“你这家伙,竟然能听懂人话?还是根本就没有听懂,只不过是假装很懂很在行的样子?”

一人一兽对答着,实际上,就李顿一个人说话,而荒兽在听而已,倒也有趣。

“首领。”

仅仅一两天的功夫,李顿在部落中的地位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任何人对他都非常恭敬,甚至连巫总管有时候都不敢直视他的眼神。仿佛这样做,是亵渎似的。路过李顿的是雷虎,是雷巨的弟弟。身材相比雷巨来说,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不过作为一个战士,他还是非常强壮的。

“你怎么回来了?”李顿好奇地问道,蛮荒的人很实在,就算是再油滑的人,干活的时候也不会偷懒。更不要说中途偷偷回到营地旷工了。

雷虎羡慕地看了一眼荒兽,随后眼神立刻躲开,就像是一个懵懂少年,第一次被老司机带着去打野……那种紧张惶恐的表情难以掩饰。耷拉着脑袋道:“巫总管让我来拿刚做好的鱼笼,岩石准备在河湾附近多下几个鱼笼,到时候渔获就能更多一些。”

李顿不置可否的点点头,他倒是没有涸泽而渔的担心。就蛮牛部落这点人,就是敞开了吃,天天吃,能吃掉多少鱼?

“行了,快点送过去吧!”

李顿挥挥手准备打发走雷虎,却突然又叫住了对方:“对了,雷虎,你知不知道附近有没有特殊的泥巴?”

“特殊的泥巴?”

雷虎眼珠子都快瞪瞎了,泥巴不都是一样的吗?他哪里分得出泥巴的不凡来?

见对方一眼的痴呆相,李顿顿感所托非人,准备找另外的人问一下,可雷虎却嘀咕道:“颜色很漂亮的算不算?”

“算。”李顿惊喜道。

他也分不清泥巴到底什么样的好,李顿原本是准备在营地周围寻找一些可以用来制陶的泥巴。当然,他对于制陶是很陌生的,唯一的一点信息来源还是源于一次旅行,他看到了原生态的制陶工艺。

很简单,也很粗狂。当然也很适合蛮荒世界。

李顿再也无法忍受,吃饭的时候,竟然连碗筷都凑不齐的尴尬场面。筷子倒简单,可是碗呢?

更何况,他吃烤肉也吃腻了,再好吃的东西,也受不住一天三顿重复地折腾。他需要换一些花样。

可雷虎不认为泥巴有什么特别的,在漂亮的泥巴,还是泥巴,再说了,他所说的泥巴不过是拥有和周围不太一样的颜色,仅此而已:“首领,好看的泥巴要翻过对面那座山,在向阳光的山坡上的斜坡上,如果从山下绕过去的话,半天时间就能到了。”

“半天?”李顿有点迟疑,这个距离好像太远了:“有没有更近一点的?”

“没有。”雷虎想了想,失望地摇了摇头。好奇道:“首领,我能问一下,你要特殊的泥巴有什么用?”

“哦,准备做几件陶器,部落的陶器太破旧了,都需要更换了。”李顿理所当然地解释道。可这样的话,却让雷虎双眼放光,紧张而又期待地开口道:“首领……那个,你能在做陶器的时候,给我做一个碗吗?”

“碗?”李顿不解。

雷虎急忙道:“小一点也可以,就这么大……”手中不停地比划着碗的大小,还一个劲地解释道:“以前大首领就有一个碗,他离开部落的时候把那个碗带走了……”

这话就算是真的,可听在李顿的耳中却有一种莫名的凄凉感。

蛮牛部落的前任首领,离开部落的时候什么都不带,只带走了一个碗……可能还会在路上捡根齐肩高的棍子,见人就装可怜:“老板把个钱吧!”

“滚,我比你还穷。”

……

说好的寻根之旅,怎么变成了出门逃荒要饭的节奏?

第029章 匹夫无罪

收买一个蛮牛部落的战士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之前,李顿或许会说:“一顿烤肉。”

“如果一顿烤肉不行,就两顿。”

“最多三顿,在蛮荒没有三顿烤肉解决不了的事。”

……

可现在,李顿却发现了一个破碗就能将一个战士收买,作为首领,他有种淡淡的忧伤。手下的人太容易满足,让他这个首领对部落的安全有着深深的忧虑。

雷虎脑袋上顶着一个看似巨大的鱼笼,其实空的鱼笼的重量对战士雷虎来说,根本就算不上什么。一阵风似地跑向了河湾附近的渔场。走之前,还拍着胸脯保证,他马上回来,带李顿去找那种奇特的泥土。

其实李顿自己也不清楚,是否颜色怪异的泥土更适合制陶。

对于陶工这个陌生的工种,他更多的是以探索的精神支撑他去寻找最理想的材料,获得最终的成品——陶器。

相比成熟工艺的陶器,粘土的作用更加明显。工艺可以通过熟练度来掌握,可是粘土材料的好坏,却直接影响着陶器制作之后的整体性能。过脆,过酥,都不是合格的陶器。

几公里的距离,雷虎就用了十几分钟就跑了个来回,不仅他来了,还带来了两个部落中的青壮。一个是岩石,另外一个是雷巨。呼哧带喘地跑了回来,远远地开始喊了起来:“首领,我们可以出发了。”

“着什么急啊?”这点运动对雷巨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这家伙狩猎的时候,几乎是满山飞奔也不知疲倦的主,他恶狠狠地瞪了一眼雷虎,眼神迎上了李顿:“首领,听说你要做陶器?”

“是啊!部落没有一件像样的陶器,必须要想办法准备一些陶器。很多食物的烹饪方式,煮要比火烤更加合适一些,口感也更好一些。”李顿不假思索地开口,他也并不认为制作陶器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最多是耗时耗力的工作而已。

在此之前,他先需要准备几种可以选择的粘土,为他的制陶计划做准备。

可雷巨却表现出很吃惊地样子,随即开始试图让李顿放弃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首领,你或许不知道,制作陶器是需要获得火神的祝福,可是我们是蛮牛部落,你知道的,我们就根本不供奉火神……”

说话间,雷巨两手一摊,似乎告诉李顿一个残酷的事实,神不支持的工作,蛮牛部落就不干。

李顿觉得有点好笑,难不成没有火神帮忙就一定会制陶失败?

在他看来,他或许做出一个耐火砖建造的高温火窑很困难,可是要烧制一批简单的陶器,只要一个干柴的大火堆,等到火堆烧旺之后,覆盖上干燥的保温材料,比如说厚实的稻草,一点点的加上去。

在后世海南的黎族还坚持这种烧制陶器的工艺,只要一天的时间,简单的陶器就能烧制完成。而香格里拉的藏民也是用相同的办法,只不过耗费的时间更长一些,两三天之后就能将泥胚烧制成黑陶。只要赶上好天气,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烧制陶器。

李顿觉得很奇怪,难不成蛮荒世界还真的有专门烧制陶器的部落?

如果有的话,还真的很奇怪。说明蛮荒在某种社会意识上,建立了一种分工明确的大环境。唯一的欠缺就是,这种分工在部落之间往来很少的时候,几乎等于没有。

李顿笑道:“你是这么知道这些的,还有火神的祝福,到底是大陆的传说,还是其他部落的巫的说辞?”

“我……”

雷巨挣扎了一会儿,脸上不停地变换,最后丧气道:“是一个炎土部落的人告诉我的。”

“炎土部落?”李顿挪动了脚步,随即对雷巨几个说道:“边走边说。你说的炎土部落就是获得了火神祝福的部落?”

“嗯。这个部落是周围区域唯一一个能够独立烧制陶器的部落。据说他们的祖先是火神的仆从……”

关于道听途说的小道新闻,李顿是没有兴趣去知道的。但他有兴趣去看看炎土部落烧制陶器的工艺,从而来验证自己烧陶的想法是否可行。

“炎土部落在哪里?”

“具体在哪里……”雷巨挠着头不好意思地傻笑起来:“我就知道炎土部落总是会过一段时间来蛮牛部落,带来精美的陶器,换取我们的猎物皮毛等货物。”

“交换?”

“嗯。”

岩石在边上也加入了进来,并提供了一条对李顿来说很有用的消息:“首领,这个部落大概每年都会来我们部落一次。带来的陶器大部分都是看着好看,但并不实用的小型陶瓷,而且价格昂贵。”

“今天炎土部落带着陶器来过我们部落吗?”李顿随口问道。

岩石皱眉良久,摇头道:“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炎土部落的商队已经很久没有来过我们部落了。大概有三四年了。”

“三四年?”

李顿心头有点莫名的失望,三四年不出现的炎土部落,恐怕短时间内也不会再出现在蛮牛部落的营地。而对他来说,他失去了近距离参考炎土部落陶器的工艺水平,还有和制陶匠人之间聊天,获得宝贵的制陶经验的机会。

小型陶瓷容易运输,只要能够保证销量的情况下,管他是小型还是大型呢?

李顿心说,只要能够看到对方手中的陶器,他制作陶器的成功率将大大增加。如果能够偷师的话,就烧陶这种简单的工作,他甚至能够仿造出差不多类型的陶器出来。就李顿的眼光看来,部落中留存的那几个破罐子,工艺都不怎么样。

“你们的脑袋也真够木的,陶器在生活之中如此重要,掌握陶器制作的炎土部落又故意抬高价格,加上陶器还很容易破碎。这样一来,控制着陶器制作工艺的炎土部落等于把我们当成麦子一样来看待,长一茬,割一茬。难道你们就没有想过其他的办法吗?”李顿怒其不争地质问道。

对于首领突然之间发脾气,几个部落战士面面相觑,尤其是雷巨,眼珠子飞快地打转,似乎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首领,你是说?”

“我们不付出兽皮,食物,甚至人口,也能用上陶器。”

……

李顿的本意是既然技术这么吃香,就当一个技术男。等到学会了技术,不仅仅能够满足自己的需要,还能用技术还来部落赖以生存的物资,何乐而不为呢?

可雷巨听到这里,两眼放光,觉得李顿这个首领简直说到了他的心坎里去了。

之前他对李顿的任何误解,都是那么的幼稚。首领毕竟是首领,拥有高瞻远瞩的眼光和水平,想的就是不一样。面颊兴奋地通红,雷巨突然猛地锤击了路边的一颗腰粗的大树,大树被雷巨的蛮力折磨地摇摇欲坠,树叶沙沙落了一地:“首领,我也是这样想的。”

李顿被雷巨的反应吓了一跳,心说:“什么毛病,一惊一乍的。”可脸上平静如古井,看上去就是一个最忠实的听众。

“然后呢?”

就这么一句话,勾起了雷巨的会议,潮水一般地袭来。眼神中流露出惋惜的神态,雷巨这才开口道:“那一年我跟着炎土部落离开我们部落,埋伏在白鸟湖附近,准备乘着他们露营的时候不备,绑一个工匠回来。”

李顿大为吃惊,当然他也明白为什么炎土部落的商队再也不来蛮牛部落了。不过这一切都看似值得,只要蛮牛部落拥有了烧制陶器的陶工,不仅能够省下大量的资源,甚至还能获得唤取其他资源的机会,可谓百利而无一害。

岩石也为雷巨的大胆而震惊,低声问:“得手了吗?”

“那个陶工弱地和你似的,能逃得过雷爷的手掌心。”雷巨不屑道。

岩石又被鄙视了一把,但他也不生气,反而不解道:“可是部落从来没有来过陶工,那么你当时抓的陶工到底去哪儿了呢?”

“丢了。”说起这一段,连雷巨都觉得没脸见人。

“丢了?”

其他三人,连带着李顿都惊叫起来。

陶工的地位很高,这是蛮荒世界仅有的几个高级工种之一。可没想到雷巨会将辛辛苦苦抓到的陶工丢了。

这让岩石等人从情感上难以接受。

雷巨解释道:“其实也是倒霉,我把抓住的那个陶工捆绑在林子里的树干上,想去再抓一个。没想到被发现了,不仅被发现了,还引来了狼。”说起狼群,雷巨挺直了腰杆高傲道:“我是不怕狼群的。”

可随即气势又跌落了下来:“可是被我抓住的那个陶工倒霉蛋,就在狼群出现之后不就,就不见了……”

好吧,李顿终于明白了雷巨的想法,他的想法和李顿这个首领的想法都是一劳永逸的办法,唯独不同的是。雷巨的办法实现起来,似乎更加容易。

当然,也更加粗暴。

李顿之后的赶路中没有开口,可他总是觉得不对劲,可就是想去起来哪儿不对劲,突然,好似一道灵光闪现,他飞快的一把抓住雷巨的手臂,问道:“当年炎土部落带来陶器交易他们用什么牲口驮运货物的?”

“什么牲口,人自己背呗。”

步行。

货物运送没有大型牲口,完全靠人力。

种种迹象表明,炎土部落距离蛮牛部落并不远,而且拥有一张让李顿朝思暮想的地图。

而一个小小的炎土部落,彻底成为李顿最为重视的部落,没有之一。

正应了一句老话:“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第030章 土

在不考虑双方实力的情况下,李顿惦记上了炎土部落的地图。

这份地图很可能标注着蛮牛部落周围十几,乃至几十个部落的确切位置,还有就是这些散落在蛮牛部落周围的部落所出产的物资。蛮荒的货币还停留在少数不足以流通使用的地步,最多的交易是用物品和物品交换而来的。

那么,作为拥有商业潜质的炎土部落必然知道每一个部落出产的货物,以及在其他部落的价值。

李顿也想知道,不过他的目的不是为了挣钱跑商挣差价,而是对周围部落探明的物资的情报。

如果发现了铜矿,那么金属武器就要被提上议程。

如果发现了铁矿……

哼哼,这江山谁说了算,要好好掂量了。

好吧,就蛮牛部落现在的实力,他就想着要去窃取炎土部落最高机密,确实有点想多了。实际上,李顿坐在山坡上,面对雷虎提供的特殊泥巴的地方正发呆。对于雷虎来说,泥巴都是一样的,对于李顿来说……好像也一样。只不过雷虎说的特殊泥巴颜色很深,有种暗红色的样子,这种泥土在蛮牛部落周围很少见。而且能够很清楚的分辨出来的是,这种泥巴是夹在两层石头中间,开采起来也不太容易。

实际上,这种泥土可能之前还不能算是泥土,是石头。是经过了自然的风华之后,才软化,变酥之后,才显现出了泥土的特性。

不过即便这样,李顿也分不出来这种泥土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唯一让他觉得有点希望的是,这种你怕很硬,但是用力碾碎之后,又很细碎,轻轻一口气就能吹走。

他信誓旦旦地说要寻找黏土,来烧制陶器,恐怕要在无数次失败中摸索下去了。

“让我好好捋一捋。粘土、黏土、陶土好像各有不同,就不记得在那本书上看到过了呢?该死,怎么就想不起来呢?”李顿一个劲地告诉自己要平心静气,才能收搜到有用的信息。他一个人嘀嘀咕咕地自言自语,远处,雷巨和雷虎低头交耳,而岩石被孤立在一边。

“哥,我相信首领一定能成功的。”雷虎心头举棋不定,可还是选择站在了李顿一边。

“滚蛋,你相信有什么用。”雷巨低吼道:“哎,我就奇怪了,你平日里和首领连话都不怎么说,怎么才半天不见就好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你小子到底藏着什么了?还是他给你吃迷药了?”

“别瞎说,首领可不是你说的那种人。”

雷巨瞪眼:“那你说是哪种人?”

雷虎咳嗽一声,好让自己更有底气一些:“部落其他成员都在说,首领自从受到神灵的眷顾之后,就没有失败过,而且还能屡屡创造奇迹。这是神的旨意……”

“狗屁神的旨意。”

雷巨一巴掌拍掉了雷虎抬手的手指,将其指示上天的动作破坏。眼瞅着雷巨瓦罐大的拳头已经高高举起,顿时大惊失色道:“首领说只要制陶成功就给我做一套炊具,不仅有碗,还有煮肉的锅子……”

“我呢?”

说不羡慕,那是假的。雷巨作为部落的第一战士,要是自己的兄弟雷虎拥有了部落最精美的炊具,而他没有。这让他的老脸往哪儿搁?加上蛮荒部落本来不生产陶器,也不是说不能生产陶器,而是烧出来的陶器根本就不能用,碰一下就碎,更不能架在火上煮肉,渗水很厉害。加上一股子土腥味,让蛮牛部落的人绝了自己烧造陶器的打算。

而想要从其他部落获得精美的陶器,这就很不容易了。

仅有的兽皮不值钱,炎土部落的人还恶意压价,导致部落连基本的用品都换不到。而蛮牛部落也还没有奢侈到用人换陶器的地步。

“我呢?”

雷巨表示自己也应该有。可他不敢去问李顿明着要,干脆从弟弟这里抢一套过来也行。

雷虎瞪着眼珠子,心头一阵恐慌,他大哥什么德行,他能不清楚吗?每当这种表情对他说话的时候,基本上就看中他的宝贝。而这一次,估计就是陶器炊具,连忙摇头道:“想都不要想,你不能逮着我一人使劲欺负,这次我就不给了。”

“大哥一直照顾你,让你给大哥一点东西都不行。”

“你不能打我,我……哎呀呀……”

岩石沉着脸,面对雷氏兄弟他也是颇为无语。雷巨的欺善怕恶,是从他弟弟身上开始的。当然,部落还是有几个人他得罪不起的。巫是一个,前首领是一个,还有就是李顿。随着李顿的几次创举,给蛮牛部落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至少,这个冬天蛮牛部落就会过的无比的舒坦。因为有足够的食物,部落不会因为食物不足而不得不再冬季来临的时候,放弃部分老弱病残。

“你们两个,能不能消停一点。没看到首领正在思考吗?”岩石的话,简直就像是滴入热油的开水,让雷巨一下子炸开了。

雷巨怒吼道:“岩石,你也别充当什么大尾巴狼,要不是首领手把手的教你,你还真的以为自己能够做出鱼笼这等陷阱出来?”

“没错,我是没有什么功劳,都是首领的帮助下,才让我这个对部落没什么用的人有了立锥之地。可是你们也别忘记了,部落以后粮食不缺少的情况下,你们这些战士将来去做什么?”岩石冷笑道,这句话就像是一把匕首,刺痛在雷巨的心头。是啊!部落不缺食物了,也有足够的肉食了,来源更加简单,更加安全。

原本为部落提供生物的战士,他们还有什么用?

按照传统的狩猎方式,收获的那点食物,估计李顿和巫总管都已经看不上了。

雷巨不禁头痛起来,想要收获更多的猎物,就狩猎队的六个人,恐怕别指望了。

可是不靠数量取胜,他们这些战士还能靠什么呢?

雷巨绝对是那种输人不输阵的主,气势汹汹地夸下海口:“岩石,你还是多想一想自己吧。狩猎队的事不是你这个被开除队伍的人该担心的,再说了,我已经有了周密的大计划用来应对新的狩猎环境,到时候你们一定会大吃一惊的。”

说完,气势汹汹地扭头就走。

雷虎跟在雷巨边上一个劲地问:“哥,你说大计划,啥大计划,我咋不知道?”

“哎呀。”

这是雷虎又被当哥哥的欺负了,而雷巨完全是恼羞成怒。他哪里有什么大计划,完全是为了堵住岩石的嘴巴,输人不输阵,他雷巨是蛮牛部落扬名立万的勇士,怎么可能在岩石面前认怂?

岩石看着两兄弟的背影,忍不住摇头:“但愿吧。”

而李顿在整整发呆了近两个多小时之后,终于好像想起了一些什么,叫来岩石吩咐道:“看到这一圈土了吗?”

“夹在两层石头中间的红色土壤吗?”

“没错,用骨铲弄出来,多装一些回去。”

李顿就是对烧陶一无所知,也知道普通地表的浮土,是无法烧造成陶器的。因为哪些土块只能烧成砖头。而陶土的选择,对于他来说确实难以分辨。如果加入高岭土这些特俗的土壤,李顿也只能抓瞎了。

他选择的办法其实很简单,用各种各样的土制作成陶器之后,做好编号,统一烧制,最后留下能用的那种土。

这种筛选,可以一次在五种,甚至十中泥土中选择。

运气好的话,只要一次,就能找到最适合制陶的陶土。

想到这个办法,证明李顿已经是走在了正确的道路上了,他所需要的只有时间,而且还不需要等太长的时间。

第031章 对首领有信心

如果有人要问,蛮荒最尖端的几种科技是什么?

排名第一的当然是冶金。

这是毫无疑问的,上古时期的人类通过煮盐获得了冶炼金属的技术。这项技术主要出现在铜器,尤其是为青铜器的改进创造了基础。

那么第二种高尖端的技术是什么?

可能就是烧陶了。

陶器的制作在前期的准备工作中有过多的繁琐工序之外,其实并不能确保最后的陶器制作的成功。结果可能是一把火成就了一场华丽的演变,也可能是一把火将一切烧的干干净净。泥巴,还是泥巴,就是结了块的泥巴,仅此而已。

至于第三种高尖端,恐怕就是最原始的织布业了。

冶金,李顿不去想,也没办法想,蛮牛部落周围可没有什么有利用价值的矿山。再说了,就是有矿山,他一个门外汉能看得出来?至于织布,李顿是想要搀和一下,可问题是不管是麻布也好,棉布也罢,总要有原材料吧,总不能用树皮揉碎了当成纤维来做不了吧,那穿起来多难受啊!

烧陶。

是李顿唯一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做好准备工作,并且取得成果的工作。第一,烧陶的材料很好找,要是不需要考虑实用性的话,甚至地表的浮土都可以用来烧陶,可是这种陶器无法使用,孔隙很大,太酥软,不能作为盛水、储藏、甚至炊具来使用。李顿的做法就是选择不同的,他认为有价值的泥土,采集样本,然后单独制作泥胚,等待烧制之后看结果如何。

第二,粘土或者陶土采集之后的捣碎筛选,尽量让每一道工序都记录下来,形成规范。

这样做的目的有几个好处,最大的好处就是一旦样品成功之后,只要按照烧制成功样品重复制作,就能够得到质量差不多的陶器。

第三,部落如果拥有陶器的制作工艺,那么等于是打开了部落开源的手段。在食物能够满足部落生存的情况下,战士们甚至可以组建商队,去周边关系相对和睦的部落交易。获取蛮牛部落急需的商品。

拥有了烧陶这项技术,蛮牛部落才算是真正拥有了立足的资本。

想到就做,李顿带着岩石,两个人起早贪黑地忙碌在营地周围的山坡,谷地之中,寻找一切他们感觉上不一样的泥土。

“首领,你看这种土怎么样?”

李顿拿着骨铲刮了一些下来,食指和拇指不断的揉搓,从之间感受泥土在摩擦中的细腻感觉。好的陶土的标准,李顿并不是太清楚。但他经过这几天的采集样本,多少有点感悟,越是细腻的泥土,透水性就越差,烧制的陶器的密度可能越紧实,质量可能越好。

闭着眼睛感受了一阵之后,李顿点了点头,说道:“颗粒感很小,几乎感受不到泥土颗粒的阻碍,是一种非常细腻的泥土,而且从采集的泥土干燥度来看,渗水性应该很差,你来感受一下。”

要说听话,岩石绝对是部落最听话的一个,他已经是李顿的狂热粉,将维护李顿的权威重过自己的生命。

“很细腻。”岩石学着李顿的样子,闭着眼睛感受,可是……他手指上的老茧比指甲盖都厚,哪里能够感受到李顿说的细腻感受?他跟着李顿,说是来学习的,可问题是李顿自己都在摸索的事,岩石怎么可能学到真本事呢?

用巫总管嘱咐岩石的话来说:“首领在外面遇到危险,你要顶上去。你只要记住一件事,你是跟着首领去干活的,不该问的不要问,不该知道的不要知道。能学到本领是你的造化,学不到是命……”

不过岩石就是吃这一套,他固执地认为巫总管是为他好,给他机会呢。

至于李顿是否能够克服蛮荒世界的科技书上的明珠,巫总管是不抱希望的。

蛮牛部落不是没有研究过烧制陶器,甚至为了烧制陶器,还使用过很多非常规的手段。用血搅拌泥土,献祭猎物,向圣灵祷告……

反正用处都不大,蛮牛部落没有一次烧陶成功过。

烧陶,是一项技术活。

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绝密技术。

李顿要做的,就是填补部落空白,并且达到时代领先水平。这可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门槛的差距了,而是一个技术闸门。一旦成功,蛮牛部落马上从一个落后的无知部落,迅速成长为拥有科技储备的高级部落。

这话,听着有点扯,可实际确实如此。

炎土部落为什么能够靠着卖陶器就能长盛不衰?

不就是因为炎土部落的陶器质量好。除此之外还有什么?美观吗?就李顿的眼光来说的,炎土部落做出来的陶器,在后世只有一个用处,当花盆,还是那种十块钱一盆,买花送盆的那种。甚至连那都比不了。

李顿就算是对烧制陶器一窍不通,可要是真去潜下心来琢磨的话,没有理由搞不成功。

烧陶又不是烧瓷,要温度1300,高岭土……条件一个比一个苛刻。

烧陶,挖个坑能烧,放在露天也能烧,建个窑也能烧。如果把烧制瓷器比喻成为高山的话,那么烧陶就是一个土坡。

傍晚,晚霞伴着悠扬的鸟鸣,李顿和岩石一前一后回到了营地。和往常一样,岩石背着一个巨大的背篓,不用猜就能知道背篓里放着的是他们两个从野外采集来的泥土。而在山洞里,存放了不少这样的泥土样品,一个个都被李顿标记过。

从哪儿开采的泥土,特性如何,编号是多少。

这些也只有李顿一个人知道,毕竟部落的学问家巫总管也不过认识几十个蛮荒字,而李顿写出来的字,他一个都不认识。







……

“已经有八个样本了。”看着几个小土堆,李顿总算是松了一口气,看样子可以试着做一些陶器试着烧一下。他倒不是不准备寻找样品了,而是找了这几种样品之后,他和岩石发现蛮牛部落周围的特殊土层似乎都被他们拿来了一些。再要寻找不一样的泥土,恐怕就要出门几天去找,这就得不偿失了。

见李顿回来了,李造臃肿的身体上,肉一滚一滚地颤动着跑到了李顿的面前,邀功道:“哥,我已经把你拿回来的粘土都捣细了,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开始烧陶。”

“你就是动一动嘴皮子,哪里会干这么幸苦的工作?”

李顿没好气地说。在部落之中,两兄弟是一个比一个懒。李顿是实在逃脱不了,他的工作在部落中是谁也无法替代的,是属于创造性的工作。不得已,他才亲自外出找粘土,要不然他想在山洞口晒太阳混一天算一天。等到烧陶成功了,使用的材料也稳定了,李顿也就从忙碌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并将烧陶和制陶的工艺教给蛮牛部落的成员,培养几个合格的技师,他就高枕无忧了。

李造毫不在意地笑着,他似乎并不认为指挥人干活有什么不好,反正部落的孩子都很勤快,除了他之外:“哥,你选这么多不一样的泥土,难道是要混在一起才能烧成漂亮的陶器吗?”

“怎么可能?”

李顿当即反驳道:“陶器使用的粘土应该只有一种,之所以选择这么多的泥土是因为需要确定哪一种泥土最适合烧陶。对了,你怎么会问这样的问题。”

“大家都这么认为啊!”李造理所当然道。

就算是天天跟在李顿屁股后头的岩石也点头道:“是的,首领。我们都觉得以前失败是用单一的泥土,才没有烧制成合格的陶器。”

“不可能的,烧陶只要一种粘土就可以了。之所以没有烧成功最大的原因就是没有选择对的陶土,其次可能是温度的关系,放心吧,这些都是我会考虑的问题。”李顿说完对走过来的巫总管打招呼道:“明天开始可以制作陶胚了,我需要几个人手。”

“好的,我去安排。”巫总管作为部落大总管,整个部落的生产安排都归他管。

蛮牛部落的成员听到首领要开始制陶胚了,立刻就激动起来,只有雷巨有点不服气道:“都是差不多的泥土,怎么可能烧成功。以前部落也不是么有试过,都失败了。”

原先跟屁虫一般在他身后的雷虎,随着被李顿用一个空头支票收买之后,处处维护者李顿:“肯定能行。”

嗯?

雷巨一回头,发现是自己的弟弟,瞪眼道:“你对我有意见?”

积威犹在,雷虎一缩脑袋紧张道:“没有。”

“那么你说一定能行?”

雷虎的表情很凝重地开口道:“我是对首领有信心。”

第032章 全民参与

雷虎对李顿这个蛮牛部落的首领有信心。

不仅雷虎,巫总管,李老爹,岩石……几乎蛮牛部落绝大部分的成员都会李顿有着超乎寻常的信心,这种信心来源于两顿饱饭。说起来,这种信心太过廉价,甚至没有可以称道的地方。可对于淳朴的蛮荒人来说,这足以让他们将自己的信命交到李顿的手里。

可是……

李顿对自己却没有信心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他开始自暴自弃了呢?

前面说李顿和岩石爬山涉水,寻找可以用来制陶的陶土。但由于连他也不清楚陶土的真正面目,只能在粘土这个范畴里选。两个人一起将蛮牛部落周围被认为可疑的,特殊的,甚至没办法确定的泥土样本都采集了不少回到部落。这些被采集的泥土样品被李顿经行编号之后,让部落成员开始简单加工,捣开碾碎之后堆放起来。

陶土的样本有了,材料也准备齐全了,那么接下来就是制作陶器的泥胚了。而李顿的信心就是从制胚开始的。

转盘,这种陶工和瓷工做圆形器物必备的工具就不要想了。

无法确定圆心,也没有木匠工具,更不要说轴承这种高级玩意了,就算不用轴承,一个金属圈总是需要的吧?这种东西让李顿到哪儿淘换去?压根就没地方淘换,而没有了转盘的制胚,就不得不靠手工一点点的搓揉,捏出陶器的形状来。手感,眼力,甚至审美都变得重要起来,而这方面李顿没有太多的天赋。好吧,岩石也没有,这家伙在这方面简直是死脑筋,根本就转不过弯来。

复古的制陶泥胚成型一般有两种办法,把陶土像是面皮一样擀平,然后切开之后一点点粘起来。这种手法用在紫砂壶的制作中比较多见。另外一种就是将陶土搓成面条一样的长条,然后一点点的盘起来,一边盘,一边用平的木板敲打泥胚的内外,使其平整,然后慢慢地将泥胚敲打成型。不管是第一种还是第二种,都是费时费力的苦差事。

李顿忙活了一个晚上,就做好了一个碗。

而且用他凑合的审美看待这个半成品,他都为自己是一个现代人而感觉到了羞愧。

无奈,在当天傍晚的晚餐会上,李顿宣布了一个让蛮牛部落异常兴奋的决定,全员参与泥胚的制作过程之中。并且宣布了一条看似不靠谱,却很受部落成员拥护的决定:“谁做的泥胚,就给谁用。烧成的陶器,属于那个人的私人物品。”蛮牛部落开始进入了手工制陶DIY时代,各种外表清奇的陶制品,将出现在了蛮牛部落的生活用品之中。

“第一次烧陶的泥土样品是一号,二号和三号。”

“需要报名的提前,每一个人将获得一块揉搓好的泥土,要求在晚上睡觉之前把泥胚做好。”

……

第一批获得报名资格的成员基本上都是部落战士,连雷巨都抢了一个位置,脸上洋溢着兴奋的表情,仿佛他做出来的泥胚一定是最好看的似的。

“雷巨,来拿你的泥土。”

“太少了,再给一点,再给一点!”

李顿感觉有点好笑,这家伙个头倒是不小,可性格却有点长不大,于是给分配陶土的岩石点了点头,后者又切了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给了雷巨。这下可把雷巨给惹恼了,哼哼唧唧道:“要倒霉你信吗?要倒霉你信吗?”

岩石可不吃雷巨的这一套,大不了挨打,又不是没被打过。再说了,自从他紧跟首领的步伐之后,雷巨对他颇为忌惮,最多也就是拌嘴吵闹,动手已经绝迹了。反倒是李顿做起了好人:“多给他一点,给他双份的。”

“首领,这些都是我们一点点从山腰上采集下来的,雷巨这家伙吃起来是不含糊,可他哪里会制陶?”岩石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说起来,他这副尊荣在蛮牛部落已经顶了二十多年了,是个人看多了就烦。

雷巨怒吼道:“爷们打猎是这个,制陶自然也是这个。不就是挖土吗?改天我替你去,就你这个小胳膊小身板,干起活来我都替你着急。”

把岩石气地脸色涨地通红,敢怒不敢言。

“爷们打猎是这个,挖土也是这个。”

说话间,挑起自己的大拇哥在岩石面前晃悠。他就是单纯地认为陶土这玩意,肯定是用起来越多越好,陶器越厚实越牢固。可是他也不想一想,陶器真要厚实地比石器都笨重了,还有必要造出来吗?

“你的。”

“岩石哥,再给一点。”

这回岩石没有拒绝,偷偷地瞥了一眼李顿的背影,飞快地从陶土团上扯下一块给了过去。长这么大,岩石从来没有享受过被人尊重叫哥的时候,心里这个美啊!这家伙从不值一文的部落边缘人,一下子成为了手中有权的部落红人,也开始感受到了权力给他带来的变化。

“拿着。”

“你的这份。”

“记住编号,别弄错。”

……

等到陶土分发结束之后,李顿开始做起了掩饰。他选择的办法就是用搓成细条的办法,一点点地盘出器具的形状,然后加上木条,或者光滑的石块的敲打,将泥胚的形状一点点地做出来,这个过程需要很细致的心思以及全神贯注的注意力。

可是……

很快,山洞里出现了此起彼伏的叫喊声,声音有点不雅。

“啊!”

“啊!”

“啊!”

……

一大帮大男人乱叫唤个什么?而作为首领,李顿更是一身的鸡皮疙瘩,他受够了。瞪眼道:“都给我闭嘴,在胡乱叫唤的给我出去,取消制作陶胚资格,换人进来。”

这才将此起彼伏的声音压了下去。

李顿是见过人做陶器的,也见过流程,不管是在视频上,还是在现实旅游的陶艺工作室,总之他是有过熏陶的人。就算是这样,他做出来的泥胚还是不堪入目。更不要说蛮荒这群家伙了,一个个五大三粗的莽撞汉子,做这样的精细活能出什么彩来?

自然是错误不断,懊恼不断。

不过这些人的灾难还不仅如此,李顿在示范的泥胚做完之后,宣布了一个让所有第一批参加制作泥胚的部落成员大为惊恐地决定:“所有人做完的泥胚都需要本首领检查,合格的,进入晾晒和修补阶段。”

“不合格的呢?”

雷巨看着自己面前的那个其丑无比的泥碗,一脸的忧郁,心说:“听起来很简单,看着也很简单,为毛自己做就不一样了呢?”

反正有他这个想法的人并不是一个,当然他不知道的是,他们的首领,李顿也是其中之一。在后世,他们这类人叫‘手残党’。

好在李顿虽然手艺不成样子,但至少眼界还在,加上训练了两天,算是熟能生巧,还不至于太给他首领的身份丢脸。加上独特的造型和设计,也能加分不少。

可其他人就不一样了,脑子里的想法本来就少,加上着急,手还笨……

对付一头野猪都不会气喘的雷巨,愣是对着一团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泥巴,累出了一脑门子的虚汗。没办法不虚啊!第一批获得泥胚的十多个人中,他做出来的泥胚是最难看的。这简直让他无地自容啊!

狩猎小队长的威严何在?

“我的和你换。”

被欺负的这位一脸的怒容,看着肉山似的团坐在他对面的雷巨,拳头比他的脸都大,怒气一下子消散了起码一半。随后看了一眼雷巨的那团泥巴,狐疑不定道:“你的陶泥可比我的大多了。”

“换不换吧?”

“换。”后者咬牙道。

没过一会儿,雷虎一脸惊容地坐在雷巨面前,吃惊地问道:“哥,你的泥巴好像少了,吃了?”

泥巴不能吃,这是连蛮荒人都知道的。雷巨当然也清楚,不过他沉住气,没发脾气,反而瞥了一眼雷虎做出来的一个大海碗,做工就不说了,碗口也不平整,碗腹都是一边大,一边小,可是还算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至少像个碗的样子了不是?

然后雷巨低头再看来自己换回来的,抬起脸:“我和你换!”

“哥,你不能就逮住我一个人使劲欺负,我是你兄弟呢!”

“别废话,以后狩猎小队的规矩,我的那份由你挑。”

“这可是你说的。”雷虎也知道不换是不成的,只要多要点好处:“不过我要你原来的那团泥巴。”

雷巨起身走到原先换泥胚的那个人面前,一把夺走了自己的陶土,将对方的仍了回去,后者欲哭无泪。

……

事情不仅仅这样就完了,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部落斗殴事件频发,主要的原因是因为部落成员为了晾晒自己的泥胚争夺最好的晾晒位置。

对此,巫总管表示了相当高的容忍态度,欣慰道:“部落很久没有这么热闹了。”

李顿对此不置可否,只是看着堆积起来的干草和木柴,开口道:“再多准备一点柴火,过一两天就能试着烧一次看看。”

“有把握吗?”巫总管紧张问道。

随即尴尬地笑了笑:“没事,制陶可不是容易的事,部落也试了很久,也都没有成功,兴许这次就成了呢。”

第033章 陶女

自从李顿宣布谁制作的陶胚,将来烧制好的陶器就归谁的决定,蛮牛部落的阶层彻底被打乱了。

之前作为部落地位最高的一个阶层,不外乎就是战士群体。这个群体是部落最重要的保护力量,同时也是部落获取肉食的唯一途径。战士的地位,一直以来在蛮牛部落都属于支配地位,并受到首领的直接统领。

而李顿在两次失败的狩猎经历之后,放弃了这份权力。

也不是说放弃,而是对狩猎小队的执行权下放,直接导致的结果是狩猎小队的头目雷巨的地位水涨船高。

可惜好景不长,鱼笼的出现,让获取肉类变得简单地如同去树上摘果子。

这很大地打击了狩猎小队的积极性。

好在制陶开始了,陶胚的制作让每一个部落成员都参与了进来,只不过有人早,有人晚,仅此而已。

李顿走在部落成员耗费不少精力制作的陶胚面前,不停的摇头,就没有几个陶胚能够看得过眼的,走到了雷巨的面前:“雷巨,听说你的陶胚可不是自己做的,是从部落其他成员手里抢来的,有没有这回事?”

雷巨装出无辜状,气愤道:“首领,您别听部落里的大嘴巴瞎咧咧,我的陶胚是我自己做的,您看看我这手,都是泥浆子,怎么可能抢别人的陶胚?”

“没有。”

“肯定没有。”

一个挑眉不信,一个故作镇定。

雷巨见李顿不相信,只能硬着头皮说:“真没有,要不让被抢的人站出来和我当面对质。”当然,他也是有小心思在里面的。部落里有一个算一个,李顿和巫总管不包括在其中,基本上都怕雷巨的暴脾气,更何况和他去当面对质?

部落制作出来的陶胚很多,种类……根本就没有种类,稀奇古怪的造型让李顿都叫不上名,他只能选择比较容易烧制的,外形看着还算顺眼的,至少没有明显缺陷的留下来,确定为烧造的候选。很显然,就算是雷巨抢来的陶胚,外形也不怎么样。倒是符合雷巨的性格,一贯的粗神经风格。

可是对于李顿来说,这样的陶胚烧制成功的可能性很小,既然很小,他就没有必要留情面了:“不合格。”

“哎,首领我的陶胚是最好……”雷巨刚说两句,这才反应过来,李顿说的是不合格,顿时叫屈道:“首领,给个机会,我的陶胚很不错,既结实,又好看。”

“可是……太大了,烧制的时候太占地方。”

雷巨顿时傻眼,他没想到这也是个错,腾地一下站起来,豹眼盯着周围等待筛选的其他人,指着其中一个陶胚还算精致的小孩,朗声道:“哎,角,把你的给我换!”

“哇……”

角不过是个小孩子,委屈之下顿时大哭起来。

这让雷巨也很尴尬,他喜欢欺负人不假,可也不喜欢欺负受气包,动不动就哭鼻子的更是惹不得。讪笑地对李顿解释:“我不是故意的。”

“我长眼睛了。”

李顿也不是故意要戏耍雷巨,而是担心此举会引起部落其他成员的不满。好在情况不算太恶劣,他也不准备继续追究下去了。走向下一个,看了一眼对方的脸,李顿不留情面地开口道:“不合格。”

被判定不合格的成员一脸的沮丧,如丧考妣,低着头无精打采地盯着地面。两天的努力,最终却还来这么一个结果。可这么一个结果,其实对方也有所准备。因为他的陶胚开裂了,还挺严重的。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好在并非他一个人如此,还有难兄难弟。其实,这几个被淘汰的成员挺无辜的,这不是他们的手艺问题,更不是对制作陶胚不上心。而是黏土的原因,这次测试的三种黏土中,有一种完全不合格,基本上所有做成的陶胚都有开裂的现象。主要原因就是黏土不够细腻,泥粒过粗,自然干燥之后就开裂,不成形。

好在还没有人发现这是泥土的原因,一个个都以为自己运气不好。

有淘汰的,就有入选的。

成功入选进入烧造环节的成员,一个个脸上喜气洋洋地,平日里被欺负的受气包,也能挺着胸膛走在部落里了。

看到平时不如自己的成员,竟然欢天喜地地获得了通过,难以想象,以后这帮家伙吃饭的时候就有吃饭家伙了。而他们……简直就是最残酷的嘲讽。

“唉,这是你做的。”

李顿站在一个部落的妇女面前,居高临下这么一看,顿时倒吸一口冷气,这女子,绝对是奇女子啊!

一个眼睛大,一个眼睛小,脸上还一摊像是泼上去的红色胎记,一口牙倒是挺白,可参差不齐,就像是春田滩涂上胡乱长出来的芦苇尖,有着鬼斧神工的奥妙。作为部落最丑的女人,不被李顿记住也是应该的,事实上,蛮牛部落的女人,李顿几乎一个都记不住:“你是叫,叫……”

“桃女。”

李顿心头暗道:“叫这么一个名字的,长成这样,纯属难得。”

跑去桃女的长相不说,她做出来的陶胚不得不说是部落最好的,陶胚几乎具备了批量生产的资格。同样的一个碗,其他人做出来的像是湿泥做好之后,吧唧,掉在地上的样子,而桃女做出来的却如同精心雕琢的一般。

桃女很紧张,她在部落的身份几乎隐形,缺爱,缺爱,还是缺爱……

作为成年女人,这是很悲哀的一种现象。

好吧,李顿也只是感慨一下。他可没有齐宣王的勇气,和无盐女谈情说爱。只能口头表扬一下,以示鼓励。

“你的陶胚好像修整过,一般湿泥做出来的陶胚不会这么光滑,而且陶胚也比较薄,看着也挺圆润,很好。”李顿不吝夸奖的话,让桃红不好意思起来,好吧,李顿表示,你想多了。

李顿之所以多问了一句,甚至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可不是因为桃女这个人,而是因为她有一双巧手。甚至还会动脑筋。在部落其他成员只知道将陶胚放在山洞外头抢一个晾晒的好位置的时候,这个女人已经开始用骨刀开始修整她的陶胚。

这样一来,陶胚会更加的薄,更容易烧成。

蛮牛部落缺什么?

就是缺聪明人,缺人才。

李顿一个人浑身是劲,能做多少事?到头还累死他,蛮牛部落还是原来的蛮牛部落。一点起色都不会有。

“下午就要准备烧制第一批陶了,你可以跟着学习一下烧造的技巧,另外,你制作陶胚的手法很不错,可以在部落中选择几个有灵性的孩子帮你一起做。如果你做得好的话,以后部落的制陶将由你负责。”

李顿丢下这么一句话,让桃女震惊了。她想象不到,她将来有机会掌管部落的制陶,这等于是将她和岩石,雷巨这些部落的重要人物放在一起。

这一刻,多年积聚在胸口的阴霾一扫而空,整个人都仿佛活了过来,而不是之前给人一种干巴巴的感觉。

“首领,我一定会做好的。”

“我相信。”李顿停顿了一下,继续道:“我相信认真做事的人,就算能力不济,也不会做的太差。”

“对了,你叫桃女是有特殊的意义吗?”

“首领,我是桃子红的时候出生的。”

“嗯。”对于这种起名方式,在蛮荒很普遍,李顿也没有要改变的意思。不过既然将来桃红的身份不同了,那么就该有一个更响亮的名字才好。可惜,李顿对于起名字也并不擅长,想了一会儿,才敷衍道:“以后就叫‘陶女’,掌管部落的制陶。”

“是!”

陶女附身在地,脑袋轻触李顿的脚背,完成了蛮荒式的效忠仪式。

第034 章 土窑

纵然李顿看到过一些传统烧陶的办法,比如说香格里拉的黑陶,海南的黎陶,都是用最原始的办法,架木材垛烧制,不停添加稻草,或者木屑的办法来保持温度的持久……

几乎一两天之内,烧陶必然会结束。

因为木柴堆一般都架设在露天,受到外部条件的制约,也不允许长时间的烧陶。

权衡之后,李顿还是耗费了蛮牛部落有限的人力资源,建造了一个规模不大的土窑。相比露天窑来相比,土窑不会受到天气印象很大的困扰,只要架设一个棚子,就能全天候的工作。另外一个好处就是,土窑的保温效果要好很多,可以提供更高的温度。而温度越高,烧出的陶器也更坚固。加上露天窑不适合烧比较大的陶器,而土窑却没有这方面的限制,李顿排除众议选择了土窑。

点火仪式,蛮牛部落的成员都来了。

老人、小孩、男人、女人,都围绕在土窑的边上,看着一摞摞的陶瓷陶胚被送入土窑,仿佛像是看西洋镜似的。

蛮牛部落没有自己熟悉的一套烧陶技法,甚至在陶器这方面,他们根本就没有摸索出一条成功的道路出来。

可要是放在蛮荒世界,烧陶并非只有一家能够完成。

很多部落都拥有独立烧陶的能力,但是,蛮荒烧陶的方式都是非常原始的露天烧制,烧窑并没有出现。

新的窑要启用,首先就要用火烧过一次,将窑内的水分烧干,增加窑的承重能力。李顿站在窑口,闻着烟熏的气味,点头道:“封窑口,仪式开始。”

“喳喳!”

一只地火鸟被巫总管无情的扭断了脖子,道口在脖子中轻轻以哗啦,血开始滴在地上。李顿嘴角微微抽搐,心说:“应该用鸡的。”

倒霉的地火鸟就因为长地太烧包了,穿着一身的大红羽毛整天得瑟,被巫总管认定为这种鸟拥有召唤火焰的能力。地火鸟气晕在无花果树底下,哀鸣不已:“在下只是吃果子的鸟,什么时候拥有召唤火焰的能力?”

可巫总管不管,他已经开始了自己一天的表演。

“来自南方的火神啊!您的仆人用鲜血向您祷告!”

“来自光明的火神啊!您的仆人用虔诚向您乞求!”

……

奔放的舞蹈,将身体扭动成麻花一样的动作,把李顿看得目瞪口呆,他想不到巫总管还有这一手本事。当然,就算是巫总管再疯狂不已,却还是给人一种时时刻刻要出戏的尴尬。原因在前几天,巫总管将脸上的油彩洗去过。

那张脸,真正地都看不出一丝一毫神棍的气息。

当一个整天包裹在伪装里的人,忽然间脱去了伪装的那一刻,总是会给人一种强烈的不适应感。巫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巫师生涯虽然结束了,但部落成员还停留在他是部落的巫的时代,是凡人和神灵沟通的纽带。

如同一团烈火一样,飞快地转圈,口中发出癔症般的吼叫,低沉却听不清。

噗通——

突然巫总管扑倒在地上,部落成员惊恐地看着这一幕,回想起来巫无数次的失败经历……好在巫晃晃悠悠地地站了起来。一脸正气地宣布:“火神大人已经收到了蛮牛部落的请求,他的光芒会照耀到蛮牛部落的上空。”

“万岁!”

“万岁!”

欢呼声来的很及时,巫总管喘着粗气,离开了窑口的位置。别人没有看清楚,李顿倒是发现了一点端倪,巫这家伙刚才好像是被自己的脚给绊倒了啊!没想到站起来,还能义正言辞地说出火神信息,连李顿都不得不开始佩服起巫总管胡说八道的本事。

“火神真的答应了?”

李顿小声地问道,这让巫总管很不满:“废什么话,大家需要的是安慰,而不是神灵真的降临。”

这话倒是没错,神灵真的出现对于凡人来说真不是什么好事。远的不说,就说供奉神灵的食物就够部落倾家荡产。

李顿从火塘上点上了一个火把,从窑口的小孔里塞进去,火焰伴随着浓烟从土窑的烟囱里冒出来,很快火势就开始大了起来,烟囱中不断冒出的火星,飞向高出。

做完这一切,接下来的活李顿就交给了陶女:“要保证大火烧上一天,接下来才允许投放相对燃烧起来不是那么快的木屑等燃料。三天后,准备开窑。”

“是的首领。”陶女保证道:“我一定让火烧地往往地,绝对不会让火焰熄灭的。”

“保证土窑的温度,更重要的是几个风口的控制,烧到一定的时间之后,就不用添加太多的木柴了,靠着土窑内部的温度就能够让陶器发生变化。”

李顿对烧窑的理解也并不深,只是提醒了几句他想到的重点。

土窑点火之后,一直保存着燃烧的状态。

这从土窑的烟囱里就能看到一些端倪,随着燃烧时间的延长,人的新鲜劲也一点点的过去。土窑周围也不会围住那么多的人了。

蛮牛部落逐渐又回到了往日的忙碌之中。

晒芋头,捕鱼。已经成了蛮牛部落生活中的重头戏。

而李顿开始筹备他第一件远程武器,弓。

箭头倒是好办,只要烧窑成功之后,就能够制造一批陶箭头,和金属箭头无法相比,但是好在陶箭头容易获得,烧制起来肯定不会麻烦。

一根手臂粗的檀木在他手里已经有了好几天了,每天都会稍微变化一点。这样的变化不会引起大家的注意,唯独让李顿不满的是,速度还是太慢。他预计等到这把弓做好,至少需要一个多月了。

在弓把的位置,已经用鱼胶沾了一圈麻绳,等到这把弓彻底成型之后,他就该带着人开始走出蛮牛部落的驻地,走向更加广阔的世界。

而这个小心思,他在部落中谁也没说。甚至连巫总管也不知道李顿内心的真实想法。

因为蛮牛部落的大生产运动还在继续,并没有烧窑的开始而停滞。

挖井就是其中之一。

第035章 战争长矛

“挖不动了,让我歇一歇!”

雷虎一屁股坐在泥地上,随即躺了下去,除了胸口起伏能看出来他还是一个活人之外,狼狈的状态完全不成人样子。

雷巨一脚踢在雷虎的身上,骂骂咧咧道:“起来,今天一定要挖好,我在首领面前下了军令状,被给我打马虎眼。到时候首领不让我好过,我就不让你们好过。”

“哥,你说我们几个来盐谷里挖什么坑,到底有什么用?我都累地不能动弹了。”

“是啊!头目,岩石他们几个把省力的工作都抢走了,留给我们狩猎小队的都是苦活累活。”

“要不去问一问首领,再挖也不迟?”

“是啊!”

“省力?”雷巨不屑地撇了一眼几个手下,气不打一处来:“你们几个也知道做鱼笼省力,可就你们几个,谁有季老爹的手段?别说我不给你们机会,回去就和季老爹和岩石比一比,要是能够比他们做得好,我和首领提意见和他们换。”

“省省吧,季老爹编织的手段可学不了。”

“岩石那家伙也不白给。”

“都比不上人家,还嫉妒人家干活省力,你们倒是还有脸说。”雷巨被手下无耻的嘴脸给气笑了。

雷巨也想过是否是李顿在故意刁难他们几个,甭管在什么时代,挖井都是最苦最累的活。更何况,蛮牛部落根本就没有什么像样的挖井工具,用的还都是非常原始的骨铲和藤筐。费时费力不说,还使不上力气,气地人直咬牙。部落中也就是巫总管大致知道一些李顿的想法,想要在盐谷挖一口卤水井,为满足以后部落的煮盐做准备。而盐谷的地理位置也非常适合挖卤水井,甚至不用深挖,就能产出卤水。两边都是高山,中间一条峡谷,山上的土质里富含有矿盐,顺着山体内的水会聚到了山谷里。这种地势本来就非常适合用来挖卤水井,不用费很大力气,就能获得一个制盐的基地,何乐而不为呢?

溪水中流淌的并非是淡水,而是有点咸味。那么如果在山谷里挖上一口盐井,未来部落不就可以在这里拥有一个固定的煮盐场了吗?

蛮牛部落的人口不多,并不需要一个很大的盐场,只要能够满足部落的使用就足够。

这也就是有了雷巨等人来挖井的原因。

雷巨站在不断叫苦叫累的战士们中间,左右为难,看了一眼已经快成规模,就是还没有大规模出水的深坑,咬着牙说道:“兄弟们再加把劲,等晚上首领来检查的时候,我给大家请功。”

没过多久,就听到有人喊道:“出水了。”

“出水了!”

山谷中的水位本来就浅,出水自然容易一些。这时候李顿带着岩石摸着山间小道来到了挖井的工地。听到出水的喊声,加快了脚步,跑了过来。李顿凑近井口看到一团水泡,混合着泥浆,浑浊地往外冒。

他立刻指挥人将带来的木头架子用绳子绑成了一个正方形,提醒道:“顺着井口往下放,当心不要放歪了。”

原木做成的木框一个接着一个往下放。

很快,木框就已经和地面持平了,李顿也岩石并没有停顿下来,接连再放了两个井字形的木框之后,才开始竖木桩,将整个井口固定下来。这时候,井中的水位也满满地涌上来了,快到井口下半米不到的时候,才停止了上涨。

而井水也在少了搅动的情况下,清澈了一些。

李顿迫不及待地拿着瓢舀了一些,喝了一口。随即眉头紧皱,口腔内所有的味蕾都遭受着毁灭性的冲击,苦涩,甚至是刺痛的味道让他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扑——一口吐掉之后,李顿扑倒了小溪边上大口灌了几口凉水,这才感觉好了一些。

“没错,是卤水。”

“卤水?”雷巨学着李顿刚才的举动,很快也悲剧了。

卤水,就是饱和的食盐水。甚至还有其他的矿物盐的水,这种水是不能使用的,而且口味很咸很苦。

“怎么这么难吃?”

雷巨抱怨着将瓢里水都破了出去。心头空落落的,仿佛一整天的辛劳都白费了,在他看来这种东西仿佛是毫无用处的。可李顿却显得非常兴奋,高兴道:“不错,狩猎小队挖井很成功,我会让巫总管给你们记下这份功劳的。”

“功劳?能换陶器吗?”战士猛一脸期待地看向了李顿,陶器仿佛有着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魔力,让部落每一个人都为之疯狂。这家伙制作的陶胚是第一批被淘汰的,为此还沮丧了很久。

“当然可以。”事实上,也就初期地时候陶器会有很高的吸引力,等到陶器制作进入稳定期之后,部落每一个人都会拥有这种轻便但易碎的器具。到时候,陶器的吸引力就会大大降低。不过,那时候部落的成员就更离不开陶器了。

青木是一个喜欢琢磨的人,他看不出来卤水的真正作用,难不成代替盐?

“首领,我们费了这么大的劲挖的井,然后从井里面出来的卤水,到底有什么用?”青木甚至不认为卤水有多大的价值,因为缺乏液体的运输设备,相比固体的盐来说,卤水根本就很难大批量运送到部落的营地。

李顿莞尔一笑,不知不觉之间,蛮牛部落的成员都开始满满地改变了,这种改变甚至连他们自己都无法感觉到。

因为他们变得愿意去思考了。

当然,很多时候的思考并没有结果,可这是一个好现象。李顿想了想解释道:“卤水是制作盐的最好的原料,不过需要一个过程,就是用火煮。以前部落没有大型的陶器,尤其是陶锅,所以煮盐并不现实。可现在一切都将改变。第一批在烧的陶器之中就有陶锅,等开窑之后送过来,我们就能在这口卤水井边上就煮盐。将加工好的盐打包送到部落。”

“可是需要盐的话,山上就能挖得到啊!”雷巨不满道,他觉得李顿是劳民伤财。

“你们挖来的盐,泥土都比盐多,怎么吃?”

有些话李顿也不能解释太过清楚,因为他在之前找到了一种野生的豆子,数量还不少,他让部落已经采集了不少,到时候磨成豆浆之后,就可以作为过滤卤水中重金属化合物的重要武器。过程虽然无法解释,但结果倒是可以展示一二:“只要按照我的步骤煮出来的盐,将拥有白雪一样的颜色,没有苦涩的味道,是人间最为纯净的盐。”

有这种盐吗?

蛮牛部落的人还真没有吃到过李顿口中表述的盐。除了雷巨一如既往地不相信之外,其他人选择了相信。

盐井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李顿带着战士们开始返回。

绕过白头山的时候,雷巨突然拦住了众人,并缓慢地蹲了下去。将自己高大的身体隐藏在了草丛之中:“有血腥味。”

野兽?

猛兽?

对于森林的恐惧让李顿开始紧张起来,虽说他在蛮牛部落拥有了独一无二的威信,可是在森林里,他经验几乎为零。

这一刻,他可是怀念自己那把还没有完工的檀弓,如果有一张弓在手的话,或许能给他壮胆不少。

一行人在隐藏了一会儿之后,缓慢地开始绕路,估计晚上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抵达部落营地了。在傍晚的时候,雷巨在一颗大树的树梢上看到了一把石矛,青木飞快的窜到树上,手脚并用,很快就攀到了树梢的位置。

顺着风摆动的树梢仿佛随时随地都能将青木从树上甩下来似的,让李顿心都在嗓子眼,却不敢发出一点声音,深怕让青木分神,一不留神失手。

很快,青木从树上下来,拿下来了一把长矛,雷巨等人第一眼看到长矛的样子的时候,脸色就沉下来了。

良久,雷巨开口道:“战争已经来了。”

沾血的长矛,血迹早就干枯,只留下黑紫色的一团印记,长矛的手柄上留下的血手印,却异常清晰。预示着已经有人付出了血的代价,而这一切,却让处于相对闭塞的蛮牛部落蒙在鼓里。

哪儿的战争,谁发起的,都不知道。

可是雷巨明白,一场距离蛮牛部落领地不远的屠杀已经结束了,被屠杀的部落可能是蛮牛部落有过接触的部落。他们是否会将蛮牛部落的情况告诉对方,这一切都不得而知。

这一刻,对于蛮牛部落来说是一次站在悬崖边上的抉择。

放任不管,很可能在不久之后,屠刀会落在部落的营地之上。可是要想采取行动,对于一共只有七个战士的蛮牛部落来说,根本就无法承受哪怕一丝一毫的损失。所有的战士都看向了李顿。这一刻,李顿发现自己的头皮都是麻的。

想来想去,他还是认为准备不足。

他需要最快的时间回到部落,准备武器,至少要给蛮牛部落的每一个战士弄一把弓箭,不用复合弓,就一把长弓就可以了。

有了长距离的攻击武器,才可能在之后的交手中获得主动权。

李顿沉吟了一会儿,下令道:“回去!”

第036章 格桑

“我反对!”

在李顿的印象之中,雷巨在李顿做出决定之后,却毅然提出反对的情况。这让战士们都为之一愣,这种反常让心情本来就很沉重的李顿脸色一黑。

他是首领,并不是独裁者,还是决定先听雷巨的理由再说:“说出你的理由,如果没有按照的命令执行。”

就算是李顿的语气再不客气,可对于雷巨来说,他并不在意这些:“兄弟们,首领,你们应该知道,部落中有过战斗经验的人不多,季老爹是一个,可惜他老了。还有巫也经历过,但他并没有机会踏上战场,而在部落之中,还有一个人经历过战争,那就是我。”

雷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整个人的气势都为之一沉。

仿佛一下子从一个喜欢炫耀的部落勇士,突然变成了一个从硝烟弥漫的战场走出来的战士。

可对他的说法,岩石表现出了不解:“雷巨,部落的战争至少发生在十多年前,那时候你有机会踏上战场?”

“是首领带我去的,也是他保护了我。”

雷巨开口的时候声音有些嘶哑,他说的首领可不是李顿,而是李顿的前任,也是他名义上的父亲。那个在几年前,孤身一人去寻找部落祖地的男人。

对蛮牛部落很多人来说,部落前首领是一个谜一样的男人。

如果是觉醒了血脉的前首领带领雷巨去了战场,并将他从战场保护了回来,那么一切都可以说得通了。

雷巨见对他的怀疑消解之后,才缓缓说出自己的理由:“战争长矛是部落之间敌对预警的措施,并不是发动战争的象征。我们找到的长矛正是战争长矛,也成为预警长矛。如果是战斧,那么情况就截然不同了,将预示着不死不休。”

“你的意思说,有一群闯入者进入这片区域,蛮牛部落周围有一个部落已经遭受,或者可能遭受了他们的攻击?”李顿的理解能力毕竟要比其他人强一些,他从雷巨的解释中分析出来,战争长矛应该是另有部落的成员悬挂上去的,为的是示警。

至于为什么会有血迹?

恐怕那个人已经遭受不测了。

“说说你的想法,现在任何一个错误的选择都可能会将蛮牛部落陷入覆灭的深渊,我需要更多的信息来分析眼前的局势?”

既然雷巨知道战场规则,那么李顿有必要多听取他的意见,从而获得更多的信息以便他用来分析局势的状况。李顿虽说不过是个现代人,可在蛮荒,只要适应了这种险恶的生活环境,都明白生存的重要性,是寸步不让的坚持。哪怕付出的是血的代价。

雷巨折了一根树枝,然后在地上画了起来,这片山脊背后,是靠近我们最近的一个部落,苍鹰部落。

即便是在说情况的时候,雷巨也表现出了对苍鹰部落不屑的表情:“这是一群高傲的家伙,但是永远也无法成长为真正的战士。”

其实就李顿看来,蛮牛部落的家伙才是一群危险疯子。要不是人口太让首领们无奈,说不定蛮牛部落早就踏上了扩张的道路。

任何可能削弱勇气的事,他们都不喜欢。尤其是雷巨,这家伙从骨子里就是一个战争分子,面对一切威胁,他都喜欢从正面将对手击溃。这其中包括野猪、狼、甚至豹子……当然如果是人的话,就两说了。

从雷巨口中说出的苍鹰部落的情况,应该能够听出来,这个部落的战士很傲慢,但远远称不上好战。

这也是为什么蛮牛部落和苍鹰部落间隔不过一座山脊,却几乎从来不碰面的原因。双方谁也看谁不顺眼。蛮牛部落因为人口太少,尤其是战士数量严重不足,没有实力对苍鹰部落发动攻击。而苍鹰部落又不是那种好斗的部落,在了解蛮牛部落实力不足的情况下,选择了遗忘。

雷巨说到这里,停顿了下来。他看着李顿,大首领是那种果断的,勇往直前的男人。而小首领……他就不得而知了。从内心深处,他希望李顿和大首领是一样的人,可同时又开始担心起来,蛮牛部落的战士太少了,他们能够经受得住这一次的考验吗?

周围的山势并不险峻,李顿计算着中间的距离:“我们只能往苍鹰部落方向走一天,寻找可能对我们有用的信息。但前提是,无论如何不能暴露我们的行踪。蛮牛部落没有做好战争的准备,在此之前,我们先要做到保护部落不受伤害。然后认清入侵的这股敌人到底有多少,是什么人。”

“岩石,你马上回营地,告诉季老爹不惜一切代价制造这种长弓。在我回到部落之后,我要看到七把长弓,另外我的檀木弓也要制作完成。”说完,李顿用他的青铜刀剥下一块树皮,在树皮上画出一把弓的样子。

“告诉陶女,所有的陶器制作都停下来,制作这种箭头。部落除了正常的食物采集之外,所有人都围绕季老爹和陶女的工作进行,一切为了战争铺路。”

“告诉巫总管,部落准备随时转移,一旦发现情况不利,不需要通知我就执行转移命令,只要沿途留下记号即可。”

……

一连串的命令下达之后,雷巨看向李顿的眼神都变了。似乎那个在战场叱咤风云的大首领回来了。可雷巨又知道,李顿在武力上距离大首领差远了,毕竟他还没有到觉醒的年纪。但是在果断上,更胜一筹。岩石并不想离开,他觉得这是逃避,因为他也是战士。

可是在李顿发火之后,岩石不得不收好李顿给他的树皮,朝着部落营地的方向狂奔而去。

留下的是准备刺探消息的战士,雷巨激动的眼神中流露出一种渴望的神态,他渴望战争。甚至血液都开始沸腾了。不过有理智的李顿在,他还是不要指望能痛快地大战一场了。

“雷巨,你说战争长矛是预警的作用,那么你知道战争预警长矛会距离苍鹰部落多远的距离才会悬挂在树梢上吗?”

“一天。”

在蛮荒,李顿已经喜欢了这种用时间来计算距离的方式。雷巨说的一天,是步行一天的距离。按照李顿的估计,这估计在三十公里左右。

如果是在城市里,在大马路上步行。三十公里的距离虽远,但目的地很容易寻找。可是在蛮荒,在森林深处,三十公里的路程对蛮荒人来说也不算太远,可是能否找到目的地就另说了。因为有可能交错几百米,就能够失之交臂的情况下,这种寻找往往会伴随着迷路和绕路等不确定因素。

“青木,你做前面侦查,随时留下记号。”

“至于方向,去这里。”

李顿从山坡上直起身,指着山林之中若隐若现的一片水光之处,哪里应该是一处湖泊,不管是外来者,还是苍鹰部落逃出来的人,都可能会在那个湖边上露营,休息上一天。

这也是能够最快了解到对方人数的机会。

只要生过火,有过停留,就会留下蛛丝马迹。

对于蛮荒人来说,这点蛛丝马迹已经足够让他们找到详细的信息。甚至能够大致推算出对方离开的时间。

李顿心中估计大概两个小时之后,青木回到了队伍之中,而李顿和其他战士躲在密林中,听到的第一个消息让他有点吃惊,没有任何队伍路过的迹象,也看不到任何队伍停留的痕迹。但是他发现了一个人。

“你是说湖泊边上倒下了一个人?”

