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漫里的葫芦娃 - xp1024.com
《美漫里的葫芦娃》


第一章 人杰地灵阿卡姆

在遥远的西方,有着一座非常怪异的城市。

在这里,无论白昼还是夜晚,空中总是阴云密布,怪异的哥特式建筑高高耸立,表面的浮华之下,暗巷里藏污纳垢,形成了一个矛盾的综合体。

在这座城市里,金钱腐朽着人的灵魂,只要有了钱,你就拥有了一切,因此,这座城市的人们都保持这非常淳朴的民风,他们信仰金钱至上。

他叫做哥谭,一座民风淳朴的城市。

而在哥谭市的偏远郊区,孤悬着一座落寞的小岛,小岛上座落着哥谭的标志性的建筑之一,在这里,居住着哥谭最智慧的一群人,他们有的擅长化学,有的擅长文学,有的擅长物理……

当然,在座的所有人都有着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擅长犯罪……

他们都是歌谭市的代表人物,在整个哥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乃至在整个世界上,也是享誉盛名,他们的存在,让哥谭市声名远扬,成为了人杰地灵的典范。

不过,因为某个喜欢在夜晚游荡的黑夜骑士的原因,他们都聚集在了这个经典的建筑中,因此,人们亲切的把这里称为“人杰地灵阿卡姆”!

是的,这里就是哥谭市防守最为严密,号称从来没有人能够从这里越狱的阿卡姆疯人院。

作为哥谭市的代表性建筑之一,阿卡姆疯人院名为疯人院,其实是一座防守即为严密的监狱,一直以来,它都兢兢业业的履行着它的职责,关押众多的高智商罪犯,同时对这些罪犯进行着改造。

当然,事实上所谓的改造只不过是阿卡姆疯人院院长,实为监狱长的沃德·昆西·夏普先生,为自己能够担任下一任哥谭市市长所进行的粉饰而已。

能进入人杰地灵阿卡姆的罪犯,往往都是聪明绝顶的天才,而天才,往往和疯子只有一线之隔,当然,这指的是正常情况,在哥谭,天才和疯子之间,并没有所谓的间隔。

这样的一群疯子,就算夏普先生是真心想要让这些家伙痊愈,那也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更别说这位夏普先生为了自己自己能当上市长,向来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因此,阿卡姆疯人院所谓的心理治疗,通常都是由大学心理专业的实习生负责,至于真正声名远播的心理专家,又怎么会屈尊降贵的来到阿卡姆呢!

“嗒,嗒,嗒……”

伴随着一阵高跟鞋碰地的声音,一道曼妙的身影穿过了阿卡姆疯人院的走廊,来到了一间办公室的前面。

纤细的玉手在门上轻叩几下,不多时,门内传出一个温文尔雅的声音,示意门外之人自行进入。

“您找我吗,院长?”

一头金发简单的盘在脑后,一幅黑框眼睛掩盖了大部分的面容,白大褂下是一身普普通通的职业装,倒是黑丝包裹着的小半截玉腿暴露了这其实是一个有着姣好面容,傲人身材的女子。

“是的,奎泽尔小姐!”房间内,硕大的办公桌后隐藏着一个气质优雅的中年男子,这正是阿卡姆的现任院长沃德·昆西·夏普先生,一个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凶神恶煞的监狱长的男人。

哈莉·奎泽尔,也就是刚刚进来的女子,面无表情的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扶了扶自己的大黑框眼镜,淡定说道:“不知院长找我来有什么指示?”

“呵呵,不是什么要紧事,这不是新来了一个新病人嘛,奎泽尔小姐手上似乎只有小丑一个病人吧,最近人手不是很充足,这个新病人也由你负责吧!”

昆西·夏普随手拿起桌上的一个文件夹,递给了哈莉·奎泽尔。

犹豫了片刻,哈莉·奎泽尔还是伸手接过了文件夹,“好的,我会全力跟进的,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院长!”

“嗯!”交代完了事情,昆西·夏普也就不那么热情了,随口回应了一句,示意把门关上,随即埋头钻入了一堆文件之中。

退出了院长办公室,哈莉·奎泽尔轻轻地带上了门,推了推有些下滑的眼镜,转身踩着优雅的步伐离去,唯有一下又一下,清脆而又富有节奏感的高跟鞋碰地声在走廊上回荡。

……

“他就是新来的病人?”

透过治疗室的单向透视玻璃,哈莉·奎泽尔看见了阿卡姆疯人院院长昆西·夏普新交给她的病人。

这是一个亚裔男子,不过以欧美人的眼光,很难分辨他究竟是华裔还是日裔,亦或是韩裔,就跟亚洲人看欧美人一样,没有特别明显的特征的话,看上去感觉都一个样。

翻看了一下这个人的资料,哈莉不觉有些惊讶,只见她手中的资料上,除了知晓这是一个亚洲籍男子,以及一些身高、体重、年龄、性别这些在体检时获取的资料外,没有任何与之相关的资料。

唯一所拥有的,就是在第二页开始,那厚厚的犯罪记录。

“是的,奎泽尔医生,”一个穿着警服的黑人恭敬的向哈莉·奎泽尔说道,“他就是昨天刚刚关押进36号病房的病人,编号0579。”

“他的样子看上去平平无奇啊!”哈莉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黑框眼镜下隐藏着的犀利眼神似乎闪过了一丝精光。

“咦!”

就在这时,治疗室里,那个被包裹的严严实实,唯有一颗头露在外面的青年,抬起了一直半低着的头,一双深邃的眼睛似乎可以看透眼前的这块单向透视玻璃,将隔壁房间的景象看的一清二楚。

哈莉感觉自己好像完全暴露于在了青年的目光下,厚实的衣服完全掩盖不住自己的身躯,浑身上下没有任何的隐私,纵使一向冷静的她也不由得发出了一声惊呼。

“他好像在说些什么!”治疗室里的仪器将里面的一切都传递到了隔壁的观察室,隐约中似乎有一些声响,加上从单向玻璃中看到青年的嘴似乎在微动,黑人警员不由得下定论道。

“事实上,以亚洲人的审美来看,我这样的长相绝对是美男子中的美男子!”

这是哈莉·奎泽尔从青年微动的嘴唇上所读出的信息,他这是在对我给他的下的评语的回应吗?

哈莉忽然间对治疗室里的这个男人产生了一点兴趣,就像她对那个名为joker的男人产生兴趣一样。

第二章 胡禄

“把他带回房间里吧,明天我再来和他好好交流交流!”

观察了许久,哈莉·奎泽尔似乎已经收集到了她想要的信息,扭头对一旁的黑人警员说道,随即,她再一次踩着高跟鞋,优雅的走出了观察室,嗒嗒的高跟鞋碰地声渐渐的远去。

“进去吧,黄皮猴子,真不明白你这种货色怎么会被送到阿卡姆来,不过,别担心,在这里,你会受到最热情的款待的,哈哈哈……”

伴随着刺耳的嘲笑声,青年,被推推搡搡的扔进了一间病房之中。

得益于阿卡姆的人杰地灵,这里的病房和普通的医院病房有着显著的区别。

看不出是什么材料的墙体,以及和墙体一般材质的马桶,摸上去不硬但也不软,想要撞墙自杀或者打碎马桶获得凶器明显是不可能的。

就连床都是一个整体,也是由不知名的材料所制,什么钢管铁片,根本不会出现在这些病房里面,整个病房里完全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

这都是阿卡姆疯人院多年不断的资金投入,病房改造之后得到的成果。

当然,也是阿卡姆人杰地灵的体现,若非那些优秀的人才总能借助任何事物搞风搞雨,阿卡姆也不会改造出如此优秀的病房,一度压制了这些优秀的人才,因此让昆西院长取得了杰出的政绩。

鉴于青年被送入阿卡姆时,被认定为精神不稳定的危险分子,他非常荣幸的获得一件免费的全身服,让他除了脚能走,头能动外啥也不能干,唯一的乐趣就省乖乖躺着混吃等死。

事实上,青年也是这样做的,一回到病房,二话不说,直接躺在了床上,只不过,他时不时的扭来扭去,看样子是不太适应这件免费的衣服。

当然,就常理来说,正常人就没有能够适应这样的衣服的,而事实上,青年也属于正常人的范畴,毕竟精神上的问题,和身体上的感觉关联并不大。

当然啦,对于胡禄,也就是这个青年来说,区区一件拘束衣根本困不住他,哪怕这件拘束衣是阿卡姆疯人院特制,专为杰出人才量身定制的也不例外。

因为,他可是一个穿越者。

胡禄,23岁,身高一米八六,体重约七十,正是那种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完美身形,配上一张刀削般的俊脸上,剑眉星目,高挺的鼻梁,唇红齿白,妥妥的整容模板。

不过,胡禄作为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青年,他也同时具备了“学习好、思想好、工作好、纪律好、作风好”五好品质,并且他一向坚定贯彻“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二十四真言。

所以,胡禄绝对不是一个肤浅的人,他从来不依靠自己的颜值,无论是事业还是爱情,他所有的一切都依靠自己的才华去努力获得,虽然他到现在依然是一无所有,除了二环的祖传那套三进四合院和三环去世父母留下的两幢商业大厦。

但是,胡禄依然为了自己的事业而努力奋斗,只不过在这奋斗的过程中发生了一点小小的意外。

胡禄作为一个扑街网文作家,为自己的作品是操碎了心,在无法快速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的条件下,胡禄为了提高文章的阅读性,只能尽可能的将最真实的文字展现在读者面前。

那么什么最真实呢?

当然是来自于亲身体验,这样写出来的东西才能让人身临其境嘛!老话不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嘛,于是胡禄决定去酒吧消费一番,为自己文中涉及到酒吧的情节收集素材。

虽然之前收集过很多次了,但是胡禄觉得不是很理想,比如他就从来没遇到过小流氓调戏自己女朋友这样的剧情,虽然他也没有女朋友,但是女pao友还是有的。

所以为了验证类似这样的剧情是否真实,他再一次来到了酒吧收集素材。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胡禄照旧来到常来的酒吧,不多时,便和一个似乎在玩cosplay,并且cos成dc里的哈莉奎茵的妹子勾搭上了。

严格来说,胡禄其实有点脸盲,毕竟这年头的妹子长得都差不多,看多似乎还不如外国妹子长得好看,是以,在众多的妹子中,胡禄一眼就相中了这个与众不同的妹子,绝对不是因为他迷上球了。

交杯换盏之后,胡禄跟着妹子去了她家,胡禄开始翻山越岭,紧接着深入不毛,随后独闯龙潭,跟着就是直捣黄龙,在一阵大水冲了龙王庙之后,胡禄打开了电视,然后翻看起了手机。

前几天,好基友分享给了他一个岛国版“八名坦胸露乳的男子欺负一个穿着暴露的少妇”的动作片,他打算打开和妹子一起欣赏助助兴。

然而,当扬声器中响起那熟悉的音乐,胡禄心中顿时觉得不妙,定睛一看,神tm“八名坦胸露乳的男子欺负一个穿着暴露的少妇”,分明就是国产经典动画之一的葫芦娃,只不过换成了岛国语的配音,尼玛,又被基友坑了。

本想着关掉算了,没想到cosplay的妹子反而来了兴致,拉着胡禄一起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看着看着,胡禄就抱着妹子睡着了,而当他在睡梦中醒来的时候,被眼前的一切震惊了。

剧烈运动了一番的胡禄,靠着两个球睡的那叫一个踏实,大有睡他个天昏地暗的趋势,然而,现实给了他狠狠一巴掌,就在他熟睡的时候,一阵阵嘈杂的声音将他从梦中惊醒。

略带起床气的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一番咒骂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居然躺在某个小巷子的巷口,此时周围正围着一群人,还时不时地对着他指指点点,嘴里叽里呱啦的说着鸟语。

看着眼前一群发色各异,肤色各异,瞳色也各异的人,胡禄震惊了,这很明显不会是在祖国,虽然祖国和国外交流越来越多,但也没多到满大街都是歪果仁却看不到一个国人的程度。

床不见了,妹子不见了,甚至连房子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世界,胡禄彻底懵逼了,而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蹲在警察局的拘留室里面了。

看着缓缓合上的铁门,他才意识到,自己被抓了,罪名,大庭广众之下不着寸缕严重影响市容市貌,通俗来讲,就是他裸奔了。

第三章 哥谭

也许是大(作)宇(者)宙(给)意(的)志(挂)的影响吧,胡禄在语言上有着超乎寻常的天赋,从小到大,不仅从各种渠道学了一口流利的华国各地方言,就连对外语也有着超常的学习能力。

除了大学跟着外教学了一口流利的霉国腔外,他还自学了棒子语、岛国语等等各种语言,成功的达成了无障碍欣赏国外大片(主要是岛国的)的成就。

因此,虽然意外的来到了国外,但是也不用担心交流上的问题。

回过神来的胡禄,用手遮挡着自己的脸,悄咪咪地靠近拘留室的铁栅栏,偷偷的听着外面那些走来走去不知道在忙些什么的警察说的话,多年写网文的经历,让他深刻明白情报的重要性。

著名军事学家孙子也曾经说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想要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那么情报的收集就显得尤为重要。

“哦,我的上帝,怎么又是你,杰克!你这家伙又干了什么事?”

“嘿嘿,放轻松伙计,我只是向某个先生借了一点钱而已!”

“借钱?”

“是的,借钱,只不过没经过他本人同意而已!”

“……”

仔细倾听之下,乱七八糟的事情听到了一大堆,有价值的信息还真没有多少,不过,胡禄至少知道了这里是什么地方。

哥谭,这是胡禄在一个愤怒的警员嘴中听到的哥谭警局这个词中得知的一个应该是地名的名词,能够作为警局的前缀,那么八成就是这个警局所在的城市的名字。

乍一听,这个名字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但是在二次元宅中,哥谭这个名字可谓是如雷贯耳,起初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胡禄也是吓得够呛。

夜空总是阴云密布,怪异的哥特式建筑高高耸立,表面的浮华之下,暗巷里藏污纳垢。这就是哥谭市,霉国犯罪率最高的城市之一。

黑暗、血腥、冷血、藏污纳垢……

这些都是他的代名词,你可以把你能想到的任何阴暗的词汇都扔到它身上,绝对是一说一个准。

当然,这些其实都是次要的,哥谭真正的危险并不是来自于它的藏污纳垢,一个城市,只有稳定,才能拥有足够的财力衍生出黑暗面,所以,藏污纳垢的同时往往也象征着秩序,只属于黑暗面的秩序。

哥谭这个名字,之所以让胡禄心生胆怯,完全是因为这里面诞生的犯罪分子,这些犯罪分子可不同于黑社会,他们存在的意义,只有破坏。

破坏秩序,破坏和谐,破坏他们所看不过去的一切,这才是哥谭反派的内心真实写照,说的直白一点,那就是疯子,能在哥谭占据一席之地的反派通通都是疯子。

你能指望和一个疯子,哦不,是一群疯子讲道理吗?

就算胡禄左八荣,右八耻,三个代表在腰间,二十四真言纹胸口,成功晋升二十一世纪四有五好新青年,也敌不过对方一智障啊!

当知道这个消息,胡禄的内心是崩溃的,穿越到这样的一个世界,还不如直接去阴曹地府报道的好,至少不用死的那么痛苦。

天晓得生活在这个城市,下一秒会不会被抢劫犯杀死,或者是被黑社会砍死,或者是其它的什么死法,万一真的运气那么衰,遇上小丑之类的大佬级罪犯,赏你个笑气尝一尝,活活给笑死,胡禄觉得还不如自己抹脖子来的痛快。

“该死,得赶紧想想办法脱身才是,这地方太危险了,还是去隔壁大都会吧!”

美漫胡禄看的不多,因为不是很喜欢它的画风,不过至少还是知道一些基本常识的,比如哥谭很危险,虽然有蝙蝠侠的存在。

隔壁的大都会就不一样了,虽然和哥谭只隔了一条河,但是完全就是两个世界,而且那里还有dc武力值第一的超人童鞋保护着,安全性比哥谭高太多了,简直就是天与地之间的距离。

想到这里,胡禄连忙继续偷听,期望能获得一些有用的信息,帮助自己脱身,要知道,哥谭的警察局可不是什么良善之地,可以说哥谭最大的黑帮就是哥谭警察局。

“尼玛,吵吵嚷嚷的跟菜市场的,什么都听不见,要是能想听什么就听见什么就好了!”

哥谭的警察局比较类似港岛的警局,大多数事情都在一个大厅里解决,本来人就多,加上有一些不服管教之辈,就更加吵闹,听了半天胡禄也没听到什么,不由得暗自吐槽。

“咦!”

就在这是,胡禄惊奇的发现,就在他冒出这样的想法的时候,耳中嘈杂的声音居然渐渐清晰起来。

耳朵仿佛成了眼睛一般,光靠听,就在脑中形成了一个三维地图,谁,在哪里,跟谁说,说什么,都听的一清二楚,比眼睛还好使。

“这是什么金手指,顺风耳吗?也太废了吧!似乎除了偷听也没啥用啊!”

饱受网文熏陶的胡禄立刻想明白了关键,这应该就是自己穿越带来的金手指,不过这个金手指似乎并不能给他带来什么优势,总不能一天到晚都在那里听会发生什么事情,然后再去提前躲避吧!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也太给穿越者丢脸了,之前没有金手指也就算了,当然是能从心就从心,苟得住才是王道,可是现在有金手指了,真要让胡禄安安分分的苟起来,这换谁也忍不了吧!

“为什么是顺风耳呢?这要是千里眼该多好啊!”

胡禄有点贪心的想到,知道自己有金手指的存在,胡禄反而不怎么担心了,虽然暂时还不知道这个金手指有什么用,但是咱怎么说也是穿越者不是,还能真折在这里。

或许真的存在大(作)宇(者)宙(给)意(开)志(挂),胡禄就是这么随口一说,毕竟大家都知道顺风耳跟千里眼是一对好基友,向来都是出双入对的,是以他会这么想也正常。

万万没想到,胡禄被捂住的脸上的双眼一眨,闪出一道金光,挡在脸上的双手就好像消失了一般,外面的景象净收眼底,不仅如此,当胡禄看向远处的时候,视线更是穿透了一面面墙壁,将外面,甚至更远的景色都一览无余。

“妈呀,还真有这好事,金手指还能想有就有!!!”

胡禄有些懵,难不成真的开挂了?

第四章 成了葫芦娃!

“莫非我的金手指就是心想事成?”

“那我要长生不老……”

“我还要不死之身……”

“我还要法力无边……”

“我还要个女朋友……”

“我还要……”(好像混进去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胡禄瞬间膨胀了,脑中闪过一连串的念头,然而,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没反应,那这金手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并没有获得自己心中想要的能力,胡禄一点也不觉得意外,什么长生不老,不死不灭,网络小说也不敢这么写,胡禄只不过是想试试而已,马云爸爸不是也说过嘛,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真的实现了呢!

没有出现新的能里全在意料之中,胡禄不由得思考起自己究竟掌握了什么金手指,毕竟这可是在这片罪恶的土地上活下去的唯一资本。

“千里眼,顺风耳,千里眼,顺风耳,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金手指?”

按照网文的套路,金手指通常跟穿越者穿越之前所接触的人或事或物有关联,胡禄觉得有必要回忆一下穿越前的事情,说不定可以找出线索。

说起穿越前,胡禄似乎也没做什么事情,只是例常泡吧收集素材,运气好遇上了个看对眼的妹子,就一起深入交流了一番各自的深浅。

至于那个和自己一起探寻人体的奥妙的妹子,除了cos成了哈莉奎茵外,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等等,cos,哈莉奎茵,莫非这就是穿越的原因?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也太草率了吧,和哈莉奎茵睡一觉就穿越到哥谭,那我要是抱个猴子睡一觉难不成还穿越到西游记里吗?”

想到这里,胡禄不由得暗自吐槽,最近这些年,某点的穿越原因真的是越来越草率了。

“穿越前我还在看葫芦娃呢,你这么不让我穿越到葫芦娃里去啊!”

想到这么草率就穿越了,胡禄不爽的碎碎念道。

“呃——葫芦娃!”

想起睡着之前搂着妹子看的葫芦娃,胡禄忽然间想通了,自己也许,可能,大概,说不定,成了一个葫芦娃!

作为一个九零后,胡禄的童年,可不是被什么喜羊羊之类是二逼动画所占据,而是一些优秀的日漫,美漫,当然少不了国漫。

虽然在他小的时候,国漫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但是,得益于他的一个喜欢收集光盘的表兄,胡禄的童年并没有错过那些经典的国漫。

尤其是葫芦娃,胡禄都忘记自己刷了多少遍了,小时最喜欢的就是这个动画,觉得葫芦娃真的是太厉害了,和齐天大圣比也不遑多让,是以常常幻想自己也能有里面七个葫芦娃的能力。

直到后来随着年纪的增长,胡禄接触了更多的动漫,小说,这才渐渐的把葫芦娃抛之脑后。

然而,这不代表胡禄已经忘记了葫芦娃,虽然已经很久没有去回顾过这个国漫里的经典大作,但是,对于里面的内容,胡禄仍是记忆犹新。

比如他忽然之间获得的千里眼和顺风耳的能力,就来自于七个葫芦娃里的二娃,葫芦娃以七色区分,二娃为橙色,也叫橙娃。

成为了葫芦娃,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假如真的如心中所想的一样的话,那么胡禄已经不缺少在这个世界活下去的资本了,只不过,这个力量有点弱小啊!

是的,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二娃的力量确实有点弱小,毕竟二娃的本事主要就是集中在眼睛和耳朵上,武力不是他所擅长的。

更何况,在这个世界,也有这不少超乎常人的能力者,比如大家所熟悉的超人,以及他的死对头之一的佐德将军,两者都是来自氪星的旅客,都拥有着不可思议的能力。

面对这些能力,光是千里眼和顺风耳也不太够啊!

虽然说可以依靠这两样提前知晓那些反派的动向,然后能苟就苟,但是,某些反派动作也太大了,动不动就波及整个地球,这种时候苟到哪里都没用啊!

“咦,这是什么?”

意识到自己可能获得了葫芦娃的能力的胡禄,正在为自己为什么没有获得其它几个武力值爆表的葫芦娃的能力而忧伤,就在这时,在他的眼中,一个个如同发丝一样的不明物质,携带者着一个个的气泡慢悠悠的钻入他的体内。

胡禄隐约觉得这应该和他自己的金手指有关,不由得静下心仔细观察了起来。

看了一会,胡禄不禁有些脸红,如果这真的是他的金手指的话,那也太猥琐了。

只见一个个五光十色的气泡漂浮在半空中,似乎随风飘动,又似乎随心而动,好似拥有生命一般。

而就在它们飘荡的同时,时不时就会出现一根根头发丝一样的各色不明物质,或是红色,或是橙色,胡禄仔细数了数,一共有七种颜色,正好和葫芦娃的颜色相对应。

这些头发丝一样的不明物质出现之后,似乎是被气泡所吸引,一但靠近气泡,就好像开了加速器一样,瞬间冲进气泡当中,只留一部分露在外面,看上去就像一条尾巴。

圆圆的气泡,露在外面的尾巴,两者结合之后,就迅速的游向胡禄,在胡禄的注视下,钻进了胡禄的身体里,然后消失不见。

眼前的这一幕不由得让胡禄想起了童年时看过的经典国漫——小蝌蚪找妈妈,这不就像是那里面的小蝌蚪找到了妈妈一样。

唯一的区别就是这些小蝌蚪有着各种各样颜色,而所谓的妈妈也不是青蛙而是胡禄。

胡禄四处张望了一下,周围的人似乎对他所看到的景象没什么反应,要么,就是他们习以为常,要么就是根本看不见。

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周围的人会没有什么奇怪的反应。

也就是说,如果这一景象只有胡禄能够看得见,那么这很可能就跟他的金手指有关。

这到底是什么呢?

胡禄百思不得骑,呸,其解。

他有种预感,这绝对和他自己的金手指有关,只要弄明白他们之间的关联,那么他就能够彻底掌握自己的金手指。

第五章 谜语人

“嘿,这家伙怎么办啊?”

“切,不就是裸奔嘛,又不是什么大事,最多关他个三天,咱还得管饭,浪费资源,做个笔录让他赶紧滚蛋。”

“emmmm……你说的很有道理!”

“但是,我有点想吃热狗了!”

“街对面有家热狗很不错,笔录,等,嘿,爱德华,帮个忙呗,给这小子做份笔录!拜托你了,你真是个大好人!”

经过以上的一番讨论之后,两个彪形大汉勾肩搭背的走出了警局,而做笔录的活,则由一个消瘦的白人男子接手。

被提溜出来好一会了的胡禄,老老实实的坐在桌子前面,或许是华夏的传统思想吧,胡禄对警察有着一种天生的避讳。

不过胡禄还是偷摸着打量了一番这个即将给他做笔录的白人警察,期待着能看出点什么,投其所好,最好是能蒙混过关,毕竟他一个穿越者,光是身份这一关就过不去。

白人警察看上去年纪不大,约莫二十来岁,略显稚嫩的脸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无论是头发也好,还是衣服也好,都是整整齐齐,一丝不苟,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给人一种斯斯文文的感觉。

“这应该是一个很自律的人。”胡禄暗自想到。

顿时,他有些忧伤,像这样的人通常都非常的有原则,想要忽悠这样的人,难度可不是一般的高。

“爱德华·尼格玛!这应该是他的名字吧!”

胡禄看了一眼男子挂在胸口的工作牌,心中暗道。

“姓名?”

“不记得!”

“年龄?”

“不记得!”

“职业?”

“不记得!”

“家庭住址?”

“华夏国首都西长安街174号!”

“严肃点,我问的是你在霉国的住址!”

“不知道!”

“身份证呢?”

“你看我身上像有身份证的样子吗?”胡禄低头看了看自己光溜溜的身子,然后说道,“就算有,给你也没用啊!”胡禄心中暗自补充。

“那身份证号码总记得吧!”

“不记得了!”

“那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不知道,醒过来我就在这里了!”

“……”

搞了半天一问三不知,这货该不会是个傻子吧!

爱德华·尼格玛一脸郁闷的看着完全没有任何用处的笔录,心中暗自想到。

“等等,莫非这家伙是个偷渡客,听说为了防止把病毒携带入境,偷渡的蛇头都会把偷渡客剥的光溜溜的才让上船,难不成这家伙就是这样出现在这的?”

看着笔录,爱德华忽然间想到了一个可能。

“或许是因为在路上出现了一些意外,才让这家伙失去记忆,当然,也不排除装傻的因素,毕竟傻子总比正常人要多些特权。”

虽然想到了一个可能,不过爱德华并没有急着下定论,而是不断的在脑中推测了起来。

“emmmm,眼神四下飘忽张望,明显是在观察环境,眉头时而紧锁,八成是在考虑什么,手不断的在大腿上活动,这是心理紧张的表现,这家伙绝对是在说谎,不过他为什么要说谎呢,只不过是裸奔而已,又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

“莫非他有着不可告人的身份?大明星?政客?间谍?还是和人私奔结果失败了?”

这个脑补能力很优秀啊!

“不对不对,如果这样,警局早就被记者围的水泄不通,或者fbi的人早就来把他带走了,哥谭的政客我都认识,也不是眼前的这家伙,私奔的话,为什么不把他干掉呢,还要留着岂不是个隐患,这家伙八成就是个偷渡客,附近正好有个港口,他一定是从哪里跑出来的,没错,一定是这样!”

短短的一瞬间,爱德华已经为胡禄脑补好了一个完美无缺的身世。

“我果然是个天才。”

在爱德华一脸微笑的注视下,胡禄不禁有些发寒,加上自己全身上下也只有一条好心人赠送的内裤,不由得菊花一紧,“这家伙该不是gay吧!”

胡禄依稀记得曾经看过的一本美漫的小说,好像是叫《美漫之哥谭黑暗教父》吧!里面曾经提起过,在民风淳朴的哥谭市,无缘无故冲着你笑的,不是骗子就是gay。

眼前这家伙是个警察,那应该不是个骗子,那么就一定是个gay了,胡禄整个人都不好了,万一对方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是该答应呢,还是答应呢,还是答应呢……

这根本没得选,胡禄发现自己完全没有拒绝的能力。

等等,这里是哥谭警局,眼前的这家伙叫爱德华·尼格玛,难不成……

胡禄原本还在为自己的菊花而担忧,这时,他想起了一个重要的情报,比较沉迷日漫的他其实对美漫并不熟悉,不过多亏那本《美漫之哥谭黑暗教父》所赐,胡禄对dc也有了不少了解。

其中就包括哥谭的一些大佬,比如眼前的这个,爱德华·尼格玛,如果那本小说说的没错的话,眼前的这家伙,似乎将在不久的将来,变成哥谭著名的反派之一的谜语人。

“请问,你是不是叫爱德华·尼格玛?”为了自保,胡禄决定试探一下。

“额,你这么知,差点忘了,我戴了工作牌,不过我叫什么这和你没什么关系吧!”爱德华的笑容收敛了起来,似乎对胡禄有些提防。

“咳咳,别误会,我别的意思,就是想知道确认一下全世界智商最高的人究竟是什么样的!”胡禄不着痕迹的拍了个马屁。

“额,你说什么?”爱德华仿佛没听清。

“什么东西制造它的人不想要,买了它的人不需要,需要它的人不知道?”没有去接爱德华的话茬,胡禄反而直接说了个谜语,这是验证谜语人最好的方法,因为谜语人有病,一种见到谜语就想去解开的病。

果然,听到胡禄的谜语,爱德华整个人都不一样了,虽然一丝不苟的样子让他看起来很精神,但是胡禄看的出来,那是装的,不像现在,胡禄觉得他的眼睛都快要喷出火来了。

“棺材,这个东西是棺材!”

第六章 脱身,真相。

“这真是一个非常有水准的谜语啊!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三两下,爱德华就解开了这个谜语,瞬间就让胡禄确定了他的身份。他就是那个喜欢穿着一身问号的绿衣服,顺便带着一个国人最忌讳的绿帽子,然后在哥谭四处招摇,留下谜语让人去解决的谜天大圣。

“果然是您,哥谭最有智慧的人,我在网上可是经常听到您的大名啊,您首屈一指的解谜能力简直就是世界之最,如果奥斯卡有解谜记录的话,您一定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知道了对方的身份后,胡禄也不在矜持了,一连串的马屁拍过去,务求将对方拍的晕晕乎乎,然后事情就次揭过。

能出现在警局的爱德华,明显不是后来那个在哥谭搞风搞雨,唯我独尊的谜天大圣,如果那本攻略没错的话,现在的他还是一个纯情小处男,就凭胡禄这久经沙场的老司机,忽悠一个小处男还不是手到擒来。

“奥斯卡?你想说的是吉尼斯吧!”爱德华的确如胡禄预想的一样,被他一顿夸赞之后,白皙的脸上复现了一丝丝的红晕,不过他似乎还保持着冷静,还能纠正胡禄的错误。

“吉尼斯,不是奥斯卡吗?呵呵,别在意这些细节了,在我看来,您就是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玉树临风、英俊潇洒的天生奇才啊,不知您在警局里担任什么职位呢?局长吗?”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胡禄现在的样子,就跟古时候的公公没啥两样,最多比他们多个零件。

“我哪有那本事啊,如你所见,我只是哥谭总局,也就是这的证物科文化用品保管室的职员,偶尔也客串一下笔录询问员,有时候也客串一下法医,嗨,我跟你说这些干嘛!”

爱德华的语气似乎有些低落,看来他对自己的工作似乎并不是很满意。

“实在是太厉害了,没想到您居然能胜任这么多不同的工作,什么狗屁局长,在您面前简直给你提鞋都不配啊,在这里工作,实在是屈才了,我想,以您的能力,就算是担任总统也不在话下。”

好吧,胡禄这小子去写网文才真的是屈才了,就这马屁拍的,放在古代妥妥的奸臣一个,放在宫里面就更不用说了,绝对是刘瑾、魏忠贤之流。

“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呵呵,我只不过是会的东西比一般人多一点而已,好了好了,时间也不早了,录完笔录就赶紧走吧!”

爱德华在胡禄的马屁攻势下,也开始晕晕乎乎了,就连胡禄没有身份这事也给忽略了,收起了笔录本挥挥手让胡禄走人。

也难怪,在成为大反派之前,他也只不过是一个沉迷于解谜的普通人而已,加上说话的时候总喜欢加上猜谜的方式,使得他和周围的人的交际并不算顺利,也就渐渐失去了交际的兴趣,更加沉浸在谜语的世界中。

也因为如此,才给了胡禄可趁之机,当然,这也和哥谭警局本身有关,可以说警局的大佬本身就是哥谭黑暗势力的保护伞,整个哥谭,警察局就跟摆设一般,谜语人自然也没有必要为不是自己的工作而严格把关。

一个被抓进监狱或者遣送回国的崇拜者,跟没有有什么区别,谜语人还是挺期待下一次见面的,或许又能听到更多对他的认可。

是的,认可,在谜语人看来,胡禄的马屁其实更多的是对他的认可而不是吹捧,是证明他真的拥有超乎常人的智慧的证明。

……

看着久违的阳光,踏出了哥谭警局的胡禄有种再世为人的感觉,紧了紧爱德华好心借给他的风衣,将自己的小,呸,巨鸟和翘臀好好的隐藏了起来。

四下看了一下,胡禄随意选择了一个方向,匆匆离去,哥谭实在是太危险了,他必须要想想办法,尽快的离开这里。

不知道在街上走了多久,胡禄最终走进了路过了三遍的一个小公园,举目无亲的他现在又身无分文,再加上一天下来滴水未进,在公园休息一下,说不定还能喝上几口免费的自来水。

虽然吃不饱,但是至少能垫一垫肚皮,缓解一下饥饿感。

“我大概是所有的穿越者之中,混的最惨的一个了吧!”

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胡禄忍不住哀叹,全身上下,除了爸妈给的之外,没有一样是属于他自己的,虽然说下半身有点凉飕飕的,但是总比什么都没有来的强。

“哎,好饿啊!”胡禄觉得自己已经完全没有力气动了,肚子里火烧火燎的感觉不断的冲击着他的大脑,饿的他已经完全放弃思考了。

坐了一会,胡禄挪了一下位置,然后躺下了,和坐着相比,还是躺下更节省体力。

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不过看样子应该是快天黑了。

躺在长椅上的胡禄随着时间的推移,只觉得一阵寒意笼罩过来。

哥谭是一个沿海城市,到了白天可能很炎热,但是到了晚上,海上吹来的海风会只会让人一阵毛骨肃然。

真要在这里睡上一晚的话,胡禄觉得明天他就该进医院了。

可是,除了这里,他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大半夜的在哥谭街上乱跑可是一件相当危险的事情。

“唉,要是金手指再给力一点就好了!大不了,我也……”胡禄觉得自己或许已经开始融入这个民风淳朴的城市了,脑中尽是一些曾经从来不会有的想法。

“妈妈,那个叔叔为什么躺在那里?”就在胡禄闭目眼神,减少消耗的同时,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下意识的,胡禄扭头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了一眼。

“那个叔叔一定是喝醉了才会睡在大街上的,你要乖乖的,别向那个叔叔一样。”

声音传来的方向,距离胡禄不过数米之遥,一个金发碧眼的白人少妇牵着一个同样金发碧眼的小萝莉从胡禄的身边走过,同时,少妇指着胡禄对小萝莉告诫着。

“这是?”胡禄瞳孔一缩,他又一次看见了曾经在警局看见过的一幕,两缕发丝版纤细的黄色细丝钻入黄色的气泡中后迅速的进入了胡禄的体内。

这一次,他看清楚了,细丝的从那路过的母女二人体能飘出来的,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胡禄觉得自己快要接近真相了。

第七章 葫芦娃的诞生

自古以来,葫芦,在华夏就有着一种超然的地位。

未成熟时的葫芦,可作为食物,也可作为药物,众所周知,华夏自古就奉行民以食为天,食物对于华夏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也是葫芦能够具有重要地位的原因。

当然,葫芦之所以重要,并不仅限于此,在华夏古代,葫芦的实用价值更胜于他的食用价值。

一个成熟的葫芦,在经过各种工艺的处理之后,可以作为各种各样的容器,也可以作为儿童的玩具,甚至还能成为一件艺术品。

在华夏传统文化中,葫芦外形嘴小肚大,是一件可以很好的吸收住宅之内的上佳气场,同时也能对不好的气场进行有效的抑制、阻遏的器物。

是以古人常喜欢在家中摆放一些葫芦,也因此衍生出了不少的说法,比如在家门口挂上五个葫芦,在古汉语中,葫与福谐音,寓意五福临门。

像这样的说法有很多,在民间广为流传。

不仅如此,在华夏代代相传的神话传说中,那些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仙们也喜欢用葫芦,像其中最为大牌的道家始祖,太上道祖,他万千化身之一的太上老君就很喜欢用葫芦来作为他炼制的丹药的容器。

甚至,他身边最为强大的法宝之一,就是取自开天辟地时诞生的灵根上的紫金红葫芦,这个葫芦可了不得,唤人一声,哪管你是谁,只要开口答应,立马就被收入其中。

除了他之外,还有像八仙之首的铁拐李,也喜欢用葫芦来盛放丹药;八仙里的汉钟离,吕洞宾,这二人则喜欢用葫芦来装酒;而那些行走江湖,斩妖除魔的道家仙人更是把葫芦的用处开发到了极致。

什么装酒装丹药的就不说了,像葫芦娃里面,葫芦成了装妖怪的容器;聊斋里,葫芦又被拿来装鬼;小说里,葫芦也被拿来装灵兽,总而言之,就没有什么是葫芦不能装的。

可以说在道教文化中,葫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器物,也是特色。

在道教里,葫芦如此的重要,葫芦娃自然也和道教脱不了干系。而在道教里,最厉害的是谁呢?当然是身为道教始祖的太上道祖了。

葫芦娃里,七个葫芦娃一出生就各具神通,大娃力大无穷,还能大能小,看上起平平无奇,但在道教里,能大能小的神通只有两种:

一种是大小如意,但是这种神通,只能改变身形,不能改变力气;而另一种,就是法天象地,这种神通一旦使用,可谓是惊天动地,极为不凡,从大娃的能力来看,明显是属于后者。

二娃的千里眼顺风耳,虽然同样平平无奇,但是却能在被妖精弄伤之后极快的恢复,也绝对不是普通的千里眼顺风耳可以比拟。

三娃铜皮铁骨,见神不坏,能做到这一步的,只有太上老君的八卦炉里出来的猴子。

四娃吞吐雷霆,烈火,五娃张口洪水滔天,六娃能够隐身,穿梭空间,七娃则有宝葫芦护体,这岂是常人能够赋予的。

是以,这葫芦娃必定和太上道祖有着重要关联,相传,太上道祖成道之前,曾经化身万千行走世间,在历经劫难之后,斩七情,灭六欲,最终成圣。

再看葫芦娃中,七个葫芦娃分别被蛇精以各种阴谋诡计打败,而这些阴谋诡计正对应了眼耳口鼻身意六欲,可见,其实这七个葫芦娃正是太上道祖七情六欲所化。

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圣人至仁,以化身庇护人间。

好吧,以上纯属扯淡,纯粹是胡禄为了给自己的金手指找一个高大上的来历,不过就现在看来,说不定葫芦娃还真和太上道祖有什么关联。

据胡禄推测,那个从母女俩身上跑出来的,应该就是情绪波动而产生的代表情绪的细丝,简称“情丝”,至于那漂浮在空中的气泡,应该就是所谓的天地灵气无疑。

情丝加气泡,结合成了小蝌蚪,然后自发的找到他这个“妈妈”,融入到他的体内。

至于为什么会这样,胡禄觉得有可能是因为他而是人有了情绪波动,于是就有了这些情丝的产生,而葫芦娃如果真的是太上道祖的七情六欲所化,那么吸收一些情绪外加天地灵气自我成长也是很合理的。

emmmm,就跟一个当文员的四眼仔带着一副金丝眼镜一样,是一件很合理,也很合逻辑的事。

综上所述,胡禄得出了一个结论,如果他的推理是正确的话,那么,只要他能够让人产生巨大的情绪波动,就能够获得大量的情丝,然后牵引大量的天地灵气进入他的体能,从而获得更强大的金手指。

然后再依靠更强大的金手指,去制造更加巨大的情绪波动,获得更加多的情丝,牵引更多的天地灵气进入他的体内,就能获得更加更加强大的金手指。

再然后……

总之,就是不断的重复重复再重复的重复以上的这个过程,胡禄就能在这个过程中得到成长,最后拳打超人,脚踢蝙蝠侠,成为这个世界无敌的存在。

“唉,幸亏当年没有考上警校,不然,就我这智商,那些犯罪分子哪里还有活路,还没犯罪呢,估计就被我给扔进监狱了。不过,我为什么要拳打超人脚踢蝙蝠侠,他们不是正派角色吗?”胡禄觉得自己的思想有些奇怪,似乎有点危险啊!

“一定是今天受的刺激太大了,导致我的精神有些紊乱,看来必须要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一下,唉,作为一个知名的网文作家,我的脑洞如此巨大,让别人怎么混呢?”

脑中再一次冒出这样自大的念头,胡禄发觉有些不对劲了,像他这样的四有五好青年,平时二十四真言常挂嘴边,按说不应该会有这样自大的想法,可是今天却接二连三的冒出来,这绝对不正常。

“难道,我遇到超级罪犯了?”胡禄不由得想到了一个可怕的可能。

哥谭,最不缺的就是人才,在这些人才的手底下,任何的构思都有可能变为现实,研究出个什么让人自我膨胀的化学武器不要太简单。

胡禄觉得自己有可能就遇上了这样的超级罪犯,不然解释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好好的就自我膨胀了,这一点也不科学。

第八章 民风淳朴哥谭市

处于对自己是否遇上了未知的超级罪犯的怀疑,胡禄开启了千里眼观察自己周围一切又可疑的现象。

然而,四下张望了一圈,远处先不说,但是他所处的这个小破公园里就渺无人烟,他是这个公园里唯一一个会喘气的。

这倒是让胡禄放心了不少,在这民风淳朴的哥谭里,没人的地方不一定有危险,但是人多的时候往往比没人的地方危险得多。

毕竟哥谭的罪犯们绝大多数都喜欢挑人多的地方下手。

只有那些不入流的,才喜欢在人迹罕至的街头巷尾挑一些弱鸡下手。

这不,在胡禄的千里眼的注视下,和这个小破公园隔了两条街的到一个小巷子里,一个蒙着脸的彪形大汉正举着一把枪对一个四眼弱鸡进行着抢劫行为。

“这个倒霉的四眼仔!”

隔着老远,胡禄对四眼弱鸡表达了一下自己的同情,当然,也仅此而已,帮忙报警或者见义勇为什么的是不可能的,这里又不是华夏,全都不是自己人,帮了他们岂不是资敌,这么缺德的事情他才不干,还是老老实实的看戏就好了。

本以为四眼弱鸡会被抢劫一空,说不定只会剩条内裤,但是接下来的发展,实在是让胡禄大吃一惊,对于这个民风淳朴的城市有了更深的体会。

只见一开始,四眼弱鸡确实颤抖着交出了自己身上的财物,就连身上的口袋都全部外翻了出来表示自己没有私藏,看他熟练的样子,胡禄都觉得他可能经常被抢了。

然而,就在彪形大汉满意的伸手去接过四眼弱鸡手里的钱包之类的财物时,四眼“弱鸡”原本惶恐的眼神忽然变得极为冷漠,伸出的手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在彪形大汉拿枪的手拂过,速度之快,胡禄都差点看走眼。

伴随着啪嗒一声的手枪掉落声,紧接着就看见彪形大汉的手离开了他的手腕,再然后,在彪形大汉惊恐的眼神中,一把锋利的匕首划过了他的脖子,将他还未出口的惊叫扼杀在口中。

下意识的,彪形大汉剩余的手捂住了脖子,但是,已经晚了,猩红的鲜血如同泉水一般喷溅而出,不多时,就抽空了彪形大汉的生命力,让他失去了站立的力气,仰面倒下。

“你妈妈没告诉过你,在哥谭,千万不要靠近陌生人吗?”

看着彪形大汉倒下,四眼“弱鸡”先是上前捡起了掉落在地的手枪,随手甩了甩,然后用彪形大汉的衣服擦拭干净收了起来,紧接着,他开始在彪形大汉身上摸索,这在网游里俗称“摸尸体”。

过了一会,四眼“弱鸡”拿着一叠厚厚的富兰克林离去,看样子彪形大汉在这之前已经有了不少收获,可惜现在全部便宜了四眼“弱鸡”。

“哥谭还真是民风淳朴,人才辈出啊!难怪能孕育出人杰地灵的阿卡姆!

反杀很精彩,但是也非常的血腥,放在天朝绝对是不能过审的画面,然而,清晰的目睹了这血腥的一幕,胡禄却没有任何的反感,甚至还有一些小兴奋。

【兴奋?靠,我是疯了吗?】

胡禄再一次意识到自己的不对劲,要知道以前的他虽然经常在起点写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但是也是在404的边缘试探试探而已,兴奋什么的,不存在的。

可是,当他现在亲眼见证的这一幕后,却没有任何感觉,反而饶有兴致的继续看着那个四眼“弱鸡”,脑中居然冒出了一个疯狂的想法。

“好多小钱钱,或许我可以当一次黄雀!”

是的,胡禄的脑中居然产生了黑吃黑的想法,这完全不符合他四有五好青年的人设,二十四真言都被他抛之脑后了吗?

“不,错的不是我,是这个世界,要不是这个世界让我来到这里,我何至于此!”

“哥谭本身就是世界的阴暗面,藏污纳垢,我又不是蝙蝠侠,我没有必要去改变这个城市,再说了,蝙蝠侠的钞能力都办不到的事情,我为什么要自讨苦吃!”

“我的正义,只属于我的祖国,哥谭好还是坏,关我屁事!”

“不过,话说回来,都讲究师出有名,没名没分的,站不住理!到时候真遇上蝙蝠侠把我当坏人打击了,那岂不是很冤!”

“emmmm,有了,我之所以这么做,只是因为我接受了死者的雇佣,帮他把钱拿回来而已,只不过他已经死了,所以我勉为其难帮他把钱花掉,省的他留下遗憾,毕竟人生最大的痛苦不就是人死了钱没花掉吗?”

“这样的说法合理吗?”胡禄扪心自问。

“很合理,也很合逻辑,简直毫无破绽。”

一番激烈的自我催眠之后,胡禄彻底抛弃了自己的节操,在哥谭,讲节操的人是混不下去的,除非你是主角。

在小公园的一个角落里,胡禄找到了一块趁手的板砖,趁着四眼“弱鸡”还没有走远,飞快的绕到他的前面,在一个转角处躲藏了起来,准备给他来个黑砖。

“小子,别怪我,要怪,就怪这个世界吧!”

手里紧紧的握着板砖,胡禄调节好因为一路狂奔而有些紊乱的气息,确保自己不会因为呼吸而暴露。

从刚刚四眼“弱鸡”动手的情况看,他的身手明显很不错,胡禄自认没有正面肛的能力,只能依靠自己的外挂拼一把,赢了会所嫩模,单车变摩托,输了,全书完!

偷偷观察着即将转进这条小巷的四眼“弱鸡”,对方十分的谨慎,并没有因为四周无人就放松了自己。

缩了缩身子,胡禄尽量将自己隐藏在黑暗中,减少被对方发现的几率,为自己的成功增添几分把握,成败,就再次一举。近了,近了!

为了防止头转动而发出声响,胡禄没有继续看向已经走出了自己视线范围的四眼“弱鸡”,转而使用顺风耳去听。

顺风耳赋予了胡禄超凡的听力,光靠声音胡禄就能知晓很多事情,比如,四眼“弱鸡”移动的间隔,所处的位置,以及和他之间的距离。

第九章 我是要成为反派王的男人

“嘶——呼——”

尽量压低了声音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胡禄做好了一击必杀的准备,手中的板砖已经饥渴难耐了,它即将和四眼“弱鸡”的脑袋进行一次亲密的接触。

……

多尔,一个看似柔柔弱弱的四眼弱鸡,但是,事实上他其实是一个杀手,不过和一般的杀手不同,他不喜欢用枪,他觉得用枪杀人没有任何的艺术感。

他最喜欢的是纤细的蝴蝶刀,小巧,灵动,就像他曾经看过的一本来自华国的小说里面说的:“天上地下,从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刀”在哪里,也没有人知道刀是怎么发出来的。刀未出手前,谁也想象不到它的速度和力量。大家只知道一件事——刀一定在它应该在的地方。”

虽然里面说的刀其实是飞刀,但是多尔觉得更适合他的刀,毕竟飞刀杀人,简直如同天方夜谭,飞刀飞的再快,能有握在手里的刀快吗?

更何况,刀划破人体的那种感觉,通过刀子本身传递到手上,再由手传递到大脑,同时伴随着鲜血喷涌而出的视觉效果,在多尔看来,根本不是枪支或者其它方式能够赋予的。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次接受七个妹子同时服务,尽心尽责的照顾着每个敏感部位,在持续不断的冲击中达到巅峰,然后一泻千里。

这种感觉,就像是毒品一样,让多尔深深的沉醉其中,但是为了隐藏身份,平时的他,只是一个四眼“弱鸡”,想要享受只有在完成任务的时候,以至于他疯狂的去完成任务,成为了杀手界的劳模。

不过任务再多,也有完成的一天,就像今天,因为他的勤劳,居然出现了真空,附近的城市都没有能够让他执行的任务了,多尔只能默默的回家。

本以为今天又是无聊的一天,没想到,多尔非常的幸运,遇上了一个自不量力的二傻子,拿着一把枪就敢在哥谭街头抢劫,熟不知哥谭简直就是卧虎藏龙,白白丢掉了自己的小命。

不过多尔会记得他的,怎么说也让他缓解了一下压抑许久的瘾头,并且还给他贡献了一大笔的现金,足够他一个星期不用去银行了,作为一个杀手,少去公共场所就能减少暴露的几率,还真是个大好人呢!

“唉,手还是很痒啊!早知道不下手那么快了,应该多给他几刀的!”

多尔慢悠悠的走在回自己的住所的路上,柔弱的脸上总是挂着那极具欺骗性的表情,唯有时不时抽动一下的手出卖了他内心真实的想法。

这是一条幽暗的小巷,比刚才的那条还要更加偏僻、寂静,满地都是乱七八糟的杂物,以及各种各样的垃圾。

“哥谭的政府简直就是废物,街道都快成垃圾堆了也没有人来清理,简直就是在浪费我们这些纳税人的金钱!虽然我没有纳过税!”

艰难的在各种杂物中穿行,多尔集中了所有的注意力,他可不想带着什么不明的污秽回到自己的家中。

“偶买噶,他们是打算把这里划为第二个垃圾堆填区吗?明天老子就搬家,就算会被警察盯上老子也不再窝在这种地方了!”

“终于出来了!”

“我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

“是吗?你也这么觉得!偶……买噶!”

突然有人和他有着相同想法,多尔想都没想就顺嘴接道,肮脏的街道让他几乎失去了作为一个杀手的警惕心。

不过多尔能够成为横行哥谭的二流杀手,也不是浪得虚名的,几乎就在这一瞬间,他就反应过来,飞快的掏出了惯用的蝴蝶刀,没有多余的花俏动作,直接就往声音传来的方向扎去。

可惜,迎接他的,是不断在眼前放大的板砖,至于他的手,才刚刚伸出一半就戛然而止了。

和板砖的亲密接触带给他无尽的眩晕感,恍惚间,他觉得自己好像看见了上帝,是那么的闪耀,那么的夺目,亲切的从他的口袋中拿走了他的战利品,走时还亲切的叮嘱他,这是为他将来能够上天堂而赎罪。

……

“尼玛,这里可真够脏的,真是得谢谢那哥们了,等下一定要给那家伙来个狠的,然后再把他扒个精光。”

巷尾的转角处,一股股难以言喻的味道不断的钻入胡禄的鼻子里,刺激着他的神经,胡禄觉得自己再呆一会就要神经衰弱了。

“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病毒啊,是不是需要全身消毒一下呢?来了!”

就在胡禄胡思乱想的时候,从脚步声中听到,四眼“弱鸡”已经穿过了小巷,就差几步就会转过弯来,胡禄心中计算好时间,默数三下之后,拿着砖的手狠狠的砸了过去。

同时,顺口应和了四眼“弱鸡”一声,没想到,还有奇效,四眼“弱鸡”下意识的回应让他的反应顿时慢了半拍,当砖头在他的脸上两开花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反击了。

“砖袭,街头常见攻击技能,不适合正面作战,但在背后突袭时有着奇效,正中头部时,未经训练的正常人均会有眩晕感,眩晕时间取决于砖块敲击的力度,力度过大,有毙命之忧!”

“咦,居然没倒,莫非是我用力不够?再来一下好了。”

头一砖结结实实的砸中了四眼“弱鸡”的额头,一时间,血流如注,不过意外的是,四眼“弱鸡”居然还能站着,这让胡禄有些惊讶,虽然他是一个死宅,但好歹也是个肥宅,力气还是有点的,一砖头下去,居然没把人放翻,这一点也不科学啊!

不过好在胡禄不是什么追根究底的人,一下不行,就再来一下,彻底把四眼“弱鸡”放到在地。

紧接着,胡禄飞快的摸起了尸体,埋伏了好一会,不就是为了这一刻嘛!

两分钟后,胡禄悠哉的走在大街上,紧紧裹着的风衣的口袋里已经塞满了富兰克林,虽然没有数清楚,但是从厚度上看,少说也有个几万块。

果然是杀人放火金腰带啊!

如果是普通人,胡禄还是会有些心理障碍,但是黑吃黑嘛,难不成对方还去警局报案不成,就算是哥谭,法律也不会保护不正当途径获得的金钱。

“果然,我是要成为反派王的男人!”胡禄四十五度望天叹道。

第十章 为了变强

四眼“弱鸡”带着不甘倒下了,倒下之前,他向胡禄迸发出了他最强的怨念,有愤怒,有忧伤,有悲哀,有恐惧,有惊吓。

总而言之,在胡禄的眼中,五颜六色的情丝从四眼“弱鸡”的身体里钻出来,然后如同胡禄在公园时看到的一样,当它们和漂浮在空中的气泡相结合之后,瞬间就钻入了胡禄的身体里。

就在这些情丝进入胡禄的身体里之后,胡禄心中忽然了有些许明悟,飞快的搜刮完四眼“弱鸡”身上的全部财产,胡禄赶紧离开了原地,心中的明悟,让他觉得有些事情需要去试验一下。

……

一个小时后,在金钱的开路下,胡禄穿着一条内裤躺在了一个幽暗的房间里,这是哥谭警察总局附近的一个小旅馆,在付出多一倍的放钱之后,胡禄得以住进了这间旅馆。

不过胡禄并不在乎,首先,他身上并没有身份证,其次,本身他就不是一个多看重钱的人,再加上这个钱对于他来说跟捡来的一样,所以并没有在乎要多出钱。

反倒是今天一天的经历,对于他来说简直太刺激了,现在的他迫切需要休息一下,缓和一下紧张的神经。

当他再次醒来,看看时间,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了,房间里并没有窗户,因此显得非常幽暗。

开了灯,胡禄坐在床边发呆,他多么希望自己醒来,身边依旧躺着那个玩cosplay的妹子,这表示昨天经历的一切只是做梦。

只可惜,当他睁开眼的时候,看见的只是一片黑暗,房间里没有任何他熟悉的东西,一切的一切都表明,他真的穿越了。

虽然在起点塑造了不少的穿越者,但是,胡禄一点也不希望自己成为其中之一,他又不是撸瑟,相反,他有房有车还有妹子,人生简直完美,穿越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一种酷刑。

要不是心脏还算得上强大,估计现在都已经发疯了,不过胡禄觉得自己可能真的快要疯了,回想起昨天晚上的事,他根本不知道他究竟是哪来的勇气,居然敢去埋伏一个轻而易举就隔断别人喉咙的杀人犯。

不,或许更应该称呼那个人为杀手,虽然胡禄并没有见过真正的杀手,但是从那个四眼“弱鸡”的行为中,胡禄觉得如果真的有杀手,那么应该就是四眼“弱鸡”这样的吧!

出手果断,毫不留情,一击必杀,悄然远遁,想一想,自己居然敢去偷袭这样的一个人,真的有可能是疯了。

不过,这样做的好处也是很明显的,首先就是收获了一大笔的金钱,胡禄昨晚数了数,三万一千八百二十五块,这是付完双倍一百美金房钱之后剩下的,另外还有四五个硬币,不过厚厚的一叠美金放在眼前,胡禄也懒得去看硬币的面额了。

当然,钱是次要的,就算没有钱……

那就更不可能去做了,他又不是小丑那样的精神病,时不时的就会闲的无聊,于是就跑去杀人玩,然后引蝙蝠侠出来调戏一番,接着半推半就被蝙蝠侠送去阿卡姆住疯人院。

对此,胡禄只能说,他们真的是真爱。说真的,换做是胡禄的话,宁愿被打死,也绝对不会去阿卡姆疯人院的。

不过,除了钱之外,胡禄也不是没有别的收获,至少他确定了,他的金手指,真的如他所猜想的一样,通过吸收因他而产生的情丝,他就可以慢慢的变强。

至于胡禄为什么会这么肯定,他放下了刚刚在自己手臂上划拉了一下的刀,看着只有一条白印的手臂,胡禄觉得如果刀没有问题的话,那完全没有解释的必要了。

“所以,我想要在这个世界好好的活下去,就必须要搞事情了,事情搞的越大,我就能越快变强,卧槽,这特么什么金手指啊,一点也不符合我低调的气质啊!”

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胡禄不由得一阵郁闷,天朝人都知道,闷声才能发大财,出头鸟早晚会被枪打死,老虎永远都是被会扮猪的人吃掉的。

想要再哥谭搞事情,胡禄可不认为他是蝙蝠侠的对手,毕竟这哥们硬生生的以凡人之躯,将一众半神压在脚下,成为了正义联盟的领袖人物。

而且,胡禄也不觉得他的成长速度能够超过蝙蝠侠,要知道连超人都曾经被他按在地上摩擦,晒太阳就能变强的超人已经是个大挂逼了,能摩擦超人的主,那简直就是挂逼中的挂逼啊!

“等一下,为什么我总是想要去怼超人和蝙蝠侠啊,我这么正直善良,难道不是应该加入正义联盟,成为维护正义的一员吗?

对了,我只要去找那些反派人物的麻烦,就算是超人和蝙蝠侠也没有办法说我什么吧!他们总不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吧!

反正哥谭有这么多的反派,一个个的找过去,也能收获不少灵气情丝了,到时候我就会不断的变强,然后当上大英雄,成为救世主,迎娶神奇女侠,走上……卧槽,那我不是亏大发了,头上简直是一片青青大草原啊!

总之,只要能变强,总有一天,我能够吊打超人,脚踢蝙蝠侠,到时候别说哥谭,整个世界我想去哪就去哪,这么看来,我果然是要成为反派王的男人啊!

既然如此,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哥谭的反派们,都乖乖的等着本座来临幸,呸,来宠爱,呸,来虐待,这会不会有点变态,emmmm,来教育你们吧!”

似乎是想明白了,胡禄脸上没有了刚起来时的郁闷,相反,似乎还有些小激动。

飞快的收拾了一番,胡禄先去退了房,怎么说也是未来的反派王,怎么能够窝在这种地方呢?

胡禄决定换一个更好的住所,不过在这之前,还是先去填饱肚子吧!

从昨天到现在,除了在公园的时候灌了一肚子的自来水之外,胡禄完全是滴米未进,现在觉得腿都有些发软了。

第十一章 唐人街

说起霉国,虽然建国的时间不长,但是偏偏就是这么一个年轻的国家,掌握了全世界最强的武力,占据着世界霸主的位置。

当然,霉国之所以能够这么成功,和它本身的起源有很大的关系,作为一个联邦性质的国家,它有着超强的包容性,真正做到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在这片土地上,有着来自世界各地的文明,在经过数百年的碰撞之后,统统融入到了其中,这里面,自然也包含了传承自遥远的东方的文明。

来自遥远东方的人们,在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孕育出了中西结合的文化,在这里,人们管他们叫做唐人,他们所聚集的地方,叫做唐人街。

唐人街,就是胡禄现在要去的目的地,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华夏人,胡禄对外国菜从来都是无爱的,尤其是霉国菜,在他看来,根本就不能说是菜,只能算是干粮,除了充饥之外没有任何的作用。

只不过,想在国外吃到正宗的华夏菜那是基本不可能的事情,胡禄也只能到唐人街来碰碰运气,就算吃不到完全正宗的中国菜,也总比去啃面包好!

约莫半个小时后,胡禄从一辆出租车上下来,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个古老的牌坊,上面装着“哥谭市唐人街”六个大字,下方则挂着一排红色的小笼,充满了东方传统气息。

再往里看去,街道的两旁皆是雕栏玉柱的东方阁楼,同样都挂着大红灯笼,似乎在歪果仁看来,红灯笼就是东方的标配了。

这里就是哥谭市的唐人街,作为霉国的一大族群之一,哥谭也生活着不少的华裔,在哥谭,甚至还有着一个专门的唐人街区,大部分哥谭的华裔都汇聚在这里。

看到唐人街,胡禄总算松了一口气,至少不用因为饿过头而硬着头皮去吃那些黑暗料理了。

是的,黑暗料理,曾经为了写一本美食小说,胡禄特意去查过世界各国的知名菜肴,其中就包括霉国,不查不知道,一查简直吓死人,比如跟面糊一样的蛋花汤,裹着培根油炸的奥利奥……

发源自于欧洲的美国菜里当然也少不了牛排,不过看着那血肉模糊的牛排,胡禄表示能吃下去的都特么是狼人了。

看见这些,吓得胡禄赶紧关了网页,然后泡了桶泡面压压惊。

不再去想那些恐怖的黑暗料理,胡禄随意挑选了一家看起来比较豪华的餐馆走了进去,一进门,立刻有一个店小二打扮的青年迎了上来。

“客官几位啊?”店小二一脸的笑容,显得十分热情。

“一,你没长眼啊,自己不会看吗?”

一字脱口的瞬间,胡禄忽然想到了自己的金手指,如果推测的没错,让对方情绪产生剧烈波动就会收获灵气情丝,胡禄决定试验一下,这个情绪波动到底要波动到什么程度。

“嘿嘿,客官真会说笑,这不是怕您等一下还会有朋友过来嘛,当然是问清楚一点比较好啦!”

好吧,胡禄觉得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居然挑选了一个服务行业从业者作为试验对象。

“一个,给我找个靠窗的位置,要视野好一点的。”

听到胡禄的要求,店小二立马把胡禄带到一个靠窗的位置前让他坐下,然后把一份菜单递到了胡禄手中。

“你们这都有什么?”胡禄没有去看菜单,而是率先发问道。

“嘿嘿,不满客官,在我们中华馆,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我们做不到!不管是天上飞的,地上走的还是水里游的,我们应有尽有!”

听到胡禄的询问,店小二一改刚刚谦逊的样子,一副我们很牛十三的说道。

“哦,那我要吃龙肝、凤髓、豹胎、鲤尾、鸮炙、猩唇、熊掌、酥酪蝉!”

“……”

你是来闹事的吧,店小二一脸懵逼,看着胡禄一脸得意之色,心中暗自认定眼前这人绝对是来闹事的。

“呵呵,客官真会开玩笑,你说的这些,怕是只有天上的神仙才能享用的东西,咱这肉体凡胎的,这些,真没有!”

脸上笑嘻嘻,心中麻卖皮,尽管心理一百个不爽了,但是店小二依然保持这良好的职业素养。

“不是吧,连宋八珍都不知道,还好意思开店,差评!”

胡禄表面一脸的嫌弃,其实仔细的观察着店小二的反应,果然,当他说完嘲讽的话后,一道橙色的细丝从店小二的身体里钻了出来,然后如之前一样,和一个灵气相结合后钻入了他的体内。

“……”

“算了,算了,看你那样就知道是个厨艺菜鸟,先给我上道文昌鸡,再来盘酱牛肉,二锅头有吧,来一瓶!这俩都是冷盘菜,三五分钟就能搞定,端上来之后在过来我还要点热菜。”

肚子已经很饿了,胡禄也没有心思再去为难店小二,直接点菜道。

“好嘞,您先稍等片刻,马上就来。”

店小二刷刷两下写好了菜单,应和了一声,马上就离开了。

正如胡禄所说,不过三五分钟,一个穿着旗袍的软妹子就端着菜过来了,一盘酱牛肉,一盘白斩鸡,以及一瓶二锅头和一小碟花生米,想来是餐馆赠送的。

示意软妹子将东西放下后,胡禄便对软妹子说道:“东坡肉、清炖蟹粉狮子头、四喜丸子、麻婆豆腐,然后再来一碗黄金炒饭!让你们厨师赶紧把这些菜给我上上来!”

“啊!你还要点菜啊!”看着眼前装了满满一盘的鸡和牛肉,软妹子被胡禄吓到了,还真没见过这么能吃的。

“怎么,你有意见?”胡禄眉毛一挑,淡淡的说道。

“没有没有,我这就去!”直觉告诉软妹子,胡禄不怎么好相处,还是走为上策,连忙退出门外,跑去厨房下单了。

看到软妹子扭着腰离去,胡禄抓起筷子就先吞了一大口牛肉,不知道是不觉醒了金手指的缘故,胡禄从来都没有觉得这么饿过。

如果不是一直以来坚持不能亏待自己的肚子,他早就先随便吃点什么垫垫肚子先了。

第十二章 天价餐

胡禄一口菜,一口酒的享用起了食物,静静的享受着这一刻的宁静。

约莫半个小时后,胡禄叫的菜陆续上来了,中华馆无愧他哥谭最好的中餐厅的名声,菜品做的非常精致,连吃惯了大江南北的胡禄都有些小意外。

不过想想之前品尝过的什么法国菜、意大利菜之类的欧洲传统菜系,胡禄就明了,味道不行,只能用颜值来弥补,这就是外国菜的精髓。

所以,大家在西餐厅里看见那么大的一个盘子里只有小小一坨的菜的时候不用惊讶,不是因为小气,纯粹是因为盘子大可以放些别的东西装饰一下,这样看起来比较好看,可以让人忽略掉它的味道其实不咋滴。

看来这些国外的中餐厅,为了迎合顾客的口味,也作出了很大的改变,不过就是不知道味道有没有变化。

……

这一顿饭,胡禄足足吃了两个小时,菜吃了一半左右,不过他倒是硬生生干掉了一锅米饭,把上菜的小妹给看的一愣一愣的。

吃饱喝足,是时候买单走人了,招来服务员小妹,胡禄询问起这顿饭的价钱。

“先生,您这次一共消费了两千霉金。”虽然胡禄的胃口让服务员小妹很是惊讶,但是服务员小妹还是很有职业操守的,胡禄一开口,立马报出了价格。

“哦,两千霉金是吧!等会,你说多少?”胡禄一时间还没有反应过来,掏钱的时候才意识到,不对劲。

“先生,您一共点了六道菜,一瓶酒,和一碗炒饭,攻击两千零七块三十五分,我们给您抹去了零头,所以一共是两千霉金。”

服务员小妹一点也不意外的重复了一遍自己刚才说的话。

“呵呵,这是啥?”胡禄闻言伸出了一个巴掌问道。

“先生,请不要开玩笑了,请您尽快结账,我还有别的工作要做!”服务员小妹答非所问。

“啪!”胡禄二话不说,直接一巴掌扇了过去,“把你们经理给我叫来!”

“你……”服务员小妹似乎没想到胡禄居然敢动手,毫无防备之下结结实实的挨了一巴掌,不过胡禄也不是无理取闹的人,手上并没有用太大的力,只不过服务员小妹可能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一时间有些懵了。

“啊——来人,有人闹事!”

愣了一会,服务员小妹似乎回过神来,下意思的张嘴喊道。

“什么人,敢在老子的地盘闹事!”伴随着一声爆喝,一时间,餐厅里三五成群的人围了过来。

“哟,诈骗不成改成明抢了!”

虽然被一群人围在中间,但是胡禄却一点害怕的意思都没有,这要放在穿越之前,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如果还是在原来的世界,胡禄早就吓得抱头鼠窜了。

“胡说八道,江湖上谁不知道我哥谭唐人街孙老三的名号,老子向来都是以德服人。”成群的人堆里走出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一脸正气凛然的说道,当然,要是他说这话的时候不挥动自己手中棒球棍就更有说服力了。

“以德服人,你是不是对德这个字有什么误解?”胡禄一脸鄙夷的问道。

不过没等对方回答,他又道:“既然是以德服人,那我们就来好好说道说道,首先,你这菜,除了样子好看了一点,简直一无是处,完全失去了中华菜的精髓。”

“简直一派胡言……”

“比如,这个文昌鸡,正宗的文昌鸡最好的作法就是做成白斩鸡,作为粤菜的灵魂之作,白斩鸡的精髓就在于三焯三吊,水要开而不沸,鸡要新鲜小巧,将鸡放入水中,浸泡约莫三两分钟后提出,沥干水后再次放入,反复三次,谓之三焯三吊。

然后再以文火闷煮二十分钟,捞出之后立刻将其浸泡在冰水混合的水中,待到吃时再捞出沥干切块,这样煮出来的鸡,皮肤紧致,肉质细腻,再配上热油炝香的葱姜蒜调和酱油,这才是完美的白斩鸡,哦对了,喜欢吃辣的同学加点辣椒也不妨事。

而你们的白斩鸡,鸡皮松松垮垮,鸡肉干如瘦柴,酱油毫无酱香,分明就是冷冻鸡放在盐水中煮熟之后直接切开,这样东西也好意思叫做白斩鸡,叫白痴鸡才对吧!

至于牛肉,虽然使用了大量的香料,但也掩盖不了冷冻牛肉的本质,肉质干硬,纹理紊乱,用来做酱牛肉简直就是败笔中的败笔。

清炖蟹粉狮子头,蟹粉蟹粉,指的是以入秋时的螃蟹的蟹黄及蟹肉经过数道工序制作而成的粉状物,你们的厨师是智障吗,弄一堆粉丝上去想干嘛,真以为头上多了些毛就成狮子了。

至于东坡肉就更别说了,又甜又腻,还白乎乎的,别告诉我这里面还放了奶油……”

当着一群彪形大汉的面,胡禄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堆,将每一道菜做法讲的是一清二楚,明明白白,这也让这些菜品的缺点暴露无疑。

“真的有这么差吗?我怎么觉得还不错呢?不是说厨房里的那些家伙都是从著名的烹饪学院——兰翔学校出来的特级厨师吗?”

被人指着鼻子说的是哑口无言,随着胡禄每说一句,这群人的脸色就越是迷茫,有些甚至在偷偷摸摸的讨论了起来。

胡禄的顺风耳多敏锐啊,顿时将这些议论声收入耳中,听到这个,也是一阵晃神,神特么的兰翔烹饪,还特级厨师,这是去学的挖掘机炒菜吧!

“尼玛的,这狗屎一样的东西你也好意思收老子两千块,要不本座一直贯彻的传统美德不允许我浪费粮食,本座就饿死,也不会吃一口这些菜!”

胡禄越说越激动,在他的口中,仿佛这些菜就跟垃圾一样,然而在场的人看了看桌上只剩下一半的菜,不禁有些面面相觑。

“老板来了,老板好!”

“老板好!”

……

就在胡禄大放厥词时候,这时,不知道谁喊了一句,随后,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同一个方向,紧接着,就是此起彼伏的恭维声。循声望去,只见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壮汉,看似肥硕实则步伐稳健,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了过来。

第十三章 大佬

循着众人问候的方向,胡禄看见了一个大胖子,人不高,约莫一米七,很胖,肉眼估计两百斤打底,这样的一个大胖子正缓步向他走来。

胡禄很吃惊,因为他根本没有听到这个大胖子走路的脚步声,一般来说,胖的人走路都会比较沉重,不是下意思的控制的话,脚步声相比于其它人会比较明显。

但是眼前的这个胖子不同,即是胡禄有着顺顺风耳,能清晰的分辨出任何声音,但依然听不见他的脚落地的声音,这种事情只会在两种情况下发生。

一,他穿的鞋子采用了特殊材料,消去了脚步声;二,那就是这个人是一个高手,虽然胖,但是身轻如燕,所以才会落地无声,就像港岛的老洪头。

对于习武之人来说,胖其实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他们常年习武,看起来似胖实壮,宽松的练功服下面,其实隐藏着结结实实的疙瘩肉。

只不过华人的体质使得他们的肌肉不会像欧美人一样那么明显,而是呈现一种流线型,看似平滑,其实爆发力十足,而对于习武之人来说,越胖,代表着他们的拳头越重,也就是所谓的势大力沉,一力破千巧。

看着这个中年胖子微微隆起的太阳穴,听着他绵长而规律的呼吸,胡禄立刻就判断出,眼前的这个胖子,明显是属于第二种情况,也就是说,他是个高手。

而且不是一般的高手,能够在哥谭拥有这样一家饭店,并且不被哥谭的势力打扰,这胖子显然在哥谭华人中有着很高的地位,这样的人,胡禄绝对有理由相信,在他手底下一定有着不少人命。

“看样子真正做主的来了,我是该认怂呢?还是从心呢?还是认怂呢?”胡禄觉得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熟虑的问题。

“就是你在老子的地盘闹事?”大佬就是大佬,一开口,整个人就有一股无形的气势压迫过来。

胡禄眼神一凝,心知今天这是肯定不是那么容易过去了的,当下也不能落了自己的威风,不然以后再想翻身就难了,其实说穿了,他的金手指,就是靠各种各样的行为去刺激别人。

一个从心了的人,还会让别人再生出剧烈的情绪波动吗,这得使用多么激烈的手段才能达到原本效果,更何况,就算是杀人,杀的多了,别人也就见怪不怪了。

所以,这种时候绝对不能从心,刚好也觉醒了新的能力,三娃的铜皮铁骨,挨上几下,应该也没什么大碍,毕竟到都不能轻松划破,要很用力才行,总不至于挨两下就跪了吧!

想到这里,胡禄心中打定注意,上前一步,双眼直视大佬,道:“是本座闹事吗?用你那猪脑子想想,到底怎么一回事,组织好语言再来跟本座说话。”

大概是第一次见到有人敢这样跟自己说话吧,大佬首先就贡献了一根比平时看到的情丝粗了数十倍的情丝,紫色的,属于七情里面的“惊”。

经过胡禄的研究,七情刚好对应七色,因为欣喜而出现的情丝是红色,愤怒而出现的情丝则是橙色,就比如刚刚,一群人包围过来的时候,就给胡禄贡献了不少橙色情丝。

在小公园遇到的母女则给他贡献了黄色情丝,对应七情里的“忧”,被他偷袭的四眼“弱鸡”贡献了除了橙黄绿青蓝紫六种颜色的情丝,相必他当时的心情一定非常复杂。

一路行来,胡禄获取了不少的情丝,尤其是代表“怒”的黄色情丝是最多的,胡禄惊奇的发现自己的眼睛和耳朵似乎更加灵敏了。

不仅是大佬,周围的观众们也是一脸的震惊,同样也贡献了一大波的紫色情丝,胡禄觉得自己的身体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萌芽了。

“呵,呵呵,真是好久没有人敢这样跟我司徒信说话了,二十年了,你是第一个,我觉得我有点欣赏你了!”

大佬,也就是司徒信怒极反笑,非但没有动手,反而直言赞赏,似乎是起了爱财之心。

“欣赏!”都怪点娘新编的词语字典,下意识的,胡禄脑中就想到了一些不怎么美好的画面,不过看到司徒信锐利的目光,应该没有什么引申义。

“这么说,大佬你要收我做徒弟吗?”胡禄的双眼瞬间就亮了,一脸惊喜的说道。

刚刚还一脸正气,转眼马上成舔狗,胡禄当然不是无的放矢,其实在听到大佬自称司徒信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一个猜测。

在灯塔国,这里的华人大多抱团取暖,其中就以当年因为躲避螨清的追捕而外逃的洪门势力最大,等到了近现代,在传奇大佬司徒美堂的带领下,洪门在灯塔国重新站稳脚跟,并一度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华人帮派。

甚至在后来,洪门还一度反哺国内,为国家的强大,民族的复兴增添了浓重的一笔,当然,这是历史上的洪门,美漫世界里的是什么样,这胡禄就不知道了。

不过,这并不妨碍胡禄赌一把,万一这个司徒信真的是当年的司徒美堂的后代呢?这样一来,胡禄如果拜师成功,摇身一遍,直接变成黑三代,哦,也可能是二代,毕竟老一辈能活到现在的也是少数。

有了这样的身份,只要胡禄不是脑残的去招惹那些毫无原则的反派,别说在哥谭,整个灯塔国都能横着走,到时候,就算当不成狼灭,也至少是个狼人吧!

想到这,胡禄不由得笑出了猪叫。

“这该不会是个傻子吧!”看着一个人站在中间傻笑的胡禄,所有人都冒出了这样的一个念头。

“呵呵,想当我徒弟,这可不是我一句话可以决定的,也更不是你一句话可以决定,我看你小子似乎很有诚意,我托大,就勉为其难指点你一番,看你谈吐不凡,相必也不是普通人家,不管输赢,这顿算我的!”

胡禄的幻想破灭了,狼灭是当不成了,估计还会挨顿揍,因为司徒信一边说着,一边开始撸袖子,这摆明了是要跟胡禄过两招啊!

第十四章 天赋异禀

看着撸起了袖子,摆好了架势的司徒信,胡禄吞了吞口水。

港岛曾经风靡全球的功夫片,虽然里面的打斗并不是真的,但是一个个的拳架子倒和真正的武术相差无二,得益于此,胡禄一眼就认出了司徒信摆的正是洪门流传最广的洪拳的起手式。

洪拳惯用的四平大马,双手握拳收于腰间,随后右拳奋力击出,食指顶天,另外四指半曲向掌心,正是电影里常见的洪拳起手。

天见可怜,胡禄虽然觉醒了金手指,但是都是辅助型的,更何况从小到大就没打过架,更别说切磋武功了,虽然为了写小说曾经查过不少资料,但是实战他是真不会,。

然而,已经摆好了架势的司徒信可不管这些,青天白日的,他一个大佬总不好意思欺负一个小盆友,更何况大家都是华裔,海外一家亲,借着指教的名义收拾一顿就算了。

“请指教!”知道这顿打是逃不过去了,胡禄也摆出了个架势,一前一后指向对方的手配上软趴趴的二字钳羊马,这是他能想到的唯一架势了,谁让最近这些年咏春最火呢!

“哦,原来还是同行,洪拳,司徒信。”

“emmmm……胡禄!”

“看招。”

看胡禄软趴趴的样子就不像是常年习武之人,司徒信也没有下重手,还是先提醒一声,随后跨步上前,一记直拳直捣胡禄的胸口。

“……”胡禄心中一惊,本以为要挨揍了,没想到司徒信的每个动作他都看的一清二楚,是啦,虽然道家典籍没说千里眼有什么额外的功能,但是作为只有神才能掌握的神通,总不至于观察入微都做不到。

司徒信的动作在他的眼中就像是慢动作一样,这样的直拳袭来,胡禄在一瞬间想到数种应对方法:

一是侧身避让,然后出拳还击;二是左手格挡,然后右手出拳还击;三是……哦好像也没啥别的方法了。

瞬间,胡禄就决定,闪,格挡会造成手与手之间的接触,根据牛顿力学定理,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格挡的瞬间肯定会很疼,不如避让还击,不会有肢体接触,还能反杀,一举两得。

想法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虽然胡禄能够看得见司徒信的动作,但是不代表他的身体能跟上他的眼睛,更不代表他思维也能跟得上他的眼睛。

就在他作出自认为完美的决定的时候,这一记直拳已经和他胸口进行了亲密的接触,胡顿时禄闷哼一声,连退数步。

“小盆友,你的身手和你的嘴皮子不是很配啊!”

作为一个大佬,怎么会去自降身份嘲讽一个小菜鸟呢?这话是司徒信身后的那群马屁精说道,目的就是报刚才的忽悠之仇。

“要你话多,你行你来!咳咳!”轻咳两声,将胸中那股闷气喘出,胡禄再次摆出架势,看样子是想继续,“再来。”

“好!有骨气!今天就让你见识一下洪门的工字伏虎拳!”司徒信赞扬一声,四平大马稳如泰山,双手向左右两边击出,仍是那标示性的手势,反复数次,随后一招黑虎掏心再次袭来。

“看到了,我挡。”这次没有太多的犹豫,躲要花时间,挡也要花时间,区别就在于那个花的时间更少,对于现在的胡禄来说,挡无疑是最合适的。

毕竟,和移动整个人相比,单单移动一只手要来的更加的快捷,也能给胡禄留出更多的反应空间和时间。

果然,不出胡禄所料,这一次的黑虎掏心被胡禄格挡住了,只不过,洪拳向来走的是刚猛绝伦的道路,司徒信更是其中的佼佼者,这一记黑虎掏心势大力沉,胡禄虽用力格挡,但仍是没能阻止司徒信的拳头前进的步伐。

不过这一挡,也不是没有一点用处,原本打向胸口的拳头转而打向了胡禄的肩膀,就在这一拳即将打中的时候,司徒信忽然收拳,左手顺势击出。

胡禄只见一只拳头在眼前不断的放大,然后……半只熊猫诞生了。

“这特么的绝对是个老阴逼啊!”胡禄肺都要气炸了,长这么还从来没当过熊猫呢,虽然他的确很羡慕滚滚的悠闲人生,但不代表他愿意变成人形滚滚。

怒气冲昏了他的头脑,下意识的,胡禄就使出了一套江湖传闻已久的武林绝学,这套绝学有很多个名字,比如什么王霸拳啦,霸王拳啦,小拳拳捶你胸口啦!

不过最近,它有了一个更加优秀的名字,这个名字让它显得秀外慧中并且通俗易懂,能让人一看就知晓它的含义,它就是“夏姬八打”。

司徒信是一个真正的高手,死在他手上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实战经验不可谓是不丰富,面对胡禄的夏姬八打,几个滑步,就避让开来,并顺势反手又是一拳。

“当当当当——”伴随着欢庆的bgm,额不对,没有这个,伴随着这一拳的正中靶心,一直高贵的熊猫诞生了。

胡禄又中一拳,噌噌噌后退几步,这一拳倒是让他冷静下来了,这样下去,只能一直挨打,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是胡禄不甘心啊!他不甘心只沦为一只沙包,作为一个穿越者,这么惨是要被褪裙的。

但是,不甘心又能怎样,他也没有系统和老爷爷,根本不能让他一下子变武林高手,再说了,高手都是打出来,醍醐灌顶的那种只能叫眼高手低。

胡禄现在其实就是这种情况,论眼力,简直完美,但是论手脚,那叫一个不协调,妥妥的王八拳水平。

“特娘的,老子不会,就现学,现学现卖总比挨打要好!”

冷静下来的胡禄瞬间想到,自己有着超强的眼力,为什么不利用起来呢?不会招式,没关系,司徒信会啊,模仿他不就行了,反正对方的动作自己能够看的一清二楚,就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今天就化身一下姑苏慕容。

打定了注意,胡禄学聪明了,没有急着再冲上去,死死的盯着司徒信,只要他一有动作,立马学着对方的样子攻回去。

第十五章 天才?

再旁人眼中,胡禄就像是傻了一样,不断的自己送上去挨揍。

一拳又一拳,短短的十分钟,胡禄身上至少挨了几十拳,但是他一点反应也没有,嗷嗷的有继续重去。

反倒是和胡禄对打的司徒信,虽然并没有拿出自己的全部本事,充其量也就用了三成,但是这不是胡禄一个菜鸟能够抵挡的。

然而事实却是,胡禄在他的拳脚攻击下,从不断挨揍渐渐变成了勉力支持。

又过了数分钟,胡禄居然能将司徒信的攻击挡的滴水不漏,时不时的还能反击一下,虽然并无效果。

见状,司徒信神色一变,手上的招式出现了变化,在凶猛刚硬的虎拳之中,还夹杂着无孔不入的鹤嘴。

这正是在黄飞鸿系列电影中大名鼎鼎的虎鹤双形拳,是黄飞鸿的招牌绝技,与他的无影脚并称拳脚双绝。

当然,这只是艺术加工,事实上,无论是工字伏虎拳也好,还是虎鹤双形拳也好,其实都是黄飞鸿从他爹,也就是号称广东十虎的黄麒英那里继承来的。

虎拳刚猛有余,灵巧不足;鹤拳灵动却缺乏杀伤力,虎鹤双形兼具两者的长处,也弥补了其短处,使得洪拳又添一门技击杀伐之术。

司徒信的招式一变,胡禄立马就察觉到了,但是苦于经验不足,又沦落为了人形靶子,时不时的挨上一记虎拳,或者是接上一招鹤吻。

不过好在眼力依旧敏锐,加上这一段时间的喂招,胡禄很快就适应了节奏,见招拆招,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不多时,又跟司徒信打了个有模有样。

在交手的过程中,还能凭借过人的眼力,冷不丁的从司徒信的破绽中反击一下。

“呼——”

距离两人交手约莫过去了半个小时,司徒信的工字伏虎拳和虎鹤双形拳都已经打了三两遍,体力已经严重消耗,司徒信一招逼开胡禄,双手抱拳行礼后,收手而立。

脸上笑眯眯,心理mmp,就是此时司徒信内心的真实写照。

原本只是虐个菜,没想到自己反而成了经验宝宝,同时他也对胡禄的成长而感到震惊!说起来,其实看见胡禄的第一眼,司徒信就看出了胡禄其实根本没有武术功底。

虽然胡禄长得人高马大,一米八六的身高在欧美也不算矮了,但这跟练不练武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反而在司徒信看来,胡禄脚步虚浮,四肢肌肉松弛,明显连动都不怎么动,更别说练武了。

这也是他之所以提出切磋的原因,就是想找个名义修理一下胡禄,同样作为华侨,洪门还和天朝有着密切的联系,自然不会下狠手,不过适当的显露威严也是必要的,毕竟洪门立足灯塔国也不容易。

然而,事情都发展实在是出乎司徒信的意料,谁能想到三十分钟前还只是个弱鸡的胡禄,短短的三十分钟就像开了挂一样,经验值噌噌噌的往上涨。

最不可思议的是,这小子足足挨了自己的拳头三十分钟,少说也被打中了几百下,却还像个没事人一样,虽然说他并没有使出全力,但是也由最开始的三分力提高到了五成。

他司徒信可是洪门里出了名的拳头大,一拳打死一头牛的事也没少干,五成力,不说筋断骨折,也至少鼻青脸肿,起码养上三五天了,可没想到这小子居然还是生龙活虎的。

光凭借这身子骨,虽然年纪大了点,但是也不失为一个练武的好材料,想到这,司徒信不经有些后悔刚才没有直接收下这个徒弟,现在反倒不可再提,不然有失洪门颜面。

“你的洪拳是哪里学来的?”司徒信已经收手,看见胡禄似乎有些不甘心,微微一笑,很是随意的问道。

“哦,小时候跟着隔壁家的老头学过一些把式,不过老头没几年就去了,没人督促也就没坚持下来,不过我这人记性好,老头教的动作都还记得,反正是要挨揍的,不如试试老头教的有没有用。”

作为常年混迹起点的扑街作者,像这样的瞎话,胡禄是张口就来,都不带动脑子的。

“这样啊!”

司徒信随意应了一声,便没有继续深究,一来,是因为洪拳并不是什么独门拳法,甚至可以说是全世界流传的最广的拳法了;二来,难不成真的说胡禄是在和他对打中学会的洪拳,别说说司徒信了,就是在场围观的人都不会去相信这么荒唐的事情。

光是看看就会了,那天赋得是有多变态,难不成还真是个百年难得一见的武学奇才,别逗了,这又不是在写小说,这么离谱怎么会有人相信。

“看来小兄弟天赋很不错,难怪会有人主动教你学武,既然捡起来了,就不要放下了,多一分实力,也更容易在哥谭生存下去,对了,不知道小兄弟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洪门呢?”

兴许是起了爱才之心,司徒信在夸赞了胡禄一番之后,提出要让他加入洪门。

胡禄可不是那些龙傲天小说里的脑残主角,只要是得罪自己的就一概划为敌人,这不是霸气,这是傻气,都说多个朋友多条路,更何况是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虽然说防人之心不可无,但是也要看对象啊,难不成人一个洪门大佬,还跟你一个小角色耍心眼,真当大佬是大白菜啊!

所以胡禄并没有脑残的一口回绝,在人家的地盘上,还是互相尊重比较好,更何况双方也没有什么大矛盾,只不过是菜贵了一点而已,胡禄又不是没钱,只不过不喜欢被当肥羊宰而已。

即便自己挨了一顿打,但是胡禄觉得这顿打挨得值,洪拳高手亲自指点,这是一般人能享受到的待遇吗?真的有能享受到的,不是自己人,就是死人了。

而且,就胡禄的情况来说,有了千里眼和顺风耳可以起到警示作用,铜皮铁骨让他不用担心偷袭受伤,在其它的能力还没出现之前,学会洪拳,正好能把他的优势发挥出来。

第十六章 收割情丝的计划

不过,虽然说洪门伸出了橄榄枝,但是就司徒信的意思来看,只是想让自己加入洪门,洪门这样一个庞大的组织,就算加入了也只是一个小角色,还要受到限制,对自己的发展可能会有些阻碍。

深思熟虑了一番之后,胡禄开口道:“呵呵,谢谢大佬抬爱,不过我并不想在这里久留,可能过几天就要回国也说不定,就不厚脸皮占着茅坑不拉屎了!”

胡禄推辞了司徒信的好意,他也已经有了自己的计划,区区一个洪门,不足以让他修改自己的目的。

洪门大佬保住了面子,胡禄也省了饭钱,虽然挨了顿揍,但是收获也不小,胡禄也就不打算再久留,告了声罪,便转身离去。

……

走出饭店,外面依旧是车来人往,并没有人在围观,似乎饭店里就是一个独立的小天地,将饭店和外面的世界隔绝了开来。

胡禄,抬头看了看阴云密布的天空,果然如同原作里面形容的一样,哥谭的天空是看不见太阳的,黑压压的乌云中,似乎有白光闪过,看样子可能会要下雨。

都说下雨天和巧克力更配,不过,在哥谭,估计更配的应该是犯罪。

走出唐人街,胡禄闲的无聊在街上闲逛,他平时不是宅在家里更新小说,就是出门收集素材,这一下子不用关心小说写的怎么样,也不用费心去收集素材了,胡禄还真不知道自己还能够做些什么。

说起来他还是一个黑户,真要说去找份工作什么的,没有身份证明,也只能打一打黑工,辛辛苦苦一整天估计也就给个几十块,而且还容易被坑。

比如遇上人贩子或者倒卖器官之类的,像他这样没有身份证明的人是最受那些家伙的欢迎的,因为就算弄死了,往海里一人就再也没人知道有过这么一个人。

胡禄曾经看过的电视剧《哥谭》,就曾经出现过这样的情节,人贩子以慈善的名义请游荡在街边的孤儿吃东西,其实食物里已经下了麻醉药,吃了就睡,然后就被他们轻松的绑走。

而这些都是无家可归的孤儿,根本没有人在乎他们过的怎么样,如果不是有一次行动中人贩子误杀了一个人,而导致其中一个小鬼逃走,在惊慌失措中误打误撞地遇上了警察,真的是被抓光了都不会引起人的注意。

胡禄不知道自己的铜皮铁骨对药物会不会有抗性,不过动画里葫芦娃也曾经喝了黑水吃坏肚子,所以一切还是要小心为妙,哥谭这个地方实在是太危险了。

不管是做什么都好,无外乎天时地利人和。孙子也曾经说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天时这个不好掌控,而生活在现代都市,天时也并不是那么的重要,胡禄也只有一个人,人和也就不那么重要了,所以剩下的地利反倒是成了关键。所谓地利,就是地形上的优势。

想了解这个,光靠地图是没用的,于是乎胡禄坐上了环城公交,目的就是先好好了解一下哥谭的地形,为他的计划做准备。

花了整整三天时间,胡禄将哥谭的每个区域都走了一遍,将哥谭的地形都记在了心理,这样以后跑路就不怕跑进死胡同了。

一切都准备就绪,胡禄的收割情丝的计划也可以开始实行了。

其实,与其说是计划,倒不如说是阴招更合适,作为五年吃鸡,三年伏地的老阴逼,胡禄在知晓自己的能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打算。

就是想偷袭四眼“弱鸡”一样,选择好目标和地点,将目标一个个的放翻,这样既能收获金钱,又能收获除了红色之外剩余的六种情丝,简直是一本万利。

而且,只要把目标锁定在那些不法分子身上,胡禄也不用担心自己会被发现,再说了,他一个黑户,还是天降的,不进行地毯式搜寻,谁能找到他。

所以,胡禄现在要做的,就是准备一身衣服,好好的把自己包裹起来,不要被人看见正脸,就完美了。

在跟一个白人大妈讨价还价了一番之后,胡禄付了三千灯塔币,在哥谭大学的附近租了一间廉价房作为自己的落脚点。

看着绿油油的钞票被大妈塞入自己的口袋,胡禄不禁一阵唏嘘,明明标价的一千五一月的房子在得知胡禄没有身份证明之后,硬生生的涨到了三千,果然大妈就是大妈,不管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战斗力都一样的彪悍。

因为最近购置了不少东西,这三千块已经是胡禄所剩财产的一半了,交给大妈之后,他身上只剩下了最后的三千块了,如果什么都不干,这三千块也就足够他用到月底。

当然啦,能够有这样大手大脚的花钱,胡禄当然不是没有底气的,他早就已经计划好了,白天休息,晚上则去寻找目标,专门挑那些有钱又黑心的下手,为民除害,劫富济贫。

……

夜幕降临,月黑风高,正是下手的好时机,胡禄锁好门出来,骑上了来源不明的改装摩托车,直奔位于东区的犯罪巷。

说到犯罪巷,其实他还有另一个名字,叫做“公园街”,因为老爷的父母就是在这里被枪杀的,所以,这里渐渐的就变成了众人口中的犯罪巷,至于原本的“公园街”则被人悄然遗忘。

在这里,到处充斥着暴力、色情,穿着暴露的女郎站在街边挑逗着路人;拼命往自己嘴里灌酒最后倒在路边的醉汉;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的暴力分子,这些在这里可以说是随处可见。

胡禄寻找着合适的酒吧的这么一会,上述的情景就看见了好几次,这里连巡逻的警车都不会经过,简直堪称无法无天。

当然,这些和胡禄一点关系都没有,他来这里是寻找下手的目标的,适合作为目标的人,当然不会混迹在街头,所以,胡禄找到了一家看上去比较豪华的酒吧走了进去,想在里面找到一个合适的目标。

第十七章 酒吧

一迈进酒吧的大门,胡禄便感觉到一股子淫靡的气息。

一个个衣着暴露的男女在中间的舞池群魔乱舞,周围灯光昏暗的角落里,则是特别设置的卡座,落座着三五成群的男男女女,在那里喝酒划拳。

舞池的正中,是一个刚出平地一米左右的平台,平台的正中则竖立着一根钢管,数盏射灯将平台打的是灯火通明,和周围的昏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仅仅如此的话,胡禄也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没穿越之前,他也是酒吧的常客,虽然说去的都是比较高档的酒吧,但是酒吧这种地方,其实都是大同小异。

只不过,这里的酒吧实在有些出乎胡禄意料,他以前倒是听说过,有些国外的酒吧非常的混乱,但那也只是听说,没想到现在倒是亲眼见证了。

虽然酒吧的灯光昏暗,视线不佳,但是这难不倒胡禄,在他的千里眼下,酒吧其实如同白昼,所以,那些以为在隐蔽的角落就不会引人注意的男女其实是直接在胡禄的眼前上演了现场*****。

胡禄仔细观察了一下,随后点点头,自言自语道:“果然,像哥们这样十八厘米的,在老外里面也是少有的。拥有三个180了的我明明已经是人生赢家了,为什么偏偏就穿越了呢!”

“难道是老天爷嫉妒本座实在是太完美了,所以才让本座穿越重新来过,再一次成为一个完美的男人!唉,想本座这样完美的男人,就算是换一个世界,也会像黑夜中的萤火虫一样,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

陶醉在自己的世界中的胡禄,无视了那些现场直播,径直走到吧台,要了一杯drymartine,背对着吧台,一边品酒,一边寻找着目标。

“嘿,帅哥,一个人吗?”就在胡禄寻找着目标的时候,一个穿着暴露的白人女子在他身边坐下,媚眼如丝的对他说道。

胡禄看了她一眼,便扭头继续寻找目标。

“喂,帅哥,不请我喝一杯吗?”女子似乎不死心,继续追问胡禄道。

“唉,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为什么本座偏偏就这么帅呢,想低调一点都不行。”

胡禄看了看酒杯中倒映出的自己,不由得感叹道,不过现在还不是泡妞的时候,更何况,这个妞实在是不符合胡禄的品味,虽然身材很好,衣着也很有品味,但是浓妆艳抹,脸上都不知道扑了多少粉,即是如此,胡禄依然能看到对方粗大的毛孔,不由得为自己眼力太好而悲哀。

“美女,请你喝一杯没问题,不过,陪你喝一杯就算了!”胡禄言词含糊的拒绝道。

“哦,为什么呢?难道我不漂亮吗?”胡禄的拒绝没有让女子退缩,反而更引起了女子的兴趣,整个人都快要贴上来了。

“漂亮是漂亮,但是,我更喜欢金发女郎。”看着女子一头棕色的头发,胡禄随意寻了个理由拒绝道。

“……”

看到胡禄拒绝的如此干脆,女子也不在自讨没趣,端了酒保调好的酒就离开了酒吧,继续去寻找新的目标,胡禄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继续寻找着自己的目标。

“吼偶吼偶吼偶……”

就在这时,胡禄听到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声,把整个酒吧的嘈杂声都盖了过去,随后,只见数盏射灯照在了胡禄刚刚看到的舞池中间的平台上,把那里照的灯火通明。

紧接着,一个身材高挑,凹凸有致,穿着火辣的衣服的白人女子,甩着一头棕色的大波浪,依靠着钢管,妖娆的扭动着自己曼妙的身姿。

“哦,有意思,没想到这样不入流的小酒吧,也会有这样的高级的钢管舞女郎!”

随着国内风气渐渐的转变,钢管舞也不再被认为是下流低俗,所以胡禄在国内的时候也曾经看过很多次,但是,怎么说呢,在欣赏了一会之后,胡禄表示,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精彩的钢管舞。

只见那棕发女郎,抱着钢管,忽上忽下,各种高难度的动作在她的身上就好像不存在难度一样,在她身上,没有寻常外国女人的粗线条,柔软,娇媚,狂野,才是她的本质。

棕发女郎在台上约莫跳了二十分钟,将台下围观的男人撩拨的不要不要的,就连胡禄,一时间也看的入迷了,直到她下台休息,方才回过神来。

紧接着,就是另一些钢管舞女郎的表演,但是和刚刚的棕发女郎比起来,全都落入了下乘,音乐响起的瞬间,就看见一群大汉在那里喝倒彩,起哄要刚才的棕发女郎再出来。

不过,这些人虽然在起哄,但是却没有人真的敢上台赶人,要么就是酒吧后台不好惹,要么就是棕发女郎还会上台,当然,或许两中可能同时具备。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棕发女郎再次出现在高台上,向大家展现她曼妙的物资,再一次的把酒吧里的气氛推向高潮。

棕发女郎的出现,也给了胡禄一个机会,一个找到合适的目标的机会。

首先,他可以排除掉围在高台旁边的那些人,一个个眼中只有欲望,就像没见过女人一样,这样的人,肯定混的不怎么样,对他们下手,所得到的的收获恐怕还不够胡禄的油费。

其次,那些卡座里盯着高台看的年轻小伙子也可以排除,像这样的小伙子,八成都是来酒吧找刺激的,或许还是些未成年,他们身上的家底,比高台周围的那些多不到哪去。

观察了一阵子之后,胡禄的目标锁定在了一个一身黑西装的家伙身上,没有什么特殊原因,胡禄也看不出他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毕竟他不是警察,更不喜欢推理,所以根本判断不出他是什么人。

之所以把他确定为目标,是因为胡禄听到他和酒吧里的人进行了py交易,就在刚才,那个黑西装将一包不知道啥东西的东西交给了一个酒吧服务员,然后就一直一脸淫笑的看着舞台上的棕发女郎。

胡禄注意到他的时候,是他正在和酒保进行py交易的时候,再想去听他们说什么,已经错过了,所以并不知道他在策划什么,不过,不要紧,这并不妨碍胡禄将他列为目标。

第十八章 猫女

胡禄用自己的良心保证,他完全是因为看不惯这些人,就喜欢玩一些下三滥的手段,背后伤人,简直就是小人行径。

作为红旗下成长的四有五好青年,胡禄觉得自己有必要好好教育教育他们,让他们明确知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会做一个好人。

没错,胡禄就是这么想得,绝对不是因为他面前的箱子里装满了钱。

千里眼,除了远观千里之外,还有透视的能力,不然,前面有堵墙,岂不就被挡住了实现,那这也太配不上神通二字了,所以,在胡禄的眼里,穿不穿衣服其实没区别,只要他想,就连肚子里装的啥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整整一箱子的灯塔币,看样子少说也有好几百万,这一票要是干成了,胡禄觉得自己还没出山就可以收山了。

胡禄猜想,黑西装应该是来酒吧办事的,估计应该是du品之类的,不然也不会随身带着这么多的现金。

“他就不怕被人打劫吗?一个人就敢拿这么多钱到处晃”,胡禄阴险的想到。

不管怎么说,胡禄已经绝定就将这人作为自己下手的目标了,所以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他,不过,在一间酒吧里死死的盯着一个男人看,要不是中间隔着很多人的话,八成是要被人误认为是个gay了。

“塞琳娜,塞琳娜,塞琳娜……”

酒吧里的气氛随着钢管舞女郎的出现越来的越活跃,在棕发女郎又跳完一次舞蹈想要退场的时候,围绕着高台边上的人群中,响起了返场的欢呼声。

“wow,看来这个妹子很受欢迎啊!”胡禄一口干掉了端了许久的酒,看向了虽然被安可,但仍消失在后台的妹子,“话说,这给妹子叫塞琳娜吗,这名字怎么听着有点耳熟?”

作为一个天朝人,胡禄的交际圈仅限于国内,不管是生活中还是网络上,他确信自己不认识名叫塞琳娜的女人,既然是在哥谭,又觉得名字耳熟,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

这个名字是dc里面出现过的人物,而且还是非常出名的那种,不然,以胡禄那有限的了解,不可能会觉得耳熟,不是dc里的女英雄,就是女反派。

不过,dc里的女反派多数都有着非常明显的标志,比如胡禄穿越前勾搭的妹子,就是cosdc宇宙里的小丑女哈莉奎茵,而她的特征,就是带有二次元萌属性的,红蓝相间的双马尾。

又比如,哈莉奎茵的甩了小丑之后的百合对象,毒滕女,一个有着绿色皮肤的环保大使,人外娘,萌属性简直爆表。

而眼前的这个女人,除了一头棕色的大波浪外,也只有一个曼妙的身材比较显眼,但是,这算不上什么特征,二次元里的女人还有身材不好的吗?

照这么看来,这个女人应该不是那些女反派,作为一个反派,在这里跳钢管舞而不去搞破坏也太low了一点,那么很明显,这应该是dc宇宙里的女英雄了。

那么,排除掉一些具有标志性特征的女英雄,剩下的也没多少个了,出现在哥谭,混迹于酒吧等下九流的场所,似乎符合这个条件的,也只有出身贫寒的猫女了。

是了,塞琳娜,初代猫女似乎就叫做塞琳娜,塞琳娜·凯尔,和蝙蝠侠韦恩老爷相爱相杀半个世纪,最后真正意义上成为了韦恩家族的女主人的一个传奇女子。

“这么说,这个女人很有可能就是老爷的老情人猫女咯!”胡禄看着在后台换衣服的塞琳娜,暗自嘟囔道,“啧啧啧,难怪能把苦行僧一样的老爷迷得五迷三道的,这小蛮腰,真是完美。”

“咳咳,差点忘了,今天是来办正事的,英雄什么的,还是离远点比较好,保不齐那天就被连累了,这个世界的黑帮反派可没有祸不及妻儿的说法。”

欣赏了一会美景,胡禄猛然间想起了自己的目的,连忙看向黑西装所在的方向,果然,温柔乡就是英雄冢,黑西装已经不见了,和他一起不见的还有那一大箱子钱。

“卧槽,果然是红颜祸水!不过是看了两眼,就损失惨重,难怪最终花落老爷家的,也只有老爷这样的钞能力拥有着才能养的起了。”

胡禄暗自吐槽,同时一双眼睛四下开始寻找黑西装的踪迹,视线离开的时间前后还不到五分钟,相信黑西装没有那么快走远的。

果不其然,在酒吧的后巷,胡禄再一次看见了黑西装的踪迹,只见这时候的他似乎在和什么人进行着交易,两个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手中一模一样的箱子进行了一次互换。

“原来黑西装是个买家啊!”看见这一幕,胡禄心中暗道,刚刚看见黑西装和酒保进行py交易,还以为他是来出货收钱之类的,没想到原来是来买的,看见钱不在他的手上,胡禄瞬间对他失去了兴趣。

倒是收钱交货的那个人,引起了胡禄的注意,顺便看了一眼,胡禄发现黑西装买的东西是一包包白色粉末,看样子八成就是du品了,箱子里装了不下二十包,每一包都大约有巴掌大小,装的鼓鼓囊囊的,看样子有不少。

这倒让胡禄觉得奇怪了,假如一包里面有一公斤的话,这里少说也有二十公斤,du品这玩意通常是按克卖的,二十公斤,已经是非常大的量了,像这样大的量,为什么只有两个人私下进行交易呢?

就算哥谭是黑社会的天下,也应该没有大胆到两个人就进行如此大量的du品交易吧,不怕被人黑吃黑吗?还是说,他们自己就是前面的那个黑呢?

看着两人的交易已经接近尾声,胡禄不再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就算是黑吃黑,也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他只需要情丝,还有钱,至于其它的,关他屁事。

看见两人即将分开,胡禄也连忙起身跟上,没走几步,就看见黑西装从后面返回到酒吧前面,优哉游哉的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继续喝酒了。

看了看他的箱子,确认里面已经是一包包白色粉末状的东西后,胡禄便不在理会他,盯着和黑西装交易的男子就跟了上去。

第十九章 初见蝙蝠侠

出了酒吧之后,胡禄隔着一条街跟踪着那个与黑西装交易的男人,完全不担心对方会发现自己,毕竟谁能想到世界上还有能够透视的人呢!

走过了几个转角,那个男人便转入了路边上的小巷子里,不知道他是不是做贼心虚,专门挑一些幽暗的角落走,这反倒帮了胡禄的忙,本来还担心他一直走在大街上,没地方可以下手。

看见对方转进小巷子里,胡禄立刻仔细观看起了这附近的地形,寻找着合适的埋伏地点,同时也不忘注意拿钱的男人的动向,以便及时作出修正。

此时,夜色渐渐加深,街上的行人也已经越来越少,灯塔国可不像是国内,半夜一两点了街上还有有人上街吃宵夜,夜生活无比丰富。

在灯塔国,因为枪支泛滥的缘故,晚上很少有人会出门,再加上这里又是哥谭,夜晚出行更加的危险,君不见,蝙蝠侠的父母可是光天化日就被人枪杀了,更别说是晚上了。

这倒是给了胡禄一个方便,不用担心在街上飚车会撞到人了。

由于担心拿着钱箱的男子会借助其它的交通工具潜逃,所以胡禄并没有纠结太久,找到一个适合埋伏的地方后,将车停在不远的停车场里后,迅速赶往选定的地点。

拿着钱箱的男子选定的路线只有一条路,不过有好几个转角,这让胡禄敲闷棍有了很合适的地点,胡禄特意选在了小巷出口的前面一个拐角处。

其一,因为这里有个方便躲藏的角落;其二,就是出口那里停着一辆车,胡禄觉得可能是拿钱的男子准备来逃走的工具,而且那里也没有什么能够躲藏的地方,所以胡禄没有在那里埋伏。

和上次偷袭四眼“弱鸡”的时候一样,胡禄躲藏好自己之后就一直在观察拿着钱箱的男人,一切都如他所料,拿钱箱的男子一路警惕的顺着这条路走过来。

禄缩了缩身子,把自己藏的更加隐秘,确保自己不会被发现。

等了一会,拿钱箱的男人就慢慢走了过来,他走的很慢,似乎并不着急,而且他非常的警惕,每走一步,都要四下张望一下,确认情况之后才会走下一步。

“靠,这货做了什么亏心事啊,走个路都怕成这样,干嘛不走快点,磨磨唧唧的。”暗骂一声,胡禄继续关注着这个男人,盘算着等下应该如何出手,才能够雷霆一击,一击即中。

先把人打晕,然后再拿钱走人,等到对方发现那么一箱子钱没了,一定能产生大量的情丝,到时候本座就赚翻了,一想到这个,胡禄就觉得有些暗爽。

等待是时间是漫长的,不过巷子再长,也有走出头的时候,终于,拿着钱箱的男子拐进了胡禄所在的小巷,站在巷口四下张望一番之后,男子终于走了进来。

“妈蛋,终于来了。”暗骂一声,胡禄紧了紧自己手中板砖,其实他本来想用棒球棍的,不过后来觉得那玩意不太好藏,还是板砖好,小巧玲珑,便于隐藏。

悄咪咪的摸出躲藏的地方,胡禄举起板砖,冲着拿着钱箱的男人的后脑就要一板砖拍下去,然而,就在这时,惊变发生了。

只见这个男人忽然间紧紧的抱住了钱箱,一脸惊恐的看着前方,似乎前面有着非常恐怖的东西,“你,你,你……”。

“卧槽,不对啊,我都还没下手,这家伙为什么怕成这个样子!难道见鬼了,算了,不管了,趁他没注意,先下手为强!”

胡禄对准拿着钱箱的男子,顺手就是一手一板砖下去,砖头的威力还是很大的,不愧是七种武器之首,在板砖和男子的头部接触的一瞬间,男子顿时白眼一翻,回头看了胡禄一眼,软到在地。

“妈蛋,磨磨唧唧的,浪费老子时间。”顺手扔掉手里的砖头,胡禄上前两步,捡起了钱箱,就要离去。

然而,当胡禄抬头看向巷口的时候,只见巷口微弱的光芒下,出现了一个人影,“难道真见鬼了!”胡禄暗自吐槽一句,定睛一看,顿时心中也是一惊。

只见昏暗的巷口,矗立着一个高大的身影,一身黑色的紧身衣甲,头戴黑色的面罩,只露出双眼和嘴,背后一袭黑色的披风在夜晚的微风中嗖嗖抖动,最重要的是,他的胸口,黄色的椭圆中心有着一个黑色蝙蝠标志。

虽然灯光昏暗,但是一切在胡禄看来,都是那么的清晰,是以,胡禄一眼就认出了眼前的这个男人,正式大名鼎鼎的哥谭黑暗骑士,哥谭最后的一条底线,蝙蝠侠。

不过今天的蝙蝠侠看上去似乎和平时有些不一样,胡禄可以清晰的看见,他的手上,似乎拿着一个箱子,这个箱子,看上去还有些眼熟。

胡禄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刚刚到手的箱子,和蝙蝠侠手中的一模一样,再看见蝙蝠侠手中的箱子里那一包包白色的粉末,正是倒在地上的这个男子交易给黑西装的箱子没跑了。

“妈蛋,这俩家伙居然被蝙蝠侠给盯上了,靠,出师不利啊!”转念一想,胡禄就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事情应该是这样子的,被胡禄打晕的家伙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批du品,但是又不敢明目张胆的在哥谭出手,所以偷偷摸摸的联络了一个愿意买他手里的货的家伙。

怕交易的情报泄露出去,所以双方都没有声张,而是偷偷摸摸的进行交易,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这么大量的du品交易居然只有两个人行动这个情况。

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俩家伙自以为瞒天过海,没想到却被无孔不入的蝙蝠侠给盯上了,虽然不知道这家伙是怎么发现的,不过蝙蝠侠总是会在这种时候出现,不是吗?

好巧不巧,胡禄也盯上了这俩家伙,当然,他是为了钱和情丝,世界就是由这样那样的巧合构成的,胡禄在这边埋伏,另一边,蝙蝠侠就以雷霆之势干掉了黑西装,然后拿走了他的du品,然后赶来收拾被胡禄盯上的这个家伙。

而胡禄磨磨蹭蹭的一直没有下手,正好给了蝙蝠侠时间,于是,两人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撞车了。

第二十章 初战蝙蝠侠

“卧槽,哥谭很小吗?为什么本座第一次下手,emmmm,第一次正式下手就偏偏遇上了这个家伙,得想想办法蒙混过关才行。”

确认了来人是谁,胡禄不由得暗骂一声,脑子飞快的转了起来,想着脱身的办法,虽然说自己身兼数种神通,但是胡禄并不认为现在的自己,会是学成归来的黑暗骑士的对手。

“这家伙离我这么远,应该没看清楚我在干嘛吧,要不趁现在赶紧跑,没错,反正蝙蝠侠也没有夜视的能力,这么黑,他也看不见我是谁,只要跑了他也找不到我!”

胡禄打定主意,立刻拔腿就往反方向跑。

然而,他的如意算盘似乎是打错了,转过拐角没跑几步,巷口就又一次出现了那个令哥谭的反派们都未知战栗的身影。

二话不说,胡禄立马往回跑,想要从刚才的那个巷口出去,正好他的车子也停在了那附近。

“快一点,再快一点……”

胡禄心中默念,小巷的出口并没有出现那个让人畏惧的身影,只要在蝙蝠侠出现之前跑出去,就能够避免和他发生冲突,虽然这俩家伙不是什么好人,但是按照法律来看,胡禄也没在做好事,即便哥谭的法律就是个摆设。

照这么看来,胡禄很有可能被当作是同伙,或者抢劫犯,一同被打断手脚扔到哥谭警察局的门口,然后被那些不知道到底是警察还是黑社会的家伙拿去领功,最后被关进黑门监狱,也许,被关进阿卡姆疯人院也说不定。

一想到这个结果,胡禄顿时一战肝颤,曾经他可没少在网上讨论关于监狱里捡肥皂的事情,他可不想自己进去体验一下,这种好事,还是留给其它人吧!

“就要到了,只要跑出去就搞定了!”看着渐渐接近的巷口,胡禄心中暗自窃喜。

然而,就在胡禄满怀期待的即将他踏出巷口的时候,那道黑色的身影再一次的出现在巷口,黑色的披风在夜风中抖动,黑色的面罩下,一双蓝色眼睛清晰可见,透露出冰冷的目光。

蝙蝠侠的出现,胡禄瞬间停下了脚步,心中暗道可惜,明明只差几步就跑出去了,就差几步,现在当着蝙蝠侠的面,胡禄不认为自己还有跑出去的机会。

“嗨,晚上好啊!哥们!”胡禄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冲着蝙蝠侠打招呼道,“今晚月色不错,你也睡不着出来散步吗?哈哈,虽然很抱歉,但是我已经散完步了,不能陪你了,实在是太可惜了。”

一边说着,胡禄一边向小巷子外面走去,就好像刚刚那个对蝙蝠侠避之不及的根本不是他一样。

胡禄演的很像,就好像真的出来散步一样,若无其事的,面对蝙蝠侠也好像面对普通人一样,简直演技炸裂,一般人可能真的会被他骗过去,妥妥的奥斯卡小金人的主。

然而,蝙蝠侠是谁,那是一般人吗?一双冰冷的眸子盯着胡禄,仿佛要把他看透了一般。

“你,是谁?”

直接无视了胡禄的独角戏,蝙蝠侠开口了,冰冷的声线在胡禄的耳边响起,仿佛没有任何的情感。

“我,我只是一个散步的,路过,纯属路过,里面躺着的人和我没有任何的关系,他的箱子也不是我拿的,呸!妈蛋,说顺嘴了!”

胡禄呸了一口,心中暗骂自己嘴太快,难怪古人常说言多必失。

“箱子,难道你是来打劫的?洪门不是说会约束好哥谭的华人吗?难道只是在应付我?”蝙蝠侠看了一眼胡禄藏在身后的箱子,瞬间就想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而他的喃喃自语中,也透露出了一个大消息,没想到哥谭洪门居然和蝙蝠侠有合作。

说来也是,作为灯塔国第一的华人势力,洪门一旦有所动作,连世界都要抖三抖,什么法尔科内黑手党,猫头鹰法庭,纯粹就是跳梁小丑。

蝙蝠侠和洪门合作,也应该是意料之中,不然难以解释,哥谭这样一个罪恶之都,活跃的超级罪犯里面却没有华裔的身影,就算有,也只是个别的。

“呵呵,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啊,我是来旅游的,真的只是路过这里而已,箱子里装的是我的衣服,我正在找旅馆呢!”

胡禄还在心存侥幸,强行辩解道。

“你觉得,我会相信吗?”蝙蝠侠冷笑一声,反问道。

“你看我这么真诚的眼神,就知道我说的都是实话了!”作为一个长期混迹网络的老书虫,同时也是写了n本书的扑街作家,睁着眼说瞎话那是本能。

胡禄的眼睛不是很大,但是也不小,布灵布灵的扑闪着,看上去真的满是真诚,只不过,他找错了忽悠的对象,蝙蝠侠要是好忽悠,那就不是哥谭黑暗骑士了。

“呵呵,这些话就不用对我说了,你还是留着和警察局的警官说吧!”冷笑一声,蝙蝠侠不在和胡禄扯淡,伸手就要去抓他。

“本座就知道会这样。”看着蝙蝠侠抓过来的大手,胡禄暗骂一声,后退数步避开,开玩笑,真要被抓到,还不直接被警局的家伙送进监狱捡肥皂。

“嗯(第二声)!”对于胡禄能够避开自己的手,蝙蝠侠有些疑惑,自己的出手速度他是知道的,虽然没有用全力,但是也不是一般的小毛贼能够避开的。

作为世界顶级的格斗大师,蝙蝠侠瞬间就看出了胡禄躲开自己的这几步是出自洪拳中的步伐,心中更是疑惑,难道这家伙真的是洪门的人,洪门是要撕毁和自己的约定吗?

蝙蝠侠心中一凛,要是洪门真的翻脸的话,他会多很多的麻烦,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还是先把对方抓住,再联系洪门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心中打定了注意,蝙蝠侠便不再留手,随手将手中装满白粉的箱子扔在一边,空出双手全力向胡禄攻去。

“尼玛,这回可真的是撞枪口上了,老子怎么这么点背,穿越了还是非酋,一出门就碰见蝙蝠侠!”心中暗骂不已,但是手上可不敢慢。

学着电影里的成龙大哥,顺手就将手里的箱子当成了武器砸向蝙蝠侠,趁着他躲避的瞬间,胡禄先下手为强,一记工字伏虎拳里的进步冲拳打向蝙蝠侠。

第二十一章 我只是在热身!

看着飞过来的箱子,蝙蝠侠顺势一闪,避开了它,随后就看见胡禄一记直拳攻了过来。

蝙蝠侠顺手隔开了这一记直拳,抡起自己沙包一样大的拳头就要反击,就在这时,只听胡禄一声大喊:“等一下!”

拳头在胡禄的面前停下了,离胡禄的脸就差那么零点零一公分,差一点,就差那么一点点,胡禄就被直接ko了,也多亏他遇到的是蝙蝠侠,不然,谁会在打架的时候,说停就停,而且喊停的还是敌人。

“这里太窄了,不能发挥我的实力,对我不公平,我提议,我们到外面的马路上再来较量一番,到时候不管是输是赢,任凭处置。”

胡禄义正严词的说道,那副大义凛然的样子,说的就跟真的一样,然后,蝙蝠侠同意了。

是的,他居然同意了,不知道是不是对自己太过自信,还是对胡禄太过轻视,总之,他真的答应了胡禄的提议,收回了自己拳头,率先走出了小巷。

看见这一幕,胡禄眼前一亮,蹑手蹑脚的捡起自己刚刚扔出去的箱子,跟在蝙蝠侠身后走出小巷。而就在走出小巷的瞬间,他拔腿就跑。

都说写网文的心都脏,尤其是写历史文的,没想到胡禄这个写二次元的也好不到哪里去,面对正义的蝙蝠侠还耍这样的小手段。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当实力悬殊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再多的阴谋诡计也弥补不了其中的差距,胡禄没跑出五十米,他的面前再一次的出现了那个披风飘身影。

“你,是打算逃跑吗?”蝙蝠侠低沉的声音在胡禄的耳边响起,胡禄的奔跑的身躯瞬间僵硬了。

“谁,谁说的,这是诽谤,红果果的诽谤,我是那种打不过就跑的人吗?再说了,谁说我一定打不过你了,我,我只是在热身而已!没有热身的战斗是没有灵魂的,我,和你,蝙蝠侠,论剑哥谭,所以这将是一场载入史册的战斗。我不能让这场战斗留下一点暇疵。所以,你现在旁边等一会,等我热完身再和你决一高下。当然,如果你不介意,也可以和我一起热身。”

说着,胡禄僵硬的四肢再一次活动了起来,“ebaby,跟我一起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二二三四五六七八伴……”,伴随着胡禄自行配音的bgm,他做起了浸淫了数十年的第八套广播体操。

蝙蝠侠:“……”

胡禄在那边耍宝一样的做着广播体操,蝙蝠侠就在一旁静静的看着,居然也不出手打扰他,直到他做完为止。

见状,胡禄不由得暗道,“这蝙蝠侠也太不按规矩来了,这种时候他不是应该怒斥一声‘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然后拂袖离去吗?”

好吧,胡禄这纯粹是在做梦,约莫十分钟后,被胡禄拿来热身的广播体操最终还是做完了,大庭广众之下,一个人在那里做着广播体操,还自带伴奏,胡禄真的是一点节操都没有了。

然而,无论他怎么拖延,最终还是要直面蝙蝠侠,眼见避无可避,胡禄也学着司徒信的样子,摆好了架势,要和蝙蝠侠大干一场。

“哈,哈,哈,哈……”

伴随着洪拳独特的呼喝声,胡禄施展起了工字伏虎拳这套自带bgm的拳法,全力向蝙蝠侠攻去。洪拳招式大开大合,讲究的就是一往无前,有进无退,是以,胡禄的主动进攻,竟让他和蝙蝠侠打了个不相上下,有来有回。

细数胡禄从小到大所有的打架经历,加起来都不会超过一只手,还包括了白天和洪门大佬司徒信的那一场。

可以说,在遇到司徒信之前,胡禄根本不会打架,更别说武术了,他唯一会做的,就是伸出他的拳头,然后和对方比谁更抗揍,这也是大多数普通人的打架方式。

也多亏了今天遇到司徒信,在他的喂招下,胡禄学会了人生中第一套拳法,因此,在面对蝙蝠侠的是,不用再挥舞着自己的王八拳,然后冲上去和对方比谁更耐揍。

但是,即便如此,胡禄也只是由一个普通人,变成了会一点武术的普通人,在面对蝙蝠侠这样的顶级格斗大师的时候,他所能做的,就是不断进攻,因为只有这样,他才不会被秒杀。

事实上,他也确实是这样子做的,工字伏虎拳施展开来,大气磅礴,如同猛虎下山,再配上出招时的呼喝声,形成了自带的bgm,一招一式都如同猛虎出笼,威风凛凛。

或许是灵气的作用吧,胡禄的体质比之穿越前有了很大的增强,虽然只是短短的两三天,但是却不输于那些常年锻炼的肌肉男了,伴随着洪拳的发力出手,拳脚势大力沉,一时间,蝙蝠侠看似只能招架,根本无还手之力。

但是,有一种错觉叫“我能赢”,虽然胡禄看似占据上风,一招一式都将蝙蝠侠逼退,让他无法近身,但事实上,在胡禄用出洪拳的时候,蝙蝠侠心中更是将他和洪门划上了等号,顾忌于洪门的势力,他跟本没有全力出手。

然而,即便蝙蝠侠没有全力出手,他的防守还是做的滴水不漏,洪拳讲究大开大合,一招一式都是全力进攻,讲究在最快的时间内击垮对手,因此,如果在短时间内无法击溃对方,洪拳后继无力的缺点就暴露了出来。

当然,作为流传了数百年的洪拳不可能放着这样的缺点不管,如果真是这样,那洪拳早就消失在历史潮流中了。洪拳刚猛有余,后劲不足,这指的是因为洪拳中的工字伏虎拳,它的招式大开大合,所以在速度上就有些差强人意,因此,洪拳中就有了更加高深的虎鹤双形拳。

看见胡禄以洪拳对敌,蝙蝠侠一开始就采取了防御姿态,见招拆招,待胡禄一套工字伏虎拳下来,可是耗费了不少气力,但是蝙蝠侠仍跟个没事人一样,面无表情的看着胡禄,等待他的下一步动作。

第二十二章 陪练

“被小看了,绝对是被小看了!”看着蝙蝠侠一脸平静(带着面具你是这么看出来的?)的样子,胡禄心中很是郁闷。

虽然说蝙蝠侠是大众偶像,胡禄曾经也很喜欢,但是不代表胡禄喜欢被人小看,不然的话,他也不会一扑再扑之下,依然坚持创作了,不就是想作出点成绩吗,否则就只能回家啃老了。

看着蝙蝠侠若无其事的样子,就好像刚刚只是在看一出戏一样,胡禄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来气,很来气,非常来气,于是乎,一声大喝,“哈!”

他手上的招式伴随着那一声呼喝而变,变成了他偷学来的另一种拳法,虎鹤双形拳的起手式,随即再一次的向蝙蝠侠展开了进攻。

胡禄的双手左右开弓,时而如猛虎探爪,刚猛绝伦,一拳击出似有虎啸,如同猛虎下山;时而如灵鹤捕食,刁钻迅捷,鹤吻之时,常伴鹤唳,扰人心弦。

常言道,洪拳有三宝,伏虎外练筋骨皮,铁线内练一口气,虎啸鹤鸣拳毙敌。这说的就是洪拳里最著名的三大套路,工字伏虎拳,乃是洪拳的入门拳法,主要是让初学者熬炼筋骨,打磨根基。

铁线拳则是洪拳里的内家拳,是短桥窄马近身贴战的武术,主练内功,非关门弟子不可授,也就是看家本领。

而最后的虎鹤双形拳,则是洪拳中的实战拳法,杀伤力巨大,是需要师父考量徒弟品性之后,确认其品性纯良,不会为非作歹,方可传授。

此拳法的出处有很多,有说是洪拳始祖洪熙官所创,也有说是此拳草创于清末,乃是号称广东十虎的黄麒英,也就是黄飞鸿他爹,初步创出,后经黄飞鸿融会贯通之后,由其弟子林世荣发扬光大。

当然,不管它究竟出自谁的手中,都不可否认它的威力,此拳似乎天生就是为了实战而出现的。

从招式上看,它不但具有工字伏虎拳的刚猛,势大力沉,而且又兼具了形意鹤拳中的灵动,刁钻,出拳迅速诡秘,就好像仙鹤捕鱼,势如闪电。

而从它的杀伤力来说,简直处处都是杀招,虎拳刚猛,专攻咽喉、胸口、和下阴;鹤拳灵动,双眼、太阳穴等要害,当然咽喉也是它的目标之一,杀伤力更胜虎拳。

胡禄或许真的是个百年难得一见的武学奇才,虽然只是和司徒信喂了喂招,但是这一套虎鹤双形拳已经耍的有模有样,出招的时候,没有局限在拳法的套路中,而是完全掌握了拳法的精髓。

有别于一般的学习虎鹤双形拳的人,胡禄并没有拘泥于哪只手使用哪种形态,可能是左虎右鹤,也可能是右虎左鹤,一切全看时机而动。

可以说,胡禄的拳术,直接跳过了登堂入室的阶段,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再给他一些契机,或许他就能融会贯通,从而出神入化。

可惜,假如他今天遇到的不是蝙蝠侠,或许现在已经享受着胜利的果实离去了。

但是,也幸亏他遇到的是蝙蝠侠,这个dc里最顶尖的格斗大师,而且还是格斗大师中惟一一个不会杀人的大师,也只有他的帮助下,胡禄才能如此快速的掌握自身的拳术。

要知道,dc里也有很多顶尖的格斗大师,甚至比蝙蝠侠更厉害的也不是没有,但是这些格斗大师或多或少手上都沾有人命,一旦下手,绝对是一击必杀,怎么可能想蝙蝠侠一样在这里给胡禄喂招呢!

打了一阵子,胡禄发觉自己越打越顺畅,顿时心中窃喜,愿本的一些不满也都抛之脑后了,能够这样子给他喂招,蝙蝠侠真的是一个很好陪练,不趁机多学一点,太对不起自己了。

想明白了这一点,胡禄更加卖力,不再拘泥于洪拳,虽然他只会这一个,但是,不代表他只知道这个,得益于布鲁斯李的推广,以及港岛功夫片的盛行,胡禄可是看了不少的功夫电影的。

而且,在那段时间的电影,非常着重于武术的打法和练法,这些都在电影里一一的呈现出来,尤其是一些著名的拳术,像什么咏春啊,醉八仙啊,都曾在电影上多次出现。

尤其是洪拳宗师黄飞鸿,以他的名头拍的电影都多的懒大姐了,不过其中有不乏一些优秀的作品,还是可以借鉴一下的,正好有人喂招,不好好利用利用,胡禄觉得心里这关就过不去。

想到这,胡禄不在拘泥于拳头,拳脚功夫,拳脚功夫,只用拳头怎么能叫拳脚功夫呢,当然是要手脚并用才好,所以胡禄也时不时的偷偷下黑脚,或踢,或踹,或蹬,或戳,总之就是把自己能想起来的电影里看到过的招式都用一遍。

然后再根据蝙蝠侠应对的轻松程度,来判断哪些是真的有实战能力的,哪些是纯粹的花拳绣腿,然后将好的保留,不好的舍去。

胡禄这边把蝙蝠侠当成了陪练,那边,应付了一会之后,蝙蝠侠也反应了过来,虽然是一个富二代,但是蝙蝠侠可不是傻子,相反,他的智商在整个dc里数一数二,马上就想明白了胡禄的小心思。

看穿了这一点,一贯冷静的蝙蝠侠也不由得一阵气闷,心中涌现出一股怒气,要知道他可是蝙蝠侠,是哥谭的黑暗骑士,是罪恶的克星,现在却被人当成陪练,这让他的面子往哪里放。

想到这里,蝙蝠侠一拳避开缠着他不放的胡禄,眼神更加的冰冷,下一秒,他就要下狠手将胡禄放翻,然后例常送往警察局。

但是,就在这时,胡禄的一句话打断了他的动作,还没伸出去的拳头僵硬在半空,与此同时,他的内心更是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导致他一时间都分了神。

而就趁这个机会,胡禄转身就跑,钱箱也不要了,他怕耽搁这一下,就没机会再跑路了,用尽全力,飞快的脱离了蝙蝠侠的视线,然后赶往自己停车的地方,跨上摩托车,迅速远离了这个不详之地。

第二十三章 胡禄的阴谋

连蝙蝠侠都给吓懵了,那么胡禄到底说了什么呢?当时到底是什么情况呢?

其实,就在胡禄被蝙蝠侠逼开的一瞬间,他便已经猜到蝙蝠侠或许已经想到了他究竟在干什么。

作为dc的招牌,和超人齐名的蝙蝠侠,那是一个何等心高气傲的人,哪怕是最后组建正义联盟,他也是当之无愧的首脑。

而就是这样的人物,居然被胡禄一个无名小卒当成了陪练,拿来试验武术技巧,就算是蝙蝠侠也难免心生怒意,一旦产生了愤怒,立刻就被胡禄的金手指感应到,于是一条粗壮的情丝就从他的身体里钻了出来。

在和蝙蝠侠的打斗中,因为蝙蝠侠对胡禄身份的猜测,心中思绪万千,也产生了不少的情丝,有黄色的担忧,绿色的愁思,青涩的悲悯,蓝色的恐惧,以及紫色的震惊。

这些情绪都在蝙蝠侠的身上出现过,也都为胡禄贡献了不少情丝,但是就没有出现过代表喜悦的红色,和代表愤怒的橙色,而就在他停手的瞬间,一根普通电线那么粗的橙色情丝从他身体里钻出来,胡禄就是想看不到都不行。

愤怒情丝的出现,让胡禄立刻知道蝙蝠侠已经猜到了他的小心思,所以才会如此的愤怒,而且,超凡的眼里也让胡禄从他的身体动作中,看出他在积蓄力量。

作为一个格斗大师,积蓄力量要做什么,当然是对自己的人进行一击必杀的攻击,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还是技巧,胡禄都不是蝙蝠侠的对手,一旦他认真了,那么,胡禄就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被打趴下。

被打趴下之后,就是惯例被送到警察局,然后成为警局里某个警察的功劳,再然后就是被送去捡肥皂。

胡禄对此是表示坚决反对的,不过也要蝙蝠侠肯听才行,不过幸好,胡禄手里面还掌握着对付蝙蝠侠的大杀器,本打算用来结交他的,没想到要要用在这个时候了。

不过也没办法,再不用,估计就要被打断手脚扔进监狱捡肥皂了,只能怪胡禄自己点背,第一次出门干坏事就遇上了正义的使者。

眼看着蝙蝠侠就要向自己发出致命的一击,胡禄立马垂死挣扎地冲着蝙蝠侠无声的喊道道:“你要是敢把我送进监狱我就把你是布鲁斯的事情告诉警察!”

为什么是无声的呢?当然是怕隔墙有耳,一个人知道是秘密,一群人知道就不是秘密了,那个时候,秘密也就没有了价值,所以,胡禄其实是在赌,赌眼前的这个家伙会唇语。

好在,他赌赢了,蝙蝠侠掌握了无数的技能,其中,就有窃听最实用的读唇,就在他全神贯注的打算放倒胡禄的同时,他的注意力也全在胡禄身上,胡禄无声的话自然也被他看在眼里,这个语言攻击,成功了。

蝙蝠侠,也就是哥谭的首富,超级富二代贵公子布鲁斯·韦恩,他化身为黑夜骑士,有很多原因,但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那就是他不想别人知道他的身份。

所以,一直以来,他的身份都的绝对保密的,对外,他是哥谭最有钱的贵公子,整日花天酒地,就如同隔壁漫威的花花公子一样,但事实上,那只是他掩饰自己的蝙蝠侠的一层外衣。

没有人会想到,一个整天花天酒地,被女人掏空了身子的贵公子,其实是一个极度自律,每天都保持着严格的训练的黑暗骑士。

对于这个秘密,布鲁斯一直隐藏的很好,这么久以来,从来没有人发现过,就算是哥谭警方,也只以为蝙蝠侠是一个外来物种,空降到哥谭,而没有人怀疑过布鲁斯。

但是,就在这里,一个陌生的华裔居然一语道破了其中的秘密,将布鲁斯隐藏着最深的秘密给暴露了出来,由不得他不震惊,这一震,震得不轻,都把他给吓懵了。

这一懵,也就给了胡禄逃脱的机会,趁着蝙蝠侠布鲁斯·韦恩没有反应过来,胡禄撒腿就跑,用最快的速度脱离了他的视线,然后逃之夭夭。

蝙蝠侠愣了好一阵子,知道耳朵里传来了一直抚养着他长大的老管家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的声音,才渐渐回过神来,将两个贩毒分子扔到了警局门口之后,收拾好东西,坐上了他那辆炫酷的蝙蝠车,返回了自己的老巢。

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巨大庄园中,布鲁斯神情一脸的凝重,靠在沙发上揉着自己的眉心。

“老爷,你好像有些不开心,是发生什么事了吗?”一身管家制服显得端正得体的老管家阿尔弗雷德端着一杯姜汁过来,递给了布鲁斯,同时关切的询问道。

布鲁斯接过老管家递过来的姜汁,抿了一口道:“阿尔弗雷德,我的身份可能要暴露了!”

“哪里出现问题了吗,老爷?”阿尔弗雷德闻言也一惊,急切的追问道。

布鲁斯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今天遇到一个奇怪的华裔,似乎是想黑吃黑,被我阻止了,我本打算把他也一起交给警察,没想到他却突然叫破了我的身份,让他找机会跑了,不过有一点很奇怪,他似乎知道我会唇语,道破我的身份用的是嘴型。”

阿尔弗雷德沉思了片刻,随便便舒展了紧皱的眉头,宽慰布鲁斯道:“这样啊,您多虑了,老爷,我想,他或许真的知道你的身份,但是他似乎并不想把你的身份告诉别人,不然他不会只用嘴型而不是直接说话,我想他应该不是哑巴吧!”

“emmmm,你说的有道理,他知道我的身份,似乎也没有去大肆宣扬过,其中一定有什么阴谋,下次遇见,一定要把他抓住好好的审问一番。”

想通了这个关节,布鲁斯也不在纠结胡禄的事情,毕竟人也跑了,再想阻止对方宣扬也已经来不及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要是胡禄知道蝙蝠侠是这样想他的,他一定会很开心的告诉他:“当然有阴谋啦!”

第二十四章 胡禄的阴谋(续)

布鲁斯和自己的管家商量有关胡禄的事情,胡禄的诡异行为,让他们的内心颇有些惴惴不安。

另一边,胡禄急匆匆的回到自己的小窝,直接瘫倒在床上。一天之内打了两场架,劳心劳力,他现在只想好好的睡一觉,有什么事情等明天再说。

翌日。

太阳已经升到头顶了,胡禄才从床上爬起来,揉了揉惺忪的睡眼,钻进了洗手间。

一番梳洗之后,胡禄走出了家门,早饭也没吃,胡禄早就饿了,驱车来到不远处的唐人街,也只有这里能够找到能满足他的胃的食物。

随意的叫了几个菜,胡禄喝着饭店免费赠送的茶水,静静的等着菜上来,同时,也在思考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昨天那么好的事估计也不会再有第二次了,遇上那俩家伙的时候,胡禄本来还觉得自己能一劳永逸,不用再为钱担心,只要努力想办法获得情丝就可以了,没想到却在半路杀出了蝙蝠侠这个程咬金。

【看样子,这条路估计是行不通了,鬼知道还会不会遇到蝙蝠侠,不过怎么偏偏就那么巧遇到蝙蝠侠了呢?昨天那附近似乎也没发生什么大事,蝙蝠侠是怎么知道有du品交易的!】

胡禄脑中出现了这样的一个疑惑,在漫画里,蝙蝠侠似乎是窃取了警局的报警信息才能够掌握哪里出现了罪犯,但是昨天的酒吧里除了他之外并没有注意到黑西装,怎么就把蝙蝠侠引来了?

【难道酒吧里面有蝙蝠侠的眼线?】扒拉了一口饭,胡禄想到了一个可能,那天他在酒吧里看到了疑似猫女的钢管舞女郎,也许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勾搭成奸了,所以蝙蝠侠才会那么巧的出现在那里。

当然,不管怎么样,胡禄原本的计划已经很难执行下去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再一次遇到蝙蝠侠,想要全身而退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不过话说回来,胡禄感觉自己的身体越来越结实,连眼神也比之前更加敏锐,看来昨天也并不是全无收获,至少蝙蝠侠为他贡献了大量的情丝。

说来也怪,昨天拍晕的那个人虽然也给胡禄贡献了情丝,但是别说和蝙蝠侠比了,就连第一次被胡禄拍晕的那个四眼“弱鸡”都比不上。

而和蝙蝠侠交手的那段时间里,蝙蝠侠一个人贡献的情丝就比这些天来胡禄的收获还有要多,难不成会有实力越强贡献越大的设定?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不是逼我去调戏,呸,挑衅那些吊炸天的反派们?】想到这个,胡禄的内心表示拒绝,欺负一下小喽啰就算了,调戏反派,这不是闲的蛋疼嘛!

“咦,话说回来,我好像是是挺闲的哦!”转念一想,胡禄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穿越后,不用整天忙着寻找素材更新小说,这么一来,反而比穿越前更闲了。

只要解决了钱的问题,那么胡禄就是整天都躺在床上也没关系了,关键就是这个钱该怎么来?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黑砖是不想再拍了,第二次就遇见了蝙蝠侠,鬼知道下一次会遇到什么,万一遇到小丑那个变态该怎么办,他玩的都是生化战,实在是太危险了。

在胡思乱想中,胡禄吃完了早饭,摸了摸剩下没多少的钱,一脸愁容的回家去了。一路上,胡禄一直在想,自己到底该怎么获得足够的金钱,不偷不抢的,想要钱对于他一个黑户来说简直难如登天。

就这样胡禄在胡思乱想中度过了一天,想了一天,依然没有什么头绪,拾掇了一下,胡禄又上床睡觉了。

第二天,同样如此,胡禄干脆连门都没出,吃的东西也是叫的外卖,无聊的看着电视打发着时间。

“现在是早间新闻,播报一条最新消息,昨夜,位于xx区xx街的xx店发生抢劫杀人事件,嫌疑人疑似近期在哥谭非常活跃的蝙蝠人,本次案件造成被害者当场死亡,现凶手在逃,望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同时,哥谭警察总局总局长洛布也表示,蝙蝠人的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作为哥谭市的市民,有责任和义务制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电视上忽然出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新闻,瞬间就吸引了胡禄的注意力,随着新闻的播放,胡禄看的越发的入迷,嘴角渐渐挂上了一丝不可名状的笑容。

当天晚上,胡禄换上一身深色的衣服,然后出了门,骑着摩托在哥谭的各个区四处徘徊,似乎在寻找些什么。

不过,看样子他的运气似乎很不好,并没有找到他想要的,直到今天……

看着天边印在夜空中的一个蝙蝠标志,胡禄嘴角一翘,阴笑着骑车向蝙蝠标志的方向赶去,路上还不停的念叨着:“蝙蝠侠,我可找到你了!”

奇怪,之前还避之不及,怎么转眼胡禄反倒自己找上蝙蝠侠了呢?此件,必有蹊跷。

循着蝙蝠标志找去,果然,没多久胡禄就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一如既往的黑衣黑甲黑靴子,头戴一个黑色面罩,面罩的顶部左右各有两个类似尖角的突起,一袭黑色的披风在夜风中哗哗的作响。

这不是蝙蝠侠还会有谁!

“呔,蝙蝠妖怪,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居然在这里行凶伤人,简直目无法纪,我作为一个路人都看不下去了,今天就让我美貌与智慧的并重,英雄与狭义的化身。改变社会风气,风魔万千少女,刺激电影市道,提高年轻人内涵,玉树临风,风度翩翩的胡禄胡大侠来将你绳之以法。”

看着忽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然后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堆应该自恋的台词的胡禄,蝙蝠侠表示有些懵,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觉得自己可能拿错剧本了。

看着一脸懵逼的蝙蝠侠,胡禄一脸的正色,似乎对蝙蝠侠非常的愤慨,同时心中暗自得意,“小样,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作为哥谭反面教材的你,即将成为哥谭正面形象的我的踏脚石。”

第二十五章 胡禄的阴谋(再续)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其实一切还是要从那则新闻说起。

话说胡禄看了新闻之后,终于意识了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蝙蝠侠其实在哥谭的名声也不怎么样。

在dc宇宙里,有两座非常著名的城市,并且正好互为邻居,一座叫哥谭,一座叫大都会。胡禄现在就在哥谭,活跃着的是黑夜骑士蝙蝠侠。

而和哥谭仅仅一江之隔,却截然相反的,正是大都会,活跃在那里的,是正义的使者,曾经被戏称内裤外传的“大超”超人。

大都会,撇开大超的庇护不谈,本身就和哥谭呈现了一个截然相反的状态,把这两个城市比作是月亮,那么大都会就是面向太阳的一面,象征着光明,而哥谭就是背对太阳的一面,凝聚着黑暗,两者本身就泾渭分明。

而当大超出现后,大都会比以前更加的和平安定,而且大超的头号粉丝,也就是他的女朋友正好是大都会最大的新闻社的头牌记者,更是经常在报纸上说超人的好话。

所以,隔壁的大都会对同样是超级英雄的大超表现的非常的友好。

但是,哥谭,和隔壁的大都会呈现出的就是截然相反的局面。作为世界的阴暗面,哥谭可以说汇聚了世界上所有的黑暗,所有的罪恶,在这里,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相信,哪怕是一个小孩子。

是以,当蝙蝠侠出现在这里的时候,整个城市对他表现出的是抗拒,没有任何理由的抗拒,不管是官方也好,还是人们口中的传说也好,对蝙蝠侠的评价可以说是相当的不友好。

这也就导致,每当蝙蝠侠一出现,对他喊打喊杀的不仅仅是反派,还有政府。

而这,也就给了胡禄一个新的思路。

假如说,在蝙蝠侠出来收拾犯罪分子的时候,冒充正义的伙伴,去阻止蝙蝠侠,那么,当这一幕传出去,被人看见的时候,会不会有人因此而产生的一些情绪波动,从而生成情丝呢?

以哥谭的人口基数,哪怕是十个人,不,一百个人里面有一个人因为这件事情而产生情绪波动,那对于胡禄来说,也是一大笔的收获。

而且,以蝙蝠侠的口碑,谁说和他作对的就不能是好人了呢?只要演的逼真一点,喜欢蝙蝠侠的,会认为胡禄只是一个冲动的热血青年。

不喜欢蝙蝠侠的,说不定会认为胡禄有对抗蝙蝠侠的能力,到时候忽悠一些金钱,不也是分分钟的事情,而这一切能不能成,就看胡禄能不能拿下这个奥斯卡的小金人了。

打定了这个注意,所以胡禄这几天晚上都在到处转悠,寻找的蝙蝠侠的踪影,一连找了几天,终于让他找到了。很巧,当他赶到的时候,蝙蝠侠已经收拾完他想要收拾的对象,正在整理现场。

看着一个个穿的非常前卫,几乎各个一身的纹身的壮汉倒了一地,不远处还散落着一些枪械,砍刀,钢管,棒球棍之类的更是随处可见,可想而知刚刚发生了什么事。

而这时候,蝙蝠侠掸了掸肩膀上根本不纯在的灰尘,然后从自己的蝙蝠车上拿出了一大捆绳子,将这些家伙一个个捆了个结结实实。

当蝙蝠侠捆好最后一个人的时候,胡禄掐好时间,威风凛凛的跳了出来,面对有些不明所以的蝙蝠侠,堂而皇之的说了一番自卖自夸的台词。

紧接着,胡禄就先收获了一大笔的情丝,主要贡献者,就是被胡禄震惊的一塌糊涂的蝙蝠侠。看着一大笔的情丝入账,胡禄心中暗自高兴,当然表面上仍是一脸的正色,二话不说,直接冲上前去和蝙蝠侠扭打在了一起。

由于不清楚胡禄的来路,对于胡禄这个一口就叫破自己身份的人,蝙蝠侠还是有些忌惮的,因此,在胡禄攻过来的时候,他下意思的就收了几分力,并且也没有主动的进攻,和上次一样,采取了防御姿态。

这一来就给了胡禄发挥的空间了,因为没有师父,所以胡禄也不知道自己的武功到底应该怎么练,所幸让他想起曾经看过的港式功夫片,里面有些曾经将一些功夫的训练过程也拍摄了进去。

虽然说不一定真实,但是结合胡禄自己在网上查过的资料,两厢印证下再去练习,总比自己瞎练要好,最重要的是,电影里的动作很帅啊!

武术是练得好不好,是一阵子的事,但是帅是一辈子的事,出门打架,难不成抬手就插眼、撩裆,这也太掉价了,反正胡禄觉得自己的最近体力越来越好,不能一记必杀,就慢慢磨死对方。

这样一来,当然是动作越帅越好,是以,面对蝙蝠侠的时候,胡禄这次没有再只用洪拳,期间也穿插了不少他在电影里看到的武术动作。

比如成龙大哥的醉八仙;甄子丹的甄氏无影脚,李连杰的连环快拳等等,反正只要他记得的,统统都用了一遍,只不过,效果有些差强人意,统统都被蝙蝠侠轻松化解。

你来我往的打了一会,蝙蝠侠没看明白胡禄到底怀的是什么心思,不过有一点他是看明白了,好家伙,各种各样的花招统统用了一遍,这是把他当成陪练了啊!

看明白了这一点,蝙蝠侠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他堂堂哥谭黑暗骑士,韦恩集团的掌舵人,灯塔国数一数二的超级富豪,结果却被当成了一个陪练,他不要面子啊!

【第一次也就算了,只能说是一个意外,因缘巧合之下陪着你练了练,没想到这次反而自己找上门,乱七八糟的不知道说些什么,又把自己当陪练,真当本老爷是吃素的!】

一时间,蝙蝠侠的脾气也上来了,手上顿时加了三分力,三两下就打断了胡禄的进攻手段,逮住胡禄就是一顿暴揍,他含恨出手,招招往胡禄脸上招呼。

实力上的差距,直接让胡禄节节败退,用尽全力一招逼开蝙蝠侠后,胡禄捂着被打肿的腮帮子,再一次无声的说道,“你丫的再打脸老子就把你是布鲁斯韦恩的事情说出去。”

这一招果然有效,蝙蝠侠停下了打算继续追击的脚步,冷冷的看着胡禄,看他打算耍什么花样。

第二十六章 装X不成反被C的胡禄

【坑爹啊,这家伙今天吃枪药了!】

捂着已经肿起来的腮帮子,胡禄心中一阵抱怨,由于近期吸收了不少忧愁的情丝,胡禄铜皮铁骨的能力已经渐渐开始觉醒,一般的刀子,不用点力气都割不破他的皮,现在居然被蝙蝠侠打肿了,可想而知对方用了多大的力气。

感受着脸上的痛楚,胡禄就算不照镜子也知道,八成是肿成猪头了,作为一个靠脸吃饭的帅哥,胡禄简直气不打一处来,这下梁子可算是结大了,胡禄暗自发誓,等哪天自己能打赢了一定也要把蝙蝠侠打成猪头。

现在的话,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走到现在,计划已经成功了一半了,只要能够安全撤退,等到这个消息传播出去,那时候正义使者大战蝙蝠侠的话题一定会成为头条,到时候只要坐等收割情丝就完美了。

不过,走之前一定要有面子,不能就灰溜溜的跑了,不然的话,头条就会变成“不自量力的毛头小子挑衅蝙蝠侠被暴揍成猪头”,emmmm,太可怕了,还是小心为秒。

成功制止了蝙蝠侠暴揍自己的举动后,胡禄连连退后几步,和蝙蝠侠拉开距离,手也不再捂着腮帮子了,背到身后,四十五度角望天,一脸的淡漠之色。

看着胡禄古怪的举动,蝙蝠侠一时间也不知道他究竟在搞些什么,只好静观其变,看胡禄接下来会想要做什么事,再行定夺。

“哼,蝙蝠妖怪,今天本座伤病未愈,惜败于你手中,不能将你绳之以法,实乃一大憾事,待本座回去养好身子,和你来日再战,到时定要你败于胯,呸,败于本座拳下!”

说完,胡禄转身就跑,扔下蝙蝠侠一个人在冷冷的夜风中凌乱。

“……”

蝙蝠侠一脸的懵逼,胡禄这话是用天朝话说的,虽然蝙蝠侠曾经学过这个古老国度的语言,但是就这半文不白的句式,他那仅限于交流的天朝话,还真不是那么容易理解的。

好一会,他才渐渐明白其中的意思,说的简单点,其实就是“今天和你打架没打赢,我先撤了,找个时间再打过!”

想明白了其中的意思,蝙蝠侠的脸色都快要和黑夜融为一体了,【这算什么,把我当猴子耍吗?下一次一定要狠狠的教训这家伙。】

蝙蝠侠打定主意了,如果下次在遇到胡禄,不管他说什么,一定要狠狠的揍他一顿,以解心头之气,平白无故被耍了一顿,饶是以蝙蝠侠的涵养,也咽不下这口气了。

胡禄已经跑远了,蝙蝠侠也懒得再去追,从胡禄的话中他也知道了,胡禄肯定还会再来找他的,只要他行踪显眼一点,就不怕胡禄不再找上门。

不再去管胡禄怎么样,碍事的人走了,他也该收拾好回去了,这次的人比较多,蝙蝠侠也懒得再一个个扔到警局门口,直接给警察打了个电话,让他们来洗地后,他便回到自己的蝙蝠车上,扬长而去。

……

当蝙蝠侠回到自己的韦恩庄园,也已经深了,换回属于布鲁斯·韦恩的身份,他坐在了沙发上,静静的思考着这两天发生的事情,企图从中找出有关胡禄的线索。

对于他来说,胡禄就像是一颗定时炸弹,不想办法解决的话,终有一天,这颗炸弹会砰的一声爆炸,然后他布鲁斯·韦恩的另一个身份就会传遍世界,到时候,将会有更多意想不到的麻烦。

“想什么呢,老爷?”阿尔弗雷德给布鲁斯端上一杯早就准备好的姜汁,看见他眉头紧锁,关切的出声询问道。

布鲁斯抿了一口杯中的姜汁,然后将杯中优雅的端在手中,语气凝重的说道:“今天我又遇到上次那个华裔了,他做了很多莫名其妙的事情,我实在是猜不透他的想法!”

说着,布鲁斯向阿尔弗雷德诉说了一下今天遇到胡禄后发生的事情,在不明所以的人看来,胡禄的举动确实非常的奇怪,莫名其妙跳出来,说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话,之后莫名其妙的打了一架,然后又莫名其妙的跑了。

这事说出去,说胡禄不是精神病都没有人信。

“唉,算了,完全不知道这人什么来路,哥谭警局里也没有他的资料,就好像突然冒出来一样,只能走一步看一步,静观其变了!”

没有足够的情报,也商量不出个所以然来,布鲁斯将杯中的姜汁一饮而尽,结束了这个话题,起身回房休息了,老管家也将杯子拿去清洗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硕大的庄园再度陷入了黑暗中。

……

脱离了蝙蝠侠的魔掌,胡禄迅速的赶回家,他可不想遇到什么人,然后看见自己的糗样,实在是太丢人了,以前天天写自己笔下的主角把别人打成猪头,今天反倒自己成了猪头,胡禄可算是有了切身的体会。

这种感觉,真是不好受,如果能够回去,胡禄保证自己一定少打出几个猪头,唉,穿越生活体验极差,还是赶紧回家洗洗睡吧!

一路上风平浪静,胡禄并没有遇到什么意外,看来哥谭的治安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差,只不过就是晚上街上人少了一点而已。

“啊,救命啊!”

胡禄刚感叹完,耳朵里立刻就听到了一声呼救,夸奖哥谭治安的话音都还没落下,就听到求救声,简直就是实力打脸啊!

摇了摇头,胡禄催动千里眼和顺风耳,就算想要多管闲事,也先侦查一下情况,胡禄向来是一个求稳的人,这在吃鸡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玩游戏都能苟就苟,没理由现实中就变成了一个莽夫。

顺风耳瞬间就辨别出了声音的来源,循声望去,千里眼穿透了两条街的房子,瞬间就看到了求救声的主人,是一个穿着斯文保守的年轻姑娘。

姑娘周围,围着两个黑人叔叔,一个手拿军刀抵在姑娘的腰上,另一个则是在翻查姑娘手中的皮包,一边翻,还一边骂骂咧咧的,将里面的东西弄的到处都是。

第二十七章 带个妹子回家

“偶买噶,老子从未见过你这么穷的女人,钱包里居然只有几张十块钱的纸币和一堆硬币!”

仔细的翻看了整个皮包,甚至最后还倒过来倒了倒,却发现再也没有其它的收货,气急败坏的黑人叔叔不由得破口大骂!

“咦?杰克,你有没有发现,这包里似乎少了点什么”拿着刀的黑人叔叔听见抢包的黑人叔叔的咒骂,顺势看了一眼包里掉在地上的东西,只见除了一个钱包之外,就是一些a4纸以及一些笔。

直觉告诉他,这包似乎和以前抢的包有些区别,于是向抢包的黑人叔叔问道。抢包的黑人叔叔闻言,下意识的又去看了看这包里的东西,同时反问道:“这包里,似乎没有一些很常见的东西,是什么呢?”

两个黑人叔叔居然沉迷起了解密来,完全忘了自己正在抢劫,不过,被抢的白人姑娘似乎被吓坏了,居然没有趁机逃跑,而是呆在原地瑟瑟发抖。

“你们两个白痴,这都看不出来,很明显是少了女人必备的随身化妆盒啊!”约莫过了两三分钟,一个充满了嫌弃的声音传入了两个黑人叔叔的耳中,言语中充满了鄙夷。

“对哦,我们怎么就没想起来呢,以前抢的那些女人的包里面一抖,掉出来的都是化妆品,妈的,就跟不化妆会死一样。”真不知道这两人是神经粗呢还是智商低,居然还顺势感叹了起来。

两人嘲笑了一会,终于发现了不对劲,一起看向发出声音的方向,只见他们身后,一个身材高大,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美男子正一脸嫌弃的看着他们,来人不是别人,正是闻言赶来胡禄。

“哪来的黄皮猴子?”看见胡禄的瞬间,两人顺口就骂出了声,显然平时没少欺负亚裔,不然也不会把“黄皮猴子”这样一个明显带有种族歧视的称呼挂在嘴边。

“黄你麻痹!”胡禄也懒得和他们废话,直接左右开弓,一人赏了他们一板砖,让他们安安静静的睡觉去了,像这样的街头小瘪三在哥谭到处都是,已经和蝙蝠侠交手了两次的胡禄早就不把他们放在眼里了。

放翻了这两个小瘪三,胡禄蹲下捡起了掉在地上的女士皮包,帮着收拾起散落一地的东西,这时,一只略显粗糙的手出现在他的面前,也在捡掉落在地上的a4纸,是那个被打劫的姑娘。

“谢,谢谢!”比蚊子大不了多少的声音在胡禄的耳边响起,要不是他听力好,还真听不见。

“不客气,我就看不惯这些欺负女人的人。”胡禄阳光帅气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明媚的笑容,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是那么的闪耀,夺目(以上是妹子眼中的胡禄,不代表作者本人的意思)。

白人姑娘似乎非常的害羞,不管是刚刚被打劫的时候,还是被胡禄救下之后,都一直低着头,一头蓬松的棕色长发显得非常凌乱,遮挡住了半张面容,再加上一顶看上去很旧了的老式宽边遮阳帽,把整个脸挡的严严实实的。

虽然说胡禄的千里眼想看透这些很容易,但是,既然对方不想让别人看自己,胡禄也不会去做这个坏人,即便他就算做了也没人会知道。

“你一个人走夜路实在太危险了,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去吧!”胡禄将收拾好的东西放回包中,然后把包递给了这个腼腆的姑娘后说道,“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我,我,我叫帕米拉,帕米拉·莉莲·艾斯利,是哥谭大学的学生,住在学校里!”帕米拉仍是那副怯怯的样子说道。

“哥谭大学啊,那离我住的地方也不远,这样,我顺路送你回去吧!”看帕米拉羞涩的样子就知道她一定是个纠结的人,胡禄直接替她做了决定。

“来,上车。”胡禄跨上自己的摩托车,然后把头盔递给帕米拉,示意她带上然后坐到自己后面,似乎是习惯了这样被人安排,帕米拉没有拒绝,乖乖的带上了头盔,然后坐在了后座上。

在一阵轰鸣声中,车子向哥谭大学开去,不多时,便停在了哥谭大学的门口。

此时已是深夜,门口的门卫处的灯也熄灭了,大学的校门紧紧的关着,胡禄一脸蛋疼的回头看想紧紧抱着自己的帕米拉,道:“帕米拉小姐,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们学校已经关门了呢?还是说,只要叫一叫,就会有人来开门?”

“对,对不起,我不敢说,我怕说了你会生气!”帕米拉闻言,连忙道歉,然后怯生生的解释道。

胡禄一脸的无语,这事你不说我才会生气好吧,白跑一趟,油费很贵的,当然这话胡禄是不会说出口的,作为一个情场老手,胡禄绝对不会对任何一个妹子发脾气。

感受着紧紧顶着自己后背的两团柔软,胡禄叹了口气,道:“那接下来怎么办,你还进得去吗?”

“emmmm,”帕米拉似乎是在考虑,约莫半分钟后,她轻声说道,“进得去,但是这回宿舍也已经关门了,怕是要在教室将就一下了!”

“宿舍关门?”作为一个老司机,这个理由胡禄实在是太熟悉了,没穿越前,他的第一个女友就曾经以这样的理由把他骗到了校外的一家五星级酒店,然后在那里夺走了他的第一次。

也正是那一次,胡禄发现他的女朋友居然不是第一次,加上一些细节,明显是个老司机,从此再也不相信爱情,成为了一个流连酒吧的人形播种机。

那时候的他,将不知道是谁说的“别跟我谈爱,我只有几个亿的项目想和你交流交流”奉为了至理名言,一直在以这个名言为座右铭严格要求自己。

所以,当听到帕米拉说出这个理由的时候,胡禄脑中瞬间脑补了一段“英雄救美,以身相许”的剧情,他下意识的就说道:“那要不先去我家休息一晚,正好我家就在这附近。”

只是一个临时暂住的地方,胡禄也不在乎事后会不会被缠上,所以他没有说带妹子去宾馆,而是直接邀请去自己家,当然,主要还是因为他没有身份证明,去宾馆开房间容易被当肥羊宰。

第二十八章 那一夜

“啊!”听到胡禄的话,帕米拉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呼,但她马上意识到自己失态了,想捂住自己的嘴,却发现头上还带这个全包的头盔,根本捂不到嘴。

“怎么了,帕米拉小姐?”听到帕米拉的惊叫,胡禄连忙询问到。

“没事,都听你的!你决定就行了。”帕米拉柔柔的声音在胡禄的耳边响起,明显是同意了,胡禄不由得一阵烦恼,人长得帅就是没办法,妹子都主动要求跟你回家。

二话不说,胡禄再一次启动了车子,直奔自己租了半年的临时住所。

这个临时的家离哥谭大学并不远,胡禄之所以租住在这里,就是想没事的时候去哥谭大学逛一逛,感受一下国外大学的气氛,接受一下知识的熏陶。

所以,很快,胡禄就带着帕米拉来到了自己临时的家,停好摩托车,胡禄待帕米拉下来之后,一边锁车,一边对帕米拉说道:“帕米拉小姐,不好意思,都这么久了,还没告诉你我叫什么,我是天朝人,名字叫胡禄,按灯塔国的叫法,你可以叫我‘胡’!”

“哦,对了,我们赶紧进去吧,这风吹的可真冷。”此时虽然是夏天,白天很热,但是哥谭是一个岛屿城市,位于海上,由数座跨海大桥和灯塔国的陆地相连,所以一到晚上,肆虐的海风便将海上的水汽吹到岛内,使得晚上哥谭的气温远低于白天。

似乎是被胡禄的话提醒了,一阵狂风呼啸而过,帕米拉连忙紧了紧帽子,同时整个人都往她那件老土陈旧的大衣中缩了缩,似乎真的觉得有些冷。

胡禄见状,连忙把她带进房间里,有了房子的阻隔,顿时就没那么冷了,相反,晒了一天太阳的屋子里还有些热,胡禄打开了空调,一把脱下身上的卫衣,直接就在屋子里光起了膀子。

当然,以胡禄的颜值来说,光膀子不应该叫光膀子,而是秀身材,一身流线型的肌肉,不像欧美人种那样棱角分明,而是呈现出一个条条完美的曲线。

“呵呵,不好意思,我平时在家里不太喜欢穿太多,总觉得被束缚,您不介意吧,帕米拉小姐。”胡禄看似征求意见一样的询问帕米拉。

早就被胡禄的举动羞的面红耳赤,低着头不敢说话的帕米拉,听到胡禄的询问,连忙摇头表示自己不再乎。

“如果不介意的话,你可以在我这里洗个澡,这是我们东方的传统,可以除去晦气,我给你拿一些换洗的衣物,对了,洗手间和浴室都在那里!”说着,胡禄指了指楼上说道。

胡禄租住的是一个独栋的小房子,只有两层,进门就是客厅和一个开放式的厨房,楼上则只隔出了一个卫生间,剩下的都是卧室,不过地方空旷,还能放下不少家居,原主人很细心的在床的对面布置了一个书房。

这完全就是一个单身公寓的升级版,其实以胡禄的眼光来看,三千一个月也不算是很贵,毕竟这里是灯塔国,三千灯塔币在灯塔国这里其实跟三千华夏币在华夏是差不多的购买力。

当然,国情不同,也不能一概而论,真要计较起来,三千灯塔币其实应该值更多一些,但是肯定是没有按汇率算那么多的。

“谢谢!”帕米拉没有拒绝,依然是怯生生的道了声谢,然后拿着自己的背包蹑手蹑脚的上楼去了。胡禄也连忙跟了上去,找出事先买了两份余下的毛巾牙刷,以及一套他自己的衣服,然后交给了帕米拉。

双份的毛巾牙刷,就是为了有一天带女人回来准备的,不过女人的衣服是肯定没有的,不管是内衣还是外衣,毕竟胡禄可不想被人说是变态。

看着帕米拉走进了浴室,胡禄也不在楼上多待,毕竟楼上除了一张床之外,就只有一个和卧室相连的书房,这玩意胡禄完全用不到,还不如下楼看电视,虽然也没啥好看的,但总能打发打发时间。

当然,光看电视也没意思,胡禄早有准备,两箱啤酒,一碟花生米,一堆零食,emmmm,还有一卷卫生纸,东西准备齐全,胡禄一粒花生米配一瓶酒的吃了起来,顺便欣赏欣赏外国的电视,据说晚上还会有午夜剧场播放十八禁,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这里胡禄在楼下看着电视,楼上,帕米拉则在浴室里对着镜子自怨自艾,只见镜子中的她,头发因为沾了水不在乱糟糟的,被别到了身后,原本一直被掩盖的脸露了出来。

只是,这张脸,并没有想象中的好看,甚至可以说长得不尽如人意,某些部位有着大块的斑纹,似乎是某种皮肤病,而且她的皮肤甚至比一般的欧美女人还要粗糙,可以说,她在任何人眼中,都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丑女。

光是这张脸,估计就算胡禄不出现,说不定帕米拉也能安全的脱身,毕竟黑人叔叔虽然重口味,但是审美观什么的,至少还在正常人的范围,在那种环境中,忽然看到这样的一张脸,八成也会被吓个半死而逃窜。

“你在想什么呢,帕米拉,人家只是好心收留你一晚,别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帕米拉使劲拍了拍自己的脸,抛去脑中多余的想法,擦干身子换上衣服走出了浴室。

出了浴室,整个二楼只有她一个人,隐约中听到一楼传来电视机的声音,帕米拉悄悄地走下楼,越接近,声音就越清晰,当她听清电视的声音时,顿时脸红的就想猴屁股。

“咚咚咚。”帕米拉连忙逃回楼上,因为过于着急,弄出了不大,但也不小的声响,传到了楼下胡禄的耳中。

胡禄马上明白自己看午夜剧场的事被发现了,连忙换台,同时调小了音量,冲着楼上喊道:“帕米拉小姐,你别误会,我只是不小心按到的,你知道的,我是天朝人,刚来哥谭没多久,真的不知道电视上居然会放这种电视。”

胡禄努力的维护自己的形象,就算妹子不一定属于他,也绝对不能给人留下负面印象,这是胡禄混迹酒吧多年的经验。

“没,没关系的,胡,我知道,我没有误会。”楼上传来帕米拉弱弱的声音,要不是胡禄耳力惊人,还真听不见,“我只是想问一下,今天晚上你谁哪里?”

“哦,这个啊,我睡沙发就行,你睡楼上吧,有什么问题就叫我。”胡禄回应道。

“好的,谢谢?”帕米拉再一次向胡禄道谢。

“呵呵,别客气,谁遇到你这样的情况都会伸出援手的,我只是尽我所能而已,对了,时间不早了,你早点休息吧!需要我帮你关灯吗?电视的声音不会吵到你吧?如果太大我可以再关小一点。”

胡禄关切的声音传到了楼上帕米拉的耳中,帕米拉不由得鼻子一酸,眼中含满了泪水,“不,不用了,谢谢你!”

“你又说谢谢了,我们不是朋友吗,朋友之间,不需要说谢谢。”撩妹大法第二招,打蛇随棍上,在用语言感动对方之后,用朋友一词拉近双方关系,这同样是胡禄撩妹多年的经验。

“朋友?”帕米拉听到这个词,心中顿时感触良多,不在和胡禄客气,脱了衣服睡进了楼上的床铺中。

听见楼上的动静渐渐小去,胡禄也不在关注,他又不是色中饿鬼,见到妹子就想上,本来也只是顺手救下而已,带回家也只是条件反射,现在冷静下来了,当然也就不去在意了。

作为一个常年修仙的修仙者,这个点对于他来说还早,继续回到电视机前,看着电视,喝着啤酒,吃着零食,这样的日子,说起来都很久没有享受到了。

自从开始写小说后,他的生活就被更新,收集素材,再更新,再收集素材这样的生活占据了,咸鱼一样的生活已经一去不复返,虽说灯塔国的幽默他实在是get不到那个点,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欣赏一下动作片,emmmm,有关爱情的。

当胡禄解决完两箱啤酒,时间已经到了凌晨两点,胡禄的生物钟也开始起作用了,把啤酒罐子一扔,直接倒在沙发上呼呼大睡。

……

睡了不知道多久,胡禄只觉得膀胱都快炸了,啤酒喝多了的后遗症出现,为了不尿到裤子上,胡禄睁着惺忪的睡眼,三两步跑到楼上的卫生间一阵排泄。

约莫两分钟后,他打着哈欠,走出卫生间,或许是潜意识吧,他没有会楼下的沙发上睡,而是走向了床铺,掀开被子躺了进去。

迷迷糊糊之间,胡禄觉得自己好像抱住了一个女人,睡前看来太多的午夜小电影,又喝了不少的酒,虽然胡禄体质越来越好,但是穿越过来也才过去一个星期左右,酒精对他还是有点作用的。

况且也有一段时间没有吃肉了,这些因素夹杂在一起,胡禄顿时脑子一热,提枪上马,然后就是一个多小时的策马奔腾,伴随着黄河之水一泻千里,胡禄抱着怀中的妹子沉沉的睡去。

第二十九章 胡禄的底线

当胡禄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了,太阳已经在为自己将要回家而尽情的放射出自己的光辉。

口中不断传来的干渴感觉,让胡禄从睡梦中醒来,一醒来,胡禄就感觉到不对劲,本来睡在沙发上的他,现在居然跑到了床上。至于昨晚带回来的妹子,早就已经不见了。

“难道是帕米拉把我抬上来的?”胡禄猜测道,话音刚落,他便摇了摇头,虽然帕米拉的身高应该在一米七上下,但是据胡禄观察,帕米拉应该很少锻炼,所以并不具备能够把他抬到楼上的力气,况且,能在不惊动他的情况下把他从一楼沙发抬到二楼的床上,这起码得是公主抱了,能做到这种程度,简直比汉子还汉子了。

所以胡禄立刻否定了这个猜测,那既然不是帕米拉,也就只能是他自己了,“难不成我梦游了?”胡禄开始回忆昨天晚上他睡着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睡着之后,似乎做了个梦,梦见在哪里找厕所,靠,一定是昨晚喝太多啤酒了,居然做这样的梦,幸亏没尿裤,擦,老子的裤子呢?”

回想到昨晚做的梦,胡禄总算有了点印象,以前水喝多了就会做找厕所的梦,然后就会被尿憋醒,胡禄觉得自己昨晚应该也是这样,被憋醒了然后迷迷糊糊的上了个厕所。

厕所只有楼上这一个,所以胡禄觉得自己八成上完厕所后下意识的就回床上去了,没想起来自己屋子里还有个人。

也难怪,穿越前单身了那么久,一直都是一个人生活,而且就算约,不是去宾馆,就是去女生家,胡禄还真没带回家过,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也不奇怪。

如果只是同床共枕的睡一晚,那也算不得什么大事,但是,胡禄惊奇的发现,自己原本穿的好好的睡裤和内裤统统扔在了地上,自己身上光溜溜的。

掀开被子一看,床的正中间,猩红色的梅花绽放着,空气中充满了春天的气息。

“冷静,冷静,好好想想昨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胡禄深吸了几口气,努力的让自己冷静下来,然后去回忆昨晚上的事情,这时候胡禄非常庆幸自己从来不会因为喝酒太多而断片,不然的话,将会错漏多少事情。

“上完厕所,我应该就是睡床上去了,然后我记得我似乎又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找到了厕所,痛快了之后,似乎就遇上了一个妹子,妹子还没穿衣服,然后我也就没穿衣服,然后……”

回忆到这里,胡禄哪还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cao,老子没事看什么午夜小电影啊,”狠狠的在自己脸上甩了一巴掌,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都梦见自己回到春天了,绝壁是小电影引起的。

胡禄自问不是好人,和初恋分手后,他就沉迷在ons中,再也没有谈过恋爱,他的想法很简单,趁着年轻多玩几年,等到心累了,再找个长得一般的女人度过下半生,说白了就是年轻到处浪荡,年长女侠接盘。

但是,天地良心,胡禄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和女孩发生关系,而且对方还是个黄花闺女,胡禄虽然玩的很开,但是他也有他的底线,那就是绝不碰女孩。

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不想负责,是的,胡禄的想法就是女人,大家可以交流交流,好聚好散,女孩,交流完了只能负责到底,所以,不是遇到真爱,胡禄是不会对女孩下手的。

但是没想到,今天他一时糊涂,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胡禄那时候虽然迷糊了,根本没管女孩同意不同意,作出这样的事情,跟用强有什么区别。

虽然说胡禄现在好好的躺在家里,但是不代表女孩是自愿的,以胡禄的力气,想要压制一个瘦弱的女孩不要太简单,更何况,或许女孩把这次经历当成了报恩又怎么办,那胡禄岂不是成了挟恩图报的卑鄙小人。

虽然穿越了,但是胡禄依然有自己的底线,别看他最近总是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但是他依然克制着自己,没有对普通人下手。

就想第一个被他偷袭的四眼“弱鸡”,虽然胡禄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身份,但是很明显,杀人那么的干脆利落,绝对不是普通人能办得到的,胡禄猜测,他很可能是一个职业杀手,手上可说是沾满了鲜血。

所以,胡禄才会对他下手,因为这样的人,他的钱来路绝对不干净,胡禄用起来也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而且就算下手重了,胡禄也不会在意,至少胡禄下手再重,也不会要人命。

至于第二次,暗中进行du品交易,这样的人不拍那还拍谁,这样的钱用起来更是毫无压力,就算钱是从瘾君子手里搜刮来的,但是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胡禄完全不放在心上,这钱与其交给毒贩买更多的毒品,还不如让他享用。

至于和蝙蝠侠的打斗,说白了,其实胡禄就是想找一个陪练,来提高自己的格斗水平,同时,也通过刺激蝙蝠侠这个实力高强的人,来获取更多的情丝。

虽然有些自我,但是胡禄也只是想在这个世界安稳的活下去。

所以,一直以来胡禄虽然都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但是其实他仍一直坚守着自己的底线,做人是这样,在感情上更是这样。

想明白了昨晚上发生的事情,胡禄连忙穿好衣服,一番洗簌之后驱车赶往哥谭大学,他要去找帕米拉,不管之后究竟会如何发展,总之至少一定要先道个歉,不然的话,胡禄心里那一关就先过不去。

心中有事,胡禄手上的力也多用了几分,油门直接被加到了最大,不多时,胡禄就来到了哥谭大学,这个在灯塔国,乃至世界的都排在前列的一流学府。

伴随着“兹拉”的轮胎碰地声,胡禄把车子停在了哥谭大学的门前,摘下头盔,仔细打量了一番这个学校,不由得赞叹一声:“真不愧是世界上顶级的高等学府之一,连大门都是这么的气派!”

第三十章 寻找帕米拉

“看起来和国内的大学果然不太一样啊!”

停好车子,胡禄再一次来到大门前,欣赏了片刻进进出出的学子,再度感叹一声,径直走进学校。

或许是胡禄长得嫩吧,虽然已经二十三了,但是看着也就十八,主要皮肤白,就跟年轻时候的古天乐一样,唇红齿白,剑眉星目,是以,胡禄很成功的混进了哥谭大学,并没有被保安拦在门口。

哥谭虽然是一座充满了黑暗的城市,但是在教育方面却名列前茅,市政府也有着明文规定,禁止哥谭的黑暗势力靠近哥谭大学。为此,哥谭市直接将哥谭大学独立了出来,成为了一个地区。

所以,哥谭大学很大,非常大,胡禄一进来,就就看见一个巨大广场,在远处,则是一栋栋形态各异的高大建筑,这些建筑的外面,则分别标注着各自的名称,告诉过路的行人它们各自的用处。

“我的天,这么大,该怎么找啊?”

胡禄一时间也犯难了,虽然说他有着千里眼和顺风耳的神通,按理说找人应该很容易才对,但是,他的神通和天上的两个大神比起来差远了。

天上的两个大神,往南天门一站,天上地下没有什么能瞒得过他们的,但是胡禄不一样,他才刚刚觉醒神通,说是千里眼,其实胡禄用尽全力也只能看清楚三公里以内的东西,听也是一样,只能听到三公里以内的声音。

至于再远的,也就只能看到个大概,听到一些声音,不能向近距离一样进行细致的区分。所以,想要在这么大的哥谭大学找一个人,他一不认识路,二不认识人,是相当困难的。

没办法,只能用嘴笨的办法了,胡禄四下看了看,正好看见一个长得不错的妹子,撩了撩头发,上前叫住了妹子问道:“同学,请问你认识帕米拉吗?”

“帕米拉?先生,抱歉,您能告诉我她是那个系的吗?或者您知道她的全名吗?我想学校里叫这个名字的起码有上百个吧!”

看见胡禄上来搭讪,妹子起先还惊喜了一下,但是听到胡禄其实是来问路找人的,瞬间就改变了态度,不冷不热的反问道。

“……”胡禄心刷的拔凉拔凉的,他居然忘记了帕米拉全名叫什么,而且昨晚也只是交流了那么几句,根本没有问对方到底是学什么的,这下就麻烦了,想要找到的难度更上一层楼。

“emmmm,要不你告诉我你认识哪些帕米拉,我自己去确认一下?”胡禄纠结了一番,再次询问道。

“好吧,看你长得帅的份上,我们系里有三个叫帕米拉的,正好我都认识,需要我叫出来让你见见吗?”妹子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原本来不冷不热的,说着说着,现在反而直接抱住了胡禄的手臂。

换作平时,胡禄一定早就对摩擦着自己的手臂的两团柔软伸出禄山之爪了,然而,经过昨晚的事情,胡禄现在心如止水,早已经进入了贤者模式。

不动声色的从妹子的手中把手臂抽出来,随后胡禄告了个罪,带着从妹子口中套出的信息离去,直奔妹子说的那几个帕米拉的所在地。

现在已经是下午两点了,下午的课程已经开始好一会了,妹子所说的那几个帕米拉现在八成都在上课,好在胡禄的千里眼可以穿透墙壁,不然的话,还要想办法怎么样在不惊动授课教师的情况下混进去。

跑到妹子所说的教室,开启千里眼透过墙壁,飞快的扫试过每个人,遗憾的是,胡禄并没有在这些人里面看到昨天看到过的身影,当然,也可能是换了衣服,胡禄没认出来。

胡禄有些后悔昨天装高尚没有主动去窥探帕米拉的样貌了,不然也不至于这能看衣着去辨认。

不过也不能算是没有收获,老司机的经验加上千里眼的眼力已经清晰地告诉他,这间教室里的帕米拉和昨晚上睡在他怀里不是同一个了,认不出样子,胡禄只能用一下这个有点下流的方法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胡禄都在寻找帕米拉中度过的,但是一个下午过去了,一点收获都没有,别说找到帕米拉了,就连她就是在读什么系都没打探到。

帕米拉这个名字在国外实在是太常见了,国外能作为名字的词也就那么些,重名的现象比华夏的多得多。

一连好几天,胡禄都在大学里面转悠,期望能够找到帕米拉,然而不知道帕米拉是不是在故意躲着他,总之,胡禄这些的努力没有任何的收获。

不过,学校里倒是流传开了一个传闻,说是有个叫帕米拉的姑娘对一个亚裔帅哥始乱终弃,但是帅哥深情款款,于校园苦寻爱人!

之所以会传出这样的谣言,完全是因为胡禄在找人的时候顺口说了一句“她是我女朋友!”,然后谣言就开始漫天飞舞,还衍生出了无数的版本,很多简直不堪入耳。

哥谭大学的女生宿舍里,帕米拉拖着疲惫的身子,推开了其中一个房间的门,这是一个四人宿舍,是哥谭大学档次最低的宿舍了,只有家庭条件最差的学生才会住在这里,家里稍微有些积蓄的,住的都是两人宿舍。

当然,说是四人宿舍,其实跟两人也没啥区别,帕米拉自从住进这里,就没见过另外的两个舍友,听余下的那个舍友说,她们似乎是和男朋友到外面租房子住了。

不过今天倒是有些奇怪,基本上没人的宿舍,今天居然很热闹,帕米拉一开门就听到里面嬉笑的聊天打闹声,看样子似乎有好几个人。

进屋一看,一共有三个人,除了一直以来的舍友外,还有两个比较陌生的面孔,就是不知道是谁,不过没搬出去的舍友现在好像还有课程吧,怎么也待在宿舍里呢?

帕米拉觉得有些奇怪,不过生性腼腆的她也没有主动的去询问,只是默默的走了进来,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第三十一章 帕米拉

“哦,帕米拉,你回来了!”那个和帕米拉一同住在宿舍里的舍友爱丽看见开门进来的帕米拉,顺口就向她打了声招呼。

面对室友的问候,帕米拉轻声的回答道:“嗯,研究所今天放假,所以回来休息一下。”

作为相处了多年室友,帕米拉和爱丽地接触其实也不多,不过爱丽并不像外面哪些人一样,和长得不好看的帕米拉保持距离,虽说不是好朋友,但也能说的上话,可以说是学校里为数不多算是还比较了解帕米拉的人。

“哦,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安妮,这是洛丝,她们就是我们另外两个室友,今天碰巧回来坐坐。”爱丽指着房间里另外的两个女生对帕米拉说道。

“咦,你也叫帕米拉吗?哈哈,那外面的帅哥不会是在找你吧!”似乎是听见了声音,房间了伸出了个脑袋,一脸惊奇的说道。

这是安妮,人长得很漂亮,帕米拉曾经听说过,她似乎在高中的时候就在兼职模特,后来还爬上了哥谭首富布鲁斯韦恩的床,所以一直住在校外,再加上和帕米拉也不是一个系的,两人也就从没见过。

“真的吗真的吗?我见过外面找人的帅哥,哇,长得比哥谭首富韦恩老爷还要帅,该不会真的是来找你的吧!”这个咋咋呼呼的短发姑娘就是洛丝,是体育系的,主攻体操,和传说的中小丑女哈莉奎茵曾经同场比赛。

“怎么可能会是来找我的呢?我长得又不好看!”帕米拉连连否认道。

“也是,长得那么帅的帅哥,要找的应该是一个大美女才对,咱们学校里有叫帕米拉的美女吗?”洛丝闻言没有继续追问,想来她也觉得自己的猜测不靠谱。

“呵呵,这就要问问哪些无聊的男生了,我听说他们私底下偷偷编排了一个校花榜,没有人比他们更了解哥谭大学里的女生了。”安妮挽了挽垂下来的一缕发丝,媚眼如丝的说道。

听到她们之间谈论的话题,帕米拉觉得有些懵,她只不过是去研究所上了一个星期的班而已,似乎学校就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不过天性内向的没有主动的去询问,只是静静的坐在一旁听舍友们讨论着学校里近期发生的事情,说来也巧,整个宿舍,除了盘帕米拉之外,其它三人都是体育系的,周围总是围绕着无数的男生,消息再灵通不过。

听了一会,帕米拉总算是把线索都联系到了一起,原来在她去学校里著名的植物学家杰森·伍德的研究所工作的这个星期,忽然有个亚裔青年跑到学校,寻找一个叫帕米拉的姑娘,还自称是她的男朋友,一连找了一个星期了,现在还每天都蹲在大门口看着进出的学生找人。

“亚裔,找帕米拉,该不会是他吧!”帕米拉回想起一个星期前的那个晚上。

那天,天快亮的时候,帕米拉被一阵上楼的声音惊醒,顿时被吓得坐了起来,紧接着就看到胡禄的身影出现在楼里口,“他怎么了?该不会是……”

小姑娘明显是想多了,在胡思乱想的时候,胡禄径直的走进了卫生间,然后就传来了一阵水声,“呸,不要脸!”帕米拉那还能不知道自己想多了,暗自唾弃了自己一声。

声音一直在持续着,足足过了两分钟,才渐渐的小去,“居然有这么久,似乎听谁说过时间越久,肾就越好!呸呸呸,帕米拉,你到底在想什么!”帕米拉脸都红了,连忙用被子盖住了头。

“咔嚓——”伴随着一声门响,一阵脚步声响起,帕米拉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听错了,脚步声似乎里自己越来越近,就在她打算钻出被子偷看一下的时候,被子忽然被掀起了一部分。

“他,他该不会是要……”帕米拉惊恐的捂住了自己的胸口,紧接着就看见胡禄躺了进来,帕米拉吓坏了,生怕胡禄会有什么动作,但是过了好一会,胡禄并没有别的动作,再仔细一看,原来胡禄一直闭着眼睛,并伴随着微微的鼾声。

夏天的早晨总是来的那么的早,虽然才凌晨四点多,但是天已经开始微微发亮了,借着透过窗户进来的亮光,帕米拉悄悄的看着趟在自己身边的这个男人,剑眉星目,煞是好看。

“和这样的男人生出来的宝宝一定很漂亮吧!”看着看着,帕米拉心中生出了这样的一个想法,下意思的,她渐渐的靠近了胡禄,并伸手抱住了他。

“这样优秀的男人,肯定不会属于我的,不过,能抱一抱他也算不错!”帕米拉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悄悄的抱住了胡禄,整个人都贴了上去。

就在这时,胡禄似乎是受到了刺激,反手直接抱住了帕米拉,本能的开始了原始的行动,胡禄的这一举动彻底把帕米拉吓傻了,呆呆的一动也不动,任由胡禄在自己身上付诸行动。

伴随着一阵衣物撕碎的声音,帕米拉身上的衣服被撕碎扔了出去……

直到一阵刺痛传来,帕米拉才回过神来,看着伏在自己身上的男人,帕米拉居然没有任何的恨意,或许这就是一见钟情吧,不顾身体上的疼痛,帕米拉环住了胡禄的脖子,任凭对方在自己身上释放着原始的欲望。

当太阳升起,阳光洒落大地,帕米拉看着在自己身边沉沉睡去的男人,嘴角挂上了一丝微笑。

“我知道你其实并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子,但是,还是要谢谢你,因为你是第一个愿意和我做朋友的男人,再见了,小男人,今天的事就当作是一场梦吧!”

喃喃自语了一段,帕米拉艰难的从床上爬起来,一番洗漱后,她换上了自己的衣服,这时候她不由得有些庆幸,昨晚自己穿的是胡禄的衣服,不然她今天还真不知道该穿什么。

简单收拾了一下,帕米拉觉得应该看不出昨晚发生了什么后,悄悄的离开了胡禄的这个小屋,返回学校宿舍,换上了一套新的内衣后,整理好精神再次出门了,今天,是她去自己的偶像,著名的植物学家杰森·伍德的研究所报道的日子。

第三十二章 帕米拉(续)

一个星期过去了,胡禄觉得自己快要疯了,干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劲来,连每晚必做的找蝙蝠侠都兴致缺缺,一个星期下来,之遇见了蝙蝠侠三次,其中两次没等胡禄赶到蝙蝠侠就不见了。

计划好的陪练大计就这样付诸东流,连情丝也没捞到多少,这跟胡禄当初设想的完全不一样啊!

“靠,老子可是夜场小王子,怎么能被一个女人牵着鼻子走呢?再说了,老子连她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如果是丑八怪,我才是吃亏的那个好吧!”

叼着一根烟,胡禄已经在哥谭大学门口蹲了七天了,一个星期下来,完全没有任何的线索,胡禄的内心中,一个黑色的小人再不停的给他找借口,让他不要在为这件事浪费时间了。

但是,每当胡禄想要起身离去的时候,他又犹豫了,就算对方真的是丑八怪,可自己呢,除了长得帅一点之外,来到这个世界,没车没房没存款,甚至连身份都没有,而且严格意义上来说,已经算是一个罪犯了。

自己又比别人好在哪里,人帕米拉一个二十余岁了还是黄花闺女,即便真的长得难看,那也不是理由,总有重口味的会喜欢,只能说明人家洁身自爱,而且还哥谭大学的高材生,天见可怜,胡禄自己曾经也只不过是个国内三流专科。

完全比不过人家,抛开样貌什么的不谈,胡禄才是高攀的那一个,更何况,做错了就是做错了,胡禄可以对那些黑恶势力毫不留情,但是他做不到去伤害一个无辜的女子。

想到这些,胡禄又默默的蹲了回去,继续观察着出入校园的学生,期望能够从中找到自己想要找的人,无计可施之下,他也只能用这样的笨办法了!

胡禄在这里笨笨的等待着帕米拉的路过,殊不知在大学内的某个角落,帕米拉正偷偷的看着胡禄,看着他每当有人经过的时候就伸长脖子看,发现不是自己要找的人时又失落的坐回去,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心中万分感慨。

“真的是他,他是来找我的吗?可是,他为什么回来找我呢?难道他发现了那天的事情?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怎么会值得他每天这样坚持的来找我?”

不得不说,国外的观念还真是开放,就算是帕米拉,也没有想到胡禄就是因为那天晚上的事情,才会坚持来寻找她。

“我要不要出去见他呢?可是,见了他又能说什么?他看见我的样子反而会吓坏吧!还是不要了,给彼此之间留下一个没好的印象吧!”

胡思乱想了一番之后,帕米拉黯然失色,心中的怯懦,让她根本不敢面对胡禄,最后看了胡禄一眼,帕米拉转身离去。

“叮铃铃……”

一阵铃声想起,帕米拉的电话响了。

“你好,我是帕米拉,请问有什么是吗?”

“帕米拉,你跑到哪里去了,研究所里这么多的事情,你还有时间乱跑,你是想被开除吗?”手机里传来一个愤怒的声音。

“是,不好意思,我马上回来!”帕米拉连连道歉,急匆匆的赶回研究所。

当她回到研究所的时候,只见一个一脸阴沉的中年人正在门口转悠,此人正是研究所的主要负责人,杰森·伍德的第一助手,不知道叫啥名的龙套甲。

“院,院长助理先生。”

看见一脸阴沉的杰森·伍德的助手,不知道叫啥名的龙套甲,胆小的帕米拉顿时畏畏缩缩起来。

“你还知道回来啊,知不知道现在什么时候了,实验室乱七八糟的,你是打算让我亲自动手吗,还是说准备等院长自己来!”

不知道叫啥名的龙套甲直接就破口大骂,可把帕米拉吓得够呛,“我,我马上就去!”说着,帕米拉战战兢兢的向研究所里面走去。

“还磨磨蹭蹭的,跑过去啊!”似乎对帕米拉的行为很生气,不知道叫啥名的龙套甲再一次怒喝道。

帕米拉被吓得一抖,连忙跑向需要打扫的实验室。

“哼,真不知道院长怎么会找这样的人来当研究员,可怜我的小南希,无端端的被挤掉了名额,哼,早晚让你在这里待不下去。”不知道叫啥名的龙套甲看着跑远了帕米拉,暴露出了他险恶的用心。

“帕米拉,倒水!”

“帕米拉,走廊上的垃圾扫一下!”

“帕米拉,实验室的杂物收拾了!”

“帕米拉,观察园里的植物该浇水了!”

“帕米拉,赶紧去泡上一壶咖啡!”

……

一整天下来,帕米拉忙里忙外,就没有一点空闲,小到端茶倒水,大到打扫浇花,总之,任何的杂事都被安排到了她的身上,一个哥谭大学植物研究系毕业的高材生,硬生生的成了一个保洁大婶兼前台小妹。

但是,即是是这样,帕米拉也没有任何怨言,兢兢业业的完成着每项工作,渴望着有一天能够走进实验室,和自己的偶像杰森·伍德博士一起进行着对植物的研究。

因为她,一直深爱着这些绿色的植物,他们不会像别人那样嘲笑她,欺负她,会安安静静地倾听着她的烦恼,帮助她排解忧思,所以,在她长大后,就立志成为一名植物学家。

现在,正是帕米拉最接近梦想的时候,所以她绝对不会放弃,她会更加的努力,直到成功的那天,或许,她就可以毫无顾忌的出现在他的面前,以一个学者的身份,自信的和他成为朋友。

想到心中的那个他,帕米拉不由得露出了一丝发自内心的微笑,“真的,只要是朋友就好了!”

……

又在哥谭大学蹲了一天,胡禄依旧没有任何的收获,吐掉嘴里叼着的草,胡禄站了起来,他决定不再这样等下去了,就这样子等,等到猴年马月也不一定找得到人。

况且他刚才也问了保安,哥谭大学的后面还有一个水上出口,可以坐船去任何一个地方,万一帕米拉出入都走那边,胡禄永远也别想碰到她。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提升自己的能力,他需要更多的愤怒情丝,让千里眼和顺风耳更加的强大,强大到直接笼罩整个哥谭,就不信这样还找不到。

想要提升能力,胡禄想到了一个非常合适的对象,他的脑中浮现了一个酷酷的身影。

【蝙蝠侠大胸弟,别怪兄弟我,我都是为了找到你的弟妹!】

第三十三章 意外的惊喜

胡禄打定了注意,要尽快的提升自己的能力,方便自己能够尽快的找到帕米拉。

想要提升实力,自然少不了蝙蝠侠的帮忙,所以,胡禄再一次夜晚出动,寻找蝙蝠侠,一但找到,就是一顿殴打,emmmm,被殴打。

不过胡禄也不在意,打着打着,他的搏击能力也是有着显著的提升,不过有一点他非常的不爽,那就是蝙蝠侠在面对他的时候居然不再会有情绪上的波动,曾经那跟电线一般粗大的情丝再也没有出现过。

而且,别说粗如电线了,甚至普通的情丝都没出现多少,似乎已经对胡禄免疫了。“难道蝙蝠侠已经不再嫉妒我长得比他帅了?”胡禄很难理解这样的情况。

情丝不再产生,胡禄必须另想他法,要不然每天的揍都白挨了。

不过,正如胡禄预料的一样,他和蝙蝠侠之间的打斗,再经过多次之后,终于传了出去,在黑恶势力的口中,一个勇于对抗蝙蝠侠的邪恶坏蛋出现了。

而在普通人眼中,经过官方的宣扬,胡禄被塑造成了一个勇于和滥用私刑的黑暗势力作斗争的形象,胡禄现在都还记得,电视里,哥谭总局局长洛布在发表会上的样子。

一脸的严肃,一本正经,似乎他就是正义的化身一样,冠冕堂皇的的说着拒绝私刑,拒绝违法行为,应该学习无名小子,勇于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话。

无名小子,说的就是胡禄,因为胡禄出场的时候也是蒙着脸,身上也没有什么标志性的特征,所以无名小子就成了他的代号。

洛布局长说的是慷慨激昂,要不胡禄知道他是个什么货色,还真就被他给忽悠了。

事实证明,胡禄的推理是正确的,不管是直接也好,还是间接也好,只要对他的行为产生了情绪波动了,就会产生相对应的情丝。

新闻传开还没几天,胡禄已经收割了不少的情丝了,质量虽然不行,但是数量多了也能引起质变,对于胡禄的行为,各种各样的情丝都有,不过主要还是以红色为主。

看来,哥谭的民众对于胡禄挑战蝙蝠侠的行为非常的认同啊!这不,胡禄最近觉得自己的力气是越来越大了,都快有点控制不住了。

力气大了,眼里好了,更抗揍了,怼起蝙蝠侠也更有劲了,最近和蝙蝠侠打的时间越来越持久了,胡禄表示很满意,这代表着他正在越来越爷们了,相信再过不久,他就能反杀了。

……

这天,胡禄日常怼完蝙蝠侠回来,无聊的躺在沙发上,不知道为什么,来到了国外,胡禄反而对泡吧没啥兴趣了,大晚上的没在外面闲晃,居然直接就回家了,吓得胡禄赶紧检查了一下小兄弟。

打开了午夜剧场,胡禄开始欣赏小电影,测试小兄弟还给不给力,按灯塔国的惯例,主演一向颜值都在水平线上,当剧情进入高潮的时候,胡禄安心了,他还是属于食肉系的。

而在在胡禄检验自己的小兄弟的时候,一个关于他的帖子也在论坛里发酵开来。

原来胡禄在哥谭大学蹲守的视频被好事者发到了网上,一开始确实没有什么热度,毕竟哥谭大学这么大的一个学校,发帖人也不是什么知名学生,所以帖子沉寂了一段时间。

但是,胡禄一连蹲守了一个星期,闲的没事的发帖人就连续更了一个星期,再结合之前流传在学校里的谣言,终于,帖子火了。

各种各样的回复出现在帖子下面,也引来了各种各样的人来观看,看完又顺手评论了一句,又引来了更多的人观看之后进行回复。

比如:“啊!小哥哥好帅啊!帕米拉不要你我要你!”有的则是为胡禄心疼,认为他不应该执着于一个不爱他的人,应该放下,走进她们的怀抱……

“啊,年轻真好,想当年我也是这样邂逅我曾经深爱的人……”有的发表感慨,感叹自己那些年逝去的青春……

“fuck,这特么绝对是炒作,长得这么娘炮,一定有py交易……”有的表示批判,认为这是一场炒作,作为主角的胡禄长得这么帅,一定是要出道的新人。

“嘿,man,同性才是真爱,异性只为繁衍后代,来加入我们吧,我们就缺少一个像你这样的纯爷们!”还有的则表示主角长得太帅了,要舔屏,求联系方式,求互肛。

所以,帖子在不断的回复中,渐渐的被顶上了论坛的首位,一时间,胡禄这个非哥谭大学的人居然成为了哥谭大学最热门的话题。

帖子一火,看到的人自然越来越多,就算十个里面有一个产生了足以产生情丝的情绪波动,那也是一个巨大的数量,胡禄没有注意到,其实每时每刻,都有些许情丝进入他的体内。

只不过因为这些情丝数量不多,而且也不是一起出现,一起融入胡禄的身体中,所以,胡禄并没有发觉,原来他还有另外一个获取情丝的途径。

这对于他来说,也可以说是一个意外的惊喜了。不过惊喜谁都不会嫌多的,这不,胡禄今天打算出门一趟,老天爷便又给他准备了一份惊喜。

……

这天一早,胡禄顺手将房门钥匙塞到了门口的地毯下,急匆匆的跨上摩托出门了,最近这几天宵夜吃的比较多,家里的存货几乎快要见底了,胡禄得去补充补充。

骑着车来到附近的超市,胡禄早就已经打听好了,今天早上六点有减价活动,他要好好扫荡一番,把家里的冰箱填满。不过话说回来,因为之前意外遇到蝙蝠侠,都没有收获到足够的意外惊喜,现在身上的惊喜快不够用了,他真有点不知所措。

回想这么些年,胡禄发现自己貌似还真没赚过几分钱,写的书一扑倒底,要不是有房,养活自己都难。想到这个,他不由得一声长叹,顺手抓起一大包保鲜肉放入购物车中。

“唉,貌似除了写在刑法里的赚钱方式外,我已经什么都不会了,坑爹啊!”在一阵自怨自艾中,胡禄结了账拎着两大袋东西走出了超市。

第三十四章 再遇谜语人

胡禄拎着袋子走出了超市,迅速的将其放进摩托车的后备箱,然后便打算骑车离开。

这时,眼尖的胡禄看见了一个穿着土里土气的西装的男人,撅着屁股在一个角落里埋头苦干,整个人都在不停的晃动,似乎在做一些不可明说的事情。

“emmmm,国外的风气已经开放到这种程度了吗,大早上的就当街进行不可描述的活动?”胡禄想了想,顿时觉得一阵恶寒,打了个寒颤,就要离去。

这时,那个埋头苦干的身影似乎做完了他在做的事情,转过身子似乎也要离去,当看到他的脸的时候,胡禄惊奇的发现,居然还是个“熟人”。

土里土气的着装,带着一副金丝眼镜,脸上挂着一副不可明说的笑容,这不是正式当初好心放他离去的谜语人爱德华·尼格玛嘛!

他一个警局在职警员,总不至于大庭广众之下做一些猥琐的事情吧,不过遇见了,正好打个招呼,这哥们iq高,兴许可以向他求助一下有什么来钱比较快的方法!

“嘿,爱德华先生,好久不见了!”想到就去做,这一贯是胡禄的原则,先将启动了车子熄火然后重新锁上,然后便快步向缩头缩脑的谜语人走去,边走边向他招手打招呼道。

“偶买噶!”突如其来的招呼声把爱德华吓了一跳,尤其是在他做了一些不可明说的事情正在做贼心虚的时候,循声望去只见一个长相英俊,衣着行为风度翩翩的帅哥正在像他招手。

“你是?”看着渐渐走近的胡禄,爱德华一时间没有想起来,直到胡禄来到跟前,他仔细大量一番后,方才恍然大悟的说道,“原来是你啊,穿上衣服我差点没认出来。”

“……”听到爱德华神奇的回应,胡禄一脸的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他忽然觉得自己过来打招呼是一个错误的决定,【要不还是装作认错人走掉好了!】胡禄暗自盘算到。

不过似乎有点来不及了,看见来的人是胡禄,爱德华一瞬间变得兴致勃勃,他还记得眼前的这个黄种人是自己的忠实粉丝,面对粉丝,当然要付出自己最大的热情,所以爱德华非常热情的给了胡禄一个拥抱。

周围的人看见了这一幕,再结合之前爱德华脱口而出的那句话,瞬间就对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了一个结论,一个个一副的就知道是这样的样子,一边围观,一边路过。

“咳咳,爱德华先生,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这么久没见,去那个地方坐下来慢慢聊吧!上次多亏你帮助了我,我还没感谢你呢,这样,早餐算我的!”

已经是这样的结果了,胡禄也没有办法改变,只能尽快拉着爱德华离开原地,躲避那些异样的目光。胡禄其实并不怕被人误会是gay,来自天朝上国的他经历的骂战根本不是这些语言匮乏的落后国民能够体会的。

他之所以这样急切的躲开,其实是怕遇见真的gay,因为他爆表的颜值而缠上他,非要和他去领证啊什么的。

毕竟,在国外同性恋是非常常见的事情,灯塔国甚至已经把同性恋可以结婚写进了婚姻法,同性恋结婚都已经合法了,由此可见他们的基数是多么的庞大,据说,灯塔国的街头,每十个人里面就有一两个是同性恋。

由此可见,哥谭的危险不仅仅来自于异性,还会来自于同性,就像原著里,毒藤女不也和哈莉奎茵玩起了百合,咦,我是不是忘记了什么?

忽然间想到原著里的一些剧情,胡禄总觉的自己似乎错过了一些很重要的事情,但是偏偏就想不起来,不过也没办法,谁让他其实并不是很了解dc呢!

毕竟和dc比起来,在华夏还是漫威比较火爆一些,他对于美漫的了解,其实多数还是来自于撩妹的时候一起去看的灯塔国大片。

“嘿,哥们,想什么呢?”一直纤细的手掌在胡禄的面前晃了晃,打断了胡禄的回忆,只见爱德华一脸疑惑的看着他,嘴里还叼着一根吸管,吱吱的嘬着瓶子里的可乐。

“没,没什么,”胡禄摆了摆手说道,“爱德华先生不是在哥谭总局上班的吗,怎么跑到大学这边来了?”

对于爱德华出现在这里,其实胡禄是挺好奇的,毕竟哥谭总局离这边还是挺远的,差不多要穿越大半个哥谭了。

“别这么客气了,叫我爱德华就好了,这不是昨晚上这边发生了命案,这里的分局又没有法医,所以我就过来客串一下了,本来打算今天早上回去的,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了。”

爱德华淡淡的说道,不过胡禄可以从中听出他对哥谭警局的不屑,不过也是,以谜语人的智商,蝙蝠侠都被他刷的团团转,就哥谭警方的那些废材,说句实在话,和街边的小混混也没啥区别。

唯一算的上比较优秀的也只有蝙蝠侠的老搭档,吉姆·戈登警官了,这个未来接替了洛布成为哥谭警局的人,应该是哥谭警方最后的良心了,哦,他的搭档布洛克或许可以算半个。

“那你刚刚在那个角落里……”对于爱德华的理由胡禄并没有去怀疑,事实上,以这货的能力,客串个法医都已经是屈才了,他可是哥谭少数没有财阀的支持下就掌握了核心科技的人才。

不过相较于这个,胡禄还是更关心他在哪个角落干了什么,“你该不会是在那啥吧?没想到你还有这样的癖好啊!你真的这么饥渴吗?”

不等爱德华回答,胡禄十分暧昧的看着他,一脸的猥琐之色。

“胡,胡说,我身为执法人员,怎么可能做那种事!”爱德华连忙辩解道,不过他的话很没有什么力度。

“那你是在干嘛,一个人在角落里抖来抖去,说不是在那啥也没人信吧!”胡禄不相信,继续追问道。

“我为什么要那啥,我可是有女朋友的人,只有单身狗才需要!”爱德华抛出了一个重磅炸弹,炸的胡禄晕晕乎乎的,他还真没想到,谜语人的奇葩性格也能找到女朋友。

第三十五章 谜语人的新癖好

“你这是什么眼神啊,我有女朋友很奇怪吗?”爱德华看到胡禄一脸不敢相信的样子,顿时气愤的质问道。

“不不不,你有女朋友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你为什么有了女朋友还要在街上那啥呢?”面对谜语人,胡禄很轻松的就把话题拉会到了刚刚的问题上。

“……”谜语人顿时哑口无言,“你这样会失去我的!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爱德华学聪明了知道转移话题了。

“胡禄,华夏人,你可以叫我胡,不要转移话题,你刚刚真的不是在哪里那啥吗?”简明扼要的回答了谜语人的问题,胡禄继续追问,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地步。

“……”

爱德华看了胡禄一眼,只见胡禄正死死的看着他,顿时没了脾气,怎么说也是自己的粉丝,不能太过拒绝,于是他开口说道:“我在那里留了一个谜题。”

“谜题?”胡禄有些不明所以。

“就是留下了一个谜语,等人来把它解开!”看见胡禄似乎不明白,爱德华有些急了,对胡禄解释道,“我准备了一个谜语形状的奖杯,里面有着丰厚的奖品,只要能解开我留下的谜语,就能得到其中的奖品。怎么样,我这个注意很棒吧!”

“一点也不棒好吗!谁会闲的没事去解一个不知道解不解的开的谜语啊!”

回想起那本攻略里对谜语人的描述,胡禄瞬间就明白了,爱德华已经开始向谜语人进化了,在哥谭到处留下无聊又老套的谜语正是谜语人的标准配置啊!

不过胡禄是不会当着谜语人的面说出来的,这种事情,还是委婉的提点一下他比较好,更何况,爱德华一旦进化成谜语人,不久表示着他将会离开哥谭警局,这可不一件好事。

毕竟,像他这么好忽悠的人还是比较少见的,胡禄觉得自己有必要将他引向正途,比如当个局长什么的,升官发财才是人生的真谛。

哥谭已经很乱了,还是不要让谜语人再去凑热闹了,总算是朋友一场,胡禄做不到眼睁睁的看着他被蝙蝠侠揍,而且还反抗不了。

“嘿,兄弟,虽然我很不想阻止你,但是不得不说,你的这个想法真的非常糟糕。”胡禄首先制止了谜语人的滔滔不绝,否定了他的思路。

看着一脸迷惑的谜语人,胡禄解释道:“首先,你要知道,你的智商超乎常人,你觉得很简单的东西,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已经很难了,所以,解密这种事情,不是什么人都能办到的,毕竟这个世界上像我们这样聪明的人可以说是寥寥无几。”

胡禄的第一个理由说的谜语人心花怒放,他不是傻子,一听就明白了胡禄是在恭维自己,当然,在他看来胡禄只是说了实话而已,他就是这么一个聪明的人。

“其次,真的想要吸引人来破解谜题,没有足够的奖励又怎么能够吸引到真正有智慧的人呢,但是真的有那么动人的奖励又该价值多少金钱,爱德华你只是一个普通警员,而且还有了女朋友,以后还会有子女,照顾家庭这是很大的一笔开销,你又拿来多余的钱去当作奖励呢?

如果你拿不出足够的奖励,又怎么吸引人来破解谜题呢?也许第一次你有足够的奖励,但是第十次,一百次的时候,你还有足够的金钱作为奖励吗?到时候你会不铤而走险去冒险赚取不属于你的金钱,成功了还好,万一失败了,你会被关进监狱,到时候你的家人怎么办?”

胡禄的第二个理由让谜语人陷入了沉默,这时候的谜语人还没有开始黑化,没有后面那么偏激的思想,还是会好好的去考虑这些问题的。

“第三,爱德华,你的生活不应该只有谜语,世界上还有跟多值得你去探求的东西,比如,你的女朋友,对了,跟我说说你的女朋友吧!真没想到你还有女朋友呢!”

沉重的话题到此结束,胡禄只能给谜语人一些建议,不能帮他做决定,最重要的还是他自己要想通。

“你说的是什么话,我怎么就不能有女朋友了!”被胡禄一打岔,爱德华也不在纠结刚刚的问题,反驳胡禄道,“我的女朋友叫玛姬,和我一样是警局里的职员,她有一头红色的头发,那么的鲜明,那么的耀眼……”

接着,胡禄整整听爱德华吹嘘了一个小时的时间,都的在讲他的女朋友,不过在胡禄这样的老司机看来,其实爱德华只是在一厢情愿,舔狗是追不到妹子的。

“咳咳,听你这么说,你和玛姬之间应该只是约过几次会,并没有确定关系吧!”胡禄摸底似得询问道。

“一个女人愿意跟男人出去吃饭,难道还不算确定关系吗?”爱德华一脸疑惑的反问道。

看着一脸天真的爱德华,胡禄不由得感叹道:“真是个单纯的孩子啊,你就没想过她可能是在占你便宜。”

“你在胡说什么,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呢?”爱德华显得非常的气愤,似乎对胡禄污蔑他心中的女神表示不满。

“你先别生气,听我说,首先,你回想一下平时都是你主动联系她还是她主动联系你?”

“emmmm,是我联系她。”

“那是不是你不主动,她就不和你说话?”

“是!”

“那是不是……”

一脸询问了好几个问题,都得到了肯定的回复,木讷如爱德华也觉得有些不对了,这样一分析下来,似乎只有自己在付出,还没有什么回报。

“那我应该怎么办?”末了,爱德华终于意识到,自己似乎一直在被吊着,心慌意乱之下,向胡禄求助道。

“嘿嘿!”终于上勾了,胡禄心中露出了一丝阴险的笑容,白话了这么久,真以为是来当情感顾问的吗?

当然不是,之所以和爱德华说这么多,当然是有目的的,而且这个目的已经达成了一半,接下去就要看谜语人自己给不给力了。

第三十六章 爱德华·尼格玛局长

“怎么看来,你的问题很严重啊!”

微微点了点头,胡禄神情略显凝重,故作为难的样子说道。

八成是被女人给迷得鬼迷心窍了,爱德华居然被胡禄那拙劣的演技给骗了过去,慌张的说道:“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难度?”

“这么说吧,你现在的状态,用我们华夏的话来说就是舔狗,备胎,是一个随时可以抛弃的预备役,要扭转这种局势,首先,就要扭转你在别人眼中的形象。”

胡禄一边摸着下巴,一边打量着爱德华,似乎真的是在为爱德华考虑一样。

“扭转形象?”爱德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打扮,表示自己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看着毫无自知之明的爱德华,胡禄的内心是崩溃的,别的不说,单是爱德华变成谜语人之后,那一身绿色的问号服,就已经在挑衅世人的审美了。

更别说这货还要再配上一个绿帽子,这简直就是在强奸华夏观众的世界观,能戴绿帽戴的自嗨不已的,估计也就只有眼前的这个家伙,日后的谜语人了。

当然,这是以后的谜语人,不是现在的爱德华,但是,代表现在的他就有着正常的审美。

一头微卷的头发,在不知道是啫喱水还是发蜡的固定下梳的整整齐齐,就像二战时期的希特勒,总感觉快要秃了;一身灰色的西装虽然很干净,但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十几年前的款式,简直老土的不能再老土了。

里面的衬衫也是洗的发白,还不打领带,与外面的一丝不苟显得十分的违和,手上还夹着一个过时了的公文包,这身打扮,换作是胡禄,是绝对没有勇气就这样走出门的。

“我说的扭转形象,不仅仅是你的外表,还有内在!跟我来!”说着,胡禄拉着谜语人就走,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理发店也应该开门了,胡禄打算先带他去换一个新的形象。

“嘿,伙计,你要带我去哪?我的可乐还没喝完呢!”胡禄的这一拉让爱德华猝不及防,瘦弱的他哪里有胡禄的力气大,瞬间就被牵着走了。

“嘿,我就说嘛,他们果然是gay!”两人的动作挺大,顿时引来的周围的人的目光,看见手拉手的他们,一个个瞬间一副的懂了的样子。

对于这些,胡禄也懒得去理会,哥谭这么大,鬼知道还会不会再遇到,大家谁都不认识谁,管他会背后说什么闲话。

……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虽然有很多的要求你,但是在合理的范围内,适当的让自己的形象更加完美有利于加强自己的亲和力,让工作更加顺利。”

带着谜语人来到了一家看上去还算不错的理发店,胡禄直接将爱德华按在了位置上,对着他阐述起自己的观点。

“所以,你需要一个新的发型,头发全都梳往一边,虽然会让你看起来很正式,但是在当下来看,反而会让人觉得你是一个古板而且没有情趣的人,尤其是在女孩子面前,一个好的发型能够让你的颜值上升五十个百分点。

我们华夏的一个伟人(绝对不是鲁迅)曾经说过,‘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头可断,血可流,发型绝对不能乱’所以,以后你的头发,不要自己处理,如果什么都能自己弄的话,那还要造型师干嘛!”

胡禄在一旁振振有词,说的是言之凿凿,连一旁的理发师都听的一愣一愣的,赶忙拿出了一个小本本,把胡禄的话抄了下来。

“再说你的长相,其实你长得很英俊,尤其是你的眼睛,是你的脸上最有魅力的一个部位,但是你那副土到掉渣的眼镜却挡住了它的魅力,你近视吗?没有!那很好,从今以后就不再需要这玩意了。”

说着,胡禄不顾谜语人的反对,将他那副跟老奶奶的老花镜一样款式的眼镜扔进了垃圾桶,直言这玩意只配和垃圾为伍。

一番折腾之后,之前古板的发型已经不见了,一头棕黑色的头中间类似背头和飞机头的结合体,两边的头发减短后任其自然垂下,扔掉了老土的眼镜后,棕色深邃的眼镜炯炯有神,这颜值,直接上升了好几十个百分点。

对此,胡禄表示非常的满意,虽然说这颜值离自己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是也已经足以秒杀警局里的那些酒囊饭袋了,毕竟像自己这样的帅哥,中华上下五千年也才出这么一个。

“嗯,软件已经安装完成了,你还需要再搭配一些硬件,money还充足吗?”

征询了一下爱德华的意见之后,胡禄又带着他来到了哥谭著名的购物商场,所谓的硬件,就需要在这里进行购置了。

“爱德华,你要记住,一个男人,除了要有外表之外,还有有品味,而这个品味,通常就体现在你的着装和随身的用品上,抽烟吗?”

“不抽!”

“不抽也没关系,身上随身带包烟,烟好不好不重要,关键是火机,这是能体现你个人品味的一个方式,考虑到经济因素,独家定制的柴咱就pass了,法国的纪梵希,卡地亚以及国产的zippo,它们的打火机是个不错的选择。

另外,男人一定要有一身量身定做的西服,不是店里那些流水线的产品,纯手工量身定制,完全贴和你的身线,穿上不会有任何的不适,过去量尺寸!”

“哦!”

“皮鞋,皮带,钱包,这些地方都是体现男人品味的最好证明,你的钱包用了有十年了吧!还有皮带,三五年没换过了吧!鞋子就更别说了,跟你的气质完全不搭!换掉,统统换掉!”

就这样,胡禄带着爱德华逛遍了整个商城,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通通焕然一新,原来那个虽然不能说脏乱,但是一看就觉得老土的爱德华彻底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时尚型男,不用捣腾直接可以出道的那种。

看着焕然一新的爱德华,胡禄开始对爱德华进行心灵上的玷污,呸,栽培,期望能够塑造出一个不一样的谜语人,或者,不再出现谜语人,让他走上一条不同的道路。

第三十七章 真·爱德华局长

“金钱可以改变你的外表,但是,一个人最重要的还是气质,这是再多金钱也买不来的,洛布局长长得帅吗?不帅,甚至可以说丑,但是他长期身处高位,发号施令,日积月累,身上自然而然就带上了一股旁人所不具备的上位者的气势,这就叫做气质,有了它,哪怕是一个衣衫褴褛的人照样会让人刮目相看。

而你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培养出超乎常人的气质,这样,就算你不主动去追,也会有女孩子主动追你,在加上你的颜值,简直就是手到擒来。

所以,你现在要做的,不是去当一直舔狗,而且去努力,去学习警局里其它人的做法,而且要比他做的更好,这样,你的地位就会不断提升,当有一天,你坐到洛布的位置上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个世界还有另一番天地。

所有,向上爬吧,骚年,用你看学习的劲头,让你坐上更高的位置,到时候别说是玛姬,警局里的妹子,你想要谁当你女朋友,谁就是你女朋友。”

面对着全新的爱德华,胡禄就像是一个魔鬼,循循善诱,将他引导向权利的深渊,至于他原来想要什么,抱歉,那和胡禄没关系,处男什么的,关胡禄什么事,他又送不起女朋友!

“到时候你就是爱德华局长了,爱德华局长!”

“不敢不敢!”

“尼格玛局长!”

“惭愧惭愧!”

“爱德华·尼格玛局长!”

“嘿嘿嘿嘿……”

在一阵恭维声中,胡禄结束了和爱德华的py交易,目送他返回警局,相信,一个不一样的谜语人会给哥谭警局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变化。

……

自从懂事以来,爱德华就发现自己似乎和周围的人不太一样,当别人家的小孩还玩泥巴扮超人的时候,他已经开始思考宇宙是这么诞生的了。

都说领先一步是天才,爱德华这种情况岂止是领先一步,这简直就是领先了一辈子啊!所以,在外人眼中,他是一个奇怪的小孩,也没有人愿意和他一起玩。当然,他也和一般的小孩玩不到一起去。

从小学到中学,在到大学,爱德华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只喜欢这样,他也渴望获得关注,但是无论他做什么,都没有引起过众人的注意。

直到那一天……

接受了胡禄的改造后,第二天,爱德华按照胡禄的指点,整理好发型,衬衫,西装,戴上手表,领带,钱包,扣好皮带,穿好皮鞋,拿上准备好的香烟和打火机,一个全新的面貌去上班了。

走在上班的路上,爱德华第一次发现原来想要引起人们的注意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一路上过来,已经有好几个姑娘,emmmm,还有汉子询问他的联系方式,并邀请他一起共进晚餐了。

哼,本人意志坚定,只喜欢玛姬一个,才不会被你们这些妖艳的贱货所迷惑!爱德华义正严词的拒绝了这些共进晚餐的要求,自信满满的来到了哥谭总局上班。

果然,和在街上的时候一样,他一进警察局,就成为了大家的焦点,人果然都是视觉动物,即便嘴上不说,但心理其实都是颜控。

“请问,你找谁?”爱德华的转变实在是太大,一时间,众人都没将他和之前的那个小透明联系起来,基于他的颜值,一个长得还有几分滋味的制服女警上前问道。

“我不是来找人的!”见被人误会了,爱德华连忙解释道。

不过不等爱德华继续说下去,立刻又有一个妹子上前问道:“那你是来报案的?”这个妹子不是别人,正是爱德华自己口中的女朋友,玛姬。

“……”爱德华沉默了。

【只不过是换了身衣服,连玛姬都没有认出我,难怪胡会说玛姬其实对我没兴趣,只是在消遣我。】

“我是爱德华,爱德华·尼格玛!”

爱德华没有再继续纠缠这个问题,直接自爆了自己的身份,这个信息一暴露出来,顿时在警局里激起了千层浪,是没有在继续关注他,但是关于他的讨论一刻都没有停止。

在接下去的一天里,爱德华就像是坐过山车一样,从低谷一下子来到了高峰,原本对他爱答不理的玛姬现在已经缠在他身边一整天了。

之前从来没有和他有过工作以外的交流的其它女警员也时不时就过来询问他一些工作上的事情,当然,每当这时候,没说几句话题肯定会被她们引向晚上一起吃个饭。

再一次婉拒了这些姑娘们的邀请,爱德华以工作为由,躲进了自己的位于警局大楼地下的停尸间兼验尸房,整个警局也就这里稍微显得安静一点了。

先把自己的衣服等一些重要的东西摘下放好,爱德华换上了验尸时候用的制服,带上口罩、帽子和手套,开始完成今天的工作。

“嘿,爱德华,蒙特亚局长让你把资料送到她的办公室!”验完了尸体,爱德华开始整理所得到的线索,这时,一个警员进来对他说道,语气非常亲近,不像以前,人人都不想靠近他。

【胡的话说的一点都没错,以前我的果然是他独特的,才会让他们因为自卑而不想与我亲近,果然,真正的大佬都应该平易近人。】

“好的,威尔,告诉局长,我这就过去。”回应了一声后,爱德华尽快的整理好资料,然后抱着一个大堆的文件夹走向芮尼·蒙特亚副局长的办公室。

“哦,爱德华,你拿了这么多的东西,需要我帮忙吗?”一路上,不时的有人上前要帮助爱德华。

“没事没事,其实没多少东西,我自己来就行了,你忙你的,别因为我耽误了你自己的工作。”学着胡禄交给他的待人处事的方式,爱德华连连说着漂亮话婉拒。

看到爱德华真诚的样子,相视一眼,大家都望着对方会心的一下,警局里到处都充满了和谐的笑容。

第三十八章 真·爱德华局长(续)

敲响了位于刑警部的芮尼·蒙特亚副局长的办公室门,只听见一个严肃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请进!”

“局长,我是来送材料的!”听从了胡禄的建议,爱德华不再把自己爱猜谜的爱好带到于别人的交流中,毕竟就像胡禄说的,有着像他这样高智商的人只是少数,所以他的谜语又有几个人能够猜出来呢!说了也是白说。

“谢谢,爱德华,真是……”蒙特亚局长一边说着,一边抬起了一直低着看资料的头,当看见爱德华的时候,也是一阵惊讶,“真是麻烦你了,对了,爱德华有很多细节方面我不太了解,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下班后去我那里坐坐。”

局长不愧是局长,邀请人去自己家里也说的义正严词,难怪才不到五十就坐上了副局长的位置。

“好的局长,很荣幸能够帮你解决问题。”

“哦,对了,其实像你这样的人才,看管资料室什么的实在太委屈你了,以后你就跟在我身边,作我的助理吧!”

就这样,爱德华担任警察多年,第一次升迁了,而且还是直接成为了大佬的身边人。

“局长这么厚爱我,莫不是对我有什么企图?那么到时候我是该顺从呢?还是顺从呢?还是顺从呢?”走出局长办公室,爱德华一阵窃喜。

“额,还在第一层,算了,我还是说走楼梯吧!”走到电梯前,等了片刻,电梯居然还是停在一楼,急着回自己办公室整理东西的爱德华决定改走楼梯,反正也没几层楼。

于是,爱德华走向走廊尽头楼梯,悠闲的走下楼。

“这不是我的小玛姬吗,怎么想起来找我了,你不要陪着你的小白脸吗?”

没下几楼,爱德华忽然听到了一个粗野的声音,声音很耳熟,当然这并不爱德华停下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因为他在声音说的话里面听到了他的玛姬。

“阴阳怪气的,你什么意思啊,弗拉斯,有话就直说。”紧接着,就传来了爱德华朝思暮想的玛姬的声音。

“我什么意思,你看看你今天做了什么,一整天都黏着那个小白脸,怎么,看上人家了,之前不还说他只是你的饭票,在信用卡刷爆的时候需要靠他来维持生活吗?”

弗拉斯,警局的刑警队长,隶属于蒙特亚的麾下,是哥谭警局的四把手,不过三把手吉姆戈登说话向来不怎么管用,他说是四把手,其实跟三把手没区别。

而且,他向来只听命于洛布,就连蒙特亚也常常拿他没办法,可以说,在哥谭警局,他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这还不都怪你,说好的升职升职,到现在连个影都没有,一点用处都没有,还不如找个小白脸呢!至少看着比你养眼!”面对弗拉斯的质问,玛姬一点也不心虚,反而振振有词的反击道。

没想到弗拉斯听到这话,却一点也不觉得尴尬,反而露出了一个猥琐的笑容:“嘿嘿,消息怎么会没有,就看你卖不卖力了!”

“讨厌,今晚去你家还是去我家?”

“怎么,不管你的小白脸了?”

“什么我的小白脸,只是个饭票而已。”

“嘿嘿,晚上,我现在就想请你吃棒棒糖。”

“不要,会有人!”

“这个时间都在忙案子,没有人会过来的,再说了,哪有人蠢到不坐电梯走楼梯的!”

“真是败给你了!”

紧接着,就听见拉链拉开的声音,随后便传来了一阵吮吸声。

“哦,宝贝,轻点,被人听见就不好了!”

……

爱德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办公室的,脑中全是那对狗男女的声音,一直在不断的回响刚刚所听到的话,玛姬无情的话语彻底撕开了爱德华心中最后一道遮羞布,让事实呈现在了眼前。

“胡说的对,女人都是大猪肘子,根本不值得浪费时间!什么玛姬,统统见鬼去吧,我要是要成为局长的男人!”

想通了,想明白了,爱德华也释然了,现在的爱德华,已经不是以前的爱德华了,他要开始一个全新的人生,既然是新的人生,就应该有一个新的目标,就先定个小目标吧,比如说,先成为局长!

既然要当上局长,那么有一些绊脚石就必须要踢开了,爱德华自己知道自己,家里只是个普通人家,无权无势,想要当上局长,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

“看来有必要让晚上的约会进行的更加顺利了,找胡咨询一下我应该做一些什么准备吧!”

爱德华想着,拿出手机博通了胡禄的电话……

……

入夜,爱德华敲响了蒙特亚局长家的房门,不一会,门开了,爱德华看见了一个黑色的身影,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有些朦胧。爱德华正要打招呼,却只见一直咖啡色的手一把抓住了他,直接拉进了屋内。

进屋之后,灯光显得亮堂了一些,只见蒙特亚局长穿着一身非常黑色蕾丝镂空的裙子,下摆仅仅到大腿的中部,爱德华不知道自己的认知是不是出现了什么错误,他总觉得这像是睡衣。

“呵,女人!”回想起胡禄说过的至理名言,爱德华觉得很有道理,“看不懂听不懂就推到!”他觉得现在就已经看不懂了,索性来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二话不说,直接抱起了眼前的黑珍珠,吻了上去。

“……”蒙特亚也没想到会这样,虽然这的确是她的本意,但是,主导的人不是应该是她吗,怎么现在反过来了,不过,这种感觉,好像捡到的小奶狗变成了一直小狼狗,kimoji……

一阵翻云覆雨之后,爱德华食髓知味,一手抱着黑珍珠,另一只手非常不老实的动来动去,眼前的女人虽然年纪大了一点,但是保养的还是很好的,而且,非常会玩,忽略颜值问题不谈,爱德华已经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饿了么?想吃点什么?”

“吃你!”

“讨厌!说正经的!”

“你决定就行!”

“那么牛排怎么样!”

“可以!”

“我珍藏了一瓶红酒,帮我品鉴一下!”

“我觉得我还是比较需要一杯生啤酒加四个蛋!”

“呸,下流!”

“嘿嘿嘿!”

看着一脸笑意走出卧室的黑珍珠,爱德华不禁一阵感叹,胡禄的骚话宝典还真是管用,现在他已经是局长的男人了,下一步,就是要做一个真正的局长的男人。

第三十九章 家里的变化

经过胡禄的开(忽)导(悠),爱德华树立了一个远大的目标,这边,离开了爱德华的胡禄,骑着车回到自己的家中。

早上出去,晚上才回来,幸亏跟着爱德华混了几餐饭,不然胡禄觉得自己这一天完全是浪费了。

不过,转念一下,胡禄发现好像还真的是浪费了,原本打算问一问有没有什么赚钱的渠道的,毕竟爱德华怎么说也是个警察,结果反而帮他改造造型去了。

“失策啊!”胡禄有些小忧伤,摸出门口地毯下的钥匙,打开了房门。

“我是不是出现幻觉了?”

门一开,看见房内的情况,胡禄觉得自己可能眼花了,出去之前还是狗窝一个,乱糟糟的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的房子,一回来居然变得干干净净。

“莫非是本座的打开方式不对?还是说我的千里眼出问题了?”

眼前的一切实在是太可疑了,胡禄都在怀疑自己的眼睛了,三步并作两步地退出门外,先是看了看门牌号,嗯,并没有走错,又一次推门进屋,屋内也和刚刚看到的完全一模一样,确实变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话说回来,自从胡禄搬进来之后,一直都没有打扫过屋子,房内其实早就已经乱七八糟了,沙发上已经扔满了胡禄的衣服,茶几上则是各种啤酒瓶和包装袋。

地上果皮纸屑到处都是,厨房虽然不经常开火,但是胡禄不喜欢洗碗啊,吃完了就把碗扔进水槽,这么久下来,碗早就用完了,胡禄本来打算今天都洗掉的,现在却不用了。

因为厨房也一样变得干干净净,堆积如山的碗都已经洗白白的放在碗柜里面了。胡禄顺便还看了看冰箱,原本空空如也的冰箱也已经被塞得满满的,胡禄买回来的东西估计都没地方放了。

“这是什么情况,来小偷了?”胡禄一脸懵逼的猜测道,不过想到这里是民风淳朴的哥谭,真要来小偷了,家里还能一件东西留下,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他瞬间就否定了这个相反。

“这年头还会有小偷不偷money改偷垃圾,怎么可能?”自嘲了一句,胡禄想到了另一个可能,瞬间就跑上楼,翻箱倒柜的找了起来

“莫非我在不经意之间捡回了一个田螺姑娘,今天化身人形来帮我做家务了?”

听上去虽然很离奇,但是,这里是民风淳朴的哥谭市,又不穿越前的地球,唯物主义在这里根本不管用,不然著名的渣男康斯坦丁又怎么能和魔鬼做交易。

所以胡禄觉得自己无意中捡到个田螺姑娘其实也什么大不了的,一点也不违反这个世界的自然规律。不过很可惜,胡禄把整个屋子翻了一遍,也没有找到任何和田螺姑娘有关的东西。

甚至,整个房子里连个水盆都没有,就算真有田螺姑娘,也没有她的容身之处。

“不应该啊,那我的房子怎么会变得这么干净,难道房东大妈来过看见房子太乱于是良心发现就把房子打扫干净以便让我这个住客住的更加舒适好继续续租?”

刚升起这个念头,胡禄瞬间就把它抛之脑后了,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呢?真有这样的房东,还不早给他颁发一个灯塔国好房东的奖状,还会轮到胡禄来租房子。

要知道这个位置离哥谭大学其实很近,算是一个很不错的住所了,但是偏偏周围的房子都租出去了,就剩胡禄住的这一栋没人租,胡禄才不信是因为刚好没有人想要租。

既然如此,那么真相就只有一个,那就是这个房子可能有问题,如果不是就是房东有问题,如果还不是就只有房价有问题了。

不过住了这么多天,胡禄也没遇上什么事,这么看来房子应该是没问题的,加上房东那天走了之后也从没出现过,也应该没问题,这么看来,八成是因为房租的价格了。

可惜,就算房租贵,胡禄也没办法,作为一个黑户,能租到房子就不错了,说起来他还得感谢房东大妈贪财,不然的话他现在还只能去住哪些街头巷尾的小旅馆,每天晚上忍受着隔壁的各种运动而发出的声音。

“到底会是谁呢?”

胡禄心中有些疑惑,自己在这边也不认识什么人,住的地方除了房东大妈之外,也没有人知道了吧!等等,难道是她?

胡禄心中突然冒出了一个身影,关于那个柔弱,瘦小的姑娘的记忆再一次浮现在心头,虽然只是一晚上的接触,但是久经沙场的胡禄早就把她看了个通透,秀外慧中是对她最好也是最合适的形容。

或许,也只有这个酷似华夏传统女人的姑娘,会做出趁自己不在家偷偷过来打扫卫生这样的举动了。

胡禄没有如同偶像剧里那样,意识到真相就冲出门外,能够知道知己今天不在家,她肯定一大早就等在外面观察了,不然也不会知道胡禄把钥匙放在门口的地毯下面。

现在这个时间,她应该早就已经回到学校了,也罢,既然她不想让我知道,那我就当作不知道,等到能力提升了,直接出现在她的面前,再给她,也给我自己一个应有的交代。

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胡禄觉得自己有必要更加努力了今晚再去找蝙蝠侠,上次交手输给了他一招,这一次一定要打回来,对着他的屁股狠狠的踹上一脚,对了还要还他一堆熊猫眼,上上次脸都被他打肿了。

不过在去之前,要先填饱自己的肚子,打架可是很消耗体力的,对了,上次在咖啡馆捡到一张哥谭日报的记者的名片,把他一起叫上,有了观众,才能更好的宣传我的英勇和不畏强暴。

打定了注意,胡禄走进厨房开始准备完成,主菜是牛肉,今晚他要做一个全牛宴,先把洗好的米插上,然后胡禄开始处理牛肉和其它的一些配菜。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折腾,一桌热气腾腾的全牛宴出炉了,一盘白切牛肉,一盘红烧牛腩,一盘尖椒牛柳,一盘高汤牛丸,最后再来一盘小青菜,简直完美。

第四十章 人体极限

享受完丰盛的晚餐,胡禄再一次出动了,四处寻找着蝙蝠灯的迹象,借此来找寻蝙蝠侠。

值得一提的是,胡禄对于寻找蝙蝠侠非常的热衷,除了他是一个很好的陪练之外,更多的还是因为他渐渐的喜欢上了这种拳拳到肉的感觉。

以前常听说,打人会上瘾,胡禄一开始是不信的,哪有人会喜欢打人的,天生暴力狂吗?反正他从小到大都没跟人打过架,所以他并不相信有人会喜欢打架。

虽然以前看人打架的时候常常会有一些蠢蠢欲动的想法,但是他善良的内心一直在告诫自己,“我就是被人打死,也绝对不会动手打人的。”

emmmm,根据非著名的行为学家王境泽老师提出的真香定律,通常这样说话的人总会在事后被自己的行为给狠狠的在脸上留下某些痕迹,俗称,打脸。

事实证明,王境泽老师不愧是一个资深的行为学家,他的真相定律在无数的案例佐证之下得到了证明,被确认为二十一世纪最伟大的发现。

胡禄很幸运的被选中为其中的一个案例,他用自己的行为,狠狠的打了自己的脸。

或许真的是穿越改变性格吧,原本的胡禄是一个安静的美男子,但是现在的胡禄,依旧是一个美男子,只是不在安静了,他现在最大的乐趣就是日常寻找蝙蝠侠,然后跟他打一架。

哥谭说大也不大,说小呢也不小,想要找一个人,确实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但是,想要在哥谭找到蝙蝠侠就太容易了。

别的不说,光是那盏蝙蝠灯,就会为寻找蝙蝠侠的人指明方向。

其次,蝙蝠侠致力打击罪犯,而哥谭这个神奇的地方,虽然时时刻刻都会发生犯罪事件,但是,哥谭也是有钱人的天下,而这些人通常都喜欢安稳,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赚取更多的钱财。

所以,在金钱和权利的合作之下,哥谭的罪犯通常都集中在犯罪街以及周边的一些地方,至于其它的地方,或明或暗,都有着不同势力的庇护,所以还算是比较安全的。

是以,想要寻找蝙蝠侠,只要去犯罪街周边的一带转悠,等到时间到了,基本上一找一个准。

当然啦,这里的罪犯指的是那些不入流的犯罪分子,真正的像小丑之类的超级罪犯,他们出没的地点都是随机的,没有任何规律,不过幸运的是,胡禄至今还没有遇到过任何一个超级罪犯。

不知道是因为他们还没诞生,还是因为他们还没有来到哥谭。

当然啦,有一些是例外,比如说哥谭数一数二的黑帮头子罗马人,企鹅人等大佬,已经在江湖上留下他们的传说了,大概是因为胡禄档次太低吧,所以这些人都只是听说而已。

来到犯罪街附近,转悠了没多久,胡禄再一次的看到了蝙蝠灯的出现,飞快的赶过去之后,胡禄顺利的发现了正在收拾战场的蝙蝠侠。

要说这蝙蝠侠就是太勤快,什么事情都要自己来,所以总是在一些无谓的事情上浪费时间,这才总数被胡禄堵了个正着。

……

“你来了!”

“我来了!”

“你不该来!”

“我有我的使命!”

“但是你会没命!”

“我的命早已不属于我!”

“那么,动手吧!”

一段古龙式的对话后,胡禄再一次和蝙蝠侠交上了手,拳脚相接的瞬间,蝙蝠侠只感觉到一股更胜之前的力量传来,粗略的估算了一下,已经有他全力的九成左右了。

“这小子,嗑药了吗?这才多久,都快赶上我了。”蝙蝠侠吃惊不已,直接为胡禄贡献了一道情丝,要是他知道自己一直在资敌的话,不知道会是什么心情。

回想这一个月来,第一次遇见胡禄,两人就交上了手,蝙蝠侠清楚的记得,那时候,胡禄根本就是个从没打过架的新手,如果当初不是有所顾忌,三两下就把他打趴下了。

但是,在那次之后,胡禄简直就跟开挂了一样,进步神速,不但速度力量在迅速的提升,在搏击上的天赋也堪称变态,只不过是这么短时间,抛开身体素质上的影响,已经能和他打的不相上下了。

现在就连身体素质也不能稳压一头了,难不成再过不久我就会败在他的手上?

蝙蝠侠有些不自信了,作为一代格斗大师,蝙蝠侠自问世界上能够打败自己的不多,但是,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就能做到这样的程度的,他还真没见过,甚至听都没有听说过。

不管是他也好,还是他所知道的其它武学大师也好,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不说别人,单说他自己。想当年,他为了能够实现自己的目标,决定去练就一身好身手。

而这一走,就是十几年。

花了十几年的时间,他走遍了全世界,向各国的武学大师学习了他们所擅长的格斗术,在这个过程中,他经历了最严苛的训练,与此同时,他还养成了最苛刻的生活习惯。

长此以往的坚持之后,方才有了这样的实力。对此,蝙蝠侠可以非常自傲的说,自己已经达到了人体的极限,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乃至耐力以及反应能力。

但是,眼前的这个男人直接把他的三观打击的支离破碎,一个月,在力量和速度上已经快要赶上自己,反应能力更是在这几次交手的过程中已经不相上下了。

至于耐力,这个就更可怕了,在第一次交手的时候,蝙蝠侠就发现了,胡禄有着惊人的耐力,至少,不会比自己差,而且经过这段时间的交手,似乎还有胜出。

蝙蝠侠自问自己也算是天赋异禀了,十年时间已经赶超了哪些二三十年方才学有所成的人,就这都已经被哪些教授过他的师傅夸赞的天上有地上无了。

但是……

一个月,准确的说是二十天,眼前的这个男人用了二十天的时间,就将他们十年,乃至二十年的付出统统抹杀的一干二净。

蝙蝠侠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嫉妒了!

第四十一章 无名小子大战蝙蝠侠

撇开蝙蝠侠的震撼的内心不谈,胡禄是越打越顺手,偶尔抓住几个破绽,一套组合拳攻出,逼得蝙蝠侠连连防御,一时间,竟然将蝙蝠侠压着打。

蝙蝠侠节节败退,胡禄步步紧逼,他仿佛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这一幕,自然也落在了胡禄出发前特意找来的记者眼中。

维可·瓦丽,哥谭公报的大记者,一直致力于社会新闻的报道,妄图揭露哥谭腐败与贫穷背后的丑陋真相,同时她也对蝙蝠侠非常感兴趣,时常报道关于蝙蝠侠的新闻,市面上大多关于蝙蝠侠的新闻大多都出自她手。

所以,胡禄匿名的通知她,今晚将会有人和蝙蝠侠交手的消息,立马就找过来了,也正是确认了她的到来,胡禄才走出来和蝙蝠侠大打出手。

出场之前,当然是要先废话一通,将自己标榜在正义的立场上,这也是胡禄和蝙蝠侠那一段古龙式对话的由来。

和蝙蝠侠打斗的过程中,胡禄也没忘记偷看两眼那个女记者,看到她拿着个摄像机不停地拍摄之后,胡禄也就安心了,放心大胆的和蝙蝠侠交手。

战斗一直在继续,胡禄最近的实力增长的很快,不但身体素质渐渐的接近人体的极限,前段时间觉醒的三娃的铜皮铁骨也越来的越强大,蝙蝠侠的拳头击打在他身上也只是有微弱的痛感,并不能再造成如同以前那样鼻青脸肿的伤势了。

不过,胡禄是不会就这么容易获得胜利的,之前的几次报道让他尝到了甜头,这么快就获得了胜利,岂不是少了一个收割情丝的途径。

更何况,只有跌宕起伏的剧情才能让人产生更多不同的情绪,如果胡禄胜利了,那么他只能收获到少数的三两种情丝,代表喜悦的情丝,这是喜欢他的人产生的,八成是那些被蝙蝠侠收拾过或者有可能被收拾的家伙贡献的。

代表愤怒的情丝,这应该是蝙蝠侠的崇拜者贡献的,为他挑衅蝙蝠侠而感到愤怒,这样的人也不是没有,比如传说中那个哥谭警局的老实人副局长戈登,还有他的女儿芭芭拉戈登,就是蝙蝠侠的铁杆粉丝。

而和蝙蝠侠失败比起来,如果他屡战屡败,屡败屡战,这样收获的情丝反而会更多。

支持他的,会为他占据上风,可能打败蝙蝠侠而喜悦;而他处于下风的时候,又会为他而担忧;会为他被打败而惊怕;会因为蝙蝠侠仍然纯在而恐惧;同时也会愤怒,怒其不争;偶尔消失几天,就会有人因为没人抵抗蝙蝠侠而思念他……

总而言之,对于胡禄来说,失败才是最正确的选择,胜利一时爽,发育火葬场,可不能为了一时的爽快,而耽误了自己今后的前途。

所以,即便胡禄提升的很快,但是他依然和蝙蝠侠打的不相上下,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露出破绽,最后被打到在地,然后再放一段狠话之后,翩然离去。

而这一切,都被躲在角落里的大记者给拍了下来,当然,以大记者嫉恶如仇的性格,肯定不会把胡禄划到好人的行列,不过胡禄相信,作为一个记者,是不会放过这样的大新闻的。

就算抱有偏见,对胡禄来说也是有益无害,因为他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他只需要新闻能够把具体的消息传播出去,这才是他的真正目的。

这场打斗已经持续了半个小时了,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胡禄露出一个破绽,故意引蝙蝠侠攻击他的胸口,胡禄随后胡禄顺势倒飞出去,同时咬破藏在嘴里的血袋,装作吐血的样子。

“噗——”

嘴里喷出一口血浆,葫芦故作虚弱的样子,冲着蝙蝠侠喊道:“没想到今日仍然惜败于你手中,不过你不要得意,总有一天我会打败你的。”

“……”蝙蝠侠无言以对,以他的见识,当然看得出胡禄是在装样子,刚刚胸口那一下,纯粹是因为他身体的本能反应,看见破绽下意识就出手所致,不过要说打吐血,且不说他收了几分气力,就是全力出手,也不至于会这样。

“今日无法阻止你伤害无辜的路人,但是我是不会放弃的,总有一天,我会将你打败,彻底的扼杀你这个街头暴徒。”义正严词的谴责了一番蝙蝠侠之后,在蝙蝠侠一脸的无语中,胡禄转身就跑。

追是懒得追了,就算追上了,难不成还真把胡禄送到警察局,蝙蝠侠想了想,觉得如果真的这样做了,以胡禄不要脸的性格绝对会大声嚷嚷蝙蝠侠就是布鲁斯韦恩。

是以,直接无视了逃跑的胡禄,蝙蝠侠收拾完残局,再一次的驾驶着自己拉风的蝙蝠车离开。

而另一边,躲在角落里的大记者也心满意足的拿着拍摄好的录像返回报社,她要趁明天的日报出来之前,让自己的新闻上头版。因为她相信这一定会是个大新闻。

回家的路上,胡禄回想着自己刚才的表现,觉得自己表演的实在是太完美了,如果参选奥斯卡,他一定是最佳男演员的小金人得主。

不过胡禄还是有些担心,之前找过几个记者,不过那些小报的记者,不是没来,就是来了偷懒,随便拍两张照片意思一下,就回去乱写一通。

导致胡禄心中非常郁闷,和蝙蝠侠有关的新闻居然没有成为大新闻,让胡禄少了不少的收货,要说这里面没有猫腻,胡禄是一百个不信。

“希望这次的大记者能够点谱。”胡禄感叹了一声,回到了家中,随意收拾了一下,倒头便睡。

大记者还是很给力的,就在胡禄蒙头大睡的时候,当晚,新闻就上了第二天早报的头版,与此同时,电视上也同步播出了新闻,或许是得到了高层的授意,电视上一如既往的吹捧着胡禄的英勇。

而在哥谭公报的网站上,也放出了胡禄和蝙蝠侠教授的视频,让一干人等看的大呼过瘾,在这一些列事情的配合下,有关胡禄的讨论终于来了一个大井喷。

胡禄没看到,在他睡觉的时候,无数的情丝裹挟着灵气钻进了他的身体中,这一切,明显象征着他的目的达成了。

第四十二章的能力

外界已经为胡禄和蝙蝠侠之间的二三事吵翻了天,而我们的始作俑者胡禄同学却依然沉浸在他的梦乡之中,直到……

“啊,啊秋……”

睡梦中,不知道是不是感应到了无数的人在抨击他,胡禄猛然间打了一个喷嚏,这一下可不得了,隐约间,一道雷霆他的嘴中喷了出来,直接在他的耳边炸响。

“卧槽,地震了!”

被那声惊雷所惊醒,胡禄下意思的喊了一声,一个翻身,滚到了床底下。

过了一会,没有任何事情发生,胡禄一下子尴尬了,幸亏这是在家里,并没有人看见,他若无其事的从床底下爬出来,回到床上坐好,思考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有着千里眼带来的犀利眼力,胡禄瞬间就发现了房间里的不对劲,只见在他的正对面,微型书房里的那张椅子,已经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砸的稀巴烂。

地上散落了一地的木头渣子,不,准确的说应该是木炭渣子,并且还被随着一丝丝烧焦的气味,“这到底发生了什么?”

胡禄一脸懵逼,一大早,哦不大中午的突然被吵醒,醒来之后就发现房间里的椅子似乎被烧成了木炭,而且还被弄成了碎片,这怎么想也不像是恶作剧能够弄出来的吧!

既然不是恶作剧,那也就是说没有外人进来过房间里,所以,新机次哇依次某一套次,那就是这事只能是胡禄自己干的。

“我是谁?”

“我在哪?”

“我干了什么?”

胡禄对自己发出了深入灵魂的拷问,胡禄懵逼地回想刚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隐约中,似乎是自己忽然间打了个喷嚏,然后就好像听到了雷声一样,醒来就已经是眼前的这个景象了。

“难不成,跟那个喷嚏有关?”胡禄想到了一种可能。不过他又觉得有些不太可能,他又不是超人,连喷嚏都是super级别的,再说超人的喷嚏也不至于把椅子变成木炭吧!

“等一下,木头,木炭,难道说……”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摸索,胡禄已经非常了解自己所具备的能力了,这使得他想到了另一种可能。

回想曾经看过的葫芦娃的动画片,在所有的葫芦娃中,有两个葫芦娃具备了其他的兄弟都没有的强大攻击性的,那就是四娃和五娃,一个可以吞吐火焰雷霆,一个可以无中生水。

常言道,水火无情,在洪水和大火面前,一切都是平等的,当他们到来的时候,没有人能够阻止,在动画里也一样,他们口中吐出的火焰与大水,就连号称有万年修为的蝎子精和蛇精都要躲避。

更别说四娃不仅仅会吐火,他的嘴中还能吐出奔雷,雷霆者,天地之威也,只要是生长于这片天地之间的,便无法阻挡这种威势。

想到了这个可能,胡禄闭上了眼睛,沉浸在自己的身体中,用自己的内心去感受身体里的变化。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感觉到了身体里有一股灼热,自腹部向全身扩散,与此同时,在这股灼热褪去之后紧接着又是一股清凉,同样由腹部向全身扩散,一冷一热,反复交替。

而在这冷热交替的瞬间,胡禄仿佛听到身体里产生了闷雷般的响声,灼热,清凉,闷雷声,在三者不断交替的过程中,胡禄直觉得有种不吐不快的感觉。

下意识的,他张开了嘴,如同吐气般呼出了一口气,然后,被子烧着了。

“……”

看着瞬间就着起来的被子,胡禄一脸的无语,连忙跳下床准备去为什么端水灭火,就在这时,他似乎心有所感,口一张,如同匹练一般的水流喷涌而出,直接扑灭了床上的火。

火在一瞬间就被扑灭,但是,看似不大的水量,却有着惊人的冲击力,在水喷到床上的瞬间,就听见咔吧一声,床被冲的四分五裂。

“……”

还能说什么呢?胡禄真的是欲哭无泪啊!张口喷出点火苗就点燃了被子,想来点水灭火把床给冲塌了,动画里面也没说有这么大的威力啊!

胡禄现在真的是连口都不敢开,生怕一张嘴又是一道火焰或是水柱,万一把房子给点着咯或者冲垮咯,想到房东大妈那想要吃了他的眼神,胡禄觉得自己很可能得钱债肉偿。

床是不能用了,拾掇拾掇之后打包扔在了附近的垃圾箱旁边,让它去往该去的地方,趁着天还早,胡禄直奔商城,准备再去买一张床回来。

“这床怎么卖啊?”

到了商城,胡禄直奔卖床的地方,转了一圈之后,挑了一张看上去还算合眼缘的床问道。

“这位先生您真有眼光,这可是我们店里的镇店之宝,纯手工打造的床架,每一个细节都由专业大师设计,再由顶级技工精心雕琢,床垫也是最贴合人体舒适度的材料……”

大概每个世界的售货员都是一个德性吧,说的话也都是老一套,上来先夸客户有眼光,然后就是一大堆有的没的,总之尽往自己的产品上贴金。

胡禄不耐烦的摆了摆手,道:“别说那些有的没的,直接说多少?”

“一千。”

“再见!”

“诶,客人别走啊,有事好商量嘛!”

“一百!”

“客人,您这……”

“再见!”

“成交!”

“送到这个地址……”

把地址留给了商店,胡禄直接交钱走人,这年头,商店的老板越来越黑心了,胡禄怕再待久一点会被他们给带坏咯。

约莫下午五点,床送来了,安置好之后,胡禄吃了点东西,然后出了门。当然,出门并不是为了找蝙蝠侠,毕竟上吊也要喘口气不是,整体缠着蝙蝠侠,万一被误认为是gay就不好了。

出门纯粹是为了找一个没什么人的地方,好好试验试验自己的新能力,总不能一张嘴就烧被子,在一张嘴冲塌床吧!再有钱也经不住这样折腾,更何况胡禄他还没钱。

骑着车子在附近转悠了几圈,胡禄总算是发现了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这是一家化工厂,破旧的样子看上去已经废弃了,这样子正好,不用担心火焰点燃什么危险品。

停好车子,胡禄找了一个空旷的位置,盘膝而坐,琢磨起自己的新能力。

第四十三章 小丑?

过了一会,胡禄原本盘着的双腿忽然间伸直,然后伸出了双手在腿上不断的揉了起来。

事实证明,对于一个菜鸟来说,盘膝而坐对平心静气根本没有任何帮助,只会让腿发麻。

不过,这十来分钟也不是白坐的,不知道是不是千里眼和顺风耳的缘故,胡禄惊奇的发现,当他闭上眼睛全神贯注的将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时,他好像能够看见自己的身体内部。

闭眼之后,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人体模型,似乎就是他自己,而这个人体模型内部,一条条细小的丝线在微微发亮,丝线的某些部位,一个个圆点如同小灯泡一样散发出光芒。

【这该不会就是中医所说的经络图吧!】为了写小说,中医的资料胡禄也没少查,对于经络图自然略知一二。

而在这个人体模型的腹部,约莫脐下三指到四指的部位,胡禄隐约感觉到那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再一细看,之间哪里似有一个虚无的空间,在这个空间中,一株藤蔓扎根在此。

【莫非,这就是丹田?】胡禄心中隐约有了一个猜测,不过还需要一些更有力的证据。

将心神沉浸到藤蔓中,胡禄忽然有一种感觉,似乎这根藤蔓就是他,他就是这根藤蔓。这是一株葫芦藤,扎根在丹田之中,以此为基,将枝叶融入经络,顺着经络延伸到五脏之中。

第一根藤蔓顺着血管伸入心脏,仔细一看,居然在这里开花结果,一个绿色的小葫芦挂在心脏的正中间,伴随着血液的,心脏在注入,散发出一丝淡淡的青光,与此同时,心脏也在有力的跳动,一下接一下的起搏声,如同闷鼓惊雷,仿佛就在耳畔一般,清晰可闻。

心者,属火行,内蕴心火,乃人生气所在,心火者,阳火也,阳火即丙火,在天为日电,故可掌控天雷地火。

第二根则顺着血管来到了肺部,在膻中穴的位置一分为二,各自伸入左右两边的肺中,结出了两个黄色的小葫芦,散发着淡淡的黄色光芒。此时的肺部的一张一合都十分的平缓,而胡禄的呼吸也不知在什么时候变得非常的悠长,虽然看似缓慢实则强劲有力。

肺者,属金行,内含先天金气,呼吸间将气血搬运全身,故生铜皮铁骨。

第三根伸入了肝内,在这里结出了一个橙色的小葫芦,肝脏主藏血,气血畅通者,耳聪目明,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胡禄总觉得气血经过橙色小葫芦后,变得更加鲜亮。

肝者,属木行,木藏也。生於木,魄所藏。故耳聪目明,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第四根伸入了脾脏,结出了一个红色的小葫芦,脾脏,主吸收,辅助胃部和大肠消化,摄取食物精华,这也是胡禄的食量变得越来越大的原因。

脾者,属土行,土为五行之基,常言道力由地起,立于大地之上,自由不败之力。

第五根则伸入了肾脏,也如同肺部一般一分为二,左右个结出了一个青色小葫芦,也如同其它的几个葫芦一般,散发这微微的青光。

肾者,属水行,主藏精,精为先天之本,故肾中孕育先天真水,先天真水,滴水填海。

第六根沿着大龙来到紫府,也叫上丹田,通俗的叫法叫眉心、脑海,这里倒是没有葫芦,只有一个蓝色的小花苞,似开未开。

最后一根则留在了丹田之中,和第六根一样,没有葫芦,只有一个小花苞,只不过这个小花苞是紫色的,周围是不是冒出一层淡淡的紫光。

意识沉入葫芦藤中,胡禄对于自己的身体有了更多的了解,再一次睁开双眼,眼中精光闪烁,心念一动,张口一道火线喷神而出,所过之处,连空间都有扭曲的迹象,似乎连空气都被烧的一干二净。

再往回一吸,火线瞬间被吞回腹中,能放能收,一点都不浪费。

心念再转,胡禄口中又喷出一道水柱,如同一挂匹练,绵延不绝,转眼间,就把不远处的一个小池子给填满了,果然不愧是先天真水,滴水堪比汪洋大海。

试完了水火,胡禄还想试试腹中蕴藏的雷霆之威力,不过光吐出来似乎没啥意思,胡禄四下张望,想要寻找一个合适的目标,拿来当靶子试验一番。

“咦,有人!”

就在胡禄寻找着合适的目标的时候,他忽然看见远处有一道黑影闪过。

“跑到这里都能遇到,难道我们之间真的有缘分?呸呸呸,有也是孽缘!”

看见有人,胡禄立马发动了千里眼,眼睛又一次得到了强化,胡禄现在能够看清楚五公里以内的所有东西了,离黑影的位置差不多三四个公里左右,这个距离,看的很清楚。

当目光集中在黑影身上,胡禄立刻就认出对方是谁了,这个人他简直太熟悉了,熟悉到连他身上那里的肌肉最结实都一清二楚。

咳咳,胡禄当然不是个gay,之所以这么清楚,是因为这个人正是蝙蝠侠,交手了二十余次,胡禄当然摸清楚了他那里最抗打,最抗打的地方自然是肌肉最结实的地方。

“嘿,这哥们大晚上不搂着小妞睡觉,又跑街上乱晃来了,真是有损富二代的赫赫威名啊!”

胡禄吐槽了一句,跨上自己的摩托车连忙跟了上去。要说这摩托车就是这个好,只要宽度不小于一米的地方,那里都能去,比车子强多了。

这也是当初胡禄不买车而买摩托车的原因。

一边骑着车,一边时不时的看看前方的蝙蝠侠,只见他三两下跳下化工厂的房顶,钻进了停在那里的蝙蝠车中,发动车子迅速离去。

胡禄赶忙加快了速度追了上去,不过可惜,他的摩托车只是街上的普通货色,跟蝙蝠车完全不能相比,距离被渐渐的拉开,估计再有一会就要脱离胡禄的视线了。

不过,幸运的是,在车子即将脱离实现的时候,忽然间停了下来,然后蝙蝠侠从车上下来,偷偷溜进了一个巨大的厂房中,胡禄仔细看了看,和他刚刚做试验的废弃化工厂差不多,看样子应该也是一个化工厂。

“这哥们大半夜的跑化工厂来干嘛,买材料做实验?”

胡禄的车停在了化工厂的门口,抬头一看,只见大门上方赫然写道,“王牌化工厂!”

第四十四章 丑爷问世

“王牌化工厂,这名字听着听耳熟啊,该不会是某个超级反派的老巢吧!卧槽,姥爷胆子可真够肥的,单枪匹马也敢闯超级罪犯的老巢。”

作为一个穿越者,胡禄在这里肯定是没有任何熟悉的人或事的,所以,但凡只要他觉得曾经听到过或者看到过的,那么不是和超级英雄有关,就是和超级罪犯有关。

而哥谭的超级英雄目前来说只有蝙蝠侠一个,其它的他也没遇到过,那么这个听起来耳熟的地方,八成就是那个超级罪犯的老巢了。

“新机次哇依次某一套次……”胡禄觉得自己的推理非常的优秀,只能用完美来形容了。

至于这到底是谁的老巢,胡禄表示他知道个鬼哦,哥谭的超级罪犯根本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去考虑,天知道谁会这么神经不正常住在化工厂,也不怕被毒死。

“差点忘了,哥谭的反派还这没有几个怕毒的!”回想起那些个著名的反派,胡禄忽然发现他们一个个的,不是嗑药的,就是玩化学的,不去毒死人就不错了,还真不会被毒死。

停好车子,胡禄悄悄的来到一面墙边,看了看左右,并没有监控,三两下翻进化工厂里,这时候,蝙蝠侠已经钻进了工厂内部了,胡禄赶紧顺着他进去的路线也钻了进去。

不赶紧一点,说不定就结束了,看不到好戏,那他就白跟着跑这么远了。

“呀呵,这地方还挺大,难怪会被超级罪犯当成老巢!”在工厂里饶了好几圈,胡禄才来到了工厂的核心地带,据胡禄观察,蝙蝠侠已经在这里蹲守好一会了,不知道为啥不动手。

“莫非是知道本座要大驾光临,所以特意在这里等我!”

胡禄自恋了一下,挑选了一个视野绝佳的位置,躲藏好看好戏了。

……

“是这些吗?”

再看工厂里面,一,二,三,除了蝙蝠侠之外,还有三个人,两个陌生的白人男子,还有一个带着红色面罩。这时候,其中一个男子冲着戴面罩的人说道。

“这些就是你要的东西,说好了,东西到手,你得把剩下的钱给我。”红色面罩男闷声闷气的说道,似乎在故意隐藏自己的真正声音。

两个白人男子人手一个的抓起了放在地上的不知道什么玩意的东西装进了他们带来的箱子,道:“你放心,我们是有职业操守的,等安全出去了钱自然会送到你手上。”

“好了,我们快走吧!”三人准备撤退,然而,一转身,就看见了一个令人恐惧的身影,一身黑色的贴身盔甲,黑色的披风依然在那里抖动。

“没想到这家伙这么骚包,披风都带无风自动的,八成装了什么特别装置。”胡禄看见这一幕,并没有急着冲出去,他有不傻,现在出去万一被蝙蝠侠当反派一块收拾了,那不就亏大了。

“不好,是蝙蝠侠!”两个白人男子一声惊叫,瞬间慌张了,那个带着红色面罩的更是吓得退后了好几步。

“该死的,怎么会遇上这个混蛋了,分偷跑……”两个白人男子相视一眼,立马一个向左,一个向右的扭头就跑。

然而,这两个人充其量只能算是普通人里的好手,身手虽然还不错,但是和蝙蝠侠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一个刚跑没几步,就被蝙蝠侠一拳给撂倒了。

另一个比前一个运气好一点,他快跑到安全通道了,但是,就在他即将进入的那一瞬间,那个高大的身影唰的一声从天而降,然后,他遍步上了他的同伙的后尘。

三两下将这俩家伙绑好了,蝙蝠侠的眼睛开始扫视整个工厂,“刚刚还有个红色面罩的,这家伙跑那去了?”

蝙蝠侠有些奇怪,眨眼的功夫,人就不见了,出口只有这么一个,他能跑哪去呢?

为了不放过一个罪犯,蝙蝠侠开始找寻剩下的那个红色面罩男。

在下面转了一圈,能够藏人的地方都看了看,但是并没有看见那个红色面罩的身影,那么能够藏人的地方,也就只剩下中间的这口大锅了。

蝙蝠侠缓缓的走上大锅旁边的高台,他的视线也慢慢地看向那口大锅,楼梯上了一半,蝙蝠侠便看见了大锅里面的景象,只见那里满满的装着一汪绿色的液体,应该什么化工原料。

“这里面应该不可能藏人吧!”蝙蝠侠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声,转身走下了楼梯。

听着脚步声渐渐远去,红色面罩男悄悄松了口气,他现在正躲在大锅上方的这个高台上,这里有个护栏,红色面罩男就是依靠这个挡住自己的身影。

他在赌,赌蝙蝠侠看见大锅里的情形之后就不会再继续上来,这样,虽然他躲在这里非常危险,一个不小心手一松,就可能掉进这个大锅,但是也正是这样的危险,才不会有有人想到自己会躲在这里。

这样,他才有可能躲过蝙蝠侠的追捕,他绝对不能被关进监狱,家里还有怀孕的妻子等着他,如果被关进了监狱,那么她该怎么办?

“你果然在这里。”

就在红色面罩男送了口气的时候,一个声音在他的耳畔响起,红色面罩男看着忽然出现在眼前的蝙蝠侠,顿时吓了一跳,手脚都不受控制了,一个打滑,整个人直接掉了下去。

“小心!”

看见红色面罩男掉了下去,蝙蝠侠也是一惊,立马伸手去抓,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他的手只抓住了红色面罩男的红色面罩,把它从面罩男的头上扯了下来。

面罩下面,是一张惊恐到扭曲的面孔,蝙蝠侠能够从他的眼睛中看到对即将失去生命的绝望,但是,高台离锅炉只有不到五米,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没有了面罩的面罩男掉进那个巨大的锅炉。

走进了看才发现,那一锅子的绿色液体不断冒着气泡,明显是有着腐蚀性的液体,人掉进去,蝙蝠侠实在想不到他该怎么活下来。

果然,面罩男掉进锅炉里面之后,扑腾了两下,就沉了下去,锅炉很高大,目测少说也有两三米高,这样的深度足以让液体深不见底,如果不把里面的液体统统排出,怕是没有人能发现里面居然有一具尸体。

“什么人在哪里?”蝙蝠侠真打算想办法把人捞出来,就在这时,可能是被这里传出的声音惊动了,几个穿着保安制服的人打着手电筒找了过来。

蝙蝠侠不想让人看到自己的存在,也只能放弃了打捞出面罩男的尸体的打算,披风一甩,整个人就消失不见了。

第四十五章 丑爷问世(续)

一切发生的太突然,胡禄都没反应过来。

“我是谁?”

“我在哪?”

“刚刚发生了什么?”

本来是打算来看一出好戏的,胡禄却发现自己似乎见证了足以载入哥谭历史的一幕。

“话说掉进那口锅里面的该不会是丑爷吧!”

胡禄自己询问自己道,如果他记得没错的话,曾经看到过有这样的一种说法,说哥谭的传奇罪犯,人称丑爷的小丑,joker,原本只是一个普通人,似乎是一个化工厂的工程师。

因为喜欢喜剧,所以辞职成了一个喜剧人,但是理想和现实总是差了好几个宇宙,辞职以后的他变得穷困潦倒,而他的妻子又正好怀孕,为此,他不得不铤而走险,加入了一次盗窃。

似乎就是因为那一次的盗窃行动,他们很不幸的遇到了蝙蝠侠,而他,则因为发生了意外掉入装满了化学液体的锅炉中。

当他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变得惨白,嘴角似撕裂了一般,形成了一个恐怖的笑容,在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总之,从那以后,震惊哥谭的超级罪犯,joker,诞生了。

“所以我这是见证了丑爷的诞生!”

胡禄靠着墙壁坐在地上,说真的,他现在都还有点懵,本来只打算看一个现场动作片,动作片是看到了,但是没想到后续的节目这么的精彩。

伴随着一阵脚步声远去,刚刚进来的保安已经走了,胡禄走出躲藏的地方,走进这个工作间,一切都和刚才一样,没有任何的变化,蝙蝠侠也已经走了,一切归于都归于平静,顺便带走了那两个盗窃的家伙,所以这里现在空无一人。

哦,除了胡禄,已经掉在锅炉里面,不知道到底是不是小丑的家伙。

“那里面的真的是小丑吗,话说他什么时候会爬出来?我要不要在这里等呢?emmmm,还是不要了,大老爷们等大老爷们,这个感觉不太好,再说丑爷的颜值还是有些恐怖的。”

胡禄考虑了一下,还是决定离去,不过走之前,他也走上了高台,往下看了看,绿色的液体深不见底,胡禄本想着用千里眼往下看看,不过想想还是算了,万一里面的不是丑爷,看见一堆白骨就不好了,辣眼睛。

转身走下高台,胡禄打算离开,这是,耳尖的他听到了一阵水声,紧接着,噗通的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掉在了地上,扭头看去,只见一个湿漉漉的人匍匐在了地上。

“真爬出来了!”

看着这个趴在地上的人,胡禄好奇的盯着他看,想看看这时候的他是不是已经变成日后的丑爷了。

也许刚刚掉下来的时候受了些伤,那人在地上趴了好一会,依然没有动作。

出于好奇,胡禄上前走了几步,想确认确认具体情况,“这货该不会摔死了吧!”胡禄恶意揣测道。

没走两步,那人的手指动了动,胡禄看清楚了,露在外面的手已经是惨白惨白的了,再加上那一头惨绿色的头发,是丑爷的可能性上升了五十个百分点。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原本觉得有些无趣的胡禄忽然间来了精神。因为他看见那个倒在地上的男人似乎有了动静。

或许是恢复知觉了,这个有可能是丑爷的家伙渐渐从地上爬了起来,胡禄也渐渐看到了他的真实样貌,惨绿色的头发挂着一些水珠,看上去有些沧桑的脸上已经有了些许皱纹,和露在外面的手一样,这张脸也已经变得惨白。

他的衣服估计是被锅炉里的液体腐蚀了,破破烂烂的,吧嗒吧嗒的往下面滴水,当然,最恐怖的还是他的嘴,嘴角仿佛被撕开了一样,形成了一个恐怖的笑容。

“看样子八成就是丑爷了!”看着这个形象,虽然和漫画里经常看见的经典外型有所区别,但是那玩意打扮打扮就可以整出来,不过眼前的这个男人似乎不像漫画里描述的那样,看上去反而有点畏畏缩缩的感觉。

从锅炉里爬出来的丑爷,似乎也注意到了站在眼前的胡禄,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胡禄看,胡禄也不甘示弱,直接瞪了回去,一时间,现场的气氛有些尴尬。

不知道过了多久,丑爷似乎厌倦了和胡禄的对视,拖着疲惫的身子准备离开工厂。

“似乎不像啊!”胡禄感觉眼前的这个人和漫画里的丑爷并不相似,一时间有些疑惑,不过他并没有制止这个男人离去,他决定跟着他,验证一下他到底是不是那个丑爷。

跟着那个男人穿街过巷,从王牌化工厂来到了隔了一条河的罪恶巷,疑似丑爷的男人似乎住在这里,七弯八拐的来到了一座小楼前。

“咦,怎么会有警察,是来抓小丑的吗?”胡禄奇怪的看着疑似小丑的男人去往的小楼,只见那里似乎发生了什么事情,停了好几辆警车,还有救护车。

胡禄非常恶意的猜测,不过转念一想,他又觉得不对,如果这男的真的是丑爷的话,那么很明显他还没有成为那个传奇罪犯,警察犯不着为了他浪费力气。

“嘿,哥们,这里发生什么事情了?”胡禄递了一根烟给周围一个看热闹的黑人,装作路过的样子询问道。

“哦,其实我也不太清楚,不过听说好像是那栋楼里面的一个孕妇因为电器漏电,触电身亡了,一尸两命,真惨。”

常常听说聊天找黑人,这些大嘴巴会把他们知道的事情统统告诉你。

经过这一次,胡禄觉得说这句话的人还真没说错,眼前的这个黑人兄弟虽然嘴上说着不太清楚,但是巴拉巴拉的说了好久,从一开始胡禄询问的被电死的孕妇,一直说道到他刚刚用自己的某个不可明说的部位把一个辣妹弄哭……

虽然一直在听黑人兄弟叨叨,不过胡禄其实一直注意着疑似小丑的男人的动向,只见他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只是直勾勾的看着这些警察处理完现场,然后把一具尸体拉走。

而这个男人的目光,就一直聚焦这那具尸体身上。

第四十六章 丑爷问世(再续)

“难不成那个被电死的其实是小丑的老婆?”看着他的样子,胡禄心中浮现了一个猜测,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这家伙还真有点可怜。

过来不久,警车都走了,围观的人也都离去了,刚刚还在和胡禄尬聊的黑人小哥也说要回去继续让辣妹哭泣而离去了,这里只剩下了胡禄和疑似小丑的男人两个人。

胡禄靠着双手抱胸,靠着一堵墙,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很想知道接下去究竟会怎么样,对于小丑的来历,可以说是漫画史上的一个非常火爆未解之谜了,吸引了很多的人去探究。

有幸见证能够这个过程,胡禄当然不会拒绝。

现场的气氛非常的沉默,胡禄只是来看热闹的,所以他并没有和这个男人有交流,而这个疑似小丑的男人也没有和胡禄交流的意思,就这样默默的站着。

良久,就在胡禄的耐心即将到达极限的时候,一个声音响起,“你是那个最近忽然出现经常和蝙蝠侠纠缠的无名小子吧!”沙哑的声音是从疑似丑爷的男人哪里传来的,看样子是他在说话。

胡禄没有回应他,这种事情,怎么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呢!胡禄担心隔墙有耳。

“呵呵,嘿嘿,哈哈,哈哈哈哈……”胡禄的沉默换来的是一阵诡异的笑声。一开始是轻笑,然后是声音不断提高,变成了放肆的大笑,笑的非常莫名其妙,毫无逻辑。

笑声持续了一会之后,忽然间戛然而止,胡禄好奇的看过去,只见那个疑似小丑的男子忽然转向了他所在的方向,然后一步,一步的向他走过来。

“你就是最近经常挑战蝙蝠侠的那个无名小子吧!”胡禄不知道他想做什么,哪知,一开口,他就道破了胡禄的身份。

“你在说些什么,我怎么听不懂啊!”胡禄当然不会承认这件事,哪怕对方是丑爷,而且,现在看看,真动起手来,谁收拾谁还不一定。

疑似小丑的男子露出了一个笑容,不知道在那化学液体中出现了什么变故,他的嘴角居然可以咧到耳根,看上去如同撕裂了一般,看上去显得即为恐怖。

“为什么?”

“呃——什么为什么?”疑似小丑的男人突然没头没脑的问道,胡禄只觉得有些懵。

疑似小丑的男子没有理会胡禄,而是不断的追问道:“你为什么不出手,为什么不出手阻止蝙蝠侠,你不是以阻止他为目的的吗?”

不待胡禄回话,他又继续自言自语道:“死了,都死了,呵呵,呵呵哈,哈哈哈哈……都死了,哈哈……没错,是你,一切都是因为你,都怪你没有阻止蝙蝠侠,让他一直纠缠着我,不然他们不会死,一切都是你造成的,都是你的错,哈哈,都怪你!”

胡禄惊呆了,这特么是什么逻辑,他只是一个打酱油路过的,啪的一下就被一口黑锅砸翻了。

“呵呵,哈哈哈哈……”看着神经质一样的疑似小丑的男人,胡禄一时间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忽然间,他也笑了。

“住口,你有什么资格笑!”似乎是被胡禄的笑声激怒了,疑似小丑的男子止住了自己的笑声,随后愤怒的出言打断了胡禄的狂笑。

“关你屁事!”胡禄一脸的不屑,或许在获得了葫芦娃的能力的同时,胡禄也受到了这些能力的影响,性格变得越来越冲动,想到就去做,很少会去考虑后果。

就像这次,他并不打算和蝙蝠侠打一架,但是他依然跟了上来,事情结束后,即便知道自己可能遇见未来的小丑了,但他还是毫无顾忌的跟了过来。

刚穿越的时候,知晓自己是来到了哥谭,胡禄心中只想有多远躲多远,但是现在穿越过来快一个月了,他反倒一点离开哥谭的意思都没有了,似乎还打算在这里定居。

而且,在第一次遇到蝙蝠侠的时候,虽然第一想法是跑,但是在与其大打出手之后,他再也没有生出过远离哥谭的念头,反而想办法还算计蝙蝠侠,让他成了自己的免费的陪练。

街头偶遇抢劫,他也没坐视不理,虽然说是处于怜香惜玉,但是以前的他可从来不是一个见义勇为的人。

一开始也曾下手抢劫,但是只此一次之后,他再也没有做过类似的事情,最近,在外出寻找蝙蝠侠的时候,他还经常顺便收拾了一些想要为非作歹的人。

冥冥之中,似乎有着什么在影响着他,现在的胡禄已经不是以前的胡禄了,面对蝙蝠侠他都肆无忌惮,更别说现在只不过是个还不确定会不会变成那个传奇罪犯的疑似小丑的家伙。

况且,就算眼前的这个人真的是小丑,那又怎么样,他胡禄是怕是的人吗?现在的他,无所畏惧。

能够与蝙蝠侠交手,并且短时间内不落下风,胡禄的格斗能力已经非常了得,在原著里小丑虽然也有着一身高超的格斗能力,但是也只不过和蝙蝠侠不相上下而已。

更何况,一但真的要生死相搏,胡禄坚信,他一定是活下的那一个,因为他有着比蝙蝠侠更加强悍的躯体,以及不弱于他的格斗能力。

而且,之前对身体的探秘,让他知道,他已经有了百毒不侵的能力,任何有毒物质进入他的身体,都会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强化了的刚脏快速分解然后被心火焚烧殆尽。

所以,就算小丑迁怒于他又怎么样,他已经不是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胡禄,他有着自己的底气。是以面对小丑的质问,胡禄更是毫不客气的怼了回去。

“呵呵哈哈哈哈……”笑了,又笑了,胡禄已经不在怀疑眼前的这个人是不是小丑了,就这样神经质的狂笑,说他不是小丑,胡禄都不信。

“……”

看着一个人莫名其妙又开始狂笑的小丑,胡禄已经不想再理会他了,这样的精神病,还是交给蝙蝠侠去收拾吧,明月已经升上高空,与其在这里看一个精神病笑的跟隔壁家的二哈一样,胡禄还是觉得回家睡觉比较实在。

跨上停在一旁的摩托,胡禄发动了车子就打算撤退。

这时,意外发生了……

第四十七章 谁更疯狂

“嗖!”

一声破空声传入胡禄的耳中。

在顺风耳的辅助下,听声辨位只是基本技能,胡禄耳朵一动,头也不回,运力于食指和中指之上,然后反手一夹,那破空飞来的东西直接被他夹在了手指之中。

转过头来,胡禄冷冷的看着小丑,同时松开了手指,叮当一声,这是金属落地的声音,从胡禄的手指中间滑落的,是一把飞刀,杂技团表演常用的那种。

“你,想死吗?”胡禄的双眼冰冷的看着小丑,他依然摆着射出飞刀的姿势,摆明了就是告诉胡禄,这把刀就是他扔的。

看见胡禄转回身子,一脸的冷漠,小丑收起了pose,一脸无辜的说道:“哎呀,不小心手滑了,您,不会介意的吧!呵呵,呵哈哈哈……”

话还没说完,他自己反而先笑上了,那魔性的笑声,以前看电影的时候听起来只是觉得有些悚人,现在不知道为什么,什么感觉都没了,心里只觉得讨厌。

“就你会笑啊!”看着小丑讨厌的大笑,胡禄一脸的不爽,他干脆也哈哈大笑起来,脑中刷刷的闪过曾经看过的那些搞笑片段,段子,小品,相声,总之曾经让他开怀大笑的事通通回想了一遍。

“哈哈哈哈!”自娱自乐,胡禄笑的可比小丑开心多了,声音越来越大,渐渐的将小丑的声音也给压制了下去。

声音被渐渐盖过,小丑也不笑了,收敛了那恐怖的笑容,静静地看着胡禄。

也许是小丑的眼神太犀利吧,胡禄又笑了一会,也渐渐停下来了,同样挑衅的看着小丑,那样子仿佛在说:“有本事继续啊!”

或许是读懂了胡禄眼中的意思,小丑还真就继续了,不过不是继续笑,而是直接对胡禄出手了。

胡禄也不含糊,见招拆招,这些天和蝙蝠侠交手也不是白费功夫,至少目前的小丑不是他的对手,不过胡禄也没有下狠手,没有小丑的蝙蝠侠是不完整的,胡禄可不会越俎代庖,替他解决掉这个麻烦。

小丑进攻,胡禄防守,不过胡禄虽然没打算下死手,但是,只要不打死,不就可以往死里打了,所以,在招架了一番之后,胡禄抓准时机,一拳撂倒了这个未来的传奇罪犯。

紧接着,他拳拳到肉,专门往小丑的脸上招呼,一拳,两拳……

虽然叫丑爷,但是仍是肉体凡胎一个,三五拳下去,照样鼻青脸肿,只要不打死了,直接给他脸上打了个满面桃花开,emmmm,当初蝙蝠侠怎么揍的他,他现在就怎么揍的小丑。

打完了,胡禄拍了拍手,抖掉那其实并不存在的灰尘,往边上一战,摸索出贴身存放的烟盒,拿了支烟叼在嘴上,“有火吗?”

“……”

“算了,看你那样子也不像是会有火的!”看了看被自己打趴在地上动弹不得的小丑,胡禄对着点火的位置打了个响指,一缕火苗燃起,点着了烟。

胡禄深吸了一口,冲着小丑道:“要来一根吗?”

“……”

一根烟抽完,小丑一直怕在地上没有别的反应,胡禄掐灭了已经快要烧到滤嘴的烟头,又拿出了一根烟,再一次点着,对着趴在地上的小丑说道:

“还有什么花招,想使就尽管使出来吧!本座忽然不想睡觉了,就陪你好好玩玩。你不说你老婆孩子是因为我才死的吗!没错,就是我害死的,我早就跟着蝙蝠侠到了王牌化工厂,看着你们被他一顿收拾,真的是非常精彩。

你说,这么精彩的好戏,我怎么能出手破坏呢?再说了,如果我出手了,那你不就跑了嘛!你也知道我就是无名小子,那么,敢于直面蝙蝠侠的暴力行径的我,当然是处于正义的一方的,那作为正义之士的我,为什么要去救你这个罪犯呢?

说起来,你现在这样不是挺好的嘛,趁现在赶紧去买个彩票啊,乐透啊什么的,掉进锅炉里淹了那么久都没死成,这可比中彩票难多了。

我们老家有句老话说的好,叫做升官发财死老婆,现在你成功解锁了升官发财的先决条件了,一定能中大奖的,哦,对了,这在我老家就叫做‘杀妻证道’,你这是要发啊!

呦呦呦,怎么了,生气了,你可是小丑啊,joker,可是不会生气的,你看看你,都没逗笑我,反而自己生气了,这怎么能算一个合格的小丑呢!

怎么样,是不是很想干掉我,你不说我也知道,你确实很想干掉我,可惜啊,你没这能力,我就喜欢看你想干掉我却又无可奈何的样子。”

要论嘴皮子,小丑一个精神病,和胡禄这个饱受网络暴力熏陶的比起来根本简直拍马都赶不上,胡禄这嘴炮一开喷,连丑爷也扛不住,把搁地上趴着的丑爷硬生生的气爬起来了。

爬起来的丑爷也不说话,直勾勾的看着胡禄,看的胡禄直发毛。

“嘿,我说,还有招没,没有我可走了,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对男人不敢兴趣,老子直男!”被丑爷盯着难受,胡禄一脸嫌弃的说道。

又过了一会,小丑就这么一直看着胡禄,慢慢的倒退,一步步的退到了身后的阴影中,“呵呵哈哈哈哈……无名小子,我记住你了,咱们有的是时间,慢慢玩!呵哈哈哈哈……”

就在小丑消失在阴影中的瞬间,他那恐怖的笑声再一次响起,同时,也是在对胡禄下战书,看样子,是打算和胡禄死磕到底了。

“……”

胡禄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无缘无故被了口黑锅,现在有被小丑给记恨上了,明明蝙蝠侠才是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他只是一个路过的,怎么偏偏就搞成这个样子了。

不过胡禄也不是怕事的,小丑又怎么样,就算他是传奇罪犯,那也只是和蝙蝠侠不相上下而已,蝙蝠侠都已经无法对自己造成什么伤害了,区区一个小丑还能逆天不成,dc里比他更具杀伤力的还海了去了。

大家都是光脚的,who怕who啊!

扔掉已经烧了干净的烟头,胡禄跨上了自己的车,启动车子回家了。

第四十八章 布鲁斯的邀请

翌日。

“昨夜,公园街xx路xx号有一孕妇因为电器使用失误而导致触电身亡,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家庭用电需谨慎……”

布鲁斯喝了一口姜汁,随手关掉了电视,这些事情在哥谭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布鲁斯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了。

“少爷!”阿尔弗雷德端着一碟点心过来,放在了布鲁斯的面前。

“阿尔弗雷德,你说,我做的对不对?”布鲁斯没有去动那盘点心,反而对老管家问道。

“少爷,你还在想昨天晚上的事情啊!”老管家照顾了布鲁斯二十几年,布鲁斯像什么他很清楚。

“唉!”

布鲁斯叹了一口气,右手捂住了额头,显得十分的疲惫。

“虽然并不是我亲手将他推下去的,但是,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失误,他也不会失足掉进那个锅炉里面,如果当时我能够再快一点,就能够抓住他了!

或许,我应该用更加平和一点的方式,不应该那样步步紧逼,这样他就不会掉下去了。是我的错,是我害死了他,还有他的家人,他的家人接下去的日子该怎么过呢?”

布鲁斯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又似乎是在征求建议,言语中充满了后悔。

“您太过苛责自己了,少爷,人无完人,没有人能够做的面面俱到,你已经尽力了!”

看着一脸疲惫的少爷,老管家也是一脸的心疼,尽心的安慰道。

“算了,先不说这个,那个无名小子有消息了吗?”布鲁斯摆了摆手,有些事情,不是嘴上说说就能过去的,但是生活还要继续,对于他来说,无名小子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这是一颗巨大的定时炸弹。

“虽然没有找到任何和他相关的资料,但是已经从一些渠道打探到了一些关于他的消息了,他在哥谭大学附近租了一间房子,这是一些关于他的资料。”

老管家一边说着,一边起身从旁边的书桌上拿了一些资料,递给了布鲁斯。

布鲁斯接过资料翻看了一下,只见上面记录了胡禄所有的信息,从他出现开始,一直到昨天晚上为止,他的所有相关资料都记录了上面。

“没了?”

“没了!”

布鲁斯看着手上总共才两张纸的资料,一脸惊奇的看着老管家。

“一个月的行踪才两张纸!另外一张还空着一大半!”

“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宅男吧!”老管家讪讪的笑了几声,对于这种生物,他也是觉得很奇怪。

“睡觉,逛超市,晚上出门遛弯,回来又睡觉,又逛超市,又出门遛弯,还真是千篇一律的生活!”

几眼就看完了纸上的资料,布鲁斯忍不住吐槽道。

“你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老管家看了一眼一脸嫌弃的布鲁斯,幽幽的说道。

“呃——”回想起自己的生活,布鲁斯不由得一愣,似乎,他也是个宅男,除了必要的一些应酬之外,其余时间他不是呆在家里,就是在蝙蝠洞,要不就是出去打击犯罪。

“先不说这个,他知道我的身份,这件事情也是该解决了,这样,阿尔弗雷德,你帮我去下个邀请函,请他来,算了,在外面太突兀,直接来家里吧!”

布鲁斯知道再在这件事上纠缠,话题一定会被老管家扯到传宗接代上,所以,他明智的选择转移话题。

听到布鲁斯的决定,老管家吃了一惊,道:“来家里,这……”

“没事,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既然他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那么,也没有什么好再隐瞒的了,来家里反而比在外面更加安全,不用担心隔墙有耳。”

老管家还没有说话,就被打断了,一起相处了这么多年,不仅老管家了解他,他也了解老管家,一开口就知道他想说什么。

“既然少爷已经做了决定,那么我这就去准备。”老管家说着,起身倒退了出去。

“麻烦你了!”

……

睁开眼看了看外面偏西的太阳,胡禄打着哈欠从床上坐起来,昨晚上睡的晚,醒来都天黑了,随意收拾了一下,胡禄边先去解决自己的肚子问题。

最近食量是越来越大了,胡禄感觉快养不起自己了。正常人家一百块买的东西都够一家三口吃上两三天了,到他身上一天就吃完了。

冰箱,空了。

米箱,空了。

零食箱,也空了。

“尼玛,又要去超市了!坑爹啊!”

胡禄摸了摸仍在床上的外套,又摸了摸裤袋,交完房租剩下的三千美金已经所剩无几了,这才过去二十几天。胡禄叹了口气,从剩下的钱里面拿了一百块,锁上门,骑车直奔最近的超市。

当胡禄走出超市,手上又大包小包的提满了东西,要不是最近力气变大了很多,还真提不动这些东西。

把东西在摩托车上放好,胡禄便赶紧启动了车子回家,一天没吃东西,他感觉自己快要饿晕了。

……

“叮咚!”

胡禄刚刚整理完买回来的东西,这时,一阵门铃声响起。

“谁啊!”胡禄心中有些疑惑,这个时候,谁会来找他,而且,他在哥谭似乎没有可以大晚上来找他的朋友吧!“难道是房东大妈?”

胡禄疑惑的朝门口看了看,透过墙壁,只见一个打扮的衣冠楚楚的老头,笔挺的站在门外,一只手背在身后,另一只手九十度弯曲在胸前,就跟个管家一样。

是的,管家,这是胡禄对这个老人的第一印象。

不知道是不是没有听见胡禄的询问,门外的老人并没有回应,只是静静的站在门口,等着门打开。

胡禄打开房门,看着这个陌生的老人,询问道:“你是?”虽然已有猜测,但是胡禄还是想确认一下。

“您好,先生,鄙人阿尔弗雷德,是布鲁斯少爷的管家。”

老人,正是受到布鲁斯的指派,前来邀请胡禄的老管家阿尔弗雷德,鉴于此事事关重大,老管家并没有随便派人来应付一下,而是亲自前来,对胡禄进行邀请。

“布鲁斯!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找到我了,还以为你们还需要一段时间呢!”

听到老管家的身份后,胡禄瞬间就明白了他的来意,看来,蝙蝠侠是想要和他谈一谈了。

第四十九章 初临韦恩庄园

“看来先生已经猜到了我的来意,不过还是要亲口传达一下少爷的吩咐,少爷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前往韦恩庄园做做客。”

对于胡禄能够猜到自己此行的目的,老管家并不意外,能够屡次和蝙蝠侠作对还全身而退的人,绝对不会是一个笨蛋。所以,他也没有继续寒暄,直接说出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这个时间前去打扰,似乎不太合适吧!再说了,我还没吃晚饭呢,一天没吃了,有些饿的慌!”

本以为胡禄会一口答应,但是没想到胡禄的回答却有些出乎老管家的意料。

老管家有些摸不清楚胡禄的意思了,出言询问道:“您这是拒绝吗?”

“您觉得呢?”

胡禄没有正面回应老管家,不过听他的语气似乎并不像是不想去,好像在提什么条件。

老管家不愧是活了几十年的人精,立马就从胡禄的话中知道了他的意思,转眼间就摆出了一张笑脸,笑呵呵的说道:“先生说的是,少爷这次就是托我来邀请您一起共进晚餐的。”

“是吗,那我就却之不恭了。前面带路!”胡禄的回应还真是出乎老管家的意料,让他有些措手不及。

不过老管家也是身经百战之人,立马掉转过身子,把手一伸,说道:“这边请。”

或许是因为此次行动比较低调,老管家开来的是一辆比较低调的车子,胡禄坐上车之后,车子便直奔位于郊外的韦恩庄园。

车子开的不算快,不过也不算慢,约莫一个小时后,车子便开进了一扇大门中,从门口到房子,又开了约莫五分钟后,车子停在了一扇豪华的房门前。

豪华的房门自然要搭配豪华的房子,出现在胡禄眼前的,是一座巨大的欧式城堡,这正是韦恩家族几代人共同努力的结果,正是因为他们的努力,才有了现在韦恩庄园的辉煌,只可惜,曾经繁荣一时的韦恩家族,现在只剩下一个人了。

在老管家的指引下,胡禄跟在他的身后穿过了客厅,走廊等等,估计走遍了大半个房子吧,方才来到餐厅。只见偌大的餐厅中,摆放着一张不算大的餐桌,是那种比较西式的长条形餐桌,位置不多,前后左右共计能够坐八个人。

现在,餐桌上摆满了食物,而在最远离餐厅门口的位置,端坐着一个英俊帅气的白人男子,虽然是白色人种,但是他的皮肤却并不白皙,反而呈现古铜色,有种日晒雨淋的沧桑感。

他的手肘放在餐桌上,双手手指交叉,挡住了他的半张脸,露出来的一双眼睛,明亮又内敛,充满了智慧的光芒。

在老管家的指引下,胡禄来到了男子正对面的位置坐下,随后,他拿来一份餐具摆放在胡禄的面前。

“麻烦给我来双筷子,不习惯用刀叉,谢谢!”胡禄看着老管家放下的餐盘和里面的刀叉,立马对想要退去的老管家说道。

“……”老管家看了一眼布鲁斯,眼神中充满了疑惑,在他看来,胡禄的行为一点也不像蝙蝠侠描述的那个和他交手二十余次的无名小子。

虽然心中抱有疑虑,不过老管家还是很尽责的为胡禄拿来了一双筷子,有的时候,筷子确实用起来比刀叉方便,所以虽然是典型的西式贵族,不过庄园里还是备有筷子这种餐具的。

“来来来,先吃饭,别客气,有什么事情,吃饱了再说!”筷子一到手,胡禄就忍不住开动了,主人还没说什么,他一个客人反倒是反客为主的招呼起主人吃饭。

或许是提前得到了老管家的通知,餐桌上已经准备好了丰盛的菜肴,中式西式的都有,足足摆满了一桌子,应该是为了补充体能,所以桌上的菜都是以各种肉类为主的硬菜。

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胡禄吃的是不亦乐乎,嘴巴塞得慢慢的,在布鲁斯和老管家惊讶的眼神中,桌上的菜肴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的减少。

布鲁斯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也是微微有些吃惊,因为需要补充长期的锻炼所带来的的消耗,他自问自己的食量也算是不小了,但是和胡禄一比,他忽然发现自己其实吃的也不算多。

“咦,你们怎么都不吃啊?”吃了一会,胡禄感觉肚子有了几分饱意,便放慢了一些速度,这时,他看到对面的布鲁斯和老管家只是看着他,并没有动手,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不过嘴可一直没停。

“不用,我们已经吃饱了,您继续,够吗?不够还有!”看着胡禄的样子,老管家非常客气的询问道,作为布鲁斯的大管家,他有这样的权利去安排家里的一切。

“不用了,这些已经足够吃到七分饱了,晚上还是不要吃太多的好!”

如果用一种动漫常见的画面描述布鲁斯和老管家此刻的心情的话,那就是一只乌鸦在头顶一边叫,一边飞过,然后留下一串省略号,说的通俗点就是心中有千万只羊驼狂奔而过!

说的文雅一点的,那就是“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这是此时此刻,胡禄对面的两人共同的心声,让两人不得不怀疑,眼前的这个家伙究竟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这顿晚饭约莫吃了一个小时,胡禄扫荡完了桌上所有的菜,只留下一个个的空盘子,擦了擦嘴角的油渍,胡禄看着在对面端坐了一个小时的布鲁斯,不由得感叹他的修养。

蹭了一顿晚饭,胡禄觉得心满意足,接下来,就要面对布鲁斯了,不过在那之前,“韦恩先生,您好,光顾着填饱肚子了,都没自我介绍,在下胡禄,来自华夏。”

“幸会幸会,胡禄先生……”

“叫我胡就行。”

“胡先生。”听到胡禄的自我介绍,布鲁斯十分有礼貌的站起身,上前几步,向胡禄伸出了他的手。

胡禄也伸出手握住了他,道:“韦恩先生,这应该是我们第一次没有大打出手的一次的见面吧!”胡禄说着,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毕竟他可是利用蝙蝠侠不少次。

第五十章 无题

握完手,两人都没有继续说话,空气中忽然安静了下来,一时间,气氛有点尴尬。

“晚上吃的有点多,不如出去走走?”沉默了片刻,布鲁斯提出这样第一个建议。

胡禄连连点头,道:“好啊,都说韦恩庄园是哥谭最美的地方,不如韦恩先生带我去逛逛。”

闻言,布鲁斯伸手做邀请状,胡禄在他的示意之下,率先走出餐厅。

老管家并没有跟来,在布鲁斯的带领下,胡禄与其并排前行,走出硕大的城堡,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个巨大的花园,来的时候,胡禄特意看了一下,足足过了五分钟才从大门口开到城堡面前。

“啧啧啧,说实话,韦恩先生,您到底有多有钱?”虽然已经是夜晚,这里也没有路灯,但是胡禄还是看的一清二楚,前面是一个巨大的花园,后面就更大了。

“……”布鲁斯实在是没想到,胡禄居然会问这样的问题,他本以为会是一阵激烈的交锋,就像他们交手的时候那样。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我到底有多有钱,反正政府没我有钱!”

布鲁斯微微考虑了一下,很肯定的说道。

胡禄:“……”这是在装逼吧!

这绝对是在装逼,胡禄只觉得心脏受了10000的暴击伤害,真的是穷的穷死,富的富死。

“不说这个,今天请你来,其实是想和你聊聊!”或许是不想在这样浪费时间,布鲁斯再次开口,直奔主题。

“韦恩先生……”

“叫我布鲁斯好了。”

“好吧,布鲁斯,不知道你想聊些什么呢?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和男人聊天,毕竟我喜欢的是姑娘。”

胡禄开了个小玩笑道。

“事实上,我也喜欢的是姑娘,只不过有些事必须要和你聊聊才好。”布鲁斯说着,在一个长椅前停了下来,这样的长椅在花园里到处都是,他惬意的在长椅上坐了下来,然后拍了拍旁边的位置,似在问胡禄要不要一起坐。

胡禄也不介意,直接就在布鲁斯的身边坐了下来,当然,长椅还是挺长的,中间还空着一个人的位置。

看到胡禄坐下,布鲁斯再一次开口道:“胡,你到底是一个什么人?”

想要知道胡禄究竟是什么人,这就是布鲁斯此行邀请胡禄来的目的,对于他来说,胡禄就像是凭空出现一样,事实上确实是如此,他一无所知,而对方却掌握着自己最大的秘密。

这个情况让他着实感到惴惴不安,所幸目前来看,胡禄并不是他的敌人,不然敌人对自己了如指掌,自己却完全不知道敌人的一丝一毫,焉有不败之理!

“我吗,刚才不是告诉你了,我来自东方,是华夏人。”胡禄顾左右而言他的说道。

“你知道我想知道的不是这个!”布鲁斯有些无语,这个时候了,胡禄还在拐弯抹角的。

“不和你开玩笑了,不过我的来历,确实不太方便说,你可以理解为我是偷渡到哥谭的!”胡禄也不在和布鲁斯绕圈子,顿了顿,继续道,“至于我为什么知道你的身份,其实很难猜吗?”

“呃,为什么这么说?”布鲁斯有些懵,一直以来,他都自认为自己的身份隐藏的很好。

“你这情况在我老家有一句话,叫做灯下黑!”胡禄看着懵逼的布鲁斯,有些同情的说道,有些事情,要是不拆穿,其实能自欺欺人很久。

“等等,灯下怎么会是黑的?”布鲁斯有些不明白。

“点过蜡烛吗?”胡禄觉得布鲁斯可能有些傻。

“用到过。”回想起曾经的流浪生涯,布鲁斯觉得还是挺充实的。

“难道你没发现蜡烛点燃后能照亮周围,但是偏偏照不到它自己的尾端吗?”

“呃——”布鲁斯闻言回想了一番,还真是这样,平时完全没有注意过。

看到布鲁斯一脸赞同的样子,胡禄继续道:“虽然说你看起来掩饰的很好,但是其实只要稍加分析,你身份很容易猜到。”

“怎么说?”布鲁斯有些不明白,为什么掩饰的很好还会被猜出来呢?

胡禄看着一脸求知的布鲁斯,心中一阵得意,蝙蝠侠又怎么样,不也被我忽悠了:“第一,蝙蝠侠和布鲁斯从来没有同时出现过。”

“这应该不算疑点吧,毕竟蝙蝠侠只是在晚上活动。”布鲁斯觉得有些疑惑,为什么这会成为被看穿的疑点。

胡禄嫌弃的白了布鲁斯一样,道:“你着什么急啊,就不能听我说完吗?”

“……”

“别在打断了我了!”胡禄不放心的警告了布鲁斯一声,随后继续道,“光凭这一点当然不能确定你就是蝙蝠侠,但是再加上另外几点,综合起来,就把目标指向了你了!”

“别打岔,”看了一眼又想出言打断自己的布鲁斯,胡禄直接开口把他的话堵在了嘴里,“第二点,你离开过哥谭一段时间,而在你回来之前,蝙蝠侠从来没出现过,恰恰在你回来之后,蝙蝠侠就出现了。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蝙蝠侠太有钱了,首先,蝙蝠车,这一看就不是普通有钱人家能够弄出来的;其次,你的这一身装备,估计能买到这些材料的人也不多吧!

另外还有一点,同样也把目标指向你,那就是在哥谭,有钱人的确很多,但是哥谭不存在既有良心又有钱的有钱人,除了你们韦恩家族的人。

当然啦,把矛头指向你的最关键之处,还是你的这些装备,在哥谭,想要找一个能够容纳这些装备的地方不多,有足够的地方安置这些东西,又有能力不被发现,你布鲁斯韦恩的韦恩庄园是最符合的地方。

你为了扮演好布鲁斯韦恩和蝙蝠侠这两个角色,相信一定做了不少的努力,摘下面具就是布鲁斯韦恩,带上面具就是蝙蝠侠,为了能够更好的在这两者之间自由切换,或许你自己都相信了这其实是两个人,这,也许就是你为什么会忽略了这么明显的漏洞的原因吧!”

第五十一章 和布鲁斯的交易

“在我来到哥谭之后,也听闻了你的大名,你在罪犯的口中简直臭名昭彰,可以说是谈之色变,为此我特意打探了一下有关于你的信息。

比如你出场一般是驾驶蝙蝠车,这样的车子只可能是改装出来的,而且不是一般人能改装出来的,所以,改装车子的人一定很有才华,而你恰巧是哥谭最才华的有钱人。

我了解过你,你在21岁时获得犯罪学、法学、计算机、化学、工程学学位。25岁时,进修获得生物学、物理学、高级化学和工程学的更高学位。26岁时,又学习了法学、医学、高级计算机工程学。

这样的你,有足够的能力,也有足够的资本去对车辆进行改造,这个能力,是哥谭其它的富家公子所不具备的。其次,你很能打,老人家一本不会有这样的体力,所以一定是年轻人。

再加上一些细节,比如你架驶蝙蝠车通常都是先在哥谭的北部出现,也就是说你蝙蝠侠的老巢很可能是在哥谭的北部的某个区域,这一切线索,就把方向指向了你,布鲁斯韦恩。

当然啦,如果再细致的去侦查一下你的个人生活,我想会得到更多的证据,比如,你虽然号称是著名的花花公子,但事实上也许还是个处男吧!”

听到胡禄的调侃,布鲁斯不由得老脸一红,事实上胡禄说的没错,自从下定决心成为蝙蝠侠后,他为了获得强大的武力,一直过着和尚一样的生活,还真没接近过女色,白天和那些女人也一直是点到为止,并没有深入交流。

不过脸上的尴尬没有持续多久,布鲁斯立刻就听出了胡禄话中的漏洞,脸色一冷,表情十分严肃,声音忽然变得冰冷,“你是这么知道我的事情的!”

“这不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吗?”胡禄一脸的无所谓的说道,他并没有注意到自己无意间透露出了一些不存在这些世界上的消息。

“有些事你大概还不知道吧!”布鲁斯看着一脸无所谓的胡禄,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有些玩味的说道,“我今年二十六!所以你关于我二十六岁的事情是从哪里知道的呢?我确实已经得到了高级计算机工程学学位,但是法学和医学我还没开始学习呢!不过也是近期的事情了!”

“呃——咳咳……”胡禄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都说言多必失,他现在就是典型的例子。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你一定是听错了,我说的是十六,十六。”胡禄连忙狡辩,可惜,已经完了,聪明的布鲁斯绝对不会相信他说的话。

“所以,你的来历也很可疑啊,居然能够知道我心理想什么,不对,应该是知道未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吧,难不成,你来自未来?”布鲁斯很快就想到了一个解释,也是他看来很合理,也很合逻辑的一个解释。

“……”胡禄已经不想说话了,还能说什么呢,难不成说我来自地球,你们只是一些漫画人物,我知道的东西都是在百科上查的,你们的祖宗十八代都在百科上写的明明白白了。

这要这样说出来,胡禄觉得,他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被关进阿卡姆,去和里面的那精神病做伴。

“呵呵,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胡禄忽然觉得心好累,这种勾心斗角的生活果然不适合他,他就应该安安静静的做一个美男子。

“老子当初就不应该写小说,如果我当初不去写小说,就不会去收集素材,如果我不用去收集素材,就不会遇到cosplay的妹子,如果我不遇到cosplay的妹子,就不会和她睡觉,如过我不和她睡觉,就不会穿越,如果我不穿越,现在就应该在家里睡大觉!唉,真是一入网文深似海,从此被坑是常态。

说真的,老子都穿越了,不知道家里那写财产会便宜了谁,早知道当初就不戴雨伞了,有几个私生子也好啊,至少还有人能继承我的……爹妈留下来的遗产。

等会,似乎和cosplay的妹子那晚没有戴雨伞吧,我去,要是她瞎搞,非说是我的,那我岂不是喜当爹,完了完了,我胡禄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美名要破灭了。”

“胡,胡……”蝙蝠侠看着忽然不说话的胡禄,顿时觉得奇怪,凑到他面前一看,好吗,眼神里完全没有焦距,这完全就是神游天外了啊!

事情还没谈完,怎么能让你神游呢?蝙蝠侠连忙推搡着叫醒胡禄。胡禄的思绪越飞越远,一时间都不知道飘哪去了,直到耳边传来一阵呼喊,他才回过神来。

“……”

胡禄回国神来,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布鲁斯似乎也在考虑一些事情,也没有开口,一时间,空气又一次安静了下来,气氛非常的沉闷。

“布鲁斯!”

“胡!”

“你先说!”x2

“好吧,我先说吧,首先,先向你道个歉,最近这些天利用了你。不过我也被你揍的很惨,所以抵消了。其次,关于你的身份,相信你也看出来了,我没打算泄露出去,不过我能分析出来,别人也一样能分析出来,所以,你需要更好的掩饰方法。第三,其实我今天来,是想和你交个朋友!”

胡禄也不在拐弯抹角了,和布鲁斯这样的人打交道,还是直来直去的好,不然就他那能把韦恩集团管理的井井有条的心眼,把你卖了还帮数钱呢!

“emmmm……”听了胡禄的话,布鲁斯陷入了沉思中,平心而论,胡禄说的很有道理,而从最近的接触来看,胡禄对他似乎也并没有什么恶意,不然的话,早就谣言满天飞了。

不过,布鲁斯也没有单纯到听信胡禄一句话,就真的和他把酒言欢,男人的嘴,不禁在骗女人的时候油嘴滑舌,在骗男人的时候也一样巧舌如簧。

其中的是非曲直,布鲁斯还要经过深思熟虑才行,不过现在这种时候,也必须拿出一个态度来,不然的话,今天的这个碰面,将没有任何意义。

第五十二章 随便花

结果到底如何,布鲁斯还不能给胡禄一个明确的答复,不过胡禄说的虽然不能验证是否合理,但是确实给他提了一个醒,他或许应该改一改蝙蝠侠出场的方式了,太过招摇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他。

就冲这一点,他和胡禄之间就算不能成为朋友,也不应该是敌人。所以,布鲁斯沉思了片刻之后道:“希望我们能成为最好的朋友!”说着,他向胡禄伸出了他的手,这次,可不是礼节性伸手了。

胡禄也不介意布鲁斯话里有话,毕竟换做他自己,也不会这么轻易的相信一个外人,不过他确实是想和布鲁斯打好关系,撇开他蝙蝠侠的身份不谈,他可还是一个超级富豪,谁不喜欢和土豪做朋友呢?

所以,胡禄没有任何犹豫的握住了他的手,用力捏了捏,道:“我相信我们会是最好的朋友!”

“哦对了,朋友,你说朋友有难,你是不是应该帮帮忙啊?”成功的和土豪交上了朋友,胡禄自然要从土豪身上获得一些应有的好处,所以他厚颜无耻的开口道。

“……”布鲁斯有些无语,他忽然间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他的第六感告诉他,他可能会为今天的决定后悔。

不过修养良好如他,当然不会因为这个就生出不满,面对胡禄厚颜无耻的的询问,他还是问道:“我能帮上你什么吗?”

“你应该知道,我来哥谭的时候出了点小意外,本来呢,我是可以得到一大笔的收入,从此吃喝愁的,就是因为你,我的收入飞了,所以,最近手头有些紧,能不能支援我一下,就当你弄丢了我那一箱子钱的补偿!”

胡禄厚着脸皮说道,借钱这种事情,还真就得脸皮厚。

“那一箱子都是赃款,你还想据为己有不成!”听到胡禄把责任都推到他的身上,布鲁斯也是一阵不悦,没好气的说道。

“所以那些钱就是不义之财了,既然是不义之财,那么就应该拿来做正义的事情,比如资助穷人,而我,就是穷人,所以,我拿那箱钱,是很合理,也很合逻辑的。”

作为一个键盘侠,不管是写小说也好,还是在网上互喷也好,总之,胡禄的歪理是一套一套的,一时间,布鲁斯也被他饶了进去。

“对了,上次那箱钱你给放哪了?”不等布鲁斯回应,胡禄又追问道。

“当然是在警局啊,作为证物,那是要成为指认罪犯的呈堂证供的。”布鲁斯想都没想,直接就回答到。

“啧啧啧,然后呢,你看到法庭开庭审理了吗?看到他们被关进监狱了吗?”胡禄再一次询问道。

“……”布鲁斯没有在说话,作为蝙蝠侠,他没有警局里的信息来源,作为韦恩集团的主人,他又不能和蝙蝠侠扯上关系,自然更不能去打探这些消息,因为一个花花公子是不会关心警局抓了什么罪犯的。

所以,布鲁斯只能通过新闻去了解那些被他扔到警局门口的罪犯,具体的情况所知甚少,只晓得有些进了监狱,有些则不知道到底怎么样了。

“你看,你根本不知道他们会有什么下场,更不知道钱进了警局会怎么样!”看到布鲁斯沉默的样子,胡禄一副我就知道是这样的样子说道。

“难不成你知道?”也许是受到了胡禄的刺激,布鲁斯下意思的说道。

“我当然知道,你应不知道我有一个朋友就在哥谭总局上班吧,非常巧,他就是管理证物房的,这可是他亲口告诉我的,所有进了警局的赃款,九成都进了哥谭警察总局长洛布的口袋,剩下的再被副局长瓜分一下,然后落点汤汤水水给普通警察。哦对了,你应该认识一个叫戈登的警官吧,他是唯一一个例外。

至于你扔那里的罪犯,有钱的当然没问题,前脚你刚扔那里,后脚可能就走了,没钱的,自然就被送进监狱当作他们的政绩了。”

胡禄解谜语人之口,为布鲁斯剖析了一下他所知道的哥谭警察,确实是一群已经烂到根的家伙,想他们维护正义和法纪,简直比让哥谭街头没有ji女还难。

“简直混帐!”布鲁斯难耐心头的怒火,修养良好如他也不由得爆了粗口,当然,如果粗口也分等级的话,布鲁斯这个也就是入门级别的。

“所以,你说是不是我说的理,与其把钱送到警局当什么证物,还不如直接拿去用在更合适的地方,比如支援一下我这样的穷人,让其不至于饿死街头,这在我们东方叫做劫富济贫,是侠义的行为,就像你的偶像佐罗保护弱者一样,是很合理,也很合逻辑的事情。”

为了自己的马尼,胡禄可劲的在布鲁斯的耳边吹风,看着布鲁斯的脸色忽明忽暗,不断的转变,胡禄知道,他现在已经陷入了极度的纠结之中。

“这件事请,你自己慢慢考虑吧,有些事还是要自己想明白才好,我就先回去了,记得先支援我一点,佐罗,劫富济贫,666!”

最后补上一刀,胡禄站起身来向布鲁斯告辞。

两人漫步走回城堡中,布鲁斯吩咐了老管家几句后,没过多久,一辆车子开了过来,停在了城堡的大门前面,正是胡禄来的时候坐得那辆车子。

来的目的达成了,胡禄也不在磨蹭,直接上了车,随后,车子缓缓的驶出了韦恩庄园。

和来时一样,约莫一个小时之后,在胡禄昏昏欲睡中,车子停在了他租住的房子前面,下了车,老管家叫住了他,然后给了他一张卡,同时告诉了他密码,声称这是少爷吩咐交给他的,让他没钱的时候自己取来用,emmmm,随便用。

“emmmm,开口就是随便花,这就是传说中的土豪气质吗,话说我这是被包养了吗?”看着手上的这张哥谭银行的黑卡,胡禄有些哭笑不得。

收好了卡,胡禄开门进屋,拖鞋脱衣,光着身子走进了浴室,匆匆洗了个澡之后,便上床睡觉了,最近熬夜太多,黑眼圈都出来了,有损他的颜值,还是早睡早起的比较好。

第五十三章 殴打布鲁斯

翌日。

一觉醒来,胡禄只觉得神清气爽,果然,只有拥有充足的睡眠,才算的上是完美的人生。

由于昨天晚上睡的早,今天一大早就起来了,吃完早点,胡禄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里无聊的节目发呆。

电视里播放的是最近灯塔国很火的一档脱口秀节目,主持人向来以敢说出名,连总统也照喷不误,灯塔国向来不禁止言论,尺度也是非常的大,所以这样类型的节目很多,也很受欢迎。

这不,今天的这个主持人又在喷人了,不过喷的不是总统,是灯塔国一些比较著名的花花公子,比如,哥谭的韦恩大少,隔壁星城的绿箭口香糖,呸,绿箭侠奥利弗·奎恩等等,被喷的简直一无是处。

不过说实在的,看着电视里的主持人一个人在那里自嗨,时不时的来一阵哄笑声,胡禄实在很难理解,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华夏人,他完全get不到笑点。

所以,即便节目很有趣,但是他还是觉得无聊,之前还在担心钱的问题,现在有了哥谭第一土豪的赞助,不用担心了,反而觉得人生没有追求了。

回想当初看的那本《美漫之哥谭黑暗教父》,可以算是一本哥谭攻略了,里面的主角忙前忙后的,总感觉有做不完的事情,为什么自己穿越过来就变成咸鱼了呢?胡禄有些想不明白。

难不成自己并不是主角,所以身上没有仇恨光环?

作为一个资深扑街,他笔下的主角也如同大多起点的主角一样,自带仇恨光环,走到哪里,就嘲讽到哪里,能够在一瞬间吸引大量的仇恨,然后就是各种装逼打脸。

再然后,这本书就扑街了。

胡禄觉得自己八成应该不是那种主角,不然的话,怎么还会和蝙蝠侠化敌为友呢,而且,他之前也没少出门,一直都是顺顺利利的,没有遇到过任何意外,可见,他是一个多么淳朴的人,和这座城市简直相得益彰。

看了一会,又换了一个频道,这次播放的是哥谭本地新闻,无非又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另外就是哥谭政府的一些决策,还有就是一些花边新闻。

比如说哥谭大少布鲁斯韦恩今天又约了一群嫩模搭乘他的私人游艇出海,哦,不对,应该是油轮,巨大的油轮在直播画面中充满了土豪的气息,一个个不管容貌还是身材都是极品的嫩模穿着各式各样的比基尼在甲板上进行着各种活动。

“万恶的资本主义。”胡禄看着电视里的画面,十分不爽的说道,其实内心充满了羡慕嫉妒恨,说起来他也算是一个小土豪,毕竟在帝都二环有一套四合院。

但是很不幸,在他接手四合院的时候,国家已经规定四合院不可以进行私人交易,而是列为了文化遗产,所以,他的有钱只是体现在不动产上。

要不是在二环还有两栋大楼可以收租,胡禄早就饿死了。不过即便是这样,他也只是小有资产而已,别说油轮了,游艇都只是听说过而已。

没穿越前的他,也就只有一块百达翡丽的手表,一辆奔驰g级amg拿得出手了,不过也只是能够拿出来忽悠一下妹子而已。

“该死的狗大户,要不是打不过,真想揍他一顿!”

胡禄心中很不爽,他忽然对曾经在网上看见的那些仇富的言论深有体会,这种只能眼巴巴的看着的感觉真的很不怎么样。

“咦,有了,蝙蝠侠我打不过,可是布鲁斯我打得过啊,只要……”胡禄心中忽然冒出一个很不错的点子,只要操作得当,或许揍了蝙蝠侠还得感谢自己呢!

说干就干,胡禄准备了一番后,骑上车,按照昨夜行进的路线直奔位于哥谭北部的韦恩庄园。

到了庄园,胡禄见到的是老管家,毕竟布鲁斯已经出海了,只留下老管家在家里看家。

胡禄向老管家说明自己的来意,声称是今天早上看见新闻时想出来的方法,来帮助布鲁斯洗脱嫌疑。现在布鲁斯出海游玩,那么在这个时候,蝙蝠侠出现在哥谭,也就没有人能够把两人联系到一起了。

毕竟没有人能够在一夜之间跨越大海,除非会飞。不过这时候的布鲁斯还只有一辆蝙蝠车,他的蝙蝠战机还在研发中,所以哥谭的人从来没有看见过蝙蝠侠开飞机,就更加不会认为布鲁斯就是蝙蝠侠了。

而胡禄的想法,就是由他去冒充蝙蝠侠,在布鲁斯不在的这几天,在哥谭进行打击罪犯的活动。

老管家思考了一番,觉得这个是个不错的办法,不但可以继续打击罪犯,而且还可以洗脱布鲁斯的嫌疑,就算还有人疑神疑鬼,至少也可以减少对布鲁斯的怀疑。

于是乎,老管家同意了胡禄的建议,将一套备用蝙蝠盔甲借给了胡禄。胡禄的身材和布鲁斯差不多,不过和布鲁斯一身粗狂的肌肉比起来,胡禄的肌肉要含蓄的多,穿衣显瘦,脱衣有肉,是典型的东方人体型。

所幸蝙蝠盔甲可以自动调节大小,穿起来倒也显得非常的贴合,不会妨碍行动,果然是有钱人家会享受啊,连一套作战服都充满了讲究。

按照计划,胡禄晚上出去收拾了一些小角色,学着蝙蝠侠的样子统统扔在了警局门口,果然,当看到蝙蝠侠依旧在哥谭出没,人们对于花花公子的关注也转移到了蝙蝠侠的身上。

就这样,时间过的飞快,又到了第二天的下午。

巨轮破开风浪,缓缓的靠近着码头,出海浪荡的布鲁斯大少带着满船的妹子回来了。

姑娘们一个接一个的下穿,在布鲁斯的安排下,由他的车队送回家,至于哥谭大少,则在一群保镖的簇拥下最后走下油轮。

“该死的布鲁斯·韦恩,吃我一拳!”

就在这是,一道身影从天而降,三两下干翻了布鲁斯大少身边的保镖,只留下他一个人还傻傻的站在那里,眼神中充满了惊讶。

是的,惊讶,面对这样的情况,布鲁斯大少没有害怕,而是显得惊讶,因为来人正穿着和他一模一样的蝙蝠盔甲,带着面具,一袭披风在风作作响,完全就是蝙蝠侠的打扮。

就在他惊讶的时候,这个“蝙蝠侠”大步上前,抓住布鲁斯大少就是一顿胖揍,下意识的,布鲁斯就想还手,好在他还知道自己现在只是一个声色犬马的花花公子,怎么会是“蝙蝠侠”的对手,象征性的挣扎了两下,就不动弹了。

而“蝙蝠侠”则是英勇无畏,拳拳到肉,专挑脸上打,熊猫眼,就不用说了,一顿下来,脸都肿成了猪头,一边打,还一边叫着“让你勾引我女朋友”!

第五十四章 意外惊喜

“让你丫的装逼,让你丫的炫富……”

以上这些是胡禄内心的真实写照,至于他的嘴上,当然是喊着:“让你为富不仁,让你抢我女朋友,今天一定要好好教训你……”

毫无疑问,这一切,都被在码头蹲守的哥谭各大报社,电视台,杂志社的记者们给拍了个正着,眼前的这一幕,把这些记者给激动的,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回去,然后立刻把消息发出来。

标题他们都已经想好了,就叫“震惊,哥谭大少和蝙蝠侠之间不为人知的秘密!”

或者是“震惊,光天化日之下,蝙蝠侠居然对哥谭大少做了这种事!”

这样劲爆的新闻,一定能够上头条,吸引整个哥谭的目光,到时候他们的销量或者收视率还不噌噌噌的往上涨,也许坐火箭都没这么快。

他们已经想象到明天,不,今晚整个哥谭将陷入怎样的疯狂之中。同时,也想像到了,绿油油的奖金正在向他们招手。如果不是远处那正在殴打布鲁斯的蝙蝠侠实在是太恐怖,他们都想抱着他亲两口了。

当然,这些人怎么想的,这和胡禄一点关系都没有,欧打完布鲁斯,胡禄忽然觉得整个世界都变得明亮了,高挂在天边的太阳也变得更加的明媚,整个人豁然开朗了。

“啊——舒坦!”胡禄感叹了一声,扔下看似恐怖,实则只是一点皮肉伤的布鲁斯,迅速的逃离现场,过了一会,收到消息的哥谭警方终于姗姗来迟,一阵手忙脚乱之后,布鲁斯被急匆匆的送往哥谭州立医院。

“果然是那个混蛋!”听到假冒的蝙蝠侠的声音,布鲁斯立马猜到了冒充他的人就是胡禄,同时心中也有了一丝明悟,虽然没有证实,但是也猜到了胡禄这么做的目的。

……

哥谭州立医院。

“嘶——”

医生的治疗中,牵扯到了布鲁斯的伤口,顿时,他倒吸了一口凉气,看着眼前哆哆嗦嗦站着的一群人,布鲁斯的脸色很不好。

老管家也已经赶来了,在和布鲁斯一阵交谈之后,非常绅士的站在了布鲁斯的病床边上。从老管家的口中得到了证实,那么接下去要做的,就是把事情尽可能的闹大,这样才能发挥出最好的效果。

布鲁斯的脸色一阵变幻,不多时,他的脸色彻底阴沉了下来,对着眼前的一群人破口大骂:“法克!你们这群笨蛋,到底是干什么吃的,我每年交了那么多的税,就是让你们这样来回报我的吗?”

这群人立,有哥谭市的市长,哥谭总局的警察局长洛布,副局长戈登,另一个副局长蒙特亚,行动队队长弗拉斯,以及其它部门的高层官员等等,可以说整个哥谭市的主要高层全在这里了。

这样的一批人,面对布鲁斯的诘问,面面相觑,说不出一句话来,以前蝙蝠侠闹归闹,但也只是在晚上收拾一些社会渣滓而已,一直以来,哥谭警局虽然对他喊打喊杀,但是其实从未付诸过行动。

甚至,他们的内心还有些小欢喜,毕竟最近这一段时间,蝙蝠侠可是给他们贡献了不少的额外收入,所以这一直也是哥谭警方出工不出力的主要原因。

然而,当哥谭,乃至整个灯塔国的纳税大户韦恩集团的掌舵人,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凶徒当街暴打这件事发生之后,他们一个个的,别想有好日子过了。

“法克,你们这群废物,市长先生,您不觉得应该给我一个交代吗?为什么在哥谭居然会有这样的凶徒出没!”布鲁斯继续冷着脸责问道。

“要不是你泡了人家的马子,也不会惹上这样的事情!”这群政客们一个个的都在暗自腹诽,不过表面上仍是必恭必敬的安慰这哥谭大少。

“布鲁斯先生,请您放心,我们一定会抓住那个暴打你的凶徒的,请给我们一点时间,我们这就回去安排,您耐心等待就可以了!”

唧唧歪歪了半天,布鲁斯也好,哥谭的高层也好,都只是在扯皮,一点实质性的东西都没有,这时,窝在角落里的一个男人似乎是不耐烦了,推开众人走上前来,坚定的对布鲁斯说道。

“你是谁?”布鲁斯其实知道眼前的这人是谁,但是他作为一个大少,又怎么能自降身份去和一个副局长套近乎呢,所以,他摆出了一副不屑的样子问道。

“哥谭总局,副局长,兼重案组组长,詹姆斯戈登。”

男子约莫四十岁左右,一头凌乱的头发中夹杂着一些白色,刚毅的脸上十分的镇定,深邃的眼眶中,一双眼睛闪着精光,虽然年纪已经不小,但是仍然笔挺的站着,一看就让人联想到曾经当过兵。

这人正是哥谭总局两大副局长之一的詹姆斯戈登,也是哥谭警界唯一的良心了。

凝神看来戈登一会,布鲁斯最终开口道:“好,我相信你会给我一个交代,希望尽快!”

“没问题,韦恩先生,那么,请允许我先行告退了!”说着,詹姆斯戈登也不等人回应,直接转身离去,他实在受够了这些政客之间的扯皮了。

……

不谈这边布鲁斯和哥谭的高层扯皮,另一边,胡禄消失在众人严重后,立马脱掉了蝙蝠盔甲,藏进摩托车的后备箱,然后在外面饶了几圈后才返回家中。

一到家,他立刻关上了房门,把自己锁在了房间里,然后闭目开始检查自己今天的收获。是的,收获,今天他不仅仅揍了蝙蝠侠一顿,出了一口气,还另有收获。

说起来其实胡禄也没想到会有这样的效果,一开始,他确实想到揍布鲁斯这件事情一定会引起巨大的轰动,从而收获不少情丝,但是后来他一想,揍人的是蝙蝠侠,那么引起情绪波动的应该就不是他,所以有可能不会产生情丝。

因此,他并没有做好准备,但是,没想到就算换了个身份,还是能让情丝产生,而且数量还不少,可见,一旦消息传开,将会有更多的情丝产生,说不定,自身的能力会因此而有巨大的提升。

而现在,胡禄急着回家就是为了做好准备,吸收即将到来的大量情丝,他已经可以预见,这几天之后,他将将会强到不可思议。

第五十五章 再见帕米拉

匆忙回到家,胡禄一直静坐着吸收着一时兴起而得到的意外收获。

果然如同他预料的一样,随着事件的发酵,产生了大量的情丝,对于蝙蝠侠殴打布鲁斯这件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因此也给胡禄带来了各种不同的情丝。

比如,红色的喜悦,胡禄觉得八成是那些嫉妒布鲁斯的人提供的;橙色的愤怒,毫无疑问肯定是那些被布鲁斯关照过的嫩模提供的,以此类推,总之,各种情丝都有。

随着这些情丝进入体内,胡禄可以清晰的感受到,体内的葫芦藤在不断的成长,上面挂着的葫芦虽然并没有变大的迹象,但是散发的光泽更胜从前。

就连未开花的蓝色和紫色两朵花苞也似乎有了打开的迹象,相信距离开花不远了,只要这次的新闻多持续几天,或许就能真正开花。

花都开了,那么距离结果还会远吗?如果胡禄的推测没错,一旦结出果实,那就表示着胡禄将会获得最后两个葫芦娃的能力。

“七个葫芦娃的能力聚集到一个人身上,那不就是小金刚!”胡禄想了想灯塔国里的金刚,顿时觉得那个画面实在太美,他不敢再想,还是换一个叫法好了。

任凭身体吸收着情丝所带来的灵气,胡禄的思路开始跑偏了,他开始思考,该给自己取一个什么样的外号比较好,首先,叫起来要顺口,其次,要够响亮,不是都说帅是一辈子的事嘛,一个帅气的外号,也是可以给颜值加分的,虽然胡禄觉得自己的颜值已经是帅的完美体现了。

“emmmm,取个什么外号好呢?”胡禄绞尽脑汁的思考起来。

就在他不务正业的思考自己应该取一个拉风的外号的时候,这时,楼下的传来的门开的声音。

“这个时候怎么会有人来?是房东吗?不对,一个月还差几天,她没这么早来收房租吧!emmmm,也不一定,万一她打算把我赶走,不得早点过来通知!”

门开的声音不大,但是胡禄依然听的一清二楚,他本以为是房东大妈提前来收房租了,但是,紧接着传来的脚步声让他心中一惊:“怎么会是她?”

来的人到底是谁呢?虽然胡禄没有下楼,但是他的顺风耳立马就从脚步声中听出了来人的身份,不是别人,正式那晚和胡禄有过一次露水情缘的帕米拉。

当知道楼下的人是帕米拉的时候,胡禄心中顿时一喜,就像立刻冲下楼去,拉住她好好的谈一谈,但是,不知道是不是这次收获的情丝实在太多,胡禄只感觉自己已经被情丝和灵气结合成的小蝌蚪包围了,根本动弹不得。

这还是胡禄第一次收获如此大量的情丝和灵气,也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一时间,他也不知道到底应该怎么办,只能乖乖躺着等待吸收完成。

是以,胡禄只能老老实实的呆在床上,聆听着楼下传来的声音,来获悉帕米拉在楼下的动态。

……

今天是美好的一天。

早上,得知自己可以参与研究所最近主攻的实验了,帕米拉开心了一整天,连每天的打杂都觉得有趣起来,“这一定是前辈们给我的考验,想看看我能不能吃苦!”

帕米拉一边冲着咖啡,另一边煮着茶水,心中如此想到。

临近下班时间了,帕米拉收拾好实验室里的器材,嘴角带着一丝幸福的微笑离开了研究所。

“今天真是幸福的一天,这或许就是华夏语里说的苦尽甘来吧!”离开了研究所的帕米拉,满怀欣喜的来到了那个曾经让自己度过了一个不太美好,但充满了留恋的夜晚的房子。

用藏在门口的脚垫下的钥匙打开了房门,帕米拉小心翼翼的走进了屋子,环视了一眼后,嘴角的笑意更浓了,不过嘴上却是埋怨道:“真是的,这才过去几天呀,又乱成这个样子了!”

自从偷偷来帮他收拾了一次屋子后,帕米拉隔三岔五就回来帮忙收拾一下屋子,这都快成为她新的习惯了。

非常熟练的从后院找出一个大篮子,将满地都是的脏衣服扔进去,端到后院先放着,帕米拉随后回到房间里,清理起了其它的垃圾。

花了半个多小时将房间打扫干净后,帕米拉吃力的提着两大袋垃圾放到门外,然后回到后院清洗起那些脏衣服。由于资金不是那么的充足,胡禄也没买什么好衣服,都是可以直接扔洗衣机里的。

不过帕米拉还是非常细心的将内裤和袜子挑了出来,另外,衬衫,t恤等等也都分门别类,能机洗的放在一起,不能机洗的则先浸泡起来。

做好这些事情,帕米拉又回到客厅,先看了看厨房里的吃食,确认是满的后,她又似放心了一般,回到后院开始清洗那些不能机洗的衣服,比如内裤之类。

洗完衣服,帕米拉又来到厨房,开始准备晚餐,她没有见识过胡禄那惊人的食量,所以只准备了一人份,很快,两菜一汤,外加一锅米饭就好了。

看着色香味都还不错的晚餐,帕米拉满意的点点头,随后四处看了看,想看看还有什么是没有做的,这时,她才注意到墙上的挂钟,已经晚上六点了,从她过来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

“哎呀,已经这么晚了!幸好他还没回来!唉,楼上还没有收拾呢!算了,今天还是先回去吧,等下次时间多一点再来收拾!”

看了看外面已经变黑的天色,帕米拉咬了咬牙,拿起自己的包包就要离去。

“你就打算这么走了吗?”就在帕米拉的手放在房门的手把上的时候,一个充满磁性的男中音在她的身后响起。

帕米拉僵住了,就如同胡禄能够听出帕米拉的脚步声一样,帕米拉也将胡禄的声音深深的印在了脑海里,当这个声音响起的时候,她也马上就听出了声音的主人。

“抱,抱歉,我不知道你在家,请原谅我的无礼,我,我,我先走了!”犹豫了一下,帕米拉没有回头,只是断断续续的说道,说着说着,她似乎说不出话来,迅速的拉开房门,就想逃离这里。

第五十六章 你这些年过的很苦吧!对不起!

“等等!”帕米拉只是一个柔弱的女子,即便她的动作非常突然,但是她还没有踏出门口,她的手就被胡禄握在手中。

这是怎么样的一双手啊!

粗糙,暗黄,手掌上布满了老茧,这根本不像是一个年轻女孩的手,反而像是常年工作的老妇人。

再看她的一身穿着,头发只是简单的进行梳理,完全没有加工过的痕迹,一身普普通通的衣服洗的发白了还没丢弃,很明显可以看出她的家庭条件并不如意。

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在自己的努力之下,步入了哥谭大学的大门,可想而知她为之付出了多少,想到这些,胡禄更是觉得羞愧。

这样的一个女孩,别说上床了,可能连恋爱都没有谈过吧!而他却作出了那样的事情,简直就是禽兽。

可是,对方却没有任何的怨言,反而偷偷的暗中照顾着自己,要不是今天正好碰见,胡禄还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在遇见她。

胡禄手上微微用力,将她拉近房中,关上了房门,也不说话,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她,此时的帕米拉和他们第一次见面一样,还是用一顶宽边帽和长长的头发,遮挡住自己的脸,似乎不想被人看见。

两人就这么静静的对望,准确的说,是胡禄一直在看着帕米拉,而帕米拉隐藏在帽沿底下的眼睛飘忽不定,躲避着胡禄赤裸裸的目光。

“我,我该回去了!”又过了一会,帕米拉似乎受不了这时的气氛,压抑着自己不断加速的心跳,害羞的说了一句,又想逃跑。

“你又想逃走吗?”胡禄一把按住大门,阻止了她想再次开门的行动,此时,他和帕米拉之间只剩下半只手的距离,传说中的撩妹神技,壁咚,胡禄非常自然的用了出来。

“没,没有!只是很晚了,再不会去,宿舍会关门的!”帕米拉支支吾吾的强行解释道。

“那就住在我这里反正你也不是没住过,”胡禄下意识的脱口而出道,不过说完,他就后悔了,他担心帕米拉会因此而伤心,“作为第一个住进我这里的女人,你可以当成自己的家一样,你就是这里的女主人。”

胡氏撩妹法之情话宝典,作为帮助谜语人成功晋升为局长的男人的背后的男人,胡禄说起情话来那是一套一套的,果然,后面这一句一出,胡禄清晰的看见一道红色情丝从帕米拉身上钻了出来。

很明显,她听到这话十分的开心,但是,红色情丝出来没多久,转眼又有一根青色的情丝钻了出来,青色代表悲伤,也就是说帕米拉的心情转眼就由喜转悲,这是怎么回事?

胡禄百思不得其解。

“别,别说了,我知道你只是对那天晚上的事情感到愧疚,我没有放在心上,事情都已经过去了,你不用太在意,我只是处于朋友之间的关心才帮你整理一下房间的,我们只是朋友!”

就在胡禄不解的时候,帕米拉忽然惊恐的说道,随机一把推开了胡禄。

就在这时,或许是动作太大的缘故,帕米拉的帽子掉在了地上,而垂落的头发也有些扬起,露出了隐藏在那下面的脸,这一切,都落在了胡禄的眼中。

“这就是她一直躲着我的原因吗?”看到那张脸的瞬间,胡禄立刻就想到了帕米拉之所以一直躲着他的原因,很明显,就是怕胡禄会因为这张脸而嫌弃她。

“不要看!”果然,就在胡禄看见那张脸的瞬间,虽然他自认心理承受能力很强,但是脸上依然控制不住出现了微微的错愕,而这木叶被帕米拉看的一清二楚,她连忙捂住自己的脸,大声叫道。

看着因为自己的脸被看见的帕米拉,胡禄心中忽然一阵抽搐,这是心痛的感觉吗?胡禄记得上一次出现这种感觉,是和初恋分手的那天!

他没有再多说什么,因为在这个时候,说的再多也是多余的,看帕米拉惊恐的样子就知道,她因为这张脸,一定受了很多的苦楚,所以才会如此的在意。

他弯腰捡起帕米拉掉在地上的帽子,掸了掸上面的灰尘,轻轻地将帕米拉遮挡着自己的手拿下来,撩起她的头发,然后才把帽子戴回到她的头上,然后,什么也不做,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她。

一开始,帕米拉还有些抗拒,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也不在挣扎,都已经看见了,再去自欺欺人也没有用,帕米拉仿佛接受审判的罪犯一样,面无表情的脸上了无生气,似乎在等待最后的宣判。

看着帕米拉那怯懦的样子,胡禄一把将其涌入怀中,同时,在她耳边轻声说道:“你这些年过的很苦吧!对不起!”

话音未落,胡禄便感觉到自己的有什么落在自己的肩膀上,不一会,肩膀上的那个位置开始湿润了。

“哭吧,有什么不要憋在心里,即便你长的不漂亮,但是错了就是错了,犯错的是我,不是你,不需要你来承担这一切。我胡禄不是敢做不敢当的懦夫,如果你愿意,可以先跟我交往,或者,直接结婚也可以!”

不知道为什么,胡禄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心中没有任何的不适,反而觉得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颜控,现在看来,或许并不是!

“嘤嘤嘤……”胡禄的话并没有得到回应,只有一阵抽泣声回响在他的耳边。

“你还没吃吧,一起先吃点吧!”放开紧紧抱着的帕米拉,胡禄牵着她的手来到餐桌前,先帮她盛了一碗米饭,然后说道,“有没有试过你自己的手艺,该不会是黑暗料理吧!”

说着,胡禄也给自己装了一碗米饭,拿起筷子就是一大口菜,有些出乎意料,味道还不错,看样子帕米拉下了不少功夫。

帕米拉似乎还在纠结,一顿饭下来,并没有吃多少,和胡禄也没有太多的交流,只是低头不语,胡禄见状也没有去逼迫她,这是长期以来的自卑感在作祟,不是一时半会能够解决的。

不过胡禄相信,时间可以淡忘一切,随着相处的时间久了,她一定能够感受到自己的真心,而且,帕米拉脸上的斑纹也不是没得治,今天的除了收获大量的情丝之外,胡禄还有一个意外的收获,或许可以帮到帕米拉。

第五十七章 灵气的作用

经过今天一整天的发酵,关于蝙蝠侠殴打布鲁斯的新闻已经传遍了整个哥谭,大街小巷中都能听到关于这件事的讨论,就连帕米拉也略有耳闻。

这件事的最大受益人,毫无疑问就是胡禄了,他可以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变得更加强壮,体内的葫芦藤上的葫芦也变大了一些,光芒更加璀璨,原本未开的花苞也张开了许多,相信再过不久,就能完全打开。

而最大的变化,就是身体上的,胡禄能够清晰的感觉到身体里充满了一股力量,这股力量充满了生机,充满了活力,在闭上眼内视的时候,他可以清楚的“看见”体内有一股无色的气流在身体里流动,同时,有进入体内的小蝌蚪融入其中。

下意识的,胡禄尝试着去控制了一下,这股气流,没想到还真能控制它,随着自己的心念,让它去哪就去哪,而这道气流所过之处,都会留下一片生机,同时,胡禄感觉到有什么被它挤出身体外。

直到胡禄感觉自己能动了,醒来发现身上黏糊糊的,还有股怪味,他顿时猜测,这或许就是小说里面常提到了洗精伐髓,脱胎换骨。

也许是帕米拉太过专心,胡禄在楼上洗了个澡之后方才下楼,她也没有察觉,直到胡禄叫住她,方才发现胡禄其实在家。

也正是这个意外的收获,让胡禄觉得有可能能帮到帕米拉,既然灵气能够帮他自己洗精伐髓,也应该能够帮助帕米拉清除她体内的毒素,虽然不知道她脸上的斑纹是因为什么造成的,但是洗精伐髓之后,总应该会有所好转,这样,她也就不用因为这个而自卑了。

想到这个,胡禄觉得事不宜迟,正好现在有时间,不如现在就开始。

吃完晚饭,帕米拉很是利落的收拾完碗筷,然后还把厨房清理的干干净净,动作无比的娴熟,一看就经常做类似的事,看到这,胡禄又是一阵心疼。

待她做完这些,胡禄立刻拉住她,先是解释了一通,不过看帕米拉还是一脸懵逼的样子,胡禄干脆也不解释了,直接把她抱起,在她的惊叫中抱上楼,扔在了床上。

落在床上的瞬间,帕米拉顿时红着脸扯过被子钻了进去,“怎么办,怎么办,他是要那个吗?那我是该拒绝还是该……”少女的心头一阵小鹿乱撞,显然是想歪了。

胡禄看着如同受惊的小鹿一样的帕米拉,心中不由得有些好笑,自己也坐到床上,伸手抱住了她,紧接着,就感觉到怀中的身体瞬间变得无比的僵硬,显然是被吓到了。

见状,胡禄也不再逗她,将其身子翻转过来,和自己面对面之后,胡禄撩起帕米拉的头发,将自己的额头贴在了对方的额头上,帕米拉早就吓得紧闭双眼,一动不动,任凭胡禄胡来。

在白天的试验中,胡禄就发现,这股灵气到了眉心的时候,有种破体而出的感觉,他猜测,也许在这个位置可以更容易把这个灵气导出体外,那么相应的,这个位置也应该能够更容易接纳灵气进入。

这也是胡禄为什么要摆出这样的姿势的原因,他并不是真的想占人姑娘的便宜,虽然之前已经占光了。

意念控制着体能的灵气,胡禄将它引导到眉心的位置,也就是道家所说的紫府,上丹田,然后控制着它让它往外钻出去。灵气在他的操控下真的破体而出,紧接着,就钻入了紧贴着他的眉心的帕米拉的眉心之中。

胡禄一直观察着帕米拉的变化,在灵气入体的那一刹那,帕米拉的脸色红润了起来,同时口中发出了一丝嘤咛,原本紧闭的双眼渐渐舒缓开来,如同睡着了一般,而不再是刻意紧闭。

看见帕米拉没有什么异常的反应,胡禄放下心来,继续引导更多的灵气进入帕米拉的体内,随着灵气的增加,帕米拉的脸色原来大约红润,而她脸上的斑纹也似乎有变淡的迹象。

“果然有效!”看到这些变化,胡禄心满意足的点了点头,把自己的额头从帕米拉的额头上移开。

他体内的灵气已经全转移到帕米拉身上了,再贴下去就是占人便宜了,作为一个正人君子,他是绝对不会做这样的事情的,所以他挪开了自己的额头,仔细观察帕米拉的变化。

千里眼一开,直接穿透了帕米拉的衣服,肉体,看到了她的内在,在她的体内,胡禄传输过去的灵气先是盘踞在她的眉心,随后慢慢的,有一部分开始往外扩散,从头顶开始,一直延伸到足部。

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看着看着,胡禄自己也看睡着了。

……

第二天,胡禄被一阵惊叫惊醒。

醒来时,床上只有他一个人,原本躺在他身边的帕米拉不见了。

不过,很快,胡禄就看见帕米拉从浴室里跑出来,原本一直挡住自己的脸的长发湿漉漉的,被撩到了脑后,身上似乎没有穿衣服,只裹了一条浴巾,只有七十公分宽的浴巾勉强的包裹着一些关键部位,但是随着帕米拉的走动,还是有些若隐若现。

不得不说,帕米拉虽然并不是那么的漂亮,但是身材还是很不错的,胡禄有些明白为什么自己那天晚上没有控制住了,抱住这样的娇躯,没有一点反应的话,胡禄觉得自己有必要去医院做一做检查了。

惊叫自然是帕米拉发出来的,她看起来似乎非常震惊的样子,连自己只裹着一条浴巾的事情都没注意到,就跑出了浴室。

“怎么了,帕米拉!”胡禄故意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很是随意的问道。

帕米拉一脸震惊的指着自己的脸,嘴里碎碎念的说道:“脸上,脸上,我的脸上……”

好吧,她因为太过震惊,连话都说不完整了。

胡禄看了看,她的脸,果然,在灵气的滋养下,原本狰狞的斑纹褪去了一些,没有原来那么吓人了,相信只要再多来几次,就可以完全消除。

灵气果然有着神奇的作用。

第五十八章 全新的帕米拉

“太不可思议了,今天早上一醒来,我的身上居然有股怪味,而在我洗完澡之后,就发现脸上的斑纹褪去了一些!这是神迹吗?”

帕米拉的心情终于平复了下来,要知道,一直以来因为这个斑纹,让她的生活简直乱七八糟,现在,斑纹居然开始褪去,怎么能让她不欣喜呢?

“什么神迹不神迹的,只不过是在你睡觉的时候,我给你用了一点祖传的秘方,秘方你懂吗,就是那种只有我一个人会用,别人都不会的华夏药方,只要你每天过来,坚持多用一段时间,我保证你以后会变得美美哒!”

胡禄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跟帕米拉解释灵气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所以只好用华夏的中医来作为借口,反正老中医这玩意,不管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总有一些神秘的地方。

“这是真的吗?”帕米拉觉得不敢置信,曾经她也尝试过很多的方法,但是都一无所获,也正是因为这张脸,所有人都对她近而远之。

渐渐的,她不在喜欢和其它的人交流,变得孤独而怪癖,在外人看来,她就是一个有着喜欢对着植物自言自语的怪癖的奇怪女人,还丑。

可以说,如果不是还有植物可以让她作为寄托的话,脸上的斑纹几乎毁了她的一生。也因此,她进入哥谭大学之后,选择了植物系,就是因为在这里可以不用和别人打交道,她只需要面对不管她长什么样子都不会介意的植物就可以了。

但是,这并不代表她真的就不在意了,没有那个女孩子不喜欢自己漂漂亮亮的,动物都有着爱美之心,又何况是人类。

所以,当帕米拉知道脸上的斑纹可以去除的时候,内心的欣喜简直难以想象,更何况,她心中也有一个白马王子的梦想,她也想自己能够成为配得上那个他的女人。

“当然是真的,我可以欺骗任何人,但是绝对不会欺骗你!”

看着身材火辣的帕米拉完全没有自己已经走光的自觉,胡禄觉得自己的火气有点旺盛,但是哪怕这样,他的情话也是瞬间就脱口而出。

帕米拉闻言,顿时脸色一红,和之前不一样,对于胡禄的调戏,她似乎没有那么抗拒了,看来脸上的斑纹能治好给她带来了极大的信心。

不过,害羞还是一样那么害羞,随着一句我要去上班了,帕米拉匆匆走进浴室,换衣服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只裹着一条浴巾,顿时脸上更红了。

匆匆忙忙换好衣服,帕米拉在胡禄意味深长的笑容中,拒绝了胡禄送她去上班的提议,红着脸答应了胡禄晚上再过来的请求后匆匆离去。

……

“早安各位!”

“呃,早,帕米拉!”

“早安,教授!”

“早安!”

……

伴随着一脸的喜悦,帕米拉来到了研究所,一路上,她非常自信的冲着遇见的人打招呼,虽后,在众人惊愕的眼神中走进了研究所。

“今天艾斯利是不是有些不一样?”研究员一号喝着咖啡对研究员二号说道。

“岂止是不一样,简直感觉换了个人好吧!”研究员二号咬了一口三明治,对研究员三号说道。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脸上的斑纹似乎变浅了,难不成她找到治疗方法了?”研究员三号摸着下巴,皱着眉头思考道。

哼着喜欢的歌曲,帕米拉愉快的打扫着卫生,一想到今天又能去他家里,心中就有股按耐不住的喜悦。

“艾斯利小姐,今天跟我进实验室!”

打扫完卫生没多久,一个约莫五十余岁的男子走进了实验室,对着帕米拉说道。

“好的,伍德博士,我需要准备什么吗?”看见这个中年男子,帕米拉立刻恭敬的对他说道,看着他的眼神中充满了崇拜。

“emmmm,试验园里面有几盆需要用到的植物,你叫几个人去搬过来吧!”杰森伍德,研究所的招牌,一个在植物学领域取得了杰出成就的植物学专家,也是帕米拉一直以来的崇拜的对象。

“好的博士!”帕米拉闻言,非常欣喜的一路小跑去试验园了。

……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帕米拉现在觉得自己每天都过的很充实,白天在研究所上班,跟在著名的杰森伍德博士身边真的让她学到了很多东西。

晚上,则来到胡禄的小窝,帮忙做一些家事,同时接受着胡禄的治疗,不知道算不算错觉,随着胡禄的治疗,不仅仅脸上的斑纹开始褪去,就连皮肤也变好了很多。

甚至,就连体力也好了很多,像上次搬植物,如果不是太大不好拿,帕米拉觉得自己一个人也能拿到实验室里面去。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个月,帕米拉脸上的斑已经彻底不见了,整个人也变得更加精神,容光焕发,好像重生了一般,研究所里甚至传出了帕米拉整容的消息。

当然啦,对于这种传言,帕米拉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了,不就是整容而已吗,比这更加恶毒的谣言帕米拉也听到过,更别说这个了。

收拾好东西,帕米拉匆匆赶往胡禄的家。

……

“啊——”

胡禄打着哈欠,从床上起来。

这是来到哥谭的第二个月了,这一个月下来,胡禄忽然有种回到穿越前的感觉,除了不用更新之外,整天吃喝玩乐,过的好不快活。

和帕米拉的感情也在日渐升温,随着时间的推移,胡禄可以肯定,自己真的动心了,家里面有这样的一个女人也挺好的,上的了厅堂,下得了厨房。

最近帕米拉的做的华夏菜越来越好吃了,胡禄都有点欲罢不能,他觉得自己可能再也离不开帕米拉了。

“已经四点了,帕米拉怎么还没来啊?”

心不在焉的看着电视,胡禄时不时的看看门口,还是没有看到帕米拉的身影,心中不由得有些心急。

“该不会出什么事情了吧?还是说遇到了意外?”

这时,门开了,帕米拉的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门口,胡禄的嘴角瞬间挂上了一丝微笑。

第五十九章 黑面具

黑门岛,是哥谭最大的监狱黑门监狱的所在地,这里关押了诸多罪行累累的邪恶罪犯,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蝙蝠侠送来的。

而今天,这座号称哥谭最牢固的监狱迎来了最为黑暗的一天。

“砰——”

伴随着一声巨响,这座历史悠久的监狱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这个不速之客穿着一身整齐的黑底白色条纹西装,头上戴着一个黑色的骷髅面具,高大的身躯,健硕的体形,肩上扛着一门反坦克火箭炮,炮口还在冒着硝烟。

显然,刚刚那巨大的动静就的来自于这门火箭炮,当爆炸扬起的烟尘散去,只见他正对面的黑门监狱的大门上已经被炸开了一个洞口。

“啧啧啧,这洞口似乎有点小啊!”

从身形上看,这应该是一个男子,他看着监狱大门上的洞口,一个冰冷的声音从面具底下传了出来。而伴随着他的话音,再一次塞入一颗炮弹的火箭炮被他扛了起来。

进行数秒钟的瞄准之后,他抠动了扳机,嗖的一声,一发炮弹带着火焰再一次飞向监狱的大门,又是一声巨响,大门所在的位置扬起了大量的烟尘。

“沃唔——”

黑色面具男惊叫了一声,虽然带着面具的脸上看不出表情,但是从声音中可以听出他的兴奋。

“这烟花实在是太美妙了。”他随手扔掉了火箭炮,转身从身后的车中拿出一把步枪,看外形应该是灯塔国最流行的m4a1,然后又在身上塞了好几把手枪,随后把一个巨大的背包背在了身后,慢悠悠的朝着黑门监狱走去。

也许是被刚刚的两炮吓怕了,黑门监狱里没有任何动静,直到黑色面具男穿过被他炸出来的两个合成一个的大洞,方才在监狱里看见零星的人影闪过,似乎在准备着什么。

走进监狱,黑色面具男并没有急着往里面冲,而是拿出一张地图,仔细看了看之后,选择了地图上表示这红色骷髅头的地方走去。

红色骷髅头,标志着这块区域关押着的都是犯下了严重罪行的重刑犯,并且具有极高的危险性,一旦被他们逃出监狱,必定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也许是意识到了这一点,黑色面具男前进的途中,时不时的出现穿着警服的狱警现身阻拦,但是,在黑色面具男强大的火力压制之下,都被他轻松打退。

也许是平静的时间太久了,黑门监狱早就不是当年的黑门监狱,监狱里的狱警战斗力几乎为零,他们的行为,只能稍稍减缓一下黑色面具男的脚步。

没多久,黑色面具男就来到了监狱的深处,这里是一个个单独的牢房,墙壁上浇筑着一层金属,牢门,也是由金属制作,非常的坚固,彻底杜绝了囚犯越狱的可能。

这也是黑门监狱的一个重要特色,但,或许就是内部太过安稳,监狱的管理们完全忽略了会有人从外部突破,当然,谁也没想到居然会有人胆大包天的袭击监狱。

黑色面具男清理完阻碍他的人后,用枪指着一个狱警的头,逼迫着他打开了第一个牢房的大门。

牢门洞开,露出了里面的情况,不足十平米的一个小房间里面,只有一张单人床,一个马桶,其它的什么也没有。而在这件牢房里,关押着一个穿着囚服黑人。

“你是谁?”被关押的黑人男子颇有些惊奇,在这里关了不少时间了,他还真没听说过有谁能够大摇大摆的走进来,然后大摇大摆的走出去。

黑色面具男并没有回答,而且扔了一把枪过去,道:“想出去,就拿上枪跟我走,当然,当你拿起枪的那一刻,也就表示你要听命于我!”

“我拒绝,从来没有人能命令我杀人魔!”黑人囚犯默默的捡起了手枪,但是,他并没有跟着黑色面具男走,而是把枪对准了他,一脸玩味的说道,“任何敢对我指手画脚的人,都已经下地狱了!”

说着,他按下了手中的枪的扳机,一声枪响之后,伴随着砰的一声,黑人囚犯倒在了地上,原本握在他手上的枪也掉落在地,而黑色面具男的手中,原本指着狱警的枪早已调转了枪口,此刻正散发着硝烟的味道。

“废物总喜欢说一些废话!带我去找下一个!”黑色面具男鄙夷的说了一声之后,枪口重新回到狱警的头上,示意继续往里面深入。

第二扇牢门打开了,里面是一个白人男子,但是他不像前面那个黑人囚犯一样又高又壮,相反,他看上去非常的瘦弱,瘦弱的不可思议,让人不敢想象这样一个瘦弱的年轻人居然会是一个足以关押在黑门监狱的重刑犯。

“跟我走,或者,死?”同样扔了一把枪过去,黑色面具男没有再多说废话,只是给出了这两个选择。

瘦弱的白人男子犹豫了一下,问道:“你想要我为你做什么?”

“成为我的部下,为我做事!”

“我需要考虑一下,好吧,我同意了!”白人男子本想推辞一番,但是眼尖的他瞬间就看见看黑色面具男的枪正要指向他,立马改口说道。

“捡起你的武器,跟我走!”

白人男子照做了,捡起掉在地上的手枪,跟在了黑色面具男的身后,跟着他继续往里深入。伴随着一扇扇牢门的打开,一个又一个的重刑犯被释放了出来。

而走出牢房的他们,所迎来的并不是自由,而一个选择,一个生与死的选择。

黑色面具男释放了他们之后,给予他们两个选择,一是加入黑色面具男的队伍,成为他的手下,那么就有可能活着走出黑门监狱。

而第二条路二就是死,在黑色面具男看来,不是跟着他活着走出去,那就是选择死在这里。他有着无往不利的枪法,任何不服的都去见了阎王,哦,不对,歪果仁见的应该是撒旦。

能够被关押在这里的都是重刑犯,除了一些极端的杀人狂之外,都不是笨蛋,最终,黑色面具男身后浩浩荡荡的形成了一支队伍。

第六十章 铜虎

“呵呵呵!”

看着自己拉扯起来的一支庞大的队伍,黑色面具男发出了令人发寒的笑声,这将是他称霸哥谭的重要班底。

“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我假面协会的一员,是我手底下的精英,我将带领着你们,踢开所有的绊脚石,步上哥谭的巅峰。”

“我,是黑面具,是即将君临哥谭的黑道王者!我会让哥谭市成为地狱!”

黑色面具男,也就是黑面具,对这些决定跟着他的人发出了他的怒吼,同时,也是向哥谭发出了他的声音。

“报告首领,我们现在已经有了七十八个兄弟,关押在这里的重刑犯基本上都已经被释放出来了,我们还要继续吗?”第一个投靠黑面具的白人男子,临时成为了他的助理,此刻正向他汇报情况。

黑面具沉默了片刻,询问道:“这里还关押着多少人?”

“除了另一边的胆小鬼外,咱们这边只剩下一个牢房没有打开了。”白人男子如实的汇报道。

“为什么不打开?”黑面具奇怪的问道。

“这个,实话告诉你吧,首领,里面的人不好惹,咱还是不要去招惹他比较好!”到底是在这里关押的不少年的老人了,白人男子对黑门监狱里的情况还是很了解的。

“呵呵,这世界上还有人能比我黑面具还不好惹,蝙蝠侠老子都不怕,还会怕区区一个囚犯,你们几个,带上其他人去隔壁把人方咯,你们几个跟我去会一会这个不好惹的囚犯!”

听到白人男子的劝告,黑面具一脸的不屑,非常狂妄的开口安排道,随后,就带着几个人径直走向那最后一间囚室。

也无怪乎黑面具如此的狂妄,作为哥谭市仅次于韦恩家族的贵族西恩尼斯家族的继承者,罗曼·西恩尼斯,也就是黑面具,他在幼年的时候就亲手杀害了自己的父母。

而在成年之后,接收了自己的家族生意,在过去的几年,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他不惜使用有毒物品来制作面膜,导致哥谭很大一个数量的人毁容。

后来生意失败,家族破产,他为此直接离开了哥谭练就了一身本事,今天就是他重返哥谭的第一天,单枪匹马攻破黑门监狱,就是他向哥谭宣告他回归的第一声。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不自负?怎么会不狂妄?所以,在听说监狱里还关押着一个非常危险的人物时,他的第一反应就是一定要折服他,让他为自己效力,在他看来,手底下的人越有能力,才越能显示出他这个领袖的才华。

伴随着嘎吱一声,黑面具带着三五个小弟打开了最后一扇牢门,露出了里面的情景。

和其它的牢房不同,这里面没有床,没有马桶,所有的,只有一个巨大的铁罐子,被重重铁索捆住,铁罐子上只有在眼睛和鼻子的部位有三个开口。

“这是怎么回事?”

看见房间里与众不同的景象,饶是黑面具也不由得大吃一惊。

作为头马的白人男子威尔立刻上前为黑面具解释道:“我听说,此人曾经是一个非常强大的武术家,近身作战,天下罕逢敌手,当初蝙蝠侠也是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将他抓住关在这里的。”

“哦,他是蝙蝠侠抓进来的?”听到这个消息,黑面具顿时兴致更浓了。

“是的,他被蝙蝠侠送来之后,为了能够关住他,当时的监狱长还特意找人打造了这个铁罐头,专门用来锁住他,防止他越狱逃走。”威尔低眉顺目的对黑面具解释道。

他算是看明白了,黑面具这个人吃软不吃硬,你越是对他低眉顺目,他越是会对你信任有加,对于他来说,不需要有主见的手下,只需要能够无条件顺从他的手下。

威尔能够被关在重型犯监狱,当然不是笨蛋,想明白了这一点,他就一直放低自己的姿态,果然,对于他的低姿态,黑面具明显非常的受用。

“打开!”黑面具饶有兴致的吩咐道。

“是!”听到黑面具的吩咐,立刻有人上前将铁索打开,解开重重铁索之后,铁罐子的盖子被揭开,露出里面的真容。

只见里面露出了一个古铜色的面孔,一身健硕的肌肉裸露在外,他的上身没有穿衣服,下半身则是统一的囚服,眼睛一直闭着,似乎对周围的一切并不在意。

黑面具皱着眉头看着蜷缩在黑罐子里的大块头,若有所思的样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你们是谁?”这时,蜷缩着身子我在黑罐子里面的那个黑人大汉不知道什么时候睁开了眼睛,看见眼前的景象,不由得眉头一皱,钻出铁罐子问道。

“你可以叫我黑面具,当然,我更喜欢你叫我首领,看你样子,实力应该不错,我相信你能够成为我手底下的一员大将,怎么样,加入我吧,你会得到我的重用的。”

黑面具果然狂傲无比,面对一个这样不知深浅的人,居然还能傲气的说出这样的话,完全没有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你?”黑人壮汉瞥了黑面具一眼,嘴里不屑的说道,“你何德何能敢命令我铜虎!”

黑人壮汉,也就是铜虎,一双铜铃般的眼睛狠狠地瞪了黑面具一眼,言语中赤裸裸的展现出了他对黑面具的不屑,不,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当然,他也确实有着傲视群雄的资本,铜虎,流落于灯塔国的非洲人的后裔,早年和师弟理查德·龙一起行侠仗义,并称龙虎双雄,后来意外被刺客联盟洗脑,成为了一名刺客。

半年前,他来到哥谭执行一次刺杀任务,正巧遇上了刚出道没有多久的蝙蝠侠,作为世界上几乎没有敌手的格斗大师,就连蝙蝠侠也不是他的对手,一番恶战,蝙蝠侠险些被杀。

不过,由于被刺客联盟洗脑后,他的精神一直潜藏着隐患,在这一场恶战中,正好被蝙蝠侠发现并诱导了出来,使得他有了那么一瞬间的精神恍惚,而这一恍惚,正好露出了一个破绽,导致他被蝙蝠侠击败,从而被关进了黑门监狱。

这样的一个武学大师,又怎么会屈从于黑面具之下呢,更别说他还被刺客联盟洗脑着,脑中全是忠于刺客联盟的念头。

第六十一章 黑面具的假面协会

黑面具是何等狂妄的人物,且不说现在的他,单是之前的他,就是一个足以匹敌布鲁斯的富豪,本身就是一个傲气十足的主。

更何况现在彻底陷入疯狂的他,已经不在被任何的法律条纹所约束,就更加的肆无忌惮,看看之前他如何收服小弟就知道,这是一个极度自我的人。

所以,在听到铜虎那充满鄙夷,不,应该算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的话的时候,他直接就爆发了,二话不说,举起手中的枪就要打死铜虎。

不过他也不是莽撞的人,在听到第一个投靠他的小弟威尔的提醒,得知这里关押的是一个武术高手,所以他并没有托大用手枪,而是使用了突击步枪,妄图一击必杀。

但是,铜虎会这么容易被打死吗?作为世界上仅存的格斗大师之一,莫说能够打败他,就算是能在他手上坚持不败的人都寥寥无几,或许还没有一只手的首之多。

所以,铜虎在黑面具举起步枪的一瞬间,就消失在了他的视野中。

不可否认,黑面具很强,不但枪法非常的高超,就连身手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媲美的。如果的普通人,估计在他举枪的瞬间可以已经预示着他的结局了。

但是,铜虎可不是一般人,黑面具的枪还没达到水平线,铜虎已经消失再他的视野中,当他再次出现的时候,手中的枪已经不见了,而他自己,也如同被汽车撞击了一般,倒飞出去。

在一细看,他手中的枪已经到了铜虎的手中,不,不仅是他手中的,而是他身上所有的热武器都到了铜虎的手中。

只见铜虎像扔垃圾一样扔掉了这些热武器,随后一步一个脚印,缓缓的走向牢房外,没有任何的言语,也没有多余的动作,他所过之处,所有的人都纷纷后退,为他让出了一条通道。

“别说我是忘恩负义之人,你放我出来,我可以帮你一次,这次无礼的行为的不会和你计较,有什么事情就去刺客联盟找我吧!”

说着,铜虎头也不回的大步离去。

黑面具站起身来,摸了摸被打中的部位,说来也怪,虽然被打飞出老远,但是他其实并没有受伤,刚刚拿一下,看似下了重手,其实只是用了巧劲把他推开了而已。

看着铜虎远去背影,黑面具的直觉告诉他,一定要好好利用好这个人情,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传令下去,所有人,撤退!”

黑面具是一个懂得取舍的人,不会因为一颗歪脖子树而放弃整个森林,算一算时间,从他攻入黑门监狱已经过去快半个小时了,再拖延下去,也许来的就不是哥谭的警务部门,而是政府的护卫军了,所以,他没有再去纠结铜虎的事情,果断的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虽然他并不认为哥谭的警局有这样胆量赶来追捕他们,但是,还是要以防万一。在他的指挥下,被他释放出来的囚犯陆陆续续的撤离了黑门监狱,乘坐上他提前准备好的船只,沿着计划好的路线迅速逃离。

黑门监狱位于海上的黑门岛,在这里并没有太多可以藏身的地方,但是,只要一到达哥谭,就算是政府军出动,也别想让他们再乖乖的回到监狱。

作为哥谭顶级家族的话事人,他黑面具,罗曼·西恩尼斯有这样的能力。

果然,早已经腐朽的哥谭警局的警务人员在他们离开许久之后才姗姗来迟,追捕是不可能了,他们现在所能做的就只是为监狱里殉职的狱警们收尸而已。

……

就在哥谭警局的人在黑门监狱收尸的时候,黑面具早已带着一大批的逃犯从秘密路线回到了哥谭,最终,在西恩尼斯家族硕大的庄园中汇聚在了一起。

西恩尼斯家族的地下室,黑面具特意改造了之后作为今天的聚会地点,它有着与地面上相同的庞大面积,足以容纳这三百余名逃犯。

“这就是我以后称霸哥谭的班底吗?”

黑面具站在特意搭建好的高台上,俯视着这些被他解救出出来的逃犯们,嘴角带上了意思冷峻的笑容,不过脸上的黑面具将其完美的掩盖了。

“咳咳!”看看人都到的差不多了,还有没有到达的,黑面具也没有去在意,到时候清查一下,送他们去见撒旦就好了,顺便坐坐好事,有家人的也一起送下去,毕竟一家人还是要整整齐齐的才好。

轻咳两声,摄于他的淫威,原本就没有什么声音的地下室更加的安静了,黑面具拿出一个准备好的话筒放在嘴边,说道:“各位罪犯们,相信你们已经知道我是谁了!没错,我就是西恩尼斯家族最后的后裔,罗曼西恩尼斯,你们可以叫我先生,老板,首领,都可以,但我更希望你们在这些称呼前加上一个词,那就是黑面具!”

“今天,你们聚集在这里,是我的功劳,我需要你们为我做事,你们都是一个合格的罪犯,所以,犯罪对于你们来说应该是家常便饭,而我,需要的就是你们的犯罪能力,用你们的双手,去破坏哥谭的秩序,让我,黑面具的威名传遍哥谭,让我们的组织,假面协会,成为哥谭最伟大的黑帮,让哥谭变成一个人间地狱!”

黑面具的话里充满了狂热,言语中,不断的蛊惑着这些被他释放出来的罪犯,作为一个富家子弟,黑面具并不是不学无术的富二代,他和布鲁斯一样,擅长很多技巧,其中就有心理学的研究。

所以,在他充满诱惑力的演讲下,台下的罪犯们蠢蠢欲动,恨不得立刻就加入执行犯罪行为的行列。

“跟着我,跟着假面协会,金钱,权利,美女,想要什么,就有什么,道德和法制再也不会成为我们的制约,那只是用来限制弱者的,强者,不需要任何的限制,而我们,就将成为哥谭的最强者,这个地狱的主人……”

“我们一起让哥谭成为地狱!”

“让哥谭成为地狱!”

“让哥谭成为地狱!”

“……”

第六十二章 赏金猎人

第二天一早,胡禄的小窝中就传来了动静,当然不是那种动静,而是起床的声音。

帕米拉需要早起去研究所,所以一旦在胡禄这里住宿,都会早早的起来,先准备好早餐,然后再出发去研究所。

听见帕米拉起床的声音,胡禄也醒了,昨晚上陪帕米拉,胡禄并没有出去浪,所以,早早的就休息了,这会醒了过来,自然也就不再想睡,下楼打开了电视,一边听,一边看这帕米拉在厨房忙碌。

每天看看新闻已经是胡禄的一个新习惯了,在这个网络还不怎么发达的年代,电视和报纸是获取外界信息的最好途径。

此时,新闻上正在报道昨天夜里发生在黑门岛的黑门监狱劫狱事件,在主播的渲染下,黑门监狱被劫这件事情被无限扩大化,简直就成了哥谭末日。

胡禄出门拿来了今天的早报,果然,上面也是大篇幅的描写黑门监狱的事,甚至描写的比电视上还要夸张,同时报纸上也发发出了对越狱的囚犯的通缉令,三百多号人,足足占据了一整张报纸。

而在报纸最显眼的地方,则是从幸存者口中得知的主犯黑面具的通缉令,曾经被关押在黑门监狱里的武术大师铜虎也是榜上有名,鉴于他们的危险程度,通缉令被登在了最显眼的地方。

“啧啧啧,哥谭真的是要变天了,什么妖魔鬼怪都一个接着一个的蹦出来了!”新闻的严重吸引了胡禄的目光,花了一点时间了解了之后,胡禄不由得感叹道。

转念一想,胡禄又不由得心生疑问,到底是蝙蝠侠导致哥谭如此多灾多难,还是因为他哥谭才能有片刻安宁?

也不怪乎胡禄会这么想,事实上,在没有蝙蝠侠之前的哥谭,虽然也是罪案频发,到处都充斥着黑暗,但是,要说对哥谭造成多大的破坏的,还真没见过。

反倒是蝙蝠侠出现以后,引来了一堆和他针锋相对的超级罪犯,别的不说,单说一个月前遇到的小丑,精神病,研究了什么笑气,能把人活活笑死,还是特么是群体攻击。

其它的还有像胡禄看过的那本哥谭攻略里提到的,什么稻草人啊,萤火虫啊,都喜欢aoe,不是毒死一大片,就是烧死一大片,而这些造成巨大破坏的超级罪犯,都是在蝙蝠侠出现之后方才出现的。

当然啦,蝙蝠侠的出现,让很多罪犯都寝室难安,尤其是暗中掌控哥谭的大佬们更是把他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除之而后快,而当他们自己对付不了蝙蝠侠的时候,也只能请外援来帮忙。

所以,世界上的超级罪犯汇聚到哥谭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当然,造成这一切主要原因,还是在于蝙蝠侠的偏执,他坚持的不杀原则,正是这些罪犯肆无忌惮的依仗。

“或许,我可以帮他一把!”

姥爷坚持着不杀一人的原则守护着哥谭,胡禄很佩服他的这一点,但是,他并不认同这个价值观,有些人或许真的罪不至死,收拾一顿后交给法律去仲裁,这是可行的,毕竟并不是所有人天生都是坏人。

但是,有些人,他们并不适用这个原则,在胡禄看来,当他们犯下杀人的罪行的时候,就已经被剥夺了生而为人的权利了,因为人有人性。

如果连自己的同类都能够毫无顾忌的肆意杀戮,那么,人和畜生又有什么分别,那么凭什么让这种人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继续让他们去残害更多的人吗?

在华夏文化哺育下成长起来的胡禄,拥有着完全不同于西方人的价值观,在这些收到宗教洗脑的西方人看来,杀戮是野蛮的,是对生命的不尊重,违背了他们的神所说的万物平等。

再加上在现在西方的主流文化中,资本家们已经掌控了主要的话语权。所以,在资本的渲染下,人们更多的是奉行有钱真的能够为所欲为。这也就助长了西方领土上的犯罪之风。

而在胡禄看来,这些西方国家整天吹嘘的人权,前提是人,如果一个人连畜生都不如了,那么还有什么资格去享受人权,任违背天理的事情都应该得到应有的出发,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既然姥爷打算坚持不杀原则,那么,胡禄就帮他一把,彻底的将这些反人类的家伙扼杀在摇篮之中,就当是姥爷资助他的回报,拿钱办事,天经地义。

这么一看,胡禄忽然觉得自己成为一个赏金猎人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拿着姥爷的钱,帮姥爷干掉一些他不方便动手的敌人,这样胡禄心中也能安心一些,不然总觉得好像被姥爷包养了一样。

心中打定了主意,胡禄顿时轻松了许多,不过既然决定这样做了,那么接下来的日子可就有的忙了,大概没时间像现在这样咸鱼了。

话说回来,要不要去找份工作呢?胡禄思考起这个问题,不过想了想,他瞬间就把这个想法抛之脑后了,开玩笑,咸鱼就应该有咸鱼的觉悟,翻身什么的,这辈子是不可能了。

“胡,吃饭了!”就在胡禄思考的时候,耳中传来了帕米拉的声音,胡禄循声望去,只见帕米拉在厨房中忙碌的身影是那么的动人,胡禄觉得,自己还是安安静静的做一个小白脸吧!这样才好守住眼前的妹子,不让人抢走。

帕米拉脸上的斑纹已经褪去,胡禄也没想到没有了斑纹后的帕米拉,颜值瞬间就突破了地球表面,听说最近有很多不长眼的总是在撩拨她,胡禄觉得有必要在帕米拉面前对展现一下自己的存在感,工作什么的,还是让它见鬼去吧!

“帕米拉,最近哥谭可能会很混乱,你以后过来一定要叫我一声,我去接你,不要一个人在街上乱晃,你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帕米拉,现在的你一个人上街很危险的。”

知道了黑门监狱发生的事情,胡禄连连叮嘱帕米拉。

帕米拉也听见了电视里的新闻,连连点头,就读于哥谭大学植物系的她一向对生命非常重视,以前只限于植物,现在也包括了她自己,所以他没有拒绝胡禄的提议。

第六十三章 捡到一个高手

将帕米拉送到大学门口,胡禄便停下了车子,哥谭虽然混乱,但是对于学校却保护的挺好,没有学校特别颁发的通行证,任何外来车辆都不准进入。

这倒是让胡禄放心了不少,不用担心帕米拉的安全问题。送完妹子,胡禄一甩头发,飘逸发型,俊秀的面容,顿时引发了在场的姑娘们的尖叫。

“哇,好帅!”

“啊呃,我湿了!”

“大儿子叫迈克尔,二儿子叫杰克逊……”

“你在说什么啊?”

“我在给我和他的儿子取名字!”

“……”

周围众人的议论,胡禄都听在耳中,嘴角微微一翘,胡禄得意的跨上了摩托,启动车子,扬长而去。

又到了日常逛超市的时候了,唉,灯塔国就是这点不好,超时晚上不开门,事实上不只是超市,灯塔国大多数的商店一到天黑基本上都关门了。

胡禄就是想等帕米拉回来之后一起逛超市都办不到,只能自己一个人去买所需要的物品,着实缺失了情侣之间的一大乐趣。

不过也没办法,谁让灯塔国不禁枪呢,对于普通市民来说,半夜出门实在是太危险了,更何况这里还是哥谭,灯塔国犯罪率最高的城市,夜间出行更是危险。

所以,灯塔国的商店大多数都会在天黑之前关门,除了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外,也就只有酒吧夜店之流才会营业到深夜。

说来也真是可惜,这里人们或许永远也想象不到,远在千里之外的天朝,即便到了午夜依然歌舞升平,夜夜笙歌的景象。说道这个,胡禄还真有点想念穿越前撸串的日子了。

说到撸串,胡禄想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撸过了,要不今晚就吃烤串,说起来外国的露天bbq也很流行嘛,应该不难弄到材料,嗯,决定了,今晚就和帕米拉一起撸串,正好家里还有不少啤酒。

车轮一转,不多时,胡禄就来到了常去的那家超市,停好车子,胡禄便向超市走去。

“嗯?”还没进入超市,胡禄忽然感觉到一道非常锐利的目光。

顺着感觉看去,只见一个黑人大汉正直勾勾的看向自己,那眼神,胡禄只在饿极了的狗上看到过。

“卧槽,这货不会是gay吧,这种眼神,难不成他看上我了?”胡禄想到这里,顿时一阵恶寒,二话不说,连忙跑向超市。

说来也怪,没跑两步,便感觉不到那赤裸裸的目光了,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黑人大汉只是一直维持着那种姿势,并没有随着胡禄的走开而移动目光。

“看来不是在看我,我就说嘛,虽然我已经帅的惊天动地了,但长得又不娘,怎么会把人给掰弯呢?”一看对方不是gay,胡禄也就没有再跑,回头仔细看了看那个黑人壮汉,不由得心中一惊。

虽然黑人壮汉只是随意的站在哪里,但是胡禄却发现他浑身上下到处都是破绽,却又给人一种无懈可击的感觉,“高手,绝对是高手。”

跟着蝙蝠侠混了这么久,胡禄的眼光早就炼出来了,仔细一看,便看出黑人壮汉不是一般人。

只见他双目如同鹰眼一般锐利,太阳穴微微隆起,是练武有成的明显特征,四肢健壮有力,下盘稳固,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直觉告诉他,或许他也不一定是对手。

“他在看什么呢?”胡禄有些好奇,这个壮汉一直在盯着那边看,顺着他的目光看过,似乎是一家蛋糕房,橱窗里陈列着各种各样的蛋糕。

“这家伙,该不会是想吃东西吧!”胡禄忽然想起来,曾经他似乎也有过这样的眼神,emmmm,饿极了的时候。

“算你走运,遇上我乐善好施小孟尝!”能够在饿极了的时候依然保留理智,没有作出违法的行为,这样的人就算不是好人,也坏不到哪里去!胡禄决定请他吃饭,顺便交个朋友。

“嘿,哥们,看什么呢?”胡禄走过去,顺手往黑人壮汉身上一拍,对他说道。

也许是条件反射,就在胡禄的手即将拍到他的减半的时候,黑人壮汉反手就抓向胡禄的手腕,然后就想顺势一扭。胡禄当然不会让他得逞,他也不甘示弱,在手腕被抓住的瞬间,他也反手扣住了黑人壮汉的手腕。

“别误会,我没有恶意,只是看你似乎很饿的样子,所以想请你吃顿饭!”胡禄可不想莫名其妙的在街上和人打一架,然后上第二天的头条,立马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这话听的黑人壮汉一脸懵逼,脸上呈现出了纯正的黑人问号脸表情包。不过壮汉虽然诧异,但是也看出了胡禄并没有恶意,手上的动作也停下了,静静的看着胡禄,看看他想说什么。

胡禄也松开了自己的手,冲着他勾了勾手指,示意他跟着自己一起来,然后边带头向超市走去。

黑人壮汉犹豫了一下,不知道在想什么,不过很快就跟上了胡禄的脚步,胡禄就带着他逛了几圈超市,没多久,两人的手里各提着好几只袋子走出了超市。

鉴于东西有点多,而且胡禄也不想和一个黑人壮汉一起共乘一辆摩托车,于是就叫了一辆出租车,让黑人壮汉带着东西坐车去自己家,而他自己则把摩托开回来。

不多时,两人便来到了胡禄的家中。

领着黑人壮汉进屋,胡禄先扔了两个面包给他垫垫肚子,然后开始准备晚上要用的食材。胡禄没有去问黑人壮汉的来历,黑人壮汉也没有主动说起。

正所谓同是天涯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作为一个过来人,胡禄看得出黑人壮汉应该是意外流落哥谭的外乡人,这与他不谋而合,心中也升起了一丝同病相怜的感觉,所以胡禄并没有追问人的来历。

也许是干看着不好意思,三两口吃完了面包,黑人壮汉去洗了洗手,然后也走到胡禄的身边坐下,学着他串起了串,两人都是习武之人,对于手的掌握非常的精细,所以速度非常的快。

日头渐渐升上正中,食材已经处理的差不多了,胡禄架起刚买的烧烤架,然后喷了一口火点燃里面放着的烧烤专用木炭,呼唤着黑人壮汉一起过来撸串喝啤酒。

第六十四章 原来是铜虎

胡禄也好,黑人壮汉也好,对于高温都有着异于常人的忍耐力,即便火炉旁边比较炎热,两人一口串,一口酒,反而吃的不亦乐乎。

事实证明,撸串有益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便于和谐友好的相处,没有什么是一顿串解决不了的,如果有,就两顿。

你一串,我一串,你一口酒,我一口酒,交杯换盏了一番之后,胡禄和黑人壮汉的交流也多了起来,虽然还不知道他的来历,但是已经互相通报姓名了。

从黑人壮汉的口中得知了,他的名字叫布朗兹·泰格,正如胡禄所料,因为意外流落到哥谭,饿了好几天了,偏偏又身无分文,正好遇上胡禄,感觉胡禄并没有什么恶意,于是就跟着他来到了他家。

“泰格先生,味道怎么样?”胡禄拿起几根烤好的肉串递给正在刷酱料的泰格,随意的询问道。

泰格也不嫌烫,接过肉串就是一大口,鲜美的肉汁在口腔里面绽放,混合着特别调制的酱料的香味,给予舌头美味的极致享受。

“很不错,味道跟我在那个神秘的东方国度旅行时吃到的一模一样。”泰格话不多,但是对于美食,他还是给出了他的最高赞誉。

“哈哈,那是当然,要知道,我就是来自那个神秘的国度!”面对泰格的称赞,胡禄一脸自豪的说道,“来,泰格先生,吃串蔬菜清清口,咱在继续!”

“您真是太客气了,胡先生!嘶——”泰格一边客气着,一边接过胡禄递过来的一串蔬菜,然而,就在他的手即将拿到签子的时候,忽然,一阵剧痛传入他的大脑,他不由得吸了一口凉气,双手抱住了头。

“啊——”本以为这样可以减轻一些痛苦,然而没有任何作用,头痛反而愈演愈烈,泰格惨叫一声,栽倒在地。

胡禄见状,双目一凝,一对剑眉瞬间紧锁,连忙绕过烧烤架去查看泰格的情况。

上前一看,只见泰格死死的抱着自己的头,五官都开始狰狞了,但是,从他颤抖的身体可以看出,他其实还保持着清醒,并且似乎一直在克制着自己的行为。

“泰格先生,你怎么样,需不需要送你去医院?”胡禄不是医生,更不是神仙,完全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所能做的,也就是叫一辆救护车了。

“不……不用……”泰格似乎非常的吃力,勉强从牙缝中挤出了这么几句话。

胡禄见状,也不再多问,对方都说不用了,他还多事干嘛,大家只是萍水相逢,胡禄也只是看到他想到了刚穿越时候的自己,所以才出手相助,请人家吃顿饭,顺便试一试自己的手艺有没有退步,说白了,有拉人来当小白鼠的成分。

过了许久,泰格的表情终于舒缓开来,没有了刚刚的狰狞,看样子,应该是挺过去了。随后便只见他从地上爬起来,拿起一罐啤酒打开,一口就喝了干净。

“泰格先生,方便问一句,您这是?”对于眼前的这个黑人壮汉,胡禄生起了一丝好奇,从他狰狞的表情可以看出他的头的确疼的厉害,但是他居然能够一声不吭,而且一动不动的扛过去,显然不是一般人!

“哦,没什么,好多年的老毛病了,我已经习惯了。”泰格显然不想多说,含糊其词的说道。

“是嘛,呵呵,我看和泰格先生非常投缘,简直一见如故,如果有什么我能够帮忙的,请务必不要客气!”知道泰格不愿意多提,胡禄立刻转移话题,一副推心置腹的样子说道。

虽然不知道眼前的到底是什么人,但是不妨碍胡禄刷一刷好感,怎么说也是个高手,不能做朋友,也没有必要为敌。

“胡先生客气了!”

“没什么,别胡先生胡先生的叫了,按你们西方人的叫法,叫我胡就可以了!”胡禄试图拉近双方的关系,首先就从这个称呼上下手,“说起来,泰格先生的姓氏和我的姓氏还有些接近,我姓胡,泰格在华夏语里面是虎,两者的读音都差不多,只是声调有些区别。”

“呃——”本想拉近一下两人的关系,但是没想到反而有了一个意外收获,胡禄不由得惊愕的叫了一声。

“怎么了吗,胡?”看到胡禄震惊的样子,泰格有些意外的询问道。

“你是本杰明·特纳!”胡禄没有回答泰格的询问,而是震惊的叫道!

不过话一出口,胡禄就后悔了,不应该这么冲动的叫出来,本以为泰格的身份败露,会恼羞成怒,从而动起手来,胡禄在瞬间就做好了战斗准备,但是……

胡禄这边神经兮兮的,另一边,泰格反而陷入了沉思,嘴里还不断的嘟囔着:“本杰明·特纳?这个名字,好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过,到底在哪里听过呢?啊——”

不知道他到底想到了什么,短短的一瞬间,泰格再一次发出一声惨叫,紧接着抱住了自己的头,似乎比刚才更加的痛苦。

“这算不算解锁了无形坑人的成就啊!”

看着又开始忍受痛楚的泰格,胡禄觉得自己有点对不起人家,要不是自己喊得那一嗓子,也不至于弄成这样,不过这倒也让胡禄猜到了事情的真相。

眼前的这个黑人壮汉,不出意外应该就是被黑面具释放后从黑门监狱逃出来的铜虎,至于他的名字布朗兹·泰格,则是铜虎这个名字的音译,布朗兹在华夏语中是青铜的意思,而泰格是老虎,合起来正是铜虎。

因为英文是属于表音文字,对于名字之类的称呼都是直接音译,所以bronzetiger也就成了布朗兹泰格,这也就使得胡禄并没有往铜虎身上联想想,毕竟铜虎这个名字,是属于意译了。

既然知道了对方是铜虎,加上对方刚从黑门监狱逃出来,胡禄也就联系起了前因后果,将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原因推测的八九不离十了。

追根究底,一起还要归功于那个成员全都是脑子有问题的神奇组织——刺客联盟。

第六十五章 “智障”联盟

说起刺客联盟,不准确的说应该是智障联盟才对,整个组织里面,就没有几个正常的。

首先要说的就是刺客联盟的创立者,拉尔斯·艾尔·古尔,一个据说是活了七百多年的老不死,也许就是因为他,刺客联盟这个听起来应该牛逼轰轰的组织才会慢慢的发展成为智障联盟吧!

这个老家伙,年轻的时候游历世界,据说发现了传说中的拉撒路之池,从此有了不死的能力,也就是在这之后,因为一些意外,导致了他的黑化。

原来的他,会剑术,会医药,也算的上是一个有为青年了,结果遇上黑心政治家,救人不成反被害,也就导致了他的黑化,复仇之后,也不知道他是什么脑回路,居然认为人类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他要消灭人类,于是创建了刺客联盟。

好吧,当初胡禄知道这些资料的时候简直就要惊呆了,这得是多门神奇的脑回路才能想到要把人类从地球上抹去,用的方法是训练一批刺客,然后把世界上的人杀光。

当然啦,他也曾经在各种势力之间搞风搞雨,挑拨离间,最终爆发战争,想借助战争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他的所作所为从来没有跳出过欧洲和中东的一亩三分地。

在原著里,也曾通过各种和蝙蝠侠等超级英雄做对,显示出了他超人一等的智慧,但是,在胡禄看来,这纯粹就是一个智障嘛!作为一个刺客,不去干好自己本职工作,整天在那里和人勾心斗角,这绝对是对刺客这个职业有什么误解。

再说他的手下,比如胡禄眼前的铜虎,也是一个神奇的人物,一个武学大师,不好好研究武学,跑去当特工,在追查案件的过程中,未婚妻被杀,自己也被洗脑,先是被卖给地下战斗锦标赛去打黑拳。

然后卖给barneyling成为了党派斗争的棋子,最后被卖给西西刺客联盟的成员,成为了刺客联盟里的一名刺客。

不过话说回来,能够把铜虎这样的武学大师洗脑,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也许是借助了药物的帮助,摧毁了他的脑神经,让他的精神出现恍惚,才能做到。

或许,这就是铜虎为什么会头疼原因,是洗脑后的后遗症,也可能是药物的副作用。

回想起曾经看过的铜虎的经历,胡禄心中有了推断,他猜想,也许自己的灵气能够帮助他缓解一下痛楚,要是足够给力的话,能够治好他也说不定,到时候有个武学大师的朋友,胡禄看谁还敢在他面前嚣张,emmmm,蝙蝠侠也不行。

说起武学大师,胡禄又想起了智障联盟里的另一个武学大师,西瓦女士,一个不弱于铜虎的武学大师,甚至还可能强出一些,不过人虽然厉害,但却是一个真智障。

根据胡禄曾经看过的相关资料,这个名声比铜虎还要响亮的武学大师,原本是个天朝人,原名桑德拉·伍珊,别问天朝哪来的的伍珊这样的姓氏,dc就是这么神奇。

从小在底特律长大的她和妹妹卡萝琳生活在一起,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被刺客联盟的成员大卫·该隐发现,认为她有着超人的潜能,于是想要把她带入刺客联盟。

但是生活无忧的她为什么要跟一个陌生人走呢,这一点也不合理,所以为了给她一个离开的理由,这个名叫大卫·该隐的刺客设计杀害了她的妹妹卡萝琳,引诱这个从小习武的姑娘一路追杀他到刺客联盟。

有着七百年老不死坐镇的刺客联盟当然不会被一个小姑娘给推翻,所以,她失败了,然后她居然加入了刺客联盟,更神奇的是,她在若干年后还跟自己的杀妹仇人生下了一个女儿,理由是为了培养出能够超越拉尔斯·艾尔·古尔的完美刺客。

这种奇葩的脑回路胡禄表示绝不承认这货会是天朝人,天朝人向来讲究法制,杀人都不需要偿命了,这还是天朝人的思想吗,也只有在老外的眼中才会觉得这正常吧!