当李顿等人走到湖边上的时候,看到了那个人,两行血泪已经干枯,如同两道口子一样明显。

李顿低头看了一眼对方的身体,有些被鞭打的痕迹,但是明显的外伤却看不出。扭头对拿着战争长矛的雷虎说道:“去对比一下他的手掌,是否和长矛上的血手印匹配。”

只要能够比对成功,那么就说明那把长矛是眼前这个人悬挂上去的。

“首领,手掌就是他留下的。”

和快,雷虎回头对李顿回复道。

散落出去的部落战士也很快回来了,并带来了一把青铜剑。

这一刻,李顿感觉到了一股巨大的压力,手中的青铜剑有着非常成熟的工艺,护手,剑身,乃至每一个细节都有了程序化的痕迹。

李顿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不是蛮荒的产品。

和他的匕首一样,他总怀疑这种似乎超越蛮荒科技水平的东西,应该不属于这个时代。可让他不解的是,这些东西却突兀的出现了。

“还活着。”

李顿的手指在对方的脖子上按,感受到了微弱的脉搏。他回头看向了雷巨,这一刻,雷巨却表现出一种让他错觉的反应:“首领,你决定吧。”

“带着这个人回去。”

雷巨将那个昏迷的家伙翻过身,准备扛上肩的时候,低声喊道:“他受伤了,是剑伤。”伤口就在后背,已经不再流血了。李顿对此也没有好的办法,心说,怪不得这家伙面如金纸,原来是受了剑伤。

仔细打量,昏迷的蛮荒人的脖子上还留着几根老鹰的羽毛,这种装扮可能是苍鹰部落的人。

脖子上的一块骨牌上,有两个字:格桑。

第037章 阴云

“这家伙是苍鹰部落的第一勇士,呵呵!”

背着格桑的任务就落在了雷巨的肩膀上,好在他人高马大,也不觉得沉重。反而给人一种轻松的错觉,仿佛他肩膀上扛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空口袋似的。

“他是第一勇士?”

“一个井底之蛙部落自封的家伙,估计比战斗技巧,连岩石都要比他强。”

“没错,苍鹰部落都是软蛋。”

青木附和道,似乎对这么一个蛮牛部落的邻居,部落的战士都表现出一种轻蔑的态度。显然,两个部落在以往的交往过程中并不愉快。

对于第一,李顿有着比蛮荒人更加敏感的反应。第一是荣誉,同时也是实力。可在蛮荒,属于矮子里拔高个的选拔,第一,远远没有李顿想象的那么重要。

格桑的第一,也就是在自己部落中的身份,出了苍鹰部落,他什么也不是。

反正,雷巨是一点都不把格桑当回事的。不过在李顿看来格桑的体格强壮,肌肉遒劲,看着是一副孔武有力的样子。实力也不容小觑。蛮荒人和自然打交道,和野兽争夺生存空间,战斗技巧不会缺少。如果是一个健康的格桑,恐怕两三个普通人是对不不了的。年轻,拥有一副好体魄,格桑很有可能会活下去。如果这家伙拥有足够的求生意志的话,奇迹不会远离他而去。

赶到部落营地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正午。

整个蛮牛部落的成员都在忙碌之中,甚至连采集食物的小队都没有出去。这在平时是难以想象的,好在部落拥有了相对宽裕的食物储备。加上巫总管的调拨也有了一定的成效,部落的食物应对冬季应该是足够了。

可是战争要降临了。

谁也没有心思在这个时候去耗费精力营造营地,蛮牛部落像是一个袖珍的战争机器,看似渺小,可一旦战争的钟声响起的那一刻,整个部落却能够异常地团结,飞快地运转起来,迸发出让人咋舌的战争效率。

每一个人都各司其职,出现在巫总管认为最需要的岗位上。

季老爹擅长的是编织,但实际上,他对于李顿设计的弓的制作也有很独特的理解。尤其是在动物胶和植物松脂等作为粘合剂的使用上,已经达到了极致。他带领的长弓制作小队,已经选材完毕,开始了初步材料的处理过程。

而陶女的制陶小队,也放弃了制造陶器的任务,开始按照岩石带来的图样,开始制作弓箭的箭头。

陶制的箭头恐怕没有石头的锋利,更比不上金属的稳定性。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使用一次,是实实在在的消耗品。不如金属可以反复使用,陶箭头在飞出弓地那一刻,在击中猎物的那一刻,碎裂是很常见的现象。可是陶制箭头是蛮牛部落唯一能够大规模生产的箭头,这是李顿在嗅到战争阴云的那一刻唯一想到的替代办法。

远远地,巫总管就从营地里跑了出来,迎着李顿等人而来。

营地内甚至没有人表现出对首领归来的关心,都陷入了紧张的工作之中。

不得不说,蛮牛部落是天生为了战争而生的部落,唯一让这个部落名声不显的原因估计就是因为人口无法增长,而不得不选择雌伏。

“首领,岩石带来的消息是真地吗?我们的敌人在哪儿?”

巫总管在部落成员面前表现出一个上位者该有的镇定,可是当他面对李顿的时候,眼神中流露出的担心已经出卖了他的内心。

李顿将手中的长剑递给了巫总管:“这把剑应该不是周围部落的财产,应该是外来者带来的武器。这种工艺要比我们的技术高出太多,如果这些闯入者的目标是统治这片区域的话,我想我们危险了。”

何止是危险,简直就是大祸临头。

金属武器和石器武器之间的较量,结局甚至不用李顿去猜测,就已经注定了结果。

巫总管手中一沉,接过长剑,脸上顿时又凝重了几分,金属武器的出现,让他也意识到这次的对手恐怕不简单。

“他们到哪里了?”

“不知道,我们找到了一个幸存者,他可能会带来一些有用的消息。但是在此之前,你需要把他救活。”说话间,李顿对走在队伍后面的雷巨喊道:“把人带来。”

只是简单给伤者补充了一些水分,实际上这家伙根本就没办法吞咽,只能是在嘴唇上沾湿一下。

巫总管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他的内心也万分紧张:“巫神啊,治病可不是他擅长的啊!”

虽说巫总管不擅长治疗伤势,可他也毫无办法,只能硬着头皮顶上去。反正换一个人治疗的话,估计那个好不容易留下半条命的家伙,要受到神灵的召唤,随风而去了。

在山洞中,巫总管表情凝重地清洗格桑的伤口,感受到对方身体滚烫的温度,显然情况很不妙。

“我需要去采集一些草药。”

说完,巫总管匆匆离开,李顿急忙叫青木跟上去帮忙:“记住天马上就要黑下来了,你的任务是让巫好无损伤地回到部落。其他不要你管。”

“放心吧,首领,我一定把巫好好地带回来。”

这时候季老爹拿着一把檀弓走了过来,苍老的脸上仿佛回忆着往昔的辉煌。长叹一口气道:“首领,蛮牛部落不惧怕战争,但是现在……”

李顿点头道:“我知道,如果能够避免战争的话,我也不想如此。”

季老爹浑浊的眼神中射出一道精光,整个人似乎都锐利了起来:“可是首领,你也不用太担心,蛮牛部落不惧怕任何对手。战争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

事实上,蛮牛部落的衰弱,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就是因为战争。

不过季老爹落寞地感慨了一阵之后,随后心情又好了起来,将手中的檀弓托着递给李顿道:“首领,这简直是一件宝贝,配合你设计箭,能够很轻松地将箭射到一百步之外的任何地方,而且还有足够的杀伤力。”

檀木弓入手之后,李顿感受到手中的重量很明显地一沉。

这也是李顿寄予厚望的一种武器,可惜这把檀木弓对于李顿来说,并不是为了战争而设计出来的武器。更多的使用场景是在狩猎过程之中。

李顿轻轻地抚摸着光滑带着木纹质感地弓身,继续问道:“对了,季老爹,其他的弓打造地如何了?”

季老爹却微微皱眉道:“不能宽裕一点时间吗?只要一个月,我们就能够制造出10把以上的弓,质量和这把檀木弓不相上下,可是你说的几天时间,恐怕根本就无法达到要求。新打造的弓的寿命将受到很大程度的缩短。”

“不管了,时间上一定要快。”李顿咬着牙说到,说话的时候,他还扭头看了一眼格桑,他刚才似乎听到这家伙仿佛动弹了一下。

“是要打仗了吗?”季老爹艰难地吞咽了一口口水,战争他并不陌生,但对于眼下的蛮牛部落却并不适合。

李顿摇头道:“还不清楚,现在唯一能够肯定的是,有一个强大的对手,已经进入了我们这片区域。当然,他们还没有发现蛮牛部落,或者根本对蛮牛部落没有兴趣。但是威胁已经临近,很多时候……”

“我们别无选择。”季老爹替李顿说出了结果。

之后,季老爹保证他会让人去林子里寻找适合制作好弓的材料,他打算多准备一些部落的战争物资。

晚餐过后,巫总管背着一个藤筐回到了驻地。

风尘仆仆地走到了格桑躺着的地方,将藤筐里采集的植物都倾倒在了地上。手里巴拉了几下,拿起一些植物飞快地塞进了嘴巴。皱着眉头开始咀嚼,等到满口草青色的时候,将咬碎的草药吐在手心里,然后糊在了格桑的后背上。

“这是退烧的草药,他是否能够醒过来,就要看他的造化了。”

巫总管低头看了一眼脸色潮红,却没有一点迹象要醒过来的格桑。随后回到他休息的角落,开始假寐起来。

希望一如既往的渺茫,李顿虽说希望格桑能够醒过来,他需要知道苍鹰部落到底遭遇到了什么袭击,让他这个部落勇士重伤流落在外?

可是,在缺医少药的蛮荒,这很难。

半夜的时候,营地里开始有了一些动静,李顿撑起身体,借着火塘微弱的光芒,他似乎听到了一声低沉且虚弱的声音:“水,水!”

第038章 血的代价

李顿走过去的时候,巫总管已经蹲在了格桑的边上。

这个苍鹰部落的第一勇士,已经没有了部落强者的气势,虚弱地连眼睛都睁不开。巫总管用新鲜的树叶沾了湿润的清水,一点点地沾在对方的嘴唇边上。神情专注,手上的动作不停。但还是感觉到身边来了一个人,巫总管长出一口气道:“这家伙运气不错,烧褪了,至于什么时候会醒来就不得而知了。”

“部落成员有没有恐慌?”

李顿对于格桑的死活并不在意,就算是这个人死了,他最后还是需要带着蛮牛部落的战士深入苍鹰部落的领地,寻找外敌进入的蛛丝马迹。

或许格桑能够给蛮牛部落带来的只是外敌是谁,有多少人。

可在丛林之中,人数的多少并不能获得绝对的优势。丛林里的战斗,永远不是人多的一方必胜的局面。

除非,对手在数量上处于绝对优势。如果是这种局面的话,蛮牛部落就没有继续战斗下去的必要了,或许选择转移才是唯一的选择。

巫总管坐在火塘边上,拨弄了几下火塘中还烧红的热炭,加上几根细小的木柴之后,浓烟伴随着弱小的火苗一红一暗,很快火苗窜了上来,巫才开口:“部落成员的情绪很稳定,蛮牛部落已经习惯了战斗,面对困境没有人会退缩。”

“这就好。”李顿确实很担心,一个只有七个战士的部落,在蛮荒有多么脆弱可以想象。

任何人员的损失,都是蛮牛部落无法承受的。

好在蛮牛部落的勇气还在。李顿也没有想过要投降的打算,至少投降敌人在任何时代都不会有一个好结果。而在蛮荒时代,投降的结局只能有两个,被征服者杀死,成为他们的战果。或者成为奴隶,被卖掉。

蛮荒不相信眼泪,尤其是悔恨的眼泪。

在安顿了格桑之后,李顿仰着头怔怔地盯着黑黝黝的山洞顶部,考虑着之后的几天内蛮牛部落的战争准备。弓箭训练必须要提上议程,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战斗技能。

在缺乏近战武器的时候,蛮牛部落总不能用他们最弱的装备,来对抗敌人最锋利的武器,这是绝对不明智的选择。

弓箭被李顿寄予厚望,在未来可能成为出奇制胜的法宝。

至于结局会如何?

只有老天知道,李顿根本就不奢望在原始战争之中,凭借几个人的勇气获得一场实力悬殊的战争的胜利。这是不可能的。

迷迷糊糊之中,李顿陷入了梦想。再一次醒来的时候,格桑躺着的地方已经围了一群人,雷巨怪叫的声音在整个山洞里回荡:“软蛋,一群软蛋。”

李顿走到人群边上,一连几脚踢走了几个瞧热闹的家伙。并且语气不善地嚷嚷道:“不用去干活了吗?”

“别以为过冬的食物已经足够了,就可以闲逛了,都给我打起精神来,该出门找食物的继续找食物,做工的继续做工。部落苟延残喘的食物够了,但征服对手的物资永远不嫌少!”

李顿一连赶走了十来个人,围住格桑的人群才稀疏了一些,对于战士,李顿倒是没有那么苛刻。找了一个能够和格桑面对面对话的空档,李顿蹲下来坐在地上,询问道:“能够开口了?”

“嗯,不过这家伙脑子好像受刺激了,不太正常。”青木倒不如雷巨那么容易激动,反而觉得格桑的情绪很不稳定,说话也缺乏足够的条理。显然是刚刚遭受巨变,人无法接收这么一个残酷的事实。

“你叫格桑?”

李顿开口道:“我是蛮牛部落的首领,李顿。”

格桑的精神并不太好,可是他却根本就没有要休息的意思,或许闭眼之后对他来说才是巨大的恐惧:“我……知道你们,失去家园的远方人。”

“我们两个部落并没有太多的来往,这些你也知道。”李顿并没有打算在是否是外来者这个问题上和格桑纠缠,实际上,他的目的只有一个。他想知道哪些拥有锋利青铜剑的人在哪里,是否对周围这片区域有着征服任务?

一旦对方是来开战的,那么对于李顿来说只有两个选择。

逃跑。

或者迎战。

“他们有很多人,拥有锋利的青铜长剑,也有长矛,所有人都是战士,很强大,我们这里的部落根本就不是他们的对手。”格桑痛苦地回忆着,却被雷巨暴跳如雷的吼声打断了。

“软蛋,一群软蛋。你们地拳头是吃干饭的?”

“拿起石头怼他们啊!”

“一群傻蛋,非要等到剑架在脖子上,才知道一切都晚了。”

“雷巨,你要是再打算格桑兄弟的说话,我将行事首领权力,让你去跟陶女制陶……”

雷巨脸色骤变,陶女垂涎他的美色已经很久了,任何一个男人被如同山魈一样的女人惦记都是非常紧张的。这本来就让雷巨很恼火,他不喜欢陶女,一点也不。加上他现在总算接受了一个事实,制陶不是他这样的粗人能够学得会的手艺。

雷巨选择了闭嘴。

突然,格桑的情绪又一次激动了起来,仿佛再一次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耻辱!”

“从来没有过的耻辱!”

“让祖先无法安息的耻辱啊!”

……

“这家伙怎么了?”稍后赶来的巫总管感觉格桑情绪不太对劲。不过他似乎也不太担心,反而解释道:“这家伙的伤口并不深,受伤也不是很重,虽说闹腾一下也死不了,只不过总是这样疯疯癫癫的好吗?”

当然不好,李顿深受按住了格桑的肩膀,低声道:“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

“不,完了,苍鹰部落完了。”

格桑眼神一片死灰,突然冷不丁地看向了李顿,随后又失望起来,直到他的视线落在了雷巨的身上,又想要挣扎着起来:“求求你们,帮帮苍鹰部落。”

“帮帮高山上的部落吧!”

“这当口还不忘自己什么高山上的部落。还真以为住的高,就高人一等似的。”雷巨嘟哝着表示不满。

李顿微微皱眉,如果格桑的情绪一直这么不稳定,他要怎么才能问清楚入侵者的情报?想了想,委婉道:“我可以帮你,也可以帮你们的部落。但是我需要知道你们部落遭遇到了什么袭击,是什么人袭击了你们,他们有多少人,拥有什么样的武器……”

一系列问题让格桑有点反应不过来,过了一会儿,他才开始艰难地开口:“我不清楚他们的来历,就知道他们是来寻找巨石遗迹的,据说是一个被神灵遗弃的城市。他们的人数大概有一百多人,每一个人都有一把长剑,一根长矛。拥有半身铠甲。行动很整齐。那群人是几天前的下午从平原上过来的,领头的人只有六七个,他们刚来苍鹰部落的时候还带来了外面的礼物,当时他们的人也不多。但是两天之后,他们的大部队赶到了,趁着夜色围困住了我们的部落……”

“然后呢?”

李顿在心里盘算着,对方恐怕已经拥有军队的一些本质,人数有一百多,这已经不是蛮牛部落能够抗衡的数量了。

表面和蔼,却异常贪婪和暴虐。

总之,这样一群入侵者进入,对于整个地区来说都将永无宁日。

“然后呢?你们战斗的结果如何,对方的战斗力和战斗方式如何?”

“根本就没有战斗。”雷巨气愤地跳起来,他就算是受到了李顿的警告,也无法容易一个部落在生死存亡的时候会选择放下武器。这种懦弱的表现,他甚至都不能听下去。

格桑沮丧地低下头,那一刻,高山上的苍鹰部落的第一勇士也不得不承认,他们是一群懦夫,是软蛋。

“大首领宣布放下武器,试图用谈判解决分歧。”

李顿冷笑,苍鹰部落的人也够傻的,这哪里是分歧?这是屠刀落下之前的伪装,等到苍鹰部落放弃抵抗之后,结局已经注定了。

这将是血的代价。

第039章 欲擒故纵

入侵外敌的信息一点点地清晰起来,拥有先进的冶金技术,能够批量制造锋利的金属武器,几乎和蛮荒格格不入的一个文明赫然跳出来。

李顿从内心深处感受到了压力,对手很强大。

强大的不是一百多战士的出现,而是强大的科技储备,这样的文明已经不是蛮荒部落能够抗衡的了。科技达到了一定的程度,那么军队和职业军人就会出现,苍鹰部落遇到的恐怕已经不是普通的部落战士,而是一支小型的军队。

火魔人。

这是格桑对这群入侵者唯一的信息,来源于他无意中的一次偷听。

“我反对。”

巫总管并不惧怕任何危机,但是他不认为蛮牛部落能够解救苍鹰部落被抓的俘虏。实际上,一百多战士组建的一支武装力量,已经让他颇感压力。蛮牛部落在面对这样的武力威胁的时候,很难抵挡。

不同于苍鹰部落的懦弱。蛮牛部落更加的激进,结局很可能是冲突,战斗,最有演变成为一场注定要失败的毁灭。

李顿并没有顺着巫总管的话继续下去,他询问了一下雷巨:“你的意见呢?”

“我在想,我们能够逃到哪儿去。离开了这片我们已经熟悉的土地,流亡他乡的结局更加难以确定。”雷巨开口的那一刻,就表现出浓烈的战意:“另外,火魔人是一些什么人,我们也不得而知,最好的办法就是抓几个舌头,我们才能下决定。”

“首领。”

“首领,下决定吧!”

“蛮牛部落不能一直做没有根基的浮萍……”

所有的目光都汇聚到了李顿的面前,他是部落的首领,所有重大决断,理论上都是他做出的。面对一群穷凶极恶的匪徒,退缩是不现实的。可他却并没有想过要和对方硬碰硬,也没有想过要逃避,他其实都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你们有没有觉得不对劲?”

“不对劲?”巫总管反问道。

“没错,就是不对劲。”李顿用肯定的口吻说道:“按理说,火魔人……不管他们从哪里来,但是就他们所拥有的武器和装备,说明他们很富有。”

当然有钱了,每一个战士都拥有金属武器,这要是还算受穷,蛮牛部落这群人比起来,连叫花子都不如了。

“是啊!他们拥有锋利的金属武器,可以想象,这些人肯定拥有一个规模很大的城市,拥有大量的工匠,为他们提供武器,装备。这样的一群有钱人老爷,值当来抢劫我们这些穷人吗?”李顿比划道:“就算是苍鹰部落比我们蛮牛部落稍微富裕一点,可在这群人眼里也是穷的叮当响的土人。”

“他们的目的永远不会是我们和周围部落的土人。”

李顿说完他的猜测,直接给出了一个肯定的结果。这个结果让他很兴奋,他甚至感觉到触手可及的秘密。

“巨石遗迹,才是他们的目标。”李顿直接说出格桑在昏迷时期一直念叨的一个地方,但是他对这个地方一无所知。

“遗迹?”

巫总管愕然,他有点摸不着头脑地开口道:“从来没有听说过附近有遗迹,巨石遗迹的传说也没有传播过。”

“你们想过没有,我们并不是这里的原住民。”李顿提醒道,蛮牛部落是外来者,是迁移到此地的外来部落。

“格桑会知道吗?”

“他应该知道巨石遗迹的秘密,也许,他是苍鹰部落唯一知道秘密的人了。”

“但是他没有说。”

“他会开口的,不是现在,但也不会太遥远。”

……

不管格桑是有有所隐瞒,李顿都认为能够让一个拥有一定文明基础的势力关注的遗迹,肯定不是简单的秘密。

火魔人,有秘密。

恐怕苍鹰部落也有秘密。

而这个秘密,蛮牛部落不知道,仅此而已。

李顿相信一点,当恐惧越来越靠近的时候,格桑会说出来的。至于现在,他不着急,也不会去逼迫格桑做出这个决定。他需要做的就是,让蛮牛部落维持现在的状况,为生存储备力量,为战争做好准备。

接下来的几天,格桑的伤势已经得到了控制,伤口也开始复合。

可是格桑的精神状态却一天不如一天。

在部落遭受毁灭的煎熬之下,格桑忍受着内心的焦躁,他迫切地希望蛮牛部落能够伸出援手。可同时他又担心,蛮牛部落就算是伸出了援手,对于苍鹰部落的结局来说,也毫无改变。对手太过强大,而他们太弱小。

让他吃惊的是,蛮牛部落似乎忘记了威胁的存在。

平静地如同一切都没有发生似的,部落的成员按时外出打猎和采集,晚上的聚餐说着一天中遇到的趣闻。

“靠后一点,再靠后一点。”

相对于蛮牛部落普通成员,首领李顿总是在做一些看似毫无意义的事。这一天,他让季老爹做了几个箭垛之后,拿着他的檀木弓开始枯燥的练习。箭头是刚刚烧成功的陶制箭头,很锋利,同时很容易损坏。

箭杆是笔直的硬木杆,小拇指粗细,箭杆后面绑了羽毛,这种设计李顿很清楚,是为了稳定飞行而制作的小装置。

拉弓,咯吱咯吱,弓身发出绳索受力绑紧的声音,李顿不为所动,身体斜对着箭垛,眼神顺着扣动箭杆的羽毛,一直向前,如同雕塑一般没有任何晃动。

松手。

嗖地一下。

箭杆仿佛被挤压似的,发生了一定的弯曲,随后飞出,朝着箭垛的位置而去。嗖地一下,舍入箭垛的稻草之中。

很轻松。

李顿心里对射箭的过程有了一个大致的判断,箭杆飞行还算稳定,稳定性也不错,只要批量制造之后,蛮牛部落就能增加一种远程的进攻武器。

“首领。”

格桑拄着棍子,从不远处走了过来,他的眼神之中多了一种坚持。仿佛内心有了一个决定似的。李顿没有回头,只是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继续专注于他的射箭训练之中。

“首领,我想我应该离开了。”

“可以。”

李顿的的回答出乎格桑的意外,这家伙不按套路出牌,难道他不想知道巨石遗迹的秘密了吗?难道他救自己不是为了获得遗迹的入口方位吗?怎么随随便便就答应了自己离开,这样一来,让他还怎么讨价还价?

第040章 巨石遗迹

格桑的人生,极其单纯,直到五天前,才开始遇到灵魂导师。

第一个教授他的灵魂导师就是火魔人,这群外来者用血的教训告诉他,不要拿陌生人的东西。

第二个就是李顿了,这个陌生的邻居仿佛像是一头狡猾的狐狸,在没有任何好处的时候,绝对不会有哪怕一丁点的允诺。

站在李顿身后,眼眶中泪水打着转,格桑着急啊!他虽然得救了,可是他的族人怎么办?是生还是死?

凭借他一个人的力量,根本就无法将族人解救回来。

就算救回来的族人,对于格桑来说,苍鹰部落也已经是名存实亡了,战士是被屠杀的对象,火魔人对苍鹰部落的反抗力量采取的手段就是杀戮,杀光所有可能给他们带来威胁的可能。没有了战士,只有孩子和女人的苍鹰部落将彻底沦为附庸。

可就算是如此,格桑也要救回自己部落的族人。

这关乎尊严,和使命。

李顿依旧在训练着自己的箭术,效果很不错,他甚至有些感慨,难不成自己有射箭天赋,在现代社会被埋没了?以至于在蛮荒时代才被他开发出来?

可就算是拥有了弓箭,李顿还是感受到了莫大的压力。这个世界简直和他处处作对,好不容易他搞创造发明,让蛮牛部落拥有了自给自足,彻底走上温饱线的小成就,就因为一群外来者的介入,彻底沦为鸡肋。他就像是在封闭的山村里,发明了火柴的年轻人,幻想着将便捷的火带到人间……等到他出了山村才发现,人们已经用打火机点香烟已经很多年了……

中。

中。

中。

二十米。

三十米。

五十米。

……

距离越来越远,最终李顿发现了自己的极限,六十米的距离,弓箭的命令中非常高。这得益于他这具身体的协调性,对力量的绝对控制,还有对周围环境的超强感知力。唯一的遗憾就是弓的承受力已经到了极限。

可以想象,蛮牛部落几个战士如果将弓箭使用熟练之后,战斗力将获得质的提高。

一口气将所有的弓箭都射了出去,李顿甩了甩微微发胀的手臂,回头看了一眼,装出惊讶地表情开口道:“格桑,你没走?”

作为一个勇士,好吧,在蛮牛部落没有人把他当成勇士,甚至背地里用‘软蛋’这个带有鄙夷的词汇称呼他。可格桑还是拥有自己的尊严的,被李顿奚落了一顿之后,他真的想要一走了之,蛮牛部落不帮忙,还有炎土部落……他就不信了,就没有人肯伸出援助之手?好吧,恐怕炎土部落帮不上他们什么忙。

那群只会做陶器的家伙,骨子里就是商人,而且还是黑心商人,骨子里都不会允许做折本买卖。

而救人,还要面对一个强大的对手救人,这不仅仅是折本买卖,还是送死的买卖。

格桑苦着脸,仿佛是个大受气包,面对李顿,他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李顿首领,苍鹰部落昨天,也可能会降临到蛮牛部落,残暴的火魔人是不会放过狩猎奴隶的机会的。”

“你说的太对了,格桑勇士。”

李顿的话如同是匕首,刺在了格桑的心头,勇士,他还算吗?

不过,格桑也有足以自豪的一面,他杀了一个火魔人,并抢走了对方的武器,逃出了营地。从这一点来说,他并没有让他的勇士头衔蒙羞。

“敌人很强大,硬碰硬并不是理智的做法,蛮牛部落很弱小,我们只有七个战士,但却拥有几十张嗷嗷待哺的嘴。我们不能将有限的力量消耗在注定要失败的战争中。所以,我的人已经开始去寻找一条稳妥的迁移路线……”

格桑蒙圈了,他怎么也想不到,昨天晚餐会的时候,蛮牛部落的战士还一个个激动地嚎叫,战争,战争,战争!

没想到,睡了一觉之后,这帮混蛋却准备逃跑了。

人与人之间,还有一点起码的信任吗?

格桑很想问李顿这么一个问题,总不能昨天晚上他看到的,听到的,都不过是蛮牛部落的逢场作戏吧?

“可是……”

“战争就有损失,蛮牛部落的战士每一个都非常珍贵,而火魔人又那么多。你应该明白一场数量悬殊的战斗,最后的结果对于蛮牛部落来说都就是难以承受的。”

“可是为什么就不能以解救苍鹰部落被抓的族人呢?”格桑急了,他急于想要说服李顿,并让对方了解到一个状况,押解俘虏的火魔人并不多:“您知道,火魔人不会用太多的士兵去押解俘虏,他们的大部队肯定不会和俘虏在一起。事实上,火魔人最多也就只会派二十人押解俘虏。”

“二十人也不少了。”李顿无奈道:“如果他们的大部队就在附近,就算是蛮牛部落付出了代价解救了俘虏,但最后被火魔人的大部队赶到,你觉得结果会如何?”

“他们不会赶回来的。”

格桑肯定地说道,这一点他很肯定。

李顿眼神微微一凛,眼神如同一柄出鞘的利剑凶光毕露:“我不能让我的战士做无畏的牺牲。这一点我希望你明白。”

格桑试图用财富来说服李顿:“我可以支付给你们财富。我们部落有黄金,只要去城市,黄金能够换到任何物资。苍鹰部落拥有一个隐秘的金矿,只要你救出我的族人,我可以把金矿的位置告诉你。”

“有钱还要有命花。”李顿一点面子都不给。不过他心里却在暗骂,这帮土财主,怎么连黄金都有,可蛮牛部落却穷地叮当响。

“你到底要什么?”

格桑见李顿油盐不进,心头也火了起来。他的部落遭逢大难,而作为邻居的蛮牛部落首领却见死不救。这一刻,让格桑异常地愤怒起来,难道看在往日的情份上,就不能伸出援助之手吗?

李顿沉吟片刻,开口道:“我要知道巨石遗迹。”

“遗迹?”格桑大惊失色,随即惊叫道:“你怎么知道巨石遗迹的,这不可能!你们是一群外来者,根本就不该知道遗迹的事。”

“如果你没有睡觉说梦话的习惯,我确实不会知道。”李顿冷笑道。

“不行,绝对不行。”

格桑内劲挣扎着,事实上,苍鹰部落遭遇的劫难,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巨石遗迹。苍鹰部落守着巨石遗迹这个秘密,没想到最终还是给这个部落带来了厄运。

李顿却在一边劝解道:“守着这么一个秘密,却遭受了厄运。如果没有了秘密,苍鹰部落或许还能够延续下去,何必呢?”

格桑喃喃道:“是啊!何必呢?”

第041章 神国

“巨石遗迹其实是一个巨大的墓地?”

格桑终于开口了,可他说出的消息对于李顿来说,并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

墓地。

原来是墓地。

按照蛮荒的贫瘠来说,一个墓地有什么油水?

两米见方的地方就差不多了,除了骸骨之外,陪葬品有多少?可格桑却摇头道:“你们不懂,属于遗迹的地方,可不是几块石板围住的墓地那么简单,这是巨灵王的墓地,是曾经辉煌过的巨灵神国所有财富的聚集地。”

“你是说,这片墓地很大?”李顿好奇道。

“不止是大而已,据传说,这是一个城市,巨石堆积而成的城市。巨灵王在这片城市的某一个位置安息。他并没有死……”

“开什么玩笑,他不死给自己弄一墓地?”

李顿当即就反驳,这和活人睡棺材里有什么区别,巨灵王不会是脑袋傻了才做出这样的混账事?这可和他理解的墓地完全是两回事。再说了,就一个墓地,对于李顿的吸引力就不那么大了。

格桑像是看土人的眼神鄙视了一阵李顿的无知,巨灵王的传说已经传播了上千年,这可不是一个普通的首领拥有的名望。他是这片区域曾经的王者,他的墓地绝对不是一个小小的长眠之处所能代表的。

“事实上,巨灵王已经死了,但他似乎找到另一种办法在死后的某一天活过来,拥有真正的不死之身。”

“不死,他整一墓地,到底为了什么,就为开心吗?”

“你这是抬杠,巨灵王只是长眠,他拥有无上的能力,墓地的意义不过是一个仪式的建筑,他会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舒醒过来。”

“死了……还能活?”

李顿作为一个现代人的灵魂,很难理解这种死而复生的仪式。他甚至搞不懂,一个传说了上千年的死鬼,突然会活过来的惊悚。他摆了摆手,发现自己脑子比较乱,他需要有人给他参谋一下:“我需要找人商量一下,至于解救苍鹰部落的俘虏,蛮牛部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会伸出援手的。”

得到了李顿的答复,格桑这才松了一口气。

他真怕李顿这家伙吃干抹净,得到了苍鹰部落最大的秘密之后,死不认证。到时候,他一个孤家寡人对一个部落的首领一点办法都没有。

只不过,格桑对于巨石遗迹的信息到这里也就全部结束了。他不知道巨石遗迹里蕴藏着什么宝藏,也不清楚巨灵王是如何建造祭台,可以让他在死后获得重生……

李顿心里就像是被猫爪子挠似的难受,他迫切地需要有人给参谋一下,是否要干一票。

于是,他找到了巫总管,对别人,他可没有那么多的信任可言。

巫总管听说了之后,沉默了很久,浑浊的眼神中流露出坚定的光芒:“去,一定要去。”

“什么都不知道就要去?”李顿撇嘴道:“巨石遗迹既然是巨灵王给自己建造的墓地,那么其中的凶险一定不小,蛮牛部落是否能够承受得住这样的打击?再加上火魔人的威胁也一直存在,一旦在遗迹里碰到,就我们几个人,怎么可能抵挡得住对方的威胁?”

“但这是机会。”

巫总管语重心长的口吻,让李顿为之一愣,机会,在巨石遗迹?

巫总管继续开口道:“我不知道巨灵王到底是什么时代的人,但如果是文明时代的话,他应该是第二神国时代的君主。而绝对不是格桑所说的一千多年前的传说,这不符合巨灵王建造遗迹的规模。”

“这是一座城市,而不是一个简单的墓地。所以,只要进入巨石遗迹,得到的收货一定会比风险更加巨大。”

李顿懵了,什么时候又冒出来一个第二神国,这算是哪门子的神国?李顿不甘心道:“神国?这到底是什么时代?我这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蛮牛部落的祖先就应该是第二神国的君主国,我们拥有的血脉就是神的血脉,只不过现在已经很稀薄了。而神国的灭亡,至今至少有一万年的历史了。至于神国覆灭的原因我也不得而知,只是知道受到了魔人的入侵。但是魔人也没有在大陆上完成所有的统治,他们只是获得了一部分区域的统治。火魔人,恐怕就是灭亡神国的魔人,如果我的猜测没错的话,他们来自于南方的烈火王城。”巫总管的话仿佛像是一记重锤,击打在李顿的胸口。

这些隐秘,他这个首领竟然什么都不知道。

他还傻乎乎地准备带领蛮牛部落的成员脱贫致富,走向光明大道。

可是从根子上,他已经歪了。

“为什么不告诉我?”李顿撑起手臂,前倾着身体,眼神恶狠狠地盯着巫总管,语气颇为不善:“为什么我作为部落的首领,连这些隐秘都不知道,我不明白为什么你要瞒着我,到底是何用意?”

巫总管却不在乎道:“你知道了有用吗?”

有用?

李顿很想这么说,但问题是,真的有用吗?

神国太过遥远。

这些不过是祖先的辉煌。

现如今,蛮牛部落连饭都吃不饱,要不是找到了替代的食物和捕猎获得了一定的成效,这个古老的部落在冬天就要出现大量减员。最终是否能够挺过时间的考验,也不得而知。

“好吧,你是对的。”李顿泄气道:“我想要知道神国的信息,另外,巨石遗迹是否拥有值得我们冒险的东西,这些我都要知道。”

呼噜噜,巫总管悠闲地吸了一口水烟,这种寡淡的味道李顿是说什么也不会习惯的,可是巫总管却对此非常着迷:“我当然要告诉你,在你进入巨石遗迹之前,这些消息你都该知道。”

“神国的存在,建立在神和人共处的时代,蛮荒的‘天之灵,地之血’也就是从那个时代才是出现的。荒兽和血脉是神国最尊崇的时代象征。只有高贵的神国子民,才拥有荒兽的效忠,有点类似于人和荒兽之间签订了某种契约,拥有了契约的绑定之后,荒兽也就成了人的左膀右臂。在神国之后,荒兽再也不会和人共同战斗了,它们从人的战斗实力的组成部分中被剔除出去了。就是因为人没有办法和荒兽签订契约了,你的吞天兽就是如此。它会对蛮牛部落有好感,但永远也不可能对蛮牛部落拥有归属感。因为,人类失去了收服荒兽的办法。而在巨石遗迹,毕竟是第二神国的遗迹,很可能拥有收服荒兽的办法。”巫总管说出了一个让李顿难以拒绝的答案:“其次就是血脉觉醒的过程,失去了仪式的祝福,人类只会越来越弱,相信巨石遗迹也有这方面的答案。”

有了这些信息,李顿已经没有理由拒绝进入巨石遗迹冒险的借口了。

他只能点头应承下来:“等雷巨他们回来之后,就准备进入巨石遗迹。”

第042章 侦察

作为弱势文明部落的首领,李顿一方面哀叹自己重生竟然不在城市,却出生在边远穷困山区……他原本已经认命,自己生活在原始社会的现实,没想到……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而且拥有较高文明的城市人竟然和山区部落是敌对的状况。这让他想要去城市闯荡的念头很快就破灭了。

入侵者的出现,已经给他敲响了警钟。

时间对他来说,是最为奢侈的东西。而在缺乏充裕的时间的前提下,他唯一能够做的就是派遣蛮牛部落最大的一支力量,侦查入侵者的情况。并且积极准备备用营地,随时转移。

雷巨、雷虎、青木、还有猛,四个战士组成了侦查小队,偷偷潜去苍鹰部落的营地,寻找火魔人的足迹。蛮牛部落的战士不多,但是为了探查火魔人的情报,李顿认为就算是将战士都派出去,都是值得的。

五天,按照预定的时间,侦查的战士应该要回来了。

而李顿却有点坐立不定的不安起来,侦查成功了吗?

是否被对方发现了行踪?

一系列的危机,让李顿开始胡思乱想起来,甚至影响到了他联系射箭的效果。反倒是格桑在伤势渐渐好起来的当口,并不显得那么急躁起来。说话的火药味也渐渐地淡了一些,李顿确信只要四五天时间,等这家伙能够在森林里上蹿下跳的时候,就是格桑不告而别的时候。

除非……

除非,雷巨等人带来足够的消息让格桑没有离开的理由。

而雷巨?

但愿他不要让自己失望。李顿在内心深处开始祈祷。

这天傍晚,人还是没有出现,这让李顿的心情更加的烦躁。他是首领,首领的情绪变化很快影响到了整个蛮牛部落的情绪变化。这一点,李顿也清楚,但要让他收敛自己的情绪,恐怕也不太容易。

巫总管凑到了李顿的边上,嘀咕道:“族人对于迁移的反应很抵触,大部分都不愿意离开。”

“就算是心里有抵触,但最后我下令转移的时候,不能打折扣。任何人都需要不折不扣的执行,要告诉族人,一支规模巨大,战斗力惊人地捕奴队伍就在距离部落营地不到三天路程的地方,不想成为奴隶,就打起背包准备放弃这座营地。而苍鹰部落已经沦落为捕奴队的猎物,战士被杀,女人和孩子将被卖掉成为奴隶。”李顿语气不善地说道,现在的情况不允许他去给族人一个个做通思想工作。他只能用雷霆手段。

巫总管叹气道:“也只能这样了。”

“要给每一个族人都说清楚,小孩子无所谓,主要是大人,部落只不过是躲避捕奴队的偷袭,等它们离开之后,营地还是我们的。而且捕奴队留在这片区域的时间也不会太长,就当成换一个地方过冬。”李顿故意说地轻松一些,背井离乡地逃跑,是否能够回来,连他自己心里都没底。

说起来,连他自己都不想跑,毕竟转移整个部落,是一桩非常麻烦的事。

这是自然现象,蛮牛部落好不容易获得了充足的食物,加上熟悉的环境,认定思安的想法在每一个人的心底都会有。别说部落成员了,就算是李顿也何尝不是这样想。他甚至一度还想过扩建营地,但还是不得不放弃这个念头。至少要等到火魔人离开之后,才能有这样的打算。当然,他还有一个想法,将蛮牛部落干脆搬到城市去。

蛮荒的城市规模如何,他倒是从格桑的嘴里套出一些。

几千人口,甚至几万人口的都有。但这些人口并非是城市人口,而是城市自由民,除此之外奴隶和附庸是不算在城市人口之中的。

这些信息归集起来,让李顿也大为吃惊,看来蛮荒的城市规模还是不小的。

几千人的城市,实际上可能拥有一两万人,因为奴隶和附庸都不算在其中。这样规模的一个城市,容纳下蛮牛部落几十口人当然不是问题。唯一的问题就是身份,如果就部落样子出现在城市,李顿和他部落族人只有一个身份,逃奴。等待他们的结局将是城卫军的清缴。这是李顿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的结果。他甚至一度暗骂:“小爷不过是重生偏了一点,连个农村户口不给也就罢了,直接往身上贴个奴隶的标签,这个万恶的奴隶社会,就该被推翻。”

晚餐过后,蛮荒时代没有娱乐。

大部分蛮牛部落的族人开始准备休息,不过在这几天,因为火魔人偷袭了苍鹰部落,李顿开始安排岗哨来防备可能出现的危机。

当晚的岗哨是曾经的战士岩石,外面的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雷巨等人回来复命已经不太现实。

在山上走夜路的危险,甚至要比面对野兽更加的凶险。

雷巨是老猎人了,他肯定不会冒险。可以说,又一天白等了,而岩石也将开始一晚上的工作,充当部落岗哨。可是他却意外找到了李顿,偷偷告诉他一个消息:“首领,格桑在偷偷藏食物。他把晚餐的食物留下一部分没有吃,显然,他准备逃跑了。”

“什么时候开始的?”李顿正准备躺下,可能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都无法好好休息,他几乎是抓紧一切机会保持自己充足的睡眠。听到格桑在藏食物,他将身上的兽皮褥子拿开。实际上这是他白天的大衣,但是天气转凉之后,在夜晚他就当褥子用了。

“昨天开始。”

“谁发现的?”李顿问。

岩石对身后招了招手之后,李造出现在火塘边上:“是我发现的,这家伙肯定要跑。”

“他又不是蛮牛部落的成员,想要离开很正常。”李顿因为侦查小队没有回来为借口,拖住格桑营救苍鹰部落俘虏已经好几天,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面对格桑的心急如焚的目光也有点躲闪:“他应该是准备去解救苍鹰部落被抓的俘虏,大部分都是女人和孩子。只不过他一个人去,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

李顿随后问了一句:“你们清楚他从什么时候藏食物的?”

“大概昨天开始。”李造吸了吸鼻子,这家伙拥有猪一样的胃口,同时也拥有猪一样的鼻子。不用解释,李造能够发现格桑开始偷偷藏食物,从而发现他准备离开,应该是这家伙的鼻子立功了。能够用鼻子嗅到冷却食物的味道,李造已经突破了人的极限,要知道,食物冷却之后,是没有多少香味的。连李顿都在私下里怀疑,李造这孩子和他不是一个品种。

估算了一下格桑的食量,要偷偷准备三天的食物,供他在路上食用,在眼下至少需要花费一周的时间。就算是他吃一半,藏一半,也需要三天。这家伙毕竟身上有伤,还没有好到能够凭借一己之力打猎获得足够食物的程度。格桑需要从蛮牛部落获得足够的食物储藏,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也就是说,至少还有两天的时间,才是格桑不告而别的时候。

李顿心说:“应该来得及。”

格桑如果真的冒险一试,面对上百火魔人,基本上的结局就是自投罗网,根本就没有其他的可能。

不过,李顿也知道这个问题上,他不能劝,这样会火上浇油的。只能等待合适的机会,让格桑自己留下来。而这个合适的机会就是雷巨等人带来的消息。

第二天清晨,依旧没有侦查小队回来的消息。

其实也不可能有消息,雷巨等人如果在附近的话,昨天晚上就会赶回来了。如果在外宿营,那么天亮之后还需要花费一些时间吃东西,再赶路,不到中午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赶到营地的。

可很明显,格桑已经等不及了,他焦虑地四处走动,眼神一直停留在季老爹的方向。

那个位置拥有弓,是季老爹这几天打造的临时用的长弓。不如李顿的檀木弓结实,但对于部落战士来说,是一种不可多得的武器。拥有了弓箭,部落的战士可以从近战中解脱出来,将战斗距离延长到三十米,甚至五十米。在敌人还没有觉察的时候,一击毙命。

在格桑路过李顿边上的时候,李顿开口了:“你要走了?”

“没有。”格桑显得有些慌乱,但是拳头却紧紧地攥着手中的木棍,深怕李顿不放他走似的。

可随后,格桑却发现他错得离谱,李顿并不像他所认识的哪些部落首领,自私,贪婪,处处提防部落外的人。相比之下,李顿的表现简直堪称豪爽:“再等上两天,最多两天,你要离开我也不会阻拦你……”李顿停顿了一下,随后开口道:“现在你也可以走,甚至我可以给你准备路上的干粮。而且,如果需要弓箭的话,我也可以给你准备一套。”

格桑有点看不懂了,李顿打算放他离开,难道他不想进入巨石遗迹了吗?

他当然想进入巨石遗迹,但也仅仅是想。

不管遗迹拥有多大的吸引力,蕴藏着数量惊人的宝藏,可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危险。事实上,李顿的内心也在犹豫,是否一定要进入巨石遗迹,因为对他来说,这是一次赌博。而赌输的结果很可能是连命都输。

面对生死抉择,李顿就算是犹豫再三,他也不会笑话自己胆小。

因为,命才是自己的,其他都是身外之物。

整个上午,格桑被允许使用弓箭,而李顿作为发明人,自然开始教授格桑如何正确使用弓箭。很快,格桑就喜欢了上了这种神奇的武器,尤其是在箭头刺入箭垛的那一刻,箭簇发出的颤动,让他忍不住兴奋地发抖。

有了手中的弓箭,他可以躲在暗处,将火魔人一个个猎杀。

傍晚,晚霞如约而至,蛮牛营地一如既往地宁静安逸,随着采集的族人回到营地,火堆一个个被生起,一天的劳作即将结束。

“雷巨回来了,还抓回来一个人。”

突然,营地外传来李造稚嫩的声音,喊声打破了整个营地的安宁,而格桑腾地一下跳起来,冲出了营地。

第043章 审问

“这就是火魔人?”

李顿上下打量了一下被俘虏的火魔人,看到的总是让他感觉有点不真实。说好的是魔族,角呢?

没角!

也没有魔眼。

最后连标志性的恶魔翅膀都没有……

长地这么喽,还敢称自己是魔族?要点脸行吗?

主要是被俘虏的火魔人和他,和周围的蛮荒人长相差不多。如果说鼻梁稍微塌一点,额骨有点突出之外,也没有什么外表上的区别。连头发的颜色都是一样的。这样的外表,怎么能让李顿不失望?

他可是担惊受怕,做了好几个晚上的噩梦。最后……好家伙,噩梦里的魔族都是假的,可真货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之后,让他大失所望。长成这副模样还敢称自己是魔族?这得多不要脸啊!顶多就是蛮荒少数民族,还是那种脱离中心地域的少数民族。有点像是后世的华夏人和东南亚人之间的区别。乍一看,觉得有点不一样,可仔细看,还真分辨不出来。

“呜呜……”

俘虏是没有人权的,尤其是带着恶意而来,被俘虏的倒霉蛋。

火魔人被捆成一团不说,还被吊在树上,嘴巴里……

别想什么布条、臭袜子之类的奢侈品,蛮荒还没有这么富裕,是一块石头……李顿看得真真的,看到这一幕,他都觉得嘴里硌得慌,难受地紧。

很快,他就对火魔人没有了兴趣,因为从表面上看,红魔人和他一样,都是人。属于同类,根本就算不上异类。就像是大部分都害怕地要命的鬼,可当人们发现,鬼的长相和人一样,还不能把人怎么样?人类还会对鬼有恐惧心理吗?至于盘问,严刑拷打……这要的营地再说。他撇了一眼雷巨等人,出去了几天之间,还真是鸟枪换炮了。每一个人身上都是一套铠甲,看材质是皮甲,不过上面有金属的防具,在阳光下反射着金属的光芒。

武器也换了,腰间的青铜剑,手上的金属长矛。

甚至青木手中还有一个盾牌,看上去也是金属的。唯独让他感觉奇怪的是雷巨,这家伙大概穿了两件拼凑起来的铠甲,可是手中的武器就压根没换。一根手臂粗细的檀木,头上绑着一块有点像是斧头一样的石头。

出门那会儿,手上就是这件家伙,可是满载而归之后,还是这样,这让李顿很奇怪,这家伙难道改性子了?

“金属武器好用吗?”

“好用,好用的很。”说话的这位是雷虎,雷巨的兄弟。比划着拔出了腰间的长剑,挥舞了几下,爽朗地笑道:“金属武器牢靠的很,砍杀起来不费力,还特别轻松。尤其是不会坏。我们部落要是之前有金属武器,顿顿吃野牛肉也可以啊!”

说完,还不满足地吞咽了一大口的口水,仿佛眼前就有一堆肉山似的野牛肉让他饱餐一顿似的。

既然如此好用,李顿就不明白了,雷巨为什么没有换金属武器,这家伙的性格,一般都是有好东西他都是要多占的:“雷巨,你为什么不用?”

“太轻了,不好使。”说完,雷巨挥动了他的石斧,呜呜的,如同一阵过堂风似的急促,李顿等人当然不怕,可那个被俘的火魔人的眼神之中顿时流露出恐惧的表情。雷巨用他手中的家伙,活劈了至少四五个火魔人小队的成员。试想一下,人被石头劈开的视觉,直接能够让一个精锐的战士信心奔溃。

李顿嘱咐雷虎等人将俘虏带上,转身朝着营地而去。一边走,雷巨一边将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告诉他。原来,红魔人在占领了苍鹰部落的营地之后,根本就没有离开的打算。反而留在苍鹰部落的营地开始拷问抓住的人。首当其冲的就是部落的首领,还有其他部落的重要人物,比如说部落的巫师。

雷巨他们偷偷摸到苍鹰部落营地的时候,看到了这一幕。于是,就地潜伏了下来。

显然,火魔人找上苍鹰部落,根本就不存在误打误撞,而是有目的的对付这个部落。一路上,李顿也在琢磨,火魔人的目的恐怕就一个,巨石遗迹。

至于苍鹰部落发现的金矿……恐怕还不至于让火魔人如此感兴趣。甚至不远千里来到这里,火魔人根本就没有打算淘金,然后运送回去的打算。他们的目标从一开始就是巨石遗迹。恐怕,苍鹰部落守护的这个巨石遗迹的秘密,很了不得。

虽说是把俘虏拉回营地,可真不能把火魔人往山洞里放,只能在营地边上的树林里,换一棵树吊起来。

对于火魔人的俘虏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区别,不过对他来说也不是并非一层不变,至少他口中的石头给取出来了。

这家伙在取石头的过程之中,老实的很,根本就不敢对给他取走口中石头的蛮牛部落的战士下嘴,以表现出魔族和蛮荒土著之间势不两立的立场。

好吧,火魔人再牛,也不过是在烈火王城。在蛮牛部落,而且还是俘虏的身份,他真的担心下嘴之后的结果是一口牙齿被这帮蛮荒人用尖锐的石头一颗一颗地敲下来。这可要比牙医拔牙恐怖多了。

“你们抓住了俘虏,打听到苍鹰部落的消息了吗?不行,我要去见一见俘虏……”格桑在得到消息之后,一直被限制在营地里,这让他内心很是焦虑。焦虑的结果就是,他见到李顿之后,说话有点语无伦次。

李顿努嘴道:“就在边上的树林里,不过你现在不能去。”

“为什么?”

“俘虏属于蛮牛部落的,在蛮牛部落没有审问之前,你不能见。除非你用蛮荒的方式解决。”李顿说的蛮荒的方式就是用价值俘虏五倍的价格买下俘虏,天见可怜的,格桑是从部落中逃出来的,他哪里有买下俘虏的钱或者粮食?

当然,蛮荒的交换方式很特别,什么都能换。

陶器,武器,皮毛……只要有用的东西都可以。

可是格桑悲观地打量了一下自己身上,好像还欠了蛮牛部落不少东西。

不过李顿还是给他带来了一个好消息,至少没有让他的焦躁情绪积攒下去:“你可以放心了,火魔人根本就没有离开苍鹰部落,他们似乎正在寻找你。俘虏正是其中一个搜索小队的人,不过……”

李顿眼神上下打量了一会儿格桑,才继续开口道:“恐怕你身上拥有他们需要的东西,不然为了一个奴隶,最多是一个稍微强壮一点的奴隶,他们不会如此。”

这让格桑猛然紧张起来,他身上确实拥有火魔人要的东西,可是这同时也是部落的最高机密和财富,他能说出来吗?

眼神躲闪着不敢看李顿,格桑心头又是羞愧,又是着急。羞愧的原因是李顿算是他的救命恩人,他却无法做到坦诚相待;至于着急,他为自己的族人继续遭受磨难而着急,想要去救人,可是凭借他一个人……怎么可能做到?

没有蛮牛部落这群牲口的帮忙,格桑知道他什么也做不了。

人和人都是一样的。

但同时也是截然不同的。

格桑有时候也会怀疑,蛮牛部落继承的先祖遗脉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会强壮成这副样子,简直是非人的存在。格桑是苍鹰部落的勇士,可是他这个勇士在蛮牛部落,估计只能欺负一下还没有成年的李顿。至于其他战士,随便他挑选对手,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自己被碾压在地上……摩擦……(很羞耻的感觉)

格桑不甘心地问:“可是我的族人?”

“你的族人现在还没事。只要你们营地的食物没有被消耗光,基本上的安全还是能够保证。但是男人好像一下子少了很多。”雷巨正好路过,说了一下苍鹰部落的情况。

格桑的情绪低沉,悲痛道:“他们应该都死了,反抗的人都要被处死。”

苍鹰部落想要反抗的战士被屠杀,这在格桑逃出部落就已经知道了,实际上,他是亲眼见证了屠杀的过程,而他也是其中的一员。是几个部落战士联合起来,用生命给他创造了一条逃生的道路。这一刻,再一次听到这个噩耗,仿佛被置身于复仇的怒火之中,无法自拔。

而李顿也开始了他来蛮荒之后,第一次以最高审判官的身份,审问蛮牛部落以外的人。

“姓名!”

火魔人俘虏很诧异,摇晃着脑袋道:“你是谁!”

咚——

这是棍子敲击脑壳的声音,下手的是李造。都说上阵父子兵,打仗亲兄弟,李顿要审问俘虏,李造这个做弟弟的自然有义务帮忙。不过他帮忙的手段有点特别,手臂粗的棍子,是他经常使用的那根,很光滑,乌亮乌亮的裹着厚厚的一层包浆,好吧,也可能是污渍。

棍子打在脑壳上,自然是很痛的。

火魔人懊恼地晃头,他显然不是第一次受到惩罚了。

“再一次问你,姓名。”

“亚当。”

“谁?”

“亚当!”

铛——

好吧,当俘虏是没有人权的,亚当再一次遭受了惩罚,当然惩罚他的是李顿。就见李顿跳起来骂道:“就你这衰样,还敢叫亚当?你丫知道亚当是谁吗?”

亚当一脸迷茫地看着李顿,他发现自己的世界观正在崩塌,眼前这个土族首领如同一个疯子似的,动不动就歇斯底里的嚎叫,他却不知道哪里错了。难道这个世道连叫‘亚当’都不可以了吗?

怪不得真神要毁灭土著,这是有道理的。

铛——

这回俘虏也怒了:“为什么又打我?”

“有点激动——”这是李顿的真实心情,确实有点激动,他还真没有过过当法官的瘾,没想到在蛮荒实现了。唯独不同的是,后世的法官在法庭上是不能动手的,可是在蛮牛部落,他说了算。

“打脑袋,会让人笨的吗?”火魔人俘虏不满道。

李顿想了想,觉得对方说的很有道理,从善如流地点头道:“有点道理,不过这样做方便。”

“还有,叫‘亚当’不可以……”

边上的格桑看不下去了,苍鹰部落因为有金子,生活并不像蛮牛部落这么闭塞。他多少知道

一些城市的信息,低声提醒李顿:“尊敬的首领,在土语里‘亚当’的意思是‘红土’。”

“红土啊!有这么土吗?”

李顿怀疑道,他还真没有别的意思,亚当不是很牛的名字吗?在李顿的影像里,至少是‘圣子’,‘圣徒’之类的含义,没想到竟然是一个土得掉渣的含义,红土……不就和农村的孩子叫石头一个意思吗?

第044章 魔晶

天地良心,李顿对天发誓,他真的不是故意对俘虏刁难。他哪里知道亚当在烈土语中意思是‘红土’?

这么土的名字,让他都不免有点缅怀当年有一朋友臭屁地取了个英文名字,就叫亚当。要是这家伙也叫‘红土’就有意思了。

好吧,李顿就有了那么一刹那的时间走神了。

回味过来的他眼神恶狠狠地先瞪了一眼俘虏亚当,用来威慑……

好吧,他哪里会什么审问?

他连被审问的机会都没有过。人生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获过奖,也没有热过祸……导致他回味自己在后世的短暂人生,却发现自己连吹牛逼的本钱都没有。这样的发现,很让人沮丧不是?

“姓名!”

“亚当!”

“姓名!”

“亚当!”

……

五六个回合之后,两人像是斗气似的,大眼瞪小眼地看着,李顿举起了手中的棍子,意思再简单不过,惩罚又要开始了。俘虏亚当担惊受怕地扭动着被绳子捆绑在树干上的身体,惊慌道:“你又要干什么?”

“干什么?你不老实!”

李顿气呼呼道,他还以为这个火魔人俘虏是故意气他的。这家伙简直就是不打不成器啊!反正优待俘虏……也不是他的传统。

“我哪儿不老实了?”俘虏亚当表示很委屈,眼皮耷拉着,嘴角苦兮兮的很无辜。

李顿说:“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亚当啊!”

“姓什么亚当?”

“姓亚,名当啊!”

“还有这种叫法?”

亚当这才明白,他刚才险些遭遇李顿毒手的原因,当然他只能在心里鄙夷,一辈子没有出过远门的土著,连起码的见识都没有。脸上却装出讨好的样子解释道:“亚是一个姓,是神族特有的……哎呦……”

不用猜,俘虏亚当又被挨揍了。当然,这种级别的挨打,对他来说不算什么。根本和刑法搭不上边。真要是蛮荒式的审问,俘虏亚当现在只能有一个念头,后悔活着。

“是魔族!”格桑纠正道。

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俘虏亚当只能委屈地承认,自己是魔族。

审问继续,边上的雷巨等人都开始犯困起来。李顿的审问让人提不起劲来。软绵绵的,根本就起不到威慑的作用。按照雷巨等人的想法,审问嘛?就算是什么都没问,至少开始的时候打断两条腿才行。可李顿呢,拿着一根棍子,就算是敲打脑袋,能有多大的痛楚?连格桑都开始怀疑,李顿是否故意想要放走亚当?

“籍贯。”

亚当迷茫地看着李顿。

“在哪儿出生的,住哪里?”李顿暗暗叹气,他是不会审问,他来蛮荒才几天啊!这么可能会习惯所有蛮荒的规矩?其实他连蛮荒的大部分规矩都不清楚,更不要说习惯了。至于审问,他只能按图索骥,琢磨着来。

“烈火王城。”

“阶层?”

这个词亚当倒是很清楚,随口就说道:“军士长。”

“军士长是什么级别?”李顿轻声对格桑询问道,事实证明,蛮牛部落的土包子是无法将整个蛮荒的现状告诉李顿的。尤其是面对他们毫不知情的文明世界。

可是格桑也比蛮牛部落的人好不了多少,他也不了解军士长的职务。只能摇头道:“我也不清楚。”

李顿对视俘虏亚当,换了一个问法:“在军队里管多少人?”

“30人。”

这下李顿心里有谱了,原来是个军队里的排长。他用这种比喻能够很容易的分清楚对方军队规模和架构。

“性别?”

“哎?”俘虏亚当表示不懂啊!

“李造去看看……”

就在李造很不要脸地用棍子挑起俘虏亚当的战裙的那一刻,他终于懂了‘性别’的真正含义,急忙回答道:“男的,男的。”

李顿其实也就是走过场,他哪里会什么真正的审问啊!在后世,他一不是警察,二不是罪犯,根本接触不到这种斗智斗勇的场面。于是乎,很随意地说了一句:“你知道我们的政策吗?”

‘政策’两个字很诡异地出现在了蛮荒,连李顿都为止一愣。好家伙,说秃噜嘴了。好在他还算机智地引导了一下:“坦白懂不懂?抗拒懂不懂?”

俘虏亚当迷糊地点头,他多少能够猜到那个年轻的首领话中的含义。可是有些话,他可真不敢说啊!名字的意思叫‘红土’,这样的孩子,怎么看都不像是权贵家的公子少爷,多半是平民家的小子。

俘虏亚当也不例外,他不过是一介平民,在军队服役多年,才获得了军士长的职务。可小人物毕竟是小人物,需要有作为小人物的觉悟。别说出卖大人物了,就算是惹恼了大人物,都不是他能够吃罪得起的。

接下来的询问,李顿感觉很别扭,俘虏很明显不太配合,‘不知道’、‘不清楚’、‘上司命令’……之类的推脱的词汇几乎充斥在所有的对话之中。

李顿一直笑呵呵的,这让俘虏亚当天真地以为李顿不过是一个仗着身份的雏,本来嘛,他一个少年人,却为一个部落的首领,可见他除了投胎好之外,估计也没有什么别的本事。可是很快,他就不会这么想了,李顿继续问几句之后。

俘虏亚当还是装出一脸茫然地说到:“我只是一个小人物而已,怎么可能知道。”

可随即,风云突变,李顿脸色一沉,语气生硬道:“你打算顽抗到底了?”

“什么?”

俘虏亚当还没有转过弯了,刚才还阳光灿烂的李顿,为什么一转眼就变了。当然,他也并不明白李顿所说的‘顽抗到底’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他知道李顿生气了,正当他开始担惊受怕的时候。李顿扭头对雷巨等人说道:“让这个不开眼的家伙长一长记性,别打死就行。”

格桑自告奋勇道:“让我来。”

李顿也不管是格桑公报私仇,还是泄私愤,总之他也不在乎。血腥的场面还是少看为好,李顿开始了部落中一天的巡视工作。而他背后传来了一阵阵惨绝人寰的凄厉的嚎叫,这个自以为是的火魔人俘虏终于因为他的轻视接受了教训。

他也不想一想,雷巨等人可是灭了他的一个搜寻小分队,十二个战士都死在雷巨等人的屠刀之下。

这样的家伙的首领,会是一个心地善良的活菩萨吗?

显然不会。

兜了一圈之后,李顿回到了树林边上,倒是还能听到俘虏亚当的惨叫,但是显然这家伙受了不小的罪,底气明显不那么足了,惨叫的声音也低沉了很多。

而李顿的出现,让他意识到自己继续顽抗下去的下场……他会被这帮蛮荒土著给玩死的,就像是猫玩弄耗子一样凄惨。

“我说,我说,我什么都说。”

都快成血人的亚当抱着李顿的腿,凄惨地嚎叫起来,声音中甚至多了一种哭腔。这让李顿很别扭,心说:“是个软骨头啊!”

亚当的坦白,不仅将火魔人招苍鹰部落的目的说了出来,没错,就是为了巨石遗迹。

而且还说了许多部落不可能告诉他的信息,基本上属于魔族的历史。可是这种历史要反着听,基本上就符合蛮荒部落的历史了。原来第二神国的覆灭就是因为魔族发现了魔晶的运用,就李顿的理解,魔晶应该是一种类似于能源的东西。

这种物资提供了魔族大量的武器和反抗的底气,战争在万年之前开始,持续了几百年,才尘埃落定。

统治阶级彻底失败,而魔族也彻底失去了剿灭对手的能力。

双方都打的一穷二白成了叫花子。

不同的是,魔族占据了蛮荒最肥沃的土地,而作为统治阶级的神族却只能寻入山林,之后漫长的历史之中,神族继续分裂,内乱。导致传承彻底断掉,蛮牛部落就是其中之一。唯一维系部落的只有血脉。

说起来,神族也并非无所不能的种族,只不过是拥有血脉,才获得了统治地位。而血脉也不是万能的,面对如潮水一般的魔族,也只能黯然败退的结果。当然,这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血脉太稀有了,传承基本上只能留给一个孩子,最多两个孩子。而魔族,本来就是平凡人,大多数是奴隶,他们所有的孩子只要成年,基本上都一样。

李顿终于明白了蛮荒的部分历史,这是一个强大种族被自己的遗传被击败的结果。

强势种族却被弱势种族击败的原因,因为繁育后代的数量不对等。

至于魔石?

这不过是一个诱因而已,就算没有魔晶,高贵的神族也一样会没落下去。因为他们注定无法繁育更多的统治阶级,最后只能淹没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这种。可悲的是,原本是奴隶阶层的魔族,在翻身农奴把歌唱之后,竟然还是出现了贵族和平民,这不得不说,人类真是一个复杂的群体。

让李顿唯一有点不爽的是,他现在变成了弱势群体。

原本还有高贵血脉的,可是没用,现如今的大陆已经被魔人占据了。

再说魔人,也不是什么恐怖的妖魔鬼怪,这不过是靠着如同兔子一般超强的繁育能力,成为整个大陆的主宰者,仅此而已。

一开始两人还有审问的意思,可两个小时之后,两人之间的谈话就像是普通的交流一样。最后,李顿从雷巨捡到的战利品中发现了两块魔晶。

看着挺普通,颜色倒是挺鲜艳,火红色,还带着水晶般的光泽和透彻。

在将俘虏交给守夜的战士之后,李顿在自己的首领领地,就是一片松软的干草堆上开始研究起手中的魔石。

“咦。”

握在手心的魔石让他微微诧异,似乎有一股暖流从手掌中流淌,往他手臂上窜……

第045章 这算是修行吗?