还有那个名叫大卫·该隐的刺客,也许撩妹达人才是他真正的主业,毕竟,把仇人变成情人这种事情,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这种不务正业的刺客,也只有智障联盟才会存在了。

说了这么多,事实上和胡禄一点关系也没有,最多在以后遇到那个智障女士的时候问一句清明有没有想起过给自己妹妹上香。

眼前最重要的,还是先治好铜虎,虽然现在的铜虎是个通缉犯,在法律意义上是个坏人,但是他本质上其实是个好人,毕竟脑子坏掉了,也就是脑残了,做的事也不能怪到他身上。

看着在那里强忍着的铜虎,胡禄三步并作两步到他身前,闭上双眼暗自运转灵气,将其引导到手指上,然后往他的眉心一点,一道灵气顿时被注入到铜虎的脑中。

果然,就如胡禄意料的一样,灵气能够治好帕米拉脸上的斑纹,自然也能够对铜虎起作用,在灵气进入他的体内后,他原本狰狞的面孔瞬间就舒缓了许多。

“唉,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谁让我是急公好义小孟尝呢!”自夸了一句后,胡禄再一次凝聚起一道灵气,注入铜虎的体内,如此反复了数次,直到铜虎完全平静下来为止。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反正胡禄已经把院子里的东西收拾到了一边,再一次开始串串了,上午串的被他和铜虎两人吃了个精光,趁时间还早,多串上一些,好等帕米拉晚上回来吃。

就在胡禄串串的时候,铜虎终于睁开了闭上了许久的眼睛,此时,似有一道精光闪过,他的眼睛不再像胡禄刚看见他的时候那样迷茫了!

“多谢胡先生相助!特纳在此谢过了!”铜虎的这句话是用华夏语说出的,这倒让胡禄有些惊讶不已,不过更让他惊讶的是,铜虎似乎恢复记忆了,因为他自称是特纳,而不泰格。

第六十六章 和铜虎的切磋

“你这是,好了?”

胡禄有些意外,虽然他已经猜到灵气可能会有些效果,但是没想到想过居然这么好,直接就把铜虎给治好了,似乎还顺便帮他摆脱了洗脑的控制,恢复了以前的记忆。

铜虎整个人都精神了许多,光从精气神上看,和刚刚的完全是判若两人。“是的,已经完全恢复了。”铜虎脸上先是一喜欢,但是立刻又变得忧伤一起来。

“唉,没想到这些居然做了这么多的错事,我实在是愧对恩师!”

脱离了洗脑状态,并且恢复了记忆的铜虎,又变回了当初那个和理查德·龙一起行侠仗义的龙虎双雄。也正因如此,被洗脑的这段时间里的记忆让他感到非常的痛苦。

就算是被洗脑之后,铜虎依然保留着内心的善良,就如同胡禄遇见他的时候,他明明已经饿极了,但是依然没有动手去做违法的事情。

事实上,以他的身手,就算是直接吃霸王餐也没有人能够抵挡,但是他并没有那么做,宁愿自己饿着,也不动手强抢。所以,恢复记忆可能对他来说其实非常的残忍。

对于这件事,胡禄也没有办法,这纯粹是心理上的问题,除了找心理医生之外,也就只能靠自己了,不过安慰一下还是可以的:“特纳,泰格,emmmm……”

胡禄本想安慰安慰铜虎,但是一时间却发现不知道该叫他什么,本·特纳是他的本名,但是他已经长久不用了,而叫铜虎又怕他心生抵触。

“胡你还是叫我泰格吧!”看着胡禄一脸纠结的样子,铜虎反而有些意外,他还真没想到胡禄这个认识还不到一天的人居然会如此在意他的感受。

“泰格,泰格大哥,我这么叫你不介意吧!”铜虎闻言,顿时摇了摇头。

胡禄见状,继续说道:“泰格大哥,刚刚听见你说华夏语,真的是让我倍感亲切啊,莫非你去过华夏?”

“当然,我曾经在日本学艺,恩师对华夏非常的推崇,所以也曾前往华夏寻求真正的武道,为了便于交流,我学过一些华夏语。”铜虎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那么泰格大哥你的格斗术一定很厉害咯!有时间真的要请教一下了!”与其让铜虎纠结曾经的过往,胡禄觉得转移话题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哦,你也学过武术?”铜虎先是一惊,随后仔细的一打量胡禄,顿时摇了摇头,笑道:“胡兄弟你呼吸平和,心跳沉稳有力,如果我没猜错,你学的应该是内家功夫,看来小兄弟师出名门啊!”

铜虎不愧是浸淫武道多年的武术大师,一眼就看出了胡禄是身体情况,可惜,只怕他怎么也想不到,胡禄会是一个穿越者,而他所谓的内家功夫,其实是灵气入体之后,潜移默化地滋养的成果。

“哈哈,我只是学了些三脚猫的功夫,铜虎大哥过奖了。”看见铜虎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胡禄连忙谦虚的说道。

铜虎也没有多纠缠这件事,在习武之人当中,最忌讳对对方的武术追根究底,铜虎作为武学大师,自然知晓这个道理,他抬头看了看天色,转移话题道:“时间还早,不如,切磋一下?”

“荣幸直至。”作为dc宇宙中少数能够在身手上打败蝙蝠侠的铜虎愿意指教自己一番,胡禄当然很高兴,连忙开口接受道。

将园子里的东西清理了一下后移到一边,胡禄有些庆幸自己租了这件房子,虽然贵了一点,但是胜在地方够大,自带的院子比房子还要大一倍,这会正好可以用来切磋,不用担心会砸到什么。

清理出场地,胡禄和铜虎二人一左一右,相视而立,经过和蝙蝠侠的多次较量,胡禄早已经不是吴下阿蒙了,没有再如同第一次那样摆出架势,只是静静的站着。

他双腿微屈,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铜虎,作为能够吊打蝙蝠侠的武学大师,铜虎不论力量,速度,还是技巧都要比蝙蝠侠略胜一筹,虽然胡禄自问自己在力量速度上已经不输蝙蝠侠了,但是技巧还是略有差距。

技巧这种东西,光靠自己是没用的,只有实战,才能迅速的提升,和铜虎比起来,不管是他也好,还是蝙蝠侠也好,实战经验都是远远不如。

所以,胡禄必须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不然很有可能在瞬间就落败。

“泰格大哥,你可不要手下留情啊!”胡禄企图用语言分散铜虎的心神,然而,这种小伎俩在铜虎面前肯定是无用的。

“我从来不会小看任何一个对手,那是对对方的不尊重!”听到胡禄的话,铜虎反而更加认真起来,胡禄渐渐的感觉到他身上有一种压迫感。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杀气?”面对这种莫名的压迫感,胡禄有些迷茫,这是在蝙蝠侠身上从未感觉到过的。

就在这时,胡禄略微的一走神,瞬间就被铜虎抓住了破绽,没有任何的花俏动作,大步上前拉近距离,然后一记直拳捣向胡禄的胸口。

在格斗当中,胸口的位置可以说是最容易防御,但也是最难防御的,武打动作片中常说的空门大开,指的就是胸口部位出现了防御上的疏忽。

一般来说,直拳是最容易防御的,可以选择硬扛,也可以选择闪避,但是直拳也是最难防御的,就是因为可以防御的方式太多,经验不足之下,反而会自乱手脚。

好在胡禄不是什么菜鸟,正所谓手是两扇门,全靠脚打人,靠着蝙蝠侠的陪练,胡禄的拳脚功夫也算有了些门道,他的反应很快,瞬间就作出了反击。

双手手掌一前一后相叠,在铜虎的拳头离他还有约莫三十公分的时候挡了下来,同时,退后两步,双手握住铜虎的拳头顺势往旁边一牵,右手一记肘击还击,他这是利用了太极里的四两拨千斤。

作为武学大师,铜虎当然不会这么容易就被击中,胡禄顺势拉他的时候,铜虎只是往前多走了一步,就如同生根了一般不再前进,身子微微一侧,左臂隔开胡禄的肘击,冲着胡禄的腰部就是一记鞭腿。

第六十七章 铜虎的指导

感觉到腰间阵阵寒意,胡禄顿时吓一跳,这一下要是挨瓷实了,这腰子都会被抽烂了吧!

果然是高手,交手绝不含糊。

胡禄心中感叹一声,以右脚为重心,一招金鸡独立,左脚高高抬起,小腿下垂,去抵挡这一记鞭腿,同时右脚微微用力向后跳去,借助鞭腿的力量,拉开距离,也能减少碰撞的力道对身体的伤害。

虽然胡禄并不是很在呼这么一点小小的伤害,但是,仗着自己肉就硬扛,那就失去切磋的意义了。

所以,胡禄顺势拉开距离,不给对方抢攻的机会,都说乱拳打死老师傅,也不是没有到底了,如果攻击足够快速迅猛,那么毫无规律可循之下,反而更容易突破对方的防线,所以,光靠防守是没用的。

胡禄很明白这个道理,因此,绝对不能给铜虎连续进攻的机会,刚刚已经被铜虎抢占了先机,所以胡禄趁势拉开距离,想要转变攻守双方。

但是,铜虎可不是初出茅庐的菜鸟,瞬间就明白了胡禄的用意,不过切磋嘛,也不能逼的太紧,真的一下子就解决了,那就不叫切磋了,那叫虐菜。

所以,铜虎没有趁势追击,而是略微停顿了一下,等胡禄落地之后,方才继续靠近。

胡禄一落地,立马就摆好了架势,他决定用自己最熟悉的虎鹤双形拳对敌,已经深谙虎鹤双形拳精髓的他,早就不再拘泥于招式,拳法现在只是他的发力技巧。

一招虎拳里的猛虎下山,胡禄真的就如同下山的猛虎一般,带起嗖嗖的风声,铜虎见状,眼神一凝,不用试也知道,这一拳,力道绝对不小。

铜虎自信自己能够挡住这一拳,但是那力道也会对他有些许影响,不能硬接。铜虎马上就作出了判断,作出一个闪避的动作后,就要反击。

但是没想到胡禄这一下居然是虚招,原本的虎掌瞬间变成鹤嘴,往铜虎闪避的方向啄去。

“不错!”这个变招让铜虎眼前一亮,能够如此变招,说明对拳法的了解非常深刻,铜虎兴致更加浓厚。

铜虎左手往鹤嘴方向一挡,正好卡在胡禄的手腕处,随后立马反手一抓,铜虎的手早就经过千锤百炼,如同铁钳一般死死的扣住了胡禄的小臂。

若是一般人被这么一抓,说不定早就筋断骨折,不能动弹了,这一抓也不是乱抓的,铜虎的手指正好扣在了手臂上的经脉,用力按住可以使对方手臂在一瞬间失去力气。

果然,格斗真的是一门大学问,每招每式都有这独特的用处。

趁着胡禄手臂乏力,铜虎右手跟上抓住胡禄的手臂就要来一记过肩摔,这一招,只有在敌我双方差距极大的时候方才有机会使出,杀伤力也是极大的,但是铜虎如此轻易的就找到机会,不得不说,他的实战经验真的是胡禄无法比拟的。

不过胡禄也不会就这么束手就擒,真要被摔了,那人了丢大了,手臂没力而已,不代表身子也没力,不过这时候用力去抽手,容易拉脱臼,胡禄立马一记膝撞顶向铜虎。

要使用过肩摔,必须要背对对方,而铜虎如果真的这样做了,那胡禄的膝撞很可能定住他的臀部,想一想,这可不是什么美好的事情,所以铜虎放弃了给胡禄一记过肩摔的想法,伸手挡住了这记膝撞。

“好机会!”胡禄见状,立马发现了一个破绽,在第一记膝撞被挡住之后,就想要用双手箍住铜虎的脖子,给他一套泰拳里常用的连环膝击。

但是,铜虎又怎么会给胡禄这样的机会呢?他顺势借着胡禄第一次膝撞的力道退后两步,躲开了胡禄双手环抱的范围,然后欺身上前,一套组合拳打向胡禄。

胡禄连连格挡,好在他眼力惊人,反应力也不弱,堪堪抵挡住,但是先机已失,铜虎连绵不断的进攻接踵而来,胡禄只能再次进行抵挡,渐渐落入下风。

久守必失,在铜虎猛烈的攻击之下,胡禄渐渐露出了破绽,被铜虎瞬间抓住,最后不幸落败。当然,其实这个失败是必然的,胡禄现在连蝙蝠侠都没打过,更别说打赢铜虎了。

“佩服佩服,泰格大哥你果然厉害!”打不过就是打不过,胡禄不是输不起的人,在被击倒之后,在地上坐起,仰着头对铜虎说道。

“承让承让,我也只是比小兄弟你多学了几年而已。”铜虎谦虚的说道,不过他的脸上依旧残留着得意之色,想来对自己的身手非常的自傲。

“不过胡小兄弟,我看你招式虽然精妙,但是下盘虚浮,你是不是没练好基本功啊!”得意了一下,铜虎便一脸深重的对胡禄说道,大师就是大师,只是一次交手就看出了胡禄问题的所在。

“呵呵,不瞒您说,有时候偷懒了!”胡禄好不尴尬,可是他又能说什么呢,难不成说自己是俩月前刚学的,如果不是自己身上真的有金手指,这话说出来,就连他自己都不信。

“唉,你这可是大忌啊,武学之道,根基为重,根基不实,武道无望。”对于胡禄的情况,铜虎表示非常的痛心,他能看出胡禄有着非常好的天资,可是现在似乎浪费了。

“唉,惭愧惭愧,我也在想办法尽力去弥补,可惜家师去世的早,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夯实基础。”胡禄拍了拍屁股站起身来,装模作样的说道。

“这到是个麻烦事!”铜虎也表示这事不容易。

胡禄装模作样了一会,瞬间又装出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道:“哎呀,我真是太傻了,有泰格大哥你这样的高手在,我还担心什么呢?还请大哥多多帮忙,指导我一番。”

胡禄的小心思终于暴露出来了,自从知道眼前的这个黑人壮汉就是铜虎之后,胡禄其实就打起了他的注意,这可是能够轻易打败蝙蝠侠的男人,只要能学到他的本事,就算没有金手指,别说哥谭,就是这个世界那都是可以横着走的。

尤其是铜虎也恢复了记忆,已经不在是那个被洗脑后铜虎,成功的可能性又上升了几分,胡禄又怎么能错失这个好机会呢?

第六十八章 铜虎的决定

听到胡禄的请求,铜虎一时间陷入了沉思中。

就在铜虎沉思的时候,胡禄忽然又作出一副抱歉的样子,恍然大悟的说道:“哎呀呀,你看我这是说的什么话,泰格大哥您一定有事要忙,怎么能够为我这点小事耽搁呢?”

看见铜虎纠结的样子,胡禄就猜到他肯定想去做些什么事情,结合一下他的经历,很容易就能想到这家伙一定是想要去报仇,先不说洗脑这件事,他的未婚妻可是真的被杀死了。

不过在胡禄看来,这是一个非常不明智的举动,首先铜虎并不知道仇人在哪里,况且刺客联盟虽然智障多,但是不可否认,确实是一个庞大的组织,加上他的名气,到处奔波很容易暴露。

这样一来,原本敌明我暗的形势就会倒转过来,以对方的势力,暗算铜虎不要太简单。

其次,铜虎被药物控制了这么多年,又是打黑拳,又是当刺客,身上难免有些暗伤,又被关在黑门监狱半年多,身体素质肯定大不如前,倒不如先把身体调养好,这才是硬道理。

说是这么说,但是直接跟人巴拉巴拉这些大道理,别说对方了,胡禄自己都不喜欢听,还是委婉一些的好,所以胡禄以退为进,尝试着劝说铜虎。

胡禄的话让铜虎眼神一凝,有些疑惑的看着胡禄,心想他是不是知道什么?但是又不敢确定,略微思索一番,铜虎还是决定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胡小兄弟,你是否知道些什么?”铜虎心中充满了疑惑。

“实不相瞒,我曾经对泰格大哥你的事情也略有耳闻,心中曾有一些推测,加上今天的经历,也证实了我的一些推测,我想,多年前您忽然消失,应该是被控制了吧!”

面对铜虎的询问,胡·福尔摩斯·禄装模作样的说道。

一说起这个,铜虎的脸上瞬间就带上一丝怒色:“是啊,当年因为追查奥乔博士的犯罪行为,不慎落入他的陷阱,导致我的未婚妻含恨而终,自己也被他洗脑,成为了一个没有自我的傀儡!”

铜虎光明磊落,并不觉得自己的经历有什么好隐瞒的,直接了当的承认道。

“所有,泰格大哥你要报仇吗?”胡禄神情凝重的问道。

“是!”铜虎没有隐瞒,直接告诉了胡禄的想法,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惺惺相惜吧,不知道为什么,铜虎觉得和眼前的这个小兄弟很投缘。

不管是出于利用也好,还是什么原因也好,胡禄心中总觉得让眼前的这个大块头自己去送死不太好:“光靠你一个人?”

“是!”

“不,这样不好!刺客联盟是一个很庞大的组织,光靠你一个人,不会是他们的对手。对了,不知道泰格大哥你认不认识西瓦女士?”

“西瓦!我当然认识,她是我和龙的小师妹,不过你怎么会知道她的?”铜虎有些惊讶胡禄居然连西瓦女士都知道,不过很快,脑中浮现的洗脑后的记忆顿时让他脸色大变。

“西瓦居然加入了刺客联盟!”

刺客联盟作为一个杀手组织,对于杀手的身份当然是保护的非常严密的,就像铜虎,虽然现在的他看起来只是一个黑人壮汉,但是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他会带上一个虎头面具,身上涂满黑黄相见的油彩,再加上他管用指虎作为武器,看上去就想一只人形猛虎,所以才被冠以铜虎的称号。

而和铜虎不同,西瓦女士加入刺客联盟并未用任何方式去掩饰自己的身份,因为除了组织里的人外,认识她的人都被她打死了,而组织里,也只有把她引入组织的大卫·该隐知道他的身份。

至于铜虎为什么会知道西瓦女士,还是在一次偶然的时和她遇见,不过那时候的铜虎已经被洗脑,所以,西瓦女士认出了铜虎,而铜虎却没有认出她。

而现在记忆恢复了,铜虎自然也回想起当初的那一次偶遇,能够在刺客联盟的基地出现,来去自如,并且和刺客联盟的刺客谈笑风生,说她没有加入刺客联盟都没人信。

得知西瓦女士加入了刺客联盟,铜虎没有再去关心胡禄为什么会知道这些事情,他的手已经紧紧的握成了拳头,脸色变得十分的阴沉。

之所以会如此,完全是因为西瓦女士是一个比他更强的武术家,武术这玩意非常讲究天赋,铜虎和理查德·龙两人已经是世界上顶尖的武术家了,天赋自然不弱。

而铜虎和理查德·龙比西瓦女士大了将近二十岁,四十岁的他们和才二十来岁的西瓦女士不相上下,由此可以看出西瓦女士有着比他们更好的天赋。

再加上被近两年的经历所影响,铜虎的实力又有所下滑,真要对上刺客联盟,尤其是遇上西瓦女士,可以说是必败无疑,到那时候,死亡或许都不是容易的事情。

虽然对dc并不是很了解,但是有些人物他还是很感兴趣的,所以有特意去了过,比如dc宇宙里的这些个武学大师,他都详细的去查询过他们的背景资料,印象还是比较深刻的。

所以铜虎为什么沉默,他心中一清二楚,不过现在的他暂时也帮不上什么忙,所能做的也就是劝说一下铜虎不要太过着急:“泰格大哥,你也不必太过介怀,我们华夏有句老话,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都浑浑噩噩的过了这么多年了,再等上一时半会的也不妨事。”

“唉……”或许是听进去了胡禄的劝告,铜虎慢慢松开了一直紧握的手,有些颓然的坐在了地上,显得十分落寞。

“泰格大哥,你也别泄气,古人说的好啊!人多力量大,团结就是力量,一人计短二人计长,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咱一个人打不过,那就多找几个帮手嘛!恰好,我在招人这方面还是挺有自信的。这样,你在这多留几天,等过两天,我给你介绍个高手。”

为了让铜虎留下来,胡禄给他画起了大饼,一堆名人名言,张口就来。

或许是觉得胡禄说的也有些道理,又或许是遭逢巨变后不再莽撞,总之,铜虎答应了胡禄的请求,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

这下,胡禄可是又高兴,又难过,高兴自己笼络了一个高手,难过自己要和咸鱼的生活说拜拜了。

第六十九章 姥爷和铜虎

就在胡禄为铜虎答应了自己的请求而高兴的时候,这时,他的电话响了。

拿出手机一看,是帕米拉打来的,胡禄连忙接了起来。

“喂,亲爱的,打电话给我是要我去接你吗?”完全无视了站在一旁的铜虎,胡禄肉麻的对着手机说道。

手机的另一头,帕米拉的脸上蒙上了一层红晕,不过马上她就恢复正常,轻柔的对着手机说道:“别闹,今晚我要为明天的试验做准备,就不去你那里了,过两天我放假了再去找你!”

“哦,这样啊,那你忙吧,明天我去看你!”妹子工作忙,胡禄很能理解,虽然他没有出去上过班,但是也曾经看见过租在他名下的大楼里的那些公司里的员工经常加班。

所以咱不能做一个无理取闹的人,要做成功妹子背后的男人,胡禄已经开始想明天给妹子煲个什么汤送过去了,到时候一定又能收割一堆羡慕嫉妒恨。

挂了和妹子之间的电话,胡禄又想到了铜虎,刚刚光顾着把他留住了,却没想到留下来后该让他住在哪?睡一张床是不可能的,这辈子绝对不会和任何一个男人睡同一张床的。

不过这样一来,也就只能睡沙发了,可是让客人睡沙发又有点不太好,然客人睡床吧,又觉得自己和妹子的私人空间被侵犯了。

至于住旅馆,且不说铜虎没有身份证明,再者说,他现在还是一个通缉犯,真要去住旅馆,说不定当晚就被警察包围了,到时候更是麻烦不断。

“唉,早知道就换间大一点的房子了。”胡禄有些后悔房租到期之后继续续租了。

“怎么了,胡兄弟,不会是和女朋友吵架了吧!”看到胡禄接完电话后就变得愁眉苦脸的,铜虎关切地问道。

胡禄摇了摇头道:“没什么,只是觉得有些怠慢你了,邀请您暂住却连房间都没有!”

“诶,这有什么,我在沙发上将就将就就可以了,当初游历世界,什么苦没吃过,能有个地方遮风挡雨已经很好了。”铜虎哑然一笑,摆了摆手豪迈的说道。

“这可不行,有违我们天朝的待客之道,你等等,我想想,会有办法的!”

胡禄说着,继续思考应该怎么样安置铜虎,说起来他这里其实并不适合铜虎藏身,这里是哥谭大学附近,也算是闹市区了,人还是挺多的。

铜虎不可能一直呆在房间里,而出去的话,总会遇上看过新闻的人,认出他就是那个悬赏最高的通缉犯之一,到时候就麻烦了!

所以,他需要一个更加隐蔽的地方让他暂住,而这个地方必须要人烟稀少,还要有足够大的场地让铜虎可以练武,咦,有了!

想了一会,还真就让胡禄想到了一个符合上面条件的地方,此刻,电视上正播放着花花公子布鲁斯·韦恩搂着嫩模从宙斯大酒店出来的花边新闻,胡禄顿时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嘿,泰格大哥,我想到了,劳烦你收拾一下东西,我去叫车,对了,把这些,这些全部都带上。”说着,胡禄匆匆跑了出去。

二十分钟后,两人坐在了出租车上,至于刚刚胡禄穿好的串也统统打包装进了后备箱。一个小时后,胡禄带着铜虎,拎着一堆东西站在了韦恩庄园的大门前!

“这里是?”看着眼前硕大的庄园,铜虎有些惊讶,他来到哥谭没多久就被关进了黑门监狱,还真不知道哥谭还有这么奢华的地方。

“韦恩庄园,我朋友家。”胡禄含糊其词,其实他带着铜虎来这里之后也有些后悔了,万一他和蝙蝠侠打起来,自己应该帮谁呢?

不过来都来了,再说铜虎也已经不是之前的铜虎了,解除了混乱的debuff后的他,本质上来说应该是属于正义阵营的。更何况,他和蝙蝠侠只见过几次,应该不会穿帮。

来之前,胡禄就致电布鲁斯告知今晚自己要来,所以此刻大门是开着的,没有任何阻拦,两人直接进入了韦恩庄园。

步行了一段时间后,终于来到了上一次来过的城堡前,布鲁斯和他的老管家已经等在门口了,这倒让胡禄有些意外,果然是贵族出身,风度就是不一样。

胡禄一边向布鲁斯打招呼,一边拎着东西往里面走,但是还没走几步,立马就停了下来,扭头一看,只见布鲁斯和铜虎互相对峙了起来。

“卧槽,什么情况,难道穿帮了,不应该啊,他们见面的时候不都是带着面具的吗?”胡禄有些意外,本来还想先瞒着,等时机合适了再说,没想到世事难料,一上来就穿帮了。

“你看看,我都忘了介绍了,泰格大哥,这位是布鲁斯,布鲁斯·韦恩,哥谭有名的大富豪,家里有矿,你住他家再合适不过了。”胡禄先指着布鲁斯对铜虎介绍道。

“哦,对了,这个是他的管家,阿尔弗雷德老先生,也是一个绅士。”介绍完布鲁斯,胡禄又指着老管家对铜虎介绍道。

随后,他又指着铜虎,冲布鲁斯说道:“布朗兹·泰格,我新交的朋友,家里小,没地方住,想让他在你这住几天,别说我占你便宜啊,请你吃正宗的华夏烧烤,东西我都带来了。”

看见胡禄的样子,布鲁斯没有说话,反倒是他身后的老管家一脸担心的上前两步,正要开口,却被布鲁斯制止了,随后,他脸上挂上了一丝微笑道:“呵呵,你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放心,泰格先生,在我这里就像自己家一样,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胡禄可以肯定布鲁斯看出了什么,不过这家伙也是老奸巨猾之辈,除了一开始神色有些凝重之外,再之后没有任何的破绽,真不愧是大佬。

铜虎倒是没什么问题,他之所以看着布鲁斯,纯粹是因为感觉到对方的气息有所变化,不过隐约中,他总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布鲁斯。

经过胡禄这么一调和,气氛顿时缓解,在胡禄的提一下,几个大老爷们准备在韦恩庄园的花园里喝酒撸串,虽然在老管家看来这事有些不雅,不过布鲁斯决定了,他也没有继续反对,反而叫人过来接过胡禄和铜虎手里的东西做准备去了。

第七十章 铜虎和姥爷(续)

在韦恩庄园里的女仆们的帮助下,很快就在园子里做好了烧烤的准备。

随后,胡禄向布鲁斯示意了一番,布鲁斯很快心领神会,让女仆们都离去,就剩他们几个人在这里。

烧烤的乐趣就在于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撸串嘛,胡禄可不想自己周围围着一群人,再说了,还有些悄悄话要和布鲁斯说,这么多人,不太方便。

看到女仆们都离去,胡禄自己走到烧烤架前,动作熟练的操作起来,刷油,翻转,再刷油,再翻转,然后刷上酱汁,撒上各种调料,不多时,香喷喷的各种串就出炉了。

没有人能够抵挡烤串的香味,如果有,就多来几串。问着诱人的香味,连一向饮食严苛的姥爷也不由得有些意动,拿起了一根尝尝味道。

铜虎就更不用说了,每一个武术家其实都是一个大胃王,也不是每一个武术家都像姥爷这么有钱的,有的吃就不错了,哪里能像姥爷一样各种限制还把身体养的棒棒哒。

姥爷在一边小口小口优雅的吃,偶尔喝一口姜汁,是的,姜汁,这家伙连啤酒都不碰,简直严苛到令人发指。另一边,铜虎一口一根串,一口一罐啤酒,绝对是撸串的老司机了。

“诶,布鲁斯,你这样很没意思耶,我们都在喝酒,就你一人不喝,还是不是兄弟了!”

撸串嘛,当然要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哪有人喝姜汁的,胡禄啪的一下,摆了一罐啤酒在布鲁斯面前,一脸嫌弃的说道。

布鲁斯永远都是那么优雅,拿起手边的餐巾抹了抹嘴,道:“我不喝酒,酒精会麻痹我的神经,影响我的智商。”

“胡说八道,酒是人类最好的朋友,适当的酒精可以刺激血液循环,增强心脏机能,促使气血旺盛,我们华夏的古医术早已经证明,气血旺则百病不侵,万邪不入!”

什么叫做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现在的胡禄就是。

布鲁斯:“……”

“偶尔喝一些也是可以的,确实可以帮助气血畅通,并不会对身体有什么影响!”一旁的铜虎笑了笑,说出了自己的见解。

“你看你看,泰格大哥也这么说了,来,咱走一个,正所谓相识就是有缘,更别说能够同坐一堂了!”胡禄说着,端起了自己的酒瓶。

铜虎也不甘落后,拿起一罐酒就和胡禄的碰在了一起,然后两人一起看向布鲁斯,犹豫了片刻,布鲁斯居然也拿起了胡禄放在他前面的那罐酒,和大家碰在了一起。

胡禄见状,心中其实也有些小惊讶,他还真没想到布鲁斯会破戒,刚刚纯粹就是起个哄,撸串嘛,吃的就是个气氛。不过布鲁斯要喝,他也不会阻止,三人各自一仰头,一罐酒就一饮而尽了。

酒过三巡,烤串都吃的差不多了,三人瘫坐在椅子上,各自沉默。

“布鲁斯,我想了想,还是觉得和你说清楚比较好!”这时,胡禄忽然开口说道。

布鲁斯有些意外,他还以为胡禄不准备说,不过他还配合的问道:“你想说什么?”

“相信你应该看过今天的新闻了,黑门监狱有很多的罪犯越狱,其中有一个就是他,布朗兹泰格,不过,你不用担心,他并不是坏人,之前之所以会做错事,是因为他被人控制了!”

胡禄没有去长篇大论,直接简明扼要的说清楚了事情的真相。

“他应该是被药物控制的,经过半年多的关押,药物停用,所以现在他已经回复了神志,不是当初那个杀人毫不留情的杀手了。不过他的身份有些敏感,所以我才想把他安排到你这里,让他暂时修养一番!”

“哦对了,说起来你应该听说过他,他曾经师承大友大师,是著名武术家的理查德·龙的师兄,曾经和他并称龙虎双雄的本·特纳。至于布朗兹·泰格,是他被洗脑后的称呼。”

“我知道的就这么多,想了解其它的,你可以自己询问,至于收留与否,也得你来做决定,不过有一点我想提示你一下,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有时候,人多不一定是坏事!”

胡禄说的很隐晦,他不知道布鲁斯有没有告知他人他就是蝙蝠侠的想法,所以他也不能替他做决定,说与不说,全在他自己,如果他真的有心的话,或许能够获得一个不错的盟友。

当然,胡禄也有提醒布鲁斯的意思,能够把铜虎送进监狱的人,整个哥谭也只有蝙蝠侠有着能力了,所以胡禄这是在提醒他,现在的铜虎已经没有了当初的弱点,希望他不要蛮干。

胡禄在讲,他们在听,另外两人都没有插嘴,知道胡禄说完,双方都陷入了沉思,布鲁斯是在思考胡禄的话有几分真几分假,说到底,两人的交情并没有那么深,不可能做到无条件相信。

至于铜虎,他则是在思考自己今后应该怎么办,毕竟如果布鲁斯不同意的话,或许他在哥谭真的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安身了,或许答应胡禄的指导也只能作废。

不多时,布鲁斯似乎有了计较,开口道:“泰格先生就先暂住在我这里吧,我这里很安全,警察不会来的!”

“ok,事情完美解决,那么,我们就来商量一下另一件事情吧!”

胡禄给这件事下了定论,随即又看向布鲁斯,明显是有别的事情要和他说。

“另一件事?你还有什么事情吗?”布鲁斯有些奇怪,没想到胡禄居然还有这么正经的时候,是的,现在坐在他面前的胡禄一改刚刚随意的样子,显得非常的正式。

“这件事,关乎到哥谭未来的发展,甚至会影响整个世界。”胡禄向来是吹牛不打草稿的,先往大了吹,至于事实如何,布鲁斯自会判断。

说起来,这个念头在胡禄的心中已经构思了很久了,正好时间上也差不多,现在又有一个现成的天使投资人,一旦胡禄的想法能够成功,那么,他就不再是被布鲁斯包养的了,而是他正正经经的合作伙伴。

第七十一章 胡禄的想法

“布鲁斯,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当人们坐在家里,只要在计算机或者手机上动一动手指,就会有人把美食,衣物等等各种你所需要的东西送到你手里?”

胡禄开始为布鲁斯描绘他曾经生活的年代。不过也许胡禄说的太过匪夷所思,即便是姥爷的眼光,也难以领会会有这种可能,毕竟胡禄穿越的这个世界,还处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距离新世纪还有几年时间。

而在这个年代,电视,报纸,才是信息传播的主流,至于计算机,还只是一个工作用的工具,没有人会想到,在不久的将来,这个网络的载体,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而依托它而成的互联网又会发展到一个什么样的地步。

而这,也就给了胡禄一个机会,一个帮助布鲁斯影响哥谭乃至整个灯塔国的机会。

胡禄的话,给了布鲁斯很大的冲击,他虽然有着高深的计算机技术,但是他的技术更偏向于进攻,攻击他人的计算机获取信息,还这枚怎么注意计算机会带来什么好处。

不过胡禄这么一提,他自然也想到,计算机将来肯定会成为一个非常普及的工具,但是,他实在是想不到,计算机是如何做到胡禄口中说的那些事情的。

也难怪,布鲁斯虽然同样有着优秀的商业天赋,但是他更多的还是把重心放在打击犯罪事业上,对于计算机这一块的市场,实在是缺少可靠的信息,自然也就难以看的长远。

而胡禄今天来的目的,就是想要和布鲁斯一起,建立一个庞大的网络帝国。如果是一般人,当然不可能说建就建,但是布鲁斯不是一般人,以他的财力,很容易能够做到。

而现在的他们,所需要做的,就是先建立起这个网络帝国的框架。胡禄已经调查过了,这个世界,计算机才刚刚起步,网络也还停留在kb计算的年代,正是网络发展的初期。

只要能够说服布鲁斯,那么成为网络巨头,不,以韦恩集团的财力,真的抢占市场的话,绝对是霸主级别的,巨头在他面前也只是小孩子而已。

“布鲁斯,按照我的设想,在未来的十几二十年,网络绝对会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不止是计算机,还有手机,人类将进入一个智能化的时代,到时候,出门也许身上什么都不用带,只需要一部手机,就可以进行各种交易,你想想,如果真的能够坐到这样的话,那么犯罪行为会不会大幅度减少,毕竟人们身上都没有现金了,抢劫就失去了意义。抢劫案可以说是在哥谭最为普遍的犯罪行为了,但是,一旦所获得的利益和自己的行为不成正比的时候,还会有人去做无意义的事情吗?”

胡禄的描述其实并不是很准确,但是,布鲁斯还是听懂了他的意思,和胡禄不同,他有着更加长远的目光,仅仅是听到胡禄的描述,他已经想到了很多种的可能。

不过,光凭胡禄的描述,确实缺少一些真实感,他还需要更多的信息去完善这个思路,所以,他拿起自己的手机给老管家打了电话,让他吩咐手底下的人做一个专业的调查报告出来,他要知道胡禄说的有多少是准确的。

事情吩咐了下去,这边就变得很简单了,胡禄不在需要去给布鲁斯详细的讲解他了解的东西,事实上他也并不是很了解,这些细节上的东西,自然会有人进行补充的。

胡禄所要做的,就是把他知道的网络的发展画成大饼给布鲁斯看,比如即时通讯,相对于国外的杂七杂八的即时通讯软件,华夏的企鹅是成功的一个很好例子。

以即时通讯为基础,开发各种简单实用的功能,积累资本之后向外扩展网络业务,最终抢占整个市场,这个已经有企鹅作为成功的典范了。

如果参照企鹅的例子的话,以布鲁斯的财力,根本不需要原始的积累,可以直接同时启用各种功能,从而在最初就抢占所有的市场。

胡禄把自己知道的内容一股脑的全都灌输给了布鲁斯,国内的企鹅、阿里、阅;国外的微软、苹果等等,总之只要他记得的那些在二十一世纪的网络时代杀出一条血路的成功案例全部灌输给了布鲁斯。

布鲁斯也不含糊,只要是对哥谭的发展有利的,他就不会放过,这一谈,就谈到了深夜。最后,胡禄干脆也不走了,反正帕米拉今晚也不会过来,胡禄就在韦恩庄园住了下来。

翌日。

布鲁斯早早的就去了韦恩集团的总部,他要和专业人士深入的探讨一番胡禄的想法,看看是否真的可行。

从老管家口中得知了布鲁斯的去向之后,胡禄也没有在韦恩庄园继续逗留,在跟铜虎交谈了一番如何熬炼基础之后,他便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小窝。

“你觉得他可以信任吗?”随着胡禄的离去,老管家接通了和布鲁斯的通话,电话的另一头,布鲁斯低沉而带有磁性的嗓音传了出来。

老管家沉思片刻,道:“看不明白,这孩子看似吊儿郎当,但其实心思缜密,像这次他给你的提议,虽然说的含糊其辞,但是确实很有远见。”

“他说的无现金生活真的可能实现吗?”布鲁斯看似在询问老管家,又似乎在问自己,一时间听不出他的心思。

老管家闻言,会心的一笑,道:“至少有实现的可能,不是吗,少爷?”

“呵呵,没错,至少有实现的可能,有可能就不能不试一试了。”说着,布鲁斯向老管家到了一声再见,挂断了电话。

在这一次和布鲁斯的会面中,胡禄充分的扮演了一个全心为朋友着想,想要帮助朋友完成心愿的华夏,不对,这里的灯塔,灯塔好兄弟的形象。但是,胡禄真的是一个这样的人吗?

回到小窝,胡禄终于克制不住自己,露出了一个阴险的笑容。他当然不是那种无私奉献的人,怂恿布鲁斯建立网络帝国,当然有着自己的阴谋。

第七十二章 胡禄的新阴谋

胡禄这么好心的帮助布鲁斯,当然有阴谋啦,怎么可能会没有呢,上次坑了一把,蝙蝠侠,这次再坑一把布鲁斯,这样才公平嘛!

当然,说是坑布鲁斯,其实也没怎么着他,就是让他多把精力放在工作上,少泡点妞而已,每天都在电视上看到他简直烦死了。

另外,如果他的设想能够让布鲁斯投入大量的资金的话,说不定能够尽快推动互联网的发展,那么说不定一两年后,他就可以重温一下自己的童年了。

没错,胡禄之所以怂恿布鲁斯投入互联网行业,就是因为他想重温童年了。

作为一个九零后,自小还算优越的环境让他早早地接触了网络,这让他勉强抓住了网络发展的尾巴,从最初的单机游戏cs,魔兽争霸,再到国内的第一个网络游戏传奇世界,以及后来的魔兽世界。

这些都是他曾经经历过的,也正是这些游戏,让他掉进了网络这个大坑,再也没有爬出来过。当然了,有游戏自然不能缺少网文。

胡禄小时候爸妈去的早,出去常被叫做野孩子,因此自小就不太喜欢出门,在家无所事事也就迷上了看书,接触网络之后也就掉进了网文的大坑。

其实说句实在话,对于胡禄来说,他一点也不想穿越,就算穿越,也不想来到这个鬼地方,要什么没什么,这对于一个宅男来说简直就是噩梦啊!

可以说,如果不是有帕米拉的出现,以及一些列的巧合,胡禄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说不定,没几天就已经横尸街头了。

想一想起点那些穿越者同行,穿越到玄幻仙侠位面的,一个个都成仙作祖,穿越到科幻位面的一个个也是走上人生巅峰,就连那些穿越到都市位面的,最后不是大明星,就是大富豪。

轮到自己身上,也不知道应该算是二次元位面呢,还是科幻位面,总之一上来就是裸奔,如果不是,要不是歪果仁看亚洲人和亚洲人看歪果仁一样都有些脸盲,胡禄觉得自己都没脸活下去了。

不过,话说回来,和哪些穿越到仙侠玄幻位面的大佬们比起来,胡禄至少还有机会等到网络时代的到来,自己在背后推动一下,或许可以弥补一些当初遗憾。

一想到这个,胡禄就心中还有些小兴奋,接下来就看布鲁斯给不给力了。

需要技术和资金的活都交给布鲁斯了,胡禄也不闲着,回到自己的小窝,翻箱倒柜的,总算找到了些纸笔,趴在那俩月从来没用过的办工桌前,提笔写写下了两个大字——盘龙。

没错,胡禄现在就正准备抄那个“然后我就买房了”的番茄的经典作品之一,不仅在国内风靡一时,就连国外也红透半边天的《盘龙》。

说起这个《盘龙》,还有个挺传奇的故事。

也就是胡禄穿越的前两年,网文的风暴开始波及到国外,最先流传出去的就是《盘龙》,流传出去之后呢,恰好被一个吸毒人员给看到了,就给迷住了。

说起这个吸毒人员啊,也是个奇葩,吸了又戒,戒了又吸,反反复复都打算自我了断了,就在他决定自我了断的时候,想想这种时候不留下些什么有些不妥。所以他决定上网留个遗言。

就在网上冲浪的时候,他无意间发现了《盘龙》,看了两眼之后,就被深深的吸引进去了。再然后,他居然就此戒掉了毒瘾。

这真的是一件神奇的事情。

当初看到这个新闻,胡禄简直惊呆了,这极大的刺激了他的创作激情,更加热情的投入到了创作中。他认为,只要他努力,他一定能够赶上那些大神。

这充分的证明了:扑街,是没有自知之明的。

这不,穿越了,胡禄也知道自己可能真的不是那块料,还是老老实实的当个文抄公就好了,盘龙既然能够成功,自然有成功的道理。

只不过,胡禄能够听得懂,但还真不知道该怎么翻译,只好先写出中文版的,等以后再找人翻译。

“特么的!那些文抄公的脑子是怎么长得,几百万字能够一个字不落的搬过来,为毛老子也有外挂了,咋就记得一些主要剧情啊!”

胡禄咬着笔头,绞尽脑汁也只复原出了一点点,看着龙飞凤舞的字迹,他有些觉得有些淡淡的忧伤。

“算了,不管了,反正没人看过原版,照着主要剧情自己编吧!”胡禄实在是回想不起细节,干脆就照着自己记得的剧情,开始编写平行世界的盗版《盘龙》。

和穿越前相比,胡禄的身体素质简直翻了好几倍,再加上剧情不够,换本书来凑,也不存在卡文的问题,简直就是运笔如飞,一气呵成。

有那么一瞬间,胡禄觉得自己似乎被文曲星眷顾了。

……

“喂,我是胡禄,谁啊?”一连多天,胡禄每天按照铜虎给他制定的计划锻炼了之后,就坐在书桌前奋笔疾书,直到这天,接到了来自布鲁斯的电话。

“我,布鲁斯!”电话里传来了布鲁斯的声音。

胡禄有些奇怪,这时候的布鲁斯应该忙的天昏地暗才对,就连嫩模都没时间去勾搭了,怎么有空给他打电话?

奇怪归奇怪,胡禄还是立刻询问他有什么事!

“emmmm,我希望你能接替我成为新的蝙蝠侠!”沉默了片刻,电话里终于传来了布鲁斯的声音。

然而,他说的内容实在是太让人震惊了,胡禄挖了挖耳朵,他怀疑自己的耳朵可能出问题了,尽管这是对顺风耳:“什么什么,布鲁斯,你刚才说什么?”

布鲁斯又重复了一遍道:“我希望你接替我成为蝙蝠侠,在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帮我守护哥谭。”

“等等,你也不问问我有没有空?还有,你也不在,你要去哪啊?”胡禄有些懵逼,不知道布鲁斯到底在搞什么鬼,超级反派们都没出场几个,蝙蝠侠咋就跑路了?

“……”布鲁斯有些无语,他是真想不明白胡禄的脑子里装着什么,“那你到底有没有空啊!”

“没空!”胡禄很干脆的说道。

“……”皮这一下很开心吗?布鲁斯无语。

第七十三章 蝙蝠侠要从商

“不是和你开玩笑,我说真的!”布鲁斯无奈的声音从电话中传出来,听的出来,他似乎有些疲惫。

胡禄有些懵逼,他实在想不明白布鲁斯到底在搞什么鬼,这才没见几天,怎么整个人都变了。以往简直把打击犯罪当成了自己的本业,富二代才是副业,现在怎么像打退堂鼓的样子。

“那你至少该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吧!”处于对朋友的关怀,胡禄终于直入主题地询问道。

布鲁斯沉吟一声,道:“没时间和你解释,我要上飞机了,大概需要一个月才能回来,这段时间就麻烦你顶替一下蝙蝠侠吧!”

胡禄垂死挣扎道:“我可以拒绝吗?”

“当然,不可以,别忘了你上次k我还没跟你算账呢!行了,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拜拜!”布鲁斯完全不给胡禄反驳的余地,说完就挂了电话。

胡禄心理一点准备都没有,上次冒充蝙蝠侠,纯粹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恶趣味,这下倒好,成了布鲁斯胁迫他的把柄了。

此情此景,胡禄不由得想要赋诗一首:“和你做兄弟,早晚,早晚,早晚累死me!”

……

布鲁斯都已经这么说了,胡禄也不好拒绝,尤其是最近吃他的,喝他的,都说吃人嘴短,胡禄更是不好意思拒绝,只得硬着头皮顶了上去。

匆匆忙忙的完成了今天计划好的事情,胡禄骑上摩托车便直奔韦恩庄园。

要假冒蝙蝠侠,自然需要有相应的装备,蝙蝠侠不像其它的超级英雄,自身就具备这超能力,他的一身本事,除了自身苦修而来之外,就全靠自家的钞能力打造出来的一身装备。

这玩意贵啊!

且不说刀枪不入的盔甲,子弹都打不穿,穿在身上轻若无物,采用最先进的纳米材料制作,这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扔进去才能做出来的。

还有其它的诸如腰带、飞镖、靴子等等,搁游戏里那就是史诗级的装备,可遇不可求的那种,非酋难以企及的梦想。

虽然这些玩意对于胡禄有跟没有没啥区别,因为他根本不会用,但是这确实是装逼必不可少的玩意。只能大老远的跑韦恩庄园去找老管家拿装备去了。

早就收到布鲁斯告知的老管家早早的在等待着胡禄的到来了,在他的带领下,两人从密道来到了布鲁斯重金打造,专门作为蝙蝠侠的秘密基地的蝙蝠洞。

这里面存放着蝙蝠侠的所有装备,同时也有着世界上最先进的研究器材,是布鲁斯专门为升级装备,更新换代而准备的。

在这里找出上次用过的备用盔甲,胡禄一边穿上,一边询问老管家道:“老伯,布鲁斯是怎么回事,好端端的怎么突然要出差啊?”

“你不知道吗?”听到胡禄的询问,老管家有些惊讶。

“……”看着老管家一脸震惊的样子,胡禄有些懵了,难道自己最近编小说编糊涂了,“我应该知道吗?”

“哦,也对,少爷最近忙的天昏地暗的,连装样子都没时间了,你不知道也正常!”这话听的胡禄更加疑惑了,似乎最近一段时间,布鲁斯很忙的样子。

胡禄最受不了这种自说自话的了,吊的人不上不下的,他好奇心更盛,连连追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说起来还不都怪你!”说起这个,老管家似乎也有些怨言,一向绅士的他都忍不住赏给胡禄一对卫生球,同时淡淡地说道。

“what!”胡禄两眼一番,简直冤死了,穿越前单身狗一只,常常是狗在家中坐,粮从天上来,穿越了,不是单身狗了,转眼成了背锅王,他都好几天没见布鲁斯了,结果duang的一下,就背了一口黑锅。

没有理会胡禄幽怨的眼神,老管家把布鲁斯最近的作为娓娓道来:“自从上次你和少爷深聊了一番之后,少爷就去了公司,当晚就工作到天亮……”

原来,那天胡禄和布鲁斯谈完,布鲁斯立刻就有所行动,他直接召集了韦恩集团的高层,在最短的时间内组建了一支专业的计算机网络调研小组,专门对计算机网络的前景进行了深入的调研。

通过调查发现,近几年计算机已经非常普及,而在近期,互联网又取得了重大的突破,网速相较之前会有大幅度的提升,由此而带动的其它计算机的行业将进入高速发展的阶段。

经过调研小组的分析,胡禄所列举的关于网络发展的前景是很有可能实现的,也正因如此,集团高层在调研结束之后,还不等布鲁斯作出决定,就一致认为公司应该进军互联网行业。

这一决定,直接促使了布鲁斯下定决心,想要试一试胡禄所说的是否正确,如果成功了,就相当于变相的减少了哥谭的犯罪行为。

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布鲁斯一直忙于工作,有着庞大的财力支持,布鲁斯不需要求稳,他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同时进行所有的相关工作。

比如,先召集人手建立自己的网络公司,在这个资源至上的年代,手中掌握着资源就象征着市场已经为你打开,所以,为了不让别人牵着鼻子走,必须要有自己的研发部门。

随后,多管齐下,全方位的进行展开,银行、物流、商品……

等等各种相关的事宜,统统联系到一起,只等旗下的网络公司开发出相应的软件之后,以此为基,建立起庞大的网络帝国,现在才进入九十年代没多久,布鲁斯拥有足够的时间抢占市场。

而这一切,全看韦恩集团的研发部门能不能够成功研发出最先进的软件。

为此,布鲁斯亲自出马,全国巡回,拜访集团的合作者,同时也寻找那些优秀的人才,为他的梦想添砖加瓦。

这也就导致了他必须要离开哥谭一段时间,但是这段时间里,他又不希望因为蝙蝠侠的消失而导致罪犯们蠢蠢欲动。

更何况,蝙蝠侠上次殴打了他,而他一走,蝙蝠侠又不见了,之前做的事情岂不是白费功夫,所以,他希望胡禄再一次顶替他作为蝙蝠侠暂时维护哥谭治安。

“也就是说,布鲁斯不当蝙蝠侠要去专心经商了!”听完老管家的讲述,胡禄综合了一下他所说的内容,最后得出了这样的一个结论。

老管家沉思片刻,道:“可以这么说!”

“……”

第七十四章 蝙蝠侠胡禄

“我这算不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胡禄的内心是崩溃的,他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本来只想让布鲁斯加快一下网络发展的进程,然后自己好安安心心的在家当一条咸鱼。

转了半圈,似乎最后坑的反而是自己,胡禄有些郁闷不已,他早已经是懒癌晚期了,要不然穿越前也不会只是一个咸鱼作家,翻不了身的那种。

可惜事已至此,胡禄也无法推脱,再说了事情也是他自己搞出来的,想推也不好意思,更何况,除了他之外,还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了。

老管家一把年纪了,难不成还让他去上窜下跳的和犯罪分子斗志斗勇?当然,铜虎也许也是同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他还不知道布鲁斯就是蝙蝠侠,也就堵死了这条路。

况且,就最近胡禄的观察来看,现在的他似乎对武术之外的任何事情都没什么兴趣了。胡禄一度怀疑他会不会是哀大莫过于心死了。

老老实实的换上了蝙蝠盔甲,随后胡禄骑上了上一次骑过的蝙蝠摩托车,相比于汽车,他还是更喜欢摩托风驰电掣的感觉,这玩意手感比他几百块买的三流货色强太多了。

在老管家的帮助下,寻找着有罪犯发生的地方,随后胡禄迅速的出击,赶往相应的地点。

经过蝙蝠侠和铜虎两大高手的调教,胡禄的身手早已不是这些小毛贼可以相比的,三拳两脚的解决了被他发现的小毛贼后,让老管家那边报警收尸,自己则赶往下一个地方。

……

“搞定,收工!”

又完成了一夜打击罪犯的行为,这已经的胡禄代替蝙蝠侠的第七天了,胡禄自己都没想到,居然能够坚持这么久,还已经三两天就会撂挑子不干呢!

回到蝙蝠洞换下盔甲后,胡禄顺着密道来到韦恩庄园,往客厅里一座,便懒得再动弹了。老管家贴心的为他安排了客房,床很大,也很软,但是胡禄实在是懒得过去,这些天常常是在客厅一坐坐到天亮,然后回家给自家小媳妇煲汤。

最近,帕米拉的工作似乎很忙,胡禄每天都只能在早上的时候见她一面,整个人不修边幅的,看样子经常工作到很晚,不过看她说起工作时精神奕奕的样子,胡禄本想劝她辞职的话也都吞回到了肚子里。

日常给小媳妇送完汤,胡禄就回家继续编《盘龙》去了,没办法,只记得大概剧情,只能东拼西凑一下,不然的话篇幅严重不足啊!

不过胡禄也不是瞎编,至少那些经典的段落他都保留了下来,比如主角林雷第一次获得老爷爷啊,第一次成为魔法师啊,第一次成为小龙人啊,第一次失恋啊等等。

不过有些胡禄也给删掉了,比如到了位面战争的那一部分,完全就像流水账一样,修炼,反杀,再修炼,再反杀,这一部分感觉毫无意义。

胡禄进行了一些删减,又从别的书上抄了一些比较经典的桥段进去,是的内容没那么空洞,就这样,拼凑出了他准备在这个世界掀起网文热潮的第一部作品,的大纲。

想什么呢,好几百万字的书,别说一个星期了,一两年都不一定写得完,哪怕胡禄动作快一些,但是写字再快,还能比打字快吗?

花了一个星期并凑出了大纲,接下来胡禄就准备开始往里面填充内容了,这可是一项不小的工程,胡禄已经做好了长期奋斗的准备,他的懒癌似乎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消失不见了。

……

晚上,一如既往的前往韦恩庄园换上蝙蝠盔甲便出发前往哥谭市,寻找着今晚的打击目标。

哥谭的夜晚简直就是罪恶的天堂,哪怕蝙蝠侠如此积极的打击着犯罪,各种罪犯依然层出不穷,根本无法彻底根绝,难怪胡禄只不过提出了一个设想,布鲁斯就立刻去完成了,看来他是真的想要改变这个城市,不管是用什么手段。

在街上上逛了没多久,胡禄就收到来自老管家的通知,告知他哪里出先了罪犯,警察正在赶过去,他必须在警察赶到之前解决。

胡禄查看了一下老管家告诉他的地址,运气不错,挺近的,转过几条街就到了,不需要像前几次一样穿过大半个哥谭。

启动摩托车赶往现场,不得不说,有钱就是好,连摩托车都比一般人的快的多,在超强的眼力和听力的配合下,这辆蝙蝠摩托车简直被胡禄玩到了极限,几条街的距离,不过三分钟,他便已经到达了现场。

“哎呦我去,这场面够大的啊!”

一到现场,胡禄便发出了一声惊叹,不是他没见过市面,而是场面实在是太大了,估计老管家也没得到具体发生什么事情的消息,只是知道出事了,便通知了他。

只见,前方不远处,泾渭分明的站着两批黑帮分子,别问怎么知道的,大本夜的不在家睡觉,不是黑帮还会是谁。

这些黑帮分子人手拿着管制刀具,有一些身上还藏着火器,不过没有亮出来,估计是不想把事情闹大。胡禄来的时候,双方似乎正好谈判破裂,几百号人嗷嗷的打成一团。

说真的,这样的场面,胡禄在现实中还真没见过,只是在电影里看见过这样的场面,当真是血肉横飞,下手一点也不留情啊!

胡禄本以为是发生了劫财劫色之类的犯罪行为,毕竟这种事在哥谭最为常见,没想到居然是黑帮火拼,那就不关他的事了,两边都不是好人,死光了才好。

闲来无事,就当做是看戏好了!胡禄从腰带里摸出一盒烟,点燃之后美滋滋的吸了一口,又拿出一罐啤酒,就这么堂而皇之的蹲一边看了起来。

看了没多久,这时,又发生了意外,两伙人砍杀了一阵子,然后动起枪来,一阵枪响之后,在他们的身后,居然又冒出了一伙人,人手一只ak-47,冲着人群就是一阵扫射。

“卧槽,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啊!”

突然出现的枪手明显是第三伙人,而且敢动用如此多的枪支,他们背后的领头人绝对是个狼灭。

“这种时候,就该轮到我出场了!”

胡禄深深的吸了一口烟,然后将剩下的啤酒一饮而尽,直接爬上隔壁的大楼,从大楼靠近火拼地点的窗户跳了出去,同时嘴上大声喊道:“iambatman!”

第七十五章 与黑面具的初次交锋

“iambatman!”

胡禄自己给自己配了个bgm,借助着蝙蝠披风的减速功能,缓缓从天而降,在降落的过程中,他顺手从腰间摸出一大把的钢珠,按照铜虎教授的发力方式,来了个天女散花。

胡禄的力气最近是越来越大,至少已经和蝙蝠侠不相上下了,可以说已经达到了人体的极限,在这样的力道下,甩出来的一把钢珠,砸在身上可不是闹着玩的,不说筋断骨折,也至少是骨裂。

要是运气不好用脸去接了,那就是破相的节奏啊!所以,胡禄这两把天女散花下去,右边偷袭的枪手们直接趴下了一大半。剩下的一些还没反应过来,胡禄已经落到了地面,迅速上前,拳头直击要害,将其干翻在地。

也有一些反应比较迅速的,在胡禄出现在他们身后并扔出钢珠的时候就发现了,立马掉转枪口朝在半空中的胡禄射击,这时候,胡禄把披风往身前一挡,披风瞬间化作防弹衣,同时也不再帮助减速,胡禄瞬间就落到了地面。

剩下的枪手们发现放了空枪,立马又把枪口下压,对着落地了的胡禄,经过铜虎的训练,胡禄对于躲避枪支也很有心得,一个飞跃离开原地,然后呈现s形路线迅速接近剩下的人。

胡禄和这些枪手之间的距离本就不远,避开了他们第二次的枪击之后,他便已经和这些枪手短兵相接,一时间简直如同虎入羊群。

胡禄孤身一人,毫无顾忌,对手则怕误伤自己人,即便手拿枪支,也不敢肆意开枪,最终只能挨个的被胡禄击倒。

就在这时,一个冰冷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只听他愤怒的喊道:“射击!”

紧接着,胡禄便听到了枪声,瞬间,胡禄便作出了反应,丢下还没有打到的枪手,一个箭步冲入了街道一旁的建筑物当中。与此同时,子弹破体而入的声音也传入了胡禄的耳中。

“自己人都杀!这特么简直是个狼灭啊!”

胡禄心中暗骂一声,躲在墙后寻找时机,有着千里眼和顺风耳的辅助,他并不担心自己会被包围,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寻找时机,准备撤退。

没错,就是撤退,他又不傻,对面连自己人都不放过,绝对不是善茬。更何况还有几十条枪,胡禄可不认为现在的自己能够扛住子弹,就算真的能扛住,但是也会痛啊,胡禄可没有sm的倾向。

一连串的枪击,打的砖石飞溅,在路边的房子上留下了一连串的弹痕,约莫半分钟后,枪声才渐渐平息,同时,一阵脚步声传入胡禄的耳中。

“有人在靠近。”胡禄立刻用千里眼查看外面的情况,好家伙,外面的枪手已经在这座小楼前围拢,有几个看似领头的伸手在身上摸索了一下后,掏出了一个圆滚滚黑不溜秋的东西。

“……”

胡禄有些无语了,不过是黑帮火拼而已,用枪已经是很过火了,没想到这些家伙居然还随身带着手雷,这是要闹哪样,胡禄知道哥谭很乱,但也不至于乱成这个样子吧!

今天的一幕再一次的刷新了他对哥谭的印象,同时,哥谭警察在他心中的印象已经跌入了谷底。

“呵呵呵呵,哈哈哈哈……”

伴随着一阵狂笑声,外面的人停止了行动,只是保卫着这栋小楼,那几个摸出手雷的大汉也并没有把手雷扔进来,而是拿在手中,做好了扔的准备。

笑声响起的同时,一个黑衣大汉也从人后走上前来,他身材魁梧,一身黑色条纹西装,要不脸上带着一个黑色骷髅面具,看上去跟个普通公司职员没什么区别。

然而,就是这一张面具,让他整个人都变得邪异,凶煞,看上去极为的渗人。刚刚的狂笑就是此人发出来的,他推开挡在前面的人,独自一人走上前来,也不说话,就是冲着胡禄藏身的小楼大笑。

足足笑了有三分钟,方才渐渐止住笑声,随后便冲着小楼里面喊道:“蝙蝠侠,老子等你很久了!今天,就让我黑面具终结了你的传说!”

【等我很久了,不对,是等蝙蝠侠,也就是说,这小王八蛋设局准备干掉蝙蝠侠。卧槽,真够阴险的!】

胡禄没有做声,免得暴露位置,不过他算是听明白了,今天这场火拼分明就是那个自称黑面具的家伙设下的圈套,目的就是为了引来蝙蝠侠,并且杀掉他,可惜他不知道,真正的蝙蝠侠出远门,自己只是个冒牌货。

“蝙蝠侠,都说你是哥谭的义警,专门跟犯罪行为做对,在哥谭,你的大名可是比市长还要响啊!”没有得到胡禄的回应,黑面具嚣张的声音再一次传来。

“不过很可惜,今天你就要死了,名震哥谭的蝙蝠侠马上就要成为我的枪下亡魂,成为我黑面具君临哥谭的踏脚石!”也不管里面的胡禄到底听不听得见,黑面具自己一个人在那里自说自话。

狂妄,自大,狠辣,这是胡禄对这个黑色面具男的所有印象。这样的人,不可能在哥谭默默无闻,八成就是哥谭里的超级罪犯中的一个。

不过胡禄想了许久依然没有想起这货到底是谁,感觉和那个都对不上号,曾经看过的那本哥谭攻略里面,似乎也没有提到过这个人。

【他自称是黑面具,也就是说他就是上次打进黑门监狱的狼灭,难怪胆子这么大,大街上就敢堂而皇之的使用重火力。】

“黑面具,黑面具,总觉得好像在哪里看到过!”胡禄心中总觉得耳熟,但是就是想不起来外面到底在哪看听到还是看到过黑面具这个名字。

想不明白就不想了,胡禄一贯很信奉这个道理,这就跟东西不见了去找的时候总也找不到,不想找的时候反而出现是一个道理,现在不去想,说不准那天就想起来了,现在的话,还是先像个办法脱身比较好。

“都怪布鲁斯那家伙,非要整个蝙蝠侠出来,搞的仇人遍地,给老子挖这么大一坑,等他回来一定要好好招呼他!”暗骂一声,胡禄观察起周围的情况来。

第七十六章 神奇的“烟雾弹”

这栋小楼,很明显是早就被布置过了,大厅里空空荡荡,一楼到二楼的楼梯也被拆除了,楼道口和窗户也被封死,只有一扇门可以出入,想必周围其它的房子都应该是这样,为的就是把蝙蝠侠逼入绝路。

“还在那瞎扯淡呢,你丫就庆幸老子今天的办成蝙蝠侠出来的吧,要不然早就恁死你丫的了!”

想从窗户之类的地方出去已经行不通了,这时,黑面具又在外面嘚吧嘚吧的说一些胜利宣言,搞的胡禄不胜其烦,忍不住吐槽道。

“算了,不管那傻x,看看臭蝙蝠有什么东西能够帮上忙的没!”

低头翻找起蝙蝠套装里的腰带,这玩意是蝙蝠侠用来装一些常用装备的,以前看电影的时候时常看他在腰上一抹就拿出不少好玩意。

“这玩意,软趴趴的跟个橡皮泥似的,八成是塑胶炸弹吧,是个好东西,可惜不是用来炸人的!”首先翻出来的就一块方方正正跟黄泥一样的玩意,是塑胶炸弹,也就是所谓的c4,用来爆破不错,炸人还不如拿来砸方便。

“嗯,蝙蝠回旋镖,也是好东西,可惜老子不会用啊!”

“烟雾弹,这玩意不错,等下拿来制造混乱,方便老子跑路!”

“指纹匣,这玩意有什么用!还有切割器、吊钩枪,这些似乎都用不上啊!”

摸索了一阵子,胡禄并没有发现能够帮上忙的,不由得有些发愁,难不成真的要动用自己的能力,那样的话岂不是暴露了自己不是蝙蝠侠的秘密。

以胡禄的能力,其实对付外面的那些家伙不要太简单,前段时间觉醒的四娃和五娃的能力,随便用一个就能把外面的家伙吓得屁滚尿流。

然而,他今天并不是以自己的身份出来的,而是以蝙蝠侠的身份出来的,蝙蝠侠可不会喷火吐水,吞吐雷霆。真要用了那些能力,估计蝙蝠侠这个称号以后就得归胡禄了,毕竟布鲁斯只会钞能力。

“咦,这是啥?”

又摸了几下,胡禄又在腰带里摸到一个长得跟手雷差不多的玩意,不过样子和刚刚找到的烟雾弹有些不太一样,应该不是同一个东西。

“之前装蝙蝠侠的时候没看到过,难道是新装备?”

上一次胡禄装蝙蝠侠的时候,老管家也曾经跟他介绍过腰带里的东西,虽然他觉得自己用不上,但是也还是记住了里面都有啥,他清楚的记得里面并没有这种手雷。

“该不会是闪光弹吧!那正好和烟雾弹凑一对!引开他们的注意。”将两个手雷拿在手中,胡禄心中已经有了计较。

先扔“闪光弹”,对方闪瞎眼的同时一定会乱开枪,然后等他们眼睛恢复的时候再扔烟雾弹,他们一定会误以为是闪光弹从而避开视线,然后自己就趁这个机会用吊钩枪飞到对面的房顶上,趁机逃走。

胡禄自己设计了一个非常周密的计划,盘算了一番之后,觉得有很大的可能成功,于是把那颗他误以为是闪光弹的手雷率先拿在了手里,随后悄悄的靠近门口。

外面那个叫黑面具的二傻子还在那里唧唧歪歪的自我吹捧,一直以来,胡禄觉得自己已经够自恋的了,没想到今天遇上个既没他帅,又没他酷,却比他还自恋的家伙。

“没有哥的颜值,还敢在外面唧唧歪歪的,看老子闪瞎你的狗眼。”

暗自吐槽了一句,胡禄拔掉手雷的拉环,用力扔了出去。

“靠,扔过头了!”这个“闪光弹”外表看似巨大,但其实挺轻的,胡禄一下子没注意力道,手雷直接从他们头顶飞了过去。

“fuck,是手雷,卧倒!”由于胡禄扔的比较突然,外面的人也没注意到底是什么,只道是一个黑不溜秋圆滚滚的东西,作为一个灯塔国人,下意识的就认为是一颗手雷,立马卧倒了一片。

“吧嗒!”手雷落地了。

一秒,两秒,三秒……

胡禄想象中的闪光并没有出现,外面的枪手们以为的爆炸也没有出现,有几个人好奇的回头看了看,只见那颗手雷正好端端的趟在那,完全没有任何变化。

“fuck,敢耍老子,给老子炸死,赶快卧倒!”得知自己被刷了,黑面具勃然大怒,正想下令让手下人也扔手雷还击,这时,又一颗手雷飞了出来。

下意识的,他又趴在了地上,作为一个可以合法持有枪械的国家,这个国家的人对于热武器非常的敏感,完全是形成了条件反射了,所以,哪怕刚刚被忽悠了一次,一群人还是再一次的卧倒在地。

不过,这一次可就没那么好受了,因为胡禄扔出来的是烟雾弹,虽然烟雾弹产生的烟雾会在燃烧的热量作用下上升,但是这也是需要一个过程的,所以……

烟雾弹迸发出来的烟雾在短短的瞬间,就把这群自己送上门去给烟熏的家伙给熏的涕泪横流,而就这时,先前胡禄扔出去的那颗手雷也释放出了大量白色气体,混合在烟雾中,并没有被人注意。

虽然有些小失误,但是计划似乎奏效了,而且效果还不错,外面的人被呛的半死,枪都开不了了。胡禄立刻拿出勾爪枪,就打算撤离,至于算账的事情,等以后再说。

就在这时,胡禄忽然发现了不对劲,原本此起彼伏的咳嗽声还没持续多久就消失了,外面除了烟雾弹燃烧的声音外再没有任何声音,这简直不可思议。

“难不成外面的人都跑光了?”胡禄有些奇怪,一个烟雾弹而已,咳两声就没事了,至于逃走吗?他自己面对几十条枪都没跑呢!

所幸他还有千里眼,直接穿透烟雾,看见了里面的情况,只见那几十个枪手,外加黑面具,正躺在地上抽搐着,似乎非常的难受。

“……”看到这一幕,胡禄更加奇怪了,烟雾弹有这么大的威力吗?他虽然从来没用过,但是电视上也曾看见过,烟雾弹最多就让人呛的流眼泪,至于把人呛到不能动吗?还是说这是蝙蝠侠的黑科技?

第七十七章 殴打黑面具与神经毒气

就在胡禄一脸懵逼的看着外面倒了满地的“尸体”时,外面的烟雾也渐渐的散去,毕竟是空旷地带,一颗烟雾弹,能持续两三分钟已经很不错了。

约莫两分钟后,在海风的吹拂下,烟雾彻底是散去。

人,东倒西歪,枪支,散落一地,包括黑面具在内的所有人可以说是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了。

看着倒了一地的人,胡禄小心翼翼的上前查看,戳戳这个,踢踢那个,还好,都还活着,只不过一个个的都提泪横流,脸上跟刚从矿里出来一样。

“我说,你们该不会是在碰瓷吧!”

倒在地上的人都是一愣,碰瓷是什么玩意?

在坐的都是纯统的灯塔国人,哪里会知道胡禄所说的碰瓷是什么意思,不过他们都不傻,都是跟着黑面具从黑门监狱闯出来的罪犯,都从胡禄的语气中听出了这不是什么好话。

“fuck!”

有个把人勉强的从嘴里挤出这么一个词,不得不说,歪果仁的语言真的是无比的匮乏,胡禄心中忽然升起了一个念头,要不要想办法让这个世界把华夏语作为唯一通用语言呢?

不过转眼他就把这个想法抛之脑后了,开玩笑,虽然华夏语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但是相较于流传范围来讲,比之英语还是少了些优势,想要推动这件事情,除非他先成为灯塔国总统。

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带着黑面具的家伙正在努力的想要控制自己的身体,然而,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就算他再怎么努力,也只能勉强的发出一些声响而已。

“fuck,fuck,一群小瘪犊子除了会fuck之外还会说啥,你以为带着个黑面具人就怕你了,一把年纪了还带个面具玩,跟隔壁家的二傻子一个模样。”

胡禄并没有发声,只是暗自吐槽了一句,哥谭的罪犯们都贼精贼精的,为了防止露出破绽,除了那句“iambatman”之外胡禄从不开口。

都还没用力,对手就已经倒下了,一时间,胡禄也觉得有些高手寂寞,要不是不方便说话,他一定会留下一些至理名言。

这边的枪战应该早就上报到警局了,胡禄也不用再给警察打电话,顺手将刚刚用的两颗手雷回收,免得被人从上面找到什么线索。

虽然说很麻烦,但是胡禄相信哥谭的超级罪犯们绝对有这样的能力,要知道这些人里面可是有着徒手造机甲的能力的,出现几个推理高手是很正常的事情。

“等等,就这么走了,会不会有点不太好,对方设下这么大的阵仗来欢迎我,不应该还他们一点什么吗?emmmm……”

胡禄正打算离开,忽然间想到,就这样走了,有点不太符合平时蝙蝠侠的作风,所以他决定给对方一个深刻的教训,绝对不是存心报复。

要报复,呸,给予爱的教育的话,挑小喽啰当然不行,那个头戴黑色面具的那么嚣张,一定是对方的老大,找他下手一定没错。

“一个马步向前,一记左钩拳右钩拳,一句惹毛我的人有危险,一再重演……”心中默默的配上了一个bgm,胡禄一把拉起躺在地上依然想要挣扎的黑面具,上去就是一记左勾拳,完了再补上个右勾拳。

可怜的黑面具此刻毫无反抗能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胡禄的拳头落在自己脸上,一拳接一拳,三五拳后,面具都被打成了碎片,露出了里面一张年轻的面孔。

面具下面是张白色的面孔,眼神阴郁,嘴角带着一丝血迹,不管胡禄的拳头多少次落在他脸上,依然能够从他眼中看出杀气。

“此人不除,必成后患。”从他眼中的杀气可以看出,如果不恁死他,他肯定会一直来找麻烦,胡禄是蝙蝠侠那种心慈手软的人,但是偏偏他此刻就在扮演蝙蝠侠,尽管想下手永绝后患,却偏偏不能下手。

这让胡禄非常的纠结,“你就庆幸今天遇到的是‘蝙蝠侠’吧!”这个黑面具明显是冥顽不灵的家伙,即是胡禄把他打成了猪头,依然不能改变他那疯狂的内心。

硬的不行,就来软的,胡禄决定让这个敢跟自己犟的家伙好好体会一下什么叫做恐惧,二话不说,扒光了他的衣服,找了根绳子把他给吊在了路边的树上。

灯塔国就是这点好,哪怕是哥谭,绿化也是非常完美的,街道两旁绿树成荫,找一颗能够吊人的树并不难。“以前常说把人吊起来打,没想到今天真的实现了。”

把黑面具吊在树上又抽了几下,彻底让他的脸肿成了猪头之后,胡禄拍拍屁股走人了,再不走,说不定警察就到了,到时候就有些麻烦了,胡禄最怕麻烦。

……

找到蝙蝠摩托车,胡禄径直返回蝙蝠洞,至于黑面具一伙人,是落到警察手里还是怎么,那就不关他的事情了。

回到蝙蝠洞和老管家交代了一下今天的情况后,让他记得他提醒蝙蝠侠注意这个黑面具,胡禄就准备回去,今天回来的早,就不在韦恩庄园留宿了。

胡禄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即将离去的时候,忽然间想到了那个没有反应的手雷,于是向老管家提醒道:“管家先生,今晚我用了一下腰带里的道具,有个闪光的扔出去一点反应都没有,下次可得检查清楚了,别出这种小错误。”

“闪光弹?”老管家有些疑惑的反问道,“少爷的腰带里没有装闪光弹啊,他说那玩意太引人注意了,所以从来没用过!”

“呃——”胡禄闻言也是一惊,从腰带里摸出那个他不认识的手雷递给老管家道,“这个不是闪光弹吗?”

老管家一见这颗手雷,顿时恍然大悟,道:“哦,这是少爷最新研究出来的神经毒气弹,可以在瞬间释放出大量的麻醉气体,麻痹人的身体,不过有个缺点就是释放前需要一段时间的缓冲,而且颜色和气味都有些奇怪,所以少爷也只带了一个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

“……”

胡禄无语了,合着这玩意还是个试验品,要不是误打误撞,今天他可要被坑惨了!

第七十八章 鱼

“居然是这种坑爹的玩意,这么不早点跟我说啊!”

胡禄觉得自己心中有一个股很强的怨念。老管家也是讪笑几声,没有再说什么。

“算了,看你一把年纪了,八成记性也不怎么样,以后有了弄出什么新玩意记得跟我说一声,让我也有个心理准备!回去了

!”

胡禄也懒得和老管家计较了,人家毕竟是布鲁斯的管家,又不是他的管家,那有可能那么面面俱到。

“咦,对了,这些天都没见到泰格先生,他去哪里了?”胡禄忽然又想到最近这些天来这里都没遇到过铜虎,不禁有些奇怪,难不成他走了?

“哦,泰格先生看后院有个瀑布,觉得挺适合他修行的,就在那里搭了一个小木屋住在那边上了。”老管家向胡禄解释到,语气十分的随意,仿佛家里有个瀑布是很正常的事情。

“……”

胡禄又郁闷了,狗大户的氪金攻击实在不是他这个穷鬼能够抵挡的。

“哼,等着瞧吧,等布鲁斯把灯塔国版的淘宝、企鹅、阅文弄出来,到时候本座让你们哭着喊爸爸!”

带上头盔,胡禄启动了自己的车子,嘴里碎碎念的扬长而去,他要尽快离开这个伤心地。

……

回到家里已经是深夜了,胡禄简单的冲洗了一下,就上床睡觉,明天早上还要早起煲汤给帕米拉送过去,必须保证充足的睡眠才不会有黑眼圈,见到帕米拉的时候才会是最完美的状态。

凌晨四点,胡禄准时的睁开了眼睛,用最快的速度洗漱之后,胡禄提着前几天买的鱼竿出门了。

不要误会,胡禄可不是垂钓爱好者,他纯粹是想要去钓鱼吃。当然,作为一个正统的内陆天朝人,钓海鱼这么专业的技能他可没点过,之所以拿上钓鱼竿,是因为他发现了一个钓鱼的好去处。

前面说过,哥谭虽然黑暗,腐朽,但是在韦恩集团的资助下,他的环境保护还是很不错的,尤其是哥谭大学附近,虽然没有青山,但是有着绿水,以及很多是植被,环境非常的雅致。

胡禄也是在前几天发现的,哥谭大学周围的那条河流,好像是叫哥谭河吧,里面有着很多的鱼,有着千里眼的他看的清清楚楚。

作为一个老饕,鱼也是胡禄的挚爱,可惜灯塔国人不怎么吃淡水鱼,超市里也没有新鲜的鱼售卖。是以,胡禄已经很久没有吃到鲜甜的河鱼了。

前几天发现了这条河里有很多的淡水鱼之后,胡禄就去买了钓竿,准备那天抽空钓几条鱼上来解解馋,当然,最重要的是可以帮帕米拉补一补身子。

带着一套专业的渔具,胡禄来到了哥谭河的边上,在岸边搜索了一番,找了一个水下鱼聚集的最多的位置后,安置好座椅,抛竿入水,坐等鱼儿上钩。

鱼呢,曾经吃过很多,不过钓还真是头一回,胡禄还是觉得挺新鲜的,也没有去用千里眼看透水下,只是死死的盯着漂在水面的浮漂。

或许是从来没有遇到过来这里钓鱼的人吧,当胡禄把饵料撒入河中的时候,还在沉睡的鱼儿就被惊醒了,没有任何戒备心地围拢过来吞吃这些饵料。

没有经历过上钩的恐怖的鱼儿们,愚蠢的简直就跟胡禄昨晚遇上的那个二傻子一样,没多久就咬中了挂在钩子上的鱼饵,尖锐的钩子瞬间穿破了厚厚的鱼唇。

嘴巴被穿透的疼痛感总算让这条愚蠢的鱼感受到了生命即将面临危险,因而奋力的挣扎起来,也正因为这个挣扎,更加剧了它与死亡之间的距离。

当它挣扎的瞬间,疼痛愈发的剧烈,这更加剧了它的求生欲望,从而挣扎的剧烈程度再上一层楼,“努力,再努力一点就能脱身了!”

愚蠢的鱼仿佛看到了希望的曙光,火辣辣的太阳是那么的耀眼,那么的夺目,那么的,有点热啊!周围的水都去哪里了?

“嗯,不错不错,大小刚刚好,重量也差不多,刚好一锅就能炖出来,还是条鲫鱼,运气真不错!”胡禄提溜着刚从水里提出来的鱼,长约三十公分,重约一斤六两,正适合熬汤。

把鱼放入准备好的水箱中,胡禄再一次抛竿入水,胡禄要准备的爱心早餐,一条鱼可不够。

约莫六点左右,胡禄带着三条差不多大小的鱼回到了自己的小窝,随后便一头扎进厨房准备早餐。

超强的眼力,耳力,外加精准的力道,让胡禄练就了一手完美的刀工,三两下就去除了鱼鳞,清洗一番之后,将这几条鱼开膛破肚,去除内脏,这一步,胡禄做的小心翼翼,以免弄破内脏导致鱼肉带上不应有的苦涩。

处理好鱼,胡禄早就开始加热的油锅也已经热的差不多了,在鱼身上轻划三刀后,胡禄将鱼放入了油锅中,煎至两面微焦之后转移到了早就准备好的砂锅中,注入早就准备好的冰水,盖上盖子开始炖汤。

大火烧开,之后转小火,约莫二十分钟后,胡禄又加入了早上顺路买来的豆腐和川贝,然后,继续炖。一个小时后,一锅清热益气滋阴补肾的川贝豆腐鲫鱼汤就出锅了。

香浓的鱼汤呈现出乳白色,散发着诱人的香味,鱼肉鲜嫩,豆腐嫩滑,少许红色在汤中沉浮,给汤头添上一丝辣味,更加刺激食欲。

胡禄知道帕米拉在植物研究所工作后,就经常给她做这一类的汤。植物研究所的研究员经常要出入培植园,不同的植物需要不同的培植园,有的潮湿,有的燥热,有的阴冷,有的干渴,环境多变,对身体影响很大,正需要多补一补。

鱼汤好了,胡禄取出一部分,加入了早已经浸泡多时的香米,开始熬粥。同时,他也趁着熬粥的间隙,将鱼肉和鱼刺分离,一部分放回汤中,一部分加入到了粥里。

早上八点半,胡禄准时的拿着两个保温盒守在了哥谭大学的大门前,保温盒里,一个装着粥,一个装着汤,粥是早饭,汤则是日常补品。

看着帕米拉一脸满足的小口小口喝着粥,胡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第七十九章 哈莉

“早啊,帕米拉!你男朋友又给你送早餐啊!”

“哇,帕米拉,你男朋友真好!”

“唉,这么帅的人,怎么就是不我男朋友呢?”

“可恶,帕米拉凭什么有这么帅又这么好的男朋友!”

……

帕米拉其实并不难看,只是因为脸上有着看似恐怖的斑纹,所以让人不敢直视她。胡禄通过灵气帮她去除体内的毒素之后,脸上的斑纹消失,皮肤也变得白皙嫩滑,整个人瞬间变成了大美女。

人变漂亮了,自然也自信了,帕米拉在学校里也不再是被排斥的对象,只不过因为她曾经内向的性格,所以并没有深交的朋友,但是总是多了一些点头之交。

就在胡禄给她送早餐的时候,总能够听到这样的声音,胆子大一点的直接上来打招呼,胆小的也有在远处偷看,嘴里说一些羡慕嫉妒恨的话。

当然,对于这些,胡禄一向都是无视的,他又不傻,姑娘什么时候不能看,为什么要在陪女朋友的时候看呢,这不是自寻死路嘛!

胡禄没有去理会这些人,只是微笑以对,帕米拉却是非常高兴的回应着他们的问候,作为曾经的小透明,她知道没有人愿意理会是什么样的感觉,于是她积极的回应着每个人。

“早,帕米拉!”

就在胡禄和帕米拉互诉衷肠的时候,这是,胡禄的身后传来一个女声,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胡禄觉得这个声音有些呆板。

“咦,哈莉是你啊!”帕米拉头一歪,往胡禄的身后看去,顿时有些惊奇的说到。

胡禄也顺势扭头看了一眼,只见他身后站的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穿着一双五六公分的高跟鞋看着比胡禄矮不了多少。一身职业装看上去松松垮垮的,似乎大了一个号。

头发只是简单的绑了一个马尾,脸上的一副大黑框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整个人看起来十分的严肃,给胡禄的感觉就像他读高中时候的学习委员。

看到这个女人,帕米拉连粥都顾不上喝了,越过胡禄握住她的手,两人叽叽喳喳的聊着些什么,似乎关系很好的样子,虽然主要是帕米拉在说,那个女人在听。

【看样子帕米拉也交到知心的朋友了,既然是好闺蜜,就不能太冷淡了,跟人打个招呼吧!】

胡禄看见帕米拉这个样子,心中有了计较,将保温盒盖好,上前交给帕米拉,随后说道:“帕米拉,这位姑娘是谁呀,你也不给介绍一下!”

“你看我,都忘了这一茬了,禄,这是哈莉,是我的新室友。”帕米拉拉着哈莉的手,对胡禄说道。

“帕米拉你换室友了吗?”最近比较忙,胡禄还真不知道帕米拉在学校过的怎么样!

帕米拉白了胡禄一眼,道:“换了好久了,不过我不是换室友,是换宿舍,我已经是研究生了,当然要住到研究生宿舍去啦!”

“这样啊,嘿嘿……”胡禄用尬笑来掩饰自己的尴尬,最近确实没怎么关注帕米拉的生活。

“哦对了,你好,我叫胡禄,是帕米拉的男朋友,谢谢你对帕米拉的照顾!”胡禄礼节性的伸出手想要和哈莉握握手表示一下自己的礼数。

哈莉却没有伸出手回应胡禄,而是转头对帕米拉说道:“这就是你经常提起的男朋友?”

“是啊,怎么样,很帅吧!”

“一般!”

“……”胡禄无语的缩回了自己的手,这个古板的女人的态度让他很不爽,而且居然说他颜值一般,简直就是荒谬。但是他又能怎么样,看帕米拉的样子绝对是把她当成闺蜜了,闺蜜这种恐怖的生物,还是不要招惹比较好。

“那行,帕米拉,我就先回去了,你记得先把粥喝了,汤可以留着中午或者下午喝!”看看时间,也差不多到了帕米拉去研究所的时候,胡禄向帕米拉道别,约好明天再来看她后,骑着摩托车离去。

胡禄走后,帕米拉拿着两个保温盒,和哈莉一起走进学校,最近研究所的人对她越来也好了,就算她晚到一些也没关系,所以她决定先回宿舍,吃完东西之后再去研究所,顺便和好久不见的闺蜜多聊几句。

“哈莉,最近没怎么看见你,去哪里了?”回到宿舍,帕米拉拿出两只碗,把胡禄送的粥分成两份,然后端了一碗给哈莉,“尝尝我男朋友的手艺!”

“怎么,向我炫耀你有男朋友吗?”这时哈莉一改在外面冷冰冰的古板样子,装作没好气的说道。

“怎么会,咱们可是一起长大的好闺蜜,我怎么敢呢?”帕米拉装作好怕怕的样子,俏皮的说道。

看着帕米拉开朗的样子,哈莉顿时心生感慨,惆怅的说道:“啧啧啧,人变漂亮了,也开朗了,真好,之前我还替你担心会不会自闭呢,现在看来不用了!”

“我自己也没想到能够遇上禄,应该是神听到了我的祈求,所以派他来拯救我的吧!”帕米拉笑的眼都眯成了一条缝,“对了,你还没说你最近在干什么呢?该不会,你也交男朋友,并且已经同居了吧!”

帕米拉的工作比较规律,虽说有时候会晚一些,但是晚上还是会回宿舍的,不过,最近没有在宿舍看到哈莉,这让她有些古怪。

“呵呵,男人都是大猪蹄子,我是不会交男朋友的!”哈莉鄙视了一番男人,继续道,“最近课程比较少,我就在哥谭医院的精神科找了个兼职,多积累一些实践经验!”

“这样啊!那太可惜了!”帕米拉有些失望的说道。

哈莉被帕米拉突如其来的失落弄的有些莫名其妙,疑惑的问道:“有什么可惜的!”

“当然是可惜你没交男朋友啦,你说你,明明比我还漂亮,却非要把自己隐藏起来,过的跟修女一样,用禄他们那的说法,你这是要出家啊!”

一说起这个,帕米拉似乎有好多槽要吐,巴拉巴拉的说了一堆。

所幸哈莉早已经习惯了自己这个闺蜜,满不在乎的说道:“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说不定你家的现在就在背着你勾搭别的姑娘呢!”

“他才不会呢!”

“就会!”

“不会!”

“就会!”

“我挠死你!”

“哈哈哈哈,住手,不要,好痒……”

第八十章 爱德华来访

“阿秋,阿秋!”

莫名其妙的打了两个喷嚏,胡禄揉了揉忽然间痒痒的鼻子,心中有些莫名其妙,穿越过来这么久了,他还真没打过喷嚏。

“难不成,昨晚着凉了?要不要去买点感冒药呢?还是说去医院看看?不对,不想流鼻涕,该不会是有人在背后说我坏话吧?会是谁呢?臭蝙蝠?还是老管家?”

胡禄十分恶意的揣测着有可能在背后说他坏话的人,不过他怎么也没想到会是一个只见过一次面的陌生人。

揣测了一会无果后,胡禄便开始今天的小说填充。

经过这短时间的努力,胡禄已经写到主角初恋失败,马上就要进入到全文的有一个高潮,主角和宗教势力的代表教廷之间的斗争。

对于这一部分,胡禄会着重进行渲染,力求把教廷的卑鄙,无耻,肮脏,龌蹉更加深入的表现出来,以此来改变灯塔国人对他们的神的印象,开拓他们的思维,到时候说不定还能对他们的信仰进行一次打击。

想一想,如果真的成功的话,那画面,简直太美了。

情丝嘛,自然要有情绪波动才能产生,而论情绪波动,又有什么比得上网友们撕逼大战呢,这些闲的蛋疼的键盘侠们可是可以为了豆腐脑的甜咸问题大战几天几夜的。

相信国外的网友也应该不会例外,如果实在不行,就让他们来喷自己吧,反正被喷几句也不会怎么样,横竖都不吃亏。

抱着唯恐天下不乱的心思,胡禄尽情的往小说里注入自己的私货,反正这里是灯塔国,就算掐翻天了,他也无所谓,更何况这里提倡言论自由,胡禄也不担心会有河蟹大神出没。

说实在的,胡禄也很想不明白,灯塔国的这些总统高官,就喜欢被喷,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莫不是有着sm的倾向……

胡禄赶紧摇了摇头,把这些有点危险的思想抛之脑后。

……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胡禄的日常就是写写书,陪一陪女朋友,晚上出去浪几圈后,回家睡大觉。

哦,对了,还有隔三差五的去哥谭河里钓钓鱼,不得不说,这里的鱼可真肥,胡禄上次能够钓到心仪的大小的鱼绝对是走了狗屎运了,之后再去,钓上来的,就算是鲫鱼少说也有三五斤,个头贼大。

还有一次甚至钓上来了一条鲶鱼,足有半米多长,那天晚上的鱼肉火锅味道真不错,肉很嫩滑,汤也很鲜美,一顿下来,锅底都被吃了个干净。

“哥谭真是个好地方啊!”

胡禄寻思着,那天等布鲁斯回来了,请他吃一顿全鱼宴,哥们吗,就是要分享,一个人吃独食可没啥意思!

给帕米拉送完早餐,胡禄又顺路去钓了条鱼上来,准备拿来作为今天的午餐。

当他回到家时,只见家门口有个人影在晃来晃去,时不时的往房子里面张望一下,似乎是在找人的样子。

“咦,爱德华,你这个局长助理怎么有空过来?”

胡禄上前一看,这不正是谜语人嘛,不过经过胡禄的忽悠,他并没有走上老路,反而在警局步步高升,已经成为局长助理,是哥谭总局蒙特亚局长身边的红人。

当然,这都个把月前的事情了。

差不多一个多月前,胡禄又在超级市场遇到爱德华,那时候的他挽着一个黑珍珠的手,两人一副你侬我侬的样子,胡禄差点没认出来。

正所谓,相请不如偶遇,经过爱德华介绍,知道了他的女伴是哥谭警局的副局长后,胡禄觉得有必要和她搞好关系,于是请他们一起来自己家做客,这也是爱德华之所以知道胡禄住址的原因。

不过,今天的爱德华和上次见到明显有些不太一样,他似乎有些失落,看见胡禄起就一直在叹气。

胡禄拉着爱德华进屋,有事情还是进屋说比较好:“来来来,进来坐,等下在我这吃午饭,正好我又钓了一条大鱼。”

跟着胡禄进屋后,爱德华依然坐在那里唉声叹气的,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本来就长得有些秀气的他,这么一来就更显得柔弱了,说的直白点就是娘炮。

“我说,你到底是怎么了,咱是哥们,有事就跟哥们说,哥们一定挺你!”看着爱德华唉声叹气了半天,胡禄实在是忍不了了,一边处理着手里的鱼,一边说道。

“这事说来话长!”爱德华还是有些犹豫,不知道是该不该说,还是该如何去说。

胡禄“啪”的一声,剁掉了鱼头,说道:“那你就长话短说,干脆一点,就像我收拾这条鱼一样。”

“哦,胡,我实在是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喜欢吃这种东西,黏糊糊的,好恶心哦!”作为一个灯塔国人,爱德华实在是无法理解华夏人的饮食文化。

“你小子脸皮越来越厚了,上次是谁一口气吃了老子半锅鱼的!”听到这话,胡禄一脸嫌弃的拿着刀指着爱德华说道。

爱德华闻言尴尬的笑道:“这能怪我吗,我是先又不知道你烧的是这种鱼,再说了,谁让你鱼里面没有刺的,我当时就是以为是海鱼才吃的。”

“你的意思是怪我咯!等等,不对啊,你小子是在转移话题啊,你丫一个兼职法医,尸体都没少摸,还会觉得这个恶心,爱德华,你小子心眼越来越多了!”

胡禄明察秋毫,瞬间就发现了爱德华的不对劲,找出了他的破绽,直接逼问道:“你小子别藏着掖着了,赶紧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被胡禄揭穿了自己的小心思,爱德华有些尴尬,不过眼见实在是瞒不住了,他也只好从实招来。

“我绿了!”

爱德华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朝胡禄扔了一个重磅炸弹。

“……”

胡禄震惊了,看着一脸空虚寂寞内心哀怨的爱德华,想来他不是再说笑,强忍着内心的震惊以及些许笑意,给他拿了一罐啤酒,示意他借酒消愁。

爱德华接过酒,一口干掉了一大半,借着酒劲,将事情的经过对胡禄娓娓道来。

第八十一章 爱德华的情敌

听着爱德华的讲述,胡禄真的是大吃一惊,没想到他这些日子过的这么的精彩,相比之下,胡禄觉得自己真的太咸鱼了。

在离上次见面后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这两个月里,爱德华就像是坐上了过山车一样,此起彼伏,起起落落,转眼就升到了人生中至高点,又忽然掉落到低谷中。

自从那晚,他和蒙特亚局长搭上线之后,爱德华就成功的翻身做主,成为了成功女人背后的男人。依靠着从胡禄这里学去的哄女人的心得,他和蒙特亚局长之间的关系一直以来都非常的融洽。

直到,那个人的出现。

大约是半个月前吧!爱德华日常邀请蒙特亚局长出去约会,暗中获取了不少利益的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穷小子了,所以约会的地点定在了宙斯大酒店的旋转餐厅。

宙斯大酒店是哥谭著名的建筑,可以说是哥谭的老字号了,放在国内,那就是百年老店那种级别的,当然,时间肯定是没那么久的,只不过名声能够媲美而已。

这座酒店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都是以古希腊和罗马的风格为主。洁白巍峨的大理石柱是酒店最引人注意的地方,足足有十二根之多,上面还精雕细琢出了古希腊神话中的主神。

大厅里更是金碧辉煌,完全按照了古罗马宾虚时代奢华与壮丽的风格来装修的。与哥特式风格的韦恩塔相互辉映,成为了这个城市最负盛名的地标性建筑。

这座六星级的酒店能有现在的盛名,和酒店老板马克西·宙斯的对古希腊的崇拜有着很大的关系,就是因为他的独特品味,才有了今天的宙斯大酒店。

爱德华穿着一身笔挺西装,看上去十分的绅士,而蒙特亚局长一身优雅的黑色礼服,高挑的身材显露无疑,与其咖啡色的肤色互相印衬,显得相得益彰。

爱德华挽着蒙特亚局长的手,两人在侍者的引领下步入了旋转餐厅,在预订好的位置坐下后,开始了愉悦的晚餐。

一切原本都非常的顺利,晚餐也非常的融洽,按理来说,两人的关系会更加的紧密,但是就在这时,晚餐中出现了一个小插曲。

西餐与中餐不同,它有着一套固定的上菜顺序,首先上来的是酒水,帮助开胃。两人坐下没多久,旋转餐厅的侍者就先拿来了一瓶红酒,道:“先生女士,这是你们的酒!”

“等等,我要的不是这种?”爱德华为了今晚的约会早就做足了功课,他一眼就认出侍者上的酒并不是他点的那瓶,从瓶子上看,似乎更加的高级。

“哦,没错的先生,这瓶酒是那边的那位女士送给你们的!”说着,侍者指了指隔壁不远处的一张桌子。

顺着侍者的话看去,只见那张桌子上,只坐着一个白人女子,同样是一身黑色的晚礼服,显得皮肤愈发的白皙,一头酒红色的大波浪随意的搭在肩上,整个人看上去显得慵懒,但是更加妩媚。

爱德华眼睛都看直了,以他的审美观来说,其实眼前的这个红发美人才更符合他的标准,不过还在他还有几分定力,举起酒杯表示了一下自己的感谢后,继续和局长共进晚餐。

小插曲过后,晚餐进行的很顺利,爱德华本以为会收到局长的责难,他都已经做好的心理准备,但是没想到局长并没有任何的表示,只不过晚上更加的热情了,这让爱德华有些安慰,看来局长还是很相信他的。

然而,就在这一次晚餐之后,局长依然是局长,爱德华也依然是局长的助理,只是,和以往不同的是,以前那个三天两头让爱德华去她家商讨工作的局长似乎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我很忙,我很累,下一次吧!过几天再说”之类的搪塞之语。一开始爱德华还没有发觉,知道连续一个星期都没有在和局长深入交流之后,他终于觉察到了不对。

经过和局长的交往,爱德华也不再是当初的那个情感菜鸟了,他很快就明白,一定是有什么地方出现了问题,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自己是什么样的人爱德华很了解,正所谓小心驶得万年船,即便一开始抱着不纯的心思,但是爱德华还是全心全意的把心思放在了局长身上,所以问题应该不是出在他身上。

既然不是他出现了问题,那么很明显,是局长出了问题,为了保住自己的大腿,爱德华决定一定要找出问题的所在,不然的话,他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优势很快就崩塌。

所以,他开始调查局长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爱德华心中其实有了猜测,局长应该是有了别人了,所以才会和他保持距离。

针对着这个方面,爱德华很快就调查完警局里的人并排除在外,因为他现在还是局长助理,局长见过什么人,和什么人打过交道,他都一清二楚,所以,只能是外面的人勾引了他的局长。

要调查外面的人的话,就没有局里那么方便了,再加上局长原来是重案组探员升上来的,一直做文职的爱德华想要跟踪她简直是痴人说梦,所以,爱德华只能来找胡禄了。

听完了爱德华的讲述,胡禄实在是忍不住了,大笑道:“所以你今天来找我就是想让我去帮你找出你的情敌吗?”

“不是!”爱德华的回答有些出乎胡禄意料。

“那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胡禄有些不明白了,不是找情敌的话,他实在想不到自己还能帮到爱德华什么,不得承认,他的智商还这不是爱德华的对手,就他这样的脑子,爱德华能打十个。

“其实我今天来,是想让你帮我出出主意,怎么样才能把局长抢回来!”爱德华终于说出了他此行的目的,这个倒是让胡禄有些意外,没想到爱德华还是个情种。

“就这事啊!简单,你先跟我说说具体的情况吧!我帮你参谋参谋!”追女孩子嘛,胡禄自问没怕过谁,立刻就答应了下来。

不过这事也不能急,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所以要想知道对方的情报才能作出具体的应对。

爱德华显然也知道这个到底,于是将自己的情敌的资料娓娓道来:“她叫凯特·凯恩……”

“等会,她?”

第八十二章 爱德华的情敌(续)

“等会,你说她?”

之前爱德华一直没有提到他的情敌是谁,胡禄这才反应过来,爱德华用的是她而不是他。

众所周知,英文里的他和她是两个单词,这很明显不是爱德华口误,那也就是说,爱德华的情敌,其实是个女人,胡禄忽然间觉得自己的脑子有点不够用了。

胡禄停下了手中的刀,诧异的看向爱德华,只见他一脸的悲愤,完全就是那种想哭哭不出来的感觉。

从他的表情中,胡禄已经得到了答案。难怪他总是支支吾吾的不肯说,原来是因为撬走他的局长的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个女人。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爱情上输给另一个男人,要么是自己不够优秀,要么是对方太优秀,但是输给一个女人,只能说,这个男人真的有点失败。

“噗——”

“噗——”

得知了事情的真相,胡禄咬紧牙关,努力不让自己笑出来,憋得实在是很辛苦。

“想笑就笑吧,我已经无所谓了!”

刚刚还一脸悲愤的爱德华忽然间变得很大度,似乎对这件事已经不在意了一样。

“真的,你不介意?”胡禄小心求证道。

“当然!”

“啊哈哈哈哈……”

得到了确定的答复,胡禄顿时放声大笑起来,连手里的菜刀都差点拿不稳了。

“你个混球,我都这么难过了,你还笑,你的良心呢?”看到胡禄真的在那里狂笑,爱德华顺手拿起个橘子扔向胡禄,又恢复了悲愤的情绪说道。

“好了好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刚刚说话说一半,现在先说清楚吧!”

胡禄随手把橘子捞到手里,搁在旁边,忍住笑意询问道。

“事情是这样的……”

爱德华继续开始讲述他和局长之间第三者插足的事情。

在发现自己的局长大人有问题后,爱德华就开始想方设法的想要找出奸夫是谁。他也知道以他自己的能力,去跟踪的话绝对会被发现,所以,他采用了更高科技的手段。

作为dc里为数不多的科研专家,爱德华不仅学识渊博,动手能力也是一流,他从警局里弄了一些科技产品,然后加以改造,一个集录音,窃听,定位等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微型机器就这么出炉了。

趁着给局长大人办事的功夫,他悄悄的把这个小型机器放到局长大人的身上,然后借助定位功能,悄悄的跟在了夜晚还出门的局长大人身后,去调查那个挖他墙角的奸夫。

仪器很管用,没有被任何人发现,最终也帮助爱德华找到了奸夫,只不过,这个结果实在是让他无法接受,他追踪到局长大人和奸夫幽会的地点后,赫然发现,这个奸夫居然是他们在宙斯大酒店约会时那个送酒的美女。

看到局长大人和红发美女相拥在一起,双唇相接的时候,爱德华全部都明白了。原来那天晚上,红发美女其实是酔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他的女伴,蒙托亚局长身上。

亏爱德华还以为是自己的颜值引来了美女的觊觎,没想到美女真正的目的其实的引起蒙托亚的注意,然后再趁其不备,趁虚而入,挥动锄头,挖走墙角。

一说起这件事情,爱德华就是一阵愤慨,仿佛那个红发美女跟他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一样,呃,好像还真有夺妻之恨。

听爱德华讲述完整件事情的经过,胡禄总算是弄明白了,说白了就是一个非常有钱的红发美女,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把爱德华的情人兼靠山给撬走了。

“也就是说,自从你们去了宙斯大酒店回来之后,你就没有再去过局长大人的家了?她也没有再在私底下找过你?”胡禄觉得自己还有些事情要确认一下。

“嗯,除了警局,没有再在别的地方见过面。”从爱德华的口中,胡禄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胡禄沉默了片刻,然后道:“你完了,彻底完了,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你被玩了!”

“什么意思?”爱德华觉得自己有些听不明白胡禄说的话。

“唉,”胡禄叹了一口气道:“猜测,只是猜测啊,也许你的大局长,本身就是个蕾丝边。”

“what!”胡禄的猜测让爱德华大吃一惊,整个人都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爱德华很震惊,不过他马上就否认了胡禄的猜测,道:“不对不对,这怎么可能呢?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非常的热情,这哪像是蕾丝边会有的表现。”

经过两个多月的磨砺,爱德华也不是当初的情感小白了,回想这两个月和大局长的相处,他并不觉得大局长有什么地方像蕾丝边的。

“唉,哥们,让兄弟我再教你最后一课,女人,是天生的演员。”胡禄忽然间变得十分感慨,四十五度仰望天花板,向世人展现他完美的侧颜,可惜,欣赏到这一幕的只有一个纯爷们。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该怎么办?”爱德华一个大老爷们居然捂着脸哭了!

胡禄连忙放下手中的菜刀,绕过操作台,拍着爱德华的肩膀安慰他道:“乖,别难过了,只不过是被玩弄了身体,有没有玩弄你的心灵,你还是纯洁的,别难过了。”

“你这是在安慰我吗?”爱德华含着泪看着胡禄道。

“ofcourse!”胡禄很肯定地说道。

然而,看着他挤眉弄眼的样子,爱德华觉得更难过了,抱住胡禄痛哭起来。

“别难过了,就当是被狗啃了吧,反正你也只是借助她往上爬而已,把这事当作是把柄,一样可以升职加薪嘛!”胡禄明智的不再继续纠缠这个话题。

爱德华泪眼婆娑的看着胡禄道:“升职加薪!”

“嗯,升职加薪!”

“啊,不要,我失恋了!”爱德华一把抱住了胡禄,哭的更加惨烈。

看到这种情形,胡禄更加不知道该说什么了,难不成真的答应他,帮他去把蕾丝边掰直咯,胡禄自问能够迷倒万千少女,但也没自大到能够掰直蕾丝边啊!

更何况,他也没有过这样的经验啊!

说起来,似乎在穿越者培训基地看到过类似的小说,但哪些小说不是烂尾就是进宫,也无法借鉴经验啊!

第八十三章 失恋阵线联盟

爱德华如此的伤心,胡禄看着觉得有点不对劲,这场景,总觉得有些眼熟。

是了,当初自己初恋失败的时候似乎也和现在的爱德华一模一样。

回想起当初的初恋,胡禄不禁有些感概,那是曾经逝去的青春啊!

“等等,现在好像不是回忆青春的时候!卧槽,爱德华你个王八蛋,别把鼻涕眼泪往我身上抹啊!”

低头一看,只见爱德华已经涕泪横流,全特么沾到了胡禄的身上。

看着如此伤心的爱德华,胡禄也不好推开他,只能先忍着,好好的安慰他,让他先平静下来。

安慰了一阵之后,胡禄总算挣脱了爱德华的怀抱,午饭也先不做了,拿了几打啤酒出来,就陪着爱德华先借酒消愁一番。

看到胡禄拿出来的啤酒,爱德华二话不说,拿起一罐就咕咚咕咚的往嘴里灌,灌完之后就开始向胡禄大倒苦水,东说一句,西扯两下,颠三倒四的,胡禄根本没听明白他在说啥。

不过不要紧,喝醉了的人的话本身就不能去在意,不管是酒后吐真言也好,还是酒后胡言也好,认真你就输了。

就这么陪着爱德华喝了大半个小时的酒,总算把他给灌趴下了,随手把他扔沙发上,胡禄继续去做还没做完的午饭,拖了这么长时间,鱼都有点不新鲜了,只能做酸菜鱼了。

当胡禄将一锅香喷喷的酸菜鱼放上餐桌的时候,似乎是被香味所吸引,原本躺在沙发上蒙头大睡的爱德华居然醒了过来,一步三摇的来到餐桌前。

“这货体质这么好吗?才一个多小时就酒醒了!”胡禄自己身怀绝技,喝多少都不会醉,但谜语人爱德华似乎一直都是一个普通人,他唯一比别人强大的就是他的智商了,可这玩意似乎对酒量没什么影响吧!

胡禄有些惊叹谜语人的体质,喝了半箱啤酒这么快就醒了,不过正好,刚刚喝酒的时候没吃什么东西,现在吃点垫垫肚子,怎么说也是自己来个哥谭后的第一个朋友,总不能饿着他。

除了一锅酸菜鱼,胡禄另外还烧了好几个菜,也还算丰盛,两人坐下吃饭后,都沉默不语,谁也没有再提刚才的事情,直到……

“胡,我决定再把她追回来!”

“噗——咳咳!”

爱德华突然来了这么一句,胡禄顿时有些措手不及,刚塞进嘴里的一块鱼肉瞬间喷了出来。

“兄弟,你没发烧吧,说什么胡话呢,那可是对蕾丝边,你以为是取向正常的妹子啊,说追就追!”

不忍心看着爱德华去送死,胡禄好心相劝道。

哪知爱德华就像是中了邪一样,非要一根筋钻到底,大有不撞南墙不回头之势,胡禄怎么说也没用,他就是一句话,一定要把人追回来。

“我说,那不成你还动了真情?”胡禄觉得爱德华的样子不对劲,试探的问道。

爱德华脸色微微一变,随即恢复正常,毫无感情地说道:“我只是为了实现掌控哥谭警局这个想法,她是我的设定好的计划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缺失了这一环,我的计划就会大打折扣,而且,事已至此,警局里的人都知道我是蒙托亚的人了,再改变计划,转投他人麾下也是不可能的事情,就算可行,短时间内也难以有所作为。”

爱德华说的是振振有词,要不是胡禄一直注意着他的变化,说不定还真被他给骗过去了,不过他既然不愿意承认,胡禄也不会去揭穿他,而且,爱德华说的也很有道理,一旦他掌控了哥谭警局,那么对于胡禄来说也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那你准备怎么办?”打消不了爱德华的念头,作为朋友,也只能支持他。

“我不知道!”然而,爱德华的答复直接给了胡禄一个暴击,敢情这家伙刚才纯粹是在意气用事。

“什么计划都没有,你怎么把你的大局长追回来?”

“你鬼主意多,你给我想想办法!”爱德华一双深邃的蓝眼睛扑闪扑闪的看着胡禄,感觉还有点萌萌哒!

“滚!”胡禄已经不想再多说什么了,这货来就是来坑队友的。

“胡——”

“滚!”

“禄——”

“停,好,我帮你!”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冲着你撒娇的感觉受得了吗?反正胡禄是受不了,连忙阻止了爱德华继续撒娇。

听到胡禄答应了,爱德华直接从椅子上蹦了起来,连连追问道:“太棒了,怎么样怎么样,想到办法了没有?”

“开什么玩笑,这种事情哪有那么快想到办法的!”胡禄一脸看白痴的样子看着爱德华道,他实在是不明白,这家伙今天是怎么了,好像智商归零了一样。

“也是哦,那你赶紧想,我在这等着!”

爱德华觉得胡禄说的也对,很配合的点点头道。

“还等什么啊,不知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你有时间在这里闲晃,不如赶紧去多收集一些情报,越详细越好,到时候咱对症下药,一举拿下。”

胡禄忽然觉得爱德华在这里非常的碍眼,瞬间找了一个借口开始赶人了。

不过爱德华不知道胡禄其实是在赶他走,反而觉得胡禄说的很有道理,连声:“太棒了,我就知道你有办法,我这就去收集她们的情报,保证连她们穿什么内衣也查的一清二楚。”

一说到收集情报,不知道为什么,爱德华忽然变得非常的兴奋,三两下把剩下的饭扒完,随即匆匆离去。

“总算走了,这个家伙,难不成真的动真情了?也不是没这个可能,都说女人对自己的第一个男人印象深刻,其实男人也对自己的第一个女人记忆犹新!”

胡禄一边扫荡着还没吃完的饭菜,脑中暗自思索到。

“嘿,胡,我觉得咱这次的行动简直堪称是跨时代的壮举,应该取个名字做个纪念!”就在胡禄思考的时候,原本已经出门的爱德华忽然又钻了进来,冲着胡禄喊道。

“靠,你这家伙,”胡禄真的是无语了,不过爱德华这么一说,他的脑中也瞬间蹦出了一个名字,“就叫‘失恋阵线联盟’吧!”

“联盟,咋的,还有人失恋啊?”

“没有,就你一个!”

“靠!”

第八十四章 布鲁斯的大表姐

在胡禄和爱德华的折腾下,就这么草率地定下了一个“失恋阵线联盟大作战”。

为了这个作战目的,爱德华不再缠着胡禄,跑去收集战略信息去了。爱德华一走,没有人再烦胡禄了,他也轻松了下来,收拾掉碗筷,上楼继续写作去了。

入夜,胡禄再一次的来到了韦恩庄园,冒充蝙蝠侠的同时,也顺便向老管家打探一下布鲁斯的消息,这一个多月下来,可不胡禄累的够呛,他现在是天天掰着手指头算布鲁斯回来的时间。

这段时间里,胡禄虽然也曾经和布鲁斯联系过几次,不过那家伙打电话来不是问工作,就是问工作,完全不给胡禄谈其它事情的机会,胡禄都怀疑他是不是故意的了。

来到韦恩庄园,胡禄已经是老面孔了,直接长驱直入,也没有人会来阻拦。把车停在城堡门前,不待他敲门,老管家已经把门打开,把他迎了进去。

“管家先生,布鲁斯他到底什么时候回来啊,每天这样两头跑,我都快累趴下了,你看,我这黑眼圈都快赶上熊猫了!”一看见老管家,胡禄立马向他卖惨。

可惜,老管家人老成精,那会被胡禄的卖惨给骗到,非常官方的回应道:“胡禄先生,我只负责少爷在家的饮食起居,他现在都在外面,我哪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啊!”

“……”老而不死是为贼,这些老头一个比一个精明。

胡禄放弃了从老管家这里套话的想法,现在还早,他就在沙发上眯了一会,等夜再深一些,罪犯们最活跃的时候在出门活动,传播蝙蝠侠的威名。

或许是上次收拾了黑面具的缘故,胡禄最近都没有遇上什么像样的罪犯,都是一些小喽啰,这让工作量少了不少,胡禄对此表示非常开心,可以在蝙蝠车里面睡大觉了。

自从有一晚在蝙蝠摩托车上睡着摔下来后,胡禄就不再骑蝙蝠摩托车,改开汽车了,经过多次验证,胡禄觉得这玩意睡起来比摩托车舒服多了。

日子就这样又过了几天,波澜不惊的,胡禄都有些怀疑这里是不是哥谭了,一点也不想传说中的那样危机四伏。

不过,他后来想想,觉得没毛病,电视电影漫画之类的,为了吸引读者当然是一环扣一环,反派一个接着一个,但是那毕竟是艺术作品为了吸引观众读者的手段,现实生活中哪有可能那么夸张。

说实在的,胡禄觉得自己每天晚上办成蝙蝠侠出来巡逻,简直就是劳模了,如果蝙蝠侠的生活真的像漫画里那样子超级罪犯不间断的话,那他简直是劳模中的劳模了。

再说了,真要像电视电影里那样,超级罪犯一个接一个的出现,蝙蝠侠早就累死了。就好比岛国的那个死神小学生,为什么二十年过去了还在读小学一年级呢?

答案是因为他半年就要破九百多个案子,平均一天五六个,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吃饭睡觉,补充体力,睡眠不足自然长不大,所以二十几年了还是个小屁孩,这完全是被累的。

又忙了一个晚上,胡禄匆匆赶回家后倒头便睡。

然而,没有睡多久,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把他惊醒。

“卧槽,谁啊?”胡禄摸索到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睡眼朦胧的吼道,“大半夜的不睡觉,有病啊!”

胡禄最讨厌的就是有人扰他清梦,尤其是在他差一点就亲到帕米拉的小嘴的时候。

“胡,别睡了,快起来,我有个大发现!”电话里传出了爱德华的声音,显得十分的激动,“我就在你家门口,快点来开门!”

“……”交友不慎啊!当初怎么没发现这个谜语人还是个闷骚男呢!

胡禄最后好从床上爬起来,衣服也懒得穿了,直接下楼开门把爱德华先放了进来。

一开门就看见爱德华手里拿着一叠a4纸在那里一脸的激动。

“有什么事这么开心,这才三点你丫就跑过来了!不怕遇上犯罪分子啊!”两人在沙发上坐定,胡禄打着哈欠问道。

“嘿嘿,你一定不知道,和蒙特亚搞到一起的女人是谁!”爱德华一脸神秘的说道。

胡禄瞬间一头黑线,难不成这货就是为了说这个才半夜来找他的,他顿时没好气地说道:“废话,我连人都没见过,怎么可能知道她是谁!”

“她叫凯瑟琳·丽贝卡·凯特·凯恩!我想你一定不知道她是谁,因为她很低调,但是他的父亲你一定认识,就是科诺·凯恩。”

“……”胡禄还是一脸懵逼,他不明白为什么他一定要认识这些人。

爱德华见胡禄半天没反应,他倒是明白了:“我说,你该不会都不认识吧?”

“我一定要认识吗?”胡禄问道。

“……”

这下轮到爱德华无语了,就算以他的智商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在哥谭还会有人不认识哥谭四大家族之一的凯恩家族族长。不过也不能怪他,毕竟他就是想破脑袋也不一定想得到胡禄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好吧,看来这对你来说并不算是什么惊喜!”看到胡禄一点过激的反应都没有,爱德华不得不承认,眼前这家伙是真的不知道。

随即,他便向胡禄解释起了这个凯瑟琳·丽贝卡·凯特·凯恩的身份!叽里呱啦地说了一堆之后,爱德华吞了一口口水。

胡禄见状,起身去冰箱里拿来了两罐啤酒,扔了一罐给爱德华后说道:“也就是说,这个抢走你的蒙托亚的女人其实是布鲁斯·韦恩的表姐!”

“从血缘关系上来说,是的!她的父亲是凯恩家族的族长,也是玛莎·韦恩的哥哥。所以他的女儿凯特·凯恩和布鲁斯韦恩的确是姐弟关系。”

一说到这些专业信息,爱德华也表现出了他的专业性,不愧是曾经在警局管理资料的。

“所以凯恩家族的大小姐其实是个蕾丝边!”胡禄不得不承认,这个消息的确让他有些惊讶,没想到以传统闻名的西方贵族中还有这样的另类。

沉思片刻,胡禄开口问道:“那么你打算怎么办?”

“我看,我们的计划要变一变了!”爱德华露出意思奸诈的微笑。

第八十五章 布鲁斯归来

看着一脸奸诈的爱德华,胡禄总觉得有些不适,当初那个单纯的爱德华似乎已经渐渐离他远去了。

“你该不会真的去看了《三国演义》吧!”胡禄想起自己曾经给爱德华推荐过一些书籍,不过那时候爱德华似乎已经和局长打的火热,想来应该没有时间去看过。

“是的,最近恶补了一下华夏语,顺便买来了原版的《三国演义》,拜读之后,方知曹刘才是我辈楷模。哦对了,我还顺便读了一下你说过的《厚黑学》,我觉得李宗吾老先生对于曹刘的解读真的是入木三分,把他们之所以能够成功的奥秘都解析了出来,没想到华夏文化居然如此的博大精深,我想我以后应该放更多的精力在华夏文化的研究上才对。”

爱德华说起《三国演义》,脸上露出了一脸崇拜之色,还提到了民国时期的著作《厚黑学》,并大肆赞赏,显然是了解颇多,看这样子,曾经的谜语人是铁了心要往政治方面发展了。

胡禄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自己当初只是不想这个帮了自己一把的木讷小伙成为人人喊打的超级罪犯,现在倒好,超级罪犯八成是不会出现了,但是很有可能会出现一个面厚心黑的超级政客。

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长歪了。

“对了,胡,我想了很久,普通追女孩的方法对这两人应该没用,必须要来些特别的手段,就像你说的,对症下药,这样才能有所成效。”

爱德华喝了一口啤酒,滔滔不绝的开始向胡禄讲述自己这些天研究后的心得:“我研究过了,蒙托亚和凯特·凯恩之间的相处其实是有些小问题的。首先,两人都是非常强势的人……”

接下去的一个小时里,爱德华详细的为胡禄分析了两个人的性格特征,以及各自的喜好,曾经的经历,和这些经历对现在的她们有什么影响。

说的是头头是道,连胡禄这个欢场老手都被他说的一愣一愣的,听了许久,愣是没有找出他的话中有什么问题。只能说,智商恢复正常的谜语人真的就跟开挂一样,难怪蝙蝠侠都被他刷的团团转。

“所以,综上所述,我想要降服这两个女人,打得过她们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

爱德华说了一大堆后,最终得出了这样的一个结论,当然啦胡禄是想不明白他们之间的联系的,更不知道为什么爱德华会把追女孩和武力值联系到一起,他只注意到了一件事,那就是爱德华说的不是一个,而是两个。

“等等,爱德华,你说两个?难不成?”胡禄脑中冒出了一个不敢相信的想法。

爱德华得意的一笑,道:“没错,就是你想的那样,我要把她们两个统统拿下,这样,在内有蒙托亚提携,在外,有凯恩家族的财力支持,对我将来的升迁能够起到重要帮助,甚至,过些年我能竞选市长也说不定。”

好吧,看样子爱德华已经完全规划好了,胡禄就是想帮忙也不用了,开挂的人生就是这么不可思议,前几天还哭哭啼啼的,转眼就意气风发了。

看见这样的爱德华,胡禄的脑中不由得冒出了两个字:“黑化!”没错,在他看来,现在的爱德华就像是黑化了一样,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也许,我不该推荐他去看《三国演义》!”胡禄有些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对还是错了,不过事情已经这样了,想反悔也没用,只有尽全力去帮助爱德华了,至少现在他们还是好哥们,不是吗?

送走了信心满满的爱德华,此时的天已经大亮了,前天帕米拉说研究所组织出去采风,寻找新的植物,收集资料,所以会离开哥谭一段时间,胡禄因为要假扮蝙蝠侠不能陪她去,有些忧伤,不过好在可以电话联系,倒也可以缓解相思之苦。

不用给帕米拉做早餐了,胡禄忽然发现自己居然空了下来,和爱德华纠缠了一个早上,睡觉也睡不着了,想去写书,却发现被沙发这个恶魔死死的黏住不让他离去。

“唉,不是我不愿意努力,实在是因为有不可抗力因素啊!”挣脱不了沙发这个恶魔,胡禄只能瘫在沙发上,看看电视打发打发时间了。

电视上播放的是一部叫做《成长的烦恼》的九十年代非常火爆的电视剧,华夏也曾经引进过,当时播出的时候也曾万人空巷,可惜,胡禄那时候才几岁,根本看不懂,等他年纪大一点,就不再播出了,现在正好重温一下。

经典果然就是经典,伴随着电视里人物的精彩演出,胡禄也是常常捧腹大笑,这对很久没看电视的他来说已经是久违了的事情了。

就这么一晃,一个上午就过去了,电视上的剧集也放完了,再想看得等下午了,接着播放的是午间新闻,这玩意看和听没啥区别,胡禄把遥控器往沙发上一扔,挣脱了沙发的封印,去厨房弄吃的去了。

“本台最新消息,三十八天前离开本市去往世界各地旅行的富豪布鲁斯·韦恩已于昨晚回到本市,据悉,此次外出,布鲁斯·韦恩走遍了世界十余个国家,并在与当地人们进行了友好的交流,并进行了大笔的投资,实行了扶贫计划,展现了我国真诚,友善,热情,热爱和平……”

就在胡禄准备午饭的时候,电视机里传来了哥谭电视台女主播甜美的声音,声音很甜,但是胡禄心中一点也不甜,他有的只是一腔的怒火。

“艹,布鲁斯这个混蛋,昨晚上就回来了,为什么还要我帮他去扮演蝙蝠侠,不知道我最近累成狗了吗?早不回来,晚不回来,偏偏帕米拉出门了他就回来了,就没见过这么坑的……”

胡禄嘴里骂骂咧咧的,越想越气,匆匆弄了些东西垫了垫肚皮后,立刻就出门,直奔韦恩庄园,他要去找布鲁斯好好的算算这一个多月的账,不让他大出血,他就不回来了。

第八十六章 熊猫PP

“嗞啦——”

伴随着一阵急促的轮胎和地面的摩擦声,胡禄的摩托车一个飘逸停在了韦恩庄园的城堡前。

“布鲁斯,你别躲在里面不出声,我知道你在家,你有本事坑老子,怎么没本事开门啊?开门,你有本事抢男人,你有本事开门啊,别躲在里面不出声,我知道你在家!”

车子一挺好,胡禄立刻就去叫门了,豪华的大门被他拍的咣咣响,外加一阵呼喊声,估计整个城堡的人都听见了,若非胡禄是个纯爷们,怕是要被人误会有姑娘被布鲁斯始乱终弃然后杀上门了。

没敲多久,城堡的大门就打开了,胡禄也不管老管家说什么,直接就走了进去,大摇大摆的往客厅一坐,就说让布鲁斯来见他。

看着胡禄一副我就是来搞事情的样子,老管家依旧是充满了绅士风度地笑了一声,安排其他人满足胡禄的需求后,自己推托还有其它事情,便离开了。

而当他一脱离胡禄的视线,便立刻拨通了布鲁斯的电话通知布鲁斯道:“喂,少爷,胡禄先生来找你了!看他样子很生气,怕是来兴师问罪来了!”

布鲁斯沉吟片刻,道:“没事,这件事情我会处理,先让他等会,我处理好这里的事情之后就回去。”说完,他便挂断了电话。

另一边,胡禄在客厅里看看电视,吃吃零食水果什么的,好不快活,大富豪家里的电视不但大,而且还有很多他那里没有的频道,不知不觉之间,暂时也就先把找布鲁斯算账的事情抛之脑后了,专注地欣赏起电视节目来。

直到天色渐暗,日薄西山,胡禄方才惊觉自己在这里等了一个下午。

叫住已经路过好几的老管家,胡禄正打算质问他布鲁斯的行踪,这时,外面一阵汽车马达声传来,能在韦恩庄园里发出如此巨大的轰鸣声的,也只有布鲁斯自己的那辆全球仅售五辆的玛莎拉蒂了。

“看来不需要您回答了!”胡禄两手一摊,耸了耸肩道。

过了一会,伴随着一阵脚步声,布鲁斯的身影出现在客厅里面,看他风尘朴朴的样子,似乎在外面也没少吃苦头,就连脸上的黑眼圈也不比胡禄浅多少。

“布鲁斯,虽然说外出旅游可以放飞一下自我,但是你也要注意节制啊!”

看着一脸疲惫的布鲁斯,胡禄忍不住调笑道。

布鲁斯嫌弃的看了胡禄一眼,道:“少在那里胡说八道,跟我来,有事跟你说。”

“咋了,神神秘秘的想干嘛?”胡禄有些奇怪,有什么事那么神秘还要躲起来说。

跟着布鲁斯来到他的书房,推门而入后,尽管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胡禄还是大吃一惊。

真不愧是哥谭首富,光是这个书房就比胡禄现在住的整个房子还大,一进门首先看到的一张巨大的画像,看样子和布鲁斯有点像,估计是他的先祖。

画像下面是一张豪华的办公桌,看上去朴实无华,只是一张普通的桌子,但是胡禄知道绝对不会那么简单,八成是什么金丝楠木黄花梨之类的。

左右两边是巨大的书柜,整整齐齐的放满了各种书籍。空余的墙壁上则是各种各样的名画之类的装饰,果然,有钱人的书房就是不一样。

靠近房门这边是一套豪华的沙发,和客厅里的相比更偏向商业款。沙发中间的茶几也不算凡品,八成也是哪个大师专门打造的。

在布鲁斯大带领下,胡禄和他一同在沙发上坐定,紧接着,老管家端着茶水进来放好,随后退了出去,同时也带上了房门。

“怎么了,神神秘秘的,难不成你爱上我了,要单独跟我表白,对不起,我是直男。”胡禄看布鲁斯一脸严肃的样子,忍不住开玩笑道,想缓和一下这里严肃的气氛。

“嗯——”布鲁斯眉头紧皱,脸上神色不停的变化,胡禄见状,也不由得安分了下来,等待着布鲁斯宣布一些不好的消息。

“成功了!”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布鲁斯并没有说什么不好的消息,反而只说了这三个字。

胡禄一脸懵逼,成功了,什么成功了,把气氛搞的那么严肃,结果来这么一出,逗我玩呢!就在这时,布鲁斯脸上露出了意思笑意,看到这个,胡禄哪还能不明白,这家伙就是在装模作样。

“靠,你丫的耍我呢?”胡禄顿时气愤不已,这家伙害得自己不能和帕米拉一起去旅行不说,现在还在这里消遣他,搞的他还以为发生什么大事了。

心中不爽的胡禄顿时就想爆发,要和布鲁斯来一次男人之间的对决,而就在这时,布鲁斯忽然拿出了一个文件夹,递给了胡禄,打断了他的行动。

“这是什么?”胡禄接过接过文件夹,打开看了看,心中更加疑惑了,上面的单词分开来的话他都认识,但是合起来他怎么就看不懂了呢?

“股权转让合同!”

布鲁斯很是随意的说道,仿佛胡禄手里拿的只是一堆废纸。

“what?”胡禄觉得自己的耳朵可能出问题了。

“这次出门,感觉收获颇多,以前一直想着去靠武力改变哥谭,没想到反而与世界开始脱节。也许你说的对,或许我更应该发挥自己的长处,而不是光靠蛮力。”

没有回答胡禄的疑惑,布鲁斯反而说了一大堆胡禄完全听不懂的话,尤其是布鲁斯说他说的对,但是他实在想不起来他究竟说了什么。

“所以?”胡禄试探的问道。

“所以这是给你的报酬,你说的建议我采纳了,以个人的名义成立了一家公司,其中一半归你。当然啦,我知道你一定不喜欢这些事,所以,请了职业经理人来管理公司,在后面有他们的联系方式,有什么事情你可以自己找他们商量。”

布鲁斯一脸无所谓的说道,这是真的视钱财如粪土啊!

“熊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胡禄看了看,找到一个似乎是公司名称的词念道。

“我去了一趟中国,看见了大熊猫,果然很可爱,就想着能不能拿来做公司的logo,于是买下了它的肖像权。按照你说的,开发了一个聊天工具,就用熊猫的样子作为logo,名字叫熊猫pp。”

第八十七章 我们是朋友

胡禄拿着文件夹继续往下看,越看越是震惊。

布鲁斯的确采用了胡禄的提议,首先以聊天软件为主,建立了熊猫pp,然后学习当初的腾讯,一个帐号,关联所有软件,以次衍生出,游戏,购物,社交等等多种功能。

比如游戏软件,熊猫盒子,简称pbox,里面包含了现在市面上所有的游戏,单机的,联网的,统统包含在里面。

再比如购物,建立了类似淘宝的网站,布鲁斯这次出门转了一圈,灯塔国百分之九十的商家入住了进去。因为语言不同,还有一个海外版,专门登陆华夏,由华夏经理人杰克马负责。

当然,聊天软件也有专门的海外版,准确的说应该是华夏专版,专门为登陆华夏制作的,负责人是伯尼马。

其它的,像什么微博啊,起点啊等等早期的网络网站都进行了开发并上市,在韦恩集团的庞大财力支持下,短短的一个月已经初见成效。

并且,正如胡禄所预见的,当购物网站上线的时候,还推动了物流业的发展,财大气粗的韦恩集团,在全国各个城市的机场都准备了运输机,专门实行空运。

在各个城市建立了物流点,采用陆运,沿海城市的港口则准备了专业的运输船,可以进行跨洋的海运,虽然有的时间可能久了一点,但是整个物流业直接涵盖了海陆空,一举垄断了灯塔国的物流。

其实说白了,这个熊猫科技,就是胡禄把当初国内那些未来的网络巨头产业统统结合到一起的产物。而现在只要胡禄签下自己的名字,他就会在瞬间成为世界第二的网络大佬,至于第一当然是布鲁斯。

胡禄有着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这份文件,下意识的想去摸一摸布鲁斯的额头,看看他是不算病了,而且病的有些胡禄,不然的话怎么会把这么大的一笔钱直接送人。

布鲁斯现在可能没有什么概念,但是穿越前的胡禄可是为了写小说专门去查过资料的,单说国内的那对老马,在8012年世界福布斯排行上,一个是第十七,一个是第二十。

虽然他们的资产加起来离第一的微软巨头还差一些,但是他们只是占据了天朝的市场而已,而微软巨头面向的可是全球市场,足见他们创立的产业具有多大的潜能。

而在胡禄的怂恿下,布鲁斯并没有抱有偏见,对东方国度也是一视同仁,在市场还会发挥潜力之初就占领了全球的市场,这时候只需要稳步推进,徐徐图之,同时做到推陈出新,自然能够在全世界这个大市场上咬下一块大蛋糕。

所以说,第一巨头还真不是说笑的,毕竟国内的双马已经作出了榜样。

“我说,你这是闹哪样?”额头当然是没有摸到的,不过胡禄还是提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

“emmmm,怎么说呢,就当做是你这些日子帮助我的报酬吧!”

布鲁斯如是说道,胡禄听的感觉非常的不爽,这货会不会说话,什么叫帮助他的报酬,他是那种为了钱可以出卖自己肉体的人吗?

“我拒绝!”胡禄最不喜欢的就是玩心机,这样的人心都脏,就像那个写《黑暗教父》胖子流浪暹罗一样,鬼主意一个接一个,心肝脾肺肾都是黑的。

最黑的就是更新一点也不稳定,要不然胡禄也不至于放在那里养猪没怎么看,导致记忆不深刻,结果到了这里两眼一抹黑。

话说回来,上次遇到的那个带着黑色面具的家伙,不会就是一开始就被主角恁死的那个黑道大佬黑面具吧!似乎哥谭喜欢带那种没品位的面具的人也就他一个了,难怪那么弱鸡!

额,不对,扯远了,现在应该讨论的是股权的问题。

“拒绝,为什么,难道你觉得少了?没问题,我这里再给你百分之十,你百分之六十,我百分之四十。”布鲁斯出乎意料的大方,就是不知道他知道百分之六十代表着多少后,还会不会这样。

不过,这家伙看起来也不像是会把钱放在心上的人,这个比灯塔国政府还有钱的大佬也许对钱根本没有任何概念,就像那个从未碰钱的杰克马一样。

“……”

胡禄闻言大怒,猛的一拍桌子,道:“你把我当成什么了,你这是在用钱侮辱我吗?”

“……”

胡禄的突然爆发把布鲁斯直接弄懵了,他做错什么了吗?布鲁斯努力回想自己的所作所为,但是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对劲的。

“呃——”布鲁斯有些不明所以的说道,“公司全靠你出的主意,而且你又帮助我掩藏了这么久的身份,这些当作是你的辛苦费也不为过啊!”

布鲁斯不明白胡禄为什么会生气,苦口婆心的劝说胡禄接受他的赠予。

“布鲁斯,这话你收回去,我就当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不然,咱们以后就不再是朋友了!”胡禄一脸严肃的盯着布鲁斯说道。

“朋友?”

胡禄看着一脸疑惑不解的布鲁斯,淡淡地说道:“把你当作朋友我才会帮你,不然的话,你以为我是那种会为了钱而出卖自己的人吗?”

“难道不是吗?”布鲁斯呆萌的说道。

“滚滚滚,我告诉你,咱们友尽了,再见,不,再也不见。”听到布鲁斯这么说,虽然知道他是在开玩笑,但是胡禄还是不爽,冲着布鲁斯臭骂道。

“哈哈,开玩笑嘛,你还当真了,行了,你的意思我明白了,不过既然你当我是朋友,我更不能让你吃亏了,这个,就是朋友之间的馈赠,你不用有什么心理负担。再说了,你现在还在用我的卡呢,这事要是被人知道了,还以为我包养你了呢!接受了这个,你就可以拥有一张属于自己的卡了,到时候想用多少用多少,不用担心这个那个了!”

【靠,这家伙居然用这个来诱惑我,我是接受诱惑呢,还是接受诱惑呢,还算接受诱惑呢?】胡禄也算是明白了布鲁斯的心思,他就是想单纯的感谢一下自己而已,毕竟在他看来,最近这段时间自己帮了他很多。

“好吧,我接受了,但是,我们是朋友,以后不用再说谢了!”胡禄说着,拿起笔刷刷的写下了自己的大名。

第八十八章 神秘巨人

在韦恩庄园继续逗留了一会,胡禄朝着布鲁斯发了发牢骚,责怪他没有早点回来让自己好去陪帕米拉后,顺便在这里蹭了一顿晚饭。

晚饭中,胡禄化悲愤于食欲,直接把韦恩庄园的存货吃了一大半,这可是足够十个人吃上一个星期的食物了。随后,在众人的目瞪口呆中,胡禄剔着牙齿离开了韦恩庄园。

布鲁斯昨晚才刚回来,在玩奔波了一个多月,打算先休息两天。而胡禄也忙了一个多月,最近哥谭的夜晚也安分了许多,所以他也决定先休息休息,今夜,哥谭将度过一个没有蝙蝠侠的夜晚。

夜色渐深,一轮久违的明月挂在了哥谭的上空中,洁白的月光下的哥谭呈现出一片少有的祥和。

就在这个祥和的夜晚,哥谭下城区的商业街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身影。这是一个巨大的人形生物,昏暗的路灯居然只能照亮他的腿部,而他的上半身,则在月光下显得极为狰狞。

再一细看,周围一些只有三四层的建筑物也就堪堪与这巨人齐平,目测这个巨人的高度至少超过十二米。一双巨大的手掌就跟门板一样,每一次的摆动都掀起一阵飓风,没走一步,大地便出现一阵震动。

“该死的,这是什么东西?”巨人的出现立刻惊动了附近的居民,面对这未知的生物,哥谭的民众们展现出了他们淳朴的民风。

“开枪打死他!”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紧接着,边响起了一连串的枪声,各种各样的子弹纷纷往巨人身上宣泄。枪声此起彼伏,但是并没有阻止巨人前进的脚步。

子弹已进入巨人的皮肤,便如同装上了钢板一般,被紧紧的卡住。也许是受到了疼痛的刺激,居然没有任何表情的脸上出现了极为狰狞的表情,开始发疯似得攻击周围的一切。

被巨人所触碰到的人都是筋断骨折,建筑物则是四分五裂。这一下,可把这些淳朴的居民给吓得够呛,连自己的家也不管了,嗷嗷的四散逃命。

紧接着,巨人似乎恢复了理智,不再继续攻击这些普通人,也没有继续破坏建筑物,而是缓缓的来到这条街上最大的建筑前,缓缓的抬起了自己的手臂。

就在一瞬间,巨人的拳头迅速的落下,这座名哥谭银行的建筑瞬间坍塌了一片,露出了一个硕大的金库,也不知道这巨人从哪里拿出来一个巨大的口袋,黄金,纸币,统统往里面塞,直到塞满后,他扛起口袋,一溜烟的跑了。

巨人离去之后许久,哥谭警察的警车才姗姗来迟,听到警车的警笛声后,在哥谭银行的废墟中,钻出了几个瑟瑟发抖的安保人员,此刻他们的脸上还是一脸的惊恐,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

“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个看上去似乎有五十岁的中年男子在四处查看了一番后,对幸存的安保人员询问道。

男子名叫詹姆斯·瓦辛顿·戈登,是哥谭总局的两个副局长之一,也是哥谭警局唯一的良心了。正是他,在蝙蝠侠出现后,与他积极的配合,妄图减少哥谭的黑暗面。

只不过,哥谭的顽疾由来已久,光凭他们两人,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这个哥谭警局最后的良心甚至还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是,他这么多年来依然坚守着自己的底线,不与洛布等人同流合污,也就使得他明明立功无数,却依然还只是个副局长,还是个没有实权的闲置副局长。

而在这种时候,也就只有他,才会在这样的深夜,不在家里睡觉,而是不辞辛劳的大老远跑来这里进行案件的调查。

“巨人,是一凶残的巨人袭击了我们!他一拳就砸开了金库的外墙,然后用一个巨大的口袋装走了这里的黄金和存款。”

伴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镇静了不少的安保人员战战兢兢地讲述了他的所见所闻。

正直的戈登局长显然并不相信这种一点也不科学,不唯物的说法,但是,当所有人都这么说的时候,他也只能暂时接受这个事实。

亲自带队对被破坏的地方进行了详细的取证之后,戈登局长带着人马返回了哥谭警局,在没有别的解释之下,他也只能将目击者的口供如实的汇报上去。

他已经可以想像,重案组的弗拉斯将会是一副怎样的嘴脸,这个一身本事全在女人身上的家伙,要不是洛布一向宠信他,戈登真想让自己四十几码的脚和他的脸来个亲密的接触。

翌日。

尽管戈登极力地封锁昨夜的案件信息,但是无孔不入的哥谭记者们依然取得了重要的情报,一大早就在电视、报纸等传媒上大肆宣扬开来。

与此同时,哥谭日报上也刊登了一篇针对昨晚的事件中蝙蝠侠为什么没有出现这件事的长评,文章里把蝙蝠侠喷了个狗血淋头,当然,里面的内容大多数空穴来风,不过广大的吃瓜群众可不管这些,一时间,蝙蝠侠在哥谭的名声更加的狼藉。

“喂,我是胡禄!谁找我啊?”

饱饱的睡了一觉的胡禄醒来时,已经是下午了,养足了精神,整个人都觉得神清气爽,起床正打算去解决一下生理问题,这时,他的手机恰好响了起来。

这个年代的手机并不是大哥大,体积已经开始接近二十一世纪初的手机了,不过一些功能还不完善,比如它并没有来电显示,这让胡禄养成了一个新习惯,接起电话先问对方是谁。

“胡,我是布鲁斯!今天的新闻你看了吗?”

布鲁斯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来,一上来就直接问胡禄有没有看新闻。

胡禄道:“我才刚从床上爬起来,鞋子都没穿好呢,上哪去看新闻啊!咋了,听你这意思,该不会是昨晚出什么大事了吧?”

“嗯!”

布鲁斯干脆的回答让胡禄有些怀疑自己的嘴是不是开过光,随口一说居然就被他说中了。

不待他继续追问,布鲁斯便说出了昨晚发生的事情,尤其着重叙述了那个动手的巨人,直言如果不尽快查清楚,必将对哥谭造成巨大的破坏。

第八十九章 巨人的来历

“那你查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吗?”听完布鲁斯的讲述,胡禄皱着眉头问道。

说实在的,这件事他还真帮不上忙,本身他对dc了解的就不多,也就知道有限的几个超级罪犯,而在他所知道的这些超级罪犯里,还真没有听到过身高十几米的巨人。

不过听布鲁斯的描述来看,这个巨人似乎是为了钱来的,目的十分明确,这会不会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呢?

胡禄对布鲁斯说出了自己的猜测,当然,他也就只能想到这些了,这还是他看了九百多集柯南后的成果,事实上柯南里并没有涉及到太多的刑侦手段,真让胡禄去查,其实根本查不出什么来。

“你说的有道理,这么大一笔资金和黄金,如果流入市场,一定会有所影响,确实可以算是一个调查方向,不过还是缺少更进一步的线索。”

作为dc里的刑侦大师,蝙蝠侠一开始可是以侦探的形象出道的,收拾犯罪分子只是顺带,顺着已知的线索找到隐藏在背后的超级罪犯才是他最初的本职工作。

只不过随着他收拾的超级罪犯越来越多,敌人也越来越强大,和他之间的交锋更加倾向于武力上的对决,智商上的对决反而越来越少了。

“嗯,有道理,这么艰巨的任务,当然要真正的蝙蝠侠出马啦,我还是默默的在精神上支持你好了,加油!”胡禄说着,不等布鲁斯反应过来,直接挂断了电话。

开玩笑,这么麻烦的事情,他一个懒癌患者怎么可能自找麻烦呢,有这时间,胡禄觉得还是研究研究晚饭吃什么比较实在。

胡禄挂掉电话,开始寻思有什么事情可以做,不找点事情让自己忙起来,说不定又被布鲁斯拉壮丁了,就像上次顶替他去当蝙蝠侠一样。

另一边,位于韦恩庄园的蝙蝠洞中,一身家居服的布鲁斯看着已经被挂断的电话,讪笑两声,继续研究起关于神秘巨人的新闻。

报纸,电视报道,统统看了数遍之后,他转身来到一台硕大的计算机前,手指在键盘上舞动了片刻后,一段段视频资料出现在他的显示器上。

点开之后,显示器上出现了神秘巨人的,小腿和脚踝。巨人实在太高了,离地面只有三五米高的监控设备只能拍摄到他的小腿一下的部分。

布鲁斯把所有的视频都看了一遍,除了拍摄的角度不同外,内容都是一样的,都只能看见巨人的小腿。一只脚就有小半辆车那么大,光是小腿就比宙斯大酒店的罗马柱还要粗上好几圈。

简直恐怖如斯。

将视频看了一遍之后,布鲁斯并没有什么发现,当最后一个画面结束,他立马将视频重头播放,并且放慢了速度,他要一帧帧的看过去,寻找那不一定存在的线索。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布鲁斯一直死死的盯着计算机的显示屏,他依旧足足看了视频里的脚丫子两个小时了。连脚上的腿毛有多少根他都一清二楚了。

“如果胡在这里,八成会吐槽这个巨人是个娘娘腔了,腿上连根毛都没有。等等,没有腿毛?”布鲁斯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什么。

连忙调出一个画面,通过一番操作后,图片放大了数倍,巨人的这只腿在他的眼中清晰可见,上面的每一个细节都一览无余。

仔细观察了一番之后,布鲁斯心中有了些许明悟。巨人的腿上呈现出惨白色,这似乎并不是皮肤的本色,以布鲁斯的经验,似乎的经过外物的刺激之后的成果。

“或许,这个巨人,是某些实验的产物!”布鲁斯紧皱的眉头有了些许松弛,心中暗自猜测道。

虽然这个推测并不是很严谨,但是也算是提供了一个方向,布鲁斯觉得这种时候,有线索可以尝试一下总比没有任何头绪要好。

布鲁斯迅速的找出了哥谭所有会和药物产生关联的工厂,研究所,还有人的所有资料,有开始仔细的研究起来,妄图从中找到新的线索。

这也算是死马当成活马医了,毕竟他的身份太过敏感,明面上是一个富家公子,这样的身份不可能会对巨人的事情感兴趣;暗中的蝙蝠侠虽然感兴趣,但是因为洛布暗中推动,这个身份一出现就是被喊打喊杀,想要去现场勘察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唉,要是能去现场看看就好了。”查看了一番资料无所获后,布鲁斯往办公椅上一靠,闭目沉思。

“叮铃铃……”

布鲁斯扔在桌上的手机响起,将闭目沉思的布鲁斯惊醒。

“喂,布鲁斯,我是胡禄!”胡禄的声音从手机听筒里面传出来。

布鲁斯诧异的接起电话,说道:“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刚刚不是挂的很干脆吗?”和胡禄相处久了,布鲁斯说话也带上了一丝随意。

“你小子一定在拼命找线索了吧,别说哥们我不帮你,赶紧把自己装扮一下,弄成让所有人都认不出来的样子,然后乖乖的在庄园里等我,我去找你!”

胡禄翻着白眼冲着电话说道,他可以想像出布鲁斯现在一定对计算机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布鲁斯闻言奇怪地问道:“怎么突然要我装扮成认不出来的样子,你小子在打什么鬼主意啊?”

之前没少被胡禄坑,布鲁斯都快成条件反射了,每次胡禄一提出要他干嘛,总怀疑他背后又在计划什么阴谋诡计。

“问那么多干嘛,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我还能害你不成!”胡禄没有正面回答布鲁斯的询问,而是神秘兮兮地说道。

布鲁斯沉默了片刻,道:“会!”

“……”胡禄无语了,以前怎么没看出来这家伙这么记仇来着。

“少废话,我大概一个小时后到你那,你还有六十分钟的时间准备,记着啊,一定要让任何人都认不出你,但是又不能太过高调,最好是混在人群里没人人的出来的那种。”

不给布鲁斯继续追问的机会,胡禄急匆匆的叮嘱了几句后就挂断了电话。

拿着依旧挂断的手机,布鲁斯心中有些犹豫,不知道该不该相信胡禄,考虑了三秒钟后,他便走进了蝙蝠洞里的一个隔间,那里是他变装的地方。

第九十章 建议

蝙蝠洞里的变装室,是布鲁斯专门为了改变自己的身份而打造的。

比如他的蝙蝠盔甲就存放在这里面。当然,作为一个伪装大师,这里面当然不会只有蝙蝠盔甲,各种各样的服装。、道具应有尽有,可以满足他的任何变装要求,哪怕是女装都不在话下。

走进去折腾了一阵子,推门出来的布鲁斯让人大吃一惊,一身简简单单的西装,里面是一件洗的发白的衬衫,原本一丝不苟的头发变得凌乱,完全没有了刚刚贵公子的模样。

最关键的是,他的脸,原本的布鲁斯是五官精致,面容俊朗,是个标准的帅哥,但是现在的他,哪还有原来俊朗的模样,五官还是那个五官,但是偏偏看上去就像另外一个人。

照了照镜子,布鲁斯满意的点了点头,回到计算机前坐下,静静的等待着胡禄的到来。

……

从布鲁斯那里得知了巨人的消息,胡禄心中也是一阵感慨,这布鲁斯还真是自带灾难光环,这才回来没两天,哥谭就出了这么大的事情。

或许,这就是主角光环的效果了吧!就像死神小学生走到哪死到哪一样,蝙蝠侠也是属于走到哪里,仇恨就拉到哪里那种。所以才会吸引来一个又一个的超级罪犯。

“等等,不是说了不管嘛,为毛老是想到巨人的事情!”电视里精彩的节目在胡禄眼中却无法引起他的任何兴趣,他的的心思全被布鲁斯说的巨人吸引了。

“唉,我果然是太无聊了,不然的话也不会被布鲁斯三言两语就引起了兴趣。”胡禄摸了摸下巴,心想道,“那家伙现在应该在拼命的寻找线索吧!说起线索,最容易找到的它的地方应该就是案发现场了吧!可怜布鲁斯这家伙,表面上是富豪,背地里又是蝙蝠侠,想去现场看看都不行。”

“对了,要是我帮他去现场勘察一番,那家伙一定会感激涕零的,到时候让他在宙斯大酒店摆上一桌,好好放放他的血!”眼珠子一转,胡禄想到了一个打发时间的好办法。

摸出手机,胡禄拨通了爱德华的电话,要去现场参观一下,这种事情,当然是找爱德华最好了,虽然现在已经被大佬甩了,但也还是大佬的跟班,带俩人混进去应该不难。

果然,胡禄和爱德华一说这事,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想来哥谭警局徇私枉法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就连爱德华这样纯情小男生都已经习惯了。

在爱德华那里得到了确切的消息后,胡禄又给布鲁斯打了电话,告知他需要做的准备好,他自己也出门了,在去现场勘察之前,他还有些事情需要和布鲁斯商议一下。

……

约莫一个小时后,胡禄来到了韦恩庄园,在老管家的带领下来到了蝙蝠洞。

一进来,他就看到了变装后的布鲁斯,普普通通的,和之前完全是两个人。老管家似乎是见怪不怪了,胡禄倒是惊奇不已,没想到布鲁斯还有这一手。

“布鲁斯,手艺不错嘛!”看着大变模样的布鲁斯,胡禄摸着下巴饶有兴趣地说道。

布鲁斯无视了不着调的胡禄,反问道:“我已经按你说的做了,可以说说你到底想要干什么了吧!”

听到布鲁斯的询问,胡禄一改往常的嬉笑,瞬间也变得严肃了起来,说道:“布鲁斯,有件事情,希望你能考虑考虑!”

“什么事?”

“结盟!”

胡禄的话让布鲁斯有些不明所以,即便他有着心理学专家的学位,也还在是猜不透胡禄到底在想什么。这不,又不知道他再搞什么鬼了。

“事情是这样的……”

说着,胡禄向布鲁斯阐述了他的想法。

胡禄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就是希望布鲁斯能够拉拢一些能够和他并肩作战的人,就像原剧情里他和詹姆斯戈登合作一样。

只不过,胡禄所说的合作,并不是和詹姆斯那样的合作,虽然他们之间的合作非常的默契,但是他们的力量还是太过薄弱了。

想要改变哥谭,并不是个人的力量能够做到的,除了像与戈登那样的合作之外,胡禄觉得,有时候利益更能打动人心,所以,胡禄今天来找布鲁斯,除了想帮他去现场勘察一下外,还想尝试劝说一下他,尝试一下别的手段。

其实这件事情胡禄已经考虑很久了,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跟布鲁斯说,因为他觉得布鲁斯是一个非常固执的人,轻易不会改变自己的想法,而胡禄的意见或许会让他们产生分歧,造成不可弥补的裂痕。

但是,想到布鲁斯以后的遭遇,胡禄又觉得不说有些对不起朋友,有着更好的方式去改变为什么非要画地为牢不把自己给禁锢起来呢?

今天,他其实就想向布鲁斯引荐爱德华,虽然两人的思想,目的完全是南辕北辙,但是不可否认,他们之间有着合作的可能。

布鲁斯有足够的财力,爱德华有着合理的身份,两者相辅相成,说不定可以迸发出不可思议的火花。

还有暂住在韦恩庄园的铜虎,虽然看上去只是一介武夫,但是只要能够用对地方,也能发挥出不小的作用。

当然,这样的人还有很多,所以,他今天才会向布鲁斯提出结盟的想法。

胡禄说的非常认真,布鲁斯也听的非常的认真,似乎真的有在考虑胡禄的说法。

“我会考虑的!”听完胡禄的想法,布鲁斯神情严肃的说道,“哦对了,你今天来找我只是为了这件事情吗,那为什么还要我伪装。”

胡禄闻言,惊讶道:“差点忘了,今天来主要是带你去现场,寻找线索。”

“???”布鲁斯摆出个黑人问号脸,心中充满了震惊,不论是胡禄刚提出的想法,还是现在的说的去现场。

“别说哥们不帮你啊!我有个朋友,警局的,我让他帮了个忙,让你进去找找线索。嗯,关于那个神秘巨人的线索!”胡禄如是说道。

第九十一章 现场

“你的意思是咱们就这么光明正大地走进去?”

布鲁斯觉得胡禄在说笑,现场已经被警察给封锁了,怎么可能随便让人进入。布鲁斯的确想过要去现场寻找一番线索,不过也得等到晚上才行。

等到晚上,他便会以蝙蝠侠的身份行动,避开外面看守的警察,偷偷的溜进去。不过听胡禄的意思,明显不是偷溜进去这么简单。

“不然你以为是怎么进去!”

胡禄白了他一眼,不明白布鲁斯的理解能力怎么变差了,明明他已经说的这么清楚了,再说了现在还是大白天,有那么多的眼睛看着,怎么可能是偷溜进去的。

“走吧,去之前咱还要先去和另一个人碰头!”胡禄说着,率先起身离去,“哦,还有,为了不让咱们的关系曝光,咱们等下分头行动,在哥谭银行隔壁那条街的咖啡厅碰头。”

商量好了如何见面的事情,胡禄与变装后的布鲁斯分头赶往哥谭银行。

哥谭银行隔壁的街上,一家幽静的咖啡厅中,胡禄和布鲁斯两人面对面的坐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过了一会,布鲁斯开口问道:“我们已经在这里坐了半个小时了,你说的人也没来,不会是被忽悠了吧?”

“怎么可能!估计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胡禄话音未落,咖啡厅的门开了,带起一阵风铃声,表示有人已经进来了或者出去。

循声望去,只见一个身穿警服,面容俊秀的白人男子推门而入,他不是别人,正是胡禄与布鲁斯等待许久的爱德华。

爱德华一进来,便有一个服务生眼冒红星的迎了上去,婉言谢绝了她的指引,爱德华四下张望了一下后,在角落里发现了胡禄的身影,快步向这边走来。

“介绍一下,爱德华·尼格玛,哥谭警局的警务人员。”待爱德华坐定,胡禄略过了那些寒暄的内容,直接开口介绍道。

介绍完爱德华,胡禄又指着布鲁斯对爱德华说道:“这位是我的朋友,至于他的身份,暂时不便和你透露,你叫他巴特就行!”

“明白,我懂的,对了,我带了两件衣服给你们换上,到时候你们就扮做是我的跟班,我带你们进去寻找线索。”不愧是被厚黑学熏陶过的爱德华,都不需要胡禄解释他已经将一切了然于胸。

说话的同时,他也将一个背包递给胡禄,胡禄打开一看,只见里面装着两套警服,想来是想让胡禄和布鲁斯装成警察跟他一起进去。

“哦,对了,我是以法证的名义来的,等下我们可以直接取证调查,不需要遮遮掩掩的!”将衣服交给胡禄与布鲁斯后,爱德华随意地叮嘱道。

“干的漂亮,爱德华,你真的是越来越棒了。”胡禄当然知道法证代表着什么,穿越前他可是把法证先锋123看了好几遍的,现在大概是九十年代,灯塔国的法证已经非常成熟了。

能够以法证的名义进去,比普通警察还要更加方便,再加上有爱德华在,也不用担心不会使用法证的取证仪器,或许能够找到更多的线索。

二话不说,三人立刻出发,爱德华是开车来的,正好在车上换上衣服,等到了地点,胡禄与变装后的布鲁斯两人也穿着与爱德华一样的衣服,从车上下来。

下车后,三人并没有急着进去,做戏也要做全套,在爱德华的带领下,三人先从后备箱里拿出了取证用的仪器,然后在爱德华和同事们热情的交流中,走进了倒塌了大半的哥谭银行。

“那啥,接下来的事情我就不参与了,我啥也不懂,最多做做样子,巴特,靠你自己了!”进到被砸毁大半的金库,胡禄懒洋洋的说道,他只是一个三流文科生,科学这玩意,他真的不懂。

胡禄的话得到的是爱德华和布鲁斯的两双白眼,不过他们也知道胡禄确实不会这些东西,真让他瞎搞一通的话,别说找到线索了,不把现场弄的乱七八糟就不错了。

胡禄也知道自己的啥也不懂,很干脆的拿了一把小刷子,蹲角落里装模作样去了。

撇开胡禄不谈,布鲁斯,爱德华,都是属于专业人士,尤其是爱德华,简直就是哥谭警局里的全才,法医、法证、刑侦……反正只要是能从书上学到的,就没有他不会的。

两人默契的配合,还真就在现场发现了一些线索,小心翼翼的装进证物袋里后,由胡禄装进箱子中,准备让爱德华带回去进行研究。

至于布鲁斯,他在金库里搜寻了一番之后,他便开始扩大范围,据他得到的消息,巨人一开始出现似乎是在离哥谭银行百米开外的地方,他觉得有必要将这个范围内的每个角落都仔细搜寻一番。

直到夜幕降临,布鲁斯才结束他的取证之路,至于爱德华,他在搜索完银行内部之后便停下来和胡禄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昨夜已经搜证过一次了,能找的也都找的差不多了,爱德华只是以这个名义带胡禄他们来而已,也没指望真的能找到什么新的线索。

等到布鲁斯回来,三人便从银行离去了,胡禄对如何找巨人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也没有去询问他们找到了什么。

反倒是爱德华和布鲁斯之间,经过一番交流之后他们有了很多的共同语言,一来二去反而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或许这就是学霸之间的相互吸引吧!

事实上,在原来剧情里面,谜语人只不过是一个想要卖弄自己的智商的家伙,而蝙蝠侠则是哥谭稍有能够破解他的谜题的人,所以才让他们两个人对立了起来。

再加上谜语人大多时候并没有造成人员的伤亡,最多也就是让政府损失些金钱,所以蝙蝠侠对他也总是手下留情,揍一顿后就扔进阿卡姆了。

现在谜语人不是谜语人了,蝙蝠侠自然也不用把他扔进阿卡姆了,反而有可能会成为朋友,毕竟能够了解学霸的也就只有另一个学霸了。

学霸之间的话题,胡禄这样的学渣自然是插不上嘴的,saygoodbay后,胡禄便先行离去了,剩下布鲁斯和爱德华两人在那进行着学霸之间的交流。

第九十二章 神秘巨人再现

胡禄提前走了,与其在这里听一些他完全听不懂的学霸之间的交流,还不如回家写小说去呢,似乎再过不久灯塔国版的点娘就要上线了,到时候他一定要成为这个世界第一个至高神。

至于布鲁斯和爱德华,两人则在最初见面的咖啡厅里,交流着一些普通人完全听不懂的信息,导致周围的人都一副看怪物的样子看着他们。

他们这一聊,就聊到了半夜,直到咖啡厅打烊了,他们才各自离去。

接下去的三五天里,两人经常联系,互相交流各自获得的信息,对于神秘巨人也渐渐揭开了他的面纱,最终,得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结果。

“啥,你说巨人原本是普通人?”

胡禄一大早接到布鲁斯的电话,从他的嘴里知道了这个惊人的消息。

“是的,根据我们在现场搜集到的样本,里面有着一种从未见过的药物残留,巨人或许是药物实验的产物。”

布鲁斯低沉而带有磁性的嗓音从电话里传出来,胡禄能够听出他的声音中带有一丝愤怒。

“药物实验,这么不人道的事情都有人做啊,真是为了钱没人性了!”胡禄下意识的吐槽了一句,虽说他经常在小说里写这种事情,但是那只是小说。

不过想一想,这里可是哥谭,什么妖魔鬼怪没有,有个拿活人做实验的心理变态或者组织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想了想,胡禄询问道:“那你们找到巨人究竟是谁制造出来的了吗?”

“还没有线索,巨人逃走之后,没多久他的足迹就消失了。没有办法再根据他的足迹寻找他的去向。”布鲁斯的声音有些沉闷,显然为自己没能找到目标而烦恼。

胡禄闻言说道:“怎么可能,那么大块头的家伙,逃跑会没有留下痕迹?”

“也许有人在接应,但是他们是通过什么方法把那么大的一个巨人运走的呢?能够装下那么大的巨人的也只有集装箱了,但是卡车并不被允许进入这里。”

“大哥,你是这么迂腐的人吗,对手可是一群罪犯诶,他们会遵守交通规则吗?”明知道布鲁斯看不到,但是胡禄还是忍不住翻了个白眼,难不成蝙蝠侠最近业务太繁忙忙傻了?

“……”布鲁斯也知道自己一时间脑子没转过弯来,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两声,道,“我会去调查当时附近有什么大型车辆经过。”

“喂喂喂,这事还要你自己去啊,你一个人难不成比交通局还厉害!交给我吧!”胡禄阻止了布鲁斯浪费时间的行为,说道。

“你的意思是……”

“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说完,胡禄挂断了电话,随即又拨通了爱德华的电话,向他寻求帮助。

“这个简单,设计个软件就能从附近的监控录像中捕捉到当时经过过的大型车辆的影像。到时候再深入的去查证就行!”爱德华随意的说道。

果然,学霸的世界不是学渣能够理解的,胡禄还以为他会去交通局找人帮忙,没想到手指动几下就把问题解决了。

“……”太受打击了,胡禄觉得自己还是给帕米拉打个电话寻求一下安慰吧!

挂掉了电话,胡禄不在去想巨人的事情,对于他来说,过程什么的不重要,重要的只是结果,能够亲眼看看巨人长什么样就行,说不定能够给他带来些灵感。

找巨人这种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士去做吧,比如侦探技能已经满点的蝙蝠侠,自带主角光环,总是能够心想事成,胡禄觉得自己需要做的就是在收尾的时候露个脸就行了。

时间一晃而过,又过去了一个星期,在布鲁斯和爱德华的联手下,他们的确找到了疑似运送巨人的交通工具,但是奇怪的是,无论他们怎么寻找,都无法找到车辆的踪迹。线索到了这里又断掉了。

又是一个如往常一般的夜晚。

今晚的月色在重重乌云的遮掩下无处可寻,正应了那句老话,月黑风高夜,杀……咳咳……

像这样的日子,发生罪案的概率往往比平时要更高,劳动模范蝙蝠侠同志早早地就出发在街上去阻止罪恶的发生了。

就在蝙蝠侠行侠仗义的时候,一辆重型卡车缓缓的驶入了市区,车上装着一个硕大的集装箱,足足有五米多高,这是绝对不允许进入到市区的规格。

看车子行来的方向,正是哥谭最大的港口,那里无论什么时候总是停满了各种各样的船舶,岸上更是有着数不清的集装箱,白天人来人往,晚上寂静无声,绝对是隐藏踪迹的好地方。

当车子来到商业街附近后,便停在了一个隐蔽的巷子中。随后,他的顶棚以及周围的盖子缓缓的打开,里面的情形也暴露了出来,只见一个巨大的人形生物蜷缩着身躯蹲在里面。

似乎的感觉到周围的压迫感消失了,巨人伸展开身躯,从车上站了起来。巨人起身之后,一步就跨出了巷子。

走出巷子的巨人立刻就引起了周围的零散的行人的注意,距离上次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月,哥谭的人们都是健忘的,对于巨人的出现,并没有人惊慌失措,反而在那里津津有味的讨论了起来。

巨人也并没有为这些他眼中的蝼蚁停留,迅速的跨越了数百米的距离,如同上次一样,将这条街上的银行给砸了个稀巴烂,露出了里面的金库。

这次的银行虽然没有上次的那家大,但是非常巧,就在白天的时候运来了两车现金,使得这家银行的金钱储蓄不少于上次被劫的那家。

金库破碎之后,几辆小车飞快的驶来,停在了破碎的金库旁,巨人暴力的破坏早就将周围的人吓跑了,车子的到来并没有引起人的注意,一群从车上下来,跑进金库搬运起那些绿油油的金钱。

也许是搬运钞票太无聊了,这群黑衣人居然聊起天来。

“老大,为什么我们要自己动手?上次不是巨人一个就搞定了吗?”

“你瞎啊,没看见上次巨人拿回来的纸币全都揉的不成样子了吗?要不还有些黄金充数,上次简直血本无归!”

“老大,你也太抠了!完全没本钱的事也能说是血本无归!”

“要你管,赶紧滚去搬钱!漏了一张我就扒了你的皮!”

第九十三章 交锋

“老大你也太不厚道了!”

“滚滚滚!”

虽然嘴上一直在胡扯,但是这群人的动作一点也没有慢下来,金库里的钱很快就被搬空了。

车子迅速的撤离,巨人似乎也收到了命令,原本蹲在一旁的他站起身来,迈开步子准备离去。

然而,车子还没开多远,高速旋转的车轮突然间炸裂了开来,四辆车子瞬间打滑,相撞在一起,造成了一起连环追尾的事故。

索性车子才刚刚起步,车速并没有提升起来,因此车子虽然撞在一起,但是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车上的人一个个狼狈的从翻到的车上爬出来,聚集在一起,警惕的看着四周。

“老大,有人打爆了车轮,是个神枪手!”

三五个检查车子为什么翻车的黑衣人检查完后回来向一个应该是首领的黑衣人汇报道。

“告诉弟兄们注意警戒,寻找掩体,不要被神枪手狙击了!”

为首的黑衣人听到报告之后,迅速下达了命令。他的手下听见后,非常迅速的作出了反应。纷纷寻找好了掩体,小心的观察着四周。

就在黑衣人们警戒的同时,一道黑色的身影出现在了周围最高的建筑物上,黑色的盔甲在黑夜中黯淡无光,黑色披风虽然随风抖动,但是在夜色的笼罩下也没有引起人的注意。

能够如此完美地与黑夜结合,整个哥谭除了黑夜骑士蝙蝠侠外,别无他人。

早早的出来巡逻的蝙蝠侠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真的遇到了这个苦寻多时的神秘巨人,不仅如此,还有一些别的收获。

从巨人的行动看,巨人明显是受人控制的,而这群黑衣人,即便不是控制巨人的人,也一定和控制巨人的人有着莫大的关联。

看着下面如同惊弓之鸟的黑衣人,以及一脸懵逼的看着四周的巨人,蝙蝠侠蹲下了身子,一双锐利如鹰眼的眼睛在他们身上扫过,仔细的观察着他们。

黑衣人训练有素,一看就不算普通的黑帮分子能够训练出来的,神秘巨人则一副傻傻呆呆的样子,看来背后控制他的人并没有下达命令,所以他也不知道该做什么。

“老大,再拖下去警察就来了!”

过了许久,也不见对方有下一步的动作,黑衣人中有人开口说道。

黑衣人的首领沉默片刻,站出来冲着四周喊道:“什么人,有胆子就出来,别在那里偷偷摸摸地暗箭伤人。”

“砰!”“砰!”“砰!”……

黑衣人的喊话并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应,反倒是在短短的瞬间,他的手下一个接一个的失去了反抗能力倒了下去。

“该死的,一定是蝙蝠侠,只有那家伙才能在黑夜里行动自如,作出这样的事情。”看着手下一个个的倒下去,而自己则完全不知道敌人是谁,这种情况,在他的认知中也就只有最近这短时间常在哥谭出没的黑夜骑士能够办到了。

猜到了敌人是谁,黑衣人的首领顿时紧张了起来,他可不是傻子,能够在警方和黑道双重追捕下依然来去自如,他自问自己可这本事,当然也不会是蝙蝠侠的对手。

虽然自己这边人多,但是蝙蝠侠打十个二十个的事情也没少干,自己的手下什么货色他也一清二楚,小混混之间打架他们擅长,指望他们打赢蝙蝠侠简直是天方夜谭。

黑衣人思考的时间非常短暂,但是蝙蝠侠的动作更快,他还没有想出应对之策,二十来个手下已经倒下了大半。

“该死,撤,快撤,能跑几个是几个,别被蝙蝠侠一锅端了。通知首领,让他控制巨人掩护我们!”

看着手下一个接一个的被打倒,黑衣人头目连忙下令道。他身后的小弟也是十分机警,立刻拿出手机向首领汇报。

黑衣人们四散而逃,迎着巨人跑去,不多时,巨人似乎也接到了命令,巨大的身影直立而起,硕大的拳头带起嗖嗖的破空声锤向蝙蝠侠躲藏的阴影。

毫无道理可讲的拳头直接将建筑物打了个稀巴烂,也把阴影中的蝙蝠侠逼了出来,夜幕下的黑夜骑士给人带来了深入骨髓的寒意。

“嗷——”

黑衣人们对蝙蝠侠产生了发自内心的恐惧,巨人却没有任何的想法,他的大脑早就被药物破坏殆尽,没有了任何的思想,自然也不会对蝙蝠侠产生畏惧,发出一声吼声,又是一拳打向蝙蝠侠。

面对巨人的拳头,蝙蝠侠可不敢直缨其锋,那拳头比他整个人都大了好几圈,他不觉得自己能够凭借双手挡住它。一个突进,既闪避了拳头,也可以拉近他和巨人之间的距离。

多年的战斗经验告诉他,一寸长,一寸强,面对手长脚长的巨人,距离越远越危险,只有拉近距离,才能切入他无法攻击到的范围,然后再寻找破绽击败对手。

巨人的行动果然很缓慢,尤其是在近距离的腾转挪移上,当他反应过来没有打中的时候,蝙蝠侠已经迅速的靠近了他的身躯,展开了攻击。

面对比自己更加强壮的对手时,攻击眼耳口鼻以及关节部位,是最容易瓦解对手的战斗力的方式,蝙蝠侠自然知晓,是以他一近身,便直击巨人的膝盖关节处。

果然,就算巨人不惧枪支,那也只是皮糙肉厚的地方,但是关节处依然是脆弱的,毕竟再厉害的人,可以锻炼皮肉,却无法锻炼骨头。

蝙蝠侠的劲道透过外皮直接慎入到骨头上,一声细微的骨头裂开声传了出来,剧烈的疼痛让巨人无法再站直他的脚,他硕大的身体瞬间倾倒。

“呃——”看到巨人这么容易就被打到,蝙蝠侠心中也是有些惊讶,他还以为会很难对付,没想到三两下就解决了。

不过光是这样并不能阻止巨人继续行动,蝙蝠侠加大了手中的力道,多次连续攻击同一部位,先后打断了巨人的四肢,封锁了他的行动能力。

“搞定!”

蝙蝠侠心中暗自松了口气,再想去寻找剩余的黑衣人时,却发现他们已经失去踪影了,再回头一看,先前被他击倒的黑衣人也已经不见了。

唯有那四辆追尾了的车子还留在原地,有辆车的后备箱还被撞开了,露出了里面的钱袋子。

第九十四章 幕后黑手

“跑的还挺快,看来下次得下手更重些了!”

蝙蝠侠环顾了一下四周,确实没有了黑衣人的踪影,暗自吐槽一声,回头来看那个被他打倒在地的巨人。

巨人看起来很痛苦的样子,五官狰狞,但是他的四肢已经被打断,根本无法动弹,只能倒在那里发出痛苦的哀嚎。

距离巨人出现已经过去很久了,再拖延下去,警察就要来了,为了不与警察发生冲突,布鲁斯迅速的在巨人身上收集了一些样本,马上便撤离了现场。

又过了一会,闪着警灯的警车才姗姗来迟,匆匆赶到现场。

“ohmygod,这是什么鬼?”

虽然已经在监控里见过巨人,但是在视频里看到的景象跟在现实中看到后所受到的冲击肯定是无法相提并论的,那种诧异,就像是看3d电影和看2d电影的区别。

看着摔倒在地的巨人,前来收拾现场的警察对眼前的景象啧啧称奇,居然先在那里聊起天来。

直到领队的戈登局长,是的,又是他,整个哥谭警局也只有他才会在这个时间还兢兢业业的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了,作为今晚的领队的戈登出面指挥之后,在那里议论纷纷的诸多警察方才开始行动。

然而,就在他们开始行动的时候,方才发现,警局里根本容纳不下这个硕大的囚犯,事实上,连该如何将这个大块头带回警局都是个问题,就算是最大的警车也塞不进去。

“派人去联系吊车,卡车,直接运往黑门监狱,那里有足够的地方安置他!”最后还是戈登想到了办法,巨人抢劫银行已经是证据确凿的了,关进监狱是必然的事情,不如直接安置在黑门监狱中。

“另外,去找些医生护士来,让这家伙先安静下来,哦,对了,记得通知法医部明天去监狱进行活体取证。”事情吩咐完,戈登便进入被摧毁的金库中,亲自勘察现场。

随后,又在案发现场周围进行了搜查,直到吊车和卡车的到来,方才回到巨人身边,亲自坐镇指挥,将巨人缓缓的吊上了车,然后派遣了两辆警车一前一后,一同押送巨人前往黑门监狱。

……

哥谭警局的警察在处理着现场的事物,另一边,黑衣人们则通过各种方式跑回到了他们的聚集点。

“老大,弟兄们都回来,没有被抓的!”

“很好,看来我不需要往你们家里送安家费了,今天的事情,绝对不可以外传,大家都回去休息吧!”

侥幸掏出升天,不需要去黑门监狱捡肥皂,黑衣人们都送了一口气,听完领队的叮嘱后,十余个人纷纷散去,至于黑衣人的首领,则拿着手机开始向自己的上级汇报今天的工作。

“嗯,好,我知道了,这次你们干的不错,记住,这种情况下,能留下的,只能是尸体。”

“是,老板,我会吩咐下去的!”

一个黑暗的房间中,传出了交谈的声音。经过变声处理的声音在黑暗而又安静的房间里中清晰可闻。

房间里非常的黑暗,没有任何的光源,伸手不见五指,就算是面对面,也看不见和自己面对面的人长什么模样。

伴随着一声挂断电话的电子声,刚刚拨打电话的经过变声处理的声音a开口说道:“手底下的人遇上了蝙蝠侠,行动失败了!巨人被抓,不过好在我的手下并没有被抓,不需要担心会暴露。”

“看来并不算是一个坏消息!”另一个经过变声处理的声音b说道,听他说的话,似乎心情并不糟糕,还有心情开玩笑,不过紧接着,声音b又说道,“还是不要太乐观,蝙蝠侠是一个难缠的对手,警察方面的是不用担心,但是我怕蝙蝠侠会找上门来。”

“怎么可能,没有我们的操控,巨人就是一个傻子,怎么可能会被蝙蝠侠得到我们的情报,从而找上门来。”

声音a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似乎在他看来,傻子和不能开口的死人一样,能够保守秘密。

“不要小看了蝙蝠侠,他除了伸手敏捷之外,还有着极高的智商,我一点也不怀疑他能不能从巨人身上获得相应的情报!”声音b非常严肃的说道。

声音a询问道:“那我们该怎么办?”

“反正是个没啥用的残次品,让人去处理掉他,最好尸骨无存!”声音b冷酷的说道,没有半点怜悯。

“这个也太难办了,直接在警局里闹事,岂不是不给洛布的面子。”声音a有些为难的说道。

“你觉得警局有地方装得下这么一个大块头吗?”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这茬呢?雨果博士,你觉得巨人会被关到哪里去?”

“黑门监狱!”

“我这就让人去埋伏,保证连渣都不会剩下。”

“我就喜欢和你这样的聪明人合作。期待我们下一次的合作会面。”

“谢谢夸奖,下次在会!”

房间里的声音消失了,似乎里面没有人任何人进去过一样,寂静无人。

……

前面一辆警车,后面一辆警车,装载着巨人的卡车被保护在正中间,缓缓的驶入了兰德桥,这是进入黑门岛的必经之路。

车子的速度并不快,似乎是怕再次弄伤车上的巨人,毕竟这可是两次抢劫大案的最要罪犯,由不得司机不小心。

然而,当车子开到大桥的中间时,异变发生了。

原本战战兢兢地开着车的司机忽然脸色一变,变得极为的狰狞,猛地一打方向盘,然后踩死了油门。硕大的卡车忽然间就转变了方向。

“不!”跟车的警察发出了一声惨叫,想要去阻止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在司机如此这般地操作下,卡车猛地撞断了大桥的护栏,冲出了大桥,带着车上的巨人一头扎进了茫茫大海之中。

卡车迅速的沉入水底,连带着车上的司机和警察,还有那个神秘巨人也一通消失在了茫茫的海面上。只留下那两辆押送的警车的警笛声在大桥上回响。

第九十五章 帕米拉归来

“唉,好无聊啊!”

胡禄扔下手中的笔,往椅子的靠背上一靠,伸着懒腰说道。

巨人被蝙蝠侠收拾之后直接就被送到海里,这让胡禄原本想着靠爱德华的关系去窥视一下巨人的想法直接落空,让他去跟蝙蝠侠查案也没有什么兴趣,每天也就只能靠写写小说打发时间。

然而,写小说这事吧,对于一个懒癌晚期外加拖延症晚期的人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一开始还好,灵感充足,下笔如有神,恨不得一下子就全部写完。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脑子里的东西一点一点的被榨干之后,面对键盘就会有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那种痛苦,就像站在床边,看着床上穿的若隐若现的妹子却硬不起来一样。

虽然说胡禄是在借鉴,不存在灵感枯竭的问题,但是抄书也是很累的,更别说胡禄还是手写,别看他每天写小说那么勤快,其实大部分时间是在那里胡思乱想,真正写出来内容也就两三千个字,每天。

这不,巨人没看到不说,蝙蝠侠又忙着调查巨人背后的真相,没时间搭理他,另一个好朋友爱德华则忙着撩妹,还是俩,更没时间搭理他,再加上女朋友还没回来,胡禄简直快要无聊死了。

“要不,给布鲁斯打个电话,问问网站建设的怎么样了?”

无聊之下,胡禄想起了布鲁斯成立的网络科技公司,最近似乎是在忙着搭建购物,阅读之类的网站,也不知道弄的怎么样了。

不过想了想,胡禄又放下了手机,韦恩集团有一套完整的管理条理,布鲁斯基本上可以算是个甩手掌柜,他的心思估计全在神秘巨人身上,八成不知道公司怎么样了。

胡禄严重怀疑自己是不是穿了个假越,不然的话怎么跟没穿越之前没啥区别,看那些穿越者前辈每天有那么多的事情可以折腾,怎么到了他这里,想来想去也想不出可以干啥呢?

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胡禄看了看另一边的床,精神很好,不想睡觉;又看了看到手好多天但是一直扔在一边的掌机,游戏太古董,没有玩的欲望。

最后,他还是老老实实的在书桌前坐了下来,拿起笔一边发呆,一边写上几句,打发着无聊的时光。

就在胡禄发呆的时候,楼下的大门悄悄的打开,一个娇俏的身影偷偷的溜了进来,也许是走神太过严重,胡禄并没有觉察到楼下有人进来了,依旧看着眼前的稿纸发呆。

“猜猜我是谁?”

就在胡禄发呆的时候,一个身影蹑手蹑脚的走到胡禄身后,伸出一双玉手,蒙住胡禄的双眼,俏皮的声音在胡禄的身后的响起。

“帕米拉,你怎么回来了?”

蒙住胡禄双眼的自然不是别人,正是帕米拉,虽然一开始胡禄并没发觉,但是当她上楼的时候,胡禄就已经听出了她的脚步声了。

知道了是帕米拉,胡禄当然不会去驳她的兴致,任由她蒙住了自己的眼睛,俏皮的询问自己。

“讨厌,你怎么知道是我啊?”

被胡禄猜到了自己的身份,帕米拉嘟着小嘴从后面抱住胡禄说道。

“因为我的心里只有你啊!”胡禄转过头,看着她说道。

帕米拉俏脸微红,说道:“就你嘴甜,想我了吗?”

“不想,才怪!”胡禄大喘气的说道,引得帕米拉嫌弃的想要打他。

两人顿时嬉闹了起来。

玩闹了一阵,胡禄把帕米拉抱在怀中,询问道:“对了,你怎么今天回来了,不是说还有几天吗?难道,你因为太想我所以偷偷跑回来了?”

“哼,自作多情,才不是你想的那样!”帕米拉风情万种地白了胡禄一眼,继续说道,“伍德博士似乎有紧急的事情要处理,所以就提前带我们回来了。”

“实在是太棒了。”胡禄抱起帕米拉转了一圈,“你回来的真是时候,我都快无聊死了,今晚咱出去吃好吃的!”

“啊,不要了吧,太浪费了,你想吃什么,我做给你吃啊!”

帕米拉还是一如既往的贤惠,胡禄说要出去吃,她立刻出言拒绝,随后离开胡禄的怀抱站起来,便向楼下走去。

“老婆,你要干嘛去啊?”胡禄奇怪地问道。

“谁是你老婆啊,别乱叫,讨厌,我去煮饭!”帕米拉俏脸一红,转身就要跑下楼。

胡禄见状,连忙上前抓住帕米拉的手,道:“煮什么饭啊,我都说了,出去吃,你老公我有钱,走。”

说着,胡禄不待帕米拉继续反对,抱起她就往外走。

“啊,你快放下我,我同意你就是了。”帕米拉顿时吓了一跳,挣扎着想要下来。

可惜,她那点力气,和胡禄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不过胡禄故作要摔倒的样子,帕米拉见状,顿时安静了下来,她怕胡禄真的摔伤了。

胡禄抱着帕米拉走出家门,把她放在了摩托车后座上,然后给她带上安全帽,随后自己也跨上摩托车,带上安全帽之后发动了车子。

“哎呀,差点忘记了!”

“忘记什么啊?”

“找人买单啊!”

“???”

看着帕米拉一脸不解的样子,胡禄哈哈一笑,拿出手机打通了布鲁斯的电话。

“喂,哥们,帮我在宙斯大酒店定个位置,两个人,你知道的,旋转餐厅要求高,我认识的人里也只有你随时可以去不需要预约了!”

“……”布鲁斯一阵无语,敢情他只有在这种时候有用处,“我知道了,你去就是了,我会让人安排的。”

“谢了,哥们!”

胡禄到了声谢,再一次启动车子,扬长而去。

不多时,车子停在了宙斯大酒店前,说起来,胡禄还是第一次来这个哥谭享誉盛名的酒店,对于它,只是从爱德华的口中听过,似乎只要带着妹子来过这里,就没有推不倒的。

当然,这只是针对那些没有颜值的,以自己的颜值,胡禄不觉得自己有必要靠这个。今天来,纯粹是为了和帕米拉好好享受一番,毕竟这里可不只有美食。

第九十六章 宙斯大酒店一日游

“这是,宙斯大酒店,禄,难道你要带我到这里吃饭?”

看着眼前这个富丽堂皇的建筑,帕米拉惊讶地叫道。一直以来,她都过的非常节俭,宙斯大酒店这种削金窟,从来都只在听说中。

“当然啦,这个哥谭,除了这里还有什么地方配得上你呢!有这个荣幸请你光临一次这里吗,我的公主?”胡禄摘下头盔挂在车把上,对着帕米拉伸出了自己的手,微微弯腰笑道。

“怕什么,不就是吃顿饭嘛,大不了刷爆信用卡,实在不行就留下来洗盘子!”看着胡禄真心的笑容,帕米拉心中充满了幸福感。

随后,她抿了抿嘴唇,原本还有些担心的脸上瞬间展露出笑颜,把手搭在了胡禄的掌心中,道:“当然可以,我的王子。”

胡禄紧紧握住帕米拉的手,牵着她走向宙斯大酒店。

就在这时,一对似乎也是来这里消费的情侣路过胡禄和帕米拉的的身边,男的一副黑帮大佬的样子,脸上的一副黑色墨镜挡住了大半张脸。

女的是个时髦的金发女郎,身材窈窕,凹凸有致,不过胡禄眼尖的看出,她的头发是染得,胸是隆出来的,双眼皮是割的,鼻子下巴都动过刀……

再仔细一看,胡禄顿时吓了一跳,他还真没想到,在这个年代就已经有整容怪了,眼前的这个金发女郎从上到下,没有一个地方没动过手术的,可以说完全是一个人造美女。

整个人哆嗦了一下,胡禄连忙看看帕米拉洗洗眼,就在这时,只听那个整容怪说道:“真是一群土包子,宙斯大酒店不是哥谭最顶级的酒店吗,怎么什么人都接待!”

“……”

这该不会就是传说中的仗势欺人吧!穿越前胡禄天天出入酒吧等场所,想要见识见识这种事情,却从来没有遇到过,没想到穿越之后反而遇到了。

接下来该怎么办呢?是上去给他俩耳刮子,然后让人滚,还是让酒店的人出来撑腰,有布鲁斯的面子在,这事应该不难。胡禄眼珠子一转,开始思考装逼打脸的一百种方法了。

然而,不等他想好用什么方式打脸回去,那个看似黑帮大佬的男子就带着整容怪扬长而去,胡禄不禁一阵发愣。

这剧本不对啊,这种时候对方不是应该得寸进尺,小人得志,耀武扬威,狠狠的把自己按在地上摩擦吗?

胡禄看着渐渐走远的那对男女,不由得有些郁闷,他觉得自己一定是拿错剧本了,这种时候难道不算应该主角装逼吗,为毛他成了被装逼的那个。

“你怎么了?”帕米拉奇怪的看着发呆的胡禄,开口询问道。

听到帕米拉的话,胡禄顿时回过神来,暗道自己真是个笨蛋,居然纠结这种事情,对着帕米拉微微一笑道:“没事,我们进去吧!”

说着,胡禄牵着帕米拉走向宙斯大酒店的大门,报上自己的名号,果然,布鲁斯已经安排好了一切,并没有出现吃拿卡要的情况,他们就进入了酒店中。

“哇!真漂亮!”

酒店富丽堂皇,每一处都显得即为精美,帕米拉一进来,就被这里面精美的装饰给吸引住了,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一样惊奇的叫道。

“呃,好像还真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看着新奇的看着四周的帕米拉,胡禄眼中充满了宠溺。

帕米拉东看看,西瞧瞧,忽然间,她似乎看到了什么好东西,激动的跑过去惊叫道:“哇,这里居然有这种兰花,很少见,很名贵的!”

看着帕米拉开心的样子,胡禄也不着急,就让她看个开心,反正也没人敢来赶他们,要知道他们可是哥谭首富的贵客。

“贵客,请问你们需要什么呢?”这不,胡禄和帕米拉还在这里欣赏这的精美装饰,一个侍者微笑着上前来向他们询问道。

“别急,再等会!”胡禄看帕米拉还没有尽兴,当然不会去扫他的兴致,婉言谢绝了侍者的服务道。

“好的,贵客,有需要可以随时叫我们!”侍者微笑的微微鞠躬,退到了一旁静候。

看见这一幕,胡禄非常满意,心中暗自夸赞:“不愧是哥谭最好的酒店,这服务,还真是没话说,唉,又不能装逼打脸了,没有装逼打脸的小说是没有前途的,作者绝壁会被饿死。”

“禄,这里真的好漂亮啊,我们先去干嘛啊?”又过了一会,帕米拉似乎是看够这里的景致了,蹦蹦跳跳地过来抱着胡禄道。

胡禄皱着眉头想了想,严肃的说道:“我们还是叫个人来问问吧!”

“噗——”帕米拉闻言,不由得轻笑出声,“亏你装的这么像,原来你也不知道这里有什么服务啊!”

“没有遇上你之前,我一直是一个人,来这种地方干嘛,当然不知道这里有什么服务啦,这是很合理,也很合逻辑的!”胡禄忽然深情的看着帕米拉说道。

“哼,信你才怪!”帕米拉娇嗔道。

胡禄和帕米拉旁若无人的打情骂俏,把周围的人都看呆了,出入这里的可以说是哥谭最上层的人士了,对他们来说,维持表面的优雅是基本,来往的人中也都是同类人,哪曾见过这样的场面。

“兄台,佩服佩服!”

“老铁,溜溜溜!”

“足下高才,在下不如!”

虽然周围的人并没有表示出来,但是胡禄从他们“崇拜”的眼神中已经看穿了一切,无视了这些“崇拜”的眼神,胡禄揽着帕米拉的纤腰,在侍者的带领下走进酒店的深处。

“先生,我们酒店应有尽有,一应俱全,有天然的温泉spa,也有专业的按摩技师,用餐时间还有米其林三星认证的法国大厨特别制作的法国料理……”

一边走,侍者一边向胡禄和帕米拉介绍宙斯大酒店里的种种服务,说的是天花乱坠,听的两人是眼花缭乱,一时间还真不知道该去做些什么。

“听说这里的花园非常的精美,不如我们先去参观参观吧!”听了侍者的介绍,胡禄忽然灵机一动,想到帕米拉的爱好,对她提议道。

“好啊!”一说到植物,帕米拉顿时兴致盎然,欣然同意。

于是,在侍者的带领下,两人前往宙斯大酒店的后花园去观赏这里的特色植物。

第九十七章 宙斯大酒店一日游(续)

跟着侍者来到了宙斯大酒店的后花园,挥挥手让其退去,胡禄牵着帕米拉的小手,与她一同步入园中。

宙斯大酒店的花园非常的大,路边绿色的树丛有一人多高,被修剪的整整齐齐,看上去就像是一面面墙壁,将园中小径包围在其中。

道路四通八达,再加上高耸的树墙横看竖看都是一个模样,给人一种仿佛身处迷宫一般的感觉。这样的设计,颇具古希腊的风格,正切合了酒店主人马克西·宙斯对古希腊文化的疯狂迷恋的特点。

走在这有着浓郁古希腊风格的花园中,胡禄本以为帕米拉会很开心,但是偷偷看了她一眼后,却发现她一直皱着眉头,并没有胡禄想象中心情愉悦的样子。

“怎么了,帕米拉,你不喜欢这里吗?”胡禄奇怪的问道。

帕米拉勉强的挤出一点笑意,说道:“没有,我很喜欢。”

“……”看着帕米拉勉强的笑容,胡禄觉得自己除非是眼瞎才看不出她的心思,“要不是你脸上写着我不喜欢这几个字,我差点就相信了。”

“啊,有吗,你想多了!”帕米拉惊讶的捂住了自己的脸,还在那里狡辩道。

胡禄见状,轻轻的握住她的手,把它们从帕米拉的脸上拿下来,看着她的眼睛说道:“帕米拉,你不用这样的,我知道你是在顾及我的感受,但是也没必要勉强自己,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在我心里,你才是最重要的。”

“没有,我真的很喜欢,这里很漂亮,只是……”听到胡禄深情的告白,帕米拉脸上带上了丝丝红晕,连忙解释道。

“只是你觉得这里的植物修剪成这个样子是对它们的伤害,对吗?”胡禄接过帕米拉的话头说道,回想起平时帕米拉对家里的植物的爱护,不难猜到她的小心思。

“嗯……”帕米拉有些不好意思的承认道。

“帕米拉,我们换一个角度去看,这些植物如果是在别的地方,那八成就是无人问津,只能自生自灭,得不到良好的栽培,可能今天还生机勃勃,明天就因为意外而死亡。但是在这里,不但有人照护,还能得到最好的培养,经过修剪之后,还能够得到更多的人的关注,这不是很好吗,所以,你不用觉得它们是受到了伤害。”

胡禄觉得有必要开导开导帕米拉,她对植物都有点爱护过头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万一以后植物变得比自己还重要咋办,那岂不是没有家庭地位了。

“对了,我听说园子中间还有很多稀有植物,不如我们去看看吧!”虽然说胡禄对植物完全无爱,但是帕米拉喜欢,那么他也就会喜欢,牵着她的手,往园子中间走去。

园子虽然大,布置的也像迷宫一样,但是毕竟只是一个酒店花园,客人来这里是来放松的,不可能真的让他们困在里面出不来,所以,绕了十分钟后,两人便来到了花园的中心。

这里是一个巨大的广场。正中间有着一个巨大的花坛,栽种着各种各样的植物,这里的植物就没有经过修整,而是任其自由生长,看上去颇有一种置身荒野的感觉,生气勃勃。

帕米拉一来到这,就被花坛给吸引住了全部的目光,绕着花坛仔细的观看起了里面的各种植物,一边看,还一边拉着胡禄给他做介绍。

胡禄可是个连仙人球都能养死的家伙,对这些玩意其实没有任何兴趣,不过老司机表示,绝对不要在女人最有兴致的时候去打断她,除非你不想再上她的床。

所以胡禄表面上作出听的津津有味的样子,其实一直在看着帕米拉,或许这就是所谓的认真的男/女人最有味道吧,这个时候的帕米拉在他眼中显得格外的有魅力。

太阳渐渐的升上了正空,胡禄总算是把依依不舍的帕米拉带出了花园,先去酒店的餐厅随便吃了一点,其实胡禄并不想随便,奈何灯塔国的风俗就是中午随便解决,晚上才是大餐。

因此也只能入乡随俗,随便意思一下之后,看着天上有些火辣的太阳,虽然已经接近十月,但是天气还是有些闷热,于是两人去往酒店附属的水上乐园游玩。

说是水上乐园,其实更像海水浴场,玩乐的项目并不多,巨大的海滩上,大多数的都是一对对的情侣,带着墨镜,穿着泳衣,躺在沙滩椅下,在海风中享受着日光浴。

也有些在海中嬉闹的,距离海岸近的是在玩海水,距离海岸远的,也是在玩水,不过他们玩的就不是海水了,虽然两者都有个咸湿的共同点。

眼尖的胡禄看到了这一幕,心中不由的暗自赞叹,还是歪果仁会玩,完全不怕被浪卷走,真的是浪到飞起啊!

寻了个没什么人的地方,架起遮阳伞,放好沙滩椅,胡禄看着穿着非常保守的泳衣的帕米拉,贼兮兮的说道:“帕米拉,来,我帮你擦防晒霜!”

说着,他还从随身带来的包裹里拿出了一个小瓶子,并向帕米拉伸出了一直咸猪手。

“啪!”

帕米拉轻轻的拍掉他的手,嫌弃的说道:“才不要你擦呢,你个糟老头子坏滴很,再说了我也已经擦过了。”

“我是糟老头子,那你岂不是糟老婆子!”被拒绝胡禄一点也不意外,帕米拉的性格还是很保守的,怎么可能让他在大庭广众之下摸来摸去。

“呸,不理你了!”冲着胡禄翻了个白眼,帕米拉带上了墨镜,同时转过身子,背对着胡禄,假装睡觉。

胡禄叫了她几声,没有得到回应,二话不说,从背后抱住了她,两人挤在了一张沙滩椅上。

察觉到胡禄的动作,帕米拉俏脸一红,挣扎了几下,就不在有所动作,任由胡禄抱着,两人就这么静静的享受着这美好的下午。

“帕米拉,今天玩的开心吗?”

“嗯!”

“那还有一件更开心的事情,想不想知道?”

“什么事情啊?”

“生个宝宝来玩玩怎么样?”

“讨厌,才不要!”

“哈哈,反对无效!”

第九十八章 调查

和帕米拉在宙斯大酒店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第二天,胡禄是笑着醒过来的。

看着身边已经空了的位置,胡禄知道帕米拉已经去上班了,她就是这样一个热爱植物的小姑娘,除了陪在胡禄身边的时间外,其它时间她都恨不得待在研究所。

虽然早上没看到帕米拉有些空虚,不过想想晚上又能见到,胡禄也就不那么难受了,酒店的费用布鲁斯挂在了布鲁斯的账上,所以胡禄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回到了自己的小窝。

昨天出去浪了一天,胡禄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必须发愤图强,今天至少写出五千字的小说才行。打定主意,他坐在书桌前,拿着笔开始龙飞凤舞地写了起来。

这边胡禄在努力的完成自己的誓言,另一边,蝙蝠侠终于找到了神秘巨人的相关线索。通过对巨人血液样本的分析,巨人的身份顿时明了。

巨人在没有变成巨人之前,是一个囚犯,一个非常特别的囚犯,他的身份明了,瞬间就给布鲁斯指明了方向,顺着这个方向继续调查之后,布鲁斯获得了更多的线索。

当布鲁斯把收集回来的证据整合到一起的时候,所有的线索都明确的指向了一个地点——阿卡姆疯人院。

“怎么会是这里?”

布鲁斯有些不明白,阿卡姆疯人院名义上是一个精神病院,但是实际上里面的病人都是精神上有着巨大问题的罪犯,因为这些罪犯都是些精神病,和别的罪犯关押在一起,根本不知道他们会作出什么。

所以阿卡姆这个原本的精神病院也就改成了监狱,专门用来关押这些精神上有问题的罪犯。

这也正是布鲁斯不明白的地方,阿卡姆里面除了一群精神病犯人外,就只剩下院长夏普和看守的警员们,除此之外,别无他人。

据他所知,无论是院长夏普也好,还是看守的警员,都不是科研人员,别说用药物制造出巨人了,能不能分清楚青霉素和红霉素都是个问题。

但是所有的证据偏偏又指向了那里,这是最让布鲁斯迷惑的地方。

“难不成,还有什么我没有注意到的地方?”蝙蝠侠的身份太过敏感,所以一直以来布鲁斯都会把所有事情弄的一清二楚再行动,这次也不例外,没有确凿的证据,他是不会冒然行动的。

还有疑点,那就消除疑点,布鲁斯再次深入寻找确凿的证据。这件事情背后有着阿卡姆的影子,那一定与阿卡姆里的人有关,布鲁斯迅速登陆了电脑,入侵阿卡姆的网络,想要从中寻找线索。

布鲁斯的电脑技术非常不错,三两下就进入了阿卡姆的系统中,搜索了一番之后,布鲁斯调出了所有的阿卡姆在职人员的信息,通过网络查询他们的全部情报。

不多时,布鲁斯便锁定了目标,史蒂夫·约翰逊,一个非常普通的名字,这种名字在灯塔国就跟天朝的张伟一样,非常的普遍。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普通的看守人员,他的银行行帐户中却有着超过六位数的存款,而在他最近的行程中,各种高档的消费场所出入自如,名下还多了一个房产,有房有车还有妹子。

“这小日子,比我过的滋润多了!”看着从银行等地方查到流水账目,布鲁斯不由得啧啧称奇。

“呃,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一定是被胡那家伙带坏了!”顺势把锅甩给了胡禄,布鲁斯继续查看起那些资料。

一个普通的警员,能够有这么多的存款,还有房产新车,有点脑子的都能看出他有问题,八成是和巨人事件的幕后黑手达成了py交易。

巨人原本是阿卡姆的囚犯,正好就是这个史蒂夫·约翰逊看守的,不过在这个史蒂夫最近的记录中,变成巨人的这个囚犯前段时间因病去世了,所以会被送去火化安葬。

而送他去火化的,正是这个史蒂夫,很显然,这个史蒂夫并没有将变成巨人的这个囚犯送去火化,而且,这个囚犯也并没有病死,这些都只是史蒂夫把他弄出阿卡姆的借口。

至于这个囚犯最终去了哪里,又为什么会变成巨人出来祸害哥谭,这个小警员绝对是知情人之一。

“看来,要好好查一查这家伙最近都跟谁接触了!”

看了看时间,已经是晚上了,布鲁斯迅速的变装成蝙蝠侠,他要亲自出动去调查这个史蒂夫,顺藤摸瓜找出幕后之人。

接下来的几天,白天,以布鲁斯的身份从各种渠道获得与这个史蒂夫相关的资料,晚上,则以蝙蝠侠的身份跟踪史蒂夫,从而获取与之相关的情报。

从所查到的资料上看,这个史蒂夫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了,这巨人之前,还有好几个也被他以这样的方式送出了阿卡姆,最终去向不明。

再加上史蒂夫最近花钱越来越快,银行里的存款已经快要见底了,蝙蝠侠以此推测,他最近一定又会有所行动,再次从阿卡姆送出一个囚犯,来获取来路不明的金钱。

果不其然,在跟踪了史蒂夫一个星期之后,蝙蝠侠终于有了收获。这晚,史蒂夫并没有按时的下班离去,而是帮人代班,以这些天对他的了解,他可不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突然这么热心要帮人代班,绝对有问题。

果然,在凌晨时分,阿卡姆的大门悄悄的打开,史蒂夫开着车子离开了阿卡姆,这立刻引起了在一旁监视的蝙蝠侠的注意,因为史蒂夫开的并不是他平时开的雪佛兰,而是阿卡姆专门用来运送囚犯的车子。

透过头盔上附带的热成像装置,蝙蝠侠发现车上并不止一个人,除了驾驶车子的史蒂夫外,后面还躺着一个黑人男子,看上去似乎没有了生命迹象,在蝙蝠侠的眼中只是勉强成型。

“有问题!”蝙蝠侠迅速的将一枚追踪器发射到车子上,随后打开定位,确认车子的前进路线,悄悄的驾驶着自己的车子跟了上去。

第九十九章 实验室

车子七弯八拐,饶了不少的圈子,看得出史蒂夫非常的谨慎,不然也不会做了这么多次这事没有漏出一点马脚。

整整饶了大半个哥谭后,车子最终开往哥谭码头。在堆满集装箱的码头上钻来钻去,不多时,就消失在诸多的集装箱中。

若是光凭眼睛的话,或许早就被绕花眼了,好在蝙蝠侠用的是高科技,有钱就是能为所欲为,没多久,他就找到了消失的车子。

此时,距离车子失去踪迹才刚刚过去不到两分钟。

远远的监视着车子,史蒂夫还在车上,没有任何的动静。大约过了五分钟,史蒂夫打开了车门,下了车,本以为他会有什么动作,没想到他只是点了根烟,慢慢的抽着。

作为一个合格的猎人,蝙蝠侠并没有轻举妄动,他有着足够的耐心将猎物收入囊中。既然史蒂夫来到了这里,一定会有新的动作,并不需要急在一时。

果然,又过了十分钟后,一个集装箱的侧面居然缓缓的打开了,露出了一个黑洞洞的洞口,紧接着,两个一身白大褂打扮的人从里面钻了出来。看样子似乎是什么研究人员。

看到在一旁抽烟的史蒂夫,其中一个上前交谈了一番后,史蒂夫打开了他开过来的车子的后盖,两个人拿着一个担架上了车,把车子里的囚犯抬上了担架。

看到来接头的人的打扮,蝙蝠侠心中一喜,这两个科研人员证实了他的猜测,巨人的确是某个实验室进行药物实验的产物。同时也证明了他调查的方向并没有错。

这样看来,集装箱也许只是一个中转站,毕竟码头这里人来车往的,并不是一个建立实验室的好地方。不过倒是一个巨人出入的好地方,巨大的集装箱正好可以隐藏巨人的行踪。

想到这个,蝙蝠侠便不打算跟着两人进入集装箱了,偷偷的发射了一个追踪器在两个科研人员身上后,他边静静的等待着他们离去。

当车上的囚犯被抬下车之后,史蒂夫也完成了他的使命,拿上科研人员给他的一份文件后,便上车返回阿卡姆。对于蝙蝠侠来说,他已经完成了带路党的使命,也就没有再去管他。

两个科研人员抬着担架进入了集装箱后,蝙蝠侠开始追踪他们的位置。果然,在智能电脑上显示他们位置的红点并未呆在原地,而是在不断的移动。

集装箱虽然大,但是红点移动的范围早就超过了集装箱的大小,看样子集装箱真的只是一个掩人耳目的东西,它的下面八成有个密道。

不一会,红点移动的速度越来越快,两个人还抬着个担架,光靠走的肯定不可能有这样的速度,八成是借助了交通工具,蝙蝠侠确认了他们前进的方向,驾驶着蝙蝠车从地面追了上去。

当红点停下的时候,蝙蝠侠的蝙蝠车也在红点的不远处停了下来,下了车,借助勾爪飞上附近的一座大楼楼顶,远远的观察着红点所在位置的情况。

“是在那里面吗?”

蝙蝠侠再一次确认了一下红点的位置,那是一座看上去非常不起眼的小楼,平平无奇,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此时的小楼里没有任何的亮光,看上去并不像有人的样子。

但是红点偏偏就位于这个位置,以蝙蝠侠的经验来看,里面一定别有洞天。小楼面积不大,不像是能够容钠那么大的巨人的样子,真正的实验地点,应该在地下。

悄悄的靠近小楼,没有发现有人活动的痕迹,栅栏围住的小花园里都是杂草,看样子应该是有一段时间没人住了,真亏这些能在哥谭找到这样的一个地方。

再一次的确认了小楼中没有人活动的迹象后,蝙蝠侠悄悄的潜入了进去,仔细搜索一番后,找到了地下密室的入口。入口没有监控,没有陷阱,只不过稍微掩饰了一番,由此判断,对方绝对是群穷鬼,不然也不会作出抢银行的事情了。

找到了密室的入口,蝙蝠侠没有犹豫,凭借着高超的潜入技巧,再一次的潜伏了进去。与地面上不同,地下的密室灯火通明,说是密室,准确的说应该是一个实验室。

这个地下实验室并不是很大,也就三五个房间,面积不到两百平米。蝙蝠侠迅速的摸索了一遍这个实验室,一共有四个房间,三个是实验室,一个是休息室。三个实验室中,一个存放着各种标本,一个存放着实验器材和药物。

存放标本的房间里有着大量的玻璃罐,里面浸泡着各种标本,大多的各种动物,当然,也有人类,而且并不只一个,长得奇形怪状,其中有一个体形虽然不及当初见到的巨人,但是也比普通人大了不少。

剩下的一个是实验室,比另外几个房间要大很多,房间的高度也要高很多,推门进去就是一个楼梯,里面有着大量的实验器材,刚刚看到的两个穿着白大褂的科研人员正背对着门口,围着那个被他们抬进来的囚犯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没想到教授这么快又找到新的实验体了!我还以为要暂时停止避一避风头呢!”

“就是说啊!上次的事情闹得那么大,博士都好久没过来了!今天打电话让我们去收实验体,我还以为是在开玩笑呢!”

“还是博士有胆色啊!难怪能够研制出那么神奇的药物,可惜副作用太大,希望咱这次能够去除副作用,研制成功。杰克,把那个药剂给他注射进去。”

不得不说,这两个科研人员心真够大的,蝙蝠侠潜进来到现在都没有被发现,反而从他们的对话中知道了不少信息,比如他们并不是这个实验室的真正主人,他们的背后,还有一个更加专业的博士。

知晓了这些,蝙蝠侠原本打算动手将两人拿下的想法暂时打消了,那个博士并没有出现在这里,如果现在动手只会打草惊蛇,所以,他决定先暂时撤离,等这两人口中的博士来了之后,再一网打尽。

不过,那个博士什么时候才会来呢?蝙蝠侠心中暗自揣测道。

“喂,是博士啊,是的,实验体已经拿回来了,正在进行初步的检验,等各项数据都收集完毕就能开始实验了。”

“嗯嗯,好的,好的,我知道了,雨果博士,我会按照你说的去做的,一个星期是吧,好的,我会在这段时间里准备完毕的,到时候您一过来就能正式开始!”

蝙蝠侠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真是瞌睡送枕头,来的正是时候,一个星期是吧,那就让你们在蹦跶一个星期吧!

上架感言

本书上传至今,已经过去四十九天了。

这些天来,非常感谢各位读者的支持,对于我这样的一个萌新来说没有恶言相向,而是耐心的为我指出了我的不足。

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应该写些什么,除了感谢一下读者大大外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另外,明天,也就是本书上传五十天的时候,就要上架了,这是我的第一本书,不管成绩如何,我都会坚持下去,直到完本。

第一百章 雨果·斯特兰奇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蝙蝠侠便决定离去,不过离去之前,还需要给这些家伙留些礼物,比如窃听器。

偷偷检查过这里并没有反窃听的装置后,蝙蝠侠在几个隐秘的地方装好了自己独家改良后的窃听器,和针孔摄像头,确保这些玩意不会被发现后,他便撤离了这里。

准备工作已经做好,就等到时候过来收菜了。

等到他走出这座小楼,此时的天已经快要亮了,迅速找到隐藏起来的蝙蝠车,启动车子便扬长而去。通过秘密通道回到蝙蝠洞,换掉了一身蝙蝠盔甲,黑夜骑士又变回了哥谭的翩翩佳公子。

匆匆来到餐厅,布鲁斯有些惊讶,今天居然见到了许久未见的铜虎,和初见他的时候相比,此刻的他精神似乎好了很多,一身强健的肌肉让人毫不怀疑他的爆发力。

“年轻人,要注意身体啊,最近你的身体素质下滑了!”

刚刚脱离蝙蝠侠状态的布鲁斯还没调整过来,习惯性的放轻自己的脚步,但是铜虎还是立刻就发现了布鲁斯的到来,可见他的实力恢复了不少,似乎还有所提升。

“好久不见了,泰格先生。”布鲁斯平静地向铜虎打招呼道。但是他的内心并不如表面上那么的平静,眼前的这个肌肉壮汉,似乎知道了什么。

“放心,我不会说出去,也没有人能够逼我说出去,所以,你很安全。”

铜虎作为享誉世界的武学大师,肯定不会是傻子,他的天赋虽然不如布鲁斯,但是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比拟的,甚至要超过了绝大多数的人,毕竟他成为武学大师的时候也不过是而立之年。

能够在这一方面超越他的,也只有开挂了的布鲁斯和那个脑子瓦特了的西瓦女士等少数人了,所以在这里待了这么久,或多或少也猜到了布鲁斯的一些秘密。

“谢谢!”布鲁斯沉默了片刻,向铜虎道谢道。

“别这么客气,说起来,有需要帮忙的话,随时可以告诉我,怎么说我也曾是以行侠仗义著称的龙虎双雄之一啊!”铜虎万年不变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善意的微笑,如果胡禄在这里的话,一定会大叫“好丑”!

“前辈,你……”布鲁斯明白了铜虎的意思,他这是要帮助自己,一时间,他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看着铜虎虽然不怎么好看,但是充满真诚的微笑,有些想法在布鲁斯的心中开花。

“别误会啊,我只是不想在你这里白吃白喝而已!”铜虎顿了顿,继续道,“你和胡都是好人,有事就到瀑布那找我吧!我会尽力帮你们的!”

铜虎说着,把最后一块肉塞进嘴里,然后擦了擦手,走出了餐厅,想来又是回到瀑布那里去修行了。布鲁斯见状,心中忽然更加底气十足。

莫非这就是有同伴的感觉?或许胡禄说的是对的,我真的应该找些帮手,不应该一个人逞强。他心中暗道。

……

时间一晃,距离蝙蝠侠发现巨人的秘密又过去了三天,这三天里,布鲁斯在闲暇之余,也偷偷调查了一番从那两个科研人员口中听到的雨果博士。

不过,光凭这么一个名字,还是很难有所收获的,要知道,歪果仁重名的概率比华人高了去了,而且雨果有可能是名字,也有可能是姓氏,不想华夏,名和姓能够轻易的区分。

是以,在这段时间里,光是名叫雨果的人,布鲁斯就找到了好几千个,这还只是哥谭,扩大到灯塔国更是多不胜数,就算有着博士这样条件,也还有好几个百个人。

只能通过一个个的分析进行筛选。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总算让他有了发现。

雨果博士,全名雨果·斯特兰奇,孤儿院(不是起点)出身,成年后曾经在哥谭州立大学,也就是胡禄的小女友帕米拉目前就读研究生的学校担任精神系的教授。

不过在差不多半年前,他因为私自在学校进行非常不人道,而且非法的人体基因实验而被学校开除,之后就一直销声匿迹,再没有他的任何消息。

不过,从现在看,很明显他离开哥谭大学后,依旧在继续自己的实验,结果造就了抢劫银行的神秘巨人。而从抢劫银行的巨人身上没有看到任何自主能力,应该是被洗脑了,这种事情,雨果·斯特兰奇作为精神学教授是再擅长不过了。

第二次银行劫案的时候,出现一群黑衣人,很明显他应该是和某些人勾结在了一起,也就是这群人背后支持他的实验。不然他一个穷孤儿出身的科学家,哪来的资金进行基因实验。

看样子他最近应该是非常缺钱,不然的话,不会让巨人出来抢银行,这么一来,整件事情就合理了。

事情应该是这样的:雨果被开除后,依然想要继续实验,但是没有资金,于是找到了黑衣人背后的首领借钱。钱到手后就组建了自己找到的实验室,但是实验显然并不成功,并没有达到雨果的预期。

而随着实验的进行,借来的钱已经用完了,所以他只能铤而走险,派出巨人制造了第一次劫案。但是显然,第一次劫案得到的金钱并不足以让他的实验坚持下去。

并且,他很可能被催债了,为了还钱,所以才有了第二次的劫案,并且为了获得更多的金钱,他应该和黑衣人背后的人进行了合作,因此第二次劫案有黑衣人出现专门运送钱财。

计划很周详,如果不是遇上自己,他们或许可以抢到比第一次更多的金钱,只不过自己的出现让他们功亏一篑,并且巨人也被抓捕,为了不暴露,只能毁尸灭迹。

整合了所有的信息,布鲁斯总算是把整件事情串联在了一起,最终得出了这个结论。

事情搞清楚了,那么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把罪犯抓捕归案了,除了雨果·斯特兰奇之外,还有那些个黑衣人背后的幕后黑手,正是他在背后的支持,才让雨果制造出巨人,这简直就是反人类的行为。

雨果出现的日子还有几天,布鲁斯觉得自己应该抓紧时间,找到这个幕后黑手,将他送进监狱,哦不,这样反人类的人应该送进阿卡姆疯人院才对。

他们背后害死了那么多阿卡姆疯人院的囚犯,正好让他们自己进去赎罪。

打定了注意,布鲁斯又开始寻找新的线索,期望能够找出这个提供资金的幕后黑手。

……

而就在布鲁斯寻找真正的罪犯的时候,他上次光顾过的实验室迎来的新的客人。

风衣,墨镜,雪茄,大背头,是小马哥,咳咳,应该是萨尔·马洛尼带着一帮小弟涌进了这座空无一人的小楼中,在手下人打开密室后,他便带头走了进去。

来到地下实验室,给了小弟一个眼神(别问我带着墨镜怎么看到眼神的,二次元就是这么不科学),几个五大三粗的大汉便冲进实验室,把正在做实验准备的两个研究员给抓了出来。

两个一心扑在实验研究上的科研宅男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刚被拎到萨尔·马洛尼面前,就差点吓尿了,跪地求饶道:“求求你,放过我们,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作为哥谭老牌黑帮大佬,萨尔·马洛尼在哥谭绝对是响当当的人物,是哥谭黑道教父罗马人的死对头,能够跟哥谭黑手党做对还混的风声水起,萨尔·马洛尼靠的就是够狠。

所以,面对这两个科研人员的求饶,他没有任何的同情,不过现在还用得着他们,所以,他并没有让手下伤害他们。

“雨果·斯特兰奇在哪里?”萨尔·马洛尼叼着雪茄的嘴里发出了沙哑的声音,冷冷的询问道。

“我们,我们不知道啊,我们只是给他打下手而已。不过,他六天前说一个星期后会过来,应该明天就来了。”没有严刑逼供,也没有威逼利诱,两个研究员直接倒豆子般把所有事情都说了出来。

萨尔·马洛尼眉头一皱,隐藏在墨镜后的脸上没有别的表情,让人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听他开口道:“打电话,不管你们用什么方法,让他现在就给老子滚过来。他不来,你们就准备喂鲨鱼吧!”

“……”

没有多余的话,一股骚臭味弥漫开来,非常清晰地展现出了这两个研究员的内心写照。

不过他们还是很快冷静了下来,他们不想死,那就只能让别人死,这个别人,自然就是雨果·斯特兰奇。能够从一个孤儿走到今天,雨果绝对不是泛泛之辈,和他相处的日子也不算短了,研究员知道轻易是骗不了他的,所以他们必须冷静下来。

过了一会,他们中的一个人拨通了雨果的电话,接通后,他只说了一句话:“博士,有意外发现!”

然后,便听到电话中传出雨果的声音:“意外发现,等等,我马上过来!”

说完,他便挂断了电话。

第一百零一章 内讧

“小伙子,你很有前途嘛,以后不要再搞什么科研了,来跟着我就好了,跟我混,荣华富贵,应有尽有!”

萨尔·马洛尼看着打完电话的杰克,眼中露出意思欣赏的意思。

他还真没想到,在这短短的时间里,面对生命的威胁下,这个名叫杰克的研究员居然能够做到这样的程度,这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做到的。

脸不够厚,心不够黑,怎么可能如此镇定的睁眼说瞎话。而且,能够如此快速的作出反应,抓住一个人的弱点,将他骗来,心智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比拟的。

真不愧是民风淳朴的哥谭市,也只有这样的风水宝地才能孕育出这样的人才啊!

像这样的人,用起来再顺手不过了。萨尔·马洛尼吐出一口烟雾,心中已经开始思考将这两人收于麾下之后应该让他们去做什么了。

挥了挥手,先让手下将这两人带到一边,萨尔·马洛尼大马金刀的坐在实验室中,等待着雨果·斯特兰奇的到来。

等了一会,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对手下人说道:“好好搜搜这个地方,有什么发现立刻来告诉我,尤其是钱!”

“是,老大!”

他的一群手下恭敬的回应了一声之后,二十来个人留下了七八个搜寻这间最大的实验室,其它的则分散到了剩下的三个房间中,翻箱倒柜的寻找了起来。

马仔们推开了存放标本的实验室的门,一走进去,看到的就是各种各样的瓶瓶罐罐,里面浸泡着各种各样的尸体。这玩意,不是专业人士,一般人还真受不了。

“哇,这种地方有什么好找的,不是尸体就是尸体,偶买噶,实在是太恶心了!”

“你傻啊,就是看着恶心,才不会有人来找,正好拿来藏钱啊!赶紧找,找到了说不定老大一时高兴就赏给我们了。”

“说的也是!赶紧找吧!”

三五个马仔走进了实验室,强忍着恶心,四处搜寻了起来。

“黑漆麻乌的,什么也看不见,那个谁,灯在哪里啊?”

“墙上摸摸看咯,这种事还要问,你傻啊!”

“靠,要是摸到了还问你啊!”

“那里有个闪啊闪的,是不是那玩意啊?”

“按一按试试咯!”

马仔中的一个啪的按下了实验室中一个闪着亮光的按钮,原本昏暗的实验室顿时亮堂了起来。

“看来是开关没错了。”

“那就继续找吧!”

实验室变得亮堂,马仔们更加仔细的寻找了起来。但是,他们没有注意到,当实验室的灯光亮起的时候,一些仪器也开始运转了起来。

最大的实验室中,萨尔·马洛尼的这些马仔也在翻箱倒柜,一群马仔能够有多细心,乒乒乓乓的打碎了不少东西,也按到了很多仪器的按钮,所幸大多并没有开启,不然的话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

这边,萨尔·马洛尼一伙人正在虎视眈眈的等待着雨果博士的到来,另一边,雨果·斯特兰奇也是心急如焚。

作为一个孤儿院走出来的博士,雨果可以说是功成名就也不为过,但是,能够做到这一步,雨果岂是如此轻易就能够满足的。

他不甘心就这么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大学教授,论本事,他不缺,但是论资历,比他高的多了去了。想要在哥谭大学出头,以现在的他来说,十年之内没有任何的希望。

不能够在学校里崭露头角,他就不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没有足够的资源,就更加不能够扬名立万。这也是他为什么要冒着大不为在学校进行实验的原因。

这已经成为了他的一个心病,以至于就算离开了学校,也要继续进行实验,他要凭借这个研究翻身。

只要研究成功,他就凭借这个研究彻底翻身,到时候欠下的钱也好,背负的骂名也好,都能够一笔勾销,到时候反而会因为这个,成为哥谭,乃至整个灯塔国都享誉盛名的专家。

哪知道,研究来研究去,想要的结果没有得到,反而折腾出了一个五十英尺高的巨人,这让他对自己的研究越来越没有信心了,但是到了这个地步,他已经没有办法回头了。

借来的高利贷已经用的一干二净,研究必须要继续下去,高利贷也必须要换上,不然的话,别说功成名就了,不被扔到海里喂鲨鱼已经是(尬得)保佑了。

正是因为到了这样山穷水尽的地步,他才不得已让巨人出去抢劫银行,虽然第一次成功了,但是,巨人神志不清,根本没有抢到多少金钱,拿了一部分去还利息之后,剩下的没有支撑多久又见底了。

这已经是他最后的一次赌博了,绝对不容许出现意外,是以当接到杰克的电话后,他就急急忙忙的赶往秘密实验室,这是他最后的希望了。

大约半个小时后,雨果的车子停在了小楼前。

雨果匆匆忙忙的下了车,拔腿就跑向小楼。推门而入后,就直奔密道。

然而,雨果不愧是哥谭里著名的反派,他的智慧不是一般人能够企及的,就算是这样关心则乱的情况下,他依然注意到了,房子里的变化。

长久空置的房子里会积攒不少的灰尘,但是这些灰尘现在却显得非常的凌乱,地上有着不少的脚印,并且一直延伸到密道入口。

“糟糕,有诈!”

看到这一幕,雨果顿时明白自己被骗了,转身就要逃离,然而,这个时候已经晚了,都知道雨果是个聪明人,萨尔·马洛尼又怎么不会做些准备呢!

“雨果博士,想要去哪里啊?我们老大等你很久了!”

早就被萨尔·马洛尼埋伏在四周的马仔们,看见雨果跑进小楼之后就立马围拢了过来,正好把想要逃走的雨果给堵了个正着。

作为一个专家教授,雨果的智商确实非常人能够比拟,但是,他的拳头还真没有他的学识大,面对这些围拢过来的人,他有什么能力反抗呢,只能是束手就擒了。

反绑了双手,雨果被两人押送着,走进了密道,来到了萨尔·马洛尼的面前。说起来,这还是雨果和萨尔的第一次见面。说起来,两人现在是债主和欠债人的关系,但事实上,真正借钱给雨果的,只是萨尔的手下而已。

“你们是谁?为什么会知道这里?”看着眼前这个墨镜,雪茄,风衣黑帮大佬三件套标配的哥谭大佬,雨果心中虽然有了猜测,但还是想要确定一下。

没有看到想象中痛哭流涕的样子,萨尔并没有觉得有些不爽,身份地位到了他这种高度,是不会为了这些小事而轻易动怒的,能够在他面前还能镇定自若,光是这份胆识就很不凡。

“雨果博士是吧!”萨尔吐了口烟出来,淡淡的说道,“我想以你的智慧,应该知道我是谁了。”

“如果我猜的没错,你应该是萨尔·马洛尼先生了。”对方这么说了,雨果也不会装糊涂,既然没有直接套麻袋,那也就是还有的谈,他也就暂时放下心来。

对于雨果能够猜到他是谁,萨尔并不意外,继续问道:“知道我是谁,那你也应该知道,我为什么会来找你了?”

“是为了那笔钱吧!”雨果说道。

“聪明!不过这只是其一。”

“其一?”

“呵呵,没想到啊,你还挺能忽悠的,居然能让我的手下和你同流合污,还差点就让你们成功了,不过可惜啊!人算不如天算,功亏一篑!”

萨尔并没有那个什么歌手,叫洪什么的总导演的破毛病,说话喜欢大喘气,大大方方地说道。

“只是合作而已!”雨果说道。

听到雨果的狡辩,萨尔不屑的说道:“合作的目的是为了双赢,他和你合作得到什么好处了吗?亏空了老子一千万,你当这是厕纸吗?”

不等雨果反驳,萨尔又说道:“别跟我说什么科学项目,这种十年,二十年也不会有任何收获的玩意不是你这种人可以玩的,更不会出现在我的规划中。所以,你不用和我说那些你忽悠我那个傻子手下的话,我的目的,就是拿回钱。”

“呵呵,不愧是罗马人的宿敌,眼光就是不一般,我早该看清楚,这条路就是一条死路,没有任何的前途,可是我就是不想放弃!”

雨果的语气中充满了懊悔,不过这种神情只是一闪而逝,又继续说道:“不过有一点我很奇怪,只不过是区区一千万,怎么会让身为哥谭大佬的你亲自来抓我?”

“一千万当然不值得我亲自出马,但是,我对你这个人很感兴趣。我就是想看看到底是谁,能够忽悠住我手下的头马!说起来还真有的可惜,那小子能力还算不错,应该留他一条小命的。”

萨尔终于摘下了架在鼻梁上的眼镜,一双深邃的眼镜看着雨果淡淡地说道。

“我?”雨果有些不明白,他不觉得自己还有什么价值。

“说吧,你打算怎么还我那一千万?”萨尔喝了一口手下刚端过来的咖啡后说道。

第一百零二章 暴动

“还能怎么还,我现在只有烂命一条,马洛尼先生想要,就拿去好了。”雨果破罐子破摔地说道。

萨尔冷哼一声,道:“呵呵,你觉得你的命值一千万吗?”

“那马洛尼先生您到底想要什么呢?”雨果说道。

萨尔看了雨果一眼后说道:“我要你研制出来的那种能让人变成巨人的药剂!这是你唯一能够起到作用的地方了!”

“药剂,只不过是区区一个药剂,马洛尼先生也太兴师动众了,这药剂并不是我想要的产物,即便给你也无妨!”雨果并不相信萨尔真的只是为了那药剂而来,他一定还有别目的。

“聪明,药剂只不过是次要的,我真正需要的,是一支巨人军团,一支能够如臂指使的巨人军团。”萨尔毫不掩饰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似乎并不在乎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

“你想要和罗马人开战?”面对萨尔毫不掩饰的想法,雨果自然也猜到了他的真正目的。

他制造出来的巨人虽然反应比较迟钝,但是破坏力还是非常惊人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并不畏惧枪械,在双方交战的时候突然用处,这绝对是很好的撒手锏。

“哥谭除了他之外还有人值得我费尽心思去对付吗?”萨尔的语气很平淡,但是任谁都听得出他言语中的骄傲。

雨果沉默了片刻,继续道:“可以,我可以帮你制造这样的一支兵团,但是,我有两个条件。”

“你没有资格跟我谈条件。”

“如果我可以让巨人变得更加强大呢?”

面对萨尔的驳斥,雨果没有退让,因为他知道,一旦他退让了,那么他将永无翻身之日。

萨尔冷冷地看着雨果,雨果也毫不示弱的与其对视,片刻后,萨尔收回了充满杀气的目光,说道:“有点意思,说说看吧!”

“第一,我希望你能继续支持我的实验,我已经有了头绪,相信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取得重大的突破,到时候,你获得的将是你的投资的无数倍。”

“空口白牙地,我凭什么相信你?”

“就凭我是雨果·斯特兰奇,我将会成为二十一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

“够自信,有野心,我同意了!第二个条件呢?”

“我需要蝙蝠侠!帮我抓住他,有他作为实验的样本,绝对能够作出世界上最完美的基因药剂。到时候,你拥有的就不是巨人军团,而是蝙蝠侠军团。”

“哈哈哈哈,好,好,我承认,你的想法打动我了,那个小虫子确实有着不错的能力,如果能够有足够数量的蝙蝠侠,哥谭,不,整个灯塔都将被我掌控。我会帮你抓住他!”

蝙蝠侠出现在哥谭才不足一年,虽然在这段时间里他收拾了不少的罪犯,但是在真正的哥谭大佬眼中,他还只是一个跳梁小丑,并不被放在眼里。

所以,雨果的提议并没有让萨尔犹豫,反而更激发了他的欲望,他渴望成为哥谭的掌控者,将老对手罗马人踩在脚下,而这次,是他一个不可多得的机会。

谁让他是这个名叫雨果家伙的债主呢!

就在两人达成协议的时候,这时,一个小弟匆匆的跑过来,惊奇地喊道:“boss,不好了,这里被人窃听了!”说着,他还拿出了几个窃听器,正是蝙蝠侠偷偷安装的那些。

“该死的,莫非是罗马人?”萨尔并没有去怀疑雨果,如果是他装的窃听器,他就不会乖乖的过来送死了,第一时间,他就想到了自己的老对手——罗马人,卡迈恩·法尔科内。

“不,boss,看着窃听器的形状,或许是蝙蝠侠。”不知道蝙蝠侠是不是有什么恶趣味,就连一个窃听器都做成了蝙蝠的样子,直接暴露了他的身份。

听到手下的汇报,萨尔反而不担心了,一个身手不错的独行侠而已,并不被他在他眼中,更何况,他这次带来的的都是帮派里的精英,就算一个打不过,二十几个难道还打不过。

就在这一瞬间,萨尔已经想好了,蝙蝠侠被抓住之后正好交给雨果博士做实验,完成刚刚许下的承诺。

然而,老天爷总是喜欢和人开玩笑,就在他们做好准备迎接蝙蝠侠的到来时,实验室里率先出现了异变。

“该死的,这是什么东西?”马仔们发出了惊恐的叫声,紧接着,响起了密集的枪声。

“boss,那些,那些尸体活过来了!”不等萨尔询问,就有马仔跑过来告诉了他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

原来,在这些手下搜索的过程中,触碰到了一些不该触碰的开关,什么也不懂的他们当时没有觉察到有异状就没有在意,等到发现的时候,这些原本沉眠的标本已经在药物的作用下复苏了过来,开始无差别的袭击实验室里的活人。

“法克,你们这些愚蠢的家伙,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一直以来都没有什么情绪波动的萨尔终于忍不住露出了愤怒的表情。

妄他还自诩今天带过来的都是手下的精英,没想到这些精英就的这样来回报他的,这简直是就是赤裸裸的打脸啊!发生了这种事情,想要抓蝙蝠侠是不可能了,有什么事,先弄死外面的敌人再说。

好在这些马仔虽然动作粗鲁了一些,导致事情办的并不是很妥当,但是战斗素养很是一流,除了一开始被偷袭损失了几个人外,便没有了进一步的损失。

当他们以这间最大的实验室为据点据守之后,通过击中各种部位,总算是找到了那些被药物控制的样本的弱点,开始消灭这些残次品。

“bo,boss,后面!”

然而,真的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他们注意力全在前面的时候,他们的身后出现了一些轻微的响动。一个耳尖的马仔回头一看,顿时惊恐的叫了起来。

这一叫,所有人都回头去看了。一看,顿时大家都吓了一跳。只见原本空荡荡的栏杆外面出现一个巨大的头颅,铜铃般的眼睛正在看着平台上的所有人。

第一零三章 阿卡姆欢迎你

巨大的头颅让人看着心寒,嘴角不断的留出涎液,刚刚被人听到的声响正是他的牙齿摩擦的声音。

实验室采用的是复式的结构,从门口进来,便是楼梯,楼梯往下走上一段距离,是一个平台,此时,实验室里的所有人就聚集在这个平台上。

萨尔的马仔们也利用这这个并不宽阔的楼梯,限制进来的残次品数量,然后一一击杀。楼梯再往下走到底,才是这个实验室真正进行实验的实验台。

下面的实验室里,除了躺在实验台上的那个刚刚接收的阿卡姆疯人院的囚犯外,并没有别人了。很明显应该是在刚才的时间里发生了什么,导致那个阿卡姆疯人院刚送来的囚犯开始异变。

这个突然出现了一个硕大的头颅,并且已经超过了平台的高度,虽然没有上次出现的五十英尺的巨人夸张,,但是现在这个身高至少超过了五米以上。

眼前的这一幕让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包括两个研究员和主导这个实验的雨果博士。药物虽然是他们实验中产生的附带产物,但是也没有如此夸张的效果,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让人变得如此巨大。

之前的巨人可是经过漫长的培养才长到五十英尺的,哪像现在这个,就算从萨尔等人刚到的时候开始算,满打满算也才过去两个小时。

两个小时,超过五米的高度,显然,这一次的药物肯定与上次的不同,出现了些许的偏差,所以才会产生不同的效果,正所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用在这里在合适不过。

“该死的,这些白痴!”萨尔心中再一次的暗骂起自己的手下。作为专业认识,两个研究员明显不可能犯下这样的错误,现在腹背受敌的局面,当然是自己的那群手下搞出来的。

“快,杀出去!”

巨人的意识似乎还有戏模糊,只是静静的站在哪里没有任何动作,趁着这个机会,萨尔连忙下令道。

马仔们也感受到了生命的威胁,手上的枪支响的更加的卖力,只要门口有一个残次品冒头,就被被射成筛子,他们保护着自己的大佬,慢慢的向出口移动。

或许是幸运女神的保佑,经过一段时间的杀戮,外面的残次品几乎杀戮殆尽,萨尔一行人挟持着雨果博士和他手底下的两个研究员也有惊无险地来到了实验室门口。

见巨人没有被惊动的样子,一行人一个个的跑了出去,随即都松了一口气,虽然里面的巨人并没有上次的大,但是在这样狭窄的地方活动起来,也不是他们可以抵挡的。

“快走。”

一离开实验室,萨尔立刻命令撤出这个地下实验室,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他必须尽快离开这里。

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

只听见砰的一声巨响,一个硕大的拳头打穿了实验室的门,同时将两个还在门口位置的马仔给捶在了门对面的墙上,一时间,骨肉横飞,血水四溅。

“fuck!这是什么怪物!”

“博士,这次的巨人好像比上次的更强啊!”

巨人又是一拳打穿了墙壁,这次虽然没有人被拳头打中,但是四下飞溅的碎石依旧让周围的人避之不及,受了些伤。

雨果博士和他的两个副手也非常的奇怪,这次的巨人体形不如上次的一般,但是力道却已经不弱于上次的巨人了,他们的眼中闪现起炽热的光芒。

对于一个科研工作者来说,没有什么比学术上出现突破来的更有吸引力了。只不过,现在并不是进行研究的时候,没有经过精神控制的巨人正在进行无差别攻击,实验室危在旦夕。

巨人的攻击越来越快,一拳,两拳,三拳,走廊已经被捶的破烂不堪了,甚至还有几处出现了坍塌,再不出去,不被巨人打成肉饼,也会被掉落的石头掩埋。

“fuck,你们身上的手雷呢?给老子炸死他。”眼见逃生的机会越来越渺茫,萨尔也着急上火了,不顾一切的要炸死那个巨人。

见萨尔着急上火的样子,一个理智的马仔连忙劝诫道:“不行啊,boss,我们也会被活埋的!”

“管他呢,被埋了总比被砸的尸骨无存的好!给老子炸死他。”

“boss,你先走,剩下的交给我们!你们几个,带boss走!”

“走什么走,把手雷给我!”

萨尔一把推开来拉扯他的马仔,抢过身边马仔身上的手雷,从破洞中扔了进去。

“boom!”

看着老大动手了,马仔们也不敢落后,一个接一个的手雷被扔了进去。

“boom、boom、boom……”

“哐、哐、哐……”爆炸声让巨人更加疯狂的捶打墙体。

一连串的爆炸之下,墙体终于支撑不住,开始坍塌。

轰隆一声,小楼轰然倒塌,沉入了地下。

良久,一阵窸窣声传来,砂石一阵松动后,在坍塌的地方陆陆续续地钻出了几个人。第一个出来的,正是萨尔·马洛尼,跟在后面的是他的一些马仔。

一行人二十来个,出来的只剩下几个,可以说是损失惨重。

“哈哈哈,我萨尔·马洛尼又回来。”

萨尔·马洛尼一出来,顿时狂笑道,这么大的一幢房子倒塌都没有压死他,这让他更是猖狂。

“boss,那个雨果博士好像没出来!”知道萨尔关注雨果等人,马仔非常殷勤的上前报告道。

萨尔说道:“哼,算便宜他了,死了钱不用还了!”

“唉,不管他了,死了就死了,大不了晚一点弄死法尔科内那家伙。回去洗澡睡觉。”萨尔摆了摆手对手下说道。

“是,boss,我去开车过来!”听到萨尔的吩咐,马仔迅速的去找停在附近的车子了。

“洗澡又何必回家呢,有个地方更适合你!”就在这时,一个声音传入了萨尔的耳中。

循声望去,只见圆圆的明月下,蝙蝠侠黑色的披风在迎风飘扬。

看着萨尔一脸懵逼的看过来,蝙蝠侠嘴角微微一扬,冲着他说道:“阿卡姆非常欢迎你的入住,萨尔·马洛尼先生!”

第一百零四章 渔翁得利

“蝙蝠侠!该死的,怎么把你给忘了。”

实验室里发生的一系列的变故,直接导致萨尔·马洛尼一行人都忽略了一个小小的细节,那就是蝙蝠侠的窃听器。

从萨尔等人进入实验室开始,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被蝙蝠侠洞悉了,经过他精心改装的窃听器,完美的将他们的声音传输到了蝙蝠侠的电脑上。

早先,为了防止出现什么变化,蝙蝠侠特意设置了一个提示,只要一有音源传输过来,就立刻提醒他进行查看。所以,他们在实验室里的动静完全被蝙蝠侠所掌握。

知道有意外出现,蝙蝠侠立刻就打开了连接实验室的监控画面,实验室里面的动静虽然不能说是了如指掌,但是也知道个大概。

后来,实验室里里的窃听器被发现,一收到消息就赶往现场的蝙蝠侠,已经早早地赶到了现场,于是便打算冲进去将这些罪犯拿下。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实验室里面居然出现了意外,被休眠的残次品居然被唤醒了,一醒来就攻击着一切活物,使得他们自顾不暇,直接忽略了这里已经被蝙蝠侠发现的事情。

实验室里的实验体出现暴动,虽然这时候里面的窃听器已经被拆除了不少,但是仅剩的几个也让蝙蝠侠对里面的动静能够略知一二。

当听到传入耳中的枪声和爆炸声后,蝙蝠侠心中更是一阵欣喜。

因为只有原来听到的内容话,只能说萨尔等人是来讨债的,虽然高利贷是犯法的,但是随便以萨尔的身份,都不需要找个人顶罪,随便找几个大律师和法官聊聊,他们又能出来逍遥自在。

但是现在枪声一响,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就算是灯塔国,擅自在市区动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也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就算是请上十个,一百个律师来辩护,也是属于铁证如山,没有任何翻盘的余地的情况。

光是这一点,就足够萨尔等人把牢底坐穿了,就这样,他们还得感谢哥谭没有死刑,不然的话,坐牢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吃花生米的节奏。

然而,就在蝙蝠侠在外面守株待兔,静静等待的时候。房子居然在瑟瑟发抖,不多时,便彻底的坍塌,看样子就算有人也活不了了。

但是,万万没想到这样的情况下,居然还有人能够跑出来,要不是在热成像中看到有人移动,蝙蝠侠是怎么样也不会相信的。

不过,既然还有人活着,那么不管对方是谁,蝙蝠侠都会把他送进监狱,于是乎,他就蹲在外面等着,直到,萨尔狼狈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视线中。

“给老子弄死他!”

没有任何的犹豫,萨尔直接就向活着和他一起出来的马仔下达命令,同时,他自己也从怀中掏出了一把从手下那里拿来的枪,认准蝙蝠侠所在的位置,扣下了扳机。

从见到蝙蝠侠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这是一个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局面。按照惯例,他打不过蝙蝠侠,那么他就会被打断手脚扔到警局门口。

可是他一点也不想被扔到警局门口,他可是哥谭里可以和罗马人掰手腕的存在,怎么能够如此屈辱的失败呢,那岂不是会成为哥谭的笑柄,就算他以后出来了,也不可能再回到现在的高度,更别说弄死自己的死对头罗马人了。

所以,他没有任何的顾及,直接就开枪想要击杀蝙蝠侠,就算不能杀掉他,也要让他受创,好让自己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

大佬的命令,没有任何人敢违抗,剩下的和萨尔一起死里逃生的几个马仔二话不说,直接掏出枪来,对着蝙蝠侠就是一阵连射。

面对数把枪支,蝙蝠侠非常的镇定,一个闪身离开了原地,子弹噗噗噗的打在他所在位置的地上,留下了不少的弹坑。

躲开子弹的同时,蝙蝠侠伸手在腰上一摸,几只造型精致的蝙蝠镖出现在他的手中,用特殊的手法将蝙蝠飞镖扔了出去,飞出去的飞镖以极快的速度划破空间,出现在了萨尔等人开枪的手上。

手被飞镖击中,力道顿时一散,原本握在他们手中的枪顿时掉落在地,蝙蝠侠所面临的子弹威胁也直接消失,他立刻就飞奔上前,一拳捣在萨尔·马洛尼的腹部。

带着不可思议的眼神,萨尔缓缓的倒在了地上,两眼一闭,晕了过去。

对于蝙蝠侠,萨尔并没有太过注意过,以至于他虽然知道蝙蝠侠,但是并不知道他究竟有多厉害。枪离手的时候,他还想靠拳头翻盘,然而,蝙蝠侠的这一拳,直接打碎了他的想法,让一切成为漏洞奢望。

看见自己的老大被打晕了,马仔们顿时嗷嗷的扑了过来,并不是因为他们有多忠心,而是因为他们不卖力的话,就算能够活着回去,也不一定能够看见第二天的太阳,甚至可能他们的家人也一起看不到了。

所以,他们一定要抢回昏迷的老大,就算抢不回来,那也得有难同当,所以,他们一拥而上,想要摁住蝙蝠侠,然后好趁机让人带萨尔脱身。

他们并不傻,从蝙蝠侠能够轻易的躲避子弹,并且轻松反击的行为中,他们就知道自己几人不会是他的对手,唯一的优势就是靠人多强行控制住他,然后让老大先撤。

虽然这样做他们最后一定会被蝙蝠侠打倒,然后送进监狱,但是只要老大没有问题,那么他们出来只是早晚的事情。

只可惜,他还是低估了蝙蝠侠的实力,在他们一有动作的同时,蝙蝠侠也作出了反应,他迅速的离开了原地,避免了被四面夹击的战斗局面,然后利用自己超快的移动速度和出手速度,将剩下的人一个个的击倒在地。

不消片刻,他在以一敌五的情况下完成了五杀,将对方五人团灭,成为了最后的胜利者。

今天的收获可以说是非常的丰厚,不仅抓住了哥谭数一数二的大佬萨尔·马洛尼,更是摧毁了制造巨人的实验室,虽然并没有直接抓住巨人的制造者,但是相信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可能会有人还活着了,事情也算是告一段落。

说起来,这一次的行动中,他简直可以说是坐享其成,都还没有什么行动,对方就先损兵折将,要不是这样,他必定会迎来一场苦战。

渔翁得利的蝙蝠侠收拾完这几个漏网之鱼,将他们捆好之后,将他所收集到的证据统统放在他们身上,然后如同往常一样,将这些人仍在了哥谭总局的门口。

因为这批人是重犯,蝙蝠侠还顺便通知了一下爱德华,让他出来接手,别让这到手的功劳飞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合作,蝙蝠侠和爱德华已经初步建立了友谊,并达成了合作协议,他负责动手抓人,爱德华负责将人接收,并保护好证据,直到将罪犯们送进监狱。

这样,既能达成保护哥谭的目的,又能帮助爱德华获得功劳从而往上爬,相辅相成之下,最终达成改变哥谭的目的。

第一百零五章 网络时代的到来

干了这么大的一个单子,布鲁斯回到家中,卸下了全部的武装,端了杯姜汁,惬意的饮着。

“少爷,你今天似乎很高兴啊!”

阿尔弗雷德端着茶点过来,轻轻的放在布鲁斯的面前说道。

布鲁斯抿了一口姜汁,道:“今天运气不错,把哥谭的毒瘤之一送进监狱了,这次证据确凿,他跑不了了!”

说着,布鲁斯顿了顿,又继续道:“真没想到,只不过是个违规的地下实验,居然引出了这么一只大老虎,这么久以来,还是第一次抓住这种级别的大佬,相信接下来的这段时间,哥谭可以平静一阵子了。”

“是啊,萨尔·马洛尼的落网,应该能够震慑住不少人!”阿尔弗雷德赞同的说道,“所以,少爷你也可以休息休息,顺便,也该考虑考虑个人问题了!”

“……”

老管家的话顿时把布鲁斯噎住了,想要反驳却又无能为力,毕竟老管家是看着他长大的,说这些也是为了他好。

说起这个,布鲁斯也陷入了沉思中。说起来,他的周围整天都围绕着一堆莺莺燕燕,要说没有一点想法,那是不可能的,只是,每当他想要放纵一下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脑中都会冒出一个身影。

黑色的皮衣包裹着完美的身材,小野猫样式的面罩遮挡住精致的面容,惯用一根小皮鞭,看上去让人想入非非,但是事实上却是哥谭让人闻风丧胆的江洋大盗,一个能够从容的在蝙蝠侠面前偷走宝物的美女小偷。

自从当上蝙蝠侠以来,和这个名为猫女的美女小偷交手多次,每次都让她从手上跑掉,实在是有失自己的威名,下一次,一定要抓住她,把她送进,还是先好好教育教育吧,毕竟看她年纪也不大,还是能够改正的!

布鲁斯思绪纷飞,早就把一旁的老管家抛之脑后了。看着他脸上乍现的笑容,老管家露出了姨母般的微笑。

“咳咳,少爷,时间表不早了,你还是早点休息吧!”不知不觉,布鲁斯已经在那里发呆了一个多小时了,看着夜渐渐的深了,老管家不得不出言打断他的沉思。

“呃,好,我知道了,你也去休息吧!”布鲁斯回过神来,有些不然的将剩下的姜汁一饮而尽,然后对老管家说道。

“好的,少爷,另外,少爷,晚上还是不要想太多的好,您那个天朝朋友的国家有句老话说的好,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祝你做个好梦,少爷!”

老管家给了布鲁斯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后,便转身离去。

“错觉吗?为什么总觉得老管家怪怪的样子?”布鲁斯看着老管家离去的身影,布鲁斯有些莫名其妙,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休息。

……

“最新新闻报道,哥谭市著名黑涩会头目萨尔·马洛尼涉嫌在市区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现已经关入拘留所接受调查。检控官哈维·丹特声明将作为检控方对其提出诉讼,誓要将其送入监狱。”

一大早打开电视机,就看到了一个极为劲爆的新闻,胡禄立马端着帕米拉早就准备好的早餐,坐在电视机前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对胡禄来说,哥谭的新闻可不比西海岸边上的那个电影之都出产的大片差。

看着电视上一个穿着笔挺的西装,梳着大背头的英俊“老”帅哥在那里侃侃而谈,胡禄觉得自己似乎在哪里看到过这个家伙。

“这家伙真骚气。不过可惜,论颜值和我还是有些差距,话说,要是我站在那上面胡说八道一通,应该能够收获不少灵气情丝吧!”

胡禄端着早饭自言自语道,猛然间,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咳咳,最近是不是有点咸鱼过头了,都好久没有灵气情丝收入了!”

想到这件事,胡禄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他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懒的穿越者了,明明手里掌握着强大的金手指,却偏偏要做一条咸鱼。

“如果真的有个穿越者聊天群的话,我八成早就被褪裙,呸,退群了吧!”电视里的哈维丹特还在那里侃侃而谈,细数萨尔·马洛尼的各种罪行,胡禄觉得自己有必要多努力一下了,不然就真成咸鱼了。

迅速的吃完了早饭,胡禄关掉电视,来到书桌前,打开电脑查看不久前上传到网上的作品。

一个星期前,新公司的各种网站已经一一上线,这几个月来,在布鲁斯的金钱开路下,熊猫pp远比胡禄穿越前的企鹅更加的顺畅。

事实证明,企鹅当初的策略不仅在国内行得通,在国外也是席卷全球,等级,会员,这些功能也让熊猫pp迅速抢占了市场,什么推特啊,脸谱啊,msn啊,通通被斩于马下。

而有了熊猫pp的铺垫,接下去推出的购物网站“世界淘”、网络文学网站“世界点”、网络漫画网站“世界漫”、网络音乐网站“世界歌”、视频网站“观世界”等等,只要是二十一世纪流量最多的网站,在胡禄的建议下通通复制了一份。

可以说,现在的这个世界,在胡禄的插手下,以哥谭为起点,网络时代开始席卷全球。相信再过不久,胡禄就能够重温当年的网络崛起时代了。

网站上线了,胡禄自然也把小说上传了,只不过,这么多天下来,效果并不是很理想,不管是国内的还是灯塔国这边的,点击率都不怎么高,这让胡禄大为不解。

反倒是哪些网友们自行上传的文章点击率跟坐火箭一样网上飙升,这跟胡禄当初的设想完全不一样,要知道,他的作品可是有网站的各种推荐一条龙的。

查看了一下昨天的成绩,胡禄哭丧着脸道:“难道我真的就是扑街命了?这也太不科学了!为啥那些文抄公穿越了,抄什么就能够火什么,而我借鉴就还是一如既往的扑街呢?”

胡禄心中觉得很忧伤,明明两个世界都差不多,除了这个世界真的有具有超能力的人外,也没啥太大的区别了,按理来说品味也应该都差不多才对啊!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第一百零六章 扑街的原因

“唉,先不管了,先把今天的上传了吧!”

胡禄在这个熟悉的页面上操作了一番后,将今天的章节上传了,顺便问网站的主编要了一个最好的推荐,然后尽快把后面的章节码出来。

有了布鲁斯创立的这家公司的支持,输入法有了中文版本,胡禄再也不用苦逼的手写了,用键盘码字,把他的写作效率提升了不只一个档次,至少好几个档次。

能用键盘码字了,虽然手感比不上十几年后才出现的机械键盘,但是对于胡禄来说总比写到手抽筋好。并且能用键盘打字后,胡禄惊奇的发现,自己的腰不酸了,腿也不疼了,一口气码上一天的字也不觉得累。

这些天下来,胡禄码出来的字比过去一个月还要多,不得不说,手写渐渐退出现代工作的舞台是有道理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胡禄沉浸在码字中无法自拔,直到夜幕降临,方才在帕米拉的开门声中回过神来,不知不觉居然在电脑前坐了一天了。

果然,网络文学这种东西简直有毒,不管是看,还是写,一旦入迷了,坐在那里废寝忘食简直是家常便饭。

不过帕米拉都已经过来了,胡禄也不能在沉迷其中,他可不想成为那种注孤身的钢铁直男,匆匆跑下楼,把帕米拉迎了进来。

“你该不会装了摄像头吧!我都还没开门进来,你就知道我来了!”一次两次还算凑巧,但是每次都是如此,帕米拉不由得打趣道,说着还把身子探出门外四处看了看。

“这叫心有灵犀,当你靠近我一定的范围我自然就感应到了,在我的老家,传说只有真爱才会有这样的能力。”胡禄简直是臭不要脸了,什么都能往两人之间的关系上扯,帕米拉何曾听过这样的情话,被哄得笑容满面,心中甜似蜜糖。

“讨厌,就知道胡说,你还是改名叫胡说好了。”跟胡禄待着就了,帕米拉也学了不少汉语,学霸就是学霸,这才过去多久,都能用汉语和胡禄开玩笑了,“不跟你扯了,我去做饭。”

帕米拉去厨房忙碌了,胡禄也连忙跟了上去,他可不是那种女人做饭,男人享受的钢铁直男,再说了,这么热的天,在厨房里穿围裙之前还是先脱掉几件衣服,这是根本不可能的,胡禄是那种人吗?

当然不是,他跟进厨房的目的就是想了解一下灯塔国对于文学的喜好。

“帕米拉,你看了我写的书了吗?”帮着帕米拉洗菜,胡禄顺口问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

帕米拉一边切着土豆,一边说道:“嗯,看过一点,还行!”

“那你觉得写的怎么样啊?”胡禄继续问道。

帕米拉停下了手中的菜刀,思索了一下道:“剧情跌宕起伏,文笔清醒脱俗!”

“……”胡禄闻言,顿时无语了,这纯粹是在敷衍嘛,看来自己写得作品似乎真的不受灯塔国人欢迎啊!可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帕米拉,你们喜欢看什么类型的书啊?”胡禄觉得还是要从源头入手。

“呵呵!是不是小说无人问津所以头疼啊?”看胡禄紧张的样子,帕米拉一语道破了他的心思。

胡禄不好意思的摸了摸下巴,说道:“被你看出来了,帕米拉你还真是善解人意啊!所以说,为什么我的书没什么人爱看呢?”

“其实很简单,因为文化差异!”帕米拉非常自信地说道,看样子她做了不少的功课了,“首先,在你文中出现的很多词语,虽然能够翻译成英文,但是读者并不知道它们的意思,自然也就无法理解文章的内容。”

帕米拉这么一说,胡禄顿时恍然大悟,他穿越前,网文已经在天朝盛行了将近二十年了,但是真正传播出去,也就是穿越前几年的事情。

之所以会这样,一个是它出现的时候,并不是一种成熟的问题,再加上国力的限制,所以对外的输出并不明显,直到十余年后,网文的文风成熟,同时天朝国力不断的增强,自然也就对外开始了文化反输出。

二则是,灯塔国等西方国家,他们这时候的品味还停留在超级英雄这种类型的阶段。

比如那个著名的英国绅士《夏洛克·福尔摩斯》,虽然他并不是那种飞天遁地的超级英雄,但是他一出场就能破解案件,将罪犯绳之以法,撇开破案的阶段不谈,其实也可以把他归类到超级英雄中,只不过他靠的是智慧。

除此之外,还有像魔法小子《哈利波特》,这样冒险类的作品也很有市场,这些完全是因为文化上的差异。因为灯塔国不像欧罗巴和远东的那些国家,它的历史完全就是一部赤裸裸的战斗史。

从早期的牛仔文化,再到后来的反抗建国,世界大战,冷战,一路走来,灯塔国人渴望冒险和渴望被拯救的心理深入骨髓,也就催生了冒险类和超级英雄大行其道。

就像西海岸的影视之都出产的曾经风靡整个灯塔的作品中,尤其以《佐罗》《罗宾汉》《夺宝奇兵》之类的作品呼声最高。足见灯塔国人骨子里的冒险精神。

所以,胡禄的作品之所以不火,不是因为不精彩,而是因为文化上的差异,导致灯塔国人还无法读懂其中的内涵。

“所以,不是我写的不好,而是因为看不懂!”胡禄一脸懵逼的看着帕米拉,他实在是没想到,他的精心杰作居然因为这样的一个原因扑街了。

“我愧对中原五白啊!”胡禄掩面痛哭,前辈们纵横穿越界无敌手的名声就这么被他给败坏了,实在是对不起抄袭了他们的杰作。

“安了,安了,禄,其实你写的很不错,只要换一种风格,迎合一下读者的口味就ok了,一定能够火的!”帕米拉看着“伤心痛哭”的胡禄,拍着他的背安慰道。

“有道理,你说咱写个灯塔国队长的故事怎么样!”帕米拉还没拍几下,胡禄瞬间就站直了身子,冲着她说道。

“灯塔国队长?”帕米拉一脸懵逼,她怎么知道怎么样,完全没有听说过啊!

第一百零七章 危机来临

看着帕米拉懵逼的样子,胡禄连忙向她解释自己的想法。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1941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在欧亚战场打得如火如荼,灯塔国国内反***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大批年轻人为了反***的胜利自发的想要加入军队,奔赴战场。

同年十一月,珍珠港被袭,国内的参军热潮更是席卷全国,就在这股浪潮中,出生于1920年7月4日美国纽约的布鲁克林区史蒂夫·罗杰斯,一个爱尔兰移民的后裔,普通的美术科学生也生出了参军的想法。

可惜出身于贫民区的他身体瘦弱,虽然他有着一颗想投身军队为国效力拳拳之心,但是因为体质只能被拒绝。当时美国军队正在开展超级士兵计划,即将药物注入普通人体内,使之成为超级战士。

为了能够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史蒂夫毫不犹豫的自愿成为了这个计划的实验品,后来他成功的在实验中活了下来,成为二战时期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成功的案例,从此,史蒂夫·罗杰斯成为了灯塔队长。”

胡禄厚颜无耻的向帕米拉讲述了自己的“原创”故事,求教她这个故事会不会一炮而红。

帕米拉仔细的品味了一番这个故事,虽然她并不擅长文学,对小说也并不是很感兴趣,但是光听胡禄的描述,就有一种想要看看的欲望,想来应该能够是能够红的。

给了胡禄一个肯定的答复,胡禄心中顿时大喜,看来水土不服的应该就只有网文了,毕竟相较于其它的文学体系,它的发展实在是太短了。

而这个脱胎自穿越前的霉国的著名漫画《霉国队长》的《灯塔队长》,似乎换了一个世界依然非常的有市场,胡禄觉得自己也许应该换本书发表了。

“帕米拉,那你……”

“打住,现在是晚饭时间,有什么事情,等吃完晚饭再说,这么久了你不饿吗?”帕米拉冲着胡禄眨了眨眼睛,柔声说道。

“嘿嘿……”胡禄尴尬的笑了,他就是这样,一说起小说总觉得有说不完的话,这也是他为什么会在毕业之后投身扑街大军的原因之一,因为他真的很喜欢。

尬笑了几声,两人继续准备晚饭,一个准备配菜,一个开火,很快,一桌饭菜就准备好了。

迅速的扫荡完饭菜,按照惯例,两人携手出门散步,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一个惯例,明显和胡禄这个懒癌晚期患者没太大的关系,完全是因为帕米拉怕晚上吃多了长胖,所以硬拉着胡禄出去散步。

今晚也一样,帕米拉一把碗筷收拾好,就拉着胡禄出门了。

附近的林荫道绿树成荫,是一个很好的散步地点,于是就成立两人常去的散步之处。今天,胡禄和帕米拉也如同往常一样来到这里,在绿荫下,享受着海上吹来的海风所带来的一丝清凉。

“要是能够一直这样下去就好了!”

漫步在林荫道上,帕米拉忽然有感而发的说道。

“当然会一直这样下去啦,我会一直守护在你的身边的!”

胡禄紧了紧帕米拉的手,对她说道,他知道帕米拉为什么会这么想,因为小时候的经历给她留下太多阴霾了。

“禄!”

“帕米拉!”

两人含情脉脉的看着对方,一双嘴唇即将进行亲密的接触。

然而,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

“嘿嘿嘿嘿,想要拥有美好的生活,还是要乖乖的听话才行啊!”

就在两人含情脉脉的时候,一个阴冷的声音传来,随后,伴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胡禄和帕米拉周围出现了一群穿着黑衣的彪形大汉。

看见这帮人的出现,胡禄顿时眉头一皱,眼前的这些人看上去并不好惹,尤其是腰间鼓鼓的,明显都携带着枪支。

当然,如果只是手枪的话,胡禄其实无所谓,他早已经不惧刀剑,想必普通手枪对他的威胁也并不是很大。更何况他也早就不是最初只能赤手空拳的胡禄了,大不了一把火烧死眼前的这些电灯泡。

但是,他并不不是一个人出来的,他的身边还跟着帕米拉,他自己不畏惧枪支,不代表帕米拉也不怕,万一她被打中了,胡禄觉得自己一定会后悔一辈子。

所以,胡禄并没有冲动,只是静静的看着这群围过来的黑衣人,想看看他们到底想干嘛!同时,心中也在暗自猜测他们的身份。

“你们是什么人?”虽然知道对方不会回答,但是胡禄还是这样问道。

黑衣人中走出一个带着帽子的黑衣人,十分和气的对胡禄说道:“我们是谁并不重要,您是胡禄先生吧!需要麻烦您和您的小女友跟我们走一趟了!”

“前面带路!”眼前的这帮人明显另有所图,胡禄艺高人胆大,直接决定跟着他们去看看到底想干嘛。

同时脑中也闪过自己得罪过的人,不过并没有什么发现,因为和他有过节并能够认出他的,似乎也就只有唐人街那一次遇到的洪门的人了。

然而眼前的这帮人里,既有黑人也有白人,就是没有黄种人,明显和唐人街扯不上关系。在那之后,他也就只在扮演蝙蝠侠的时候出过手,要找也应该去找蝙蝠侠。

“难不成是那个家伙?”胡禄想到了那个一头绿帽,呸,绿毛的家伙,但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那家伙一向都是独行侠,后来虽然有了同伙,但是现在也还没有勾搭上,更不可能找这么一大帮人来了。

“到底会是谁呢?”

胡禄实在是想不到会有谁这么大阵仗的来“请”他这么一个无名小卒。要知道,相比于其它的穿越者,他实在是太低调了,穿越来也快要半年了,可从来没有搞过事。

决定了深入虎穴,胡禄也暂时不再去想这些事情,既然对方要见他,总能知道幕后黑手是谁的。于是,胡禄牵着帕米拉老老实实地听从黑衣人的安排。

在这群黑衣人的“簇拥”下,胡禄和帕米拉先是来到了一辆雪佛兰的轿车前,被一块黑布蒙上了眼睛,然后坐上了车。一上车,车轮就飞快的旋转了起来,迅速的开向哥谭的某个角落。

第一百零八章 论財不露白的重要性

车子迅速的向某个方向开去。

眼睛一被蒙上,胡禄立刻开启了千里眼,观察他们所去的方向。

车子渐渐的远离市区,开往荒凉的野外,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车子停在了一个废旧的工厂前面。

“荒郊野外,人迹罕至,真是个杀人弃尸的好地方!”看着车子所到达的目的地,胡禄心中暗自冷笑。

“胡禄先生,请,我们boss在里面等你!”

应该是还没到图穷匕现的时候,黑衣人并没有对胡禄和帕米拉动手动脚的,依然保持着一丝礼貌,带着他们走进了这个废弃的工厂。

工厂里十分阴暗,灯光若隐若现,并不能照亮整个工厂,一个黑衣人走在前头带路,后面还跟着三五个黑衣人,明显是在监视胡禄和帕米拉。

走进大门,穿过走廊,便来到一个大厅,大厅非常的空旷,什么都没有,但是地上能清晰地看到曾经放置过重物所留下的痕迹。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异味,看样子这里荒废了不少的时间了。

就在大厅的正中央,一张小桌子,几把椅子,上面放着一些酒菜,一个看上去斯斯文文的白人男子正故作优雅的摇着一个高脚杯,酒杯中暗红色的液体沿着杯壁滑落,看他的样子似乎正在品酒。

“这种地方还整这种玩意!怕不是个智障吧!”胡禄看了看那个自饮自酌的白人男子,心中暗道。

紧了紧帕米拉的手,同时对她递过去一个眼神,示意她安心,随后牵着她直接上前在桌子前坐了下来。

“阁下就是胡先生吧!”

白人男子放下酒杯,嘴角带上一丝微笑,看着胡禄道。

胡禄很干脆的承认道:“没错,我是胡禄,你又是谁?”

白人男子哈哈一笑,道:“胡先生不必怀有敌意,这次请先生来,主要是有一件事想要和胡先生商讨一番!”

“有这样请的吗?”胡禄说道。

“手下人不懂事,胡先生别见怪,来,给胡先生倒酒!”白人男子抬起手勾了勾手指说道。

“免了,有什么事情就直说吧!我很忙的,没时间在这里和你耽误!”胡禄最讨厌这种拐弯抹角的人,尤其是陌生人。

“呵呵呵,胡先生真会开玩笑,既然胡先生着急,那么我们就直奔主题,”白人男子端起酒杯喝了一口,继续道:“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约翰·亚当斯,一名律师。”

胡禄心中顿时疑窦丛生:“律师?”

“呵呵,胡先生可能觉得有些疑惑,为什么我会找上你,事实上,我和胡先生你并没有交集,今天之所以请胡先生过来,完全能是因为胡先生手里的某样东西。”

约翰·亚当斯脸上一直挂着淡淡的笑容说道。

“东西?”胡禄疑惑的问道,“什么东西?”

“不知道胡先生有没有听说过熊猫科技呢?”约翰·亚当斯没有直接回答胡禄的话,反而询问胡禄道。

胡禄闻言,心中顿时明了,原来对方是冲着他手里的股权来的,说实话,他想来想去想了很久,还真没想到会是因为这件事情。

心中波澜起伏,但是胡禄脸上并没有什么变化,非常坦然的说道:“当然听说过,他们最近出的聊天软件很好用,我很喜欢!”

“既然胡先生知道,那想必应该知道我们为什么会请胡先生来了吧!”约翰·亚当斯还是磨磨唧唧地暗示着,不肯直说他们的目的。

不过他不说,胡禄也能猜到,一定是为了他手里的股权来的,只不过,有一点他想不明白,布鲁斯给他股权这件事情应该并没有宣布过,外人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你再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明白?”胡禄心中虽然已经知道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但是他依然故作茫然的反问道。

约翰·亚当斯哈哈一笑道:“胡先生真是调皮,这种时候了,还装作不知道的样子,那我就直说了吧,我们老板想要你手中那百分之五十的股权!”

“什么股权,我真的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知道了对方的目的,胡禄自然也就放心了,不是因为寻仇,也就表示这应该只是一个意外,不过也好,事情既然传出去了,不给对方一个深刻的教训这样的事情一定还会再发生,所以胡禄也不着急和对方摊牌了。

“呵呵,胡先生,这样子就没有意思了,我们既然请你来,自然已经调查清楚了,所以请不要在做这种无谓的狡辩了!”约翰·亚当斯的笑容似乎变得有些僵硬了。

看到约翰·亚当斯僵硬的表情,胡禄轻蔑的一笑,说道:“所以,你想怎么样呢?”

约翰·亚当斯闻言,拿起身边的皮包,从中拿出了一叠a4纸,说道:“其实很简单,只要胡先生在这份文件上签个字就行了。”

胡禄瞄了一眼这叠a4纸,顿时冷笑了一声。这叠纸很眼熟,当初在韦恩庄园也曾经看到过,布鲁斯亲手递给过他一份内容一模一样的文件。

“股权转让合同!什么意思?”

“就是这个意思咯!只要胡先生在文件上签个字,我们马上送您和您的女朋友回去。”约翰·亚当斯说道。

“那是不是我不签,你们就不让我们回去了!”胡禄冷笑道。

“呵呵,胡先生真会开玩笑,我们又不是黑社会,当然不会啦,只不过,路上会不会发生些意外就不知道了!”

不知道为什么,原本看上去也算是个帅哥的约翰·亚当斯忽然间觉得非常面目可憎。

原本懵懵懂懂的帕米拉现在也看明白了,眼前的这帮人是来巧取豪夺的。心中顿时一阵担心,紧紧的握住了胡禄的手。

胡禄感觉到了帕米拉的紧张,拍了拍她的手,然后看着约翰·亚当斯说道:“字,我是不会签,我不管你们是从哪里知道的这件事情,不过我可以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给你们三分钟,消失在在我眼前,不然的话,后果自负!”

第一百零九章 非暴力不合作

“呵呵,胡先生,看来你还是没有明白你现在的处境,一个人要学会识时务!人,最重要的是活着,别到时候有钱没命花。”

约翰·亚当斯双手交叉驻在了桌上,一双宝蓝色的眼睛冰冷地看着胡禄,幽幽地说道。

“你这是在威胁我吗?”胡禄眯了眯眼睛说道。

约翰·亚当斯双手一摊道:“如果胡先生你无法理解我的善意的话,可以这么认为。”

“这么说来,我还得谢谢你咯!”胡禄还真是没想到,这种只在电视上看过的情节今天居然发生在了他的身上。

“胡先生何必如此客气呢,助人为快乐之本嘛!”

看着眼前厚颜无耻的说出这样的话的约翰·亚当斯,胡禄总算是对衣冠禽兽和斯文败类这两个词有了直观的见解。

虽然心中已经很想掀桌子了,但是胡禄还是忍住了,毕竟眼前的这个只是一个律师,也就是一个小喽啰而已,不找出背后的人,别说是胡禄了,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会寝食难安。

“我猜你一定不会说,但是我还是想问一问,到底是谁派你来的?”虽然心中很不爽,但是胡禄还是试探性的问道。

“呵呵,胡先生,你是个聪明人,有些事情,还是别弄的太清楚比较好,你知道的,死的最快的往往是那些知道的太多的人。你所要做的就是在这份文件上签上自己的大名就行了。”

约翰·亚当斯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好像胡禄签名是为了他好一样。

“我还是那句话,今天的事情我不打算追究了,带着你的人快滚,不然后果自负!”懒得再和眼前的这个斯文败类扯皮,胡禄决定掀桌子了。

至于背后的人究竟是谁,胡禄觉得还是要依靠暴力才行,只有真正展示出自己的拳头,才会有人好好的听你说话。在哥谭这个地方,靠嘴是没用的,就像胡禄和约翰之间话不投机。

“哈哈哈哈,胡先生真是幽默,这种时候还开玩笑……”

约翰·亚当斯闻言哈哈大笑了起来,或许在他的眼中,胡禄就是那案板上任人宰割的鱼肉了说出这样的话只不过是在虚张声势而已。

然而,他实在是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眼前的这个男人。

只见胡禄扭头看着破灭了,轻轻地将她拥入怀中,说道:“蒙上眼,别让一些不好的事情污染了你的眼睛!”

帕米拉闻言,“嗯”了一声后,顺从地把自己的头埋入了胡禄的胸口,不再去关注周围的情况。胡禄见她已经做好了准备,便再次看向约翰。

无论是他也好,还是周围的十来个黑衣大汉也好,都是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仿佛吃定了胡禄一样。可惜,他失算了,胡禄并不是他们眼中的普通人,更不是他们能够随意宰割的。

只见他伸出了左手,手掌握拳,食指半曲,在他和约翰之间的桌子上轻轻一点,就在这一瞬间,桌上的还剩半瓶多的红酒瞬间炸裂,里面的红酒凝结成数十支小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洞穿了周围的十几个黑衣人。

这一招,是胡禄从穿越前曾经看过的那些武侠剧里学来的。

他清楚的记得当初看焦叔的《小李飞刀》的时候,里面一头泡面头依旧帅的惊天动地的焦叔在酒馆喝酒的时候,遇上敌人,一拍桌子酒杯里的酒水就弹出来,然后他随手一挥,酒水便如同子弹一样射出去,把敌人干翻在地。

当时看的时候真的觉得好帅,虽然知道是假的,但不妨碍他沉迷其中。自从五娃的能力觉醒之后,他便时常练习,花了好几分钟,总算是掌握了这一招。

不过一直以来都无用武之地,没想到今天派上用场了,为了能够好好的装个逼,胡禄特意没有打中他们的要害,只是洞穿了他们的四肢,让他们摔倒在地,无法动弹。

不过胡禄故意放过了约翰·亚当斯,他要好好看看这个刚才还不可一世的家伙现在会是一副什么表情,顺便问问,那个幕后黑手到底是谁!

耳畔不时的传来一阵阵痛苦的呻吟声,十几个黑衣大汉的四肢都被红酒凝结成的小剑洞穿,每个人的四肢上都留下了三五个窟窿,一时间,喷洒出来的鲜血把地面染红了一片。

原本还正襟危坐的约翰·亚当斯现在已经脸色大变,原本白皙的脸变得更加的苍白,毫无血色,额头上冒出了豆大的汗珠,欢欢的滑落下来。

约翰觉得自己现在很不好,本以为这次是个很轻松的工作,随便吓唬几下就能把事情搞定,然后在主人面前邀一波功,好好的露露脸。

但是,峰回路转,原本认为是任人宰割的小绵羊,转眼变成了高高在上的山中猛虎,自己则从猎人变成了猎物,听着耳畔不断传来的哀嚎,约翰觉得自己今天来就是一个错误。

感受到胡禄的目光,约翰的背上已经布满了冷汗,把衬衫也打湿了,不知不觉间,他的手已经开始不自觉的颤抖。

要说约翰能够来处理这样的事情,应该不至于这么不济,但是,那也只是面对普通人,胡禄所展现出来的手段已经不是普通人的范畴了,以他有限的认知来说,只有传说中的魔法才能做到。

面对一个传说中的“魔法师”,约翰哪还能保持镇定自若,不吓得口吐白沫已经证明他的心理素质很强大了。

“现在,可以说说你背后的人到底是谁了吧!”看着已经极度恐惧的约翰·亚当斯,胡禄再一次问出了这个问题。

本以为约翰会很痛快的说出来,毕竟胡禄的手段明显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就算没有用千里眼,胡禄也清晰的感觉到眼前的这个男人对他产生了巨大的恐惧。

各种消极的情绪在他的身上出现,按理来说他的心理防线已经非常的薄弱,这种时候,应该明智的选择自保才对。但是当胡禄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约翰原本恐惧的眼神忽然又变得坚定了。

“这是怎么回事?”胡禄似乎从眼前的男子身上感受到一股莫名的悲意,睁开千里眼一看,果然代表悲伤情绪的青色情丝从他身体里钻了出来。

第一百一十章 猫头鹰法庭

当人类面对自己未知的事物时,所表现出来的情绪通常会是恐惧,胡禄展现出超乎寻常的能力时,大律师的表现确实如此,胡禄能够清楚的看出他的恐惧。

当胡禄用千里眼去看的时候,也能够清楚的看见代表恐惧的绿色情丝。

然而,绿色情丝出现后,不多时,便不再出现,取而代之的是青色情丝,青色情丝的出现,更加直观的显示了大律师的情绪变化,由恐惧变为悲凉。

不仅如此,在千里眼的注视下,约翰大律师不但不停的产生青色情丝,而且周身隐约可见一缕缕黑气,这是胡禄以往从未见过的。

虽然胡禄并不知道那一缕缕黑气是什么,但是长期混迹于穿越者培训基地的他什么没见过,像这样类似的场景在穿越者培训基地里都已经烂大街了。

据穿越者培训基地里的典籍描述,黑色通常代表着死亡,而白色代表着生机,身上冒出黑气,排除玄幻的说法后,在普通人身上通常代表这人要死了。

根据这些典籍,胡禄作出了以上的推测。

那么,问题来了,像约翰大律师这样的人,应该早已经见惯了生死,再加上哥谭淳朴的民风,哪天横尸街头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怎么会因为死亡而悲伤呢?

胡禄想到大律师的转变是在他询问幕后黑手之后的事情,那么,真正让他萌生悲意的似乎并不是自己,而是那个所谓的幕后黑手。

想到这,胡禄又发现刚刚出现的青色情丝只有少部分进入了他的体内,大部分一钻出大律师的身体便消散了。这让胡禄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有道是哀大莫过于心死,看来是我刚刚的询问让他萌生了死意,光是身份就能够吓得知情人心生死意,看来这背后的人非常的不简单啊!”

胡禄心中有了推测,不过并不代表他会善罢甘休,不管怎么样,他是一定要知道幕后的人到底是什么身份的,不然的话,绝对会寝食难安,这从大律师的转变就能窥知一二。

“说,还是不说?”

虽然现在的大律师看上去很可怜,但是胡禄并不会因此而心软。因为如果他并没有金手指的话,现在的他和帕米拉很可能成为尸体了,他可不相信他真的签字之后,对方还会让他们活着离开这里。

“呵呵,说与不说,有什么区别呢?”

面对胡禄,大律师没有了最初的恐惧,显然,相比于胡禄,他背后的人更让他觉得心中发寒。

“不说,你肯定不会放过我;说了,我背后的更加不会放过我,而且还会连累家人,横竖都是一死,死我一个,总比死全家好。”

大律师似乎已经平静了下来,这让胡禄越来越有兴趣了,哥谭居然还有这样的人,就像玄幻小说中的那些大能一样,连名号都不能轻易提起。

“哼,谁说本座会要你的命了,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有资格死在本座的手上的。”胡禄冷哼一声,玩味的说道。

大律师闻言,脸上没有任何的变化,看来他并不相信胡禄说的话,想想也是,这样的话他自己都说过不知道多少了,就像刚才,他对胡禄也说过类似的话。

“胡先生,不用说了,这次是我失算了,没想到胡先生居然会超能力,难怪韦恩集团这样的超级财阀居然会把一半的股份无条件的转让给你。”

大律师觉得自己已经看穿了一切的样子说道。

胡禄见状,知道他是误会了,不过也难怪,要不是布鲁斯给了胡禄一半的股份这件事情不知道被谁泄露了出来,谁会知道他是哪根葱啊!

“所以你是怎么都不会说了!”胡禄最后确认道,时间已经很晚了,他不想再和这家伙磨叽下去。

大律师讪笑一声,道:“胡先生,我已经说过了,我不说,你最多也就是杀死我,但是我说了,就算你不杀我,我背后的人也不会放过我,而且,还会牵连我的家人,你觉得我该怎么选呢?”

胡禄闻言,也沉默了,人家连死都不怕了,他还能怎么样,难不成还给人上一套螨清十大酷刑,就算他肯,旁边也还有个帕米拉在,更何况他才懒得为了这么点事情去严刑逼供。

不过,这件事情也不能就这么算了,倒了一地的人就是他给这些人的警告,相信看到这样的场面,就算对方真的还有图谋,也绝对不会轻易动手。

不过,这话可不能明着说出来,这也是胡禄一直追问大律师幕后黑手的原因。

“既然亚当斯大律师你不方便说,我也不会逼你,反正我已经警告过你了,告诉你背后的人,不要再来惹我。说实在的,只要我想,让整个哥谭都消失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我不介意让整个哥谭的人去给你们的老板陪葬。哦,对了,一起来的人,当然要整整齐齐的才好,怎么能让他们躺着,你坐着呢,你也去陪他们吧!”

胡禄无心再和眼前的这个所谓的大律师浪费时间,伸手打了个响指,大律师面前的酒杯中残留的一些红酒瞬间飞了起来,如同刚刚一样,化作酒剑,噗噗噗的在大律师的身上开了几个洞。

胡禄这次手下留情了,并没有攻击要害,不然的话,他们早就失血过多而死了。当然了,也不排除有些运气不好中标的,不过也无所谓,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真中标了,也只能说他们命该如此。

“啊!”

被洞穿的痛苦让大律师也惊叫了出来,这种类似子弹穿体而过的感觉,让他有些痛不欲生,好一会才渐渐的麻木,不再觉得痛苦。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胡禄悠悠的扔下这么一句,便打算走人。

这时,他的身后传来了一段歌谣:“当心猫头鹰法庭,时刻监视你出行。暗处窥望哥谭市,藏于矮墙阁楼间。居于家中他同在,卧及床间他亦存。万莫提及他名号,利爪将你头寻来。”

是那个大律师!

“不要小看了,猫头鹰,法庭!”大律师念完歌谣,断断续续地说道。

第一百一十一章

“猫头鹰法庭?”

胡禄觉得有些耳熟,似乎在哪里听过,不过他并没有因此而停留,转身带着帕米拉离去。

牵着帕米拉走出工厂,胡禄四下看了看,好嘛,荒郊野外的,什么都没有,别说打车了,公车都不会开到这里来。

“惨了,惨了,帕米拉,咱只能走回去了!”胡禄捂住了额头对着身旁的帕米拉说道。

“咦,帕米拉,你怎么了?”

胡禄的话并没有得到帕米拉的回应,胡禄奇怪的看向她,询问道。

“哦,没什么,只是觉得,今天就好像是在做梦一样。”帕米拉恍恍惚惚地说道,“你,刚刚,我,哎呀,我到底在说什么啊!”

帕米拉有些语无伦次了,看来今晚的事情对她来说有些太刺激了。不过也难怪,在她过去的二十二年中何曾遇见过这样的事情。

先是被一群疑似黑社会的人绑架到了荒郊野外,然后又出来个高级知识分子威逼利诱,要求签字什么的,这种场面,帕米拉向来只在电影里看见过。

当然,更不可思议的是胡禄,帕米拉一直以来只知道胡禄很能打架,就像当初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三拳两脚就放翻了想要抢劫她的几个抢劫犯。

在那之后约会的时候也遇到过好几次类似的情况,也都是胡禄三拳两脚就搞定了,但是,像今天这样神奇的手段,帕米拉还真是第一次看胡禄展现出来。

“没事吧亲爱的?难道刚刚吓到了?早知道刚刚就不弄的那么血腥了!”胡禄转过身面对着帕米拉,捧起他的脸说道。

帕米拉看着深情的看着自己的胡禄,说道:“没有啦,在这里生活了这么多年,这种事情早就见多了!”帕米拉的语气中有些无奈。

说来也是,在哥谭这个地方,要说没见过血那就太对不起哥谭淳朴的民风了。

“说的也是,算了,咱们还是先回家吧!这里不是聊天的地方,走吧!”胡禄说着,牵着帕米拉的手就要离去。

帕米拉奇怪的看了胡禄一眼,问道:“我们为什么不开车啊,那里不是有好几辆车停着吗?”说着,她还指了指工厂外停着的七八辆车子,其中有一台还是他们来的时候坐过来的雪佛兰。

“咳咳,其实我也想……”

“难道你不会开车?”胡禄话还没说完,帕米拉惊奇地看着胡禄说道。

胡禄尴尬的笑了笑,道:“不是,我会开车,虽然没有灯塔国的驾照,但是没有出意外的话应该不会被发现,等等,扯远了,其实是这样的,你知道的,里面那些家伙狼心狗肺,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的,我之所以不开车回去,是因为这些车不是我们的,我们开回去是方便了,但是没地方处理这些车嘛,到时候他们去警局诬告咱们偷车就不好了。”

“emmmm,你说的有道理,那些有钱人还真做得出这样的事情。”从小就是孤儿的帕米拉对这些事情似乎深有感触,对胡禄的顾虑表示非常赞同。

“可怜我们只能走回去了!”胡禄略带歉意的说道,说起来今天的事情全因他而起。

“可是,为什么不让里面的人带我们回去呢?”帕米拉扑闪着水汪汪的眼睛看着胡禄说道。

“……”

胡禄闻言,顿时楞了,对啊,自己把车开回去开不回来,那再找个人来开车不就行了,把他们送回去后再让他滚蛋就行了。

“我怎么没想到呢?真是的,早知道刚刚留个能动的了!”胡禄刚刚都手的时候生怕有漏网之鱼伤到帕米拉,所以下手的时候比较重,直接废了那些人的四肢,虽然并不是好不了,但是少说也得三五个月了。

“你呀,做事情总是不多考虑考虑,就像上次……”

“停停停,帕米拉,现在不是掀我老底的时候吧!咱还是先回去好了。”听到帕米拉要开始数落他,胡禄连忙转移话题道,同时手上一用力,拉着她就往外走。

一路上走走停停,嘻嘻哈哈的,也不觉得累。这一走,就是一个多小时。一个多小时后,总算是来到了市区,拦了一辆出租车后,跨越了大半个哥谭回到了自家的小窝。

“哎呀妈呀,累死我了!”一到家,胡禄便瘫在了沙发上喊道。

“中气十足的还说累,你个大懒猪!”帕米拉白了一眼瘫坐在沙发上的胡禄,嫌弃的说道。

“我是大懒猪,你就是小猪妹,大懒猪最爱小猪妹,哈哈哈。”胡禄哈哈的调笑道。

“懒得理你,我去洗澡。”女人转移话题惯用的招式,百试不爽,帕米拉说着,径直走上了二楼。

胡禄闻言,眼睛一亮,大叫道:“等我一下,我跟你一起洗!”

说着,他匆匆的跟了上去。

“想得美!”等待胡禄的当然是闭门羹,等他跑上楼,看到的是正在关上的浴室门,胡禄差点刹不住,让他完美的鼻子和门来了个亲密接触。

吃了个闭门羹,胡禄便先去电脑前码字了,满身的臭汗,他可不想洗床单。

……

洗的香喷喷的躺在床上,胡禄和帕米拉嬉闹了一阵,搂着她躺在床上。

“帕米拉,刚刚在工厂里那个大律师说的是什么玩意啊?”胡禄还没有睡意,想到大律师说到过的猫头鹰法庭,胡禄总觉得耳熟,于是询问帕米拉道。

“猫头鹰法庭!”帕米拉闻言也是眉头一皱,说道,“哥谭恐怕没人不知道,当心猫头鹰法庭,时刻监视你出行。暗处窥望哥谭市,藏于矮墙阁楼间。居于家中他同在,卧及床间他亦存。万莫提及他名号,利爪将你头寻来。”

帕米拉又重复了一遍大律师说过的歌谣,继续说道:“这是哥谭流传了百年的传说了,传说他们是哥谭的夜晚中的一群黑暗行者,他们掌控着这座黑暗的城市,在这座城市中,任何违抗他们意志的人都将被猫头鹰的利爪所消灭,即使是城市的支配者——韦恩家族也一样。”

“我去,有没有这么厉害啊?”胡禄不屑的说道,这种传说他经常在自己写的小说里面编的,不过到最后都是沦为主角装逼打脸的对象。

“我那知道啊,都说是传说了,反正我从来没见到过!”帕米拉也是一脸的无所谓,在哥谭,最不缺少的就是传说了,听了二十几年,早就习惯了。

“有道理,八成是那些上了年纪的人弄出来装神弄鬼的,那些老人家都喜欢玩这种花样。算了,不管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了,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胡禄露出了一丝猥琐的笑容。

“走开,懒得理你,我睡觉了!”推了胡禄一把,帕米拉把被子一拉,整个人都钻到了被窝里,背对着胡禄装睡。

胡禄猥琐的笑了一声,被子一掀,自己也钻了进去,一时间,翻云覆雨,春意盎然。

第一百一十二章 杀手来袭

胡禄与帕米拉离去没多久,十几辆车子匆匆的驶入工厂中。

车子停稳,数十个如同工厂中的黑衣人一样打扮的黑衣人从车上下来。随后,他们围在了一辆加长林肯周围,其中一个男子上前打开了车门。

车门开了,一只穿着锃亮的皮鞋的脚伸了出来。紧接着,从车里钻出一个约莫三十余岁的白人男子,一身整齐的燕尾服,剪裁得体,显然是专门量身定做的。

白人男子文质彬彬,一头棕色的头发打理的一丝不苟,明显能够感受到男子非凡的气度。他一出来,周围的黑衣大汉立刻四十五度弯腰,向他行礼。

男子环顾了一下四周,随后微微地点了点头,黑衣大汉们方才站直了身子,聚拢在男子身边,警惕的看着四周。

当白人男子挥了挥手后,黑衣大汉们便蜂拥而入,冲进了工厂之中。不多时,进入工厂的黑衣大汉们便抬着一个个的被胡禄重伤的黑衣大汉走了出来。

这些倒在工厂里的黑衣大汉们看上去奄奄一息的样子,似乎十分的虚弱,被陆续抬上了停在工厂外的车子。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发出一点声音,直到那个名叫约翰·亚当斯的大律师被抬出来。

“等等!”白人男子发出了一个尖细的声音,这声音非常的不自然,明显是通过变声器改变过。

听到男子的声音,所有人都停了下来,对这个白人男子行着注目礼。白人男子慢慢的走到被抬出来的大律师面前,看着同样奄奄一息,但是要比其它的黑衣大汉稍微精神一些的大律师,沉默了片刻后,问道:“是谁干的?”

“这次的猎物。”大律师虚弱的声音响起,语气中似乎有些幽怨。

白人男子眉头一皱,道:“这么多人对付不了一个普通人?难不成他手下也有枪手?”

在场的都不是专业人士,下意识的就认为受伤的人是枪支造成的,按照常理,能够让二十几个人都失去反抗能力,也只有数倍于这个人数的枪手才能够办到。

“不,他只有一个人!”大律师艰难的说道。

“一个人?”白人男子的脸上没有任何的变化,但是语气中充满了质疑。

大律师沉默了片刻,在黑衣大汉的搀扶下努力直了直身子,说道:“是的,管家先生,他只有一个人,但是,他并不是一个普通人,就像隔壁大都会的超人一样,他也有着不可思议的能力!”

大律师说的很艰难,脸色也极为苍白,显然是因为失血过多所致。不过他还是强撑着将工厂里刚刚发生过的事情全部说了出来。

当然,他的称呼更加让人吃惊,眼前这个衣着得体,气度非凡的白人男子居然只是一个管家,可想而知他的背后有着一个怎样的势力。

大律师的讲述让白人管家陷入了沉思中,片刻之后,他挥了挥手,示意将大律师抬上车,随后,他自己也回到了车中,车子迅速的启动,缓缓的开出工厂,直奔哥谭某处。

哥谭的某个庄园中,出现在工厂里白人管家一改高傲的姿态,低眉顺目的站在一张办工桌前,默不作声的看着地面,办公桌后,一张老板椅背对着桌子,椅子上坐着一个带着猫头鹰面具的人,不知高矮胖瘦,不知男女。

“boss,这件事情该如何处理?”许久不见猫头鹰面具人发声,白人管家终于开口问道。

“这次去的人就让他们去见撒旦吧,没用的东西没有必要留着了!至于那个胡禄,既然有些不凡的能力,让他进入利爪将功补过。”

带着猫头鹰面具的人发出了尖细的声音,显然也是用了变声器,让人无法从他的声音中分辨出性别,他/她整个人都隐藏在黑暗中,所说的话更是让人发自内心的寒冷。

“这……”白人管家欲言又止,不过很快又继续说道,“主人,这恐怕不太可能,通过亚当斯的描述,他的能力似乎非常了得,不会是那种轻易屈服的人。”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不能为我所用,那就送他去见撒旦。”带着猫头鹰面具的人非常干脆的说道,生命在他的口中完全就是路边的草芥。

“是,主人,我会安排的!”白人管家闻言,便不在多说,微微一鞠躬后,倒退着走出了这个黑暗的房间。

走出房间后,白人管家瞬间一改在房间里的低眉顺目,挥了挥手,立刻就有一个黑衣大汉来到他的身边,恭敬的说道:“查尔斯先生,请问有什么吩咐。”

“处理掉上次去工厂的那些人,弄的干净些。另外,联系一下刺客联盟的人,我需要一些杀手。”说完,他便挥了挥手,示意黑衣大汉离去。

黑衣大汉点头说了声是后,倒退着离去。白人管家查尔斯见黑衣大汉消失后,他也转身走向了走廊的另一边,作为一个管家,他也很忙的,哪有时间专门盯着这么一件小事。

黑衣大汉离去后,迅速的安排了下去,立刻就有一批人离开了庄园去处理工厂里带回来的伤员,对于他们来说,没有完成任务的废物没有活着的也就没有活着的必要了。

同一时间,刺客联盟也接受了订单,将会排出杀手对胡禄进行刺杀,当然,前提的胡禄再次拒绝雇主所释放出来的善意。是的,对于高高在上的他们来说,为他们效力是他们最大的善意。

“离哥谭最近的成员是谁?”接受了订单,当然要完成的最快,最好,毕竟顾客就是god,这是西方人的传统思想。所以,刺客联盟里的人迅速的安排了下去。

“大卫·该隐,他刚刚去哥谭度假了。”

“去哥谭度假?真有意思,他是去那里犯罪吗?哥谭除了犯罪还有什么可以玩的啊!”

“说不定是去会情人了,他最近经常往东部跑!”

“这次的目标是一个可能拥有超能力的家伙,就让这个王牌跑一趟吧!”

“ok,我这就联系他。”

“胡禄!东方人吗?那果然是一个神奇的国度!”

哥谭的某个宾馆中,一个三十岁上下的白人男子面无表情的看着电脑,显示屏上,胡禄的照片占据了整个屏幕,显得即为醒目。

第一百一三章 狙击

寸头,国字脸,棱角分明的五官,赤裸的上半身有着一身健硕的肌肉,是典型的欧美风格。此人正是接受了刺杀任务的刺客联盟顶级杀手之一,大卫·该隐。

在不久之前,他在底特律寻找到了梦寐以求的武学奇才,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已经能够吊打他了。要不是跑得快,别说把她忽悠进刺客联盟,能不能活着离开底特律都是个问题。

好在事情按照完全按照他所预料的一样,对方的本质就是一个武痴,不然也不会在刺客联盟遇到能够与她匹敌的对手后放弃了对自己的追杀,而且加入了刺客联盟。

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就能够完成自己的计划了。

大卫·该隐回想起过去的这段时间所经历的事情,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毕竟不是谁都能在一个武学大师的追杀下成功的活下来的。

至于他为什么会在哥谭出现,纯粹是为了先避开那个暴力的女士一阵子,虽然她答应了不在追杀自己,但是他毕竟还是杀了人家的妹妹,总在人跟前晃悠,万一一个忍不住为妹报仇了,自己的努力可就白费了。

所以大卫·该隐特意跑的远远的,先避避风头,等事情淡了再回去,好好的忽悠一番,可不能浪费了她的天赋。

“滴滴滴。”一阵熟悉的提示音将大卫从沉思中唤醒。

看着显示屏上胡禄的照片,大卫没来由的一阵心烦,总觉的心中非常的不爽,点开消息框,他干脆的回复道:“这次的任务我接了。”

“ok,祝你行动顺利,下次喝酒我请!”这是个匿名的回复,不过从回复中可以看出这个人和大卫应该很熟悉。

关掉了消息框,大卫x掉了放大了的图片,开始仔细浏览文档上所提供的资料。

良久之后,他关掉了资料,将文件全部粉碎彻底删除后,关上了电脑,闭目沉思,他需要好好制定一个妥善的计划。对手是一个具备超能力的人,似乎可以操控液体。

当然,也不排除对方是一个魔法师,刺客联盟可是存在了数百年的存在,可不是浪得虚名的,里面的情报多的连灯塔国政府都想象不到。

对于这些拥有特殊能力的人也有着非常充足的记载,为了寻找传说中的武学奇才,大卫可没少去翻看那些资料,因此,他对那些特殊人群还算是比较了解的。

对付这样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拉开距离,用大威力的枪械或者重火力直接击杀,这样才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达成一击必杀,不留后患的成就。

因为这种人通常都会具备一些意想不到的手段。

不过这次的任务有些麻烦,雇主要求先进行威慑,如果对方不愿意屈服的话,再斩草除根,以绝后患,这样一来,就不能直接击杀了,会增加不少的任务难度。

不过大卫·该隐艺高人胆大,他在仔细思索之后,制定了一个恐吓计划,说是计划,其实非常简单,就是调查好对方的动向,然后提前埋伏狙击。

当然,这个狙击并不会致命,只是警告,多来几次,对方应该就会感受到小命不受掌控的恐惧,自然,任务也就完成了。

计划虽然简单,但是往往越简单的计划,越能起到作用。就像前不久忽悠西瓦女士一样。大卫对自己的计划非常的有信心,把裤子一脱,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养足精神好实行制定好的计划。

接下去的几天,大卫悄悄的潜伏到胡禄的住所附近,利用望远镜观察着胡禄的行踪,然后记录在案,为自己之后的行动做准备。

几天前的绑架并没有影响胡禄的心情,他每天除了和帕米拉温存之外,就是呆在家里码字,在胡禄不(p)懈(y)努(交)力(易)之下,《灯塔队长》一炮而红,成为了网文界的翘楚。

当然,与之相对的,胡禄也收获了非常丰厚的情丝,胡禄故意把灯塔队长的经历写的跌宕起伏,为的就是调动读者的情绪,让他们产生不同情丝。

毕竟如果只是爽文的话,只会让人觉得爽与不爽,爽只能产生喜悦,不爽只能产生愤怒,这样的话,就不能全面发展了,这不符合胡禄当初忽悠布鲁斯推进网络进程的初衷。

再加上胡禄经常利用职权之便,给自己推荐,所以胡禄一跃成为了网文界最受欢迎,同时也最受鄙夷的作家,成功达成了前世所没能达成的成就。

每天都沉浸在吸收灵气的快感中,胡禄总算是有了动力,所以更新更得非常勤快,每天除了接送帕米拉之外,基本上不出门,偶尔忘记过接送妹子也不是没有过。

而胡禄的这一系列动向,当然都被大卫所掌握,收集到了足够的情报,他也开始为动手前做准备。首先,当然是通知雇主,让他们出面谈判。

毕竟,作为一个刺客,怎么能把自己暴露在阳光下呢?

当然啦,在开始谈判之前,总要先给自己增添一些筹码。大卫收拾好自己的行装,拎着一个箱子离开了自己租住的房子,来到是先找好的狙击点,做狙击前的准备。

这是离胡禄家两条街距离左右的一座高楼,直线距离两千五百米左右,是大卫精挑细选之后确定的最适合他的地点。之所以选这个位置,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是这个位置视野开阔,与胡禄家之间没有影响实现的遮挡物。二是这正好是他所能狙击的最大距离,同时,差点一的狙击枪在这个距离中也没有太大的威力了,正好拿来吓唬人而不用担心将胡禄打死。

将一切准备好后,大卫便端着枪,从瞄准镜中盯着胡禄家门口,等待着胡禄从家中出来的那一瞬间。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大卫再次确认了一下时间,离胡禄出门送帕米拉只有不到两分钟的时间了。

当指针指到八点的时候,门准时的打开了,胡禄率先走出了房门。当他启动停在院子里的摩托车时,大卫也扣下了扳机。

第一百一十四章 第二次交锋

“禄,再等我一下,我还要拿点东西。”帕米拉的声音从房子里传出来,紧接着就是一阵急促的上楼声。

胡禄微微一笑,叫道:“没想到你也有丢三落四的时候啊!”难得有机会调笑一下帕米拉,胡禄当然不会放过,一边说着,一边走进院子。

发动了车子,胡禄靠着摩托车看向房门,等待着帕米拉出来。

就在这时,他心生警兆,一股莫名的寒意涌上心头,下意识的,他一个虎扑跳离了原地,然后扑到在地上,就在这时候,一声破空声传入了他的耳中。

与此同时,一声硬物撞击的声音也随之而来,紧接着,不待他有新的反应,他遗留在原地的摩托车便开始冒烟,噌的一下蹿起一道火光,当胡禄迅速的向前翻滚了几圈之后,摩托车爆炸了。

一股热浪从胡禄的身后传来,将重心不稳的胡禄往前推动了几分。同时,胡禄也感觉到有些东西碰撞到他的背部,应该是被爆炸掀起的泥土以及摩托车的零件。

“搞定,相信这个应该足够给对方一个深刻的教训了。”从瞄准镜中看见了以上的一幕,大卫迅速的收拾好东西撤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这是作为一个刺客的基本准则。

一边撤退,大卫一边给雇主打电话:“喂,事情搞定了。”

“情况怎么样?”电话里传来一个沙哑的身影。

“当着他的面打爆了他的摩托车,他应该被吓半死了。”大卫无所谓的说道,只不过是打爆一辆摩托车而已,对于他这种顶级杀手来说,完全是家常便饭。

“很好,你先暂停行动,等我消息。”沙哑的声音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

“啊!”

听到外面的爆炸声,帕米拉心中一惊,连忙跑出来一看,只见她精心打理的小花园一片狼藉。摩托车的残骸还在燃烧,一些被爆炸掀飞的碎片到处都是,还有一部分镶嵌进了房子的外墙上。

帕米拉惊叫了一声,扑向了倒在摩托车的残骸不远处的胡禄身上,把他紧紧的抱在怀中,嘴里还一边念叨着,“不要吓我,不要吓我,你不会有有事的……”

“咳咳,亲爱的,我,我可能要不行了!”感受着帕米拉博大的胸怀,胡禄颤颤巍巍的伸出手,想要抚摸帕米拉的脸颊。

“不会的,不会的,你一定会好起来的……”帕米拉的眼中开始出现泪光,声音也哽咽了起来。

看见这情况,胡禄顿时觉得不好,好像玩大了,连忙睁大故意眯着的眼睛,对着帕米拉说道:“亲爱的,别难过,别难过,我没事,刚刚只是在开玩笑!”

胡禄反手抱住帕米拉,连连安慰道。

看到胡禄由奄奄一息瞬间变成生龙活虎,帕米拉哪能不明白胡禄是在拿自己寻开心,一时间真觉得有些哭笑不得,双目含泪的抱住了胡禄。

“就知道欺负我,讨厌。”

虽然心中有些小生气,不过心地善良的她那还会计较这些,在她心里,只要胡禄没事就行了,不过她还是象征性的小拳拳捶了捶胡禄的胸口。

安慰了帕米拉一番,胡禄便把她送回了学校,就目前的情况看,明显有人针对他,相比于他身边,哥谭大学保安严密,会更加安全一些。

而且,只是挨打不还击这并不是他的风格,他要让那些敢对他下手的家伙好好长长记性。

送走了帕米拉,胡禄回到了家中,静静地等待着对方的下一步行动。对方打车不打人,明显还对他有企图,支开帕米拉也是为了方便自己行动。

果然,他的等待并没有白费,没过多久,他就接到了一个电话。

“胡先生,幸会幸会。”电话里传出了一个沙哑的声音。

胡禄没有直接摊牌,他想看看对方究竟想耍什么花样,心平气和地说道:“有什么事就直说吧,这么大费周章,难道只是为了打爆我的车。”

“胡先生说笑了,这只是个小小的警告,毕竟胡先生的脾气还是有点大啊!你应该知道,脾气太大的时候并不适合谈生意!”

胡禄真是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没想到这世界上真有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生意,我和你之间有什么生意?都已经是你死我活的局面了!”

“呵呵呵,胡先生说笑了,没有什么是不能谈的,这个世界上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敌人,只要你愿意加入我们,听从我们的吩咐,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胡禄对着电话狂笑了起来,真不愧是资本的世界,到处都充斥着这种资本的思想。

“胡先生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我只是笑你是个sb而已。绑架我和我的女友,枪击我的摩托车,炸烂我的房子,你觉得我会轻易的和你们和解,你说你不是sb是什么?”

“胡先生这是不肯合作了,那你可要想清楚这样做的后果,下一次,子弹就不是打在摩托车上,而是你的脑袋上了,或许你不知道,在哥谭,没有人敢得罪我们猫头鹰法庭,你这么做,只是在自寻死路。”

“好啊,那就走着瞧,看看到底是谁死,我说过,我不介意把哥谭翻过来。当然啦,你也可以选择不信,就像我不相信你们一样。”

胡禄说完,直接挂了电话,知道的对方的目的,也就没必要和对方浪费时间了,有那闲工夫,胡禄觉得直接给对方一些深刻的教训更实在。

“该死的混蛋,居然敢挂我的电话,这些黄皮猪真的是一群下贱的种族,就应该从世界上消失,通知杀手,直接干掉他。”

摔烂了地上的手机,白人管家查尔斯愤怒的说道。

“是!”收到了他的命令,立刻有人去拨打电话通知大卫·该隐。

就在对方准备再一次下手的时候,胡禄也开始搜寻这些敢对他下手的人,要问哥谭什么人消息最灵通,除了黑涩会之外,当然是警察了,所以,胡禄直接去找爱德华帮忙。

第一百一十五章 在遇刺客

“来,为咱们好久不见干一杯!”

在酒吧的某个角落里,胡禄和爱德华相邻而坐,碰了下杯说道。

这间酒吧名叫夜色,是哥谭酒吧一条街上的一间普通酒吧,喧闹,嘈杂,各种各样的人群在这里宣泄着白天的沉闷。酒吧的中心是最普遍的钢管舞台,美艳的钢管女郎在上面搔首弄姿,周围则是嗷嗷的狼群。

酒吧的灯光很昏暗,所以充斥着各种阴暗的角落,毒品,情色,各种各样的交易都在这里上演。

爱德华已经学坏了,以前和胡禄出来都是去咖啡厅啊,茶楼啊之类的地方,现在则是一出来就泡酒吧,搞的胡禄都不太愿意和他一起出来了,应付女人很麻烦的。

一口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爱德华率先开口道:“胡,今天怎么有空来找我啊,之前不都说要陪女朋友嘛!”

“我是那种重色轻友的人吗?”胡禄吹胡子瞪眼的说道,仿佛爱德华真的是在污蔑他一样。

“真能演,你丫怎么不去百老汇哦!”嫌弃的扔给胡禄一双卫生球,爱德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胡禄也顺手接过酒瓶给自己满上,说道:“哇,以我的颜值,光是出去逛一圈就已经桃花泛滥了,去了百老汇还得了啊!”

“呸,为你的不要脸干杯!”爱德华说着,又跟胡禄碰了一杯。

胡禄狠狠的还了一双卫生球给他,举杯碰了一下后说道:“你还好意思说我,上次跟我说一龙双凤的是谁啊!”

“你还说,你这个阴险的家伙,灌醉我套我的话。”一说起这是,爱德华大有一发不可收拾的姿态,要和胡禄好好说道说道。

“停停停,今天不是跟你说这件事的,有件事要找你帮忙!”看见爱德华激动的样子,胡禄连忙转移话题,不然没法说正事了。

“无事不登三宝殿,找我有什么事啊?”爱德华一副我就知道是这样的表情说道。

胡禄这时候也不再嬉皮笑脸了,秒变严肃脸问道:“你知道猫头鹰法庭吗?”

“猫……头鹰法庭?”爱德华下意识的提高了音量,不过马上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刚说了一个字,立马就放低了音量。

看到爱德华一副受惊了的样子,胡禄方才觉得事情似乎有些严重,爱德华可不是帕米拉,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除了植物外啥也不关心,他作为一个警察,而且已经是局长的男人,所知道的可比一般人多得多。

胡禄连忙问道:“看样子你知道,那你知不知道他们的大本营在哪里,他们的老大是谁?如果我要找他们,应该去那里找?”

“……”

胡禄如同小白一样的发问,爱德华一脸的懵逼,他不由得怀疑胡禄是不是外星来的,居然连哥谭流传多年的猫头鹰法庭都不知道。

“你小子别这么大声嚷嚷,怎么了,你得罪猫头鹰法庭了?”爱德华一脸的紧张,深入权利中枢之后,爱德华变得越发的小心谨慎了,和以前完全是两个人。

“是他们得罪我了,我要把他们一个个的找出来,统统捏死。”一说起这个,胡禄心中便升起一股怒气,无意间加大了力道,手中的酒杯直接爆碎。

“我去,你小子想吓死人啊?”看着桌子上的玻璃碎片,爱德华顿时吓了一跳。

胡禄随手甩了甩手上残留的酒水,说道:“没事,没事,咱们还是继续说猫头鹰法庭吧!”

“说什么说?你当猫头鹰法庭里的是街头小混混吗?他们可都不是一般人!”

爱德华一说到这个,就放低了声音,看上去好像真的很忌惮的样子,他示意胡禄附耳过来,然后悄声说道:“据说他们是哥谭的实际掌控者,在幕后操控者哥谭的一切。

表面上哥谭最有钱的好像是韦恩家族,但事实上,猫头鹰法庭才真正掌握着哥谭最大的财富。哦,对了,猫头鹰法庭不是一个人,而是由一群人组成的,他们或黑,或白,哥谭黑暗的繁华背后,站着的就是他们。”

爱德华叽里呱啦地说了一大堆,把他知道的都告诉了胡禄,不过胡禄听了半天,总的来说他就是想说明猫头鹰法庭是一个非常难缠的组织,暗示他不要去找麻烦。

“停,我不想知道猫头鹰法庭有多厉害,我只想知道在哪里能找到他们,他们的领头人是谁?”胡禄才不想知道对方有多牛逼,他只想知道这个猫头鹰法庭里到底都有谁。

“胡……”爱德华似乎还想再劝说一下胡禄,但是被胡禄制止了,他可不想再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唉,算了,你这家伙真不靠谱,喝酒喝酒!”看出爱德华也提供不了太多的情报,他也不打算再继续说这件事了,拉着他喝酒聊天。

把醉醺醺的爱德华送上了车,胡禄慢悠悠的准备走回家,散散酒气的同时,也思考一下究竟应该怎样去报仇。

……

“还在想什么时候才能有机会下手,没想到这么快就送上门了。”看到从酒吧里出来的胡禄,在酒吧旁边的阴暗小巷中,大卫·该隐拿着一瓶伏特加走了出来。

往嘴里灌了一口酒后,大卫把酒瓶一扔,拉开了停在一旁的车子的车门坐了上去,启动车子后,油门一踩,瞬间超过了走了没多远的胡禄。

车子停在了上次袭击胡禄所待的大楼前,大卫下了车,打开后备箱拿出了装着他的宝贝狙击枪巴雷特m82a1,迅速的跑进大楼中。

来到上次狙击的最佳地点,用最快的速度做好了准备,枪口对准了胡禄家的门口,随后,大卫便开始静静地等待着胡禄的出现,准备给予他致命一击。

“啧啧啧,还以为这次的任务会很麻烦,没想到这么快就搞定了,这笔钱赚的真值。”

等了约莫一个小时,胡禄的身影又一次地出现在大卫的瞄准镜中,看见胡禄的出现,纵使是大卫这样的老资格心中也不由得一阵欣喜。

当十字准星对准了胡禄的太阳穴时,他扣下了扳机。

第一百一十六章 反杀

“啵——”

伴随着一声轻响,枪口迸发出一道火花,特别制作的狙击子弹脱离了枪管,径直飞向两千五百米外的胡禄。

看着子弹离膛所迸发出的火花,大卫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轻轻松松完成了任务,等下收工之后要好好去喝一杯,弥补刚刚没能尽兴就出来工作的遗憾。

“boom!”

一秒,两秒,三秒!

大卫心中默数着时间,巴雷特的子弹速度接近每秒一千米,三秒钟足够子弹飞过两千五百米打爆胡禄的头颅。

但是,他亲眼见证过无数次的脑袋开花并没有出现,第四秒,第五秒,第很多秒过去了,大卫从瞄准镜中看到的是胡禄毫无异状的掏出钥匙准备开门。

“难道我今天拿的不是八倍镜,所以打偏了?”

大卫怀疑自己是不是出门着急拿错了,眼睛离开了瞄准口,仔细看了看瞄准镜,的确是常用的八倍镜没错,加上他超人的眼力,不应该看错才对。

不信邪的大卫又钻到瞄准镜上看了看,透过镜口能够清晰的看清胡禄家的情况。

“奇怪,人哪去了?难道进去了?进去了怎么没开灯呢?”

透过镜口,大卫忽然发现原本在门口的胡禄不见了,但是房子里的灯并没有亮,也就表示并没有人进去,那么胡禄会去哪里呢?

“你是不是在找我啊?”就在这是,大卫的背后传来一个充满磁性的声音,声音很好听,但是在大卫听来,却如同催命魔音。

大卫是一个刺客,而且还是刺客里数一数二的存在,可以说是高手中的高手。

并且,他当年游离东方的时候,听说过一句话觉得很对,叫“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他觉得这句话简直就是他们这类人的写照。

但是,作为一个“深藏身与名”的刺客,却被人悄无声息的近身了,这绝对是一个刺客的耻辱,更别说他还是刺客中的高手。

既然是耻辱,那么,只能够用鲜血去洗刷。在听到声音的瞬间,大卫没有过多的思考来到他身后到底是谁,他只知道,身后的人必须死。

所以,大卫瞬间转身,伸手拔出了腰间的手枪,想要开枪射杀这个突然出现的身影。

然而,他的算盘落空了。大卫的枪拔的很快,但是在他抠动扳机之前,一直修长白皙的手握住了他拿着的枪,紧接着,在大卫惊讶的眼神中枪口被胡禄硬生生的掰弯了。

是的,出现在大卫身后的人就是胡禄,消失在大卫的瞄准镜中后,他便迅速的搜索到了大卫的位置,然后赶到了这里。

看见眼前的一幕,大卫并不是很惊讶,他久经沙场,能够掰弯枪支的人也不是没见过,就算是他自己,也能够办到,所以,他迅速作出了反击。

无法用枪械击杀对手,那么,只能用他拳头去捍卫作为一个知名刺客的名望。

大卫所掌握的都是杀人技,出手狠辣。在胡禄握住他手中的枪时,他立刻就松开了握着枪的手,然后就看见他手上一翻,一把手刺出现在他的手上,然后他握着手刺一拳捣向胡禄的胸口。

胡禄见状,不闪不避,一拳迎了回去。对拳这种事,胡禄向来是不惧的,他的钢筋铁骨早就已经更进一步了,刚刚射向他的子弹就是被他徒手接了下来。

大卫就算练得再硬,也硬不过子弹。所以,当胡禄的拳头与他的手刺撞在一起的时候,一声清脆的金属撞击声后,大卫手中的手刺直接被胡禄打成了碎片。

同时,大卫也发出了一声惨叫,只见一截白骨从他的背后突兀的出现。原来大卫的手臂与肩膀相连之处在胡禄的巨力之下直接分离,并且刺穿了肩膀后面的皮肤伸出了体外。

这样的痛苦,就算大卫是训练有素的刺客,也难以承受,他的抱住只剩下半截的手臂,倒在地上哀嚎了起来。

“我去,不是这么不禁打吧!”

胡禄化身宅男已经过去许久了,整天不是陪帕米拉,就是窝在电脑前面,对于自己的实力,已经很久没有概念了,所以,对于大卫的惨状,胡禄自己也是很惊讶。

不过他虽然惊讶,但是却没有任何的同情,眼前的这家伙可是袭击了他两次,尤其是第二次,要不是他疑神疑鬼,在家门口的时候下意识的搜索了一下周围,说不定还真让他偷袭成功了。

虽然胡禄早就发现自己已经不惧子弹,但是在头上真要这么来一下,也实在是太丢脸了。

胡禄用脚踢了踢滚了一会之后便呆在哪里不再动弹的大卫,问道:“喂,死了没有,没死赶紧说说是谁派你来杀我的,上次偷袭我的人也是你吧,老实交代,我可以考虑考虑放过你。”

说是这么说,胡禄当然不会放过他,只不过为了套话,胡禄不介意说上几个谎话。

但是,大卫是什么人,刺客联盟里的顶级刺客之一,胡禄这样俗套的把戏又怎么会瞒得过他,更何况他都已经这样了,就算能够活着回去,也是被遗弃的下场,可以说是生不如死。

所以,他压根就没有想要搭理胡禄的念头,闭着眼睛,倒吸着凉气,似乎想要靠这样来缓解痛楚。

“敬酒不吃吃罚酒!你是不是想……”

胡禄在大卫的旁边蹲了下来,一边说着,一边想再给他点颜色看看,然而,就在这时,大卫的没有受伤的左手不知道从哪里又摸出了一把手枪。

在如此近的距离之下,枪口直接抵在了胡禄的胸口,二话不说,大卫迅速的抠动了扳机,这是他反杀的唯一机会。

说起来,大卫也没想到居然还会有这样的机会出现,没有确认对方彻底失去反抗能力就冒然的接近敌人,只能说对手实在是太天真了。

大卫的手很快,短短的几秒钟,他就打光了手枪里的子弹,随后,他扔掉了手中的枪,挣扎着想要起来,尽快的离开这里,找个地方治疗伤势。

“我说,你想去哪啊?”

第一百一十七章 人生三大错觉

一连串的枪声之后,胡禄仰天摔倒在地,大卫也趁机想要逃走,然而,幽幽的声音传来,不断挣扎着站起来的大卫瞬间呆滞了。

连忙扭头一看,只见躺在地上的胡禄,并没有如他所想那样中弹身亡,而是双手交叉的叠在脑后,一双桃花眼意味深长地看着他自己。

“这,这怎么可能!”大卫脑中闪过各种复杂的念头,一时间,心头涌现出各种情绪,愤怒、担忧、思念、悲伤、恐惧、震惊……

无形之中,他成功的解锁了资敌的成就。

胡禄慢悠悠的从地上站了起来,绕有兴趣的看着大卫,根据情丝的出现规律,实力越强,贡献出来的情丝就越“粗壮”,照这么看来,眼前的这个白人男子实力明显很不错。

对方忽然送上这么大的礼,胡禄摸了摸下巴,觉得有必要考虑考虑是给对方留个全尸呢?还是留个全尸呢?还是留个全尸呢?

“怎么,看见我没死很奇怪啊!”

胡禄想了想,觉得还是大方一点,让对方做个明白鬼,好安心的上路:“其实没什么好奇怪的,你这种现象,在我们华夏叫做人生三大错觉。第一种,她喜欢我;第二种,手机在响;而你,属于第三种,叫我能反杀。”

“错觉,只是错觉吗?”不知道是不是受到太大的打击,大卫变得有些呆滞。

“啪!”

胡禄随手甩了大卫一巴掌,之所以没有直接干掉他,当然是想留着多问些情报,但是大卫一副呆滞的样子,胡禄只好帮他清醒清醒。

“别在这里装傻充愣,说,是谁派你来杀我的?”

胡禄的一巴掌多重啊,大卫的牙齿都被甩飞了好几颗,脸上的剧痛也让他清醒了过来,一双蓝色的眼睛死死的瞪着胡禄,眼中充满了仇恨。

不过他也不是傻子,既然胡禄想要知道幕后的人的信息,他也不会为了保守这些玩意让自己多吃一些苦头,歪果仁也知道死道友不死贫道的道理。

二话不说,直接将他知道的信息交代了出来。只不过,他作为一个执行者,对于雇主的情报了解的并不是很多,能够告诉胡禄的自然也有限,最终,胡禄从他口中也只是知道了两个词。

“猫头鹰法庭!”

胡禄随手扭断了大卫的脖子,终结了这个刺客联盟里的顶级刺客的生命,与此同时,他的注意力又回到了这个“猫头鹰法庭”身上。

一次又一次的袭击,胡禄和他们之间已经结下了无法化解的仇怨,若非这个猫头鹰法庭的人行踪诡秘,胡禄早就杀上门去了。

胡禄本以为这次能够得到些有用的线索,没想到来的居然是一个外乡人,知道的东西或许还不如街边的小混混来的多。胡禄四下看了看,想看看大卫留下的东西里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

然而除了一个手机,一些不同国家的护照,以及扔在地上的那把巴雷特之外,其它的也就是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完全派不上用场。

“这杀手这么菜,一定混的不怎么样,全身上下除了一个手机之外就没别的了。等等,手机,通讯定位,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胡禄看着手中大卫留下的手机,心中顿时一阵窃喜,大卫被他干掉的事情应该还没人知道,幕后的人肯定会再联系大卫,想要知道这次刺杀的结果。

面肯定是不会露的,电话联系就成了他们之间的沟通方式。到时候直接追查手机卡的位置,自然能够找到是谁打的电话,能够直接联系杀手的人,就算不是幕后boss,也应该是个头目,总会知道些什么的。

当然,追踪信号源这种专业的事情,胡禄自己肯定是不行的,不过人杰地灵的哥谭市向来人才辈出,能办到的人是不会少的,可惜这样的人胡禄只认识俩,其中一个还是个道德模范,找他肯定是不行的。

所以,能帮上这个忙的就只剩下爱德华了。想到这,胡禄立马离开了这座废弃的小楼,去找爱德华帮忙。

就在胡禄离开之后没多久,两个黑衣大汉走进了这个充满了变故的房间中,一进来,就看到大卫倒在地上的尸体,两人顿时倒吸了口凉气,半截手骨刺破背后的皮肉伸出体外,这得是多大的力气才能够办到啊!

不过,他们毕竟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人,除了最开始的一惊之后,他们便将大卫的尸体装进了一个尸袋中,然后迅速的清理完现场,再然后就带着大卫的尸体消失在哥谭的夜色中。

话分两头,胡禄并没有直接去找爱德华,他可不是那种不解风情的钢铁直男,这种时候跑别人的家里去,万一撞破了女干情就有点对不起兄弟了。

所以胡禄先回家睡了个大头觉,第二天一早,才去找爱德华帮忙。

爱德华也不负他科学鬼才之名,黑科技那是一样接一样,定位信号源这么简单的事情,他随随便便就拿出了数种可以帮得上忙的仪器。

有了仪器的帮助,胡禄便开始专心的等待着手机的响起。

然而,一连等了三天,手机半点反应都没有,胡禄心中顿时升起一丝疑虑,虽然说杀手击杀目标并没有时间限制,但是也不至于这么放心,一点消息也不了解一下吧!

看着一直没有反应的手机,就在这瞬间,胡禄想到了什么,睁开千里眼看向当初他击杀大卫的地方,这一看,顿时让他明白了个中原由。

案发现场早已经被收拾的干干净净,很明显,杀手在进入哥谭以后的生活都在监视中,看样子,这个所谓的猫头鹰法庭并不相信任何人,哪怕是他们自己花钱请来的人。

发现了这个事实,胡禄想要通过信号源查找幕后黑手的所在地明显是不可能的事情,对方显然不会再联系杀手了。

“靠,好不容易有点眉目又没线索了!”胡禄有些气闷,他实在是不喜欢这种被动挨打的事情,“都怪那个煞笔杀手,一问三不知,还不如街边的小混混知道的多呢!”

“等等,我似乎好像漏了什么?”

胡禄吐槽了几句,猛然间觉得自己似乎漏掉了什么重要的信息,或许能够给他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于是他立刻闭上了眼睛,回忆起这些天所收集到有关这个所谓的“猫头鹰法庭”的资料,想要找到自己遗漏之处。

第一百三十八章 扫荡

“当心猫头鹰法庭,时刻监视你出行。暗处窥望哥谭市,藏于矮墙阁楼间。居于家中他同在,卧及床间他亦存。万莫提及他名号,利爪将你头寻来。”

胡禄回想起这个听了很多次的歌谣,忽然间,他眼前一亮,还真从这首歌谣中看出了一点端倪。

歌谣的意思很简单,就是说猫头鹰法庭对于哥谭的一切都能够了如指掌,没有什么事情能够瞒得过他们,除非他们不想知道。因此,他们对于哥谭有着绝对的掌控力。

而在这个年代,想要做到像歌谣里面说的那样无孔不入,对于一切都了如指掌,肯定不会是依靠科技,也就是说,这个所谓的猫头鹰法庭的背后一定有这一张非常庞大的关系网。

就想洪武的手底下有锦衣卫,秃子手下有军统一样,猫头鹰法庭手下也一定有着这样一批为他们服务的人,虽然说这些人里面很大一部分或许并不知道自己到底在为谁服务。

但并不妨碍胡禄从这个方面寻找突破口,一个人身上找不到线索,那就从一百个人身上找,一百个人身上也没有,那就从一千人身上找,总能够找到突破口的。

至于从什么人身上找,胡禄猜想哥谭的这些帮派应该会很乐意跟他合作的。

……

地狱天使酒吧。

哥谭非常红火的一个酒吧,是哥谭的老牌黑帮恶魔帮的总部,名字听起来非常的嚣张,又是地狱,又是天使,然后再来个恶魔。

事实上,取了这个嚣张的名字的恶魔帮,在哥谭只是一哥不入流的小帮派,酒吧既是总部也是唯一的资产,这也是歪果仁的习惯了,名字带上恶魔啊,地狱啊什么的,就会让人觉得很流弊。

其实就跟国内什么青龙帮,白虎门之类的差不多,都是烂大街的货。

夜幕已经降临,胡禄穿着一身舒适的练功服出现在了这家酒吧的门口。这家酒吧就是胡禄今晚的第一个目标。

有人也许会觉得惊讶,为什么胡禄会挑选这样一个不入流的小帮会下手呢?难道是要先挑软柿子捏吗?

答案当然是不是啦!

胡禄之所以选择这个小帮派下手,完全是因为他在调查后发现,哥谭算得上入流的帮派,他们的老大以及背后的后台都比较清晰,并没有不像是这个总喜欢背后搞鬼的猫头鹰法庭的人。

反倒是这些不入流的小帮派,多则百八十人,少则三五十人,良莠不齐,但是却能够在这些大帮会的夹缝中混的风生水起,这简直一点也不科学。

因此,胡禄猜想,这些小帮派应该是猫头鹰法庭在幕后扶持的,有这他们的财力支撑,再加上他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才让这些小帮派能够安稳的存活。

而作为代价,就是为猫头鹰法庭办事,为了证明这个猜测,胡禄特意挑选了一些不入流的帮派进行验证,而眼前的这个地狱天使里的恶魔,正是他要下手的第一个目标。

随手点燃一根烟,胡禄大摇大摆的走进了酒吧,点了一杯dry martine 之后,胡禄坐在角落里观察酒吧里的情况。当然,说是观察,其实是用千里眼寻找恶魔帮的老大。

由于这些这些帮派实在是太不入流了,所以就算警局里都没有他们的资料,胡禄想通过爱德华获得情报,然后直接杀上门的想法也就落空了,只能通过这种笨办法来寻找。

不过,四下看了一下之后,胡禄发现用千里眼有些多余,之间酒吧后面的一黑一白两个壮汉,正一左一右的站在一扇写着闲人免进的门前,虎视眈眈看着在舞池里面狂欢的人。

这不是不打自招嘛!闲人免进,明摆着就是告诉别人能进去的都是自己人。

胡禄端起面前的dry martine 一饮而尽,然后站起来径直走向那扇标有闲人免进的门。

“站住,什么人?”黑白双煞非常的尽责,胡禄一靠近,立马就拦住了他,要知道,就在他们不远处,可是在现场直播制造小人,这样他们都能够目不斜视,八成是两个gay。

一想到眼前的两个家伙可能是gay,胡禄瞬间没有了让他们带路的心思,一拳一个撂翻在地后,他便推门走了进去。

胡禄本以为用不上千里眼,进来后却发现失策了,门后面的一条长长的走廊,有着不少的房间,若是没有千里眼,一间间的找过去得浪费不少时间。

好在胡禄什么都没有,就是有外挂,千里眼一开,直接把房间里的情况尽收眼底。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好家伙,十个房间里面都在开无遮大会,只不过一半房间里的参与者是异性,另一半的参与者则是同性。

简直辣眼睛!

好在还有一个房间里面是正常的,只有一个肥头大耳的家伙在那里数钱,胡禄二话不说,直奔这个房间,看在他是这些人里面唯一行为正常些的,胡禄觉得有必要奖励他严刑拷打。

“砰——”

胡禄一脚踹开了最后一个房间的门,巨大的声响顿时把里面的人吓一跳,肥头大耳的白胖子直接被吓得坐在了地上。

不过,当他看见进来的是一个陌生人,而且还是一个看似瘦弱的亚裔青年的时候,他顿时来了底气,骂骂咧咧的走上前来,手指头指指点点,都快戳到胡禄的鼻子了。

对于这种人,胡禄当然不会惯着他,瞬间握住他的手指,然后轻轻一用力,只听见一声清脆的嘎巴声,手指和手背亲密接触了。

“这里是不是你最大?”

能够在这个时候躲在这里数钱,胡禄心中已经有了答案,但是他还是求证了一下道。

手上传来的剧痛,以及胡禄冰冷的眼神,让白胖子心中发寒,原本想要否认的嘴张口却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他确实是这间酒吧的老板兼看场子的恶魔帮首领。

“既然你承认了,那么,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吧,是谁在背后支持你开酒吧,成立帮派,你,又是在为谁办事?”

听到胡禄的询问,白胖子原本痛苦的表情瞬间消失不见,整个人都呆滞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 扫荡(续)

“我是谁?”

“我在哪?”

“发生了什么事?”

白胖子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做一脸懵逼,本来今天他心情很好的,最近获得了一大笔的资金,这也是他为什么会堂而皇之的在那里数钱的原因,因为实在是太久没有看见绿油油的富兰克林了。

然而,就在上一秒,他还在那里兴奋的数着钱,下一秒就被一个突然闯进来的陌生人硬生生的掰断了他的手指,然后被按在地上摩擦摩擦。

这一切实在是发生的太突然,白胖子都觉得自己八成是在做梦,不然的话怎么会有这么扯淡的事情发生。

要知道,这里可是他的大本营,外面少说也有三五十个小弟,可是看着眼前的这个亚裔身上一尘不染,非常轻松的样子,外面的人要么都是废物瞬间就被解决了,要么就是根本没发现有人闯了进来,这特么的更加废物。

白胖子暗暗打定主意,假如今天能够全身而退,一定要把外面那些废物偷偷赶走,不再留着浪费金钱。

“也不知道这位大爷是来打劫的,还是来寻仇的,还是来砸场子的?”就在白胖子思绪万千的时候,胡禄也开始询问自己想要知道的事情。

白胖子闻言,心中一凛,顿时觉得有些不妙,对方居然是冲着自己背后的人来的。

虽然说这些年养尊处优,但是白胖子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其实他根本不算什么,之所以能够在这里占据一席之地,完全是因为他背后站着一个大佬。

在大佬的金钱开路下,他才能够在这里养上百八十个手下,并且从事着一些不法的勾当,当然,也能和周围的帮派相安无事。因为据他所知,周边的帮派中也不乏和他一样的人,说白了,就是幕后的老板推出来的傀儡。

不过,白胖子一点也不介意,每天花天酒地醉生梦死,这样的傀儡不要太舒服,如果可以,他愿意下辈子也当这样的傀儡,毕竟给谁打工不是打工呢?

在外面累死累活一天也就百八十块,那是能和现在相比的吗?当然不能。所以他当傀儡老大当得很嗨皮。

然而,当听到胡禄是来找他背后的人的时候,白胖子直接就懵逼了。

因为他虽然是个傀儡,但是在明面上,他才是这里真正的首领,就算是他背后的真正老板,也只有在需要用人的时候通知他,其它时候,一切都是他来做主的。

所以,能够知道他背后还有人的人并不多,或许周围的那些帮派中和他一样是一个傀儡的老大才会知道真相。但是胡禄明显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又怎么会突然找上门呢?

胡禄当然不知道他的询问让白胖子在这短短的瞬间想了这么多,当然,他也不想知道,他只对白胖子背后站着什么人感兴趣。

“怎么,不愿意说吗?看来你需要加点料!”

白胖子久久没有回应,胡禄眉头一皱,手上的力道加大了百分之一,白胖子的手骨顿时有裂开的迹象。

“啊——”

白胖子只是一个普通人,哪里承受得了胡禄的力道,骨骼裂开疼痛让他再一次惨叫了起来。

“我说,我说!”白胖子心中的斗争并没有持续多久,马上就屈服在了疼痛之下。

当然,这并不能指责他什么,他只是一个古惑仔,不用指望他们能有多少节操,更何况,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

得到了肯定的回答,胡禄暂时松开了捏着白胖子的手,在房间里的沙发上坐下,等待着白胖子开口。

胡禄松手后,白胖子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但是并没有马上开口,手上的疼痛让他久久不能缓和,胡禄也不着急,他知道白胖子是在拖延时间,不过他艺高人胆大,想要再进一步的打击白胖子的信心,让他乖乖合作。

果然,没过多久,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房门口出现了一群人,他们个个穿着奇装怪服,手里那着各种各样的武器,西瓜刀、钢管、棒球棍、蝴蝶刀等等,应有尽有,甚至还有几个手中拿着灯塔国非常流行的枪械,柯尔特,m1911之类的。

看见小弟们到来,白胖子心中顿时燃起了希望,指着胡禄喊道:“给老子砍死他。”

他一边说,一边往后躲,迅速的钻进了房间里的办公桌下面,以防被殃及池鱼。他作为老大,当然知道手底下的人是什么货色,一打起来全是六亲不认的主,火拼的时候被自己人砍伤的比被敌人砍的还多。

一时间,房间里到处都充斥着喊杀声,白胖子第一次觉得这个声音听在耳朵里是那么的悦耳,那么的动听。

然而,前后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喊杀声就消失了,这让白胖子心中疑惑不解,“那不成这些家伙砍完人去吃宵夜了?”

白胖子纠结着要不要出来看一下,就在这时,他的周围忽然豁然开朗了起来。然后就看见胡禄大摇大摆的坐在了他那张老板椅上,至于那张花了好几千大洋买的桌子,则是翻到在地上,把他暴露了出来。

再仔细一看,原本空旷的房间里出现了两座“山”,显得十分突兀。一座由人堆成的山,材料当然就是白胖子的那些马仔们,另一座,则是他们带来的武器,全都成了废品,不是被掰弯了,就是被折断了,被扔在一起堆成了另一座“山”。

“给你三秒钟时间,不说也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吧!”胡禄双手环抱着胸口,往后一靠,看都不看的说道。

“咕嘟!”白胖子咽了一口口水,看着不知道是死是活的小弟们,心中开始了激烈的斗争。

不说,可能现在就没命,说了,会被秋后算账,衡量了一下两者之间的性价比,白胖子觉得还是可以赌一把的。于是胡,他连忙倒豆子一样把自己知道的事情统统说了出来。

说完,他还一脸紧张的看着胡禄,生怕眼前的这个青年一个不高兴让自己也不知死活。

胡禄当然不知道白胖子在想些什么,此时的他心中也是一阵不爽,白胖子虽然什么都说了,但是他说的很多都是废话,他背后的人到底是谁,白胖子并没有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

准确的说,其实白胖子自己也根本不知道是谁在背后支持他,他也只是一个任人摆布的傀儡而已。

不过不要紧,一个不知道,还有下一个,像恶魔帮这样的帮派,远的不说,就这附近就有三五个,一路扫荡过去,总会得到有用的线索。

看了看已经没有用处的白胖子,胡禄随手把他敲晕,然后悄然离去。

酒吧后面翻天覆地,前面却没有任何的影响,依旧是歌舞升平,一片和谐的景象,这大概也只有在哥谭才能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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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帕米拉失踪

“呼——呼——”

胡禄开着车在哥谭大学门口等着帕米拉出来,胡禄居然睡着了,也不知道他梦见了什么,嘴角还有一丝笑意,看样子睡的很香,仔细一听,还有一阵轻微的打呼声。

随着日头渐渐的偏西,胡禄整个人一抖,从梦中惊醒,睡眼朦胧的看了看手表,顿时吓了一跳,都已经下午六点了。

“也不知道帕米拉出来了没有,可千万别已经到家了,怎么就睡过头了呢?一定是最近生物钟紊乱的缘故。”一看时间已经六点了,胡禄瞬间清醒了过来,连忙拿出手机准备打电话给帕米拉。

然而,一拿出手机,胡禄顿时发现了不对劲,一整天了,手机里居然连一个未接电话都没有,更加没有短信。

“难道帕米拉还在学校里?不会还在加班吧?”胡禄心中充满了疑惑,对于帕米拉的工作,他因为兴趣不大,所以了解的不多,但是他也知道植物学和别的学科也不太一样,不需要一直待在实验室里吧!

更何况帕米拉似乎只是个刚刚转正不久的研究员,按理说应该负责不了太复杂的工作,连续工作将近半个月的时间,也实在是太久了。

胡禄给帕米拉打电话,手机依旧是关机状态,他安慰自己,也许是还在做实验,天已经黑了,按照胡禄和帕米拉之间的约定,天黑之前她不出来,就表示不去胡禄那了,于是胡禄调转车头开车回家。

翌日。

胡禄又来到了大学门口等待帕米拉,今天他可不敢再坐在车里了,省得又睡着了,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门口,寻找着帕米拉的身影。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又到了天黑的时候,今天还是没有接到人,胡禄心中升起了一种不妙的感觉。

“难道出事了?不应该啊,那些人难不成还敢冲进大学里抓人不成,如果真有这事,早就上新闻了吧!”胡禄想不明白帕米拉好端端的待在学校里能出什么事情。

“那个是?”就在这时,胡禄看见了一个文质彬彬的白人男子从学校里走出来,白人男子很眼熟,想了想,胡禄顿时想起这个男人似乎是帕米拉在研究所的同时,之前给帕米拉送爱心午餐的时候遇见过。

“德普先生!”胡禄连忙冲那人挥手喊道。

德普,也就是白人研究员闻声望来,立刻就注意到了不断挥手的胡禄,作为一个科研人员,记忆力还算不错,他立刻就认出了胡禄,也挥手打招呼道:“胡先生,这么巧,是你啊!”

他一边说着,一边向胡禄走来,走到胡禄跟前,看着胡禄靠着一辆车子,还不等胡禄开口,他便诧异的问道:“胡先生,你这是来接人吗?”

胡禄有些不明白德普为什么会这么问,不过他还是说道:“对啊,我来接帕米拉,对了,她怎么还没出来啊?”

听到胡禄说的话,德普的脸色瞬间一变,震惊的说道:“艾斯利博士?她不是请假了吗?都已经半个月没看见她了!”

“不可能,半个月前她发短信给我说这半个月都要加班做实验研究的!”德普震惊,胡禄就更加震惊了,如果真如德普所说,那帕米拉都已经失踪半个月了,下意识的,他就想否认这个猜测。

“可是,实验室最近并没有什么重要的实验啊!”

德普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不过他还是实话实说道,毕竟这种时候,有什么事情都说清楚了比较好。

“不可能的,不可能……”胡禄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嘴里不断的喃喃道。

忽然间,他似乎想到了什么连忙拉住德普问道:“你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

德普一想便知道了胡禄是想确定帕米拉的去向,连忙说道:“最后一次见她是两个星期前了,就在实验室的门口,大家都下班离开的时候,再然后我就不知道了。”

“两个星期前!”胡禄瞬间想到,那正是他送帕米拉回去的那天,同时也是他开始行动的第一天,只不过帕米拉出事的时间上比他行动的时候要早一些而已。而那一天也是收到短信的前一天。

“那些该死的混蛋居然对帕米拉下手!”胡禄心中充满了怒火,亏他还手下留情,只是让那些疑似走狗的家伙躺上一年半载而已,没想到这边就把帕米拉给害了。

胡禄恨不得现在就冲到医院,先把那些人渣统统烧成灰烬,算是给帕米拉收回一点利息,但是他已经忍住了,努力的让自己冷静下来,他知道关心则乱的道理,这种时候还是先冷静下来,找到帕米拉再说。

因为他觉得帕米拉有可能还活着。毕竟如果真的是猫头鹰法庭的人做的,那他们的目的应该是胡禄,如果真的撕票了,他们也就失去了和胡禄谈条件的筹码。

所以,帕米拉还是有生还的可能的。

想到这个,胡禄渐渐的冷静了下来,不怎么爱动的脑子也拼命的运转了起来,想想有什么方法可以找到帕米拉。

这时,他不由得再次暗自恼怒,要是他不懈怠的话,哪还用想办法,光靠千里眼和顺风耳就能找到了。可惜,他的能力目前也只能查看十公里的距离而已,而且全力查看的话,根本坚持不了多久,想要搜索完足有八百多个平方公里的哥谭需要不少时间。

“对了,监控,监控录像里总该有些线索的!”胡禄思考了没多久,顿时一拍脑门说道,虽然说这个年代监控并不是很普及,但是在大学门口这种比较重要的地方肯定会有监控的。

胡禄想到这茬,立刻想请教一下德普怎么去保安室,但是却发现他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走了,好在保安室不是什么隐秘的地方,胡禄很快问到了它的位置,迅速的赶往那里。

“什么,你想看监控?”保安室,不,应该说是保全部门,哥谭大学可不是那种三流野鸡大学,有着足够的资金的它在保安部投入了巨大的资金,建立了一个非常的正规的保全部门。

所以,当听到胡禄要求查看监控的时候,留在保安部的人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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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帕米拉的去向(再续)

胡禄眼前的这座研究所很大,非常大。

他曾经听帕米拉说过,这座研究所在哥谭大学里能够排上前几名,资金雄厚,资源丰富,她还说当初能够进来当实习生真的是非常幸运。

事实上,确实如同帕米拉所说的一样,眼前的这座研究所占地非常长广阔,胡禄初步估计,一两个足球场的面积是没跑了,少说也有好几百号人,这对于一个州立大学的研究所来说,这已经很大了。

至于那些动则上万人的研究所,不好意思,那至少是以国家作为背景的研究所了,比如天朝的科学院,全国几十个分院,一个分院至少有五位数的研究人员。

这么大的一个研究所,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够随便进入的,当初也只是在帕米拉的带领下去过她的办公室而已,还不让随便走动。

除此之外,想要进去就只有两种方法,要么偷偷的潜入,这个方法就是考验技术和运气了,运气好的话,一直潜伏在里面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至于另一个方法,那就是暴力闯入,把门口的警卫全部放翻了,自然没有人能够阻挡进去的道路了,只不过这样做之后,有可能要去监狱游玩一段时日。

当然,这两种方法是针对普通人来说的,对于胡禄,他有着第三种选择:找人利器千里眼,窃听风云顺风耳。有这两种能力的帮助,就算不进去也能把里面的情况了解的一清二楚。

在研究所前找了一个合适的位置坐定,假装是在这里休息一样,然后他闭上了多日未曾闭上过的双眼,当他的双眼再一次的睁开时,千里眼已经开启了。

在千里眼的注视下,原本厚厚的围墙仿佛不存在了一样,研究所里的景象清晰的展现在他的眼前。

胡禄不断的控制着自己的视线,从所看到的第一个房间开始,一个一个的找寻过去,寻找他心目中的那个身影。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在无所遁形的千里眼下,胡禄很快就搜索完整个研究所,让他失望的是,他并没有在研究所里看到帕米拉的身影。

他特意重点关注了帕米拉的办公室,期望能够找到线索,但是很显然,里帕米拉失踪已经过去了半个月之久,就算真有线索,估计也被清理干净了。

胡禄使用了顺风耳去听取消息,但是半天下来,所听到的大多是关于实验研究之类的内容,并没有得到他想要的消息。苦寻无果,一时间,胡禄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拿出手机一看,原来是条垃圾短信,没想到手机都才普及没多少年,电信诈骗倒是源源不断了。

胡禄正打算收起手机,这时,手机里除了刚刚收到的诈骗短信外的十几条短信引起了胡禄的注意。

“对了,手机!我怎么没想到呢!”脑中灵光一闪,胡禄猛然惊醒,短信的接受时间给了他重要的提示。

说起来,能够发现这个线索,还多亏了现在这个年代,这个时间的灯塔国,常用的手机性能差不多是胡禄穿越前千禧年前后的水准,只能打电话和发短信,而且容量非常有限,所以胡禄一直以来就有清理手机的习惯。

而这些短信正是胡禄清理完后留下的所有帕米拉发来的短信。很巧,在帕米拉失踪前胡禄正好清理过手机信箱,所以,这些短信都是帕米拉失踪后发到他的手机上的。

那么,从收到短信的时间上,就能获得很多的线索。

想到这一点,胡禄连忙查看短信的接收时间,第一条是胡禄送帕米拉回去之后的第二天,正好是胡禄晚上出去后刚回来的时候。

第二天则和第一条间隔了四个小时左右,差不多是那天的中午,然后在晚餐时分,胡禄的手机收到了第三条来自帕米拉的短信。

接下去两天一直是一天三条的规律收到短信,直到第三天下午,接到一条说加班结束的短信后,没过多久又收到一条要继续加班的短信,前后间隔差不多十分钟左右。

“问题八成出在这里。”

胡禄连忙把这个发现告诉了布鲁斯,想请他用他的超级电脑黑进研究所的监控查看那天的情况,看看能不能从中找到什么线索。

面对胡禄的请求,布鲁斯没有拒绝,很快他就黑进了监控中,查看那些天的监控视频。

“胡,看来你的推测是正确的,那几天,研究所里确实发生了一些事情,有人特意删除了那几天的视频。”很快,布鲁斯就有了收获,只不过这个收获让他有些意外。

胡禄闻言,心中已经有了准备,毕竟对方连校门口的监控录像都替换了,没理由不在研究所里的监控录像中动手脚。

“你打算怎么办?”胡禄的沉默让布鲁斯有些不安,连忙在电话中询问道。

胡禄沉吟片刻,道:“这事你别管,我自有我的办法。”说完,胡禄便挂断了电话。

既然知道了的抓走帕米拉的人使用过帕米拉的手机,胡禄也就有了头绪,他再一次开启了千里眼,地毯式的搜索整个研究所,看看能不能找到帕米拉的手机。

如果,真的能够找到,那么,保存着帕米拉的手机的人和帕米拉的失踪一定有着很大的关系。

这一次,胡禄真的可以说是掘地三尺了,研究所里的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什么抽屉,储物柜之类的,就连里面的人的身上,都统统查看了一遍。

可惜,对方那么的小心,就连监控录像都删除替换过,又怎么会留下这样的证据呢?所以,胡禄的地毯式搜索注定的一场空。

“既然如此,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

再一次的搜寻,依旧没有任何的发现,胡禄眼神一冷,心中下了决定,他要使用一些非常的手段了。

“大!”胡禄轻喝一声,只见他周围散发出一层淡淡的红光,紧接着,他的身体开始快速的增长,眨眼间,他就变成了一个百米高的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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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画地为牢

“大小如意。”这是他最新领悟到的神通,可以自由的改变身体的大小,同时增强或者减弱力量、体质等等。

研究所外突然出现的巨人顿时引起了校园里的学生们的恐慌,不久前的巨人袭击事件还历历在目,是众人茶余饭后的谈资,眼下,有一个更加巨大的巨人出现,顿时震惊了整个哥谭大学。

胆小一些的,甚至直接就被吓晕了过去,胆大的则是开始四处逃散,没有人想成为巨人脚下的一滩不成人形的血肉。与此同时,哥谭警局也接到了报案。

得益于上次巨人事件,加上事发地点是哥谭大学这个哥谭的标志性地区,警方很快作出了反应,数十辆警车鸣着警笛,飞快的赶往哥谭大学。

旁人的反应完全不在胡禄的考虑范围之内,使用了大小如意神通的他,现在正有些窘迫,由于这个神通刚获得不久,他还比较生疏,人是变大了,但是衣服没有跟着他一起变大,所以,他再一次的在哥谭裸奔了。

好在在场的人都被突然出现的巨人吓坏了,倒是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囧样。心念一动,一层白色的火焰将他包裹了起来,随后,火焰渐渐的缩小,紧贴在他的皮肤上,形成了一件白色的外衣。

多亏穿越者培训基地,不然这时候胡禄还这不知道去哪里弄衣服来掩盖自己那硕大的资本。只不过,这个技术还比较生疏,只能勉强弄一身紧身衣包裹住他完美的身线。

不过好在这是在灯塔国,超级英雄也好,超级罪犯也好,穿紧身衣已经成为一种风尚,倒也不会让人觉得诧异。

遮盖住了某个不可明说的部位,胡禄低头看向变小了许多的研究所,嘴一张,一朵硕大的火花从他的口中飘了出来。紧接着,他的手指一点,火花瞬间凝聚在他的指尖上。

“画地为牢!”

胡禄言出法随,信手在研究所周围一挥,一道红色光圈将研究所笼罩在内。这是胡禄在闲来无事的时候研究出来的,原理是参考了西游记里猴子的辟魔圈,只不过猴子那个是用来保护人的,而胡禄这个是用来困人的。

他用自身心火为引,凝聚灵气画出一个类似辟魔圈一样的地方,被困在里面的人一旦想往外走,就会被心火焚烧。火圈以灵气为燃料,胡禄自身供给加上从外界吸收,只要胡禄愿意,可以一直维持下去。

别问为什么能够这么牛十三,反正这个世界的牛顿、焦耳,还有玄姆霍兹的棺材板早就被一群不科学的存在掀飞到不知道哪里去了,也不在乎再多一个胡禄。

胡禄画地为牢,将研究所笼罩在了被他命名为困神阵的火圈中,随后,他施展神通,从百米高的巨人变回了正常的体形。巨人出现得突然,消失的也快,前后不到两分钟,胡禄已经变回原来的样子,走进了研究所。

“站住,通行证?”

胡禄还没进门就被门口的两个保安拦住了,研究所这种地方,安保的严格程度其实不比银行差,甚至很多时候还犹有过之,毕竟,没有人能够肯定下一秒会不会出现一个划时代的发明。

心中含有怒气,胡禄并没有搭理他他们,更何况他本来不是来好好商量的,一人一巴掌过去,直接将他们拍飞到墙上,然后一脚踢开了门禁,径直走了进去。

“警报,警报,有人非法闯入!”看着胡禄进去的背影,俩保安中的一个勉强从墙角爬起来,用对讲机通知其它的保安这里发生的事情。

不多时,一队保安急匆匆的来到研究所门口,围住了正准备去帕米拉的实验室看看的胡禄,其中一个看似为首的保安厉声喝止他道:“站住,你现在涉嫌非法闯入重要科研场所,请立刻停止你的非法行为,不然我们将采取强制措施。”

研究所进去,首先是一个巨大的大厅,人来人往的,胡禄的出现并没有引起太大的注意,但是,当保安队长率领着一群人围住胡禄的时候,顿时,吸引了所有路过的人的目光。

不仅如此,或许是研究员的生活实在是太过枯燥,在胡禄和保安们对峙的这段时间里,居然陆陆续续的有人从里面走出来,明显是来看热闹的。

看见这一幕,胡禄顿时一阵腹诽,谁说国人的本质就是爱看热闹,明明歪果仁也喜欢看热闹。

面对保安们的阻拦,胡禄觉得还是拳头更有说服力。有句话说的好,人的本质就是犯贱,你越是和他讲道理,他越是要跟你讲拳头,而恰恰相反,当你打算跟他讲拳头的时候,他反而积极的要求讲道理了。

胡禄直接选择了跳过先讲道理的阶段,直接跟他们讲起了拳头。能够生生撕开人的身体的力道有多大,胡禄自己是不知道,反正不管是谁也好,都是一拳一个。

这场面,他觉得用小时候曾经看过的一个后来被奉为鬼畜鼻祖的电视剧里的主角的口头禅可以非常形象的形容。

“我还没用力,你们就倒下了!”

看着周围倒得歪七扭八的一群保安,胡禄弱弱的说道。

听到胡禄的自言自语,倒了一地的保安顿时觉得无地自容,羞愧难当,一个打十个,结果站着的是一个人的那一方,跟别说他们还是负责安保工作的,这已经不是打脸了,完全是把脸按在地上摩擦摩擦了。

“fuck!老子就不信你连枪都不怕。”

作为哥谭大学,乃至整个哥谭都排的上号的研究所,安保人员自然不止这么几个,当胡禄将眼前的十个保安打趴下后,后面又陆续赶来了一群穿着保安制服的人,看样子人数还不少,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手上拿的不再是警棍,而是枪支。

“哦,这玩意一定比我的话管用。”胡禄看着大小不一的各种枪械,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了一丝嘲讽的笑容。

他正愁拿什么让这些人乖乖的听话,相较于拳头,明显枪械更能让人感受到威胁,所以胡禄便列宽作出了行动了,不等对方反应,他便迅速上前击倒手持枪械的保安,然后将他们手中的枪拿在了自己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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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逼问

面对一群手持枪械的彪形大汉,原本手下留情的胡禄也不再留情了,手上的力道多加了几分,被他打倒在地的保安们,虽然不是筋断骨折,但是少说也得在医院躺上十天半个月。

至于被他抢到手的枪支,除了留下了一把自己用外,其它的拿出弹夹后统统捏成了铁疙瘩,他一个人可拿不了那么多的枪,扔在地上的话,万一出现个不长眼的想玩什么反杀,抢了枪乱开就不好了,容易影响自己的威信。

胡禄的动作很快,从他进入研究所到他放翻所有的安保人员,前后也不过是五分钟而已,研究所这些训练有素的安保人员能够在五分钟内完成集合,在这个时候反而成为了胡禄用最快的速度掌控局面的助力。

当胡禄拿着从安保人员手中抢来的枪指着在场的所有人的脑袋的时候,这些急匆匆跑来看热闹的人才意识到自己似乎成为了阶下囚,而且,还是自动送上门的那种。

一时间,惊慌失措的叫声接连不断的响起,此起彼伏,有些聪明人偷偷的在后面制造混乱,想要趁乱逃走,但是,此时此刻的胡禄还需要从他们身上获得有关帕米拉下落的线索,自然不会让他们如愿。

“砰砰砰……”

几声枪响回荡在空旷的大厅之中,胡禄朝天开了几枪,在这封闭的大厅中,枪声显得更加响亮,直接将尖叫声掩盖了下去,在场的人都安分了,正所谓枪打出头鸟,他们害怕下一枪会打在自己的身上。

在场的人大多都穿着常见的白领制服,外面则披着一身白大褂,是很常见的科研人员的打扮,同时也表明了他们的身份,他们都是隶属于这个研究所的研究人员。

胡禄看着安分下来的人群,拿枪指着他们,轻声说道:“本座不想伤人性命,但是前提是你们要乖乖的合作,现在,本座想知道你们这里一共有多少人?谁,来回答本座的问题?”

说着,胡禄扫视过在场的所有人,他的目光十分的锐利,让在场的人都感到如芒在背,心中惴惴不安,过了好一阵子,都没有人出来回答这个问题。

直到胡禄有些不耐烦了,眉头一皱,正要说话,这是,才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站出来说道:“这位先生,我们这里差不多有两百人,不知道你是为了什么而来的?我们这里只是一个植物研究所,研究的是植物的生活习性,如果你想要抢夺什么成果发家致富,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这里并没有能够让人一夜暴富的东西!”

“我知道!”中年男子的话,胡禄没多想就直接赞同道。

他的回应让中年男子有些意外,他本以为胡禄是为了钱财而来的,但现在看来,明显不是。胡禄既然肯开口交谈,那么,暂时应该没有伤人执意。

于是,他再一次的上前,打算和胡禄谈谈:“那先生您究竟为了什么而来,我实在想不到研究所里还有什么能够吸引外人。”

“你是谁?你能够做主吗?”胡禄没有回答中年男子的话,而是反问道。

他仔细打量了一番眼前的这个中年男子,和其它在场的人一样,中年男子也套着一件白大褂,从敞开的衣襟能够看到里面的一件洗的发白的白衬衫,靠近领口的扣子开了两个,下身是一条黑色的西裤,脚上则是一双带有泥土干后留下的痕迹的黑色皮鞋,从这些细节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不注重外表的人,他的热情,似乎都投入到了研究工作中。

“我是查尔斯·林奈,研究所的副所长,主攻植物遗传学研究,这几个是我带的实习生。”中年男子说着,还顺便指了指他身后的三男两女。

“本座没兴趣知道那些无名小卒,现在,请告诉我,帕米拉在哪里?谁能告诉我帕米拉的下落,谁就可以安全的离开这里。”

对于无关紧要的人,胡禄并不想知道他们是谁,在知道了眼前的中年男子有着不低的身份后,胡禄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

但是,对于胡禄的目的,在场的人都表示一脸懵逼,这个帕米拉,是谁?

是的,研究所里虽然只有两百多号人,人并不算多,但是研究所并不像外面的公司企业一样是用集体办公的工作形式,而是以实验室为单位,进行区分,毕竟一个研究所不可能只研究一个项目。

所以大多的人其实都是各自呆在自己所属的实验室进行研究实验,而且这些实验室之间的距离并不算近,研究员们也就很少会进行来往,很多人甚至出了实验室就不认识任何人了。

也只有那些经常需要和别的部门打交道的,比如人事、后勤之类的部门里的人才会知道研究所里都有谁。

当然,这些一脸懵逼的人中并不包括这个副所长。作为研究所的副所长,他虽然将大多数的精力放在研究工作上,但是闲暇之余,他也是要处理研究以外的工作的,恰巧,人事部门正好归他管理。

听到胡禄的话后,他下意识的就想到了一个身影,开口询问道:“帕米拉?你说的是帕米拉·莉莲·艾斯利小姐吗?”

“你认识他?”胡禄有些诧异,没想到这个副所长居然会认识一个普通的研究员。

查尔斯·林奈神色肃穆的说道:“请问你和艾斯利小姐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会跑到这里来找她?”

“关你屁事,你只要告诉本座知不知道她在哪里就行了。”胡禄没好气的说道,他可是来严刑逼供的,不是来这里聊天的。

“抱歉,在不确定你们之间的关系的情况下,我不能将员工的住址告诉你。”胡禄的拒绝并没有换来林奈的妥协,他的态度反而变得十分强硬,似乎是怕胡禄做出什么不利的事情。

“你就不怕我杀了你?”

林奈强硬的回答让胡禄颇感意外,没想到这些搞科研的,还会舍己为人,光凭这一点,胡禄决定等下就不对他用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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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逼问(续)

面对胡禄的质问,林奈并没有害怕,微微一笑道:“艾斯利小姐是我做主招收进来的,她是一个非常有天赋的研究员,只要给她时间,她一定能在植物学上大放光彩,我不能为了自己的生存而让科学界损失这样的一个人才。”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胡禄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身上似乎冒出了神圣的光辉。

胡禄饶有兴趣的打量着眼前的这个中年男子,事实上,他嘴上说的坚定不移,但是他的双腿其实已经在微微颤抖,说明他内心其实充满了恐惧,胡禄眼中出现的一道道蓝色情丝也证实了这个观点。

但是就是在内心极度的恐惧之下,依然能够舍己为人,这样的人,在道德层面上已经无懈可击。胡禄不是小丑那样的精神病,一时间,他反倒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样的人。

“我想起来了,他是艾斯利小姐的男朋友,我有一天在研究所门口见过他给艾斯利送午餐。”就在这时,林奈背后的一个女孩似乎想到了什么,脱口而出道。

胡禄看了看说话的女孩,长得普普通通,没什么特色,胡禄并没有什么印象,当然啦,作为一个天朝人,胡禄对于歪果仁其实有些脸盲的,如果只见过一次的话,他肯定是记不住对方的。

不过听对方的口气,似乎认识帕米拉,于是他开口问道:“你们认识帕米拉?”

“你是艾斯利的男朋友?”在胡禄开口的同时,林奈也向胡禄求证道。

“是的,我是她男朋友。”胡禄直接了当的承认道,这并不是见不得人的事情,所以他没必要隐瞒,而且,这个身份反而有助于他行事。

林奈点了点头,放下了心中的戒备,说道:“既然是这样,那么你为什么要强闯研究所呢?你这样做,会给艾斯利带来很大的麻烦的!”

的确,胡禄的行为在灯塔国,其实已经算是非法闯入了,不管他有什么理由,在法理上他已经算是一个罪犯。

面对林奈的质疑,胡禄没有辩解,而是说道:“帕米拉失踪了,我查到她在失踪前一直是在研究所里的,所以我需要知道她在这里做了些什么?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失踪?”

“怎么会呢,半个月前我还见过她一次……”林奈说道这,也意识到了不对,帕米拉作为他看重的苗子,虽然不属于他的研究团队,但是还是经常会找他指教,可以说是经常会见面的。

可是他最后一次见她居然是在半个月前,而据他所知,帕米拉所跟随的杰森·伍德博士,也就是研究院的院长最近半个月来并没有什么重要研究,研究员并不需要长时间呆在实验室里。

但假如帕米拉是被调去别的实验室所以不能时常来找他,虽说有这个可能,但是作为管理研究所的人事调动的副院长,这件事首先就需要经过他的同意。

相反,帕米拉如果是因为失踪,不能来找他请教,这倒是合情合理。但是,如果帕米拉真的失踪了,早就应该有人向他汇报了,毕竟研究院里的工作属于机密,有人不能按时来上班,就表示着研究院里的研究项目有泄露的可能。

“你去看一看考勤记录。”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林奈迅速的吩咐自己的助手道。

他身边的助手听到他的吩咐,立刻就走向研究院里面,不多时,他拿着一份a4纸一路小跑到林奈的面前,说道:“教授,最近的半个月都没有艾斯利小姐的出勤签到记录。她最后一次签到,是在十五天前。”

林奈接过a4纸看了看,皱着眉头说道:“调取监控录像了吗?”

“还没有!”助手回答道。

“赶紧去查,我需要一个答案。”林奈摆摆手说道。

“没必要了,我已经查看过你们的监控录像,被替换了,这也是我为什么来这里找你们要人的原因。”看林奈一副要展开调查的样子,胡禄开口阻止道,他并不想在继续浪费时间。

“把你们的人都叫出来,我需要知道在帕米拉失踪前,都有谁见过她,是在哪里见到的?现在,给你们十分钟的时间,十分钟后看不到你们所有人在这里,别怪我心狠手辣。”

看着眼前这群不知所措的家伙,胡禄直接了当的说道,他现在不相信任何人,如果让他们自己去调查,调查出来的结果他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信。

“可是……”

“没什么好可是的,枪子不长眼。”胡禄说着,一枪打在了这群人面前的地上。

恐吓完这群家伙,胡禄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看了看手表,此时正好是九点一刻。

“哦,对了,不要想着从别的地方逃出去,不然会死的很惨的。”说着,胡禄捡起被他揉成一团的枪械残骸,随手扔了出去。

胡禄的动作自然吸引了还站在原地没有动静的这些人的目光,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了胡禄扔出去的那团金属球上,只见它很快便飞到了研究院外面。

当它飞大门外的屋檐时,一阵亮光闪过,金属球上忽然缠绕上了一层火焰,当金属球落地的时候,原本应该弹跳一下的金属球就像一滩烂泥一样啪叽一声拍在了地上。

几个呼吸后,金属球消失了,被火焰焚化为了虚无。

“如果你们觉得你们比那些做枪的金属还耐烧的话,尽管往外跑吧!”胡禄说完,闭上了眼睛,等待着他约定好的时间到来。

胡禄闭上眼睛,沉默不语,一开始呆在大厅里的二十余人也开始偷偷交流了起来。

过了几分钟,他们发现说话并不会引起胡禄的注意,于是立刻各自抱成团叽叽喳喳的商议了起来。与此同时,也许是接到了大厅里的人的告知,陆陆续续有人从研究院深处走出来,来到这个空旷的大厅中。

不多时,原本空旷的大厅变得有些拥挤,大厅里的人数也从原来的二十几个,增长到了一百余人,这一百多人分成了十几个小团队,各自站在了大厅的不同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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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逼问(再续)

十分钟转瞬即逝,当胡禄睁开一直闭着的眼睛,大厅里已经无处落脚。

十几个小团体将在场的一百多人分割的明明白白,不用问,胡禄也知道,他们大概是按照不同的实验室来进行划分的。

站在每个团体前面的,多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家,个个都聪明绝顶,鼻梁上的镜片堪比啤酒瓶底。不过,还是有例外的。

其中之一,正是刚刚与胡禄进行沟通的查尔斯·林奈,看他样子大概五十余岁,加上歪果仁上了年纪之后普遍偏老相,他的真实年龄应该在四十到五十左右,没戴眼镜的他应该算是科学家里的异类了。

至于另一个,看上去比查尔斯·林奈还要更年长一些,乱糟糟的样子,比之前的林奈还要不修边幅,让人一眼就觉得这一定是一个资深的科研工作者。

当胡禄睁开眼睛的时候,正是这个人步入大厅的时候,也正是在他出现之后,大厅瞬间安静了下来,没有任何人再窃窃私语。

“看样子,这个人的身份不一般,刚刚那个副院长似乎也没这能耐吧,莫非,他就是帕米拉常挂在嘴边的杰森·伍德。”

看到眼前这不同寻常的情景,胡禄暗自作出了推测。

“你就是那个宣称要我们研究所交人的那个恐怖分子?”这个比林奈还要威严几分的中年男子一出场,就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对着胡禄质问道。

一听这口气,胡禄瞬间抛开了一开始对他的印象,如果真的是一个沉迷科研工作的资深科学家,是不会有精力养成这种官僚气息十足的说话方式的。

也就是说,眼前的这个中年男子就算真的在科学研究上成就非凡,那也只是他追逐名利的一种手段,一有所成就,就不会再具有最初的热忱。

如果这人真的是杰森·伍德的话,结合以前从帕米拉那里听来的一些有关他的事迹,胡禄可以肯定,他一定是一个表里不一的人。

因为一个真正的科学家,实验室才是他的归属,而不是在各种公众场所的扬名立万。

而这个杰森·伍德,时常出现在各种新闻报道上,就连八卦周刊都曾经刊登过他的花边新闻,由此可见,此人的道貌岸然。

“啪——”

对于这种伪君子,胡禄才不会惯着他,一步一步的走到他的面前,一米八六的身高,让他看起来比对方高出一个头,居高临下的看着对方,就在这一瞬间,随着一声清脆的拍击声的响起,胡禄的手与他的脸进行了一次亲密地接触。

“好好说话。”

胡禄的行为让在场的人都目瞪口呆,作为这一巴掌的领受人,中年男子更是吃惊不已,也许在他过去的数十年生命中,他还从来没有收到过这样的奖励。

“你知道我是谁吗,你居然这样对待一个绅士。”中年男子愤怒的咆哮了起来,“我可是杰森·伍德,是当今世界上最杰出的植物学家,数不胜数的大学想要邀请我去开堂授课……”

“我不想知道你是谁,我只知道,你再不闭嘴,你就是当今世界上死的最憋屈的植物学家。”

胡禄可没有兴趣听眼前的这个老男人瞎比比,冰冷的枪口直接抵在了他的眉心。面对随时可能迸射出火花的枪口,杰森·伍德非常识时务的选择的了从心,乖乖的闭上了他的嘴。

胡禄开启千里眼,扫视了一番这个被他画地为牢的研究所,确认还有没有遗漏,这个世界上总是不缺乏喜欢玩小聪明的人,所以偷偷躲起来也不奇怪。

事实证明,躲起来的人还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二十个。

“左转直走八十米右手边房间里衣柜中,藏着两个人,麻烦你们去拎过来,两分钟看不见人,我就把你们扔出去。”胡禄对着林奈博士身后的三个像肌肉狂魔更多过科学家的实习生说道。

似乎是回想起了被烧的连灰都没有了的金属球,三个肌肉男实习生打了个哆嗦,迅速的跑向胡禄说的房间。

“右转直走一百六十三米,然后左转直走十米,走廊尽头的房间,藏着三个,去带过来。”这一次,胡禄没有指定谁去,但是很快就有几个人迅速的离开了队伍往实验室里跑去。

没指定人,那也就是随机了,那就是谁都有可能会被扔出去。为了不让胡禄有扔人出去的机会,自然会有正义感爆棚的小哥去行动,毕竟,人带过来的不一定死,不带过来一定死,这样的选择题,小学生都不会选错。

接下来,胡禄一个个的点出了那些藏着没露面的人的位置,很快,他们就被一群人扭送到了胡禄的面前。

当最后一个人被带过来的时候,作为研究院院长的杰森·伍德终于忍不住了,再一次开口道:“够了,你到底有什么目的,为什么要在这里为难我们?”

“看样子人都到的差不多了,如果还有没来的,八成也尸骨无存了。”胡禄没有回应杰森·伍德的话,而是看了看在场的人,随意的说道。

看似随意,然而,正是胡禄这随意的一句话,瞬间勾起了在场的一部分人的恐惧,他们的恐惧自然引起的周围人的关注,偷偷的一问,也都被吓白了脸,原来,真的有人偷偷的想要从别的角落溜出去,结果,出了研究所,没走几步瞬间就被突然出现的大火烧的一干二净。

整个大厅都笼罩在一片恐慌之中。

看到自己营造出来的恐怖气氛已经笼罩了整个研究所,胡禄开口道:“谁能告诉本座帕米拉·莉莲·艾斯利的下落,谁有可以安全的离去。”

“等等,先生,艾斯利只是一个普通的研究员,认识她的人并不多,你把其他的人放了吧,我们这些认识的人留下,帮助你寻找有关她下落的线索。”

作为副院长的林奈博士不忍心看到这么多的人被困在这里,于是,胡禄一说完,他便站出来求情道。

“呵呵,你觉得,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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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原来的章节不知道为什么屏蔽了重发一遍到作品相关辛苦大家跳跃着观看

“把他带回房间里吧,明天我再来和他好好交流交流!”

观察了许久,哈莉·奎泽尔似乎已经收集到了她想要的信息,扭头对一旁的黑人警员说道,随即,她再一次踩着高跟鞋,优雅的走出了观察室,嗒嗒的高跟鞋碰地声渐渐的远去。

“进去吧,黄皮猴子,真不明白你这种货色怎么会被送到阿卡姆来,不过,别担心,在这里,你会受到最热情的款待的,哈哈哈……”

伴随着刺耳的嘲笑声,青年,被推推搡搡的扔进了一间病房之中。

得益于阿卡姆的人杰地灵,这里的病房和普通的医院病房有着显著的区别。

看不出是什么材料的墙体,以及和墙体一般材质的马桶,摸上去不硬但也不软,想要撞墙自杀或者打碎马桶获得凶器明显是不可能的。

就连床都是一个整体,也是由不知名的材料所制,什么钢管铁片,根本不会出现在这些病房里面,整个病房里完全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

这都是阿卡姆疯人院多年不断的资金投入,病房改造之后得到的成果。

当然,也是阿卡姆人杰地灵的体现,若非那些优秀的人才总能借助任何事物搞风搞雨,阿卡姆也不会改造出如此优秀的病房,一度压制了这些优秀的人才,因此让昆西院长取得了杰出的政绩。

鉴于青年被送入阿卡姆时,被认定为精神不稳定的危险分子,他非常荣幸的获得一件免费的全身服,让他除了脚能走,头能动外啥也不能干,唯一的乐趣就省乖乖躺着混吃等死。

事实上,青年也是这样做的,一回到病房,二话不说,直接躺在了床上,只不过,他时不时的扭来扭去,看样子是不太适应这件免费的衣服。

当然,就常理来说,正常人就没有能够适应这样的衣服的,而事实上,青年也属于正常人的范畴,毕竟精神上的问题,和身体上的感觉关联并不大。

当然啦,对于胡禄,也就是这个青年来说,区区一件拘束衣根本困不住他,哪怕这件拘束衣是阿卡姆疯人院特制,专为杰出人才量身定制的也不例外。

因为,他可是一个穿越者。

胡禄,23岁,身高一米八六,体重约七十,正是那种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完美身形,配上一张刀削般的俊脸上,剑眉星目,高挺的鼻梁,唇红齿白,妥妥的整容模板。

不过,胡禄作为新世纪的四有五好青年,一向贯彻爱与和平的信念,立志要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所以,胡禄绝对不是一个肤浅的人。

他从来不依靠自己的颜值,无论是事业还是爱情,他所有的一切都依靠自己的才华去努力获得,虽然他到现在依然是一无所有,除了二环的祖传那套三进四合院和三环去世父母留下的两幢商业大厦。

但是,胡禄依然为了自己的事业而努力奋斗,只不过在这奋斗的过程中发生了一点小小的意外。

胡禄作为一个扑街网文作家,为自己的作品是操碎了心,在无法快速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的条件下,胡禄为了提高文章的阅读性,只能尽可能的将最真实的文字展现在读者面前。

那么什么最真实呢?

当然是来自于亲身体验,这样写出来的东西才能让人身临其境嘛!老话不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嘛,于是胡禄决定去酒吧消费一番,为自己文中涉及到酒吧的情节收集素材。

虽然之前收集过很多次了,但是胡禄觉得不是很理想,比如他就从来没遇到过小流氓调戏自己女朋友这样的剧情,虽然他也没有女朋友,但是女pao友还是有的。

所以为了验证类似这样的剧情是否真实,他再一次来到了酒吧收集素材。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胡禄照旧来到常来的酒吧,不多时,便和一个似乎在玩cosplay,并且cos成dc里的哈莉奎茵的妹子勾搭上了。

严格来说,胡禄其实有点脸盲,毕竟这年头的妹子长得都差不多,看的多了,似乎还不如外国妹子长得好看,至少辨识度比较高,是以,在众多的妹子中,胡禄一眼就相中了这个与众不同的妹子,绝对不是因为他迷上球了。

交杯换盏之后,胡禄跟着妹子去了她家,胡禄开始翻山越岭,紧接着深入不毛,随后独闯龙潭,跟着就是直捣黄龙,在一阵大水冲了龙王庙之后,胡禄打开了电视,然后翻看起了手机。

前几天,好基友分享给了他一个岛国版“八名坦胸露乳的男子欺负一个穿着暴露的少妇”的动作片,他打算打开和妹子一起欣赏助助兴。

然而,当扬声器中响起那熟悉的音乐,胡禄心中顿时觉得不妙,定睛一看,神tm“八名坦胸露乳的男子欺负一个穿着暴露的少妇”,分明就是国产经典动画之一的葫芦娃,只不过换成了岛国语的配音,尼玛,又被基友坑了。

本想着关掉算了,没想到cosplay的妹子反而来了兴致,拉着胡禄一起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看着看着,胡禄就抱着妹子睡着了,而当他在睡梦中醒来的时候,被眼前的一切震惊了。

剧烈运动了一番的胡禄,靠着两个球睡的那叫一个踏实,大有睡他个天昏地暗的趋势,然而,现实给了他狠狠一巴掌,就在他熟睡的时候,一阵阵嘈杂的声音将他从梦中惊醒。

略带起床气的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一番咒骂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居然躺在某个小巷子的巷口,此时周围正围着一群人,还时不时地对着他指指点点,嘴里叽里呱啦的说着鸟语。

看着眼前一群发色各异,肤色各异,瞳色也各异的人,胡禄震惊了,这很明显不会是在祖国,虽然祖国和国外交流越来越多,但也没多到满大街都是歪果仁却看不到一个国人的程度。

床不见了,妹子不见了,甚至连房子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世界,胡禄彻底懵逼了,而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蹲在警察局的拘留室里面了。

看着缓缓合上的铁门,他才意识到,自己被抓了,罪名,大庭广众之下不着寸缕严重影响市容市貌,通俗来讲,就是他裸奔了。

第一百三十三章 真相大白

有人珠玉在前,让在场的人如同在黑暗中看到了曙光。一时间,一个接一个的向胡禄讲述了那天的情景。

不多时,从胡禄送帕米拉回学校后,到她失踪那几天的行踪便被拼凑了出来。

那天,目送胡禄离去之后,帕米拉便来到了研究所,开始一天的工作。

她的工作很简单,最近并没有什么重要的实验要进行,所以她每天的工作只是观察正在培养期的植物,记录它们的生长情况。

然后将这些收集到的数据整理成册,做好报表上交给实验室的负责人即可。而她所在的实验室,恰好便是研究所的总负责人,院长杰森·伍德。

因为胡禄要求她暂时不要离开学校,所以,帕米拉在做完一天的工作后,便回到了她在学校里的宿舍,作为在读的博士生,她在学校是有宿舍的,两人间,舍友正是上次胡禄在校门口遇见的高冷妹子哈莉·奎泽尔,哥谭大学心理学专业的在读博士生,也是帕米拉从小一起长大好朋友。

不过,她这个舍友似乎很久没有回学校了,帕米拉也只是听说她似乎换了一份工作,离学校挺远的,也就没有回学校住,而是住在了工作的地方。

回到研究所的第一天,没有任何的问题,帕米拉如同往常一样上班做报表,下班回宿舍总结经验,然后记录下来,为毕业论文准备材料。

接下来的两天亦是如此,没有什么特别的,直到第三天下班的时候,正如一开始的威廉所说,帕米拉离开了研究所后不一会,她又急匆匆的跑回了研究所。

经过胡禄的灵气洗礼,帕米拉虽然不说多美,但是颜值也是在水平线之上了,抱着美好幻想的威廉这个时候就多嘴问了一句,得知了帕米拉是回来拿东西的。

而在之后,直到威廉换班,帕米拉一直都没有出来,换班之后的保安今天也在,他的供词也证实了帕米拉进来之后再也没有出去,而这一天,正好是胡禄收到帕米拉的短信,说要回来,但是转眼又说要加班的那一天。

“该死的!”胡禄一拳砸在了身边的柱子上,直接将柱子打的粉碎。

当帕米拉的行踪被拼凑出来,胡禄便非常的恼怒,恼怒自己为什么没有多关心一下帕米拉,如果,收到短信的时候他追问一下,也就不会变成今天这样子。

胡禄的恼怒没有持续太久,打碎柱子后,他再一次看向大厅中的人,冰冷的眼神扫过在场的所有人,此时,大厅里的人相比最初少了不少。

在刚才的逼供中,没有说谎的人都安全的离去了,而一些想要胡编乱造欺骗胡禄的人,也离去了,只不过前者是活着离开的,后者是死着离开。

至于胡禄为什么能够分辨出他们是说谎的,事实上,胡禄都还没开口,就有人揭穿了他们的谎言,来换取自己的生路。对于这种识时务的人,胡禄还是非常欣赏的。

不过欣赏归欣赏,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一样不能活着离开。所以,大厅里大概还剩下五分之四左右的人,其中大多是声称不认识帕米拉的,抱着宁可杀错不可放过的心态,不管他们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胡禄并没有让他们离去。

“谁能告诉我,那天晚上,除了帕米拉之外,还有谁在研究所里?”

得知帕米拉回到研究所后再也没有离去,那么也就是说,帕米拉是在研究所里出事的,那天留着研究所的人就非常可疑了,是以,胡禄开始寻找那晚还在研究所的人。

“胡先生,是不是知道哪些人那晚没有离开研究所,你就会放了其他人?”这时,久久没有做声的林奈博士开口说道。

胡禄看了他一眼,这个老人家从一开始就一直在庇护研究所里的人,若非胡禄的不可战胜,想必他早已扑上来拼命了,这样的人值得敬佩。

而且当晚不在研究所,那么也就和帕米拉的失踪没有关系了,胡禄自然也没必要为了这些人浪费时间,所以,胡禄给了他一个他想要的答案,说道:“是!”

“你可以查看那晚的出入记录,这里禁止外人出入,所以只有拥有身份牌的人才能出入,而每次刷卡,都会留下记录,只要查看那天的出入记录,就能知道晚上都有谁在。”

得到想要的答案,林奈博士心中一喜,但是马上又变得有些无奈的说道。

“那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十分钟内,我要知道到底有哪些人留在这里没有离开过。”这的确是一个好方法,所以胡禄直接同意道。

林奈博士闻言,立刻跑向保安部,门禁出入记录是储存在保安部的电脑中的,作为副院长,他有查看的权限。既然救不了所有人,那么能救一个是一个,所以他必须要抓紧时间。

林奈博士动作很快,完全看不出是一个快五十岁的中老年人,八分钟后,他拿着一叠a4纸回来了,上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英文,正是帕米拉失踪那天的出入记录。

他回来后,迅速的把这叠纸分给了他所带的实习生,同时递给他们一支笔,看样子是想让他们帮忙统计。

“不用了,把东西给我!”胡禄说着,向林奈伸出了手。

“这里有很多人,你一个人看不过来吧!”林奈紧了紧捏着笔的手,强装镇定的说道。

胡禄眉毛一挑,道:“我怎么做需要你来指使吗?别太高看自己了!”

说着,他一把夺过那份名单,迅速的浏览了起来。胡禄这时候虽然没有开启千里眼,但是平常状态下他的目力也远超常人,加上长期灵气的洗礼,他的身体素质早就有了很大的提升,包括脑力。

所以,此刻的他的阅读速度虽然没有隔壁中心城里的那个多动症少年那么夸张,但是也不是普通人能够比拟的,不多时,他便找到了那天晚上没有离去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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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真相大白(续)

出入记录上,很清晰的证明了帕米拉确实出去之后又回来了,然后就没有再出去的记录。也就再一次的证实了帕米拉确实是在这里出事的,只是,为什么会没有找到她的踪迹,这让胡禄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不要紧,知道是谁没有离去,就不怕找不到真正的凶手。那天晚上,没有离开的人并不多,只有不到五十个人。其中,隶属于帕米拉所在的实验室的有三个,包括帕米拉在内。

另外两个,一个是实验室的负责人,同时也是研究院院长的杰森·伍德;另一个,则是他的助手,约翰,一个据说跟了杰森·伍德快十年了的“老人”。

至于剩下的四十几个人,分别隶属于其它的实验室,都是各自实验室安排留下来执勤的实习生,负责晚上对实验室里的植物的照料。

“哇呜,就剩下你们了,就是你们其中一个导致帕米拉失踪的,那么,现在是你们自己告诉我真相,还是在我的帮助下,再吐露真相呢?”

胡禄说着,随手一招,一团火焰从外面飞了进来,落入的他的手掌心,然后,他顺手拿起大厅前台桌上的一把拆信刀,放进火中,转眼间,拆信刀就变得通红。

不等剩下的人反应,胡禄拿着烧红了的拆信刀挥动了两下,继续说道:“你们说,被这把刀扎一下,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呢?是被刺穿更痛,还是被灼烧更痛呢?”

看着胡禄一副变态的样子,剩下的人都吞了口口水,心中越发的害怕,不得不说,此时的胡禄,一副病态的样子,说他是个精神病绝对没有人会反对。

“那么,谁先来体验一下呢?是你,还是你,又或者是你?”

伴随着胡禄的说话声,他伸直手臂,炙热的刀锋指向了其中的一个人,这个一过而立之年的中年人瞬间一脸的惶恐,隐约间,似有一滩液体出现在他所在的位置上。

不过胡禄很快又把刀锋转向另一个人,同样,他也是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不过比之前那个好一点,他没有被吓尿,当然,或许是因为刀子暂时只是指着他们而没有在他们身上开个洞的缘故。

当刀子指向第三个人,胡禄停了下来,勾了勾手指,示意他走到前面来。

“我?”被胡禄点名的哥们是个黑人,特别黑的那种,血统应该比较纯粹,只能看出他年纪不大,当他发现被胡禄点名的人居然是自己时,黝黑的脸上出现了一个难以置信的表情,五官都狰狞了。

“我什么都不知道,那天晚上我收拾好实验室里的东西,做完记录就去睡觉了!我一直待在实验室的休息室里。”黑人哥们的脸变得更黑了,与他身上的白大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你确定?”伴随着胡禄的话音,他屈指一弹,拆信刀瞬间弹飞出去,擦着黑人研究员的耳畔而过,高温带给他的皮肤一阵刺痛,并伴随着一丝灼烧感,隐约间,还有一股焦味,高温烫焦了他的头发。

拆信刀洞穿了他身后的墙壁,紧接着胡禄动了,一步一步地走向他们,每一步,都像是踩在他们的心头,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压迫。

操纵火焰,力大无穷,刀枪不入,这是在场的人对胡禄最直观的印象,这些在他们看来只有神才具有的能力,现在出现在一个人身上,对于他们来说,胡禄简直就是一个魔鬼。

轻飘飘的越过这些人,胡禄从墙上拔下了那把拆信刀,再一次的回到他们面前,把玩着刀子说道:“不好意思,刚才扔歪了,我们再来一次吧!这次,就换你好了。”

说着,胡禄把刀头对准了杰森·伍德的助手约翰,作势就要扔出去。

之所以把第二次的目标放在这个约翰身上,胡禄并不是随便决定的。就像林奈博士说的,各个实验室的人交往并不多,很多人其实都是那种只知其名不知其人的情况。

即便帕米拉曾经陷入过整容传闻,也只是这些茶余饭后的一些谈资而已,真的那么无聊特意跑来认人的也没几个,所以,在胡禄看来,帕米拉的失踪,最可疑的当然是属于同一个实验室的杰森·伍德和约翰两个人。

其中,约翰的嫌疑比杰森·伍德要更大一些,虽让前者是一个三十出头,正值壮年的壮汉,而后者则是一个年过半百,半截身子入了土老头呢!

所以,胡禄恐吓了一番后,第一个就把目标放在了这个叫约翰的高级助理研究员身上。

“不要,我说!”

约翰只是一个普通知识分子,在他过去三十年的岁月中,排除婴幼儿时期,差不多接近二十年的时间都沉浸在书本之中,而在往后的几年里,大多数的时间也都是呆在实验室里,你不能指望他会像一个专业的特工一样,宁死不屈。

所以,就在胡禄作势要扔出拆信刀的时候,他发出了惊恐的叫声,面对凶神恶煞的胡禄,能够坚持到现在他的心理防线方才崩溃,已经算是有一颗非常强大的心脏了。

“oh,你准备说什么呢?如果不能让我满意,我不介意让你尝试一下什么叫做凌迟,哦对了,凌迟知道吗?这是来自古老的东方的一种刑罚,简单的说,就是用匕首一刀一刀的割下犯人身上的肉。”

胡禄说着,挥了挥手中的拆信刀,继续说道:“据我所知,最专业的行刑人可以割上三天三夜,在一个人身上割满三千六百刀,我当然没有那么专业啦,不过你放心,这把拆信刀虽然并不锋利,但是足够烫,一刀下去,血液会高温封锁住,所以,没那么容易失血过多而死的。这样吧,不如我们先来示范一下,这样才有足够的说服力。”

说着,胡禄并不理会约翰惊恐的求饶声,手中的刀就要往他身上割去。

“我知道艾斯利小姐在哪里?”

为了保住性命,约翰已经顾不得其它的事情了,在最后关头,他喊出了这句话,而就在这句话从他的口中脱口而出的时候,胡禄的手停了下来,刀锋离约翰的手臂只有不到一公分,他能够清晰的感受到刀上传来的灼热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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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 真相大白(再再续)

“给你三分钟解释清楚,答案不能让本座满意的话,本座不介意用你来熟练一下凌迟这种刑罚。”

胡禄说着,伸出去的手收了回来,看着约翰说道。

似乎是怕说慢了会被胡禄按在地上摩擦,约翰连忙说道:“不用三分钟,其实,艾斯利小姐已经死了!”

听到这个答案,胡禄虽然早已有了心理准备,但是此时此刻,他还是忍不住脸色大变,一张俊秀的脸庞阴沉的可怕,而就在他心生怒气的同时,隐约之间,外面似有雷声隆隆作响。

“不关我的事,都是他,杰森·伍德,一切都是他干的。”胡禄即将爆发的样子落入了在场所有人的眼中,除了杰森·伍德外,其他人都变了脸色,约翰更是吓得瑟瑟发抖,拼了命一样的喊道。

他一边喊,一边指着站在一旁的杰森·伍德。然而面对他的指责,杰森·伍德的神色没有任何的变化,淡淡地说道:“约翰,你不能因为我前几天冤枉了你就将罪名推到我的头顶上,你这是在公报私仇,是不道德的行为。”

“不,我没有说谎,一切都是你让我干的,到了这一步,我也不怕说出来了,杰森·伍德他在秘密进行生物武器的研究,他的秘密研究所就在这下面,而我,已经帮助他进行这个研究五年了。”

面对杰森伍德的反驳,约翰自知任何的辩解都是苍白无力的,所以,他直接说出了他们之间的秘密。

“住口,你在胡说些什么?”约翰还要继续往下说,另一边的杰森·伍德忽然间勃然大怒,猛地扑向约翰,想要阻止他继续说下去。

“啪!”干脆利落的一巴掌,胡禄直接拍飞了杰森·伍德,这种时候,他怎么能让这家伙继续阻拦自己知道真相,哪怕帕米拉真的不在了,他也要知道真凶是谁,为她报仇。

“说重点,我只想知道你说的事情和帕米拉有什么关系!”拍飞了杰森·伍德后,胡禄再一次看向约翰说道。

约翰连忙继续说道:“杰森·伍德一直以来都想要制作出具有神奇能力的转化人,希望他们能像大都会的超人一样具备神奇的能力,因此,他在一些财阀的支持下,在暗中进行着人体实验。

说来也巧,那天,正好是我们接收新的实验体的时候,本来那个时间,实验室里面早应该没有人了才对,哪知道,偏偏就这么巧,艾斯利小姐居然在离开之后又回来了,我们带着新的实验体进入地下研究所的时候被她看见,于是她偷偷跟着我们进入了地下实验室,发现了我们的秘密。

想必你也知道,这种反人类的人体实验在国际上是不被允许的,违反了国际公约,一旦被发现,会有很严重的后果,所以,杰森·伍德命令我们抓住了艾斯利小姐,为了不让她泄漏秘密,同时也考虑到实验体的缺乏,就把她留在地下实验室作为实验体使用。”

约翰的声音越来的越轻,因为他发现随着他的讲述,胡禄的脸上越发的冷峻,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他暗自吞了口口水,强忍着心中的惧怕,把事情原原本本的讲述了一遍。

“杰森·伍德在艾斯利小姐身上进行了最新的人体实验,经过一个星期的观察后,发现她并不能承受药物带来的改变,生命气息也渐渐减弱,于是把快要一命呜呼的她丢入了哥谭运河里!现在想来,她八成已经死了。”

这是胡禄最后从约翰口中知道的消息,也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遗言,因为,当他说完这段话后,胡禄非常仁慈的赏赐了他一巴掌,帮助他成功解锁脸长在后面的成就。

“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帮助完约翰,胡禄看向约翰口中的主谋杰森·伍德,在他的讲述中,他所做的所有事情都是按照杰森·伍德的吩咐去做的,不过生活在这个资油皿煮的国度,总要给人一个自辩的机会。

当然啦,事实上早在约翰说到地下实验室的时候,胡禄就开始求证了,千里眼直接看透了地面,果然,发现了一个实验室,距离地面差不多有十米,中间还隔了一层低下车库,真的是非常的隐秘。

发现了地下实验室,胡禄迅速的搜索了一遍,果然,里面正在进行着人体实验,三四个实验体插着各种各样的管子被放置在培养仓里面,似乎是在沉睡中,不过据胡禄观察,目前的他们除了样子与普通人大不相同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看样子这个实验似乎并不成功。

实验室的存在,证明了约翰的话的确是真的,再对照一下位置,这个地下实验室正好是在隶属于杰森·伍德的实验室的正下方,进入的暗门也是在杰森·伍德的实验室中,足见和他肯定脱不开关系。

之所以由此一问,也是想看看这个老杂毛有没有一丝悔意,如果有的话,胡禄不介意给他留个全尸,emmm,在入殓师的帮助下。

然而,杰森·伍德拍了拍身上不存在的灰尘,说道:“他说的都是谎言,我根本不知道什么人体实验,也从来没听说过有什么地下实验室,更何况,资助我的可都是国际上享誉盛名的医药集团,他们怎么可能会要求我进行这种不人道的研究,年轻人,提醒你一句,你用暴力去寻找真相,找到的只会是谎言。”

“呵呵,有意思,这种时候了,还在狡辩,你这种人,在我老家有一句话真的非常适合你,叫做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

胡禄怒极反笑,看着杰森·伍德说道。

“也罢,你这种人,已经没救了,你以为我不敢拿你怎么样吗?不,你错了,我不但不会放过你,就连你背后的人,我也会一个个的送你们下去见阎王,哦,你们这应该叫撒旦。”

不等杰森·伍德再说话,胡禄一拳打晕了他,把他拎在手中,转身离去,他要找个合适的地方,好好伺候一下这个不知所谓的科学界大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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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直播

知道了帕米拉失踪的主谋是杰森·伍德,胡禄也没有兴趣继续在这里待下去,打晕了这家伙后就打算带着他离开,找个地方慢慢炮制他。

不过,当他走到大门口的时候,外面的情况让他忽然间改变了主意。

此时,大门外,密密麻麻的停着几十辆警车,少说也有百来号的警察举着枪对准着大门口。当然,除了警察之外,还有一批人,他们大部分躲在警察们的后面,当然,也有少数胆大包天的,硬生生的挤进了警察队伍中。

这些胆大包天的人有着各种各样的身份,但是在这里,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的职业,叫做记者。

是的,记者。灯塔国作为资油皿煮的领头羊,号称言论自由,因此尺度是比国内要宽松不少的,也就造就了记者这个职业,他们可以为了获取新闻不择手段。

比如说,当发生案件时,遇上警察的阻拦他们采访,这个皿煮国度的记者们敢对着警察咆哮,指责他们妨碍言论自由,侵犯他们的知情权和采访权。

所以,遇到像现在这样的场面,那些扛在肩上的长枪短炮也来得不少。而正是这些记者的存在,让胡禄改变了自己原来的想法。

他没有再继续往外走,而是返回到了研究院里,对着那些还剩下的研究员说道:“给你们十秒的时间,立刻消失在我眼前,不然你们就去跟那个叫约翰的做伴吧!”