一开始李顿还真没有在意,以为手里的魔晶是被自己的体温捂热的,可随着这股暖流从手臂流淌到身体的各个地方,身体四肢都暖洋洋地被包裹着,最后汇聚在脐下的那一刻,李顿就算是睡着了,也会被惊醒。身体暖洋洋的就不说了,关键是让他有种错觉,他发现自己仿佛拥有了一股用不完的力量,让他无处发泄……

好吧,他没打算找女人。

就是感觉自己的力气变大了。

可是这个问题又比较难以确定,毕竟他是躺在首领卧榻上(就是山洞里最厚实的干草堆),力量是否增加,也无从比较。

修行?

这算是修行吗?

关键是魔晶这玩意根本就不是什么修行资源,而是能量石的存在。魔族用这种蕴含能量的石头制作成为战斗武器,工具,甚至马车等交通工具,就连一个幼小的魔族人也知道这玩意据对是不能吃,跟不要说吸收了。李顿的状况就像是后世,脑袋上套一铁箍,然后接上电线,通上插头,最后一阵电光火石之后,他竟然修炼成了异能,就没有修行异能成功,也至少是一绝世高手。

听着就觉得不对劲,是不是?

原本都已经睡地迷迷糊糊的了,可这一下,李顿彻底被惊醒了,他抬手看了一眼自己略显消瘦的手臂,就着火塘微弱的光芒,也看不出什么所以然来。可他又不能大半夜不睡觉,走出山洞搬石头去吧?

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让李顿很困扰。

醒过来的李顿自然要试验刚才的感觉是否是真实的,翻来覆去的用意念指导,攥紧手心,手心里就是那块刚才让他感受到力量增加的魔晶。

……

几分钟之后,毫无感觉。

……

半个小时之后,还是没有感觉。

李顿错误地认为,就像是电池,魔晶内部的能量也应该是恒定的,手中的这块魔晶可能已经消耗一空了。不如换一块来试一试。李顿的双手在干草堆里摸索着,有一种悉悉索索的声音,感觉像是老鼠在翻干草堆。好不容易找到了那块魔晶。李顿再一次攥紧手心,紧紧地握住魔晶,放轻松,仿佛身体置身于空灵之中……一套八竿子打不找的自我催眠之后,还是没感觉。这让李顿很气愤,也很憋屈。

做春梦都有湿内裤的现实意义存在,为毛自己明明感觉到了力量的增加,却无法验证?

无奈之下,李顿决定继续睡觉。有过经历的朋友基本上都知道,半夜醒过来之后,在想要入睡基本上要等天亮之前了。

李顿翻来覆去,就像是烙饼似的,就是睡不着。

不远处的巫总管睁开眼,朝着李顿的方向看了一眼,随后在心里感慨道:“年轻真好。”他琢磨着是不是要给首领找一个妻子,部落里的女子是不成的。主要是李顿看不上,但是其他部落?恐怕不太好办。

蛮牛部落的穷困潦倒在周围部落中是名声在外的,就像是穷困山区的汉子,想要娶老婆,山外头的姑娘没有人愿意嫁过来?

怎么办?

要么抢,要么买。

这下子,连巫总管也睡不着了,他开始在心头盘算,到底是带着雷巨几个出门抢一个姑娘回来给首领当媳妇呢?

还是部落大出血,斥巨资买一个?

想来想去,难以决定。关键是,最后要是李顿看不上怎么办?至于让李顿当土匪头子,出门去抢亲?巫总管也觉得不靠谱,少年人别看心里头火烧的旺旺的,可是脸皮薄,还真不见得能够豁出去。要是李顿像是雷巨那样的性格,他一点都不用担心,雷巨那个直肠子,根本就藏不住事,再说了,那家伙对女人不挑。

可李顿就不一样了,从部落夺权开始,心计就不简单,但凡平庸的姑娘,还真无法入他的眼。

想到这些,巫总管也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最后是俘虏亚当,被一群蛮荒土著蹂躏地不成人形了,忍受着身上的痛楚,抬头望着天上的明月,心头流淌着悔恨的泪水。内心是无比的悔恨,他做什么不好,非要加入探险队,炎龙少爷的探险队的危险性,可不是他这样的普通战士能够抵抗的了的。早知道这份钱这么不好挣,还不如王城里做个自由职业打短工……

说一千。

道一万。

都是因为他被俘虏了,要是在之前的苍鹰部落,就算是屠杀土著他也没有让他感受到任何的不适。仿佛就像是杀一头猪,杀一头羊似的,根本就不是杀人。

罪恶,有时候会因为群体的效应而减弱。这也是为什么军队作恶起来,犯下的罪行,是任何罪犯都无法相提并论的。

熬过午夜之后,营地渐渐地安静起来。

此起彼伏的呼噜声,伴随着夜里出没的野兽从远处传来的叫声。

一切仿佛都回到了以前,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

第二天,李顿早早地爬起来,迫不及待地吃了点食物,然后在营地外一处空地上开始准备。这地方已经开辟成为他私人射箭训练场地了。不过很快,这里将是整个蛮牛部落的弓箭训练场。检查弓弦,准备箭簇,固定靶子……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而早期的蛮牛部落的成员很惊诧地发现他们的首领竟然没有赖床。

好吧,蛮荒很幸苦,李顿就算是偷奸耍滑,也不得不参与一些劳作。

每天都能把人累地半死,早上起不来也是没办法的事。就像他心里给自己的目标一样,他需要时间,需要时间去适应这种强度的劳作。

搭上弓弦拉动檀木弓,一切正常。在这个过程之中,他已经感觉到拉动弓弦似乎轻松了不少,弓弦不会突然变轻,唯一的解释就是他的力量变大了。那种被温暖的力场包裹其中的感觉,似乎不是梦境。

很快,他就感受到了身体的不同。

如果之前,没有吸收过魔晶的身体的力量是1的话,那么他现在的身体强度应给是1.5,这种增长是综合性的增长。包括力量,肌肉的耐性,甚至反应能力和速度。李顿尽量不做出过激的举动,不让周围的人发现。

可实际上,他还是偷偷试探了一下自己的身体。

之前,他拉动弓弦极限快速射箭的频率是三次,现在可以增加到五次。而手臂传来的酸胀感觉却微乎其微。五十支箭射完之后,他终于明白,对于蛮荒的魔族来说是能量石的魔晶,对他仿佛有着特殊的作用。要是之前,三十支箭之后,他的手臂就会因为酸胀而无法保持射箭的精度,可是现在,他能够在射了五十多箭之后,还保持着第一支箭射出时候的稳定性,精度自然不用问了。

显然已经找到一种能够短时间就能强大自身的办法,可是……却无法入门。

而让他很憋屈的是,他似乎还没有找到吸收魔晶内力量的有效办法。

可即便如此,李顿也不免自问:“这算是修行吗?”

他不知道,每人告诉他答案。

蛮荒是一刻也不让人安宁的时代,正当李顿感慨人生多变,命运多舛的时候,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在边上想起:“李顿首领,我们什么时候出发杀火魔人?”

第046章 临阵磨枪

别看蛮荒土著战斗力惊人,但实际上,普通战士和魔族战士的战斗力差距并不是太大,一个打两个,或许还行,但是一个打四五个,已经不可能全身而退了,甚至一个不好,受伤丧命也不是没有可能。

苍鹰部落还有一个族长,显然也是拥有血脉觉醒能力的,可到头来,苍鹰部落的首领还是选择了投降。

火魔人有武器和装备的优势……

当然,现在对于蛮牛部落来说,这种优势已经不复存在了。蛮牛部落偷袭火魔人搜查小队之后,已经鸟枪换炮,在装备上已经和对方毫无差别。可是人数上的巨大劣势,是无法弥补的。蛮牛部落的战士再能打,一个人能对付几个?

就算是装备一样,可蛮牛部落的人是刚刚接触金属武器,根本就没有什么战斗技能和战法,他们几乎还是使用自己最为熟悉的本能在战斗。可武器的运用只是依靠使用者的本能,是根本无法发挥最大的效果的。

但李顿对此无能为力,战技,尤其是冷兵器战技,可不是他一个普通人能够学习的。被说他了,就算是后世的特种兵,遇到冷兵器的战技,也铁定傻眼。匕首玩得转,不见能长剑就能玩得转,如果加上盾牌长矛,是个人都会手忙脚乱的。

所以,李顿根本就没有打算和火魔人硬碰硬,这是最不明智的做法,也是葬送蛮牛部落所有战斗力量的行为。

可格桑他是能够进入巨石遗迹的关键,说话也不能太过生硬。其实,李顿根本就不用担心这些,格桑和李顿相处了几天,知道这个年纪不大的首领可不好说话,于是采取了曲线救国的办法,和对正在吹嘘火魔人如何不经打,弱的和娘们似的,根本就不是蛮牛部落战士的对手……雷巨几个一边炫耀着身上的铠甲,一边还拔出锋利的金属武器和人吹嘘。可真要是以为这家伙是属于脑子里都是肌肉的莽汉,就绝对会碰一鼻子灰。

格桑就是其中一个。

他满怀信心地许诺,让雷巨带头去解救苍鹰部落被俘虏的人。可结果是他发现,没有人是傻子,似乎真正的傻子只有他一个人。

“脑袋撞石头了才去。”这是冲动型的回答。

“要是把你交给火魔人,获得的好处肯定比你给的多。”这是奸诈型的回答。

至于李顿这边,说法就更加模糊了:“敌人很强大,当然这不是理由,相信我,格桑兄弟,蛮牛部落和苍鹰部落是站在同一阵营的兄弟。但是我们不能愚蠢地用脑袋撞石头的办法去救人,这样不但无法救人,最后的结局很可能蛮牛部落的战士损失殆尽,而苍鹰部落被抓的族人因为惹怒了火魔人而遭受惨无人道的屠杀……莽撞是要付出血的代价的。”

格桑很憋屈,他发现蛮牛部落的这位首领很能说,这在蛮荒部落中并不多见。

更让他心塞的是,他还说不过李顿。

总不能格桑开口闭口就说:“勇气是战胜一切的源泉,部落兄弟不能在困难面前低头……”之类的谚语来糊弄人吧!再说,李顿是好糊弄的吗?

真要是这么说的话,相信他被赶出蛮牛部落的日子也不远了。而他一个人根本就没有可能独自解救被抓的族人。至于找周围的其他部落帮忙,一来,大部分部落遇到魔族的捕猎队,都会避而远之,帮忙解救苍鹰部落的族人就更不可能了;其次,路途太远,最近的部落都需要好几天的时间才能赶到,时间上来不及了。于是,李顿成了他唯一的希望寄托。

格桑很不甘心地问:“总不能一直无休止的等下去吧?”

“不,我的兄弟,你不懂。”李顿神秘一笑:“蛮牛部落的战士在准备,而火魔人一无所知,这怎么是无休止的等待呢?”

“可是……”

“我们需要在战略上藐视敌人,但是要在制定战术的时候重视敌人。这很重要,打仗需要这个……”说话间,李顿指着自己的头,意思再简单不过,脑子很重要,至少比拳头在大多数的时候都要重要:“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弓箭很好用,至少在偷袭的时候是出其不意的利器,但是我的族人还不太会用。另外你也也刚刚开始熟悉弓箭的构造,就射箭的成绩来说,相对很糟糕。你总不至于到时候看着蛮牛部落的勇士去解救你的族人,而你却站在边上袖手旁观吧?难道你就不想亲手杀几个火魔人为你死去的族人报仇?”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整个道理格桑不明白,但是他已经感受到了相同的境遇。从一开始恨不得找火魔人拼命,到之后几乎磨刀霍霍地准备出发救人,而现在,他已经完全被李顿给吊住了,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可就是不知道怎么办?

打发走了格桑之后,李顿招呼所有的战士,连李造都被很不情愿地叫来联系射箭。

按照李顿的设想,弓箭手是可以全民皆兵的一种武器。这不同于刀剑,需要面对面的搏杀,而搏杀技能的学习需要一个漫长的教导过程。

可弓箭却能够在短期内发挥效果,当然孩子就算了,个头甚至没有弓箭高,根本开不了弓。

至于老人……

蛮牛部落都已经这光景了,尊老爱幼也不太合适,只要能动弹的,还能拉动长弓的,都要学射箭。

李顿已经和巫总管达成共识,将弓箭训练作为蛮牛部落的头等大事来对待。就算李顿最后带着战士出面参与了解救苍鹰部落的行动,按照他的设想,这至少是在部落成员学会弓箭之后的事。

训练一个弓箭手似乎很麻烦,但是弓箭这种狩猎工具和战争工具可以随时随地转换的武器,去在部落很容易被接受。他不需要一个战争中的弓箭手,这不太现实,他需要的是让部落的战士拥有和敌人拉开距离战斗的空间。

这个空间距离,可以尽可能地保护部落的成员,仅此而已。

“举弓!”

“准备!”

“射!”

“报靶!”

“十三。”

“十五。”

“六。”

“二十三。”

……

临时充当靶子计算员的巫总管开始了数数字的艰难过程,这也就是他,要是还一个人,二十以内的能数清楚算他眼瞎,李顿不在其中。

事实证明,好战士不一定是一个好弓箭手。

二十支箭射完之后,雷巨的靶子上三三两两的,就没有几支箭,反倒是边上的岩石的成绩异常出色,而且出色到让他汗颜。中靶子的箭,竟然比他射出去的还要多。这绝对是不可能的,唯一的解释就是有人往他靶子上瞄准了。当然也有一种可能,就是有人朝着自己的靶子射箭,最后却中在了别人的靶子上。

李顿看着结果,有点牙疼,这帮家伙要说打架,甚至打仗,一个个都拍着胸脯高唱自己是最强的,每人比他们更厉害。

可在射箭这个技能上,他们一个个都哑火了。

这可不是三十米的靶子,更不是五十米的靶子,而是十五米。这个距离别说是人了,就是迟钝的野猪也发现不对劲了,跟本就不可能是射箭的攻击距离,如果再近一点,赶紧扔掉弓箭拿起刀枪吧。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按照他的计划,这是入门阶段的基础,半天就能够熟练,毕竟蛮牛部落的战士对于在战斗天赋这一技能上,有着近乎完美的潜力。可实际情况是,全部的成绩基本上是一半脱靶。

射箭练习绝对是李顿最为紧张的临阵磨枪计划,他恨不得三天就训练出八个神射手。可实际让他被打脸了。

当然,他也不是没有发现好苗子,岩石就很不错。这家伙的悟性快要赶上自己了,让李顿在失望之中,没有绝望。不过接下来两天之间还需要加强远距离的射箭,他可不想好不容易做出来的弓箭,最后只能挂在山洞里当成装饰品。

另外有几个算是合格的预备弓箭手……

第047章 出征

不谈什么毫无存在感的民族感情。

也不谈什么没有丝毫联系的部落友谊。

李顿的内心深处其实不愿意去解救苍鹰部落的族人,这和蛮牛部落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如果不救人,怎么进入巨石遗迹就成了一个大问题。没有格桑的信任,他估计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这辈子都没办法进入巨石遗迹。

从巫总管那儿听到的情报来分析,遗迹是被封存的存在。

任何想要进入的人,都不需按照特定的步骤才能进入遗迹。这也说明,如果苍鹰部落的人能够进入巨石遗迹,那么就说明,这个部落的人和遗迹有着很深的联系。不出意外的话,这个部落是看守遗迹的人员。确切的说,苍鹰部落不该叫苍鹰部落,应该叫巨石部落,而苍鹰部落不过是掩人耳目的花招而已。

要不是苍鹰部落到了覆灭的边缘,格桑也不会答应李顿带他们去遗迹。

在经历了三天繁重的弓箭训练之后,就算是蛮牛部落的战士射箭成绩惨不忍睹,李顿决定不能拖延下去了,出征势在必行。

但他是首领,将要面临的还是出征这种可能一去不复返的行动,对部落有所安排是在所难免的。

这一晚,营地内被悲观的情绪所感染。

连格桑这个外人都感受到了这种悲怆的情绪所带来的负面和消沉。

巫总管在火塘上唱着古老的战歌,这是每一次部落出征都会有的仪式。

战鼓列阵,战斧举起;

蛮牛的勇士,前进!

血液已然沸腾,投枪紧握在手,

蛮牛的勇士,前进!

战士的灵魂不灭,蛮牛的征途不止

……

一首听着热血沸腾的歌谣,却让李顿觉得有点莫名的喜感,主要是巫太过认真了,认真到他都已经断定蛮牛部落的出征注定会伴随着战士的陨落而告终。

在蛮牛部落的字典里,没有后退,更没有畏缩不前的道理。似乎,蛮牛部落从出现开始,就是为了战争而生的部落。

可李顿的想法……

游击战。

这是李顿想过的最适合蛮牛部落现状的战术,人多打人少,偷袭,埋伏,甚至是挖陷阱,什么好用就用什么,只要能够消耗火魔人的有生力量就行。

他已经想好了,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反正在周围的山林里,可不是火魔人的天下。他就不信了,一群外来的城市人玩户外还能玩得过他率领的土著队。

不累死这帮孙子,不算完。

在巫总管唱完出征曲之后,李顿也开始挑人。第一个人选是冲锋陷阵不二人选的雷巨。雷巨对此表示出全在意料中的臭屁表情,举起缴获的盾牌,蒲扇大的手掌拍打在上面,发出哐哐的响声。

“青木!”

被喊道的战士一脸激动地走到火塘边上坐下,他将成为出征的第二名战士。

“石猛。”

“岩石。”

……

“为什么没有我?”没有被喊到的战士只有一个,就是雷虎。他是雷巨的弟弟,原本李顿的想法很简单。别听古语说:上阵父子兵,打虎亲兄弟。可毕竟是打仗去,又不是过家家,万一要有个闪失,还能留下一个。就算李顿想好了避其锋芒的战术,可毕竟是打仗,能不能活着回来,他也说不准。雷家两兄弟,雷虎留在部落,至少能活一个。这次,他是被照顾的对象,仅此而已。

可雷虎并不领情,反而大为恼火。他觉得自己被小看了。可是边上的岩石很坏的告诉他:“雷虎,被生在福中不知福。你这小子哪里是看守部落啊!简直就是掉在蜜罐里。你要知道,我们都走了,部落的女人可不都由你一个人照顾了吗?”

岩石给了雷虎一个为所欲为的龌蹉表情。

“……”雷虎瞬间就懂了,眼神色迷迷地傻笑起来,心说:“这倒也是,可是……战士不是应该迎难而上吗?自己算不算退缩了,将来老了都没办法吹嘘自己年轻的时候多么勇猛……”一边流这口水,一边扭头看着部落最大的美女——春丽。这倒是一个好机会。

似乎看出了弟弟的小心思,雷巨怒吼一声:“你小子要是敢爬到春丽的身上,等我打仗回来第一件事就是——阉了你!”

雷虎被吓醒了,现实是残酷的,他当哥哥的一点也不想着弟弟,光知道自己快活,也没让当兄弟的跟着一起快活。部落真没有什么贞洁的概念,女人天天换男人也很正常。所以,在部落中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孩子父亲的当妈的大有人在。雷虎也不觉得雷巨不在部落的时候,春丽就不能是他的。压根就没有当叔叔的想法,也没把春丽当嫂子。

雷虎被雷巨一吓,心说:自己铁定不能留在部落,雷巨的不讲理的很,动不动就用拳头说话。他在部落每天对着美女流口水,能看,不能睡,还不如去找火魔人的晦气,杀个痛快。再说了,等回来之后,他就有了吹嘘的资本。

‘老子当年在战场上是如何的勇猛,孤身入敌营,将火魔人杀得屁滚尿流。’

雷虎态度坚决道:“不行,换人,我不能留在部落里。都要去打仗了,自然要部落最好的战士出征,雷虎虽然比不上雷巨,但也不比其他人差。至少……”

这家伙绝对是欺负软柿子,岩石恼怒地想到。没错,狩猎杀敌还真不是他的强项,比不过部落的其他战士也是情有可原的。可是当面被雷虎小看,还是让他羞愤地想要拔出长剑和雷虎比试一番。当然,这正中雷虎的下怀。这家伙真要比战力,一对一,面对部落其他战士他都没有把握稳赢,唯独岩石……

李顿也想过留下岩石,这家伙有前途。当然发明创造的能力一团糟,可思想很新潮,这至少对于部落的进步是有帮助的。加上战场上刀剑无眼,而他又是蛮牛战士中的唯一软肋……留下他是不错的选择。

可没想到,岩石非常坚决,要去!

这让李顿很为难,这才有了将雷虎留在部落的念头。可没想到,雷巨帮了他,为了防止弟弟做出叔嫂……那个啥的惨剧,干脆下了猛药,只要雷虎敢做,当哥的手绝对黑。这也给李顿提了一个醒,部落的关系,尤其是男成员和女成员之间,很微妙。这种微妙就是,没有任何夫妻概念,女人随便,男人更随便。这是这样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之前李顿不关心,是因为部落没有女人是他在乎的。

反正损失的都是别人,部落的规矩,除了不能给首领戴绿帽子,因为关系到血统和血脉,不能乱来。可除此之外的其他人,却随便的很。等回来之后,他该着手这方面的制度了。不过眼下还有正事要办,李顿对视岩石,问:“雷虎的态度很坚决,你不答应,他就要和你比划比划。你的意思呢?”

“爷有个毛的意思!”岩石神情不停变换,心里不住叫苦,带着一丝不甘说:“首领,难道就不能全部都带上?”

“不行,部落必须要留下一个成年男子,这是为了部落的延续。”李顿的口气不容置疑道,根本就不给讨价还价的余地。

岩石气恼道:“比就比,谁怕谁?”

蛮牛的战士从来不缺乏勇气,岩石也一样。可结果是他鼻青眼肿一瘸一瘸地离开,背影就是想是被赶出狼群的孤狼,悲愤欲绝。岩石一个人走出山洞,在林子边上唱着古老的牧歌。仿佛他被整个世界都遗弃了似的,尤其是在大半夜的时候,他还在唱,怪瘆人的。

选人结束,部落七个战士,将有六个战士跟随李顿出征,格桑这个求助者自然也是自动加入,加上李顿这个指挥官,人数达到了惊人的八个。这几乎是蛮牛部落成年男子倾巢而出,巫总管神情悲伤地走到了火塘边上,开口道:“饱餐!”

“蛮牛,前进!”

“蛮牛,前进!”

“蛮牛,前进!”

部落成员们情绪激动地几乎都是歇斯底里地大喊。声音虽然做不到整齐划一,但也有震耳发聩的震撼。

这让不属于蛮牛部落的格桑非常震惊,一个才几十人的部落,却喊出了千军万马的声势出来。他也不由庆幸不已,幸好,蛮牛部落的人太少,无力在周边扩张,加上部落的首领太年轻,缺乏足够的野心。要不然根本就不用等火魔人来,蛮牛部落就能把苍鹰部落活吞了。

这是出征之前的必备,战士在享受丰盛的食物之后,吃饱睡足之后,第二天踏上征程。在蛮牛部落的字典里,一个男人,一个部落的优秀战士,没有参加过战争,那么和废物没什么两样。可就算是如此,蛮牛部落的战士们非常尴尬的是,他们都没有参加过战争。就算是雷巨在战场上走了一遭,可那不过是误闯误撞而已,真正的搏杀都没有参加。

“李顿……一定要把所有战士活着带回来。”巫期待地看着蛮牛的首领,但李顿却嘴角发苦,他没办法做出这样的承诺。

这是李顿要求巫总管这么叫他的,这样做毫无意义,但至少能够让他清醒,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任何表现过于突兀的举动都是不合时宜的。就算是这样,李顿也一直在破戒。这种破戒是因为外部情况的促使,是被迫的反应。

比如说弓箭,还有陶瓷等等

而火魔人又是一个新的篇章,诱使着李顿想要了解这个被妖魔化的人群。实际上,在现在的蛮荒,火魔人才是构成主流社会的基石。反而部落……神国时期的辉煌早就落幕了。

第048章 我要去!

出征是很严肃的事。

因为预示着要死人了,不管胜利而归,还是落败而逃。

打仗,总归是要死人的。

而且出征之前的仪式也很严肃。

因为这是部落战士的信仰,是不可动摇的部分。

唯独有一点不太严肃,在李顿看来甚至太过放纵了,到处都是造人的场面,蛮牛部落还是一个僧多粥少的局面,眼看不知道再次见面是否会阴阳两隔,加上部落糟糕的传统,不堪入目的场景简直辣眼睛。

连李顿这位首领,平日里好不容易竖立起来的威严,都被女族人提起的勇气吓了个半死,好在他溜得快,守住了珍藏多年的贞洁……

李顿坐在他经常晒太阳的石头上,平常他是躺在石头上晒太阳,舒服的很。可现在,他只能晒月亮,要是在比较暖和的季节,自然无所谓,可是这已经快到冬天了!他紧了紧身上的狼皮大氅,这是他最值钱的家当,作为首领,有点失败。无聊的歪着头,心头却莫名地恼怒,为什么在蛮荒,很正经的事最后总会歪呢?

出征不是女人泪眼婆娑地给丈夫准备御寒的衣物,一针一线的缝缝补补,油灯下离别的情绪反复地酝酿,两人含情脉脉地凝视,嘱咐着家里的一些琐事……可为毛自己的部落临了成了一场无遮拦大会了呢?这种场面,连老司机都不见得兜的住啊!

不行!

一定要改。

按照的李顿的设想,蛮牛部落只能实行一夫多妻制,总的来说,一个战士会分到两三个女人。男人自然不会介意这种固定的关系,但是女人愿意吗?

还有一个问题,怎么分?

让自由配对?

还是用实力说话,主要靠抢?

或者干脆抓阄?

……

就算是最后配对成功,到时候女人反悔了;或者男人没有大达到女人的期望,想要换人,甚至自作主张给自己的男人戴绿帽子,怎么办?

李顿悲哀的仰天长叹,没有几百年的封建礼教,贞洁烈女是别指望了。别看礼教的东西害人,那是指固化思想,可是在家庭和睦上,还是很有建树的。和,这个字贯穿了孔夫子的道德理论之中,但需要时间的沉淀。可这玩意,在蛮荒世界,根本就行不通。别说男人了,要是用礼教的东西来约束女人,肯定会造反啊!

老娘就喜欢夜夜换新郎,你管得着?

别看李顿是首领,可要真犯了众怒,分分钟陷入泼妇阵中,想死都死不了。

李顿愁啊!

可一点办法都没有。

哎……

格桑呢?

这家伙不会也毫不知耻地加入出征庆典之中了吧?太不是东西了,他的部落刚刚遭受大难,族人性命堪忧,他还有心思去快活?但愿蛮牛的女人看不上,别看李顿的灵魂是来自后世,并没有太多的偏见。可对于基因,还是很看重的。苍鹰部落的基因在李顿看来,会让蛮牛部落的下一代遭受莫大的损失。

“我要去!”李造突兀地开口道。

李顿玩笑道:“小屁孩,刚才去那里了?”

“我一定要去,我要带着武器,踏上战场,用勇气和实力告诉所有人,我是一个战士,一个优秀的战士。”李造固执道。

李顿听到李造的声音异常的坚定,并没有回头。在他看来,小孩子的坚定,基本上是障眼法,说不定过一会儿就变了。就像是幼儿园里,小男孩振振有词地说:“长大后要当科学家。”可实际上,别长大了,稍微大几岁到了上学的年纪,天天哭闹着不想去上学的大有人在。科学家可没有赖在家里逃课的习惯吧?有时候更本就不要几年的时间,看到警察微风,理想瞬间改变的也多得是。

所以,对于李造要加入出征队伍的要求,李顿并不重视。

李造费劲地爬上了李顿坐着的大石头上,呼呼地冒着热气,胖子就这一点不好,就算是冬天,稍微运动一下也是一脑门子热汗,而李造就是这样的一个胖子。这家伙如果加入行军队伍之中,肯定会拖延行进速度的。

“我要去!”李造爬上石头,靠着李顿边上,学着李顿眺望远方的动作,重复着自己刚才的话。

李顿不是那种不近人情的人,但是李造,确实不在他的考虑之中:“为什么一定要去,给我一个理由?而且我告诉你,每一个加入出征队伍的人,要么就是战斗力惊人,是部落最优秀的战士。要么就是对周围的道路非常熟悉,拥有过人的穿山越岭的本事。或者是潜伏靠近,侦查的本领。要加入队伍,你总得会点什么吧?”

“我……我……我鼻子很好使。”李造想了想自己身上的优点,仿佛就剩下‘狗鼻子’的绝活,可这个绝活没什么用处啊!李造很羞涩地有点脸庞发胀,热乎乎地要脸红。

李顿笑道:“你鼻子再好用,比狼的鼻子如何?”

李顿没有说猪,实际上,猪的鼻子比狼一点都不差。这种神奇的生物不仅拥有特殊的繁殖能力,拥有超强的适应能力(核爆都不一定能消灭他们),如果人类自相残杀,最后世界上能够活下来的哺乳动物可能只有猪和老鼠,想一想都恐怖。

还有猪拥有一个难以想象的好胃口,几乎什么都吃,而且还吃的很香。

加上猪拥有敏锐的嗅觉,能够凭借鼻子就能闻到深埋在泥土之下的美食。好吧,这是造物主创造的逆天神物。

李顿甚至荒唐地想到,如果有机会的话,将猪作为部落图腾也不是不可以。

李造以往的行为,很切合猪的一切习性,唯一让李顿担忧的是这家伙的求生本领怎么样?

可仔细想一想,似乎也没有什么可以担忧的地方。李造经常一个人出入森林深处,这家伙要是没有点保命的手段,怎么能活到今天?

李顿却没有心动,带上李造的好处可能有,但坏处或许更多,摇头道:“部落需要血脉的延续,我带队伍出征,你必须留在营地,这是为了部落的延续。”

“可是……”

李造挣扎着想要反驳,见李顿毫无商量余地的语气,也有些害怕,他还没见到过他的这个大哥和他如此正式的谈话。低着脑袋,似乎是自说自话地开始了自己的独白:“其实,我知道,我很没用。可这不是留下来的理由。我想去,是因为我想要去,我想要证明自己并不是废物。”

“我知道。”人非圣贤,岂能无情。李顿听到这里,语气也软了不少。

李造继续说:“说到血脉,巫和父亲早就说过,我的血脉很稀薄,可能比雷巨的稍微好一点,但这又能怎么样?如果我还是现在的我,部落真的需要吗?”

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的无奈旁白,让李顿无言以对。

他想了想,似乎是对自己说,也似乎是回答李造的问题:“每一个人都是有用的,这无关乎血脉的稀薄和浓厚。活下去,并没有什么不对,活着才有希望,不是吗?”

“希望?”李造缓缓地摇头,气馁道:“我没有。”

“好吧!”李顿突然觉得,他应该给人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力,而不是作为一个高高在上的主导者,漠视所有人的念头,这和暴君有什么区别?

他在蛮荒,也不是需要证明自己吗?

李造想要这么做,没错。既然没错,就是对了。

既然是对了,那就答应他。

“那……我回去了。”李造发现那个不容反对的李顿又回来了,他失望的转身。突然身体好像被定住了似的,脸上浮现出不可思议的神情,猛然扭头道:“大哥,你刚才说的是……?”

“我答应了,蛮牛部落多一个少一个血脉继承者都无所谓。至少我们如果都死了,还有那个找寻祖地的老爹在,让他去为蛮牛部落的发扬光大而努力吧!”李顿说这话的时候,当然是很不满的。

当爹的太不负责任,将两个还没有成年的儿子丢在一个随时随地都将覆灭的部落里,自身自灭。说没有怨气,都是假的。关键是,李顿发现如果有一个血脉觉醒者的老爹在头顶挡风遮雨,他就能很轻松地当二世祖了,而这一切都让那个自私的家伙给破坏了。

看了一眼欢呼雀跃的李造,李顿在后面嘱咐:“回去早点休息,明天还要出发。”

第049章 无情

“怎么还有小孩?”

李造的年纪是硬伤,主要体现在身高上,如果按照横向的发展,他已经快要赶上雷巨了。格桑对于蛮牛部落之中混入小屁孩的行为非常气愤,这哪里是去救人,根本就在糊弄人。

李造眼巴巴地看着李顿,他这时候不适合开口,只有首领李顿才有资格和格桑沟通,别看苍鹰部落就格桑一个逃出了部落营地。可在外,格桑就是苍鹰部落的代表,而且还是唯一的代表。

对于格桑的质问,李顿只是轻蔑地眼神中流露出很多意思来,可格桑只听到对方的冷笑:“这有什么稀奇的?”

他的这种冷淡也好理解,苍鹰部落不是那个拥有四五十战士的部落了,如今的苍鹰部落已经成了过去。就算解救人质成功,能够活下来的部落人口都是一个未知数,而且多数是女人和孩子,战士的数量甚至可能比蛮牛部落都不如。格桑既然想要代表苍鹰部落,那么他就应该认清现实,他现在可是光杆一个,有什么资格挑肥拣瘦?

似乎意识到了李顿的冷淡,他也知道他质问一个部落的首领的选择很不妥当,可话已经出口,想要改是没可能了。格桑有点磕磕绊绊地解释:“李顿首领,我不是这个意思,这次蛮牛部落伸出援手去苍鹰部落解救被困的族人,格桑万分感激。可是你也知道,这是战争,不是小孩子过家家的,会死人的?”

“我知道会死人,但这和李造出现在队伍里有什么关系?”

“他能保护好自己吗?”

李顿点头道:“这不用你关心,他是去战场寻找战士的荣耀,生死已经置之度外。”

“这么点的孩子……”

说不吃惊那是假的,格桑想象不到蛮牛部落竟然会让十多岁的孩子参与到战争的第一线之中,或许这是蛮牛部落的生存之道,怪不得这个部落的成年男人那么少,说不定就是这种自大的行为害了他们。而在苍鹰部落,族人对孩子的态度过于宽容,加上他们拥有一片食物丰盛的领地,更加纵容了这种行为。

可另一方面,他对蛮牛部落又很是敬佩。

战士的毕生最求,就是荣耀。没有比荣耀更让战士在乎的了。

这也是为什么战士会将猎到的猛兽的牙齿做成项链,挂在头颈上当成最美丽的装饰品。很多战士对姑娘的追求的礼物,也是猛兽的牙齿。而在战场杀死了强大的敌人之后,战士会将最尊贵的战利品带在身边,如果不太重,或者携带方便的话,一辈子都不会丢弃,这是战士对荣誉的追求。也是今后炫耀的本钱。

面对李顿的回答,格桑无言以对。这是蛮牛部战士们的战力强大的秘诀吧!或许今后的苍鹰部落也该如此。他哪里知道李造出现在出征队伍之中,完全是一次意外。李造是因为李顿的离开而要跟着去,他哪里是想要找寻战士的荣耀。昨天晚上他和李顿说的话,根本就是一种托词。关于这一点,两兄弟是心知肚明,谁也没有点破。再说蛮牛部落论单兵作战能力是强,可这种强大更多的来源并非是极端环境中的磨练。要知道极端环境的磨练,经常伴随的是高比率的伤亡,蛮牛部落根本消耗不起这种训练,也无法享受这种训练之后的成果。

蛮牛战士强大的原因只有一个,基因。这是来源于中央部落的底气,当然,这话要是说出口太伤人了,会让格桑暴走的。

身材高大,膀大腰圆。欺负一个比自己矮一个脑袋的对手,自然会很轻松。加上不弱于其他部落战士的反应能力,战斗力自然那会直线上升。

蛮牛部落出征队伍之中吸纳了才十岁出头的李造,这让格桑又敬重的同时,还有点担忧,似乎蛮牛部落过于随意了一点,这样的态度对格桑来说很容易造成困惑。李顿对于解救苍鹰部落族人是否谁上心?

队伍终于出发了,得益于蛮牛部落的传统,军队是在黎明之前,迎着夜幕出发。这样的好处就是少了很多送别时的不舍。

蛮牛的营地也丝毫没有感觉到战士们已经离去,或者是根本就没人想要打破这种宁静。

抵达河湾的时候,天色已经发亮了,李顿要求部落战士开始休息,从河湾里提起鱼笼的那一刻,格桑倍受打击。心中大为不解,这样精妙的机关,蛮牛部落的人是怎么想出来的?不是听说蛮牛部落经常食物匮乏吗?看来传言并不可信。

只要有了鱼笼,河里的鱼简直就像是自己会爬上来似的,任人取用不尽。

“太阳到头顶的时候,队伍就能翻过前面的那座山,傍晚就能在山脚下露营,但是这不太安全,所以会选择在山上露营。两天的时间穿过森林,绕过盐谷之后,就能看到你们部落的白头山了……”

李顿将烤好的鱼递给格桑,说出了他的安排。格桑对鱼肉还是非常喜欢的,可惜眼下没有心思品尝这种美味。听着李顿的计划,让他忍不住在心头细细思量。可结果却让他大为吃惊:“三天的路,你们竟然要走五天?”

按照蛮牛部落的脚力,这点距离走上三天根本就不是问题,甚至两天都能到。可问题是,李顿不愿意这么赶路。

力气都花在了路上,到时候万一遇到了火魔人的搜查小队发生遭遇战,怎么办?

还是稳妥一些比较好。

李顿的稳妥却让格桑非常不理解,他焦急地想要抵达部落看到族人是否安然无恙。当然真正意义上的安然无恙是不可能的,主要是他想知道还有多少人活着?他不满李顿的计划也是正为此事,连格桑自己都没有发现,他这天的心情随着出征并没有放松,反而更加的焦虑和紧张。甚至连对李顿的敬畏也渐渐地忽略了。

面对格桑的质问,李顿当然不会妥协,他的理由更加充分,充分到让格桑无言以对:“行军自然重要,但是你不要忘记了,我们这是在冒险,正面交战根本就没有胜利的希望。人数上的差距是我无法忽视的存在。蛮牛部落虽然答应了解救兄弟部落的事,但作为首领,我不能让我的人去冒险?”

“可是快一点,总可以吧?”格桑倔强地说道。

“不行。”李顿不近人情道,根本就不给格桑继续说下去的空隙,开口道:“最理想的状态并不是在你们的营地解救人质,这样不理智。对于火魔人来说,他们就占据了战术上的绝对优势,以逸待劳。对于我们来说,唯一的选择就是攻其不备,才能可能获得成功。”

“啥意思?”

李顿瞥了一眼格桑,仿佛在鄙视对方的智商,好在接下来的话,格桑不至于听不懂:“我们在路上累死累活,而火魔人在营地休息,你说是不是以逸待劳?”

“那么李顿首领,我是否能够知道你的计划?”连对方的战术解释都听不懂,格桑除了脸红之外,还能做什么?

李顿摊开一张桦树皮做成的地图,其实这种地图很不好保存,用起来也要非常小心,一个不好,就会裂开。只能作为短期使用的工具,当然兽皮会好很多,可对于一场时间控制在十天之内的行动去浪费一张兽皮,也太不拿部落的财产当回事了:“这和你们过冬的食物有很大的关系,火魔人带的补给有多少,足够他们长时间在这片区域消耗吗?”

“恐怕不多,火魔人是轻装上阵,打的就是突然袭击。”格桑闷闷地开口:“当然也可能有后续的补给队送来给养,可这些无从所知。”

李顿平淡道:“和我的估计差不多,火魔人很可能会直接使用你们部落过冬的食物,在食物没有消耗完之前,他们恐怕没有后续的军队赶来。这也给我们的营救创造了条件。”

“如果他们有后续军队和补给队呢?”格桑忍不住担心道。

李顿鄙夷地看了一眼格桑,冷淡道:“蛮牛部落的战士直接回去,然后带领营地的族人迁移,我不能让我的战士去送死,明知道无法战胜的对手,还去浪费战士的生命。”当然他的话更多的意思就是,为了苍鹰部落而让蛮牛部落流尽最后一滴血,是不可能的。还有一个意思,就是把逃跑说成部落利益高于一切,李顿也是开创了蛮牛部落的先河。毕竟之前的首领都是愣头青,一言不合就开展,开展就死磕,压根就不管人数多少,打不打得过……当然,李顿的话还是让格桑感受到了冷酷和无情。

其实,这无关于李顿的冷酷,而是他作为一个上位者最理智的选择。只是对于苍鹰部落来说,太过冷血。

他甚至没有说,如果火魔人的搜捕队不分开,一百多人聚集在一起的话,蛮牛部落也不会出手解救格桑的族人。

他可不是来送死的。

注视着李顿的背影,虽然是坐在火堆边上但是格桑的身上还是传来阵阵冷意。李顿的冷漠让他至少明白了一个道理,对于李顿来说,只有蛮牛部落的人的命是命,而苍鹰部落?管他死活。至少在拿出足够的好处之前,他是不会出手的。

这一刻,格桑的嘴角安安发苦,他是孤身一人逃出部落的,身上还有什么值得让李顿惦记的呢?

不知不觉之间,他摸着脖子上挂着的一颗石珠,心头暗暗一动,自言自语道:“或许只能这样了,他不过是一个首领,或许根本就发现不了……”

第050章 拿钱不办事

半天休息两次,绝对不是部落战士吃苦耐劳的风格,可李顿却把这种风格改了,他甚至还要求行军过程之中要吃三顿饭。

荒兽啊!

蛮荒部落的规矩,从来都是一天吃两顿饭。就算是行军打仗,也没有破例的道理。难不成蛮牛部落特殊不成?格桑在蛮牛部落养伤也有一段时间,自然也知道蛮牛部落的习惯,一天两顿饭,早饭会晚一点,晚饭会早一点。当然中间打牙祭的事就看各人的本事了。

可李顿愣是说出了一个很强的理由:“蛮牛部落的战士正在长途跋涉行军,体力消耗比平时狩猎更大,自然要多吃一点,吃好一点,关键是吃好一点,这对保持充沛的体力很重要。再说做饭的问题,天气转凉了,能够吃上一口热的,自然不能吃凉的,要不然闹肚子会影响战斗力。”

蛮牛的战士一个个壮实地像头牛,吃生的都没事,更不要说吃凉的熟食了……这不是睁着说瞎话吗?

关键是吃饭不费时间,可生活做饭可费老鼻子劲了,时间都消耗在格桑看来毫无必要的琐事之上,让他忍不住担心李顿的诚意。

面对无耻的蛮牛首领,格桑不得不丢下内心的挣扎,整整一天时间,他都在为了自己那个疯狂的想法内心做着斗争。可是在他看来,如果用一个‘死物’换取部落活着的人的自由,还是非常划算的,更何况李顿也不知道那个东西的具体的使用方法,到时候还不是他想怎么说,就这么说?

可在做出决定的那一刻,格桑仿佛被定住了似的犹豫了一会儿,他突然很担心李顿的人品,这让他有种上下不靠边的忐忑。

可最后,为了族人,他还是决定从脖子下取下那颗不起眼的石珠子。这一刻,他感觉自己的心在滴血,苍鹰部落什么时候遭遇过这样的境遇?

而且遭此次大难之后,苍鹰部落就算是被救回来的族人,大部分都是以女人和孩子为主,因为这是奴隶市场最畅销的‘商品’,战士还能活几个,都是未知数。可以说,苍鹰部落除了那个巨石遗迹的秘密,所有的本钱都赔光了。

一颗普通的石头珠子,重量也感受不出什么特别来,李顿甚至觉得这可能是格桑的障眼法,试图让他相信,这颗珠子拥有奇特的魔力,可在李顿看来,这不过是一颗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一颗石头而已。

“石珠?”

“没错,这颗珠子是进入巨石遗迹的机关钥匙,拥有这颗珠子之后,等于巨石遗迹对持有者将不再设防。”格桑不舍地将珠子递给了李顿。

李顿掂量了一下手中的珠子感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如果可能的话,他希望有一把锉刀,测试一下这颗珠子的真伪。堂堂的巨石遗迹的‘钥匙’竟然是一颗普通的石头珠子,说出来就让人难以相信。因为石头珠子可不是什么稀罕物。那个部落里没有几个专职的石匠?就算是做起来难度高一点,大不了多花一点时间而已。做出一个一模一样的,不就能够开启巨石遗迹的机关了吗?

甚至根本就不用知道石珠的尺寸,只要对比机关的卡槽不就行了?

他在手中一抛一接地把玩起来,心底却在思量格桑的话到底有多少是真的。这家伙说石珠是打开巨石遗迹的关键,可问题是他也不知道如何打开。

钥匙不是钥匙。

锁不是锁。

这让李顿如何判断格桑的话是真是假,别以为部落的人淳朴就不会骗人。实际上,部落的人一点都不比外来的文明地区的人在信用方面好多少。但凡遇到占便宜的时候,搬出神灵来也不是没有见过。

格桑的视线随着李顿手中的珠子上下摆动,心却提到了嗓子眼,他忽然有点后悔将石珠给李顿了,本以为是一个不错的勾起对方贪婪的好计谋,可问题是看李顿的样子,这混蛋明显不相信啊!

这可怎么整?

拿回来吗?

恐怕还真拿不回来了。

而且珠子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看上去和普通的岩石没有什么区别。真要送出去再拿回来,恐怕就会引起李顿的怀疑,实际上格桑是知道珠子的用处,巨石遗迹的秘密一部分在这颗珠子上,但是苍鹰部落并没有将珠子存放在首领身边,就是为了防止一旦首领被抓,巨石遗迹的秘密就将彻底暴露出来。这颗珠子的作用也不是进入巨石遗迹,这和格桑对李顿的坦白有点偏差,这珠子是出巨石遗迹的关键。

可以说,巨石遗迹进入的秘密在苍鹰部落的首领手中,而出来的秘密就在这颗珠子上了。它其实是一件出门的‘钥匙’,而不是开门的‘钥匙’,格桑把其功用掉了个个之后,打算蒙骗李顿。

他其实根本就没有打算带领蛮牛部落的人进入遗迹。

之后的赶路之中,格桑提心吊胆地跟在李顿的身边,深怕这个过于年轻的首领将苍鹰部落最重要的一件宝贝给弄丢了。真要是发生这样的事,那么他的罪过可就大了去了。

好在李顿虽然将石珠在手中把玩,可并没有往草丛里扔的意思。

可就算是这样,李顿的做法也不让人省心,这家伙竟然还让雷巨几个用手中的弓箭打猎,美其名曰:“熟悉手中的武器。”

而当格桑怒冲冲地跑去找李顿理论的时候,李顿却总能用话将他怼回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这话很深奥,格桑根本就理解不了。

火魔人是大活人,而且还是战士,弓箭就算能够出其不意又能伤到几个人?攻击活动的猎物,是让战士熟悉武器最好的手段。只有这样才能在运动战之中歼灭对方的有生力量。甚至不用杀死对方,只要给火魔人造成足够多的伤员,就能够让他们顾此失彼。因为在战场上,一个伤病将会至少要消耗一个完好无损的战士去照顾,才能活下来……所以,箭术的提高很重要。

李顿甚至提着雷巨射到的一只狍子,对格桑炫耀道:“你看,这就是成果,只要继续下去,我们距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

脚步放慢,纵情打猎,还有心思琢磨吃饭的问题……

格桑悲观地发现,他找来的救援队伍仿佛是那家的贵公子带着奴隶们出来打猎的,而根本就不是去救人。可问题是,这和李顿告诉他的是截然相反,而且每次格桑找李顿去理论,都会被李顿很轻松地说服……才过了两天,格桑就开始怀疑起自己的人生,为什么自己打开的方式和别人不一样呢?

可当他试图去猜测李顿的想法的时候,总是懊恼地捂着脑袋想到头昏脑胀,没有结果。

格桑也就是个老实孩子,他要是在后世,就一眼看出了李顿的本质——拿钱不办事的混蛋。

第051章 战阵

在格桑看来,李顿拿到了苍鹰部落最为珍贵的宝物之后,就应该下令全速开拔,可火魔人不死不休……可结果让他很气愤,李顿依旧是不紧不慢地要求蛮牛部落的战士训练射箭,不过现在

蛮牛的战士终于开窍了,他们已经开始用弓射击移动靶了。

其实就是狩猎,而且效果很不错。可问题是,蛮牛的战士有一个算一个,面对固定靶子射出的箭总是飘忽不已。

这也有李顿揠苗助长的原因,他太着急了。

弓箭手被誉为拥有血统的职业,和剑士,重装步兵,骑兵分别区分出来,是有一定的道理的。这是一个需要长期训练,并且配备足够资源的兵种。而李顿呢?他能够做到的就是那十几把弓,几天时间想要让几个对弓箭毫无接触的人就成为神射手,本来这种想法就是不对的。可蛮牛部落的战士毕竟是战士,用他们的话来说,是蛮荒最好的战士,可惜人少了一点,但是对于战斗和狩猎的天性确实让李顿大开眼界。

森林里,山谷之中最好的移动靶子就是猎物了。

补充食物,加上实战训练,两者皆得。没有比这种环境下,训练实战更好的机会了。如果战士的射箭技术一直没有提高,李顿甚至有过一段时间准备放弃弓箭加入战场搏杀的范畴。到时候伏击的战术就是偷袭一波箭,然后冲锋。这样的战术缺乏对敌的有效杀伤,加上弓箭需要距离,比隐藏接近需要更长的冲锋时间,一旦火魔人有了防备,等于是给对方示警。反而还不如放弃弓箭的使用,直接隐蔽接近雷霆一击。至少,李顿可以保证,雷巨等人偷袭对方的话,一个接敌的火魔人活下来的机会很小。

这是纯力量的碰撞,根本就没有技巧可言。

可接下来呢?

蛮牛的战士会陷入火魔人的包围之中,接战顺利的话,打到对方心里奔溃,锁定胜局。

可就李顿手中的几个战士,火魔人就算是开始惊慌一阵,但稳定下来之后,恐怕心里优势已经建立,人数上的差距是无法弥补的一道坎。

所以,表面上看偷袭,是杀伤敌人很大的战术。可对于李顿来说,这是一个把自己和蛮牛部落带入绝境的险招,能不用,最好不用。

那么战术,武器的配置就尤为重要。

李顿没有料到他的战士对于移动目标有着让他瞠目结舌的战绩,连雷巨这个明显没有射箭天赋的家伙都能够射中比较大的猎物,比如说狍子。而青木被李顿寄予厚望的战士,已经开始将目标对准小型猎物,比如说兔子。

战士的表现优异,可作为首领,李顿却犯难了起来。

放弃弓箭太可惜,可是要用在战场,该怎么用?

这可是一个难题。

李顿琢磨了一夜,终于想到了一个适合十来个人的战阵,【鸳鸯阵】。来自于抗倭名将戚继光的创造。可实际上,戚继光是改良了【三才阵】,将原本人数在上百人的三才阵硬生生地减少到十几人的战阵,用来适应当初东南战场的需求。李顿之所以知道【鸳鸯阵】,并不是他对战阵有着很深入的研究。而是来源于课本上面提到过这么一段。

至于战阵,也没有多稀奇的,李顿原先对三国游戏可是很着迷的,加上其他战略游戏又有过涉猎,不敢说堪比古代的战术大家吧!至少比一般的中层军官知道的肯定要多。当然,训练士兵他是不会的,军训上的东西用在战场上会害死很多人。

可是,‘鸳鸯阵’的人数还是太多,而蛮牛部落根本无法凑足这么多的士兵。戚继光的鸳鸯阵配备的兵种是非常全面的,近战,防御,远攻,近攻都有,只要阵法保持完整性,就算是在千军万马之中,也能岿然不动。简直就是一个战阵中的铁乌龟,别人打不进去,他却能四处找人麻烦。

李顿要做的就是,将这个阵法的人数进一步减少。

火铳兵?

这个没有。

虎蹲炮?

也没有。

趟子手?

这个……算了,太影响攻击速度,这也是超长武器的弊端,防御范围增加的同时,也限制了士兵的速度和敏捷。

至于盾牌兵,让雷巨去就太浪费了,别说让雷巨当盾牌兵太浪费,就是让猛也浪费了。既然如此,干脆增加一个战士,组建成‘锋矢阵’作为冲锋的阵型使用。而后续的战士,用来充当两翼防护,加上箭术偷袭……

足够让火魔人喝一壶的。

急于赶回苍鹰部落的格桑听到李顿的要求,脸都绿了,眼前的李顿看着挺阳光的少年,加上脸上总是带着淡淡的微笑,让人有种错觉,这家伙无害:“格桑,我有一件事情要和你商量一下。蛮牛战士正在训练作战的阵法,但是你也看到了,熟练度还不够,配合不够默契。”

格桑很诧异,李顿怎么会这么好说话了?这家伙和颜悦色倒是不假,可是从来不会听别人的意见的主,用李顿的话来说:“你可以给我提意见,听不听,我不保证。”什么叫不保证,是从来不会听好不好?

这话说出来,李顿也很委屈,要是正确的意见,他自然没有一意孤行的道理。可问题是,他听到过正确的意见吗?

就像是解救人质的行动,格桑的意见是最快的速度抵达苍鹰部落的营地,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倒是很想说一句:“就是干!”

可问题是‘干’不过对方咋办?

就李顿手下的几个战士,一旦陷入了重围,很难有逃出来的希望。如果没有阵法,此战,必然全军覆没,等部落精锐损失殆尽,这是要动摇国本的……好吧,说这话,李顿也觉得有点脸红。

至于部落的狩猎队长雷巨,他的念头是,来一个,杀一个;来一双,杀一双。李顿根本就不想和这个脑子一根筋的家伙商量战术,根本就没法沟通。别看雷巨在多吃多占,霸占部落最好的武器,霸占部落最俊俏的姑娘,看着像是个阴险的反派。可是一旦上了战场,这家伙脑子都是懵的,眼睛是红的,挥动手中的大斧头,就是往前冲,往前杀,压根就没有其他念头和想法。他也不想一想,对付两三个火魔人,他会很轻松。可是来一百个呢?

找寻一个稳妥的战术,能够扬长避顿,将蛮牛部落在战场上最大的优势发挥出来,是李顿刻不容缓的任务。

终于找到了一个靠谱的战术之后,李顿发现在路上磨蹭五天时间似乎还是短了一些。

带着一脸无害的笑容,李顿的无害就不去说了,格桑很想说的是:“这家伙太无耻了。”不过这等大不敬的话,他是不敢说出来的。

在路上拖延时间就不说了,现在更是提出来要停下来演练阵法。

就像是一个被骗的怨妇,财色皆失,格桑的心情可想而知。

之后两天时间里,格桑像是看傻子似的看着蛮牛部落战士们嚎叫着往左边冲,然后往后边冲……

然后李顿跳出来像是一个小丑的样子,开始训斥手下。

“雷巨,你是【锋矢阵】的箭头,但也不能跑太快,要是后面的人跟不上,怎么给你后背做掩护?”

“我不用他们帮忙。”雷巨傲娇地开口。

可结果是把李顿气地暴跳如雷,怒气冲冲地跳上雷巨边上的一块石头,俯下头咆哮道:“那么就不要做箭头,把这个位置让给猛,你去拿盾牌。”

“别啊!首领,我慢一点,慢一点还不行吗?”雷巨听李顿要换人,顿时急了,看着自己的亲弟弟一脸期待地眼神,雷巨当时就怂了,盾牌这种近乎只能挨打的兵种,还是让自己的兄弟去当吧?这家伙比较弱,雷巨很有想法的想到了一个天衣无缝的理由。

李顿狠狠地瞪了一眼雷巨,意思简单明了,就是让雷巨知道小心点:“继续刚才的阵型,再来一遍。”

他已经将【鸳鸯阵】和【锋矢阵】尽量简化了,放弃了不必要的趟子手,整个阵法只有三个兵种,雷巨的重装步兵,盾牌兵并且兼剑士,还有就是在阵法中央位置的弓箭手远程打击力量。可是在训练过程之中,还是发生了很多问题。最大的问题是不掉不一致。十来次冲锋训练之后,战士们也渐渐地不耐烦了起来,李顿也知道,这帮人没多少耐性,要是阵法能够在战场上左右战争的最终胜利,在训练之中,自然会上心一些。

可眼下连蛮牛的战士都认为,他们是在陪首领‘玩’而已,谁也不知道李顿的阵法到底有什么用?

战士们觉得束手束脚,被限制了自由。

而李顿也累得够呛,可是他一刻也不敢歇息。要是有一个对手就好了,李顿心里这么想着,可哪儿找得到这样一个对手和蛮牛部落一起过家家?

想来想去,他想到了一种生物,野猪!

他顿时有了主意,在最后一次冲锋训练过程中开口道:“我们需要一个对手来验证战阵的优劣。”

“找火魔人?”格桑有点不信自己会听到李顿竟然想要主动出击了,其实在一次次的失望中,他快绝望了。

“火魔人太远。”

李顿摇头道。

雷巨想了想,呵呵一乐:“找一个附近的部落欺负一下。”

格桑听到这话,差一点气晕过去,附近的部落,不就是苍鹰部落吗?

蛮牛部落太欺负人,怎么着,觉得苍鹰部落还不够惨,还要落井下石不成?

第052章 战阵之威

找一个对手,数量不能太多,还要有足够的气势和死不悔改的傻气……

别看条件很多,可在森林边上,这样的对手还是多的,比如说野牛群,要是有人敢拿着石头对着野牛的鼻子、眼眶等薄弱部位用力扔过去,这傻货能追上半个小时,都不带停顿的。当然按照李顿的想法,蛮牛部落是对付不了这群大家伙的。次一点的就是野猪群了,力量要比野牛差很多,个头也小一半以上,这样的对手用来验证战阵的优劣,再好不过了。

当然也可以是其他部落的战士,甚至是火魔人的小股力量,人数在三十人以下,都可以考虑。

可其他部落的战士,一是没有条件,距离太远,就算有,李顿也不会选择。

就雷巨几个下手没轻重的主,别看是演练战术,到时候变成一场生死搏杀都有可能,不死几个人,根本就不会歇。

而火魔人,至少需要赶一天的路才能找到。

至于野猪……它们不会反对,当然反对也没用,本来他们就是蛮牛部落食谱中很重要的一道菜。

说干就干,蛮牛部落的战士个个都是丛林追踪专家,尤其是对野猪这种最为熟悉的生物。很快青木就找到了一个目标,这距离李顿突发奇想想要找个练手的念头说出来不到一个小时。山上下来的这群野猪的种群不算大,大概有三十来头的样子。其中大半还都是幼崽,顶着一头的刚毛,亮着獠牙浩浩荡荡地下山。

哼哼唧唧的声音嘈杂无序,放松的样子似乎这片山林谁也奈何不了它们。

野猪很放松的状态,仿佛像是在宣誓,它们就是这片山林的主人。当然野猪也有资格这么做,毕竟在这片山林里,能够对付他们的野兽并不多。甚至连狼群也只能对小猪崽下手,对于成年野猪群也没有太多的办法。这家伙皮糙肉厚,而且爆发出来的力量惊人,尤其一对大獠牙,一不小心就是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找到目标,也清楚对手的习惯。

可是李顿还是不由得紧张起来,他倒是参与过部落狩猎野猪的行动。而且还不是一次,有两次,但结果……很悲催。第一次‘挂’了,当然是前任那个倒霉蛋,可是说起来他还有点恨那个前任,那家伙要是不‘挂’掉,自己还在魔都享受着下午茶,看着街上美女往来,等到着晚上的艳遇……可现在呢?他不得不面对一群从来不知道洗澡是文明象征的野蛮人,还要一脸无奈地制定战术,第一个面对的敌人还是凶猛的野猪,说不定最后还会受伤!

第二次面对野猪的情况也不堪回首,他伤了,野猪死了……当然罪魁祸首是野猪。

这一次,是第三次。

所谓事不过三,李顿也在心里暗暗祈祷,自己面对野猪的倒霉劲,好歹过去算了。

“发财,发财,发财……”

哎……

李顿发现自己一紧张,在心里默念的词都错了。刚才明明想说:“平安,平安,平安!”来着。

好在没有说出声来,李顿环顾左右,受到部下汇聚的目光,心中暗道:“好悬。”好在及时变换心态,开口道:“按照战术要领和步骤,雷巨的进攻小组冲击之后,后续的盾牌跟上,保护好两翼的安全,弓箭手的目标……不是成年野猪,而是猪崽。”

“为什么是猪崽?”

蛮牛部落就算是经常狩猎野猪,也很少对猪崽下手。主要还是因为猪崽肉太少,就算是狩猎成功了,也没有多大意思。对于一群大肚汉,一个小猪崽多半会吃不饱。哪里像成年野猪,就算是母猪个头要比公猪小,但至少也有两百来斤,足够一群人饱餐一顿了。

李顿瞪眼道:“这是正常的狩猎吗?”

“不算是吧?”

雷巨等人迷茫地摇头,对于战阵他们多半觉得是没有用的东西。可谁让首领情有独钟呢?大不了陪首领过过瘾而已。再说,首领似乎对解救被火魔人俘虏的苍鹰部落的兄弟并没有多么热心,好吧,有可能没有兄弟了,只有妹妹。至于为什么没有阿姨,大娘……估计火魔人也不会将有限的粮食浪费在对他们利用价值的人身上。蛮荒人也是人,饿几天也要完。

李顿看出了部下的敷衍,可对他来说,这是他第一次率领部下作战。就是对手次一点,是一群野猪,可也不影响他对于战场上瞬息万变的担忧。而战士们的想法,估计还是一次狩猎。

“不要问为什么弓箭手的目标是小猪崽,这不是在猎场,也不是打猎,而是一场战争,就算是野猪比较傻,也不能掉以轻心。任何行动都要以保护自身安全为首,在自己安全能够保证的前提下,尽量多的杀伤野猪群。”

“战士上了战场,就不能有任何疑问,我需要你们做到的只有一条,服从,绝对的服从!”

“都听明白了?”

“好吧,首领,你说了算。”

作为狩猎小队的负责人,雷巨发话了,其他人自然没有疑问。当然,要说没有疑问是不对的,按照以往的狩猎习惯,蛮牛部落的目标通常只有野猪群内一头野猪,而收获也是如此。但愿这一次不要空手而归,所有的战士都有些担心。

格桑……被安排进入了盾牌队,他有点紧张。

感觉整个人都是懵的,蛮牛部落的这群家伙真是疯子,狩猎野猪的时候,哪里有冲入野猪群的疯狂举动。在他看来这根本就不是一场狩猎,而是找死。可问题是,他有求于蛮牛部落,想要退出都不行。

要是平时,他说什么也不会加入其中。

另外他也很好奇,李顿的所有举动都围绕这一个主题而动,就是解救被火魔人俘虏的苍鹰部落的兄弟。可是知道现在,李顿还没有跟他说过如何解救的细节,而这些东西很重要。格桑几次想要问,都被转移了话题,以至于他对解救计划一无所知。

“来啦!”

“来啦!”

……

青木作为战士中反应最快的一个,自然很不幸地接到了袭扰野猪群的任务,还有一种说法来解释他的工作——拉怪。

可惜他不是皮糙肉厚的肉盾,根本就无法应对一群愤怒之中的野猪。跟在他后面的是一群黑不溜秋的生物,气势如虹地嚎叫着,叫嚣着。其中有一个倒霉的家伙后背上还插着一支羽箭,在奔跑中晃来晃去,想必会很疼,李顿如是想到。

对于野猪来说,疼痛会刺激它们迟钝的神经,除非是无法忍受的痛苦,一般情况下,它们根本就不会退缩,反而会一往直前。

李顿观察着战场的情况,发出了进入临战状态的第一个指令:“青木绕开战阵,从阵后进入阵中。”

青木当然不会犯傻地直冲战阵的箭头位置,那个地方雷巨正虎视眈眈地盯着青木身后的野猪群,要是自己傻乎乎地迎上去,迎接自己的很可能是雷巨的脚丫子,这还是对方心情好的时候。

气喘吁吁地进入了战阵中心,来到了李顿的身边,李顿看了一眼青木的状态,有点担心道:“待会儿要是不稳定,就不要开弓了,交给雷虎他们几个。”

青木毫不在意地笑道:“首领,这场面我经历的多了,你放心,不会影响弓箭的准头。”

李顿点头表示之后,举起手中的弓大喊道:“蛮牛,攻击!”

“杀!”

雷巨配合地喊道,他发现面对一群野猪根本就和一对一的时候是两种情况,那种正面的冲击力是绝对无法相比的。就算是野猪群中没有公猪,但是十来头个头小一号的母猪展现出来的气势也要比一头落单的公猪要强大很多。至于野猪群中没有公猪,这很好理解,公猪并不喜欢群居。和所有不负责任的父亲一样,公猪只有在母猪需要的时候才会出现,这关乎到它的自由和幸福。离开了猪群,它获得了自由;回到了猪群,他拥有了幸福。

蛮牛部落的战士终于开始动了,而战阵刚移动的时候,格桑就很倒霉的挨了一脚,下脚的是李顿。原因是他的反应慢了,导致阵法出现了缺口。

而格桑也有苦衷,他就是被雷巨那声撕裂心肺的喊声给惊住了。好在他没有抱怨,而是跟着其他人开始行动。

正面接触不过是电光火石的一瞬间,雷巨一马当先迎上了打头的野猪,一斧子下去,那头倒霉的野猪已经进气少出气多,而正是这一瞬间,野猪群愣了一下,可奔跑起来的猪群根本就来不及多想,惯性迫使它们只能往前。

猛的动作也丝毫不慢,单手小盾防止野猪的獠牙攻击,而另外一只手中的长矛避开野猪的肩胛骨,直接刺入肋部,直中心脏。野猪轰然倒地,在地上不甘心地扒拉着小短腿,可惜眼中的光彩已经散开。

盾牌兵也和野猪正面接触了,轰的一下,撞击如同石锤击打在空木头上,再看拿着盾牌的雷虎,仅仅是退了一小步而已。比较倒霉的就是格桑了,他的力量根本不能和一头成年野猪硬碰硬,要不是青木在他后背上撑了一下,他说不定就倒地了。

平时看着有些呆傻的蛮牛战士一旦进入了作战状态,立刻就爆发出了让人惊叹的杀伤力,仅仅一个瞬间,一半的野猪倒地。而李顿也开始寻找自己的目标。

边上的青木弓弦嗡的一声,一头小猪崽被钉在地上,羽箭尾部还不停地颤抖着。

再看自己,李顿有点脸红。好像射出去的两箭都偏了,忙拉第三次弓弦,箭飞射而出,撞击在石头上的声音有点沉闷,碎裂的陶箭炸开之后,却把边上的小猪崽吓了一跳。

咕哩

咕哩

卷着尾巴,惊叫着跑入了草丛之中……

第053章 战果惊人

野猪是不怎么聪明,脾气还很不好,可不代表它们会义无反顾地去送死。仅仅一个照面,一半的成年野猪被击杀,或是被重伤倒地奄奄一息,小野猪死了一地,连打头的气势最强的头领野猪也被杀,这时候再不跑,还等什么时候。

可蛮牛部落的战士却在发愣,犯傻。

他们的脑子完全是一团浆糊的状态,有的人脑子里想着:“爷们已经这么牛逼了,还有谁!”