话音刚落,剩下的四十几个研究员立刻玩外跑,对于他们来说,现在的研究院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地方,真的是一分钟都不想再待下去。

当他们跑出去后,立刻被在外面的警察保护了起来,与此同时,一群记者围住了他们,拉着他们问长问短,大有要把他们今天传什么颜色的内裤都扒出来的样子。

看到这些记者如此的积极,胡禄很是欣慰,也只有这样的记者才会把他等下要做的事情如实的报道出去,不会有任何的隐瞒。

准备工作已经做的差不多了,就差发表一下声明,所以,接下来胡禄需要出去和大家打个招呼,毕竟总不能新闻播出去了,却连男主角是谁都不知道吧!

于是,胡禄提溜着杰森·伍德走了出去。

“快看,又有人出来了!”

灯塔国的记者们不愧是业内顶尖的存在,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事真是炉火纯青,胡禄走出来的时候,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刚出来的那批研究员身上,连警察都没注意到,反倒被这些记者发现了。

“咦,他好像拖着什么东西,天呐,是个人!”胡禄被发现了,当然,他本身也没有躲藏的意思,与此同时,他一路拖出来的杰森·伍德也被人看在眼里。

“他居然把人放在地上拖,就像拖把一样,这简直是对人权的侮辱,是不人道的。”

“莫非他就是那个绑架了整个研究所的罪犯?”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聪明人,立刻就有人从胡禄的行为猜到了他的身份。

“看样子是个亚裔,天哪,亚裔什么时候这么野蛮了?”

“一看你就是个菜鸟,什么都不动,亚裔是世界上最野蛮的人种,尤其是……”

“快看,他把那个人绑起来了,天呐,是植物学专家杰森·伍德博士,他怎么能够这样对待一个科学家,他到底想干什么?”在场的都是哥谭知名的记者,立刻就有人认出了被胡禄拎在手中的杰森·伍德。

无视了外面叽叽喳喳的叫声,胡禄拿着从研究所的保安部找到的一根尼龙绳,将杰森·伍德吊在了研究所的大门口。然后,他观察了一下在场的所有人,随后,指着一个站在一台巨大的摄影机前面的哥们,道:“嘿,你后面的机器是在直播吗?”

“……”

不管是这个哥们也好,还是其他人也好,他们完全没想到胡禄开口的第一句话会是这个。

“这位先生,你已经被包围了,请立刻释放人质,并且放下武器投降,争取宽大处理。”那个摄像机前的记者还没来得及开口,站在人群最前面的戈登局长便已经冲着胡禄喊出了警察的经典语录之一。

“我想有件事情你可能没搞清楚,现在主动权是在我手上,准确的说,应该我说什么,你们做什么,而不是你要求我做什么,安德斯单得?”

胡禄看着戈登,翻了个白眼说道,他算是明白了,为什么戈登一把年纪了还只是个副局长,完全是因为太天真。

“……”

戈登沉默了,事实上,确实如胡禄说的那样,如果不是里面的自动出来,他们拿里面的人没有任何的办法。

而且,就目前的情况看,胡禄手里还有一个人质,而且还是学术界赫赫有名的科学家,光是这一点让他们投鼠忌器,不敢轻易行动。

其次,他们和胡禄之间还有一道看不见的墙壁,任何触碰的人或物都会被焚烧殆尽,若非一开始警告,让戈登心中生出一丝不详的预感,所以没有立刻带头冲锋,而是先试探了一下,不少人怕是直接出师未捷身先死了。

所以,严格意义来说,他们拿胡禄没有任何的办法。戈登也曾联络蝙蝠侠,然而,面对这种未知的事物,蝙蝠侠暗中观察了许久,能用的方法都用过了,但是没有任何的效果,一时间他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再问你一遍,你后面的摄像机是在直播吗?”

胡禄可没有耐心在这里和戈登扯皮,拿话堵住了戈登后,他再一次询问道。

那个被胡禄点名的哥们一时语塞,不知道该如何回应,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从人群中挤了出来,维可·瓦丽,曾经被胡禄利用了一把的哥谭著名大记者。

只见她一身干练的着装,一头长发盘在脑后,整个人充满了知性美。她从人群中挤了出来,冲着胡禄喊道:“这位先生,如果你愿意接受我的采访,我们可以立刻开通直播线路。”

果然是大记者,为了得到大新闻,当着警察的面也敢和罪犯谈条件,胡禄非常欣赏这样的人,说道:“给你五分钟,五分钟之后,我会回答你的一些问题。”

反正准备搞事情了,胡禄也不怕再搞的大一些,最好是让那些宵小知道,招惹他的下场是多么的悲惨。

“yeah!!我们马上准备。”得到的确切的答复,维可·瓦丽迅速的拿出了手机,联系自己的上级,同时,安排通行的摄影师架设好拍摄机器。

维可·瓦丽私自和胡禄达成协议让一旁的戈登局长非常的气恼,严肃的说道:“瓦丽小姐,您必须立刻停止这种行为,您这是……”

“我这是在维护哥谭人民的知情权,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你么警察局难道还想要把一切都隐瞒下去吗?你们这才是在犯法。”

论口才,维可·瓦丽甩了戈登几条街,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堵了回去。

戈登闻言,顿时气结,冷哼一声,走到一旁生闷气,看着维可·瓦丽和她的助手搭设好直播的机器。看了一会,他似乎觉得心烦,于是转身走到了一辆警车后面,背对着研究所方向靠着车子,然后从衣兜里掏出来一包烟……

不多时,一切都准备就绪,摄像头对准了研究所门口,将胡禄和吊在门口的杰森·伍德都囊括在内。

与此同时,维可·瓦丽也将一切都安排妥当,并且补好了妆容,拿起一支话筒,准备开始这一次的采访。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出现了,那就是收音。直播和录播不一样,录播你可以只有画面,后期配音,但是直播声音和画面都是实时的,维可·瓦丽手上有话筒,可以收集声音,但是胡禄没有,所以这个声音就成了一个大问题。

当然,话筒并不是没有,只要维可·瓦丽想要,她背后的哥谭公报什么都能提供给她,但是问题是她该如何将话筒交道胡禄的手上呢?

要知道,他们现在还被胡禄画下的困神阵给挡在外面。而这个困神阵,不管是人还是物,一旦触碰都会被焚烧殆尽。

差不多和警察同时到达的维可·瓦丽看见过警察试探时候的场面,自然知道这件事,所以她一时间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将话筒交道胡禄的手上。

“这位先生,不知道你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拿到话筒,没有话筒的话是收集不到你的声音的,那样的话,就只能看到画面而听不到声音。”维可瓦丽一脸尴尬地冲着胡禄说道。

胡禄刚想说自己不需要话筒,说话大声一点就行了,但是在开口前,他又想了想,自己在这里大喊大叫的,着实有点败坏形象,于是他开口说道:“你站在哪里不要走动,我去给你买橘子,咳咳,不好意思串场了,我自己过来拿!”

说完,他大步走向维可·瓦丽。维可·瓦丽见胡禄向自己走来,侧过身子伸手对着后面做了一个ok的手势,然后她迅速的接过助手递来的一个话筒,转回来微笑的看着胡禄。

与此同时,在他们身后,原本在抽烟的戈登局长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在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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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直播(续)

“嘿,你站那么远干嘛?”

胡禄走了没几步,忽然停住了,看着离他所画的困神阵还有好几米远的维可·瓦丽说道。

维可·瓦丽露出一个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笑容道:“离的太近我怕有危险,你应该知道的……”

“知道,知道!你就站那别动,我过来拿!”胡禄当然知道维可·瓦丽的意思,毕竟,研究所外面的这个火圈是他亲自动手布置的,有多大的威力他当然一清二楚。

所以,他没有在多说什么,径直走到维可·瓦丽的面前,伸手接过她手中的话筒。

而就在他离开火圈的同时,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现场的气氛忽然变得很诡异,空气都好像要凝住了。

“不许动,举起手来,抱头蹲下,不然我就开枪了!”就在胡禄结果话筒的时候,一个人影从离他们不远处的一辆警车后面扑了出来。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躲到后面抽烟的戈登局长,只见他就地一个翻滚,瞬间就来到了维可·瓦丽的侧面,然后他单膝跪地,双手端着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与维可·瓦丽面对面的胡禄。

此时的胡禄大半个身体都暴露在了他的眼皮子底下,戈登自信在这个情况下,以他的枪法,绝对能够准确地命中目标,不过这种时候,一个活着的罪犯绝对比死的更有价值,所以他并没有立刻开枪,而是冲着胡禄喊道。

“呵呵!你的计划不错,可惜,遇上的是我,看在你帮过的忙的份上,放你一马。”

在这个时候,如果是普通的犯罪分子,绝对是老老实实的照做了,毕竟这里是灯塔国,一个警察可以随便开枪的国度,加上大多数的地区是没有死刑的,所以,投降绝对要比负隅顽抗好得多,毕竟小命只有一条。

然而,戈登失算了,不仅是他,暗中策划这一切的维可·瓦丽也失算了,他们只把目光放在了外面这个神奇的火圈上,却不知真正强大的,其实是胡禄本人。

他们以为胡禄走出了火圈,就没有能够阻拦他们的力量了,在枪械的威胁下,胡禄自然只能束手就擒。然而,理想是丰满,但是现实是骨感的。

只见胡禄扭过头冲着戈登一笑,便不再看他一眼,拿了麦克风转身就要回到杰森·伍德的身边。

“嘿,我说站住,你没听到吗?”胡禄的举动直接触怒了戈登,他不禁有些气急败坏,冲着胡禄喊道。然而,胡禄就好像什么都没听见一样,继续往回走。

“砰!”戈登开枪了。他对准了胡禄的腿,妄图打断胡禄的脚,阻止他继续逃走。然而,枪声过后,胡禄的脚步并没有停止,刚刚的那一枪似乎并没有打中他。

“怎么回事,难道我脱靶了?”

戈登有些想不明白,他自问自己的枪法在哥谭警局里不说数一数二,也算是名列前茅,两人之间不到十米的距离,虽然近两年年纪大了,身手大不如前,但在这样短的距离里也不至于脱靶啊!

“你是再找这个吗?”看戈登一脸迷惑的样子,胡禄摊开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攥起来的手,叮咚一声,一颗子弹从他的手心滑落,掉在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不等戈登回答,胡禄便继续说道:“看在蝙蝠侠的面子上,本座放过你们这一次,再有下次,别怪我不客气。那个谁,直播设备都弄好了吧,那就赶紧开始吧!”

当胡禄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他已经回到了演技所的门口,站在了吊着的杰森·伍德旁边。

“啊,好,可以开始了!”子弹是从胡禄的手中掉落的,也就是说,胡禄刚刚空手接住了子弹,而且是在众人都没有察觉的情况下。看见这一幕,维可·瓦丽心中顿时有了计较,连忙吩咐同行的同时开通直播线路。

“观众朋友们,下午好,我是哥谭公报的记者维可·瓦丽。在过去的数个小时里,想必大家都已经知道,有一个不法分子劫持了哥谭大学的一家研究所,现在,我们就来看看,目前情况如何?”

维可·瓦丽不愧是哥谭数一数二的大记者,不但采访有一套,就连主持也是有板有眼。简单的汇报了一番现场的情况后,维可·瓦丽把话题引到了胡禄的身上。

“我们非常荣幸地得到了此次案件的嫌疑人的同意,对他进行一个访问,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采访一下这问先生。请问这位先生,您为什么要做出这么危险的事情呢?”

维可·瓦丽一开始就提出了最关键的问题,也是大家都想要了解的问题。

“绑架,抱歉,你们大概是误会了,我可不是来绑架的,我是来寻仇的。”说着,胡禄拍了拍身旁的杰森·伍德,继续道,“这个就是本座的仇人,说起来,找到他还废了我不少力气呢!”

“寻仇?”听到这个理由,不仅是维可·瓦丽,在场的所有人,以及电视机前观看直播的人都惊呆了,他们万万没想到胡禄高了这么大的一个阵仗,居然只是为了寻仇。

虽然很震惊,但是维可瓦丽也算是经历了不少的风浪,马上就反应了过来,连忙问道:“据我所致,您所说的仇人似乎的研究所的主人杰森·伍德教授,一个非常有名望的植物学家,而且他也已经五十余岁了,看您也不过二十出头的样子,又怎么会结下仇怨呢?难道您是他的学生?”

“呸,请不要乱说话,这种人渣也配做我的老师,你们大概都不知道吧,你们口中的这位大科学家表面上仁义道德,暗中却在进行人体实验,目的是为了制作军事武器。”

胡禄的话顿时引起一片哗然,正人君子瞬间成为了卑鄙小人,这种强烈的反差具有非常强的话题性,是最容易引起争论的,有了争论,自然就有了热度,对于一个媒体人来说绝对是一个大新闻。

维可·瓦丽的眼睛瞬间变得炯炯有神,什么人质之类的,她已经完全不在意了,绑架这种事情在哥谭实在是太常见了,哪有著名专家跌落神坛来的有趣。

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挖掘出更多的信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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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直播切片

“那么,请问您又是怎么知道这件事情的呢?还有,您和杰森·伍德博士究竟有什么仇怨呢?您这么大动干戈,难道只是为了想杰森·伍德博士寻仇吗?”

作为一个记者,维可·瓦丽深知这件事播出之后会掀起多么大的波浪,而作为独家报道这件事情的她,自然也会受到重视,从而名利双收。

所以,当胡禄说完后,她立刻连珠炮一样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她坚信,这件事的背后一定有大料。

可惜,她的愿望只能是愿望了,因为胡禄根本没有要回答她的意思,甚至看都不再看他一眼,而是看向了镜头。

然后,就看见他对着镜头说道:“今天是个挺不错的日子,风和日丽,阳光明媚……”

当胡禄说道的这里的时候,包括维可·瓦丽在内的现场的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抬头看了看刚刚升起来的月亮,不由得翻了个白眼,这还真是张口就来。

“说道今天,这么好的一个日子,应该恪守本分,这样才能平平安安,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人,是你们根本不能想像的存在。”

说道这,胡禄扫视了下面一眼,接着说道:“可是偏偏这个世界上就有人作死,这位杰森伍德博士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今天,本座代表我自己,对他实行复仇计划。”

说着,胡禄伸手从怀中摸出一把手术刀,这是他出来之前从实验室里拿的,杰森·伍德不是喜欢把人切片做实验嘛,那么今天,就让他自己尝一尝切片的滋味。

说起来,这个点子还是刚刚看见记者的时候灵机一动想出来的,胡禄就是要用雷霆手段,震慑住那些蠢蠢欲动的人,让他们知道,得罪自己的下场。

“看见这是什么了吗?”胡禄拿着手术刀对在场的人问道。

胡禄和杰森·伍德就在研究所的大门口,门口出去大概一米左右是火圈的位置,再往外三米左右,则是警察和记者的位置,更远处则是一群围观的群众。

所以警察和记者,以及架设在哪里的摄像机和胡禄的距离只有不到五米,不到五米的距离,只要不近视,连视力检测表上那长宽不到一厘米的e型图案都能看清,更别说胡禄手中的手术刀了。

不过,虽然大家都看得见,也知道是什么,但是并没有人回应胡禄,因为,这里是罪案的现场,而不是问答游戏的现场,没有人知道这个回应会带来什么后果。

“这是一把手术刀,相信我不说,你们也知道它来自哪里吧?没错,它就来自这座研究所,和哪些用来切割植物的手术刀不同,这把刀,是用来切肉的,切那些被抓来当作实验品的人的肉。

哈哈哈哈,说来也真实可笑,一个植物研究所,里面的手术刀却是用来切肉的。这个世界上,总有人喜欢做一些多余的事情,而不喜欢各司其职,就像这把手术刀一样,去做些不该做的事情。”

胡禄一边说着,一边比划了一番手中的手术刀,他的手很稳,也很有利,轻轻地挥动了几下后,杰森·伍德的上衣就成了碎片落在地上,露出了他白花花的上半身。

胡禄伸手拍了拍他的肚子,作为一个五十余岁的中老年,他的皮肤已经开始发皱,肚子上也有不少的赘肉,算是比较常见的中年白人的身材。

“你说,对吗,杰森·伍德博士?”

被胡禄折腾了这么许久,杰森·伍德早就醒了。可是醒了又能怎样,跑又跑不掉,警察又被挡在外面,他除了被动的接受外,没有任何的办法,索性不如装晕,还能留点颜面。

不过,装死是装不了一辈子的,但是装糊涂可以,所以,当胡禄云里雾里地说了一通后,他想不都想地直接否认道:“我完全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没事,你很快就会知道的。”胡禄在他耳边说了一句后,再一次面对众人,大声说道,“本座刚才说过,本座是来报仇的,在我老家有个说法,叫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杰森·伍德喜欢把人切片,那就让他尝试一下被切片的感觉。”

胡禄说着,绕道了杰森·伍德身后,在他的身上比划了一下后,手起刀落,伴随着一道白光闪过,过来数秒钟,似乎没有任何的异常。

而就在众人以为胡禄只是随口说着玩的时候,殷红的鲜血慢慢的出现咋了杰森·伍德的手臂上,这时,杰森·伍德方才感觉到一丝疼痛,紧接着,这种感觉变得愈发的强烈,直到他实在忍不住后,爆发出一阵凄惨的哀嚎。

此时,再往他的手臂上一看,原来他的手臂上被剜掉了一小片肉,只留下一处不断渗透着鲜血的血肉。

“住手!”看见这一幕,戈登局长再也忍不住了,拔腿就往胡禄这边冲去,完全忘记了他和胡禄之间还有一道无形的墙壁,触之即死。

就在戈登即将装上一碰就会着火的无形墙壁的时候,一双隐藏在黑色盔甲下面的双手拉住了他,属于蝙蝠侠的独特嗓音回荡在他的耳边:“别冲动,他已经没救了,别把你自己搭上。”

就在蝙蝠侠阻止戈登的同时,胡禄的手再一次动了起来,上下翻飞。

他有着超人的眼力,加上长期锻炼出来的精准控制力,让胡禄对手中的刀控制的非常的精准,每一刀下去,都有一片肉片脱离手臂,不多时,被绑成大字型的杰森·伍德的右臂只剩下了原本隐藏在血肉下的骨头。

右边搞定了,就换成左边,胡禄手中的刀从右手换到了左手,然后抬起左手就要继续刚才的动作,就在这时,蝙蝠侠出声了。

“够了,胡,给他一个痛快吧!不要再折磨他了!”对于胡禄的心情,蝙蝠侠其实很理解,曾几何时,他曾有过相同的念头。

“够了,不不不,这怎么会够了呢?这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胡禄说着,看了一眼这个昔日的好友,手中的动作停了一下,但很快又继续了下去。他不是蝙蝠侠,做不到以德报怨,有冤报冤,有仇报仇才是他的性格。

蝙蝠侠看着好像变了个人的胡禄,心中莫名的有些悲伤,或许,今天过后,他们可能不再是朋友了,但是,他不得不这么做,所以,他再一次开口阻止道:“到此为止吧,我不想和你动手。”

“那你就试试看能不能阻止我吧!说起来,咱们好久没有交过手了吧!上一次揍你是什么时候来着?”胡禄嘴角微微一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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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与蝙蝠侠的交锋

胡禄手中的动作依旧在继续着,一片片血肉从杰森·伍德的身上剥离掉落在地,那场面简直堪称血腥。

然而胡禄却毫不在意,放佛正在被他切片的不是一个人,而且一只鸭子。蝙蝠侠心中一阵疑惑,难道帕米拉的死真的让胡禄受到极为严重的打击,导致他现在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蝙蝠侠想不到这个问题的答案,毕竟,这个世界上最难琢磨的就是人心,对他来说,当务之急是阻止胡禄。

且不提蝙蝠侠在那里琢磨如何阻止胡禄,另一边,整个哥谭都开始人心惶惶。

胡禄所做的一切,多亏维可·瓦丽的帮忙,全都被那台摄像机直播了出去,一时间,现场的警察、记者,以及电视机前收看的观众,只觉得胃部一阵翻涌,忍受能力弱的已经扑在了卫生间的马桶上。

比如说,那个刚刚还在胡禄不远处振振有词的大记者维可·瓦丽,现在已经完全找不到人影了,至于其他人,也都消失的无影无踪。只有那些跟着戈登局长一起来的警察还呆在原地尽忠职守。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从蝙蝠侠的话中,戈登局长听出了他似乎认识胡禄,趁着现场没有闲杂人等了,他拉着蝙蝠侠到一旁问道。

他的行为落在了跟着他一起来的警察眼中,不过却没有人感觉到奇怪。毕竟戈登局长和蝙蝠侠合作已经不是秘密了,而且,也正是多亏了蝙蝠侠,让他们的履历上多了不少政绩。

所以,哥谭警局明面上追捕蝙蝠侠,暗中却和蝙蝠侠合作已经是惯例了。

面对戈登的询问,蝙蝠侠被面具遮挡住的脸上有一丝尴尬,他现在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去介绍胡禄,难不成跟戈登说,让他找人结盟一起整治哥谭的那个家伙现在正在里面把人切片?

就目前的局面,警察会相信蝙蝠侠说的胡禄是一个好人这种事情才有鬼了。

“算是认识吧,一个小兄弟,平时都很老实的,可惜不久之前女朋友失踪了,拜托我帮忙调查,我查到可能是研究所的人干的,没想到他就直接杀过来了,也许是女朋友的事情对他刺激太大了!”

蝙蝠侠眼神飘忽的说道,为了消除胡禄造成的影响,他下意思的就编织了一个真假参半的谎言。

“就算是这样,也不能够违反法律啊!这种事情完全可以交给我们警方来处理!”戈登局长愤怒地说道,他是一个非常固执的人,也正是如此,才让他成为了蝙蝠侠的拍档。

“……”蝙蝠侠一阵无语。

戈登的话让他想起胡禄曾经这样说过:“整个哥谭最不能相信的就是警察,尤其是在洛布统治时候的警察。”

他觉得这话还是不要告诉戈登比较好,免得这个正义感满满的老警察和胡禄再起冲突。

“不管怎么必须想办法阻止他,不能让他继续这样下去了,对了,那些记者跑了,摄像机好像没关吧?”蝙蝠侠看着已经削完杰森·伍德的两只胳膊的胡禄,皱着眉头说道。

戈登一愣,顿时气急败坏:“老子就知道有这帮记者的地方准没好事!那个谁,赶紧去把摄像机关了,不会关就把它换个方向,别在对着研究所。”

没有了记者瞎捣乱,戈登的底气也足了不少,他是一个喜欢实际行动更多过于动嘴的实在人,让他去和那些自称无冕之王的记者扯皮实在是太难为他了。

“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处理完摄像机,戈登再一次看向蝙蝠侠,焦急的询问道。

事情到了这一步,容不得他不急了,托大记者的福,胡禄直播人体切片的事情已经传遍了整个哥谭,如果不能及时制止胡禄,会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

蝙蝠侠看着已经准备开始切腿的胡禄,淡然地说道:“等!”

“等?”戈登闻言,惊叫道,“这种时候怎么可能再等?”

“时机未到!”蝙蝠侠高深莫测的说道。

戈登:“……”

所有人都没有任何办法,也只能按蝙蝠侠说的暂时等着了!

过了大概两分钟,一阵马达声传来,所有人都循声望去,只见远处一辆摩托车快速的向他们逼近,几秒钟后,摩托车一个甩尾,停在了蝙蝠侠的面前。

车子是蝙蝠侠专用的蝙蝠摩托,追求速度的同时,也配备着一些武器,至于开车过来的人,眼部是一张黑色的面具,一头棕色的长发在脑后扎成马尾,面具的末端则连着一个猫耳型的特制发卡,一身黑色的皮衣包裹着她完美的曲线。

“猫女!”戈登看着这个忽然出现的女人有些疑惑,又有些惊讶的说道。

是的,来人正是最近在哥谭各个高级场所搅得风起云涌的美女大盗——猫女。

“喏,你要的东西帮你送过来了,以后别让我在看见你!”猫女非常有个性的把车钥匙甩向蝙蝠侠的脸,然后气呼呼的转身离去。

蝙蝠侠随手将钥匙接在手中,苦笑了一声,觉得自己日后可能有段时间要被这个小气的女人抓着不放了。

不过,马上他就把这件事情扔到了一边,现在他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只见他坐上车子后迅速的启动了摩托车,绕着研究所前面的花坛转了几圈后,将速度提升到最大,然后冲向了研究所大门。

蝙蝠侠的行动自然引起了胡禄的主意,原本还不知道他想干嘛,但是看到他发起冲锋后,胡禄顿时眉头一皱,这是在用他自己做赌注吗?

胡禄有些不信,蝙蝠侠虽然一直在打击犯罪,但是他并不是一个圣母的人,没理由为了别人牺牲自己。

“你想赌,那就看看是我先心软,还是你先怕死。”胡禄以为蝙蝠侠这是在用自杀式的冲锋想让他撤去外面的困神阵,于是他暗自下定决心,等下就把蝙蝠侠烧的光溜溜的,看他还浪不浪。

然而,事情却不像胡禄想得那样,就在蝙蝠侠的车子即将撞向困神阵的时候,只见他按下手把处的按钮,顿时,一连串的飞弹射向研究所,然后撞在胡禄布置下的火圈上爆炸开来。

一时间,一片白色的雾气笼罩住了研究所的大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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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杀?不杀?

“靠,什么玩意?”

看着眼前雾气朦胧的景象,饶是胡禄心理早已经有了准备,依然觉得有些出乎意料,手中的动作也停了下来,惊讶的叫道。

白色的雾气遮挡住了所有人的视线,就连胡禄也不例外。当然,这跟他把大部分的注意力集中在杰森伍德的身上脱不开关系。

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也让胡禄没必要在用千里眼去看透雾气。

首先只听见一阵急促的马达声,紧接着,一辆摩托车穿透雾气,冲了出来,带起了不少的白雾,这正是蝙蝠侠的蝙蝠摩托车。

蝙蝠摩托一个甩尾横停在了研究所的门前,随后,身子前倾到几乎与地面平行的蝙蝠侠坐直了身子,从车上下来。

胡禄饶有兴趣的看着蝙蝠侠,果然不愧是正义联盟的大脑,他还以为这个阵法已经完美无缺了,没想到蝙蝠侠居然如此轻松的就破解了。

“你是怎么办到的?”胡禄诧异的问道。

从蝙蝠侠能够穿越这个屏障,可以看出他一定是发现了这个阵法的弱点,不然以阵法无物不焚的特性,除非胡禄手下留情,不然的话,是没有人能够安全的穿过的。

所以,胡禄直接向蝙蝠侠发出了自己的疑问,以他们之间的交情,没有必要拐弯抹角的。

“absolutezero!绝对零度!”

对于胡禄的询问,蝙蝠侠并没有隐瞒,直接告诉了胡禄他之所以能够办到的原因,而且还是用英文和中文各说了一遍,方便胡禄理解。

“原来如此!”胡禄闻言,点了点头说道。

“absolutezero”,这个词他虽然没听说过,但是它的中文意思“绝对零度”胡禄却并不陌生,在穿越者培训基地里面,这个词语经常会出现,尤其是在西幻类的作品中,通常是作为冰系魔法师的看家本领。

当然啦,现实中的“绝对零度”并没有小说中的那么玄幻,它只是指低温所能达到的一个极限,而在这个极限低温中,任何事物的运动都会停止,哪怕是原子中的电荷。所以,这个听起来很玄幻的名次,其实非常的科学。

蝙蝠侠一说,胡禄立刻就明白了他是如何破解他的阵法的。以绝对零度的低温制作而成的炸弹,暂时封锁住了阵法一部分区域的运转,让它失灵,然后趁机越过阵法。

说起来很简单,但其实一点也不容易,首先,能够爆发出绝对零度的炸弹就不是一般人能够制作的出来的。

其次,炸弹释放的时机,行动的速度等等各方面都需要进行完美的把握,不然的话,别说成功穿越防线,能抱住自己的小命绝对是胡禄手下留情了。

知道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后,胡禄便没有在纠结这件事情,所谓的困神阵也只不过是他一时玩闹之作,应付他所遇到的场面已经绰绰有余了,毕竟,能够掌握这种技术的人,整个世界上都屈指可数。

蝙蝠侠已经进入到了阵法中,在不下狠手的情况下,绝对有能力阻止自己进一步的行动,所以,胡禄很干脆的停下了手上的动作,不再继续把杰森·伍德切片。

不过,要他就这样放过他也是不可能的,所以,胡禄也是一不做二不休,直接进行最后一步,将手术刀插入了杰森·伍德的心脏,终结了他罪恶的一生。

“你不应该这么做的!”蝙蝠侠说道。

他并没有出手阻止胡禄,不是他不想,而是他无能为力。

早在几个月前,他们之间单凭格斗技巧已经不相上下,而在这几个月中,胡禄的力量,速度,似乎已经超过了他,因此,两人之间真正较量的话,蝙蝠侠绝对是处于下风的那个。

所以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胡禄将手术刀插入杰森·伍德的心脏,成为一个杀人犯。当然,对胡禄来说,以他刚才的表现,早就已经预定了监狱的床位,不在乎再多一项罪名。

虽然如此,但是作为少数知道自己身份的人,也是为数不多可以交心的人,蝙蝠侠并不想看到胡禄沦落至此。

蝙蝠侠的话,让胡禄微微一笑,说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哥谭没有死刑,所以我只能自己动手,送他去向帕米拉道歉了。”

“你应该给他一个机会!”蝙蝠侠闻言,沉默了片刻,说道。

胡禄又道:“我给过他很多次机会,可惜,他没有珍惜,哪怕真相已经摆在眼前了,依然死不悔改。”

“就算如此,也没有必要用这样的方式。”蝙蝠侠虽然觉得胡禄说的有道理,但是依旧不赞同他的方式。

“妇人之仁。”胡禄看着蝙蝠侠说道,“你知道为什么哥谭如今依然没有太大的起色吗?完全就是因为你的妇人之仁。仁慈,不是留给罪犯的。”

胡禄话音刚落,蝙蝠侠便立刻反驳道:“罪犯也是人,他们有权力接受法律的审判。”

“可笑,你们这么做,考虑过受害者的感受吗?一个国家的法律,不用来维护受害者的权益,反而是用来保护加害者,你不觉得可笑吗?”

每次看到那些被蝙蝠侠扔进警局的罪犯过不了多久就大摇大摆的走出来,胡禄就一肚子的火,但是有原则是好事,胡禄也不好说蝙蝠侠什么。毕竟,他坚持的原则也有他的道理。

今天,他终于忍不住了,向蝙蝠侠吐露了自己心中真正的想法。

蝙蝠侠沉默了,胡禄说的其实也是他一直以来所纠结的,每当看到罪犯逃脱法律的制裁,其实他的心理也很不好受,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也曾无数次的回想,自己这样到底是对还是不对。

蝙蝠侠的沉默并没有持续太久,当他再一次看向胡禄的时候,眼中的犹豫已经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无可动摇的坚定:“有些事,一旦过了线,再想回头就难了,我是以一个执法者的名义行动的,审判,那是审判者的权力,我所能做的,就是将那些企图逃离审判的人送上法庭,尽量让法律变得公正。”

“那么,你准备怎么处置我呢?”蝙蝠侠的话让胡禄知道自己已经无法动摇他的信念,于是,他转移话题道。

“你的事情,整个哥谭都知道了,除了跑路,还能有什么办法?”一说起这个,蝙蝠侠顿时有些气恼,事情闹得这么大,不抓胡禄,无论是对他还是对哥谭警队,都是严重的打击,但是偏偏他无能为力。

“呵呵,算了,还是用我的办法吧!”

虽然带着面具,但是胡禄还是能看到蝙蝠侠一脸纠结的样子,他笑了笑,然后对蝙蝠侠说道。

“什么办法?”蝙蝠侠有些奇怪,直播都已经直播出去了,难不成胡禄还能消除所有人的记忆吗?

胡禄走到蝙蝠侠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不要瞎猜了,帮我去阿卡姆收拾个房间出来,让我去那里住上一段时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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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欢迎来到阿卡姆疯人院

“what?”

蝙蝠侠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下意识的叫道。

“咋了,一段时间没见,理解能力变得这么差了?”胡禄冲着蝙蝠侠翻了个白眼说道,“我说,帮我在阿卡姆疯人院预定个好一点的房间,朋友一场,总不能让你为难。”

“你疯了,自己送上门去坐牢!”蝙蝠侠隐藏在面具下的脸上一脸的不可思议。

胡禄撇了撇嘴道:“难不成你还打算跟我打一架,然后被我打的屁滚尿流败掉你蝙蝠侠的名声?”

“你确定我一定会输给你?”蝙蝠侠闻言,顿时有些不悦,这话说的他好像一定会输一样,他可是蝙蝠侠诶,他不要面子啊!

胡禄咧嘴一笑,道:“那要不先打一架?”

蝙蝠侠:“……”

“你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把事情闹的这么大,明明可以暗中解决的!”蝙蝠侠觉得和胡禄谈论这个问题就是一个错误,果断转移话题道。

“没什么意思,就是想让某些人知道一下,什么叫做天高地厚。”胡禄耸了耸肩膀说道。

蝙蝠侠沉默了,虽然他不认同胡禄的做法,但是不可否认,这样做的效果的确很明显,人总会对未知的事物产生恐惧。

在不知道胡禄所布置的困神阵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之前,想来大多对他有什么企图的人都会收敛一番,毕竟,没有人想一大早起来连门都不敢踏出去。

至于说像蝙蝠侠那样破解,就算技术达标,也得有这个财力才行,每进出一次扔一次,这扔的可都是钱啊!

“还说那么多干嘛,帕米拉不在了,那个家我也不想再回去,正好去阿卡姆里住一段时间,改善改善心情,对了,要不要带手铐啊?”

送杰森·伍德去见了撒旦,笼罩在胡禄心头的阴霾也略微消散了一些,久违的露出了一丝笑容,开玩笑地对蝙蝠侠说道。

蝙蝠侠扭头看了一眼不远处一脸阴沉的戈登后说道:“看那样子,你觉得会没有必要吗?”

胡禄顺着他的眼神看了过去,只见哥谭警局唯一的好警察此刻脸黑的都快和他旁边的黑人警官差不多了,看在他是哥谭少数能帮上蝙蝠侠的人的份上,胡禄就不和他计较了。

他摆了摆手,然后跟蝙蝠侠说道:“我已经撤去阵法了,你可以让他们进来了。”

蝙蝠侠嗯了一声,朝着不远处的戈登一行人点了点头,戈登不愧和蝙蝠侠搭档多年,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带着人走了过来。

咔嚓一声,一对银色的镯子待在了胡禄的手上,戈登神色复杂的看着胡禄,好一会之后,才示意手下先带胡禄回去。

“这是怎回事?你们认识?”胡禄走后,戈登总算是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这个问题,从蝙蝠侠到来之后就已经藏在他的心底了,两人之间的交谈更是加重了他的疑惑,这不,手下一走,他立刻就找上了蝙蝠侠,誓要将事情弄个明白。

“yeah!”蝙蝠侠给出了戈登心中的那个答案,然后就没有在说话。

戈登则一直看着他,等着他道明事情的原委,然后,等了许久,不见蝙蝠侠回应。

“没了?”又过了一会,蝙蝠侠还是什么都没说,戈登再一次的问道。

蝙蝠侠给了他一个让他自己体会眼神,道:“人你都带回去了,还问我干嘛,回去录口供啊!”说完,跨上摩托车直接跑路了。

戈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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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蝙蝠侠那里得不到答案,回到警局后,戈登决定亲自给胡禄录口供。

“姓名?”

“胡禄。”

“年龄?”

“二十三岁。”

“家庭住址?”

“xx区xx路xx号。”

“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xxx。”胡禄将之前拜托爱德华弄的假身份的证件号码报了出来。

九十年代末的灯塔国,电脑已经是常用的办公用品了,有了证件号码,很快就调出了胡禄的资料。爱德华做的资料非常的完善,从出生到现在,所有的大事都有记录。

当然,也包括犯罪记录。所幸胡禄一向比较安分,所以这个还真没有。

“把你的犯案经过详细讲述一遍。”

“没问题。事情是这样的,大约半个年前,我认识了我的女朋友,她是哥谭大学的研究生……”

“等会,你今天才犯下罪行的,为什么要从半年前说起?”

“当然是向你解释作案动机啦,警官先生!这不是你们破案的关键嘛!”

“……”破你个头啊,你都人赃并获了!别说是一旁的小年轻了,饶是戈登当了半辈子警察,也没遇见过胡禄这样会扯淡的嫌疑人。

“说重点。”戈登咳嗽了两声,说道。

“哦,没问题,这里你说了算,我都听你的,半年前,我初来乍到哥谭,形单影只、孤苦伶仃、举目无亲、孑然一身……”

“不必要的形容词就免了吧!”

“这个很重要警官,你慢慢听我说啊,别老是打断我,容易冲淡我的灵感,我们继续啊!孑然一身,就在那段时间,我认识了我的女朋友……”

接下来,胡禄详细的讲解了一遍他来哥谭之后的经理,重点描述他和帕米拉的相识、相知、相恋,再到分离,反复的强调他和帕米拉之间是多么的恩爱,然后才由此引出这次的事件,轻描淡写的讲述了一下作案经过,有重点分析了他自己作案时的心路历程,总而言之,就是把自己摆在了道德的至高点上。

当时钟走过十二点,胡禄总算是结束了他整整四个小时的演讲,他的面前,则是七八个空了的瓶子,都是他这段时间喝的,没办法,说话说的口都干了。

不过,看着戈登旁边痛哭流涕的小警察,胡禄觉得这个功夫没白费。

“行了,口供录完了,你的情况我会递交给法官,不过鉴于你的危险性,我估计你会被送往阿卡姆疯人院。”戈登整理了一下做笔录的记录本,然后继续道,“在这之前,罗伯特,你带他去看守所,记住单独关押,这个人非常危险。”

“是长官!”跟着戈登做笔录的年轻小警察敬了个礼说道,然后又对胡禄道,“跟我来吧,我给你安排一个干净一点的房间。”

说这话的时候,小警察眼中充满了同情。

小警察如此的入戏,胡禄也不能辜负他,热泪盈眶的回应道:“谢谢,麻烦你了,警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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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 鸡肋的恐惧毒素

六娃的能力让胡禄轻而易举的离开了牢房,并且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真的有人注意到,也不知道是多久之后了。

不过胡禄此刻关心的并不是这个,而是眼前的这个被叫做稻草人罪犯。

稻草人被关进来已经过去三天了,和第一天相比,他的情况好了很多,至少不在一直发抖了。

不过也许是吸入太多的恐惧毒素,他身上的后遗症依旧很明显,时不时的还是会抖三抖。

“卧槽,老蝙蝠这是下了狠手啊,这货这么讨人厌吗?”出于对布鲁斯的了解,胡禄知道他是一个非常有原则的人,一般的罪犯最多也就揍一顿,也许会伤筋动骨,但绝对不会致命。

只不过,这次不一样,眼前的这个稻草人双目无神,精神涣散,看起就跟快要挂掉一样,加上他的外伤并不多,可以想像,蝙蝠侠给他用了多少他自己制造的恐惧毒素。

不过,他转念又想到白天的时候哈莉曾经说过的关于这家伙的事迹,以及说起他的时候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便觉得这家伙还真是自作自受。

乔纳森·克莱恩,也就是胡禄眼前的稻草人,听哈莉说,这个家伙除了在哥谭大学担任心理学教授之外,还是哥谭警局的兼职法医。不过他这个法医验的并不是尸体,而是犯人的精神状况。

过去的几年中,他就曾经开具出数百份心理证明,这些心理证明无一例外都帮助罪犯摆脱了法律的制裁。当然,也有人曾对他提出过质疑,然而,因为他的专业水平带来的权威性,以及罪犯的配合,导致没有人能够揭穿他的谎言。

不过胡禄并不相信哈莉会是这样正义的人,会因为乔纳森·克莱恩的这些行为而讨厌他,果然,在胡禄的老司机套路下,从她的口中套出这个乔纳森·克莱恩曾经想要非礼过她,并且还是用学分作为要挟。

“你从了吗?”胡禄当时这样问道。结果当然是被一顿爆锤,然后得到了一个否定的答案。

胡禄会这么问,当然不是怀疑哈莉的人品,能够和帕米拉交朋友,足见她不是那种功利的人,或许她非常追逐名利,但是出发点也只是为了改变自己的生活,而她除了选择来阿卡姆这个她自认为的捷径外,也并没有使用过不正当的手段。

所以,哈莉其实不否认,胡禄也相信她不是那种人,之所以这样问,也只是出于恶趣味想要调侃调侃她而已。毕竟看一个整天板着脸的人忽然气急败坏的样子也很好玩。

好吧,事实上,纯粹是胡禄在这里待的太无聊了想要找的事情调剂心情。

言归正传,超正的三观让胡禄对稻草人失去了同情心,一个为了金钱出卖自己的职业操守的人并不值得同情,更何况,他还打算把自己研制出来的毒药散播出去害人,也难怪蝙蝠侠会对他下狠手了。

当然啦,这些事情和胡禄一点关系都没有,他来这里,只是想要弄一点稻草人研制出来的恐惧毒素去做个实验而已。

只不过,已经被送进牢房里的犯人,身上除了衣服之外是不会留有任何东西的,这一点,胡禄当然知道,想当初他也是这么过来的。

所以,他打算直接从稻草人身上分离出残留的毒素,也算是帮他个忙,减轻一下他的痛苦。

“唉,我真是太善良了!”

胡禄自我赞美了一句,随手一招,一个水团出现在他的面前,紧接着,他手一挥,水团顿时将倒在地上稻草人笼罩了起来,然后慢慢的缩小,没入了稻草人的体内。

紧接着,他的手放在了稻草人的胸口,约莫一分钟后,他猛地一抽手,一个巴掌大的水团从稻草人的胸口钻了出来,里面还包裹着一些灰色的液体。

“果然有效,看来二次元的招数还是能够通用的!”

胡禄看着手中的水团如是说道。用水抽毒这一招,胡禄还是从血统忍者里看来,就是小樱治疗勘九郎的那一幕,也正是想到了这个,胡禄才会选择来找稻草人,而不是出去找他的老巢撞运气看能不能找到存活。

当然啦,胡禄最初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没想到还真的成功了。

不过,虽然成是成功了,但是新的问题又来了,那就是应该找谁当实验品呢?胡禄有点纠结,从小就患有选择恐惧症的他最怕做选择题了。

“嘿,吉米,你怎么从牢房里出来,难道……”

就在这时,胡禄听到了外面传来了一阵说话声,然后熟悉的牢房门上锁的声音。

千里眼一开,只见两个老熟人正站在一间牢房门口,脸上挂着淫荡的笑容。胡禄又看了看牢房里面,之间一个细皮嫩肉的小白脸此刻正光着身子瑟瑟发抖。

“是他们!”见到这一幕,胡禄瞬间想起了第一天时见到的那两个gay里gay气的狱警,没想到他们居然在这里对犯人进行爱的教育。

“呕!”知道了事情的真相,胡禄不禁有些作呕,男上加男什么的,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

干呕了两声,这时,胡禄看到了手中的水球,里面包裹着从稻草人体内取出来的残余的恐惧毒素,他忽然发现自己不用纠结实验用的人选了。

屈指一弹,水球飞到他们的上方然后破裂开来,里面的恐惧毒素在水球爆裂的同时糊在了他们的脸上,瞬间,就被他们吸入了体内。

“怎么回事?哪来的水?”两人为忽然出现在他们脸上的水感到惊讶,不过下一秒,他们就扑街了,面部的表情瞬间狰狞了起来,呈现出一副惊恐的样子,好像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事物。

然后,他们被自己的幻觉吓得倒在了地上,不断的发抖,就好像前几天刚来阿卡姆的稻草人一样。所幸他们吸入的毒素只是稻草人体内抽出来的残余,药效并没有持续多久,大约五分钟后,他们便恢复了正常。

这个过程中,胡禄一直观察着,两个吸入毒气的人的确非常的恐惧,他们的恐惧都化作了情丝出现在体外,但是这个情丝并没有和往常一样融入胡禄的体内,而是飘荡了一会后就消失了。

“奇怪,这是怎么回事?”这一幕让胡禄有些不解。恐惧毒素的确能催生情丝,但是这个情丝并没有融入到他的体内,不能被他吸收的情丝也就没有任何用处。

“靠,搞了半天是个鸡肋啊,真是白费工夫了!”没有足够的实验数据,胡禄也想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不过既然不管用,他也就懒得继续了,身形一动,他便离开了稻草人的房间,然后回自己的房间睡觉了。

第一百六十六章 原来真有在酒吧里争风吃醋的事情

舞跳的怎么样就不说了,反正胡禄觉得自己肯定是舞王级别的,在灯塔也就只有mj能和自己媲美了。

扭着身子挤开了一些杂鱼后,他出现在了梅茜的身边。

“嗨,我是科比,科比·布莱恩特,很高兴认识你。”

在嘈杂的音乐中,胡禄渐渐的贴近了梅茜,在她耳边轻声说道。

“我是梅茜·格雷福斯,你可以叫我梅茜!”梅茜感觉到耳边有一丝温暖,顿时心头小鹿乱撞,脸色也微微红润了起来。

“不知道我有没有荣幸请你和一杯?”

方式很老土,不过在这种地方,越是这种老土的方式,越是直接管用,因为在这近距离的接触中,颜值往往决定了一切。恰好,胡禄最不缺的就是颜值。

“好啊!”

面对胡禄的颜值,妹纸实在是很难说出拒绝的话来,顺势答应了下来,跟着胡禄回到了他的位置。

给妹子倒了杯红酒后,胡禄笑着说道:“梅茜小姐,您是第一次来这里吗,以前似乎没见过你?”

“只来过几次,另外,我们走的也比较早。”梅茜举止优雅,似乎受过专业训练一样。

“难怪,看来我今天早一步到来是对的,一定是神听到了我的祷告,才让我遇见如此完美的你。”

撩妹嘛,脸皮什么的要来根本没用,在走进酒吧之前,胡禄就已经把它扯下来扔车上了。

“哪有,你真会说话。你是不是经常这样骗小姑娘?”

“不不不,我一般只骗大姑娘,比如像你这样的……”

就这样,胡禄和梅茜两人热情的交流了起来,再胡禄充分发挥不要脸的风格下,梅茜被逗的笑个不停。

聊聊一会之后,两人又来到了舞池中,相拥跳起了贴面舞。

或许是酒精的刺激吧,刚刚还比较拘束的梅茜现在变得非常的热情奔放,一袭修身的束腰连衣裙将她的身材凸显的淋漓尽致,仅仅到膝盖上方的裙摆下,一双修长的美腿包裹在黑色的丝袜中,引人浮想。

这样火辣的一个姑娘,就算是胡禄在身边,也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自然,也引来一些人的觊觎。

这不,胡禄刚带着香汗淋漓的妹子坐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就有几个人走了过来,一点也不自觉的坐了下来。

这么不自觉的人一共有五个,个个都是膀大腰圆的肌肉男,裸露在短袖外的皮肤上更是布满了纹身,其中有一个更是将纹身纹满了他的整个光头,在这昏暗的环境里,心理素质不好的还真会被他们吓倒。

这五个人个个一脸凶相,梅茜似乎有些害怕,紧紧地抓着胡禄的手臂,身子也往他身后躲了躲。

胡禄见状,开口说道:“几位是想喝酒吗?不过我好像不认识你们吧?”

几个人坐下后,并没有立刻开口,倒是那个纹身都布满的整个头的光头大汉顺手就拿起桌上的酒瓶,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惬意的喝了几口。

“不认识没关系啊,现在认识认识就好了,那边的绅士是劳伦斯先生,他很想和你身边的这位小姐共度一个美好的也晚。”

在胡禄开口之后,光头大汉紧跟着开口说道,说完,他还举着酒杯向不远处的一个油头粉面的西装男示意。

“既然是他的邀请,为什么他不自己来,一点诚意都没有。”

听到胡禄宛若示弱一样的话,梅茜抓着他的手顿时紧了紧,一脸惊疑的看着他,她有些不明白胡禄的意思。

“难道他害怕了?”梅茜心中暗暗想到。

“你要诚意是吧,劳伦斯先生说了,你们今晚的消费都算在他身上。”光头大汉露出了一个玩味的笑容,很是熟练的说道。

“是吗,这个劳伦斯很有钱吗?那就先开十瓶八二年的拉菲过来,让我尝尝它的味道有多么与众不同。”光头一脸装十三的样子让胡禄很不爽,于是他立刻怼了回去。

“你知道你在跟谁说话吗,不要挑战我们的耐心,现在你立刻滚蛋,或许你的身体还能保持完整。”

胡禄的话顿时挑起了他们的火气,光头的脸色变得很难看,配上那一头的纹身,显得更加的狰狞。

“啪!”

光头的话音刚落,桌上的酒瓶不知道什么时候和他的光头来了一个亲密接触,这一幕,顿时把在场的人惊呆了。

“发生什么事了?”胡禄这边的事情引起了梅茜同伴么的注意,他们立刻围了过来,最先跑过来的杰西卡一把拉住了梅茜说道。

“没什么,就是一些杂鱼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而已。”

胡禄随口安慰了他们一句后,桌上的另外几个酒瓶再一次在众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和剩下的几个家伙进行了亲密的接触,直接让他们晕倒在地。

“你们看,这不就没事了!”做完这些事情,胡禄转过头对着梅茜微笑地说道。

“科比,刚刚那是?”

“中国功夫,如你所见,我是中国人!对了,这里似乎不太安全,另外红酒也不怎么地道,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到寒舍品鉴一下我的藏品。”

胡禄原本就打算邀请梅茜去自己住的酒店,正好,趁这个机会提出来,也不会显得突兀。

“好啊,那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梅茜显得有些犹豫,不过她的好友杰西卡倒是非常痛快的替她答应了,顺便还把她往胡禄的怀里一推,然后继续说道,“今晚我们都有活动,就剩你一个人也很无聊,不如去约会的好。”

说完,她也牵着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勾搭到一起的帅哥,然后招呼着另外的几个同伴离去。

“那么,我们走吧!”无视了倒在地上的几个家伙,胡禄牵着梅茜,小心翼翼的走出了酒吧,临走前,胡禄看了一眼那个叫劳伦斯的家伙,他已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溜掉了。

胡禄撇了撇嘴,觉得自己似乎下手重了一点,都没有后续了,不过他马上就把注意力收了回来,这个时候,有比争风吃醋更好玩的事情。

从泊车小弟那里接过车钥匙,然后带着梅茜向车子停着的位置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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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 植物魔法师帕米拉

在加利福尼亚的某个小镇外,驻扎着一个庞大的马戏团队。此时还是白天,马戏团的演出还没有开始,因此,这里显得非常的安静。

“啊——我成功了!我成功了!”

然而,就在这时,一声惊喜的叫声打破了这一份平静。

听到了这个叫声,马戏团的帐篷里不断的有人冲了出来,一边跑,一边还在那里高声询问:“发生什么事了,难道有小偷?”

一时间,场面显得有些混乱。

“抱歉抱歉,是我太激动了,所以声音有点大,没事,没事。”

就在这时,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摇曳生姿的走了出来,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在场的人道歉道。

女子看上去约莫双十年华,身材高挑,曲线玲珑,红色的柳叶眉下,是绿色的眼影,极为不和谐的红绿双色在她的脸上却显得尤为融洽,再加上那一头玫瑰红的长发,和她那鲜艳如火的红唇更是相得益彰。

总而言之,这就是一个美的如同画中走出来的二次元少女一般。

“原来是你啊,艾斯利小姐。我们还以为有人来捣乱呢!没事了没事了,大家都回去吧!”

看见来人是熟悉的人后,这些马戏团的演员们都安静了下来,随后,只见一个身高两米出头,身材魁梧,宛若巨人的真女人、假汉子站了出来,对着自己那些奇形怪状的同伴说道。

“不好意思了各位,打扰到你们了!”被叫做艾斯利的红发姑娘一脸歉意的看着大家,再一次的道歉道。

“没事的,帕米拉,你不用道歉,是他们太过紧张了。”就在这时,一个素面朝天的女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这里,看着艾斯利说道。

帕米拉·艾斯利,是的,这就是这个红发姑娘的名字,若是胡禄在这里看见她的话,一定会发现,这正是他失踪了半年多,生死不明的女朋友帕米拉。

“是你啊,小扎,你快来,我有事跟你说!”

帕米拉一见这个刚出现的姑娘,连忙拉住了她的手,走到一边悄悄地说道。

“怎么了,帕米拉?”新出现的姑娘奇怪的看着帕米拉,询问道。

帕米拉一脸的兴奋之色,说道:“你就没发现我有什么变化吗?”

“变化?”

被叫做小扎的姑娘仔细打量了一番帕米拉,过了一会,她恍然大悟的说道:“你的肤色,你做到了,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成功的。”

“我也没想到我真的能够做到,这还得多亏了你,谢谢,小扎,哦不,扎塔娜老师。”

帕米拉似乎很高兴的样子,一边说着,还一边给扎塔娜鞠了个躬,俏皮地说道。

“讨厌,净拿我开玩笑,其实,还是因为你自己够努力,毕竟,你的能力和我的魔法还是有些区别的,我的经验也只能给你作为参考。”

扎塔娜挽了挽耳边垂下的发丝,充满肯定的对帕米拉说道。

“还是多亏了你,如果当初不是你把我救回来,恐怕我早就死了。”帕米拉说着,眼神有些迷茫,陷入了回忆当中。

半年前,她发现了研究院院长杰森·伍德暗地里进行人体实验的事情,因而被他抓了起来,关在了地下实验室,之后还被废物利用一般放上了实验台。

经过半个多月的折磨,她最终没能坚持到胡禄找到她的那一天,在陷入黑暗之前,她最后感受到的就是冰冷的河水,想来,应该是杰森·伍德将奄奄一息的她扔进了哥谭河里。

也不知道在河里飘荡了多久,当她醒来的时候,距离她失踪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了。而她所看到的,并不是哥谭那熟悉的天空,而是车子的车顶。

除此之外,她的身边还有着一个陌生的女子,不仅波涛汹涌,而且还有着四十二寸的长腿,黑色的长发垂到腰边,姣好的面容中,如星辰般的黑眸尤为引人注意。

扎塔娜,是这个女人的名字,通过交流,帕米拉知道了自己居然在水里泡了十余日,然后才被发现,并从水里捞了上来,而这个发现并救了她的人,正是扎塔娜。

“我要回去!”

这是帕米拉醒来之后的第一个念头。

然而,她的想法很快就落空了,因为,她发现了自己的身体出现了非常奇怪的变化。

首先就是她外表,原本棕色的头发和黑色的眉毛都变成了玫瑰红,没有抹过任何化妆品的嘴唇也红的亮眼。然而,这些跟她的肤色比起来都不算什么,因为她的每一寸皮肤都变成了绿色。

虽然和以前比起来,她的皮肤变得光滑紧致,弹性十足,可以说达到了任何一个女人都梦寐以求的效果,但是绿色的皮肤让她看起来就如同一个怪物。

发现了身体上的这些变化,帕米拉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杰森·伍德的实验,虽然她不清楚实验到底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但是对她来说,绝对是失败的。

没有人想变成一个怪物,尤其是在发现自己的身上还带有毒素之后,帕米拉更是快要疯了,她根本无法想像该怎么回去面对胡禄。

有那么一瞬间,她想过自杀,然而,当她把刀子对准自己的心脏时,不知道从哪里出现的枝叶在她身上汇聚,将她包裹在其中,挡住了刺向心口的刀锋。

就在这一瞬间,帕米拉忽然觉得有些可笑,杰森·伍德进行了无数次实验都失败了,没想到却在她这个仇人身上成功了。

她觉得自己不能就这么死去,她应该活着回去,让那个恶心的人看看,他究竟制造出了一个什么样的怪物。

于是,帕米拉又有了活下去的动力。而这时,她也知道了扎塔娜的身份,来自传奇的魔法家族,大魔法师约翰·扎塔拉的女儿,自身也是个实力强大的大魔法师。

在她的开导下,帕米拉决定跟随着扎塔娜一起,向她学习控制自己能力的技巧,于是,她并没有立刻回哥谭,而是跟着马戏团到处东奔西走,从灯塔国的东海岸,一路向西,最终在加州的一个小镇上落脚。

正所谓一法通,万法通,大道三千,殊途同归。虽说这个来自古老中国的道理,作为魔法师的扎塔娜并不一定知道,但是,并不妨碍她成为帕米拉的领路人。

扎塔娜是一个传统的魔法师,照这样看来似乎并不能教授帕米拉什么,但是经过她多日的观察,最终,还是让她发现了帕米拉对于植物的操纵的原理,是依靠精神力以及她身体里涌现出的某种不明力量。

虽然不知道这中不明的力量是什么,但是使用精神力这一点,和她使用的魔法是一样的,因此,扎塔娜开始教授帕米拉如何锻炼并操控精神力,以此来加强对自身能力的掌控。

为了复仇,帕米拉学的非常的用心,经过这半年多的学习,她也从一个一无所知的懵懂少女,逐渐成为了能够操纵各种植物的植物魔法师。

这些日子以来,她一直在做一项训练,那就是用精神力,将分布在皮肤表层的植物系魔力聚拢起来。这个植物系魔力是扎塔娜给她身体里的不明力量取的名字。

如果能够做到这一步,那么她的肤色就能够回复正常,这是扎塔娜针对她的身体研究了大半年之后得出了结论,当然,最初也只是猜测,不过现在这个猜测已经得到了证实。

帕米拉成功了,她做到了扎塔娜说的那一步,将植物系魔力全都聚拢储存在精神力中,而她的肤色也因此恢复了正常。

只不过,似乎还有一些后遗症无法解决,像她的毛发,还有嘴唇,都是鲜艳的玫瑰色,无论她怎么努力,都没有任何的变化,还有就是她的眼睛周围,仍有一抹绿意,就好像涂了眼影一般。

然而,当这点瑕疵结合在一起时,瑕疵变得不再是瑕疵,反而如同画龙点睛一般,将帕米拉的魅力完全的激发了出来。

如果说治好了脸上的斑纹的帕米拉是颇有姿色,那么现在的帕米拉绝对是天使和魔鬼的结合体,就算是神看见了,也会为之心动。

“太好了,帕米拉,你做到了,这样,你也不用担心回去之后你的男人会不认识你了。当然啦,暂时先别在他的面前使用你的能力,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超能力的存在的。”

得知帕米拉成功的消息,扎塔娜也由衷的为她感到高兴,不过作为一个前辈,扎塔娜还是热心的提醒她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谢谢你,小扎,我会想你的!”帕米拉抱住了扎塔娜,发自内心的向她感谢道,如果不是她,恐怕自己早就死了,更别说掌握这样神奇的能力。

看着帕米拉泪眼婆娑的样子,扎塔娜拍着她的后背安慰道:“好了好了,回去之后别忘记我们就好了!”然而,她嘴上这么说,眼中却依然蒙上了一丝雾气。

两人拥抱了一会,然后松开了对方,帕米拉揉了揉眼睛说道:“我走了。”

“走吧,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了!你努力这么久,不也是为了这一天嘛!”扎塔娜坦然的说道,言语中似乎有些落寞,看样子她的背后也有着自己的故事。

“是啊,早就等,着,这……”

帕米拉闻言,也颇有感触,当下开口说道,然而,她的话还没说完,声音就变得断断续续,一时间,她只觉得天旋地转,整个人忽然软到在地。

在她倒下之前,她似乎听到了扎塔娜一脸惊慌的呼喊着自己的名字,同时接住了自己的身体,再然后,她就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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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章 原因

“帕米拉,帕米拉……”

扎塔娜眼疾手快的扶住了即将软到在地的帕米拉,连连呼喊她的名字,然而帕米拉没有任何的反应。

扎塔娜见状,口中默念了几句咒语,伸手在帕米拉身上一挥,紧接着,便看见帕米拉凭空漂浮了起来,在扎塔娜的牵引下,慢慢地移动,最终回到了房间里。

待到帕米拉飘浮到床上,扎塔娜便解除了魔法,然后开始检查起帕米拉的情况。

探查魔法笼罩在了帕米拉的身上,很快,帕米拉的情况就由魔法反馈到了扎塔娜的脑中,让她对一切都了如指掌。

收回了覆盖在帕米拉身上的魔力后,扎塔娜松了一口气,从魔法的反馈中得知,帕米拉的身体其实非常的健康,植物系魔力也十分的充沛。

只不过,此时的魔力又失去了控制,再一次的分布在了帕米拉的全身,从而使她又变回了全身绿色的样子。

“原来是因为这个!”

虽然年纪不大,但是扎塔娜在魔法上的造诣早已经登峰造极,此番探查之后,她立刻就明白了个中的缘由。

弄清楚了原因,扎塔娜悬着的心也就放了下来。对于帕米拉,她还是很关心的,毕竟她可以说是自己为数不多的朋友了。

说起来,扎塔娜为了寻找失踪的父亲,多年来带着父亲留下的马戏团东奔西走,没有固定的居所,因此也就更谈不上交朋友了。

而马戏团里的成员不是她的父亲时候就在的老人,就是一些她后来招收进来的可怜人,前者把她当成是自己的女儿一样看待,后者更多的是对她的感激。

如此一来,能够和她谈心的人反而没几个,知道帕米拉的出现。都说女人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她们可以在一瞬间成为闺蜜,也可以在一瞬间翻脸撕逼。

在帕米拉的身上,扎塔娜就好像看到了另一个自己,孤独,倔强,心中有所牵挂,而且身怀强大的力量,就从把她就回来的那天起,扎塔娜已经将她当成了自己的好朋友。

因此,她指导起帕米拉来也是不留余力,将自己知道的东西倾囊相授,再加上帕米拉确实有天赋,这才能在短短的半年里将自身的能力运用到如臂指使。

甚至更进一步,将自身的凌乱的魔力收拢了起来,做到了绝对掌控的地步。帕米拉能够做到这种程度,扎塔娜可以说是居功至伟。

日落月升,直到一轮明月高挂空中,帕米拉才悠悠转醒过来。

恰好在这时,扎塔娜端着一碗黑乎乎的不知名液体走了进来,看见醒来的帕米拉,顿时开心的说道:“帕米拉,你可终于醒过来了,快,把这碗魔药喝了。”

“我这是怎么了?”帕米拉接过扎塔娜手中的碗,不过并没有立刻喝下去,而是面带疑惑的向扎塔娜询问道。

扎塔娜闻言,原本淡然的脸上瞬间变得严肃了起来,非常郑重的说道:“帕米拉,接下来我说的话你一定要牢牢的记在心理,不然的话,会出大问题。”

帕米拉见扎塔娜严肃的样子,顿时一颗心就提了起来,七上八下的,颇为不安的说道:“是不是我的身体出现什么问题了,我就知道,没事的小扎,有什么你就说吧,我能承受的住!”

“噗——”

帕米拉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把扎塔娜逗的都维持不住严肃的表情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一边笑,她一边说道:“帕米拉,你误会了,我不是说你的身体出问题了,你先听我把话说完呀!”

接着,扎塔娜长话短说的像帕米拉解释了她为什么晕倒的原因。

原来,帕米拉之所以会晕倒,完全是因为精神力消耗过大的缘故。之前曾经说到过,帕米拉的能力和扎塔娜的魔法,虽然表现出来的形式不同,但是本质上都是由精神力量去引动体内的魔力然后释放出来。

所以,归根究底,她们的能力基础就来自于自身的精神力量和体内储存的魔力。

一般来说,一个人的精神力,和他能调动的魔力是成正比的,比如扎塔娜,她的天赋很好,所以她能够以一个单位的精神力调动一百个单位的魔力,这也是她年纪轻轻就成为大魔法师的原因。

而天赋不如她的,同样是一个单位的精神力却只能调动十个单位的魔力,这样的人,想要达到扎塔娜的程度,就需要更多的时间。

而大多数普通人是感觉不到精神力量的,因此,魔法师的数量其实非常的稀少。

但是,这些只是针对普通的魔法师,虽然扎塔娜很有天赋,但也只是一个比较有天赋的魔法师而已。

而帕米拉不同,她的能力并不是天生的,也不是自己修行出来的,她得到这个超能力完全是因为一个意外实验。

实验导致她的体内凭空出现了大量的植物系魔力,这股魔力非常的庞大,大到直接体现在了她的外表上。而帕米拉的精神力量却只是比普通人高一些,具有学习魔法的天赋,但是却从来没有开发过。

因此,她的精神力量并不足以让她完全掌控体内的魔力,而今天她冒然的将散落在身体各处的植物系魔力全部聚拢起来,直接导致她的精神力量消耗一空,也就出现了昏迷。

“原来是这样!”

帕米拉点了点头,总算是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晕倒了。

末了,扎塔娜又变得十分的严肃,说道:“帕米拉,接下来的日子里,你要把精力放在对精神力的提升上,不要再去想着操控体内的魔力了,你的精神力还不足以支持你作出这样的事情。”

“可是……”

帕米拉想要再争辩一下,然而扎塔娜并没有给她这个机会,打断她道:“没有什么可是,如果你再强行去聚拢魔力,那么你很有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当然,更有可能变成一个白痴。”

“那我该怎么办?”帕米拉连忙向扎塔娜请教道。

扎塔娜没有说话,而是看了看帕米拉手里那碗黑乎乎的药剂,向她眨了眨眼睛。

帕米拉看着黑乎乎的,还在冒泡的不明液体,吞了口口水,道:“老娘豁出去了!”

说完,将手中的不明液体一饮而尽,紧接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涌上她的心头,随后,便只见她一阵干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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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约会

就在帕米拉干呕的时候,又有一个人走了进来,壮硕的身材让人立刻就猜到了她的身份,正是马戏团里那个两米多高的女汉子。

听周围的人都叫她大帐篷,帕米拉其实很是费解,为什么一个姑娘家家的要叫这样的名字,虽然这个姑娘身上并没有什么女人味。

大帐篷进来之后,看见的是这样的一个场景,扎塔娜牵着帕米拉的手,抚摸着她的后背,而帕米拉则在床边干呕着,若非房间里只有两个女生,怕是要引起误会了。

然而,马戏团之所以会是马戏团,就是因为里面的人都不按照常理出牌,才会引出无数的笑料来吸引观众。

而在这个时候自然也不例外,只见大帐篷看了一会后,原本面无表情的脸上瞬间面带笑容,亲切的说道:“帕米拉,你这是,怀孕了?几个月了,孩子他爸是谁?最近看你们俩总是黏在一起,难道你们真的在一起了?”

扎塔娜也好,帕米拉也好,一时间都被大帐篷弄的哭笑不得。

“咳咳,帕米拉,你好好休息,暂时先不要想着回去了,等精神力再强大一些,再说吧!至于你,赶紧跟我出来,没有的事情可别到处乱说!”

没好气的白了大帐篷一样,扎塔娜安慰了一阵帕米拉后,带着大帐篷离开了帕米拉的房间。

“看来我只能再晚一些回哥谭了,禄,你要等我啊!”

两人走后,帕米拉下床走到了窗前,静静地看着天上的明月,口中喃喃自语道。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帕米拉觉得天空中散发着暗淡的荧光的月亮好像忽然间亮了亮,似乎是在对她进行着回应。

这边,帕米拉被突发的情况拖住了脚步,另一边,胡禄离开后的哥谭又迎来了几个新的客人。

大大的横幅挂满了哥谭的大街小巷,哥谭的人民早就已经知道,有一直叫做“飞翔的格雷森”的空中杂技表演家族已经入住了哥谭大剧院,并且即将在今晚展开的他们的第一场演出。

“布鲁斯少爷,您今晚要不要出去约个会什么的?”

看着一直在蝙蝠洞里忙碌的布鲁斯,老管家心里那个急啊,都快三十了的一个大小伙子,现在连个女朋友都没有,长此以往,韦恩家族又该如何发扬光大呢?

虽然说这些年总是在各种渠道看到有关他的花边新闻,但是作为知情人,老管家又怎么会不知道那只是逢场作戏,再这样下去,韦恩家族可能就要到此结束了。

“约会?不不不,阿福,我哪里有时间约会,从阿卡姆跑出来的罪犯才抓到了不到三分之一,还都只是写小角色,哪里有时间去约会!更何况,我不觉得现在的我适合约会。”

布鲁斯说着,身上已经换上了一身黯淡无光的蝙蝠盔甲,这是他在黑夜里最好的保护伞。

“等等少爷,你就不觉得咱们庄园里缺了点什么吗?”

在蝙蝠侠即将离去的时候,老管家还是拦住了他,作为韦恩家族的最后一任管家,同时也是韦恩家族最后一位成员的监护人,他觉得自己有必要替去世的老爷夫人担负起督促少爷孕育下一代的责任。

“有吗?我不觉得啊?哦,你是说铜虎对不对,他最近向我请假了,因为他想要回自己的老家看看!”布鲁斯故作奇怪的反问道,然后就是一阵夏姬八扯。

老管家一脸严肃的看着布鲁斯,但是嘴角微微的颤抖依然出卖了他,证明他的内心其实并不如表面上那么平静,随后,他开口说道:“您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

说完,老管家什么也不说了,就这么直勾勾的看着布鲁斯,不管他走到哪,总是能够感觉到这骇人的目光。

“好吧,好吧,我去约会,不过我可不肯定会不会有人赴约!”

实在是忍受不了老管家的这种目光,布鲁斯妥协了,就当给自己放个假吧!他心中暗暗想到。

“我想,哥谭没有哪个姑娘会拒绝韦恩家族的大少爷的!”得到了想要的答案,老管家的脸上绽放出了菊花般的笑容。

布鲁斯脱掉了穿在身上的蝙蝠盔甲,换上了平时传的意大利手工订制服装,常年的锻炼让他看起来非常的健硕,将衣服完美的撑了起来,配上那张忧郁的面孔,绝对是哥谭少女痴迷的对象。

“我约的姑娘可不是一般的姑娘,她可从来没有把我放在眼里。”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仪容活,布鲁斯解释道。

老管家呵呵一笑,道:“也许她已经偷偷把你放在了心里!”

“但愿你说的是对的。”

顺着老管家的意思说了一句后,布鲁斯拿出了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我是凯尔,请问是谁?”电话很快接通了,里面传出了一个慵懒的声音,就好像刚睡醒的猫咪一样。

“呃,嗯,哈……”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电话里的声音,布鲁斯忽然有些紧张,不过他很快就调整了过来,说道:“凯尔女士,我是布鲁斯,布鲁斯·韦恩,是这样的,我手头有两张格雷森家族今晚的演出的门票,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随我一起去欣赏一番。”

布鲁斯看着老管家塞给他的两张门票,翻了个白眼,敢情老管家早有准备。

“你是在约我吗?”声音一如既往的娇柔,慵懒,让人第一时间就感觉到声音的主人绝对是个妩媚的女人。

“emmm,是的,我是在约你,不知道您赏不赏光呢?”蝙蝠侠怎么说也是老司机了,虽然多数只是逢场作戏,但是做多了,经验自然也丰富了起来。

“我同意了,等你!”

“我听说格雷森家族的演出非常的精彩,请您务必,等等,你刚才说什么?”

布鲁斯觉得自己可能听错了,愣了一下,连忙追问道。

“呆瓜!”电话里传来一声娇嗔,然后就是一阵忙音,这让布鲁斯发懵。

“少爷,我不觉得您还有时间在这里发呆。”

看着发呆的布鲁斯,老管家很没形象的翻了个白眼,连忙催促道。

“咳咳,我这就出发。”布鲁斯有些尴尬的干咳了两声,掩饰自己的尴尬,然后急急忙忙的向蝙蝠洞外走去。

“真是的,不就是个姑娘嘛!没出息!”

暗自吐槽了自己一声,布鲁斯开着最新上市的老牛牌跑车冲出了韦恩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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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演出

“你今天真漂亮!”

布鲁斯依靠在车上,当穿着一席优雅的束腰短裙,化着淡妆,踩着一双绑带高跟凉鞋的塞琳娜出现在他的面前时,他由衷的赞美道。

赛琳娜挽了挽耳边垂下的一缕发丝,说道:“难道我以前不漂亮?”

“……”

布鲁斯一阵无语,明明是一句夸奖,但是到了女人的嘴里,就好像变成了讽刺一样,布鲁斯有时候真的觉得女人的心思还不如小丑的好猜。

吐槽归吐槽,以布鲁斯的情商当然不会把心里想的话说出来,微微一笑,他顺着赛琳娜的话说道:“也漂亮,只不过今天的你比昨天更加漂亮。”

或许女人天生就自带猫的属性吧,总有那么一点小傲娇。

布鲁斯如此的夸赞,也没有让赛琳娜有些许动容,而是说道:“算你说的通!”说完,她打开了车门坐了进去,全程没让布鲁斯有一点献殷勤的机会。

尴尬的笑了笑,布鲁斯拉开驾驶座的车门坐了进去,然后启动了车子。在老牛牌汽车独有的马达轰鸣中,车子如同离弦之箭一般蹿了出去。

跨越三五条街区之后,车子停在了哥谭大剧院的前面。

“那是,最新款的老牛,我记得要三个月后才上市吧!那么车上的人……”

“毫无疑问是韦恩家族的大少爷了,在哥谭除了他还有谁能够在车子没上市前就弄到手啊!”

“天哪,他身边的那个姑娘可真漂亮!”

“咦,和上次见到的好像不是同一个吧!”

“废话,你什么时候见过韦恩少爷在公共场合带相同的姑娘出现过啊!”

当布鲁斯和赛琳娜从车上下来,立刻就引起了周围的人的注意。一时间,各种各样的声音此起彼伏,有夸赞的声音,有羡慕的声音,当然,也不乏嫉妒的声音。

总之,下车后的布鲁斯和赛琳娜两人在第一时间就成为了众人眼中的焦点。

甚至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几个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家伙,拿着照相机出现在他们面前,对着他们拍个不停。

有个胆大包天的甚至还伸了个话筒过来,看样子是想让布鲁斯自己爆料一下自己,好让他拿回去写个头条什么的。

“滚。”

作为哥谭的第一大少,布鲁斯在外面的形象向来不是往好的方向塑造的,这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了。

然而,当着自己亲自邀请的姑娘面前,布鲁斯也不想揭露这些尴尬的事情,即便那只是在演戏。

好在作为哥谭第一大少,哥谭还真就没有不认识他的,剧院门口的保安们见到这一幕二话不说就上来赶人了,而他们的保安队长甚至亲自在前面开路,带着他们俩进入了剧院中。

“你很不错!”

保安队长如此的殷勤,在打什么主意布鲁斯当然知道,不过能够及时的解决自己的麻烦,布鲁斯也不介意让他喝口汤,当下夸奖了一声。

虽然没有明言,但是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在哥谭,布鲁斯的一句夸奖,跟免死金牌也没什么差别了,不管以后如何,只要不死,总能有口饭吃。

进入了剧院,保安队长就退下了,两人当然是由剧院的负责人亲自接手招待,豪华包间,昂贵的酒水,可口的小吃,总之只要剧院能够提供的,通通摆在了布鲁斯和赛琳娜的面前。

“两位请尽情的享受这个没好的夜晚吧!”

能够当上剧院这种娱乐场所的老板的,当然有两把刷子,尤其是在识趣方面,绝对是一等一的,安排好一切后,二话不说说,直接就离开包间,没有再在两人面前晃悠,影响他们的二人世界。

装了花花公子这么多年都没被人拆穿,布鲁斯也早就成为老司机了,趁着演出还没开始,当下就和赛琳娜交流了起来,酒精、美食、甜言蜜语,轮番上阵,饶是赛琳娜混迹江湖多年,也被逗得咯咯直乐。

一时间,包厢里的气氛愈发的暧昧了起来。

外面陆陆续续的有观众入场,后台,格雷森夫妇带着自己的儿子忙碌的做着演出前的准备。

“一切都准备好了吗?”约翰·格雷森检查完表演用的装置后向自己的妻子问道。

玛丽点点头回应道:“都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开始表演。”

“儿子那边呢?”约翰又向自己的儿子询问道。

迪克一边做着热身,一边说道:“放心吧,爸爸,咱们又不是第一次演出了!”

“迪克,你要记住,不管是不是第一次,我们都要当作是第一次一样慎重的对待,因为我们的任何一个失误,都有可能让我们出现生命危险。”

面对方才七岁的儿子,约翰非常严肃的教育道,儿子虽然很懂事,但是年幼的他还是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

“知道了爸爸,我会记住的!”

在一起生活多年,迪克了解自己的父亲,知道每当自己的父亲露出这样的表情时,就表示他说的话非常的重要,他是个懂事的孩子,所以每当这个时候,他都会认真的把话记下来。

“乖!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准备开始吧!”

见一切准备就绪,同时观察到外面的观众席上似乎也已经坐满了,约翰拍了拍手,对着自己的妻子和儿子说道。

“好!”

给予了一个肯定的答复后,三人和剧院的工作人员开始了第一次的合作。

剧场的音响中传出了一阵空空声,听到这个声音,原本有些嘈杂的剧院里渐渐的安静了下来,紧接着,优美的音乐从音响中传出,环绕在剧院的上空。

剧院里的灯光也渐渐的暗了下去,数盏射灯放射出明亮的光芒,照射在舞台上,紧接着,格雷森家族的三个成员在“飞翔”的前提下,以不同的方式闪亮登场。

在资本的控制下,哥谭的娱乐产业其实一直不算充实,格雷森家族的表演顿时引来了一阵阵的惊叹。

而在众人的惊叹声中,格雷森夫妇和迪克格雷森又作出了更多让人匪夷所思的动作,展现出高超的技巧,又引来的更多的惊叹。

他们的表演,就连包厢里的布鲁斯和赛琳娜,两个身手不凡的高手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渐渐地看得有些入迷了。

直到灯光再次亮起,在场的人方才从刚才的演出中回过神来,有些意犹未尽的回味着刚才的精彩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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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格雷森夫妇之死

“这表演真不错!谢谢你请我看了一场这么精彩的演出。”

车子停在了老城区的某座大楼下面,赛琳娜解开了扣着的安全带,然后看向布鲁斯说道。

“如果你喜欢,我们还可以再来,随时都可以!”

老司机布鲁斯闻言,立马顺着杆子往上爬。

“你确定在那之前我不会被你的哪些粉丝吃掉吗?”

赛琳娜调皮的眨了眨眼,跟布鲁斯调笑了一声后,带着银铃般的笑声消失在了楼道中。

“真是个磨人的小妖精!”

看着消失在黑洞洞的楼道里的赛琳娜,布鲁斯忽然想到了胡禄曾经说过的一句话,现在觉得用在这个女人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想到这,布鲁斯嘴角微微一扬,似乎有些笑意,让那张足以迷死万千少女的俊脸变得更加的迷人。

待到楼上某个窗户的灯亮起,他方才拉开车门,开着车驶向位于郊外的韦恩庄园。

或许是他每天奔波劳碌的样子连老天爷也看不过去了吧,直到他回到韦恩庄园后,又刻苦的锻炼了一番,然后才去睡下,一直到第二天天亮,都没有见那盏中间有个蝙蝠阴影的射灯亮起过。

哥谭难得的度过了一个安静的夜晚。

或许是哥谭的精神娱乐真的十分匮乏,在接下去的几天里,格雷森家族的演出场场爆满,甚至还因此出现了倒卖门票的黄牛党。

剧院的老板统计了一番之后,乐的都合不拢嘴了,原来,单是这几天的收入,足足抵得上过去的一个月。他完全能够想象到,假如格雷森家族能够常驻这里的话,他的事业绝对会不断攀升,迎来第二个春天。

然而,民风淳朴的哥谭人民,又怎么会放着这么大的一口肥肉不去咬呢?

尤其是哥谭并不缺少具有眼光的人,自然能够计算出格雷森家族所创造的利益,所以,格雷森家族的表演上演没几天,就引来了不少的觊觎者。

好在剧院老板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在寸土寸金的哥谭市经营着号称哥谭第一的大剧院,没两把刷子早就被吃干抹净,连渣都不剩了。

这不,只不过是格雷森家族演出的第五天,剧院老板已经带着保安们,扔出去第不知道多少匹前来收取保护费的小混混了。

“一群没有眼力界的白痴,知道这里是谁罩着的吗,还敢来老子这里收保护费,真是不想活了!”

剧院老板骂骂咧咧的说了几句,看也不看被打的半死扔了出去的那几个家伙,转身便要回剧院里,以他专业的眼光,自然知道格雷森家族的潜力还没开发到极致,要抓紧时间谋划谋划。

“约瑟夫先生,请留步。”

就在这时,一个娇媚的声音传来,剧院老板听见有人在叫他的名字,下意识的回头看去。

只见一个穿着一身黑色职业装,肉色丝袜的女子踩着高跟鞋噔噔噔的向他走来,气势十足。

“你是谁?”

约瑟夫有些不爽,一个不知道是谁的女人居然一副平等的样子对待他,不,事实上,他隐约能够感觉到,所谓的平等是装出来的,其实眼前的这个女人非常傲气。

他约瑟夫好歹也是哥谭最大剧院的老板,什么风浪没见过,区区一个不知道是谁的女人,怎么敢这样和他说话,是以,他自然没有什么好声气。

“我只是个小人物,你的确不认识,不过,我想有个人你应该认识。”

姑娘在他面前站定,接近一米七的身高加上十几个公分的高跟鞋,让她居高临下的看着约瑟夫说道。

被女人居高临下的看着,约瑟夫心理顿时一阵不爽,不动声色的退后了一步,讽刺道:“呵呵,我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认识的。”

“是嘛!看来我这只阿猫阿狗消失了一段时间,哥谭已经不认识我了!”

剧院的阶梯下,停着一辆黑色的林肯,加长型,豪华,奢侈的感觉扑面而来。这时,车门打开,露出了里面的乘客,一身黑色的西装,带着墨镜,叼着雪茄,即便是坐着,依旧让人感觉到有种无形的压迫感。

“你,你是……”

听见那熟悉的声音,约瑟夫老板脸色瞬间苍白了起来。

即便很久没有听见过这个声音,但是他的独特性依旧让人记忆犹新,约瑟夫也不例外,在听见声音的瞬间,他就知道了车上的人的身份。

萨尔·马洛尼,哥谭称霸一方的大佬之一,也是前不久阿卡姆疯人院暴动的真正原因。

“既然你还记得我,那么,我的秘书找你商谈一些合作的事情,你应该没有意见吧!”

萨尔·马洛尼的声音再次传来,约瑟夫闻言,顿时打了一个哆嗦,连声说道:“没意见,没意见!”

“没意见就好,我还有事,你们好好聊。走吧!”

后面的一句是对司机说的,司机关上了车门,然后绕过车头坐进了驾驶座,启动了车子缓缓地离去。

被马洛尼留下的秘书小姐再一次出现在约瑟夫的视线中,这会他也不再隐藏了,双手交叉环抱在胸前,傲气凌然地说道:“你可以叫我罗佩茨,约瑟夫先生,想必,您应该不会让我在这里和你谈合作吧!”

“当然不会,罗佩茨小姐,请跟我来,有什么事情,到我的办公室详谈。”

人家背后有大佬站台,约瑟夫自然是不敢得罪的,更何况,鬼知道眼前的这个年轻秘书和马洛尼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枕边风可比那什么台风龙卷风凶残多了。

“请!”

罗佩茨客气了一番,任由约瑟夫在前面带路。

“不知道罗佩茨小姐这次前来所谓何事啊?”

来到了约瑟夫的办公室,约瑟夫的女秘书将茶水准备好放在两人面前后,迈着风骚入骨的步伐,一步三摇的走出了房间,关门的时候,还不忘给自己的老板抛个媚眼。

“呃,其实……”

“你不用跟我解释什么,我对你的私事没有任何兴趣,我此次来,是为了格雷森家族,老板看上了他们,所以,想让你转让出他们的合约。”

约瑟夫尴尬的想要解释,不过罗佩茨并没有给他机会,打断了他的话后,直接了当的说出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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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 格雷森夫妇之死(二)

“以马罗尼先生的生意规模,怎么会看得上这些小玩意?”

约瑟夫闻言,不由得奇怪的问道。

虽然说他最近靠着格雷森家族赚了不少,但是对于哥谭的一方大佬来说,也就是根腿毛而已,他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马洛尼会把手伸到他这里。

“不该问的别问,这不是你该知道的事情。”

听到约瑟夫的话,罗佩茨脸色一变,原本挂着职业性微笑的脸瞬间冷若冰霜,语气也变得冰冷起来。

“非常抱歉,是我多嘴了,我这就去找格雷森夫妇说明情况,罗佩茨小姐要一起来吗?”

约瑟夫自知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连连道歉,同时提起了罗佩茨所需要的格雷森夫妇,想要转移话题。

“正有此意。”

罗佩茨并没有在约瑟夫多嘴的问题上多做计较,顺着他的话将话题转移到了此次谈话中的主人公身上。

“请跟我来!”

约瑟夫见罗佩茨并没有计较的意思,暗自送了一口气,立刻站起身来,走在前面为罗佩茨带路。

一边走,他一边向罗佩茨介绍格雷森家族道:“这个格雷森家族,是布鲁德海文一个非常著名的杂技世家,祖传的杂技表演技术,近些年来,又结合了现代化的一些技艺,可以说是非常出色的一群表演艺术家。”

“只不过,近些年来,电视、电影和网络的出现,对这些传统艺术冲击较大,所以呢,他们才离开了布鲁德海文,来到哥谭寻求更好的发展。”

“这一次能够请到他们来我的剧场,说起来其实我还是走了大运,正好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他们,似乎是没有找到可以留宿的地方,于是我就给他们提供了场地。”

“为了感激我,恰好我又是开剧场的,所以他们将演出放在了我剧场里,其实吧,我们也只是合作的关系,说实在的,我还真指挥不动他们。”

“所以说,罗佩茨小姐,成功与否,还要看你们自己了。”

从约瑟夫的办公室到格雷森一家子居住的地方,大约走了五分钟左右,在这五分钟里,约瑟夫将他和格雷森一家子的关系讲了个清清楚楚。

听见了这些消息,罗佩茨皱了皱眉头,一时间也有些不知所措,她还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一个情况。

转过最后一个弯后,两人走出了一个门口,来到了剧院的后院里。

这是一个很大的院子,有着很大的一块空地,当初建造剧院的时候,就是考虑到可以给马戏团之类的娱乐团体提供露宿和停放车辆的场地而特意留出来的。

格雷森家族的车子就停放在这里,分别是一辆大型皮卡,以及一辆挂车,前者的拖斗里装满了器械,后者则是一个移动的房子。

从这些装备上来看,格雷森一家子似乎并不打算在一个地方长期待下去,而是想要采取巡回演出的方式,走到哪里,演到哪里。

不得不说,格雷森夫妇还是很有眼光的,在这个娱乐产业即将被大银幕和小荧幕,以及网络霸占的年代,他们这样的艺术表演,也只有灯塔国中部一带,那几个还保留着传统作风的州府才有能够欣赏他们,并愿意观看他们演出的观众了。

当然,哥谭是个意外。

“嘿,约翰老弟,你有时间吗?老哥哥我带了个人来,想要和你谈笔大生意。”

约瑟夫一走进院子,就冲着不远处在那里整理器材的约翰喊道。

约翰抬起头看过来,发现除了约瑟夫外,还有一个不认识的姑娘,长得很不错,而且和约瑟夫之间保持着一段距离,想来就是约瑟夫所说的想要和他谈生意的人了。

约翰是一个艺术家,但是艺术家也要吃饭,不然他也不会带着老婆孩子背井离乡了,所以,他很热情的迎了上来,招呼道:“欢饮欢迎,不知道小姐如何称呼?”

“罗佩茨,您好,格雷森先生,久仰大名了。”

罗佩茨回应着约翰的话,礼节性的握了握他伸出来的手。

两只手一触及分,约翰随即又说道:“您好,罗佩茨小姐,不知道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说实话,我只是一个穷演员,还真想不到有什么能够和您合作的。”

“您过谦了,格雷森先生,其实是这样的,因为我的老板认为您的演出非常的精彩,这样精彩的演出,如果只有哥谭的人看见就太可惜了,所以他想要出钱资助您。”

罗佩茨缓缓地说出了她所谓的合作。

“资助我?”约翰有些不明所以,他想不明白自己有什么可以资助的,事实上,他也并不觉得自己缺少什么。至于罗佩茨说的演出的问题,他也没打算在哥谭停留太久,自然也不是什么问题了。

“是的,格雷森先生可能觉得自己似乎并没有什么值得资助的地方,但是,格雷森先生您忘了一点,那就是您所掌握的技术,这是已经是一门艺术了,而不是那种烂大街的货色。”

“像这样的一门艺术,不把他发扬光大实在是太可惜了,所以,我的老板马洛尼先生,决定资助您开办一所学校,专门教授您的精湛技艺,让更多的人来将飞天杂技这门艺术发扬光大。”

“有了更多的人,自然能够在更多的地方进行演出,而格雷森家族的名声就能传播的更快,到时候,整个灯塔,乃至整个世界都能知道格雷森家族的大名。”

“当然啦,我们也郑重承诺,所有向你学习的人,一律都以格雷森家族的人自居,绝对不会出现版权纠纷。”

罗佩茨洋洋洒洒的为约翰画了一张大饼,她说的非常的生动,非常的详细,把每一个细节都讲述的非常完美,对于约翰的疑惑,也一一的解答。

渐渐地,约翰看她的眼神也变了,原本有些怀疑的眼神变得非常的信任,两人之间也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探讨,最终,彻底定下了“飞翔的格雷森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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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格雷森夫妇之死(三)

“非常感谢您的帮助,替我谢谢你们老板!”

讨论了许久之后,约翰握着罗佩茨的手说道。

罗佩茨另一只手推了推眼镜,说道:“哪里哪里,这是一场双赢的合作,还要感谢格雷森先生给我们这个合作的机会才对。”

“哈哈哈,罗佩茨小姐真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员工啊,想必你的老板一定对你非常满意。”

约翰的嘴笑的都合不拢了,一边笑着,一边恭维道。

“格雷森先生实在是过奖了,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好了,我现在就回去起草合同,明天我会亲自前来和格雷森先生你签约的。”

“那就麻烦罗佩茨小姐了。”约翰闻言也不再进行挽留,这一番交谈,还真花去了不少的时间,他需要尽快准备好晚上的演出。

一切似乎都进行的很顺利,罗佩茨站起身来,带着跟着她一起来的几个彪形大汉离去,而约翰则继续准备着今晚的演出工作。

“你们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下洗手间。”

从院子里回到剧院,罗佩茨对那几个彪形大汉吩咐道。然后,她从包里拿出一个手机,拨通了电话之后,放在耳边,同时走向位于角落里的卫生间。

“事情办的怎么样了,宝贝。”电话里,马洛尼的声音传了出来,语气还有些宠溺。

罗佩茨一改在约瑟夫面前的强势,娇声娇气地说道:“一切都很顺利,bss,就等明天签约了。”

“很好,等签了约,我们就能借用格雷森家族的名义,以杂技团的形式向全国各地运送毒品,这样就能避开很多不必要的检查。”

马洛尼在电话另一头骄傲的说道,显然为自己的计划感到很满意。

罗佩茨也恭维道:“老板英明,的确,没有人会想到大名鼎鼎的格雷森家族居然会暗中偷运毒品。”

“好了,这事一切由你负责,必须得办的妥妥当当的。”马洛尼最后吩咐了一声,然后挂断了电话。

罗佩茨也不生气,收好了电话,整理了一下衣裙后,从卫生间的隔间里走了出来,洗手,擦干,然后对着镜子补了补妆容,踩着高跟鞋优雅的离开了洗手间。

听见脚步声渐渐远去的声音,洗手间里传出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随后,一个穿着紧身衣的窈窕身影从隔间里走了出来,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剧院里唯一的女人,约翰的妻子玛丽·格雷森。

她一脸的焦急之色,刚刚罗佩茨的话都落在了她的耳中,洞悉了马洛尼的阴谋的她必须要制止这件事情的发生,好在,她听到约翰并没有和他们签约,事情还有挽回的机会。

她匆匆忙忙的走出了洗手间,回到院子里,拉着正在整理道具的约翰走到一个僻静的角落,将她所听到的事情统统告诉了约翰。

听到妻子的陈述,约翰并没有任何的怀疑,他和妻子从小一起长大,一起学习杂技,他们之间有着对彼此毫无保留的信任。

得知了真相后,约翰并没有慌张,毕竟双方并没有签下合同,他随时可以反悔,对方也不能拿他怎么样。

这时候,他的心中反而松了一口气,虽然他对哥谭人生地不熟,但是也曾听闻马洛尼的大名,心中对马洛尼这样一个罪恶之子会资助他其实也存有疑惑,现在马洛尼的心思暴露了出来,反而是件好事。

至少,他知道了对方的企图,如此一来,他就可以知道该如何应对。

“放心吧,没事的,这不是还没有签合同嘛,我这里有他们的电话,等下打给他们拒绝了不就好了。”

约翰见妻子依旧面带忧色,将她拥入怀中,抚摸着她的脊背安慰道。

“呀,我什么都没看见!”

就在这时,小迪克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看见相拥在一起的夫妻二人,连忙捂住了眼睛,调皮的说道。

“臭小子,一边玩去。”狠狠的给了迪克一个白眼,约翰嫌弃的说道。

迪克调皮的吐了吐舌头,少年不知愁的他便又跑的无影无踪了。

“抱歉,罗佩茨小姐,恐怕我不能和你们合作了,我刚刚接到电话,我的一个远方亲戚出事了,需要我们尽快前去帮忙,我们完成今晚的演出后就必须马上离开哥谭。”

罗佩茨刚刚回到公司,还没走进马洛尼的办公室,就接到了来自约翰的电话。

不等她有所回应,电话已经挂断。

罗佩茨拿着电话有些发懵,她不明白为什么约翰会改变主意,在她离开剧院的这一个小时里难道发生了什么吗?

罗佩茨并不相信约翰说的什么远方亲戚,既然找上了格雷森家族,罗佩茨自然将一切都摸清楚了,格雷森家族名为家族,其实除了他们一家三口外没有任何人了。

“去打听一下,在我们离开后,剧院里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或者,是否有除我们以外的人去过剧院。”

罗佩茨紧紧地抓着手机,眉头紧皱,思考了一会后,对跟在身后的人吩咐道。

“罗佩茨小姐,或许我知道出了什么事情!”

能够跟在大佬和大佬的女人身边的人,自然是值得信任的,所以他们也知道罗佩茨在烦恼什么,这时,其中一个彪形大汉站出来说道。

罗佩茨的美眸扫过他的脸上,看他的样子不像是信口开河,于是问道:“你知道?”

“我们走的时候,我似乎看见有人在你后面从洗手间里出来,不过只是看到一个影子,当时我也没有在意,所以……”

保镖先生的话并没有说完,不过他的意思罗佩茨已经心领神会,她在洗手间里向马洛尼汇报的话,被人偷听了。

“那个时间,会出现在剧院里的,只可能是剧院的工作人员,但是剧院的工作人员不可能会为了他们而得罪我们,那也就说,躲在里面偷听到我说话的,只会是玛丽·格蕾森,也只有她会让约翰·格雷森改变主意。”

罗佩茨瞬间就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点,顿时一张俏脸黑的跟黑叔叔一样,这件事情她做不了主,还需要请示马洛尼之后,才能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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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章 布鲁斯当爹了

这是意外吗?

在场的所有人心中都出现了这样的一个疑问。

布鲁斯将一切都看在了眼里,当格雷森夫妇落下的时候,他便作出了反应,迅速地冲出了包厢,跑向舞台,当他来到舞台上的时候,第一时间将面无表情的小迪克搂在了怀里。

“你们在干什么,赶快救人啊!”

大少的话还是很管用的,立刻就有人拨打了911。

在后台忙活的剧院老板约瑟夫也急匆匆的来到舞台上,看着眼前的一幕,他脸色大变,嘴里不断的说着:“no,no……”

他显然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事情,因为格雷森夫妇是在他的剧院里出事的,不管是意外还是其它,他肯定是要背负一定的责任的。

甚至还有可能会影响到剧院的声誉,万一流传出不好的传言,那么,他的剧院只能等着倒闭,而他也将失去金钱的来源。生活在哥谭而没有金钱,那将会是多么的可怕,约瑟夫已经不敢想下去了。

伴随着警报声,救护车总算是比警车早一步到达了现场,血泊里的格雷森夫妇被七手八脚的弄上了车,送往医院抢救。

“没事的,孩子,被担心,你的父母一定会没事的。”

不知道是不是在小迪克的身上看见了自己的影子,布鲁斯对他非常的关心,不顾还在一旁的赛琳娜,亲自开车将小迪克送到了医院,安排医生对他进行检查。

“没想到哥谭大少居然这么的乐于助人啊!”

跟着布鲁斯一起来到医院的赛琳娜等待了好一会,总算是见到了将小迪克送去做检查的布鲁斯,带着玩味的笑容说道。

布鲁斯知道赛琳娜的意思,他也没有隐瞒的想法,十分干脆的说道:“看见他,我就想起了当年的我,当年,我也像他一样,亲眼看见我的父母倒在我的身边。”

看到布鲁斯失落的样子,赛琳娜握住了他的手,一双美眸聚焦在布鲁斯身上。

感受到指尖的冰凉,布鲁斯也看向了赛琳娜,两人相顾无言,但是他们依然知晓彼此之间的心意,渐渐地,两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最终,贴合在了一起。

“咳咳!”

就在两人热情的回应着彼此时,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打断了两人之间的互动。

看着瞬间弹开的赛琳娜,布鲁斯饱含怨气地看向了发出声音的人,只见一身警服的詹姆斯·戈登正一脸玩味地看着他。

“我没打扰你们吧!”

戈登看似询问,其实很肯定的说道。

迎接他的是两对白眼,布鲁斯没好气的说道:“戈登警官,请问你来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不能怪布鲁斯用这样的态度对待戈登,主要是大少在外人眼中的形象就是和警察不对付,因为十余年前的那件案子,至今还没有告破。

所以,蝙蝠侠和戈登之间的友谊,绝对不能体现在布鲁斯和戈登身上。

戈登对此也早就习惯了,非常公式化地说道:“韦恩先生,关于今晚八点到九点之间发生在哥谭大剧院的那场意外,我们想要给您做个口供。”

“那真的是一场意外吗?”

然而,布鲁斯并没有顺着戈登的话进行回答,而是反问道。

戈登的脸上没有任何的变化,说道:“根据目前搜索到的证据来看,应该是格雷森夫妇使用的道具出现了问题,导致意外的发生,暂时不排除人为的因素。”

现在离事故发生也才过去不到一个小时,很多专业的鉴证手段都没有进行,因此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所以戈登并没有排除任何的可能。

“请尽快找出事故的原因,另外,也请你们尽快联系那个孩子的家人,这种时候,还是有家人在身边最好,就像当年我遇到你一样。”

布鲁斯见周围并没有什么人注意他,对戈登的态度也缓和的许多,没有再维持那种冷漠的态度。

戈登沉默了片刻,道:“没有必要了,格雷森家族是布鲁德海文的知名艺术家,传承了数十年,在这场事故发生之前,就只剩下三个了,至于现在……”

戈登停顿了一下,看了看病房那边,继续说道:“在来之前我刚得到消息,格雷森夫妇已经宣布抢救无效了,所以,只剩下他一个了。”

“怎么会这样?”布鲁斯惊讶的问道。

戈登摇了摇头,说道:“他们的头部受到致命的撞击,再加上失血过多,到医院的时候其实已经……”

戈登没有继续说下去,不过他的意思已经表达的很明显了,如果这是一场意外的话,只能怪格雷森夫妇运气不好,偏偏就摔伤了致命处。

“唉!”布鲁斯叹了一口气,正打算再说点什么,这时,一个女医生牵着进去了好一会的小迪克出来了,布鲁斯见状,连忙迎了上去。

“医生,这孩子的情况怎么样?”布鲁斯询问道。

女医生神色凝重地说道:“没什么大碍,不过,他从刚才开始就一直没有说过话,请问,他是哑巴吗?”

布鲁斯闻言,心中一凛,虽然没见过小迪克几面,但是他也层在看台上听见过小迪克在舞台上说话,明显不会是哑巴。

现在,他突然间就不说话了,看样子剧场里发生这个意外对他的刺激很大。

“这孩子,该不会患上失语症吧!”

看了看一脸木然,没有如何情绪波动的迪克,赛琳娜忽然说道。

回想起曾经的自己,布鲁斯觉得赛琳娜说的也不无可能,他拉起小迪克的手后说道:“也许,我们应该给他找个心理医生。在这之前,就让他住在我那里吧!你觉得怎么样,戈登警官?”

“有你这个哥谭首富照顾,总比扔到福利院强,我没什么意见,不过,还是得带他来警局做一份笔录,时间的话,待定,先看看他恢复的怎么样吧!”

戈登警官点点头说道,他也觉得孩子让布鲁斯带着身边会更好,有着相同经历的他对小迪克更能感同身受,这或许能够成为他们相处融洽的契机。

当然,最关键的是,他对哥谭的那些福利院没有任何的好感,这么多年来,可没少遇见里面藏污纳垢的事情。

当晚,布鲁斯就带着小迪克回到了韦恩庄园。

看着忽然出现的小男孩,老管家也是一阵惊讶,忍不住说道:“少爷,没想到你在外面都有这么大的一个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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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 一路北上

老管家的话让布鲁斯打了个趔趄,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他还真不知道老管家是这么幽默的一个人。

“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笑,阿尔弗雷德。”

布鲁斯无语的看着永远一身燕尾服,站的笔挺的老管家,翻了个白眼说道。

阿尔弗雷德闻言,说道:“那么,您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吗,少爷?为什么出去约会的你,回来的时候会带着一个孩子?我看他长得和您挺像的,您确定他不是你在外面的意外产物吗?”

“噗!”

老管家一连串的问题让布鲁斯直接将刚入口的茶水喷了出来:“你的脑洞也太大了吧!这是格雷森家族的孩子,他的父母今晚演出的时候发生了意外,于是我就将他带回来了。”

“那您的意思是?”布鲁斯的解释让老管家意识到了什么,他立刻恭敬的询问道。

布鲁斯沉默了一下,然后看了看一直跟在他身边的小迪克,此刻的他已经有了些倦意。

于是,布鲁斯说道:“先给他安排个房间住下,我还要再出去一下,有些事情需要确认一番。”

布鲁斯隐隐觉得格雷森夫妇的死似乎并不只是一个意外那么简单,趁着时间还早,他决定回去查看一番,当然,在这之前,他需要安顿好小迪克。

不过,他并不担心这个问题,有阿尔弗雷德在这里,一定会比他处理的更加妥当,所以,他将小迪克交道阿尔弗雷德手中后,就要离去。

就在这时,一直没有说话的小迪克忽然伸手拉住了布鲁斯的衣袖,然后仰头看向布鲁斯。

他的脸上还挂着泪痕,但是并没有任何的表情,看不出他有什么情绪波动,完全不像同龄的孩子那样,喜怒皆形于色。

“你是有什么事想和我说吗,迪克?”

布鲁斯蹲了下来,平视着迪克的眼睛,亲切而又郑重的询问道,言语间,并没有将他当作是一个普通的孩子对待。

面对布鲁斯的询问,小迪克没有任何的胆怯,非常镇定的说道:“我知道是谁害死我的父母。”

布鲁斯闻言,顿时一惊,并不是惊讶小迪克居然知道谁是凶手,而是惊讶眼前的这个孩子的心性,小小年纪,沉着、冷静,面对父母的死亡也只是啜泣了一阵子,立刻就调整好了心态。

这样的一个孩子,如果不能好好教导的话,一旦走上歪路,绝对会就像小丑一样,成为一个超级罪犯。

就在这一刻,布鲁斯心中下了一个决定,他要收养这个孩子,带在身边好好教导,绝对不能让他走上歪路。

当他做好决定的时候,也就标志着罗宾即将诞生,当然,这一切,是布鲁斯所没能预料到的,事实上,他也没时间去考虑这将会造成什么影响,因为,哥谭又需要蝙蝠侠了。

当蝙蝠侠出动后,哥谭的夜晚似乎又变得祥和了起来。

而在这个时候,离开哥谭,在灯塔国各地游览的胡禄也即将达到他的目的地。

宽阔的柏油马路上,迎着初升的太阳,胡禄驾驶着他那硕大的房车,以每小时六十码的速度前进着。

此时的他,正位于前往波士顿的路上,从大都会出来后,他就一直在思考应该去哪里,最后,还是美食给予了他前进的动力,他要去波士顿吃大龙虾。

于是,他查询地图之后,便沿着公路一路北上,去往位于马萨诸塞州,简称麻省的灯塔国是美国最古老、最有文化价值的城市之一,波士顿。

荒郊野外的,没什么娱乐活动,让他养成了早睡早起的好习惯,所以,这才刚刚六点左右,他已经开着车在路上行驶了半个多小时了。

“啊!”

就在胡禄专心的开车时,身后传来的一阵打哈欠的声音,紧接着,一阵咚咚咚的脚步声,一个光着脚丫,穿着凌乱的睡衣的女人跑进了驾驶室。

在一旁的副驾驶座坐下,女人用慵懒的声音,嫌弃至极的语气说道:“喂喂喂,你这家伙一大早的就在这里折腾,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这是一个感叹句,目的就是为了谴责胡禄,想要用强化的语气让他产生愧疚感。

翻了个白眼,胡禄并没有回应,而是打着方向盘,先将车子开到了路边的荒地上,然后停车熄火拉手刹。

做完了这些事情后,胡禄转身看向将一双美腿毫无形象的放的高高的女人,同样嫌弃的说道:“我说你一个蹭车的,哪来的自信这么对我说话?信不信我把你扔下去。”

“还有,你看看你的样子,好歹也是大名鼎鼎的哈莉·奎茵,将来叱咤哥谭的超级罪犯,能不能讲究一点形象,真以为你是帕米拉的闺蜜我就不会吃了你吗?”

胡禄虽然是怜香惜玉的性子,但是也不会惯着那些矫情的女人,所以,停下车后他立刻还击道。而从他的话中,女人的身份也呼之欲出。

没错,这个蓬头垢面,邋里邋遢的女人不是别人,正是不久前在阿卡姆疯人院和胡禄分别的哈莉。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还要从他离开大都会那天说起。

话说,那天他离开大都会后,经过一番纠结,最后决定北上去波士顿吃大龙虾,同时也可以去海王的故乡,考得斯维尔的大赦湾看看,在这个时间点,说不定能遇见没有大胡子的海王。

胡禄都已经想好了,如果遇见了没长大胡子的海王,一定要给他拍下来,等日后他长残了,再拿出来好好嘲讽嘲讽他。

只不过,大都会离波士顿还是有点距离的,光是地图上看,就隔了好几个州,放在天朝,那就是要跨好几个省啊!他一个人就这么开车过去,肯定无聊死了。

于是,他觉得找几个人路上一起同行,就在网上发布了顺风车的帖子,寻找一同去波士顿的同伴。

而就在他路过哥谭的时候,还真有人回应他了。

民风淳朴的哥谭市有人要撘顺风车,这要是一般人肯定不会答应,但是胡禄艺高人胆大,更何况搭车的还是个妹子,所以胡禄想都不想就同意了。

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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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 学霸与学渣

胡禄同意了这个来自哥谭的蹭车申请,于是他把车停在了哥谭郊外的公车站牌那,等待着蹭车人的到来。

在等待的过程中,他早已经计划好了,如果来的人真的是女人,那就先看看人长得漂不漂亮,漂亮就让她上车,毕竟颜值这玩意,还是很影响心情的。

当然,如果长得丑的话,二话不说直接就闪人。

如果来的是男人,那么毫无疑问,肯定是不怀好意的,统统打断五肢扔河里泡澡。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男扮女装的女装大佬,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弄死他丫的,作为欺骗他感情的报酬。

等了差不多快三个小时,总算是等来了城里出来的公交车,胡禄瞬间翘首以盼,紧张的看着自己第一次从网上约出来的妹子。

为了保持惊喜感,胡禄特意没用千里眼去查看,所以他也不知道会从车上下来什么人。不过这里荒郊野外的,想来应该不会有多少人在这里下车。

所以,车上下来的,很可能就是想要蹭车的人。

车门打开,车上下来了一个人,也只有一个人,正和胡禄所想的一样。然而,当他看见从车上下来的人的时候,顿时惊呆了。

车门打开,首先出来的是一个巨大的行李箱,紧接着,又是一个行李箱,然后是一个同样巨大的旅行包,最后,一个窈窕的身影才从车上狼狈的走下来。

“真是的,就不能来市里面接一下吗,非要我大老远的跑到这里来,可把老娘累坏了。”

车上下来的女人一边整理着行李,一边嫌弃的说道,时不时的还左右看看,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哈,哈莉,怎么会是你?”

胡禄惊讶的看着这个仿佛搬家一样的女人,还是一如既往的职业装,一头长发盘在脑后,鼻梁上依旧架着那副大黑框,裙下露出的双腿裹着黑色丝袜,踩着一双亮黑色的细跟高跟鞋。

如此眼熟的打扮,正是帕米拉的闺蜜兼阿卡姆疯人院主治医师的哈莉·奎茵,哦不对,现在应该还姓奎泽尔。

为了保持神秘感,胡禄和那个网友之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并没有交流过联系方式和样貌,是以,胡禄才有了最初的计划,只不过,这个几个现在大概是用不上了。

“咦,你怎么在这,你不是去旅游了吗?”

看见胡禄出现,哈莉也是一阵惊讶,她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胡禄。

“你该不会就是可爱的小布丁!”胡禄有些不死心,试探着问道。

哪知哈莉闻言,先是一惊,然后脸色瞬间诡异了起来:“难道你就是帅到喷汁!”

“……”

两人都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不过他们的心里已经都有了答案,一时间,气氛有些尴尬了起来。

这时,哈莉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了一根棒球棍,打开行李箱塞了进去,然后说道:“看来,这玩意是用不上了!”

“你该不会是想谋财害命吧?”

胡禄看着那根金属制的棒球棍,觉得有些眼熟,似乎就是哈莉收藏在阿卡姆疯人院的宿舍里的那一根,顿时一阵无语。

不过他似乎又想到了什么,仔细的打量起了哈莉来,左看看右看看,时不时的还摇摇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哈莉被胡禄看的有些不自在,上前两步,一把揪住了胡禄的耳朵,恶狠狠的说道:“你这个小色狼,在看什么呢?哦,我明白了,你一定是打着顺风车的名义,想要勾搭小姑娘,是不是?”

胡禄闻言,心中顿时一惊,女人的直觉这么可怕吗,他怎么就暴露了?

他心里这么想,但是嘴上却死不承认,说道:“怎么可能,我是那种人吗?我这么深情,这么专一,这么正直。其实吧,我只是好奇,这么大一根棒球棍,你刚刚是从哪里拿出来的?”

言罢,胡禄还瞄了两眼哈莉的裙子下面,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还说你不是色狼!”狠狠的在胡禄的腰间施展了一番二指禅后,哈莉东张西望的问道,“废话少说,既然是你发的帖子,那我就不客气了,你的车呢?”

胡禄往车子的方向努了努嘴,示意哈莉往那边看过去,这一看,顿时把她吓了一跳,豪华而又巨大的房车对她的眼睛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就算是不怎么喜欢车子的人也无法在短时间内将自己的眼睛从它的身上移开。

“没想到,你还是个土豪!”

能够在阿卡姆如鱼得水,哈莉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了,很快,她就从这个冲击中收回了目光,拎着自己的小挎包,径直走向了车子。

胡禄看了看只背着一个皮包远去的哈莉,然后又看了看地上的两个大行李箱和一个一人高的旅行背包,哪能不明白自己这是被当作苦力了。

有心把东西扔这不管,但是他想了想后,又觉得没有必要,人孔大爷不也说过嘛,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真要计较起来,胡禄不觉得自己有胜算。

只好老老实实的拎着箱子上车了。

就这样,胡禄带着蹭车的哈莉一同踏上了去往波士顿的路。

差不多一个小时候,时针指向了中午十二点,胡禄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后,选了一个空旷的地方停下了车子。

“咦,车怎么停了?”

感觉到车子的震动消失了,坐在客厅里的哈莉奇怪的看向了驾驶室,冲着胡禄问道。

胡禄看着带着耳机,悠哉游哉的哈莉,顿时一阵无语,本以为会遇上一个美好的人,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没想到,人是挺美好的,然而却是个老佛爷。

“都中午,当然是弄东西吃啦,饿着肚子怎么开车啊!”

胡禄说了一声后,来到了车子里的厨房前,从冰箱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食材,开始准备午餐。

“我要吃牛排,五分熟,配黑胡椒酱汁。”

哈莉的声音从客厅传了过来,胡禄闻言,不禁翻了个白眼,他已经后悔为什么自己要在哥谭找伴了,当初应该在大都会就找好,然后再出发的。

“为什么不是牛排啊!就算不是牛排,至少也得是意大利面吧!”

当胡禄端着两个装着面条的盘子来到餐厅,哈莉看着碗里的中式面条,一脸嫌弃的说道。

“爱吃不吃,再啰嗦,我就把你送回去!”

胡禄才不会惯着哈莉,能亲自下厨做给她吃已经不错了,要知道,不管是穿越前还是穿越后,也就只有帕米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

“不说就不说!小气鬼。”

哈莉风情万种的翻了个白眼,艰难的用筷子夹起面条来。

然而,事实证明,并不是智商高就一定能用好筷子的。看着半天都没有将面条送一口到嘴里的哈莉,胡禄强忍着笑说道:“消毒碗柜里有叉子。”

“笑什么笑,再笑插你哦!”

胡禄忍俊不禁的样子自然落到了哈莉的眼中,恼羞成怒的她挥舞着刚从消毒碗柜里拿出来的叉子对着胡禄威胁道。

怕哈莉狗急跳墙,胡禄连忙止住了笑,转移话题道:“哈莉,你怎么会想到去波士顿啊?你不是应该忙着研究小丑吗?”

“别提了,自从阿卡姆被攻陷后,监狱里的犯人基本上都炮光了,就是蝙蝠侠抓回来一些,也只是一群小虾米而已,至于小丑,已经销声匿迹好长一段时间了,根本没人知道他在哪!”

提起这件事情,哈莉的情绪瞬间低落了下去,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很不爽,忿忿地说道。

“那这跟你去波士顿有什么关系啊?”

胡禄还是想不明白哈莉为什么要去波士顿,阿卡姆没病人了,不就可以光拿工资不用干活了吗,这样的日子多美好啊,哈莉怎么还就不高兴了呢?

“你傻啊,我可是要成为心理学界大拿的才女,怎么能够困守在阿卡姆那种地方,没有病人可以研究,我还怎么出人头地,成为专家,还不如再回到学校学习一番,有了更高的学历,一定可以得到更好的推荐,去更好的地方实习,从而铺平我登上巅峰的道路。”

哈莉对着胡禄侃侃而谈,将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托盘而出,说完后,她的一双美眸紧紧地盯着胡禄,想要从他那里得到一份肯定。

胡禄当然不会吝啬这么一份肯定,连连点头表示赞同道:“没错,你说的太对了,所以哈莉你是打算去波士顿读书吗?波士顿还有比哥谭大学更好的学校?”

“你该不会以为波士顿只有龙虾吧!”

胡禄诧异的回应道:“难道不是吗?”

看着吃的津津有味的胡禄,饶是哈莉早就知道胡禄是个吃货,也不由得有些无语,敢情这货真的只对吃感兴趣。

面对无知的胡禄,哈莉一脸嫌弃地冲着他喊道:“知道波士顿在哪吗?马萨诸塞州,就是大家平时说的麻省,麻省理工的麻省!”

“原来麻省是这么回事啊!那么你要去哪个学校呢?”

作为一个学渣,胡禄在国内都只能考个三流本科,就更不会去关注麻省理工的麻省是啥意思了。为了不让哈莉有嘲讽自己的机会,胡禄明智的选择了转移话题。

“你猜?”

“我猜你个鬼,我又不知道波士顿有啥大学!”

“唉,无知的少年,本小姐就大发慈悲让你开开眼界吧!”

看着哈莉从包里找出来的录取通知书,上面硕大的哈佛刺痛了胡禄脆弱的小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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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章 露营

受到打击的胡禄伸手就要收走哈莉面前的碗。

“嘿嘿嘿,你想干嘛,我还没吃完呢!”哈莉连忙抱住自己的碗,虽然筷子很难用,但是面条的味道是真的好,她可舍不得这个味道。

胡禄面无表情的说道:“吃完了洗碗啊!”

“洗你个大头鬼,我还没吃完呢!”

哈莉用手挡着胡禄不让她收碗,另一只手飞快的卷起面条就往嘴里塞,淑女的形象荡然无存。

“谁吃最后谁洗碗。我要去午睡了,别来打扰我。”

胡禄见状,嘴角微微一翘,露出了一个隐晦的笑容,一副阴谋得逞的样子。他虽然喜欢烧饭做菜,但是就是不喜欢洗碗,现在很好有个白吃白喝的,他立马下个套把这活扔给了哈莉。

迅速的将话说完,胡禄飞快的就跑回到位于车尾的房间里,被子一盖,开始午睡。

看着胡禄迅速离去的身影,哈莉瞬间明白了自己被胡禄绕进去了,不过她并没有和胡禄计较,洗个碗而已,她可不像胡禄那么懒。

睡了大约一个小时候,胡禄的生物钟准时叫醒了他,搬开压在自己身上的一只大长腿后,他来到驾驶室,启动了车子回到大路上,继续开向波士顿。

三个小时后,太阳已经和远处连绵不断的山峰亲密接触,胡禄再一次找到一个开阔的地方,将车子停好,开始准备晚餐。

和国内的风俗不同,国外讲究的晚上是正餐,所以,一天当中最丰富的就是晚餐。

这大概是胡禄唯一觉得不错的地方了,长夜漫漫,他也愿意话更多时间在晚餐上,是以,现在才五点不到,他就开始准备晚餐了。

“哈莉,打个赌怎么样?”

胡禄停好车好,正准备去厨房处理食材,这时,正在客厅里喝着咖啡看着书的哈莉进入了他的眼帘,眼珠一转,胡禄计上心头,对哈莉说道。

听到胡禄的询问,哈莉疑惑的看了胡禄一眼,说道:“你想干嘛?”

“饿吗?”胡禄并没有回答哈莉,而是反问道。

哈莉点了点头,此时已经是下午五点,离中午吃面已经过去了五个消失,而中午的那碗面其实也没多少分量,到现在确实有点饿了。

胡禄闻言,立刻非常诚恳的说道:“你看,我一个人动手,肯定没有两个人动手快,这样,我去生火,你把冰箱里的食材拿出来,晚上我们bbq怎么样?”

“可以,不过你说的打赌,你想赌什么?”哈莉本就出生于一个普通家庭,对于做家务并不抗拒。

胡禄露出了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说道:“其实很简单,我们一人负责一项工作,谁先完成就算谁赢,输的,洗碗。”

说道这,胡禄的真实目的总算是暴露了出来,他就是不想洗碗,才拉着哈莉定下这个赌约。

见胡禄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哈莉严重怀疑其中有诈,不过她仔细想了想,并没有发现赌约有什么问题,bbq所需要的炭火通常都是很难点着的,需要不少时间。

而她负责整理食材,早就看过冰箱的她自然知道胡禄都准备了什么,大多都是直接拿出来就能上烤架的,根本花不了多少时间,她可以说是必胜的一方。

“难道这家伙良心发现了?”哈莉心中揣摩道。

见哈莉一直没有回应,胡禄忍住不问道:“考虑好了吗?你觉得怎么样?”

“好吧,我同意了,谁输了,谁洗碗!”哈莉实在想不出胡禄有什么方法可以作弊,点头同意了胡禄的意见。

“那,我们就开始咯!”胡禄说完,一溜烟的跑下了车。

要说在野外露营,最应景的食物自然是烧烤了,如果有一个合适的露营地点,还可以就地取材,尝到一些野生的美味。

不过目前条件有限,只能吃车上储备的食物了,好在胡禄准备充足,他储存的食物,光是他一个人就能吃上个把星期。

然而,当务之急是,先把火点着咯!

他迅速的从车上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烧烤架以及烧烤炭,将架子搭建好后,放入了七八块烧烤炭,然后,打了个响指,本来极难点着的炭瞬间就冒起了火光。

点着了火后,胡禄迅速的跑回车上,果然,就像他预想的一样,哈莉才刚刚准备好早就串好的那些肉制品,现在正在清洗蔬菜。

见状,胡禄顿时一阵得意,眉毛一挑对哈莉说道:“哈莉,你还没好啊,看来这次打赌是你输咯!”

“哼,骗谁啊,烧烤炭哪有这么快点着的。”

哈莉并没有受胡禄的影响,继续做着自己的工作,因为她所知道的基本常识告诉她胡禄在说谎。

距离胡禄去搭建烧烤架和生火,前后只不过才过去了十五分钟,就是手脚再快最多也才搭好架子点火烧炭,要让炭火完全燃烧,在野外没什么加热工具的地方,少说也得十分钟以上。

怎么可能说好就好!

“他一定是在骗人,想要分散我的注意力!没错,一定是这样!”哈莉不断的在心里对自己说道。

“不信你就回头看看呗!”

胡禄当然知道哈莉不会相信,所以他特意把放置烧烤架的位置选在了餐桌上方的那扇窗户前,就哈莉的位置来说,只要一回头,就能看的一清二楚。

胡禄诚恳的样子引起的哈莉的怀疑,“难道他说的是真的?”

哈莉顺着胡禄的话回头看了一眼,外面的太阳已经完全消失了,漆黑的夜晚中,那点点的火光十分的醒目。

“这怎么可能!”哈莉惊呼道。

不过她很快就冷静了下来,因为她想到了当初胡禄离开时的那一幕,这让她想通了其中的关键点。

此刻,胡禄一脸诚恳的笑容在她眼中就像一个奸诈的恶魔,咬牙切齿地看着胡禄,她忿忿地说道:“你使诈,你用了超能力对不对!”

“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啊!”

胡禄才不会傻到去承认这件事,连忙否认三连。

“你说的话,一个字都不值得相信。”

“你要相信,我是一个正直善良谦虚敦厚淳朴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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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章 露营(续)

“臭不要脸的。”

哈莉嫌弃的说了一句,最终也拿胡禄没有办法,只能承认自己输了,包下了善后工作。

有人收拾残局,胡禄是彻底放飞了自我,为了节约时间,他也开始帮助哈莉处理食材,然后作为一个搬运工将食物装盘拿到了烧烤架旁边。

待到哈莉将剩下的食材拿出来,两人围着烤架边烤边吃,配上冰箱里取出来的冰啤酒,堪称是人间一大乐事。

胡禄一边烤着串,一边吃着串,时不时的喝口酒,一旁的哈莉也有学有样,不知不觉间,两人居然喝光了一箱子酒,而且还是一人一半。

胡禄见状,对着哈莉说道:“没想到你居然这么会喝酒,酒吧没少去吧!”

哈莉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说道:“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是土豪啊,老娘我穷的要命,大学学费都是自己打工赚的,哪有钱去酒吧啊!”

“那就是天生的咯,厉害厉害。”胡禄恭维道。

“还真不是,酒吧的确没少去,不过老娘是去卖酒的,不像你们,是去嗨皮。”哈莉说道着,应该是想起了过去的事情,一张俏脸挂上了些许愁绪。

胡禄见她这个样子,下意识地说道:“心里有事?不如说出来让我开心一下!”

“你个混蛋,真不明白帕米拉怎么会看上你的!”听到胡禄耍贱的声音,原本还有些忧伤的哈莉秒变脸,狠狠的瞪了胡禄一眼,一个酒瓶子就飞了过来。

“开个玩笑嘛,别生气啊!大不了,我作为你的听众,我还是很好奇帕米拉和你以前的那些事情的。”胡禄微微一侧身,闪过了飞来的酒瓶后说道。

“我和帕米拉啊!我们从小就认识,大家住在同一个街区,以前曾经是邻居……”

胡禄的话,让哈莉想起了曾经青春年少的她们,陷入了对过往的回忆中。

这一晚,一个说,一个听,胡禄对两个姑娘也有了更深的了解,她们在胡禄心中的形象也更加鲜明,尤其是帕米拉,通过哈莉,他知道了很多帕米拉从来没有和他说过的事情。

或许是收到哈莉的情绪影响,胡禄忽然间也有很多话想说,而哈莉就成了他可以倾诉的对象,胡禄将他身上的事情一股脑的都说了出来,包括他来自另一个世界。

不知道是不是酒精的缘故,哈莉对于胡禄说的事情并没有太大的反应,当然也有可能是哥谭人都有一颗大心脏的缘故,总之,两人就这么一边bbq,一边喝着就,直到哈莉醉倒在地上。

看见哈莉醉倒了,胡禄习惯性的将她抱了起来,艰难的通过狭窄的车门回到车上,小心翼翼地穿过客厅、厨房和餐厅,来到了位于车尾的卧室前,将她扔在了那张席梦思床上。

然后,胡禄脱去了哈莉的衣服鞋子,给她换上了睡衣,又掀开被子将她塞了进去,盖上被子后,关上门离开了。

什么,什么,假借酒后乱性趁人之危,抱歉,不存在的,胡禄自从觉醒了五娃的能力后就再也没有喝醉过了,别说十几瓶啤酒了,就算是白的也没用。

“嚓,我是不是被坑了!”

当胡禄走到车外,看着满地的东西,他脑中不由的冒出了一个念头,“哈莉该不会是故意喝醉的吧!”

越想越觉得可疑,然而,看着哈莉睡着后恬静的样子,他又打消了这个念头,自己动手收拾了起来。东西很多,真要慢慢收拾,可要花不少时间,不过好在胡禄有他自己的办法。

先将炭火熄灭,然后将东西都固定住,运转灵力,一口水喷了出来,冲击在需要清洗的餐具上,先天真水拿来洗盘子,也就只有胡禄做的出来了。

不过别说,洗的还挺干净的。

这一顿两人足足吃了两个多小时,待到胡禄收拾完东西,已经快九点了,到了这个点,他的睡意也上来了,回到车上,关上车门,也回到卧室睡觉了。

车上只有一个房间,不过好在床够大,两个人睡倒也不会显得拥挤。什么什么,你说为什么不睡沙发,呵呵,胡禄可没有虐待自己的习惯,就算第二天被打死,也一定要睡床。

第二天一早,生物钟就将胡禄唤醒了,此时的哈莉还在睡着,不过她睡觉的样子一点也不老实,撇开压在他身上的腿不说,胡禄昨天给她换上的睡衣也被解开了好几扣子,露出了里面的春光。

“要不要对我这么放心啊,老子可是吃肉的狼诶!”

吐槽了一句后,胡禄再一次搬开了压在身上的腿,先去洗手间打理了一下个人卫生后,来到驾驶室启动了车子,缓缓的驶向此行的目的地,波士顿。

约莫半个小时后,哈莉也醒了过来。

醒来后,她注意到了自己的衣服虽然被换成了睡衣,而且有些凌乱,但是还是完整的,自己也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床上是有些凌乱,但是,明显是睡觉不老实的杰作。

“这个家伙,居然这么老实?面对着我这样一个大美女,他居然没有下手!难道是嫌弃我没有魅力?不,一定是他没用!”

面对这样的结果,哈莉不由得生气闷气来。这时,车子一阵抖动,她掀开窗帘从车窗看出去,车子正奔跑在公路上,似乎已经开出去不少路程了。

“一大早就开车上路,就这么不想和我多待会吗?哼!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不知道为什么,哈莉总觉得有些不爽,迅速的从床上下来,也不穿鞋,直接跑去了驾驶室。

“喂喂喂,你这家伙一大早的就在这里折腾,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来到驾驶室的哈莉已经完全不顾及自己的形象了,带着一身酒气,蓬头垢面地,冲着胡禄说道。

如果胡禄知道哈莉在想什么,一定大叫冤枉,然而,他猜不透女人心,和女人之间更讲不了道理。

反击了几句后,他又说道:“你先去洗个澡吧,我去准备早餐。”

胡禄停好了车子,不等哈莉继续和他斗嘴,直接抱起她离开了驾驶室,将她塞进了浴室后,自己便来到了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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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 波士顿

考虑到哈莉,胡禄便没有准备自己平时喜欢的中式早餐。

除了一杯牛奶外,其它的食材有鸡蛋、生菜、西红柿、早餐肉,外加几片吐司,他要做的是标准的西式早餐。

鸡蛋煎成溏心蛋,早餐肉煎至微焦,西红柿切片,生菜不进行加工。

底下先放一片吐司垫底,然后放上早餐肉,再放上切片了的西红柿,上面再来一片吐司,放上鸡蛋和生菜后再来一片吐司,对角切开后,就是西式餐点里的三明治了。

装盘之后再端上牛奶,将它们放在餐桌上,等待着人来享用。

听着厨房乒乒乓乓忙碌的声音,有种异样的感觉涌了哈莉的心头。

“似乎,这样的日子也不错!”

温热的水帘淋在了哈莉的身上,感受着水流划过身体的触感,哈莉心中忍不住想到。

“等等,我在想什么,哈莉,你的追求呢?你的梦想呢?你不是要研究出小丑的精神状态,成为世界顶尖的心理学家吗?啪啪!”

哈莉在脸上拍了两下,努力想让自己恢复清醒。

“冷静,我要冷静,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心理学专家才是我的追求。”

哈莉关掉了热水阀,原本温热的水流渐渐变得冰凉,此时虽已经开春,但是气温还是还是比较低的,在冰冷的水流来带的刺激下,哈莉渐渐坚定了心中的念头。

然而,冷水虽然够刺激,但是在这种天气下,往往会带来一些副作用。

“阿秋!”

穿着浴袍走出浴室,在胡禄的招呼下,哈莉来到了餐桌前坐下,看着眼前精致的早餐,哈莉不由得有些感动,感动的鼻子一酸,一个响亮的喷嚏脱口而出。

“哈哈哈……”

看着脸上挂着一些晶莹的胡禄,哈莉忍不住笑了,笑着笑着眼中似乎出现了一些萤光,也不知道是真的那么好笑,还是有着其它的原因。

两人又闹腾了一翻后,车子终于再一次开向了已经没有多远的波士顿。

二十分钟后,远处渐渐出现了一个城市的轮廓,以胡禄的眼力,居然看不见它的边际,足见它的庞大,真不愧是灯塔国数一数二的城市之一。

“我还以为波士顿只是一个盛产龙虾的海滨小城呢,没想到居然会是这么大的一个城市。”

车子渐渐的驶入了波士顿的市区,从车窗里看向窗外,周围一座座充满现代化气息的高楼大厦,让胡禄有种回到穿越前的感觉。

“可惜啊,不能亲自下海抓龙虾了,这样的大城市,海岸附近恐怕早就没有龙虾了吧!”

胡禄的喃喃自语一字不落的落入了一旁的哈莉耳中,顿时一阵无语,她现在算是百分之百确认,胡禄一定是来自天朝了,因为只有那个国度的人,才会整天把吃的挂在嘴边。

对了,他们似乎对这种人还有种独特的称呼,叫什么来着,哦,好像是叫“吃货”。

从哈莉嘴里知道波士顿并不是一个小城市后,胡禄早就订好了酒店,仍然选择了四季酒店,人生地不熟的,胡禄当然只挑贵的选了,至少服务什么的有保障些。

开着硕大的房车穿街过巷,待到他们来到酒店,已经是晌午时分了。将比普通大巴还要大上一些的房车停在旅游大巴专用的停车场里后,胡禄带着哈莉下了车。

“美女,打算去哪啊?哥哥我送你一程。”

拿出车钥匙按了个按钮,藏在车子中间的暗门缓缓地开启,露出了里面的老牛牌跑车,胡禄对车不怎么熟悉,所以也说不上是什么型号,不过以他的眼光来说,反正很帅就是了。

“怎么了,吓傻了?”

没有得到哈莉的回应,胡禄转头看向了她,只见她一脸的惊愕,随后便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你到底有多有钱?”

愣了一会,哈莉总算是将心中憋着的问题说出口了。

“我也不知道啊,反正公司每个月都能达到赚上三五个亿的小目标,我也就懒得去管了。”

胡禄很是随意的说道。

“……”

这就是传说中的狗大户吧!哈莉心中暗暗说道。

“先送我去学校吧!虽说离开学还有几天,不过已经可以报道了。”哈莉思考了一下之后,对胡禄说道。

“ok,没问题,不过在这之前,还是先去填饱肚子吧!不知道这里的龙虾味道这么样?”

胡禄把车开了出来,载着一些需要用到的行李来到了四季酒店的大门前,立马就有人过来帮忙拿东西,服务还是很周到的。

由服务员将东西送进房间后,他带着哈莉来到了酒店的餐厅,品尝这里的三星轮胎级大厨的手艺。

不过很可惜,胡禄并没能如愿以偿,这个三星轮胎级别的大厨擅长法国菜,而法国菜出了名的磨叽,等到尝过他的手艺,可以接着吃晚餐了。

是以,简单的在酒店的自助餐厅吃了一顿后,胡禄便载着哈莉,直奔五个公里外的哈佛大学。

“这就是哈佛啊!”

约莫十分钟后,胡禄开着他的老牛停在了一个古朴的大门前,这里的行人明显比别的地方少了许多,放眼望去,一座座欧式建筑极为醒目。

“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嘛!”

当初高考之后,胡禄也曾在暑假里走遍大半个中国,参观了不少国内的大学,除了建筑风格外,和眼前的这个世界第一也没什么太大的差别。

“看什么呢?赶紧进去啊!”

在哈莉的催促下,胡禄领取了通行证,缓缓的将车开进了学校里面。

根据着路牌的指引,七弯八拐之后,总算是来到了教务处所在的大楼,要不是胡禄眼力好,光是这些长得都差不多的建筑就能把人给绕晕了。

“你自己进去吧,我去停车。对了,行李怎么办,你是住在学校,还是在我那里再住几天啊?”

“等下再说吧!”哈莉想了想,觉得拿不定注意,随口说了声后,便下车向大楼走去。

哈莉一走,胡禄便打着方向盘,将车子移到附近的一个停车位上。

然而,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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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戴安娜

伴随着砰的一阵响声,胡禄感觉到自己的车子一阵震动。

胡禄降下车窗,探头向后看去,只见他的车子侧面停着一辆奔驰敞篷,透过车窗可以看见,驾驶座上的是一个女人。

“万恶的女司机啊!”

胡禄摇了摇头,开门下了车,查看起车子的情况。

他的老牛此时正侧着开入停车位,后半个车身横在路上还没有进去,而这次车祸,受创的正是还露在外面的左侧车尾灯,碎片已经掉了一地了。

“小姐,能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么宽的路上你都能撞到我吗?”

大奔的车主似乎没有下车的意思,胡禄只能自己走上前去,准备要个说法。

“呃!人呢?”

然而,当胡禄走到那辆大奔敞篷前的时候,却发现车子里面空无一人,要不是副驾驶座上有一个华丽的女士皮包,能够证明有人在车上过,胡禄都要以为自己见鬼了。

“这是逃逸了吗?”

胡禄没想到,能够开得起大奔的人居然会在追尾之后逃逸,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想要报警吧,又想到自己身上还背着通缉令,真要报警,说不定先把自己暴露了。

没办法,他只能将车挪了挪,省的阻碍了交通,然后站在一旁等着哈莉出来。

众所周知,等待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情,于是乎,胡禄靠在车上,叼着烟,从车上拿出一个掌上电脑玩了起来。

说起这个掌上电脑,在这个手机还只能打打电话发发短信的年代,可以说是一件必备品,毕竟相比于笔记本,掌上电脑虽然功能没有那么完善,但是体积小,方便携带这些优点还是让它占据了大量的市场。

当然,对于胡禄来说,这玩意唯一的用处就是在手机还不能上网的这个年代,可以拿来玩玩游戏看看小说打发时间。

“啧啧啧,没想到堂堂哈佛的眼镜娘也这么开放,说起来,这里的眼镜娘还真是多啊!”

看似拿着掌上电脑在哪里使用,事实上,胡禄的视线并没有集中在电脑上,而是越过了电脑,四处欣赏着路过风景。

时不时的暗自发表一下自己的想法,这等待的时间倒也不算难熬。

“嘿,你听说了吗?神奇女侠刚刚在科普利广场和一个像豹子一样的女人大打出手。这可是我女朋友去那里逛街的时候亲眼看见的。”

“你才知道啊,熊猫视频上的短视频都已经传疯了。”

“是吗,我也去看看。”

“不过我建议你别看!”

“为什么?”

“因为你女朋友也在视频里。”

“这有什么,碰巧拍到了而已啊!”

“和隔壁班的托尼一起上镜的。”

“老子要杀了这对狗男女。”

就在欣赏着哈佛大学里的风景时,路过的俩小伙的对话传入了他的耳中,同情的看了一眼那个一头绿色碎发的小伙,胡禄便将关注点放在了他们话中提到的“神奇女侠”身上。

胡禄点开掌上电脑里的浏览器,果然,神奇女侠大战豹女的新闻已经上了头条。

不仅如此,还有不少的视频可以观看,胡禄点开播放量最高的一个,在三秒一卡,五秒一停后,画面上出现了两个打的不亦乐乎的女人。

视频并不长,还不到一分钟,很快,胡禄就把视频看了一遍,意犹未尽的他点下了重播,又从头看了起来。

“还真是神奇女侠啊!没想到她居然在这里,说起来她年纪也不小了,颜值还是很在线嘛!嚯,这可真够拼的,车子都掀飞了。呃,怎么觉得有点冷!”

胡禄津津有味的看着视频上俩女人打架,时不时地还点评一下。就在这时,好久没有感觉到寒暑的胡禄忽然觉得背后有股寒意袭来,不由得打了个哆嗦。

紧接着,他下意识的就回头看去,只见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正对着他怒目而视。

女人穿着一身职业装,乌黑的头发高高盘起,在脑后形成了一个小圆球,素面朝天的脸上,精致的五官简直堪称神的杰作,没有任何的瑕疵。

不仅如此,这个颜值爆表的女人第一眼看去,就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书卷气,给人知书达礼的感觉,然而,胡禄却又在她身上感觉到一种彪悍的气息,就好像,刚刚打完架的那种感觉。

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神秘,是对她最好的理解。

而此刻,这个美丽的女人正双手抱胸,一脸的气愤,同时那双美丽的眸子就好像在看待猎物一样,居高临下,俯瞰众生。

唤作普通人,在这样的目光注视下,绝对会自惭形秽,找个由头迅速溜走了,可惜,胡禄不是普通人,向来胆大包天的他可是连蝙蝠侠都敢调戏的,又怎么会害怕区区一个眼神。

“虽然我知道我很帅,但是你这样盯着我,我也不会跟你走的,因为我还要等人。”

甩了甩额前的刘海,胡禄冲着眼前的这个女人露出了一个迷人的微笑。

听到胡禄说的话,戴安娜顿时一阵无语,这得是多厚的脸皮,才能把她的生气当做是撩汉。

环保在胸前的手捏成了拳头,脑中瞬间闪过了一个念头:要不出手教训一下眼前这个毫无眼力界,还在背后偷偷说她老的无耻之徒?

“哦对了,你突然出现在这辆车旁边,该不会,这辆车是你的吧?”

就在这时,胡禄的声音再一次传来,让有些羞怒的戴安娜冷静了下来,看向了胡禄所说的车,一辆奔驰敞篷,的确是她的座驾。

只不过,这个平时靓丽的座驾现在有些邋遢。右侧的保险杠有些损坏,车头也有不少的划痕,车头灯也碎了,地上都是碎片。

“是我的,怎么了吗?”戴安娜有些不明所以的问道。

胡禄翻了个白眼,这得是多粗的神经,才会把刚刚撞车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啊!他看了看左手腕上的手表,然后说道:“这才过去不到十分钟,你就忘了刚才的事情了吗?”

戴安娜仍是一脸迷惑的样子,胡禄捂住了额头,指着自己的车说道:“这是我的车,这是你的车,你自己想想看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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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神奇女侠

戴安娜看了看自己的车,又看了看胡禄的老牛,脱口而出道“你撞了我的车?”

“……”

胡禄想打人,但是看着那张漂亮的有些过分的脸,又忍住了,颜值高还真是了不起,难怪以前那么多爱美人不爱江山的。

“的确是撞车了,不过不是我撞你,是你撞我。”

看在戴安娜颜值爆表的份上,胡禄耐心的解释道。

“我撞了你的车?”戴安娜有些怀疑胡禄的话的真实性,反问道。

同时,她也回想着当时的情形,当时她正打算去学校的图书馆,然后接到了电话,得知自己的宿敌之一豹女又出来作案了。

而也就是在那个时候,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赐予她的超人视觉,让她了发现豹女身影出现在远处的一个屋顶上,于是她当即踩了刹车,然后就从车里直接跳了出去,飞向豹女所在的方向。

想到自己的确是踩了刹车的,下意识,她脱口而出道“不对啊,我跳出去的时候已经踩了刹车把车停下了啊?”

“跳了出去?你居然跳车。难道你是故意想要来撞坏我的车的吗?”

戴安娜的话一字不落的落入了胡禄的耳中,得知真相的他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因为他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完全不认识的女人要这么做。

“没有没有,你听错了。”戴安娜连忙掩饰自己的口误,然后假装查看车子的情况,围着车子看了起来。

胡禄看着东看看先看看,绕着两辆车子转了好几圈的戴安娜,心中暗自吐槽道这个奇怪的女人。

查看了一番后,来自智慧女神雅典娜赐予的智慧让她很快想通了其中的缘由,的确是她撞了人家的车子,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这的确是她的不对。

戴安娜有些不还意思,心中暗暗说道“看在是我撞了你的车的份上,我就不计较你背后说我坏话的事了!”

她还记得胡禄刚才看视频的时候说的话,果然,女人都是记仇的。

不待胡禄开口,戴安娜就拿出了一张名片,交到胡禄的手中,然后说道“不好意思,的确是我不小心撞了你的车,这样,所有的损失由我来承担,这是我的名片,你可以随时联系我。”

胡禄接过名片看了看,很普通的一张名片,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头衔,唯有左上角写着考古系教授的字样,正中间则是“戴安娜·普林斯”,应该是她的名字,最下方则是两串数字,是固定电话的号码和移动电话的号码。

“戴安娜·普林斯,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眼熟啊?”

戴安娜的名字给了胡禄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下意识的,胡禄看向了眼前的戴安娜,从上到下,仔细打量了起来。

胡禄奇怪的举动引起了戴安娜的注意,不过她也猜不透胡禄再想些什么,因为她能够感知他人情绪变化的能力在胡禄身上完全不起作用,这让她非常惊诧,这样的情况对她来说还是第一次。

“你,在看什么?”胡禄的目光让戴安娜有些不自在,好像完全被看透了一般,不由得问道。

胡禄没有回答戴安娜的话,只是神情凝重的绕着戴安娜转圈,时不时的看看她,然后皱皱眉头,思考着什么。

忽然间,他紧锁的眉头松了开来,似乎想到了什么,一只手迅速的探出,抓住了戴安娜的手腕,另一只手则握住了她的手臂,往上一撩,露出了一小节手臂。

“守护银镯,你是神奇女侠!”

衣袖被掀开,露出的小半截手臂上,一个银色的护手,正是神奇女侠的专属装备守护银镯,虽然胡禄挺奇怪为什么会把这个包裹住整个小臂的玩意叫做手镯,但是他还是叫出了它本身的名字。

“你……”

戴安娜此刻无比的震惊,不是惊讶自己的身份被识破,毕竟她的身份在很多人眼里其实是公开的。她真正惊讶的是,胡禄居然能够抓住她的手,而且她还挣脱不开。

事实上,在胡禄抓住她的一瞬间,戴安娜就已经开始用力了,本想下手轻点,弹开胡禄的手就算了,毕竟在她眼中,胡禄只是一个普通人,但是,接下来的事情完全出乎了她的意料。

她用了一点点力气,胡禄却没有任何反应,依旧牢牢地抓住了她的手,而且另一只手也伸了过来。下意识的,她用上了一成力。

可是结果依旧,胡禄的手依旧握在她的手腕上。

两成,三成,四成……

到最后,戴安娜都已经用上十成的力气了,胡禄依旧没有任何反应,而她,也没能成功的组织胡禄掀开她的衣袖,掩盖在衣袖下的守护银镯也随着衣袖的掀起而露了出来。

“砰!”

叫破了戴安娜身份的胡禄还没来得及有什么其它想法,一个秀气的拳头就在他的眼前逐渐的放大,没办法,眼力太好看什么都像是慢镜头。

胡禄当然不可能让拳头打到自己,左手挡在了拳头前面,右手则松开了握着戴安娜的手,当拳掌相交的时候,胡禄顺势将戴安娜挥向他的左拳抓在了手掌心中,然后顺势就想往外一扭,然后往下拉。

如果胡禄这个动作成功了,戴安娜就会因为手臂关节扭曲,而不得不顺势转身,背对着他,然后被他擒拿在手中。

但是,神奇女侠如果会这么轻易被制服,那就不叫神奇女侠了,胡禄的动作瞬间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所阻拦。一股势均力敌的力量,胡禄奈何不了她,但是她也奈何不了胡禄。

手有两只,一只手被控制了,另一只还可以行动。刚刚被胡禄捏住手腕的手因为胡禄想要顺势擒拿而松开了,正好成为了戴安娜的另一个武器。

她右手握拳,直接捣向胡禄的腹部。

感受到神奇女侠的力量,胡禄还真有点怀疑自己的金刚不坏能不能毫发无损的挡住这只秀气的小拳拳,因为他好久没有刷情丝强化自己了,目前的他,也就只有依靠喜悦情丝的红色能力在不断的增长。

是以,胡禄的右手同样是一记腹拳迎击,因为他并不想尝试腹部被重击的滋味,那会影响他的消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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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两个女人

拳拳相交,打爆了两人之间的空气,产生了一声爆破般的气爆声。

硕大的声音,顿时引来了周围的人的注意,甚至有几个离他们近的,直接被一阵无形的气浪给推到在地。

见周围的人都看了过来,胡禄立刻松开了捏着戴安娜的手,直接抱住了她,同时,他也马上就在戴安娜的耳边说道“这里人多,不想暴露就别动。”

戴安娜在胡禄抱过来的一瞬间就知道了他想干嘛,本想继续还击,不过也就在这个时候,胡禄的话落入了她的耳中。闻言,也是一阵皱眉,这里是哈佛大学,的确不适合动手。

而且有不少人的目光注意了过来,如果继续动手,肯定会暴露,她虽然不在乎身份会不会暴露,但是也不想引起轰动。胡禄的方法虽然不是最好的方法,但是的确是最快的方法。

于是,她也顺势抱住了胡禄,两人就这样拥抱在了一起。

莘莘学子们的目光被气爆吸引了过来,都看向了这个方向,不过除了一对拥抱在一起的“情侣”外,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至于大庭广众之下拥抱在一起的情侣,这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了,这个国家的人早就习以为常了,自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没有发现有问题,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也就不再关注了,继续去做自己的事情,作为哈佛大学的学生,他们可是很忙的,那有空去管别人的八卦啊!

“你还要抱到什么时候?”戴安娜的声音在胡禄的耳边响起。

都已经过去五分钟了,胡禄依旧紧紧的抱着他,刚才一直关注着周围的情况没发现不对,此时,已经没人注意这里了,胡禄还不肯松手,这是在吃她的豆腐啊!

“对啊,你要抱到什么时候啊?”

这时,一个声音从胡禄的背后传来,问了一个同样的问题。

“咳咳!”

听到这个声音,胡禄连忙松开了戴安娜,干咳两声,说道“哈莉啊,你的事情办好了吗?你什么时候出来的,怎么不叫我一声呢?”

“呵呵!”

从胡禄身后传来的声音不是别人,正是去办理入学手续的哈莉。

哈佛大学还是很有效率的,入学手续虽然麻烦,但是半个小时的时间也就完成了。没有让胡禄等太久她还觉得不错,没想到一出来,就看到胡禄和一个不认识的女人拥抱在了一起,还足足抱了五分钟。

“她从我们抱在一起的时候就出现在你身后了!”

这时,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戴安娜突然插进来说道。

“……”

故意的,这个女人绝对是故意的。戴安娜嘴角的一丝微笑并没有逃过胡禄的眼睛,他顿时明白了戴安娜的险恶用心,不由得一阵无语。

戴安娜一开口,哈莉顿时注意到了她,脸上不由得划过一丝惊愕,不得不说,戴安娜的魅力,就算是女人都不由得为之惊叹。

不过哈莉好歹是阿卡姆出来的,戴安娜的心理想的什么当然瞒不过她,当即说道“没想到啊,你还挺有魅力,我就离开了这么一小会,就有美女投怀送抱了!”

哈莉的话看似是在怼胡禄,不过从她说这话的时候一直看着戴安娜,可以看出她其实有着言外之意。

戴安娜有着来自智慧女神雅典娜的智慧,转念一想,就明白了哈莉在话中暗指她引诱有着女伴的男人,还是使用投怀送抱这种不入流的手段。

“也可能是因为某人自身的魅力不够的缘故!”

猜到了哈莉的想法,戴安娜不由得玩心大起,胡禄还没来的急开口,她就抢先说道,说话的同时,她也像哈莉一样,一双美眸一直看着对方。

戴安娜的反击让哈莉心中升起了一股无名之火,领着包包的双手紧紧地捏住了皮包带。

“这个女人不简单啊!”

手指甲刺在手心的痛让哈莉迅速的冷静了下来,压住心中的无名之火,没有急着开口还击,而是仔细打量起了戴安娜。

“小丫头居然能忍得住,看样子也不是个普通角色!”

戴安娜从一战时进入人类社会以来,如今已经过去了八十余年了,早就不是当初初出茅庐的小丫头了,多年的历练,早已让她成为了一个合格的领袖,这也是她未来能够成为正义联盟三大巨头之一的原因。

而且相比其它的两大巨头,她的智慧不亚于蝙蝠侠,她的战斗力又不下于超人,若非是个女性角色,绝对会比其他人更加出彩。

毕竟,在正义联盟这样以男人为主戏中,最后让却让一个女人拯救了世界,岂不是说男人很没用!所以当初看正义联盟的时候,胡禄的第一感觉就是神奇女侠削成狗。

要知道,在设定里,神奇女侠的各项能力可是完全不输于超人的。她和超人,沙赞,无论是力量、速度还是耐力上,都可以说是势均力敌。

当然,最关键的是,神奇女侠魔抗高啊,毕竟大超魔抗为零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了。

这样的戴安娜,这样的神奇女侠,居然在这里和哈莉勾心斗角起来,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了。

“你们是在说我长得帅吗?”

就在两人互相注视着对方的时候,胡禄忽然开口说道,打破了两人之间的僵局,同时,也将战火直接引到了他的身上。

哈莉狠狠地瞪了戴安娜一眼,然后看着胡禄说道“她是谁?你不打算解释一下吗?”

“她啊!她叫戴安娜·普林斯,是考古系的教授。”面对哈莉的询问,胡禄想都没想的说道。

哈莉闻言,露出了一个冷笑“行啊你,才这么一会,连对方叫什么,做什么都知道了,够厉害的啊!”

“过奖过奖,谁让我长得帅呢!”胡禄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得意洋洋的说道。

“哼,混蛋,你以后不要来找我了,再见!”

看着胡禄得意洋洋的样子,哈莉气不打一处来,她愤怒的说了一句,抬起自己的脚和胡禄的脚背亲密接触了一下后,噔噔噔的转身就走。

“……”这是闹那样?胡禄有些不明所以,一头雾水的看着哈莉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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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章 标题君离家出走了

“小傻瓜,你还不去追啊!”一旁的戴安娜见状,咯咯咯的笑了起来,把胡禄笑的更加迷茫后,对他说道。

“?”

“你没看出来她喜欢你吗?”

“⊙▽⊙!”

“赶紧去追吧,我们之间的事,以后再找你算。”

戴安娜推了胡禄一把,然后回到自己的车上,单手撑住了车门,一个托马斯回旋,跳进了驾驶座中,启动了车子扬长而去。

“哈莉·奎茵喜欢我!这是闹哪样?”

戴安娜走了,但是她说的话却让胡禄有些消化不良,不过虽然没想明白,但是胡禄还是立马开车追了上去,因为真要听哈莉的不要去找她,那才真是大傻子。

穿着高跟鞋的哈莉虽然尽力想要走的更快,但是高跟鞋的先天条件摆在那里,饶是哈莉曾经练过体操,协调性超乎常人,也只是比普通人快了一点点而已。

胡禄一脚油门下去,车子便来到了哈莉的身边。

“上车!”

追上了哈莉,胡禄立刻放慢了速度,转头看向哈莉说道,当然,他也没忘记用眼角的余光留意着前方的路况,行车还是要安全第一的。

然而,对于胡禄的话,哈莉没有任何的反应,连看都没看胡禄一眼,只管埋头走着自己的路。

一个在路边走,一个开着豪车跟在身边,这场景,和风靡东南亚多年的偶像剧中的富二代或者霸道总裁蜜汁追女的桥段简直一模一样。

不过胡禄可没那么傻,明知有误会,偏偏要一副我不告诉你是为了你好的姿态,硬生生的拖剧情。

见哈莉不理他,胡禄猛地一踩刹车,将车子停了下来,然后双手抓住收起了车顶变成敞篷车的挡风玻璃的边框,微微一用力,就从驾驶座里把身子抽了出来。

然后他一只手撑着边框,一只手撑着座位副驾驶座的靠背,便跳出了车子,一个冲刺来到哈莉面前,挡住了她的去路。

“走开!”

哈莉面无表情的说道,但是不知道是不是戴安娜的话对他产生了影响,他居然觉得哈莉是在冲他撒娇。

“不让!”

胡禄当即拒绝道,开玩笑,这种时候要是真的让开了,那他绝对是被门夹了脑袋了。

哈莉见胡禄没有动作,便尝试往左,想要绕过去,但是胡禄岂能让她如愿,不管她往左还是往右,总之胡禄就是挡在她前面。

哈莉见状,更是不知道那里升起了一阵无名之火,气愤的说道“你挡着我干嘛,你不是还有约会吗,那么漂亮的一个女人,不去好好抓住,来找我干嘛?”

哈莉气愤的样子完全落入了胡禄的眼中,戴安娜的话似乎又在耳边回响起来,到了此刻,饶是胡禄再也没有正经谈过一次恋爱,也看出了哈莉的不对。

“你在嫉妒?”胡禄没有回答哈莉的一连串拷问,而是反问道。

哈莉闻言。顿时脸一红,有些语无伦次地说道“什么跟什么啊,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脑子都在想些什么,我不跟你说了!”

“说不说可不是你说的算的!”胡禄咧嘴一笑,眼珠子一转,说了一句后,一弯腰,直接将哈莉公主抱了起来,在哈莉的惊叫推搡中,将她塞进了车里。

用安全带将哈莉固定住后,胡禄也迅速的跑到驾驶座,老样子撑着车门往里一跳,启动了车子扬长而去。

“你要带我去哪里?”

车子离开了哈佛大学,行驶在波士顿的道路上,看着不断往后远去的街景,哈莉最终还是忍不住问道。

胡禄含糊其辞的说道“到了你就知道了!”同时脚上的力道更重了一些。

车子渐行渐远,渐渐离开了波士顿的城区,来到了海边的公路上。

迎着呼啸而过的海风,空气中带上了一丝海的味道,这让哈莉想起了生活了多年的哥谭,那里的空气似乎也有这样的味道。

沿着公路不知道开了多久,胡禄总算是将车停下了,此时太阳已经渐渐偏西,和海平线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近。

春季的阳光温暖,但并不刺眼,临近日落更是收敛了不少,已经有了些许的红色。

古往今来无数的文人墨客已经证明了,美景真的有抒发情感的作用,看着波光粼粼的海面,感受着迎面而来的海风,微温的阳光洒在身上,哈莉的心情也渐渐开朗了起来,至少不再和胡禄闹别扭了。

“给!”

胡禄递给了哈莉一杯咖啡。

“咦!”

看着手里的咖啡,哈莉有些惊讶,这里可是海边的山崖,方圆几公里都荒无人烟,胡禄居然弄来了两杯咖啡,这简直匪夷所思,更别说还是热的。

“怎么了?”感受到哈莉惊奇的目光,胡禄询问道。

哈莉不闹别扭了,说话也爽快了起来,直接询问道“你哪来的咖啡,是我去办事的时候买的吗?”

“这个嘛?”胡禄忽然摆出了一脸严肃的样子,哈莉不知不觉紧张了起来,还是没来由的那种。

然而,她的心才刚提起来,便听胡禄说道“保密。”

胡禄的皮一下只换来哈莉的一个大白眼,两人之间的气氛又有些凝重了起来。

刚刚才缓和了气氛,胡禄可不愿意又回到刚才,连忙说道“这不是怕路上口渴嘛,所以就准备了一些速溶咖啡在车上。”

“可是你哪来的热水?”

胡禄蹩脚的说法瞬间就被哈莉抓到了破绽,一双美眸瞪着胡禄,仿佛在寻找他说谎的证据。

胡禄没有辩解,双手一摊,左手掌心立刻出现了一团水,然后右手掌心则出现了一朵火焰,然后他将两者一上一下叠在了一起,瞬间,上方的小水球便沸腾了起来。

然后,胡禄收起了火苗,拿出一个一早准备好的杯子,水球落入杯中,一杯开水就这么凭空出现了。

看着胡禄神奇的操作,哈莉有些目瞪口呆,她实在是没想到,胡禄的超能力还能这样子用,无中生咖啡,简直绝了都。

“等等!你不是说你不会用火吗?这是怎么回事?哦,上次你果然作弊了!”哈莉忽然惊叫道,把胡禄都吓了一跳,然而她说道话顿时让他哭笑不得。

“……”

这算是不打自招吗?女人的关注点也太奇怪了吧!这是胡禄此刻脑中唯一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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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六章 标题君又离家出走了

“大骗子!”

哈莉耸了耸鼻子,娇哼一声道。

“……”

随手将演示用的杯子放在了车头盖上,胡禄挨着哈莉靠坐在了车头,也不说话,两人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太阳慢慢,慢慢地靠近海平面,然后一点一点的消失。

此时,天空、海面,都被落日的余晖染成了红色,由远及近,逐渐变淡。

“很漂亮!”

眼前的美景让哈莉由衷的发出了一声赞美。

哈莉打破了这一份宁静,胡禄也不再沉默,应和着哈莉的话说道“是啊,很美,我还是第一次欣赏海边的日落。”

“你带我来这里,只是为了看这个吗?”哈莉侧过头看向胡禄,最终还是问出了憋了许久的问题。

“戴安娜说你喜欢我?是真的吗?”

胡禄不是拖泥带水的人,有什么话,向来直来直去的,就像他泡吧撩妹一样,约就走,不约就换一个。

“你,你在胡说些什么啊,谁喜欢你了!”

似乎被胡禄的直接吓到了,哈莉有些结巴的矢口否认道。

作为一个老司机,胡禄虽然没有正经谈过恋爱,但是女人的各种反应他还是了如指掌的,哈莉目前的样子明显是无力的狡辩。

“既然这样,那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哈莉遮遮掩掩的,不想暴露自己内心的想法,胡禄便干脆利落的戳破了那张纸。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曾经因为枪法太好而被缠上的胡禄对此深有体会。

“what?”

哈莉一脸惊讶的说道,她完全没想到胡禄居然会在这里向她表白。

“我说,我喜欢你,虽然你在我印象中一直是红蓝各半,绑着双马尾的哈莉奎茵,但是,现在的我更喜欢现在的你,喜欢和你在一起时的吵吵闹闹,喜欢和你在一起时的轻轻松松,哈莉奎泽尔,iloveyou。”

胡禄能够清晰的感受到哈莉的震惊,不过他既然说了,就不会再收回去。伸出双手搭在了哈莉的肩膀上,将她的身子转向自己,看着她的眼睛,真诚的说道。

“可是,我,你……”

面对胡禄真诚的告白,一时间,哈莉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完全语无伦次了。

胡禄见状,原本搭在哈莉肩上的手动了,一直下移,环住了哈莉的纤腰,另一只择伸到了哈莉的身后,微微一用力,便将她带到眼前,随即便低头封住了那娇艳欲滴的红唇。

突如其来的袭击,让哈莉有些措手不及,不过很快,她便闭上了睁的浑圆的双眼,反手抱住了胡禄,迎合了起来。

……

“听说最近上映了一部叫《木乃伊》的好莱坞大片,不如我们晚上去看吧!”

“不要啦,人家怕!”

“阿卡姆那种地方你都不怕,会怕一个恐怖片?”

“我说怕就怕,你是不是有意见?”

“没有,没有,我怎么会有意见呢!咱还是先把耳朵松开吧!”

太阳落山了,看完了日落的胡禄和哈莉也开着车回市里,在四季酒店品尝了那个三星轮胎级别的法国大厨制作的法国大餐后,两人又离开了酒店。

先是去了电影院看了最新上映的《木乃伊》,然后又去吃了一顿宵夜,最后才回到酒店休息。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两人整天腻在一起,你侬我侬之间,走遍了波士顿的所有旅游景点,精力无比的旺盛,直到哈莉即将开始上课,才决定在酒店休息两天。

不过在酒店里的这两天,他们也不闲着,酒店里提供的所有服务都去享受了一边,不得不说,的确非常享受,难怪能从大都会开到波士顿。

“我在这里陪你上学吧!”

搂着哈莉躺在床上,胡禄看着发丝有些凌乱的哈莉说道。

“不用,只是博士课程而已,不需要花太长时间,要不了多久我就会回哥谭了。我知道你现在并不是很想回哥谭,不如你还是按照你的原计划去走走吧!省的你那辆房车浪费咯!”

哈莉整理了一下有些散乱的发丝,然后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窝在胡禄的怀里说道,一边说着,一边在胡禄裸露的胸肌上画着圈圈。

“浪费就浪费呗,还是陪在你身边比较重要!”胡禄紧了紧抱着哈莉的手说道,“再说了,你这么漂亮,又这么优秀,肯定会被很多人觊觎,还是带在身边比较安全。”

“……”

胡禄的话迎来的是哈莉的一对白眼,“你就这么不相信我啊?”

“我是怕你被人下黑手,有我在就有人保护你不用怕了。”胡禄狡辩道。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我恐怕不会离开学校了,我要用最短的时间读完这些课程,你待这里也不一定能时刻见到我,所以你不用为了我而特意改变计划的,乖啦,出去走走,然后在哥谭等我回来。”

“好吧,我也确实还有几个地方要去,就不在这里陪你了,明天送你去学校之后,我也就出发了。”

哈莉的态度十分的坚决,胡禄见状便不在和她争辩,事实上,他也确实有些事情需要去办,便同意了哈莉的想法。

“不过,你这人太不老实了,在走之前,得给你留个纪念才行。”

见胡禄同意了,哈莉展颜露出了一个笑容,一脸狡黠的说道,然后被子一拉,整个人便钻进了被窝里……

……

翌日。

胡禄起了个大早,送哈莉去学校之后,又在附近治安良好的小区帮她租了个房子,把一切都安排好后,便准备离去。

当他走出酒店时,想了想,又把那辆刚修好的老牛留了下来,给哈莉代步,然后自己开着房车准备上路。

他这一次准备沿着海岸线一路北上,去看看那个在正义联盟里罕有的,越长越残了的超级英雄,出生并成长在缅因州考得斯维尔的大赦湾,人称海王的亚瑟·库瑞。

“不知道这一次会不会碰上海王,说起来也真是奇了怪了,海王他爸颜值也在水平线上下,老妈更是出了名的好莱坞美女妮可·基德曼,怎么到了海王那,颜值直接就为负了呢?细思极恐啊!”

胡禄一边吐槽着穿越前陪某个超级英雄迷妹pao友一起看的《海王》,一边开车沿着海岸线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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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 小鲜肉

一路走走停停,在第二天一早,胡禄总算是根据地图的指示来到了大赦湾的附近,只要再前进一段路程,便能进入到海王生活的小镇——慈恩港。

“让软弱的我们懂得残忍,狠狠面对人生每次寒冷……”

收音机里播放着从胡禄特意找人从东方带来的歌曲,虽然世界换了,但是幸运的是这些陪伴着他度过整个童年,青春的歌曲依旧没有改变,这多少让他有了一份归属感。

听着熟悉的音乐,胡禄将车子停在了一个平坦的沙滩上,他从地图上了解到,慈恩港只是一个乡村小镇,这样的小镇通常不适合大型车辆进入,胡禄还不敢赌他的房车开进去之后还能不能开出来。

所以,胡禄准备在这里安营扎寨,度过他来带海王家乡的第一个晚上。

他还准备在这里就地取材,来一场海边烧烤,这是他穿越前一直想做却做不到的事情,不是因为没有经济能力,而是因为穿越前的那些海滩边上已经找不到食材了。

停好了车子,胡禄开着新买的梅赛德斯-amggtr,先到镇子上逛了一圈,购买了一些已经用完了的必需品,熟悉了一下小镇的情况后,他便回到了沙滩上,准备起了自己的午餐。

回到停车的地方后,胡禄先将车上的装备拿出来布置好,然后看向了面前的茫茫大海,他早就想好了,车上的食物留着以后再吃,今天的话,就地取材,靠海吃海。

“龙虾是肯定要的,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帝王蟹,蒜香帝王蟹应该不错,听说加拿大青蟹泛滥,这里离加拿大也不远,不知道会不会也有青蟹。”

胡禄脱掉了身上的外衣,只穿着一条泳裤,走进海里,冰凉的海水并没有让胡禄有任何的异常,等走到水深一些的地方,胡禄一头扎进了水中,向海底游去。

越深,可见度就越低,不过对于胡禄来说没有任何的区别,千里眼一开,水下的一切尽收眼底。

“靠,东一个,西一个,分布也太散了,这要一个个去抓,得抓到什么时候啊!”

看清楚了水下的情况后,胡禄不由得有些郁闷,原来,水底下的生物虽然有不少,但是并不密集,真要去捕捞的话,恐怕得浪费不少时间。

“得想个办法才行!”

胡禄再一次查看了水下的情况后,往上浮出了水面,千里眼查看了一番四周的情况,方圆一公里内并没有人。得知这个情况后,他便放心了,不用担心使用能力被人看见了。

心念一动,脚下一股来自海水的力量将他推出了水面,然后掀起了一个浪花,胡禄就站在浪头上,往海洋深处移动。

近海的位置没有太多符合他心意的食材,他要到远离海岸的地方寻找一番。

“这个距离应该是极限了吧!”

远离海岸十公里后,胡禄感受了一下体内磅礴的灵气,估摸着等下要做的事情应该还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于是放下心来,目光穿透海水寻找着自己所需要的食材。

不多时,他便满意的笑了笑,心念一动,脚下原本平静的海水瞬间躁动了起来,几乎就在同一时间,一个硕大的水龙卷从海面拔地而起。

大量的海水被卷起包裹着数不清的海洋生物升入半空中,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冲向岸边,在半空中划出了一道优美的抛物线。

“whatmygod!”

胡禄隐约好像听到了有人在惊叫,不过耳边硕大的水声让他的耳朵有些不舒服,也就没有在意,专心控制着水龙卷飞向十公里外的岸边。

水龙卷的速度很快,十公里的距离,约莫一分钟后,水龙卷便来到了空旷的沙滩上方三米多高的位置,这时,胡禄控制着水流一个急停,在沙滩上方停止了下来。

水停住了,但是里面的生物并没有停止,在水流转嫁到他们身上的动能作用下,它们为证明牛顿第一定律作出了贡献,纷纷掉落在了沙滩上。

三米的高度掉下来,加上惯性附加的力道,即便是掉在软绵的沙滩上,冲击力也足以让这些食材晕眩,脆弱一些的说不定直接挂了,不会移动的它们自然也就任由胡禄拾取了。

捡鱼总比抓鱼要容易,想到这一点,胡禄才决定使用了这个方法。

见沙滩上已经掉了一地的食材,胡禄估摸着也差不多了控制着半空中的海水离开沙滩,然后收回了法力,任由海水自由落体回到海中,之后,他控制着海水再一次掀起浪花,踩着浪头回到岸边。

“刚刚好像抓到个大家伙,不知道是什么鱼?”

回到岸上,胡禄第一时间去查看水龙卷里掉出来的最大的食材,由于要专心控制海水,所以他并没有看清是什么,直到走到近前……

“卧槽,怎么是个人?”

看着眼前金发碧眼的一个白人少年,胡禄有些无语,这叫个什么事!

“水里怎么会有人,难不成是被人沉尸海底的尸体,被我给卷上来了?”

白人少年一动不动,胸口也没有起伏,似乎已经没有生命气息,胡禄不由得暗自猜测道。

“看来是这样没错了。”

一旦你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事实外,那么剩下的,不管多么不可思议,那就是事实的真相。福尔摩斯的名言让胡禄对“尸体”的来历下了判断。

看着白人少年的“尸体”,胡禄如是说道:“唉,真可怜,年纪轻轻的就死了,还被沉尸海底,也不知道得罪了谁?”

或许最近真的是太闲了,胡禄忽然对少年的“死因”产生了兴趣,仔细的观察起少年的尸体,想要找出他被“杀”的原因。

看了两眼后,胡禄惊奇的发现,这个白人少年长得还挺不错,至少以他的审美来说,算是个帅哥,虽然并没有他自己帅。

于是,他脑中冒出了一个念头:“难不成这个小白脸是被情杀的?也不是不可能啊!毕竟灯塔国风气这么开放,十五六岁又是荷尔蒙泛滥的时期……”

一瞬间,胡禄的脑中便脑补了一出爱恨情仇的伦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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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 亚瑟·库瑞

“等等,这小白脸又白又嫩的,被某些喜欢小鲜肉的纯爷们看上,结果宁死不从惨遭横祸也是有可能的……”

胡禄想到了这个国家开放的风气,以及在哥谭看见的那些辣眼睛的场面,又想到了可能符合白人少年的另一个死因。

“真是个可怜的孩子,看在你死的这么惨的份上,我就帮你报个警吧!”

胡禄说着,走向放着桌子的地方,下海之前,他把手机等东西都放在桌子上了,要报警得先过去拿到手机才行。

然而,就在他转身的瞬间,一阵咳嗽声在他的耳边响起,他猛地回头一看,只见原本躺在地上没有声息的白人少年居然醒了,口中还咳出好几口海水。

“要是让人知道具有亚特兰蒂斯人血统的我居然被水呛到了,绝对会被笑掉大牙的!”

咳出来一些水后,亚瑟觉得胸口的窒息感减轻了许多,回想起刚刚发生的事情,他不由得有些无语。

自从知道自己的身上留有亚特兰蒂斯的血统后,亚瑟觉得水就是自己最好的伙伴,在水里时候的他,远比在陆地上要来的自由自在,但是他万万没想到,有一天会差点被水给呛死。

而差点让他英年早逝的罪魁祸首,很明显就是眼前的这个亚裔男子,因为,常年与海洋为伴的他非常清楚海洋的变化,像刚刚的那种情况,绝对不是自然现象,而是人为,而这里除了他以外再没有其他人了。

醒转过来的亚瑟脑中进行着头脑风暴,而在一旁看着的胡禄倒是乐了,因为他看见在亚瑟的身上,一条又一条,跟麻绳一样粗的情丝从他的身体里钻了出来,跨越一段距离后,钻进自己的体内。

就这么一会的功夫,胡禄发现自己刚刚用掉的灵气统统都回来了,而且还增长了不少。

“好人啊!”

第一次见面,就送这么大的礼物,在胡禄的眼里,眼前的这个白人少年简直就是散财童子啊!这么好的人,不做朋友太可惜了。

想到这,胡禄看少年的眼神有些变了。

“你差点杀死我,你知道吗?”

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年仅十六岁的亚瑟,并不知道他和胡禄之间有着多大的差距,他只知道,自己差点因为对方而死掉,这让亚瑟心中极为的恼火,愤怒驱使之下,他冷着连,对胡禄质问道。

亚瑟的愤怒,为胡禄贡献了更多的情丝,不仅如此,胡禄还能肯定他脑中一定有着非常复杂的情绪变化,因为胡禄的眼里,不仅仅只有象征愤怒的橙色情丝,其它颜色的也有不少。

亚瑟的语气很不好,这要是脾气暴躁一些的,恐怕下一句就会发生肢体冲突,不过胡禄看在他做了这么大的贡献的份上,也就不和他一般见识了,毕竟还是个青春期的少年嘛,喜怒无常是很正常的事情。

“虽然我并不知道你在水下,但是怎么说也是我的攻击波及到了你,这样,请你吃大餐,算是赔罪了!”

亚瑟提供的情丝让胡禄提升了不少,高兴之余,胡禄决定出言邀请亚瑟一起共进午餐。

而就在这时,胡禄忽然发现了不对劲,他一开始把亚瑟当成是沉尸海底的尸体,也就没去在意,可是现在却发现这其实是一个大活人,那么问题来了,一个大活人怎么会在水下面呢?

要知道,胡禄所在的位置可是离岸边有十个公里远,就算是游泳健将也不可能在海边离开海岸十个公里吧!而且身上还没有任何的安全措施。

排除了这些不可能,那么真実はいつも一つ:这个小白脸一样的正太,就是未来的海王,也只有他,能够像鱼一样在海底畅游。

而他在水里如同喷气式飞机一样的快速游泳方式,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胡禄一开始没注意到他掀起水龙卷的地方会有这么大的一个大活人。

因为一开始他并不在胡禄操控的范围之内,而是在胡禄动手之后才闯进来的。

“怎么,你想用一顿吃的来收买我吗?告诉你,不可能,我是绝对不会吃你一点东西的,我还要去报警,控告你谋杀,把你抓起来,在监狱里待上一辈子。”

或许是因为胡禄主动承认错误的缘故,亚瑟似乎并没有刚才那么暴躁了,但是敌对的语气依旧如故。

“哦,好吧,随便你,不过你最好先编个能够蒙骗警察不把你抓到精神病院的理由,当然,也有可能被送去切片,毕竟亚特兰蒂斯目前来说也只是个传说吧!”

对于亚瑟的话,胡禄觉得毫无威慑力,不是因为亚瑟太弱,而是因为王境泽定律。亚瑟刚刚的那番言论,和胡禄原来生活的地球上的哲学大师王境泽简直一模一样。

没有再去理会亚瑟,胡禄低头寻找起了合适的食材。

他这一波水龙卷卷上来的海洋生物有不少,不过并不是所有的都适合作为食物的,毕竟有些海洋生物再怎么弄,也不适合入口,或者没有可以吃的部位。

所幸胡禄一开始选的位置不错,被卷上来的食材有几只大龙虾,比他在波士顿的时候吃到的还要大一些,还有不少的青蟹。

证明了他一开始的猜测是对的,这里离加拿大不远,同样也适合青蟹生存。

挑选了几只比较肥美的雌蟹,用海底卷上来的海草扎好后,放进了蒸笼里,而比较瘦小的雄蟹,则在胡禄的刀下四分五裂,用来做香辣蟹。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沙丁鱼,三文鱼,鳕鱼,以及一些贝类海产,胡禄都精心的为其准备了食谱,没办法,谁让这哥们来自天朝呢!

此世间唯美食不可负!

强大的身体素质,精准的控制力,让胡禄能够同时烹饪多道菜肴而不用担心出现错误,一时间,整个沙滩上香飘万里。

“要一起来喝一杯吗,亚瑟·库瑞!”

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自己面前,直勾勾地盯着正要放入在自己口中的铁板鱿鱼的亚瑟,胡禄如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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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九章 老师,我想学法术

“好吃吗?”

看着狼吞虎咽的亚瑟,胡禄意味深长的询问道。

“嗯,真香!”

好吧,就连亚特兰蒂斯人也逃不过真香定律。

胡禄递过去一瓶啤酒,本以为亚瑟会拒绝,毕竟他才十六岁,还没到法定的饮酒年龄。没想到他接过酒瓶,放嘴里一咬,瓶盖就被咬开了,看他熟练的样子,估计平时没少偷喝。

“未成年喝酒是犯法的!”胡禄说道。

“亚特兰蒂斯人十六岁就成年了。”亚瑟不甘示弱的反驳的道,不过话一说出口他就意识到了不对劲,之前生气还没注意,现在一回想,似乎胡禄早就知道他有着亚特兰蒂斯的血统。

这是怎么一回事?

亚瑟斟酌了一番,还是决定直接询问,胡禄的样子看上去不像是坏人,毕竟哪有坏人长得像胡禄这么帅的。

“你是怎么知道我是亚特兰蒂斯人的?”

胡禄闻言,看白痴一样的看了亚瑟一眼,说道:“这个星球上除了亚特兰蒂斯人外,还有其它人生活在水里吗?”

“也是哦!等等,不对啊,亚特兰蒂斯人在世界上也只是个传说而已,为什么你能这么肯定他们的存在?”

亚瑟点点头,觉得胡禄说的挺对的,然而他马上又想到了其中的漏洞,任何关于亚特兰蒂斯的记载,都只有只言片语,世人一向认为亚特兰蒂斯只是古人们幻想出来的一个美好的传说。

可是胡禄的口气明显是认定了亚特兰蒂斯并不是一个传说,而是确有其事。

“呃!”

亚瑟这么一问,倒还真把胡禄给问住了,这个问题还真没想过该怎么去回答,难不成说是从电影里看到的!

“ohmygod,难道你是掌控海洋的神明,波塞冬?”

不等胡禄回答,也不知道亚瑟脑补了些什么,他便惊讶的大叫,忽然间就变成了一脸崇拜的样子。

“……”

有人能解释一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吗?十六岁时候的海王该不会是个中二少年吧!等会,他好像还真就是中二的年纪。

胡禄表示根本不知道海王在想些什么,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无形脑补?如果真的是这样,还真是很致命啊!

“难怪,你刚刚能够做到那样的事情,这可是连维科都做不到的!”

一时间,胡禄的身形不知怎么的就变得高大了起来。

“……”

胡禄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毕竟将一个孩子丰富的想象力扼杀在摇篮中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还是随它去吧!

无视了在一旁自嗨了起来的亚瑟,胡禄专心的开始消灭起了眼前的食物,不得不说,刚出水的海鲜还真是鲜美,一些食材只是随便处理一下,味道就非常不错了。

直到地上堆满了一地的断肢残骸,胡禄总算是结束了今天的午餐,此时太阳都已经开始偏西了,这一顿足足吃了三个小时。

而一旁的亚瑟,看着消灭了沙滩上掉落着的,一半还多的海鲜的胡禄,也是一阵目瞪口呆,同时还一脸的纠结,时不时的偷看两眼胡禄,当胡禄看过来的时候,又心虚似的移开了目光。

“喂,你小子鬼鬼祟祟的偷看什么的,事先声明,我只对姑娘感兴趣。”

亚瑟的样子完全落入了胡禄的眼中,让他一脸的疑惑,一边收拾着残局,一边说道。

“老师,我想学神术!”

胡禄的话说完没多久,纠结了许久的亚瑟似乎作出了决定,一脸坚定的走到胡禄面前,猛地拜倒在地,把胡禄给下了一跳,同时这样说道。

“……”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耳熟?胡禄总觉得眼前这一幕似乎在哪里看见过,不过很快,他就没再去纠结这个了,因为亚瑟的话信息量实在是太大了。

“学神术,这小子还真以为我是什么狗屁波塞冬啊!他该不会是个傻子吧,老子这长相一看就是亚洲人,他是怎么联想到波塞冬的啊?话说他到底脑补了些什么东西啊?”

心里虽然对亚瑟一阵吐槽,但是胡禄嘴上却说道:“没想到居然被你发现了我的不寻常,没错,我的确是神,不过不是你嘴里的海神波塞冬,这种小角色,连给我提鞋都不配。”

在未来的海王面前装逼,想想还有些小激动呢!不装个大一点的也太对不起自己了,更对不起自动送上门的亚瑟。所以胡禄开始漫天胡吹,反正吹牛也不用上税。

“那您是?”见胡禄一本正经的承认了,亚瑟变得小心翼翼,最初那癫狂的样子早就不知道跑哪去了。

“我是来自东方的天神,掌控着天地间所有的水元素,你可以称呼我为,水神,共工!”

见亚瑟问出了自己自己想要的那个问题,胡禄秒变严肃脸,道貌岸然地说道。

同时他还暗中控制着水流,在自己身上幻化出了一套水蓝色的汉服,配上他特意留长的头发,迎着海风,还真有些道骨仙风的样子。

“水神?听起来跟海神差不多啊!”

然而,看见胡禄的变化,亚瑟并没有胡禄想象中的那样惊讶,反而小声嘟囔道。

“你个小屁孩懂什么,你嘴里的那什么海神,充其量也就掌控着海洋而已,像他这样的小角色,老子手底下少说也有好几百个,毕竟只要有水的地方,都归我掌管,比如,你的血液。”

亚瑟的怀疑让胡禄有些尴尬,不过他脸皮厚,马上就圆了回来,而且心念一动,亚瑟体内的血液瞬间加快了流速,他的心跳同时也加快了好几倍,脸色瞬间涨红了起来。

“ohmygod!”

当然,胡禄只是想让亚瑟知道一下自己的本事,并不是想弄死他,这个状态只维持了一瞬间,马上就解除了,原本因为血液加速而有些脑充血的亚瑟在强大的身体素质下,很快就恢复了,一恢复,他便惊叫出声。

“怎么样,知道本神的厉害了吧,这只是一个最基本的小法术而已,只要本神愿意,可以一瞬间抽干地球上所有的液体,你所谓的海神,在本神面前只是个弟弟!”

亚瑟惊讶的表情让胡禄很满意,而且他又收获了不少情丝,这让他不由得膨胀了起来。

“老师,我想学法术,请教我法术吧!”胡禄神奇的能力让亚瑟一阵眼热,直接五体投地的恳求道。

还只是个纯洁的小白花的亚瑟,就这么被胡禄蛊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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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一迈进酒吧的大门,胡禄便感觉到一股子淫靡的气息。

一个个衣着暴露的男女在中间的舞池群魔乱舞,周围灯光昏暗的角落里,则是特别设置的卡座,落座着三五成群的男男女女,在那里喝酒划拳。

舞池的正中,是一个刚出平地一米左右的平台,平台的正中则竖立着一根钢管,数盏射灯将平台打的是灯火通明,和周围的昏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仅仅如此的话,胡禄也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没穿越之前,他也是酒吧的常客,虽然说去的都是比较高档的酒吧,但是酒吧这种地方,其实都是大同小异。

只不过,这里的酒吧实在有些出乎胡禄意料,他以前倒是听说过,有些国外的酒吧非常的混乱,但那也只是听说,没想到现在倒是亲眼见证了。

虽然酒吧的灯光昏暗,视线不佳,但是这难不倒胡禄,在他的千里眼下,酒吧其实如同白昼,所以,那些以为在隐蔽的角落就不会引人注意的男女其实是直接在胡禄的眼前上演了现场*****。

胡禄仔细观察了一下,随后点点头,自言自语道:“果然,像哥们这样十八厘米的,在老外里面也是少有的。拥有三个180了的我明明已经是人生赢家了,为什么偏偏就穿越了呢!”

“难道是老天爷嫉妒本座实在是太完美了,所以才让本座穿越重新来过,再一次成为一个完美的男人!唉,想本座这样完美的男人,就算是换一个世界,也会像黑夜中的萤火虫一样,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

陶醉在自己的世界中的胡禄,无视了那些现场直播,径直走到吧台,要了一杯drymartine,背对着吧台,一边品酒,一边寻找着目标。

“嘿,帅哥,一个人吗?”就在胡禄寻找着目标的时候,一个穿着暴露的白人女子在他身边坐下,媚眼如丝的对他说道。

胡禄看了她一眼,便扭头继续寻找目标。

“喂,帅哥,不请我喝一杯吗?”女子似乎不死心,继续追问胡禄道。

“唉,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为什么本座偏偏就这么帅呢,想低调一点都不行。”

胡禄看了看酒杯中倒映出的自己,不由得感叹道,不过现在还不是泡妞的时候,更何况,这个妞实在是不符合胡禄的品味,虽然身材很好,衣着也很有品味,但是浓妆艳抹,脸上都不知道扑了多少粉,即是如此,胡禄依然能看到对方粗大的毛孔,不由得为自己眼力太好而悲哀。

“美女,请你喝一杯没问题,不过,陪你喝一杯就算了!”胡禄言词含糊的拒绝道。

“哦,为什么呢?难道我不漂亮吗?”胡禄的拒绝没有让女子退缩,反而更引起了女子的兴趣,整个人都快要贴上来了。

“漂亮是漂亮,但是,我更喜欢金发女郎。”看着女子一头棕色的头发,胡禄随意寻了个理由拒绝道。

“……”

看到胡禄拒绝的如此干脆,女子也不在自讨没趣,端了酒保调好的酒就离开了酒吧,继续去寻找新的目标,胡禄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继续寻找着自己的目标。

“吼偶吼偶吼偶……”

就在这时,胡禄听到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声,把整个酒吧的嘈杂声都盖了过去,随后,只见数盏射灯照在了胡禄刚刚看到的舞池中间的平台上,把那里照的灯火通明。

紧接着,一个身材高挑,凹凸有致,穿着火辣的衣服的白人女子,甩着一头棕色的大波浪,依靠着钢管,妖娆的扭动着自己曼妙的身姿。

“哦,有意思,没想到这样不入流的小酒吧,也会有这样的高级的钢管舞女郎!”

随着国内风气渐渐的转变,钢管舞也不再被认为是下流低俗,所以胡禄在国内的时候也曾经看过很多次,但是,怎么说呢,在欣赏了一会之后,胡禄表示,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精彩的钢管舞。

只见那棕发女郎,抱着钢管,忽上忽下,各种高难度的动作在她的身上就好像不存在难度一样,在她身上,没有寻常外国女人的粗线条,柔软,娇媚,狂野,才是她的本质。

棕发女郎在台上约莫跳了二十分钟,将台下围观的男人撩拨的不要不要的,就连胡禄,一时间也看的入迷了,直到她下台休息,方才回过神来。

紧接着,就是另一些钢管舞女郎的表演,但是和刚刚的棕发女郎比起来,全都落入了下乘,音乐响起的瞬间,就看见一群大汉在那里喝倒彩,起哄要刚才的棕发女郎再出来。

不过,这些人虽然在起哄,但是却没有人真的敢上台赶人,要么就是酒吧后台不好惹,要么就是棕发女郎还会上台,当然,或许两中可能同时具备。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棕发女郎再次出现在高台上,向大家展现她曼妙的物资,再一次的把酒吧里的气氛推向高潮。

棕发女郎的出现,也给了胡禄一个机会,一个找到合适的目标的机会。

首先,他可以排除掉围在高台旁边的那些人,一个个眼中只有欲望,就像没见过女人一样,这样的人,肯定混的不怎么样,对他们下手,所得到的的收获恐怕还不够胡禄的油费。

其次,那些卡座里盯着高台看的年轻小伙子也可以排除,像这样的小伙子,八成都是来酒吧找刺激的,或许还是些未成年,他们身上的家底,比高台周围的那些多不到哪去。

观察了一阵子之后,胡禄的目标锁定在了一个一身黑西装的家伙身上,没有什么特殊原因,胡禄也看不出他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毕竟他不是警察,更不喜欢推理,所以根本判断不出他是什么人。

之所以把他确定为目标,是因为胡禄听到他和酒吧里的人进行了py交易,就在刚才,那个黑西装将一包不知道啥东西的东西交给了一个酒吧服务员,然后就一直一脸淫笑的看着舞台上的棕发女郎。

胡禄注意到他的时候,是他正在和酒保进行py交易的时候,再想去听他们说什么,已经错过了,所以并不知道他在策划什么,不过,不要紧,这并不妨碍胡禄将他列为目标。

第一百九十章 装大了

“卧槽,装大了!”

亚瑟五体投地的拜倒在胡禄的面前,胡禄能够清楚的感受到他的诚意,然而……

胡禄忽然间觉得有些懵,自己似乎装的有点太大了,把未来的海王都忽悠的一愣一愣的。

“海王要拜我为师,可是我其实根本不会教,怎么办,在线等,急!”

正所谓吹牛一时爽,吹牛过头圆不了就更加爽。

此刻的胡禄,就属于这样的一种情况。

他自己的能力他自己清楚,完全来自于穿越自带的金手指,虽然这个金手指一点也不智能,不能和别人家的什么系统啊,老爷爷之类的相比,但是在实力的提升上还真是没话说。

胡禄穿越到现在也就过去了两年多,他已经能够正面刚dc三巨头之一的神奇女侠了,要是他能够勤快一点,早就无敌了。

但是,无敌归无敌,不代表会教徒弟啊!

首先,他的能力就不是自己修行出来的,虽然他摸索出了不少使用方法,但是不代表他知道学会的方法。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学会的,怎么去教给别人,难不成学他一样作死吗?

天知道全世界一天有多少人在骂“哔哔哔胡禄”,就像当年的掉线城玩家每天问候企鹅老总一样。

所以说,装逼有风险,做人需谨慎。别学胡禄这样,一不小心就装大了,转头就把脸丢光了。

“不行,在超级英雄面前装逼的机会可不多,怎么能转眼就被戳穿了呢?得想个办法圆过去才行。”

胡禄故意不理拜倒在他面前的亚瑟,默默地收拾着眼前的工具,看似高深莫测,其实是在拖延时间。

亚瑟也是个心灵通透的人,见胡禄一门心思的整理东西而没有理会他,顿时又开始脑补了。

“难道神明是在考验我?故意慢吞吞的收拾着,看我能不能领会其中的意思?也对,天底下哪有白吃的午餐,有付出才有回报!这一定是神明对我的考验!”

想到这,亚瑟噌的一下从地上爬起来,冲到胡禄面前,一把抢过胡禄手中的刷子,说道:“共工天神,怎么能让你做这种粗重活呢,让我来帮你吧!你放心,我不求回报的!”

说完,他便接替了胡禄的工作,开始清洗并整理起用过的厨具。

“……”

一旁的胡禄完全被亚瑟的举动弄懵了,看亚瑟勤快的样子,毫无疑问,他肯定又脑补了什么内容,才会作出这样的举动。而他所谓的不求回报,特意加重了声音,分明是在提醒胡禄不要小气的意思,没想到这个小鬼心思这么重。

不过胡禄也不着急了,刚刚拖延了一下时间,总算是让他想出了办法。

不就是教徒弟嘛!他是不会教,但是起点里最多的就是能教出位面之子,天下第一的老爷爷了。

比如番茄的代表作之一,《盘龙》里的老爷爷就是个很会教学生老师,直接教出了个宇宙掌控者,胡禄完全可以借鉴一下他的教学方法。

趁着亚瑟帮忙收拾的功夫,胡禄躲到一边,装作观察亚瑟的样子,脑中却是思考起该怎么忽悠亚瑟,至少在他离开之前,不能被戳穿咯!

《盘龙》里林雷学魔法的时候,他的老爷爷让他学习雕刻锤炼精神力和控制力,所以林雷的魔法发动速度快,威力也大,当然,他的天赋高也是主要原因,不过还是跟老爷爷的锤炼分不开的。

“或许,可以借鉴一下。”

胡禄回想起《盘龙》里的剧情,越想越觉得可行性很高。

胡禄心想:“要不,在这小子身上试验一下?”想到这,他看亚瑟的眼神变了,变成了一种看小白鼠的眼光。

……

“嗯,看在你诚心诚意想要学习法术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的教你几招吧!”

“正所谓云无常,风无相,水无形,呃,你这是什么眼神啊?听不懂吗?唉,我怎么就收了你这个笨蛋学生啊!”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又咋了?《道德经》没看过吗?你个笨蛋,《道德经》都不知道学什么法术啊!”

“唉!算了算了,以你的智慧,高深的法术你是学不了了,教你一些简单的吧!”

当亚瑟收拾完东西后,胡禄便开始了他的忽悠大计,一连串的东西讲下来,果然把亚瑟忽悠的一愣一愣的,还是少年的他自信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难道我真的很笨吗?为什么完全听不懂老师在说些什么?”

在胡禄一脸嫌弃的训斥中,亚瑟有些抑郁了。

“唉,我现在叫你最简单的入门法术,如果还学不会,那我也没办法了!”

看到情绪低落的亚瑟,胡禄心中暗自窃喜,果然还是个小孩子,随便说几句高深莫测的话就给忽悠住了,到时候如果学不会,那就是他自己笨,而不是我教不好。

给自己留了条后路后,胡禄便开始教授亚瑟他早就编好的理论,都是取材自起点的大佬们,接下来,就是见证大佬们的理论管不管用的时刻了。

“听好了,闭上你的眼睛,放空你的思想,用你的内心去感受周围的水元素的存在,水是生命之源,他们无形无相,可以是水汽,也可以是水流,乃至凝结为冰,去感受它们,接受它们,让他们承认你的存在,去和它们成为朋友,让他们能够为你所用……”

胡禄将起点里最常见的魔法理论搬了过来,慢慢的在亚瑟的耳边低语,引导着他去感受水的存在,当然,管不管用他就不知道了,反正不管用就是亚瑟自己笨。

在亚瑟的耳边叨叨了十来分钟,胡禄口干舌燥,便停下了他所谓的引导,在亚瑟的眼前晃了晃手,他似乎没有什么反应,便跑回到了车里。

打开冰箱,拿出一瓶冰啤酒打开,猛地灌了一大口,胡禄只觉得整个人都通透了。拿着啤酒在沙发上坐下,胡禄又拿出笔记本电脑玩了起来,好久没有码字了,他决定今天多码一点,收割些情丝来强化一下自己。

而就在他在车里享受着啤酒,码着字的时候,坐在海水中的亚瑟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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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章 水系大魔导师亚瑟

在胡禄回到车里之前,他控制着水流,悄无声息的将原本坐在沙滩上的亚瑟搬到了离海面约一百米深处的海底。

他之所以这么做,当然是因为亚特兰蒂斯人本就能在水里生活,也就不用担心他会淹死。而周围都被海水包围,在起点里理论里,叫做环境拟态,可以增加修行者周围的元素密度,增加感应的成功率。

而有什么增加水元素的方法比直接泡在水里更好呢?就像起点的那些小说里,主角为了学习火系魔法,跑到岩浆里泡个澡一样。

在胡禄把亚瑟运到海底没多久,异变出现了。

海面渐渐的开始顺时针转动,起先只是极为微小的一个点,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的演变成了一个漩涡,再之后,它的直径便开始不断的扩大。

当胡禄觉察到外面的变化时,漩涡已经不再是漩涡了,直接在亚瑟的身边卷起了滔天巨浪,那高度,那水量,比胡禄一开始卷起的水龙卷还要庞大,如果失控的话,眼前的这个小镇将荡然无存。

胡禄看这眼前的场景,一时间也是目瞪口呆,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一番胡编乱造,居然真的在亚瑟身上起了作用,完全不讲任何的科学道理。

“卧槽,二次元就可以这么不讲科学吗?别说牛顿了,伽利略、霍金、爱因斯坦他们的棺材板都按不住了。”

跑出来看到眼前的滔天巨浪,胡禄不由得吐槽道。

透过厚重的水幕,胡禄能够看见位于中心的亚瑟此刻正在闭目冥想,似乎并不知道自己身边发生了什么事情。也就是说,亚瑟完全是无意识之间就造成了这样的一个局面。

亚瑟的周围的海水还在不断的聚集,以他为中心方圆一米已经形成了一个真空地带,海水都被抽离了出去。

“这特么简直就是个挂比嘛!”