可脑子随着野猪群的逃跑也渐渐地开始清晰了起来。

战阵!

这就是战阵的威力!

被他们小看的,认定是首领胡闹的玩意,没想到会迸发出如此强大的杀伤力。

就连李顿也在回过身之后,看到了被他们屠杀的野猪群。没错,只能用屠杀,除了格桑因为身体体弱,加上受伤之后恢复不足,受了一点轻伤之外,其他人毫发无伤。而且双方的较量不过是在电光火石之间,收获却惊人的达到了蛮牛战士狩猎半个月的数量。这还是在雷巨等人运气暴涨的时候。

要是点背的时候,空手而归也常有的事。

“首领,我们……”

雷巨眼神中流露出和浓烈的战意,原先他认定了李顿在路上故意拖延,是因为他也看到了蛮牛部落全军覆灭的危险。可现在,拥有了战阵之后的蛮牛战士,谁还能挡得住?这时候对火魔人避而不战,太说不过去。

他当然不会为苍鹰部落考虑,部落友谊这种东西在蛮荒没有市场。

雷巨之所以想要对火魔人动手,那是因为火魔人距离蛮牛部落的营地很近,近到只需要两三天时间,火魔人就能包围蛮牛部落的营地发起攻击,部落的根基就可能被在对方的攻击之下覆灭。先下手为强,打架是这个道理,打仗也是这个道理。至于会不会打得过,这可不是雷巨的脑壳想的问题。

好不容易说一句正儿八经的话,按照蛮牛的传统,很快就会歪了。

这次捣乱的不是岩石,而是雷巨的亲兄弟雷虎,相比当哥哥的深谋远虑,当弟弟的自然要帮腔:“是啊首领,我们应该回去。”

雷巨睁大眼珠子好奇地盯着亲兄弟,他想不出来回去,回到哪儿去?回部落营地吗?这有神马意义?

难道是学习首领的以逸待劳的战术?

李顿表现出相当的民主,这取决于他心情的好坏,至少五六头成年母猪的战绩,加上一地的小猪,足以验证他改良的战阵的威力,蛮牛部落终于拥有了自保的武器,心情自然不会太坏。就给了平日里没有多少存在感的雷虎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雷虎,你就说一下,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雷虎惊讶地看着周围,他感觉好像哪里错了。对了,他刚才只不过是习惯性地帮腔大哥雷巨的建议。当然这种行为也可以是拍马屁,反正只要雷巨开心了舒服了,雷虎就有好处。让他说,说什么?雷虎的脑袋晕晕沉沉的,根本就有想要说的好不好。

哼哼唧唧一会儿,绞尽脑汁之后,雷虎才想到了一个不错的主意:“当然是回去狩猎啊!首领,你看我们就一次攻击,将野猪群给击溃了,如果我们的目标是成年野猪,放弃小猪崽的话,收获也是惊人的。现在已经是初冬了,野猪在山上呆不住,可以为部落增加食物储备。另外我们还能抓小野猪,养着等这帮小家伙长大了,都是肉!”

感觉自己已经走在了正确的道路上,雷虎很得意地补充一句:“就是干!”

格桑的脸黑了!

雷巨的脸也黑了!

当然格桑不能表示太过激烈的反应,他需要蛮牛的这帮人给苍鹰部落卖命。可是雷巨不管这些,他抡起巴掌在雷虎头顶就是一下,怒道:“我刚才说的是这意思吗?”

“你刚才说的‘就是干’,我也说了,没错啊!”雷虎很委屈,也很无奈。蛮牛部落的人就是这么不讲理,当然雷巨被前首领挨打的时候也不少,就算是巫要是看不顺眼雷巨了,照样跳起来抡起大巴掌往脑袋上招呼。

至于为什么要打头,这属于传统!

传统是不可逆的。

雷巨丝毫没有感受到雷虎的委屈,怒火快把他的胸腔都开填满了,怒道:“我说的是干人,你说的是啥意思?”

“干人啊!我还以为是干野猪呢?”雷虎这才发现,他刚才理解错了意思。错了,就要挨打,这在蛮牛部落没有其他的惩罚招数。

“干谁?”

李顿捂着脸,感觉智商再一次被侮辱了,兄弟俩个明明说的是很正经的事,可交流的过程中充满了老司机的腔调,还让不让人好好说话了?

“火魔人,是火魔人!”

雷巨的语气顿时激烈起来,他终于发现为什么自己领导狩猎小队的战绩很糟糕,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手下太蠢。甚至比野猪的智商都好不到哪儿去,导致他一直孤军奋战,无奈没有回天之力。

青木加入:“我们当然要干火魔人,多稀罕啊!首领弄出来的这个战阵不就是对付火魔人的吗?”

格桑激动地看着青木,他甚至有了献身的准备,假如……假如他是个女人,说不定这辈子就认定了青木,他要给青木生猴子。其实也不用假如了,如果格桑这长相是个女人,青木会弄死他的,太尼玛吓人了。

不过青木话锋一转,对准了格桑:“只不过战阵之中有些滥竽充数的人,会导致战阵发挥不出原来的效果。首领……”青木一脸讨好地对李顿说道:“让我去担任盾牌兵吧!格桑根本就不像个男人。”

好吧,格桑觉得自己的感激错对了一条变脸的狗,他甚至在心里默念道:“蛮牛的人都是混蛋,一直都是。”这个判断其实早在格桑的心底里了,可惜,这家伙太感性了,受不了一点刺激。

猛嘲笑道:“格桑的射箭也不过关,只能应付一下固定的靶子,面对活动的动物,根本就是滥竽充数的家伙。青木你还是做好你的弓箭手,跟在哥哥身后吃想的和辣的。”

青木为什么要当盾牌兵,不就是因为盾牌兵至少是在战斗的第一线,可弓箭手在蛮牛部落的战士眼中,完全是躲在背后放冷箭的阴险人,别人看不起的存在。尤其无法忍受的是,还要被猛这家伙嘲讽。蛮牛的人性格爆裂,根本就不吃激。

格桑耷拉着脑袋,他羞愧不已,原来自己才是整个攻击阵型中的累赘。气馁,不该在一个战士的心底冒出来,因为一旦这样,战士也就失去了面对失败的勇气和永不服输的斗志。

激烈的讨论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还有烧到自己身上的危险。李顿摆手打算了部下的争论,黑着脸道:“你们胡说八道些什么,格桑最近受过伤,身体还没有恢复。再说弓箭手同样重要,这是远程打击的最要手段,也是战阵最为核心的灵魂。”

李顿拔高了弓箭手的地位,接下来高举手臂,命令部下:“继续熟练战阵运转。”

“格桑,你去杀猪!”

格桑气晕在野猪边上……

第054章 李造的逆袭计划

山林里再一次响起蛮牛战士大呼小叫的喊声,还有野兽惊慌失措的叫声,还有被惊起的飞鸟……狼走虎贲的热血场面。

蛮牛部落仿佛脱胎换骨了似的,称霸了整片山林。如果没有荒兽出现的话,这片山林的野兽只有两个选择。第一种,被这帮精力旺盛,破坏惊人的蛮荒人给折腾死;第二种结果就是搬家。

野兽迁移的动静自然很大,铺天盖地的兽群奔跑起来之后,是任何生物都无法阻挡的。

好在蛮牛部落的危害,还没有到山林大火的地步,野兽们决定潜伏下来,等到这帮蛮人折腾够了、发泄够了、累了……之后,它们再出来活动。

格桑羡慕地眺望野兽群传来呼叫的地方,他想要加入战阵之中。哪怕就当一个弓箭手。之前他不同意当弓箭手,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自尊心的作祟。这种念头其实很可笑。他的自尊心真要是特别强的话,不该抢盾牌兵的差事,而是直接替换雷巨、猛,这样的锋矢阵的剑锋位置。充当整个战阵的先锋。

可惜……

他没把握。

如果真要提出这样的无理要求的话,不管李顿是否答应,格桑都需要和雷巨、猛几个打一场,出于对战士荣誉的捍卫,就连部落首领也无法干预。这同样是蛮牛的规矩,格桑很纳闷,为毛蛮牛的规矩这么多。要是在苍鹰部落,格桑根本就无惧于任何人的挑战,就算不会赢,至少也不会输。可是在蛮牛……他竟然被嫌弃了。就连盾牌兵的位置,都是考虑到他是苍鹰部落的成员,出于礼貌,李顿拍板的结果。他如果再不知好歹,一味地要求提高战阵中自己地位,对蛮牛的战士来说,这是挑衅。而挑衅的结果很可能是他一脸坚贞不渝地被摁倒在地上,翻着白眼,坚决不求饶。

这不是他的臆想,而是一天之前看到的一幕,施暴方是那个叫猛的家伙,一脸的横肉,遒劲的肌肉如同磐石一样坚硬,要不是身高和气势无法和雷巨相比,蛮牛的第一勇士估计就要换人了。而受虐的一方他也很熟悉,是雷虎。不信邪的雷虎,很倒霉的上演了失败者没有面子和人权的一幕。

“哎……”格桑有点伤感。

“哎……”

“咦!”格桑惊叹,他刚才好像是感叹了一下,怎么有回声出现?是不是自己最近比较虚,耳朵都出问题了?

“哎!”

这下格桑才发现那个声音的来源,相比格桑来说,李造的境遇要更加糟糕一些。毕竟只能算是少年,个子也不高。放在战阵之中,留在外围担任防御人员,没有人会放心。这和年纪无关,却和力量、身高有关。

李造的力量还不足以和任何一个成年战士相比,他的出现等于是战阵先天的缺陷。可实际上,李造的力量并不弱,只是没有任何一个人给他一个展现的机会。至于李顿,他这个当哥的,同时也是部落首领,在对待李造的问题上需要慎重。

于是李造就很神奇地成为了远程打击的一份子,拿着弓箭在战阵中央的位置,偷放冷箭,倒不是因为年纪小,拉不开弓。事实上,李造能够很轻松的拉开弓,并快速地放箭。准头也还好,在部落之中也不算太差。至少在战士中不属于垫底的存在,算是中游水准。可还是那个问题,身高太矮,他根本无法看清战阵之外的情况,还有可能会伤到自己人。背对李造的战士往往会后背发凉,强烈要求让李造另谋他就。

可除了战阵,他还能去哪儿?

只能杀猪了。

格桑的嘴唇哆嗦的颤动着,心头一片灰暗,感觉人生从此无望,眼神呆滞地让人忍不住可怜他,要是在新时代,绝对是能领残疾补助的主。

“没想到我,苍鹰部落的第一勇士,被誉为白头山最强者,在蛮牛部落竟然沦落成为和孩子一样的待遇,我还有什么资格沾沾自喜力量的强大?我还有什么资格成为一个勇士?”

这些话都是他的内心独白。格桑在坠入自己人生最灰暗的时期之后,一直在走下坡路。直到他刚才发现,已经垫底了,才仿佛惊醒了起来,他不能自甘堕落下去,苍鹰部落的族人还等着他去解救。他要像一个真正的战士一样,面对困难和挑战,迎难而上。

打定主意之后,格桑的脸色潮红,仿佛感受到了身体中失去的力量又回来了。自信再一次增强。他决定,等到李顿带着蛮牛战士回来之后,他要向奚落他,嘲笑他的蛮牛部落的战士挑战……等等,雷巨,真心打不过,算了,放过他。

猛就是一头牲口,根本就没有赢的希望,也放过他。

青木,这家伙很灵活,力量也很强……

雷虎,倒是个不错的选择,这家伙傻,好对付。可力气也同样不小,战斗经验几乎是本能,这就可怕了。而且雷虎的实力和他应该是一个级别的对手,没把握啊!按照看棋高五段的说法,格桑其实还是稍微弱一点的,不过对战起来,两人应该可以打成旗鼓相当。这是两人的战斗风格决定的。雷虎的战斗风格大开大合,几乎和雷巨一个路数。可雷巨的力量至少是他的两倍,体能也要比他好太多。所以,时间一长,雷虎的弱点就暴露了出来。到时候,就是格桑的机会。而格桑的唯一能够战胜雷虎的战术就是前期避让,后期猛攻。

环顾一圈之后,他很悲哀地发现,自己有把握收拾的恐怕就只有李造了。在苍鹰部落,一向看不起孩子的格桑,气馁地发现自己在蛮牛部落只能落到欺负孩子的境遇。

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信心,差点又有崩溃的迹象。格桑一咬牙,一跺脚,干脆就和青木打一场,输就输了,至少要捍卫战士的荣誉。

好不容易燃气斗志之后,格桑有点可怜起来李造,人就是这么奇怪,之前还同同病相怜,可一转眼,有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居高临下俯视埋头杀猪的李造,假装关心道:“李造,你怎么也过来杀猪?”

“他们不要我!”说起被队伍剔除,李造就伤心不已。

他当然还有自知之明,比不过雷巨和猛这样的成年勇士,可是比雷虎这样的傻缺,他可是集智慧和力量于一身的才俊。他也不想一想,有长成方砖一样的才俊吗?原本他想要挑战雷虎,至少能让自己知道不足的地方。可是蛮牛的战士根本就不应战,不是不敢,而是丢不起那个人。雷虎自然也不会冒着欺负孩子的恶名和李造角力。

被忽略的同时,连李顿也不好多说话,只能默认了这一结果。

格桑同情地点头道:“他们太骄傲了!”

他的意思再简单不过,蛮牛的战士是厉害,强大,但也有不可一世的缺点。要高于顶,根本就不屑和不如自己的人打交道。格桑暗暗发誓,他一定要给这帮家伙还看,主要是雷虎,对付其他人他没有多少把握,可是面对雷虎,他至少可以保证自己不输。就算在力量上不如对方,但是在灵活上,格桑要占很大的便宜。给自己打气的结果就是,他也膨胀了,自信满满道:“等他们回来之后,我要向雷虎挑战,找回战士的荣誉。”

“是吗?”一直低头忙着事的李顿这才抬起头,脸上洋溢着憨厚的表情,随即眼皮耷拉下来道:“那么你要是挑战赢了之后,会不会看不起我?”

“怎么会?”格桑就差跳起来表决心,李造虽然是个孩子,可他是李顿的弟弟,亲的。为毛要加后面一句呢?格桑也觉得很奇怪,但是看着真不像啊!

李造流露出真挚的热情和炙热的崇拜,自信满满道:“我支持你,一定会赢的,要给雷虎这傻蛋一点厉害瞧一瞧,别小看了人。”

格桑发现,蛮牛部落并不是都是混蛋,还是还有好人的。彼此交心,真诚相待,他相信李造的话每一句都是真的,就连打赢雷虎的愿望也是真的。终于,在蛮牛部落找到了一个可以真心相对的朋友,格桑感受到了久违的欣慰。

可接下来李造的话顿时让他开心不起来了,就见李造胖乎乎的大脸笑眯眯地盯着他,开口道:“你要是挑战的话,雷虎不会拒绝,这是战士的荣誉。只要你不输,要是打赢他的话就再好不过了,到时候我再挑战你。”

见格桑要开口,李造根本就没有给他插话的机会,接连说道:“雷虎这帮家伙竟然看不起小孩,不敢跟我打。到时候爷们让他们看看,小孩也不好招惹,也有男子汉和勇士。”

格桑脸上好不容易露出的笑容,凝固了,收敛了,最后黑了,跟锅底似的。

他这才发现,李造并不是要和他交朋友,期待他用战士的方式击败雷虎,并没有多少好意的成分在里面。李造的想法很简单,格桑击败李虎,然后他再击败格桑,剧本完美的演义了一幕逆袭的戏码。

格桑最后发现,他原来只是一块踏板,被雷巨等人践踏也就罢了,连蛮牛部落的李造都在准备欺负他,难不成他是泥捏的不成?

李造一边说,手中的活也没停,双手抓着一头成年野猪,估计有两百多斤的野猪,低吼一声甩到一块石头上……这一刻,格桑彻底醒了,他首先在蛮牛部落,这是一个非人的部落;其次,最后一个可能给他带来友谊之光的李造,也很不幸地上了他的黑名单。所以,蛮牛的人都是混蛋……最后,他觉得识相的话,最好还是放弃对雷虎的挑战。就刚才李造表现出来的力量,几乎和他相当了,按照李造阴险的性格,很可能会留一手。

到时候悲剧的人一定是他,肯定没有别人……

傍晚,夕阳西下。

营地点起了火堆,烤起了野猪。

李顿对于肥美的母猪肉没有大爱,反而鲜嫩多汁的烤乳猪让他食指大动。

蛮牛部落的战士有一个算一个,都已经膨胀到了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的地步,反正天地之间,爷们最牛逼,这就对了。

肆无忌惮地喧哗。

肆无忌惮地嚎叫。

安全?

这等幼稚的想法需要考虑吗?

森林之中,老虎需要考虑安全的问题吗?

而与此同时,李造的眼神一直盯着格桑,后者自然是心知肚明,可没法搭茬啊!这家伙绝对是不怀好意。而格桑的脑海里想出被一个孩子欺负的场面,他除了用死洗刷自己身上的耻辱之外,别无他法。

格桑最后实在受不了李造炙热的目光,低声向李顿讨了守夜岗哨的活,落荒而逃。

李造发现计划落空,臊眉耷眼地去问哥哥讨教计谋,好家伙,这家伙学坏的根源已经找到。大致说了一下自己的计划,李顿点头之余说道:“你失败了?”

不询问,结果已然知晓。

格桑的中途离开,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我觉得一开始格桑已经上套了,可为什么会失败呢?”李造大惑不解道。

李顿想了想,开口道:“你给他的支持力度不够,你要假装崇拜他,盲目地崇拜他的力量,长相,乃至一切,让他自信雷虎不堪一击。自信也是实力的一部分,在我看来,格桑的实力和雷虎差不多。两者谁赢谁输都不一定。决定他们胜败的关键在实力之外,自信是一方面,还有运气。”

“然后呢?”李造急切道。

李顿笑道:“等到他和雷虎的角力结束之后,如果他赢了,你的机会就来了。如果他输了,那么一切照旧,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假如到时候他赢了雷虎,却不肯和我打呢?”李造点头认同,他不是傻,而是对这种事没有经验。李顿的点拨顿时有种拨云见日的明朗。

李顿淡然道:“挤兑他,就说他连小孩子都怕,不是男人,不是勇士……”

“然后等到他头脑发热的时候,我再把他踩在脚底下……”李早兴高采烈地接话,他发现距离成功和辉煌,就差那么一步,太可惜了。

两兄弟探讨**格桑斗雷虎,然后击败格桑的计谋。如果格桑不如李造,那么雷虎更是不如。李造自然有资格进入战阵,顶替雷虎的位置。

不过两兄弟显然没有考虑到其他人的感受,这是晚上的聚餐,大家都是围坐在火堆边上的,而作为当事人之一,雷虎都快哭了,委屈道:“首领,我在边上呢?”

第055章 气动

“他可以吗?”

“应该可以吧!”

“我看悬。”

在格桑的背影陷入夜幕之后,青木开口道。他的这种想法在蛮牛的战士中很普遍,尤其是这几天,格桑的实力被蛮牛的战士洞察自后,地位就直线下降。一开始,他们真被格桑的苍鹰第一勇士的名头给吓住了,连雷巨都对格桑燃起了熊熊的战意。

可十多天的接触之后,所有人都发现,格桑不过是个’花架子’。根本就不值一提。原先还有格桑受伤的原因在其中。可就在今天,他们对战野猪群的时候,感受最深的就是青木了,他能够肯定地感觉到当时格桑的力量只能抵挡成年野猪八成的冲击力,要不是他在后面撑住了格桑的后背,说不定会摔倒。力量能够堪比野兽,就算是不如一头几百斤重的野猪,在现代,也是非人的存在。可是在蛮牛部落,这根本就算不上是一个合格战士的表现。

在野猪群里摔倒的结果可想而知,力量再大,也抵挡不住野的獠牙对身体的伤害。

真要是不惧野猪的獠牙,除非是刀枪不入的境地。

这是传说中的大能才拥有的实力啊!

格桑要是有这份能耐,他根本就不用从火魔人手里逃出来的,而是直接将试图偷袭的火魔人全部杀死。

雷虎觉得在格桑的问题上,他是有足够发言权的,咳嗽一声之后,开口道:“守夜又不需要太强的实力,只要人够警觉,睁着眼,基本上就没有问题。不过鉴于格桑屡遭打击,心灵受到摧残,我建议,我们应该选用备选方案。”

青木撇嘴道:“别扯没用的,你说的备选方案到底是什么?”

“再派一个人去,既然你们都不放心他,干脆就当他不存在,用我们自己人好了。”雷虎还没说完,感觉到周围有几道目光一下子汇聚到他的身上,就算平日里自大狂妄(在弱者面前),可在部落中,雷虎的地位还真不高。根本就不可能受到部落集体的瞩目。事出反常必有妖,感觉不妙有点的雷虎结巴地问道:“你们……都看着……我干嘛?”

猛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地开口:“你说的很有道理。”

“一般啦!”雷虎有点受宠若惊。

青木嬉笑道:“虎哥开窍了。”

“少来,我不吃你这一套,你虎哥一直英明神武来着,只是你没有发现而已。”面对青木,雷虎少了那份实力上差距而造成的拘谨,多了一份自然。

雷巨瞪眼道:“一事不烦二主,既然是你提议的,干脆你去守夜。”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一般雷巨发话之后,要是首领没有异议,是不会更改的。

感觉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雷虎磨磨蹭蹭地从温暖的火塘边上站起来,一脸地萧索和无奈。他恨不得抽自己几个嘴巴子,让他多嘴。本来相安无事,挺好的,就是因为他抖激灵,没想到最后还要轮到自己守夜。

“等一下。”

李顿开口了,蛮牛的战士自然要听。随着战阵的威力初步显现。李顿在部落战士中的威望一下子跃升到了老首领同等的地位。

雷虎都快走出篝火的亮光之外了,听到了李顿喊他,立刻飞快地飘到火塘边上。一脸期翼地防御要聆听首领的教会,以至于有所得。

李顿早就吃饱了,蛮荒人没有消食的习惯,除了吃饭睡觉之外,他们的活动量之大,每时每刻都在消耗着大量的体力。之所以喊住雷虎是他另有打算,李顿在地上抓起一把干草,差掉了些许手中的油腻,或许只有这一刻,他还保持着现代人爱干净的臭毛病,在蛮荒,根本没有人这么做。李顿擦干净手就站了起来:“你上半夜休息,下半夜守夜。”

雷虎期期艾艾道:“首领,要不还是我上半夜守夜吧?”

“不用?”

李顿挑眉道,心头隐隐有种不爽利的感觉。雷虎这家伙不会又要闹妖吧。

雷虎自作聪明道:“首领,上半夜守夜轻松一些,下半夜守夜累……”

见李顿不说话,脸色却越来越难看,雷虎好像知道自己的破嘴又说错话了。以前岩石在的时候,那家伙一直给自己挡雷的。可惜,这家伙已经被剔除出了狩猎队伍,已经不算是正儿八经的蛮牛战士了。尤其是在岩石竟然也学会了拍首领的马屁之后,雷虎更加鄙视他。

李顿意味深长地看着雷虎,后者一脸惊恐的样子,仿佛忘了做作业的小学生,紧张且害怕:“雷虎,你早晚会因为一张破嘴到大霉的。”

说完,李顿踏步进入黑夜之中,反倒是雷虎有点摸不着头脑的四处张望,想要找一个聪明人询问一下首领话里话外的意思:“你们怎么了,都这么看着我?”

雷虎发现自从岩石被剔除了狩猎小队,名义上已经不再属于部落战士的那一刻,他的地位不但没有涨上去,反而坠落深渊般的无法挽救。周围的眼神明显很不善,连带着平日里对他不管不顾的大哥都带着责怪的味道。

“首领说的是客气话,你还真敢让他去给你守夜?”青木恶狠狠地说道。

雷虎可不怕他,这家伙仗着一手潜行的手段,在狩猎小队中颇有地位,但想要蛮牛战士排名的第三把交椅,还要过虎爷的这一关。对于实力相近的人,他们之间的竞争关系才是最大的。雷巨、猛这样的凶人,几乎没有人去挑衅他们在部落中的地位。反倒是实力相近的几个,经常咬成一团。

雷巨也发话了:“雷虎,你做的不对。”

“没什么说的,揍他!”

说话的青木第一个上去,就像是发出了惩罚的命令似的,一群人围着雷虎就是一顿胖揍,青木打了两拳之后,果断的退出了战斗圈,在一边煽风点火:“雷虎你也不动一动脑子,首领的体力没有我们好,训练又幸苦,要是他休息不好,怎么带着部落强大?”

“雷虎你小子太没有眼力了。”

“首领的身体本来就瘦弱,加上帮助我们训练又幸苦,你还敢让他去守夜,良心都让狼给调走了!”

……

雷虎的一顿打不说多冤,也是稀里糊涂的存在。等到他反应过来是青木这小子故意使坏,脑子才清醒了一些。突然想到了蛮牛的一条不成为的规矩:“首领守夜不就是部落的传统吗?首领要去,难道我去拦着,这是让首领背负破坏部落传统的恶名吗?”

有理走遍天下,雷虎觉得他好不容易站在了真理的制高点上,意气风发,爽朗地大笑起来。雷巨捂着头,也不知道雷虎这傻蛋开心个什么劲?难不成被打傻了?

最后,在真理面前青木退缩了,他表示用下半夜的守夜来获取雷虎的原谅……

他故意在营地外绕了半个圈,目的就是不想让人看到他的失落。格桑趴在营地不远处的一棵树上,眺望营地的方向,感觉牙花子都有些瘆得慌。蛮牛的家伙还真的有发泄不玩的精力,白天折腾了一天,到了晚上还要打架,这帮家伙到底是吃什么长大,怎么会如此会折腾?

悉索声在不远处出现,是拨动草木的声音,格桑顿时警觉起来,双耳都竖听响动传来的方向,手已经按在了武器之上,缓慢地从树上往下滑。

野兽?

这片林子白天被蛮牛战士祸害地够呛,没想到夜晚还有野兽出现。

格桑首先给踏入他警戒区的闯入者下了一个定义,如果是人的话……周围可没有什么部落。唯一的部落就是自己的苍鹰部落,还被火魔人攻陷了。不过很快他就失望了,闯入者仿佛销声匿迹一般,突然消失了所有的动静。

他该怎么办?

回到营地部落?

万一是一只兔子呢?

到时候,他会再一次成为蛮牛部落嘲笑的对象。

好纠结的感觉。

可是没有响动了,他在黑夜之中怎么去发现对方?他可没有夜视的能力,唯一的办法就是想办法靠近对方。格桑周身的感觉器官都警惕起来,深怕放过一丝一毫的动静。

一分钟过去……

十分钟过去了……

没有,依然没有。

正当格桑准备放弃的时候,一连串,节奏很快的呼吸声传来……

偷偷靠近,扒开灌木草丛,就着月光微弱的亮度,他看到了一个人,很熟悉的感觉。因为最近他一直和这个人打交道,而且还恨得牙痒痒。

李顿团座在草丛中间,边上伸手可触的地方是武器,而呼吸声正是从李顿的方向传来。

格桑从脑子里冒出了一个词:“修行!”

蛮牛是完全王族血脉的继承者吗?

不会是真的吧?

在部落中间,传言只有王族的血脉才有完整的血脉修行的功法,而李顿的举止正是印证了这一传说的真实性。如果李顿的身份地位如此之高,蛮牛部落战士的强大也就说得通了。可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蛮牛部落的整体实力如此之弱,以至于只有不到十个战士?

一系列的问题困扰着格桑,他一动不敢动地趴在原地,深怕惊扰了李顿。他也怕李顿对他不利,毕竟他无疑之中发现了对方的秘密,而这个秘密对李顿来说很重要。

其实,李顿所做的哪是什么修行。他连最基础的功法都没有。

就在一个小时之前,他换了一个格桑守夜的方向,准备吸收魔晶中的能量。当初第一次无意之中的吸收,那种力量的增幅让他无法自拔。之后的两天时间里,他一直在琢磨自己如何才能吸收魔晶中的能量。当然,他也想到这会不会有副作用?

可是想到自己的实力,在森林中自保的能力比李造都不如,他就一刻也不敢耽误。

随后的几天里,他终于找到了吸收魔晶的办法。很简单,放开心扉,放轻松,心如止水般的平静,几个深呼吸之后,手掌中传来一丝丝的暖流,这股暖流会顺着经脉汇入丹田之中。唯一限制吸收的条件就是身体内能量的储存达到零界点。也就是满了,吸收的能量也自然会停止。

李顿发现,只要两天时间,他就能够再一次吸收魔晶中的能量。

唯独让他担忧的是,每一次的吸收之后,魔晶的消耗几乎是前一次的一倍,而增加的力量和身体的增幅,是相当的。也就是说,在不久之后,魔晶对他来说将完全无效。

失去了增加力量的唯一办法,让李顿有些懊恼。

而这天晚上手中的魔晶是第二块,第一块魔晶已经变成了普通的石头,被他丢弃。而手中的魔晶也已经用过一些,恐怕还不够支持一次的消耗量。一开始的过程和前两次都一样,经脉中流动着暖流,而这股暖流很听话地进入丹田。可是当他快吸收到了一半的能量的时候,囤积在丹田之中的暖流仿佛突然跳动了一下,犹如活过来的生命一样,跳动着如同脉搏一样的节奏……

噗通。

噗通。

第056章 燃

火红的魔晶像是流光溢彩的宝石,光彩夺目,能量发出的光芒如同阳光下水波的折射,在魔晶表面忽隐忽现。可就如同流星,这股光芒来得快,去的也快,当魔晶暗淡下来的时候,原本火红色的魔晶变成了白色,当第一道裂缝出现在魔晶表面的那一刻,透明白色的魔晶失去了最后生命似的,在裂缝边上出现了一道灰色的痕迹,随后这道痕迹蔓延开来,最后变成一块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石头。

如果说前两次的吸收魔晶的过程是涓涓细流的话,整个过程很长,至少要两三个小时。而这一次,却成了一股无法阻挡的洪流。洪水所到之处,片瓦不留的,而洪水过后,恐怕也将是满目疮痍。李顿从坐下吸收魔晶的那一刻,到发生状况的时候,才不多十几分钟。这样的速度,连李顿也是始料未及的。

结果,他体内的气息不再是小桥流水的宁静,而是大江大河的咆哮。

别说格桑被吓傻,就连李顿也被吓傻。

他被吓住不是因为丹田里的气息不稳,而是他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没错,他失控了失去了对身体的完全控制,除了脑子是清醒的之外,身体的其他部位都不听使唤,连动一下手指头都动不了。

失去了身体的控制也让他惊慌失措起来,努力想要收回对身体的控制,却找不到任何办法。可现状是他如同在水下,周围都是水,而他却被水草给缠住了,只能徒劳的挣扎,而挣扎过后,等待他的恐怕就是死亡。

丹田之内的气息,膨胀缩小,仿佛像是复苏的心跳一样,一声急过一声。

噗通。

噗通。

怎么办?

李顿咬着牙,努力想要站起来,可是身体全然没有反应。而暖流也渐渐的热了起来,随即变烫,最后变得滚烫。仿佛像是一堆干柴之中有火星,随后小火星变成小火苗,最后燃烧成熊熊大火。火焰窜起来的那一刻,就预示着将吞噬周遭的一切。就算是火焰最后熄灭,作为燃烧物的干柴也将变成一团灰烬。李顿似乎已经预料到了,气息习惯之后,他的身体将彻底被摧残……没有以后。

在修行上完全是个门外汉的李顿,这一刻品尝到了胡乱修行的苦果。

随着丹田气息的流动,翻滚,之后身体百骸之间都像是针扎火燎一样疼痛,可李顿却连因为疼痛而喊叫的能力都没有。早知道是这么一个结果,他说什么也不会胡乱尝试。就算今天晚上没有吸收手中的这块魔晶,他经过两次的实力增幅,已经不弱于部落中的猛。就算是和雷巨相比,也不过只有一线的差距,甚至这种差距可以通过熟悉战斗技巧来弥补。他已经是蛮牛部落最强的人之一了,可是,李顿还是没有满足,贪心让他如同黑夜走在悬崖边上,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坠入深渊。

这样的实力,在蛮荒足够自保。要怪就怪他太贪心了。想着战争一触即发,他虽然贵为部落首领,却没有首领该有的实力。这让他非常担心部落的凝聚力。他固执地认为,他只有独享蛮牛部落第一强者的身份,才能将他的意志变成整个蛮牛的意志。

以至于忽略了智慧有时候更重要。在他几次对部落的出手中,让部落的普通族人对他有了一种依赖感。解决食物问题之后,设计出弓箭的雏形……一系类的举动,都让他获得了族人的尊重。而这份尊重会在时间的酝酿下,变成敬仰。尤其是战阵的出现,更是俘虏了战士的心。

贪心。

这才是让人陷入绝境的原罪。

此时此刻,李顿也无力去后悔,他仿佛置身在燃烧着熊熊烈火的火炉之中,整个人都被火焰包裹住了,身体内的水分都被蒸干了,失水过度让他连最后的一点身体的控制也将失去。视线变得模糊起来,已经在昏迷的边缘,残留的一点意识,仅仅只能告诉他,他还活着,还在煎熬。

要妥协吗?

要放弃吗?

李顿嗅到了死亡的威胁。

其实他在失去对身体控制的那一刻,就嗅到了死亡的威胁。可是电光火石之间,根本就来不及让他有所防备。加上他本来就不是意志坚定的人,生长在新时代的年轻人,要说自己志向坚如磐石,说出来恐怕连自己都不会相信。

在痛苦袭来,倒他无法忍受的那一刻,他第一个想到的是放弃。这没有什么好丢人的,动不动就和命运抗争的人,多半不正常。

如果人死了之后,灵魂不灭,或许他还能在另外一个世界从新开始。如果灵魂都没了,那么也不存在,生死的意义就相当于结束。可是他是死过一次的人,自然知道灵魂有可能不会消除。虽说不敢肯定,但还是有一定的把握。

可活了呢?

或者说再次重生了呢?

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失败。

失败了第一次。

就有第二次。

还会有第三次。

……

或许有人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可大多数人在面对联系的失败之后,会习惯的。这才是可怕之处,就像是突然离开羊群的羊,迎接它的命运要么是鞭子,要么是石头,还有可能是牧羊犬的撕咬。

李顿一想起自己并不算长的一生,仿佛做了很多事,却又似乎什么也没做。他不过是一个浑浑噩噩的普通人,过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生活,家庭美满,但总觉得缺少一点什么。

一辈子就这么蹉跎过去,仿佛到老也不知道燃烧的激情为何物。

李顿也是如此,他前生就很平凡,按部就班地跟着社会的潮流,不至于掉队,也冲不到前头。平凡的好处就是不会被批评,也不会被表扬,但更多的可能是被遗忘。

重生蛮荒之后,他抱怨过,失望过,甚至绝望过。可到头来,他发现蛮荒并非是一无是处,落后的社会不正是自己能够一展雄心的时代吗?他小心翼翼的融入蛮牛部落之中,树立自己的威望,之后可能会吞并周围的部落,这是一个可以缔造他很多梦想的时代。要做弄潮儿,首先要会水。可是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实力,在一切都一拳头说话的时代里,实力成了他唯一的,也是最后的障碍。

放弃了,怎么可以放弃!

难道他看到了崛起的希望之后,还会甘心做一个普通人?

“见鬼的命运!老子不信了!”

李顿在心里暗骂了一句,他已经不能开口,自然无法大声喊出来。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想要站到周围最高的白头山上,对着狂风,对着天地,大声地喊出来。

狂乱的气息从丹田往外冲,一直往上,五脏六腑都仿佛移位了,如同一根棍子在胸腔内搅拌,这种痛苦,已经完全超脱了疼痛带来的负面。面对如同狂风海啸般的冲击,李顿终于在失去身体控制之后第一次开始反击,残存的意念第一次冲破了封锁,可惜却被狂暴的气息席卷,消失的无隐无踪。

如果在重生前,李顿或许放弃了,这根本就抵挡不了嘛!

可是现在的他,至少能够面对打起精神来,咬着牙,准备第二次的反击。当然,迎接他的很可能是第二的失败,或许努力之后还是会失败,可总好过逆来顺受的无动于衷。此时此刻,李顿唯一能够控制的也就是大脑了,可就连大脑也是仿佛要炸开来似的难以承受,他却硬生生地忍受着这种非人的痛楚。

回想着第一次封锁气流的前后,感受着潮汐一般的气流,眼神异常空明,寻找了暴乱气息的弱点。

“就是现在,给我堵!”

如同被狂风吹到的垃圾桶,李顿这一次又失败,可他却兴奋地想要大声狂笑,因为他发现,自己的堵截,似乎能起到作用。

这一次的堵截气息,导致他双耳双目都渗出血迹,可他却浑然不知。一次次地迎接着气息的冲击,一次次地大败而归。不知不觉之间,他竟然能够咬住牙,甚至感觉到脖子附近的力量。

李顿心头一喜,他终于撑过了气息的冲击,还没有被击倒,甚至还将气息压下去了一丁点……

第057章 生死一线

汗如雨降,却在流出的那一刻被蒸腾,李顿的周遭如同裹了一层浓密的雾气,根本看不到他在雾气之中是死是活。要是在白天的话,白雾就很寻常了。可是在晚上,月光也不太明亮,李顿身边的雾气看上去是灰黑色的。如同邪恶的亡灵一样,让人从心底里产生无尽的恐惧。

此时的李顿,已经是在油尽灯枯的凶险时刻。他只是凭着惯性一次次地坚持了下来,脑子都是木讷的,浑然不知。一切都是下意识的行为罢了。

可在格桑的眼中,这哪里是李顿修行中凶险的一刻,完全是大魔王变身好不好?

苍鹰部落的老首领也是血脉继承者,也觉醒过了,实力可要比他这个部落第一勇士要好看多了。可在格桑的印象之中苍鹰部落的老首领的实力也不过比自己强大些。至于是否有雷巨强大,这就不得而知了。可就算是如此,苍鹰部落的首领的表现还停留在人类的范畴上。可是李顿展现出来的秘密……已经是非人的存在了好不好?

蛮荒世界是敬重神灵的,格桑也是一个虔诚地对神灵有着敬畏的,有信仰的部落成员。按理说,他应该匍匐在地,埋下脑袋,表示对李顿的敬拜。可他对李顿的印象糟糕之极,怎么可能会将李顿当成神灵一样看待呢?

于是在第一时间,格桑认定了李顿是让人想起就害怕的邪恶魔王,是神话故事的大反派。

在黑暗之中,被自己折腾出来的浓雾包裹着,已经诡异之极。

尤其是刚才还有微弱的光芒闪现,格桑就是打破了脑袋也想不出来,这是个人能做出来的事。

深怕自己因为太过吃惊,喊叫出来,格桑甚至咬住了一根比手指略粗的树枝,而因为太过吃惊,硬生生地将树枝给咬断了。

吧嗒!

头皮一麻,后背冷汗一下子就滋了出来,格桑的心头顿时有一个念头在脑子里闪现:“完蛋,被发现了。”

硬着头皮,格桑正准备站起来表示他是路过,无疑窥视李顿的修行和功法的那一刻,他有点迟疑,仿佛李顿根本就没有做出反应,也没有开口的意思。就好像……不会不,没有被发现,是自己多疑了?

这个念头在格桑的心里冒出来之后,侥幸的心思就变得越来越强烈。似乎自己慢慢会退去的话,李顿恐怕也不会知道。

这时候的李顿哪里有心思分神,可话又说回来,就算是他发现边上多了一个人,还是他无法信任的格桑,恐怕也无法做出过激的反应,更不要提杀人灭口了。就算他的身体无恙,而且实力已经比格桑强了很多,可真要一击必杀,让对方死于非命,这几乎不可能做到。而当下,他甚至连抬起手臂的力气都没有,整个人像是被一圈又一圈的麻绳捆住了似的,根本就无法动弹。反倒是格桑要是胆子大一点,反倒是杀李顿易如反掌。

他此时正在生死挣扎的关键时刻,进一步,或许只是活下去。

而退一步,可能就是深渊。

所以,他别无选择,根本就不能退。

“给我堵。”

“给我封!”

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狂暴气息的冲击,一次又一次的险象环生,却没有彻底被击溃。就如同在暴风雨之中漂泊在大海之上的小船,上一刻被巨浪高高的抛起,而下一刻,却坠入谷底。只要一个小疏忽,或许就是船沉人亡的局面。

李顿死死地咬着牙,疼痛已经变得麻木,到了人承受的极致之后,神经开始疲倦,灵魂却强壮了起来,仿佛疼痛不那么剧烈了,让他有了喘息的机会。实际上,气息在身体里横冲直撞,经脉被撕扯之下,被硬生生地撑大了一圈,这种痛苦是常人无法忍受和想象的。可并非仅仅是疼痛而已,也有好处。

他当然不知道,就算是知道李顿也不想要这个好处,爱给谁给谁,爷们承受不住。

可他哪里知道这些,就感觉经脉之中仿佛能够承载一些气息冲击的余波,仿佛被扩充了一些。不过连养生太极拳都不会耍的李顿哪里知道这些道道,还以为身体已经被摧残到支离破碎的地步。

就像是一条秋裤,它的主人是一个长腿美女,体重在98斤,身高至少168,前凸后翘……然后这条秋裤被身高158,体重200近的绝望闺蜜给穿了一次……秋裤还有未来吗?还能受到女神的青睐吗?

答案呼之欲出了,不能!

而李顿此时此刻的对身体的感知就和那条被肥妹撑大的秋裤一样一样的。

就算最后他撑过去了,撑过了最难熬的时间。

结局或许不太好,或许不会残疾,但身体的损伤在他身上是实实在在的,他不相信经历了这段生死变故之后,会毫发无损,这不科学。

可即便如此,他也想要活着,活在他能够主宰的这个世界。虽然他所谓的主宰的范围很小,不过是蛮荒一个破落的不能再破落的部落的一个小首领。但他也不想活在一个庸庸碌碌的世界,他再也不想成为一个从属者,听从命令的机器,一个灵魂被禁锢的行尸走肉。

李顿也是走进了死胡同了,他所在的蛮荒根本就不是科学能够解释一切的世界。

或许这个世界的科学是以另一种方式存在,而不是他所知的那一种。

活下去!

活下去!

凭着这份意念李顿都不知道他压制了多少次,也不知道多少次从生死悬崖边上活过来。如今,他就奄奄一息地,只有胸口的那一口气没有消散,才预示着他还活着,还在和命运抗争。如果是普通人在弥留之际,眼神肯定会涣散,可李顿的眼神却清澈而通明,仿佛能够洞穿一切。

也不知道是李顿运气好,还是点太背。

他一个对蛮荒的规则毫无所知的傻小子,胡乱修行却意外找到了修行的法门,可是没有功法,他也要抓瞎。误打误撞之下,闯入了修行之中,可结果他却如同被堵在下水道的老鼠,横冲直撞。

要是他边上有一个懂得修行的人,如果蛮牛部落的前任首领在他身边,或许他根本就不会走入死胡同。

气息可不是压制才是最理想的办法,需要引导,正确的引导。

实际上他如果让气息顺着自己的经络冲击玉庭,也就是头顶的法门,他或许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一个让他惊叹,却无法理解的世界。可这一切,硬生生地被他堵回去了。

李顿不懂。

格桑也看不出来。

反正在格桑看来,李顿故意隐藏实力,这种行为太阴险了,太不蛮荒了。淳朴如山谷里的马兰花一般的他要是撞破了李顿的秘密,按照格桑理解的剧情,他肯定会被灭口的。

一步。

两步。

如同灵猫般轻盈,格桑动作缓慢地后退,正当他窃喜李顿没有发现他,自己很快就能摆脱李顿的感知区域的时候,他的身体突然像是被定住了似的,如同木头一般,时间停格下来。就在李顿的边上,一头炎虎出现在视线之内。它可是山林的王者,全身如同烈火一般火红的皮毛之下,是比岩石还要坚硬的骨骼。

不带尾巴也有三四米长,加上短小难看的尾巴,好吧,也就三四米左右。体重直接达到了成年野牛的样子,只有传说中的荒兽才是炎虎的克星。它根本就不用潜行,就能获得足够的食物。不过炎虎的可怕不在于它的强大,而在于它的食谱中最喜欢的永远是人。而且在夜幕下,这种强大的生物也很好辨认,它的眼睛就是它最大的特征,在夜幕下,火红的眼睛如同狼幽蓝的眼睛一样容易辨认,而且绝对不会认错。

不过炎虎没有在第一时间采取行动,它好奇地打量了一下李顿,野兽的第六感告诉他这家伙有点实力。不过比强大的森林之王,还是差一点。炎虎骄傲地想到,在森林里它无惧任何强者。或许是成年之后,它就没有遇到过让它退缩的存在。

至于格桑?

是蝼蚁……不会,准确的说是食物。

炎虎盯着格桑看了一眼,把格桑吓得想要拔腿就跑,可问题是他的两条腿根本就跑不过炎虎的四条腿。

尤其是炎虎淡定的眼神,仿佛已经吃定他了,让他有种无限的幽怨。

格桑绝望地想要爆发出人生最后一次的辉煌,他决定给蛮牛部落的那帮混蛋示警!

救命啊——

第058章 闯入者

声音嘶哑,甚至根本就传不远。

格桑绝望地发现,自己仿佛一只被群狼环视的小白兔,眼神恐惧,心里奔溃,连逃跑似乎都忘记了。

没错,也许是太多的惊恐叠加到了一起,口干舌燥,声带出现了一些问题,而且面对炎虎,他确实没有丝毫的把握能够活着逃走。努力吞咽了一口口水,全当是润嗓子了,格桑再次大喊:“救命啊!”

……

时间仿佛被定格了一般,格桑、李顿、炎虎,除了李顿还在挣扎之中,但他也已经发现了身边出现的猛兽,也觉察到了格桑的存在,但他现在根本就无法开口。加上心头一慌,让好不容易压下的气息开始涌动起来,他不敢在分神,忙着和气息争夺身体的控制权。在获得身体的彻底掌控之前,一切都是徒劳的,一切都是无用功。

好在格桑的喊声帮了他,让他至少知道了身边有一个人在,而这个人的实力虽然一点,但是拖延一下野兽的进攻还是可以做到的。当然也可能被野兽吃掉,然后吃饱喝足的野兽迈着小碎步离开消食去了。

格桑也没有动弹,他惊恐地发现炎虎的目光中带着戏谑,越过李顿痴痴地看着他,这种感觉很不好,甚至比刀架在脖子上的感觉还要糟糕。或许在它看来这个人很滑稽,大半夜的喊什么喊,喊破喉咙也没有人答应他啊!

最后就是炎虎,作为强大的生物,它有傲视森林中一切生物的傲气,当然除人之外,可一个两个人确实奈何不了它。

呼噜……

呼噜……

营地里的呼噜声此起彼伏,声音嘈杂地如同在羊群之中。青木算是比较觉轻的战士,他在睡梦之中好像听到有人喊‘救命’。用胳膊顶了顶边上的雷虎,后者茫然地做起来,睡眼朦胧地张望了一会儿,自言自语道:“换班了!”

“不是,我好像听到有人喊‘救命’。”青木犹豫着告诉雷虎,他也不敢肯定是否是听清楚了,毕竟上一课他还在熟睡之中。

雷虎撇嘴道:“做梦都不让人安生,人都在。”

青木想了想,好像是真的。

于是,雷虎后背一躺,脑袋咣当一下撞在地面上,呼噜声继续。青木眼珠子转悠了一会儿,打了个哈欠,翻个身继续睡。

格桑都快绝望了,这帮没有义气的家伙,自己喊救命了,都没人来帮忙。如果雷巨等人过来,只要手中带着武器,炎虎可能就会知难而退了。而格桑一个人根本就应付不过来。他还有一个疑问,为什么李顿一直没有出手?

是啊!

李顿在他心里已经是大魔王的存在了,可是这家伙还真能忍。难不成他不知道炎虎的厉害吗?

李顿还真的不知道炎虎有多厉害,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听说过,也没有遇到过这种生物。他才来蛮荒几天啊!能够整明白蛮牛部落的事已经很不错了。加上苍鹰部落的突然事件,满脑子都是留下来?或是逃跑的念头。根本就无暇去打听蛮荒各种情报的时间。

炎虎好奇地看着格桑,脑袋晃悠了一下,觉得这家伙是个傻子。仰起脖子在空气中闻了闻,咦,意外发现。好像还有人,可为什么都没有动静呢?野兽的鼻子是非常灵敏的,事实上,在蛮荒时代,人的感官也没有退化多少。就连李造的鼻子都能当缉毒犬来用,更何况是顶级野兽的炎虎?

这家伙眼珠子不停转悠,视线在李顿和格桑之间来回,似乎在犹豫,当食物只有一份的时候,当然吃下肚子是最保险的。

可问题是两份?

炎虎糟糕的智商开始犯嘀咕:“两只两脚羊,到底吃吃那一只?好纠结!”

别看格桑人高马大的,似乎是顿大餐,可炎虎已经对食物的大小并不在意,反而对于实力更加青睐。强大的人,身体内蕴含的血脉更加的浓厚,滋味更加香甜。它是已经有了初步智慧的生物,或许继续成长之下,可以成为荒兽。想到这里,炎虎口中的唾液就忍不住顺着伸长的舌头往下淌,涎水滴滴嗒嗒地掉落在草丛之中。犹豫再三,它做出了一个决定,把好吃的先吃了。

通红的眼睛盯上了坐在地上的李顿,凶光毕露,比手掌长的剑齿和下颚微微张开,后退猛然发力,嗖的一下就跃在空中,前爪往前探,如同匕首般的爪子弹出,这是炎虎的杀招,猎物的生死就在这一扑和一咬之间。

可李顿对此仿佛浑然不知,依旧坐在地上,此时他周身的白雾已经散去,能够清晰地看清李顿的双眼都闭着。空气中微弱的血腥气,似乎还能解释刚才李顿所经历的生死凶险。格桑已经不忍看下去了,似乎下一刻,他将看到的就是李顿被炎虎大口咀嚼的血腥场面。可李顿依然没有反应,甚至没有反抗。

飞在空中的炎虎,越是距离目标,越是兴奋,眼珠子都散发着妖异的光芒。

可当它快要一击必杀的那一刻,它却犹豫了,仿佛空气中有一种很淡的味道,就连炎虎野兽的本能都嗅的不是太清楚,可这种味道却真实地存在。而且炎虎讨厌这种味道,这让它很不舒服,尤其是这种味道是从李顿身上散发出来的,还是血液里散发出来的。

妖兽啊!

这是火晶的味道啊!

炎虎在要咬上李顿脖子的那一刻,扭过头,闭上嘴巴。火晶也就是魔晶,因为魔晶通体红色的原因而得名。不仅炎虎不喜欢这种味道,在蛮荒没有人会喜欢。因为火晶有毒,拿着没事,可吃下去的感觉如同火焰在胸口燃烧,量大的话,会被活活烧死。

也就是李顿,傻乎乎地把魔晶当个宝贝,还以为是修行的资源。

事实上,根本就不是。

汽油终究是汽油,这玩意就算是浸了再多的百年人参也不是补药。

再说蛮荒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吸收魔晶的,也只有李顿一个人有这份能耐,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是他的灵魂,并不属于这个世界。他打破了蛮荒的规则,而这一点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发现。

视线中,一头巨大的野兽飞扑而来,李顿就算是觉得自己实力暴涨,恐怕也难以应付,再说他根本就没有能够掌控自己的身体,干脆闭上眼睛心头暗道:“吾命休矣!”

说时迟那时快,炎虎七八百斤的重量撞击在李顿的身上,虽说炎虎已经避开了一些,毕竟他讨厌火晶的味道。可还是将李顿撞飞,噗……

一口血从嗓子眼飞射而出,正好全部没有浪费,都喷在了炎虎的身上。

这一变故,炎虎都傻了。

动物清理毛发的习惯是用舌头舔,但是李顿的血液中浓烈的火晶味,如同致命毒药一般,让它根本就不敢下嘴。要是不清理的话,毛会打结的,要是继续不清理,会秃的……到时候一只秃毛的炎虎,这让和它好过的母炎虎怎么看它?

是不是会觉得它已经老了,不行了?

这让它曾经和母炎虎生下的小崽子们怎么看它,会不会不认它这个父亲……把他当成隔壁老王?

一连串的后遗症让炎虎起地暴跳如雷,却无可奈何,早知道应该下爪子……也不妥,会站上血的。要是用拍的话,恐怕不会沾染上血迹……李顿的存在已经让一头野兽开始思索卫生安全问题,这也是没准了。

再说李顿,在猛烈的撞击中,并没有受到太多的损伤,反而吐出来的一口淤血,让他感觉舒服多了。

看似很惨的李顿撑起身体,还是感觉有点虚弱,却发现他能够掌控身体了。他眼神复杂地看着炎虎,真不知道是该感激眼前的这头畜生,还是该暴打它一顿?当然,暴打对方的场面不过是想一想罢了。他心里其实也没底,毕竟炎虎如同半大野牛一半的体格,加上掠食者的天性和搏杀技巧,自己恐怕很难应付下来。

可让他奇怪的是,面对面,相聚不到五六米的炎虎蹲在地上,一双火红的眼珠子也盯着李顿,那种复杂的眼神甚至让李顿都很不解,这家伙的眼神好像受气的小媳妇似的,让人寻味。

怎么着了?

挨打的似乎是自己。

受伤的也是自己,毕竟吐血了。

可结果心灵受到摧残的是炎虎?

这太让人匪夷所思了。

正在这一刻,对面的炎虎张开大嘴,咆哮:“吼——”

这一刻,森林之王的强势迸发出来,炎虎周围的草丛和灌木的树叶都沙沙晃动着。夜幕中,沉睡中的生物都被吓了个半死,甚至连夜里停在树上休憩的鸟都被吼声惊醒。呼啦啦,胡乱起飞之后,却没有夜视能力,撞树上的,撞同类身上的,甚至是撞在天敌身上的层出不穷。可就算是乱成这样,可所有的吃肉的野兽都惊人地放弃了到嘴边的食物,朝着炎虎吼叫的反方向玩命地跑。

李顿纳闷了,他还不清楚蹲在他对面的是炎虎这种生物,只是觉得这玩意比较傻,撞了自己一下也就罢了,还敢对他吼,这是什么道理?按理说长成这样,比后世的老虎可要威风多了,必然是吃肉的主,要么将人当成猎物,李顿和对方搏杀一阵。要么干脆吃饱了,戏耍对方一通,然后在耐心结束之后,一击必杀。李顿想到这一幕,心情都很坏。原来他被当成了老鼠一样戏耍。加上他刚从生死线上回来,脾气也大了很多,大喊道:“叫声大,了不起啊!”

炎虎迷瞪地盯着李顿,它发现人类的世界,似乎从来都没有懂过,不满地张开大嘴:“吼——”

“叫声大,了不起啊!”

格桑认为自己一定是在梦里,一头吃人的炎虎,一个部落的首领,面对面地大喊大叫,这是爱呢?还是爱呢?还是爱呢?

反正他理解不了这其中的复杂。

要是他能懂兽语就好了,他就能够听懂炎虎想要表达的真实意思——

赔我毛皮大衣!

第059章 不对等的较量

第一声虎啸的时候,营地的蛮牛战士就被惊醒了。

雷巨腾地从地上跳起来,几乎在同时,他的独门武器——大斧,就抓在了手中。上一秒还在熟睡之中,下一秒却警觉地如同是守夜的猎人。

“是炎虎。”雷巨紧了紧手中的武器,语气肯定地说道。

“是它。”

青木认同了雷巨的判断,紧接着第二声吼叫传来,这让雷巨几个有点面面相觑,在他们的记忆之中,炎虎并不多见,甚至可以说是非常少见的生物。这种野兽很奇怪,没有领地意识,它们会漫无目的地到处游荡,寻找自己心仪的猎物。

没错,就是心仪,当一头野兽开始挑食了,也能从侧面说明这种野兽的强大。

如果不强就没有资格这么做。

让雷巨等人纳闷的是,炎虎这种生物并不喜欢大吼大叫,甚至在平日里,难得见到这种生物会吼叫。可是这一次,听觉没有欺骗他们,炎虎确实在吼叫,而且间隔的时间也不长,给人一种急促的错觉。

雷虎跳着脚大叫道:“坏了!”

这家伙动不动就哭丧的破嘴,很难会受到好脸色,甚至还会……雷巨作为当哥哥的,自然要管教一二。反正雷虎这家伙也不记仇,挨打的时候情绪会低落一下下,可一转眼就灿烂地如同春天的山谷,充满了天真和烂漫。

“大哥,你又打我?”

“打你还打错了?”雷巨一脸的嫌弃,他就不明白,自己英明神武,可他的亲弟弟却成了部落的二傻子,很影响他在部落的威信。

要是在平日里,他做错了事也就罢了,可这一次,雷虎觉得自己根本就没错,还做对了。不被表扬也就算了,还要接收惩罚,心灵遭受巨大创伤之后的第一念头就是,雷巨是暴君。多稀罕呢?雷巨的火爆脾气,不是暴君,还能是什么?他就是没有首领的地位,如果他继承了首领身份的话,蛮牛的这帮战士的骨头都要敲打个遍。

“我是说,炎虎可能是针对小首领的……”

“你刚才怎么不说?”一听到李顿可能遇险,蛮牛的战士这才想起来,首领好像是在晚饭后去守夜了。如果是小首领面对炎虎……蛮牛部落可不想再失去一个首领了。按照传统,就算是雷巨是部落第一勇士,但是他的血统无法让他合理合法的继承首领的位置。继承李顿的身份的人,在蛮牛部落只能是李造。

蛮牛的战士已经受够了被孩子管理的窘迫境地,怎么可能再经历一次?

更何况,李顿的首领工作其实非常有成效。蛮牛的人口虽然没有显著地增加,可实力已经天翻地覆。在保证了食物的充足之后,蛮牛部落的战士已经被从繁重的狩猎工作之中解放了出来。他们拥有了扩张的资本。

当然,在此之前,蛮牛的战士数量太少,还不足以对周边的部落造成威胁。

可当战阵的威力显现之后,人数不是问题,战争打得脑子,不是力气。可眼下蛮牛的壮大指日可待,可又一次面临首领出意外的险境。可想而知,对于蛮牛部落的打击是将是致命的。一旦李顿意外身亡,蛮牛部落真可能在悲观情绪之下,人心涣散。

因为即便是努力,也赶不上天意的造化弄人,这还让蛮牛部落的族人怎么办?

“还不快去!”

雷巨是真的着急了,炎虎可是森林中的王者。他不清楚李顿的实力能够达到什么层度,就算血脉的加成,可李顿毕竟没有成年,实力有限。就算是比普通族人强大一些,可是对比成年战士还是有些不如。可是面对炎虎,他真的不敢想。

雷巨是对自己的实力非常有自信的家伙,或者说自大也可以。可就算是他,如果独自面对一饥饿的炎虎的时候,也不敢保证全身而退。跟不要说有来有往的较量,甚至实力压制了。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如同一道飞箭,在离开弓的那一刻,激射而出。蛮牛的战士大步流星,朝着出事地点奔跑而去。

这点距离和速度,还不至于让他们气喘吁吁,至少还能说上一两句话,还不至于印象速度。青木一边跑,一边说:“不是还有格桑吗?”

“他就是只蝼蚁!”

雷巨不是那种毒舌的人,可是面对实力差距自己很多,还顶着第一勇士头衔的格桑,没有多少好脸色给格桑,跟不要说平日里的说话注意影响了。

蛮牛的战士说话都是声动如雷的主,加上已经快到出事地点了,格桑……很不凑巧地听到了雷巨的评价。羞愤欲绝,可从实际表现来看,他确实个一只不起眼的蝼蚁。在炎虎出现的那一刻,他的双脚就好像被施了巫术似的,不能动弹。跟不要说和炎虎一战的勇气了,这些他都没有,他有的仅仅是呼救的力气……

炎虎大吼大叫了几次之后,虎啸山林的威慑搅合的周围山林里的生物不得安宁,可是面对李顿,它发现好像没有太多的办法。

这家伙不是食物,有毒。

既然有毒,就不能咬。

不能咬,也不能用爪子挠……毕竟它是一只爱干净的炎虎,而作为一只有着洗脸习惯的炎虎来说,舔爪子也是必修课之一。它可不想让自己的爪子也淬毒,不然的话,它会崩溃的。已经有心离开的炎虎不甘心地的低吼了一声。

就听到已经感到的青木大吼一声:“不好!”

他还以为炎虎要发动攻击,可是就算是加入战团,其实效果也不太好。相比炎虎的灵活,人的劣势太过明显。无奈之下,青木将手中的长矛射向李顿的一边,大喊道:“首领,接武器。”

长矛划过一道长虹,坠到李顿身边的那一刻,他探手一捞,手中顿时多一杆武器。其实长矛对付炎虎的效果并不好,这家伙皮硬,骨头更硬,唯一好用的是重武器,不如说石锤。除非是矛尖刺破炎虎的要害,不然也就只能给它挠痒痒。

可李顿不清楚炎虎的厉害,还以为部下是准备狩猎这只炎虎。加上手中多了武器之后,自信膨胀,就有一种天大地大,老子最大的错觉。

李顿开始了他在蛮荒世界的第一次狩猎搏杀,而且还是找的蛮荒野兽界的最强者——炎虎。双手握住长矛的后端,来了一个刺杀的不标准动作。他还真的没有什么运用长兵器的手段,跟不要说什么武技了。依稀记得当年军训的时候,学的一招刺杀。

可惜套路太少,只有一个突刺。

李顿的表现惊吓住了所有人,包括雷巨、猛这些人。他们想象不到,平日里瘦弱的首领,却在面对森林最强大的掠食者的那一刻,表现地如同是一个最为骄傲的战士。只有一次又一次的冲杀,才能让战士的血不至于冷下去。

表现出一个蛮荒首领该有的气节之后,有点演不下去了,怎么没人来替换他?

可他哪里知道,炎虎不是野猪,这家伙不傻,尤其是炎虎的反应是一等一的快,人多围困不果的情况下,反而会让这畜生各个击破。

李顿有点小郁闷,只能傻呼呼地如同一个新兵对着木头人大喊:“杀。”手中的长矛化作一道残影,突刺而出。

可他再郁闷也无法等同于炎虎的郁闷,这家伙的脑袋很大,脑子却很一般,它根本就无暇和李顿争斗。这畜生还在纠结于李顿给它带来的负面影响,千言万语汇聚成一句话就是——你丫不赔我皮大衣也就罢了,还要捅我?

气地接连低声吼叫,可脚步却一退再退,它快气疯了,却对李顿没有一点办法。而李顿也不是没有人帮忙,正所谓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李造好不容易挤入战团,相比雷巨等人的呼喊来吸引炎虎的注意力来说,他的手段就多了。

一块接着一块的小石头,从小胖手中飞出去,目标是炎虎的眼珠子,鼻子,下三路……挨了几下,发现不疼,却很膈应啊!炎虎对此毫无办法,他的注意力首先大部分都放在李顿的身上,其次有两只两脚羊的实力也不容小觑,放弃对李造的防范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可李造却甩地更欢了,一块尖锐的石头直奔炎虎的菊花而去,都知道炎虎的小短尾巴是盖不住身后的要害的,一个不察,就中招了。

菊花被攻,气势全无。

炎虎如同受惊的兔子,飞快地纵身一跃,跳出战团。再也没有和这帮人一较长短的想法。当然雷巨等人的目的是将炎虎赶走,仅此而已。

炎虎是走了,可就算是隐入山林之后,这家伙也不消停,吼叫一次比一次凄惨,一次比一次凄厉。

连带着李顿也纳闷,那头炎虎什么毛病?

李造的偷袭虽说成功了,可那种层面的损伤对于炎虎来说根本就不会在意,可听着炎虎凄厉的叫声,仿佛是受了多大的委屈似的。甚至在他们回到营地的时候,还听到一声异常凄惨的叫声,让人心头不安的同时,却不知所谓。

不说炎虎,劫后余生的感觉没有比格桑更加深刻,他现在看蛮牛部落的眼神都变了,面对炎虎这个部落竟然没人后退,甚至小孩……

这要在苍鹰部落早就鸟兽散了。

如果蛮牛部落的实力强大一些,不说战士上千,就是人口上前,战士两百,周围的部落都能给这帮天不怕地不怕的家伙给霍霍了。

接下来的营地里,也不用守夜了,经历了这一切之后,谁还有心思睡觉。快到天亮的时候,丛林中传来灌木被砍断的动静。

不用转告,所有人都知道有人来了。

难不成火魔人的搜查队出现了?

第060章 儿戏

蛮牛的战士没有自大到发现动静,跳入草丛或者灌木丛和人硬怼的地步,这已经不是自大的范畴了,而是二。

蛮牛的人自大,狂妄,但很少会在出现危险的时候犯二,这是战斗本能,无关乎实力。

于是乎,每一个人手中都多了一把弓,搭上箭,对准了发出声响的地方。只要发现是敌人或者是野兽,至少六七支箭矢就会突然而至,加上一块石头。唉,石头是李造的独门暗器,别看李造胖乎乎的,外表给人一种迟钝的感觉,可是扔出的石头又准又恨,指哪打哪儿,而且还隐蔽。

这也是他独自在森林寻找食物,却总能化险为夷的原因。

气势汹汹地围成了一个半圆的包围圈,不管是谁,只要敢冒出头,就是一通箭雨的待遇,灌木丛还在悉悉索索地响动,随后有些树叶开始摇曳起来,似乎对方并不在意隐藏,无视森林中随处可见的危险,在森林里,一般只有野猪这么做……

雷巨迈开步子走到人前,高举起手中的石斧,等待最后对方的出现。

“找死!”

当灌木丛最后剧烈抖动之后,雷巨手中的斧头也开始落下,这家伙粗壮的手臂突然隆起,石斧划过一道灰色的残影,飞快落下。

可以预见,下一刻的结局是一个如同车祸现场般的惨烈,而且肇事车辆还是卡车的现场。可雷巨在落下石斧的那一刻,突然吃惊了一下,随后眼神中透露出无限的惊恐。来的可不是野猪,更不是火魔人,而是他认识,很熟悉,而且根本就不敢得罪的人——巫。

“起!”

力量用到了极致之后,想要中途停止是根本不可能,要说刀剑这类的兵器或许可以做到在对方的头顶停住。但是斧头,还是重达上百斤的重兵器,只能改变其运行的轨迹。雷巨连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来了,如同磐石一般的肌肉上,浮现出如同藤蔓似的青筋。

要是一斧头把巫给砍了,雷巨已经可以预见到自己的结局。

杀巫,在蛮荒是属于对部落的彻底背叛,是要上火刑架的。他可不想享受烤猪的待遇,甚至连巫受伤他都不敢想象自己会遭受何等的惩罚。

说时迟那时快,斧头贴着巫的头皮打了一个弯,贴着巫的左半身飞快地下落。

咣当,一声巨响,火花四溅。

一块半人高的石头被硬生生地砸成了两半,石头碎屑飞溅,在巫的脸上划过几道小口子。别说巫这个当事人了,就连李顿都吓傻了,他只是遵从了巫的请求,在森林边上等待了两天的时间。他并不知道巫的用意,还以为是巫神神叨叨的警示,没想到巫却亲自来了。

生死一念之间,有种小腹一热,似乎要决堤的错觉。巫愣住了,没办法不愣住,他想要控制住不让自己出丑,咬着牙盯着雷巨,身体如同筛糠一般抖动,也不知道是后怕,还是发怒。后者都被巫毒蛇般的眼神盯着,后背都发凉。

“叔,你怎么来了?”

雷巨喉结上下蠕动,脸色惨白,好不容易挤出一句话来。

可巫并不领情,甚至是暴跳如雷:“混蛋小子,亏我还市场念叨你,没想到差点死在你这混小子的手里,看我不打死你!”

“哎呀!”

“叔,疼啊!”

“疼就对了,让你小子多涨点记性。”

回过神的巫,立刻化作一头愤怒的野兽,从地上抓起一根粗壮的树枝,劈头干练地就王雷巨的身上招呼。他刚才可是连尿都快吓出来了,巫是部落的宝贵财富,从被确定巫的继承人的那一刻,他就享受着部落最好的资源。哪里遭受过这样的罪?

再说雷巨虽说哭天喊地的样子,可他脸上的惊恐已经褪去,甚至还带着一点轻松。好家伙,要是巫死在了他的手里,他就是蛮牛的罪人了。好在蛮神在上,有惊无险。就算是挨一顿打,也没什么。至少巫的力气和战士相比差距蛮大的,就雷巨皮糙肉厚的身板,顶多就是擦破点皮的事。

这点在蛮牛部落的孩子眼里,都不算啥。

雷巨作为战士自然更不放在心上了,唯独让他有点无奈的是,巫拿着木棍对他的脑袋来了几下,会打傻的好不好?

巫在暴打了一通雷巨之后,也有点气喘吁吁,这几天紧赶慢赶,终于跟上了李顿他们,加上受到惊吓,体力已经快要枯竭。跟着巫来的还有岩石,敦厚的脸上却浮现出幸灾乐祸的样子,这家伙也不是好人,格桑如是想到。

用后世的话来说,岩石是属于外表敦厚,内心奸诈的主。用一个词语来形容就是,阴险。

好吧,格桑的想法蛮牛的人不会在意,他们从一开始将格桑当成和他们同等的战士,却随着格桑实力的显露,受到的尊重一点点的消失。直到最近将他定义为行动队的特殊存在——累赘。其地位已经和造一个层次。

好在有惊无险,他也是暗暗松了一口气,李顿见闹够了,开口问:“你们怎么都来了,部落里没人了?”

“营地转移了,所有人都去了春季营地,就是食物还需要转移,只要几天时间,就能够完成。现在应该全部去了春季营地了。”岩石回答道:“首领,我也是战士,总不能部落发动战争,让我看家吧?”

屁的战争,李顿就差破口大骂了。有谁见过不到十个人的军队吗?

可是蛮牛部落来说,这就是战争,一场决定生死的战争。

岩石不愿意成为部落的逃兵,苦苦哀求,才让巫带上了他。

巫喘着粗气,骂骂咧咧地在众人中间走,来到了李顿的边上:“你们这群混小子,妄我还想着帮你们,却差点死在你们手里。你们几个还想死后进入天国吗?”

好家伙,动不动就拿天国来说事。战士们也不敢忤逆巫,只好陪笑道:“叔,我们不知道是你啊!就在昨晚露营地边上来了一头炎虎,首领和那畜生搏杀了一阵,差点死在那畜生的口下。”

“炎虎?”巫歪着脑袋想了想,狐疑道:“我和岩石也遇到了一头,不知道是不是你们碰到的那只。总感觉……”

巫有种难以表述的样子,毕竟他和岩石遇到的那头炎虎强壮有余,却凶猛不足,给人一种傻乎乎的样子。

青木惊叹道:“你们也遇到了炎虎,没受伤吧!”

岩石憨厚道:“要不是叔出马,结果恐怕很难预料。”

不是说很难预料,而是结局是肯定的,岩石根本就没有在顶级掠食者炎虎的口中逃生的本事。不过他是蛮牛的人,而蛮牛的做法就是,就算老子要死,也要掰下它两只牙来。

“叔!”

别说蛮牛的人不相信,就连格桑也不相信,比岩石要瘦弱很多的巫有和炎虎较量的手段。这需要多强大的实力啊!

在格桑的眼中,巫已经妖魔化成了一头妖灵,只有那种可怕的生物,才会隐藏在干巴巴的躯体里,在危险来临的时候,亮出獠牙……

不过在场的李顿大概已经猜到了巫用的手段,不敢说百试百灵,至少巫的防御方法和战士的方法是截然不同的。

李顿心知肚明,也不说破,他对于巫的出现有点出乎意外,不过想着巫总归要回去的,想着让巫回去的时候带着李造一起走。他答应李造加入出征的队伍,是因为让他获得那份荣誉,而之前和炎虎的较量,让李造也获得了战士的认同。

既然目的达到,就该让他回去。李造很难在战阵中有所表现,因为个头的原因,让他根本无法参与到攻击和防守之中。之前他不开口是因为要送李造回去,至少要浪费一个战士,可现在巫来了,再好不过,回去的时候带上李造,算是顺路:“叔,等会儿你们回去的时候,把李造也带上。”

“我不回去!”李造反应激烈道。

巫却淡然地的摇头道:“我也想去战场看一看。”

李顿哑然,这帮家伙不会把战场当成了景点,去旅游的吧?

太儿戏了。

第061章 毒药

“看看,我给你们这帮小崽子们带来了什么?”

巫献宝似地将岩石背上的箩筐搬下来,掀开放在上面的茅草,脸上的褶子都快挤成了包子,豁开的大嘴一嘴的黄牙,说不出的怪异。

“这不是箭头吗?”

“我们都带着呢?”

巫仰着脑袋,故作高深道:“睁开你们的眼珠子好好看看,这是普通的箭头吗?和你们带着的箭头真的一样吗?”

还真一样,外表看起来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做出来的,根本就没有哪怕一丁点的区别。陶女的制陶工作小组的手艺基本已经固定了,唯独不同的手工泥胎没有模板做出来的规范,但从外表是给你来看,根本看不出哪怕一丝一毫的细微差别。

“哼,谅你们也看不出来。”巫傲娇地回答,仿佛他手里握着惊天秘密。

巫表现得意,带着一种打死你们也想不到的高高在上。当然,巫一直都是这样的,巫的职业是最神秘,最不为人知的。于是造就了巫的性格都是比较傲娇,看人的眼神都充满了怜悯和高高在上。因为,只有他们才是掌握部落最高机密的人。当然,首领也是如此。不过不同的是,巫是靠着神秘才获取族人的敬畏,而首领是靠着领导魅力,这是截然不同的。

巫需要神秘,也会制造神秘。

可蛮牛的巫比较特别,这位一直心存疑惑,认为自己无法获得神灵的庇佑,导致他不得不绞尽脑汁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巩固自己的地位。而眼下,就是他为之骄傲的研究成果。

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不信邪的人,试图去用自己的认知来解释未知领域。

对于巫的思路,就算是以脑回路强大的蛮牛部落族人,在大部分时候都无法理解,更何况是在巫得意异常的杰作面前?

李顿张了张嘴,还是打算放弃。他对于战争的理解是无所不用极其下的整体胜利,但放在具体问题上的时候,他却无法接收那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结果。所以,一度开口问巫是否有效的解决方法,在伤害敌人的同时,让对方失去继续战斗的能力。而当时的巫是拍着胸脯表示,他一定不会让李顿失望。

就李顿的理解,这巫应该是想到了毒药。因为,他也是这么准备的。没办法,蛮牛才多少人,一个人又能解决几个火魔人,无奈之下只能选择毒药。可用毒……好吧,蛮牛部落很鄙夷这种行为,尤其是在战争之中,这关乎战士的勇气和尊严。

是浸透了毒药的箭头?

越是熟悉巫,就会很清楚,如果李顿现在开口揭开答案,巫肯定会不高兴:“叔,你这是什么好宝贝,给大家说说吧!”

巫得意地咳嗽一声:“麻药!”

“唉——”很多时候,巫张开口就能让人气地不想搭理他。说好的是毒药,为什么是麻药?李顿就差不好提着巫的耳朵告诉他:“我们是去打仗,而不是占山头当山大王,麻药哪里有毒药来的气势足?”打仗的时候武器浸麻药,这是要保护敌人的生命还是咋地?可就算是他心头不悦,也不能表现出来,谁让巫也长着一颗玻璃心呢?

巫自顾自地卖弄起来:“你们这帮小子不是说用毒药浸透的武器去狩猎,肉也有毒吗?现在好了,我在森林里找到了一种很神奇的植物,用这种植物的汁水做成的药剂有很强的麻痹作用,这批箭头都是浸过药剂的,可以放心使用。”

“可是叔……”

“有话就说!”巫干脆地口吻带着一丝的不耐烦,怎么就没人表扬他?

说话的是青木,他还算是在战士之中比较靠谱的,很快想到了问题的关键点上了:”叔,我们是去打仗,不是去狩猎。杀人用麻药是不是药性太差了一点?”

他单单不好说,杀人用麻药,难道是要俘虏他们吗?可格桑已经详细地介绍过火魔人,蛮牛部落是根本不可能奴役这些人的。也不可能接纳对方加入部落,一方面这是保证部落血统的原因;另外,偷袭苍鹰部落的火魔人虽然不多,但也有一百多号男人,是蛮牛部落成年男人的20倍。真要接纳吞并这些人加入部落,只要若干年之后,蛮牛还是蛮牛吗?要是用麻药的话,还不如在火魔人的食物上直接用,至少可以一下子药翻所有火魔人,用在武器上就有点鸡肋了,毕竟麻药的效果好比毒药更慢。

“是啊!叔,我们是去杀人,不是去绑人!”雷巨一脸的便秘表情,没错,他曾经是嫌弃过巫提供的毒药。那是因为他和战士们都认为,用毒药狩猎回来的猎物,这些肉也是带毒的,吃了不干净,甚至可能中毒。

作为一个外人,格桑在熟悉了蛮牛的族人之后,给这个‘神奇’的部落下了定义,也可以说是总结。

归纳起来蛮牛族人的人生三大定律就是:瞎干,瞎弄,瞎折腾……

现在连蛮牛部落的巫都这么干了,这个部落还有前途可言吗?这个部落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散发着不靠谱的气息。以至于,连格桑都在心里怀疑,这帮人要不是实力强地可怕,估计早就灭绝了吧?

好不容易准备的‘终极武器’又弄错了,巫的老脸有点崩不住了,他有点心虚,却依然强撑着巫的气势:“你们不用担心,麻药比毒药更好。第一个好处就是安全,你们不用担心在捆箭头的时候弄伤自己,而毒发生亡……”

这一点,蛮牛族人非常认同,毕竟……巫提供的毒药从来没有解药这一说法。

巫见众人都信服了,紧绷的心这才松了一些:“第二点就是,麻药见效果快,甚至比毒药还要快。你们用毒药的目的是什么?还不是让敌人失去战斗力,这一点麻药也能做到,而且更好,因为只要被箭头射中,见血,药物很快就会起作用,对方就算是意识清醒,但是受伤的部位开始不受控制,一样能够让对方失去战斗力。”

“第三点就是麻药的来源很容易,森林里到处都是。”

安全,见效快,原料供应简单。这三个优势一说出来,连李顿都觉得挺靠谱的,因为打仗最怕就是补充不及时。而拥有随去随用的物资,这可是解决了一个补充的大难题。

巫卖弄道:“效果好不好,你们可以问一问岩石。”

被提起的这位苦着脸点头道:“没错,效果很好,十息之间伤口就会麻木,三十息之内虽然能动,但已经无法有效战斗。”

这样的效果顿时被战士们惊为神物,可为什么……以前巫没有给他们呢?同时,所有的战士都看了一眼外表憨厚的岩石,并为他的倒霉行径默哀三秒钟。显然,这位被巫强行使药了。在蛮牛战士的字典里,绝对有远离巫的解释。因为很可能巫因为发现一种神奇的药物,而提出非分的要求,比如说试药。

当然这个原因巫是说什么也不会说出口的,因为这会让他很没面子。难道他对哪些从小都尊敬他的部落族人说,自己因为贪吃蘑菇,差点被药死?

几乎所有人都围着巫送来的一箩筐箭头,唯独李造远远地站在边上,一脸的嫌弃,嘟哝道:“我怎么闻到了便便的味道?”

蛮牛人没有秘密,那是因为所有人都是大嗓门,连嘟哝的声音都像是昭告天下似的。听到李造怀疑的话,边上的岩石一脸懵逼,至于为什么箭头口味如此浓烈……他是知道的,可他说什么也不会说出来,丢人啊!这么大的人,还玩便便,说出去,蛮牛的女族人会怎么看他?

第062章 长途奔袭

赶走李造的想法,落空了。

别说赶走李造了,现在行军队伍又一次壮大,巫和岩石一副赖着不走的态度,用行动表明自己要和部落的生死站在一起。

赶不走,骂不回。反正任由李顿发火,他们依然我行我素地跟着。对此,年轻的首领毫无办法。

甚至巫还拍着他骨瘦如柴的胸口保证道:“放心,我有足够的自保能力。”

这话不假,可问题是李顿是清楚巫说的意思,对方是有自保的能力,可这种能力是在森林里,面对野兽。在战场上,刀剑无眼,可不是野兽能够比拟的。前者只能说是生存能力,后者后者才是战场生存能力,少了两个字,概念却截然不同。

不过,巫可能也不是说假话,李顿想起在来的路上,他和岩石也遇到了炎虎。当初他和炎虎对视的时候,那是无知者无畏,可当李顿听说如果独自一人,连部落最强的雷巨都没有十足把握保命的时候,才明白自己当时的处境有多么危险。

怪不得炎虎离开的时候,所有人的脸上都有种劫后余生的轻松。

“叔,你不是说来的路上遇到了炎虎吗?”

巫点头道:“没错,不过……”

岩石作为亲身经历者自然也有发表意见的资格,他插话道:“首领,那头炎虎傻得很,就一个劲的吼叫,丝毫没有森林之王的气势。可也赖着不走,要不是叔的手段……”

就算是吼叫,炎虎遇到了猎物也不会无缘无故地后退,毕竟在它们的食谱里,人是高级食材之一,哪里会轻易放弃。加上在李顿这里,炎虎没有机会饱餐一顿,遇到了两个落单的族人,怎么能够不下嘴?

“是……”

岩石刚想要说原因,就被巫打断道:“岩石你去跟着战士们训练去,这里不用你帮忙。”

岩石嘴角一苦,他在战士中间不受待见是显而易见的。自从被雷巨从狩猎小队中开革之后,更处处躲着这帮骄傲的,只会炫耀武力的肌肉男。可这一次,他不得不再一次融入战阵之中,毕竟让他看守行李和补给的话,这家伙恐怕会气地自杀,这是毛孩子做的事,让一个健康的战士去做,这是羞辱。

可等岩石走开之后,巫就是不说他是用什么办法摆脱炎虎的血盆大口,这已经成了一个谜。

训练继续着,岩石的加入,让弓箭手的位置增加了一个。对于变异的【鸳鸯阵】,这不会妨碍阵法的运行,只要岩石跟得上,完全没有问题。本来阵法中的弓箭手位置就太少,多一个人,会让盾牌手轻松不少。

岩石诧异地发现,原本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的部落战士,并没有奚落他,反而沉默以对,但没有故意冷落他的感受。

总觉得不对劲,岩石心里想着。耳畔是雷巨代替李顿发出的指令,前进,疾奔,砍杀……在训练之中,弓箭手几乎没有任何发挥的余地。岩石如同一个木头人似的,跟着战阵前进,后退,飞快地拉动弓弦……

枯燥而乏味的动作,却并没有让蛮牛的战士叫苦连天,要是在平日里,这帮人早就联合抵制了,就算是李顿是部落首领,估计到时候说话也不好使。

可现在……

自从李顿宣布了明日开拔的命令之后,所有人心里的绳都被拉紧了。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一件事。

要打仗了!

不是明天,就是后天。

这是蛮牛在李顿担任首领的第一战,也是所有战士的第一战。那次偷袭火魔人的战斗被所有参加的战士自动忽略了,偷袭毕竟是偷袭,不算战争,只能是乘人不备的下手。这是蛮牛战士所不齿的。实际上,就算是偷袭的那一次,雷巨在发动攻击的时候还是大喊了一声,等于是提前暴露了自己的藏身位置,给对方反应和应战的准备时间。可惜即便如此,十多个火魔人在几个蛮牛战士面前也不够看的,一通乱砍之后,以摧枯拉朽的胜利宣告了蛮牛的勇猛。

没有哪个人会和自己的小命过不去,他们心里更清楚,如果战败……结局很可能是蛮牛覆灭。当然以蛮牛部落作死的先祖来说,这都不是个事,打仗嘛!死就死了,要是赢了呢?

反正打不过敌人,是自己该死,打的过还不去打,那是懦夫。蛮牛的人最恨的不是仇家,而是部落里的懦夫。

所以,雷虎明知道自己肯定打不过猛,可为了彰显自己的勇气和永不服输的斗志,他挑战了蛮牛的第二条好汉。结局是他被对方踩在脚下,因为呼吸不畅憋地都快翻白眼了,还咬着牙艰难道:“我没输。”不是输不起,而是斗志永远不熄灭。

不管是这种性格是傻也好,憨也罢。反正李顿也不太反感,至少手下勇猛些对他来说并不是坏事。反而如果他生在苍鹰部落,那可能就要坐蜡了。他甚至还要对整个部落大动干戈,用来培养他们强者的气质。一个首领竟然会让战士放下武器的部落,很难让人相信这还是一个生活在蛮荒的部落。

找来格桑,后者随手抹去了脸上的汗水,湿答答的头发黏在了额头和脖子上,格桑甚至没有发现,他已经和半个月前被蛮牛部落刚刚救回来的时候已经判若两人。可他依旧在蛮牛战士之中处于垫底的存在,就连岩石的忍耐力也要比他强上不是一星半点。对于身体的打熬,他渐渐地习惯了。毕竟底子在,说不上辛苦,甚至在身体的劳累之下,让他可以释放一些内心的痛苦。

“首领,找我?”

自从李顿和炎虎的对峙之后,格桑在称呼李顿的时候刻意将李顿的名字忽略掉。拥有一个能够用勇气来鼓舞部落的首领是一个部落的幸运,而苍鹰部落却一直没有这样的幸运。

他们富足,满足,却失去了蛮荒人该有的勇猛。

李顿摊开了从背囊中取出的桦树皮,上面是用兽血和矿物研磨之后混合的墨水勾勒出来的地图。很简陋,去能够让熟悉这片山林的人一眼就看出周围的地势。

“明天就要出发了,我们直接穿过森林,在傍晚的时候抵达这个位置。中间就连吃饭喝水都将在行军中度过,你要有所准备。”李顿说着,将手指在白头山下的一个点。要是之前的李顿,这么强度的行军奔袭,肯定坚持不下来。如果说是穿越前的那个李顿,半道上累地尿血也不是不可能。可现在……他完全有自信能够完成这趟行军,甚至在抵达目的地之后,视情况而定是否要发动攻击。

“这里?”格桑有点暗暗吃惊,并非他故意吃惊,而是距离太远。中途难道就不休息吗?

李顿见格桑疑惑,开口道:“蛮牛的战士在成年之后要求带着食物和补给,不休息行军三天三夜。这是对一个合格战士最基本的体力要求,现在食物补给已经足够了。而水源在周围根本就不缺,但是如果在森林逗留时间太长,可能会被火魔人警觉。兵贵精而不在于多,兵贵快而不在于久,奔袭战是累一点,但对方也会失去防备,是我们最好的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所以……我们抵达苍鹰部落的营地之后,就可能投入战斗。而我找你的原因不是询问白头山的情况,该知道的我都已经清楚了。现在你看着我的眼睛,我要问你的是,你的身体能够应付这样的强度的作战和奔袭吗?”

“天哪,这群疯子,会死人的。”格桑在心底里哀嚎道。

第063章 蛮奸

战阵训练?

这在蛮牛战士的眼里就跟度假似的,根本就不算啥。甚至作为攻击箭头和传令官的雷巨还举起手中的锤子在冲锋之中频频对边上的树木进行破坏。至少已经造成了七八颗比他大腿还要粗的树到底,充满了暴力的视觉。

可为什么是锤子呢?

好吧,他的斧头坏了。石斧的缺陷就显现了出来,就算是最坚硬的石材,对于战士来说都显得很脆。只要碰到坚硬的东西,根本不敢能用全力。一旦用上全力,最后的结果恐怕就是斧子碎裂,运气好一点,崩了个口。运气差一点直碎裂,彻底坏掉。而他错吧巫当成野兽的那一次,好在及时收力,拐过了巫的头顶,却将巫身边的一块石头砸碎。巫虽然没事,但他的斧头却因此而报废。加上石斧加工业不容易,需要长时间的打磨,临时补充是不可能了。这让雷巨很是心疼。

称手的家伙坏了,无奈之下,雷巨只能找了一块石头,绑在了斧头柄上当锤子用。

反正招数都差不多,就是用起来有点别扭。别以为雷巨没事对树木发疯发傻,其实他砸树也是一种调整自己对武器熟悉程度的过程,这是一个优秀战士独有的素养,随时随地都在调整自己和武器的契合度。好在这种事雷巨也不是第一次碰到,石斧不耐用,他在之前也会经常遇到武器坏掉的时候,临时用其他东西代替的情况。锤子的使用,他也不陌生。可问题是手中的石锤的中来那个和他原先的石斧有点出入,这需要给他一点时间来磨合。重兵器就是这样,需要一次有一次的试验,才能感受到武器在手中的各种状况,比如说反弹力,武器的落点……

蛮牛战士在训练中如鱼得水,却给格桑带来很大的负担。他理解不了,甚至连蛮牛部落的一个孩子——李造的体力都仿佛用不完似的。可对于曾经的苍鹰部落的第一勇士格桑,却只有咬紧牙关才能勉强跟上这帮牲口的步伐。其他人都有资格叫苦,可他却没有,因为营救人质是他的责任,而不是蛮牛的责任。可问题是,蛮牛的人乐在其中,这让格桑有点接受不了。面对蛮牛战士的宣泄,没错,就是宣泄,他是这么理解的,他只能咬紧牙关苦苦支撑。

可现在,蛮牛部落真正的主宰,告诉他将会用一天的时间奔袭,将两天的路在一天的路赶完。然后傍晚抵达目的地,还要发起攻击。这不是疯子的行径还是什么?不仅如此,李顿还告诉他,抵达目的地之后不是立刻休息,而是视情况而定是否要第一时间发动攻击,然后一击即退,退守森林之中……

格桑苦着脸,根本就不敢说自己的身体毫无问题,可他却知道这样做的结果会让他累吐血的。吐血也就罢了,只要能救族人,任何代价的付出都是值得的。可问题是,他就算是吐血恐怕也难以完成李顿对他的要求。

第一,不掉队。

第二,攻击发动之后,在战阵中发挥作用。

好吧,对李顿的要求,格桑无言以对。他猜测不会是李顿要求他在战斗开始之后打头阵,当先锋吧?按照彼此的身份,格桑没有觉得李顿如此想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可问题是,他要有这份本事,还用着蛮牛部落出马吗?

他自己单人匹马就把仇给报了。

还真有这个可能。

首先,他对于白头山周围的地形,他可比任何一个火魔人要熟悉。只要几次成功的伏击,甚至能够救出几个族中的战士,他就有了和火魔人周旋的资本。而火魔人在不断承受损失的同时,还需要去寻找巨石遗迹的入口,这样一来,他的机会就更大。

最终的结果可能是火魔人恼羞成怒将抓到的人都杀了。可这样的话,火魔人永远也不可能找到遗迹。到那时候,苍鹰部落的首领是说什么也不可能带火魔人进入遗迹,毕竟他的族人都死绝了,他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蛮荒人的唾弃背叛者,更何况是一个部落的族长背叛整个部落?

那样的话,格桑还真的有可能将火魔人最终拖入谈判中来,族人获救的可能性很大。大不了到时候迁徙而已。

可格桑根本就没有这个能耐,他只能找外援。

于是蛮牛部落来了。

蛮牛部落可不是为了纯洁的友谊来帮助他解救被捕的族人,李顿肯定有他的诉求。比如说巨石遗迹。当然李顿也有不得不帮助苍鹰部落的原因,火魔人对蛮牛部落也构成了威胁。处于实力绝对劣势的一方,蛮牛部落肯定不能等着火魔人打到家门口,才去想应对的办法。这等于是刀架在了脖子上,成为案板上的鱼肉,任由对方处置。有什么比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更重要的?所以,李顿也是被迫应战,不得不带着少地可怜的蛮牛战士去找火魔人的晦气。谁也不能保证火魔人会不会去蛮牛部落逛一圈?

格桑犹豫了很久,才做出保证:“在之后的行动中,我绝对不会掉队。”

“这就足够了。”李顿点头道:“在此之前,我们要商讨明天一定要解决掉的对手。这个人不死,我心难安。”

格桑不解地看了一眼李顿,后者言语肯定地表明了立场。可他却不知道李顿说的是谁?是火魔人的首领,似乎这样解释更说得通一点:“炎龙是火魔人的首领,他是烈火王城炎家的嫡子,身边总是有人保护,加上他基本上都呆在营地,要杀他很不容易。”

“不,杀他没有任何意义,甚至还会让蛮牛部落付出无法接收的代价。”李顿摇头道,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固然美妙,可用不到。炎龙的存在对李顿来说没有丝毫威胁,不管他是炎家的少爷,还是其他大人物,李顿都不认为这个人是最大的危险。

从苍鹰部落被偷袭,到首领投降。

整个过程看似最大的问题在苍鹰部落自己身上,缺乏战斗意志,没有抵抗精神。

可似乎格桑也好,苍鹰部落上下也罢,都忽略了一个关键性问题,火魔人怎么来的?

总不可能在书籍上翻到了巨石遗迹的文字记载之后,还附上一份地图吧?就算是有地图,蛮荒根本就没有道路,他们凭什么会第一个就找上苍鹰部落?而且一找一个准?没有人带着来,谁相信啊!

而李顿的目标就是这个带路党。

俗称:蛮奸。

别的人他根本就不在乎,炎龙一个在王城生活的大少爷,他要是没有了向导,能深入蛮荒腹地找到苍鹰部落?却不知道巨石遗迹的入口?

甚至很有可能巨石遗迹的消息也可能是那个人告诉炎龙的。

这么想来,这个人很可能在苍鹰部落生活过,甚至干脆就是苍鹰部落的人,犹豫特务情况去了外面,然后把族人给卖了。给格桑解释一通之后,格桑来警醒过来,怪不得火魔人能够在夜晚包围苍鹰部落的营地。要知道在晚上辨别方向都很困难,更何况是找到营地了。

“应该是你们部落的族人,从部落离开,或者是被部落赶走的族人。这个人熟悉苍鹰部落以及周围部落的一切。”李顿一口认定奸细就是苍鹰部落曾经的族人,这让格桑心里很不好受。可他也明白这个可能性很大。

但格桑也没办法确定,自始至终,火魔人中间并没有出现他熟悉的人,可心头却猛然想起几年前的一个夜晚……那天部落的首领在半夜和人争吵,然后第二天,那个族人就离开了部落,没有人认为那个族人能活着走出蛮荒。

可事实胜于雄辩,让他不得不做出最坏的打算,心头暗道:“难道是他?”

第064章 潜行

“万一,我是说万一,那个人……躲在火魔人的队伍中间,或者干脆跟在炎龙的身边呢?那么到时候和刺杀炎龙有什么区别?”

格桑的担忧在李顿看来毫无用处,背叛,是那么容易背叛的吗?

李顿冷笑道:“背叛者是不被尊重的。那个人既然选择了背叛,就注定一个结果。被族人唾弃,火魔人也不会重视。就算他躲在炎龙的身边,我们进攻的时候,火魔人要保护的人员名单之中也不会有他的名字。”

“甚至我们突袭到炎龙身边的那一刻,火魔人会将这个人故意暴露出来。”

李顿的语气有点冷,这种人心上的冷漠,格桑是理解不了的。叛徒和走狗,都是最不被看中的存在,在格桑对那个人恨地咬牙切齿的时候,估计他猜测的那个出卖苍鹰部落的族人在火魔人眼中,就是一条带路的狗。

找到苍鹰部落和巨石遗迹的那一刻,这条狗是死是活都不会对火魔人有所影响。

这才是高高在上大人物内心的真实写照。

可对于李顿来说,这个‘蛮奸’的威胁是实实在在的,是悬在头上的达摩克里斯剑,可要是这家伙死了。火魔人就算是知道回去的路,可是在蛮荒腹地,他们就有全军覆没的危险。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实实在在的可能。

不管是蛮牛部落,还是苍鹰部落,甚至周围散落的其他部落。

作为原住民,对外的排斥情绪,甚至是仇视心里都是普遍存在的。这对李顿来说,拥有了战略上的人和,拥有无数的强大盟友,而不再是蛮牛部落这么几个战士和红魔人对抗。

其次,作为原住民,对于周围的地势环境的了解,也是火魔人无法比拟的劣势。地利上的优势将永远在李顿这一边,任何可以偷袭,交战的地方,在他心里一目了然。而火魔人却毫无所知。

最后,天时。

天时说起来比较玄妙,可解释起来却很容易,什么时候对自己有利,就干一票。就这么简单,就这么直接。至少作为原住民,他们对周围的小气候了如指掌。

拥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如果李顿还没有办法将所有的火魔人留在这片山林之中,那就只能是他的问题,怪不了别人太聪明,只能是自己太蠢。

而一个正常人……

说什么也不会承认自己是二傻子,不是?

休息一晚上。

翌日,天气尚可,等林中的雾气散去,全副武装李顿等人开始进入森林。

没有路,就攀山跃涧,砍树开路。唯一要注意的就是方向。好在这是森林中最容易辨别的东西,看不到太阳,看不到星辰,不要紧,只要砍上一颗树就能辨别,类似的方法有很多,这方面就连格桑都是专家,反倒是李顿对此很生疏。但不要紧,他不会,有人会就行了。土著,还被生活了一辈子的山林给困住,都不好意思出去见人。

只是密林之中,藤蔓灌木稠密,不得不用刀剑砍断才能通行。这给开路的雷巨和猛造成了体力很大的流失,好在这家伙顶着部落第一大块头的名号,体力也是一等一的强悍。

哐啷……

又一把金属剑在雷巨的手中折断。

这已经是第二把了。

蛮牛都是穷怕了的人,雷巨手中的第二把被折断的剑迟疑了一下,递给了岩石。后者背着筐呢,可以将短剑收起来。等将来看情况是否可以浇筑一把新的剑。青木却看不过眼了,直接抢走了雷巨的位置,骂骂咧咧地喋喋不休:“雷巨你个败家玩意,金山银山都不够你造的!”

说的雷巨哑口无言,可想要反驳,似乎也说不出口。

青木是为了保住他自己的剑,雷巨和猛的剑折断就折断了,这两个家伙都不喜欢用轻巧的武器,可青木不一样了,他身体灵活,剑术……好吧,完全没有什么剑术。可这也并不妨碍他想要有一把好武器,一把称手的好武器。

再说,剑术说白了,也就是杀人的法门,对于蛮牛的战士来说,杀人和杀野兽有什么区别吗?

还真没有。要说唯一的区别就是,狩猎是他们的工作,猎杀野兽他们经常做。至于杀人,恐怕真没有多少机会。但不是说没有战争,部落战士手上就不会沾染人血了,这是一个误区。

队伍还在行进,连雷巨都担任了半天的开路工作之后,有点气喘吁吁。格桑、李造几个已经累地连话都不想说了。

巫见状,开口道:“是不是让大家先休息一下。”

“不行,下午日落前必须要赶到森林边上,不然就麻烦了。”李顿说的是实情,在植被稠密的森林里走夜路,可能赶了一晚上的路,不仅没有缩短和目的地的距离,甚至可能越来越远了。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叔,不要紧,我们没事。”

雷巨喊道:“大家加把劲,快一点,黄昏之前抵达白头山营地外围。”

不管是否理解李顿的想法,蛮牛的战士都选择了忍耐。这是一个战士成长为勇士的最基本的条件之一。无法忍耐常人不能之事,肯定不会是一个好战士。李顿是不会将心里的想法告诉士兵的,就算是现在部落里的战士对他来说是兄弟,多少有点亲戚关系。

可巫不明白,他问就没事:“南坡和北坡都能抵达白头山营地,你为什么会选择北坡?”巫问话的时候,靠近他进行的格桑也支起耳朵听着。

雷虎眨巴了一下眼珠子,自以为聪明的开口道:“首领,我们知道从森林里传过去,路近。”这货耳朵特别尖,就和李造的鼻子一样,仿佛被强化了似的。可老天爷在帮了他的同时,也让他失去了一些,比如说脑子……

雷巨一脑袋的无语,表情了无生趣,他在心底更加坚信一个事实。雷虎虽说是一奶同胞的兄弟,但父亲绝对不是一个人。

“穿过森林并不比走草原容易。白头山的北坡是草原,南坡是森林。按理说,苍鹰部落的营地对南坡的警戒要比北坡更加警觉。加上森林植被稠密,道路难走无比。所以我猜测,白头山的人会将南坡当成天然屏障,而营地的警戒也只会关注北坡的动静。”

“加上北坡只需要一个人站在高处,就能一览无遗,对外警戒容易,营地的隐蔽性不错,相对来说整个白头山的防御基本上很松懈。”

几句话之间,李顿就将白头山营地的警戒说透了,将苍鹰部落松懈的警戒一语道破。这让他吓地后背发凉。

好在蛮牛部落对苍鹰部落一直以来都是不闻不问,也没有打算征服这个边上的部落,才得以让苍鹰部落保留了下来。

李顿顿了顿,记者说道:“虽说北坡行军容易,但是也容易被发现,潜行接近不容易。加上距离苍鹰部落的营地有很长的距离,不方便突袭作战。所以,南坡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下午,比预定时间至少提前了一个小时左右,李顿等人就出现在了是森林边上,站在高大的树杈上,白头山营地若隐若现。

“格桑,你将周围的地势跟我说一下,我们需要绕到营地的右侧去……”

格桑想了想,开口道:“直接发动攻击不是更好吗?”

“不行,我们只有一次机会,一定要一击必杀。而现在我们所处的位置是佯攻……”李顿就算不是军事专家,也至少懂得一个道理,爬山是最累人的事,更何况是发动攻击了。火魔人居高临下,冲击之下,加上势能甚至能够在单兵的较量之中拉近,甚至是填补彼此的单兵实力的差距。

必须要平行进攻,或者居高临下发动进攻,才能一击必中。

两人从树干上溜下来,接着青木和雷巨也回来了,带回来一个预料之中的消息:“确实有蛮奸,应该是苍鹰部落的人,就是那个人带着火魔人找到了白头山营地。不过那个家伙似乎被孤立了起来……火魔人不待见他,正如首领说的,奸细是最让人鄙夷的一种人,就算是主人也是如此;当然苍鹰部落族人的心情就很不一样了,他们一个个带着仇恨的怒火,恨不得生吃了对方。”

说完,青木幸灾乐祸地笑起来,反正死的是苍鹰部落,丢人的也是苍鹰部落,他一个蛮牛部落的战士没必要假惺惺地哭丧着脸。

“他死了要成为亡灵的!”

这是蛮荒人的诅咒,是对生者最大敌意的诅咒。格桑在听到了青木的侦查结果之后,整个人都气地发抖,显然他已经知道了那个人的身份。

格桑脸上浮现出悲切,可更多的是怒火。李顿的问题他很清楚,是偷袭的反感,而在偷袭发动之后,那个人……应该会死!

不,绝对会死。

格桑沉着脸,努力压抑心头如同海啸般的情绪,开口道:“有一个办法,但是要等天黑之后。”

只要能够接近攻击位置,一切都不是问题。李顿这才放心,下令道:“原地休息,注意隐蔽,等天黑。”

第065章 斩首

“巡逻队一晚上至少两队人马。”

“没有暗哨。”

“火塘中央位置基本上是火魔人,但是营地里看不到苍鹰部落的人。”

……

趴在草丛里,李顿私底下计算着。因为没有哨卡,猜测火魔人根本不会想到他们在偷袭了苍鹰部落之后,自己也有一天会被人偷袭。至于巡逻队的作用基本上只有一个,防止野兽从林子里跳出来,拖走熟睡的火魔人。毕竟靠近森林,白头山营地的布置几乎和蛮牛营地一样,山洞连着营地。但是不同的是,树林靠近营地的距离太近了,以至于经常有野兽出没伤人。

将草丛复原之后,李顿矮下脑袋退回到了战士们中间。巫和造并没有在队伍之中,这是李顿的要求,要是白天还好,夜晚的偷袭需要对战阵有一定的熟练,不然走散就麻烦了。岩石作为哨位负责监视。

就算在战士中因为实力不受待见,可岩石毕竟是一个战士,跟上偷袭小队基本没有问题。

李顿歪着脑袋,压低声音问格桑:“看清楚了吗?”

“嗯!”格桑的回答有点沉闷,任何人都无法容忍别曾经亲近的族人出卖的结果,而格桑更惨一点,他的整个部落都被人卖了。看情况,似乎还卖了一个低价。

“可是我没有看到我的族人?”

格桑的担心在李顿面前根本就不算个事,因为他发现山洞口有人站岗,那么就预示着山洞里肯定有让火魔人不放心的原因。最理想的理解就是,俘虏都在山洞里。李顿低声道:“应该在山洞里,你没有看到他们甚至将一部分物资都放在了营地里,显然他们不信任山洞内的人。”

“可是……”

看不到人,格桑不放心。这一点李顿当然理解。可问题是,想要彻底探明白山洞内的情况,恐怕不太容易,中间还隔着一个营地呢。

夜晚营地里燃起的篝火让李顿能够很方便地观察火魔人的动向,也方便他做出攻击指令。

是子夜,还是拂晓?

或者干脆是想干就干,冲一波?

不过在此之前,李顿需要布置任务,他们这次偷袭的目标只有一个,蛮奸。那个苍鹰部落的叛徒,带着火魔人来到这片山林的奸细。这个人必须死,而且是一定要在第一波攻击之下就要他的命。

不然的话,万一激怒了火魔人,对方开始报复,蛮牛部落很可能遭殃。不仅蛮牛部落,甚至周围所有的部落都会成为火魔人泄愤的目标。可这家伙要是死了,对李顿来说,蛮牛安全了,周围部落也安全了。就算是不去解救苍鹰部落被抓的俘虏,也不是那么紧迫的事了。至少火魔人根本就不知道白头山周围部落的情况,更无从谈起堵门报复了。

“雷巨、猛,你们是阵型冲击的主力,一定要给火魔人压力,在攻击发动之后带着战阵直接往火魔人中央中心位置冲击。我们要给火魔人一个错觉,我们的目标不是别人,就是火魔人的头领——炎龙。”

“对,弄死他,大家都安生了。”

李顿摇头道:“事实上我们这样做的目标只有一个,苍鹰部落的叛徒。当火魔人警觉到我们的目标是他们的头领的时候,火魔人一定会选择收缩兵力,那么你看在火塘边上的那个叛徒的位置就暴露了出来……”

“这恐怕……”雷巨也看过地形,攻击发起之后,对方肯定警觉。想要一击必杀,恐怕不太容易。

“击杀他的任务交给青木。”

李顿说话间,将三支箭给了青木,并告诫他:“箭头有黄金蝰的毒液,当心一点,别伤到自己,不然谁也救不了你。”

青木手一抖,差点把箭都给扔了。这是蛮牛部落已知最毒的毒蛇。中毒之后,伤口如同被烈火灼烧一样疼痛,伴随着毒素的蔓延很快就会让一个人窒息而死,而且没有解药。

用毒很跌份。

这是蛮牛战士的朴素的世界观之一,但是在生死存亡的时候,没有人犯傻。青木接过箭,点头道:“放心首领,我一定让手里的三支箭都钉在奸细的身上。”

“不行!”

没想到蛮牛的人都统一了意见,可格桑却反对道:“苍鹰部落的叛徒,只能由苍鹰部落的勇士去处决,没有让兄弟部落帮忙的道理。”说话间,他就想要从青木手中抢走那三支箭,这种理论听着挺无语的,可在蛮荒还真的很有市场。连青木都觉得格桑说的话很有道理。

李顿不悦道:“青木把握更大。”

“这是蛮荒的传统。”格桑据理力争,加上格桑和对方都是苍鹰部落的人,万一到时候格桑心慈手软,等于是浪费了一次偷袭的机会。不仅如此,要是对方警觉的话,之后也很难有这样的机会了。

雷虎歪着脑袋不屑的眼神盯着格桑,突然冷笑道:“既然是传统,那为什么你不直接去救自己的族人。还要我们帮忙干什么?”

“我……我去!”

格桑是个很敏感的人,在蛮牛部落被轻视也就罢了,原因在他身上,实力不足怨不得别人。可问题是手刃部落的叛徒,真不能假蛮牛部落的手。要是那样的话,苍鹰部落将永远抬不起头来。但他也明白,李顿的话也没错,机会本来就很小,稍纵即逝。如果浪费了,蛮牛部落一天的奔袭就完全成了无用功。一旦让叛徒活下来,甚至因让蛮牛部落的族人都陷入危险之中。

李顿不可能答应格桑的请求,他更加相信蛮牛部落的人,但他也理解格桑的心情,退了一步:“去问巫多弄几支毒箭给格桑,至于处决叛徒,你们之间谁先出手算谁的。”他总不能看着还没有发动攻击,自己这边就闹内讧吧?

夜深了,气温在一点点地下降。

当火魔人的巡逻队交接之后,大概又过了半个小时,距离营地最远的区域,李顿习惯性地抬头看来一眼天上,下令道:“行动。”

黑夜中,几个模糊的影子无声无息地离开草丛,猫着腰,走着小碎步,步伐越来越快……

死亡的威胁渐渐地靠近,而苍鹰部落的营地内,篝火依然在燃烧,红彤彤的火焰窜起来,卷起星星点点的火星,营地里只有不连贯的呼噜声,却没有人一个人发现有十来个不要命的蛮荒人发动了一场对他们的偷袭。

第066章 熟悉的气息

三百步。

一百五十步。

……

五十步。

蛮牛战士在进行中不断调整战阵的队形和步伐的节奏,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加上战阵的训练他们也是临阵磨枪,根本无法和持续几个月,甚至几年的精英部队相比。好在战阵已经被李顿简化到了极致,甚至缺少了很多战阵的功能,但至少对于蛮牛战士来说,简化的战阵才是他们需要的,太复杂的东西他们可学不来。要知道【三才阵】的阵法十几人也能组建,上百人也能组建,几千人上万人也能组建。可是相比方阵和圆阵这种基础战阵,【三才阵】对士兵的训练要求太高了,短时间内,根本无法让上百人的战阵在战场上发挥效果的可能。

至于第一波偷袭中,是用战阵还是散兵,李顿是犹豫了很久的。战阵的话,不容易掉队,只要他指挥得当,士兵服从,阵法中的每一个人都不会脱离战阵,有多少人来,就有多少人撤退。可是散兵就说不准了。犹豫过,但想到了优劣之后,他还是决定使用战阵。他们总不能分散开来将躺在地上睡觉的火魔人一个个都杀掉。万一……只要有一个火魔人被惊醒,整个营地的火魔人都会醒来。这可不是商旅队伍,而是一支军队,在李顿第一眼眺望白头山营地的那一刻,他就已经猜到了这个结果。

训练有素的士兵,服从纪律的命令,这样的对手对于李顿来说已经是一个巨大的困难。

想凭借一次偷袭就全歼对方,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在潜行观察之后,他甚至看到了那个叫炎龙的火魔人头领。据说是烈火王城炎家的嫡子。可对于李顿来说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第六感告诉他,对方是和他一样的人。

闯入者?穿越者?

恐怕不会,李顿并不觉得穿越者是那么容易碰到的。再说了,就算对方也是蛮荒的穿越者,可万一……李顿是地球来的,人家户口是火星的呢?大家的套路都不一样,还怎么玩耍?

穿越者也好。

闯入者也罢。

没有盟友。

李顿唯一相信的只能是自己,当然从炎龙身上感觉到的不同,更多的是气息上的不同,而不是熟悉的老乡感觉。此战,有你没我。

李顿大喊一声:“进攻!”

偷袭面对躺在地上的敌人,杀伤并不会太多。夜晚偷袭,作为被偷袭方的领兵将领最怕的不是被杀了多少人,而是炸营。而炸营对于小规模的军队营地造成的损害是有限的。人少,造成的骚乱也会更加快平息下去。

蛮牛这边,战阵开始攻击,一个收割的生命在外围的火魔人,这家伙抬起脑袋傻呼呼地被喊声惊醒,然后睡眼朦胧的状态下,脑袋却硬生生地撞上了雷巨石锤。

喀嚓,声音清脆地让人怀疑,可红的白的流淌一地的那一幕,让李顿说什么也忘不了。杀戮已经开始,不可能停下来。杀鱼、杀鸡,李顿虽说没有亲力亲为过,可这些对他造成不了多少困惑。或者说心理负担。可是杀人却不一样,这是人性中最阴暗的一面。

他只能一遍又一遍的告诫自己,火魔人不是人,是长着两只脚的豺狼。

“敌袭!”

……

有警觉的火魔人还是醒过来了,并唤醒同伴。可是已经无法挽回不利的一面。加上刚刚醒来不辨方向也是常有的状况,每一个靠近战阵的火魔人如同小木船装上了战列舰,接触的一瞬间四分五裂毫无招架之力。越来越多的火魔人醒过来,总有距离战阵比较远,无法攻击的火魔人拿起武器,准备反击。

弓箭的威力显现了出来,数量不多,准备反扑的火魔人集结在一起,还没等靠近战阵,就已经哀嚎着惨叫。

炎龙早就醒来,他在卫士的簇拥下,占据了火塘的有利位置。并开始下达了命令,不过到处都是乱糟糟的人,没有人听他的命令。在交战的一瞬间,结局就已经注定,如果李顿不贪恋战果的话,他赢定了。

“凿穿!”

战阵再一次变化,雷巨和猛放弃周围反扑的散兵游勇,步伐加快,而他们的视线中只有一个对手,炎龙。斩首,就是要在电光火石一般的战斗中,将对方阵营中威胁最大的人消灭。似乎在所有人的想法中,炎龙一定是那个威胁最大的人。甚至连炎龙都这么想。火魔人的士兵根本不敢想象要是炎龙少爷受伤,甚至死在蛮荒腹地,他们和他们的家人将受到炎家的疯狂报复。妻女成为女奴,男人会进入矿山永不释放,除非累死在矿山上……

为了能够保住家人,他们不得不如同送死鬼一样,充当炎龙和偷袭者之间的第一道屏障。之所以说他们是送死鬼,因为有些人因为太过慌张,手中连武器都没有。面对如狼似虎的蛮牛战士,他们除了在死之前拖延一下蛮牛战士的步伐,一点伤害都给不了对方。

已经醒来的火魔人根本就不顾上受伤的同伴,惊恐于李顿的胆大妄为,身体本能地靠近炎龙的位置,并在其卫士的外围组建了一道散乱的防御地带。

这一幕看在李顿的眼里,他确实有点意外,对方的反应超过了他的预期。这说明,炎龙的手下并非是一群乌合之众,只是来蛮荒腹地欺负一下部落的家伙。他们是一支军队,一支至少纪律完备的军队。

至于战斗能力,偷袭之下是很难看出对方的实力多寡。

不对等的条件下,双方的人马撞击在一起,根本就没有给双方思考的空间。蛮牛这边不需要思考,因为他们已经冲起来了,想要立刻停下来是绝对不可能的。而火魔人……他们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一切已经不是他们能够掌握的局面了。

蛮牛的战阵如同是烧红的钢刀切开黄油一样,只是没有散发着奶香的味道,而是浓郁的血腥气一下子散发开来。

“弓箭手,自由射击!”

李顿再一次下达了命令,从步伐,进攻速度的快慢,都需要他下令。随和越来越多的火魔人聚集在炎龙的身边,他知道想要一击必中解决对方恐怕不太可能了。从发动攻击之前,李顿就没有把炎龙作为攻击目标。其实这样选择是完全正确的,因为炎龙的一个卫士在李顿靠近白头山营地的那一刻,就已经跳起来。

这家伙可能根本就没有睡,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是炎龙身边的最后一道屏障。

而炎龙的卫士是火魔人阵营之中单兵实力最强的存在,真要对付他们,恐怕要费一点时间。于是李顿果断更改了要给炎龙足够压力的预定计划,改为杀伤。

大量杀伤火魔人。

在双方战士杀得难解难分的时候,李顿的视线和炎龙的视线汇聚在了一起,双方的眼神接触的那一刻,李顿和炎龙心里顿时一惊,熟悉的味道。

李顿终于知道他为什么感觉和炎龙有和他相近的错觉了,也不是错觉,而是直觉。实力越强大,这种直觉就越准确。

而此时此刻,他们距离不过二十多米,甚至弓箭手就能很轻易的将弓箭锁定炎龙。可惜他身边的卫士也不是吃素的,这些人显然是以保护炎龙为第一要务,他们甚至冷漠地连自己人被屠杀都无动于衷。

炎龙笑了,他也感觉到了李顿身上散发的气息,虽然说不出的怪异,但是基本的东西是一样的,也是不会变的。

炎龙突然笑起来,笑声越来越大,哈哈哈……

“有意思,太有意思了,看来这次来对了,就算是没有找到遗迹,也来对了。”

炎龙自言自语的语气可把跟着他的管家吓了半死,烈火王城炎家家主最疼爱的小儿子,被誉为炎家的未来和骄傲的炎龙,在部下被屠戮的时候,却疯了。

管家惊恐地仰望着炎龙,这一刻,他的双腿都是软的,要不是周围都是人,他都站不住。真要是炎龙在蛮荒腹地有个好歹,就算是他对炎家忠心耿耿,也逃不了炎家家主爆裂的怒火。这个胆小的家伙一直在祈祷炎龙玩性过去,回到烈火王城,继续当他的少爷。而在野外,他时刻担心着意外的发生,当意外终于来的那一刻,他支撑不住了。

炎龙冷漠的眼神扫过战场之后,语气不动肝火道:“放心,我没事。是兴奋,终于遇到了一个像样的对手。有意思,太有意思了,要不是对方人太少,或许凭借这个战阵,他们就能在这里击杀我。但是可惜,人太少了,只要对方多十个人,就能发挥整个战阵最犀利的攻击面,就算我们有一百多人,也是必死无疑。现在我们的人的已经稳住了,对方没哟机会了,至少没有十足的把握,真是一个可怕又有趣的对手。”

管家绝望地软倒在地,少爷不是疯了是什么?

炎龙竟然去感慨杀他的人太少,这是什么逻辑。

管家绝对理解不了炎龙的心思,可是他刚才听到什么?

战阵?

蛮荒部落里有战阵。

这怎么可能?

第067章 虚晃一枪

“战阵!”

“这不可能。”

“战阵是王国的最高机密,只有顶级的贵族才配拥有,他们……”管家语气轻蔑,丝毫不把穿着打扮如同叫花子一般的蛮牛部落放在眼里。

让炎家的这位少爷没想到的是首先提出反驳的是管家,那个胆小,懦弱,只会拍马屁和奉承的男人。要不是这家伙是炎家的奴才,在这支队伍中根本就不可能放在核心的防御圈子里。

可没想到的是,管家反驳的是一直被他当成天一样看待的炎龙。

炎龙冷哼道:“什么不可能,我看很正常。王国的最高机密,这不过是骗人的玩意。要说最高机密,炎家怎么会有战阵?也没听说过王室赐予过炎家战阵的记录。再说了,神国时代可要比现在伟大的多,辉煌的多,怎么可能没有战阵这种技法?部落人和国人不都是神国的子民,谁没有资格继承一点神国的家当?”

“要说高贵的话,部落人在神国时代可都是贵族,反倒是我们……呵呵,在他们眼里不过是奴隶而已……”

“少爷,请慎言!”

管家吓地肝颤,这话是能随便在外说的吗?护送炎龙的可不是什么家族的私军,而是城卫军。虽说炎家的大少爷在城卫军中地位颇高,也有威信,可毕竟是王国的军队,不见得人人都会和炎家是一条心啊!

炎龙有心吐槽几句,可想着场合不对劲。也就没有继续说下去了。他这样的贵公子,接触的都是整个王国的秘密,很多国家机密在他们群体内根本就不算什么秘密。

而周围的其他人就不一样了,士兵的身份,在王国也只能是底层阶级,当然要比奴隶好,也好不了多少。

炎龙不说话,将注意力放在了李顿的身上。

这个人给他一种全然不同的感觉,李顿的出现自然和蛮荒部落格格不入,可他是首领,他能改变族人对他的看法,甚至这种与众不同不仅没有削弱他的威信,反而巩固了他的地位。不过毛用都没有,蛮牛部落就这么一点规模,无法承载他太多的期望。

最多二十息的时间的碰撞,在战场不过是刹那而已。

李顿带着战阵一路凿穿了白头山营地,战阵周围,到处都是到底哀嚎的火魔人。

炎龙将是整个战阵最后的目标,按照常理来说,炎龙会遇到他和李顿交手一来最大的危机,也就是在战场上所谓的术语——冲阵。

一旦冲阵成功,将旗倒下,炎龙基本也就是被宰杀的命运。失去将领的火魔人军队,也只有一个结果,做鸟兽状。

可要是冲阵不成?

巨大的损失足够让蛮牛部落损兵折将,最后活下来的人也会陷入敌人的包围之中。炎龙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失望。现场的情况他尽收眼底,火魔人受到的损失很大,可是没有乱。三四十人的伤亡对于一支一百多人的小部队来说已经是极限。

要是对手人数相当,估计火魔人现在已经奔溃了。

可惜的是蛮牛的人实在太少了,加上了李顿和格桑几个,总共也就十来个战士。兵力上火魔人和蛮荒的差距是十倍。几十个人的损失炎龙完全能够接收。这点人在损失惨重的火魔人眼中,并不起眼,甚至有一口吞掉偷袭者的打算。

炎龙举起的手中抓着的战矛,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让整个傻乎乎的对手自投罗网:“固守!”

防守可以用最小的损失来消耗最多的敌人,这无疑是当下匆忙迎战的火魔人最好的选择。炎龙周围立刻形成了一个圆形的防御圈,盾牌立在地上,长矛指向空中……如同一个到处长刺的刺猬,让人无处下手。

可没想到的是李顿也下达了作战命令:“变阵。”

李顿还准备了别的战阵吗?

还真没有,之所以说变阵,其实是在战阵中的人的位置改变,【三才阵】的显著特点就是能防御,能进攻,是一个攻守兼备的战阵。那么防御和进攻的时候,战阵中战斗人员的位置肯定是不同的,而这个变阵就是这个意思。

这还是战阵最基本的形态,一个战阵,拥有数种,甚至十几种不同的阵型是非常常见的。而有些变化不过是细微的调整。有些却要大动干戈。

李顿的突然变阵让炎龙傻眼了,作为双方的指挥官,两个人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防御阵型。

炎龙当然能够看出李顿的战阵好像要比他的高那么一丢丢。

这也是显而易见的,攻守兼备的战阵,肯定要比单一功能的防御战阵要厉害的多。尤其是【三才阵】就算是变化成了防御阵型,这可是华夏军事文明之中知名度仅次于【八卦阵】的战阵,也有着不错的杀伤力和防御力。别看其简单,但其变化也不少,而从【三才阵】演化出来的众多其他阵型,比如说【鱼鳞阵】放弃【三才阵】中的防御部分,或者减弱一部分防御力,增加中央突击能力,大型【三才阵】就变成了【鱼鳞阵】,保留了【三才阵】攻击部分的分段、分梯次攻击,这就让【鱼鳞阵】的攻击仿佛延绵不绝,仿佛鱼鳞一般,没有尽头。这种例子很多,在华夏古代是兵家们最喜欢研究的一个门类。至于说【八卦阵】?太深奥了,智商平庸的将领根本就理解不了这个战阵的玄妙,跟不要说【八卦阵】无数变化,听着都让人有种头晕目眩的冗长。

李顿根本就没有打算打造一支依靠战阵的精锐,之所以选择【三才阵】是因为……他手下的人太少了。

仅仅是攻击队形的突出部后侧,就完成了整个阵型的改变。只是一两息的时间内,完成了调换,进可攻退可守。

尤其是当李顿下令撤退的那一刻,炎龙的脸都黑了。他没想到对手竟然是虚晃一枪,明明说好了要斩首的,马上就要到关键的时候,怂了。

这让已经嗨起来的炎龙心里头没找没落的,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追上去?这似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可他也没有看出对方阵法中隐藏的玄机,总觉得对手很棘手,不好对付,至于哪里不好对付,他却说不上来。

遇到伏击怎么办?

其实【三才阵】还有一个优点,这是一个适合在万军丛中拼杀的阵法,大型的三才阵甚至是可以作为战场绞肉机来用。冒然进入,都能把对手的骨头渣子都吞了。

在炎龙犹豫不决的那一刻,他的管家在惊恐万分的状态下,却给了炎龙一个台阶:“少爷,小心有诈!”

炎龙从善如流道:“保持距离,救治伤员。”

可是李顿却好像故意和他过不去似的,蛮牛的战阵中又有动静了,就听李顿高喊道:“格桑!”

在战场上,李顿是主角,炎龙也是主角,甚至雷巨和猛都有不少的关注度。可格桑?他在战阵中发挥的作用有限,在火魔人的印象中更是陌生。唯独他自己清楚李顿喊他的用意,就是准备动手杀苍鹰部落的叛徒。不同于格桑的有所准备,他还是这辈子第一次要对一个族人下杀手,就算是这个人已经脱离了部落,背叛了部落,甚至将苍鹰部落带入了地狱。可真要动手的那一刻,他内心还是发颤的。听到李顿喊声的人中间,除了格桑之外,还有一个人也是内心震动,当然他是不知道格桑的使命是杀了他。

混蛋啊!说好不打了,都要撤退了还要闹妖,你丫到底要闹那样?

炎龙并不知道李顿下的是口令,还是命令,或者干脆是叫人的名字。至于第三种可能,被他自动给忽略了。他还以为李顿要反扑过来,散开的队形不得不再一次聚拢,他是不在乎普通士兵的死活,可是那些士兵却脸上浮现出不忍和怒气,部落人欺人太甚!

拼了!

第068章 活口

强权政治,自然有强权政治的好处,比如说自信。

火魔人并不认为蛮牛战阵有什么了不起,这帮野人不过是习惯用偷袭手段的下三滥,占据了战场的先机才让他们损失惨重。一旦军队站稳脚跟,这些蛮荒的蛮子们将彻底暴露在军队的兵锋之下,成为士兵们的战绩。在军队面前,蛮牛战阵的攻击强度根本就不值一提。

圆阵,不过是军队最粗浅的阵法,这是和方阵一样,军队训练的基础战阵。

可同样,圆阵也有其特别的优势,防御严密,各个方向的防御均衡,让对手很难突破。当然基础战阵的劣势也很明显,圆阵很难在战斗中移动,或者说移动速度缓慢,在战场上只能是被动挨打的局面。更不要说追击敌军,能够保持正常行军速度的一半,已经是将领出色,士兵优秀的表现了。

好在蛮牛战阵的表现似乎要冲击一下圆阵……

这让火魔人和兴奋,终于可以给对方一点教训尝尝了。

可李顿会让炎龙如愿吗?根本就不可能,冲击军阵在他看来,没有重骑兵怎么行?就算是没有重骑兵,重步兵呢?这些蛮牛都没有。既然没有,就干脆不搭理对方。战阵绕过火魔人的圆阵,在对方惊诧的目光下,在战场上划过一道圆弧。

然后在上百火魔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目光下,脱离彼此武器接触的交战区域,他们的目标根本就不是火魔人,也不是炎龙,而是苍鹰叛徒。

偷袭发起的时候,那个苍鹰部落的叛徒迟疑了一会儿,被排除在了火魔人的群体中间,分离了开来,而这让他和火魔人战阵中间的距离超过一百步。

这点距离在平常几息时间就能奔跑抵达,可在战场上,刀剑如林,尤其是火魔人的圆阵根本就不可能接纳他。

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战场铁律。因为如果要接纳这个给火魔人带路的向导,圆阵就必须要有一个缺口接引。万一蛮牛战阵趁着这个机会紧跟在后呢?这是破绽,虽说电光火石之间,几息的时间而已,可只要这么一点时间,整个战阵就会被撕开一道口子。当然【三才阵】也不是没有缺陷,攻守兼备的战阵最大的缺陷就是攻击力不足,防御力也同样不足,只能说尚可,无法和纯攻击阵法和纯防御阵法相比。万事万物都是相互相成的,凭借【三才阵】想要击破防御力最强的圆阵,连李顿都没有想过。不过【三才阵】无疑是古代军阵中最厉害的基础模板,这个战阵可以无限制地添加。比如说增加火枪兵和长枪兵的数量,这就是【西班牙方阵】;如果增加轻骑兵,可以演化成【鱼鳞阵】;如果增加重步兵和重骑兵……李顿想想就觉得厉害,等老子有了犀牛蛮骑,只要一个冲击就能将眼前的圆阵冲个七零八落。至于现在,好吧,用脑袋撞石头是傻子的表现。

当然如果火魔人将战阵打开,接纳他们的向导,李顿不介意再冲击一下,给这帮家伙一点更深刻的印象。而这个险,火魔人是绝对不敢冒的。尤其是火魔人中间的头领炎龙,士兵看不出蛮牛战阵的威力,低级军官看不出蛮牛战阵的威力,难道他也看不出来吗?

精英不是说孔武有力就是精英。

需要配合眼界,学识,还有高贵的身份。

而这一切,炎龙完全不缺。

为了一个身份低贱的部落向导,让火魔人付出巨大损失,虽说不过是可能出现的损失,这也是火魔人不能接受的。炎龙自然明白这其中的道理。在蛮牛战阵转移目标的那一刻,他就看出来了,对方的目的可能自始至终都不是自己,而是那个向导。

不过奇怪的是,向导没有选择逃跑。还愣在当地,这在战场上几乎是寻死的做法。如果这家伙扭头就跑,对于李顿来说,才是真正棘手的大问题。对方也是这片山林的土著,对周围地形熟悉的程度甚至好过蛮牛部落的战士。一旦逃入山林,再要找到对方就难了。这样正好,李顿也不想平添意外,解决到这个‘蛮奸’、‘叛徒’,他至少能够安心和火魔人周旋了。要是留着这个祸害活着,才让他头痛呢?

“格桑,你还愣着干什么?”

青木的弓已经拉开,嗡的一声,箭矢如同一道闪电,飞奔而出。穿透身体的箭矢失去了最后的动力,就连射箭的青木也是愣了一下,对方没有躲?

已经堕落成了叛徒,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的。

可让他吃惊的是,对方的意图仿佛是在寻死。这样的举动让格桑愣住了,他已经认出那个人是谁,是教授他战斗本能,在部落里一直是他的偶像,在一次和部落首领剧烈的争吵之后,愤而离开……再次相见,没想到是一定要见生死的局面。格桑略微的迟疑,却让蛮牛战阵出现了一丝的混乱,好在李顿警觉,大喊道:“抓活的。”

已经中箭的‘叛徒’根本就没有抵抗,在雷巨手里如同老鹰抓小鸡一样,提溜起来,甩给了格桑。怒道:“你既然不忍心下手,就背着他。”

李顿还想从‘叛徒’嘴里获得一些火魔人真正的消息。他们抓的那个火魔人虽然被吓破胆了,竹筒倒豆子般有什么说什么,可问题是身份地位太低,一个普通士兵,会知道多少首领的想法。可‘叛徒’不一样了,这家伙虽然被火魔人鄙夷,可炎龙需要他给军队领路,还有很多白头山隐秘需要他来破解。两人的交谈机会肯定很多,或许能从叛徒口中得到一些有用的情报。

蛮牛战阵在火魔人和炎龙惊诧的目光下,抓了一个对他们来说可有可无的人,然后在众目睽睽下再次溜了。作为火魔人的头领,炎龙自始自终都没有再次下达追击的作战命令,他怕被李顿在瞎耍一次,到时候面子里子都没有,他都没脸指挥士兵做事了。

这一幕,让炎龙很无语。

原本他是颇为欣赏李顿的,当然很可能是李顿压根就不领情。你丫一个奴隶社会的小贵族,还想和新时代的有为青年交朋友?