对于亚瑟能够造成这样的影响,胡禄一点也不觉得意外,只是身体里的某个器官觉得有点酸酸的,可能刚才柠檬水喝多了。

“唉,谁让人家是超级英雄呢!咱们这种小老百姓比不上啊比不上!”

胡禄一边观察着亚瑟,一边自言自语道。

亚瑟依旧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就好像他小时候旁若无人的和鱼说话一样,完全无视了周围的一切,而他所引动的海水也越来越庞大。

幸亏这里只是一个偏远小镇,不然早就引来无数的记者争相报道这个惊人的场面了。在这个以训斥总统为荣的国家,还真没什么能够阻挡记者们报道一切事情的真相,尽管只是他们自己认为而已。

胡禄站在海边又观察了一会,一直纹丝不动的亚瑟似乎快要从冥想中回过神来了,庞大的水龙卷也开始摇摇晃晃,没有了最初的稳固。

果然,又过来一会,亚瑟猛地睁开了眼睛,他原本棕色的瞳孔此刻却是变成了金色,即便是白天也能看到它散发的光芒。

“我的神啊!发生了什么?”

亚瑟到底还只是一个少年,虽然天赋异禀,但是一直以来却从未进行过深入的开发,当他发现自己的身边居然笼罩着一个巨大的水龙卷时,顿时惊叫了起来。

这一叫,原本来自他身上,支撑着水龙卷的能量瞬间散去,庞大的海水瞬间倾倒了下来,一瞬间,海上掀起了巨浪,径直冲向岸边,扑向亚瑟生活了多年的海滨小镇。

“no!”亚瑟惊恐的叫道。

他被掉落的下来的海水冲击着,不能够浮出水面,但是他作为大海的儿子,依旧感受到了海面的变化,他多年的生活经验告诉他,这样的大的巨浪足以冲毁小镇周围的一切。

惊恐之下,亚瑟奋力的往水面冲去,他要尽快赶回家,拯救自己的父亲。

然而,当他冲出水面的时候,却发现海面变得异常的平静,他不由的有些懵了。

“瞎叫唤什么呀,不就是一点点水嘛,至于怕成这样吗?”

在他不远处,胡禄打了个饱嗝,拿着根牙签剔着牙说道。

“共工天神,刚刚的巨浪哪里去了?”

若不是一旁还有着胡禄的存在,平静如常的海面让亚瑟都差点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了,这里除了他们俩就没别人了,于是他向胡禄询问道。

“吃了。”

“Σっ”

“口渴!”

“ヽo゜”

“区区一个小水花而已,正好簌簌口。”

亚瑟目瞪口呆的样子让胡禄心里特别是舒畅,又开始大言不惭的吹嘘了起来。虽然事实确实是他一口就吞了扑过来的巨浪。

“共工天神,请教我如何控制它们吧!”

事实证明,中二少年对于逼格满满的人没有任何的抵抗力,胡禄装逼的样子落在亚瑟的眼中,那就是高人风范,立刻纳头便拜。

“行了,起来吧!我早就说过会教你几招,绝对不会食言的,你先跟我说说,你刚才是什么感觉!”

教是不可能教我,因为胡禄一开始就是在忽悠亚瑟,不过亚瑟自己本身就天赋异禀,刚刚想必就是觉醒了自身的天赋。

胡禄推测自己如果能够了解亚瑟身上的变化,随便指点一番,让亚瑟掌握一些他还不会的手段,蒙混过关还是轻而易举的。

这样既不会被拆穿,还能再一次提升自己的逼格,简直一举两得。

亚瑟现在对胡禄是言听计从,回忆了一下,就开始和胡禄讲述自己刚刚的感受。

果然,如同胡禄所猜测的一样,亚瑟在进入水中之后,不多时,就感觉到自己和海水之间仿佛有什么东西将他们连接在了一起,于是他开始放飞自我,让他感觉到的那些水元素随心而动,也就引发了后来的那个异变。

“看来亚特兰蒂斯人的确能够操控水流,电影里之所以只有媚拉能够做到,八成是因为经费问题,会超能力的人多了,dc再有钱也烧不起啊!”

亚瑟的陈述肯定了胡禄的猜测,这也让胡禄心里有了计较,应该教授亚瑟些什么,说到对于水的应用,还有谁能够彼得上起点的那些脑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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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一迈进酒吧的大门,胡禄便感觉到一股子淫靡的气息。

一个个衣着暴露的男女在中间的舞池群魔乱舞,周围灯光昏暗的角落里,则是特别设置的卡座,落座着三五成群的男男女女,在那里喝酒划拳。

舞池的正中,是一个刚出平地一米左右的平台,平台的正中则竖立着一根钢管,数盏射灯将平台打的是灯火通明,和周围的昏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仅仅如此的话,胡禄也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没穿越之前,他也是酒吧的常客,虽然说去的都是比较高档的酒吧,但是酒吧这种地方,其实都是大同小异。

只不过,这里的酒吧实在有些出乎胡禄意料,他以前倒是听说过,有些国外的酒吧非常的混乱,但那也只是听说,没想到现在倒是亲眼见证了。

虽然酒吧的灯光昏暗,视线不佳,但是这难不倒胡禄,在他的千里眼下,酒吧其实如同白昼,所以,那些以为在隐蔽的角落就不会引人注意的男女其实是直接在胡禄的眼前上演了现场*****。

胡禄仔细观察了一下,随后点点头,自言自语道:“果然,像哥们这样十八厘米的,在老外里面也是少有的。拥有三个180了的我明明已经是人生赢家了,为什么偏偏就穿越了呢!”

“难道是老天爷嫉妒本座实在是太完美了,所以才让本座穿越重新来过,再一次成为一个完美的男人!唉,想本座这样完美的男人,就算是换一个世界,也会像黑夜中的萤火虫一样,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

陶醉在自己的世界中的胡禄,无视了那些现场直播,径直走到吧台,要了一杯drymartine,背对着吧台,一边品酒,一边寻找着目标。

“嘿,帅哥,一个人吗?”就在胡禄寻找着目标的时候,一个穿着暴露的白人女子在他身边坐下,媚眼如丝的对他说道。

胡禄看了她一眼,便扭头继续寻找目标。

“喂,帅哥,不请我喝一杯吗?”女子似乎不死心,继续追问胡禄道。

“唉,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为什么本座偏偏就这么帅呢,想低调一点都不行。”

胡禄看了看酒杯中倒映出的自己,不由得感叹道,不过现在还不是泡妞的时候,更何况,这个妞实在是不符合胡禄的品味,虽然身材很好,衣着也很有品味,但是浓妆艳抹,脸上都不知道扑了多少粉,即是如此,胡禄依然能看到对方粗大的毛孔,不由得为自己眼力太好而悲哀。

“美女,请你喝一杯没问题,不过,陪你喝一杯就算了!”胡禄言词含糊的拒绝道。

“哦,为什么呢?难道我不漂亮吗?”胡禄的拒绝没有让女子退缩,反而更引起了女子的兴趣,整个人都快要贴上来了。

“漂亮是漂亮,但是,我更喜欢金发女郎。”看着女子一头棕色的头发,胡禄随意寻了个理由拒绝道。

“……”

看到胡禄拒绝的如此干脆,女子也不在自讨没趣,端了酒保调好的酒就离开了酒吧,继续去寻找新的目标,胡禄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继续寻找着自己的目标。

“吼偶吼偶吼偶……”

就在这时,胡禄听到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声,把整个酒吧的嘈杂声都盖了过去,随后,只见数盏射灯照在了胡禄刚刚看到的舞池中间的平台上,把那里照的灯火通明。

紧接着,一个身材高挑,凹凸有致,穿着火辣的衣服的白人女子,甩着一头棕色的大波浪,依靠着钢管,妖娆的扭动着自己曼妙的身姿。

“哦,有意思,没想到这样不入流的小酒吧,也会有这样的高级的钢管舞女郎!”

随着国内风气渐渐的转变,钢管舞也不再被认为是下流低俗,所以胡禄在国内的时候也曾经看过很多次,但是,怎么说呢,在欣赏了一会之后,胡禄表示,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精彩的钢管舞。

只见那棕发女郎,抱着钢管,忽上忽下,各种高难度的动作在她的身上就好像不存在难度一样,在她身上,没有寻常外国女人的粗线条,柔软,娇媚,狂野,才是她的本质。

棕发女郎在台上约莫跳了二十分钟,将台下围观的男人撩拨的不要不要的,就连胡禄,一时间也看的入迷了,直到她下台休息,方才回过神来。

紧接着,就是另一些钢管舞女郎的表演,但是和刚刚的棕发女郎比起来,全都落入了下乘,音乐响起的瞬间,就看见一群大汉在那里喝倒彩,起哄要刚才的棕发女郎再出来。

不过,这些人虽然在起哄,但是却没有人真的敢上台赶人,要么就是酒吧后台不好惹,要么就是棕发女郎还会上台,当然,或许两中可能同时具备。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棕发女郎再次出现在高台上,向大家展现她曼妙的物资,再一次的把酒吧里的气氛推向高潮。

棕发女郎的出现,也给了胡禄一个机会,一个找到合适的目标的机会。

首先,他可以排除掉围在高台旁边的那些人,一个个眼中只有欲望,就像没见过女人一样,这样的人,肯定混的不怎么样,对他们下手,所得到的的收获恐怕还不够胡禄的油费。

其次,那些卡座里盯着高台看的年轻小伙子也可以排除,像这样的小伙子,八成都是来酒吧找刺激的,或许还是些未成年,他们身上的家底,比高台周围的那些多不到哪去。

观察了一阵子之后,胡禄的目标锁定在了一个一身黑西装的家伙身上,没有什么特殊原因,胡禄也看不出他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毕竟他不是警察,更不喜欢推理,所以根本判断不出他是什么人。

之所以把他确定为目标,是因为胡禄听到他和酒吧里的人进行了py交易,就在刚才,那个黑西装将一包不知道啥东西的东西交给了一个酒吧服务员,然后就一直一脸淫笑的看着舞台上的棕发女郎。

胡禄注意到他的时候,是他正在和酒保进行py交易的时候,再想去听他们说什么,已经错过了,所以并不知道他在策划什么,不过,不要紧,这并不妨碍胡禄将他列为目标。

第二百零六章 原来是自己人

明明是一件皮衣,但是当拉链拉开的时候,却如同丝绸般滑落,露出了里面的真空地带。

“这皮肤得有多滑啊!”胡禄心中暗道。

不过马上他就醒悟过来,这个叫陈娜薇的女人是想玩色诱,让他的一世英名毁于一晚。

知道了对方的想法,胡禄当然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虽然真空的确很有诱惑力,但是胡禄可不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瞬间来到对方面前,伸手抓住滑落的皮衣往上一提,然后将拉链拉了回去。

“你想干嘛?”

做完这些事情后,胡禄坐回到刚刚坐的沙发上,端起酒杯问道。

“emmmm,想!”

陈娜薇愣了一下,突然回应道。

“噗,咳咳!”

陈娜薇的回答实在是出乎胡禄意料,顿时把喝了一口酒的胡禄呛了一下,还没咽下的红酒全被他喷了出来。

“这种时候就不要调皮了?说说吧,你到底是什么人?”

拿起卫生纸擦了擦嘴角的酒渍,胡禄摆正了脸,严肃的问道。

见美人计没有成功,陈娜薇也息了在耍小手段的念头,老老实实的回答道:“陈娜薇,是三合会在灯塔和香港之间的一切事物负责人。”

“三合会?三合会不是黑涩会的意思吗?”

胡禄重复了一边陈娜薇口中的三合会,他印象中这个称呼似乎是黑涩会的意思。

说起来,经常在港剧和港片里看见这个称呼,尤其是警匪片里经常出现的o记,胡禄没记错的,全称好像就叫有组织犯罪和三合会调查科。

“当然不是!我们三合会可是跨国企业,是国际性的大组织,可不是那些街头小混混可以相提并论的。”说起自己的身份,陈娜薇居然还颇为自豪。

胡禄就奇怪了,一群把毒品什么的挂在嘴边的人组成的组织,居然还说自己不是黑涩会,难道是他对黑涩会有什么误解吗?

还是说,黑涩会也分档次了,所谓的三合会要比黑涩会境界更高。

“另外,三合会只是外界对我们的称呼,我们真正的名称是洪门!”见胡禄一副迷惑不解的样子,陈娜薇继续解释道。

“洪门!”

胡禄比刚才更加震惊了,相比于三合会,洪门这个名字要更加让人家喻户晓,尤其是胡禄,穿越过来的第二天就曾经跟洪门有过接触,也正是因为这一次接触,才让他懂得如何运用自己的能力。

照这么算起来,他和洪门之间虽然没有师徒之名,却又师徒之实。也算是有了一份同门之谊。

这么一来就尴尬了,搞了半天,对方原来是自己人,胡禄想到自己刚刚逼得人姑娘家家差点自荐枕席了,顿时有些脸发烧。

“洪门的势力这么大吗,连港岛都有分堂?”

洪门这种帮会组织,除了总舵之外,还有分舵,也叫分堂,这个胡禄还是知道的,得知陈娜薇是洪门的人,胡禄不禁想要多了解一些。

“这个?”陈娜薇有些犹豫,不知道该不该说下去,再说可能就涉及到帮中的机密了,但是胡禄带给她的威胁又让她无法拒绝。

胡禄见她犹豫的样子,便猜到了她在犹豫什么,于是站起身来,走到客厅空旷些的位置,一招猛虎下山正面击出,拳出之时,宛若有虎啸相随。

这一幕落到陈娜薇的眼中,她的心中顿时一惊,这一拳,就连她曾经见过的洪拳宗师都打不出来,足以说明胡禄的拳法造诣已经超越了宗师境界。

这样正宗的洪拳,可不是外人能够学会的,难道他是内门中人?可是这样的拳术境界,内门中的天骄也办不到吧!莫非是驻颜有术的老怪物?

陈娜薇已经开始脑补胡禄的来历了。

然而,事实是胡禄其实只想借用洪拳证明一下自己其实和洪门有点关系,还真没想到陈娜薇会想怎么多,只能借用那句话说的,无形脑补,最为致命。

胡禄当然不知道陈娜薇自己脑补了一堆,自从上次唐人街一别之后,胡禄又去了很多次,可是再也没有遇到指点他的司徒信,甚至连洪门的人都没找到,似乎在哪之后,洪门就退出了哥谭。

所以,胡禄知道陈娜薇是洪门的人后,才想着从她这里多了解一下洪门。

“现在可以说了吧!”胡禄问道。

“当然可以,前辈你想知道什么,我知无不言。”陈娜薇一改最初的敬畏,变得十分恭敬,好像遇到了长辈一般。

“你在香港那边负责什么的?”

虽然不知道陈娜薇会发生这样的变化,但是胡禄还是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事情,洪门的目的。

“我负责联络金三角,收购那里的毒品,然后将它们运送到灯塔国,进行售卖。”

“只是运到灯塔国?”

“还有岛国、棒子国,以及欧罗巴的一些国家。”面对被自己脑补成组织里的高层人士的胡禄,陈娜薇如实说道。

胡禄皱了皱眉头,又问道:“北边呢?有运到北边去吗?”

“没有,往北边运送这玩意是组织里绝对禁止的。”陈娜薇连忙否认道。

“是吗?北边可是一个巨大的市场,你们舍得就这么放弃?”

“虽然我们大多人的国籍上写着的是灯塔国,但是北边终究是我们的根,有谁会去祸害自己的根的。”

听到胡禄的质疑,陈娜薇忽然变得十分的激动,反驳道。

“那我就放心了,本来还觉得你们不是什么好人,想替祖国清理门户的。”

胡禄的脸上瞬间露出了笑容,上前拍了拍陈娜薇的肩膀说道。

“既然你们不会去危害祖国,那么我们就是自己人了,都是自己人,这一杯就算我向你赔罪了,这里环境还算舒适,如果你不急着走的话,住在这里也行。我先去睡了。”

知道了陈娜薇他们并不会作出危害祖国的事情,胡禄也就不在追究了。至于他们把毒品卖向那里,抱歉,天朝人从不介入他国纠纷。

胡禄说完便直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只留陈娜薇一个人在客厅里发呆。

“我是谁?我在哪?到底发生了什么?”

陈娜薇觉得自己一定是在做梦,不然怎么会出现这么戏剧性的事情。

“他是不是说我可以走了?”

回想起胡禄刚刚说的话,陈娜薇看了看门口所在的未知,又看了看胡禄进入的房间,秀眉一挑,露出了一个笑容,再一次拉开了拉链,走进了还空着的房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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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 再临波士顿

翌日。

太阳穿过了阳台的落地窗射入了房间中。

感受到眼前的亮感,胡禄不情愿的睁开了眼睛,昨天晚上折腾了一宿,他还真没啥精神。

此时,床上只有他一个人,若非床头掉落的几根银白色的头发,恐怕他会以为昨晚的经历是在做梦。

“没想到她这么疯!”胡禄伸了个懒腰自言自语道。

说完,他不由得想起了昨晚的一幕。

银白色的头发自然是属于陈娜薇的,胡禄向来没有锁卧室门的习惯,是以,在他回到房间里大约一个小时后,房门被轻轻推开,紧接着,胡禄的身上便感受到一阵光滑的触感。

就在这一瞬间,胡禄想了很多。

一、已经好几个月没吃肉了,确实有需求;

二、人家是混黑的,又是港岛人,对这方面并不看重,不用担心有后遗症;

三、这种时候“sayno”有可能被当成不行或者gay,有损自己的一世英名。

……

考虑了大约五秒钟后,胡禄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是一个真汉子,大战到了天明。

第二天一早,陈娜薇就离开了,她并没有要求胡禄什么,因为她不想让这一晚成为一场交易,不想让自己在胡禄心中留下功利的形象,她觉得自己似乎动心了。

所以,她一大早就离开了,她怕再待下去,可能真的要成为胡禄的俘虏,无论是身还是心。

她悄悄地来,悄悄地走,不带走一片云彩,仿佛她和胡禄相遇只是一场梦而已。

胡禄并不知道陈娜薇心中在想什么,他只知道自己差不多该回去了。又在中心城游玩了一段时间后,他开着车,踏上了回程的路途。

回程旅途上的风景,胡禄自然不会错过,当他再一次来到波士顿的时候,已经是炎炎夏日,到了放暑假的时候。

在哈莉租住的房子附近的停车场挺好车子后,随后胡禄打车来到了哈佛大学,他已经打听过了,今天就是哈佛大学放假的日子,他打算和哈莉一起回哥谭。

“嗨,达令!”

当那辆醒目的老牛出现在校门口时,胡禄大大咧咧的站在了路中间,冲着车上挥手喊道。

他这一举动,顿时引来了路人的注意,好在这是在灯塔国,再出格的事情也经常发生,灯塔国人早就习以为常了,因此大多数人看了他一眼后就不在关注了。

路人都看见了胡禄,正面相对的哈莉当然也看到了胡禄,急急忙忙在胡禄面前停下车来,然后连忙从车上下来,跑到了胡禄跟前。

胡禄张开双手,就要将她拥入怀中,然而,事与愿违,迎接她的并不是哈莉的怀抱,而是一连串的小拳拳。

“咳,噗!”

胡禄假装吐血,一脸哀怨的看着哈莉道:“你为什么打我?”

“谁让你一走就是大半年的,真以为我会在这里等你吗?告诉,我开着你的车去找小白脸了!哼!”

哈莉一脸愤慨的说道。

胡禄当然知道她说的是气话,如果她是一个随便的人话,那晚进入的时候就不会有阻碍了。

有错要认,有过要罚,胡禄觉得这句话说的很对,尤其是面对女人的时候,所以他连忙陪着笑脸,连连认错道:“sorry,亲爱的,这不是路上有事情耽搁了嘛!我保证,以后绝对不抛下你了,去哪里都带着你。”

“这还差不多。”

此时的哈莉还不是日后的哈莉奎茵,自然不是无理取闹的人,见胡禄认错态度良好,便原谅了他。

时间已经临近夜晚,两人便先去吃了晚饭,然后在返回哈莉租住的小区。

一进屋,干柴便和烈火本发出炙热的火花,以下内容省略,请自行脑补,当然啦,不管你们怎么脑补,肯定没有我省略的多。

“放假了打算去干嘛啊?”

一番云雨之后,胡禄搂着哈莉问道。

哈莉想了想,随后毫不犹豫地说道:“我打算再这里找份兼职,增加一些临床经验,顺便也检验一下这个学期的成果。”

“这样啊!那你放心去做吧,我会全力支持你的。”

胡禄想了想,波士顿在灯塔国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大城市了,哈莉想在这里工作一段时间也无可厚非,所以出言支持道。

“就像你当初照顾帕米拉一样?”

哈莉仰头看着胡禄说道。

“怎么忽然提起帕米拉,唉,都怪我当初没能早点发现问题,不然帕米拉也不会死了。”

虽然帕米拉已经“死”了一年多了,但是一提起他,胡禄心里还是一阵难过。

“别难过了,你也不想啊!再说你不也帮帕米拉报仇了啊!别说,还挺解气的。”

见胡禄难过的样子,哈莉安慰胡禄道。

胡禄看了看哈莉,拍了拍她的手,说道:“我没事,早点睡吧!你明天不是还要去找工作嘛!”

“你以为工作那么好找啊,一找就能找到,我早就联系好上班的诊所了,明天准时去报道就行。”哈莉白了胡禄这个没常识的家伙一眼说道。

胡禄见状笑道:“你好棒棒哦!明天我做好美食等你回来啊!”

“讨厌,睡觉啦!”

说完,两人相拥而眠。

第二天一早,胡禄便起床准备早餐,然后送哈莉去上班。

哈莉上班的地方是波士顿的商务区,是这里首屈一指的心理诊所,诊所的主人也是波士顿有名的心理学专家,哈莉就是看重了这一点,才来这里工作的。

送完哈莉之后,时间还早,胡禄便直奔海边,他要亲自下海去捞几只肥美的大龙虾上来,给哈莉做晚餐。

“我这么体贴,哈莉一定会对我投怀送抱的。”拎着两只大龙虾回家的胡禄心中如此想到。

果然,当哈莉回来看见桌上丰盛的晚餐时,胡禄的愿望成真了,哈莉立马就奖励了他一个香吻,晚上更是解锁了不少的新姿势。

就这样,两人一个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另一个则安安心心的做一个成功女人背后的男人,在波士顿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快乐到胡禄都忘了回哥谭这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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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太阳穿过了阳台的落地窗射入了房间中。

感受到眼前的亮感,胡禄不情愿的睁开了眼睛,昨天晚上折腾了一宿,他还真没啥精神。

此时,床上只有他一个人,若非床头掉落的几根银白色的头发,恐怕他会以为昨晚的经历是在做梦。

“没想到她这么疯!”胡禄伸了个懒腰自言自语道。

说完,他不由得想起了昨晚的一幕。

银白色的头发自然是属于陈娜薇的,胡禄向来没有锁卧室门的习惯,是以,在他回到房间里大约一个小时后,房门被轻轻推开,紧接着,胡禄的身上便感受到一阵光滑的触感。

就在这一瞬间,胡禄想了很多。

一、已经好几个月没吃肉了,确实有需求;

二、人家是混黑的,又是港岛人,对这方面并不看重,不用担心有后遗症;

三、这种时候“sayno”有可能被当成不行或者gay,有损自己的一世英名。

……

考虑了大约五秒钟后,胡禄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是一个真汉子,大战到了天明。

第二天一早,陈娜薇就离开了,她并没有要求胡禄什么,因为她不想让这一晚成为一场交易,不想让自己在胡禄心中留下功利的形象,她觉得自己似乎动心了。

所以,她一大早就离开了,她怕再待下去,可能真的要成为胡禄的俘虏,无论是身还是心。

她悄悄地来,悄悄地走,不带走一片云彩,仿佛她和胡禄相遇只是一场梦而已。

胡禄并不知道陈娜薇心中在想什么,他只知道自己差不多该回去了。又在中心城游玩了一段时间后,他开着车,踏上了回程的路途。

回程旅途上的风景,胡禄自然不会错过,当他再一次来到波士顿的时候,已经是炎炎夏日,到了放暑假的时候。

在哈莉租住的房子附近的停车场挺好车子后,随后胡禄打车来到了哈佛大学,他已经打听过了,今天就是哈佛大学放假的日子,他打算和哈莉一起回哥谭。

“嗨,达令!”

当那辆醒目的老牛出现在校门口时,胡禄大大咧咧的站在了路中间,冲着车上挥手喊道。

他这一举动,顿时引来了路人的注意,好在这是在灯塔国,再出格的事情也经常发生,灯塔国人早就习以为常了,因此大多数人看了他一眼后就不在关注了。

路人都看见了胡禄,正面相对的哈莉当然也看到了胡禄,急急忙忙在胡禄面前停下车来,然后连忙从车上下来,跑到了胡禄跟前。

胡禄张开双手,就要将她拥入怀中,然而,事与愿违,迎接她的并不是哈莉的怀抱,而是一连串的小拳拳。

“咳,噗!”

胡禄假装吐血,一脸哀怨的看着哈莉道:“你为什么打我?”

“谁让你一走就是大半年的,真以为我会在这里等你吗?告诉,我开着你的车去找小白脸了!哼!”

哈莉一脸愤慨的说道。

胡禄当然知道她说的是气话,如果她是一个随便的人话,那晚进入的时候就不会有阻碍了。

有错要认,有过要罚,胡禄觉得这句话说的很对,尤其是面对女人的时候,所以他连忙陪着笑脸,连连认错道:“sorry,亲爱的,这不是路上有事情耽搁了嘛!我保证,以后绝对不抛下你了,去哪里都带着你。”

“这还差不多。”

此时的哈莉还不是日后的哈莉奎茵,自然不是无理取闹的人,见胡禄认错态度良好,便原谅了他。

时间已经临近夜晚,两人便先去吃了晚饭,然后在返回哈莉租住的小区。

一进屋,干柴便和烈火本发出炙热的火花,以下内容省略,请自行脑补,当然啦,不管你们怎么脑补,肯定没有我省略的多。

“放假了打算去干嘛啊?”

一番云雨之后,胡禄搂着哈莉问道。

哈莉想了想,随后毫不犹豫地说道:“我打算再这里找份兼职,增加一些临床经验,顺便也检验一下这个学期的成果。”

“这样啊!那你放心去做吧,我会全力支持你的。”

胡禄想了想,波士顿在灯塔国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大城市了,哈莉想在这里工作一段时间也无可厚非,所以出言支持道。

“就像你当初照顾帕米拉一样?”

哈莉仰头看着胡禄说道。

“怎么忽然提起帕米拉,唉,都怪我当初没能早点发现问题,不然帕米拉也不会死了。”

虽然帕米拉已经“死”了一年多了,但是一提起他,胡禄心里还是一阵难过。

“别难过了,你也不想啊!再说你不也帮帕米拉报仇了啊!别说,还挺解气的。”

见胡禄难过的样子,哈莉安慰胡禄道。

胡禄看了看哈莉,拍了拍她的手,说道:“我没事,早点睡吧!你明天不是还要去找工作嘛!”

“你以为工作那么好找啊,一找就能找到,我早就联系好上班的诊所了,明天准时去报道就行。”哈莉白了胡禄这个没常识的家伙一眼说道。

胡禄见状笑道:“你好棒棒哦!明天我做好美食等你回来啊!”

“讨厌,睡觉啦!”

说完,两人相拥而眠。

第二天一早,胡禄便起床准备早餐,然后送哈莉去上班。

哈莉上班的地方是波士顿的商务区,是这里首屈一指的心理诊所,诊所的主人也是波士顿有名的心理学专家,哈莉就是看重了这一点,才来这里工作的。

送完哈莉之后,时间还早,胡禄便直奔海边,他要亲自下海去捞几只肥美的大龙虾上来,给哈莉做晚餐。

“我这么体贴,哈莉一定会对我投怀送抱的。”拎着两只大龙虾回家的胡禄心中如此想到。

果然,当哈莉回来看见桌上丰盛的晚餐时,胡禄的愿望成真了,哈莉立马就奖励了他一个香吻,晚上更是解锁了不少的新姿势。

就这样,两人一个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另一个则安安心心的做一个成功女人背后的男人,在波士顿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快乐到胡禄都忘了回哥谭这事了。

第二百零八章 返回哥谭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间,乐不思哥谭的胡禄陪着哈莉在波士顿待了将近一年有余。

这一年里,哈莉奋发图强,攒足了学分,然后申请提前毕业,硬生生地将三年的博士课程缩了一半。

而胡禄则混吃等死,每天的日常就是更新一下小说,然后时不时的操控一下游戏公司调戏玩家了,让自己每天都浸泡在灵气情丝的海洋中。

又到了一年夏天,哈莉递上去的毕业申请已经通过了,就等着拿到证书之后便可以动身回哥谭了。

说起来两人离开哥谭都快两年了,也不知道哥谭变成什么样了!

几天之后,哈莉的证书被送到了她的手上,两人立刻收拾了一番,准备回哥谭。

当天下午,胡禄和哈莉一个开着老牛,一个开着大奔,你追我赶的行驶在前往哥谭的路上。

什么,你说房车哪去了?

那家伙在两人住的小区里吃了半年的灰后,就被胡禄送到二手市场去了,他的原话是这样的:“这车已经是去年的老款了,已经不符合当下的时尚趋势了,与其扔在那里吃灰,不如卖了空出位置给新的房车。”

于是乎,那辆陪伴着胡禄走遍了大半个灯塔国的房车就被送到二手市场,至于新的房车,胡禄打算等需要的时候再去购买,目前的话,一辆老牛和大奔已经够用了。

四个小时后,夜幕降临之时,胡禄和哈莉一人开着一辆车回到了久违的哥谭市。

两人的运气不错,并没有在进入哥谭的路上遇到扎轮胎打劫的家伙,一路畅通的开进了哥谭市内。

由于胡禄还在被通缉中,也不好去酒店,好在胡禄深知狡兔三窟的道理,早就暗中准备好了不少的落脚之处。胡禄开着大奔在前方带路,最后来到了一个挺不错的住宅区。

这是胡禄在发财了之后以公司的名义购买的公寓,眼下正好可以落脚。

公寓每天都有人来打扫,所以可以直接入住,胡禄让哈莉先上楼,自己则将车上的东西一一的搬进房子里。

“开了一天的车肯定很累了,今晚早点休息吧!”

见哈莉在沙发上揉着肩膀,胡禄走到她的身后,一边帮她按摩,一边说道。

“嗯,那我先睡了,你也早点休息。”哈莉点点头说道,然后听话地走进了卧室,不多时,里面便传来了水声,想来是在睡前洗个澡。

迅速的将东西整理好后,胡禄也走进了房中。

此时,哈莉已经在床上进入了梦乡。胡禄见状也没有打扰她,在她身旁躺下,靠着她也进入了梦乡。

翌日。

当哈莉从睡梦中醒来,身边已经空空如也,这时,外面飘来了一阵香味,哈莉顿时猜到了胡禄在哪!他又如同往常一样,早早的起来准备早餐了。

“早啊!早餐马上就好,你先去洗洗。”

听到一阵脚步声,胡禄便知道哈莉已经醒了,头也不抬的说道。

“嗯!”

哈莉乖巧的走进了卫生间,随后传出了一阵水声。

胡禄将准备好的早餐摆盘放在了餐桌上,等待这哈莉。

不多时,哈莉也从卫生间里走了出来,来到餐桌前和胡禄一起享用这美味的早餐。

“哈莉,你今天有什么安排吗?”吃完早餐,胡禄一边清洗餐具,一边问道。

哈莉想了想,说道:“我打算开一个心理咨询室,所以需要去找合适的地方。”

“这样啊,不着急的话,不如明天再去吧!等下我想带你去个地方。”胡禄神神秘秘地说道。

哈莉见胡禄一脸神秘的样子,好奇地问道:“什么地方?”

“去了你就知道了。”胡禄说着,将最后一个盘子放好,然后解下了身上的围裙,拉着哈莉到房间里换衣服。

临近中午时分,两人方才走出了家门。

“你看看,这都快中午了,都怪你,一大早的就折腾个不停,浪费了这么多的时间。”

电梯里,哈莉嫌弃的看着胡禄,不停地声讨道。

“嘿嘿……”

面对哈莉的指责,胡禄当然不好反驳,谁让他没有把持住自己呢,只能以尴尬的笑容来应对。

“好了,等下有个大惊喜给你,你就不要生气了。”

走出了电梯,哈莉还是宝宝很生气的样子,胡禄只好一边安抚着她,一边当司机,开着车驶向哥谭最发达的地区。

“你要带我去哪啊?”车子开了一会后,哈莉还是忍不住问道。

胡禄神秘的一笑,道:“到了你就知道了。”

见胡禄不愿意说,哈莉也不再追问,反正哥谭也就这么大,还能把她带到哪去呢?

最终,车子停在了一座高大的大楼前。

这是一座很现代化的大楼,和周围的建筑有着明显的区别,在大楼的顶部,有着一个憨厚可爱的熊猫型广告牌,下方分别用中英文写着,熊猫科技有限公司。

没错,这里就是布鲁斯从韦恩企业中单独分离出来的熊猫科技有限公司,也就是胡禄用来折腾书迷和游戏迷的地方。

胡禄直接带着哈莉走进大楼,然后通过他的私人电梯来到了最顶层,这里是他的私人办公室,不过现在已经被他改装成专属于哈莉的心理咨询中心了。

“以后这里就属于你了,哈莉·奎泽尔医生,给你的心理诊所取个名字吧!”

胡禄推开了办公室的门,露出了里面的真容后,对哈莉说道。

看着眼前熟悉的布置,哈莉疑惑的看向胡禄。

胡禄马上就猜到了哈莉想问什么,回答道:“之前不是问过你,如果你有一家心理诊所你会怎么布置,我全都是按你说的来的哦!”

“我说了那么多,难道你都记住了?”哈莉惊讶的说道。

胡禄深情地看着哈莉,说道:“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永远也不会忘记。”

哈莉的眼中蒙上了一层雾气,她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双手勾住胡禄的脖子,直接吻了上去。

胡禄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好事,反手抱住哈莉,热情地回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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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刺客联盟

离开了布鲁斯的公司,胡禄回到公寓收拾东西,把原本从车上拿下来的东西又拿回到了车上,然后带到了熊猫大厦。

他想了想,觉得哈莉下班了,又要返回公寓,这么遥远的路程,在哥谭实在是太危险了,还是住在熊猫大厦里比较安全。毕竟那里二十四小时都有保安守卫,而且这些保安都是由铜虎调教出来的,实力还算不错。

至于住的地方,心理咨询中心只占了顶楼的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二和它正上方的天台早就被胡禄让人改建成了一个复式的小别墅,环境比现在的这个公寓还要好。

之所以昨天没去,是因为他想给哈莉一个惊喜,所以昨天才没有直接去熊猫大厦,而是去了另一个隐藏住所。

就这样,随着哈莉的心理咨询中心开张,两人又在哥谭安顿了下来。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胡禄的生活十分平静,不像布鲁斯,白天是霸道总裁掌控金钱,晚上是黑暗骑士行侠仗义。

他的生活十分规律,日常和哈莉加深感情,然后撩拨一下自己的书迷和游戏迷,好不快活。

直到……

在天朝西南边境的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座落这一个奇怪的村子,这里的人不事生产,每天所做的事情就是捉对厮杀,唯有活着的人才能够在这里生存下去。

这个地方,被世人称之为刺客联盟。

“报告首领,人找到了!”

在村子里的一个奇异建筑物中,一个穿着黑色练功服的男子单膝跪地,向坐在王座上的男人说道。

“你们是怎么办事的,大卫都已经死了两年了,居然现在才找到杀死他的凶手!”

王座上的男人以王的蔑视看了单膝跪地的男人一眼,淡淡地说道。能够在刺客联盟里拥有如此地位的人,也只有联盟的创立者,不死的恶魔之首,忍者大师拉尔斯·艾尔·古尔了。

此时的他,语气看似平淡,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个时候的首领才是最危险的,因为根本无法察觉他的喜怒,正应了那句话,伴君如伴虎。

“实在抱歉,当我们收到消息的时候,发现委托人也已经死了,无法获知大卫死之前是在执行什么任务,只知道他去了哥谭。等查到凶手的时候,凶手已经离开了哥谭,销声匿迹,直到最近才得知他返回哥谭的消息。”

“刺客联盟的尊严不容亵渎,任何胆敢杀害我刺客联盟里的人的家伙,都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死。派人去把他的头割下来,带回来祭奠大卫。”

虽然刺客联盟只是拉尔斯·艾尔·古尔手中的一枚棋子,但它却是一枚非常重要的棋子,因此必须要保持超然的地位,所以拉尔斯·艾尔·古尔非常注重维护刺客联盟的声誉。

“明白,我这就派人前去哥谭,摘下那人的首级。对了,首领,刚刚还接到了一个委托,委托人希望我们能够派出一些人前往哥谭,帮助他们消灭蝙蝠侠。”

“蝙蝠侠!”

听到这个近些年如雷贯耳的名字,拉尔斯·艾尔·古尔万年不变的脸上总算有了些波动,他想到了十多年前同样来自哥谭的那个少年,那是他见过的最有天赋的人。

当年,他曾经一度想让对方成为自己的继承人兼女婿,可惜啊!

“所谓的蝙蝠侠,应该就是他了吧!”

拉尔斯·艾尔·古尔马上就将少年和蝙蝠侠联系了起来,毕竟他离开刺客联盟后,就返回了哥谭,而没多久,哥谭就出现了蝙蝠侠,一个能够借助工具上天入地惩治罪犯的家伙。

这个风格,很刺客联盟。

不过欣赏归欣赏,对方已经拒绝了成为自己的女婿,拉尔斯·艾尔·古尔也不会抓着不放,况且,他的麾下有了更加厉害的人。

“去请西瓦女士出手吧!让她去哥谭走一趟,另外派七个人去协助她处理琐碎的事物。哦对了,还有那个凶手,让黑箭去取回他的首级。”

拉尔斯·艾尔·古尔沉思了片刻,就作出了安排。

“是!”

接受了命令的黑衣男子迅速离开了这个奇异的建筑物,将拉尔斯·艾尔·古尔的命令传达给了所有人。

不多时,一个女人出现了村口。

这个女人穿着一身很普通的休闲装,脚上是一双坡跟长靴,外面还套着一件长款褐色风衣,颇有些十九世纪牛仔的风格。

让人意外的是,她居然有着一张东方人的面孔,一头黑长直,她看起来并不是那种让人第一眼就觉得特别惊艳的女人,但是却十分的耐看,看的越久,反而越觉得她身上有种特别的美感。

她就是西瓦女士,被誉为世界第一杀手的最强的武术家,也是死去的大卫·该隐为刺客联盟作出的最后贡献,正是他,冒死将原名桑德拉·伍珊的西瓦女士吸引进刺客联盟的。

“西瓦女士,没想到这次的任务居然会劳动你出手。”

西瓦女士来到村口后,就一直闭目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这时,一个黑发碧眼的中年白人帅哥出现在了她身后。

“黑箭!你就是拉尔斯·艾尔·古尔派来协助我的助手吗?”

西瓦女士睁开了一直闭着的眼睛,看了一眼已经走到她跟前的白人男子,随后用没有任何起伏的语气说道。

黑箭,也就是白人帅哥,这是他在刺客联盟里的代号,因为他擅长使用弓箭,而不管是弓,还是箭,都被他涂成了黑色,再加上他手黑心更黑,因此就有了这个代号。

他加入刺客联盟并也不过是五年时间,并不算久,不过天赋不错,经过三年的训练,两年的实战,也算刺客联盟里的一号人物,不过和西瓦女士比起来,他还差的远。

好在这人很有自知之明,笑眯眯的看着西瓦女士,说道:“西瓦女士说笑了,我这种水平,哪里有资格协助你啊,我只是去哥谭处理一个小角色,维护一下刺客联盟的声誉,顺便帮那个听起来很厉害实则菜的抠脚的大卫·该隐报个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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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刺客联盟(续)

提到大卫·该隐,西瓦女士一直没有表情的脸上总算有了些许波动。对于这个杀害自己的妹妹的仇人,她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心情去面对。

她一度恨不得想要杀了他,但是,有着忍者大师的庇护,她根本没有办法做到,因为此时的她还无法击败忍者大师。

她当然不会就此放弃,一次又一次地发起挑战,然而却总是无法击败忍者大师,每次都只能和他打成平手。

无法击败忍者大师,自然也无法越过他杀掉大卫·该隐为自己无辜枉死的妹妹报仇,每当想起这个,她的内心就一阵绞痛。

“你永远也无法击败忍者大师,因为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武术家!想要击败他,你只有和我结合,生下拥有最强天赋的后代,才能达到武道的巅峰,从而击败忍者大师。”

这是大卫·该隐临走前对她说的话总是在她的耳边回响,这三年来,无数次的复仇失败已经让她的信心产生了动摇,恍惚间,她竟然觉得大卫·该隐的话似乎有点道理。

“或许我应该听他的话,试一试他所说的方法!”西瓦女士考虑良久之后,产生了这样的念头。只不过,这样的念头一闪而过,就随着大卫·该隐的离去而沉没在了脑海深处。

西瓦女士身为一个武痴,她的脑中想得最多的还是武道,以至于三年下来,她完全没有注意到那个经常在自己面前晃悠的杀妹仇人已经三年没有见到过了。

是以,当她听到黑箭说的话时,向来波澜不惊的内心总算有了些波动,开口询问道“大卫·该隐?他死了吗?怎么死的?”

“咦!西瓦女士居然会关心武术以外的事情,真是件稀罕事,难不成他是你的姘头?”

擅长察言观色的黑箭一眼就看出了西瓦女士的变化,一时间他也有些惊讶,忍不住说道。

然而,下一秒,一只纤细的手掌就掐住了他的脖子,看似纤瘦的手却蕴含着巨大的力量,只不过是短短的一个呼吸左右,黑箭便觉得自己已经要死了。

“再让我听到你胡说八道,别怪我心狠手辣。”

西瓦女士只是沉迷于武术,不喜欢与人交际,不代表她傻,可以任人编排,她自然听得出黑箭语气中的调侃,眼神瞬间一冷,掐住他的脖子警告道。

警告完,她又松开了黑箭,对她来说,黑箭只是路边的一直蝼蚁,只要不挡在她前面,她并没有兴趣和一只蝼蚁计较。

“咳咳!”

黑箭咳了两声,拼命的呼吸着,刚刚的一刹那,他能够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即将面对死亡,此刻对他来说,简直宛若重生一般。

“这个女人不是我能招惹的!”

黑箭的脑中只剩下这样的一个念头,面对西瓦女士,他感觉自己就好像茫茫大海中的一叶扁舟,轻轻一个浪花就能把他拍的粉身碎骨。

将心中的怨恨深深的隐藏起来,黑箭脸上露出了一个璀璨的笑容说道“真是抱歉,西瓦女士,是我嘴贱,您别见怪啊!我这就去看看他们准备好没有,免得您久等。”

说完,黑箭匆匆跑出了村口,跑向正在不远处进行出发前准备的同伴。

“大卫·该隐已经死了,那我该怎么办呢?”

无视了跑路的黑箭,西瓦女士陷入了沉思中。

她留在刺客联盟的目的就是为了提升自己,然后杀掉大卫·该隐报仇,但是现在大卫·该隐已经死了,她反倒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了。

“西瓦女士,可以出发了!”

不等她想出个结果,一个声音传来,招呼西瓦女士出发前往此次任务的目的地,哥谭。

“算了,先完成任务再说吧!”

在刺客联盟一待就是三年,西瓦女士早已经习惯了这杀人舔血的生活,再让她回到当初平静的生活中,她反而会不适应,因此,她没有多想,下意识的便跟着队伍出发前往哥谭,执行此次的任务。

刺客联盟的杀手已经在前往哥谭的路上,用不了多久就能到达。

与此同时,哥谭也同样是暗潮汹涌,掌握着哥谭黑道的四个黑道大佬各自盘算着,该如何除掉蝙蝠侠这个眼中钉,肉中刺。

其中,当以新晋崛起的黑面具最为激进。因为他的过于激进,导致他经常面对蝙蝠侠的阻碍,成为四个大佬中被蝙蝠侠打击的最惨的一个。

正因如此,他花了大价钱请来了这批来自刺客联盟的杀手,为的就是干掉蝙蝠侠,为他扩张势力扫清障碍。

“老板,我们在黑面具那边的人传来消息,黑面具似乎请来了外援,想要干掉蝙蝠侠。”

冰山餐厅的顶层,一个穿着管家衣服的男子向一个肥胖的绅士汇报道。

“不用管他,让他和那只臭蝙蝠狗咬狗,我们只管看戏就成。”肥胖的绅士轻轻一挥杆,将高尔夫球打进了洞中,然后拄着一旁的雨伞回到了诺大的老板桌后面,推了推右眼上的单片眼镜说道。

“是,老板!”

管家服男子恭敬的说道。

“对了,记得把消息传给其他几个家伙,那几个头脑简单的家伙可没我这么灵通的消息。注意点,别被看穿了。”肥胖男子想了想,又想到了什么,再度对管家吩咐道。

管家点点头,没有在留在原地,退出了这间豪华的办公室,然后关上了那两扇一看就价值不菲的房门。

房门关上后,房间里便只剩下肥胖男子一人。见房门已经关上,肥胖男子靠在椅背上,露出了一个阴狠的笑容,自言自语道“这些个白痴,肯定又会碰的头破血流,两败俱伤,到时候,哼哼……”

能够轻松的获得其它黑道大佬的隐秘消息,同时又是将一切都算计在内。

整个哥谭,也就只有冰山餐厅的主人,哥谭目前四个大佬中唯一一个不是依靠武力建立起庞大的黑道帝国的企鹅人奥斯瓦尔德·契斯特菲尔德·科波特可以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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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哥谭风云之黑暗骑士

当天晚上,哥谭所有的黑道大佬都收到了消息,黑面具要对蝙蝠侠动手。

一时间,所有的黑帮都停止了活动,开始观望了起来。因为对他们来说,无论谁输谁赢,他们都不吃亏。

黑面具赢了,他们可以不用活在蝙蝠侠的阴影之下;蝙蝠侠赢了,他们也可以瓜分原本属于黑面具的蛋糕,当然,前提是蝙蝠侠能够把黑面具送进监狱。

是以,哥谭居然因此获得了久违的安宁。

当然,这一切都和胡禄无关,此刻的他,正忙着研究新的游戏,因为他发现光靠单机游戏,已经不能达到调教玩家的目的了,看样子,还是要受众更广的网络游戏出马。

所以,他盯上了千禧年前后最火爆的网游,传奇和奇迹,这两款游戏可以说是各自占据了国内游戏市场的半壁江山。

当然啦,网络游戏也有它的局限性,那就是在欧美并不吃香,欧美人更喜欢游戏周边,收藏游戏的各种纪念品。

这种观念在胡禄看来简直就是大逆不道,特么的玩游戏不氪金,他要怎么去赚小钱钱,所以胡禄觉得有必要改变他们的游戏观念。

在《魔兽世界》还没有制作出来之前,就用欧美人比较喜欢的pk风格游戏试试水,这么一来,传奇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另外,胡禄也不会放过回合制网游的巅峰,《梦幻西游》也是时候提前出世了。

双管齐下,胡禄就不信不能从全世界的玩家口袋里掏出小钱钱。现在想想,企鹅爸爸的氪金套路似乎就是取自那个时候吧!

不过现在都是我的了!胡禄如此想到。

手掌大权的胡禄一声令下,手底下的几百个来自世界各地的开发团队就开始研究胡禄发给他们的游戏大纲,来自天朝的开发团队带上一批外国团队研究如何让《梦幻西游》这种类型的游戏打入西方市场。

来自西方的顶级开发团队则带着一批天朝团队研究如何让传奇中西合璧,总之一句话,要么不吃,要吃就吃掉全世界的游戏市场。

胡禄热情洋溢的研究着怎么用游戏调教玩家,让他们乖乖的贡献出灵气情丝,却不知危机正在向他缓缓靠近。

而在哥谭四处奔波的蝙蝠侠却似乎心有所感,隐约觉察到似乎有阴谋在酝酿着。

他将自己的顾虑告诉了老管家,老管家阿尔弗雷德也觉得这里面确实有问题。

蝙蝠侠毕竟只有一个人,不可能面面俱到,是以哥谭和以前相比只能说是有所改善,相比之下,眼下突如其来的平静却显得极为不正常。

只不过,缺乏消息来源的他,也不知道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

这边,蝙蝠侠在担忧着哥谭将会迎来怎样的灾难,另一边,哥谭的一家银行却迎来了一帮不速之客。

三个带着小丑面具的家伙手持自动步枪闯进了银行。

“都tm给老子把手举起来,头低下。”

三个人各自分散开来,用枪指着在场的人,继续威胁他们道:“都说了把手举起来,都底下。”

在一阵接着一阵的惊恐声中,银行里的工作人员也好,客人也还,都纷纷照做,举高了双手,低眉顺目的,拼命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听好了兄弟,我要取钱。”

三人中的一个跑到银行柜台前,指着一个地中海男人说道,不过下一秒,他就伸手把他拉出了柜台,扔在了地上,然后又调转枪口指向了他旁边的一个金发妇女。

“我说,我要取钱,磨磨蹭蹭的干什么呢!”

拿着手枪的劫匪一号威胁着银行的工作人员说道。

与此同时,和他一起的二号和三号两个劫匪,则打开了随身背进来的背包,从里面拿出了一颗又一颗的手雷,塞到了在场的所有人手中,同时拔走了手雷的拉环。

拔掉了拉环的手雷,只要一松手就点燃引信,发生爆炸,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在场的人只能紧紧地握住手雷,一时间,银行里变得极为安静,只有劫匪一号的声音大厅里回荡。

就在这三名劫匪抢劫银行的时候,另外有两个带着小丑面具的家伙从隔壁的大楼通过绳索来到了银行所在的大楼楼顶。他们的任务是拦截这座大楼里发出的报警信号。

这是一场经过精心策划的抢劫行动。

两个劫匪来到一个生锈的铁箱子前,其中一个劫匪四号掏出了锤子砸烂了箱子的锁,露出了里面的线路。

“报警信号来了,我来搞定。”劫匪四号推开后,劫匪五号掏出了一个仪器折腾起里面的线路。

“有意思,居然不是报警电话,而是发给一个私人号码!”

“有问题吗?”

听着劫匪五号絮絮叨叨的声音,劫匪四号慢慢地退到了劫匪五号的身后问道。

“没有,我干完了!不要太简单。”

劫匪五号很轻松的说道。然而,话音未落,便听到噗的一声,一颗子弹从带有消音器的枪中射出,射中了他的后心,是劫匪四号。

劫匪五号倒下了,劫匪四号拎起装着各种仪器装备的包,匆匆的跑下楼,来到了金库里,拿出一个钻头,想要破坏金库大门。

劫匪们各自有各自的分工,行动非常的迅速。

就在场面逐渐被劫匪控制的时候,坐在一个隔间里的银行经理从自己的办公桌下面摸出了一把散弹枪,对准离他最近的劫匪三号就是一枪。

能够在民风淳朴的哥谭市当上银行的经理,这个经理的枪法不容小觑,一枪就干掉了劫匪三号。紧接着,他对准劫匪二号又是一枪。

面对威力巨大的散弹枪,手里只有把小手枪的劫匪二号当然不敢和他对射,躲在银行中间摆放着的让人填写档案的桌子后面,向劫匪一号跑去。

“嘭嘭嘭嘭!”

银行经理又连开四枪,一边开枪,一边喊道:“你们知道你们偷的是谁的钱吗?你们这帮混蛋死定了!”

“他没子弹了是吗?”劫匪一号向跑到他身边的劫匪二号问道。

劫匪二号想了想,然后点了点头。劫匪一号立马站了起来,想要开枪还击。

“嘭!”又是一声巨响,劫匪一号被打中了,往后倒在地上。

这时,只听见咔嚓一声,是枪械上膛失败的声音,经理手中的枪没有子弹了,劫匪二号瞬间把握住时机窜了出来连开数枪,将银行经理送上了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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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哥谭风云之黑暗骑士(续)

这时,倒在地上的劫匪一号看了一眼肩膀上的破洞,穿了防弹衣的他并没有受伤。

“你在哪学的数数啊!”

他一边揉了揉,一边嫌弃了劫匪二号一句,然后领着几个背后走向了金库所在的角落。

推开几道门后,他来到了金库前,劫匪四号此刻正在做开门前的最后工作。

看见劫匪一号进来,他忍不住吐槽了一句:“他们给这东西通了五千伏特的电,这是什么银行?”

“黑帮的银行。”劫匪一号打开背包,露出了里面被压得扁扁的旅行袋,又道,“这个小丑果然跟传说中的一样疯狂,搞报警器那家伙呢?”

劫匪四号打开了最后的锁,说道:“老大说那家伙干完了就干掉他,能少个人分钱!”

“有意思,他也跟我这么说。”劫匪三号说完,手里的枪已经对准了劫匪四号。

“什么?别。”劫匪四号惊讶的说道,然而,他的话还没说完,劫匪三号已经开枪了。

干掉了劫匪四号,劫匪一号拿着旅行袋跑进金库去装钱,绿油油的美金将一个个旅行袋塞得满满的。

劫匪一号拿进来了不少的旅行袋,靠他一个人根本拿不了,于是他招呼着劫匪二号来帮他装钱。

不多时,两人便塞满了正正八个旅行袋,当劫匪二号拖着最后两个塞满钱的旅行袋出来的时候,劫匪一号将手中的枪再一次上了膛,对准了劫匪二号。

“这些钱可真多啊,那个小丑要是够聪明,就该让我们开辆大点的车来,我敢打包票,那家伙一定跟你说过,钱一搬上车,就杀了我。”

看着转过来的劫匪二号,劫匪一号用枪指着他说道。

“不不不,我要杀的是校车司机。”劫匪二号看了看手表,非常淡定地说道。

劫匪一号闻言,顿时一愣,道:“校车司机?什么校车司机?”

不等他想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下一秒,就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一辆橘黄色的校车撞烂了银行的大门冲了进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正好将劫匪一号撞飞了出去。

不仅如此,被校车撞烂的门板也都砸在了劫匪一号的身上,看样子是活不成了。

“放学了,改走了。”

校车车尾的门打开,车上又出来个带着小丑面具的劫匪。

劫匪六号帮着劫匪二号将钱搬上车后,四下看了看,并没有发现其它的同伙,随口问了句:“其他人呢?”

下一秒,劫匪二号把枪对准了他抠动了扳机。

在被撞烂的大门残骸中找到了最后一袋钱仍上车后,劫匪二号正打算离去,这时,被他打中的银行经理挣扎着对他说道:“你以为自己很聪明啊?”

劫匪二号被他的话吸引了过来,只听他继续说道:“雇佣你们的那家伙,他也会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你的,噢,这个城市里的罪犯们曾经都有过信条,荣誉,尊敬!瞧瞧你啊,你的信条是什么?”

“你的信条是什么?”他顿了顿,然后歇斯底里的喊道。

“我的信条就是,没能杀死你的那些个东西,只会让你变得更加,”劫匪二号掏出了一个奇怪的手雷,塞进了银行经理的嘴里,然后摘下了自己的面具。

摘下面具的劫匪二号,露出了他的真容,绿色的头发,惨白的皮肤,裂开的嘴角,这样的容貌,除了一年前逃离了阿卡姆疯人院的小丑外,还能有谁呢?

“怪异!”

咧着嘴对银行经理露出了一个恐怖的笑容后,小丑起身回到车上,启动了校车离开了银行。当车子驶出银行的时候,连在那个奇怪手雷的拉环上的紫色丝线将拉环拔了出来,约莫五秒后,手雷冒出了淡黄色的烟雾。

校车离开银行后,隐藏在校车队中扬长而去,而就在此时,哥谭警局的警车方才鸣着警笛,与校车队擦肩而过。

入夜。

这一次的银行抢劫案,粗略估计,至少被抢走了上千万美金,已经是一起惊天大案了。

是以,在银行的监控视频被拿回警局后,作为局长的戈登第一时间查看了监控视频,本以为只是一起普通的劫案,但是,当他看到那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时,他知道,这不仅仅是一起普通的劫案了。

他所能做的,就是来到警局大楼的顶层,点亮那盏蝙蝠灯。

“这简直可以说是一场完美的犯罪。”

观看着从戈登哪里拿来的银行监控视频,阿尔弗雷德出言感叹道。

蝙蝠侠摸着自己的双下巴,神情十分的凝重,针对视频里所有人的行为分析道:“是的,不但计划周密,行动迅速,而且将人心揣测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方,利用了其它五个人的贪婪,达到了独吞赃款的目的。能够做到这一步的,只有他,小丑。”

在过去的几年里,蝙蝠侠多次破坏了小丑的计划,对他可以说是了如指掌,当看到视频最后露出的那张脸时,他当即确认了,劫匪的身份,就是销声匿迹一年有余的小丑。

只是,让他奇怪的是,小丑失踪前,已经被胡禄砍掉了一只手和一只脚,可以说已经是个废人了,可视频里的人手脚俱全,行动自如,不像是装了假肢,这又是怎么回事?

他想不明白其中的原由,这根本不是当前的医学水平能够做到的。

“我需要对全城进行监控,他有可能出现在这座城市的任何一个地方。”

小丑行踪诡秘,而且不留痕迹,想要通过普通的方法寻找到他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布鲁斯只有寄希望于在戈登上位不久后才给哥谭换上的监控系统。

作为一个高级程序员,布鲁斯编撰了一个程序,用来检测监控中的异常现象,只要发现异常,就会发出警报,这是在小丑不自己跳出来的情况下,他能想到寻找到小丑的最好办法了。

然而,视频里一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小丑就好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正如蝙蝠侠了解小丑一样,小丑也一样了解蝙蝠侠,又怎么会轻易让他找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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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哥谭风云之黑暗骑士(再续)

哥谭的某个大楼里,一个带着黑色面具的男子坐在办公桌前,似乎是在思考。

黑色的面具让人感觉非常的狰狞,恐怖,根本无法得知面具下的那张脸此刻是什么样的表情。

“正愁没有什么合适的理由去把那只臭蝙蝠引出来,没想到转眼就有现成理由就送上门了!正好省的我浪费一批粉了!”

黑面具自言自语道,说完发出了一阵恐怖的笑声,更恐怖的是,他脸上的面具居然随着他脸上的表情而变化,露出了一个恐怖的笑脸。

笑了一阵子后,黑面具拿起电话,按下一连串的数字拨了出去。

“喂!”

“动手的时候到了。”

没有多余的寒暄,黑面具非常直接地说道。

“时间,地点!”

“哥谭码头xxx号仓库,我会让我的手下和你们一起在那里埋伏。”

“不用了,区区一只小蝙蝠,很容易就能搞定,让你的手下半个小时后过来收尸就行。”

“你确定?”黑面具有些怀疑。

“你是在质疑我们刺客联盟吗?”电话里的声音变得冰冷起来。

“并没有,先生,好吧,我会把蝙蝠侠引到那里去,再按您的吩咐半个小时后过来收尸。”

黑面具没有再反驳,他到巴不得只由刺客联盟出手,失败了也是刺客联盟自己的问题,而他,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不怕被其它几个黑心的家伙趁机下黑手。

和刺客联盟的交易已经谈妥,黑面具挂断了电话,把站在门外的心腹叫了进来。

“去找个机灵点的人,假扮成这家伙的样子,在监控上露露脸,然后留下点线索,把蝙蝠侠给我引到哥谭码头的xxx号仓库去。记得做干净点,别露出破绽。”

黑面具将自己的计划告诉了心腹,这种小事,根本不需要他出码,只要吩咐下去,自有小弟会帮他搞定。

能够成为黑面具的心腹,自然不是笨蛋,马上就明白了自己老大的意思,立马着手去办理了。

“哈哈哈,臭蝙蝠,这次还弄不死你!”心腹手下一走,黑面具立马狂笑了起来。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房间里出现了另一个人的声音:“你以为哥谭只有蝙蝠侠是你的威胁吗?”

“呃!”

黑面具的笑声被堵在了嘴里,顿时把他噎了一下。

“是谁?”黑面具顺着声音看过去,只见窗户边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黑影。

黑影渐渐靠近了灯光,在昏暗的灯光下,渐渐露出了真面目,首先看清的就是那一头绿色的头发,以及惨白的面孔。

“是你!”看见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小丑,黑面具的语气瞬间冰冷了起来,“你居然敢出现在我的面前!”

“为什么不敢,我可是来帮你的!”小丑咯咯咯的阴笑着,歪着脖子说道。

“帮我?笑话,在老子的银行里拿走了老子几千万,这也叫帮我?那我也这样帮帮你。”

黑面具的声音饱含怒气,但是他依旧没有作出任何行动,不过他的话倒是透露出不少的信息。原来,他就是下午被小丑抢劫了几千万的银行的真正主人。

小丑闻言,并没有反驳,嘿嘿嘿的笑着,说道:“失去一千万美金和失去价值一千万美金的白粉,对你来说更心疼那个呢?”

黑面具没有在说话了。不得不说,小丑的话的确戳中了他的g点。

对他来说,一千万美金还真没那么重要,相反,有价值一千万的白粉在手,他随随便便就可以赚回来几倍,甚至几十倍的美金。

对于他这样的黑道大佬来说,很多时候白粉比美金更能算是硬通货。

“说吧,你想干什么?”

思索了片刻,黑面具的语气缓和了许多,没有了最初的剑拔弩张。

“我需要你帮我引来一个人。”

“什么人?”

“一个心理医生,她的名字叫,哈莉·奎泽尔。”

…………………………

胡禄打着哈欠走进了哈莉的办公室。

一走进办公室,就看到在办公桌后面埋头工作的哈莉,胡禄走到她后面,揉捏着她的肩膀问道:“嘿,宝贝,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哈莉一愣,疑惑的回头看向胡禄,最近她接收了不少的客人,忙的天昏地暗的,那里还记得时间啊!

胡禄闻言,猛地跳到哈莉面前,非常夸张地说道:“不是吧,你居然把这么重要的日子给忘记了!今天可是我们相识一千零一夜的纪念日!”

一边说着,他还捂着胸口,作出一副我很伤心的样子,要多浮夸就有多浮夸。

“……”

胡禄浮夸的演技,让哈莉翻了个白眼,什么一千零一夜的纪念日,都是胡禄的借口,聪明如她一眼就看穿了胡禄打的什么主意。

“又想让我破坏形象,是不是?”

哈莉的手轻轻地放在了胡禄的腰间,轻柔的问道。

“我不是,我没有,怎么可能!”胡禄并没有小算盘被戳穿后尴尬,直接就是否认三连,“我根本就不是那种人!”

“呵呵,你怕是忘了我的专业了!”哈莉微微一笑,说道,“在心理学上,只有说谎了的人,才会多次重复同一个意思的语句,想要用连续的否定来强化自己语言的可信度,什么意思不用我多说了吧!”

“……”

胡禄欲哭无泪,当初怎么就脑残喜欢上学心理学的女人了呢?现在一点秘密都没有了。

“再说了,你口口声声说纪念日,花呢?红酒呢?礼物呢?什么都没有,还想来套路我!哼!”

哈莉哼了一声,扭头不再搭理胡禄。

“……”胡禄看了看自己进来时仍在沙发上的那个背包,顿时打消了把它送给哈莉的念头,虽然这的确是给哈莉准备的礼物,但事实上,他其实是为自己的眼福准备的。

被哈莉戳穿了自己的小心思,胡禄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只能可怜巴巴的看着哈莉,装可怜,博同情。

“这个笨蛋怎么还楞在这里,难道我暗示的还不够明显吗?”

看着在那里发呆的胡禄,哈莉忽然觉得心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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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章 哥谭风云(再再续)

“你在这里发什么呆啊!还不赶紧去准备过纪念日,我今天还有几个病人要接待,晚点等我电话。”

看着走到沙发那躺着一动不动的胡禄,哈莉实在是忍不住了,踩着高跟鞋走过去,把他拽了起来,轰出了办公室,一边推,一边说道。

“???”

胡禄觉得哈莉好像话中有话,不过不等他想明白,哈莉已经把他推出了办公室,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看着禁闭的大门,胡禄皱着眉头思考了起来,片刻之后,他脑中灵光一闪,顿时想明白了哈莉的意思,让他去准备过纪念日,这是同意了他今天是纪念日的说法,那么,只要好好哄一哄,还有什么是不能办到的呢?

胡禄想通了这个关键,顿时心中大喜,连忙跑去做准备工作去了。

“达令,我出去一趟!”

就在胡禄在隔壁的房间里做着纪念日的准备时,忽然传来了哈莉的声音。

胡禄忙着手头的事情,下意识的回应道:“哦,要出去啊,去看病人吗?记得早点回来!”

“是的,有个病人需要去看一下,我会早点回来的!”

哈莉一边穿着鞋子,一边回应道。

“行了,我要出门了。”

“要不要我去接你啊!”

“不用了,我自己开车去就行了。”

哈莉的话音落下,紧接着传来了开关门的声音。

“走的这么急,很重要的病人吗?”胡禄探出头来看了看,只看到禁闭的大门。

见哈莉已经走了,胡禄便回到房里,继续做他的准备工作。

………………

“这个笨蛋,又想找借口骗我满足他的恶趣味,看你最近这么乖,我就满足你吧!”

哈莉开着车离开了熊猫大厦,来到了离大厦不远的一家造型店,看着人来人往的造型的,她微微一笑,自言自语的走了进去。

“小姐,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吗?”

哈莉一进门,就有人迎了上来询问道。

“我想要染头发!”哈莉说道。

“染头发,小姐,你的头发是很纯正的金色,非常漂亮,我想,没有必要再进行烫染,会破坏原本的发质的!”听到哈莉的话,一旁一个打扮非常时髦的男人走了过来,捏着兰花指说道。

哈莉见这人忽然插嘴,周围的人对此却似乎没有什么异议,便猜到他应该是这里的专业人士,于是询问道:“这位是?”

“哦,这位是我们这里的顶级造型师,托尼老师。”最先迎上来的那个穿的花里花俏的女孩立刻解释道。

“哦,是这样啊,”哈莉点了点头,但是下一秒,她话锋一转,说道,“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想做什么造型是我的事,需要你多嘴吗?”

“……”哈莉的一番后,顿时让在场的人哑口无言,的确,作为服务行业,确实没有挑选顾客的资格,而是应该尽力满足才对。

“现在,我要提出我的要求,如果你们不能够做到的话,那我还是换一家吧,反正这里又不是只有你们一家造型店。”

哈莉的温柔只会留给胡禄,在面对其他人的时候,她其实也是个性格古怪的家伙。

“呵呵呵,这位小姐说笑了,我们身为哥谭最好的造型店,当然能够满足任何的要求,那个谁,先带这位小姐去清洗一下她的秀发。”

开门做生意,当然是要和气生财,立刻就有人出来打圆场。而最先迎上来的那个小妹妹也很有眼力界,引导着哈莉去进行做造型前的准备工作了。

哈莉原本的发型是一头金色的大波浪,在她的示意下,原本的大波浪被拉直了,不过在发梢处依旧有些微卷。浓密的头发由中间分开,分成了两部分,左边的一半由发梢到中间染成了蓝色,右边的一半则是染成了红色。

染好之后,再绑成双马尾,额前两缕发丝自眉梢垂下,乍看之下,原本的成熟性感的知性丽人瞬间减龄了十几岁,忽略她身上和发型并不搭的衣服的话,活脱脱就是一个疯狂大萝莉。

“看起来还不错嘛!”

看着自己的新造型,哈莉觉得也不是那么难接受,事实上,她反而有种这才是真的自己的感觉。

“难怪那家伙总想着让我换造型,确实挺合适的,只不过,看上去不太适合我的职业,不过没关系,反正只是一次性的染料,过几天就褪去了,这两天让那家伙饱饱眼福就好了。”

对着镜子欣赏了一番之后,哈莉爽快的付了钱,离开了造型店,她这次出来可不只是为了做造型,确实还有个病人要去看看。

说到这个病人,还真不是个普通角色,他居然是前两天被抢劫的那家银行的真正老板。能够在哥谭安安稳稳的开银行的,又有哪个是普通的呢?虽然哈莉也是第一次听说哥谭还有这么一号人物。

至于他为什么要请心理医生,听说是因为银行被抢而气急攻心,这些天茶饭不思,请了很多医生都没用,直到某个家庭医生提议让他们找一找心理医生,这才请了哈莉去帮助治疗。

本来哈莉是不想去的,不过对方开出了一个哈莉无法拒绝的价格,只要这个价格一宣传出去,哈莉立马就能成为哥谭心理学界炙手可热的人物,到时候只要再发表几篇学术文章,哈莉想要成为心理学界大拿的梦想就能实现了。

考虑再三,哈莉最终接受了出诊的请求。

按照对方给的地址,哈莉找到了对方所在的庄园,这是一个庞大的庄园,相比于哥谭首富布鲁斯·韦恩的韦恩庄园也不遑多让。

这让哈莉顿时安下心来,能在哥谭拥有这样的庄园的人,绝对不是普通人,不普通就代表着只要治好他,绝对能够一夜成名。

“请问,这里是西恩尼斯庄园吗?”

哈莉按了门铃后,通过门口的通讯器向里面询问道。

“是的,您是奎泽尔小姐吧,请进,我们老大已经等了你很久了。”

通讯器里传来了一个有些兴奋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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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章 哥谭风云(续5)

“噹!”

正当胡禄幻想着今晚的美好时光时,一声物体碰撞声传入了他的耳中。

听力敏锐的他瞬间发现了声音传来的方位,正是他身后不远处的一扇窗户那里。

胡禄的千里眼瞬间开启,回头看去,只见硕大的落地窗外,一个黑影正在不断的向他靠近。

有着千里眼的他,视黑夜如白昼,尽管外面漆黑一片,他依然看清楚了黑影的阵容。那是一个穿着黑色武士服的人,身上还背着一把弓和一个箭囊,他正借着一根绳索飞速的向自己靠近。

“这一幕,好像在哪里见过啊?”

胡禄摸着下巴看着飞快接近的黑衣人说道。他并不担心黑衣人会对他造成什么威胁,因为他连进都进不来,毕竟胡禄用的可是来自天朝的钢化玻璃,锤子都砸不烂,更别说是人了。

至于黑衣人撞上玻璃会有什么后果,胡禄刚想表示自己不知道,不过下一秒,他就知道了,因为黑衣人被玻璃给弹了回去。眼尖的胡禄还发现,黑衣人的腿似乎在发抖,八成是受到了不小的反震力。

“这腿也不知道断没断哦!”

胡禄走到窗边,饶有兴致的打量着挂在绳子上的黑衣人,内心毫无波澜,甚至还有点想笑。

“需要帮忙吗?”胡禄拿了张白纸写下了这句话,然后抵在玻璃上给黑衣人看。

“……”

此刻,黑箭的内心是崩溃的。

作为刺客联盟里的高级杀手,他自问天赋异禀,短短五年就达到了其他人达不到的境界,出道以来从未失败过,不管对手有多强,最终都被他解决。

然而,没想到的是,本以为非常简单的一次任务,一开始就栽了个大跟头。

他来到哥谭已经三天了,这三天里,他无数次的想要找机会杀掉胡禄完成任务,可是老天却跟他开了一个大玩笑,三天里作为目标的胡禄居然一步都没有离开自己的家。

而当他想要潜入大厦去干掉胡禄的时候,却发现通往顶楼的电梯是由内部操作的,也就是说,只有在里面的胡禄和哈莉才有权决定谁能够出入。

迫于无奈之下,他只有选择强行闯入。他自信,只要能够闯进胡禄所在的房间,完成任务那只不过是眨眼间的事情。

为此,他想尽办法,花费了很多功夫,好不容易混进了隔壁的韦恩集团的大楼,并在楼顶挑选好了一个可以让他强行破窗而入的好位置。

做好了一切的准备后,他射出的箭准确无误的命中了熊猫大楼的墙壁并固定住,然后他便打算借由索道带来的加速度一举破窗而入击杀目标。

可是,万万没想到,以往无往不利的行动计划居然败在了一扇玻璃上,感受到腿部传来的阵阵麻痹感,黑箭只觉得某个不可明说的部位也隐隐作痛。

“这家伙是得罪了多少人才会在家里也装上防弹玻璃啊!”他的内心在咆哮。

这时,透过玻璃,他看到了胡禄似乎在写些什么。不一会,就看到胡禄拿着他刚刚写过的什么的白纸走了过来,然后,他看清楚了白纸上写的字,只见上面用硕大的英文写道“doyouneedanyhelp?”

“……”

黑箭觉得胸口有些发闷,堵得慌,就好似有一口陈年老血堵在那里一般。

无视了在那里嘲讽他的胡禄,黑箭用锁扣将自己吊在绳索上,然后拿好弓,搭上特别制作的箭射向了顶楼的栏杆。

箭飞出去,带出去一条绳子,固定在了栏杆上,随后黑箭解开锁扣,拉住顶楼垂下的绳子,用力荡向哈莉办公室正上方的天台。

看准时机,黑箭松开了绳子,稳稳地落在了天台上。

“呀呵,身手挺不错的嘛,对了,我想起来了,这不是星城的那个花花公子惯用的伎俩嘛!绿帽侠,呸,绿箭侠电视剧里经常看到这样的场面。话说,这高楼大厦荡秋千的招数该不会是模仿隔壁漫威里的小蜘蛛的吧!”

再一次看到熟悉的场景,胡禄总算是想起在自己是在哪里看过这个场景的,他在看dc那几部电视剧联动剧集的时候,里面有出现过这样的场景。

据说绿帽侠,呸,绿箭侠出门就靠这种方式来移动的。

见黑箭拜托了从五十层楼掉下去的危机,胡禄觉得还是自己亲自送他下去吧,在家里乱扔垃圾可不太好。

于是在黑箭荡过去的同时,胡禄也走上了这个复式小别墅的二楼,拉开通往天台的玻璃门,走了出去。毕竟他不走出去的话,对方也进不来,这可是天朝生产的防弹玻璃。

“你是自己跳下去,还是我送你下去?”

来到天台,胡禄一边活动着手上的关节,一边走向黑箭说道。

“我是来送你下去的。”

黑箭话音未落,两支箭已经一前一后向胡禄飞了过来。

天台不算很大,也就百来个平方,箭矢转眼间飞到了胡禄的眼前。

可惜,在自带慢放功能的千里眼眼中,飞的再快的箭,也跟蜗牛爬没啥区别,当箭矢被胡禄握在手中时,箭头离它的目标,胡禄的眼睛还差得远。

捏住第一支箭的同时,胡禄马上反手一扔,被他抓住的箭瞬间飞了回去,和第二支箭撞在了一起,双双落地。

这一幕落在了黑箭的眼里,让他的眼神一凝,顿时打消了继续放箭的念头。他自己也能够做到空手接箭,知道这种时候放再多的箭也没用,近战才是最有效的方式。

是以,黑箭快速上前,挥动着手里的复合弓砸向胡禄。

“……”

胡禄见到这一幕一阵无语,好端端的由一个射手转变成了战士,在他的眼里简直违和感爆棚。

违和归违和,胡禄虽然刀枪不入,但是也没有任打不还手的被虐倾向,脚下微微一动,便险之又险的躲开了黑箭的攻击。

胡禄也不还手,只是格挡、闪避对方的攻击。他已经看出了对方的来历,他看过的dc联动剧里出现过这样打扮的家伙,是刺客联盟的人。

想到自己两年前似乎爆了一个刺客联盟的家伙的头,对于刺客联盟来找他麻烦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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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章 哥谭风云(续6)

本想试一试刺客联盟里的刺客的成色,三五个回合之后,胡禄便失去耐心了。

因为眼前的这个家伙实在是太菜了,且不说胡禄在身体素质上就全方面碾压了他,单论技巧而言,他也就勉强能达到蝙蝠侠十分之一的水平。

对于能够和蝙蝠侠五五开的胡禄来说,简直就是小儿科。

这不,胡禄刚打算全力施展,就发现了对方的一个破绽,胡禄抓住破绽,顺手就是一巴掌,直接将他拍晕了过去。

可怜的黑箭,他根本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对手。

胡禄走上前,将晕倒的黑箭提溜在了手中,然后拖到了大楼边缘,探出头去看了看,嚯,还挺高。

“从哪里扔下去好呢?”

绕着天台走了一圈,胡禄发现楼下并没有什么合适的着陆点,而且,这又是自己家的产业,出了人命也有些膈应,一时间还真有些小纠结,不知道该如何处置这个家伙。

就在胡禄思考着怎么样不留痕迹的将黑箭处理掉的时候,房间里的电话响了。

“谁啊,这种时候打电话来,真会挑时候。”

看了看晕倒的黑箭,又看了看房间里正在响动的电话,胡禄最终选择了先去接电话。

“喂,找哪位?”胡禄进屋接起了电话,很是随意的问道。

“啊哈哈哈!老朋友,这么快就把我忘记了?”电话里传出了一阵诡异的笑声,紧接着,是一个熟悉的声音。

“是你!”这种变态的笑声,胡禄又怎么会忘记,立马就认出了电话另一头的人,正是前两天刚抢完银行的小丑。

小丑笑着应承道:“没错,是我,多日不见,甚是想念啊!”

“我可是一点也不想你,直接一点,找我想干嘛?”胡禄觉得自己和一个精神病可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与其浪费时间打哈哈,还不如直奔主题。

“哈哈哈哈,干嘛这么着急啊,你对我做了那么过分的事情,就不能听我多说几句吗?”小丑阴阳怪气地说道。

这话落在胡禄胡禄耳中,让他一阵恶寒,什么叫那么过分的事情,说的这么暧昧,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胡禄把他怎么了呢!尤其是灯塔国那种风气还挺流行的,更容易让人产生误会。

胡禄连忙反驳道:“不会说话就别瞎说,我跟你可一点关系都没有,有话快说,老子没时间和你磨蹭,想要报仇就明说,时间地点任你挑,老子绝对不说一个不字。”

“这可是你说的,哥谭码头的xxx号仓库,我在那里等你哦!”小丑马上就接住胡禄的话茬说道。

“呃!”胡禄也被这话呛了一下,他今晚还要和哈莉过二人世界呢,哪有空陪小丑在这胡闹,连忙拒绝道,“今晚不行,有事,改天再说。”

“恐怕,由不得你咯!”

小丑幽幽地说了一声后,挂断了电话。

胡禄奇怪的看着手里已经只剩下忙音的电话,不明白小丑究竟是什么意思。他不想做的事情,难不成还有人能够强迫他吗?

不是他吹牛,单凭气力来说,隔壁大超也不定能撼动他。毕竟这两年来,他弄出来的小说游戏,为他赚取了不少的灵气情丝,其中又以红色为最,恐怕只有天知道他的力量到底强到什么地步了。

胡禄自己也只知道,自己体内的红色葫芦由一个变成了六个,甚至第七个也已经快要长成了。没多出一个,他的气力就会增加很多,多到他根本无法想像,他甚至都有种错觉,自己似乎能够撼动地球。

这也是他觉得超人也不一定能够挡得住自己的原因。当然,如果这个世界的超人是白银时代的超人那就另当别论了,胡禄不认为目前的自己能够像白银时代的超人一样推动十几个星球。

就在胡禄为小丑的话而烦恼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了啪的一声,似乎有什么掉在了天台上。

“差点忘了,外面还个弱鸡没有处理呢!”

说到天台,胡禄顿时想起了被他绑成粽子扔在天台上的黑箭,便走出去查看,顺便看看是什么掉在了天台上。这里可是上百米的高楼,不可能无缘无故有东西掉在这。

“咦?不见了?”

走到外面的胡禄惊奇的发现,那个被他绑成粽子的刺客居然不见了,只留下几根断绳,想必是他用了什么利器割断了绳子让后跑路了,毕竟他的弓箭只是被胡禄随手扔在一边,并没有拿走,以他的伸手,有了装备想离开这里自然不难。

“这是什么?”

胡禄扫视了一眼天台,除了一堆断绳之外,在天台中间的地上居然掉落着一个文件袋,这显然不可能是天上掉下来的,肯定是有人特意扔在这里的。

胡禄连忙用千里眼查看四周,然而并没有发现方圆百米之内有什么异常的地方。

他上前捡起文件袋,打开缠绕着的细线,伸手进去掏里面的东西。

文件袋里的东西手感很独特,一摸就知道是什么了。

“谁给我的照片?”哈莉在楼下有专属的信箱,给她的东西都会放到信箱里,这从天而降的文件袋也就只可能是给胡禄的了。

胡禄掏出了文件袋里面的照片,数量很多,胡禄一张张的看过去,越看,脸色越差。

每一张照片其实都是同一个内容:一间小黑屋,看不出里面的布置,正中间则是一把椅子,椅子上绑着一个人,一个女人,已经染成红蓝金三色相间的头发扎成了双马尾,正是出门到现在一直没有回来的哈莉。

看完了照片后,胡禄心念一动,手中的照片瞬间化成飞灰。紧接着,他开启了千里眼,全城搜索哈莉的下落。此时的他已经不是吴下阿蒙了,看清整个哥谭简直是轻而易举。

胡禄暗暗发誓,等他找到哈莉的下落并救出她后,一定要让动手的人付出代价。

然而,当胡禄一遍又一遍的看遍了整个哥谭,却没有发现哈莉的一丝踪迹。

“莫非哈莉被带到别的城市去了?”胡禄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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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 哥谭风云(续7)

这种可能也不是没有,既然哥谭找不到,那就看看别的城市,从时间上看,绑架了哈莉的人要带走哈莉,又要拍照把照片送回来肯定不会离哥谭太远,那么有可疑的也就只有隔壁的大都会了,以及另一个方向的布鲁德海文。

胡禄逐渐地扩大了搜索的范围,从哥谭的郊外,渐渐扩大到大都会,布鲁德海文等周围的几个城市。

然而,即便他已经连地底下都不放过了,依旧没有任何发现。

“不可能啊,这么短的时间怎么可能离开哥谭这么远,难不成还会飞吗?”

胡禄自言自语道,这么久都没有找到哈莉的踪影,他已经有些心急了。

等等,会飞?

胡禄想到了哥谭的那些个大富豪,他们家里可都有着私人直升机,飞对他们来说可不是什么难事。

但是,问题又来了,哥谭有直升机的富豪多了去了,真要一个个抓住问过去,哈莉恐怕早就凉凉了,该怎么办呢?

胡禄有些乱了方寸。

“叮铃铃……”

就在这时,客厅里的电话再一次响起。胡禄猛然间想起了刚刚小丑打来的电话,不用说了这事肯定和他脱不了干系。

“老子当初就不该听那只傻蝙蝠的。”

胡禄暗骂一声,接起了电话。小丑阴恻恻的声音再一次从电话里传了出来。

“老朋友,你的时间可不多咯,我送你的礼物想必你已经看见了吧,不想那个姑娘出事的话,就乖乖照我说的去做。”

话音未落,电话已经挂断,胡禄狠狠的摔了电话,回想起小丑说过的地址,拿上外套便出了家门。

……………………

胡禄开着车离开了地下停车场,就在他离开之后不久,在停车场的某个角落里,走出来了两个黑衣人,看打扮,并不像是熊猫大厦里的员工。

“刚刚开车走的似乎就是照片上的人吧!”其中一个人拿着一张照片看着胡禄远去的方向说道。

“是他,赶紧通知老大。”另一个人点点头,很肯定的说道。

“喂,老大,你说的那个人已经离开了熊猫大厦,看样子应该是往你那里去了。”

“知道了,你们立刻离开,把人带到咱们的地盘去。”手机里传出了黑面具冰冷的声音。

“是,老大,我们这就过去。”

面对自家老大,两人还是有些战战兢兢的,直到挂断了电话,方才挺直了腰杆。

“麦克,你说老大无缘无故的绑架一个心理医生干嘛,还非要让我们藏在这里,等他男朋友走了,再带人回自己的地盘。”

“老大的想法岂是我们能够猜到的,还是赶紧把人带回去吧!”被叫麦克的黑衣人一边说着,一边在另一个黑衣人的某个不可明说的部位摸了一把!

“你这个坏东西!”

另一个黑衣人看了麦克一眼,顿时明白了他什么意思,启动了车子后,离开了熊猫大厦。

就在他们走了之后不久,胡禄的梅赛德斯再一次回到了熊猫大厦的地下车库,随便找了个位置停下后,他下了车,跑到监控室查看起了监控。

当他看到自己的车子离开后不久,马上就有一辆车子也跟着离开后,胡禄的眉头顿时紧皱了起来,一拳砸在了桌子。

“灯下黑,真的是灯下黑,算计人心到这种地步,还真是你的风格。”

胡禄克制了自己的力量,但桌子依旧被他砸的嘎吱响,他喃喃自语,道出了自己之所以没有找到哈莉的原因。

原来,哈莉一直被关在地下车库,胡禄在楼顶寻找的时候,只注意到了周边,却忽略了灯下黑的道理,自然找来找去也找不到。

可惜,等胡禄想明白这一点的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对方又一次将哈莉转移了,错过了解救她的最好时机。

“既然想玩,我就跟你好好玩玩。”

胡禄回到车上,启动了车子直奔小丑所说的地点,他倒要看看,到底是谁在帮助小丑,他已经从蝙蝠侠那里得知,他在跟踪小丑,如果小丑一个人,就不可能同时做这么多事,所以,他肯定有帮手。

胡禄已经决定了,等到救出了哈莉,他一一清算。

话分两头,就在胡禄赶往哥谭码头的时候,蝙蝠侠已经站在了xxx号仓库前面,他是跟踪着小丑来到这里的,本想搞个突然袭击,然后将小丑一举拿下,可是到了这里后,小丑忽然失去了踪影,这让他忽然有些不安。

虽然不知道小丑在算计些什么,但是蝙蝠侠还是决定进仓库去看一看,因为他已经从胡禄那知道他的小女友又失踪了。

上一次帕米拉失踪,胡禄直接把人切片了,这一次要是在再现什么意外,他根本不敢想像胡禄会作出什么事情。

是以,即便里面真的有危险,蝙蝠侠还是决定进去一探究竟,至少要确认一下哈莉是否在里面,是否安全。

“这帮混蛋,找我麻烦就算了,为什么要去惹那个家伙!”

想到胡禄那诡异的能力,蝙蝠侠心中一阵发怵,他虽然号称是正义联盟的智囊,但是智囊也不是万能的,他能找到大超、闪电等人的弱点,但是偏偏就找不出胡禄的弱点,找不到弱点,自然也就想不到有什么方法可以克制他。

哦,对了,倒是有个不算弱点的弱点,那就是情绪,胡禄做事非常情绪化,对自己身边的人也很好,倒是可以用来威胁他,但是,一但弄巧成拙,就会成为引爆他的导火线。

蝙蝠侠的脑中进行着头脑风暴,思考着事情如果真的往最坏的方向发展,自己应该怎么办,同时,他也偷偷的潜伏到仓库边上,寻找着进入的方式,作为出没在黑夜中的黑暗骑士,他可没有走大门的习惯。

轻轻地落在了仓库内部支撑屋顶的钢架上,蝙蝠侠居高临下的观察着仓库里的情况。

这是一间很普通的仓库,里面大部分地方被货架占据,货物堆的很慢,颇为影响视线。

蝙蝠侠在这些钢架上移动着,调整着自己的视线,尽可能的收集更多的信息,没有超能力傍身的他,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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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哥谭风云(续8)

蝙蝠侠居高临下的观察,让仓库里的景象渐渐暴露在他的目光下。

仓库里似乎没有人的样子,蝙蝠侠在头盔里配备的热成像仪并没有在下面看到有热源。正当他想要进一步查探时,一把匕首无声无息的刺向了他的后心。

感受到后背有一阵突如其来的寒意,蝙蝠侠往前一扑,抓住了另一根钢条,然后一个旋转,落在了上面,同时也避开了来自背后的突袭。

“你们是刺客联盟的人!”

曾经跟随着忍者大师训练的蝙蝠侠一眼就认出了这种刺客联盟独有的风格。

“没想到你还挺有眼力,居然认识我们刺客联盟,既然知道我们是谁,那就赶紧束手就擒吧,我们也会给你个痛快,互利互惠。”

“呵呵!”

没想到这个刺客还挺天真,蝙蝠侠听了都不禁心中一乐,他也懒得理会这种小角色,瞬间出手,下一秒,这个拿着匕首的刺客就掉落下去,落在了货架上,失去了意识。

刺客的出现,也就代表着自己已经暴露了,蝙蝠侠也不在隐藏,从这些钢架上跳了下去,落在了仓库中间一块相对比较空旷的位置。

“啪啪啪!”

蝙蝠侠刚刚落地,就传来一阵掌声。

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带着黑面具的男人从暗中走了出来,一边拍手,一边说道“不愧是蝙蝠侠,这么轻易就解决了我请来的刺客。”

“是你!”

一看见那标志性的面具,蝙蝠侠就知道对方的身份,正是这几年和自己纠缠了许久的黑面具,一个极为难缠的家伙。

这家伙不但心狠手辣,而且功于心计,自身实力也很不一般,蝙蝠侠好几次抓住他的痛脚,都被他亲手破坏,没能把他送进监狱,确实不是一个易于之辈。

“当然是我,哥谭还有比我更恨你的人吗,三番五次破坏我的计划,让我损失惨重。不过好在你再也没有机会妨碍我了。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黑面具阴险的笑声充斥着整个大厅,在空旷的大厅上空回响。

“呃,你觉得这种货色能够杀的了我?”蝙蝠侠翻了个白眼,指了指被他撂倒在地的那个刺客联盟的刺客说道。

黑面具停下了他放肆的笑声,冲着仓库的一个角落喊道“喂,你们可是收了我的钱的,还愣在那里干嘛,赶紧把他给我干掉啊!”

“还有其他人?”蝙蝠侠有些惊讶,这里居然还有其他人。

能够在潜伏在离他这么近的地方而不被他发现的,绝对是高手。蝙蝠侠瞬间做好了战斗准备,提防对方发动突然袭击。

“嗒,嗒,嗒……”

一阵脚步声传来,对方似乎并没有隐藏自己的意思,不一会,来人便出现在蝙蝠侠的面前。

“女人!”蝙蝠侠有些惊讶,他没想到来的居然是一个女人,他原本以为来的会是忍者大师,没想到居然只是一个陌生女子,而且看上起年纪并不大的样子。

“是我离开后联盟的新成员吗?没想到忍者大师居然会派新人来,难道她有什么过人之处?”

蝙蝠侠暗自揣测道,他一向是稳扎稳打的风格,最不喜欢这种意外情况了。

“你就是蝙蝠侠?”

这个从暗中走出来的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前几天从刺客联盟出发来到哥谭的西瓦女士,她的那双丹凤眼眯成了一条缝,让人根本猜不到她在想些什么。

“是,不知您是?”稳妥起见蝙蝠侠并没有直接动手,而是打算先套取一些情报。

“桑德拉·伍珊,他们通常都叫我西瓦女士。”西瓦女士很爽快的回答道,并不在意自己的信息会不会外泄,或许这就是高手的自信吧!

蝙蝠侠仔细回忆了一番,脑中并没有关于眼前这个女人的资料,不过博学多闻的他倒是猜到了西瓦女士代号的来历,应该是源自古印度神话中的毁灭之神希瓦。

能够以这个神的名字作为代号,一定是一个强的离谱的人,哪怕是个女人。

想到这一点,蝙蝠侠的心再一次悬了起来,精力全都集中在了眼前的这个女人身上。

“哟,挺热闹嘛!”

就在这时,仓库里响起了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

声音来自仓库大门那边,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帅的一塌糊涂的亚裔男子正缓步向这边走来。

“你怎么来了?”蝙蝠侠惊讶的看着来人说道。

“某个不知死活的家伙,非要把我引到这里来,不过看样子,这里应该没有我要找的人。”

亚裔男子正是被小丑以哈莉要挟而引到这里来的胡禄,一进来,他便已经将这里看了个通透,除了埋伏着一些人外,并没有看到哈莉。

“他把你引到这里来,莫非有什么阴谋?”蝙蝠侠的眼神一凝,摸着下巴说道。

胡禄没好气地说道“不然呢?他把我找到这里来难道是为了好玩吗?”现在的他非常的不爽,大有怼天怼地对空气的架势。

“这是你的帮手吗?”

就在两人互相交换着信息时,一旁一直没有开口的西瓦女士忽然开口说道。

她刚说完,黑面具也跟着跳了出来,展现了一下他的存在感“管他什么帮手不帮手的,赶紧把他们俩都给我解决了,我可不是花钱请你来聊天的。”

黑面具嘴上大喊,但是身体却意外的在慢慢后退,有些色厉内荏的感觉。

“你在害怕什么?你认识我?”黑面具情绪上的变化立马就被胡禄发现了,因为胡禄接收到了来自他身上的恐惧情绪。

“不,不认识。”黑面具的谎言张口就来。但是他不知道,他的情绪变化早就出卖了他,毕竟他也想不到这个世界上还有胡禄这种以情绪滋养己身的人。

此刻他的内心是崩溃的,他有些后悔和小丑合作了,他本以为小丑说的只是蝙蝠侠的一个帮手,没想到却是胡禄,他到现在都还记得,两年前这个家伙是如何谈笑风生的在大庭广众之下把人切片的。

尤其是胡禄似乎还掌握着未知的能力,这才是他真正恐惧的源头,未知的才是最可怕的。

黑面具现在只能指望西瓦女士能够打败他们,如果不行,也只有祈祷自己的事情不要暴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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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章 哥谭风云(续9)

“不行,我还是先走为妙。”黑面具经过三秒钟的思考后,转身跑路了。

虽然感觉黑面具有些奇怪,但是胡禄并没有在意,也只当他是认出了自己而已。他的注意力更多的放在了那个突然插嘴的女人身上。

之所以会注意她,因为直觉告诉胡禄,这个女人似乎是个华人。

对于歪果仁来说,看亚洲人似乎都是一个模样,但胡禄可是土生土长的天朝人,自然能够分辨出中日韩三个国家的人之间的区别,至于东南亚的,就更好认了。

是以,当她开口的瞬间,胡禄就注意到了她,有着棒子国基本看不到的天然瓜子脸,岛国万里挑一的高挑个头,流线型的曲线,是天朝人种没错。

胡禄仔细打量了她一番后,问道“你是华裔?”

“???”西瓦女士被胡禄问的有些懵,她不明白胡禄为什么会这么问,毕竟,就目前看来,双方此刻至少是处于敌对状态的,忽然问这种问题,难道是想要攀关系求情吗?

虽然不明白胡禄到底在想什么,但是西瓦女士还是点了点头,算是回答了胡禄的问题。

“看在你是华裔的份上,放你一条生路,赶紧走,别妨碍我们做正经事。”

胡禄挥了挥手,示意西瓦女士赶紧离开,而他自己则再一次和蝙蝠侠交流了起来,现在的他需要一个智囊来帮他看破小丑的阴谋,而被认为是小丑的反面的蝙蝠侠恰好是最合适的人选。

“狂妄,你什么人,敢这么和西瓦大人说话。”

面对胡禄的狂言,西瓦女士并没有说什么,倒是跟在她身后出来的六个人中有人跳了出来,大声呵斥道。

“聒噪!”

胡禄顺手抓起身边货架上的某个东西砸了过去。虽然胡禄只用了很小很小的力量,但是那个不知名的物体在脱离胡禄的手掌后依旧以惊人的速度飞向那个多嘴的家伙。

眨眼睛,那家伙的脸就要和胡禄扔出去的东西进行亲密的接触,就在这时,一只纤细的手挡在了那张讨厌的脸前面,将胡禄扔过去的那个东西接在了手中。

感受到手上传来的力道,西瓦女士心中也是一阵惊讶,看胡禄随意的样子,似乎这只是他随手一扔而已,她有些不敢想象,如果胡禄全力施为,该有多大的力道。

“你很强!”西瓦女士扔掉手中的东西,直勾勾地看着胡禄说道,此时的她注意力已经完全被胡禄吸引了。至于她这次行动的目标蝙蝠侠,已经被她忽略了。

见自己的随手一击被这个女人接下,胡禄还是有些诧异的,看了她两眼,道“你是什么人?哥谭似乎没有你这号人物吧?”

“桑德拉·伍珊!”

西瓦女士重复了一边自己的名字。在这个世界上,能够知道她的名字的人分为两种,一种是比她强的,一种是比她弱的。前者有资格知道她的名字,后者则是让他们死个明白。

显然,她神情凝重的回答了胡禄问题,对她来说,胡禄是属于前者。

“桑德拉·伍珊?”

胡禄摸了摸下巴,总觉得这个名字非常耳熟,不是在哪里听到过,就是在哪里看到过。

“他们是刺客联盟的人,擅长暗中袭杀,你要小心。”也许是怕胡禄不清楚状况吃亏,蝙蝠侠轻声在胡禄耳边说道。

听到刺客联盟这个熟悉的名字,胡禄脑中冒出了一个彪形大汉,不是别人,正是已经离开了将近两年的铜虎,他曾经就是其中的一员。

说起来对于这个刺客联盟,胡禄的印象还是很深刻的,因为这个组织专门教导像魔戒里的甘道夫一样不务正业的弓箭手。

魔戒里的白袍巫师甘道夫是不玩法术玩棍子,而这个组织的弓箭手则是不放冷箭,却挥弓打人,两者还真有异曲同工之妙。

哦对了,似乎那个刚刚才在他家里袭击过他的黑衣人,就是来自刺客联盟的,他的打扮和战斗风格,妥妥的刺客联盟的风格。

想到了那个跑路的刺客,胡禄下意识的求证道“刚刚有个穿着黑衣拿着黑色弓箭的二傻子袭击,该不会也是你们的人吧!”

“黑衣?弓箭?”

西瓦女士皱了皱眉头,她想到了那个一到哥谭就离队了的黑箭。据她所知道,黑箭是来解决杀了大卫·该隐的人的,不可能会无缘无故袭击陌生人,莫非他就是杀了大卫·该隐的人?

“是你杀了大卫·该隐?”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西瓦女士询问道。

胡禄听到这个问题有些懵,下意识的说道“大卫·该隐是谁?”

“不是吗?”西瓦女士不知道为什么,心中忽然有些失落。

“嗖!”

一声破空声在众人的耳边响起。

胡禄随手往声音传来的方向一捞,接住了射向他的一直黑色箭矢,这熟悉的箭矢让他立刻想到了那个逃走的弓箭手,他居然没有跑路,而且再一次对胡禄进行了偷袭。

“找死。”胡禄大喝一声,随手将箭矢往飞来的方向一扔,下一秒就听到一声金属碰撞声,箭矢并没有打中黑箭,而是插在了一根钢条上。

胡禄用千里眼搜寻起了黑箭的踪迹,打算一次性干掉他,这时,一个陌生的声音在仓库里响起,是从西瓦女士背后传来的。

“西瓦女士,就是他杀了你的老情人大卫·该隐!”

“老情人!”在场的人都惊呆了,没想到还有这么劲爆的消息。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吗?不,后面还有更劲爆的,因为当胡禄听到黑箭叫桑德拉·伍珊为西瓦夫人的时候,他脑中暂时被遗忘的记忆瞬间被召唤了回来。

下意识间,他惊讶的叫道“你是西瓦女士?就是那个要跟自己的杀妹仇人造小人的智障女人?”

一时间,整个仓库的都安静了下来,气氛瞬间变得极为诡异。

不知不觉间,西瓦女士身后的那几个黑衣人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而胡禄这边,蝙蝠侠也退开了一大段的距离,远远的观察着这边的情况。

仓库正中,只留下胡禄和西瓦女士两人在这里大眼瞪小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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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哥谭风云(续10)

仓库一时间寂静的可怕。

一直都是面无表情的西瓦女士总算是有了些许情绪变化,胡禄能够清晰的感觉到来自她身上的愤怒。

不,已经不是感受到了,而且清清楚楚地看到,当初从蝙蝠侠身上获得灵气情丝已经很粗了,没想到从西瓦女士身上钻出来的比他贡献的那些还要粗几圈。

如果按照胡禄当初推测的情况看的话,西瓦女士的武力值恐怕还要在蝙蝠侠之上,而且还是高很多的那种。

西瓦女士的脸色变幻不定,一时间似乎想了很多,也给胡禄贡献了不少的情丝,各种颜色的都有,这对胡禄来说倒是一个意外惊喜。

只不过,惊喜之余,还有着惊吓。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可能是几秒钟,也可能是几分钟,总之,就在胡禄查看自己的意外收获时,西瓦女士饱含愤怒的攻击落到了他的身上。

原本只是路人角色的他,因为自己的一句话,直接替蝙蝠侠挡了一枪。

虽然是自己口不择言在先,但是胡禄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他只是说出了实话而已,所以,面对西瓦女士恼羞成怒的进攻,胡禄选择了还击。

话虽如此,胡禄当然没有使出全力,再加上他也想试试传说中近乎无敌的西瓦女士究竟是不是真的那么厉害,一时间,两人在仓库里打的有来有回。

说是有来有回,其实胡禄一直是被压着打的那一方。西瓦女士能够被冠上女战神的称谓,的确不是浪得虚名的,别的不说,单是她进攻时胡禄所感受到的力道,就已经超过了蝙蝠侠。

这足以说明她的身体素质甚至还在蝙蝠侠之上。要知道,她可是个女人,在习武上,女人先天就处于弱势,只要就体现在力量上。

然而西瓦女士却不似普通的女人,她的每一拳都沉稳有力,一旦被击中要害,那就是致命的攻击。不仅如此,她的格斗技巧也远在胡禄之上。

胡禄目前的身手与蝙蝠侠不相上下,而蝙蝠侠的身手,甭说是哥谭,就是整个世界都没几个是他的对手,西瓦女士居然能够在技巧上压到胡禄,说明蝙蝠侠绝对不是她的对手,难怪她贡献出的情丝比蝙蝠侠的还要粗壮。

两人在短短的几个呼吸之间,就交手了数个回合,胡禄一直处于下风。不过好在胡禄也不是普通人,过人的眼力以及绝顶的天赋,让他在和西瓦女士交手的过程中迅速的成长。

一切恍若回到了三年前,初来乍到的胡禄和蝙蝠侠初次交锋的时候,同样是在艰难的战斗中,胡禄迅速的吸取着经验,最终和蝙蝠侠并驾齐驱。

今日就仿佛是昨日重现,随着两人的战斗不断升温,胡禄由最开始的勉强招架,渐渐的能够防御的滴水不漏,防守之余,还能趁势反击。

看上去,胡禄形势一片大好,只要坚持下去,肯定能够单凭武学将西瓦女士击败。然而,真正的局势,只有身在其中的胡禄自己才清楚。事实上以目前的他来说,想要单凭格斗技巧将西瓦女士击败是几乎不可能的。

随着战斗的白热化,当胡禄能够和西瓦女士交手而不落下风时,胡禄便开始盘算着该如何击败对方。

然而,也正是这个时候开始,西瓦女士想变了一个人似的。出招不再是一味的迅猛强攻,有时甚至还要慢上一拍,但是每当这种时候,她的攻击反而会后发而先至,让胡禄疲于招架,根本无法真正击败对方。

除非胡禄全力施为,用压倒性的力量和速度,直接碾压。

“莫非西瓦女士真的如同传说中一般,能够凭借对手的肢体语言预测敌人的行动?”

胡禄想到了曾经查看过的关于西瓦女士的资料,上面记载着西瓦女士除了近乎无敌的格斗技巧外,还掌握着能够凭借对手的肢体语言预测对手行动的技巧。

胡禄一直把这当作是传闻而已,因为谁也没有见识过。毕竟光是她那超越人类极限的格斗技巧就足以让她近乎无敌了,又哪用得上这种技术呢?

现在,胡禄相信了这个传闻,不然根本无法解释胡禄的任何攻击都会被她破解,她总是能够在最开始就打断胡禄的进攻,瓦解胡禄的防御,原本和她有来有往的局面渐渐又开始变成单方面的殴打。

她殴打他。

“不行,再这样下去,这场战斗永远别想结束。”胡禄自己知道自己,凭西瓦女士的拳头,根本无法对他造成威胁,再继续下去,也只是沦为沙包而已,他可以挨打,但是要有进步才行,光是当沙包可不是他的风格。

胡禄不想再和西瓦女士纠缠下去,爆喝一声,手臂上的肌肉瞬间紧绷,当西瓦女士再次进攻的时候,胡禄爆发出了远超刚才的力量和速度,直接抓住她的手,用她无法反抗的力量将她锁住了,使得她无法动弹。

“喂,我说你看够了吗?还不赶紧将她绑起来!”

禁锢住了西瓦女士,胡禄便冲着躲在一边偷看的蝙蝠侠喊道,看了这么久的戏,也该他活动活动了。

“这不是让你和小姑娘多亲近亲近嘛!我出来当电灯泡多不好。”

蝙蝠侠如是说道。听到这话的胡禄一脸的不可思议,这还是那个不苟言笑的蝙蝠侠吗?居然会说这样的话,一点也不符合他的人设,胡禄有些怀疑他的真假了。

蝙蝠侠过来后,一记手刀打晕了还在妄图挣脱的西瓦女士,然后将她用仓库里找到的锁链锁了起来,还别说,这个仓库还真是什么都有,选这地方还真选对了。

“你的事情解决了,接下来该帮我了,说起来老子似乎帮你挡了一枪,这妞一开始是来找你的吧!”

把西瓦女士捆的跟粽子一样后,胡禄拍了拍手对蝙蝠侠说道。

“这可不关我的事,是你自己嘴贱吸引的火力,别赖我啊!”蝙蝠侠闻言,立马把锅甩了回去,这个锅他可不想背。

“先不说这个,你说小丑把我引到这里来想干嘛?”胡禄皱着眉头思考道。

蝙蝠侠道“他该不会是想借刀杀人吧?”说完,他还看了看被捆在一边的西瓦女士。

“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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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章 小丑的图谋

“不会吧!”胡禄惊讶的说道,“他是见识过我的能力的,应该知道所谓的格斗高手对于我来说就是一个笑话。”

胡禄说的毫不留情,蝙蝠侠的脸也不禁黑了下来,不过胡禄说的确实没错,蝙蝠侠虽然不知道胡禄具体有哪些能力,但是单凭他妖孽般的天赋,普通的格斗高手面对他真的就是只是送菜而已。

“也对,以他的疯癫程度,又有谁能够猜到他在想什么呢?对了,他有继续对你下达指令吗?”蝙蝠侠说道。

胡禄拿出手机看了看,别说电话了,连短信都没有一条,一整天了,什么都没有收到。

“叮铃铃……”

正当两人失望的时候,胡禄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两人相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一丝疑问。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胡禄连忙接起了电话“喂!你个王八蛋,躲到哪里去了?”

知道胡禄手机号的人没几个,会在这个时候打电话来的也就只有小丑了,所以胡禄直接破口大骂。

“哟哟哟,我的好朋友,不要生气嘛,我当然是在安全的地方啦,不然,还不被你大卸八块了!”小丑让人恶心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让胡禄恨得牙痒痒。

胡禄正想再骂,这时,蝙蝠侠拍了拍他的肩膀,对他摇了摇头。

胡禄知道他的意思,他想说自己再骂也只能过过嘴瘾,解决不了问题,还是冷静点听听小丑究竟想要干什么。

于是胡禄没有再骂,而是开门见山地问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哦,没什么,想请你看样东西而已!仓库的某个房间里有台电脑,上面有你想要的答案!”小丑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胡禄和蝙蝠侠相视一眼,走向了仓库里唯一的一个房间。

小房间是仓库管理员的值班室,非常的简陋,一张简易的木床,一张办公桌和一把椅子,另外桌上还有一台办公用的电脑,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电脑的显示器处于黑屏状态,不过主机上的指示灯倒是亮着,应该是处于休眠状态。

动了动鼠标,有着大屁股的显示器亮了起来,经典的xp桌面上除了系统自带的几个文件外什么都没有。

“不是说电脑上有东西吗?这什么都没有啊?”

胡禄看着空荡荡的显示屏说道。

“下面有个图标在跳。”还是蝙蝠侠细心,注意到了右下角有个闪烁的图标,胡禄一看,是个熟悉的熊猫头像,正是胡禄前几年弄出来的聊天软件,熊猫dd。

移动鼠标把它点开,弹出了一个聊天界面,这个dd号是个新账号,发信息过来的也是新账号,什么资料都没有,一看就知道是那种随便注册的。

“咦,有弹窗,小广告吗?”饱受弹窗毒害的胡禄下意识的就想到了某些带有特殊色彩的网页。

“是视频。”

蝙蝠侠点击了接受,桌面上磨叽好一会之后总算是弹出了一个小窗口,这年代还没有高清摄像头,画面有些模糊,看的不是很清楚。

不过还是能够认出,画面上的地方应该是一个工厂,看上去有些破旧,似乎荒废有些年头了。

“你有没有觉得这地方有点眼熟?”胡禄左看看,右看看,显示器上一直没有变化的画面让他感觉有些熟悉。

蝙蝠侠也凑了过来仔细看了看,说道“这好像是王牌化工厂!”

“王牌化工厂?”胡禄奇怪的重复了一遍,这名字他听着也有些熟悉。

“你是鱼的记忆吗?就郊区的那家化工厂,三年前你不是还跟踪我去过那嘛!”蝙蝠侠提醒道。

话音未落,两人相视一眼,同时喊道“化工厂,小丑!”

胡禄这时候也想起来了,那个王牌化工厂就是他第一次遇见小丑的地方。

“该死的,他想干什么?”

胡禄猛的一拳砸向了一旁的墙壁,直接在上面开了一个洞。

“不管他想干什么,至少可以算是知道他在什么地方了,咱们还是赶紧赶过去看看吧!”蝙蝠侠双手抱胸,摸了摸下巴说道。

“行,那咱们赶紧赶过去。”胡禄说着,转身就要离去。

这时,蝙蝠侠忽然拉住了他,然后指了指显示器。胡禄顺着他的手朝显示器上一看,只见原本空无一物的画面上出现了一个人影。

绿色的头发,惨白的脸孔,裂开的嘴角,正是胡禄在心中已经千刀万剐了几百遍的小丑。

小丑出现在画面里之后,摄像头开始移动,先是拉近了镜头和小丑那张诡异的脸的距离,然后画面一转,拍摄起了周围的环境。

当一个巨大的锅炉出现在画面上的时候,更是证实了胡禄他们的猜测,小丑的确是在王牌化工厂,这个让他从一个普通人变成超级罪犯的地方。

拍完锅炉之后,小丑开始移动,走了几步之后,便来到了一个高台上,从上面往下拍摄着,将锅炉拍的一清二楚,锅炉里依旧盛放着慢慢的液体,是当初将他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化学液体。

来到高台上后,小丑将摄像机固定在了高台的栏杆上,然后他消失在了画面中。

不过这一次,他并没有消失很久,很快,他又一次出现在了画面中。不仅如此,画面里还出现了另一个人的身影,是一个女人,摄像头并没有拍清楚她的模样,不过她那红蓝相间的头发证明了她的身份。

“哈莉!这个该死的王八蛋。”

看到这里,胡禄已经猜到了小丑在谋划些什么,他想要通过伤害胡禄身边的人,来达到对胡禄的报复。

胡禄二话不说,直接冲了出去,千里眼开启,锁定了小丑和哈莉的位置,紧接着,他飞快的向那个方向移动,他就像是一头蛮牛一样,一切挡在他勉强的事物统统被撞飞。

然而,哥谭码头距离王牌化工厂的距离着实不近,哪怕他奔跑的速度已经超越了普通汽车的最高时速,但是一时半会也不可能达到。

看着小丑渐渐地将哈莉拉到高台的边缘,也就是他自己当初跌落锅炉的位置,胡禄的内心愈发的焦急,速度又加快了几分。

“一定要赶上,一定要赶上啊!”胡禄的内心在不断的咆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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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暴走的胡禄

“砰!”

就在他撞碎王牌化工厂的外墙时,胡禄最不希望发生的事情发生了。

他透过墙壁看到,哈莉战战兢兢地站在了高台的边缘,而在她的背后,一直惨白而又邪恶的手贴在了她的身上,然后轻轻一推。

被绳索紧紧束缚,毫无反抗能力的哈莉顿时失去了重心,从高台掉落了下去,伴随着噗通一声,带有强烈腐蚀性的液体将哈莉淹没。

虽然有着墙壁的阻隔,但是这一幕依旧被胡禄看的一清二楚,就在哈莉调入锅炉中的那一刻,他怒了,怒发冲冠,一时间脑中什么都没有了,怒火已经侵蚀了他的理智。

“吒!”

一声爆喝,一道手臂粗的雷霆从他的口中吐出,所过之处,皆为虚无,转眼间,半座工厂消失在了眼前,工厂内部完完全全的裸露在了夜空下。

残余的雷霆去势不减,粉碎了半座工厂后又击中了工厂正中的锅炉,下一秒,锅炉被炸的四分五裂,里面的也被炸的四散开来。

“他怎么在这?”

胡禄的出现,让高台上的小丑有些发懵,按照他的算计,胡禄此刻应该是在哥谭码头才对,哥谭码头和王牌化工厂一个东一个西,就算他看到视频立刻出发,等到他达到这里,自己也早已经逃之夭夭了。

然而,突然出现的胡禄让他所有的计划都被打乱了。

锅炉炸裂,里面的哈莉也露了出来,此刻的她位于锅炉底部,外衣已经被腐蚀的破破烂烂,脸色也如同小丑一样惨白,原本金黄色的头发颜色也变得暗淡,而那红蓝双色的部分反倒变得异常鲜艳。

“啊!”

感受不到哈莉的生命迹象,胡禄简直要疯了,愤怒侵蚀了理智的他仰天长啸,闷雷般的声音在哥谭的上空回响,源源不绝,远远的传播开来。

“这是?”

蝙蝠侠在胡禄离开之后,也迅速的跟了上来,不过他还是晚了一步,当他达到现场的时候,看到的只有发泄般长啸的胡禄。

见到这一幕,蝙蝠侠的心瞬间提了起来,他了解胡禄,知道他是一个重情的人,此刻的他非常的危险,很有可能会暴走。

但是他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好死死的盯着胡禄,万一胡禄真的暴走,做好了第一时间出手阻止他的准备。

胡禄的啸声不是非常的响,但是源源不绝,不过片刻,就传遍了整个哥谭,不仅如此,和哥谭只有一江之隔的大都会也听到了这个凭空出现的啸声。

一时间,所有人都四下张望起来,寻找着声音的来源。看到周围的人都是一副惊奇的样子,克拉克顿时皱起了眉头,听觉敏锐的他相比于普通人更早一步听到了这声音,隐约中,似乎有点熟悉。

超级听力让他锁定了声音的位置,随后,他摘下了为了压制视力而特别制作的含铅眼镜,往他确定了的声音来源方向看去。

“那是?”

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克拉克的视线中,虽然已经过去两年了,但是远超常人的脑力依旧让他清楚的记得胡禄,没想到今天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再一次看到。

“似乎发生什么事情了?”

见是自己认识的人,克拉克下意识的就想去帮忙,念头一起,他就作出了行动,迅速的找到了离他最近的电话亭,然后钻了进去。

待他出来,已经是一身超人的打扮,红色的披风,蓝色的紧身衣,胸口还有倒立的五边形团,里面还有一个大大的s,据说这是超人所属的艾尔家族的族徽。

下身并没有穿着红色的内裤,不过腰上倒是有一根红色的腰带,腰带位于腹部的位置上,同样有着一个艾尔家族的族徽。

换上超人的装束后,地球人克拉克·肯特秒变为氪星人卡尔·艾尔,他的双脚在地上轻轻一蹬,瞬间一飞冲天,跨越了大半个大都会和哥谭后,在王牌化工厂的上空停了下来。

与此同时,在灯塔国的其它城市,也都听到了胡禄的啸声,如同闷雷般源源不绝,引得风云变色,天生异象,一时间,整个灯塔国的人都聚焦到了哥谭,数个身影也从灯塔国各地纷纷赶往哥谭。

声音渐渐的平息,但是胡禄周围依旧是风云色变,如果有人靠近他一定的距离的话,就会感受到一阵阵的压迫感。

超人停在半空中看着下方,蝙蝠侠则在远处利用腰带里的器械监控,而在胡禄的不远处,小丑已经被他的气势压迫的无法动弹,瘫倒在地上。

下一秒,胡禄的身影瞬间消失,紧接着,出现在了小丑的身边,一记重拳砸了下去。

“不好!”

半空中的大超见状,心中暗叫一声,连忙冲下来阻止,拥有极致速度的他勉强在胡禄的拳头即将砸中小丑的时候拉住了他的小臂,然而,依旧没能够阻挡住胡禄的拳头,因为胡禄这一下可是用了全力。

仓促出手的大超也只是让胡禄的拳头稍稍停顿了一下,紧接着就是一阵巨响,小丑的腹部被胡禄直接洞穿了,拳头砸在地上发出了巨大的轰鸣。

不仅如此,他们所在的位置直接被胡禄一圈砸出了一个直径五六米的大坑,这还是大超在最后一刻阻挡了一下后的结果。

似乎是不满意自己的拳头被阻挡,下一秒胡禄身上噌的一下,窜起了一圈火焰,炙热的火焰让抓着胡禄手臂的大超瞬间松开了手,水火不侵的他居然感觉到了一丝灼烧感。

火焰的出现,直接包裹了小丑的身体,但是并没有在一瞬间将他化为灰烬,而是慢慢的对他进行着灼烧。这很明显是胡禄在背后操控的。

失去了理智不代表他失去了意识,他清楚的知道自己要向小丑复仇,用最痛苦的方式让他死去,准确的说,怒火让他失去的,更多的是道德与法律对他的约束。

“我要死了吗?好不甘心啊!”

腹部传来的疼痛,以及后来出现灼烧感,让小丑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在流逝,一时间,他的脑中思绪万千,不由得想起了被送到阿卡姆之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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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五章 酒神因子

时间回到小丑被蝙蝠侠送进阿卡姆疯人院之后。

在刚被送进去的那一段时间,小丑也觉得自己的后半辈子都要在这里度过了。他虽然厉害,但是再厉害,也不可能在失去了一只手和一只脚的情况下行动自如。

这也是胡禄的用意,既然不能干掉他,那就让他彻底失去行动能力,一个没有了手脚的人,除了勉强活下去之外,还能干什么呢?

胡禄想得没错,小丑确实也无能为力,只剩下一只手的他,也只能勉强自己解决吃饭、上厕所等生理问题而已,要说还能做什么,最多也就是可以拿起凶器而已。

但是,他不仅没有一只手,还失去了一条腿,只有一条腿他最多也只能做到跳跃式移动而已,行动在如这个词已经和他再也没有关系了。

因此,就算他有再多的想法,也无能为力。

但是,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胡禄逃离阿卡姆之后,哈莉也离开了阿卡姆,为了政绩,阿卡姆疯人院的院长夏普先生又请来了一个心理学专家,他的名字叫雨果·斯特兰奇。

接手了疯人院工作的斯特兰奇教授特别对小丑可谓是情有独钟,在过去的那几年里,他对哈莉留下的记录中的疯狂的小丑非常的关注,经常把他带去进行“心理辅导”。

辅导了一段时间后,小丑就发现了自己身体的不对劲,当初被齐根斩断的右手和左腿居然时不时的传来一阵酥麻感和肿胀感,似有什么要破茧而出一样。

发现了自己身体的不对劲后,小丑就开始策划跑路,再待下去,肯定会被那个斯特兰奇发现问题,好在虽然行动不便,但是咱还有脑子,一番策划之后,总算是逃离了阿卡姆。

找了个地方休养生息,又过了一段时间后,断掉的手脚居然都长了回来,看着新生的手脚,小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过他很快就接受了这个结果,开始进行恢复训练。

与此同时,他也在研究自己身体上的变化。自从手脚恢复之后,他的身体也发生了奇特的变化。

首先是体力,相比以前要好了很多,毕竟以前的他再怎么说也是一个三十好几的中年人了,体力早已不在巅峰。而现在的他,精力旺盛无比,远超从前。

其次是力量,以前的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工程师,后来改做喜剧演员,在力量上也只是普通人的范畴,而现在的他,已经不逊色于那些常年接受训练的格斗家了。

同样的现在还出现在耐力和自身速度上,可以说现在的小丑才是真正的小丑,是那个可以在格斗上与蝙蝠侠一较高下,在智商上还有所碾压的小丑。

这样的情况当然不会是凭空出现的,小丑通过专业的研究,发现自己的身体里多了一种不明的物质,正是这种物质改变了他的身体,让他断肢重塑,并且拥有了普通人要常年锻炼才能实现的身体素质。

发现了这种有趣的物质存在,小丑兴趣盎然,研究许久之后,终于知道了它究竟为何物。原来,它就是被成为酒神因子的一种神秘化学混合物。

它在进入人体内之后,会激活适当的基因,从而以神秘的力量在获得了它的人身上体现出来。又因为它非常的稀少,因此,它是一种非常珍惜的东西。

小丑非常幸运的获得了这种物质,它帮助小丑激活了自愈基因,使得他能够断肢重塑,同时也帮他强化了身体,让他的身体素质大幅度提升。

不仅如此,它似乎还有着驻颜的作用,因为当蝙蝠侠老去的时候,再次出现的小丑依旧和他刚出现时一样,几十年都没有任何的变化。

在得知自己获得了酒神因子后,小丑就开始策划自己的复仇计划。

知道胡禄拥有特殊的能力,小丑便不打算一身犯险了,他想要坐山观虎斗,所以先策划了一起抢劫案,然后绑架了哈莉,逼胡禄去找蝙蝠侠。

本来是想挑拨他和蝙蝠侠自相残杀的,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胡禄不但没有和蝙蝠侠打起来,反而和前来杀蝙蝠侠刺客联盟的人打了起来,直接搅乱了小丑的计划。

好在他手上还有哈莉这个筹码,本来是想直播哈莉遇难的经过给胡禄看的,让他尝试一下失去挚爱的滋味,然后趁胡禄找寻过来的空隙逃之夭夭。

只是他算错了胡禄的速度,没想到胡禄能够在那么短短的时间里,从哥谭码头来到了位于哥谭另一边的王牌化工厂,虽然哈莉如他所愿遭遇了不测,但是自己也被胡禄留了下来。

胡禄的种种神异之处都被他看在眼里,这让小丑大为后悔,自己实在是太冲动了,没有收集好情报就出手,会有这样的结果也是正常。

小丑在这里胡思乱想着,等待着死亡的到来,他觉得自己这次肯定没有生还的可能了,酒神因子也帮不了他,毕竟酒神因子就算再厉害,也不可能让一个变成了灰烬的人复活。

“呼!”

就在小丑被胡禄释放的火焰灼烧的时候,因为感受到火焰弹的灼热而躲开的大超猛地吹了一口气,一股寒冷的气流向火焰覆盖过去。

就在寒流和火焰接触的一瞬间,伴随着呲呲的响声,白色的雾气瞬间将这一块地区笼罩了起来。唯有雾气中间的一道火光若隐若现。

胡禄心念一动,火焰的温度又升高了几分,转眼间,这片地区的气温也上升了好几度,雾气很快就在高温下散开。

“你想要阻止我吗?”胡禄看着大超,冷冷地说道。

大超皱了皱眉头,道“不管他做了什么事情,法律会给予他合理的制裁,你不应该让自己的手沾上鲜血。”

“呵呵,我相信法律会给他合理的制裁,但是我不相信那些个掌控法律的人。”胡禄问道。

“……”

胡禄的话过于真实,引起了大超和蝙蝠侠的极度不适。

说句实在话,奋斗在打击罪犯第一线的他们真的有那么多的敌人吗?

事实上,他们很多的敌人,其实都是那些钻了法律的空子,进去了之后又安然无恙走出来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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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乱战

“对于这种毫无底线,没有人行道恶棍,他们活着只会浪费国家资源。虽然说,死了也浪费国家土地,就连火化都会嫌污染空气,但是至少不会再危害社会,所以死亡才是他们最好的归宿。”

胡禄说道。

“……”

他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超人和蝙蝠侠都不知道该怎么去反驳胡禄的话。

“所以人,我是一定要杀的,你们一定要阻止我的话,那就来吧!”胡禄说完,准备继续对小丑下手,永绝后患。

大超和蝙蝠侠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阻止胡禄,直接出手的话,有怕会适得其反。

就在这时,一道绿色的光芒在天空中一闪而过,紧接着,一个绿色的罩子从天而降,罩住了胡禄面前的小丑。

胡禄抬头一看,之间一个一身绿色,浑身上下还散发着绿光的面具男正漂浮在半空中,他的右手中指上带着一枚绿宝石戒指,而此刻,戒指正散发出绿色的光芒,正是这绿色的光芒化作护罩护住了小丑。

这熟悉的绿色,dc宇宙里除了被成为绿帽侠的绿箭侠外,也就剩下绿灯侠了,按照时间来算,这时候的绿灯侠应该还是第一代。

“多管闲事。”

胡禄本打算慢慢烧死小丑,但是这个从头到脚都是绿色的家伙的出现,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心念一动,火焰暴涨,小丑连声都没能发出,就化为虚无。

不仅如此,火焰还点燃了那绿光化成的罩子,虽然火势不大,但是一直坚挺的燃烧着。

“咦!”

作为灯戒的主人,绿灯侠对自己手指上的戒指再熟悉不过了,在火焰点燃绿光的瞬间,他清晰的感觉到,每当绿光被烧掉一部分的时候,灯戒里蕴含的力量便减弱几分。

这个发现让他不禁有些奇怪,“莫非这火焰连绿光能量都能焚烧,这特么是什么火焰?”他想到了一种可能,却又不敢相信。

不过他还是迅速的收回了绿光,因为如果真的像他猜的的一样,那当他绿光被焚烧赶紧后,恐怕也会步上后尘。

收回了绿光之后,绿灯侠神情凝重的看着胡禄,不知道再想些什么,就在这时,电光一闪,一个蒙面男子如同凭空出现一般,带着电光站在了超人不远处。

紧接着,大地一阵震动,穿着一身亚马逊战衣的神奇女侠也出现在了这里。不仅如此,天空中红光一闪,一个长相奇特的,穿着也怪模怪样的绿色人形生物漂浮在绿灯侠不远处,是火星猎人。

“挺热闹啊!蝙蝠侠、神奇女侠、超人、初代绿灯侠、初代闪电侠还有火星猎人都到齐了,除了人不一样,正义联盟都凑齐了!”

胡禄咧嘴笑了笑,说道。

看着被包围的胡禄,除了最先到达的大超和蝙蝠侠,其他人其实有些不明所以,不过胡禄将小丑化为虚无的场面他们都看在眼里,一时间,气氛颇为凝重。

“这人很危险,你们要小心。”

二十世纪末,消息的传递虽然没有二十一世纪那么爆炸性的迅速,但是也算是灵通,在场的人虽然互相之间并不认识,但是从装束上也猜出了各自的身份,晓得大家都是自己人。

不过也是,这种时候,也没有反派会这么不识时务的跑到这里来,趁着自家城市的守护英雄离开大搞破坏才是他们的正确选择。

“是他!”

除了大超和蝙蝠侠外,神奇女侠也认出了胡禄,当时就对胡禄能够挡住自己拳头感到惊讶,没想到这次弄出这么大动静的人居然会是胡禄。

“他是我朋友,让我和他谈一谈。”

在场的人中,蝙蝠侠是最不想和胡禄动手的人,作为胡禄最熟悉的人,他也同样熟悉胡禄,胡禄的本事他虽然并不是一清二楚,但是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绝对不是容易对付的。

哥谭是蝙蝠侠的主场,即便在场的所有超级英雄中,他可能是最弱的,但是在这里,他的话语权才是最大的。是以,其他几人相视一眼后,都点了点头。

“胡,小丑已经死了,你可以收手了。”得到了其他人的认可,蝙蝠侠上前展示了他基本为零的嘴炮技能。

“呵呵,哈哈,呵呵哈哈……”

胡禄看了看不远处没有了生命气息的哈莉,捂着额头仰天狂笑起来。

好一阵子后,他的笑声渐渐平息,只听他说道:“收手,我都已经伸出来了,不让他沾满鲜血,如何能够收回,唯有血流成河,方能祭奠我的爱人。”

说完,他环视了一眼不知什么时候对他形成了包围的众英雄,继续道:“谁要挡在我面前的,统统打死。”

话音未落,他已经来到了哈莉的身边,将她抱起,慢慢的走向哥谭。他的步伐看似很慢,但是周围的人却惊奇的发现,他的每一步,都好似跨越了空间一般,瞬间就出现了十余米外。

“不能让他进入哥谭。”蝙蝠侠叹了口气,率先跑向胡禄,一边跑,一边喊道。

“可以动手了吗?早该如此了,这家伙口气这么大,早看他不爽了。”在场的人可都是超级英雄,而且还是其中的佼佼者,胡禄的狂言即便是他们都觉得有些听不下去。

更何况胡禄明确的说了,要用鲜血来祭奠自己的爱人,肯定不是死上一两个人能够满足的,他们虽然不是哥谭的守护者,但是也不会坐视不管。

尤其是超人和绿灯侠,他俩已经见识过胡禄的能力了,绝对不是容易对付的。

超级英雄们虽然只是初次相会,但是他们却仿佛配合许久一般,瞬间列好了阵形迎接胡禄,其中,最先出手的便是穿着一身红色连体紧身衣,胸前同样有道闪电的闪电侠。

总所周知,闪电侠是中心城的巴里·艾伦,不过就像蝙蝠侠有一代二代一样,闪电侠也是如此,而巴里·艾伦事实上其实是二代闪电侠。

而胡禄两年前见到的巴里现在还只是个小屁孩,是以眼前的这个闪电侠自然是初代闪电侠了。他的真名叫杰伊·加里克,居住在中心城隔壁的凯斯顿市,一座与中心城隔河相望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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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七章 乱战(2)

作为初代闪电侠,以闪电为名的他最擅长的自然是速度,不过眨眼睛,他已经来到了胡禄的面前,随手掏出一副随身携带的手铐,就要将胡禄铐上。

这是他多年打击犯罪所养成的习惯。

然而,胡禄可不是他平常对付的那些小角色,在闪电侠的速度面前多数罪犯大都不堪一击,可胡禄不同,他可以说是身经百战了,虽然速度不如闪电侠,但是身体本能还在。

就在手铐触碰到他的瞬间,胡禄反手一抓,将闪电侠的手抓在手中,然后他随手一扔,闪电侠便倒飞了出去。

他飞出去没多远,就被绿灯侠用绿光凝聚出来的一直绿色大手接住了,然而被绿色大手放在了地上。落地的同时,胡禄能够看见他的身上冒出了一道紫色的灵气情丝,紫色是七情里的惊,说明此刻的他非常的震惊。

的确,此刻的杰伊加里克确实很震惊,他成为闪电侠已经二三十个年头了,虽然他看上去不过三十来岁的样子,事实上他已经年逾不惑了。

而在他多年的打击犯罪生涯中,还真没遇到过像胡禄这样,能够在他出手的瞬间作出反击的人,为之惊讶也是在所难免。

“小心行事,他是个极具天赋的格斗高手,近身格斗能力极强。”

蝙蝠侠见状,连忙提醒道。不过除了大超的神情微微有些凝重外,其他几个超级英雄并没有太大的反应,相比于近身格斗,他们对自己的能力更加自信。

这不,长相奇特的火星猎人紧接着发动了攻势。火星猎人是一个谨慎的人,他知道胡禄擅长近身格斗,于是他选择使用自己身为火星人的天赋进行攻击。

火星猎人具备多种神奇的能力,其中又以精神能力为最,只见他眼中红光一闪,无形的精神能量便散发开来,试图安抚怒气冲天的胡禄。

“哼!”

胡禄冷哼一声,瞬间将火星猎人释放过来的精神能量冲散。他的能力体系偏向道门体系,讲究精气神三者结合,无漏无垢,万法不侵,火星猎人的精神能力对他来说完全不起作用。

精神能量的溃散,让火星猎人一阵晃神,身子一晃,差点栽倒在地。

“嘭!”

连续两人被胡禄击退,蝙蝠侠总算是出手了,起手就是他特制的烟雾弹,随着一声爆炸声后,浓郁的烟雾瞬间将胡禄周围笼罩。

紧接着,蝙蝠侠就发动了进攻。他欺身上前,趁着胡禄抱着哈莉,行动不便之际,迅速的抢攻,专门攻击他的腿部,试图限制住胡禄的行动。

“吃我一招无影脚。”

虽然对手是蝙蝠侠,但是胡禄也没有留情,避过对方的一招擒拿后,他转身就是一记后踢,紧接着又是一次转身接前踢,再转身接后踢,再转身前踢,如此不断循环。

在如此迅速而且连续不断的踢击之下,饶是蝙蝠侠有这蝙蝠盔甲减少冲击力,一时间也有些扛不住了,唯有借着踢力迅速后退,拉开距离来缓解连续不断的冲击。

蝙蝠侠一退,马上就有一个绿色的大锤子从天而降,对着胡禄迎面砸来,是初代绿灯侠的灯戒自带的幻化能力。

“吒!”

胡禄爆喝一声,口吐雷霆,银白色的电光迎着绿色的锤子飞去,随着一阵巨大的响声,雷霆击碎了绿色的锤子,然后去势不减,继续射向绿灯侠。

绿灯侠连忙控制着绿光幻化成一面厚厚的盾牌,挡在了面前,雷霆和盾牌相撞,嘭的一声再次炸开。

“他居然还能使用雷电!”

除了蝙蝠侠外,其它的几个超级英雄都颇为惊讶,目前为止,胡禄已经展示出了数种能力,这些能力只会一样都已经非常强大了,更别说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了,雷霆的出现再一次刷新了众人对胡禄的印象。

击退了绿灯侠,从一开始一直没有动作的大超总算是出手了,他挥舞着自己砂锅一样大的拳头砸向胡禄,力量十足,速度极快,给人极大的压迫感。

可惜,在格斗方面大超还是弱了些,如果不算自身超能力的话,蝙蝠侠足以吊打在场的所有人,而能够和蝙蝠侠在技巧上不相上下的胡禄吊打大超也是绰绰有余。

一个侧身闪过了大超的拳头,紧接着他提腿一顶,膝盖准确的命中了大超的侧腰,发出了如同金属碰撞的声音。

“果然!”

大超嘴角微微一翘,似乎在得意些什么。然而,他的嘴角才刚刚翘起,他就感觉到腰部传来一股巨力,直接将他顶了起来,紧接着,腿影纷飞,他只感觉到自己的胸口被连续踢了十几下,然后也倒飞了出去。

腾空而起的连续十余次踢击后,胡禄轻轻落地,就在这时,一把寒光四射的宝剑自上而下向他的头顶砍来。

这一招力劈华山无论是出手的角度还是时机都把握的非常的好,胡禄已经避无可避,唯有硬接。事实上胡禄也没打算闪避,他迅速的抽出了抱住哈莉腿弯的手,伸出了两根手指,往前一夹。

看似锋利无比,带起一阵破空声的宝剑就这边被他夹在了食指和中指之间,泛着寒光的剑尖离他的额头只有不到一公分的距离。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灵犀一指,承让。”

胡禄装十三的吟了一句诗,同时嘴角微微一翘,得意的看着拿着宝剑,一脸惊讶的神奇女侠。

“这不可能!”

神奇女侠和她的小伙伴都被惊呆了,尤其是她自己,作为火神之剑的主人,她比任何人都要清楚手中的剑有多么的锋利,更清楚自己的力量有多么的强大,两者相结合之下,向来是所向披靡。

但是,今天她挥动的宝剑却被对手轻而易举的阻挡了下来,还只用了两根手指,她已经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出问题了。

神奇女侠被惊呆了,胡禄立马抓住了机会,松开了被他夹住的剑身,然后屈指在剑身上一弹,一股巨力顺着剑身传递到神奇女侠的手上,险些让她的剑从手中掉落。

“亢龙有悔!”

与此同时,胡禄腰马合一,左手顺势一掌拍出,慌乱之间,神奇女侠举起左手的盾牌一挡,“duang……”巨大的力量将拿着盾牌的神奇女侠直接拍飞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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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章 乱战(3)

要说在场的超级英雄里,胡禄最忌惮谁?那绝对是神奇女侠无疑的。

她不仅有着不属于超人的力量,还有着不亚于蝙蝠侠的高超格斗技术,身体的防御力虽然不如超人,但是有着强大自愈能力,两者相辅相成之下,足以抵消大部分的伤害。

不仅如此,她还具备着泥土般的自我更新能力,让她可以快速再生机体,以惊人的速度治愈轻中度的损伤,并可以通过接触大地祛除身上的伤痛和毒素。

她的身体还不会产生乳酸,所以她可以长时间战斗都不感到疲劳,超凡的力量,速度和耐力,以及高超的格斗技术,让她比超人更加难缠。

是以,胡禄利用自己刀枪不入的体质,故意伸手挡住砍来的火神之剑,作出好像用手指把剑夹住样子,让神奇女侠一时分神,然后出手将她打退。

事实上,以他目前的力量来说,是根本不可能夹住力量足以匹敌超人的神奇女侠砍出来的剑的。由此不得不说,胡禄在战斗上的天赋绝对高的惊人。

神奇女侠被击退,其他的几个人也不闲着,纷纷开始从四面八方对胡禄展开攻击,试图将胡禄阻拦在这里。而被击飞出十几米的神奇女侠在微微一愣后,也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胡禄并不是夹住了剑,而是挡住了剑。

下一秒,她再一次挥舞着火神之剑,冲向了胡禄。这一幕是胡禄不愿意看到的,所以说,他把神奇女侠当成最难缠的对手不是没有原因的。

面对四面八方同时向自己袭来的攻击,胡禄大口一张,庞大的水流瞬间从口中吐出。这是他储存在身体里的先天真水,滴水填海,霎时间,庞大的水流汇聚成滔天巨浪,狠狠的往四周拍了过去。

巨浪来的太突然,即便是闪电侠也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并且,正面冲向胡禄的他成为了巨浪下的第一个牺牲品,直接被巨浪卷入了水中。

一时间,原王牌化工厂的这片土地直接被大水淹没,就好比台风过后的沿海城市,一片狼藉。

胡禄立于水面之上,四周已经没有了超级英雄们的身影,高大几十米的滔天巨浪,连一直飞在空中的绿灯侠也拍了下来,都被卷入了水中。

机会难得,胡禄再一次迈动了步伐,如同闪现一般在水面上行走,不断的远去。

但是,没等他走出多远,两道炙热的白光从水底射出,正好划过胡禄正前方不到一米处,紧接着,一道身影破水而出,红色的披风在夜风中抖动,是超人。

超人没有立于水面的本事,是以,他缓缓落下,悬浮在离水面不足十公分出,皱着眉头看着胡禄,然后张了张嘴,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你还要阻挡我吗?克拉克!”

胡禄已经没有耐心和这些人在战斗下去了,直接叫破了超人的真实身份。

超人闻言,心中一惊,神色有些微变,紧张地问道“你怎么知道?”

“我又不是瞎子,你以为摘了眼镜我就不认识你了吗?”胡禄没好气的说道。

“……”

“你早就认出我了?为什么一开始不说?”大超郁闷了一下,不过他很快就想到了另一件事,奇怪地问道。

“你都没叫我,我为什么要先叫你。”胡禄理所当然地说道。

“……”

“你还是劝他们都让开吧,我不想伤到你们!”没有理会大超的小郁闷,胡禄自顾自地继续说道,“我可以保证,不伤害无辜的人,但是,有些人,一定要送他们下地狱。”

“嘭嘭嘭……”

胡禄话音未落,伴随着几声声响,其它的几个超级英雄也从水里钻了出来,神奇女侠、绿灯侠和火星猎人都会飞,所以他们不用担心会再沉入水中。

而闪电侠和蝙蝠侠两人,则站在了绿灯侠用绿光凝聚出来的一个平台上,将他们托在了半空中。

“胡,你没有权力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如果你真的大开杀戒,一定会引来整个国家的追捕,在国家机器面前,个人的能力简直微不足道。”

作为哥谭的守护者,蝙蝠侠是最不愿意看到哥谭血流成河的一个人,他更不愿意和胡禄走上对立面。

毕竟这三年来,胡禄给他出的注意确确实实起到了不少的作用。尤其是网购和移动支付对哥谭的影响,大大的减少了大街上盗窃案和抢劫案的发生。

虽然相应的,入室行窃和入室抢劫这种案件发生的比例开始增加,但是蝙蝠侠相信,只要让移动支付更加深入人心,那么这类案件也会减少。

毕竟出门都不用带钱了,家里还放什么钱呢?没钱可以偷,可以抢,为什么还要白跑一趟,还不如老老实实工作来的实在。

这样一来,警方也好,蝙蝠侠自己也好,都可以将全部的精力放在打击黑涩会上,只要付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一定能还哥谭一个朗朗乾坤。

是以,蝙蝠侠强烈的希望胡禄能够平复下来,不要因小失大。

“别跟我说什么大道理,我只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谁曾经伤害过哈莉,我一个都不会放过。今天在仓库里这么巧遇到了黑面具,这应该不是巧合吧!”

胡禄的意思很明显,他就是要去找黑面具算账,顺便逼问还有谁参与了这件事,总之,一个都不会放过。

“我一定会阻止你的!”蝙蝠侠说道。

随着他的发言,其他几个超级英雄也纷纷围拢了过来,对于即将发生的命案,哪怕对方是个人渣,他们也不会坐视不管,这就是他们的原则。

看到几人坚定的神情,胡禄手一挥,一道水流托住了他手中抱着的哈莉,解放了双手的他准备和他们大干一场。

闪电侠有着极速,在高速移动状态下的他甚至可以在水面奔跑,是以,他依旧是最先出手的,近战上吃了亏的他不再接近胡禄,而是改用远程攻击。

利用高速移动摩擦空气产生电荷,然后将电荷凝聚形成的电流投掷出去,这是他摸索了多年后得到的攻击手段,因为威力巨大,所以并不常用,此刻倒是派上用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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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章 破局

“雕虫小技!”

胡禄自身就能操控雷霆,对于这点小电流自然不放在眼里,只见他伸手抓住袭来的闪电,然后顺手一扔,将闪电甩向了不远处的大超。

大超魔抗为零这是总所周知的,对付他,当然要用具备魔法伤害的攻击。

大超也不甘示弱,闪过飞来的闪电,迅速冲到胡禄面前,和胡禄肉搏了起来。神奇女侠很遗憾上一次遇见胡禄没能和他较量一番,这次正好弥补。

于是她也冲了上来,挥剑加入了战团,她和大超联手对付胡禄,一时间还真将胡禄压制住了。

面对三个非人类的存在,蝙蝠侠知道自己冒然加入的话,可能会适得其反,找到一个露出水面的建筑待在了上面,寻找这破局的机会。

绿灯侠、火星猎人和闪电侠则在一旁打起了辅助,他们仨虽然身体素质是比普通人强大一些,但是更多的还是依靠自己的超能力,在这种时候反而派不上什么用场。

面对大超和神奇女侠的夹击,还有其他几人时不时的骚扰,胡禄临危不乱,见招拆招。一时间,双方都对对方无可奈何,场面极度的混乱。

随着时间的推移,胡禄吐出的水渐渐退去,原本胡禄地对空的战局渐渐变成了陆地之战,脚踏实地后,胡禄能够发挥的技巧更多,大超开始渐渐招架不住,时常被胡禄的拳头打中。

胡禄的力量可不比大超小,如此势大力沉的拳头打在大超身上,也给予了他不小的伤害。至于神奇女侠,她的格斗技术比大超高明不少,拳头大多落在了盾牌上,只有很少落在她身上。

只不过,次数虽然不多,但是她的防御力也不如大超,受到的伤害反而比大超更重一些,好在她还有着超强的自愈能力,能够在战斗中迅速恢复伤势,某种意义上来说,她要比大超更耐打。

面对正义联盟最能打的两大巨头,胡禄当然不可能完好无损,两人的拳头可不比胡禄的弱,甚至比他更强,胡禄虽然闪避技能满点了,但是难免会有失误的时候,总是免不了挨上几下。

好在这几年的努力没有白费,除了紫色葫芦依旧没啥变化外,其他六种颜色的葫芦也快要长出第七个了,胡禄这一身钢筋铁骨,恐怕在防御力上比超人还要强上三分。

超人和神奇女侠的拳头落在他的身上,发出当当当的声音,胡禄没有半点感觉。其实他完全可以硬接拳头或者刀剑,之所以会闪避,只是这些年习武后的下意识的反应而已。

面对六大超级英雄的围攻,胡禄可谓是手段尽出,千里眼和顺风耳时刻注意着战场的局势,心火、雷霆、真水也是轮番使用,各种格斗技频出,在不痛下杀手的前提下,他被六人稳稳地拖在了原地。

“胡,你放弃吧!有我们的牵制,你根本无法做任何事情。”

又是一次交锋之后,胡禄击退了超人和神奇女侠,他们很有默契的并没有继续进攻,而是停下来说道,场上一时间陷入了对峙状态。

“你们不要逼我!”

目前的局势非常明朗,如果不打破他们的包围圈的话,胡禄只能被他们拖延在这里,直到某一方精疲力尽,或者出现伤亡,这场对战才能结束。

胡禄紧了紧拳头,心中暗暗作出的决定,他不想被阻挡在这里,他还有着更重要的事情去做,所以,只有对这些超级英雄说声对不起了。

超人和神奇女侠太肉,想在他们身上寻找突破口实在是太难了,闪电侠速度太快,胡禄目前还追不上,绿灯侠和火星猎人倒是没有特别突出的地方,不过他们俩人会飞,胡禄也研究了很久了,可是就是没能研究出怎么飞。

因此,这俩人反倒是立于了不败之地。没办法,胡禄只有把目光放在了蝙蝠侠身上,想着如何通过他来迫使其他超级英雄不再阻拦他的脚步。

“有了!”

到了这个时候,胡禄总算是想起了自己似乎还有两样压箱底的能力没有使用,来自六娃的隐身和瞬移。

不过也不怪他,本来这两种能力平时就用的少,他一个钢铁直男,玩游戏向来只玩战士的家伙,在战况如此激烈的情况下,一时间还真想不起来自己还有这两种能力。

有这两种能力,他想要离去就简单的多了,只不过,现在又有个问题,那就是他应该如果带着哈莉的遗体离开,毕竟他也不知道这两种能力能不能作用在其他人身上。

“先不管了,还是按照之前想得,抓住蝙蝠侠,威胁其他人吧!”胡禄心中暗暗作出了决定。

心念一动,他整个人就消失了。

“怎么回事?他去哪了?”胡禄的隐身,没有一点痕迹,也没有任何前兆,一时间,六个超级英雄的心都提了起来。

看不见的敌人往往是最容易引起内心的恐惧的,比如鬼怪,人之所以害怕鬼,本质上其实是因为鬼既看不见,也摸不着,自己无法伤害对方,而对方却有办法伤害自己,这才是人怕鬼的主要原因。

所以,当胡禄消失的时候,所有的人都警惕了起来,虽然他们不知道胡禄到底怎么了,但是他们能够猜到,这一定是胡禄没有展现出来过的能力。

大超的耳朵微微一动,具备超级听力的他似乎听到了什么,顺着他听到的方向集中注意力看了过去,然而,他除了蝙蝠侠外什么都没看见。

“能听见呼吸,但是看不见人?莫非是隐身能力?蝙蝠侠,小心。”

大超有着远超常人的脑力,一瞬间他就想通了其中的关键,连忙出声提醒道,同时迅速的扑向蝙蝠侠所在的方向。

“晚了。”

他才刚有动作,胡禄已经出现在了蝙蝠侠的身后,从背后扣住了他的咽喉,只要微微一用力,就能扭断蝙蝠侠的脖子。

投鼠忌器,蝙蝠侠被胡禄抓在了手里,超人等人也不敢轻举妄动了,虽然在场的超级英雄都只是第一次见面,但是他们一见如故,并不愿意有人因为自己的愚蠢行为而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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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 传奇再临

“我没想到你会对我下手。”感受着脖子上传来的力道,蝙蝠侠却一点也不慌乱,非常淡定地说道。

胡禄叹了口气,道“我也没想到会走到这一步,你,不该拦着我。”

“我只是不希望你重蹈覆辙,不希望四年前的事情再次发生。”蝙蝠侠说道。

“抱歉了,布鲁斯,我背叛了你的信任。”胡禄在蝙蝠侠耳边轻声叫出了他的真名,有些愧疚地说道。

“胡,收手吧!今晚的事情,我们都可以当作没发生过。”

“可是我不能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之前是帕米拉,现在是哈莉,总有人要对我身边的人下手,不杀鸡儆猴的话,总有人不会长记性。”

蝙蝠侠依旧试图说服胡禄,让他放弃大开杀戒的想法,但是胡禄心意已决,在这个世界里,能够改变他心意的人,一个不知所踪,另一个则躺在不远处,已经没了生命迹象。

蝙蝠侠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他知道胡禄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越是这种人,一旦触及他的地点,就会反弹的越厉害。

“不如这样,事情交给我去解决,有谁牵扯在内,我都会一一帮你揪出来,统统送进监狱,让他们一辈子待在里面。”

见无法说动胡禄,蝙蝠侠只好退而求其次,想要让胡禄把这件事情交给他去处理。

然而,胡禄幽幽地在他的耳边说道“我觉得死亡才是他们最好的归宿。”

两人的谈判陷入了僵局,谁也无法说服谁,双方进入了对峙中。

就在这时,一道光芒划破夜空,紧接着,一架造型奇特的飞行器降落在了不远处的空地上。胡禄看了两眼,觉得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到过。

超人等人也被这奇怪的飞行器吸引了注意,全神贯注的盯着它,似乎有些紧张,也许是怕里面跑出来什么奇怪的生物吧!

毕竟这玩意怎么看也不像是地球的科技,既然是外星科技,也就证明有外星人,并不是所有的外星人都想大超一样友好善良的。

“他们怎么来的了!”

觉得飞行器有些眼熟的胡禄视线直接穿透了飞行器的外壳,看到了内部的情况,首先看到的就是坐在首位的里普·亨特,他还是老样子,总是穿着一件西部风格的风衣。

胡禄的自言自语虽然很轻,但架不住和蝙蝠侠凑的进,全都落在了他的耳中,智商一百八的他立刻就从这句话中知道了胡禄认识飞行器的来历。

于是,他看似随口一说地询问道“你认识飞行器的主人?”询问的同时,蝙蝠侠的目光有些闪烁,他其实是想借这个转移胡禄的注意。

“是一群自称传奇的人,其实就是一群小角色,路人甲乙丙的那种!”

胡禄这么说并不是在故意贬低对方,事实上,确实如胡禄所说,他们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在这个世界上,缺了哪一个都不会对未来造成什么影响的那种普通人,哦,不对,应该比较能打的普通人。

话说着,飞行器的侧面打开了一扇门,随后走出来了八个人,走在最前的自然是飞行器的主人,时空船船长里普·亨特。

而跟在他身后的,是穿着怪异的五男二女。其中,一个穿着白色连体紧身衣的女人引起了胡禄的注意,因为她居然是个黄种人。

她有着黑色而浓密的长发在脑后扎成了一根大辫子,眼睛往下都隐藏在面罩当中,穿着白色丝袜的美腿上还套着一双白色的高跟长靴,看样子似乎很喜欢白色。

“莫非她就是白金丝雀?”对于明日传奇里都有哪些成员,胡禄还是有些印象的,只不过这个白金丝雀和他曾经看到过的那个相比,似乎差距有些大。

至于另外的一个女的,是灯塔国比较常见的非裔混血,肤色相对来说比较偏向咖啡色,大眼睛高鼻梁,就长相来说更接近欧罗巴,应该就是鹰女。

剩下的五个男的就更好认了,俩大热天的依旧穿着大衣和棉袄的,肯定是寒冷队长和热浪俩好基友。长得高大帅气还有钱的那个典型的欧美人,毫无疑问肯定是原子侠雷·帕尔默。

剩下的一老一少自然就是合体之后可以成为火风暴的马丁·斯坦因和杰弗逊·杰克逊。人员如此齐全,而且互相之间没有什么隔阂,看样子里普·亨特将他们召集到一起已经不少时间了。

亨特一走出飞行器,就冲着胡禄喊道“我需要你的帮助,胡,我们……”

然而,他的话没说完,便戛然而止。因为他们所见到的场面实在是太诡异了,超人、蝙蝠侠、神奇女侠、绿灯侠、闪电侠、火星猎人,他们和他自己身边的那几个可不一样,个个都是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的超级英雄。

不仅如此,还有更加惊人的一幕,名垂千古的蝙蝠侠居然被人挟持了,似乎还没有反抗,这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刺激了。

“我们似乎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不会被杀人灭口吧!”

这话是原子侠说的,这个高大帅气的年轻男子,不仅看上去靠谱,而且还非常有钱,只不过,有些时候有点二,比如现在。

“是你啊,亨特,有什么事吗?”胡禄随口问道。

亨特犹豫了一下,在场的人太多了,而且都是历史上大人物,有些事情让他们知道了,说不定会改变历史,因此他有些纠结要不要说。

然而,他考虑还不到三秒,就听胡禄再次说道“算了,你还是不要说了,说了我也没空帮你,一边凉快去吧,我还有事要忙!”

说着,他紧了紧掐住蝙蝠侠颈部的手,冲着超人等人喊道“你们现在都老老实实回自己老家去,不然我就弄死他!”

听到胡禄的喊话,超人等人沉默了,胡禄有人质在手,他们还真不敢轻举妄动。

至于明日传奇的那帮人,他们则是面面相觑,最后将目光都集中在了亨特身上,虽然没有说话,但是那意思很明显,都是在向他询问这就是你要找的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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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目标,时间之主

“ヾ?”

听到胡禄的话,在场的人都懵逼了,胡禄刚刚不还在外面和超人等人对峙吗?怎么突然就出现在飞船里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回到刚才,当明日传奇的一伙人回到飞行器里后,胡禄便挟持着蝙蝠侠,往超人等人拦住的方向走去。

投鼠忌器的超人等人并不想就此退去,但是一时间也那胡禄没有办法,只能随着胡禄的脚步慢慢后退。

当胡禄走到哈莉的遗体身边时,他心念一动,一股水流将哈莉托起,他要带着哈莉一起去报复,用仇人的鲜血来祭奠哈莉。

“胡,你真的要执迷不悟下去吗?现在回头还来得及。”蝙蝠侠依旧不肯放弃,苦口婆心地劝说道。

胡禄反问道:“你的心中其实已经有答案了,不是吗?”

“可是,除非时间能够倒流,不然就算你真的杀了所有人又能怎么样,哈莉也不可能活过来!反倒是你,一旦你真的这么做了,灯塔国可就容不下你了。”

“等等,你刚刚说什么?”胡禄闻言,脑中灵光一闪,打断了还想继续说些什么的蝙蝠侠,抓住他的肩膀把他的身子掰过来,面对自己问道。

蝙蝠侠被他这一弄一时间有些发懵,他自己知道自己的嘴炮技能,也就是入门级的水平,之所以一直劝说,也只是因为不想看到哥谭血流成河而已。

可是胡禄的反应很明显的告诉了他,他刚刚说的话似乎让胡禄想到了什么,报仇这件事情似乎有被搁置的意思。但是胡禄突然这么问,他也不知道到底哪里触动了他,只能老老实实的回答道:“灯塔国容不下你?”

“不是这句!”胡禄否定道。

“一旦……”

蝙蝠侠一开口,胡禄就立刻再次否定道:“也不是这句!”

“可是,除非时间能够倒流……”蝙蝠侠想了想,尝试着从头重复一遍自己刚刚说的话。

刚说完第一句,就看见胡禄一脸的欣喜,连声肯定道:“没错,就是这句!”

“时间倒流,对啊,只要能够回到过去,改变一切,帕米拉就能没事,哈莉也会没事,这样不就两全其美了吗,真是瞌睡送枕头,正是时候。”

胡禄一边说着,一遍看向了停在不远处的飞行器,据他所知,那架飞行器就能进行时空穿梭。

“麻烦你把哈莉送到熊猫大厦的顶楼的房子里,我有事要去做。”

胡禄将哈莉交托给了蝙蝠侠,然后叮嘱他道。

“有事?”蝙蝠侠顺着胡禄的视线看到了那艘飞行器,一瞬间,他就猜到了胡禄的用意,他这是想借用那架飞行器回到过去改变历史啊!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意已决,如果你不想我屠城,就不要再阻拦我。”蝙蝠侠张了张嘴,正想说些什么,就被胡禄把话堵在了嘴里。

他神情凝重地看了看胡禄,最终叹了口气,道:“我会把人送回去,你自己小心。”

胡禄点了点头,径直向飞行器走去。这一次,胡禄并没有受到阻拦,超人已经将他听到的事情告诉了其他人,相比于和胡禄再战一场,他们倒觉得这是个不错的解决方法。

畅通无阻的胡禄来到了飞行器前,蓝色葫芦赋予他的瞬移能力让飞行器的外壳成为了摆设,他直接出现在了飞行器的内部。

这也就有了刚才的那一幕。

面对突然出现的胡禄,最先恢复理智的自然是身经百战的亨特,他看着胡禄,沉思了片刻,然后问道:“你想回去改变历史?”

“没错。”

胡禄很直接的承认了,面对一群菜鸡,他不觉有隐藏自己意图的必要,实在不行,把他们都扔下去,然后把飞船抢过来。

“我记得你曾经跟我说过,玩弄时间的人,终究会被时间所玩弄,为什么你现在又要这么做?”亨特不解地说道。

胡禄沉默了一下,道:“就像你想要拯救你的妻子和儿子一样,我也有我想要拯救的人。”

“他果然什么都知道。”亨特心中一震,有心质问对方为什么不直接告诉自己,却又发觉自己并没有立场,他自己身为时间线的维护者,本身就不可以将时间线的事情透露出去。

然而,现在的他不仅仅透露了各种事情,还召集队伍,不断的来回穿越时空,真要说起来,其实他自己早就已经跟当年的自己背道而驰,违背了身为时间之主的原则。

“我可以送你回去,但是,你要先帮我一个忙!”亨特犹豫了一下后,对胡禄说道。

胡禄皱了皱眉头,刚想说些什么,就听见亨特补充道:“就算你想把我们全都干掉也没用,飞船只有我一个人能够操控,如果没有我,它对你来说就是一堆废铁。”

“你是在威胁我?”胡禄心中有些愤怒,他最不喜欢被人威胁,尤其是在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之后。

亨特摇了摇头说道:“不是威胁,只是想给我的队员一些保障,毕竟他们不了解你。”

“我可以保证不伤害你们,只要你们乖乖听话,好了,现在出发吧!”胡禄环视了一周,只见传奇里的一伙人都紧张兮兮的盯着他,于是说道。

要说传奇里的人其实也不傻,自知之明还是有些的,超人、蝙蝠侠等人的大名如雷贯耳,能够让他们联手对付,而且还无法取胜的人,不是他们惹的起的,所以从胡禄进来开始,没有人说过一句话。

“出发?去哪?”亨特有些懵逼的问道。

胡禄翻了个白眼道:“你不是让我帮忙吗?我同意了,看你这胆小如鼠的样子,肯定怕先帮了我之后我会反悔不帮你们,时空穿梭可以到任意一个时间点吧,既然这样,我先帮你们解决你的问题,也不耽误我的事情。”

“……”

谁胆小如鼠了,怎么就胆小如鼠了,真胆小我还敢随意穿梭时空吗?对于胡禄的鄙视,亨特心中愤愤不平的吐槽道,当然,他也只敢在心理说说。

见胡禄同意了他的条件,亨特连忙招呼其他人都到各自的位置上做好,然后让人工智能吉迪恩确定了这一次穿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紧接着,他推动了右手边的操纵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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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帕米拉归来(续)

这边,扎塔娜和帕米拉千里迢迢回到了哥谭。

而就在此时,胡禄却已经上了能够穿梭时空的飞行器乘波号,在亨特船长一阵操作猛如虎后,飞船已经进入了时空通道,去往2166年,完美的错过了扎塔娜和帕米拉的到来。

胡禄一走,哥谭的危机也等于是解除了,超级英雄们也就都凑到了一起,互相之间自我介绍了起来。恰好这时,空间一阵波动,扎塔娜和帕米拉双双出现在了战场上。

帕米拉她们的出现,立刻就引来了在场的人的注意,毕竟在场的都不是普通人,尤其是神奇女侠,作为被神祝福的人,她虽然不擅长魔法,但是对于魔法的波动还是很敏感的。

最先感应到魔法波动的神奇女侠看着突兀的出现在这里的两个女士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你你你……”

神奇女侠的疑问并没有得到解答,她反而收获了小迷妹一个,只见帕米拉正一脸激动的看着她,紧张的说不出话来。

“请问,你是神奇女侠吗?”帕米拉的眼中似乎在闪烁着光芒,也难怪,神奇女侠从一战时期就活跃在战场上,保护了无数的生命,对灯塔国人来说,她就是dc宇宙里的美队。

从小就不受待见,饱受欺负的帕米拉一直渴望着能有人守护在她的身边,而作为女人中的典范,神奇女侠自然而然的成了她的精神寄托。

“额,我是!”

不是处于战斗状态的戴安娜还是很随和的,大大方方的承认了自己的身份。

“哇,太棒了,我一直都很喜欢你,没想到今天居然见到活的了。”帕米拉惊喜的说道。

“……”对于帕米拉一时激动之下脱口而出的话,戴安娜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回应,难不成说我一直都是活着的?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正在她一阵纠结的时候,在旁边观察了好一会的超人走上前来,开口询问道。

他离开大都会已经很久了,如果来人并不是什么危险人物,他觉得自己差不多是时候回去了,再不回去,会引起露易丝的怀疑的。

“扎塔娜·扎塔拉,我是一名魔法师。这位是我的朋友,植物使艾斯利。”扎塔娜落落大方的走出来介绍道,常年的旅行早就让她丢弃了曾经的腼腆。

而植物使是马戏团的伙伴给帕米拉取的代号,毕竟对马戏团的人来说,一个有趣的代号比他们的本名更容易吸引观众的注意。

“你们到哥谭来有什么目的吗?”绿灯侠这时候插嘴道。

“请你们不要误会,我本身就是哥谭人,只是刚刚从外地回来而已。”有着扎塔娜的引导,帕米拉被的性格并没有变得扭曲,虽然对植物的喜爱这一点确实被放大了无数倍,但是她还是可以和别人友好交流的。

“既然这样,那这里也就不需要我们了,那我们就先走了。”

超人看出帕米拉和扎塔娜并没有什么恶意,应该只是单纯的发现这里的动静,所以才会出现在这里。因此,他已经归心似箭,打了声招呼之后,他率先离去。

“那我也先告辞了!”绿灯侠紧随其后,他家离这里可不近,也不知道能不能在天亮前回去。

闪电侠和火星猎人也在告别之后迅速的离开了,转眼间,这里就只剩下抱着哈莉的蝙蝠侠和神奇女侠还留在这。

神奇女侠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并没有立刻离去,只是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剩下的几个人。

这时,不远处抱着哈莉的遗体的蝙蝠侠却是眼神一凝,他已经盯着帕米拉观察了好一会了,这熟悉的面孔让他想到了一个人,一个失踪了三年的人,只是他一直不敢肯定。

毕竟一个失踪了将近三年,已经被认定死亡的人忽然出现在自己面前,饶是蝙蝠侠对自己的眼力有着绝对的自信,此刻的他也有些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出问题了。

当着三位女士的面,蝙蝠侠的目光一直集中在帕米拉身上,仔细的打量着她,他想要确认自己看到的是否真的是三年前失踪的那个人。

“你是帕米拉·莉莲·艾斯利小姐?”

观察了许久,蝙蝠侠还是不敢肯定,因为帕米拉和以前相比实在是变化太大了,他只能直接向她求证道。

“咦,你认识我?”听到蝙蝠侠的询问,随着其他人的离去而从看到偶像的狂热中回过神来的帕米拉有些奇怪的看着蝙蝠侠问道。

在帕米拉失踪之前,蝙蝠侠已经是哥谭赫赫有名的黑暗骑士了,因此,对于蝙蝠侠居然知道她这么一个默默无闻的小角色,她觉得非常惊讶。

当然啦,这也和帕米拉并不知道蝙蝠侠就是他曾经见过的哥谭首富布鲁斯·韦恩有关。虽然她和胡禄交往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是蝙蝠侠的身份胡禄并没有透露给她,不是不相信,只是不想把她牵扯进来。

“我认识你的男朋友,胡禄先生。”胡禄三年前大闹哥谭的时候,蝙蝠侠和他认识这件事情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所以他并没有辩解什么,直接说道。

“真的,你认识胡禄,那你知道他在哪里吗?他是不是还住在原来的地方?我该怎么样才能找到他?”

从蝙蝠侠口中听到了胡禄的名字,帕米拉顿时激动了起来,连忙冲到了蝙蝠侠的面前,激动的询问道。

“……”面对帕米拉的连续提问,蝙蝠侠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因为他忽然意识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他的怀中还抱着胡禄的另一个女朋友哈莉。

“等等,你们说的胡禄不会是刚刚那个变态吧!”这时,神奇女侠忽然插嘴道。

“变态?”对于神奇女侠的描述,帕米拉和扎塔娜都有些吃惊。

帕米拉吃惊是因为她所知道的胡禄一直是温文尔雅,对她关怀备至的形象,而扎塔娜所知道的胡禄则全部来自于帕米拉的描述,因此,在她的想象中,胡禄应该是一个温柔体贴、英俊帅气、上得厅堂下的厨房,总而言之非常完美的男人才对。

可是没想到她们回到哥谭的第一天,就听到了胡禄的消息,而且直接颠覆了他们的想像。

whatishappe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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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三章 帕米拉的能力

“whatishappened?”

帕米拉迫切的想要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不仅是她,一旁的扎塔娜也对这段时间哥谭发生的事情非常的好奇。

“我记得那个胡禄发狂似乎是因为女朋友被害死了吧!可是刚刚这个姑娘又说她是那个胡禄的女朋友,那么这个姑娘又是谁?等等,难道他脚踩两条船?呸,渣男!”

不等蝙蝠侠想好怎么跟帕米拉解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这时,一旁的神奇女侠已经将一切都串联起来了,毫不掩饰的全都说了出来。

“……”

“女朋友?”这时扎塔娜的声音。

“女朋友!”这时帕米拉的声音。

两人一个惊讶,一个疑惑,同时看向了被蝙蝠侠抱着的哈莉。第一眼,就被那红蓝双色相间的发色给吸引了。

“胡禄现在喜欢这种调调了吗?”这是帕米拉看到哈莉之后的第一个想法。

而扎塔娜则是想到:“这个胡禄品味还蛮特别的,帕米拉应该不用担心会被嫌弃了。”

这些想法在她们的脑中一闪而过,紧接着,她们的目光集中在了哈莉的脸上。对于扎塔娜来说,这是一张陌生的面孔,虽然看上去非常惊艳,但是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但是对于帕米拉来说,这张面孔却十分的熟悉,虽然因为化学溶液而导致肤色变得苍白,但是帕米拉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毕竟在胡禄没有出现之前的日子里,都是她陪着自己度过最不开心的日子。

“哈莉,这是怎么回事,哈莉怎么变成这样了?”善良的帕米拉认出哈莉的第一时间,想到的并不是她抢了自己的男朋友,而是哈莉为什么会没有生命迹象的被蝙蝠侠抱在怀里。

闻言,蝙蝠侠紧皱眉头舒缓开来,以前他一直不明白,胡禄为什么会喜欢上这个其貌不扬的女人,但是现在的他彻底的明白了,这个善良的女孩值得拥有世界上最美好的一切。

帕米拉急匆匆的跑到蝙蝠侠面前,伸手就要从蝙蝠侠手中接过哈莉。蝙蝠侠愣了,不知道该不该交给她,不是怕帕米拉作出什么伤害哈莉遗体的事情,而是怕她抱不住哈莉,不管怎么说,哈莉也是个成年人,百十来斤还是有的。普通女孩想要抱起来还是有些困难的。

“不用担心,她能可以的。”扎塔娜看出了蝙蝠侠的顾虑,柔声说道。

蝙蝠侠闻言,没有犹豫,将哈莉交给了帕米拉,对于扎塔娜,他可以给予无条件的信任,就像她从来不会怀疑他一样。

帕米拉接过哈莉,将她放在了地上,紧接着,她将自己的手放在了哈莉的胸口,一道绿色的光芒从她的手中释放出来,笼罩住了哈莉绿光如同水波一般一层层往外扩散,随着时间的推移,帕米拉渐渐的了解了哈莉的情况。

“小扎,能来帮我一下吗?”

帕米拉收回了绿光,回头对扎塔娜说道。

“是什么情况?”扎塔娜走到帕米拉身边蹲下,看着哈莉询问道。

帕米拉秀眉一皱,说道:“情况很不乐观,哈莉的生命迹象基本消失,而且有一股外来的力量在破坏她的身体。但是我可以感受到在她的身体深处,有着一股强大的能量在维持着她最后的生命。”

“需要我这么做?”扎塔娜也伸手在哈莉身上感应了一番,确实如同帕米拉说的那样。

帕米拉神色变得凝重起来,说道:“我需要你用魔力激活那股能量,将哈莉体内破坏她生命迹象的那股外来力量驱散,然后我会出手恢复她的身体,让她重新点燃生命之火。”

扎塔娜沉思了片刻后,说道:“好的,我没问题。”

“嗯,又要麻烦你了,小扎,我先替我朋友谢谢你了。”帕米拉感激地说道。

“你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的,能够和帕米拉你成为朋友的人,一定不会是坏人的!”扎塔娜看着帕米拉,露出了一个明丽的笑容。

“小扎……”帕米拉感动得快要哭了。

“帕米拉……”扎塔娜也是深情的看着帕米拉。

等等,这画风好像有些不对?蝙蝠侠看着眼前的这一幕,总觉得有些别扭。

“你们不是要救人吗?怎么还不行动啊?”这时,睿智的神奇女侠看穿了一切,在一旁打破了这诡异的气氛。

“咳咳……”两女尴尬的咳了两声,然后就各自行动了起来。

扎塔娜将手放在哈莉的胸口,然后口中念诵起了咒语:“量力面负散驱量力秘神的内体她。”

话音未落,一阵光芒从扎塔娜的手中散发出来,笼罩住了哈莉,紧接着,一道五颜六色的光芒从哈莉体内往外迸发,强大的力量直接将扎塔娜掀飞,好在她早有准备,及时稳住了身形。

“就是现在。”帕米拉轻喝一声,双手掌心相对,中间空出了十公分左右的空间,随后,一道绿光亮起,一个圆圆的球形物体在她的掌心之间出现,随着她注入的绿光越来越多,这个虚无的球形物体也变得越来越真实。

不多时,一个李子般大小的小圆球出现在她的双手之间。

“帕米拉你……”看到这个小圆球的出现,扎塔娜大吃一惊,正想要说些什么,却看见帕米拉摇了摇头,顿时将想要说的话憋了回去。

帕米拉将这个李子般大小的小圆球放到了哈莉的嘴里,看似很大的小圆球入口即化,瞬间化作一道绿流进入了哈莉的体内。

紧接着,哈莉身上五颜六色的光芒开始收缩起来,一道充满生机的绿光将她笼罩。随后,帕米拉收回了自己的手,似乎是消耗太大的缘故,她一时间有些恍惚,好在扎塔娜及时辅助了她。

帕米拉缓和了一下后,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后,站直了身子,和其他几人一起观察哈莉的变化。

一秒,两秒,三秒……

随着时间的推移,绿光也渐渐地收缩,最终完全没入了哈莉的身体里。

“吸,喝——”

也不知过去了多久,原本寂静无声的空地上,忽然出现了一阵急促的深呼吸声,在众人的注释下,原本一直没有生命迹象的哈莉猛然间坐了起来。

她,活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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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五章 消失之地

“帕米拉你们应该还没有地方落脚吧!要不,先到我那里坐坐吧!”最终,哈莉提议道。

“也好!”帕米拉也不知道胡禄到底有没有卖掉原来的房子,到哈莉那里先住下,正好也可以等胡禄回来。

“小扎要一起吗?”帕米拉询问扎塔娜道。

扎塔娜摆了摆手,道:“不了,马戏团离不开人,我还是回马戏团去吧!”

“那行,你记得有空过来坐坐啊!”

互相道别后,帕米拉跟着哈莉去往她住的天台别墅。而扎塔娜则选择了回马戏团,蝙蝠侠也匆匆离去了,他还要去收拾残局。

至于神奇女侠,则是一脸的不高兴,一边飞向波士顿,一边自言自语道:“唉,真可惜,要是那个渣男没溜就好了,可惜了一场声讨渣男的大戏,没能欣赏到啊!”

哥谭的变故告一段落,此时,胡禄正跟着明日传奇的一伙人赶往2166年,亨特的请求就是让胡禄帮助他们抓住汪达尔·萨维奇。

“你确定只要抓,而不是直接干掉?”

当飞行器来到了2166年的伦敦上空,胡禄再一次征求亨特的意见道。

“抓住,抓住就行了,我会把他待会时间理事会接受审判的。”亨特船长无语的说道。

胡禄翻了个白眼说道:“好吧,倒是可别后悔啊!”

按照胡禄的意思,不管对方是什么人,直接弄死才是最好的方法,然而,天知道这些洋鬼子是怎么想的,总是放着最简单直接的方法不去用,非要装圣母然后被反杀。

“嘿,别说废话了,赶紧做好降落的准备。”作为传奇里的最高战力,白金丝雀有着仅次于亨特的话语权,此刻,她出言制止了胡禄和亨特之间的无意义争执。

就在这时,乘波号忽然一阵震动,搞的里面的人个个人仰马翻,除了胡禄,他长年扎马,即便是在滔天巨浪中也稳如泰山,更别说只是一阵震动了。

“还真是一群弱鸡,难怪连一个菜鸡都搞不定。”

看着船舱里颠三倒四的一群人,胡禄一脸无语的说道。

胡禄并没有压低声音,在场的人自然听见了,但是他们也只能是敢怒不敢言,要知道,在他们见到胡禄的时候,他可是正在硬刚正义联盟来着,即便是个山寨版的。

“吉迪恩,外面是什么情况,为什么会突然震动?”好在亨特作为船长,还是挺有领导能力的,马上转移话题道。

人工智障,啊不对,人工智能吉迪恩出现在了船舱正中,然后说道:“亨特先生,乘波号遭到突然袭击。”

“突然袭击,不对啊,怎么会遭到突然袭击呢?难道我们没有开启伪装吗?”亨特诧异地问道。

“是一个巨型机器人,不好了,先生,机器人的攻击强度已经超出了防护罩的防御上限,再有一次攻击防护罩就要被打破了。”吉迪恩迅速分析了外界的情况,然后反馈到了亨特这里。

“紧急迫降。”亨特连忙下达命令道。

胡禄闻言,嫌弃的看了一眼亨特,这家伙的霉运真是够可以的。不过这个时候也不是斗嘴的时候,胡禄可不想从一堆废铁中爬出来,还得给这帮家伙收尸,于是他说道:“控制好飞船,外面的家伙交给我解决。”

说完,他的身影瞬间消失在了飞船中。

胡禄用瞬移来到了飞船的顶部,果然,一个百米高的机器巨人正在攻击着飞行器。

“2166年的科技已经这么发达了吗?这么大的机器人都能造的出来?”面对这样的高科技胡禄有些意动,或许可以带一些回去,让公司里的科技部门研究一下,说不定能弄出什么黑科技来着。

比如,网游小说里提到的全息拟真网游。

“这么大的玩意,光拆就得拆上半天吧,还是用那招算了。”

胡禄思考了零点零零一秒后,决定了消灭机器人的方法:“大!”

他从飞船顶部跳了出去,从一千多米的高度自由落体,差不多三五秒后,他轻喝一声,整个人瞬间膨胀,同样化身为一个身高百米的巨人。

没有多余的废话,他用大小如意变成巨人后,一拳砸向了那个机器人,机器人看似非常强大,但是在他面前就如同纸糊的一样,瞬间就被硕大的拳头在胸口上开了一个洞。

紧接着,胡禄又是一拳砸向了机器人的头部,一声金属碰撞声后,机器人的头倒飞了出去,在远处的地上蹦了蹦后,便没了动静。机器人也倒了下去,重重的砸在了地上。

“反正已经开始行动了,直接去把那个萨维奇干掉吧!”

胡禄已经从亨特那里知道了萨维奇的样子,千里眼一番搜索后,迅速的锁定了就在不远处观察的萨维奇,果然,机器人就是他派出来的,不然,他一个即将成为球长的人,怎么会出现在这种荒郊野外。

变成巨人后的胡禄,三五步就跨越了原本要跑好一会才能跨越的距离,拦在了准备逃走的萨维奇的面前。

“你就是汪达尔·萨维奇?那个据说活了八万年的二傻子?”胡禄看着眼前的这个非裔男子问道。

话音未落,胡禄就觉得不对了,据他所知,汪达尔·萨维奇似乎是欧罗巴人的祖先,怎么眼前的这个回事一个非裔,虽然他的肤色并没有那么黝黑,但是明显能够看出不是欧罗巴人。

“不,你认错人了,我不是萨维奇,我叫哈斯·谢特!”胡禄的强悍,萨维奇完全看在眼里,面对胡禄,他根本不认为自己有反抗的能力,于是他连忙否认道。

“算了,不管你是不是,总之跟我走一趟吧!”

这个萨维奇也就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事实上就是个菜鸡而已,不然当初蝙蝠侠等正义联盟活跃的时候也不会一直苟着,不敢出来蹦跶了。所以胡禄很轻松的就将他和他的手下放翻了,即便其中有个妹子也不例外。

当胡禄提溜着萨维奇出现在乘波号里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他们苦苦的斗争了一次又一次的敌人,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被摆平了,一时间,他们都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都愣着干嘛,赶紧去下一站啊,搞定了之后我好去办我的事啊!”随手将萨维奇扔在一边,胡禄嫌弃地催促道。

无视了胡禄嫌弃的眼神,亨特已经见怪不怪了,招呼大家伙坐好之后,启动了乘波号,直奔他们最终的目的地,消失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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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章 消失之地(2)

飞船很快进入了时空隧道,没有经历过大战,这一次返回消失之地非常的顺利,不多时,飞船就出现在了一个造型奇特的空间站上空。

这里就是消失之地。

这是一个非常神奇的地方,明明是位于太空之中,没有阳光,没有陆地,没有水源,却有着光明,有着重力,还有着空气。人类可以自由在这里走动。

当乘波号出现在位于消失之地的时间之主的基地上空时,一道光芒从基地射了出来,是基地的牵引光束,光束将乘波号笼罩在内,然后慢慢的将它牵引到了乘波号这类的飞行器停靠的地方。

飞行器停稳,亨特拉扯着萨维奇走下了飞船,跟着迎上来一队守卫去往了时间理事会,按照他的设想,时间理事会会因为萨维奇玩弄时间而被关押,直到永远。

至于其它的传奇成员,他们倒是对这里非常的好奇,尤其是马丁教授和雷·帕尔默,两人都是物理学的专家,对他们来说,这里到处都充满了学问。

热浪是一个大老粗,他只对金钱和纵火感兴趣,一个人躲在餐厅里就着各种零食喝啤酒。寒冷队长则待在驾驶室里,擦着他的冷冻枪。

因为胡禄的干预,没有遇上这一世的卡特的鹰女肯德拉兴冲冲的跟在了雷的后面,跟他一起去探索这个空间站的秘密。不过胡禄觉得他们更想探索如何拥有后代的秘密。

白金丝雀则一个人在房间里,练习着拳术,胡禄看了看,确实是天朝的古拳法,由此可见,这姑娘八成是来自天朝。至于黑小子杰佛逊,他倒是一门心思的扎在了动力学的研究所,整天待在动力室不出来。

明日传奇的人都自顾自的做着自己的事情,没有一点的危机感,似乎认为到了这里就真的安全了,胡禄见状,冷笑一声,就这样的一群菜鸟,难怪最后要冷队牺牲自己来铺平胜利之路。

不过原剧情归原剧情,胡禄来这里可不是为了跟着剧情浪费时间的,既然时间理事会觉得野人能够拯救世界,那就当着他们的面把野人干掉,看看他们还拿什么来拯救世界。

不过在这之前,还是提醒一下这些个传奇们,别真当自己是来旅游的,得有点危机意识才行。胡禄在张亨特办公室桌上拿了张白纸,写上了小心有诈几个字,然后塞到了白金丝雀的房间里。

相比于其他的人,胡禄还是更愿意相信自己的这个老乡。

白纸塞进去后,胡禄便离开了飞船,顺着刚刚亨特离去的方向,跟了上去。亨特已经离去好一会了,在胡禄的视线里,他七弯八绕的,总算是到达了目的地。

胡禄当然不可能也绕来绕去的,他直接穿过那些墙壁,一路直线,很快就来到了那个房间的房门前。

他刚来到门前,就听见一声排气声,紧接着,那扇门自动打开,一个全副武装的士兵在前面领路,而那个被他随手摆平的萨维奇就跟在他的后面,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

“啪!”胡禄随手拍飞了率先从门离走出来的那个士兵,然后在萨维奇惊愕的眼神中,把他推了回去,他猝不及防之下,一屁股坐倒在地上,显得非常狼狈。

“你是什么人?”

胡禄的出现让所有人都为之一惊,尤其是一直在房间里等着的德鲁斯,他并不知道亨特除了传奇之外,还找了胡禄来作为帮手,因为胡禄的任何行为都不会显现在时间线上,所以,即便德鲁斯等人能够观测时间线,也看不到胡禄的存在。

对于德鲁斯的质问,胡禄当然没有理会,对于这种自以为是的人,胡禄向来都是无视的,实在无视不了,那就只有乃一组特了。

“亨特小朋友,怎么样,体会到人心的复杂了吗?”胡禄火上浇油地说道。

“呵呵……”亨特一阵苦笑,“我一直以为我是维护世界的和平,没想到我才是世界毁灭的真正凶手。”

在萨维奇被释放的时候,亨特就已经明白了个中缘由,什么时间之主,什么时间理事会,都只是某些人为了谋求私利的工具。

他曾经设想过很多萨维奇强大的理由,但是偏偏就是没想到,真正的推手其实是他背后的时间理事会。

“亨特船长,你在说什么,你这么做是在拯救世界。”德鲁斯在一旁似乎听不下去了,出言反驳道。

不仅如此,他还走到了房间的中间,一番操作之后,正中间的光柱上出现了一副副外星人入侵的画面,然后说道:“在2175年,地球将会迎来一个残暴的外星种族的入侵,只有让萨维奇成为地球的最高领袖,才能够团结所有人的力量,抵抗入侵,地球才不会被毁灭。”

德鲁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说的比唱的还好听,恐怕连他自己都相信自己就是个救世主了。

对于这种人,胡禄当然不会惯着他,指着亨特道:“你看他像不像个傻子?”

不等德鲁斯回到,胡禄就肯定地说道:“像吧,不像也就不会任你摆布了。”

“……”亨特闻言,想要反驳,可是想想自己一路走来做过的事情,还真就是个傻子。

“但是,他是个傻子,不代表我是,你想要我相信一个活了五万年的野人在过去的五万年里都没能统治世界,还要依靠你们的帮助才能在五万年后成为球长,这样的一个废物能够拯救地球,谁给你的勇气作出这样的判断的?”

胡禄指着摔倒在地上半天没有爬起来的萨维奇说道。

胡禄的话很尖锐,德鲁斯一时间语塞,不过他很快就端正了态度,说道:“这是因为他把精力都用在积累财富和经验、知识和计谋,以及体能和格斗技术上了。”

“我想你应该还不知道熊猫科技公司是谁的吧?我的。你这么全知全能,应该知道在未来它能够创造什么样的财富吧!”

面对德鲁斯的狡辩,胡禄微微一笑,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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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 真相

听到胡禄的话,德鲁斯的脸色都变了。

这个熊猫科技有限公司确实不在原本的时间线之内,而他所创造的财富的确超乎德鲁斯的想像。在他所看到的未来里,熊猫科技最终干掉巨硬、鸭梨、亚马逊等成为互联网行业唯一的巨头。

试想一下,当互联网这块蛋糕都集中在一个人手中的时候,所获得的金钱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数字?

“这么说吧,德鲁斯先生,如果换做是你,是选择在五万年前成为人类之主,还是选择在五万年后成为人类之主?两者之间的难度我想应该不用我跟你解释吧!”

胡禄懒得却和一个自以为是的家伙解释萨维奇究竟有多废物,直接给他出了一道选择题,让他从中作出选择。这样的选择题,相信只要智商正常的人都会懂得如何去选。

面对胡禄的质问,德鲁斯的脸涨红了,其实他们并不傻,只是一直以来,他们都下意识的忽略了这个问题。只因为他们所看到的未来,就是萨维奇带领的军队抵挡住了外星人。

是以,潜意识直接让他们默认了这个结果,从而否定了其它的可能。为了让最终的结局向他们所设想的靠拢,他们开始算计亨特,让他一步步的将萨维奇推向成功的道路。

可是他们却没有想过,如果萨维奇真的这么厉害,为什么还需要他们的帮助才能够成为球长呢?照这么看来,所谓的时间理事会其实也只是一个为了满足自己私欲而出现的产物。

“像这种废物,活着也是浪费资源,还不如弄死算了。真没想到,所谓的野人汪达尔·萨维奇居然这么没用,话说,你真的活了五万年吗?”

讽刺了一番德鲁斯后,胡禄再一次看向被他推了个大跟头,然后一直都不敢站起来的萨维奇,这畏畏缩缩的样子,怎么看也不像是那个敢花五亿美元,召集忍受,暗中偷取姥爷的计划,暗算整个正义联盟的狠角色。

这样的狠角色,要不是正义联盟出现了钢骨这个变数,还真让他暗算成功了,至少神奇女侠还是被累了个半死,而打中大超的氪石子弹真的差点要了大超的命。

能够做到这一步的人,最终会被亨特他们一群乌合之众给打败,胡禄还真有些不相信。

“要不试一试能不能杀死他,据说野人是杀不死的!”胡禄说着,按住了萨维奇的脑袋,开始用力,准备徒手把他捏爆。

“不,不要杀我,我说,我什么都说,其实我不是萨维奇,我是哈斯·谢特,古埃及的神庙祭司。”

不知道为什么,当胡禄的手触碰到他的瞬间,他真的感觉到了死亡的阴影,哪怕他自己心理清楚能够杀死自己的只有卡特和肯德拉两人,但是他的内心深处依旧有种难以言喻的恐惧。

在恐惧的驱使之下,他吐露了事情的真相。其实他并不是汪达尔·萨维奇,他真正的身份是古埃及的祭司哈斯·谢特,在担任祭司期间,他看上了肯德拉的前世,美貌的女祭司茶雅拉,想要占有她。

但是茶雅拉却爱上了当时的埃及国王胡夫,并且有了肌肤之亲,嫉妒之下,他用天外陨石打造的宝刀杀死两人。

而在杀死他们的同时,宝刀上蕴含的神秘力量吸收了两人死后散发出来的生命能量,反哺给力哈斯·谢特,让他的寿命得到了延长,并且精力渐渐的恢复到了巅峰时期。

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的哈斯,在多年之后,又遇到了两个人,他们的长相和曾经的胡夫和茶雅拉一模一样,而且他们居然又成为了一对情侣,在嫉妒的刺激下,他再一次的杀死了两人。

这一次,如同上次一样,在他身上又一次发生了相同的变化,这是他用宝刀杀死其他人的时候所没有的。

由此,他彻底明白了,胡夫和茶雅拉每一次被杀死,在一段时间之后都会转世,而他只要能够不断的杀死他们的转世,就能够永远的活下去。

所以,四千年来,他不断的追杀这胡夫和茶雅拉的转世,直到现在已经杀死了他们二百零六次,而他也因此活了足足四千多年。

至于他为什么自称是萨维奇,则是因为他在追杀胡夫和茶雅拉的转世的过程中,发现了萨维奇留下的一部分财宝和他建立的势力。

于是他就冒充萨维奇,同时利用卡特,也就是胡夫的转世身的鲜血能够延长人的寿命的方法,将这批势力据为己有,让他们帮助自己寻找胡夫和茶雅拉的转世。

他在上个世纪就开始冒充萨维奇,一直没有被人戳穿,长此以往,他自己都快认为自己是萨维奇了,而他的主业,也从追杀胡夫和茶雅拉变成了统治世界,这也就有了亨特等人从中插手干预和萨维奇相关的历史的行动。

“搞了半天原来是个李鬼!”

胡禄一阵无语,他是有些怀疑萨维奇真假,但也只是觉得有可能是萨维奇放出来的一个烟雾弹。可是事实却真的出乎意料,没想到这个萨维奇并不是所谓烟雾弹,直接就是个假货,冒名顶替的。

一旁的亨特也是一阵懵逼,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在阻止萨维奇的野心,结果来了这么一出。当然更懵逼的是那个德鲁斯,他也一直以为这就是萨维奇,但是真相却让他一阵发晕。

“没劲,还以为真的是那个野人呢,我还想看看活了五万年的老头究竟有多精的,没想到是个冒牌货。干掉算了。”胡禄说着,就打算干掉哈斯·谢特。

“等等,卡特,你们不想救卡特了吗?他的转世已经被我洗脑了,我死了,他也会死的。”面临死亡的威胁,哈斯·谢特抱住了最后的救命稻草,指望在时间旅行中被他杀死的卡特的转世身能够保住他的小命。

“且慢!”

对于哈斯·谢特的话,胡禄并没有理会,倒是亨特,他闻言一惊,连忙拦住正要出手的胡禄。

“你想干嘛?”胡禄奇怪的问道。

“卡特,不能让卡特再死一次。”亨特说道。

胡禄白了他一眼,道:“你还真是天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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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八章 时空乱流

“ヾ?”亨特被胡禄说的有些懵逼。

胡禄见他一副傻不拉唧的样子,解释道:“反正死了也还会转世,早晚死有什么区别,我帮他们干掉了敌人,他们以后都不用担心了,再死一次有什么关系。”

胡禄说完,就要继续动手。

这是,一直在旁边减少存在感的德鲁斯忽然大喊一声:“卫兵!”

紧接着,就传来了一阵整齐的脚步声。

“看吧,都怪你浪费我时间,不然我早就解决了事情,回到1995年了。”一队队全副武装的士兵出现在了门外,胡禄嫌弃的看了亨特一眼,说道。

“……”亨特也知道自己实在是太过优柔寡断了,不在多嘴。

“算了,反正这个地方也没用了,干脆烧掉好了,你跟紧我,别掉队了。”

胡禄也懒得和亨特再计较,已经到了图穷匕见的地步,也什么好说的了,他随手一招,一道火苗落在了哈斯·谢特身上,紧接着一口火吐在了德鲁斯查看历史的那个仪器上,这种玩意还是烧掉的好,留着只会引来更多的野心家。

放完火,他直接玩外冲去,任何挡在他面前的士兵都不是他的一合之敌,不多时,他就回到了乘波号停放的地方,亨特倒也听话,紧紧的跟在他身后,并没有掉队。

当他们回到乘波号前的时候,这里也倒了一地的士兵,而传奇们正全副武装的战斗着,尤其是白金丝雀,手中的九节鞭和那双大长腿,每一次使用过后,都会有一个士兵倒下,堪称全场mvp。

“看来你的老东家不老实啊!”看见这场面,胡禄对亨特说道。

“……”知道他们不是好东西了,用不用老是这样挤兑我啊!亨特一脸的不爽,连老婆孩子被救下来的喜悦都忘了。

无视了一脸不爽的亨特,胡禄打了个响指,凭空出现了数十道水流,变成了绳子将那些士兵统统捆了起来。战斗瞬间被平息,传奇们都松了口气。

“厉害。”看着自己眼前被捆的严严实实,动弹不得的士兵,传奇的其他人都不由得不对胡禄说一声佩服。

“别废话了,上船吧,时候分道扬镳了。你们回你们自己的年代,我则去1995年,乘波号上有逃生舱的吧,我坐那个就好了。”

享受着传奇们崇拜的目光,胡禄率先走上了飞船。

“事情怎么样?”胡禄一走,其他人就围着亨特问道?

亨特笑了笑,说道:“都解决了!”

“真的?”

“真的!”