啥叫高攀知道不?

啥叫高不可攀知道不?

……

“少爷,损失已经统计出来了,少了剑十五把,枪若九支,盾牌……”管家觉得很跌份,那帮蛮人根本就是叫花子投胎,什么都要。要不然蛮牛战阵离开的那一刻,不仅管家,连炎龙都觉得似曾相识的感觉。后世有一种技艺叫复刻,有一种游戏叫COSPLYA。而蛮牛战士完全是复刻了火魔人的军队,怎么可能没有熟悉的感觉?

李顿是会过日子的人,碰到金属盾牌,他笑纳;刀剑,他笑纳;长矛他也笑纳……反正连铠甲都是穿着火魔人的。从背影上来看,蛮牛的战阵和火魔人的战阵有什么区别,铠甲武器都是一样的,要不是火魔人被欺负惨了,说不定还以为蛮牛战阵是友军呢?

炎龙生气地摆手道:“这些不用说,就说伤亡。”

“战死十六人,重伤二十二人,轻伤不计。”管家惶恐地回答,炎龙这次带领的军队是一百五十多人,仅仅一次偷袭就让他损失了三分之一的军力。如果蛮牛部落还要继续纠缠下去的话,炎龙很可能要在这片山林里歇菜。

管家犹豫道:“少爷,部落人不服王化,其野蛮无比,不如先回王城。集结家族士卒,再行计较,可好?”

炎龙摇头道:“回去,再想来就不容易了。遗迹没有找到,等到再次来,说不定连一个向导都没有,还有机会找到遗迹吗?再说,我看对方人数不多,此战损失颇大,是因为我方没有防备的,一旦有防备,他们那点人奈何不了我们。”

这话一说出口,已经表明了炎龙的决心。不见巨石遗迹,他绝不回去。

其实,他还有一些话没有说,他并不认为这次损失对他来说是一次惨败。事实上,炎龙还在感慨,这一次来蛮荒腹地是来对了,王城哪些高高在上用鼻子看人的家伙肯定想不到,一个蛮荒的小头目,竟然能训练出战阵。

当然,唯一让他很郁闷的是,作为受过正统军事教育的炎龙,对于战争并不陌生,可陌生的对手让他却束手无策。正规军有正规军的好处,处处规范,炎龙受到的军事教育让他对于战场有种一板一眼的束缚,可大军作战,纪律是维持军队战斗力的最重要的一个方面。

可是李顿却没有这种顾虑,他别说正规的军事教育,他连当兵的朋友都没有。

以至于他的战术,有种鬼神莫测般的突然,想到什么就干什么,说的就是李顿。

这样的对手,对于炎龙俩说绝对是最头痛的。而他听着损失报告,脑子里却不停地神伤,再次遇到李顿该怎么办?

在蛮荒部落,李顿却惊诧于那个背叛苍鹰部落的‘蛮奸’,格桑阴沉着脸,眼神复杂地看着对方。牙根要紧,内心挣扎着要改如何面对这个原本部落中最亲近的人。

“为什么,为什么你知道愧对部落,还要这么做?到底是为什么?”压抑在格桑胸口的情绪在这一刻彻底爆发,他甚至摇着乌头的肩膀,无视对方的伤口已经快被搅烂。

第069章 假的

“格桑,你是格桑?”

“别假惺惺的,我就不信你会不知道是我?”

在白头山营地,其实双方都已经认出对方,尤其是在李顿喊了一句:“格桑!”之后,更是确定无疑了。

接下来的过程,他们都是亲历者,没有必要多解释。乌头咳嗽了起来,咳咳……血从腹部渗透出来。别说他是一个俘虏,是叛徒,是要被处决的专政对象了,就算是蛮牛战士中的一员,甚至是李顿,面对这样的情况也是死路一条。

蛮牛最好的医生,连兽医都不如,这是李顿给自己无形中提的一个醒。

千万别生病,千万别受伤。

落在巫的手里,有死无生。

不过一个‘叛徒’的生死是不被在乎的,李顿甚至也没有让巫采取急救措施,像他这种腹部受到的箭伤基本上活下来的可能很小。再说了,巫也不乐意,这是因为对背叛和的痛恨。连李顿都没有看出来,巫尽然还是一个立场分明的人。

乌头咳嗽之后,失血过多的脸上已经惨白,格桑却不依不饶,一个劲地质问。李顿间再这么折腾下去,这个好不容抓住的活口就要被格桑弄死了。伸手压在了格桑的肩膀上,制止了他:“别摇了,再摇下去,他就要死了。”

“死了?”格桑愣住了,突然狂笑起来:“死了才好,这个混蛋害死了苍鹰部落多少人,多少人啊!”

说完,九尺高的汉子嚎啕大哭,像是一个委屈的孩子,泣不成声。李顿也默然不已,一个好好的部落,现在是分崩离析了,部落内的男子基本已经所剩不多,留下的老的老,小的小,就算是解救回来,也很难在蛮荒存活下去。

至于……蛮牛部落?

根本不可能接受比自己人数还多的苍鹰部落剩下的族人,仅食物一项,就能够将蛮牛部落的战士压垮。根本不要说族人增加之后,双方部落成员的融合等诸多问题。这一刻,他看向乌头的眼神也是冷漠的,甚至带着一丝痛恨。

如果蛮牛部落也出了怎么一个人,根本就不用营救了,直接宣告蛮牛部落覆灭就可以了。

“乌头,我是蛮牛部落的首领,李顿。”

“蛮牛部落?首领不是黎阳吗?”

“唉……”

李顿哑然,他总不至于说改了祖宗的姓氏吧?再说了,蛮荒对于姓氏也不看重,他也不知道蛮牛部落首领的姓氏是从哪儿来的。原本想着既然不重视,改了算了。至少他不能顶着别人的姓氏,给别人的祖宗做孝子贤孙吧?

“我是黎阳的儿子,他已经离开部落了。”李顿想了想,还是将蛮牛的情况说了出来,对于一个注定要死的人,泄密不重要,也不存在:“我带着蛮牛的战士来解救苍鹰部落被抓的兄弟,我需要你的配合,将火魔人的情报完完整整的告诉我。”

“兄弟……已经没有兄弟了。”乌头缓缓地摇了摇头,看他的样子,虽然腹部受伤,但估计还没有损伤内脏,没有腹腔大出血,至少看着精神还行:“都被火魔人杀了。”

“你眼睁睁地看着火魔人杀你的族人,兄弟和姐妹,难道就无动于衷,不去恨火魔人吗?”李顿开始攻心计。当然,如果乌头对苍鹰部落已经恨之入骨,这样的话基本上是不会起作用的。

乌头摇头道:“怎么不恨,可是……我更恨自己。”

“你恨自己?”这一点很好理解,做错了事的人开始懊恼,悔恨,甚至是自残都是可能发生的。可乌头已经是一个叛徒了,他还会有人性吗?在看到族人被杀的那一刻,他甚至可能不会落下一滴鳄鱼的眼泪。

乌头似乎没有感觉到李顿的诧异,只是自顾自的说着:“我不是一个冷血的人,但是我要报复,报复那个自私的人,那个家伙害死了我的孩子。”

这是一笔糊涂账啊!

在李顿看来父亲为儿子的惨死寻找公道,而波及了旁人……这是乌头的故事。但是对于苍鹰部落来说,就有点惨了。这个部落因为首领和战士之间的仇恨,发酵成了一场灭族惨剧。双方都成了受害者。

这算是苍鹰部落的家务事,李顿无心去打听。可乌头要说,他也没有阻止的理由,蛮牛部落和苍鹰部落几乎没什么来往,对这个部落的了解有限。也正好听一听这个部落的隐秘,才有可能评判苍鹰部落的价值。

“你们要提防土佐,他一直想要窃取巨石遗迹的宝藏。而且每一次巨石遗迹开启需要一条活生生的生命用来血祭。婴儿的最好……”

就在乌头喋喋不休的唠叨声中,李顿几个却如坠冰窟,婴儿,血祭……这个土佐简直不是人啊!可见,乌头是知道了自己的孩子被首领当成血祭的祭品,开启了巨石遗迹。如果换成李顿的话,说不定也会拼命,就算是拖着所有人下地狱,又如何?

关键是李顿也想进入巨石遗迹,可婴儿,血祭,这些东西他去哪儿准备。从蛮牛部落?真要这么做了,他还是人吗?再说了,蛮牛部落的人也不会答应。可要从苍鹰部落偷偷……格桑估计要拼命了。

乌头还在唠叨,他这些年的压抑情绪一直没有找到一个宣泄口,也没有人可以听他一诉衷肠,一直憋在心里,在临死干脆将知道的都讲出来。他不求原谅,只恨大仇未报。可李顿却纳闷了,乌头怎么知道被杀的孩子一定是他的呢?

难道是部落第一勇士的福利——可以不被戴绿帽子?

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他瞥了一眼雷巨,这家伙不就是霸占了部落第一美女吗?

不过有一个前提,他这个首领没有看中春丽的情况下,雷巨才能霸着蛮牛第一美女不放手。要是李顿出马……估计雷巨也要悲剧。好吧,这个念头很奇葩,反正李顿说什么也不会去做。他不愿意被人戴绿帽子,也无异于给人戴绿帽子,就算蛮荒的人大部分都不在意。

乌头还在继续说着:“而且土佐的实力很强。”

“首领他不是……”

“他一直在隐藏自己,部落中实力最强的人就是他,他是血脉觉醒者。当然苍鹰的血脉无法和蛮牛的相比。加上他多次进入遗迹,实力已经深不可测,至少不比炎龙差。他要是反抗的话,没有人能够拦住他逃走。至于族人,他能够将本族的婴儿当成祭品的一个人,会在意族人的生死?”显然乌头是认识蛮牛的前任首领的:“我估计现在他比黎阳首领的实力还要强一点。”

“不可能。”乌头的话很快遭受到了质疑,雷巨对于前首领被诋毁,还是在一个叛徒的嘴里被诋毁,立刻暴跳如雷:“你一个叛徒,有什么资格去评论两个首领之间的实力。再说了,苍鹰部落的首领怎么可能比得过蛮牛首领?”

“好了,不要争了。这没必要。”李顿发话,但雷巨还是被气的不轻:“乌头,你还是继续说遗迹的情况。”

“不,我不知道。”乌头无奈道:“我根本就没有进去过,我只是偷偷跟踪了土佐的行踪,发现他用婴儿作为血祭的祭品。等到回到部落的时候,他就断言孩子是被狼叼走了。可是……我明明看到了,是他杀了孩子。”

“为什么会这样?一个遗迹,难道及值得残害族人吗?”格桑哽咽道:“乌头,你快说这不是真的。”

乌头当然这是格桑不愿意相信他说的话,这一刻他只能苦笑而已。

“乌头你说的都是错的,因为土佐将开启巨石遗迹的钥匙给了我。”格桑说话间就看向了李顿,后者从兽囊里摸出了那颗不起眼的珠子,交给李顿,而乌头瞪着眼珠子难以置信地看着石头珠子,喃喃道:“怎么可能?难道部落现在不丢孩子了吗?”

格桑虽然很不想承认,可却不能说谎:“还是丢,不经常丢。”

“你们把珠子放在我的伤口上,看看会不会有变化。”

“什么变化。”

“巨魔之眼能够吸取新鲜的血液。”

乌头的话让人摸不着头脑,可巨石遗迹的存在本来就不是能够用常理来解释清楚的。一分钟过去了,珠子还是珠子,因为常年佩戴,这棵石头珠子有了一层厚厚的包浆,连血都沾染不上了。

乌头叹气道:“这是假的巨魔之眼。”

“假的?”

李顿和格桑几乎是异口同声地喊道,李顿作为投资失败的一方,只是感觉到命运不济,和小幸运失之交臂;可对于格桑来说,他是受到了欺骗,而欺骗他的那个人是他曾经最尊敬的首领。可问题是,巨石遗迹作为苍鹰部落最高的机密,也是苍鹰部落首领最为不想让人知道的秘密,这个遗迹肯定有让他无法割舍,却完全抵挡不住的诱惑。

如果是财富的话,在蛮荒还真的没有这么大的吸引力。

那么除了财富,只能是实力上的提高。而且乌头也说过,苍鹰部落的首领土佐的实力深不可测,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遗迹里有东西能够提升人的实力。而且从迹象上看,土佐还没有获得他最想要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不得而知,但要是比增长实力还要可贵,在蛮荒绝对是巨宝级的存在。而遗迹的钥匙,也就是巨魔之眼,肯定在土佐的手里,一直没有离开过。

于是,那个自始至终被忽略的土佐成了获取真相的关键。

第070章 回家

李顿百思不得其解,不仅仅是他,就是格桑也对部落首领隐藏的秘密一无所知。听格桑说当时火魔人偷袭的场景,土佐是在第一时间就选择了投降,甚至没有大规模的反击的情况,却让人觉得很不可意思。不管实力如何,首领做出这样的选择,本来就很让人怀疑。

要知道,当时的苍鹰部落的人,尤其是战士人数还有三四十之多,如果反击,火魔人或许会最后赢得一切,但付出的代价肯定不少。种种迹象表明,土佐给人的感觉似乎并不是一个强者,这和他的选择有关。

可乌头却认定了土佐的实力很强,至少能够轻松碾压他。

乌头当时逃出苍鹰部落的原因也很简单,他是感觉到了土佐对他的杀意。这个解释可以糊弄过去,因为根本就不重要。

还有一个情报就是炎龙,这个火魔人中身份最高贵的人的实力也是深不可测。这显然增加了营救的苍鹰部落俘虏的难度。其实,现在的局面,就算是李顿说要放弃,格桑也不会表示不满。这家伙在一次又一次的刺激下,有崩溃的迹象。用比较形象的比喻就是:格桑的智商正在向着低年龄区域转移。

雷巨等人也是一头雾水,突然冒出来一个强者,还是懦夫属性的强者,用隐忍已经不能形象的形容土佐的行为了。

“土佐,究竟要隐瞒什么呢?”

“管他什么高手不高手的,抓过来一问不就知道了吗?”

雷巨脑袋都大了,他是个直肠子的性格,要是对付一个敌人,他或许还能遇强更强,展现出非人的存在。可突然冒出来一个可能背后下刀子的家伙,他不淡定了,想不透就烦躁,烦躁就忍不住要动手。

李顿没好气地瞪眼道:“你没听见,土佐的实力深不可测。”

“那么炎龙呢?我看就是一个小白脸,和首领……”雷巨差点说秃噜了嘴,好在及时醒悟,才没有继续下去。

李顿仰天长叹:“难啊!都不是安生的主。那个也不好对付。”有心继续去问一下乌头,可是很不幸,蛇毒发作了,那的嘴都肿地如同腊肠似的,皮肤像是被吹大的气球,已经陷入了弥留之际,真正的弥留之际。

问话,肯定是没有结果了。李顿一拍大腿,对雷巨几个说道:“安排人警戒,其他人睡觉。”

“可……首领,接下来咱们怎么办呐?”

李顿哪里知道怎么办?冒出了一个土佐之后,整个事件的性质都变了,救人似乎……也没有太大的必要。如果土佐愿意的话,那家伙就能给火魔人造成巨大的麻烦。可是没有,这家伙选择了隐藏下来。他到底在隐藏什么?人都是有好奇心的,李顿也不例外,但和小命比起来,这点好奇心还是不要的好。

李顿决定,第二天,他就离开避开火魔人的追杀。毕竟杀了他们不少人,炎龙要有点血腥就不会放过李顿。

下定决心之后,李顿就找到躲着其他人商量起来。巫皱着眉头,他的好奇心比李顿的还要重,作为巫,对于神秘学的向往是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可和部落的安危相比,这点好奇心还是熄灭的好,毕竟他还承载着部落的延续之责。紧锁眉头,眼神眺望白头山营地的方向,咬着牙开口道:“你是对的,活着才有希望。”

说是这样说,可巫的心里却在滴血,遗迹啊!不知道蛮牛部落第几代巫曾经进去过,一直成为蛮牛部落传承中仅次于战神的赞歌给保留了下来。

真要放弃的时候,他很是舍不得。

和巫统一了意见,在蛮牛部落中等于是通过了最高决议。至于蛮牛的战士,他们不需要知道,他们只需要服从。一直以来,蛮牛对战士的传承都是这样的。首领和巫就是部落的脑袋,战士是拳头。

唯一让李顿难以开口的对象就是格桑,如何去和他说,才是他头痛的问题。

李顿的信誉不太好,但不是没有。用格桑的理解方式就是,良心已经黑了,但还没有被狗叼走。已经答应的事却要反悔,无疑是打自己的脸。

而格桑此时正跪坐在乌头的尸体前,黯然伤神。他根本不愿相信听到的看到的是真的,可真相已经距离他很近了,已经是触手可及的距离。唯一的障碍就是他愿不愿意相信这一切是真的罢了。

“格桑,我有事和你说。”李顿干哑的嗓子发出沙哑的嗓音。

嗓子眼有点嘶哑,咳嗽了几下,李顿才感觉好了一些,继续说道:“情况你也知道,有些变化是我们难以预料的,按理说我应该完成自己的承诺。可是我是蛮牛的首领,我要为整个部落负责,毕竟……”

“苍鹰是苍鹰,蛮牛是蛮牛,不是吗?”格桑冷冷的开口,听不出任何的情绪,仿佛是行尸走肉般的感觉,冰冷的语气让人发寒。

可几岁,格桑的话却让李顿一愣:“我真羡慕你,还有蛮牛的哪些混蛋。”

虽然混蛋不是什么好词,可有时候有些不太好听的话,却能听出亲密的感觉来。比如说:死鬼。

当然格桑的取向没有变,他口中的混蛋更像是在回忆一个熟悉的,有着很多美好回忆的损友。这种感觉很奇怪,格桑在蛮牛部落一共才至于几天?可他却觉得蛮牛部落充满了他不曾有过的人情味。

这是在苍鹰部落不曾有过的,喧闹的生活气息。格桑回忆起在苍鹰部落的时候,在之前或许没有感觉,可是听了乌头的话之后,他发现了不对劲。部落中死气沉沉的,尤其是首领土佐,整天阴沉着一个脸,甚至从来不会在太阳地下,周围散发着亡灵的寒意。不管他在遗迹里获得了什么,可是天下哪里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得到的总比失去的可能会更多。

李顿也不好多说什么,手压在格桑的肩膀上,自言自语道:“活着,等到真相大白的那一天。”

格桑重重的点了点头,很多话,难以说出口,可内心之中已经对苍鹰失落头顶。部落再也不是他骄傲的来源,而是一个伤心地。一个被野心和阴谋笼罩的污秽之地,可他还不能离开,他需要揭开这一切,毕竟部落的大部分人都是无辜的,甚至是野心的受害者。

突然,格桑提出了一个要求:“如果……那时候我还活着,我能来蛮牛部落吗?”

李顿微微一愣,一直以来格桑对他和蛮牛部落都是咬牙切齿的忍耐,恨不得咬一口才解恨的存在。怎么突然要求加入蛮牛部落,难道是脑子坏掉了吗?

可增加人口,还是成年男子,对于李顿来说还是无法拒绝的:“我会等你。”

“谢谢!”

在格桑看来他是一个没有了灵魂的人,总需要有一个归宿,而蛮牛就是他寻找最后归宿的地方。

休息一夜之后,蛮牛的战士们开始整理行装,格桑却在蛮牛部落醒来之前先行离开。在营地上边多了一个低矮的坟茔。埋葬的是一个不幸的人,但愿灵魂得到安息。

回去的路,李顿并没有选择森林,他选择绕远路,相比森林,虽然路程要远一些,可速度会更快。拐过山口之后就再也看不到白头山营地了,李顿回头看了一眼,毅然踏上回家的路。

山隘之后,在蛮牛战士必经的一个可以涉水而过的河流边上,上百火魔人集结在此,枪如林,箭如丛,居中的正是昨日被偷袭的时候灰头土脸的炎龙,此时他一副王城贵公子的打扮,嘴角微微邪笑,自言自语道:“很惊喜吧!”

因为他远远地看到一队行人,人数不多,就是十来个的样子。正是他等待的李顿等人……

第071章 仇人见面

既然炎龙能够发现蛮牛战士,走在队列前面的李顿自然也看到了河滩上的人。毕竟火魔人的队伍要比李顿的人多的多,也现眼的多。加上堵在回去的必经之路上,怎么可能看不到。

“格桑这个混蛋,他出卖了我们。”

雷巨双眼之中完全被怒火塞满了,在他看来出卖他们的肯定是格桑这个小人。不仅如此,在蛮牛部落的人眼中,苍鹰部落的人都不可信,这在他们知道了苍鹰部落的首领土佐竟然用部落婴儿当成血祭的祭品之后,对苍鹰部落的鄙夷已经上升到了顶点。

先入为主的判断,让蛮牛的战士们开始激动起来,叫嚣着要让对方好看。还夹杂着事后要找格桑晦气的口号。

可李顿不这么看,格桑离开营地才多久,最多比他们出发的时间快半个小时,可看火魔人的阵势,估计至少等了好几个小时:“不会是格桑。”

“不是他还有谁?”雷虎嚎叫道。

“闭嘴!”

“你给我闭嘴!”

雷虎委屈道:“凭什么?”

好吧,当首领和巫都看他不顺眼的时候,还是找一个安静的角落呆着吧。李顿让队伍停下来,冲过去肯定是不现实的,如果对方一直固守防御姿态,就李顿手中的这点人,很难将对方冲散。可想要离开也不容易,只要火魔人远远地跟着他们,在白天根本就不可能在空旷的地方甩掉对方。只能等晚上,可万一火魔人晚上偷袭呢?

火魔人能偷袭苍鹰部落,也能偷袭蛮牛部落。

再说了,就在昨晚李顿就带着蛮牛部落的战士偷袭了火魔人的营地,就算是火魔人以牙还牙找补回来,李顿也说不出口火魔人卑鄙。

“不会是格桑,他离开我们的时间很短,火魔人要想偷袭的话,会直接在营地附近偷袭我们。那样的话,我们的损失就大了。”白头山营地周围可有几个不错的埋伏地点,这些李顿都清楚,格桑不存在背叛他们时间。

“那是谁?”

“苍鹰部落的首领土佐能够投降,自然也会将白头山营地附近的路线告诉对方。”李顿理所当然地说道:“不过火魔人要吃大亏了,土佐可不是好心的家伙。”李顿有些话没有说清楚,但听的人都听懂了。这家伙已经突破了蛮荒部落首领的下线,听过土佐所作所为的人都有种不寒而栗的寒颤。

而李顿说火魔人要吃大亏,也不是无的放矢。

看火魔人聚集的人数,恐怕营地里他们留下的只能是伤病和数个守卫。这点人能给土佐造成麻烦吗?

要知道火魔人对土佐还算优待,甚至没有监禁土佐的行动。

加上土佐虽说是表现的极其不堪,用来隐藏他不可告人的秘密。可对于苍鹰部落的人来说,他还是部落的首领,在战士被屠杀的时候,还和火魔人据理力争,保留下了几个战士。这是一个不合格的首领,但仅仅是不合格,而不是被唾弃的首领。

土佐可以出卖蛮牛部落,其他的苍鹰部落的人也会如此。唯一无法确定的是,每人能够确定昨晚袭击营地的人一定是蛮牛部落。可炎龙还是认为在浅滩阻截是最好,也是最适合他的选额。如果在森林里……火魔人就算人比蛮牛多上十倍,也奈何不了对方。

内心天人交战,是回去?还是绕路?就算火魔人现在不知道偷袭他们的是蛮牛部落,可总有一天会知道的,还不会太久。

“看情况不对,立刻往西边冲,避开火魔人的拦截,拖到天色暗下来……”

既然行踪已经被发现,再次逃道森林恐怕不太现实,毕竟白天要甩开对方也不太容易。李顿迈步往前走了几步,打手势让其他人停下,自己还在往前。不放心的雷巨跟了上来,可李顿一回头呵斥道:“跟上来干什么,我去会一会他。”

李顿所说的他就是炎龙,对面火魔人中身份最高贵的世家公子。

作为一个贵族,面子可比天都要重要的多。

雷巨还是不放心,一直跟着,不过李顿也没有再阻止他。

视线中李顿带着一个手下赶来,炎龙没心没肺地笑了起来:“有意思,太有意思了,难不成他想要用贵族的方式来化解彼此的恩怨?”

“你们别动,我去会一会他。”

管家大吃一惊,龙少爷的脾气他是知道的,决定了的事是不会改变的,可他还是试着说服炎龙放弃这个危险的举动:“少爷,出门的时候老爷就叮嘱过老奴,要是您有什么损伤,回去会扒了老奴的皮不可。你就可怜可怜老奴为炎家操劳一生,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炎龙捂着额头,一脸的无奈,管家是个碎嘴子,做繁琐事情的人多半如此,可他可是心高气傲的年纪,怎么可能就凭借几句话就放弃自己的想法。再说,他的实力在年轻一辈里,也是出类拔萃的,一个蛮荒的土著再厉害能到哪里去?对护卫说到:“炎大,你拦着管家,别让他做傻事。”不管是真心还是作秀,炎龙可是真清楚他的管家是什么货色,这家伙为了拦住自己说不定会做出‘惊人’的举动,比如说跳河。当然他们身后的河水也淹不死人,可脸丢到姥姥家了。

“少爷,我跟你一起去。”说话的是炎二,他护卫之中实力最强的一个。

炎龙这次到没有拒绝,点头道:“跟上。”

李顿都带了一个人,要是炎龙自己没有随从,是不是到时候很没面子?他也就默认了手下的举动。

距离越来越近,双方都看清了对方。毕竟一开始距离比较远,人是能够看得到的,可长相,年纪这些细微的差别却难以辨别。李顿感觉对面走来的那个人年纪不大,大概二十啷当岁,应该比他现在的年纪大上四五岁。不过脸上带着一种邪气,给人一种很不自在的感觉。倒不是阴险,而是有种高高在上,对世人不屑一顾的冷漠。说好听点是玩世不恭,说难听点是没家教。当然,这话炎龙肯定没有听说过,李顿也没有打算做这个好人告诉他——兄弟,你的脸很欠揍。

双方距离越来越近,在两人间隔五六米的时候,都不约而同的站住了。

“你比我想象的要年轻,蛮牛部落的黎阳?”

“我不是黎阳,我是李顿,黎阳是……我父亲。”李顿很想说老子天生地养,天底下独一份,可没办法啊!他真实的身份就是黎阳的儿子,要是连这个关系都不认,估计蛮牛的族人也会认同他。

“唉……”

炎龙很尴尬的发现,他准备的说辞都忘记了。什么乱七八糟的,黎阳的儿子叫李顿,这是那个地方的传统,你丫不会是隔壁部落的老李的种……

炎龙很纠结,也很无语。当然他也生出一丝怀疑,大概部落人都这么玩吧!

套路真深……

第072章 斗将

“李顿,蛮牛部落的首领。”

“炎龙,烈火王城炎家子弟。”

“幸会!”

“幸会……”

场面非常诡异,就像是……两个从来没有见过的陌生人,在一次聚会上打了个照面,很正常的互相问候。场面太过和谐,以至于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两人有接触交友的打算。可实际上,昨天晚上他们两人都代表着各自的势力厮杀了大半夜。炎龙一方付出了死伤三四十人的代价。更诡异的是雷巨完全想不明白,李顿的语气好像根本就不记得昨天晚上发生的事了。他脸上浮现的古怪就像是吃一块臭了的腐乳,那种酸爽和别扭劲就不用说了。

可他清晰记得,昨天晚上他们在火魔人的营地里杀人放火,爽爆了。可是小首领却像是面对一个到访的客人似的,语气没有多少客套,可蛮荒的精髓都把握准确了。接下来应该邀请对方去部落坐一坐,开个篝火聚会,然后在大吃大喝中间夹着蛮荒式的吹牛……

当炎龙说出‘幸会’两个字的时候,整个人都傻掉了,心里上万草泥马飞奔,无边无际。谁和你‘幸会’?小爷恨不得一巴掌打死你这混蛋。

白头山营地里死去的二十多个士兵是假的?

今天早上营地到处都是受伤哀嚎的士兵,也是假的?

要是这样的话,他来到蛮荒也是假的了。

世家少爷的脾气都不太好,炎龙也是如此,可是面对李顿的时候就是生不起气来。不要说什么心心相惜,他还不至于和一个部落人交朋友。但李顿无耻的做法让他敬佩不已,长老院的那帮老家伙不都是这样吗?这在王国里,他们是除了过往最被人尊敬的大人物,拥有崇高的威望,渊博的学识,每一个人都有无数的拥趸。当然,用炎龙的话来说,这帮老头子一个个都是老骗子,王国的祸害。

可这些老家伙获得的尊敬和地位难道还少了?

“你比我预想的要无耻的多。”炎龙嘴角微微翘起,戏耍的眼神中带着一种剑锋般的寒意。在烈火王城,熟悉炎龙的狐朋狗友都知道,这家伙要发飙了。主要是李顿滚刀刃的态度,让他无从下手,只能选择动手。

反倒是李顿脸上出奇的平静,茫然地注视着炎龙,良久,才缓缓摇头道:“来自远方文明王国的朋友,我听不懂你的话。”

没等炎龙爆发,李顿接着说道:“我们的队伍里有老人和孩子,是去其他部落交易物资的旅人,我们是第一次见面。”

“大块头,这个大块头,难道还有个孪生兄弟昨天晚上跑到我的营地里,杀人放火?”炎龙气地暴跳如雷,贵公子的风度再也维持不下去了。李顿装傻充愣的本事,据对是在他坚韧的神经上割开了一道深深的口子。

李顿很无辜地问道:“我能说那是一个误会吗?”

都死了二十多人,十几来个重伤的士兵。要是炎龙在毫无缘故的情况下放走下手的凶手。就算是他身份高贵,也很难糊弄过去,再说他也没有准备轻易放过李顿。梁子已经结下,还是死扣了,根本就没办法解。炎龙冰冷道:“不能。”

当然,炎龙也不是说完全不能。只要李顿能够给出足够的价码来,他还是会考虑的。可李顿有什么炎龙看得上的?还真有,战阵就是其中之一。加上李顿的年纪要比他想象的小的多,属于那种半大孩子的样子,看着没有成年。可脸皮要比烈火王城街头上的老骗子都要厚,这让他无比怀疑,朴素的中央荒原大地上,怎么会孕育出了这么一个奇葩?

作为当事人,李顿当然清楚对方是认出了雷巨,他已经很小心了,收起了火魔人的武器,他和雷巨看上去就和在荒原上赶路的部落人没有什么区别。可还是暴露了,暴露的就是雷巨的身高,这让李顿情何以堪。本想着蒙过去的,可最终还是被拆穿了。

从热情好客的当地人,切换成无辜的表情,最后酝酿成了一团怒火。

“在中央荒原这片土地上,散落着无数的部落人民,他们拥有如同曼珠沙般的热情、把每一个羁旅他乡的朋友当成自己的兄弟招待,眼神中充满对远方来客的善意和淳朴。可是有些人不一样,他们带着屠刀,长矛,从遥远的城市来到这里,带来了杀戮和疾病,他们肆意破坏,到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李顿好像是一个呼吁和平的反战人士,呵斥着一切邪恶的勾当。雷巨张开大嘴,打了个哈欠,他能够听懂李顿说的每一句话,可就是搞不明白他的首领大人到底要说什么?

无独有偶,炎龙的跟班炎二也无聊地打着哈欠,在他看来,李顿可要比少爷的管家还要罗嗦。

只有炎龙听懂了,毕竟他是受到精英教育培养出来的人,可他也吃不准,对方说话的用意到底是什么?是想要推卸责任,炎龙根本就不可能答应。通篇都是政客的口吻,让他有些恍惚,这难道是政务院长老的哪个子弟,开口就不讲人话的主?

在王城,炎龙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可就是头痛遇到开口闭口将道德和规则挂在嘴边的家伙。他们会用蔑视的眼神看着你,直到他自觉形秽。当然,更多的时候他会暴跳如雷,或者是恼羞成怒一脚踹翻对方。

说实在的,炎龙现在很想一脚踹翻李顿,然后鞋底对方的脸上撵上一阵。

已经处于爆发边缘的炎龙,额头上的青筋都爆了起来,眼神死死地盯着李顿咬着牙问:“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哎,你有没有听说这么一句话?”李顿故意不受情绪左右。

炎龙问:“什么话?”

“朋友来了有美酒,豺狼来了有刀枪。”李顿的话让炎龙彻底暴怒了,他这才明白自己是被戏耍了。从来都是炎龙戏耍别人,他哪里收到过这等腌臜气,耐心已经消磨干净,爽脆道:“既然你要彰显武力,我就奉陪。别说我欺负你,你那点人根本就无法突破我的本阵。”

李顿踮起脚尖眺望,随后低声道:“圆阵而已,慢的和乌龟似的,自有被动挨打的份。我要跑,你追得上?”

炎龙哑然,他当然清楚圆阵的缺陷,可战阵运用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学会的,需要长时间的训练和配合。他带来的人可不是炎家的私军,而是王城的城防军,说不上多精锐的军队,能够摆出一个密不透风的圆阵,已经算是不错了。

不过李顿的表现让他很吃惊,对方显然对阵法很了解,一眼就看出了他的底细,这让炎龙很不解,对阵法如此了解的人,哪一个不是身份高贵,连他都无法触及的存在。要么就是大人物的衣钵弟子,王国天资最好的一小撮人,而且身份也不能太差,至少要和炎龙差不多的身份。火魔国信奉的是贵族管理国家,没有贵族头衔,根本就不可能受到社会资源倾斜后的培养。

而李顿却是一副原生态的装扮,哪里有世家子弟的气度?

炎龙也不生气,对于李顿的嘲讽,他也有办法应对:“我也不和你交战,就是远远地跟着你们,你猜会怎么样?”

“别忘记了,这里是我的家乡,周围的山林一草一木对我来说都散发着熟悉的味道。”李顿根本就不吃这一套。

炎龙笑道:“可是我带了狗。”

“你有狗?”李顿自傲的脸色顿时垮了下来,表情就像是他拿了一副王牌,可对手却作弊……

幽幽叹了一口气,李顿情绪有点低落道:“好吧,你划下道来,爷们接着便是。”

“用贵族的方式,斗将。赢了就让你们走。输了的话……把昨天你们用的战阵告诉我,我还是放你走。”炎龙本想要对方做自己的奴隶,不过想一想他也觉得不太可能。关键李顿给他一种诡异的感觉,这家伙要是一个蛮荒土著,他把名字倒着写。不知不觉之中,炎龙已经将李顿作为对手,与他有着同等地位身份的存在。他们之间任何一方都不可能成为对方的奴隶。关于这一点,他还真的猜对了,李顿宁愿死也不会答应这样的要求。做奴隶,还折腾个什么劲,直接死了算逑。

而李顿身上也有炎龙很想要的东西,那就是战阵。

昨天夜里蛮牛战士偷袭营地的时候,炎龙看得真真的,对方的战阵对他来说很陌生,甚至在烈火王城也不会有。

一个攻守兼备的战阵,对于炎家来说,及算是死一个嫡子也是可以接受的。更何况是死的不过是一些城防军,炎家不在乎这点抚恤金。

“你是说【三才阵】啊!”李顿不解地说到,在他看来【三才阵】没什么稀罕的,对于熟悉的领域,大部分都不会太重视。李顿的表现也是如此。

可炎龙不一样,一个攻守兼备的战阵啊!他甚至可以想象这个战阵出现在王城,他会被多少人嫉妒?

李顿还是试图避免生死相搏,轻声问:“不打不行吗?”

“不行!”炎龙断然拒绝。

第073章 蛮荒套路深

“武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李顿如同劝解年轻人戒躁戒躁的‘红袖章’,长叹一口气道:“既然一定要比武,虽说是打打杀杀,可伤了谁也不好,不如点到为止。”

一边是跃跃欲试的雷巨,另外一边是踏步向前的炎二。两人听到李顿自言自语的话,差点扑倒在地上。都这功夫了,还要耍嘴皮子。

李顿趁着转身低声对雷巨说道:“动手要干脆,不要留手。”

好吧,雷巨被首领的人品彻底降服了。李顿的言行,还真在蛮荒不多见。别说雷巨了,就是炎二也很憋屈,炎龙避过李顿的目光侧身对炎二嘱咐道:“该下死手的时候别手软。”

不得不说,李顿和炎龙在某些方面很像。

可这种像并不是什么好事,至少对于手下来说很憋屈。

李顿的想法更加简单一点,雷巨动手,然后在第一时间把炎龙的手下击杀,接下来他和雷巨两人打一个,争取在火魔人援救之前把炎龙给俘虏了。有了炎龙这个俘虏,不怕火魔人不就范。而炎龙并没有想这么多,他是觉得雷巨不简单,恐怕炎二动手还不见得能稳赢,既然如此就没有收手的必要。

炎二是炎家的奴兵出身,奴兵的意思就是炎家的主人上战场,奴兵就是炎家领兵将领的最后底牌。在战场上担任最危险的任务,跟随主将斩将夺旗,并替主人挡刀。奴兵的勇猛也伴随着暴虐的性格,这些人是炎家最不服从管束的一群人。

下人们躲着他们,就算是管家也要好脸相迎。

因为在关键时刻,他们会替主人去死。

不计个人生死的环境下,奴兵在搏斗之中总能够以弱胜强,不是没有一点道理。在炎龙看来,炎二要是以搏命的架势出现,不会输,就算是雷巨看着块头比炎二大一圈,可战场厮杀的经验不见得比从战场摸爬滚打活下来的炎二强。

“雷巨,蛮牛部落战士。”

“炎二,炎家的奴兵。”

两人看似互相介绍,可都在彼此打量对方,试探的时间是短暂的,仅仅是一个滑步,炎二手中的短刀就以最为隐蔽的方式刺向了雷巨的腹部,他甚至根本就没有看对方的要害部位,反而盯着雷巨的眼睛。战场搏杀的胜负不是以武器长短来结束的,或许对于普通士兵来说,武器的长短很重要。

可对于精兵,没有武器,也能在战场杀人如麻。一根很普通的带子,一双手,就能够让敌人含恨九泉。而目光盯着对方的眼神,虽说没有任何杀伤力,但肩膀以上是一个人反应动作的集中地,几乎大部分动作都可以找到痕迹。

同时,这是心理战,也是一种战场搏杀的战术。

双方身体贴近,胜负和生死也就在电光火石之间发生,同时也在霎那间结束。雷巨的蛮牛第一勇士的头衔也并非是浪得虚名,他用实力告诉火魔人,蛮牛部落的第一勇士可不是苍鹰部落那样的水货。可炎二的短刀还是刺了出去,下一刻就已经到了雷巨的腹部前。

叮——

一声清脆的响声预示着突袭已告失败。

上百斤的石锤就算是遇到大砍刀也不怕,何况是一把短刀?

雷巨和人动手的机会很少,可是他和野兽动手的场面几乎每天都在上演。炎二的招数说白了也不稀奇,野猪就常用。野猪的攻击就在一撞和一拱之间,他要是连这个套路都躲不过去,坟头的草都齐腰高了。

他刚才用的招数很有欺骗性,就是假装迂回,可暗地里对准对手的攻击,硬碰硬。重兵器和短刃之间的差距是一道天堑,只要兵器相碰,必然是重兵器胜出。要是遇到野猪的话,雷巨甚至可以用这种隐蔽的动作,将野猪的獠牙当场砸断。

被砸断獠牙的野猪有很高的几率连下颚骨都碎裂,一旦下颚碎裂了,野猪也就瘫了。

炎二吃惊于雷巨的反应,炎二有点不解,在心里暗道:“是运气。”他不相信一个人能够用重兵器却像是匕首一样灵活。这是他十四之后在战场磨练出来的经验,是不会欺骗他的。错开之后,避让开了雷巨的反击。

要是捕猎的话,雷巨是不敢伸脚的,因为大部分时候的捕猎的目标是野猪,皮糙肉厚,就算是雷巨天生神力,也奈何不了野猪的天然防御。尤其是成年野猪喜欢在树皮上蹭痒痒,沾上了树脂后皮就很黏糊,然后去泥塘里打滚……用披着盔甲来形容野猪一点也不过分。加上一指厚的脂肪,普通的打击在抵达脂肪层就能给消耗了。一脚踢上去,连挠痒痒都不算。

而且野猪会拱,利用獠牙伤人。

甚至着急了也会咬。

所以,雷巨对付野猪别看大大咧咧的,一直小心的很。可对付人就不一样了,只要避开对方的武器,都是软和的地方,就算是披着铠甲也一样。炎二看似拉开了和雷巨的距离,可从对方冷笑的表情中发现了异样。

卷起身体就地一滚,避开了要害,可就算是如此,屁股上一只后世50码的大脚印却是一时半伙擦不掉了。

如同是一道鞭影,来的快,去的也快。雷巨甚至还在中途将踢变成了踩,力量小了很多。要是被踢中的话,炎二说不定就岔气了。

可炎二还是受伤了,不是屁股,而是脸。一脚被踹翻在地上的炎二,在地上划了几米远。他还没来来得及缓上一口气,就感觉后背发冷,从战场上得到的预感发生了作用,他来不及多想直接在地上打滚。

咚——

石锤击打在草地上发出闷声,炎二心都凉了半截。雷巨这大块头的反应也太快了吧?他原本以为人高马大的雷巨反应能力不会出色,至少不会比他出色。心中暗自后悔,托大了。

可真相是炎二想的托大了吗?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炎龙是感受最深的人,雷巨表现出的力量、反应、甚至战斗时机的把握,都要高出炎二很大一截,就连经验恐怕炎二在战场上的积累也比不上雷巨。毕竟每天挣扎在死亡线上和经常在生死线上搏杀是有很明显的区别。

对于雷巨来说,一旦出错,基本就结束了,没有重来的可能。

从炎二的试探到雷巨的反攻,仅仅是眨眼的功夫。两人搏杀的场景却让人有点好笑,一个扛着锤子猛砸地,一个在地上打滚躲避。

更让炎二郁闷的是,上百斤的石锤翻滚之下,雷巨仿佛很兴奋,根本就感觉不到累。而他却时刻处在生死边缘,如同暴风雨中的海上,一叶小船被海浪如同戏耍一般抛起,然后重重地摔下来。

炎龙知道如果他再不出手的话,且不说输赢,炎二能活下来都是个异数。

咬着牙,也不要脸面了,大喊道:“说好点到为止的,可以了!”

表面上是劝解的样子,可是拳头如同虚影似的直奔雷巨的腰间要害。

第074章 受伤

要是在王城,炎二就算是被打死,炎龙也不会出手。这关乎着炎家在王城的脸面,维护炎家的声誉,就算他是炎家的少爷,在很多时候也只能是打落了牙齿往肚子里咽,更何况是一个奴兵?可这一次,他不得不出手。经历了昨晚的偷袭,自己身边的人越来越少,还没等进入遗迹,恐怕就要打道回府了。

再说,是部落人先不守规矩的,可由不得他不讲规矩。

同时,炎龙也很纳闷,苍鹰部落弱鸡成那样,为什么蛮牛部落却强地让人肝颤?

他已经衡量过雷巨的实力,这是一个完全没有修炼功法,却凭借天生神力拥有不弱于气劲高手的实力,关键是对方的反应也快地出奇,和这样对手搏杀已经足够让他吃一壶的了。如果炎二有失,他就不得不面对李顿和雷巨两人的夹击。

炎龙是世家子弟,怎么可能会对阴谋诡计无动于衷?

当然,他还有另外一个选择——逃跑。

不过心高气傲的炎龙真丢不下这个脸,要是连和对手打一场的信心都没有,就被吓破胆逃跑,会成为他一辈子的心魔。第一次逃跑,就能有第二次逃跑,一旦习惯了,他将再也没有面对困境的勇气。他还如何竞争继承人的位置?所以,他说什么也不能逃,不逃的话,他还真的没有多少信心一个人对付雷巨和李顿两个人的夹击。可保下炎二,至少能够给两个对手一点麻烦。起码吸引一个对手的注意,拖延到管家带着大队人马感到。

想到就做,炎龙果断出手。

在森林里,危险都是没有预知的。更何况炎龙还喊了一嗓子。

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雷巨都将警惕炎龙的偷袭。而炎龙也伺机保护下了炎二。

“卑鄙!”

李顿气愤填膺,可是他先动手后说话,仿佛又一次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蔑视沦丧者的无耻。炎龙都快气炸了,你要是不卑鄙,干脆别动手啊!

相比雷巨,李顿在交战的经验上差了很多,可让炎龙暗暗叫苦的是,李顿拳头上透体而出的古怪内气让他暗暗叫苦。仿佛是一个黑洞,力量被席卷一空,每一次都如同打在棉包上似的,毫无感觉。

双方乱作一团。更乱的是双方的后援。

炎龙的管家目眦欲裂,大喊:“少爷。”

“你们几个,还不快去帮忙。”

“都傻愣着干什么,要是少爷死了,你们都得死。”

炎龙的管家对着周围的卫士和城防军的士兵又踢又打,嘴里不停地叫骂。至于为什么不是自己亲自去,他也知道,手无缚鸡之力的他冲过去和部落野人搏杀,等于去送死。一个人他是断然不敢去的,要是一群人……他倒是没有了这等顾虑。

不得不说,管家表现出了一个炎家奴仆的勇气,毫无战斗技能的他冲在了队伍的第一个,不过瞬间被反应过来的炎龙的卫士赶超,随后又被城防军的士兵赶超,一直落到了队伍的最后一个。

相比火魔人的鸡飞狗跳,蛮牛部落却有经验的多。前首领也经常这么干,蛮牛有经验。巫定睛一看,打起来了,立刻下令:“上去帮忙。”

而李顿、炎龙两人也打成一团,好在双方都没有兵刃,拳头对拳头。李顿在吸收了两块魔晶之后,实力已经今非昔比。不知不觉之间,已经挨了几拳,可让他奇怪的是,炎龙的拳头打在身上,却被一股诡异的力量吸收了,而这股力量全部汇聚到了他的丹田。

没多久,李顿就感到了不对劲。他的丹田热了起来,很快这种热度已经到了人难以忍受的地步,要命的是炎龙可不管他难受不难受,拳头一个劲地往他的身上招呼。被动挨打也就罢了,连带着身体还出了问题。

很快,下腹传来了如同针扎一般的刺痛。

剧痛越来越深,而李顿也如同从水里捞出来似的,衣服都被汗水浸透了。

剧痛之下,甚至连视线都受到了影响。

……

可作为进攻方的炎龙也很憋屈,他的拳头如同打在了皮革上,只是发出一声又一声的闷响,可李顿却仿佛什么事都没有。而且李顿的身上还有一股诡异的吸力,每一次击中他的身体,拔出拳头的时候如同从泥地里拔出来似的,让他心悸。

太诡异了。

炎龙表面上看攻击犀利,拳拳到肉,可实际上他的苦楚只有自己清楚。不一会儿的功夫,炎龙也已气喘吁吁,反观李顿也好不到哪儿去,一个人像是吃撑着了,而另外一个却是饿惨了。每一次攻击之后,炎龙都有种虚脱的感觉,可李顿呢?感觉五脏六腑都要撑开了似的。相比炎龙,他的痛苦更加直接,一次次地如同用烙铁烫着神经一样。

粗重的呼吸声如同风箱一样,呼哧,呼哧地,因为疼痛而渗出的冷汗将全身浸透,狰狞的脸上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样子。可李顿却有种窒息的感觉,仿佛吸入体内的空气堵在了嗓子眼,根本进不去肺里。

表情狰狞,咬牙切齿的样子,就能看出他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这让很纳闷,别看李顿表情痛苦,被动挨打,可作为施暴者的炎龙最清楚,对方没有受伤,至少没有在他的攻击下受伤。

又是一次对面,李顿胸口的门户大开,反应迟钝,给人一种强弩之末的硬撑。一次次的被击倒,一次次的又强撑着站起来,他的表现已经超出了炎龙的预计。相比土佐那样的软骨头,他终于见识到了部落人的坚韧。可炎龙情愿和炎二互换对手,也不愿意再和李顿纠缠下去。每当他要加入雷巨和炎二的战团,每一次李顿都挡在他的面前。意识都快不清楚了,还强撑着说:“在我倒下之前,我不会让你偷袭我的部下。一次也不行。”

要是一次两次也就罢了,可是每一次都这样。不得不让炎龙佩服,对方的意志超乎他的想象。可实力……或者说对战的经验让他却觉得很幼稚。

仿佛根本就不懂搏杀,也没有修行的法门,只是乱打一气而已。

这没有冤枉李顿,他确实不懂搏击,也缺乏战场厮杀的经验。可是他却知道,要是雷巨完蛋,他也完蛋了。

毕竟炎龙手中没有武器,而炎二的短刀可不是幌子。拳头打两下没事,可要是被刀砍两下,他还能站起来?

让他奇怪的是,虽说一次次挨打,可炎龙的拳头打在他身上的伤害几乎忽略不计。一开始有疼痛的感觉,没有受伤,这让李顿放心不少。随着落在他身上的拳头越来越多,他反而有种轻松的快感。仿佛挨打不疼,还能缓解丹田的绞痛似的。嗓子眼好像被什么堵住了似的,让他喘不过气来,这一次,李顿就像是送上门挨打似的,冲到了炎龙的面前。

炎龙在面对李顿破绽的那一刻,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决心将拳头打出去。

拳头再一次打在李顿的胸口之上。

咚——

一声闷响之后,李顿却没有像之前那样应声倒地,反而鼓起腮帮子,一口温热的淤血飞箭般的喷出。

下一刻,炎龙顶着一头的污血,眼珠子气地通红,他何时如此狼狈过?

李顿如同被定住了身体一样的木桩子,毫无反应,良久,缓缓倒在了草地上。

雷巨见状大怒,手中的巨锤挥舞的如同风车一样,招式大开大合,完全是不要命的打法。炎二支撑了两下,再也无力抵挡,被雷巨一脚踹飞出去,胸口传来两声清脆的骨碎声。飞在空中,就已经知道自己再也拖不住雷巨了,心里还惦记着炎龙,喊道:“少爷!”

第075章 蛮牛三宝之——巫的毒药包

炎龙愣住,更多的是眼睛被喷溅的污血迷住了,而不是真的失心疯了。只要给他几息的时间,他就能恢复过来。可就是这么短暂的时间,雷巨已经抡起手中的大石锤,冲到了炎龙的面前。

生死未卜的李顿倒在一边,面色倒是看不出伤势如何重,可已经失去了意识。嘴角还残留着了黑红色的淤血,生死未仆。

雷巨在这个时候怎么可能留手,抡开大锤,连吃奶的力气用了上去了。大锤在空中发出呜呜的破风声,奔着炎龙的脑袋而去,这要是打结实了,就算炎龙魔王附体,也要完蛋。

眼瞅着大锤的阴影已经笼罩头顶,如同天外流星般冲击而下。

也就是炎龙,在场的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在最后一瞬间的那一刻反应过来,可等到炎龙反应过来的那一刻,头皮都是酥麻的,后背冰冷,身上的汗毛有一根算一根,都立了起来。根本来不及想如何破解,全身的气劲喷涌而出。如同在他面前突然出现了一个气旋,随之变大,托在大锤之下。

可大锤的力量并没有减弱多少,沉重的压力让炎龙再次将身体内所有的力量都释放出来,眼神如同火焰一般燃烧炙热。

“给我开!”

轰……

仿佛听到了狮吼一般的气息,气旋瞬间变大数倍。

炎龙大吼一声,双手举起托住大锤,手上立刻传来一股排山倒海般的巨大力量。他根本不及反应,就像是被狂风席卷的树叶飞起。在空中的那一刻,炎龙知道自己受伤了。但是还好,避开了身体的要害。加上双手卸掉了一点力,等大锤冲击在胸口的那一刻,大锤上残留的力已经十不足三。要不然被大锤打结实了,结局恐怕也是出气的多进气的少。

可就算是这样,两条手臂彻底麻木了下来,随后疼痛感席卷而来,如同针扎一样,伴随着火烫的痛楚。

估计骨折了。

炎龙如是想到。

反观,雷巨。大锤受到的反弹之力让他猛然地不受控制,咬着牙想要压下去,可最后还是脱手了。

如同虚脱一般的感觉袭来,雷巨知道他脱力了。

四个人,炎龙捂着胸口倒地,看着狼狈,但没有性命之忧。炎龙的卫士炎二,还能在地上爬,雷巨虽说是唯一一个站着的人,可双手忍不住的颤抖,根本就无法用力,支撑了一会儿,噔噔噔往后退了几步之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胸口仿佛被大石压住了,根本无法喘不过气来。最后一个李顿,倒在地上生死不知。

实力最弱的炎二竟然是状况最好的一个,说起来也是讽刺。

双方人马很快赶到,可都没有交手的打算,抱着彼此受伤的首领就往后退,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从敌对再到对峙,情况变得微妙起来。

如果李顿不幸身故,那么蛮牛的战士恐怕要发狂,势必一场和火魔人决战到底。同理,要是炎龙死了,火魔人就算是战至最后一人,恐怕也不会甘休。

“首领,小首领!”

蛮牛部落的人围成一团,轻轻拍打李顿的脸庞,可让人沮丧的是李顿嘴唇紧抿毫无反应。这下子,部落的战士都开始慌乱起来,可最紧张和慌神的还是李顿的兄弟李造,不得不说这是亲兄弟,趴在李顿的胸口哭喊道:“哥啊!你可不能死啊……”

“人没死呢?躲躲……一边去。”巫正式焦头烂额的时候,被李造这么一喊,心情就更加糟糕了。蛮牛人的性格就是这样,生气了,不爽了,就动手,李造很倒霉地撞在了枪口上的,顿时满头包。

“掐人中!”

“不对,泼凉水。”

“哪儿去找凉水?可能是岔气了,拍后背就行。”

……

豪爽的性格养成了一群土专家,遇事就喜欢说两句,可就是没有一个人说到点子上。巫脑门的皱纹更深了,以前不过是能夹住豆子,现在恐怕连栗子都能轻松夹住。可着急一点用都没有,李顿还是没醒。

对于医术,巫真心不擅长。于是头晕目眩之下,只能按众人的建议都走了一遍,结果发现李顿还是不醒。

巫嘟哝着嘀咕:“小首领啊!你可不能有事啊!蛮牛血统还需要你延续的啊!”

好像李顿的存在就是给蛮牛部落留个后,就和神国时期的皇帝似的,没儿子的皇帝可是绝户,老凄惨了。真要驾崩了,那么多年轻貌美的妃子也不知道要便宜多少人呐!想起这些,就会死不瞑目。这等惨事现在轮到了李顿这里。不过他还好,至少没有老婆。最多是部落便宜了其他人。当然蛮牛排外的很,继承者也肯定是部落自己人,属于肉烂在锅里,自家人知道自家事。

巫也是没办法了,要是跳大神能有用,他会毫不犹豫地开跳。

可问题是巫也知道,跳大神,说好听点是和巫神沟通,可实际上心理安慰多余治疗效果。

怎么办?

巫忍不住地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焦躁的心情如同五脏六腑都着火了一般,嘴唇都干裂了,可额头却湿答答地躺着汗。

“巫擦汗了,巫一擦汗,就要坏事了!”

用后世的一句话说,蛮牛的战士都是长不大的熊孩子,一个比一个嘴毒。

“滚滚滚,都给我滚远点。”

巫如同发疯了似的,歇斯底里地咆哮着。不得不说,李顿执掌蛮牛部落的日子已经不短了,可只有最近他的领导才能才被部落认可。虽说积攒的威望时间还很短暂,没有像老首领那样长年累月的积累。和可就算是这样,巫还是认为李顿有可能成长成为部落最优秀的首领。实力虽然不太明显,但至少和炎龙纠缠了很久。就算是对火魔人颇为敌视,可蛮牛部落的战士基本上都认为炎龙的实力很强。

能够在触不及防的时候,地点雷巨的全力一击,仅仅是轻伤,就已经让他们赞叹了。要不是彼此处于敌对势力,蛮牛的战士甚至可能邀请对方去部落营地做客。而李顿的表现同样可圈可点,虽说攻击……不太犀利。可耐打啊!

没看见连动手的炎龙都累地腰快折了(貌似汉语中打架也是一个多义词,汗一个。但此处是正义),可李顿还是站起来了。要不是最后吐血……



巫突然发现,似乎他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事。

没错就是吐血。要是平常的受伤吐血,口中吐出的血液会明显的比身体其他部位的颜色要淡一些。可李顿吐出的血液是淤血,是长时间没有进过血液循环的死血,颜色会很深,甚至连黑色都是有可能的。巫用手指在李顿的嘴角扣了扣,食指和中指撵了几下,摊开之后……发现颜色还是很深。

说明,李顿刚才吐的是淤血。要是这样的话,说明李顿身体伤势并没有他担心的那么重。可为什么,李顿就是不醒来呢?他此时的眼神之中对李顿那是满满的欣赏。能够力战而不死,说明李顿开始成长了。蛮牛的首领一旦成长起来,速度是绝对恐怖的。

尤其是在李顿和炎龙交战时所展现出来的坚韧和勇气,更是让巫忍不住赞叹。

蛮牛的勇士,就算是死,也要站着死。

这才是蛮牛在恶劣环境之中,部落人口稀少的情况下,还能延续的法宝。

可这一切,都戛然而止了,怎么能不让巫愤怒?

要是李顿有一个三长两短,蛮牛部落还将回到过去的模式之中,加上火魔人在边上虎视眈眈,只能远走他乡。对于部落来说,威胁最大的不是野兽,也不是部落之间的厮杀,而是迁移过程中的走散和迷路。

李顿之所以答应帮格桑,也是处于这个考虑。他不想带着部落走上自后的灭亡道路。逃亡和迁徙很可能死的人会一样多。

“叔,怎么办?”

如同被一片乌云遮挡了天空,巫的上空也有一片偌大的阴影。问话的是已经稍微恢复了一些的雷巨。眼下的这个局面,按他的脾气,拿肯定要再打一场。可是蛮牛部落这边损失太大,李顿虽说在战阵之中只是喊命令,可是他的作用是控制战阵的节奏,发挥战阵最大的作用。

加上雷巨这个冲锋陷阵的猛将也用不出力,这让他很沮丧。想起回家的路可能要人扶一段,他就郁闷地想要拿脑袋撞石头。他雷巨什么时候沦落到这般田地?

就算是猛一样可以担任冲锋陷阵的战将,可雷巨还是更相信自己。

巫抬头看了一眼火魔人的方向,视线中发现对方很乱。没错,炎龙虽然没有倒地不醒,也没有吐血,可是周围的人问他话,就是不开口,仿佛哑巴了似的。这可急坏了他的管家和带队的军官,没办法,炎家少爷在他们手里受伤,要是再有个好歹,炎家家主非扒了他们两个的皮不可。

炎龙倒不是真傻,也没有哑巴。只是一口血堵在嗓子眼,他真压着。

一开口,那可是连带着呼吸和血水都往外冒,周围的人肯定会更着急。

主心骨倒下了,火魔人自然也乱成了一团。

巫凝望着火魔人的方向,心头充满了恨意,但更让他焦虑的是他们必须要和火魔人拉开距离,不然就算李顿醒来,对于蛮牛部落来说,都将是灭顶之灾。

良久,巫才咬牙切齿地开口道:“通知下去,我们从火魔人的中间冲过去。不仅如此,还要打疼他们,让他们失去追击我们的能力,全部换毒箭。”

说话间,巫伸手在他腰间的鹿皮囊中摸了一把,顿时信心来了。心头狂吼:“让你们这帮没见识的看看,什么叫蛮荒三宝之巫的毒药包。”

第076章 赌一把

让一个从来都没有动过手的人都有了要杀人的心,可见,巫心中的愤怒有多深。

蛮牛部落崛起的希望有可能再一次被浇灭,这种绝望让巫有种和对方同归于尽的念头。可也就是一念之间,随即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被他抛到九霄云外,李顿还没有死,他还有希望,只要等他醒来,蛮牛部落就有希望。

都这会儿功夫了,李造的年纪已经不再是问题了,就算是参加战斗不够格,可背着李顿总可以吧?

部落人超强的忍耐力,李造也不示弱,轻松地背着李顿,小眼神紧盯着作为攻击队形最前列的猛。他只要紧盯着猛的后背,跟着跑就行。

不过李造也是有梦想的人,肥嘟嘟的小胖手也偷偷地往自己的皮囊里放了不少鹅软石,鸡蛋大小的就行。

唯一让他不满的是,他的皮囊太小了,放不了多少。

整队的过程缺乏长久的配合,不过巫站在主将位置之后,开始对战阵发令,他只要做一些简单的指令,就能够让战阵维持最基本的运转。开始有些混乱的战阵严密起来,从近乎缓慢地不行,到小幅度的跑动,战阵宛如一个整体移动的战车。距离火魔人不到两百米距离的时候,巫大喊道:“突袭!”

“杀!”

“杀!”

“杀!”

……

这一刻风云变幻,宛如魔神亲临。

临时配合的火魔人手忙脚乱地抵挡蛮牛战阵,可是当一团白雾从战争边缘顺风而散的那一刻,火魔人彻底崩溃了,不少受伤的火魔人捂着眼睛大喊:“啊!我的眼睛。”

“帮帮我,我什么都看不见了。”

这一类的呼救声彻底让火魔人胆寒,没有人怀疑这团白雾的威力。是毒药,肯定是毒药。

要是李顿醒着的话,他肯定能够辨别出来,这哪里是毒药,是生石灰好不好。巫师这个职业集合了最原始的医生、化学家、物理学家、神学家……这群人中间鼓捣出一些让人恐惧的东西太容易了。这也是他们整天打发时间的工作。

不过巫的档次有点低,他的‘武器’虽然威力惊人,可只能冷不丁地偷袭,真要有人防备着他,估计也只有坐蜡的份。

火魔人本来就无心恋战,散开之后,蛮牛的战阵一点用都没有,巫和猛大眼瞪小眼的样子,颇为惊悚。说好的不死不休,你们招呼不打就怂了?怂了不要紧,可问题是逃跑的时候就不能朝着一个地方埋头跑吗?

炎龙看在眼里,心里倒是不太着急,如何应对蛮牛战阵的办法,他早就想到了。任何战阵都有缺陷,三才阵也是如此,因为兵种配合多,所以速度也上不去。只要针对这个缺陷,相处对策,就不难对付三才阵的突袭。重病围困才是最糟糕的选择,只有让对方的兵力分散开来,才是火魔人的机会。炎龙鼓起眼珠子被手下人夹着跑,颠地五脏六腑都快移位了。可他一点办法都没有,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更何况嗓子眼还压着一口血,这是大少爷的脸面,不能丢。可这会儿功夫人都乱成了一团,加上自己实在憋不住了,于是噗……

他放了……

不对,是吐了。

边上的管家尖叫道:“少爷,您吐血了?”

说这话的时候管家都是打着摆子,吓地不轻,炎龙要是真要出点事,他一家老小都要人头落地,殉葬都有可能。

炎龙瞪了一眼管家,后者猛地退了两步站住,惊魂未定:“我吐血了吗?是牙龈出血,就是吐了一口痰。”

“现在吐出来了,就好受多了。”炎龙自说自话的解释着,丝毫没有看管家惊恐的表情:“告诉带队的军官,拉来距离,不要让对方靠近,但也不能让对方脱离视线,给我死死地盯住他们,我要让他们动弹不得。”

好家伙,牙龈出血能把整口牙都染红的,反正管家活了几十年,还真没有见过。他也知道少爷要面子,不同听着炎龙说话中气十足,心里安定了不少。在炎龙的坚持下,随从将他放下来,他试着扭动胳膊,能动弹,可就是胀痛的厉害,手倒是没有断。不过接下来几天时间恐怕要养着了。

炎龙眺望了着一口气冲到刚才火魔人集结地,一口气把火魔人赶地四分五裂。许是昨夜的心里阴影还在延续,城防军的士兵对于蛮牛部落的冲击提不起反抗的勇气来。战阵的威力让他们颇为无奈,无从下手。反而很明白自己的优势,自己人多,部落人少,他们一散开,部落的人就不敢追,要不然就要分头追击,到那时候十个人对付一个部落人,要是连这点胆量都没有,城防军就不配成为一支军队。

管家恭维道:“少爷运筹帷幄,用四散成小队人马的战术让这帮蛮子毫无办法,只能愣在原地做呆头鹅了。”

炎龙冷哼一声:“十倍于对方的兵力,却奈何不了对方的战阵,只能用这等下作的战术,城防军的战斗力几乎不堪一击。也就是欺负一下部落没有骑兵,要不然逃跑的该是我们了。”

“少爷说的对,要是换成我们炎家的私军,这帮部落人早就被绞杀了,哪里还有他们蹦跶的机会?”管家说话的语气,有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动不动就吹捧一下炎家,也是他的日常习惯。对此周围的城防军怒目相对,可炎家人却理所当然地受用。就连炎龙都没有反对管家的这等自吹自擂。

不过蛮牛部落虽有种鸠占鹊巢的窃喜,也多了一层茫然。

火魔人都逃了,也不逃远,就在弓箭距离之外盯着他们。追上去,恐怕不太容易,要是就此撤退,万一要是火魔人聚集之后跟上来了呢?