得到了肯定的答复,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这时,白金丝雀问道:“接下来我们怎么办?”听到这个问题,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亨特身上,这也是他们所关心的。

“还能怎么办?时间之主已经不复存在了,我打算回去陪陪老婆孩子,你们的话,当然是各回各家咯!”亨特一副解脱了的样子说道。

“同意!赶紧送我回2016年吧,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让闪电侠那家伙尝尝我的新绝招了。”

寒冷队长冷笑一声,说道。他的话一说完,他的好基友热浪立刻表示了赞同。

“我也有了很多的灵感想要回去继续进行研究。”这话一听就知道是马丁教授说的。

“我觉得我有必要回去补一补机械理论了。”杰佛逊已经开始热衷于机械学了。

“这一次我一定要把黑金丝雀那家伙干掉,世界上只能有一个金丝雀,那就是我。”白金丝雀冷冰冰的宣誓道。

“没想到胡先生居然能够变大变小,我也要回去研究一下,如何让原子战衣具备变大功能了。”原子侠搂着肯德拉兴奋的说道。

因为胡禄的干预,卡特被哈斯·谢特抓住的事情他们都不知情,阴差阳错的,原子侠和鹰女并没有因此而分手,看他们的样子,说不定回去就直接奔民政局去了。

“行了,都决定了是吧,那我们就出发吧!”亨特大手一挥,也走上了飞船,其他人说说笑笑的,陆续走了上来。

不多时,飞船升空了,与此同时,胡禄也放开了对火焰的压制,他走之前留下的火苗瞬间变成熊熊烈焰,将整个时间之主笼罩在了其中,飞船飞出去没多远,时间之主就化为一朵烟火,彻底消失在了消失之地中。

按照胡禄说的,他乘坐逃生船去往1995年,而其他人则坐乘波号分别回到各自的年代,没有多余的告别,当乘波号进入到时空隧道的时候,胡禄也坐上了逃生船,设定好到达的时间点,飞离了乘波号。

飞船在绿色的通道里穿梭,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忽然间,飞船一阵抖动,舱内的仪器开始冒烟,胡禄顿时皱起了眉头,对于这些高科技他一无所知,一时间还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不过这难不倒他,千里眼一开,马上就对外界的情况了如指掌。

这一看,胡禄的脸色瞬间变了,只见外面那绿色的时间隧道变得扭曲,同时也在剧烈的震动,正是这震动影响到了他乘坐的飞船。

不多时,飞船开始冒烟了,看这样子是要爆炸的节奏,胡禄暗骂一声倒霉,开始寻找脱身的办法。

与此同时,他的视线开始穿透时空隧道,看向了隧道之外。

“咦?这里居然有飞船?”当他看透时空壁障的时候,居然惊奇的发现,在时空隧道外面不远处,居然有一艘个头不大的飞船漂浮着。

飞船非常的完整,它的尾部还喷射着火焰,证明它是在运行中的。胡禄集中注意力看向了飞船内部,这一看,顿时吃了一惊。

飞船里面很小,只能容纳一个人的样子,不过这不是胡禄吃惊的原因,他之所以惊讶,完全是因为飞船里居然有个小女孩在沉睡。

小女孩大约十一二岁的样子,有着一头金色的长发,是个很漂亮的小萝莉,也不知道她梦到了什么,她的嘴巴微微的动了动,似乎在咀嚼着什么,看起来很可爱。

“时空隧道里面似乎有空气,人在外面应该不会死,这艘飞船看样子是不行了,干脆把外面那艘飞船拉进来代步,把我带出时空隧道。”

胡禄真的是不知者无畏,想起一出是一出,看到外面的那艘飞船,他立刻就想到了一个让自己脱身的办法,当然,管不管用就需要先试过才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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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九章 从天而降的胡禄

胡禄向来是行动至上的,想到就去做,于是他立马来到了舱门的位置,直接将舱门打开。

果然虽然外面传来了一股巨大的吸力,但那是因为速度太快而导致气压不同产生的气流,说白了就跟飞机飞在天上的时候打开舱门是一样的情况。

胡禄一手抓住了舱门处的把手,确保自己不会飞出去,另一只手一招,一条水鞭出现在他的手上。

“去!”

胡禄信手一伸,水鞭直接洞穿了时空壁障,向外面延伸出去。

先天真水,滴水填海,水鞭看似不多,但都是以先天真水凝聚而成,可以无限延长,所以胡禄并不担心会够不到那艘飞船。然而,就在这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当水鞭洞穿时空壁障的时候,伸出的一部分瞬间消失,胡禄连忙将水鞭收了回来,仔细一感受,他凝聚出来的水鞭少了百分之一。

“这是怎么回事?”胡禄心中一阵疑惑,他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自己的先天真水会忽然消失,连和它们之间的联系都感应不到了。

胡禄皱着眉头,眯着眼睛仔细观察起隧道里的变化,同时,他再一次伸出水鞭,在时空壁障的边缘试探着。

水鞭的前端慢慢的靠近着时空壁障,当它触碰到壁障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况,看来问题并不是出现在这个时候。胡禄心念一动,水鞭再一次延长了一些,就如同最初的那次一样,穿透了时空壁障伸了出去。

就在这一刻,胡禄清楚的看到,水鞭的前端在延长的一瞬间,并没有如他想像的那样打破时空壁障,而是将其顶起了一个凸起,然后凸起的那一部分便瞬间失去了踪迹。

“难不成消失的那一部分是回归了现实世界?”胡禄猛然间想到了一个可能,心中暗自猜测它的真实性。

“很有可能,毕竟这是时空隧道,总不可能只有一个出口,无论从那个位置出去,想来都会是历史上的某个时间点,唯一不确定,大概就是会落到那个时间点上了吧!”

胡禄想到传奇们穿越的时候也出现过这样的意外,没有出现在既定的时间点,如此看来,他的水鞭其实并没有打破时间壁障,而是被带到了现实世界。

“等等,如果那一部分水真的被带到现实世界的话……”

如果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话,胡禄忽然想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他被时间吞噬掉的先天真水可不少,少说也有三五十滴,没有他的控制,一滴水就会被还原成一片海。

要是落到海上还好说,最多让海平面上升一些,但是要是落到某个国家上空,咳咳,胡禄不敢再想下去了,再想下去,他直接就成为雄中雄了。

他现在能做的,只有祈祷千万不要落在天朝,emmmm,还有个哥谭,至于其它的地方,那就不关他的事情了!

胡禄重新将精力集中到如何打破空间壁障上,这是他能想到逃出生天我唯一方法,所以一定要想出主意来。

“要不,试试暴力点的手段?”

对于时空壁障一无所知的胡禄,想起了小时候看的七龙珠,在魔人布欧篇里,悟天克斯和魔人布欧在精神时光屋对战的时候,因为悟天克斯的逗哔行为,比克大魔王毁灭了出口,而那个时候,他们为了出去,直接用气凭空炸出了一个通道。

虽然这是漫画,但是时空隧道的性质应该和精神时光屋差不多,两者还是有共同点的,胡禄觉得可以试一试,虽然他没有炁,但是他有雷电啊,雷霆应该是自然界中威力最大的自然现象了。

想到这,胡禄再一次凝聚好水鞭,然后开始积蓄能量,他要一次成功,所以开出来的洞口一定要够大,毕竟宇宙飞船可不想魔人布欧那样软趴趴的想变成啥变成啥。

调动了体内大半的能量,胡禄隐隐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心脏跳动的更加有劲,咚,咚,咚,好似在打鼓,沉闷但是劲力十足。

“吒!”

胡禄爆喝一声,口吐雷霆,一道细小的雷光从他口中吐出,迎风见涨,瞬间化成一道几米粗的雷光,狠狠地砸在了时空壁障上。

伴随着一阵噼里啪啦的巨响,一个硕大的黑洞出现在了时空壁障上。胡禄可以透过这个黑洞,清晰地看见后面的景色。那艘飞船就停在洞口的不远处。

“还真成功了,二次元果然不能用常理来推断。”

胡禄见状,也是有些意外,不过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信手一招,水鞭迅速的捆住了那艘飞船,然后他手上用力一拽,飞船硬生生的被他拽了过来。

胡禄下手很快,他怕慢一点,飞船就拽不过来了,因为时空壁障在缓缓的愈合,虽然不快,但是也不慢,而刚才那样的攻击,短时间内他也用不出第二次了。

以胡禄那能够撼动星球的力量,区区一个宇宙飞船,拉起来轻而易举,不过几个呼吸之间,胡禄就把它拉进了时空隧道。

不过有一点胡禄挺奇怪的,在他拉扯的过程中,几人没有感觉到太大的阻力,飞船后面喷射的气焰就好像摆设一样,完全没有产生推力。

然而,奇怪的是,当这艘宇宙飞船被胡禄拽进时空隧道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一股庞大的拉扯里,是来自于那艘宇宙飞船的,它好像在一瞬间恢复了动力一样。

“卧槽!”

这突然起来的拉扯力让胡禄猝不及防,还没等他作出反应,飞船已经带着胡禄和胡禄拉着打另一艘飞船迅速的往前飞去。

“啊——”

飞船带着胡禄在时空隧道里飞了没多久,就一头撞进了一个绿色的光幕中,紧接着出现在一片蓝天白云之中,周围围绕着数朵洁白的云朵,看上去美不胜收。

可惜,现在不是美不美的时候,当胡禄回过神来,他已经开始做自由落体运动了,而随着他的离地面的高度渐渐降低,速度也越来越快,真要照这样的速度继续加快掉落的话,地面上保不准得被胡禄砸出个大坑。

“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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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章 亚特兰蒂斯

在人类历史,有着许多失落的文明,其中,在大西洋的东侧,流传着一个失落多年的文明。

在现在的地中海沿岸,以及东大西洋附近,可以发现诸多他们遗留下来的遗迹,他们近水而居,向海而生,大海成为了他们所崇拜的对象,海神是他们所拥有的信仰。

失落的文明总能引起很多人的兴趣,在经过多年的研究之后,根据诸多学者多年研究的结果,这个失落的文明,被称之为“亚特兰蒂斯”。

人们皆以为亚特兰蒂斯已经是一个传说,早已湮灭在了历史当中,所留下的,只有只言片语,能够让现代的人们感受到远古时期的辉煌。

然而,他们所不知道的是,在大西洋的深处,这个被称之为“亚特兰蒂斯”的古老文明,已经在这里存在了千百年,同时也迸射出了新的火花。

穿过深不见底的海水,来到大西洋的深处,可以看到,一座恢宏的城市,明亮的光芒笼罩着他,让它在在这个不见天日的深海中,依旧清晰可见。

城市的外围,是一个巨大的透明薄膜,它保护着亚特兰蒂斯不受深海水压的侵蚀,同时也将亚特兰蒂斯完美的隐藏在了这深海之中,让人无处寻觅。

在这座巨大的城市中,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在水中川流不息,这种也不知道该叫做车,还是叫做船,还是叫做潜艇的交通工具,正是亚特兰蒂斯所独有的科技产品,是亚特兰蒂斯独特的科学技术的代表。

多年以来,亚特兰蒂斯都的一个和平而安定的国度,他们在大西洋深处自给自足,与世无争,然而,随着世界沧海桑田的转变,海洋污染的逐渐严重,让亚特兰蒂斯不得不正视起生活在陆地上的人类。

也因此,针对是对人类开战,还是大家和平相处这个问题,在亚特兰蒂斯的内部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论。

坐在亚特兰蒂斯王座上的老国王,已经年老体衰,他已经没有精力去推动新的国策了,而在王座下方,亚特兰蒂斯王国的高层们已经分成了两派。

一方,以亚特兰蒂斯的公主,未来的亚特兰蒂斯女王亚特兰娜为首,他们坚持和人类和平相处的观点,不赞同发动战争。

而另一方,则是以亚特兰蒂斯王国的护卫队队长奥瓦克斯为首的主战派,他们主张以武力征服陆地,从而成为凌驾于人类之上的统治者,以此来改变亚特兰蒂斯的命运。

这天,对于亚特兰蒂斯来说是非常寻常的一天,同样的,也是不寻常的一天,因为亚特兰蒂斯的国王将会为自己的女儿,亚特兰蒂斯的公主,亚特兰娜订下婚约。

而在不久的将来,亚特兰娜公主便会和护卫队队长奥瓦克斯结为夫妇,同时,也将接替亚特兰蒂斯的王位,成为新一任的女王冕下。

然而,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作为主角之一的亚特兰娜公主却失踪了,整个亚特兰蒂斯都找不到她的踪迹。

“这个该死的女人,就知道跟我做对,要不是看她是公主的身份,鬼才愿意娶她。”

奥瓦克斯狠狠地将手中的酒杯摔在了地上,在自己的房间里大发雷霆。

“队长,要不要?”

奥瓦克斯的表现自然落在了旁人的眼中,而能够出现在他的房间里的,自然也都是他的心腹,面对这样的奥瓦克斯,他的心腹一号伸手在脖子前做了一个切割的动作,话虽然没说完,但是个中含义已经不言而喻。

奥瓦克斯闻言,微微有些心动,然而,马上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说道:“不行,她现在还只是我的未婚妻,并没有真正成为我的妻子,如果她出了意外,那么我之前的一切努力就全都白费了。”

维持着千百年来的传统的亚特兰蒂斯,有着诸多古板的规矩,虽然亚特兰娜已经是奥瓦克斯的未婚妻,但是他们还没有正式成婚,因此以亚特兰蒂斯的法律来说,奥瓦克斯无法取代亚特兰娜的地位,自然也就无法掌握相应的权力。

“所有人都去找,务必将她给我带回来,只要不打死,随便你们使用什么方法。”

亚特兰娜的公然逃婚,让奥瓦克斯非常的没有面子,在自己人面前,他也毫不掩饰自己的野心,下达了最为无情的命令。

“等等,亚特兰娜虽然没有成为新王,但是也已经掌握了王的能力,你们恐怕不是他的对手,找到她后尽量拖延,同时尽快通知我,我要亲自出手,让她知道,整个亚特兰蒂斯唯有我才配得上她。”

虽然心中充满了愤怒,但是奥瓦克斯迅速的平复了自己的心情,在刚才的命令下,又进行了补充,这才让自己的心腹一号出去,去完成追捕亚特兰娜的任务。

“队长,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心腹一号走后,心腹二号小心翼翼的询问道。

“亚特兰娜这一走,正好给了我们一个分化他们的机会,在亚特兰娜没有回来期间,你们抓紧时间,去把她的那些追随者能拉拢的都拉拢过来,至于那些拉拢不过来的……”

奥瓦克斯的话并没有说完,但是他眼神中的寒意已经将他的意思表达的淋漓尽致,作为奥瓦克斯的心腹二号,他自然清楚自家首领是什么人,立刻心领神会,然后退出了奥瓦克斯的房间。

“亚特兰娜,我看你这次还能用什么来阻止我,不得不说,你真的是走了一步臭棋啊!哼,哼哼呵哼……”奥瓦克斯坐在房间里的阴暗处,发出了一阵令人发咻的笑声。

广袤无垠的大海,此刻非常的平静,无风无浪,让人难以相信它还有着充满戾气的一面。

忽然间,这平静的海面泛起了一阵波纹,紧接着,一道身影破水而出,带起了漫天水花。水花散尽,一个窈窕秀美的金发女郎出现在了海面上。

女郎一头金色的长发散落在肩头,却没有给人以凌乱的感觉,一身海蓝色贴身鱼鳞衣将她完美的身材展现的淋漓尽致,脚上是一双同样颜色的高跟长靴,手上拿着一把有着五个分叉的三叉戟,让她倍现英气。

她正是逃婚出来的亚特兰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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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一章 亚特兰娜

逃婚出来的亚特兰娜为了躲避亚特兰蒂斯卫队的追捕,跑到了海面上。

在海中,亚特兰蒂斯有着绝对统治力,想要在海水中逃避亚特兰蒂斯的追捕几乎是不可能的。亚特兰娜清楚的知道这一点,所以她逃离亚特兰蒂斯之后,便往水面逃去。

她的计划很不错,成功的甩开了很多的追兵,在他们四散开来往亚特兰蒂斯周围进行搜捕的同时,亚特兰娜已经来到了海面。

当然啦,海面也不是很安全,她想了很多躲避追捕的计划,其中最好选择是先找个隐蔽的小岛,藏身一段时间,然后再趁着亚特兰蒂斯的追兵松懈之时,混入人类社会,这样她就能够摆脱奥瓦克斯的追捕了。

不过,计划虽好,但是难就难在能够藏身而不被发现的岛屿实在是不好找。因为事出突然,亚特兰娜也没能提前找好,只能边走边看,撞撞运气了。

如果实在是找不到,那也就只有硬闯亚特兰蒂斯的防线,然后跑到陆地上了。

大西洋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想要在海面上找到一个岛屿对于亚特兰娜来说是很简单事情,但是想找到一个合适的岛屿就不那么容易了。

亚特兰娜找了大半天,查看了好几个亚特兰蒂斯描绘的大西洋海图上的岛屿,都不是很合适。这些岛屿要么太小了一点,根本没地方躲避,要么光秃秃的啥也没有,也是没有地方躲避。

天色已经渐渐变暗了,如果再找不到合适的藏身之处,恐怕亚特兰娜得闯过封锁线去陆地上才能够躲开追兵了。到时候免不了要发生一场大战。

一想到可能要对自己的子民下手,亚特兰娜还真有些不忍心。

就在亚特兰娜继续寻找着适合藏身的岛屿时,她没注意到,在不远处的海中,一个穿着亚特兰蒂斯护卫队专用的机械甲胄的士兵正偷偷的监视着她。

与此同时,远在亚特兰蒂斯的奥瓦克斯也收到了消息,得知了亚特兰娜的行踪。

当知道亚特兰娜在寻找岛屿的时候,奥瓦克斯冷笑了一声,道:“还挺聪明,留下痕迹让我们以为她往陆地上跑了,实际上是藏在海上的岛屿中,再伺机逃离。”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亚特兰娜公主恐怕也没想到她寻找岛屿的地方恰好有着巡逻队经过,发现了她的行踪。”心腹一号谄媚的说道。

“走,点齐人马出发,我要亲自将这个贱人给抓回来。”

奥瓦克斯站起身来,抓起他专属的三叉戟,率先走出了房间。心腹一号紧随其后,同时利用通讯器联络其它的护卫队队员。

不多时,奥瓦克斯就率领着十几个人的护卫队,浩浩荡荡的离开了亚特兰蒂斯,直奔监视着亚特兰娜的护卫队队员发来的坐标。

有着不知道该叫做船还是叫做车的水中交通工具代步,他们的速度非常之快,没多久就来到了发现亚特兰娜的海面上,远远看去,还能看到亚特兰娜借助浪涛之力,在海面上移动的身影。

“哼,还真是个无脑的女人,难怪会相信亚特兰蒂斯能够和人类和平相处这种谎言,去,抓住她,然后把她带过来。”

奥瓦克斯冷哼一声,对身后跟着的十几个护卫队队员下达了命令。

“是!”

穿着白色机械盔甲,拿着特制的枪械和特制的刀具的护卫队员点头答应了一声后,齐步跑向了亚特兰娜。

“biubiubiu……”

当亚特兰娜进入他们手中那能够将海水转变成弹药的枪支的射程时,拿着这些特制水枪的护卫队员就扣动了扳机。一道道海水转化而来的弹药向亚特兰娜射去。

虽然专注于寻找合适的岛屿,但是亚特兰娜对于周围的情况也并没有松懈,当听到枪响的瞬间,她立刻闪避了开来,躲过了数道攻击。

“奥瓦克斯!”

亚特兰娜闪避过攻击后,向攻击出现的方向看去,一眼就看到了十几个护卫队员,以及他们身后那异常显眼的奥瓦克斯。

之所以一眼就认出了奥瓦克斯,并不是因为亚特兰娜有多在意他,纯粹是因为只有他一个人穿的和其他人不一样,就像是万花从中一点红,格外的显眼。

“他们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居然这么快就找过来了?”亚特兰娜心中升起了一个疑问。不过这个时候可没有时间让她追根究底了,因为第二波攻击已经到来。

亚特兰娜挥舞着有着五个分叉的三叉戟将特制水枪的攻击一一格挡开来,同时迅速的向他们靠近。亚特兰娜并没远程攻击的能力,因此,在面对远程打击,迅速的近身解决使用远程武器的人才是王道。

面对亚特兰娜的反击,护卫队也不是吃素的,其中几个护卫队队员,人手拿着两把由海水构成的特制水刀,直接迎上了冲过来的亚特兰娜。

刀戟相交,发出了清脆的碰撞声,亚特兰娜仗着三叉戟两米多的攻击范围的优势,将这几个护卫拦住了身前两米开外,同时借助走位,不断地将自己隐藏在他们身后,让拿枪的护卫投鼠忌器,无法进行射击。

战斗胶着了一会后,亚特兰娜忽然发力,三下五除二的就解决掉了围攻他的这几个近战型的护卫队队员,此时,她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拿枪的护卫队队员身边,一连串突然袭击后,彻底解决了枪械的威胁。

“啪啪啪!”

这时,不远处传来了一阵掌声,紧接着,奥瓦克斯的声音传来:“不愧是亚特兰蒂斯未来的女王,实力真的不容小觑。”

“你是来抓我回去的吗,奥瓦克斯?”亚特兰娜并没有搭理他,直接质问道。

奥瓦克斯非常干脆的承认道:“没错,我就是来抓你回去的,你我之间,可是还有着一个婚约没有履行呢!难不成你想让我成为亚特兰蒂斯的笑柄吗?”

“抱歉,我并不想嫁给你,你还是找一个真心爱你的人吧!”对于奥瓦克斯一厢情愿的想法,亚特兰娜生硬的拒绝道。

闻言,奥瓦克斯的脸色瞬间难看了起来,冷声说道:“那么,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我是一定要带你回去的,哪怕是把你打残了!”

说完,他迅速的向亚特兰娜发起了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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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二章 狂风吹,大海啸,本座闪亮登场了(liao)

作为亚特兰蒂斯的护卫队队长,奥瓦克斯可是有着真材实料的,可以说,他就是整个亚特兰蒂斯王国中最强大的人。

也正因如此,他才能够坐上护卫队长的宝座,掌管着亚特兰蒂斯全部的军队。

而此刻,这个亚特兰蒂斯最强大的男人,也展现出了他真正的实力。能够轻松应付十几个护卫队员的亚特兰娜在他的面前也只是勉强能够抵挡而已。

只能招架,不能还击,长此下去,亚特兰娜落败也只是迟早的事情。

战斗持续了没多久,亚特兰娜就已经落入了下风,她秀眉一挑,美眸露出了一丝杀气,手中的三叉戟挥动的更加迅速,与此同时,一道水流也随着三叉戟的挥动而被带动了起来。

这是亚特兰蒂斯人所独有的战斗技巧,利用手中的三叉戟来控制水流,以此来进行攻击和防御。

“不自量力!”

奥瓦克斯大喝一声,紧接着,他手中的三叉戟也附着上了水流,作为亚特兰蒂斯王国的最强者,他对于这种战技的掌握远在亚特兰娜之上。

两只三叉戟互相碰撞在一起,迸发出剧烈的波动,与此同时,高下立判。

两人互换了位置,背对着对方,一动不动的立在水面上,大约几秒钟后,亚特兰娜忽然半跪了下去,同时一手拄着三叉戟,一手捂着自己的腹部,隐约间可以看到殷红的鲜血渗出。

而在奥瓦克斯的三叉戟的戟刃上,则沾着点点红色。他收回了一直保持这突刺状态的三叉戟,转过身来,傲气凌然的看着不远处的亚特兰娜。

“放弃吧,亚特兰娜,你根本不是我的对手,还是老老实实的跟我回去,做我的新娘吧!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奥瓦克斯得意的说道。

面对奥瓦克斯的逼迫,亚特兰娜咬了咬嘴唇,坚定地说道:“我就算是死,也不会跟你回去,更不会嫁给你,有本事你就杀了我。”

“我怎么舍得杀你呢?杀了你,可不利于我统治亚特兰蒂斯,只有拥有一个听话的亚特兰蒂斯,才能具备取得战争胜利的能力。”

奥瓦克斯丝毫不掩饰自己的野心,不过也是,当老国王作出让亚特兰娜嫁给奥瓦克斯的决定时,反战派已经彻底失去了话语权。

奥瓦克斯的话一字不落的落入了亚特兰娜的耳中,她的樱唇都快被咬出血来了。作为亚特兰蒂斯的继承人,她更希望能够用和平的方式解决与人类之间的问题,而不是采用武力。

更何况,亚特兰蒂斯的军队真的能够所向披靡吗?据她所知,人类掌握的武器一点也不必亚特兰蒂斯差,尤其是某些毁灭性的武器,诞生之后,更是间接地促进了世界和平。

亚特兰娜可不希望自己的国家像某个岛屿上的国家一样,去亲身体会这种武器的威力。

“你别做梦了,我是绝对不会让亚特兰蒂斯落入你的手中的。”亚特兰娜再一次坚定的拒绝道,然而,配上她我见犹怜的样子,显得底气不足。

“那我就只好打断你的手脚,然后将你带回去了。”奥瓦克斯恶狠狠的说道,说完,他渐渐地向亚特兰娜靠近。

就在这时,两人中间的海水忽然疯狂的抖动了起来,下一秒,一个巨大的水龙卷拔地而起,直冲云霄。

奥瓦克斯连忙后退,神色凝重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思考着个中的缘由。

不过,不等他想明白,水龙卷忽然之间又凭空消散,化作水滴从空中落下,与此同时在他和亚特兰娜中间,出现了一道身影,立于海面。

在散落的水珠中,身影渐渐地清晰,是一个亚裔男子,一头黑色碎发在海风中飘逸的抖动,他的嘴角带着一丝微笑,整个人就好像天神下凡一般,那么的闪亮,那么的耀眼。

“这位美丽的女士,您能告诉我这里是哪里吗?”他踩着轻盈的步伐,踏水无痕,悄悄的走到了亚特兰娜的面前,伸手扶起了她,冲着她灿烂的一笑,说道。

看着眼前这张英俊的面容,已及那如同朝阳般微笑,亚特兰娜忽然觉得心头一暖,心跳加快了好几倍!她发誓,在过去的二十年中,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

只不过,这个帅的惊天动地的帅哥在说些什么啊?

她有些茫然的看着这个忽然出现的男人,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并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

这个忽然出现的男子自然是遭遇了时空乱流的胡禄,从时空隧道里出来之后,他就出现在了大西洋的上空,然后在重力的作用下自由落体。

下落的过程中,他远远地看见了下方的海洋,并且还发现有人在海面上后,能够在海上自由活动的人,毫无疑问肯定是亚特兰蒂斯人。

所以他在快要落入海中的时候,瞬间做好了准备,然后就有了刚才的闪电登场,毕竟,帅是一辈子的事情,尤其是有美女在场的时候,更是不能丢了面子。

看着眼前的萌妹子一脸懵逼的样子,胡禄也有些疑惑,不过很快他就想起来了,亚特兰蒂斯作为一个独立的文明,自然有自己的语言,胡禄见他们长得都跟欧罗巴人一样,下意识的就说了英文,人妹子听不懂也是正常的。

英语听不懂,胡禄只有试一试其它语言了,世界上语言那么多,说不定就有哪一门是他们除了亚特兰蒂斯语外碰巧掌握了的。

在之后,胡禄就用他所会的十种语言分别询问了一遍“这里是什么地方?”,然而妹子依然是一脸懵逼,显然不知道胡禄在说些什么。

“靠,哪些小电影怎么就没有个亚特兰蒂斯语的版本呢?”沟通上遇到了障碍,胡禄顿时有些闷闷不乐地说道,直接把锅甩给了小电影。

“你是什么人?”就在这时,胡禄身后传来一个粗狂的声音,声音很难听,但此刻在胡禄耳中却是那么的悦耳,因为,他说的是英语。

“鄙人胡禄,路过此地,有些迷失了方向,请问你可以告诉我这里是哪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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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三章 亚特兰娜!

“胡禄?没听说过这种名字,这么说你不是亚特兰蒂斯的人,那就是一个卑贱的人类了,滚,不要在这里妨碍我!”

胡禄客气的询问,得到却是一番鄙夷,奥瓦克斯高高在上的说道,那蔑视的眼神,仿佛是在看一只蝼蚁。

听到这话,胡禄的脸色瞬间冷了下来,作为xx主义的接班人,他向来讲究以和为贵,但是,这不代表他能够忍受别人的侮辱,显然,奥瓦克斯已经触及了他的底线。

正当他准备好好教育教育眼前的这个二货,让他知道一下什么叫做自知之明的时候,忽然感觉到自己的衣服被拉扯了一下,回头一看,只见那个软萌软萌的金发妹子正拽着他的衣服,冲着他摇头。

金发妹子的脸色有些苍白,没有血色,胡禄这才注意到,她用手捂住的腰部渗出了不少的鲜血,似乎是受伤了,而且还伤的不轻。

“你没事吧?”

不等胡禄仔细观察,亚特兰娜身子一软,就往海里沉了下去,胡禄连忙扶住了她,将她轻轻地揽在了怀里,关切地问道。

“贱民,放开你的脏手。”

这一幕自然落在了奥瓦克斯的眼中,看到自己的未婚妻被一个贱民抱在怀里,他不由得怒火中烧,要知道,连他自己都没有过这样的待遇,他甚至连亚特兰娜的手都没有碰过。

嫉妒使人愤怒,愤怒使人疯狂,嫉妒的发狂的奥瓦克斯就在胡禄眼皮子底下,为他贡献出了大量的情丝,数量之庞大,比胡禄过去遇到过的超级英雄加在一起贡献的还要多。

“好人啊!要不我下手轻点吧!”

面对这样无私奉献的好人,胡禄虽然有些恼怒他的嘴贱,有心教训教训他,但是此刻也有些不忍心下太重的手了,万一打坏了,不再奉献情丝就有些亏了。

不等胡禄打定主意,奥瓦克斯的攻击已经到来,愤怒之下的他,一上来就使用了自己最强的手段,三叉戟的表面覆盖上了一层水流,挥舞之间,庞大的海水被夹带而起,形成了一只巨龙,浩浩荡荡的冲向胡禄。

胡禄翻了个白眼,心中暗道,“亚特兰蒂斯的人都这么蠢的吗?没看到哥出场的时候驱使着海水吗?居然还用水来攻击我!”

吐槽归吐槽,胡禄虽然不惧海水的攻击,但是他怀中还抱着一个伤员,万一伤口沾到海水就麻烦了。虽然说海水是咸的,但它和生理盐水完全是两种东西,根本起不到消毒的作用,细菌还贼多,感染的可能性更大。

胡禄紧了紧怀中的软妹子,让他贴紧自己的身体,以免出现意外,然后轻轻往后一跃,便跳出了奥瓦克斯的攻击范围。

“可惜啊,要是你会龙抬头,说不定就打中我了。”

看着海水形成的巨龙扑街回海中,胡禄忽然想起了穿越前在追的《全职高手》动漫,里面的主角叶修以前用的战斗法师的大招和眼前这一幕还挺像。

可惜啊,奥瓦克斯没有叶修的操作,还能让龙头转向,不然的话,刚刚那一击就打中了。

话说回来,也不知道第二季出了没有,哔哔哔!又是一个有生之年系列。对手太菜,胡禄不知不觉间都有些走神了。

见胡禄闪过了自己的第一次攻击,奥瓦克斯微微有些惊讶,不过很快他就准备好了第二次攻击,这一次,他不再使用大招了,飞快的在海面奔跑,三叉戟笔直的伸向前方,一个突刺迅速的接近胡禄。

“借你的兵器用一下!”

看见奥瓦克斯不知死活的冲过来,胡禄觉得有必要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于是冲着亚特兰娜微微一笑说道。同时他的手也伸向了亚特兰娜手中拿着的三叉戟。

看着胡禄和煦的笑容,下意识的亚特兰娜将自己的三叉戟交了出去。而这一幕同样被奥瓦克斯看在了眼里,一时间,他的怒气更盛。

又收获一大波情丝的胡禄有些不明所以,情丝都来自奥瓦克斯,也就是说胡禄做的某些事情刺激到他了,可是胡禄不觉得自己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只能把奥瓦克斯归类到那种爱生气类型的人中。

熟不知,对于亚特兰蒂斯人来说,三叉戟就如同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是一个亚特兰蒂斯战士最珍贵的东西,它可以被赠予自己是子女,但是绝对不会给陌生人触碰。

胡禄拿走了亚特兰娜的三叉戟,也说表示他触碰了亚特兰娜最珍贵的东西,而亚特兰娜居然没有什么反应,还非常的顺从,这让奥瓦克斯如何能够接受。

按照天朝的说法,那就是被自己的女人当面戴了一顶绿帽子。戴绿帽子就已经够刺激了,还是当面,这种情况恐怕也只有某岛国的人才能够泰然自若了。

“亚特兰娜,你这个贱人!”

奥瓦克斯愤怒的吼声回荡在空旷的海面上,紧接着,他欺身到胡禄身前,三叉戟挥舞的虎虎生风,上下左右四面八方的砸向胡禄。

胡禄见状,翻了个白眼,眼前这人果然也是亚特兰蒂斯的风格,好好的一把三叉戟硬生生的耍成了狼牙棒,真不知道发明出这种武器的人该是高兴呢,还是高兴呢,还是高兴呢?毕竟他发明的武器一种可以当两种用了。

奥瓦克斯气势正盛,胡禄并不打算跟他硬碰硬,更何况他手中还抱着亚特兰娜,真要硬来,倒也没啥问题,只不过怕波及到亚特兰娜而已。

胡禄觉得自己还是很怜香惜玉的,让妹子受伤这种事,不符合他的人设。

轻松招架住奥瓦克斯的进攻,然后四两拨千斤的把他的攻击带到别的地方去,消耗他的体力的同时,也消减他的气势,这是格斗技中标准的防守反击法。

大约过了两分钟,胡禄抓住一个时机,趁奥瓦克斯空门大开之际,抡起了三叉戟,狠狠的抽在了他的胸口,紧接着,就看到奥瓦克斯如同被火车头撞到一般,飞快的倒飞出去。

耳尖的胡禄听到了他骨头断裂的声音,足足有好几声,少说也断了四五六七八根,想来基本上动弹不得了,算是小惩大诫吧!

“唉,无敌还真是寂寞啊!”胡禄看了看已经落入水中不见踪影的奥瓦克斯,自我赞美了一句后,又看向了怀中的软妹子。

金发碧眼的软妹子看着有些眼熟,胡禄觉得自己好像在哪里见过她,这时,他想起了刚刚被他抽飞的奥瓦克斯似乎说了句什么什么贱人,前面的应该是人名吧!莫非是这个软妹子的名字?

“那哥们叫的是什么来着,亚特,亚特,亚特兰蒂斯?等等,不会是亚特兰娜吧!”

胡禄猛然间想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妮可·基德曼。那是他年轻时候的女神,女神驻颜有术,在她五十一岁的时候依旧颜值在线,而就在这一年,她出演了一部片子,叫做海王,演的是海王他妈,名叫亚特兰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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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四章 亚特兰娜!1978!

“亚特兰娜!你是亚特兰娜?”

胡禄震惊的看着依偎在自己怀中的金发软妹子,软萌软萌的,哪有一丝亚特兰蒂斯女王的气场。

可是,被抽飞的奥瓦克斯都气成那个样子了,到现在都还在不断给胡禄贡献着灵气情丝,说的应该不会是假话。

“如果我抱着的是亚特兰娜,那刚刚那家伙莫非就是和亚瑟他爸互相戴绿帽子的那个谁!”

好吧,胡禄虽然知道有这么一个人,但是还真不知道他叫啥,只知道他跟亚瑟他妈生了那个自称为海洋领主的奥姆,也就是亚瑟同母异父的弟弟。

对此,胡禄只想说:“贵国真乱。”

“咦,晕过去了,哟,这伤口,这个绿帽王下手也太狠了,难怪人妹子看不上你呢!活该你被戴绿帽!”

胡禄低头看了看一直被他抱在怀里,却没啥动静的亚特兰娜,才发现她已经昏迷了,看样子应该伤的不轻,脸色发白,显然失血过多了。

为了确定亚特兰娜的身体情况,胡禄直接透过了她外面的战衣,查看起伤口。

伤口已经发白,皮肉外翻,显得非常狰狞,不过好在并没有伤到里面的内脏,只是外伤而已,看上起很恐怖,不过只要好好休养,很快就能好的。

检查完伤口,胡禄把视线移向了四周,这里到处都是水,虽然胡禄能够如臂使指,但是还是很不方便,他更喜欢脚踏实地,所以他迅速的搜寻着附近能够让他们暂时安顿的岛屿。

有着千里眼的辅助,胡禄很快就找到了亚特兰娜寻找了半天都没找到的合适的岛屿,胡禄心念一动,脚下的海水一阵咆哮,掀起了滔天巨浪,将他送往岛屿所在的位置。

不多时,他抱着亚特兰娜来到了小岛上,这个小岛并不是很大,大概也就只有几个平方公里,不过岛上有着不少的植物,由此可见,一定有淡水。

虽然胡禄和亚特兰娜似乎都不是那种没有淡水就会死的普通人。不过没有淡水,也就没有依靠淡水生存的生物,胡禄可不想一天三餐都吃鱼,会腻。

胡禄抱着人轻轻地落到岛上,而巨浪自然退回到了海中,这么大的一个浪,真不控制让它落在岛上,恐怕岛上就没喘气的了。

胡禄四下看了看,岛上除了有些小动物外,什么也没有了,名副其实的无人岛,不过这个岛也有个不错的地方,那就是有着一片非常完美的海滩,沙滩上的沙子非常细腻,如果是在某个国家的领土上的话,绝对会成为远近驰名的旅游景点。

这样纯天然的美丽小岛,想来也只有在四大洋的中心,远离陆地的海洋深处才能拥有了。

轻轻地将亚特兰娜放在了沙滩上一处相对平整的地方,胡禄再一次的检查起亚特兰娜的情况。脉搏有些弱,不过还在正常范围,心跳正常,呼吸虽然有些缓慢,但是也算正常,想来并没有什么大碍。

不过伤口还是要及时处理,不然的话,在这种地方,这么大的伤口还是很容易感染的。

“抱歉了,我这也是为了救你,你可别怪我啊!”

胡禄先向亚特兰娜告了声歉,然后褪去了她身上的战衣,亚特兰娜完美的身材没有任何阻挡的呈现在了胡禄面前。

作为一个正人君子,胡禄当然坐怀不乱,一心扑在了处理伤口上。他将灵气凝聚在手掌上,然后将手慢慢的贴在了伤口上。

作为各种小说中无所不能的灵力,哦对胡禄来说应该是法力,治愈这种皮肉伤简直轻而易举,不多时,原本外翻的皮肉就开始缓缓地愈合,肉芽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最终又恢复到最初的光滑细嫩,就好像没有受过伤一样。

“搞定,简直完美,我实在是太佩服我自己了。”胡禄欣赏了一番自己的杰作之后,自恋道。

胡禄说完,帮亚特兰娜将战衣穿上后,往旁边一躺,翘着二郎腿胡思乱想了起来。

他首先想到的就是亚瑟,因为他身旁不远处就躺着亚瑟的母亲,亚特兰蒂斯的女王亚特兰娜。他心中想着,自己救了亚瑟的母亲,不让人被亚特兰蒂斯的人抓回去,不就等于间接的救了亚瑟嘛!

从逻辑上讲,如果亚特兰娜被抓回去了,很可能亚瑟就不存在了,自然也就不会有海王了,只会有海洋领主奥姆。“回去得让亚瑟那小子认我做干爹才行,这样才不枉我救他一场。”胡禄自言自语道。

一想到日后海王拜倒在自己面前叫干爹,胡禄就一阵暗爽,以后逢人就说,正义联盟的海王是我干儿子,说出去简直倍有面子。

“对了,我记得亚瑟他妈受伤了之后是被亚瑟他爸给捡回家了,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胡思乱想了一通之后,胡禄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虽然他不知道这里是大西洋的哪里,但是明显不会是亚瑟他爸捡到亚特兰娜的那个灯塔附近。

胡禄早就看过周围了,方圆几十公里内渺无人烟,如果亚特兰蒂斯的原址靠近欧罗巴的话,那离亚瑟他爸住的大赦湾慈恩港少说也有上千公里。

“等等,如果说亚特兰娜遇到亚瑟他爸的时候所受的伤就是现在受的伤,那么,现在是什么时候?老子到底来到了几几年?说好的1995年呢?”

胡禄猛地坐了起来,这初来乍到的就遇上了百年难得一见一见英雄救美,手忙脚乱之下,胡禄一时间还真没想明白,现在回过头来一想,才发现其中的蹊跷。

“让我想想,让我想想……”胡禄看了一眼还在昏睡的亚特兰娜,语言不通的她肯定是无法帮上忙了,唯有靠自己去推理。

“我是在一九九六年的时候遇到亚瑟的,那个时候他大概十六七岁,倒回去十六七年,也就是一九八零年,加上怀胎十月的时间也就是一九七九年,如果他爸妈先享受一番二人世界再怀的他的话,那还要更早一些,说不定是一九七八年。”

“所以我特么早到了将近二十年!”

最终,胡禄得到了一个悲伤的结论。

“亚特兰娜!一九七八!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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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五章 突破,七星合一(一)

发现自己来到了比自己想去的时间点早了十八年,胡禄抑郁了。蹲在沙滩上画起了圈圈,也不知道是在诅咒谁。

“怎么办,怎么办,难不成真的要我在这里待上十八年,那也太无趣了!”

画了一会圈圈之后,胡禄仰面躺在了沙滩上,嘴里不断的嘟囔道。

“没有小说,没有动漫,没有电视剧,没有大电影,而且巨硬和鸭梨也才刚刚起步,电脑还只是个办公用品,这样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胡禄唉声叹气的说道,他根本无法想像自己要如何在这样的年代生活十八年了。

“话说,那两个飞行器又掉到哪里去了,我记得它们是跟我一起掉出时空隧道的吧,怎么掉下来的时候没看到呢?难道是因为比我重,所以掉的的比我快,都沉到水底了?”

小岛上也没有什么娱乐的,胡禄唯一能做的就是胡思乱想之通,闲的无聊之下,他也想起了跟自己一起掉出时空隧道的两艘飞船,也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

“话说,这种飞船应该都会有发送信号的装置的吧!”

想到了飞船,胡禄猛然间想起,这些飞行器通常都会有发送求救信号的装置,保证在出现意外的情况下能够得到救援。

想到这个,胡禄顿时眼前一亮:“只要找到飞船,发送出信号,不就可以让亨特来接我了,那家伙责任心重,只要收到信号,就算退休了也肯定会出动的。老子真是个天才。”

想到了脱身的办法,胡禄一时间也挺激动的,恨不得马上就找到飞船发送出信号。

然而,当他的视线移动到眼前的海洋上时,顿时一阵无语,地球这么大,虽然他的千里眼相比以前强大了不少,但是想要找遍整个地球,也不是短时间能够办到的。

“这特么什么逻辑啊,和我一起掉出来的,怎么就会不见了呢?”看着眼前足以让他找上十天半个月的大西洋,胡禄就觉得自己某个不可明说的部位一阵疼痛。

就在胡禄纠结着该从哪里找起的时候,忽然间,他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些异样,连忙盘膝而坐,闭目观察起自己身体里的情况。

“这是?”

当胡禄看到自己体内的情况后,不由得一阵欣喜,原来,他体内的位于心肝脾肺肾五脏,以及眉心紫府处的六种葫芦又长成了一个,加上原来的,就有七个了。

不仅如此,他一直以来都没注意的丹田里,一个紫色的葫芦变得愈发的粗壮,胡禄下意识的用千里眼往葫芦内部一看,之间那紫色的葫芦就好像套娃一样,一个套着一个,一共有七个。

“没想到紫色的葫芦是这样长的,我还以为它永远只有一个呢!”胡禄心中颇为讶异,他一直以为紫色葫芦没长过,没想到原来是长在了里面。

心中虽然诧异,不过胡禄并没有在意这些,葫芦的增加,就代表着他的实力不断的增加,据他推测,再遇到正义联盟,他们不再多来几个人恐怕是拦不住他了。

实力的增长让胡禄心中一阵惊喜,这可大大地减少了他寻找飞船的工作量。不过具体能够减少多少,还需要先测试一番才能够知晓。

“我该不会是个葫芦精吧,这都长了四十好几个葫芦了,话说回来,葫芦娃一共有七个,我现在每种也都长了七个,会不会有什么奇特的变化呢,还是说只会继续长下去?”

胡禄暗自揣摩道,他也不知道自己的能力是怎么来的,能走到今天全是自己摸索着来,今后的路会怎么样,还真没人能够说清楚。

就在胡禄观察着自己身体里的变化时,忽然间,他的五脏和紫府内的葫芦出现了一丝异动,似乎是在抖动,就好像大冬天光着身子跑到雪地里一样。

这种情况胡禄还是头一回看见,一时间也是一阵懵逼,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而就在他发呆的时候,一旁的亚特兰娜也悠悠的转醒了,醒来的她先是惊慌的看了看四周,发现自己并不是在亚特兰蒂斯后,马上松了一口气。

随后,她下意识的摸向了自己的伤口,却发现除了战衣有些破损之外,并没有什么异样,根本感觉不到原本狰狞的伤口。她低头一看,只见战衣破损的位置只有一抹白皙,原本血淋淋的伤口却是已经消失不见。

她惊讶的看着自己受伤的位置,纤纤玉指在那细嫩的肌肤上反复抚摸了好几遍,这才确定自己被奥瓦克斯打中后的伤口已经彻底愈合了,就连肤色都和周围的一般无二,如果不是战衣的破损,以及上面的血渍,说她没受过伤都会有人信。

“难道是他?”亚特兰娜自己知道,自己的自愈能力虽然比普通人强一些,但是想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恢复如初,这是不可能的,唯一的解释,就只有那个忽然出现的男子治好了她。

“可惜,都不知道他叫什么,也不知道他来自那里,不过他长得真的好帅,从来没见过长得这么帅气的男人!”回想起胡禄出现时好像天神下凡的那一幕,亚特兰娜不禁有些痴了。

就在这时,离她不远处,忽然间爆发出一片光芒,红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在不停的变幻,在已经渐暗的天色中非常的耀眼夺目。

“是他!”亚特兰娜认出了盘坐在光芒中心的人,正是打退了奥瓦克斯,把她救离魔掌的胡禄。

看到胡禄身上的异常,亚特兰娜颇为惊异,连忙从地上站了起来,慢慢向胡禄靠近。当她来到胡禄近前的时候,胡禄依旧没有任何反应,七种颜色的光芒依旧将他笼罩在其中。

随着时间的推移,七色光芒渐渐地形成了火焰状,看上去胡禄就好像坐在火焰当中,经受烈火焚烧一样,而就当七色光芒变成火焰状的同时,胡禄原本面无表情的脸瞬间也狰狞了起来,似乎在忍受着巨大的痛楚一般。

“你没事吧!”亚特兰娜从未见过这样的情况,下意识的关心道,同时伸手触碰了一下那变长了火焰状的七色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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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六章 突破,七星合一(二)

就在这时,变故发生了。

当亚特兰娜的手触碰到七色火焰的时候,火光瞬间大盛,将亚特兰娜也笼罩了进去。亚特兰娜吓得花容失色,转身就想逃走,她作为一个常年生活在海中的亚特兰蒂斯人,火焰对她来说绝对是致命的。

然而,在她转身的瞬间,她惊奇的发现自己已经无法动弹,下一秒,她身上的战衣就化成了飞灰,亚特兰娜痛苦的闭上了眼睛,她已经想到自己死后悲惨的样子了。

过了好一会,已经闭上眼睛等死亚特兰娜忽然发现了不对,她似乎并没有被烧死,而且,她也注意到了身体上并没有灼烧感,下意识的,她就想睁开眼睛看一看。

“啊……哈……”

就在这是,耳边忽然传来一阵咆哮声,她猛地睁开开了眼睛,只见原本盘膝而坐的胡禄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她的面前,他的眼中泛着红光,似乎失去了理智。

亚特兰娜刚想开口,下一秒,她就发现自己的嘴被堵住了,是胡禄,是他用嘴堵住了亚特兰娜的嘴。

“我这是在接吻吗?”看着近在咫尺的胡禄,亚特兰娜眼睛瞪得老大,一时间整个人都懵了,一向洁身自好的她,甚至连男人的手都没有碰过,这对她来说实在是太刺激了。

过了好一会,她才想起来,自己似乎应该反抗才对,可是,她忽然觉得自己的手脚好像都失去了气力,根本使不上劲,只能任由胡禄将她拥入了怀中,亲吻着……

热,这是此时的胡禄发完呆之后唯一的感觉。

发现自己体内出现了异样,胡禄非常的紧张,连忙仔细观察了起来,但是也仅限于观察而已,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身上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体内的葫芦抖动的越来越剧烈,相互之间,隐隐有靠拢的趋势。

“靠,不会吧,难道是胡禄太多了,一山不容二虎,他们打算同归于尽。”胡禄见状,脑洞大开的想到。

都这种时候了,还像这些不靠谱的,这个世界上可能也就只有胡禄才干得出来了,或许真应了那句话,写网文的,不是已经神经了,就是在神经的路上。

就在胡禄胡思乱想之际,他的五脏和紫府都开始发光,光芒渐渐的将五脏和紫府掩盖,就连胡禄的千里眼也看不见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又过了一段时间,一直没有动静的丹田也开始发光,同时,胡禄能够清晰的感觉到大量的灵气被他吸入体内。

丹田里的散发出来的光芒是紫色的,当丹田的紫光渐渐变得耀眼的时候,七种光芒相互交融在了一起,然后形成了一朵七色相间的火焰,将胡禄整个人笼罩了起来。

看上去,胡禄就好像是被扔到了火里烧烤一样。

“火焰”燃烧了一阵子后,胡禄耳中像是听到了噼里啪啦的声音,下一秒他就只觉得脑中嗡的一声,仿佛有颗炸弹在他脑中爆炸了一般。

随后,各种各样的负面情绪充斥着他整个脑海,好像要把他的脑子撑爆了一样。

喜悦、愤怒、忧愁、思念、悲伤、恐惧、震惊,胡禄脑中充满了这些情绪,同时,眼前也闪过一副副画面,是那些为他贡献了这些情绪的人的记忆。

一时间,胡禄陷入了混乱当中,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眼里泛着红光,他已经失去理智了,他此时想做的只有发泄,将内心中所有的阴暗都发泄出来。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感觉到了周围萦绕着一股香气,他下意识的往香气来源探了探头,紧接着,他的嘴就触碰到了一抹冰凉,软软的,凉凉的,还有些甜味。

“我想要!我想要!”

失去理智了的胡禄,脑中不断回响起了这句话,下意识的,他伸手向前一抱,将一个柔软而光滑,同时也有些冰凉的躯体拥入了怀中。

就在胡禄抱住亚特兰娜那有些冰冷的身体时,那七色光芒形成的火焰又有了变化,渐渐地变成了一个硕大葫芦,足有数十米高,最粗的地方更是将近七八米。

日升月落,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

这个巨大的葫芦就这么平平静静的耸立在沙滩上,任凭风吹雨打,日晒雨淋,没有半点动静,一直到太阳第五十次升起的时候。

“咔吧,咔吧!”

巨大的葫芦上出现了一丝丝的裂痕,而且在不断的扩大,裂痕出现的同时,也伴随着巨大的声响。

声音越来越大,最终,砰的一声巨响之后,葫芦炸开,掀起了周围的沙尘,一时间,沙滩上尘土飞扬。

当沙尘渐渐的散去,葫芦里面的情形也渐渐显露出来。

首先看到的就是一个身材健硕的男子,一身流线型的肌肉,黄金比例的身材,配上一米八六身高的身高,显得十分高大威武。

再往上看,一张棱角分明,白皙细嫩的国字脸上,剑眉星目,唇红齿白,再加上高高的鼻梁,简直帅的惊天地,泣鬼神,就连老天爷见了,也不由得赞叹一声:“怎么会有这么帅的男人!”

能够帅的这么惨绝人寰的,自然是在胡禄里待了足足七七四十九天,一分钟不多,一分钟不少的胡禄啦!

再看向葫芦里出来的另一个人,金发碧眼,眉目如画,有着让无数女人嫉妒的绝世容颜和玲珑曲线,如此美丽动人的女人,除了和胡禄一起来到岛上的亚特兰娜之外,还能有谁呢?

走出了破碎的葫芦,胡禄感受了一下充满了力量的身体,比之从前至少强了百倍,他不由得暗自叹息,过去这四十九天的苦没有白受。

那么,话说回来,在胡禄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说起来,这一切其实都源自胡禄体内的葫芦,这些每一种都长出了七个,七七四十九,一共就有四十九个。

正所谓“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日中则昃,月满则亏,过犹不及,所以当胡禄体内的胡禄达到四十九个的时候,就燃起了大道之火,将其熔炼为一体,七星合一,在原来的基础更进一步,作出突破。

这是天道给予胡禄的一个契机,也是一个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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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七章 真正的大道

而说起这个考验,事实上,这个考验胡禄原本是过不去的。太上道祖悟道人间,感七情,斩七情,悟六欲,断六欲,最终将自身的情感剥离,不再计较个人私欲,以博大的胸怀容纳天下苍生,以此超凡入圣。

这才是真正的打开方式。

而胡禄却恰恰相反,他非但没有斩断自己的情欲,反而吸取他人的七情六欲壮大己身,这虽然同样能达到成长的效果,但其实是急于求成,误入歧途,专业点说,就是入了魔道了。

他急于求成的做法,让他的身体里充满了七情六欲,而其中很大一部分皆是来自他人的负面情绪,这就是隐患。不过平时的时候,有着葫芦的镇压,这些负面情绪还是会安分守己的。

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去感悟,去消化,最终还是能够消除这些隐患。但是,胡禄太急了,将别人千百年的修行,浓缩到了四年,导致天道考验降临之时,他没有任何的准备。

当大道之火开始熔炼葫芦之后,没有了葫芦镇压的负面情绪直接爆发,对此,他没有任何的抵抗能力,直接被欲望给冲垮了。

这时候的他,完全就是走火入魔了。而走火入魔了之后又会怎么样呢?通常的表现就是大肆宣泄,大肆破坏,将全部的精力全部发泄出去,包括生命力。

可以说,如果他没能够坚持到大道之火熄灭,新的葫芦成形从而将负面情绪重新镇压的话,他最终只会被庞大的负面情绪冲垮,然后力竭而亡。

胡禄是不幸的,不幸在他对自己的力量一无所知;但他又是幸运的,这么巧在他入魔之后,身边有个女子,直接将他的破坏欲望转变为了生理上的欲望,在一番发泄之后,渐渐的压制了他的魔怔。

再之后,随着时间的流逝,在大道之火的熔炼之下,新的葫芦渐渐成型,逐渐压制了负面情绪,胡禄也因此渐渐恢复了意识,平安的度过了天道的考验。

然而,胡禄是平安了,但是亚特兰娜却受了不少的罪,失去意识的胡禄就像是一只野兽,你能指望野兽怜香惜玉吗?

好在胡禄每一次都会释放出大量的灵气,有着灵气的滋养,亚特兰娜没被胡禄辣手摧花,而且,还得到了不少的好处。

比如,她在胡禄的引导之下,学会了控水之法,身体也在灵气的滋养下变得更加强大等等等等。

可以说经过了这一次的天道试炼,两人都收获颇丰。

当然啦,要说收获最大的,还是胡禄自己,这一次的试炼,首先就让他了解到了真正的修行方式,日后这样的考验再度来临之时,他也不用担心会出差错了。

其次,这次的考验让他的实力大大的提升,掌御乾坤,摘星拿月虽然还办不到,但是至少可以腾云驾雾了。而且,他一直没能觉醒的七娃能力,也在这一次试炼之后成功激活。

其三,经过葫芦里的七七四十九天,他又有了一个女朋友,哦不,应该是未婚妻,简直就是春风得意。

什么什么,你说胡禄和亚特兰娜在一起了,亚瑟岂不是没了,亚瑟没了,正义联盟岂不是没有了海王?

对此,胡禄表示自己只能说声抱歉了,大不了以后他和亚特兰娜生的孩子也叫做亚瑟好了,亚瑟·胡,嗯,听起来还不错。

…………………………

胡禄率先走出了破碎了的葫芦,这时,一阵海风吹来,他忽然觉得某个不可明说的部位有些凉飕飕的,低头一看,原来他之前的衣物早就在大道之火下化为灰烬了,此刻什么都没穿的他,能不觉得凉飕飕的嘛!

他连忙心念一动,身上瞬间出现了一件蓝白相间的道袍,腰间绑着一条带着太极图的腰带,样式完全仿照他曾经玩过的武侠游戏里的剑仙来的,配上这些天长长了许多,已经过肩的长发,怎一个帅字了得。

这身衣服,如果是真正的衣服的话,那是肯定是要多复杂,有多复杂,穿穿就得半天,不过胡禄这身只是他自己幻化出来的,心念一动,多复杂的东西,也只是一个念头的事。

胡禄给自己穿上了衣服,一旁的亚特兰娜也注意到了自己也什么都没穿,也学着胡禄的样子,心念一动后,一道水流将她完美的躯体包裹了起来。

这是她得自胡禄那里的控水能力,和胡禄比起来,还很不娴熟,水流将她包裹好一会,方才散去。

水流散去后,露出了里面她幻化出来的衣物,是一条深蓝色和浅蓝色相间的抹胸开叉长裙,样式非常高贵典雅,侧面的开叉处可以看到她修长的双腿,若隐若现,好不诱人。

这是她在亚特兰蒂斯的时候常穿的服饰。

这身打扮亚特兰娜可是幻化了好一会,当然不会只有一件衣服。除了衣服外,她的手臂上还有两个金色的护腕,一件深蓝色的披风被系在了颈部,护住了亚特兰娜修长的天鹅颈。

当她走到不远处,将掉落在那里的三叉戟捡起来拿在手中后,再一看,高贵之余又掺杂着些许英武,好一个英姿飒爽的贵公主。

“亚特兰娜,你真美!”看到这个和在葫芦里时完全不一样的亚特兰娜,胡禄不禁用亚特兰蒂斯语赞叹道。

在葫芦内部的时候,胡禄和亚特兰娜之间灵肉结合,在精神交融中,胡禄也从亚特兰娜的记忆中学会了亚特兰蒂斯语,同样的他也教会了亚特兰娜汉语,此时他们之间已经不存在交流障碍了。

亚特兰娜听到胡禄如此直白的夸赞,心中也是一阵小欢喜,但是嘴上还是很嫌弃地说道:“贫嘴,就会说些甜言蜜语!”

然而,她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她欢笑着走到胡禄身边,搂着他的胳膊,一脸甜蜜的样子显然对胡禄说的话很受用。说到底,其实亚特兰娜也才不过是个刚到弱冠之年的小女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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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九章 女婿上门(一)

郑重其事的警告了胡禄一番之后,亚特兰娜为了防止胡禄乱用自己的能力,带着他一起游向了亚特兰蒂斯,这让胡禄也体验了一番在海里玩喷气机的感觉。

“前面就是亚特兰蒂斯了,等会见了父王,你可千万别乱说话。”

也不知道游了多久,看着远远的出现在了视线中的亚特兰蒂斯,亚特兰娜并没有立刻进入其中,而是先停了下来然后对胡禄警告道。

胡禄撇撇嘴,说道:“嗯嗯嗯,都听你的,你说什么我做什么!”

“贫嘴,我们进去吧!”亚特兰娜白了胡禄一眼,牵着他的手往亚特兰蒂斯游去。

胡禄调整了一下自己和周围的海水之间的间隙,随后任由亚特兰娜牵着往前游去,一边游,一边观察起了眼前这个只存在于传说中的文明国度——亚特兰蒂斯。

放眼望去,首先看见的是一面巨大的墙壁,应该是个围墙,亚特兰蒂斯就在这围墙后面。而在围墙的顶端,笼罩着一层薄膜,是用来隐藏亚特兰蒂斯的保护膜。

围墙的上,导出布满了的高射炮,这应该是在电影里提到过的高压水炮了,据说能够把任何入侵的人或物炸的稀巴烂。

而在围墙的下方,有这个菱形光门,从光门内有一座大桥延伸出来,而在大桥的上方,按照上下左右中间五个方位,布置五个通道,各种各样的水下交通工具分别从这个五个通道进入亚特兰蒂斯。

当然啦,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交通工具的,所以,胡禄和亚特兰娜御水而行,进入到其中的一个通道中也并不奇怪,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

“咱们要小心行事,这里的护卫都是奥瓦克斯的人。”一路前进的过程中,亚特兰娜不断的叮嘱胡禄的道。

这时,胡禄说道:“嘿,亚特兰娜,原来你们真的把鲨鱼当马骑啊!”原来他看到了不远处骑着鲨鱼巡逻的护卫队队员。

“别瞎喊,前面就是亚特兰蒂斯的边境与访客管制了,专门鉴别偷渡客的。”亚特兰娜制止了胡禄的大惊小怪。

不过这也不能怪他,虽然他看过电影,电影做的再好,那也只是电影而已,和现实还是有着很大的差距的。

随着两人的不断前行,渐渐的靠近了那道光门,走进了才注意到,原来只是一层水幕,只不过亚特兰蒂斯的科技让它带上了光影效果。

“你跟在我身后,我是亚特兰蒂斯的公主,我有权力带你进去,前提是,你别乱说话。”临近亚特兰蒂斯的安检处,亚特兰娜也有些紧张了,毕竟她还只是个公主,还不是亚特兰蒂斯的王,在亚特兰蒂斯,还没到一言九鼎的地步。

当两人穿过薄膜一样的水幕时,水幕也对两人进行了扫描,显示出来的结果很快就反馈到了监控着系统的人眼中,亚特兰娜的身份瞬间曝光。

然而,对于胡禄的身份,就有些奇怪了,显示出来的居然是“空”。也就表示在刚才并没有人或者物穿过水幕。

“立刻通知队长,公主殿下回来了!”得知了亚特兰娜的回归,胡禄到底进没进亚特兰蒂斯反而不那么重要了,护卫队员迅速的将这件事情上报到了奥瓦克斯那里。

而得知亚特兰娜回归的消息后,奥瓦克斯的脸色瞬间变得狰狞了起来。

当然啦,对于这些胡禄和亚特兰娜自然是不知道的,她正带着他迅速的前往亚特兰蒂斯的王宫,准备面见亚特兰蒂斯之王。

再一次在亚特兰娜的带领之下游动了许久,两人最终来到了亚特兰蒂斯的中心,一座恢宏奇异的建筑面前,这就是亚特兰蒂斯王宫。

“参见公主殿下!”

当两人踏上了王宫前的道路,步行着走向王宫时,守卫在王宫前面的护卫们纷纷向亚特兰娜行礼,一时间,道路两旁的护卫拜倒了一大片。

单纯的亚特兰娜迈着优雅的步伐,一边前进,一边示意这些护卫不用多礼,一切都跟平时一样,没有什么异样。

“怎么感觉他们有些奇怪。”

但是胡禄却发现了其中的异常,尤其是其中有几个护卫欲言又止的样子,都被胡禄看在了眼里。

在他们往前走的同时,在普通人后方视线的死角处,还有几个护卫似乎想要朝胡禄两人冲过来,但是他们一有动作,立刻就被周围的护卫给按住了,然后被带离了这里。

“这是怎么回事?莫非有人想要行刺?”胡禄暗自揣测道。他并不擅长玩弄政治,是以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之处,但是也想不明白各种关键。

不过,当他们进入到亚特兰蒂斯的王宫之时,一切瞬间明了了。

“怎么是你?我的父王呢?”亚特兰娜看着坐在高高的王座上的那个身影,一脸惊讶的说道,惊讶之余,还有些愤怒和悲伤。

原来,胡禄跟着亚特兰娜进入到了那个奇特的王宫中后,惊奇的发现那个穿着一身金色铠甲,大马金刀地坐在王座上的人,并不是已经老迈的亚特兰蒂斯国王,而是亚特兰蒂斯的护卫队队长,亚特兰娜名义上的未婚夫奥瓦克斯。

“维科,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不等奥瓦克斯作出回应,亚特兰娜就看向了坐在奥瓦克斯左边,一个扎着丸子头,同样穿着一身紧身衣的中年男子。此人正是日后海王的导师,维科。不过相比于日后满脸褶子的他,此时的他正当壮年。

维科犹豫了一下,然后站了起来,一脸遗憾地说道:“抱歉,公主殿下,老国王因为身体不适,已经卧床许久了,国不可一日无君,由于您之前不在亚特兰蒂斯,也就只有由您的未婚夫代替您,暂时接管亚特兰蒂斯了,代理国王一职。”

听到维科的话,亚特兰娜的脸色瞬间变了,自责,不安,惭愧,愤怒,多种情绪在她的心中酝酿,看上去仿佛要崩溃了一般,胡禄见状,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肩膀,给予她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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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章 女婿上门(二)

回头看了一眼一直在自己身后的胡禄,亚特兰娜很快就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看着高高在上的奥瓦克斯说道:“那好,这件事情我就不追究了,既然现在我回来了,那么奥瓦克斯就可以卸任代理国王一职,由我亲自接任国王之位,成为亚特兰蒂斯的新王。”

亚特兰娜说的掷地有声,毫不畏惧的看着一脸冷笑的奥瓦克斯说道。

“非常抱歉,我的公主殿下,我恐怕还不能将国王的位置还给你。”奥瓦克斯从王座上站了起来,往前走了几步后,就在水中漂浮着,来到了亚特兰娜的面前。

“奥瓦克斯,你是什么意思?难道你想要造反吗?”亚特兰娜看着来到自己跟前的奥瓦克斯,厉声质问道。

奥瓦克斯冷笑着,说道:“当然不是,我的公主,只是您的父亲在昏迷之前,一直惦记着您的婚事,希望您能够完婚之后,再接任亚特兰蒂斯的王位,也就是说,您想要当王,就必须先结婚。”

说道这里,他顿了顿,看着脸色变得阴沉的亚特兰娜,心中一阵大爽,继续道:“而在亚特兰蒂斯中,配成为您的丈夫的,也就只有我奥瓦克斯了,所以,您想要成为亚特兰蒂斯的,请先回去准备和我的婚礼吧!等婚礼结束之后,我这个代理国王自然会卸任,而您也会成为亚特兰蒂斯的新任国王。”

“你做梦,我就是死,也不会嫁给你的!”亚特兰娜愤怒地说道。

她很想指着奥瓦克斯痛骂一番,甚至连不当这个国王的话也想脱口而出,但是,她还是忍住了,因为她是亚特兰蒂斯的公主,她要对自己的子民负责。

她知道,如果她真的放弃了亚特兰蒂斯的王位,那么,以奥瓦克斯的性格,一定会掀起战争,到时候,亚特兰蒂斯还能不能存在都是一个问题。

“这样啊,那看来我这个代理国王只能继续当下去了,什么时候公主想明白了,什么时候我才能够功成身退啊!”面对亚特兰娜想都不想的拒绝,奥瓦克斯并没有生气,而是淡然的说道,直接堵死了亚特兰娜的退路。

“我这就去找父王!”

奥瓦克斯的表现,让亚特兰娜一阵气结,眼下,能够破局的也只有她那病倒的父王了,想到这,亚特兰娜转身就想离去。

然而,就在她刚开始行动的瞬间,立刻就有几个护卫在奥瓦克斯的示意下拦住了她的去路。

“抱歉,公主殿下,国王陛下身患重病,暂时不允许任何人接近,不然的话,会影响到国王陛下的康复。”见亚特兰娜被拦住,奥瓦克斯的声音再一次幽幽地响起,听起来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说他不是反派都没人信。

“奥瓦克斯,你……”

亚特兰娜还是太年轻,面对奥瓦克斯,她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时,胡禄轻轻地将亚特兰娜拉到了身边,然后一手揽住了她的纤腰,一手撩了撩额前垂下的发丝,说道:“不就是结婚嘛,我就是来求婚的,快去把你们老国王请出来,就说我胡禄今天要娶她女儿,顺便给他生个孙子玩。”

胡禄的话宛若晴天霹雳一般砸在了在场的所有人的心头,尤其是奥瓦克斯,从胡禄进来的那一刻,他就认出来了,胡禄就是一个多月前把他打得半死的那个天外来客。

他很想发作,让护卫一拥而上将胡禄拿下,但是回想起胡禄轻描淡写的就将他砸的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面对这样悬殊的敌我差距,奥瓦克斯还是打消了让护卫们送死的念头。

无法修理胡禄发泄自己的心头只恨,于是他转而将矛头指向了亚特兰娜,他想要以亚特兰蒂斯和老国王来逼迫亚特兰娜同意嫁给他。

在他的计划里,只要亚特兰娜嫁给了他,那么亚特兰蒂斯最后怎么样,最终都会由他说了算。

“你是什么人,亚特兰蒂斯不允许外人出入,还不赶紧拿下!”

奥瓦克斯当了这么多年的护卫队长,手底下忠心耿耿,外加智商在线的人还是有不少的,不等他发话,马上就有人跳出来叫嚣道。

狗腿子一号话音未落,“忠心耿耿”的护卫们就围了过来,看样子就连跟着胡禄身边的亚特兰娜也不管不顾了。

“怎么办?”

这里毕竟是亚特兰娜的主场,胡禄觉得自己越厨代庖有些不太好,还是交给亚特兰娜自己决定该怎么处理比较好,他呢,最多也就打打下手。

亚特兰娜没有思考太久,她知道,眼下这种情况,想要和平解决是不可能的了,唯一的办法就是使用武力,而她这边,恰好有着目前世界上最顶级的武力拥有者。

分清楚了局势,亚特兰娜直接对胡禄说道:“动手。”

说完,她自己也挥动着三叉戟,向其中一个打去。

然而,胡禄又怎么会让亚特兰娜去做打架这么粗鲁的事情呢?只见他轻轻打了一个响指,瞬间,除了亚特兰娜周围一米以内外,整个宫殿内的海水都被抽离了,直接形成了一个没有海水的真空地带。

就在海水抽离的瞬间,宫殿里的所有人都因为没有了海水的支撑,如同下雨版掉落在了宫殿的地板上,噼里啪啦的摔了一地。

至于一些运气不好的,下方没有宫殿的地板阻止他们继续往下掉的护卫,胡禄非常贴心的让宫殿外的海水伸了根水绳进来,把他们吊在了半空中。

看着在空中晃来晃去的那些护卫,又看了看地上挣扎着起来,似乎还想再有所行动的护卫,胡禄想了想,又打个响指,数十条水绳再一次出现,将那些没有被吊起来的也给吊到了半空中,和先前的那些护卫做伴去了。

“你看这样行不行,亚特兰娜?”胡禄指了指在空中晃悠的护卫们,献宝似的向亚特兰娜问道。

亚特兰娜白了胡禄一眼,在葫芦里待了一个多月,她早已经将胡禄了解的一清二楚,遇上大事的时候还会正经一点,如果他觉得只是小事,那就别想他有个正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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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一章 女婿上门(三)

不过,现在想想,胡禄的这个解决方法还不错,不用两败俱伤,也能够起到威慑作用。

“还有这家伙,要怎么办?不如干掉算了!”

护卫们都被倒挂起来了,作为主谋的奥瓦克斯当然不会被放过,胡禄很给他面子,亲自动手,将他踩在了脚下,面对度过了一次大道之劫的胡禄,奥瓦克斯还真是不够看。

或许他日后娶了亚特兰娜之后生的儿子能够抵挡两下,但是胡禄的出现,估计他那个儿子永远只能是个构思了。

“先绑起来,咱们先去找父王,等他来定夺。”

亚特兰娜看了看奥瓦克斯,虽然心中对他无比的厌恶,但是不得不说,他对亚特兰蒂斯向来是忠心耿耿,也作出过很多的贡献,真要让胡禄动手干掉他,一时间也有些于心不忍。

于是她选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准备把锅甩给自己的老父亲。

“行,都听你的!”胡禄点头同意道。

这时,一直端坐在王座左边的维科走了过来,说道:“亚特兰娜,没想到你居然找到了这么厉害的帮手!”

“维科阁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的父王怎么会突然病倒了?”对于这个可以说是看着自己长大的长辈,也是王国最正直的臣子,亚特兰娜并不怀疑维科的忠心,所以她向维科询问起了事情的经过。

维科也没有辜负亚特兰娜的期望,将一切都告诉了她。

原来,在一个多月前,奥瓦克斯重伤跑回了亚特兰蒂斯,同时一则关于亚特兰娜的谣言也传播开来。作为王位的继承人,亚特兰娜有着必须要遵守的规矩,而谣言恰恰就是亚特兰娜破坏了这些规矩。

最终,谣言愈演愈烈,而作为未婚夫的奥瓦克斯以受害人的身份出现,向老国王讨要一个说法。老国王在奥瓦克斯句句诛心的语言攻击下,再加上本身就已经年老体衰,一时气急攻心就晕了过去,一直都没有清醒。

在之后,奥瓦克斯顺理成章的以未来亚特兰蒂斯女王未婚夫的身份,接管了亚特兰蒂斯,成为了代理国王,而老国王也被他关押在寝宫中,任何人都不允许靠近。

无奈之下,为了维持王国的稳定,维科只好和他合作,辅助他坐稳了这个位子,同时静心等待亚特兰娜回来,伺机翻盘。

只不过,他没想到的是,亚特兰娜并不是一个人回来的,还带了胡禄回来,而胡禄来了之后,只是那么短短的一瞬间,奥瓦克斯也好,他的拥护者也好,瞬间都失去了反抗能力。

这让他所准备的一切备用手段都失去了作用,本以为会两败俱伤的局面就怎么被瓦解了,这对维科来说,简直恍如隔世。

“老国王被囚禁在了寝宫中,奥瓦克斯禁止任何人探视他,我只知道奥瓦克斯每天会让几个医生和护士进去照看他,维持他的生命。具体情况如何,我也不太清楚。”

维科将亚特兰蒂斯的情况向亚特兰娜详细的讲解了一番后,最后告诉了她老国王的所在。

亚特兰娜闻言,顿时焦急的跑了出去,胡禄连忙跟了上去,王宫里发生的事情还没有传出去,奥瓦克斯的手下想必不会那么容易就范的,亚特兰娜就这么跑去,很容易有危险。

跟着亚特兰娜来到了国王居住的寝宫外。果然,那里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几十个护卫,由于寝宫根本漂浮在水中,所以就连上面和下面都有人守着,可谓是全方位看守。

“让你的人都滚开,哪来的回哪去,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胡禄手里提溜着对方的老大,也不怕这些护卫轻举妄动,直接威胁奥瓦克斯道。

奥瓦克斯从来没觉得这么无力过,明明只是被胡禄捏着肩膀,却半分力气都使不出来,他引以为傲的强大实力在胡禄面前什么根本什么都不是。

技不如人,这种时候只有识时务,才能够保住自己的小命,奥瓦克斯连忙朝守卫着寝宫的护卫队呐喊,让他们迅速离去,回到自己原本的岗位上。

看守着寝宫的都是奥瓦克斯的亲信,尤其是他们当中的领队,更是奥瓦克斯的心腹之一。当这个心腹三号看见被胡禄抓在手中的奥瓦克斯后,没有任何的犹豫,马上就带着护卫队撤离了。

能够将奥瓦克斯捏在手中,让他毫无还手之力,心腹三号不认为他们会是这样的人的对手,同时有着奥瓦克斯在,他们也是投鼠忌器,这明显已经是必败的局面,没有必要在继续顽抗下去。

守在寝宫外的护卫撤离了不少,只留下原本就驻守在这里的护卫,依旧把守着寝宫,只不过和刚才相比,他们的性质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护卫们的撤退,让亚特兰娜和维科都松了一口气,这象征着亚特兰蒂斯的动荡已经基本平息了,接下来他们要做的就是对内部的安抚和对罪人的处理。

亚特兰娜率先冲进了寝宫。国王居住的寝宫并不算很大,亚特兰娜一眼就看见了躺在房间正中间的床上老国王,旁边有几个医护人员在照顾着他。

“父王的情况怎么样?”亚特兰娜走到床边,只见老国王虽然眉头紧锁,紧闭着双眼,但是呼吸顺畅,面色红润,看上去不像是有生命危险的样子。

“国王陛下的身体并无大碍,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有醒来。”面对亚特兰娜的询问,医生如实说道。

听了医生的专业意见,亚特兰娜的秀眉紧紧的揪在了一起,明明没什么问题,但是就是不醒,这说的不就是植物人嘛!对于植物人,饶是亚特兰蒂斯的科技要远超人类,但依旧是束手无策。

“难道父王就只能这样沉睡下去,永远都醒不过来了吗?”

看着一脸安详的老国王,作为女儿的亚特兰娜心中一阵绞痛:“都怪我,如果不是我私自逃跑,父王也不会遭到奥瓦克斯的迫害。”

“别这样,这家伙狼子野心,早就心怀鬼胎,这不是你能够左右的,一切有我,我会想办法唤醒咱父亲的。”

随手画了个圈将奥瓦克斯扔了进去,胡禄走到了亚特兰娜的身边,抱住了她,然后安慰道。

“我想,国王陛下应该是受到了太大的刺激,导致精神涣散,所以才一直昏迷不醒。如果能够找到那件东西,也许能够唤醒国王陛下。”

就在这时,一旁沉默了许久的维科忽然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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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 女婿上门(四)

“那件东西?”胡禄和亚特兰娜一通看先了维科,想要知道他说的究竟是什么。

尤其是亚特兰娜,虽然她年纪并不大,但是聪慧的她早已经将亚特兰蒂斯所流传下来的知识了解的七七八八,自问也算是学富五车了,但是,她还真没听说过有什么东西能够对植物人有用。

而听维科的意思,似乎只要找到了他口中所说的东西,就能够唤醒沉睡的老国王。但是,这么珍贵的东西,肯定不是那么容易寻找的。

“那件东西是一把武器,一把失落的三叉戟,它是亚特兰蒂斯文明巅峰的结晶,也是亚特兰蒂斯真正的王的象征,尼普顿三叉戟是它的名字,当然,人们更喜欢称他为黄金三叉戟。

不过自从大陷落之后,就再也没有人见过它了,而和它一起消失的,还有创立了亚特兰蒂斯王国的伟大人物,亚特兰蒂斯的首位国王,亚特兰。

传说这把三叉戟蕴含着不可思议的力量,尤其是对亚特兰蒂斯人来说,它能够做到任何事,或许也能够唤醒国王陛下。可惜,对于如何寻找到它,我们没有任何的线索。”

维科详细的讲述了那件东西的来历,同时他结尾的话也证实了亚特兰娜的猜测,的确是一件不易寻找的东西。

尼普顿三叉戟,自从亚特兰蒂斯首位国王亚特兰作死制造了大陷落之后,就连人带戟消失的无影无踪,连当时他身边的人都找不到他,更别说数千年后的今天了。

亚特兰娜心中刚刚升起的点点希望瞬间破灭殆尽。

她心事重重的看着安详地躺在床上老国王,叹了一口气。事实上,不管她再怎么坚强,也只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这么大的一个重担没有任何准备的落在了她的肩上,她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维科说完后,也陷入了沉默,他知道自己只是给了亚特兰娜一个虚假的希望,现在希望破灭,只能期望亚特兰娜能够坚强,努力挺过去了。

君臣二人都陷入了各自的迷茫中,所以,他们都没有注意到一旁的胡禄一边听着维科的讲述,一边露出了古怪的神色。

也不怪他一脸的古怪,因为维科所说的那把失落的尼普顿三叉戟,他恰好就知道在哪里。

穿越前的他,刚看完dc联合华纳投资了16亿霉金的大制作《海王》,专门讲述了dc宇宙中的亚特兰蒂斯,同时也详细展示了身为海王的亚瑟一路寻宝撩妹的详细过程。

而亚瑟所寻找的宝贝不是别的,正式亚特兰蒂斯失落的三叉戟,尼普顿三叉戟,这把据说拥有着神奇力量的神兵利器。

虽然说寻宝的过程胡禄记不太清楚了,毕竟当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一头红发,妖艳妩媚的媚拉身上,但是,他们最后找到三叉戟的地方胡禄还是记得的,因为那里是他的童年女神,妮可·基德曼第二次出场的地方。

说起来,那时候的女神都已经五十一了,颜值依旧爆表,和自己儿媳妇媚拉站在一起都毫不逊色,就是可能得罪造型师了,穿的都是些什么鬼,把女神的颜值都拉低了。

胡禄心中如是想到,能够从三叉戟跑偏到妮可·基德曼的颜值上,恐怕也只有他才能够办到了。

“等等,现在可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胡禄抛开脑中乱七八糟的想法,将目光放在了亚特兰娜身上,还别说,胡禄忽然发现亚特兰娜的侧颜还真有点像年轻时候的妮可·基德曼,不仅如此,自小生活在王宫的她,还有着妮可·基德曼所没有的贵气。

看着看着,胡禄渐渐地看入迷了,连自己知道三叉戟在哪这事都给忘了。

感受到胡禄火辣辣的目光,亚特兰娜回头看去,只见胡禄正毫不掩饰的盯着她看,从上看到下,又从下看到上,时不时的还舔一舔嘴唇,看上去要多邪恶有多邪恶。

见胡禄如此大胆,亚特兰娜的俏脸不禁有些微红,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随即又关注起了躺在床上的老国王,她正遵循医生的吩咐,多和老国王说话,或许能够将他唤醒。

收获了一对大白眼后,胡禄呵呵一笑,这时,他总算是想起了正事。

“亚特兰娜,我有事出去一下,很快就回来,这家伙就先关进监狱吧,放在这里也挺碍眼的。”

鉴于电影里表现出来的场景太过危险,胡禄不忍心让那些密密麻麻的海沟族去玷污亚特兰娜的眼睛,所以他并不打算带亚特兰娜一起去。

事实上,现在的亚特兰蒂斯也离不开亚特兰娜,老国王病倒,奥瓦克斯垮台,有太多的事情需要亚特兰娜去处理了,所以,胡禄决定自己一个人去把那支三叉戟拿回来。

“你要出去,去哪里?”

听到胡禄说要走,亚特兰娜连忙关心地问道,两人正值你侬我侬的时候,亚特兰娜并不希望胡禄离开。

“你放心,我就是出去办点事,我的实力你也清楚,不会有危险的,放心吧,我很快就回来。”

胡禄走到她身边,亲了她一口,然后安慰道。

“好吧,那你早去早回,对了,这是我的出入证明,有了它,你可以随意的出入亚特兰蒂斯,我……”

亚特兰娜本想再嘱咐胡禄几句,但是想了想,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看着面带笑意的胡禄,她主动的迎了上去,红唇印在了胡禄的嘴上,以一个法式湿吻进行道别。

“放心吧,我只是去拿点东西,很快就能回来。哦对了,能不能借艘潜艇给我,我在水里移动起来不太方便。”

结束了维持了好久的湿吻,胡禄转身就要离去,同时,他也想到了自己在水下移动不是很方便,正好借艘潜艇来用用。

“维科!”亚特兰娜并没有回应胡禄,而是叫了声维科的名字。

维科在亚特兰蒂斯的职位其实有些类似于国王的管家,一切和国王有关的事务都有他来处理。只见他点点头,立刻就走了出去,胡禄见状,也连忙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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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 女婿上门(五)

“请问阁下需要一艘什么样的潜艇?”

走出了国王的寝宫,维科询问胡禄道。

胡禄想了想,这潜艇虽然看起来不错,但是对自己的作用其实并不大,唯一的用处也就是代步了,至于武器什么的,恐怕对将要面对的海沟族也没什么威胁,还不如轻装简行来换取更快的速度。

简单的分析了一下利弊,胡禄便作出了最终的决定。

于是,他对维科说道:“我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只要够快,把你们最快的潜艇给我就行。另外,武器什么的,如果会降低速度的话,那就拆掉吧!留着也是浪费时间。”

维科听了,并不惊讶,因为胡禄一早说了,他要快去快回,想来他要去的地方应该没什么危险,武器什么的自然无所谓,因此,快也就是他唯一的要求了。

维科将事情吩咐了下去,很快,就有一个护卫开着一艘非常简陋的潜艇来到了他们跟前。

胡禄仔细看了看这艘潜艇,说是简陋,其实准确的说应该是没有任何装饰,看样子,应该是一艘原型机,这倒挺符合胡禄的要求的。

毕竟物体的移动速度和质量还是有点关系的,同样的动力下,质量轻的自然比重的移动的更快,说道轻便,还有什么会比什么都没有的原型机更轻便呢!

胡禄对维科的办事能力很满意,不用看也知道,这潜艇的动力源也肯定是最好的,二话不说,他直接就走到了潜艇前,然后,愣住了。

“怎么了?”

维科见胡禄一直没有动作,出言询问道。

“那啥,你能教教我这玩意怎么用不?”胡禄扭头看着维科,尴尬地笑着说道。

“……”

胡禄尴尬,维科更尴尬,感情你什么都不会,他还让人忙上忙下的,折腾了半天。

“嘿嘿,嘿嘿……”胡禄能怎么办,唯有尬笑了。

面对胡禄的尬笑,维科唯有找人来教他了,好在胡禄眼力好,手脚灵活,很快就学会了如何操作,半个小时候,他开着潜艇离开了亚特兰蒂斯。

早在等待潜艇送来的时候,胡禄就已经确定了海沟族的位置,一出亚特兰蒂斯,他就驾驶着潜艇迅速的赶往海沟族生活的领域。

或许是亚特兰蒂斯专攻潜艇的远古,这些出自亚特兰蒂斯人之手的潜艇比人类国度的潜艇快了许多倍,在水下都能开出跑车的感觉。

当然,比起亚特兰蒂斯人在水中游动的速度还是慢了很多,不过总比胡禄自己游过去来的轻松加愉快。

也不知道开了多久,胡禄驾驶着亚特兰蒂斯的潜艇来到了海沟族生活的领地附近。

这是一条不知名的海沟,放眼望去,深不见底,漆黑一片,海沟族就生活在其中。传闻海沟族不喜欢光明,像这样伸手不见五指的海沟倒是非常符合他们的生活条件。

胡禄正打算找个地方把潜艇挺好,然后只身进入。然而,就在这时,潜艇忽然一阵抖动。胡禄连忙往下一看,只见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只奇怪生物出现在了潜艇的下方,方才正是它对潜艇进行了撞击。

“这就是海沟族吧!他们的感官这么敏锐吗?我都还没靠近,他们就发现我了?”

胡禄估算了一下,他离海沟至少还有一两个公里,普通人别说是在海里了,就连在地上都看不清楚一两个公里外是啥,没想到这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海沟族直接就发起了进攻。

回想起《海王》结尾的时候,海沟族表现出来的战斗力,指望这潜艇能够挡住它的爪子是不可能的,胡禄连忙一个闪现,出现在了潜艇外。

离开了潜艇,胡禄没有冒进,隐身躲在一旁仔细观察着眼前的这个海沟族,它的长相和电影里的不太一样,光秃秃的头部有着一个透明的天灵盖,里面粉红色的大脑清晰可见。

并不算大的头部被两只硕大的眼睛和一张血盆大口瓜分了,在两只眼睛中间,隐约可以看见两个小圆孔,应该是他们的鼻子。

它的嘴巴不断的张开、闭合,满嘴的尖牙利齿在黑暗的海底也翻着寒光,这是它们最致命的武器之一,足以撕碎任何物体。

高大的身躯,健壮的四肢,一身强健的肌肉完全不逊色于那些健身达人。在它背部的脊椎处,还长着一张背鳍,还有两手的小臂上,带着骨刺的鱼鳍从小指中间的关节处一直延伸到肘关节。

它的手已经退化为了爪子,相比于人类要少了一根,不过它的爪子之间,已经长出了蹼,这也是它们能够在水中高速游动的原因。

总的来说,海沟族的长相简直丑的要命,不过倒是和它们怪物的身份非常的吻合。胆子小点的人看到它们,说不定都能够被活活吓死。

同样都是亚特兰蒂斯人,为什么差距会怎么大呢?胡禄想起了远在亚特兰蒂斯的亚特兰娜以及她的族人,虽不说个个颜值都像亚特兰娜那么高,但至少也在水平线上。

说句老实话,如果不是亚特兰蒂斯人自己承认,恐怕没人会把他们和它们当成是一个种族,更不会猜到他们曾经都是一个种族。

“居然还能长成这鬼样子,那个亚特兰国王的操作还真够骚的啊!”

看清楚海沟族的长相后,胡禄对它们也失去了兴致,长得太丑了,根本不想陪他们完,他在一旁暗自吐槽了一句,便直接游向海沟深处。

然而,他刚游出去没多远,立马就感觉到身后的水流被极速的破开,他连忙一个闪身,躲开了来自背后攻击。与此同时,他定睛一看,只见刚刚因为失去了目标而原地不动的海沟族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他的身后,对他发动了攻击。

当他看清楚袭击他的是海沟族后,海沟族的下一次攻击又一次到来,胡禄只能再一次进行闪避,一闪再闪,他迎来了海沟族连续不断的进攻。

不仅如此,在闪避海沟族的间隙,他看到远处一大波的黑影出现,不用说,一定是其它的海沟族,它们一定是发现了这里的战斗,然后纷纷赶来,想要消灭入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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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 女婿上门(六)

“它们是怎么发现我的?”胡禄百思不得其解。

如果说一开始他被发现,是因为潜艇的缘故,那么,他都已经脱离潜艇了,而且还是在隐身中,看都看不到他,更别说如此精准地向他发起进攻了。

作为亚特兰蒂斯人退化出来的一个种族,海沟族的数量可不少,但是他们智力低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手段,只会本能的袭击进入他们攻击范围的人或物,早已和野兽无异。

但是偏偏就是这群野兽,居然发现了连大超都无法找到的胡禄,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不仅如此,胡禄也想起了电影里海王和媚拉来到这里的场景。

他们俩是坐船来的,都还没有进入深海,就遭到了海沟族的袭击。那么问题来了,明明没有进入到它们所在的深海海沟,它们又是怎么发现海王和媚拉的呢?

胡禄觉得有必要弄清楚这个,不然他恐怕要在这里硬刚一波才能闯过去了。

说实在的,他可没有兴趣把时间浪费在和他们战斗上,一来麻烦不说,看海沟族密密麻麻的样子,少说也有千百来只,就算是它们站着不动让胡禄随便杀,也要浪费不少时间。

二来只要得到尼普顿三叉戟,就能够控制他们。光看它们肌肉发达的样子,也知道它们是一支不可多得的战力了,就这么杀了也未免太可惜了。再说了,自己可是要当海王他爸的男人,怎么能不给儿子留点家底呢?

有了这些顾及,胡禄也不好大开杀戒。但是他在水中本就行动不便,后面的一大批海沟族也即将抵达,一旦被他们包围,恐怕真的只有下死手才能继续前进了。

“对了,海沟族怕光,海底没光,那我制造一个有光的环境不久行了!”

胡禄想起了在亚特兰蒂斯制服那些护卫的情形,顿时有了注意。一直躲闪着海沟族攻击的他忽然止住了身形,随手将那个攻击他的海沟族抓在了手中,然后用力甩了出去。

其它海沟族还没来到他身边,攻击他的海沟族也和他拉开了距离,胡禄见状,大喝一声:“开!”

霎时间,山摇地动,以他为中心的海水不断的涌动,下一秒,一道白线出现在他的周围,然后开始不断的扩大。

“轰隆隆……”

海底深处不断的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在巨大的声响中,大海裂开了一个口子,海沟族居住的深沟直接暴露在了空气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口子越开越大,胡禄以他自己为中心,直接将海分成了两半。

没有了海水的支撑,海沟族如同下雨一般纷纷掉落,好在胡禄的目的并不是杀死它们,所以它们并不是掉在海底,而是落入了水中。

当大海被分开,从来没有到达过这里的阳光照射了进来,胡禄运气不错,此时正好是白天,不然他借助阳光驱散海沟族的想法就要落空了。

感受到刺目的阳光,又没有海水做支撑让它们靠近胡禄,这里的海沟族纷纷避退,往没有阳光的海洋深处游去,因此海沟族居住的海沟瞬间变得空荡荡了。

“能够在海中发现隐身的我,但是却害怕阳光,显然,他们并不是靠眼睛发现我的,照这样看来,也许是它们那可笑的鼻子的作用!”

“不对,我隐身的时候他并没有攻击,当我开始移动的时候,才遭到攻击,莫非,它们能够感知水流的变化从而达到分辨敌人的位置?有这个可能,这样就解释了为什么位于深海的它们能够发现海面上的船只。”

没有了海沟族的捣乱,胡禄也可以安静的分析一下之所以被发现的具体原因了,在排除了一切不可能后,他将原因锁定在了海沟族有着通过水流变化而感知周围情况这种特殊的感应能力上。

不过想归想,胡禄并没有去证实的想法,当他想到这个理由后,他也跨越了长长的海沟,来到了它的尽头。

到达了目的地,胡禄也从思考中回过神来。他定睛一看,果然如同电影里一般,海沟尽头有着一个虫洞,它不但将庞大的海水卷起形成了一个水龙卷,其中还夹杂着雷鸣电闪,风卷残云。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海底会有风云雷电,但是胡禄也没有深究的意思,这不是他此行的目的。

“是时空的力量!”他闭上眼睛,感应了一番之后说道。

蓝色葫芦赋予了胡禄隐身能力的同时,也赋予了他穿梭空间的能力,再加上曾经有过穿梭时空的经历,胡禄能够清楚的感应到这个虫洞凝聚着庞大的时空之力。

胡禄仔细感应着眼前的时空之力,不多时,他就清晰的感应到,眼前的时空之力不断的向下延伸,深入地心,而在地心深处,胡禄感应到了一个特殊的空间。

“海底世界吗?不,应该是地心世界才对。”

胡禄所感应到的空间位于海底,大海的底下,地球的深处,如果真的如同电影里一样的话,那么的确就是一个地心世界了。

胡禄依稀记得这个地心世界好像还有个名字,一开始的时候其实他没注意到,陪着妹子二刷的时候才在大荧幕的顶端看见了四个字,“地心藏海”!

那是一个完全独立于这个世界外的一个世界。

当然啦,世界不世界的并不重要,现在最重要的是,应该怎么进去。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因为胡禄容易晕。

胡禄是个耳蜗极度敏感的人,随便转两下都会晕,所以他从来不玩3d游戏和第一视角射击类的游戏,因为他一玩这种类型的游戏,随便玩两下就会吐。

看虫洞的样子,连风云雷电都能吞噬掉,可见它的撕扯力之大,说的简单点,眼前的这个虫洞简直就像是一个滚筒洗衣机,还是正在执行脱水任务的洗衣机。

“这会晕吧!”胡禄有些怕怕,他实在是受不了那种恶心的感觉,不然也不会因此连最爱的游戏都舍得不玩。

可是,想要进入地心藏海,除了这里又别无他法,胡禄能做的只有两种选择:

要么,装着胆子进去,大不了吐个半死;要么就这么回去,放弃拿黄金三叉戟,大不了登上二三十年,等自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造出来的儿子来拿!

是进是退,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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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五章 女婿上门(七)

胡禄很犹豫,到底是进,还是不进。

犹豫了片刻后,胡禄想到还在等着他回去的亚特兰娜,为了不至于空手而归,最终,他把心一横,走进了虫洞中。

已进入,他就感觉到一股强大的撕扯力把他给卷了起来,无法保持平衡的他也无处发力,只能随波逐流,任由虫洞带着他转圈圈。

就如同胡禄最初的念头一样,这里面就好像是一个正在运行脱水程序的滚筒洗衣机一般,高速的旋转着,只不过眨眼的功夫,胡禄就晕晕乎乎的了,直接长大了嘴,往外干呕。

好在这种情况没有持续多久三五秒后,胡禄忽然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被甩了出去。他并不知道自己转了多少个圈,这时候的他,只知道,这个世界,安静了。

当胡禄的意识恢复过来,他发现自己漂浮在一处未知的水域中。

“呕!”

恢复意识的瞬间,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呕吐,不过他消化能力很强,早上吃的东西早已经消化的一干二净,肚子里空空如也,吐了半天也只是在干呕而已。

干呕了一阵子后,胡禄感觉稍微好一点了,不过还是觉得很恶心,一动也不想动。于是他就这么漂浮在水中,随波逐流,慢慢的缓解着强烈的呕吐感。

就在他随着水流浮动的时候,原本平静的水流忽然一阵涌动,一只巨大的不明生物快速的向他靠近。当这只生物来到胡禄近前时,它张开了自己半米宽几米长的血盆大口。

那张大嘴长得是硕大无比,有这么大的嘴的生物通常都有着巨大的咬合力,这一口下去,如果是普通人的话,也许半截身子就没了。

然而,不知道该说它不走运呢,还是不知者无畏,偏偏遇上了胡禄这个铜皮铁骨的家伙,这一口下去,就听见噹的一声响,那一口尖牙利齿就好像要在了金属身上一样。

“啊哦!”巨兽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开始在水中打滚,依稀可见,在它的嘴边有着红色的液体慢慢融入水中,同时,随着它的不断翻滚,似有白色的碎片从嘴边的缝隙中掉落,似乎是它的牙齿。

“这是个什么玩意?有点像鲸鱼,但不是鲸鱼,有点像鳄鱼,但是也不是鳄鱼?”

胡禄被巨兽掀起的水流推到了岸边,平复了一会,他感觉好了很多,走到岸上后,他回头观察起了那只被他崩掉了牙齿的巨兽。

巨兽身子很大,差不多赶得上小一点的鲸鱼了,但是和它庞大的身躯截然不同的是他那完全不相称的头,椭圆形的头好像被挤过一样。

它长了一张和头颅完全不相称的嘴,类似鳄鱼。流线型的身躯上长着四只想海龟一样的脚,应该算是脚吧!除此之外,还有一条长长的尾巴。

胡禄皱着眉头看了一会后,默默地收回了自己的目光。好吧,以他匮乏的生物知识来说,还真认不出这究竟是只什么玩意。

不过他在网上看到过一些评论,说地心藏海里的生物是远古时期的恐龙,相比这应该是一种没有被发现过的恐龙吧!

胡禄迅速的观察了四周的情况,说是地心藏海,但其实只能算是一个巨大的湖泊,几座巨大的岛屿连接在了一起,将湖泊围在了中间。

上方是形态各异的石柱,有大有小,那些大的甚至直接伸到了水中。除此之外,这些石壁中还有着许多晶石,散发着各种各样的光芒。

天空中有着巨大的翼龙在飞翔,远处还有着各种各样的恐龙在湖边喝水,有些体形庞大的甚至直接站了在水中,也许是在洗澡吧!

“也不知道恐龙肉好不好吃?”

胡禄看着天空中翱翔的翼龙,已经远处可能在洗澡的那只硕大的不知道叫啥的恐龙,下意识地思考起红烧好吃还是清蒸好吃了。

或许是感受到胡禄身上散发出来的恶意,一时间,不管远处还是近处的恐龙都开始四散逃跑。

这时,胡禄总算是想起来这里的目的了。通过眼前的景物,他已经可以确定,这里就是亚特兰国王自我放逐的地方,那么也就是说,在这里众多的瀑布后面,就存放着亚特兰国王的遗体,已经他至死都拿在手中的黄金三叉戟。

海王到来的时候,有亚特兰娜引路,胡禄倒是没有人带路,不过他也不需要人带路,千里眼一开,周围的一切都无所遁形。

很快,他就找到了穿着一身金光灿灿的盔甲,手中拿着金光灿灿的尼普顿三叉戟的亚特兰国王。

不过他的运气显然有些不好,亚特兰国王所在的瀑布正好是离他最远的那一座。他得跨越整个湖泊才能够达到那座瀑布。

换做是以前,胡禄只能再一次进入水中,让湖水涌起浪花将他送到彼岸。

不过经历过大道之劫的他已经不用这么麻烦了,只见他信手一招,天边一朵云彩来到他的面前。然后只见胡禄轻轻一跃,随后便落到了云彩上,紧接着,云彩迅速的升起,飞向了他要去的瀑布。

腾云驾雾,这仙家手段便是他度过大道之劫后的新能力。

云彩很快就飞到了目的地的上空,然后缓缓地降落在了瀑布前。没有任何的犹豫,胡禄直接走了进去。

他早已经锁定了亚特兰国王的位置,所以并不需要进行搜寻,进去后,他就直接向亚特兰国王所在的位置游了过去。

瀑布后面的空间很大,但是亚特兰国王所在的位置离入口并不远,所以胡禄很快就来到了亚特兰国王的面前。

之前一直都没注意,这时候,胡禄才看清端坐在王座上的那个伟岸身影。而当他看清楚的时候,也不由得微微一楞,没想到千百年过去了,亚特兰国王却没有化成枯骨,依旧栩栩如生,如果不是没有了呼吸,看上去他就好像睡着了一般。

能够做到这种程度,显然和亚特兰国王本身没有关系,唯一的可能就只有他紧紧握在身前的尼普顿三叉戟了,也只有这支传说中的神兵,才拥有这样神奇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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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章 女婿上门(八)

尼普顿三叉戟居然能够让人死而不腐,足以证明它的不凡,胡禄见状,也对它能够就醒自己的老丈人多了几分信心。

说起来,亚特兰蒂斯真可谓是成也亚特兰,败也亚特兰。从维科的讲述中,可以看出,亚特兰蒂斯是有亚特兰一手建立的,并且建立之初,就直接达到了巅峰。

但是,让它盛极一时的是亚特兰,偏偏毁灭了它的也是亚特兰,要不是他作死激发了未知的力量,恐怕亚特兰蒂斯早已经成为地球的主人。

面对这样的一个人物,胡禄也很好奇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因此他并没有急着拿走尼普顿三叉戟,而是仔细的打量起眼前这个亚特兰蒂斯的缔造者与毁灭者。

亚特兰国王和亚特兰娜一样,都有着一头金发,带着一个金色的王冠,上身穿着一件金色的盔甲,下身则是绿色的腿甲,手臂上的护腕也是绿色,身后,一面是绿色一面是金色披风在水流的作用下上下浮动。

一个国王,常年穿着一身戎装,就连死,也要穿着战甲而去,足见他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也难怪最终会为了更强大的力量将尼普顿三叉戟拿来做实验,导致了亚特兰蒂斯的陷落。

亚特兰的双手紧握着尼普顿三叉戟,大马金刀的端坐在王座上,给人感觉就是盛气凌人,相比他的心中其实是极为不甘的。

但是他的头却偏偏低垂着,像是在忏悔一般。由此可见,他对于亚特兰蒂斯的毁灭心中充满了愧疚,觉得自己没有资格担任亚特兰蒂斯的王。

因此,他最终选择了自我放逐,终老于这个不见天日的地方。

“nozuonodie啊,哥们!”看着自己把自己作死的亚特兰,胡禄纵有千言万语,最终也只是剩下这一句,“这玩意,你留着也没用了,还是给我救救急吧!”

瞻仰了一下亚特兰国王的遗容后,胡禄走上王座,准备去拿他手中的尼普顿三叉戟,同时,他也时刻注意着周围的情况,以防那个传说中守护着三叉戟的生物卡尔森偷袭。

果不其然,就在胡禄走上王座的瞬间,一根又粗又长的触手狠狠地朝他挥来。胡禄早就防备着这一手,他纵身往后一跃,避过触手攻击的同时,也拉开了和亚特兰国王的距离。

之所以特意拉开和亚特兰国王的距离,是因为接下来他要做的事情有点粗暴,怕惊扰到亡者。胡禄是个很传统的人,正所谓逝者已矣,对于亡灵还是应该给予尊重的。

拉开距离后的胡禄,瞬间巨大化,他再一次使用了大小如意的神通,身体变大了几百倍,原本比他整个人还粗的触手能够轻松的被他拿捏在手中。

变大后,胡禄首先将卡尔森挥向他的那只触手踩在了脚下。

或许是被胡禄踩得疼了,卡尔森发出了巨大的哀嚎,胡禄能够感觉到脚下的触手在不断的发力,想要挣脱出去。见状,胡禄加大了脚上的力道。

胡禄不是亚瑟,没有能够和卡尔森沟通的能力,所以,他只能用最粗暴的方式,只有让卡尔森感觉到痛楚,才能让他安分下来。

“啊!”卡尔森发出了愤怒的叫声,在它的怒吼声中,他庞大的身躯也从海底的淤泥中彻底的钻了出来。

这是一只类似螳螂一样的巨大生物,三角形的头上长了三对巨大的尖角。胸前有着一对巨大的钳子,一看就不是好惹的。四只形似蛛足的脚粗壮无比,支撑着它庞大的身躯。

在他的腹部,一条异常粗壮的尾巴从背部的外甲下面伸出,少说也有两个卡尔森自己这么长,尾巴的末端还长着尖刺,在阴冷的水中也发着寒光。

除此之外,在同一个位置还有着十根八根类似章鱼脚的触手,触手要比尾巴稍断,大概只有它的一半长,其中一根此刻正被胡禄踩在脚下。

感觉被胡禄挑衅了自己的尊严,卡尔森愤怒的对胡禄发起了全力的进攻,它挥舞着胸前的两只大钳子,一只自上而下地砸向胡禄,另一只则张的大大的,似乎想要将胡禄夹成两段。

这些攻击看似来势汹汹,但在胡禄的眼中,卡尔森的这些攻击其实有着数不清的破绽,胡禄有着一千种方法能够轻松解决他。

而胡禄选择了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在力量上直接进行碾压。只见他闪电般地出手,后发先至的抱住了卡尔森的大钳子,然后顺势一提一拉,卡尔森直接被他抡了起来。

抡起了卡尔森后,胡禄立马一个转身,双手往下一砸,卡尔森庞大的身躯就这么被他倒栽葱一样的摔进了海底厚厚的淤泥中。

不等卡尔森爬起来,胡禄乘胜追击,直接抱住了它粗壮的尾巴,双手发力,又把它抡了起来,砸在了另一边的地上,如此反复。

胡禄砸的每一下都势大力沉,将这片水域搅动的浑浊无比,而每一次砸下,都把卡尔森摔的晕晕乎乎,完全没有反击的能力。

在这种碾压式的打几下,没多久,卡尔森就被胡禄摔趴下了。经过大道之劫的熔炼,胡禄的力量足以摘星拿月,区区一只卡尔森,如何能够承受。

这也是胡禄手下留情了,所以它只是被摔晕了过去而已。毕竟卡尔森也好,海沟族也好,最后都会成为亚特兰娜的家底,勉强算的上是自己人了,既然是自己人,就这么干掉也太可惜了!

见卡尔森静静地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胡禄不放心,怕它装死,于是又踢了它一脚,还是没有任何动静,相必的确是晕菜了。

于是乎,胡禄收起了神通,身体又缩回了原来的大小。

“真是麻烦,浪费不少时间呢!”

再一次看了一眼卡尔森,确定它的确没有任何反应后,胡禄再一次走向了高台。由于胡禄提前布下了保护,所以高台并没有在胡禄的疯狂乱砸中被损坏,依旧和他最初进来的时候一样。

胡禄三两步就跨越了那段距离,又一次来到亚特兰国王面前,然后伸手抓向了尼普顿三叉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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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 女婿上门(九)

没有了卡尔森的阻拦,胡禄很容易就将手放在了尼普顿三叉戟上,准备将它从亚特兰的手中拿出。

然而,意外的是,胡禄居然没能拿起它。

“咦!”

胡禄颇为惊讶的看了看那巍然不动的三叉戟,在没有光源的海底依旧金光灿灿,并没有什么异常。

“难不成还真像小说里写的那样,一定要认主了才能拿得起来?”胡禄猜测到,“也不是没有可能,神器这玩意最矫情了,尤其是欧罗巴神话里的神器,像什么石中剑啊,朗努基斯枪啊,能用得了的都是传奇人物。”

胡禄不信邪的又试了试,这一次,他用上了一成力,三叉戟微微动了动,不过依旧没有被胡禄拿起来。

不过,眼尖的胡禄还是发现了端倪,似乎不是三叉戟拿不起来,而是有人,哦不,应该是有鬼在捣鬼。在他伸手去拿三叉戟的时候,清楚的看到,已经死去多年的亚特兰国王的手指动了动。

胡禄又试了几次,果不其然,每一次他一拿三叉戟,亚特兰的手就忽然间握紧,死死的将三叉戟握在手中不让胡禄拿走。

“呵呵,有意思!难不成这世界上真的有鬼?”胡禄自言自语道,“哦对了,还真有!”

他刚说完,就想起了dc世界第一大坑货,人称渣康的驱魔师,约翰·康斯坦丁,他的灵魂曾经就引来地狱之主和天堂之主的争抢,有灵魂的存在,自然也就有鬼了。

胡禄将精力集中到了千里眼上,黑暗的海底世界变得更加清晰。当他将目光放在亚特兰国王身上时,隐约看到了一道黑影,和已经死去的亚特兰国王一模一样。

不仅如此,黑影的手还放在他自己的身体的手上,紧紧的抓着尼普顿三叉戟,很明显,这就是亚特兰国王的灵魂化成的鬼了,刚刚也是他在给胡禄捣乱。

“都死了还不老实,难怪一把年纪了还要作死。”见一切原来是亚特兰国王在捣鬼,胡禄顿时没好气的说道。

同时,他的手上开始发力,准备直接用蛮力拿走尼普顿三叉戟。这时,他隐约看见亚特兰国王鬼魂的嘴在一开一合,似乎在说些什么。

下意识的,他又使用了顺风耳。本以为没有作用,没想到还真听见了一阵低语。

“这时亚特兰蒂斯的神器,绝对不能落入外人的手中,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我是绝对不会让你拿走的。”

好吧,还是个恋旧的老头,都死了不知道多少年了,还惦记着亚特兰蒂斯。

“老头,放手!”虽然钦佩亚特兰国王一心为国的精神,但是胡禄还是得带走黄金三叉戟,毕竟他的老丈人还等着它救命呢!

如果他能够把三叉戟带回去,到时候他要带亚特兰娜走,就担心有谁会阻拦了,一件神器换一个公主,只要亚特兰蒂斯的人不傻,这样的选择题都应该回选。

日后等有了儿子,再让他去把三叉戟拿回来,到时候整个亚特兰蒂斯就都是他们一家子的了,如此完美的计划,怎么能够让一只鬼魂给搅和了呢!

“你能够看得见我?”听到胡禄的话,亚特兰惊讶的看着胡禄,只见他那双如星辰版深邃的眼睛正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当即惊讶的说道。

胡禄嫌弃地看了他一眼,说道“不然嘞,这里难道还有别人吗?”

“……”

“年轻人,虽然你能够看得见我,但是,尼普顿三叉戟你绝对不能拿走,这是只有真正的王者才配拥有的神器。”亚特兰一阵无语,不过他马上就抛开了乱七八糟的念头,阻止胡禄道。

“那你拿着它干嘛?”胡禄并没有和亚特兰国王争辩他能不能拿的问题,像这样的老头,都是老顽固,你和他讲道理是讲不通的。

“我身为亚特兰蒂斯最伟大的国王,当然有资格拥有它!”亚特兰国王一脸骄傲地说道。

胡禄撇了撇嘴,说道“能够把亚特兰蒂斯亲手覆灭,的确是很伟大啊!”

“……”

胡禄的话直接戳中了亚特兰的痛处,他的脸色瞬间难看了起来,心中暗暗嫌弃道“这小子,太不会说话了,哪壶不开提哪壶!”

“不管怎么样,总之你不能拿走!”

老头就是老头,顽固是他们最常见的属性了,即便胡禄如此打击他,他依然坚持自己的想法,控制着自己的尸体,紧紧地抓着三叉戟不放。

“尘归尘,土归土,你都已经死了,还管那么多干嘛?早点去地狱报道岂不是更好,至于三叉戟,你放心,我不会据为己有的,我是为了亚特兰蒂斯来拿的!”

胡禄虽然很想直接拿了三叉戟,然后一走了之,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有些不妥,万一他强行拿走三叉戟,导致亚特兰国王一时想不开非要跟着他,岂不是很不方便。

虽然亚特兰国王已经是个鬼了,但是就是这样才更不能让他跟着,假设自己和女朋友进行深入了解对方的运动时,他在一旁蹲着,岂不是成了现场直播。

所以胡禄觉得有必要说服他,自动放弃三叉戟。

“为了亚特兰蒂斯?”亚特兰奇怪的问道。

当亚特兰蒂斯沉没的之后,他也将自己自我放逐到了这里,所以亚特兰蒂斯到底发展成了什么样,他并不知晓,甚至连它是否还存在都不知道。

这也就给了胡禄机会,胡禄准备发挥自己三寸不烂之舌的优势,把亚特兰国王忽悠的自动交出三叉戟。

“没错,我其实是为了亚特兰蒂斯而来的。你消失了多年,恐怕不知道亚特兰蒂斯目前正面临着非常严峻的考验,一旦失败,下场就是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比你当年遇到的事情还要危险千万倍……”

见亚特兰国王被他唬住了,胡禄彻底开起来胡诌模式,本就是写作出身的他,编个故事不要太简单。信口开河的事情,他可是张口就来,一番长篇大论之后,直接把亚特兰国王唬的一愣一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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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八章 女婿上门(十)

听完了胡禄的一番讲述,亚特兰国王陷入了沉默中。

他一直都没有说话,不过从他一下子舒缓,一下子皱起的眉头可以看出,他的内心很不平静。

胡禄并不担心自己的谎言会被戳穿,即便对方曾经是英明神武的亚特兰蒂斯国王。毕竟两人所处的位置不同,身份不同,所获得的信息自然也就不同,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相信他,是亚特兰国王唯一的选择。

而且,胡禄也不是全都胡诌的,他说的话三分真,七分假,很多地方其实只是夸大其词,故意往严重了说,在真实可信的基础上,营造紧迫感。

这不,不等亚特兰国王思考太久,胡禄就开始催促了“喂,老头,你想好了没有,如果还不打算给我,那我可就走了,反正亚特兰蒂斯和我也没啥关系,覆灭了就覆灭了呗,就当几千年前就已经毁灭了好了,反正多延续了这么多年,也算是赚到了。”

胡禄话中有话,故意刺激亚特兰国王,好让他早点松口。

果然,听到胡禄提起千百年前的那件事,亚特兰国王的神色变得更加凝重,思考良久后,最终叹了一口气,按在自己尸体上的手也松开了。

随后,只听他说道“你拿去吧!我已经对不起亚特兰蒂斯一次,不能再对不起它第二次!”

作为亚特兰蒂斯最伟大的国王,亚特兰的一生从来不是为了自己,哪怕最后走错了,也只是因为亚特兰蒂斯已经达到巅峰,正所谓盛极而衰,为了不让这种情况出现,他急于求成,想要寻求新的突破,这才有了亚特兰蒂斯的悲剧。

所以,亚特兰蒂斯就是亚特兰的软肋,再加上他并不知道外界的情况,虽然质疑胡禄是否在欺骗他,但是他不敢赌,他怕万一胡禄说的是真的,那么他就又一次成为了亚特兰蒂斯的罪人。

这是他绝对不能允许的。所以,胡禄成功了,他成功的从亚特兰国王手中忽悠来了三叉戟。

在亚特兰国王惊讶的眼神中,胡禄轻松拿起了黄金三叉戟。

“这是个强者!”亚特兰国王心中暗道。

作为黄金三叉戟的第一个主人,他对于它是在了解不过了,即便没有他的催动,黄金三叉戟本身就有着不轻的分量,胡禄拿起它却如此的随意,只能说明他的实力难以估量。

这让亚特兰国王更加肯定了自己的判断,有胡禄这样强大的人帮忙,还要来寻找黄金三叉戟,可见亚特兰蒂斯一定是遇到大麻烦了。

虽然亚特兰国王挺顽固的,但是他绝对是个称职的国王,想到自己即将成为亚特兰蒂斯的女婿,胡禄也就放低了心态,谦卑的向亚特兰国王行了个礼。

这是亚特兰蒂斯独有的礼节,是他在去亚特兰蒂斯之前向亚特兰娜学的,为的讨好一下她的父亲,没想到在亚特兰蒂斯没用上,倒是在这里派上了用场。

见胡禄行的是标准的亚特兰蒂斯礼仪,亚特兰国王同样回敬了一个礼仪,然后他的身上开始发光,渐渐地消散在了水中,似乎是得到了解脱。

而在他消失的瞬间,胡禄隐约听到了一句话“亚特兰蒂斯就拜托你们了,一定要让他继续存在下去。”

“你不说,我也会的,亚特兰蒂斯消失的话,亚特兰娜该有多伤心啊?我怎么能让亚特兰娜伤心呢?”

胡禄自言自语道,看似再回应消失了的亚特兰国王,又像是在对自己说的。

“行了,东西到手了,该回去了。”随意的将黄金三叉戟提溜在手中,胡禄准备离开这里了。

电影里,海王拿到了三叉戟后,虽然没有说明他是如何离开这个名叫地心藏海的世界的,但是从他的出场其实可以看出,他八成是骑着卡尔森,直接破开了头顶上的岩石层,然后回到了海底。

胡禄就不用这么麻烦了,他有着更简单的方法回到地表。不过,在那之前,他还有些东西需要带出去。

只见他伸手摘下了系在后腰上的紫色葫芦,这是他度过大道之劫后,由丹田内的葫芦显化而成的,名叫炼妖葫。这个炼妖葫当然不会是女娲娘娘手中的炼妖壶,两者其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宝贝。

女娲娘娘手中的炼妖壶,其中自成一界,是妖族没落之后,女娲娘娘为之打造的容身之所,当然,除了容纳妖族之外,也有着夺天地造化之能。

而胡禄手中的炼妖葫则不然,虽然同样自成一界,但是它里面的世界可不同于炼妖壶,炼妖壶里的世界是一个整体,而炼妖葫里的世界则被分成了两部分。

以葫芦的腰部为界,下半部分是用来炼化妖物的,被吸入到葫芦里的生物,不管是人也好,妖也罢,还是其它的,最终都会被炼化,成为葫芦的养分。

当然,这个炼化也是有限制的,实力越强,炼化的就越慢,就像动画里的那两只妖精,身为妖王的他们,实力强横,足足需要一万年的时间来炼化。

只不过,胡禄并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因为在这个世界,别说妖王那种级别的了,就连达到他们坐下的小妖级别的都没几个。

而葫芦的上半部分,则和下半部分恰好相反,是一方小世界,不想被炼化的生物则会被收入到这个小世界里,由葫芦的主人决定它们的命运。

既然这个葫芦这么厉害,那么胡禄将他它拿出来是要做什么呢?

只见胡禄微微一笑,将葫嘴对准了卡尔森,轻喝一声“收!”就看见一道紫光从葫嘴射出,将卡尔森整个笼罩在内,紧接着,紫光倒流会葫嘴中,而被紫光笼罩的卡尔森也渐渐的所小,被一同带入到了葫芦里。

胡禄收起卡尔森,当然不是为了把它炼化,而是将他存放在了葫中世界里,这样就可以轻轻松松地将它带出去了。

收起了卡尔森后,胡禄便迅速的离开了瀑布,和海王不同,瀑布外并没有两个大美女在等他,不过在遥远的亚特兰蒂斯,却有着一个等着他回去的人。

所以胡禄迅速的回到了湖边,然后纵身跃入其中,寻找起他穿越过来的位置,他要从那个位置,打破空间壁障,直接返回到海底虫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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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九章 女婿上门(终)

胡禄开着千里眼,寻找着时空之力波动的痕迹,很快就确定了当初虫洞将他吐出的位置。

他迅速的来到了时空之力最活跃,空间壁障最为薄弱的位置,正想直接穿梭过去。这时,他忽然间想到了什么,回头看了看这个奇妙的地心世界,顿时眼前一亮,再一次摘下了腰间的炼妖葫。

“反正你们与世隔绝,待在哪里不是待呢,正好我的葫中世界还没有什么装点,不如就把你们收到里面,为我的葫中世界增添一点生气。”

言罢,他将葫芦轻轻一抛,葫芦缓缓地上升,最后漂浮在了半空中。然后胡禄轻喝一声“收!”

葫嘴大开,和收取卡尔森时一样的紫光再一次射出,直接笼罩住了整地心藏海,不多时,整个地心藏海都蒙上了一层紫光。

紧接着,胡禄心念一动,加大了灵气的注入,葫芦开始收取这个地心藏海世界。

霎时间,地动山摇,地心藏海里的生物纷纷吓得四处逃窜,一个个都跟没头苍蝇似的。

在葫芦的牵引下,整个地心藏海世界慢慢地缩小,最后化作一粒尘埃进入到了葫芦之中,正应了那句佛偈,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搞定!”葫芦收取完地心世界,然后飞回到了胡禄的手中,他嘴角微微一翘,得意的说了一声,随手将葫芦挂回腰间。

放好了葫芦,再看周围,整个地心藏海已经被胡禄收走,原本地心藏海的位置直接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空洞,时不时的还有些砂砾从上方落下。

他抬头看了看,头顶上只剩下一层薄薄的岩石层,而在岩石层的上方,则是灼热的岩浆。

“这里应该不会塌吧?”胡禄有些心虚的自言自语道。

随即马上摇了摇头,将这个念头抛之脑后,然后闭上眼睛,仔细感应起空间壁障周围的时空之力,他要借助这些时空之力,直接穿越回去。

由于胡禄才刚刚穿越过来不久,这里的时空之力还很浓郁,他很快就感应到了有些紊乱的时空之力。

在感应到时空之力的瞬间,胡禄立刻催动了体内的灵气,让体内的灵气和时空之力产生了共鸣,然后将时空之力凝聚在双手上,用力一撕,一道漆黑的缝隙出现在了他面前。

胡禄用千里眼透过缝隙看了看,确认了对面的确是把胡禄传送过来的虫洞所在的海沟,二话不说,立马钻了进去。

一阵眩晕之后,胡禄出现在了海沟族生活的海沟中,离虫洞不算太远,由于有着虫洞中的雷霆释放出的光芒,这里并没有海沟族存在,所以胡禄并没有遭受到海沟族的攻击。

胡禄见已经回到了原地,直接往海面上游去,他操控着海水,在他的脚下形成了一股推力,很快,他就跃出了水面,与此同时,一朵洁白的云朵在他的脚下凝聚成型。

胡禄轻轻地落在了云上,随后控制着这朵云彩飞快的向亚特兰蒂斯所在的方向飞去。

腾云驾雾飞行的速度很快,不过一盏茶的时间,胡禄就来到了亚特兰蒂斯所在海域的上空。他直接从云上跳了下去,在空中反身翻腾两周半转体两周半屈体后,胡禄一头扎进了水中,掀起了巨大的水花,差评。

进入水中后,胡禄再一次调动水流,将他不断的推往亚特兰蒂斯所在的位置,有着水流的推动,他自己倒是不用费劲的游过去了。

当亚特兰蒂斯再一次出现在他面前时,已经是深夜了,没有了亚特兰蒂斯赠予的专门在水下使用的潜艇,胡禄在水中移动的速度下降了一大截。

好在他直接从海上飞回来,缩短了不少的时间,不然的话,等他回到亚特兰蒂斯恐怕已经是第二天了。

对于亚特兰蒂斯人来说,并没有什么黑夜与白天之分,因为深海本就漆黑务必,他们的光源都来自亚特兰蒂斯的科技,所以,即便海上已经是夜晚,亚特兰蒂斯的入口处依旧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胡禄顺着人流走进了亚特兰蒂斯,有着维科给的通行证,胡禄顺利的进入了亚特兰蒂斯。进入了亚特兰蒂斯后,胡禄就直奔老国王的寝宫。

从他离开到现在,前后也不过七八个小时,想来亚特兰娜应该还陪在老国王的身边,所以胡禄径直前往老国王的寝宫。

“什么人?”

当胡禄靠寝宫的时候,立刻就被守在门口的两个护卫给拦下了,奥瓦克斯被下狱后,护卫队的统治权落到了亚特兰娜的手中,原本密密麻麻守在这里的护卫也只剩下两个小队而已。

“是我!我是你们公主回来时带来的客人!劳烦你们进去通传一下,对了,亚特兰娜公主在这里吗?”

胡禄翩然落在了寝宫门前,提着黄金三叉戟说道。

他并没有说我是你们公主的老公之类的话,毕竟奥瓦克斯虽然被抓进了监狱,但是这件事情还没有宣传出来,名义上,奥瓦克斯依旧是亚特兰娜的未婚夫。

如果胡禄这样说了,那么首先倒霉的就是他,因为他会被认为是败坏公主的名节,而公主又是亚特兰蒂斯王位的唯一继承人,侮辱公主就相当于侮辱亚特兰蒂斯,这简直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两人仔细看了看胡禄,亚特兰蒂斯的人都是欧罗巴人长相,胡禄的长相对于他们来说非常显眼,他们很快就认出了胡禄,的确是和亚特兰娜一起来到老国王的寝宫的,只不过后来又出去了。

现在看来,他应该是去拿他手上的三叉戟了。见状,两个护卫立刻向他行了个礼,然后其中一个跑进了宫殿中。

不一会,进去通报的护卫又跑了出来,对胡禄说道“公主殿下请您进去!”

他说话很客气,想来已经通过亚特兰娜的态度知道了胡禄不是一般人。他刚说完,胡禄就拿着黄金三叉戟走进了宫殿中。

“那人是谁啊?公主殿下居然请他进入国王的寝宫?”护卫甲瞄了一眼胡禄的背影,悄悄对护卫乙说道。

“不知道,不过这人一定很骚包。”护卫乙一副很肯定的样子说道。

“为什么这么说?”护卫甲有些疑惑的问道。

“你看他的三叉戟,居然涂成了金色,那可是黄金三叉戟才拥有的颜色,如果不是骚包,怎么会把三叉戟涂成那种颜色,难不成他手上拿的还会是真的黄金三叉戟吗?亚特兰蒂斯的人都知道,黄金三叉戟已经丢失了几千年了。”

“嗯,你说的有道理。”

面对护卫乙的说法,护卫甲觉得他说的挺对的,下意识的点点头,同意道。

他们的对话自然落入了胡禄的耳中,顺风耳就是这点不好,总是会听见自己不应该听见的话。无奈的笑了笑,胡禄走进了寝宫中。

一进去,就看见亚特兰娜坐在老国王的床边,时不时的帮老国王按捏一下胳膊和腿脚,同时不停的说一些两人之间的回忆,期望老国王能够听见醒来。

“我回来了,亚特兰娜!”

胡禄悄悄地走到了亚特兰娜身边,在她耳畔轻声说道。

亚特兰娜惊喜的回头一看,泪眼婆娑的扑到了胡禄的怀中,显然,老国王的情况让她非常的难过。

胡禄连忙抱住她,轻拍她的后背,不停的安慰她道“好了好了,乖,别哭了,再哭就不好看了,这不是有老公在嘛,你看老公给你带了什么回来?”

“吸,吸……”亚特兰娜抽泣了几声,在胡禄怀中痛哭了好一会,总算是松开了胡禄,脸上挂着晶莹的泪珠,问道“带了什么东西啊?”

说完,她顺势看向了胡禄的手,左边,空的,右边,一支三叉戟,很普通的样子,除了颜色是金黄色外,和亚特兰蒂斯流行的三叉戟没啥区别。

“不就是一支三叉戟嘛!你跑出去那么久不会就是为了找它吧?这种三叉戟在亚特兰蒂斯多的是啊?不过你怎么把它涂成金色了,亚特兰蒂斯的传统中,金色是只有国王才能使用的颜色!”

亚特兰娜看到了胡禄手中的三叉戟,下意识地说道,她也没想到胡禄手中的会是消失了千年的尼普顿三叉戟。或者说,换做任何人都不会这样想。

就连维科,他也是在三十余年后找到了有关尼普顿三叉戟的线索,才让亚瑟去尝试寻找它的。

“……”

胡禄有些无语,他千辛万苦找来了失落的三叉戟,结果反而没一个人相信,难怪一路走过来,所有看见他拿着黄金三叉戟的人眼神都怪怪的,感情都是在鄙视他,认为他是在造假啊!

“我哪有那闲工夫啊,这是我特意为你找回来的,尼普顿三叉戟。”见亚特兰娜一脸嫌弃的样子,胡禄哭笑不得地说道。

“exce!!!”对于胡禄的话,亚特兰娜严重表示怀疑。

他们刚刚才提到尼普顿三叉戟,转眼间胡禄就给带回来,这简直就跟天方夜谭一样,就算她和胡禄之间关系匪浅,也难以相信这件事。

“好吧!咱们用事实来说话!”

胡禄说着,把三叉戟放在了老国王身边,然后等待着三叉戟发挥作用。

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过去了,三分钟过去了……

老国王没有一点反应,亚特兰娜充满不信任的目光在一次投射过来。

“或许需要什么咒语,要不你试试看?”

胡禄尴尬的笑道,有些欲哭无泪,他能怎么办,他也很绝望啊,这玩意又没认他为主,当然不可能像日后的海王一样,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只能让亚特兰娜自己摸索一番。

“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难道你觉得我就会用这个失踪了几千年的老古董吗?”

亚特兰娜翻了个白眼,俏生生的说道。

“要不,我和它商量商量?”胡禄说道。

“商量?”亚特兰娜奇怪的看着胡禄,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

胡禄笑了笑,拿起了放在床边上的黄金三叉戟,走到了寝宫的一处角落里。随后,他对着黄金三叉戟说道“我知道你应该能够听懂我说的话,给你个机会,要么,乖乖听话,要么,消失。”

细细一听,胡禄这似乎是在威胁黄金三叉戟,这是闹得哪一出呢?

事实上,胡禄这么做并不是突发奇想,空穴来风,他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因为他想到了神器的一个特点,相比于普通的兵器,所谓的神器,除了更锋利,更坚固,具备更多不可思议的能力外,最重要的是,它具有灵性。

黄金三叉戟能够自主的选择自己的主人,那也就是说,它是具有灵性的,有灵性的兵器,就算没有仙侠啊,玄幻啊,这些小说里经常出现所谓的器灵,至少对外界也能有所感知,也能明白别人说的话。

既然能听懂,自然也会作出相应的反应。所以,胡禄决定试一试,看看能不能强迫黄金三叉戟服从命令。更何况,凡事好商量,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能谈的。

果不其然,在胡禄说出威胁的话后,一直没有动静的黄金三叉戟微微一震,中间的那根戟刃还弯了弯,似乎是在嘲笑胡禄一般。

“果然有灵性!”被一支三叉戟给鄙视了,不过胡禄一点也不在意,相比于这个,知道了神器的使用方式更值得他兴奋。

只见他左手一招,一团火焰出现在他的掌心,然后他将手中的三叉戟慢慢的靠近火焰,连空间都能够被热的扭曲的火焰,区区一把尼普顿三叉戟那扛得住,一靠近火焰,它就开始拼命的抖动了起来,想要从胡禄手中挣脱。

然而,胡禄怎么会轻易让他从自己手中逃脱呢?紧紧地握住了三叉戟,然后依旧有条不紊的将它靠向左手的火焰。

“好说,好说,一切都好说!”

就在这时,三叉戟终于不在抖动,一阵奇怪的念头出现在了胡禄的脑海中,似乎是由手中的三叉戟传来的。

“你的条件我同意了,千万别让那火焰靠近我,我一切都听你的。”

不等胡禄寻思明白,又有一股念头出现在了他的脑海中。

“这就怂了?”胡禄见状,嘴角微微一翘,露出了一个欣慰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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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章 尼普顿三叉戟认主

是的,据传到胡禄脑中的意念来看,尼普顿三叉戟已经从心了。

面对胡禄能够焚烧万物的火焰,它从心的非常果断。当然啦,黄金三叉戟不从心还真的不行,胡禄的火焰无物不焚,而且被它焚烧后,可是连渣都不剩,包括三叉戟内千百年来孕育而生的一点灵性。

也就是说,一旦胡禄真的下狠手去烧了黄金三叉戟,那么就相当于将它从这个世界上直接抹去了,从此再也没有黄金三叉戟的存在。

虽然黄金三叉戟只有一点灵性,但是它也知道面对这样的结局,从心是最好的选择。

以上,均为黄金三叉戟的心路历程。当然啦,这些胡禄肯定是不知道的,就算知道,他也懒得理会,只要黄金三叉戟肯服从就行,其它的他才不管。

“等下我帮你放在床上的那个老头身上,你赶紧把他治好,治不好我就烧了你!”见黄金三叉戟从心了,愿意听话,胡禄连忙吩咐了一声,然后从角落里走了出来。

心中着急着唤醒老国王的他并没有注意到,在他刚吩咐完要做的事后,黄金三叉戟传来了一连串的否定之意。

胡禄拿着认怂了的黄金三叉戟回到了老国王的床前,将它抵在了老国王的身上,然后故作神神叨叨的样子,好像真的在激发黄金三叉戟的能力一样。

然而,现实再一次给力他一记重拳。黄金三叉戟还是一点反应都没有。看着一脸古怪的看着他的亚特兰娜,胡禄愤怒了,他要实现自己的承诺,把黄金三叉戟烧掉。

“好了好了,我知道你想帮我,不过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这种骗人的东西,还是不要放在这里了。”

亚特兰娜见胡禄有些恼羞成怒,连忙安慰他道,同时,打算从他的手中接过黄金三叉戟,交给旁边的先拿着。

而就在她的手触碰到黄金三叉戟的那一刻,一道金光从黄金三叉戟上放射出来,填满了整个宫殿,胡禄见状,若有所思,随后眼前一亮,松开了黄金三叉戟,把它彻底的交到了亚特兰娜手中。

周围的人都被金光刺的睁不开眼睛,而位于金光中心的亚特兰娜却没有任何的感觉,她正一脸震惊的看着胡禄塞到了她手里的黄金三叉戟。

金光持续了好一会,然后开始慢慢的收缩,凝聚在了亚特兰娜的身上,也不知道过来多就,金光总算是渐渐散去,露出了被包裹在内的亚特兰娜。

当亚特兰娜再一次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时,所有人都为之一惊,就连胡禄也不由得一阵感叹。

亚特兰娜当然还是那个亚特兰娜,只不过和刚刚不同的是,她的身上原本由她自己幻化出来的常服被一套华丽的战衣所取代了。

上身是一件金光闪闪的胸甲,完全贴合她完美的曲线;下身是一条同样金光灿灿的战裙,遮挡住了膝盖上方的隐私部位,过膝的战靴,毫无疑问也是金色的。

金色的护肩,金色的护臂,再加上头上同样金光灿灿的王冠,从头到脚都是金色的,但是却一点也不俗气,反而给人一种高贵的感觉。

手执黄金三叉戟,头戴黄金女王冠,再配上战衣下方露出了一抹蓝色丝织品,高贵中带有意思纯净,典雅中又有些淡然,说是女神降临也不为过。

“神,神迹啊!”

在宫殿里听候差遣的侍卫都惊呆了,嘴里不断的嘟囔道,然后纷纷拜倒在地。

胡禄倒是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不就是圣光打码嘛,穿越前都不知道看了多少了,有岛国的,也有国产的,欧美的也有,e,成人版的。

不过,话说回来,亚特兰娜这金闪闪的战衣的确很好看,配上亚特兰娜的盛世美颜,这要让岛国人看到,绝对又是一堆“千年难得一见的美女”之类的中二标题了。

相比之下,海王那一身土豪金外加原谅绿,简直辣眼睛。同样是圣光打码换装变身,为啥差距就这么大呢?胡禄觉得有必要思考一下这个问题。

“这,这是!”

亚特兰娜好长一段时间才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在尼普顿三叉戟认主的瞬间,她也接收到了来自尼普顿三叉戟自身所蕴含的信息,已然知晓了一切。

同时,她也知晓了胡禄离开的这段时间去了哪里!从尼普顿三叉戟从,亚特兰娜知道了在哪里可以找到它,自然也知道了该如何去找到它

虽然不知道胡禄为什么会知道尼普顿三叉戟的所在,但是胡禄愿意为了她,去海沟族占领的海域,寻找尼普顿三叉戟,这简直就像是童话。

饶是亚特兰娜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小丫头了,一时间,心中也是一阵温暖,看向胡禄的眼神中充满了爱恋,二话不说,直接扑到了胡禄的怀中。

面对亚特兰娜的投怀送抱,胡禄当然不会拒绝,顺势就将她抱在了怀中。

只不过,穿上了一身战甲的亚特兰娜可不像最初那样软绵绵的了。硬邦邦的盔甲直接让亚特兰娜的身材大了一圈,尤其是肩膀处的两个护肩,顶的胡禄都不知道该把手放在哪里。

“好了,还是先唤醒你的父王吧!”

胡禄抱了亚特兰娜一会,被盔甲顶着实在是不舒服,拍了拍她的后背转会话题道。

“嗯!”

亚特兰娜闻言,主动离开了胡禄的怀抱,她也知道现在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转身看向躺在床上的老国王,随后便将尼普顿三叉戟抵在了老国王的胸口。

胡禄也不知道亚特兰娜做了什么,没有任何的铺垫,下一秒,尼普顿三叉戟就发出了金光,笼罩住了老国王。就这样,金光将老国王包裹着,一直维持了好一会。

待到金光收敛后,原本一直处于昏迷中的老国王渐渐有了一些反应,随着老国王慢慢的睁开了眼睛,寝宫里爆发出一阵欢呼,亚特兰娜更是喜极而泣,直接扑过去抱住了悠悠转醒的老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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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闭关

“你,你是,亚特兰娜?”

苏醒过来的老国王看着匍匐在自己身边又哭又笑的亚特兰娜,一脸惊疑的说道。

“是,是我,父王,你终于醒了!”

看到自己一向爱戴的父亲醒来,亚特兰娜的俏脸早已经是梨花带雨,声音都有些哽咽了。

“我不是死了吗?还有,你这是?”

老国王看着一身战甲的亚特兰娜,颇为不解,他的记忆依旧停留在昏倒前的那一刻,对这些天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

“父王,你看这是什么?”

提到这个,亚特兰娜献宝似得拿起了放在一旁的尼普顿三叉戟,放在老国王的面前道。

见到这支金光灿灿的三叉戟,老国王先是一愣,然后瞳孔一阵收缩,他知道,自己的女儿不是那种会装神弄鬼的人,会这么高兴的把一支除了颜色有些特别外的,其它地方都和普通三叉戟差不多的三叉戟放在他面前,一定有着什么特殊原因。

作为亚特兰蒂斯的国王,他也是见识广博之人,马上,他就联想到了那个传说,跟着亚特兰蒂斯最伟大的国王亚特兰一起失踪的亚特兰蒂斯的神器,被称作黄金三叉戟的尼普顿三叉戟。

“难道……”

老国王面露疑惑之色的猜测道。

面对老国王一脸疑惑的样子,以及他求证般的眼神,亚特兰娜点了点头,道:“你猜的没错,父王,这的确就是那支失落了数千年的尼普顿三叉戟。”

“没想到,没想到,在我有生之年,居然还能看到亚特兰蒂斯的圣物。亚特兰娜,这是你找回来的吗?”

老国王颇为激动,伸手想要触摸一下尼普顿三叉戟,但是还没碰到,手就停下了,一副相碰又不敢碰的样子。

“父王,你说什么呢,你一定会长命百岁的,”听到老国王说不吉利的话,亚特兰娜连忙说道,“三叉戟不是我找回来的,是我的未婚夫找回来的。”

“未婚夫?是奥瓦克斯那个混蛋?”显然,老国王还记得昏迷前的那些事情,对于奥瓦克斯对他做的一切都历历在目,恨之入骨。

“当然不是!”亚特兰娜否认道,说着,她移开了一些身体,露出了身后的胡禄,说道,“这才是我的爱人,我真正想要嫁的人。”

“岳父大人,您没事了吧!”胡禄笑容满面的出现在了老国王的面前,问候道。

老国王的目光瞬间聚焦在了胡禄的身上,和刚刚看到亚特兰娜以及尼普顿三叉戟的欣喜不同,他的眼神瞬间变得冷峻起来,充满了杀气。

“……”

面对充满杀气的老丈人,胡禄又能怎么样,只能卖着笑脸,呵呵傻笑。

“你说是他找回了尼普顿三叉戟?看着不像啊,怎么笑的跟个傻子似的。”

老国王也不知道是心直口快,还是有意为之,打量了胡禄一阵子后,当着亚特兰娜的面说道。

“……”胡禄闻言,一阵无语,心想:要不是看你是我老丈人的份上,早就k你了。

心中阿q了一番后,胡禄笑道:“你们先聊,我出去走走,有事叫我。”

说完,他冲着亚特兰娜使了个眼色,然后走出了寝宫。

见胡禄离开了宫殿,亚特兰娜原本微笑的脸瞬间冷了下来,说道:“你真应该庆幸你是我的父亲,要不然我真不知道你会有什么下场。”

“哼,他只不过是一个人类,又能把我怎么样?这里可是亚特兰蒂斯!”

“你见过哪个人类能够像我们一样在海里行动自如吗?你又知道他是在哪里找到尼普顿三叉戟的吗?”

见老国王毫不掩饰对胡禄的鄙视,亚特兰娜连忙为其证明道。

“想必也不是什么危险的地方,在这片海洋里,又有什么会是我们亚特兰蒂斯人的对手。”

老国王显然对自己的国家非常的自信,也难怪他最后会做出偏向奥瓦克斯的决定,虽然因为胡禄的干涉,奥瓦克斯背叛了他,导致他现在对奥瓦克斯恨之入骨,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夜郎自大。

“海沟族,尼普顿三叉戟一直以来都处于海沟族看守之下。但是他只不过离开了七八个小时,就毫发无伤的将尼普顿三叉戟带回来了,试问父王,你还觉得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吗?”

亚特兰娜幽幽地说道,末了,她又补充了一句:“要不是为了我,他才不会去冒这样的危险,而你更不可能醒过来。”

说完,亚特兰娜头也不会的离开了寝宫,只留下老国王一个人坐在床上,脸色极为难看。

再说胡禄离开了寝宫之后,无所事事的他在亚特兰蒂斯这座宏伟的海底城市里闲逛了起来。也许是生活在水中的缘故,亚特兰蒂斯的房子并不是建造在海底,而是悬浮在水中,由一根立于海底的柱子支撑着。

而海底部分,则非常的陈旧,隐约可以看出一些建筑,想来是当初亚特兰蒂斯沉入海底之时损毁的建筑物,就这么被保存了下来。

胡禄记得在电影中,有些建筑被特殊的装置保护着,将海水都阻隔在了外面,里面还有大量的空气,听说这是贵族才有的享受,也不知道靠不靠谱。

胡禄毕竟是个普通人类,长时间待在水下真的很不习惯,想起亚特兰蒂斯还有这样的地方,正好去避避水,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搜寻了一番后,胡禄很快就找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建筑,里面还真没有海水的存在,都被一股神秘的能量挡在了外面,就好像胡禄强行把水分开一样。

胡禄连忙向那里游了过去,从没有了大门的门口走了进去,里面果然没有海水,还能呼吸到非常新鲜的空气,一时间,胡禄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

他盘膝而坐,五心朝天,闭上眼睛开始细心的体会身体里残余的各种情绪。大道之劫过后,他体内的葫芦再一次将各种负面情绪压制,但是并没有清除,想要彻底消除这个隐患,只能靠他自己去炼化。

而度过大道之劫后,胡禄已经掌握了真正的修行法门,所以,每当空闲之时,他都会全身心的去体会各种情绪的变化,最后将其炼化,消除体内的隐患,当下一次大道之劫来临之时,他就不会在遇到这次这样的情况了。

说起来,离开小岛之后,还是第一次有这样难得地闭关修行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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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二章 八年后

难得有了一次真正闭关的机会,胡禄当然要好好把握住。

他闭上眼睛,开始细细体味被身体内的葫芦所镇压的负面情绪,每一丝每一毫都不放过,知道它们彻底的融入到了葫芦之中,方才继续下一次领悟。

随着时间的推移,胡禄渐渐地开始融入到其中,最终,完全沉浸到了自己的世界中,至于外界的一切,都被他抛开了。

而就在他突发奇想开始闭关之后,亚特兰蒂斯也迎来了一连串的变革。

首先是老国王的退位。

亚特兰娜手中握有亚特兰蒂斯国王的象征——尼普顿三叉戟,按照亚特兰蒂斯的传统,当她成为尼普顿三叉戟的主人的时候,就代表着她已经成为了亚特兰蒂斯新一任的王者。

所以,在老国王苏醒之后不久,亚特兰蒂斯就举行了让位仪式,老国王以身体不适为由,让出了国王的位置,而亚特兰娜则以尼普顿三叉戟的新主人的身份,登上了王位,成为了亚特兰蒂斯的女王。

其次,就是对以下犯上的那些人进行了处罚。

奥瓦克斯作为主谋,本来应该被绞死的,但是念在他多年守护亚特兰蒂斯,同时也因为亚特兰娜新王上任,不想制造太多杀戮,所以只是剥夺了奥瓦克斯亚特兰蒂斯人的身份,然后将他驱逐出了亚特兰蒂斯,并且永远不许再回来。

他被驱逐的那天,和亚特兰娜登基的那天是同一天,所以胡禄也从闭关中脱离,参加了仪式,因此看到了奥瓦克斯离去时充满怨毒的眼神。

“此人日后必成大患!”胡禄心中暗道,不过亚特兰娜已经这么决定了,他也不好擅自行动,不然就是打亚特兰娜的脸,所以也就任由他去了。

处理完这些琐事之后,亚特兰蒂斯又迎来了女王的婚礼,新郎自然是胡禄了。虽然胡禄是个人类,但是有着寻回尼普顿三叉戟的光环加身,所以他们的婚礼并没有遭到反对,一切都进行的非常顺利。

为了先解决身体里的隐患,胡禄在婚礼之后便有开始闭关了,这次到没四处乱走,直接在他和亚特兰娜的房间盘坐着进入了闭关状态,而他因此就在亚特兰蒂斯住了下来,争取早日炼化体内的负面情绪。

至于,亚特兰娜,胡禄早就告知了她此事,所以亚特兰娜并没有为此而大惊小怪,只是禁止了外人出入她的寝宫,一切事务都由她自己完成。

除了照顾闭关的胡禄外,平时的她则一心为亚特兰蒂斯的繁荣而努力着。

在她的操作下,亚特兰蒂斯不再是闭关锁国,一心只在海底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开始渐渐的和人类有了接触,学习人类的先进文化思想来充实自身。

短短的几年时间,亚特兰蒂斯的科技文化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除了治理国家之外,亚特兰娜也经常去陪伴闭关的胡禄,虽然胡禄一心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对于她的陪伴没有什么回应,但是这并不妨碍两人的感情愈发深厚。

因为,一个小生命已经在亚特兰娜的腹中孕育着。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自从怀孕之后,每当来到胡禄身边,亚特兰娜就觉得自己腹中的孩子似乎非常兴奋,而她自己也觉得非常的轻松舒适。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亚特兰娜的肚子也渐渐地大了起来,而胡禄依旧是那个样子,除了头发越来越长,嘴边也渐渐长出胡子外,没有其它的变化。

一天,两天……

一个月,两个月……

一年,两年……

当地球绕着太阳转了八圈之后,一直紧闭着双眼,呼吸几乎为无的胡禄总算是睁开了眼睛。此时从闭关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八年了。

这八年里,胡禄竭尽全力的去炼化体内的负面情绪,将它们融入到葫芦中。虽然他炼化的速度很快,但是,他过去四年积累的负面情绪是一个庞大的天文数字,所以,整整用了八年的时间,才将它们全部炼化。

睁开眼睛的胡禄并没有玄幻小说里写的双眼放射出精光,相反他全身上下的气息都收敛了起来,整个人除了长得帅之外,完全是平平无奇,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这在修行中被叫做无垢无漏,精华内敛,是修行中一个极高的境界。

“咦,你醒啦!”

胡禄从闭关中醒来没多久,还在适应的时候,这时,大门被推开,一个身着长裙的金发女子走了进来,正是唯一能够出入这里的亚特兰娜。

“嗯,已经解决了,这些年,幸苦你了。”

早就和亚特兰娜打过招呼,所以胡禄并不需要解释什么,只是温柔地看着亚特兰娜,走上前去,轻轻地将她涌入了怀中。

“没事,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亚特兰娜温柔地说道,那含情脉脉的样子,根本无法让人将她和平日里那个雷厉风行的女王陛下联系到一起。

“胡说,怎么会是你应该做的呢,是我们应该做的才对,我这些年不能照顾你们,实在是惭愧啊!”

胡禄郑重其事地说道,那一本正经的样子,和以前的玩世不恭完全判若两人。

不过也是,算一算时间,从胡禄穿越过来开始,先是在九十年带生活了四年,然后又穿越回了1978年,闭关了八年,已经过去了十二年。

穿越前的胡禄大学毕业没多久,不过是个芳龄二十三,风华正茂的青年,而此时的他,虽然外表看不出什么变化,但其实已经是一个三十六岁的中年人了。

更何况,现在的胡禄也不是当初那个孤身一人,宛若浮萍的他了。且不说在未来等着他的帕米拉和哈莉,但是现在,他身边就有着亚特兰娜陪伴着。

不仅如此,亚特兰娜更是为他生了个儿子,虽然胡禄目前还没有见过,但是不代表他不知道这一切。

事实上,在他们回来亚特兰蒂斯之前,胡禄就已经知道亚特兰娜怀孕了,这也是他一直陪在亚特兰娜身边,而没有急着去找飞行器的原因。

胡禄承认自己是个渣男,见一个,爱一个,但是他也是一个负责任的渣男,绝对不会抛弃身边的任何一个女人,所以,他会一直陪在亚特兰娜身边,哪怕是回到后世,也会带着她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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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三章 亚瑟·胡

跟着亚特兰娜来到亚特兰蒂斯,胡禄最初是想着做一个好丈夫,好爸爸,但是没想到却出现个意外。

胡禄怎么也没想到,当他进入闭关状态后,就好像吃了炫迈,化身为永动机一样,根本停不下来。而这个意外的结果就是,他完美的错过了儿子的出生和第一次成长期。

照顾儿子的重任全都压在了亚特兰娜的身上,这也是胡禄一醒来,就对亚特兰娜说辛苦她了的原因。

“老是说这个干嘛,我现在只是辛苦一点,但是当年要不是你出现,恐怕我现在不是亡命天涯,就是嫁给奥瓦克斯,没有其它的选择了。”

亚特兰娜仰头轻轻吻了一下胡禄,然后甜蜜地说道。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胡禄已经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心,只有将所有想说的话寄托在一吻之中,深情的一吻回应着亚特兰娜的付出。

两人就这么在房间里热吻着,然后渐渐地移动到了床边,摔倒在床上,外界的一切全都不管不顾了。

就在这时,房间门打开,一个小脑袋钻了进来。

“妈妈,你在吗?”

钻进来的是一个年约七八岁的小孩,有着一头淡金色的短发,剑眉星目,明眸皓齿,和胡禄一对比,就会发现他们俩简直就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咳咳!”

伴随着一阵尴尬的咳嗽声,胡禄连忙正襟危坐,而一旁的亚特兰娜则急急忙忙的整理着有些凌乱的衣物,显然,他们的某些不可明说的行为被打断了。

“亚瑟,你怎么来了?”亚特兰娜整理好衣服,恢复了端庄高贵的女王身份,看着怯生生走进来的小家伙问道。

“我……”

被叫做亚瑟的小家伙来到了床边,正想说些什么的时候,习惯性的看了一眼坐在床边上的胡禄,顿时惊呆了,刚开口说话就卡住了。

“怎么,不认识我吗?”

胡禄冲着亚瑟微微一笑,问道。

“爸,爸爸,你,你醒了,你真的醒了!”

亚瑟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直到听见胡禄开口说话,这才让他确定,自己那个不吃不喝,一直闭着眼睛,似乎在沉睡一般的父亲今天居然醒过来了。

“亚瑟,你叫亚瑟是吗?过来让爸爸看看!”胡禄冲着他招了招手,示意他来到自己身边。

亚瑟闻言,有些犹豫,不过很快就抛开了一切,直接扑到了胡禄的怀中,眼中隐隐有泪光浮现。

“乖孩子,这些年,委屈你了!”胡禄一把接住了扑过来的亚瑟,抱在了怀中,他能够感觉到,亚瑟心中复杂的情绪,既高兴,又难过,有些小委屈,又有些小骄傲,显然这些年他经历了不少的事情。

“太好了,爸爸终于醒了,这下他们再也不会说爸爸是个木头人了。”亚瑟小声的诉说道,又哭又笑的,像个小傻瓜。

胡禄闻言,一愣,随即明白了其中的缘由,想来,他这些年的闭关,一定让外界产生了不少的谣言。

“哭什么,男儿有泪不轻弹,只不过是说两句就手不了了吗,想当年,你爸我可是遭受着无数人的口诛笔伐,依旧坚持自我的。”

胡禄见亚瑟似乎在哭,立刻制止道,还拿出了自己在哥谭的四年里的丰功伟绩出来当作教育素材,讲给了亚瑟听。

然而,对陆地上的事一知半解的亚瑟听的是云里雾里,完全不明白胡禄在说些什么,不过从来没有和父亲说过话的他,只要听见父亲的声音,不管父亲说什么,都听的很高兴。

一旁的亚特兰娜见胡禄父子俩初次见面就有说有笑的,显然相处的很不错,也露出了温柔的笑容。

又和亚瑟交谈了一会,强化了一下感情,随后,胡禄便将他哄走了,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你就这么把他打发走了,要知道,在他心中你可是个大英雄!”亚特兰娜似笑非笑地看着胡禄说道。

的确,在胡禄闭关的这段时间里,亚瑟可以说是听着胡禄的故事长大的。虽然胡禄并没有讲述过他是如何只身强闯海沟族领地,但是亚特兰蒂斯人的脑洞也不比人类小啊!

当这件事情流传开来之后,立马衍生出了无数个版本,过程虽然不一样,但是所得到的结论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胡禄有着强大的实力,是亚特兰蒂斯的英雄。

有着一个英雄父亲,亚瑟可谓是压力山大,但同时也对胡禄充满了崇拜,一直憧憬着自己的父亲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

“来日方长嘛,更何况,在我心里,你才是最重要的,他只是一个意外!”面对着自己的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妻子,胡禄表明自己的心迹道。

“讨厌,就会油嘴滑舌……”

亚特兰娜还没说完,嘴唇已经被胡禄堵上了,堵上的同时,还听到他说:“是不是油嘴滑舌,你尝一尝就知道了!”

两人热情的拥吻着,期间,胡禄大手一挥,房门和窗户全都关上了,一时间,屋内春色满园。

………………………………

“亚瑟……”

胡禄叫了一声自己儿子的名字,顿时一脸的纠结,每当叫道这个名字,他总是会不自觉的想到日后那个一脸大胡子的海王,而一想到这个,他就一阵纠结,生怕自己儿子真的长残咯。

“什么事,爸爸?”八岁大的亚瑟非常乖巧,一听到胡禄的召唤,就来到了他身前询问道。

看到和自己有着七分相似的亚瑟,胡禄摇了摇头,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抛之脑后,露出了一个“慈爱”地笑容:“亚瑟,作为亚特兰蒂斯的王子,你必须拥有强大的实力。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会亲自教导你,接着。”

胡禄说着,扔了亚瑟一把三叉戟,是亚特兰娜以前所使用的那把,亚特兰娜自从获得尼普顿三叉戟后,就没有再使用过它了。今天正好拿来给亚瑟练手。

“白天,我会训练你的格斗技术,晚上,则要努力冥想,尽快提升控水能力的熟练度。准备好了吗,那我们开始吧!”

“没问题,爸爸,放马过来吧!”亚瑟坚毅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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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教导

亚瑟露出了充满战意的目光,这让胡禄觉得很不错,至少他不会害怕战斗。

“duang!”

然而,战意满满的亚瑟并没有如愿以偿的迎来胡禄的攻击,他等来的是胡禄的一记板栗。

“哎哟!”亚瑟捂着脑袋,有些不解的看着胡禄。

胡禄冷着脸说道:“好高骛远,连走都没学会,就想着跑了?正所谓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没有扎实的基本功,就算你技巧再好,也只会成为失败的一方。”

“”面对侃侃而谈的父亲,年幼的亚瑟表示根本不明白父亲再说些什么。

事实上,早在前两年,亚特兰娜和维科就有意识的教授亚瑟一些亚特兰蒂斯人的战斗技巧了,可是他们教授的和胡禄现在说的完全是两个概念。

胡禄见亚瑟一脸懵逼的样子,想了想,然后对亚瑟说道:“这样吧,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听完之后,告诉我你的心得体会。”

“太棒了,爸爸,你快点给我讲吧!我一定认真听。”小孩子都喜欢听故事,尤其是像亚瑟这样,缺失了多年父爱的孩子,更是想和父亲有着更深入的交流。

“不知道妈妈有没有告诉过你,你爸我来自遥远的东方?”胡禄并没有直入主题,而是提问道。

亚瑟兴奋地说道:“说过说过,妈妈说,那是一个神秘的国度,有着很多不可思议的人,就像爸爸一样。她还让我学习那个国家的文字和文化……”

亚瑟巴拉巴拉的讲了一大堆,让胡禄欣慰的是,他说的还是汉语,虽然有些不标准,但是吐字还算清晰,他还小,想要纠正是很容易的事情。

“那就好,接下来我要讲的故事就发生在那个神奇的国度。那个神奇的国度和我们亚特兰蒂斯一样,都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

差不多八百多年前,那片神秘的土地上有着一个叫做从心的国家,他的周围有着很多个国家,北边的叫做撩,因为它总是喜欢时不时的撩拨一下从心的神经;

西南边的叫做搭理,因为他需要从心的时候就搭理它一下,不需要的时候就不搭理它;西北边的叫做西吓,因为它总喜欢吓唬从心,而它又在西边,所以叫做西吓。

故事就发生在这个叫做从心的国家。有一天呢,搭理国的王子因为不喜欢学武功,所以偷偷跑到了从心国,他呢,人长的帅,当然,没你爸我帅,又聪明,所以遇到了很多的美女,发生了很多的事情。

但是因为他不会武功,所以他在遇到很多事情的时候,都是被欺负的那一个,直到有一天,他不小心掉下了山崖,运气向来很好的他没有摔死,还学会了很厉害的武功。

但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学过武功,所以他虽然学会了绝世神功,但是一下子有用,一下子没用,该有用的时候没用,不该有用的时候反而有用,伤害到了很多身边的人……”

胡禄给亚瑟讲起了故事,讲的是魔改了一下的天龙八部,主要讲述的就是段誉初入江湖的片段,以段誉的经历给予亚瑟启示。

亚瑟很聪明,他很快就明白了胡禄的意图,不过意犹未尽的他还是缠着胡禄继续讲下去,他想要听更多的故事,处于对亚瑟的亏欠,胡并没有拒绝,又讲起了另一个故事。

“在很多年很多年以后呢,从心国有七个武林高手,他们武功还算可以,人品也还行,因为一个承诺,他们东奔西跑,最后他们一起收了一个徒弟,而这个徒弟呢,有点呆呆的,教他什么都学不会。

但是他真的是因为傻学不会吗?不,他其实不傻,就好像弓箭,他就用的很好,还能做到一箭双雕的地步,那么他为什么学不会自己师父的武功呢?

在这七个师傅里,大师父教他用暗器,二师父教他分筋错骨手,三师父教他用鞭子,四师父教他基本功,五师父和他性格比较像,见他学的很辛苦,就没教,六师父教的是枪法,七师父教的是剑法,可是更适合女人练。

而这么多是武功学下来,他只学会了四师父教的基本功,练得很扎实,其它几位师父教的武功却都学了个半吊子,似是而非,一点用都没有,你觉得这是为什么呢?”

胡禄又讲了郭靖学艺的故事,不过这一次,他并没有全部说完,而是说了一部分后,向亚瑟提问道。

“emmm,”亚瑟陷入了思考中,不过很快,他的眼睛一亮,随后说道:“因为他基础不好,所以学起复杂的武功来就慢,而基本功简单,所以他学起来就快。”

“没错,他七个师父中,只有四师父教了他基本功,而其它五个师父教的都是他们的成名绝技,都是很精妙的武功,试问,一个连基础都没有打好的小孩,如何能够领悟到高深武功的精妙呢?

这个问题,当一个云游的道士看到他第一眼的时候就发现了,于是道士教会了他基础内功,有了基础的支持,他学起东西了比以前快了很多。

所以,你现在要做的,不是有多少,学多少,而是要先打好基础,只有拥有扎实的根基,你才能继续往上面添加更多的东西,不是吗?”

“我知道了爸爸,那么,我现在应该做什么呢?”亚瑟点点头表示赞同,然后问道。

“扎马步!”

“”亚瑟虽然自学了很多关于神秘的东方国度的知识,但是对于东方国度来说,那只是九牛一毛,他知道还不够多。

胡禄没有多说,而是亲自为亚瑟进行了示范,然后开始指导他扎马,在胡禄看来,不管是生活在陆地上也好,水中也好,只有下盘稳定,才能发挥出更大的战斗力。

而想要扎马扎出成果,在水中肯定是不行的,水有浮力,会影响扎马的效果,虽然有水压的存在,但是水压对亚特兰蒂斯人又不起作用,有着一般亚特兰蒂斯血统亚瑟自然也不受影响,所以,胡禄直接清空了练功场所周围的水。

这一幕都落在了亚瑟的眼中,对于自己的父亲愈发的崇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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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五章 摊牌

就这样,在接下去的日子里,亚瑟每天都在无水的环境中练习扎马,胡禄每天都会观察他的身体情况,然后随着身体的适应程度酌情的增加时间,让他达到极限,但是又不会损害身体。

在扎完马步后,胡禄又将他学自司徒信的洪拳教给了他,练拳不练功不行,练功不练拳同样不行,只有两者齐头并进,才能拥有实战能力。

除此之外,胡禄也教授他兵器,因为三叉戟将会是他日后最常用的兵器,所以,他每天都让亚瑟端着三叉戟练习枪桩,枪桩可以加深使用者和自己的兵器之间的联系,练到高深之处,兵器用起来就能如臂指使。

作为胡禄和亚特兰娜的儿子,亚瑟当然也具有特殊能力,其中一种就是原版亚瑟那样能够和海洋生物沟通的能力。当然,这只是他具有的能力中的一种。

除此之外,他继承了来自胡禄的铜皮铁骨,亚特兰蒂斯人在水下自由行动的能力,力气也很大,才八岁的他就有着非常巨大的力量,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还在增加。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最重要的是,他天生就具备了胡禄控水之能。和日后的亚瑟·库瑞是在胡禄的引导之下学会的不同,亚瑟·胡天生就能控制水流,就如同胡禄一样,心随意动。

只不过现在的他这个能力还很弱下,不像胡禄,心念一动,大海都分开给你看。为此,胡禄也为他制定了严格的训练计划,强化他的这个能力。

亚瑟有着这么好的天赋,胡禄当然不能让他荒废,所以,亚瑟的苦日子来了,在最初见到父亲的喜悦过后,亚瑟觉得自己就方法生活在地狱中,每天的日常就是修行。

当然啦,胡禄也不是那种只会让孩子学习的狼爸,他更看重劳逸结合,高压的训练之后,他会带着亚瑟去放松,让他做各种自己想做的事情,玩个尽兴,当然,前提是符合正确的三观。

这天,胡禄监督完亚瑟完成了日常训练后,就让他出去玩耍去了,而他自己则去找忙于政务的亚特兰娜。他醒来已经过去快半个月了,有些事情,他必须要去完成。

“亚特兰娜,你有空吗?我想和你聊聊!”敲响了亚特兰娜办公用的房间的门,胡禄在外面说道。

“进来吧,门没锁。”亚特兰娜有些疲倦的声音从里面传来,显然处理亚特兰蒂斯的事物让她很辛苦。

胡禄推门而入,只见亚特兰娜正用在按压着自己的太阳穴,缓解着疲劳。胡禄见状,连忙走到她身后,接替了她自己给自己按摩缓解疲劳的工作。

“老婆,你没必要把自己弄的这么累的,很多事情,你都可以交给下面的人去做,没必要全都自己亲力亲为的。”胡禄一边帮她揉着肩膀,一边说道。

处理政务这种事情,胡禄自己是不懂的,但是起点混多了也知道,啥事都自己干,啥都能做好的皇帝,天朝千百年来也就出了个朱元璋,其它的基本上都累死了。

比如同样是大明朝赫赫有名的“昏君”正德皇帝的爸爸弘治皇帝,十八岁那年当了皇帝,一上任就学老祖宗当劳模,十七年时间就把自己折腾的病入膏肓,死的时候才刚过而立之年,离不惑之年都还差一半的岁月。

“唉,有些事不能放。”亚特兰娜无奈地说道,“对了,你这个时候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亚特兰娜有些奇怪,胡禄平时从来不会在她工作的时候来找她,今天居然破例了,想必有什么一定有什么事情要和她说。

“其实,是有些事情想和你说!”

胡禄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将有关自己的事情都告诉亚特兰娜,他觉得夫妻之间,还是不应该有所隐瞒。

“嗯,说吧,我听着呢!”看到胡禄郑重其事的样子,亚特兰娜也放下了手中的笔和文件,转过来和胡禄面对面,一副专心聆听的样子。

“事情是这样的……”

胡禄见状,也没有在遮遮掩掩的,直接讲述了自己的来历,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同时,也将帕米拉和哈莉的事情告诉了亚特兰娜。

胡禄所说的一切,让亚特兰娜陷入了沉思中。

良久,她抬起头,看着站在她身边的胡禄道:“所以,你还是觉得要回到未来,是吗?那我们母子怎么办?对你来说可能回到未来只不过是转眼间的事情,但是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十几年后了。”

亚特兰娜的语气微微有些生硬,脸上虽然面无表情,但是胡禄能感觉到她很生气。

“当然不是,我已经想好了,我会留下来,陪这你和孩子,等到亚瑟长大了,你就把王位传给他,到时候我们在一起周游世界,享受我们的二人世界。”

胡禄连忙解释道,他之所以决定和亚特兰娜摊牌,并不是因为他想回到未来,纯粹是他不希望两人之间有所隔阂,另外,他对于未来的事情,也已经有了解决方法。

“你不回去吗?那这些事情你打算怎么解决?”亚特兰娜压抑住了自己内心的愤怒,平心静气地问道。

胡禄回答道:“我现在在过去,那也就是说未来的事情等于没有发生过,没有发生过的事情,我想也不需要去纠结了,不过,她们未来的遭遇实在是太过残忍了,适当的时候,我会去改变一下历史的进程。”

“所以你是想告诉我,你将要离开亚特兰蒂斯一段时间吗?”亚特兰娜敏锐的抓住了其中的关键点,皱着眉头询问道。

这些年的相处下来,她知道眼前的这个男人有多么的强大,对于任何女人来说,一个强大的男人,本身就是一种毒品,容易让人上瘾。所以,她还真有些担心,胡禄如果回到人类世界,会吸引来多少的情敌。

“不,在亚瑟接替你的王位之前,我不打算离开亚特兰蒂斯了,我要现将亚瑟调教成一个合格的继承人。至于其它的事情,我有了更好的解决方法。”

胡禄说完,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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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 一气化三清

“更好的解决方法?”亚特兰娜有些疑惑,她还真想不到有什么能够取代胡禄去完成他想要完成的事情的。

“你放心,我会搞定的,不过在这之前,我需要离开亚特兰蒂斯几天,你放心,我很快就回来。”

和亚特兰娜说清楚后,胡禄心中的大石也就放下来了,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将未来的一些麻烦扼杀在摇篮中,这样,他就再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可以安安心心的和亚特兰娜生活在一起了。

“好吧,那你注意安全!”亚特兰娜同意了胡禄的决定,叮嘱了胡禄一句后,又埋头工作起来,她现在需要大量的工作,来平复她此刻躁动的心。

和亚特兰娜商量好后,胡禄开着他专用的潜艇离开了亚特兰蒂斯,来到了海上,就近找了一个无人的小岛后,找了个隐蔽的位置,盘膝坐了下来。

他闭目盘坐,身上慢慢的散发出了光芒,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光芒将他包裹在其中,光芒相互交融,最终渐渐的变成了纯白色,又过了一段时间,纯白色的光芒形成了一个葫芦,矗立在胡禄的身后。

过了半晌,胡禄猛地张开了双眼,眼中似有金光射出,突破天际,只见他身形一晃,整个人都模糊了起来,紧接着,就看见似乎有什么要从他的身体里出来一样。

这种情况没有持续太久,很快,他的身体中就分离出了一道身影,同样在他的身边盘坐着,他的位置是胡禄的左手前方。

这道身影出现之后,胡禄并没有停止,原本清晰起来的胡禄再一次的模糊了起来,同样的时间过后,同样的过程再一次出现,随后,又是一道身影出现在了胡禄的右手前方,维持这和胡禄一模一样的动作,和左边的身影面对面。

第二个身影出来后,胡禄仍然没有停下,又是相同的时间过后,第三道身影出现了,这一次就不是出现在胡禄的身边了,而是出现在了他的正前方,和胡禄面对面的盘坐着。

当第三道身影出现时,白光收敛,渐渐的露出了他们的真容,而这时候,如果有人能够看见,一定会大吃一惊,因为三道身影和胡禄长得一模一样,没有任何的区别。

显然,这三个和胡禄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就是胡禄的分身了。而这些分身,正是胡禄自信能够解决所有问题的倚仗。因为这些可不是普通的分身。

首先,他们的实力和胡禄一般无二,完全可以看做是另外三个胡禄。不仅如此,他们还有着独立的思想,能够思考,如此一来,在完美的执行胡禄的指令的同时,他们也能应对一切的突发事件。

这么完美的分身,直接让胡禄想起了神话传说中,拥有最强分身术的某个大佬,当然啦,大佬当然不会叫分身术这么low的名字,而是叫做身外化身。

大佬的身外化身,学名叫做一气化三清,是他的独门神通,也就是说天上地下会用这招的只有他一个,效果和此时的胡禄用出来的一般无二,也是分出三个和本体实力相当的身外化身,加上本体就有四个。

一个就已经够恐怖了,再多出三个,那可不是一加三等于四这种简单运算能够算清的了,估计得按照指数来算。

“莫非那个分析葫芦娃的来历的帖子说的是真的?”最初获得这个神通的时候,胡禄曾经这样想过,毕竟他身上的很多变化都能够和那位大佬扯上关系。

尤其是大道之劫之后,莫名其妙就领悟的身外化身神通,简直就跟传说中描写的一气化三清一模一样,说他和那位圣人没关系,都没人相信。

不过想归想,胡禄很快就将这个想法抛之脑后,现在可是不追究自身能力源自哪里的时候,他还有着更重要的事情需要解决。

就目前来说,当务之急是,消灭一切可能影响到未来的隐患,胡禄已经不打算回到未来了,所以,他打算消除自己到来之后所产生的的一切影响,让后世回到原本的时间线上。

而这些影响中,和亚特兰娜的结合是无法改变的,他也不想去改变,那么除此之外,最容易出错的,就是和他一起脱离时空隧道的乘波号逃生船和他从虚空中拽出来的宇宙飞船。

两者相比之下,乘波号的逃生船又比宇宙飞船要更加重要,因为它能够穿梭时空,会影响到过去和未来。虽然在脱离时空隧道的时候逃生船可能坏了,但是胡禄毕竟不是专业人士,也许他认为坏了,在专业人士眼中只是一些小故障而已。

要知道,在原剧情里,一个修车工只换了不到一个月就成为了飞船修理工,足以证明,飞船在机械构造方面其实并不是很复杂。

万一真的遇上个天才,三下两下就把逃生船修好了,那可就糟了。虽然说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很低,但是,在这个奇葩的宇宙,胡禄还真不敢保证这事不会发生。

至于那个载着一个小姑娘的宇宙飞船,它的问题倒是不大,甭管dc也好,漫威也罢,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外星人,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也不少,只要不想着毁灭世界,其它都不算是事。

不过说是这么说,胡禄还是打算为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的,所以他分出了三个分身,去帮他处理这些善后工作。

“我会亚特兰蒂斯陪亚特兰娜,照顾孩子,当一个奶爸,和平,就交给你们来守护了。”胡禄看着三个自己说道。

“没问题,本体,一切都包在我们身上。事情还是有不少的,我们分工一下吧!”左边的胡禄说道。

“那么,我去找那艘失踪了的神秘飞船吧!顺便验证一下里面的小姑娘是否是危险分子。”右边胡禄说道。

“那我就去找那艘逃生船,然后摧毁它,确保不会被有心人利用。”正对面的胡禄说道。

就在这时,左边的胡禄连忙说道:“等等,你们好奸诈,居然只剩下这个任务,让我一个人去面对俩妹子,那可是修罗场啊!不行不行,我不要这个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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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七章 一只大萝莉

然而,左边的胡禄不管再怎么嚷嚷,没有任何一个人理会他,他直接被无视了。

“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准备一下,出发吧!”胡禄的本尊给此行的任务下了定论。

“喂喂喂,我不同意,我反对,我要换一个任务!”左边的胡禄不服的嚷嚷道,“本尊做人要厚道,这么不公平的事情,怎么能够让它发生呢?”

胡禄说道:“我只负责布置任务,你们自己选择执行哪一个,我是没意见的。想要换可以啊,你得征求他们的同意。”胡禄说着,指了指右边和正对面的胡禄。

“那我们就出发了!”

左边的胡禄立马看向了另外两个胡禄,不过没等他开口,右边的胡禄站了起来,踏云而去,只是远远的飘来了一句告别。

而正对面的胡禄也紧随其后,连告别都省了。至于胡禄自己,见情况不妙,也迅速的开溜了,只留下气急败坏的左边的胡禄在哪里愤愤不平的嘟囔着。

“哼,一个个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坑我是吧,我不会坑你们吗,看最后到底谁坑谁。”

最后一个胡禄在咒骂了一通之后,也招来一朵白云,腾云驾雾离开了这座小岛,去往哥谭完成自己的任务。

四个胡禄四散而去,作为本体的胡禄在布置完成任务后,就回到了亚特兰蒂斯,过起了相妻教子,举案齐眉的日子。对他来说,亚特兰蒂斯就像是一个远离喧嚣的避风港,一切都似乎与他无关了。

再说另外三个胡禄,各自接受了自己的任务后,除了左边的胡禄有目的性的直接前往了哥谭外,其它两人则在世界各地游荡了起来。

胡禄以自己没有达到预定的时间点作为参考,猜测这两艘飞船很可能也散落到了其它的时间点上,所以,他只能现将整个地球搜索一遍,看看它们会不会已经在过去的八年里落地了。

如果没有,那就坑爹了,胡禄就要另想方法追踪它们的踪迹,毕竟他不可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全天无休的关注着这件事。

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胡禄除了偶尔上岸看看报纸,了解一下最新新闻外,基本都在亚特兰蒂斯。

而就这段时间以来,他也没有收到任何身外化身传来的消息,好在胡禄依稀能够感受到他们的情绪,似乎比较愉悦,想必并没有遇上什么阻碍。

再加上胡禄也没有从新闻上得到任何异常的信息,照这个样子来看,寻找飞船的两个身外化身八成还在寻找的途中。观察了一段时间后,胡禄便不在关注身外化身的行动,彻底放任自流了。

话分两头,三个身外化身在个字行动之后,寻找两艘飞船的身外化身,一个向左,一个向右,各自去搜寻有可能落在地球的任何一个角落的逃生船和宇宙飞船。

花费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后,两人彻底的将地球翻了个底朝天,然而他们都一无所获,并没有找到两艘飞船的踪迹。没有找到飞船的踪迹,两人也就遵照胡禄的吩咐,在分散在陆地上隐藏了下来。

而因为度过大道之劫后的缘故,胡禄虽然还没到长生的境界,但是也已经能够不老了,明明已经三十好几了,但依旧和十几年前一样,没有任何变化。

所以,为了不引起周围的人的怀疑,身外化身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换一个城市生活,体验人生百态,也算是入世修行的一种了。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转眼间,时间就将历史的年轮推进到了九十年代末。

这已经是胡佑禄第十六次搬家了,他不喜欢在同一个地方常住,所以,每隔上一年半载,他就会搬一次家。

而这一次,他的目的地是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纳欣奈尔市,也就是日后女超人所生活的城市。

之所以选这个城市,当然不是因为好玩,据胡佑禄推测,本体从未知空间中拉扯出来的宇宙飞船,很可能运载着二十一世纪初才会到达地球的女超人。

原来的女超人在离开氪星后,会因为氪星的爆炸以及她的小姨妈从中作梗,而进入到一个叫做幻影地带的奇特空间,直到二十四年后才脱离抵达地球。

只不过,在胡禄穿越时空的时候,因为时空乱流而提前把她从未知空间中弄了出来,这也就导致她很有可能提前到达地球。

虽然她可能提前到达地球,但是按照历史的惯性推论,她依旧可能会来到这个城市,并在此工作,生活,所以,胡佑禄就想着来这里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到她,完成善后工作。

到了纳欣奈尔市,胡佑禄按照惯例,找了一家酒店式公寓,租下了一个套房,财大气粗的他直接就交了一年的房钱,立马就成为了酒店的vip客户。

按照惯例,到了一个新城市呢,他都要去放松放松,作为酒店vip客户的他,酒店接到他的通知后,立马就为他准备好了车子,随后,他就开着车出门了。

此时已经是夜晚时分,胡佑禄开着车,准备去酒吧逛一逛,好好放松放松。

然而,天不作美,当他把车停在从酒店服务员那里打听来的最好的酒吧前时,意外发生了。当然啦,作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胡佑禄并不是遇上了交通意外,而是倒霉的遇到了一个醉鬼。

刚从车上下来的他,回头锁个车门的功夫,下一秒就被人装了一下,然后,他就听到“窝偶”的一声,他刚买来没几天的崭新的西装已经光荣阵亡了。

“……”

胡佑禄满头黑线,这可是他花了大价钱特意定做的战袍,然而,现在直接就出师未捷身先死了。更过分的是,吐了他一身的家伙,不但没有道歉,反而直接挂在了他身上,看样子似乎赖上了他。

忍着恶心脱掉了外衣,好在里面的衬衫还完好,不至于裸奔回去,这时,胡佑禄才看向挂在他身上的女人。你说为什么是女人啊?废话,作为一个纯爷们,怎么可能让一个男人往自己身上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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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八章 一只大萝莉(续)

棕黑色的长发,头发末端有些微卷,低着头看不清面孔,不过高挑的身材,玲珑的曲线,足以打败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女性了。

这个吐了胡佑禄一身的女人就这么抱着胡佑禄,隐约还可以听到她在说些“不要,走开,带我走”之类的话,作为老司机的胡佑禄立马就明白了前因后果。

这姑娘估计是被不知道谁骗到了酒吧,然后被灌了个七荤八素,在有人想对她图谋不轨的时候跑出来的。照这么看来,灌醉她的人肯定不会善罢甘休,八成已经在找她了。

“渣男合伙骗小姑娘,那我是管还是不管呢?”胡佑禄心中想到。

然而,不等胡佑禄作出决定,他的推测立马就得到了证实,只见不远处的酒吧门口一窝蜂的用出了七八个人,大部分是男生,还有俩个女生。

他们一出来,四下张望了一下,就径直往胡佑禄所在的方向过来,各个气势汹汹的,好像胡佑禄抢了他们的马子一样。呃,好像还真抢了,虽然是被动的。

“那个谁,放开你手中的女人,赶紧滚蛋,不然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人未至,声先到,还没走到胡佑禄跟前,他们威胁的话就已经传到了胡佑禄的耳中。

胡佑禄当然不会照做,而是待他们走到跟前后问道:“你们认识?”

这伙人中的一个黑炭头见胡佑禄如此不识时务,张嘴就想要喷翔,这时,他身边的一个白人男子拦住了他,上前说道:“这位朋友,你抱着的是我们的朋友,谢谢你帮我们扶住她,接下来交给我们自己就行了。”

白人男子约莫二十岁上下,很年轻,但是并没有年轻人的急躁,说的话也很有条理,换做普通人,也许直接就照他说的做了。

然而,胡佑禄也不是一般人,他眯了眯眼睛,意味深长的问道:“你们是她朋友啊?关系怎么样?”

“当然,我们都是好朋友,你看,这还是她的男朋友!”白人青年说着,还指了指身后的另一个白人青年,说的好像是真的一样。

“那就太好了,这女人吐了我一身,把我衣服都弄脏了,既然你们认识,你们就先替她把钱赔给我吧!意呆利纯手工定制的西服,我吃点亏,零头什么的我就不要了,就算五万块吧!”

胡佑禄嘴角带着一丝讥讽,笑道。

“我哔哔哔,你个哔哔哔,想坑人是不是,也不打听打听我们是谁,你一个小哔哔哔也干来惹我们。识相的赶紧放下这个女人滚蛋,不然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

“……”

胡佑禄的话一出,立马就招来了一连串的臭骂,六个男人,两个女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臭骂着,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朋友,不要给脸不要脸!”

叫骂声持续了一会后,看样子应该是领头的那个白人青年制止了其他人的叫骂声,然后死死地盯着胡佑禄说道。他的手握起了拳头,一副蠢蠢欲动的样子,似乎只要胡佑禄说个不字,他立马就会动手打人。

“赔钱,或者滚蛋,自己选一个吧!”

面对着这些个想要用武力解决问题的青年男女,胡佑禄淡淡地说道。

“上。”

果然不出胡佑禄所料,得到了否定回答的他们在白人青年的领头下直接向胡禄扑来,想要给胡禄一点颜色看看。

然而,现实给了他们残酷的一击。不过眨眼间,所有人都倒在了地上。

他们只是一群普通人,虽说有几个肌肉发达,四肢粗壮,但也是强壮一点的普通人,对于胡禄来说,就好像蚂蚁和强壮的蚂蚁的区别。

“不堪一击!”

胡禄说完,看也不看他们一眼,将已经醉的迷迷糊糊的妹子塞到了车里,他自己也绕过车头,坐进了驾驶座。遇上了这样的事情,他也没心思去酒吧完了,直接开车回了酒店。

将衣服交给了酒店服务人员去处理后,他则在一众注目礼中搀扶着妹子回了自己的房间。回到房间后,胡禄提溜着她到洗手间,一通洗刷之后,就把她扔到了沙发上,自己也冲洗了一下后,躺进了被窝里。

躺下来没多久,胡佑禄就听到客厅里传来了一阵窸窣声,不过很快就消失了,他也没有太过在意,闭上了眼睛就想睡觉。然而,他才刚闭上眼睛,就感觉到被子突然被掀开,一个苗条的身影扑到了自己身上。

“禽兽,还是禽兽不如?”

房间里只有胡佑禄和那个不知道叫啥的妹子两个人,不用想也知道扑到自己身上的是什么人,电光火石之间,胡佑禄就进行了一次针对灵魂的拷问。

拷问的结果是,他选择了做禽兽。然而,禽兽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啪!”

当第二天来临的时候,胡佑禄和妹子双双从睡梦中醒来,两人相视一眼后,妹子的纤纤玉手就想要印在胡佑禄的脸上。不过,想法很美好,现实很残酷,胡佑禄手一抬,恰好挡住了妹子的手的进攻路线,她的一巴掌拍在了胡佑禄的手背上。

一声清脆的巴掌声后,妹子嘶嘶的吸着凉气,同时不断的甩着她的右手。这是她拍在胡佑禄手背上的手,在拍中的那一瞬间,她觉得自己的手就好像拍在了一块铁板上,顿时把她疼的眼泪都快出来了。

看着妹子龇牙咧嘴的样子,胡佑禄顿时觉得有些乐呵,也就在这时,他也看清楚了妹子的长相,瓜子脸,柳叶眉,樱桃小嘴,一头棕褐色的长发,给人一种娇柔的美感,很能激发纯爷们的保护欲。

只不过,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看错了,胡佑禄总觉得妹子的年纪似乎有点小,怎么看都不会超过十八岁。

“你叫什么名字?”胡佑禄问道。

“为什么要告诉你,禽兽。”妹子忿忿地说道。

妹子的反应胡佑禄的意料之中,不过有些事情他必须要弄清楚,不然他不会死心的,于是他继续问道:“你多大了?”

“关你屁事?”妹子还是没给胡禄好脸色。

“……”

不说,我就是自己看。

胡佑禄把目光转向了妹子带来的皮包,里面装着妹子的证件,驾照上写着她的名字:萨曼莎·阿里亚斯。年龄: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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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九章 一只小萝莉

见妹子一个劲的闹别扭,胡佑禄只好自己去获取信息。

透过皮包可以看到里面的驾照,胡佑禄看了看驾照,又看了看妹子本人,的确是她的驾照没错,证件照上的颜值还不错,有本人七分水准了。

然而,当看到驾照上的信息时,胡佑禄顿时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妹子名叫萨曼莎·阿里亚斯,一个在灯塔国可以说是很普通的名字,但是,后面的出生年月差点晃瞎胡佑禄的千里眼。

只见出生年月日那一栏,赫然写着1981年5月10日。如果胡佑禄没记错的话,今年已经是他离开本体的第十三个年头了,也就是说,今年已经是1999年了。81年出生的孩子,今天多数还是未成年。

照这样看来,自己似乎是犯错误了。胡佑禄心中一阵郁闷,不是说灯塔国二十岁以下不让进酒吧吗?怎么好端端的跑出个未成年来,这不是坑人嘛!

“我知道了,一定是那个酒吧的老板被金钱蒙蔽了双眼,从而违反规定,根本不能怪我!”胡佑禄熟练的把锅甩了出去。不过他似乎又想起了什么,扭头看向了躺在床上的妹子。

“你,你想干嘛?”妹子被胡佑禄看的一阵发毛,下意识的问道。

“今天几号?”胡佑禄询问道。

“呃!”妹子被胡佑禄这么疑问,顿时愣了一下,下意识的回答道“五月十一日!”

“哦,还好,还好,昨天你已经成年了,我没犯错误!”胡佑禄听到了答案,顿时松了一口气道。

妹子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胡佑禄在意的这个,顿时脸色由白变红,由红变青,最后又由青变黑,短短的一瞬间,经历了数次转变,最终变成了一张小黑脸。

“混蛋,你给我去死!”

床上的枕头变成了一个硕大的暗器飞向了胡佑禄,与此同时,妹子提溜着另一个枕头,扑过来就要和胡佑禄大战三百回合。

然而,这个叫做萨曼莎的妹子显然是个普通人,她挥舞的枕头就连胡佑禄的衣角都占不到,每当她手中的枕头挥过来的时候,胡佑禄总会以微小的间距躲开枕头的袭击。

就这样,两人在房间了打闹了一阵子后,以萨曼莎体力告竭而结束。

“呼,呼,呼,我,我要报警,让警察把你这个大色狼关进监狱里去。”萨曼莎的攻击完全无效,反而把自己累的够呛,气喘吁吁的她总算是想到了某个暴力部门,冲着胡佑禄说道。

“好啊,你报警啊,不过在警察来之前,你最好先想好怎么跟警察叔叔解释你为什么会在酒吧里。”胡佑禄不甘示弱地说道。

“你!你混蛋!”

萨曼莎被胡佑禄气的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一着急,眼中瞬间泛起了雾气。

“哎哎哎,怎么还哭上了呢?”胡佑禄觉得自己昨晚上出门一定没有看黄历,居然遇到了一个看重贞操观念的妹子,还是在灯塔国,这可是比天上掉馅饼还稀罕的事!

见妹子眼中的水滴一粒粒地滚落,胡佑禄连忙拿来了卫生纸,帮她擦拭眼角的泪痕。妹子倒也奇怪,刚刚还忿忿不平地生着气,现在反倒没有动静了。

胡佑禄一边帮她擦拭着眼泪,一边说道“你说你,昨天生日,不好好在家里跟家里人过生日,跑到酒吧去做什么,那是你能去的地方吗?

稀里糊涂的喝了多少都不知道,一出来就吐了我一身,幸亏是遇到了我,要是换个人早把你扔大马路上了。至于昨晚上的事,我承认,我是不对,禽兽和禽兽不如我选择了做禽兽。

但是,追根究底,还不是因为你半夜跑到我床上来了。自动送上门的肉,没理由不吃啊!不过从你现在的情绪可以看出,你肯定不会是半夜爬上男人床的那种女孩子,我猜你个小菜鸟八成是被人下药了。”

说着说着,胡佑禄觉得不对劲了,妹子一直流个不停的眼泪忽然间不流了。他下意识的看了看妹子的眼睛,只见她正双眼迷离地看着自己,不知道再想些什么。

“喂,喂……”胡佑禄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同时叫道。

然而,萨曼莎一点反应也没有,仿佛神游了一般。直到胡佑禄凑到她的面前推了她一下,她才好像如梦初醒一样回过神来。

“你没事吧?”胡佑禄有些担心地问道,他有些怕这姑娘受不了打击精神失常了,毕竟她看起来有点傻傻的。

“你,你可以做我的男朋友吗?”

这时,胡佑禄听到了一个细微的声音,比蚊子声大不了多少,若非他耳力过人,还真听不清楚,只不过,这个声音所说的内容有些让他迷惑不解。

“你说什么?”胡佑禄想要确认一下自己的耳朵是否听错了。

萨曼莎脸色有些泛红,羞涩地重复道“我觉得你长得挺帅的,想让你做我男朋友。”

“……”

“那什么,我还有事要出去一趟,你自己收拾收拾赶紧回家吧!你爸妈该担心了!”胡佑禄脸色骤变,随意敷衍了一句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出了房间。

“呼,吓死宝宝了,这是要赖上我的节奏啊!那我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名声岂不是要毁于一旦。”胡佑禄匆匆跑上了天台,点了根烟嘬着,自言自语道。

“嗯,说不定她只是一时冲动,我先静观其变,等下在回去看看,如果走了就一切都好,如果没走,就别怪哥哥心狠手辣了。”

暗自打定了注意,胡禄默默的蹲在酒店楼顶的天台上抽着烟,同时欣赏着周围的风景。还别说,作为一个沿海城市,纳欣奈尔市的发展还不错,不比东部的大都会和哥谭差。

“咦!流星?”

就在这时,胡佑禄看见远处划过一道火光,似乎有什么东西掉了下来。他运足目力看过去,巧了,一架宇宙飞船,和他记忆中从那个未知空间里拽出来的一模一样。

再透过飞船的船舱看到里面,金发小萝莉正在里面酣睡着,似乎在做着什么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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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章 一只小萝莉(续)

“还真在这里遇到了!”

胡佑禄有些惊讶的扔掉了手中的烟头,看着即将到达地面的宇宙飞船诧异的道。

他虽然是抱着碰运气的想法来到这里的,但是还真没想过会真的让他遇到,都已经空找了十多年了,他早已经习惯了失望。

不过,这一次他看的清清楚楚,的确是那艘被他拽出未知空间的宇宙飞船,飞船里乘坐着的也确实是当初看过一眼的金发小萝莉,就在这一瞬间,胡佑禄腾空而起,驾御着云彩飞向飞船坠落的方向。

当他来到飞船降落的地方时,飞船已经在地上划出了一道长沟,显然它降落的并不是那么的安稳。飞船的周围还在冒着烟,降落时的摩擦带来了巨大的热量,让周围的空气都扭曲了。

胡佑禄再一次的看向船舱内部,金发小萝莉依旧在酣睡中,剧烈的震动似乎对她并没有影响,看样子飞船的减震功能很不错。

他缓步上前,来到了飞船周围,此时飞船的周围依旧很灼热,而且尘土飞扬,胡佑禄心念一动,头顶凭空出现了一朵乌云,紧接着在飞船周围下起雨来。

雨水很快就将温度降了下去,同时也将飞扬的尘土都带到了地面。就在这时,飞船的舱门发出一声气动声,随后缓缓地打开了。

飞船的体积虽然不大,但是也有一人高,胡禄漂浮在一旁,探头看了进去,然后,就和一双乌溜溜的黑眼珠四目相对了。

“嗨,小妹妹,你好啊?”胡佑禄尴尬的笑了笑,打招呼道。

“……”胡佑禄热情的欢迎并没有得到回应,金发小萝莉只是沉默以对。

“我叫胡禄,你叫什么名字啊?你是外星人吗?来自哪个星球啊?”

胡佑禄并没有放弃,继续热情的和金发小喽啰交流道,然而,他得到的永远只有一个结果——沉默。

虽然金发小萝莉一直沉默以对,但是胡佑禄还是看出了一点端倪,胡禄每一次开口,她都有些讶异和迷茫,似乎不明白自己在说什么的样子。

“莫非是语言不通?”胡佑禄心中猜测道。

“可是不应该啊,设定难道不是全宇宙都说英语的吗?”好冷的一个梗。

胡佑禄自己都被自己的冷笑话给冻得抖了抖,然后说道“幸好最近又掌握了一个新技能,不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说着,他的右手并指成剑,点在了自己的眉心处,眨眼睛,他的指尖就开始发光。下一秒,在小萝莉惊讶的眼神中,他伸手在她的眉心一点,白光没入到了她的脑中。

“你对我做了什么?”

面对胡佑禄诡异的行为,金发小萝莉先是一惊,然后下意识的看了看自己的身体,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后,冲着胡佑禄质问道,而她所说的,是一口流利的汉语。

“等等,我说的是什么语言,这不是氪星语,难道是刚才?你是怎么办到的?”

金发小萝莉一脸的不可思议,如同机关枪一样将一个个问题不断的吐出来。

当然啦,她这么紧张也不能怪她,毕竟她是作为一个姐姐,一个看护人来到地球的,目的就是为了照顾刚出生没多久的堂弟,而胡佑禄这么诡异的能力,显然是她所无法理解的,面对未知的事物,人们第一时间所产生的的情绪就是恐惧。

“一点把戏而已,再一次自我介绍一下,在下胡禄,是天朝人士,目前是个自由职业者。”

语言不通的问题已经解决了,胡佑禄再一次向金发小萝莉释放出了善意。

已经从胡佑禄赠予的记忆中得知了一些基本常识,金发道“谢谢你的帮助,我叫卡拉·佐·艾尔,来自氪星。”

听到金发小萝莉自报家门后,胡佑禄的猜测也得到了确认。当日他无意中拽出来的飞船的确是超级少女的飞船,而眼前的这个金发小萝莉正是那个明明是来照顾弟弟结果却晚到了几十年的倒霉姐姐,未来的超级少女。

“请问,这里是哪里?”在对周围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卡拉向胡佑禄打听道。

“这里是地球,你现在所在的位置是位于北美洲大陆的灯塔国,西部沿海地区之一的纳欣奈尔市的郊外,靠近内陆的地方,是一个比较荒芜的荒原。”

胡佑禄详细讲述了一番地理,然而,对于来自氪星的卡拉来说,胡佑禄说的跟天书没啥区别。

见卡拉一脸懵逼的样子,胡禄笑着提议道“这个说起来很复杂,要不你跟我走,我慢慢说给你听。”

说着,他露出了一个和煦的微笑,开始拐带小萝莉。

胡佑禄其实也就是随口一说,并没有想到卡拉会同意,当卡拉点头的时候,胡佑禄其实是有些懵逼的,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将卡拉从飞船里抱了下来后,把飞船装进了炼妖葫中。

然后带着卡拉驾驭着白云飞向远处的纳欣奈尔市。

“先吃点东西吧!”胡佑禄并没有直接会公寓,而是在纳欣奈尔市找了个中餐馆,准备先解决一下生理问题。此时已经是中午了,没吃早饭的他其实已经很饿了。

胡佑禄记得百科上说过,超级少女喜欢吃中餐,所以他特意找了一家中餐馆,点了几道招牌菜后,他开始向卡拉普及作为一个地球人的基本常识。

…………………………

当饭菜端上来,胡禄也停止了向卡拉的普及基本常识,招呼她先吃东西。

“太好吃了!”