甩不掉,大不了。就是此时巫憋屈的心情。

“叔,怎么办?”猛揶揄地问巫,反正他是没主意了,让他冲锋陷阵还行,要是在战场上观察敌情并做出反应,恐怕还真难为他了。

巫眼珠子盯着周围的火魔人,扫视了一圈之后,看向了炎龙的方向。倒不是他真的发现了炎龙,而是觉得那个方向的人穿着和其他火魔人不一样。

炎家的人自然是装备了炎家的武器,不会用城防军的大路货。

巫心里越想,越觉得可能性大。不过他也在是否就此过河,还是追杀火魔人犹豫不决。这时候,他听到了一个微弱的声音:“雷巨还活着吗?”

“他没事,就是脱力了。休息几天就好了。不过李顿你感觉怎么样?到底哪儿不舒服,伤在哪里了?”巫见李顿醒来,顿时有了主心骨。就算是李顿受伤,巫也认为没有什么重要的。李顿的存在意义就是发号施令的,他可不是冲在战斗第一线的人。真要那么做的话,就太浪费了。

李顿虚弱地开口道:“说一说现在的情况。”

“火魔人四散开来,几乎都站在弓箭射程之外,无法攻击到他们。我们如果用战阵追上去,他们就跑。维持战阵的状态,我们根本就追不上他们,可要是放弃战阵的队形,恐怕他们会围上来。就算是我们撤离,对方也会跟着。现在的情况是我们甩不掉他们,他们也奈何不了我们的战阵。”巫将情况长话短说了一遍。

还没说完,李顿就打断道:“千万不能分散战阵,不然会被各个击破。”火魔人看来很聪明,想到了分散蛮牛整体战阵的力量,分而围困,最后达到歼灭蛮牛部落的目的。如果真的这样的话,火魔人是不会逃跑,也不会撤退,他们只会死死地跟着蛮牛部落,除非他们携带的粮食告罄。

可蛮牛部落携带的粮食也不多,他们也支持不了多久。

“那么渡河呢?”巫心说真要在浅滩边上对峙,吃亏的肯定是蛮牛部落,还不如渡河,在河岸对面堵住对方。等到天黑之后就好办了。

不过这一方案,也被李顿否决了。眼前的这条河可不是在汛期,真要是汛期的话,或许附近只有一个过河的地方。

可冬季是枯水期,水位本来就很低,火魔人要在其他地方找到渡河的地方很容易。如果一半的火魔人选择和他们对峙,另外一半渡河,他们就要遭受腹背受敌的打击,那么蛮牛还真的危险了。

李顿轻声反对道:“不能过河,等到天黑也不是什么好主意。”

他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地方才能顺利摆脱火魔人的纠缠,果断道:“去白头山营地。”

“什么?”

巫惊叫道,他感觉要么就是李顿疯了,就是他疯了。

他们可是从白头山营地赶到这里的,为的就是能够提前回到部落。做好准备,防御火魔人的偷袭。要是绕远路,那么部落营地怎么办?

虽说火魔人不见得会提前知道蛮牛部落营地的去切位置,可指不定火魔人中间有向导,万一真有蛮奸带着他们去了,到时候就算蛮牛的战士回到了营地。迎接他们的将是一个修罗地狱。火魔人肯定会拿营地里的女人孩子出气。

李顿叹气道:“如果我们死了,部落肯定也不能幸免,还不如赌一把。”

第077章 老窝被抄

有把握的叫谋,没把握的叫赌。

赌,也不是完全没有把握,赌徒要是连一点希望都看不到,他也不会沉迷于赌博。李顿敢赌,是完全建立在炎龙的谨慎身上的,这家伙别看大少爷做派,死要面子的主。可心思还算缜密,近乎保守。善将者,不言胜,先言败。如果没有彻底降服蛮牛战士之前,恐怕根本就不敢对蛮牛营地下手。

这并非是说他胆小,而是一旦如此,性质就变了。

蛮牛是来帮苍鹰部落解救被困的人质,在无法解救人质的情况下选择退出。

对于火魔人来说,蛮牛同样是敌人。

可敌人和敌人之间是不一样的,蛮牛的出现有排外的原因。更多的是对自身安危的警惕。可一旦炎龙带着人把蛮牛的营地端了,结果很可能会适得其反。蛮牛战士将火魔人视为死敌,那么战斗的模式将彻底改变。

火魔人就算是在偷袭之后马上撤离,也会面对蛮牛战士无休止的追杀。被愤怒点燃的部落人不可怕,可要是有一个狡猾首领率领的部落战士,以杀戮任何一个火魔人为使命,就算炎龙眼高于顶,但结局也很难预料。一天死上几个人蛮牛还是做得到的,他们不会以击溃火魔人主要力量为最终目的,而是要拉着所有人进入地狱。

仇恨也是耐心的一种,先比之下,眼下的蛮牛部落对炎龙来说并不危险,至少在找到了避其锋芒的办法之后,短时间内双方将处于一种谁也奈何不了谁的事态。

而不会像现在这样,双方都奈何不了对方。形成一种怪异的均衡状态。要是成了死敌,那样战斗方式将完全改变,部落人会杀死每一个落单的火魔人,此消彼长之下,炎龙身边的人会越来越少,而蛮牛却不会因为杀了足够多的火魔人而放手。

所以,如果蛮牛部落的人要回去,火魔人是乐见其成的。

“少爷你看,他们又打回来了。”

管家心惊胆战地盯着正在移动的蛮牛战士,脸色充满了慌张和不安。他可是见识过蛮牛部落不讲理的做派。十多个人就敢往上百人的但军队跟前冲。但凡脑子在正常水准之上的人,绝逼做不出来这种事。

可结局呢?

火魔人四散逃跑,虽说有炎龙的提前准备。可面对蛮牛战士火魔人确实没有一丁点的心里优势。管家真的怕了,倒不是怕死人,对于炎家来说城防军死多少人都是个数字,可炎龙就不一样了。他不是长子,却取名拥有无上发力神兽‘龙’寓意显然非同凡响。

炎龙要是残了,死了,到时候悲剧的肯定不单单管家一个人。

不仅炎管家担心,王城城防军的士兵也担忧。他们眼前的部落人显然和之前遇到的截然不同,如同被困住的野兽般,横冲直撞,在力气没有消耗完之前,根本就没有妥协的可能。

聚拢。

组建圆阵。

城防军军官根就不敢托大,万一部落人的目标是他们要保护的炎家少爷,到时候就为时已晚了。在对方没有赶来之前,围成一个防御圈是最稳妥的办法。

火魔人的变化蛮牛战士当然也看到了,几乎所有人都就很笃定地认为这是火魔人的阴谋,刚才火魔人一击就溃,现如今还玩这一套,谁信啊!

炎龙要是知道蛮牛部落的人都这么想,非跳起来辩驳不可,没有的事,彼此之间该有的信任还真的必须要有。

于是怪异的一幕出现了,蛮牛战阵用一个直线擦着火魔人的圆阵,然后……越跑越远。等到火魔人反应过来之后,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被套路了。

炎管家结巴地问:“少爷,要不我们回王城吧!蛮荒的人都不正常。”

“你傻呀!”炎龙没好气地怒道,他刚才也以为自己是蛮牛战阵的目标,或者是对方主将的目标。可实际情况是,对方从他们眼前跑过去的时候,连抬眼看他们的念头都没有。感情再一次被无视,这种被忽视的冷遇让炎龙妒火中烧,如同发现丈夫行为举止鬼鬼祟祟的怨妇,咬着后槽牙道:“跟上去。”

“少爷。”炎管家哆嗦的就差抱着炎龙的大腿求人了。

可炎龙根本不为所动,他目视蛮牛战阵离开的方向,眉头紧锁,心头有种不太好的警觉。不对,是方向不对。李顿离开的方向似乎就是白头山营地,是苍鹰部落的营地。现在只有少数几个城防军士兵,还有二十多个伤员。

炎龙一想到这里,心头就凉了半截。气地浑身发抖:“李顿!你好卑鄙。”

别说李顿不知道了,就算是知道他也不屑一顾。就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说的就是炎龙这样的,火魔人在中央荒原杀人放火也没少干,可不单单都是年轻力壮的战士,也有妇女和老人。难道火魔人是人,部落人就不是人了?

再说杀伤员怎么了?

这是正义对罪恶的审判,是将沾满血腥的入侵者送上毁灭之路的反抗。

可李顿还这没有想到要杀火魔人的伤员,他想要做的事只有逃跑,回到蛮牛营地,然后带着人转移。不说离开这片山林,总该找一个火魔人找不到的地方吧?等风头过去再说。别看蛮牛战阵气势汹汹,可已经是徒有其表而已。在雷巨脱力之后,他连武器都扛不动,只能青木帮着扛。冲锋陷阵本来就是战阵最大的优势,现在攻击力少一般多,还有什么威慑力?

李顿的目的是白头山营地边上的那片森林,至于营地……?

算了,还有一个阴险的苍鹰部落首领土佐等着火魔人,那家伙肯定够火魔人喝一壶的。隐藏这么深,肯定不是为了贪生怕死。就算是贪生怕死,也不该带着部落投降火魔人,而是自己一个逃跑。按照乌头反应的情报,土佐完全有这个能力凭借一己之力脱离火魔人的控制,可是他没有,甚至还表现出了极度的配合,可这些伪装之下,包藏的却是一个扭曲的灵魂。

两队人马。

跑在前面的是蛮牛部落,人数在十来个,队形散乱中带着章法。

跟在后面的是火魔人,拥有整齐划一的装备,很容易分辨,可队形却乱成一团。

草地的尽头就是白头山哑口,已经是白头山的最高处,可率先冲到哑口的李顿等人却愣住了,他们看到白头山营地里浓烟滚滚,虽然无法看到营地情况,可翻滚的浓烟可不是小打小闹就能办得到的。

有人把火魔人的营地给端了。

而蛮牛这边很容易联想的就是格桑,可问题是格桑不强,脑子也不太……

为了部落友谊,雷巨自动忽略了这些,剩下的就是怀疑,心说:“格桑这么有种?单枪匹马就把火魔人的营地给挑了?”

第078章 诡异的笑容

哑口很平,也很宽阔,要不然一百多人站在上面,还分成两个阵营,还处于敌对的状态下,非掐起来不可。

“首领,这是什么情况,格桑不会把火魔人都杀了吧?也没有看出这小子有这份本事啊!”猛的话充满了嫉妒,谁都有想要成为英雄的时候,尤其是男人更是如此,而在蛮荒英雄情结被无限制地放大了出来。也只有英雄才会出现在部落传承的古老歌谣之中,成为部落世代传承下去的精神支柱。

格桑拥有找火魔人报仇的动机,也确实已经付诸行动。至于给火魔人造成的麻烦,他们是不在意的,一个弱者的反击,力量终究有限。

“该不是火魔人和苍鹰部落的人打起来了,格桑浑水摸鱼吧!这家伙弱地就比火魔人稍微强那么一丁点,就算是火魔人看守营地的守卫再少,留下七八个人总该有吧!他可招架不过来。”

雷虎咧开嘴奚落道,他估计心里是这么想的,没有雷虎大爷出马,格桑什么事都不能不了。

“首领,要不我们去看看吧!”

“是啊!我们偷偷地跟着火魔人,拉开距离,不给他们找上来的机会。”

“还有那个土佐,光听到乌头说土佐很厉害,可厉害到什么程度,谁也不知道,首领带我们去见见世面吧!”

就连行动不便的雷巨也是一脸期待,蛮荒没有什么娱乐,而战士们的精力太惊人。以至于看热闹也是这帮人兴趣之一。

可惜,蛮荒看热闹的机会实在太少了,以至于他们都很久没有想今天这样兴奋了。

可炎龙郁闷了,不仅仅是他,还有他的手下都非常郁闷。任何人从一个追击者,也就是猎人的角色转变成为一个逃跑者,成为名义上的猎物,总是会让人心里不平衡的。尤其是他们的实力未损还很强的状态下。

炎龙的感觉很糟糕,他几次回头,看到吊儿郎当的蛮牛战士们,全部幸灾乐祸的表情,至少有一个可以肯定的是,营地的火不是他们放的,甚至他们也不会和放火扯上任何关系。蛮牛战士喜欢看热闹的心情,无疑给他带来了很大的怒意。感觉就像是一头狼被一只兔子追着跑,明明实力比对方强,可逃跑的却是自己。

啊——

炎龙发疯似的大喊一句:“所有人,跑步前进。”

根本就不需要他下令,城防军和炎家没有多少利益关系,可营地里的人就不一样了,不管是伤员也好,守卫也罢,都是城防军的成员。他们才是战友,是最亲密的人。蛮牛部落的人还在后面跟着,当然距离相当安全,就凭借火魔人的脚板,想要靠着双腿跑过蛮荒部落人,那是根本就不可能的。之所以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这和在大街上看热闹一个道理。遇到吵架骂街的,甚至打架的,稍微要保持一点距离,这是常识。尤其是打架,要是靠的近的话,很可能会殃及池鱼,边上看热闹的人变成苦主也不是没有过。

在炎龙带着人冲入营地之后,火魔人仿佛被一堵无形的墙挡了一下,可之后火魔人的举动却让人生疑。

沉默

死寂一样的沉默。

这让跟在后面看不真切的蛮牛部落成员很不满,按照部落的性格,高兴了,要喊出来;生气了,要喊出来;愤怒了,更要喊出来——

什么反应都没有,这算是哪门子的情绪。部落人很不理解火魔人死寂的反应,就算是叫唤两声也是好的呀!

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李顿,他的情感明显要比蛮牛的人丰富的多,从火魔人的怪异举动之中看出不一样来。

土佐的存在对于火魔人来说是一个威胁,可对蛮牛部落还算不上是威胁。

这家伙最多也就是在苍鹰部落乱杀无辜,以完成他不为人知的险恶企图。而引导这一切的根源就是巨石遗迹。李顿对遗迹的好奇心很重,也仅止于此。需要通过血祭才能进入的遗迹,当然能够让他产生莫大的好奇心。要知道,这可是电影里才有的情节啊!按照剧情推断,巨石遗迹里会有一个大BOSS,最后被正义的主角灭了。

当虚幻的影像照进现实的那一刻,李顿想要去瞻仰瞻仰所谓的反派大BOSS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队伍里最矮的李造,努力撑起脖子,试图一探究竟。

可惜连雷巨都看不到营地情况,更何况他了。就李造硕壮的身躯,诠释了一个新时代名词——矮大紧。处处都点缀着整个词的精髓,就算是他撑死了拉长脖子,也没脖子啊!

“有点不太对劲。”

火魔人陆续走进了营地,不过申请却表现出格外的凝重,而这种气息让几百米外的蛮牛部落众人都感觉到了。

营地出意外是在意料之中的事,被大火吞噬的营地,却看不到一个救火的人。就算是火势蔓延无法靠人力扑灭,但逃跑的人也没有,就很让人意外了。

炎龙眼珠子强压着胸口的反胃,脸色煞白。他不是没有杀过人,对于死人根本就不会恐惧。但是营地的景象让他产生了深深的寒意,冷不住打了个寒颤,这一刻他才想起了一个烈火王城的说书人常说的一句话,蛮荒的危险来源于未知的恐惧。

没错,炎龙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他承认已经开始恐惧。他艰难地吞咽了口水,干涩的嗓子根本无法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派人去看一下,还有活着的人吗?”

很快搜索的人慌不择路的跑了回来。

“少爷,都死了,所有人都死了。”

“都死了?”炎龙自言自语道,他已经有所准备,但还是身体一晃。死人不可怕,可怕的是死人的脸上都洋溢着让人不寒而栗的笑容。

而在每一个死去的人的胸口,有一个巨大的伤口。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几乎让人窒息。而这一切只是开始,回来报告的军官脸色难看道:“每一个人都的心脏都被挖走了,每一个人都没有挣扎,甚至连反抗都没有,就被杀死了。我甚至能够想象,他们是活着的时候就被挖走了心脏,每一个人死去之后脸上都带着重压解脱后轻松的笑。不管是我们的人,还是苍鹰部落的人,这——”军官似乎很难形容他所看到的结果,他找不出词来形容自己此时的心情,暴躁地大喊起来:“这他妈到底是这么回事?”

呕——

炎龙终于忍不住胸口的翻涌,吐起来,身体弯成了大虾的样子,却什么也吐不出来。

眼眶中带着因为呕吐而涌出的泪水,视线略微有点模糊起来,在回头的那一刻,他看到蛮牛部落的人。

营地遭袭他找不出原因来,可是李顿说不定清楚。答案或许就在李顿的身上……

第079章 黑暗仪式

蛮荒的危险在于未知。

不仅走南闯北的说书人这么说,就连传承和阅历高人一等的游吟诗人也这么说,蛮荒的危险在中央荒原,因为……未知。

能够保留神秘的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闭塞,可闭塞也带来了莫大的好处,就是传承不会说断就断。

部落基本上都有巫,而巫的存在就是为了部落传承的延续。当然像蛮牛部落这样的二把刀巫师,还是不多见的。可就算是二把刀,巫对于哪些特殊的气息有着近乎本能的警觉,比如现在,他在空气中嗅到了血腥味。

可血腥味也有不一样的。

新鲜的有点甜味,这不是舌头尝出来的,而是嗅觉的一种反映。

可巫却发现周围的气息有种苦涩的味道,他本能的警觉起来,打量了火魔人的举动,犹豫不决的开口道:“李顿,恐怕不太对劲。”

苍鹰部落的首领土佐,故意隐藏实力,就已经很可疑。但更加让人可疑的是周围的气氛,仿佛被禁锢了声音似的,没有野兽的吼声,也没有飞鸟的脆鸣,甚至连树梢上的风声都没有。要知道苍鹰部落的营地本来就建在了半山腰上,没有风的时候本来就很少。

可这些都不是巫感觉到的,仿佛心脏在附和着远处的呼唤跳动着,噗通,噗通。可耳朵里却听到任何声音,这由不得他警觉。

“我想去看一看。”

提出这个问题过于任性,巫也知道时机很不对,可是他却忍不住想要去现场勘探究竟。到底是什么‘东西’在召唤他?

李顿皱眉道:“可是我们和火魔人是在敌对阵营之中,说是死仇也不为过,他们会答应你靠近吗?除非用战阵冲击一下?”

用战阵冲击,自然是最无奈的办法。但也能达成巫的心愿。作为部落的巫师,巫不会无缘无故提出无理要求,甚至动不动就去送死。因为他的责任是传承,是在首领出现意外的时候,领导部落得以延续。

巫应该很珍惜自己的生命,至少在培养出来下一任的巫之前是如此。

可蛮牛部落根本就没有巫的继承者,连修行巫术的部落成员都没有选拔出来。要是巫在这个时候出现意外,那么蛮牛部落将失去巫师的传承,后果严重到很有可能因为没有传承不得不并入其他部落。

“叔叔,火魔人恨不得吃了我们。这时候用战阵是能冲进去,可是冲入了营地之后呢?苍鹰部落的营地好进,却好不好出啊!”

雷虎张着嘴抱怨道:“也不知道格桑这小子去哪里了,要是他在就能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

李顿和巫对视了一眼,都是微微思索的表情,如果格桑毫发无损,那他肯定在附近,靠近蛮牛部落是他最好的选择。就算是他将苍鹰部落的族人都救了出来,可要想将这么多人带走,他一个人还做不到。只能求助于蛮牛部落的保护,才能将活着的苍鹰族人安全地带出去。

“恐怕他也出事了。”巫深担忧道:“在乌头将真相告诉他之后,我感觉到格桑的变化,他会盯着土佐,这个一直在欺骗苍鹰部落的首领。这才是他的目标,而解救被抓的族人,就算火魔人人数不多,他也做不到。”

“你们说土佐动手了?”雷巨惊诧道。

李顿点头道:“很有可能。”

土佐能够凭借一己之力就将看守营地的火魔人全部杀死,甚至连示警的机会都没有。可见实力之强,就算是偷袭得手,可要避过营地所有的守卫也很难。可见土佐的实力已经不能等闲视之。

很快,他们就不用猜测了,因为火魔人竟然全部退出了营地。而且很狼狈,有些人甚至是被抬出来的。但是李顿也不敢肯定,被抬出的人是否是留在营地的守卫和伤兵?而炎龙的管家哆哆嗦嗦地朝着他们跑来。

“别误会……”

举着手,眼神躲闪不敢看人,弯下腰,却还是一步一步地朝着李顿等人走来。李顿抬手阻止了想要动手生擒对方的战士,开口道:“放下武器,让他过来。”

管家走到了李顿的面前,眼神却瞄着雷巨,身体筛糠似的抖动着。不得不说,管家的胆子不大,怕死的要命。可同时,也能看出炎龙说一不二的性格。

得得得——

一开始李顿也纳闷,那么来的声音?很快他发现了声音的来源,是炎龙的管家发抖牙齿碰撞的声音。不觉有点好笑,但脸上还是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说出你的来意,外来者。”

“我家少爷……”管家抬眼偷偷看了一眼周围,一个个凶神恶煞的,心肝都战栗着:“营地出现了一些问题,我们少爷想要请你们过去看一下。”

“请我们?有这么好心?”雷巨还对炎龙偷袭他的举动耿耿于怀,当然他也没让炎龙好受。

“说说什么情况?”李顿倒是平静很多,可正因为太平静才让人看不出深浅。

管家努力回忆了营地的景象,脸上浮现出惊恐,可更多的是迷糊,似乎已经将营地的所见所闻都遗忘了:“说不上来,总之很诡异,就像是有一个声音在心底里呼唤,可周围却一点动静都没有。”突然他仿佛想起来了一些:“对了,所有人都死了,而且摆出了一个奇怪的造型。”

“都死了?”李顿吃惊道:“连苍鹰部落的人也死了?”

“是的,都死了。”

巫紧跟着问:“你们核对过人数?”

“没有,不过部落人和我们的人是分开的,都摆出很奇怪的造型。而且……”

“而且什么?”

“他们的心脏都被挖走了。”管家说到这里,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太野蛮了。

管家心说,都是死人,核对起来有什么意义?再说了,苍鹰部落的人死就死了,对于火魔人来说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炎家的人可看不上这么一点捕奴队的收入,他们来到这里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巨石遗迹。

可是土佐说过,巨石遗迹每一个月只能开启一次,而且是在月圆之夜。

正因为这样,火魔人才在苍鹰部落的营地里扎营了下来,等待月圆之夜的到来。

巫再也坐不住了,他决心去营地一探究竟,当然这让战士们很担忧,可是巫很坚决,最后李顿要求和他一起去,才让他勉强答应了下来。两人向着营地走去,在半道上炎龙靠了上来,他甚至没有带护卫,以现实自己的诚意。

“不对劲,很不对劲。”巫还没有到营地就嗅到了一种腐败的气息,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营地招收屠戮不过是很短的时间,加上他嗅到的味道可不是腐肉的味道,而是硫磺,是来自地狱的气味。

炎龙紧张了起来,他们刚才进入营地之后就感觉很不舒服,实力强一些的好一点,可是大部分士兵的实力也就一般,只能说年轻力壮而已。在进入营地不就之后,就开始出现头晕目眩的反应。就算如此,炎龙也决定将火魔人的死者找出来,火化之后将骨灰带回去。可是士兵根本就无法靠近死者。他们甚至在走进死者附近之后就会出现幻觉,大喊大叫,挥动手臂和武器,仿佛受到了攻击。

可是炎龙很清楚,周围根本就没有敌人。

当巫踏入营地之后,略带浑浊的眼神一下子清澈起来,大叫道:“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李顿紧张地拉着巫准备随时撤离营地,他也感觉到了一股压抑的气息。就像是内心的负面情绪被放大了十倍,百倍。这鬼地方,他一分钟都不想多呆。

炎龙不解道:“巫师先生,怎么了,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巫喘息着,额头冷汗连连:“我们不得不去巨石遗迹了,进去的人可能会死,但如果不进去,连自杀都不可能。”

“什么?”

炎龙觉得很荒诞,什么时候自己会连自杀都无法控制?刀子在脖子上一拉,不就升天了吗?还有什么办不了的?

此时,炎龙对巫的评价很低,他大概想到了苍鹰部落的那个巫师,同样是神神叨叨的,脾气还特别倔。当苍鹰部落首领下令放下武器的那一刻,那个干瘪的不成样子的巫师竟然跳入火塘里自杀了。

可巫根本就不搭理炎龙,他双眼眺望着森林的位置,幽暗的如同坟墓一样的阴影让人心中难安:“黑暗仪式已经开始了,黑天神降临,浩劫马上就要来了。”

第080章 噬魂虫

“仪式?谁干的?这个营地里就只有我们的守卫和伤兵……”说到这里,炎龙的眼神里流露出对李顿深深的忌惮。

“黑暗仪式。”巫停顿了一下,开始解释起来:“仪式杀不了人,也还不了人,但能够在特定的情况下影响人,就像是刚才你们感觉到的不适,就是仪式的残余力量。”

或许他已经开始怀疑这是蛮牛部落的阴谋,当然从来没有遇到过巫术的炎龙的内心之中,有种不信邪的念头。杀人而已,他需要找到杀人的凶手,而不是死人之后的后果。

巫的脚步在营地里缓慢地挪动着,仿佛他并不是走在平坦的地面上,而是在一个机关密布的环境之中。

步伐几乎每一步都是一致的,不多一分,也不少一分。

在炎龙的眼里,巫是故弄玄虚,营地里到处都是死人,唯独有点让人心悸的就是每一个人的表情都一样,笑着。可除此之外,也没有特殊的地方。不管是军队,还是炎家人都不是没有见过死人。所以从一开始的恐惧,到适应的时间并不长,炎龙对于巫让他站在营地边上很不满,没打招呼就走入营地。

“别过来!”

巫根本就没有看向炎龙的方向,就开口制止。实际上,他已经不用制止,炎龙就有了反应,噗通,噗通,仿佛在心底,仿佛又在地底下。一颗强大有力的心脏在跳动,一次比一次有力,搅动五脏六腑都如同在漩涡之中旋转,上下没有着落。

炎龙这才明白,中央荒原的神秘不是他这个凭借书库阅读几本传记就能够降服的。

小心翼翼地往后退了几步,再一次站到安全区域。迎接他的是管家的紧张,还有蛮牛战士幸灾乐祸欠收拾的脸。

“小子,知道厉害了吧?这地方邪门的很,就你这样傻乎乎地乱闯,说不定待会儿你就能和那些人坐班去了。”

炎龙冷哼一声,盯着李顿:“你也不管管你的手下,别什么话往外说,得罪人,总有惹不起的时候吧?”

李顿很认真地想了想,随后点头道:“真是。”

“总算还有一个明白人。”炎龙在心底自我安慰着,这两天,确切的说是从昨天夜里开始对他的打击一波又一波,之所以他还没有开始怀疑人生,那是因为他的神经都一直紧绷着,根本就来不及思考。

不过李顿随后的话却让他对蛮荒部落的怨念加深了不少:“他们从来都没有遇到过惹不起的人,畜生除外。”

这话不假,周围山林里的野兽厉害的太多。当然越是厉害的野兽,所需要的领地也越大。好在大部分武力值超群的野兽并没有把人作为主要掠食对象,要不然不少小部落早就灭绝了。别看雷巨在蛮牛部落中鹤立鸡群,可真要进入森林深处,他真嚣张不起来。

嘴炮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炎龙自我安慰着。曾经不可一世的世家少爷,也开始喝起了鸡汤,可见这次蛮荒之行给他带来的负面情绪又多大。

从中午到太阳快落下山,巫才从营地里走出来,脸色疲惫不堪,从随身的小罐子里拿出了一只虫子,给炎龙和李顿看。

出于对巫的熟悉,巫手中递过来的东西,李顿一般都需要思量一下才会接过来,可是炎龙没有这个觉悟,手掌上黏糊糊的虫子也不觉得恶心,瞪着眼睛看得很仔细,手掌里的虫子还是活的,就是动弹地比较缓慢,不仔细看不太容易发觉。另外就是,虫子很白,胖嘟嘟的,看不出一丝的威胁,就是有点奇怪,手里的小虫子是哪儿来的?

“就是这个东西。”

巫表情凝重地对炎龙说到:“安排你人立刻进入营地将尸体全部火花,另外……你们的食物都不能用了。”

“为什么?难道是有人下毒?”

炎龙还以为营地的食物已经被下毒了,这让他开始担心起来。补给已经回去了,下一次补给要一个月之后,本来苍鹰部落囤积过冬的食物足够他们这一两个月的消耗,可是突然说食物不能用,炎龙不着急那是假的。

巫耷拉着眼皮,盯着炎龙手中的虫子,良久,才开口道:“苍鹰部落的粮食仓房里,所有的食物都有这种虫子的虫卵,一旦吃了哪些污染的食物,你们体内自然会潜伏下这种虫子。”

根本就没有搭理炎龙铁青的脸色,巫继续说道:“其实你们也不用太紧张,这种虫子要是没有外因诱导的话,是以休眠状态在你们体内,不会乱跑的。至少有三四年的潜伏期,在此之前,你们会和正常人一样吃饭,睡觉,传宗接代。”

什么叫不会乱跑。

就算是天天睡大觉,炎龙也不能忍啊!

好好的身体内闯入了一个外来户,还是如此恶心的虫子,炎龙感觉到手中滑腻腻的黏液,头皮一阵发麻,急忙甩掉了手中的虫子,惊恐地拉住的巫的胳膊,紧张道:“这是真的?”

“当然,不耽误正常生活。”巫很认真的回答。

炎龙有种要撕碎周围一切的暴虐,他问传宗接代、吃饭和睡觉了,人活着难道就是为了这些东西?

“然后呢?”炎龙追问。

巫回头看了一眼营地里的惨状,随后犹豫道:“和他们一样。”

“你是说那些遇难的人根本就不是被人杀死的,而是被虫子吃掉的?可是那么大的伤口是怎么造成的?难道这些虫子会变大不成?”炎龙脸上的怒气不是假的,而是真的动了肝火。他觉得自己被骗了,骗他的正是眼前的这个干瘪部落巫师,对方理所当然的回答,让他觉得荒谬,可笑,甚至有种忍不住拆穿对方的冲动。

巫的眼神带着无尽的怜悯,仿佛像是看一个傻子似的:“我又没说过这些人的心脏是被虫子吃掉的。胸口的伤口是刀子划出来的,这很容易辨别。”

“那是什么?”

“是脑子。”此时的巫显得冷酷,充满了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他就是权威,蛮荒神秘领域的权威,至少在火魔人面前装扮一点问题都没有,更何况,他找到的线索都是真的,没有一条是假的:“这是噬魂虫,在蛮荒的法典里,人的神魂就在大脑,既然这种虫子叫噬魂虫自然是寄居在人的头上。有什么地方比大脑的营养更丰富的地方?”

炎龙很难反驳,可一想到自己的脑袋里有一条虫子,就忍不住地打摆子。

“那么刚才黏糊糊的……”炎龙问话的那一刻,脸色苍白,他恨不得把自己的手剁了。

巫给予一个肯定的点头,看似安慰,可是对炎龙死灰一样的眼神毫无帮助。

他拉过亲信黑着脸下令道:“去把所有死者的头破开。”

“这个……”亲信有点迟疑,死者为大,再说了苍鹰部落的人无所谓,可是有很多是城防军的人啊!

要是让其他城防军看到他砍他们死去兄弟的头颅,还不要造反?

炎龙暴虐道:“让你去就去,磨蹭什么?”

“少爷,要不让城防军去准备今天晚上的营地,反正这里也不能用了。”

炎龙这才惊觉,他差点铸成大错,点头道:“让管家去安排,你带着炎家的人去照我吩咐的做。确认之后立刻焚烧尸体,在没有彻底烧成骨灰之前,任何城防军的人都不准靠近营地。”

炎龙脸上带着一副死鱼一样的呆滞,这家伙终于不再一副神气活现的表情了。让蛮牛的战士很开心,这家伙总是一脸臭屁的装二世祖。当然,他就是二世祖,可对于雷巨他们来说,看着这张脸就不舒服,总忍不住想要拔拳头。巫和炎龙说话的时候,他们可也在边上,等到炎龙急匆匆地去求证的时候,雷巨幸灾乐祸地问巫:“叔,这帮火魔人眼瞅着要死了,要不我们也回去吧,反正他们也折腾不起来了。”

就连李顿也深以为然地点同意道:“原先我想进入巨石遗迹,是处于好奇。可现在才发现,恐怕遗迹要比我想象的要危险的多,不如先回部落考虑周全。反正遗迹就在哪里,自己也不会跑。”

李顿说的每一句都是真心话,他已经开始有了退缩的意思。当然不是他怕,而是不允许自己出错,在有些问题上,错误不会造成大麻烦,甚至持续犯错,犯同样的错误也没有关系。可是在关乎自己小命的问题上,一次出错,就再也没有重来的机会。由不得李顿不谨慎。

可是巫却黑着脸道:“不行,我们也进入遗迹。能够救火魔人的答案在遗迹里,我们帮他们一起去找。”

“叔,你是不是傻了,火魔人来苍鹰部落可不是来交易的,他们是来杀人的啊!我们凭什么无缘无故地去帮他们?”雷巨觉得这很附和蛮牛部落的利益,立刻反对起来。

巫却不为所动,良久,才缓缓道:“因为我们也中招了。”

“这……不可能,我们根本就没有吃过苍鹰部落的食物,怎么可能中招?”雷巨吓了一跳,别看他五大三粗的,可是对于能够钻到人脑子里的不明生物,还是有种莫名的恐惧。

巫长叹道:“我哪里想得到水源也有虫卵,我们昨天取水的地方不就白头山营地的取水点吗?所以……救他们也等于救我们自己。”

第081章 线索

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炎龙都被吓坏了。

很快检查尸体的人回来,告诉了他一个非常糟糕的消息,所有的尸体的脑袋里都是空荡荡的,就像是一个空壳子似的。这个结果再一次验证了巫的说法是正确的。炎龙想到如果有一天他的头里面有一只白乎乎的虫子醒来了,然后开始吃东西……就有种不寒而栗的恐惧。要是发誓有用的话,炎龙敢对天发誓,他这辈子都不会来部落,甚至不会和部落人来往。可惜,这不过是他的臆想而已。

说心里话,炎龙对蛮牛部落的那帮子人的嘴脸已经受够了,这帮家伙要是一直带着那种自带嘲讽技能的表情,在烈火王城绝对活不过三年。

可他满心无奈地拖着沉重的脚步找上了李顿,炎龙心头满是晦暗,小命有可能不保也就罢了。

还要面对一群看一眼就会让他升起无名之火的家伙,能心平气和就怪了。

可当他走进的那一刻,他不解地看到蛮牛的人竟然也是一副如丧考妣的丧气样,感觉不太真实,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知道情况的火魔人都异常沮丧,对于他们来说丧钟已经敲响,现在活着的时间每时每刻都不过是倒计时。

“巫师先生,我们是否要准备一下。”

礼下于人必有所求,没办法,炎龙要求人,自然要有求人的态度。那么他还不怎么相信巫说的话,他倒不是不相信噬魂虫的存在,也不是他们这几天吃的食物中是否有虫卵,而是他对巫要进入遗迹有种异样的感觉。

总觉得,巫帮他是顺带着的,而蛮牛人进入遗迹是另有目的。

巫抬眼看了一眼炎龙,不再掩饰自己的想法:“我要是你,就隔离你的人,知道情况的要和不清楚的状况的人分割开来,万一士兵情绪激动哗变了,你就成光杆一个了,那时候你就算进入遗迹,恐怕也无法应对遗迹的突发状况。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将所有人带入遗迹。不过我想你也应该知道,这么多人进入遗迹,恐怕是不现实的。”

神国遗迹,流传时间长的数万年都有可能。别看时间遥远,可丧命在遗迹机关下的探宝者也不是少数。进入遗迹的人一多,触发机关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反而会让更多的人丧命。遗迹探寻,至少在巫这里绝对不是用人命去填。

炎龙沉声道:“好,我去安排。”

“不能等了,土佐肯定是去找遗迹的宝物了。你们想要活命的话,就只能现在就进入遗迹,至于最终结果怎么样,只能碰运气了。”巫说的也是真话,至少没有糊弄炎龙的成分在里面。遗迹开启和关闭都是有时间的,错过了想要等到下一次开启,就不知道要等待多久了。

“可是没有安排。”炎龙犹豫道:“我们连食物都没有准备,这样冒然进入遗迹……?”

“打猎是不可能了,再说新鲜猎物也无法长期保存,一两天就会坏掉。干脆也别去打猎了,就用营地里的食物吧!”

“可是巫师先生,您刚才不是说这些食物都已经被虫卵污染了,已经不能食用了。可现在……”炎龙很为难,这让他很难选择。毕竟食物已经有毒,再吃不就是找死吗?可要是一点食物都不带,他们这些人在遗迹里能够呆多久。

炎龙的担心很有道理,营地内的食物已经不能吃了。都已经被虫卵污染了,根本就不能食用。可火魔人就算是伤亡了一些,可还是有上百人。这么多人一天消耗的粮食都不是一个小数目。加上进入遗迹之后也不知道要呆多久。根据其他遗迹探宝者的经验,遗迹内基本没有提供食物的可能,而在遗迹最长寻找出路的探宝队从进入遗迹到找到出口,整整花了十五天。

至于时间再长的探宝队,也不是没有,不过基本上都是全军覆没而告终,而且还是饿死。

炎龙可不希望自己还没有被噬魂虫害死,却要被饿死。

反正哪一种死法他都不想选。

相比炎龙的惜命,巫显得很霸气,眼珠子往上翻,一副过来人的口吻:“找不到解决的办法,都是要死的,至于怎么死重要吗?”

炎龙气地想要拔刀把老头子砍了,什么叫怎么死重要吗?

当然重要了,明天死,和五十年后死,能一样吗?再说了,生的寿命都是差不多的,总不至于因为会老死的,干脆在年轻的时候就不活了吧?

再说,炎龙也不相信蛮牛这些人的人品,就像是他们的首领李顿,说话……那个不算数。好吧,他的人品也不够坚挺。可李顿在他的心目中是鄙夷的对象,和对方相比,他是正直有为好少年。

“巫师先生,你们也不带食物吗?”炎龙眯起眼睛,心里猜不透对方的意图。

巫理所当然地摇头道:“我们还有一些干粮,足够在遗迹里呆上几天的。当然你如果有相对安全的食物也可以带上。不过粮仓里的肯定不能用了。”

巫很不负责任的语气,让炎龙嘴角不停地抽搐。他心头哀叹,中央荒原到底生活的都是些什么人啊!要么就是让人听着就觉得危险的阴谋家,就像是土佐似的,谁能想象到这个家伙会是苍鹰部落的第一高手?

要么就是不靠谱,自私自利的家伙,以蛮牛部落为代表。

反正炎龙是无法反驳,也不能反驳。正在这时,李顿带着岩石从森里里走出来,随手将用弓箭猎杀的兔子丢在了地上,脸上的阴霾多少去除了一些,一屁股坐在巫的身旁,开始说起他在森林中寻找的结果:“找到了,格桑没有冲动,反而是尾随着土佐,目的地应该就是巨石遗迹。就森林里留下的记号,我们猜测他离开距离我们进入营地不超过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炎龙心头忍不住狂跳起来,如果时间真这么短的话,追上去完全有可能。

巨石遗迹就隐藏在森林的深处,按照两人步行的速度,还有要在植被茂密的乔木下赶路,根本就走不快。入宫顺利的话,说不定两个小时就能追上他们,如果土佐被抓住,他们身上的隐患可能不进入遗迹都能解决掉。

炎龙是不相信土佐在下毒的时候,连自己都坑。

就算是这家伙这些天一直和火魔人呆在一起,平日里吃饭也是同样的食物,从苍鹰部落的粮仓里取出来的食物,可以说,土佐和炎龙等人同吃同住。要是炎龙中毒,没有理由土佐就不中毒。可作为一个有理智的阴谋家,恐怕对自己还真的下不去手。

那么,答案就呼之欲出了,土佐有解药。

第082章 紧随

准备工作快到让人不敢相信,而且都是知道自己身体里多了一个‘小东西’的人,属于知情者。至于哪些一脸轻松,以为落下便宜的城防军士兵,属于不知情者,他们或许到死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上一分钟还好好的,一转眼突然会死?

但对于炎龙等人来说,这帮人才是幸运的。

因为直到死的那一刻,他们也不会因为焦虑、恐惧、彷徨和挣扎的情绪所笼罩。对于一个活人来说,知道自己的死亡日期是一件糟糕透顶的事。

在进入森林之前,蛮牛部落竟然要休息吃饭。这种行为怎么说呢?就像是炫耀,炫耀,还是炫耀……

很普通的糊糊,小肉干熬成的粥。火候掌握的并不好,食物的香味中还带着一些焦糊味,呼噜呼噜的吃饭声,暴露了蛮牛人自由散漫,没有组织的社会背景。这想法透着一种可笑和讽刺,蛮牛部落还真没有臣服人的习惯,打从有这个部落的那一天起,总是充满了争斗和战争。

唯一让蛮牛人很纳闷的是,以前打仗可都是赢的多,输的少,可为什么蛮牛部落的实力却越来越弱了,以至于不得不从原来的聚集地搬走,让出了矿山,盐场,甚至是田庄。别看部落结构颇为原始,可该有的什么都不缺。当然,这说的是大部落,现在的蛮牛部落属于催死挣扎,或者说在作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咕噜噜

炎龙脸色尴尬地左顾右盼,就像是在很多人出席的场合聚会的时候,他冷不丁地放了一个响屁,他的人生需要惊天动地,可他不需要时刻都能惊天动地。

好在每人发现他的异样,对于蛮牛的人来说,俄了,没什么丢脸的。俄了,没饭吃,才丢脸。

当然,蛮牛部落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礼貌,至少炎龙眼巴巴地干坐着,就是没有一个人请他吃饭的意思。尤其是首领李顿,呼呼噜噜地一通将碗的汤汤水水喝干净之后,还好奇地问炎龙:“炎兄,这马上就要进入森林了,在茂密的林地里行路是非常耗费体力的,我建议你们还是补充一点体力,最好多吃一点。”

炎龙一脸古怪地看着李顿,心说:“老子早就饿了,可你没有请我一起吃啊!”

从白头山营地带来的食物,炎龙根本就不敢吃,都知道这些食物被虫卵污染了,他要是还能吃得下去?这些虫卵孵出来可都是一个个要命的东西。不仅仅是他,就连其他火魔人都想把背着的食物给丢了算了。反正他们又不敢吃,背着还浪费体力,还不如干脆丢掉,轻装上阵,还能增加速度,节省体力,更快地追上让他恨得咬牙切齿的土佐。

蛮牛的人带着自己的口粮,本来就不大够,根本就不可能请火魔人一起享用。再说了,他们和火魔人也不过是暂时性的和平相处。是出于无奈才联手的。真要是让这帮子火魔人吃饱了,喝足了,有了力气和他翻白眼,糟心的还是李顿他们。

而且李顿也不准备消耗携带的干粮了,这是最后一顿,进入森林之后他就会下令开始捕猎。

余下的干粮可要留着在进入遗迹之后,以备不时之需。

炎龙可不至于没脸没皮地给自己来一碗的习惯,这从侧面说明,他还没有挨过饿。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结,本来就没有意义,炎龙也打算让自己手下开始试着捕猎,他揪心于李顿选择的方向。苍鹰部落被他控制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而且在此期间,部落首领土佐表现的非常配合。现在想来,这家伙包藏祸心,肯定在他眼前打马虎眼了。

可问题的关键是,土佐指出的遗迹方向和李顿他们的目的地是一致的。

这让他很担心,蛮牛人不会不走错了?

“李顿,我虽然很敬佩你们部落战士的战斗力,可是搜寻半天前路过人的蛛丝马迹,从而跟上去恐怕并不容易。”炎龙说的倒是客气,心里头怀疑李顿的判断,可没办法职责对方一定是错的,主要原因就是他带着的几条搜寻狗根本就失去了作用。

李顿微微皱眉,他最不喜欢合作者互相不信任,猜忌,这是关系破裂的征兆:“我们有自己的理由。”

“什么理由?总不至于是拥有本能和直觉吧?”炎龙心里窝着一肚子气,根本就没处撒去,语气不由冲了一些。

“李造!”

李顿的判断来自于他的兄弟,这让他感觉很奇葩,更让他觉得奇幻的是李造是凭借鼻子的嗅觉确定的方向……这让他给炎龙解释起颇为费劲,甚至说了半天,对方压根不信,掰了。

可李造没有这种感觉,点头认真道:“没错,他们就是朝着这个方向跑的。”

“他们,不是只有一个土佐吗?”

炎龙奇怪道,按照习惯来说,部落首领肯定有几个最为忠实与他的死硬分子,可是这些人基本都被杀了。要么就是土佐离开的时候杀了他们。反正,土佐的心肠让人想起来就觉得可怕。

李顿揭开谜底:“还有一个人,格桑。他已经离开了我们,应该是跟在土佐的身后。”

“为什么这个人和土佐不是一条心呢?”

“战士的感觉。”对于这个问题,李顿很难给出完美的答案。他就算是再信任格桑,也无法保证他内心的真实想法一定是对的。

两人不由得陷入了沉默之中。

青木带着炎龙的卫士,从森林中窜了出来,并且带来了确认的消息:“首领,是格桑,他给我们留下了记号。可是我们并没有说一定会跟着他啊!”

青木向李顿汇报的时候,卫士也将自己看到了所有信息原原本本的告诉了炎龙,从种种迹象表明,格桑非常希望蛮牛部落能够跟着他去,因为他肯定知道自己一个人势单力薄,根本就不是土佐的对手。

不仅如此,格桑还可能陷入很深的纠结之中,他是否该和土佐动手?

蛮牛战士出发的时候,火魔人也跟着出发,进入森林之后,光线一下子变暗了许多。可就算是这样,蛮牛的人还是能够很容易的找到格桑留下的记号。他们紧随着记号跟了上去。

第083章 蛮牛的妖孽们

临近傍晚的时候,炎龙在手下期盼的眼神之中,闭着眼睛对手下挥了挥手,而他的爱犬还浑然不知主人的用意。

不一会儿的功夫,营地里传来了肉香,已经饿了一天的炎龙也忍不住喉结上下滑动吞咽起口水来,不过想起自己的爱犬已经变成了烤肉,他还是黯然了那么一小会儿。

谁让这头笨狗连抓只兔子都不会的?

狗……肉很委屈,俺是斗犬,是斗犬,不是撵兔子的傻猎犬……

这是它被杀的理由,这个结果说明,不管是人和动物,如果没有任何一点价值的话,结局肯定不会太好。

忍着恶心吃完了分到的狗肉,炎龙和他的手下的脸上终于有点血色了,一整天的体力消耗,已经将他们累地筋疲力尽。这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睡一觉,养足精神。可很快,炎龙就发现就连安静地睡一觉,也是奢望。

青木兴高采烈地来请炎龙,并很讨人嫌地展示他在丛林中的优越感:“我们首领请大家吃肉。”

肉是野猪肉,连毛带皮的半头大野猪。

炎龙很愤怒,他有足够的理由猜测蛮牛部落,或者干脆说李顿是故意让他难堪。在他将爱犬杀掉吃肉之后,送来大块的猪肉,足够每一个跟着他的火魔人吃饱,这种行为是挑衅,是对他身份的侮辱。无能的贵族少爷,再一次被蛮荒小子给比下去了。

他可是王国的贵族,是身份高贵的炎家继承人之一,拥有好几个大型庄园,奴隶上前,他怎么可能吃带毛猪?

价值就是笑话……好吧,他承认自己没有吃饱,一条狗,二十来个人分,怎么可能吃饱?就算是他多吃多占,也不能分去一大半去。他感觉好像更饿了,这种感觉仿佛是堕落,自己明明知道不好,可就是忍不住地去想。

耳畔还是青木这家伙喋喋不休的唠叨:“苍鹰部落简直太幸运了,这片山林里的食物多的几乎难以想象。成群的野猪,麋鹿,傻乎乎地站着都不知道逃跑。哎,对了,刚才闻到了你们好像烤肉了,吃的啥?”

蛮荒人打招呼的方式。

就算是吃的烤老鼠,也要挺起胸膛打一个饱嗝,努力从牙缝里飘出一丢丢的肉香,然后幽幽道:“野牛肉太老了一点,塞牙。”装模作样地弯一根树枝剔牙,表现出对高级食材的挑剔,来彰显自己的牛掰。

炎龙看了一眼几个双眼放光,全无睡意的手下,垂头丧气地开口道:“你们吃吧!”

他一个人去找李顿了,面对李顿那张仿佛写着你小子又来沾我光的臭脸,炎龙再也无法平复内心的激动,盯着李顿无辜的脸怒道:“为什么?为什么连你都觉得可以来作弄我?我是烈火王城的……”

“……炎家的少爷,是帝国的精英,贵族院长老的学生……”

李顿眯起眼睛,很配合的回答道。他还在心里默默地加了一句,这种这轱辘话,在爷们那个时代,一分钱听七段,还不带重复的。不过那个时代可没有高贵的大少爷,土豪不算。土豪的霸气侧漏,往往是钱堆积的效果。可是这种效果相比贵族来说,还是差了很多。这个时代的贵族对于奴隶有生杀大权,就算是死后,对于身边的人也有能决定身边人的生死,比如——殉葬。别说奴隶时代的社会了,就算是中世纪……在美丽富饶的欧洲,贵族在领地内也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少女的初夜权就是其中之一。李顿很奇怪,他脑子里为什么会冒出初夜权?

可炎龙并不这么想,反而气不打一处来,发狠道:“你用这种伎俩来表示对我的不满,让我难堪,这可不是一个高明的手段。”

听到这里,李顿才感觉到不太对劲:“我怎么了我,好心好意请你们吃肉,还错了?”

“我刚刚杀了我的狗。”炎龙的意思很简单,他试图让李顿确认,蛮牛的人明明可以更快一点的。

“狗是人类的朋友!”李顿对于那头凶猛斗犬的结果暗自默哀,认错了主人啊:“狗是最为忠诚的动物,主人就算是穷到连饭都喂不起,它们也能打起精神去寻找屎果腹,吃饱之后,回到主人的身边。这么忠诚的动物,你怎么下得去手?”

“别说了!”炎龙大叫,他可不是良心发现,而是真被恶心到了。

狗什么时候和人成为朋友的?炎龙很憋屈,他发现李顿的脑回路和他总是在一个平行的频率上,打招呼。每次,都让他措手不及。在蛮荒,狗肉的地位很低,仅仅比老鼠肉高那么一丁点,主要是因为这种动物天性太过烂漫,尤其是食谱过于广泛(比如说吃屎),以至于蛮荒人都不待见吃狗肉。

想到这些炎龙有点恶心,虽他养的狗顿顿吃肉,从来没有吃屎的记录,可保不齐……

明明很饿,却没有任何胃口。炎龙坐在火塘边的脸色如同火焰无法照耀的地方,永远是阴暗,晦涩的色卡。可是他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斗犬虽然不如训练好的军犬那么好用,可接下来没出息的火魔人在丛林中恐怕要依靠剩下的那一头来果腹。

没有了狗,怎么去找人?

“还有一条狗,说什么也不能杀了,这是找到土佐的关键。”炎龙平静地开口道,语气却仿佛在埋怨李顿根本就没有把火魔人当盟友,就算是暂时的,帮忙筹备一点食物总不过分吧?

李顿顺着炎龙的话,认为很有道理,点头认同道:“你们可以去打猎。”

炎龙差点一口老血喷在李顿的脸上,如果火魔人能够在森林里狩猎,他还需要去杀狗吗?而且狗也能帮忙狩猎,等于是多了一个帮手。可是……火魔人根本就不会。他们除了能够分辨出少数几种果子能吃之外,对于森林中的动物,束手无措。

他根本就不信青木说的话,野猪、麋鹿一个个傻站着等着蛮牛的人去猎杀。

真要这么容易,自己也不会挨饿了。

“可是在森林里没有狗是不行的,仅仅凭借留下的记号,根本就无法快速接近土佐。要是记号没有了呢?是不是到时候只能徒劳而返?”

“这倒是一个问题。”李顿沉吟了一会儿,抬头问李造:“土佐距离我们大概有多远?”

李造伸长脖子,好吧,依旧没有脖子,却努力地嗅着空气中的气味。炎龙冷笑,就凭借一个毛孩子装模作样地举动,他能骗到本少爷?

炎龙打算看蛮牛的好戏,他就打算怎么一直盯着,看看蛮牛的人会玩出什么花样来?李造浑然不知,他已经被炎龙盯上了,还很认真地嗅着空气中的气味,良久,神神秘秘地开口道:“我好像嗅到了土佐身上的味道。”

“哈哈,你小子装吧?你连土佐长什么样都没有见过,更不要说嗅到他身上的味道。”炎龙死死地盯着李造,他恨骗子,一直以来都是。可李造却没有这种被人盯上的觉悟,反而据理力争道:“是真的,我不骗你们。”

“是松香的味道?”

李造认真地说说着,他固执的认为炎龙是对他权威的挑衅,他需要证据。但在获得证据之前,他要解释清楚。不然到时候,他真的找到了土佐的随身物品,其他人不认的话,他也一点办法都没有。

松香?

这片林子没什么松树,如果是松香的气味,肯定不是来源于这篇林子。作为土著,蛮牛人自然有更大的发言权。松香是只有首领才会用到的东西,是权杖的粘结剂,也是权威的味道。

“没错,是松香,就在那个位置!”

李造说话的时候,突然手指一指,朝着火魔人烤肉的篝火而去。就连炎龙的脸上都觉得李造是个谎话精,这样的熊孩子干脆淹死在河里算了。火魔人在那片地方驻扎已经有几个时辰了,就算是蛮牛人有心,也不可能不懂声响地在篝火边上放上所谓的‘证据’。对于注定要被拆穿的谎言,炎龙嘴角冷笑,不屑一顾。而蛮牛的人却放下了烤肉,朝着火魔人驻扎的地方看去,李顿站起来,开口道:“去看看。”

很快,他们在草丛里找到了一根绳子,绳子上系着一串白色的骨头。

“是失败者的指骨。”雷巨看刚拿到手中,就闻到了松香的味道,随后他认出了手上东西的来历。

看着有点眼熟,炎龙觉得自己的三观已经被颠覆,一个人却长了一副‘狗鼻子’,蛮牛的这帮混蛋一个个都看着都不像人啊!

“这是什么东西?”蛮牛的人认出来并不稀奇,可炎龙不清楚啊!他凑近问道。

“首领权杖上挑战者的印记,这根权杖应该属于土佐,毕竟在这附近也只有他有权杖了。”巫简直就是蛮荒百事通,自然没有他不知道的,只要是在蛮荒。

“权杖?只有首领才有吗?”

“当然。”

炎龙感觉有点不太对劲,转眼看向李顿,指着李顿的鼻子就说:“他也是首领,为什么他没有?”

李顿满脸的古怪,首领的权杖上的饰物倒是不难找,可是权杖是包着金属的装饰物,没有任何作用,不能打人,更不能上战场。唯一的作用就是表明首领的身份,仅此而已。蛮牛为什么没有权杖,这可不是打从李顿手里丢失的,而是蛮牛穷,穷到连首领的权杖都置办不起……

他毫无征兆地脸红了,这很奇怪……不得不说,越是穷的人越有羞耻感,这是真的。

第084章 远古祭台

权杖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对他没有多少吸引力,李顿如是想到。

当然,也可能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口吻,满满的是嫉妒和羡慕。

好在炎龙被李顿打击的不要不要的,已经没有多少心思去和他这个土著首领练嘴皮子了。唯一让他渴望是在篝火边上,好好的睡一觉。

……

迷雾笼罩的森林里,一群人仿佛长蛇一样穿行在森林之中,拨开浓密的地表植被,小心奕奕地一个跟着一个前行。周围树梢上如同打鼓一样的野兽吼叫,一阵急似一阵,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流露出疲倦的神态。

“坚持,再坚持一会儿!”

在给自己打气的同时,也是互相鼓励。

潮湿闷热的环境加速了体力的消耗,完全没有意识到一座巨大的雕像已经在他们不远处矗立。在人群靠近到数百米的距离的时候的,雕像仿佛活了过来,石头的眼珠子变成了墨色的,却如同黑洞一般深邃不见底。

这是……人类在自然面前会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可同样在人类创造的巨大建筑和雕塑面前,同样会有这种感觉。仰望雕像,巨大的石像下半部分淹没在森林的覆盖之中,地步完全是厚厚的苔藓和藤蔓,只有胸口以上部分才高出森林的植被,如同一个眺望愿望的巨人,固守在森林中央。

轰隆隆……

正当他准备寻找遗迹的入口的那一刻,石像地步的石基开始抖动起来,颤动将攀附在石像上的藤蔓一一打落。毫无征兆的抬起十多米高的巨大的石腿,在半空中的脚步如同一座飞在空中的大房子,朝着炎龙的头顶落下来……

地动山摇一般的动静,让他根本就无法站稳。虽说躲开了石像的突然袭击,可是被植物困住的炎龙根本就没有多少机会逃脱石像的追杀。

啊!

“醒醒,快醒一醒!”

“别过来,该死的,别过来!”

炎龙已经睁开了眼睛,可嘴里在慌乱地喊叫着。显然,他的大脑还停留在梦里,身体完全被梦境所掌控了。摇醒他的是管家,在营地里其他人可不敢用手去摇炎少爷。这位的脾气可不怎么好。

等到清醒过来,炎龙有点赫然,他知道之前是陷入了梦境,而且还是噩梦。可是管家接下来的话让他警觉不已:“少爷,您也做噩梦了?”

炎龙抬眼看周围,几乎所有的火魔人都已经醒过来了。而且看天色,应该还很早,在黑夜的森林里赶路可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而且让他诧异的是,蛮牛的人也大部分醒来了,而且一脸见鬼的表情。等到稍微清醒了一些,炎龙猜测这大概就是巫所说的噬魂虫的副作用吧?就算是噬魂虫永远也不会觉醒,他也受不了。天天做噩梦,一个正常人会狂躁,歇斯底里,甚至疯掉的。

雷巨几个更是骂骂咧咧地自言自语:“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唯独只有三个人睡觉地和死猪似的,呼噜声一个比一个大,仿佛比赛似的。炎龙默默地站起来走到雷巨身边,这个两米的大汉还在为刚才的噩梦喋喋不休,在他看来,这家伙的人生已经被颠覆了。

事实上,也差不多。雷巨的梦里的场面绝对不堪入目,他被陶女下药了……

好吧,就算是下药了,雷巨最多也恶心一下,可痴情药算什么鬼?

“你们也做噩梦了?”

在这一刻,打招呼的方式都变了,火魔人和蛮牛部落终于找到了共同的语言。而炎龙对雷巨的印象不太坏,虽然他受伤是因为这个莽汉。可有实力的莽汉被人他尊重也是必然。强者的圈子里,只有强者才能加入。

雷巨感觉自己粗大的神经遭遇了毁灭性的打击,已经奄奄一息,有气无力地抬头撇了一眼炎龙,闷声道:“我现在不想说话。”

炎龙不大不小碰了一个钉子,但他并不生气。反而继续问道:“他们几个怎么回事?”

“血统高贵的人是不会做噩梦的啦!”

青木很不情愿地开口道:“巫、首领还有李造,都拥有血脉,噬魂虫的影响虽然会有,但是反应要比我们微弱的多。现在看来,巫没有骗我们。”

随后,青木看着炎龙,感觉有点不可思议。在蛮荒,只有血脉传承者才拥有权势和高贵的身份。而血脉的传承也该部落文明带来了强者为王的信条。这已经是刻在蛮荒人心头的意识,已经无需去猜测。

青木之所以对炎龙感兴趣是因为,他发现了一个秘密:“你是贵族,却不是血脉传承者?”

部落和王国之间的文化间隔,已经成了一堵高墙。青木自然无法理解王国的结构,以及王国贵族的身份由来。不过他很朴素的认为,贵族和高位者是生来就是的,他们必须要和平民有所不同。

这个问题让炎龙哑口无言,他总不至于说炎家的先祖在王国的建立之初立下过汗马功劳,然后炎家的子孙就有资格成为贵族了吧?

因为聪明如炎龙很清楚,这种关系在部落不被认可,没有血脉,终究是普通人。炎龙要是去争辩的话,最后受伤的只能是自己。

“叫醒你们首领,天快亮了,准备出发!”

李顿醒来之后,舒服地撑了一个懒腰,这种很平常的举动,在营地里却引来一阵羡慕。食物是冷的,稍微热一热就匆匆吃完,一行人开始上路,还是老规矩,火魔人归火魔人,不落人归不落人,互不干涉。只有双方的首领才在一起行动。

在林子中走了差不多半天左右的时间,李造突然站在原地不动了,而之前他像是一头充满灵性的军权,鼻子不停抖动,不放过森林中任何一丝一毫的气味,脚步也飞快,完全不匹配他肥硕的身体。

“怎么了?”

“血腥味,很浓郁的血腥味。”

李造目视前方,视线被茂密的植被完全阻挡,可他异常警觉地环视周围,深怕下一刻就遭遇灭顶之灾。

李顿看了一眼巫,后者点头道:“我也感觉到了,亡灵的怨恨。”

这种玄妙的话,也只有巫说的出来,也只有他能说。毕竟要说神秘,有那个职业会比得上巫师的神秘?

“小心一点!”

李顿,炎龙打头阵,而雷巨等人紧跟其后,这时候火魔人的实力就不够看了。只能由蛮牛的人担负最重要的第一波支援任务。当然这有一个前提,他们遇到袭击的情况下。

小心扒开一丛茂密的灌木,在这之前,他们的行军速度不足正常行军的五分之一,速度慢了五倍,但是体力消耗一点也不轻松。高度紧张之下的身体,消耗着身上最为珍贵的体力。好在那股浓烈的血腥味已经很接近,就连李顿等人也已经在空气中嗅到了。

仿佛和白头山营地的血腥味如出一辙,腥臭之间带着一丝的苦味。

当李顿第一个钻出树丛的那一刻,他睁大的眼睛,有点难以置信眼前看到的画面。一个巨大的圆形广场广场,寸草不生,只有如同灰烬的砂砾铺设在上面,而广场中心位置拥有四条路,分别通向周围。路是普通的弹石路,可路面却异常平常,每一条石头衔接的缝隙都填上了白色的灰浆,历经万年,却毫无变化。

在广场的中心位置,一个黑色石头堆砌的原形高台,矗立在眼前。而李顿等人嗅到的血腥味正是从高台上飘来。

对于眼前的一幕,很多人都难以接受,尤其是雷巨:“这片森林我来过多次,可是从来没有发现过有这么一个广场,这怎么可能?”

别说广场了,透过广场的之后,还有一片巨大的石头建筑,一眼望不到头。这么大的一片建筑隐藏在密林之中,却从来没有被发现,就已经透着古怪了。

巫第一个踏上石头道路,朝着高台不急不缓,一步步地走去,心中震惊不已,这是远古的祭台,是沟通亡灵和生灵之间的通道。

一边小心的注视周围的动静,一边还嘱咐李顿等人:“你们小心点。”

第085章 谁进入了遗迹?

足足几分钟的时间,所有人就屏气凝神,连喘气都是小心翼翼的,深怕引来意外。跟在巫后面的李顿也感受到了这种沉重的压力,尤其是周围死寂一般的气氛压抑在胸口,就像是有东西堵在嗓子眼,难以开口。

终于可以依稀看到高台上的画面了,可是让李顿心头不由地咯噔一下,这个人不认识。

在他的计划里,格桑很可能是土佐故意放走的小蚂蚁。

对于小蚂蚁的用处,要么是碾死,要么是另作他用。如果祭台需要活人的献祭开启的话,那么这个人几乎可以断定一定是格桑。为此,李顿还在白头山营地一再确认被杀的人的数量,主要是苍鹰部落的人口数量。

得到的结论就是,所有的人都在死者名单里面,唯独少了苍鹰部落的首领土佐。

“哈哈哈,又来了几个傻蛋。”

没等李顿等人开口,高台上居高临下的那个人就狂笑起来,口气仿佛是在嘲笑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傻子。

李顿和巫对视了一眼,加上炎龙也走到了边上,来到遗迹的人有一个算一个,也只有他们三个人有决定他人的命运。气氛越来越诡异了,李顿并没有找到遗迹的喜悦,反而多了一层深深的担忧:“你们怎么看?”

“是土佐。”

给出答案的是炎龙,他是和土佐打交道最多的人。可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个人也是受土佐蒙骗最多的受害者。显然,这是土佐说什么也不会认的。而确定了祭台上的人之后,那么就有一个疑问,遗迹已经开启,谁进去了?

或许,根本就没有人进入遗迹,而是土佐牺牲自己正在准备一种神秘的仪式。

“上去问问看,我估计遗迹恐怕已经有人比我们捷足先登了,而这个人……”

巫脸色忧郁,他无法想象,如果是格桑进入了遗迹,那么他到底在隐藏什么?这个家伙欺骗了所有人,目的就是让土佐受到应有的惩罚?

李顿是第一个走到祭台上的,离地大概有十多米的高度,分为三层。每一层都有几个存放祭品的石台,分散在圆形祭台的周围。而踏上最高的祭台上,映入眼前的是一个一人高的苦难架,黑色的链条发出微弱的金属碰撞声,显然金属很重。而苦难架顶部是一根灯芯,如同小拇指大小的灯火在空旷的野外也不曾摇曳,仿佛周围的风完全被屏蔽了似的。

“你是谁?”

“土佐。”

“苍鹰部落的首领。”

一切都如同猜测的那样经行着,这让李顿感觉非常不妙:“是你杀死了白头山营地的所有人,然后挖走他们的心脏,就为了开启这个遗迹。可是我很好奇,按照正常的情况你应该进入了遗迹,可现在却被捆绑在苦难架上,遭受命火的酷刑。难不成你还有同伙,而你的同伙在进入遗迹有希望获得遗迹宝物的那一刻反水,把你绑在了这里?”

“没有同伙,不过被一个不入流的小蚂蚁暗算了而已。”

“不入流的小蚂蚁,你是说格桑?”