或许是多年没有品尝到食物的缘故,卡拉对眼前这些在胡佑禄看来只能算是一般的食物表达了自己最崇高的赞美。

不仅如此,她的嘴里还塞得满满的,腮帮子鼓鼓的好像一只小仓鼠一样,桌上的碗已经叠的老高了,她一个人就吃掉了八碗饭。

“好吃你就多吃一点,管够!”胡佑禄非常大方的说道。

“嗯,我会的,浪费粮食是不好的行为,我们氪星人从来不浪费粮食。”卡拉一边吃着,一边说道。

吃完了饭,胡禄带着卡拉回到了自己的公寓,他们已经说好了,现在胡佑禄这里休息一晚,明天再商量去留的问题。十二岁的卡拉已经有着自己的主见,所以胡佑禄并不打算干涉她的去留。

“supieras!”然而,当他推开房门的时候,一道身影出现在他们面前,她不是别人,正是忽然转变了态度要胡佑禄做她男朋友的萨曼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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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一章 萨曼莎和卡拉

“surprise!”

萨曼莎穿着一身黑色丝质睡衣,从门后跳了出来,开心地说道。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确实很惊喜,也的确很意外。只见萨曼莎上身是一件黑色丝质睡衣,由一条束带束缚着,睡衣的领口很开,露出了精致的锁骨,同时一直开到胸前深v处露出了小麦色的肌肤。

混元笔直的大腿上穿着一双黑色长筒丝袜,睡衣的下摆勉强遮住了的部位,隐约可以看见隐藏在其中的吊袜带。她的脸上还画了淡淡的妆容,略微增加了一些她的年纪,让人完全看不出她其实只是一个刚满十八岁一天的青春美少女。

胡佑禄看着突然跳出来的萨曼莎,一脸的无语,本以为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萨曼莎会冷静一点,然后自行离去,没想到她反而在这里住下来了。

看她穿成这个样子,显然是打算和胡佑禄做些羞羞的事情,话说你早上起来见到自己后的那种愤怒呢?难不成都是装出来的吗?

胡佑禄的内心在咆哮。不过,这个情况也充分证明了,长得帅,又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咳咳!”胡佑禄干咳了两声,微微一侧身,露出了藏在身后的卡拉,萨曼莎的笑脸顿时凝固了。

“她是谁?”萨曼莎的脸色有些不自然,直勾勾的看着卡拉,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胡佑禄伸手在她面前挥了挥,道“想什么呢?这是我妹妹,赶紧进去,把衣服穿好了,像什么样子!”一边说着,胡佑禄一边将萨曼莎推进了房间里。

这种时候,绝对不能让两个女人碰面,哪怕其中一个只是个小鬼。

把萨曼莎推进房间后,胡佑禄邀请卡拉走进了房间里,他租住是个套间,一室一厅一厨两卫,除了客厅一个卫生间外,卧室里还有一个洗澡间。

“你要不要先洗个澡?我找人送衣服上来。在我老家,到了一个新环境总会先洗个澡,叫做除秽。”

“诶,可以吗?”卡拉是个爱干净的小姑娘,她已经在宇宙里漂泊了快二十年了,虽然飞船里有自动清洁功能,但是心里总归有些不自然。

“当然可以!里面还有浴缸,如果你愿意,泡一泡没问题,我去帮你买点衣服。”胡佑禄将卡拉带到了浴室前,指着浴室里的浴缸说道。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们才第一次见面不是吗?”卡拉并没有立刻走进浴室,而是看向胡佑禄问道。

胡佑禄闻言,沉默了。

对啊,为什么呢?

卡拉对他来说充其量只是一个陌生人,他们之间的交集也就只有时空穿梭的时候,胡禄顺手拉了她一把,勉强算是帮了个小忙吧!

然而,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下意识的就想帮助她。

沉默了片刻之后,最终,胡佑禄开口说道“大概,是因为我们都不属于这里吧!”

“不属于这里?”卡拉疑惑的看着胡佑禄道。

“我和你一样,也是远道而来的客人。”胡佑禄说道。

“客人!我明白了,谢谢你!”卡拉点了点头说道,随后若有所思的走进了浴室。

见卡拉走进了浴室,胡佑禄则拿起了房间里的电话,打到了前台,买衣服这种事情,当然要专业的跑腿人员去执行了,胡佑禄可没兴趣自己跑去买女装,万一被当成bt就不好了。

当他打完电话,回到房间里的萨曼莎也换好衣服走了出来,她穿着一件贴身的小背心,下身是一条紧身牛仔裤,把她笔直的双腿完美的呈现了出来,看到这样青春靓丽的她,就连胡佑禄一直以来都波澜不惊的心也不由得为之一动。

他不得不承认,没有人会拒绝这样青春靓丽的女孩子,她有让人心动的资本。也难怪昨晚上的那伙人不但灌酒,而且还下药,都是为了要得到她。

“大色狼,只不过出去了一下,就又带了一个回来,而且还是这么小的,你该不会是个萝莉控吧!难怪你早上直接就拒绝了我,肯定是因为知道我已经成年了。”

穿好衣服走出房间的萨曼莎一脸忿忿不平之色,瞪着胡佑禄说道。

“……”

什么跟什么啊!女人,你脑洞也太大了吧!

胡佑禄看着一脸气愤之色的萨曼莎,知道今天不把这事情说清楚的话,肯定是不能安生了。

于是他解释道“卡拉是个可怜的孩子,她的父母都死了,她是逃难到这里来的,我只不过是想帮帮她,没别的意思,你别想太多了。”

“逃难?灯塔有什么地方发生灾难了吗?”萨曼莎扑闪着自己的大眼睛,似乎是在思考,然而她并没有想到有什么地方发生了重大灾难。

“不是这里,是那里!”胡佑禄指了指天上说道。

萨曼莎下意识的抬头看去,然而她所看到的只有装饰豪华的天花板。她有低头看了看胡佑禄,又抬头看了看天花板,随后恍然大悟,道“你是说,她是外星人?”

胡佑禄点了点头,道“没想到你还挺聪明的嘛!”

“那是当然,要知道我可是斯坦福大学的高材生。”萨曼莎得意的说道。

“斯坦福!”

胡佑禄有些惊讶,他还真没想到,眼前这个傻乎乎的颜控居然是斯坦福大学的学生,那可是加州数一数二大学啊!

“怎么样,吓到了吧!看你还嫌弃我不,我肯做你女朋友,是你的荣幸才对。”

萨曼莎的小辫子都快翘到天上了。

“对了,你不用回家吗?”面对得意忘形的萨曼莎,胡佑禄明智的选择的转移话题。

“我没有家,我一个孤儿,哪里来的家啊!”萨曼莎情绪忽然有些低落了起来说道。

“……”胡佑禄见状,知道自己说错话,连忙说道“我要去逛超市,你要一起去吗?”

“你要去买什么东西吗?”

“买点洗簌用品什么的,而且,我们也得换个房间不是吗?三个人住,至少得两室一厅吧!”

“诶,难道你要和我同居吗?”萨曼莎眼中闪着异样的光芒道。

“走了!”胡佑禄不打算和她纠缠这个问题,直接起身开门准备出去。

“等我一下。”萨曼莎连忙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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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二章 暴走的萨曼莎

时光飞逝,转眼间离卡拉的到来很快过去了两个月了。

卡拉有着和超人一样能力,年纪也比初到地球的大超大了许多,因此她有着很强的接受能力,经过这两个月里适应,她很快的融入到了地球的生活中。

而让胡佑禄意想不到的是,适应了地球生活的卡拉,并没有如胡佑禄想得一样,正义感爆棚飞天遁地的想要拯救地球,反而渐渐地向一种名为肥宅的生物转化。

而这一切的源头,都源自于那个晚上。

在卡拉到来的那天,胡佑禄为了安慰萨曼莎,带着她去了酒店附近的超市,陪女人逛超市,可想而知购物篮里都会是些什么东西。

“薯片,买买买!”

“可乐,买买买!”

“小蛋糕,买买买!”

“曲奇饼干,买买买!”

“维他柠檬茶,买买买!”

当胡佑禄和萨曼莎回到公寓的时候,卡拉已经洗完澡出来了,一个人坐在客厅里发呆。

随后又忙活了一阵,将东西都搬到楼上更大的房间后,胡佑禄也去洗澡了,当他出来的时候,两个妹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依偎在了一起,一边吃着零食,一边看着电视。

两人叽叽喳喳的聊个不停,胡佑禄完全插不进嘴,只能默默地看着他们消灭他花了好几百买的零食,而这些零食中,很大一部分是落入了卡拉的肚子里。

那天过后,卡拉就爱上了吃零食,她不但爱吃,嘴巴还特别刁,早餐一定要吃唐人街上的一家百年老店买来的锅贴,或者小笼包,中午无所谓,但是下午一定要吃零食。

晚上她喜欢吃天朝的炒面等等之类的天朝美食,吃完之后又要吃一大堆的零食,更可恶的是,她怎么吃都吃不胖,这让萨曼莎一直非常羡慕嫉妒恨。

两个月下来,卡拉已经彻底成为了一个不会胖的肥宅,每天就是吃吃吃,睡睡睡,哦对了,还有追剧。

……………………

咔嚓一声,萨曼莎推开门,背着驴包,踩着高跟鞋走了进来。

在门口脱下高跟鞋后,她往屋里一看,一大一下俩肥宅正瘫在沙发上看着电视,一个抱着肥宅快乐片,一个抱着肥宅快乐花,时不时的喝一口肥宅快乐水,小日子过的不要太悠闲。

“卡拉,你又在吃零食了,虽然说你吃不胖,但是也不能这样拼命吃吧!胡,你说你带的都是什么头啊,卡拉好好的一个小公主都被你带坏了。”

萨曼莎年纪不大,但是却具备着管家婆的属性,一看就屋里的两人这样子,立刻开始叨叨。

“这不是还在放暑假嘛,天气又这么热,不在家看电视,难道还跑出去晒太阳啊!”胡佑禄本质上其实也是一条咸鱼,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的那种。除了某些特殊的时间,其它时间他更愿意做一条快乐的咸鱼。

“你放心吧,我都安排好了,暑假结束就送她去上学。对了,今天晚饭交给你了,卡拉想吃意大利面,那玩意我不会。”胡佑禄往嘴里塞了一口薯片,一边吃,一边补充道。

“……”

萨曼莎的脸色顿时黑了下来,好嘛,这是把她当成保姆使唤了,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自己做的孽,含着泪也得受着啊!把手中的驴包一扔,她闷声不响的走进了厨房。

不多时,厨房里传来了嗒嗒嗒的切菜声。

“喂,胡,你这样做,会不会太过分了?”偷偷看了一眼在厨房里忙活的萨曼莎,卡拉悄悄地对胡佑禄说道。

胡佑禄双手一摊,道“我能有什么办法,我也很绝望啊,谁让她铁了心要跟着我啊!”

为了不让本体遭遇修罗场,胡佑禄也是操碎了心,只能装渣男,一装到底了,期望萨曼莎能够受不了自己走人。可是这都两个月了,一点用处都没有啊!

“哼,渣男!”卡拉啐了胡佑禄一口,继续吃她的肥宅快乐片了。

“给你个机会重新说过,好好组织语言!”胡佑禄摸出身上的黑卡拍在了桌子上,对卡拉说道。

衡量了一下是肥宅快乐片重要,还是自尊重要后,卡拉果断的抢过了黑卡,说道“我就知道你最好了,么么哒!”

且不提这两人之间的py交易,萨曼莎进入厨房后,就从冰箱里拿出食材,准备晚上要吃的意大利面。

忙活了一阵子后,萨曼莎将洗干净的菜放在砧板上,然后开始切菜。这是,胡佑禄和卡拉的吵闹声此起彼伏,传入了萨曼莎的耳中。

厨房是开放式的,萨曼莎抬头看向了客厅,只见胡佑禄和卡拉闹成了一团,说说笑笑的,不亦乐乎。相比之下,胡佑禄这两个月一直对她颐指气使,和对待卡拉完全是两种态度。

顿时,一股无名的怒火涌上她的心头。

一时间,胡佑禄的冷淡,上班时同事的嘲笑,上司的责骂,她曾经经历过的所有不好的事情都在她的脑海中浮现,心中积攒的怨气好似在这一瞬间爆发了出来。

怨气的爆发,让萨曼莎开始胡思乱想,注意力也不能集中了,因此她手上的动作也凌乱了起来。手上动作一乱,手指自然就成为了牺牲品。

然而,违反常理的事情出现了。萨曼莎的手指并没有被菜刀划伤,事实上菜刀切到手指的时候反而发出了叮的一声响声。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萨曼莎的动作停了下来,但是她并没有如普通人一样去查看手指,而是站在那里发起呆来,瞳孔失去了焦距,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这样的情况没有持续多久,萨曼莎的眼睛突然间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红光,时隐时现,整个人也开始莫名的颤抖起来。她一边颤抖,一边将头低了下去,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当萨曼莎再一次把头抬起的时候,她的眼睛已经恢复了原样,但是,她整个人的气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果说胡佑禄一开始见到的萨曼莎是一个青春美少女的话,那么现在的萨曼莎就是高高在上的女王,眼中充满了蔑视。

“危险。”

胡佑禄并没有注意到萨曼莎的变化,但是他有着灵敏的感官,就在他和卡拉打闹的时候,忽然间心生警兆,连忙将卡拉拉到自己身后,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两道光束。

这时,他也注意到了厨房里的异状,两道剑眉顿时紧锁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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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三章 萨曼莎的真实身份

胡佑禄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两道激光,随即立刻看向激光射来的方向。

墙体没有破损,墙外没有任何人,那也就是说,攻击来自房间里面,可是那个方向只有萨曼莎一个人!

萨曼莎!

胡佑禄被自己的想法震惊了。这时,他才注意到,刚刚还在准备晚餐的萨曼莎此刻就跟变了个人一样。她的外表没有任何变化,但是气质已经完全不同了。

这种居高临下,高高在上的气质,胡佑禄只在成为女王之后的亚特兰娜身上见过,不过和亚特兰娜不同的时,萨曼莎的眼中只有冷漠,那种冷漠,是对生命的漠视,好像一切在她眼中都不重要,都可以被毁灭。

我是谁?

我在哪?

发生了什么事?

胡佑禄觉得自己也许是在做梦,不然怎么会看到原本是个普通人的萨曼莎忽然间就暴走了,给人的感觉就好像要毁灭世界一样。

“难道萨曼莎是个穿越者,还是说她被人夺舍重生了?”胡佑禄脑洞大开的想到。

不过想归想,胡佑禄这种时候还是很靠谱的,一个大水球瞬间将萨曼莎包裹了起来,将她与外界隔绝,避免了这个房子被摧毁结果。

被水球包裹住的萨曼莎,双眼泛红,秀气的小拳拳不停的击打在了水球上,时不时的还有激光从眼中射出,她的每一拳,每一道激光,都能将水球打出一个凸起。

而每遭受一次攻击,胡佑禄都能感觉到结界消耗的不少的灵力,足以看出,萨曼莎的攻击力度其实非常的强悍,给胡佑禄的感觉,似乎不比当初的超人要来的弱,甚至还要更强。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萨曼莎怎么变成这样了?”卡拉紧张的站在胡禄身边道。

胡佑禄眉头紧锁,心绪不宁地说道“不知道,刚才还好好的,转眼间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

“难道是人格分裂?”卡拉猜测道。

胡佑禄想了想,确实有这个可能,但是又看了看激光乱飙的萨曼莎,否定道“应该被不是,就算是人格分裂,也不可能让一个普通人具备超能力吧!”

“这倒也是!”卡拉也觉得这个想法实在是太不靠谱了,简直可以说是异想天开。

萨曼莎依旧在继续攻击着包裹着她的水球,妄图打破水球冲出来,可惜,胡佑禄耗费了大半的灵气,就是为了将她困住,又怎么会让她轻易出来呢?

所以,任凭她如何挣扎,都只是徒劳无功。

“怎么办,难道就这么一直关着她吗?”卡拉看了一会后,对胡佑禄说道。

胡佑禄也是一阵纠结,因为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在他的脑海里,确实没有任何关于萨曼莎的记忆,也就是说,他的先知先觉没有任何用处。

两眼一抹黑的他自然也就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萨曼莎的事情,只能先暂时压制着她,让她不至于暴走到外面去。

“要不,先弄晕她吧!”卡拉建议道。

胡佑禄想了想,觉得这个方法还不错,至少他可以腾出手来,不用这样一直盯着萨曼莎。

于是乎,他一个闪现,出现在了萨曼莎的旁边,伸手想要将她打晕。然而,当他的手掌和萨曼莎的后颈碰撞的时候,却发出了金属交击的声音。

胡佑禄的眼神顿时一凝,下意识的看了卡拉一眼,顿时恍然大悟,想通了其中的关键。

双眼会发射激光,身体是钢铁之躯,双手力大无比,这不就和卡拉一样,完全是超人的翻版嘛!只不过她们的性别是女而已。

“难道她也来自氪星?”胡佑禄怀疑道。

来自不同星球的人拥有相同的能力,在dc宇宙里可没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更何况,美漫世界里的设定就是拿来吃的,前面才刚说完只有大超一个氪星人,转眼间什么佐德将军,毁灭日,女超人都出来了。现在再多一个萨曼莎也不奇怪。

只不过,看卡拉一脸茫然的样子,显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好吧,作为一个超级英雄来说,卡拉还只是一只菜鸟。她目前的超能力和她那十九年前就达到地球的堂弟比起来确实差远了。

“胡,你怎么还没有打晕她啊!”卡拉见胡佑禄一直没有动作,奇怪的问道。

胡佑禄正打算和她解释一下,这是,他忽然感应到水球内出现了一股强大的能量波动,隐隐有冲破他的压制之势。胡佑禄来不及和卡拉解释,连忙带着水球飞了出去。

好在纳欣奈尔市是一个沿海城市,胡佑禄不用担心去哪里寻找渺无人烟的地方,直接就往海上飞去。

“等等我!”卡拉见状,也腾空而起,跟在胡禄的身后飞向大海。

两人的速度很快,转眼间就来到了远离陆地的深海区,在这里就不用担心会对城市造成什么破坏了。

与此同时,胡禄对萨曼莎的压制也达到了极限,水球开始不断的膨胀,同时水球里也冒出了红光,遮挡住了两人的视线。

水球膨胀的很快,不等胡佑禄想出什么解决方法,就听见砰的一声,水球炸开了。因为爆炸而四散开来的水珠落下,周围出现了一道彩虹。

而在彩虹围绕的地方,一个熟悉的身影渐渐的显露出来。

“胡,你猜萨曼莎会不会是因为你总是欺负她,所以才生气变成这样的?”看着渐渐显现的萨曼莎,卡拉忽然间对胡佑禄说道。

胡佑禄翻了个白眼,暗道,果然是小孩子思维,哪有人生气会变得这么恐怖的,你以为是绿巨人吗?那是属于隔壁漫威的好吧!

然而,说道愤怒,胡佑禄猛然间想起了黑化的大超。

只要戳到了软肋,就连正义的超人都会黑化,那么同为氪星人的萨曼莎为什么不可以呢?超人的软肋是露易丝·莱恩,那么萨曼莎的软肋又是什么呢?

好像,是我自己吧!回想起这些日子和萨曼莎的相处,胡佑禄能感觉到,她是真的喜欢自己,而她黑化似乎也和自己这些天对她的态度有很大的关系,也就是说,一切都是自己惹出来的。

想要解决这件事情,似乎也就只有一个方法了,可是……

“算了,不管了,死就死吧,反正还有本体背锅!”

胡佑禄思索了几秒钟后,把心一横,朝萨曼莎飞了过去。

第二百八十四章 这下真的完蛋了

话说疑似氪星人的萨曼莎忽然之间展现出了强大的超能力,并且出现了暴走的情况。

为了不让她对城市造成破坏,胡佑禄将她带到了海洋深处。

也就是在这时,胡佑禄想到了能够平息的方法,可是,这个方法有着严重的后遗症。不过为了天下苍生,胡佑禄毅然决定决定舍己为人。

“唉,我总是心太软,心太软……”

在卡拉鄙视的眼神中,胡禄迅速的扑向了萨曼莎。

此时的萨曼莎不知道怎么了,居然一直没有动静,只是静静地飘浮在半空中。饶是如此,胡佑禄也不感放松,因为他能够感知到,萨曼莎的体内凝聚着巨大的能量。

这股能量非常的庞大,胡佑禄隐隐感觉它甚至还要超过当初见过的超人。能够将晒了十几年太阳的超人都比下去,可见妹子隐藏着的实力已经是正义联盟的天花板级别了。

这样恐怖的实力,如果真的爆发出来,胡佑禄严重怀疑脚下的大海还会不会存在,所以他要尽他所能的阻止这件事情发生。

迅速的飞到了萨曼莎的面前,只见她的脸上充满了迷茫,似乎恢复过来了一样。

胡佑禄见状,心中一喜,暗道“难道我不需要作出牺牲了?”

然而,他还没来得及高兴,萨曼莎的神色又发生了变化,时而迷茫,时而愤怒,似乎有什么在她的身体里和她抢夺身体的控制权一样。

“这是闹哪样?”胡佑禄有些不明所以。

不过,现在不是追根究底的时候,他一把抱住了萨曼莎,在她耳旁轻声说道“萨曼莎,萨曼莎!”

或许是听到了胡佑禄的呼唤,萨曼莎的脸色渐渐的缓和下来,原本颤抖的身体也渐渐地平静了下来。

“萨曼莎,你能听到我说什么吗?”胡佑禄在她耳边说道。

“冷静,你要冷静,你是萨曼莎,你不是别人,不要被你身体里的那个东西蛊惑了……”

胡佑禄的声音仿佛有魔力一般,萨曼莎渐渐地冷静了下来,依偎在了胡佑禄的怀中。

见自己的话起了效果,胡佑禄继续说道“你听着,我喜欢你,之前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假的,都是骗你的,其实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你一定要清醒过来,我还等着和你走进教堂……”

胡佑禄嘴上这么说,心理却是非常的惭愧,不断地道歉道“抱歉啦本体,大家都是一体的,我惹出来的事,自然也是你惹出来的,到时候真的遇上修罗场,可千万别怪我啊!”

在胡佑禄的甜言蜜语攻势下,萨曼莎总算是平静了下来,她身上凝聚的能量也不断往外散去,最后,她两眼一翻,直接昏死过去。

“解决了?”

就在这时,一直没看到这里有什么动静的卡拉终于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飞了过来,然后冲着胡禄问道。

胡佑禄点点头说道“嗯!你先回去吧!我送她去医院做个检查!”

“好吧,我先回去了,记得早点回来烧饭,晚饭都没吃,我快饿死了。”卡拉撇了撇嘴说道,自从来到地球之后,她满脑子想的都是吃吃吃。

胡佑禄翻了个白眼说道“卡不是给你了吗,自己买东西吃去。我们今晚说不定不回来了,明天早上也自己解决吧!”

说完,他径直飞向纳欣奈尔市最大的医院。

“真的吗?”卡拉闻言,眼睛顿时一亮,似乎非常高兴胡佑禄和萨曼莎今晚不回来,嘟囔了一句后,迅速的飞回城中。

…………………………

胡佑禄带着萨曼莎很快来到了医院,马上就有医生和护士迎了上来。

“医生,我女朋友在家里无缘无故的晕倒了,你赶紧帮我看看是怎么回事?”胡佑禄拉着医生说道。

医生是个白人中年,他从衣兜里拿出一个小手电,翻开萨曼莎的眼皮,对着她的眼球照了照,然后对身边的护士说道“把病人推进急诊室,葡萄糖加生理盐水,静脉注射,照x光,抽血拿去化验。”

“医生,要不做个全身检查吧!”胡佑禄不放心,怕简单的体检验不出什么,在一旁插嘴道。

医生看了胡佑禄一眼,然后转头对道“他想做就让她做吧!”

体检是要收钱的,而且价格也不便宜,这种创收的事情,医生没有理由拒绝。

就这样,胡佑禄带着昏睡的萨曼莎在医院折腾到了半夜,时间已经很晚了,再加上有些检验需要第二天才能做,所以当晚,胡禄和萨曼莎就住在了医院,等待着体检的结果。

一夜无话。

一整个晚上,胡佑禄都守在萨曼莎的身边,然而萨曼莎一直都没有醒来。

直到第二天清晨。

闭目养神的胡佑禄隐约听到一些动静,立马睁开了眼睛,果然,萨曼莎已经醒了,而且正挣扎着想要坐起来。

“你醒啦!”胡佑禄连忙帮她把枕头垫好,然后扶着她坐了起来。

“我这是怎么了?”萨曼莎有些迷茫地问道。

“你不记得发生什么了吗?”胡佑禄闻言,不由得有些欣喜,连忙问道。

“我只记得你好像跟我表白了!”萨曼莎想了想,头一歪,眼带笑意的对胡佑禄说道。

“……”胡佑禄顿时一阵无语,不是说什么都不记得了吗?怎么偏偏就记得这个!还想蒙混过关的。

“咳咳,这个以后再说,以后再说,现在还是先检查一下你的身体,你在家里忽然晕倒了,也许是生病了!”

胡佑禄觉得不能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于是连忙转移话题道。一边说着,他一边按下了呼叫铃,把医生叫了进来。

“医生,她的身体怎么样,为什么会忽然晕倒啊?”

医生进来了,胡佑禄为了转移话题,随口问了医生一句。他当然是知道医生没法回答才问的,因为萨曼莎的事说出来都没人相信。

然而,医生却并没有如胡佑禄所想的那样,支支吾吾说不出过所以然,相反,他说的话对胡佑禄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

“恭喜你啊,先生,你就要当爸爸了!”

“wtf!爸爸?”

“这下真的完蛋了!”

胡佑禄直接瘫倒在了地上。

第二百八十五章 重返哥谭

时光荏苒,不知不觉中,已经来到了28年。

这一年,离胡禄穿越时空出现错误已经过去了将近三十年的时间。

而就在这一年的某一天,灯塔国的东海岸,某个偏僻的海岸线上,一道大浪打在了岸上,海浪褪去,两道身影凭空出现在了岸边。

他们分别是一男一女,男的英俊帅气,穿着一身休闲西装,看上去约莫二十来岁的样子;女的雍容华贵,气质典雅,乍一看好似十八岁的少女,又好似年轻的少妇,让人看不透她的年龄。

“啊!终于回到陆地上了,亚瑟那个混小子,不给他点颜色瞧瞧,还真以为爸爸我揍不动他了。”年轻男子看着久违了的陆地,感慨万千地说道。

“你呀,孩子都快三十了,还把他当小孩看,动不动就揍他,难怪他不愿意在亚特兰蒂斯待着,总往外跑。”女子含情脉脉的看着男子,看似责怪地说道。

“胡说八道,明明是这混小子看上了泽贝尔那老家伙的女儿,一天到晚的黏在人家身边,关我什么事,这丢人的家伙,就差倒贴到人家里去了。”

听到女子的话,年轻男子连忙反驳道,这口锅他可不背。

说到着,大家应该都明白了,这两人,正是在亚特兰蒂斯守了三十年的胡禄和亚特兰娜。

这三十年里,胡禄的本体一直生活亚特兰蒂斯,陪着亚特兰娜治理国家,等待着他的儿子长大成人。

原本他们的打算是等到亚瑟成年之后,就让他接任亚特兰蒂斯的王位,但是,没成想渐渐长大的亚瑟却并不想成为亚特兰蒂斯的国王,少年时期开始就经常一个人跑出去,在海洋中漫无目的地游荡。

直到有一天,他拯救了一些在海洋中遇难的人。

“没有亚特兰蒂斯,没有我们,其实你什么都不是!”

面对被他拯救了的遇难者的千恩万谢,亚瑟想起自己父亲说的话,顿时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他发现了自己真正想要做的事情,于是乎,大海中多了一个守护过往船舶的男人。

由于他能够高速在海中游动,渐渐地,被他所拯救的人们都将他称为是水行侠。当上了水行侠之后,他就更不着家了,说什么也不肯接受王位,于是这件事情就一拖再拖,直到胡禄实在是忍不了亲自动手将他抓回去。

被抓回去的亚瑟依旧不想继承王位,但是在迫切想要和亚特兰娜双宿双飞的胡禄的压迫下,依旧举行了传位仪式,顺便也给亚瑟举办了婚礼,结婚对象自然是隔壁泽贝尔王国的公主,日后的海后——媚拉。

仪式举办完后,总算是把亚特兰蒂斯这个大锅给甩掉了,多年没有回到陆地上的胡禄第二天就带着亚特兰娜动身来到了陆地上。

“走吧,我们先去找个住的地方,这些年来辛苦你了,今后的日子咱们可要好好享受享受!”

扔下了亚特兰蒂斯和亚瑟,两人现在是一身轻松,胡禄牵起亚特兰娜的小手,脚下一朵祥云浮现,载着他们飞翔了哥谭。

虽然去过了很多个城市,但是胡禄还是觉得对哥谭最为熟悉,也适应了那里的气氛,所以,他们决定日后就在哥谭生活。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胡禄的身外化身早就在哥谭准备好了居住的地方。

胡禄驾驭着祥云落在了哥谭市中心一座高达一百层的大楼顶上,大楼隔壁就是哥谭最著名的韦恩大厦,然而,这座哥谭曾经最高的建筑物如今却被胡禄脚底下的大楼高出了一倍还多。

大楼是胡禄身外化身之一的胡佐禄出钱兴建的,来到七十年代的他依靠一些不可明说的手段获取了大量财富之后,他化身为天使投资人,投资了诸多实力强大的公司,以此来持有它们的股份。

然后数钱数到手抽筋的他,在四年前投资建造了现在的这座大厦,依旧叫做熊猫大厦,不过和之前的熊猫大厦不同,现在这座熊猫大厦是一家综合性大楼,商场、酒店、餐厅等等,总之应有尽有。

有这座大厦在,胡禄什么都不干也可以收租收到手软。

不过有一点还是和以前一样的,最高的几层楼都是胡禄的自留地,被他规划为日后的住所,美其名曰大隐隐于市。

胡禄扫视了这套楼顶别墅一眼,马上就对这个楼顶别墅的构造了如指掌。相比于之前的那一个楼顶别墅,现在这个在面积上就已经大了将近一倍。

整个楼顶有一大半是一个硕大的游泳池,是专门为亚特兰娜准备的。为了加深泳池的深度和宽度,泳池不但特意用玻璃加高了好几米,而且还外楼体外延伸出去了不少。

站在泳池外面可以直接看到泳池内的情况,在泳池里面也可以看到外面,那可谓是相当的刺激。另一小部分则是一个阳光房,里面放着一些桌椅,还有床,看来应该是用来休息用的。

通过电梯来到楼下,这一层是主要是房间,也不知道胡佐禄当初是怎么想得,居然把这里分成了十几个房间,除了一个主卧之外,还有十来个次卧。

再往下一层,则是客厅、餐厅、厨房之类的具备功能性的地方,用的都是最好的配置,总而言之,胡禄也好,亚特兰娜也好,对这个地方都表示非常满意。

“亚特兰娜,你先休息一下,我还有点事情要办,很快回来!”

参观完房子,胡禄让亚特兰娜会房间去休息了,自己则来到了天台,盘膝而坐,闭目打坐,等待着身外化身们归来。早在胡禄到来之前,他们就已经越好了,今天大家重聚一堂,回归本体。

看了看时间,也快到他们回来的时候了。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三道和胡禄一模一样的身影落在了胡禄的面前,正是胡佐禄、胡佑禄和胡忠禄三个身外化身。

“本体,好久不见!”三个身外化身异口同声的打招呼道。

“好久不见!”胡禄嘴角微微一翘,笑道。

第二百八十六章 原来坑我自己的不只我一个啊!

“好久不见,各位,这三十年过的怎么样啊?”

胡禄很是随意地说道,眼前的三个都是自己的身外化身,和自己其实是一体的,跟自己说话,没必要来哪些虚的。

“还不错!”

“挺好的!”

“美滴很!”

胡禄闻言,说道“你们知道我在亚特兰蒂斯过的不怎么样,所以这是在刺激我啊!”

说完,他自己先忍不住笑了。胡禄忽然发现,自己和自己说话也挺有意思的!

“你有佳人相伴,儿女承欢,这样的日子也叫不怎么样,本体,你也太……”

“不是东西……”

“了!”

一句话,被拆成了三句,三个身外化身一人说了一句。

胡禄见状,愈发觉得这身外化身神通的玄妙,不但完美的复制了本体的实力,而且连性格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略微的变化。

比如,眼前的这三个身外化身,胡禄可不记得自己还有这么皮的时候,他向来都是成熟稳重型的。

“别皮了,都说说任务完成的怎么样吧!谁先来?”虽然皮一下很开心,但是时间不多,还是说正事要紧,所以胡禄催促道。

“我先来吧!具体经过反正合体之后你也都能知道,我就简单说一下结果吧!”三个身外化身最先开口的是胡忠禄。胡忠禄人如其名,和其它两个身外化身相比,给人的感觉确实很忠厚!

“嗯!你说!”

“按照你的吩咐,我去寻找失踪的逃生船,花了一点时间,找遍了地球的每个角落,都没有发现,因此我断定逃生船并没有降落在和我们相同的时间点。

所以我专门花时间组件了一个团队,专门研究世界上的奇异现象,一旦发现有天上掉下东西的事迹,就马上去查探一番。

花了几年的功夫,总算是在非洲的某个部落找到了飞船的残骸。说来也是搞笑,那些部落里的土人居然认为这从天而降的逃生船是神物,放在祭坛上祭祀来着。”

胡忠禄简单的讲述了一番他的经历,至于他找到飞船后又做了些什么,他倒是没说,不过胡禄也没在意,反正合体之后都能知晓,没必要浪费时间说这个。

“接下来谁来?”

“我来吧!三十年我照你的吩咐去找那艘神秘的宇宙飞船,和胡忠禄一样,一开始我也没找到,于是我就每隔一段时间换一个地方,看看每个地方有没有特别的人出现。

总算是不负所托,在九年前找到了卡拉,也就是宇宙飞船里的小女孩,和你想得一样,她的确是克拉克的堂姐,卡拉·佐·艾尔,运气不好被爆炸的余波波及,掉入了幻影地带。

找到她的时候,还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小萝莉,现在已经是一个二十二岁的大姑娘了,这些年我一直都跟在她身边照顾她。”

“哦,照顾她!照顾的怎么样啊!”胡佑禄刚说完,胡佐禄就挤眉弄眼地说道,大家都是一个人,立马就明白了他在想什么。

“禽兽!”这是胡佑禄对胡佐禄的回应。

“行了,时间不多了,还是回到正题吧!你呢,在哥谭都干了什么,任务完成的如何啊?”胡禄见楼要歪了,连忙拨乱反正道。

“我就没他们那么轻松了,又要赚钱,又要帮你保护帕米拉和哈莉,每天哦度忙的上窜下跳的!不过还好,幸不辱命,任务完成的不错!

这栋大楼就是我攒下来的,以后就是咱们的老窝了,本体你可要保护好了,要是被那个不长眼的给拆了,那可不是一时半会能够修好的!”

“你就没准备个备用住所吗?狡兔三窟啊!”胡禄翻了个白眼说道。

“你当我不想啊,还不是因为哥谭没地了!哥谭的那些古老家族早就把好地给瓜分光了,就这栋大楼的地都是我花了两倍的价钱买下来的。”

胡佐禄闻言,顿时忿忿不平地说道。

“行了,行了,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你跟我装可怜个什么劲啊!事情我已经都知道了,这些年,辛苦你们了,接下来,就开始归位吧!”

胡佐禄又要开始皮了,胡禄连忙转移话题道。说完,他便闭上了眼睛,等待着三个身外化身归位。

“e,本体,说起来其实有点不好意思,任务虽然完成了,但是期间发生了一点,或许是个惊喜吧!”

胡禄刚闭上眼睛,就听见胡佐禄如是说道,他忙睁开眼打算问个究竟,却看见胡佐禄已经背对着他,然后往下一坐,整个人就融入到了胡禄的身体里。

胡禄连忙闭目打坐,消化胡佐禄这些年来的记忆。

果然,就如同胡佐禄所说,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意外,惊确实是惊,不过不是惊喜,而是惊吓,闭目消化记忆的胡禄脸色都变了。

“e,事实上,本体,其实我这边也有点小意外,你记得做好心理准备,有个意外惊喜哦!”

这次说话的是胡忠禄,他看似忠厚地说道,但是在一旁的胡佑禄看了,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只是他的伪装。果然,从他说的话中,可以看出,他那里也有个不小的麻,不,惊喜!

“唉,我又有什么资格说别人呢?本体,接下来到我了,e,相比经过融合他们,你也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那我就不在提醒你了,你知道我这也有个惊喜就对了!”

胡佑禄如是说道。

“原来坑我自己的不只我一个,其他两个也坑了!”

说完后,胡佑禄来到胡禄面前,转身背对着他,怀着最后一个念头往下一坐,他的身体也变得虚幻,然后融入到了胡禄的身体里。

三个身外化身都融入到胡禄的身体中了,胡禄也接收了他们三个这三十年来的记忆,删除掉一些琐碎的记忆后,剩下的一些依旧有些庞大。

所以,这一次融合花费了胡禄不少的时间。直到太阳偏西,他方才从闭目打坐中悠悠转醒。醒来的他,顿时面露苦色,一脸的纠结。

按理说,胡禄从接收回来的记忆中已经得知身外化身们都顺利地完成了任务,这是应该好事,但是他偏偏就高兴不起来。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且听下回分解!

第二百八十六章 修罗场

上回说道,胡禄得知身外化身们任务顺利完成后,开始接收了身外化身的记忆,但是接受完记忆的他反而陷入了困境中。⊙√八⊙√八⊙√读⊙√书,2●3o≥

那么,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困境呢?身外化身到底给胡禄带来了什么样的惊喜呢?

接收完记忆的胡禄一阵苦笑,他已经能够想像到,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场面了,那场面想想都觉得心里发寒。然而,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身外化身也是他自己,这锅还是得他背!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楼下传来了一阵开门声,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身外化身留下的那些惊喜回来了。退已经是无路可退了,胡禄现在能做的,只有勇敢的去面对了。至少,不能让她们打起来。

心念一动,胡禄出现在了楼下的客厅里,然后看向了大门的方向。大门的把手一阵转动后,门开了,两个女子一边说说笑笑,一边走了进来。

两个女子都非常的美丽,左边的女子有着一头惹人注目的红发,柳叶眉,丹凤眼,烈焰红唇,配上一身翠绿的连衣裙,大红搭配着大绿,看上去却异常的协调,红配绿赛狗屁这句话在她身上完全不适用。

有着身外化身的记忆,胡禄已经知道了这个红发女子的身份,正是他穿越前失踪多年的帕米拉,胡禄也是现在才知道,原来帕米拉就是蝙蝠侠中,多次让姥爷吃亏的毒藤女。

而在帕米拉身边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好闺蜜哈莉,只不过,她那红蓝相间的双马尾,表明了此时的她已经不是曾经的心理专家哈莉·奎泽尔,而是鼎鼎大名的哈莉·奎茵!

而这,就是身外化身胡佐禄留给胡禄的意外惊喜。当然,惊喜是肯定有的,要说胡禄对谁的感情更深,那么毫无疑问,绝对是帕米拉和哈莉,相比于他们,亚特兰娜其实还要排在后面。

胡禄当初之所以决定不回未来,主要还是因为亚特兰娜怀孕了,而那时候的他也没有还没遇到帕米拉和哈莉,于是就放弃了回到未来的念头,只想着让身外化身照顾好小时候的她们,以此来补偿穿越前对她们造成的伤害。

然而,没想到身外化身这么坑,让他帮忙照顾人家,照顾照顾着,就照顾到床上去了。他倒是解脱了,留下这个dàmá烦让胡禄背锅,偏偏他还不得不背。

说胡禄渣也好,说他滥情也罢,总之,能够重来一次,他也不想再一次错过,尤其是现在他亲眼见到了帕米拉和哈莉,更是坚定了这个念头。

“帕米拉,哈莉,你们回来了!”

一瞬间,胡禄想了很多,不过也只是眨眼睛的事情,他并没有太多的犹豫,直接就做出了决定,随后,连忙笑着迎了上去。

殷勤地结果两女手中的购物袋放到一边,然后各自亲了她们一口,拉着她们到沙发上坐下,帮她们按摩起来。

帮老婆按摩这种工作,胡禄自己以及三个身外化身都经常做,所以他的技术非常娴熟,按得两女都瘫坐在了沙发上,一点形象都没有了。

“两位老婆,怎么样,舒不舒服啊?”

见两女都非常享受,胡禄笑着问道,笑的非常的灿烂。3≠八3≠八3≠读3≠书,↗o●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说吧,你又背着我们干了什么坏事?”哈莉不愧是学心理学的,哪怕在胡禄的蜜糖攻势下,她也能精准的看破胡禄的小心思。

“呵呵,哪能啊!我怎么可能干坏事呢?我只是想问你们晚上吃什么,我给你们去做。”胡禄脸皮厚,哪怕被看穿了也面不改色,镇定自若地说道。

“这个你决定就好了,你做的我们都爱吃!”胡禄这么一说,哈莉就想到了胡禄所做的美食,哪怕她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最终还是败在胡禄的美食之下。

不得不说,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这句话真的是至理名言,哪怕反过来也是一样。

“那我就去准备了,对了,提前跟你们说一下,今天晚上有客人要来,记得穿的漂亮点哦!”胡禄说着,收回了按在哈莉肩膀上的手,就要走向厨房。

“你是说我现在不漂亮吗?”哈莉秀眉一挑,一双美眸看着胡禄,意味深长地说道。

“咳咳,当然不是,你在我心中是最美的!”胡禄说道。

“比我还漂亮吗?”这时,一旁传来了帕米拉幽幽的声音。

“咕咚!”胡禄咽了一口口水,这种时候可千万要想好了再回答,不然别说剩下的惊喜到来了,马上就能演变成修罗场,把胡禄他直接给葬送了。

“怎么可能,你在我心中才是最漂亮的!”胡禄深情的看着帕米拉说道,与此同时,他的一只手在帕米拉看不见的角落指着哈莉。

然而,他的小伎俩在两女面前完全不管用,别忘了,她们俩可不是普通的女人,虽然出生贫寒,但是靠着自己的努力和天赋,一个拿到了哈佛大学心理学博士学位,成为了心理学界的标杆。

另一个则在杰森·伍德研究所的留下的科研成果上,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并在三年前成功取得了多项科研成果,一跃成为了植物学界的权威,还是最年轻的。

相较之下,胡禄的iq水平,在他们面前就是个弟弟。不过,胡禄如此强大的求生欲,也让她们莞尔一笑,不再继续逗弄胡禄了。

胡禄这才松了一口气,然后立马溜进了厨房,后宫太危险了,再待一会,他怕自己会露出更多的破绽。

进了厨房后,胡禄开始准备晚饭,他要用美食将屋子里的三个女人和即将到来的惊喜全都镇压下去。

强大的身体素质,超人的眼力和耳力,多年习武而练出的精准掌控力,综合在一起赋予了胡禄作为一个厨师的强大本钱,再配上厨房里齐全设备和上好的食材,胡禄多年来锻炼的厨艺得到了完美的发挥。

一道道闪闪发光的菜肴随着他的翻炒新鲜出炉,胡禄根据晚餐所有人的口味,特别订制的菜单,最终都变了具体的食物出现在了餐桌上。

“好无聊哦,帕米拉,我们会房间换衣服吧!不是说晚上有客人嘛,咱们一定要穿的美美哒,可不能给胡禄丢脸!”就在胡禄精心准备着菜肴的时候,客厅里传来了哈莉的声音。

帕米拉想都没想就同意了哈莉的建议,随后两人就走进了电梯去了楼上的房间。

虽然她们说话的声音不大,但是胡禄依旧听到了她们的话,忙着做菜的胡禄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当他想起房间里还有着一个亚特兰娜的时候,哈莉和帕米拉已经走进了电梯,他已经来不及阻止了。

“这下死定了,不行,我得想个办法,至少先拖延一下时间!”胡禄心中暗道。

想到这,他连忙放下手中的厨具,连忙冲出了厨房,沿着楼梯跑了上去,情急之下,他连自己会闪现都忘了。当他出现在别墅二层的楼梯口时,帕米拉和哈莉已经打开了主卧的房门,然后走了进去。

“该死,晚了一步!”

胡禄心中暗道,不过还是连忙冲了过去,一边跑,一边祈祷亚特兰娜或许正在洗澡之类的,总之不要出现在两人面前。

然而,一声惊叫打破了他的妄想。

“你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家里?”说话是哈莉,她和帕米拉在一起的时候,向来是由她作为发言人的。

“你们又是谁,为什么说我家是你家?”亚特兰娜作为亚特兰蒂斯的女王,当然不可能哈莉问什么她就答什么,反而气质一变,高高在上的质问道。

“什么你家,你这人真不要脸,擅闯民宅还反客为主,帕米拉,弄死她拿到楼上当肥料!”哈莉愤怒地说道。

一旁的帕米拉的眼神也变了,冷冰冰地看着亚特兰娜,大有一言不合立马出手的架势。

胡禄闻言,暗叫不好,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帕米拉和哈莉会这么暴力,言语之间动不动就杀人,但是现在也不是想这些的时候,他要阻止她们,不然这个房子可能就要被毁了。

走廊有点长,不过胡禄还是很快穿过了走廊,带起一阵风后挡在了双方三个人中间,同时大叫道:“别生气,别生气,大家都是自己人,不要动手,以免伤了和气。”

“谁跟她是自己人啊!胡禄你来的正好,她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我们家里,而且还待在我们的卧室里?”胡禄话音未落,哈莉就否定道。

“呃!这个……”胡禄被哈莉问的说不出话来,事实上他也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说,因为说什么都是死路一条。

“你认识我丈夫?那么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胡禄不说,不代表亚特兰娜不说,她好歹也是一国女王,论iq比之两女也不遑多让,立马就发现了其中的端倪,于是说道,不仅如此,她还特意在丈夫一词上加重了读音。

“丈夫!”

帕米拉和哈莉异口同声地说道,听到这个词,连帕米拉都忍不住了,她,哈莉,还有亚特兰娜,三双眼睛都落在了胡禄的身上。

“等等,这件事我会给你们一个解释,不过,可以可以缓一缓,晚上还有客人,想必你们也不想在客人面前丢脸吧!”

同时被三双眼睛盯着,胡禄已经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不过他很快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假借客人之名,先安抚住这三个女人。

另外,面对三个人是死,面对七个人也是死,还不如等人到齐了之后,到时候是五马分尸还是凌迟处死就听天由命了。

或许是觉得胡禄说的有道理,总之,三个女人之间的战争暂时平息了,不过看她们互相之间看不顺眼的样子,胡禄隐隐感觉到一场更大的风暴在酝酿着。

随着时间的推移,指针指到了六点。

这时,门铃响了!与此同时,胡禄也听到了楼上传来了一声轻微的风声。

胡禄先打开了房门,一个身材高挑,穿着一身劲服的亚裔女子牵着一个约莫三四岁大的小女孩走了进来。然后只见电梯门打开,从里面走出来了一个金发女郎和一个棕发女郎,两人身后还跟着一个**岁大的小女孩。

而就在这时,房间里忽然出现了一个黑洞,一个黑发女人牵着六七岁大的小男孩凭空出现在了房间里。

“爸爸!”

房间里忽然又多出了四个女人,一时间气氛变得有些诡异。不过她们身边的一男二女三个小孩子倒是没有察觉到什么,异口同声的冲着胡禄喊道,然后同时从三个方向扑向了胡禄。

“诶!乖!让爸爸看看,你们都长高了没有!”虽然气氛很诡异,但是面对自己的三个儿女,胡禄瞬间什么都抛开了,一把将他们三个抱住,笑呵呵地说道。

“爸爸真笨,我们才没见一天,哪有那么快长高的!”说话的是三个小鬼里唯一的小男孩,他作出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奶声奶气地说道。

“真笨,真笨!”三四岁的小女孩还没那么会说话,不过她倒是觉得身边的小哥哥说的很对,拍着手重复道。

倒是**岁大的小姑娘,一脸狐疑的看着和她一起扑到胡禄身边的小弟弟和小妹妹,有些奇怪的说道:“你们是谁啊?为什么管我爸爸叫爸爸?”

“你又是谁啊?这明明是我爸爸!”小男孩不甘示弱地说道。

“爸爸就是爸爸啊!”最小的小丫头完全不明白小姐姐和小哥哥在说什么,不过她还是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三个人说完,都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意思,只好互相盯着对方看,一时间大眼瞪着小眼,小丫头更是鼓起了腮帮子,小脸圆嘟嘟的,煞是可爱。

“所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胡禄,你不解释一下吗?”

小朋友之间的交流都被七女看在眼里,一时间,气氛变得凝重起来,她们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胡禄的身上,约莫半分钟后,性子最急的金发女郎卡拉开口问道。

“咳咳,那啥,这事等下咱们慢慢说,孩子们都在呢,让他们看见吵架什么的不太好,先吃饭,先吃饭!来,孩子们,爸爸做了很多好吃的,我们一起去吃吧!”

胡禄尴尬的笑了笑,现在这个时机可不太好,一旦他说出实情,这里恐怕立马变成修罗场,还是能拖多久就拖多久吧!于是他连忙转移话题道。

七女看了看还在那里大眼瞪小眼的三个小鬼,然后互相对视了一眼,没有再说什么,各自走到了餐桌前坐下。而胡禄则招呼着三个小鬼来到餐桌前,帮他们准备好了碗筷,让他们开吃。

一时间,气氛似乎缓和了一些,但是依旧充满了诡异!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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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八章 修罗场(二)

一桌子美味的菜肴摆在面前,但是,除了那三小只外,个个味同嚼蜡。弥漫在餐桌上的杀气清晰可见。

胡禄根本不敢抬头观看七女的表现,埋头对着眼前的菜肴奋战。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约莫二十分钟后,年纪最小的小丫头对坐在她身边的黑长直亚裔女子说道:“妈妈,我吃好了!我可以跟小姐姐去玩吗?”

胡禄偷偷瞄了一眼她们母女俩,即便没有身外化身的记忆,他也认得这个女子,正是他穿越前交手过一次的西瓦女士,桑德拉·伍珊。

至于她身边的小女孩,则是她在三年前给胡忠禄生的女儿,中文名叫胡姗姗,英文名字是卡珊德拉,意思是带来危险的人。这个名字显然寄托了孩子他妈的希望。

说起来,两人原本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那么他们为什么会走到一起呢?

要说他们之间的缘分,还要从胡忠禄离开亚特兰蒂斯去寻找逃生船说起。

胡忠禄离开了大西洋后,先是搜寻了一番地球,无果之后,他就在底特律住了下来。而西瓦女士在没有加入刺客联盟之前就是和妹妹一起住在底特律。

某一天,胡忠禄出门找乐子,正好遇到了曾经被他干掉的大卫·该隐,下意识的,胡忠禄顺手就拍死了她,非常巧合的救下了桑德拉·伍珊的妹妹卡萝琳·伍珊。

因此,对于胡忠禄这个救妹恩人,桑德拉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尤其是在两人的一次切磋之后,习武成痴的桑德拉更是缠着胡忠禄不放,想要让胡忠禄当她的对手。

胡忠禄被缠的没办法了,就吓唬她说“如果你再输个我,就给我当老婆”希望以此来吓退她。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桑德拉居然同意了。

于是胡忠禄没办法,只能再和她打了一架,结果自然不言而喻,桑德拉哪里会是已经走上悟道之路的胡忠禄的对手,她再一次的败下阵来。

胡忠禄本来是吓唬人的,没想到输了的桑德拉真的要履行承诺,这可把胡忠禄吓了一条。且不说已经有了亚特兰娜,单说桑德拉本人就不是他的菜。

他是一个资深的球迷,而桑德拉虽然不算是飞机场,但是也比飞机场好不到哪里去。于是乎,他只有落荒而逃。

然而,他低估了桑德拉的决心,在他溜走之后,居然满世界的找起他来,这一找,就找了十多年,面对这样执着的女人,胡忠禄也说不出拒绝的话了。

于是乎,在一段时间之后,他们就有了胡姗姗。

而说道胡忠禄,又不得不说到那个小男孩和他的母亲,因为这三个孩子中,有俩都是他折腾出来的。

小男孩名叫胡亦凡,英文名字是克里斯,这在灯塔股哦是很普通的一个名字。

他的母亲和西瓦女士一样,也有着一头黑长直,只不过她的发梢有些微微翘起,而和西瓦女士的一贫如洗不同,她的身材那是相当的火爆。

她就是dc宇宙里著名的魔术师,姥爷的初恋"qingren"扎塔娜·扎塔拉。不过,现在的她,初恋"qingren"可不是姥爷了,而是胡禄。不仅如此,她都已经是胡禄孩子的妈了。

说起她,胡忠禄还得感谢一下桑德拉,要不是她的纠缠,胡忠禄也不会跑到拉斯维加斯去,然后遇到了在那里表演的扎塔娜。

那时候的扎塔娜才刚刚十七八岁,接替了他父亲留下的马戏团,开始满世界的找爸爸!而她本身是个腼腆的人,马戏团这样抛头露面的活其实根本不适合她。

胡忠禄遇到她的时候,她几乎已经要破产了。说出来都让人觉得不敢相信,一个有着超凡能力的魔法师,居然濒临破产。即便是这样,扎塔娜也没有用魔法去牟利过。

看到这样的扎塔娜,胡忠禄立马就被吸引了,emmm,绝对不是因为球。

被扎塔娜吸引的胡忠禄顺势加入了马戏团,暗中帮助扎塔娜将马戏团经营的蒸蒸日上,同时也收留了很多无家可归的可怜人,让马戏团的规模更加庞大。

长期相处之下,胡忠禄也因此摘得了扎塔娜的芳心,然后两人一同经营着马戏团,一边游历世界,直到十年前才回到底特律定居,也就是在这里,他们生下了胡亦凡。

也就是在这里,胡忠禄被一路找回来的桑德拉堵了个正着,之后就开始了脚踩两条船的渣男生活。

剩下的最后一个小女孩叫胡茹茹,英文名字是鲁比,是红宝石的意思。她的母亲自然是萨曼莎,一个疑似氪星人的普通人。

说来也怪,自从那次暴走完之后,萨曼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类似的事情了,生了茹茹之后的她身上充满了母性的光辉,茹茹就成了她的一切,连胡佑禄都被她抛之脑后了。

说来也巧,三个身外化身都说要给胡禄一个惊喜,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商量好的,每个人的惊喜都惊人的相似,都各自给胡禄留下了两个定时zhàdàn。

这要是一个不小心,那胡禄估计就是死无全尸的下场了。

“不行!你今天的训练还没有完成,你先到旁边休息一下,等下去天台练功。”桑德拉非常干脆的拒绝了茹茹的请求,茹茹顿时撅起了小嘴,不开心的窝到了客厅里。

“等等,桑德拉,茹茹还这么小,你让她练什么功啊!茹茹,别不开心了,你在那里等一下,等哥哥姐姐吃完了,就和他们一起去玩吧!”

茹茹撅着小嘴的样子自然落入了胡禄的眼中,女儿萌萌哒的样子真是又可怜,又可爱,胡禄连忙否定了桑德拉的话,对她说道。

说完,他又跟坐在各自妈妈身边的姗姗和亦凡说道:“你们两个多吃点,吃饱了去陪妹妹玩!”

“好的爸爸!”姗姗和亦凡异口同声地说道。

或许是听到可以玩,两小只吃饭的速度都加快了许多,三下两下就吃完了,随后把碗一扔,一前一后跑向了客厅。

“楼上有玩具房,带着妹妹上去玩啊!”胡禄在他们背后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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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九章 修罗场(三)

“诶,等等,还是我带你们上去吧!”

胡禄说着,不着痕迹的站了起来,若无其事地向三只小家伙走去,看他那充满爱意的神情,真的好像一个慈爱的老父亲一样。→八八**读==书^^≥

“站住!”

然而,他的脚步都还没迈出第一步,亚特兰娜的声音幽幽地传了过来。

“你打算去哪啊?”这是哈莉说的。

“事情不打算说清楚就想溜走吗?”这次开口的是扎塔娜,话音刚落,七女的目光都集中到了胡禄的身上。

胡禄尴尬地笑道:“没有的事,这不是孩子们第一次来嘛,我怕他们不认识路!”

“他们玩他们的,你给我们坐下!把事情给我解释清楚了再说。”七个妹子都对胡禄怒目而视,显然想要胡禄给出一个说法。

胡禄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心里一阵发虚,三小只已经走了,没有人能够在帮胡禄挡qiāng,他只能直面眼前的七个女人了,然而,一时间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沉默以对。

见胡禄默不作声,七个女人双手抱胸,往靠背上一靠,七双明亮的眸子都集中在了胡禄身上,向胡禄释放着无形的压力。

老实说,别说七个女人了,就是七十个,七百个围着胡禄,他也不在乎,脸皮厚到他这种程度,已经无敌了。事实上,他真正为难的地方,是如何留下她们。

渣也好,贱也罢,对胡禄来说,哪一个他都不想放弃,说白了,他就是想开后宫。∈八∈八∈读∈书,≦o≧然而,照目前的情况看,选择权似乎并不在他的手上,后宫这个梦想,他还任重道远啊!

在七女的注目下,胡禄沉思了片刻之后,总算是开口了:“那啥,今天大家第一次见面,我先来介绍一下!”

胡禄说着,从位置上站了起来,准备介绍一下每一个人,让她们互相有个了解。七个女人互相看了一眼,并没有反对,看样子也想多了解一下自己的对手。

胡禄首先指着亚特兰娜说道:“这是亚特兰娜,在你们之中应该是最年长的,也是第一个和我举行婚礼的,她是亚特兰蒂斯的女王,我和她还有个儿子,不过已经长大了,所以让他在亚特兰蒂斯看家,没有带来。”

“你说清楚,什么叫年纪最大?怎么,我很老吗?”胡禄话还没说几句,亚特兰娜的二指禅就捏在了胡禄的耳朵上,她那原本面无表情的脸上带上了一丝羞怒。

也难怪,女人最忌讳提起自己的年龄,尤其是在更多年轻女人的面前。亚特兰娜现在就属于这种情况,也难怪她不给胡禄面子,直接动手了。

当然,这也是胡禄让着她,不然的话,别说揪耳朵了,就连碰到他都是一个问题。

“松手,松手,这么多人呢,给点面子!”胡禄挣扎着说道。

“没事,这位亚特兰娜大姐,你可以继续,我们在坐的基本上都是跟了他十几年了的,他什么脾性我们都了解的。”兴许是恼怒胡禄沾花惹草,哈莉第一个跳出来拆台了。

“算了,他说的也是事实,我的确比你们在坐的都要大,你们叫一声大姐也是应该的!”亚特兰娜作为亚特兰蒂斯的女王,对于开后宫什么的其实并不排斥,所以在哈莉开口之后,她立刻松开了胡禄,很是大度的说道。

不过,别看她说的很随意,但是在不经意直接,却已经让自己站在了最具备优势的位置上,年纪就是她最大的优势。

话说回来,别看亚特兰娜已经快五十岁了,但事实上她看起来和其他几个女人没什么区别,在胡禄每天饱含灵气的滋润下,年龄对她们来说其实只是一个数字而已。

亚特兰娜的话刚说完,哈莉就想要反驳,在坐的都不是弱女子,照这样发展下去,很可能会发生肢体冲突,胡禄见状,连忙指着哈莉插嘴道:“哈莉·奎茵,著名心理学专家……”

“帕米拉·莉莲·艾斯利,著名植物学家……”

“桑德拉·伍珊,著名的格斗家,武术家……”

“扎塔娜·扎塔拉,著名的魔法师……”

“卡拉·佐·艾尔,氪星人,大都会那个超人的堂姐,刚刚大学毕业,准备从事记者行业……”

“萨曼莎·阿里亚斯,疑似氪星人,著名的职业经理人……”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胡禄将在坐的每一个人都介绍了一遍,让她们相互之间有所了解。

“好了,人,我们都认识了,说说看吧!胡禄,你把我们都叫来是想干什么,分手吗?”

说话的是萨曼莎,历经多年的职场生涯,她已经不是胡禄最初遇见的那个蠢萌蠢萌的颜控了,此时的她完全具备的职业经理人强大的气场。

“你这个混蛋,原来除了我和萨曼莎之外居然还有这么多女人,我真是看错你了!”这次说话的是卡拉,年纪还小的她说话向来直来直往的。

“分手好啊,你们这些庸脂俗粉凭什么待在胡禄身边,帕米拉和我才是最适合陪在他身边的人。”帕米拉在这种时候总是紧张的说不出话,所以,都是哈莉代她发表意见。

“我不管你们想怎么样,谁敢挡在我面前,我就打死谁?”会说出这么杀气十足的话的,在坐的也就只有桑德拉了,作为武痴的她,似乎并不在意胡禄身边有多少女人,只要有她一个就行。

“哟,口气不小啊!如果我没看错,你好像只是一个普通人吧!居然敢说这样的话!”桑德拉的话在众人中掀起了轩然大波,所有人都将矛头指向了她。

胡禄见状,连忙打圆场道:“大家都是自己人,有话好好说,我坦白,我这次把你们聚到一起,其实是想大家一起生活,而不是像之前那样,天各一方。

至于你们说的什么分手,抱歉,我不会这么做的,你们每一个都是我最爱的女人,我不会放弃任何一个。”

胡禄的样子非常的严肃,语气也非常肯定,也就表示他并不是在说笑。

他霸气的宣言自然引起了七个女人的注意,都集中在了胡禄身上,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他,同时一个个也都沉默不语,不知道在想写什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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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章 修罗场(四)

餐桌上的气氛非常沉闷。c∮八c∮八c∮读c∮书,⌒o≈

胡禄摆明了是要一网打尽,统统收入房中,所以他以最强势的姿态发表了宣言,为的就是堵死七女的其它选择。

沉默了许久,和胡禄相处时间最久的亚特兰娜率先开口了。

只听她说道:“虽然我是亚特兰蒂斯的女王,但是,没有胡禄的帮助,我可能早就死了,他的强大,的确不是一个女人可以独自占有的,对于多几个姐妹,我并没有意见。”

亚特兰娜语出惊人,让在场的其它几个女人都有些惊讶,六双明亮的眸子都从胡禄身上转移到了她的身上。

不过马上,她们就明白了亚特兰娜的想法,站在亚特兰娜的角度去看,自己是一国女王,丈夫怎么也是国王级别的,有几个"qingren"来说是很正常的,所以亚特兰娜的反应并不奇怪。

亚特兰娜的发言完了,餐厅里再一次的沉静了下来,除了亚特兰娜之外,其他人似乎都没有发表意见的样子。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约莫五分钟后,亚特兰娜忽然站了起来,再一次开口说道:“行了,你们慢慢考虑吧!我先回房间了!”

说完,她便打算离去。

“慢着,你打算回那个房间啊?”亚特兰娜的脚还没有迈开,这时,哈莉出言制止道。

亚特兰娜很自然的说道:“刚刚我在哪里,就回到哪里咯!”

“你没发现房间里都是我们的东西吗?”哈莉推了推眼镜后,双手环抱在胸前说道。】八】八】读】书,@∞o

“哦,你们赶紧收拾收拾,换房间也好,走人也好,先把房间给我腾出来吧!”亚特兰娜无所谓的说道。

“啪!”

哈莉的手重重的拍在了桌子上,愤怒地说道:“谁说我们要走了,这里可是我们的地盘,我看改走的是你们才对!”

她说话毫不留情,直接开了地图炮,把除了帕米拉之外的人都囊括了进去。

“等会,你说谁要走?”萨曼莎犀利的目光射了过来,“你算哪根葱,凭什么替我们做决定!”

“就是,我们可不是你能够指使的!”萨曼莎话音刚落,卡拉就在一旁助威道。

扎塔娜笑而不语,不过胡禄总觉得她的眼中透露出一丝神秘莫测的意味。

至于桑德拉,所有人中最干脆的就是她了,她直接无视了其他的女人,转向胡禄问道:“我的房间在哪里?”

“等等,你们别这样,有话好好说!”虽然依旧成为了毒藤女,但是帕米拉的性格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并不想原作里的毒藤女一样愤世嫉俗,想法,一如既往的温柔,她也是唯一一个出来打圆场的人。

胡禄看着在坐的七个女人个个怒目而视,大有大打出手的意思,顿时大叫不妙,连忙插嘴道:“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不就是一个房间嘛!没什么好争的,大家一起睡主卧,床够大,别说你们七个,再来七个也睡得下!”

胡禄一开口,顿时吸引了七女的注意力,这也是他真正的目的,将所有人的仇恨都吸引到自己身上,缓和她们之间的气氛,以免他们真的大打出手。

要知道,在坐的可都不是普通人。且不说她们本身在原作里的身份,但是跟了胡禄之后,受到灵气的滋养就已经足以让他们远超常人了。

更别说她们本身来头都不小。帕米拉是毒藤女,不但能够操控各种植物,而且能够制造出让大超、姥爷等都扛不住的毒素,是dc宇宙中少数能够打败超级英雄的存在。

再说哈莉,虽然没有任何的超能力,但是她有着超人的智慧,和帕米拉两人一个动手,一个动脑,组成了最完美的搭档。这可不是一加一等于二能够得出的结果。

扎塔娜就更不用说了,dc宇宙中的天花板,智慧不亚于蝙蝠侠,战斗力不亚于超人神奇女侠,一手反语魔法连地狱的魔鬼都拿她没办法。

还有卡拉,女版的超人这句话已经足以说明一切了。萨曼莎虽然现在依旧看不出什么,但是疑似氪星人的她暴走的样子胡禄仍然记得清清楚楚,比之现在的卡拉都犹有过之。

至于亚特兰娜,尼普顿三叉戟现在还在她的掌控之中,相比于亚瑟,有着尼普顿三叉戟的亚特兰娜更像是名正言顺的海王。

话说回来,也不知道是不是胡禄三十年前威胁它留下的后遗症,它就是不肯离开亚特兰娜身边,除了亚特兰娜外别人根本不能碰,让亚瑟接替王位这件事都差点出问题。

唯一算得上纯粹的普通人的,大概也就只有桑德拉了,但是在坐的人里面,不用超能力的话,估计都不够她一只手打的。

她们真要打起来,毁掉这座大厦简直不要太简单。当然,房子毁了是小事,伤到她们任何一个,那就是大事了。胡禄觉得自己的心估计都要碎了。

因此,胡禄觉得,假如她们真的要打的话,还不如打他,反正他皮糙肉厚的,就算让她们按在地上摩擦三天三夜都不带喊停的。

果然,就如同胡禄预料的一样,当胡禄说完之后,七个女人全把矛头指向了他,各种各样的谴责纷纷落到了他的头上,夫纲什么的,完全被踩在地上摩擦摩擦了。

最终,胡禄狼狈的逃到了天台上,在这七个女人的逼迫下,从泳池的跳台上三百六十度转体之后掉进了硕大的泳池中。

然而,胡禄狼狈的样子似乎还不足以让这七个女人解气,也不知道她们从哪里弄来了几把水qiāng,人手一把,装满水后向胡禄射击。

胡禄当然不可能坐以待毙,在她们的围攻下,他暗中下黑手,趁她们没有防备的时候,一个个的都给拽到了水里,上演一出湿身大戏。

嬉闹了一阵子后,七个女人手拉着手离开了顶楼,回到楼下开始分配房间,然后各自回到自己选的房间里洗澡睡觉了。

这一幕看的胡禄简直不敢相信,这危机四伏的一天就这么安然度过了,他觉得自己可能是在做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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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一章 意外来客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就这么简单混过去的,肯定还有后招在等着我,我必须要小心行事!”

胡禄收拾好一阵大破坏之后留下的烂摊子,小心翼翼的下了楼。∷八∷八∷读∷书,2∞3o≠

他在楼上早就已经看清楚七个女人各自的房间,所以,他径直走到了亚特兰娜所在的房间,开始敲门。

“谁啊?”

“我!”

“里面没人!”

“……”

胡禄吃了一个闭门羹,顿时一阵无语,转头敲响了隔壁扎塔娜的房间门。

“谁啊?”

“我!”

“一边去!”

“……”

好吧,还是一样的闭门羹。

胡禄不死心,又敲响了其他人的房门,然而,他得到的都只有一个结果,哈莉更是直接给了他一个滚字,显然她们已经串通好了,不打算让胡禄进门了。

“哼,不进就不进,老子又不是没地方睡,我自己一个人睡大床去!”

胡禄说着,径直来到了主卧前,迅速的推门而入,然后倒在了那张特制的,足以睡下十个人的大床上,直接在床中间摆起了太字。

就这样,胡禄本以为会演变成修罗场的一天就这么安然的度过了,虽然是以他禁欲为代价,但是胡禄并不在意,只要她们不舍他而去,其它的胡禄都无所谓。

时光飞逝,在胡禄每天哄老婆的日常中,转眼间就到了年底。

这段时间里,哥谭风平浪静,这一切当然是蝙蝠侠的功劳。∷八∷八∷读∷书,2∞3o≠是的,哥谭依旧有着蝙蝠侠,胡佐禄并没有去改变历史,比如救下布鲁斯的父母。

不救并不是因为救不了,事实上,当胡佐禄来到哥谭的时候,布鲁斯已经踏上了学艺的道路,离开哥谭已经有五年了。

帮不上布鲁斯,胡佐禄也就没有在出手对哥谭的发展进行干预,他唯一做的两件事就是救下了本来会被杰森·伍德谋害的帕米拉和被小丑推进生化池中的哈莉。

然而,事情并没有如胡佐禄想得那样发展。

也许是因为帕米拉命中注定要成为毒藤女吧!哈莉也命中注定会变成哈莉·奎茵。

总之在胡禄干掉了杰森伍德,端掉了他的秘密实验室,又干掉了小丑,并且连王牌化工厂一起毁掉之后,她们居然又因为种种意外,一个变成了毒藤女,一个变成了哈莉·奎茵。

也就是说,胡禄所做的一切完全没有效果。

胡禄当时就怀疑是否真的有宇宙意志在进行干扰,可惜,他进行了很多次的实验,都没有任何结果,只能接受了帕米拉变成了毒藤女,哈莉变成了哈莉·奎茵的事实。

当然,并不是说胡禄不喜欢这样子的她们,事实上,相比于以前,胡禄更喜欢变成毒藤女和哈莉·奎茵之后的两人,毕竟胡禄穿越前在电视电影里看到的可都是她们变异之后的样子。

除了这两件做了等于没做的事情外,胡禄基本上没有参与到哥谭的任何事件中,又重来了一次的他深刻明白到,低调才是王道。

不过,有些人他还是去接触过的。比如谜语人爱德华·尼格玛。在胡禄再次穿越前跑去当了政客的他,再一次被胡禄掰歪了,被胡禄忽悠的成为了一个科研人员。

事实上,这才是胡禄认为最适合他的工作。

胡禄没有插手的哥谭如原剧情中一样,蝙蝠侠斗完这个斗那个,几乎没有停歇,从他成为蝙蝠侠到现在差不多十三年时间里,一手摧毁了哥谭大部分的黑暗势力。

哥谭的天空也逐渐的明朗起来。

回到哥谭的这段时间里,胡禄的日子过的很安逸,不过就在这一天,他的家里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叮咚……”

大清早,不断作响的门铃催促着胡禄从床上爬起来。

胡禄一边穿着衣服,一边咒骂着这个打扰了他和夫人晨运的家伙,下楼来开门。

“谁啊?大清早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护理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门。

门一开,就看见一个窜的比兔子还快的家伙扑了进来,一把抱住了胡禄,然后又哭又笑的喊道:“狮虎,我终于找到你了!”

胡禄被这个突然窜进来的家伙下了一跳,正想给他一脚的时候,便听到了一个熟悉的称呼。

低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的时尚帅气的白人青年正抱着他的腿,哭的稀里哗啦地。

“奥利弗?”

由于白人青年把头埋在胡禄的腿上,胡禄也看不清楚他的样子,于是试探性的叫了一声。

“对啊对啊,狮虎,是我,奥利弗!”白人青年听到胡禄的叫声,立马抬起了头说道。

随着白人青年抬起头,这时胡禄也看清楚了他的脸,是一张典型的小白脸,走到街上会让痴女疯狂的那一种。当然啦,和自己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胡禄如此想到。

“滚开!”

胡禄抖了抖腿,把奥利弗从腿上甩了出去,随后说道:“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对了,我记的你应该还在岛上进行训吧!”

胡禄一说这事,奥利弗顿是一脸幽怨地说道:“狮虎,你也太狠心了,居然把我一个人留在那个危险的小岛上。”

“不是你说要成为一个勇敢的战士的嘛!留在岛上有那么多的敌人给你练手,多好的训练场所啊!”面对奥利弗幽怨的眼神,胡禄很随意的说道。

“神特么训练场,我可是差点就死在那里了,狮虎!”奥利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道。

胡禄上下打量了以下奥利弗,并没有缺胳膊少腿的,怎么看都不像他说得那么惨,于是说道:“别装可怜了,说,你是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的?”

“嘿嘿,狮虎,你知道的,我可是个有钱人,在灯塔国,只要肯花钱,没有什么是事情办不到的。”奥利弗红果果的向胡禄炫耀道。

不过也对,首先胡禄本身并没有刻意隐藏自己的行踪,其次,还真像奥利弗说得,只要肯花钱,还真没什么事情是办不到的,尤其是在灯塔过。

而奥利弗最不缺的恰恰就是钱,因为他就是星城最大最有钱的奎恩企业的大少爷,星城首富罗伯特·奎恩的继承人。

哦,对了,胡禄记得三年还是五年前,罗伯特·奎恩似乎就已经挂了,所以,奥利弗已经成功继承了七十亿,成为了第二代的星城首富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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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二章 奥利弗

星城首富,七十亿财产继承人,huāhuāgongzi,情场浪子……

以上这些都是世人给奥利弗·奎恩贴上的标签。6八6八6读6书,□≠o

在星城人眼中,提到奥利弗,第一个念头就是有钱,其次就换女朋友如同换衣服,多则十天半个月,少则三五七天,总之,他身边的女人永远都不会是同一个。

也正因如此,奥利弗在星城可谓是臭名昭著,其传播之广还要远胜他星城首富的头衔。不过,这些都是发生在他流落荒岛之前的事情了。

而他之所以会认识胡禄,并且叫胡禄狮虎,这些都是在他流落荒岛之后发生的实情了。至于狮虎这个称呼,纯粹是因为他的汉语水平太差,发音不准,其实他叫的是师父。

一切,都要从三年前说起。

三年前,在西太平洋海域的一个荒岛上,胡禄遇到了因为暴风雨而流落到荒岛上的奥利弗。

也不知道他在荒岛上呆了多久了,当胡禄看到奥利弗的时候,他已经蓬头垢面,完全认不出是谁。当然啦,胡禄本来也不是认识他,看到他的第一眼,直接就把他当成野人了。

看到一个野人嗷嗷的跑过来,饶是胡禄也被吓了一跳,下意识的直接给了他一脚。当然啦,胡禄肯定是收着力了,不然的话,别说是奥利弗,就算是真的野人也被胡禄踹死了。

不过,即便如此,奥利弗也躺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直到胡禄在不远处的一条小溪边烤鱼的时候,奥利弗才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揉着被胡禄踢过的胸口,然后被胡禄烤鱼的香味吸引了过去。∈八∈八∈读∈书,≦o≧

看着再一次出现的野人,胡禄下意识的又想给他一脚。

“不要,饶命!”

情急之下,野人终于发出了一声哀嚎。

“会说人话,不是野人!”胡禄四十三码的大脚及时的在奥利弗的脸前停住了。

“你不是野人啊?”胡禄收回了自己的脚,看着邋里邋遢的奥利弗问道。

奥利弗慌忙说道:“我不是野人,我是奥利弗,奥利弗·奎恩,奎恩集团的继承人。”

“奥利弗·奎恩?”胡禄重复了一遍,总觉的这个名字似乎在哪里听到过。

“对,没错,奥利弗奎恩就是我,星城的奥利弗·奎恩!”奥利弗急切地说道。

奥利弗一说到星城,胡禄顿时想了起来,惊呼道:“你就是那个绿帽,呸,绿箭侠!”

“绿箭侠?什么玩意?不不不,我就是我,我就只是奥利弗·奎恩!”奥利弗被胡禄说得有些不明所以,好在他一个歪果仁,不知道胡禄说得绿帽是什么玩意,不然非跟胡禄急不可。

“邋里邋遢的,看来还不是口香糖,这倒霉孩子看样子沦落到这里没多久嘛!”

知道了眼前的是什么人,胡禄也就想起了关于他的一些资料。对于奥利弗,胡禄了解的不多,也就知道她是个huāhuāgongzi,外加很有钱。

除此之外,也就知道他在成为绿箭侠之前,曾经遇上过海难,整条船上就他一个活了下来,然后漂流倒了一座荒岛上,在那里生活了五年,然后遇到路过的船只,回到了星城。

回到星城之后,他靠着也不知道从哪学的一手射术,成为了星城的黑夜骑士,自称绿箭侠。

想到百科上对绿箭侠的描述,胡禄又看了看眼前这个一脸胡子,基本上看不到脸的家伙,实在是很难将他们联系到一起。

“咕咚!”

胡禄听到了一声吞口水的声音。不用问,肯定是奥利弗,胡禄从来不回亏待自己,区区一条烤鱼,他可不会这么丢人。

“想吃自己抓去,别盯着我看。”胡禄咬了一口后说道。

奥利弗一脸尴尬地说道:“我抓了,你能不能帮我做一下,我自己弄的没你弄的好吃。”

“我可以借你一些调料,但是,自己动手。”胡禄嫌弃地看了奥利弗一眼说道。

奥利弗尴尬地说道:“我不会!”

的确,他一个豪门大少,向来是衣来张口饭来伸手的主,转眼间就要自己动手,做出来的不是黑暗料理也差的不远。

“那你这段时间是怎么活过来的?”胡禄有些诧异的问道。

奥利弗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些黑色不明物体说道:“比那些稍微好一点的都进肚子了。”

胡禄看着那些黑色不明物体,倒是有些同情奥利弗了,于是他说道:“看你这么可怜,我就帮帮你吧!自己抓鱼去。”

说完,胡禄继续吃起自己的鱼来。

奥利弗闻言,顿是也是一喜,连忙跑去抓鱼了。

看着奥利弗拿着根棍子在河里插了半天,总算是抓了条鱼上来,胡路顿时明白了,为什么他的鱼会难吃,一棍子下去,胆都戳破了,就算不成黑炭,也好吃不到哪里去。

“真是麻烦!”

胡禄看不下去了,无视了拿着鱼兴奋的来到他身边的奥利弗,起身走到河里,然后伸手一捞,一条鱼就被他捏在了手上,三下五除二的去了鱼鳞,清理干净内脏,然后架在火上烤了起来。

大约十来分钟后,胡禄将烤好的鱼递给了奥利弗,奥利弗立马接过鱼,也不怕烫,直接就往嘴里塞。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洋子,胡禄又去抓了一条来烤着吃。

解决完生理问题,胡禄起身拍拍屁股,然后打算离开。

这时,奥利弗忽然拜倒在地,说道:“先生,请你教我功夫吧!”

胡禄本以为奥利弗会求他带他一起走,都已经做好了不鸟他直接开溜的准备了,然而,他没想到的是,奥利弗的确开口了,课时说的却是另外一件事。

胡禄转念一想,顿是想通了关键,想来奥利弗一定也以为他和他一样,是流落到的这个荒岛上的,毕竟这里远离航线,而胡禄又是一个人,会这样想也不奇怪。

因此奥利弗首先想到的反而是从胡禄这里学上一点本事,而不是跟着胡禄一起离开。

胡禄看着蓬头垢面的奥利弗,又想起了曾经看过一点的电视剧里的奥利弗,打起架来简直太尴尬了,顿是也萌生了不如教教他的念头。

于是,他点头同意了。

“谢谢老师!”

“叫我师父!”

“鞋鞋狮虎!”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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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三章 奥利弗(二)

“我跟你说,像要学会我的功夫,首先你得学会中文,中文学不好,功夫就学不好,所以,现在跟我一起念,啊啊啊啊!”

“啊啊啊啊!”

密林里,一个满脸胡子,邋里邋遢的歪果仁正跟着一个亚裔男子张着嘴巴“啊啊啊”的在那里叫着。¤八¤八¤读¤书,☆←o

这两人自然就是胡禄和奥利弗了,看他们俩现在的样子,奥利弗是彻底被胡禄忽悠瘸了,学功夫还先学起汉语来了,胡禄为了传播天朝文化,还真是煞费苦心啊!

“狮虎,学这个真的有用吗?”

奥利弗也不是傻子,虽然他是个huāhuāgongzi,但是,为了拥有足够的持久力,他也经常去健身的,那些健身教练也没有说让他先去学生物知识啊!

“当然有用啊!武功秘籍知道吧!用什么写的?中文!学武功你总不能把自己的身体练坏了吧!所以必须要掌握足够的医学知识!医学书用什么写的?中文!

所以说,你不学中文行吗?到时候一本绝世秘籍放在你面前,你都认不出来,就算认出来了,也学不会,就算勉强能学,也学不精,这就是不懂中文的坏处!”

胡禄可劲的忽悠着奥利弗,忽悠的奥利弗一直坚持学中文到现在。可惜,这家伙的天赋真的不咋滴,学了三年了,还是狮虎长,狮虎短的。

胡禄在岛上待了一个月,除了一开始教了他一些入门的基础功夫,让他勤加练习外,之后的时间里大多是以实战为名殴打奥利弗。→八→八**读书,↓o≥

奥利弗倒也算是有天赋,一个月下来,他不但学会了射箭,而且拳脚功夫也掌握的不错,居然能在胡禄手下支撑个三五个回合了。

在过了一个月后,胡禄便准备离开了,不过他并不打算带奥利弗一起离开。开玩笑,现在带奥利弗离开,那还会有以后的绿箭侠吗?

胡禄觉得有点悬。

恰好,临走的时候胡禄还发现岛上又来了一群不速之客,手中都持有危险性武器。

看他们一个个虎背熊腰的,胳膊比一些姑娘的大腿还要粗,胡禄的眼睛顿时亮了,本来他还发愁自己走了奥利弗没有了陪练,转眼就送上门了。

这让胡禄可以放心的离开了。

什么什么?你说奥利弗能不能打赢一群持qiāng壮汉?

这不是废话嘛!真当主角光环是吃素的吗?虽然dc宇宙里的主角光环却是不太管用,但是主角都还没有长成之前还是具有主角不死的功能的。

以上呢,都是胡禄回想起的关于奥利弗的事情,说起来,自从他撇下奥利弗一个人闪了之后,两人已经三年没见了,他还真没想到奥利弗会找到这里来。

“你小子是怎么从岛上跑出来的?出来多久了?”

从回忆中回过神来,胡禄给奥利弗倒了杯水后问道。

一提到这个奥利弗就泪眼汪汪地控诉道:“狮虎,你是不知道我过的有多惨!好几次都差点死掉了!”

紧接着,奥利弗就开始讲述他在岛上的日子。

胡禄不声不响的离开后,奥利弗直到傍晚才发现异常,不过当他发现的时候已经没有时间去想明白为什么胡禄会凭空消失了,因为有更大的危机摆在他的面前。

这个危机来自刚刚登上岛的一队雇佣兵。

占据着有利地形的奥利弗很快就发现了这队雇佣兵,并且发现了一些猫腻。

雇佣兵们并不是轻装上阵的,在三五个探路的雇佣兵会来之后,紧接着,马上就有两人一组的雇佣兵抬着一个个箱子来到了岛上。

也不知道是不是大宇宙意志的影响,箱子没搬几个后,就有一个被摔到了地上,然后掉出了里面的东西。奥利弗眼神不错,虽然距离远了些,但他还是看见了,那是一包包类似面粉一样的东西。

虽然看起来像面粉,但是要真把它们当成面粉,那么奥利弗也太对不起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智商了,这些玩意很明显是白粉。

在加上奥利弗在不久之前又在岛上发现了一些住所和一堆尸骨,看样子都是岛上的原住民,然而现在却横尸荒野,显然和这批雇佣兵脱不了干系。

得知了这样的一个真相,饶是奥利弗这样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富二代也不由得为之愤怒,萌生了为岛上的人报仇的念头。

可惜,奥利弗不是蝙蝠侠,也不是超人,更不是胡禄,他没有绝对的实力,他只是一个平时会健健身,最近才刚学了几招的菜鸟而已。

奥利弗究竟有多菜呢?这不,偷看了没多久,他就被发现了,然后开始被雇佣兵追杀。

自从暴露了自己的存在后,奥利弗就开始了和雇佣兵在岛上斗智斗勇的日子,而他也在这追杀和反追杀的过程中迅速的成长着。

说起来,这些雇佣兵就像是一群特意安排好的经验宝宝,一批又一批来到岛上,然后又死在了奥利弗的箭下,帮助他刷经验值。

可惜,奥利弗一个人开不了船,不然凭借着雇佣兵留下的船,他早就可以逃离了。逃不了的他只能继续待在岛上,急需和雇佣兵们进行着生死较量。

直到前段时间,来到岛上的雇佣兵不但带来了白粉,还带来了一些人。奥利弗救下他们之后,得知他们居然是在海上被掳来的水手,这才让奥利弗得以逃出升天。

回到了星城的奥利弗,以金钱开路,很快就消除了他遭遇海难死亡的影响,他又变回了那个星城首富,著名的huāhuāgongzi。

在恢复身份之后,他也开始打听胡禄的下落,还别说,这一打听,还真让他找到了,尤其是哥谭最近新建的大厦更是直接暴露了胡禄的存在。

顺藤摸瓜的,奥利弗就找到了这里来。

“狮虎,狮虎,怎么样,我厉害吧!”奥利弗有些得意,只不过短短的三年,就能够做到这样的程度,也难怪他会有这样的念头。

听了奥利弗的讲述,胡禄到觉得没什么,经过他的残酷训练,要是奥利弗随随便便就死了,那他也没有资格成为绿箭侠了。

不过他还是夸奖道:“不错,不错,干的漂亮,对付这样的人渣,就不能手下留情。”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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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绿箭侠的诞生

“诶,狮虎,你也觉得我做得对吗?”

奥利弗没想到自己的决定居然会得到胡禄的赞同,诧异的问道。【≤八【≤八【≤读【≤书,▽o√

胡禄有些好笑的看着奥利弗,说道:“当然,你这就是行侠仗义,是我们习武之人的传统美德。”

奥利弗闻言,眼中有些闪闪发光,也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

胡禄抿了一口茶水,然后看着忽然到访的奥利弗,问道:“奥利,你这次来是有什么事情吗?”

“狮虎,我还想再跟你学一些新的本事!”奥利弗说道。

“新的本事?这样吧,跟我来,让我看看现在的你长进了多少!”胡禄还真没想到奥利弗来找他居然是因为这个,于是像要看看他在岛上三年里到底进步了多少。

带着奥利弗穿过走廊,来到了别墅里的健身区。这里也是胡禄花了重金打造的地方,为妹子们准备了各种健身器材,省得她们吃多了精力旺盛没地方发泄。

当然,材料用的都是最坚固的,三尺厚的墙内还包着一尺厚的钢板,最外面还包着厚厚的记忆棉,既防拆,又防撞。

“狮虎,你小心了,现在的我,已经可以轻轻松松的徒手抓鱼了!”

好吧,这家伙还记得徒手抓鱼的事,似乎把这个当成是习武有成的标准了。

“呵呵,小样,你什么时候能够做到徒手抓子弹才有资格在我面前炫耀。”

走近了健身房,摆好了架势,奥利弗气势汹汹的冲向胡禄,然而,话音未落,他已经被胡禄摔倒在地。看着趴在地上的奥利弗,胡禄如是说道。

奥利弗抬头看了看胡禄,有看了看自己,总觉得自己是在做梦,怎么一眨眼就趴地上了。在岛上的三年厮杀,他已经能够将雇佣兵中的兵王斩于马下了,然而在胡禄面前圈一招都走不过,实在是有些难以置信。

不信邪的他从地上爬了起来,再一次扑向胡禄。然后,他就以更快的速度飞了回去。

“???”

奥利弗懵逼了,他本以为自己做到了胡禄当初做到过的事情,实力和胡禄比起来应该相差不远了,可是现在看来,他和胡禄相比依旧差得很远,一时之间,他不禁有些失落。

“小样,莫非你还想打败我不成,那我这么多年岂不是白练了!”

见奥利弗有些失落,胡禄随即说道。

“也是,不过我天赋异禀,很快就能赶上你的,狮虎。”得到胡禄安慰的奥利弗马上又兴奋了起来,拉着胡禄要跟他学习新的招数。

胡禄也不藏私,教授了他一些更加金太高深的拳法对于这个和蝙蝠侠一样,没有任何超能力的超级英雄,胡禄还是有些好感的,因为他们本质上都一样,都是在以命相搏。

因此,胡禄不介意多教他一些,好让他能够在日后保住自己的小命。

为此,他还特意从帕米拉那里要来了一种能够增强体质的药剂,做为顶尖植物学家的帕米拉同时也是个杰出的药剂专家,调配出这样的药剂对她来说再简单不过了。↙八↙八↙读↙书,※o◇

不过,这种药剂只会对某个人起作用,属于私人订制的类型,所以,需要帕米拉亲自检测过奥利弗的身体,于是乎,奥利弗被胡禄叫来的帕米拉塞进了楼下的实验室,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而在帕米拉没有注意到的时候,奥利弗对胡禄挤眉弄眼的,分明是再说胡禄艳福不浅。胡禄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对着他比划了一下割喉的动作,示意他别乱说话。

这小子huāhuāgongzi一个,全身上下最厉害的就是他那张嘴了,不然也不会骗了辣么多的女人。既然被他察觉到自己在家里的地位,胡禄觉得有必要提防他,以免被他的坏话坑了。

就这样,奥利弗暂时在胡禄这里住了下来,不过胡禄并没有将他安排在自己家里,而是安排他住在了楼下酒店里的套房中。

家里还有三个小孩子,胡禄严重怀疑,如过让他住在自己家,三个小家伙绝对会被他带坏,所以,他非常坚决的将奥利弗赶了出去。

离开了胡禄的家,奥利弗并没有直接回胡禄帮他开的房间,开玩笑,他在荒岛上都憋了三年了,难不成回来之后还要做苦行僧吗?

所以,他直接来到了同样位于这座大厦中的酒吧进行消遣。

帅气的外表,得体的衣着,外加不经意间露出的百达翡丽,奥利弗一进入酒吧,就引起了很多的人的注意。好在这是一个相当高档的酒吧,倒是没有会觊觎他财富而等着打劫他的人。

不过,看中他的外表,或者看中他的金钱的女人倒是有着不少,奥利弗才刚刚在吧台前坐下,就有人上前来和他搭讪了。

可惜,奥利弗虽然风流,但是也不是谁都能够进入他的法眼的,所以,他拒绝了眼前这个看起来也就只有一般水准的姑娘。不过,他还是很大方的请人家喝了一杯,聊表歉意。

一杯接着一杯的高档红酒下肚,奥利弗的视线一直在酒吧里游走,寻找着合适的猎物。他的眼光还是很挑剔的,在酒吧里待了好一会了,然而并没有符合他心意的姑娘出现。

就在这时,酒吧里忽然出现了一阵喝彩声,奥利弗循声望去,只见一群糙汉子围在酒吧中间的舞池中不停的叫好。奥利弗顿时被吸引了注意力。

他越过那些围观的人看进去,只见里面一个棕发女郎在尽情的起舞。婀娜多姿的曲线,凹凸有致的身材,精致的脸上化着靓丽的妆容,配上一头棕色的大波浪,她就是今晚最亮的那颗星。

奥利弗瞬间就被吸引住了,回想起曾经交往过的女人,奥利弗不得不承认,根本没有几个能够和眼前的这个女人相媲美的。

“今晚她是我的!”

看倒她的第一眼,奥利弗就瞬间做出了决定,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之后,就起身离开了吧台,穿过人群,来到舞池中和这个棕发女郎共舞。

“嘿,我叫奥利弗,奥利弗·奎恩,你叫什么名字?”

奥利弗用处了一直以来最管用的搭讪方式,大多数情况下,当对方知道他是奥利弗·奎恩的时候,通常都会回应他。

果然,棕发女郎冲着他甜甜的一笑,一边扭动着身体,一边说道:“赛琳娜,塞琳娜·凯尔。”

塞琳娜甜美的一笑,让奥利弗的内心不由的有些荡漾,他发誓,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让人心动的女人。

“我一定要得到她!”奥利弗心中暗暗发誓道。

他陪着塞琳娜继续扭动着身体,跳着华丽的舞步,同时不断的向她发出邀请。然而,塞琳娜对他总是爱答不理的,只是偶尔回应一下,这让奥利弗心中直痒痒。

奥利弗招数用尽,依然没有得到塞琳娜的亲睐,就这样蹦跶了半个小时候,塞琳娜停下来了扭动的身体,和奥利弗擦肩而过,带起一阵香风。

奥利弗顿时陶醉在了这迷人的香味中。

当他回过神来,塞琳娜已经不见了,围观的人群也已经散去,奥利弗无奈的回到了吧台前,继续借酒消愁,感叹今晚出师不利。

当酒保将他要的酒给他的时候,奥利弗忽然问道:“刚刚那个姑娘你认识吗?”显然,他还没有死心,还想继续追求一番。

“当然认识啦,在哥谭有谁不认识她啊,塞琳娜·凯尔,哥谭舞后,舞姿卓绝,是哥谭所有男人的梦中"qingren",从来没有听说她跟哪个男人出去过,客人你恐怕要失望咯!”

酒保一边擦着收回来的杯子,一边回答道。

奥利弗闻言,顿时眼前一亮,他原本寂静的心又开始躁动起来了。

“说起来,她也红了很多年了,我记的我小的时候,她在哥谭就已经享誉盛名了。”酒保似乎又想到了什么,放下了擦好的杯子后补充道。

“你小的时候?”奥利弗有些惊讶地说道。

“对啊,七八岁时候吧!听说那时候的酒吧都以能够邀请到她表演钢管舞为荣。”酒保如是说道。

“怎么可能,她看上去也不过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奥利弗有些不敢相信地说道。

眼前的这个酒保大概二十五六的样子,七八岁的时候,也就是差不多十七八年前了,十七八年前就已经出名了,就算是少年成名,现在也三十好几了。

“保养的这么好吗?”

才刚刚二十三岁的奥利弗有些意外,他还真没想到塞琳娜居然大了他至少十岁。

又喝了一会之后,奥利弗依旧没有找到心仪的目标,于是打算买单走人。然而,当他摸向自己的衣兜时,顿时惊呆了,因为他原本放在兜里的钱包居然不翼而飞了。

不仅如此,连前段时间刚买的手机也不见了,他全身上下也就剩下因为懒得拿钱包而随手塞进了裤兜里的房卡。

摸了半天没有找到钱包,酒保的脸色顿时不善了起来,这里可是民风淳朴的哥谭市,对于喝霸王酒的人,他们有着独特的处理方式。

“他的酒钱算我的。”

就在奥利弗无比窘迫的时候,这时,一只白皙的手将一张信用卡递给了酒保,解除了奥利弗的困境。

奥利弗扭头看去,只见一个穿着华丽的女子正笑盈盈的看着他。

“谢谢!”奥利弗说道。

“就只有一句谢谢吗?”女子说道。

“那么,这位美丽的小姐,我可以为你做些什么吗?”奥利弗秒变绅士地说道。

他可是纵横情场的老手了,一眼就看出了眼前的这个女人对她有意思,有着解围光环的加持,奥利弗对眼前这个颜值虽然不如刚刚的塞琳娜,但是也很不错的女人产生一点感觉。

是的,奥利弗的感觉来的就是这么快,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女朋友了。当然,他的感觉来的快,去的也快,所以女朋友虽然多,但是没有一个是固定的。

“陪我喝一杯吧!”女子说道。

“这是我的荣幸!”奥利弗回应道,一边说着,他一边冲着酒保打了响指。

能在酒吧里工作的,察言观色,善解人意那是必备技能,奥利弗的手指一打响,酒保马上就反应了过来,立马调制了一杯奥利弗刚刚喝过的酒端了上来。

“我叫奥利弗!”奥利弗抿了一口酒后说道。

“维斯帕!”见奥利弗自报家门,女子也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cheers!”

“cheers!”

两人碰了一下酒杯,然后开始促膝长谈。而他们谈着谈着,就谈到奥利弗的房间去了,之后的事情,就都不言而喻了。

翌日,清晨七点。

奥利弗从床上醒来,维斯帕依然睡在他的旁边,玉体横陈的,还没有醒来的迹象。

这也难怪,昨天晚上他们不但喝了不少的酒,而且还非常深入的交流了一番,奥利弗在这个时间能够醒来,还多亏这三年来坚持锻炼,换做以前的他,恐怕要睡到晚上了。

轻手轻脚地起了床,奥利弗洗漱过后,便来到了酒店的健身房,虽然已经回到了都市,但是奥利弗并不打算放下自己的一身本事,哪怕他并不知道它们到底有什么用处。

当他满身大汗地回到房间的时候,维斯帕已经走了,除了一张名片外,什么都没有留下,看样子她并没有纠缠奥利弗的意思。

这反倒勾起了奥利弗的兴趣,他决定在哥谭多留一段时间,在跟着胡禄学些新东西的同时,也好好和这个名叫维斯帕的女人多多交流一番。

至于他在星城的产业,自然有专人打理,他需要做的就是坐等数钱,所以他一点也不急着回星城。就这样,奥利弗在哥谭住了下来。

白天跟着胡禄学习新的招数,晚上则和维斯帕深入的畅谈人生理想,小日子过的也是相当的快活,比之胡禄也不遑多让。

奥利弗的到来,对哥谭没有任何的影响,哥谭依旧那个充斥着黑暗和恐惧恐惧的地方,四年前消失的蝙蝠侠留下的阴霾已经开始消散,哥谭的地下再一次暗流涌动了起来。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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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五章 绿箭侠的诞生(二)

“嘿,你知道蝙蝠侠吗?”

奥利弗和维斯帕相处的很愉快,在得知她是做新闻工作的后,奥利弗向她询问起自己来到哥谭后听到的一个传闻。∵八∵八∵读∵书,↗▲o

是的,传闻。因为蝙蝠侠已经在哥谭消失了四年了,而和他一起消失的,还有哥谭著名的地方检察官哈维·丹特。

一切,都要从四年前的那场官司说起。

四年前,蝙蝠侠在成长起来的罗宾迪克·格雷森的帮助下,找到哥谭黑道大佬之一萨尔·马罗尼的犯罪证据,然后将他逮捕关进了监狱。

而当马罗尼被送进看守所后,等待他的将会是地方检察官的起诉,而起诉他的人,就是哥谭最年轻的大律师,后来成为了地方检察官的哈维·丹特。

哈维·丹特向来以敢打敢拼,不畏强权出名,他作为律师的时候,为普通民众向资本家发出声音,成为了检察官后,更是将数不清的罪犯送进了监狱。

他,蝙蝠侠,再加上哥谭警局局长吉姆·戈登,三个人组成了哥谭市打击罪犯的铁三角,在过去的十年里,蝙蝠侠解决法律所无法处理的台面下活动,戈登负责逮捕,哈维就起诉,合作无间。

在他们的努力下,哥谭的天空开始有些不一样的色彩。

然而,看似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时,问题出现了,而且就在起诉萨尔·马罗尼的这场官司上。

为了彰显公正,也为了给哥谭的其他人一个震慑,哈维·丹特决定公开起诉萨尔·马罗尼,誓要让他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法官判定有罪,进入监狱度过余生。】9八】9八】9读】9书,2≧3o↗

正所谓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哈维·丹特的决定很快就传到了马罗尼的耳中,作为哥谭响当当的黑道大佬,马罗尼并没有因此而慌张,反而决定要给哈维·丹特一点颜色看看,让他看清楚哥谭到底谁说了算。

于是乎,在哈维·丹特的操作下,以及马罗尼的“合作”下,哥谭fǎyuàn很快就开始审理有关马罗尼的案子。

面对坐在被告席上的马罗尼,哈维侃侃而谈,细数了马罗尼的所有罪状,然后又将所有的证据呈堂证供,一举将马罗尼钉在了罪恶的十字架上。

事情就如同哈维推测的一样,随着一件件的证据被采纳,眼看着马罗尼就要被判有罪的时候,原本一直沉默不语的马罗尼忽然露出了一个阴险的笑容,紧接着,他从背后拿出了一个瓶子,迅速地打开了瓶盖,将立面的液体泼向了哈维。

伴随着一股刺鼻的味道,哈维的左脸被那不明液体泼了个正着。一瞬间,一种难以言喻的痛楚直达他的神经,他的左脸开始溃烂。

“哈哈哈,敢起诉我,你知道我是谁吗?自不量力!这只是个小小的警告,在哥谭,不是什么人你都能惹的!”马罗尼嚣张的声音在法庭中回响,然而,此刻已经没有人在意他了,法庭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哈维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这一次的审讯就这样不了了之了,马罗尼又被关进了拘留室,针对他的审判开始无期限的顺延。

被送进医院的哈维虽然抢救及时,保住了性命,但是他原本英俊帅气的脸却被彻底的毁了。不仅如此,事业上遭受了打击的他,在爱情上也遇上了挫折。

他原本计划好在次日要和爱人一起步入结婚礼堂的,但是当他从昏迷中醒来的时候,那个曾经和他海誓山盟的女人已经离开了哥谭市,音讯全无。

于是乎,哥谭从此少了一个正直的检察官,多了一个超级罪犯双面人。

当蝙蝠侠知道这件事情后,哈维已经陷入了昏迷,他能做的只有花费重金,希望能够治好他。然而,他没想到的是,哈维受到的精神刺激居然让他产生了人格分裂,在他的身体里多出了一个邪恶的人格。

并且,当他们清醒过来之后,居然在谋划着如何在哥谭犯下一件大案子,来宣布他们的到来。

为此,蝙蝠侠和双面人进行了激烈的交锋。最终,蝙蝠侠击败了双面人,然后将他囚禁了起来。并没有囚禁在监狱里,哈维的黑化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在是太大,会对刚刚步入正轨的哥谭造成严重的打击。

为了消除哈维·丹特带来的负面影响,蝙蝠侠只能伪造了哈维·丹特死亡的假象,而他则背下了谋害哈维·丹特的罪名,从此,蝙蝠侠成为了人人喊打的凶手,在哥谭销声匿迹。

不过,蝙蝠侠虽然离开了哥谭,但是他的余威仍在,动手杀人了的蝙蝠侠远比只会将罪犯仍在警局门口的他更有威慑力。因此,在蝙蝠侠销声匿迹后,哥谭反而走上了蝙蝠侠当初设想的道路,这也真是讽刺啊!

由于哥谭高层的刻意淡化,蝙蝠侠的事迹也渐渐地被人遗忘,就好像哥谭从未有这个人出现过一样。而有关他的一切,最终也都成为了传闻。

维斯帕作为一个外调过来的新闻工作者,她虽然也热衷于调查事件的真相,但是单靠她一个人,还是难以找到被掩盖的真相,所以,她告知奥利弗的,也只不过是她的推测。

“那也就是说,蝙蝠侠只是一个编造出来的谎言咯!”听完了维斯帕的讲述,奥利弗总结道。

“谁知道呢!也许这就是那些上层人士的谋划吧!”维斯帕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调查陷入了误区,相反,她非常肯定自己查到的是真实的。

“好吧,我还想着和他较量一番的,看样子是不可能的了。”奥利弗比划了两下后说道。

“较量?你还会功夫?”维斯帕惊讶地说道。

奥利弗洋洋得意地说道:“那是当然,我这可是正宗的chinese功夫,socool!”说完,奥利弗还不忘展现一下自己性感的肌肉。

“很酷是有多酷?有没有你的那种功夫酷呢?”维斯帕忽然话锋一转,纤纤玉手在奥利弗的身上划过,同时冲着他抛了个媚眼说道。

奥利弗闻言,嘴角一翘,露出了一个荡漾的笑容……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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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六章 绿箭侠的诞生(三)

奥利弗在哥谭待了挺长的一段时间,大部分的时间都在跟着胡禄练功,算一算日子,也快一个月了,想到家里的母亲和小妹,他觉得也是时候回星城了。

于是,这天一早,他便来向胡禄辞行。

“要走了?”胡禄听到这个消息,并没有什么感觉,专心逗弄着自己的小女儿。

看着胡禄满不在乎的样子,奥利弗有些失落,说道“是的,狮虎,家里就剩下我一个男人,我必须得回去继承家里的公司了!”

“……”

你说话这么装逼你妈妈知道吗?出门在外会被人打屎的!

胡禄翻了个白眼,说道“你还一幅不情愿的样子,如果你不喜欢的话,可以捐赠给穷人嘛,比如我!”

“狮虎,我听说这栋大厦好像都是你的,这也算是穷人?”

不管在哪个国家,市中心的地段,地价绝对是最高的,能在哥谭市中心建起这样一栋大厦的胡禄居然还在装穷,脸皮的厚度让奥利弗都自叹不如。

“唉,谁让我养了这么大一家子呢,尤其有几个还特别能吃。”

胡禄说着,指了指门口的一个大箱子,继续道“你看,今天早上刚到的,你猜你里面装的啥?”

奥利弗看了看那个差不多有一人高的正方体箱子,说道“该不会都是吃的吧!”

他只是随口一说,然而,胡禄却非常配合的点了点头,示意他答对了。奥利弗顿是一阵无语,他以为自己妹妹买零食一买就是两辆手推车已经很夸张了,没想到强中更有强中手,自己的师母们一买就是这么一大箱子。

奥利弗一脸的不敢相信,胡禄也懒得和他继续掰扯,将手中准备的一些回礼塞到了奥利弗手中后,送他进了电梯。

向胡禄告别之后,奥利弗便上了酒店准备的车子,直奔哥谭码头,直升机已经在码头等着了,在巨大的轰鸣声中,奥利弗坐上了直升机,从灯塔国的东海岸飞向了西海岸。

经过数个小时的飞行,直升机降落在了星城内一个巨大的庄园中。

庄园名叫奎恩庄园,是星城最富有的家族——奎恩家族的住宅。和哥谭的韦恩家族不同,奎恩家族是近十几年才崛起的家族企业,所以,庄园里处处透露着现代化的奢华。

奥利弗下了飞机后,上了早就停在一旁的加长林肯,这么长时间没有会来,他需要先去公司一趟,处理处理最近堆积的事情,他这个董事长兼ceo也不能当得太轻松,不然董事会会对他有看法的,虽然他们的看法并没有什么屁用。

尽管董事会的看法没屁用,但是奥利弗也不能真把他们当个屁,刚回来没多久就又浪了一个多月,确是有点不像样子,表面功夫还是要做一下的。

在男职员的问候中,女职员的媚眼中,奥利弗走进了顶楼的那间属于他的办公室,开始忙活起来。奥利弗虽然是个huāhuāgongzi,但是他可不是那种不学无术的富二代,处理业务起来也是轻车熟路。

随着办公桌上的文件渐渐地少去,夜色也渐渐浓重了起来。当奥利弗处理完所有的文件后,已经是深夜了,一轮明月高挂在天空中。

“今晚去哪呢?”

做完表面功夫的奥利弗从办公室的酒柜里拿出了一瓶红酒,给自己倒了一杯后,端着酒杯来到了落地窗前,看着窗外的星城,心中想到。

星城著名的夜场一个个的在奥利弗的心中闪过。然而,想了一圈之后,奥利弗忽然发现自己并不是很想去夜场寻欢,这件往日最喜欢的事情现在却勾不起他丝毫的兴趣。

“唉,还是回家吧!”奥利弗心中思索了良久,最终选择了回家睡觉。

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后,奥利弗离开了早就空荡荡了的奎恩大厦,开着他的豪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

伴随着巨大的马达声,奥利弗的座驾疾驰在空旷的街道上。然而,还没开出去没多久,只听见boo的一声,奥利弗忽然觉得自己手中的方向盘不受控制了。

车子也开始在路上打滑,转了十几个圈后,奥利弗才换了没多久的捷豹就和路边的大树来了个亲密接触。车头重重的撞在了粗壮的树干上,开始冒起了青烟……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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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七章 绿箭侠的诞生(四)

“有你在我当然很放心。∝八∝八∝读∝书,◆o+”

面对狄格尔的指示,奥利弗并没有反对,而是点点头说道。

狄格尔虽然并不是奥利弗亲自招募进来的,但是,以他现在的眼光,不难看出狄格尔是个格斗的好手,而且对qiāng械也很精通,所以他并不怀疑狄格尔说的话的真实性。

于是,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奥利弗堂而皇之的往这十几个壮汉的包围圈外走去。

然而,他还没走几步,便只觉得心头一紧,身体在向他发出有危险的警告,这是他在荒岛上锻炼出来的,帮助他度过了很多次的难关,所以奥利弗非常相信自己的预感。

于是他迅速的往后一退,靠近了自己的那辆敞篷跑车,纵身一跃,跳到了车头的另一边,然后躲了起来。也就在这个时候噼里啪啦的响起了qiāng声。

“你们几个去抓住那个huāhuāgongzi,其它人给我干掉这个黑鬼!”qiāng声中夹杂着熟系的声音,奥利弗听出了声音的主人,正是那个戴着灰色口罩的家伙。

随着他的吩咐,几个拿着qiāng的彪形大汉开始慢慢的向奥利弗这边移动,而其他人则纷纷掏出了手qiāng和狄格尔对射了起来。

狄格尔只有一个人,一把qiāng,即便他出身灯塔国的特种部队,还上过中东战场,一时间也难以招架,只能一边躲避着锋芒,一边找机会反击。

奥利弗见状,心中不由的有些发寒,他实在是没想到,在他不在的这三年里,星城居然变的如此的混乱,尤其是黑涩会,已经变得如此的嚣张跋扈了。

连他这样的公众人物都敢直接设计bǎngjià,那么就更别说在那些看不见的角落会有着什么样的黑暗了。想到这个,奥利弗的眼中闪过一道精光,随后,他的眼神渐渐地变的冰冷了起来。

“不许动!”

过来抓他的彪形大汉饶过车子,来到了奥利弗躲藏的位置,拿qiāng指着他喊道。

“别杀我,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奥利弗一脸惶恐地说道。

看见奥利弗一脸惊慌的样子,彪形大汉并不意外,他见过太多这样的场面了,那些有钱人,平时一个个都人五人六的,可是一到这种时候都会变的和奥利弗现在的表现一样。¥♀八¥♀八¥♀读¥♀书,2≠3o◆

所以,他并没有在意奥利弗正在向他靠近,只当他是识时务,主动要跟他们走。然而,下一秒,他就为自己的狂妄付出了代价。

只见奥利弗在离他只有只有一步之遥时,瞬间一个加速,一只手捏在了他拿qiāng的手上,然后往自己这边一拉,另一只手则顺势砸在了他的脸上。

为了迅速的解决对手,奥利弗这势大力沉的一拳直接砸在了他的鼻梁上,直接将他打了个满脸桃花开,整个人也晕乎乎的,握着qiāng的手也松了了。

奥利弗顺势将qiāng拿到了自己手中,转身一qiāng,将另一个同样来抓他,只不过晚了一步的彪形大汉击倒在地,然后他右腿一记后撩将被他打爆了鼻梁的彪形大汉踢翻在地。

紧接着,他从后面qiāng击其他的彪形大汉,减轻狄格尔的压力。

奥利弗的行动自然落在了狄格尔的眼中,看到他干脆利落的解决掉一个qiāng手,然后熟练的开qiāng反击,狄格尔不由的有些惊讶,因为据他所知,奥利弗真的就是个huāhuāgongzi而已。

不过,他也知道现在不是想这些事情的时候,在奥利弗开qiāng后,他立马跳出来开qiāng还击,和奥利弗形成了前后夹击之势。

一个是和全世界的雇佣兵交锋了三年的弓箭手,一个是从战场上走下来的老兵,面对他们俩,区区黑涩会的小喽啰完全没有还手的余地,不多时,就都被两人放翻了。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不过,警察快来了,还是先处理好善后工作吧!”

见十几个彪形大汉全部被解决后,狄格尔便迅速的走向奥利弗,靠近他后,奥利弗见他开了开口,似乎想问些什么,于是先摇了摇头说道。

狄格尔见状,知道奥利弗并不想暴露自己,于是沉默不语,开始打电话报警善后。奥利弗则回到了那辆已经撞的不成样子的跑车上,坐在驾驶座里,系上了安全带,然后把头埋在安全气囊中间装晕厥。

当听到一阵接一阵的警笛后,奥利弗才悠悠地“转醒”,迷迷糊糊地装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直到坐在警察局里后,才“惊慌失措”地询问警察小姐姐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已经说过了,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撞车之后就晕倒了,直到你们叫醒我,我都还迷迷糊糊的。警官,警民合作是应该的,但是,你不能把我当成是犯人一样审问,我才是受害者。

很抱歉,鉴于你们的态度,在律师到来之前,我不会再说话了,有什么想知道的,先去找我的律师谈吧!现在,我要回去了。”

奥利弗的演技很不错,但是警局里的警察还是不相信他真的什么都不知道,被逼的没办法了的奥利弗只能用出了杀手锏,奎恩企业的律师团。

见真的无法再从奥利弗这里得到任何情报,警局也只能放人了,毕竟灯塔国的律师往往和麻烦是划等号的,在警局最不受待见的职业名单里,律师绝对是排名前几的。

奥利弗出来没多久,狄格尔也跟着出来了,他做为一个保镖,而且是有持qiāng证的保镖,为了保护自己的雇主而开qiāng是合法而且合理的,所以警局的警官并没有为难他。

当然,这和他编织的谎言也有很大的关系,奥利弗不想暴露自己,狄格尔自然也会为自己的雇主保密,于是他在讲述刚刚的经历里编造了一个不存在的人,替代了奥利弗的位置。

完美的谎言,加上狄格尔憨厚的长相,让他的话非常的有说服力,所以,他也很快就出来了。

“情况怎么样?”

回去的路上,狄格尔作为司机在前面开车,而奥利弗则坐在了后面,车子开离警局后,奥利弗忽然问道。

狄格尔一愣,随即想到了奥利弗想要问什么,马上就回答道:“应该没问题,我编造了一个不存在的人,他们看上去很相信的样子。”

“oh,你是怎么说的?”奥利弗有些惊讶的问道。

“我跟他们说,我的车一直跟在你的后面,然后看到你出了车祸,正打算叫人帮忙的时候,一伙人冲了出来,发生了qiāng战,其中一个打算干掉你,被一个突然出现的兜帽人给阻止了,我为了保护你,也开了qiāng。

有几个匪徒是我杀死的,至于其他的都是被哪个兜帽人给杀掉的,他杀完人之后,就马上离开了,因为我的责任是保护奎恩先生,所以我并没有跟上去……”

狄格尔编造了一个非常合情合理的谎言,半真半假,真真假假,让人难以分辨到底真相是什么!

奥利弗听了狄格尔编造的谎话,有些诧异的打量着他,一直盯着他看了许久,看得狄格尔有些背后发毛。要不是知道奥利弗是哥huāhuāgongzi,他都要怀疑奥利弗是不是兔子了。

“先生,我的脸上是有什么问题吗?”狄格尔被奥利弗看得浑身不自在,最终忍不住开口问道。

听到狄格尔的询问,奥利弗这才收回了目光,淡淡地说道:“没什么,我就是有点奇怪而已!”

“奇怪什么?”狄格尔下意识的问道。

“奇怪你一个浓眉大眼的老实人,怎么说起谎话来这么溜?”奥利弗如是说道,说完,他自己倒是呵呵直乐。

狄格尔:“……”

“对了,你编的那个兜帽人长什么样子,咱们统一一下口径,免得到时候说漏了。”奥利弗乐呵了一会,随后再一次开口道。

“上身是一件连帽夹克,下身是一条修身长裤,戴着帽子看不清脸,身手很好,qiāng法也很准。”狄格尔向奥利弗简单描述了一下他编撰出来的兜帽人。

奥利弗静静地听他说完,之后车子里再也没有声音,唯有隐约传来的发动机的轰鸣声。

“到家了,先生!”

约莫半个小时后,狄格尔将车子停在了豪华别墅的大门前,然后转身对在后座上闭目养神的奥利弗说道。

听到了狄格尔的呼唤,奥利弗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他并没有立刻下车,而是先看了狄格尔一眼,然后才开门下了车,走进了别墅。

狄格尔被奥利弗看得有些不明所以,不过作为一个保镖,多听,多看,多做,少说是本分,所以他并没有将自己的疑问提出来。

将车子开进车库后,他又在别墅里巡逻了一圈,然后才去休息。

狄格尔做的一切,都被在楼上偷看的奥利弗看的一清二楚,直到他去休息后,奥利弗才收回了他的视线,走到了房间的衣柜前,从衣柜的底层拿出了一个陈旧的木制箱子。

“老朋友,又要和你并肩作战了!”

奥利弗抚摸了一下箱子,然后轻轻地打开了这个木箱的盖子,露出了陈放在里面的东西。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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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八章 绿箭侠的诞生(五)

箱子不大,里面的东西也不是很多,最显眼的是一张非常朴实的弓。

这是一张非常原始的弓,是奥利弗在荒岛上时制作的,他一没有qiāng械,二跑不过岛上的动物,好在他继承了奎恩家族祖传的制作弓箭的手艺,所以他制作了这张朴实的弓用来捕猎。

只不过,他虽然会做弓,但是他却不会射箭,最初,他连十步开外的树干都射不中,更别说奔跑中的动物了,直到后来遇上了胡禄,经过他的指导后,才渐渐的掌握它的用法。

经过三年的生死磨练,现在更是用得出神入化,不是他吹,以他每分钟能够射出二十九支箭的手速,以及三十码为外射中水龙头滴下的水滴的射术,绝对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箭术大师。

相比于胡禄教他的chese功夫,他的箭术要更加出类拔萃。

看着陪伴了自己三年有余的老朋友,奥利弗不禁有些失神。事实上,奥利弗其实并不是一个喜欢打打杀杀的人,就算之前跟着胡禄习武,也只是想多一分在荒岛上活下去的把握。

所以,再回到星城之后,他就将岛上的一切都封存了起来,那是一段,他不愿意回忆起来的记忆,因为那时候的他,双手沾满了血腥,即便他只是为了自保,但依旧不能掩盖这个事实。

他本以为回到现代社会后,就再也用不到在荒岛上学到的一切了,没想到,这才过去没多久,他就亲自将当初封存的一切又取了出来。

因为,他发现,现在的星城,已经不是当初的星城了,当初他迷恋的那个自由的城市,现在却到处充斥着黑暗。一群敢公然在大街上持qiāngbǎngjià的绑匪,彻底打破了他自欺欺人的念头。

其实,奥利弗在回到星城之后不久,就发现了这个城市的出了很大的问题。而他名下的奎恩工业,也牵扯在内。这一点,他在处理公司的政务时就已经知晓了。

事实上,奥利弗一个月前之所以离开星城去了哥谭,除了寻找胡禄之外,也有避开公司内部斗争的意思。只可惜,他的逃避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因为他离开前下的最后通牒直接就被无视了。

不仅如此,奥利弗甚至怀疑今晚的遭遇也和哪些人有关,不然怎么会这么巧,他难得工作一次,就遇上了劫匪,劫匪还指名道姓的要带他走。

这么巧合的事情,要说没有鬼,奥利弗第一个不相信。

奥利弗拿起了那张破旧的弓,仔细端详并抚摸了一会之后,又将它放了回去,他已经决定要用在荒岛上学到的本事去解决一切问题,只不过,在那之前,还需要做一些准备工作……

将弓放了回去后,奥利弗盖上了盖子,将箱子放回了原处,然后走进了卧房。

第二天一早,奥利弗难得的没有睡懒觉,早早的起来了。

洗簌完毕之后,他避开了家里的保镖,偷偷开着车库里最不起眼的一辆车离开了奎恩庄园。

星城棕榈湖。

奥利弗的车子停在了这里路边上。这里是星城著名的贫民区,里面凝聚了星城所有的黑暗势力,也正因如此,星城的其他地方才显得颇为安定。

混乱,是这里最显著的特点,你可以在这里看到各种各样的暴力事件,也可以看到诸多从事着特殊工作的女人。同样的,你也可以在这里获得任何你想要的东西,只要你有钱。

奥利弗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见不得光,也就堵死了他从正常途径获得物资的方式。而他恰巧最不缺的就是钱,所以,他驱车来到了这里,购买他所需要的物资。

奥利弗七弯八拐的穿街过巷后,来到了一个看似普通,内在也很普通的工厂前。他走进了工厂,就看到里面有两个长得普普通通的中年人在忙活着手头的工作。

“我需要一些东西!”奥利弗直接开口说道。

“对不起,客人,我们这里只加工,不售卖!”其中一个年长一些的中年人抬头看着奥利弗说道。

“我想你们会卖的!”奥利弗说着,从衣兜里拿出了一叠厚厚的美金。

“看在god的份上,你想要什么我都答应你!”看到美金,中年人立马改口了。

约莫半个小时后,奥利弗提着两个大大的袋子走出了这个工厂,然后驱车来到了同样位于棕榈湖的一个巨大的废弃工厂。工厂的上方,远远的就可以看见硕大的“奎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钢铁制造与焊接”。

毫无疑问,这个工厂明显是奥利弗家的产业,只不过,现在的它已经没有了往日的辉煌,只留下巨大的厂房以及里面的一堆破铜烂铁了。

奥利弗私下张望了一下,见没有人注意到他时,随手将两个大包扔进了紧锁着的铁门内,然后借助堆在门口的一些木架子纵身一跃,翻过了铁门来到了工厂里面。

进入钢铁厂后,奥利弗拎起两个大提包就往里走,以后这里就是他的秘密基地了,而在它起作用之前,需要好好布置一番。

而他拎来的两大包东西,除了一些装修要用到的工具外,就是他准备用在布置上的一些必需品。

接下来的日子,奥利弗除了偶尔去一下公司之外,其他的空闲时间都扑在了改装这个秘密基地上。

清理场地,布置电脑设备,安装健身器械……

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工作,全部由他一个人完成。而他这一忙活,就忙活了好几个月!

约莫两个月后,当奥利弗推动电闸,整个基地瞬间亮了起来,而他布置好的仪器也都进入到了运作的状态,秘密基地布置完成了。

“呼——”

看着眼前焕然一新的地下基地,奥利弗长长的吁了一口气,这两个月来,可把他累坏了,搬搬抬抬的全部由他一个人完成,铁打的身子骨也差点熬不住。

不过,当这个简陋的秘密基地呈现在他眼前的时候,就算再累,奥利弗也觉得值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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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九章 绿箭侠的诞生(六)

“嗞,嗞……”

空旷的秘密基地里,不断的传出金属之间互相摩擦的声音。

奥利弗戴着一副护目镜,拿着一支箭,不断的在砂轮上打磨着箭头。每隔三五秒钟,奥利弗就会把箭头拿到自己眼前看一看,确认差不多之后,就会放到一旁,继续打磨下一个箭头。

一旁的桌子上已经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箭头,都是这段时间奥利弗亲手打磨出来的。他制作的这些箭矢,大部分是最传统的箭矢,简简单单的一根箭杆加上一个打磨的锋利无比的箭头。

除了这种最普通的箭矢外,还有一些绑着绳索的绳索箭,另外还有一些箭矢在靠近箭头的部位则有着一些奇特的装置,都是些具备了特殊效果的箭矢。

“搞定!”

将手头上的最后一支箭矢打磨完成,奥利弗伸了个懒腰,离开了工作台,抓起一个铁棍开始爬起铁架。反复了三五遍之后,他又倒挂在单杠上开始坐仰卧起坐。

经过一番刻苦的训练之后,出了一身大汗的他,从工作台下面拿出了他从家里带过来的木箱,把他惯用的那张弓拿了出来。随后,他背上了箭囊,站在了一面空旷的墙壁前。

他将一篮子的网球抛了出去,紧接着从箭囊里抽出了箭矢,张弓搭箭射了出去。每一支箭都准确的射中了一个网球,将它钉在了墙壁上。

看着自己的成果,奥利弗嘴角微微一翘,将身上的装备卸下,来到了放在基地另一边的电脑前,开始在键盘上操作了起来。

要说奥利弗也着实不简单,单说他的格斗天赋就不输于蝙蝠侠了,布鲁斯花了十几年时间才有现在的身手,而奥利弗只不过是在健身的底子上苦练了几个月,再加上就是几年的实战下来,身手在dc宇宙里都能排的上号了。

除了身手外,他还擅长制造各种高科技装备并且精通电脑技术,三年的荒岛经历,也让他具备了制作各种陷阱的能力,总的来说,他还是很全面的。

奥利弗的指尖不断的敲动着键盘,随着他的手指在键盘上跳动,显示器上一个个窗口不断的闪现,最终画面锁定在了一个光头中年男子上。

亚当·亨特,表面上他是一个合法商人,但事实上,他最近正因为多起针对贫困阶层的欺诈和盗窃案件而被星城检察院起诉。

以上,都只是流传在市面上的消息,事实上,在最近的这几个月,奥利弗已经针对星城的恶棍进行了彻底的调查,亚当·亨特赫然是他调查过的一个。

据他调查所知,亚当·亨特的罪行可远远不止被警方控诉的欺诈和盗窃,如果有人断他的财路,他会进行百般欺压,贿赂,杀人,放火,以各种手段来得到他想要的结果。

“直到遇到我为止。”

奥利弗将眼眶附近涂上了一层绿色,然后戴上了夹克上的兜帽,打开了箱子,拿起里面的弓后离开了基地。

“你提醒格瑞尔,我能够让他坐上法官的位置,我也能够换了他,我会杀鸡儆猴让人引以为戒的!”

一个硕大的地下停车场中,亚当·亨特顶着一个闪闪发光的光头出现在了这里,一边走,他一边对自己的手下说道。

他的话一说完,跟着他身旁并且落后了他一步左右的距离的白人男子立马回应道:“好的,亨特先生。”

“还有那个律师,叫什么来着,别让她再碍手碍脚,你去摆平她。”亚当·亨特继续说道。

白人男子连忙点点头,不过不等他有什么动作,亚当·亨特立马又催促道:“还不赶快去!”

白人男子立马小跑离开。

“真是死性不改!”

亚当·亨特所说的一切都被早就埋伏在这里的奥利弗听了个正着,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个冷笑。

“亚当·亨特,你的末日到了!”奥利弗自言自语的说着,张弓搭箭,射爆了亚当·亨特几个人头顶的灯泡。

“怎么回事?”

亚当·亨特和他身边的保镖奇怪的张望着四周,想要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然而,不等他们看清楚,下一箭已经插在了其中一个保镖的胸口。

“快上车,先生!”另一个保镖非常负责,并没有因此而逃走,拉开车门让亚当·亨特钻了进去。亚当·亨特惊恐的钻进了车子里,然后一脸紧张的看着还站在车外的保镖。

站在车外的黑人保镖掏出了怀中的枪,朝着一个方向连续开了十几枪。

几秒钟后,枪声平息,停车场恢复了平静。就在这时,在另一个方向又传来了奥利弗的声音:“嘿,没有打中。”

黑人保镖回头一看,顿时看见一个硕大的拳头在他面前放大。

“嘭!”车子的后车窗非常突兀的爆碎了。

亚当·亨特一脸惊恐的看着四周,却发现外面居然异常的平静,而车里出现了一支深绿色的箭矢。他小心翼翼的探头看向那支箭矢,想要看看确认一下这到底是什么。、

也就在这个时候,他只感觉自己的衣服一紧,然后整个人就如同飞起来一样,被人从车里拖了出来,扔在了地上。

与此同时,他也看到了自己的车顶上,一个戴着绿色兜帽的男子半蹲着,一支箭已经搭在了弦上,闪着寒光的箭头对准了他。

“,不要伤害我,告诉我你想要什么,我什么都答应你!”

亚当·亨特一脸的惊恐之色,双手挡在自己面前说道。

“我要你转四千万到星城银行1141帐户里,明天十点钟之前。”奥利弗一把揪住了他的衣领说道。

“不然呢?”一提到钱,亚当·亨特下意识问道,连一开始的恐惧也消失了。

“不然我就亲自去取,只是,下一次我就不会这么温柔了。”

奥利弗说完,松开了他的衣领,然后转身就走。

“下次再让我见到你你就死定了。”也不知道是哪来的勇气,亚当·亨特居然不再害怕了,反而出言威胁道。

闻言,奥利弗冷笑一声,回身一箭射在了亚当·亨特旁边的车子上,直接将车子的后车窗射爆了。

“下一次,箭会插在你的身上。”奥利弗冷冷地声音远远的传来,紧接着,奥利弗消失在了空旷的地下车库中。

“该死的混蛋!”

亚当·亨特恶狠狠的咒骂了一句后,迅速离开了这里。

不多时,停车场又出现了几个人,将受伤的保镖们抬上了车,送到了医院。

还是这个停车场,在受伤的保镖被送走没多久后,连续开进来了七八辆车子,车门洞开,每辆车子上都下来了五六个穿着黑西装的人,他们当中的一些人手里还拎着黑色的旅行包,里面塞得鼓鼓的,从外面的轮廓看,八成是枪械。

黑西装们下了车后,就匆匆忙忙的从电梯上了楼,来到了亚当亨特所在的楼层,二话不说,直接就在外面布置了起来。

从楼下到楼道,每隔几米就有一个监控探头,将整个楼层都监管了起来。在每一个又可能被闯入的地方,也都有人在把守着,绝对可以说是密不透风。

然而,黑西装们忙的是热火朝天,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发现,他们的一举一动,全被藏在了通风管道里的奥利弗看得一清二楚。

确认完这些保镖的布置后,奥利弗迅速离开了大楼,回去准备明天的行动。

时光飞逝,转眼间就来到了第二天的下午。

亚当·亨特的办公室出现了一帮不速之客,他们不是别人,正是星城警局的警察。

“好吧,你们想知道,那我就告诉你们,他戴着一个兜帽,一个绿色的兜帽,还拿着弓箭!”

也不知道这些警察从哪里得到了消息,得知亚当·亨特遇到了袭击,特意跑过来调查。亚当亨特没办法,只好将自己知道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然而,听他说完之后,前来调查的警长都一脸的怀疑,因为亚当·亨特说的事情实在是太离奇了,毕竟这年头还有谁会用弓箭这么落伍的武器呢?

“怎么,你们不相信我?那个疯子可是把我的两个手下送进了医院。”亚当·亨特一脸严肃的拿起了放在他办公桌上的绿色箭矢,指着来调查的警官说道。

前来调查的警官有些尴尬的接过箭矢,看了看,说道:“感谢你的说明,我们会全面通缉这个,嗯,罗宾汉的!”

“嘿,伙计,我可不是等着注册的杂货商,我不喜欢等人!”警长先生说得话让亚当·亨特有些恼火,他们这意思摆明了就是走个过场,于是他有些愤怒的说道。

“他说他玩上十点会过来,你们要抢在他前面,你要清楚,我可是合法纳税的纳税人,你们有责任和义务保障我的生命安全。这位是德拉肯先生,是我的新任安全主管,请你们配合他的工作,保护好我。”

亚当·亨特说完,回到了办公桌后面坐了下去。

两个警长顺着亚当·亨特的视线看了看后面,只见他们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络腮胡风衣男,他正双手叉腰,一脸自傲的看着两人。

“好的,亨特先生,感谢你抽出时间来见我们!”警长道了声谢,随后和自己的同事离开了亚当·亨特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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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章 绿箭侠的诞生(终)

“第一天上班,感觉怎么样?”

这一黑一白两个警察走出了亚当·亨特的办公室,没走几步,黑人警察开口对白人警察说道。5v八5v八5v读5v书,●●o

“还不错,没想到遇到了这么有意思的案子,让我想起了在哥谭的时候。”

白人警察笑了笑,说道。

“哥谭也有这样的事情吗?”黑人警察闻言,有些奇怪地问道。

白人警察说道:“嗯,有个叫蝙蝠侠的家伙,也在做和兜帽男一样的事情。虽然我到哥谭的时候,他已经失踪了,但是从资料上看,他把哥谭搞的一团糟,照这样看来,星城的太平日子也维持不了多久了。”

“听你这么说,我过两年的升职考核可能会出现问题?”黑人警察瞬间就抓主了白人警察话中的重点。

白人警察闻言,苦笑一声,道:“别说升职,运气不好的话,我想接你的班都难!”

“呃,真的这么严重?”黑人警察有些不敢相信的问道。

白人警官神情严肃地说道:“可能会比这个更严重。”

“该死的,既然有人想搞事情,那么就让他来搞搞看,绝对会给他点颜色瞧瞧。”黑人警官恶狠狠地说道,说完,两人一起走近了电梯。

“兰斯警官,这里就交给你负责了。”临了,黑人警察下命令道。

“没问题,希尔顿局长,我一定会抓住那家伙的!”白人警察兰斯警官回应道。

“注意安全,兰斯警官,我可不想明天看到兰斯夫人来找我。”

“我会的,我也不想我的妻子失去丈夫,我年幼的女儿失去父亲,即便她已经十九岁了。c八c八c读c书,■o↑”兰斯警官微微一笑地说道。

希尔顿诧异的道:“没想到你的女儿都这么大了!她叫什么名字?”

“劳瑞尔,黛娜·劳瑞尔·兰斯。”

“一听这名字就知道她是个美丽的姑娘。”

“是的,她像她的母亲,长得很漂亮。”

就在两人的闲聊中,他们来到了大楼的一楼,作为星城警局局长的卢卡斯·希尔顿率先里去了,全名拉里·兰斯的兰斯警官则开始指挥其他的警务人员进行现场的布置,然后等待着亚当·亨特口中的兜帽男到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很快就来到了晚上九点,还又一个小时,奥利弗事前说好的时间就要到来了。

亚当·亨特依旧没有任何的行动。他并不愿意听从奥利弗的威胁乖乖地拿出四千万,因为这四千万可是他这些年所有的积蓄,一旦拿出来,他离破产也就不远了。

所以,他特意更换了安保队伍,还跟警察合作,为的就是抓住兜帽男,保住他的四千万。

不过他也做了二手准备,他办公桌上的电脑显示屏上显示着网上银行的界面。万一这些人也挡不住兜帽男,被他闯进来了,他也可以用钱买平安,毕竟命都没了,还要钱干嘛!

亚当·亨特坐在了办公桌后面,等待着十点钟的到来,而他的保镖则高度紧张了起来,马上就要到十点钟了,他们必须保证好雇主的安全,不然尾款可就拿不到了。

做为安全主管的德拉肯更是巡逻了一遍又一遍,确认每个防线都没有问题后,让这些保镖轮流到办公室里拿武器,为了这次的工作,他们可是把珍藏的武器都拿出来了。

武器分发完毕后,他回到了亚当·亨特的办公室,锁上了办公室的门。这是一扇玻璃门,是德拉肯建议亚当·亨特换上的,它可以轻松被打破,只要有人破门而入,他们的子弹可就不会留情了。

这也是德拉肯为兜帽男布置的一个陷阱。

德拉肯锁上门后,冲着亚当亨特点了点头,示意一切正常的同时说道:“已经过了十点钟了,他肯定进不来。”

亚当·亨特面色凝重的看了看他,然后转身看向了窗外,夜晚的星城依旧灯火辉煌,此事夜生活才刚刚开始。也就在他们没有注意到的位置,一支利箭破空而来,深深的插入了窗外的墙体中,而在箭矢的尾部,连着一条坚固的绳索,黑色的外表让它完美的融入到了夜色中,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一切准备就绪了吗?”楼下,先前离开的希尔顿局长又回到了这里,从兰斯口里得知星城也出现了一个义务警员后的他迫切的想要将这家伙捉拿归案,以免警察局的声誉受到冲击。

“是的,都准备好了!”面对突然到来的上级,兰斯警官看了他一眼后,就继续注意着周围的情况。

就在这时,原本灯火通明的大厦忽然变的一片漆黑,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而在大楼内更是如此,所有人都高度紧张了起来。

“叮!”

电梯处忽然传来了抵达后的声音。大约三秒钟后,电梯门打开,所有的保镖立刻对准了洞开的电梯门倾泄着他们手中qiāng支的子弹。

约莫半分钟后,他们的dànjiā都射空了,密集的火力网也停了下来。这时,电梯里的一切也暴露在了他们的眼前,也就在这时他们惊人的发现,自己所看到的地方空空如也。

“嗖嗖!”

保镖中的几个人正想上前查看,这时,只见电梯里突然出现了一抹黑影,然后伴随着几声破空声,几只箭矢插在了离电梯口最远的保镖身上。

紧接着,电梯里窜出来了一个兜帽男,正是奥利弗。他往左右各挥了一拳,就让靠近了电梯的两个保镖失去了继续战斗的能力。

然后,他再一次射出了箭矢,让剩下的正在换dànjiā的保镖躺在了地上。

“他死了吗?”qiāng声的平息,让办公室里的几人心生猜测。不过马上外面又传来了一阵脚步声,紧接着,玻璃材质的办公室门受到了撞击,出现了一个一人高的洞,与此同时,一个人影从洞中冲了进来。

“嗒嗒嗒……”

也不管人影到底是谁,守在办公室的德拉肯和他的手下直接就开qiāng一阵扫射,直到人影一阵扭动之后倒在了地上,这时,他们才发现冲进来的并不是兜帽男,而是他们的一个同伴。

德拉肯立刻想要上前查看一下外面的情况,只是,不等他有所行动,玻璃再一次被打碎,几只箭矢射了进来,将房间里除了亚当·亨特外的人全都射到在地,包括了这个自命不凡的安全主管。

紧接着,奥利弗所装扮成的兜帽男从外面走了进来,手中的弓箭指向了亚当·亨特……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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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二章 人贩子

胡禄在门口等了一会,便听到了幼儿园里传来了下课的铃声,一群小屁孩从里面跑了出来,而跑在最前面的赫然是他的次子胡亦凡。

“你小子又是第一个跑出来的!”

胡禄一把揪住打算乱跑的胡亦凡,提溜在手里说道。

胡亦凡看到胡禄,惊喜的叫道“诶,老爸,你什么时候来的,刚刚都没看到!”

“……”

小家伙故作天真的样子萌萌的非常可爱,但是胡禄可不会被他欺骗了,这小子从小就滑头的很,八成是在打什么坏主意。

“别闹,乖乖在一边待着,对了,你妹妹呢?妹妹也不管就一个人跑出来了,你小子是不是欠揍了!”胡禄把胡亦凡放在了一边,按着他的小脑袋,一边说着,一边在幼儿园里寻找着女儿的身影。

“哪有,我这不是打算在门口等她嘛!”胡亦凡狡辩道。

胡禄揉了揉他的头,懒得再理会他,这小子也不知道哪学来的,你越理他越来劲。

“爸爸!”

不一会,胡姗姗也走出了校门,她一眼就看到了在门口等着的胡禄,十分乖巧的叫了一声,布灵布灵地跑向胡禄。

“慢点,慢点!”

看到了自己的小棉袄,胡禄脸上瞬间挂上了笑容,蹲下身子,一把将跑过来的姗姗抱了起来。

“爸爸我也要抱抱!”一旁的胡亦凡见了,吵着说道。

“去去去,一边去,这么大的人了,还要爸爸抱,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

好吧,胡禄这货就是典型的重女轻男,有着两个乖巧的女儿作对比,这个小儿子直接成了烦人精。不过胡禄也不是真的不喜欢儿子,这不,另一只手还是牵住了他的小手,带着他们上了车。

接到了两个小的,胡禄开着车去了位于另个方向的小学。他已经算好了,只要不堵车,等他到的时候,胡茹茹也差不多该放学了,然后再带着他们去吃点点心再回家。

就如胡禄计算好的一样,他的车子畅通无阻的来到了胡茹茹就读的小学,没等多久,就看到胡茹茹有些丰满的身影出现在校门口。

小姑娘和胡禄一样的是个吃货,相较于同龄人,她的身型有些丰满了,不过,胡禄并不在意,小孩子还没长开而已,过两年到了发育期,肯定能长成一个漂亮的大姑娘。

对于这一点,胡禄有着绝对的自信,毕竟茹茹的父母可都是俊男美女,如过这都能长残了,就只有一种可能,当初在医院的时候抱错了。

“爸爸!”茹茹一出来就看到了站在车边等着的胡禄,一路小跑到胡禄跟前,甜甜地叫道,有些婴儿肥的她笑起来特别的甜。

“乖,快上车吧!老爸带你们去吃好吃的!”胡禄揉了揉她的小脑袋笑着说道。

“谢谢老爸!”茹茹一听有好吃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话都没说完,人已经坐进车里了。

随后,胡禄载着三个小家伙去了自家大厦里的一家西餐厅,给他们点了小吃之后,就在一旁看着他们吃的满嘴都是酱汁。其中,以茹茹的胃口最好了,不但吃了鸡翅、薯条等小吃,还消灭了一客牛排。

亦凡和姗姗就没她那么好的胃口了,一开始吵着说自己也要吃牛排,结果牛排上来没吃两口就不吃了,最后都进了胡禄的肚子。

吃饱喝足后,三个小家伙一人拿着一个冰淇淋,跟在胡禄身后准备回家。这时,一直在吵吵闹闹的亦凡说道“爸爸,我要上厕所!”

胡禄闻言,看了看就要到的电梯,说道“回家再去行不行!”

“不嘛,我憋不住了!”臭小子啪叽一下躺在了地上,满地打滚地开始耍无赖。

“行了行了,我陪你去,茹茹,你带着妹妹先上去吧!”胡禄见状,很想抽他一顿,不过大庭广众的也不好下手,只能顺着他的意思带他去商场里的厕所。

“好的爸爸!”茹茹很听话的牵起妹妹的手,走近了正好到达的电梯。

“你这个臭小子,真是麻烦死了!”胡禄一把提溜起赖在地上的亦凡,三步并作两步的走进了不远处的厕所。

三分钟后,亦凡提着裤子跑了出来,冲着胡禄喊道“爸爸,爸爸,不好了,裤子拉不上了!”

“……”胡禄见状,满头黑线,这臭小子真是太不要脸了,这无赖的性子也不知道是从那里学来的。

他帮着亦凡提上裤子,又带着他去洗了手,这才回到电梯前,等待着下一部电梯到来。

等到两人回到顶层的别墅中,已经过去了十多分钟了,胡禄一边开门,一边说道“都怪你磨磨蹭蹭的,浪费了这么多的时间。”

此时正值人流高峰,他们等了许久才等来电梯。

“略略略!”

亦凡冲着胡禄做了个鬼脸,一溜烟的跑进了房间里。

“茹茹,姗姗,你们在干嘛,作业完成了吗?”胡禄关上门后走近客厅,并没有看到先会来的两个小家伙,于是冲着屋里喊道。

然而,他的呼唤并没有得到回应,胡禄顿时觉得奇怪,心念一动,房子里的一切瞬间呈现在他的眼前,千里眼下,一切都无可遁形。他透过千里眼看到,家里空无一人。

这就奇怪了!

七个女人不在家,这是正常的,但是提早一步会来的茹茹和姗姗却没在家,根本说不通啊!

“难道跑去玩了,还没回来?”胡禄自言自语道。

不过,他马上就否定了这个想法,因为这事只有可能是亦凡做出来的,茹茹和姗姗都很乖巧,不会不说一声就乱跑。

“出事了!”

胡禄心中暗道,也只有这个原因,才能解释为什么走在前面的两个小家伙并没有在家里。

“p,连老子的女儿也敢动,真是活腻歪了!”

千里眼和顺风耳齐开,胡禄迅速的搜索起两个小家伙的下落,同时心中给那个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的家伙判了死刑。

在千里眼和顺风耳的同时搜索下,胡禄很快就找到了两个小家伙的下落,她们都被迷晕了,关在一辆疾驰的车子的后备箱里,车子则飞快的驶向哥谭郊外。



第三百零三章 比利·巴森特

车子在道路上飞驰着。

开车的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人,脸上挂着桀骜不驯的笑容,看样子对自己的收获非常的满意。

“没想到这玩意真的这么好用,一喷就晕了,有了它,以后抓人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副驾驶座上,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男子把玩着手上的一个喷罐说道。

“要是之前就有这玩意,咱们也不用躲风头躲到哥谭来了,不过,咱只是出来买点东西就能弄到两个不错的货色,还真是走运啊!”

开车的青年人有些得意,整个身体都随着车载音响中的音乐扭动了起来,车子在路上开的歪歪扭扭的,异常危险。

“加上家里的那几个,这次少说也能卖上十万吧!”

“你真没出息,加上这两个都快二十个了,十万块,打发叫花子啊!”

就在两人的交流中,车子渐渐地离开了哥谭市区,来到了哥谭郊外的荒野中。他们不知道的是,在不远处的天上,正有个人腾云驾雾的跟着他们,而他们一路过来所说的话也都落入了他的耳中。

在这个世界能够腾云驾雾的,自然只有胡禄一人。从他们的交流中,胡禄得知了两人的真正身份是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当即勃然大怒,本想直接干掉这两个家伙。

然而,他们接下去的谈话却阻止了胡禄的行动,因为他发现这两个家伙不只是绑架了他的两个女儿而已,而且还绑架了不少的孩子,而这些孩子似乎都被他们藏在了哥谭。

此时,他们明显是在回自己老巢的路上,胡禄见状,便忍住了出手的冲动,现在出手固然是痛快了,但是也可能让被他们拐卖来的小孩遇难,毕竟还不知道他们还有没有同伙。

于是,胡禄悄悄的跟在了他们的后面,准备跟着他们回到他们藏匿的地点后,再动手解决掉他们,救出被他们绑架的孩子。

这一跟,就是一个小时。

一个小时后,他们的车子总算是停了下来,停在了一座破旧的房子前面,房子很残破,看样子已经荒废很久了。

车子停下的同时,胡禄也查看完了房子里面的情况。房子里空无一人,不过在位于地下的酒窖中,胡禄看到了十几个小孩子,年纪都在五六岁左右,甚至有些要更小。

他们一个个都昏睡着,没有任何的动静,看样子应该都被喂了安眠药。

“这两个禽兽!”胡禄咬牙切齿地说道。

要说在这个世界上胡禄最讨厌什么样罪犯,那么人贩子绝对是排在第一的。其他的罪犯杀人放火都好,或许背后都有着不为人知的理由,甚至会引起人们的同情,但是对人贩子来说,不管什么理由,都绝对不值得原谅。

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所影响到的不仅仅是一个人,是一整个家庭。对于人类而言,又有什么痛苦比得上骨肉分离呢?

更何况,他拐卖了人口之后,如过只是倒卖还好说,但是,他们更多是将拐卖来的孩子做为生财的工具,让他们去沿街乞讨,更有甚者还会打断他们的手脚用来博取同情。

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拐卖来的孩子鲜有能够长大成人的,更多还是早早的夭折。试问哪一个孩子不是他们父母的掌上明珠心头肉,人贩子的所作所为完全是泯灭人性了。

胡禄穿越前也曾游历过祖国山河,在途中他遇到过在街上乞讨的小孩,有六七岁的,也有十来岁的,前者多数还算完整,后者则多有着残疾。

他也曾遇到过千里寻子的父母,他们有的刚开始找,有的找了十几二十年,但不管是哪一种,都可以看出他们有着远比自身年龄更加苍老的外表。

二十来岁的像是三四十岁,三四十岁的像五六十岁,总之个个都是饱经风霜,深受痛失爱子的悲苦折磨。

这些惨状胡禄至今历历在目,所以他对于人贩子的痛恨,远要超过其它的犯罪行为。

所以,知道了孩子所在,确认了他们并无危险之后,他立刻就对两个人贩子出手了。

他先掀开了后备箱的盖子,将还在昏睡的两个小家伙抱了出来,随后看向了先是惊恐,然后变的狰狞的两个人贩子,他们此刻已经掏出了手枪,指着胡禄。

“站住,你是什么人?”

“别动,再动我们就开枪了!”

“砰砰砰——”

也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反派都喜欢玩转移注意力这招,他们用枪指着胡禄之后,并没有立刻开枪,而是如是说道。紧接着,他们见胡禄嘴动了动,以为胡禄要回答他们的时候,立马对准了胡禄扫射。

子弹怼他来说当然是无效的,蘑菇弹说不定还有些威胁。只见他飞快的伸出了手,在面前一阵挥舞之后,两把手枪,二三十发子弹全被他接在了手中。

当枪声停息后,胡禄手一松,一张金属饼掉落在了地上。

光挨打不还手不是胡禄的性格,不过有孩子在,他也就不好弄得太血腥,只能便宜了他们,让他们死有全尸了。于是他打了个响指,一团水球将这两个一脸震惊的家伙包裹在了里面。

看着他们在水球里不断的挣扎,最后到失去生命气息,胡禄并没有任何的于心不忍,对这种人的仁慈,才是真正的残忍。所以他一直在旁边看着,看着他们溺死,随后散去了灵气,让水球落在了地上,融入到了泥土中。

解决了两个菜鸡人贩子,胡禄弄醒了茹茹,让她照顾好妹妹后,走进了眼前的房子,去解救被关在低下酒窖里的孩子们。

胡禄来到酒窖,先检查了一番这些孩子的身体情况后,他拨打了999,有些事情,还是警察出面比较好,毕竟他一个人,可照顾不了这么多的孩子。

“好了,我们回去吧!”

胡禄从茹茹手中接过姗姗,然后信手一招,天边飘来一朵洁白的云朵降落在他们的面前。茹茹早就见识过胡禄的本事,所以她并不惊讶,牵着胡禄的手,跟着他上了云朵。

而就在云朵腾空而起的瞬间,一个小小的身影噗通一声掉在了胡禄的面前,趴在了胡禄脚前的云上。也就在这个时候,胡禄控制着云朵飞了起来,风驰电掣,转眼间已经回到了自己的顶楼。



第三百零四章 比利·巴森特(续)

胡禄驾驭着云彩降落在了自家天台上。

他随手一挥,云彩渐渐地消散,脚踏实地的同时,也露出了原本埋在云雾中的不明物体。

胡禄一手抱着姗姗,另一只手牵着茹茹,看着这个在他起飞之时掉落下来的不明物体,面露古怪之色。

“咦,是个小弟弟!”不明物体掉落在他们的面前,茹茹也看在眼里,不过由于云雾的遮掩,她并没有看清楚是什么,现在云雾消散,看清这哥不明物体的她顿时惊讶的叫道。

是的,就像茹茹说的,这个人突然出现的不明物体其实是个大约五六岁的小男孩,真不知道他哪来的胆子,居然敢在胡禄起飞的时候,从房顶上直接跳了下来。

小男孩似乎是听到了茹茹的叫声,原本趴在地上的他睁开了一直紧闭着的双眼,一双灵动的眼睛开始偷偷地打量着四周,确认周围没有危险后,他从地上爬了起了。

这时,胡禄也看清楚了他的样子,是个脏兮兮的小正太,不过,他虽然穿的并不是很好,但是长得还是很可爱的。

看见他样子的时候,胡禄也想了起来,他在第一次看见酒窖里的小鬼时,见过这个小家伙。他也是被绑架来的孩子中的一个,没想到他居然提前醒了,还偷偷摸摸的跑到了二楼。

“谢谢你救了我,会魔法的叔叔!”

小男孩站起来后,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对着胡禄鞠了个躬,同时嘴里发出了稚嫩的声音。

胡禄打量了他一番后,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你的家在哪里?你的父母是谁?”

“我叫比利,比利·巴森特!”小男孩说道,他回答的很清楚,也很干脆,完全不像是一个六岁的小孩子,反而给人一种很成熟的感觉。

只不过……

“没了?”胡禄看着就说了一个名字的比利,奇怪的问道。

比利摇摇头,不知道是不是想到了什么,他的眼眶有些微红,没有再说话。

胡禄皱了皱眉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隐约看出这个叫做比利的小孩,似乎并不只是被拐卖了这么简单。见比利并不想说,胡禄也没打算多问,总之等下把他送到警局去,警察自然会把一切搞定的。

“咦,爸爸,你回来了?”

就在这时,一直呼呼大睡的姗姗也醒了过来,揉了揉惺忪了睡眼后,看见了抱着她的胡禄,惊喜的叫道。

“……”

胡禄一阵无语,这个小糊涂蛋还以为自己在家里呢!不过也好,刚刚的事情还是别让小孩子知道的好,以免影响他们弱小的心灵。

“爸爸,我要下来!”姗姗扭动着小小的身子,像要从胡禄身上下来。

胡禄见状,便将她放了下来,小孩子不能多抱,所以姗姗不要抱抱,胡禄也不会强行抱着她。

姗姗一落地,就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的比利,有些惊讶地说道“咦,这个小哥哥怎么没见过,爸爸,他是来我们家做客的吗?”

“对啊,姗姗你欢不欢迎呢?”胡禄蹲下身子,让自己的视线和姗姗位于同一水平线,然后问道。

“当然欢迎啦,实在是太好了,又有人陪我玩了,哥哥那个大笨蛋一点也不好玩!”姗姗天真地说道。

“咦,你们怎么都在楼顶上?”

就在胡禄准备继续说点什么的时候,这时,亚特兰娜穿着泳衣走了过来,看见本应该在厨房忙碌的胡禄和几个小家伙,顿时奇怪地问道。

胡禄当即说道“哦,没什么,等下再告诉你!对了,亚特兰娜,你帮这个小家伙洗一洗,顺便找件衣服换上,我先去准备晚餐。”

说完,他又对茹茹说道“茹茹先带妹妹去玩一会,吃完晚餐再写作业吧!”

亚特兰娜有些狐疑的看着胡禄,不过,她并没有说什么,夫妻这么多年,他还是很相信胡禄的,于是她按照胡禄的吩咐走向了比利,准备带他去洗澡。

“小家伙,跟姐姐来!”

“我不是小家伙,我叫比利,比利·巴森特!”比利似乎对别人叫他小家伙特别反感,不过,他总算是露出了一丝这个年纪的小男孩应该有别扭样子。

“行,比利是吧,跟姐姐去洗个澡吧!脏兮兮的可不是个好孩子哦!”说着,亚特兰娜伸手将比利的小手我在了手心里。

比利本想挣扎,但是当感受到手心传来的温度时,他莫名的有种心安的感觉,顿时放弃了挣扎,任由亚特兰娜将他带到了楼下的一个客房中,帮他放水洗澡。

“嗒嗒嗒……”

富有节奏感的切菜声忽然间停了下来,在厨房忙碌着的胡禄看着天花板,自言自语道“比利,比利·巴森特,怎么感觉好像在那里听到过这个名字?”

想了一会,没有得到结果的胡禄继续开始切菜,今天已经浪费了不少时间了,他要尽快准备好晚餐才行。

半个小时后,胡禄将最后一盘菜端上了餐桌,然后叫人下来吃饭。

不多时,他的七个后宫和仨孩子都来到了餐桌前坐定,唯有比利,站在一旁唯唯诺诺的,似乎有些害怕,或许他也没想到这个家里有这么多人吧!还都是漂亮的大姐姐。

当大家都聚到餐厅,比利的突然出现自然也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尤其是哈莉,更是夸张地说道“咦,这个小弟弟是谁啊?长得好可爱哦!”

说完,本打算坐下的她直接越过了餐桌,将比利抱在了怀里,来了一个埋胸杀!

“喂喂喂,那里可我的地盘!”胡禄见状,心中怒吼道,然而,他的脸上依然挂着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容。

“这小子是谁啊?该不会又是你的私生子吧?”就在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比利身上时,萨曼莎忽然说道。她这么一说,顿时把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胡禄身上,隐约中,还带有杀气。

“怎么可能,这小子一看就知道绝对没有亚洲人的血统,怎么可能会是我的私生子!”胡禄连忙否认道。

开玩笑,这口黑锅要是背上了,恐怕他的幸福生活就要到头了。



第三百零五章 这傻小子是沙赞!

七女看了看比利,又看了看胡禄,确实长得不像。

胡禄是典型的东方美男,而比利,一看就知道父母肯定是最纯正的白人。

“的确不怎么像!算你过关!”七个女人仔细打量了一番比利后,如是说道。

闻言,胡禄顿时松了口气。不过,胡禄是逃过了一劫,比利可就惨了,同时被七个女人注视着,这感觉,可不是谁都能够承受的。

一时间,他整个人都局促了起来,有些惊慌失措,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你们都这样看着他,他都不好意思了,先吃饭吧,有什么事情吃完再说。”

好在帕米拉心细,注意到了这一点,走过去牵起比利的小手,带着他来到餐桌前坐下。

其它六个女人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不再去关注比利,纷纷回到了自己专属的位置坐下来享用这一顿丰盛的晚餐。

餐桌上,比利依旧非常的拘束,他显然不擅长和人相处,面对有些热情的胡禄一家子,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身为心理学专家的哈莉一眼就看出了比利的想法,没有孩子的她顿时母性泛滥,主动照顾起比利,给他夹菜,盛饭,帮助他融入到其中。

就这样,在哈莉的调和下,这顿饭在非常和睦的气氛中结束了。

饭后,萨曼莎带着茹茹回房写作业,扎塔娜则使用了传送魔法,前往拉斯维加斯进行今晚的演出,亦凡则和姗姗跟着桑德拉去健身房进行今天的训练。

转眼间,餐厅里就剩下胡禄和帕米拉两个人在收拾着餐桌,至于哈莉、卡拉和亚特兰娜则带着比利来到了客厅,对于比利,她们还需要更详细的了解一番。

“问的怎么样了?”

约莫半个小时候,胡禄和帕米拉收拾好了厨房,一起来到了客厅。脸皮贼厚的他直接就往哈莉和卡拉中间一坐,伸手抱住两女说道。

“啪啪!”

胡禄的行为得到的是两个巴掌,直接将他作怪的手给拍了回去。

赏了四对白眼给胡禄后,四女中的哈莉回答道“问清楚了,这小子叫比利·巴特森,据他所说,他在和母亲去游园的时候走散了,然后就被送到了孤儿院。”

“哦,那很简单,到警局打个招呼,戈登那老头一定会帮他找到他妈妈的!”胡禄很随意的说道。

哈莉闻言,微微一笑道“问题就是,他并不是哥谭人!他是被人从福西特市拐到这里来的!”

“福西特市!跑的还挺远的,居然是流窜作案,难怪抓了那么多小家伙都没人注意到!”胡禄闻言说道。

“不止这么简单!”

见小家伙正专心的看着电视,几个女人凑到了胡禄身边,小声说道“我们怀疑,他并不是和母亲走散了,而是被故意抛弃了!”

“Σ(⊙▽⊙“a!”胡禄一脸懵逼,几女说得结论着实太让他惊讶了,他还真没想到会有父母舍得抛弃自己的孩子。

“为什么这么说?”胡禄还是有些不相信,悄悄地询问道,他想知道几女的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听到胡禄的询问,卡拉率先说道“他们只是走散了而已,比利还被人送到了游乐园的工作人员那,然而一直等到警察来都没人来接他,可见他的母亲并不想找他。”

“警局也没有接到过任何报警电话,说儿子不见了,直到比利被送到孤儿院都一直没有人来接他,这不是摆明不想要他了吗?”哈莉接过卡拉的话茬说道。

“这孩子也是可怜,一直记挂着他妈妈,他之所以会被拐卖到这里,也是因为想要寻找自己的母亲,于是从孤儿院逃了出来,结果遇上了人贩子。”

亚特兰娜最后做了一个总结,将他们从比利那里套出来的东西梳理过后都告诉了胡禄和帕米拉。

一向感性的帕米拉顿时泪眼汪汪的,心疼的看着津津有味的看着电视的比利,大有将他抱在怀里好好安慰的冲动。幸好胡禄及时制止了她。

看着帕米拉不解的眼神,胡禄道“这孩子很聪明的,你太激动容易暴露事情的真相!”

“他这么可怜,不如我们收养他吧!”

帕米拉同意了胡禄的说法,不过,她马上又有了新的主意,立马就说了出来。

“我无所谓,你开心就好!”胡禄马上就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当然,他的意见其实并不重要。

“我没意见!”卡拉说道。

“我也没意见!”亚特兰娜看了看比利后说道。

哈莉向来和帕米拉穿一条裤子,就更不会有意见了。

“等等,咱们是没有意见,可是,孩子自己同不同意呢?”胡禄忽然说道。

“这你就不用管了,老娘自有妙计!”面对胡禄的质疑,哈莉拍着胸脯说道。

哈莉一开口,胡禄当即闭上嘴,家里心眼最多的就是她了,她都亲自出马了,胡禄还真不觉得比利能够逃出她的魔掌。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这天晚上,比利就在这里住下了。而当第二天,胡禄再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听到他甜甜地叫到“爸爸!”

“……”

胡禄还真不知道哈莉给这小家伙灌了什么汤,昨天才第一次见面,今天就管他叫爸爸了。

而且还不只是如此,待比利见到哈莉她们七个,直接就管她们叫妈妈,管茹茹叫姐姐,亦凡叫哥哥,姗姗则是叫妹妹,就这样,比利轻而易举的就融入到了胡禄的大家庭中。

于是乎,胡禄需要照顾的小家伙又多了一个,不过一个是照顾,两个也是照顾,再多一个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胡禄倒是对这事一直乐此不疲。

当然啦,照顾着这些小家伙的同时,胡禄也不忘让人去打听比利亲生母亲的下落,不是为了把比利还回去,只是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母亲,舍得抛弃自己亲身骨肉。

金钱开路,胡禄想要的信息很快就送到了他的手上,翻看着有关比利的一切经历,胡禄脑中忽然灵光一现,他终于想起为什么会觉得比利的名字耳熟了。

因为,在十年后的正义联盟中,会有一个不逊色超人的超级英雄加入,他被叫做沙赞,而他真正的名字就叫做“比利·巴特森”!





第三百零六章 贝恩

“爸爸妈妈,我吃好了,我们是不是该出发去学校了?”

又是一个美好的早晨,当胡禄放下最后一道早点,坐下准备满满享用的时候,比利已经放下叉子,抹了抹嘴后,背起放在客厅里的书包,准备出门了。

“比利,你确定你不再吃一点吗?这可是爸爸精心准备的爱心早餐!”胡禄抿了一口刚刚煮好的大红袍,对着比利说道。

“不用了爸爸,我已经很饱了。”比利非常礼貌地说道。

胡禄咬了一口大包子,汁水四溅,他连忙吮吸了几口,然后说道“好吧,把桌上的零花钱拿上,如果饿了就去买东西吃!”

“好了,孩子们,跟大家说再见!”

就在胡禄关心着比利的时候,另外几个小家伙也做好了准备,都集合到了门口。随后,萨曼莎和帕米拉也换好了衣服,走进各自的鞋柜挑选今天要穿的高跟鞋。

“亲爱的,你对比利做了些什么啊,他怎么会这么听话,不哭不闹,看样子是真的把我们当成他爸爸妈妈了!”待萨曼莎和帕米拉带着几个小家伙离开后,胡禄立马对哈莉说道,问出了憋了许久的疑问。

哈莉闻言,用关爱智障的目光看着胡禄,反问道“我是做什么的?”

“做什么?你是说职业吗?心理医生啊,这谁不知道!”胡禄下意识的回答道。

“知道我是心理医生还问这么白痴的问题,你是不是家庭煮夫当久了,智商也降低了!”哈莉嫌弃地说道。

“……”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必然的关系吗?

胡禄被哈莉的白眼甩的有些懵逼,正想追问,然而哈莉已经放下了筷子,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离开了。

“心理医生有什么特别的吗?”见哈莉不愿意和他说,胡禄啃着包子自己琢磨了起来。

“心理医生,变了个人,难道……?”

琢磨了一阵,胡禄总算是想到了某个心理医生的专业技能,再结合这几天比利的表现,更是证实了他的猜测。

“没想到这催眠还能这么用!真不愧是哈莉·奎茵!”

赞扬了哈莉一句后,胡禄便不再关注这件事,端着一盘包子到客厅看起新闻来。

“本地报道,近日在戈登局长的带领下,哥谭警局破获多起贩毒案,缴获du品上百公斤,为哥谭的安定做出了巨大贡献……”

电视上播放着哥谭的本地新闻,蝙蝠侠的好基友戈登局长又双叒叕上电视了,这几年来,他的行动越来越频繁,三天两头的上电视,也拖他的福,哥谭的治安的确好了很多。

因此,戈登局长也成为了蝙蝠侠,哈维·丹特之后的又一个标杆,受人爱戴,让人敬仰。

然而,有人敬仰,自然也有人痛恨,比如,这一次被戈登扫荡了大部分货源的黑面具,就是其中一个。

看着电视上侃侃而谈的戈登,黑面具戴着面具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但是伴随着咔嚓咔嚓的响声,他手中的高脚杯被他捏的粉碎。

杯中色泽浑厚的红酒顺着他的手滴落,尽数被地上价值不菲的地毯吸收了进去。

“联系刺客联盟,我要买这个老头的命!”

房间里并没有沉默太久,不多时,黑面具就吩咐低头站在一旁的手下道。

“是,boss。”站在一旁的手下立刻答应道。

“另外,把这次去接货的人通通扔到海里喂鲨鱼。”

在黑面具的帮派里,黑面具的话就是圣旨,没有人敢反驳他,手下虽然诧异黑面具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他并不打算追根究底,在黑面具身边多年,他深知什么事情该问,什么事情不该问。

他退出了黑面具的房间,很快就联系上了刺客联盟的刺客,同时将黑面具的要求递交了过去。

刺客联盟也很快给予了回应“一千万美金,你很快会看到他出现在新闻上”。

“成交!”

手下将刺客联盟的报价传达给了黑面具,思考了一番后,黑面具同意了这个价格。

说实话,戈登只是一个市警察局的局长而已,一千万美金买他的命,这个价格绝对是高了,前段时间被干掉的某个登字辈的家伙也才价值五千万,说句实在的,灯塔国总统都不一定值这个价。

但是黑面具依旧面不改色的同意了,足见他对戈登的恨意有多么的浓烈。

“首领,有人请我们去哥谭,杀掉一个叫做戈登的人!”刺客联盟的总部,刚刚和黑面具达成交易的刺客联盟的联络人转头就向刺客联盟的首领,忍者大师拉尔斯·艾尔·古尔报告了这件事情。

“哥谭吗?”面对着墙壁的忍者大师缓缓地睁开了眼睛,喃喃自语道“好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了……”

他如是说道,同时,他的眼中流露出了一丝怀念之意。

“父亲,让我去吧!”就在这时,一个英姿飒爽的女子站了出来,行礼道。

“你?”拉尔斯·艾尔·古尔转过身来,有些诧异的看着自己的这个女儿说道,“这么久了,你还想着他吗?”

“有些事情,必须要做一个了断!”塔利亚·艾尔·古尔面无表情地说道。

拉尔斯·艾尔·古尔沉默了片刻,随后道“你说的对,有些事情是要做个了断的了。所有人做好战斗准备,分批潜入哥谭,等候我的指令。”

“是,首领!”

接受了拉尔斯·艾尔·古尔的指令,刺客联盟的人很快忙碌了起来。

“父亲,难道你想……”

塔利亚见状,微微一愣,随即想到了什么,诧异地说道。

“没错,就是你想的那样,我要亲自去哥谭一趟,看看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如同传闻一样,已经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如果是,那么我也就没有必要遵守所谓的承诺了,哥谭,是个不错的地方。”

“父亲如果想要哥谭,我想,有个人应该能够帮上忙!”

“哦,是什么人?”

“他叫贝恩,是一个雇佣兵!”

“有时间把他叫来见见吧!”

“好的,父亲!”



第三百零七章 蝙蝠侠归来

亚马孙的丛林里,一群人在搭建着临时的驻地。

就在所有人忙碌的时候,正中间一个早已经搭建好的帐篷中,走出来了一个戴着黑色面罩的男子高声说道“嘿,伙计们,有笔大买卖,有谁要参加?”

和周围裹得严严实实的人不同,这个戴着面罩的大汉在亚马逊丛林中只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一块块堪比磐石的肌肉裸露在外。

他的背后挂着一个装着一些不明液体的容器,容器四周还有着数条输液管延伸出来,一直连接到他的面罩上,显得十分的怪异。

若是有熟悉雇佣兵这一行的人在的话,一眼就能认出这个戴面罩的大汉是谁,他正是近些年来,在国际上声名赫赫的雇佣兵,被人叫做毒王的贝恩,又因为他所接的任务从不留活口,也有人将他叫做毁灭者。

“嘿,头,又有什么大买卖?”

听到贝恩的话,忙着扎营的其他人都停下了手中的活,随后有人开口询问道。

“占领一个城市!”

“这算什么大买卖,咱们不是做过很多次了吗?”

“这个城市的名字叫哥谭。”

“呃,灯塔的城市!”

“头,你也太疯狂了。”

“没错,不过我喜欢!”

贝恩的话一出,周围的人立刻起哄道,言语间完全没有把攻打一座城市当成一回事,似乎在他们眼里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

“很好,都收拾一下,我们准备出发?”

见众人都表示同意,贝恩随即说道,隔着一个面罩让他的声音有些深沉。

“咦,头,这么着急吗?这次的任务……”

贝恩的话一出,所有人都一愣,要知道,他们来这里可不是来游山玩水的,刚刚抵达就要离开,也就表示他们选择放弃了这次的任务,这对于一只以接受任务为生的雇佣兵团队来说是非常有损名声的行为。

但这个为首的贝恩显然并不在乎所谓的名声,只听他说道“只不过是让一个小村子消失而已,有三五个人就够了,其他人跟我去中东,在那里有着更大的生意等着我们呢!”

“好的,头,我这就去安排!”

这种小事情自然不许需要贝恩亲自去处理,他一做好决定,手下的人立刻就去行动了,而在行动的过程中,自然就将细节补充完成了。

贝恩闻言点了点头,随后走进了帐篷中,相比安排手下的工作,他有着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比如,策划以下该如何获取一些威慑性的武器。

就在贝恩进行着谋夺哥谭的谋划时,哥谭市则迎来了一个非常隆重的日子——哥谭首富布鲁斯韦恩先生迎来了他的四十岁生日。

虽然布鲁斯自己本人并不在乎生日这玩意,毕竟在离开哥谭的十几年里他可从来没有过过生日。但是对于哥谭的上流人士来说,这可是一个接近哥谭首富的好机会。

因此,在老管家阿尔弗雷德的操办下,韦恩庄园举行了一个盛大的晚宴。晚宴上,哥谭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来了,当然也包括胡禄。

胡禄是独自一个人来的,虽然邀请函上写了欢迎携带女伴参加,但是胡禄可不傻,家里那么多个女人,带那个都会演变成一个修罗场。

所以他干脆直接忽略了她们,孤身一人前来赴宴,至于家里的七个女人,当然是让她们留在家里带孩子啦!

驱车来带了晚宴的现场,果然密密麻麻的挤满了人,不过很可惜,他们的期望肯定是落空了,因为晚宴已经进行了一半,除了开始的时候露了个脸外,布鲁斯再也没有出现过。

胡禄当然不在乎布鲁斯又没有出现,他又不打算从布鲁斯身上赚到什么钱,相反,没有首富光环加身的布鲁斯出现抢风头,他就是晚宴上最靓的那个崽。

这不,他才到场不到半个小时,就已经有十几个颜值在线的美女邀请他跳舞了,不仅如此,还有好几十个矜持一点的在向他暗送秋波,等着胡禄主动去邀请她们。

不过可惜,她们注定要失望了,因为胡禄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绝对不会做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事,只见他优雅的站在餐桌前,端着一杯酒一本正经地微笑着,婉拒着每一个接近他的女人。

“所谓的上流社会还真是肮脏啊!”

独立在寻欢作乐的哥谭上流人士之外,胡禄反而看见更多的东西,比如某些上流人士之间的py交易,他都看的一清二楚,品尝着餐桌上的美酒佳肴的同时,他暗中的评价道。

他东瞅瞅,西看看,欣赏着大厅里来来往往的姑娘们,时不时的点评几句,对他来说,吃是不能吃的,但饱饱眼福也不错。

这不,看了没多久,还真让他发现了一个极品,黑色的丝袜裹着修长的双腿,踩着一双黑色的高跟鞋在人群中轻盈的穿梭着,这是在宴会上服务的一个女仆小姐姐。

虽然布鲁斯是个大富豪,但是他的生活其实过得很简朴,诺大的韦恩庄园里也就只有他和老管家两个人,至于今晚宴会上的服务人员,都是老管家从外面请来的。

“啧啧啧,有着这样的一双大长腿,居然跑去当女仆,真不知道是洁身自好呢,还是功于心计!”胡禄非常恶意的揣测道,与此同时,他的目光也往上移动,他想看看有着这样一双大长腿的小姐姐到底长啥样。

“呃,怎么会是她?”当看到女仆小姐姐的脸时,胡禄一阵错愕。

无论是对布鲁斯来说,还是胡禄来说,宴会上的女仆其实都是生面孔,因为他们一个不管事,家里的一切都是老管家操办,另一个则全靠自己,请了女仆也是白请。

但是,偏偏胡禄难得出门一趟,就遇到了一个熟人。

为什么说是熟人呢?

因为这个女仆小姐姐经常光顾他的家,每次来,还都不走大门,总喜欢破窗而入,搞的胡禄专门为她开着一个窗户,不然三天两头就要找人换玻璃。

“她怎么在这?”

看着打扮成女仆模样的赛琳娜·凯尔,胡禄有些纳闷。

不过,当看到她鬼鬼祟祟的溜进了明显属于禁止外人进入的书房后,胡禄顿时恍然大悟,搞了半天这姐们是来这里开工的,没想到在胡禄的干涉下没有了交集的老爷和猫女冥冥之中又凑到了一起。



第三百零八章 蝙蝠侠归来(续)

手里端着一个托盘,迈着优雅的步伐,赛琳娜如同穿花蝴蝶一般在人群中穿过,来到了庄园里唯一的一幢建筑物前。

这是一个巨大的城堡,是韦恩家族遗留的象征。

这一次的生日宴会是在花园里举办的,做为主人公的布鲁斯在露了个脸后,就回到了这个城堡中,不想被人打扰的他将城堡被列为了禁止进入的地方,因此它的大门紧紧的关闭着。

而现在,城堡前出现了一个不速之客。

赛琳娜小心翼翼的看了看四周,见并没有人注意到她的行动,顿时放心了下来,从腰间摸出了一把万能钥匙,十分利索的打开了房门,随后一个闪身溜了进去。

她的一举一动自然落到了胡禄的眼中,对于这个和帕米拉一起长大的好友,胡禄也是一阵无语,都这么多年了,她还是没改掉当小偷的坏毛病,真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想的。

而且这些年还变本加厉,偷的东西越来越值钱,都已经是警方榜上有名的通缉犯了。现在还偷到布鲁斯的身上,简直是自寻死路,蝙蝠侠的东西是那么好偷的吗?

果然,就在赛琳娜进去之后没多久,布鲁斯的身影出现在了赛琳娜进去之后所进入的房间外,此时的他拄着一根拐杖,走路一瘸一拐的,这就是他多年来没有离开过韦恩庄园的原因。

当然,这是装的。

布鲁斯出现的时候,赛琳娜已经进入房间好一会了,她原本光洁的,空无一物的天鹅颈上出现了一条珍珠项链,制作成项链的珍珠个个浑圆饱满,泛着圆润的光泽。

尤其是最中间的那一颗,比其他的都要大出不少,是项链中的点睛之笔。

“真有意思!”看到赛琳娜偷了项链后并没有直接开溜,反而堂而皇之的戴上了它,在城堡里参观了起来,胡禄也是一阵无语,不过当他看到布鲁斯出现的时候,顿时来了兴致。

他放下了酒杯,快步走向了城堡,猫女郎即将pk蝙蝠侠,这可是一出好戏,在这个无聊的宴会上遇上这么一出可是可遇不可求的。

这样的一出好戏,胡禄打算近距离的欣赏一番,命运让两人再一次的产生了交集,他对两人之间会发生些什么非常感兴趣。

在房间里参观着的赛琳娜迈着优雅的步伐来到了一面墙壁前,墙上挂着的一个黑白相间的靶子,上面还插着几只箭矢,她有些意外,没想到有钱人居然喜欢玩这种东西。

她伸手摸了摸箭矢,就在这时,她敏锐的听觉让她听见了身后的动静,紧接着,一只箭矢嗒的一声就插在离她不到十公分的位置上。

赛琳娜微微一怔,马上做出受到了惊吓的样子,捂着嘴惊叫了一声后,转过身来,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自己身后的布鲁斯,连连道歉道“对不起,对不起,真对不起,韦恩先生。”

布鲁斯将手中的弓箭放下,重新拄好了拐杖,伪装成赛琳娜的女仆则继续着她的表演,战战兢兢地询问道“你是韦恩先生吧?”

布鲁斯没有说话,一瘸一拐的向赛琳娜靠近,深邃的眼睛死死的盯着赛琳娜,似乎是想把她看个通透。

“虽然你没有长长的指甲,脸上也没有伤疤……”在布鲁斯的注视下,赛琳娜有些装不下去了,她的眼神有些躲闪,说话的声音也渐渐降低了。

“他们是这么说我的吗?生活在古堡里的吸血鬼?”

布鲁斯总算是开口了,对赛琳娜发问道。

赛琳娜连忙回答道“只是因为没有人见过你!”

胡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不知道为什么,他似乎闻到了一股酸臭的味道。

“你的项链真美,它让我想起了我母亲的那一条……”

布鲁斯忽然夸赞道,然而,他的夸赞并没有让赛琳娜开心,反而有些心虚。

果然,就听见布鲁斯继续说道“不可能是同一条吧!因为他的珍珠项链在保险箱里,保险箱制造商明确解释过,这是破解不开的!”

一边说着,他一边打开了一旁的柜子,里面的保险箱早已空门大开,放在保险箱里的洞悉也已经不翼而飞了。说到这,布鲁斯得意的挑了挑眉毛。

胡禄听到这话,顿时一阵无语,这么好的气氛,转眼就被破坏了,这个没情趣的家伙。

气氛瞬间变的有些尴尬,到了这个时候,赛琳娜也装不下去了,毕竟她眼前的这家伙已经把犯罪现场都还原了,再加上从刚才到现在都只有她一个人,说不是她干的也没人信。

“可没有人告诉过我那是破解不开的。”赛琳娜破罐子破摔的承认道。

布鲁斯看着眼前的这个姑娘,觉得她挺有意思的,一脸得意地说道“恐怕我不能让你带走这个。”

布鲁斯觉得有意思,赛琳娜可不这么觉得,她眼珠子一转,顿时有了注意,迈着优雅的步伐走向布鲁斯,同时说道“好吧,我想你也不会同意的,不过你得知道,我并不想殴打一个瘸子,同样的,你肯定不愿意殴打一个女人……”

不得不说,女人真的是天生的演员。赛琳娜一边这样说着,一边做出人畜无害的样子靠近布鲁斯,当她离布鲁斯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候,她,忽然伸出了她的大长腿轻轻一钩,高跟鞋的鞋跟准确的命中了布鲁斯拄着的拐杖。

为了装的真的像一个瘸子,布鲁斯也像真的瘸子一样,将全身的重量都集中在了右边,把压力都放在了拄在手中的拐杖上,赛琳娜的这么一钩,猝不及防之下,让他直接摔了个大马趴。

“当然了,有些时候必须是要例外的……”

做完这一些,赛琳娜迅速的远离了布鲁斯,然后补充道。说完,她迅速的靠近了不远处的窗户,修长的大长腿让她轻松地爬上了高出地面不少的窗口。

这时,她回头看向了还倒在地上的赛琳娜,微微一笑道“晚安,韦恩先生!”说完,她一个后空翻跳到了出去,轻盈而且稳定地落在了外面的草地上。

站稳了身子后,赛琳娜迅速的离开了后院,一边走,一边从身上扯下了白色的装饰,当她将所有白色的部分都撕扯下来后,原本的女仆装瞬间变成了一条宴会穿的晚礼服,完成了一次巧妙的变装。

“你还真是丢脸啊,布鲁斯!”

见赛琳娜跳窗离去,胡禄这才从外面走了进来,一边说着,一边向倒在地上的布鲁斯伸出了手。

“是你啊,胡,你怎么在这里?”

听到脚步声,布鲁斯瞬间提高了警惕,不过当看到来人是胡禄的时候,他便放松了下来,握住了胡禄的手,借他的力量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那并不存在的灰尘,说道。

“喂喂喂,是你邀请我来的,还问我怎么在这里,你小子是不是在家宅久了,大脑都退化了!”胡禄翻了个白眼说道。

布鲁斯闻言,顿时想起了今晚举办的生日宴会,有些尴尬地笑道“呵呵,还真是,你不说我都忘了外面还在举行宴会了。”

“你还真是,那有生日宴会主人公自己躲着的!不过,话说回来,也多亏你躲起来了,不然我还真看不到这么一出好戏!”

胡禄吐槽了布鲁斯一句后,秒变邪恶脸,饱含深意的看着布鲁斯说道。

“喂喂喂,你那什么表情啊,你不会以为我和这个小偷小姐有什么吧!”和胡禄已经是十几年的老朋友了,布鲁斯哪能看不出胡禄是什么意思,连忙否认道。

“嗯嗯,我懂的,你放心,我嘴巴很紧的!”

如果布鲁斯不是心动了的话,早在看到赛琳娜的瞬间就该叫人进来抓小偷了,作为旁观者,胡禄当然不会揭穿布鲁斯,毕竟当局者迷,有些事情还是要他自己看清楚才行。

“你懂个鬼哦!”

布鲁斯一看就知道胡禄打什么注意,翻了个白眼后不再理会他,走到柜子前查看起了被赛琳娜轻松破解的保险箱。

“你在干什么?”胡禄问道。

布鲁斯回头给了胡禄一个看傻子的眼神,然后继续检查起了保险箱,同时解释道“我的保险箱被爆窃了,难道不应该检查一下少了什么吗?”

“也是,等下警察来了都要问的。”胡禄下意识的说道。

“警察,什么警察,我没打算叫警察。”布鲁斯闻言,回头看着胡禄说道。

胡禄顿时奇怪地说道“不打算叫警察,被偷了的东西不要了,我记的那是你母亲最喜欢的项链吧!等等,难道说……”

猛然间,胡禄想到了一个可能,他顿时震惊的看着布鲁斯,想要知道他的猜测是否正确。

“居然还有指纹粉,似乎还取走了我的指纹,她到底想干什么?”布鲁斯并没有回答胡禄,不过从他找到的线索来看,警察显然不会关注这些,想要弄清楚,除他亲自出马外,没有别的办法,这也算是变相证明了胡禄的猜测。

“这算什么,蝙蝠侠要归来了吗?”

胡禄一脸懵逼地看着在那里忙活着的布鲁斯,有些不敢相信。



第三百零九章 蝙蝠侠归来(再续)

就在胡禄和布鲁斯交谈的时候,远在中东地区的天空上,上演了极为惊险的一幕。

贝恩带着三两个手下混入了中情局接收能源专家帕维尔博士的队伍中,人为制造了一出飞机失事,让世人都以为飞机上的人已经丧命了,包括能源专家帕维尔博士。

之所以要制造这样的一场事故,除了贝恩想要得知投靠了中情局的帕维尔博士又没有泄漏一些机密外,更多的还是想掩饰帕维尔博士的行踪。

帕维尔博士对他接下来的行动非常的重要,因此,让他成为一个“死人”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只要让人认为帕维尔博士已经死了,自然就不会在有人追查他的下落,从而让自己的目的暴露。

事情也确实如同贝恩预料的一样,消息传回灯塔国之后,迅速的传播开来,著名能源学家帕维尔博士死于空难,这消息一出,让关注着这方面信息的人都一阵惋惜。

而就在世界都为能源学界损失了一个重要人才而惋惜的时候,这个能源学界的专家此刻正战战兢兢的蹲在角落里,生怕某个戴着面罩的彪形大汉一个不爽顺手就把他宰了。

当消息已经发酵开来,传播的如火如荼后,贝恩发出了沉闷的笑声,同时吩咐手下,分批潜入到了哥谭市,哥谭市纵横交错的排水管道成为了他们的藏身之地。

就这样,他们在这里潜伏了下来,等待着时机的到来。

哥谭市的地下多了一群不速之客,但这些事并没有对地面上的哥谭产生任何的影响,哥谭市的市民们依旧按部就班的过着自己的生活。

“韦恩少爷?”

一大早,老管家阿尔弗雷德端着精心准备的早餐送到了布鲁斯的卧室。

然而,当他走进卧室之后,所看到的却是铺的整整齐齐的床铺,原本应该待在床上的布鲁斯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老管家的脸上露出了一幅无奈的表情,他端着早餐来到了隔壁的房间,将餐盘放在了房间内那张一看就非常名贵的钢琴上,然后按了几个琴键。

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不远处的书架缓缓地开启了,露出了一个电梯。老管家走了进去,乘坐着电梯来到了地下,穿过幽暗的长廊后,进入到了一个天然的地下溶洞。

溶洞里,摆放着各种精密的仪器,停靠着骚气十足的蝙蝠车,一个打着光的玻璃罩里则陈列着蝙蝠侠的战衣。这正是蝙蝠侠的秘密基地——蝙蝠洞。

“你很久没有到这下面来了,韦恩少爷!”阿尔弗雷德走到坐在一台精密的电脑前布鲁斯身边说道。

布鲁斯说道“我想要了解更多的关于这个珍珠小偷的信息。”他一边说着,一边看向了走到自己身边的老管家。

“查了她的指纹,除非她减重不少,否则她就是用了别人的指纹。”

当老管家走到他的身边时,布鲁斯按了一下操控台上的按键,显示屏上出现了一个满脸横肉的死胖子,看上去约莫五十来岁,明显不是偷了玛莎的珍珠项链的小偷。

“她很厉害!”能够随意的盗用他人的指纹,布鲁斯非常干脆的赞叹道。

老管家随意瞥了一眼显示屏,然后看着办布鲁斯说道“或许是吧,我记得项链上有着追踪器。”

“是的,我交互参照了她离开后去的地址,和警方在高端入室盗窃案中的数据……”

布鲁斯又是一番猛如虎的操作,显示器上满脸横肉的老胖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明眉皓齿的棕发美人“赛琳娜·凯尔,数据库里都是她死里逃生,销赃获利的信息,她真的很厉害,在她脚下,哪里都能如履平地。”

“是吗,我想你应该在她把项链卖掉之前报警才对。”老管家忽然凑到布鲁斯的身边说道,他的眼中闪烁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异样光芒。

“她不会的,她很喜欢那条项链。”布鲁斯肯定地说道。

“胡先生说得果然没错,你喜欢那个姑娘!”当听到布鲁斯如此肯定的回应后,老管家露出了一副果然如此的样子,信誓旦旦地说道。

“……”

布鲁斯本打算继续讲述他查到的事情,但是老管家的一番后直接把他噎住了,他一脸无奈的看向了老管家,正想说什么,这时,只听见老管家说道“也许你更应该把她约出来,找个地方喝个咖啡什么的。”

“你想到哪去了,我只是想知道她真正的目的是什么?”布鲁斯无奈地解释道。

然而,他得到的只是老管家充满怀疑的眼神。

面对老管家的质疑,布鲁斯无力的解释道“她真正想要偷取的其实并不是项链!而是我的指纹。保险箱上有碳粉和石墨的混合物,可疑很好的收集指纹,而且不会留下痕迹。”

“这就更有意识了,你们两个更应该一起喝个咖啡交流一下。”老管家又把话题引回到了约会上。

布鲁斯无奈地说道“你现在是想给我和珠宝大盗牵线吗?”

“就现在而言,只要能够让韦恩家族拥有继承人,我都愿意帮你和黑猩猩牵线。”

自从布鲁斯的父母去世后,老管家可以说是布鲁斯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就年纪来说,他们算得上是爷爷和孙子了,做为爷爷,当然希望孙子赶紧生个重孙子,尤其是布鲁斯整天在家当宅男的情况下。

“外界已经没有我的容身之地了。”

“没有容身之地的是蝙蝠侠不是布鲁斯·韦恩!”阿尔弗雷德打断了布鲁斯的狡辩,“你收起了你的披风和斗篷,但是你却不愿意以布鲁斯韦恩的身份生活下去,不去过自己的生活,一直沉浸在过去……”

老管家说着说着,声音有些哽咽了起来。

老管家的话深深的刺入了布鲁斯的内心,的确,自从八年前的那个晚上之后,他一直沉浸在过去的悲痛中,又因为哥谭开始慢慢地往好的方向发展,使得他逐渐失去了动力,更加难以走出过去的伤痛。

布鲁斯沉默了……



第三百一十章 蝙蝠侠归来(续后续)

“长官,吉利议员的妻子报案,显然,议员先生在参加完韦恩先生的生日宴会之后并没有回家。”哥谭警局的顶楼,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探员来到了站在这里发呆的吉姆·戈登面前说道。

他年轻稚嫩的脸上带着难以揶揄的一丝笑意,看样子是已经知道了所谓的议员的下落。

戈登合上面前的笔记本,转过身来,看着眼前这个充满朝气的年轻人,淡淡地说道“这是警察的工作吗?”

“你和蝙蝠侠一起清扫哥谭很有成效,恐怕用不了多久我们就要做追讨图书馆逾期未还的书本的工作了。”青年探员说道。

戈登闻言,咧嘴笑了笑,只不过他笑的有些勉强。

“但是您似乎还觉得我们处于战争之中?”青年探员忽然问道。

“你真的以为哥谭已经变的干净了吗?如果你真的这么觉得,那么你还是太年轻了,迪克!”戈登摘下眼睛擦了擦,然后驾回到鼻梁上,同时淡淡地说道,“或者,我该叫你罗宾。”

“……”

听到戈登说的这两个名字,青年探员先是一惊,然后有些尴尬地说道“还是瞒不过您,戈登叔叔。您是怎么认出我的,现在的我和十年前完全是两个人。”

“你以为你天天和芭芭拉发消息我什么都不知道吗?”戈登看贼一样的看着迪克说道。

迪克闻言,笑了,笑的有些尴尬,勾搭人家女儿被发现了,迪克可没有那么厚的脸皮当做什么事都没有。

“什么时候回来的?”

戈登见迪克一脸的尴尬,于是转移话题道,对于眼前的这个孩子,他还是很有好感的,正义,谦逊,如过能够做自己的女婿也不错。

迪克连忙回答道“有几天了。”

“回去过了吗?”戈登又问道。

“还没有,一直在忙活入职的事情。”迪克说道。

“你入职警局成为探员的事情他还不知道吧!”戈登说着,忽然看向了不远处一座高耸的大厦。

迪克也顺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只见大厦的顶部,韦恩两个字高高的耸立着。

“还没有告诉他,他并不希望我回到这里,所以……”

迪克说道这里就停住了,虽然他没有把话说完,但是戈登哪能不明白他的意思,当然,他也猜到了那个男人为什么不希望迪克回到这里来。

“有时间就回去看看吧,他已经很久没有在大众面前露面了。”戈登叹了口气后说道。

迪克皱了皱眉头,也叹了口气,虽然他离开哥谭去求学已经有十年之久,但是不代表他不知道哥谭发生的一切。

对于将自己养大,资助自己上学,教授自己各种本领的布鲁斯,迪克的内心是充满了感激的,对他来说,在他失去双亲的时候,出现在他面前,有着和他同样遭遇的布鲁斯就像是他的父亲一样。

因此,当戈登这么说了之后,他点头回应道“我会的,等我安顿好了就回去。”

“劝劝他,让他不要在沉浸在过去了,哥谭需要布鲁斯·韦恩,也需要蝙蝠侠。”

戈登一边说着,一边点上了一支烟,他已经很久没有碰这玩意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很想来一根。

“他多久没有出来了?”迪克问道。

“事实上,那天之后他就没有在走出过韦恩庄园一步。”戈登说道。

迪克说道“哦,这实在是太糟糕了,他到底在躲避些什么?对了,你刚刚说哥谭需要蝙蝠侠,所以,你认为哥谭即将迎来战争吗?”

“山雨欲来风满楼啊!”戈登猛地吸了一口烟,眺望着远方说道。

迪克一脸疑惑的顺着戈登的视线看向远处,他虽然是个聪明的小伙子,但是和戈登比起来,他的眼界还差得远。

…………………………

“你就待在这种地方?”

哥谭市的下水道内,一身劲装的塔利亚环顾了周围一番后,看着眼前这个戴着面罩的彪形大汉说道。

贝恩瓮声瓮气的说道“虽然味道有些不太好,但是这里足够隐蔽,而且,这里不会缺少娱乐活动。”

说道这,贝恩看向不远处正在进行殴打小朋友活动的同伴,叫道“下手轻点,别转眼又弄死了,我不是很想闻到他们腐烂的味道。”

塔利亚看了看周围围着的贝恩的部下,都是一个个膀大腰圆的肌肉男,一身彪悍的气息,一看就是身经百战的战士,比起她的父亲手底下的刺客也不遑多让。

她满意的点点头,说道“你的手下看起来都不错,有他们在,想来我的父亲会对你更看重一些。哦,对了,计划准备的怎么样了,需要我帮忙吗?”

“一切都很顺利,我想,你只需要等着我把这个城市掀翻就可以了。”贝恩如是说道。

“很好,计划顺利的话,那个家伙很快就会露面了。”塔利亚说道。

“是嘛,真想快点见识一下这个让你念念不忘的男人……”

贝恩如是说道,与此同时,他的眼中闪过一道凶光。

“行了,我先走了,等到合适的时候,我会安排你和我父亲的会面的。”塔利亚说着,接过站在一旁的男子递过来的大衣,戴上了帽子,将整个人隐藏在其中,随后离开了这里。

当她回到地面上后,便将身上的外衣脱下,随手扔进了路过的一个垃圾桶中,与此同时,她明丽的容颜也展露在了阳光下,青春靓丽,看上去就只是一个白骨精而已。

然而,谁又能想到,这是这样的一个都市丽人却不久之前,和世界上最危险的人之一密谋着某些不可告人的事情,正应了那句老话——人不可貌相。

塔利亚刚一离开,贝恩诸多手下中的一个就跑了过来,一脸尴尬的说道“老大,抱歉,一不小心下手重了,那小子……”

他说着,指了指不远处已经如同烂泥一样瘫倒在地上的少年,看上去稚嫩无比的他已经没有了声息。

“哼,这种小事还要跟我汇报吗?自己把尾巴处理干净,我不想闻到尸体发臭的味道。”贝恩甩给了他一个看白痴一样的眼神,说道。

说完,他便走到一旁的木桩前用力的击打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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