李顿警觉道,他设想的最糟糕的结果终于出现了,只不过遭受苦刑的换了一个,换成了一个他本来以为的大BOSS,可没想到另有其人。

土佐喘息着冷笑道:“他这个混蛋隐藏的如此深,以至于我都被骗了。别告诉我你们在此之前一直在相信格桑那个混蛋,要不然我会笑掉大牙的。”

“相信倒不至于,不过他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来我的部落求救的苍鹰部落族人。我们不过是答应了一部分他的请求而已。”李顿阴沉着脸,事情已经失控,而他却自由无力感,他已经无力掌控整个事件的走向了:“他的目的一开始是救援被……”李顿看了一眼炎龙,后者表示无所谓的态度,于是他接着说下去:“火魔人扣押的苍鹰部落的族人。而接下来发生的你们也看到,蛮牛部落的战士虽然很强,但是人数太少。想要不付出代价,甚至付出惨痛的代价也很难拯救苍鹰部落的兄弟。所以,我放弃了。”

炎龙的脸色终于好看了一些,蛮牛的蛮横他是见识过的,其实对他来说想要全歼这支小部落的战斗队伍也几乎难以完成。

好在李顿说了一句公道话,蛮牛也奈何不了火魔人。这让炎龙这个心高气傲的家伙心头舒坦了一些。

“呵呵,他会拯救部落族人?”

土佐对李顿的说辞不屑一顾,他的结局已经注定了,终日打雁却没想到被雁啄了眼睛。准备这么多年,最后便宜了一个毛头小子。

更让他生气的是,这个毛头小子还是他看着长大的。

李顿觉得这里面有不为人知的秘密,而这个秘密也只能土佐给他解答了,因为既然遗迹之后,他和格桑将成为敌人,也只能是敌人。身份转变的有点快,让他不太能适应。可好在格桑也只有一个人,而且格桑的实力比他们来说更弱一点。

“怎么?你觉得他另有目的?”炎龙忍不住插话道,格桑他不熟悉,可土佐的隐忍他是深有体会。面对一个比土佐更加能隐忍的对手,他也不由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

土佐填了一下干枯的嘴唇,脚底下一滴又一滴的油脂从身体里被抽出来,这是祭坛的力量,无法抗拒。只要半天时间,他的意识将完全消散,然后祭坛也不会停下运转,直到他的身体被榨干:“你们根本就不知道他的身份,却信任他,你们这群傻子,活该被骗。”

炎龙脸色变换不已,想要冲过去给土佐一点厉害瞧瞧,却被李顿拦住了,他顺着土佐的话说道:“没错,我们都被格桑憨厚的外表被蒙骗了。”

“其实我也何尝不是如此。”土佐长叹道,他筹划这么多年,临近成功的那一刻却被摘桃子了,是个人都无法忍啊,可献祭已经开始,根本就无法停下来,他的生命已经开始了倒计时,不甘的情绪让他很想和格桑同归于尽,可惜他看不到了:“他是巫的儿子。”

李顿和炎龙不约而同地看向了巫,后者一脸的古怪,反驳道:“不是。”

两人没有开口,而是炙热的眼神盯着巫:“真的没有,我……我……还是童子身。”

巫捂着脸,有种没脸见人死了算了的打算。太丢人了,他尽然连自己最大的隐秘都说出来了,这要命的土佐,坑我!

想到这里,他气冲冲地瞪向了土佐。

“没说你,是苍鹰部落的巫,格桑是他的儿子。”好吧,这个解释能够说得通,可蛮牛的巫师被无辜地打击了一通。土佐完全没有替巫神伤的打算,要说起悲剧来,他就是一个最大的悲剧:“巨石遗迹的秘密我知道,巫也知道,那么你猜一猜,格桑会不会也知道。”

已经不用猜测了,格桑显然也是知情者。而且知道的肯定并不不土佐少多少。炎龙想到火魔人投降的时候,苍鹰部落的巫师选择了最激烈的反抗,这难道也是原因:“你是说巫为了保住格桑这个秘密,选择了死?”

“这老家伙比狠心多了,他对自己都能下狠手。”土佐嘲笑道:“可惜啊!他已经死了,如果他活着,恐怕我也没有多少机会。而格桑不过是一个不入流的小蚂蚁,他怎么可能被获得遗迹的守护者认可?”

遗迹拥有守护者,显然这又是一个关键信息。

可李顿想到了一个关键问题:“格桑展现的实力确实很弱,可从你部落成员乌头的遗言之中得到的信息,你的实力很强,怎么会败在格桑手里?”

“很奇怪是吗?没想到吧!连我都没有想到。原本这个……”土佐黯然地低头看了一眼苦难架,这种来自于神国时代的刑具几乎能够消磨一个人的肉体和灵魂,痛苦会被无限延长,可对土佐这种阴谋家来说,痛苦不过是暂时的,而他失去了所有的机会,这才是痛苦的源泉:“……地方是我给他选的,可惜……”

“谁也没想到我在部落的粮仓里下噬魂虫,格桑这个小子却在部落的水源里同样下了噬魂虫,而母虫一直在巫的手中,他握有母虫。现在你们该知道母虫在谁的手里了吧?控制母虫,可以让污染的人短暂失去行动能力。偷袭之下没有防备,就被他得逞了。”

这……

李顿心中战栗不已,格桑的心思竟然如此之深?

要知道他们遭受感染只有一天多的时间,也就是说一切计划都在格桑的预谋之中,连被牵涉其中的蛮牛部落也没有逃脱的可能。

“你是说水源中的噬魂虫是格桑下的,你中招了,然后结果就俯首就擒?”

“是一时不察。”土佐纠正道,这时候他还无法承认自己的失败。

当然,他对格桑的恨已经到了顶点,但凡知道的信息都全部吐露了出来,他倒霉了,格桑也别想好过。于是在谈话快要结束的时候,土佐告诉了李顿他们一个消息,噬魂虫只有在体内潜伏时间越长,母虫控制力就越好。而在前三天,这种控制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那么对于李顿来说,他们有一共一天多的时间找到格桑,并将这个隐患击杀,彻底消除。

“记住,想要解开噬魂虫的纠缠,就必须去神庙寻找,三天,只有三天时间,遗迹将彻底关闭,到时候格桑要死,你们也要死……”

“杀了他,杀了那个爬虫!”

祭台上,土佐还在疯狂地死后,可实际上已经陷入错乱之中。

第086章 入夜

从受害者的角度来看,土佐的话很有可信度,可从人品来说……这家伙有人品吗?

狼来了的故事蛮荒人并不懂,可是在蛮荒出卖是最可耻的背叛,是每一个蛮荒人都无法忍受的欺骗,蛮荒人每每想起来就会咬牙切齿的浑身颤栗。

土佐就是这么一个人,他是一个在作恶被暴露之后能够让人气得牙痒痒的阴谋家。他说的话,可信度成了李顿等人最大的困扰。一方面,格桑是小兔子,小绵羊,至少对蛮牛部落的人来说完全没有危害;可另一方面呢?一个数十年如一日把一个部落耍的团团转的首领。还将部落传承希望彻底葬送的首领,他的话,能相信吗?

这是一个让李顿难以抉择的问题,他看向了炎龙,后者似乎也遇到了同样的困扰。

“说说你的看法?”

两人几乎异口同声的开口,却又同时沉默下来。巫表现出异常淡定的神色,幽幽道:“有我在,噬魂虫的效果将被降低到最低。只要给我足够的时间研究,或许我会找到克制这种毒物的办法。”

给巫当研究对象,这个问题几乎不要回答,蛮牛的所有人,就算是屁大的孩子都会飞快地摇头,表达出抗拒的意愿。

可炎龙不明真相,傻傻问道:“巫师先生,你真的可以吗?”

“这有一个前提,你能活到巫研究出最好的办法之前。不然,你可能要接收一个不太好的结果。”李顿拆台道。

炎龙感觉不太对劲,反问道:“等他老人家研究出应对的方法之后,您老坟头的草该有一人多高了。”

炎龙要是再不明白李顿的意思,他就是傻子。这时候他看向巫那张近乎和善的脸的目光多了一丝复杂。可这种复杂却并没有消减他对于噬魂虫的恐惧,还有对巫的期望,毕竟是巫第一个说出了噬魂虫的来历,可见巫的眼见是有的,能力也是有的,自然……希望也是有的。

于是,炎龙提出了一个问题,对此巫很欣慰:“中虫毒的人很多,我们可以一个个接着试。”眼下之意就是治死了人不要紧,只要进展顺利,死的不是他就可以了。

李顿不忍炎龙成为一只丧命于巫探索自然研究的小白鼠,开口道。不过随即他觉得自己有点多余,炎龙是什么身份?阔少啊!这家伙的命值钱的很,也惜命的很。但凡稍微有点危险的事,他都能让手下先去试了。

没毛病!

他才享用。

所以,想要让炎龙成为巫的研究对象,似乎也不太可能。最多就是不少火魔人惨遭毒手。可对于火魔人……?

人多得很,也不太值钱,似乎很适合成为巫的研究对象。

而李顿警觉道:“拿人当试验品可以,但不能再蛮牛部落里选。”这一点巫很认同,炎龙的身份特殊,他要是死了,火魔人要失控。不过话说回来,失控的火魔人应该很好对付。但李顿已经没有将这些火魔人留下来的打算了。收编不可能,剿灭自己也要遭受伤亡,不值得。

炎龙张了张嘴,有种以言又止的样子。他也有难处,如果都让火魔人当试验品,最后恐怕他的威信也会受到很大的质疑。队伍的人心散了,在人生不熟的中央荒原,他想要活着走出去的机会就更加渺茫了。于是果断放弃这个话题,转移到了格桑的身上:“你们对土佐刚才说的话怎么看?”

“真假难辨,但格桑已经进入遗迹的可能性很大。别看我们人多,可你看看这片遗迹,几乎是一个石头建造起来的城市,神道的尽头应该就是神庙,可是在周围到处都是建筑,一个人想要躲在这里面,只要他不想暴露,就不太可能被我们找到。”李顿如实道,对格桑他没有多少感情,可当格桑出乎他的意料,一下子成为了最大的隐患,他不得不承认,看走眼了。

在看待格桑整个问题上,李顿的想法并没有错。

几乎大部的遗迹并非是遗弃的文明城市,而是坟墓。

遗迹最核心的部分就是第二神国时代的君王们想要获得永久的统治,而建造的建筑群。而这些建筑群在君王死后,就会成为他们的坟墓。

所以遗迹会包括很多部分,但有些部分都是固定的。

比如说入口的祭坛。

代表天无限广阔的原形广场。

平整的神道,按照神国的实力,会建成二十仗,四十仗,六十仗宽度不等。

还有点缀其中的神坛,神秘的方尖塔,但所有最核心的部分都在一个地方,神庙。还有神庙背后的陵寝。

如果这一切都是格桑计划的一部分,那么他肯定会躲着蛮牛部落的人,只要撑过一天半的时间,主动权就在他的手里。可见,蛮牛部落的人中毒应该就是在白头山营地周围,或许就是那天偷袭的晚上。

而第二天格桑突然离开,不告而别的用意也可以断定,他大概是害怕巫看出端倪来。毕竟,格桑只是苍鹰部落巫的儿子,并非是巫,他对于巫的手段还停留在神秘,却无所不能的高度上。害怕露出破绽的格桑肯定会避免在彻底能够掌控局势之前,避免和巫对面。这种心态也容易理解,唯一对李顿等人造成困惑的是,他们想要找到格桑也很难。

行走在遗迹中间,别看周围森林密布,植被茂盛,林中野兽成群,食物丰盛。可是仅仅是一条工人挖掘出来的护城河,就将整个森林和遗迹彻底隔绝开来了。不仅仅是遗迹内的植被和外面森林的植被截然不同,就连森林里虽粗可见的动物在此地也都销声匿迹,甚至连发出异响的声音都没有,唯独没有隔绝的恐怕是空气。

可是遗迹内连风都没有,高大的剑棕高耸入云,却仿佛被定格的标本,树叶呆滞,而树下连腐败的叶子都没有。

李顿是第一次进入遗迹,而炎龙也是如此,更不要提起其他跟着他们的人了,唯独对遗迹有所了解的巫也是在巫的传承学习中从上一代的巫口中获得了一星半点的信息。

可这些对于他们在遗迹生存根本毫无用处。

因为这里没有食物。

水源不知道能不能吃。

甚至连树木……

他们终于遇到了最大的难题,找不到生火的燃料,而他们在不久之后将面临在进入遗迹之后第一个夜晚。

呜呜——

李顿突然抬头看着头顶的树冠,树冠在摇曳,可是他的脸上根本就感觉不到风拂过的轻柔……

一个黑影从树冠中挣脱了出来,李顿头皮发麻,却不敢叫人深怕惊醒头顶那个不速之客。

第087章 死灵

没有篝火,也没有火把,更没有月光,天空中弥漫着一层轻薄的水汽,姑且就当成是雾吧!

前期准备不是没有,李顿在准备进入遗迹之前就储备了油脂和火把的材料,可是太少了,根本就可能用来夜晚的照明和取暖。火把是关键时刻用来进入遗迹的建筑而准备的,尤其是昏暗的地下建筑,要是没有火把,可真的和瞎子没有什么区别了。如此珍贵的资源可不是用来取暖浪费的。于是不管是火魔人也好,蛮牛部落也罢,都很羞耻地挤成一团,伸手触及之处就是硬刺拉碴的腿毛,手上膈应,心里头更膈应。

这是他们进入遗迹的第一天,开始的兴奋和期待破灭之后,就留下了紧张。

原本以为进入遗迹之后,抬眼望去就是堆积如山的宝物,神国时期的瑰宝,还有让武者瞬间提高的灵药……

可这些愿望都没有视线,他们看到的除了高大的石头建筑,还是高大的石头建筑。关键是,这些石头建筑竟然没有门……怎么进去就成了一个困扰他们的难题。

至于说直接进入神庙?

那是不知死活的做法,遗迹之所以被称为遗迹,那是因为和现有文明中间完全出现了断裂,在无法了解遗迹的一些基本信息之前,冒然进入最危险的神庙,只能说是无知者无畏。就算是炎龙在王国的书库里看到过巨石遗迹的一部分记录,可是语焉不详,仅有大致的方位,对于危险的提示,没有任何文字的纪律。

这种结果也是肯定的,遗迹不仅仅是神国时期霸主们的超级工程,还有一个功效,等到霸主们年老体弱,最后步入死亡之后,会成为他们的坟墓。

没有那个人会将自己坟墓内的宝物和危险告知天下,谁都怕死后不得安息,成为一些人窥视的目标。

“明天还是分开行动吧!”炎龙开口的语气很肯定,却用了疑问句,显然他并不想和蛮牛的人有所冲突。至少现在不是冲突的时候,至少要见到了宝物之后,才可能出现火并的场面。当然,这也不一定。炎龙带着的人太少,他怕吃亏。

好吧,人数上不占优的情况下,李顿可以很高傲地对炎龙说道:“小爷拳头大,你要听我的。”不过他还没有这么霸道,或者说,还没有学会如何霸道,毕竟他不是从出生就是部落首领,作为半路出家,在首领位置上仅仅一个月的菜鸟首领,李顿多少有点自知之明,他不够狠,只有一点小聪明,他是无法在蛮荒带领蛮牛部落走上更高层次舞台的能力。霸道,也是上位者的一种气质。

和颜悦色的上位者只有两种人才能久远,笑面虎,人格魅力。

这两种难度太高,李顿直接忽略,不做考虑。剩下的只能是霸道了,按照在遗迹里的实力来说,他有足够的底气要求炎龙顺从他的意愿。可是他没有,反而提出了一个问题:“你们无法抵御母虫的攻击,要是遇到了格桑会有大麻烦的。”

“这一点,我不担心,遗迹那么大,格桑进入遗迹总不至于来找我寻仇吧?”和所有人一样,‘入宝山,空手而归’是要遭报应的。格桑可能不是一个寻宝者,可是当他双脚踏入遗迹之后,他首先是一个寻宝者,其次才带有其他的目的。比如说复仇。进入遗迹的机会可能只有一次,可要是活着带着宝物离开遗迹,那么实力必然增长迅速,到时候报仇的机会一大把,也不急于这一时。

李顿觉得分开还是不太妥当,但并没有坚持,点头道:“好吧,不过只能分开一天,毕竟我们进入遗迹的目的是保命,宝物虽然好,但没有命一切都是虚妄。找到克制噬魂虫的办法,才是我们最终的目的。”

这话没毛病。

可炎龙气的吭哧吭哧的就不是不想和李顿继续说下去。都知道找到克制噬魂虫的办法重要,可你们这帮子人浪费大把时间却在看石雕。

坐落于广场右边的一座巨大石头宫殿的外墙上,拥有精美绝伦的石头浮雕,历经万年,却依然栩栩如生。宫殿的大门被巨石封死了,但是蛮牛部落的人却兴趣盎然地围着宫殿一路走,一路看,竟然把整个供电外墙的石雕都瞻仰了一遍。

李顿有点脸红,他确实带着蛮牛的人在浮雕面前耽搁了不少时间。

至于说艺术欣赏,他是没脸给自己脸上贴这层金的。他连半个艺术细胞都没有,更不要说欣赏带有强烈神权时代的雕塑了。关键是宫殿外的石雕太过逼真,而且展示的内容让人大开眼界,所有的感慨汇聚成千言万语,只有一句话——巨灵王的生活太荒唐了,李顿带着批判和鄙视的眼神在石壁走廊边上解锁了上百个新姿势,心头却暗恨:太腐朽了,巨灵王肯定不是什么好鸟,顶多算是一昏君。好吧,要是没有羡慕和嫉妒,他的所有感情是朴素的劳动人民的感情,永不变质。

这么羞耻的事,他是如论如何没办法开口反驳的。

当然,炎龙也是看在眼里,在他的感觉里,蛮横强大的蛮牛部落还要加上一些标签,不如说:不靠谱、土鳖、脑子不灵光等等

夜渐渐地深了,没有火光,也没有月光,更没有星辰,蛮牛人也好,火魔人也罢,都无法通过自然现象判断时间的流失。

只知道空气越来越寒冷了,没有风,却连骨头缝里都有了寒气浸入似的,让人一刻无法消停。而李顿等人也像是冬季抱团取暖的鹌鹑,拥挤成一团,飕飕发抖之中进入梦想。熟睡是不太可能的,只能是迷迷糊糊中打个盹。可能是一群大老爷们挤在一起,有种天生的排斥,人群中哼哼唧唧地不悦声此起彼伏。

如同一群被赶在狭小空间里的猪,环境使然却依旧无法避免对主权的宣誓。

辚辚——

卡卡——

似乎感觉更冷了,李顿紧了紧身上的皮氅,耳畔传来的响动有点不对劲,仿佛是军队车马过去的动静。当然,自从来到蛮荒之后,他还没有见识过真正的军队。作为在世界最偏僻的地区挣扎的部落人,没见过真正的军队是再正常不过了。

微微睁开眼,昏暗的视线下,他吃惊地发现果真有一队行军的军队从他们面前路过。

遗迹内早就没有活人了,哪里来的军队?

李顿忽然想到一个在蛮荒被传的神乎其神的生物——死灵!

第088章 一万年前的军队

从睡梦中醒来的不仅仅是李顿一个人,炎龙,巫,雷巨……

一个个都瞪大着眼珠子看着眼前的这群不速之客,当然,准确地说李顿他们才是真正的不速之客,毕竟对方才是这座毫无生气的遗迹的主人,就算不是主人,至少仆人的身份应该没错吧?

是军队!

也就只有蛮牛的土著看不出来对方的身份,毕竟蛮牛部落的生死战能够动用的兵力不到10人。军队对于这个弱小的部落来说,太过遥远。不过李顿却看出来了,是军队,而且还是一支配比强大的军队。骑兵,战车,重步兵,弓箭手……这是一支完整编制的军队,如果士兵战斗力可观,训练足够的话,这是一支能够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部队。能攻能守,攻击如猛虎下山;防守如天堑一般的存在。唯一让人遗憾的就是数量,这支亡灵军队的数量不足300人,这是从队列的数量来判断的,几乎不会出错。

至于对方的身份,从几个人脸上的惊恐看来,已经可以确定,是亡灵。这是活人恐惧,却无可奈何的一个群体,数量稀少,却拥有太多神秘的背景。加上对方人数不多,还是一支完整的军队。被说是军队了,就是单一的亡灵,这群人也搞不定。

李顿一脸惊悚地对炎龙低声道:“麻烦大了。”

“要你说!”炎龙鄙夷地口气,却有种无奈的拖沓。没办法,敌人太强大,根本就不给他赢得希望。亡灵?该死的,为什么是亡灵?就算是成年守护荒兽也好过亡灵。毕竟前者常规的兵器还能给对方带来伤害,后者……根本就伤不了对方,去会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对方阴死。

雷巨的那大嘴张了好半天,才憋出一句话来:“这是军队?”

“没见过吧?从来没有听说过吧!”能够打击蛮牛的机会炎龙根本就不会放过,就像是现在,部落人就算是四肢发达,可见识毕竟太少。拥有王都身份的炎龙有一万个理由嫌弃李顿,尤其是这家伙还经常噎地他说不上话来。

李顿若有所思地看着眼前的军队,他奇怪于这些人对边上的他们视而不见。要知道,他可没有办法对付亡灵,估计炎龙……也没有。

他们一旦被亡灵发现,估计除了死,没有第二个答案了。

等了一会儿,才发现彻底安全的李顿开始观察那支亡灵军队。巨灵王的陵墓,担任守卫的肯定是当年巨灵国的军队。可从对方配比的武器,兵种来看,似乎非常齐全。他甚至看到了弩的存在,可是炎龙身边的那一百多号人也是军队,是烈火王城的城卫军。可城卫军的武器和兵种配比,根本就没法和万年前的巨灵国媲美。

又是文明的断代?

李顿如是想到,正好赶上炎龙秀优越地炫耀,火魔国的军队数量是如何多,军队是如何强大……

很显然,这样的话任何一个听众听了都不会舒服。尤其是处于被奚落的一方。李顿此时的心情正是如此,开口道:“可我看你们的军队也挺简陋的,武器、兵种,甚至还不如一万年前的军队。不说是你们的祖先推翻了神国时代,可见当时的武器和军队也不差,可是现在却一代不如一代。”

黄鼠狼下崽,一代不如一代。这类话的深意炎龙是不懂的,可是他事实让他无法雄辩。神国时代的强大是有目共睹的。

这不是从传说和珍藏的典籍里面的文字记载,只要进入过遗迹的人都能够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神国时代要比现在强大。

这种结果就算是火魔人不想承认,他们也不得不接收这样一个事实。仿佛时代正在倒退,他们距离高等文明越来越遥远了。从高等文明掉落到低等文明,不管从那个方面来说,火魔人都不适合成为大陆的主宰。就算是这是事实,炎龙也要开口反驳李顿的恶意揣测,毕竟这关系到他祖先的能力:“你们懂什么,在军队之中,单一兵种发挥的作用更加强大,现在士兵的武器装备有长矛,有短剑,有盾牌,这就足够让他们在战场完成任何战术要求。任何多余的兵种和装备都是浪费。而且长矛还能作为投掷武器,杀伤力要比弓箭强大多了,当时要不是你们夜袭营地,等到我方投掷长矛,你的人瞬间就能歼灭。”

李顿颇为无语,这个炎龙,这时候还要争面子,重要吗?再说了,长矛的穿透力是强,可是太重,加上很考验士兵的准头和力量,在战争中的效果远没有弓箭强大。尤其是长矛太重,太大,根本就不适合士兵携带第二支长矛。失去了长矛这种能够阻挡敌人近身的武器,士兵就不得不在战场使用对伤亡最大的战术,肉搏。这可不是一个好将领希望看到的一幕。

“你也是带兵知事的人,自然知道兵种越多,军队作战的变化也越多,越难以受到地势、环境的影响。怎么说这样的混话?”不用给炎龙面子,反正李顿不觉得他什么地方需要仰仗炎龙的地方。

炎龙哑然,他当然知道多兵种合作的作用是任何武器的改造无法替代的,而且现在的情况是,一万年前军队的武器竟然比他在王城看到的精锐都好。这足以说明,火魔人根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宠儿,他们只是过客。

炎龙知道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结下去,他只能自取屈辱,他也是要脸的人,要不是条件不允许,他真想用拳头再一次教育一下李顿这小子,明明年纪不大,说话却老气横秋的装稳重。

他是这样的人吗?

不过说起来奇怪,按照之前他和李顿交手的情况来看,李顿是卡在了气劲的关卡上,被淤血堵住了经脉,导致无法发挥实力。

按照他之前的感觉,李顿应该打通了经脉,实力应该有所精进。可让他奇怪的是,李顿给他的感觉还是那副样子,甚至还不如之前,至少之前他能感受到李顿体内的气息的澎湃有力,可现在他却发现李顿的气息在逐渐减弱。这种怪事他从来没有预见过,可自从遇到了李顿之后,他却见怪不怪了。

李顿的身上本来就充满了秘密,身份神秘,传承神秘,加上实力也无法探知。当然,李顿身上的秘密再多,也不会引人注意。他就是一个部落的小首领,手下就那么一点人,连兴风作浪的本钱都没有。

但行事随性的李顿让炎龙难以对李顿有一个综合性的判断,时至现在,依然如此。这是不按常理做事的主,行事亦正亦邪,难辨其心。正因为对李顿无法做出正确判断,他不得不以李顿的选择来权衡利益之后,做出决定。这让他挺没有面子的,可人不就是这样,国王都需要根据大臣的意见,贵族的利益来制定政策,更何况是他一个还没有展露头角的年轻贵族?

更何况,炎龙的贵族身份在蛮牛人的眼里就是一个笑话,每每想到这些,他就想去王国议政殿请来王命,消灭这些不服管教地部落人。

巫注目良久,得到了一个结论:“这些亡灵是遗迹的守护亡灵,只要不动遗迹的宝物,他们是不会有反应的。”

这个结果让李顿大为振奋,眼瞅着亡灵军队已经快要从眼前全部通过,李顿站了起来,大摇大摆地走到了亡灵军队的最后面,并对其他人做了一个手势。

炎龙却是一副见鬼的表情,脸都绿了。

第089章 跟上去

哎哎——

“回来!”

等等……

作为一个普通人,炎龙发现自己再牛逼,在面对亡灵的时候,也就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关键是他根本就不知道面对亡灵的时候会怎么死?被附身夺舍?冻死?迷幻神志之后自杀……总之,未知的对手神秘的手段,才让他恐惧。

他感觉自己比躲在野牛群里狩猎的猎人还要危险,更要命的是手里牵着项圈的猎狗,挣脱了他的控制,腾地一下,冲出去了——

结局可能会很悲壮,也很要命。

炎龙伸出的手根本就拉不到李顿,甚至连蛮牛的任何一个人他都拦不住,唯独让他感到欣慰的是,有一个人提出了邀请,巫淡定的站起来,走在最后,临走还不忘开口对炎龙说了一句,还挺客气的:“一起?”

你丫以为吃饭呢?

这可是送死啊!

干嘛要一起?

你们想死,就自己去,干嘛非要拖上小爷?

炎龙把脑袋摇地拨浪鼓似的,根本就不敢答应下来,作死也不是这么一个作法。不把自己的小命当回事也就罢了,还去羊入虎口,这要心大成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出来?

他是内纠结成一团乱麻,最后还是呆在原地,选择了安全。可眼神还停留在李顿他们消失的方向。管家凑上来低声问:“少爷,我们怎么办?”

“等天亮。”这是炎龙能够想出来的唯一办法,也是最稳妥的办法。他真的没有经验如何在遗迹内生存,就算是这个世界上有人从遗迹中活着出来,有获得宝物,有提升实力,也有一无所有疯疯癫癫的。可是没有一个人吐露过在遗迹中所见所闻。甚至不同遗迹活着出来的人也不会联系,更像是深怕对方知道自己身上的秘密,都是躲着人生活。

什么怎么办?本少爷正在懵逼之中,那有时间搭理你?可是管家还是不依不饶,他小心的提醒道:“少爷,火把都在猛的身上背着,我们……没有火把,怎么去探索遗迹?”

火把?

这可是遗迹最拥有地资源之一,在外很常见的火把,在遗迹内可是千金不换地宝贝。遗迹的大部分建筑都没有窗户,这毕竟是给死人建造的房子,有没有窗户都没必要,反正死人是不需要喘气的通风的。

这就导致在遗迹里寻宝,照明工具变得尤为重要。

没有了火把,炎龙和他的手下只能在外头晃荡。想要进入建筑内部,到时候可都是睁眼瞎了。根本就没办法寻找宝物。在加上他们的小命还寄托在遗迹的探寻上,毕竟一个个都中了虫毒,解毒成功,活三五十年没问题,要是没有解毒……三五年都玄。

这下子,炎龙也淡定不了了,着急忙慌地站起来,对手下下令道:“都站起来,跟着蛮牛的那群蠢蛋。”说这话的时候,他是咬牙切齿的开口,就他的心思,恨不得把蛮牛的都掐死才开心。

“跟上去,都跟上去!”

李顿等人走了才一会儿的功夫,炎龙根本就不担心找不到对方。他甚至还能听到亡灵军队铠甲和战车晃动的回声在空气里回荡。

他还以为可以很快就能看到李顿等人,可是当他们顺着声音赶路之后,却发现一个很怪异的现象。前方传来地军队行军的声音似乎渐渐地遥远了起来,结合遗迹的建筑物的构造,到处都是石壁,会造成声音在传播上的迷惑,炎龙暗道一句:“糟了,是回声。”

回声不可怕,可怕的是黑暗中的回声让他们彻底迷惑了方向。

之继续走下去,却无法辨别方向?

还是等待天亮?

炎龙顿时陷入两难地境地。

相比炎龙,李顿要轻松得多,跟着亡灵军队一路走,不用辨别方向,更不用担心迷路。反正遗迹虽然大,可是建筑物的外貌在白天是很容易辨认的。而亡灵在天亮之后肯定会选择避免白天的光照。唯一的缺陷就是太冷了,李顿想到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迷信传说中鬼魂阴冷地气场,也能接受这种可以忍受的不适。

不过在感觉上还是非常不适应,随着视力的部分恢复,虽看不太清楚,但也能看到走在军队中的亡灵士兵都是缺胳膊少腿的主。

这让人很膈应,心里长毛,腿上不至于发软,可真要面对亡灵士兵的攻击,心理上的劣势恐怕是无法弥补的差距。可这并不妨碍李顿认准了跟着亡灵士兵有大好处的判断,书上都是这么写的,他给自己心底里默默打气。可身体早就出卖了他,这帮混蛋,就不知道累吗?快走了大半夜了,也不见消停,吃个茶,歇个脚什么的。

他也不想一想,亡灵士兵哪里还有体力消耗这一说?

可蛮牛的人都是实打实地血肉之躯,就算是身体强悍,可相比亡灵的几乎匀速的步伐,从来不知道消耗体力的做派,可是吃足了苦头。当然受苦最严重的还是李顿和他的兄弟。一个是年纪太小,一个是不习惯长年奔波。两人都一副累成狗的凄惨模样,喘着粗气,跟着队列。尤其是李顿,刚开始可是领头的,走在最前,可现在再看他,不被落下已经算是不错了。

“哥,我走不动了!”李造苦着脸,怨气十足的开口道。当然他的怨气不是针对李顿,而是针对亡灵。

这哥俩几乎一个心思,不怪自己太废物,就怪敌人太狡猾。

李顿咬着牙道:“再坚持一会儿就天亮了,到那时候这帮亡灵也该消停了。”就连李顿都觉得自己亏得慌。他竟然陪着一群没有脑子,没有灵魂的亡灵在巨灵王的遗迹里做了一整夜的巡查卫士。就算是夜晚视线不好,但是身体的记忆不曾消失,他可是清晰地记得,他好像在遗迹里被亡灵士兵诱导着走了两圈,早知道如此,等第二次预见亡灵士兵的时候再更上来,岂不更好?

可惜没有后悔药吃,他只能咬牙坚持。想着天该亮了,等到天亮的时候,亡灵士兵也该回到白天呆着的地方。

那个地方很可能就是遗迹的内部通道……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李顿把亡灵士兵当成了带路狗,可没想到狗太欢实了,竟然把他给哔了。

不知不觉之间,天际已经开始露出了一丝鱼肚白,而李顿几乎是拖着沉重的步伐,难以为继下去了。别看亡灵士兵动作不太协调,可速度着实不慢。正当李顿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被骗的时候,亡灵军队走到了一条遗迹边上的运河边上。

石头堆砌的河岸平整却带着岁月的沧桑感,青灰色地表皮到处都是青苔,很滑,但能走。突然整个亡灵军队停住了,在河岸边一个接着一个往下跳……

噗通——

噗通——

跳河肯定不是什么舒服的事,可对于李顿来说,他耗费一晚上的体力终于等到了收获的时候,这一刻,他心头畅怀不已,对他来说,通往遗迹宝藏的大门已经打开了一条门缝,接下来所有都将是水到渠成地事。

可临了,他却迟疑了,傻乎乎地跳入运河之中,恐怕结局很难意料啊!

怎么办?

第090章 漩涡

跳?

还是不跳?

李顿发现自己好像又遇到了两难的境地,这很糟糕,因为一方面是觉得希望在眼前,要是放弃不甘心;可另外一种状况是未知,和所有人一样,他也恐惧,恐惧未知的状况。

相比李顿内心的复杂,蛮牛部落的人要单纯的多。尤其是巫,面色平静地开始下令:“会水的站出来,找一块大点的石头。”

猛忧郁地看了一眼漆黑的水面,他连渡河都要抱一块木头找安慰的主,面对不知深浅的运河,脸色犯难,想要退缩,却面子上过不去。正纠结地在原地转圈,可是要让他跳入水中的,还真是难为他了。

李顿见巫已经帮着他下决定了,开始准备起来,他是会水的,水性还不错。可是也架不住在水下憋气太长时间,也就一分钟左右。再长估计要歇菜。对于不会水的人,他自然没有强迫他们冒险的想法:“猛不用下水了,岩石也一样。”

岩石没有逞强,他知道在水下逞强的后果会害死自己,甚至会让同伴都陷入危险之中。

“首领我……”猛张着大嘴想要争取一下,可面对平静的水面,再次犯难。

“不要勉强,水下可不比陆地,无法透气,真要出意外,谁也帮不了你。”李顿解释了一句,然后勉励道:“猛,你是部落最优秀的战士之一,我待会儿会留下一部分的战士协助你,你在外面的作用一样很重要。同时要警惕火魔人的举动。”

李顿早就发现炎龙等人没有跟上来,这会儿功夫已经没有心思去和那个贵公子扯皮了。反正提防着一些对方是有必要的。加上格桑还没有任何踪迹,他的存在一直是一个威胁。留下猛等人,关键时候还能顶一阵。

最后,能下水的也就六个人。

李顿、李造、巫、雷虎和青木,再加上一个巫。没想到在部落中,蛮力最大的人却对水望而却步,猛这样,雷巨也是如此。

“动作快一点,要是失去了亡灵军队地踪迹,等于是白忙活一场。”巫在一边焦急地催促道:“你们几个,在这里做好记号,不要一直停留在附近。对周围的建筑开始搜索,记住,在我没有回来之前,千万不要进入神庙。”

“叔,万一炎龙他们进入了呢?”

雷巨的意见让巫一愣,是啊,雷巨这些人能听他的,但是火魔人肯定不会。因为他是蛮牛部落的巫,而不是火魔人的巫。

踌躇了一会儿,巫开口道:“如果他们邀请你们,就跟着去看看,记住时刻准备撤退,别被宝物迷惑了双眼。在重宝面前,不是馈赠,而是危险。”

“叔你放心啊!我们知道。”

……

至于李造,李顿是有心让他留在岸上,可是这家伙根本不乐意,没办法只能带着。眼瞅着亡灵士兵跳入运河留下之后冒起的一窜窜水泡越来越少,巫等不及先一步跳入运河之中。说是运河,其实作用如同护城河一般。也就是在遗迹地周围挖一条人工河,然后用石头修整河岸和河床。通入水下的河道还带有排水的功能。

那么李顿预计的是排水口将是他们寻找的首要目标。通过排水口,他们可以直接进入遗迹,这是最有效,也最为简单的办法。

之所以以前一直没有采用这种冒险的办法,主要还是因为运河水位比较高,淹没了所有排水口,让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水。

噗通——

如同下饺子似的,一个接着一个下水。水压在头顶莫入水中的那一刻,彻底隔绝了声音,连视力都变得极其微弱。好在还能看到不远处地亡灵军队。别看蛮牛的人在下水之前耽搁了一些时间,可那点时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水位要比李顿预计的要深的多,在下潜五六米之后,他终于看到了一个黑色的洞口,半人多高,紧紧地躲在哪里,如同一张野兽地嘴,躲在暗处。李顿没有思考,直接回头看向巫,巫在遗迹经验也不多,但他有一个先天的优势,预感很好。面对可能的入口他果断放弃,手在水中指着亡灵军队消失的方向。

几个人随即跟了上去。

时间一秒一秒过去,李顿在踏上河床的那一刻,感受到了水压给他带来的不适,这种压迫感就现实被装在一个玻璃罐子里,时刻想要从里面跳出去。辨别了方向之后,他朝着亡灵军队的队尾追去。

憋着一口气,好不容易追上了亡灵军队,可胸口却像是火烧一样难受,他已经唤出了两口气,每唤一次,距离零界点的时间就近一份。他估计自己最多再坚持二十秒,必须将手中的石头扔掉回到水面上透气,不然他就有呛水的危险。

一旦呛水,就算是自己水性不错,也可能在溺水身亡。

回头看了一眼,在水下,眼睛是可以看到一些东西的,就是受水压的限制,远近的关系。不过时间不能长久。李顿欣慰地发现,蛮牛的人一个都不缺,都跟在他身后。强悍的身体让他们在属下游刃有余。

李顿转回视线,目视前方。他准备快到自己忍受极限之前给身后的人做手势,让人一起上去。

十几秒之后,李顿觉得自己已经尽力了。他能够找到下水道的入口,其实对他来说也有一样。只要能够进入遗迹内部的建筑,从哪儿进入不都一样?

还没等他回头左手势,他眼睛的余光却发现了一点异样,眼前突然多一点幽蓝地光芒,先是如同星光一样的点滴大小,可一转眼,却变大了,大到足够有餐盘那样大小。但是这种变化没有结束,光芒还在变大,如同光组成的隧道将李顿等人都包容了进去。他这才发现,眼睛在强光之下,已经看不到任何物体,周围在陷入光圈之后,视觉的感知瞬间消失。

而且坏事接踵而来,随后他感觉到身体也失去了控制。

并非是不能动弹,而是身体正在往下坠,就像被人拉着脚脖子拖下深水区。他扔掉石头之后,依旧如此,双手能动弹,双脚也能动弹,可是越挣扎,身体的额负担就越重,如果继续下去,只要三分钟,他就可以和这个世界告别了。这一刻,李顿的心都凉了。

不会是亡灵军队已经发现了他们跟着,却故意装作不关心,等到下水了,才给他来一个绝户计。

肺部最后一点气体也被压缩干净,窒息的感觉席卷而来,身体渐渐地麻痹,可大脑却异常地清晰,当他地眼睛渐渐适应了光芒,能够看清一些东西的时候,他发现光源来源于脚下,而他正在一个旋转的漩涡之中打转。

疲倦如期而至,如此的熟悉,却又如此的陌生……

第091章 地下溶洞

视线中仿佛蒙上了一团雾气,之后雾气越来越浓,最后却连光芒都无法看到,陷入了一团漆黑之中。

李顿挣扎了几下,仿佛在温水中被煮的青蛙,蹬腿之后无力再次挣扎。

渐渐地,他地身体只能顺着水流而动。就在他快失去意识的时候,从丹田内升起地内息将他的心脉互助,而他还不清楚自己已经进入了假死的状态。就像是青蛙一样,没有心跳,体温也随着外间的温度变化。

当然,他不可能像青蛙一样,能够假死上数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几个小时,已经是极限了。

等到他再次苏醒过来,他已经在一处碎鹅软石地河滩上,身体的一半浸泡在水中,看似漂浮,却背靠河滩底部。

然后他被冻醒了。

地下水本来就凉,当然冬天的时候可能会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可也架不住洗澡似的泡着。哆哆嗦嗦地想来,嘴唇发紫,看似大病之中的脸色,他自己都感觉有种命不久矣的无力感。视线渐渐清晰起来,有光?

李顿木讷地抬头和看去,偌大溶洞如同一个巨大的烟囱,四壁光滑,却一直延伸,而在顶部,是一个六角形的洞口,如同是一个高悬在头顶的天窗,这要是自然形成的,打死李顿也不会相信。也给他多了一个判断,他应该还在遗迹之内,就是不知道在什么位置。站在溶洞的底部如同是井底之蛙望天一样无力。随即,他想到了同伴。

视线扫过浅滩,李顿看到了第一个人,巫。

他匆忙跑过去,跪倒在巫的身畔呼唤:“巫,快醒醒!”

拍打巫的脸颊,毫无反应。他随即警觉地探到了巫的脖子边上,微弱的脉搏预示着巫还活着。他这才发现,巫的嘴角一直在冒水。李顿回忆了片刻抢救溺水的步骤……妈蛋,竟然没有。好吧,他又不是专业的救生员,谁没事去了解抢救溺水者的方法?

不过看到巫隆起的肚子,李顿咬了咬牙,大脚丫子踩了上去。并不是他对巫有仇,更不是用手觉得累赘,而他发现时间很紧迫,他看了另外一个在河滩上的人。看体型,不是李造,应该也是跟随他下水的蛮牛部落的战士。

巫的嘴巴在压力之下如同喷泉似的飞溅而出,猛踩了几下,竟然肚子下去不少,直到巫发出微弱的呻吟声,李顿果断放弃抢救巫的行动。在他看来,巫已经活过来了,蛮牛部落族人的生命力有多么强悍,他是见识过的,只要巫能够有知觉,他就死不了。

而李顿急着去抢救另外一个部下。

青木。

雷虎。

……

李造呢?

不见了。

李顿着急之下大喊:“李造!”

随即他在浅滩边上寻找,可是那个熟悉的胖乎乎的圆球再也没有出现。情急之下,李顿下水寻找,却被清醒过来的巫喊住:“别去找了。”

“为什么?就因为他在部落里根本就没有存在感?”

李顿回头愤怒地盯着巫,他对巫的冷漠,甚至对蛮牛的习惯性冷漠已经到了仍无可忍地地步。这一刻,他将全部的不满都宣泄了出来。

巫还很虚弱,语气断断续续,毕竟他刚刚从阎王殿被李顿拉回来,至于蛮荒有没有阎王殿,反正李顿也不知道,没在这个世界死过,哪里敢妄断死后的世界如何?巫撑起身体,靠在浅滩边上的一块石头上,有气无力地开口道:“他……上去了。”

“上去了,上哪儿去了?”李顿自言自语,却忍不住仰头看着溶洞边上的绝壁,他估计有上百米,李造有这本事,蛮牛还容得下他吗?他觉得智商被巫欺负了,摆明了,巫是用一个谎言搪塞一个悲剧的结果。这是他不能容忍的,一条人命啊!

总不能这样不明不白的没有了吧?

“臭小子,我是说他……浮上去了,在进入漩涡之前我就发现他憋不住了……一脚踹掉了他手里的石头,他……浮到河面上了。”

巫没好气地说了一通,随即剧烈的咳嗽起来,鼻子里,嘴巴里,到处都是从肚子里往外涌出来地河水。

相比巫,雷虎和青木两个人更加不堪。双眼无神地盯着头顶的亮光,浑身阴冷阴冷的,他们却毫不在意。就听到雷虎傻呼呼地自言自语道:“老子死了?怎么就死了呢?奇怪……死一点都不疼,可为什么肚子这么胀呢?”

“滚蛋,你死了,是笨死的。”

躺在雷虎边上的青木更加不堪,他来撑起身体的力气都没有。一边说话,一边轻微地咳嗽,每一次咳嗽,都能带出一大口的水,从嘴边上流下来。但他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还继续说道:“是首领救的我们,可是好像李造不见了。”

雷虎对比他弱小的人根本就不会在意,习惯性的遗忘是他的日常,当然被他想起来也不是什么好事,这说明他要在弱者的身上找存在感。对于青木打担心,雷虎表现出一副很迷惘的样子:“李造?他下水了吗?”

青木气的就差翻白眼了,他在心里暗自发誓,这辈子也不和雷虎说话,哪怕是一句话!

几个人缓了好一阵,李顿在此期间还找到了一些干柴,显然溶洞和外界有通道,只是他们现在还不清楚位置。

当然,如果在水下的话,李顿恐怕已经放弃寻找这一条出口了。

好不容易点燃了柴火堆,终于感受到了火焰传递过来的温暖。几个人把湿透的外衣烘烤了起来,而且要非常小心,因为他们的衣服都是野兽的皮毛做的,是真正的兽皮大衣。在李顿生活的那个时代,绝对是高大上的装备。可是在蛮荒,这种衣服是标配,而且一旦湿透之后,干起来很麻烦,不能将衣服靠火焰太近,太近了,野兽的皮毛碰到一点火星子,一燎就是一大片。

小心翼翼地保持了和火堆的距离,一边烤干衣服,李顿开始思考接下来的路。进来容易,出去就恐怕不简单了,他总不能脑袋一蒙,一条道走到黑吧。

突然雷巨咕咕地叫唤起来,委屈地开口道:“首领,我饿了!”

第092章 就地取材

领导在寻思大战略的时候,手下小弟一句话就将领导的千万推导,亿万雄心,都化为灰烬。李顿深刻的感觉到,他所带领的团队成员良莠不齐,要是实在没人,他都想把雷虎一脚踢回营地看门去……太让人沮丧。

对于雷虎肚子的抗议,他也是无能为力,实际上,他也是饿地前胸贴后背。无奈地双手一摊道:“没有食物了,食物在暗流中被冲走了,现在我们所在的位置是地下,要是有食物的话……”

李顿觉得这地方找到的食物恐怕不会太符合心意。可没想到雷虎却肯定道:“首领在水里的时候我好像看到有鱼,不过个头太小,不知道费劲去抓。”他的意思再简单不过,之前是有吃的,蛮牛的通病,其实是战士的通病,没有多少进取心。

吃饱了无事的大老爷做派,曾经一度在战士中成为主流想法。

眼下吃没吃的,喝没喝……喝的倒是有,而且几个人都是灌了一肚子的凉水,心里都是凉飕飕的。至于捕鱼的工具,还真没有带来,但也不会难住雷虎和青木俩人。蛮牛的战士,别看带了一个战士的头衔,实际上他们承担的任务是狩猎,抓捕小动物,甚至大型猎物才是他们地本职工作。

抓鱼虽然以前很少干,可是也不是没有经验。

毕竟就算是最精明的猎人,也是靠天吃饭的主。抓到什么吃什么,几乎就是生存铁律。雷虎和青木很快就利用被暗流席卷到岸边木材中选了几根长短合适,可以改造成鱼叉的树枝,可到了这一步,雷虎和青木开始犯难了。平常他们抓鱼是在白天,谁也没有试着在大晚上去抓鱼。别看从时间上是白天,可不要忘了李顿他们实在溶洞里,除了头顶照射进入龙洞的光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光源。导致溶洞内的视线几乎和黑夜没有太多的区别。

看不到鱼从眼前游过,这就让两个好猎人犯难了。

李顿倒是有一个办法,开口道:“我知道有一个办法,但不清楚在这里是否好用。你们可以试着用火把在浅水滩架起来,用亮光来吸引鱼群的到来。”

这种捕鱼方式很古老,可不是脑袋突发奇想的产物,而是沿用了上千年的狩猎技巧。唯独让他担忧的是,蛮荒的鱼是否吃这一套。要是蛮荒的鱼太任性,不按套路出牌,李顿也没有办法。所以他只是建议。

之后也拿了一根青木做好的鱼叉,一手拿着火把,在浅滩上耐心等待起来。

哗哗……

哗哗……

水面似乎有动静,正如雷虎说的那样,这地方真的有鱼,只不过个头不大。听这种划水的声音,可不是大鱼闹出来的动静。没过一会儿,青木和雷虎相继开始等来了收货,每一次鱼叉落水之后,必然多多少少有点收获,两个人没人守着四五个火堆,开干起来。唯独李顿和巫几次尝试之后都毫无收获。

不得不说,蛮牛的战士在狩猎这一技能里面,几乎点满了。很快,青木就对李顿等人喊道:“够吃了。”

“不行,再多抓一点。”

李顿想着乘着现在有食物,能多储存一点是一点。毕竟之后他们想要继续打猎是不可能了。有道是‘手里有粮心中不慌’,备战备荒倒不至于,但至少要保证一两天地食物充足。接下来探索地下,他们就不可能停下来准备食物了。毕竟时间上不允许他们这么做。

烤鱼的香味,夹杂着杀鱼的血腥味。就在李顿他们吃得香甜地时候,哗啦,哗啦……水面上的动静仿佛一下子大了起来。李顿不解地盯着浅滩的方向。心头疑虑重重。可他知道时间紧迫,也没有多余的时间探寻水下的动静到底来源何处。

其实准备食物都是无奈之举,总不能肚子空落落的在遗迹搜寻两天吧?

这样地话,他们就算找到了巨灵王的宝藏,也要陪伴巨灵王在这片石头的城市中长眠下去。

也不管鱼干是否烤焦,味道如何,现在可不是讲究的时候。饥肠辘辘的几个人都是你追我赶的往嘴巴里塞食物,感觉到七分饱的时候,李顿停了下来,看着青山和雷虎还不依不饶的和食物有仇的样子,开口道:“你们也少吃一点,食物有限,要有节制的用,在遗迹里不知道什么还能有食物补充,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至少要保存可供一天食用量的食物。”

对此,雷虎很不解,青山倒是有点明悟,最后是巫赞同道:“没错,我们没有多少时间找食物,甚至连停留在一地都不太可能。所以,一切以保证能出去为第一要务。”

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李顿要求保存一天的储备食物,就是为了这个考虑。他们需要寻找返回出去的路,没有体力可不行。

雷虎砸吧了几下嘴巴,意犹未尽地回味了一会儿,竟然没有什么味道,好奇之下也想不出到底哪里不对劲,问道:“首领,这鱼好像不太对劲。”

李顿吓了一跳,还以为鱼肉有毒,扭头看向巫。

巫是用毒的行家,可他摇头道:“没有毒,吃多少都没事。”

可雷虎还是不太甘心道:“可是没有鱼腥味。”

鱼肉有腥味,这是几乎每一个吃过鱼肉的人都有的一个基本认识。就像是陆地上跑的猎物有膻味一样,鱼肉的腥味是最常见的一种认知。李顿回味了一下,还真的发现没有腥味,顺手拿起一块小鱼干,使劲地在嘴巴里咀嚼,也没有腥味。要是在其他地方,像李顿这样的处理方法做成的鱼干,直接在烧热的石头上烘烤,肯定会很腥味。可现在……却没有腥味,甚至连鱼肉该有的鲜味也不太明显。

李顿皱眉道:“雷虎,你是什么意思?”

“我就是好奇,这些鱼都是吃什么长大的?”雷虎理所当然地做出思索状。好家伙,一开口总是能让人内心奔溃到忍不住想要打他。

这里是什么?

是巨灵王为自己死后建造地陵墓。

是巨石遗迹。

而已经进入巨石遗迹的地下部分,可以说是距离核心结构越来越近了,还能吃什么长大的?当然和尸体没有多少关系。都多少年过去了,还有什么生物能够保存下来?

李顿阴沉着脸踢了雷虎一脚,沉声道:“去探路。”

雷虎一缩脑袋,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拿了一个燃烧的火把,就往溶洞深处走去,而李顿等人也相继打点行装跟了上去。

再说在岸上的人,大眼瞪小眼看着运河黑漆漆的河水。别看运河地水颜色深,其实非常清澈,之所以颜色看上去很深是因为河床的石头的颜色就是黑色的。久久不见动静的蛮牛人紧张了起来,猛大半个身体都趴在了河岸的石堤上,眼珠子一眨也不眨地盯着水面,开口还念叨着:“怎么还不不上来?”

“你烦不烦,叨叨叨,叨叨叨,唠叨个没完没了。”雷巨的心情也很糟糕,他和猛一样都是旱鸭子,下水基本是不可能了,只能在岸上干着急。

岩石冷着脸,他就这表情,反正一年到头都这样,从小都这样。外表看上去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正人君子,可实际上,他是个碎嘴子:“你们可以用绳子绑在腰上,然后一头拴在岸上抱着石头跳下去看看。”

岩石的建议很操蛋,这家伙绝对是唯恐天下大乱,而无法兴风作浪地主。

雷巨听着有点刺耳,一回头看到是岩石,顿时怒了,这家伙嘴巴里出来的就没有好话:“你说的轻巧,为什么自己不下去。”

“哎!”岩石眼珠子在眼眶里转悠了好几圈,无奈道:“呛水怎么办?”

他的这套理论很无赖,就像是青春痘长在别人的脸上一样不负责任。反正自己不下去,谁呛死都和他无关。

雷巨想明白了关键之初,气得牙痒痒,擂起拳头就要往岩石的脑袋上砸去,可猛在这时候突然大喊大叫起来:“上来了,他们上来了!”

第093章 (终章)

通天之路

“水位在下降!”

就算是没有他边上李造的提醒,炎龙的眼睛也不瞎,他自然能够发现围绕遗迹的堤坝内的水渠之中,水位正在缓慢的下降。

“少爷,是否找个人探查一下水下?”

管家的提议并没有被炎龙接受,他的目光死死的盯住了水位,若有所思。随后摆手道:“再等等。”

虽说苍鹰部落的首领土佐说过,遗迹开启和关闭的时间有限。或许有一个办法可以延长,那就是血祭。说白了,就是用人命去填补时间上的不足。

可炎龙并没有这个打算,毕竟蛮牛部落的人不好杀,自己人又不能杀。就李顿的态度来说,这是一个宁可玉石俱焚,也不会妥协的强硬派。至于自己人?炎龙相信只要残杀手下的恶例开了,他手底下的人恐怕就要叛逃了。

到时候,离心离德的队伍,恐怕连身份高贵的炎龙都无法控制。

很快,水面上出现了三四个细小的喇叭口空洞,在水边生活过的人都知道,这应该是漩涡。恐怕水底之下出现了管涌通道,才会形成这样的漩涡。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

就在炎龙的内心如同火烧火燎般焦急的时候,李造刚才描述的水下的那个靠着堤坝的洞口出现了。不仅仅是一个洞口,似乎是一排,有规律的出现在堤坝靠近遗迹的一侧。每一个洞口都似乎距离相同,脑袋探出堤坝之后,仿佛能够看到一个由黑点连接成的线,一直伸向远方。

炎龙的视线一直延伸到了远方,心头却是天人交战的模式。地下的洞窟,通道,可能会隐藏很大的危机。甚至……下去之后,还能上来吗?

他就连李顿下水的方式都不认可。

玉器怎么可能会和瓦当一起陈列?炎龙是贵族,他的生命很珍贵,比很仰望贵族的普通人想象的要更加珍贵。冒险在贵族眼中是逃避,是挥霍,绝对不是一个合格贵族该做的选择。可在遗迹,他根本就没有更好的选择。在地面,他已经派人搜寻了所有可疑的区域,但是一无所获。别说遗迹真正的入口了,就连遗迹的出口他都没有找到。

继续困在遗迹之内,一旦食物消耗一空,炎龙和他的护卫们也只有死路一条。

咬着牙,才下定了决心,炎龙开口道:“所有人准备,等洞口的水位下降到可以通行之后,就下水。我打头阵。”

“少爷!”管家想要阻止。

却被炎龙粗暴的打断道:“不要多说了,这里我的实力最强,只有我头阵,才能有机会以最快的速度进入遗迹的中心位置。不管是获得遗迹的宝藏。还是寻找出口,都是最优的选择。你们有的人跟着我的日子已经不短了,应该知道很多遗迹的出口就在中心位置。”

炎龙不容置疑的决定,很可能会给他和他的护卫们争取一点时间。

而在地下深处,李顿带着蛮牛部落的战士们费力地推开了一块堵在他们前行道路上巨石。

“一二三,加把劲!”

“一二三,加把劲!”

轰隆……

巨石被推开之后,露出了幽暗的洞口,隧道似的不知道多深。这已经是李顿他们推开的十多个巨石的一个,从一开始的勇气倍增,到现如今的彷徨和无助。

谁也不知道巨石背后的道路是否将是一种让人窒息和绝望的重复。

哗啦啦

是潺潺的流水声,这种声音似乎在之前已经重复过七八次。雷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哀嚎道:“还是水道,老子扛不住了,不走了,不走了!”

内心想要发泄的不仅仅是雷虎,其实队伍中每一个人都充斥着暴力的情绪。就像是被戏耍了多次的野兽,愤怒的嚎叫避免不了。可作为首领,李顿不能表现出这样的情绪,因为一旦他选择放弃,他们将彻底松懈了内心的那根神经,彻底失去离开这里的希望。

雷巨也明白这个道理,咆哮着对雷虎吼道:“给老子站起来,一点用没有的废物。你要是再敢动摇军心,老子揍死你。”

威胁很奏效,至少雷虎嘟哝着站了起来,臊眉耷眼地嘟哝:“你就会欺负我,从小打到一直欺负我……”

面对弟弟喋喋不休的满员,雷巨眉头跳动着,却毫无办法。谁让他摊上了这么一个兄弟呢?

准备的火把只有最后几根,李顿思量了一会儿,还是开口道:“再点一个火把。”

抹黑走路就非常危险了,更何况是在未知的地下洞窟之中?

火把的作用将被无限的放大,甚至会成为人信心来源的起始点。或许只有那么一小团燃烧的火焰,才能给人带来些许的慰藉和安全感。一旦没有了火把,行动速度大大受损,还会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李顿第一个跨入了洞口之中,很快身后的脚步紧跟上来。

所有人都已经有了很深的默契,跟着前面的人走。

不同之前的道路,这一次李顿竟然从脸颊上感受到了风,而且顺着洞口越深入,风似乎越大。大概走了十来分钟,一个巨大的洞窟出现在了他的面前。甚至在洞窟的边缘,根本就看不到对面。而洞窟之中,一条暗红色的河流散发着诡异的红色光芒。

伴随着的浓厚的血腥味。

就像是在猛兽猎杀过动物的区域,越来越重。直到他们走到了暗红的河流边上的那一刻,李顿的脸色惨败一片。

河流并不宽,甚至可以说比较狭窄。

大概也就十来米左右宽的样子。河水如同新鲜的血水似的,有着艳红的色彩。这是凑近之后给人的第一个感觉。加上浓厚的血腥味,还有腐烂才有的恶臭让站在河边的人有种头晕目眩的难受。

李顿回头提醒:“大家小心,千万不要掉到河里。”

其实不用他提醒,所有人都远远地避开河边。是个人都能发现河流中的异样,没有人会认为一条散发着腐臭的血河是安全的。跟何况,河面上还时常会冒出一个粘稠的泡泡。

你们看!

突然,青木指着河面上的一个黑色的突起物,大家定睛一点,顿时沉默了起来。

“是人!”傻大胆雷虎辨别道。

确切的说,因该是死人,是穿着盔甲,仰面躺在血河之中的战死。距离近的话,甚至能够看到死去的士兵脸上的肉都已经腐烂了,有的只有几个窟窿,却不像是正常的腐朽,整个人的头盖骨显现出黑漆漆的颜色。

雷巨小心的问:“不会是我们跟着来的那队阴兵?”

“很有可能。”李顿艰难的吞咽了一口口水。想到他跟着怎么一群不人不鬼的‘东西’走到这里,心头都是毛毛的,身上的鸡皮疙瘩都隆起来了。

反倒是巫表现的非常平静,甚至有种出人意料的放松,仔细打量了河面的状况之后,巫笃定道:“是痛苦河。用鲜活的血液铸造,加上远古的法术,可以将最强大的战士的灵魂禁锢在身体内,就算是躯壳腐烂,也能有强大的战斗力。”

“可是……他们似乎根本就不像是……”

巫笑道:“那是因为他们守护的东西没有被掠夺。不然,所有的痛苦战士都会觉醒在觉醒的那一刻,他们的眼神之中只有一样东西——就是杀戮。”

痛苦战士?

如果是不死不灭的亡灵,或许雷巨会畏惧其诡异的能力,但如果是普通的战士,就算是保持有强大的战斗力,他也不会畏惧。不屑道:“只不过是一群没有了生命的枯骨而已,谈不上多厉害。”

巫却很不赞同:“不死不灭是不存在的,但是据说痛苦战士的祭炼条件是觉醒的战士。”

觉醒战士?

远古祖先们都疯了吗?

不怪乎雷巨吃惊,觉醒的战士在现如今是多么的稀有,就可想而知了。似乎他在实力上距离觉醒战士差那么一丢丢。

一声苍老的叹气从巫的口中传出,他抬头看了一眼前方高处,什么也没有。但是巫知道,在血河的尽头就是巨灵王的祭坛。祭坛之上可能会有危机,但更多的是机遇。一旦获得巨灵王的宝物,就算是一个普通人,也将获得无法想象的力量。

巫坚毅的眼神在众人面前划过,随后落在了李顿的脸上,用不容置疑的声音道:“跟着我!”

“其他人跟着首领。”

说完,巫口中似乎念叨着,可随着巫嘴唇的幅度越来越大,他的身上仿佛披上了一层光芒,闪耀着周遭。雷巨等人懵懂无知,却不敢反驳巫的决定。只有李顿一个人知道,巫在念咒语,但他也不清楚,巫的咒语有什么作用。

估计有一顿饭的时间,巫坚定的走出了第一步,而周遭的景象似乎一切都变了。

沸腾的血河不见了,变成了一条耸立在他们面前的石阶。石阶如同新砌的似的,没有一丝磨损,反而通体有种打磨过的光泽。

嚎叫——

痛苦的嚎叫声此起彼伏,但巫却恍然不知。而李顿跟着巫一步步的往高台上走去,穷极目力,连他似乎都看到了台阶的劲头仿佛有一个方形的祭坛存在。

而祭坛上似乎有一丝丝幽暗的光芒散开。

突然,雷虎喊了一句:“青木,青木不见了。”

巫没有开口,李顿也不敢回头张望。因为巫在跨出第一步的时候就告诫他,不要回头,一旦回头,痛苦的灵魂就纠缠上他。

一步,一步。

不知道走了多久,连李顿都觉得麻木了,原本在他身后的脚步声也统统消失。这一刻,李顿的心头是惶恐不安的,他很想回头看一眼,哪怕仅仅是一眼。

可祭坛似乎并不遥远,李顿甚至能够看到祭坛上有一个王座,王座上有一定王冠,虚空地漂浮在王座的上方。就在最后一段石阶快要走完的时候,巫一个踉跄,随后扑倒在了石阶之上。李顿急忙扶了一把,却发现巫的身体似乎根本就没有重量值得,而在他将巫翻过来的那一刻,的吃惊道:“巫,到底发生了什么,你会苍老如此?”

“祭祀了灵魂而已。”

巫的表情异常轻松,仿佛说的并不是他本人似的。随后他试图推了一把李顿断断续续的说到:“快……快上去……拿走王冠,然后想办法出去,蛮牛部落以后就只能靠你了。”

“不!”

李顿无助的嘶吼不已,可巫的样子却越来越淡薄,最后化成一团星光,消散开来。

留给李顿的选择似乎只有一个。

登上祭坛。

拿走王冠。

想办法离开遗迹。

……

手脚如同是灌铅了似的,沉重无比,但他只能克服已经濒临崩溃的身体,当李顿登上祭坛的那一刻,他却惊奇的发现了一个人,只有一个人,和他同样虚弱的人。

“是你!”

“你终于来了。”

李顿和炎龙的再一次见面相距的时间并不长,而他们的目标似乎都是在祭坛上的那个漂浮的王冠。

李顿试图伸手去抓住王冠,却惊诧的发现他从王冠的内部穿过,手中空无一物。

“别费心机了,没用的。”炎龙似乎想要笑,可不知道该笑自己,还是笑李顿的徒劳。

李顿咬牙道:“没用,我也要试一试。”可李顿最后还是气馁地一屁股坐上了王座,恼怒道:“我就不信了……抓不住你……”

原本准备休息片刻继续的李顿却在他坐上王座的那一刻,刺眼的金光从王座上迸发出来,如同一道道流星,激射出去。

而下一刻,身体仿佛被控制住了似的,无法动弹。而一道洪流如同撕裂一切的猛兽在他的身体里内乱串,是能量吗?

还是来自于远古的传承?

冲击越来越激烈,李顿就算是咬着牙,也无法忍受着一次比一次更加强烈的力量。如同十万伏的电流,冲击着他的灵魂和躯体。知道他意识模糊,完全瘫软在王座之上。











云华精神病医院的电疗室内,一个年轻人被捆绑在电椅上,瘫软成一摊泥浆。眼神呆滞地被穷无有力的男护士架起来送到了轮椅上,送上了特殊监禁病房。

而在电疗室内,医生看向了最后一个要接收电疗的病人,炎龙。

炎龙的嘴角哆嗦颤抖,可依旧有种高高在上的贵族气息,怒斥道:“我是烈火王城的王族,你们这些卑微的奴仆,不该这样对我!”

医生早就见怪不怪,笑道:“好吧,我的殿下,你的死对头,蛮牛部落的首领李顿已经用最大的勇气尝试过了,但最终失败。你难道也退缩吗?”

精神病人炎龙胸口的病号服上写着三个大字,2018。他沉默了一会儿,抬头缓缓道:“作为一个王族的后裔,我有王的骄傲,好吧,我接受你们的挑衅。”

“如您所愿。”医生习惯了和他的这群病人胡说八道,反正在精神病医院时间长了,正常人也会不正常的。

坐在电椅上的炎龙突然伸手,抓住了医生白大褂,恳求道:“我要比李顿接受更强大的挑战,你给我开到最大。”

医生没有搭理,反而挣脱了炎龙之后,将手按在了电钮上,电流接通的那一刻,惨叫声如同响雷炸开,震耳欲聋。不到五秒,惨叫戛然而止……而炎龙的嘴角和他的病友李顿一样,残留着意思来自天国的微笑。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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